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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起来了,是外婆村里的村长。因为姓钟,大伙儿就给他取了个钟大表的外号!遗忘脑海中的记忆,也随着这个名字渐渐苏醒。   她想起来了,这一年她十三岁。这一年她最亲爱的外婆还在世上、这一年她的父母从外地仓皇回来,将她从外婆身边接走。这一年他们给她生了一个弟弟,本来就重男轻女的父母,直接将她视为累赘!   这一年是她噩梦逐渐开始的一年!   七月流火,热的人心烦意乱!   池塘边围集了无数人,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意。说闹的看着正在池塘里布渔网的人,每年七月池塘里的水干了一半,就是村民们打鱼的好日子。   池塘里的鱼是村长带头集钱买的鱼苗,每年打出来的鱼,家家户户都能分到不少。对于物资贫乏的农村来说,这鱼也算是上等荤菜了!   常欢拉着外婆的围裙,一步也不离的跟在她身边。   旁边的大人见状,都笑她已经十三岁居然这粘人,也不知羞!   外婆握了握她的手,对身旁的人笑道:“我们家欢欢就是粘人,整天像个鲶巴鱼似的跟在我身后打转。”   “女孩子就是安静,哪像我们家的猴儿整天爬山上树,就没消停的一刻。前几天还从树上摔下来,直接把手摔断了。真是不让人省心。”   大人们围在一起,话题最多的总是孩子。   常欢跟在外婆身后,什么话都没听清楚。   前世的事情一直在脑海里面盘旋,她的心就像是被铁窟子窟上了一般,闷痛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腿上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常欢回神。见一个肤色黝黑,光着上身的男孩子站在他后面。手里拿着一个地瓜,正朝她咧嘴笑。   常欢低下头,脚边躺着一个地瓜。她抬头看着那个男孩子,偏头不语。   那男孩子见状,大大的咬了口地瓜,嘴里嚷嚷着:“你怎么呆头呆脑的,地瓜你不吃?你不吃那还我啊!”   常欢愣了一会儿,把地瓜从地上捡了起来。撕开外面的皮,小小的咬了一口。生甜清脆的味道在舌尖绽开,她心情忽然好了许多:“谢谢你啊……李冬!”过了一会儿,常欢才想起男孩的名字。   李冬是她的同桌,平时和她关系很好。班上有人欺负她的话,也是他帮着打回去。不过,常欢被父母接走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十五岁那年的清明节,给外婆上坟扫墓的时候,听人提了一回。好像在外面惹了什么事,被关进劳教所去了。   常欢叹了口气,农村的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年纪小,性子不稳定,很容易走上歧路!   转眼间李冬就把一个地瓜都吃完了,他奇怪的看着常欢:“你咋了,游魂似的!”   常欢笑了笑:“没,中午睡觉还没完全醒呢!”   李冬的表情更怪了,这常欢平时就跟男孩子似的。说话大大咧咧的,今天说话不禁怪,而且还咬字儿。睡瞌睡就睡瞌睡,说啥睡觉嘛!   常欢知道自己有些不正常,不过她也没在意。   她咬着地瓜对李冬说:“你不回家看看?”   李冬好奇:“我回家干啥?”   “你家的地瓜好吃,你再给我去拿一个嘛!”常欢找了个借口,在她印象中。好像在这一天中午,李冬的妈下土窖去捡红薯。脚下踩滑了,头磕在镰刀上,因为失血过多去世了。   如果现在李冬回去,他妈就不会死了。这个孩子,也不会小小年纪就出去打工,最后走上了不归路。   从某些方便来说,李冬和常欢的人生很相似。   李冬妈死了之后,没过多久李冬爸又取了老婆。第二年就给他生了个弟弟,俗话说有后妈就有后爹,从那以后李冬就没好日子过。成绩也从班级第一滑到最后一名,在学校里打架生事就没少过他。   常欢想看在以前的份上,她能帮他就帮他一把。   李冬听了话,眯眼一笑:“好,那你等着。我去给你拿个大的,你回家让你外婆给你拌白糖吃。”说完话,他就打着光脚板往回跑。   常欢看着他跑开的身影,眸色一沉。以前的人和事,帮助过她的她一定还。但欺辱过她的,她必百倍奉还!   所有的账,一步一步的来讨!   打鱼还在继续,当第一网鱼起来的时候。围观的村民都齐声欢呼,凑热闹的凑热闹,帮忙下鱼帮忙下鱼。   常欢外婆年纪不大,才六十多岁。手脚硬朗,她招呼常欢好好呆在岸边上,也下去帮忙下鱼。   常欢应了一声,找了一块光滑的大石头。她一个人坐在上面,吃着地瓜,眯眼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   没过一会儿,李冬就惊慌失措的从山坡上跑下来。他一边跑,一边扯着嗓子喊:“爸,爸,我妈脑壳被镰刀豁了好大一个口子。你快回去看看,流了好多血,我叫都叫不醒!”   李树林听了这话,忙丢下手里的渔网,连滚带爬的爬上岸,脚步飞快的朝屋里跑去。跟着一起去的还有村里的老大夫孙爷爷并着几个大妈,剩下的人一听李冬的话,话题也从打鱼上面转到了李冬妈这回能不能救回来的讨论上。   边上有个妇女|频频望向李冬家的方向,许心看着她冷笑。这人就是李冬的后妈,村里的宋寡妇。看着样子早就和李树林有一腿了!   她的目光再一转,落在正在和外婆说话一个中年男人身上。这个男人是她的表叔隆元昌,是她外婆亲哥哥的儿子。可就是这个人借走了外婆一生的积蓄,在外婆病种最需要钱的时候,拿着钱跑到外地躲账去了。如果有那比钱,外婆就能做个手术,而不是一个人躺在老宅子里等死了!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让旧事发生!   隆元昌正和常欢的外婆说着话,忽然觉得背后阴风阵阵。他打了个哆嗦,下意识的回头一看,就看常欢两眼幽深冰冷的盯着他看。可再等他仔细一瞧的时候,这小姑娘眼神和平时也没啥样,甚至还咧嘴朝他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小米牙,可就是这个笑容他从心底打了冷颤。   见鬼了,他怎么被一个小孩子吓到了?   “元昌、元昌,你被鬼*了吗?”常欢外婆和他说话,见他很久都不回答。不由得抬起头,大声喊他。   隆元昌这才回过神,表情不大自在:“刚才欢欢对我笑了一下。”   常欢外婆一听,忙开心一笑:“我家欢欢对你笑咋了,你是她表叔可不就该对着你笑。”   隆元昌心里怪不自在,要是平时,他一定会顺着常欢外婆的话凑上去打趣。可这一回,他连说话的心情都没有。只好埋头,径直下着网里的鱼。   第二网刚刚撒下去的时候,李冬爸和几个男人抬着李冬妈往镇上跑。宋寡妇一把拉住老大夫孙爷爷,神色焦急:“咋了?咋了?死了没有?”   孙爷爷瞪了她一眼,一甩袖子怒道:“你巴不得盼着别人死,你好正位是吧?”   旁边的人听了话,扑哧一笑,连忙阴阳怪气的开口:“哟,哟,这就等不及了,人家老婆还在呢,你就巴不得死人家死!”   宋寡妇脸色一白,梗着脖子嘴硬:“我就问问,一个村的人还不兴许我关心关心!”   “哟,你是我们村的嘛?你不是一直想着改嫁吗?怎么,这一回还是想嫁到我们村?可惜呀,你命硬,注定找不到下一家!”这一回说话的人是李冬的二妈,平时她就看不惯宋寡妇和村里男人们拉拉扯扯的。能找着机会呛她,绝不手软。   宋寡妇一听,眼圈都红了:“我惹你了?你咋老是挤兑我?”   “呵~你哭啥,这里人这么多,可没你的相好。你哭了也没人安慰你,省省你的眼泪吧。”   常欢将地瓜蒂扔在地上,她皱了皱眉,这打鱼把池塘里的水都搅浑了。她实在不想下去洗手,她甩着手,喊外婆:“外婆,我要回去洗手了。”   外婆一听立马放下手里的鱼,直起身子:“你等我,我和你一起回去。”   常欢甜甜一笑:“好!”   既然老天让她重走一回人生,她发誓绝不重蹈覆辙!   ☆、第2章   常欢牵着外婆的手,两人慢悠悠的朝家里走去。   清风徐徐从山顶吹来,带来了一阵稻穗香。许心惬意的闭眼,感受着久违的人生和自由。   上辈子的事情她已经回想的差不多了,她现在才十三岁。她现在还没有被无良的父母在十八岁的时候强迫嫁给40岁的单身汉,也没有在逃跑的时候被人/贩/子/拐卖成小姐。也没有受尽苦楚,落得一生凄凉。她握紧拳头暗暗发誓,她必须要乘着一切还没发生的时候,将那些不堪绝望的往事改变。   她记得父母是在中秋节那一天,从江苏无锡连夜赶回老家的。那时候她还幸福的以为,她终于和其他留守儿童不一样,爸爸妈妈终于终于陪在自己身边了。现在想起来真是极致的可笑和讽刺。   常欢看了外婆一眼,她记得当初隆元昌以种植大棚蘑菇的名义,向外婆借了一万块钱。那一万块钱,是外婆省吃俭用一辈子才积攒下来的棺材本。   外婆自小和哥哥感情好,所以隆元昌这个外甥她也非常喜欢。当他找外婆借钱的时候,外婆虽然有些不情愿,可在他再三请求之下,也把钱拿出来借给了他。   可是隆元昌却骗了外婆,拿着钱去夜总会海花。沾染了一身坏毛病,不过一个月就把钱败光,然后仓惶跑到外地去躲债。就是因为这件事让外婆受了打击,导致病情加重,却因为没钱治疗没过多久就去世。   常欢算了算时间,距离隆元昌来借钱的时候,大概还有四五个月。这段期间,她一定要让外婆看清楚他的为人。要让外婆知道,她疼爱了一辈子的外甥究竟是个什么货色?   还有就是她需要钱,有了钱才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了钱才可以带着外婆过上好日子,而不是可怜兮兮的看着她父母的颜色,卑微的乞讨日子。   “小小年纪,咋老皱着个眉头!”外婆低头看了眼常欢,发现她眉头都快夹死苍蝇了。   常欢这才回神,对外婆乖巧一笑:“我见大人们老是这样皱眉头,我觉得好玩儿呢。”   外婆溺爱一笑,饱经沧桑的脸上带着慈爱的神情。她伸手摸了摸常欢的脸,口里哄道:“小孩子家家的不要学大人,你们的好日子也没有几年咯!”最后一句话带着无限唏嘘。   常欢沉默,可不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年头农村的娃,十三四岁就已经成熟懂事了。想到这里,她抱着外婆的手摇啊摇,语气天真的说:“为什么呀?为什么呀?为什么我们的好日子没几年了呀?外婆你又骗欢欢了。”这话一说完,常欢自己先抖了两下,这种白痴天真的说话方式真是让人汗颜。   外婆在她耳垂上捏了捏,慈祥一笑:“小孩子家家不要问这么为什么,等你长大了就晓得。”   常欢嘻嘻一笑,把头埋在外婆怀里。外婆,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从前你把我保护的太好,所以当灾难来临的时候,才打的我措手不及。不过,真好,也谢谢你曾经把我放在心底保护着。   常欢一路撒娇卖萌,逗的外婆乐呵呵的笑。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邻居从屋里出来,笑着说:“老远就听到你们两婆孙的笑声了。欢欢说什么呢?也说出让我听一听。”   常欢扯了扯嘴角,在外婆面前装疯卖傻她能忍受。在邻居面前,她心里实在有些膈应。只好洋装害羞的低着头,小声道:“没说什么呢?”话落,她眼光一闪。又抬起头来,看着那个邻居甜甜一笑,装作天真的说:“今天下面打鱼,李冬的妈妈被镰刀划破了脑袋呢。宋嬢孃还拉着孙爷爷问李冬妈妈死不死呢?”说完话,她拿手抓抓脑袋,继续天真的问:“李婶婶,宋嬢孃被孙爷爷骂了。孙爷爷为什么要骂她啊?”   常欢说这番话不是无地放矢,一个村子里的人扯来扯去都能攀上亲戚关系。就拿眼前这位李婶婶来说吧,她男人能和外婆这一支扯上关系。而她自己又能和李冬家扯上关系!   李婶婶是村校的老师,为人有些孤芳自赏。用农村的话来讲就是清高不爱搭理人,可她为人处事有个特点。她看的顺眼的她就特别喜欢,她看不顺眼她就特别不耻。必要的时候,她还特别喜欢落井下石。   果然,她听了常欢的话,当即就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整天就晓得勾三搭四的女人,你喊什么宋嬢嬢啊!”   外婆一听当即就不乐意了,连忙伸手捂住常欢的耳朵,语气抱怨:“你咋说话的,当着孩子的面别说这些有的没的。”   “嗨,我这不是顺口了嘛。大娘!”她呸了一声,忽然想起了什么,对外婆说:“诶,我家那口子上回看见元昌和宋寡妇一起去县上了呢。他们两不会有什么吧?”   许心低头咧嘴笑,她等的就是这句话。   外婆一听无比惊讶:“别是看错了,元昌从来不是这种人。”话虽这么说,心里的疑惑始终摆在那里了。不过情感战胜了理智,外婆还是相信她从小看大的孩子是个实诚耿直的人!   李婶婶讽刺笑了一下,她对外婆倒是挺喜欢的。两家本来就是邻居,平时来往的多。而且外婆性格和善,和谁都是笑眯眯从来不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   李婶婶见外婆这样话,语气也就比刚才好了一点:“大娘你还不了我们那口子,这才是真正的老实人。他是去县上拉东西回来,正巧看见的。”说道这里,她半倾着身子,放低了声音,神秘兮兮的说:“我们家那口子说,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男人呢。里面有一个胖子,胳膊上纹了只老虎,看起来可吓人了。”   在那个年代,身上有纹身的人都是街上混的比较多。   外婆一听顿时皱起了眉头:“这事,真的?”   “当然了,我也就今天跟你提了一回。”   常欢听着外婆的呼吸沉了一瞬,然后叹了口气,拉长了声音:“年轻人的事情就是多,我们老一辈的可管不了了。”   常欢看事情和预计的进展差不多,她摇了摇外婆的手,小声道:“外婆,我们回去了嘛。我还有作业没作呢!”   外婆点了点头,对李婶婶嘱咐:“有些事情不要随便去说,万一捅了什么事情,以后就说不清楚了。”   这话说的可没错,很多时候都是祸从口出。指不定你哪一天无意说了句话,风言风语的最后就闹出了事儿!   “要的,要的,我知道了。”   外婆摇了摇头,牵着常欢回家。   常欢心里有些高兴,关于李婶婶的事情她也是后来才想起的。当初她爸妈因为是从城里打工回来,所以穿着都比别人光鲜亮丽。他们又爱面子,走到哪里都带着一包糖,见人就发。   那时候隆元昌和外婆借了钱被他们知道,她妈妈抱怨外婆不该把钱借给外人,这钱就应该拿出来给他们家修房子。外婆气不过,说了几句狠话,最后这件事越吵越厉害。   李婶婶过来劝架的时候,无意提了句隆元昌的事情。当时她年纪小没在意,这一回想起来,却是个重要的机会能让外婆一点一点的开始了解表叔隆元昌的为人。   两人回了家,外婆知道隆元昌的事情,心情有些沉重。   常欢也就乖乖的自个儿跑去写作业,她看着作业有些犯难。以前她成绩本来就不好,自从被父母接回去之后,就再也没读书了。   她如今拿着笔头只有发呆的份儿,她发了一会儿呆。把书从包里翻出来,看着上面的公式在草稿纸上写写算算,过了好半天才算出了一道题。   她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笑,她这一辈要当个揽金钱名利以及学历为一身的上等女人。   第一道应用试题写好了,接来的也就简单了。半个小时后常欢写好了作业,外婆的饭也煮好了。   常欢赶紧收拾好了书包,跑过去帮外婆拿碗盛饭。   外婆慈爱的看着她:“真乖!”   常欢灿烂一笑,觉得眼眶有些泛酸。以前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她也过了十三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今想想,在外婆能享受她的尽孝时,她特混蛋的啥也没做。   她使劲儿眨了眨眼睛,把眼泪挤了回去:“外婆,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的孝尽您的。还要给你买大房子,给你请保姆呢。”   外婆呵呵一笑:“好,我就等着欢欢的孝尽。”那语气虽然欣慰,却没讲她的话放在心上。   “我一会的,你等着。”常欢小声嘟囔。   晚饭有些丰盛,是稀饭和酸菜鱼。   鱼自然是白天池塘里打的,天刚擦黑的时候,就被村长钟大表送了过来。   常欢很喜欢外婆做饭的手艺,她就着酸菜鱼吃了两碗稀饭。然后抢在外婆面前洗碗扫地、烧洗脚水,一条龙服务到家。   常欢给外婆洗脚的时候,看到老人家紧张的直蹦起身子。高兴的手脚都不知道往那里放,眼神发红的看着自己一个劲儿的笑。   常欢暗骂自己蠢货,来日方长,干嘛今天就把外婆感动哭了。外婆的承受能力真是弱爆了!   两人洗漱好,躺在床上睡觉。   常欢一直和外婆睡一张床,她最喜欢窝在外婆身边睡觉。因为外婆怕她热到,手里的蒲扇从来就没停过。   常欢翻过身子,背对这外婆。睁开一直看着漆黑的房间里,她在思考她要怎么挣钱?   ☆、第3章   什么样的钱才不会嫌她年纪小?   想了半天,她忽然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路子。那就是写小说,她前世为了麻痹自己可是看过不少。自她重生以来,她的记忆力就比以前好了很多。很多事情,只要她仔细回想都能想起来。   她决定自己写小说去投稿,现在才九十年代初期。网络不是很普及,关于小说写的人很少,写的好的人更少。   她看了那么多脑洞大开的文,用那些梗写故事,肯定能赚钱。而且写小说,不用和编辑正面接触,只要书信来往就可以。到时候打钱的时候,她就拿外婆的私章和户口本去邮政里面开个户就可以了。   想到了这里,常欢简直激动的要死。   她想自己先写哪种小说好呢,她记得早期的时候,大家都特别爱看黄易写的《寻秦记》。还有张庭演的《穿越时空的暗恋》再往后一点吴奇隆演的《少年卫斯理》、《八阵图》、《水月洞天》等等一些列穿越玄幻的故事。   她觉得自己可以写个穿越的梗,把历史和虚幻结合在一起。写一个狗血横流的爱情小说,最开始一定要把书里的人物虐的死去活来。到了结局,才让他们欢欢喜喜的在一起。   常欢觉得自己的想法有点变态,可是有什么关系,她是作者,她喜欢就好。   打定了注意,常欢就闭目回想自己以前看过的历史类的爱情小说。后来发现自己看的清宫剧比较多,而且她也对清朝康熙皇帝的历史比较了解。   所以,她决定一本小说就写穿越到清朝的书。   有了第一步构思,她就开始想第二步构思。她励志做个女强人,她不相信光凭着外貌就能获得男人的心。所以她决定写个睿智的女主角。穿越到清朝用自己的才情和见识,来获得男主角的心。   可男主要写谁呢?   写康熙?写雍正?还是写其他人?   哦,有了,她记得当初看过一本关于富察家族的小说。那个随着大清同起、同兴、同衰、同败,又出过皇后和很多肱骨大臣的牛逼家族!   那就写富察家族史,中间穿插着皇宫不得不说的私密事。什么帝王恋、君臣恋、男扮女装考状元,打贪官,解民情这样一混合。常欢逗比的觉得自己有一炮而红的潜质!   想着这些事情的她,渐渐进入梦乡。结果因为思考的太深入、太晚。第二天常欢赖床了,迟到了!   她被老师拎去办公室改试卷了,对,没错。老师们每当试卷改不完的时候,都喜欢拉上几个成绩差的学生去改试卷。   他们的经典口头禅就是‘反正上课也是捣乱,不如来做回小老师。’这是多么高大上的理由啊!   因为试卷不多,所以只有常欢一个人苦逼的被拉了壮丁。   她认认真真的修改着试卷,然后翻到李冬的试卷。她眨眨眼,这家伙不是没来上学吗?怎么试卷都交了?   既然是自己的小伙伴,她肯定要仔仔细细的检查的。她照着老师给的答案批改下去,发现在他是全班唯一一个没有错题的学生。   常欢有些欣慰,给他打了大大的一百分。顺手就在试卷下面,写了个评语:‘李冬同学没有因为家事耽误学业,老师很是欣慰!’   写完之后她才囧了,被看到了怎么办?   现在毁尸灭迹还来得及不,她刚好要毁尸灭迹的时候。班主任拿着水杯从外面晃荡进来,常欢连忙正襟坐好。继续批改作业!   好不容易把试卷改完了,常欢放下手里的红色钢笔,规规矩矩的站在班主任面前:“老师,我改好了。”   班主任正在看书,听了话,随口说:“行了,你回去上课吧。”   常欢站在那里没动,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老师,你手里的书可以借给我看一下吗?”   班主任一愣,诧异的从书里抬起头来:“你要看这个?”   常欢点头,不忘朝班主任腼腆一笑:“恩,可以吗?”   班主任手里拿着的一本清朝野史,常欢刚好要写清穿小说。她正好可以拿来当写作资料,所以她一看到班主任把这书匆匆抽屉里面拿出来,她别提有多高兴了。   “嘿!”班主任笑了一声,才慢悠悠道:“去,去,你作文从来没及格,你还看啥子野史吗?”   常欢当即就反驳:“我作文不及格,可不代表我不识字儿啊。看书只要识字儿都可以看的嘛。”要是放在以前,常欢可不敢这么和老师说话。   她现在已经是重生的,心理年龄也是二十几岁,自然不怕眼前这个三十来岁的班主任了!   听了常欢的话,班主任呵呵一笑。合上书,转身看着许心,颇有考校的意味:“那你告诉清朝有几个皇帝,不用太多,能说出四个我就借给你看。”   不怪班主任看不上常欢,乡下的学校的课外知识本来就没有城里丰富。再说了小学五年级还没学历史呢,如果常欢能说出四个皇帝的名字也是挺厉害的。   常欢仔细想了想,以前看过的清穿小说,当即掰着手指头说:“康乾盛世的康熙和乾隆,还有康熙爸顺治和康熙的儿子雍正。恩,还有嘉庆和皇太极。”说完,常欢对班主任羞涩一笑:“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班主任这才正眼打量常欢,这姑娘他知道。上课的时候老爱开小差,做些折纸的手工活。没想到这姑娘还真能说出几个清朝皇帝。   他又来了兴致,啧啧摇着头数落常欢:“你这顺序咋乱说呢?你考试的时候要注意,填答案要挨着顺序来填,这样才不会被扣分。”   常欢连忙点头,做保证:“我知道,我知道了,我下回一定认真听课、好好学习。”   班主任被常欢的话逗乐了,他把手里的书递给她。想了想,特别舍不得的说:“不许弄脏了,也不许把书弄折、弄旧了,要好好爱惜,晓得不?”   他是历史发烧友,无论正史、野史他都爱看。他的工资,基本也花在这上头了。   常欢如愿以偿的捧着书,甜甜一笑:“谢谢老师,我一定会好好爱惜这本书的。”   班主任又严肃道:“上课不许偷看,不然我饶不了你。”   常欢吐了吐舌头:“我知道了。”   她美滋滋的抱着书回了教室,恨不得现在就钻进去。可也记得和班主任保证的话,有些惋惜的把书放进包里,准备下午放学回家再看。   这一天常欢认认真真的上了课,规规矩矩的把作业做好之后,再拿出野史看。刚翻了几页,就听见外面吵吵闹闹的。   她疑惑抬头,就听见外婆叹着气从外面回来。嘴里还独自念道:“这什么人咯,媳妇儿还躺在床上不死不活的,就和女人乱来。”   常欢一听,大概知道外婆说的是李冬爸李树林和宋寡妇的事情。   刚巧这时候,隆元昌手里提着几条鲤鱼走了过来,在外面大声喊:“大姑,大姑,我给你送鱼来了。”   常欢连忙扔下手里的书跑出去,她一定要好好防守住外婆这条线。   “我们家的鱼还有那么多没吃完,你咋又送来了。”外婆拎着几条鱼,开口问。   隆元昌笑了几下:“你不是我大姑吗?你家有鱼是你家的,我的是我孝敬你的。你拿着吃就好。”   外婆被他的话逗笑,看了隆元昌一眼,语重心长的说:“你下午听到李家的事情没有?你瞧瞧,这家里老婆好好的,非要招惹外面的女人。这外面的女人是这么好招惹的?不把人扒一层下来,是不会让人好过的。”   隆元昌神色有些不自然,他有些心虚的点头:“放心吧,大姑,我晓得事情的轻重。”说完这话,乘外婆还没开口的时候,他就借口家里有事回去了。   外婆看着他的背影摇头:“这咋还没说上话,就走了呢?”她回头见常欢趴在门边,忙挥手:“看着干嘛,去、去、去,做作业去。”   常欢做了个鬼脸:“我早就做完了,我现在看书去。你就拿着你外甥孝敬的死鱼慢慢折腾吧。”死鱼两个字,常欢念的特别重。   她无时不刻不刷新外婆的心思,瞧瞧你外甥对你多好,家里那么多鱼不孝敬非要孝敬你两条死鱼!   “小孩子家家的讲话注意点,不要想着什么说什么。你讲话时候,在脑子里面过一下弯!”看着常欢跑开的身影,外婆拉长嗓子道。   “知道啦。”屋里传来常欢浑不在意的声音,话刚落她就一愣。可不是,讲话先想一下怎么说,最好噎死人不偿命,人家还挑不出错来!   “真是的,不知道这孩子像谁!”外婆低头看了眼手上提的鱼,无奈的摇摇头,往厨房里面走去。天气这么热,这死鱼只有晚上就做来吃了。   常欢聚精会神的看着手里的野史,越看越兴奋。她今天才知道,原来野史之中自有另一番天地。而她脑袋里面的小说灵感,也源源不绝的涌现出来。   她当机立断的放下手里的书,拿笔把脑中的想法记了下来。   ☆、第4章   常欢这一写,直接写到夜里十点钟。   外婆就一直坐在她身旁,手里拿着个小扇子给她扇风。当她满足的放下笔,这才反应过来已经很晚了。   看着外婆慈祥的神色,常欢忽然有些感动和不好意思。   外婆看她神色赫然,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笑道:“你能好好读书,外婆别提有多高兴了。洗澡水在锅里热着呢,快找衣服去洗澡,然后睡觉。”   常欢扑在外婆怀里撒了会儿娇,才拿着衣服去厨房舀水洗澡。到了厨房她看着灶前堆满了柴渣,想了想,就拿着扫把和背篓把柴渣装好。背到后面竹林去面去倒掉!   夜里有些黑,常欢仗着自己眼神好又熟悉路,就没拿手电筒直接把柴渣背到后面的竹林,刚走进竹林里,就听到里面传来小声的说话声,听声音有点像隆元昌和宋寡妇。   她愣了一下,正准备轻手轻脚的往会走。就听见宋寡妇掐着嗓子道:“讨厌……说好了要给人家买个手机的,你还不认账。”   “恩,买,明天就买。”隆元昌大约被她缠的厉害,立马许下承诺,   “哼,说好了,我要能放彩铃的手机。”   “这个可贵了,便宜点成不?”   “怎么?想反悔?”   “我也想给你买,可是我没钱啊?再说了,你又不止我一个男人。那李树林你咋不让他给你买呢?”   宋寡妇一听隆元昌这么说,当即就不干了。她抬高了声音,哼哼说:“行啊,你要是能娶我,我也不让你买!”说着,她又自认妩媚的笑了起来:“你没钱?你家里的女人整天在外面揽活,你还能没钱?再说了,你那个大姑,我听说她男人死前可是给她留下一笔棺材本。你去献献殷勤,指不定能抠出一点钱来。”   “嗨,我说你这女人,怎么为了钱啥子事情都能做的出啊?”   “呵?我为了钱?你和我好这么久,你给我什么了?这手机也是你自己说的。大不了咱们一拍两散。”   “哎,别,我想想办法。”   宋寡妇笑了几声,放低了声音:“唉,这就对了嘛。再说了,上次你去城里打牌,可是输了好几千。人家勇哥说了,你要再不还钱就找你麻烦。那些人是好相处的?再说你被人找麻烦,心疼的还不是我。你还不快去想想办法把钱还了。”   隆元昌一听有些害怕,勇哥可是说得出做得出的人。他还真怕自己哪天走在路上,无端遭了祸。想到这里,他过了好半天才下定决心:“成,我过几天想个办法去找我大姑借钱。这几天你可要老实点,别在出去勾三搭四了。”   “那不成,李树林昨天拿了100块钱给我,说好了明天晚上来我家找我的。”宋寡妇咯咯一笑,光听声音就知道她脸上带着令人恶心的妩媚。   常欢冷笑一声,悄声无息的往回走。   刚走到门口,就见外婆拿着手电筒正要往外走。常欢忙走上前去:“怎么了?”   “你去哪里了?我还以为你被拐子拐走了。正准备喊人去找你呢。”外婆没好气的拍打着她。   常欢连忙把空背篓挡在身前,讨好笑道:“我去倒柴渣了,你就不生气了嘛。”   外婆佯装生气的板着脸:“还不赶快去洗澡!”   常欢点头,连忙往厕所里面跑。   外婆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洗澡水。发现水已经凉了,她摇了摇头,拿着火柴准备再把火烧热。   常欢见状,连忙抢过外婆手里的火柴,笑道:“我来,我来,你刚洗完澡,别又给弄脏了。”   外婆笑骂了一声:“脏兮兮的猴儿,啥时候也晓得爱干净了。”   常欢嘿嘿笑,手脚麻利的烧了火,在十分钟之内洗了澡,赶紧跳到床上闭眼睡觉。感受到身旁传来阵阵凉风,常欢皱着眉头,竹林里听到的话,一直在她脑海里面盘桓不休。   她翻了个身,对着外婆,小声道:“外婆!”   “恩,还不睡?”   常欢伸手搂着外婆的腰,闻着外婆身上传来淡淡的香皂味。她闭上眼睛:“就睡了。”   第二天一早,常欢就醒了。   她乘外婆给她做早饭的时候,把两人换下的衣服都洗了。这一天上学,常欢都有些心神不宁的。   下午一放学,她就背着书包往家里跑。   刚跑到门口的马路上,老远就看很多人围在宋寡妇家,对着里面指指点点的。常欢见状,扯了扯嘴角,将手背在身后,哼着歌往哪边走。走得近了,就能听见很多人幸灾乐祸聊天。   “啧啧啧,真没看出来隆元昌这么老实的人,居然和她宋寡妇好上了。”   “老实?老实人一般都心里阴人呢。”   她一扭头,在人群中看见了外婆,老人家正站在隆元昌老婆蒋小晴身边轻声细语的哄着她。而隆元唱的老婆一边哭,一边恨恨的看着隆元昌,嘴里一个劲儿的说要和隆元昌离婚。还对外婆抱怨,这隆元昌不是个东西。在城里赌博不说还玩溜冰,家里的钱全都被他偷来养了宋寡妇。   外婆恨铁不成钢的瞪了眼被警察抓住的隆元昌,又转头小声安慰蒋小晴。   常欢实在没想到,隆元昌的老婆蒋小晴性子这么厉害,居然把她弟弟蒋大元都请了过来。看见隆元昌、李树林和宋寡妇三个人被警察带上警车,她心里那叫一个爽。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单纯懵懂,她朝外婆走了过去,伸手拉了拉外婆的衣角。   外婆一看是她,忙开口让她先回去,不要围在这里凑热闹。   常欢看四周都是大人,她一个小孩子围在这种地方凑热闹确实不怎么好。就对外婆笑了笑,转身往家里走去。   她一抬头,就见李冬站在对面,面色倔强的看着这边。   常欢想了想,朝李冬那边跑了过去。   李冬看了她一眼,抿嘴不说话。   常欢踌躇了一会儿,这件事怎么也算是她算计隆元昌和宋寡妇,顺带把李树林也算计进去了。如今看这孩子,一个人站在这里发呆,心里也挺过意不去的。   她沉默了半天,从书包里作业本拿出来递给李冬:“这是老师布置的作业,你做吗?”   李冬看了她一下,然后就笑了。那笑容,无端让人惊悚。常欢只觉浑身汗毛耸立,她拿手搓了搓胳膊,就见李冬指着那边开口:“昨晚上,我爸差点儿就把我妈捂死了。”   常欢诧异,脑中立马闪过昨晚上听见宋寡妇说李树林要娶她的事情。她原以为宋寡妇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李树林居然黑着心肝儿,打的这么一个主意。   她呐呐的看着李冬,不知道要说什么话来安慰这可怜的孩子。   李冬却是朝她眨眨眼,满不在乎的笑了笑:“今天这事你就当没看到也没听到,好好的回家写作业。”   常欢愣了一下,脑中忽然闪过一个想法,今天这事情李冬会不会也知道?而且在她原本的计谋上,添了把火?不然蒋小晴就算捉奸在床,也不可能把当警察的弟弟喊来抓人吧。要知道夫妻之间再大的仇恨,在乡下都是能捂则捂,不至于闹得这么开。   想了想,她决定开口问:“你做啥了?”   李冬偏头看了她一眼,常欢立马竖起手指:“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出卖你的!”   李冬伸手在她头上一敲:“小孩子家家的想什么呢,快回去做作业!”   这才多久没见,李冬变化也太快了,常欢实在怀疑这人也是重生的。她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的盯着李冬,说了两个字:“重生?”   李冬脸色一黑:“说什么呢?”   常欢:“…………”   她哽了哽,才讪讪一笑:“没啥,那我回去了。”走了一段路,常欢忽然停住脚步,回头看着李冬:“那你什么时候去上学啊?”   李冬对她咧嘴笑了笑:“等我妈好了就去。”   ☆、第5章   常欢从小路走回了家,今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外婆肯定会留在那里陪着蒋小晴,估计很晚才回家。她先把饭做好舀在盆子里,再把洗澡水烧好放在锅里。这样等外婆回来,就可以直接吃饭和洗澡了。   花了半个小时做好了作业,常欢才开始写小说。   她的小说大纲已经基本写好了,现在只要专心写小说就ok。   常欢想着先写三万字前文,把剧情停在高\潮的地方,然后就拿去投稿。她现在就等着等星期天的时候去新华书店买几本小说和报纸,一般的出版小说和报纸上面都有联系方式和编辑的名字。她到时候只要酌情选择,把小说投去哪家就成了。   因为是手写的小说,写了一两个小时,常欢也才写几千字。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常欢停下笔,从柜子上拿了手电筒准备去隆元昌那里接外婆回家。   到了隆元昌家里,常欢才发现蒋小晴的亲父母亲戚都在那里。全部都在劝蒋小晴事情不要做得太绝,她和隆元昌好歹是夫妻。隆元昌以后不好过,蒋小晴的日子也就不好过。   外婆和隆元昌的爸也一直在旁边赔不是,说等隆元昌从公安局出来之后,一定让他跪在蒋小晴面前忏悔。到时候要杀要剐都随了蒋小晴,只要蒋小晴不离婚一切都好说。   蒋小晴也秉承着女人的特性,一哭二闹三上吊,闹的不亦乐乎。隆家简直乱的一团糟!   常欢在院子门口站了一会儿,才打着电筒往屋里走去。她走到门口,往门内凑了一个头,轻轻喊:“外婆!外婆!”   因为屋子里太吵,常欢喊了好几声,外婆才听见。   外婆一见常欢过来,忙把她拉了进来:“你咋来了?”   常欢抿了抿唇,小声道:“天黑了,我怕你看不见!”   外婆叹了口气,这大晚上的常欢一个人在家她也不放心。可她二哥现在又为了隆元昌的事情被亲家质问,现在正愁的团团转。她这个当妹子的,怎么说也要帮他分担一点。   想到这里,外婆把常欢拉了进屋。   然后牵着她的手,转头又对蒋小晴劝道:“元昌这混账东西,今天做下的龌蹉事情我们也都知道了。可小晴啊,你要知道,这夫妻都是患难与共的。而且你今天做的事情也太莽撞了,你这样不管不顾的把你弟弟喊来抓人,你是一时痛快了,可你也不想想,这以后你走出去,人家对你也是要指指点点的。你咋不好好想想呢,这些事情你就该找我和你公公商量一下。”   蒋小晴被说的有些惭愧,可她从人口中听说了这些事心里本来就气。急急忙忙跑回来的时候,又见李冬神色慌忙拉着自己,求她救人。   蒋小晴当时就知道李树林为了那个宋寡妇居然想捂死自己的老婆,她去李冬家看了李冬妈,看着她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那光景别提有多凄凉了。她再一想隆元昌平时把家底都偷光了,还要和宋寡妇纠缠在一起。   蒋小晴当时直接寒到心底了,她怕李冬妈就是她的以后。当即就哆哆嗦嗦的跑到镇上找了自己的兄弟,带着几个警察去宋寡妇家捉奸。当时她冲进门一看,看到那三个人在床上胡来的下流画面。当时就火冒三丈,怒火中烧的时候谁还想那么多。只管痛快再说!   现在静下来想一想,她也是有点后悔的。   不过她平时实在被隆元昌伤了心,就算后悔她也没多大感觉。   听了常欢外婆的话,蒋小晴呸了一声,情绪又激动起来:“那个王八蛋就不是个好东西!”她拉着外婆的手,红着眼睛愤愤不平的说:“大姑你以为他就真心对你好?我今天还听见他和宋寡妇商量着怎么骗你的棺材本拿去给那sao货买手机。”说着、说着,蒋小晴就悲从心来:“我和他结婚十几年,我哪一点对不起他。他平时好吃懒做的不说,把家里的钱拿去赌。还勾搭女人,吃喝嫖du,坑蒙拐骗他哪样不干?就你老人家被他平时的样子骗了,以为他是个好东西。”   外婆一听隆元昌居然和宋寡妇联合准备骗自己钱,当即也寒了心。她又看着蒋小晴哭着伤心欲绝的样子,叹了口气,伸手帮她把头发理顺,才道:“这混账确实不像话,可是你也想一想,你们好歹过了半辈子了,你就真打算看着他进去?”   蒋小晴心里一窒,她嫁给隆元昌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生育。所以她觉得对不住隆元昌,平时什么脏活累活她都赶着做,把隆元昌像大爷一样供着,可到头来呢?却得了这么个下场。   她把眼泪一抹,立马站起来收拾东西:“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要回娘家静一静!”   外婆一听,也没拦着蒋小晴。   大家都是女人,都知道这女人的苦楚。她帮着蒋小晴收拾东西,和声细语的劝道:“你回娘家了也好,这几天就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等元昌回来,你也别给他好脸色。这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啊,男人就不知道珍惜。”   蒋小晴一听深觉这话说道她心底去了,当即又抹了把泪,哑着嗓子哭道:“大姑,还是你说的我心里去了。”   外婆伸手拍了拍她,从兜里摸出一方蓝色的帕子打开。常欢眼尖的发现,那里面大约有百十来块钱,对于外婆来说,这也算是巨款了。   只见外婆连着帕子和钱往蒋小晴手里一赛:“这些钱你拿着,回了娘家没钱用也可怜。”   蒋小晴感激的看了眼外婆,直接转身把衣服一裹,拿着包裹就往外面冲。冲到门口,她回头对外婆咧嘴一笑。那笑容看起来苦涩至极:“大姑,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说完这话,蒋小晴就抱着包袱冲进了夜色中。   她的父母亲人连忙追着她跑了出去,走的时候还不忘朝隆元昌的爸落下句狠话!这人一走,屋子顿时安静下来。昏暗的灯光照着老旧的土房子,仿佛在嘲笑刚才发生的一切。   隆元昌的爸蹲在屋门口,吧嗒吧嗒的抽着烟,双眼无神的望着漆黑的外面发呆。   外婆叹了口气,走到他面前,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你也不要想太多了,这年轻人的事情我们老一辈的只能管这么多了。”   隆元昌的爸沉默无语的吸了几口烟,才慢悠悠的说:“你别管了,回去吧。欢欢还小,你回去吧。”   外婆叹了口气,才转身朝欢欢招了招手:“来,咱们回家了。”   常欢连忙跟上前去,拉着外婆的手,打着手电筒往回走。一路上很安静,常欢知道外婆现在心情不好。可这些事情都是她策划出来的,她昨晚上把隆元昌和宋寡妇的事情编了首顺口溜。换了左手,歪歪扭扭的写在纸条上。然后下课,乘大家不注意的时候,丢在一个平时喜欢大嗓门说话又爱和人八卦的妹子旁边。果然那妹子看到了这个顺口溜,当即大声念了出来。果不其然,十分钟的时间,学校里的孩子都知道这首顺口溜。全都牵着手,在操场上一边玩游戏一边大声念这首顺口溜。   隔壁的李婶婶又和将小晴关系好,在学校听到这个顺口溜肯定会去找蒋小晴说话的。这一切都在她的算计当中,看见外婆心情不好,她心里也有些不安。   她想了想,轻轻摇了摇牵着外婆的手,甜着嗓子道:“外婆我给你唱支歌吧。”   外婆笑了一声:“你这孩子也懂事,知道哄外婆开心了。”这话虽然欣慰,但也带着一些失落。   常欢抿了抿唇,小声道:“我不会向表叔一样,哄骗你的钱财的。”   外婆伸手在她脑门上一拍,佯装生气:“你从小到大都是花外婆的钱,外婆还用你骗才给你?”   常欢眼睛一酸,当即嘟着嘴小声道:“你放心好了,我以后会挣好多钱好多钱给你花的。到时候我每天给你一千块,你不花完不让你回家。”   外婆成功被常欢的土豪气质逗笑了:“你这孩子,只要乖乖听话,外婆就心满意足了。”   常欢心里暖洋洋的,今天这事一过,以后隆元昌就再也骗不了外婆的钱了。外婆就有钱治病,可以活长命百岁了。   刚想到这里,常欢立马停住了脚步。紧张兮兮的拉着外婆的手:“外婆,星期天我们去城里体检吧?我们老师说,老人家就要时不时的体检一下,这样才能知道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可以有病早知道!”   这年头的农村人,平时谁会想着去体检啊。   就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也是拖得实在拖不住了,才会去看医生。   外婆听了这话,也没放在心上,口头直答应:“要的,外婆星期天带你去体检,给我们欢欢查一查身体棒不棒!”   常欢吸了吸鼻子,外婆总是这样,什么好的都想着自己。反正不管了,星期天去了医院,她就发挥缠功,怎么说也要缠着外婆去体检。   两人一路说着话回了家,外婆舀了一大碗稀饭,打着手电筒就要出门。   常欢立马喊住她:“外婆,你去哪里?”   “去给你大外公送饭去,他今晚肯定闹心!”   常欢咚咚几步上前,抢过外婆手里的碗:“我去送饭,你好好吃饭然后洗澡睡觉。”   外婆愣了一下,才点着常欢的鼻子,宠溺一笑:“你个小大人,跑快点啊。”   常欢耸了耸鼻尖,她可不就是是小大人嘛!   ☆、第6章   第二天警察局就传来消息,说隆元昌和李树林乱搞男女关系,两人都要在警察局拘留几天!   听了这个消息,常欢心情好极了。她每天都帮李冬做笔记,放学回家的时候顺便就给他带回来。   而李冬每次也认真做了作业,让常欢给他带去学校。   转眼就到了星期五,这一天常欢如往常一样把笔记给李冬带过去。   却发现李树林已经回了家,李冬正拿着刀在屋檐下砍柴。   他们两父子就这样一左一右的对持在门口,常欢觉得气氛不太对劲。   连忙小声开口喊了声李叔叔,说她是来给李冬送作业的。   李叔林面无表情看了眼常欢,然后起身走到外面去抽烟。   常欢朝李冬走了过去:“你没事吧?”   李冬砍柴的动作不停,只抬头对常欢笑了笑:“没事儿,你别担心。”   常欢觉得李冬亲眼看见李树林想捂死自己老妈的事情,他们两人之间肯定有阴影。如今李树林从警察局出来,她真怕李树林一个丧尽天良做出杀妻灭子的事情来。   当即就对李冬小声道:“你自己小心点,有什么事情就大声喊。也别和你爸对着干,凡事别冲动。”   李冬沉默了一会儿,抬头对常欢笑了一下:“没事儿,别担心。”   两人正说着话,李树林就板着脸从外面走了进来。   常欢立马站直了身体,对李树林甜甜一笑,然后转头对李冬大声说道:“作业你记得做,老师说明天会让班长组织同学来看你的。”   李冬砍柴的动作一顿,抬头看了眼常欢。   常欢对他咧嘴一笑,然后转身离开。   回了家,外婆问了常欢几句话。然后叹了口气,忧愁的看着常欢:“李冬妈是当年李树林去云南买来的媳妇儿,这出了事,连个娘家人都没有。也挺可怜的,以后欢欢可别嫁远了。到时候被人欺负了,都没人帮忙!”   常欢闻言,心里一酸。   不免想到了自己才十八岁就被父母强迫嫁给本村的单身汉,那时候她哭天喊地都没人应。想着那一夜的光景,常欢就冷的直打颤。   她表情狰狞,恨的咬牙切齿,这一世绝不重蹈覆辙!   “欢欢,欢欢……”耳朵被人扯了扯,她回神,见外婆神色担忧的看着自己。   她勉强扯开一个笑容:“刚才头疼!”   外婆伸手抹了一把她额头的冷汗,担忧问:“要不要紧?我带你去看徐老头那里看一下!”   常欢摇了摇头,抛开脑袋里面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扑在外婆怀里撒娇:“哎呀,没啥子事情。我饿了,外婆!”   “真没事?”   “真的没事!”常欢差点发誓!   外婆狐疑再三,然后点头:“那成,吃饭吧。明天带你去城里体检下,看看你脑袋里面是不是有虫子。”   常欢:“…………”   有这样说自己外孙女的吗?   第二天一早,常欢就和外婆起来。她帮着外婆做饭,喂喂鸡鸭,然后两人吃了饭,就背着背篓去镇上赶车。   因为赶集天,很多人都要去城里卖东西。车上的各种味道混合起来,路上又颠簸不已,那酸爽的味道可想而知。   好不容易摇到城里,常欢觉得自己快被摇散架了。   她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又和外婆上了3路车。   常欢一直望着窗外,此时的县城还没怎么开发,四处看起来都脏兮兮的。路上的垃圾也随处可见,汽车一开过,就能刮起一阵垃圾风。   “喂,你给我起来。乡巴佬浑脏不垃圾的,还坐什么座位!”   常欢回神,见一个中年妇女,双手提着不少东西,神情傲慢的站在她们面前。   “喂,叫你们呢。没听见啊,还不快给我起来,没看我站着呢。”   那中年妇女见常欢和外婆都抬头看着她,就是不起来让座。她皱了皱眉头,腾出一只手就要去拉常欢。   外婆见状,忙伸手护着常欢:“你这人咋这么不讲道理呢。”   “哟,还讲道理!”那人神色不屑的看着两人,呸了一口,拉长了嗓子慢悠悠的说:“也不看你们是什么德行,灰头土脸,一拍都是灰尘,还好意思坐公交车?”说着,她就翻了个白眼,把手里的东西往前一凑,得意洋洋的道:“看见没,洋罐头。刚从外地运过来的,可比你们这些乡巴佬金贵多了!我说你们还好意思占着座位不让?”   她的话实在有些尖酸刻薄,可车上的人大部分都是乡下人,出门在外,尤其是去城里本来就觉得低人一等。又见她趾高气昂的样子,被她极尽嘲讽的话语激的面红耳赤。可就是没人站出来说几句话,好些胆小的人还往座位上缩了缩身子,庆幸这中年妇女找的不是自己的麻烦。   常欢心里冷笑,实在没想到,这人居然这么恬不知耻。   欺负她没事儿,欺负她外婆就有事儿了。   她当即扯了扯嘴角,冷笑:“照你这么说,乡下人都活该倒霉?就算车上有座位,也不能坐咯?”   那妇女哼哼一声:“肯定了,没得沾些什么鸡屎、鸭屎在车上,让人碰了倒霉!”   这话可已经开启了强大的群嘲模式,有些性子急的人,已经按捺不住了。   常欢拿眼风扫视一圈,然后不动声色的再问:“可我们出门都换了衣裳,怎么可能会带着那些东西把车子弄脏嘛。这位奶奶,你讲话真是好没道理。我外婆都说了,要尊老爱幼,不能仗着自己年纪大就欺负人。你也不能仗着是城里人欺负我们乡下人啊!”   “呸,谁耐烦和你说那么多啊,你给我起来。”那中年妇女见常欢啰啰嗦嗦的说了一大堆,就是不起来,伸手就要去拉常欢起来。   常欢抖了抖身子,带着哭腔往外婆怀里钻,大声喊道:“你欺负我是个乡巴佬,你欺负我们乡巴佬!”   “呸,欺负的就是你们乡巴佬!”那中年妇女,跟着常欢的话骂了一声!   实在有人看不过去了,一个长的壮实的妇女,怒气冲冲的站起来。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我呸。打的就你这三八!”   一时间,公交车上的人都纷纷嚷了起来,要把那妇女赶下车。   最后司机和售票员没办法,只好退了那妇女的车钱,让她坐下一班车。   “小姑娘,你别怕,好好的坐着啊。”那壮实的妇女对常欢和蔼一笑。   常欢点头,也还了她一个甜甜的笑容:“谢谢阿姨!”   “嗨,客气啥!”   外婆皱着眉头看着常欢,自家外孙女以前就是个胆小如鼠的女孩子。啥时候变得这么会说了?   常欢心里一紧,赶紧朝外婆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然后拍拍自己的心口,装作惊魂未定的模样道:“刚才我好害怕啊,还好有这个阿姨。”   “嗨,都说了没啥!”   外婆这才把注意力放在那壮实的妇女身上:“刚才多谢这位大姐了,我们家欢欢胆子小。”   “哎,都说了不要谢,这句话我都说三遍了嘛。”那妇女摆了摆手,有些无奈的样子成功逗笑了车里的人。   到了终点战,对面就是县医院。常欢连忙拉着外婆往那边走。   她好说歹说,外婆都不愿意花钱做体检。最后常欢索性就地一坐,开始撒泼打滚:“你不体检我也不体检,我们两婆孙都病死算了。”   “你个要命的娃娃,这又疯的哪一出?”   常欢躺在地上,表情无辜:“就想你做个体检!”   外婆被逼的没办法,只好掏钱出来。常欢立马拿过钱,笑嘻嘻说:“我去排队!”   然后两人开始排队体检,大概过了一小时才全部体检完。体检的结果要几天才能出来,常欢就拉着外婆往街上跑。   上辈子她经常来城里,所以老街这一块她还是很熟悉。   她带着外婆到了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又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当时比较畅销的言情小说。   准备回家看一看,现在市面上都是哪一种风格。   在县城里逛了一会儿,就到了中午。外婆自己买了个馒头,却给常欢买了碗面。   常欢被感动哭了,她找老板拿了一个碗,挑了一大半的面进那个碗里。要外婆坐下来吃,外婆连忙摇头:“我吃馒头就够了,你在长身体,多吃点。”   常欢红着眼睛,就直挺挺地坐在那里:“你不吃,我也不吃。”   “哎,你这孩子,咋这么倔强呢。”外婆叹了口气。   常欢还是那句话:“你不吃,我也不吃。”   自从上午见识了常欢撒泼的功力以后,外婆也就没折了,只好又挑了一大半的面条给常欢,只给自己留了一小口。   常欢立马不干了,两人就这么挑来挑去。最后老板实在感动的不行,又煮了碗面条,加了好多肉送过来:“我请你们吃。”   常欢眨眨眼,外婆眨眨眼。   然后两人对视了一眼,外婆忙站起来:“那怎么成,你端回去。”   老板挥了挥手:“就当我代替你孙女孝敬你的。”   常欢一听,立马从兜里掏出四块钱拍在桌上,笑眯眯的说:“谢谢老板,我自己孝敬我外婆。”   话说的豪气,可她肉痛啊。这可是她好久以前存了好久的私房钱!   ☆、第7章   两人正在吃面时候,几个男人抽着烟,骂骂咧咧的从一旁的小巷子走了过来。把手里的烟盒往桌山一扔,五大三岔的坐在凳子上,就大声吼道:“老板,给我整点东西吃。”   “好嘞~”老板从屋里走了出来,笑嘻嘻的看着为首的男人:“勇哥,还是老规矩?”   勇哥呸地一声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有些不耐烦的看了一眼老板:“对,对,对,快去,废话这么多。”   老板赔着笑,赶紧跑进屋,手脚麻利的切好猪耳朵和花生米,再扛了一箱啤酒出来。   他们一来,好多吃面的人都几口吃完了面,赶快付钱走人。这和流氓在一个地方吃饭,一不小心就能摊上大事儿。常欢也不喜欢这种人的作风,也准备赶快吃完面,和外婆离开!   正在这时候,一个脖子上挂着一根很粗的假金项链的黄毛,开了几瓶啤酒放在桌上。对勇哥说道:“妈的,那个隆元昌欠了我们好几千块,就这样进了戒毒所。等他龟儿子出来,看老子不打断他的腿!”   常欢一听说道隆元昌,忙竖起耳朵,凝神静听那边的响动!   而外婆听到那些人要打断隆元昌的腿,手一抖,筷子上的面条险些就落在桌上。常欢连忙把碗里的肉夹道外婆碗里,分散了她的注意力。   勇哥吹了一瓶啤酒,把酒瓶子往地上一扔,仰着声音骂道:“滚他娘的,宋寡妇这个贱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小贵,你今晚上去一趟红旗村,你告诉她,隆元昌的帐算在她头上!”   常欢听到这里,垂下眼,看着碗里的面汤。   这宋寡妇才是摊上事儿,摊上大事儿了!   听到这里,常欢赶紧吃了面,拉着外婆从旁边离开。   回去的路上,常欢见外婆一直心绪不宁的样子。心里有些担忧,上辈子外婆就是因为和父母吵架,情绪太过紧张从而引发了心肌梗死的病才去世。   这一次为了隆元昌的事情,常欢觉得他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外婆为他担心。   常欢把身子歪在外婆身上,指着窗外的好奇的说道:“外婆那是哪里啊?”   有人说话,能在一时间打散注意力。外婆看了一眼,就随口道:“那是稻香村,你小时候我还带你去吃过酒席的。”   常欢眨眼:“小时候?我小时候是多小?”   外婆伸手在她脸上一拍,回忆道:“你三岁那年,那时候你二外婆还在世的时候我带你去的。”说道这里,外婆叹了口气:“哎,这一晃八/九年过去了,那些个老东西都死的差不多了。”   常欢觉得这个节奏不对,他明明是要哄外婆开心的,怎么说着说着就到了缅怀旧人身上去了。   她忽然嘻嘻一笑,凑到外婆面前,给她咬耳朵,小声的说了句话。倒引得外婆,一下子就笑了出来。   外婆伸手在她背上一拍,宠溺道:“你这促狭鬼,你关老师这么耿直的一个人,怎么就被你说成大猩猩了呢。”   常欢嘿嘿一笑,拿手做了个鬼脸,笑道:“这是我们班同学说的,说关老师就是浑身长黑毛的大猩猩,尤其是他上课有时候刚在黑板上写完字,就拿手挖鼻孔……噗哈哈……”说着、说着,常欢就捂着肚子笑个不停:“挖的一鼻孔的粉笔粉,笑死人了……哈哈哈……”   外婆本来觉得不好笑,可看常欢笑的上气不接下气,那小模样倒比她讲的话还好笑。也就咧嘴呵呵一笑,这一笑,根本就停不下来。   两婆孙直接在车上笑岔了气,惹得其他人频频往这边看了过来。笑了半天,常欢才囧囧有神的反应过来,特么的,大笑不停也是一种情绪激动啊。这以后,她到底要怎么来照顾外婆的情绪啊?   回了家,外婆把背篓往地上一放,还没歇口气。就往外面走,常欢眨眨眼,她知道,外婆肯定去找大外公说今天在城里见到的事情了。   她叹了口气,准备去李冬家看一看。   她昨天特意大声说,班长要带着同学们去慰问李冬。其实也就是想旁敲侧击的告诉李冬林,不要做出什么惨绝人寰的事情来,每天都会有人去李冬家看情况的。   常欢去的时候李冬正在院子边上杀鸡,而李树林没在家。常欢走过去,蹲在旁边帮他拔鸡毛,随口问了句:“你爸呢?”   李冬耸了耸肩:“去外地干活去了。”   常欢点了点,觉得这样也好。   李树林不在家,李冬和他妈妈至少是安全的。   李冬妈的情况已经好多了,因为失血过多,脸色还很苍白,她稍微动一动就觉得头晕眼花!她在屋里听见常欢说话的声音,忙从床上下来,摇摇晃晃的走到门口,靠在墙上神色和睦的看着常欢和李冬。然后招呼着常欢进屋吃地瓜!   常欢甜甜一笑:“谢谢阿姨,我现在不饿!”   李冬对常欢后天的礼貌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李冬妈听常欢说声谢谢,显然有些受宠若惊的模样。常欢叹了口气,李冬妈就是脾气软的像包子,这李树林没和宋寡妇勾搭上的时候,两人还是过了几天恩爱日子。   可一旦这男人在外面有了野花,就觉得家里的那朵花怎么看都不顺眼了。这被自己男人拿枕头捂,李冬妈心里肯定也难受得紧。   这些事情,若是常欢来说,会想着劝李冬妈和李树林离婚。在没人的时候从,常欢也试着跟李冬踢了一句,怎么不离婚。   李冬只停下手中拔鸡毛的动作,定定的看着地上,几秒之后,他才回过神,不可置否的笑了笑。常欢也就识相的没提这件事情。   这一夜的双河村,多多少少发生了一些大事。   比如隔壁李婶婶家的狗半夜叫个不停的时候,常欢就迷迷糊糊的想,这宋寡妇大约被勇哥那一伙人带去城里了吧。   第二天一早,常欢就把自己写好的三万字小说和大纲放在牛皮袋子里。准备中午的时候去镇上给报社寄出去!   等中午把东西寄出去之后,常欢心里有些忐忑和兴奋。   虽然她觉得自己写的很好,可到底不知道报社那边是个什么意思。还有她虽然看小说,看得多,不过写也是第一次,难免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不得安宁。   不过她再激动,日子还是照常过。   再过了几天之后,李冬也开始来上学了。这一天,刚好碰上期中考试。李冬二话没说,拿着卷纸就开始做。   结果等成绩出来之后,李冬直接被校长在广播里好好夸奖了一番。没办法,人李冬缺课接近两个星期,考试也是全校第一名啊。   当然,常欢很悲催的和李冬是并列第一名,这让常欢觉得很丢脸。自己好歹是个成年人,咋和李冬一比感觉瞬间就成了渣渣了呢。   值得庆幸的是,在第二天,常欢就收到报社的回信了。   那封信也是很官方的语气,说常欢小说构思和文笔都不错,而且从她文里面,侧面反映了清朝的历史。所以这文被报社录用了,不过因为常欢是新人,所以报社给的稿费不会很高。   常欢的小说已经在报纸上开始连载,每次连载的字数大约是三千字。报社让常欢赶快把剩下的小说,完稿交上去。   常欢为此很是高兴,这第一桶金就这么赚着了。   为了支持自己的事业,常欢偷偷的拿稿费定了报纸。她想每天能看见自己的文字在报纸发表,她就觉得无比满足。   不过很显然,这稿费对于缺钱的常欢来说,显然是杯水车薪。   她必须再想一个能挣钱的办法,她以前听人家说过一个赚钱的顺口溜。要想发财那就去八十年代摆地摊、九十年代买股票。不过股票对于常欢来说,她一窍不通。买了没得亏本,二十世纪网络挣钱,她现在只能等着攒钱,等资金足够了再来想办法。   常欢拿着报社的信,苦恼的往学校里走。   刚走到半路,她就看见一个农民拿着锄头在打井。然后常欢脑袋忽然一灵光,她连忙往那农民那边跑。   刚到跑过去,就见那农民打井的动作一顿。从土里挖出一个黑漆漆,浑身布满黑色小孔的石头。那石头大概有成年男子脑袋那么大,呈椭圆形。   常欢蹲在土边上,歪头看着他把石头随意往边上一扔,又继续挖土。   常欢眨眨眼,看着他:“你不要那石头?”   那农民见常欢是附近的学生,对常欢笑了笑,才道:“一块石头,我拿来干嘛。你要?”   常欢有些迟疑,还是点了点头:“我想拿回去抵门。”   “恩,你拿走吧。”那农民看也不看扔在旁边的石头,埋头继续挖井。   常欢抱着石头,有些心虚。   这样子,感觉占了好大一个便宜。   她想了想,把石头抱到那个人身边,还是实话说道:“这石头这么奇怪,好像陨石啊。”   ☆、第8章   听了常欢的话,那农民不以为意的呵笑一声。那语气,还有些看不起的样子。   常欢囧了囧,她这可是实话,大实话!   她虽然很想要这块陨石,可总觉就这样抱走有些昧良心!   这块陨石就是这人打土井的时候挖出来的,那是后他也是随手就把这陨石扔在路边上。过了好多年以后,是一个大学生回家,路过这里才发现了这块陨石。然后就抱回家,当时常欢听说这块陨石被那个大学生买了给了一个外国人,发了一比不小的横财。   那时候,她的日子正在水深火热中,听了也就一笑而过。   如今被她碰到了这件事,私心来讲,她还是很想要的。   “行了,你喜欢就抱着,一块黑疙瘩也宝贝跟啥似的。”那农民见常欢抱着陨石站在自己面前,那表情还挺舍不得的。他就觉得这个小娃娃硬是有趣的很,他视线一转,忽然就见常欢正站在他带来的扁担上。当即就黑了脸,大喝了一声:“你干啥?”   常欢被他吓得抖了抖身子,她回神,表情很无辜:“我啥也没干啊!”   那农民没好气的挥手,像赶苍蝇似得说:“你踩着我的扁担了,今天没得晦气,你快走!快走!”   常欢囧了一下,连忙挪开脚,这踩一下扁担关晦气傻子事情嘛?   她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那农民又“哎”了一声,黑着脸说:“你把我的扁担放在你肩头,左边放一下,右边再放一下!”   常欢:“…………。”   看着那农民漆黑的脸色,常欢没敢说不。赶快蹲下身子,把扁担照着他说得方式左边放了一下,右边再放了下。然后抱着陨石就跑开了,跑到一半,她又顿住,神色为难的看了看手里抱着的陨石。   心中有两个声音,在交替说话;   “就这样拿走了?”   “感觉好违心!”   “可是,你已经实话实说了,那人就是不相信!”   “哎,算了吧,上辈子这块陨石也是和他擦肩而过。你就当重生一回,自己得了别人得不到的机遇!”   “唔,有道理。以后多做点善事就好了!”   一番天人交战之后,常欢抱着陨石回了学校。   李冬看她宝贝似的抱着一块黑疙瘩,有些疑惑:“你干啥?”   常欢嘿嘿一笑:“这是我的宝贝!”   李冬看了她一眼,再看了石头一眼,耸了耸肩,继续低头写作业。   虽然说服了自己,可常欢还是有些心绪不宁。   下午放学的时候,她赶紧抱着石头往白天挖井的地方跑。果然见那农民还在那里挖井,旁边还站了个妇女,正拿着篮子在装挖出来的土块。   她抱着石头走过去,那农民一看,表情没多高兴。白天这女子踩了他的扁担,下午他莫名其妙就觉得腰疼,真是晦气得很。   “你怎么又来了!”他语气没多好的看着常欢。   常欢把怀里的石头,往前送了送:“这石头我还给你!”   那农民立马就黑了脸,深觉她是衰神附体,被她抱过的石头还能要?没得待会儿,还不晓得怎么倒霉呢。   “走、走、走,你抱过的东西谁敢要啊!”   常欢眨眼,难道他真没和陨石的机缘,这样子都不要?   倒是站在旁边的妇女,眼尖的发现常欢兜里有钱,忙开口:“诶,我们家男人挖出来的石头,你想要也成啊。把你兜里的钱拿出来,就算买了!”   常欢一愣,这钱是她预付的稿费。不多,也就刚才刊登了3千字的稿酬。定了一个月的报纸,还剩下50块钱而已。   那妇女见常欢神色迟疑,以为她舍不得。当即就嘿了一声,你害的我男人腰疼了一下午,你还拿了这黑疙瘩,你兜里的50块钱就当做赔给我们的医药费。你赔不赔?不赔我就跟着你回去见家长。   常欢实在震惊了,她实在没想到,眼前的女人居然有这种神奇的思维。   她还在呆滞中,那女人直接上前几步,伸手从常欢兜里掏出那五十块钱塞进自己兜里。然后伸手推搡常欢:“快走,快走,别妨碍我们干活!”   看着自己身上印上的两个泥巴印字,常欢皱了皱眉。那女人手上一用力,常欢脚下一个跄踉摔在地上。那妇女见状,立马往后跳了一步,神色防备的捂着口袋:“别以为你摔了我就会把钱还给你,这是我的。”   常欢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好自己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抱着陨石往回家的路上走。   刚走几步,还能听见背后传来那女人得意洋洋的声音:“看,这种没父母看管的娃儿,一天到晚带着钱只晓得瞎蹦跶。还好我聪明,这一块石头就卖了五十块钱,可以割好几斤猪肉了。”   常欢闻言,扯了扯嘴角,抱着陨石渐渐走远!   回了家,常欢刚进屋,就见蒋小晴和外婆坐在角落悄悄的说着话。   常欢摇了摇了脑袋,不用去听,也知道肯定是关于隆元昌的事情。常欢放下书包,直接去厨房做饭。因为蒋小晴在,她直接多打了半碗米。   饭刚做好,就看见外婆神色凝重的送蒋小晴出门。一脸不舍的拉着蒋小晴的手,喋喋不休:“你真就这样打算了?元昌这个孽障这样欺负你,我作为她大姑也不好意思拦着你。你……”外婆顿了顿,眼睛忽然就红了:“你出去打工了,以后回家也来我这里坐一坐。咱们亲戚的情分依旧在的!”   蒋小晴也红着眼,嗓音嘶哑:“要的,大姑。那我就先走了啊。”   外婆那扯起围裙擦了擦眼:“走吧,你家里还有事,我就不留你吃饭了。”   蒋小晴点头,一步三回头的转身走了。   常欢拿着火钳跑到外面,和外婆一起看着蒋小晴离开的背影。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蒋嬢嬢咋了?”   “哎,你个小娃娃说了你也不懂!”外婆叹了口气,有些敷衍!   常欢撇了撇嘴,小声嘀咕:“你不说,我以后怎么懂这些人情世故啊!”她虽然说得小声,却故意让外婆听见。没办法,以后她的表现肯定不会像小孩子,乘早给外婆醒醒神,以后有些事情就不用那么麻烦的找借口了。   外婆听了话,神情一愣。   常欢见状,连忙又道:“你看嘛,我们老师都说了,我们现在正是接触是非观的时候,你们大人老是不给我们说这些事情。以后我们还怎么长大,怎么接触社会,怎么辨明是非!”   外婆又是一愣,她这才想起来,常欢已经十二岁了。   她十二岁的时候,不早就懂事了,天天在山上干农活,什么人伦常理她不晓得?如今再一看常欢,十二岁的人好像什么都不知道。这以后确实也不好,外婆又叹了口气。   伸手摸着常欢的脑袋:“你蒋嬢嬢和你表叔离婚了,要去外面打工了。”   常欢点头,思忖。这隆元昌能答应离婚,肯定是蒋小晴拿了什么来交换。果不其然,就听到外婆继续说:“这些事情,本来不该让你们小娃娃晓得。不过你晓得了也好,以后才知道哪些人可以交往,值得信任!”   原来蒋小晴和隆元昌结婚这么多钱,蒋小晴一直没怀上孩子。其实不孕不育的人是隆元昌,他也知道这件事情,但他偏偏把错归咎于讲小晴身上。蒋小晴也一直因为这件事,在家里面抬不起头来。这一回是她回娘家,她在外地打工的妹妹听了这件事,立马从外地赶了回来。一直劝她离婚,又带着她去城里医院检查了一下,这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蒋小晴本来就被隆元昌伤了心,又被欺骗了这么多年。她想着自己以前受的苦,直接心灰意冷了。她妹妹在外地打工比较有见识。为她出了注意,去咨询了律师,又提主意,以帮隆元昌还钱作为交换条件让隆元昌和蒋小晴离婚。   隆元昌肯定不答应,但蒋小晴的妹妹态度很强硬,直接说,如果隆元昌不答应,那就带着蒋小晴出去打工,反正律师说了,因为隆元昌出轨在先,又夫妻不和,如果上诉法院,夫妻分居两年也可以自动离婚的。你隆元昌不答应,那也行,一拍两散,钱自己还。   隆元昌一听就有些犹豫,他爸也知道这些事情确实对不住蒋小晴。就做主,答应了这件事,让两人离了婚。蒋小晴这次来是拿钱给外婆的,让她转交给隆元昌的爸。这样一来,将小晴算是彻底解脱了。   说道这里,外婆又叹了口气:“小晴多好的人啊,这孽障也算没福气了。”   常欢心里为蒋小晴感到高兴,闻言也就点点头,道:“这世上总是有那多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人家蒋嬢嬢为他蹉跎了那么多年,到最后还要花钱买解脱。这样的人,就是自己作死,作出来的。”   外婆一听,忙竖起眼,伸手怕她:“你这死妮子,咋个说话的。”   常欢耸了耸肩:“我实话实话,不过呀。”她朝外婆嘻嘻一笑,继续道:“这你也别操心了,你操不来的。这一回隆元昌吃了这个亏,应该会反省、反省,要是他出来了还是执迷不悟,那这人真没救了!”   “哎,可不是!”   ☆、第9章   常欢的小说因为题材新颖,行文诙谐有趣,又有扎实的历史功底。刚在报纸上连载几版就引起了报友的热烈反应。   读者寄给常欢的信每次都能收到一麻袋,负责联系常欢的编辑看着一堆信件发愁。   后来在给常欢寄稿费和资料的时候,直接把信都给寄了过去。   这一次常欢收到信,还在纳闷。这咋还用麻袋打包寄呢?难道是报社的人看她勤快,给寄的土特产。   等她打开麻袋,看着堆积成山的信件立马傻眼了。   然后就像做贼似的,赶紧把麻袋抗在肩上,直接回了家。   外婆正在午睡,常欢轻手轻脚的把麻袋藏在床底下。然后赶快跑去学校上学!   她的小说准备写25万字,已经在报社连载了一个月了。剩下的稿子,常欢已经完稿,直接一次性寄给了报社。   常欢正在思考下一本小说该写什么类容,肩膀就被人重重拍了一下。吓的她一个机灵,限些尖叫出声!   她回头,拍着胸口,神情抱怨的看着李冬:“你干啥呢?差点吓死我!”   李冬嘿嘿一笑,凑到她面前开口问:“你中午干啥了?鬼鬼祟祟的抱着蛇麻口袋回家,你做了啥亏心事怕被人看见啊?”   常欢翻了个白眼:“你才做了亏心事,别吵我,我看书呢。”   李冬噗嗤一笑,指着她的书幸灾乐祸:“你看书?你看看你在书上写些啥!”   常欢低头,只见书上写满了bl、h、s/m等字母。她神色窘迫的合上书,打着哈哈:“呵呵,我乱写的,乱写的……”   李冬耸了耸肩:“对了,老师说下个星期要去市里参加奥数比赛。”   常欢点头,正想着这种为校争光的事情永远轮不到她的时候。李冬就开口说道:“我听关老师说我们学校就我和你去参加。”   常欢一愣:“我们两?”   李冬点头:“对呀……”他刚开口,就听见广播里传来校长那乡音味道很重的普通话:“下面出个通知,请六年一班的李冬和常欢同学马上来校长办公室一趟!请六年一班的李冬和常欢同学马上来校长办公室一趟!”   李冬眨眼:“看,我说吧。”   常欢从位置上站起来:“走吧,咱们快点去吧。”   村校不过就两栋矮小的教学楼,所谓的校长办公室也只是一间落在楼梯转角处的一个小房间。   两人到了校长办公室,就见里面坐满了老师。所有人都炯炯有神的盯着他们,李冬直接被这阵势吓了一跳。他下意识的回头看常欢,常欢对他咧嘴一笑,然后走了进去敬了一个少先队员的礼:“报告,六年一班的常欢和李冬来报道!”   校长那满是皱纹折子的脸,笑成一朵怒放的菊花:“快、快进来!”   两人进了屋,校长直奔主题。说明了这次奥数比赛的重要性,最主要的是校长希望两人一定不能给学校丢脸。如果不能拿第一也要拿第二。   常欢抽了抽嘴角,这市里举行的奥数比赛。他们一村校的教学设施,怎么可能和市区那些高等学府比?别说第一,两人只要不在第一轮被刷下来已经不错了。   校长看两人被吓到了,笑的更加和蔼。他一抬头就见那些老师,每个人刷刷的从背后抽出一本书放在两人面前,异口同声的道:“这是老师们自费买的黄冈教材,加油,我们看好你。”   常欢:“…………”   李冬:“…………”   接下来,校长和老师们热情澎湃的对两人进行了教学轰炸。并欢喜的恭喜两人中奖了!学校的老师决定会给两人开启霸王套餐,争取让两人在下个星期之前,成为奥数小达人。   常欢和李冬开始了苦逼的补习生涯!   到了奥数比赛的时候,关老师带着常欢和李冬提前一天到了市里。为了让两孩子好好休息,关老师带着两人去了妹妹家借宿。   关老师的妹妹在路边摊摆夜市,租住的房子刚好靠近要比赛的学校。知道自家哥哥带着学生来参加比赛,深觉为老家争了光,所以她好好的招待了几人一番。还让自己的孩子睡地铺,把床让给李冬和常欢睡。   李冬简直是受宠若惊,他拉着常欢小声道:“我紧张咋办?”   常欢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淡定,淡定,你就把奥数当做奥特曼打小怪兽,这都是因为爱!”   家里没有电视机的儿童伤不起,没看过奥特曼动漫的儿童不懂得,奥特曼与小怪兽之间越打越相爱的节奏,同样伤不起。   所以李冬抓抓后脑勺:“啥是奥特曼?啥是小怪兽?”   常欢哽了哽,才道:“你就当唐僧取经好了,不管最后取到真经没有,这九九八十一难的经历,你回去了还可以和人吹牛b!”   李冬点头:“也对哈!”   于是李冬完全将校长和老师的寄托扔在一边,把这次奥数比赛当做了以后吹牛b的资本。   对常欢来说,这次来市里参加奥数比赛只是个幌子。她真正的目的是带着陨石来参加一场拍卖会,她早早在报纸上就看到了这个拍卖会的消息。   拍卖会是香港、台湾、内地联合举办的拍卖会。常欢想借着这个机会把手中的陨石拍卖出去!   刚比赛结束,常欢就找了个托词,一个人背着陨石跑了出去。   她知道自己太小了,就这样出面还没开口说话,就会被保安拉出去。   所以她跑到艺术学院,花100块钱找个了长相帅气的表演系男生。让他装作富二代,和自己溜进了拍卖会场。   那男生行事圆滑,还真让他成功忽悠了拍卖会的工作人员。让工作人员带着两人到了执行人那里,把陨石拍卖了出去。   事成之后,常欢拿着银\行\卡笑眯了眼睛。她终于有钱了!   那男生伸手扯了扯常欢的脸。坏笑:“小骗子,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有家底的人啊!”   常欢捂着银\行\卡,双眼一瞪:“这是我的钱。”   那男生伸手弹了弹她的眉心,嗤笑:“小爷我是正经人,才不稀罕!”   常欢直接伸出手:“对,对,你视金钱如粪土,干脆把那100块也还给我。”   “去,小爷的辛苦钱可是拿的天经地义。你这小骗子别想拿回去!”   “那成,再见!”常欢朝他挥了挥手,准备坐车回去。   那男生挑眉,长手一伸直接拉住常欢的马尾:“想走,好歹破财请哥吃一顿饭再说!”   常欢只觉头皮一阵发麻的疼,她流着两行热泪,瞪着他:“放手!”   见常欢哭了,他连忙松手,笑嘻嘻的摸着后脑勺:“嘿嘿,对不起。”   常欢吸了吸鼻子:“说对不起有毛用,你让我也扯一下。”   “乖乖,你居然说脏话!”那男生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常欢。   常欢哼哼,直接抓起他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直痛的那男生呲牙咧嘴,两条宽眼泪直接流了下来。   常欢见状,阴测测笑:“你哭了!”   “泪流满面不算哭!”那男生抹掉眼角的泪,强笑道。   常欢乐了,她拍了拍手:“走吧,请你吃夜市!”   “诶,好嘞!”一听有吃的,那男生连忙灿烂一笑。   见常欢跟小老太太似的背着手,走在前面。他伸手就在常欢头上一敲,开始说教:“你才多大啊,怎么像成精的耗子一样,狡猾的很!”   常欢翻了个白眼,实话实说:“按实际年龄,你可能要叫我一声大姐。”   “去,哥哥我今年23,你叫我叔还差不多。”   常欢扭头看他,他直接双手叉兜,摆了个四十五度忧郁望天的姿势:“哎,怪只怪我一生放荡不羁,太英俊!”   常欢:“…………”   她错了,这就是个二货!   常欢直接带他到了关老师妹妹摆的烧烤摊上,并一再嘱咐他,今天的事不许说出去。   他朝常欢眨眨眼,眼神戏谑:“放心。咱们两的秘密!”   常欢给了他一个上道的表情,转头挂着甜笑:“关嬢嬢,这个哥哥说要吃烤串!”   他直接被常欢前后不一的表情震惊住了,这女娃肯定是耗子精修炼成人的吧。   关大妹一看常欢拉了生意回来,忙对他笑道:“小哥,吃啥?”   “大姐你喊我张起就好,荤素每样给我来点就成!”   “成,你坐一下。”   现在人不多,所以张起的烤串很快就上了桌。   张起很有主人风范,他热情的招呼李冬过来吃东西。   李冬见张起和常欢关系很好,就有些奇怪的问常欢:“这人谁呀?”   常欢皮笑肉不笑:“路上认识的一大叔!”   咚!   常欢的脑袋又被敲了一下,张起笑的灿烂如花:“常欢妹妹,你刚才还喊我哥哥来着。”   常欢捂着头,这个神经病,怎么老是喜欢动手打人啊!   她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小白牙,阴森森的笑:“哥哥~”   张起忽然就觉得蛋疼,他忙把手背在身后,生怕常欢又给他来一口。他呵呵干笑:“来,吃,吃,别客气!”   李冬觉得两人莫名其妙,这到底唱的哪出啊?   不过常欢最近神神秘秘的紧,他也就见怪不怪了。   两人还在吃烤串的时候,张起直接付了钱,又外带了几十串烤串,准备带回去给同学吃。   他拿着烤串对常欢挥了挥手,满脸不舍:“小欢欢,再见!”   常欢翻了个白眼:“最好再也不见!”   ☆、第10章   奥数比赛结束,第二天关老师就带着常欢和李冬回去。   汽车刚要开走的时候,一个带着眼镜的男人,急急忙忙的从后面赶了上来。常欢眼尖,连忙开口:“司机等一下,还有人没上车。”   司机立马踩了刹车,抱怨:“这人也真是,赶车也不早点来!”   那男人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上车,对司机说了声谢谢。这才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一边擦汗一边往里面走,想看看有没有空余的座位。   关老师连忙朝他招手:“这里还有个位置,快来座!”   “诶,好嘞!”那人朝关老师那边走过去坐下,才对关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他就顺便和关老师拉起了家常,开始问问题:“诶,这位大哥你知道去黄水镇的红旗村怎么走吗?”   关老师一听,连忙指着常欢和李冬笑道:“我这两个学生刚好就是红旗村的人,等会儿我让他们带你去啊。”   “啊,是吗?那我运气可真好。”那人惊讶,很高兴的看着常欢和李冬:“待会儿,就谢谢你们两个小朋友了。”   李冬对外人有些腼腆,倒是常欢抬眼看着他:“这位大叔,你去红旗村干啥?”不怪常欢会这么问,红旗村穷山僻壤,这人穿着白衬衣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去哪里干啥!   “哦。”那人听常欢这么问,立马开口:“我是报社的编辑,我叫冯晓龙,这一次去红旗村是想去找个人。”   常欢一听,立马截住他的话:“哦,哦,你不用说了,我们没兴趣,到时候带你去就好了。”   冯晓龙一听,拿手顶了顶的眼睛,斯文一笑:“那成,到时候就谢谢你了。”   常欢咧嘴,灿烂一笑:“不客气!”然后立马又转头找关老师,问起了这次奥数比赛的事情。   冯晓龙见状,也知道不好打扰这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也就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常欢眼风撩着冯晓龙正在闭眼休息,心里立马舒了口气。要说这冯晓龙刚好是常欢的责任编辑,所以他一开口说自己的名字,常欢就知道他去干嘛了。   幸好她机智,截住了冯晓龙的话,不然关老师和李冬都会知道红旗村出了一个写小说的作家。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红旗村出了小说作家的事情传出去,自己也就算被人扒了马甲了。   为了不让冯晓龙有机会走漏风声,这一路常欢嘴就没停过。一直在问关老师各种问题,直说的口冒青烟。   好不容易到了镇上,刚好遇见了隔壁李婶婶的男人开着拖拉机上街拉肥料。四个人又一起坐着他的顺风车回了红旗镇,好嘛,这一回常欢为了不让冯晓龙和别人搭话,嘴巴就跟上了机关枪似的,又拉着他说个不停。   冯晓龙有些招架不住,可他又是个不懂拒绝的人。   所以苦哈哈的开始给常欢科普各种天马行空的问题,到了红旗村,常欢直接伸手拉着冯晓龙下了拖拉机,热情不已的把他往家里拉:“来、来、来。坐了这么久的车,冯叔叔你一定累了,去我家喝口水润润嗓子吧。”话落,立马朝李冬和李婶婶的男人挥手:“大家再见啊!”   李冬和李婶婶家的男人站在原地看着常欢发呆,这丫头怎么了?今天出奇的活泼啊!   把冯晓龙拉到门口,常欢立马站定了身子,左看右看,见四周没人才小声开口:“你是不是要找宁安啊?”   冯晓龙点点头:“对,对,对,我一直没找着机会问,小妹妹你知道红旗村三组十一号在哪里吗?我找一个叫宁安的作者!”   常欢点点头,指着自家院子道:“就在这里啊!”   冯晓龙一时没转过弯来,拿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睛:“就在这里?”   常欢点头,又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才踮起脚尖,凑到冯晓龙面前,小声道:“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你要找的宁安!”   冯晓龙呆滞片刻,然后指着常欢哈哈大笑:“小妹妹,就算你喜欢宁安,也不能这么说吧。宁安是一个大约二十三四的年轻女人,而且一身清华的书卷气息,你就别逗了,带我去找三组十一号吧。”   常欢囧囧有神的看着他,反问:“你怎么知道宁安年约二十三四?还很有气质?”   冯晓龙这回不笑了,不算大的眼睛在镜框后泛着亮光:“我猜的啊,能写出含有历史文化底蕴,又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的人,肯定是一个安静又喜欢看书的女孩子。”说道这里,他昂着脖子,很自豪:“要知道,我可是宁安的责任编辑。是我亲手把她的《情迷大清》交给主编的。”   常欢满头黑线,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小身板。   好吧,没死之前她确实二十三四的年纪。不过也和冯晓龙的描述的有气质搭不上边儿啊,她叹了口气,抬头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靠谱点儿。她仰头看着冯晓龙开口说道:“冯编辑,最后一回的稿子,我还是坚持己见把女主写死,然后让她的灵魂一直飘荡在清朝,看着她最爱的男人和富察家族随着大清一起灭亡。不晓得,你有什么想说的!”说完这话,常欢蓦然觉得这个仰望的动作有些挫。连忙找了个高处,争取和拉平自己和冯晓龙的身高差。   嘎!   冯晓龙笑不出来了,常欢说的事情只有给宁安的信中两人有讨论过。这个小娃娃怎么知道,他狐疑的看着常欢,然后摇头,自己给自己想了个理由:“你一定是宁安的妹妹对不对?你偷看过我给宁安的信件对不对?”   常欢抽了抽嘴角,自己看起来就这么不靠谱,为嘛冯晓龙就是不相信?   她叹了口气,无比诚恳道:“我真的就是宁安,如果你不相信那就回去吧,因为你找不到你脑补的那个宁安!”说着,她无比失落的往院子里走去。   冯晓龙眨眨眼,脑袋短路几秒钟。立马拔腿跟上:“诶,你等等我。”   直到他跟着常欢进了屋,看到了常欢的手稿和互相来往的信件。又再三确认了,这个家里只有常欢和大字不识一个的外婆。这才震惊无比的相信了常欢就是宁安,消息太过震撼,直接让他石化在当场。   常欢给他倒了杯开水,任由冯晓龙直矗矗的呆愣在堂屋里。   她跑到厨房帮外婆烧火做饭,外婆对于自己孙女能写小说的事情也很惊讶。不过她以为的小说,就是常欢写个五百字的作文,被报社征稿了。所以也比较淡定的一边炒菜一边问常欢:“你那个小说作文,刊登在报纸上,是不是大家都能看见啊?”   常欢也没纠正外婆的想法,她怕老人家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一个情绪激动直接来个高血压。她可承受不住,不过看老人家高兴的合不拢嘴,她也就甜甜一笑:“对哒,大家都能看见。”   外婆欣慰了,他们家几代泥腿子,终于出了个读书人!   这时候,冯晓龙从堂屋跑了过来,一把拉住常欢往外面走。   外婆知道这个年轻人是报社的编辑,所以也就笑眯眯挥着锅铲问他爱不爱吃辣?冯晓龙随意点头:“我什么都吃,啊婆您随意就好。”   外婆点头,口里只念着:“什么都吃啊?这倒是难办了。”然后特意去逮了只公鸡,杀来做了菜。   冯晓龙和常欢面对面的坐在一起,他眼神直直的望着常欢,再次问道:“宁安?”   常欢点头:“恩,我是!”   冯晓龙眨眨眼,伸手扯常欢的脸皮,不敢相信:“这简直是刷爆了我的世界观,一个十三岁的女娃娃居然会写书?还是结合历史写的言情小说。天啊!天啊!我没做梦吧!”   常欢黑线,她很想深沉的告诉他自己是重生滴。不过这种惊世骇俗的秘密,她绝壁只能一个人悄悄捂烂在心里。   等冯晓龙震惊完了之后,已经是吃饭的点儿了。   等吃过了饭,他才彻底正常起来,从包里掏出一份合同递给常欢:“这是华谊公司想购买《情迷大清》的影视改编权的伙同,你看看。”   常欢实在没想到自己写的第一本书,就被影视公司看中了。她仔细的看了合同,才问道:“他们想买没问题,可是我有条件。”   自从得知常欢就是本书作者之后,冯晓龙对眼前这个小女孩就不敢抱有轻视之心。他点了点头:“你说,你有什么问题我会转告给华谊公司的。还有你放心,我是你的编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常欢点头,这才道:“我只卖拍摄权,不卖改编权!”   冯晓龙惊讶了,常欢这个问题直接切中要害。要知道很多新手得知小说被影视公司购买,非常高兴地就签了合同,所以导致很多小说在被拍成电视剧的时候,遭到胡乱改编,有的甚至改编的和小说完全不搭边了。   惊讶过后,冯晓龙忽然有些高兴。   宁安果然是宁安,这么明智这么有远见!   ☆、第11章   不过一般情况下,影视公司都不会将这两种版权分开卖。而且常欢在文学界来说,还是是个新人。   要知道,在当今的社会下,新人无论做什么都是比较受欺负的。   不过冯晓龙作为常欢的责任编辑,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为常欢打点好一切。两人又聊了会关于合同版权和条约的事情。等缓过神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的样子了。   农村人本来就睡得早,此时万籁俱静,只有虫鸣鸟叫之声。   外婆也早就睡着了,常欢站起来活动了下发麻的身子,然后转头问冯晓龙:“吃宵夜吗?”   冯晓龙眨眨眼,他心底忽然有种感觉。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二十三四的年轻女子,而不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   常欢见他发呆,忙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喂,回神啦。”   冯晓龙这才反应过来:“啊,什么?”   常欢扑哧一笑,觉得冯晓龙这人实在呆的不行。她又问了句:“吃宵夜吗?”   本来还不饿,被常欢这么一问,他还真觉得自己饿了。当即起身开始挽袖子:“你喜欢吃面吗?我最拿手的是清汤挂面!”   常欢有些嫌弃:“来者是客,怎么能让你动手呢。我来煮面吧。”   冯晓龙摇了摇脑袋,一本正经的说:“你是小孩子,我是大人,哪能让你动手的呢。”   常欢呵呵一笑,径直往厨房里面走。走到门口,她站定身子,回头看着冯晓龙笑道:“别忘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古代十三岁的女子已经开始掌管家中庶物了。”   冯晓龙呆了一呆,昏黄的灯光下,少女一脸无奈又好笑的看着自己。他忽然凝眼看着常欢,心底那种感觉越来越明显。他总觉得眼前这个十三岁的少女身体里面,一定住着一个成年女子的灵魂。   可是为什么呢?   难道是因为她太过早熟的缘故?   刚想到这里,冯晓龙的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太多。自古以来的聪慧的神童不是没有,战国时代还有甘罗十二为丞相。如今这样一对比,常欢十三岁写小说,倒也不是那么惊世骇俗了。   常欢手脚麻利的生火烧水,不一会儿就下了两碗面条。就着外婆晚上炒的辣子鸡,两人美美的吃了一顿宵夜。   常欢拿手帕擦掉额头辣出来的汗水,抬头看着冯晓龙道:“冯编辑,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儿吗?”   冯晓龙吸了一口面,含糊不清的说:“啥事……?”   常欢嘻嘻一笑,夹了块鸡肉在他碗里,卖萌道:“冯编辑,要是我们村的人问你来干啥,你就说你来农村取景,顺便看我作文写的好,给征收了咋样?”   冯晓龙把鸡肉放进嘴里,想了想才明白,人怕出名猪怕壮,常欢这个岁数因为这件事出名确实有些浮夸。也就点点头:“成,反正我来乡下,刚好可以拍摄点素材,然后国庆节的时候可以用来做一个普天同庆,农民大丰收的主题。”   常欢深觉冯晓龙上道,够义气,于是又给他夹了块鸡肉。   冯晓龙啃着鸡肉,问:“对了,你作文写的怎么样?”   常欢哽了哽:“大概……不怎么好……”   冯晓龙点点头,不是每个写小说的人都会写作文。所以对常欢的回答他也是心有戚戚焉,不过这就来问题了,要是常欢的作文写的不好,那还怎么圆谎啊。   所以责任心很强大的冯晓龙当即一板拍定,让常欢写个作文,他再指导指导。要说这冯晓龙,当初读书的时候,那可是文科状元,所以帮常欢知道一个作文是小问题。   常欢一听,深举得这个主意好。   当即去屋里拿出她认为写的最好的一篇作文,拿给冯晓龙看。冯晓龙仔细看了看,拿着笔就专心改了起来,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他才满意的把作文本递给常欢:“成了,这绝对会被我们报社采用的。”   常欢拿过作文一本一看,当即就残念了。   除了中心思想没跑偏,所有的文字用词已经焕然一新,这已经可以算是冯晓龙自己写的作文了。   冯晓龙仰着头,哈哈笑:“别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   常欢只能呵呵哒!   常欢洗了碗,又烧了洗澡水,让冯晓龙去洗澡。   冯晓龙是城里长大的人,第一次进农村的厕所,恩,觉得一边洗澡一边和猪圈里的猪两相对视的感觉很微妙。   他洗了个战斗澡,然后被常欢带去睡觉。   常欢平时和外婆一起睡,冯晓龙睡的是偏方的空屋子。一应事物俱全,外婆铺床的时候还特意洒水打扫了一下,所以屋子里空气清新,还干净的很。   冯晓龙对常欢的家还是很满意,虽然简陋了些,可处处都很干净,透露着主人家勤劳节俭的美好品德。   第二天一早,常欢和冯晓龙打过招呼,就背着书包去上学了。   冯晓龙拿着相机开始穿梭在田野间取景,路上碰到的村民都对他这个外地人很好奇。所以很多人都爱和他搭话,冯晓龙第一次感受到农民们的热情,不过他也算明白了。在这农村里面,确实没啥秘密。   瞧这些人连他昨晚歇在常欢家,几点熄灯的事情都知道。所以他打心底开始了解,常欢为什么要他帮忙保守秘密的事情了。毕竟,谁也不愿意把所有的事情都摊开在别人眼前!   到了下午,常欢正在桌位上写早上老师布置的语文作业。就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诶,常欢有人找你。”   常欢抬头,朝外面望去。只见冯晓龙挂着相机站在窗户旁朝他招手,常欢放下笔,走到外面:“咋了?”   冯晓龙扬了扬手里的相机,笑到:“今天的收获很丰盛啊,今天我才彻底明白稻香是什么味道。”   常欢点头,城里的人嘛。第一次到乡下,都觉得很稀奇。就算冯晓龙是个二十几岁的成年人也不列外!   冯晓龙感叹了几句乡下如诗如画的生活,然后才对常欢道:“我准备坐末班车回去了,那个合同的事情有后续我再联系你啊。”   常欢点头:“那成,我下午还要上课就不送你了。”   冯晓龙点头,仔细看了眼常欢才道:“你该去买个手机了,这样我方便找你。”   常欢抽抽嘴角,她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拿着一个好几百的手机不要太惊悚了。现在的黄水镇,能有手机的人绝对不超过二十个。她还是低调,不要装b的好。   看她的模样,冯晓龙有些好奇:“咋了,你买个手机你还不愿意!”   常欢呵呵一笑:“没事儿,我们乡下穷,俗话说钱财不外露。我这小小年纪就用这东西,我外婆会被人说的。”   冯晓龙这才点了点头,也对,他自己的手机也是挣扎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买的。他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了上去:“你有事儿也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哦,对了……”他抬起头,看着常欢:“你们村里有电话不?”   “有,我们村公社有一个电话。”常欢说了一串数字,公社的电话,都是用高音喇叭通知。谁家来个电话,搞得全村的人都晓得。想到这里,常欢又加了句:“你要给我打电话,就说你自己的名字,千万别说报社啊。”   冯晓龙点头:“这我知道,那成,我先走了啊!”   常欢将他送到校门口,目送他离开之后才回了教室。   李冬趴在窗台上,好奇的看着常欢:“你最近咋老是认识些奇奇怪怪的人啊!”   常欢嘻嘻一笑:“我人缘好呗。”   李冬:“…………。”   话说冯晓龙回了城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的光景,他自己下了一碗面条,就洗洗睡了。   等第二天他去了报社,将作者宁安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的事情告诉了主编。主编也是被震惊了,这完全是超乎想象的一件事。   看着主编瞠目结舌的样子,冯晓龙心里那个爽啊。   谁让他是宁安的责任编辑呢,不过主编下一句话就让他陷入沉思中:“照你这样说宁安本人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但是你想想过没有?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就算喜欢看书,可小说里面的爱情观和字里行间表现出的旖旎情丝。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拥有那么丰富的感情?”   冯晓龙怔住,这些他当初震惊之后完全没想到。   主编又开始说了:“小说里的亲情、友情、爱情,还是世界观和贴切清朝背景的官僚主义、社会发展形势,你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能写的出来?”   冯晓龙内心有些动摇,不过他还是点头:“我想宁安不能用常人的眼光来看待她,《情迷大清》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倒不是说常欢的小说写的有多好,而是当时的文坛背景,金庸和琼瑶分别代表了武侠和言情的泰斗。但是常欢的小说胜在创新和奇葩,这让她在当下的小说中有脱颖而出的资本。   主编翻了翻华谊的合同,然后把手里的一份资料递给冯晓龙:“你看一看。”   冯晓龙拿过资料,翻开一看,蓦然睁大了眼睛,大声道:“我不同意这么做,就算金灵玲近来名声鹊起,可也不能让她顶着作者宁安的名字,来为自己再镀上一个才女的名声!”   主编沉默了一会儿,神色深沉的看着冯晓龙:“别忘了,我们报社的赞助百分之八十都是属于华胜公司的。而且,如果宁安真的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将著作权卖出来,能获得的钱远远超出她自己本身能赚到的钱。而且,让一个新生代女明星作为《情迷大清的》的作者,远远比一个十三岁的少女作为原作者,来的更有真实性!”   ☆、第12章   冯晓龙放下手里的资料,试图说服主编:“如果金灵玲真的想给自己镀上一层才女的名声。他们公司完全可以找枪手来写,只要出得起的钱,还怕没人愿意写?”   主编叹了口气:“我当初也是这样说的,可是华胜公司准被买下《情迷大清》改编拍摄成电视剧,再加上金灵玲是华胜新捧的女明星。如果报纸上刊登出当下畅销的小说是由主演金灵玲自己写的,再加上华胜暗中造势。华胜公司和金灵玲会名誉钱财双丰收,你觉得换做任何一个有眼光的娱乐公司,会放弃这块美味的大蛋糕吗?”   冯晓龙语哽,娱乐公司里面的肮脏事情,简直数不胜数!   而且,以华胜公司的强势手段来说,常欢完全没有反抗的资本!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神情郑重的看着主编:“我想宁安是不会同意的,没有人愿意忍痛割爱!”   主编意味深长的笑看着冯晓龙:“你可别忘了,华胜出的可是天价!”   事已至此,冯晓龙知道主编是铁了心要帮华胜完成这件事。他扯了扯嘴角,勾出一抹讽刺的笑:“想必主编已经是胜算在握,我作为报社的一个小编辑自然是无话可说。”   主编深沉的看了眼冯晓龙,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可不也是一样怀着一颗光明磊落的心在文学界跌跌撞撞的走到至今?可惜,但愿在三年、五年、十年之后这个年轻人还拥有一颗赤子之心!   冯晓龙出了主编办公室,走到阳台上抽了一只烟。才给常欢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个中气十足的大爷,问明了缘由,让他十五分钟之后再打过来,就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此时,常欢正在家里写作业,就听见高音喇叭里面,传来村支书那高昂充满韵律的声音:“下面出个通知,红旗村的常欢有个叫冯晓龙的人找你,你听到通知以后十五分钟之内到公社接电话。”   这句话,村支书反复说了三遍,才关上广播。   常欢一听是冯晓龙找自己,心想可能是华胜公司合同的事情有了着落。忙放下手里的笔,往公社跑去。   路上的人见常欢笑眯了一双眼睛,纷纷打趣:“怎么了,小才女又写了作文上报纸?”   常欢弯眼笑了笑,加快了脚步朝公社跑去。她的心情现在有些忐忑,毕竟是自己的第一本书,能被影视公司看中,这是她一开始想都没敢想的事情。   她超速跑到公社,只用了四五分钟的时间。   公社的支书正带着老花镜在算账,见常欢来了,忙找她招了招手,从抽屉里摸出一颗水果糖塞给她:“你吃。”   常欢拿着水果糖,有些不好意思。   村支书见状又呵呵笑了起来:“小娃娃可以啊,你可是咱们黄水镇第一个上报纸的女娃娃。这颗糖你吃,你吃!”   常欢腼腆一笑,把糖放在桌上:“谢谢爷爷,我不吃。”   这可糖是沾着芝麻的软糖,常欢一拿到就晓得这大概是村支书的子女卖给他吃的。所以她实在没好意思把这颗软糖吃下去,村支书见状,对常欢这个懂礼貌的孩子更加喜欢了。   他仔仔细细询问了下常欢的学业问题,常欢也一一回答。   没过多久,冯晓龙又把电话打了过来。常欢满心欢喜的接起电话,却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冯晓龙干涩的声音:“常欢,你听我说。”   听到这个声音,常欢心里一沉,她想自己只卖拍摄权不卖改变权的事情,华胜公司肯定不会同意。   却没想电话那头沉寂了片刻,冯晓龙才语气失落的道:“华胜公司拿二十万块钱想买你的著作权,把《情迷大清》的作者改成金灵玲。”   “金灵玲是谁?”   “是一个新生代二线女明星,是华胜公司准备力捧的新人。”顿了顿,冯晓龙又道:“也是准备拍摄电视剧《情迷大清》里的女主角!”   常欢一听大约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她淡淡道:“我不答应!”   就算这年代二十万块前很多,可她并不需要贩卖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来赚这种钱。   冯晓龙一听,心里很高兴,他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常欢。当即松了口气,对常欢道:“那行,我会告诉我们主编的。不过……”他话风一转,又小声的提醒得道:“那你也小心些,华胜公司肯定不会就这样作罢的。”   常欢点了点头,才道:“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冯编辑。”   冯晓龙笑了笑:“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刚挂电话,常欢还没走出公社。   又听见公社的电话响了起来,没过一会儿,村支书就从里面跑了出来,大声喊道:“常欢,又找你的。”   常欢偏头,眨了眨眼,走进去接起电话:“喂,是冯编辑吗?”   “常欢您好,我是报社的主编。冒昧打这个电话,是想和你商量一下关于著作权贩卖的事情。”电话那边传来一道中年男子的声音,他开门见山的和常欢说起了这件事。   常欢勾了勾唇,淡淡道:“您好,很抱歉,我没有贩卖它的打算!”   电话那头顿了了一下,才传来主编胸有成竹的声音:“既然如此,我想见一见这本书的真正的著作人。不晓得您可以帮我们引荐吗?”   常欢呆了一下,原来主编不相信那本书是自己写的啊。她过了一会儿,才轻笑一声,慢悠悠的答:“主编您好,我就是宁安。”   主编也笑了一下,直接道:“无论从哪个方便来讲,您觉得,你说出去有人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能写出那样一本书吗?”   常欢沉默了片刻,主编不信这很正常。   但确实写出这本的书是自己,只不过是带着记忆重生,灵魂二十四岁的常欢。这种事情,她是不可能告诉任何人的。先不说可能会被抓去做研究,这种玄乎其虎的鬼神之事,唔,在zg还是被禁忌的。   她缓了缓,才道:“如果您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如果您想找真正的宁安那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常欢的话一出口,电话那头就传来低沉的笑声。她皱了皱眉头,这笑声代表着轻视和不屑一顾,她忍着心里的不悦,没有挂电话。   等那边笑够了,主编才叹了口气,开口:“既然如此,那我会把那比钱给你寄过来的。”   常欢蹙眉,冷道:“我说过我不卖!”   “你不能代表宁安,如果三天之内,宁安不亲自出面的话,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这句话刚说完,那边就挂了电话。   常欢看着被挂的电话,简直被气笑了。报社主编这股‘唯我独尊’的霸道总裁风,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还是他觉得一个十三岁的小女生,是偷来的小说稿子发表?还是他觉得,真正的‘宁安’既然不想出面,那这件事情就任由他们拿捏?   无论从哪个方便来讲,报社主编的自信都令人火大。   她深吸了几口气,又给冯晓龙打了个电话。电话刚拨过去,就被接了起来:“常欢,你听见我们主编说的话了吗?”   常欢忍住怒气,咬牙切齿:“我又不是聋子,当然听到了。不过……”她顿了顿,才道:“你们主编听不懂人话吗?这著作权我不卖!”   冯晓龙小心翼翼的道:“主编不相信你一个小娃娃能写出这样的书,所以……”   果然是这样,常欢反而不气了,只觉得啼笑皆非。   她轻笑了几声,才道:“你是我的责任编辑,你可以代表我出面吗?”   “那个……”冯晓龙弱弱的道:“我刚才已经被报社辞退了!”   常欢:“…………”   卧槽,这报社做事还真特么的是缺德!   “不过你放心,我会帮你的。”冯晓龙在那头信誓旦旦的道。   常欢叹了口气:“你准备怎么帮我?”   冯晓龙立马道:“如果我们主编和华胜公司真的要那么做的话,我会帮你请律师上诉的。”走法律的途径,是最好的一个选择。   不过,华胜公司好像很牛掰的样子,不然那个主编哪里来的自信?就算自己不答应,这件事情也在他们掌握之中的样子?这么胸有成熟的自信,看来他们是仗着财大气粗不把自己这个小作者放在眼里了。   听了冯晓龙的话,常欢思忖了片刻,才道:“那你准备帮我请律师吧,你们报社恐怕已经迫不及待的付出实际行动了。”   冯晓龙沉默了片刻,常欢一定是耗子成精的人。主编刚才确实打电话给华胜公司那边,讲明了缘由,华胜已经决定不管宁安答不答应,明天就登报炒作金灵玲是《情迷大清》作者的消息。因为无论是谁,都不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居然会写出一本爱的死去活来,又虐心虐肺的清穿小说。   所以,他们觉得胜券在握也不是没道理。   就常欢一个新人,就算她出面维权,大家也只会当做又一个为了出名,想作红自己的人。而且还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按照华胜以往的‘强权手段’常欢维权的消息,也不可能在报纸和新闻上出现。   ☆、第13章   挂了电话,常欢心里有些沉重。   既然报社和华胜吃了秤砣铁了心,要欺她年少。既然如此,她也不会傻傻的站在那里,平白无故的被人欺负。   《情迷大清》的结尾她还没写出来,看来她暂时可以搁一搁了。   “常欢,你卖啥阿?”村支书一直在旁边听话,听的迷迷糊糊的。   常欢愣了一下,才抿唇道:“没啥,他们说我那篇作文卖给了报社,所以打电话给我说一下呢。”   村支书点点头,把常欢送了出去。然后看着电话摇了摇头,这个女娃娃以后怕是不得了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常欢心情一直很阴郁。她在想,自己这一次该以什么样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自尊呢?   她一边想着事情,一边往回走。刚走到村口,就见很多人大呼小叫的往李冬家跑去。   她凝神一听,听见有人在喊“砍死人了”“砍死人了!”   常欢心里一紧,不要是李冬出了什么事情吧?   这样一想,她赶紧往李冬家跑去。一口气跑到门口,才看到李冬家围了好多人。都在交头接耳的小声说话,她皱了皱眉,从人群中穿了过去。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儿,地上也四处溅着鲜血。李树林和李冬的妈妈满身鲜血的躺在地上,生死不知。而李冬手里拿着一把沾血的菜刀,瑟瑟发抖的躲在角落里。   常欢见大家都愣在那里,忙走过去看了看躺在地上的两人。见李树林正长大着嘴巴,喘着粗气。她忙转头道:“人还没死,大家快打110和112啊。再去把村里的老医生请来!”   她这样一说,才有人反过来。几个胆子大点的男人,赶紧把李树林和李冬的妈妈往屋里抬。   常欢偏头见他脸色苍白,双眼呆滞无声,但一双手紧紧的握着菜刀。   她叹了口气,轻轻朝他走了过去。   李冬忽然抬起头来,双眼狠唳无比的死死瞪着她。   常欢吓的心里一跳,她连忙稳住心神,放软了神色,轻轻蹲在李冬面前,柔声道:“没事了,没事了,李冬已经没事了。”   李冬茫然的看着她,一双眼毫焦距和生气。   常欢试探的伸出手,轻轻拍着他的背:“没事了啊,不要怕,已经没事了。”   李冬这才哆哆嗦嗦地看着她,嘴唇噏动:“我……我爸……要杀……杀了我妈……我……我……不小心……砍了他……”说着,他似乎才找到说话的能力。忽然放下刀,双手紧紧地抓住常欢的衣裳,红着眼道:“我爸喝醉了酒,要杀我妈。然后我杀了我爸……常欢……我杀了我爸……怎么办……怎么办……”   李冬语无伦次的说着话,双眼中透着脆弱和无助。   许心见状,有些心酸。她伸手把李冬抱在怀里,轻轻的安抚他:“没事了,没事了,你爸还活着,他还活着。李冬你没有杀人,他还好好的活着。”   “真的吗?我没有杀人,他还好好的?”李冬忽然抬起头,神色激动的看着常欢,急切的想知道她话中的真假。   常欢点头,目中鼓励的看着他:“你很勇敢,你保护了你妈妈。”   “哈哈……”李冬裂开嘴,似哭似笑。双眼里的眼泪就这么流了出来,他颓力的跌坐在地,呆呆的看着沾染了血迹的双手。   常欢知道他被吓到了,一直陪在他身旁,轻声的安慰他。   没过多久,村里的老大夫就拎着药箱急急赶来。给两人止了血然后摇着脑袋,表情沉重:“树林家的已经断气了,你们给她找身寿衣换上吧。”   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劈的常欢和李冬都回不过神来。   怎么会这样?难道重活一世还是改不了命局吗?   常欢紧紧捏着双手,连指甲刺进掌心也没感觉。   不!   她一定会改写命运的!   李冬则呆呆的跪在那里,忽然疯了一样跑进屋。不过片刻,屋内便传来他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妈,你醒醒啊!你醒醒啊!”   “哎,真是造孽啊。这么小的孩子,真是遭罪阿!”   “可不是,这李树林真是被鬼迷了心窍,连婆娘都舍得下手。”   “这李冬以后可咋办哟!”   听着耳边讨论声,常欢回了神,往屋里走去。   李冬正跪在地上哭的歇斯底,常欢朝他走过去,同样跪在他身旁。将自己的肩膀借给李冬,无言的陪在他身边。   等警察和护士进了屋,给李树林做了急救措施,再把李树林和李冬的妈妈一起抬出了屋。   “你们干啥,不许动我妈!”李冬冲上前去,拦住护士不让他们离开。   “李冬,放手。他们是医生,会好好处理这一切的。”开口说话的警察是蒋小晴的兄弟,他上次来抓人的时候,就预料到会出事。没想到,这才过多久就出了命案!   李冬红着眼,发了疯一般撕咬着医护人员。任谁来都不让步,最后医护人员没办法,只能给他打了一支镇定剂,把他一起带去了医院。   120离开以后,警察留下来录口供。常欢也被留在了那里,所有人都七嘴八舌的在讲话。   最后得了个大概,原来李树林在工地上打工。又和一个女人勾搭上了,挣的钱全都花在那女人身上。   这一次他回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喝多了酒,就开始发酒疯。一开始只是骂骂咧咧的骂人,后来直接从厨房拿了菜刀就要砍人。   李冬妈妈本来身子就虚弱,哪里经得住这么个砍法。没几下就躺在血泊之中,李冬见状,心里一发狠,就拿起板凳狠狠敲在李树林头上。乘他昏神的时候,抢过他手里的菜刀就往他身上招呼,这就有了后面的一幕。   如果说华胜和报社的事情让常欢愤怒,那么李冬家发生的事情就让常欢心寒和害怕。   她当初以为可以干扰李冬家的事情,没想到李冬妈依旧死于非命,而李冬如今依旧逃不过少年犯事的结果。   她全身发冷的回了家,外婆一看,忙上前把她抱在怀里。感受到常欢浑身冰冷、发颤的的抱着自己。外婆低头着急的看着她苍白发青的小脸,连忙又把老医生请了回来。   老医生给常欢把了脉,看了看她的脸色和舌苔,从药箱子里摸出一个黑色的药丸,塞进常欢嘴里。才对外婆说道:“小孩子被吓到了,她现在手脚冰凉,心跳加快。你去烧点开水,给她擦一擦身子,让她好好睡一觉就成了。”   外婆神色焦虑,看了一眼李冬家的方向低声骂道:“这李树林真是个狗东西,哎,这血淋淋的场面我这个大人看了都怕,别说我们家欢欢了。”说着,她看着老医生又道:“老孙头,你给欢欢点个血呗。我怕有不干净的东西,迷了她的魂。”   农村人比较封建迷信,再加上老孙头不禁是村子里的老中医,平时还帮乡亲们看看风水、驱驱邪什么的。所以他也没推辞,去鸡棚里逮了只肥壮的公鸡。拿指尖掐破鸡冠子,一边唱着驱邪的咒语,一边拿着公鸡临空画了道符,然后把鸡血涂在常欢的额头和胸口。   温热的鸡血点在身上,常欢这才回了神。   她眨眨眼,看着外婆满眼担忧的看着自己。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情况着实有些不对劲。她牵起嘴角,朝外婆一笑:“外婆,我没事儿了。想睡一觉!”   “诶,诶,你睡,你睡。”外婆连忙点头,满脸后怕的把老中医带了出去。赶紧从床底下找出过年剪窗花,剩下的红纸,包了十二块钱在里面,递给老中医。   驱邪挂红是农村里的习俗,所以老中医也就点头手下了。   常欢躺在床上,过往的种种浑浑噩噩的在脑中出现。   她脸色苍白,紧紧咬着唇,努力的想让自己清醒过来。可惜,脑袋一直昏昏沉沉的不受使唤。一会儿是她连夜逃跑,却被父母绑回去,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场景。一会儿又是那个面目可憎的男人,佞笑的撕破自己的衣裳,强行要了自己清白的画面。一会儿又是自己被人贩子拐卖,被人下了药强迫接客的画面。一会儿又是李树林和李冬妈妈满身鲜血的躺在自己的画面,无论她怎么挣扎,这些让她痛不欲生的画面,总是纷纷踏至。无论她在梦里尖叫亦或是逃跑,却怎么都逃不开这些逼仄恶心的画面。   外婆烧了热水进屋,见常欢一脸脸色狰狞纠结,浑身痉挛的躺在床上抽筋。她连忙大叫了一声,伸手去掐常欢的人中,焦急喊道:“欢欢、欢欢,你醒醒,你醒醒!”   鼻尖传来的刺痛,像是一只利箭,将那些肮脏不堪的画面倏然打碎。常欢迷迷糊糊的睁开眼,阳光从屋顶的透明瓦片中照了下来。眼前是一片影影绰绰的昏暗画面,这让她一时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外婆年迈布满皱纹的脸,忽然出现在眼前。见常欢醒了,外婆叹了口气。拧了热毛巾给她擦拭身体,常欢呆呆的躺在那里,任由外婆拿着热毛巾给她擦拭身体。   氤氲的热气驱散了身体的寒冷,常欢这才回过神来,喃喃道:“外婆!”   ☆、第14章   听见她脆弱无助的声音,外婆神情慈爱的伸手抚摸常欢的脸。常年劳作的手上布满了老茧,摩挲在皮肤上有些疼。可外婆掌心的温暖却让常欢心里觉得非常有安全感,她下意识的拿脸在外婆掌心里蹭了蹭。   外婆叹了口气,伸出另一只轻轻拍着常欢的背,低声哄道:“欢欢不怕,外婆在这里。那些鬼东西都被老孙头赶走了,不怕啊。”   听着外婆轻声细语的声音,常欢只觉心口沉甸甸的堵塞的厉害。她忽然抓紧外婆的衣襟,放声大哭了起来。过往受的侮辱和委屈好似找到了一个宣泄口,随着哭声喷薄而出。   “好了,好了,不哭了啊,咱们欢欢不哭了啊!”外婆见她哭的厉害,心里慌了一下,连忙把常欢搂紧怀里,一个劲儿的哄道。   大约哭了几分钟,常欢才渐渐收了哭声。她揉了揉哭疼的眼,不好意思的低着头:“外婆,我饿了。”   外婆好笑的拍着她的头:“成,那我去煮晌午,你出来晒晒太阳去去邪。”   常欢点头,从床上下来。现在已经入秋了,晌午的太阳依旧热的很。可常欢还是听了外婆的话,抱着凳子跑到屋檐下闭着眼睛太阳。火辣辣的阳光照在身上,原本冰冷的身子终于暖和起来。   常欢靠在墙上,心里一直想着她重生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情。   想了半天,她忽然睁开眼,觉得事情或许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糟糕。至少目前为止,她都是属于这个世界幸运儿!   所谓因果有缘,李树林和隆元昌做下那么多缺德事,最终自食恶果。可是,李冬呢?他还是那么可怜。而今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他以后该怎么办啊?   等外婆做好饭,见常欢还傻愣愣的坐在太阳底下发呆。她连忙出声:“哎哟,你咋这么耿直呢?我让你晒一下,你咋就一直坐在那里呢。”   外婆走了过去,看着常欢被晒的通红的小脸有些发愁,这孩子,要是以后一直这么耿直老实,可不得吃多少亏。她拿手摸了摸常欢烫呼呼的脸,一边说话一边把常欢往屋里拽:“去,我给你找点药擦一下。你这脸都被晒伤了。”   想通了事情的常欢,心情也变得比较好。看着外婆心痛的眼神,她拿手摸着脸嘿嘿一笑:“我想事情,忘记时间了。”   “去,你个小孩子能有啥事情想啊!”外婆怪嗔的瞪了她一眼,拿手弄了点药膏抹在她脸上。   “嘶~”   常欢疼的倒吸一口气,她瞪圆了双眼,看着外婆手里带点透明绿的药膏:“这什么东西呀?这么疼?”   “什么东西,老孙头自己做的药膏,我咋知道名字啊。”听常欢喊疼,外婆放轻了力道,小心给她把药膏涂匀在她脸上:“还疼吗?”   常欢皱着鼻子,可怜兮兮的道:“疼,非常疼!”   “不应该啊,这药膏我用着咋还觉得清凉的很呢,难道过期了?”外婆拿着药膏,仔细的看了看那,又放在鼻尖闻了闻,有股淡淡的薄荷香,没错啊,感觉也没过期啊。   “嘻嘻~我骗你的,现在不疼了,还有些凉丝丝的可安逸呢。”常欢忽然嘻嘻一笑,对外婆做个了鬼脸。   外婆也笑了起来:“你这鬼丫头,吃饭吧,你不说饿了。”   大约是外婆见常欢被吓到了,中午特意蒸了个鸡蛋羹放在常欢面前:“你吃这个。”   常欢去厨房拿了个小勺子,给外婆舀了半碗:“你也吃。”   外婆把鸡蛋羹推在常欢面前:“你吃吧,我不爱吃这个。”   常欢深沉的看着外婆:“上次吃面你也是这样说的,你不吃我也吃。”   “嘿,你这鬼丫头。”外婆扬高了声音,但见常欢倔强的瞪着自己。她也就心软了,她抢过常欢手里的勺子,舀了一勺放进嘴里:“行了,你吃吧。”   常欢这才咧嘴一笑,吃起了自己的半碗鸡蛋羹。等她吃完,面前又推过半碗鸡蛋羹,外婆夹着菜道:“你吃吧,这个猪油放多了,我觉得闷人。”   常欢忽然就哭了,她吸着鼻子把碗推给外婆,带着哭腔道:“你说了要吃的嘛。”   外婆有些惊讶,这孩子怎么说哭就哭了,看来早上是被吓的不清。待会儿还是带着她去老孙头那里求个平安符挂在身上好了!   常欢见她不动,心里觉得心酸极了,她拿起碗,递到外婆嘴边:“你说过要是吃的嘛!”   “这个死丫头!”外婆在心里叹了口气,有些生气的抢过碗,一口气喝光了碗里的鸡蛋羹,脸色有些黑:“行了吧?”   “嘿嘿嘿~”常欢弯嘴傻笑。   吃过了午饭,常欢实在有些但心李冬。   外婆知道常欢要去看李冬,特意杀了只鸡,炖了鸡汤,让常欢带着鸡汤去医院看李冬。   常欢骑着自己买的自行车,到了镇上的医院。   此时李冬正坐在床边发呆,常欢进了屋,见状,有些于心不忍。她轻咳了一声,吸引了李冬的注意力。   她笑容可掬的扬了扬手里的保温盒:“来,我外婆特意给你做的爱心鸡汤。”   李冬面无表情的偏过头,继续看着窗外。   知道这孩子心情不好,常欢也叹了口气。   进屋之后,她把保温盒打开,倒了些鸡汤端到李冬面前,柔声道:“来,喝一点吧。”   李冬依旧坐在那里不言不语,不过才半天的时间,李冬看着就瘦了一大半。常欢见状,心里也难受。她拿舀了一勺鸡汤,喂给他:“喝一点啊。”   “常欢。”李冬忽然开口,嗓音微弱,若不是仔细听根本听不见。   “恩,咋了?”常欢见他说话,立马开口回答。   李冬偏头,双眼呆呆的看着她:“……他会怎么样?”   他?常欢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李冬问的是李树林。她思忖了一会儿,将鸡汤又往前凑了凑,哄道:“你喝一口,我就告诉你。”   李冬眨了眨眼睛,张嘴把鸡汤喝了。   常欢再接再厉,一边喂着鸡汤,一边小声道:“酒后杀人,也属于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要判死刑,他……”说道这里,常欢拿眼风偷偷看了眼李冬。见他依旧面无表情的喝着鸡汤,便说道:“他……估计也是死刑!”   话刚落,李冬动作一顿。然后一把抢过常欢手里的鸡汤,仰头狼吞虎咽的喝了个精光。喝完鸡汤后,李冬拿袖子一抹嘴,起身把保温盒的内胆放了回去。然后把保温盒安妥的交给常欢,淡淡道:“你回去吧。”   常欢愣了一下,深知李冬这是化悲愤为食欲。表面看起来是没事儿,其实心里不知道是怎样一番的天人交战。   亲生父亲sha死了亲生母亲,他心底肯定是憎恨着李树林的。可如今李树林又会因为这件事情,被法律宣判死刑,这样的事情对于李冬来说不是大仇得报,不过是又失去另一个亲人罢了。一家三口一日之间蹦离死亡,只剩他一个孤儿,这到底是上天做的惩罚?还是人世间闹得最大的一个笑话?   看着常欢神色难过的看着自己,李冬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极淡的笑容:“走吧,我送你出医院。”   常欢偏头,认真的打量着李冬的背影,想从他身上看出点什么来。李冬忽然顿住步子,转头道:“跟上!”   “嗯。”常欢应了一声,然后连忙跟上。   李冬将常欢送到医院门口,忽然伸手拍了拍她的头:“回去,替我谢谢你外婆。还有……”他停了一下,漆黑沉静的眸子定定的看了常欢一眼,忽然对她展颜一笑:“……我很好!”   常欢沉默了,她目光疑惑的看着李冬,总感觉哪里不对啊。   李冬看着常欢,他斜斜的往门上一靠,表情有些不耐烦:“你快回去了,明天我还等着你的鸡汤呢。”   常欢目光沉重看着他,所谓物极必反,他这满不在乎的样子,有点像精分的节奏啊。李冬被常欢深沉的目光扫的不自在,他微微侧过头,脸色有些红:“你要是想留下来也可以的,只不过我没钱请你吃饭!”   常欢眨眨眼,果断把身上的钱包掏出来一把塞进李冬的手里,然后飞快的骑着车子跑了。临走时,她还在想,李冬现在没钱,她基于革命友谊应该先借点给他,等他有钱了收点利息就好了。   李冬惊诧的低头,看着手里粉红色的小钱包。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目光悠长的看着常欢骑着自行车的背影消失在街头的转角处,才收回目光,小声道:“再见,常欢。”   等常欢满身大汗的骑着自行车回了家,外婆赶忙镇在井里的西瓜捞了起来,切开让常欢吃着解热。   常欢心满意足的吃着冰西瓜,美滋滋的想着井水冰镇的西瓜不必冰箱差,味道还挺甜的,明天去看李冬的时候也给他带一个去。   可惜,到了晚上。   蒋小晴的弟弟就开着警车到了村里,说李冬乘着天黑的时候一个离开了医院。让大家四处去找找,看看李冬是不是躲在村子里的哪个角落。   ☆、第15章   常欢一听当即拔腿就朝李冬家里跑去,到了李冬家,只见大门紧闭。她忙上前想将门推开,却见大门上已经换了一把新锁。   蒋小晴的弟弟也紧随其后,他看大门上落了锁,直接从腰间取下一串钥匙,用吊钥匙串上的多功能工具钳将锁打开。   两人进了屋,常欢熟门熟路的摸到门后,打开了点灯。   只见屋内一切事物都好好的,倒是蒋小晴的弟弟在里屋床上发现了一个被打开的箱子。经过侦查之后,才发现李冬将户口本和存折拿走了。   常欢有些着急:“他拿着户口本能去哪里啊?”话落,她就朝屋外冲了出去:“不行,我得去找他!”   蒋小晴的弟弟也连忙跟了出去,这一夜村子里都四处分散去寻找李冬。直到天亮仍然不见李冬的下落,所有人心情都很沉重。这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一个人离家出走,这以后到底是个什么造化,谁也不知道。   钟大表作为村长出面,给李冬立了个失踪案件。然后又派人去附近的村落打听,看看有没有见过李冬的身影。   最后还是邻村的一个阿婆说,昨晚上她在屋顶乘凉,远远的看见一个小孩子背着书包往县城的方向去了。那人可能就是他们要找的李冬,可不管怎么样,事已至此,大家除了继续找李冬还有什么办法?   第二天,她抱着作业本去教室办公室的时候。正巧在关老师的办公桌上看见了今天的报纸,上面斗大的一个标题写着《华胜玉女掌门金灵玲才情不输林黛玉,竟是畅销小说《情迷大清》的作者》   她凝眼,仔仔细细的将整篇新闻报道都看了通彻。上面不禁报道了金灵玲将此书的拍摄版权卖给了自己的公司,还将出版权卖给了都市早报。   电视剧的开机日期和小说上市的日期居然定在7月12日,看来华谊想来个双喜临门。看到这里,常欢冷笑,看来这场小说保卫战已经正式打响!   常欢放下作业本就往外面走,刚巧碰见关老师从外面走进来。关老师立马开口,喊住她:“哎,常欢,李冬还没找到吗?”   她摇了摇头:“没有,今天村长还派人去镇上和县城里找了,不晓得会有李冬的消息不。”   关老师叹了口气:“李冬多好的苗子,真是可惜了。”说着,他又道:“上次的奥数比赛李冬得了第三名,哎,这眼看着就要小学毕业了,李冬这孩子真是命运多舛啊!”   常欢低着头,对于李冬的失踪,她心情也很沉重。但愿今天他们能在城里找到李冬的下落,想到这里,她抬头对关老是道:“那个奖状,老师你给李冬留着吧,总有一天他会回来拿的。”   关老师又伤怀了一下,才点头:“成,那我给他收起来。但愿这辈子,还有一天能亲手把这奖状颁给他。”说道这里,他又顿了一下,对许心道:“对了,后天毕业考试。你不许大意啊!”   常欢扯了扯嘴角,点头:“恩,那我先走了。”   关老师挥了挥手手:“成,你走吧。”   7月12日在一个礼拜后,常欢猜测,她的结局没交出来。这7天的时间大约是给枪手写结局的时间。正好这7天也给她留下了时间。   她曾经发过誓的,若这一世谁若欺她,她必虐之!   下午放学,常欢刚回到家,就见冯晓龙和外婆坐在院子里吃西瓜。常欢眨眨眼,朝院子里走了进去,对着冯晓龙笑了一下:“什么时候来的?”   冯晓龙将嘴里的西瓜吞了进去,才道:“刚来没多久,你着急了吧?”   常欢拿起一块西瓜,坐在他身边:“恩,早上刚看到报纸。”说道这里,她偏头看着外婆,拉着嗓音撒了一回娇:“外婆~我饿了!”   冯晓龙抖了抖身子,常欢的撒娇功底可谓横扫千军。   外婆笑了一下,站起来:“成,今天冯小子也来了。外婆给你们整点好吃的。”   冯晓龙跟着杆子往上爬,立马笑嘻嘻的道:“谢谢外婆!”   “谢啥,到了外婆家就不要客气啊。”外婆眉开眼笑的往厨房里走。   等外婆走后,冯晓龙从兜里摸出一个两指长的小东西放在桌上。满脸得意的看着常欢:“猜猜这是什么?”   常欢低头看了一眼,然后伸手把那东西拿了过来仔细的看了下。心里有了计较,才抬头看着他道:“录音笔!”   没有得到如期的崇拜和赞美,冯晓龙有些不自在。不过这种情绪很快就被他抛在脑后,他笑嘻嘻的凑近常欢面前,把耳塞塞进常欢耳朵里,按下开关键:“你听听这是什么?”   常欢听了一会儿,才不可思议的看着冯晓龙:“你居然把你们主编和华胜狼狈为奸的证词给录了下来!”   冯晓龙挑了挑眉,有些得意洋洋的啃了一口西瓜:“那当然,我当初一知道这件事,就在主编办公室安了这玩意!你要知道,作为一个报社编辑,录音笔这种东西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啊……”他咧嘴一笑,隐藏在镜片后的小眼睛发出一阵亮光,险些闪瞎了常欢的铝合金眼:“谁让他炒我鱿鱼,再说了,我《福尔摩斯》可不是白看的。这一切丑陋的罪恶必须受到法律圣神的制裁!”最后一句话,直接让冯晓龙的b格升到了一定的高度。   常欢狗腿的递给他一块西瓜:“谢谢你,冯编辑!”   冯晓龙吃着西瓜笑:“我现在已经不是编辑了,唔,以你的年纪喊我声哥哥倒是可以的。”   他帮了自己这么多,常欢也就没纠结着称谓的问题。直接开口亲热的喊了句:“大哥。”   冯晓龙听的悦耳,也扬着声音答应了一声。   “这些证词可以让我们的官司打赢吗?”常欢立马开口问道。   冯晓龙放下手里的西瓜,点头:“我问过律师,可以的作为证据。不过还有一点,你也必须拿的出这个稿子是你原创的证据。”   常欢点头:“我投给你的稿子是复本,我自己留了原稿的,而且我的稿子上都按了手印的。”   冯晓龙赞赏的看着她:“行啊,够机灵的啊。你投给我的稿子我也留着呢,这样一来华胜就别想逃脱了!咱们要狠狠的咬下它一块肉来。”   常欢点头,思忖了片刻,她才道:“咱们打官司的事情先别声张出去,你且看着7月12日那一天的好戏。”   常欢这样一说,足足勾起了冯晓龙百分之百的好奇心。他凑到常欢面前,一脸求知欲:“好妹妹,你告诉我,你准备了什么杀手锏?”   常欢扬扬眉毛:“天机不可泄露。”   冯晓龙:“…………。”   他捂着胸口,深沉且哀伤的看着常欢:“我的心好痛,你感受到了吗?”   常欢囧了囧,才道:“你过来,我告诉你。”   冯晓龙立马两眼泛光的凑了过去,听着常欢的悄悄话。两人又小声的窃窃私语的说着话,直到外婆喊他们吃饭的时候才停了下来。   吃饭的时候,常欢忽然开口问道:“大哥,你能帮我联系报社刊登寻人启事吗?”   冯晓龙点头:“可以的,我很多同学都是在报社工作,你要找谁?”   “找李冬,你见过的。你第一次来的时候,在车上和我坐在一起的那个小男孩。”   “哦,他啊。成,你给我一张照片,我打电话给我同学让他帮忙刊登消息就好了。”   听见要照片常欢迟疑了一会儿,才点头:“成,晚上我去老师那里拿。”刚好前阵子拍了毕业照,关老师那里有大家的照片。   吃了晚饭,冯晓龙陪着常欢去学校找了关老师。关老师一听说是要上报贴寻人启事,立马感动的拉着冯晓龙的手:“谢谢你啊,记者同志。我们李冬虽然家门不幸,可他是个好孩子。成绩好,又听话,上次去市里参加奥数比赛还得了第三名。这样一颗好苗子,不能让他自生自灭。你贴寻人启事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只要他回来,我愿意收养这孩子,供他上学。让他不要担心这些问题,只要人好好的比什么都好。”收养李冬,是关老师和老婆商量之后做的决定。但愿李冬这孩子能平安回来!   冯晓龙从常欢口中听到了这个消息,所以对李冬遭遇也表示同情。听了关老师的话,他立马点着头道:“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把他找到的。我们也会呼吁社会上的好心人士来帮助李冬,现在国内有不少慈善机构可以帮助这些贫困儿童。只要找到李冬,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关老师和常欢一听,不知怎么都有点儿热泪盈眶的感觉。他们两和李冬相处的最多,早就把李冬当亲人一样看待。现在听了冯晓龙的话,觉得看到了曙光。常欢很天真的想,大概过几天就能见到了李冬了吧。   等见到这熊孩子,一定要先好好教育一番再说。   什么不好学,偏要学离家出走!   当夜,冯晓龙就打了个电话给同学,让他明天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   ☆、第16章   从关老师家里出来,常欢有些心不在焉。   她心里总有些忐忑不安,不晓得是为了李冬还是为了自己的事情?   乡下只要入了夜,四周就是黑漆漆的一片。   冯小龙打着手电筒走在她身后,他垂眼看着常欢沉默无比的背影。心里忽然就有些心酸,这个女孩子,身形那么瘦小,却偏偏又倔强的很。   她有主见,有自己的想法。可终究是一个小女孩。而且对于华胜的事情,冯小龙虽然表面说的很好,可心里实际也没啥底。   他们那些人做事情,无所不用其极,若这次维权不能一击致命。那华胜接下来的反击那便是摧枯拉朽般的存在!   冯晓龙无声的叹了口气,他拿着手电筒四处晃了晃。明黄的光束落在远处的树稍上,反射出点点斑驳的光影。   冯晓龙忽然哈哈一笑,伸手敲了敲常欢的头顶,拉长了嗓子道:“妹妹呀,我看来看去才发现你竟然是你们村的一枝花。”   常欢愣了一下,才淡定道:“谢谢,我也觉得我长的挺好看的。”   冯小龙沉默了一下,摸着自己的脸,若有所思的道:“我觉得我也挺好看的。”   常欢:“…………”   有了冯晓龙这一回的打岔,气氛倒是缓和不少。两人说说笑笑的回了家,外婆也异常关心的问关于登报寻找李冬的事情。得到了明天就登报的答案,连忙双手合适念了好几声阿弥陀佛才罢休。   几人便洗洗睡了,自此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还在吃饭的时候。冯晓龙就对常欢道:“我今天就回去了,你交代我的事情我一定给你办的妥妥当当的,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常欢把嘴里的稀饭吞了下去,才抬头看着他道:“好,我毕业考试以后也会到市里。到时候咱们再继续商量这事儿啊!”   冯晓龙点头:“成,那到时候你来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来接你。”   常欢放下碗:“好的呀,我送你一程吧。”   冯晓龙摇头,嫌麻烦:“送啥,不用了。我到你家就跟回自己家似的,哪里还需要你送呢。”   常欢抿唇一笑:“我就送到学校门口。”   冯晓龙:“…………”   是他想太多了,去镇上赶车,常欢的学校是必经之路。果然只有送一程!   外婆晓得冯晓龙要走,特意装了一袋子自己做的松花皮蛋让他带回去给尝尝。   冯晓龙咧嘴一笑,这松花皮蛋他可爱吃了。当即也就没客气,宝贝似的搂着皮蛋,朝外婆道谢。   送走了冯晓龙,常欢开始专心备考。   虽然是小升初,她也不能马虎大意。   她已经想好了,初中考到县城的重点中学去。   那里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基础设施,都比镇上的初级中学好太多。而且她考去了县城,就可以以学校太远,让外婆为了照顾自己为理由,把外婆带去县城里生活。   县城的生活条件,总是要比乡下好太多。老人家辛苦了一辈子,她现在有能力了,可以让老人家享享清福!   常欢要跳开镇上的中学的事情,也和关老师商量了下,得到了关老师和学校的大力支持。毕竟学校出了重点中学的学生,那也属于光荣事迹。   寻找李冬的事情,一经刊载得到了很多热心人士的帮助。可惜李冬依旧没有找回来!   常欢有时候一走神,就觉得李冬还在,只要自己一回头,那个黑黝黝的小男孩就会从书里抬起头来,朝自己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   刚考完了试,常欢一回家就看见冯晓龙和外婆坐在院子里吃煮玉米。见常欢回来了,冯晓龙赶忙拿了一个煮玉米递给她,笑眯眯地道:“来,我们家的小书生高考辛苦了,吃个玉米补一补。”   常欢接过煮玉米,有些好奇:“你咋来了?”   冯晓龙扔掉手里的玉米棒子,拍拍手:“嗨,这不是担心你一个小娃娃去市里不安全。我这是来接你的,再说了,那个补习班还是我介绍的,我总要给你带路吧。”   还没考试的时候,常欢和冯晓龙就给外婆说了,要去市里补习,这样以后去了重点中学成绩才能跟的上。   外婆本来不放心,还是冯晓龙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认真负责的保护常欢。外婆这才勉强答应,如今见冯晓龙竟然亲自来接常欢,外婆心里高兴的不得了。   当即就拉着冯晓龙的手说:“冯小子我们家欢欢最近总是麻烦你,外婆很喜欢你,你要不嫌弃就和欢欢一样认我做外婆好了。”   冯晓龙一听,当即点亮了小眼睛:“好啊,好啊,那我以后可是你亲外孙了啊!”   外婆笑容满面:“成,这样咱们就更亲了。”   冯晓龙当即就站起来,给外婆磕头认亲。见他行动有些怪异,常欢一眯眼,拿手点着他的右腿问道:“怎么了?”   冯晓龙满不在乎一笑:“嘿,就上次回家在路上被车撞了下,医生说没啥事,养养就好了。”   常欢若有所思的低下头,冯晓龙见状,就晓得这姑娘想多了。当即伸手扯了扯她的马尾辫子,笑哈哈的说:“小丫头片子,心眼儿真多。”   常话翻个白眼,这人怎么和张起一样喜欢扯自己的头发啊。常欢忽然一愣,她咋就忽然想到了张起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家伙了呢?   见常欢走神,冯晓龙又扯了扯她的马尾,笑道:“放心啦,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嘶~   常欢痛的回了神,朝冯晓龙翻了白眼。还没说话,外婆就一巴掌招呼过来:“对哥哥咋是这样的态度呢?没礼貌!”   “对呀,对呀,我可是你哥哥,你怎么能对我翻白眼呢。”冯晓龙见外婆给自己撑腰,那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得意了:“来、来、来,小妹妹,喊声好哥哥来听听!”   常话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这家伙还真是幼稚啊!   距离7月12日还有4天时间,常欢随着冯晓龙坐上了去市里的汽车。看着窗外掠过的景色,常欢有些感慨。现在的郊区还是原生态的农村和森林,可是谁能想到十年之后,这里会一跃成为zg著名的原生态森林公园和繁华古镇呢。   想到这里,她便有些按耐不住心里的激动。她现在手上的钱不算少,勉强算一算倒是可以在这边买点地。   刚好她又知道未来发展的中心路线,她只要把发展心脏的那块地买下来,十年之后她就可以坐收门面房租和拿国家赔的钱了。想到这里,她就兴奋的不得了。   头上忽然被人敲了一下,她捂住脑袋回神。便见冯晓龙笑的阴阳怪气:“瞧你刚才那样,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你发羊癫疯呢。”   常欢左哼哼:“你才发羊癫疯,你全家都发羊癫疯。”   冯晓龙表情深沉的看着她:“我们也算是一家了,看来你果然在发羊癫疯啊!”   常欢:“…………。”   到了市里,已经是下午一点钟的时候。   冯晓龙想着第一次领着常欢到市里,他得做一回地主。就带着常欢去吃kfc,这时候的kfc只有大城市的中心地段才有。而且还属于比较奢侈的消费,来吃的人不怎么多。   常欢熟门熟路的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对正在排队的冯晓龙说了句:“我想吃薯条和鸡米花。”   冯晓龙点头:“成,汉堡要不?”   常欢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吃汉堡。”   冯晓龙有些诧异,他扭头看着常欢,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瞧常欢的模样,不像是第一次来吃kfc的样子。就多嘴问了句:“你经常来啊?”   常欢下意识的想点头,然后硬生生的梗住脖子,摇头道:“没有,我只是听人说薯条和鸡米花好吃,汉堡不好吃。”   冯晓龙点了点头,倒也没多做计较。   他自己喜欢吃汉堡,觉得常欢听人说,自己也没吃过。想了想,也就给常欢也买了一个。不知道是因为太久没吃的缘故,还是现在做生意的人都比较实诚。常欢觉得现在的kfc比后来的好吃多了。   两人吃了东西,冯晓龙就带着常欢上了公交车。现在放了暑假,车上的人很多。常欢和冯晓龙好不容易才挤上去,现在的车子没有空调,大夏天的只能开着窗户。但是车上人多,闷热的让人难受。   早上坐了一天的车,再加上这一热,常欢只觉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她拿手掐了掐自己的眉心,醒了醒神。   等下了车,冯晓龙忽然发现常欢的书包拉链被人拉开了。他立马拉住常欢:“你看看少了什么东西没有?”   常欢一愣,赶紧把书包放下来,埋头一看。然后脸色惨白,惊声道:“糟了,小说原稿丢了。”   冯晓龙一听,眼见公交车刚开不远,立马拔腿就追了上去,一边招手一边大声道:“等等啊,司机,我们东西丢了。”奈何他腿伤了,一瘸一拐的根本跑不快。   这时候常欢也反应过来,连忙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立马坐了上去:“师傅,麻烦你追上前面的3路公交车。”   “得了,小姑娘坐稳了。”出租车司机一踩油门儿,车子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第17章   出租车司机一路高歌猛进,狂按喇叭。引得公交车上所有人都从窗户那里探出头来,想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常欢死死的抓住安全带,感受着风从耳旁呼啸而过。出租车司机开车太凶猛,直把公交车逼到角落。   “给我停下,停下。”出租车司机从窗户那里探出头,一边狂按喇叭一边大声喊道。   公交车司机虽然有些懵,但被出租车逼得没办法,只好将车停在路边。车一停稳,常欢立马跳上公交车,车上的众人都神情好奇的看着她。   “师父,我有个很重要的东西在车上丢了。麻烦你关上车门,让我找一下。”常欢偏头,神情歉疚的看着公交车司机。   公交车司机见常欢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那两个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别提多可怜了。当即也就点了头,转头对车里的人大声喊道:“这小姑娘丢了东西,大家配合检查一下。”   车上的人闻言,都纷纷配合常欢的检查,这时候,冯晓龙也追了上来。他满头大汗也顾不得擦,只管帮常欢检查东西。可惜一车子的人都检查过了,也没发现原稿。   常欢实在不甘心,她又挨个儿挨个儿的检查了一下。车上有些人不愿意了,第一次配合检查是基于好心,可这丫头凭啥三番五次的继续检查?夏天本来就热的人心烦意乱,哪里还会配合她。   有了一个反对的声音,接下来反对的声音就此起彼伏。公交车司机被乘客闹得没办法,便好言相劝道:“妹妹,你检查过了没有。现在我是上班时间,你先下车。”顿了顿,他又道:“你给我留个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果在车上发现你的东西,我给你送过来成不?”   “就是,就是,你个小娃娃能丢什么重要的东西啊。谁还会要了你的不成!”   “这么热的天,真是受够了这鬼天气。”   常欢抬着头,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车里的人。最后叹了口气,给大家鞠躬道歉,这才下车。   “诶,诶,不找了?”冯晓龙连忙追了上去,拉着常欢的手问道。   常欢摇了摇头:“怎么找?车上根本没有。这肯定是华胜派的人吧,不然咋就专偷我一个人的东西。”   冯晓龙惊讶:“华胜?不可能吧。他们咋知道你要来市里?”   常欢耸了耸肩:“我哪知道,而且我一直没告诉你,华胜给我寄了一张卡过来。里面刚好有20万,看来他们是笃定我这个小虾米翻不起什么风浪,所以才有恃无恐的吧。”   冯晓龙沉吟了片刻,转身上了出租车:“走吧,我们去警察局报案!”   常欢点头,也上了出租车。   她手上的原稿没有了,但幸好冯晓龙手里还有一些资料可以证明自己是《情迷大清》的原著作者。   想到这里,她偏头看着冯晓龙,开口问:“大哥,你手上的资料,咱们必须放好了。我想华胜不会就此罢休的。”   冯晓龙觉得常欢有些杯弓蛇影,不过他也点头,安抚道:“安啦,那东西我放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常欢牵唇笑了笑,神情有些担忧。   很快就到了警察局,冯晓龙带着常欢去立了个失窃案。立案的警察是个刚毕业的小伙子,他认真负责的问清楚了事情的原原本本。最后得知常欢遗失的东西居然是小说原稿的时候,不免对两人有些刮目相看。   他觉得以常欢的年纪,写出来的东西可能比较像作文,不过架不住人家有热情啊,二十几万的字写出来也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了!   他让常欢和冯晓龙签了字,然后才道:“你们放心,最近我们局里正在大力打击小偷小摸这一块儿,你们的东西如果找到了,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你的。”   常欢点了点头:“那谢谢你了,警察同志。”   那警察的表情有些怪,这小姑娘有点少年老成。一般的孩子都是喊自己警察叔叔的,这一个从开始到现在的表现完全不像个小孩子啊!   他对常欢友善一笑,握拳做了个加油的手势:“小妹妹加油写小说,叔叔看好你哦。”   常欢愣了一下,扯了扯嘴角:“谢谢。”   冯晓龙莫名觉得这一幕很好笑,但此时此刻显然不是大笑的时候。他清了清嗓子,和那警察握了握手:“警察同志,我妹妹虽然还小,可是那稿子是她的心血,麻烦您们一定要帮她找回来啊!”   那警察神色肃穆,非常正直的说了一句话:“放心,我们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   警察将两人送出了派出所,刚走到门口,常欢就见几个鼻青脸肿的男生,嘻嘻哈哈的从另一边走出来。   为首的那个男生忽然抬头,然后咧嘴一笑:“哟,常欢妹子,这一回又是来干啥来了?”   常欢凝眼一看,这人正是张起。她目光扫视了其他几个人那张惨不忍睹的脸上,又落在张起完好无损的脸上。挑了挑眉,慢悠悠道:“哟,怎么就你还这么玉树临风的花枝招展啊?”   “噗嗤”   周围传来一阵嗤笑,其中一个男生把手搭在张起肩上,闷笑问道:“起哥,这是你家妹子,说话咋这么逗呢?”   “去、去、去一边儿去!”张起推开那人,视线落在常欢身上,似笑非笑的道:“怎么,你又惹麻烦了?这次居然要麻烦人民警察了!”   常欢压了压眉,有些不高兴的颓着肩膀:“没什么。”   张起敛了笑,站起了身子。他身上那种吊儿郎当的气质瞬间消失,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可靠无比。他低头看着常欢,认真道:“有什么事情说出来,或许我可以帮你。”   常欢抬眼,看着他好看的容颜。沉吟了片刻,才道:“我东西丢了,是一个牛皮袋子。里面装着很重要的东西,是在三路车上丢的,你能帮我找到吗?”   张起/点了点头,从兜里掏出一颗糖扔给常欢,昂头傲娇道:“就这么个东西,至于让你垂头丧气的吗?你就回家等着消息好了!”话落,他长腿一伸,大步朝外面走去。   剩下的几个人见状,忙收回好奇的目光,跟着走了。   常欢眨眨眼,难道自己重生一回,真的遇见了只有小说中才会存在的霸道总裁?张起好似知道常欢心中所想的事情一般,他忽然回过头,站在台阶下仰头对常欢绽开一个阳光灿烂的微笑,声音放的很轻:“眼睛红彤彤的像三瓣嘴的兔头,可真丑!”   常欢满头黑线,这不是霸道总裁而是逗比二货!   冯晓龙目送几人离开,他伸手摸了摸鼻子,奇怪的看着常欢:“你从哪儿认识的人,看起来怎么这么不可靠?”   常欢耸了耸肩,心情无端变的有些好:“大学门口遇到的。”说完话,不管冯晓龙听没听懂,脚步轻快的走开。   冯晓龙一头雾水,不过有人在这时候牛逼哄哄的说一切没问题,其实挺好的。至少常欢心里的负担已经卸下了一半,他抬头看着张起一行人渐渐走远的身影,但愿这个人真的如他所讲的一般那么可靠吧。   冯晓龙的家在城北,是冯家老祖宗传下来的一个四合院。在市区也算比较少见的宅院,两人刚走到门口,冯晓龙眼睛一凝,拔腿就往里面跑去。常欢见状连忙跟了上去,进了院子只见里面一片狼藉,原来摆放在院子里的盆栽和门窗都被人砸坏了。   冯晓龙正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从地上扶起来,那老婆婆泪眼模糊,唉声叹气的道:“不晓得哪里来的地痞流氓,进门就开始砸东西。你爷爷留下来的花草全被砸个稀巴烂,真是造了哪门子的孽啊!”老婆婆抬头看着冯晓龙,神色凄凉:“你在外面惹了谁?他们放话让你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下次就不是砸房子那么简单了。”说着,她就伸手去打冯晓龙,一边打一边骂道:“你这孽障,你爸妈走的早,老婆子辛辛苦苦的把你拉扯大,原指望你能出人头地,却没想你先是丢了工作,这一回又不晓得在哪里惹了地痞流氓,你还让不让老婆子安生了?啊?你是想让老婆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吗?还是想老婆子将来死了,到了地下无颜面对列祖列宗?啊,你说啊!”   冯晓龙满脸愧疚的站在那里,任由她打骂都不还口。   常欢连忙上前拦住老婆婆,出口道:“婆婆,你别打了,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才发生,和大哥没关系。”   她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不就是华胜搞出来的威胁吗?地痞流氓的招数防不胜防,前面的撞车和今天的砸打院子只是个开头,她不敢想象接下来,若冯晓龙还要帮助自己等待她们的将会是什么?   冯婆婆一听常欢的话,立马停了下来,睁大浑浊的眼睛看着她:“你是谁?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常欢涩然,将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她的话刚落,冯婆婆就伸手推她,满脸狰狞的骂道:“都是你这个小扫把星,我们家晓龙都是因为你,才会惹了这么多麻烦。你给我滚!滚出去!”   ☆、第18章   常欢没有防备,被老人推了一趔趄。   “婆婆,这一切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别这样子啊!”冯晓龙连忙伸手拦住冯婆婆。   冯婆婆护孙心切,见冯晓龙居然还护着常欢。她气急败坏的拿起一旁的扫帚,不顾冯晓龙的阻拦,一个劲儿的往常欢身上打,一边打还一边骂道:“常言道反常即为妖,你这个小扫把星还不晓得是从哪里钻出来的祸害。小小年纪就惹了一身骚,识相的还不给我滚出去!”   冯婆婆来势汹汹,常欢和冯晓龙又怕伤了老人家。只好拿手护着脑袋,常欢被赶出了院子。冯婆婆“嘭”地一下,紧紧关上大门。转身警告冯晓龙:“不许给那个扫把星星开门!”   冯晓龙心中无奈,又担心常欢。只好放软了声音,求饶:“婆婆,她还是个孩子啊!”   “哼,孩子!”冯婆婆歪嘴冷笑:“你见过哪家的孩子,能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说着,她叹了口气,无奈的看着冯晓龙:“你就是太善良了,听婆婆的话,那丫头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如果还要和她来往,就别认我这个婆婆!”最后一句话,显然是在威胁冯晓龙。   冯晓龙一边点头赔着好话,一边伸头想去看常欢还在不在院子外面。冯婆婆见状,气不过的拿扫把打他,嘴里骂道:“你当老婆子死了啊,不许出去!”   冯晓龙从小是被婆婆带大的,心里很尊敬和爱护这个老人家。但对常欢的爱护之情也不是作假的,此时正两厢为难的时候。他忽然眼睛一亮,亲热的搂着婆婆道:“成,我听你的不和她来往。不过她还有东西放我这里,我得还给她。这样一来,才真的算了结了这件事。”   冯婆婆知道冯晓龙是个心善的,若是今天不把东西还给那丫头,他心里肯定过意不去。当即哼了一声,问道:“东西在哪?我去拿。”   冯晓龙见冯婆婆是铁了心要阻止自己和常欢说话,他叹了口气,指着屋里道:“在我床底下的鞋盒子里,婆婆你去帮我拿吧。”   冯婆婆竖眉瞪着他,揪着他的耳朵就往屋里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注意,你给我进来。”   “诶,诶,婆婆耳朵疼。我发誓,绝对不和那小丫头片子来往了,还不成吗。”   到底是自己宠大的孩子,听他叫痛。冯婆婆放轻了手上的力道,把冯晓龙拉进屋,关上了门。自己拿着扫把堵在门口,黑着脸道:“你上去拿东西,我在这里看着你。”   冯晓龙:“…………。”   他沉默了一会儿,耸了耸肩,认命的上了二楼。   他把常欢带到了市里,可如今他却是万万不能就这样把常欢扔在外面。他从床下找出了常欢当初寄给他的信件,灵机一动,直接将床单拆了下来,绑在床腿上,自己顺着床单从窗台溜了下去。   此时,常欢正焦急的站在屋子外面,等着冯晓龙的动静。就听见冯晓龙的声音从上面传了下来,她一抬头就见冯晓龙扭扭歪歪拉着床单从上面滑了下来。   她的心当即就吊了起来,失声道:“你小心啊。”   “嘿嘿~”冯晓龙咧嘴一笑,慢慢的落了地。他拉着常欢的手就往前面跑:“你给我来,我带你去找住的地方。”   常欢站着没动,冯晓龙有些惊讶的回头:“咋了?”   常欢摇了摇头,神色冷静的从那他手里把东西拿了过来,抬头看着他道:“你已经帮了我这么多,我不能没心没肺的继续连累你遇险!”   “哎呀,你咋是个死脑筋呢?”冯晓龙有些恨铁不成钢:“我还不相信这光天化日之下,华胜就敢杀人放火。再说了,我们家被流氓地痞骚扰,我们可以报案啊!我都不怕,你怕啥子嘛。”   常欢很感动冯晓龙的大无畏精神,可是她前世的所见所闻,都是这世间最肮脏的一面。所以她不敢去冒险堵一把,她深深的看了眼冯晓龙,乘他不注意使劲儿踩了一下他受伤的右腿。乘他吃痛的时候,快速的朝前面跑去。   “诶,诶,你!”冯晓龙捂着脚蹲在地上,卧槽,刚刚常欢那一脚可真狠,痛的他眼泪都出来了。   看着常欢越跑越远的身影,冯晓龙咬牙的从地上站起来,瘸着脚去追常欢。可惜常欢跑的太快,她没追上。只好看着常欢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眼前!   常欢不晓得一口气跑了多久,直到她再也跑不动的时候才停在路边。她撑在树干上歇气,满头汗水顺着额头浸到了眼中,渍的眼睛生疼。她拿袖子抹了把汗,喘着粗气。看着眼前模模糊糊的景象,心里茫然的不知晓该去哪里才好。   她颓废的坐在路边发呆,不晓得过了多久,一辆车从她面前呼啸而过,她才回了神。她在心中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绝对不能在这一点小挫折面前就放弃。虽然她不想连累冯晓龙,可是她原本的布局还在。只要按照这个方向走下去,她一定能打胜这场官司给自己维权。   想到这里,她顿觉心中豪气万千。   她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准备去找个旅馆住下。   虽然九十年代的市区她不是很熟,但好歹大致的方向还是没错。她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朝市中心走去。终于在半小时后,找到了一家旅馆。   旅馆老板娘是个中年妇女,她见常欢一个小孩子前来投宿,心里有些不放心,遂认真打量着着她问道:“小妹妹,你一个人吗?”   常欢对她咧嘴一笑,甜甜道:“阿姨,我是来体验生活的。我想试试我自己能不能在没有大人的情况下,安全的渡过三天。”说完这话,她立马又指着门口道:“我爸爸在外面看着我呢,我也不算是一个人。”   老板娘随着常欢的手看去,见不远处真有一个男人站在树下抽烟,也就对常欢的话半信半疑。她很神奇的看着常欢:“你才多大,就想独立了。”   常欢抿唇笑了笑:“我今年十四岁了。”她谎报了自己的年龄,幸好她看起来虽然瘦小,不过灵魂那一抹成熟稳重,让她看起来确实有些少年老成的模样。   老板娘还是不大相信,她对常欢说:“那你把你爸喊过来,给你开房好吧?”   常欢扭头,见那男人还站在那里抽烟。沉吟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好的,阿姨,你等等啊。”话落,她就背着书包往外面走去。   老板娘一直伸长脖子看着那边,见常欢和那男人说了几句话,那男人当真领着常欢走了过来。心里虽然觉得这家人养孩子的方式很怪异,但也给开了房。   开了房之后,常欢就把那男人送了出去。没过一会儿她就回来,拿着钥匙上了二楼。   常欢进了屋子,先是打水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又背着书包往外面走去。   她先是来到网吧,在网管怪异的眼神下,开了台电脑。然后开始熟门熟路的上了网,开始搜索类似于天涯和豆瓣一类的论坛。   搜索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灌水娱乐八卦的论坛。她注册了一个账号,发了一个赏金贴,招募各种能人。然后找了论坛的版主,花重金买了个姨妈红的首页置顶。   这个年代的人上网,能晓得逛论坛基本也算是大神了。没过多久,常欢的帖子就有人开始回帖。   【姨妈来我家】:楼主,我会吹牛b,你要不?   【精分请自重】:楼主,本君自学成才,乃极品黑客一枚!   【血蔷薇】:难道只有我一个人关注,楼主牛叉的重金招募能人的事情吗?弱弱的问一句,楼主暖床的要不要?   【楼上的楼上】:目测楼主是个钱多人傻的极品货色,ps:伦家是狗仔记者,乃敢来吗?   【钱多人傻】:啊啊!!!是谁在呼唤我的寂寞?鄙人是插画家,你收吗?   【如意神剑】:捂脸,羞羞羞~未来的社会舆论家要不要?   【躺着也中枪】:火钳刘明,速来围观。   【拜月神教】:+1   【我是女神】:+10086   许心看着这些奇葩的恢复,莫名觉得欢乐又窘迫。她挑了些看起来比较可靠的帖子逐一回复。然后再酌情考核,终于在晚上十二点以前,搞定了七八个看起来很靠谱的人。   大家原本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来围观,可是到最后不晓得为啥歪楼了。   而常欢也分别给招募的那七个人分别布置了任务,因为有口头协议,每个人领了任务就潜水。所以到后来帖子里打酱油的人水深火热,而真正的主角早就销声匿迹!   搞定了这些,常欢准备下线离开的时候。忽然弹出一条私信,常欢点开。是一个叫做【sk】的网友发来的:“出了什么事?”   常欢一愣,这是唯一一个在网上这么问她的人。不晓得基于什么原因,常欢忽然很有倾诉*。她在屏幕上打出了一长串话,准备按回车键发送出去的时候。忽然顿住,她失笑的摇了摇头,这样的事情说出去,人家会相信吗?想到这里,她把这些字都清空,准备关机。正在这时,又弹出一条私信。   【sk】:唔,我会帮你!   常欢愣住,脑中闪过一个不靠谱的想法,难道这人是黑客,刚才一直在监视自己的动作?   ☆、第19章   她快速的打出几行字:“你是谁?”   可是电脑那边再也没了动静,常欢若有所思的坐在那里。   她在想着位神秘的sk到底是谁?会不会是华胜那边派来监视她的人?还有,他说的会帮自己?到底是怎么个帮法?   有得没得想了很多,过了好半天常欢才回过神来。   这是怎么了?就凭着两句话,她难不成要相信别人无缘无故的会帮助自己。她反应过来,关了电脑,结账走出了网吧。   此时已经是半夜,夜色漆黑,空荡荡的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凉悠悠的风从弄堂那边穿过来,有些冷。   常欢拿手搓了搓胳膊,幸好这家网吧离旅馆很近,不然大半夜的她一个小女孩走在街上,怪不安全的。   走着、走着,她就觉得不对劲儿。   路旁的灯光将影子拉得很长,她总觉得身后有人在跟着她似得。   常欢猛地一回头,却见身后空荡荡的什么人也没有。她皱了皱眉,她猛然拔腿往前面跑去。一口气跑到旅馆门口,她才歇了口气。   正准备进去的时候,忽然有人从身后伸了一只手出来,将她拽住。常欢尖叫一声,立马张口咬上搁在自己肩头的手。   “嘶~”   身后有人抽气,常欢趁他吃痛,又回身朝着那人,踢了个撩阴腿。直接踹上那人的命根子,那人捂着下身跳了起来:“卧槽,常欢,哥哥我以后不能生孩子,你负责啊!”   常欢喘着粗气,她拍拍胸口,没好气的瞪着张起:“大半夜的鬼鬼祟祟的跟在我身后,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的啊!”   张起只觉小伙伴撕心裂肺的疼,他艰难的朝常欢竖了个中指,憋出一句话:“你狠!”   常欢抱肘站在那里,挑着眉看他。   外面的动静,惊动了屋里的老板娘。   老板娘拿着一根擀面杖跑出来,大声道:“咋了?咋了?遇到流氓了?”   张起疼的眼泪都出来了,他抹了把眼泪,咧着嘴笑道:“没事儿,我和妹妹开个玩笑。”   老板娘看变态一样的看着他,张起也觉得自己捂住下身的动作不雅观,忙站直了身子。迈着八字腿朝常欢那边靠:“你说话呀。”   常欢看着他皮笑肉不笑,然后才对老板娘笑道:“阿姨,这是我哥哥,他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外面,特意过来看我的。”   老板娘深觉这一家子都是奇葩,她呵笑一声,才道:“深更半夜的拉着妹妹出去疯,你们这样养孩子可不成。瞧你穿着气质也是好人家出来的,咋这样养小姑娘呢?要知道,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正是叛逆期,你们不好好看着点,以后有你们哭得。”   常欢抽了抽嘴角,讪讪一笑。   张起受教,认真点头:“对,对,大姐,你说的特别对。我就是担心我妹妹,才跟着她的。”他又转头看着常欢,咬牙切齿道:“妹妹,咱们进屋吧。哥哥我可担心死你了。”   常欢双手抱胸,神色防备的瞪着他。   张起嘿嘿一笑,拎着常欢就往旅馆里面走:“几号屋?”   “203。”常欢乖乖交出钥匙。   到了屋内,张起皱眉看着屋内的摆设。这种旅馆价格便宜,安全设施不怎么好。   常欢一个人住在这里,他有些不放心。他转头看着常欢,皱眉道:“你都是富豪了,你怎么也不对自己好一点儿。”   常欢放下书包,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股脑的喝光,才开口说话:“我这不是要花大钱,想着能省一点是一点嘛。”   张起挑眉:“你惹了个□□烦啊!”   常欢装傻:“什么?”   张起从背包摸出一个牛皮袋,歪唇痞笑:“这丑的跟狗一样字和手印是你按的吧?我记得前几天报纸上还在写,这东西是一个叫金灵玲的女明星写的,你这又是啥东东?”   常欢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牛皮袋,宝贝似的护在胸口,哼哼道:“是华胜和报社欺我年幼,我才是这书的作者。”   张起挑眉,撩着眼皮,兴味盎然的打量着她。然后啧啧一叹,伸手刮了刮常欢的鼻子:“小丫头啊,看不出啊,有两把刷子啊!”   常欢垂着头,神情失落:“我有两把刷子,可人家是铜墙铁壁。刷子有毛用!”   “毛用?”张起摸着下巴,神情有些耐人寻味。   常欢耸了耸肩,抬头看着他:“你怎么找回来的。”   说到这个,张起就非常自豪。他骄傲的昂着头,用下巴藐视常欢:“小爷是镇江市的扛把子,实力派,妥妥的!”   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模样,常欢痴了。电影里的大哥谁不是一身邪魅狂狷的气势,张起这模样倒是可以媲美自恋的哈士奇。   她冷静的低下头,仔细的看着张起找回来的资料。发现什么也没少,这才松了口气。   张起不晓得什么时候,凑了过来,好奇问道:“你准备怎么做?”   常欢抬头看着他,沉默了片刻,她摇了摇头:“没有打算!”冯晓龙已经被她拉下了水,她不想连累张起。   张起垂眼静静的看着她,明明还是个小孩子,偏要把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他心里无声的叹了口气,忽然伸手将常欢的头发揉的乱七八糟。常欢恼怒的抬起头,忽然撞进他笑容璀璨的眸子中。   常欢:“…………。”   **   当清晨的阳光撒进屋中,老板娘也打开收音机放起了一首邓丽君的老歌。常欢迷迷糊糊中只觉身上压了座泰山,风吹动窗帘,刺眼的阳光照了进来。   常欢被阳光惊醒,她迷茫的睁开眼,呆呆的看着眼前的大脚丫子。视线往下,忽略腿上浓密的汗毛,这倒是一双修长好看的腿。她眨眨眼,视线在往下,然后非常淡定的收回自己抱着张起大腿的手,“嘭”地一脚把张起踹下了床。   张起一下子从地上坐了起来,神色犀利:“怎么了?”   “没事儿,你自己摔下床了!”常欢淡淡的开口。   “哦。”张□□头,闭眼往地上一趟。又是“嘭”地一声,他嗷叫一声,捂住脑袋彻底醒了。然后惊悚的看着坐在床上,衣衫不振的常欢:“你怎么会在我床上?”   常欢抽抽眼角,把起皱的衣裳扯平。从床上下来,冷静沉着的道:“这是旅馆,还有是我开的房间!”   张起:“…………。”   他连忙低头,见衣裳虽然有些乱,但也整齐的穿在身上这才舒了口气。茫然的脑袋,这才开始运转过来。   他扭头,看常欢淡定非常的在厕所刷牙洗脸。忽然“嗤笑”起来,他真是担心太多了。他伸了个懒腰,从地上爬起来,问道:“牙刷有多的吗?”   常欢吐出一口泡沫:“没有!”   张起百无聊奈的重新躺回床上,翘着二郎腿偏头看着她。金色的阳光从窗户,半斜进来。一室的静谧中,他半阖上眼帘,透过漆黑浓长的睫毛静静注视着不远处的少女。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微微翘起唇角,那一抹淡淡的微笑仿佛会说话一般,让老旧破败的房间奇异的透出一股子温暖。   常欢洗漱好之后,走出厕所,见张起居然又睡着了。   她微偏了偏头,把被子拉过来给他盖上。然后轻手轻脚的出了门,去旅馆旁边的早餐店买了两笼小笼包和稀饭打包回屋。   走到门口,她才发现自己忘记带钥匙了。   她腾出一只手,敲了敲门。   “来了!”屋子里传来张起懒洋洋的声音,没过一会儿他将门打开:“买了什么?”大约是他刚洗完脸,发梢的头发还在往下滴着水,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氤氤氲氲的,比平时多了份漫不经心。   常欢将手里的包子举起来:“就买了这。”   张起闭眼嗅了嗅:“挺香的。”说着,他就伸手从袋子里拿了一个小笼包塞进嘴里:“吃完饭你跟我去个地方!”   常欢进屋,一边把早餐摆在桌上,一边问道:“去哪里!”   张起又拿了小笼包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道:“去了你就知道。”顿了顿,他又道:“对了,昨天在派出所和你一起的那个小子呢?”   常欢眨眨眼:“他家里有事,最近几天不好出来。”   张起甩了一个‘你当我是白痴’的眼神给她,坐在床上翘着二郎腿,慢悠悠的说:“唔,既然这样你就别老麻烦人家了。”   常欢:“…………”   好想拿包子把他的嘴堵上,怎么办?   两人吃完了早餐,常欢心里惦记着要去和律师接头,还要去网上看看自己昨天给那些人分布的任务,他们完成的怎么样了。   她实在没心思和张起去他说得那个地方,哪想张起不罢休,径直的把常欢的东西打包好。然后强制拖着她上了辆出租车!   “你干什么啊?”   “带你回家!”   常欢一愣,然后茫然开口:“你家?”   张□□头,一言蔽之:“恩。”   常欢立马挣扎着要下车:“来人啊,拐骗小孩子了啊!”   张起满头黑线,伸手捂住常欢的嘴,恶狠狠的道:“再叫,我就……”   常欢:“唔唔唔!”   张起眨眨眼,若无其事的松开手。内心默念一百遍‘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他怎么对一个女孩动了妄念!   ☆、第20章   张起不顾常欢的反对,将她带回了家。   常欢很好奇的打量眼前一室一厅的房子,作为一个学生,他怎么会有钱来租房子。   张起拿了一盒牛奶,递给常欢,顺便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小短腿,多喝点牛奶才长得高。”   常欢:“…………。”   真想糊他一脸纯牛奶!   常欢心里惦记着网上的事情,她抬头问张起:“这附近有网吧吗?”   张起挑了挑眉,指着屋内:“那儿有!”   常欢诧异,这家伙居然连电脑这种高端配置都有。看来人家说的对,能上的起艺术学院的学生,家境基本都很殷实。   她起身朝屋内走去,然后防贼似得扭头看着张起,竖起眼睛瞪道:“不许进来啊!”话落,还没等张起反应过来,就“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张起看着紧闭的房门,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自己的房间,被这个小女孩占领了,成了私人领地。   这个觉悟让他哭笑不得,在门口站了了一会儿。他上前敲门,扬声道:“我出去一下,你自己乖乖呆在家里啊!”   “好~”   此时常欢正在登陆论坛,看着私信里那几个人的任务回复。   常欢心头的大石头这才落了地,她舒了口气。算算时间,后天就是7月12了。她在心中暗暗估计估计了一番,然后又迅速在网上打出一行字,分别让那八个人开始着手准备迎接后天到来的工作。   常欢此次找的人很靠谱,每个人虽然接了千奇百怪的任务,但也没有一个人多嘴问了句为什么要这样做。这让常欢心里觉得很好,都说高手在民间,她相信自己这次的布置如果没出错,那么华胜和报社不死也要脱层皮。   常欢点开sk发给自己的私信。想了想,她在对话框里打出一行字:“无论如何谢谢你给予的帮助,我想我自己或许能行的!”   顿了顿,她把这行字删掉,重新打了三个字:“谢谢你!”然后按了回车键发送,搞定了这一切常欢才有空打量张起的房间。   他的房间很简洁干净,白色的墙壁,蓝色的床单。被子被折成了四四方方的豆腐块,床头放着一个军用水壶。   常欢有些好奇的拿起水壶打开,里面居然还灌了一壶热水。她拧紧盖子,目光一撇,居然在窗户外面发现一盆盛开的令箭荷花。从房间的摆设来看,张去至少在生活上是个严谨简单的人。   参观完了屋子,她起身朝外面走去。   刚一出门,正巧遇见外出归来的张起。   两人目光相对,俱都是愣了一下。还是张起先进屋,朝常欢聚了聚手里的菜,开口笑道:“我买了菜回来,中午尝尝我的手艺!”   常欢眨眨眼:“你会做饭啊!”   张起有些好笑的看着她:“当然了,一些生活必备技能我还是会的。”   常欢朝他走了过去,见他除了买了肉和苦瓜还有芦笋一类时蔬菜,手里居然还拎着一个西瓜。她忙伸手要去接张起手里的菜,张却只把西瓜递给了她:“买的冰的,客厅桌上有水果刀,你切开来吃。”   常欢点了点头,抱着西瓜走到饭桌上。拿水果刀将西瓜切开,给张起拿了一块过去。她咬了一口西瓜,瞬间满足的眯起双眼。冰冰凉凉的甜味儿,真爽口。   她见张起在择菜,就把西瓜递到他嘴边:”你尝尝,味道真好。”   张起救着她的手咬了一口,也弯起眼,随口道:“当初我们在野外训练,我眼尖发现了一颗野生的西瓜,比这还好吃呢。”   “训练啥?”常欢接口问道。   张起一顿,把嘴里的西瓜吞了下去,慢悠悠的道:“当然是大学军训了。”   常欢点头,正要说什么话。厨房的窗户忽然被人杂碎,带着火苗的煤球铺天盖地的从外面扔了进来。砸在两人身上,张起下意识的长臂一伸,把常欢抱在怀里,动作迅速的跑到客厅。   他把常欢放在沙发上,闻着满屋子怪味皱了皱眉头。他转身朝厨房那边走去,常欢忽然死死的抓住他的手,嗓音颤抖:“不要去!”   张起垂眼看了她片刻,然后伸手拍拍她的头顶,柔声道:“我去看看!”   或许是他的声音太温柔,奇异安抚了常欢害怕的心。她平静下来,站起身子,同张起一起往厨房那边去。   煤球渣和碎玻璃四散在角落,有些煤球渣还在染着火苗。厨房里乌烟瘴气的一片,常欢一个不小心被屋里的怪味呛到,她连忙伸手捂住鼻子咳了几声。   张起见状,立马走到窗前,将窗户和抽油烟机打开。屋里烟熏火燎的气味才渐渐消散,常欢叹了口气。她走到窗前,往窗外看去。   因为张起住的是二楼,厨房靠近一条安静的小道。此时外面除了金灿灿的阳光,和树影没有半个人影。   她神色负责的抬头看着张起,小声道:“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   张起伸手在她头上一敲,歪唇一笑:“想什么呢?小家伙!”说着,他从门后拿出扫帚,扔给了一块抹布给常欢:“还不快来帮我打扫一下屋子,难不成中午你想饿肚子!”   常欢:“…………。”   她沉默的看着张起卷起衬衣袖子,拿着扫帚,手脚麻利的把煤球渣和玻璃碎片扫进铲子里。常欢抿了抿唇,也开始上前帮忙。两人将厨房打扫干净之后,张起又让常欢切菜和煮饭,他自己反而跑进房间里上网打游戏。   美其名是让常欢补偿他的精神损失,常欢默默的洗菜做饭。   她其实知道,张起是好意,只是不想让她想太多而已。   她一边做菜一边再想,如果华胜能知道冯晓龙和张起都有帮助她的意愿。那么她在网上招募能人的事情,华胜会不会知道?   这可是她现在能依仗的底牌,如果被华胜知道了,那她该怎么办?不行,她的再想一个办法出来,可是后天就是7月12日了,如果她不能那天想出一个完全之策,她可就彻底成了任人碾压的虫子了。   张起不晓得何时出现在门口,他看常欢心不在焉的切着菜。锋利的菜刀几次和她的手指擦肩而过,他长腿一跨,走到常欢面前,伸手拿过她手里的菜刀:“我来吧。”   常欢愣住,神情茫然的看着他。   张起抵唇一笑,伸手在她脑门上一弹:“去屋里玩电脑吧,你不是很喜欢吗。”   “可你让我做饭啊!”常欢傻傻的回答。   张起翘起唇角,伸手在常欢头上揉了揉,温和道:“去吧,有我在呢!”   常欢呆了一下,只觉脸一下子就烧了起来。   她转身就朝外面走去,一边走一边深呼吸,想让自己淡定下来。   真是够了,刚才那一瞬间她忽然被张起宠溺的语气和温柔的眼神,搅的一颗心扑通扑通的乱跳!   回到张起屋中,常欢发了一会呆儿。   才把目光落在电脑上,电脑画面停留在一个游戏页面。用常欢的眼光来看,唔,这款游戏人物实在有点丑。她按了esc键,将页面退了出来。   电脑上忽然弹出一个窗口,常欢一眼就被上面的标题吸引。上面写的是‘四大影视公司齐撬华胜墙脚,多名一线艺人解约与华胜解约’,常欢没多想,直接点开这个帖子。仔仔细细的读了起来,这个帖子深度剖析了zg娱乐界的丑闻,又一一点评了那些和华胜解约的艺人,未来的明星之路。   这个帖子总结就一句话:华胜是个失败的公司,是zg娱乐公司中最渣的战斗机!   常欢拧着眉头,心里模模糊糊的略过一个想法。   或许她可以借着这次艺人跳槽的事情,来做点文章。想来7月12日肯定会有一场华丽丽好戏,她将这个新闻的页面添加到了收藏夹。   然后又登陆论坛,想看看sk有没有给她回信。   刚一登陆论坛,就见关于华胜丑闻的帖子,普天盖地的占据整个板块。而她重金买来的姨妈红加粗置顶,已经淹没无尽的新贴中。   她打开私聊频道,果然见sk发了一条消息过来:“别担心,一切都会好的!”   看着这一行简单的字,常欢忽然就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这sk到底是谁啊?难道真的是隐藏在民间的正义使者?   常欢没由来的就相信,在网上sk就是神!   她在网上所做的一切,都不怕华胜知道!   有了这个认知,常欢心里彻底轻松了不少。   她手放在方向盘上,想给sk说点什么,但是想了半天,还是只有打了两个“谢谢!”。这两个字虽然简单,可承载了常欢对sk全部的感激之情,可谓重若千钧!   这条消息发出去之后,她一直紧紧盯着电脑屏幕。期望sk能回她一条消息,可惜她等了很久,sk都没出现。   “常欢,吃饭了!”张起的声音,忽然从外面传了出来。   常欢无声的叹了口气,关了电脑页面,顺便清除了自己的上网痕迹,才走了出去。   “快来,吃了饭,你陪我一起去警察局那边!敢在小爷的地盘撒野,看我不整死这帮龟孙子!”   ☆、第21章   常欢出了屋子,张起递给她一双筷子,改了话题:“瞧你瘦的哟!”   常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胳膊腿,好像是挺瘦的。   张起做饭手艺不错,一个凉拌苦瓜和芦笋炒肉味道都非常好。   而且张起非常会照顾人,一顿饭的功夫他把常欢照顾的妥妥帖帖的。吃了饭,他又拿起碗去厨房里洗。   然后去厕所洗了个澡,换了身衣裳便带着常欢出门。   中午的太阳很大,所有的热气仿佛要倾泻而出。把地球上的生物都烤熟一般,张起给常欢打着伞,两人坐了一辆三轮车往警察局那边走去。   到了警察局,常欢还没下车,张起已经又将伞撑开,伸手把常欢牵了下来。   常欢看着两人相牵的手,一脸的不可思议:“你很喜欢照顾人?”   张起微微偏头,笑眯眯的看着常欢,开始补刀:“本来就跟黑炭似的,我不牵着你,万一你走丢了。人家还以为谁那么没公德心,乱扔煤球呢!”   常欢抽抽嘴角,她真是自找苦吃!   进了公安局的大门,张起熟门熟路的上了二楼。路过的警察都含笑和他招呼。看起来张起似乎是警察局的熟人啊!   那天给常欢录口供的年轻警察,见张起牵着常欢,眼神有些不可思议。他拿手揉了揉眼睛,忽然出口:“张起,你怎么牵着她?”   张起牵着常欢顿住步子,回头似笑非笑:“不可以?”   “不、不、不,当然可以。”那年轻警察讪讪一笑,然后看着常欢说:“那天陪你一起来的冯晓龙,正在警察局立失踪案!”   常欢心里有些不妙,果然就听见那年轻的警察说:“他帮你立的失踪案!”   常欢拔腿就跑:“他在哪里?”   刚跑一步,就被张起拉了回去。   张起淡淡开口:“急什么。”   常欢急忙开口:“我能不着急吗?我都快成失踪人口了,而且大哥帮了不少忙!”   张起眉头微微一蹙,他松开常欢的手。将手放在脑后,懒洋洋的往前面走去:“没良心的小坏蛋,小爷也帮了你不少,怎么没见你着急啊!”   常欢眨眨眼,没搞懂他这是唱的哪一出?   张起走了几步,见常欢没跟上。他转身,挑眉看着她:“怎么?不想看看你大哥还好不好?”   “哦。”常欢这才跟上去。   不得不说,张起对警察局简直像是自己家一样。他径直走向走廊角落的屋子,一脚踢开大门走了进去。随意的找了张椅子坐下,然后翘着二郎腿。伸手一指,神色傲娇的看着冯晓龙:“蠢货,立什么失踪案。常欢好好的和我在一起!”这句话不晓得是示威还是鄙视。   常欢抽抽眼角,连忙走进去。   冯晓龙本来还神色怔怔的站在那里,见常欢一进来,小眼睛一亮。立马往哪边扑去,结果被张起伸脚一拦,冯晓龙就摔在地上。   常欢满头黑线,这人肯定是神经病犯了。   她深吸几口气,上前把冯晓龙扶了起来:“大哥,你没事吧?”   冯晓龙憨憨的摇头:“没事儿,你没事儿才是好。”   常欢嘻嘻一笑,指着张起,小声说道:“他虽然脾气怪了点,人还是很好的。我和他在一起,你不用担心。”   张起见两人在说悄悄话,他弹了弹手指。慢悠悠的从桌位上站起来,往外面走去。眼角的余光见常欢没注意到自己,依旧和冯晓龙说着话。心里腹诽一声“没良心的小东西’,然后朝外面走去。   “常欢,你跟我回去吧。我已经说服我婆婆了!”冯晓龙拉着常欢,神色歉疚:“那天是我婆婆太激动了,我给你道歉,你别放在心上。”   常欢摇了摇头,轻声道:“大哥,你不需要向我道歉。婆婆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我不会跟你回去的。”   “可是……”冯晓龙提高了声音,想说什么。   常欢立马打断他的话,笑道:“那个原稿我已经找到了,你也不用担心。我和华胜的官司,这次是必胜的。”   冯晓龙听说她找回了东西,也很高兴。当即笑道:“那可真是太好了,你们现在住在哪里。我有空了去看你,后天我陪你一起去。我们一定要让华胜那帮人付出代价!”   常欢笑眯眯点头:“好,我住在梧桐大道的白鹤小区。恩,在三单元二楼,到时候你直接来就好了。”   冯晓龙点头:“那成,陈律师说了,这次的案件我们有百分之百的打赢的机会!”   常欢也很高兴:“那真好。”说着,她话风一转,关心问道:“华胜还有没有找你麻烦啊?”   冯晓龙面色一僵,过了半天才不自在的笑了笑:“没有了,不过婆婆的老毛病犯了。现在在住院呢。”   常欢点头,真是难为冯晓龙了。一边顾忌着冯婆婆,一边还要想帮她。   她伸手落在冯晓龙肩上,轻轻的拍了拍,柔声安慰:“婆婆的老毛病没什么大事吧?有需要你可以找我帮忙!”说着,她忽然有些好笑,自己已经麻烦缠身,怎么帮冯晓龙?   不过,对于冯婆婆的病,她倒是可以给点金钱帮助。   想到这里,她当即抬头问道:“婆婆在哪家医院啊?”   冯晓龙愣了一下,才道:“在人民医院,也没什么事。”   常欢点头:“恩,那就好。”说着,她站起身来,准备找张起说话。可这房间里除了她和冯晓龙哪里还有张起的影子。   她偏了偏头,对冯晓龙笑了笑:“大哥,没什么事你就先回去吧。冯婆婆还在医院还需要人照顾呢。”   “没事儿,等找到和你一起来的人,我再回去。”冯晓龙咧嘴一笑。   两人出了房间,去找张起。   又遇见了那个年轻警察,年轻警察对两人笑了笑:“找张起吧?”说着,他指着不远处的一间屋子,说道“他就在那里,你们去吧。”   “谢谢!”常欢道了谢,才和冯晓龙往那边走去。   刚走到门口,就见张起从里面出来。   他见常欢和冯晓龙站在一起,挑了挑眉,笑道:“说完了?”   “恩,说完了。”常欢明显感觉到张起不太高兴,她乖巧的点了点头。自觉地往张起那边走去!   张起见状,微翘了翘唇。   伸手在常欢头上揉了揉,才对冯晓龙点了点头,然后道:“走吧,咱们回去吧。”   常欢张大眼:“你事情办好了?”   张起显然心情有些好,他爽朗一笑:“当然了!”话落,他已经大步朝外面走了出去:“跟上,咱们回家。”   常欢乖乖点头,连忙跑步跟上。   跑了几步,她忽然顿住,转身朝冯晓龙灿烂一笑:“大哥,我先走了啊!”   冯晓龙笑着挥手:“好,后天见!”   常欢点了点头,这才转身跟着张起的步伐朝外面跑去。   出了警察局,常欢伸手拉着张起的衣角:“张起,我想去人民医院看看冯婆婆。”   常欢想赶在张起之前,去医院看看,能不能帮到什么忙。   张起利落点头:“成,走吧。”   两人到了人民医院,常欢跑到柜台去问:“您好,请问冯婆婆的病房在哪里?”   护士抬头:“冯婆婆?全名叫什么?”   常欢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不过她的孙子叫冯晓龙。”   “哦,你说她啊。”护士恍然大悟:“冯婆婆在三楼的重病科,你是她什么人啊?”   常欢抿唇笑了笑,她不想让冯晓龙知道自己来过,所以扯了个慌:“冯婆婆是我邻居,人很好,这一次知道她病了我就想过来看看。”话落,她又问道:“姐姐,冯婆婆在重病科,生了很重的病吗?”   护士叹了口气,说道:“谁说不是呢,以前也反反复复的住过院,一直靠药物维持着病情。可这几天病情加重发作了,得做手术呢。这手术费钱也挺多,要两万多。”   常欢闻言,点了点头:“那冯婆婆什么时候动手术?钱够吗?”   护士有些八卦的说:“本来连住院费都交不起了,不过这几天忽然有钱了,手术就在明天。”   常欢愣了一下,然后才甜甜一笑:“谢谢姐姐啊。”说着,她忽然歪头道:“姐姐,你能不能不要告诉冯婆婆和冯哥哥我来过。我想等冯婆婆做好了手术,给她一个惊喜!”   护士觉得好笑,随意道:“行,我不说。”   常欢笑容可掬的道:“谢谢姐姐!”   出了医院,常欢显然有些心不在焉的。   张起见状,伸手在她头上一敲,然后笑眯眯道:“小丫头,想什么呢?”   常欢摇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有些热!”   张起“扑哧”一笑,伸手揉揉常欢的脸:“小丫头啊,心事重啊!”   常欢:“…………”   张起见她表情有些失落,忙笑了下,温和道:“刚才不是还很高兴的吗?这是怎么了?”   常欢叹了口气,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没什么,刚才有些担心冯婆婆。”   ☆、第22章   张起忽然顿住,常欢一下子就撞到他的背上。鼻子撞的生疼,她捂着鼻子泪眼汪汪的看着他:“停下怎么不打个招呼,痛死我了!”   张起忽然蹲下身子,漂亮的眼睛直直盯着常欢。气氛有些压迫,常欢怔住,下意识的开口:“干嘛啊?”   张起咧嘴一笑,伸出两个手指头捏着常欢的鼻子,阴测测笑:“心事那么重,我给你捏掉啊!”   常欢额上挂下两滴冷汗,她嫌弃的咧咧嘴。同样伸手使劲儿捏着张起的鼻子,张起的皮肤很好,不会像别人一样油腻腻的,入手就像是一阵巧克力一样丝滑,常欢忍不住手下就放轻了力道。最后的结果就是张起像只偷腥的狐狸笑的奸诈无比,而常欢的鼻子就成了通红的一片。   回去的时候,常欢忽然想买个手机。便让张起带着自己去了电脑城,常欢就买了一款诺基亚的棒棒机。   她拿着手机给外婆报了个平安,然后才回了家。   张起在小区门口的小店里,随意买了些菜。晚饭依旧是张起做的,常欢想了想,还是给冯小龙打了个电话。   听见是常欢的声音,冯小龙还有些惊讶,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常欢听他的声音有些疲惫,就关心问道:“婆婆的病还好吧?”   冯晓龙苦笑了下,敷衍道:“还行,过几天就能出院了!”   常欢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大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可以告诉我。我虽然人小,但有一些事情还是力所能及的。”   冯晓龙听了这话,也沉默了片刻。才哈哈一笑,打趣道:“你个小孩子能帮什么忙,只要把自己照顾好了,大哥也就放心!”这句话刚说完,常欢模糊听到他那边有成年男人说话的声音。只一刹那,冯晓龙就着急道:“常欢我这边有点事情,先挂了啊!”然后就是一阵忙音传来!   常欢拿着手机听了片刻,脸色凝重的放下手机。   然后登陆论坛,看其他人的回应。发现有两条私信未读,她连忙点开,发现是网友楼上的楼上和如意神剑发来的。   【楼上的楼上】:“擦,老大你真机智,你居然猜对了。这一下我其他同事可再也不敢小瞧我这个新人了!”   常欢想了想,开始回复:“好的,计划一切照常。”   【楼上的楼上】:“ok!老大,到时候你让见见你的真容呗,我可崇拜死你了!”   常欢:“…………到时候见!”   【楼上的楼上】:“色!色!色!”   常欢又打开另一个私信!   【如意神剑】:“已经照你的吩咐做下去了,得到了群众们不错的反应!”   常欢凝神,思忖了一会儿才回道:“计划有变,你的任务延后!”   【如意神剑】:“????唱哪出?”   常欢想了想,还是决定告诉ta真想。过了一会儿,才收到新的私信。   【如意神剑】:“出来吧,如意神剑!我会代表月亮,消灭坏人的!”   常欢囧,这人真欢乐。   吃过晚饭,常欢主动洗碗。   张起见她自觉,就大发好心的把房间让给她睡,自己在客厅打了个地铺。   晚上十点左右,警察局就来了电话,说白天肇事的人已经抓到了。   张起笑的花枝乱颤:“让秦飞在给我把上头的人揪出来,然后后天九点之前去抓人!”   常欢这样一听,有些诧异。后天九点之前?那不是记者发布会的时间吗?难道张起的背景这么大,居然能让警察局的人听他的?   “那个,你是红二代?”   见张起挂了电话,常欢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道。   “什么红二代?那秦飞是我好哥们儿,他哥是警察局重案组的头儿,你不是要维权吗?警察帮你还不好啊!”张起挑了挑眉,眉飞色舞的道。   常欢扑了过去,紧紧抱住他的大腿,撒娇卖萌:“大神,求包养!求肉吃!”   张起脸色忽然一红,他一把推开常欢,跳到椅子上,结结巴巴的吼道:“小小年纪不学好,包什么包,你从哪儿听来的混帐话!”   这一翻话,诚然很有气势!   常欢:“…………”   然后她惊奇的指着张起:“你脸红了!”   “没有!”张起斩钉截铁的否认!   常欢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了然点头:“嗯,我懂了!”   张起真是太单纯了,她讲的包养不过是流行词而已。根本不是那种龌龊的事情!   听着她阴阳怪气的声音,张起忽然就变了脸色。他优雅的从凳子上下来,傲娇的撩起眼皮扫了眼常欢:“愚蠢!”   常欢:“…………”   ☆、第23章   张起拿着衣服去了厕所洗澡,刚关上门,他忽然打开门,神色防备的看着常欢。   常欢眨眨眼:“怎么了?”   张起从鼻子里面发出一阵哼声,嗖地一下缩回脑袋,把门关上。   常欢:“…………。”   她耸了耸肩,进了张起的屋子把门反锁上。一如既往的打开电脑,登陆论坛,却发现有关于华胜的帖子全都被删除了,而且大部分的用户账号都被锁死。本来闹得沸沸扬扬的页面,一下子就冷却了下来。   常欢下意识的去找自己的帖子,发现已经被删除了。她皱着眉头,暗想在国内普通网民对于电脑认知不大的情况下,关于娱乐圈的新闻一般也是新闻和电视在放。而在此时能黑了华胜内部电脑,把秘密外泄的人,又能在短时间内修改程序让所有人的上网用户。自动弹出华胜公司的演员集体跳槽的事情,肯定是sk的手笔。   这大约就是sk所谓的帮助自己了吧,因为现在华胜肯定因为这个新闻的事情忙的焦头烂额。根本无暇分心来应对自己的维权的事情。   不得不说,常欢的猜测很对。   正在这时,市里的某一高档小区住所。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正拿着手机气急败坏的吼道:“你们都是吃shi的吗?我请你们来控制股票市场,不是让你们干坐着玩的。你们信誓旦旦的告诉我绝对没问题,现在华胜的股票已经跌幅为37.65%了,还不收盘你们是想我破产吗?啊!!!”吼完这句话,他怒火中烧的扔了手机,不顾手机一直在响,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气喝光之后。这时候,他才重新拿起手机一看。见是自己的市场公关经理打过来,他这才接起电话艴然不悦的道:“如果你要说,负面绯闻的事情没有解决,我就把你的头塞进你的屁股里,然后找人干了你!”   电话那头的人一听,连忙战战兢兢地道:“张总,网上那些用户我已经让网警和黑客全面监事他们的动态。而且我明天会然新文早报刊登澄清绯闻的稿子,你就放心把!”   听了这个消息,张责全的表情才好了一些:“那曝光这件事的黑客,追踪到他的资料了吗?   “已经……已经追踪到了……”公关经理吞吞吐吐的说道。   “是谁!”张责全瞋目切齿的问道。   “是……是……是张总您的电脑ip发出的新闻!”公关经理颤颤巍巍的说了这句话,迎接他的是张泽全的满腔怒火:“蠢货!白痴!二百五!老子养你是吃干饭!”   “张总,您消气,您消气,我一定会让他们揪住那个人的!”   张责全火冒三丈的把手机往地上重重一丢,一把将茶几上的东西一股脑的往地上挥,看着满地狼藉,他心里的火气这才少了些。   这时,浴室的门被打开。   一个眉目清透玉洁的女子裹着浴巾从里面出来,一头及腰的黑发还滴滴答答的往下留着水。她赤着一双洁白如玉的脚,慢慢朝张全责走了过去。她半跪在在沙发上,伸出纤细修长的手帮张责全揉着太阳穴,素姿柔和的看着他。   大约是温香软玉扑满怀,而那女人的洗尽铅华偏又带着妩媚的姿态,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张责全伸出肥厚的大掌,粗鲁的将金灵玲扯到自己怀里:“明天的发布会,记得维持你的形象。解说词已经让人给你准备了,你只要照着上面说的就行了!”   那女子赫然就是传说中的玉女掌门金灵玲,她清透的眼中闪过一丝难堪和屈辱,不过瞬间,她便换上了一种别致的风情:“听说那个叫宁安的作者,明天要来发布会维权。还请了律师,要和我们打官司!呵,那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真不知天高地厚!”   张责全狠狠的啐了一口:“我张泽全看中的东西,谁也别想拿走。一个小屁孩,以为写了一本小说,就可以呼天喊地了。呵……我能瞧上那本书,是她的荣幸。居然还不知道感恩!”   金灵玲低低一笑:“《情迷大清》写的还是很好,张总能选中我冒名宁安,人家可是很感动呢。”   张责全哼笑一声,宁安想维权?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真是活腻了!   第二天一早,常欢就和冯晓龙去和律师会面。   张律师是个年约三十五左右的男人,西装笔挺,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就属于成功人士的那种。   常欢对他的第一感觉很好,觉得张律师是个靠得住的人。几人就着案件展开了话题,在张律师的分析下,正如冯晓龙所讲的,常欢这一次的维权那可是百分之百的会成功。   常欢心里也很高兴,直接把证据资料拿了出来,递给张律师:“您看看,除了这些资料还需要什么?”   张律师点头,拿过资料仔仔细细的看了起来。大概十几分钟之后,他才放下资料,对两人微笑道:“很好,这些证据足够把华胜打趴下!”   常欢和冯晓龙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喜悦之情。   “常小姐,这份资料占时就交给我保管!算了算时间,明天法院的传票就会送到华胜老总张责全手中。”张律师说道。   常欢点头:“好,那接下里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张律师微笑:‘我的荣幸!”   常欢和冯晓龙起身告辞了张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出来的时候。冯晓龙显然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常欢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问道:“是担心冯婆婆的病情吗?”   “恩!”冯晓龙点了点头,遂反应过来,立马摸着后脑勺呵呵笑道:“没有,没有,婆婆过几天就能出院了。我想的明天咱们大闹发布会的事情,想想就觉得激动啊!”   常欢抿唇笑了笑:“不要激动和热血,咱们就算胜利在握也要淡定呀!”   冯晓龙跟着点头笑:“还是常欢说的对!”   常欢笑了笑,一偏头,就见张起扶着一辆自行车,站在马路对面。   他见常欢的目光看过去,非常潇洒的朝她招了招手。常欢见状,扑哧一笑,然后扭头和冯晓龙告别:“那我就先走了大哥,你快去医院吧,等这件事结束之后我再提着礼物上你家负荆请罪。毕竟冯婆婆最开始,还是不喜欢我的!”   冯晓龙的笑容有些挂不住,见常欢快跑到对面的时候,他忽然开口:“常欢!”   “恩?”常欢立马顿住脚步,站在马路中间笑着回头:“怎么了?”   就在这时,冯晓龙瞳孔猛然一缩,*尖叫着往那边跑去:“小心!”他的话刚落,就听见一阵刺耳的碰撞声和刹车声。   冯晓龙神色苍白,六神无主的站在那里。他刚才做了什么?为什么要开口喊住她?常欢被车撞了!这些念头一一在他脑中闪过。他忽然发疯了一样冲上前去,面色凶狠的将司机从驾驶位上拉了下来,挥起拳头就揍了过去。司机一时不仿,被打懵了,等反应过来,也开始反击,和冯晓龙扭打成一团。   而车前,常欢头昏脑涨的从地上爬起来,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摇了摇发昏的头,这才看清张起居然一动不动的躺在一旁。常欢心里一惊,连忙跑了过去,她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看着张起。张皇失措的看着张起,地上没有血迹,幸好!幸好!   她猛然又想起来,万一出现内伤怎么办?这样一想,本来想推他的双手蓦然停住。常欢面无人色的跪在张起旁边,颤声开口:“张起,张起,你怎么样了?你醒醒啊!张起!”   喊了好半天都没见张起回答,常欢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她吸了吸鼻子,哭道:“你死了,我以后还得每年清明给你烧纸,你可别死啊,我害怕!”   张起只觉脑中迷迷糊糊的,可常欢的话又莫名戳中他的笑点。他翘起嘴角想笑,却牵扯的心口生痛。他有气无力的咳了几声,带着泡沫的血迹从他嘴里逸了出来。他有气无力的抬手,在常欢头上敲了一下:“坏人啊,我都要死还不给我烧纸!”   常欢见他醒了,心里一激动,连忙握住他的手,又哭又笑道:“你没死啊!”   张起暗暗翻了白眼,又吐出几口鲜血,才道:“放心,不死!”说完这话,他就晕了过去。”   常欢眨眨眼睛,他又死了?   想到这里,她忽然放声大哭起来,撕心裂肺的声音一下子让旁边扭打的两人顿住。冯晓龙一把推开骑在自己身上的男人,眼泪横流的朝常欢冲了过去,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大声哭道:“你没事啊,真是太好了!”   ☆、第24章   常欢从冯晓龙怀里抬起头来,目光定定的看着他。   冯晓龙心下一紧,面色有些不自然:“你看什么?”   常欢摇摇头,从兜里摸出手机,打了120和110。没过多久,120的救护车开来了。几个护士下车,立马给张起检查了下身体状况,立马给他罩上氧气往车上抬。   常欢不放心张起,也跟着上了车。   张晓龙本来也想跟着上车,却被常欢喊住。她神色有些疏离的道:“大哥,你先回去看冯婆婆吧,张起这边有我。而且……”顿了顿,她才扯起嘴角,缓缓一笑:“明天的事情还要麻烦你呢。”   冯晓龙见她神色不对,心里有些疑惑。但转眼一想,可能是被张起吓到了。心里也就释然了,他伸手想揉揉常欢的头,却见常欢好像无意似的往车里缩了进去。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瞬,才收回去。   常欢这时候抬头,对他扯了扯嘴角,一句话也没说。   冯晓龙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幸好此时的120急救车,已经发动往前面开去。冯晓龙朝常欢挥了挥手手,才转身。   那肇事司机却擦了擦嘴角,往地上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骂骂咧咧的说:“好小子,下手这么重。我可是按照你的要求开的车,你打我可不算在条件里头。这怎么说你也得给我加100块钱的工伤费吧!”   冯晓龙抬了抬眼,那人立马被他阴郁的神色吓住。有些结巴的说:“干……干嘛……我开车那么慢,那人死不了。”   冯晓龙从兜里摸出五百块钱递给他:“等会儿,警察来了你知道该怎么说吧。”   那人笑眯眯的数着钱,点头道:“当然,你放心,我很有职业操守的!”   冯晓龙沉默的点了点头,没说话。没过一会儿,警车就来了。   两个警察从上面下来,其中一个年轻的警察看到冯晓龙愣了一下,才道:“又是你,你最近好像很倒霉的样子啊!”   冯晓龙勉强笑了笑,指着那肇事司机道:“这人开车,把常欢和张起撞了!”   “什么?”本来在录口供的中年警察,有些诧异的抬起头:“你说他把张起撞了?就凭他?”语气里,满满的不相信。   冯晓龙闻言有些奇怪,不过也点头:“就是他,张起为了就常欢才被车撞的!”   那警察这才点了点头,眼神奇怪的打量着那肇事司机,口里哟呵道:“你能耐啊!快,给我回警局,我们请你喝茶!”   “哥,大哥,不带威胁的啊。我就这么开着车,谁晓得那姑娘会忽然停在路中间啊。这本来就是下坡路,我刹车坏了,我也不能控制啊!”那肇事司机喊冤道,说着他指着冯晓龙,快速道:“当时这人也在场,不信你问他,我绝对不是故意的!冤枉啊,警察同志!”   冯晓龙点点头,表情后悔:“是我的错,我不该喊常欢。不然也不会出这样的事了。”   那年青警察笑了一下,然后和中年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那中年警察这才呵呵笑道:“别怕,我们就走走程序,保险公司确定了责任,你该赔就赔,我们也不会拘留你的!”   那肇事司机闻言,心里本来就心虚。但面上也不敢多做表情,他殷勤的递了几支烟给警察,说着好话:“多谢警察同志的理解,理解万岁!”   而这一边,常欢跟着120急救车到了医院。   经过检查和急救,医生也告诉常欢:“幸好车速不快,这人身体素质好。也就被车撞闷了气,休息一会儿,明天就可以出院了。”   听了这话,常欢这才舒了口气,双手合十感叹:“谢天谢地,他没事!”   没过多久,张起才醒了过来。   他缓缓睁开眼睛,神色茫然的看着窗台透进屋的月光,然后转头,就见常欢坐在不远处,低头看着手里的报纸。   他扬了扬眉,轻声咳了几声。   常欢这才回神,从报纸里抬起头来,对他一笑:“醒了?我熬了排骨汤,你喝不?”她手里的动作却毫不含糊的打开保温盒,把汤倒了出来。   张起撑起身子,靠坐在床上。他抽了抽鼻子,问道:“用什么炖的,好香啊!”   常欢把汤放在病床的小桌子上,一边把饭菜拿出来,一边道:“用山药、玉米、排骨一起熬的,你喝点!”   张起接过筷子,喝了一大口汤,才满足的眯起眼:“就是味道淡了些。”   常欢默默看着他:“你的表情出卖了你。”   张起夹了块排骨,放进嘴里,含糊道:“我这是饿了,我喜欢吃辣的。下次记住了啊。”   常欢抿了抿唇,一言不发的看着他。   张起吃了一会儿,没听到她的回答。神情诧异的抬起头来,见常欢抿着嘴唇,小脸蹦的紧呼呼的看着他。他眨眨眼睛,漂亮的眼中立马盛满了亮晶晶的笑意。他伸手揉着常欢的脑袋:“哥哥我英雄救美,你怎么不感动?”   常欢抽了抽眼角:“我还小,不懂的以身相许!”   “噗!”   张起一口汤喷了出来,喷了常欢一脸。   常欢:“…………。”   张起:“…………。”   他率先反应过来,有气无力的往枕头上一趟,病怏怏的说:“我好不容易死里逃生,你能不贫嘴吗?好好说话成不成?”   常欢耸了耸肩,拿过报纸又继续看了起来。   张起微眯着脸,仔细的打量常欢。   白色的灯光照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那么不真实。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半个秀气的侧颜。她的睫毛摩浓密黑长。小小的个子,紧绷着一张小脸。黑色的长发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穿着简单的白衬衣加裙子,只看她周身的气质,很容易让人忽略她的实际年龄。   看了一会儿,张起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心里暗想,再过几年,如果这小丫头不长残的话,也算一个气质美女。   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心情很好。塞了几块排骨进嘴里,然后含糊不清的问:“看什么呢?”   常欢头也没抬的说:“都市晚报,今日的头条是论华胜和其他几家娱乐公司的版图和野心。”说着,她又翻过一页,慢悠悠的说:“这边写的是明天《情谜大清》的开拍日和小说上市的内容。”   张起随意的点了点头,又把注意力放在解决排骨汤上面。   而常欢则在思忖,看来华胜遏制绯闻的速度很快。   尽管白天闹得沸沸扬扬的‘明星集体跳槽事件’,居然没有一篇报道出来。刚想到这里,她的目光就一凝,然后仔细的看了一则小标题。上面写着华胜的股票,遭遇股市以来最惨的跌幅。从原来的98元跌倒如今的13元。不少股民赔的倾家荡产,在股票大厅吵闹着不肯罢休!   常欢微微翘起嘴角,看来就算遏制了娱乐绯闻。   但是华胜这次是伤亡惨重,她放下报纸往外面走去。   张起见状,连忙开口问:“你去哪里?”   常欢停下身子,回头对他微微一笑:“我去上厕所,顺便买点水果回来。”   张□□头:“成,那你记得卖西瓜啊。白天吐了几口血,我得补点水,好生血。”   常欢翻个白眼:“补血吃鸡!”   张起有点委屈的戳着小排骨:“那得你给我炖啊!”   常欢:“…………。”   出了病房,常欢径直走向一楼。   他们所在的是青阳市第一人民人院,在往前走十公里就是冯婆婆住的医院。   不过,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去看望冯婆婆。而是在附近找了网吧,登陆上了论坛。   她一登上去,就收到无数私心。   常欢一条一条的点开仔细看,基本都是回复的事情已经ok,只等明天踏上征途。   她关了私心,首先给sk发了条信息:“你在吗?”   过了很久都没等到sk的回复,常欢叹了口气,心里有些失落。   虽然和sk交流不多,可她已经把sk当做了心灵支柱或者是靠得住的长辈和朋友。   常欢关掉和sk的私信页面,转儿给如意神剑发了条私信:“计划有变,明天照常进行!”   没过一会就收到了他的回信:   【如意神剑】:“kao,又发生什么事情了?你确定明天继续?!!!”   常欢看到这个信息,脸黑了一下。她眨眨眼睛,才快速的打了一行字,回复道:   【维维安】:“恩,今天下午险些出了车祸,所以准备不给ta反击的机会。我想一次性,痛打落水狗!”   【如意神剑】:“(开心~)好哒,明天一定不给组织丢脸!”   【维维安】:“对了,晚上的都市报上面写了华胜的股票惨跌,无数股民已经倾家荡产。这是一个好契机!”   【如意神剑】:“咩哈哈,我果然要代表月亮消灭ta。下了,速度去完成任务。】   【维维安】:“明天见!”   常欢关闭了和如意神剑聊天的页面,又下意识的看向sk的私信。发现他的头像仍然是灰色的,常欢心里虽然很失落,还是关了电脑,结账出了网吧。   回去的路上,她在医院附近的水果店买了西瓜和梨子。见隔壁刚好有一家中餐馆,常欢想了想,还是走过去问道:“老板,你这里有鸡汤卖吗?”   老板点头:“有,20块一份。”   “给我来一份!”   “好嘞!”老板手脚麻利的找了袋子给常欢打包好鸡汤:“来,慢走!”   常欢满载而归,回去的时候,张起正躺在病床上看报纸:“回来了?”   常欢把西瓜和鸡汤放过去:“吃!”   张起苦笑,他揉着肚子:“吃不了了。”   常欢点了点头:“那就当宵夜。”   张起认命点头:“成!”   不过常欢还是没有等到张起吃宵夜她就睡着了,这几天她精神实在绷的太紧了。再加上白天又受了惊吓,所以晚上一下子就累到了。   等张起看完了报纸,抬头就发现常欢趴在床边睡着了。   他放下报纸,从床上起身。   弯腰准备把常欢抱到隔壁的病床上,刚一抱起常欢,他就皱了皱眉头。实在太轻了,他小心翼翼的颠了颠,大概也就50斤左右。   他把常欢放到病床上,垂眼看了片刻,然后勾唇一笑,转身回了自己床上。轻手轻脚的打开常欢买回来的鸡汤,一个人喝了起来。   第二天,天还没亮。   常欢就一个机灵的醒了过来,她先是看着雪白的墙壁愣了会儿神。这才想起来自己是在医院,她深深吸了口气,从床上起来。却发现张起的床位上已经没人了,就连病床上的被子也叠成了整整齐齐的豆腐块。   常欢凑过去用手量了量,这被子叠的真好。四个角落的落差,还没一厘米。   “怎么了?”   张起不晓得什么时候走到她身后,开口问。   常欢被吓了一跳,她拿手拍着胸口:“你吓死我了。”刚说完,她就愣住。张起脱了病服,穿着自己的衣裳,手里提着早点,神采奕奕的站在她面前。   “你早上运动了?”   “恩,习惯了每天早上跑步,做运动,松散筋骨!”   张起将手里的早点递给她:“吃吧。吃了咱们就要踏上征途了。”   常欢笑了一下,接过他手里的包子咬了一口,入口是满嘴的梅干菜和肉特有的香味,吃起来满口流油。她又咬了一口:“真好吃啊。”   张起笑眯眯的看着她吃着包子:“吃了刷牙,然后梳下头发,像鸡窝一样。”   常欢哽住,这人真不会挑时间说话。   吃过了早餐,天已经大亮。   张起办了退院手续,然后两人坐着车去了发布会会场。   到的时候,离开发布会还有一点时间。常欢带着张起去了地下车库,那里已经等着几个人了。   常欢径直走了过去,开始打招呼:“大家好,我是维维安。”   所有人都张大了眼睛,其中唯一的女孩子,惊讶的指着常欢:“你是维维安?”   常欢笑眯眯点头:“对呀,我是维维安。”   那女孩子眨眨眼睛,然后嘻嘻一笑:“我是血蔷薇。”   其他几个人也开始一一自我介绍:   “瞎猫碰上死耗子。”   “皇上在吃饭。”   “钱多人傻。”   说完,他们集体看着常欢身后的张起,血蔷薇是个自来熟的女孩子:“这位是?”   张起弯嘴一笑:“我是张起。”   张起本来就长得好看,这样一笑简直是笑得血蔷薇春暖花开。她脸一下子就红了,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哦,你好,你好。”   张起和大家都打了招呼,常欢这才问道:“大家的准备怎么样了?”   ‘瞎猫碰上死耗子’嘿嘿一笑,才说:“你放心,我已经调换了报社给印刷厂的报纸。现在我们精心设计的报纸,应该已经散发在市民手中了。”他是负责报社排版打印的编辑。   ‘皇上在吃饭’和‘血蔷薇’显然是认识的,他俩对视一眼。‘皇上在吃饭’昂着头,很自豪的道:“昨天被锁住的账号,我也用自己的权限给所有人打开了。而且昨天的新闻,我也把几个关于华胜最为火爆的帖子截图留存下来。这时候也已经在网上掀起了滔天波浪了。”他们两人是论坛创造者和管理人员。   而‘钱多人傻’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淡定道:“我画的主题插画也在刊登报纸上面,对了,受了那天新闻的启发,我还额外赠送了一套服务,让我的朋友黑了华胜的电脑,等会儿发布会上有好戏看了。”   常欢一听有些激动的走到她面前:“你朋友,是sk吗?”   ‘钱多人傻’摇头:“不是,是给你帖子留言的‘精分请自重’。怎么了?sk是谁啊?”   常欢一听不是,有些失落,她勉强笑了笑:“没事儿,谢谢你们了。”   ‘血蔷薇’嘻嘻一笑:“我们收了钱肯定要办事,再说了,总觉得我们就像热血漫画里的正义使者一样。用光明能量,消灭地球上的一切渣渣。”   常欢:“…………。”   而正在这时,华胜的发布会上,出了令人震惊的画面。   原本播放关于《情迷大清》主题ppt的屏幕,却爆出了无数下流猥琐的yan照。有一个年青的记者率先反应过来,拿着相机猛然拍摄。   而其他的记者,也随即反应过来,将会展台挤的水泄不通,各种刁钻奇葩的问题,纷纷抛了出来。而更有胜者,直接跑上去,抱着电脑主机就往外面跑。   张责全和金灵玲被骚动的人群,挤的险些摔倒在地。   正在这时候,屋内忽然响起一阵刺耳的鸣抢声,有人大喊一声:“警察办案,闲杂人等一律散开。”   已经疯狂的记者们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紧紧盯着走进来的警察。其中为首的警察,出示了手里的身份证明,对张责全道:“我们怀疑你买凶伤人,请你给我们走一趟。”他的话刚落,就有两个警察上前,将他铐住带走。   记者们见状,纷纷抢着拍照。当然,这还没完,警察刚带着张责全出去,就遇见一群歇斯底里的中年人,他们见张责全出来,全都一股脑的围上来。手里的臭鸡蛋和青菜垃圾,不要钱似的往张责全身上扔,口里喊道:“还我们的血汗钱,你这吸血鬼。”   这些人全都是炒股输掉的人,不知被谁组织起来,围攻在这里。   为首的警察见状,又鸣了一枪,大声吼道:“想上号子的都给我来,我全带回去让你们蹲班房!”   ☆、第25章   听警察这样说,大家有些害怕。都唯唯诺诺的往后退了一步,虽然没扑上去,可嘴里依旧骂着难听的话,直接把张责全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出来了。   张责全满身狼狈,好不容易才找到说话的机会,他神色狰狞大声骂道:“你们这群饭桶,我会让我的律师把你们告上法庭的。”   为首的警察噗嗤一笑,蔑视道:“港片看多了吧!”话落,他头一偏,对其他人警察道:“带走!”   “等等,”张起忽然开口,拉着常欢朝前面走去。   为首的警察见是他,一挑眉,痞痞一笑,拉长了声音看起来好像很不耐烦:“又怎么了?”   常欢耳尖的听到一个又字,心里囧了囧,看来这带头的警察就是张起说的重案组的头头儿了。   常欢跟着张起走到张责全面前,常欢裂开嘴角阴测测一笑,。然后转头看着对着记者们道:“今日当着各位记者朋友的面,我宁安《情谜大清》的著作人,已经向法院起诉华胜公司董事长张责全和都市早抱的编辑何志阳两人,联合强制侵权。在本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占有本人以笔名宁安在都市早报上发表的长篇清穿小说《情谜大清》一事。”   常欢此话一出,所有娱乐记者呆呆的站在那里。脑中只有一个想法,怎么可能,眼前这个最多只有十三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写出这样一篇文学著作?   其中一个穿的很嘻哈的娱乐记者率先反应过来,大喊一声:“宁安告的好,我代表星星娱乐支持你。”话落,他手里的相机咔嚓咔嚓的拍个不停。   剩下的记者也反应过来,纷纷跟着拍照。   这一天,注定是个热闹的一天。   首先是青阳市的市民,发现自己买了一份山寨版的都市早报。然后又被报纸上那狗血满天飞的暴走漫画吸引。最后发现一个真相,原来世界真十三岁写出著作的神童啊!   这边还没感叹完,又在电视上看到华胜的各种作死新闻,然后才恍然大悟,原来欺侮天才少女作家宁安的公司,真的遭了雷劈,应了现世报。   而红薯论坛,因为是第一个敢于报道这件新闻的论坛,短短一天时间。红薯论坛的会员突破百万,成为国内第一大注水论坛。   华胜的老总和女明星们的yan照,也成为众多宅男的私藏福利。   总之一句话的事儿,华胜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   第二天便是常欢和华胜打第一场官司的时间。   常欢早早的起来,和张律师还有冯晓龙会面。冯晓龙顶着两个黑眼圈,脸色苍白的站在那里,看起来精神很差的样子。   常欢担忧的问了句:“你没事儿吧?看起来好憔悴。”   冯晓龙打了个哈欠,摇头道:“婆婆的病情从昨天开始恶化,我一直在医院里照顾她。”说着,他对常欢抱歉一笑:“对不起,昨天放你鸽子了。”   常欢抿了抿唇,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喊他:“大哥。”   “嗯?怎么了?”冯晓龙有些茫然。   常欢紧紧盯着他的眼睛,逐字逐句认真道:“今天的官司我会赢的。”   冯晓龙瞳孔一缩,然后耸肩一笑:“我们当然会赢了。”   常欢见状,低下头,长长的睫毛遮住她眼中的神色,轻声道:“是啊,我们当然会赢了。”   到了法庭上,开庭的时候。不得不说,华胜的律师是各种老手,无论张律师采用什么说法,对方都能从话语中找到纰漏,从而反击。双方律师经过一番唇枪舌战之后,张律师向法官申请出示证据。   法官点头许可之后,张律师将常欢和冯小龙交给他的证据拿了出来。对法官道:“我这里有两份证据,一份是我的当事人常欢小姐,以笔名宁安在都市早报投稿的证据。而另一份资料是都市早报的主编何志阳先生和华胜总裁张责全先生的谈话记录。上面清楚的记录着两人联合侵权的整个过程,我请求法官阁下允许我当着在座各位的面,放出来!”   法官点头:“许可!”   常欢闻言,紧张的搅着手指头。目光紧紧的盯在张律师手里的证据上,祈祷她所想的一切都不要成真。   可是当张律师将录音笔里面的声带放出来的时候,常欢失望了。   法庭里面的人也都露出惊诧的神色,这哪里是华胜的证据?录音笔里面放的赫然是一首当下的流行歌曲,法庭的人都开始小声谈论,这场官司打的到底是什么鸟事啊?亏得他们起了个大早,就是为了见证天才少女作家宁安的复仇之路。   张律师也是一脸震惊,这怎么可能?他开庭前还检查过资料的,怎么会这样?   他把目光落在冯晓龙身上,失声道:“是你?”   冯晓龙神色疲惫不堪,他很不解的看着张律师笑道:“张律师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   “早上你也检查了证据,是你掉的包!”张律师斩钉截铁的道。   冯晓龙反而笑了:“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张律师还想开口说话,却被对方律师打断:“我恳请法官阁下阻止,原告律师在法庭上讲无关此次案件的事情!以免混淆大家的主观意识!”   法官想了想,点头:“被告律师,请继续正题,拿出证据!”   张律师翻了翻手里的资料,抬头道:“我方出现证据纰漏,请求休庭!”   “我抗议!被告律师想以莫须有的证据,来诱骗大家思想上同情弱者。我请求法官阁下坚持继续开庭!”   法官想了想,开口:“同意休庭!”   “为什么这样做?”   走廊上,常欢将冯晓龙堵住。她满眼不敢相信的问道。   冯晓龙神情阴郁:“你不信我?”   常欢苦笑,反问:“我该信你吗?大哥!”   冯晓龙忽然呵呵笑了起来,他取下鼻梁上的眼镜,扔在地上,用脚踩碎。唇角带着洒脱的笑意:“信任就像这幅平光眼镜,所有人都以为我是个近视,其实呢,我只是为了伪装我的野心而已!”顿了顿,他又道:“其实在主编和华胜起了要侵权的决心的时候,我就一直在策划这件事。这一次的事情结束之后,张责权答应我,让我任省台新闻联播主持人一职。”说着,他凑到常欢耳旁,小声道:“你不知道吧,电视台的台长是张责全的岳父!”   常欢惊讶抬眼,蓦然望进冯晓龙凉薄的眼中。她这才发现冯晓龙其实长的很好看,有张精致秀气的脸,狭长的眼中神采飞扬,却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看着他的眼神,常欢就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也无用了。   她给抿了抿唇,淡漠疏离道:“那我在这里先恭喜你了。”话落,她转身离开。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冯晓龙心里有些闷,不过这种烦躁的表情瞬间被他抛至脑后。   从一开始不就下了决定吗?他做事从来不说后悔二字。   第二场开庭之前,常欢和张律师说了句话,张律师诧异的看了她一眼,然后郑重点头。   开庭以后,等华胜的律师以为胜券在握,一番夸夸其谈之后。   张律师才站起来道:“法官阁下,我方有了新的证人。请允许她上庭作证!”   法官点头:“可以。”   张责全轻蔑一笑,都是一些跳梁小丑。他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的蚂蚁!   可当门被打开,那个窈窕的身影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时候,所有瞳孔都一缩。谁也想不到,常欢的证人居然是她。   张责全率先跳了起来:“贱人,是你。”   那人对张责全微微一笑,脸上带着甜美无害的笑容:“张总,请叫我金灵玲。”   剧情极速旋转,所有人都擦亮了双眼,兴奋的等着接下来的事情。   张律师颔首,微微一笑,开始问道:“金小姐,是华胜总裁张责全先生指使你冒名顶替宁安一名,作为畅销小说《情迷大情》的作者吗?”   金灵玲点头:“是的。”   “那么,你本人为什么愿意出庭作证。在比前你是一直保持沉默的。”   金灵玲抬头,清亮干净的目光从大家身上掠过,含笑道:“因为我的良心告诉我,我该尊重宁安的心血。而且,我想告诉大家,玉女掌门的封号从来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想做我自己,而指使我出面宁安小姐作证的动力,便来自于我自己的良心。”   张律师点头,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文件袋:“法官阁下,这里才是华胜总裁张责全先生和都市早报主编何志阳先生勾结侵权的证据!”   法官点头:“允许被告出示证据。”   张律师这才点头,走到法庭中间,面对着大家,将录音笔打开。   听了里面的谈话内容,大家立马哗然不已。因为张律师这次放的是金灵玲和张责全在酒店的对话声,而且这份录音没做任何一点剪接。所以,金灵玲作为张责全玩物的事情也被暴露在众人面前。   可是金灵玲表情很平静,眼神平和的注视着大家。   这断录音放完,张律师又放了一段录音。这一次是张责全和何志阳勾结的录音。   ☆、第26章   而检察官们开始浏览常欢给都市早报的投稿,和原稿件。   本次案件到了这里,已经大白于天下。法官的最终宣判结果为,华胜集团的总裁张责全和都市早报的何志阳败诉。并联合赔偿常欢名誉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30万元。   张责全不甘心的跌坐在位,他输了!他居然输了!他抬起头,恶狠狠的盯着金灵玲。这个jian人,为什么要背叛自己?   金灵玲可不管她心中的想法,在官司结束之后乘着大家不注意,悄悄从后门走了。   听着大家的祝贺,常欢心里有些难受。   这一场官司她虽然赢了,可是却失去了冯晓龙这个朋友。她苦笑片刻,收拾好心情出了法庭。刚走到门口,就被张起拉住:”前门很多记者,我们抄小道。“   常欢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现在从大门出去,肯定会成为众多记者联合采访的对象。而她现在确实没有心情来应付记者,索性任由张起牵着,从一旁的小门走了出去。   张起带着常欢上了停在法院后门的面包车,刚一上去,她怀里就被人塞了一束鲜花,所有人异口同声道:“恭喜你!”   常欢咧嘴一笑:“谢谢!”她的话,刚一出口。就有人伸手把她按在自己的怀里,那人使劲儿揉着常欢的脑袋,笑眯眯道:“你真聪明,谁能想到一个十三岁的少女用自己的计谋打败了坏蛋格格巫呢。”   常欢淡定的从他怀里退了出来,说了句:“你精分真重。”   那人立马委屈的看着常欢道:“那你要接受我的采访,我就不精分了。”这个人正是刚才在发布会展,说‘我代表星星娱乐,支持你’的嘻哈少年,也是常欢在网上招募的人,网名叫做‘楼上的楼上’。   常欢点了点头,有个男生叹了一口气,颇为无奈道:“哎呀呀,我这个社会舆论者,煽动股民去会展围攻张责全看来没啥大效果啊。”   常欢囧,说话的这人正是网名‘如意神剑’的社会舆论家。她抬头看着车内所有的人,忽然叹了口气。她花了这么多脑细胞来对付华胜,结果sk一出手,直接让华胜赔的倾家荡产。这才是打蛇打七寸,一招毙命啊!   常欢看着大家高兴的模样,请客一声,开口道:“我请大家吃大餐啊。”   “哇塞,我最喜欢吃大餐了!”   伴随着众人的欢呼声,面包车缓缓开出法院,朝外面行去。   而这一边,冯晓龙呆呆的站在法院门口。手机里面医生接下来还说了什么,他已经听不清楚了。   他脑袋里面,只有一个想法:“婆婆去世了!婆婆去世了!”他忽然靠在墙上,桀桀大笑起来,笑的歇斯底里。这难道是天给的惩罚?不,他怎么能向现实投降呢。他抛弃了这么多,必须按照自己的原意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哪怕粉碎碎骨也在所不辞。   常欢请客,大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吃过饭之后,又接受了星星娱乐的采访。不过常欢只答应做笔谈,不准在娱乐杂志上上照片。那记者含泪答应,做了采访之后两人才回到张起的家,两人一进门就摊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清风从阳台吹了过来,带走了闷热。两人谁也没说话,就傻傻的抬着头,透过阳台看着天上的星星。   不晓得过了多久,常欢都快要睡着的时候。   张起忽然就开口:“喂,小丫头。”   常欢睁开眼,茫然道:“恩?”   张起忽然低声笑了起来,伸手揉了揉常欢的头发:“去洗澡吧,你明天不是要回去了吗?”   常欢偏头,疑惑的看着他好看的侧颜:“你怎么知道?”难道下午自己打电话给外婆的时候,被他听到了?   张起闭着眼,惬意的享受着凉风,淡淡道:“猜的,去洗澡吧。已经很晚了。”   常欢摸出手机看了看,已经夜里十二点了,确实很晚了啊。她从沙发上爬起来,在阳台上收了衣裳就跑去厕所洗澡。   等她洗完澡出来之后,见张起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想了想,常欢点好了蚊香,从房间里拿出一条薄被给他盖上。然后轻手轻脚的进了屋,躺在床上也美美的睡了一觉。   当房间陷入安静的时候,张起忽然睁开了眼睛。他眼中带着笑意,望着天空,真是一个愉快的假期啊!再过不久,他就会离开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市。不晓得在有生之年,他还能再见到这小丫头么?   第二天一早,常欢特意起了大早。   准备做一份丰盛的早餐来答谢,这几天以来张起对自己的照顾。   可她刚一出门,就见张起已经收拾妥当,准备出门跑步了。她愣了愣,才笑道:“我去买早餐,你想吃什么?”   张起活动着筋骨,慢悠悠的点着菜:“虎皮青椒、藿香炒茄子、干煸四季豆,恩,再来一个西红柿蛋汤吧。”   常欢哽住,她是问想吃什么早餐,而不是问想吃什么午餐啊!!   见她满头黑线的站在那里,张起挑眉:“怎么?不会?”   “会,当然会了。”常欢气鼓鼓答道,然后认命的下楼买菜。   张起失笑的摇摇头,也出了门开始跑步。路过常欢身边的时候,他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笑眯眯的说:“加油,我等着你的早餐。”   看着他的身影从自己眼前跑过去,常欢忽然笑了起来,大声道:“遵命长官!”   张起身形一顿,然后加快步子朝前面跑了出去。   话说张□□的菜,也是长见的家常菜。常欢在菜场买了菜,就跑回家开始做饭。等她的早饭做好,张起也已经跑步回来了。   他去厕所冲了个战斗澡出来,坐在桌前,拿着筷子就开始夹菜。每样菜都尝了一口,然后竖起大拇指,欣慰道:“不错,不错,手艺不错。”   常欢傲娇的抬着头:“那当然,我外婆亲手教的,还会有差。”   看她自豪的小模样,张起笑眯眯的夹了个虎皮青椒进她碗里,赞美道:“来,大厨辛苦了。”   常欢得意仰头,算他还有良心。   吃过了早饭,张起将常欢送到了车站。   临上车前。常欢忽然道:“张起哥哥,你给我一个你的号码呗。”   张起愣了一下,忽然哈哈笑了起来。他伸手扯着常欢的脸颊,悠哉道:“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小丫头,想再见到哥哥我,就看咱们缘分够不够了,”   常欢暗自翻个白眼,搞得跟神棍一样。   张起拍拍她的头,温和笑道:“好了,上车吧。”   常欢知道张起这人看似随意,其实很有原则。虽然她不知道张起的原则是什么?不过她知道张起大约是不想和自己联系了吧。   她心里有些失落,但也笑嘻嘻的冲张起挥挥手:“再见了,张起哥哥。”   “再见,常欢。”   蓝天白云之下,张起站在阳光中,眸中含笑的目送常欢乘坐的车辆,缓缓驶出视线。晌午的阳光火辣辣的,就连吹来的风也带着一股潮重的闷热。   目送常欢离开之后,张起才收回目光。   就在这时,他左手腕上的手表忽然发出一阵滴滴声。他低头一看,然后微微翘起嘴角,悠闲安逸的假期终于结束,是他该回去的时候了。   常欢坐摇摇晃晃的汽车上,车里很闷热,尽管所有的窗户都被打开,可依旧闷热的很。她觉得脑袋有点发晕,索性闭着眼睛睡觉。却没想到,这一睡直接睡到了医院。   等常欢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   她眨眨眼睛,月光从窗户照了进来,可以看见雪白的墙壁。空气中隐隐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耳边传来模糊不清的谈话声。   她偏过头,屋子里摆了很多张床,其他床上一个人也没有。常欢心里暗叫,糟糕,不会坐个车都能穿越吧?   刚想到这里,她立马从床上跳了起来。光着脚就准备往外面跑,刚跑到一半就有人推开门走了进来。常欢连忙急刹住车,她脑袋里面有一个想法了,如果这时候人家问她什么,她一定要说:“啊,糟糕,我好像失忆了。”这种经典台词,来蒙混过关。   结果那人真的问了:“你咋了?”   “我失忆了!”常欢脱口而出,然后才囧住。这人的声音怎么那么像外婆啊,果然,当房间里面的灯光打开。   常欢彻底囧住,外婆手里拿着一个保温盒朝她走了过来,关心道:“你咋坐个车也会中暑嘛?现在感觉好点了没有啊?”   常欢呆了一会儿,才转头四处看了看。这个房间可不就是镇上的医院吗?原来她中暑了啊?   她哈哈讪笑几声,然后干巴巴道:“我睡糊涂了。”   外婆叹了口气,有些好笑的伸手摸着她的头,发现不烫手。这才拉着她往病床那边走,外婆将手里的保温盒打开,把内胆递给她:“这是绿豆稀饭,你中暑了,多喝些。”   常欢美滋滋的喝着绿豆稀饭,心想幸好没穿越,穿越了哪能喝到外婆的爱心绿豆汤啊。   外婆伸手顺了顺她的头发,忽然道:“你爸妈今天打了电话回来,说过几天就要回来了。”   常欢动作一顿,浑身僵直的呆在那里。   这么快?不是要中秋那一段时间吗?   ☆、第27章   “怎么了?”外婆见她脸色苍白,额头上布满一层虚汗。她伸手去抹常欢脸上的汗,担忧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给你喊医生?”   常欢回神,勉强扯着嘴角:“没事儿,就是吃的撑了。”   虽然前世种种都在心头飘过,可常欢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她已经重生,前世种种譬如昨日死。   如果这一辈子,她的父母对她好,她会放下心中的芥蒂,和他们成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哎呀,你咋了?勺子都给你掰弯了,你手不痛啊!”外婆忽然大声道,她抢过常欢手里的勺子,抱怨道。   常欢回神,她无声苦笑。看来自己心里的伤疤,还是烂的啊!   虎口忽然被人掐了一下,常欢吃痛,哎呀一声。她眼泪汪汪的看着外婆:“你干嘛掐我啊?”   “到底发生啥子事了?从城里回来,你就怪怪的。”外婆狐疑的看着她:“冯小子怎么没送你回来,你受委屈了?”   常欢眼里包了两包泪,她没哭出来。反而对外婆咧嘴一笑,嘻嘻哈哈的说:“人家冯哥要调去做咱们青阳市的新闻播音员了,最近忙着呢。我就没让他送我回来,”说着,她把头埋在外婆怀里,蹭了蹭,撒娇道:“人家这不是中暑了,脑子还没晕过神来嘛。”   外婆慈爱的拍着常欢的脑袋:“好了,一身的臭汗。快起来,收拾好我们做个摩托车回去。这医院哪里有家里舒服自在。”   常欢一听,立马从外婆怀里站起来。扯了扯衣裳,拿着保温盒,牵着外婆就往外面走。   现在已经很晚了,街上开摩的人,都已经收工回家了。好在外婆认识一些人,直接带着常欢去了街头熟人家里,麻烦他送自己回家。   街上都是熟人熟事,那人也就答应了。从屋里骑出摩托车,送了她们回家。   回到家,常欢赶忙跑去厨房,准备烧水洗澡。却被外婆拦着,让她自己坐着玩,别没事儿又晕倒了。   常欢努了奴嘴:“哪里这么娇气啊!”   外婆往灶堂里添了些柴火,忽然对常欢道:“对了,有人给你寄了东西。我放在床头的柜子上,你去看看。”   常欢听了有些好奇,是谁给她寄的东西啊?   她起身往屋里走去,把包裹拿起来看了下,发现上面没写寄件人的地址和名字。她好奇的把包裹拆开,发现里面竟然放着一个粉红色很卡通可爱的钱包。   她眨眨眼睛,心想这可能李冬是寄给她的东西。她拿着钱包看了看,在钱包里发现了一张纸。打开一看,果然是李冬写给她的信。   信上只有两句话:“我很好,不用担心!”   常欢叹了口气,这孩子,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儿?都知道寄东西回来的,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地址写下来呢?   常欢将钱包收好,找了衣裳准备去洗澡。算算时间,明天正好是拿通知书的日子。   她的成绩,应该够的上城里的重点中学。   到了厨房,外婆已经给她舀好了洗澡水。见她过来,随口问道:“哪个给你寄的东西啊?”   常欢对外婆笑了笑:“是李冬,他给我寄了一个钱包。”   外婆一听,忙问道:“那孩子在哪里?咱们找人把他接回来。他这么小,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   常欢脸色有些黯然:“不晓得,他没写地址。”   外婆也叹了口气,轻声道:“你去洗澡吧。”   常欢点头,提着水去洗澡。   等她和外婆都洗好了澡,两人躺在床上谁也没说话。因为常欢白天睡的久了,到了晚上就没什么睡意。   她在床上连翻了几个身,把外婆也吵醒了。   外婆给她打着扇子:“热啊?”   “不热,就是睡不着。”她小声道。   外婆伸手摸了她一下,发现她身上没出汗,这才收回了手。她一边给常欢打着扇子,一边道:“睡吧,小孩子,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常欢轻轻哼了一声,却是躺在床上不敢动了。生怕她又惹老人家担心了,不过她心里也压着事儿,想来想去只觉得脑袋里乱糟糟的。   直到快要天亮的时候,她才模模糊糊的睡着了。   外婆起身的时候,她也从床上爬起来。   帮着外婆喂鸡鸭,洗衣裳。等吃了早饭,她才拿着伞往学校里去。   到了学校,关老师一看她,就笑了起来:“常欢,你猜猜你考到哪个学校了?”   常欢想了想,还是跟着关老师的话猜测:“外国语实验中学?师大附中?还是青阳中学?”   她一连猜了好几个,关老师都摇头。不过看得出来,关老师的心情高兴极了。   见常欢没猜中,他哈哈大笑一声。才没卖关子,两眼放光的看着常欢:“白鹿洞书院啊!”   常欢一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才想起来。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语无伦次的说:“真……真哒?我真的被白鹿洞书院录取了?”   “好家伙!”关老师一巴掌拍在她肩上,与有荣焉的哈哈大笑:“就是那,传说中白鹿洞书院给你发来了通知书。真没想到啊,你居然能考上那里。简直太让人惊讶了!啧啧,这回我们学校可是露脸了。让那些人看不起我们村校,哼,村校照样能出尖子生。”   关老师觉得这一回,常欢可是让他洋气了。上次去市里,那些老师看他的眼神是多么不屑啊。以后再去,看谁还敢给他脸色瞧。   常欢咧嘴一笑,虽然关老师的巴掌拍在身上有些疼。可是她浑然忘记了这回事,脑袋里面只有一个想法。我居然进了白鹿洞书院,天啦,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相传白鹿洞书院创于南唐李渤,是李渤任江州刺史的时候,故地重游,在此舒引山泉、种值花木,修建的书院。   因为李渤养了只通人性的白鹿,他整天带着白鹿出门见客,所以被世人称为白鹿先生。加上书院山峰回合,形如一洞,所以被称为白鹿洞书院。   而白鹿洞书院从古代开始,就一直被称为中国的四大书院之一。背景实力可谓牛叉至极,那些什么市重点,省重点,在它面前都成了渣渣。   所以常欢得知自己竟然被白鹿洞书院录取了,心底那个激动的现在都还没缓过神来。   关老师见她高兴的找不到东南西北,又是一个巴掌拍下去:“回神了,回神了,通知书在我办公室,你跟我去拿啊。”   常欢跟着关老师去了办公室,白鹿洞书院的通知书都是上好的宣纸,上面画着一副古色古香的山水画。一旁用行书方正有力的写着常欢的名字,别的啥都没有。   常欢不由得惊叹,这土豪作风。她敢保证,这上面的画绝对出自名家之手。绝对不是那种印刷厂成批印出来的西贝货,没看关老师那双眼睛,直冒绿光的盯着她手里的通知书啊!   常欢不动声色的把通知书放进书包里,关老师恋恋不舍的看了几眼,仿佛正用目光和通知书谈了场缠绵悱恻的生死爱恋。   常欢抽了抽眼角,轻咳一声道:“老师前几天李冬给我寄了包裹。”   “真的,他在哪里?”关老师有些激动。   常欢摇了摇头:“不知道,他没写地址。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唉,这孩子,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   常欢深有同感的点头,一提到李冬,两人都是慢慢的哀愁。   好不容易抛开了李冬话题,关老师的心情也没那么欢脱了。   常欢得到了学校校长和集体老师的夸奖,常欢都觉得自己成了动物园被人围观的猴子。被学校里的人稀奇的看了又看!   好不容易挨到回家,常欢第一时间把这消息告诉了外婆。外婆听来听去,只晓得常欢很高兴,常欢很有出自的考了个动物学校。而且还是外省的,当即就担心道:“这咱们不是还要搬家?你爸妈会让你去吗?”   常欢迟疑了一下,搂着外婆的腰,撒娇道:“他们不去,只要外婆去就好了。我一辈子都跟着外婆!”   外婆笑呵呵的拍着她的头,怪道:“胡说,哪能不要爸妈啊。他们辛辛苦苦的在外面打工挣钱,供你读书,可不能这么说了。”   常欢一听,装作很天真的问道:“那我爸爸妈妈每个月给我多少钱啊?我的钱不是外婆给的嘛?”   外婆动作一顿,常欢这孩子,看着迷糊,但是很聪明。她的女儿女婿自从常欢生下来,就嫌弃是个女儿。常欢从小都是她带大了,孩子的上学读书的费用,也都是她省吃俭用存下来的。   可是当着外孙女的面,外婆不能这么说。孩子这么小,以后的路还长着呢。等她老了,孩子也只能跟着她父母。   作为外婆,她也希望孩子们一家和和睦睦的,别生出些什么事儿。所以外婆暗暗的叹了口气,哄着常欢道:“胡说,你爸爸妈妈的钱都放在外婆这里了。所以外婆才有钱给你用!”   常欢闻言,苦笑一声。她懂外婆的心思,只不过有些事还得慢慢来。   ☆、第28章   晚上为了庆祝常欢考上了白鹿洞书院,外婆又杀了只老鸭子,用酸萝卜顿了老鸭汤。然后舀了一碗出来,让常欢给她二外公隆福盛也就是隆元昌的亲爸送过去。   自从隆元昌吸du被送去戒du所之后,隆福盛的日子是越过越节俭。外婆有时候都看不下去,所以每次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都会让常欢给他送过去。   常欢快要走近去的时候,就听见屋里传来冯晓龙的声音。她脚步一顿,有些疑惑为什么冯晓龙在隆福盛家里?   可转眼就想明白过来了,冯晓龙只怕是如愿当上了地方台的新闻播音员。想到这里,她心里有些怅然。   她失笑的摇了摇头,然后拿着老鸭汤一边走进去,一边扬声道:“二外公,我给你送老鸭汤来了。”   屋里没人搭话,常欢也习惯了。   自从这家里出了事情以后,隆福盛是越来越沉默。除了上山种地,其余的时间全都呆在家里看电视。   常欢进了门,见他正端着一碗稀饭,桌上放着一碟酸菜和一杯白酒。正专心的看着电视,就算常欢进去他也没挪一下眼。   常欢叹了口气,脸上挂着一个甜甜的笑容:“二外公,这是老鸭汤,您趁热喝。”她将老鸭汤打开放在桌上,又转身去厨房找了一个碗,准备把老鸭汤倒出来。   农村的厨房,基本都是土坯垒的房子。   屋里漆黑一片,常欢也没开灯,熟门熟路的摸到碗篼旁,拿了一个大碗出来,把老鸭汤倒了出来。   这时候电视上正放着关于市区整改的问题,画面上的冯晓龙西装笔挺,鼻梁上的框架眼镜也取了下来,看起来就像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   常欢看了一会儿,就收回了目光。对隆福盛又笑了一下:“二外公,你趁热吃,少喝一点酒。我就先回去了。”   常欢转身,刚走到门口。就听见隆福盛开口,干涩嘶哑的喊住自己:“欢欢。”   “诶,咋了?”常欢笑着回头。   隆福盛的目光依旧盯着电视,仿佛不是问的她一样:“初中在哪里上啊?”   常欢甜甜的答:“收到了白鹿洞书院的通知书。”   隆福盛这才回过头,看着常欢点了点头:“你等等。”   常欢好奇的看着他,步履蹒跚朝里屋走去。过了一会儿,只见他拿着一个红纸包出来,递给常欢:“拿着,以后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这红纸包此时有祝福吉祥的意思,一般这时候人家给你,都不能拒绝!   常欢盯着红纸包看了一会儿,才伸手接过红纸包,对老人家甜甜一笑:“谢谢二外公,那我走了啊。”   “喊你外婆明天早上到我家来一趟啊!”隆福盛忽然开口,扬声说了一句。   常欢顿住脚步,下意识的回过头。   老旧矮小的泥巴房子伫立在夜色中,老人身材瘦小的扶着门廊站在门口,昏黄的灯光从他背后照了出来,将老人家的身子映的瘦骨嶙峋。常欢呆呆的看了片刻,才点头扬声笑:“好嘞!”   回去的时候,常欢把红包的事情告诉了外婆。   外婆拆开一看,发现里面放着120块钱。神色一惊,立马把钱又包了回去,嘱咐常欢一个人呆在家里。然后打着手电筒,脚步急促的往隆福盛家里走去。   常欢也皱着眉头,这时候的120块钱虽然不是很多。可是在农村里能拿出来包红包也算是大手笔了,隆福盛这个老人一想节俭,怎么会包这么多红包给自己。   常欢觉得不对劲儿,她也就锁了门,跟在外婆身后往那边去。到了隆福盛家里,只见隆福盛依旧坐在桌前看电视,而桌上的那碗老鸭汤已经吃的干干净净。常欢有些奇怪,往厨房走去,见外婆正红着眼,一边哭一边给烧火做饭。   常欢眨眨眼睛,朝外婆走了过去:“外婆,你咋了?”   外婆被常欢吓了一跳,抬起头来,饱经风霜的脸上还带着泪意。外婆看常欢来了,立马抹了把脸:“你咋来了?我不是让你好好呆在屋里面吗?”   常欢努了努嘴,小声道:“我不放心你啊,你咋哭了,医生都说了让你不要大喜大悲的,你咋哭了嘛。”说着,她从兜里掏出手帕给外婆擦脸。   外婆叹了口气,摸了把常欢的脸,然后让她坐在灶前烧火。自己拿了几个鸡蛋和了面粉,煎了几个鸡蛋饼,然后在厨房翻翻拣拣,只找出了两个土豆。   外婆叹了口气,又带着常欢回家,把家里买的菜和肉拿了过来。整治了一顿像过年一样丰盛的晚餐,然后带着常欢陪着龙福盛喝酒吃菜。   饭桌上气氛很凝重,外婆一改反常,一个劲儿的给隆福盛夹菜和念念叨叨的说着话。   常欢觉得不对劲儿,吃了饭,外婆又将屋子里里外外的收拾了一遍。然后神情平静的带着常欢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走在路上,常欢没说话。   她心中隐隐有了种不好的猜测,这一夜她没睡着。刚一天亮,外婆就一个起床了。   常欢本来也要跟着起床,却被外婆制止:“小孩子多睡儿,我去你二外公家。”   常欢拿手揉了揉眼睛,点了点头继续躺在床上。   大概十分钟之后,她就听见村子里响起一阵鞭炮声。农村一放鞭炮,基本就代表有人去世。看来隆福盛是去世了!   常欢叹了口气,从床上爬了了起来,开始洗漱。   隔壁的李婶也被鞭炮声吵醒了,她一边梳头一边走到院子外面,探了个头进来:“刚才是你二外公家放的鞭炮把?”   常欢点头:“我外婆去放的。”   李婶叹了口气:“哎,这老人到了年纪,总能预知一点儿事情。你说邪门儿不邪门儿?”   常欢嘿嘿笑了笑,没答话。   李婶也觉得和小孩子说话没意思,几下编好麻花辫,临走的时候还是给常欢说:“我去找块青布去送礼。”说着,她立马停住身子,转头对常欢扬声道:“你小孩子别去,好好呆在家里啊。等下你刷好了牙,上我家吃饭。你外婆肯定没时间搭理你。”   在农村里死了人,尤其是早上和晚上都不会让小孩子接近那房子的。因为小孩子魂轻,很容易看见不该看的事情。   常欢笑了下:“谢谢李婶,我们家昨晚上还有饭,我热一下就好了。”   李婶嘿了一声:“那成,你要是不想热就去我家啊。”说着,就大步离开了。这隆福盛现在是孤寡老人,光凭常欢外婆一个人是不可能把这事儿办好的。她得赶快找几个人去帮忙!   常欢热了冷饭,吃过之后,就开始喂鸡鸭。然后开始做家务,扫地洗衣裳。等这些事情全做好之后,太阳也已经出来。   隆福盛那边已经请了道士来做法师,常欢要做的就是乖乖呆在家里,不给外婆添麻烦。   村里的其他小孩子,也来找常欢玩。   可常欢心理年龄二十几,看着这些小孩子上蹿下跳的躲猫猫玩的不亦乐乎,顿觉自己不是一般的老了。   想了想,她准备继续构思自己的小说。在前世她最喜欢去123言情看小说,所以她准备写一个稿子丢去123言情试试水。   刚想到开头,就听见其他小孩子一窝蜂的大叫:“来人了,来人了,常欢你们家有人来了。”   常欢好奇,这时候谁会来家里啊。   她放下笔走出门一看,远处有一男一女拎着两个超级大的编织袋,往这边走。常欢立马愣在当场,他们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那两人走近了,看见常欢呆在院子门口。   为首的女人眉头一皱,仔仔细细的看了常欢一眼,然后脸色立马黑了下来:“咋了,看到我不知道喊妈啊?真是白养你了。”   男人闻言也抬头看了眼常欢,那脸色也不怎么好。不过倒没有像那女人一样黑着脸,只从兜里掏了一盒烟出来点燃。慢悠悠的点燃,然后吐出一个烟圈开口:“过来帮忙拿东西啊,这么大了怎么还不懂事儿?你外婆是怎么教你的,你外婆呢?我们都走到门口了,咋不出来接我们呢?”   这两人正是常欢的亲生父母常德和项红!   前世种种事情在脑海中划过,常欢冷的浑身颤抖,牙关咬的咯咯作响。   这两个人,还是这幅德性。从她出生就没带过她,如今一开口就这么说话,真是让人心寒。   她深呼吸几口气,才稳定住情绪。眨眨眼看着那两人,歪头反问:“你们是谁啊?怎么一来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常欢这话却是问的极好,从她出生以来,就没见过项红和常德!   项红一听丢了手里得编织袋,扬手就想逮住常欢,给她两个耳光!   常欢见状连忙撒丫子往外婆那边跑去,她一边跑一边大喊:“打人了,打人了,有人要打死我了。”   其他的孩子见状,也觉得常德和项红两个人凶神恶煞的。纷纷仰着嗓子一边大喊,一边呼啦跟着常欢跑:“打人了,打人了,村里来了两个流氓打人要打人了。”   项红的脾气本来就暴躁的很,这一看那还得了。直接扯着嗓子就骂:“有娘生没娘教的小兔崽子,你们跟我站住,看老娘不扒了你的皮。”   本来做丧事的人就多,大家一听。这边的动静,连忙抄起手上的家伙,就往这边跑。看见项红居然拖了鞋子朝娃娃们丢去,为首几个妇女早就红了眼。拿着家伙,围着项红就是一阵暴打。   ☆、第29章   项红一时猝不及防,被人打了几下。   她心里本就有火,当即就一边大声骂一边和那几个妇女厮打在一起。孩子们一看大人打架了,都纷纷拍手叫好。   常欢站在小山坡上看着他们在打架,心里也慌了。   她刚才之所以那么喊,只想让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哪里会想到,项红拉仇恨的本事那么高?   她忙跑下来,阻止大家:“别打了,别打了。”   他们扭打在一起,项红听见常欢的话,心里就冒火。她脱下另一只脚的鞋子,就朝常欢扔过去。   常欢见鞋子朝自己飞过来,忙偏过身子往后一让。这一只鞋子就砸在跑过来的常德身上,常德当即就扯着嗓子骂了起来:”你们这些瓜婆娘,啥子事情都没搞清楚,就开始打架!”   项红正和一个女人互相拉扯着头发,一听是常德的声音,立马尖声叫道:“看啥看,还不快过来帮忙。打死这些不要脸的死泼妇!”   常德见项红被好几个妇女压在地上打,骂了一声,却往后退了一步,嘴里还小声骂道:“妈的,都是些疯婆子!”   常欢一见,当即就对常德寒了心。   无论从哪种情况下来说,项红都是他老婆。现在这种情况下,常德居然不上前阻止几人大家,偏偏跑到一旁说着风凉话看热闹!   她已经可以想象,以后在家里,这两个人绝对是靠不住的!   常欢见越打越凶,忙往前面跑去。   因为这边的动静太大,导致所有人都放下手里的事情跑过来看热闹了。常欢跑到村长钟大表面前,忙道:“钟叔叔,那两个人好像是来找我外婆的,你快去,让他们别打了。”   钟大表做为村长,平时在村子还是比较有威望。他听了常欢的话,立马往前跑了两步,大吼一声:“都住手,有什么事情让我们男人来管!”   他的话刚落,后跑过来的几个男人,连忙上去将几人拉开。   那几个妇女见是自家男人,也就听话的站了起来,嘴里骂道:“这不晓得哪里来的疯婆娘,居然敢打孩子们!给我揍,狠狠的揍一顿!”   项红一听,又见常德竟然抄手站在一旁看热闹。心里气不过,红着眼又要蹦上去和人打架。   其中一个壮实的男人,狠狠一巴掌扇在项红身上,直把她扇晕在地上。吐了一口痰在她身上,大声骂道:“娘的,哪里来的泼妇,居然敢在我们村撒野!”   项红被人打懵了,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   见其他妇女都依偎在男人怀里装柔弱,唯有自己的男人不忙帮不说,还胆小怕事。当即就扯着嗓子,大哭了起来:“我的妈诶~你的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这些人看我们孤儿寡母的好欺负,居然想把我打死~我的娘诶,你在哪里嘛,你的女儿都要被人打死了~”   “哭丧呢?去那儿哭,刚好死了人!”其中一个妇女听了,指着办丧事的地方冷笑。   仿佛是在嘲笑项红一般,刚说完这句话。高音喇叭里真的放了首哀乐出来,可谓凄凄惨惨戚戚!   还是钟大表先反应过来,他看了眼常德,发现这人有些眼熟。然后才反应过来。递了支烟给常德,问道:“兄弟,你是来干啥得?”   常德接过眼,看了眼烟。发现是一块钱一盒的廉价烟,面上一嫌弃。脸色也不怎么好,他瞪了眼常欢才恶声恶气的说:“我是她老子。”   常欢立马瞪大了眼睛,她不是惊讶常德说了真话。而是惊讶常德如此不会做人,居然把嫌弃堂而皇之的挂在脸上。   钟大表见状,脸色果然一黑。听了常德德话,再仔细的看了眼项红。大家本来就是一个村的,所以对项红也有些熟悉。如今项红虽然胖了很多,也狼狈的很,不过仔细一看,也能认出来。   钟大表点了点头,转头对常欢说:“欢欢,这人是你爸妈。你去把你外婆找来!”   常欢点头,下意识的看了常德和项红。见常德脸色黑沉,满脸嫌弃得看着自己。而项红立马从地上坐了起来,啐了一口,抓起地上的石子就往常欢身上扔去,大声骂道:“谁要当这小扫把星的妈呀,给我滚!”   常欢气的浑身颤抖,她再也不看常德和项红一眼,转身就往外婆那边跑去。可虽然是这样,她得眼睛还是止不住的泛酸,无论多少次被他们这样对待,可常欢心里还是恨,恨自己居然有这样的父母?恨自己居然是从这样的肚子中生出来的?更恨自己明明遭遇前世那样的事情,重来一回居然会在心底期待他们的不一样。可笑的是,现实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啪啪啪地打醒了她的自欺欺人!   她一边冷笑,一边跑到外婆面前。   当看见外婆神色憔悴,看到自己的那一刹那,流露出来的疼爱和怜惜。她双眼一红,忍不住的就哭了出来。这一哭,直接一发不可收拾。弄的外婆心里一急,忙搂着她轻声吼道:“怎么了?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常欢吸了吸鼻子,哽咽道:“外面有人,有人说是我……是我……是我……”爸妈两个字,常欢怎么样也说不出口。结巴了好一会儿,她才牵着外婆的手,往外面走:“你去看嘛?外面有两个大人一来就要打骂我。”   外婆跟着常欢走了出去,刚走到那里。   项红立马又躺到地上,哎哟连天的叫唤:“妈耶,我的妈耶,这些地痞流氓把我的腿都打断了,我要去医院,我要他们赔我医药费!”   有几个妇女一听,气不过,又要扑过去打她。   钟大表一看,连忙喝住。   虽然他不喜欢这两个人,可常欢外婆在村里人缘不错。又是老人家,不看僧面看佛面,也要给彼此留点情面。   常欢拉着外婆走近,心里也平静了下来。   现在她对项红和常德可是没有一点亲近得意思,常欢指着项红对外婆道:“外婆就是他们。”   外婆早就看清楚了那人是项红,她的脸当即就青了下来,气呼呼的吼道:“还不给我站起来,你这样子是在敲诈还是讹人?要是不想回来看见我这个老太婆,乘早滚!”   要是平常,外婆肯定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可是她见常欢委屈的朝自己扑过来,又断断续续的说了些事情。再一看大家讥笑的眼神和项红泼妇一样的行为,心里早就气不打一处来。   经过隆元昌的事情,外婆心里也明白了一件事。看着再好再和蔼的人,哪怕事自己亲生的,你掏心掏肺的对她,她也能像毒蛇一样反咬你一口。所以见项红这么无赖的躺在地上,根本就是准备狠狠的敲诈一番,心里怎么能不气?   项红听了这话,也不哭了。   立马抬起头来,死死的瞪着外婆,嘴里骂道:“你这个死老太婆,怎么教育娃娃的?一点礼貌都没有,还会使计让别人打自己的亲生父母。真是气死我了,还不快过来拉我起来!”   外婆气的不行,胸口上下起伏的厉害。   本来就因为隆福盛的死而心力憔悴,这被项红一气,直接一口气上不来,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外婆!”常欢脸都下白了,她目光一转,阴冷且锐利的落在项红身上。   项红被常欢的眼神吓了一跳,身子一抖,全身的肥肉都颤抖起来。她本来想开口解释,可转眼一想这些事情都是是常欢这扫把星惹出来,她心底立马有了底气。当即梗着脖子,坐在地上。   常欢现在哪里有心情管他们,幸好村里的老大夫也在场。给外婆做了急救,然后让其他人把外婆抬回屋子里。又调了两碗浓浓的糖水和盐水灌下去,仔细的把了脉,这才对常欢道:“现在没事了,就是别再受什么刺激了。”   常欢浑身僵硬的看着外婆,她的身体还在发抖。她实在不敢想象,如果外婆再也醒不来,她该怎么办?   见常欢身子僵硬,脸色苍白。老大夫叹了口气,拍了拍她的头:“没事了,我回家取点药,熬给你外婆喝了就好了。”   常欢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谢谢你,孙爷爷。”   老大夫点了点头,然后走了出去。   常欢一直站在那里,脑中一片空白。   这时候项红忽然走了进来,见到外婆神色惨白的躺在床上。心里还是有些难受,不过转眼一看常欢,心里就恨的很。所以嘴里也不饶人:“哟,死不了,你这么紧张干啥!”   常欢忽然抬头,漆黑的眼中闪烁着凶狠和憎恨,阴冷的向是把她生吞活剥了一般。项红觉得无力凉飕飕的发冷,腿肚子忍不住的打颤。她勉强动了动脸上的肌肉,重重的哼了一声,然后飞快的跑了出去。   跑到外面的时候,心里那股子阴冷还挥之不去。她紧皱着眉头,总觉得这趟回来也是不吉利。她呸一声,骂道:“当初生下来,差点害了老娘半条命。现在又像是是索命讨债的,晦气。”   ☆、第30章   常欢一动不动的坐在床前,脸色苍白,脑子就像懵了似的一片空白。耳边是项红骂骂咧咧的声音,配合着远处的哀乐,搅的人心烦意乱。   她铁青着脸,站起来咚咚几步走到门外,冷冷的瞪着项红:“既然觉得晦气,你就给我滚!”   项红吓了一跳,转过头见常欢靠在门栏上,那眼神就像一头失孤的恶狼一般,淬着一股子恨厉。她心中莫名觉得有点心虚,不过一想常欢是她生出来的,一个小娃娃在自己面前居然敢反了天了。当即就横眉竖目的吼道:“格老子的,你怎么和老娘说话的?”   常欢不语,目光冷冷的盯着她。项红脸色一白,下意识的收了声。不过脖子始终梗起,一副不服气的模样。   常欢淡淡的收回目光,砰地一声把项红关在门外。反身进了屋,刚一进屋就听见外婆气息孱弱的开口:“欢欢啊,扶我起来。”   常欢眼一红,立马上前把外婆扶了起来,半坐在床上,然后又塞了个枕头在她腰间。外婆头脑还有些发晕,她借着从玻璃瓦和窗外照进屋内的光线,仔仔细细的打量了常欢一眼。才叹了口气,说道:“你也别哭了,一切有外婆呢。”   常欢听了这话,吸了吸鼻子。   从今天的事情来看,外婆大约也对项红和常德心里有了膈应。不过血浓于水,外婆这人终究是心软的。   她眸光一冷,垂在身旁的手不由自主的使劲儿捏在一起。如果外婆狠不下心,那么她就来狠心。无论如何,这一次,她觉得对不会让自己再重蹈覆辙。   想到这里,她抬头对外婆扯开一个笑容,安抚道:“你放心吧,他们终究是我的……父母。常言道,子不言父之过,无论如何我都会听话,不让你为难的。”   外婆叹了口气,伸出手摸了摸常欢的脸。外孙女是个孝顺的人,不过项红是她的女儿,自小什么性子她是知道的。常欢是她一手带大的,又这么懂事,如果因为她的懂事和退让,让常欢受了委屈,那真是苦了这可怜的孩子。   常欢不晓得外婆心里的想法,心里却在思考这一回他们回来,自己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和外婆?   外婆现在的身体状况,肯定是不能再操劳了。而且以外婆和善的性格,如果知道自己和他们和不来,心里肯定又要伤心的。她必须把外婆从这件事情里摘出来才行,想到这里她抬头对外婆笑了笑:“刚才孙爷爷说了,你不能再动气和操劳。不然的话……不然的话……”说道这里,常欢就呜呜哭了出来:“不然的话,你身体恐怕是好不了的。”   外婆一听,其实自己的身体她也知道。她伸手拍着常欢的肩膀,轻声哄道:“好了,好了,不要哭了啊。我这个老太婆还要看着你平平安安的长大呢,还要看着你上大学,结婚生孩子呢。哪里就这么容易死了嘛。”   常话听了这话,心里就像打翻了调味料一般,五味陈杂。   她眼珠一转,忽然破涕为笑,拉着外婆的手撒娇道:“我不管,我不管,反正你要好好的痒身体,不准操劳过度。二外公的丧事,我来操办好了。你好好的休息。”   外婆一听,忙道:“胡闹,你一个小孩子怎么可以操办这种事情。”   常欢心里打定了注意,不过面上还是服了软:“我可以的,李婶不是在帮忙吗?我就给李婶打打下手,有什么不懂的事情就去请教大人好了。再说了,我这么聪明,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我嘛。”   外婆觉得常欢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红白喜事一个照顾不周到,就很容易得罪人的。想到这里,她心里又是一叹,项红这一回来,已经得罪很多人了。想到这里,她忙捞开被子下床,就要起身:“我去看看那边有没有什么事情?”她真怕项红又出什么幺蛾子,得罪了本村的人。   外婆刚一起身,猛然觉得头晕眼花,一个没站稳就往地下跌去。常欢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扶住她躺在床上,又给外婆冲了一杯糖开水,让她喝下去,情况才好转一点。外婆心里实在放不下隆福盛的丧事,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带着满心担忧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常欢给外婆掖好被子,脸上装出来的笑容早已消失不见。她看了眼外婆,然后出去打开了门。此时项红和常德已经不在了,只有围墙上趴着几个孩子,骨碌碌的看着屋内。见常欢从屋内出来,连忙开口问道:“常欢,常欢,你没事吧?那恶婆娘跑到你二外公那边去了。”   常欢一听,连忙皱着眉头。   心里打定了注意,立马拿出电话打通了镇上医院的电话。大概十几分钟之后,就有一辆救护车开了过来,常欢连忙招呼着几个护士,让他们给外婆做了全身检查。此时外婆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虽然知道来了很多护士,可一双眼皮就像灌了铅一样怎么样也睁不开。   护士们将外婆抬上了担架,准备往车上抬的时候。   外婆一下子紧紧握住了常欢的手,眼皮使劲儿的往上翻,喉咙里咕隆咕隆的说着话。常欢眼一红,忍着哭意,低头仔细一听。好一会儿才听清了外婆说的什么话:“丧事……你爸妈……不去……不去医院……”   常欢一听,眼眶里的泪立马流了下来。她忍着哭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她轻轻拍着外婆的手,小声道:“我晓得了,去了医院,你要赶快好起来。家里的事情有我呢,你就放心吧。”   外婆听了常欢的话,眼皮耸动几下,终于睁开了眼。她迷迷糊糊的看着常欢对自己笑,那笑容倔强又坚强。她心里又酸又软,恍惚看到了当年自己七八岁就死了爹娘,然后和大哥二哥用木棍刨了个坑,将他们埋了的场景。眼里不知不觉也带着泪光,这个孩子,和自己当年一样都是个苦命的娃啊!   常欢见状,拿手帕给外婆擦了眼泪,又安抚了句:“你好好养病,你好了,我才能好。家里的事情你就放心的交给我吧,再不济我还可以去学校请校长和老师来帮我呢。”常欢说着话,也不是无的放矢。她最近考上了白鹿洞书院,在学校也算是一个香饽饽了。这些事情她去求关老师和校长帮忙,他们肯定会帮的。   外婆张了张嘴,最终一句话也没说,又晕了过去。   常欢擦干了眼泪,转头对护士说:“我外婆就麻烦你们了。”   护士是隔壁村子的人,李冬家出事的时候也是见过的常欢。刚才那一幕,让她心里也莫名的一酸。她红着眼点头:“你就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常欢对她笑了笑,看着救护车载着外婆小时在弯弯曲曲的马路上,才收回目光。她转头看了眼隆福盛那边,眼里带着毅然之色。她握了握拳头,然后往那边走去。   盛夏的阳光,火辣辣的照在身上。   这一刻,常欢瘦小的影子,仿佛死死的扎根在地,只要一个契机,便能疯狂的生长成为参天大树。   常欢刚走到隆福盛家旁边的竹林下,就遇见拿着药的老大夫。老大夫看到常欢,立马问道:“刚才救护车来了?你把你外婆送到医院去了?”   常欢点头:“外婆一直晕在床上,我怕出什么事情就打了镇上医院的电话。”顿了顿,常欢看着老大夫笑了下:“孙爷爷,明天你去镇上坐诊的时候,能不能帮我外婆看看,开几幅安神的中药,让她老人家安安心心的养病?”   老大夫在本地是很有名望的老中医,平时赶集的时候回去医院里坐诊。他听了常欢的话,眯起眼睛仔仔细细的打量着常欢。见常欢眼神清澈却又笃定的看着自己,心里想着,这个孩子怕是个聪慧过人的。   常欢的意思他也懂,想着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随手帮一把也是可以的。他心里也有些私心,他想看看这个早慧的孩子,遇到这种事情到底能走到哪一步。当即就点了点头:“成啊,我等会就去医院,帮你外婆好好看看。”   常欢心里的大石头落了一般,感激的看着老大夫:“谢谢您,孙爷爷。”   “谢啥子嘛,都是乡亲,帮一把应该的。”   常欢松了一口气,和老大夫说了几句话,两人就一起往办丧事的地方去。   刚一上去,就见项红和常德两人站在临时搭起的收礼台旁。常欢眉头一皱,就见那收礼的中年男人立马走了过来,问道:“常欢,你外婆呢?”   常欢不答反问:“怎么了?外婆让我过来看看。”   那人看了眼常欢,再看了眼常欢身旁的老大夫孙爷爷。想了想,才开口:“你爸妈要我把收的礼金给他们,我没给。”   常欢心里一沉,她实在没想到项红和常德居然无耻到这个地步。她心里过了一个想法,才笑着说:“陈三叔,难怪外婆老是夸你德高望重、品德高尚呢。他们可能怕你辛苦了,才想自己收钱的。外婆请你来收礼钱,您老千万别嫌辛苦就当甩手掌柜呀。”说着,她话风一转,有些促狭道:“到时候,你陈万财的名号,可被你自己砸了哟!”   陈三叔写的一手好毛笔字,又喜欢数钱。他的性子又犟,只要请他收钱,那么中途换人不行、来吃饭不交礼钱不行、事情没办完想从他手里拿钱不行、钱从他手里出去没个确定的走向不行。   虽然他脾气怪,但人品有保证。   有些人家兄弟姐妹多,礼钱有时候扯不清的,就喜欢请他来收钱。反正钱在这里,还能有个中间人呢,谁都乐意。   陈三叔听了常欢的话,知道她这是拿话来掩饰项红和常德贪财的心思。不过小姑娘的话也戳中了他的心里,当即笑呵呵的道:“那成,我就继续收钱了。不过话讲在前头,这钱收了除了你表叔隆元昌,我是谁也不会给的。”   常欢点头,二外公的丧事,早在昨晚上就交代了外婆,所有的钱都是二外公生前存的,所以钱什么的他们没花一分。只要出力把这件事情办好就成了!   常欢点了头,陈三叔又喜滋滋的坐回桌边开始收礼钱。   而项红和常德两个人听了常欢的话,铁青着脸,横眉竖目的瞪着常欢。   常欢慢悠悠的走了过去,放轻了声音对两人说:“你们可能不晓得表叔的事情,如果你们实在想收钱,就先去打听打听他的事情,再想着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话常欢没有明说,项红和常德一回来就得罪了人。还想把办丧事的礼钱占为己有,项红和常德都是爱贪小便宜的人。她这样一说,只不过在两人心里埋下一根刺,以他们两的性格肯定会去打听隆元昌的事情。村里的知情者本来就不待见他们,他们去打听到的消息肯定是添油加醋狠狠猛炒过一番的事情。   咳~事情的真相如何,常欢不敢肯定。   不过她敢肯定的是,乡亲们告诉项红和常德德肯定是比小马哥还生猛的隆元昌。如果这样子,两人都还不怕死的,想昧了礼钱,她也只有……借机行事!   ☆、第31章   项红被常欢的话抵住,心里有些发虚。   常德拉了拉项红的手,两人对了一下眼神。项红就气呼呼的坐在那里,一直盯着陈三叔那边看。常德却伸了个懒腰,从兜里掏出烟盒,往后山上走去。   后山是道士给隆福盛选的墓地,村里有劳力的男人基本都在后山帮忙挖墓地。   常欢见状,从兜里摸出一块糖,拜托平时一起玩的小伙伴,跟在常德身后,悄悄地听一下常德和别人说了些啥话!唔,适当在大人说话的时候,天真无邪的补刀最好了!   做好了这件事,常欢你扭头看了眼项红。见她一边磕着瓜子,一边暗暗数着墙上挂着的送礼名单。   常欢摇了摇头,这年代农村人送礼基本就送十块加一块青布,关系好一点的送二十块钱加一块青布。村子里统共也就二十几户人家,再加上平时来往的亲戚,也就三十几户人家,这些钱顶天了也没700块。   项红和常德居然想打这700块钱的注意,常欢忽然觉得有些悲哀和怅然。   她摇摇脑袋,把脑袋里面的想法抛开。   走到李婶面前,李婶现在正在和几个本村的妇女洗菜,见常欢朝自己走过来。忙抬头问:“你外婆呢?没事吧?”   常欢勉强一笑,说明了来意。   李婶在学校里教书,也知道常欢是个聪明的娃。   不过这场丧事压在她一个小娃娃身上,她也有点担心。心里打定了注意要帮衬着她,就让许心去记一记,这场丧事能用多少蜡烛纸钱。还有算一下要开多少桌宴席和需要花多少钱买菜等等。   其实这些东西,李婶心里早就有了计较。   她交给常欢,完全是不想打击常欢的自尊心。反正这些事情,就当让常欢现场发挥做一做应用计算题好了。   常欢点了点头,也知道自己这样贸贸然跑出来,大人们也不放心把事情交给她。还没到晚上,常欢就拿着纸比找到李婶,把自己算出来的结果告诉了她。   李婶一看,这小家伙还挺聪明的。连要准备多少挂红,和邻居家借了哪些物件全都计算出来了。   李婶有些欣慰,当着大家的面夸她:“嘿,这孩子做事情还真细致。以后咱有什么难解决的事情,都找她好了。一找一个准!”   常欢腼腆一笑,这时候到了念祭文的时候了。隆元昌不在家,常欢作为隆福盛这边的近亲,肯定要代替隆元昌去送灵的。   常欢赶紧跑了过去,这时候李婶又跑去找项红和常德,这两人作为后辈,也要去跪灵的。哪想项红歪了歪嘴,阴阳怪气的说:“我们算哪门子的后辈啊,人家正经的儿子都没回来奔丧。有我们什么事情!”   李婶早就看不惯项红着尖酸刻薄的样子,当即就冷笑:“不算后辈那你是来吃临终饭的?咋不见你送礼呢?你又不送礼,又不算后辈,感情你是来吃白食的啊!”   李婶声音大,这翻话说出来,引得大家都好奇的看着这边。再一看是项红,心里估计也明白发生了啥事。毕竟中午她腆着脸要陈三叔把礼钱交给她的事情,早就传的沸沸扬扬。   当即有人就嗤笑,拉长了嗓门慢悠悠的说:“李幺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是来收公款的,你还指望着她拿钱出来?没看人家一直守在陈三叔旁边,连上茅房就舍不得离开吗。”   李婶听了也笑,说出去的话比较刺耳:“哟~这是哪家来收公款的人啊?咱没名没姓的呢?我们村有这号人吗?我看是要报警了,谁让她早上才打了我们的娃娃呢。”   这两人像唱双簧一样,把项红臊了个大红脸。   不过项红有一门绝学,那就是厚脸皮。她涨红着脸,胖敦敦的脸上都快挤出折子了:“那又怎么样?这是我二舅的房子,我来了碍着你们谁了?”   外面的吵闹声,常欢也听到了。   她走出来一看,刚好把这些话听了个正着。   常欢心里气的发抖,可碍着和项红之间的血缘关系,却不好发作。她站在一旁听着项红和李婶他们又吵了几句嘴,才红着眼睛上前。两眼睛红彤彤地看着项红,大声道:“大家别吵了,二外公今早刚走,就这样喋喋不休的。万一把他吵醒了怎么办?你就不怕晚上他起来骂你?”这句话有点幼稚和孩子起,可却把项红吓着了。   项红比较怕鬼神一说,当即抖着身上的肥肉,想给常欢一巴掌,嘴里还骂道:“你这丧门星说啥呢?这青天白日里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常欢连忙侧开身子躲过了项红的巴掌,她拿袖子擦着脸,忽然跪在项红面前:“妈,算我求你了。你给你自己和外婆留点脸面好不好?”   项红立马跳到一旁,心里直骂晦气。老娘还没死,你就这样跪!这不是存心诅咒老娘早点死吗?再一看前面矮小的灵堂,心里不知道怎么就一阵发抖。大声的骂了几句话,转身就往外面跑。正巧这时候有人过来送礼,项红还不忘伸手去抢礼钱。   陈三叔、吹胡子瞪眼,直接把钱抢了过来。   项红扑了个空,又因着是下坡。她本来又肥又重,一个重心不稳就从坡上滚进了竹林里。引得大家哈哈大笑,常欢神色复杂的站在那里,心里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李婶见她的表情,忙伸手把她拉了过来,用袖子给她擦眼泪:“快别哭了,我还等着你算账呢。”   常欢摸了摸脸,满眼疑惑,明明就对这样的父母死了心,为什么还要为了他们的事情哭呢?她苦笑一笑,从兜里掏出手帕擦了脸,扯了扯嘴:“李婶你又哄我,明天我二外公就上山了,这账我就早就算出来了。”   因为夏天天气热,死人不能放太久。   刚好明天是上山的好日子,所以大家一合计就定在明天起灵上山了。   李婶看常欢通红的眼睛,心里忽然过意不去。但她的性格就是看不惯的就喜欢抵死她,其实也没争对常欢。   只好轻声安慰了常欢几句话,就吆喝着大家准备开饭了!   ☆、第32章   晚饭刚开始的时候,那男孩子就抱着碗跑到常欢面前,神秘兮兮的凑到常欢耳旁说了几句话。   常欢听了话,向那男孩子道了谢。   那男孩子拍着胸脯,响当当的回答:“以后还有啥子事情,你找我就是了。偷听别人说话,我最行了。”   常欢被他逗笑了,正好这时候常德抽着烟,一摇一晃的朝这边走了过来。那男孩一看,神情有些防备。常欢对他笑了笑,找了借口让他离开。   男孩子神情不解的看了常欢一眼,还是抱着碗咚咚跑远了。   常德走了过来,眼神四处瞟来瞟去:“你妈呢?”   听见这个称呼,常欢心里膈应了一下,才答:“回去了。”   常德皱了皱眉,很不高兴的看了常欢一眼才转身,到箩筐里拿了个碗,跑去吃饭。   见常德走远之后,常欢紧绷的身子才放松下来。她几口吃好饭,跑到灵堂那边去守灵,明天是隆福盛上山的日子,今晚上肯定是通宵达旦的念祭文。   天刚黑下来,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吵闹。常欢正在疑惑的时候,就见几个大人跑了过来,拉着一旁正在休息的道士往外面跑:“快,快,外面有人中邪了!”   道士一听,麻利的放下杯子,就跟着跑了出去。   另一个女人一边喘着气,一边对常欢说道:“……常欢……你爸中邪了,正在胡乱说话呢。”   常欢一听,忙拔腿往外面跑去。院子本来就不大,又加上做丧事办宴席,桌子基本把院子都占满了。常德正躺在地上手脚抽搐、口吐白沫,几个成年男人正齐力的按住他。将他的头扳到一边,用手掐着他的嘴不让他咬到自己的舌头。   而那道士,正一手拿着碗,一手临空画符咒,嘴里念念叨叨的唱着咒语。唱完之后,让人把常德扶起来,把水喂给他喝。   因为重生一回,对于鬼神之事,常欢是有敬畏之心的。   那一碗符水喂进去,常德缓了一会儿居然安静下来了。   旁边围着很多人,都在指指点点的小声谈论。原来晚上吃了饭,常德忽然走到陈三叔那边,神神叨叨的说:“隆福盛给他托梦了,让他把礼钱收起来。”   陈三叔一听,当即就黑了脸,嘲讽了一句话。话刚说完,常德忽然手脚抽搐的倒地不起,这才有了后面这一幕。   所有人都在说,这是隆福盛看不过去常德两口子的德行,显灵出来警告他呢。一时之间大家都在窃窃私语,没过多久常德才醒了过来。   见他醒了过来,常欢忙上前给他倒了杯水。   常德沉默的看了眼常欢,伸手接过碗仰头喝光了水。周围的人看他没啥事儿,说说笑笑的散开了。   倒是那道士现在一旁,对常德道:“兄弟八字太轻啊,我弄张符给你辟辟邪气!”   常德抬头,那神色看起来很忌讳这件事情。过了好半天他才哆哆嗦嗦地从兜里摸出十二快钱递给那道士:“麻烦你了。”   那道士摆了摆手,没要钱。直接从兜里掏出一张黄纸符递给他:“在里面包七粒米,随身带着就好了。”   常德拿过纸符,临走的时候又把钱塞给了那道士。   常欢看的心塞塞,她实在没想到常德为了礼钱,竟然会装神弄鬼搞这么一出。结果还把自己给搞抽风了,这下子他估计是再也不敢闹幺蛾子了吧。   目送常德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常欢叹了口气,转身继续去守灵。   要说起来,她外婆这一支算起来可真是子嗣凋零。大外公死的早,唯一的女儿嫁到外地了,要明天才能赶回来。   二外公又只有隆元昌这一个儿子,如今隆元昌又在戒毒所回来不了。   而她外婆生了两男一女,大儿子失踪了十几年。二儿子没养活,夭折了。唯一的女儿项红又是这么一副德性,这一家子事到临头居然找不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后背,说起来也是一把心酸泪。   李婶怜惜常欢是个小孩子,怕她一个人撑不了一晚上。吃了饭,收拾好了,便一直在灵堂那里陪着常欢。   到了半夜吃宵夜的时候,她还拉着常欢让她去休息一会儿。自己帮她看着,等快到天亮念经的时候再叫她。   常欢摇头:“谢谢李婶,可是我二外公现在连个可以捧灵的后辈都没有。我实在没心思去睡。   ”   看着她巴掌大的脸,李婶叹了口气。这孩子也是个命苦的,常德和项红的为人他们可是看清了。等她外婆老了,指不定怎么遭孽呢。   李婶伸手搂了常欢一下,轻声道:“那我陪着你。”   常欢心里有些感动,但她摇了摇头:“不用了李婶,你回去吧。明天你还要帮忙呢。”   李婶笑了一下:“嘿,你这孩子。我就在这里,刚好看看道士们有没有什么需要,这烟酒一定招待周到了,明天你二外公上山人家才能有干劲儿。别管我了,你去守堂吧。”   常欢晓得李婶这样说是让她宽心,她心里暗暗下了注意,以后她一定要李婶对她的恩情!   常欢一个人跪在棺材钱,给隆福盛烧着纸钱。火光映着她的脸,屋子里很安静,隐隐约约能听见外面的谈话声。   常欢望着黑白两色的灵堂,忽然想到了自己前世临死的时候。   她一个人佝偻的躺在恶臭狭小的鸡棚里,外面不远处的高楼内确实她的兄弟娶亲。听着外面热热闹闹的声音,常欢竟然恍惚了一下。那房子还是她被卖去当ji女挣来的钱修建的,却从修好的那一起从来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外面阳光灿烂,她忽然觉得很冷。寒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蔓延到全身,事到如今她还在奢望什么呢?这一切终不过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她也毁在了自己的软弱之上。   她慢慢的闭上了眼,残生已了,但愿来世她不要再做人,受这一世的折磨。这是她临死前,最后的愿望。   “欢欢,欢欢,你咋哭了?”   李婶忙好事情过来,就见常欢一个人跪在哪里哭。她连忙上前,拍着常欢问到。   常欢回过神来,拿袖子擦了擦脸,翁翁道:“没啥,就是觉得我二外公可怜了一辈子……”   李婶叹气,伸手轻轻拍着常欢的肩膀,没说啥话。   后半夜安安静静的过了,三四点的时候又开始忙碌起来。常欢是唯一的后辈,端灵的事情就落在她身上。   等一切忙好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开席的时候常德和项红两人昨天被吓到了,没敢来吃饭。大约十点左右的时候,常欢大外公的女儿隆吉芳才急急赶回来奔丧,见到老家这支离破碎的场景,当场就抱着常欢哭了起来。   后来得知常德和项红两人闹出得事,也只沉了沉脸色,没说话。   当一切忙好的时候,屋子里才终于安静下来。常欢以前没见过隆吉芳,不晓得该和她说啥话。倒是李婶和另外几个妇女在一旁当帮帮将,帮着拉话。   隆吉芳见常欢虽然不爱说话,但性子沉稳,做事情也算是有理有条的。心里不免对她的印象分提高了不少,后来晓得常欢要去镇上的医院看外婆,也跟着常欢一起去了镇上。   镇上的医院小,住院部统共也就一间屋子。   常欢和老医生孙爷爷打了招呼,带着隆吉芳直奔住院部而去。   外婆精神看起来好了不少,正坐在床上和隔壁的孕妇说话。见常欢和隆吉芳来了,忙高兴的从床上站起来:“你咋来了?家里的事情办好了?”   常欢仔细看了外婆几眼,见她精气神都不错,这才笑着点头:“家里的事情已经妥帖了,您老就放心吧。”   隆吉芳嫁到外地,很少回家。   在她记忆中外婆还是个黑发精神矍铄的老人,这回一看竟然成了满头满发,和记忆中的模样差了不少。一时又想到自家亲戚,现在唯一剩下的就只有这个老人了。心里一酸,干巴巴的喊了句:“大姑。”   外婆眯眼一看,这才看清楚原来隆吉芳也回来了。   当时那个高兴哟,拉着隆吉芳的手就关心的问东问西。隆吉芳受不住老人的热情,还是慢慢的回答了外婆的话。   问完了话,屋子里一时安静了下来。   常欢见外婆眼神时不时的瞟向外面,心里也晓得其实外婆还是在盼着常德和项红到医院来看她。她心里发酸,强颜欢笑地搂着外婆的手臂,撒娇道:“外婆,你不晓得哦。李婶都夸我是个小大人,做事情靠得住!”   隆吉芳一听,连忙道:“可不是呢,我刚回家,就听见好多人都在夸咱们欢欢呢。夸她人小能干,啥子事情都办的有理有条的。”   外婆听了心里也高兴,不过嘴上依旧不饶人:“看你尾巴都翘上天了,大家不过随便夸夸你,你还当真了!”   常欢嘻嘻一笑,埋在外婆的臂弯里不依不饶:“我就是很厉害嘛。”   一番插科打诨的话下来,到时把外心事给闹没了。   三个人在医院里说了一会子话,外婆忽然开口:“住了一天院,浑身不舒服。等会儿,我跟你们一起回去。”   常欢心里有些为难,如果这时候外婆回去,晓得了常德和项红的所作所为,还不又把老毛病气出来?想到这里,她当即就笑道:“那我去找护士给你检查下身体,看看你能不能出院!”说完话,她就往外面跑去。   隆吉芳看着常欢跑开的背影,叹了口气:“这孩子是个有主见的人。”   看着常欢的背影消失在眼前,外婆才收回目光,眼神里带着一股子担忧:“老话都说‘聪明的孩子,多磨难’,我倒是希望她傻些,没病没灾的活到老。”   隆吉芳虽然刚回来,可是从乡亲们的口中,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事情。不过这种事情,她觉得自己是个嫁出去的女儿,反正在老家也呆不了多久,便只安慰了几句话。让外婆放宽心,外婆扯了扯嘴角,咧出一个似哭似笑的笑容。   没过多久,常欢就回来了。一同前来的还有护士和老大夫孙爷爷。   孙爷爷给外婆把了脉,然后才说:“身体太虚,还要住院养一养!”   外婆一听,当即就摇着头:“不能再住院了,家里还有那么多事情。再说了,我也不放心欢欢一个人在家里啊。”   隆吉芳嘴快,说了句:“不是还有表妹吗?”   提到项红,外婆就更加坐不住了。当即站起来,就拉着常欢的手说:“不行,我今天必须出院。”   常欢心里着急,刚咧嘴要撒泼打滚的哭。外婆眉毛一竖,指着常欢说:“不准哭,这一回你哭了也没用!”说完话,她就拉着常欢往外面走。   突如其来的,常欢竟然被外婆那一刻的霸气侧漏闪瞎了眼。当手上传来一阵拖力,常欢下意识的害怕自己犟在原地,把外婆那瘦弱的小身子给拖摔了。连忙提起脚步跟上,等出了医院,常欢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外婆出院了!   她心里叹了口气,常德和项红的事情才解决到一半,外婆这就回去了。看来这件事情要缓缓再说了,隆吉芳忙找了辆搭客的面包车,和常欢一起扶着外婆上了车。   车子一路颠簸到了村子里,常欢和隆机房扶着外婆下车,往家里走去。刚到门口,就见项红正蹲在院子门口杀鸡,见三人回来。忙站起来,拿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对隆吉芳笑道:“哟,大表姐啥时候回来的啊?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我好去接你呢。”   面对项红的热情,隆吉芳也不好佛了她的好意,笑着说:“今早回来的时候,舅舅已经上山了。你们没去捧灵肯定没见到我,而且啊,我听常欢说大姑住院了,以为你会在医院照顾她呢,也没成想你也没去呢。”说着,她又往里面看了看:“你男人呢?听说昨晚上出了点事情,现在没事了吧?”   项红被隆吉芳呛了一下,心里虽然不乐意。但想着隆吉芳嫁到有钱人家里了,她得好好和她相处。便陪着笑脸,指着地上的大公鸡笑道:“我不是想着妈住院了,准备杀只鸡炖了孝敬她。”   外婆听了这话,脸色那个黑啊。   不过终究是自己的女儿,也不好再外人面前拂了她的面子。只没好气的说了声:“不是炖鸡吗?还不快点去做饭?”   项红脸色一僵,没好气的瞪着常欢:“还不快去做饭!”   ☆、第33章   常欢:“…………。”   站在这里怪我咯!   看常欢还站在那里,项红扬了扬手里的杀鸡的刀:“愣着干啥?还让老娘伺候你啊!”   外婆看不过去了,忙道:“吼啥吼,欢欢昨晚上一夜没睡。大清早又忙着去医院接我,你倒好。你二舅的丧事不去帮忙,我被你气的住院了,你也不来看我。我们回来就大呼小叫的。你要是实在不愿意呆在我这里,你就滚回去,免得讨人嫌!”   项红被话哽住,狠狠地瞪了眼常欢。   常欢低着头,不说话。她晓得项红是个得寸进尺的人,如果你在她面前表现矮了几分,那她肯定会毫不留情的欺压你。   隆吉芳赶了一夜的火车,奔波回来。就遇到这种乌烟瘴气的事情,身心俱疲,她很想转身就走。可是这于理不合,便拉着外婆的手笑了笑:“大姑,你别生气了。你先去坐着,项红一个人又要杀鸡又要煮饭肯定忙不过来。我去帮着煮饭就好了。”   项红一听,忙抢着话:“来者是客,哪能让你忙活呢。”说着,她又看着常欢:“你还不去煮饭!”   常欢抬头,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平静的就跟看路边的树木一样。   项红心里一火,刚想骂人,又想着隆吉芳在这里。便压住心里的火气,朝屋里吼道:“常德你个死人,还不快出来煮饭。”   过了好一会儿,常德才穿着拖鞋,一甩一甩的从屋里走了出来:“嚷啥呢,我昨天中了邪,你还不让我好好的补一觉啊!”   项红心里生气,说出的话也没多好:“你个败家子,一点儿小事也办不好。一天到晚就知道游手好闲的,我真是命苦才嫁给你这种人。”说着,说着,项红竟然哭了起来。伸手拽住隆吉芳的手就开始哭诉自己的苦命史。   常德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转身进了屋。   外婆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胸膛起伏不定。常欢见状,连忙伸手抚摸她的胸口。把她往屋里扶去。进了屋,桌上摆着一桌子剩饭剩菜。地上也是一地的鸡骨头,屋子角落里丢着一堆脏衣服。   常欢和外婆都沉了脸色,外婆径直往里屋去。这间房子是常欢平时和外婆住的卧房。一进门就一股夹杂着恶臭的烟味传来。进了屋才发现,地上到处都是烟头,床上的被子半拖在地上,常德正五大三岔地躺在床上睡觉。   眼前得画面,就像一副定格的黑白画,不停地在常欢和外婆面前放大、放大、无限放大。谁能想到仅仅才过一晚上,家里就被糟蹋成这样子了?   常欢下意识转头去看外婆,却见外婆面色铁青,良久之后,深深地叹了口气。转身出了房间,常欢知道外婆心里伤心,但老人家一直这样憋着很容易伤身体。连忙上前,扶着外婆的手,笑嘻嘻地说:“我扶你去隔壁房间睡觉啊,上次冯大哥来过之后,那床上的被子都是洗干净了的。我给你铺床,你好好睡一下。”   外婆拍着常欢的手,一句话都没说。脚步却越发的沉重起来,常欢看的心酸。但依旧嘻嘻哈哈的说着话:“上次我和冯大哥去城里,冯大哥还说有时间带着你去开开洋荤呢。你好好养身体,养好了我们给他打电话,让他招待我们去城里玩啊。”   外婆知道常欢的心思,对她无言的笑了笑。在常欢的服侍下吃了药,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睡了一会儿。   常欢在旁边,给外婆打着扇子。   心里思忖着,加上华胜赔的钱她也有小几十万了。为了外婆的寿命着想,她一定要带外婆离开这里,去城市里生活。   至于常德和项红,她是不指望了。   但是怎么摆脱这样的父母,却是个难题。她得好好想一想,等外婆睡熟之后,常欢才打下帐子,关了门走出去。   隆吉芳正在厨房里烧火做饭,见常欢出来,忙笑了一下:“你妈妈去池塘里剖鸡去了,饿了没?”   常欢摇了摇头,她走上前揭开锅盖看了看。见水还没开,便转身去罐子里掏了几个鸡蛋出来,准备等会儿舀点米汤出来做个鸡蛋羹。   她将鸡蛋放在灶台上,然后拿了个桶过来,舀了热水又拿了块干净的毛巾放在桶里。她把拧干的毛巾递给隆吉芳:“阿姨,你洗把脸,去屋子里睡一会儿。饭我来做就好了。”   隆吉芳站起来接过毛巾,本来一夜没睡,用热毛巾洗了脸,瞬间觉得舒服多了。但她看常欢是个小孩子,也就摇了摇头:“没事儿,你还太小了。”   常欢笑了笑,径直往灶台前一座坐,又说了句:“桶里的水有多的,你觉得身子不舒服的话,可以去厕所抹个澡。”   隆吉芳很爱干净,听了常欢的话心里有些心动。点了点头,便提着水桶往厕所里面去抹澡。等她出来的时候,常欢已经在蒸饭了。她看了看,发现自己也没啥事情做,就站在那里发呆。   常欢见状,把饭放进锅里,然后对她笑了笑:“阿姨,你跟我来吧。”   隆吉芳不明所以,却依旧跟着常欢走了。   常欢把她带到外婆睡的那间屋子,对她抿嘴儿一笑:“家里只有两张床,你将就挤一挤。”   这床估么着有一米八的样子,隆吉芳看着床,只觉全身酥软。还没等她说话,常欢又对她笑了笑,一个人转身出去了。   隆吉芳想了想,还是脱了鞋子躺在床上准备小睡一会儿。临睡前,她还迷迷糊糊地在想,真是可惜了这么聪明的一个娃娃啊,居然生在乡下!   常欢在灶台里埋了点木棒柴,又把海带拿出来泡着,然后提着篮子准备去菜园子里弄点新鲜的蔬菜来炒。当季的菜只有丝瓜、茄子和土豆,常欢每样弄了点就回了家。   这时候项红也刚好从池塘边回来,两人相视了一眼,谁都没开口说话。只是项红剁鸡的动作有点猛,整个屋子里都能听见剁鸡的声音。   ☆、第34章   气氛不太对,两人沉默的做了一顿午饭。   吃中午饭的时候,大家都没说话。项红倒是一改常态,亲热的往隆吉芳碗里夹菜。   隆吉芳看着碗里的菜忽然就没胃口了,因为刚才项红夹菜的时候,伸出舌头把筷子从头到尾的舔了一遍。   隆吉芳虽然是农村长大的娃,可在城市里生活这么多年,她早就把一些陋习改掉了。项红和常德吃饭喜欢舔筷子不说,还爱伸筷子在菜碗里翻来翻去的挑挑捡捡。听着屋子的吧嗒吧嗒唆嘴声儿,隆吉芳只觉得一阵反胃。   常欢和外婆也不喜欢常德和项红这幅德行,幸好医生嘱咐了外婆最近不能吃辣。所以常欢炒菜的时候,特意装了一碗不辣的菜在旁边。   外婆皱了皱眉眉,没好气的说:“夹菜就夹菜,不要翻来翻去。还让不让人家吃了。”   项红撇了撇嘴:“这什么鸡啊,全是骨头。”   常德倒是没说话,只一个劲儿的啃着鸡骨头。   外婆叹了口气,放下筷子慢悠悠的问:“你们什么时候回去?”   项红把筷子一放,当即不乐意了:“妈,你说啥。我们那家里的破房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咋,你嫌我们住在你家里了?让我们回去也成啊,你得出钱给我们修房子。”说完话,她还不忘把外婆那一份菜里的鸡腿夹给隆吉芳:“来,表姐你吃啊,别客气。”   隆吉芳哪里吃的下哦,只忍着胃里的不适强颜欢笑。   常欢目光不动声色的落在项红和隆吉芳身上。按理说,项红无利不起早,这么巴结隆吉芳肯定是有所图。   而且根据她刚才的话里来讲,项红肯定想和隆吉芳借钱。   外婆被项红的话呛了一下,心里难受。这一个两个都不是省心的货,老想着抠她的棺材本。她放下筷子,冷笑:“成啊,你去拿根棍子,先把我敲死。然后和你男人抬着我的棺材去政府门口跪着喊冤,看看有没有哪个好心人施舍点安葬费给你们。”   这句话直接噎的项红说不出话来,只瞪了瞪眼睛。然后又转头去讨好隆吉芳去了,隆吉芳本来就憋着一口气在胸口,见项红凑自己很近,一口恶臭扑面而来。隆吉芳再也忍不住的捂嘴奔到院子里狂吐起来。   项红连忙放下筷子,走了出去帮她拍背:“哟,咋了,表姐你不会是有了吧?”   隆吉芳翻个白眼,这几天奔波劳累,又没吃啥东西,吐出来的酸水。再加上项红这个罪魁祸首在旁边,一时又想到那一口恶臭。胃里一阵翻腾,干呕的啥话也说不出来。   常欢到了杯开水从里面出来,隆吉芳还没伸手去接,就被项红半路截了过去:“你走吧,我来照顾表姐就好了。”   常欢看看两人,抿了抿嘴没说话,就转身离开。   项红把水递给隆吉芳讨好的笑:“来,来,来,表姐喝口水。”   隆吉芳干呕地眼泪都出来了,一抬头就见项红笑容满面的凑到自己跟前。刚才那股恶心的感觉怎么也压不下去,她忙捂着嘴,摆摆手:“你别过来,我想一个人静静。”   项红有所图自然不会听话,她强制的把水塞给隆吉芳。隆吉芳哪里敢喝她给的水,只好去厨房里舀了勺冷水漱口。又洗了把脸,这才舒服了点。   项红见她精神好了,又想凑过去。隆吉芳神色一紧,全身戒备的看着她:“你想干啥?”   “嘿嘿。”项红搓了搓手,小声说:“表姐,我想给你借点儿钱。”说着,她开始诉苦:“你也看到了我们家的条件,我们家的房子还没有。这一次回来只有和我妈挤在一起,你看看欢欢那么大了,我们一家人老这么挤着,也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想找你借点钱,你看看,你人这么好,又嫁到城里了,你肯定不忍心看我们一家人,挤在这么个土房子里。”   隆吉芳皱着眉头,仔细地打量了眼项红,才开口:“想借多少?”   项红觉着有戏,表情一喜:“不多,不多,就借三万块!”   “三万?你也真敢想?”隆吉芳声音蓦然就提高了,她看着项红冷笑:“据我所知,这些年你们在外面可是刨了不少钱啊?怎么舍得回来了?”   项红一听,心里就沉了下去。   看起来隆吉芳似乎知道他们在外面是做啥的,不过她又想,他们在外面都没和家里的人联系。她怎么会知道,带着疑惑,她看着隆吉芳试探问:“你知道我们在哪里干活?”   干活?隆吉芳心里冷笑,项红可真敢说啊!   她嫁到外地,刚好有个老乡也和她在一个厂子里上班。本来两人好好的,可自从那老乡知道她和项红是表姐妹的时候,就开始疏远她。   后来隆吉芳才晓得,原来那老乡的亲戚认识项红和常德。再她追问下,才很不好意思的说,项红和常德在外地以碰瓷为生,坑了不少钱财。前不久两人坑到了一个警察家属,惹了一身骚,才灰溜溜的跑回了老家避难。   据她所知,项红和常德两个人这些年,在外面坑的钱财,起一栋砖房是完全没问题。这干啥还要找她借钱,她觉得其中有猫腻,便没答应。   想了想,隆吉芳才说:“表妹啊,这三万实在太多了。我就算嫁到了城里,可这城里的生活哪里是这么容易的?吃饭喝水买菜哪样不要钱?在城里随便一出门就要花钱。再加上我儿子明天就要高考了,我还得挣钱供他读大学。你也要体谅体谅姐姐诶,我实在没钱借你啊。”   项红一听,心里就不乐意。但还是扯皮:“你咋没钱呢?你和姐夫都在电子厂上班,一个月最少能拿两三千块钱吧,你咋会没钱呢?”   隆吉芳气急,最讨厌那些只逮着收入算,而不去算算人家生活又需要开支多少的人了。当即脸色就黑了下来:“说没钱就没钱,你爱信不信!”话落,撞开项红就往屋子里去了。   项红在心里狠狠地骂了几句,这才铁青着脸进了屋。   常欢见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屋,脸色都不太好。心想,这两人可能是谈掰了。   吃了饭没多久,隆吉芳就找借口家里有事,不顾大家的挽留,一个人喊了辆摩托车就往城里去买票,当天就回了家。   而项红一下午就在骂骂咧咧的。常德不耐烦听她说话。穿着拖鞋,烧着烟慢悠悠地往隔壁村子额茶馆里去了。   外婆本来是个好脾气,可最近几个月发生太多事了。她心里本来就不痛快,看着项红这个讨债似的女儿,心里更加不痛快。当即就铁青着脸,骂道:“要在这里住下去,就收敛你那副破脾气。你看看这家里都被你糟蹋成什么样了?还不去收拾收拾!”   项红吃软怕硬,但外婆她偏偏不怕。当即就努了努嘴:“我生了那个冤家不就是来干活的,你干啥做什么都指望我啊!”   外婆一听,当即气急。又见常欢不声不响的在那扫地,一把抢过常欢手里的扫把朝项红那边扔去:“不干活就滚!”   常欢见外婆脸色发白,胸口起伏不定的喘着粗气。当即吓了一跳,赶忙扶着外婆进屋找出药喂给她吃。   看着外婆一夜之间似乎老了好几岁,常欢暗暗下定决心。她必须赶快把这对渣父母赶出去!   还没等常欢彻底想出个办法来,下午常德就笑容满面的跑了回来。破天荒的给常欢买了支雪糕,还和蔼可亲的看着她:“常欢啊,你是不是考上白鹿洞书院了?”   看着常德那张似乎焕发第二春的脸,常欢心里有了计较,便拿过雪糕,甜甜一笑:“是呀。”说着,她还主动把通知书拿了出来,递给常德:“你看,就是这个。”   常德像是捧着啥宝贝似得,喜滋滋的抚摸着这通知书。   今天在茶馆里,他听人家说常欢是个神童,可惜就是个女孩子了,不然以后肯定大有作为。他当时还觉得不怎么样,却刚好有个外地人路过茶馆,买了杯茶水喝。听到村民们说话,当即就攀谈起来。然后晓得常德是常欢德父亲,就亲亲热热的拉着他去一旁说话,还给了他一包娇子。   后来常德才晓得,这人居然是个收藏家。   这是来乡下淘宝了,而且那人告诉常德,白鹿洞书院的通知书都是国学大师亲自画的山水画。拿出来卖的话,肯定能卖到2000块钱。   常德当时就心动了,觉得让常欢一个女娃娃去读个啥听都没听过的学校。还不如把那通知书拿来卖了,还能得好几千块钱呢。   反正女娃娃读那么多书,最后还是嫁给别人,就别这么浪费资源了。   常德拿着通知书,就感觉拿到了几千块钱。   那两眼神亮的可怕,他把通知书往兜里一放,然后笑眯眯地拍着常欢的脑袋:“乖啊,通知书给爸爸。”   常欢:“…………。”   卧槽,放开那通知书,让我来!   ☆、第35章   拿了通知书,常德心情简直不能太爽。   他抽着娇子,一晃一晃地往茶馆走去。准备当场就把通知书卖给那个收藏家。   常欢想了想,悄悄地跟在常德身后也去了茶馆。眼睁睁看着常德把那通知书卖给了那人,而那个收藏家却因为身上的现金不够。让常德和他一起去镇上取钱。   常德被钱迷了心窍,还真准备和那人一起去镇上。   常欢见状,连忙站出来,大声喊道:“爸,你干啥要卖我的通知书啊!”   常德被吓了一跳,看着常欢黑漆漆的眼睛忽然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他吞了吞口水,还没开口讲话。站在他旁边的那个收藏家,上前一步,满脸虚伪的笑容:“小妹妹,那通知书是你的?”   常欢见这人长的尖嘴猴腮,眼神不正,便晓得这不是什么好人。   她不理这人,转眼看着常德,再问了句:“你真的要卖我的通知书?”   常德被她看的不自在,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有些不高兴:“小孩子不要过问大人的事情,去,快回去做饭。”   常欢心里止不住的悲哀,她垂着头,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就这么站在两人跟前,挡住两人的路。   现在这个时候,茶馆里的人很多。大家都被这边的场景吸引了目光,有好事者晓得常德在隆福盛丧事上闹的笑话,再结合常欢的话,不难猜出又发生了什么事。   有好戏看,大家索性放下手里的牌,都跑出来看热闹。   被这么多人看着,那收藏家似乎也沉不住气了。他连忙上前,从兜里摸了十块钱塞给常欢,笑呵呵的说:“哎呀,你个小娃娃不要乱说。我和你爸爸一见如故,不过是镇上办点事情。你快拿着钱去买辣条吃,十块钱的辣条管饱!”   常欢扯了扯嘴角,她抬头紧紧盯着常德,那目光茫然又痛心:“你不想让我读书了?”   常德觉得心里有些愧疚,但他真心觉得女孩子没有读书的必要。这时候刚巧来了一辆摩托,他想也没想。直接拦了下来,一步就跨了上去,然后招呼着那个收藏家:“快来,咱们去镇上。”   那收藏家立马反应过来,也坐了上去。常德连忙催促摩托车的司机:“快走,去镇上。”   那摩托车司机一头雾水,不过有生意上门,他当然不会拒绝。   开着摩托车就扬长而去,常欢楞在原地。   虽然她本来想借这这个事情来达到目的,可心底终究还是期望的。期望常德对她有一点父爱,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好。   真是可惜……可笑……   茶馆里的人看不过去,有人上前细声细语地和常欢说话:“小姑娘你快回去,让你妈好好说说你爸。再不济,家里还有其他大人啊!”   常欢低头沉默,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抬头对那人面无表情一笑。然后提起脚步往家里走去,这一路上她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只有常德坐在车上头也不回的离开的场景。   到了家门口,外婆正坐在树荫下剥玉米,见常欢心绪不宁地走回来,忙上前一把拉住她:“你咋了?中暑了?”   看着外婆关心的眼,常欢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张了张嘴,还是把话压了下去。强颜欢笑地对外婆说:“我没啥事,就是有些热。你身体有没有好点?”   她想这些事,还是再缓缓。等外婆身体好一点再说!   外婆叹了口气,无奈地看着屋内。隆吉芳离开后,项红又吵着让她拿钱出来修房子。她说没钱,这冤家居然摔了凳子,躺在床上要死要活的乱说话。   外婆心里也堵地慌,可又不愿常欢和常德、项红再有膈应。就对常欢笑了笑:“还好,吃了药心里爽快多了。”   常欢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坐在凳子上帮外婆剥着玉米粒。   到了晚上做好了饭,还不见常德回来。   项红从屋子里出来,看到常欢闷不吭声地在喂鸡鸭,心里就不爽快。   一看常德不晓得去了哪儿,心里更是火上加火。她歪着嘴,骂骂咧咧的说了几句话。   然后进了厨房,舀了一碗玉米稀饭,和着中午炒的菜吃了起来。   外婆见状,只觉得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被气死。又担忧地看了看常欢,觉得这孩子以后肯定靠不住父母。她得为常欢多打算打算!   到了天黑,常德还没回来。   项红心里气死了,心里想这人肯定又去哪里鬼混了。   正要对常欢发火的时候,就听见门口有人说话。   几人出去一看,是李婶的男人正扶着两眼呆滞的常德现在门口。   项红一看,心里就觉得不对。忙上前扶着常德,关心问:“咋了,这是咋了?”   李婶的男人摇了摇头:“不晓得嘞,我从镇上回来,就看见他一个人坐在路边上。喊了好几声都没反应,我就把他给带回来了。”   项红一听,暗叫坏了。忙从厨房里舀了一盆子冷水泼在常德身上,尖着嗓子吼:“你个挨千刀的,你又做了啥子亏心事?”   常德被冷水一泼,一个机灵反应过来,当即就喊道:“坏了,钱被骗了!”   项红一听,立马张牙舞爪地扑了上去,就是一阵撕打:“你个王八蛋,又被骗了。说这次被骗了多少?”   常德刚开始没反应过来,被挠了几下。见项红的泼妇样,心里的火气蹦地一下就冒了出来。反手就和项红扭打在一起:“泼妇!泼妇!老子还不是为了挣点钱来修房子,你又发疯了。”   两人一边扭打,一边问候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场面混乱不堪,外婆见状,险些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还是常欢个李婶家的眼明手快,两人扶着外婆就往屋里去。   常欢手脚发抖地找出药喂给外婆,外婆这才好点。   外婆躺在床上喘着粗气,耳边是常德和项红不堪入耳的谩骂。她难过的闭上眼,不想理会。   常欢的一颗心也扑在外婆身上根本没空理会两人。   所以常德个项红两人在院子里打了半天,见没人拉架,也打的没意思。两人灰头土脸的从地上爬起来,都黑着脸各自干着各自的事情。   说也奇怪,两人没过一小时居然又开始说话了。   不过还没高兴多久,项红就套出了话,知道常欢的通知书能卖2000块钱,再加上常德还被人下了□□,又被骗了几百块钱。这前前后后的钱加在一起,可让她肉痛的要死。   所以看常德觉得怎么都不顺眼,一撸袖子,两人又打了起来。   常欢和外婆内伤很重,两人都闭着眼睛眼不见为净。   常德和项红折腾到后半夜,终于安静了下来。   夜深人静的时候,常欢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外婆其实也没睡,过了好一会儿,外婆才开口:“欢欢。”   “嗯?咋了?”   过了好一会儿,外婆才开口:“你晓得咋回事儿,你给我说。”   常欢趴在床上,想了想,不答反问:“外婆,如果,我说如果,我不去白鹿洞书院读书了,改去别的地方。你……你……你会和我一起去吗?”   说完话,常欢有点不敢晓得答案。要一个老人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她忽然觉得自己很不残忍也很不孝顺。   空气静了一下,过了很久。才听到外婆叹了口气,伸手摸着她的头:“你不喜欢你……爸妈?”   常欢觉得心里很难堪,她沉默了一下,才说:“白天我爸骗了我的通知书拿去卖,然后又被人骗了钱。”说到这里,常欢决定坦诚公布。她拉着外婆的手,小声道:“外婆,我晓得你怕你老了以后没人照顾我。可是我现在能挣钱了,你不晓得我写的东西挣了好多钱呢。我爸妈的情况,你也看出来了。你在的时候都不好好对我,以后肯定也不会……”   说到这里,常欢沉默了一下。有那么一瞬间,她多想把前世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出来。可是她怕,她怕外婆知道了会伤心,她更怕外婆晓得了这事情之后,会对她有膈应。   过了很久,常欢才轻声道:“他们……我靠不住。而且,我有能力养活你和我。”说着,她转头在黑暗中固执地看着外婆模糊的影子:“你是世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不想看着你被他们气坏了身体。我……我在外面买了房子,你和我一起离开这里吧。外婆!”   说完这话,气氛沉默了很久。才听外婆叹了口气:“你还是个孩子啊,这世上和父母哪有隔夜仇的。听话,别想太多了。”   常欢苦笑,她其实知道自己的理由不充分。外婆骨子里对家还有家人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执念。而她自己,经过了前世的事情,她除了对外婆有执念,其他的东西她都不在乎。   她知道外婆会拒绝,可她必须要说。她要提前给外婆做好心里准备,这样当事情没有转寰的余地时,她相信这个想法就会被外婆肯定!   而她知道,按照常德和项红的尿性,两人很快就会继续作!机会很快就会来临,可常欢没想到,事情来的这么突然。甚至没有任何一点预兆!   ☆、第36章   原来常德觉得这几天走了霉运,点子背。   这一日破天荒的起了个大早,吃了早饭,准备去附近很有名的一个寺庙烧香拜佛去去霉运。   刚走到山脚下,就见很多人围在一个秃顶的摆摊人算命。常德好奇,就走过去看了看。   见那男人拿着一个妇女的手看来看去,说了一翻话,那女人居然频频点头,说对。   最后为了转运,那女人给了五十块的香油钱。   常德有些信,但觉得五十块太贵了。就转身往山上走去,那算命的人喝了口茶,忽然开口:“我看你印堂发黑,最近恐怕是霉翻天了唷!”   常德一听,连忙停下,转头:“从哪儿看出来的?”   那人看常德信了自己的话,抬起头仔仔细细地看了眼常德,然后才慢悠悠开口:“你眼带红血丝,脸色发青,走路有主无神……”说着,他停了下,看常德聚精会神的看着自己,才高深莫测一笑:“刚从外地回来吧,一回来就遇到事儿了吧。而且,你最近还会继续倒霉!”   常德听了他的话,心里半信半疑:“你说我倒霉,你有依据?”   算命的嘿嘿一笑,凑到常德面前小声说:“你是在外地惹了事儿躲回来的,但自从你回家之后就祸事不断,还中邪了吧。”   这话说的常德直冒冷汗,连忙蹲下身子,小声问:“那有啥解决的办法没有?”   算命的看了常德一眼,爽快点头:“当然有了。”   常德上道,忙从兜里摸了50块钱出来,塞给他:“啥办法?”   “你的生辰八字说一下,我给你算算运程!”   常德赶紧告诉他,那算命的低头翻着万年历,边翻边说:“你是家中的老二,从小就命苦。好不容易娶上媳妇了。后来生了个女儿,这个女儿一出生,你们家运气就倒霉了。先是你媳妇儿难产,家里的光景还越过越烂……”   那算命的一边说,常德一边点头。还止不住地把最近发生的事情一股脑的说了出来,几分钟以后,那算命的合上书:“你女儿的八字给我说下。”   常德连忙说了常欢的八字,算命的又翻来万年历,一看就叫道:“不行,你们女儿八字不好。克亲朋好友!而且……”   常德一听那还得了,忙追问:“而且啥嘛?”   算命的合上万年历,拿了一个签筒出来:“你抽下。”   常德在心里念了几句阿弥陀佛才去抽签,抽出来一看是支下下签。心里咯噔就凉了半截,他愁眉苦脸的把签递给算命的:“有啥子解决办法没得嘛?”   算命的看了下签文,叹了口气:“这签上面注解,你女儿以后要当ji女。”   “不是我倒霉?”   “当然不是,这上面写着你女儿命硬,以后……哎……我先前就说了,她以后就是个□□命!你趁早把她嫁出去,就可以了。”   常德那下下签不是自己的,心里一松。听那算命的说常欢以后要当小姐,心里不怎么舒服。   这年头,不过转念一想。   那算命的算的这么准,早点把常欢嫁出去就好了。于是打定注意,回去给常欢定一门娃娃亲。   “那你说,嫁给谁好呢?”   那算命的看了眼常德,常德很不情愿地又掏了十块钱出来。   那算命的才随口说了句:“嫁个命一样硬的,他们两互克!”   常德深觉有理,一直在思考认识的人里面谁才是命硬的,能镇得住常欢的。   好嘛,着这才算了命。   常德觉得心里踏实了,连菩萨都不拜了。直接回了家!   因为常德和项红的原因,常欢这几天一直没心思写新小说。   上次华盛的发布会上,那用金灵玲署名出版的书,全都被回收回去。   一大早,常欢就接到一个电话。   是一家出版公司打开的。他们想借着前几天沸沸扬扬的新闻,乘宁安出名的时候买下《情谜大清》的版权,去出版小说。   特意打电话来找常欢谈谈合作的事情,常欢听提出的条件不错,就答应把出版全卖给那家公司。合同的话,那家公司准备好了,就会在这几天寄过来。   挂了电话,常欢一转头就见项红站在自己背后。两眼直直地盯着自己的手机看,酸溜溜的说:“哟,我妈舍得下本钱呢。给你买手机。”   常欢有点无语,以项红的德行,肯定会追问手机的来源,估计还会拿手机这件事情来做文章,一直喋喋不休的纠缠到底。   她把手机放回兜里,想了想把上次的事情拿出来说:“这不是外婆给我买的,是我上次写的作文被都市报选中了。人家赞助商奖励给我的手机。”   项红一听,原本不相信。可回想起通知书的事情也就半信半疑,她走到常欢面前,伸手:“给我,拿给我用!”   常欢侧过身子,从一旁走开。项红见她不给,伸手去抓她,常欢灵活的避开了。   项红心里痒痒,她实在想要那手机。便轻声细语的哄着她:“你乖,你还小。拿这东西来没用,你给妈妈用,要听话!”   常欢心中冷笑,就是不给她。   项红哄来哄去,都没达到目的。正要发火的时候,就叫常德喜笑颜开的从马路上跑了下来:“老婆,有好消息,有好消息。”   项红眼一亮:“咱们有钱了?”   常德点头:“对,有钱了,有钱了。”   “咋回事儿,你给我说说。”项红迫不及待的开口问。   常德正要说,忽然就闭了嘴。他瞪了眼常欢:“大人说话,你小孩子一边儿去。”   常欢翻了个白眼,往旁边走去。可她心里始终觉得不对劲儿,就没躲在围墙后面偷听他们两说话。   这一听,常欢万万没想到,居然听到常德和项红小声道:“我们村那个林老幺你记得不?”   “记得,咋了。”   常德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才激动万分的说:“我今天去算命,那算命的说常欢八字太硬,会克我们。如果不把他趁早嫁出去,她克了我们,还会去做小姐。”   项红一听,立马骂了句:“我就晓得这是个讨债鬼!”   常德见项红没生气,嘿嘿笑了下:“今天我回来的时候,碰到林老幺了。他今年不是三十好几还打光棍儿嘛,他说他愿意拿一万块来买了常欢当童养媳。”   ☆、第37章   “一万块?这么多。”项红完全被钱迷了眼,可是她转眼又想到:“可常欢那么小,连14岁都没有啊。”   常德翻了个白眼:“你傻啊,他说买了来当童养媳,养养不就长大了嘛。再说了,这还不用咱们出钱养大,这多好的事啊。”   项红一听,果然觉得好,就和常德合计,干脆明天就让林老幺来带人走好了。这生个女儿多好啊,不用养,还能卖钱。项红当即就斜眼看着常德:“咱们再生个女儿?”   常德嘿嘿一笑:“行啊。”   说着就和项红楼成一团开始乱来!   常欢靠在墙上,冷的全身发抖。   前世她十七岁的时候,也是被常德和项红以这个价钱卖给林老幺做媳妇。没想到重活一世,她依旧摆脱不了这件事情。   听着常德和项红的yin言秽语,常欢深深吸了几口气,才将心底的愤怒压了下去。她转身往屋里走去,心里隐隐有个计划,她必须借着这个事情,让自己和外婆摆脱这对属性为渣的父母。   进了院子,外婆这个坐在院子里打瞌睡。   这阵子外婆身体不怎么好,总是很容易犯困。   常欢走过去,摇醒了外婆,轻声道:“去床上睡吧。”   “不用,不用,我坐着精神点。”外婆摇了摇头,忽然拉着常欢的手:“你咋出血了?”   常欢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掌心已经被指甲刺伤了。她满不在乎的收回手:“没事儿,我去擦点酒消毒就好了。”   外婆咂咂嘴,牵着常欢进屋,一直在数落:“你咋这么不小心呢。”   常欢心不在焉地抿嘴笑了笑,脑袋里面却想着刚才在外面听到的事情。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带起了一片冷光,垂在身侧的左手却紧紧握成一个拳头。   没过多久,常德和项红春风满面的进了屋。两人一阵眉来眼去的看着的人发麻,外婆没好气的咳了一声,项红翻了个白眼拉着常德往外面走去。   走到门口,项红还抱怨:“这小房子就是这点不好,咱们白天想办点事情还要藏着人。”   常德嘿嘿一笑,伸手捏了把项红的屁股:“等以后修了房子,咱们两多生几个女儿。”   别以为他们生女儿是来疼的,其实就是想着一个女儿卖一万,这辈子只要卖女儿都不用愁了。   两人出去了就没回来过,这一天家里久违的安静了下来。   常欢一直就没停下,一直在收拾东西,打扫屋子。外婆见状,似乎心里也有不好的预兆,只一个劲儿的叹着气。   到了晚上项红和常德也没回来,外婆和常欢也没管两人,径直做了晚饭来吃。洗了澡之后,外婆还让常欢牵着自己,在村子里溜达了一圈。才回家睡觉休息!   第二天一早,还没天亮。   常德和项红就带着林来幺回来,几人进了屋,二话没说。常德指着常欢对林老幺说:“这就是我女儿,你带走吧。”   上一世和这一世重叠起来,没想到常德居然说了一样的话。   常欢觉得可笑,她的心却像是被冻在冰箱里似得,从头凉到脚。她脸色发表,站在那里看着三人。   林老幺看起来瘦高瘦高的,他打了半辈子光棍。这眼看着自己买的小媳妇在眼前,心里一下子就热乎起来。连忙上前,想抓了许心就走。   外婆觉得不对劲儿,一把抱着常欢,大声骂道:“你们想干啥?”   项红觉得外婆碍事,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我们能干啥?不就是把常欢嫁出去了嘛。人家林老幺还出了一万块钱的彩礼呢。”   外婆气的发抖:“你们这是要挨雷劈啊,居然卖女儿!”   项红和常德不耐烦和外婆说话,常德见林老幺愣在那里,忙上前拉开外婆,对他说:“愣着干啥?你还不去把她抱走。我的女儿,我说了算!”   外婆紧紧的护住常欢,常欢觉得自己的骨头都快被外婆抱碎了一般的钻心的疼。她没有像前世那样大哭大闹,而是抬头静静地看着常德,嘶声问了一句:“为了一万块钱,你就要卖了我?”   这句话,常欢憋了两辈子。   今天她终于问出了口,常德动作一顿,项红却是一把推开常德。冲上前将常德推开:“能卖一万块,还是你的福气。”说完话,她就要去外婆怀里抢常欢。她人胖,力气大,没过一会儿生生将常欢从外婆怀里拉了出来,推给林老幺。脸上带着疯狂的表情:“给,你带走!。”   林老幺眼明手快的伸手拉着常欢,常欢眼一红,恶心地将他推开:“滚!谁是你媳妇儿!”   正在这时,有人从门口冲了进来。眼明手快的把常欢护在身后,一脚踹开林老幺,吼道:“好啊,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竟然贩卖人口。”   常德、项红、林老幺见有人冲进来阻止,见到手的一万块钱快飞了,常德眼睛都气红了。想也没想,顺手抓过一旁得镰刀,就往来人身上砸去。   那人见状,忙抱着常欢往一旁躲去。他大声吼道:“不止贩卖人口,还打警察,你还想不想活了!”   常德这才反应过来,在外地碰瓷的时候被警察政治的太厉害。导致他一听警察下意识就害怕,他愣的一瞬间,手里的镰刀就被人从身后抢了下来。   来人正是蒋小晴的弟弟和李婶家的男人,两人将现场控制以后,蒋小晴的弟弟这才打电话回派出所,让所里的同事们出来抓人。   外婆见常欢没事儿了,心里一放松整个人晕倒在地。   常欢脑子里嗡嗡作响,只觉整个人都像做梦一样。她哆哆嗦嗦地摸出手机,给医院打了电话。然后才镇定下来,开始给外婆做急救工作。   此时此刻,她无比庆幸自己当初怕外婆又晕倒。所以和护士学了这套急救手法,没过多久警察和120一起到了。护士们将外婆抬上了急救车。   而警察们则是把常德、项红、林老幺三人抓了起来。带回了派出所,常欢作为当事人也跟着去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开始录口供,常德他们三人居然喊冤,项红则拉着常欢,笑道:“这都是误会、误会,我们借了林老幺一万块钱,林老幺开玩笑说要认我们家欢欢做干女儿呢。”说着,她转头看着常欢,手下却暗暗用力的掐着常欢的胳膊。笑的跟菊花似的:“欢欢,你快跟警察叔叔说,都是误会啊!”   常欢从她手里挣脱出去,面无表情的掏出手机,把手机里面的录音放了出来。项红他们当场就傻眼了,谁也没想到常欢居然把昨天和今天的音都录了下来。这下还怎么澄清自己的罪名,项红恶向胆边生,直接朝常欢扑了过去:“我打死你这个短命鬼!”   蒋小晴的弟弟见状,连忙绊了她一脚。项红砰地一声摔倒在地,蒋小晴的弟弟这才拿手铐把她烤了起来。   他觉得常欢实在可怜,本想开口安慰她一番。刚抬头望去,却见常欢一双眼睛黑的发沉,幽幽地泛着冷光。他打了个寒颤,本来要开口的话生生被憋了回去。   屋子里诡异的安静了下来,片刻之后,常欢才抬头看着,说了句话:“我要告他们!”话一出口,常欢心里阴郁的情绪随即消散。她忽然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或许解决这件事情才能在证明她重生的意义吧。   她仰起头,眼神平静地从他们项红、常德还有林老幺身上一一扫过:“我要告他们拐卖儿童罪。”   蒋小晴的弟弟愣了一下,昨天傍晚常欢打电话给他求救。他本来没当一回事,可想着项红和常德两人做的事情,也觉得应该帮一帮。   所以他连夜赶到村子里,找了个由头住在李婶家。却还真没想到,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不由得唏嘘,这红旗村的风水是不是不好?咋老出这样的事情呢,前有隆元昌和李树林这两个人渣,后又常德和项红这两个极品父母。   想到这里,他眼神平和的看着常欢。却发现常欢整个人都在发抖,他心里陡然一软,这还是个孩子啊。当即倒了杯热水塞给她,然后让所里街道办事处的大姐带着常欢出去做思想工作了。   喝了一杯热水,常欢已经镇定下来了。   街道办事处的大姐开导了一番后,见常欢精神状态还好,便也放下了心。一转眼就到了中午,蒋小晴的弟弟本来准备要带常欢去食堂吃饭,常欢却摇头拒绝了:“我想去看看外婆,她肯定很担心我。”   “成,那我送你去。”   两人还没走出派出所,就看一个护士扶着外婆进了派出所的大门。看见外婆着急的面孔,常欢这才觉得委屈,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外婆见常欢没事儿,一颗悬着的心这才松了下来。   常欢跑了过去,接过护士手里挂着输液瓶的支架,关心问道:“身体还好吧?怎么这样就过来了?这边的事情办完我会去医院看你的。还在输液怎么能乱跑呢……”她一开口就噼里啪啦地说了一长串话。   惹的外婆直掉眼泪,多好的孩子啊,怎么就被糟蹋成这样了呢?   ☆、第38章   看见外婆哭了,常欢反而坚强了起来。   这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她不好,那些不好她放弃不理就是了。只要有人对她好,她的世界还是阳光的。   常欢掏出手绢给外婆擦眼泪,在蒋小晴弟弟的带领下去了派出所的休息室。几人吃了午餐之后,外婆因为还要继续输液,蒋小晴的弟弟就拿警车送了她们回医院。   临走的时候,外婆忽然喊住蒋小晴的弟弟,问道:“大元,那两个败家子现在咋样了?”   蒋小晴的弟弟蒋大元看了眼常欢,然后才笑着说:“大姑,没啥事儿。在所里关两天就放出来。”   外婆听了,才点了点头。   虽然项红和常德做出了这种事情,但毕竟是她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心里还是关心的。   蒋大元瞥了眼常欢,想了想,还是把常欢拉到一边,低声问:“你真要把他们告上法庭?你可要想清楚,他们毕竟是你的父母……”   常欢心如死灰,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   看常欢这样子,他就知道这人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也就叹了口气,拍了拍常欢的肩膀:“那我走了,你好好照顾大姑。我下了班再过来看看。”   常欢这才有反应,她点了点头,目送蒋大元开车消失在眼前。   外婆见两人在一旁嘀嘀咕咕地说了半天,心里有些疑惑:“你们说啥子呢?还要背着我说?”   常欢勉强一笑,扶着外婆往医院里面走去:“没啥,蒋小叔说下了班过来看你。”   外婆点点头,握着常欢的手。过来好一会儿,才开口:“欢欢,你恨他们不?”   常欢抬眼看着外婆,老人的眼睛虽然浑浊,却也清明。沉默了一会儿,常欢点头,吐出一个字:“恨!”   外婆长长地叹了口气,拉着常欢的手没说话。   这一下午,常欢就在医院里陪着外婆输液。   到了下午五点半的时候,蒋大元又提着一口袋水果到医院来看外婆。照顾外婆的护士连忙倒了杯水过来给他喝,蒋大元说了声谢谢,那护士红着脸跑开了。   “大元啊,我想问你个事儿。”   “啥事儿,大姑?”   外婆看了眼常欢,才问道:“如果我把常欢的户口迁到我家老大的名下,你看成不成?”   这一句话出口,蒋大元和常欢都愣住了。   尤其是常欢,她怎么也没想到外婆居然会起了迁她户口的想法。她心里五味杂陈,在前世那么艰难的时候,她这个逆来顺受的包子都没想过要迁户口。经过了今天早上的事情,外婆居然替她想到了。   蒋大元也反应过来怎么回儿事,想了想才说:“迁户口倒是可以,我回所里问一声。如果您真想迁常欢的户口,我来给你办好了。”   外婆感激地看着他:“那谢谢你了,大元。”   蒋大元摆手:“说啥呢,大姑,当初我姐你不也帮助过。咱们两家还是有亲戚的情分在,说这些就生疏了啊。”   话虽然这么说,可人情依旧欠下了。   常欢咬着下唇,脑子里一时乱哄哄地转不过弯。   蒋大元看了看常欢和外婆,忽然仰头喝尽了杯子里的水,把空杯子递给常欢:“欢欢,你再去给我倒杯水啊,问问那护士有没有白糖,给我来杯白糖开水。”   常欢疑惑抬头,却见蒋大元对她眨了眨眼睛,那表情有些像情窦初开的小伙子。   常欢心里一松,拿着杯子往外面去找那护士。   那护士听说蒋大元要喝白糖开水,嘴里虽然抱怨着他人挑剔,却笑着去外面的小卖部买了包白糖给蒋大元兑水喝。   这一来二去就花费了十几分钟的事情,等常欢捧着一杯白糖开水回去的时候,蒋大元正在里面给外婆削苹果。见常欢慢吞吞的回来,笑着打趣:“你属龟的啊,这么慢?”   常欢把白糖开水递给他:“人家晓得你想喝白糖开水,还特意去外面买的。”   蒋大元嘿嘿一笑,把削了一半的苹果放在常欢手里。接过杯子几口就喝光了白糖开水,然后拿着杯子往外面走去:“大姑,我就先走了啊。”   “那你慢走,改天来家里玩儿。”外婆目送蒋大元离开,才把目光落在常欢身上,张了张嘴始终没说话。   常欢低着头,把削好的苹果切成小块递给外婆:“给,吃吧。”   外婆摇了摇头,这才仔细看着常欢开口:“欢欢……”   常欢黑白分明的眼睛,认真的盯着外婆:“啥事儿?”   “……你是不是准备告你爸妈?”   常欢动作一顿,然后沉默点头。   外婆叹了口气,看起来有些憔悴。她忽然红着眼睛,拉着常欢的手哽咽道:“是我对不起你。”   常欢一听,连忙放下手里的刀和苹果反握着外婆的手,也红了眼睛,口头上说着安慰的话:“说啥呢?不是您老人家,哪有现在的我啊!”   外婆听了这话直接哭了出来,她还这么小居然就能说出这样沧桑的话来。   常欢见状,慌了神,连忙抽出手绢给她擦泪,一直在安慰外婆:“别哭了,医生都说了你情绪不能波动太大。虽然咱们在医院里,可也别动不动就晕倒啊。”   外婆哭了好半响,才拉着常欢的手,求道:“欢欢啊,大元都给我说了。你要把你爸妈告上法庭,大元说如果罪名成立了他们还要坐牢……”说道这里,外婆哭着说:“算外婆求你了,你别告了。外婆这辈子只生了三个娃。你大舅是生是死也没个准话,你二舅压根儿就没养活。现在外婆只能下你妈了,她再怎么混账始终是你妈啊?俗话说血浓于水,你怎么就忍心这样做啊……欢欢……算外婆求你了……”说着,外婆就要给常欢下跪。   早在外婆一开口说话的时候,常欢就已经泪流满面。见外婆要给她下跪,常欢脚下一软,已经跪在地上。她抱着外婆的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两婆孙就这样相互搂着嚎啕大哭。   哭声太响,惊动了外面的护士。那护士连忙进来,将两人扶了起来,嘴里大声道:“快别哭了,医生都嘱咐了老人家不能动情绪。快别哭了啊,再哭可又要晕了。”   常欢一听,这才收了哭声儿。   但眼泪依旧流个不停,她泪眼朦胧地看着外婆,抽泣不停。心里又酸又涩,是难过的不行。   其实她能理解外婆,手心手背都是肉,肯定都舍不得。   可是她呢?   她这些年遭的那些看见的,看不见的罪,她心里又怎么痛快?   可是外婆毕竟是这世上唯一对她好的人,外婆之于常欢就像是溺水时抓住的救命稻草。可惜这根稻草能救的不止她一个人,而她却只有全身心的依赖外婆。   她收了泪,扶着外婆,哽咽道:“你不让我告,我就不告了。”这话说的委屈极了,刚说完话,泪水又立马落了出来。   外婆看着常欢的样子也心疼,这时候她正哭岔了气,眼看着又要晕过去的时候。那护士连忙招呼着人打了一盆冷水过来,又是拧湿毛巾敷脸,又是掐人中虎口,双重刺激下,外婆这才没晕过去。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两人的情绪这才稳定下来。   护士换水的时候,又嘱咐了句:“这回快别哭了,有啥事情好好说啊。”说着,又拉着常欢说教:“妹妹,你也懂事些。”   常欢麻木的点了点头,等护士走远之后。依旧低着头,淡淡开口:“我不告了,您别伤心了。”   外婆见常欢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心里很不是滋味。   自从常德和项红回来,这个家里就没消停过。   她原本想着把常欢的户口迁到老大名下,这样以后孩子读书做事也不会被人拿捏。可她实在没想到,常欢是恨毒了两人!   就常德和项红能为了一万块钱,把常欢卖给老光棍当童养媳这件事情来看,外婆何尝不是对两人失望透顶。她也晓得自己这个要求,是在剜常欢的心。可项红到底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女儿,她生养一场,心里还是有感情的。始终不能眼睁睁看着家里出现女儿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的事情,这以后,常欢和项红他们在这十里八乡可算是名声臭到了极点。   她不能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可常欢呢?   外婆抬头看着常欢,那么瘦小的一个孩子,却遭了这样的磨难,她这个外婆做的是不是也不称职?   想着常欢昨晚上说的话,外婆心里下了决定。   她从床身起来,脚步瞒珊的走到常欢面前。像小时候一样,把常欢抱在怀里,轻声哄道:“欢欢,不难过了啊。迁了户口,外婆陪你去外面读书啊。”   常欢抬头,怔怔地看着外婆。   外婆见状,原本又三分不舍的心情,瞬间变成了十分坚定。   她慈祥的理着常欢的头发,夸赞:“咱们欢欢,小小年纪就是个有本事的。还挣了大钱,以后外婆就靠你养老送终了。”   常欢眨眨眼睛,外婆说的话在脑袋里面过了一圈,才反应过来。   她咧了咧嘴,笑着哭了!   ☆、第39章   哭过一场之后,常欢彻底的平静地了下来。   外婆晚上想回家,常欢担心外婆的身体,态度强硬地让外婆又在医院住了一天的院。   常欢躺在床上,默默的思考。白鹿洞书院的通知书被骗子骗走了,她报了案,这几天也没个进展。如果没有通知书,她只能想办法去别的学校读书了。那么,她到底应该去哪个城市定居呢?   能离开这个地方,对于常欢来说是件莫大的喜事。   她想着以后的好日子,慢慢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常欢就醒了过来。她先是跑到小超市里买了牙刷和毛巾,然后再去小店里买了点小笼包和稀饭,准备带回去让外婆吃早餐。   路过菜市场外面的时候,看到路边摆摊算命的人,常欢心里一动,提着东西朝那算命的走了过去。   算命的人懒洋洋抬头,看了眼常欢:“妹妹,算命啊?”   常欢咧嘴笑了笑:“我不算命。”   “去去去去,不算命,来瞎凑什么热闹,一边儿去。”   常欢从兜里掏出两百块钱,那算命的人眼神一下子就亮了。他抬头,看常欢笑容可掬的样子,忽然就有些意兴阑珊:“杀人放火不做!”   “不需要你杀人放火,只让你按照我的吩咐,去给一个人算命批八字这钱就是你的了。”常欢拿着钱,在他面前晃了晃。   “行,算命我最在行!”一听是干老本行,算命当即伸手要拿钱。   常欢把钱递给他,蹲下身子凑到那算命的人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话。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常欢才提着东西,心情大好的回了医院。   外婆看常欢买了这么多东西,有些心疼钱:“哎哟,花这些浪费钱干啥嘛。咱们回去就可以刷牙洗脸了,这买了多浪费。”   常欢给外婆挤牙膏:“没事儿,反正家里的都要换了。医生说了牙刷最好勤换,这样对牙齿好。”   外婆还是有点儿心疼,又唠叨了几句,让常欢不要乱花钱,才去厕所刷牙洗脸。   两人吃了早餐,常欢带着外婆去做了检查,又让老大夫给外婆把了脉,再三确定外婆的身体没啥事,这才带着外婆回了家。   回了家,看着冷清的屋子,外婆一时有些感叹。但她看着常欢很高兴的样子,也就没说啥话。在常欢整理东西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就问了几句:“欢欢,我们离开了这里,到哪里去啊?”   常欢停下手里的动作,仔细地看着外婆:“那你想在哪个城市过日子?”   外婆动了动嘴,很想说哪儿都不去。   可这样的话实在说不出口,惆怅了一会儿,才开口有些难过:“不要离家太远了就好。”   常欢闻言,心里有些泛酸。不过既然打定了注意离开了这里,那她就要照着这个想法走下去。想了想,常欢才说话:“那我们去市里好不好?那里离家近,有空了你还可以回来看看。”   外婆听了话,虽然有些不愿意。   不过想着市里终究不算离开了根,也就点头,笑着说:“那成,我们就去市里。可房子怎么办?”   虽然常欢总说自己挣了钱,在外面买了房子。   外婆始终不怎么相信,毕竟常欢的年纪太小了。   常欢笑了起来,搂着外婆的肩膀摇啊摇:“我的外婆诶,您太小看你孙女了。我虽然人小,但架不住已经修成精了。”说着,常欢嘻嘻一笑,在外婆脸上亲了一下:“这以后啊,我负责赚钱养家,你就负责貌美如花。每天给你两千块,不花完不准回家!”   外婆也被常欢逗笑了:“傻孙女诶,两千外婆可花不完。”顿了顿,外婆叹了口气,眼神陷入回忆中:“再说了,外婆满脸皱纹,貌美如花的时候我自己都错过了。”   看着外婆这样,常欢有些心疼。她笑嘻嘻的搂着外婆:“嘿嘿……没事儿,钱多你随便花。从先开始我让你穿红戴绿成为花姑娘!”   “怕是老妖婆哦!”外婆笑的开心极了。   有钱花随便花,每个女孩都希望有个男人能对自己这么说。   常欢做了一回霸道总裁,也是爽歪歪。   关于迁户口的事情,因为有了蒋大元的全力帮助,只用了两天时间就办下来了。这期间,外婆一直想去派出所看看常德和项红,却为了常欢的心情一直没敢去。   眼看着所有行礼都收拾好了,明天就要离开红旗村去市里。外婆心里实在难受,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些压抑。   常欢看不下去了,亲自带着外婆去派出所看了两人。   在派出所呆了几天,常德和项红都被磨得没脾气了。见两人到来,破天荒得没有破口大骂,而是要求外婆拿钱来赎人。   外婆叹了口气,对项红说:“欢欢的户口我已经迁到老大名下了,你既然能为了一万块钱卖女儿。肯定也没把欢欢当亲生的,她从小到大都是我养的,以后我也养她。”   对于常欢,项红有些厌恶,所以也没在意。直到外婆说要带着常欢去市里读小学,家里的老房子就留给两人住。   项红和常德这才激动起来,项红气得浑身的肥肉都在抖:“你有这个闲钱,还不如贡献出来给我修房子。一个女娃娃,读那么多书最后还不是嫁给别人当媳妇儿。你当真是老糊涂了,真是气死老娘了。”   常德也铁着一张脸,算命说的真没错,常欢就是八字太硬。连林老幺这个老光棍的八字都能克下去,早知道应该找个命更硬的来磨她,不然自己也不会在派出所里关这么久了。   常欢见两人得寸进尺的样子,怒极反笑。   她走到外婆跟前,看着两人冷冷的说:“我要告你们,我问过律师了,贩卖儿童罪,最少要判五年到十年。”   这句话一出口,外婆吓了一大跳。她神色不宁地盯着常欢,不是说好了不告了吗?咋又来?   常欢给了她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外婆这才定下心来。   常德和项红,这几天在派出所里天天被人教育。听了常欢的话,心里有些害怕。   项红梗着脖子,骂骂咧咧的开口:“你疯了,我是你老娘,你还要告?”   “哦?你是我老娘啊?我一直以为是人口贩子啊!”常欢冷嘲热讽:“就算我现在还小,可是你们怎么对我的你么心里有数。我告你们也只是想讨个公道而已,不然你们还当真以为我和外婆孤儿寡母的可以随便被你们欺负!”   项红也想起来常德和自己说过常欢明硬的话来,她这下慌了。生怕常欢去告他们,把他们克到牢里去。   项红挤出了几滴泪,往地上一坐,就拉着嗓子喊起来:“我那个苦命的爹啊~你咋死的那么早哟,你地女儿被人糟蹋成这样子了,你咋不出来救我嘛~你看我那个狠心的妈哟,要把你女儿往死里作,我活在这世上就是被人恨的,我还活着干啥子?我不活了~”嚎丧一样的嚎着嚎着,项红就爬起来往墙上撞!   站在旁边的警察见状,连忙上前想拦住她。   不晓得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警察是迟了一步。只听砰地一声,项红一头撞在墙上。连墙壁都抖了抖,项红被撞的晕头转向。她捂着鲜血横流的额头,傻呆呆的坐在地上:“我没死?”那声音,似乎还带着劫后余生的惊喜。   外婆火冒三丈:“你咋不撞死在这里!”   常欢叹了口气,在一旁安抚外婆的情绪。   那警察见项红出了血,也手忙脚乱的跑到外面去喊人过来。   其实项红撞的不重,她本来就没想死,只不过遇到事情一哭二闹三上吊是她的本性而已。也只能说她倒霉,自己活该作的。   常欢冷眼看着项红作的差不多了,那臭脾气也被打压的消失殆尽。这才走到项红面前,蹲在她旁边,目光冷冷地看着她:“怎么样?作死的感觉很好玩儿吧?”说着,她叹了口气,轻声道:“怎么办?你没作死真是……好可惜……”最后一句话说的轻飘飘的,可是项红深深地感受到了里面的恶意。   她打了个寒颤,狠毒地盯着常欢。却在抬头的时候瞳孔猛然一缩,像见了鬼一样。   此时的常欢,眸光幽幽地盯着她,嘴角挂着一抹诡异的笑容。她忽然凑到项红面前,怪声轻笑:“其实呀,我上辈子被你们折磨的死不瞑目。特意从十八层地狱下面,爬上来找你们还命的……”   话刚出口,项红抖着身子,居然被吓尿了!   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骚臭,常欢皱了皱眉,嫌弃的往后退了几步。转身走到外婆面前,伸手扶着她:“我们走吧,外婆。”   外婆这时候被气的肝儿疼,再也不想去多管闲事。有些人有些事,自己作贱偏偏贱的欢乐又不自知。她实在心累了。   走出了派出所,外婆深深地叹了口气。神情歉疚地看着常欢:“咱们明天就走吧。”   常欢点点头,正好这几天要和那家出版社谈出版的事情。亲自去一趟市里洽谈,会比较好。   第二天一早,两人就坐车离开了红旗村。   坐在车上,看着外面空旷的景色,常欢彻底舒了一口气,这怕是她重生以来,过的最快活的一天了。   ☆、第40章   外婆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去市里。   一路上,她的目光始终望着窗外,舍不得眨一下眼睛。   这就是她过了一辈子的地方,到老时才有机会仔仔细细看看这个新奇又陌生的世界。   常欢怕外婆舍不得家,路上准备了很多吃的。她想如果外婆伤心了,就拿零食堵住她的嘴,让她只顾着吃东西,忘记离开家乡的惆怅。   幸好这一路行来,外婆光顾着看风景去了。下车的时候老人家,眼睛里面都带着笑意。   常欢带着外婆出了车站,老远就见着一个短发美女,使劲儿朝自己招手:“维维安,这边,这边。”   常欢对她一笑,扶着外婆往那边走去。   那姑娘背后忽然冒出一个五官明朗的男人,他大步上前接过常欢手里的行李,对外婆笑着打了招呼:“外婆好,”然后转头对常欢道:“先带你们去吃东西,然后送你们回去。”   常欢点头,还没说话。刚才那姑娘就蹦上前来,趴在常欢的肩膀上,笑嘻嘻揉着常欢的脑袋:“维维安,这么久不见,你黑了不少啊。”   常欢笑了一下:“你倒是漂亮了不少!”   “那是,嘿嘿~”   外婆听着两人的谈话,有些莫名其妙:“欢欢,你啥时候改的名字,我咋不晓得?”   常欢抿嘴笑:“这是网名,对了,外婆,这两为哥哥姐姐是黄上和李多多,我上次来城里认识的朋友。”   黄上和李多多就是上次常欢为了打官司,在网上招募的红薯论坛的创始人。两人的网名分别是皇上在吃饭(黄上)和血蔷薇(李多多),上次分别后,几人一直有联系。   李多多晓得常欢搬到市里,就自告奋勇的拉着学长加好友黄上来接人。   听了常欢的介绍,李多多又在常欢脸上揉了一把,才笑着对外婆说:“外婆,我们和常欢都是好朋友,你就我多多叫他小黄好了。”她指着黄上笑嘻嘻的说。   黄上为人稳重,闻言只说了句:“外婆,您想吃什么?”   “啊哟喂,随便吃碗面就成了。不要乱花钱!”面对黄上的大方,外婆还是舍不得。   常欢温柔笑:“走吧,来了市里,肯定要尝尝著名的甜皮鸭。咱们中午就吃这个。”   “你个死妮子,咋这么不见外呢?”外婆听了话,有些责备。   常欢咯咯一笑,搂着李多多的胳膊:“一般人儿,我指定客气。对她不用!”   李多多也笑着打趣:“外婆骂的没错,就是死妮子。瞧你说话的语气。总是让人忽略你的年纪。我看这不是少年老成,是你长的太着急了。”   几人说说笑笑的离开车站,中午黄上开车带着几人去了火锅店吃火锅,还特意让服务员跑腿买了常欢点名要吃的甜皮鸭。   黄上是个体贴入微的男人,一顿饭擦大家照顾的很好。琳琅满目的一桌子菜,吃的常欢是满足不已,她就像被放出笼子的鸟儿,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外婆满目慈爱的看着常欢,这孩子多久没这样笑过了?她忽然觉得很久很久都没看常欢这样快活过了,记忆中那个午睡起来还要人哄的孩子,又是啥时候忽然消失不见,长成了这懂事的姑娘?原本离开家乡的惆怅,被常欢的笑容冲散了不少。   吃过饭之后,黄上开车把常欢送到了她以前买的房子处。   因为常欢买的是带家具的二手房,所以随便收拾一下就能入住。   外婆看着新房子,险些被吓到了:“这,这,这得花多少钱啊?”   常欢拉着她坐在沙发上,笑容灿烂:“这里是城边上,又是二手房所以便宜。”   当初她卖了陨石,就拿着钱买了这里的房子。因为在这几年,市里的经济会快速发展,到时候这里会拆迁,修成新的商业街。这里的地价会疯狂的上涨,而拆迁之后也会赔房子的。所以常欢当初,二话不说就买了这套房子。   外婆有些不相信,这听说买房子和亲眼看见房子,那完全是两个概念。   她紧张兮兮的拉着常欢:“可不要是被骗了啊,你咋就能买的起这房子呢?”   李多多噗嗤一笑,拉着外婆说:“外婆,你可别小看你孙女了,她可有本事呢。别说你不相信,我有时候都会怀疑她是穿越过来的。也太成精了!”   常欢嘻嘻一笑,半真半假的说:“我就是穿越的,你信不?”   李多多呵呵笑,这种梦幻的情节她能想,但是不相信。不过对于常欢的才情,她感叹膜拜之于,不由得抱怨自己没生成个天才。不然,她也能小小年纪就精才绝艳了!   “誒,你那小说是怎样写的?你咋会写这么缠绵悱恻的爱情和清朝的官场呢?”李多多对于这个问题,好奇的要死。   常欢笑了笑:“我做梦梦到的,你信吗?”   “信……才怪……”   常欢冲她眨眨眼睛:“这些都是查看的资料和在历史上找的人物原型为蓝本呀。”   “还可以这样?”李多多不敢相信。   常欢点头:“你看我文里面很多清朝的风俗吧,还有世家的底蕴,这些在古代文献里都能找到。而爱情……”说到这里,常欢有些脸红:“我没喜欢过人,都是从其他电视和书里借鉴的,咳……我们老师说过,天下小说一大抄,就看你会不会抄精髓,会不会圆故事了……”   李多多楞了好一会儿,才竖起大拇指喃喃道:“……厉害!”说着,她满眼兴奋的转头,看着黄上:“师兄,师兄,好厉害有没有?”   对于李多多的激动,黄上显的很淡定。从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姑娘不简单。   反正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他眼光温和的看了李多多,才点头符合:“嗯,很厉害!”   李多多简直比自己被夸讲还要高兴,她满脸兴奋的摇着常欢:“嗷嗷嗷,我们来结拜吧。”   常欢笑容满面:“好啊,我不介意你比我老那么多。”   李多多:“…………”   熊孩子,滚粗去!   黄上和李多多因为晚上有事,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等屋子里只有外婆和常欢的时候,外婆仿佛还在梦里,她还没从自己有这么好的房子中反应过来。   常欢含笑看着外婆,过了一会儿才起身去厨房切了西瓜出来吃。   为了防止外婆出去找不到路,傍晚的时候常欢特意带外婆出去转了一圈。   常欢提着很多东西,到附近的邻居家里问好打招呼。   周围的人得知他们是新搬来的,又见两人态度友好可亲,所以对两人的态度也很友好。   周围的邻居走下来,遇到和外婆同样年纪的人,外婆还要留下来寒暄。这一圈走下来,直接用了好几个小时。   而外婆也结实了老朋友,还相约明天一早去公园跳广场舞。   回了家,外婆精神很亢奋,看起来高兴极了。   常欢这才舒了口气,放下了心。   两人洗漱好了之后,因为第一天住在这里。常欢怕外婆不习惯,就和外婆睡在一起。   洗澡的时候,出版社那边来了电话,问常欢明天有没有时间,有的话就让常欢去公司签合同。   常欢想了想,就把时间定在下午两点。   挂了电话,她又给张律师打了电话。请张律师作为她的私人律师,陪她一起去签合同。   张律师欣然答应,约定了时间,明天来接常欢。   晚上睡觉的时候,常欢头一次睡的很好。   而外婆静下来,不免想到了老家,不过她没表现出来,让常欢知道。   第二天一早,常欢醒了的时候,外婆正在做早饭,见常欢醒了,就笑到:“快洗脸吃饭。”   常欢嘻嘻一笑,这种简单温馨的感觉真好。   吃了早饭,外婆就出门和昨天认识的老朋友去跳广场舞了。   常欢就去菜市场买菜,准备午饭。   吃了午饭,那些老头老太太居然组队来刷地图。说是来看看新朋友的房子,串门增加人气。   这可把外婆乐坏了,常欢洗了水果出来招待。大家都夸常欢懂事,外婆自豪惨了!   常欢和大家打了招呼,就出门准备去签合同。   张律师很敬业,合同的条条款款都仔细的和常欢说的很清楚。   出版合同很快就签好了,回去的时候,张律师依旧把常欢送了回去。   常欢要请张律师吃饭,张律师却拒绝了。   回去的时候,常欢又去菜场买菜。这时候蒋大元的电话忽然打了过来,常欢连忙接了起来:“喂,蒋小叔有啥事儿?”   “常欢啊,你有空回来一躺,你爸害死人了。”   常欢征住:“啥?”   “你爸今天早上去寺庙找一个叫赵半仙的麻烦,追着人家打的时候。赵半仙逃跑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池塘里淹死了。”蒋大元在电话里讲清楚了来龙去脉:“录口供的时候,你爸说前天遇到一个高人,给他批八字。说他最近遇到彗星挡路,又误信了赵半仙这个神棍的话,所以气不过被人骗了钱,又进了派出所,所以去找他的麻烦。赵半仙落水的时候,你爸以为他会水,就一直守在岸边朝里面扔石头。没想到啊……赵半仙就给淹死了……”   常欢听了话,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当初在菜市场找了算命的人,不过是想借他的口,告诉常德和项红。自己八字硬,如果两人想正常过日子,就要和自己断绝关系。没想到啊……常德居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第41章   她实在没想到常德居然不按照剧本来走,会去找赵半仙的麻烦,惹了人命官司。   其实对于常德和项红,常欢就算恨也没想过想把两人逼入绝境。只想撇清关系各过的各的,发生这样得事情,也只能算是种了什么样的因得了什么的果!   现在回去已经来不及了,常欢和蒋大元说好了明天回去,就挂了电话。   她一时拿不准注意,这件事情要不要告诉外婆。   想了想,常欢转身出了菜市场,上了一辆三轮车,准备去张起住的地方找他。   常欢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和张起说了这件事情的话,张起肯定会给自己拿注意。   半个小时以后,常欢来了张起居住的小区。   所有的一切都和当初离开时一样的,她熟门熟路的上了楼,走到张起的门前,轻轻敲门。过了很久,屋里才传来一道声音,随即门被打开。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清秀少年站在门口,看清了门口站着的常欢,他明显一愣,还是友好问道:“你好,请问你找谁呀?”   常欢看着少年,心里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   明明知道的吧,上次分别的时候张起就说过有缘再见,所以这一次是没有缘分了吗?   常欢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只左右摇晃的手掌。她立马回神,却见那少年弯腰一脸好奇的看着自己:“你找谁啊?”   “啊,我找张起!”常欢不自觉就回答出来。   “张起?不认识。”那少年摇了摇头,忽然恍然大悟:“你是找以前住在这里的人家吧?早就搬走了。”   听了和心里一样的答案,常欢心情有些反而变得洒脱起来。她在心里安慰自己,就当张起是个随便的路人甲好了。想到这里,她对那少年笑了下:“那打扰你了,再见。”   “恩,那你慢走!”说完这话,那少年摸了摸后脑勺,自言自语:“啊,第一次遇到和我一样懂礼貌又古板的同龄人啊。”   “…………。”   离开了张起原来住的小区,常欢又坐着三轮车回了家。   在路上她就打定注意,把这个消息瞒下来不让外婆知道。   所以回到家,她表情显的很自然。外婆那些新朋友,现在也都回家了。只剩外婆一个人在家里拿着鞋垫在勾毛线,看常欢回来,外婆还朝她招手:“快来看看,我今天和人家学了勾毛线鞋,我给你勾一双你冬天穿啊。”   常欢走过去,看了看外婆手里的活计,点头笑着赞美:“恩,很好看。我就等着冬天穿你勾的鞋子暖脚了啊。”   外婆呵呵笑,有些苦恼:“可惜我老了,眼睛不中用了。我看那赵老头他们,都带着老花眼镜。原来啊,我一直以为戴眼镜都是有学问的人带的,没想到老头老太太也有带眼睛的权利。”   外婆的天真语录,让常欢有些囧。   她憋着笑意:“成,那我改天也给你配一副。”   外婆低头继续勾毛线,随口说道:“不用了,赵老头他们说了,明天陪我去逛大市场,买眼镜呢。”   好吧,常欢有种自己孩子终于交到朋友的欣慰感。   “诶,你事情办好了?”   “恩,今天的事情办好了……”说着,常欢迟疑了一下,才说:“外婆,我明天还有事儿呢。你和爷爷奶奶们去玩,要注意身体啊。现在天气这么热,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了藿香正气液,你明天出门的时候带着啊。”   “行啊,跟个老太婆一样。我煮了银耳汤,还伴了三丝,你吃点吧。”外婆完全被勾毛线鞋这个技能征服了,一心都奔在上面。   常欢见外婆没起疑,心里松了一口气。   揭开桌上的碗罩,去厨房拿了碗舀了银耳汤来喝。一口银耳汤下肚,常欢觉得爽极了。可惜,不是冰镇过的!   她转头,看着坐在窗前勾专心奋斗的外婆。心里别提多宁静了,谁说了和男票才能觉得岁月静好?其实和家人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刻也是上天恩赐的福气。   目光再一转,落在墙脚的冰箱上。   现在的冰箱都是那种老式刷着一层绿漆的海尔空调,这也是前屋主留下的。常欢准备晚上把它洗一洗,改天批发点雪糕回来放着。等以后外婆的朋友来搓麻的时候,就能吃上零嘴了。常欢完全没注意到,自从离开了红旗镇,她有一种把外婆当孩子养的即视感。   晚上是常欢做的饭,一个绿豆稀饭加上外婆伴的三丝。两人吃了饭,外婆还舍不得放下手里的鞋底。可架不住眼神儿不好,只有悻悻作罢。收拾好碗筷,洗了澡,出门找朋友散步遛弯去了。   见外婆的城市生活适应的很好,常欢这才放下了心。   她洗了澡,这才有空静下来规划自己的生活。   白鹿洞的通知书是打了水漂,她得给自己找所靠谱的学校。   她给李多多打了个电话,这货是本地人,肯定知道哪些学校靠谱。   电话刚接通,李多多那热情洋溢的声音就传来:“哎呀,妹妹找姐姐有啥事儿啊?宵夜我是不吃的,最近减肥。”   快乐其实很容易感染,常欢就被带动了,她也笑道:“那就可惜了,本来想请你撸羊肉串的。”   “嗷嗷嗷!不许说,我最近看美食节目,都胖了好几斤了。”抱怨了这句话,李多多才正经起来:“咋了?”   常欢也正色道:“我要上初中了,可是不知道去哪所学校好。你能给我介绍几所吗?”   “这个啊,一中我强烈推荐,这是姐姐的母校,我叔叔正好在那里教书,去吗?”   一中常欢肯定知道,这可是市里最好的中学了。   常欢也就不和李多多客气了:“成啊,我要不要去考个试什么的?”   “那当然了,我给你走后门。你的成绩也要拿得出才行啊,不然你只有买进去了。”   “好,那什么时候可以去考试?”   “等等,我给我叔打个电话问下。”说着,李多多就挂了电话。   没过三分钟,李多多又来电话了园。   常欢一接起来,她又霹雳巴拉的说了一大堆:“哎呀妈呀,你成绩原来这么好啊?我刚一跟我叔说你的名字,他就知道是你。原来你不止是神童还是学霸啊!”   常欢囧,其实重生以来。   她也觉得老天给她开了金手指,直接把她的智商内存都提升了几个g,运行速度不要太快!就拿学习来说。看过书的她就能懂,想当年她可是老师口中的瘟猪子,怎么教都教不会。这下她的iq最起码,能祭慰祖宗了。   “我叔说你要有空,明天就去考试啊。他热烈欢迎你去一中上学。”   “明天没时间,后天成吗?”   “也成,我和我叔说一下。到时候我约你们啊!”   “恩,谢啦。”   “若要谢,请跪谢!”李多多很时髦的来了句超前卫的网络用语。   常欢:“…………。”   第二天一早,常欢和外婆都起的很早。   两人吃了早饭,都出了门,各走各的。   因为常德的案件,要在县城的检察院审。所以常欢买了一张到县里的票,到了县里才早上十点。   蒋大元来接她,见她一个人抬头往车里看了一下:“你咋一个人?”   “外婆年纪大了,最近身体又不好,我怕她受刺激,就没告诉她。”顿了顿,她又问:“怎么样?严重吗?”   蒋大元叹了口气:“今天判下来,结果还不知道。”   常欢点了点头,到了检察院,正巧碰见项红也在里面。   项红哭的正起劲儿,忽然见常欢来了,吓的眼泪都回去了。哆哆嗦嗦的往门后挤,又因为太胖,那门怎么都遮不住她:“你……你……你……你别过来……离我远些……”   项红这下真怕了常欢,她生怕克了常德之后,又要来克她。   常欢哭笑不得,她还没说话。项红忽然挥手尖叫起来:”你出去,你出去。你在这里还不克的我家那口子判死刑啊,你给我滚出去。”   她的反应太过激烈,吸引了保安的注意。保安过来让她安静点,她却指着常欢惊恐道:“让她出去,她是扫把星!她是扫把星!”   蒋大元神情不悦,正是无理取闹。   倒是常欢耸了耸肩,对蒋大元道:“他们既然这么忌讳我,那我在外面等着。有了消息,麻烦蒋小叔告诉我。”   蒋大元不太赞同常欢的做法,可常欢说了这句话就转身出去了。   大约等了一个半小时,蒋大元才从里面出来。笑着说:“判定是误杀,只要做7年牢就可以了。”   常欢点头,七年的牢狱之灾,希望常德出来以后能洗心革面。   她一转眼,就见项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从里面出来,眼光刚和常欢对上,先是闪过一丝恨意,再移开。胖乎乎的身子连忙往旁边移了移,生怕又沾染了常欢身上的晦气。   蒋大元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心想,常欢不告诉外婆这件事,是对的。   大姑的女儿女婿,真是狼心狗肺啊!   ☆、第43章   等外婆再次入睡,已经是九点多了。   常欢洗了个澡出来,坐在阳台上乘凉。   她忽然想起下午想到的事情,连忙摸出手机给李多多打了电话。   或许是白天补了个觉,李多多的声音听起来很精神:“我刚想给你打电话呢?出来撸羊肉串啊!”   “不了,我准备睡觉了。”常欢开口拒绝:“哦,对了。我想给你商量个事儿。”   “啥事?你说。”   “我今天在网上浏览了下,发现国内都还没有原创的站。所以,我想和你们红薯论坛合作,运行一个站。你看怎么样?”   “诶,为什么想做原创网站?”李多多有些好奇。   许心想了想,把心里的计划告诉了她:“因为现在都是纸质书籍,而且按照现在的发展速度。以后的人会很忙碌,大家恐怕没那么多时间来看书。如果创建一个文学网站,收录各种各样的小说。那么可以提供速食文学,大家想消遣看书只要打开电脑就可以了。”   这个方法,其实是常欢吸取了上辈子的经验。   君不见21世纪随便往哪里一站,都是爪机一族。很多运营商家都开始开辟速食文学这一块,各种不要太火爆!   就拿比较出名的网站来说,走出版、影视、游戏改编……各种方面都做的不错。   如果她现在做一个这样的网站,做好宣传和笼络好人才的话,以后说不定能成为zg最厉害的站之一。   听了许心的话,李多多有些心动。   她和黄上做红薯论坛的初衷,不就是想做一个以开放、包容和充满人文关爱特色的网站吗?红薯论坛现在在社会上也算比较有引领潮流和影响力的网站了。   常欢的想法也很好,如果和红薯论坛合作,双方都可以开拓新市场,成为双赢的人。   李多多思考了一会儿,对常欢说:“成,这件事我再和师兄商量一下。到时候咱们做一个具体的方案出来。”   得到了答复,常欢精神也是一松。虽然知道他们不会拒绝,可是没商量之前总有些忐忑。这下好了,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个觉了。   刚躺在床上,黄上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常欢接起电话,两人商量了大致内容。黄上才说:“行,你做个企划书给我!”   “恩,后天给你啊。”常欢点头答应,不过企划书这些东西她压根儿就没做过。她准备百度一个样文照着格式写,在网上搜了半天,才发现现在根本就没有百度这些东西。   常欢双眼一亮,作为一个21世纪网虫来说,常欢表示自己很幸福。   因为现在她知道的所有东西,都还没开发出来。没开发出来,就代表着自己可以占着先机,做伪开创家。神马百度、淘宝、优酷、360,常欢已经看到属于自己的it王国了。   咳,言归正传。   她得先做好企划书再说,常欢想了想。既然找不到企划书的范文,那她就按照自己现有的常识编纂一个。反正都是自己人,能看懂就好了。   等她把企划书写好,天已经蒙蒙亮了。   她重复检查了几遍,确定企划书没有错处才关了电脑。   在电脑面前战斗半夜的下场就是腰酸背痛,她伸了伸懒腰。拿着衣裳准备再去洗个澡,热水冲刷过僵硬的肌肤,让人像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洗好了澡出来,刚巧遇见外婆起床做早饭。   外婆看常欢的样子,有些好奇:“你咋又洗澡?”   常欢打了个哈欠,才道:“我昨晚熬夜写了东西,一直没睡呢。”   外婆一听,连忙提高了声音:“你这么小就熬夜,当心以后不长身体。”说着,又自言自语:“早饭我得做好点儿,给你补一补。”   常欢觉得好笑,不过也任由外婆去了。   她准备吃了早饭就去补个觉,等到了晚上,把李多多和黄上约出来,当面谈谈。   外婆所谓的给常欢补一补,就是煮鸡蛋,炒肉丝外加一锅白米饭。虽然不算什么好菜,可在外婆看来已经是很丰盛的一餐了。   常欢也不浪费,全都扫进肚子里,打着饱嗝回了床上睡觉。   直到闹钟把她闹醒的时候,她才懒洋洋的起床穿衣裳。洗了个冷水脸清醒了,把企划书打印出来。就摸出手机给李多多打电话,约着晚上去大排档撸串。   没过半小时,黄上的车就开在楼下。   常欢本来想把外婆也喊上的,但一想他们三人说正事,把外婆摞在一边干坐着也不好。还不如让外婆在家里看看电视呢,所以和外婆打了招呼就下了楼。   外婆拿着锅铲从厨房里探出身子,自言自语:“这孩子行动上咋跟个大人一样呢?”   因为黄上在开车,常欢就把企划书拿给李多多:“你看看。”   “啧啧,这厚度,你也真行!”李多多扬了扬手里的a4纸,叹道。   常欢嘻嘻一笑,这企划书结合现世那些见识,把前景和不足之处都细细罗列出来。能不厚么,等李多多仔细看完的时候,什么羊肉串,鸭头烤面筋都上了桌。   她先喝了一口汽水儿,才把企划书递给黄上,咂咂嘴道:“师兄你看看。”   黄上递了个鸭头给她,才拿着企划书仔细看了起来。   李多多啃着鸭头,好奇的看着常欢:“你说你脑袋咋长的?咋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呢?”   常欢暗叫糟糕,她最近有些得意忘形了。忘记自己身体是个孩子的事情了,她吃了串羊肉串,才干哈哈的笑:“呵呵,你知道的,写小说的人都喜欢天马行空。而我嘛,平时就爱做白日梦和看科幻小说。”常欢绞尽脑汁,想了无数理由,最后再补了几句话:“其实吧,我就是换位思考。你看以前神话小说里说的隔空传音,对比不就是现在的手机?这个网站的原型不也是你们红薯论坛,还有呐,其实qq这种东西,就是论坛私信给了我灵感。你想想,私信能发消息,为什么不把这个软件重新升级,做成独立的一种联络方式。这样多方便啊!”   说了那么一大堆,常欢暗搓搓的想,这些说法总该可以掩饰过去了吧?   李多多听了常欢的说法,倒是很相信。   谁让大学里老师一直强调他们做计算机这一块,一定要天马行空的胡乱想,很多东西能想才能出现。不过常欢这孩子实在太早慧太聪颖了,和这种天才学霸在一起,真的是让她鸭梨山大。   两人胡乱海聊的时候,黄上也正好看完了企划书。   他也喝了口啤酒,眉目舒展:“不错,不错。”   能让沉默寡言的黄上一连说出两个不错,看来对企划书是很满意了。黄上看李多多杯子里没饮料了,连忙又给她倒上。然后把烤的蔬菜从签子上取下来放到碗里,把碗给了李多多才接着对常欢说话:“既然咱们要合作,那就找个律师来拟合同。关于网站程序编写和维护这一块,刚好我们自己都会。所以做起来也不算太麻烦,而给作者的稿费也是由读者订阅然后网站和作者分成,这一块也不用咱们麻烦。算起来做这个小说原创网站,咱们需要付出的并不多。”说话的时候,他还不忘照顾李多多吃吃喝喝:“所以接下来就是去注册公司和聘请员工的事情了,既然和我们合作,那我们采取股份制的经营方式怎么样?”   “那个……”常欢不好意思开口:“麻烦你给我说下股份制这东西。”话还没说完,她先红了脸。好吧,她前世根本没了解过这么高大上的东西。   黄上点了点头,开始给常欢科普:“就是以入股的方式把不同人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使用。选取一个掌事者,平时负责公司的运营。如果公司有什么发展走向,通知股东开会,然后取票决定结果。股份制的话是合理经营,自负盈亏。年底的时候按股分红,的一种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听了黄上的话,常欢终于懂了。   其实说通俗点就是大家合资做生意,这样就算亏本了,每个人损失的资金也不严重。   “那成,这一块我不懂。你也做个方案给我,然后我们再来商量。”常欢当机立断的开口。   黄上点头,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   全程李多多就负责吃吃喝喝,等三人吃饱喝足,已经是夜里十点了。   黄上把常欢送到楼下,常欢抬头。发现自己家的灯光还亮着,想来外婆肯定在等她回去。   常欢心里忽然有些感动,被人等待的感觉真好啊!   她脚步轻快的上了楼,打开门才发现外婆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   常欢刚走过去,外婆就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回来了?去洗澡睡觉。”   常欢点头,正准备进屋拿衣服洗澡。   外婆又含糊说了句:“小孩子不要这么晚才回来,你看你都野成什么样了。”   常欢:“…………。”   好吧,她现在的身份是即将入学的初中生一枚!   ☆、第44章   接下来几天没啥事情,为了能让外婆好好的融入这个城市。   常欢每天都带着外婆去坐公交车,反正两人是遇车就上,到了终点站再从车站里随便挑一辆车继续转悠。   看着外面得车水马龙和高楼大夏外婆高兴地不得了,一双眼睛从上车就没停过。老人的眼睛反射着外面的光,专注的容纳了眼前所有的风景。仿佛眼前的世界在此时就是她的全部!   看着外婆高兴的侧脸,常欢打心底也高兴。   刚到站外婆忽然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拉着常欢下了车。   “怎么了?”常欢有些奇怪,平时的话外婆是到了天黑都还舍不得回去呢。   “我好像看到冯小子了。”外婆拉着常欢一直往外面走:“不过看起来也不太像他,话说回来,你也真是的。咱们搬来市里这么久,你也不请他来咱们家坐坐。外婆还挺想他的……”   常欢:“…………。”   好吧,大家都在一个市里。这样随便转转都能遇见,那真的是缘分。   可常欢要怎么样告诉外婆?哎呀,我和他闹掰了,有什么好见的?还是义愤填膺的说,这人是个叛徒,老子见一次打一次……   常欢在脑子里过了很多种想法,最后只憋出一句:“你肯定看错了!”   “咋可能嘛,就算他换了一身打扮和眼镜,我也能认出来。”外婆拉着常欢就往前面的店里奔,常欢还没来及出声儿,外婆就大吼一声:“冯小子!”   这一吼,可谓惊天地泣鬼神。   把旁边的路人吓了一个哆嗦,常欢满头黑线的赔不是,得到的是一个白眼和鄙视。   前面那人也成功回头转身,常欢瞬间斯巴达了。   这西装笔挺、宽肩窄臀带着一副眼镜的温柔精英男真的是冯晓龙?而不是从二次元世界跑出来的森帝王?   舞草,这个认知比常欢第一次在法院见他,从单纯羞涩男黑化成邪恶反叛都还要风中凌乱。   外婆显然也是被冯晓龙这翻天覆地的变化惊吓住了。刚才远远一见,只觉得这人就是冯小子,如今近距离的面对面,外婆也hold不住了。外婆和常欢真心不敢认这人啊!   倒是冯晓龙见到外婆和常欢两人,愣了一下,随即挂着一抹温柔和善的笑意:“原来是外婆啊,好久不见了。”   常欢:“…………”   当事人开口了,外婆终于鼓足勇气看着他:“你变了好多啊。”   冯晓龙弯唇一笑:“是吗?可能是因为工作原因,所以这段时间性子柔和了不少。”   常欢抽抽嘴角,骗人,明明就是个演技派!   站在门口寒暄了一会儿,冯晓龙才反应过来。他看了看时间,低头对外婆笑到:“走吧,我们去吃饭。”   外婆不由自主地跟着冯晓龙走了,常欢连忙伸手抓住外婆,讪讪笑道:“咱们还是回去吃吧,冯……冯大哥……肯定还有其他事情,我们就别耽误他了。”冯大哥三个字,常欢说的有些唏嘘,想当初刚认识的时候。她可是全心全意把冯晓龙当大哥来看待,哎,时过境迁之后,再遇到他如果说生气的话常欢是没有,更多的是失望。失望自己和冯晓龙之间的情谊,在他看来从头到尾都是一场骗局。   听了常欢这句话,冯晓龙这才正眼看了常欢。   他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戏谑,好像把常欢心里的把戏都看穿了一般。   常欢暗搓搓地与他对视,目光深沉,大有一种有本事你说啊你说啊,你对外婆说当初在法院做的事情。她就不信了,以他现在作为卫视一枝花的地位,能好意思说出那种事情。   冯晓龙眸光一闪,然后对外婆笑盈盈地说:“没关系的,我只有傍晚才有工作。可以和外婆一起吃饭!”   常欢:“…………”   她实在搞不懂,她和他都撕破脸了,为嘛这厮还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这样若无其事的相处?变态的世界,她果然不懂。   常欢看着外婆和冯晓龙一路笑意冉冉的说着话,过了好半天她才开口:“那个,阿婆的身体怎么样了?”   冯晓龙动作一顿,随即笑了一下:“很好。”   看出他不想聊这个话题,常欢只点了点头就没说话。她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从眼前略过,耳边是冯晓龙和外婆的谈话声。看得出来,今天能遇到冯晓龙这让外婆很开心。   常欢叹了口气,心里想到。   那就这样吧,反正上次的事情都已经过了。以后两人估么着是没什么利益冲突了,既然外婆挺喜欢冯晓龙的,看起来冯晓龙对外婆也挺尊敬的,那就把自己摘出来,让外婆和冯晓龙单方便的联系好了。   想通了这点,常欢心里也就不纠结了。   还笑眯眯地看着两人说话!   冯晓龙选了一家比较高档的饭店请外婆吃饭,刚下车外婆就拉住冯晓龙:“哎呀,这看起来贵死了。咱们随便找个小馆子吃吃就好了嘛。”   “没事儿的,这家店看起来贵,其实很便宜!”冯晓龙温和一笑,率先走了进去。   外婆还是很心疼,一路念念叨叨的说个不停:“你现在得存点老婆本,这以后成家了需要钱的地方多着呢。平时得算计着来花钱啊!”   “外婆,人家得事情你操这心干嘛!”常欢忍不住开口抱怨。   “嗨,你这孩子。人冯小子可是和我认了亲的,我当然要关心他了。”外婆对常欢的话很不高兴,她拿眼看着常欢::“你今天咋阴阳怪气的?”   常欢:“…………”   冯晓龙轻轻一笑,插话道:“没关系,我喜欢听外婆唠叨。”说着,他眉间闪过一丝忧郁:“这种感觉,好久都没有过了。”   常欢抽抽嘴角,大哥,不演戏会死啊?   大概是感受到常欢的怨念,冯晓龙恶作剧一笑,有些伤心的说:“看起来,似乎常欢一点也不想看见我啊。”   常欢嘴角抽搐,然后模棱两可的回答:“自从上次我们分开之后,难道……你很想见我?”   冯晓龙面不改色:“当然,这么聪明的孩子,怎么能不想念。”   常欢恶寒的抖落一地鸡皮疙瘩,她错了,这演技派已经升级成变态恶魔了。   外婆看两人互动,有些莫名其妙。   总感觉这次见面两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换了一个档次似的。不过外婆把这一切都归咎冯晓龙变化太大,让常欢不习惯的缘由。   一边吃饭,冯晓龙一边和外婆拉家常。   得知常欢竟然带着外婆来市里生活,还在郊区买了房子,他一点儿也不惊讶。   倒是外婆心有戚戚焉的说:“哎,这孩子是个有主见的。小小年纪竟然比大人还懂事,倒是我这个老太婆跟着她来城里,完全排不上用处。”   常欢连忙抱着外婆的手臂撒娇:“哪有啊,人家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你可千万别谦虚!”   外婆被常欢的话逗笑了,她神情慈爱的拍着常欢的脑袋:“再过几天你就十三岁了,”说着,她头一转,对冯晓龙说道:“到时候你来家里吃个饭啊,想吃什么外婆做给你吃。”   看常欢好不情愿的样子,冯晓龙低低一笑,有些无奈的说:“常欢好像在生我的气,怎么办呢?外婆的话真是盛情难却啊!”   常欢真想一口咬死他,咱们两知根知底的你丫的就别装作一副为难又无奈的样子好吧?真是有够气人的,她咬牙切齿地憋出一句话:“怎么会……欢迎还来不及呢……”   冯晓龙翘唇一笑,神情愉悦:“好,那到时候我就来蹭饭了。”   “那成,哎,欢欢给我买了个手机,你把你的号码输进去啊。”外婆忽然想到了这件事,忙从包里掏出诺基亚棒棒机递给冯晓龙:“哎,我说家里有座机了,就别费钱。可欢欢就是要给我买,你们年轻人这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可真要改改。”   常欢今天只有呵呵讪笑……   冯晓龙接过手机,输入了自己的号码打了一下,才掐掉电话。又把外婆的号码存到了自己手机里,才对外婆笑道:“好了,以后咱们常联系。”   外婆笑呵呵点头,常欢郁闷的吃着菜。   怎么感觉外婆喜欢冯晓龙这人还比自己多一点呢?   “你的呢?”冯晓龙忽然看着常欢。   常欢愣了一下,才答:“诶,你不是有我的吗?”   冯晓龙歉意地笑了笑:“我原来的手机坏了,找不到你的号码了。”   “哦,这样啊,快,常欢快把手机给冯小子。”外婆一听,连忙催促。   常欢劈了撇嘴,不情不愿地掏出手机。小声嘀咕:“人家现在可是电视台的台柱子,外婆你也太不见外了。”   冯晓龙一听,撩眼看了眼常欢。那眼里还带的得狡猾的笑意,似乎对于常欢尖酸刻薄的话根本就没放在心上。他只用常欢的手机,打了下自己的手机,并没有在常欢的手机上输入自己的名字。   外婆听了话,她可不懂什么台柱子。   不过电视台她倒是知道:“冯小子,你也上电视台了。在那个台,我晚上一定看啊。”   冯晓龙温和一笑:“每天晚上6:30在省卫视放。”   ☆、第45章   知道了什么时候在电视上能见到冯晓龙,外婆表示自己一定捧场做粉丝。   中午饭就在说说吃吃过去了,冯晓龙看还有时间,就准备送外婆和常欢回家。   常欢当然是一口拒绝了,而外婆心心念念地想回家坐等冯晓龙上电视,就点头答应了。所以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冯晓龙做了一回司机把两人送回了家,到楼下的时候外婆还热情招待冯晓龙进屋中。   常欢心里那个膈应啊,但又不好说什么。   冯晓龙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好像漫不经心地扫了常欢一眼,然后微微笑道:“不了,下午要去电视台做下准备工作。就不上去了。”   “这样子啊,那你回去的路上开车小心点啊。”外婆有些可惜,连忙又千叮咛万嘱咐的说:“欢欢过生日一定要来啊,就在七天后。”   冯晓龙含笑点头:“那好,你们上楼吧。”   外婆倒是依依不舍和常欢上了楼,一回家,连忙打开电视,对常欢道:“快来给我调到咱们地方卫视,我等着看冯小子。”   “现在时间还早,你要看也得6:30去了。”话虽然这么说,但常欢还是给外婆调了台。电视里现在正在放香港tvb的武打片,常欢仔细瞅了几眼,才发现是放的《神雕侠侣》。   她索性也坐下来,和外婆一起看电视。   两集很快就过去,已经是下午三点多左右的时间。   常欢去冰箱里拿了根冰棍,这时候的雪糕,还是老牌子光明雪糕。都是用纯牛奶做的,吃起来味道很正宗。常欢很喜欢这种味道,所以每次都批发很多回来。   “少吃点雪糕,这东西吃下去凉是凉快了。可把热气和湿气全压身体里了。”外婆一看,习惯性的念了一句。   常欢口头上说好,照样唆着雪糕进了屋。准备继续写自己的小说,这一次她写的是个正统古言,准备尝试下欢脱风。   写了三千字的时候,出版社打了电话过来。说《情谜大清》已经印刷好了,让常欢明天去出版社签字。这一次出版设以征集写长评的模式,准备送出去一百本“宁安”的亲笔签名小说。   常欢一听印刷出来,心里那个激动啊。   她的处女作马上就要上市了,她得好好庆祝一下。   挂了电话,常欢字也不码了,赶紧摸出纸和笔,在本子上练习签名。   她的签名是出版社专门找人设计的,常欢练了很久自我感觉写的不错。练了半本子的签名,就听见外婆在外面喊:“欢欢,欢欢,快出来,冯小子真的上电视了。”   常欢囧   她叹了口气,走出门外。   见外婆满脸兴奋的看着电视:“哎呀,冯小子咋没带眼镜啊?”   常欢也仔细的看着电视,跟第一次在老家的电视上看到的不同。此时的冯晓龙看起来更胸有成竹,看起来更成熟和自然。   就从颜值上来讲,冯晓龙也算一等美男。   她不由想到,当初和李冬一起在车上遇到冯晓龙时。这家伙看起来青涩畏畏缩缩的模样,该不会也是装出来的吧?   哎,一想到李冬,常欢又忧伤了。   过了这么久,自从第一次收到他给自己寄的钱包后,也不知道这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了?他还那么小,又不是穿越重生的,在这社会上该怎么立足呢?   陪着外婆看完了新闻,外婆还意犹未尽:“虽然我不晓得他说些啥子,不过冯小子看起来真精神和正气啊。”   常欢抽抽嘴角,播新闻的主持人要是看起来很猥琐那还得了。   她看外婆这么有兴致,便坐下来一直给外婆科普各种常识。常欢觉得,她在这个时代前沿了十来年,不如也吧外婆打造成一个潮老太太?   所以她越说越有兴致,噼里啪啦的和外婆说了一大堆话。   最后外婆不耐烦的从沙发上起来,语重心长地看着常欢:“你这么小就成话唠了,那以后咋办哦?”   常欢:“…………”   她忧伤到了骨子里!   夏天没什么食欲,晚餐依旧是绿豆稀饭加拌菜。   两人刚吃了晚饭,外婆的老朋友们就站在院子下面喊她出去遛弯。   常欢连忙说:“我来洗碗,你出去吧。”   外婆一直觉得女孩子就该勤快些,所以也没说啥话,放下碗,拿着蒲扇就下了楼。   常欢收拾好一切,懒洋洋地躺在沙发看晚间电视。   等到外婆遛弯回来之后,两人洗漱好了,就回房间睡觉。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多多和黄上一直忙着研究做网站的事情。所以两人一直没联系常欢,转眼就到了常欢生日这一天。   外婆一大早就让常欢打电话给冯晓龙,让他晚上来吃饭。   常欢无奈之下,只好拨通电话,让外婆自己说。   外婆乐呵呵的接了电话,说了好几次让冯晓龙晚上一定要来吃饭。又问他喜欢吃啥菜,自己好做给他吃。   不晓得冯小龙在那边说了什么,外婆挂了电话就对常欢说:“他喜欢吃炝炒莲白和鱼,我去买点。”   常欢很忧郁,你咋不问问我喜欢吃什么呢?   好吧,她是吃醋了。   这一天外婆里里外外的忙了一上午,又是让常欢拖地抹桌子,又是让她换床单洗衣服。常欢欲哭无泪,这根本就不是寿星该有的待遇。   不过反抗无效,她依旧被外婆镇压!   好不容做好所有的准备工作,常欢才得了一点闲。   刚坐在沙发上的时候,外婆忽然念道:“哎,当初你刚生下来的时候,那么小一点,这转眼就这么大了……”停顿了一会儿,外婆小声说了句:“也不晓得你妈他们怎么样了?”   常欢沉默了一下,忽然笑嘻嘻的道:“那我打电话问一下蒋小叔?”   “算了,这两个狗东西,自从咱们出来就没过问过一句话。有啥好问的!”   常欢晓得外婆心里始终是挂念他们的,不过她真的不敢告诉外婆常德失手杀人被判了刑的事情。不过为了安外婆的心,她还是给蒋大元打了个电话,问了下项红的事情。   蒋大元告诉常欢,常德判刑的第二天项红就买了火车票出去打工了。现在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不过也安慰常欢,也别太担心。她是个大人了,肯定不会出事儿。   常欢听了,把事情润色了一下。告诉外婆,常德和项红两人都出去打工了!   外婆听了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他们在外面过了这么多年,看来也是习惯了外面的生活了。”说着,她又对常欢笑道:“这城里的生活,是要比乡下好很多。不过啊,没地给我种,我真不习惯!”   常欢连忙哈哈打诨地把话题聊过去!   到了晚上七点多,冯晓龙才开车到了楼下。   外婆正忙着炒菜,就让常欢下楼接他。   常欢叹了口气,一路走一路想,现在该用什么表情来对待他呢?   她刚走下去,就见冯晓龙提着一个蛋糕从车里出来。见到常欢的时候,脸上依旧带着笑容,看不出什么其他的表情。   常欢叹了口气,算了,就这样吧。   她朝前走过去,往车里看了看:“冯阿婆没来啊?”   白天外婆可是让冯晓龙一定要带着冯阿婆过来吃饭,虽然上次和冯阿婆见面,常欢被虐的很惨。常欢肯定想到了冯阿婆不想和她这个扫把星见面,不过是随口问问罢了。   冯晓龙嘴角抿了一下,淡淡道:“你觉得她会想见一个,被自己用扫把赶出门的小丫头。”   常欢:“…………”   她错了,她根本就不该多嘴自取其辱的。不过她也冷笑:“倒是哦,你愿意和我们家继续交往,我真该为菩萨烧三柱高香!”   冯晓龙眉头一皱,睨了眼常欢有些不耐烦的说:“你怎么这么罗嗦!”话落,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焦躁,不悦的抿了抿唇,一言不发地往前面走去。   常欢:“…………”   冯晓龙一直走在前面,走了几步,他忽然停下来。   常欢愣住,看着他没说话。   “几楼?”冯晓龙好半天才吐出两个字。   常欢对答如流:“四楼!”   冯晓龙点头,继续往上走。然后停在四楼,转眼看着常欢:“开门。”   常欢愣了一下,忽然就怒了。   这几个意思,还真当自己是小言里面的狂霸酷炫拽的霸道总裁啊!   两人在门口对持了半响,看着冯晓龙抿紧的嘴唇。   她忽然想到,当初他一手策划了华胜事件,可最后的结果依旧是自己赢了。虽然常欢觉得自己当初很机智,能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地说服金灵玲出来做证。可张责全伊失败破产告终,他怎么还能上卫视做新闻主播?   那张责全的岳父,卫视的台长大人就没给他关小黑屋?   常欢越想越疑惑,就在她准备问出口的时候。   们忽然就打开了,外婆拿着锅铲站在里面,看着发呆的两人嘿了一人:“我说接人咋这么就呢,你们站在门口干啥?快进来啊!”   冯晓龙在门打开的那一刹那,冯晓龙脸上又带着如沐春风般的笑意:“我们刚再玩游戏呢,所以耽搁了一会儿。”   “啥游戏,你这个大人和她能玩一块儿?”   “一二三木头人……”常欢憋出一句话。   ☆、第46章   听了常欢的话,外婆呵呵笑了几句。这才反应过来,问冯晓龙:“诶,你婆婆咋没来啊?我还说认认亲呢。”   常欢一紧张,就开口了:“那个,冯阿婆她说……”   “她说啥?”外婆立马反问。   常欢囧,她只是不想让外婆知道自己曾经被嫌弃了而已。她一时口快,现在要说啥?   她眨眨眼睛,下意识的看向冯晓龙。   冯晓龙压了压眼,微微偏过头就是不说话。   常欢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脑子里蹦出一句话来:“冯阿婆她说……她今天晚上要去街上发传单给大哥找女朋友!”   冯晓龙:“…………”   默默说完这句话,常欢简直想哭了,她坐等外婆继续问下去。却没想到外婆转头看着冯晓龙换了话题:“说起来,你也不小了。你婆婆也确实该担心了,不过发传单不都是白天发。这么晚了去哪里发?”   “就是啊,就是啊,大哥你也太不懂事了,居然这么老了还不找女朋友。”常欢忒鬼的跟着外婆换话题,最后一句话尾音拉的很耐人寻味。   冯晓龙面不改色,他拿手推了推眼镜,春风和雨的笑:“因为隔壁的姑娘,每天晚上都要遛狗。”   常欢:“…………”   外婆倒是很开心,热情的拉着冯晓龙问东问西。在得知冯晓龙竟然只有22岁的时候,简直惊讶了。因为外婆一直以为他大概是二十四五左右的年纪,最后外婆笑呵呵的得出一句结论:“人长的成熟才好,成熟才踏实。你看我们欢欢,就成熟的不像个孩子!”   常欢呵呵干笑,不敢接话。   冯晓龙进了屋,把手里的蛋糕放在桌上。温和笑道:“生日快乐!”   “……谢谢。”常欢皮笑肉不笑。   外婆招呼两人坐下,去厨房里把汤端了出来。三人就围着桌子吃饭,吃饭时,外婆一个劲儿往冯晓龙碗里夹菜:“这个是你喜欢吃的,你多吃点。”   冯晓龙看似很感动的把菜算吃光了,常欢撇了撇嘴。她是寿星还没受到这个待遇呢,简直羡慕嫉妒恨。   吃了饭,冯晓龙坐了一会儿就要告辞。因为他来的晚,现在已经是十点多了。外婆也不好多作挽留,常欢眼光瞟到一旁的蛋糕上。忙拆开生日蛋糕,切了一块给冯晓龙吃。   因为是重生以来的第一个生日,常欢还是挺在意的。   所以她和冯晓龙就算有膈应,他带来的蛋糕,也是要分给他吃的。   冯晓龙吃了蛋糕,常欢和外婆把他送到楼下。   外婆又拉着他,让他有空带着冯阿婆过来玩。   冯晓龙点头答应了,才开车离开。   看着他的车子,消失在夜色中。外婆才收回目光,回家洗洗睡了。   生日过后,就到了开学的日子。   外婆带着去学校报名,交了学费之后。教导处的老师就告诉外婆和常欢。去一楼的黑板报上找自己名字和班级,然后去学校里领书本和校服。   常欢听的清楚,带着外婆就往楼下走去。   开学的日子人很多,常欢让外婆站在外婆,自己挤到人群里看资料。   学校是按照姓名字母来将学生分开的,常欢找到了自己的班级,她被分到了一年一班。教室就在隔壁,她从人群里退了出来,又带着外婆去了一班。   孩子们都是家长带来的,但是像常欢这么独立领着大人走的学生还真没有。   几个大人见到这一幕,除了多看几眼,又继续忙着带孩子找班级。   一班门口,正站着一个穿校服的男生。每到一个人,他就在纸上打个勾。   常欢走了过去,那人立马抬头:“同学,麻烦你说下名字,我好记录一下。”   “常欢!”常欢说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和那男生面面相觑。   “真巧,原来咱们还是同班同学。你好,我叫孟然!”   孟然正是常欢那次去找张起,遇到的清秀男生。   常欢也和孟然打了招呼,外婆见两人认识,便随口问了句。常欢把事情简短地说了一下,这时候陆续有其他家长带着学生来报道。   孟然让报道过的学生先进教室坐着,而家长们却要在我外面等着。   看着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流浃背的家长们,因为新生和二三年级是分开报名的,高年级的班级都是空着的。孟然想了想,让一个虎头虎脑的男生去教导处问问老师们,能不能把二三年级空出来的教师打开,临时让家长们休息下。   没过多久那男生就带着一串钥匙回来,告诉孟然:“老师说这个办法很好,让其他班级的家长也去教室里坐着。”   孟然点头,转头对教室里喊了声常欢的名字。   常欢莫名其妙的走出来:“怎么了?”   孟然凑到常欢和那男生面前,小声说:“你们两去告诉的别的班,让他们的家长也去高年级的班级里躲躲太阳啊!”   “好嘞,我知道这叫班级荣誉。因为方法是我们班想出来的,所以别的班就算要躲太阳,也必须知道是我们一班的功劳!”那虎头虎脑的男生,笑嘻嘻的举手发言。   孟然一本正经地点头:“对,这是属于咱们一班的集体荣誉!”说着,他又点了几个同学的名字,让罗威拿钥匙出来交给他们,让他们先带着一班的家长去楼上休息。   常欢:“…………。”   现在孩子难道都这么早熟,尤其是孟然,很有当领导者的潜质啊。   “行,交给我和常欢同学!”那男生拍着胸脯保证。   “罗威,等下说话要注意方式。别让大人们看出来我们是去显摆的!”孟然又追着加了一句。   那个叫罗威的孩子,显然很服孟然的话。闻言笑容灿烂,比了个ok的手势:“放心好了!”   常欢跟在罗威身后,开口问道:“罗威,你和孟然以前认识啊?”   罗威点头,脸上带着与有荣焉的自豪:“当然了,我和孟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铁哥们儿。为了和他一起考上一中,我可以做了这么厚的一踏资料啊。”罗威两只手夸张的打开,显然为自己付出的努力也很自豪:“孟然可是我们学校的这个,”说着他竖起大拇指,笑嘿嘿的说:“从小到大孟然就是属于学霸一类的人物,你说我从小和学霸混,如果我成绩太差说出去,岂不是太没面子啊。所以我咬牙跟上了孟然的步伐。没想到啊……啧啧……还真让我考上了……”   听着罗威的话,常欢有些心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不能怪她想歪了,这一个成熟稳重、一个活泼欢脱,这样的搭配,怎么看都是一出美好的竹马竹马*小说啊。   不过她面上却是不显山水,跟着罗威的语气夸赞道:“你们两真不错,肯定都是家长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吧。”   罗威摸着后脑勺嘿嘿笑,这一路走来,常欢这才发现。其他班级的学生都是一窝蜂的堵在门口,连个接待的人都没有。   常欢有些疑惑,她刚才看孟然拿着本子在记名还以为是老师布置下来的任务。这样看来,很可能是他自己想出的办法。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孟然是个组织能力很强的人。而且这样一来,第一天他就在同学和老师心中留下了一个属于临头羊的印象。看来,这孩子以后的发展很不得了啊!   罗威把孟然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这一次的一年级一共有五个班。   两人把五个班都挨个走遍了,罗威才咳了咳嗓子。站在一旁的花台上,扯着是嗓子使劲儿吼了一句:“大家听我说~”   罗威的嗓子很好,这一吼,直接让其他人也安静下来了。   第一次成为所有人的焦点,他脸上有些红,不过也没忘记孟然交代的任务。   所以他清了清嗓子,大声道:“各位同学家长辛苦了,我们是一年一班的学生。刚才我们班孟然同学让我和老师商量了一下,体谅各位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情。不过这太阳也挺大的哈,所以老师们答应了我们班的要求,把高年级的班级门打开,热烈欢迎各位家长去乘凉休息。”   那些大人们一听,纷纷觉得好笑,有的就问道:“那我们去了,孩子们咋办?”   罗威嘿嘿一笑:“这个大家不用担心,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顿了顿,他又指着常欢道:“我们这位同学将会在每个班级里面选一个代表出来,清点人数。等老师们忙好了之后,就会过来发书和发校服啊!”说着,他还不忘给常欢使眼色儿。   常欢哽了哽,她真该好好谢谢罗威这小子。   出风头的时候还不忘捎带她,不过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常欢还是懂的。   她抬头对大家笑了笑,眼光从站在班级门口的学生们身上一一扫过,然后选了几个看起来比较靠得住的人,指着班级旁边的a4纸说:“这上面有每个班级同学的名字,你们照着纸上的名字对下人数。没来的做个记号,到时候和老师说就可以了。”   这下有了主心骨,大家很快就进入状态。家长们见状,也都放下心来。   常欢又学着孟然的样子,又找了几个学生,让他们打着自己班级的家长们去二楼教室乘凉。还特意嘱咐家长们:“走的时候,要把教室里的桌椅板凳都恢复原样!”   大家都点头应是,常欢和罗威这才功德圆满的回了一班。   ☆、第47章   这一幕被站在操场上的老师看见了,他们都转头看着一个戴眼镜的女老师:“王老师啊,你们班的学生真不得了啊。”语气有些唏嘘和羡慕,其实这一幕是他们特意搞出来的。为的就是看看学生们在没组织的情况下,会怎么样?   这是学校每年新生开学都会上演的一幕,只是每年的结果都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啊!   王老师很得体的微笑,谦虚道:“大家都很不错!”   其他老师心里酸甜各不一,纷纷表示还是早点休息下去见崽子们吧。   到了教室,王老师目光在班上溜了一圈。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名字和电话号码,对他们说:“大家好,我叫王芳。以后就是你们的班主任了,黑板上有我的电话号码。以后在学习上和生活上有什么事情,大家都可以打电话找我。”   从小学升入初中,大家面对新老师都显得很拘束。   大家都埋着头,从书包里摸出纸和笔把王芳的电话和名字记了下来。这时候孟然把手举了起来,王芳见状笑道:“这位同学有什么事情吗?”   孟然脸上没啥表情,显得很淡定。他把手里的名单交给了王芳,然后把事情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不过他说话的时候隐去了自己的功劳,着重提出了今天忙活了的几个人。   王芳听了孟然的话,脸上的表情越发和蔼可亲。她接着孟然的话把其他人都夸了一下,然后又让他们把教室里堆着的书本和校服发了下去。   常欢又被拉出来做了长工,看着其他人脸上那自豪的表情。   她有些失落,看来就算自己重新读一下书。心境也实在忒老了点,根本没有这些孩子们那种升学长大的欢乐感啊。   发好了东西,王芳老师拿出课程表,让孟然抄到黑板上、   孟然抿了抿唇,并没有被老师看重的欣喜。他很淡定地拿着课程表抄在黑板上,学霸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所有人都看着孟然的粉笔字惊呆了。   就连王芳也拿手顶了顶眼镜,她一直都教的是尖子班。粉笔字写的好的学生不是没有,但粉笔字能写出书法瘦金体的学生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常欢整个人也都斯巴达了,她忽然暗戳戳地想到自己练了很久的签名。和孟然一比,瞬间就被秒成渣渣了。   不过羡慕归羡慕,常欢还是老老实实地课程表都抄了下来。   王芳办事很利索,没说什么废话。   直接说从明天开始上课,然后就让大家解散了。   常欢背着书包,一背,雾草,这么沉!   她真个人都心塞了,这才想起来,中国教育的娃,光是每个学期的教科书都能压出几个驼背出来。为了自己能健康成长,她准备去买个拉杆式的小书包。每天拉着上下学,坚决不让自己成为驼背中的一员。   刚走出教室门口,常欢就被罗威拉住。   常欢回头,罗威身旁跟着淡定如散步的孟然。她眨眨眼:“怎么了?”   罗威嘿嘿一笑:“没事儿,就是和你说明天见!”   常欢愣了一下,心里才反应过来。看来经过今天的合作,罗威已经把自己当成朋友了。她心里也很高兴,所以对两人笑了笑:“好的,明天见。”说完话,她就笑眯眯的背着书包,去二楼找外婆了。   这时候外婆正和很多家长坐在一起,谈起育儿经。   不过外婆的育儿经在这些励志要把自己孩子打造成天才的家长面前,显然是不够看的。不过这并不妨碍外婆取经啊,在回去的路上,外婆回忆着大家的育儿经。然后欣慰发现,打小在学习上就放养的常欢,可能是天才中的战斗机。   这孩子散养都能养的这么好,她还是不去凑热闹了。   常欢见外婆两眼发光地看着自己,她伸手摸了摸脸,傻不拉几的问道:“咋了,我脸上有东西?”   外婆笑得别提多乐呵了,她笑眯眯地看着常欢,赞叹:“我们欢欢真厉害!”   常欢脸红,就算是事实也不要说出来嘛。   报名结束之后,两人直奔家里。   周围的邻居们都晓得常欢上了市里最好的中学,纷纷跑来贺电。有些家里有小学生的,全都打定了注意,以后星期天,就让自己的娃跟着常欢做作业,取取经。   希望在一中小霸王的耳目濡染之下,家里将来也能出个学霸!   外婆很高兴,不过她扬言。   这带孩子们写作业读书,得经过常欢的同意再说。   于是他们都跑来找常欢,常欢想了想。为了外婆以后能更愉快的玩耍,她牺牲一下周末也没啥事。所以和大人们约好了,可以把周六空出来,带孩子们读书。星期天是她的私人时间,很抱歉不能无私贡献出来。   大人们听了都表示理解,毕竟人家免费帮孩子补课,也已经不错了。做人不能太贪心不是吗?   这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晚上常欢整理书籍的时候,忽然接到了出版社打来的电话。   那边告诉常欢,《情谜大清》一上市,便引起了很好的效果。很多报社的记者都想重新采访一下常欢,自从常欢大闹华胜之后,宁安这个作家也算是出了名。   不过很奇怪的是,那时候常欢一直亮相在记者面前。可大家报道新闻的时候,都没把常欢的照片公布出去。   常欢在怪自己当初大意的时候,她自己也很疑惑这件事的发展情况。   可查来查去,都不知道为什么。便也把这件事放在一边。   这时候出版社打电话过来,其实很简单。   因为常欢的联系方式记者们没有,只有通过出版社来做中介。   不过常欢不想出风头,便婉言决绝了记者们的要求。   挂了电话,常欢又收到一条信息。是金灵玲发过来的祝贺信息,自从上次的事情之后。金灵玲便一个人出国深造,淡出大家的视线。   现在国内娱乐新闻上基本都没有她的消息了,金灵玲为此表示不后悔。而且她也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没有强加在她身上的枷锁和光环,她想干嘛就干嘛!   不过两人一直有断断续续的联系,也算是朋友了。   常欢回了金灵玲的消息,便专心备书备课。争取不让自己第一天上课,就当小真空。   不过,她刚把书备好。   又接到出版社打来的电话,原来有一个影视公司。自从华胜时间之后一直在观望“宁安”和《情谜大清》的动态,这一次见出版销售很好,就起了买下影视版权拍摄成电影的心思。这一次也是电话给出版社,让他们那边做个中间人。   常欢听了消息,开口问道:“那家影视公司叫什么名字?”   出版社的编辑回到:“叫恒视。”顿了顿,他又道:“老实说,你可以去看看恒视出品的剧,都很不错。”   这次的编辑是yin浸在这行里的老人了,听他这样说。常欢想了想,找编辑要了几步恒视的作品名字,她准备这几天安下心来看看。   上次被张责全和冯晓龙坑了,她可不想再大意的重蹈覆辙。   所以好好打探清楚很有必要,编辑闻言,也晓得常欢大概有兴趣合作。便很高兴地说了几个名字出来,常欢拿笔记了下来。发现好多都在她童年的记忆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作品。尤其里面的经典角色,就算到了以后,也经常能在各种注水娱乐论坛里见到。   常欢心下有了三分心动,不过还是准备再把这些作品看了再说。   她告知了编辑的想法,编辑也松了口气。横视可以算是良心公司,如果两家能合作,那将会很好的。   常欢连夜找了剧来看,然后一发就不可收拾==   到了十一点,她强迫自己看完一集睡觉。很可惜,一集复一集,一集何其多!生生熬到后半夜,常欢泪流满面地拔了点,强迫自己睡觉。   这一觉,注定是没睡好的。   第二天常欢精神状态居然还不错的跑去上学,第一节课是王芳老师的数学课。王芳老师讲课很有自己的一套经验,一节课下来,所有人都听懂了。   下课后,常欢正在做笔记的时候。罗威忽然跑了过来:“上厕所吗?”   常欢:“…………。”   罗威有些不好意思:“大家都喜欢成群结队,新班级不是不熟嘛。孟然不去上厕所,我就只有喊你了。”   旁边的人听了话,都捂嘴偷笑起来。   罗威直接臊了个大红脸,恶声恶气的吼道:“笑什么笑,不许笑。尤其是你,丑八怪!”   好吧,罗威拉了仇恨值。尤其是被骂做丑八怪的女孩子,直接瞪着眼睛,吼道:“你个胖子,滚!”   罗威斯巴达了,胖子是他心中的疼。   他不胖,只是圆润了点而已啊!   ☆、第48章   有了罗威活跃气氛,班里的人也都那不么生疏了。   导致上厕所的人一路呼啦的去了七八个,简直有组队刷地图的即视感。   第一天下来,上课的老师们也都熟悉了。   放学的时候,大家都结伴而行。互相问有没有顺路的,难得的是常欢家的方向居然和罗威在一块儿。   本来孟然以前也住那边的,后来因为他上初中。他的妈妈特意辞职从外地回来照顾他,因为张起原来住的校区,离学校近。孟然的妈妈特意买了那边的房子,好让孟然上学方便些。   三个人结伴出了校门口,常欢和罗威就和孟然告别,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因为罗威今天被人打击到了,所以他跪求常欢和他一起走路回家。   常欢不忍他难过,就答应和他一起走路。   两人走了四十几分钟才走回家,常欢家里罗威家只隔了一条街。分别的时候,罗威热情的让常欢有空去他家做客,零食随便吃。   常欢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罗威觉得不妙,但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咋?”   “不想长膘,就少吃点零食和糖。”   罗威摸着后脑勺嘿嘿笑:“没办法,我家就是小卖部。我一吃根本就停不下来!”   常欢点头:“要想瘦,必须在嘴上下功夫。”   罗威眉毛皱成一条虫,他很为难的在零食和身材两者之间选择。最后款心的觉得,自己还小。等以后发育了,肯定会瘦下来。这世上果然还是唯有美食不可辜负也!   常欢劝了半天,见没效果。   也就挥挥手,回了家。   进了门,外婆正一边挽毛线一边看电视。见常欢回来,慢悠悠的说:“回来了,桌上有银耳汤。”   常欢点头,放下书包。给自己舀了碗银耳汤,就开始做作业。   外婆起身关了电视,开始做饭。   等常欢作业做好,外婆也做好了饭。   吃了饭,常欢和外婆一起出去遛弯。路上遇到很多遛弯的婆婆大爷,常欢都笑着打了招呼,获得了无数好感度。   两人遛弯都走到了罗威家门口,罗威家是个小超市。   路过门口的时候,常欢往里探了探头,发现罗威正和他爸妈端着碗一边看电视,一便吃饭。   常欢也没出声儿喊人,悄咪咪的带着外婆继续朝前走去。   刚走到小区门口,就听见后面有人按喇叭。   常欢回头,就见李多多从窗户探出一个头来,朝自己招手:“上车,带你去看试验品。”   “这么快就好了?”   “那可不?我师兄出马当然牛叉了。”李多多很自豪,她说完话,立马把头缩了回去。没过一会儿,又探出半个身子,手里还拎着一个很大一个袋子递给两人:“给,这是我爸出差从新疆带回来的山核桃。你们拿回去尝尝鲜!”   常欢伸手接过来,还没说谢。   黄上就从车上下来,手里还拎着两哈密瓜。   李多多在一旁笑得很欢乐:“这是哈密瓜,也是我爸带回来的。”   常欢可真惊喜,现在的物流没那么给力。这些外地特产可老贵了,她大方道了谢。   李多多摆手:“让我师兄给你们提上去。”说着,她转头看着外婆,笑容可掬的对外婆说:“外婆,借常欢用一下,谈点工作上的事情啊。晚上保管安全把她给您送回来。”   因为常欢能读一中还是李多多牵的线,外婆知道也知道两人找常欢有正经事。所以大手一挥:“行,十点之前回来就成。明天她还要读书呢。”   常欢赶紧答应一声,然后麻利的上了车。看着黄上左手哈密瓜右手山核桃的跟在外婆身后朝楼上走去,常欢拿手戳了戳李多多:“诶,你师兄可真好。”   知道常欢已有所知,李多多直接点头,扬声道:“那当然,姐看上的男人还有差!”说着,她伸手扯了扯常欢的面皮:“你还小,不许早恋!”   常欢抽抽眼角,她班里的草都太嫩了,她作为老巫婆实在啃不下去!   等李多多松开常欢的脸,她揉了揉脸,言归正传:“对了,那网站咋样啊?”   李多多自豪的竖起大拇指:“当然是这个!”   常欢双眼发亮,红薯论坛的网页做的别提有多好了。她可是很期待那个网站的成果啊!   两人聊了一会儿天,黄上就回来了。   开了大约十几分钟的车,他把车停在一个小区里。带着李多多和常欢爬上了五楼,等他打开门,常欢就呆住了。   原来这是一间用私人住宅改的工作室,正有人在里面忙碌呢。见几人进了屋,全都好奇的抬眼看着常欢,其中一个看起来没睡醒的人,打着哈欠问:“皇上,这就是传说中那个宁安?”   因为黄上的名字谐音皇上,他的同事们都叫他的外号皇上。   黄上点头,依次介绍道:“林皓、罗洋、崔震,他们都是我的同事。”   常欢露出一个甜美的笑,一一打了招呼。   罗洋起身走了过去,蹲在常欢面前,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对方。   常欢眨眨眼,就见罗洋低头在兜里掏啊掏,最后掏出一颗棒棒糖,猥琐一笑:“妹妹吃糖!”   常欢哽了哽,扭头看着李多多。用眼神问:“这个人真的不是变态吗?”   李多多咳了一声:“罗洋啊,你别吓到人家小姑娘了。”   罗洋正疑惑常欢为什么不吃他的糖。听了李多多的话这才恍然大悟,他撕开包装纸,把糖喂到常欢嘴边,笑的更加猥琐:“妹妹吃糖!”   常欢:“…………”   罗洋:“妹妹吃糖!”   看这架势,估计常欢不吃糖。他是不会就此罢休的,常欢没办法,只好拿忧郁拿过糖:“……谢谢。”   罗洋这才眯眼笑了,这一笑宛如春晓花开,很是好看。   常欢惊诧于他的表现,李多多连忙拉着常欢往前面走,小声说:“罗洋是个死宅,比较喜欢小女孩,他经常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嗯,你懂得!”   常欢转头看着罗洋,见他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聚精会神的编写着程序。   她还没来得及收回目光,罗洋就偏头看着她。大约迟缓了几秒钟,他对常欢呆滞一笑。又从兜里掏出一颗糖:“妹妹,吃糖?”   常欢:“…………”   好吧,这是一个自闭有些恋童癖的it男。   李多多带着常欢去了黄上的办公室,刚走过去,常欢就被那简洁精美的网站页面吸引了目光。尤其是网页的颜色,是用的护眼绿,不会给视觉造成多大压力。   黄上做的网站,页面很干净。至于站的名字。几人早就商量好了,直接叫红薯小说原创网。   黄上登陆了一个号,让常欢试试手。   常欢二话不说,先点击了作者后台和读者后台,感觉效果还不错。而且网站底下,还有到达红薯论坛的直通车。红薯论坛那边也专门开辟了一个版块,方便让站的网友过来灌水吐槽什么的。这个小说比起现世那些大的站有过之而无不及,常欢试了一会儿,常满意的放下鼠标:“嗯,可以。非常好。”   黄上点头,拿出一份资料交给常欢:“这是拟定的合同,你拿回家看看。有什么要改的,你直接在上面改定。到时候我们再一起商量。”   常欢点头,先大致的看了一遍。合同上关于利益方便写的很公平。其中股份最多的是常欢和黄上两人持平。李多多和罗洋两人一起筹了五万块钱。   就现在来说,红薯站也算储备资金很雄厚。不过其他的事情,还要等常欢咨询过了张律师再说。   在那里呆了一会儿,大家商定红薯论坛的运营期等在半年后。这一断时间大家需要招兵买马,筹集各种人才和小说稿件。   到时候争取来个开门红,商议好了这些事情。黄上又开车送了常欢回家!   到家正好十点整,外婆看了看时间,没说话,只让常欢洗洗睡了。   第二天,常欢刚走到小区门口。就见罗威等在那里,她背着书包走过去:“你等我?”   罗威点头,塞了个包子在她手里:“快点,车快来了。”   常欢追上罗威把包子还给他:“我吃过了。”   罗威瞪眼:“你不是让我少吃吗?”   常欢:“少吃,又不代表我帮你吃。”   罗威想了想,把包子抢了回来:“给孟然吃。”   好嘛,其实他们两是罗威的垃圾桶。   到了学校,罗威果然把包子塞给孟然:“吃。”   孟然:“…………”   因为班上还没选班干部,所以作业都是统一由老师上课的时候收的。   到了第三天,班主任才让同学们选一个班长出来。   罗威是孟然的死忠,首先跳出来选孟然。   由于孟然的能力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所以他当仁不让的任了饱长一职。   副班长是常欢,学习委员是一个叫田恬的妹子。而罗威为了减肥,自告奋勇的竞选体育委员的职位,最后全票通过。   剩下的什么英语课代表、语文课代表、数学课代表……都是由老师批改昨天的作业选出来的。   今天过后一班才算正式步入正轨!   放学后,因为孟然要去外婆家。所以三个人是同路的,罗威别提多高兴了。又拉着两人走路回家,秋天的太阳也毒的很。三人走的苦不堪言,最后胖子罗威率先支撑不住。拉着几人坐了车。   ☆、第49章   车上人比较多,但零零碎碎的还是有几个分开的位置。   几人上车后就分开坐了,常欢坐在后面的位置。身旁坐的是一个大约三十上下的年轻男人,那人正拿着一叠资料再看。   常欢心想,这人真努力。在车上都还不忘工作的事情,这时候车子忽然一个拐弯。常欢重心不稳往那人身边靠了靠,无意瞥到几个关键字。她心里一惊,不动声色的收回身子,用眼角的余光去瞟那人手里的资料。   简直是越看越心惊,因为这人手上拿的正是常欢写给黄上和李多多的原创网站企划书。怎么会在这人手上?   常欢来不及多想,拿出手机给黄上发了条信息。问他知不知道企划书流落在外的事情,黄上很快回了个电话。电话铃声响的常欢胆战心惊,那人也好奇的看了眼常欢。大约没想到如今的的小孩子,居然会使用手机吧。   常欢装作很淡定地接了电话:“喂,哥哥啊。我马上就回来了,现在正在3路公交车上,马上就要到银河路了。”常欢一边小心说着话,给黄上透露这边的信息,一直密切注意这身旁男人的动作。   车子快要到银河路的时候,那男人忽然站起来。把资料收进公文包李,看样子是准备下车了。常欢思索了一会儿,继续说道:“哦,等会儿去姑姑家拿东西啊?我知道了,那我在姑姑家吃了饭,你再来接我嘛。”   说话的当口,公交车已经停了下来。   眼看那男人一脚踏出去,常欢立马站起来对孟然和罗威两人吼道:“我临时要去我姑姑家,我就先下车了啊!”说完话,立马蹿了出去。   下了车,常欢的目光一直追逐在那男人身上。   见他绕过站牌径直朝前面走去,常欢低头小声说了句:“我现在在银河路这边,我先跟着那男人看看他住在哪里。你们快点来啊。”   “常欢,回来!”黄上忽然开口:“你这样做很危险。”   常欢心里觉得很刺激和紧张,她小声道:“不会的,我会很小心不被他发现的。你们快点过来啊,到时候我们再联系。”说了这话,常欢挂了电话,远远地跟在那男人身后。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的路程,常欢见那男人走着走着忽然停在了下来,站在路边往自己这边看。常欢心里暗叫糟糕,该不会是被发现了吧?   她心里一直在打退堂鼓,如果待会儿遇见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就拼命尖叫和跑开。腿直哆嗦的往前面走去,在快要靠近男人身边的时候。常欢眼尖的发现前面拐角处,有一个小卖部。她眼睛一亮,在靠近男人只有五米的时候,漫不经心的左拐穿过马路往小卖部那边走去。   或许是心里原因作祟,她一直觉有道锐利又凶狠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好不容易沉住气走到小卖部,常欢心里才松了口气。掏出五毛钱买了枝冰棍儿,然后磨磨蹭蹭的站在小卖部那边小心翼翼的看着那男人的动作。   那男人依旧站在原地不动,在老板狐疑的目光下。常欢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装作很垂涎小卖部的其他零食,但又没钱买。只好站在那里过过眼瘾的挫样,老板看了一会儿,就收回目光继续看电视。   等了大约有两分钟的样子,常欢才看到那男人原本板着的脸,忽然柔和下来。提起脚步朝前面走了几步,只见前方有一个穿白色体体恤衫的男人手里拎着很多菜走了过来。常欢瞪大了眼睛,那穿白色体恤衫的男人,不就是昨晚上在黄上工作室见到的崔震吗?   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资料是崔震泄露出去的?   常欢心里疑惑,就见两人走到一起,相视一笑之后。那男人主动伸手接过崔震手里的菜,两人并肩朝马路这边走了过来。   常欢心里彻底惊悚了,如果被崔震看到自己,那还得了。   她焦急的四处看了看,发现前面有一个矮小肮脏的厕所。她来不及多想,捂住鼻子一股脑的冲了进去。   一进去整个人都斯巴达了,这满地的屎尿真是有够恶心的。但她也没办法,只好忍着,透过墙上留出来的砖洞小心看着外面的动静。   没过一会儿,就听见前面传来两人的谈话声和脚步声。   崔震的声音听起来很高兴,他还让男人在小卖部买了两瓶啤酒。说今天晚上要开心开心,那男人二话没说,直接掏钱买了一箱。   崔震就在一旁抱怨:“买这么多,干啥?我又不经常过来。”   那男人把手里的公文包交给崔震,笑了笑:“要喝就喝高兴啊,下回你来,咱们接着喝。”   崔震呵呵笑了一笑,:“那成,今晚上,我下厨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啊!”   “说起来,我还没吃过你做的菜。还蛮期待的。”   两人说说笑笑的往这边走,常欢看着他们右拐直走,然后进了最里面的一所房子。   等两人的身影消失了很久,常欢才捂着鼻子走了出来。   刚走到门口,就见小卖部的老板摇着蒲扇,朝厕所走了进来。两人在门口撞上的时候,那老板还特稀奇的看了看常欢手里剩下的雪糕,然后再把目光落在常欢身上。   常欢扯了扯嘴角,对他笑了笑。   老板脸上的表情更加*,那表情活像再说,舞草,在厕所里吃雪糕,妹子你也是真牛bi.   常欢囧了一下,连忙扔了手里的雪糕往外面跑去。   等到了路口她才把手机拿了出来,因为害怕被人发现。她在挂电话的时候,顺手把手机开启了静音模式。   这掏出一来看,才发现有10个未接电话。她赶忙解锁打开,这时候李多多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常欢立马就接了起来:“喂。”   “我擦,你在哪儿?打了这么多电话多不接,我还以为你被谁绑架了?你在哪里?我们正在银河路这边,立马过来找你!快说,地址!“   李多多开口就是一翻轰炸,常欢无奈笑了一下。抬头四处寻找坐标,最后还是在小卖部的墙上看到了门牌号。   她赶紧报了出来:”我这边是银河路43号,恩……”她回忆了下路上经过的地方,又补了一句:“这边附近有个红旗超市,你开车到红旗超市那里就好了。我马上过来。”   常欢害怕万一崔震和那男人出来,看见黄上的车子那他们的行踪岂不是暴露了吗?   她一边说电话,一边往红旗超市那边跑。   还好两边离的不远,大约跑了四五分钟就到了红旗超市门口。   常欢还没跑过去,李多多就从车里从了出来。一把抓住常欢,左看右看。见她没事儿,这才一巴掌拍在她脑门上:“你真当自己是超人啊,还跟踪!你要是有什么事情,我们怎么和你外婆交代啊!”   常欢嘿嘿笑,她觉得李多多实在太大惊小怪了。   李多多翻个白眼:“笑p啊!”   常欢连忙岔开话题,把看到崔震和男人的事情说了出来。   黄上沉吟了一会儿,才开口:“上车,我先送你回去。”   “那这边怎么办?”常欢还是有些担心,他们的网站还没开始做,就被人泄露了资料。万一对方也要做一个这样的网站,他们岂不是很被动!   黄上沉稳淡定道:“崔震手里有的资料,都是经过清理的。你给我们提的其他程序方案,除了我们三人其他人并不知道。而且,看样子崔震和男人似乎也是刚接上线。咱们的网站在还在研发阶段,如果他们要复制同样的网站并不是很困难。不过……我想那人应该不会做这个网站……”   听了黄上的分析,常欢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   黄上笑了笑:“猜的,我估计那人接近崔震是为了其他研发程序来的。因为网站程序,可以很简单的在网站上复制。但是其他程序的代码,就需要破解了。而且,前阵子我隐约和他们提过,我们将研发一个关于社交软件的想法,那人估计是奔着这个去的。”   常欢懂了,网站需要精力去打理。   而社交网站只要研发成功投入使用之后,如果人们觉得好用,那么会在这世上引起轰动。比如前世的qq和微信,不是一研发出来就风靡全国了吧。而且他们公司还可以掌握每个使用者的个人资料,这些隐形的东西,如果好好利用将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啊。   相对于社交软件来讲,站的吸引力倒是没那么大了。   不过常欢还是把心里的担心说了出来:“可万一他把这些资料转卖给其他有兴趣的人呢?”   黄上沉吟了一会儿,点头:“你担心的不错,我会想把发把这个资料拿回来。现在主要做的就是送你回家。”   “那崔震这边?”   听常欢继续问,黄上表情有些为难的看了眼李多多。   李多多拉过常欢的头,小声说了句话。常欢整个人都沉默下来了,好吧,她刚开始看两人相处的时候,就发觉不对劲了。不过这两人怎么知道崔震是个gay,这种*的事情?   ☆、第50章   黄上开车将常欢送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临上楼的时候,黄上叫住常欢。   常欢回头:“咋了?”   黄上神情严肃地看着她:“这次出现资料外泄的事情,是我的失误。你放心,明天我会把资料拿回来的。”   黄上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既然他都再三这样说了。常欢肯定是相信他的,所以她也就点了点头:“我信你!”   “师兄啊,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办?”李多多靠在窗前,看着常欢的背影消失在眼前,小声问道。   黄上淡淡道:“给他一次机会!”   李多多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   黄上和崔震是大学时期的校友,几人感情也算不错。而他所谓的机会是指如果崔震知错,那就把他开除,这次泄密的事情既往不咎。如果他一意孤行的话,那么只有引蛇入洞,关门打狗了!   想到这里,李多多伸手放在黄上肩头:“走吧。”   黄上扭头,神色柔和的看着李多多:“想吃什么?”   “吃粥吧,你最近熬夜太多,咱们吃清淡点。”   “……好。”   常欢刚摸出钥匙,插入门锁里。   门就从里面打开,外婆站在门口,表情的担忧:“咋这么晚了才回来?”   常欢抽回钥匙,笑着进了门:“今天在路上和黄上他们有点事情,所以回来晚了。”说着,她放下书包,径直朝饭桌那边走去,伸手捻起一块排骨往嘴里塞:“哎呀,饿死我了。咱们快点吃饭吧。”   外婆拍掉她的手:“洗手。”   常欢撇了撇嘴,老老实实的去厨房洗了手再出来吃饭。   这一餐饭,常欢吃得狼吞虎咽。   时候她满足的躺在沙发上:“哎呀,吃饱喝足爽歪歪!”   外婆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念叨:“作业做了?澡洗了?都快到九点了,你还摊在那里。晚上准备几点睡啊……”   在外婆化身为唐僧的时候,常欢麻利的起身,找衣服洗澡。   “哎,这孩子,越大越不省心!”其实外婆之所以这么担忧,也是因为今天听那些跳广场舞的老头儿老太太说起自己孙子孙女早恋的事情。   外婆觉得常欢这么早熟,万一早恋了咋办?   觉得外孙女是朵小白花的外婆,表示什么大灰狼都滚的远远的!   常欢花了一个小时把昨夜做好,又温习了明天的功课。看看时间发现刚过十一点。想了想,她打开抽屉,拿出一碟光盘,接着继续看上次没看完的电视剧。   幸好剩下的集数不多,到了半夜两点,常欢才满足的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她已经决定了,把《情迷大清》的影视版权卖给恒视!   这一睡,直接是梦境满天飞,她一会儿梦到自己变成女主交和男主恩恩爱爱。一会儿又梦到自己是恶毒女配,虐的女主嗷嗷吐血。总之梦境千奇百怪,光怪陆离,导致早上常欢起床的时候,还感觉在梦游。   但她没敢让外婆看出来,拿着豆浆油条就往外面冲。   到了学校,刚进教室坐下。   罗威和孟然两人就走了进来,罗威见常欢趴在课桌上。立马就冲了过来,伸手一拍:“嗨,昨天你咋单飞了?你姑姑住在哪儿啊?我和孟然可担心你了。”   常欢疼的呲牙咧嘴,好家伙。力气这么大,她揉了揉肩膀,没好气的回答:“轻点儿,人都给你拍散架了。”   罗威嘿嘿笑,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鸡蛋塞给她:“给你赔罪!”   见话题被岔开,常欢松了一口气。   她可不想因为一谎话,就拿百句谎话来堵。   不过,她嫌弃的推开鸡蛋:“你自己减肥,能不能别老把早餐塞给我们啊。你是瘦了,我胖了咋办?”   “我说你吃火药了?”罗威连着被呛了几句,心里不太高兴呢。   常欢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语气有点重,她嘿嘿笑了起来。狗腿的拍拍拿过鸡蛋,再拍拍罗威的肩膀讨好笑到:“好家伙,瘦了不少!”   “真的?”罗威可高兴了。   “真的,起码瘦了2斤肉!”常欢正色点头。   “哈哈,孟然,你看我瘦了!我瘦了!”罗威这二货还高兴的满世界找好友分享好心情。   “恩,是吗?”孟然手里正拿着一封信,面色有些不自然的应道。   罗威见状,不满意的抢过信:“啥东西,这么宝贝。”   “诶,别……”孟然还来不及阻止,罗威已经把信拆开了,一边看还一边大声念道:“亲爱的孟然同学,从开学典礼上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你了,我很想和你做朋友……”   罗威蓦然收声,他这才感觉到不不对劲儿。可现在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了过来,他后知后觉的把信还给孟然,讪讪道:“……我错了。”   孟然叹了口气,从书包里掏出早读的课本:“……算了,反正我也没放在心上。”然后,他立马僵住,抽了抽眼角,无奈的看着常欢:“你干嘛?”   额?   常欢偷情书的动作一顿,然后眨眨眼,呵呵笑道:“就是好奇嘛!”话是这么说,动作还在继续。   全班同学的眼睛就像雷达一样,扫在孟然和常欢身上。   孟然:“…………”   在他沉默的时候,那信已经被常欢拿走了。常欢一目十行的看过去,最后发现写情书的还是二年级的学姐,名字还挺萌的,叫白小白。   满足了自己的八卦心,常欢把心还给孟然。凌空伸出一只手来,罗威眼巴巴地看着孟然。孟然额上挂下三滴冷汗,把信收了回去。刚才是没注意,这种*又影响人家女生清誉的东西,还是不要到处外传好了。   孟然将信赛回信封里,准备拿回家烧掉!   罗威没看到信,只好另求他人。转而眼巴巴地看着常欢,常欢抽抽嘴角。干咳一声,装作没看到的,低头看书。   被抛弃的罗威很桑心,决定化悲愤为食欲。   鸡蛋不给常欢吃了!   拜罗威的大嗓门所赐,半天时间,全校的人都知道有人给一年一班的孟然写了封情书。情书里面写的话,也成了顺口溜,大家私下里有事儿没事儿都爱拿出来念几句。   而当事人孟然,依旧是该干嘛干嘛,完全不受影响!   本来孟然长相好看,成绩又好,在一年级也算名人了。这下拜情书所赐,瞬间成了全校的名人。那些爱看热闹的女生,还根据全校成绩好长相好的男生来排了个校草的位置。孟然同学诚然是排行第3的小鲜肉,成了新晋校草之一。   当然这些事情的热潮,很快就被新的新闻掩盖下去。   新的新闻就是白小白,送出情书等了几天都没回应。索性下课的时候跑到一班去堵孟然,大声告白:“孟然我喜欢!”   孟然这时候正在背英语单词,听了这话抬头,礼貌友好的看着白小白:“这位同学,孟然托我告诉你,你们画风不同!”   白小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声开口:“请问,什么是画风?”   孟然淡定地看了她一眼,虽然他眼神平淡无波,但那股嫌弃,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了。   白小白泪奔了~   虽然早恋不好,但所有人还是挺同情白小白的。   这么一个萌妹纸,居然这么粗鲁的对待。   孟然你不懂爱!   罗威和常欢全程旁观了全场,罗威觉得孟然装b很成功,泪流满面的抱着孟然的大腿,撒娇卖萌求带飞。   孟然一脚踢开他:“滚!”   罗威:“嘤嘤嘤,说好的好基友,一辈子的呢?”   常欢:“…………”   她真心觉得孟然今天不直画风不对,打开的方式也不对。平时那个少年老成懂礼貌的斯文孩子呢?今儿怎么成楚霸王了?   孟然神回复这一出,又让他在一中掀起了轩然大波!   因为他狂霸酷炫拽的画风,让学校里那些属性为抖m的女生,纷纷把孟然供上一中的神坛。成为了校草no.1!   以至于放学的时候,和孟然走在一起的常欢都觉得自己成了众人的眼中钉!   默默地和孟然拉开了距离,罗威那二货完全没感觉到危险。还屁颠屁颠儿地拉着常欢去和孟然开玩笑:“哎呀,猛然啊,你成了校草别忘了提携兄弟姐妹一把啊。”   刚上初中的孩子,情商和身体都处于萌动期。   罗威就觉得自己无人问津,最近肚子上的肉都憔悴了不少!   孟然抿了抿唇,低头走路不回答。   常欢看着孟然的样子,为不可察的皱了皱眉。   这孩子心里铁定有事儿,她看罗威还在开玩笑。便伸手拉了罗威一下,转移了话题:“诶,你最近戒零食了没?”   说道零食果然是罗威心里的桶,他的脸皱成一朵菊花:“我堂哥知道我要减肥,把我零食都搜刮完了!”   常欢默默为他点了蜡!   “嘿,常欢,后边!”常欢回头,就见李多多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和自己打招呼。当车开了过来,李多多从车上打开车门:“上车,送你们回家。”   常欢转头看着罗威:“走吧,咱们今天可以蹭车了。”   罗威转头看着孟然:“你呢?”   孟然淡淡道:“我回家!”   罗威点了点头,先笑眯眯地和黄上、李多多打了招呼,再上车。   李多多觉得这胖小子很可爱,笑眯眯的对常欢说:“你同学,比你有礼貌啊!”   常欢抽抽嘴角,翻了个白眼。   透过车窗,她看着孟然一个人朝前走去的背影。蹙了蹙眉,这小子今天怎么看起来感觉好可怜?   ☆、第51章   因为罗威在场,黄上他们也没说崔震和网站企划书的事情。   等把罗威送回了家,李多多才开口:“那份企划书的事情我们已经解决了,崔震我们也辞退了”   常欢点头:“对了,我最近联系了我出版社的编辑。他介绍了不少作者给我认识,他们也已经答应把手上的稿子供给我们网站。不过因为他们是名人,所以网络版的稿费我们得先付给他们。”顿了顿,常欢又道:“我最近刚开学,可能没那么多事情去和他们交涉。他们的联系方式我已经整理好了,等下我拿给你。你帮忙联系签合同的事情。”   黄上点头:“好,我们这边也按照你当初说的方式,买断了一些质量还可以的稿子。已经陆续入库了。”他话还没说完,李多多就抢话道:“你不知道吧,师兄找了关系,把作协里面的作者都拉拢了过来。而且武侠界几位泰斗老先生都请了过来坐镇。咱们的文学网还没正式运营,已经在文学界掀起了一阵风波。”   常欢心里高兴,不得不佩服自己当初找红薯论坛合作的明智决定。瞧瞧黄上,只要出了方案,一切运营都有他做主。而且还会带给人惊喜,她喜滋滋的笑:“你师兄好厉害,我真期待咱们网站正式运营的盛况了。”   李多多自豪:“那当然,我师兄!”   听了李多多的话,黄上沉默的脸庞忽然就柔和下来。他从后视镜中看着李多多傲娇的样子,觉得心都融化了。他家的丫头真是的,老爱把她挂在嘴边吹嘘。不过,这种感觉好喜欢,怎么办?   到了常欢家里,外婆知道黄上和李多多两人要来。把冰箱里的菜全都鼓捣出来,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李多多进屋就吸了吸鼻子,赞叹:“好想啊,什么味道。”   “是藿香水煮鱼,你没吃过吧?”对于外婆的老手艺,常欢还是很自豪的。老人家会做地地道道的老式川菜,那味道别提多棒了。   李多多往厨房奔去洗手:“那我要吃,快饿死我了!”   黄上无奈又宠溺的走过去,从兜里掏出手帕给李多多擦手:“好了,可以吃饭了。”   李多多仰头,看着他满目喜欢和崇拜。   两人大秀恩爱的模样,真是闪瞎了常欢和外婆的铝合金眼。   外婆一边分筷子,一边笑:“你们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喜糖啊?”   李多多脸红,表情娇羞的看了眼外婆不说话。   黄上很淡定地说了句:“我随时准备好了娶你!”   李多多脸红的像发烧,常欢为两人的进展感到很高兴,在一旁起哄:“那我要当伴娘。”   “你这岁数,适合做花童。”外婆笑了一下。   常欢:“…………。”   吃了饭,外婆出去遛弯的时候。三人又大致上商量了下现在的进程,如果按照这个进度下去,那么网站的推广运营可能会提前发布。这是个好兆头,让大家都比较开心。   两人呆到九点左右就离开了常欢家,常欢这时候才准备写作业。   认真读书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周末。   常欢和恒视那边约定了星期六欠合同,常欢和张律师经常合作,所以这一次的合同照样是张律师负责的。   编剧权常欢没卖出去,她觉得只有她自己才能把这个故事更完整的表达的出来。不过因为写剧本和小说不同,常欢还得学习怎么分镜和场景细化等等。常欢觉得活到老学到老,辛苦点没关系,主要是负责任。   恒市买下版权后,就开始筹备拍摄计划。为此,恒视的负责人还把他们公司里的金牌编剧杨泉水介绍给常欢,让她好好指导常欢怎么写剧本。   杨泉水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为人很和蔼。对常欢这个人,也很好奇。   见面的第一天,她虽然惊讶于常欢的年龄。但做他们这一行的,见过年少时就惊才绝艳的人不少。所以在起初的惊讶之后,很快就把神色收了起来。   “杨老师您好,我是宁安。我可是看着你的电视剧长大的。”这话虽然有拍马屁的成分在里头,不过常欢也说的没错。杨泉水的电视剧可谓是80后的经典记忆,在后来被翻拍的也不少。   杨泉水第一次听到这样直白的话,心里对常欢的感觉好了那么一丁点儿。她是前辈,她也不会特意压制这个孩子。常欢能学到多少本事,也得看她自己的造化!   常欢和杨泉水学写剧本,完全是把杨泉水当做师父来尊敬。鞍前马后的照顾跑腿,做的那是相当好。所以后来杨泉水对常欢也算尽心尽责的教。两人只差一道拜师的程序,就算真正的师徒了。   常欢让外婆找了个好日子,按照古代的拜师礼,向杨泉水磕头递茶,拜了师。   实至名归之后,杨泉水简直对常欢这个小弟子疼爱有加。   为了写剧本,写小说的事情暂时被放到一边。   不知不觉一个学期就过去了,期末考试的时候,常欢的成绩以2分之差在排在全年级第二,第一的是孟然。为此常欢有些惋惜,觉得自己如果再努力点可能就能赶上第一了。   放假之后,常欢彻底闭关。专心写剧本,过了十来天剧本终于完工了。而小说名字也从《清谜大清》改成了《清宫遗梦》这中比较正经范儿的名字。   这一天常欢乘车去恒视交剧本,无意瞥眼,就看见孟然站在对面路口。眼神死死地盯着前方一对相拥而行的男女。   常欢多看了几眼,那两人居然是孟然的爸爸和一个年轻的女人。而且在转弯的时候,常欢清楚地看到那女人微微隆起的腹部,看样子是怀了孩子。   难怪下半学期,孟然的性格都沉闷了不少。   车子很快就开过这条街,常欢想了想。给罗威家里打了个电话,罗威大概正在吃冰棍,声音含糊不清:“谁啊?”   “我是常欢,就想问问你最近和孟然联系了没?”   “哦,没有。最近孟然说有事情,让我没事儿别找他。”   “这样啊,那你打个电话给孟然啊。放假这么久咱们都没见面,听说最近上映了一部周星驰的电影,咱们……”常欢算了算时间,才道:“咱们后天去看啊。”   “成,那我等下给孟然打电话啊。”   “恩,对了罗威啊……”常欢放慢了声音:“你有事儿没事儿的时候,多去孟然家多坐坐啊。”   “为什么啊?”   “没有为什么,你成绩那么差,该找他补补了!”   “哦。”过了老半天罗威才慢悠悠地回答了一个字,把电话挂了。   常欢嘱咐了这些事,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下.   在学校里她就和罗威、孟然走的近。青春期的男生发现了自家老爸有小三,还怀了孩子这种事情。常欢怕孟然一时冲动,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让罗威这个活宝,有事儿没事儿的开导他,增加一点正能量挺好的。   胡乱想着,就到了恒视。   常欢进门和前台小姐打过招呼,就进了贵宾专用通道,做上电梯准备去找师傅杨泉水教剧本。刚进电梯,后面就有人跟着走了进来。常欢一看,这人正是《清宫遗梦》的男主角江南。   江南刚出道时,以一个武侠男配的角色一炮而红。至于为什么男配会红,完全因为他饰演的一个神医角色,颜值太高,一出场就以翩翩公子的风度秒杀了一众花痴女。但自此以后,他就销声匿迹,从没拍过其他电视。   这次的角色之所以选择他,好像是恒视准备大力捧他。刚开始常欢还担心这人只有一张脸可以看,真的能演好文里睿智腹黑的男主角吗?后来在试镜的时候,常欢在一旁看过他的表演。发现他的演技没的说,绝度一匹实力黑马。常欢这才放心下来。   两人也算有一面之缘,常欢可不敢保证这个人会记住自己。不过两人眼神对视上了,常欢礼貌的朝他含笑点头:“你好。”   “宁安小姐,你好。”江南斯文一笑。   这让常欢有点吃惊,两人只有一面之缘,没想到这人居然记得自己。她惊讶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你好,你好。”   江南爽朗一笑:“去找杨编剧吗?她在五楼的会议室。我带你过去吧。”   “好的,真是谢谢!”   江南灿烂一笑:“不客气。”   常欢和这人相处有些紧张,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还好电梯很快就到了五楼,江南又对常欢笑了一下:“宁安小姐,你跟我来。”   “等等……”常欢忽然开口叫住他。   江南疑惑看着她,常欢笑了笑:“叫我宁安就可以了。”   江南含笑:“那宁安,你跟我来。”   两人拉开了一段距离,常欢这才舒了口气,总觉得江南这人看着彬彬有礼,但其实和人很有距离感。这大概就是明星自我修养成的偶像光环,让人喜欢和憧憬,就算走在一起,也不自觉地仰望。   ☆、第52章   常欢跟着江南到了会议室,杨泉水见小徒弟来了。笑容满面地朝她招手,让她进去坐。   原来他们正在商议后天的开机仪式和剩下的配角人选。   编审他们对常欢的剧本很感兴趣,就问常欢其中的女二号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常欢愣了一下,在脑中过滤了下自己在电视上见过的明星。她写的女二号是个敢爱敢恨、狠毒的毫不避讳的一个后宫妃子,因为太爱皇上所以做了一系列阴损的事情。在文中可算拉足了仇恨值,可偏偏又和女主是相杀相爱的一对好基友。女二号最后的结局是因为被皇帝抄了家,高傲如她得知自己在皇上心中只是一枚棋子时。也不忍心伤害皇上但又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家族,最后决裂的放了一把大火轰轰烈烈的把自己烧死了。   这个角色就像一个傲娇版的容嬷嬷,如果演成功了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如果演差了,那就真和容嬷嬷一样成了被人人唾弃的经典角色。   这个年代的明星一般都走清纯路线,所以很多女明星都不太敢尝试这个角色。   常欢被编审一问,想了又想倒是想到一个人适合演这个角色。可她有些犹豫,不确定那人淡出娱乐圈之后还愿不愿意回来。   常欢扭头看着江南,斟酌问道:“江老师,您有合适的人选吗?”   所有人的目光都移到江南身上,江南面不改色一笑,慢悠悠道:“我倒是有一个推荐的人选。”   “哦,是谁?”导演也来了兴趣。   江南目光在大家脸上一一扫过,然后扭头看着常欢微笑:“金灵玲!”   “啊,是她?”   所有人都惊讶了,谁都没想到江南会推荐她。大家又把目光落在常欢身上,当初打官司的事情还是金灵玲出现扭转了局势。如果是她的话,常欢估计会答应吧。她作为编剧,选角色这种权利是有的。更何况她还是杨泉水的爱徒!   可是当初华胜炒作出来,是让她做女主角的。   这反差是不是有点儿大啊?   “宁安,你怎么看?”杨泉水开口问道。   “真巧,我本来也是想推荐金小姐的。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接下这个角色。”常欢的想法和江南不谋而合,其实她觉得金灵玲比起女主更适合女二号的角色。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了?   江南微微一笑:“这个交给我。”   常欢眨眼,这人和金灵玲很熟?   大概知道她心里的想法,江南礼貌一笑,回答道:“我和她曾经是高中同学。”   常欢放下心,当初金灵玲被潜规则,这事情都被爆了出来。她怕万一再把金灵玲喊出来,被人歧视怎么办?   如果江南和她是高中同学,那就成了。年少时期培养出来的感情,是最真心的。有了江南和自己的帮助,金灵玲在剧组的日子应该会好过很多。   “那成,麻烦你联系下她。她愿意的话,让她来试镜。”常欢笑道。   江南做了个ok的手势,表示没问题。   常欢把剧本交给师父杨泉水后,就回了家。   在回家的路上,常欢心里放心不下孟然。就转乘了车去孟然家,她在小区门口买了一些水果上楼。   刚敲门没多久,孟然就站在门口。看到是常欢他显然愣了一下,常欢嘻嘻一笑,举起手里的水果:“暑假快乐!”   孟然翘了翘嘴角,侧开身子:“进来吧。”   “然然,是谁啊?”孟然的妈妈从厨房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   “阿姨好,是我常欢。”常欢和罗威有时候也会孟然家里玩,所以对孟然的父母都很熟悉。   “常欢啊,快来,阿姨刚切了水果,来吃西瓜。”孟妈对常欢和罗威都很喜欢的,两孩子成绩好又听话,她就喜欢孟然和这样的学生做朋友。   常欢嘿嘿一笑,提着水果走了进去。   孟妈一看,立马就不乐意:“你是小孩子,怎么来还买东西。”   常欢把水果放在桌上,嘻嘻一笑:“我来找孟然借本作文书。”   孟然总觉得常欢来的不对劲儿,听了她这样说,反身进屋:“你等等,我最近买了好几本。都看完了,借给你看。”   “好。”常欢不动声色的打量孟妈的表情,见眼睛里面带着从内心散发的笑意。就猜测孟然可能没把这件事告诉她,心里对孟然的做法点了个赞。不过他很想知道孟然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   没过一会儿,孟然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好几本作文书,拿袋子装好放在桌上:“都在这儿了。”   常欢吐出一口西瓜籽,笑嘻嘻问:“罗威给你说了没?咱们后天去看电影啊。”   孟然点头:“说了,但我要去书店看书。不想去看电影。”   这熊孩子,骗谁呢。   常欢常欢发誓一定要把这家伙喊出去,所以转头看着孟妈:“阿姨,你看着家伙不和群,肯定是怕我考试超过他!所以想死读书,这可不成。老师都说了,要劳逸结合。”说着,她转头瞪着孟然:“你可不许放我们鸽子啊!”   孟然抿了抿唇,看起来不太愿意。   孟妈一挥手:“我应了,到时候你们一起去。”   常欢嘻嘻笑:“好。”   搞定了这件事,常欢心满意足的溜回了家。   到了晚上就接到剧组那边打来的电话,说金灵玲愿意回国试镜!试镜日期定在后天,不过因为剧组那时候已经去影视城拍戏了,所以金灵玲会直接到剧组那边试镜。   常欢一听,非常高兴的发了个信息给金灵玲:“很高兴,咱们能合作啊!”   很快金灵玲就回了一条信息:“我也是!”   转眼就到了越好一起看电影的日子,一早罗威这家伙就兴致勃勃跑到常欢家里,让她快点收拾,好提前出去逛一逛。   “不是约好的下午吗?”常欢有点惊讶。   “哦,孟然说咱们早上去书店看书,下午去看电影,晚上各回各家。”   “呵呵,时间安排的真紧。”常欢认命的背好书包,和罗威出了家。   和孟然越好在书店见面,所以两人直接去了新华书店。   到的时候孟然已经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三杯奶茶。见两人来了,直接分给两人:“走吧,今天人肯定有点多。”   常欢抽抽眼角,和罗威无奈对视,一起耸了耸肩。   到了书店,孟然这家伙还真是一心钻进书堆里,一句话都没说。   常欢和罗威也不好掉队,两人找了很多书来看。不得不说,学校的氛围还是挺好的。常欢看书看入了迷,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   三人找了家小店,每人点了一份凉糕和凉面来吃。   书店对面就是电影院,所以三人吃了中午饭就跑去电影院买票。周星驰新出的电影很火爆,基本每隔两个小时就有一场。   孟然做主买了一点钟的票,几人看时间有限,孟然又提议去看书。   常欢连忙举手:“别,饶了我吧。”   罗威也点头:“咱们去打电玩吧。”   “成,那走吧。”常欢乘孟然还没拒绝的时候,拉着他就往电玩城里面冲。   一进去就是各种嘈杂的声音,和乌烟瘴气的味道。罗威兑换了几个游戏币,三人围在一起打拳皇。罗威经常偷溜打游戏所以打的比较好,常欢手残玩了几把就没兴趣。   倒是孟然知道了怎么操作后,和罗威打了一把,直接把罗威虐的嗷嗷吐血。   不过这家伙被虐常照样欢乐,没看出游戏厅的时候,那脸上的表情别提多兴奋了。刚走出一步,他就指着远处,大惊小怪的吼:“孟然,那不是你爸吗?”   常欢抬头一看,前方三百米买票处,可不正是孟然的爸爸带着那个大肚子的小三,你侬我侬的正起劲儿吗?   孟然抿了抿唇,直直地盯着前方没说话。   罗威这才发觉自己做错了事,小心翼翼地看了眼孟然,低头认错。   孟爸在那小三脸上亲了一下,满面春风的抬头,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   “怎么了?”那小三奇怪的抬头,看着他。   孟爸:“…………”   孟然率先上前,常欢和罗威赶紧上前护驾。   “然然啊,你妈呢?”孟爸半天挤出一句话,末了还左看右看。   孟然目光直直盯着那个女人,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你知道他有老婆儿子吗?”   那女人一怔,然后看着孟爸:“你儿子?”   “然然!”孟爸呵斥:“回家说。”   孟然倔强地看着那女人,再问了句:“你知道他有老婆儿子吗?”   那女人脸上挂不住,伸手摇了摇孟爸的胳膊:“咱们走吧。”   常欢和罗威怒了,这女人简直不要脸。罗威往前一跳,堵住他们的去路:“问你话呢?你不知道孟叔叔是有妇之夫吗?”   罗威的嗓门很大,引起了周围的人的注意。   很多来看电影的小情侣,都对这边指指点点。孟爸和那女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可面对三个孩子,孟爸只好陪着笑:“有什么事情,咱们回去说。”   孟然盯着孟爸看了几分钟,看的孟爸无地自容的时候,才开口:“你打算怎么解决?”   ☆、第53章   怎么解决?   孟爸还没开口,那小三挺了挺肚子,装作很和善的笑:“你就是然然吧?我听哥哥说起过你。”说着,她摸了摸肚子,很欢喜的看着孟然:“然然啊,阿姨要给你生个小弟弟了。”   “我擦!”常欢和罗威异口同声的骂出口,两人实在看不惯小三这做作的模样。   “阿姨,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你当人家小三当成这样,也算一绝了。”常欢翻了个白眼,冷笑。   “孟叔叔,她叫你哥哥,你还和她有一腿,你们这是*啊!”罗威想的比较简单,直接从字面来理解意思。   孟爸心里尴尬,那小三见状,红了眼睛拉着孟爸的手臂:“哥哥,我是真心喜欢你的。你怎么能让他们这样侮辱我对你的爱呢。”   常欢抖了抖身子,这女人韩剧看多了吧。   罗威又骂了声:“真爱?我擦,你是喜欢孟叔叔的钱吧。”   孟然的爸爸和朋友开了家外贸公司,这女人是他公司的前台小妹。刚从大学毕业,说是对孟爸一见钟情。没过一星期,孟爸就被这女人拿下了。如今孩子都有5个月了!   “然然,听话,回家再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孟爸的耐心也被磨尽了。他看怀里的小三委屈可怜的样子,一颗心简直是揪着疼。   孟然沉默了一会儿,抬头看着孟爸脸上看不清什么表情:“我们两坐下来谈谈吧!”   这句话一出,那小三表情有些苍白,伸手拉了拉孟爸的胳膊。   孟爸很无奈的拍拍她的手:“你先回家。”   那小三依依不舍的看了半天,临走的时候小声道:”我等你回来。”   孟爸:“…………”   他转头看着孟然:“走吧,我们去旁边的咖啡厅坐下来说话。”   孟然点头,看了眼常欢和罗威。   常欢连忙拉着罗威对他笑:“放心去吧,我和罗威就在这等你。”   孟然点了点头,跟着孟爸往咖啡厅里面走去。   透过落地窗户,能看见两人坐在窗前说话。   不可思议的是孟然看起来很淡定和理智,两人一直在说话。不过常欢和罗威听不见两人在说什么,罗威戳了戳常欢的肩膀,很担心的问:“你说,他们会不会打起来?”   “不会!”常欢摇头:“孟然很理智,他估计是想以成年人的角度和孟叔叔心平气和的谈一谈吧。”   “啊!”罗威看起来很惊讶:“要是我的话,我肯定先跑上去把那小三揍一顿再说!”   常欢看着罗威笑的特惨淡:“你那样一弄,整个家都散了。这男人,天生就是下半身动物,美人计一来,脑子就发热觉得自己是拯救世界的救世主,小三就是待拯救的白莲花!”   “……你说的太悲观了。”罗威听着也很忧伤:“我以后就不这样!”   常欢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下半身,罗威立马收腿,拿手捂住裤裆,囧着脸双眼瞪着常欢。   常欢呵呵一笑,拍着他的肩膀:“少年你还小!”   罗威:“色狼!”   “…………”   吵闹过后,气氛又悲伤了下来。   两人可怜兮兮地蹲在屋檐下,看着咖啡厅里的动静。   大约一个小时后,孟然和孟爸两人才出来。孟爸的脸色看起来轻松了不少,而孟然则是紧紧抿着唇,不发一言。   见他们出来,常欢和罗威连忙蹿上前去,两眼关心的看着孟然。   孟然抬头对两人笑了笑:“走吧,咱们继续看电影。”   常欢眨眨眼,就这样?   罗威显然也懵了:“继续?那……”小眼神儿瞟向孟爸,这个咋办?   “我爸和我们一起去看。”孟然一言蔽之、   “…………”   捉奸成双的结果是当事人陪着三小屁孩一起看周星驰的搞笑电影,常欢觉得很梦幻。   很久很久以后,常欢对今天的事情都很好奇。   可她和罗威不敢问,生怕触碰了孟然的雷点。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小三默默地打了孩子,从公司辞职。而孟爸默默地回归家庭,孟妈妈始终不知道她的家庭曾经遭遇这样一场小三风波。   罗威不知道从哪儿得了消息,偷偷和常欢嚼过舌根儿:”是因为孟然手上有那小三的把柄,并且和孟爸做了一个交易,才换了家庭的安稳!”   从那以后,常欢始终神经兮兮地觉得孟然不是穿的就是重生的。好一段时间都悄悄的偷看孟然,有时候被孟然当场带到了,孟然就会皱褶眉头说一句:“我们画风不同,不用看了。”   常欢:“…………”   她吞了吞口水,开口试探:“你觉得咱中国在08年能申办奥运会不?”   “奥运会?啥东西?”孟然埋头做作业。   常欢囧了,好吧,如果不是08年申奥成功她也不知道有这东西的存在。   她再接再厉:“八十年代摆地摊,九十年代炒股票,二十一世纪干啥最好?”   孟然从书里抬起头,眼睛直直地盯着常欢。   常欢心里那个紧张哟,她张大眼睛挤出一个笑,期待:“你说啊。”   “不知道。”孟然继续埋头写作业,过了半天才慢悠悠地挤出一句话:“常欢,你怎么神经兮兮的?”   常欢:“…………。”   她很失落,这人不是重生也不是穿越。难道真的天生机智,仅凭自己的智商就能hold住出轨的孟爸?   可是她不敢问,只好心痒痒地低头看书。   转眼就过去几个月,红薯论坛正式运营那天,黄上请了很多知名作者前来开了个发布会。因为红薯原创网站有实力有噱头,导致盛况空前。但常欢没敢露面,她觉得自己还是低调点儿的好,别时不时出来刷新一下存在感。引起大家的注意力,她最近真心需要韬光养晦,生怕闹出什么大事儿出来。   幸好黄上是一把手,能全程hold住场面。   网站运营了一个月,注册的会员就超过了5万,而且也有喜欢写作的人慕名而来发文。但有一点不好的是,刚过三个月就有盗版的站出现。   为此常欢和黄上连忙加强了网站的补丁,让那些盗文网站没办法盗文。还成立了一个律师部,专门审理作者的版权的问题和其他法律的纠纷。   没法子盗文了,他们又折腾出请枪手手打盗文的办法。不过在红薯论坛法律部的援助下,那些盗文网站终究没啥子成活基率。   有一就有而,半年之后网上也陆陆续续的成立了其他几家网络站。不过因为起步不高,其他的网站终究是没办法和红薯论坛相比较。   为此常欢看的很开,毕竟现世也不止一家网站独大,她们只要用心做出好产品,赚足了口碑和人气,也没太大的问题。   所以常欢相出了一个办法,不止是全勤奖和完本奖。每年红薯论坛都会举行一个原创小说新颖比赛。由读者投票最终入围的作品前十名,将会得到很丰盛的奖励和报酬。而且网站还会负责推广作品的出版和影视方便,这么丰厚的福利导致越来越多的作者都涌入红薯网站,造就了红薯网站一步登天的势头。   在不断优化网站的基础下,黄上他们团队也在继续开发其他的产品。常欢也忙着升学打怪写小说,当她的第一部电视剧《清宫遗梦》正式播出的时候,常欢已经要升初三了。   此时常欢正拿着薯片,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上放的预告片花。尽管剧情常欢已经记得滚瓜烂熟,可看着电视上唯美的画面和片头曲,常欢依旧心情彭攀。   预计播放的时间是在7天后的寒假,全国三台联播。   很多人看了片花,都写信寄给电视台,表示光看片花就已经被惊艳到了。   常欢每次看到这些信,都乐的找不着北。   杨泉水见小徒弟高兴的模样,忍不住伸手敲着她的额头:“瞧你高兴的,是不是要请师傅吃个饭啊。”   “嘿嘿,必须的。”常欢话刚落,蹭饭的人数就呈直线往上加。   索性最后吃饭的时候,基本整个剧组的有空的人都去了。常欢也见到了阔别已久的金灵玲,金灵玲穿着白色的羽绒服和牛仔裤,脚上一双短靴,看起来很漂亮也很精神。   看到常欢的时候,她对常欢一笑:“长高了不少啊?”   常欢得意:“那是,我天天吃钙片喝牛奶,能不涨高吗。”   常欢对自己现在一米58的身高的很满意,她觉得自己继续涨下去肯定能突破,成为一个小美人。   江南和《清宫遗梦》的女主角刘茵都在接拍其他的电视剧,所以没来。金灵玲虽然在片花中表现很好,可碍于之前淡出圈子又遭到潜规则的事情,还没有其他的片约。不过金灵玲看的很开,因为她相信,当电视剧播出的时候,她肯定能凭着那个角色成功复出。   她曾经被人脱掉的衣服,她要一件一件的穿回来。   不管世人眼光如何,这一次她都将勇往直前,只做自己!   常欢也为她高兴,她觉得金灵玲这人很有魄力和毅力。能知道自己要什么,有目标有梦想的人无论如何都能坚持下去。   ☆、第54章   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无意提起了红薯站,说上面的小说还挺全的,看起来也很爽。虽然是网络文学,但也有很多有意义的书。   常欢呵呵笑,除了她师父杨泉水其他人都还不知道她是红薯站的创始人之一。   杨泉水赞赏地看了眼常欢,接过话:“那个原创小说新颖比赛,里面的文都不错。有好几本我们公司都准备入手买下版权呢。”   常欢双眼一亮:“真哒?哪几本啊?”   “《重回二战》、《金屋藏娇》、《我和道士有个约会》……我看好多题材都很新颖,尤其是那个《重回二战》以现代人的穿越到二战时期,用现代人的视角来描述那段残酷的历史。主角从最开始的局外人,到最后为了生存和胜利却在残酷的战争中成长的故事,不错、不错。”   “真哒?我也觉得不错。”常欢双眼一亮,然后摸着后脑勺嘿嘿傻笑:“我一直在追着看呢。”   《重回二战》这本小说其实是常欢换了个马甲写的文,她这几年也陆续出了几本言情小说,但总觉得状态都不太好。所以潜心看了很多关于二战的电影和资料,操刀写了这么一个故事。   杨泉水说的那几本小说,都是在比赛中获得排名很高的小说。   《重回二战》和《我和道士有个约会》这两本书一直在竞争第一名,暂时以《重回二战》领先一点点。   《金屋藏娇》是以历史为蓝本的汉宫剧,主角是少年刘彻和陈阿娇。常欢觉得那作者肯定是陈阿娇的死忠粉,就这么一段青梅竹马的故事被她写出来也是波澜壮阔,其中以年少相爱到后来的长门废后这段故事,不少读者都哭着说太虐了被作者大人虐的嗷嗷吐血。   而作者只说了一句话:“我要让所有人知道,金屋藏娇最开始只是一个男人对于妻子的承诺。而不是后来的无耻小三。”   那些读者瞬间就斯巴达了,好吧,写实的作者最讨厌了。   然后常欢躺着也中枪了,因为照样是写实。她不免被读者拉出来遛一遛。很多死忠粉都说被里面那该死的现实和梦幻虐的心肝儿都碎了。无数真爱粉扬言要给常欢寄刀片,让她见到男主角的时候,对他说一声:“哥们儿,停住!我绝壁是亲妈啊亲妈!”   常欢也斯巴达了!   自己写的文被师父这样高度赞赏,常欢心里美的没边儿。一直在旁边嘿嘿傻笑,杨泉水无奈笑了一下,然后对金灵玲说:“我最近在写一个电影剧本,你有兴趣参演吗?”   “什么剧本?”常欢比正主还激动。   金灵玲也好奇的看着杨泉水,杨泉水可是金牌编剧,她编的剧一向是名利双收。如果能出演她的剧,是再好不过了。   “是一部贺岁古装喜剧,名字叫《太平天下》。”杨泉水开门见山的说:“想请你饰演里面的男二号。”   金灵玲:“…………”   常欢:“…………”   师父你真有想法!   “男二号?请问是个什么样的角色?”金灵玲过了好半天才找回了声音。   杨泉水神秘一笑:“绝对适合你!”见两人好奇的模样,她也没继续卖关子:“帅的惨绝人寰、阴狠手辣的痴情反叛!”   金灵玲消化了一会儿,才沉吟道:“你这样一说我还蛮感兴趣的,而且反串很讲究演技。我想我可以试试!”   常心底也好奇的要死,很希望师傅能多说说。   可杨泉水神秘一笑,然后死活不开口。只说剧本写好了以后就给金灵玲看,那胸有成竹的模样惹的两人心痒痒。   杨泉水转眼就换了话题:“对了,我刚才说的那几个书籍的作者你帮我联系一下,我们公司准备买下版权。”   “好,包在我身上。”常欢笑眯眯的答应,哇咔咔生意又来了。   吃过饭之后,杨泉水送常欢回了家。   常欢一回到家,就打电话通知版权部的编辑联系三本书的作者,告诉他们恒视要买版权的事情。   打完了电话,常欢打开电脑准备继续写《重回二战》。这本书预计在明年开春的时候出版上市,她还没完稿。必须乘着暑假的时候把稿子写完!   正在奋笔疾书的时候,李多多就打了个电话过来:“嗷嗷嗷嗷,好消息,好消息,绝对的好消息。”   “你要结婚了吗?”   “不是,是你说的那个□□□□我们已经研究出来了。”   “啊,真的!”常欢立马站了起来:“以后终于可以没事瞎bb了。”   “注意素质!”李多多很严肃的开口:“明天早上九点过来总部啊,咱们要开会。”   “恩,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常欢心情澎湃了好一会才淡定下来,继续码字。不一会儿恒视那边又打了个电话过来,说明天下午剧组的演员们都要去电视台参加《娱乐百分百》的节目宣传电视剧。问常欢要不要去?   常欢想了想,才回答:“我想以观众的方式去参加节目,你知道的,我要低调点儿。”   那边静了一分钟,才说:“成,那我给你弄几张票,你可以请同学和朋友去看。”   “好嘞,那麻烦你给我弄三张票就好。”想起罗威和孟然,把这两家伙带去看应该还不错。上次罗威还在说好想去电视台看一次《娱乐百分百》的现场录制,这下正好可以圆了他的想法。   常欢分别给孟然和罗威打了电话,商定好了明天下午两点在电视台门口见。   “啊啊啊啊啊,常欢我爱死你了,你真是圣诞老人啊!”罗威激动的大吼小叫。   常欢把电话从耳边拿开:“恩,爱我明天就给我带瓶你们家卖的荔枝味儿的汽水,我爱喝那个。”   “成,送你一箱都没问题。”   相对于罗威的激动,孟然很淡定的应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常欢觉得孟然比自己这个老妖精还老成,简直早熟的过分!   第二天一早,常欢就去了公司总部开会。   这些年挣了些钱,公司早就从黄上家里搬到了写字楼。红薯网站的编辑部在7楼,it部在8楼。常欢直接到了8楼的会议室开会,常欢刚走出电梯,一支棒棒糖准确无误的递给她:“妹妹,吃糖。”   常欢接过棒棒糖塞进嘴里:“谢谢啊!“   罗洋眨眨眼,呆萌地走在常欢身边不说话,就看着她吃糖。   常欢对罗洋的怪癖已经见怪不怪了,这家伙见着萝莉就走不动路,只会散棒棒糖。刚想到这里,常欢就窃喜地看着玻璃门上自己的影子,嘿嘿,萝莉啊,她是漂亮的小萝莉这感觉真酸爽。   罗威一直透过流海,淡定地看着常欢各种作怪。   他想再过几年,这个妹妹就吃不到他的棒棒糖了,哎,真是明媚忧伤!   开会商议好了□□□□的上市日期,和市场部的推广计划,罗洋他们又说了关于后期的补丁修复问题才散会。   常欢在公司食堂吃了午餐,才坐公交车到电视台。   到了电视台门口时间才一点钟,常欢在江南助理手上拿了票。就坐在电视台旁边的奶茶店里买了杯奶茶,刚转身的时候就和背后的人撞在一起。   奶茶洒了那人一声,常欢连忙用手扯着他身上的外套::“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修长好看的手阻住了常欢要自己衣裳的节奏:“这么久不见,你怎么越来越蠢了!”   常欢抽抽眼角,抬头不甘示弱的看着来人:“你悄声无息地站在我身后,怪我咯!”   冯晓龙挑眉,手下加重力道,见常欢疼地呲牙咧嘴才松开手。他低头看了眼被奶茶打湿的衣衫,皱了皱眉:“你怎么在这儿?”   常欢揉着手臂和他保持距离:“我来这边看《娱乐百分百》的节目录制。”   冯晓龙抬眼,目光冷冷清清地在她身上扫视了一圈:“外婆还好吗?”   “啊?哦,挺好的,能吃能睡能玩,就是有些念叨你……”说完最后一句话,常欢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冯晓龙弯唇笑了一下:“我会经常和外婆联系的。”   常欢幽幽地看着他,经常和外婆通电话有什么好显摆的,她还天天看到外婆呢。礼尚往来,常欢照旧问了句:“冯婆婆还好吗?”   冯晓龙凉冷地看着她,不说话。   常欢觉得有些冷,目光往外一看,正巧见罗威和孟然从远处走了过来。她心里一喜:“我同学来了,我先走了哈,拜拜。”话还没说完,人早就跑了出去。   冯晓龙凝眸看了眼外面,见常欢和两个同龄的男孩子嘻嘻哈哈的打闹着进了电视台里。直到三人的身影看不见了,才收回目光,看着外套上沾染的奶茶液皱眉,看来得回办公室换一件外套了。   奶茶没喝成,罗威带来的汽水正好派上用场了。   常欢喝了一大口汽水,才满足的咂咂嘴:“哎,等会还可以找明星要签名哦。”   “真的,我可喜欢里面的女演员了,都好漂亮啊。”罗威很激动。   孟然扫了他一眼:“白痴!”   罗威:“…………”   ☆、第55章   此时节目已经开始了,现在的节目还没后来那么疯,主持人基本都很中规中矩的问了些关于剧情和绯闻的事情。   本来气氛都好好地,主持人不知道抽什么筋,忽然问金灵玲:“原来华胜以权势压迫宁安,让你替名做这本书的作者,还让你演女一号。当初的官司可是闹得沸沸扬扬,你怎么会答应来出演里面的一个配角?”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在场的观众都看着台上,小声的讨论这个问题。   “这个,我知道,我知道。”罗威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当初因为这件事儿,我被我妈打了好多回。每次都拿那个作者说事儿,真是烦死了。”   常欢:“…………”   她专心看着台上,这个主持人这样做是什么意思?给剧组制造话题?这很明显是负面话题!   金灵玲笑盈盈地看着主持人,不卑不亢地说:“可能你当初没有继续关注后续吧,我和宁安在后来可是站在一条线上的阶级同志,革命情谊那可深厚了。至于我为什么会出演这个角色……”金灵玲头一偏,凝眸看着摄影机,无比诚恳的说:“因为我只做我,而这个角色对我而言是个极大的挑战。等大家看完电视,绝对会对我又爱又恨哦。”   “听说当初这个角色是江南推荐你出演的?难道真如传闻一样,江南很偏爱你?”主持人又转了话题。   江南风度翩翩地抬头,拿剧中的人物来打趣说笑:“陈玄青的意中人是富察明珠,而偏爱元贵妃的是人恰恰是明珠。”   《清宫遗梦》的女主角刘茵也大笑:“我对元姐姐可是真爱,陈玄青可不止一次质问我了。大家可饶了我们吧。”   话落,现场就响起了一阵笑声。   有了江南和刘茵的打岔,现场气氛缓和了不少。   但主持人就像颗钉子一样,钉着金灵玲不放手:“当初导演为什么要同意你出演这个角色?据我所知,你淡出娱乐圈之后人气下降了不少。他们就不怕你拖累这部片子吗?”   “这主持人有毛病啊,怎么一直针对人家?”罗威小声骂道。   常欢表情也不太好,这真是什么人啊?哪壶不开提哪壶,还自我感觉良好的据我所知。   “肯定是嫉妒金灵玲比她长的好看!”罗威自顾自的下了结论。   常欢从位置上站起来,小声道:“我去上厕所!”   她跑到厕所给金灵玲打了个电话,没过一会儿电话就被接了起来。   常欢明知故问:“节目现场?”   “恩。”金灵玲刚说一个字,常欢就听见那边传来主持人的声音:“金小姐真是业务繁忙啊,做节目都还不忘接电话。我们主持人,上节目可从来不带手机的。”   “是编辑宁安!”金灵玲只说了一句话。   “呵呵,是吗?正巧观众们都想和天才少女作者近距离接触,不妨开免提让大家听听。”主持人的话刚落,常欢就听见那边传来很大的噪音。大概是主持然把手机抢了过来:“喂,你好。我是《娱乐百分百》的主持人花姐,请问你是作者宁安吗?”   常欢扯了扯嘴角,压低了嗓子:“花阿姨您好,我是宁安。”   “呵呵,宁安啊!”花姐今年二十七岁,平时最爱听人家夸她是美女。常欢直接丢了个重磅炸弹出来,炸的她风中凌乱。   常欢继续说:“我也好想参加花阿姨的节目录制,可惜我感冒了不能来。忽然想起来就算不能亲眼看到花阿姨,也想让玲姐姐帮我带张花阿姨的亲笔签名。花阿姨你这么温柔慈祥,一定会满足我的愿望对不对?”   花姐:“呵呵……”   “花阿姨真好。”,常欢天真活波、语气轻快:“玲姐姐啊,别忘了花阿姨的签名哟。”   “好的,玲姐姐一定会帮你要到花阿姨的亲笔签名。”金灵玲含笑回答。   常欢爽歪歪地挂了电话,一转身整个人都不好了。她问的咬牙切齿:“你怎么会在女厕所?”   冯晓龙饶有兴致的挑眉:“睁大眼睛仔细看看。”   常欢呆滞地走出去,看了眼标志。然后残念了,我擦,男厕所为什么没有小便池?她都是看这个来区分男女厕所的啊!   心里虽然凌乱,可常欢面色不改的转身朝冯晓龙挥挥爪子:“叔叔再见!”   “站住!”凉冷地嗓音成功止住了常欢的脚步,她回头:“……干……干嘛?”   “呵。”冯晓龙撩眼,优雅地走到常欢面前,弯腰俯视她:“再叫我叔叔,信不信我cao你。”   妈呀,常欢赶紧像兔子一样跑开。   地球上都是萝莉控,她想回火星!   好不容易跑回了节目录制现场,她刚坐下,罗威就兴致勃勃地拉着她说:“常欢,你刚才错过了好戏。那个宁安打电话过来叫主持人阿姨,当时主持人的脸色那个黑的哟!哈哈哈,笑死我了。”   常欢呵呵干笑,脑子里还被冯晓龙刚才的话吓的没回过神。   “闭嘴,看节目!”孟然出口,成功阻止了罗威的聒噪!   常欢心绪不宁,她绝壁不相信冯小龙说要亲她是喜欢她。他刚才的低气压是个鬼都能吓到,难道他最近出了什么事情?还是每月一次的大姨夫来了?   ”常欢,刚才那个宁安的声音挺熟悉的。”看了会儿节目,罗威又开口。   “呵呵,是吧?真可惜刚才我没听到园。”   “只要是女的,你都熟悉。”孟然瞥了眼罗威,不咸不淡的开口。在学校里,罗威见着一个妹子,说的第一句话肯定是:“这个妹纸,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啊?”   被嫌弃的罗威表示很伤心,常欢从兜里掏出罗洋给的棒棒糖分给两人:“来,吃糖。”   有糖吃,罗威瞬间欢脱起来。   孟然接过糖,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常欢。直看的她小心脏一抖一抖的跳,难道这家伙知道宁安是自己?   等她仔细看的时候,孟然早就收回了目光,专心看着台上的节目。   后半截花姐可能被打击惨了,所以兴趣缺缺的随便问了几个问题。   不过常欢不担心没效果,毕竟前半段的撕逼大战地球人都很喜欢看!   节目录制完了之后,常欢带着两人出了门口。   罗威有些扭捏:“我想找金灵玲要签名。”   “那走吧。”孟然提脚一步,带着两人朝后台走去。   常欢很想说不去,可是寡不敌众。   在躲避了n个工作人员后,三人终于到了后台。   这时候几人正被几个工作人员要签名,罗威忽然往后倒。常欢和孟然眼明手快的扶住他:“怎么了?”   “我腿软。”罗威哭。   常欢恨铁不成钢,气势汹汹地拖着罗威往金灵玲面前一站,装作不认识的开口:“您好,我同学很喜欢你,可以找你要签名吗?”   金灵玲莞尔一笑:“当然可以。”   “签我背上可以吗?”罗威弯腰,拿屁股对着金灵玲,脸红的能滴出血。   常欢:“…………”   罗威屁股又圆又翘,搞得她真想去踢一脚。   金灵玲轻轻一笑,在罗威背上签了名。   罗威激动的要死,出了门口他结结巴巴的说:“我……我……我的偶像……”   孟然白了他一眼:“白痴。”话落,他抬头看着外面:“下雨了!”   “哎,这里不知道有卖伞的吗?”常欢把手揣在兜里,冬天的雨一但下起来,肯定是缠缠绵绵的好几天。   正在烦恼的时候,冯晓龙忽然拿着一把伞从后面走了过来,对常欢说:“我送你!”   常欢沉默地看着他。   “常欢这个是?”罗威和孟然都好奇地看着她。   常欢抽抽眼角,在冯晓龙意味深长的目光下开口:“这位是……我大哥……”   冯晓龙满意地撑开伞:“走吧,我送你们。”这一回他大发慈悲的带上了罗威和孟然。   “你不是要开始工作了,我们自己打个车就好了。”常欢找了个借口。   冯晓龙站在门口,神色淡淡的地回头:“快点,还有一个半小时。”   常欢认命的朝前走去,罗威和孟然说悄悄话:“这人和常欢长的完全不一样啊。”   孟然叹了口气,他这个发小该长点心了。   冯晓龙开车很平稳,几乎感受不到任何颠簸。车内放着轻缓的音乐,常欢偏头看着窗外。黑沉沉的天空和细雨把外面的景色都渲染成沉寂低调的色彩。   罗威大咧咧的和冯晓龙说话:“大哥,你在电视台上班吗?我去常欢家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大哥你平时挺忙的哈。”   常欢抽了抽嘴角,真想用手堵住这个二货的嘴。   “你们家在哪里?我先送你们回家?”冯晓龙不答反问。   “哦,哦,我和常欢一个社区,孟然在百合路那边。”罗威直接把队友卖了。   冯晓龙笑了笑,罗威可能觉得和冯晓龙有代沟。说了几句话之后,也没兴趣继续说了。   冯晓龙先把孟然送到了小区门口,他忽然开口问常欢:“张起怎么样了?”   常欢心情更加低落:“不知道,人说有缘再见。”   冯晓龙透过后视镜看了眼常欢,见她闷闷不乐的,心情忽然变的有些好。他轻笑了一声,专心的开着车。   他绕道先把罗威送回了家,此时车上只有两个人。音乐紧紧流畅在耳边,气氛有些沉默。两人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常欢忽然想起来,当初李冬失踪。冯晓龙和她一起去找关老师的那个晚上,那时候眼前这个人还是个腼腆少年,这一转眼人还是那个人,可感觉早就变了。   她叹了口气,冯晓龙忽然开口:“过几天我要调到北京去工作了。”   “啊?”常欢愣了一下:“你要去北京电视台了?”   冯晓龙将车停下来,转身看着她:“以后你就开心了吧。”   常欢讪笑:“没有,没有,恭喜你高升啊。”   冯笑龙皱着眉头:“常欢!”   “恩?”   “不想看见我,你心里很高兴这种事情,根本不用藏着。”他苦笑:“毕竟,很多时候,我也不想看见你的。”   常欢:“…………”   好吧,相看两厌的人,根本不用这样假惺惺的寒暄。   气氛沉默了一会,冯晓龙忽然轻笑出声:“走吧,我看着你上楼。”   常欢觉得莫名其妙,她眼中怀疑这哥们儿已经精神分裂了。前一句话还说不想看见她,这里就要看着她上楼了。   在顾晓龙的注视下,常欢同手同脚的走上楼梯口。在二楼转脚的时候,她忽然回头定定地看着前方。   车窗紧紧地关着,她看不到冯小龙的身影和表情。但她能感觉到他复杂又纠结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身上,她叹了口气,头也不回的转身上楼。   她其实没看到,在她转身的刹那,车窗忽然遥了下来。透过细细的雨帘,冯晓龙那专注的目光一直随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尽头。   许久之后,冯晓龙才开车离开。   常欢趴在窗户上,看着车子消失在眼前,才收回目光叹了口气。   哎,这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啊。   “从刚才你一直唉声叹气,你咋了?”外婆奇怪的看着她。   常欢耸了耸肩:“咱们晚上吃啥啊?”   “吃炖猪脚,天太冷给你补补!”   “哦。”常欢心不在焉的回答,忽然觉得有些悲伤?难道是因为天气不好?搞得她也开始明媚忧伤了?   傍晚在电视上看到冯晓龙那张英俊帅气的脸,常欢有一瞬间的茫然。   倒是外婆依旧欣赏的啧啧赞叹:“冯小子越来越好看了啊,不知道他婆婆给他找到女朋友没?”   “噗……咳咳……”常欢喷出一口汤:“你要干啥?”   “前几天老孙还在和我说他孙女准备回来,我看过照片,挺不错的一姑娘。要是冯小子没女朋友,我就做个媒人!”   “嘿,那没机会。人家都要高升到北京去了,那孙姑娘估计人家看不上!”   “你这丫头咋说话阴阳怪气的啊?”外婆虎着脸说了句话:“不过也是,冯小子那么优秀,一般人还配不上!”   常欢翻了个白眼,觉得外婆忒操心了。   几口吃完了饭,她准备问一下,昨天说的签约影视版权的事情。她的《重回二战》倒是没交给编辑,她准备自己带着张律师去找师傅杨泉水。   编辑部的人回答:“已经联系了恒视,双方正在谈价钱的问题。”   “恩,咱们要为作者争取福利啊。不能怂!”   “ok,对了,恒视那边今天还问我《重回二战》的作者咋没出面呢?还说让我把你的联系方式给他们,他们自己来联系你。”   常欢笑:“成,我等会就去联系我师父。”   挂了电话,常欢亲自给杨泉水打了个电话,说要给她个惊喜。   “我还没说你呢,今天竟然去砸场子!“杨泉水有些生气。   “嘿嘿,我这不是气不过那个花阿姨一直咄咄逼人嘛。我和玲姐是战友,当然要帮她找场子了!”   “那个花姐以前和金灵玲有过长,老爱找金灵玲的茬。下次你注意点,在娱乐圈与人为善总是好的,但咱们也不嘘人!”   “我就知道师父最好了。”   “别拍马屁,什么惊喜啊?”   常欢嘻嘻一笑:“师父,你真心觉得那个《重回二战》写的很好?”   “当然了,你说的惊喜和这个有关?”   得到了师父再一次的肯定,常欢无比欢脱:“师父,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她清了清嗓子,才小声开口:“我就是那个《重回二战》的作者闲话多说!”   “什么?”杨泉水声音提高了一个分贝,然后才笑道:“我说你这小家伙,真是惊喜多多啊!”   ”那师父你高兴吗?”常欢对于杨泉水有一种孺慕之情,在项红那里得不到的亲情,她在杨泉水身上全都得到了。   “高兴啊,师父当然高兴了。”杨泉水很感叹:“丫头啊,你真给师父长脸!”   ☆、第56章   “嘿嘿嘿……”常欢有些得意:“那是,名师出高徒嘛。”   “丫头!”杨泉水忽然正色道:“虽然年少聪颖是件好事,但你要知道藏拙。有时候一个人太优秀了也是会惹祸的!”   常欢心里很感动,这些事情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放心吧,师父,我懂得!”   “恩,天冷,早点睡吧。”   “好的,师父晚安!”   挂了电话,常欢把自己埋在被子里。   思维习惯性的涣散,漫无目的的开始思考一些事情。不知不觉她就睡着了,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大白天了。   在《清宫遗梦》播出的那天,也是红薯公司发布腾/讯qq的日子。因为qq是一种免费的聊天工具,一经发行就在互联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注册人数呈直线上涨,以至于大家相遇打招呼的第一句话都是:“你qq多少,咱两互加呗!”   又因为qq空间可以听音乐、看视频、还能盖楼吐槽记日记,很多时尚达人都喜欢开放qq空间写一写或有趣或文艺的小故事和图片来增加访客流量。   所以到后来大家打招呼的方式又换成了:“今天你踩了吗?”   正式运营七天之后,腾/讯qq给红薯公司带来的利益保守估计已经超过两千万。而且还在持续增长的范围,不过独家垄断之后的问题就来了。   有一个叫创始公司也发布了一款类似于腾/讯/q/q的软件,常欢得知这个消息简直疯了。   那创始的q/q根本就是山寨版的腾/讯q/q,她立马就跑到公司总部,召开了会议。因为这次的事情非常严重,所有开发的程序人员都被列为嫌疑犯。   黄上也报警,让律师部的人向法院提起诉状,准备和创始打官司。   因为腾/讯q/q发布在前,在市面上占有优先的客户资源。所以创始q/q发布之后,虽然抢了一部分客户,损失倒也不大。   事情没过多久,就被查出来了,泄露机密的人是原来是林皓。而且这件事也和崔震有关系。   原来崔震被黄上辞退以后,就和男朋友金中成立了个工作室。因为当初在红薯上班,崔震隐约知道一点红薯的q/q计划,一直和男朋友悄悄的研究这个程序。可是,两人能力有限,始终没能研究出来。   在腾/讯q/q上市之后,崔震立马找到了林皓。以重金为诱,让林皓背叛了红薯,拷贝了一份腾/讯q/q的程序卖给崔震。所以才有后来的创始事件。   找出了真凶,林皓和创始都被告上了法庭。官司打下来,判定林皓和创始都犯了商业侵犯罪,林皓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而创始则被罚了1千万的赔偿金!   而且,因为林皓拷贝被创始的q/q程序,是有bug的,在注册人数超过5万的时候,程序就全盘崩溃死机。创始又受了一回重创!   在这件事情全部结束之后,常欢已经正式升到初三了。   初三的学业很重,老师们为了保持学校的升学记录,开始不断的给学生补课。初三的课程表可谓是排的满满当当,常欢虽然成绩很好,可也架不住全校初三生都在悬梁刺股的奋力冲刺。   她始终牢记杨泉水的话,要藏拙。所以人前人后,她做的资料试卷,一个学期下来都堆满了半个柜子。   这个星期天难得作业少,常欢拿出光盘把《清宫遗梦》好好地补了一盘。   不得不说恒视出品质量保证,看着电视里女主富察明珠女扮男装的行医治病,在一次误会中和男主陈玄青有了交集。并且第一次就被陈玄青认出了是女儿身,自己还洋洋自得认为伪装很好的时候。   常欢就觉得明珠真是逗比的可爱,再看到陈玄青夜探尚书府,藏身在树上只为安静地看一眼心上人的时候。常欢被陈玄青隐在树梢中那半明半灭的一双眸子,闪瞎了眼。什么是一眼万年?陈玄青当之无愧!   一集一集的看过去,常欢真心觉得演员们的演技都杠杠滴。   当金灵玲饰演的元妃艳裂夺目出现在众人眼前,当着皇后的面肆意张扬地惩罚了皇后身边的小丫鬟,把明珠救下来的时候。那眼角眉梢彰显的快活,让常欢觉得世间若是每个人都能随着自己的意念做事,那是该何等逍遥爽快?   看戏渐渐入了戏,随着剧情的增进。   常欢的心也跟着纠起来,真是奇怪,当初写的时候,她还觉得好文一定要虐。所以她文中除了明珠其余的人都虐了一把。   其中陈玄青和元飞是被虐的嗷嗷吐血,陈轩青的虐在于对明珠隐忍和浓烈理智的爱意。而元妃的虐在于被人步步紧逼,撕开华美坚定的爱情信仰之后的血肉模糊和不堪入目。   元飞爱了一生,用那般决裂的方式*于这重华宫中,也舍不得恨一恨黄上。爱的有多浓烈才会让这样傲娇的女子卑微到尘埃里?连死,都是都是为了圆心中那破碎支离的爱?   看着元飞在大火中那绝美的回眸,常欢直接泪流满面:“真是太感人了?元妃怎么那么傻?偏偏要喜欢皇上啊?最是帝王无情家这句诗,难道没学过啊?还这么傻的相信真爱?呜呜呜……真是蠢死了!”   外婆从厨房里探出身子,见常欢对着电视哭得撕心裂肺。表示很赞同,当初她看这电视的时候,可不也感觉重走了一回青春?不过,外婆觉得常欢有毛病,这小说她自己写的啊,怎么还能哭成这样?   她把饭菜端了出来,招呼常欢吃饭:“哭饿了就快来吃饭啊,对了,你作业做了没?”   常欢正看得起劲:“什么作业啊?啊啊啊啊!”屋内响起常欢的尖叫:“我作业一个字都没写,疯了!疯了!”   外婆叹了口气:“先吃饭,作业没写的话,你写张病重的假条,我给你按个手印你带去给你们班主任。”   常欢囧囧有神的看着外婆,你晓得你这样会养出一个懒惰的外孙女出来吗?   吃了饭,常欢忍着想看剧的荡漾,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奋笔疾书地写作业。   幸好这些题对她而言不难,只是英语单词的抄写和语文课本的抄写有些麻烦。在常欢做作业的时候,外婆还热了一杯牛奶过来:“写不完我给你按个手印就好了,你先喝杯牛奶,别伤眼睛。”   对于外婆的体贴,常欢抱以一笑。   接过杯子一口气喝完牛奶,继续低头抄书。终于在十二点之前把作业全部做完,常欢伸了个懒腰,心里又开始激动:“好想看电视啊,怎么办?”   她强制自己躺在床上,闭着眼睛默默回想剧情。然后……她睡不着了!   觉得自己今天不一口气看完电视,她就睡不着。可是……她不能看啊!   她默念一百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循环洗脑之后,终于安分下来。翻来覆去到了后半夜才算睡着了,第二天她顶着两个熊猫眼去上学。   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清宫遗梦》的陈玄青会乱入梦中?她为了他那含情脉脉的眼神,可是做了一晚上/春/梦啊啊!!   到了厕所,常欢呵呵哒。   大姨妈来了,难怪思/春了。   离着中考越来越近,学校里面的氛围也越来越严肃。   在期中的模拟考试中,孟然稳坐第一,常欢第二,至于罗威这小子成绩依旧是不上不下中间排名。   一中的学生可以直升一高,所以学校里拼搏学习的氛围都是老师强制整出来的!紧张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就要中考了。   班上的同学们特潮流的买了不少同学录,不管熟不熟的人都给来一张。   而且常欢也被好多女生拉着照了毕业合照,几天下来,常欢获得的照片都可以锁一抽屉了。倒是她和孟然、罗威的照片没几张,常欢觉得三人已经结下了深厚的情谊,照片同学录怎么样都必须来一发啊!   所以她赶紧拉着两人学校每一个景点都来了一张,至于同学录。   罗威最想对常欢说的话:“下次打麻将,让我赢一盘。”   孟然最想对常欢说的话:“友谊天长地久!”   常欢:“…………”   三天中考结束之后,大家其实没啥分别的愁绪。毕竟到了高中,大家依旧是校友啊!不过被拘束了那么久,该欢脱还是该欢脱。   学校里组织了毕业七日游,要去的人每人500块钱。据说这一次是去海边玩,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常欢都没去过海边。所以她愉快地拉着孟然和罗威报了名。   去海边自然少不了买泳衣,咳,罗威这小子在陪常欢买泳衣的时候脸红的能滴出血。   常欢倒是很淡定地买了一款保守泳衣,然后给罗威和孟然挑了两条小黄鸡的内裤。两人拿着内裤那隐晦的表情,常欢想想都想欢乐。   哈哈哈,天真无邪其实她身边也有一对这样的组合呢。   看着常欢那变态的笑容,罗威抖了抖身子:“我不穿可以吗?”   “你敢!”常欢冷冷吐出两个字。   孟然很淡定:“坚决不穿!”   “穿嘛,穿嘛,大家是好朋友,我买的你忍心不穿?”常欢捏着嗓子撒娇。   罗威好心塞,他感觉到了满满的恶意!   ☆、第57章   旅游的零食全被罗威一个人包了,常欢和孟然只要负责吃喝玩乐就可以了。   常欢发现孟然很博学,在路上他充当导游角色。凡是走到一个地方,他都能说出这个地方的地名和名字的由来。   因为是旅游,大家一路情绪高涨。   孟然作为一班的班长,被同学们大力推荐。还特煽情的说,让他最后一次做回班长领导大家。   常欢乐呵呵地看着,孟然直接点名让她唱首歌。   常欢:“…………”   她五音不全,从来没在人前唱过歌儿。   “来一个!来一个!常欢你来一个!”同学们瞎起哄。   常欢推脱不了,拿着话筒脸红说:“我唱的不好听,大家别介意啊!”   “唱吧,唱吧,你就别谦虚了。”罗威一直记着小黄鸡内裤的事情,所以能刷一刷常欢他相当乐意。   常欢清了清嗓子,唱了首周华健的鸳鸯蝴蝶梦。   本来特期待她唱歌的人,听到第一个音符都跟见了鬼似的捂住耳朵。只有罗威坚强挺到最后,一曲罢了。常欢舒了口气,没想到当着大家的面吼歌的感觉那么酸爽。看来她有空得多才吼一吼嗓子才行!   她笑眯眯地抬头,立马呆住:“大家怎么了?”   罗威竖起大拇指,呵呵笑:“狮吼功,真绝色!”   常欢把话筒丢到罗威怀里:“有本事,你来一个。”   罗威兴致勃勃的捞起话筒,还装模作样的要了点掌声和鲜花,才深情款款地唱了首小虎队的《爱》。别说这小子,唱的还真赖!   有了常欢和罗威的开头,剩下的同学都跃跃欲试,每个人都拿出了一个才艺来表演。   常欢从头到位,一直乐呵呵的看着。   车子缓缓向前开去,窗外的阳光灿烂照耀着大地。   常欢是被人推醒的,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到了吗?”   孟然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口水!”   “啊?”常欢张大眼睛,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刚才她靠在孟然肩上睡觉。无意识流出的口水都把孟然的衬衫打湿了,她脸一红,嘿嘿笑道:“咱们哥两好,你别介意啊!”   “哟哟哟,你们哥两好,我呢?”罗威拉长了声音。   孟然抬头,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既然这样,刚才你跑什么?”   常欢这才反应过来,对哦,上车的时候她明明是和罗威坐在一起,怎么一觉醒来就成了和孟然坐在一起?   她意味深长的盯着罗威,罗威脸红,梗着脖子:“我不是……不是……”话说的结结巴巴的,一双眼睛却咕噜噜地看着车外面。   常欢跟着他目光看去,然后“哦”了一声,学着他刚才的语气阴阳怪气的说:“原来啊,真奇怪啊,这都夏天了,怎么还有人思春咯!”   “常欢!”罗威恼羞成怒地大叫。   孟然淡淡开口:“刚才跑路的人没有资格说话!”   “就是,就是!”常欢跟着点头,两人一溜烟的往车下窜:“我们的行礼就交给你了,春春同志!”   罗威:“…………”   他认命的从架子上拿下常欢和孟然的行礼,慢腾腾地往车下挪去:“md,没事儿带这么东西干嘛?累死老子了。”   下了车,一股海风迎面吹来。   常欢站在马路边,眯眼看着前方的大海,只觉得整个人都被海风吹的神清气爽!   她笑嘻嘻的扭头,看着身上挂着很多行李的罗威:“快点啊,快点啊,我们去看看住宿的旅馆,听说很有味道哦。”   “在海边的房子肯定有味道,还是一股子海腥味!”罗威小声抱怨。   孟然慢条斯理地抬头,眼光轻轻一撇:“快点。”   罗威不甘情缘的加快了步伐:“一群周扒皮!”   学校预定的是家庭旅馆,因为初三生基本都来了。所以这边的旅馆基本都被学校包了下来,每个班的老师也跟着来旅游,好照顾同行的学生。   罗威拖着行李好不容易走到旅馆里面,常欢正和几个女孩子商量着出去踩踩风景,顺便买些特色小吃过来。她转头看着孟然和罗威:“你们去不去?”   孟然摇头:“天热,不去。”   罗威累的跟狗一样,也连连摆手:“不去,不去,你给我们带些好吃的回来就成。”   常欢点头,和女同学一起出了门。   暑假是旅游旺季,这个村子里的人很有生意头脑。   他们在沙滩上圈了一块地盘出来搭棚子,每户人家都在棚子里支起了摊位买本地小吃。因为靠近海边,海鲜都超级便宜。   常欢喜欢吃海鲜,所以一次性吃了够。   她买了十串鱿鱼串分给同行的人:“你们尝尝,味道可真好吃。”   其他几人闻言,都拿过来吃了一口,纷纷赞赏味道超级正宗。   张离不喜欢吃海鲜,这一路走来始终皱着眉头。见常欢分享鱿鱼串,她连忙摇头:“我不吃这个。”   “哦,那你要不要尝尝冰粉?”   张离是罗威暗恋的对象,作为罗威的好朋友,常欢肯定要助攻!   “算了,外面的东西都不干净!”张离表情悻悻,脸色不太好。   “你不吃,干嘛来啊,在旅馆里休息多好啊!”张离平时有点小洁癖,同行的人都很奇怪她干嘛跟着来。   张离有些不好意思:“高中我要去外地读书,想多和大家呆一会儿。”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   难得被张离带出了一点小惆怅,常欢咬着木签字替罗威点蜡。真可怜,还没开始就失恋了!   为此,常欢觉得有必要安慰一下罗威的小心肝儿。   凡是她觉得好吃的东西,都给买了一份。走到前面,有一家卖生鱼片的摊子。常欢刚准备往里面挤进去,就看到一个眼熟的人。   她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那人是崔震的男朋友金中。她下意识的四处看看,想知道崔震来没来。却发现和金中一起的是个二十七八的女人,两人看起来关系很密切。   在金中和那女人走出来的时候,常欢下意识的蹲下身子躲避两人。   “怎么了?”张离觉得很奇怪!   看金中他们走远了,常欢才站起来打着哈哈:“没什么,就是突然肚子疼。”   “小摊上的零食不干净,你少吃点。”张离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   常欢:“…………”   又在外面逛了半小时,常欢他们才满载而归。   这时候很多同学都换了泳衣去海边玩水,孟然和罗威在和几个男生玩纸牌。   常欢眼珠转了一下,把手里的东西分了一些给张离:“你帮我拿一下,我拿不了这么多。”   张离看着袋子皱了皱眉头,见常欢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只好伸接过一部分袋子。   常欢弯眼一笑:“走吧,咱们送过去。”   张离忽然就感动了,她觉得常欢这人真好。知道她要走了,还特意找机会让她和同学们多接触接触。   常欢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正吆喝着大家来吃东西。   罗威嗷地一声扑过去,常欢立马说:“你爱吃的烧烤在张离手上,你去拿吧。”   罗威又嗷了一声退开,然后红着脸,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看着张离发呆。   张离以为他和自己不熟,不好意思过来。就大方的走过去,拆开袋子把塑料盒拿了出来:“给你,这些东西少吃点,容易拉肚子。”   罗威接过烧烤,很不自然:“谢谢!”   常欢和孟然坐在一旁,拿着奶茶看着两人笑。   感受到小伙伴善意的促狭,罗威脸又红了。   其他人忙着吃东西,倒没发现这边的一幕。   吵吵闹闹的玩到傍晚,旅馆的老板娘包了鱼肉饺子给学生们吃。   老板娘包的鱼肉饺子个大馅足,咬下去满口鲜香,勾的大家食指大动。一大锅饺子转眼就被抢空,幸好老板娘包了很多饺子,才喂饱了大家的肚皮。   吃饱喝足,又到了娱乐时间。   罗威招呼着大家去海边说故事,夜黑风高夜,自然是说鬼故事最来劲儿。   罗威有心在张离面前表现,所以绘声绘色的说了个关于人肉饺子的故事。惹得大家海边时不时响起一阵尖叫,等罗威的故事说完,张离立马捂着嘴跑到一旁大吐特吐。   罗威:“…………”   他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貌似做错了事情。   常欢作为助攻,肯定寸步不离的跟着张离:“你觉得恶心,就不听嘛。可惜了晚上吃的饺子了。”   张离接过常欢递给她的水,漱了口:“我这不是喜欢听鬼故事吗,罗威讲的真好。我都吓死了!”   “那还是当然。”常欢昂首挺胸:“罗威虽然有些逗比,但人很好啊!”   张离点头,羡慕地看着她:“真羡慕你有好朋友。”   常欢嘻嘻一笑:“你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做朋友。”   张离这人有洁癖,不爱和人打交道。所以班上没啥人愿意和她相处,其实相处久了,常欢发现这姑娘人不错,就是不知道怎么和人交流。   张离得了常欢的话,正两眼泪汪汪的感动呢。   忽然听见罗威尖叫起来:“啊啊啊啊!!!有死人啊!”   常欢和张离连忙跑过去,这边的动静也引起了老师们的注意。老师们打着电筒过来,常欢胆子大点,在老师用电筒观察尸体的时候,她也看了一眼,然后就惊讶了。   被藏在树丛里的尸体居然是崔震的男朋友金中!   ☆、第58章   没过多久,警察就来了。   常欢他们一群学生作为这件事的目击证人,自然是被警察带到了警局。   在警察面前,常欢如实告知和金中认识的事情,并且把白天见到他和那女人逛街的事情也一起说了出来。   警察局的人很快就把和金中在一起的那女人带来,经过检查,金中死于性窒息,死前被人侵犯过。但他身上没有留下凶手的任何痕迹,和金中在一起的那女人得知金中的死因,有一瞬间的惊讶。   原来她和金中是经过家人安排下的相亲,因为两人年纪都到了结婚的地步。这一次旅游是那女人提出来的,她觉得两个人出去旅游可以看出一个男人有没有担当和责任心。在相处她也渐渐对金中产生了好感,正准备回去就和金中订婚,却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那你……知道金中是同性恋吗?”警察看了眼那女人,才问道。   “什么?”   “看来你不知道了!”警察又看了眼常欢道:“金中年龄31,在和你交往之前,有一个处了大约3年的男朋友。”   “不可能!”那女人斩钉截铁的开口,和金中第一次见面她就被金中的绅士风度所吸引。所以她才会和金中有后续发展,而且,和金中的相处中完全看不来金中喜欢男人。她情绪激动的看着警察:“不可能,我男朋友怎么可能是同性恋。我们都商量好了要订婚了,我们的家人也很看好我们……”   “吴佳小姐,我知道你男朋友不幸遇害的消息,让你很伤心。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你男朋友……”在吴佳执着的眼神中,警察叹了口气,转了话风:“好吧,根据我们的调查,你男朋友有位交往比较密切的男性朋友名叫催震。昨天晚上21点整,你男朋友和他通过电话。请问你对这位催震有印象吗?”   “催震?”吴佳仔细回想了一下,摇了摇头:“完全没印象!”   “请问你和金中认识多久了?”   “……三个月。”吴佳说完就愣住,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复杂。她和金中最初的相遇,完全是因为家人的催促,说起来,她对金中完全不了解啊!   警察作者笔录,忽然抬头看着常欢:“你对金中和崔震了解多少?”   吴佳一听,眼光也落在常欢身上。   常欢沉吟了一下,才说道:“以前和崔震有见过几次面,但最近的一次一次见面是在一年前。”常欢把红薯和创始的qq争夺战说了出来。   “行了,今天就麻烦你们。有什么事情的,我们还会再联系你们的。”警察合上笔,对常欢和吴佳说道。   常欢点了点头,临走前看了眼有些失魂落魄的吴佳,叹口气走出了警察局。   “怎么样?怎么样你没事儿吧?”见常欢出去,罗威立马蹦了过来,大着嗓门道:“今天晚上吓死我了。”   常欢心不在焉地笑了笑,她总觉在这个地方遇到金中的案子,有些邪门!   孟然也走到常欢面前,递给常欢一罐冰冻过的雪碧:“给,压压惊!”   一口凉爽的雪碧下肚,常欢的精神好了些。她对罗威和孟然笑了笑:“没事儿了,刚才就是被吓到了!”   罗威心有戚戚焉的点头,往常欢那边靠了靠,有些后怕的说:“我觉得我长的太好看了,如果出现什么意外,你记得保护我啊!”   常欢:“…………”   孟然翻了个白眼:“白痴!”   因为海边发生了命案,晚上的气氛显得很沉凝。   老师们把学生聚集在一起,让大家打地铺,几个老师晚上轮流守夜。等明天一早,就全部启程回学校。因为大家都很害怕,所以晚上都是点灯睡觉。   常欢一直在想崔震在和这件事有没有关系?所以没怎么睡着。迷迷糊糊之中,她感觉身旁的张离动来动去。搅的她睡意全无,她索性睁开眼,小声问:“怎么了?”   “我想上厕所……”张离憋红了脸:“可是我害怕!”   经她这样一说,常欢也有点尿意。她从地上爬起来:“我陪你一起去。”   有人作伴,两个人还是有点害怕。出了门,正巧遇见巡夜的老师在吃宵夜,见两人出来还招呼两人吃面条。   “我们想上厕所!”常欢摇头决绝。   “哦,等着,我和你们一起去。”其中一个男老师放下手里的泡面,拿起手电筒起身道。   张离差点感动哭了,常欢因为经历过的事情很多,倒算比较镇定。   整个旅馆灯火通明,厕所修在走廊的外面。还算比较干净,常欢和张离一起进去上厕所。常欢上好了厕所,站在厕所里面等张离。过了好一会儿,张离小声道:“……常欢,我想蹲厕所。可是……只有一张卫生纸……”   常欢沉默了一会儿:“你等一下,我去问问老师有没有。”   “恩。”张离觉得特别不好意思。   常欢表情淡定的去问男老师带卫生纸了没有,男老师掏了掏兜,掏出一包烟。他有些尴尬的笑:“我回去拿。”   “不,我怕!”张离忽然出声,听起来都快哭了。   “…………”   总不能让张离就这样蹲在厕所里吧,三人僵持了一下,男老师还是准备自己回去拿。可张离哭着死活不答应,要让常欢回去帮她拿卫生纸。   常欢翻了个白眼,心里有些不舒服。她叹了口气:“行吧,我回去拿!”说着,她转身就往回走。   夜里很安静,走在木地板上的脚步声咚咚咚地传了老远。常欢本来不害怕,但被张离刚才那样一闹,心里也有些毛骨悚然。眼看着就要到屋里的时候,常欢不免加快了脚步。却和一个迎面而来的撞在一起:“对不起,对不起。”常欢下意识的道歉,抬头却懵了。   崔震他怎么会在这里?   糟糕,难道凶手果然是他!   常欢脑袋里刚略过这个想法,她不动声色的后退。装作没认出乔装改扮的崔震,崔震却忽然蹿前一步,捂住常欢的嘴把他往海滩上拖。   “唔……救命!”在崔震扑过来的瞬间,常欢尖叫开口。却被崔震强行往海滩的漆黑处拖去!   “常欢……”   旅馆里响起老师的声音,催震见状不顾常欢的挣扎。一手劈在常欢的后劲,将晕晕乎乎的她扛上了停在路边的汽车。在大家追过来的时候,连忙开车往外面冲了出去。   不行,必须想个办法自救!常欢晕乎乎地躺在后车厢里想到。她咬破咬破舌尖,疼痛让她瞬间清醒过来。   很好,崔震慌乱之中根本没有时间来绑她。   现在是深夜,马路上的车辆不怎么多。   常欢看准时机,乘车子转弯减速的时候,抱着头侧滚落地。耳边传来刹车声,常欢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她顾不得身上的伤,连忙从地上爬起来,一边往回跑一边朝行驶过来的车辆招手喊救命。   如果说绑架常欢是一时的冲动,那么在常欢跳车的时候彻底激怒了催震。催震觉得如果不是常欢,如果不是红薯,那么他和金中就会一辈子好好的。他们会事业有成,会幸福美满。金中也不会迫于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和那女人相亲,从而离开自己。   崔震觉得,反正杀了金中自己也活不了。不如死前,让常欢这个罪魁祸首给他们殉葬!   他神色疯狂的调转车头,猛踩油门朝常欢撞了过去。正在这时,后面那辆车忽然加快速度蹿了出来,以一个刁钻的角度把催震的车撞到了沙滩上。   常欢劫后余生的摊在地上喘气,刚才车子朝她撞来的瞬间。她还以为自己会去见上帝,幸好没事也没死啊。   “小妹妹,你没事儿吧?”从车上下来一个二十岁左右,打扮的非常时髦的年轻男人。他蹲在常欢面前,开口问道。   “……没……没事……”常欢哆嗦开口,有些后怕。她深呼吸几口气,才稳定下来:“麻烦你打110报个警!”   “嗨,最讨厌和警察打交道了!”男人啐了一口,虽不大情愿还是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   常欢想从地上站起来,试了几次都发现腿软。根本就站不起来,正在这时一双手从背后伸了过来。把常欢从地上扶起来,伴随着一阵清新的香味那人开口问道:“想做什么?”这人的声音很好听,带着一股忽略年龄的从容和沉稳。   常欢愣了一下,转头看去。   因为他背光而站,常欢只能模糊的看到一个好看俊美的轮廓。这人的眼睛真漂亮啊!这是常欢看见他时的第一反应,那人见常欢看过来,移开了脸颊,又往阴影处移了一点:“你刚才想做什么?”   “……我想看看那人被你们撞死了没有!”常欢老实交代。   “噗……妹妹,你就放心吧。那人顶多被我们老大撞晕,死不了!”言语之间似乎对这人有着莫名的崇拜和信任!   常欢下意识的抬头,这才发现这人很高,白衬衣也能穿出一股沉重的压抑感。他似乎有些不习惯被人盯着看,黑暗中,他偏了偏头。伸出手臂小心的护住常欢的身体,分寸却把握的很好,身体上没有多余的接触却能让人感到安心。他将常欢扶到马路边,轻声道:“不用担心,人没事。警察大约还有10分钟就会赶过来!”顿了顿他又道:“你身上的伤,需要处理一下!”   常欢困惑,对这人似乎有种没由来的信任感?难道是因为他刚才救了自己?   ☆、第59章   右手有些脱臼,除此之外身上还有多处擦伤。   那人将常欢扶上车,从后车厢里拿出一个急救箱给常欢上药。   车内灯光有些亮,常欢这才仔细打量眼前的男人。他身形高大、皮肤成小麦色、五官菱角分明,尤其是一双眼熠熠生辉当他看人的时候,你会觉得你就是他眼中的整个世界。   这人分明很陌生,可常欢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似得。   他正握着常欢的手臂,用酒精给她消毒。疼的常欢轻轻“嘶”了一声,他忽然抬起眼,翘起唇角对常欢笑了笑:“吹一吹就不疼了。”   他笑的时候,右脸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让他本来老成的气质瞬间多了一份属于少年的阳光,常欢瞪大了眼睛:“你!”   “……我?”他依旧笑,乘常欢精力集中在自己身上。他右手忽然使劲儿,只听“咔嚓”一声,常欢脱臼的右手瞬间复位。   “痛痛痛痛!”常欢尖叫,眼中泛着泪光:“你!”   “我怎么了?”他爽朗一笑,拿出绷带给常欢固定右手。   常欢盯着他看了几眼,忽然伸出左手掰着他的头。两人目光对视了好一会儿,在他笑意盈盈的眸光下,常欢伸手捏着他的耳朵,大声道:“好啊,你个坏小子。当初不告而别害得我们担心死了,今天要是我没认出你来,你是不是不准备和我相认?啊!”常欢放炮似的说出一串话,末了还撇了撇嘴,红着眼哼哼:“几年不见,你倒是修炼成精了。连皮囊都那么拉风!”   站在车外的男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车内,天啊,那姑娘居然敢揪着他老大的耳朵。他老大居然还对她笑的这么好看?他赶紧擦擦眼睛,发现老大不禁没生气,还宠溺地拍拍那姑娘的脑袋,顺了顺毛,温柔无限的说:“你一直在我心里,从来没忘记过。”   常欢眨眨眼睛,在他和煦的目光下。讪讪地收回手,讨好的笑了笑:“李冬、李冬,我也想死你了。”   李冬隐去眼里的笑意,皱着眉头:“刚才是怎么回事儿?”   常欢低头,有些心虚:“被你撞下去的那人是个杀人嫌疑犯,我在旅馆被他劫持出来了。”说道这里,她又嘿嘿一笑:“不过真好,因为他让我找到了你。”   常欢一直都没发现,自从和李冬重逢之后。她再也没挺直过腰板,其实这也不能怪她,怪只怪敌人太霸气,她这等小市民只有乖乖被降的份儿。   李冬听了常欢的话,刚一抬眼,站在车外的那人就朝李冬挥了挥手,跑到沙滩上去看催震的死活。   没过多久警察和学校的老师都赶到了这里,罗威和孟然立马蹿了出来:“常欢,常欢,你没事儿吧?”   罗威的嗓音还带着哭腔:“都是我的错,你就不该陪张离去上厕所。我该好好保护你的,你要是出了啥事儿我还活不活啊!”   李冬闻言,抬眼扫了眼罗威。   罗威立马收了声儿,往孟然那边靠了靠。这人太可怕了,孟然一定好好保护他!   孟然目光在李冬身上扫了扫,李冬对他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然后平淡的移开目光,孟然也收回目光看着常欢:“没事儿吧?”   常欢嘻嘻一笑:“有李冬在呢,我没事儿!”   李冬低头微笑:“我送你去医院。”话落,不等常欢作答直接开车往医院去。   罗威茫然:“孟然啊,我怎么觉得咱们三剑客的地位受到威胁了!”   孟然翻个白眼:“你贱不要拉上我,还有,我们的地位从来没受到威胁过!”   罗威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然后欢脱的换了话题:“哎哟,凶手抓住了。哥哥的清白总算保住了!”   孟然:“…………”   常欢坐在副驾驶位上,眼光时不时地往李冬身上溜达。   李冬微微一笑,减慢了车速:“怎么了?”   常欢朝他伸手:“手机给我!”   李冬将手机递给常欢,常欢一边输着自己的电话号码,一边抱怨:“这下看你还怎么玩失踪,对了,你现在住在哪里?我和外婆搬到了市里,下半年我就上高一了。外婆总是和我唠叨你,你要不要跟我回去吃个饭啊!”其实,她想说的不是这个,她想问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可是看李冬如今这个样子,究竟有什么样的机遇才能让记忆中那个瘦瘦黑黑的小男孩成长为这样一个沉熟稳重的人?   不用想也知道,李冬必定是付出常人想不到的血汗。   看着他现在这样光鲜亮丽的样子,常欢就心疼了,问不出口了!   李冬笑看了她一眼:“我在南城定居,这一次是路过这里。”却只字不提和常欢回去的事。   常欢闻言,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李冬索性将车停在路边,笑道:“还看吗?”   常欢脸忽然就红了,虽然两人以前关系很好。可始终有几年的断层,在她记忆中李冬还是原来的样子。可如今坐在她旁边的人早就和记忆中的人有着天差地别的变化!   见常欢红了脸,李冬眼里的眸光沉静了下来。几年不见,常欢的颜色越生越好看,眉目清丽,皮肤白皙细嫩如同上等的细瓷,她红着脸的样子让人想伸手摸一摸的冲动。   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动了动,微微移开目光,却像发现更惊人的魔法。眼前的少女已经开始发育,穿着鹅黄色的连衣裙,纤细的身体已经初露曲线,看起来就像挂在初春枝头的花苞,似乎在下一秒就会浓烈绽放开出绚烂的色彩。   常欢撇过头,小声道:“我和外婆住在长冶路23号,你有空就回来看看我们吧。”   李冬轻轻一笑:“好。”   气氛安静之下,就剩下沉默。   车子重新上路,常欢这才安静下来。   李冬把常欢送到医院,仔细检查了下身体,发现没什么大问题。就在右手上打了石膏,开了些消炎药让常欢拿回去吃。   李冬把常欢送回了旅馆,张离红着眼睛跑到常欢面前:“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常欢笑了笑:“没事儿,不用放在心上。”   罗威和孟然站在一旁,经过昨夜的事情。罗威对张离的心态很复杂,有一种‘啊!我居然眼瞎喜欢这样一个胆小自私的姑娘。舞草,心好赛!’的崩溃感。所以在张离道歉的时候,他很狗腿的地上一袋小笼包:“皮薄馅儿多,好吃到没朋友的小笼包,尝一个!”   常欢甩了个上道的表情给他,然后把小笼包递给李冬:“尝尝?”   李冬笑了一下,从袋子里夹起一个小笼包塞进常欢嘴里:“吃吧,我不饿!”   担惊受怕了一夜,终于尝到美食。   常欢满足的眯起眼:“真好吃。”   周围的同学都很好奇的看着李冬,他们听说了李冬英雄救美的英雄事迹。这正经一瞧,立马就被李冬身上那股别样的气质所吸引。大家都是青春期正梦幻的时候,看李冬对常欢这么温柔,早就脑补了无数浪漫爱情出来。   见常欢没事儿,老师的一颗心也掉回了肚子。   让旅馆老板娘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告诉大家吃饱喝足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常欢依依不舍的看着李冬:“你不回去吗?”   李冬笑了笑:“暂时不,放心,我有空会回来看你的。”   常欢点了点头,转身上了车。她从窗户哪里探出脑袋,看着他:“要回来之前,记得通知我啊。我让外婆给你做好吃的!”   李冬含笑,目光缱绻地望着她:“好。”   车子开出老远,常欢才收回目光。   她心里激动又高兴,失踪了几年的小伙伴终于又找到了。   “那个。”   “啥?”   “那个叫李冬的是谁啊?”罗威好奇的要死。   常欢灿烂一笑:“我发小啊!”   “啊!”罗威惊讶:“你多大了?”   常欢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快16了,咋了?”   罗威呵呵呵,表情有些破碎。   常欢眨眨眼,孟然从后面伸手打着罗威的脑袋,慢悠悠的开口:“二货的内心世界肯定是:世上竟有比孟然还少年老成的人物,善哉善哉!”   常欢呵呵呵:“人家只有17岁。”   孟然点头,瞥了眼罗威:“温室里的花朵就不要羡慕壁上松柏了,那是你嫉妒不来的气质和阅历!”   “嘤嘤嘤……”罗威深受打击。   常欢定定地看着孟然,孟然淡淡道:“就算你发现我博学多才,独具慧眼我们的画风也不同!”   “呵呵呵呵……”常欢抽抽嘴角,朝孟然竖起一个大拇指。她不否认,孟然此人目光老辣,聪明睿达。   手指缓缓的摸索着手机,常欢心想。到家之后该给李冬发个什么信息呢?正这样想着,李冬的信息就来了:“不用担心,我很快回来。”   常欢翘起嘴角,走失的羔羊终于归家了,感觉真是棒棒哒!   ☆、第60章   旅游变成了惊吓和惊喜。   当老师把常欢送回去的时候,外婆被吓了一大跳。   她紧张兮兮地拉着常欢左看右看:“你咋了?”   “没事儿,就是和同学玩儿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手。”常欢不想让外婆多过担心,就随便找了个借口。   外婆有些心疼:“怎么不小心点啊。”   常欢嘻嘻一笑,用左手搂着外婆摇了摇:“外婆啊,你猜我次找到谁了?说出来保证吓死你!”   外婆想了半天也实在不知道谁能让常欢能这个兴奋,她摇摇头:“猜啥猜,你直接说!”   “哈哈……是李冬!我找到李冬了!”常欢从兜里摸出手机,在外婆眼前晃了晃:“我留了他的电话号码,他还说过一阵子就回来看我们。”   “找到了?”外婆有些惊奇,她叹了口气:“哎,找到了就好。这孩子也是个苦命的,他过的好不好啊?瘦了还是胖了?”   “人家好着呢。”常欢快嘴说道,后来才醒悟过来,慢慢的说了句:“看起来和以前的变化很大,你见到了肯定都认不出来。不过……应该是遇到好人家了吧。总之,不管怎么说,找到人还活着就是最好的事情了!”   “好就好,好就好。”外婆连连说了几句话,才说:“不行,我得打个电话回村里。告诉李冬他二妈,李冬这孩子找到了。”   “诶,等等!”常欢喊住外婆:“这事情要不要问过李冬才说?”她觉得外婆虽然是好意,可和李冬的再次重逢,她有种只要关于李冬的事情,她都必须问过本人的同意才能去做的感觉。   “啥?这还要问他?”   “毕竟,他是当事人啊。而且,当初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李冬可能并不是那么想和村子里的人接触。不然当初他怎么会离家出走?”   经常欢这么一说,外婆还真犯难了。想了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那也成,咱们打电话问一下!”   常欢深吸了口气,说实话和李冬联系她还有点小紧张。   她稳住手,拨通了李冬的电话。很快就被接了起来:“常欢,你安全到家了?”   常欢眨眨眼睛,笑了笑:“是啊,我到家了。外婆知道找到你之后很高兴……”   “是吗?能和你相遇我也很高兴!”电话那头传来李冬低沉的声音,听在耳朵里却像芳醇的美酒一般让人微醺。   常欢吞了吞口水,她更加紧张了。在外婆焦急的目光下,又深吸了几口气才道:“外婆说想打电话回去,告诉他们找到你了……”说到这里,常欢怕他抵触,连忙加了话:“当初你走的时候,大家都很担心,所以……”   “常欢……”李东忽然开口打断了常欢的话,他的声音微微扬了扬:“当初你们为了找我所做的事情我都知道,一直都知道。”   “既然你知道,为什么不回来?你个混蛋,知不知道大家有多担心你!”常欢嗓音带上了哭腔,李冬的话让她忽然回到当初李冬离开的那个深夜。现在想起来,她当时虽然平静可心里还是会担忧会怕,怕他又从蹈覆辙,或者比上辈子过的还惨。幸好,幸好他如今没事,过的很好!   “常欢你别哭。”李冬喟叹一声,轻声道:“你这样我会觉得内疚的。”   “噗……内疚的话,那就好好的不许再失踪了!”常欢笑嗔。   “好。”李冬应了一声,然后说:“我想和外婆通通电话。”   常欢把电话递给外婆,外婆眉常欢那么复杂的心思。喜滋滋的拿着电话和李冬侃大山,侃了大约十几分钟才把电话还给常欢。   “喂?”常欢重新接过电话,就听李冬在那边说:“好好养伤,等你伤好了我就回来看你。”   常欢嘻嘻一笑:“那成,明天就好。”   李冬笑骂了一句“促狭鬼”才挂了电话,常欢拿着电话也笑出了声儿。   “哎,我赶紧给李冬二妈大哥电话。”外婆掏出手机就要拨号码。   “等等!”常欢忽然出声。   “又咋了?”   常欢嘿嘿一笑,她不是怕外婆打电话回去,万一知道了常德和项红的事情,那外婆岂不是要伤心死。   “你有村子里的电话吗?”   “没有!”   “那就成了,我给蒋小叔打个电话通知下。当初李冬失踪了不是还立了失踪案吗?顺便一起消了。”常欢眼珠转了转,又找了个借口支开外婆:“哎呀,我忽然想吃楼下卖的冰棍了。外婆你给我买一根儿呗。嘤嘤嘤……我手好痛啊。”   “记得告诉他二妈李冬没事儿啊?”外婆再三嘱咐才下了楼。   看外婆下了楼,常欢才拨通蒋大元的电话,告诉他李冬找到的事情。又要了李冬二妈的家里的座机,打了电话回去。   李冬二妈知道李冬找到了,别提有多激动了。在电话里一直感谢常欢,常欢笑了笑,恳求李冬二妈如果外婆打电话回来,让他们都不要告诉外婆关于常德和项红的事情。   李冬二妈也是个爱恨分明的人,闻言拍着胸脯让常欢放心绝对不会说漏嘴的。   常欢连忙道谢,这时候外婆也回来。知道在和李冬二妈通电话,连忙拿过电话和李冬二妈聊天。   常欢含笑看着外婆,其实她一直都知道。   外婆看起来在城里生活的很好,其实她很想家,想村里的乡亲们和土地庄稼,想家里的山和水,想家里的一切事情。只不过为了不让自己担心,一直没表现出来而已。   和李冬二妈通了电话,外婆一整天看起来都特别高兴。   常欢的心思就稍微有点复杂了,好在晚上李多多和黄上都跑过来看她。还带了特别多的零食,外婆和黄上在厨房里做饭。   李多多拉着常欢小声说:“我听说崔震的事情查出来了,金中就是崔震杀害的。哎……当初催震多好的一个人啊,怎么就为了一个男人走到了这一步!”   常欢吃了口西瓜,也感叹:”这世界上就是情最难了解,你看古往今来那么多人都败在一个情字上头。“   “哟呵,你还听懂的啊!”   常欢昂头,表情自豪:“当然,也不看我是做什么的。”   “倒也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你情感确实比较容易泛滥和奔涌。”李多多赞同点头:“对了,你那个《清宫遗梦》开始重播了,你看了没?”   “没,我连第一遍都没看到结局呢。”常欢摇头,打算找个时间把剧看完。   “别说,这拍的还真好。我都在追着看呢,好喜欢好喜欢里面的陈玄青,每次看到他望向女主时的眼神,我这小心脏就砰砰砰的跳个不停!”李多多捧心做花痴状!   “多多娘娘,皇上要吃醋了!”常欢捏着嗓子笑。   “哼!皇上爱的是本宫,至于元妃不过是一颗棋子而已!”李多多彻底入戏了。   常欢:“…………”   “诶,诶,金灵玲在剧中的人气也好高啊。好多人都说她彻底摆脱了玉女掌门的称谓,成为了史上最漂亮最有实力的女演员!”李多多两眼放光:“听说她和江南是情侣,这是真的吗?”   常欢抽抽了眼角:“假的,这些花边新闻你还真相信!”   “要相信世间有真爱嘛。”李多多撇了撇嘴,站起来往厨房跑:“皇上,本宫饿了,快传膳!”   看着李多多欢脱的模样,常欢弯嘴笑了笑。   身边有朋友有家人的感觉,真好啊!   接下来几天,常欢都比较忙。   知道她受伤的事情,恒视里和她关系好一点的工作人员都跑来看她。   师父杨泉水训了常欢半小时,递给她一道在寺庙里求的平安符,口吻凶神恶煞的说:“好好带着,等你好了我带你去寺庙里还愿!”   常欢扑过去:“师傅师傅你真好。”   杨泉水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韬光养晦懂不懂?就是因为你以前不知道收敛,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常欢老实低头挨骂。   金灵玲在旁边削苹果,分给两人温温柔柔的说:“杨老师,吃苹果!”   杨泉水接过苹果,终于停止了说教。   常欢投给金灵玲一个感激的眼神,金灵玲对她眨眨眼睛,笑道:“过几天我要去日本拍戏,有什么想要的礼物?”   “去日本?”常欢有些好奇。   “恩,《太平天下》里面有一些场景是定在日本拍摄,所以要去大概一个礼拜!”   常欢想了想,才说:“那你给我带高桥留美子和宫崎骏的正版漫画和周边手办,我想了好久。等等,我去给你列张清单!”说着,常欢就往屋里跑,准备拿笔和纸出来写清单。   杨泉水见状,从包里摸出笔记本边写边问:“除了这两个作家,还需要其他的吗?”   “其他的啊?到时候师父给我带礼物就随便买买好了。师父买的我都喜欢。”常欢很狗腿的拍了个马屁。   杨泉水睨了她一眼,见常欢讪笑的看着自己。也笑了出来:“那好,师父买的你必须看完!”   “…………”   常欢忽然有种误上贼船的错觉!   ☆、第61章   养伤的日子很无聊,常欢就把以前落下的剧都追了个遍。   当拆石膏的那一天,李冬果然如期回来。   外婆见到李冬后,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还是常欢轻咳了几声,外婆才反应过来,赞叹:“你变化真大啊。”   李冬哑然失笑:“我以为常欢都替我代言了!”   常欢眨眨眼,没想到李冬居然也会开玩笑。   除去这个不说,外婆倒是热情非凡的招待了李冬。   晚饭过后,罗威忽然打电话过来说张离过几天要去外地了。大家为张离饯别准备去ktv唱歌,让常欢也一起去。   常欢抽抽嘴角,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去ktv唱歌,城里人果然好会玩儿。   她抬起头,发现李冬正含笑看着自己。   常欢眼珠子一转,笑嘻嘻的问:“今天晚上带你出去玩啊!”她觉得李冬太过于成熟了,不如带出去和同学们玩玩,沾染沾染青春活力!   李冬轻笑:“去哪里?”   常欢卖了个关子:“到了你就知道。”   星海ktv位于臧位南路,算是市里比较好的一个娱乐场所。   常欢带着李冬在门口和罗威他们会合之后,一群未成年人浩浩荡荡的往ktv里面走去。按理说现在的娱乐场所是不太欢迎一群未成年人,但他们却被服务生恭恭敬敬的请了进去。   常欢虽然有些疑惑,不过很快就把问题抛到脑后,和同学们开开心心的玩了起来。   李冬一直走在常欢的右边,进了包厢也理所当然的坐在常欢身旁。孟然和李冬本来就和常欢关系好,不过今天罗威想着张离要离开了,心情有些失落。倒也不像平时那样大大咧咧的说话,就安安静静的坐在张离手边。   好不容易初中毕业可以欢脱了,在坐的少男少女都觉得自己是大人,吵吵闹闹的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才爽快。   不过经费有限,具体算下来也不过每人一瓶啤酒。   常欢这才放下了心,对于少年来说,欢脱可以,酒水还是少喝为妙!   大家失落过后,很快就振作起来。   罗威屁颠颠儿的点了一首非常劲爆的歌曲,拿着话筒大声呼喊:“哟哟哟~切克闹,大家一起嗨起来医魅王妃!”   剩下的人也嘻嘻哈哈的过去,就着音乐开始群魔乱舞。   李冬给常欢倒了杯果汁,笑道:“你怎么不去?”   常欢喝了口果汁,眼神羡慕:“大家好有活力啊,感觉真好!”   李冬眉毛扬起,常欢这种羡慕人家年轻的神情让他好怀念啊!   常欢扭头,笑吟吟地看着李冬:“怎么样?你来一个!”   李冬坐直了身体,灿烂一笑:“我在这里陪着你。”   常欢哈哈一笑,伸手去拉李冬:“那可不行,我为你代言,你必须去跳。”   李冬任由常欢拉着自己的手,一双眼温润的如同湛蓝的海洋一般。常欢一愣,讪讪的松开手。李冬却翘唇一笑,握住常欢松开的手拉着她进舞池里跳舞。   手上传来温热的触感,常欢一时间脑子里有些懵。   她不是不解风情未经世事的少女,李冬这般模样她隐约猜到了什么。看着他真挚的双眼,常欢却无法出声反驳。她呆若木鸡的跟着李冬的舞步旋转曳步,到最后舞池里只剩下她和李冬两人在跳舞。   灯光绚烂迷眼,常欢心里莫名的烧了起来,她明明没喝酒的呀?怎么会有一种喝醉微醺的感觉?   一曲终了,包间里的气氛安静了一瞬。不知是谁开口尖叫鼓掌,刹那间常欢的耳边就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尖叫和口哨。   常欢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和李冬还牵着手。她忙抽回手,罗威这家伙忽然跑过来抱住她蹭啊蹭:“嘤嘤嘤,我连张离的手都没摸到,你居然和男人牵手了。我好桑心啊!”   常欢面色一寒,推开罗威咬牙切齿:“滚!”   接下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常欢都有心忽略李冬的存在。   孟然塞了块苹果进嘴里,双眼含笑意有所指的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常欢默默的看着他,孟然耸了耸肩,凑到常欢耳边小声道:“不好意思?害羞?心跳加速?”   随着他的话一句一句的出口,常欢跟着点头,在孟然说道心跳加速的时候常欢连忙摇头否认。孟然撩眼,淡淡道:“这不就结了,知道了自己的心意,只要好好把握分寸不过度就ok了!”   常欢感动:“嘤嘤嘤,孟然你真好。”   孟然呵呵冷笑:“我们画风不同!”   常欢:“…………”   李冬坐在沙发上,一双眼始终落在常欢身上。   见她满脸懊恼的和孟然小声说着话,他眼中也淡淡着淡淡的笑意。在孟然眼光扫过来的时候,他优雅举杯,像个居高临下的天子一般。   常欢显然也见到了李冬的举动,她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隐晦地落在自己和李冬身上。气氛正尴尬的时候,她借口上厕所尿遁。   过了好半天她才从厕所里出来,此时李冬正斜靠在墙壁上。朦胧的灯光下,李冬俊脸的脸上眉眼带着浅笑。他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她,常欢眨眨眼,忽然咧嘴一笑:“怎么出来了,大家不是还在唱歌吗?”   李冬低低一笑:“出来透透气,走吧。”说着,李冬率先转身朝前走去,常欢舒了口气。她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和李冬笑着聊天。   今夜大家彻底疯狂了一把,回去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   家长们早就开车在门口等着,罗威是个坏心眼儿的家伙,为了和张离多呆一会儿,居然自己爬上了张爸的车,扬言自己家和他们顺路。   常欢冷笑,长冶路和南昌路不过是从南到北的距离而已。   深夜的风很凉,常欢站在门口等着李冬把车开过来。   此时陆陆续续有人从ktv里面出来,街上除了这边,其他地方都寥寥无人安静极了。   李冬把车停在路边,常欢连忙坐了上去。   她心里已经在打鼓了,虽然和外婆说了会晚点回去。可她能想象在李冬走后,外婆肯定又要揪着她的耳朵你、碎碎念叨。   黑色的大众悄声无息的行驶在夜晚的街道,李冬开车很沉稳一如他给人的感觉。   经过天桥的时候,李冬开口:“坐稳了!”话落,他狠狠踩下油门,车子疯狂地加速朝前蹿了出去。   常欢抓住手把稳住身子,心里有股不妙的感觉:“怎么了?”   李冬微微皱眉,面色凝重地看着后视镜:“有人跟踪!”   常欢错愕,一辆车越野车从后面呼啸追了上来。嘭地一声,用车身狠狠撞在李冬的车尾上。李冬把着方向盘,黑色的车子忽然朝前漂移,卸了一半的撞击力。饶是如此,常欢依旧被撞的七晕八素,她来不及多想就被李冬拦住脖子埋在他的腿上:“别动!”   常欢心神未宁,只听一阵扑声传来,打碎了车窗的玻璃。她一动不动的趴在李冬大腿上,脸颊下是结实温热的大腿,一股清单的香味窜入鼻尖让她清醒了不少:“他们有枪!”   后面的越野车锲而不舍的撞了过来,连续几次撞击后,越野车上的人忽然变得疯狂起来。伴随着一阵疯狂的大笑,枪声越来越明显。   李冬脸颊上的线条紧绷起来,他用身子护着常欢:“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话落,他身子一震。常欢抬眼,看着他手臂上浸出的殷红血迹,一咬牙飞快说道:“前面是老城的拆迁区,地势比较复杂。车子开不进去,我们弃车!”   李冬有些诧异,他完全没想到在微难关头常欢居然这么冷静能快速分析有利于自己的地势和方法。李冬一脚把油门踩到底,随着砰砰的枪声过后,两车的距离被渐渐拉远。后面的越野车不甘示弱的加快车速追了上来,看着出现在前方拆了一半的房子和封路的告示牌,常欢心里一喜。她和李冬对视一眼,李冬一个急转弯把车甩在路边。常欢毫不犹豫的跳下车,拉起李冬的手往里面跑去。   就在这时,后面的越野车刹车不及,砰地一声撞在拆迁一半的老房子上。   常欢心底一喜,拉着李冬左拐右拐,瞬间拐到一处漆黑的巷子里。这里是以前常欢买房踩点的时候,来过无数次的地方。她有信心在那些人在那些人找过来之前,两人已经逃出生天了。   感受到常欢的保护意味,李冬心底瞬间柔软的不可思议。他握紧了常欢的手,嘴角带着柔和的笑意。常欢可管不了这么多,自从常德坐牢之后,常欢就知道这一世离她知道的事情偏差甚远。她绝对不想和李冬挂在这种地方!   老城区的房子密集逼仄,四周都是影影倬倬的建筑物。常欢带着李冬朝拆迁到一半的房子走去,她记得这边可以直接穿到另一条街上。绕开几座房子之后,常欢激动满怀的看着外面的大街:“我们终于出来了。”   李冬神情柔和地看着她笑,正在这时几个人悄声无息的从阴影处靠了过来。   ☆、第62章   常欢警惕地绷紧身子,手里的板砖立马朝来人头上招呼去。那人悴不及防,被搬板拍中。常欢见一击即中,准备再接再厉的继续扔板砖。却被李冬制住,他好笑的看着常欢:“这是自己人。”   “啊!”常欢愣了一下,讪讪的松开手里的板砖:“对不起啊,我就是太紧张了!”   “没事儿,大姐拍的好!”那人捂着脑袋上的伤口,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   常欢被说的不好意思,只好眨巴眨眼地看着李冬。   李冬低低一笑,朝她伸手:“过来,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常欢赶紧跑过去扶住李冬,刚才的奔跑中李冬伤口流出的血迹都把衣裳染红了,得赶快处理伤口才行。   其实这点伤对李冬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可看着常欢紧张的样子,他就觉得心里柔软的一塌糊涂。   从一开始被跟踪袭击的时候,他就打定注意一定要好好保护常欢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可万万没想到,常欢却如此沉稳果断,冷静的不似常人。   他垂眼,目光柔和的看着常欢的侧脸。   这个女孩勇敢可爱,是他从开始到未来都一直想保护的人!   常欢扶着李冬跟在三人身后,上了一辆小车。车子很快就悄无声息的开出了街道,往市区中心行驶而去。   “老大,袭击你的人已经派人解决了!城西那边的地盘,我们也吃的差不多了。”李冬靠在座位上,神色淡淡的道。   “恩,林寒那边记得派人去打点一下。”   “是。”   这句话落下,车子里很快就安静下来。   常欢坐在那里都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从一开始和李冬相遇。她其实大概猜出了李冬现在的身份,可当这些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眼前。常欢还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毕竟年少小伙伴忽然成了黑道扛把子还是挺不可思议的。   李冬偏头看了常欢一眼,开口温和道:“今晚袭击我的人是城西的林三,前阵子老爷子才抢了他们的地盘。”   常欢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李冬这是在向自己解释。   她抬头看着李冬,抿了抿唇才小声问道:“你的伤怎么样了?”   李冬微微笑,放柔了声音:“小伤,不用担心。你先回去,这么晚了,外婆该着急了。”   在他温柔注视的目光下,常欢轻轻点头:“那你到了安全的地方,记得通知我一声。”   “好。”   得了这句话常欢才下车离开,看着常欢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李冬才转过头,脸色一冷:“今晚把柳城铲平!”   “是!”开车的人虽然疑惑李冬为何提前收拾柳城的地盘,可他相信听李冬的话准没错。他早就迫不及待的想大干一场了!   常欢回了家,此时外婆已经睡了。   她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呆儿,直到收到李冬的简讯才回过神来。   她看着简讯松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整个手掌都沾满了李冬的血迹。她赶紧起身找了衣服洗澡,连夜把沾了血迹的衣裳洗干净,这才躺在床上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夜柳城腥风血雨注定不太平!   第二天一早,外婆就进了她的房间:“欢欢,李冬呢?”   “啊?”常欢立马惊坐起来,她立马醒悟过来自己反应太大,连忙懒洋洋的往床上倒去:“昨晚上他家里临时有事,所以回去了。”   “哎,走的可真着急。我还说去买条鱼来做呢,得了,今天咱们就吃素吧。”   常欢把自己裹成蚕茧:“买点猪心回来呗,我得补补!”昨晚受了惊吓,她得安慰下自己脆弱得小心肝儿!   ”我给你炖点黄豆猪手汤,你得补手!”外婆拍了她一巴掌:“快起来吃早饭,我去买菜了。”   外婆走后,常欢磨磨蹭蹭的从床上蹭起来。   看着镜子里两眼无神的自己,常欢呵呵笑了两声。洗了把冷水脸,才恢复精神。   她吃着绿豆稀饭,拿着手机看了看,想了好半天才给李冬打了个电话。电话才响一声就被他接了起来:“醒了?”   常欢下意识的点头:“在吃早饭!”说完她才反应过来,这个沟通的方式不对。她连忙放低了声音,小心翼翼的问道:“你的伤没事儿了吧?”   李冬也学着她的样子,低着嗓音:“没事儿了,已经看过医生了。”   “哦,那就好,那就好。”常欢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   电话里沉默了一会儿,才传来李冬的声音:“常欢,我会在柳城呆几天。”   “恩,那要我做导游吗?”常欢努力让话题归于正道。   李冬能想象常欢的紧张,他微不可察的翘了翘唇角,才道:“等下次见面,你就负责带我走遍柳城的大街小巷吧。”   “……好呀!”   接下来的几天,常欢都没和李冬见过面。   杨泉水从日本回来,给常欢带了一个大箱子回来。   常欢翻着一堆的原版漫画和轻小说,然后才发现一个bug,她不会日语,这是个难题==   暑假的日子,常欢过的非常欢脱。   每天就是吃吃喝喝睡睡,一个暑假整整胖了十斤。   这让她非常惊恐,见天儿的开始锻炼,她可不想重走一回青春成个小胖妞!   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日子,高中生的开学仪式比中学隆重了不少!   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们还特意在学校的小礼堂内做了一个新生仪式,常欢和孟然作为初中部的学霸自然被领导拎上去表扬了一番,还每人发了一张奖状和钢笔。   常欢刚从台上走下来,就被一个高二的学长拉住:“学妹,我很仰慕你啊。要和我交往试试看嘛?”那学长还自以为有风度的撩了撩头发,对常欢抛了个媚眼。   常欢忍笑:“谢谢学长的青睐,但我们画风不同!”   “…………”   常欢和孟然依旧在尖子班,而罗威这小子被分到三班。   进教室的时候罗威一直站在走廊上,神情幽怨的看着常欢和孟然狠狠地道:“md,老子一定要好好学习,继续和好基友在一起医魅王妃。”   进了教室,黑板上已经写好了同学的座位和名字。   常欢抬头一看,就见自己和孟然的名字列在开头。常欢和孟然都是中间靠近讲桌第一排的位置,这个位置老师一般喜欢放得意门生。可常欢比较喜欢第三排的位置,因为不用吃粉笔末和老师的口水。   常欢的新同桌陈莫庭是一个穿着白衬衣的,身形高大的男孩。他袖子整齐的挽到手腕处,正低头看着手里的书。风从窗户吹来,轻轻吹动他敞开的衬衣领子有一种清新干净的美。常欢仔细的看着他,这人怎么这么眼熟?   她忍住不多看了几眼,然后心里一惊,连忙伸手戳着他的手臂,轻声试探开口:“李冬?”   那人从书中抬起头来,笑意清爽地看着常欢:“认出来了啊!”   看着他风轻云淡的样子,常欢略一思索也明白过来了。当初李冬的成绩比自己还好,这些年无论他有什么机遇,他能坐在这里就证明他表面上还是一个学生的身份。   常欢囧了一下,咋有种李冬(陈莫庭)是都市黑道文里的男主角呢?   “那我以后该叫你李冬还是陈莫庭?”常欢促狭问道。   “你喜欢就好。”   “那我还是喊你陈莫庭吧。”常欢嘻嘻一笑:“毕竟这个名字可是国家认可的!”   陈莫庭无奈一笑,脸颊边的酒窝异常好看。   他和孟然的斯文隽秀不同,若孟然是青竹清新雅致,那陈莫庭就是卓荦不群的菁华,拥有蓊郁遒劲之美。   常欢可以想象,这家伙以后不知要迷倒多少青春期梦幻的女生了。没看不少女生都悄悄的把目光落在他身上嘛。   不过大家都是新生,还比较含蓄。除了用眼神欣赏美之外,还没人敢大胆的走过来搭讪。   没过多久,班主任就到了班上。班主任一如既往的做了自我介绍,然后让班上的同学从孟然开始一一做自我介绍,当全班同学都自我介绍完了之后。   班主任准备选出班长,这时,有个戴眼镜很文静的女生站起来:“老师,我选陈莫庭当班长!”   不用说,这是拜倒在陈莫庭的白衬衫下了。   孟然的追随者不干了:“老师,我觉得孟然很好。他在初中部的时候一直是我一中学生的典范。做生不如做熟,我强烈推荐孟然当我们的新班长!”   常欢扯了扯嘴角,这才刚开始就来撕逼大战了。   “老师,我推荐常欢做班长。理由是常欢性格温柔,一个女班长可以更好的倾听学生们的心声!”这是一个满脸痘痘痘的小男生,脸色很红的看了常欢一眼。   常欢呵呵呵,她不想加入斗争中:“老师,我退出班长选举。我一直都是笨鸟先飞,怕跟不上学习进度!”   此话一出,常欢获得了无数女生的鄙视!   这样胆小的人,怎么配左邻孟然右靠陈莫庭!   最后的结果是孟然作为地头蛇粉丝更胜一筹,任了班长一职,而陈莫庭作为新秀当了副班长!至于常欢,临时当了学习委员!   看着班上女生嫉妒的神情,常欢心里叹了口气,小伙伴颜值太高也是一种错误。   ☆、第63章   高一的日子在新同学的磨合之间渐渐过了一半,陈莫庭和孟然两人因为颜值太高,直接杀到了高中部的风云榜上。而常欢无论怎么样低调,依旧被这两个好友坑成了学校最具绯闻的女主角!   文学社的人很有销售理念,一个妹纸把常欢、陈莫庭、孟然还有罗威他们四个人的友情,写成了一本书名叫《你我倾城》的连载小说。在文学社每周一刊的校内杂志上发表,这个故事一经发表就引起了学校女生的轰动。   常欢有一次上厕所还看到班主任拿着杂志笑的一脸粉红泡泡,班主任见常欢进了厕所,收起脸上的笑意。轻轻咳了咳嗓子,特别语重心长的对常欢说:“常欢啊,你们现在是学生,不要其他东西迷了眼。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常欢抽了抽眼角,乖巧点头:“老师,我一直都很认真的在学习啊!”   班主任笑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的把杂志收起来。义正言辞的说:“这文学社的人也真是乱来,怎么能随便把学生的私事写上去呢?你放心,我会让教导主任好好和文学社那边的人沟通沟通!”说完话,班主任扭着小蛮腰走出了厕所。   所谓的沟通结果,就是《你我倾城》这本书从一周一更,改成了一周三更。   常欢私底下也看过这个故事,作者文笔不错。用四十五度明媚忧伤的文字讲述了一个蛋疼的四角恋。常欢在故事里成了家境贫穷的灰姑娘,罗威是阳光青梅竹马。孟然是英俊斯文的班长和常欢这个学习委员有点儿日久生情的意思。至于陈莫庭分分钟被写成霸道总裁爱上我,把常欢虐的身心俱疲。那些梦幻的女同学每次都看的脸红脖子粗,觉得这就是爱!   托小说的福,罗威这小子也摇身一变和孟然、陈莫庭两人一起挤进了学校三大校草之一。每次放学回家的时候,常欢就特别不想和他们三走在一起。为此,常欢每次都借口学校的功夫社要练习武术和他们三人分开走。   自从上次和李冬一起被偷袭的时候,常欢就下定决心学个武术傍身。而学校的功夫社社长武伍家里是开武馆的,他为了发扬中国功夫特意在学校办了一个中国功夫社。社里的成员大部分都是男生,只有常欢和林长清两个女孩子。   学武半年常欢不说功夫有多好,至少身体素质是好的没边儿。   社里的人都是喜欢武术的好孩子,还特意走了后门拜到精武门的武师父手下,和武伍成了师兄弟!这一天常欢刚练习了一套拳法走出社团的时候,就被一个女生拦住:“常欢,你等一下。”   常欢停住步子回头,来人7班的学习委员苏雯和她有过几面之缘:“有什么事吗?”   7班学生都是成绩不错但够不上一中,家里花了大价钱买进来的富二代,是一高传说中的奢华班。   苏雯对常欢友好的笑了笑,从书包里掏出一张请柬递给她:“这个周末是我生日,想请你来参加我的生日宴。”   看着那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请柬,常欢下意识的开口拒绝:“抱歉,一个星期后我们社要去参加市里的‘武林大会’星期天我得去武馆练武!”   苏雯低着头,看起来有些难过:“我真的很想和你做朋友……”说着,苏雯抬起头来,红着眼眶,咬着唇:“真的不行吗?我都和朋友们说了要请你去参加我的生日宴,你不来的话他们该多失望啊!”   常欢眨眨眼,她还没成香饽饽到了人见人爱的地步。而且苏雯的朋友她根本就不认识好伐?   见常欢不回答,苏雯上前一步,把请柬赛进常欢手里,喜笑颜开的说:“就这么说定了,星期天晚上我让司机去武馆接你!”   常欢莫名其妙的看着跑远的苏雯,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这是不是有点儿太过热情了啊?   为了迎接一个星期后的‘武林大会’,武师傅特意为几人加餐。常欢他们这几天每天都吃住在武馆里,常欢也基本上把苏雯宴请自己的事情忘记了。   到了星期天的时候,常欢正在和林长清对打。武师父就带着一个西装革领打扮的矜贵无比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常欢,找你的。”   “谁啊?“常欢正在和林长清拆招,汗流满面的回头看了一眼。   那人慢慢的走了过来,对常欢优雅一笑:“你好,我是苏雯的大哥苏哲,她让我来接你去参加她今晚的生日宴!”   嘎!   常欢这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回事,她抹了一把汗水不好意思的对苏哲笑了笑:“您看,真是不好意思,还劳烦你特意来跑一趟。”   “没关系,为漂亮的女孩子服务是我的荣幸!”这样轻浮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意外的悦耳和享受!   常欢又笑了一下:“那你等一下,我去洗个澡就来。”   “好的,不用着急。晚宴是在八点开始!”苏哲特别细心的告知了常欢晚宴开始的时间。   “诶,我说你身上是不是有股吸引帅哥的磁场啊?你身边咋老是一些英俊小生?”林长清非常八卦的开口。   常欢一边洗头一边回答:“我也觉得武师兄是个帅哥!”   “哎,别岔开话题,说正经的!”林长清的声音高了一拔。   常欢安静的冲着澡没说话,林长清实在等不及了,又催促的问了几声。   常欢这才一边穿衣服一边开口:“我是正经回答的啊,武师兄是特别阳刚特别有男人味嘛!”   林长清脸红,睨了她一眼:“你就穿这个去?”   常欢眨眨眼睛:“有什么不对?”她穿的是t恤牛仔裤,脚上一双帆布鞋别提多清爽了。   “7班的都是富二代,我看香港电影上富二代的生日宴都特别高档,什么香槟美人、星光盛宴,人家都穿晚礼服踩高跟,打扮的跟王公贵族一样。”林长清啧啧赞叹:“你这样,就真的是灰姑娘了!”   常欢:“…………”   常欢觉得她说的好对,不过她想苏雯还是个学生,估计不会搞那么浓重吧。   “常欢,有人给你送了一个包裹。”这时候武师娘又跑了过来,手上还拿着一个精致的盒子:“这是一个二十左右的黄毛给你送来的,说是他们老大给你准备的东西。”   一听这话常欢就知道是陈莫庭帮她准备的了,林长清先她一步打开盒子,立马惊叹:“哇塞,这裙子真漂亮。”   林长清手上捧着蓝色的晚礼服,她迫不及待的看着常欢:“快穿上试试!”   常欢觉得陈莫庭救场太及时,赶紧换上这条裙子。林长清目光惊艳的看着她,朦胧的灯光下蓝色的裙子像极了蔚蓝的天空,裙子的腰线收的极好,常欢玲珑窈窕的曲线恰到的好处被勾勒出来。常欢也参加过很多次恒视的晚宴,杨泉水为了培养常欢的气质还特意请了礼仪老师来教她。常欢穿着晚礼服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股天然的优雅气质,她抬手几下就给自己绾了个发型。十几岁的少女本就是如花的年纪,不用上妆已是明眸皓齿的好气色。她脸上端着得体的笑意,微微偏头看着林长清:“现在怎么样?”   “!”林长清呆呆的竖起大拇指!   常欢嘻嘻一笑,瞬间打破刚才维持的气场。她昂着头,一挥手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爱妃,等着眹凯旋而归!”   林长清抱拳,脸色郑重:“皇上保重!”   武师娘被两人的恶搞逗笑了,她唉呀妈呀的叫了几声儿,很高兴的拍着常欢的肩膀:“去吧,孩子。咱们精武门一出手注定大杀四方!”   在武师娘和林长清的豪言壮语中,常欢出征了!   苏哲看着常欢,眼里闪过一瞬间的惊艳。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彬彬有礼地将常欢请上了车。   在车上苏哲风度从容的和常欢聊着天,看得出苏哲的教养很好,是个非常有绅士风度的人。车子穿过市区,往东郊那边开车。   东郊那边是近几年开发出来的别墅区,常欢仗着自己知道柳城的发展,早就在那里买下了大片的土地。如今可以说常欢是个实打实的地主婆,苏家的别墅在一期,装修的非常有古典欧式风格。可以看得出装修的人非常有格调,这别墅中豪华大气中处处透着浪漫惬意,细节处处理的非常好。   常欢刚下车,苏雯就走了过来。她似笑非笑的看着常欢:“怎么样?我哥哥非常帅吧。”   苏雯前后不一的态度,让常欢蹙了蹙眉。她抬眼看去,苏哲依旧风度翩翩的站在自己身旁,而前方不少打扮的精致漂亮的女孩都敌视的瞪着自己。   常欢低头,遮住脸上的神色。   她微微勾起唇角,这场鸿门宴比想象中的有意思!   ☆、第64章   常欢想来想去,她都没想出来自己哪里得罪了苏雯?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她也不是包子,可以任由别人欺负!   她抬起头,脸上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苏雯,你对我太好了,还特意让你哥哥来武馆接我,我都有点儿受宠若惊了!”常欢特别不好意思的看着苏雯:“刚才你哥哥都和我说了,是得了你这个宝贝妹妹的命令,才当了一回骑士。苏雯我谢谢你,你说想和我做朋友的时候,我也好高兴啊!”   常欢的话一出,原本仇视她的人都神色微妙的看着苏雯。   看着常欢真挚诚恳的眼,苏雯哽住。她今天请的女生大部分都是她哥哥苏哲的仰慕者,她没想到,常欢一句话就抵消了那么多仇恨值,真是太狡猾了这个女人。   一旁的苏哲见状,若有所思的看了眼常欢。他笑盈盈的上前,走到苏雯面前宠溺道:“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一个人的骑士了……”说着他优雅弯腰,伸手邀请苏雯:“漂亮的公主,我有这个荣幸邀请您跳第一支开场舞吗?”   看着满场羡慕的眼神,苏雯昂头对常欢哼了一下,骄傲道:“当然可以,我的骑士!”   常欢:“…………”   她表示自己就算写了再多小说,看到这种童话故事里的场面还是被雷的风中凌乱!   抛去苏雯莫名其妙的敌意不说,苏家两兄妹长的还是很精致。俊男美女的组合,跳的又是优雅的华尔兹,还是特别养眼的。   其他的男男女女都成双成对的在跳舞,没人搭理常欢,常欢倒也乐得自在。   她端着盘子在餐桌旁挑选着食物,最近练武把她折腾的够惨,晚上耽搁了这么久她早就饿了!   “常欢?”   常欢回头,看着现在自己眼前的清秀男孩:“你好,请问您是?   ”   那男孩笑了一下,看起来有些腼腆:“我也是7班的学生,我叫林岳阳!”   “哦,林同学幸会幸会!”常欢打了个哈哈。   林岳阳脸有些红:“那个我能请问你,你喜欢谁吗?”   常欢愣住,林岳阳好像知道自己问的很冒昧。脸更红了:“对不起,其实我是想问你喜欢陈莫庭吗?”说着,他的眼神不自觉的往苏雯身上瞟去。   常欢恍然大悟,自古蓝颜出祸水。感情她是被那家伙坑了啊!   她微微一笑:“你也是看了《你我倾城》吧?其实那上面都是假的哈……”   “哟,常欢一开始和我哥哥聊的那么好。怎么转眼就换了林岳阳?”苏雯端着一杯红酒走了过来,抬头睨着常欢。   她的声音特别大,导致周围人的眼光都看了过来。瞧清林岳阳满脸通红的和常欢站在一起,大家都幸灾乐祸的看着这边。   “雯雯,你误会了。是我找常欢说话的。”林岳阳面红耳赤的解释。   苏雯噗嗤一笑,拉长了声音:“原来呢,常欢你浑身通透的灰姑娘光环,真是走到哪里都吸引男人啊。你外婆再也不用担心,你找不到王子了!”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窃窃私语的议论。看来常欢的身份,苏雯早就告诉大家了。   “哼,什么灰姑娘?不过是个落魄想嫁入豪门的心机婊而已。”   “就是,就是,还真以为穿上礼服就是公主了。这套礼服说不定还是我们苏哲看她可怜给准备的,哎我们苏哲就是人太好容易心软,搞得一些没有自知之明落魄户,还真以为自己攀上高枝儿了!”   听着苏哲拥护者说的话,苏雯得意的看着常欢。   哼,她早就看不惯常欢这人仗着成绩好见天儿的被学校的同学挂在嘴边儿。   这样贫穷的只有拿成绩来贴金闹绯闻的女人,哪里配成为女主角了!   她就是喜欢当众把看不惯的女人,踩在脚底下,让她知道,不是谁都可以在她面前放肆!不是谁都能沾上她苏雯看中的男人!   陈莫庭这家伙,凭什么为了这女人拒绝自己,连正眼都不愿意瞧她一眼?   耳边的讨论声越来越大,常欢昂首现在那里。无论流言蜚语怎么难听,她就那么站在那里。目光冷静理智的从大家身上一一扫过。   她目光所到之处,所有人都不自觉收了声。   “啧啧,你妹在哪里找了个这么个妹子。看起来不是个善岔啊!”林隽笑眯眯的靠在苏哲身旁笑到。   “武馆找来的功夫妹子。”苏哲站在二楼,透过玻璃窗表情玩味儿的看着一楼的动静。   常欢的目光扫视一周,落在苏雯身上。她轻轻一笑,淡淡道:“你想做女王蜂,并不代表人人都喜欢被工蜂围着!”   “噗……咳咳……”苏哲和林隽都被常欢的话呛到。   苏雯脸色铁青:“你说什么?”   常欢灿烂一笑:“就算你嫉妒我在学校被大家喜欢,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我总是为学校争光拿奖杯和提高大家的平均分呢。”她无奈摊手:“如果没有我们一班的尖子生次次刷新高中生的记录,咱们学校也不会全国闻名。不全国闻名,你也没缘分在7班读书了。你不在7班读书还怎么认识我?你上次邀请我来参加你的生日宴,你不是说很想和我做朋友的嘛?你不是说我不来你的朋友都很失落的嘛?瞧吧,我来了,你又开始嫉妒我。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小妖精!”   “噗……噗……”   常欢一番话说的全场喷酒喷的根本停不下来,大家都自诩是贵族,就算膈应人都是讲究方法和风度,哪里见过像常欢这么直白,一语直重要害得人啊?   苏雯死的脸青一阵白一阵,常欢心里暗爽,还不忘补刀:“哦,不好意思我身边都是如陈莫庭、孟然和罗威这样成绩好的小伙伴,像你这样会玩儿的城里人。我觉得咱们画风不同啊!”   苏雯气的咬牙跺脚,巴掌眼看就要往常欢脸上招呼。常欢伸手禁锢住她的右手,勾唇冷笑:“不好意思,我们习武的人一般比较粗鲁。你对我不温柔的话,我肯定对你会更加狂野!”   苏雯咬牙切齿,林岳阳赶紧在一旁顺毛:“雯雯淡定淡定,你   今天是公主,公主不能生气的。”   “你见过被人欺负的公主,我要封杀你!”苏雯气急败坏的指着常欢:“我要用钱砸死你!我要让校长把你开除!我要找人干掉你!”   常欢翻了个白眼直接无视她,把目光落在二楼紧紧的盯着苏哲。   苏哲悻悻一笑,好吧,从头到尾他都想看戏来着。   被常欢锐利的盯着,他无奈的走下来,安抚苏雯的情绪。   常欢看着他阴测测一笑,见苏哲抖了抖身子,她才满意的转身离开。   走出苏家别墅,常欢才暗暗的松了口气。   面对这样的刁钻的富家女,她真觉得头大。若是放在以前她被人欺负只怕是会忍气吞声,她叹了口气,人善被人欺,那些想欺她辱她的人,她绝对会以牙还牙!   晚风轻轻的吹过,前方忽然亮起了车灯。常欢愣了一下,发现陈莫庭从车上走了下来:“上车,我送你回去!”   常欢心里一软,没有什么比孤军奋战之后发现有人一直默默的站在自己背后来的更感动。   她轻笑一声,上了车。   “饿了,想吃大排档!”常欢摸着肚子,撇了撇嘴。   陈莫庭笑了一下,车子一拐弯往夜市开去。   车子刚停下来,常欢脸色有些尴尬。   陈莫庭笑了一下:“怎么了?”   常欢低头看着身上的晚礼服:“我这样下去,肯定会被人围观的。”   陈莫庭了然点头,温柔道:“想吃什么?”   “麻辣小龙虾、兔头、凉糕和炒粉……对了,再来瓶汽水!”   “好,我去去就来。”   看着陈莫庭穿梭在夜市上的身影,常欢抿嘴一笑。目光一撇,忽然顿住。她想也没想的打开车门,往卖烤串那边跑去:“张起……”她来不及换气,一掌拍在那人肩头:“我终于又见到你了吧……”   那人回头,常欢愣住,讪讪的收回手:“对不起,认错人了。”   “哈,我就这么像起哥?”那人居然美滋滋一笑,有些自我感觉良好的看着常欢:“我说妹妹,你啥时候认识我们起哥的啊?”说着他上下打量着常欢,目光一亮:“嗨,你是参加晚宴来着?穿的真漂亮!”   常欢可没心思听他念念叨叨,只管把目光落在另一旁,眉目粗狂的男人身上:“你见过张起吗?他在哪里?张起在哪里?你能告诉我他在哪里吗……”问来问去,她只会捻着这一句问。   “娘的,问这么多句。每次都是一句话,几年不见,小妹妹你咋变啰嗦了呢。”   常欢抽抽嘴角,眼前这一桌人就是当初和张起关系很铁的警察。刚才常欢认错的那人,就是小说原稿丢失的那天,在警察局和张起走在一起被揍的鼻青脸肿的家伙。   “你们到底见过张起没有嘛。”常欢急的都快哭了。   那些人见状,倒是警察首先笑了起来:“哈哈,小姑娘你这么关心张起干啥?该不会这么久还对他念念不忘,你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常欢心一跳,脸色有些红:“胡说八道什么呢?当初他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还不许人家问问啊?”   “哈哈,行!非常行!”   “怎么了?”陈莫庭忽然走了过来。   常欢摇摇头:“看到些以前认识的人。”   陈莫庭听了这话,对为为首的警察点了点头:“林先生你好!”   “嗨,叫啥先生,叫我林寒!”林寒摆手,对常欢笑道:“你个女娃娃交朋友还挺有本事的!”   常欢其实也呆了,她万万没想到。上次和陈莫庭被偷袭的时候,陈莫庭口中要派人打点的林寒居然是张起的好友!   ☆、第65章   “你知道张起在哪里吗?”常欢又问了句。   林寒哟呵一笑,正眼看着常欢:“你这么想知道?”   常欢点头,双眼亮晶晶:“嗯,你知道吗?”   林寒摊手:“当初他离开不告诉你下落,作为朋友我也不告诉你。反正你们有缘会再见!”   卧槽!   常欢心里暗骂一声,怎么都说一样的话?   她知道再问下去他们也不会告诉自己,索性歇了心思。对林寒扬了扬头:“你看着,总有我会再见到他的!”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对张起那么执着?   林寒举杯呵呵一笑:“那我先恭喜你了!”   常欢泄气,转身离开!   “头儿,其实你也不知道起哥在哪儿吧?”先前被常欢认错的人凑到林寒面前小声问。   “你晓得个锤子,张起那家伙除非他自己出现不然谁能找到他?”   林寒喝了口酒,眯眼看着常欢和陈莫庭离开的背影。低声骂了句:“娘的,每次都是招惹了人就消失。也不知道又跑到哪国去踩地盘了!”   常欢吃了个麻辣小龙虾,辣的眼泪都出来了。   陈莫庭扭开一瓶荔枝味儿的汽水给她。   “谢谢啊。”常欢道了谢仰头灌了好几口,才酸爽的舒了口气:“还是夜市爽快!”   她剥了只虾给陈莫庭:“味道真好,你也吃啊!”   陈莫庭看了常欢一眼,默默地接过虾,吃一口虾倒是灌了好几口水。惹的常欢哈哈大笑,她连忙递了张纸过去:“你怎么还和以前一样吃不得辣啊?”   陈莫庭睨了她一眼,常欢立马讨好的冲他笑:“来,吃烤串,这个不怎么辣。”   陈莫庭牵唇一笑,依言接过烤串。   “我得谢谢你的战袍,让朕今晚气势磅礴,几个会合就把敌人打的溃不成军!”常欢吃着小龙虾,喋喋不休的说。   看着她被辣的通红的嘴唇和水汪汪的眼睛。陈莫庭扯了扯嘴角,低声笑了一下:“心情好点儿了?”   常欢点了点头:“哎,都怪我太优秀了老招人嫉妒!”说着,她看着陈莫庭正色道:“我觉得我必须更加优秀才行,不然对不起我拉的仇恨值。”   陈莫庭定定的看着她,莞尔一笑,目光深邃专注的让移不开视线。   常欢眨眨眼睛,别扭的转过头看着窗外。此时林寒他们已经离开了夜市,桌上满目狼藉的摆了一桌子垃圾。   常欢撇了撇嘴,忽然开口:“李冬……”   陈莫庭听她喊自己原来的名字,心里动了一下,目光柔和的看着她。   常欢收回目光,漆黑的眼中酝着一丝心疼:“你辛苦吗?”你这么小就开始和黑白两道的人打交道,还被人寻仇追杀,你得花费多少血汗,才能用四年的时间,从一个啥也不懂得乡下小子,成长为这样一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啊!   陈莫庭含笑看着她,想了一会儿才摇头,却一句话都没说。   常欢呐呐地看着他,大约知道自己问的太突兀了。陈莫庭的人生,恐怕比她作为重生女的生活还要精彩刺激。这每个人的生活啊,就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她讪讪一笑,继续低头吃麻辣小龙虾。   陈莫庭看了她半响,忽然伸手在她唇边一抹将她唇角沾着的红油抹去。粗粝温暖的拇指划过嘴唇,常欢愣了一下。然后轻咬着唇,有些不自在的低头看似专注的吃着东西,可整张脸却烧的绯红。她无比庆幸车内的灯光很暗,以至于可以遮掩自己窘迫的神色。   无言的尴尬窜绕在两人身旁,陈莫庭低低一笑:“走吧,我送你回去。”   常欢点头,“嗯”了一声。   车子无声的行驶在大街上,风从半开的窗户灌进来,吹散了车厢内的麻辣味儿。常欢呆呆的看着陈莫庭,他背脊挺的很直,在夜色中就像一座魏然的高山一般,让人远观着心中就能荡起一阵膜拜之情。   感受到常欢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身上,陈莫庭心里有些不自在。虽然紧张不过他还蛮喜欢这种感觉,就像一颗心被放在炭火边烤的酥麻炙热,却偏偏想要的更多。   从后视镜中看着常欢渐渐神游的模样,陈莫挺垂了眼目光淡淡的看着前方的马路。张起吗?刚才常欢向林寒问话的时候,他注意到了常欢眼中那迫切的神态。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能让常欢一直念念不忘?而且提起张起这个名字时,林寒那一桌人脸上肃穆敬仰的表情也耐人寻味。   林寒是根红正苗的红二代,一直窝在柳城这地方做刑警队的大队长。柳城的各方势力也一直相互制衡,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近两年柳城的各方势力开始蠢蠢欲动,老爷子才会派他来统一柳城的地盘。如果他猜的不错,最多明年林寒就会高升离开。而柳城这块地盘,也会在他的压制下一如既往的平静下去。   呵,有意思。   看来老头子和上面的人准备大干一场了!   两人各怀心事的坐在车上,大概过了几分钟。陈莫庭将车停在常欢楼下,他下车帮常欢打开后车门:“别想太多,回去洗洗睡吧。”   常欢眨眨眼睛,看着他。   陈莫庭弯了弯嘴角,柔声道:“我看着你上去。”   常欢动了动嘴唇,很想和他说什么话。可话道嘴边就说不出口了,她该说什么?两人的关系一直处于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难道她要自作多情的告诉他:“亲,咱们还是作铁哥们儿吧。”“亲,我太老不适合你?”   哎呀呀,真是想想心里就堵的慌!   常欢叹了口气,对陈莫庭笑了笑:“今天谢谢你了,你也早点回去吧睡吧。”   听着她稍微生疏的道谢,陈莫庭沉了沉眸光,忽然倾身在常欢额头落下一吻。额头传来温热的触感,常欢无意识的眨眨眼睛,呆呆的看着他。   陈莫庭伸手将常欢的手握住,少女温软无骨的手刚入掌心,仿佛是寒凉的夜里忽然浸泡在一汪暖风中,只觉浑身上下都传来一阵酥麻的舒服感,他心满意足的呻/吟一声。他的拇指下意识的在她白皙的手背上缓缓摩挲起来,嗓音低哑的道:“常欢,不要拒绝我对你的心。”   男人的手掌温暖而结实,宛如是带着炙热温度的一块铁板,烫的人心慌意乱。常欢呼吸一窒,反射性的想抽回手。却被陈莫庭紧紧的抓住,她震撼住,心里已是惊涛骇浪的一片翻涌。他怎么就挑明了呢?他怎么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把心思暴露在自己眼前?   从小陈莫庭是个执着倔强的人,如今时隔几年的再次相遇,她早就知道他的心绪沉稳如山。这样的男人看似很有绅士风度,其实一旦动了心思。便如一头有耐心的狼,会一步一步紧紧相逼,直将猎物逼到自己的所属领地拆吃入腹才会罢休。   常欢假装镇定的后退一步,与他拉开了距离。   陈莫庭却目光锐利的步步紧逼,常欢紧张的腿都软了。他长臂一捞,直接将常欢抱在怀中。温热的呼吸喷撒在她耳边,这让常欢抖的更加厉害。   陈莫庭轻轻一笑,温香软玉扑满怀让他心猿意马,只想紧紧抱住怀里的人再也不放开。   “太晚了,我该回去了。”常欢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话。   陈莫庭缓缓松开了手臂,常欢顺势往后退了一步,看着沉默的他轻轻道:“我……”   “别担心。”陈莫庭忽然开口截住常欢的话,他放柔了声音:“我想守护你的心,我想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我一人的事情。”   常欢心里又酸又软,她何德何能遇到这样一份真挚的感情?   看着她迟疑的模样,陈莫庭忽然伸手捂住她的眼睛,低声道:“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我宁愿你默默转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也好。就算你现在不爱我,也不要用这样怜悯的眼神看着我。我对你的心思,从来不需要你怜悯和感动。你只要好好的、平平安安的长大,直到我将来可以迎娶你的那一刻。”   夜色茫茫,只有路灯下的两个影子被拖得很长很长。   怎么回到家中的,常欢不知道。   唯有陈莫庭低哑深情的话语一直在耳边回荡,就算在梦中她依旧也摆脱不了这一幕。   第二天一早,常欢被闹钟闹醒。   她呆呆的睁眼看着床顶,昨晚上的梦境模糊不清楚,只有陈莫庭的脸庞意外的清晰,深深地被印在了脑海中。   她懊恼的呻/吟一声,抱着被子在床上滚来滚去。   天啊,今天星期一,她该怎么去面对陈莫庭?   磨磨蹭蹭的吃了早餐,在磨磨蹭蹭的下楼,常欢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如此缓慢。   “嗨,你咋了?”罗威依旧等在小区门口,见常欢游魂一样的走了过来他裂嘴笑出一口灿烂的大白眼。   常欢有气无力的叹了口气:“没啥,就是做了一宿的梦!”   “啊啊啊!你居然做春/梦了!”罗威指着常欢惊恐大叫:“难怪你看起来精神不济有些像纵欲过度的样子!”   常欢没好气的翻个白眼:“你才是爱情动作片看多了吧,脑子里面都塞些什么?”   罗威脸红,咳,他只是偶尔看的而已。   ☆、第66章   到了学校,还没见到陈莫庭。   常欢就被苏雯和林岳阳堵在校门口,苏雯气势汹汹的瞪着常欢。搞得一旁的罗威莫名其妙,他凑到常欢面前小声问:“这人瞪着你,你惹她了?”   常欢点头:“对,昨天晚上我当着很多人的面下了她的面子。她来寻仇了!”   罗威皱着眉头,看了苏雯和林岳阳忽然嘻嘻一笑:“不怕不怕,都是两个人。你看那小白脸都急红脸了,你一对二肯定是没问题!”   常欢:“…………”   她果然对罗威抱太大期望了,还以为他会响当当的拍着胸脯说:“一切包在罗哥身上!”   林岳央歉意的看了眼常欢,扭头去劝苏雯:“雯雯,乖,咱们回去吧。”   “胆小鬼,谁要你跟着我了。”苏雯大声的骂了一句,怒气冲冲的往常欢身旁冲:“有本事你和我决斗!”   常欢挑眉:“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陈莫庭,而他喜欢你。我要和你决斗让他知道究竟谁才值得他喜欢!”苏雯这话说的很有底气,让常欢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偏头看着苏雯,慢悠悠的说:“我拒绝!”   “什么?你不会是怕了吧?”苏雯仰头,目光挑衅地看着常欢。   常欢压了压唇角:“文武斗你都不行,还是你想花钱请人和我来打一架?”顿了顿,她又道:“前者我佩服你有胆量,明知挨揍还要来找虐。至于后者嘛,啧啧……你简直弱爆了,我都替你爸妈丢人!”   “咳咳……”罗威猛咳,他从来不知道常欢这么毒舌。   苏雯气的不行,眼看就要暴走的时候。林岳阳忽然握紧双拳挡在苏雯面前,同仇敌忾的瞪着常欢,意难平的说:“常欢,你说的实在太过分了!”   常欢不怒反笑:“怎么,她仗势欺人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连这点觉悟都做不到,怎么还好意思在江湖上混?”这一番话,说的林岳阳先是愣住然后羞愧再来就是低着头只能看见一个头顶。而苏雯则是被常欢说红了双眼,但一直倔强着不肯哭。   常欢咧嘴一笑,像个恶魔一样的说:“你现在肯定想用钱砸死我,或者让学校开除我?还是想花钱请人给我套袋子来一闷棍?没用的,苏雯。如果你不凭着自己的本事赢过我,你依旧会被人看不起。人家怕你敬畏你,不是因为你厉害,而是因为你做人张狂没有底线!”其实常欢会这么说,也是看准了苏雯只是个被宠坏的小女孩。如果真放在那些纨绔子弟面前,常欢才懒得这么说。早就偷偷的把人阴了,然后躲在一旁偷笑。   苏雯被常欢的话说的一愣一愣的,最后常欢做了总结:“喜欢一个人就让自己优秀起来,成为让人不能忽略的人!”   苏雯彻底怔住,这番话从没人对她说过。   林岳阳忽然抬起头,深深地看了眼常欢。然后牵起苏雯的手转身离开,苏雯竟然也呆呆的任由他牵着,乖巧的跟在林岳阳身后往学校里面走去。   看着两人牵手离开的背影,常欢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就是不知道林岳阳什么时候敢挑明这份感情!   罗威和站在旁边看热闹的人都呆呆的看着常欢,我擦,小伙伴啥时候有这伶牙俐齿的技能来着?   人群中不知是谁开头喊了句常欢,所有人都异口同声的含着常欢的名字,声音响彻学校的上空,直接惊动了守门的大爷。大爷吃着茶叶蛋走出来:“要关门了,大家都进去!”   大家这才跟着常欢的脚步散开,常欢那一句‘喜欢一个人就让自己优秀起来,成为让人不能忽略的人!’渐渐流传在学生里面,成了大家积极向上的座右铭。   到了教室,常欢看见陈莫庭安静的坐在位置上看书。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让他看起来就像被笼罩一片光明之中,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副精致的少年漫画一样,看着就让人移不开眼。   陈莫庭似有所感的抬起头,两人目光相触,他微微翘唇对她笑了一下,阳光映的他脸颊旁的酒窝带着浅浅的暖意。常欢呆住,她一直都知道他很好看。可怎么感觉每次看见都觉得比昨天还好看呢?   她很不自在的偏过头,感受到心跳依旧不急不缓的跳动。她忽然觉得放了心,恩,不错,在美男面前依旧淡定如松,看来自己不是个很容易就被美色所俘虏的人。   接下来的相处,和往常一样。这让常欢少了很多尴尬!   一个星期后,常欢和功夫社的人去参加武林大会。主场是武师兄和林长清,常欢就是陪着打酱油的。   在单人比赛中武师兄拿了冠军,然后团体轮流赛是用抽签排的顺序,这算是1v1的轮流比赛,就看谁能战斗到最后。   常欢比较倒霉,抽到1号。她的对手是个人比赛的亚军,在上台的时候武师兄语重心长的告诉常欢:“切磋到点就好。”   常欢很感动,武师兄这是叫她打不过就认输呢。   但常欢觉得不能给学校丢脸,尤其是不能给自己丢脸。一上台她咬牙到底,就算被对手虐的体无完肤她也坚决不认输。看着常欢无数次的被打倒再站起来的场景,武师兄都感动哭了。他觉得常欢这妹子简直太执着了,瞧都被揍的鼻青脸肿了还死不认输。   常欢疼的撕心裂肺,觉得整个身子都不是自己的了?但她还是咬牙,跌跌撞撞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额头被磕伤了?脸被打肿了?手臂骨折了?这些统统都没事儿,反正常欢的信念就是只要还有一口气,她坚决不倒下,坚决不给组织丢脸。   最后那妹子实在看不过去了,两眼含着泪花的蹲在常欢面前:“你倒吧,你倒吧,你再不倒我都没力气打你了。”   常欢嘿嘿一笑,猛地扑上前死死把那妹子抱住。那妹子欲哭无泪,不就是一个比赛吗?咋就像上了战场了一样?她打人打的实在没力气挣脱了,只好特别无辜的看着裁判。   裁判咳了一声,宣判比赛结果:平手!   常欢这才含笑闭目,死死的晕了过去。   武林大会常欢得了个最佳精神奖,事后,武师父带着精武门所有的师兄妹来看常欢。那脸上的笑意别提多自豪了,扬言常欢有武者不屈不饶的精神。让大家都像她多学习,常欢简直囧哭了,她就不明白当初自己干啥死心眼儿的不倒下。现在她浑身上下都疼的厉害,躺在床上翻身都翻不了。早知道,她绝壁认输啊!这不是活受罪嘛!   罗威则是嘤嘤嘤地看着她:“常欢,以后你肯定会好好保护我的。”   孟然翻了个白眼:“蠢货,被女人保护你好意思!”   陈莫庭则是淡淡地扫了罗威一眼,直接吓的罗威抖着身子往床下钻。   常欢住了半个月的院,这让来探望她的老师有些无语。这到底值不值啊?为了一个最佳精神奖耽误了半个月的学业。常欢责拍着胸脯保证,保证期末考的时候成绩不下滑!   等她彻底好了之后,李多多忽然打电话通知她,有个公司想和他们合作一款qq游戏。让她明天去公司开个会,常欢闻言有些惊奇,觉得这人真有远见,居然会想到这样一个产品来吸金。   她刚到公司门口就见苏哲和林隽从车上下来,苏哲见到她似乎也愣了一下。自从苏雯的生日宴之后,他就再没见过常欢。不过苏雯最近受了她的刺激,开始发愤图强的学习了。这让他们家的二老很欣慰,也算托了常欢的福,苏雯进来懂事了不少。   他对常欢笑了一下:“真巧啊!”   常欢见他手上拿着一个文件袋,也对他笑了一笑:“是呀,苏先生这是去哪里?”   苏哲对她的称呼有些奇怪,不过还是回答:“来这边有点事情,你呢?”   常欢心里猜测的十有八/九,苏哲肯定就是李多多说的那个公司的负责人。她笑了一下:“我去楼上找个人。”   苏哲奇怪,这边都是办公楼常欢来这里能有什么事儿?不顾他也没多问,对常欢点了点头就和林隽走了进去。在等电梯的时候,见常欢也跟在自己身旁。   苏哲还特别友好的对常欢道歉:“上次的事情真是对不住了,是小妹不懂事。”   常欢咧嘴一笑:“没事儿,反正那天我也没吃亏不是吗。你们去几楼?”   “8楼。”苏哲下意识答。   “真巧,我也去八楼!”常欢乐呵呵的说。   苏哲一心扑在和红薯合作的事情,闻言只对常欢点了点头便专心的研究着自己的小心思。林隽这人喜欢新鲜事物,他把目光在常欢身上转了好几圈,才笑着开口:“妹妹,你和苏雯是情敌。那个叫陈莫庭的小男生真有这么优秀?”   常欢眨眨眼睛,点头:“当然优秀了,我身边的人都很优秀。”   林隽捧心,好不要脸的小姑娘的啊!   ☆、第67章   说话间,电梯到了8楼。   电梯门打开,就见罗洋两眼无神的站在门口。他看到常欢转了转眼珠,就在以为常欢他会给自己棒棒糖的时候。罗洋面无表情的忽略她,看着苏哲和林隽,语调如一潭死水:“欢迎光临红薯公司!”   苏哲和林隽面面相觑,显然有点儿不在状态。   常欢抽了抽嘴角,罗洋这个恋童癖刚才那眼神分明是在嫌弃她。   她耸了耸肩,转头看着呆若木鸡的苏哲和林隽两人,清了清嗓子才道:“我带你们进去?”   两人这才回过神来,小声问道:“这个颓废的惊天动地的男人是谁啊?我们不会走错了吧?”   “没走错,他叫罗洋,是红薯的it部的总监。别看人家长的颓废,可技术是一流的!”常欢抬头夸奖道。   当然,没有萝莉的场景丝毫吸引不了罗洋的注意力。就算常欢把他夸到天上去,他也不会给她吃棒棒糖:“带你们去办公室开会。“罗洋说话,永远都是有气无力的节奏。   “好的,麻烦罗总监了!”苏哲和林隽脸上挂着得体的笑意,跟在罗洋身后往办公室那边走去。   一路上,很多红薯的员工都笑容满面和他们打招呼,纷纷说道:“哎呀,你来啦。”   苏哲和林隽交换了一个眼神,难道他们在红薯公司这么出名?   到了办公室,门刚打开。   李多多就从里面窜了出来,热情万分的张开手臂做拥抱状:“天啦,我想死你了。”   苏哲和林隽又相互看了一眼,林隽用眼神问:“这女人是你的追随者?这么热情?”   苏哲摊手无奈,同样眼神回道:“不知道啊,人家这么热情,那我们也热情点。来,1、2、3我们两给人家一个爱的拥抱!”   两人很有默契的同时伸开手,准备迎接李多多。却见李多多像风从两人身旁刮过,一把抱住他们身后的常欢:“我们出差的时候,听说你参加武林大会,被对手打的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常欢摸摸鼻子,老实点头:“已经好了。”   “真是个拼命三娘园!”李多多啧啧叹道。   苏哲和林隽两个自作多情的人,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从一开始到现在这公司里的人都是在和常欢打招呼。两人心里一抽,面上却不显露山水。   黄上跟在李多多身后,和两人握手:“苏总、林总,幸会幸会!”   李多多也拉着常欢过来,对两人笑道:“真巧,你们居然和策划部的总监一起过来。”   “策划部总监?”两人愣了一下,然后心里闪过一个不可能的念头,把目光炯炯有神的落在常欢身上。常欢咧嘴一笑,朝他们伸手:“您们好,我是红薯策划部的总监常欢!”   “…………”   苏哲忽然觉得苏雯在常欢手上输的不冤,同样是高中生咋差距那么大呢?   林隽第一次正色看着常欢,他也是年少聪慧的人物。不过自问在常欢这么大的时候,还达不到她的地步!他率先出手,和常欢握手:“你好,我是林隽,是这次游戏的开发者。”   好友回血,苏哲自然也跟着回血。他收敛脸上惊讶的表情,同样慎重的和常欢握手:“你好,我是苏哲,是天启的总经理。”   会议正式进入主题,苏哲和林隽两人都是天启公司的创始人。这一次要和红薯合作的qq游戏,常欢并不陌生——斗地主。   常欢惊叹,果然是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发明。   她狐疑的看着林隽,这该不会也是个穿越者?那自己岂不是露馅了?   可她看了半天,林隽只对她点头笑了笑,就认真异常的开始阐述自己发明的qq斗地主的理念:“国人喜欢打牌,而我们这款斗地主的游戏,代替了传统的在牌桌上打牌的方式,以真实场景化的游戏界面让大家感受到玩游戏的乐趣。除了用虚拟货币代替rmb之外,也支持骰子玩法和其他玩法。这款游戏玩法简单,斗智斗勇还可以锻炼玩家的脑子灵活能力。”说道这里,林隽看着常欢。他相信,常欢作为策划部的总监,一定能看出来这款游戏的吸金点:“这款游戏的客户端我们设定的是qq用户可以直接进入游戏大厅,以qq账号作为游戏账号。从儿大家获得双赢的局面。   听着林隽的话,常欢一直在回忆后来的qq斗地主,确实如林隽所说的风靡全国,老少都爱玩。   她微笑看着林隽,开口道:“林总很聪明,看出了我们qq拥有全国最大的用户系统。斗地主和qq绑定发布的话,不用宣传也能获得可观的用户群体。不过我这里有几点意见提出来,还请林总不要介意。”   林隽豪爽一笑:“洗耳恭听!”   “如果游戏和qq绑定的话,我们增加需要增加一点游戏特色。”常欢一边回忆后世的斗地主的特色,一边补充道:“除了林总刚才说的那两个特色外,我个人建议增加支持游戏场景换肤的玩法和人物设计。”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看着常欢。   常欢笑了一下说道:“这个源自于qq,我们的用户可以免费换头像和聊天肤色。如果斗地主也支持这两个,可以增让玩家更有归属和认定感,而最重要的一点……”顿了顿,她又道:“所有的游戏其实都是一个道理,升级打怪刷地图。我个人建议可以设定游戏的升级玩法,玩家可以通过做任务来升级,从而获得更高的游戏去哪里和战场,以增加游戏的难度和趣味性。不至于大家玩着玩着就觉得没新鲜感,产生疲劳的游戏体验。”   常欢的话说完,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这个少女脑筋转的真够快的,几分钟的时间就从原来的游戏基础上想到了这些办法。   林隽双眼亮晶晶,心情澎湃的看着常欢。这个女孩子一定是他的知音啊,如果游戏增加了她说的那些技能,肯定更完美。   他一拍桌子:“好,说的好!”   苏哲被好友吓了一跳,也反应过来。他算是心服口服了,同时也不知是苦恼还是庆幸,当初小妹苏雯招惹了她回家,幸好这女人没使坏招对付苏雯啊!   黄上和李多多早就习惯了常欢的神来之笔,倒是很淡定的坐在那里。游戏的初步合作被敲定下来,至于罗洋这个it部部长也加入后续的游戏开发中。常欢所讲的升级打怪刷地图这个游戏梗也交给市场部的研发考虑。   开完了会,常欢神清气爽的往外走。   苏哲和林隽追了出来,林隽非常热情的表示愿意送常欢回家。   常欢摇头拒绝:“谢谢你的好意了,我还要去读书馆买资料。”   林隽:“…………”   女强人瞬间变成女学生的画风,他还有些不习惯。   倒是苏哲抬起头,笑意宴宴的看着常欢:“补哪一科?或许我可以帮忙。”   “恩,我也可以,当初也算是学霸!”林隽也在一旁帮腔。   常欢很惊喜:“真的?”   “当然了!”   常欢笑眯眯的说:“那就麻烦你们回去给苏雯补课,自从她发愤图强之后,每天都跑到我班上来找我补课。”   “…………”   苏哲忽然觉得作为曾经的学霸有个学渣妹子,好丢份儿!   临近期末考的时候,学校里忽然刮起了一阵圣诞风。   这洋节日常欢以前命太苦,从来没过过。第一次过圣诞节,罗威显得很兴奋。老早就飞鸽传书,让常欢和孟然给他准备礼物!   至于陈莫庭,罗威没敢较劲儿。还特意给他准备了一颗圣诞树,圣诞树是他们家的纸箱子做的,成本为0!常欢本来还挺期待罗威送给自己的礼物,结果拆开一看,还是一颗成本为0的圣诞树。   圣诞节那天刚好是星期天,于是几个小伙伴约好了晚上去刷孙中山广场。   常欢一直在思考送几人什么东西,最后她很俗套的送了每人一个水果。她恍惚记得前世,很多人都喜欢在平安夜送水果,她准备每人送一斤水果得了。   常欢吃过晚饭,就提着一大袋的水果往楼下走。   其他的三个小伙伴都在小区门口等着她了,她笑眯眯的跑去过,从袋子里掏出石榴,每人给了一袋:“来来来,吃和石榴,红红火火、多子多孙寓意多好啊。”   罗威喜滋滋的拿了一个:“哇塞,你真大方。这个好贵的,你送我一袋。我先拿回去放着,给我爸妈吃。”   常欢翻了个白眼,罗威这家伙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是个只进不出的吝啬鬼。   孟然和陈莫庭拿着石榴也很犯难,这夜游提一袋子石榴感觉好逗比。可为了不打击常欢,两人都笑的挺开心的。   常欢觉得自己真机智,送礼简直超前卫。   根本就没意识到人家送的是苹果,代表平平安安又和平安夜相近。   ☆、第68章   最后两人很有默契的把石榴放在陈莫庭车上,没有带下车。   到了孙中山广场已经有很多人在那里玩耍,随处可见关于圣诞节的主题。   kfc的大门口,还有一个圣诞老人在派发小礼物。他的周围围着很多小孩子,他们四人当中也只有罗威最有童心。   几下就挤进去,腆着脸在圣诞老人那里拿了四个塑料口哨。跑出来没人塞了一个,还兴致勃勃的吹了几声。   常欢看着手里的红色勺子,她真心卖不来这个萌。   不过第一次过圣诞节,这种东西她肯定会好好收藏起来留做纪念品!   几人看着罗威在小孩子当众耍宝卖萌,心情倒也很好。   没过多久武伍和林长清他们也到了孙中山广场和常欢他们会合,今晚大广场那边有展销会和歌舞表演。他们准备过去刷地图!   几人嘻嘻哈哈的往那边去,一路吃了无数零食。到了大广场那边,已经是人山人海的挤成一片。   常欢难得放松,嘴角一直都带着笑意。   陈莫庭一直走在常欢身侧,替她将汹涌的人群挡在外面。   常欢手里拿着烤羊肉串一边吃一边看热闹,这种人挤人的地方最容易出现扒手了。   刚闪过这样的念头,她就看见一个小偷正在行窃。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常欢不动声色的把竹签当暗器用,朝那个小偷的手上掷去。小偷吃痛,手一抖就让那大姐发现了。   “啊啊啊啊,抓小偷啊!”   尖叫还没落下去武伍就窜了出去,一记左勾拳直接把小偷揍趴下。   “武师兄好厉害!”林长清眼冒粉红泡泡。   常欢深藏功与名:“是呀,武师兄可是冠军当然厉害了!”   陈莫庭宠溺的看着常欢,刚才她的小动作他可是看的一清二楚。   常欢吐了吐舌头,请叫她红领巾!   看着武伍被大家围着,一个劲儿的夸赞他是祖国的好花朵。   常欢就觉得庆幸,自己还是低调些好。她和陈莫庭对视一眼,两人很有默契的朝前面走去。   那边的舞台上,几个年轻女孩子正穿着裙子在跳孔雀舞。舞跳的不错,不过看着几人那薄薄的裙子,连忙裹紧了围巾,真冷啊。   柳城的冬天很少下雪,基本都是下雨天。所以空气湿冷入骨,无论穿再多的衣裳依旧挡不住空气中的潮气。头上忽然一暖,常欢伸手压着脑袋抬头,见陈莫庭站在自己旁边,笑了笑:“送你的圣诞礼物!”   常欢把头上的东西拿了下来,是一顶嫩黄色的针织帽子,两边各掉着一个白色的毛球球,摸起来就觉得特别暖和。   她爱不释手:“谢谢啊!”   陈莫庭接过她手里的帽子给她带上,漆黑的眼眸沉着笑意:“真好看。”   常欢抿唇笑,这时前方忽然放起了烟花,天空被各色烟火照的璀璨无比。   所有人都抬头呆呆的看着天空中的烟花,只有常欢知道陈莫庭一直在看自己。   烟花刚一结束,罗威就屁颠屁颠儿的跑了过来。给两人手里一人赛了串糖葫芦:“我刚买的,请你们吃啊。”   常欢咬了一口,现在的人做生意实惠。山楂都又圆又大个儿的,挂着一层红色的糖霜。咬一口满嘴酸甜,味道别提有多棒了。   她很快就吃了完了一串,陈莫庭又把自己那一串递了过来。常欢连忙摇头拒绝:“吃的够多了,你也尝尝,真的很好吃。”   看着常欢的眼,陈莫庭点了点头。撕开包装纸咬了一口,立马蹙了蹙眉。他是有多久没吃过这些零食了?唯一一次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在村里打鱼,他和常欢一起吃的地瓜,似乎也不是什么很好的记忆。   在常欢期待的眼神下,他将嘴里的糖葫芦吞了下去,勉强的勾了勾嘴:“很好吃。”   常欢心里叹气,这孩子简直没有童年了。   “常欢!你站住!”忽然有人大吼一声,让几人都愣了一下。   常欢听着这高喝的声音,心里皱巴巴的难受。苏雯这大小姐平安夜不好好在家里开paty聚会,跑来外面做什么?   苏雯跑过来,一把拉住常欢的手:“好啊,你竟然和陈莫庭单独在一起!”   陈莫庭在苏雯的说话的时候,微不可察的压了压嘴角。往常欢身旁移了一点,这动作直接让苏雯气的双眼通红。更加生气的瞪着常欢。   常欢望天,这算是单独在一起吗?   林岳阳还是老样子,动不动就脸红害羞。他站在一旁神情歉意的看着常欢,然后拉了拉苏雯的手说:“雯雯,你忘记苏大哥说的话了?”   苏雯哽住,她就搞不懂了。她家大哥发什么神经让她和常欢好好相处,每次看到她和陈莫庭眉来眼去的,她就心里窝火,好好相处个p.   不过苏哲的话她不敢不听,当即也就弱了气势。   委委屈屈的瞥了林岳阳一眼,林岳阳立马回了她一个灿烂的笑容。   常欢看着两人的互动,也没心思多搭理苏雯这个大小姐。   其他人嘛,和苏雯不熟。常欢和她不对付,自然是站在常欢这边。所以也没怎么搭理他们两!   “诶,这人怎么回回来回回不自在,偏偏还要往这边凑?”林长秦觉得苏雯很有受虐的体质。   常欢无奈笑:“她就是犟脾气犯了,总想着征服我和陈莫庭。让我们对她言听计从,从而满足自己的好胜心。”   林长清呵呵笑,苏雯的道路任重道远,她就自求多福吧。   一行人说说笑笑的继续游玩,苏雯委委屈屈的跟在众人身后。林岳阳作为护花使者,一路上轻声细语的在哄苏雯开心。   这时候大家正围在小摊上买小吃,罗威一直在纠结是吃臭豆腐还吃豆花更省钱,纠结了半天还是选择性困难。苏雯看不过去了,直接大手一挥每样来8份,她从小接受的理念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她就不信了一群穷学生,她还征服不了?   “你们喜欢吃什么,随便买?我请你们吃!”苏雯昂头骄傲道。   其他人面面相觑,然后行动了。吃了个酒足饭饱之后,非常有礼貌的对苏雯说了声谢谢。剩下的该干嘛还是干嘛,对苏雯的态度也不见得比刚才更好。   苏雯气死了,指着他们哇哇大叫:“你们太没礼貌了。”   罗威满足的吃着臭豆腐,翻了个白眼:“你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   “什么?”   “钱多人傻速来!”   苏雯简直被这些气哭了,她抽抽泣泣的瞪着大家:“你们太无耻了!”   常欢看她哭了,想着和苏哲他们还是战略同盟。就从兜里掏出纸巾递给苏雯:“蠢还不让人说实话,你也太霸道了吧。”   苏雯直接泪奔了。   林岳阳赶紧追了上去!   林长清靠在常欢肩头,打了个饱嗝:“这位苏同学,但愿她以后能长点心啊。”   常欢微微一笑:“会的。”   林长清诧异的看着常欢:“其实你心挺软的。”   常欢翻了个白眼:“谢谢夸奖!”   临到十二点的时候,大广场又放了一回烟花。   林长清站在武伍身旁,借着放烟花的声音大声吼了一句:“武师兄,我喜欢你。”   话刚出口,武伍的手一抖,俊朗的面庞破天荒的红了一回。他死死的抬头瞪着天空,不敢低头,怕刚才那句话是自己的幻觉。   林长清吼完见他没反应,心当时就落了下去。低头看到武伍的手抽筋一样的抖个不停,她忽然扑哧一笑。四处瞧了瞧,发现大家都聚精会神的看着眼花,便悄悄的拿手勾着武伍的手。   在她的手刚放进去的时候,武伍又抖了一下,然后脸红脖子粗的死死拽着林长清的手。   常欢低头的的刹那,就看见前方这浪漫的一幕。   她心里感叹了一声,便微笑抬头继续看着天空中的眼花。   陈莫庭一直站在常欢身侧,一如刚开始的那样,目光柔和的看着常欢。   罗威这个二货早就看见了这些画面,他心里急的慌,好像大叫一声把那些秀恩爱的人都通通吓死。单身狗的人生实在伤不起,孟然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罗威立马气歇,心里吼的更夸张:“秀恩爱的,烧烧烧!”   回去的时候,气氛有些说不出的怪异。   武伍和林长清时不时的对望一眼,两人眼里的春意直接闪瞎了众人的狗眼。   后来在路口分道扬镳的时候,罗威还酸溜溜的瞪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大声吼了一句:“哈哈,我都看到你们两牵手了,打波儿了。”   林长清和武伍的脚同时一扭,两人脸红耳赤的哼哧哼哧往前跑。惹得大家哈哈大笑,罗威还捏着嗓子又吼了一句:“武师兄,长清好爱你爱你哟!”   常欢直接抱着肚子笑抽了起来,啧啧。年轻真好!   ☆、第69章   期末考试,老师本来还担心常欢因为住院的事情落下功课成绩下滑。不过当成绩出来的时候,老师彻底松了口气。常欢就跟开了外挂似得,居然考了年级第一名。   老师老泪众横那个欣慰的哟,看常欢的眼神别提多热切了。   师父杨泉水的新剧也定在寒假当期上映,首映那一天杨泉水、金灵玲他们都给常欢送了请柬。常欢知道罗威很迷金灵玲就邀请了他们几人一起去参加首映。   陈莫庭那天因为有事,就没去。   罗威拿着票,心情很激动:“你说我看到金灵玲我该说什么?”   常欢扑哧一笑,促狭道:“撅着屁股,让她给你签名!”   孟然点头:“这个办法好。”   罗威脸涨的通红:“那次是个意外!意外!反正我这一次一定要在偶像面前保持绅士风度!”   常欢忍笑:“好,你当时候不要慌!”   很显然,见到金灵玲罗威这家伙依旧是出了洋相。手里拿着的水倒了一身,整的自己面红耳赤好不尴尬。金灵玲知道罗威是常欢的小伙伴,就让自己的助理带着罗威去房车里面整理下衣裳。搞得罗威那一天都沉浸在自己和偶像的亲密接触中回不了神。   《太平天下》这部电影,讲的是皇帝和奸臣之间的斗智斗勇。故事以公主离家出走的轻松诙谐的画面开头。金灵玲饰演的男二号一出场就以各种狂霸酷炫拽的邪魅闪瞎了众人的狗眼,在剧中她和男一号饰演的皇帝一路斗智斗勇,和心思缜密的皇帝玩着心里游戏。在一次次的交锋中,两人看起来似乎是势均力敌。可皇帝却一步步落入他编织的*深渊,无法自拔。不过电影放到这里,又来了个急转弯。   堕落后的帝王似乎一下子就开启了新大门,黑化后的他比男二号还要残忍。在和男二号的博弈中,他渐渐取得了胜利。为了炫耀他的能力,他将男二号囚禁起来,折磨人的手段百无禁忌。   金灵玲饰演的男二出场惊艳死的壮烈,临死前看着皇帝那似笑非笑的眼神一直存档在大家脑海。而男一号在胜利之后坐稳了皇位。但因为遏制不住内心的暴戾,手段极其残忍的杀害了朝中大臣。被打酱油的男三号成功ko,最后的结局是男三号当了名垂青史的圣君和公主恩恩爱爱的在一起了。   看完了电影,常欢心里只能用“啧啧”两个字来形容,一整晚脑子里都是皇帝和金灵玲交相辉映的画面,尤其是皇帝临死前,坐在皇位上眼神麻木的看着万里江山,低低道:“我也不算赢!”   常欢觉得师父好牛逼,最后一句男一号的“我也不算赢!”成功和男二号“似笑非笑”的眼神首尾相应。而公主和男三号的结局又让人想入非非,猜想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大家不知道的事情在里面?   这部电影上映立马获得了好评如潮,金灵玲饰演的心狠手辣的男二号被大家奉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经典反叛角色。报纸上还刊载了一个影迷写的长篇影评,这篇精彩绝伦的影评又把《太平天下》推上了一个高/潮。无数影迷前赴后继的开始写影评盖楼,无论是分析剧情的还是剖析人物性格的应有尽有。《太平天下》借着这股东风,成功摘得无数奖项,金灵玲的人气直接飙升到国内一线巨星的位置。   常欢受杨泉水的提点,觉得自己灵台一清明,获得了无数前所未有的脑洞。   电影结束后,杨泉水把常欢拉去做了壮丁。常欢当初写的一本都市言情,恒视准备改编成电视剧。担任本剧编剧的人是常欢和恒视的张丽。   杨泉水有心历练常欢,就让她借着假期去跟剧组。   常欢第二天就被打包送到了剧组去体验生活,先拍的是搭棚的室内场景,常欢改剧本的空档也会跑去看剧组拍戏。这部剧的小说名字叫《无声处,我爱你》,故事梗是是伪兄妹的剧情,讲述了男主角在6岁那年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记忆,被一对开武馆的夫妇收养的故事。   二十年后女主角林安因为意外偷听到父母说话,得知自己的哥哥并非亲生的。而哥哥的身世可能和自己的偶像当红明星郑赢有关系。刚巧林安得知娱乐公司正在为郑赢招聘保镖,林安便放弃学业去做了郑赢的保镖。在保护郑赢拍戏的时候遇到了作为导演的林言,从而展开啼笑皆非的三角恋故事。   男主角林言扮演者是老熟人江南,而女主角林安的扮演者是个叫李思思的新人。传说这部剧的投资人投资这部戏的要求就是让李思思饰演女一号,娱乐圈这样的潜规则很多。常欢看过李思思的演技,也就一般般。但内定的事情,常欢也没有权利说不。   现在拍摄的场景是,在郑赢家中林安和哥哥林言无意撞见。林言以为林安是少女情怀作祟才这样做,而林安则为了保护哥哥默认了他的说辞,并请求哥哥林安帮她保守两人是兄妹的秘密,她想以单独的身份去接近郑赢。林言虽然失去了幼年的记忆,却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孩子。林言一直默默暗恋着林安,但林安一直没有察觉到林言对自己感情,只是把他当哥哥一样来看待。在剧组的时候,林言一直在旁边默默的守护着林安。在林安看不到的角落,林言痴情沉默的眼光一直都追随在林安身上。   林言是个沉默温和的人,台词并不多。大多都是他沉默隐忍的注视着妹妹林安和郑赢玩闹的定格画面。但在林安需要的时候,林言总是第一个出现守护她的人。江南的演技很好,把作为骑士的忠诚和对妹妹林安深沉的守护表现的淋漓尽致。   至于李思思拍摄的时候总是ng,这可苦了和她搭档的郑赢。郑赢也是新出道的明星,底气没有李思思足,每次只好压住心里的火气赔笑。   “这编剧是吃什么的啊?”李思思指着手里的剧本:“林安无意中望见林言看自己那隐晦又深情眼神,眼里先是闪过惊讶错愕然后是难堪再到后面的释然和感动还有一丝欢喜。呵……这么多表情怎么可能一瞬间就表露出来?”连着几场戏的ng李思思火气非常大,她在剧组里干不赢导演只好把气撒在编剧身上。   这一部分是常欢写的,也正巧她此时就在拍摄地点。   听了李思思的话,她非常自觉地站出来,笑道:“李小姐,这是我写的。”   李思思高傲的看了她一眼,然后不屑道:“你多大了”   “17岁。”常欢老实回答。   李思思哼笑:“这么小,难怪不会写剧本啊。你看看你写的什么破东西?害的我被导演ng了那么夺回。不会写剧本就学几年再出来混,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李思思在剧组的火气很盛,除了导演能压制她外,基本大家都看她的眼色行事。没办法这部剧所有的赞助都是她背后的大老板,所以平时大家能不惹她就不惹她。   常欢中枪,她表示很无奈。   看着李思思盛气凌人的目光,她心里叹了口气,挤了个笑意出来:“不好意思李小姐,是我的错。我想着李小姐作为这部剧的女一号,肯定身心都和林安合为一体了。这一段的主要是描写你对哥哥林安感情发现和转变。惊讶错愕难堪是代表你知道哥哥喜欢自己时首先想到的是两人是兄妹,这种禁忌的感情是不被允许的。释然感动和欢喜是你后来又想到你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哥哥林言对你这份由来已久的感情却一直处于隐忍和压抑的状态。为了不扰乱你的生活,他只有在没人看到的角落静静的守护着你的喜怒哀乐,所以你释然和感动。至于欢喜是因为林言如此优秀,而且在你知道和他不是亲兄妹的开头,你对他的感情其实已经发生了变化,只不过你没发现而已。所以当你得知林言喜欢你,你打心底的感到高兴啊!”   常欢一连串说了很多话,直接把李思思都绕晕了:“行了行了,废话这么多。”   常欢摸摸鼻子,表情很委屈:“前面我也有铺垫啊,比如林安无意和林言同时拿起一个茶杯,两人指尖相触时林安的心跳加速。还有很多时候她都不自觉的把目光落在工作中的林言身上,看的专注又认真。在林言回头的刹那立马做贼心虚的扭转头,装作看偶像拍戏的时候。”说道这里,常欢抬头看着李思思:“李小姐,这些你前面都拍过了,还拍的那么好。你明明知道剧情的走向,你还要拿我这个小编剧开刷。你真坏啊~”有时候适当的示弱和奉承一个人,其实也没错!   李思思又被说晕了,她忽然觉得这个编剧真是话唠。你说一句她说十句,还振振有词堵的一长篇。她不耐烦的挥挥手:“我当然知道了,我可是女一号。我只不过想考验你这个编剧,有没有这个本事!”   ☆、第70章   “听说那个李思思找你麻烦了,你没事儿吧?”回到屋中,同行的编剧张丽问道。   “还好,就是和我讨论了会儿剧本的事情。”常欢不喜欢背后议论别人,所以含糊说道。   “我说你师父那么牛逼,多少人想拍她写的剧本啊。你有师父做靠山,其实不用怕那个李思思的。”   常欢低头笑了一下:“你都说了牛逼的是我师父,又不是我。我还是老老实实改剧本好了。”   张丽觉得常欢这人很无趣,也撇了撇嘴低头改剧本。   没过一会儿杨泉水就打了电话过来,问了今天在剧组发生的事情。末了她告诉常欢,李思思这人性格虽然不好相处,在她面前一定要把握好分寸保持中规中规的性格对付就行了,李思思是半路出家的演员,演戏的时候最爱按照编剧给出的情节来演。但因为演技一般,演出来的效果都不怎么好。   但李思思还有个癖好,如果编剧给出的剧本很简单,没什么方向。她就会自己琢磨剧情该怎么演,所以常欢的剧本尽量改一改她喜欢用形容词来堆砌剧本的习惯。剩下的就让李思思自己去琢磨,效果应该不错。   说道这里,杨泉水顿了顿又道:“常欢,我记得我告诉过你编剧的剧本是为导演提供拍摄的唯一责任,剧本并不需要成为文字读物。不追求文采,一般采用动作和画面的直接描白就好。”   常欢听了话,表情讪讪:“我错了,师父。”确实啊,她上一个剧本虽然被师父杨泉水纠正过,但她写小说习惯了,总会在改剧本的时候把写小说的方式运用进去。   难怪今天李思思会指着剧本那样问,刚开始她其实还挺鄙视李思思这个靠潜规则上位的女明星,现在看来自己的不足之处还有很多。   听了常欢的话,杨泉水声音放柔和了许多:“记住,每一个给你磨难的人其实都是在帮助你的成长。”   常欢嘻嘻一笑:“我知道了,师父。师父你真好。”   杨泉水笑骂了一声,才挂了电话。   常欢看着手上的剧本,心里叹了口气。认命的拿起笔继续修改剧本!   终于赶在第二天早上拍戏之前把剧本全部改弯,当她把修改好的剧本递给李思思的时候。李思思好奇的看了她一眼,常欢对她嘿嘿一笑。   李思思翻了个白眼,低头看剧本。先是惊讶一声,然后往后翻着常欢的剧本。她“啪”地一声和尚剧本,对着常欢冷笑:“行啊,长本事了。”   常欢很无辜的看着她,这咋和预想中的场景不同?   她以为李思思拿着这个剧本肯定会笑一下,然后双眼亮晶晶的说:“常编剧,你真懂我!”   看来脑补是病,得治!   李思思把剧本甩在常欢面前,柳眉倒竖:“全部改回来,这么简单让我怎么演?”   常欢哽住,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或许李思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优点。她想了想,小心措辞:“那个,李小姐。你昨天的一番话让我醍醐灌顶,我查阅了很多剧本,才发现确实是我写的不好。所以我昨晚上彻夜把剧本都按照你的要求改了,你看……。”说着,她双眼泪汪汪的看着李思思。   李思思最受不了人家对她示弱,当即摆了摆手:“走开,别妨碍本小姐看剧本。”   常欢连忙对她笑了一下,然后离开。   走到门口,她回头看了一眼。   见李思思果然不像平时那样无所事事的瞎晃荡,正在助理的贴心服务下安静的看着剧本。常欢松了口气,准备看等一下的拍摄情况。   后来果真如师父杨泉水说的那样,李思思的演技看起来比平常好了不好。连ng的次数也大大减少了,她心里正高兴的时候。   忽然听见导演自言自语的说了句:“哎,江南这小子认真了啊。”   “什么?”常欢下意识的问出口。   导演朝常欢招了招手,示意她看镜头里面。   常欢凑过去一看,看着看着也只觉得今天拍摄的画面看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和谐和舒服。她不明所以的看着导演虚心求教:“求告诉,求真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演员都在状态,导演看起来心情不错。他拿手指着画面中的江南,你仔细看看他发现有什么不对劲。   常欢仔细一看,心里忽然就难受起来了。往常看江南饰演的林言只会让人觉得可惜和难过。难过这样优秀内敛的好男人喜欢的为什么不是自己?如今再一看,常欢已经泪流满面了。她吸了吸鼻子,看着镜头里的林安带着哭腔道:“世界山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哈哈,感觉怎么样?”导演大笑着问。   常欢忽然回神,然后就囧了。她刚才是被林言附身了吗?舞草,她刚才心里那股‘对不起,我爱你’的感情是肿么来的?   她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明白。   还是导演心软,直截了当的说出了谜底:“有一种人他的演技炉火纯青,只要看着他的表演就能让观众自我代入到他所饰演的角色里。而还有一种人是和他对戏的演员,会不自觉的被他的气场代入到自己所饰演角色里,发挥出非同一般的演技。”导演欣慰的看着场内对戏的江南和李思思:“你看,今天的李思思完全是被江南带入到了林安的世界,你看她的表情和眼神,还能看到李思思吗?”   常欢心里震惊不已,她忽然想起来。在以前看电视的时候,因为出名的演员就那么多,所以很多电视剧看来看去都是一样的面孔。有些人无论演什么电视剧,你都觉得没差别,反正都是一样的脸。而有些人只要他换了一个角色来饰演,哪怕是穿着相同的衣裳相同的发型,你都会忘记属于明星原本的那张脸,只记得那个角色的一切。这大约就是有演技和没演技的区别了吧?   她还以为是因为今天改了剧本,李思思自己琢磨出来的演技呢?   哎,心里稍微有点失落,感觉自己还是没进步啊!   导演没发觉常欢的失落,他还在说:“今天李思思的表现比以前都好,而且她也开始琢磨角色的内心而不是靠着编剧给的剧本照本宣科的演。可能是她认真的模样,让江南觉得和自己搭戏的是个演员,而不是李思思。所以江南也开始认真和她对戏了。”   常欢抽了抽嘴角,所以导演这是说江南平时都没认真拍戏吗?   “前面的镜头拍的实在太差了,我应该重新拍一下李思思和郑赢的戏份。”导演继续自说自话:“反正赞助商有钱,为了李思思烧一些,也是应该的。”   常欢点头:“我也觉得前面应该补拍!”她自己的孩子,能更好当然要更好了。   这一天下来,因为李思思拍戏ng的次数很少。整天都处于高兴的状态,没胡乱发脾气,所以整个剧组的气氛好的不得了。   可惜好景不长,轮到李思思和郑赢搭档的时候,依旧被ng了无数次。   “导演,我哭不出来。切断,滴眼药水!”李思思表情很不耐烦的甩手。   这场戏的场景是她得知林言居然是被母亲沈倩亲手丢弃的,而郑赢不过是被收养来的孩子。看着被沈倩给予了全部宠爱的郑赢,看着沈倩和郑赢之间的母子情深,林安就为林言难过。她的哥哥,那么优秀那么好,为什么沈倩要把他丢掉?从而去宠爱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她很想冲出去问,可是她不能,她必须掩盖这一切,在林言不知道的时候,她必须保护好林言心里被隐藏的伤口。因为这个事实一旦被揭开,林言肯定会伤心难过,她舍不得!   这场戏被ng了很多次,都是因为李思思表演不到位。   常欢在一旁皱着眉头,心里在担忧,难道接下来又要不断重复前几天的拍摄进度了?她一直在思考,究竟是哪里出错了?   饰演沈倩的女子和郑赢对戏也不错啊,等等不错?不错的意思就是还行……那就是说李思思完全没被感染进去?   常欢扶额,天啦,难道只有和江南对戏李思思才能入戏?   舞草,她是编剧啊,为嘛她要这么关系这场戏的进度?   归根究底只能是她对自己的孩子太用心了,她实在舍不得被毁啊!   听着李思思要求切断滴眼药水的要求,导演一拍桌子怒道:“今天这场戏必须一次过,过不了熬夜也得给我过。”   李思思气势汹汹得瞪着导演,最后还是败下阵来。她依旧干不赢导演啊。   导演见状叹了口气:“哭不出来,你就想想你伤心的事情。”   “本小姐从来没有伤心事。剧本是编剧写的。”说着,她朝常欢勾了勾手指头:“常编剧,你哭给我看看!”   常欢很无奈,自从跟组之后,她已经中了好多枪!   ☆、第71章   “我……哭……?”常欢指着自己,不确定的再问了一次。   李思思点头:“当然,剧本是你写的。你是编辑,昨天你不是还给我讲戏吗?既然你这么厉害,你哭个给我看看!”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李思思这个女人他们可惹不起。   常欢汗颜,早知道她才不惹这个女人了。   李思思不依不饶:“你哭啊,你哭给我看看啊!”   “胡闹,你才是演员”导演看不惯李思思咄咄逼人的样子,立马跳出来骂道。   被导演骂了,李思思气势弱了一点,但依旧梗着脖子:“导演你不是说,想到伤心的事就能哭出来吗?我就要编剧哭给我看?”   “还想不想演戏了?”   “演戏?导演你觉得我罢演了,这部戏的还能拍下去吗?”   导演:“…………”   舞草,竟敢拿赞助经费来威胁他。导演实在受够了李思思这嚣张跋扈的样子,他一拍桌子:“换演员,换演员,这世界比你有演技漂亮的女演员多的是,别以为有两个臭钱就可以耀武扬威了!”   李思思挑眉,眼看着要吵起来的时候。常欢连忙跳出来,虽然她也很不喜欢李思思这样子,可她知道如果今天这件事就以导演和演员闹掰,从而让投资商彻出经费让剧组陷入僵局,那么她也有部分责任。   师父杨泉水曾经教过她,遇到困难和挫折一定要迎刃而上:“等等……”她站了出来:“李小姐,如果我哭出来了,你是不是就安安心心的演戏?”   李思思挑眉:“当然。”   “好,我哭!”常欢深吸一口气,幸好李思思只让她哭没让她演戏哦。她酝酿了一会儿,想着伤心事。想着想着她就想到自己前世那悲催弱爆了的一生,一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心情油然而生,是啊,如果她前世像这辈子一样勇敢一点,坚强一点绝对不会落入那样的的沼泽深渊。想着想着常欢又庆幸又悲哀,一时心虚难明。竟然就蹲在那里哭得昏天暗地。   李思思眼帘撩的老高,她还真没想到这个17岁的小姑娘怎么就哭的这么澎湃。   导演和杨泉水关系很好,见状也慌了,一个过半百的老头子连忙蹲下来哄着常欢。过了好一会儿,常欢才没哭了。她抹了抹脸,一双眼红彤彤的看着李思思:“我哭好了。”   李思思抱手点头:“那行,继续拍戏吧。”   常欢海哭了一场,也没心情继续看拍戏了,她红着眼抽抽泣泣的回了宿舍。   张丽正在里面看小说,见常欢红着眼回来。没多想就说了一句:“又被李思思找麻烦了吧?我说你也硬气点,给整回去啊。”   对于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常欢没多理。打了一盆冷水洗了个脸,也裹着被子在床上躺尸。脑子里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在想啥,没过多久就睡了过去。   睡足之后醒来,已经是下午五点左右。她懒了一会儿起来,算准时间就跑去外面拿盒饭。   “宁安,过来这边。”江南见常欢过来,拿了两个盒饭对他招了招手。   “今天居然有鸡腿?”打开盒饭常欢有些惊喜。   江南在戏服外面裹了一件军用大衣,见状斯文一笑:“喜欢吃我这里还有。”   “不用了,一个够了。”常欢连忙咬了一口,因为是冬天盒饭送来的时候其实已经有些凉了。跟组这些日子,其实还是挺艰苦的。凉了的鸡腿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腥味,不过大家也没管那么多,拍了一天的戏早就饿的前腔贴后背,有的吃就不错了。   江南不疾不徐的给自己和常欢倒了一杯姜汤:“来,天冷暖下胃。”   常欢接过姜汤喝了一口,抬眼看着江南。不得不说江南整个人很有气质,看起来整个一文字彬彬的世家公子。他饰演的林言是一个沉默内敛但特别暖心的暖男,和他本来的气质有很大的差别。   每次看他戏上戏下的变换角色,常欢就觉得被他分分钟苏出宇宙。江南这人实在太优秀了,她不免想到当初他刚出道只演了一个神医的配角就销声匿迹,现在又复出拍戏是为了什么?   “怎么了?”见常欢一直盯着自己,江南含笑问道。   “你当初为什么要退圈啊?”常欢下意识的问了出来。   江南一愣,喝了口姜汤才温和笑道:“当初啊,只是觉得大家都把目光落在我的脸上,没人关注我的演技。那时候只觉得娱乐圈现实又残忍,有一张好脸好像比什么都重要。”   常欢点头,可不是。虽然演技派也有,但大多数的演员真的是靠刷脸活下去的。她忽然对江南刮目相看,这人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拼演技。   她忽然又想到了金灵玲,当初她也不是这样。拼着身败名裂的觉悟也要帮自己打赢华胜的官司,看来他们两都是相同的人啊。   刚吃好饭,导演又开始喊拍戏。   常欢一扭头就和从保姆车上下来的李思思来了个对视。李思思见到她,又挑了挑眉看起来很高傲。常欢眨眨眼,对她扯了个笑意才收回头。李思思轻哼一声,带着自己的小助理像只白天鹅似得从常欢身旁经过。   “下午哭的很不错,本小姐心情很好。”路过常欢身旁的时候,李思思忽然说了这句话。   常欢:“…………”   接下来,李思思很守信用。   无论这么ng,她都没说一句话的把戏补拍完蛮妻。   明天的戏是要去市里的购物中心,这场戏写的是下雨天的时候眹赢为了给同公司的小师妹闹绯闻造势。在一家情侣餐厅用餐,而林安作为保镖肯定要跟着去。郑赢小师妹持宠而娇,指着对面的屋檐让林安去那边窝着躲雨,不许她打扰两人。   郑赢此时已经喜欢上了林安,但他昨晚见到林安和林言两人在湖边散步。心里吃醋有心要膈应林安,便什么话也没说。林安只好苦兮兮的蹲在对面的屋檐下躲雨,这时候正巧遇到开车经过的林言。林言看着全身湿透的林安,紧紧抿着嘴唇,沉默强势地拉着林安进了一旁的商场,给她买了一套替换的衣服。   而郑赢虽然和小师妹用餐,但一直都密切注视着林安这边的动静。见到两人又在一起,他按耐不住心底的怒意,气势汹汹的跑到商场冷嘲热讽的将两人的关系讥讽了一番。而这一幕却被狗仔记者拍到,第二天的头条新闻就将四人的关系绘声绘色的写成了一出狗血的四角恋情。而这篇报道成了揭开林言身世和三人恋情的的导火线!   第二天一早,常欢和张离就起床跟着剧组往城里赶去。   这一出戏是张丽写的,常欢没事儿也想跟着来看看剧情的发展。   因为拍摄的原因,这家商场是被剧组临时包场。又请了洒水车来下雨,当一切准备妥当的时候就开始拍戏。   常欢站在导演旁边,目光紧紧地盯着镜头,生怕错过一个场景。   虽然是包了场,可拍戏的第一段是在大街上。很多慕名而来的群众都围在旁边,尖叫连连的看着江南。江南抬起头,含笑看着大家,目光充满真诚:“我很高兴大家喜欢看我拍戏,我也很想把演技全部展现在大家面前。所以……嘘……”他将手放在唇边做了个禁声的动作,笑容明亮动人:“我想安安静静的把这场戏拍给你们看。”   大家定定的看着江南,全自觉往后退了一部。激动欣喜,但更多的是带着朝圣一般的心情安安静静的站在外面看着江南的表演。   常欢站在导演旁边,见到这一幕简直有种不可思议的表情。   她完全没想到江南人气会这么高?而且他的粉丝实在太自律了。   导演哈哈一笑:“你不知道吧,就算迄今为止江南只拍过两部戏。但他这个人啊,仿佛有种魔力一般,能让人轻易就被他征服!”   常欢点头,当初在恒视第一次见到江南的时候她不也是小心翼翼的吗?   接下来的戏拍的很顺利,接下来就该转战商场怕下一个镜头。剧组的工作人员正搬着摄影器材往商场上跑,常欢站在路边正在和张丽商量接下来的剧情改动。这时一辆军用越野车从前方缓缓开了过来,停在红绿灯旁边等红灯。   常欢感觉有人在看自己,她抬头望去,忽然就怔住了。她眨眨眼,确认不是自己的幻觉。旁边的军用越野车里坐着的那个军人不就是张起吗?   几年不见,他黑了也瘦了,原本那股浪荡不羁的气质赫然被修炼成内敛冷漠的压迫感。常欢一时看呆了,这还是那个玩世不恭的张起吗?完全是星际文的高冷男主啊!   张起的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见常欢脸上那震惊的神情。他忽然翘唇一笑,周身那股冷漠的气质瞬间尽数消失,又成了一个带着痞气的军人。   常欢心跳加速,这人是百变超人吗?气质这么善变?   张起从车上下来,目不斜视的大步往这边走来。他长的太高大,常欢不得不仰起头来打量着他。她这才发现张起的身高最少有一百八十公分,军绿色的军装妥帖恰当的服帖在他身上。随着他一步一步的走近,常欢忽然感到了一股压迫感。   ☆、第72章   在张起走到自己面前停下的时候,常欢觉得手掌心已经被汗水浸湿了。   她凝着呼吸,不敢大声出气。可目光却眨也不眨的落在张起身上。眼前的人影停在自己跟前,常欢这才眨了眨眼确定他停了下来。   常欢忽然有些忐忑,尽管她不知道自己的忐忑之感来自哪里?   脸上忽然吃痛,她回过神来。赫然对上张起那熠熠生辉的眼睛,他嘴角擒着恶作剧一般的笑意。双手捻起常欢的面皮往外面扯:“小丫头啊,长大了啊!”   常欢疼的眼泪都出来了:“疼疼疼!快放手!”   张起睨着眼:“很疼?”   常欢可怜兮兮的点头,她自己都没发觉,她睁着一双红彤彤又水汪汪的双眼像只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在寻求着张起的安慰。   张起揉了揉她的脸,语气随意:“抱歉,看见你就忍不住了。”   常欢控诉的看着他,根本就没有道歉的诚意啊。   张起将目光落在剧组忙忙碌碌的那些人身上,随即落在常欢身上,目光欣慰:“这些年你看起来过的不错。”   “才没有。”常欢忽然出口,气鼓鼓的看着他:“当初你我去找过你,可是你搬走了。”说道这里常欢忽然觉得自己很委屈,她红着眼说:“可是你搬走了,你都不知道我曾经去找过你……”   张起看着常欢,锐利的目光自不觉的放柔:“我知道。”   “啊……”常欢的话戛然而止:“你知道?”   张□□/头,忽然就笑了。只是这笑容在这阴沉的冬天显得有些萧索:“抱歉,最近几年发生了一些事情。我也是今天才回到这个城市。”   看着他眉宇间浮上一层淡淡的疲惫,常欢垂下眼,伸手去拉他的手小声道:“我没有生气,只是有点担心你。”   张起怔忡,粗粝的拇指无意识的摩挲着常欢的手背。见常欢似乎有些自责,他翘了翘嘴角,用宽大的掌心包裹着她纤细白皙的手掌:“我知道。”   常欢低着头,再次面对张起。说真的,她心里一直抱着一种敬畏的感情,原因无他,而是张起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沉默内敛的气质。她一直有些小紧张,气氛沉默了一下。正在常欢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张丽跑了过来:“常欢,开始拍了,你不去跟进度吗?”   “啊,我知道了,马上就过去。”常欢愣了一下,心里有些庆幸和失落。   张丽却一直站在旁边,一双眼直盯盯的看着张起,脸颊绯红衣服春心萌动的样子。   常欢蹙了蹙眉,刚想开口说话。就见张起面无表情的扫了一眼张丽,眼神冰冷锐利让张丽的脸色立马的煞白。张丽惊慌失措的往后退了几步:“我先上去了。”话还没说完,人已经跑到门口去了。   常欢眨眨眼睛,一时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   张起把手放在常欢头上揉了揉,笑道:“进去吧。”   常欢迟疑的看着他,他扯出一出浅淡的笑容:“去吧,有机会再见的。”   常欢狐疑,但看着站起那笃定的目光,她飞快的报了一行数字:“这是我的电话,一直没换。有空记得联系我啊!”   张□□/头,目送常欢一步三回头的离开。才反身上了车!   “头儿,那个姑娘~”坐在车上的人话没说完,但那挤眉弄眼的表情出卖了他想说的话。   张起眼光一横,那人慢慢收了音,嘿嘿直笑的瞅着张起。他这才收回目光,看着前方的马路淡淡道:“以前认识的一个小姑娘,人不错,挺可爱的。”   “哦,挺可爱的啊~”   张起一个急刹车,那人哇哇大叫:“头儿,伤员请求照顾!”   见着了张起,常欢的嘴就从来么停过。   导演见她笑容灿烂,呵呵笑了两句:“咋了,笑的这么开心?”   常欢弯起嘴角:“遇到一个很久不见的熟人,有些高兴!”   导演打趣:“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遇到初恋了。”   常欢忽然就脸红了,她结结巴巴的说:“哪……哪有……我才17岁人家都快奔三了,导演你也太能开玩笑了吧。”说道后面常欢逐渐找回了语速,她撇了撇嘴:“人家说不定已经有女朋友或者未婚妻了……”话落,她忽然察觉自己的语气有些拈酸忙打着哈哈笑:“最近李思思情况不错哈,感觉演技进步了不少。”   导演活了半辈子哪能看不出来常欢是在害羞,情窦初开的少女面皮最薄。他也收了笑,顺着常欢的话说到:“恩,不止是李思思连郑赢都进步很大。”   常欢这下吃惊了:“这是怎么回事?”   导演笑:“肯定是被江南刺激过度,开始发愤图强了!”   常欢想着也觉得有可能,江南这人身上就是有种魔力让人很容易陷入进去。到了吃饭的点儿,她终于发现为什么了。   中午送盒饭的时候,因为江南还在拍戏。常欢连忙冲进去抢了两盒饭出来,打了开水把另一份盒饭温起来。正在这时郑赢拿着饭盒挤了过来:“编剧,咱们挤挤啊。”   常欢往里面让了让,郑赢一屁股坐在旁边。咬着筷子在兜里掏啊掏,忽然掏出一瓶酱菜。刚打开酱菜的盖子常欢就问道一股麻辣的肉香味,在口水泛滥的时候郑赢把酱菜瓶往中间一放,特豪爽的笑:“尝尝看,我妈做的牛肉豆鼓,特香特送饭。”   “哼!这种廉价的东西也好意思拿出来显摆!”刚拍完戏的李思思穿着呢子大衣走到桌边,居高临下的扫了眼桌上的牛肉豆鼓,然后头一抬高傲道:“把菜摆上来。”   跟在她身后的助理连忙把手里的食盒打开,看着一道道菜被摆上来。常欢和郑赢口水险些滴出来了。这李思思给自己开的小灶特别丰盛,什么香辣蟹,油焖大虾,香菇炖鸡最让人眼馋的是竟然还有一盆水煮肉片。这大冬天一盆热气腾腾的麻辣水煮肉片吃进肚子里该是多暖和多爽啊!   常欢率先回过神来,她看了眼馋的像狗一样的郑赢轻声咳了咳。郑赢立马反应过来特别嫌弃特气节的就着牛肉豆鼓吃了一口饭,常欢欣慰了,有李思思在她觉得自己和郑赢该是一条线上的战友(都是苦逼只能吃盒饭的人),所以对李思思这个开小灶的人就应该同仇敌忾。   可是她错了,尽管郑赢表现的很有气节,可那馋兮兮的眼神一直没离开过李思思带来的小灶上。   李思思轻笑,那笑声要多鄙视就有多鄙视。   搞得常欢也臊红了一张小脸,正在这时江南也拍好了戏,正过着军大衣往这边走。常欢赶紧站起来朝他招手:“江老师这边这边。”   江南对她斯文一笑,朝这边走了过来。看见被常欢用开水温起来的盒饭,朝她感动一笑:“师妹说的果然没错,宁安你是个可爱的姑娘。”   第一次被人这样称赞常欢脸红有些不好意思,李思思哼了一声,声音有些轻:“江老师,听说你最喜欢水煮肉片,你尝尝看我特意让助理做的。”   常欢惊讶,李思思很明显是在对江南献殷勤啊。她抬眼,才发现不止是李思思就连郑赢都屁颠屁颠的把自己的牛肉豆鼓献宝似的碰到江南面前:“我妈妈做的爱心豆鼓,江老师你尝尝。”   江南含笑站在两人中间,颇有一种众星捧月依旧雍容大雅的翩翩风度:“来来来,都坐。宁安帮我把盒饭拿过来。”   常欢感受到了两道嫉妒的视线,她拿盒饭的手一僵,挤出一个笑容:“我没洗手。”   李思思轻哼一声,特优雅特高贵的从食盒里端出一碗晶莹如玉的白米饭:“江老师,珍珠米做的饭。”   “我很想吃珍珠米饭呢。”江南笑容满面看起来很高兴,但他话锋一转:“但是不能浪费食物啊。”他对李思思歉意一笑,笑容诚恳真挚:“这份大餐已经让我很感动了。”   常欢战战兢兢地看着他长手一伸,从自己手里拿过饭盒打开吃了起来。她心想,真不愧是演技派,啧啧……   李思思脸颊绯红看起来似乎在含羞:“没关系,你喜欢就好。”   “来,江老师尝尝牛肉豆鼓!”郑赢不甘寂寞的冲出来。   “江老师,水煮肉片!”李思思被躲宠开始奋力拔起。   常欢可怜兮兮的坐在角落吃着自己的盒饭,碗里忽然落下一片色香味俱全的肉:“来,尝尝。你太瘦了,该多吃些。”耳边是江南温柔无限的话语,但常欢感觉到了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恶意!   江南一定是故意整她,让她拉仇恨值的啊!   这一餐饭,在江南的照顾下常欢吃的特别蛋疼。   她打定注意,以后一定要离江南远点。别瞧着他温文儒雅其实就是个腹黑男!   不过她可算看出来了,李思思和郑赢这两家伙完全是在向江南求教演戏经验。江南为人很好,只要两人问道的问题他也不吝啬赐教。连怎么走位配合摄影师和一些刁钻的戏路也教给两人。其中李思思收获最大,她半路出家没受过正规的演戏课程。经过江南一番讲解之后,演技有很大的提升。后来常欢才知道,这部戏拍完之后李思思还特意动用关系进了北影进修,成了名副其实的实力派!   ☆、第73章   今天这一场戏拍完倒也很快,还没天黑就收班了。   进度快、演员敬业,这一切都让导演很高兴。于是高兴的导演大手一挥让全剧组的人赶回去,继续拍晚上的戏份。   众人心中无数小人在狂奔(导演,说好的放假一晚上呢?)(导演,你这个骗纸)   只有常欢一个人抱着暖水瓶乐呵呵的笑,原因无他,今天见到了张起她高兴啊!   跟进度的时候常欢也没平时那么用心,时不时的掏出手机瞄几眼。心里想着张起怎么还不来电话啊?不是说好了要经常联系的吗?张起这个骗纸==   心不在焉的过了好久之后,她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常欢双眼一亮,连忙把手机掏出来。然后就失望了,打电话过来的人是外婆。   外婆自从常欢跟组之后每天都会打电话过来问她吃好、穿好、睡好了没?   常欢照旧答了,外婆又念叨了一会儿才挂了电话。   常欢握着手机感觉风从外面吹进来有些冷,她想,外婆一个人大抵是寂寞的。她要不要给外婆去征婚,找个老伴一起解解闷?想着想着就神游天外,她忽然想着或许自己可以尝试一下写老年人情感的剧本,拍成电影试试看?   “想啥呢?回神了!”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大吼声,吓得她一个机灵回过神来见大家都目光炯炯的看着自己。常欢下意识的低头自己穿的衣裳,没穿反啊?“怎么了?”   “常欢啊,客串箫晓的那个明星在来的路上出车祸了。”   “什么?那怎么办?一个小时后不是要拍那个场景吗?”常欢急了,大晚上的要去哪里找客串的人啊?   “江南说,你可以客串啊!”导演拿手摸着下巴‘一副我很看好你’的表情。   常欢整个人都斯巴达了,让她客串,她没拍过戏啊?   “现在这里没人比你更了解这个角色了。”江南施施然走过来,目光含笑的看着常欢。   常欢讪讪一笑:“可是……我没有演戏的经验啊?这部戏就算配角也是鲜活的生命,我来演会不会搞砸了?”   江帆眼里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没关系,我相信你能演好这个角色。”   在李思思和郑赢嫉妒的眼神中,常欢被化妆师拉着去上妆。等她带着妆容晕乎乎的走出来时,还不在状态。所有人看着她都目光一亮。尤其是郑赢,居然朝常欢吹了个口哨,哼歌:“对面的女孩儿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   被这么人盯着,常欢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江南含笑的目光,她只抬头看了眼就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她客串的箫晓是林言的学妹,一个直爽大胆的姑娘。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到剧组探林言的班。然后发现林言深爱的人居然是自己的‘亲妹妹’林安,她一时接受不了自己爱上的男人居然有着不伦情结。她准备拯救自己的心上人,所以在两人独处的时候情绪爆发强吻了林言。   强吻没成功,林言面对她的质疑,只痛苦的闭上眼收敛了眼中所有的情绪,沉默寂然的盯着她。林言眸中的‘情深不悔’刺痛了她的心,最后哭着吼了句:“这辈子你都只有认命!”   林言扭头,看着林安所在的方向。眼里写满了神情悲伤:“对不起,我爱你!”   这一段是常欢写的时候还挺满意的一个细节,尤其是林言喃喃自语的那句‘对不起,我爱你。’她觉得没有任何一句话能代替他表达林言作为兄长对林安的爱意。   好吧,写是一回事,演戏又是一回事。   外面冷风嗖嗖的吹,常欢穿的是一条粉红色的及膝长裙,外面套了件米色的呢子大衣。虽然很摩登时尚,但是非常冷啊。她吸了吸鼻子,嗓音抖啊抖:“为什么?”这完全是冷的,不过奇异的附和剧中女配激动抖的不成声调的描写。   江南站在她对面,低着头。垂下的刘海随风摆动,遮住了他脸上的表情。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他紧紧抿起的唇角。   看着这样的江南,常欢也感觉到了那股深深的悲伤。她一时被代入了角色,红着眼抖着声音又问了句:“为什么?”   江南的呼吸凝了一瞬,依旧低着头。可他身上那股不能言语的悲伤和对林安执着的眷恋,刺得常欢心里一痛。她忽然知道,得不到得回答是最好得回答。   江南身子忽然侧了一下,常欢不敢置信的上前捧起他的脸,用手颤抖的佛开散落在他额前上的发丝。当漆黑的发丝被拨开的时候,常欢浑身都在抖动:“……为什么?”……为什么你哭了?   他漆黑清澈的眼里如月光流水般的散着泪光,目光平静而悲伤的看着她。常欢忽然心痛的无以加复,她眼里凝着心痛,两行泪水从眼眶里流了出来。尽管他全程沉默,眼中充满了曲曲折折的悲伤。可他的唇角却一直停留在柔软缱绻的弧度,弥望过去,淡淡的笑容却朗照着他对林安的信仰。   “……我喜欢你……”常欢心里掠过一阵尖锐的疼痛,她嘴唇翕动渐渐拼成一句平静的话。   江南什么话都没说,四周一片安静。常欢固执的看着他,似乎要看到天荒地老。在这片持久的沉寂中,常欢鬼使神差的踮起脚尖,想亲吻他的眼睛。想抹去他眼里的绝情和倔强,想抹去他眼里的疲惫和冰冷。在她的唇将要靠近他的时候,江南微微偏过头:“我爱她。”   常欢闭着眼,只觉一阵天昏地暗。她拿手搭着眼帘,肩膀微微抖动的笑了起来。银色的水线从她指缝中倾泻出来,笑了很久常欢才甩开手,眼里平静的看不见丝毫情绪。她紧紧盯着他,一字一句的说:“这辈子你都只有认命!”就像我对你的爱,在你无情却又深情的心中只能妥协和认命!   江南静静地盯着她,目光像个信徒一般虔诚。   常欢泪光迷离的摇了摇头,在跑开前用尽最后的力气的大声喊道:“这辈子你都只有认命!”   江南孟然闭上眼,转头看向林安所在的方向喃喃自语:“对不起,我爱你。”   风吹过,画面就定格在这一瞬间。   仿佛过了很久又只过了一会儿,郑赢从一旁的树荫出走了出来。目光阴冷的看着他,江南昂着头像个英勇的骑士般直视着郑赢的目光……   常欢因为哭得太厉害,过了很久才缓过神来。   导演笑眯眯地递给她一杯水:“不错,不错,你的演技超乎预料的好。”   常欢肿着眼睛,嘶哑着嗓子:“我是真的伤心。”   导演哈哈一笑:“你不要真的爱上他了,和江南对过戏的女演员最后基本都会爱上他的。”   常欢撇了撇嘴,她很坚定的好不好?   不过她刚才真的完全进入了角色里,尽管她和江南对戏的时候,完全脱离了剧本上面写的情节。可她依然被江南牵着鼻子走,用另一种方式演绎了刚才的剧情。   常欢觉得,她忽然懂了一点。无论对演员还是编剧来说,其实相同的框架可以用很多种方式来描写和演绎啊。常欢觉得自己今天收获最大,因为江南给她开启了一扇新大门。   当导演回放刚才的画面时,常欢都看呆了。   看着镜头里的自己踮起脚尖一点点的凑近江南的脸时,她心里纠结又激动。一方便觉得这姑娘这么爱他,对爱情死心的时候亲吻一个不过分吧?一方便又纠结林言的态度,虽然她知道林言会拒绝,可是被一个女孩如此对等的深爱着,林言其实也是幸福的。可她还是心疼啊啊啊,两人究竟该不该亲吻这是难题。   当看到林言撇过头,说出那句无中生有的台词时。常欢又一次泪奔了,太感人了呜呜呜。这样真挚的爱情,为毛她没遇到过?老天爷太偏心了,她嫉妒林安了!   看着常欢咬手绢淌泪花儿,导演抽了支烟呵呵笑:“感动了吧?”   常欢猛点头:“太感动了。”   “感动什么?”   “感动林言的爱情啊。”   答完常欢才发现不对劲儿,她回过神来,只见江南明朗阳光地站在自己身后,一双眸子带着温暖的笑意。   常欢小心肝条件反射性的抖了一下,妈呀,这男人实在太妖孽了。   江南忽然低头,指着画面道:“这个表情不错,后期加上声音应该会很有震撼力!”   常欢低头看去,然后囧了。这正是她歇斯底里的吼出那句‘这辈子你都只有认命!’的时候,不过她被自己这一瞬间的表情美哭了肿么办?   “看来我们的小编剧还有演戏的天分啊。”耳旁传来江南温柔的笑意。   常欢忽然就红了脸,她撇过头小声嘀咕:“……这还不是托你的福!”   ☆、第74章   晚上睡觉的时候,常欢还沉浸中演戏的余韵中。   这导致她晚上睡觉的时候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恶毒女配把林言和林安这对cp拆散了。   第二天一早,常欢刚起床。   张丽就捧着牙刷和杯子问:“你昨晚咋了?笑的好恐怖!”   常欢囧了一下:“哈哈……没啥,没啥。”   “不用说我也猜到了,你因为和江南对了戏,高兴的做了一夜美梦吧。”   常欢:“…………。”   等她洗漱好,走出去的时候,总感觉大家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常欢觉得是自己多心了,连忙摆正了心思,准备去领盒饭。   刚拿起盒饭,就被人大力的撞了一下。她手里的饭盒一个没拿稳,直接掉在了地上。常欢扭头,李思思正站在她身后挑眉看着她:“对不起,刚才没站稳!”   常欢低头看了眼四处散落的盒饭,她皱了皱眉又从新拿了一盒饭:“没事儿。”   李思思呵呵一笑:”演技不错啊,常编剧!”   常欢微挑眉,出口呛她:“还成,如果你不努力一点,很快连我这个路人甲都都能超越你了。”   “你这张嘴还挺厉害的!”李思思显然没料到常欢会这么说,一时有些吃惊,上下的打量了她好几眼才冷笑道。   这一次常欢直接无视她,不疾不徐的走开。   她不反驳,李思思还以为她好欺负呢?   “你站住!”李思思最讨厌别人在她说话的时候走开了。   常欢顿住脚步转身,目光平淡地看着李思思:“李小姐,有病得治,药不能停!”   “????”李思思一时没反应过来常欢说的啥,见她愣住,常欢灿烂一笑,还特友好的朝她挥了挥手表达再见才拿着盒饭离开。   “看不来,宁安还是个小辣椒!”江南穿了件大红色的羽绒服靠在一旁的树上,兴味盎然的看着常欢。   常欢扫了他一眼:“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一早上的好心情,就被这厮引发的事件搞得乌烟瘴气。   江南眨眨眼,有些无辜:“怪我咯!”   常欢翻了个白眼,决定以后离江南这个人形导火线远些。   到了中午天空开始下起白茫茫的小雨,常欢冷的受不了。只好每时每刻都捧着一杯白开水,窝在导演面前看着拍戏进度。   到了晚上的时候,师父杨泉水打了电话过来,说明天她生日。让常欢去她家里吃饭,常欢接到这个电话有些高兴。杨泉水之于她便如母亲一般的存在,她要过生日常欢肯定要好好给她庆祝一翻。   常欢跑到商场在导购小姐的建议下买了瓶香水准备送给杨泉水,经过楼下的西餐厅的时候。正见张起和一个漂亮的女人从里面出来,常欢愣了一下不晓得该不该上前打招呼。   在她犹豫的时候张起也看见了她,连忙朝她笑着招招手:“常欢,过来。”   常欢笑了一下,朝他走了过去。   “阿起,不介绍下?”站在张起旁边的那女人率先开口。   “这是我家的小姑娘。”张起揉着常欢的头,哈哈一笑。   那女人闻言微微蹙了蹙眉,脸上带着得体的笑意:“你好,我是阿起的朋友林瑶。”   “您好,我叫常欢。”   “走吧,我送你回家。”张起打断两人的谈话,脱下身上的外套搭在常欢身上:“天这么冷怎么不多穿些?你住在哪里”   感受到林瑶不悦的目光,常欢连忙把张起的衣服拿了下来还给他:“不用了,我住的近,打个车回去就可以了。”   “胡闹,感冒了还得打针吃药。”张起皱着眉,不由分说把衣裳强制给常欢披上:“走吧,我车就在那边。”   “啊起,你是一个大男人,这位小妹妹还是穿我的吧。”林瑶连忙出声,从袋子里拿出刚买的衣服递给常欢。   “不用了,穿我的不麻烦。”常欢还没说话,张起就给拒绝了:“林瑶你家就在这附近,我就不送你了啊!”   张起二话不说拉着常欢就往前面走,常欢回头看了眼林瑶,扯了扯张起的手:“让她一个人走没关系吗?我才是半路杀出的陈咬金啊喂!”   “有什么合不合适的,就我父亲老战友妹妹的女儿,我就见过几面。”   常欢扑哧一笑:“原来是相亲啊,可人家都这么亲热的叫你阿起了。你怎么不怜香惜玉,送她回家呀,啊起~”   听见常欢那声软软的‘阿起’,张起心里猛然跳了一下。他涨红了脸,沉着声音:“胡说,快走,我送你回家。”   他沉着嗓音,委实把常欢吓了一跳。她委屈道:“这么凶干嘛,大不了我不叫你阿起了。”   张起叹了口气,停在车门前。转身看着常欢,无奈道:“我没凶你……”看着常欢吸了吸鼻子,他连忙放软了声音:“好吧,我错了,我不该凶你。”   其实常欢吸鼻子完全是被冷的,不过看张起小心道歉的样子,常欢心里那个乐呵啊。她低着脑袋,故意含糊着声音:“真的认错了?不是我逼你认错的?”   张起以为她哭了,忙弯下腰,用手捧起她的脸哄道:“对对对,是我错了,我不该凶你……”话还没说完,就见常欢那两骨碌骨碌转的眼珠子,剩下的话瞬间卡在喉咙里:“……小骗子。”他咬牙切齿的说道。   常欢嘿嘿一笑:“我故意的,阿起~”   饶是张起这几年的脾气被/操/练的又臭又硬,不过听着常欢软糯的声音,他心里哪还舍得生气。看着常欢笑盈盈的眼眸,张起只觉一颗心软的跟什么似得。他喟叹一声,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没关系,我不生气。”   常欢嘻嘻一笑,张起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捧着她的脸颊。忙不动声色的放开,笑了一下:“上车吧。”   “好哒。”常欢爬上车,报了自己家的坐标:“对了,你住在哪里啊?你原来住的地方被我同学买下来了。”   张起牵唇一笑,掌心还残留着温软的触感:“我住在招待所,过几天就要离开了。”   “什么?又要走啊。”常欢立马坐直了身体,语气有些失落。   张起眸光温柔的偏头看着她:“恩,我现在在当兵。这一次的假期只有十天。”   “哦。”常欢低着头,其实她是想让外婆看看张起。她身边的好朋友都带给外婆见过,唯有张起,这个帮她良多的人外婆从来没见过。似乎……她从来没对外婆说起过?常欢忽然有些懊恼!   看着她越垂越低的脑袋,张起在她头上拍了一下:“想当乌龟吗?”   “诶,对了。你有十天假期,那都会在柳城吧?”常欢一扫刚才的失落,兴高采烈的看着他。   张起笑:“你这个地主想招待我?”   “恩恩!”常欢猛点头:“去我家吃饭吧,我带你去见我外婆!”   “咳咳……”张起猛咳起来。   “你怎么了?”   “没事儿。见你外婆?”张起不确定的问。   “对呀,你以前说咱们有缘再见,现在见着就算缘分啦。你帮我这么多,我肯定要报答你……”常欢喋喋不休的说着话。   “原来是这样啊。”张起舒了口气,暗怪都是相亲惹的祸。一听要见外婆他还以为……哎,不提也罢!   难得能和张起坐在一起聊天,常欢觉得自己有说不完的话想和张起说。   她从张起离开后一直说到现在,末了还打了林寒的小报告:“上次我在夜市见到林寒,问他你在哪里,他都不告诉我,还嘲笑我。”   “恩,我会教训他的。”   “……还是算了,他是你哥们儿。而且,人家当警察的时候你还是一个大学生。”常欢摇头,听语气还挺心疼张起的。   “揍!必须揍!”张起斩钉截铁的答道,不为别的,就为刚才常欢心疼他的话。他高兴之余,也特别想在常欢面前雄起!他得让常欢知道他得拳头有多硬!   “……还是算了……”   “必须往死里揍!”   “…………”   常欢眨眨眼睛,扭头看着张起。   “怎么了?”被她这么呆萌的看着,张起忽然有些紧张。   “没什么。”她没说自己看出了张起是大男人主义在作祟,她忽然顿住,目光落在张起的耳朵旁边:“什么时候受的伤?”她伸手去触碰张起耳后的伤疤。   “这个啊,演习的时候被弹片划伤的。”张起满不在乎的笑。   常欢收回手,笑了笑:“那下次你可得跑快些,不要又受伤了。”   张起伸出一只手又揉了揉常欢的头发:“晓得了,管事婆!”   常欢撇嘴,别以为他没看出来,张起身上那股气质绝对不是普通士兵能散发出来的。他不说,她也不会过多的问。   “我是学习委员,见天儿管着别人。所以管你,你也不能说不!”   “小丫头骗子,还挺自豪的!”   常欢昂头:“我可不小了,都要上高三了。”好吧,她其实才高一==   “是吗?大学准备考哪里?”张起和常欢分开这么久,自然不知道她到底读几年级。就顺着常欢的话,问了问题。   “清华北大!”   “行,有志气!”张起扬了扬声音:“到了北京,我请你吃饭啊!”   “你家北京的?”   “恩,北京的。”   ☆、第75章   等张起把常欢送回家,常欢还依依不舍的坐在车里看着他。   看着她依赖的目光张起的一颗心简直就像浸泡在糖水里面甜蜜蜜的,他放柔了目光,替她把披在身上的军大衣理了理:“我送你上去。”   常欢点点头,磨磨蹭蹭的走出车门。又立马回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要不,你去我家睡呗。这么晚了你也懒得跑!”   张起灿烂一笑,笑容看起来有点痞:“得了,我就送你到门口。大晚上请什么男人回家。”   常欢一愣,然后就闹了个大红脸。心里砰砰乱跳个不停,她想也没想把身上的军大衣往张起身上一扔:“讨厌!”话落,她就扔下张起像一阵风似的一口气冲上了楼。   看着常欢家里亮起的灯光,张起眼里的笑意渐渐隐去。这些年在军营里,说实话起初还会时不时的想起常欢这个丫头。可后来训练太重加上又要做任务,他整天忙得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想其他事情。这一次阔别几年再回柳城的路上,他其实也从来没想起过常欢。若不是那天开车送手下的兵经过那边的商场,他也不会那么巧的遇见常欢。   他以为他早把柳城的事情忘记了,却没想再次见面他依旧一眼就认出了常欢。几年不见记忆里的那个倔强女孩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时间就那么巧,他一抬头就看见了她,不早不晚刚刚好。   和林瑶相亲时他脑海里挥之不去的都是常欢的模样,小时候的,现在的,还有几天前她见到自己那惊讶至极的模样,怎么想怎么可爱。偶然的怦然心动,他作为一个正常男人不是不懂这代表什么意思?   可他是个奔三的糙老爷们儿,常欢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他和她似乎隔着一转千山的距离,他忽然觉得自己沉默很久的心忽然有些沉甸甸的难受。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似乎整颗心就像是吸足水的海绵,一边满足又一边贪婪的想要更多可却偏偏得不到。这种感觉让张起一直坐在车内,目光沉默的看着楼上那唯一的亮起的灯光。他知道那屋里住着一个女孩儿,那个女孩儿同样也住在他心里。   夜色苍茫,家家户户都安于沉睡。   只有天空中的星星和月亮知道,一个男人遥遥守望着自己的心上人。   不知过了多久,张起凝了目光紧紧地看着从窗户哪里探出的人影。他表情依旧淡定,可笑意却溢满了眼角好似能把夜色照亮一般。   常欢趴在窗户那里对张起招了招手,她从上了楼一直躲在窗帘后边看着张起,她想看着他开车离开。可是在没想到张起就像睡着了似得一直将车停在楼下,两人就这样一个躲在窗帘后一个坐在车厢里,一上一下的紧紧眺望着彼此。   空气中似乎有什么在流淌,张起坐在车内紧紧地看着窗户边还在朝自己挥手的常欢。深埋在心底的种子似乎正在蠢蠢欲动,可这份悸动伴随着消失在窗户边上的人影又不甘心的潜伏下去,等待下一个破土而出的日子。   楼梯深处传来阵阵脚步声,伴随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张起的心里也渐渐纠结起来。大约过了很久很久又似乎只过了那么一小会儿,一束暖黄的灯光从楼梯处照了出来,正确无误的打在张起脸上。忽如其来的灯光让眼睛下意识的想眯起,可张起固执的睁着眼睛想看清楚对面的人影。   人影越走越近,灯光也从孤独的一束化成了漫天漫地的光影。结了霜花的车窗被人轻轻叩响,咚咚咚一下一下地敲击着张起的心扉,瞬间和他的心跳连/城了一个节奏。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一双手正紧紧捏着车上的座椅。他赶紧松开手摇下车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常欢那双温暖含笑的眼眸:“张起,你睡着了吗?”   张起眨眨眼睛,张了张嘴才窘迫的发现自己紧张的失了声调。   常欢见他不回答,微偏了偏头从车窗那里递进来一杯冒着热气的杯子:“给,板蓝根。”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仿佛如世界最动听的咒语一般,解封了被禁锢的心,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遇光生长、遇水则漫瞬;间变铺天盖地的向他袭来。张起动了动手臂,忽然倾过身子隔着车窗紧紧的拥抱住常欢。   感受到男性温暖结实的怀抱,常欢呆住,心也忽然跳乱了节奏。   “为什么下来?”耳边传来张起干涩的声音   “怕你感冒!”常欢下意识的答,抱着她的手臂一顿,继而越发用力的抱住她。   张起宽大的手掌紧紧的摸索着常欢的背脊,他轻轻笑了几声,笑声振动着胸膛微微抖动。他喟叹一声,嗓音低哑温和:“常欢。”   “恩。”   张起忽然放开她,宽大滚烫的手掌缓慢的摩挲着她的脸。漆黑的眸子里写满一种叫做柔情蜜意的东西,常欢似乎懂了什么,可她不想逃开,所以她便顺从本心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张起目光专注的看着她,似乎想把她刻入灵魂一般。过了很久,他又喟叹一声,紧紧把常欢涌入怀抱:“你就这样毫无预兆的闯进来,我怎么舍得放开你!”   “不放开就好了。”说完这话,常欢一愣。然后就听见张起悦耳的笑声,他亲了亲常欢的头顶:“傻姑娘!”   常欢彻底当机晕菜了,天啦,她刚才说了什么?   这算是告白吗?   当然算!   不过她可舍不得张起这宽阔温暖的怀抱,很久之后张起才放开她。拿过她手里早已冰掉的板蓝根咕噜几口就灌进肚子里,常欢心疼:“那可是冰的。”   张起笑,眸子里的笑意加深:“没关系,是爱情啊!”   常欢涨红了脸,这肉麻兮兮的情话被他说出来都充满了一股天生的军痞味儿。   看着常欢瞪圆了一双眼睛,张起忍不住一笑,又伸手摸了摸她的脸。燥热的手掌触碰到常欢冻红了的脸颊,常欢连忙打了个哆嗦,一副很别扭的样子。   张起眸光清澈:“快上楼吧,傻姑娘该睡觉了。”   常欢耸了耸鼻尖:“听起来像傻姑!”   张起正色道:“就算傻,也是我家的。”   常欢这才被逗笑了,以前和张起相处其实她根本没生什么情丝。可两人再次见面,常欢忽然就觉得情这东西果然如诗里说的那般‘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和张起就这样毫无预兆的彼此交了心,说起来真是荒唐的够可以。   常欢扭扭捏捏的看着张起,过了好一会儿才鼓足勇气开口:“你回去吧,晚了招待所该关门了。”一开始她还能让张起上她家睡,可两人当真成了男女朋友,她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张起看着害羞的手足无措的常欢,眼里浮现了一丝笑意。不过他很快就隐去,他严肃地点点头:“上去吧,再晚了我进不去就只有睡车里了。”   常欢啊了一声,吐了吐舌头赶紧麻溜的拿着手电筒跑回去。张起看着被丢弃在角落的空杯子,想了想把被子揣进兜里又回头看了眼楼上。   见常欢果然又倚在窗台边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他探出车窗朝她挥了挥手开车离开。现在已经一点多了,他不主动离开的话,他的傻姑娘肯定能在窗口看一夜。他将车开出小区就停下,徒步走到常欢楼下。看着屋里的灯光暗了下去,他才舒了口气转身离开。   常欢窝在被子里,一颗心窃喜不已。   她咬着手指头偷偷笑了几声,才抱着被子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她从屋里出来。   外婆给她舀了一碗稀饭:“你昨晚回来,干啥折腾那么久?”   常欢脸红含糊道:“哦,我忙事情呢。”   “哎,别人家的孩子除了学习就是玩,偏生你是个劳碌命。有空歇着,别累着自己了。”   “我累我乐意啊。”常欢嘻嘻一笑,开始撒娇:“好久没吃外婆做的饭了,可馋死我了。”   外婆一听连忙道:“哎呀早上我只煮了稀饭,你喜欢吃啥中午我给你补补。”   “别,中午我得去师父家,她今天过生日。”常欢想了想,又道:“对了外婆,过几天我带个朋友回来吃饭,他当初帮了我很多。”   “行啊,他喜欢吃啥?我好买菜。”   “白菜猪肉馅儿的饺子。”常欢脱口而出,这是当初她和张起住在一起的时候,某一天张起非常怀念的说想吃妈妈做的白菜猪肉馅儿的饺子,她一直记得。   “这个啊,成,我改天去买面皮回家做饺子。”   “对了外婆,你一个人寂寞吗?”常欢咬着筷子问。   外婆愣了一下,摇头:“寂寞是啥?能吃?”   常欢哽住,外婆你真时尚时尚最时尚:“哦,我是问你一个人在家觉得无聊不?”   “还成,没事儿和他们跳跳广场舞搓搓麻将,晚上再看冯小子的新闻不无聊。”   “……我想给你找个老伴儿,你同意不?”常欢小心翼翼的说。   “啥?”外婆蹭地一下站起来:“找老伴儿,我这辈子和你外公一个人过就够了,找啥老伴儿。你是不是嫌弃我烦你了?想打发我出去?”外婆有些激动。   常欢赶紧顺毛:“不是,不是,我是担心你一个人在家无聊才说的,你要生气我再也不说了,咱不哭了啊,不哭了啊。”   ☆、第76章   “常欢,我跟你说。我和你外公过了半辈子,虽然吃了不少苦。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外公虽然死了,我还是他的老婆子。今天这话就当我没听见,下次你再说我可饶不了你。”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我再也不说了!”常欢见外婆情绪激动害怕她病发,连忙举手发誓。   外婆这才饶了她:“快走吧,你师父过生日,你早点儿去帮忙。”   被外婆赶出了门,常欢才叹了口气。外婆对外公的情分太深了。她忽然想到了张起,但愿他们之间的情也能长长久久。   刚走到一楼,常欢就听到一阵喇叭声。她抬头,见张起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对她笑:“上车,我送你过去。”   “你怎么来了?”常欢走过去,脸有些红。   “你昨儿不是说要去师傅那里吃饭嘛,我来给你当司机。”   常欢嘻嘻一笑,坐上车。她奇怪的看着座椅:“这怎么坏了。”她记得昨天坐的时候还好好的。   “哦”张起很淡定的说:“被我手下的兵抓坏的。”   “没事儿抓座椅干嘛?”   “可能是太激动,当兵的嘛力气大。”   常欢似懂非懂,她完全没想到,这座椅是昨晚上张起这厮抓坏的。   “给,茶叶蛋和牛奶。”张起不欲多说,递了份早餐给她。   常欢接了过来,没告诉他自己是吃过早饭的。拿起早餐就吃了起来:“你吃了吗?”   “吃过了,你师父住哪儿?”   “在盛德广场那边儿。”常欢剥开茶叶蛋,分了一半喂给他:“你也吃。”   张起低头看了眼,她的手指头可真小巧可爱。他忽然张嘴一口的茶叶蛋吃进嘴里,笑弯了眼睛:“真好吃。”   常欢收回手,只觉指尖烫的厉害。刚才他吃东西的时候连自己的手指头也含了进去,但见他似乎没发现,常欢也不好意思提醒他只好默默的脸红。   张起拿舌头舔了舔唇,心里乐开了花。常欢的手指头比想象中的还美味!   气氛有些沉默和暧昧,常欢咬了咬唇才开口:“明天去我家吃饭,有你爱吃的白菜猪肉馅儿的饺子。”   张起灿烂一笑:“我就爱这一口。”   “嗯。”   短暂的交谈之后,气氛又呆滞下来。   常欢微微动了动手指头,那里现在还烫的厉害,都快把她整个人引燃了。   “对了,我过几天回部队就比较忙了。有空我会给你打电话的。”张起忽然开口。   “我能给你写信吗?”常欢问。   看着她紧张期待的眼眸,张起笑了笑:“能,我到了部队会给你写信的。”   常欢这才高兴起来:“好,我会给你说好多好多有趣的事情。”   张起心里有些惆怅,他和常欢注定是聚少离多。他抛开心里的烦躁,含笑听着常欢叽叽喳喳的说话,觉得此时此刻美好极了。   他将车停在杨泉水楼下,下车帮常欢打开车门:“晚上我来接你。”   “你不忙吗。”问完常欢就后悔了,她怕他说忙,她又心疼他这么忙的时候还要来接自己。   “这天太冷了我不放心你挤公交车,我能陪在你身边的日子不多,所以我想乘着有空多陪陪你。”张起替她拢了拢围巾:“再说了,自己的媳妇儿得自己疼。”   常欢心里又酸又涨,她忽然垫起脚尖一把铺进张起的怀里,在他胸膛上蹭了蹭:“你的以后都有我来陪着。”   “瞧瞧,我媳妇就是会说话。”张起心里那个温软的一塌糊涂,偏偏还要拍着常欢的头顶笑着打趣。   这可惹恼了常欢,她推了他一把:“谁是媳妇?”   “你呗。”张起斩钉截铁的道。   常欢噗嗤一笑:“我才17岁,还不能和你领证。”   张起愣了一下,忽然大力抱着她:“我等的。”   常欢囧,这怎么就到了领证这个话题上了。   “常欢?”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女人的声音。   常欢从张起怀里回头一看,发现昨天和张起相亲的林瑶面色不太好的站在旁边。   “你怎么了?中暑了吗。”林瑶又开口问。   “啊,对对,中暑了。”常欢立马反应过来顺着她的话,扶着额头装晕。   张起撩眼,*的睨了常欢一眼。她赶紧讨好的朝他笑一笑,张起松开常欢,转而牵着她的手:“中暑?我的怀里这么热?”   常欢:“…………”   林瑶对张起很有好感,听他这样一说觉得心里很难堪。目光非常复杂的落在两人相牵的手上,勉强的笑了一下:“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   看着林瑶走远之后,张起伸手捏了捏常欢的鼻子:“我见不得人?嗯?”   常欢讪讪一笑:“见得见得,是我见不得人。”   张起皱了皱眉头,叹了口气:“走吧,我送你到门口。”   常欢小心翼翼的看着他:“你生气了?”   “没有,只是你还太小了。”张起拍了拍她的头,有些事情还不懂而已。   常欢微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的摇了摇张起的手嘟囔:“对不起嘛。”   张起失笑,停下脚步站在常欢面前。目光认真的看着她:“我想和你处对象!”   常欢心里一颤,看着他含笑的目光。常欢目光柔和的看着他,重复了他的话:“我想和你处对象!”   张起咧嘴笑,笑容越来越大。   送常欢到了杨泉水门口,张起站在一旁看着杨泉水把常欢接进去之后才离开。   “师傅生日快乐。”常欢把香水送给杨泉水。   “哎呀,我正想着过几天去买瓶香水,没想到你就送过来了。”爱徒送什么杨泉水都习惯,更何况还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东西。她别提多开心了。   “咱们师徒心有灵犀嘛。”常欢嘻嘻一笑,挽着杨泉水的手臂撒娇道。   “就你会说话。”杨泉水宠溺的笑看着她。   “妈,是你徒弟来了吗?”林瑶端着一盘苹果从厨房里出来,看见常欢笑容立马僵住。   常欢也楞住,居然又见到林瑶了。   “是啊,快来见过你妹妹。”杨泉水满面笑容:“常欢这就是我女儿,刚从北京过来。”   常欢一直知道杨泉水有个跟着前夫过的女儿,但没想到缘分这么狗血,居然是林瑶。   林瑶的表情也相当精彩,杨泉水看着两人的表情也觉得不太对劲儿。   “怎么了?”   “哦,没事儿。就是刚才在楼下也见到了林……林小姐,只是没想到她居然是师父您的女儿。”常欢反应过来,林瑶和张起只是算相过亲。她和张起在一起,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她根本不需要心虚。   林瑶也笑了一下:“是啊,我也没到你居然就是宁安。”   “嗨,搞得那么生疏。我告诉你们两啊,要好好相处。”看这情况杨泉水哪能不知道两人之间发生了点什么事情,不过看两人的样子也不是什么大事,她也就不打算深揭。   “来来来,进去吧,今天我生日只请了你们两小的。咱们一家人安安心心的吃顿饭!”   “那我要做什么不?”常欢跟着杨泉水走进去开口问。   “有什么能让你做的,按照我妈的个性这中午的菜肯定从饭店叫的。”林瑶递给常欢一个苹果,毫不在意的说。   常欢接过苹果笑,她师父很懒,恨不得所有的事情都请人解决了。   杨泉水的生日,他们三人就窝在沙发上吃零食看碟片。   中午饭是杨泉水带着三人上山海居吃的饭,一顿三吃的三人满足至极。刚吃过饭杨泉水又要带着两小的去喝茶,刚走出包厢就见陈莫庭和一对长相俊美好看的双胞胎兄妹从里面出来。   见到常欢,陈莫庭的眼睛一直盯在她身上。自从暑假之后他就没见过常欢了,她瘦了一些,不过眼睛明亮看起来精神状态很好。   “陈莫庭,你也在这儿啊。”看见小伙伴,常欢也很高兴连忙出声和他打招呼。   “恩,你们要去哪里?”陈莫庭眼里带着笑意。   “今天我师父过生日,我陪她来这边吃饭,等下要去茶社喝茶。”   “莫庭,这位是?”站在陈莫庭身旁的女孩子,一双*的桃花眼直勾勾的看着常欢。   常欢眨眨眼,这女孩子的眼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祸国殃民’。   陈莫庭面色不变,对那女孩子礼貌笑道:“那位是我同学,今天刚巧碰见罢了。二位难得来柳城,接下来我就带二位去本市的博物馆去看看,那里收藏了不少唐代文物。”   “真好,我就喜欢和这些东西打交道。”那女孩子声音提高了一度,看起来很高兴。   “当然是真的,从这里过去大约要半个小时。”陈莫庭回答了她的话,对常欢点了点头才带着两人离开。从常欢身边经过的时候,那对双胞胎都饶有兴致的瞧了眼常欢,这搞的常欢简直莫名其妙!   “你这位同学和他的朋友可不一般啊。”杨泉水目光老辣,一眼就看出了陈莫庭三人身份不一般。   可不是,能让陈莫庭客气对待的兄妹身份肯定也不一般。她对师父杨泉水笑了笑:“师父,咱们也走吧。我都迫不及待的想喝你珍藏的好茶了。”   ☆、第77章   杨泉水喜欢喝茶,而且喝茶很有讲究。   而常欢是一个不讲究的人,所以全程别提多苦逼。   一会儿被纠正坐姿,一会儿又被告知喝茶的方式不对……杨泉水全程都化身成了‘大家来找茬’总能在常欢身上发现需要纠正的地方,林瑶小时候深受摧残。这一次终于看见有人比自己还惨不忍睹的模样,一直在旁边憋笑。   “师父,我想上厕所。”常欢连着被纠正了n次,只好找了个尿遁的办法。   “哎,你们现在的女孩子啊,坐没坐相站没站相,这要放在古代根本就嫁不出去。”杨泉水摇摇头,又指着林瑶:“还有你,前几天不是去相亲了吗?怎么样了?我听你爸说对方虽然年纪大了些,是个军官……哎,当兵的保家卫国是不错,但你这性子能受得了聚少离多的生活吗?”   常欢下意识的停住脚步,扭头,正好和林瑶尴尬的目光撞上。   杨泉水顺着林瑶的目光看过去,有些莫名其妙:“你看着她干啥?她这时候恋爱是属于早恋!你别看她,老实回答我的话!”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遇到孩子的婚姻问题,都是属唐僧的啰嗦再啰嗦!   常欢呵呵笑。   林瑶也呵呵笑。   “正经点,说老实话。你是不是不喜欢人家,嫌人家是个大老粗?”   “妈,怎么会呢。”林瑶赶紧接过话,当着常欢的面她有些不自在:“那人还行,就是我们不适合。”   常欢悄悄的往里面挪了挪步子,她很想听听林瑶怎么说张起?   “怎么就不适合了?你这年纪也不能挑了……”   “妈……人家心里有人了!”林瑶把杨泉水喋喋不休的话一句话就给堵死了,杨泉水“啊”了一声,提高了声音:“有人了怎么还来相亲?我得打个电话问问你爸,怎么办得事儿?会不会办事儿!找个年龄大的,当兵的不说,还找个心里有人的。”   “等等!”见杨泉水摸手机要打电话,常欢连忙扑过去拦住她。   “你这么紧张干嘛?”杨泉水若有所思的看着她,然后恍然大悟:“我说你们两怎么气氛不对劲儿,你是不是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说!”   林瑶在一旁笑的幸灾乐祸,常欢眨眨眼睛,立马松开手嘿嘿一笑:“这不是……这不是……好吧,我老实说,师傅您说的那个兵,是我男朋友!”   林瑶诧异,随即苦笑一声。在餐厅外面和停车库里不就能看出两人的关系了吗。   “什么?你男朋友?这我先不说了,为什么他还要背着你去相亲?”杨泉水一语切中要害。   “对,为毛要来来相亲。”林瑶也加入战局!   被两人追问常欢一时很无奈,她想了想,也梗着脖子怒气冲冲:“是啊,他为毛要去相亲!”   这句话一出口,三个女人面面相觑很有默契的把战火转移到张起身上!   常欢心里默默的为他点了个蜡,死道友不死贫道,对不住了男朋友这种时候只好默默的坑了你一把。不过,她心里也有点妒忌,真的,他为毛要去相亲?   有人说女人天生爱瞎想,越想越钻牛角尖,所以常欢一直对张起去相亲的事情耿耿于怀!   喝完了茶杨泉水要开车送常欢回家,常欢连忙抱着杨泉水的手臂:“师傅师傅,我实在太想你了。我想去你家坐坐!”   真相是张起说了晚上要接她,尽管她还在生气,可她依旧舍不得放他的鸽子!   林瑶似笑非笑的看着常欢,常欢赶紧冲她求饶一笑,见林瑶冷笑了一声并没有多说话常欢这才放下心。虽然她坑了张起,可是她还真不想让张起面对师父和林瑶的逼问。   杨泉水信了常欢的话,又开车带着两人去超市扫了一大堆零食才回去。   常欢看着电视,心早就飞到八百里外。她时不时的扭头看了眼时间,这才想起来,她没和张起说什么时候回去,这要怎么接?   林瑶看她频频抬头,叹了口气,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你们认识多久了?”   “啊?”常欢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小时候就认识他了……”说着她连忙着急道:“但是我们确定关系是在昨天晚上,所以……所以……对不起……”   听常欢这样说,林瑶心里好受了点:“嗨,其实我和阿起也是小时候见过一两回。这一次的相亲是我爸一手操办的,他骗我说这里有几个老战友聚会,让我代替他去参加。却没想到整个就一骗局!”   “你叫他阿起?”常欢心里有点儿不舒服,这见过几次面叫的多亲热啊。   看她拈酸吃醋的样子林瑶心里暗爽:“是呀,我小时候去他家做客,他哥哥叫他阿起的,所以我也叫他阿起。”   常欢:“…………”   这导致她晚上接到张起让她下楼的电话还闷闷不乐!   “怎么了?”   “说,你为毛要去相亲?”尽管从林瑶口中得知了真相,她还是想听张起怎么说。   张起扭头笑看着她,那笑容比夏天的阳光还灿烂。   常欢闹了个大红脸,忍不住往角落了缩了缩身子想把自己藏起来。   张起给她系上安全带,脸上的表情很无辜:“领导,这个我必须打个报告解释下。这完全属于一场误会,都是我家老头子……”   “他说这边有老战友的聚会,让你代替他去参加一下!”常欢咧嘴一笑吗,慢悠悠接过话。   张起黑着脸:“严肃点,不许笑!”   常欢挑眉:“这是我审问你才对吧。”   张起面不改色:“对待忠诚问题咱们必须严肃,我对你就很忠诚和严肃!”不过他眼里那一抹柔情,常欢都看在心里。   她心里猛然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暖意,她心里偷着乐,不过面上还装的很粗暴的样子:“老实点儿,人家都叫你阿起了,我还在这叫连名带姓的叫你。”   “行,我准你叫起哥!”张起难得调侃道。   常欢笑了起来,两人一路谈笑到了家。   张起将车停在楼下,常欢眼尖的看到了陈莫庭的车也在楼下。   她忽然有些心虚的看了眼楼上,这小动作没逃过张起的眼睛:“楼上有情况!”   “啊,没,就是我同学来了。”   张起没说话,下楼帮常欢拉开车门。常欢从车上下来,想了想还是问道:“你上去坐坐吗?”   张起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的往后备箱走去。常欢见他从后备箱里拿出一箱牛奶和一箱香蕉眨了眨眼睛没说话,张起走了过来,微微一笑:“走吧。”   常欢心里莫名一颤,呆滞地带着张起上了楼。   直到外婆打开门,把两人迎了进去,看见陈莫庭那双沉默漆黑的眸子。常欢才回过神来,她心里微微难受,她一直都知道陈莫庭对她的心,可爱情这东西很奇妙,她既然决定和张起在一起了,她觉得自己就该挑明,不能给陈莫庭错误的期待,这样对大家都好。   所以她把张起带了上来,可看着陈莫庭紧紧抿起的嘴角,她心里忽然有些难受了。   张起目光锐利的看着陈莫庭,两人目光相撞就像是巡视领地的王者,谁也不甘心输在气势上。   “来来来,进来坐。”外婆看气氛不对,忙出口招呼张起进屋:“哎,来就来,带什么东西。”   “柳城的冬天冷,常欢多喝些牛奶才能长高,她现在个儿太小。”张起收回目光,笑的人畜无害。   常欢撇撇嘴,她165的身高和张起的180比起来是小了点儿。她磨磨蹭蹭的进了屋,一直不敢去看陈莫庭的目光。   屋内的气氛不太对,外婆就像什么都没看出来似得,一直拉着张起和陈莫庭拉家常。两人都在一旁赔笑,外婆说什么他们附和什么。可两人一旦目光相交,那就是一场无情的厮杀。   “对了,小伙子你叫什么?”   “外婆我叫张起。”   陈莫庭孟然抬头,瞳孔一缩!   他就是张起?那个常欢一直念念不忘的张起。   张起直视着他,满面笑意。   他见过这小子,当初和常欢一起来市里参加奥数比赛的小男孩。有意思,居然成了统一柳城的人物!   两人目光相撞,火花擦擦的冒。   陈莫庭一直沉默不语,他自然也认出了张起。过了一会儿,他忽然翘起嘴角,勾出一个恶作剧的微笑:“抱歉,刚才没认出你来。大叔!”   张起猛地握拳,如果不是在家里他早就揍这小子了。叫他大叔,不是明摆着把他和常欢的辈分来开了嘛。他今年才27岁,他老吗?他老吗?   两人对视半响,张起笑了,笑容明朗充满自信:“岁数大的懂得疼媳妇儿,而且常欢不嫌弃我大。”   打蛇打七寸,这个少年对常欢的爱意他一眼就能看出。身为男人媳妇儿必须护住,就这么简单!   ☆、第78章   陈莫庭沉默半响,脸上带着优雅的笑意:“张先生似乎很忙,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张起寸步不让的与他对视,笑出一口熠熠生辉的大白牙:“想抢!你没机会!”   气氛剑拔弩张,常欢练满一人手里塞了一根香蕉,讪笑着开口:“吃香蕉,吃香蕉。”   张起抬头对常欢一笑,精神抖擞地拿过咬了一口香蕉:“好吃。”   陈莫庭也拿过常欢手里的香蕉,撕开香蕉皮一股清甜香味立马传了过来。他轻轻咬了一口香蕉:“确实好吃。”话落,他又笑了一下补充道:“张先生肯定不知道外婆吃香蕉过敏。”   张起张大嘴巴把剩下的香蕉干净利落的塞进嘴里,狠狠咀嚼了几下吞进肚子里,笑眯眯的望着陈莫庭:“箱子里除了香蕉还有梨子、杨桃、无花果和木瓜一类的水果。”   陈莫庭斯文一笑,两人都笑眯眯的望着对方,谁也不肯让步!   常欢在一旁坐立难安,这场景诡异又激情四射,真是看得人汗毛倒立和心情澎湃。她心情纠结的看着两人,他们两一个像太阳一个像月亮,此时俱都星光闪闪谁都是无法忽视的存在。   当陈莫庭把最后一口香蕉送进口中时,在常欢呆滞的目光下。他拿拇指轻轻一抹唇,眼里带着迷人的笑意转望着常欢。气氛暧昧,他仿佛高贵、优雅诱惑女子堕入地狱的恶魔一般蛊惑诱人。常欢心里一紧一缩,只觉一颗心砰砰砰跳个不行。   擦,吃香蕉吃的这么诱人想闹哪样!   张起勾起嘴角,微微眯眼。常欢立马感觉到一阵冷风嗖嗖的吹进心里,饶是刚才心里如三月的暖意荡漾也被这股冷气给吹给了冰河。   她缩了缩脖子,张起咧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常欢的心又感觉到了七月太阳的炽烈。她拿手捧着心,天啊,两个活色生香的美男摆在自己面前,谁都舍不得少看一眼==   见她脸颊绯红,双眼兴奋的像是喝醉酒的人一般。张起忽然往前凑了凑,微微鼓起腮帮子,双眼清澈又无辜的看着常欢:“我还要再吃一个香蕉。”这般委屈的动作配上他的浓眉大眼竟然憨厚的可爱!   常欢一颗心完全被他萌化了,先前陈莫庭制造出来的惊艳暧昧被秒杀的荡然无存。连忙又拿了个香蕉递给张起,张起灿烂一笑:“常欢,你真好。”   常欢双手捂住心口,大叔撒起娇来竟然萌萌哒!   陈莫庭沉了沉眉,靠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的看着两人。   张起嘴角高高的扬起,跟他斗,这小子还嫩了点。   陈莫庭没坐多久就准备离开,常欢本来想送他下楼。可张起也随即站起来,对常欢和外婆笑道:“天晚了我也该走了,外婆听常欢说明天您老要给我包饺子吃。我口水现在都流出来了。”   外婆呵呵笑了起来,一边和张起说着话一边起身送他们到门口,又转头对陈莫庭说道:“莫庭啊,明天你也过来吃饭。”   陈莫庭眉头紧皱,那对双胞胎明天还会在柳城,他明天根本没空过来吃饭。当即摇了摇头:“不了,明天有点儿事情。”   外婆点了点头,嘱咐两人下楼的时候慢一点。看着两人消失在楼梯口,才关门进了屋。   常欢立马想溜进屋,外婆横了她一眼:“站住,给我说清楚再走。”   常欢讪讪一笑,老实巴交的坐在沙发上对着手指头:“就是你看到的这样,我谈朋友了。”   “胡闹,你才多大。那人快30了吧。”外婆呵斥一声,叹了口气:“我晓得你自小是个有主见的,可你找个这么大的男人你到底想闹哪样?”   “哪有多大,人家今年27。人长的多精神啊!”常欢听不得说张起不好的话,连忙出口:“再说了,人家是当兵的有责任心。”见外婆脸色不太好,常欢连忙凑了过去放缓了声音讨好道:“而且当初我来城里他帮了我好多好多的忙,如果不是他,我们哪能有这么好的生活啊。”   “是吗?”外婆见常欢心意已定,不阴不阳的问了一句。   “当然了。”常欢点头:“您也知道我心性比同龄人成熟,和一般的同龄人根本没有共同语言。我和他之间的事情我也深思熟虑的想了很多,再说了我们现在刚处对象,还在相处中。”   听了常欢几句话,外婆觉得她想的太简单了。这处对象可是一辈子的事情,她可不想常欢一时冲动以后后悔都来不及。   常欢看外婆脸色不太好,连忙问道:“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觉得啊就是大了点。”   “……大的懂得疼人。”常欢下意识的接口回答,然后眨眨眼补充了一句:“您看着也不怎么生气嘛。”   外婆被她逗笑了:“我啊,是拿你没办法。”过了一会儿,又补充了一句:“看着是挺精神的。”   常欢嘻嘻一笑:“可不是嘛!”   “哎。”外婆又叹了口气,嘱咐道:“你们两实在要在一起,我也没办法。不过……”   “啥?”   “……你们不许做出格儿的事情,要知道你还是个孩子。”   “……好!”常欢脸烧的很红,外婆这是含蓄的在xing教育!   冬天的夜色比较沉,冷风透过窗户吹进窗里寒意刺骨。   张起烦躁的解开大衣口子,任由冷风从空落落的领口钻进去。   他双眼锐利地看着前方,脑子里一直在回忆刚才和陈莫庭一起从常欢家里走出来的场景。过了半响,他忽然骂骂咧咧的笑了起来:“敢说老子老!敢抢老子的女人!呵……”出口的话刹那就被冷风吹成了白色的雾气,过了一会儿,他将车停在路边,仔仔细细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琢磨道:“老子很老吗?老子很老吗?……不过比常欢大了近十岁而已,这算老吗?老吗?”顿了一下,他冲镜子咧嘴一笑喃喃自语:“比起刚认识的时候好像是老了点儿,但架不住人长得好看精神,瞧刚才常欢那小模样不都瞧啥了吗!!恩,老子这么英俊,她怎么可能不喜欢……”   在一番自我催眠之后,张起心里还是打结的难受。他掏出手机熟练的输入一行电话号码,电话接通的时候他心里还有点忐忑。这还是他第一次给常欢打电话,打通了他该说什么?   “怎么了?”常欢几乎是电话接通的第一秒就接起了电话。   “喂,常欢啊。”张起敞开了嗓门儿,说完第一句就卡住,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没事儿,我就想问问外婆不能吃香蕉之外,还不能吃什么?”   “恩,其他的都可以吃。”常欢笑了一下:“今天是不是觉得丢面子了?没事儿,我告诉你,外婆说她可喜欢你了。”   “真的?”张起心里那个美。   “真的!”   “那……”   “什么?”   “……我明年28,不不不,不对,我今年27了!”   “噗……我知道呀。”常欢忍不住笑,可听着电话那头张起在自己笑出声之后呼吸瞬间就粗了一瞬,又立马凝了下来。她忍着笑,柔声道:“没关系,我就喜欢你!”   听着常欢温柔的话语,张起只觉心里甜的更什么似的。他肩膀动了动,直起身子一本正经的说:“是吗,那我就不嫌弃你小了。”   “恩,你不嫌我真好。”常欢顺着他的话回答。   张起只觉那个美啊,阴冷的冬风都快成了十月的暖阳。他还准备说什么的时候,手机忽然断了线。他皱着眉头,正准备重新打过去,却有人打了过来。看着那一串陌生的号码,张起叹了口气接通了电话。那边立马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临时有任务,你现在去市公安局,那边有人会护送你回军区!”   “是!”   挂了电话,他立马给常欢打了过去。   “喂,刚才手机没电了。”   “常欢!”张起忽然开口,声线沉了下去。   “恩。”常欢一听大约也猜到了什么,果然就听张起歉意道:“对不起,假期提前结束了。”   常欢扯了扯嘴角,笑嘻嘻的说:“没关系、没关系,你有事情我给外婆说一声就成了,一顿饺子而已下一次我给亲自给你做。”   说完这话,电话里就沉默了下来。   常欢知道张起一直在听,她也知道张起现在心里肯定难受,不过她理解。索性她就一直说一直说,想打破这份平静。过了很久,才传来张起含笑的声音:“好,下次吃你做的。”   常欢笑了一下,开口喊他:“张起。”   “恩。”张起答了一声,静待下文。   “注意安全!”   “好。”   这一句话落,常欢先一步挂了电话。她打开窗户抬头看了眼天空,心里数不出是什么滋味。良久之后,她笑了一声,嘀咕:“这下好了,明天又可以跟组了。不知道现在拍到哪里了?”   而在这边,张起一到警察局,林寒立马从门口迎了过去:“直升机已经准备好了,我带你过去。”   张起/点头,神色凝重跟着林寒往后面去。在他上飞机的时候,张起忽然回头神色认真的看着他:“林寒,帮我照顾常欢。”   林寒愣了一下,立马反应过来笑道:“知道了,去吧。”   张起这才点头,上了直升飞机。   林寒抬头看着直升机渐渐消失在夜色里,这才低下头,拿手摩挲着下巴:“这人回来一趟就脱单了,我也得抓紧了!”   ☆、第79章   当常欢告诉外婆明天张起不能来吃饭时,常欢没敢看外婆的脸色。   外婆只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什么话都没说。   常欢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而外婆是觉得她现在心性不定,张起又是当兵的两人聚少离多肯定不成事儿。   第二天常欢也没能赶回剧组,因为李多多打电话过来告诉她林隽的qq斗地主已经编程好了,让她去公司开会。   常欢连忙拎着行李,直接打车奔往公司。   到了办公室所有人都已经来了,尤其是罗洋和林隽两人面色蜡黄毫无血色,一看就是疲劳过度造成的。倒是苏哲依旧西装革领风度翩翩,他见常欢来了还挺高兴:“哟,你来了。这阵子不见你,我妹子都没精神折腾!”   常欢翻个白眼,别以为她不知道苏雯和林岳阳去欧洲旅游了:“是吗,我看你倒是很精神”   “没办法,做公关需要的是体面。”苏哲苦笑,常欢倒是不好意思继续打趣他了。   “好了,既然大家都到齐了,那就开始开会。”黄上作为红薯的代表自然是他先开口:“这款游戏从研发到现在,我们内部已经试玩过。罗威和林隽你们来说说这款游戏有没有什么bug?”   罗洋抬起头来环顾四周,眼光呆滞的摇了摇头:“没有。”   林隽和罗洋搭档这么久,也知道这人不爱说话他连忙补充道:“我们在游戏里设置了自动捕捉漏洞的程序,如果玩家在玩游戏中出现bug,这道程序会启动自动修复功能。一般的bug都能自动捕捉和修复,如果是比较大的bug会立马发送信号到总部,我们研究人员就会及时跟踪和修复bug。”   常欢朝他们竖起拇指,强强联手就是这么牛叉!   游戏方便没什么问题,市场那边也由红薯和天启这边联手推广。敲定了发布时间在三天后,大家又商议了些细节才散会。   这时候李多多给几人散发请柬,红着脸说她正月十五结婚让大家去吃喜酒。   “恭喜你了。”常欢为她高兴,她也算见证两人从牵手到结婚的人。   李多多不好意思多说话,黄上很镇定:“谢谢。”   就着李多多结婚的事情说了几句,常欢就急急忙忙的往剧组那边赶,苏哲走在她旁边:“去哪里?我送你。”   “你没事儿?”   “恩,该忙的都忙完了,接下来就等着三天后的发布。”苏哲礼貌一笑。   “成,我要去北郊,就麻烦你了。”常欢刚伸手准备拿行李,苏哲就抢先一步提了起来。在常欢惊愕的目光中,苏哲风度翩翩的笑:“身为男士,怎么能让女士提包呢。”   常欢眨眨眼睛,撇开苏哲第一次和苏雯联手坑了自己一把,其他时间苏哲似乎一直都很有绅士风度。她顺溜答:“那谢谢你了。”   “不客气。”苏哲伸手推开门,让常欢先行。   开车到了北郊剧组那边,苏哲似乎并不好奇常欢来此的目的。他把常欢送到门口才转身回去。   常欢拎起包走了进去,才离开剧组一天,看着剧组里紧张忙碌的气氛,常欢似乎感觉到了一阵安心。她将包放到房间,走到导演旁边看着他们的拍摄进度。   这部剧一共只有20集,现在拍摄的戏份是第18集。林言的真实身份因为先前被狗仔记者偷拍刊登的那出‘四角恋情’,被好事的狗仔记者翻出了二十几年前的旧账,从而得知了林言的真实身份。现在拍的这一幕就是林言的真实身份被揭开登报,林言的亲生母亲沈倩却公布出自己和郑赢还有林言三人做的亲自鉴定,那份证明白纸黑字的写明了沈倩和林言并无亲属关系,而郑赢才是沈倩的亲生儿子。并登报澄清报纸上所写的沈倩当初为了嫁入豪门丢弃了亲生儿子的真相,并扬言她此生只生过一个儿子那就是郑赢!   林言看到这份报纸除了沉默并没有过多的表情,林安为他打抱不平。找到沈倩和郑赢请求他们说出真相,却被沈倩无情拒绝,这时候林言来到了现场,对沈倩这个亲生母亲只说了一句话:“生恩已报,从此互不相欠。”的话就拉着林安离开。这一幕也算为推进和铺垫最后的剧情。   常欢就算站在一旁,也能感受到几个演员营造的那种紧张凝神的气氛。直到导演喊ok,常欢才暗暗舒了口气。她和江南对过戏,知道江南一进入角色状态就能完全让对手沉浸在他营造的气氛中。   “好了,棚内的戏基本全部拍完。接下来大家就好好休息,明天把剩下的戏份拍完就可以杀青了!”拍到这里导演心情也很好,第一次给大家放了半天假。   常欢询问了场务接下来的戏份准备在哪里拍摄,场务说接下来的戏份有酒会。所以临时在酒店租了个宴会厅,已经派人过去布置了。明天一早就要赶到市区去拍戏。场务给了常欢一份流程表,常欢看了一下,接下来的情预计在除夕前夜拍完。   她收起流程表,准备回房间赶寒假作业。   老师布置了n多作业,她挤出时间写了不少医魅王妃。剩下的就只有抄写英语单词和写作文了。她得乘今天放半天假把作业写一点儿出来,等她抄写了大半个本子忽然闻到一阵饭菜香。   她抬头,见江南、郑赢、李思思都站在门口目光炯炯的看着她,常欢眨眨眼:“吃饭了?”   李思思哼了一声,撇过头:“写作业都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   郑赢凑到常欢面前小声道:“她在嫉妒你年轻又是个天才。”   常欢:“…………。”   其实她知道李思思和郑赢之所以会来她的房间,完全是因为江南要来找她吃饭。至于江南为嘛会来找她吃饭,她觉得应该是因为自己和金灵玲关系好,江南作为前辈肯定要照拂她。同屋的张丽也头一次和几人一起吃饭,常欢见她全程脸红看着江南的脸下饭就觉得好囧。吃了饭,常欢又投奔到了写作业的大计中。一直写到半夜12点,才算写完了作业。   第二天一早,她又被张丽叫醒。迷迷糊糊的洗漱吃了早餐才跟着剧组往城里赶,她坐在车上忽然就后悔了,早知道直接呆在家里就好了,何必急匆匆的往这边赶!   常欢提前到片场的时候,忽然被人叫住。她回头见罗洋和武师兄两人站在身后,罗威满脸兴奋:“我本来还想通知你来跑龙套,本想到你自己居然比我们早来啊!”   常欢疑惑地看着两人,还是武师兄笑着说:“我远房亲戚在帮各剧组介绍群众演员,他就介绍我们来做群众演员。”   “就是,就是,昨天我还想打电话让你来的,可惜你电话打不通。”罗威屁颠儿屁颠儿的在后面补充。   哦,我手机没电了。”常欢呵呵笑,又道:“是啊,我也来跑龙套。”   “真哒,我就说你肯定会在这边。”罗威特别高兴:“孟然回老家过年了,所以只有我和武师兄一起来,碰到你了真好。我存钱给自己买望眼镜,你呢?”   “我买钙片!”常欢胡诌。   正在这时候江南他们出来了,场务让群众们安静一下,给大家讲解了等会儿拍戏的情节大家应该怎么做。见常欢混在龙套里面,以为常欢客串上瘾了也想当把群众演员,所以也没开口在意。   常欢见场务没注意自己,暗自舒了口气。   她之所以没告诉好友们自己的身份,一来是因为要藏拙,还有一点是觉得这些事情解释起来太麻烦,索性也就没说。   这场戏拍的是剧中郑赢主演的电视剧杀青,举行了发布会。这时候因为粉丝太激动,造成了踩踏事件。林安为了救郑赢差点受伤,正在这时候林言将林安推开自己被激动的粉丝淹没踩伤。看着林言被人群淹没的那一刻,林安彻底认清了自己的心思,而沈倩也惊呼一声晕了过去。   所以今天的群众演员都是一群十七八岁的学生,常欢这群龙套要做的就是在郑赢出场的时候激动呐喊,在郑赢耍帅的时候激动呐喊,然后一起冲上去。让大家没想到的是,因为江南的出现,现场本来就比较激动的学生们就更加激动起来。   常欢见状皱了皱眉。生怕等下开拍的时候学生们情绪激动真成了踩踏事件,她赶紧从人群中走了出去,找到场务让他去把酒店的保安叫过来控制现场。又和导演商量了一番,导演在开拍的时候拿着喇叭又交代了一下等会儿拍戏时让大家别激动,拍完这场戏明星们可以给他们签名,让他们为了偶像的安全等会儿注意点千万不要冲动,这才算安抚下了学生们的心情。   所以拍踩踏的时候大家尽管很激动,可也算守规矩。这一场踩踏事件很快就拍好了,拿了钱罗威和武师兄让常欢和他们一起走。常欢借口她接下来还有龙套的戏份,罗威他们才转身离开。   ☆、第80章   三天后游戏的发布现场常欢没去,这种露面的事情她一般不会去参加。倒是晚上和天启公司联谊的晚会,苏哲和林隽都给她发了帖子让她一定去和大家认个脸熟。   剧组的戏份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常欢跟组到下午的时候。苏哲作为东道主又开车来这边接常欢过去,同剧组的编剧实在很好奇常欢怎么有那么多的人际关系就凑头过来看了一眼。   李思思拍完戏走了过来,见状对张丽轻哼了一声:“再怎么看还不是一个小编剧!”   张丽面上带笑:“李小姐,也不能这么说啊。常编剧其实挺有才华的。”   李思思轻蔑道:“我说的是你,这么大岁数也没个代表作也好意思说自己是编剧。”   张丽面色难堪,的确她进入这个行业已经十年了,每次都是辅助编剧,从没写过一个属于自己的本子。她其实有点嫉妒常欢,有个厉害的师傅不说,年纪轻轻就成了恒视的接班人。   李思思性格高傲,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眼睛长在头顶上。她总看这个张丽不顺眼,所以平时直接忽视她的存在。可刚才她看常欢离开的眼神,她觉得很耐人寻味所以忍不住来呛她。   “一把年纪了,不会写剧本就回老家嫁个男人得了。”李思思扔下这句话,转身离开。   张丽咬着嘴唇,目光死死地盯着李思思的背影。在李思思回头的时候,她又立马挤出一个笑容。李思思轻哼一声,像个高傲的天鹅一般优雅的离开。   常欢坐在苏哲车上自然不知道剧组发生的这一幕插曲,她低头看着手里的盒子:“这是苏雯让你带给我的?”   苏哲笑了一下:“恩,她说从国外给你寄回来的晚礼服。”   常欢打开盒子,镶钻的王冠,纯白的轻纱蕾丝长裙外加一双细跟的高跟鞋:“这难道不是新娘装?”   苏哲轻笑:“你知道的苏雯从小就喜欢这些东西。”   “不行,穿不出去。”常欢虽然超级喜欢,可她根本没勇气穿出去拉风啊。   “这样的话,你看看后面的蓝色盒子。那里面有一套李多多给你准备的礼物。”   常欢赶紧扒拉过来一看,李多多准备的东西就正常多了。简单精致的浅蓝裙子和一双同样简单的高跟鞋。常欢一看心里也挺喜欢的,她忍痛看了眼苏雯送的衣服裙子咬牙闭眼。盖上盒子放到后面,苏哲带她去了一家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美发沙龙店,让发型师给她做了一个发型又上了妆。   苏哲坐在一旁看着常欢,眼里闪过一丝赞赏:“很美。”   常欢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谢谢!”   “苏雯说的果然不错。”苏哲又说了句。   “什么?”   “女孩子三分长相七分打扮!”   常欢:”…………”   到了晚会的地点,常欢挽着苏哲的胳膊往里面走去。   每一次来到这种杯觥交错、谈笑风生的地方常欢总是有些不自在,苏哲领着常欢游走在人群之间,一一向她介绍天启的员工。天启的员工见苏哲带着一个小姑娘,都以为是他妹妹所以很友好的对常欢含笑举杯。   红薯公司都是一群it男,也就代表都是一群光棍。   光棍见到天启的美女个个都摩拳擦掌想拐带一个媳妇儿回去,这其实也是李多多举办的联谊晚会的目的之一。   溜达一圈后,苏哲被一群美女围住。   常欢兴趣缺缺的吃了点东西,便跑到阳台上乘凉。隐隐约约听到有男人烦躁的声音传来:“我明年就30岁,你如果真不想和我结婚就分手。”刚听一句,常欢就准备转身离开。   这时时候又听那男人非常疲惫的说了一句:“好,我们分手吧。”这时候常欢已经走远了,剩下男人还说些什么她一个字都没听清楚。   晚会进行到一半,常欢实在觉得没意思就提前离开回了家。   这时候外婆也已经睡了,听见开门的声音在屋里说了一句:“你回来了啊,桌上温着汤你喝点儿再睡。”   “好,你睡吧。”常欢回来的时候提前给外婆打了个电话,她走到桌前打开保温盒发现里面放的海带鸡汤,香喷喷的味道闻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   常欢坐在桌前喝了汤,才收拾睡觉。   第二天一早又打的赶回剧组,回到房间本来习惯每天早起的张丽正正裹着被子蜷缩在床上。她感觉奇怪,就问了一句:“张丽,你吃早饭了吗?我这里有鸡蛋!”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张丽嘶哑的声音有气无力的传来:“没,不想吃。”   “你感冒了吗?”常欢觉得不对劲儿,上前拉开她的被子把手放在她的额头摸了摸:“哎呀,你发烧了。我去给你找点儿药。”   “别,我就是困了,睡睡就好。”张丽翻个身拉住常欢。   常欢扭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颜色烧的通红,看起来特别憔悴。心里有点儿不忍心:“那我给你拧快冷毛巾来给你降温。“   等常欢打水回来,张丽已经烧迷糊了。她赶紧让剧组的司机把张丽送到医院,这时候司机感叹了句:“能不感冒吗,昨晚上她穿着一家单衣裳在冷风里站了大半夜。”   常欢眨眨眼,一时没多想。跟着司机一块去了医院,医生给张丽急诊了下,又输液打点滴,张丽的体温这才慢慢的降了下来。   “没啥事,就是这几天身体虚,以后吃好点就成了。”医生开了药方,对常欢嘱咐了句。   常欢点头,想了想去菜场买了点山药和排骨准备炖点汤给张丽补补。   常欢提着东西回了家,外婆看她回来一时惊奇:“你不是去剧组了,咋还买了菜?”   “同事高烧,我把她送医院了。医生说她要补补!”   “哦,那给我,你去歇着。正好也给你补补!”外婆接过她手里的菜,有些心疼的看着常欢:“你也瘦了不少。”   常欢嘻嘻一笑:“我身体好着呢,天冷还是我来好了。”   她无比怀念有热水器的日子,这冬天没有热水做饭最难过了。   忙活了大半天,常欢顿好了山药排骨汤装在保温盒里送去医院给张丽。   刚下车往医院门口走,一辆黑色的小车也停在医院门口,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常欢之所以会注意到他,完全是因为他大冬天居然在吃甜筒。   那男人对车里挥挥手,常欢这才看到原来车里还坐着一个女人手里也拿着一个甜筒。   常欢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往医院去,走到张丽输液的病房,她连忙把保温盒拿了出来:“刚炖的汤,你喝一点。”   张丽看起来心情有些好,她对常欢笑了笑:“你能帮我去买碗鸡杂米粉吗?我忽然想吃那个。”   大家对病号都比较迁就,常欢笑着点头:“成,我去给你买。”   “谢谢,加辣啊!”   常欢觉得奇怪,平常张丽从来不吃辣椒的。难道发烧连胃口都变了?   她走出病房,下楼梯的时候正巧遇到刚才吃甜筒的那男人。他手里捧着一束从医院门口买的鲜花,往楼上走。擦肩而过的时候,常欢闻到一股好闻的香水味儿。   走出医院常欢才发现,周围根本没有卖米线的店。最近的一家店,也在一站外的地儿。   常欢没办法,只好打了个出租车去买米线。又遇到店里的鸡杂刚卖完,得等等才能炒好。   常欢想张丽点名要吃鸡杂,就等了一会儿才买到鸡杂米粉。等她买完米线回去的时候,发现放在桌上的排骨汤已经喝了一碗。张丽闭着眼睛正在睡觉,常欢提着米线进去,想了想走过去用手碰了碰张丽:“米线来了,你吃点不?”   她手一碰,张丽的身体忽然往旁边倒去。常欢觉得不对劲,伸手在她鼻子下一摸发现张丽已经没了呼吸。   常欢被吓了一跳,连忙喊护士过来看看。   护士听到声音连忙跑了过来给张丽做检查,连忙和医生一起把张丽送到急诊室去抢救。半个小时后,医生走出来摇了摇头:“病人食用大量安眠药,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常欢呆住,安眠药?   张丽怎么会吃安眠药?   “你知道病人家属的联系方式吗?”   常欢摇了摇头,给导演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张丽吃了安眠药已经去世。   “什么?”导演非常惊讶:“报警了没有?”   “医生已经报警了。”   “好,你先守在医院,我马上过来。”   “嗯。”   挂了电话,常欢摊坐长椅上。她觉得张丽死的特别不对劲儿,这时候来了医生带着两个警察来到常欢面前,指着她对警察说:“就是她。”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直接上前将常欢拷住:“我们怀疑你犯了故意杀人罪。”   “什么?”常欢惊讶:“我没杀人。”   警察指了指一旁的医生:“医生说死者是吃了含有安眠药的排骨汤才去世的,还在剩下的汤里也发现了安眠药。”   “麻烦你给我们走一趟吧!”另一个警察拷着常欢往外面走去。   “等等,你们检查了保温盒里的剩汤没有?”常欢死死抱住椅子,大声问道。   “这……还没有。”医生迟疑了一下摇头。   “那就是了,我没有下药。医生拜托你再去检查一下保温盒里的剩汤。”常欢恳求地看着医生。   医生点了点头:“好,你们等等,我去检查。”   “等什么等,到了警察局再说!”警察有些不耐烦的把常欢从椅子上拖下来,两人几乎是提着她往外面走去。   ☆、第81章   两个警察把常欢带到车里,常欢心想现在挣扎已经于事无补了。   她仔细的回忆了下张丽生前的交际圈,张丽性子虽然喜欢隔岸观火。可她似乎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常欢敢肯定,她送张丽来医院的时候张丽穿的睡衣,身上并没有安眠药。   她高烧的原因是因为在冷风里站了半夜,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有今天她送汤的时候,张丽心情明显有好转,还让自己去买鸡杂粉丝还要加辣。   张丽不吃辣,常欢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想法。她抬头目光激动的看着警察:“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今天一定有人来看望过张丽,警察同志你们检查下张丽的通话记录。一定能找到线索!”   两警察面面相觑,还第一次见到嫌疑犯提供情报的。其他的人一被抓首先做的是找自己不在场的证据,要么就是被吓到语无伦次的乱说话。   常欢见警察不说话,又继续道:“昨天晚上张丽心情不好吹了半夜的冷风,我发现她发烧才和同事一起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她身体不好,需要补补。我才给她炖的汤,然后她让我去给她买加辣鸡杂粉丝支开我。等我买了粉丝回来她已经被害!”说明了前因后果,常欢开始举列排除自己行凶的可能:“第一,如果我要行凶我何必送她来医院?第二,安眠药属于违禁物品一般很难买到,而且安眠药致死的分量很大,过程缓慢。我离开医院的时间最多一个小时。正常情况下吃了安眠药的人8个小时内都能抢救过来。第三,她有没有自杀的可能?第四,我没有杀人动机。第五,你们封锁检查过现场了吗?说不定那里还有凶手留下来的证据!”   “呵,嘴皮子还挺利索的。我说你推理片看多了吧,你现在只是嫌疑犯。”其中一个警察被常欢逗笑了:“看把你紧张的,淡定淡定,我们警方会查清楚情况的。”   “我淡定不下来,”常欢实话实说:“我总觉得张丽的死因有点儿不正常!”   “不是自杀的,任何人死的都不正常。”警察接过话:“行了,走吧,有什么话到了局子里再说。”   两人将常欢带到审问室,刚坐下,审问室的门就被人大力推开:“娘的,你们抓人也不看看是谁。她能杀人吗?”林寒骂骂咧咧的从外面走进来,给那两个警察一人敲了个板栗:“这是我小嫂子,一点眼力价儿都没有。”   “头儿,就算你妈有嫌疑也得抓来做笔录啊!”   “嘿”林寒提高声音,斜眼看说话的警察:“说的有理,赶快做笔录放人”   常欢:“…………”   做好笔录之后,林寒带着常欢出去。此时警察局大厅聚集了很多人。常欢仔细一看,原来是江南郑赢,还有李思思她们过来了。   见常欢出来,江南率先走了过来温言道:“导演在医院处理张编剧的事情,不用担心。”   常欢点头:“导演通知张丽的亲人没?”   江南点头:“公司已经通知他们了,明天应该会到。”   常欢这才放下心来,她一直在想到底是谁杀了常欢。   这时警察又带着一男一女进来,常欢凝眼一看居然是早上在医院遇见的甜筒男女。   难道这两人认识张丽?   “警官,我是冤枉的。”那男人忽然开口说话,常欢心里一咯噔,这声音分明是昨晚上在天启和红薯的联谊晚会上,她在阳台上听见的那个声音。   难道这人昨晚上是和张丽通电话?所以张丽才吹了大半夜的风导致感冒?   “等等,”在两人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常欢忽然挡在两人面前,问那男人:“你喜欢吃鸡杂米线吗?加辣的!”   那男人莫名其妙的点头:“喜欢啊,怎么了?”   常欢接着问:“那你今天去医院看望张丽了吗?”   “去了啊。”   “你捧的花呢?”   “阿,那个啊……我送人了!”那男人眼神闪烁,支支吾吾的开口。   常欢皱眉,会是他吗?   林寒见常欢沉思不问话,就摆了摆手让两警察带着那男人进去。   “还有事儿吗?没事儿我送你回家。”林寒开口问。   常欢摇了摇头,一颗心思全扑在张丽的死因上。   江南上前一步,含笑看着两人:“不如我送她回家吧,开警车难免会吓到周围的邻居。”   林寒“哟呵”一笑,上下看了江南几眼才点头:“成,就你们开车送她回去。”   江南微微一笑,带着常欢往外走去。李思思和郑赢两人走在常欢旁边,尤其是李思思一步三回头的去瞅林寒。   林寒被她看的全身不舒服,粗着嗓子沉着声音问:“你老看我干嘛呀?”   李思思破天慌的红了脸,轻轻摇头:“没,没事儿。”说完,又看了眼林寒小跑几步到常欢旁边。   常欢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也没多想。   林寒虽然说让江南开车送常欢,可他依旧稳坐在车里。开玩笑,张起临走前让他照顾好常欢。这种事情怎么能让别的男人来代劳呢!   送常欢回了家,几人也没上去。看着常欢上楼进屋她们才离开!   “回来了,那姑娘没啥事情吧?”外婆正屋里看《西游记》,随口问了句。   常欢叹了口气:“她死了。”   “啥?早上不是还好好的嘛!”   “出了点儿意外,已经通知她亲人了。”常欢不欲多说,外婆看她心情不太好也就没细问。   没过多久,林寒就打电话过来说保温盒里的汤已经检查出来了,没有安眠药的成分。而后来抓的那个男人是张丽的男朋友,两人昨天闹过分手,他今天去医院是张丽打电话让他去的。   那男人和张丽争吵了一番,摔门离开。他走的时候,张丽还好好的。从时间上来说,他离开不超过二十分钟,你就回来了。二十分钟安眠药根本不可能让人置死,由于男人当时没有不在场证据,又是最后一个见过张丽的人,所以他的嫌疑最大,暂时就拘留在警局。张丽真正的死因,还在调查中。   林寒让常欢好好休息,不要有心里阴影。   “好的,麻烦您了。还有……今天发生的事情不要告诉张起。”   “嘿,我根本联系不上他。”林寒笑道:“行了,你好好休息。”   挂了电话,常欢总觉得那里不对劲儿,她又说不上来!   这时候导演打了电话过来,问常欢白天和张丽在一起发现什么异常没?   常欢仔细回想了下,迟疑道:“我觉得张丽的死跟他男朋友没关系。”   “哦?怎么这样说?”导演奇怪问道。   “不知道,女人的直觉而已。”常欢也说不出为什么:“哎,和张丽当了这么久的同事,眼睁睁就见一个人没了。”   “是呀,这世界的意外总是这么多。”导演也很唏嘘。   “意外?”常欢愣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什么:“导演,我白天在医院的时候好像忽略了什么东西。这东西肯定和张丽的死因有关系!”   “啥?你知道张丽怎么死的?”导演提高了声音。   “不知道,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不行,我得去医院看看,我家的保温盒还落在医院呢。”   “哦,那你去吧,注意安全啊!”   “好的,我挂了啊!”   现在过去,回来还能赶上晚饭。   常欢围着围巾出门:“外婆,我出去一下,等会儿回来。”   “去哪儿?”   “医院,拿保温盒!”声音传来的时候,常欢已经关上门往楼下走去。   这一路上她都在思考,自己到底遗漏了什么东西?这些事情到底和张丽的死因有没有关系?希望张丽遇害的病房被警察隔离起来,还没人去破坏过现场吧。   她打的到了医院,直奔住院部。值班的护士还是早上那一拨。   “誒,你又来干啥?”   “哦,我的保温盒在你们看见了没?”这保温盒还是她外公当初在村里当会计政府发的,外婆可一直很宝贝。   “哦,在休息室。你跟我去拿吧。”护士小姐站起来,领着常欢往休息室走去:“我说,那保温盒吃死过人你不怕啊?”   常欢呵呵一笑,转移了话题:“誒,今天早上捧花来看望张丽的那个男人你有印象没?”   “哦,你说他啊。和那女人吵了一架当时我们还去劝架了呢,他可真奇怪捧一束花来,最后送给另一个漂亮女人了。”   “那女人是不是黑长直?穿着白色羽绒服,看起来挺漂亮的?”   “对对对,就是她。当时我们还在说笑呢,这男人肯定脚踩两条船。”护士小姐听了常欢的话连连点头:“听说警察把他抓走了,你说会不会是情杀啊?”   “应该不是。”常欢摇头。   护士小姐有些奇怪的看着常欢:“你怎么知道?”   “猜的,对了,那男人之后有人来过吗?”   “没有,后来就是你叫我们,我们才知道患者遇害了。”   常欢看了眼张丽遇害的病房,那里拉了条警戒线:“这屋子今天收拾过吗?”   “没呢,警察说要保留现场,不让我们进去。”   常欢点头,说要去上个厕所。护士给她指了厕所的方向,就离开了。   常欢见没人,就偷偷进了病房。透过窗外的灯光,病房内也挺明亮。常欢一边仔细检查着屋内的痕迹,一边回忆白天她究竟忽略了什么?   然后她灵光一闪,直奔病床,拿手机的亮光照着床单。那里果然有一点点黑色的印记,她正准备拿手机给林寒打电话告诉他凶手是谁?   忽然感觉身后有人靠近,她猛然回头,见一道黑影向自己袭来!   ☆、第82章   黑影手里的刀寒光肆意,眼看就要砍在常欢身上,她情急之下身子一侧使了个撩阴腿踢向黑影的胯/下。   刀柄掉落在地发出刺耳的声音,黑影捂着挡蜷缩在地上痛苦的呻/吟,常欢连忙跑到墙边打开病房里的电灯。果不其然,一道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   常欢目光复杂地看了他一眼,便拨通了林寒的手机告诉他凶手已经抓到了。正在这时,凶手目光发狠的看着常欢。又捡起落在地上的刀向常欢砍去。   常欢一直密切注意着他的举动,见他要做困兽之斗。连忙用武师父交的招数,一掌击打在凶手的耳根处置其昏迷。没过一会儿,就听见楼道里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原来是值班的护士听见这边的响动又见常欢上厕所许久没出来。联想到早上的凶杀案件,急忙喊了几个医生一同前来查看。   几人走到门口看见屋里看见现场都惊的目瞪口呆,倒是常欢先开口:“你们来的正好,快拿绳子来绑住他!”   “这……这是?”其中一个医生问道。   “哦,这人刚才想偷袭我,他就是凶手!”   几人面面相觑,实在没想到看着这么文弱的一个姑娘居然手刃歹徒还不带喘气儿的!医生们呆愣了片刻,然后反应过来,赶紧找来尼龙绳把凶手绑了起来。   等林寒火急火燎的带着手下赶来的时候,就见一个五花大绑的凶手。而常欢则抱着自己的保温盒,面色怅然的坐在椅子上发呆。   “这就是凶手啊?”林寒见常欢兴致不高,有心活跃下气氛。   常欢对他苦笑一声,轻声道:“恩。”   “你认识?”林寒拿手拍了拍昏迷不醒的凶手:“看着岁数都过了50了吧。”   “……这是我们导演!”常欢心里很不是滋味,说起来,这个寒假跟组导演也指点过她不少,她实在没想到导演居然会是杀害张丽的凶手。   林寒把导演拍醒,然后让你手下的警察蒙着他的头把他带上了警车。   常欢站在门口,看着警车开远了才收回目光。   林寒给自己点了枝烟,表情耐人寻味:“说说,你咋知道他是凶手的?”   常欢淡淡一笑:“因为电池里面的石墨棒的癖好!”   “啥?电池?碳棒?”林寒疑惑。   常欢点头,回忆着早上发生的事情。   原来她早上发现张丽发烧去找剧组的司机时,正巧遇到司机捧着一堆用过的电池出来。常欢好奇问了一句,才知道原来导演有收集电池里面的石墨棒。   常欢觉得奇怪,因为电池对环境污染很大,而且里面还含有腐蚀性很强的酸液。常欢记得小时候同村的一个孩子就因为自己拆电池玩儿不小心伤到了右眼。她当时觉得就觉得导演的爱好真奇葩,便多嘴说了一句这东西很危险。   司机当初就笑道说导演遇到不顺心的事儿就喜欢拆电池玩儿,拆电池没啥危险的,让常欢放心。   常欢当时只笑了一下,和司机把电池送给导演的时候。导演问两人这是要干嘛,常欢把张丽发烧的事情说了出来。当时导演手一顿,随即笑了一下让两人把张丽送到北郊附近的同仁医院,说单位和这家医院合作工伤可以报销。   同仁医院离剧组很近,车程不超过十分钟。而且常欢发现张丽死的时候,床单上沾着点黑色的东西。她当时被吓坏了,一时没多想所以很快就忽略过去。   后来她才想到,床单上的黑色痕迹和电池里的石墨棒很像,又黏糊糊不容易蹭掉。在和导演通电话的时候她也是灵光一闪,才抛出话看看导演的反应。直到在医院被导演袭击她这才确定了心中所想!   林寒听了常欢的解释,觉得这小姑娘挺聪明的。   他吞云吐雾了半响,才丢下手里的烟屁股:“走吧,我送你回家。”   “诶,你不去办案?”常欢有点儿奇怪,这人不是刑警吗?   林寒大手一撸头上的短发,眯眼看着前方道:“我升职了,过阵子就要调走。”   常欢眨眨眼,脑子里想过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林寒走了,陈莫庭这下又该打点谁?   林寒想起张起离开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常欢,可他过了年就要升迁这照顾也照顾不了多久。心里不免有点儿小惆怅,这好朋友的忙看来也帮不了多少啊。他叹了口气,转头对常欢笑:“对了,现在升上来的刑警队长你也见过,就是那次在夜市坐在我左手旁边的人。以后你有什么事情可以找他!”   常欢心里有些感动,她知道林寒之所以这么照顾她是因为张起的缘故。她点了点头,林寒这才大步上前拉开车门:“走吧,我送你回去。”   林寒开车将常欢送到楼下,这时候天还没黑。周围的邻居见有警车开进小区,都好奇的凑过来看热闹。常欢囧囧有神的下了车,她记得,早上林寒还说过警车扰民,怎么这又不怕了?   她其实没想到的是,林寒是故意的。   他就是要周围的邻居住户都知道常欢背后有人,想欺负她的都得掂量掂量!   林寒亲自把常欢送回了家,和外婆寒暄了几句替张起刷了刷好感度。   外婆要留林寒吃晚饭,林寒说警察局还有事儿就走了园。   此时天色已经全部黑了下来,外婆又把饭菜热了一遍。   常欢今天没吃啥东西,闻见饭菜香口水就止不住的流。   刚吃了几口饭,师父杨泉水就打电话过来说,因为导演的事情,公司拍了新导演过来明天接着拍戏。而记者那边,公司也派人打点好了,让她放心,社会上绝对不会流传剧组导演杀害编剧的新闻。   常欢吞了口饭,她还真没想那么多。   恒视不愧是恒视,出手够迅速!   杨泉水和导演关系很好,对此唏嘘了好半天。   常欢忽然觉得自己亲手抓出了导演是凶手,师父会不会生气?可她没胆子问,幸好杨泉水唏嘘了一会儿,就对常欢说:“今天的事情你不要放在心上,这人啊,各自有各自的命!”   常欢恩了一声。   杨泉水又道:“哎,也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怎么会闹出人命呢?”   常欢不知道,但很快林寒就打了电话过来说导演交代了犯罪过程。原来早在半年前张丽就威胁过导演,她手上有导演潜规则女明星的照片。让导演一定要拍她写的本子,但张丽天分有限。导演没办法就把张丽带进剧组和常欢一起改写《无声处,我爱你》的剧本。   但后来张丽先是被李思思讥讽了一番,又遭到了男朋友逼婚分手的事情。心情一直很不好,她今年26。在影视公司十年摸爬滚打一直没出息,被男朋友逼婚后。她觉得自己不能在这么下去,又跑去跑去威胁导演。下一个电视剧一定要拍单她独制作的剧本,张丽写的本子剧情上有些问题。   这一次,导演委婉的拒绝了她的要求。而恰好这时候导演在看新人写的剧本,这个剧本张丽也看过写的很不错,如果拍出来肯定会得奖。所以张丽又要求导演以势压人,欺压那个新人把编剧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导演还是拒绝了她的要求,两人争执了半天无果。   张丽临走前丢下一句狠话:“如果明天你不给我答复,我就把照片公布出去。”   娱乐圈潜规则很多世人皆晓,但知道和真材实料的揭发爆料比起来,后者显然更能引起轰动。导演在圈子里也算比较有名,如果这件事被报道出来他的名誉肯定会受损,肯定还会被封杀。导演不甘心被人威胁,早上又知道张丽发烧生病,所以他才铤而走险杀了张丽。并且伪装成张丽是安眠药自杀的可能,可千算万算,他没算到警察判定是遇害,而且还有常欢这个不确定因素在里头。   事情真想大白,不过常欢有点儿好奇,导演究竟是怎么杀害的张丽?   原来早在张丽第一次威胁导演的时候,导演已经起了杀心。他有一个好朋友是药剂师,无意中研制了一种白色药片。吃了这种白色药片的人鼻息肉和舌头会慢慢涨大堵住呼吸道使人窒息死亡。而导演得知后,偷偷的藏了一片起来。在张丽第二次威胁他的时候,他乘剧组拍戏的空闲偷偷跑去医院见张丽,他骗张丽自己同意她的要求。乘她不注意把药片和安眠药分别下排骨汤里哄骗张丽吃下去。   当安眠药和药片起效之后,导演就把张丽扶到床上去休息。那药片有个特性就是药效短,且含有安眠药的成分。而且在人死亡之后,鼻息肉舌头会慢慢恢复正常,就算是尸检也只能检查出死者是属于自然窒息死亡!   常欢听了这个消息,心里震惊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这种药物如果流传出去,那岂不是很糟糕?   她把这个想法和林寒说了,林寒沉默了一会儿:“放心,我们已经派人去逮捕那位药剂师。”   ☆、第83章   因为导演的杀人事件,等电视剧真正杀青的时候是年后的事情了。   李多多和黄上的大婚,常欢作为伴娘去参加,还得了很多喜庆的红包。她把这些红包全都压在自己和外婆的床底下,希望能沾染些喜气。   时光如梭,光阴似水,转眼常欢就上了高三。   又是一年冬天,常欢接了个电话就犯难了。   原来村子里有为老人家过一百大寿,特意打电话来这边请外婆回家吃酒席。常欢有些犯难了,按照她的想法她根本就不想回老家。可不回去又不行。这一来离地不离根儿,再加上外婆和那老人家也算拐着弯的亲戚,人家都亲自打电话来请你回去吃酒席,你不去,那以后老家的话传的可真不好听。   人家会说你忘根儿,说你有钱了就看不起乡下人,还会说你是鸡窝飞出的野凤凰……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不出口。   常欢左思右想,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正巧这时候陈莫庭也来电话了,他告诉常欢过几天要回老家探亲问她有没有接到电话。   常欢这才反应过来,敢情那一家和陈莫庭也是亲戚呢,这不会回不行。   听见常欢在电话里支支吾吾的,陈莫庭问了句:“怎么了?”   常欢有点难堪的开口,把父母那段往事说了出来。   话落,电话里沉默了一会儿。   常欢和陈莫庭两人虽然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是扎根儿在心底的红旗村是两人心里无法言说的伤。父母的事情常欢只对两人说过,一个是张起,另一个陈莫庭。   张起至于常欢那算是心灵依赖!   陈莫庭至于常欢属于革命友情!   意义不同,却都能依靠和信任!   陈莫庭听了常欢的话,淡淡道:“不用担心。”   常欢感激,刚要张口说谢谢忽然想起以前陈莫庭对她说的话,就把“谢谢”两个字咽了下去。转而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陈莫庭刚说:“后天……”话还没说完,蓦然就听见一阵急促的的声音传来:“老大,她又跑了。”   陈莫庭淡淡道:“绑住她,不许她乱跑!”   伴随着电话里传来一阵呜呜声,常欢脑补了一段黑社会绑架白富美的桥段。她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的问:“陈莫庭,你该不会实在……绑架……?”   “没有。”陈莫庭有些无奈,忽然听他闷哼一声,然后才道:“后天回去,我来接你们。”   啊,好的。”常欢愣了一下,陈莫庭已经挂了电话。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常欢眨眨眼睛。陈莫庭说没有绑架白富美!他应该不会去绑架白富美!电视上也没放谁家的白富美被绑架了!   重要的事说三遍,常欢反复催眠自己相信陈莫庭的话!   正在这时楼下想起一阵铃铛声,常欢脸上绽开一个笑容,就往楼下跑去。等她刚跑下楼,送信的小哥刚好骑到楼下。见常欢出来,忙从车兜里拿出一封信:“每次都这么准时啊!”   常欢拿过信,心里才踏实下来对送信的小哥笑道:“每次你按铃的时候,我都刚好听见。”   “男朋友的信吧!”送信小哥用的是肯定句。   常欢灿烂一笑,点了点头:“是呀,男朋友的信!”   破迫不及待的打开信,首先映入眼帘依旧是雷打不动的常欢二字。   “常欢,给你写信的时候,我的兵都会在背后小声讨论。说我一直傻笑,脸上的泥渣子都掉了一堆儿。哦,我还没告诉你。我们做了一次演习,敌军的连长一直在吹嘘手下的兵多厉害,结果全被我军俘虏不说。他还在逃跑过程中摔进了我军设置的陷阱里,全军就他独一份,被我们爆出来笑了好久。”   “今天为了庆祝胜利,连里包了一顿全猪肉的饺子。我忽然就想起你说要给我包的白菜饺子,口水一下子就把自己呛住了。你别笑,真想吃你亲手包的饺子啊!”   “常欢,我真喜欢这样叫你的名字。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心里默念着你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常欢、常欢,每念一次我的心就会多喜欢你一分。我从来没想过我们会走到一起,每次你给我来信的时候,我手下的兵总会瞎起哄,说你是一朵鲜花插在牛shi上!我知道他们是羡慕嫉妒恨,嫉妒我有个这么漂亮的媳妇儿!”   “对了,你上次说外婆的身子有些虚弱,到现在好点儿了吗?这边的风沙特别大,每当刮风的时候我就在想,你个子那么小我一定得把你捧在手心里,或者是装在口袋里才能放心。”   信到这里戛然而止,只能看见一滴来不及写成字的墨迹。   常欢觉得奇怪,猜测可能是什么紧急事件发生,张起来不及写完就去做任务了。   张起寄给常欢的信每月15从不间断,常欢回到家里又取出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才提起钢笔准备给张起回信。   思绪万千,奈何却无从下笔。   发了会儿呆,就听见外婆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欢欢啊,隔壁孙奶奶送了一点乡下长的胡萝卜。我给你炸萝卜圆子吃。”   “诶,好。”反正也不知道写什么,常欢索性放下笔出去帮外婆做饭。   在剁饺子馅儿的时候,常欢忽然想起来上一封信,张起说部队做杀了猪,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吃肉的时候他就想起当自己答应给他做的白菜猪肉饺子,想的口水直流!夜不能寐!   常欢噗嗤笑了出来。   “切个菜都在笑,你在干啥呢?”   “没啥……”常欢话一出口,连忙又道:“对了,外婆你置办年货的时候多办些,我给张起寄过去。当兵的很辛苦,香肠和肉感都多放点麻辣,鱼干也多做些。”   一听这茬,外婆哪能不懂常欢刚才在想啥啊。   她痛快点头:“成。”   “我和你一起做啊,让他尝尝我的手艺。”常欢嘻嘻一笑,然后就放低了声音:“外婆……”   叫了外婆的名字,常欢没敢抬头直接说:“村子里来电话了,让我们后天回去吃林祖奶奶的百寿宴!”   “……她都一百岁了啊!”外婆摘菜的手一停,有些恍惚道“算起来,咱们离开村子已经   快7年了啊!也该回去看看了,那些老骨头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听着外婆的话,常欢心里挺难受的。   “是呀,是呀,陈莫庭也和我一起回去,说起来林祖奶奶和他的关系比我们还亲呢。”常欢特意提高了声音,想逗外婆开心。   外婆哪能不知道,顺着常欢的话笑道:“说起来那孩子也是个苦命的!”   常欢囧,怎么话题越来越悲惨了呢。   她低头一看,这时候正赶上冯晓龙主持的新闻。她赶紧跑出去打开电视,让外婆看新闻。   说来也怪,外婆算是冯晓龙的头号粉丝。实打实的新闻迷!   客厅里传来冯晓龙富有磁性迷人嗓音,厨房里常欢脑子一直在想等会儿要烈个清单出来整理下要给张起寄的东西。   等她反应过来时,手里的纸已经密密麻麻写满了东西。什么香肠、腊肉卫生纸,鱼干、板鸭、菜籽油……她简直是把能者的都写进去了。   她汗颜的划掉了一些不必要的物品,发现剩下来的十几样也够呛。   “算了,买的时候再说!”常欢把笔丢来,忽然想到去乡下还能买到土鸡土鸭这可是好东西,必须给张起带几只……   当陈莫庭开车来接常欢和外婆的时候,常欢见他脸上青了一块有些惊奇:“你脸怎么了?”   “没事儿,上车吧。”陈莫庭有些不自在。   常欢见他不想说也没多问,上了车她就呆住了。车里居然绑着一姑娘,那姑娘还很眼熟,就是去年她师傅杨泉水过生日见到的龙凤胎。   她赶紧退出来挡着外婆的身子,给陈莫庭使颜色儿:“不是没绑架白富美吗?这哪儿来的?”   “放心。”陈莫庭微笑:“司凤你出来。”   常欢瞠目结舌地看着司凤轻松加愉快的挣脱了绳子,徐徐走下车对她们笑:“外婆,常欢。”   “这是?”大变活也惊呆了外婆,她指着司凤问到。   “她是司凤,朋友寄养在我这里的。”陈莫庭简单的解释道。   “我还以为是你小女朋友呢。”外婆叹了口气,语气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失落。   司凤和陈莫庭的背脊同时一僵,转眼就恢复了正常。尤其是司凤居然对陈莫庭抛了个媚眼,看的陈莫庭满头黑线。   只有常欢觉得很奇怪,现在的司凤和那天惊鸿一瞥的龙凤胎感觉差别有点儿大。   司凤和他们一起回村子里,车上司凤一直看着外面的风景没开口说话。   车内很安静,只有轻轻的音乐流畅在耳边。   常欢下意识的拿眼扫了眼司凤,正巧对上她的目光。常欢心里一征,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复杂的目光,把黑和白都同时容纳在眸中,让人一看就心生向往和退缩?   “常欢!”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当头一棒的让她清醒过来。   “什么?”她喃喃回答,心里狂跳又想去看司凤的眼睛。这一次却发现司凤眼睛里除了一片安静啥也没有!   她忽然见司凤领口处有伤,她凝眼准备再看,司凤已经微微测过身子,不让她看。   常欢收回目光,不敢再乱看。   心里的疑惑却越来越大,她相信其中肯定有某种原因。不过她告诫自己,不许去想。   好奇心害死猫,她还是好好做人吧。   ☆、第84章   当车开出了高速路往县城开去,眼前的风景和刚才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县城破破旧旧的随处望去都是灰尘,加上前几天刚下过雨,红旗村的路坑坑洼洼的都可以蓄水养鸭子了。   幸好陈莫庭开车技术好,除了慢点倒也不怎么颠簸。   终于到了村子口,常欢、外婆、陈莫庭三人都目光复杂的看着这片养育他们并且给予他们欢乐和磨难的土地。   村子里的知道他们今天要回来,已经很多人都围在马路旁。见一辆小车停在路边,都仰头探脑去看。   见一个气宇轩昂的青年走下来,皆都不敢上前相认。最后是陈莫庭把外婆扶下来,外婆满眼泪光的和乡亲们打招呼,大家才敢相信这开车的城里人居然是他们。   陈莫庭的二妈最激动一个匍匐扑过去,司凤大啦啦的往中间一杵。搞的二妈扑也不是不扑也不是,只好扯着哭音问:“李冬啊,这是谁啊?”   司凤往后退一步,陈莫庭温和笑道:“这是我朋友。”   “哦,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二妈见两人衣着不凡,倒也没好意思再往前扑。   陈莫庭少时家逢巨变,后来又经过几年的磨砺才有如今的身份和地位。他就是站在那里不说话,人家也不敢在他面前造次。   而他经过那次事情以后,对村子其实也有点儿膈应。   时过境迁,再次回到这里。   对于常欢和陈莫庭来说这里什么都没变,似乎又都变了。   两人相视一眼,目光中闪烁着只有他们才能体会的复杂情感。   外婆倒是如鱼得水,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平常难以见到的精神。   见常欢眉头一皱,有些担忧。   站在她身旁的司凤忽然开口:“不用担心,他都打点好了。”   “诶?”常欢惊讶,这可是司凤第一次主动和她说话。   司凤说完这话,就抿着唇走到一旁不在理会常欢。倒是把常欢搞的莫名其妙!   乡亲们围着几人,颇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   路旁正有人挖灶埋锅,常欢一看就知道是杀猪过寿。此时老远就见四个汉子抬着一头大肥猪往这边来,乡下的猪那都是养一年才会杀来自己吃。这猪是肥头大耳,膘肥体壮,少说也有四五百斤,看着他们颤颤微微的抬着猪过来。   哪知,刚解开绳子几人使出吃奶的劲儿把猪按在地上,傻猪的人拿起刀刚桶进去。那猪就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叫喊,尽然从几人手下强行挣脱出来。直直的往常欢他们那边全速冲撞过去。   常欢懵了,司凤淡淡地瞥了眼陈莫庭,见陈莫庭想冲过去救常欢,她淡淡的看了陈莫庭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陈莫庭全身石化没动。而那头猪如愿以偿的冲向了常欢!   说时迟那时快,眼见猪横冲直撞的奔过来。常欢忽然想起以前学的一篇课文《马踏飞燕》,她气沉丹田往上一跳。   诶,正巧骑在猪身上。   所有人眼睁睁看着常欢使劲儿揪着猪耳朵,骑着大肥猪一骑绝尘,扬长而去!   陈莫庭握紧了拳头,司凤松开手轻声道:“她没事儿,记住你答应过我的事!”   陈莫庭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闭眼点头。   话说常欢骑猪而去,周围的人都傻眼了纷纷看着外婆。   外婆手一抖,哆嗦道:“她她她……没事儿……”话虽这么说,可外婆的腿是吓的直打哆嗦。   陈莫庭率先跑起来,朝常欢骑猪的方向追过去。外婆和剩下的人也紧跟其后!   在马路拐弯的地方,陈莫庭才停下步子。   原来那头猪已经精疲力竭地一头撞在树上,此时正摊在地上口吐鲜血、四肢抽搐,身下的血迹也淌湿了地面。而常欢正坐在一旁的树桩上大口大口的深呼吸,见陈莫庭过来还伸手朝他挥了挥脸上写满了兴奋和惊奇:“太,太过瘾了,第一次骑猪的人生阿。啧啧……”   陈莫庭沉静下来,还没等他伸手。常欢就自个儿的蹦哒起来,指着不远处的房子道:“这猪也神了,知道咱们是来吃百寿宴的,直接把咱们送了过来。”   陈莫庭看了她一眼,收回目光点了点头。   外婆追过来看常欢没事儿一颗心才算放了下来,但犹豫刚才太激动此时有些喘不过气来。常欢赶紧上前从她兜里掏出药丸塞进外婆嘴里,外婆这才平复下来。拉着常欢的手,责怪:“下次还乱跑吗?”   常欢很无辜:“都怪猪。”   林祖奶奶的百寿宴正席是在明天,今天只是提前准备。   到了她院子里但也很热闹,常欢还见到了蒋大元,他娶的媳妇就是当初医院那护士。说来也巧,那护士居然是林祖奶奶的外孙女。   蒋大元带着5岁的女儿走过来:“大姑,欢欢你们们回来了。”   外婆今天见到了好些乡亲,高兴的嘴都合不拢。她难得回来,早就准备了很多红包。   蒋大元女儿嘴甜,得了外婆一个红包。   外婆一见就喜欢得不得了,连抱着她说像小时候的常欢。   现在是1999年,蒋大元的女人扎着个稀稀拉拉的黄辫子,头上偏偏还带了朵塑料的大红花。   那模样常欢看的揪心,小声嘀咕:“我小时候这么有丑吗?”   陈莫庭接话:“你小时候比她还黑。”   常欢瞪他一眼:“你小时候还是瘦竹竿儿呢。”   两人对视半响,默默无言的撇开脸。发小是病,中二得治!   乡亲们许久不见,都纷纷赞叹外婆越来越年青。问外婆城里的日子是不是比乡下好过!   常欢一听。赶紧坐上前去。死活不给别人多问外婆一句话的节奏,虽然司凤让她相信陈莫庭可她还是怕啊!   “哎,这好也好,不好也不好。”外婆叹了口气,见大家都看着她:“我们刚去的时候多亏了人家帮忙,这城里阿出门就得花钱。就连葱子也要花钱买,喝水买,吃油买,丢个垃圾也要收钱……”   外婆的话中神马都是买买买:“那你们咋生活?”   提到这个外婆就很高兴:“我们家欢欢年年拿奖学金,考第一为学校争光学校还不收学费!”   哇,真厉害!   所有人都像看猴子一样的看着常欢,分分赞叹:“这成绩真好,读书好的有到哪里都一样受欢迎啊。”   常欢面皮都快笑抽了,但碍于面子她也只有笑。   因为她知道,她的成绩是外婆唯一可以正大光明炫耀的东西。   没人敢问李冬怎么样?   他当初砍父名声可算远近驰名,没人敢招惹他!   李冬回来除了吃酒席,还有一点就是把他妈妈的坟移走。   这件事他也和他二妈二爸说了,他二妈当时还特意打了个电话问李树林。   李树林当时只说了一句话:“随便他!”   李冬对这段父子情可以说是毫无感觉了,不过人家吃百寿宴他移坟也不好。所以这件事情移到了后面!   常欢他们久别村子,李冬和司凤自然是住到了他二妈家。至于常欢和外婆。隔壁的李婶婶特别热情的拉着两人要去他们家住,李婶婶和他男人都特别吃苦,房子在三年前已经修成了漂亮的砖房。   外婆摇头拒绝,一心要住回自己的老房子。   “这哪成,老方子年深久了没人照看,住进去多危险啊。我说大娘你们就住在我家。宽敞,我还能照顾你们呢。”   外婆站在院子里凝望了老房子很久很久。还是摇摇头:“我知道你好心,可还是算了。我们家的房子我知道。坏不了,还等着我回去住呢。”   常欢知道外婆想家的心情,对李婶婶歉意一笑:“对不起啊,李婶婶外婆既然想住我们就住在家里了啊。”   李婶婶拧不过两人,只好回家抱了几床被子过来帮他们铺床。   当初走的时候,外婆就把家里的粮食和鸡鸭全部折价买给了。如今两人回来,老房子因为常年没人住散打着一股子清冷。倒是屋里不怎么脏,就是一眼看过去空空荡荡的感觉特别冷清。   常欢让外婆坐在一旁休息,自己手脚麻利的打了水扫地擦床。李婶婶和外婆也帮了忙,就算如此,家里也花了一两个小时来打扫。   常欢抱出以前收拾好的棉被,发现虽然有股味道但也没发霉生虫。   李婶婶笑:“你们走了,我有空就过来看看,帮你们收拾屋子。只求你们回来,还能干干净净的。”   “谢谢你了,红霞。”外婆紧紧握住李婶婶的手,感动的泣不成声。   有时候对待陌生人大家包容些。   眼看着要成了《红楼梦》里面的哭戏,常欢连忙尖叫:“啊啊啊,有老鼠。”   这惊天动地的一叫,把两人好不酝酿起来的感情全叫没了。   晚饭是在林祖奶奶家吃的,好在回来参加寿宴,吃饭都被包了。   吃住解决了,晚饭以后一些以前的小伙伴都想找两人玩耍。   可一看见两人,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因为七年的时间变化太大了,大家都长成了意外中的样子,谁也不是当初记忆里的那个他了!   ☆、第85章   回老家吃酒席,常欢寸步不离地跟着外婆。就连外婆去上厕所也要跟着,外婆终于忍不住了的扭头问她:“你干啥一直跟着我啊?”   常欢嘿嘿一笑:“太久没回来,我有些不好意思嘛。”   外婆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你怕啥?这里的人还会吃了你不成!”   常欢讪讪一笑,也跟着进去上了个厕所。   两人出来的时候,外婆忽然问道:“你觉得司凤和陈莫庭怎么样?”   “啊?我觉得还好吧。”   外婆脸色有些凝重:“我总觉那个司凤不对劲!”   常欢心里点头:“我也觉得。”不过她面上却没这么说,而是笑道:“我见过那个司凤,还有个哥哥。他哥哥和陈莫庭关系很好,可能家里面有点事情所以把司凤寄样在他家吧。”   外婆听了话,点了点头往外走去。   常欢赶紧跟上,这回来,她就感觉像踩地雷似得,步步惊心。   终于挨到吃中饭的时候,乡下的宴席都是坝坝宴!   这里里外外的摆了将近一百桌,很多人,常欢都不认识。他们自然是和陈莫庭一桌。司凤一言不发的坐在陈莫庭身旁,陈莫庭在一旁给大家布筷放碗,尤其到司凤的时候,他还特意给司凤倒了杯白开水。   这可把常欢惊呆了,那目光若有所思的向司凤看去,她心里的疑惑越来越不对劲儿。   司凤淡淡地抬眼,睨了眼常欢又把头低下。   一桌坐十个人,很快常欢这一桌就坐满了人。   蒋大元和她老婆带着闺女坐在一旁,还有几个人常欢也认识,拐着弯也有点不清不楚的亲戚关系。常欢回来之前拜托过蒋大元,特意拜托他不要把项红和常德的事情所出去。两人也信守承诺,在饭桌上一直把外婆往别的话题上带。一顿饭常欢吃的是食不知味,倒是外婆很高兴。   吃了饭几个老人家一起要打桥牌,常欢赶紧装肚子疼把外婆拉了回去。   常欢躺在床上,外婆黑着脸:“说吧,怎么会肚子痛!”   常欢捂着肚子呻/吟:“哎哟,可能是吃坏肚子了,肚子好痛啊!”   外婆见她脸色苍白不像是假的,村子里老大夫去年已经死了,请的是他儿子。给常欢看了一下,也没看出什么病,就问了几个问题,常欢战战兢兢地回答了。   那医生一笑哪能看不出常欢是在装病啊,就开了点消食片给常欢。   假戏真做,消食片特别给力。   才下午一两点常欢就饿得肚子咕咕直叫,幸好带了点干粮回来。乘外婆午睡的时候,她偷偷摸摸的吃了不少。外婆醒来就见常欢跟个老鼠一样,咯吱咯吱的吃着东西。   常欢:“…………。”   外婆坐在她面前:“说吧,你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常欢嘿嘿一笑:“哪有,哪有。”   “你是我带大的,你有啥事儿我还能不知道?”外婆显然不相信,最近常欢实在太反常了。   常欢低着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抬头笑嘻嘻的说:“我怕你在乡下呆久了,不想回去了。”   外婆愣了一下,然后拍拍了她的头叹了口气:“放心,我这把老骨头要跟着你过日子的。”   常欢嘿嘿一笑:“那我就放心了。”   因为陈莫庭要迁坟走,所以常欢只有等着他明天一起走。战战兢兢地过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常欢就起来等着。天刚一亮,陈莫庭就捧着骨灰坛过来。   于是他们一行人还没吃早饭就离开了村子,至此常欢才算真正放下心来。   常欢知道,这个村子陈莫庭以后估计是不会回来了。   外婆没说话,只看着窗台熟悉的景色发呆。   因为自己开车,陈莫庭照顾着外婆他们没吃饭。把车开进县城后,找了家比较干净的馆子吃了个早饭,直接开车往市里的莲花公墓开去。   莲花公墓算得上是市里最好的目的,车刚开过去就有两年轻人带着一个高僧迎了上来:“大哥,已经准备好了。”   陈莫庭点了点头,抱着骨灰盒从车里出来。常欢和外婆也跟着出来,看着高僧做了一场法师重新把陈莫庭的母亲埋进去,又上了几柱香才算完。   陈莫庭沉默地看着墓碑,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看着外婆和常欢:“我送你们回去。”   常欢点头,目光扫了一圈开口问:“司凤呢?”   陈莫庭皱了皱眉:“或许下山去了吧。”   常欢点头,跟着陈莫庭转身下了山。刚下山,果然见司凤站在路旁目光眺望着北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陈莫庭走了过去,在她身边站定:“走吧,回去了。”   司凤低头,静了半响才转身朝车旁走来。   几人回了家,常欢洗了个热水澡,穿好衣服拿着清单准备去给张起买年货。   接近年底,置办年货的人很多。走进菜市场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各种平时难见的石材随处都是。   要买的东西太多,常欢机智的买了一个密码箱去买菜。   逛了大半天可谓是满载而归,她拖着一个大箱子可谓是精疲力尽。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综合市场南边是商业楼,那里有很多休闲娱乐的店子。   常欢拖着密码箱往那边走,准备找家奶茶店歇歇脚。   过马路的时候她抬头就见对面有个人影看着很熟悉,她多看了几眼发现那人居然是司凤。   她见司凤一个人脚步匆匆的往这边跑来,常欢准备开口喊她的时候。却发现司凤身后鬼鬼祟祟的跟着几个人。瞧那样子,估计是小偷!   常欢赶紧拖着密码箱跑了过去,叫住司凤:“你在这里干嘛呀?”说着,拿手遮着嘴巴小声道:“你后面有小偷,得小心些。”   司凤看也没看她,从她身边一跑而过。   常欢瞥了瞥嘴,忽然见司凤腰间的衣裳颜色比较深。仔细一看却发现是被血迹浸湿的,她啊了一声,正准备开口说话。一辆黑色的小车恰好从两人身旁开过,常欢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套了一麻袋往车上拖去。   常欢使劲挣扎的时候,直接被人一闷棍敲晕。   车子一路颠簸,常欢迷迷糊糊中听见有人在说话。   “司家那小妞绑回来没有?”   “绑回来了,可是手下还多绑了一妞回来。”   “操,办的不错。正巧缅甸那边缺人,一起送过去!”   “……”   常欢听的心惊,又遇上人贩子了?司凤呢?   可惜她被套着麻袋,根本不知道身在何处!又不敢贸然出声打草惊蛇,一时间她脑子里闪过许多想法。司凤被抓陈莫庭知道吗?他肯定不会坐以待毙!而且听那些人口中的意思她和司凤要一起送到缅甸,所以她们暂时是安全的。只要在途中想办法逃走就好了!   这时候有人走过来把麻袋解开,常欢眯着眼打量四周。光线很暗,模模糊糊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很大的货车车厢,周围堆满了大白菜只留了中间一点可以容身的位置。   刚才说话的两人正把套着她和司凤的麻袋解开,其中一个人说到:“操,流了这么多血。把药拿过来,这妞可不能死,对方指明要活人!”   “那这人咋办?”   那人扭头看了常欢一眼,低声道:“灌点药,绑起来!”   “好嘞!”   常欢的嘴唇被人掰开,被人拿针筒强行打了苦涩的药水进嘴里。常欢拿舌头抵住喉咙,乘那人不注意常欢斜着头让口中的药水流了出来,虽然如此,可是依旧吞了点下去。   幸好量不大,虽然头脑昏沉到也能勉强保持精神。   那两人给司凤上了药,也如法炮制的给她灌了使人昏迷的药物。做好这一切,两人就靠在白菜堆上休息。   从两人话语中,常欢得知再过一天就能到缅甸边界。而出钱绑架司凤的人似乎在缅甸很有势力,和司家有仇!   常欢躺在地上动也不敢动,两人说了很久的话车内渐渐安静下来,只能听见货车发动机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车厢内响起了轻微的打呼声。常欢这才敢小心翼翼的挪动身体,滚到司凤身旁。   她用手摸了摸司凤的脸,入手很烫,司凤在发烧。   她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能拿手使劲儿掐住司凤的人中。司凤呻/吟一声,常欢赶紧拿手捂住她的嘴,不敢让司凤出声怕惊醒那两个人。   司凤大约也知道处境很危险,用手挠了挠常欢的手示意她松开。   见司凤醒了,常欢这才放心下来。在她手心里写到:“怎么办?这些人要把我们送到缅甸去!”   司凤也用手回到:“静观其变!”   常欢静不下来,她又道:“绑架你的是你的仇家,再有一天就到缅甸了。”   司凤拍了拍她的手:“放心!”   常欢着急,但又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司凤又在她手心里写到:“一切都在计划中!”   常欢惊讶,难道这些是司凤和陈莫庭商量好了的?可她是遭了池鱼之殃的倒霉鬼啊!   她还想再问,可惜司凤却让她滚回原位置,别被那两人发现。   常欢无法,这种货车的车厢们是从外面打开的。就算现在她和司凤逃了出去,也跑不掉   ☆、第86章   大货车快速的超前开去,常欢和司凤两人都晕乎乎的躺在车厢里。   监看的那两个男人已经醒了过来,正坐在车厢里吃卤鸭喝啤酒。香味一阵一阵的窜入鼻尖,饥肠辘辘的常欢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只觉整个肚子都饿空了。   不知道是谁长脚一伸,直接把常欢踢向了司凤。另一个人看了躺在地上的两人一眼,嘿嘿淫/笑:“嘿嘿,这两妞睡的可真沉。不知道玩起来是什么滋味!”   常欢心里一紧,这人居然起了这么龌龊的心思。如果这人敢动手,那她就算拼了命也要这人断子绝孙。幸好其中一个人伸手拦住了他:“别动,这两人都碰不得!”   那人不甘心的说道:“啧啧,这么好的身段条子不能自己上真是太可惜了!”   “劝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缅甸那边的人不好得罪!”另一个人沉着声音道,这才打消了其中一人的心思。骂骂咧咧了几句,两人又开始喝酒吃东西。   听到这里常欢才舒了口气,静下心来她小心翼翼的用手碰了碰司凤的手,这一碰可差点吓坏了她。司凤的体温比刚才还要高,摸起来简直烫的人心里发颤。   常欢心里焦急,再这样下去还没到缅甸司凤直接给烧坏脑袋了。她紧紧抓住司凤的手,司凤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常欢心急之下,又只能狠狠掐住司凤的虎口。只听司凤嘤咛一声,又没了动静。   不过这声动静引起了其中一人的注意,他放下手里的啤酒瓶来到两人面前,用手摸了摸司凤的额头回头道:“勇子,把药拿过来。这人烧的厉害!”听声音,正好是刚才出言阻止要占常欢和司凤便宜的那个男人。   “这女人就是麻烦,早知道让他们下手的时候轻点儿了。这又是流血又是发烧,别到了缅甸只剩半条命那就不好交代了。”那人嘀嘀咕咕的递了个盒子过来,好奇问道:“哎,森哥,你这回咋会跟着我们去缅甸。上头离得开你?”   森哥一边给司凤打针上药,一边淡淡道:“不该打听的事别问!”   勇子干笑了两声:“我坚决不问了!”   森哥给两人上了药,又让强子拿来绳子把两人绑了个结结实实,这嘴上还贴上了胶带,阻止两人开口说话。   车子没开多久就停了下来,隐隐约约中常欢听见有警察在盘问检查。她心里一激动想开口求救,这时候司凤却动了动身子,轻轻挨了常欢三下。这是先前两人商量好的暗号,三下代表不准轻举妄动,一下代表跑。眼见着警察就在咫尺,常欢虽然不甘心到底还是没声张动静。   过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车子又继续向前开去。   伴随着车子越开越远,常欢的心也跟着掉入谷底。这下完了,两人被五花大绑直接成了任人宰割的牛羊,这是想跑也跑不掉!   车内暗无天日,司凤蜷缩在一旁就像一个大火炉一样烤的人发烫。   常欢一直在担心司凤的身体,感觉司凤的体温渐渐降下来,常欢才放下一颗心晕乎乎的沉睡过去。虽然睡了过去,可常欢精神一直紧绷着只要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惊醒。   这一觉睡的说沉又非常清醒,不知过了多久车子终于停了下来。有人从外面打开车门,森哥和勇子将两人拖下车。此时天还没亮,手电筒的灯光照在两人身上仔细看了看,就听见有人用生硬的中文说:“走……上车!”   话落,他身后就窜出几个穿着迷彩服的人上前把司凤和常欢抱到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上。常欢知道司凤清醒没有,她半眯着眼,只觉眼前一道道人影一晃而过。她没敢睁太大,怕被人发现她已经醒了。   外面传来森哥和的人在交谈什么,常欢只能隐约听见什么“钱”“司家”“老板”“贩/du”等字样。常欢以前看新闻报纸,也听人说过一些不法组织用女人的身体的藏du走私赚取大量的金钱。但这些人口中有司家,常欢暗暗揣测难道司家得罪了缅甸人,所以司家才会把司凤安排在陈莫庭身边借此保护她?还是说陈默庭和司家连手也参与了这些事情,然后反目成仇被人追杀?想来想去常欢也想不出什么更加具体的想法!   就在这时森哥也和那些人上了车,就坐在常欢旁边。那些缅甸人拿了黑纱布蒙住他的眼睛,就连昏迷中的常欢和司凤也没能幸免,照样被人蒙了黑纱布。   车子平稳的行驶出一段路途之后,渐渐变得摇摇晃晃起来,常欢估计这就跟电视里面放的一样,那些人的窝点肯定在某个深山老林子里头。   她心里也不知是喜是悲,这一去估计就不那么好出来了!   不过她转念一想,司凤让她放心相信他们。或许,她是可以放下心来相信他们的!   车子开了很久,终于停了下来。   那些人又把常欢和司凤抬了下来,毫不怜惜的向两人泼了一大桶冷水。冬天气温本来就低,两人又饿了一天一夜的肚子,这带着冰渣子的冷水泼在身上,简直冰冷刺骨,浑身就像有上百只蚂蚁在撕咬一般酥麻酸疼难忍。常欢一个激灵的彻底清醒过来,脸上的布条被人揭开。白拉拉的阳光刺的两人目光一痛,常欢下意识的眯起双眼,被阳光刺激出来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带走!”有人低喝一声,立马有几个人把两人拖着往里面走。   常欢被绑住,倒拖着往里面走去,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树林,低矮的杂草树枝刮在脸上火辣辣的疼。她的头还时不时磕在地上的石子上,疼的人头皮发麻倒抽几口冷气。   大约走了十几分钟,那些人终于停了下来。   一道阴影站在两人面前,那人背光而站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他浑身散发着一股阴冷的气质,一双眼冰冷锐利的落在两人身上。紧紧被他看了一眼,常欢感觉就像落入一个万年冰窟一般整个身子都麻木的在打哆嗦!   “带下去!”他的声音嘶哑低沉,就像两块泡沫摩擦时发生的尖锐刺耳声,听起来让人浑身都介入一种紧绷的状态。   常欢和司凤原封不动的被人扔到一间破败的屋子,等人全部走远之后。常欢这才撅起身子抬头看着司凤小声问道:“司凤,司凤,你没事吧?”   “死不了!”司凤开口,嗓音虚弱好似随时都能断气一般。   “现在该怎么办?”常欢从来没经历过这些,一时有些焦急。   “等……”司凤说完这句话之后就躺在地上喘气,两人浑身湿透,司凤身上又带着伤,好不容易才把温度降下来这一折腾只怕够呛的。   常欢蠕动身子朝司凤靠近,她得想办法解开两人身上的绳子。司凤让她等,肯定就说明陈莫庭一直有两的踪迹。   绑人的麻绳有拇指粗,绑的特别紧。常欢磕破了嘴唇牙龈也没能让绳子有丝毫的松动,司凤气若游丝的道:“别白费力气了,这身子解不开的!”   常欢一听解不开绳子,眼泪就啪嗒啪嗒的往下流。其实她也不想哭的,就是怕的忍不住。她吸了吸鼻子,小声道:“我在武馆学过武,但我不是很能打!”   司凤呵笑一声,才道:“我很能打,可惜受了重伤!”   常欢一听,浑身遏制不住的抖动起来。   司凤见状,叹了口气:“放心,他不会让你死的!”   常欢听了带着哭腔道:“我也不想死,不行,我必须想个办法不能就这样等死。”话落,她不在说一句话。整个思绪都沉浸在该怎样逃跑的问题上。   想来想去,常欢有些颓废:“不行,我实在太饿了。根本想不出什么办法!”   司凤一直在闭目养神,闻言动了动眼珠子也没睁开眼睛。   幸好到了中午的时候,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给两人端来了两盘子食物。盘子里装的东西有点像炒米线,吃起来酸辣无比,险些把两人的眼泪都呛了下来。   常欢以为吃饭的时候,肯定会把绳子解开。然而并没有,那老人左右手齐开工,各抓起一坨面就往两人嘴边凑。常欢实在饿的厉害,也不管这人上了厕所有没有洗手,张开嘴就把老人手里的食物全吞了下去。   人饿的厉害了,吃什么都香。   老人根本跟不上两人吃东西的速度,风云残卷的吃了一盘子食物之后,常欢没觉得饱。看着老人说了一句话:“还要吃。”   那老人低头看了她一眼,常欢说出的话哽在喉咙。因为那老人的目光麻布冰冷,看不见任何一点感情在里头。常欢连忙闭眼不敢看他,也没敢再要东西吃。   肚子里有了东西,两人这才好受点。   大约过了一两个小时,来了五个人把门打开,二话不说就把两人拉了出去!   ☆、第87章   两人被带到一间屋子里,刚一进去被就屋内沉闷温热的气息激的打了个喷嚏。感受到一到冰冷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常欢囧了一下讪讪一笑。   其他人可没这么好的兴致和她们对笑,押解她们的人一脚把两人踹倒在地。司凤发出一声闷哼,死死咬着嘴唇。冰冷的水合着已经结冰的鲜血全都湖在她衣服上,看起来狼狈不堪!   那些人拿刀解开两人身上的绳子,又用铁链锁在两人的脖子上。锁链又重又短两人只能像狗一样,以绝对低下卑微的姿势匍匐在地上。   冻僵的脸颊蹭在柔软的绒毛地毯上也丝毫没有感觉,这间屋子装饰豪华,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茶香。这样舒适安逸的气氛似乎在嘲笑着两人的卑微。   有人走上前来,常欢吓的抬起头来。这次看清了那人的面貌,大约四十几岁的年纪,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内敛却又蓄势待发的压迫感。他神色冷然地拿起手下递上的毛巾擦了了擦手,常欢这才看清原来他手上沾满了鲜血。   那是刚才杀了人吗?常欢目光一缩,整个人都遏制不住的蜷缩起来。   显然常欢害怕的动作取悦了他,他目光一转落在司凤身上淡淡道:“司家!”   常欢惊讶的张大眼,就在这时他一脚狠狠踩在司凤的伤口上。锐痛袭来,司凤咬紧牙关把闷哼压在喉咙里。   他低头居高临下的俯视司凤,嘴角闪过一丝残忍的微笑。抬起脚狠狠的提在司凤的腹部,腹部是人体最柔软也最脆弱的地方,这一踢,司凤终是压抑不住声音痛苦的哼了几声。她只觉整个腹部疼痛难忍,似乎被人砍成了两截。又是一脚踹在司凤身上,司凤突出一口鲜血。眼看剩下一脚若是踹在司凤身上,司凤肯定没命了。常欢连忙扑了过去趴在司凤身上替她挡了这一脚。背上的骨头似乎都断裂开来,常欢从来没遭过这样的罪,几乎疼的昏死过去!   身子忽然被人翻转过来,常欢疼的倒抽几口气。   见站在面前的这人嘴角勾成一个冷酷的弧度,用缅语吩咐了几句话。押解两人的五人走了过来,动作迅速的撕开两人身上的衣服。常欢惊呼一声,死死抓住自己身上的衣物。可惜她的睡死挣扎根本半点用处都没有,没过一会儿两人身上的衣物就被撕的差不多,只有少许的布条挂在身上遮住了重要部位。   “等等!”他忽然出口,止住了几人的动作。   常欢心里的恐惧忽然就卡了壳,但接下却更加害怕。那人却没看他,拿了把匕首走到司凤面前,语气轻蔑:“男人!”   常欢一呆,下意识的看着司凤。   却见那人用匕首挑开司凤身上仅剩的布条露出司凤平坦白皙的胸脯,刀锋沿着胸膛向上停在司凤的脖子旁:“龙凤胎?原来如此!”他的语气平静地听不出任何情绪,手下却微微用力刀锋挨着铁链划破了司凤的脖子。一缕鲜血瞬间染红了生锈的铁链,司凤眉头一皱,眼神却依旧平静。   司凤的表情似乎惹怒了他,冰凉的刀锋从司凤脖子处离开,在他胸前又划了一刀,这一次司凤闷哼一声。他笑了,匕首来到司凤下身处点了点。   他在示意,要废了司凤这里。   “等等。”常欢忽然出口,虽然她不明白司凤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可是她也不眼睁睁看着这个变态把司凤废了吧。   他偏头,常欢吞了吞口水紧张道:“我……我……我……”她我了半天,死活挤不出一句话来。   那人面无表情的看了眼常欢,忽然丢下手里的匕首。用缅语轻蔑的说了句话,扬手给了司凤一个耳光。常欢下意识偏过头,那人见状眉毛一挑,用手扯过常欢的头发强迫她抬起头来。头皮一阵发麻的疼,常欢被迫抬起头,“啪”地一声那人又给了常欢一个耳光。常欢被打蒙了,眼冒金星、嘴里又腥又咸。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他手一松常欢直接掉在雪白柔软的毛绒地摊上,他面色平静地看着常欢,用脚狠狠踩在她的腹部,看着常欢疼的面部抽搐,他显然心情很好。   常欢闭着眼睛,在心里安慰自己显然此时这人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在心里想到,如果能在陈默庭来之前保住司凤不变成太监,被人打几个巴掌也算是为自己积德。   他的脚踩在常欢身上轻轻碾动,忽然渐渐向上停在常欢的胸口。常欢蓦地睁开眼睛与他对视,却见他眼神平静毫无波澜。可常欢却身体僵硬,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接下来的事情会很悲惨。   然而眼前的一幕却超乎她的想象,他说了几句缅语,就有几个男人上前几下就将司凤身上的仅剩的布料扯开。几双大手摸向司凤的身体,看样子似乎是想侵犯司凤。   司凤本就发着高烧,又被铁链拴住根本动弹不得。在挣扎间腰间的伤口又裂开了来,一大片鲜血瞬间就将他身下的洁白地毯染红。   常欢惊骇住,想也没想就抬脚踢向挨近司凤的人。那人被踢了一下,转头狠狠瞪了一眼常欢。却因为他们的首领在旁而悻悻作罢!   常欢见状越发凶猛的狠狠踢向另外几个人,首领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扭动着身子。忽然伸手掐住常欢的脖子,常欢惊恐的睁大双眼,手脚胡乱的在地上乱蹬,忽然摸到原先首领丢在一旁的匕首。眼看着就要窒息,常欢涨红了脸。手里的匕首狠狠的向他刺去。   首领倒吸一口气,顺手就扯住常欢脖子上的铁链狠狠的往后拉去。常欢窒息的心口绞痛,用尽全身的力气又把匕首往里面刺了一点。   首领脸上一片阴霾,他手下越发用力。鲜血顺着他的背部滴落在常欢脸上,就在常欢以为死定了的时候。一旁的司凤不知怎么解开脖子上的锁链跳了起来,躲过常欢手里的匕首就往首领脖子上狠狠划去!首领痛的面部扭曲,大叫的咒骂一句,抬脚一踹,司凤便重重的撞在墙上有跌落在地。这时,首领的脖子已经被司凤划破,鲜血喷涌而出他用手死死捂住脖子却只是徒劳无用。   屋内的响动惊动了外面的人,所有人拿着枪要闯进来。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砰砰砰”地枪击声。然后就听见有人一脚踹开大门,砰地一枪击中首领的额头,首领睁大眼睛死不瞑目的向后直挺挺的倒去,重重砸在地上之后便没了动静。   死里逃生,常欢张大嘴巴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门外的枪击声依旧激烈,可常欢此时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只知道首领已经死了。她和司凤的清白都保住了!这时,原本站在门口击杀首领的军人目光落在常欢身上,目光一凝。大步上前将常欢抱了起来,常欢身子一缩,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感觉她立马放松下身体,抬头看着抱着自己的人。眼里蓦然凝聚起了泪光,全身颤抖的死死揪着来人的衣裳呜咽出声,痛快的哭了起来。   “先别忙着哭,出去再说!”司凤咳咳几声,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站起来。走到首领面前,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扯过另一个死人身上的衣裳穿在身上,往外面走去。   常欢闻言也压住哭意,满目依赖地看着如天神降临般的张起:“你受伤没有?”   张起解开常欢脖子上的铁链,脱下身上的衣物将她裹着抱在怀里,沉声道:“没事儿了,我先送你出去!”   常欢点了点头,靠在张起怀里提心吊胆这么久着才算彻底安下心来。   几人出了屋子,外面的枪声依旧断断续续的在响起。   张起把常欢护送到安全的地带,温柔道:“你乖乖的在这里等我!”话落,就要转身离开。   常欢伸手想抓住他的身影,他却早已跑出很远。常欢仔细的盯着他的背影,他的身手矫健如同丛林中的王者一般很快就消失在丛丛灌木之中。   没过多久陈默庭就带人找到他们,那些人给司凤身上的伤口包扎上药。做好这一切之后,就把司凤扶走!   陈莫庭看着常欢,脸色冷峻。司凤当真是机关算尽,为了保证事情的顺利居然一直瞒着他常欢也被卷进来的消息。他真不敢想象若是事情稍微出了一点差池,常欢会怎么样?   他紧紧将常欢抱在怀中,常欢挣扎:“你放开我。”   陈莫庭身子一僵,片刻之后才缓缓松开双臂,拦腰将常欢抱起来:“走吧。”   “不行,我要等张起!”常欢挣扎着从他怀里下来,坚持道:“我得等他!”   陈莫庭嗓音低沉:“我会把你送到他身边!”   常欢依旧坚持己见的要在原地等着张起,既然张起让她在这里等他,她绝对不会随着陈莫庭离开!   ☆、第88章   没过多久,张起就回到原地。   见陈莫庭守在常欢身边,他朝陈莫庭点了点头,转头对常欢道:“走吧。”   常欢点了点头,伸手逮住张起的衣袖像个小媳妇儿一样的跟在他身后。   张起见她全身心的依赖着自己,心里一片柔软。他温柔一笑,伸手握住常欢的手。常欢抬头盯着张起的背影甜蜜一笑,他干燥温暖的手在这异国他乡的林子里带着一股安定人心的力量。   三人安静地朝前走去,陈莫庭看着两人相牵的手,他微抿了抿唇,心中弥漫着一股苦涩的滋味。朝前走了没多久,就来到一处空旷之地。那里正停着一辆车,三人刚出去一个人影就从车里伸出半个头来:“上车。”   这道熟悉的声音让常欢一愣,这人不是绑架她和司凤的森哥吗?怎么会在这里?她又看了眼张起,见两人配合的很有默契,她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森哥是卧底!   也难怪除了陈莫庭,张起也会出现这里!   森哥一路开车将三人送到了缅甸机场,刚进去就有人拿着登机牌过来递给张起:“一切都安排好了,十点钟的飞机。”   张起拿过登机牌对那人点了点头,转头含笑看着常欢:“我送你们登机。”   “那你呢?你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才刚相见没多久就又要分离,常欢心里实在舍不得眼前这个把她从危难之中解救出来的男人。   张起伸手抚摸常欢的脸,柔声道:“听话,先回去。我很快就会回去。”   “真的?你别骗我!”常欢吸了吸鼻子,带着哭腔道。   张起看她要哭不哭的样子,实在惹人疼。心里的怜惜就像爆发的洪水一般泛滥,他喟叹一声不顾众人在场,长臂一伸将常欢拥入怀中,吻着她的额头轻声道:“真的,我们很快就能见面。”   常欢紧紧抱着他的腰,很想就这样把自己嵌入他的身体之中两人再也不分离:“那好,我在家等你。”   “好。”   良久之久两人才松开,张起牵着常欢的手直接把两人送上了飞机。在上飞机的时候,常欢一步三回头目光缱绻地回望着张起,张起站在风中,身形挺拔,目光明朗清润地回望着她。   常欢心中一涨,从飞机上快速跑下去像一阵风似的撞进张起怀里,在张起错愕的神色下踮起脚尖快速在他脸上一啄,然后捂着脸飞也似的逃离。   张起怔松片刻,用舌尖顶了顶被常欢亲过的地方,忽然低低笑了起来。   常欢上了飞机拿手捧着脸,直觉整个心砰砰乱跳像是要从心口跳出来一样。刚才鬼使神差的做了亲吻张起的举动,她现在回想起来整个脸庞都烧的慌。   陈莫庭目光晦暗的坐在一旁,面对这样的常欢他该怎么办?   她那么爱那个男人,可他也那么爱她!   飞机降落在中国土地上,当常欢一脚踏出飞机踩在干净整洁的地面时,忽然有种离开家里很久的错觉。   “走吧,离家这么久外婆肯定很担心。”陈莫庭站在一旁开口道。   常欢这才反应过来,她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几人,外婆还不得担心死。这时候陈默庭又道:“别担心,我让人给外婆说你出去旅游了。”   常欢笑了一下:“谢谢你啊。”   陈莫庭垂了垂眼,淡笑:“走吧,我先带你去洗澡换件衣服再送你回去。”   机场外面早就有陈默庭手下的人等候在那里,两人上了车子直接开到附近的宾馆,陈莫庭很细心连常欢的衣物都让人准备好了。   当常欢洗完澡穿衣服时,看到放在衣服里面的白色小可爱脸一红。她扭扭捏捏的穿好了衣服从浴室里面出来,陈莫庭正坐在外面的沙发上,他面前的茶几上摆满了吃食物:“过来吃吧,先吃些清淡的养养胃。”   常欢坐了过去,快速的填饱了肚子一抹嘴唇:“好了,我们回家吧。”   “常欢。”陈莫庭忽然开口,嗓音低沉。   “恩?”   陈莫庭抬眼看她,某种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回去好好睡一觉,不要多想。”   常欢低着头,不敢看他眼里的神色:“恩。”   话落,两人相顾无言的对持了半响。陈莫庭从沙发上站起来,用手摸了摸她的头:“我送你回去。”   常欢咬唇:“其实你不用对我这么好的。”   陈莫庭手一顿,一言不发的从她身旁走过。   常欢立在原地良久,才提起脚步跟上。   回到家,外婆似乎并不担心常欢几天没回家。只问了句好不好玩,常欢笑着打哈哈躲过了外婆的问题。回房睡了个昏天暗地,这一觉不怎么踏实,全都是在缅甸发生的记忆片段。常欢被惊醒了好几次,又抱着被子沉沉睡去。   司凤的事情,常欢从来没追问过两人。   她把这一切事情都当做发生的一场梦境,直到几年后,她在电视上看到新闻播放z市最年轻的市长市,才茫然感叹一声:“原来是他啊!”   回家过了半个月,在缅甸发生的一些事情渐渐被抛在脑后。   常欢一直在想,张起所谓的很快就会见面到底是多久才能见面。她一直等啊等啊,直到高三毕业也没能等到和张起见面。   很奇怪的是张起每月寄给常欢的信依旧准时到达,可无论常欢在信里问了几次他什么时候回来,张起依旧没有回答。   信里的内容也大多都是一样的,除了报平安还是报平安!常欢看着信倒也把担心张起安危的事情放在一边。   高三毕业,常欢填的志愿是北京的清华大学。孟然选择了出国,而罗威选择去上海。临行前时,三人在公园坐了大半夜,罗威从家里顺了三瓶啤酒出来,三人一口一口的喝着酒,谈论着未来。   罗威这人很感性,居然首先抱着两人哭了起来。说他舍不得两人,常欢和孟然对视一眼,一人给了罗威一巴掌笑道:“没志气,毕业又不是永远都不见面。你如果想我们了还可以来看我们啊,孟然就算了吧,远在国外除非报销车费才去。”   孟然纠正常欢的话:“是报销飞机票。”   罗威哟了一声,立马喜滋滋的说:“我还从来没去过国外呢,说好了啊,我来了你带我去看性感的美国妞。”   三人嘻嘻哈哈的打闹,到了深夜才分别散去。   常欢报了北京的大学,这一年外婆已经七十好几接近八十岁了。   她其实有点儿舍不得外婆,可又不忍心让外婆跟着自己奔波。打算请个保姆来照看外婆,外婆却摇头拒绝:“不用了,我身子骨还硬朗着,花这些冤枉钱做什么。”   在请保姆这件事上,常欢没有依外婆的话,花重金请了一个受过护士教育的专业保姆来照顾她。就在她一心准备去北京报道的时候,家里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一天清晨,常欢刚起床就听见有人敲门。   她见保姆在做饭,就上前开门。   当门打开的刹那常欢就僵住了,门口居然站着项红,她手里还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这小男孩的样子,常欢很熟悉,就是她前一世的亲弟弟。没想到,这一世发生了那么大的变故,他依旧出生在这世上。   项红比以前老了很多,也瘦了很多。粗粗一瞧,竟然像是快60岁的老太婆。   她见常欢站在门口,有些局促的搓了搓手说:“欢欢啊,你不让妈妈进去?”   常欢心里一沉,还没有动作的时候,外婆从里面走了出来:“是谁啊?”   “妈,是我,项红!”听见外婆的声音,项红连忙扯开嗓子大声道。话落,她又扯了扯身旁的小男孩骂道:“哑巴了,快叫人啊!”   那小男孩怯怯的往后躲了躲,小声道:“姐姐。”   常欢叹了口气,侧开身子让两人进来。   外婆此时正呆呆的站在屋里,看表情显然还没反应过来。   项红进了屋,目光就开始打量屋内的摆设。见屋内干净整洁装修又很好,脸上露出很满意的笑意。忙又转身把放在门口的编织袋提了进来,这时候外婆已经反应过来,只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我在外地过不下去了,就回来。听乡亲们说你们住在这里,我就带着武娃子过来住呗。”项红嘿嘿一笑,指着一旁手足无措的小男孩说:“这是你孙子,武娃子。”   外婆看武娃子又黑又瘦又脏,傻愣愣的站在屋子里看着几人。心里叹了口气,从厕所拿出一块湿毛巾一边给他擦脸一边问道:“常德呢?他没跟你一起!”   常欢心里咯噔一声,想阻止项红说话已经来不及了。只听项红大着嗓门儿道:“常德不是坐牢了嘛。”   “什么?”外婆失声问道。   “这是7年前的事情,常欢没给你说?”项红似乎不在意常德坐牢的事情:“就害死了人,被判了7年。”   ☆、第89章   “啥!”外婆大惊失色,扭头看着常欢:“你咋从来没告诉我呢?”   终究是纸包不住火,幸好这火烧的晚了。现在七年已经过去了,常德也该放出来了。想到这里,常欢心里一沉,项红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么常德说不定也会出现。   她一定得做好万全的准备,等她去上学了说不定这两人就欺负外婆心软占屋为王。   常欢看着外婆笑了一下,轻声道:“当年我怕你担心,就没告诉你。那个死了的人,是个算命的。当年他去算命那算命的说我命不好,他们就要把我卖给隔壁老光棍当童养媳。后来这件事被你们阻止了,他觉得那算命的坑了他的钱财就去找人家的麻烦,这才导致那算命的意外死亡。”旧事重提,常欢是要外婆知道当年常德和项红的做的那灭绝亲情的绝/情/事。想了想,常欢又补充道:“而且我回老家处理这件事情,他们还骂我是扫把星,话说的很难听。我瞒着你,是不想让你担心。”   外婆听了常欢的话,也想起来当初常德带人到家里强行要带走常欢的事情。心里对这个女儿也膈应很多,可看着武娃子那黑瘦可怜的样子,心里终究是软了下来。这也是她外孙,这么小就跟个讨饭的孩子一样。   项红面上挂不住,今非昔比她也知道自己拿捏不住常欢。忙放低声音认错:“当年都是那老东西的错,妈妈也知道错了。”说着,她把武娃子往面前一推嘿嘿笑道:“你看,他终究是是你兄弟。你就当可怜可怜他,给他一点儿饭吃。”   武娃子眼巴巴的看着常欢,正在常欢心软的时候。保姆端着包子从厨房里走出来,武娃子吞了吞口水,忽然从项红身后窜了出来朝保姆撞了过去。保姆身子一晃,碗里的包子就落了一个在地上。武娃子捡起地上的包子就狼吞虎咽的往嘴里赛去,项红大叫一声:“哎呀,你个死娃子。只知道自己吃,也不给老娘拿一个。”   项红跑过去扯过武娃子就是一顿拍打,然后又从保姆碗里拿了个包子出来,恬不知耻的吃了起来。   这娘两的动作直把常欢惊的目瞪口呆,这要是住进来了那还了得。   外婆看的也是唉声叹气,有些怒其不争的愤恨在心里头压着。   她生的女儿怎么就成了这讨人嫌弃的模样,可怜了武娃子这娃。   常欢率先反应过来,对同样目瞪口呆的保姆说道:“林阿姨,去把早饭端出来吧。”   “哦哦,好。”林阿姨保姆素质很好,立马恢复正常进了厨房把早饭端了出来。   项红无不得意的挑了挑眉,这家她是住定了。   可惜常欢根本不如她的愿,早饭端出来的时候她看了眼外婆。外婆哪里不懂她的意思,谈了口气点了点头。   常欢勾唇一笑,慢悠悠的说:“项红!”   “诶!”项红下意识应了一声,然后才反应过来不敢相信的指着常欢:“你叫我什么?”   常欢抬头,淡道:“早在7年前咱们的母子情分就已经断了,现在让你进屋是看在外婆的面子上。”   项红哽住,很想在常欢面前打起底气来。可今时不同往日,看着常欢高冷的脸,项红抬起的脖子又慢慢的低了下去:“这是我妈家,你管得着吗你。”   外婆堵得心慌,早饭也没吃就出了门。林阿姨连忙拿了个包子跟上去,她的工作就是照顾外婆。外婆这些年早看透了,这世界上也只有她和常欢孙婆两能相依为命,女儿女婿都是一群白眼狼靠不住。这些年常欢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生活,她不能让自己和项红的关系拖累了常欢。常欢以前受的苦,她一直都看在眼里。   项红看外婆走了,心里咯噔一声。暗道不妙,又在心中骂道这自己的亲妈都靠不住,她必须想办法住在这家里。和乡下的老房子相比,这城里多好啊。而且他听人说外婆还在城里开了家水果店,这生意肯定很好,不然怎么请的起保姆。她妈年纪大了,正好她来接手这家水果店。   看项红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常欢哪能猜不出她在想什么。   她勾唇一笑,拿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道:“你心里打的什么主注意,我都知道。”   项红嘿嘿一笑:“哪能啊,我就想咱们一家人好好过日子呗。”   常欢抬起眼皮:“我和你们在七年前就没关系了,这个家里不欢迎你。”   项红见软的不行,立马往地上一趟扯开嗓子就要开始嚎哭。一哭二闹三上吊是妇女的拿手好戏,她就不信了,她把周围的邻居都叫过来,她倒要看看在孝道和流言蜚语面前她常欢能把她怎办?   项红刚躺下去常欢就知道她要干嘛,她目光锐利的盯着她。项红张开的喉咙忽然就哭不出来,她觉得无形中有一只大手在掐着她的脖子,让人难受的很。她喘着粗气,一直想逃离这种感觉。   上次缅甸之后,常欢就下定决心好好练武,免得下次在被人绑架了只能任人宰割。武师傅见她能吃苦,也把全身绝学都交给了她。常欢还特意学着缅甸那个首领的气质,练了回杀气。   一个人的气场强大真的能碾压住另一个人,让她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常欢辛苦练就的杀气全部施展开来,压制的项红动也动不了!   “想撒泼?想拿社会舆论来压我?呵,你以为我会在乎?”常欢冷笑,收回眼中的杀气目光淡淡地看着项红:“走吧,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项红这才觉得自己松了口气,本就是夏天,她身上直接被吓出一身热汗打湿了衣裳。她惊恐地看着常欢,也不敢造次,连忙拉着武娃子往外面跑去。   打发了项红,常欢心情很好的享用了早餐。   常德就快出来了,按照两人的尿性肯定会狼狈为奸的打这房子的注意。她得想个办法把这些苗头都扼杀在摇篮中,至于什么办法她已经想好了。   到了中午外婆才带着林阿姨回家,见屋内只有常欢一个人,她还是有些说不出的难受。   对于项红毕竟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可这些年的遭遇让她早就对项红死了心。或许是年纪大了,渐渐的会想要亲情。项红刚开始出现的时候,她其实想过让常欢把两人留下来。   但常欢开口的话,让她怎么样也开不了这口。   当年两人做了那样的龌/龊绝/情/事,她也没脸开这口。   自从项红来了之后,家里的气氛低迷了不少。   但外婆努力做出毫不在乎的样子,常欢看着也叹了口气,不过为了以后的日子,她绝对不会在这件事情上让步。   没过多久常德就出狱了,项红本来想找常德合计该怎么样抢房子和水果摊的时候。就有几个混混找上了两人,原来当年常德他们回老家的时候。常德好赌,背着他们借了水钱。为了还钱,他才想出把常欢卖给隔壁老光棍当童养媳的办法。可惜这件事情被人阻止了,他又失手害死了算命人,做了牢这件事情才没被牵出来。   常欢特意找人调查过常德,她这才发现,原来当年她和外婆到市里的时候。那些放水钱的人找过他们的麻烦,但被林寒解决了这件事。   常欢心里很感动,她知道林寒解决这件事情肯定和张起有关。原来在那么早以前,张起就一直在暗中保护她!   这一次,常欢故意让那些人找常德的麻烦。   常德和项红两人自顾不暇,常欢这时候又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断绝和两人的亲子关系。   常欢在柳市有陈莫庭、林寒、黄上、李多多、孟然这些关系,也算说一不二的人物。法院的判决当天就判了下来,常欢彻底和两人断绝了亲子关系。   常德想找常欢借钱还债,可惜常欢有先见之明美其名来个毕业季旅游,早就带着外婆出去旅游了。   放水钱的人本来就是故意搞的这么一出,他们逼得常德和项红走投无路。两人又带着武娃子逃跑到外地躲债,再也没敢回来过!   常欢则开心的带着外婆在外地游玩了今天,再开学前才回到柳城。   对于常德和项红的事情,常欢也告诉了外婆。   外婆听了也只叹口气,她本来想偷偷拿点儿私房钱出来帮他们还债。可一听七年的利滚利,水钱已经高到她根本还不起的地步。   常欢为了让外婆宽心,骗了外婆说这件事交给她来解决。   外婆见又拖累了常欢,心里也发誓这辈子她就当没生过项红这女儿。这么一大笔钱常欢都出面解决了,如果两人还要作死那也是他们自找的。   等这件事彻底落下帷幕的时候,也到了开学的时间。   常欢一大早就收拾好东西,准备赶去机场飞去北京!   到了机场的候机室,她拿了本最新出版的恐怖小说看了起来。这时候身旁有人坐下,高大的阴影挡住她的视线。常欢眨眨眼,身旁的人感觉这么熟悉?她微偏头,就见张起好整以暇的靠在椅子上。见她抬头,立马绽开一个明朗迷人的笑容!   ☆、第90章   常欢下意识也绽开一个笑容,笑到一半感觉不对劲儿。连忙收回笑容,轻哼一声凑到张起胸前。拿手扒拉他的衣襟把头埋了进去。   张起吓了一跳,赶紧把常欢的脑袋按在胸口:“光天化日之下,你不能这么热情。”   常欢被按了个措手不及,连忙挥舞着手挣扎。白嫩嫩的脸颊擦在张起的胸口上,张起浑身一震直觉浑身上下都传来一阵*的酸麻感。   他喉头上下滑动,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手掌也改按为抚摸,常欢的头发漆黑顺滑,张起摸的爱不释手。这洗发水的广告怎么说来着?牛奶般丝滑?不管对不对,反正张起觉得常欢的头发摸起来是一顺到底,舒服的不得了!   被张起脉脉温情的拥抱,常欢也停止了挣扎,静静地把头埋在他胸口。   闻着他身上传来干净清爽的香皂味,常欢担忧了这么久的心终于安宁下来,他好好的回来了就成了。   两人拥抱了很久,张起才叹了口气把她放开。   常欢捧着张起的头左看右看,见除了耳旁的伤口并有受伤心里放了一小半的心来。她松开手,这一次又要去捞起张起的t恤下摆。   张起啼笑皆非的将她的手握住:“这么多人,回去慢慢给你看。”   常欢下意识抬头看着四周的人群,见大家有意无意都往这边瞧过来。她嘟了嘟嘴,只好悻悻作罢:“好吧,到了北京给我看。”   张起咧嘴一笑:“成,想看哪里都成。”   常欢孟然羞红了脸:“呸,色狼!”   张起眨眨眼,有点儿呆萌:“你说要看的。”   常欢垂头,看着两人相握的手。一黑一白泾渭分明,却又紧紧的相握在一起。   她心里一软,拿手指挠了挠张起的掌心:“怎么会来机场?”   掌心酥/痒,常欢含情关切的眼神让张起心里欢喜的一塌糊涂。但是,女朋友抱在怀,对于一个旷了近三十年的老男人来说,张起有点招架不住。   他不动声色的把常欢从怀里扶了起来,侧了侧身子,但牵着常欢的手却一直没放开:“早上刚回来,就听说你今天要去北京。就托人买了一张飞机票,准备跟你一起回北京。”   常欢心里乐开了话,撅起嘴巴就在张起脸上亲了一下。   张起失神,天知道自从在缅甸机场被常欢亲了一下之后,他有多想念常欢的味道。他紧紧握住拳头,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吓到常欢了。   常欢挑拨了人家还不自知,见张起整张脸都绷紧又凑过去亲了一口。   “咔嚓”   椅子的扶手被张起掰断了,破坏了公共产物的张起很淡定的在常欢嘴上啪嗒亲了一口:“我退役了。”   “啊?”消息来得太快,常欢一时诶反应过来。   “因为家里的某些缘故,所以我退役了。”(其实是因为严禁涉政、涉军、涉黑、涉黄作者让你光荣退役,和小女朋友过恩爱的冒险日子嘞!)   “太好了,那我以后是不是能天天都见到你了?”常欢欢呼一声,又往张起怀里蹦去。   张起一把将她捞在怀里:“是呀,天天都能见到。”   常欢紧紧的抱住他脖子蹭啊蹭:“好高兴啊!”   张起宠溺地看着她,忽见常欢抱着他的脖子抬起头来,一本正经的道:“啊呀,我才18岁,还不能和你领证!”   “那真可惜。”张起也顺着她的话回答。   常欢叹了口气,那可不。   两人又聊两人一会儿天,就开始登机。   座位是挨在一起的,说起来这还是两人第一次一起坐飞机。常欢心里高兴地不得了,可以一转头,发现张起俊朗的面容在阳光下有些憔悴,尤其是眼睛下面还带着一些青云。   常欢心疼他,就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我睡一下哈。”   张起温柔的摸摸她的脸:“睡吧。”   常欢灿烂一笑,伸手蒙住他的眼睛:“我要你和我一起睡。”   张起被这句话撩拨的心情激荡,一起睡觉什么的太有爱了。   下了飞机,张起带着常欢直奔q大。   两世为人第一次上大学的经历就在张起暖心照顾下ok了,q大是国内屈指一数的大学。集合了全国各地的学霸,以后的日子不用想也是一场无形的厮杀。   陪伴子女来报名的家长很多,也有独自一个人来报名的。   常欢和张起这一对俊男美女走到哪里都是焦点,秀恩爱总是遭人妒忌的。这不两人凑在一起说话,就有一个戴眼镜的女生非常不耻的哼了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常欢哼了一声,整个人都挂在张起身上:“她这是在嫉妒我有这么帅的男朋友。”   张起被常欢这句话逗笑了,也不说话,伸手拥着常欢往外面走。   “诶诶诶,我不住校的。”常欢以为张起要把她往宿舍那边送,连忙说道。   “那你住哪里?”张起低头看着她。   看着张起漆黑深邃的眼神,常欢忽然就想歪了。她红着脸,故作淡定的解释:“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所以我在外面租了房子!”   张起闻言点头:“住在哪里?我送你过去。”   常欢报了地址,这房子还是她找中介租的。离学校不远,治安又很好。一个人住方便她工作,而且……她拿眼偷偷瞧着张起非常不纯洁的想,他来了还能有地方住!   张起显然没想那么多,直接带着常欢上了出租车报了一个地址。   “诶诶诶,地址不对呀。”常欢赶紧出口。   张起淡道:“把房子退了,住我家。”   常欢脸红:“那多不好意思啊,这就住你家了。你爸妈好相处吗?我会害羞怎么办?”   张起失笑:“我家在一环那边,离你学校太远了。刚好我在这附近有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租房子不如住自己家。想回家见爸妈,等空了我就带你回去。”   常欢嗷嗷的朝他扑了过去:“土豪,求交往!”   张起含笑宠溺的拍拍她的头:“好。”   张起的房子比常欢找的房子好太多了,精装又在高档小区。就连门口的保安站岗都穿着军装!   常欢雀跃不已地走在张起身边,她拉着张起的手蹦蹦跳跳的往楼梯上蹦:“房子里面有落地窗吗?我要在阳台上放一个摇椅,晚上和你一起坐在阳台上看星星、看月亮,畅谈人生哲学!还要和你在阳台上么么哒和……”剩下的话被常欢及时堵在嘴里,她暗暗吐了吐舌头,居然把写小说里那句“我想有个家,家里有个他。白天么么哒,晚上啪啪啪!”这句话都说了出来,真是太不矜持了。   想到这里,她偷偷看了眼张起。嗷嗷嗷,每看一次男朋友她就越喜欢他,肿么破?   张起看她双眼亮晶晶,脸颊绯红,那小模样别提多好看了。他心里又动了一下,拦住常欢的腰又紧了紧。睿智地截住了后面的话头:“么么哒和?嗯?”他嗓音低沉沙哑别有一股韵味,听的常欢差点流口水。   “么么哒啊?么么哒就是……”她掂起脚尖,伸手搂住张起的脖子凑上去亲吻他的唇。   两人的唇一相贴,张起身子一震。反守为攻,常欢原本打算浅尝而止的吻,变的如暴风雨一般激烈起来。   唇舌相交,呼吸交错。   激烈的吻逐渐变的温柔下来,过了很久之后,他才平复下来。捏着她的鼻子苦笑:“起来吧,小东西。”   常欢舔舔唇,看的张起呼吸一紧。他眼光暗了下来,粗着呼吸把常欢放开。一言不发的把她行李拿了出来,打水开始收拾屋子。   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常欢心里别提多满足甜蜜了。   刚才的热吻让她觉得两人的关系又亲密了一点,不过为毛他连二垒都没上,难道是自己胸太小没诱惑力?   她低头看了看胸,想了想走到张起面前,咬着嘴唇可怜兮兮的问到:“你……”   张起手里拿着抹布看着她,眸光漆黑。常欢嘟了嘟嘴,嗡着声音:“你是不是我嫌弃我胸小啊?”   张起又觉得刚压下去的情yu又被挑起来,他仔细的看着常欢的胸,压着嗓子:“嗯,是挺小的。”   常欢欲哭无泪:“那你喜欢多大的胸?能闷死你的那种吗?”   张起噗嗤一笑,他的姑娘真可爱。   他若有所思的点头:“闷死我的太大了,合适就成!”   “那什么才是合适的?”常欢认真的询问。   哎哟,我姑娘这么萌真是忍不住抱进怀里好好的疼爱一翻。   他哈哈一笑,把常欢抱进怀里捧着她的脸就是重重一亲:“我的傻姑娘,你现在还小呢。”   常欢嘟嘴:“我十八了啊,小吗?”   张起眼色一暗:“你这是在邀请我吃你吗?”   唉呀妈呀,写了那么多激情戏。第一次被自家男人调戏感觉好害羞,常欢红着脸呸了他一口。看的张起心里激荡,又把常欢按进怀里重重的亲了几下。   等收拾屋子,已经天黑了。   屋子里煤气是通的,常欢找了衣裳出来准备去洗澡。她背着手从屋里出来:“你有衣裳吗?”   张起正在喝水,见状装作苦恼的摇头:“忘记带了,怎么办呢?。”   常欢红了脸,把手从身后伸了出来。她拿着一套衣服递给张起:“上次去商场逛街,看见这套衣裳觉得你穿着好看,就给你买了。”   张起抱起常欢转了个圈,朗声笑道:“媳妇真好!”   常欢美滋滋一笑:“洗了澡给我穿上看看。”   等张起拿了衣裳去洗澡,常欢从密码箱里拿出泡面和烧水壶,准备烧水泡面吃。   刚接好水,张起就出来了。   看着他穿着自己亲手买的衣裳,常欢眼里充满了笑意:“真帅!”   ☆、第91章   张起走过来揉了揉她的头发:“去洗澡吧,剩下的我来。”   常欢摇摇头:“我想煮面给你吃。”   张起笑容灿烂:“以后有的是机会,去洗澡吧。”   常欢坚持要煮面给张起吃,煮泡面的时候她还放了火腿肠和一点榨菜。她怕张起不够吃还特意给他煮了三包,结果张起一个人就吃了五包泡面。   常欢洗完澡擦着头发走了出来,随口说道:“晚上怎么睡啊?”   张起闻言目光一闪:“我睡沙发上。”   常欢拿手揉揉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咱两一起睡呗。”   张起抬头一本正经地看着她,常欢连忙补充到:“咱们盖着被子纯聊天,我舍不得你睡沙发。”   张起笑了笑,接过常欢手里的毛巾给她擦头发,又用吹风机把常欢的头发吹干了,才抱着她上了床。床挺大的有两米宽,两人刚躺下去床就陷了进去。   常欢往张起怀里挪了挪身子,抱着他的腰把头埋在他怀里,带着睡意到:“我睡了啊,晚安。”   张起在她额头一吻:“晚安。”   常欢以为自己睡的着,然而并没有睡着。   她扭来扭曲,忽然抬起头趴在张起身上凑过去在他眉毛上一亲,见他没反应又在他鼻子一亲,还是没反应,就窃喜的低下头在他唇上舔了一下。张起忽然收紧了手臂,把她压在床上重重的亲吻了回去。遍偏偏张起自制力强大,硬是没上本垒。起身又洗了个冷水澡,常欢倒是被撩拨的情难自禁。张起全身冰冷的躺回床上,一把搂住她又要作怪的手,在她屁股上重重拍了一巴掌:“睡觉。”   常欢yu求不满:“我对你这么没吸引力?”   张起整个人都斯巴达了,他睁开眼把常欢往身上一压,嘶哑着嗓音:“你觉得呢?恩?”最后一个字他尾音上扬,带着一股魅惑。   感觉到他身体发生的变化,常欢这下彻底老实了立马闭着眼睛睡觉。她刚才只是觉得好玩,特意这样做。真要她现在就和张起发生点啥,她还有点儿怕。   闭眼睡觉的时候心里偏还美滋滋的,瞧她男人多好。柳下惠坐怀不乱,就算乱了还体贴她年纪小不碰她,多温柔的一老男人啊。   这一夜常欢是睡踏实了,张起真是活受罪。   她睡觉的时候全身蜷缩在张起怀里,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脖子。那小模样别提多依赖张起了,月色从窗外外透了进来,张起心满意足的抱着常欢,在她唇上亲了又亲,这才搂着常欢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常欢醒来床上已经没了张起的踪影。   她好奇的起床,发现身上的衣服好好的穿在自己身上就是皱巴巴的难看的很。她顺了顺头发,又扯了扯衣裳才下床。走出房间,张起正围着围裙在厨房做早饭。   常欢笑嘻嘻的趴在门边:“我还以为你吃干抹净,早上就拍拍屁股逃跑了呢。”   张起拿着勺子,剑眉微皱:“胡闹。”   常欢嘿嘿一笑,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和张起在一起,她总这么生猛豪放。   其实她也想小清新来着,但每次看到张起那活色生香的样子就想扑过去吃干抹净。所以啊,这se一字,其实用在女人身上也是可以的。有人说过,如果你对男朋友没有过xing幻想证明你根本不喜欢他,因为喜欢一个人就想和他腻歪在一起有肌肤之亲。   常欢想自己果然够爱张起的,因为她时时刻刻都想和他腻歪在一起。   她坐过去从背后抱住张起精壮的腰身,脸颊贴在他背上闻着他身上干净好闻的气味,深呼吸一口在他背上细细啃咬:“你别怪我啊,每次看到你就忍不住想亲近你。”   张起被她啃的浑身难受,粗着脖子强忍着揍她的冲动:“放开我,你不饿吗?”   常欢一本正经的摇头,手还在作怪:“看你都饱了,你饿吗?”   张起忍的咬牙切齿:“饿!”   早餐和中餐一起吃的,吃了饭两人又准备去外面买些日用品回来。   屋里有两张床,张起准备再去买一套被套回来。   “你想和我分居?”常欢非常惊讶。   张起无奈:“你现在还小。”顿了顿,他又铁青着脸补充:“不要动不动就撩拨我,我真发起疯来你受不了。”   常欢低头对手指:“我就这样看着你就忍不住嘛,难道你不想?”   张起抚额:“乖,等你长大再说!”   常欢笑眯眯:“好,等我长大我们就扯证!”   两人沟通好,张起搂着常欢的肩膀朝综合市场走去。   常欢买了很多东西,买了无数盆栽花草。用她的话来讲,她要布置出一个温馨的小窝,和张起幸福美满的生活在一起。   幸好张起不知从哪儿弄了一辆车,两人的东西才能全部盘回去。   又花了一天的时间来布置屋子,晚上常欢为张起做了顿丰盛的晚餐。   “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吃饭的时候常欢问道。   “他们让我去当警察,可我想自己开家公司。”张起给常欢剥了只虾。   “嗷嗷嗷,土豪男友变成霸道总裁。你是打算对我强取豪夺还是攻心为上?”常欢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   张起在她头上一拍,酷酷的说了句:“小妖精。”   常欢激动的真个人都扑进张起怀里,张起笑了一下,搂着她无奈道:“好好吃饭。”   “我要你喂我。”常欢抱着他的脖子亲热的蹭了蹭,张起对她而言其实很多时候像父亲。无论是她小时候,还是现在长大了张起对她的好从来没停止过。   常欢从来没在父亲身上体验过的父爱和温暖,张起都用自己的方式一直在保护着她和守护她。   很多时候她之所以特意撩拨张起,其实就是喜欢感受他对自己那种无可奈何偏偏又宠她入骨的感觉!   张起在常欢脸上亲了一下,宠溺的抱着她:“想吃什么?”   常欢手一指:“你!”   张起:“…………。”   最后两人又耳鬓厮磨了半日,这一天才算真的过去。   晚上睡觉,张起坚决不和常欢一起睡。   常欢可怜巴巴的抱着被子守在门口,双眼无辜又可怜的瞅着他:“我怕。”   张起叹了口气,认命的把她抱上床:“不许胡闹。”   常欢咧嘴一笑:“好。”   这一次她果真没胡闹,安安静静地呆在他怀里,抱着他沉沉睡去。   张起办事速度很快,他说自己开公司,原来开了家侦探事务所。   常欢问他怎么不去刑警大队当警察,张起回答警察局容易被约束不如自己单干来的自由。不过他的事务所,只有他一个人。   常欢开学的第一天,还没好好的体验大学生活。学校里就发生了一件大事,大三的一个女生从生物实验楼跳了下来。警察来过现场勘查,确认这女生是精神失常跳楼自杀。   事情还没平息,三天后又有一个女生也从那里跳楼自杀。不过这个女生没死成,原来那天风太大,那女生被风吹到一旁的树上再跌下来,只摔断了腿。   救护车把她带走的时候,她满嘴胡言乱语,一直在说笔仙来索命。   常欢也听同学们说,原来连着自杀的两个人都是一个宿舍的。   她们在开学的时候玩笔仙,似乎是惹鬼上身了,学校里有传言那个寝室的妹纸肯定全都逃不过笔仙的索命。   常欢是重生的,对鬼神一说很相信。   不过她也没好奇到要去接探谜底,回家的时候,她特意绕去张起的事务所。   刚进门就见一个警察从里面出来,常欢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上楼之后,发现张起正皱着眉头看一踏资料。见她进来,忙放下手里的资料,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牛奶,拆开给她:“等等,我们就回去。晚上想吃什么?”   常欢喝着牛奶问:“是关于我们学校的跳楼自杀案吗?”   张起/点头:“是啊,警察怀疑这是故意杀人案。不过一直找不到嫌疑人,所以联系我帮他们查案。”   常欢点头:“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吗?”   张起摸了摸她的头:“你好好的就是帮我的大忙。”其实他接下这个案子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件事情发生在常欢学校,他怕他的傻丫头被无辜的卷进是非中。   ☆、第92章   “你说咱们要不要出去发发小广告?”张起锁门的时候,常欢站在一旁想了想说道:“你这事务所刚开张,咱们请人去贴小广告和发传单,这样可以提高事务所的知名度。”   张起转身揉了揉她的头发:“不用担心,我养得起你。”   常欢嘻嘻一笑:“没关系,我也可以养你。”   张起失笑:“我喜欢养着你。”   这时候常欢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她接起来一看是自己的经纪人打过来的:“荷姐,怎么了?”   荷姐是红薯原创网董事助理,一直在帮常欢打理红薯的事情。只听她在电话里面道:“有家新作的工作室想买你《二战》的版权,对了,那个人你也认识,就是上次和你你一起吃饭林瑶。”   林瑶原来在恒视专门负责影视版权这一块的编辑,师傅杨泉水的《太平天下》的庆功宴上她见过。林瑶是个耿直爽快的东北人,和师傅杨泉水的感情也特别好。既然是熟人,她就卖个面子把版权卖给她好了。   “这些事情,你看着办吧。”   “好,一切谈妥之后我再告诉您。“荷姐挂了电话,常欢美滋滋的转身抱着张起的胳膊:“晚上想吃什么?”   张起笑:“晚上带你去吃好吃的。”   张起带着常欢去了一家有名的法国餐厅吃饭,法国餐厅讲究的是情调和浪漫最适合恩爱情侣。张起为常欢点了一道玫瑰三文鱼吃的她根本停不下来,听着优美的小提琴,常欢小声道:“怎么办?菜量太少,吃的不过瘾!”   张起眼带笑意:“再来一份!”   “诶,别。来这么小资情调的地方吃饭,咱们不能丢脸!”常欢优雅的喝了口酒:“你吃的习惯吗?”   张起脸上带着俊朗的笑:“我喜欢看着你吃。”   如果不是注意着矜持,常欢早就朝张起怀里蹦跶过去了。   哎,这要是在家里多好啊,想抱就抱想亲就亲,想干嘛就干嘛!   张起看常欢蠢蠢欲动,宠溺的看了一眼:“你等我一下。”   常欢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只见他起身对一旁弹奏小提琴的外国人说了句话。那人就把手里的小提琴递给了他,张起拿着小提琴对常欢迷人一笑,拉了一曲《梁祝》。   常欢双手握胸满眼梦幻地看着张起,觉得男朋友举手投足之间都优雅的掉渣渣肿么破?   一曲《梁祝》吸引了很多外国友人的目光,大家都被张起高超优美的琴技征服。一曲终了,在所有女士羡慕的目光中张起宛如浊世佳公子一般走到常欢面前,温柔笑道:“喜欢吗?”   “喜欢,喜欢。”常欢笑的合不拢嘴:“感觉看到了一群大蝴蝶在飞来飞去。”   张起忍俊不禁:“两只蝴蝶,一只你一只我,剩下是咱们生的崽。”   唯美浪漫的话题跑偏了,偏偏两人还乐在其中。   “生太多要罚款,咱们还是生两个,最好龙凤胎一次搞定!”   “媳妇儿喜欢就好。”话落,两人相视而笑。   走出餐厅大门的时候,常欢一抬头就见冯晓龙和一个知性女人从一旁走了过来。她和冯晓龙的目光相撞,常欢先朝他点了点头,冯晓龙眉头微蹙,清冷的目光落在张起身上。   张起见到他,也点了点头。伸手拥着常欢的肩膀往外面走去,冯晓龙和常欢之间的恩怨张起一直都知道。这世界那么小,总会遇见一些你不想看见的人。   两人上了车,气氛有些安静。   常欢从兜里掏出一根红绳子绑在张起手腕上:“这是我去月老庙求的,它会保佑我们一辈子在一起。”   张起笑,扭过头忽然把常欢抱进怀里,温热的吻落在常欢额头。常欢抬头看着她,漆黑的瞳孔中酝满了笑意。张起叹了口气,低头吻上她唇。   这一个吻温暖缱绻,不带一丝情yu。   冯晓龙和身旁的女伴走到门口,他目光朝前一扫忽然顿住身形。   “怎么了?”   “没事。”他收回目光移开脸,昏暗处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我送你回家。”   那女人挪眼看了一眼刚才冯晓龙看去的方向,从车窗的玻璃望过去,能见到两个相互依偎在一起的人影。这是刚才在餐厅门口见到的那一对情侣吗?   这一吻,良久之后才停下。   常欢闭着眼睛在他肩上蹭了蹭:“吻的太舒服,我都想睡觉了。”   “睡吧,到家了我抱你上楼。”   “好,如果我睡着了你要帮我洗澡!”   “恩。”   车子缓缓开动,张起目视着前方。   方才那一吻,其实他在吃醋。   男人的直觉告诉他,冯晓龙对常欢有情。他从后视镜里看着常欢熟睡的面孔,无奈的笑了笑,这小东西似乎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吸引人。   尤其是她每次耍赖的时候,真想教人把她揉进怀里蹂/躏再蹂/躏。   哎,她还太小了。   到家的时候,张起手脚轻柔地解开安全带把常欢抱在怀中朝楼上走去。   刚进屋,常欢忽然惊醒过来,茫然的睁大眼睛:“刚才我去学校了!”   “做梦了吧。“张起在她唇上轻轻一啄。   常欢搂着他的脖子,有些不确定:“我真的去学校了,还看见几个女孩子在玩笔仙。她们把笔仙请上身,笔仙就缠着她们不走了。她们吓得哇哇尖叫,把我都吓到了!”   张起眉头一皱,还没说话常欢就从他怀里支起身子,像小孩子一样用双脚缠着他的腰:“你说我会不会看见的是她们?”   张起见她脸色苍白,似乎有些害怕。伸手把常欢抱紧了些,用手拍拍的她的背:“做梦呢,快去洗澡。”   “不不不,这绝对不是梦!”常欢连忙摇头,刚才的情况太真实了,梦境里面根本感受不到那种感觉:“你把资料给我看看嘛。”有疑惑就要弄清楚。   张起也知道她的性子,把常欢抱到书房放在书房的桌上。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叠资料,翻开给她看:“这就是那两个死者。”   张起的手中有尸检的照片,不过他怕吓到常欢,特意翻出死者生前的寸照给她看。   “天啦,就是她。我在梦里听到有人叫她杜鹃!”常欢惊讶。   张起紧皱眉头,又翻开一张寸照:“这个呢?”   “这个女孩子没玩笔仙,她当时在床上看电影。”常欢回忆刚才见到的事情。   她的话一出,张起面色变得凝重起来。   按照大家的供词,死的都是玩笔仙的人。这女孩子没玩笔仙她的室友会不知道?还是大家在隐瞒什么?他心里隐隐约约有了头绪,收好资料拍了拍常欢的头:“去洗澡,睡觉。”   常欢抱着他的手:“我帮到你了吗?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   见她满眼好奇,张起摸了摸她的脸:“是呀,是呀,我们姑娘最棒了。”   常欢嘿嘿笑,觉得能梦到过去帮到张起这种感觉真好。   “我抱你去洗澡。”   常欢赶紧打蛇上棍:“你帮我洗。”   张起板着脸:“胡闹!”   常欢立马趴在他身上:“我睡着了。”   张起:“…………”   最后的结果是常欢用脚死死勾住张起的腰,任凭张起怎么扒拉都不下来。张起最后没办法,只好放了水给常欢洗澡。两人早就坦诚相对过,看着张起一本正经的给自己洗澡。常欢就心痒痒,胡闹的结果就是她被张起按在水里好好的惩罚了一番。   晚上睡觉的时候,常欢还在想自己要是能直接梦见凶手是谁多好。   这样她起哥就不用辛苦的四处查证据了,第二天一早,她一睁开眼睛就大喊失策。在梦里刚好要扑倒张起的时候,居然梦醒了。   她光着脚从卧室出去,张起已经做好的早餐。   牛奶鸡蛋煎饼,常欢抽了抽鼻子:“真香啊!”   “去刷牙洗脸,吃了早饭我送你去上学。”   常欢美滋滋的扑了过去,在他脸上响亮的亲了一记:“起哥,真好!”   她欢快的奔进洗手间,牙膏和洗脸水张起早就备好了,连常欢每天穿的衣服都是张起熨的整整齐齐的给她挂在衣架上,但大多时候,常欢都是撒娇卖萌求张起给她穿衣服。   常欢刷牙的时候忽然想到,自己被张起宠成着个模样除了他估计没人要了啊!   “起哥,你干嘛这么宠我啊?”常欢从洗手间探出半个脑袋。   张起正在给她剥鸡蛋,闻言一笑:“我喜欢宠你啊。”   常欢心里的粉红泡泡嗷嗷直冒,她快速的洗好脸抱着他的腰:“那我下辈子给你做女儿,你还要这么宠我啊。”   “你就只想做我女儿?看着我和别的女人恩爱?”张起反问。   常欢一口咬在他的肩膀上:“不许你和看上别的女人,你是我的,只能和我在一起。”   “霸道!”张起拉过她坐在自己腿上:“好了,吃饭吧。”   “起哥,我昨晚梦到扑倒你了。”   张起动作一顿:“是吗?什么感觉?”   常欢拉下眼:“没感觉,刚扑倒就醒了。不如你让我早上感觉一下?”   张起沉默一会儿:“乖,吃饭。”   这时候警察局打电话过来说跳楼自杀摔断腿的女学生杜鹃,昨天半夜从医院楼顶跳下去自杀身亡了。张起接了电话,脸色有些沉重!   ☆、第93章   吃了饭,张起就把常欢送去了学校。   经过两起自杀事件,学校里面的氛围比较紧张。   常欢带着张起左拐右拐,直接来到女生宿舍楼下:“我带你上去?”   “你去上课。”   “哎呀,课是下午才有。你就让我陪着你嘛,我知道玩笔仙的是哪几个女孩子,我可以帮你的。”常欢坚决不离开。   张起没办法:“不许乱跑。”   “好。”常欢笑眯眯地点头。   两人刚走到楼前,就被宿舍大妈喊住:“干什么的?女生宿舍男生止步!”   张起走上前去,说明了来意。   宿舍大妈赶紧拉住他,小声道:“哎哟,这件事别提多邪门了。上次警察来做笔录的时候我都说过了,那天刚好是宿舍楼停电。就这么半小时那些女生都不安分,玩什么请鬼游戏,这不把自己的命都搭进去了。”   张起问““305的女生还住校吗?”   “一个回家养身体去了,一个整天疑神疑鬼的说鬼来索命天天躲在宿舍里都不出来。”宿舍大妈一脸紧张,似乎对305也特别忌惮。   张起放低了声音,特别诚恳的说道:“麻烦你带我们去一下吧,早点把案子调查清楚大家也不用担惊受怕的。”   “成,你们跟我来吧。”宿舍大妈比较迷信,觉得这件事情肯定和鬼有关系。不过警方来调查事情,她肯定不能拦着。   这栋宿舍楼是以前老校区的,进楼左拐就是楼梯,整栋楼的采光效果不错,此时走廊里面一个学生都没有。宿舍大妈走的很快,把两人带到了305室就在门口大喊:“305室开门,警察来了。”   过了很久才听见里面传来微弱的声音,门从里面被打开,一个女生披着床单神情恍惚的站在门口:“你们来了啊。”   常欢看了张起一眼,这女生说话怎么好像知道他们要来似的。   “进来吧。”那女生侧过身子。   “哎,我就不进去了。你们走的时候打个招呼就成了啊。”宿舍大妈连忙转身往外面走去,她可不愿意接触305这个晦气的宿舍。   张起牵着常欢的手进去,宿舍里闷热潮湿带着一股薰衣草的花香,闻起来让人脑袋发晕。阳台上的窗户关的死死的,还用床单做成窗帘挡住了阳光,屋内昏暗一片,一眼看过去给人感觉逼仄阴郁。   常欢目光转了转,这间宿舍比较小,只放了两个上下铺,和两张电脑桌。其他床上的东西都没收拾,很多衣服也挂在床架子上,地上倒是很干净并没有什么垃圾。   那女生常欢在梦里见过,那时候她穿着一条红裙子,精神特别好是这个寝室里长的最漂亮的女生。叫什么常欢不知道,因为在梦里没人叫她的名字。   她开了门,就爬上了自己的上铺。拿被子蒙着全身,像打坐一样的盘腿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张仙,你怎么不出去晒晒太阳?”张起率先开口。   那个叫张仙的女生身体一动不动,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很虚弱:“不能出去,出去就要死。”话说的很惊悚,但她似乎已经无所谓,就是等死的那种颓废状态。   常欢往窗户那里看去,张起又继续说:“外面是大太阳,现在阳气足你出去晒晒太阳说不定能驱赶笔仙呢。”   张仙这才有了动静,脸上扯出一个像笑又像哭的表情来:“没用的,他们都死了。剩下的也逃不掉!”   一个寝室有四个女生,死了两个,还剩张仙和一个魏玲的女生。但是常欢那次在梦里见到的情景,杜鹃根本没玩笔仙,但她是第二个死亡的女生。   “杜鹃没玩游戏,她怎么也死了?”常欢直接问出口。   张仙听了常欢的话,全身遏制不住的颤抖起来,尖着嗓音急促道:“就是她捣乱,害我们没办法送走笔仙。她死的好,咯咯……”她忽然咯咯怪笑起来,那笑声时短时尖听起来特别恶心和恐怖:“笔仙说她的死亡是惩罚她扰乱了灵魂,她死了,剩下就该我们了。”   张起怕吓到常欢,连忙上前用手捂住她的耳朵。   说实话,常欢是死过一回的,根本不害怕。不过她特别喜欢被张起保护的感觉,她躲在张起怀里探出脑袋:“你胡说,你们一起玩游戏的明明还有你妹妹,那个七岁的小女孩。”   常欢话一落,张仙就怔住,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她的笑声太疯癫让人感觉这个宿舍都抖了三抖:“呵呵,呵呵,因为她没有魂,是个傻子,所以笔仙抛弃了她!”   张仙一边笑一边说着莫名其妙的话。   张起拍了拍常欢的头,问道:“你妹妹叫什么?住在哪里?”   张仙不笑了,沉默了很久很久,才听她嘶哑着嗓子说:“叫张小花,住在梧州大道43号。”   “据我们调查显示,杜鹃是因为和男朋友闹分手,一时想不开为情自杀,根本不是你所讲的和笔仙有关!”张起出口否认张仙说的话。   “你胡说,是因为笔仙的存在,杜鹃才被男朋友抛弃,她才会去跳楼。”笔仙的存在被否认,张仙的情绪一下子就激动起来:“笔仙让我们死,我们不能不死。哈哈……都要死,死干净了才好,死干净了才好。”   “你们为什么要带你妹妹来玩笔仙?”这个张小花的存在如果不是常欢说出来,他们根本不知道,就连警察来做口供的时候他们都没把张小花的存在说出来。   张仙闭口不答,蒙着被子跪拜在床上再也不说话了。   等了半天,张起忽然走到窗户那里一把将蒙在窗户上的被单扯了下来。铺天盖地的阳光从窗户那里争先夺后的闯了进来,照亮了寝室。这时张仙就像发疯了一样,赤脚从上铺跳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还没等常欢去扶她,她已经从地上一跃而起,大叫着拿手里的被单把窗户蒙上。   常欢很好奇,却被张起拉住。   两人就站在那里看着她发疯一样把床单重新蒙在窗户上,她穿着一套卡通睡衣,瘦的皮包骨头似乎能被风吹走一般,谁也想不到她的动作也有如此灵敏迅速的时候。   她刚好把床单挂在窗户上,脸上闪过一丝得意的快感。   张起忽然开口:“你们请的笔仙是只猴子。”   张仙脸上的表情僵住,喉咙里发出“赫赫”的声音,手舞足蹈的在窗户那里胡乱跳了起来。屋内重归于暗室,张仙左脚右脚相互在地上踩着点,双手举得高高做出一个投降的动作,嘴里嘶哑的“赫赫”声听起来就像被人塞了把干草堵住嗓子眼儿一般的难受。场景怪异,看的人毛骨悚然。   张起拦着常欢走出了门,常欢茫然问:“他们请来的笔仙真的是只猴子?”看张仙跳大神的动作不像啊。   “我胡说的。”张起沉着声音,但为什么听了他的话张仙会这么反常呢?   两人下了楼梯往外边走去,这时候宿舍大妈忽然走了出来:“怎么样了?我都说那姑娘疯了吧。”   “她都这样了为什么还不回去?”常欢把疑惑问了出来。   “嘿,这姑娘有个后妈,亲爹又不疼,本来带回去了的,可是她自己大半夜的又跑回来了。”宿舍大妈很神奇的说道:“那晚都关门了,大概两三点的样子,她的父母跑过来说她刚从家里逃跑了,问是不是来宿舍了。非要我开门带着他们去305看看,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她回来了?”常欢很给面子的拉长了声音惊呼。   “可不是,一开305的大门,那姑娘就蒙着床单坐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宿舍大妈很苦恼:“谁来都没用,拉走了又跑回来。我都觉得纳闷,我关了大门,她是怎么进去的?”   常欢和张起抬头,宿舍前楼贴着瓷砖,距离地面最近的窗户也是在3楼,周围也没颗树可以让她爬。两人离开了宿舍,张起带着常欢沿着女生宿舍楼转了一圈,可真奇怪,按照这栋楼的格局,根本不可能从外面爬上去啊。   “你能爬上去吗?”常欢指着305方向的窗户问道,这里离地面近九米的距离,树是有一颗,但也直到一楼的高度啊,二楼根本没窗户和落脚的地方。   张起/点了点头:”除非那张仙和我一样受过特别训练,不然怕不上去。”   “咋们是不不是要去五洲大道那边?”常欢接着问道。   “我们先去魏玲家看看。”张起摇头道。   自从出事之后,魏玲就被父母接了回去一直没来上学。魏玲是本地人,家住在二环那边,张起带着常欢直奔二环找到了魏玲家,按门铃开门的居然是魏玲。和张仙人不人鬼不鬼的状态来讲,魏玲看起来可谓是脸色红润有光泽,一点都不像被笔仙缠住的人。   ☆、第94章   “您好,我们是侦探事务所的,此次冒昧前来是想询问一下你们学校发生的跳楼事件。”   “哦哦,你们进来吧。”魏玲好奇地看了两人一眼,打开门把两人迎了进去。   和305宿舍的逼仄阴暗相比,魏玲家里就显得很有生活气息。阳台上盛开了很多种类的花,很多花的名字常欢都叫不出来。屋内也是干净整齐,清风从窗户吹了进来感觉还挺凉快的。大厅中央的墙上挂着一幅八卦图,底下的长桌上摆一座观音像和香炉贡品,香炉中积满了香灰,看得出来这家人信佛,而且经常烧香。视线一转,靠左边的屋子上也贴着一道符咒,符咒看起来很新,似乎是刚贴上去的。   魏玲给两人倒了杯水,就坐在沙发上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我们刚才去305室看过你同学,她状态很不好。”张起没直接问她,反而说起了张仙的事情。   魏玲叹了口气,细声细语的说:“张仙从小就过的不好,是个很敏感的女生。这一次玩笔仙,我们只是一时兴起。没想到……”说道这里,魏玲脸色苍白带着后怕的神情:“没想到她们居然都死了。”   “魏小姐,信佛?”张起不动声色的开口问道。   “我爷爷是道士,因为他的缘故我们一家人都信佛。”魏玲点了点头,喝了口水看起来有些局促。   一家人都信佛,笔仙又和鬼怪挂钩!   魏玲难道玩笔仙的时候难道不忌讳这些东西?   似乎知道两人心里的疑问,魏玲又接着道:“那次玩鬼仙是黄雨提议的,因为她平时就喜欢鼓捣稀奇古怪的东西。还看了很多奇怪的书,那次停电的时候她就神秘兮兮的从箱子里找出纸和笔硬要拉着我们玩笔仙。我本来想阻止她们的,可是后来见她们都兴致勃勃的想玩。黄雨又说我家是道士家族,肯定有神灵庇佑,鬼怪不敢作乱。”魏玲蹙着秀气的眉头,似乎在回忆那天的场景:“哦,对了。在玩笔仙的前几天黄雨特意找到我,要我回家找爷爷要几张辟邪的符咒。刚好那天我到了学校,爷爷给了我三张符咒,寝室里每人一张。所以我们……最后就玩了笔仙。”最后一句话,魏玲的声音低了下来,对那天玩笔仙的事情后悔的要死:”如果我阻止了她们,黄雨和杜鹃都不会死了。“   张起忽然问道:“四张符咒?杜鹃也有?”   “不不,杜鹃没有。杜鹃是无神论者,她又不和我们一起玩笔仙,所以她没有符咒!”魏玲连忙摇头。   “所以还有一张符咒给了张小花?”   “……恩。”   张起又问:“张小花平时经常去你们宿舍吗?”   魏玲有些迷惑:“来过几次,因为她傻乎乎的,在家里也不受宠。张仙看她可怜所以有空就会去看她,她父母出差的时候张仙就把她带到寝室来。但每次都是背着宿舍阿姨,因为我们上课时间都不一致,所以每次张小花来了,都会有人留下来照顾她。”说道这里,她有些紧张:“出了事情之后,我们隐瞒了张小花的事情。因为她很可怜,不听话就会被打,如果她父母知道她和我们一起玩笔仙张小花一定会被打死的。”   张起/点了点头,继续问道:“你们被笔仙缠身,你爷爷知道吗?”   “知道,我爷爷还特意让我把他们请回家来做了一场法事驱邪。可是没用的,她们都死了。”   “那你?”   魏玲扯出一个苦涩的笑:“我们祖上一直是道士,所以有神灵庇佑!”   张□□了点头,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你知道黄雨平时喜欢看什么书吗?”   魏玲点头:“知道,有一次我很好奇,就问她借了一本。”说着,她起身走到长桌面前,从香炉地下抽出一本发黄的书递给两人:“这书是她留下来的遗物,压在香炉底下是为了超度她的亡灵。”   常欢全程保持安静,这时候忽然说了一句:“那杜鹃呢?她的遗物你家有吗?还有那个张仙,你们家族是道士,就不管她了?”   魏玲有些尴尬:“当初发生了这件事之后,我把她带回来了,可是每次她都跑出去。我爷爷说着都是她的命,我们家干预不了……”   常欢:“…………”   张起专心看着魏玲递给他的书,这本书是手抄版的三无产品。里面记载了很多民国时期到现代的灵异事件,这些事件当年都引起了轰动。这书看得出来被人翻看过很多次,书页都烂了几篇,不过保存还算完整。   他翻了一遍,把书还给了魏玲:“谢谢你的配合,我们就告辞了。”   两人出了门,常欢还觉得奇怪:“怎么这件事说来说去都往灵异的方向去了?”   张起凝神思考没说话,常欢又道:“走吧,咱们去梧州大道。”   “走什么走,我送你回学校上课。”   “啊,我想和你在一起。”常欢有些失落。   “乖,等我回来,讲故事给你听。”   “你有眉目了?”   “没有。”   “…………”   张起把常欢送回了学校,继续开车往梧州大道那边去找张小花。   常欢在食堂吃了个饭,又去图书馆坐了一会儿,看时间差不多了才拿着书往教室走去。到了教室老师还没来,但很多学生都围在一起小声说这话。   常欢听到一点儿,似乎大家都在说305女生跳楼事件。她走了过去,站在一旁:“怎么了?”   班长见她过来,忙说道:“你还不知道吧,305那个叫张仙的女生今天中午也跳楼自杀了。”   “啊!”常欢惊讶:“她没事儿吧?”   “她运气真好,披着床单跳楼被挂在二楼跳下来摔晕了过去。不过医生抢救之后说她摔坏了脑袋,以后只能做植物人了。”   常欢谈了口气,摸出手机给张起打了个电话说明了张仙摔成植物人的事情。张起听了话,没多做表示,只让常欢好好上课,等会儿他忙完了来接她。   “不用啦,你今天这么辛苦,我就自己坐车回来。”   “傻丫头,接自己媳妇儿有什么辛苦的。等着我。”说完了这句话,张起挂了电话。   听着同学们的八卦,常欢忽然问道:“那个杜鹃的男朋友是谁啊?”   班长惊讶:“你不知道?杜鹃的男朋友是我们系有名的大才子林志阳。听说两人是青梅竹马,感情好的不得了。好像是因为林志阳要去国外留学,但杜鹃不同意,所以两人闹分手。这说起来啊,305真是学霸寝室,一宿舍三妹纸都保送到国外留学。”   “哦?那三个啊?”常欢好奇道。   “那个魏玲、张仙,还有黄雨,就杜鹃是个学渣。”班长快人快语,后来觉得嚼死人的舌根不好,连忙呸了一声讪讪一笑:“哎,人家都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不过,那个黄雨当初追求过林志阳被他拒绝了。杜鹃跳楼那天林志阳就出国了……”班长的话刚说道这里,老师就来了,大家便三三两两的散了。   常欢抱着书做到自己位置上,听着老师讲的题。思绪飞的老远,笔仙杀人她肯定不相信,但若是说全自杀她也不相信,这期间肯定有什么被人忽略的东西。   想着想着她就神游天外,恍惚看到了学校的红豆林有两小情侣在争吵着什么。她凝目仔细看过去,居然是死去的杜鹃和一个长相英俊的男生在争吵着出国的事情。   杜鹃哽咽着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之所以出国就是因为你要和黄雨在一起,你想甩了我和她在一起。”   林志阳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她:“杜鹃,你别胡说。我和黄雨那是清清白白的,根本没那么回事儿。”   杜鹃嘲笑:“没事儿,你一天到晚给我送的水果,怎么都有她爱吃的葡萄。你知道我从来不吃葡萄的。”   林志阳似乎有些心虚:“神精病,懒得理你。”   常欢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情景是幻觉还是做梦,不过她唏嘘不已,这男人变了心女人胡搅蛮缠就是神经病,没变心之前怎么作都是可爱。   这时候画面一转,大概是林志阳走了之后,张仙和魏玲两人打饭经过红豆林,见杜鹃一个人坐在树底下哭就关心的走了过去。三个女孩子说了会儿话,就结伴走进了宿舍楼。这时候黄雨正从楼上下来,和三个女孩子素面朝天的不同,黄雨画了精致的妆,穿了件白色的连衣裙看起来很漂亮。   见三人回来,她首先打了个招呼,杜鹃哼了一声没理她。倒是魏玲和张仙在一旁缓和气氛。从魏玲的话中可以听得出原来黄雨和林志阳的导师都是副院长杨教授,黄雨临走前说桌上有葡萄叫几人洗来吃。   回到305寝室,就见杜鹃一个人坐在床上生闷气,而窗户边摆了个小桌子,当真如黄雨说的那样放着一篮子的葡萄,常欢感觉都闻到了一股葡萄的水果香夹杂着一股薰衣草的味道。   魏玲又安慰了杜鹃几句,就上前拿起两穿葡萄其中一串递给了张仙。两人刚吃几颗葡萄,杜鹃就蹭地一下从床上站了起来,挥舞着手:“你们两够了,明知道我讨厌葡萄还在我面前吃。”   张仙手上的葡萄拍掉,飞了两颗在她床上。她什么话都没说,爬上自己的上铺把葡萄捡了起来放进嘴里:“别浪费了。”   常欢看过去,正巧可以看见她床头放着一盒薰衣草味道的空气清新剂,感情这宿舍的薰衣草味道是从这里来的啊。   ☆、第95章   “要是能直接看到谁是杀人犯就好了。”常欢喃喃自语,这时候场景忽然就陷入黑暗,常欢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她激动万分的站起来,天啦,她终于知道谁是凶手了。   “这位同学,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额!”常欢汗颜,刚才她就没听课。   教室里的同学都捂嘴笑看着常欢,常欢眨眨眼睛看向黑板,发现上面那道生物分类法的小题她居然看懂了也知道答案。她麻溜地走到黑板上面,用拉丁语写下了公式答案。转身,笑看着老师:“我做好了。”   “恩,恩,不错,不错。这道题完全正确。”老师笑眯眯地看着常欢:“下去吧。”   常欢吐了吐舌头,回到座位。   看了看时间,离下课还有十几分钟。   她简直迫不及待的想告诉张起谁是凶手了,好不容易挨到下课。她提起书包就往外面冲,一边冲一边给张起打电话:“亲爱哒,我知道谁是凶手了。”   “是吗,我也知道谁是凶手了。”常欢惊讶,她家男人真机智!   “我在你们校门口,有什么事情咱们回去说。”   “哦,好哒。”   常欢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外面冲了过去,见张起正站在车而门口看资料。她嘻嘻一笑,朝他怀里蹦跶过去。张起眼明手快的把她抱住:“怎么了?这么高兴!”   “嘿嘿,老天爷给我开了金手指你说我高不高兴嘛。”   “金手指?”   “就是技能,可以看见以前发生的事情啊。”常欢抱着他的脖子摇啊摇:“你不知道吧,我是在梦里看见凶手的。”   “真厉害!”张起不置可否的捏了捏常欢的鼻子:“那谁是凶手啊?”   常欢嘟了嘟嘴,拉过张起的手在他掌心里写下一个名字。   张起握住她的手,含笑道:“走吧,咱们回家吃饭。”   “诶,诶,凶手咱们不管了?”常欢好奇道。   “已经交给警方调查了,毕竟凶手是个狡猾的人,咱们证据不足,一切只是猜测!”   “哪有,我明明看见的嘛。”   张起给她系上安全带,哈哈一笑:“难道你要去告诉警察,你做梦的时候重走了一回过去吗?”   常欢摸了摸鼻子,悻悻作罢。   两人回到家做了顿丰盛的晚餐,常欢拿过张起手里的资料。看着事件报告上杜鹃和黄雨的照片,心里有些不忍。这大好年华的女生就因为一个男人送了性命,真是可惜。   张起洗了澡,围着一条浴巾热气腾腾地走了过来抽走了她手里的资料:“别看了,当心晚上做噩梦!”   常欢目光亮晶晶的落在他身上,美滋滋的想我家男人身材真好,倒三角,大长腿,还是个纯爷们儿的美男纸真是不要太美好了。   张起忽然伸手捏住她的鼻子,促狭笑:“鼻血都流下来了。”   常欢嗷地一声捂住鼻子:“怪你过分诱人!”   “好了,去洗澡吧。”张起拍了拍的她的头:“洗好了,我给你吹头发。”   “不如你帮我洗吧。”   张起:“…………”   常欢磨磨蹭蹭地跑到厕所,又刷地一声露出个脑袋:“我看了照片好害怕,你帮我洗嘛。”   张起偏头看她,过了半响投降叹气:“好,但不许胡闹!”   常欢连忙举手发誓:“我像组织发誓,绝对不见色起心。”   张起:“…………”   每天都要被媳妇儿调戏,好心塞==   洗澡洗了一个小时,浴缸都要哭了。   嘤嘤嘤,这两个家伙真是臭不要脸,为毛总喜欢把它当床用。   常欢有气无力的摊在张起怀里,闭着眼睛感受着他干燥温暖的手指在发间缓缓的按摩移动。她在张起胸前蹭了蹭,非常依赖的伸手抱着他的腰身,又在他胸前咬了一口。   张起翘起嘴角,伸手拍了拍她的屁股:“好了,咱们睡觉吧。”   躺在床上,常欢像只猴子一样趴在张起身上。   时不时的撩拨他一下,张起好脾气的躺在那里,被撩拨的受不了了。一把翻过身子把常欢压在身下,闭着眼沉着声音:“睡觉。”   手脚都被禁锢住,常欢只好凑起脸,在他眉梢眼角亲亲的吻来吻去。   张起叹了口气,低头吻上她的唇,用一个温柔甜蜜的吻安抚了常欢。他知道,他的小姑娘太依赖他了,几乎是把他当父亲当兄长当男人。他的小姑娘小时候日子太苦,从没在年长的男人身上体验过被关心爱护的滋味。他很心疼她,也很纵容她。   一吻结束,常欢满足的眯起眼,在他脖子上蹭了蹭。   张起把她抱进自己宽阔的胸膛,伸手抚摸她的脸:“睡吧,我守着你。”   “恩,你真好。”常欢迷迷糊糊的往他怀里又挤了挤,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日上三竿常欢才醒来。   阳光透过窗帘透了进来,一室明媚。   常欢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扭头就见张起坐在飘窗台上看书。他头也不抬:“醒了,桌上有早餐,吃吗?”   醒来就能看见自己喜欢的人,这种感觉真好:“好饿啊!”   张起放下书,看着她温柔一笑。熠熠生辉的眼中带着纵容和宠溺,看的常欢心一跳,她不好意思的把自己埋进被子里。眼角的笑意扩散到脸上,张起从飘窗台下来,走到床前,连着薄薄的被子一把将常欢抱了起来。   常欢惊呼一声,赶紧搂着他的脖子。   张起把她抱到客厅放在凳子上,常欢光着脚摇啊摇,指着盘子里的煮鸡蛋:“我要吃这个。”   不过眨眼之间,白嫩嫩的鸡蛋就送到她嘴边。常欢啊呜咬了一口,张起含笑:“喝口牛奶。”   常欢含着鸡蛋眨眨眼,忽然抱着张起的腰把头埋在他胸膛又蹭了蹭。   张气温柔的摩挲着她的背,柔声哄到:“吃了早餐,带你去医院看张仙。”   “啊?看她!”   “恩,听医生她成了植物人,咱们去看看。”   “哦。”常欢乖巧的坐在椅子上,张起喂什么她就吃什么。   吃了早餐,她又非要张起给她穿衣裳。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常欢觉得自己也只有在张起面前才能这么作了。   “起哥,你觉得我作吗?”常欢忍不住问道。   张起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常欢问的什么。他微微一笑,嗓音轻柔:“其实在我面前作一作还是很可爱的,我喜欢。”   常欢嘿嘿嘿的笑,她准备写一本宠文来记录她和起哥的生活故事。   到了医院,护士将两人带到了张仙的病房。   张仙出事之后,她的父母都没出现。只给医院打了很多钱,让医院请个护工好好照顾她。张仙父母打的钱,够张仙在医院里住到老死的节奏。   这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常欢把手里的花插在花瓶里,张仙就那么躺在床上像是睡着了一般。照顾她的护工见状,连忙给两人倒了杯水叹道:“她出事了,你们两还是第一个来看她的人。”   常欢笑了笑,护工又感叹了几句张仙是个命苦的娃,拿着水壶出去打开水了。   常欢给张仙理了理头发:“张仙,凶手已经找到了。”   张仙没反应,常欢又继续道:“凶手是林志阳和魏玲!”她的话刚说完,张仙的眼珠子就转了转。   常欢见状,暗想是不是多说些关于凶手的事情张仙就会清醒过来。她曾经看过很多报道,上面都写着经常和植物人唠嗑,说说她在在意的事情刺激刺激她,植物人也有可能苏醒。而张仙从二楼摔下来,按理说应该没多严重,医生也说了是病人自己的求生意志不大,陷入了伪装性脑死亡。   常欢叹了口气,提高了声音:“林志阳被警方带走了,如果不出意外后天就会被判刑!”说完了这句话,张仙眼珠子一直转来转去,看起来似乎情绪有些激动。   “警方也查清了事情的真相,杜鹃是自杀的。林志阳只是杀害黄雨的凶手,而你们宿舍的笔仙是魏玲设计搞出来的。”常欢看了看张仙,发现她努力的想睁开眼皮。   这时候她准备再接再厉,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和张起却走了过来。那医生走到张仙的床边,拿手电筒照了照张仙的眼睛,又检查了各项机能指数转头对两人道:“病人脑细胞开始活跃,你们多和她说说话,看她能不能醒来。”   常欢点了点头,开始把警察调查出来的来龙去脉一一说给了张仙听。   魏玲一开始闹出的笔仙,只是为杜鹃打抱不平,想弄出笔仙来吓一吓黄雨,让她放弃对林志阳的纠缠,可是她的计谋却和林志阳的心思恰好撞梗了。林志阳不喜欢杜鹃也不喜欢黄雨,但黄雨却对他死缠烂打,还乘他喝醉了酒和他发生了关系。黄雨怀了林志阳的孩子,逼着他和杜鹃分手跟自己在一起蛮妻。   林志阳不甘心被人要挟,就乘魏玲搞出的笔仙把305室的女生闹得精神恍惚的时候和杜鹃分手,假装和黄雨在一起。黄雨得到了林志阳惊喜万分,天天秀恩爱刺激杜鹃,这导致杜鹃情绪一度崩溃。   魏玲原本只是恶作剧,后来见大家都疯了一样也开始害怕了。就把四个人带回家里,让爷爷给做一场法事。他们家道士家族懂的一些超科学的事情,可惜魏玲的爷爷出马依旧不能阻止几人继续疯狂的节奏。   后来林志阳骗黄雨要和她订婚然后两人一起出国,黄雨欣喜万分。   林志阳又将她骗上了阳台,乘她不注意的时候把她推下了楼顶,然后收拾了线索伪装成黄雨是跳楼自杀的原因。又无意间透露出305寝室玩笔仙被附身索命的消息,让全校的学生都以为305室的女生是遭了诅咒。   本来305室的女生被魏玲搞得就神经兮兮的,黄雨虽然死了,杜鹃以为自己和林志阳依旧有机会,可是林志阳却嘲讽杜鹃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根本就配不上他。   杜鹃爱林志阳爱到了骨子里,被他抛弃觉得生无可恋。便学着黄雨的样子,跑到教学楼去跳楼,没想到一死不成,最后在医院的楼顶跳楼死亡。   接下来的事情魏玲根本阻止不了,只好一个人回了家。现在魏玲和林志阳都被警察抓了起来,常欢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张仙,见她似乎在挣扎着快要醒过来。连忙从包里摸出一封信,大声道:“杜鹃临死前,留了封遗书给你。”   好吧,这句话吼完。   张仙真的醒了:“你说什么?”她看起来似乎有些激动。   常欢眨眨眼睛:“杜鹃临死前给你留了封遗书。”   “给我。”张仙颤巍巍的伸手。   常欢赶紧把手里的信封地给她,张仙拆开信看了之后,忽然又哭又笑起来。过了好久,她才恢复正常:“我醒了,你们可以走了。”   常欢:“…………”   等她和张起从病房里面走出去,她还觉得莫名其妙。植物人就这么容易被唤醒?真是太神奇了。   张起摸摸她的头:“全靠了刚才的医生。”   “哈?”   看她呆呆的样子,张起在她脸上亲了亲:“刚才那个医生也是催眠高手。”   “所以,有了他的帮忙,我们可以找到张仙杀人的证据?”其实刚才常欢对张仙说的话,半真半假。她在梦中看到的凶手是张仙,常欢不知道张仙为什么这样做,可是她在梦中看到的情况是,在玩笔仙的时候借着魏玲的恶作剧。张仙通过薰衣草香味可以安神的效果作为媒介,把黄雨催眠了。让黄雨一直以为林志阳和杜鹃分手之后和她在一起了,而刚才说的黄雨跳楼事件其实是张仙对她催眠的后果。至于魏玲,也确实如常欢所讲被吓到了。   张仙在给黄雨催眠之后,又给自己进行了深度催眠,被自己催眠后的张仙忘记了一切的事情,而且变得神经兮兮,这样的结果可以逃避警方的追捕和询问,谁也不会怀疑到她身上,反而会怀疑活泼乱跳的魏玲,但她怎么也没想到杜鹃居然会受不住打击,接二连三的跳楼自杀。杜鹃跳楼自杀后,再次惊动了警方,张起和常欢去305室调查的时候再次出发了张仙的催眠指令。所以她才会披着床单去跳楼,而她被床单挂在二楼摔成了伪装性脑死亡也在催眠指令当中。不得不说,张仙是个小心谨慎又很聪明的一个女孩子。   她成了假植物人陷入长期昏迷之中,从外表来看她依旧是受害人,所有的矛头依旧指向魏玲和林志阳。而且她做的事情,根本没留下任何证据,警方也无法逮捕她。   张起是通过张小花,在她房间里发现了一本《艾瑞克森催眠治疗理论》的书。张小花父母都是商人,对着个智障女人很不喜欢,这种书根本不可能买给她看,唯一可以想到的只有张仙。经过侧面调差,发现张仙从小到大对催眠术很感兴趣,而且,他又去找了魏玲询问张仙在宿舍里的情况。   第二次询问,魏玲有一句话让张起很在意。   魏玲说:“张仙可能从小不受父母重视的原因,在寝室里很喜欢粘着杜鹃。有时候打雷害怕,她还会躲在杜鹃的被子里。可是杜鹃死前有一段日子,两人感觉怪怪的。对了,玩笔仙的那天张仙拿了一盒薰衣草的空气清新剂出来,说可以安神。“   张起当过特种兵,干的是湿活,知道很多神奇的事情。   所以他凭着直觉把凶手定在张仙身上,正巧这时候常欢也在梦中看见了凶手。但两人都没有证据,所以只要来一招湖底抽薪。   医院里那个医生是张起的战友,顶级国际催眠师。在拿手电筒给张仙检查眼睛的时候,其实是在借机催眠张仙。让她以为常欢说的话都是真的,只要张仙解除了自我催眠,知道真相的她很容易就能漏出马脚。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警察了。   两人结伴回了家,常欢看了眼日历,忽然脸就红了:“起哥,今天是七夕诶。”   张起:“七夕?”   “对呀,七夕牛郎织女相会,中国情人节么么哒。”   张起当兵这么多年就连春节都过得很少,更别说七夕这种节日了。他偏了偏头,看着常欢:“所以呢?”   常欢嘟嘴,嗲着声音:“你把自己送给我吧。”   张起:“…………”   为毛他的女朋友,时时刻刻都在想怎么推到他!   张起可以不过七夕,但他不能不带着女票过七夕。   起哥很大男人的带着小女朋友去吃情侣套餐,饭后常欢捧着一束玫瑰花拉着张起压马路。   这时候的七夕过的人不多,街上没啥情侣。常欢捧着一束花有种笑傲天下的感觉,她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星星,指着其中一颗道:“起哥,你看,牛郎织女星在银河约会了。”   “乖,牛郎织女在那里。”张起面不改色的指着正宗的牛郎织女星。   “如此良辰美景,起哥,咱们今晚不回去了吧。”常欢神来一句:“咱们去住酒店啊。”   张起:“…………”   情人节为了满足女朋友所有要求,起哥带着女票去住酒店了。   然后起哥被女票调戏了,起哥忍无可忍之下把女票抹了一身的冰激凌一口一口的吃掉了。   常欢恶狠狠的咬着被子,为毛都到这个地步了她还没被吃?   起哥毅力太好,她好桑心!!!   第二天一早,警察局就打来电话,说张仙自首了。   常欢眨眨眼睛,有些失落。   她昨晚上又梦见了张仙和杜鹃,原来张仙之所以会这么作,只是因为她喜欢杜鹃。杜鹃为情自杀,她清醒之后也觉得生无可恋,所以去警察局自首了。   哎,为世间情为何物,她得惜取眼前人!   ☆、第96章   有人说过北京的秋天是低调的华丽,安静的绚烂。   常欢也觉得确实如此,天空出奇的蓝,天高海阔,走出去都觉得空气中带着一股凉爽的滋味。   常欢躲在卫生间里给自己上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遮遮掩掩的走出来。有些局促的样子:“起哥,你觉得我这样穿可以吗?”   张起含笑看着她:“好看,我妈肯定喜欢。”   常欢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今天要去见家长她特意上了个裸妆,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清新怡人。   “起哥,我在地摊上买了个了个碗。带回去给阿姨装葡萄吃啊。”常欢从柜子里拿了个特别漂亮的盘子:“怎么样,好看吗?”   “这拿回去装葡萄?”张起眉毛一挑。   常欢眨眨眼睛:“这不就是个盘子吗?”   “我媳妇儿真大方,一出手就给个古董让咱妈装水果。”张起揉揉常欢的脑袋。   “这真是古董?”常欢惊讶,这盘子就是她和同学逛夜市的时候,在一地摊上花了20块钱买的。她当时看着盘子做工精致,盘子中央还有朵莲花,特别好看所以买了下来。   那老板也说是仿清代的盘子,本来要50元,生生被常含砍了30元下来。她运气这么好?随便买买都是古董!   张起笑着翻过盘子,指着盘底下面的字迹道:“没看这是大清光绪年制的字样。”   常欢嘟嘴:“老板说仿的啊,就花了20块钱。”   张起拍拍她的头:“那你运气真好。“   “可不是,不管真假都带回去给咱妈装水果。”常欢不太相信这是真古董,她把盘子细心的装了起来。又提着其他礼物准备和张起去他家里吃饭。   张起看着小女朋友左右手都提满了东西,有些无奈:”不是让你别买了吗?只要我喜欢你,咱爸妈一定也喜欢你。提着多累啊。”   常欢嘿嘿一笑:“第一次去家里,我得刷刷存在感啊。”   张起伸手接过东西:“真难为你天天和我在一起,还能抽出时间去买东西。”   “那当然,以前你当兵的时候叔叔阿姨肯定整天为你担惊受怕。现在你不当兵了也不经常在家,我和你在一起,肯定要加倍努力的孝顺叔叔阿姨,把你以前欠的分量全部都补回来。”   张起听着无比暖心,在她额头轻轻一吻:“媳妇儿,真好。”   张起开车带着常欢回了家,他们家是军人世家。   张爸爸在部队没回来,整个家里就只有张妈妈一个人。   张妈妈长得非常知性漂亮,第一次见常欢那脸上的笑意就没停过。直到常欢把碗拿出来让她装水果的时候,才惊讶住。   张妈妈是个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这是光绪年间的盘子。对于出手大方的常欢不由得看了又看,她听儿子说过有个小十岁的女朋友。可是她完全没想到,儿子的小女朋友出手这么阔绰啊?一来就这么土豪的送古董装水果啊!   张起轻咳一声,为老妈解惑:“常欢运气比较好,总是掏到好东西。这盘子20块钱买来的。”   常欢也看出张妈妈的疑惑,连忙点头:“对呀,对呀,我以前还捡过陨石。”   说起来这陨石还算她和张起的媒婆呢!   张妈妈知道自己太大惊小怪了,连忙亲热的拉着常欢进屋。全程热情,比对张起这个儿子还热情!   常欢和张妈妈一见如故,非常热情的帮着煮饭做菜,惹的张妈妈笑的嘴都合不拢,直叹自己儿子有福气,小女朋友漂亮不说还勤快,烧菜手艺也好,以后张起交给常欢她也就放心了。   常欢没好意思说自己在家里被张起当孩子宠,吃饭穿衣洗澡都要他照顾才行。   一顿饭吃的张妈妈眉开眼笑,知性气质全都抛开了。期间还特意给远在部队的张爸爸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儿子有人要了。   张爸爸声音中气十足,一听就是硬汉:“哈哈,是吗?什么时候结婚啊?我记得老大在北京有套3室2厅的房子,让他贡献出来给二起当婚房啊。”   “噗……”常欢没忍住笑了出来,默默为起哥的昵称点个蜡。   张起似乎也习惯了父母的称谓,他们两还没开口说话,张妈妈又说话了:“欢欢烧菜手艺还特别好,我可喜欢了。”   “是吗?二起好好加油啊。我和你妈都喜欢这个媳妇儿!”顿了顿,张爸爸神来一笔:“要是你追不到儿媳妇儿,我只有让你大哥上了。他长的比你精神,肯定行。”   “哎哟,别吓到儿媳妇儿。咱们老大虽然比二起精神,但是个冰块脸。万一把欢欢吓到了怎么办?我觉得老三可以,老三可爱是正太,又会撒娇卖萌求拥抱。我看让老三上吧,年纪不是问题。”   常欢呵呵哒。   张起斯巴达,他咬牙切齿的说:“当着我的面撬我墙脚,你们把我放在哪里?”他冷哼一声:“老大太忙,老三太花心,真要这样的话,我不介意代替兄弟们照顾老婆,也不介意当一回隔壁老王!”   常欢整个人都不好了,起哥你肿么了?我对你的爱是矢志不渝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啊!   她赶紧出生掰正话题:“那个,阿姨,照顾下我们起哥的情绪,我此生非起哥不嫁的哇。”   “哎呀,叫什么阿姨,叫爸妈。”张妈妈立马抬头。   “……爸、妈。”   “好了,你们马上就扯证!”张爸爸一锤定音,也不管两个当事人是啥感想。   直到挂了电话,从张起家里出来,常欢还在风中凌乱。   为毛张爸爸一句话,这大晚上的就有人送他们的结婚证过来?这速度简直杠杠滴,而且为毛她的年纪从18涨到了20?为了照顾她被长岁的情绪,结婚证上起哥直接成了30大叔!   “咱们结婚了!”常欢晕乎乎拿着结婚证感觉在做梦。   张起很无奈:“是啊,张太太。”   张太太?这称谓感觉还不错哦。   常欢眯眼笑:“咱们是合法夫妻,你要对我进行丈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张起挑眉,等待下文。   果然听见常欢蹦出一句话:“我想给你生孩子,其实我心理年龄和你一样大。”   张起将她搂进怀里,宽大干燥的手掌在她背上轻轻摩挲:“你还小,现在生孩子对身体不好”   开车回家的时候,常欢已经在车上沉沉睡去。   张起温柔地看着她的睡颜,半响之后,他抱着常欢亲了亲她的额头,才下车往家里走去。   这时候常欢忽然说了句话:“起哥,咱们去敦煌莫高窟啊。”   张起笑:“好。”   第二天中午,当张起把去甘肃的飞机票放在常欢面前的时候,常欢感觉很不可思议:“你要带着我去私奔?”   “不是你昨晚上说要去莫高窟的?”   常欢眨眨眼:“我昨晚上做梦了,梦见你生活在古代,还是一个二世祖。然后我是莫高窟里面的壁画,看着你在我面前泡妹子。”   张起:“…………”他越来越跟不上老婆的节奏了,肿么破?   常欢酸溜溜的说:“我能看到过去和未来,你说,你在古代是不是背着我养小情人?”   “乖,那是梦。我带着你去看你前世啊!”   “真的?”   “真的!”   “好吧,就算你看到我前世也不许动心,我告诉你啊,我前世非常漂亮的。”常欢脑海里浮现昨夜的梦境,她觉得梦里的那个壁画简直美到没朋友。   张起觉得常欢很梦幻,但他就是喜欢到没办法。   人生一定要任性一回,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两人在晚上就已经到了敦煌的鸣沙山,这里是古代丝绸之路,传说曾经是一块水草丰美的绿洲。两人到达的时候,只能看见延绵起伏的沙丘。   张起开始兼职当导游给常欢说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场战事,听得常欢直咋舌。两军厮杀被黄沙埋了,总觉得好悲催啊。   张起/点头:“传说这里的沙鸣,就是他们的颁杀之声。”   “哎呀,我好怕怕,起哥,你要抱紧我。”常欢觉得自己越来越作了。   张起把她拢进风衣里:“好了,咱们回酒店吧。明天带你去看你前世。”   常欢嘻嘻一笑,伸脚在沙堆里一踢。   这一踢她踢出了一座汉代观音像,常欢囧,她运气真是霸气侧漏了。   张起弯腰把观音像捡了起来,揉着常欢的头宠溺道:“凭你这运气,我只要带你环游世界就好了。”   常欢更囧了。   在回去的车上,常欢把观音像拿出来左看右看,也实在摸不懂这是旅游纪念品还是真的古董?   张起看了一眼,也拿不定注意,准备带回去找个专家看看。   常欢倒是很开心:“这拿回去给咱妈镇邪,效果肯定不错!”   ☆、第97章   敦煌的风沙很大,幸好万能起哥早就有做准备。什么头巾墨镜防晒霜,水杯零食望眼镜都准备的妥妥帖帖的。为了保护洞窟中的文物,景点的门票需要预约,每天也会控制人数。幸好这时候旅游业不是很发达,又是淡季,所以也没什么人。   让常欢唯一觉得遗憾的是,去洞窟里面不能带照相机。当看到了真正的壁画,常欢和张起都震惊了。那种色彩和艺术的冲击是不能用言语来形容的,听着导游讲解着洞窟内壁画的历史,再看着具有灵性的壁画这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两人来到一幅反弹琵琶的壁画前,常欢喜滋滋一笑:“怎么样?我的前世漂亮吧。”   张起揉了揉她的脑袋打趣:“好看,当初我怎么就眼瞎,对着这么漂亮的你泡妹子呢。”   常欢嘟了嘟嘴:“因为那是壁画。”   “那你开心点,这辈子你不是壁画了,也终于当上了张太太!”   常欢轻哼一声,傲娇道:“哼,我要当实至名归的张太太。”   张起宠溺笑:“好,张太太。”   正在这时候,常欢忽然晕倒在张起在怀里。   张起一惊,刚抱起常欢准备往外面走去的时候。常欢立马醒了,她眨眨眼睛:“我看到了……”   “什么?”   常欢神神秘秘地四处看了看,凑到张起耳旁小声道:“我看到今天晚上,有外国人要来偷东西佛像彩塑。”   “外国人?”   “恩恩。”常欢探头四处看了看,指着远处洋装成旅客正在踩点的一对外国男女说:“就是他们。”   张起相信常欢在梦中看到的事情,他安抚地拍了拍常欢的头,把她放了下来:“站好,我们继续看壁画。”   常欢有些紧张:“你说我捡到的观音像会不会也是他们偷的啊,如果是偷的我要不要上交给国家?可是好舍不得啊,我怕我觉悟不够深啊。”   张起笑:“是真是假还说不定呢,等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探清楚咱们再做打算啊!”   有了张起这一番话,常欢安定下来。她和张起装作继续游览洞窟中的壁画,渐渐朝那一对外国男女身旁走去。两人全程用英语在交谈,常欢听得好笑,觉得这两外国人肯定以为现在没什么人懂英语所以才这样肆无忌惮的商讨计划!   不过确实是如此,就算在现代来说精通英语的人也是少数。   但他们倒霉了,遇到了常欢这个学霸。   常欢大大方方的听着他们的计划,他们似乎专业的国际大盗。这一次是因为一个客户非常喜欢莫高窟的彩塑,所以出高价让他们前来中国偷盗。   他们一行两人,假扮成一对前来中国旅游的情侣,特意来莫高窟这边踩点。从他们的交谈中常欢得知两人准备借着今晚的雷雨天来偷东西,常欢还想再听那外国男人却阻止了女人的谈话声,疑神疑鬼地看着四周。目光越过众人落在张起身上,张起以前当过特种兵,身上有股与众不同的肃穆气质。   张起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目光,抬头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低头对常欢温柔一笑:“头还晕吗?”   常欢赶紧虚弱地躺在他怀里:“晕,你抱我。”   张起无奈:“这里面怎么抱?好好走。”   常欢赖在他臂弯里撒娇:“老公,老公,我要你抱我!”   旁边的旅客被她捏声捏气的嗓子激的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连忙提高了声音:“哎,我说姑娘。在历史文物面前你能放尊重点不?”   常欢眨眨眼很无辜:“我头晕,刚才还晕倒了。”   旅客:“头晕是吧?这甘肃风沙发空气干燥是很容易起缺水,我这里有风油精来一点不?”风油精递过来,那两外国人没习惯风油精那冲鼻子的味道,被激的打了好几个喷嚏:“嗨,风油精好东西,外国人不懂得享受。来,姑娘,抹一点在太阳穴就不晕了。”   常欢赶紧赔笑,抹了点风油精在太阳穴。   别说还真的精神一振,那两外国人实在受不了这味儿,只好躲的远远的。   看完了莫高窟,张起让常欢一个人先回家,他去跟踪那两外国佬。   常欢这几年功夫越发精进起来,但她知道张起是个中好手也就点了点头:“你小心些。”却没想到这两外国佬居然和他们住在同一家酒店,这就好办了。   “咱们要不要报警啊?”   “当然要,这种事情国家出手最好了。”张起不假思索的点头:“走吧,派出所离这里只要走十分钟就到了。”   “你怎么知道?”   “来之前我看过地图。”   “嗷嗷嗷嗷,有起哥在去火星我都不怕了。”   张起微微一笑:“好了,走吧。报了警之后,我带你去吃手抓羊肉!”   “好哒!”   张起带着常欢去了派出所,派出所不太大,有些老旧,估计人都出勤去了只有一个二十几岁的黑个子留守在派出所里。   那黑个子一抬头,无比惊喜:“连长,你咋在这?”   张起也哈哈一笑:“我陪媳妇儿来旅游,你小子转业当警察了啊!”   “为人民服务嘛,嫂子好!”黑个子立马对常欢行了一个军礼,常欢赶紧也回了一个军礼:“同志您好,叫我常欢就成了!”   “那不成,连长可是咱们102师的偶像。必须尊重嫂子!”黑个子很倔强,又转头看着张起:“连长,你要报案?”   张起拍了拍他的肩膀:“我退役了,连长什么的就别喊了。”   “那不成,连长是我一辈子的长官。”黑子摇头:“连长,你有啥事情吩咐一声啊!”   对于称谓张起显然不能拗过他便算了:“今天我和媳妇儿去莫高窟,遇到两个外国偷儿,他们准备今天晚上偷佛像彩塑!现在就住在敦煌酒店的407房间。”   “狗/日的洋鬼子,当年那个叫斯坦因的外国佬就骗了王道士,把咱们莫高窟的经卷骗了去。今天他娘的又来两个洋鬼子偷咱们的彩塑,他奶奶的看老子今天不把他们当饺子馅儿一样一锅包!”黑个子骂骂咧咧的开口,见常欢在一旁,连忙搓着手笑:“嫂子别介意啊,我平时不在女人面前骂人的!”   “不会,不会,我就喜欢你们这耿直的牛脾气!”常欢笑着道,她爱起哥所以连带着军人也爱!   张起从裤兜里掏出一个东西丢给他:“这是窃听器,收好咯!”   “好嘞。”黑个子以前是侦察连的,接过张起丢给他的窃听器几下就鼓捣好了。连忙带着耳机听着动静,听了一会儿他有些懵:“连长,这洋鬼子的话我听不懂啊!”   常欢微微一笑,特有礼貌的上前:“我会,我来监听他们!”   “还是嫂子有本事!”黑个子这也是爱屋及乌的节奏啊。   张起揉了揉常欢的脑袋有些抱歉,明明带她来旅游的又卷入了护宝笔记中。   常欢对他耸了耸鼻子,她知道张起是个正直有责任心的人。遇到这种事情,就算没有张起她也会挺身而出,这是作为一个zg人该有的正义!别看很多2b青年平时各种喷,其实真到了关乎国家脸面的时候大家还是挺有正义感的!   能和张起在一起,做什么她都觉得浪漫。   常欢密切监听着对面的举动,然后有些囧。   “怎么了?”张起看她面色不自然开口询问道。   常欢摇头:“没事儿。”   张起不放心,拿过耳机听了一下,然后整个人都僵住,连忙把耳机放在一旁。   黑个子见状,有些莫名其妙本来也想把耳机拿过来听,常欢眼明手快的抢过耳机带在耳朵上。开玩笑,那两个外国人正在啪啪啪,她和起哥听最多囧一下,要是让黑个子也听了,那真是……啧啧,不好说,不好说……   大约过了半小时,那边才收工。   发泄完了,那两个外国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儿。确定了盗宝时间,天气预报说晚上半夜会有雷阵雨,他们打算在半夜1点开始计划。   常欢赶紧把时间定了下来,又听两个说着有什么什么装备,虽然她听不懂也照实翻译过来。结合她在梦中看到的情况,似乎和两人所讲的差别也不大!   张起和黑个子看了两人的装备,都笑了。   这两货觉得甘肃兵力不足,在黑市上买了一些精良装备,就是木有买qiang!这下好了,敌在明我们在暗,还不好一顿收拾!   常欢却有些不放心,毕竟她的梦没做完啊!   前几天梦见古代人起哥来敦煌泡妹纸,刚到敦煌就梦见外国人盗宝,她总觉得下面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别问为什么,女人的直觉!   至于那个一脚提出来的观音像,常欢也拿出来给让黑个子找人看一下。结果没多久就出来,是个仿汉代赝品!   得了,只好拿回家给张妈妈辟邪了。   ☆、第98章   黑个子打电话让出勤的警察赶紧回到派出所,制定了一套抓贼方案。   刚巧有个警察的亲戚是在莫高窟当门卫的,他亲戚对莫高窟的地形可谓是了如指掌。   “连长,你可不能走啊。咱们这次的计划全要靠你指挥呢。”黑个子走到张起面前,大着嗓门儿说道。   张起正坐在常欢旁边拿着那张写满了那两外国佬装备的纸条仔细地看着,听了黑个子的话正准备开口。就听其中一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小警察拉高嗓门儿说道:“连长?黑哥,这是你说的那个连长?”   “那可不?就是我给你们说的那个在演习里一个人挑了一个师的长官!”黑个子说起张起的光荣事迹很与有荣焉的自豪。   “就是他嗦!”那小警察上下看了几眼,慢悠悠的来了句话。   常欢也抬头看着张起,在缅甸被张起救了的时候她就知道张起本事很大,却没想到居然牛叉成这个样子!当即也扬了扬脖子,颇有张起是我老公,我自豪的觉悟!   黑个子也是特种兵退役下来的,平时他在这派出所算是头一号人物,大家一听张起居然是他口中那个牛叉哄哄,在军队里走上人生巅峰的大赢家。赶紧朝张起围了过来,递烟点火套近乎好不热情,张起摆了摆手笑看了常欢对众人说道:“我媳妇儿不喜欢烟味,所以戒了!”   “连长,你啥时候成了妻管严了?”黑个子惊讶,在军营里张起可是魔鬼教练,居然能这么不害臊的把媳妇挂在嘴边?还为了媳妇儿戒烟?   张起宠溺一笑:“一直都是!”   所有警察都转头看着常欢,常欢脸红有些害羞:“吸烟对身体不好,所以我让他戒了。你们别给他抽啊,以后对宝宝不健康!”   “哦~”   所有人恍然大悟,原来是有了。   警察们当即手忙脚乱的把自己嘴里的烟头都熄灭,开玩笑,他们可不敢让孕妇吸二手烟!   常欢囧,赶紧道:“没事儿,没事儿,我想现在还没怀上,我说是调理好了身子才能生个健康的宝宝啊!”   警察们你看我我看你,都露出一个我懂的表情。只有黑个子傻乎乎的来了句:“原来生娃娃还有这么多学问呢?那俺也不抽了,也生个健康宝宝。”   常欢:“…………”   张起:“…………”   闲扯了几句话,就归入正题。   张起成了临时指挥官,和几人制定了一套方案出来。至于常欢,因为是媳妇儿(假孕妇)自然被排了出去。   方案制定了,大家便各自领了任务去设防。黑个子和一个警察伪装莫高窟的工作人员,至于其他的人则是去挖陷阱去了。张起水陆空都设了防线,保管让那两外国头儿有来无回。   常欢则和一个快要退休的警察在派出所值班,常欢密切注意着窃听器里面的内容。到了半夜,原本晴朗的夜空忽然乌云密布,妖风大作,没过一会儿果然下起了滂沱大雨。   大雨倾盆,狂风大作,可见度不超过半米。常欢和老警察赶紧把门窗关紧不让雨丝漏进来。那两个外国人早在半小时之前已经朝莫高窟出发了,常欢已经通知了大家。可惜现在雨吓得太大,那边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老警察倒了杯糖开水给常欢:“拿着暖暖手,这边昼夜温差大,又是大雨天,别看现在还不觉得冷,等你发觉的时候寒气已经入骨了。”   常欢喝了口糖开水,甘肃天气干燥,她一直觉得嗓子眼儿都能冒出烟来。喝一口糖开水润润喉咙,倒是舒服了许多。正在这时候,派出所的灯光忽然暗了下来。   “停电了吗?”常欢下意识的开口问。   那老警察点了点头:“风雨太大,估计把电桩吹断了。”说着,赶紧安慰常欢:“你别担心,莫高窟那边有发电机,而且他们那边的工作人员也和我们配合好了,不会有事的。”   “还好啦。”其实张欢对张起有种莫名的信任感,在她心目中张起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上天下地无所不能。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一定是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对至尊宝说的那句‘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这样盲目的信任!   其实有时候,一个人能全心全意地爱上和依赖一个人,那一定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   “别担心!”老警察又说了一句话,他从抽屉里找出蜡烛和火柴。   当蜡烛点燃了之后,屋内瞬间亮了起来。蜡烛的味道和闷热潮湿的味道混在一起,常欢闻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直到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老警察又从一旁的衣架上取下一件警服递给常欢:“先穿着,怀孕的人身子经不得冷。”   “那个……我真没怀孕!”常欢有些不好意的拿手卷了卷头发澄清这个乌龙。   老警察笑了一下,没答话。   屋内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外面的狂风暴雨声。   “真的会张洪吗?”常欢有些不确定,刚才在商量方案的时候,这个老警察就给大家提了一下关于敦煌涨洪水的知识。   “得看这雨下多久,下的久肯定会涨水。”   常欢忽然有些担心了,起哥虽然是万能的,可是她还是好担心啊。   时间就在紧张纠结的气氛中慢慢流逝,大概过了一小时张起他们才全身湿透的回来。那两外国人被五花大绑的绑了回来,黑个子赶紧带着同事把两人关进牢里。他们在白天已经通知过市里的刑警大队,就等着那边来收人就好了。   常欢和老警察刚才熬好了姜汤,见几人回来赶紧一人倒了一杯给灌下去。这个年代的衣服不防水,黑个子赶紧又找了几件衣裳要给张起换上,张起却摆了摆手,现在雨势已经下了下来,常欢今天还没吃啥东西。他得带她回酒店洗个热水澡,再吃些热乎东西,不然他担心常欢生病。   黑个子了解自家连长是个说做就做的人,当即找了两把伞,亲自开车把两人送回了酒店。   到了酒店,常欢已经冷的瑟瑟发抖。   张起赶紧抱着她泡在浴缸里,洗了个热水澡。又让客服给两人送了些食物过来,吃了囫囵饱两人就躺在床上相拥而眠!   迷迷糊糊中,常欢梦见自己呆在一间漆黑的屋子里。   而她对面坐着一个看不到脸的男人,男人就安静的坐在角落的沙发上,一双眼平静地看着她。虽然看不到他的相貌,可直觉告诉常欢这是个外国人。   那人开口说了句话:“¥……&*¥#?”   常欢没听懂:“你说啥?再说一遍!”   “小懒猪,起床了。”耳边是张起含笑的声音。   常欢一下子就醒了,她呆楞愣地看着张起:“起哥,我梦见我……我被绑架了!”   张起凝神:“说清楚!”   常欢扒拉扒拉头发,有些不确定:“应该是绑架,我么能见我被人关在一个漆黑的房间里,对面坐了一个看不到脸的男人。”   “对了,他是个外国人!”常欢非常肯定的补充道。   张起把她搂紧:“放心,有我。”   常欢趴在他怀里点头:“恩,我知道。”顿了顿,她似乎也是想安抚张起的心笑道:“我做梦可以看见未来,别担心,有什么事情肯定可以逢凶化吉的。”   张起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含笑:“好了,起床吃早饭吧。等会我带你去河仓城玩。”   “要是这一次我能再踢出一个古董来就好了。”   “刚睡醒,又想着做梦呢。”   常欢嘟了嘟嘴,忽然又想起了刚才的梦境。   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两人刚吃过早饭准备开车往敦煌西北的河仓城开去。黑个子就打电话过来,说两人昨晚护宝有功,敦煌公安局准备给两人嘉奖,还发奖金。   “发多少?”常欢问了一句。   “上面说发一千!”   “算了,留着给你派出所当经费吧。”   “啊,别。这可是荣誉啊,嫂子!”黑个子赶紧拉话。   常欢笑了一笑:“锦旗我们要了,钱真不用了。别觉得我是雷锋,主要是有起哥在,我就觉得啥都不缺了!”   听了常欢的话,张起心里那个美啊!   河仓城距离玉门关只有20公里,两人是租车出行,比较方便。   到了河仓城一眼望过去都是颓塌的残壁,看着苍凉无比。两人走上沙丘,常欢只觉得周身都充满了一种悲凉的气氛。悲凉的四处瞧着,然后她就发现了前面有一行骆驼在沙漠中行走出的痕迹。   “起哥,起哥,你看那边!”   张起一来就发现了,大概是十头骆驼踩出的痕迹,还很新鲜,没被风沙掩埋。不过他皱眉,这个方向是往大漠深处行去。再联想着前面的外国偷儿,张起直觉告诉他这件事不简单。   ☆、第99章   常欢也好奇的看着沙漠里的痕迹,若有所思:“原来还可以租骆驼啊。”说着她转头看着张起嘻嘻一笑:“起哥,我想和你共骑一头骆驼。”   张起拧开一瓶水递给她:“来,喝点水。想骑骆驼咱们回去骑,今天这事情有些奇怪。”   “你是说,和昨天的事情有关系?”两人很有默契,常欢接着和他商量:“我们要不要通知黑个子他们?”   张起眺望远方,那边是一望无际的黄色沙漠根本看不到尽头。骆驼的脚印也直行朝前消失在远处,他收回目光摇头:“我们现在只是猜测,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件事和我们的想法一样。不能贸然报警!”   常欢也点点头,她的忽然抬起头,指着前方一段基本被风沙掩埋了的断壁:“我感觉那里有东西。”   对于常欢的直觉,张起还是很相信。他当即牵着常欢的手往那边走去:“过去看看。”   “好。”   看起来很近的一段路程,其实走起来也超过了半小时。这边基本没啥旅客会徒步走到这里,凑近了看,残存的墙壁上绘着一些奇怪的图案。却是和常欢他们在莫高窟里面看到的图画很相似,只不过这上面的图案,被风沙侵蚀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色彩,图案也大多有一块没一块的脱落,看起来很不完整。   常欢赶紧拿相机出来拍照,又用手摸了摸。手指头不知道刮在什么尖锐的东西上刺破了一个口子。   她“哎呀”一声,赶紧把手伸了回来。   “别动,我看看。”张起抓过她的手放在眼前仔细地看了看,发现没啥事,就把她的手放进嘴里含住。   柔软的舌头卷着她的手指头,吮吸了一会儿张起就把她的手指头从口中拿了出来,贴上邦迪:“好了,下次不要随便乱摸了。”   常欢点头,目光一低,忽然就被吸引住。只见地上的碎沙里在反光。张起又怕她乱摸,忙蹲下身子看了看:“是镜子碎片,可能是旅客掉在这里的。”   常欢又仔细看了看刚才划破自己手指头的壁画,发现上面凸出了一块,正嵌着一个镜子的碎片。她凑过去仔细看了看,总觉得里面的那个镜子碎片很奇怪。就从兜里掏出发夹准备把那东西撬出来。   哪想这一撬就撬出了事儿!   她刚一使劲儿去撬碎片,脚下可能没站稳,一个踉跄一头撞在墙壁上。忽听一阵奇怪的机械运动声,地上的沙子忽然向下坍塌,常欢一脚踏空就往里面摔去。   她惊吓尖叫出声,张起连忙抬起头,下意识伸手想抓住她。却没想他脚下的沙子也突然跟着塌陷,两人就这样毫无防备的摔了下去。   张起担心常欢受伤,赶紧把她紧紧抱在怀中。脚下不知蹬在哪儿,一个借力两人就由斜坠落地变成了直立落地。   沙子铺天盖地的从头上落下来,张起抱着常欢躲在墙壁上。等头顶的沙子停住,他才抬头打量四周。这是一个很深的洞穴,上头有微弱的光线照了下来。洞内很黑,可见度不超过半米。   “咱们不会又掉到哪个藏宝洞里了吧?”常欢神经很大条。   张起从登山包里掏出手电筒打亮,这才看清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隧道。   “诶,那儿有个死人!”常欢又道。   “拜托你装作害怕一点,老公的怀抱还等着你呢。”张起无奈。   “啊,有死人!”常欢很配合的尖叫一声,往张起怀里跳过去:“我好怕怕啊,起哥。”   张起拍拍她的头,蹲下身子仔细看着地上那具尸体。   这是一具呈蜷缩状态的干尸,从表面特征来看临死前应该是被人用绳子捆绑住的。由于时间太久,尸体上的绳子和衣服已经全部风化消失,只留下这具体内水分完全被风干的干尸。   两人仔细的看了看,这具尸体很明显是古代在沙漠中给贵族陪葬的奴隶!   “我真是幸运女神的化身,怎么随随便便就能发现各种古董啊。”常欢看着尸体喃喃自语。   张起揉揉常欢的脑袋,温着嗓子:“你从今以后可以混吃等死做米虫了。”说着,他手里的手电筒就离开干尸移到了墙上,常欢的目光也跟着光线而去。立马倒抽了一口冷气:“天啦,我真的发现古代遗迹了。”   原来他们面前的墙壁上画满了精美的壁画,就从工艺和色彩上来讲和莫高窟里面的壁画不相上下。   张起仔细的看着壁画,常欢却先开口:“看起来好像是西汉时期的壁画,你看他们穿的衣服男子穿的都是曲裾深衣,这种衣服在东汉男子穿的很少,一般都是穿直裾之衣。”   张起对历史不太懂,就专注的听着常欢说:“这个壁画上刻画的似乎是一个故事,讲述着河仓城刚刚修建完成,第一任城主在大家的拥护下登上高台祭祀神明的故事。”   听常欢说完这个故事,张起又把手电筒的灯光往后移过去。   常欢也一一讲解出来,原来河仓城从建立开始就成了把手玉门关、阳关、长城、烽燧、以及西进东归的官兵将士全部从这个仓库中领取粮食、衣物、草料供给的军需仓库。   两人都被壁画吸引,渐渐看入了迷。   越往后面走,无非就是地一任城主在任之时河仓城一直平安无事,供应军需从来没出过意外。   第一任城主功德圆满之后,换他儿子继位。   然后他儿子也像老子一样一心为河仓城的发展建设做出努力。好事不长,第二任城主得了重症,全身肌肉都腐烂恶化。看到这里,常欢抽了抽鼻子似乎也闻到了一股恶臭。她也没放在心上,继续看下去,这时候神医降临,带来了神药救活了城主。城主大病初愈设宴款待神医,常欢忽然惊讶出声:“这不是我梦中的情景吗?”   张起一直站在她旁边,密切注意着周围的动静。闻言,立马把常欢护在怀里:“你梦见了什么?”   常欢点头,心思有些凝重。她指着画壁上的图案说:“你看这里,我那天梦见的就是这个场景。我在画里看着你泡妹纸。”   张起把灯光调亮,仔细地看着上面的壁画。他们两想接着看后面的,却发现此时已经到了洞穴的尽头。   常欢叹了口气,忽然感觉一股阴风从身后吹来。她挨近张起,声音发抖:“起哥有风,而且……好臭啊……”   张起伸出手臂将她环住:“风应该是从地下的暗道吹过来的,而且地下应该有地下河和腐烂一半的尸体。”   一听不是鬼怪,常欢倒不害怕了:“地下河?在哪儿?”   张起腾出一只手来敲着墙壁,果然听见扣扣扣的空旷声,估计暗室就在这后面。   他抽出一把军用匕首,将墙壁上的石块撬开,见后面有一个圆形的机关。   他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把机关转动,只听“咔嚓”的闷重声传来。两人面前的墙壁缓缓打开,露出一个灯火通明的狭长隧道来。   “别看!”张起忽然把常欢的眼睛蒙住。   闻着空气重越发明显的腐臭味,常欢忍不住的晃了晃脑袋:“我想看看。”   “最好别看……”张起话还没说完,常欢就蹭过头瞧了一眼。然后扶着墙壁干呕起来,原因无他,狭长的巷子里有一具腐烂一半的死尸。满地都是尸液和蛆虫恶心无比。   张起从包里掏出一瓶水拧来地给她漱口,沉着声音道:“这人死了不过三天,因为这个地道接近地下热水闷热却不干燥,所以尸体腐烂的比较快。而且……”他顿了顿才道:“这外国人身上的装备明显和那两个外国偷儿的装备一样,看来,这是一起团体做案!”   常欢的注意力完全被张起的话吸引,一时忘了那具腐烂的尸体:“太过分了,居然组团来刷地图盗宝。我们快回去告诉黑个子他们一定要阻止这群人。”   张起伸手将她散乱的头发理顺:“我们掉下来的时候我看过了,洞穴离地面太高根本上不去。而且沙漠里手机没信号,如果我猜的不错。这应该是河仓城修来储存粮食的秘密要塞,而且,那个第二任城主估计也葬在这里面。”   “这里没有任何机关,为毛这个外国佬会死在这里?”   张起看了常欢一眼,常欢很无辜地眨着眼睛。说脏话有助于调理身体机能!   “这人在进沙漠之前应该就受了伤,你看地上在他腹部的位置有血迹。”   常欢眼贱又看了一眼:“呕!!!”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常欢吐完了继续问。   “这个密道应该不长。根据我以前的经验,按照那群外国人进去的时间,如果没全部死绝,早就应该出来了。除非,他们顺着地下河到了别的地方。”   “那外面骆驼踩出来的痕迹呢?他们会不会已经走了?”   “不可能,按照骆驼的脚印深度来看,根本没载任何超重物资。很有可能是分成了两个队伍分别行动!”   ☆、第100章   两人商量着先想办法上去给黑个子他们报个信,再先去看看里面的动静。   两人来到洞口前,向上望去。只见上头一束刺眼的光线直直照了下来。   常欢忽然就想到了小学学过的课文井底之蛙,她囧,她和起哥才不是那没眼价儿的青蛙呢。   张起不知道自家老婆又脑补了,从包里掏出一把登山镐和绳子对常欢道:“我先上去,然后再拉你上去。”   “不用了,给你省点体力。这下面除了两具尸体也没其他东西,我在下面等你好了。”   张起不放心:“我必须拉你上去。”   “干嘛?”常欢机警:“你该不会是想一个人去当英雄?”   张起沉默,常欢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不行,我和你一起去。你一个人我也不放心。”   张起无奈:“他们有枪支,咱们手无寸铁很危险的。”   常欢愣住,对呀,人家来偷东西肯定会带装备。他们赤手空拳岂不是羊入虎口,和人家肉搏?   她沉思状:“要是我能做个梦,看一下我们有没有危险就好了。”   张起无奈脸:“听话!”话刚常欢就晕倒了,张起赶紧把她捞在怀里。   过了十几分钟,常欢醒了,活泼乱跳的蹦哒:“起哥,起哥,我梦见埋在这里的小城主了。他对我说,需要咱们的帮助,而且他还可以帮助咱们。”   张起无奈:“乖,这次不能胡闹!”   常欢认真脸:“我真没有,那个小城主说那群外国人被他困在八卦中好几天了,咱们只要去捡现成好啦。”   “媳妇儿,脑补是病,得治!”   常欢撇嘴:“真的,那小城主就在旁边,是个阿飘!”似乎起为了增加常欢话中的可信度,她刚说完,旁边就平地刮起了一阵阴风。还带着呜呜呜声~   “看吧,小城主在和你打招呼。”常欢搂着张起的胳膊欢快的笑。   张起还没从鬼故事中反应过来,小阴风又嗖嗖的刮了两下。   “好吧,如果他真的存在。”张起有些认命的意味:“他能把咱们送上去我就信!”   “行吗?”常欢对着空气问道,看得张起特别蛋疼。   “呜呜呜~”小阴风又刮了起来,然后一阵旋风过后,他们还在原地。   “媳妇儿,别闹了。”张起抽抽眼角,很无奈。   常欢也叹气:“这个小城主不行啊!”   “呜呜呜~”小冷风似乎比较激动,又刮了一阵,这一次确实把两人送了上去。   看着蔚蓝的天空和金灿灿的沙漠,张起给跪了,原来不止走近科学是对的,这世上真有阿飘兄弟。   这时候他来不及多想,赶紧用了军用联络方法,给黑个子发送了暗号。   然后又被小阴风给刮了下去,常欢自重生以来第一次遇到阿飘,有些兴奋。所以一直问东问西:“你的尸体埋在哪儿?你一个鬼你寂寞吗?”   “呜呜呜~”   “原来你寂寞啊?出去以后你要不要和我们走啊?我们带你出去看看现代社会发展的多美好?”   “呜呜呜~”   “你的责任是守这边沙漠,你不去啊?”   “呜呜呜~”   张起:“…………”   媳妇儿你真的听懂了吗?   “对了,你能告诉我壁画上的事情吗?那和我梦中的一模一样,那是我起哥的前世吗?”   “呜呜呜~”   “没听懂,你再呜一次。”   “呜呜呜~”   常欢可怜兮兮的扭头看着张起:“起哥,我没听懂。”   张起咧嘴笑:“我也没听懂!”   “呜呜呜~”小冷风饶着两人吹了一圈,然后常欢又晕倒了。   张起:“…………”   怎么有一种媳妇儿背着他见野男人的错觉呢?   没过一会儿,常欢醒了。表情更加苦逼:“起哥,他说时间太久他忘记了。”   张起摸摸她的头:“没关系,我媳妇儿这么棒,下次再做梦就知道了。”   “好。”常欢灿烂一笑:“小城主的尸体肯定和洞口那具干尸一样难看。”   “呜呜呜~”   “起哥,他说他叫公仪休。”常欢又开始翻译:“哦,我叫常欢这是我老公张起,我老公很厉害的哦。”   被老婆称赞,张起心满意足。   “呜呜呜~”   张起怒,和媳妇儿打情骂俏的时候什么鬼瞎掺和?   在呜呜小城主的带领下,两人很快就穿过了狭长的隧道往墓室走去。   隧道两旁都修建了很多墓室,常欢时不时拿着手电筒四处晃晃,发现墓室里好多已经钙化成碳的粮食。   “小城主,你几千年来就看着这些粮食化成碳,你觉得可惜不?”她摇了摇头:“反正我觉得挺可惜的。”   “呜呜呜~”   “注意脚下,前面是台阶!”张起出声提醒常欢。   “呜呜呜~”阿飘小城主在两人身边刮起了一阵冷风。   “他说什么?”张起开口问道。   常欢赶紧回答:“哦,哦,他说前面有机关,要我们跟着他走!”   “呜呜呜~”   “他还说那些金毛怪物想抢他身上的金缕玉衣和他棺材里的陪葬品。被他困住了,现在都死的差不多了。只有一个首领……呕……”常欢没说完,又干呕起来。   “不想说别说!”张起很善解人意。   常欢呕了一阵子,才有气无力的说:“那唯一活着的人,居然吃了他的同伴来维持生命!”   张起叹了口气:“小城主,说点开心的事来听听。”   “对呀,对呀,不如咱们来说说壁画上关于起哥的事情。”常欢接过张起递给她的水漱口,跟着道。   “呜呜呜~”忘记了~   按照《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的尿性进古墓一定会遇到粽子和危险。然而,常欢他们遇到一个阿飘。   阿飘在手,古墓我有。   什么机关危险在这两开了外挂的夫妻身上,并没有什么卵用。   悠哉哉过了机关暗道,阿飘小城主停了下来:“呜呜呜~”   常欢又开始担任翻译的工作:“他说那金毛怪物就在左边的石室中。”   张□□点头:“太黑了,看不清楚。小城主,把灯打开。”   “…………”阿飘小城主表示很无奈,这两是来做客的吗?   一阵风刮过,石室内的长明灯都亮了起来。   “天啦……呕……”常欢惊讶,这石室内到处都是残肢尸体,鲜血脑浆糊了满地。更恶心的是,这些尸体看起来死了并不久,还带着特别新鲜的醒目残忍的视觉!   她看了一眼就没敢再看:“你宁愿摸瞎是因为你看着也恶心吧?”   “呜呜呜~”知音知音!   “既然这样,你还搞这么恶心的幻觉,让他们自相残杀。”张起拿出墨镜给常欢带上,慢悠悠的说:“由此可见,你也是个隐性暴力狂!”   “呜呜呜~”小冷风特别哀怨的刮了刮,把原本屏蔽的臭味都刮到了张起面前。   “呕,真恶心!”常欢遭殃,又干呕。   张起在石室逛了一圈,发现除了棺材里有些玉器古董之外,还有个暗室放了不少兵书和武功秘籍,看来这个小城主生前肯定是个壮士!   把周围都打探清楚了,张起才开口淡淡开口:“说吧,你想让我们干什么?”   这个阿飘有本事让这些人全军覆没,却偏偏要留一个人,还要他们进来,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这一次阿飘兄台没有呜呜呜了,忽然一阵白光在空中闪现,渐渐聚成一个人形。人形越来越清晰,只见他穿着画壁上的曲裾深衣,头上带着一个饰蝉纹的高山冠,面如美玉却不是张起所想的壮士,而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   常欢惊讶,这阿飘出现了,和梦中一模一样是个美男子。   “两位友人,在下公仪休。”   张起冷道:“说人话!”   公仪休丝毫不生气,笑意宴宴的飘到地上,指着关紧的石室道:“关在此处的人,命不该绝,劳烦二位友人将她带出去交给衙门。”   “外国人的八字在中国也管用?他们信上帝啊!”常欢很好奇,这个一直困扰她的问题。   公仪休含笑:“自然,天命所归,天下大同嘛。”   张起挑眉显然不相信他的话。   公仪斐见状忽然恍然大悟:“难不成现在没有衙门?行偷盗之事,且又扰尸者在以前可是死罪!”   “说!”张起不管他的左言右顾,一个字道出了精髓!   公仪斐见实在瞒不过去,只好老实交代:“好吧,在下刚才所说确实字字真言。”顿了顿,他又补充:“在下死后成了这河仓城的土地神。千百年来河仓城来过无数大道,都想找到掩埋在沙漠中仓河镇,只不过都被困在沙漠中,而我的责任就是守护仓河镇中的历史文武直到被后世发现。按照天命,仓河镇应该在百年之后被一个旅人发现,仓河镇从此才会出现在世人面前。”   “等等,仓河镇?”常欢打断他的话:“不是河仓城?”   “自然不是。”公仪休摇了摇头:“仓河镇乃河仓城的中心之城,一直以来都是供给粮草的重地。只不过在汉朝的时候一夜之间就被风沙掩埋,后来就渐渐消失在历史中了罢!”   “那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仓河镇早点被发现那又是历史上一个重大的发现啊!”常欢忍不住道。   公仪休叹了口气:“怪就怪在这里,那金毛怪物打破了天命,如果不在这里阻止他。他就会发现仓河镇,并将里面最重要的东西带走。而你们……”公仪休顿了顿,颇为难和歉意地看着两人:“根据那金毛怪物的命格,凡是与他背道而驰的人皆会死于非命!”   “雾草!坑货!”   张起给常欢顺毛,问道:“仓河镇难道从这里去?最重要的东西又是什么?”   公仪休叹了口气,一副‘不是我泄露天机,而是你们逼我说’的表情:“先秦的传国玉玺!”   “你是说那个被秦始皇做成玉玺的和氏璧?那个完璧归赵的和氏璧?”常欢很疑惑。   “你居然读过书!”古代阿飘被常欢的知识点震惊到了。   常欢翻了个白眼:“和氏璧传说在唐朝流失的,你这是西汉,时间早了那么久,你不要骗我!我可是学霸!”   公仪休连连摇头:“不敢不敢,这和氏璧乃家父临死之前给我,我一直在此处守着它。至于为何会有你知晓的传说,在下……在下……似乎死的早了些……”   张起听了这么多话,直接拉着常欢走人。   “诶诶诶,两位壮士传国玉玺乃国之根本,你们不能袖手旁观啊!”   “说实话!”张起抛出一句话。   公仪休:“…………”   他想了想,咬牙飘到两人跟前:“好吧,其实只要等到命定之人发现仓河镇,我便功德圆满可以飞升成仙了!”说着,他给两人行了礼:“二位好友,在下在此处守护几千年实在太寂寞了。拜托二位发发善心救在下一回,日后我成仙之后一定会在天上保佑你们!”   张起继续拉着常欢往外面走!   “壮士,救命啊!我真的寂寞成狗了!”公仪休不要翩翩风度,直接伸手挡在两人面前恶狠狠的说:“不帮我,我就不让你们出去。让你们饿死在这里,陪我作伴!”   张起撩眼,淡定的穿过他的身体弯腰捡起那些外国人散落在地的枪支弹药。   “壮士,我错了。求你救救我,我真的受够了几千年来只有我一个人的日子。”说到动情之处,公仪休居然哭了。   张起低头检查枪支弹药:“好!”   “诶?这就答应了?”   张□□头,其实他原本就打算帮忙。传国玉玺是历来各个朝代的信仰绝对不能落在外国人手里!   “甚好!甚好!”公仪休兴高采烈的飘到棺材前,不忍直视自己干尸*:“壮士,我棺材里有一把高僧开过光宝剑。你拿这把剑去斩断那金毛怪的命格,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   张起走过去直接捞起宝剑:“行了,放出来吧!”   “壮士小心,那金毛怪手里有奇怪的可以爆破的东西。”   张□□头,看来那人手里有手榴弹!   紧闭的石室大门被打开,里面黑沉沉的看不清楚,只隐约能感觉一个人坐在角落,一双眼冰冷锐利的注视着两人一鬼!   常欢心里惊呼,这和梦境完全一样。原来不是她被绑架,而是在这墓室中。   “你们想杀我?”和梦里的鸟语不同,这是带着弯儿的中国话:“我不会让你们如愿!”话落,那哥们儿不按剧本走,拉开了手榴弹笑的特别变态:“呵呵呵呵!”   爆炸的时候,张起还不忘一剑穿透那外国人的胸口。紧紧将常欢护在怀里。   常欢尖叫:“舞草,小城主如果我们死在这里肯定群殴你!””   ☆、第101章   然而,小城主并没有回答常欢的话。   幸好在炸弹扔出来的一刹那,公仪休带着两人躲进了一间紧闭的石室里。   爆炸声带着冲天的热浪在身边响起,张起死死把常欢护在身下。爆炸引发的冲力排山倒海般的袭击在背上,几乎把人的五脏六腑都震碎。   爆炸的威力太大,地底下的墓室几乎倾刻就塌陷下来。   张起和常欢躲避的那间墓室因失去了承重墙也在片刻之后倾塌下来,碎石几乎在瞬间就把两人埋住。   不知过了多久,常欢才慢慢恢复了知觉。   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光线刺痛了眼睛。脑袋还有些懵,她半眯着眼睛伸手向旁边摸去,却摸了个空。她抖着嗓音:“起哥,你没事儿吧?”   回答她的是一片空白茫然的声音,常欢心里一痛,顾不得被光线刺痛了眼睛,赶紧睁眼四处寻找张起的下落。   这里并不是先前爆炸的地下墓室,她此时正躺在一个沙堆里。四周都是黄沙,唯有对面是一片生机勃勃的绿洲。   逃出生天的庆幸并没有让常欢高兴过来,她跌跌撞撞地从地上爬起来,哑着嗓子四处找寻张起的下落。   “起哥,起哥,起哥,你在哪儿?”   “起哥?起哥?”喊道最后她已经带着哭腔,不管对面的绿洲是不是海市盛楼,常欢认准了那个方向往那边跑去。   如果张起和她在一起,一定会在那边。   “起哥,起哥,你在吗?你在吗?”常欢张开嗓子大喊,由于常时间没有进水,嗓子已经喊破,她口中弥漫着一股腥甜的味道:“起哥,你别玩了,快出来啊!”   叫喊了半天,依旧没有得到张起的回应。而眼前的那片的绿洲似乎也越来越遥远,她脚下一个踉跄,不小心从沙丘上滚落下去。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她才落在平稳的黄沙上!   眼前是晕眩的金星,她手脚俱软,依旧强撑着从地上爬起来,嗓子依旧发不出任何一点声音了:“起哥,起哥,你在哪儿啊?”   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双黑色靴子,常欢惊喜的抬头:“起哥”   “姑娘,你们遇到匪徒了吗?”那人蹲在常欢面前,居然是小城主公仪休。   “混蛋,去死!”常欢咬牙切齿,一把将他扑倒,骑在他身上拳头如雨点一般的落在他脸上:“你把起哥还给我,你把起哥还给我!”   “诶诶,君子动口不动手,姑娘你适可而止,不然在下也是会打女人的。”公仪休完全被打懵了,这哪里来的泼妇,怎么见面就动手?”   又听见常欢一直在说着“你把起哥还给我”的话,立马恍然大悟:“诶,诶,姑娘,我是在水边捡到一个昏迷不醒的男子,那或许是你要找的人。”   “什么?”常欢浑身颤抖:“快带我去。”   “姑娘,你先从在下身上下来再说。”公仪休捂着脸,疼的呲牙咧嘴,这真是个泼妇。   “带我去,不然我还揍你!”常欢扬了扬拳头。   “是是是,你跟我来。”公仪休赶紧把常欢带带到自己扎营的地方。   “他这是怎么了?”看着脸色苍白的张起,常欢惊慌失措。   “哦,他失血过多导致昏迷。”公仪休摇头叹息:“多可惜啊,他费劲全力里爬到水边,却还没喝上一口就晕倒了。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这位壮士恐怕已经没命了!”   “失血过多?”常欢扑过去,检查张起身上的伤口。却在他的手腕上发现了被缠着的纱布,她有些茫然:“这是?”   公仪休惨不忍睹的闭起眼睛:“这位壮士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将血喂给你。”   常欢震惊,这个傻子。   绿洲明明就在眼前,他完全可以先去喝了水再来救她的啊。可是常欢不知道,张起醒来的地方是在几十公里外的沙漠中,若是再晚那么几分钟她就要脱水而死。张起没办法,只好割破自己的手腕用血来维持她的生机,再背着她从沙漠中走到了绿洲。而那时候,张起失血过多,又精疲力竭,剩下的体力根本不可能走到绿洲旁边。   所以才会晕倒在那里,幸好遇到了出城游玩的公仪休。他见张起晕倒在绿洲边,手腕上又割破了口子,便猜测附近肯定还有人。   所以才会寻着张起的脚步印记,往常欢所在的地上走去。   常欢哭着守在张起面前,用棉布沾着清水给他润湿嘴唇。张起的唇已经完全干裂,惨白的唇上一丝血色都没有。他气若游丝,仿佛随时都能断气一般。   常欢也来不及多想为什么公仪休会有实体,当务之急是要把张起救回来。   “你的墓穴还能进去吗?我们必须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他受伤太重了,我们的登山包都落在你的墓穴里了。”   “姑娘。”公仪休被震惊了:“在下今年二十五,正是风貌年华,哪里来的墓穴?”顿了顿,他又道:“不过,仓河镇就在附近。我可以带你们回去,那里有大夫可以医治你的意中人。”   常欢来不及多思考公仪休话中的意思,可是真的穿过绿洲到达了繁荣兴旺的仓河镇。看着古色古香的大街上,那些穿着古装的男女老少和各种商贩,常欢才反应过来,他们估计是穿越了吧。   公仪休将两人带到了将军府中,立马让军医过来给张起治病。常欢眼巴巴的守在一旁,看着大夫给张起医治上药。自己时不时不得搭手帮个忙,大夫见她面黄肌瘦,也是脱水的厉害,赶紧让人给她倒了一壶水,又给她把脉检查了一番,开了几幅养身的方子才离开。   常欢寸步不离的守在张起身边,最后公仪休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两个衣着古怪的男女真是臭的要死,那男的还好,被大夫擦拭了身体倒不臭。但常欢,他眼睁睁看着一个跳蚤从常欢衣服里跳在地上。   他忍无可忍的让丫鬟把常欢拖了下去:“你身上都长跳蚤了,你就不怕那位壮士被你传染。”   常欢本来还在挣扎,一听才发现自己确实很邋遢,这才跟着丫鬟下去洗澡换衣。这一洗,常欢换了三桶水才洗干净。   穿着丫鬟捧来的古代女装,常欢随便的穿了起来,就这么披头散发的往张起昏迷的房间跑去。熬药、喂食,擦身,这些事情她都不假他人之手。   三日后,张起才醒了过来。   常欢看他瘦的厉害,原本漆黑的皮肤白的毫无血色,心里一酸眼泪又啪嗒啪嗒地落了下来。   “别哭。”张起伸手给她擦眼泪:“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起哥”常欢伏在他怀里,抽泣着说:“我刚开始醒来,以为永远都找不到你了。”   “好了,好了,没事儿事了,我永远都不会丢下你的。”张起抚摸着她的头,目光四处打量:“咱们这是在哪里?”   常欢挂着眼泪,凑到张起面前一本正经的说:“起哥,咱们穿越了。这里是仓河镇,咱们在公仪休府上!他也不是河仓城的小城主,而是仓河镇的将军……”常欢一口气说清楚了来龙去脉,包括现在的公仪休根本不知带几年以后墓穴中国发生的事情。   张起/点点头:“这或许和你的梦境有关!”   常欢点头,叹了口气:“可惜,到了这里我从来没做过梦!”顿了顿,她又道:“难道我以前的梦境其实在告诉我,我们要穿越,然后我会被人装进壁画里?它怎么不说清楚啊,就给一个片段我怎么知道。”   张起见她的注意力被转移了,宠溺的笑了笑:“既来之则安之,咱们静观其变!”   常欢点头:“也只有这样子了。”   常欢扶着张起吃了点东西,此时张起的体力已经恢复了一些。   他在常欢的搀扶下往走到院子里,公仪休正在书房和幕僚商议战事,见两人过来,连忙站起身来:“这位壮士,你终于醒了啊!”   张起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朝他拱手道谢:“多谢你救了我们。”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公仪休摆手:“不知二位此行前去何处。”   “我们来找你的。”常欢忍不住出口说话。   “啊?“公仪休震惊了,这两人该不会是想蹭吃蹭住?   张起拍了拍她的头,这才说道:“实不相瞒,我们两人确实是因你而来。”   公仪休皱眉:“请壮士明言。”看着样子直接忽略了常欢的话。   张起和常欢对视一眼,两人都有相同的心思,如果把自己穿越的事情说出来这公仪休肯定是不信的。想了想,张起才道:“在下听闻河仓城的少城主似乎得了不治之症,在下不才,稍微懂一点儿偏方,或许可以尽点绵薄之力。”   公仪休皱眉,目光狐疑的落在两人身上。   河仓城少城主的病他们一直瞒的死死的,这两人怎么知道?   ☆、第102章   仓河镇虽临近绿洲,一年四季却也难得下雨。   就在张起和常欢穿越的第四天,仓河镇破天荒下起了一场大雨。滂沱大雨冲刷了夏日的炎热,无论是男女老少都欢呼着跑进雨中享受着甘霖。   这场雨下了一天一夜,才停歇。   天空一蓝如洗,植物们也随着大雨疯狂生长,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生机勃勃。   公仪休并不相信常欢张起,直到这一天的傍晚公仪休接到一封河仓城送来的信,才半信半疑的把两人带往河仓城。   “公仪将军,不知你带我们去哪里?”常欢这是明知故问,她很想知道她和张起穿越到古代所接触的事情是否真的和梦中一模一样?   “实不相瞒,少城主的病越发重了,前些日子国师夜观星象,曾有‘虹见于夜,有兵革大事。天神皆出西北,休兵’的预言。”公仪休对两人说道。   张起听了个半懂,常欢开口翻译:“他的意思是说,国师在晚上看见了彩虹,预言天下将会发生战事。而只有天神在西北降临,才能让这场战争停止下来。”   公仪休见两人说的都是白话,心里对两人的来历越来越好奇。当下就点头道:“常姑娘说的不错,正巧在下遇见二位的地方就在西北方向。虽然在下不知二位是从何处得知小城主身染疾病,不过国师的信中也曾写明,天神是一男一女。而且……”他顿了顿,才道:“‘国师还说‘突厥之军,昼射玉门,神必归故处于胜’。”   国师这句话的意思是‘突厥的军队,将在白天登上玉门关,而只有天神回到原来的地方这场战争才会取得胜利’,这一句话说的两人云里雾里,常欢开口问道:“公仪公子,请问你们国师还说了什么?”   公仪休摇了摇头:“国师说将你们二位带到河仓城,这一切的事情便有答案!”   张起皱眉:“公仪兄,我能冒昧问一句吗?你和河仓城少城主是什么关系?”   公仪休笑了一下,才道:“在下和少城主乃表兄弟,我们二人相貌有些相似!”   张起/点头,和常欢对视一眼,两人都在心里猜测。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公仪休怎么会成为河仓城的少城主被埋在那座军需仓库之中?   当然,这些事情此时都还没发生,两人可以探个明白。   怕就怕,造化弄人,出点什么小差错扭转了历史产生了蝴蝶效应!   仓河镇离河仓城骑骆驼要走两天,公仪休出门很讲排场,丫鬟小厮厨子桌椅板凳都带上了,搞得张起和常欢两人有种出门旅游的错觉。   到了晚上,天还没黑下来,公仪休就找了个树林让人扎营生火做饭。   古代的空气没有工业污染,再加上河仓城一带都是绿洲,一眼望过去青山绿水共为邻。就是空气干燥,风里还加沙子呆久了容易上火流鼻血。   靠水扎营,有一点好就是洗澡方便。   每当常欢洗澡张起给她把风的时候,公仪休总会感叹几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常欢觉得这是来自单身狗的羡慕嫉妒恨!   夜晚降临,漫天星星闪烁。   远处时不时还传来一阵阵食物的香气,生活很美好,可惜水太冷。   常欢泡在河水里仔仔细细的揉搓着头发,尽管带了头巾和面纱,可每次赶路之后依旧吹的满身都是沙子。常欢偏头望向身后,朗月当空,张起一身青色长衫斜坐在树上,别提多俊逸潇洒了。她游到岸边笑嘻嘻道:“起哥,要一起洗澡吗?”   张起:“…………”媳妇儿你肿么总爱调戏我,他正想让常欢快点洗,水里凉的时候常欢忽然晕了过去。   张起连忙从树上跳下去,把她从水里捞起来。刚走到岸边,常欢忽然醒了过来,立马往地上缩去:“起哥,我梦见有人要袭击咱们。快跑!”   张起一听,连忙把常欢拉了回来:“衣服!”   “啊?啊!”常欢惊讶两声,才发现自己没穿衣裳。这时候张起已经拿过岸边的衣服搭在她身上:“穿好,我去告诉公仪休。”   两人穿好衣服就往回跑,此时公仪休正坐在火堆旁喝茶。常欢赶紧扑过去大叫:“公仪休,快走,有人要袭击我们!”   “张兄,这是何事?”公仪休转头看向张起。   张起言辞意简:“我媳妇儿能看到过去,刚才她看到有人要袭击咱们!”   “对对,快走,快走!再不走,咱们要全军覆没!”常欢惊骇,她在梦中看到的完全是悲剧,死的一个都不剩。   等等,她没看到自己和张起!   难道她看到的场景是他们没穿越的古代场景?   公仪休虽好奇常欢的预见之能,不过他见两人不像在说谎,当即站起来让手下拔营赶路。   “起哥,我觉得有些不对今儿。”常欢拉住张起把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   张起沉思半响,找到公仪休,两人低声商谈了半日。   最后的结果是,大家不拔营就在此处设伏等敌人上钩。   常欢得知这件事之后,很惊讶。   张起却揉了揉她的头发说:“你看见的未来,没有我们两。所以我猜测这只是老天给的预警,你想想国师说的话?如果我们今夜不像你梦中那样全军覆没,那就证明咱们在天命之外。至于为什么会穿越,我觉得这件事情可能和国师有关系!”   常欢仔细回想梦境,觉得张起说的对。当即又把梦境的细节都说了出来,以及对方有多人马,会从哪个方向攻打过来,都一一说明白。   公仪休只带了二十几个将士,敌军却有四五十人之多,所以他让丫鬟们先行离开。   常欢不愿意走,公仪休皱着眉头:“女人都必须走!”   常欢扬了扬拳头:“还想挨揍吗?”   公仪休蛋疼,他忘了这不是一般的女人。索性从袖袋里掏出一把匕首递给她:“拿着防身吧。”   张起四处查看地形,心中有了计较:“公仪兄,此处地势依山傍水,正好设置陷阱。”   “陷阱?”公仪休有些疑惑。   张起折了树枝在沙子上将地形画了出来,他以前是特种兵,最擅长的就是依着地势来布置兵马。   他一边画一边给公仪休讲解,经他分析过的地形简直是步步惊心,处处惊魂。就连看似平常的水都能成为他们的防御力!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张兄大才,不知张兄师从何处?”公仪休简直对张起佩服的五体投地,毕竟现代军用战术是集合了上下五千年还有国内外无数战术的精华,公仪休难免被震惊了!   张起笑了笑:“我的老师是我父亲,不过你永远也见不到。”   公仪休叹气摇头,只觉张起的爹死太早,还没等他拜见拜见呢?   张起:“…………”   经张起布置,短短一个小时这一片绿洲已是杀机四伏。   几人如往常那样聊天说话,公仪休一直再问张起的兵法。张起无心藏拙,也全都说了出来。惹得公仪休连连惊叹,直呼张起为天神。   到了后半夜,果真如常欢梦见的一样。被敌人偷袭,幸好几人早有防备,张起布置的陷阱很给力,他们毫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敌人抓住!   ☆、第103章   毫无悬念的一场战事,使得张起在公仪休心目中的地位蹭蹭蹭的连上好几个台阶。   至于常欢,能预见未来这个能力,也被当地土著当做女神一样来膜拜。   以至于后来,常欢和张起打情骂俏的时候,公仪休非常的猥琐跑过来问道:“常姑娘,难道天上的世风都如此开明?男女之间可以随便搂抱?”   常欢哽住,想了想才呵呵一笑:“当然不是,我们那里只有相爱的人才会这么亲密。还有啊,我们生活的地方不是在天上……而是……”顿了顿,她无比正色的看着公仪休:“你以后也会去到那个地方和我们相见!”   公仪休双眼亮晶晶:“那是说我也能成仙?”   常欢很同情地看着他:“是啊,你被人埋在墓地里,过了几千年的寂寞日子才能成仙!”   “我可以成仙!”公仪休直接忽略被埋的话:“我是什么仙啊?”   常欢抽抽嘴角:“鬼才知道你是什么仙。”话落,她忽然想起一事,遂认真地问道:“公仪休,你知道传国玉玺吗?”   他们因为传国玉玺才穿越到古代来的,不知道黑个子他们在现代找到传国玉玺了没有啊?还有那个外国人,估计被炸的渣都不剩了吧。   “和氏璧?”公仪休愣了一下,点头:“当然知道,自秦始皇以和氏璧为传国玉玺。和氏璧一直在宫中由天子掌管!”   张起在一旁听着两人的谈话,想了想又问:“公仪休,在下很仰慕国师,请问去河仓城能见到国师吗?”   公仪休摇头:“新皇登基不久,国师朝物繁忙,从不出宫!”   张起/点头,看来这国师除了测风水还掌管实权!   第二日还未天黑,几人就到了河仓城!   接引他们的是少城主身旁的幕僚,是一个年约四十左右的书生名叫许士清。   许士清赶紧将几人匆匆迎进府中,路上忧心忡忡地道:“这几日少城主的病越发重了。”   “大夫怎么说?”公仪休一脸关心,又介绍张起和常欢二人给许士清:“这两位便是国师口中的天神,张起张公子和常欢常姑娘。”   许士清是文人,子不语鬼怪之事。对国师没啥好印象,只觉得是个装模作样的神棍。对张起和常欢虽不轻视但也不会谄媚,当即对两人点了点头,又唤了两个丫鬟让她们带着两人下去歇脚。   公仪休手一摆:“且慢,张公子医术在身,乃大才之人,听说他有办法医治表哥的病!”   许士清一听,脸色大喜,拉着张起的手连连说道:“张公子请随我来,少城主他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清您一定要救救他啊!”   张起会一些急救方法,他当初之所以那么说完全是因为想跟着常欢的梦境走。   不过既然来了,他也不会推辞,当即点点头跟着许士清到了少城主婓知章的房间。屋内窗户紧闭,点着熏香,熏香的味道很厚重还夹杂着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常欢一进去就里面闷热的味道憋的心慌反胃。   她拿袖子捂着鼻子,探过头去看少城主婓知章。   婓知章长相确实和公仪休相似,只不过此时的婓知章双目紧闭,脸色发青,看起来就像随时都能断气一般。张起上前看了一眼,就皱着眉头对许士清说:“麻烦你把窗户打开,这屋里太闷热,容易滋生细菌对病人身体不好。”   许士清见他不给婓知章把脉,一来就让开窗户,有些不解:“可是大夫说少城主不宜见风!”   张起指着外间道:“把外间的窗户打开,放个屏风在床前挡风。空气流通有利于病人的身体健康!”   公仪休见识过张起的本事,闻言当即下令让丫鬟开窗搬来屏风。   许士清还想说什么见公仪休给自己使眼色儿,也闭上嘴,目光担忧地看着躺在床上的婓知章。   张起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常欢,温声道:“捂住鼻子,还有别看。”   常欢不明所以,还是乖乖听话拿帕子捂住鼻子。但一双眼好奇的看着张起伸手揭开婓知章身上的被子,立马捂嘴奔了出去扶住树干吐了出来。   原来婓知章除了一张脸完好无损,身体上的皮肤肌肉全都溃烂流浓,有些地方甚至还长着白色的蛆虫,被子一揭开立马传来一股恶臭,这个画面直接让常欢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禁片《下水道的美人鱼》,白色的蛆从婓知章的伤口蠕动出来,不一会儿就落了满床。   许士清连忙唤来丫鬟小厮把这些蛆从床榻上扫干净,公仪休傻了,他完全没想过婓知章的病症居然已经重到如此地步。   张起倒还好,特种兵的训练让他对这些事情已经没多大的感觉。他让公仪休派人去找参片、盐和开水还有水蛭,公仪休二话不说就写了单子让人去准备。   没过多久这激样东西都准备齐全,张起先从旅行包拿出抗生素给婓知章做了皮试,见他不过敏,这才把一支抗生素打进他的身体里。又切了参片给放进婓知章嘴里为他吊气,这才拿着干净的布条沾着生理盐水给婓知章擦拭身体。当布条触碰到伤口,婓知章立马痛的全身抽搐痉挛。   公仪休和许士清都好奇的地看着他的动作,婓知章的身体腐烂长蛆,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好好清理腐肉。蛆是苍蝇的的幼虫,由卵孵化而来。首先他要做的是就是把公仪休身上的虫卵和腐肉清理干净。伤口消毒之后,他把水蛭倒在婓知章的伤口处,水蛭体内含有少量的酶,在吸血的时候会将酶释放在血液里,清除血液里的毒素。而且在水蛭吸血的时候会将伤口附近的腐肉和浓水都吸掉,现代医学就有水蛭吸血疗法,一般用于整形和修复手术的重伤部位。   公仪休和许士清非常震惊的看着婓知章身体各处都爬满了水蛭,各个吸血吸的圆滚滚的。等水蛭把婓知章身上的腐肉都吃干净,时间已经过去两个时辰了。   张起擦了擦额头的汗,对一旁的大夫道:“接下来就麻烦大夫了。”   大夫赶紧上前检查婓知章的伤口,溃烂的腐肉全都不见了,剩下的都是新生的嫩肉。他大呼惊奇,一直最头痛的问题居然就这样解决了。   大夫开了方子捡了药,张起又让人找出棉布放在盐水里煮开消毒再晾干,抹上大夫开的药把婓知章裹成了粽子。大夫又开了些口服的消炎类的中药,让人一天三碗的伺候着。   等这些事情全都做好了,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常欢见张起辛苦了,特意去厨房做了几个浓油酱赤的菜。没办法,当兵的都好这一口。   吃饭时,公仪休和许士清两人对张起简直是刮目相看,没想到他真的能替婓知章治病。尤其是许士清说到动情处,居然起身给张起行了一个礼,直言他救回了少城主就是救回了这河仓城百姓的命。   张起敬了他一碗酒,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二天,婓知章就醒了过来。   可惜张起和常欢还没同他说上话,就有将士来禀报,说突厥的军队居然一夜之间悄声无息的出现河仓城三百里之外的山谷里。   婓知章病重,公仪休只好带兵出征。而张起和常欢做为国师预言中的人物,肯定是随军出征。   突厥这一次来势汹汹,两战一触即发。   公仪休这般有张起助阵犹如神助,打的突厥措手不及。战后,张起一直皱着眉头,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这场战争来的太过仓促,常欢知道了他的想法之后,也有点困惑。她最近虽然没梦到什么事情,但心里也隐隐约约觉得有什么东西被他们忽略了。   公仪休打算乘胜追击,一举把突厥打回老家。   特意问了张起有什么看法,自中华五千的文明历史中,突厥、鲜卑、柔然、匈奴一直边界的强敌,几乎每个朝代都有他们和他们对战的历史。   张起想了想,才出言道:“公仪兄,你还记得国师的预言吗?”   公仪休点头,张起又道:“你看预言所讲的事情除了我和媳妇儿两人的出现证实了预言,但国师的后半句预言却一直没实现。这一战我们胜的太简单,恐怕有诈!”   公仪休仔细地想了想,有些疑惑:“此话何解?”   张起扭头看他,似笑非笑:“有些事情其实你比我更清楚,何苦装傻?”   公仪休呵呵一笑,没想到张起居然看出来了。他之所以表现的像个草包一样,是想看看两人的真本事和对他们的不信任。如今既然他们看出来了,他便也开门见山的道:“你说的不错,自古以来游牧民族都骁勇善战。我带兵镇守边关,和他们交过无数次手。这一战,他们输的太快了!”他转身看着关外的沙漠,皱着眉头道:“他们似乎就等着我们乘胜追击……”   张起也转身,和他并肩看着一望无际的沙漠问道:“那你准备如何?”   公仪休勾唇一笑:“将计就计!”   ☆、第104章   打定注意,公仪休便开始点兵追击突厥大兵。   临行前,公仪休将封张起为副将,代他监管军中一切事宜。   常欢有些纳闷,这公仪休不是不信他们吗?怎么还敢把兵权教到起哥手里?   张起笑了一下,慢悠悠答:“兵不厌诈,他在试探我们?”   常欢楞了一下,气呼呼的道:“看不出来这人死贼,死贼的!”   公仪休就算把兵权交给了张起,可这军中除了有一个城主幕僚许士清,剩下的全是他公仪休的亲军。就算张起有兵符又如何,人家只认人,有个毛用。   但若是出了什么事故,他们又没能相处办法来解决,呵呵,国师预言的天神可就要啪啪啪啪自己打脸了。这小子,忒奸诈了!   公仪休出兵三百里,在牙子山畔歼敌三千。再往北行一百里便是名为虎口崖的山脉,此处地形狭隘,是个埋伏兵的好地方。公仪休此时犯难了,是继续追还是回去?   可突厥的兵见他们不追了,又会冒出来偷袭几下,搞得他们烦不胜烦。   前去是个陷井,公仪休知道。可突厥以十万残兵做诱饵,还是相当诱惑人的。当他打定不追的时候,张起居然派人快马加鞭地送了一封信过来,公仪休看后,独自沉思半日。一咬牙,带兵继续追击突厥!   到了虎口崖山脉一代,已经是傍晚。   果真如他所想的那般,突厥除了十万残兵,各有十万骑兵从虎口崖两面包抄围剿他们。夜风并未将战火吹灭,反而将虎口崖的战争催发的更加旺盛。   公仪休带着二十万大军和突厥激战一夜,眼见就要败北的时候。   北方忽然起了冲天的火光,将漆黑的天空点亮了一半。伴随着火光,虎口崖四周忽然传来了一阵士兵呼喊之声,公仪休目中精光一闪,高举着手中的利剑大喊:“我们的援兵到了,突厥的粮草也被我方烧了。儿郎们,随我杀上突厥老家!”   士兵们一听,士气大增。   再加上有张起助阵伏击,堪堪天亮之时就反败为胜,活掳了突厥五万大军。这一场战场打的畅快淋漓,张起在军中也渐渐得了人心。   这一站大获全胜,直把突厥军队赶回了老家。   公仪休带兵返城,婓知章早已名人备好酒席,准备大晏军队。   看着热闹非凡的河仓城,常欢很感叹。谁能想到千百年后,这座繁华热闹的都市只留下一片废墟呢?时间真是一个刽子手,啥都不放过。   经过这一战,张起对这个时代稍微有了点儿归属感。他坐在常欢身旁,给她倒了碗酒:“度数低,可以尝尝。”   常欢转头笑看了他一眼:“起哥,我又发现了一个你不为人知的秘密!”   火光照应在他脸上,张起眯着眼睛,低沉着嗓音:“说说看?”   常欢嘻嘻一笑,伸手抚上他的脸颊,从饱满的额头慢慢落下,划过他浓长的眉和高挺的鼻梁,最后落在他薄薄的唇上。张起呼吸一粗,喉结上下滚动。   该死,媳妇有调戏他了!   常欢很满意他的反应,收回手哈哈一笑:“以前我总以为你是个大叔,包容我的无理取闹。我也知道你是一个有血性的好男儿,可是今天,我才真真切切的了解了你。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其实你都喜欢军队吧。”   张起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亲,颇为回味:“是啊,张家世代从军。我们这些人,似乎生来就是军人……”还有半截话,他没说话口。   常欢柔柔一笑,反握住他的手。   她知道从退役之后的张起其实没那么开心,军队的生活已经融入他的骨血。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退役,但常欢想,自己永远会陪在他身边的。   脉脉温情在两人之间流动,公仪休端着酒碗站在一旁。不哈意思的咳了咳:“我说,二位别整天腻乎在一起,我这孤家寡人看的心伤。”   常欢翻了个白眼,直接问道:“什么事?”   公仪休嘿嘿一笑,挤了过来:“常姑娘这一次多亏了你的梦境。”   常欢挑眉看着他,等着下文。果然见公仪休又问:“我想用突厥五万大军做饵换得他们的投降,你觉得如何?”   常欢叹了口气:“不可能!”   公仪休大惊:“为何?五万突厥人身后代表数万突厥人民,为了稳定人心他们也该投降啊!”   张起闻言摇了摇头,出口道:“公仪休,扮猪吃老虎,扮久了就真成猪了!”   公仪休讪讪一笑:“嘿嘿,这不是国师派了信来说,三日内突厥会派人去朝廷义和吗。我就想知道这事儿成不成!”   常欢和张起对视一眼,常欢奇道:“你们国师怎么事事都能预言?”   公仪休很自豪:“自然,我们国师乃天神下凡!”   常欢:“…………”   张起:“…………”   沉默了一会儿,常欢凉凉地道:“国师这么厉害,你们多培养几个就成了。天天未卜先知,还打什么仗?”   “知天命的人往往短寿,国师注定活不过25。”公仪休看起来很为国师的性命担忧:“他今年都25了。”   常欢灵光一闪,有什么思绪快的让人抓不住。   她还想问什么,公仪休已经岔开话题了:“我明日就会返回京城,你们二人随我一起去见见国师吧。”   常欢转头看张起,张起/点头,淡道:“可以。”   正在这时,婓知章端着酒碗走了过来,对张起温和一笑:“张公子,在下敬你一杯,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张起站起身来,与他碰了个杯:“城主言重了。”   婓知章唇角带笑,他身上带着一股清华的温润之气,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常欢目光隐晦地在他和公仪休身上转换,这两人明明拥有一样的脸,咋差别那么大呢?   婓知章似乎感觉到了她的目光,眼一抬,便对常欢笑道:“常姑娘,在下有一事相问。”   他居高临下,让常欢亚历山大。她连忙站起来:“何事?在下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婓知章感激一笑:“常姑娘这一次的梦境可有不妥之处?”   常欢惊诧,他居然知道?   她想了一会儿,老实点头:“不错,我的梦境中始终有一个人看不清楚,只是一团模糊的影子。我只晓得那人在突厥军中很有威望。而且,他们似乎还有杀手锏没使出来。”说道这里,她抬眼从婓智章和公仪休身上流连过去,见二人都是做出一副思考的模样,便又道:“但我不知道是什么。”   婓知章闻言点了点头,对她答谢:“多谢你。”   公仪休却在暗数突厥皇亲的的族谱,把每一个记得的人物都回想了一下。然后一拍手掌,肯定道:“常姑娘,你所说的那人,或许是突厥的二皇子拓跋弘。此人天资聪颖,诡计多端,就是身子骨不行,是个病痨子!”   常欢好奇:“他?”   公仪休点头:“前阵子听闻拓跋弘似乎痊愈了,很有可能是他领兵作战。”说道这里,他皱眉很纳闷:“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啊。”   常欢除了做梦,对这个朝代的事情啥都不知道。   她转头看着张起,想听他怎么说。   张起握着她的手,笑道:“或许是他。”   此话模棱两可,让人意外。   婓知章抬头问:“还请张公子直言。”   张起颔首,把两人和公仪休的前尘过往都说了一遍。惹得婓知章和公仪休大惊失色,尤其是公仪休知道自己居然会代替婓知章埋在古墓里差点儿就留下两行热泪。   婓知章皱着眉头,叹了口气:“此事玄机!”   常欢心里道:“可不是,不玄机我们怎么穿越。现在还两眼摸黑啥情况都不知道呢。”   又相谈了半日,婓知章因身体受不住寒凉便告辞离开。只有公仪休还在为自己被埋的事情耿耿于怀,张起没心思理他,牵着常欢往回走。   两人都喝了些酒,夜风一吹让人顿时清醒不少。   常欢靠在他肩上,小声问:“起哥,你刚才有什么没说?”   张起拿披风将她裹起来,笑道:“我怀疑公仪休是国师。”   常欢惊讶,张起又接着道:“这事情是我猜测的,而且,那个外国人或许也穿越了。”   常欢更惊讶了:“那他是国师,干嘛不坦言身份?”   张起拍了拍她的脑袋,宠溺道:“别忘了这中间还夹杂着传国玉玺,你觉得什么事情能和它挂上钩?”   常欢恍然大悟,用口型说了两个字:“篡位!”   张起/点头,抬头看着浩瀚星空叹了口气。   和媳妇儿旅个游,咋就卷入倒了几千年前的历史中呢?   常欢倒是比较激动,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局外人。   几千年的历史,说不定还能给她增加点写作素材。到时候她的小说写出来,那可是十足十的真是历史!不过,公仪休若是国师,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真是越想越好奇。   ☆、第105章   国师预言的相当准确,果然在三天后突厥就由二皇子拓跋弘带着使者来到京中求和。   常欢他们一行人也在那天傍晚抵达京都,国师似乎对两人很好奇,一早便派了自己的使者在城门口等着几人。   常欢和张起还没来得及歇口气,就被国师的使者用一辆超级豪华的马车迎进宫中。   从现代穿越到古代沙漠,几经周转再从沙漠到了京都,这一路的旅途波折,让常欢颇有一种欢乐古代几日游的跟团节奏感。   常欢靠在张起肩上,看着金碧辉煌的宫殿。她没话找话,探头问着在前面驾车的太监到:“这位公公,请问你们国师长的好看吗?”   那太监一愣,掐着嗓音笑:“姑娘你可问对了,咱们国师那是天下第一好看的美男子,待会儿你见了就知道。”   即将见到美男子,常欢很兴奋。又拉着太监问东问西,连国师的衣食住行,喜欢什么颜色,喜欢吃什么,喝什么都问的一清二楚,大有脑残粉的趋势。   张起握着她的手,慢悠悠把玩着她的指尖,直到了国师住的清宵殿才象征性的咬了一口她的手,借此惩罚她关注别的男人。   常欢嘿嘿嘿地笑,小太监站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只等两人打闹玩了才把两人迎了进去。   清宵殿的装饰风格很适合国师这种神棍的职业,一走进去常欢就感觉到了某座知名道馆,就连院子中间摆放的那个大香炉都一模一样。小太监把两人带到了一间内室门前,这才退下。   常欢和张起对视一眼,张起率先推开门走了进去,常欢紧跟其后。   进了屋,这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原来门内是一片绵延无尽的荷花池,各色荷花在阳光下竞相绽放。常欢眨眨眼,望了一回天,发现头顶根本没屋顶,而荷花池四周也没墙壁,这根本不是屋子里。她和张起此时正站在荷花池岸边的石阶上。常欢不信邪,又往后退了一步。走到刚才小太监带着两人停下的地方,她整个人都斯巴达了。从这里看过去,就是很平常的一间屋子,哪里有什么荷花池?   她又往前踏了几步,嘿,屋子消失了,荷花池出现了。   她如此反复试了几次之后,才发现现实就是这么神奇。她连忙抓着张起的手,惊讶:“起哥,起哥,这简直是魔术啊。”   张起也发觉了不对劲儿,他伸手折下了一朵荷花,发现荷花居然是真的,根本不是幻觉。他微皱了皱眉头,拉着常欢直接淌过水,往荷花池深处走去。   走了没几步,就发现茂密的荷叶丛中藏着一只小船。而船上正躺着一个穿白衣戴面具的男人,常欢沉默一会儿,开口说:“你不会让我们来这里,就是看你怎么装神弄鬼吧?”   船上那人噗嗤一笑,半抬起身子,乌黑的头发顺着他的动作垂到胸前。白衣乌发真是好看的紧,常欢一时看呆了,张起不动声色的上前走了两步。在国师一心摆post耍帅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摘掉了他脸上的面具。   “啊,坏人!”国师捂脸尖叫。   常欢:“…………”为毛国师面具之下还有□□?   张起皱着眉头,直接把国师按在船上,伸手继续摘他脸上的面具。国师吓的尖叫挣扎,奈何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脸上的面具被一层又一层的揭开。   常欢见状,很狗腿的说了句“起哥威武!”。连忙也上前帮着张起摘面具,半个小时过去了,国师脸上的面具揭了一层又一层,依旧没有露出真面目的节奏。而张起和常欢已经累成狗,国师非常欠揍的躺在那里任调戏:“累了吗?累了歇会儿啊!”   张起眉头一皱,常欢赶紧摸出一把匕首递给他:“起哥,起哥,累了直接用刀划,国师脸皮这么厚肯定不怕被毁容的。”   张起给她一个赞赏的眼神:“乖!”   “卑鄙!”国师咬牙切齿,哼哼道“本国师花容月貌,你们这群不懂欣赏美的凡夫俗子快走开。”说着,他把手放在脸上,作势要去扯面具。   常欢嘻嘻一笑,挨在张起身边看着国师慢慢的解开面具,首先露出一个精致优美的下巴,然后是薄唇高鼻、星眸剑眉。等面具完全被揭开的时候,常欢震惊了。她指着国师语无伦次:“你……你……你……”   国师朝她抛个媚眼:“姑娘,我长的是不是比你身旁的壮士好看一百倍?”   常欢眨眨眼,转头看看张起再看看好整以暇的国师。忽然伸手捏乐一把国师的面皮,入手温热细腻,确定是人脸。   她整个人都风中凌乱了,这人为毛长的一张女版起哥的脸,为毛娘们兮兮的居然还很好看?如果说张起长相俊美是个硬汉,那么国师的长相就是柔美中带点雌雄莫辨的妖孽美。常欢扑进张起怀里:“嘤嘤嘤……起哥你咋这么好看呢?”   张起无奈一笑,揉着她的脑袋宠溺道:“还想划国师的脸吗?”一边说,手里的刀子还往国师脸上比划:“这是面具,他的脸还不知道藏在哪里!”   常欢从他怀里抬起头来,实在不忍心划破这张倾城倾国的脸。咬牙想了半日,她闭眼点头:“划!”   坚决不能让国师顶着起哥的脸招摇撞骗,颜值再高也不行!   “壮士等等……”国师哭了,他颤颤巍巍的伸手又撕下一层面具:”这才是我的真模样!”   这一回出现的是一张俊秀精致的脸,长眉入鬓,上挑狭长的狐狸眼看着就让人觉得不是好东西。   张起仔细看了几眼,收回手:“国师找我们来有何事,我们不帮篡位!”   常欢跟着点头:“对对对,我们不帮篡位,不帮拉皮条!”   国师理了理衣襟,潇洒道:“我才不要皇位,但是小皇帝显然不是个好苗子,我死了他非把国家败了不可!”   张起看了他一眼,认真问道:“你脸上贴那么多面具,原来是因为你脸皮厚!”   常欢又点头:“就是,就是!”   国师:“…………”   “你们不懂,我不能看着江山败落旁人之手。只要继位的人是他们公仪家的血脉,谁能坐稳江山与我何干!”国师沉默一会儿,特别义正言辞的说。   常欢默默地看着她:“国师,脸皮太厚了得削!”   瞧这说的大无畏,这丫的就是祸害人家江山的正主。说的还那么大义凛然,这小皇帝还真可怜,国师篡位都这么明目张胆地告诉他们穿越人士了。   等等?   告诉他们!   常欢孟然抬头,戒备地瞪着国师:“你又闹什么幺蛾子?”   国师灿烂一笑:“没事儿,只不过今天说的话,小皇帝知道而已!”   舞草,关门,放起哥!   张起掂了掂手里的匕首,淡淡道:”我在这里杀了你,小皇帝也知道!”   国师:“…………”   过了一会儿,国师耸肩,从船上站起来:“好吧,咱们友好商量。”说着,他手一转,眼前的荷塘美景立马消失,变成了一间古色古香的屋子。   常欢又被震惊了,张起顺顺她的毛:“媳妇儿,这只是障眼法。咱是见过世面的,要淡定!”   现在不是问起哥怎么识破这障眼法的时候,但常欢必须坚定维护起哥的面子。她点点头,开口说:”那咱们现在是杀了他?还是绑架他?”   国师:“…………”   张起无奈,世界如此美好,媳妇儿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张起拉着常欢坐了下来,慢条斯理的开口:“国师,明人不说暗话。你把我们弄过来,到底想做什么?”   国师神秘一笑:“看一场戏!”   张起瞥他一眼:“你以为我们身在局中?无法抽身?只能随着你的想法走吗?”   国师哈哈一笑:“怎么会?你不是已经识破了我的真面目了嘛。”在常欢惊讶的目光中,他慢悠悠地喊了声:“张公子。”   “擦!”常欢跳起来:“这真的是公仪休?”   张起把她拉了回来,倒了被茶给她:“喝水,嘴皮都裂开了。”   常欢乖乖的捧着水,喝了一口。眨巴眨巴着眼,看着张起坐等回答。   媳妇儿太像小狗,张起忍不住又揉了一把,才道:“他不止是公仪休,还是婓知章!”   常欢表示她已经不震惊了,张起看着公仪休道:“河仓城里那个全身溃烂的婓知章是你让人假扮的,至于皇位,你则是想篡来给他。“顿了顿,他又道:“若我猜的不错,那人也是皇室血脉!”   “啪”“啪”“啪”   公仪休拍手大笑:“张兄果然聪明过人。”   见常欢懵懂的样子,张起温柔一笑:“傻了,不知道艺术源于生活,这么多小说白写了。”   ☆、第106章   突厥求和,小皇帝晚上摆宴请客。   常欢看着公仪休那张陌生英俊的脸有些好奇:“到底哪张才是你的真面目啊?”   公仪休挤眉弄眼:“哪一张都是。”   常欢翻了个白眼,觉得和一个神棍较真儿真是吃饱了撑的。   三人结伴出了清宵殿,只见殿外站着两个人影。见他们出来,那两人转过身来对三人笑了一下,常欢黑线,看了看站在自己身旁的国师公仪休再看了看站在和婓知章一起站在门口的“公仪休”一时感觉在做梦一样。   张起倒是面无表情,显得很淡定。   常欢抱着他的手,扭头看着国师问道:“我该叫你啥?”   国师风骚一笑:“我真名叫做清宵!”   常欢抽抽嘴角,心里也已经猜出和婓知章在一起的“公仪休”肯定是清宵找人假扮的,不过看那人举手投足都和原来的公仪休相差无二,显然这三人玩这变身的把戏已经是游刃有余的状态了。   当即也没多想,只跟着几人到了小皇帝摆宴席的地方。   古代的天空看起来广袤深邃,繁星挂满了天空就是比现代的看起来清楚些,就连呼吸的也是清新绿色的新鲜空气。   他们五个人刚走进去,俨然成了众人的焦点。就连突厥的二皇子拓跋弘也放下手里的酒盏,目光静静地落在张起和常欢两人身上。   常欢和张起下意识扭头一看,两人都皱着眉头。   那拓跋弘的目光他们感觉非常熟悉,可不就是在现代墓室中那外国人的眼神吗?两人相视一眼,心里都产生了同一个想法,难道这拓跋弘被人魂穿了?此时住在那具身体的灵魂是那外国人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情况可是大大的不妙!   两人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落在首座的皇帝身上。   然后又是一皱眉,那皇帝何止是小,简直是太小了好吧?那岁数,超过7岁了没有?难怪清宵不放心把国家交给他,那么小怎么可能压制得住满朝文武啊?   小皇帝肃着小脸,见清宵来了,立马绽开一个单纯的笑容:“国师哥哥,快上坐!”   清宵满面笑容地走上前去,坐在小皇帝身旁,丝毫不觉得此举有什么不妥。他斜斜地撑在榻上,睨眼看着拓跋弘拉长了声音说:“二皇子远道而来,本国师特意命人排了一出戏就等着二皇子来点评呢。”话落,他拍了拍手。丝竹之声立马响起,一群穿着突厥服饰的美人儿体态婀娜地飘了进来。   美酒佳人,歌舞在前,所有人都眯着眼睛瞧着清宵排的舞。   常欢看的也觉得搞笑,心里直叹清宵是个妙人。   原来他排的歌舞,用现代来讲就剧情剧。大致意思就是两国交战,突厥的士兵打不过他们,眼看要战败的时候,突厥士兵军装一脱全都变成了美女要对他们以身相许,却被将士们嫌弃是糙娘们儿,被无情决绝的故事。   歌舞才跳到一半,突厥的使者已经忍不住地拔刀怒起,却被拓跋弘按住。常欢一直注意着那边的动静,见那使者和拓跋弘低吼了几句,拓跋弘依旧神色淡淡按住他,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话,那使者这才愤愤不岔地坐了回去,拿起桌上的酒仰头而尽似乎这样才能压制心里的怒气一般。   拓跋弘嘴角微微牵起,忽然抬眼看了眼常欢。这一眼只看得常欢心惊肉跳,这眼神一如她第一次做梦梦到的一样。她现在敢百分之百的确定,这拓跋弘一定就是那外国人了。   张起伸手将她拢了过去,目光锐利的和拓跋弘相对视。拓跋弘挤出一个不阴不阳的笑容,扭头看着场中的歌舞。   常欢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小声道:“他到底想做什么?”   张起剥开一颗葡萄喂给她,淡淡道:“假降!”   葡萄甘甜多汁,常欢嚼了几下吞下去才道:“那清宵今晚的歌舞也是在试探?”刚说完,她就摇头自我否定:“清宵这摆明是直接告诉突厥他们不接受谈和。”   张起扔给她一个赞赏的眼神,又剥了几颗葡萄喂给她吃:“看着吧,事情很快就有结果了。”   常欢点头,心里也隐约觉得他们穿越的事情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歌舞表演结束之后,小皇帝从皇位上站起来。端着酒杯老气横秋的对清宵道:“国师哥哥,你是要告诉朕不接受突厥的求和吗?”   开门见山的话问的直白,所有大臣都唏嘘的摇了摇头,只能自我安慰是童言无忌。   清宵举起酒杯,看着很拽:“当然了,突厥这一次前来我京都用脚趾头想都是一场计谋,我肯定不答应。”   小皇帝做深沉状:“原来如此,那朕也不答应。”   忽听“哐当”一声,只见那体态雄壮的突厥使者一脚踹翻了酒桌,拔下腰间的弯刀怒气冲冲的站了起来,嘴里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道“你们,欺人太甚!”   清宵眉一挑:“欺的就是你们!”   “啊啊啊啊!”   那突厥使者大叫一声,举刀就朝清宵劈过去。清宵慢悠悠地靠在那里:“抓起来!”   “是!”   从他身后几个护卫和突厥使者打了起来,常欢和张起坐在一起,觉得清宵做事太随性了,简直是跟着心情走。   拓跋弘慢悠悠地喝着酒,似乎这也不关他的事一般。几息功夫,那突厥使者就被抓了起来。   小皇帝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清宵:“国师哥哥接下来又做什么?”   清宵含笑:“陛下,把皇位让出来可好?”   小皇帝一愣,显然一时没消化清宵的话。   常欢和张起也是一愣,这太简单粗暴了。放眼望去在座的文武百官依旧安安稳稳地坐在位置上喝酒吃菜依旧没停手,不过那两只耳朵都竖起,显然也在关心这件事。   常欢叹了口气,小皇帝真可怜,连朝臣都盼着他快点下课。   小皇帝呆萌地眨眨眼睛,忽然就哭了:“呜呜呜……国师哥哥你终于想通了,要当皇帝了吗?”他一边哭着一边往清宵身上爬:“我早就不想做皇帝了,每天睡不饱的日子太难受了。皇位给你,玉玺给你,你要什么我通通都给你。”   “…………”   画风转的太快,常欢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眼见着小皇帝一招手,太监就捧着传国玉玺上来。小皇帝拿着传国玉玺就往清宵怀里赛:“给你,我不当皇帝了。”   清宵拿着玉玺转了转,所有人的目光都炯炯有神的看着他,就想知道,他会把玉玺给谁。   结果……他把玉玺丢给了常欢:“给你!”   常欢:“…………”   她下意识往张起怀里藏,眼神还瞄着婓知章。婓知章依旧清华万千的坐在那里,就连脸上的笑容也没变过一丝一毫。倒是一旁的拓跋弘,目光就像探照灯一样直直射了过来。   常欢下意识抱紧玉玺,对他挑衅一笑,那样子带着点儿‘愚蠢的人类,玉玺在我这你有本事来抢啊,来抢啊’的即视感。   拓跋弘手下一用力,直接捏碎了手里的杯子。   常欢抖了抖身子,往张起怀里躲。张起皱着眉头,把玉玺拿了过来,开口道:“国师,你这什么意思?”   清宵很无辜:“你们是天神,这传国玉玺在你们手沾沾仙气,有利于国家的繁荣昌盛!”   睁眼说瞎话能到这地步,也算是无敌了。   张起挑唇:“既然如此,那我就拿着了。”   常欢:“…………”   她完全不知道起哥唱的哪一出啊?   拓跋弘眉一挑,朝常欢走了过来。一双眼静静地看着她,张起上前一步挡住他的视线,拓跋弘忽然笑了,笑的特别诡异的那种:“我敬你一杯。”   张起收回目光,鄙视:“我们从不和对手把酒言欢。”   常欢默默地为起哥点个赞。   拓跋弘不恼,目光在两人身上转了一圈,才收回去。一言不发的走回自己刚才坐的地方,继续自斟自饮。   常欢觉得他肯定在想坏水,要抢传国玉玺。但他实在太反常了,和他一起来的突厥使者被羞辱成那样,也不见他吱个声。   张起摸摸她的头,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说:“他从没把自己当过突厥人!”   常欢恍然大悟,其实他们也不是么?从没把自己当过和清宵一伙的人。   宴席过后,张起主动要求要和常欢住一间屋。   常欢脸红,难道起哥想那个?   张起无奈:“今晚肯定有动静,我得和你在一起保护你。”   常欢嘿嘿笑,忽然道:“起哥,我想给你生猴子。”   张起盯着她,眸光深邃:“想带球上学?”   常欢摸摸鼻子,她忘记她还是个学生了。   哎也不知道,现代怎么样了?他们失踪的消息肯定传出去了吧,外婆又该担心了。   ☆、第107章   两人住在一个房间,伺候的太监宫女就有七八个。等他们打好了洗澡水,张起就挥手让他们下去歇息。   常欢看着浴桶嘿嘿傻笑,起哥的美人出浴图好久都没见过了。张起见她托着腮帮子,两眼放绿光,没好气的在她头上轻轻一敲。扯了布条将她的眼睛蒙住:“不许偷看。”   常欢撇撇嘴,不偷看,光明正大的看。   到底想着晚上有事,张起也没油着她胡来。两人洗了澡,换上干净的里衣便躺在床上睡觉。   常欢趴在张起怀里,传国玉玺被她拿出来仔细看了看:“你说清宵干嘛把这东西抛给我啊?”   张起五指穿梭在她发间,轻柔缓慢地替她按摩:“拿你当饵!”   常欢嘟嘴:“这家伙……”她忽然顿住,一下子从张起身上爬起来兴奋道:“我终于知道我们为什么会穿越了。”   张起半坐起来,搂着她的腰嗓音沙哑:“恩?”   常欢嘻嘻一笑,凑到他面前小声道:“他曾经说那外国人是在天命之外的人,所以想借我们的手把他ko掉。”   看着常欢兴致勃勃的模样,张起眸光带着宠溺的微笑:“恩?继续!”   常欢昂着头,得意洋洋的说:“在墓室里他没死,咱们阴差阳错一起穿越到古代,他属于天命之外的人,咱们也是,所以啊。古代的清宵和现代的他一样无耻,都想着拿咱们做饵来解决那个外国人。咱们这是给人当杀手呢。”   张起低低一笑,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真聪明。”他又躺了下去,翻过身,拿左手给常欢当枕头,右手在她背上轻轻拍打像哄小孩子一样柔声道:“夜深了,睡觉!”   常欢乖巧的闭上眼,想想又不对。孟然睁开眼睛:“好啊,起哥,你早就知道了,居然不告诉我。”小粉拳捶捶捶。张起睁开眼握住常欢的手,眸光火热深邃:“不想睡?恩?”说着,身体往常欢身上一压。   感受到他火热的身躯产生的变化,常欢怂答答地闭上眼睛,心里想到:“不是我怕你吃我,是在这古代人家不好意思被你吃。”   见她虽闭上了眼睛,那眼睫毛还颤巍巍的抖动,两眼珠子在眼皮底下转来转去。张起叹了口气,低头在她眼睛上落上轻轻一吻,然后慢慢的从鼻尖滑到唇边,两人交换了一个温柔缱绻的吻,常欢这才沉沉睡去。   到了后半夜,常欢是被颠醒的。   她感觉不对劲儿,立马睁开眼睛成防备姿态。却发现自己正躺在一辆马车上,而对面正坐着拓跋弘。   她傻了,这是?   “醒了!”拓跋弘淡淡开口。   “你绑架我?”   常欢的明知故问让拓跋弘微微皱眉,常欢扭头看了四周,见马车内除了拓跋弘还有一个黑衣人,她眨眨眼睛商量问道:“玉玺你拿走了,能放了我不?”   拓跋弘冷笑:“不能!”   常欢惊讶:“强取豪夺,你难道霸道总裁病犯了。”   就算在现在拓跋弘也不了解中国玛丽苏文化,对霸道总裁自然也不知道。不过从常欢的语气中,他大概了解这也不是什么好话。   他微拉了拉嘴角,把传国玉玺放在手中,旁边的黑衣人连忙从怀里掏出一颗夜明珠放在他面前给他照亮。见拓跋弘面无表情的检查传国玉玺,常欢脑筋儿转的飞快。先不说她为毛会孤身一人在这里,但她敢肯定张起和清宵肯定留有后手。   而且这一幕和她的梦境重合了,常欢坐起来,好奇问道:“你为什么老想要传国玉玺啊?”   当然,她也就问问,没指望他会回答。   没想到拓跋弘头也不抬的回答了:“最开始是为了钱?现在嘛……呵呵……”他笑的常欢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常欢抖了抖身子,试探道:“你难道想统一天下?”   拓跋弘赞赏地看了她一眼,常欢彻底被吓到了:“你这样会引起时空错乱的!”在历史的潮流中蝴蝶翅膀扇不得,拓跋弘这样胡来真的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难怪清宵要搞死他!   如果因为拓跋弘改变了历史,她和起哥肯定也会因为历史的改变不存在于世。这样一想,常欢发自真心的也想搞死他!   “想杀我?”拓跋弘没错过她眼里一闪而过的杀机,他话刚出口,他身旁的黑衣人已经上前一步拎着常欢的衣襟,还没等那黑衣人有何动作,常欢忽然撕心裂肺的哭了起来。   黑衣人:“…………”   拓跋弘得到了传国玉玺心情很好,他淡淡问:“哭什么?”   常欢抹泪唏嘘:“我被人抛出来当诱饵,你的手下又要揍我。难为我是一个弱女子,被吓到了肯定只有哭了。”   拓跋弘叹了口气,示意黑衣人退了回去。   常欢给了黑衣人一个得意洋洋的眼神,然后双手一拍,抬着下巴道:“你如果改变了历史,在未来的你也会消失。”   拓跋弘扬眉:“是吗?”   常欢点头:“当然,自作孽不可活!”   拓跋弘见不得她这得意的表情,又是一哼,常欢嗷叫一声,在黑衣人还没上前的时候赶紧抱着脑袋滚到桌子底下。这一滚,牙们却磕在拓跋宏的膝盖上,直接蹦出了血。拓跋弘也被她的牙齿磕出了血。   常欢欲哭无泪,拓跋弘却淡淡道:“叫大夫过来,我要打狂犬育苗!”   常欢:“…………”   你才是狗,你们全家都是狗!   马车快速向前行去,拓拔宏当真请了大夫来看伤。   常欢鄙视他小题大做,捞起车帘往外看了一下。发现天还没亮,外面还是黑漆漆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所以然,她索性放下帘子,问拓拔宏:“你要带我去哪里?”   拓拔宏还在仔细观看传国玉玺,闻言抬了抬眼皮:“看戏!”   “看戏?看什么戏?”   拓跋弘阴阴一笑,却不答话。   常欢觉得无趣,又捞开车帘看着外面。此时晨曦初现,隐约能看清外面的景色。常欢吃了一惊,回头看着拓跋弘:“你抢了玉玺,绑了人,你居然不跑?”   她还以为拓跋弘会把她带回突厥,没想到这厮竟然明目张胆的驾着马车在京城的大街上遛圈。这不摆明了告诉别人,我在这里,你们来抓我呀,抓我呀!   拓跋弘将传国玉玺放进盒子里,颔首淡淡道:“影三。”   “是!”那个黑衣人利落上前,一掌癖晕了常欢。   等常欢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大白天了。   她全身无力的躺在床上,听着外面热闹的丝竹歌舞声。只能转着脑袋仔细去看屋内的场景,根据她多年的写作和阅读经验这一定是个青楼。   而拓跋弘今晚肯定会在此处设置一场鸿门宴,起哥和清宵肯定是这场鸿门宴的主角。   她转了转眼珠,得想一个办法,拓跋弘给她下了药,到时候肯定是想威胁他们。她不能做猪一样的队友,拖他们的后腿啊。   刚想到这里,拓跋弘就走了进来。见常欢气鼓鼓地瞪着自己,他面无表情的地给她一面镜子。   看着镜子里面那张美的完全不属于自己的脸,常欢整个人都斯巴达了。难道所有人都喜欢玩易容?   她吃惊的样子取悦了拓跋弘,他轻声一笑,把常欢从床上扶了起来:“别激动,今晚的好戏缺了你可不行。”   常欢真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   拓跋弘笑的变态,他拍了怕手掌。几个打扮妖艳的女子捧着衣裳首饰鱼贯而入,不顾常欢的挣扎给她梳妆打扮。   折腾了一个小时之后,京城第一花魁常欢小姐新鲜出炉。常欢呵呵哒,她改变了样子又没成哑巴,到时候在起哥面前吼一嗓子不是很简单的事情。拓跋弘似乎知道她心里所想,拿起一粒类似麦丽素一样的药丸塞进常欢嘴里。   常欢:“…………”   不怕,她还有眼睛。   有时候千言万语尽在眼神中,她和起哥的默契一个眼神足矣。   拓跋弘又拿过一条白绫覆在常欢眼睛上,常欢默默问道:“又聋又瞎的花魁,你见过?”   拓跋弘勾唇笑:“无妨,我喜欢!”   常欢一开始是拒绝的,奈何胳膊拧不过大腿,绑票强不过绑匪。只好顶着这蛋疼的花魁造型等到了晚上,天色刚黑下来,青楼已是张灯结彩四处都是莺歌笑语。   她被影三抱到一个雅致的厢房,从这里看过去,青楼里的景色一览而尽。然后常欢悲愤的发现清宵那厮竟然真带着起哥和婓知章、“公仪休”来泡妹纸,更让她气氛的是,起哥手里竟然还牵着一个“常欢”。   她表示很心塞,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场闹剧。   搞得大家都来玩猜猜我是谁的游戏?   拓跋弘慢悠悠地喝了杯酒,如果不是全身无力,常欢真想一脚踹在他脸上!   ☆、第108章   这还不算完,拓跋弘斜斜一指左边的房间。影三又抱着常欢走了过去,常欢大吃一惊。这小皇帝这么小爷也来青楼找乐子?   她正疑惑间,就听小皇帝身旁的太监捏着嗓子娘兮兮的问道:“陛下,国师和婓知章就在隔壁,咱们什么时候行动?”   小皇帝转过脸,不似先前的天真烂漫,而是一脸阴沉的哼了一声:“朕五岁登基,国师就一览大权。如今竟然明目张胆的要夺我的皇位,真是欺朕太甚,朕不反抗,他真以为朕是任人拿捏的奶猫儿!”   小太监拍马屁:“陛下,请放心。药酒已经准备好了,待会儿就送上去!”   小皇帝展眉一笑,看起来很开心。   常欢却看得一团糟,今晚真是大杂烩,该来的不该来的都来了。她倒是不担心清宵他们会中毒,毕竟清宵这厮阴险狡诈,怎么可能在一个小娃娃手里吃了亏!   拓跋弘兴致勃勃地看着歌舞,见常欢一脸郁结的表情就很爽快:“你们中国人不是常说‘坐山观虎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吗?哈哈……今日一见,此话果然不假!”   常欢扯了扯嘴角,心里嘀咕“还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呢?”想到这里,她转了转眼珠,讪笑:“请问你在现代叫啥?”   拓跋弘面色怪异,没想到他会这么问。   常欢笑呵呵又说:“咱们中国人还说死也要死的明白,说说呗。”   拓跋弘吐出几个怪异的词语,常欢一听“萝卜丝”这名字真奇怪?她看了眼影三,见影三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眨眼睛。常欢翻了白眼:“抱我过去,我要吃葡萄!”   影三依言把她抱了过去,常欢伸手去够葡萄却因手脚无力,葡萄没拈起来,反而把拓跋弘的酒杯碰倒!   “抱歉,手软。”她赶紧陪个笑,影三一言不发的伸手把拓跋弘的杯子扶起来,恭恭敬敬地倒了杯酒才作罢。   拓跋弘挑眉看了一眼常欢,常欢瞪着他:“不是你给我下软筋散,我才不会这么丢脸。”   拓跋弘似乎很喜欢看人丢脸,他得意洋洋的喝了这杯酒,然后挥手让歌姬们都散去。   歌姬一走,整个室内都安静下来。   这是忽听对面清宵惨叫一声:“这酒有毒,别喝!”   常欢心里一惊,很想挣扎着影三怀里跳下去,却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拓跋弘扔下杯子走到猫眼那边,发现除了清宵其他人也都中了毒。他呵呵阴笑,真是大快人心。   常欢见状,两行眼泪立马流了过来,口中喃喃念道:“起哥,你就这样挂了?挂了?怎么可以这样?”   拓跋拓跋弘才不管常欢怎样伤心难过,直接让人一把大火烧了青楼。常欢死死扒拉住门框,泪流满面:“不,我不走。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我要和起哥同年同月死。”   拓跋弘:“…………”   他觉得牙疼,zg人就是肉麻叽歪。   影三得令,手起手落间常欢又被他癖晕了。   等常欢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睡了一觉,精神看起也不怎么好。她就纳闷了,拓跋弘这个逗逼大费周章的把她打扮成花魁,咋还没派上用场整出戏就完了?   拓跋弘闻言,鄙视问道:“你觉得一个丑女出现在青楼合适吗?”   常欢:“…………”   md,在起哥心中她可是美出宇宙了。一想到起哥和一个假常欢命丧火海,她啪嗒啪嗒的又流下了眼泪。   拓跋弘忙着调兵攻城的事情,无心管常欢。见她又哭了,让影三把她抗走。出了拓跋弘的屋子,常欢一直低着头,谁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拓跋弘想一统天下的心情很急切,到了晚上就集结十万军队,带着他自己研发的大炮攻城。   清宵一死,小皇帝掌权,京中早就乱作一团了。一见突厥人带着厉害的大炮攻城,全军几乎不战而逃。拓跋弘就这样一鼓作气势如虎的攻到了皇宫大门外,小皇帝早就在太监的掩护下从皇宫密道中逃跑,一夜之间整个京城可谓是国破家亡。   常欢看着这个惨淡的景象,心里唏嘘不知是何滋味。   突厥的火光照亮了整个皇城,拓跋弘仰天长笑,他一统天下的愿望居然这么容易就做到了。看来,那些史书中说的东方巨龙简直不堪一击。他大步走到正殿的皇位上,看着金灿灿的龙椅满意笑,这黄金打造的龙椅代表着无上权利,如今这一切的一切都将是他拓跋弘的。   常欢凝眸,愤怒地看着拓跋弘一步一步的走向龙椅。她紧紧的咬着下唇,努力控制颤抖的全身想让自己淡定下来。   凉夜如水,空旷的大殿中只有拓跋弘狂傲嚣张的笑声在回荡。就在他坐上龙椅的那一瞬间,一支箭矢划破空中,无比锐利的朝他射去。看着这一幕,常欢的心简直都要跳出来了。   只见拓跋弘冷笑一声,拔剑斩向箭矢。箭矢被他斩断的时候,从中冒出一股青色的白烟,拓跋弘心知有诈,想捂住鼻子已经来不及了。他蓦地噗出一口鲜血,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倒地而亡,连挣扎的时间都没有。   看着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常欢这才吁了口气。   这毒从她一开始装作不小心磕在他腿上就下了,这股青烟乃药引,一闻即毒发。拓跋弘一把大火烧了青楼,殊不知这本是他们一早下好的套,就等他来钻呢。不然起哥怎么让自己在他怀里就被拓跋弘掳走了!   幸好她有和江南对戏的经验。不然这明知道一切计划,却要不露声色的表演实在太难了。   她拍了拍心口,回头一笑:“起哥,我演技不错吧?”   一道人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赫然是拓跋弘身旁的影三。他扯掉面上的黑巾,露出一张陌生的人脸,赞赏的拍拍了常欢的头:“不错,不错,真不愧是咱们家的编剧大人。”   常欢:“嘿嘿嘿……”   “哎呀呀,闪瞎我的狗眼哟!”清宵拿着弓从门外走了进来,一张俊脸上全是懒洋洋的笑意。   张起上前淡道:“脸上的人/皮面具麻烦你取下来。”   清宵促狭一笑:“张兄这般也很俊美。”   常欢努嘴:“比不上我起哥的万分之一。”   张起脸红,当面被媳妇儿夸奖他怪不好意思的。   这时候,婓知章也从外面走了进来,对三人道:“幸好有常姑娘的预言,不然这一战恐怕是一场硬战!”   想着外面威力巨大的大炮他就心有戚戚焉,亏的他们做足了完全的准备,得张起指点派人把大炮的核心零件偷走了,不然那些大炮足已把整个京都夷为平地。   清宵这时也正了脸色,对两人弯腰行了一礼:“多谢二位出手相助!”   常欢侧身躲过他的行礼,开口问道:“我们可以回去了吗?”   清宵答:“自然,待天一亮我就送二位回去。”   “太好了,终于可以回去了。”常欢双手一拍,嘻嘻笑道。   张起却看着清宵出言相问:“不知千年后那位公仪休可是先生?”   清宵笑了一下,抬头看着广袤深邃的天空:“我前些日子夜观星象,发现东方紫微星破,有煞星靠近。便算出突厥事变,且有命运之外的人会搅乱命运。因命运之外的人只有命运之外的人才能破,不得已才用秘术将二位带至此处。”公仪休对常欢歉意笑:“抱歉,扰乱了二位的命格。”   常欢一征,看着公仪休漆黑明亮的眼眸。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也是,他都能把自己和起哥带到古代,又有什么不知道呢?这样一想,她也一笑:“没事儿,咱们就当古代几日游了。”   张起很聪明,又如何不知道清宵所言之人是常欢。他紧了紧牵着常欢的手,不管她以前是什么模样,他爱的就是遇见她时的模样!   天一亮,清宵就画了个阵法将两人送回了现代。   等两人回过神来,才发现四周黑漆漆的一片。   常欢满头黑线,清宵这家伙居然把两人送到了坍塌的墓室里面。这下完了,如果黑个子不来,他们岂不是要活活埋死在这里.   幽灵“公仪休”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张起拍了拍常欢的脑袋:“那个萝卜丝是有名的国际大盗组织的头领,咱们正好可以顺藤摸瓜逮捕他们!”   常欢沉默良久,才慢悠悠的说:“起哥,你退役了。”   张起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媳妇儿,咱虽然退役了,你忘了我开的侦探所了?”   常欢嘻嘻一笑,也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没忘,还有咱爸妈咱哥咱弟呢。”   两人笑着聊天,没过多久黑个子就带着同事将两人从废墟里面救了出去。常欢这才知道,原来距离墓室坍塌才过一天的时间。   望着广阔的天空,她只能感叹,真是梦里千年,世上一日的节奏啊。那在古代的那么多天,她可是白赚了哇。   ☆、第109章   墓室坍塌的很厉害,黑个子又回市里调了几台挖掘机过来挖掘。还没开动,博物馆的考古学家就闻风而动全都奔了过来。说是为了保护古代文物,不准他们用挖掘机来挖坍塌的墓室。   经过协调之后,出钱请了很多当地的居民来当搬运工。   至于那些外国大盗的尸体则是由黑个子和刑警大队的人运了回去。那个叫萝卜丝(拓跋弘)为首的外国组织,也被他们顺藤摸瓜顺利抓获。而传国玉玺在常欢的帮助下,被考古学家挖掘出来。   这消息一出,简直震惊世界。   无数华民终于目睹了传说的中传国玉玺,而常欢的名字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出名了。一时间很多新闻记者都想要采访常欢,不过常欢为了避免宁安的马甲被八出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就算这样,她的一张校园生活照也没好事者八出来,放到网上和新闻上。因为她干净甜美的外表,常欢被网友们成为史上最美校花。   常欢得知这个消息后,有点囧。   晚上有一节关于古代经济发展史的课,常欢从古代穿越回来,好不容易得了空去上课。   上课的时候她才发现,老师讲的历史刚好是她和起哥穿越的那段历史。   结果发现历史上她和起哥被写成了天降英雄,用了各种华美的辞藻来歌颂他两的功绩。而清宵这个国师则被写成杀君篡位的奸臣,在二十五那年死于一场疾病。而婓知章登基后实行了一系列的利国利民的措施,为后来的朝代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说道这里老师抬头看着常欢笑道:“常欢同学前阵子去敦煌旅游找出了传国玉玺,而这历史上天降英雄之中的女子也叫常欢,说不定这就是常欢同学的前世呢。”   常欢开玩笑说:“老师,你说我穿越还有可能。”   “穿越这个假设常欢同学说的很好。不过,就目前的科技发展来讲,穿越是咱们人类遥不可及的一个梦啊。”   常欢点头,肯定的说:“穿越肯定存在世上的。”   老师被常欢天真的话逗笑了,谁也不知道她说的就是事实。常欢也跟着笑了起来,话题扯远了,老师又拉了回去开始上课。   说到经济发展,就不能忘记国家财政和军队。老师又岔开说起了张起在古代提出的关于军队改善的措施,末了还挺感叹的:“这位张起乃军事奇才,他提出的军事改革制度道现在咱们国家还在沿用。所以说,军事、经济、综合实力强盛了,才能建造一个最为辉煌的王朝。”   常欢挺起背脊,非常自豪。   起哥就是她的superstar!   刚下课,就听见外面一阵吵闹。   常欢好奇的凑到窗户边上,只见楼下用无数蜡烛摆成了一箭穿心的图案,一个男孩拿着一束玫瑰花跪在里面特别深情的望着楼上.   “啊,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大晚上的来告白。”   常欢心里正感叹的时候,那男生眼光一亮,扯开嗓子就吼道:“常欢、常欢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常欢手抖,奔她来的?   这时楼下已经聚集了很多同学,大家都兴致勃勃的围在那里看热闹。同学们一听是向常欢告白的,都大大的“哦”了一声,纷纷拍手叫好:“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常欢:“…………”   瞎起哄的同学们,你问过本人的意见了咩?   那男生一听群众起哄,立马跟打了鸡血死的站起来,扯开嗓子喉道:“常欢同学我为你写了一首歌,我马上唱给你听啊!”   一旁立马递过来一把吉他,那男生拿着吉他就要唱。常欢赶紧伸手叫停,大声道:“同学,我有老公了。”   那男生:“…………”   过了很久,他才幽幽地道:“没关系,我不介意的。”   “我介意!”一道声音蓦然响起,常欢和众人都是一怔。偏头向声音的来源处望去,只见人群之中张起慢条斯理的走了过来。   完美的衣着,高傲的表情,像是一只巡视领地的雄狮一般傲然而立:“你想死吗?”   气场太过强大,那男生虎躯一震,菊花一紧,连忙摇头:“不想,不想!”   张起抬头和常欢对视,见常欢满眼亮晶晶地望着自己。他张开双臂,微微勾起唇角:“到我怀里来。”   常欢一颗心砰砰直跳,哇塞,起哥好威武霸气,好猛萌。   她满怀激动的冲下楼梯,扑进张起怀里:“起哥,起哥,你怎么来了?”   张起拍拍她的头:“外婆来了,我接你回家吃饭。”   常欢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张起在她唇上一亲,淡笑:“晚上做梦都在叫外婆,我今天特意飞回去把外婆接过来了。”   常欢心里感动:“起哥,起哥。”这世上,只有这个男人将她视如珍宝,会因为她一句话,一个眼神就掏心掏肺的对她好。   张起拥着常欢,眼神温柔:“走吧,大家都看着呢。”   “啊!”常欢猛地反应过来,脸上烧的厉害。   真是的,她以为的自己的脸皮已经厚的出奇,却没想到会因为和他在一起,会因为的他的举动、话语就脸红害羞。   有一阵子没见到外婆了,常欢心情忐忑又激动。   张起握着她的手,笑道:“别担心,外婆她老人家脸色红润精神好。”   常欢转头看着张起,真诚道:“起哥,能嫁给你真好。”   张起翘起唇角,笑了一下:“我能娶你,也很好。”   两人无言相视,这辈子总有那么一个人,无怨无悔的对你好,总有那么一个人不经意间就住进你心里,日积月累,从此再也无法放开。   张起之于常欢如此。   常欢之于张起亦如此。   看着窗外的路,常欢惊讶:“哎,这是回咱妈家?”   张起笑:“妈听说外婆来了,下午直接把外婆结果去了。两人聊得可好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常欢好奇:“我要做什么心理准备?”   张起笑而不语,只专心开车。   车子拐过几个路口,终于停在张家大门前。外婆和张妈妈两人早就等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两人。见他们的车缓缓开过来,张妈妈连忙笑道:“回来了,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许久不见,外婆确实如张起所说的那般脸色红润精神好,似乎身体也发福也不少。常欢等车一停,就窜下去,几步上前抱住外婆蹭啊蹭:“外婆,外婆,我好想你啊。”   外婆笑呵呵的拍着她:“不是每天都讲电话的嘛,有啥好想不好想的哟。”   常欢答:“当然不一样,通电话哪有见面重要啊,这次来了别走了好不好?”   张妈妈也在一旁笑道:“就是,就是,亲家外婆别走了。孩子们都在北京,方便照顾你。”   看着常欢眼巴巴的望着自己,外婆好爽点头:“成,玩一阵子才回去。”   “啊,不常住啊。”常欢失落。   外婆笑道:“这人老了离不得根,再说陈莫庭那孩子也经常来看我。你们就别担心了。”   再一次听到陈莫庭的名字,常欢有些恍惚。   那个大男孩,应该过的很好吧?   张起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常欢发愣。他垂下眼,虽然知道常欢心里只有自己,对于陈莫庭只是友情,不过身边时时刻刻都有一个觊觎媳妇儿的人,他真心不爽。   晚饭是外婆和张妈妈联手做的,半桌北京菜,半桌川菜。两人都是拿手绝活,就想让两孩子补一补。   一餐饭吃的那是相当热闹,吃完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外婆忽然问:“你们扯了结婚证,啥时候办酒席啊?”   “啊!”常欢愣住,她还没想过这个问题呢。   张起笑:“随时都可以。”   谈起人生大事,常欢难得脸红。张起见状又笑道:“等她满二十就办吧。”   常欢脸更红了,满二十不止结婚,还有和起哥的夫妻生活……   外婆听了话点头:“到时候咋办?我征求你们的意见。”   张起答:“我已经想好了,两方都办,不能委屈了我家常欢。”   听了张起的话,外婆可高兴了。常欢是她从小带到大的孩子,虽然张起年纪大了点,不过大了也好,瞧瞧多懂得疼人。   常欢全程脸红,把话语权全都交给张起。   只要和起哥在一起,啥时候举行婚礼她都没意见。   外婆忽然问道:“你们晚上……怎么休息的?”   常欢:“…………”   她看了眼张起,张起面不改色:“我们分房睡,她现在还小。”   外婆更加满意了,对张起是越看越喜欢。常欢在一旁赔笑,他们精神上分房睡的。   这时常欢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是红薯公司的荷姐打过来的,荷姐说已经个林瑶商谈上了《二战》版权的事情,她已经把相关的细节和合同发到常欢邮箱了,让常欢看一看,如果没问题就可以准备签合同了。   常欢答了声自己一会儿看,荷姐又说,林瑶看中了年前出版的一本都市青春爱情故事《谁在你左右》想买下版权,拍成电影,作为明年情人节上映的电影。   想买《谁在你左右》版权的人很多,常欢想做生不如做熟,而且林瑶出的价格也不低,便点头卖给了林瑶,不过常欢要求小说的编剧必须是自己。   荷姐表示知道,又告诉常欢电视台想做宁安的采访。   而且公司也觉得她已经可以在大众面前曝光自己的年纪,做了电视台的采访,对于她未来的事业会有更大的帮助。   常欢思考了一会儿,点头答应了。   ☆、第110章   采访常欢的是当时有名的一档娱乐节目,叫《嗨翻八点半》主持人也是全国出名的名嘴康静。   采访时间定在周三晚上,刚好常欢没课。为了让常欢有精神去录制节目,外婆和张妈妈都特意做了爱心晚餐给常欢吃。   吃过了晚饭,张起就开车把常欢送去电视台。   第一次真正的面对镜头,常欢有些紧张。   张起揉了揉她的脑袋:“别担心,我一直陪在你身边。”   常欢深呼吸几口气,这次采访对她来说,除了宣传自己提高知名度,更重要的是她的一切都将会曝光在大众面前。   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节目录制间和大多数一样,是半间开放式的房间,三面都是三合板做成的墙,对面就是观众席。此时观众已经入座,常欢没想到居然来了这么多人。观众席上几乎都坐满了,张起被导演组安排在离舞台最近的位置。   这时候的访谈,没后来那么花哨。   录制间被布置成欢快活泼的风格,康静一身职业装斜坐在沙发上,抬头询问:“宁安小姐,可以开始了吗?”   常欢深吸了一口,露出一个微笑:“可以了。”   随着导演一声开拍,康静脸上迅速换上一个热情洋溢的笑容:“各位电视机前的观众,大家晚上呢。欢迎来到《嗨翻八点半》,今天为大家请来的是有天才少女之称的小说家宁安小姐,让我一起欢迎宁安小姐。”   见摄像机对准自己,常欢迅速挂上一个甜美可爱的笑容:“大家好,我是宁安,很高兴参加康静姐主持的《嗨翻八点半》。”   此时,摄像机想外延伸推进,把热情的观众都拍入镜头,又转回录制间。   康静微笑地看着宁安:“听说宁安小姐十三岁的时候,以《情迷大清出道》,那时候还被一家娱乐公司强权购买?和恶势力做斗争,宁安小姐似乎吃了不少苦楚?”   常欢一怔,这个问题并不在采访的列单中?   康静依旧笑眯眯地看着她:“听说那时候很多人都不相信宁安小姐十三岁,就能写出这部具有传奇色彩的小说呢?”   虽然不知道康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见招拆招常欢还是会的。她面带微笑,嗓音愉悦:“与其说是和恶势力做斗争,不如说是人生成长必要的一课。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有今天的我。”   这番话很官方,但说出来谁也挑不出错来。   康静点点头,兴致勃勃的说:“是呢,当初宁安小姐可是联合很多社会人士,做出了惊天动地的大反攻。”随着康静的话,他们身后的大屏幕上开始播放一张一张的照片,常欢惊讶极了,这些照片电视台怎么会有?全都是当初她联合网友们做出的事情。   甚至连和红薯论坛网络反击,调换报纸,还有诙谐暴走漫画的事情全都有。   常欢扭头看了眼张起,见他皱着眉头,一副不悦的模样。   张起见常欢看过来,松开眉头,露出一个微笑,无声到:“别怕,一切有我。”   常欢忽然觉得心里一阵安心,她回了张起一个甜蜜的微笑,集中精神准备接招。不管康静此番是想把她的形象设置成一个心机婊?还是白莲花?她那么多事情都闯荡过来,如果就这样一个难题都不能解决,以后她还怎么在娱乐圈里混?   照片一幕幕揭过,最后停留在法案胜诉的那一刻。   “好了,想必观众朋友也看出来了,咱们的天才少女年纪轻轻就足智多谋。竟然能把一个久负盛名的娱乐大亨给斗败,看来大家质疑宁安小姐能不能写出《情迷大清》这本著作的时候,首先得想想宁安小姐的智商哟~”   康静最后一句话说的有些嘲讽,观众们也是一阵唏嘘。谁都不能接受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居然这么有心计。   常欢不动声色的抬头,目光在观众席上一一掠过。明明离的很远,观众们却似乎被她平静无波的眼神震慑住。所有人都噤声,下意识的低着头。目光最后落在康静脸上,饶是康静久经沙场,也有点招架不住常欢的气场。常欢垂眼复又抬眼,眼中的平淡换上了爽朗的笑意:“康静姐似乎对我的从前很感兴趣?”   康静舒了口气,还以为这姑娘会说什么石破天惊的话   看来终究还是嫩了些,她眼神八卦:“当然了,宁安小姐传奇的一生我非常好奇呢。”说着,目光转向观众席:“想必,大家也很好奇是吗?”   “是!”观众们异口同声的兴奋起来,常欢明媚灿烂的笑容,让他们全都觉得刚才被她震慑是错觉。况且这一次,居然见到了这么大的新闻。   有八卦不听,是傻子!   张起紧皱的眉头全都松展开来,兵者诡道也,他的丫头干的漂亮!   常欢挂着冤枉的笑容:“康静姐真是冤枉我了,我当时那么小,全靠那些朋友们仗义相助。”她很无辜地对着镜头和观众:“大家也看到了,他们之中现在全都是社会上的成功人士,而我依旧是码字农。当初没有他们的帮助,大家觉得我们孤儿寡母会怎样?”   观众们都若有所思,常欢的资料刚才在大屏幕上全都介绍出来。而且常欢写的电视剧,他们几乎都看过。若说这个小姑娘天纵奇才有可能,但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抖倒一个娱乐大亨,没有财力权利怎么可能办的到啊。   而且照片里面出现了那么多成功人士,比起他们,这个女孩似乎也太平凡了些。   人的心理就是这样,有比较才会有发现。这样一想,似乎常欢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帮助,肯定是这个姑娘身上有值得人帮助的地方。   见观众们都若有所思的点头,看常欢的眼神都带着一种“发现美”。康静叹了一声,常年大雁,今天却被雁啄眼。   宁安从最初的甜美可爱到中间的霸气侧漏再到后来爽朗开朗。虽然表面上都是自己引导出来的效果,殊不知,这便是一招以守为攻的计谋。   这一战她输了!   她坐直了身体,露出一个微笑:“说道这里,大家想必很想见一见帮助过宁安小姐的那些朋友。”   常欢忍不住看向后台:“到底是谁呀?”   康静俏皮一笑:“你马上就知道了哦!绝对是你想不到的惊喜!”   常欢扯了扯嘴,对康静的话她可没报多大的希望。   反正不管是谁,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在康静的引导下,观众们的气氛倒是空前热烈。很快,在一阵音乐声中后台的们缓缓打开。康静立马兴奋道:“我们的神秘人,马上驾到。“   常欢抬眼,一双略显修长的腿引入眼帘。聚灯光下一个卓尔不群的男人连带笑意地走了进来,常欢几乎站了起来,冯晓龙怎么会是他?   康静大笑出声,歪头笑看着常欢:“没想到吧?听说冯先生是你的伯乐。”   看着逐渐走进的高大男人,常欢眨了眨眼睛,此时冯晓龙依旧是一副清俊温润的模样,见她看过来,面带微笑的上前给了她一个拥抱,温声道:“好久不见。”   常欢:“…………”   台下的张起紧紧抿起唇,手往哪里放?该死!   这时常欢已经反应过来,她站直身子与冯晓龙拉开了距离,微笑:“好久不见。”   冯晓龙高深莫测一笑,抬头看着她:“长大了不少。”   常欢:“…………”   她在心底哼哼,就算此时冯晓龙这张主播国脸风靡万千少女,拥有很高的人气。若是等会儿联合康静再整出什么幺蛾子,她绝对会毫不留情的反击。   对于冯晓龙来说,刚开始接到康静的邀请他是有些犹豫的。可看着资料上常欢那张笑颜如花的脸,他忽然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两人还是朋友的日子。那时候,常欢全心全意的依赖他,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满心报复的年轻人……那些被遗忘到角落的事情,就像是忽然翻开的老照片,一张一张一幕一幕的在他脑海里翻腾。   所以他来了!   康静主持的节目就是收视的保证,她笑眯眯地看着冯晓龙和常欢两人:“此时看起来,两位真是郎才女貌,一点儿都不像照片中的大哥哥和小妹妹呢。”   大屏幕上的照片切换成一张充满阳光喜庆的照片,那是冯晓龙第一次带着常欢回去,常欢却被婆婆赶出大门。他没办法只好带着上从二楼窗户爬下去见常欢的时候。常欢蹲在楼下仰望着他,那照片此时看起来充满了温馨。   冯晓龙眸光一闪,上挑的凤眼中带着一抹苦笑:“那时候她还太小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让观众们的情绪达到了高/潮。   要知道国脸是不能有绯闻的,这下似乎挖掘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桃色恋情呢。   常欢:“…………”   怎么办?她已经感受到起哥怨念的目光了。   康静也是一脸震惊,要知道此人可是出了名的擅打太极拳。她没想到,他居然正面回答了自己的话。她很快就反应过来,笑道:“难道说?你们两……”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听一声冷哼。张起不动声色的从观众席上占了起来,别小看他的动作。他刚迈到台上,整个镜头都是他的特写。场面也由静转动,他迅速抓住了观众们的视线。谁都想不到,竟然出现不速之客。   ☆、第111章   他就像草原上忽然跃起的黑豹,这一瞬间,无论是谁,眼中都只有他的存在。   张起不是名人,但他英俊豪气的长相和一身沉着内敛的气质却足足吸引了大家的目光。见摄影师的镜头对准自己,他唇角带着傲慢的笑意,显然已经知道怎么抢镜了。   他神情傲然:“大家似乎更感兴趣的是你喜欢男人的事情吧。”赶惦记他老婆,就得要有被黑的觉悟!   冯小龙抬眼,两人的视线相交,在空中擦出无数火花。而康静和观众又被震惊了,国脸喜欢男人?   哦买噶,这太让人沸腾了!   冯晓龙回他一个温和的笑脸:“似乎有人被踩到尾巴,口不择言,什么话都敢往外蹦。”说着,他回头对常欢温柔一笑:“一个男人喜不喜欢一个女人,从他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   康静捂嘴,天啦,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国脸眼中流露出那么纯粹的深情。   国脸,爱的实在太深沉了!   常欢:“…………”   张起笑了一下,眼中别有深意:“你似乎对着小爷的媳妇儿在告白。”   冯小龙笑了一下:“宁安,是不是该做糖醋排骨了?”   常欢孟然醒神,她脑子转的极快。这两句台词,是《谁在你左右》最后结束的台词。她立马哈哈笑了一下:“能让观众么看到两位的精湛演出,真是好有眼福啊。”   康静也跟着道:“想必大家都知道宁安小姐的都市青春爱情故事《谁在你左右》即将拍成电影了吧?”顿了顿,她又说道:“今天很荣幸看到国脸和这位英俊的先生的现场表演,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康静故作神秘的对镜头笑道:“这可不是我们请的托哦~”   观众们会心一笑,现场气氛缓和不少!   张起伸手在常欢头上揉了一下,于灯火通明之处,俊朗的眉眼漾开一抹浅浅的笑容。笑容极淡,却让常欢心头砰然乱颤。   这个镜头也被特写放进了电视里,看电视的少女都被张起的笑容迷倒了。从此以后,少女爱大叔才是王道!   虽然一波三折,幸好圆满成功。   不过常欢看着报纸头条,老公比自己还抢戏肿么破?   张起捏了捏她的脸:“媳妇儿,别以为拍马屁,我就忘了你差点红杏出墙的事情。”   常欢可怜兮兮,在他怀里蹭了蹭:“红杏打死也不出墙,我去跪搓衣板?”   张起叹了口气:“你知道我舍不得!”   常欢嘿嘿,和起哥斗只要卖萌装可怜就好了。   张起笑着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我就喜欢看你这狗腿的模样。”   常欢嘻嘻一笑:“皇上,早说啊。皇上还喜欢臣妾哪里?”   张起促狭一笑:“朕喜欢……”视线微微下滑,落在常欢的唇上……   一个温情弥漫的吻结束后,看着常欢绯红的脸颊。张起心满意足的抱着她坐在躺椅上晒太阳,为了不打扰小两口的亲热,外婆和张妈妈早就跑出去遛弯去了。   这时门铃忽然响了起来,常欢莫名其妙:“谁呀?”   张起见她迷迷糊糊的,便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继续睡,我去开门。”   “噢。”常欢枕在摇椅上,昏昏欲睡。过了很久又似乎只过了一会儿,她见张起许久都不回来,便撑起身子望向客厅:“起哥,谁呀?”   “是我!”这一道悦耳的声音直接让常欢精神为之一震,陈莫庭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老朋友许久不见,她还是很高兴。笑眯眯的跑了出去,却发现除了陈莫庭还有冯晓龙,两人手里都拎着东西站在门口和张起对视,见常欢过来,陈莫庭目光亮了一下又黯了下去。   他淡淡道:“我来看看外婆。”   冯晓龙直接朝里面走了过来:“外婆打电话让我来玩。”   张起:“…………”   招狼回家的外婆诶,我给您老跪了。   三个男人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   常欢赶紧站出来打哈哈:“你们两难道一起来的?”   冯晓龙和陈莫庭都嫌弃的撇开头,同时道:“不是!”   张起暗自朝常欢竖起一个大拇指,媳妇儿这招挑拨离间干的忒好了。   常欢抽抽嘴角,她发誓,她就随便问问的。   几个男人坐在沙发上,看着常欢在厨房忙活的背影,都挺欣慰的。但只要三人的目光一对上,那必是火山相撞,天崩地裂。   在厨房都能感受到外面那股浓烈的战火味道,常欢赶紧给外婆和张妈妈打了个电话,让两人赶紧回来。他们不是来看外婆的吗?就让他们好好看个够!   她端着切好的水果走出去,三个男人俱都是一怔。然后露出一个高兴的笑容:“有我喜欢吃的啊。”话落,猛然察觉不对,谁喜欢的都有,还真是一个都不落下。三人难得统一视线,全都委屈地看着常欢。   常欢呵呵笑,家有哈士奇,出没请注意!   三人就像比赛一样,都把对方喜欢吃的水果抢走,想独留自己喜欢吃的气死对方。然后……三个男人悲剧的吃了一肚子自己不喜欢吃的水果。   常欢抽抽眼角,真是幼稚的没救了。   外婆和张妈妈很快就回来,外婆能在北京看到两人表示可高兴了。一直拉着冯晓龙和陈莫庭嘘寒问暖,就怕她没看见两人的日子,两人没照顾好自己。   外婆一手拉着一个,冯晓龙和陈莫庭倒也是真心很尊敬和喜欢外婆。都老老实实的由外婆牵着回答着外婆的话,不过那眼神儿始终都要往一旁飘去。   两人的小心思外婆哪能不知道,但是常欢和张起已经结了婚。她也只好棒打鸳鸯,哎,三个人,无论哪一个做外孙媳妇儿她老人家都很喜欢的啊。   要是常欢能把三个人都娶回来就好了!   “二起啊,来着不善,媳妇儿你要看好。”张妈妈拉着张起语重心长的道。   张起冷着脸看着另一边其乐融融的场景:“放心!”   “哎,你要是看不好媳妇儿,我只有让老大上了。”   张起满头黑线,外人撬墙角也就算了,怎么她老娘还老想着添乱?   人情往来少不了要吃饭,晚饭依旧是半桌北京菜,半桌川菜。   外婆煮了水煮鱼和虎皮青椒,热情慈祥的给冯小龙和陈莫庭夹菜。而张起、陈莫庭、冯晓龙又给常欢夹菜。常欢囧,只好给外婆和张妈妈夹菜,这一餐饭真是吃的脸蛋疼。   吃过了饭,两人又坐了会儿。   外婆问:“莫庭啊,你咋来北京了?”自从高中毕业后陈莫庭就留在柳城读书,而且他非常牛叉的在半年时间升到了研究生。   其实他原本在高中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上大学,不过为了和常欢在一起。他特意跑去读高中,自从常欢离开之后,他的重点就全都放在“事业”上。至于学位,那只是锦上添花的玩意儿罢了。   陈莫庭看了眼常欢,微笑:“来这边有点事情。”   外婆点头,又看着冯小龙:“你今天不用上电视吗?每天晚上七点,外婆调啥台都能看见你。”   冯晓龙笑:”我辞职了。”   这下就连外婆和常欢都惊讶了,当初他为了事业可是在背后捅刀子,怎么说辞职就辞职了?见常欢神情担忧地看着自己,冯晓龙翘起嘴角,岔开了话题转而道:“现在恭喜你似乎太晚了,不过还是要祝福你。坚持了这么久,祝你事业一帆风顺。”   常欢含笑:“谢谢。”   外婆见他不想说,她这么大岁数也知道他肯定有苦衷。既然他不想说,那就不问了。就关心他的单身的问题:“你啥时候娶媳妇儿?”   冯晓龙自嘲一笑:“……等有缘人吧。”   气氛无端的沉重起来,张起忽然站起来,拿起车钥匙:“走,咱们三个大老爷们儿不能这么干坐着。咱们去喝酒!”   对于男人,酒量很重要。   冯晓龙和陈莫庭都站起来,他们之间的斗争恐怕这一辈子都不能结束。   既然想喝,那就舍命陪君子。   常欢赶紧站起来,张起在她额头一弹:“你去干什么?这是男人之间的事儿。”   常欢嘟嘴:“你们别喝太多,适量就成啊!”   被关心的三人同时点头,然后又发现是群体关系,那视线又对上擦出火花了。   常欢:“…………”   她倒不担心三人打起来,其实从事实而言。   其实三人还是挺看得起对方的,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惺惺相惜,男人之间的友情嘛,总是在越打越热闹,越打越升华。临出门前,她还不是不放心的吼了一句:“你们喝好了通知我,我来接你们。”酒驾要不得!   三人动作同时一顿,然后点头。   到了十二点都还没接到电话,常欢有些不放心。就给张起拨了过去,接电话的人确是陈莫庭。常欢楞了一下,问道:“他呢?”   陈莫庭答:“喝多了。”   常欢苦笑:“你们在哪儿?”   陈莫庭报了地址,常欢立马挂了电话。从厨房拿起保温盒就往外面冲,保温盒里是她熬的醒酒汤,就怕三人喝多了第二天头疼。   ☆、第112章   张起和冯晓龙两人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只有陈莫庭面色不改的坐在那里。   明灭不定的灯火下,他表情柔和了许多。   常欢看过去,他微微一笑,低声道:“来了。”   “恩。”常欢点头应了一声,然后又觉得此情此景好像有些暧昧。便咧嘴笑了一下,把保温杯里的醒酒汤倒了出来放在桌上:“刚熬的醒酒汤,喝一口不?”   问完才尴尬的发现,陈莫庭双眼清亮,哪里像喝醉酒的人。   陈莫庭看着那一碗醒酒汤,心底柔软的不可思议。他轻轻笑了起来,这碗醒酒汤和当年那碗鸡汤何其相似,就连盛汤用的保温盒依旧是当年那只。   常欢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好奇地看了眼。余光又瞥见醉的东倒西歪的张起和冯晓龙,这两个家伙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才能醉成这样?   话说,陈莫庭酒量还真是千杯不醉!   她想走过去,把张起和冯晓龙扶起来。醉成这样,该怎么灌醒酒汤啊?   可是现在陈莫庭却坐入口处的沙发上,目光沉静地看着自己。想过去,必须从他身旁经过。常欢有些迟疑,脚步缓慢地朝那边走了过去。   昏暗中陈莫庭的双眼异常明亮:“常欢。”   常欢抬眼,两人距离很近,近到他一伸手就能将她拥入怀里。   陈莫庭垂下眼帘,放在膝上的手微微颤抖,泄露了他的心事。他笑了一下,轻声道:“汤很好喝。”   常欢一愣,然后笑道:“醒酒汤味儿那么浓,你居然喜欢?”   陈莫庭抬眼,目光中隐含喜意就这么静静地望着她。气氛一时间有些凝固,常欢扯了扯嘴角,呐呐一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陈莫庭身后的张起忽然翻了一个身,孟地坐起,双眼炯炯有神地看着两人。   常欢偏头一呆,又见张起也学着她的动作偏头。仔仔细细地将常欢看了看,先是疑惑:“小丫头怎么变的这么漂亮了?”然后哈哈一笑,像是反应过来一样咧嘴笑的像个孩子一样呢:“哦,这是我媳妇儿!”   常欢:“…………”   她还第一次见到起哥喝醉酒的模样,此时见起哥像个小孩子一样伸手朝她扑了过来。常欢赶紧跑上前接住他,奈何张起人高马大,直接把常欢铺在沙发上,两人抱在一起滚做一团。   陈莫庭只觉身旁的一空,一股失落感瞬间笼罩着他。看着像个小孩子一样抱着常欢蹭啊蹭,陈莫庭抿了抿唇,起身走过去将张起扶了起来。   常欢这才得了自由,她赶紧起身又给张起灌了碗醒酒汤。张起喝了一口,就皱着眉头:“这么难喝,不喝!”   常欢:“…………”   起哥,你的沉熟稳重?你的淡定自若呢?   张起见常欢拿着碗发呆,口中嘟囔:“小丫头你怎么站着不动?谁欺负你了?你说,我保护你。”   常欢苦笑不得:“你不喝醒酒汤,你就欺负我了。”   张起“啊”了一声,立马蹭起来,把常欢手里的碗夺过去一口喝尽。然后嘿嘿一笑,把常欢的抱在怀里哄到:“媳妇儿,不怕,不怕啊。”   常欢被他逗笑了,见他虽然胡言乱语,但行动似乎没啥问题。就抬头对陈莫庭道:“冯小龙就拜托你了,我先把起哥带回去。”   陈莫庭眉头一皱,他不放心常欢带着一个醉鬼。可刚想说话,就和张起的目光对上。张起伏在常欢肩上,微微眯着眼,目光深邃悠远哪里有半分醉意。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点头:“路上小心。”   陈莫庭立在黑夜中,目送两人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良久之后,才回过神,转头看了眼依旧昏睡不醒的冯小龙。   三个男人之中,只有他喝醉了!   常欢开着车,从后视镜中看着张起伏在后座上,闭目睡觉。嘴角弯出一个笑意,她也有能照顾他的时候。   可惜,她不知道。   黑豹在捕捉猎物的时候,总会让对手放松警惕。于是张起醉酒的后果就是,常欢念念不忘要给起哥生猴子的愿望,于今晚终于花好月圆!   第二天一早,常欢在张起的怀里醒来。   稍微动一动就觉得浑身酸麻,感觉要散架了一般。放在腰间的手紧了紧,张起长臂一伸又将她拉入怀里。   常欢嘟了嘟嘴,扭头在张起唇上咬了一口。   张起睁开眼睛,眼中丝毫没有一点倦意,他嗓音嘶哑微微笑道:“是在暗示我吗?”   常欢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烧了个大红脸。连忙轻声呸了一声,把头埋进被子里。虽然两人很早就有了肌肤之亲,可修成正果的第一早晨,在张起怀里醒来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她嗔骂道:“想什么呢,快点起来。”   张起连同被子一起将她抱了起来,常欢惊呼一声,从被子里伸出头来:“你想干嘛?”   张起哈哈大笑:“出门前我抱你去洗漱一下。”   常欢:“…………。”   因为昨晚回的是自己家,一大早张妈妈就打电话过来问两人昨晚上干嘛去了。常欢支支吾吾的,只好说昨晚上张起喝太多,怕吵到两人,所以他们是回家住的。   张妈妈秒懂,暧昧地笑了几声,让两人晚上记得回家吃饭后,就挂了电话。   常欢伸出拳头在张起胸前锤了几下:“都怪你啊!”   张起咧嘴一笑,任由她作怪。   打了半天常欢觉得没意思,脑袋里面忽然冒出一个想法:“起哥,万一我有了那不是要带球上学?”   张起无奈,伸手在她头上揉了揉:“不用担心。”   常欢疑惑,见张起微微有些不自在。她瞬间恍然大悟,不知是改高兴还是不高兴。酒醉的那么厉害,起哥居然没忘记带杜蕾斯。   不过?   不是说好要等自己二十岁的时候才可以吗?他为什么会在家里备好杜蕾斯?难道……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起哥已经红杏出墙了吗?   看她眼泪汪汪的瞅着自己,张起叹了口气:“傻丫头,男人的理智哪能说的清楚。尤其是对着你的时候……”   常欢一秒变笑,嘿嘿嘿~   起哥这是在夸自己有魅力吗?   给常欢洗漱之后,张起又从冰箱里拿出一些食材做了一份丰富的早餐。吃完之后,拿起车钥匙对常欢道:“还有半个小时。”   “什么?”   “你忘记今天要和林瑶见面的事情了吗?”   常欢尖叫一声,回屋换了件高领的衬衣出来。颇为不自在的扭了扭身子:“起哥,咱们走吧。”   和林瑶约在一家西餐厅见面,助理荷姐也从川内飞了过来。到了西餐厅,看见同荷姐坐在一起的男人,常欢彻底惊讶了,陈莫庭,他怎么在这?   见常欢吃惊的模样,陈莫庭眼里闪过一丝愉悦的笑意。视线下划,落在常欢的颈间微微一顿,然后颔首对她微微一笑。   常欢下意识回了一个笑容,林瑶站起来笑道:“怎么样?没想到陈先生也来了吧?”   常欢点头,林瑶又道:“陈先生可是这部电影的投资人。”   常欢又惊讶了,陈莫庭投资她的电影?   看着陈莫庭澄澈真挚的眼眸,常欢暗叹一声,陈莫庭啊陈莫庭,这是何必呢?如果是别的投资商,常欢能很淡定的觉得人家是看中了她的才华。可是换做陈莫庭,无论如何她都觉得欠他良多。   这样的深情,为何会赋予自己?   自己到底是不值得他这样做啊!   林瑶见气氛不对,连忙站出来打哈哈,缓和气氛。说等会儿,会和常欢介绍这次的演员,荷姐则把一系列的合同资料都拿了出来让常欢过目,如果确定没问题那就可以签合同了。   转眼就到了吃饭的点,而那两个电影主演也在收工之后赶了过来。这两个人常欢一个也不认识,似乎是刚出道的明星。   不过两人都很契合《谁在你左右》之中的角色,经林瑶介绍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两人是林瑶工作室的签约艺人。   林瑶现在要做的就是捧红这两个人,常欢作为编剧其实也很在意两人的演技,当即就让两人现场表演了一段。   因为事先曾说好,男女主角必须要常欢点头才能出言。所以两个小明星,当即就表演了一段小说中比较出名的段子。   常欢看了,表示演技没问题。不过还有一个疑惑:“男二谁演?”   林瑶神秘一笑:“你猜!”   常欢思忖一下,这部剧主演都是不出名的明星,那么男二肯定要一个很有影响力力的男演员来饰演。而且按照林瑶的人际关系和资金条件,这个男演员一定是……她吐出两个字:“江南!”   林瑶鼓掌:“聪明!”   江南出道演的第一个神医角色,就是林瑶介绍的。由于江南很重人情,所以帮林瑶捧两个新演员他肯定会愿意的。   ☆、第113章   因为江南最近有档期不得空,为了迁就他的档期,把开机仪式定在七天后。一切准备妥当,常欢也开始动手改编剧本的事情。   几人相谈盛欢的时候,常欢见林瑶神色一变,她抬头望去。只见对面一个中年秃顶的胖子带着几个当红明星耀武扬威的走了过来。   看那架势,很明显是来挑衅的。   林瑶紧紧咬着下唇,手中的勺子都快捏变形了。   那胖子走了过来,摘下墨镜小眼睛在众人面前一扫,然后不屑笑道:“林瑶,和一个靠炒作发家的小说作者合作,你就想染指明年的情人节?”   常欢见话题居然指向自己,她微皱了皱眉头。   林瑶镇定了一会儿,讽刺道:“自然比不上财大气粗,人员广泛的雷导。对了,听说雷导这次拿《快抢》去参加最佳外语片,被国外友人评了个最佳听钟奖。”   雷导气的脸色发红,他拍了请大明星来拍了很多国际大片。每次都信心十足的想入围全球奖,每次连门都没进就被踢出来了。   林瑶目光在雷导身后的女明星身上一扫,拉长了声音说:“听说雷导前去好莱坞,因为经费不足和女演员挤在一间屋子里。不知道雷夫人的锅铲有没有换?”   此言一出,雷导和那女明星脸色骤然一面。   邻牙利齿的林瑶让雷导怀恨在心,他哼笑了几声,觉得常欢是个好拿捏的,于是调转枪头指向常欢:“一个玩心计写小说的biao子,也想进军电影行业,真是可笑!”   常欢不怒反笑:“肯定比不上最佳听钟奖的雷导,雷导这次聚集了这么多大碗,又想拍哪部神作?”   “你!”雷导气急败坏,显然没想到一个两个嘴皮子都很利索。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哈哈大笑:“对于你这样的小编辑,不管我拍什么神作你都只有仰望。”他两个小眼睛挤成一条缝,露出令人恶心的光忙:“如果你愿意投靠我我名下,我可以让您和大明星合作写剧本,带你拍大片。跟着林瑶这样的人,就算炒作你永远也出不了名!”   常欢傲娇一笑:“我有没有实力,出不出名,你这位最佳听钟奖的导演,还是先管好自己吧。”她低调,并不代表她好欺负!   雷导气急:“你!”   林瑶也哼了一声,女王范儿的一撩头发,十公分的高跟鞋毫不留情地踩在雷导脚上。   听着雷导杀猪般的叫声,常欢咧嘴笑的非常灿烂。   一直站在常欢身侧的陈莫庭,目光闪了闪,转头看着常欢:“不用担心。”   常欢对他笑了笑。   林瑶却忧心忡忡地对常欢道:“对不起啊,宁安。”   常欢拍了拍林瑶的肩膀:“说什么呢?林姐,咱们是合作者,共同对付外敌那不是应该的。”   林瑶面色担忧:“雷显明是睚眦必报的小人……”   常欢安慰她:“别担心,他过不了多久就自身难保了。”   林瑶纳闷:“什么?”   常欢傲娇一笑:“女人的第六感,你信不?”她刚才可是看到了雷显明的未来,那可是家破人亡的节奏啊!   下午张起电话过来说因为隔壁市发生了一起连环杀人事件,他跟着警察去调查案件去了。让常欢自己在家注意些,常欢也叮嘱了起哥一些事情,就准备回家。   陈莫庭走在她身侧,不容她拒绝:“我送你!”   在车上,陈莫庭看她:“你在介意!”   常欢:“………没有。”   陈莫庭忽然笑了一下,温和着嗓音道:“常欢,我投资这部电影是因为我想转行,你不用在意。而且,我不投资想投资这部电影的大有人在。大家都这么熟了,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   常欢也笑,老实说她一开始是有点介意的。   不过听说陈莫庭想转行,她也没开口问。她当然不会以为陈莫庭口中的转行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他来京城肯定是有其他的事情!   “不用担心,这比钱很干净!”见她沉默,陈莫庭开口道。   常欢楞了一下,忽然笑了起来:“恩,我相信你!”   陈莫庭把常欢送到楼下就离开了,回到家,常欢免不了被外婆和张妈妈一番嘘寒问暖。   她脸烧的通红,和起哥睡觉,搞得人竟皆知实在有点丢脸啊。尤其是看着张妈妈很遗憾的看着自己炖的一锅野生甲鱼汤,唠叨:“特意为二起准备的,他怎么就出差了呢。”   常欢脸红,想着昨晚的场景。实在没好意思告诉张妈妈起哥战斗力强盛,根本用不着喝这些东西。最后没办法,这一锅甲鱼汤被张妈妈拿去喂小区的猫狗了,搞得那一晚上,整个小区都能听见猫狗的狂叫声。   不得不说,这锅野生甲鱼汤真乃补肾极品。   常欢在开工前,熬夜把剧本改了出来。   她打开书柜,从里面拿出一个档案袋。这是她重生以后,就一直在写的剧本。可惜写到现在那个剧本都还没完成,   现在似乎到了画上句号的时候了!   许久不见的李多多给她发了个邮件,说前阵子常欢提议的让红薯在国外上市的事情。下个月的28号是个黄道吉日,决定在伦敦那边上市。让常欢无论如何,那一阵子也要抽出时间出来,毕竟她这个董事长不能缺席。   红薯是常欢创建的第一个公司,如今上市也算彻彻底底的走上了正轨。这些年有很多跟风的小网站,可惜因为红薯开设早,实力强大,牢牢占据了站的第一把交椅。   而她以前和黄上他们合作的科技公司,她所提供的那些资料,这些年也逐步被开发。作为股东之一的她,身价可以算是zg最年轻的富豪。   李多多就曾经打趣过常欢,说她如果公布身价的话,恐怕会引起异常轰动。   常欢只笑了一下,她没好意思告诉李多多,她和同学孟然在国外也有合作项目。   三天后的一个早晨,常欢还在睡梦中。   就听见屋外有人走动的声音,她睁开眼,走了出去。发现原本在隔壁市探案的张起,满脸疲惫的躺在沙发上。厨房的灶台上还烧着开水,她走了出去:“回来了?我去给你煮碗面。”   张起对她一笑,眼里布满了血丝:“吵醒你了。”   常欢摇摇头:“案子不顺利?”   张起笑了一下,把她抱进怀里:“凶手已经抓到了。”   常欢见他泪的厉害,用手轻轻给他按摩头部。没过多久,张起就在她的怀里睡着了。看着胡子拉碴,神色疲惫的张起,常欢别提有多心疼了。   第二天一早,张起睁开眼睛,见自己枕在常欢腿上睡了一夜。连忙小心翼翼的起身,把常欢抱了起来。常欢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啊,怎么了?”   张起在她额头亲了一下,胡子刺的人有些痒。   常欢嘟囔:“胡子太长了。”   张起恶作剧,又在她脸上亲了很多下。   常欢被搅的睡意全无,只好睁开眼:“我给你煮面。”   张起嗓音低沉:”我只想吃你。”   常欢:“…………”   等两人彻底餍足之后,已经是中午了。   幸好为了改稿子,常欢在冰箱屯了很多食物。两人这一天就靠着冰箱过活,几乎没怎么下地。折腾到晚上,张起终于大发善心的放过常欢,去厨房里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常欢浑身无力的躺在沙发上,暗搓搓的想,男人果然开了荤就不能忍,这样下去她迟早会带球上课的。想到这里,她抬头看着张起:“起哥,你什么时候想要孩子?”   张起端着菜出来,笑:“怎么这样问?”   常欢特怜惜溪看着他:“你哥们儿的娃都能打酱油了,我不能让你出去丢人啊!”   张起揉着她的脑袋:“你还小。”   常欢嘟嘴,前后她加起来也是三十好几了,小个p。她这一生奔的不就是白富美,学霸,创业家嘛,这些她都有了,如今还多了个美男相公,她真心想给起个生个猴子。   “你不是一直都想拍电影吗?现在生孩子会挡住你的步伐!”   常欢呐呐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她知道张起说的拍电影,是她放在文件夹里的那份资料,不是说的她现在和林瑶合作拍的电影。   张起温柔一笑:“我是你老公,我当然知道。”   常欢嘟嘴:“不管,生孩子只要一年。拍电影要花好多年,我就要给你生孩子。”   张起无奈:“好好好,生生生,你说生就生。”   常欢嘿嘿笑,准备让外婆和张妈妈给她调理下身子,好给起哥生个活泼乱跳的猴子。说到做到,吃了晚饭两人又继续去发展生娃大爷。   以至于开机那天,常欢是被张起抱着去参加开机仪式的。面对大家暧昧的目光,常欢也只好哈哈干笑。   ☆、第114章   由于演员们敬业演技好,《谁在你左右》的拍摄进度很快。其中有一幕是女主从同学们口中得知男主在国外留学。花光了所有积蓄漂洋过海,只为了和男主制造一场偶遇的场景。   这一幕特意定在国外常青藤大学门口,工作人员收拾打包好工具搭乘了飞机特意赶往美国。   常欢也在出差人员之中,没办法,因为拍戏的时候总有很多不定时因素,可能导致改写剧本。   常欢跟着去,也好省了麻烦。   到了美国,林瑶特意给大家放了半天假。让大家去感受下异国他乡的氛围,没办法,九十年代出国的人少,洋气,大家一到陌生的国服都控制不住激昂的心情到处看稀奇。   刚下飞机,走出去,就见前面有一个眉目俊朗的年轻人站在门口,见常欢出来他微微一笑,连忙走上来给常欢一个热情的拥抱:“长高了不少。”   常欢灿烂一笑,拿手比着两人之间的高度:“你也是,快一米八了吧。”   女主角林哟哟神秘兮兮的凑到林瑶跟前:“瑶姐,咱们编剧身边咋老是围绕着优质男呢?”   “林哟哟难道我长的不帅?”男主角春日泽挤了过来,两人是同班同学平时就喜欢互相打闹。   林哟哟嘿嘿一笑:“那男生一看就是好人家养出来的,跟咱们这种不一样。”   “总感觉编剧和我们不在一个档次,哎,同样的十八岁为什么差距这样大?”   林瑶失笑:“你们两个有心思想这些,还不如把剧本多看几遍,好好揣摩一下人物心里。”   两人一口同声回答“是,boss!”   但林哟哟腿却悄悄地往常欢那边挪去,脸上带笑:“编剧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逛第五大道?”   常欢摇头:“我和朋友有约会,你们去吧。”   林哟哟好奇:“这位是?”   常欢见她满脸粉红泡泡,好笑介绍道:“这是我好朋友孟然。孟然这位我同事林哟哟。”   孟然朝她伸手礼貌道:“您好。”   林哟哟一脸八卦的看着两人笑,常欢满头黑线,年轻真好永远都这么有活力充满好奇。   孟然这段时间变化很大,如果说他高三毕业的时候还是个孩子。那么现在的他,看起来就像自信沉稳的青年才骏,只要他站在那里,谁都不能忽略他。   剧组此次前来拍戏,多亏了他的帮助。林瑶把林哟哟拉了回来,对孟然道了谢,就带着剧组的人离开。   “走吧,带你去参加一个宴会。”孟然对常欢道。   常欢好奇:“什么宴会?”   “一些名人举办的沙龙,里面会展览很多来自各个国家的古董。”孟然打开车门,让常欢坐了进去:“其中有一副画和你有关。”   “我?”常欢惊讶。   孟然却卖了个关子:“到了就知道。”   车子大约行驶了一个小时,开进了一座庄园式的城堡。两边的雕花铁门缓缓滑开,看着眼前的古堡常欢睁大了眼睛。这是一座充满了欧中中世纪风格的古堡,夕阳打在高高的灰色石墙上让整座城堡看起来如梦似幻。城堡宫殿前是一片蔷薇园,灿烂如火的花朵,摇曳的晚风,似乎让这座城堡从睡梦中苏醒。   常欢下了车,木呆呆地看着眼前华丽的建筑,下意识的转头看着孟然:“这和我有关?你确定?”她的嗓音都在抖,她真心想不通,她究竟能和一个国外的文化沙龙扯上啥关系?   孟然伸出有臂弯对常欢笑了一笑,常欢楞了一下,才伸出左手挽住他的胳膊。看着城堡前穿着黑色制服的英俊侍者,有些窘迫的想,自己穿的这么休闲随便真的可以吗?   常欢有些赫然,但一见孟然穿着白衬衣、米色的卡其裤,也是一幅路人甲的打扮。有了同伴,似乎觉得自己也有底气了。她脸上挂起一个人畜无害的微笑,昂头挺胸的挽着孟然的胳膊走了进去。   到了城堡门口,立马有英俊的侍者和穿着女仆装的少女迎上前来分别将两人带到房间里去。   常欢看了眼孟然,见他颔首,便挂着笑意跟着女仆走到房间里。一路走来,常欢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城堡内,高高的穹顶上镶嵌着华丽的水晶灯,长廊两旁点着烛台一直延伸到了长廊尽头。常欢感概,人间富贵迷人眼,幸好她来之前在故宫里洗涤了下眼球,就算如此咋一见如此奢靡豪华的城堡她也差点hold不住。   唔,下一本小说可以写东方道士和西方吸血鬼的故事了!   女仆带着常欢走到一间客房,原来城堡的主人会为参加宴会的客人准备好晚礼服。看着手里粉色的晚礼服常欢满头黑线,摔,这主人什么眼光。   玩cosplay吗?   她忍着把晚礼服丢出去的冲动,换上了粉色的兔子装。   真是没脸见人啊?   正在纠结的时候,一个侍者走了过来:“尊敬的小姐,请允许我带你前去参观一下。”   想着自己要写的新小说,常欢高兴点头。不过她还是有些不习惯侍者无微不至的照顾,此时夕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古堡内灯火通,常欢正在感叹生平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纸醉金迷的时候。蓦然脚下一顿,立马转身就躲。   原因无他,长廊的尽头隐约能看到两个青年在交谈。重点是,人家西装革领和她的粉红兔子装不在一个世界。她疑惑,她这身衣服真的是宴会主人准备的?而不是某人的恶作剧!   “常欢!”其中一人已经发现了她。   常欢嘴角抽搐,转身走了过去。冯晓龙脸上带着笑意,将她大量了一下:“很适合你!”   “你怎么穿成这样?”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可他也穿着一身玩偶装的话,她心里会平衡一点。   “这位漂亮的小姐是?”另一个金发青年微微疑惑地看着冯晓龙,冯晓龙似笑非笑地瞅着常欢,用英语说道:”我的小女朋友!”   常欢嘴角一扯,用英语说起来这句话并没有歧义。   她客气礼貌的对那个金发青年笑道:“您好!”   金发青年似乎对常欢态度的转变有些好奇,出声询问:“我惹到你了吗?”   常欢:“…………”   她哽住,觉得自己因冯晓龙迁怒于他很不礼貌。连忙绽开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不不不,很高兴见到你。”   金发青年见状,这才惊讶的指着常欢:“你就是那个……”   “艾利克斯~”金发青年的话还没有说完,一只花蝴蝶朝他飞奔而来紧紧抱住他。一双褐色的眼睛高傲无礼地落在常欢身上:“又干又扁的四季豆,艾利克斯你的审美真是低俗的让人担忧。”   “尤朵拉!”艾利克斯不悦出声:“请注意礼节!”   常欢抬头,目光首先就被一对高耸的酥胸吸引。尤朵拉自信的挺了挺胸,抬起下巴一脸不嘛:“我说的没错,艾利克斯请记住我才是你的未婚妻。”   常欢:“…………”   妹的,无缘无故就被卷入了一场狗血里。   对上艾利克斯歉意的眼神,常欢无所谓的耸耸肩表示不在意。落在尤朵拉眼中,那就成了挑衅。美艳的脸上写满了愤怒,不由分说就拉着常欢高声道:“来参加宴会,居然穿这样。侍者怎么让会让你这样的家伙进来的?”   冯晓龙眉头微皱,挡在常欢跟前沉声道:“尤朵拉小姐,请注意言辞。”   尤朵拉虽在气头上,奇异的是面对冯小龙的低斥,她红了红脸色,小声道:“对不起,冯先生,是我没控制好自己的脾气。不过这位小姐,真的不适合出现在这场晚宴!”   “哦,尤朵拉小姐,似乎真正不该出现的人是你才对!”有人从一旁走了过来,常欢扭头看去,然后整个脸都黑了。尼玛,清宵这厮为毛会出现这里?   清宵一身复古华丽的贵族装扮,走到常欢跟前,满面笑容的道:“这位小姐,是我的贵客。我不允许任何人轻视她!”   常欢:“…………”   右手在人看不到的地方,狠狠地掐在清宵的后腰上。   感情这座城堡是你丫的,所以这身粉色的兔子装也是你丫准备的!   清宵笑容扭曲(疼的):“尤朵拉,请向这位小姐道歉!”   尤朵拉死死咬住嘴唇,艾利克斯见状于心不忍的上前拉着她的手,对常欢道:“抱歉,让您心情不愉快了!”话落,他转头看着尤朵拉冷声道:“道歉尤朵拉!”   显然艾利克斯的冷眼相待,才是杀手锏。尤朵拉眼里含着的泪水立马流了出来,指着常欢道:“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凭什么让我向她道歉?凭什么你们都这样温和的对待她?”   常欢嘴角的笑容僵持住,她平白无故的被人欺辱,反过头来什么都成了她的不是。她嘴角带着灿烂的笑容,特别缓慢的说道:“没办法,谁让我魅力大呢?尤朵拉小姐,这世界不是有胸就能行遍天下,相反……”她特别温柔滴凑近尤朵拉身旁,笑眯眯的说:“胸不平何以平天下!”   ☆、第115章   尤朵拉泪奔而去,清宵肉痛不已:“嘶~可以松手了吧?”   常欢松开手,抱胸挑眉:“这身马甲披的可真好啊。”   清宵嘿嘿笑,拉过一旁的冯晓龙笑道:“这位是我新认识的朋友,你认识吗?哦,你认识啊,那我就不多说了哈。”   冯晓龙见两人之间的打闹不似常人之间的关系,有些纳闷。   清宵在上层社会非常出名,无论是他遍地各国的城堡旧宅,还是他屋中随处可见的古董书画,无一不在彰显这位先生背后的家族乃非常有底蕴。   凡是和清宵接触过的人都会在脑中想象,清宵一定就是传说中那传承上千年的世家出生!   当然,这个猜测并没有错。   且不说清宵出身于皇族,就是他活出的岁数,他自己就是传承千年的古董了。   冯晓龙垂下眼,似乎觉得自己越来越不了解常欢了。   她就像个迷,在自己以为接近她的时候,才发现只缘身在此山中,窥见的不过一斑。   他有些自嘲的笑,早在她十三岁那年,似乎自己就没有资格再站在她身边了吧。   “对了,我朋友孟然呢?”常欢忽然想起来,孟然说着宴会与自己有关。难道他知道什么?   清宵轻巧一笑:“他呀,在研究一幅丹青呢。”   常欢暗叫不好,果然见清宵坏心眼的说:“当初你们走后,婓知章那小子画了两幅关于你们的画像。刚好被你同学和他导师看见了,见天儿跑我这里研究那幅画的真假呢。”   常欢:“…………”   她有一肚子话想问清宵,很想知道他怎么就活了上千年。这次用孟然把她引过来到底有什么目的?   清宵眼底含笑:“在尘世流浪了许久,总想见一见老朋友!”   常欢问:“你为什么长生不老?”   清宵笑了一下,眼神悠远:“我在等人!”   “等谁?”   “等一个即将出生的女道士!”   常欢:“…………”   她真有先见之明,虽然不是东方道士vs西方吸血鬼,这也是千年老古董vs茅山女道士了。   接下来常欢没有继续问下去,就她自己都有小秘密呢。别说清宵这个老古董了,她猜测,这或许是个相杀相爱的爱情故事。   晚宴开始的时候,常欢换上了一身正常向的晚礼服。   而“失踪”已久的孟然,也扶着自己的导师出现在她面前。看着两人依依不舍的模样,常欢很想告诉两人那幅画的真相。   清宵似乎一如既往的喜欢热闹,这次晚宴他请了很多世界名人。一眼望过去,常欢就认出了很多政治名人、历史学者还有影视明星。   大家似乎都以被参加清宵的宴会而自豪,而这场宴会的展览,也让常欢感受到了zg古文化的博大精深。   清宵带着常欢,像巡视领地的国王一般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一阵目光。   大家都在猜测这个漂亮的东方女孩儿,难道也是来自哪个古老神秘的世家?   “嗨,我终于找到你了。”   常欢一愣,下意识向身旁的清宵看去?难道长生不老的不止他一个人?随即反应过来,不对,这人说的是英语。   她抬头,见一个英俊异常的外国男子惊喜交加的站在自己面前。他的身影十分高大,一头耀眼的金发在灯下闪闪发亮,脸上线条明朗分明,英俊逼人。   常欢眨眨眼:“我们认识?”   那男孩脸上的笑容一敛,毫不犹豫的张开双臂把常欢抱住,挂着欢快无比的笑容:“哦上帝,我活了这么大第一次见到从画中走下来的仙女。哦,我叫布莱恩!”   看着他脸上毫不作伪的喜悦,常欢下意识露出一个笑容。   “我研究过那副中国古画,你不知道我早已被你迷的神魂颠倒。中国有句古画怎么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从来没想过会见到真正的你。”布莱恩一激动,英语夹杂这半生不熟的汉语,常欢仔细听着,想来这件事又和清宵说的那副古画有关系。   她有些好奇,难道婓知章把自己画成了仙女?   不然这位国际友人怎么这么激动?   冯晓龙和孟然两人伸手把常欢从布莱恩怀里扒了出来。布莱恩又把她抱了回去,转头就对身后的人感激道:“尤朵拉,非常感谢你。托您的福,我终于找到我的梦中女神了。”   “真是见鬼,布莱恩,我明明是让你来se/诱这个女人。”尤朵拉面色发黑,语速很快的说道。   常欢扯扯嘴角,恶作剧的说道:“没办法,尤朵拉小姐,我也不想拥有这么大魅力的!”   “不,你应该有!”布莱恩一本正经地说:“你这样的仙女,应该让天底下的男人为之疯狂!”他看向尤朵拉:“我是听说这边有个像画中一样的东方姑娘,才决定过来看一下的。上帝见证,我可没答应你那该死的注意!”   尽管不知道自己身上玛丽苏圣母光环的亮点在哪里?可是布莱恩这一刀补的非常爽快,见尤朵拉吐血三升的模样,常欢笑的很作很开心:“总被人当做女神,真是太让人苦恼了。”   噗~   噗噗~   噗噗噗~   常欢瞪了一眼,连笑三声的清宵、冯小龙、还有孟然。这三个家伙,在外人面前要不要这样拆台啊!   清宵促狭的眨眨眼,开始添油加醋:“布莱恩,你或许不知道。你所研究的那副神女图就是常欢小姐的先祖,他们这一代讲究因果轮回和血脉传承,说起来常欢小姐是她先祖转世呢。”   冯晓龙和孟然也煞有介事地点头:“对的,就连耳垂上的红痣也一模一样!”   布莱恩为之疯狂:“噢,上帝保佑!”   尤朵拉上前一步,双手紧握,恨不得上去撕拉常欢那张笑颜如花的脸。如果她常看网文,就应当知道。常欢此时挂着笑意常被网友们比喻成“白莲花”。她自诩出生贵族,行事说话一切都要高贵优雅。对于自己的傲慢无礼,她觉得这是她应该有的资本。   但是没想到连布莱恩这个喜欢逢场作戏的花花公子都对常欢另眼相待,这对于天之骄女的她而言,是一种侮辱。她双目愤恨,几乎要把常欢射穿。   真是该死,怎么所有人的目光都变得不可思议起来。这身材就像飞机场一样的少女,究竟有哪一点吸引人?其实常欢的身材,说起来也不差,只不过和波涛汹涌,丰满妖娆的御姐身材尤朵拉比起来她就是萝莉了。   冯晓龙姐和布莱恩上前一步,挡在了常欢面前。布莱恩笑道:“尤朵拉小姐,艾利克斯似乎被某位夫人邀请到后花园赏花去了。”   无论古今中外,后花园都是‘一枝红杏出墙来’的曼妙地界。   尤朵拉面色一变,提起裙角就往后花园跑去。   布莱恩蓝色双眼熠熠生辉,仿佛是被星光点缀的夜空:“常欢小姐,我有荣幸邀你共进晚餐吗?”   “抱歉,布莱恩.盖尔特先生,这位小姐是我今晚的女伴!”清宵不容分说把常欢捞了过去,布莱恩一脸失望,随即又满怀期待地看着常欢:“那明晚可以吗?”   常欢偏头看了他一下,礼貌笑道:“很抱歉,接下来几天都有工作可能没办法抽出时间来与你约会。”   布莱恩.盖尔特这个名字常欢如雷贯耳,因为这个年轻的男人将是奥斯卡上的传奇人物。他是个导演,只拍qing色片子的导演,可他每一部qing色片都会捧红世界闻名的国际巨星。而他的一生,只拍了三部影片,就从娱乐圈里销声匿迹。   他的一生,就是个奇迹!   常欢没想到,自己居然有幸认识年轻的布莱恩。   可是无论布莱恩对她的好感来自哪里,她已经有起哥了,对于这种约会自然不能答应。   从骨子来说,常欢其实是个非常封建保守的女人。   布莱恩大失所望,很快又振作起来。   像个人形挂件一样跟在常欢身后,常欢也终于看到了传说依旧的《神女图》。然后她囧了,特么的婓知章这个坑爹的皇帝,居然把她画成了反弹琵琶的飞天仙女。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这另人叫绝的画技和曼妙优美的舞姿、身材,连她自己都要流鼻血了。   她忽然有些自卑,呵呵哒,这画上的仙女除了一张脸是她,其他部分真的是她吗?   显然在座的男人都被这幅画迷得神魂颠倒,常欢忽然想到,似乎布莱恩三部曲之中,唯一一部具有东方传说的qing色片里面的女主角随身技能就是跳的一曲反弹琵琶的优美舞姿。   她:“…………”   一定是她打开的方式不对,前世她没重生,没穿越,没认识布莱恩这个大导演啊!   布莱恩则在一旁看一眼画看一眼常欢,再看一眼画,目光就定在身上不动了。   常欢嘴角抽搐,这样一对比。   她必须要感激布莱恩的喜欢之情!   ☆、第116章   晚宴之后,孟然开车将常欢送回酒店。   布莱恩开着自己的黑色小轿车尾随其后,常欢从车上下来,就见布莱恩蓝色如海洋的眸子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晚安,亲爱的姑娘。”   常欢:“…………”   老实说,对于西方人的热情她还是有点儿接受不了。   回到酒店,剧组的工作人员很多还没回来,她刚进门就见林瑶穿着睡衣,正在房间里面看dv.   她走过去,发现林瑶正在看《谁在你左右》的毛片。   林瑶往旁边移了移,指着有江南和林哟哟出现的镜头问常欢:“你看出什么了吗?”   常欢仔细看了一下,思忖道:“江南在藏拙。”虽然这部片子他的演技依旧实打实的让人惊艳,可整体看起来,会让人觉得男二虽然让人心疼,但依旧希望女主和男一号在一起。   如果是江南以往的片子,不管他演的主角还是配角,只要他一出场,那观众都是一边倒。男主是什么?可以吃吗?江南才是王道。   林瑶叹了口气:“哎呀呀,真是欠江南好大一个人情啊。”   常欢点头,确实啊.   江南收敛了自己的光环,就只为帮林阿瑶捧红两个新人。常欢可以想象,这部电影放出去,肯定有很多人会质疑江南的演技和实力。   因为在这部片子里,江南的表现平平,和男一号不相伯仲。   相信很多人都见过某位明星演技和人格魅力都是一等一的好,某一天忽然演绎了某部片子里的配角。演技依旧好的没边儿,可是看完之后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那部片子他成了娱乐话题,而里面的男女主角却红了。   这就和江南收敛自身光环帮衬林瑶捧红林哟哟和春日泽是一个道理!   林瑶关掉dv,仰头摊在床上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道:“哎,你知道了吗?雷显明失足从家里阳台摔了下去,当场就死亡了。”   常欢惊讶,她看到的不过是受重伤,这怎么就死了呢?   林瑶神色说不出是难过还是高兴:“不知道。”   常欢:“…………”   她这挑了个开头,但又不说结果。似乎只是想找人发泄一下,常欢坐等她继续说下去。   沉默了一会儿,林瑶又开口了:“其实,我们曾经是恋人。”   常欢:“…………”   林瑶无奈一笑:“很不可思议对不对?……其实当初他读大学的时候使我们班上的才子呢。”   纵然在小说里写了万万字,可真要安慰人的时候,常欢却卡壳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作为一个忠实的听众,常欢就默默的听着,时不时用手拍怕林瑶的肩膀。   但是林瑶自尊心很强,又是个女强人,摸爬滚打这些年早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单纯的少女。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对常欢笑了一下:“睡吧,明天还要起来拍片。”   常欢点头,临睡前摸出手机,见上面有几条信息。   她含笑打开,果然是张起发来的信息。早中晚各一条,她一一回了,又给张起道了个晚安才放下手里准备睡觉。   可惜时差没倒过来,毫无睡意。   她索性躺在床上构思她写了很久都没有完成的剧本,这样一想,不知想了多久终于睡了过去。   第二天在酒店吃过早餐,他们就奔往拍摄场地。   林瑶看好哟哟和春日泽不是没有道理,两人平时没个正经但一拍起戏来。很敬业,基本都是一次ok.   到了中午吃盒饭的时候,大家拿着盒饭震惊了。这蒜蓉大虾和葱油小鲍鱼真的是他们剧组的盒饭?   单纯一点的还知道捧着盒饭去问林瑶,吃货一族自然捧着盒饭就往嘴里塞,开玩笑,这种好东西自然吃进嘴里才是自己的。   常欢把刚拿到手的饭盒打开,然后怔住。   她的盒饭除了鲍鱼和大虾,居然还有一个心形的荷包蛋。她眨眨眼睛,走到全副武装的打饭师傅面前,静静地盯着他:“口罩、墨镜全都取下来。”   打饭师傅扭扭捏捏的取下口罩和墨镜,对常欢灿烂一笑:“嗨,亲爱的姑娘。听说东方人追求一个人,首先要拿下她的胃。爱心便当喜欢吗?”   常欢摸了片刻,笑了笑:“谢谢你布莱恩,我已经有丈夫了,而且我很爱他。”   布莱恩泫然欲泣:“没关系,东方人还说只要锄头舞得好,不愁墙角挖不倒!”   常欢:“…………”   林瑶看了看两人,大手一挥:“吃吧,外国友人热情赞助的。”   大伙兴高采烈地捧着盒饭欢呼:“臣等谢过常编剧拉的赞助!”   常欢:“…………”   布莱恩不知道为毛对常欢一条道走到黑,任由常欢怎么拒绝就是像条二哈摇着尾巴跟在她后面。   常欢实在无可奈何:“你喜欢我这张脸而已,要不要这样?”   布莱恩受伤无比:“不,我爱的是你的灵魂。”   说来说去还不都一样,常欢抽抽嘴角:“我起哥特种兵出身,他会揍你的。”   布莱恩:“…………”   “亲爱的常欢,只要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我就从你面前消失。”布莱恩不死心的大喊。   常欢狐疑,这么简单?“说来听听!”   布莱恩笑出一口大白牙:“做我电影的女猪脚。”   常欢挑眉:“qing色片?”   “不不不,那不是qing色片,那是艺术!”   常欢承认布莱恩拍的片子每一部都能轰动世界,引起大家的反思和探究,可是她不想当明星,只想当个编剧。   她慎重的看着布莱恩:“谢谢您的好意,但是我并有朝那方便发展的意向。布莱恩.盖尔特先生,我拒绝!”   “好吧,那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常欢笑“当然,朋友!”   常欢这几天的行程有点忙,剧组刚收工她就马不停蹄地赶往伦敦,参加红薯公司的上市发布会。   这也是常欢第一次以股东的名义出现在媒体面前,此消息一出,震惊世界。十三岁创业,十八岁上市,宁安此人乃鬼才。   当然这些事情,常欢并不知道。   因为她一回到家,就闭关码字,都不接触外面的世界。   直到有一天她去上课,刚从车上下来,就见很多东西围着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常欢纳闷,回头问张起:“起哥,我脸上很脏?还是我衣服穿反了?”   张起揉了揉她的头,宠溺笑:“当然没有,他们在看女强人。”   常欢:“…………”因为她太低调,从来没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同之处。所以,还不懂张起口中的女强人是怎么回事。   张起笑了一下,抬头,目光一冷从大家身上扫了过去,看热闹的人立马后退,跑了个精光。   不得不说,眼神这种杀气!   乃他们夫妻两的终极武器,哪里有人扫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们被人围观了。   上课的时候,常欢觉得就连老师都怪怪的。   我因为她一抬头,总能对上老师那一双和蔼可亲的双眼。   常欢纳闷,这到底怎么了?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刚走到食堂门口。   排队的同学立马散开,让她先走。   常欢又纳闷了。   这时挂在食堂前方的电视,忽然又放起了每日必看的新闻。   常欢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吸引过去,因为电视画面上响起了她的声音。她身旁的同学们立马窃窃私语的议论起来:“看,这就是常欢。”   常欢:“…………”   同学们的交谈间立马停了下来,有几个女孩甚至叫了出来:“天啦,居然是上市公司的老板。”   “天啦,居然是她创建的红薯站。我看的小说全是红薯论坛的!”   所有人都仰着头,看着电视上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和国外记者侃侃而谈的常欢。   年轻的女孩笑眯眯地谈起自己当初建立红薯论坛的初衷。所有人都在羡慕嫉妒恨,明明同样的年纪,为什么她偏偏站在云端,成为人生大赢家。   画面一切,再换到黄上和李多多这两个合伙人的时候。两人毫不吝啬的夸奖常欢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黄上更是坦言红薯公司的it产业基本百分之百都是常欢提出的改革和点子,可以说红薯在it这一块能做到龙头老大,常欢这个引路人可是功不可没!   红薯一家亲,常欢两边都占有股份。   后来记者又扔出一个重磅炸弹,在美国风靡成灾的网络购物,也是常欢和同伴创造的王国。记者笑言,今年的全球富豪榜上前20名常欢妥妥的没问题。   同学们无力嫉妒了,因为常欢现在站的高度他们只有膜拜的份。   年少成名,却大隐于世。   从十三岁到十八岁,她自己拿手的文学行业被她壮大,她不拿手的it行业也因她壮大,她所写的剧本被各娱乐公司争相竞抢。而她自己本人又是个学霸,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而常欢……她就是神。   ☆、第117章   还有两个月就到情人节,走在街上随处可见《谁在你左右》的广告。   林瑶可是下了血本来做推广,想一炮打响,把人捧红!   常欢带着鸭舌帽去买麻辣烫,老板仔细看了看她,笑到:“唉,你不是那个天才商人吗?这么有钱还吃麻辣烫啊!”   常欢笑:“大叔,你认错了。很多人都说我和那个常欢很像,哎,我要是有钱肯定顿顿上五星级酒店吃呀。”   “也对,人有钱人都忙的很。”老板赞同地点头:“不过你真的和她好像啊。”对于常欢这个老客户,老板不免多聊了几句。   常欢指着老板手里的鸡爪,岔开了话题:“大叔鸡爪多放几个,我男朋友爱吃。”   “好嘞,一共25块,送你一鸭肠,来瓶饮料不?”老板把麻辣烫装进袋子里抬头问道。   目光扫过后面的饮料架子,常欢指着啤酒:“给我来一瓶,我男朋友喜欢喝。”   “嗨,妹妹,你对男朋友可真好,你爸妈知道你早恋不?”   常欢嘻嘻笑:“知道,知道。”和老板聊了半天,老板见她可爱又送了个鸡爪子。常欢谢过老板,满载而归。   刚走出几步,手里的东西就被人接了过去。常欢抬头对张起笑:“收工了?”   “嗯,这件案子告一段落,可以休息几天了。手怎么这么冰,手套又忘带了!”张起皱了皱眉头,把自己的手套取下来给常欢带上。又将黑色的军大衣打开,把常欢裹进自己的怀里这才罢休。   常欢靠在他肩上,满足的叹息:“真暖和啊!”   张起温柔笑:“过年咱们回老家把婚礼办了吧。”   常欢点头:“成,咱们这样也算衣锦还乡了。”   两人的谈话声,在冬日的夜里渐渐变小。一轮月光洒下清辉,将相拥的身影拉的很长很长。   刚走到小区门口,一个高大的人影就朝两人奔了过来:“天啦,我终于等到你了。”来人一口气说完话,惊愕无比的指着半拥着常欢的张起不敢置信地说:“这是你丈夫!哦,no,你为什么会有丈夫!”   张起俊朗的面容上漾起一个笑容,目光盯着布莱恩却像常欢问到:“老婆,这是你朋友。”   常欢笑着介绍:“布莱恩这是我丈夫张起,起哥,这位就是我和你说过的在清宵晚宴上认识的新朋友布莱恩先生。”   两个男人静静站立在常欢跟前,气势不分上下的对峙。   张起勾唇,率先朝布莱恩伸出手礼貌道:“很高兴见到你布莱恩先生,非常感谢你在美国时对我家小不点的照顾。”   布莱恩哼了一声,可怜兮兮地看着常欢:“亲爱的nymph,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为了寻找你,我还没吃晚饭呢。”   “这是中国的麻辣烫,想吃,左转200米右拐就到了。”张起接口道:“再见,布莱恩先生。慢走,不送!”话落,楼搂着常欢从布莱恩身旁大步走开。经过门卫的时候,还不忘嘱咐:“后边的外国人,不许放进来。”   “是的,头儿!”门卫以前是张起手下的兵,外国佬儿想撬墙角先过了俺这一关再说。   常欢被霸道总裁撸走,只好对布莱恩投去一个歉意的笑容。   “长本事了啊!”张起一口咬在常欢的耳垂上,用牙尖轻轻撕咬:“说,我该怎么罚你!”   常欢扑在他怀里,腻着嗓音道:“老爷,想怎么罚就怎么罚!奴家不介意的~”   张起眸光一暗,然后……晚饭自然是先吃了常欢再说!   第二天常欢睡到中午才起来,她打着赤脚走出房间。张起正坐在沙发上看军事杂志。见她出来,放下手里的杂志走过去将她抱起来:“怎么不穿袜子就出来了。”   常欢把脚塞他怀里,惬意的眯着眼睛:“因为你在呀。”   张起把常欢放在沙发上,用手给她把脚捂暖。才起身去厨房端出煲好的乌鸡汤:“来,先把汤喝了。”   常欢趴在他腿上:“你喂我。”   张起揉揉她的脑袋,宠溺道:“好,我喂你。”   两人你喂一勺,我吃一勺很快就把一碗鸡汤喝光。   气氛正浪漫的时候,窗户外面忽然趴了一个人使劲儿敲打着窗户:“亲爱的nymph,你开门啊,开门啊。”   常欢:“…………”   张起:“…………”   门卫小哥很无辜,对不起老大,谁知道这外国人居然喊了辆吊车过来把他吊上房顶了。   布莱恩发挥了自己的机智,成功进了屋。他得意忘形:“怎么样,nymph做我电影的女主角吧。没有人比你更合适!”   常欢无奈:“布莱恩我真的不适合那个角色。”   布莱恩两眼泪汪汪,常欢感觉快被蓝色的海洋淹没。   张起挑眉:“什么电影!”   布莱恩一脸自豪:“我准备拍摄一部东方传说片,讲述高高在上的仙人被红尘渲染,然后导致仙界坍塌的故事。nymph的气质非常适合里面的女主角,因为诱惑兄长*,最后堕落………天啦,你这个野蛮人。你住手……”布莱恩话还没说完,就被张起提了出去。   “砰”地一声,大门紧紧关上,布莱恩还在门口垂死挣扎:“nymph,你真的很适合这个角色。你考虑一下啊,nymph!”   看着张起发黑的脸色,常欢赶紧扑过去表决心发誓:“起哥,我真没想过拍电影。”   张起揉揉眉心:“我知道。”半响,他无奈道:“如果你真的想,我也会支持你……”   “嘤嘤嘤,起哥你真好。”常欢感动的扑过去,挂在他身上摇啊摇。   张起喟叹:“谁让我爱你呢。”   “nymph,你千万不要抛弃我呀。”布莱恩幽灵一般的声音,又在窗外响起。   “…………”   最后,常欢没办法。   只好把金灵玲介绍给了布莱恩,布莱恩一见金灵玲瞬间变了节操:“nymph,我觉得这位小姐更适合做我女主角,不过你永远都是我心中的女神。”   常欢:“…………”   布莱恩所拍的qing色片,不如说是伦理剧情片,用最基本的生理本能来折射社会丑陋和人性内涵。知名作家张爱玲在《色戒》中写到:““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yin道和谐道。”而著名华人导演李安,也在电影中用三段chuang戏,让观众了解到易先生爱上女主王佳芝的微妙变化。qing色片中的xing相当于人伦和人xing间的催化剂……这也是为什么很多qing色片容易拿奖的原因。   看过剧本之后,金灵玲表示愿意拍摄这部片子。布莱恩大为高兴,马不停蹄的继续寻找男主角人选。布莱恩为人平时虽然不靠谱,但一牵扯到拍戏的事情简直龟毛到令人发指。   当男主角定出来之后,简直让常欢大吃一惊。没想到布莱恩居然签下了江南,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江南和金灵玲的想法很简单,作为演员有什么比遇到一个好剧本更值得高兴呢。   作为老朋友,常欢当然很为他们高兴。   转眼到了情人节,常欢没想到,张起居然买了两张《谁在你左右》的电影票,带着她去看。   用张起的话说就是,自家媳妇儿的第一部电影,肯定要支持。而且他也知道,这部电影其实包含了常欢的整个青春期。因为故事原型其实就是发生在她身边的故事。   看电影的人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常欢和张起坐在最后一排,一眼看过去全是黑黝黝的人头。自己拍的电影有这么人捧场,常欢别提有多满足了。   而且因为这样小清新又前卫的拍摄手法是国内电影少见的,再加上常欢拥有一批原著粉,这部片子已经未播先热。   但她还是挺忐忑的,因为不少原主改变的电影遭到观众差评的电影也不是没有。片子开播的时候,经管已经看过无数次。常欢还是被演员们带入了角色剧情,这时忽然听旁边的一姑娘小声对男朋友说:“里面的颜值真好,哎,其实作者宁安比较符合我心目中的女主啊。不过这林哟哟演的也不错嘛。”   听到别人夸奖自己,常欢对张起咧嘴一笑:“嘿嘿嘿。”   张起揉了揉她的脑袋,看着屏幕上青春洋溢的少年男女。心里隐隐有些失落,他家娘子的青春期可惜他不在啊!   他低着头,高大修长的身影把常欢完全笼罩在内。从这个角度看去,她的脸模糊不清,唯有一双眸子闪亮如星。   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清香,沉默片刻,张起将她拥在怀里,藏了个严严实实。同时低下头在她唇边落下一个温柔缱绻的吻。   常欢闭上眼,在心里默默念道‘气氛正好,老天爷千万别怪我们教坏小孩子。’   轻快的电影插曲在耳边响起,“我非常高兴,当你对我笑时,那笑容能融化一切——”   ☆、第118章   过年那段时间为了筹办两人的婚礼,张妈妈提前到了四川和外婆精心准备着一切。   常欢做了新书的读者见面会,连夜和张起搭了飞机回去。陈莫庭和罗威两人开车去机场接的他们,罗威一见到常欢就把她拉了过去,小声道:“我的欢欢诶,你现在可是全国老少爷们儿的梦中情人。你怎么就想不开,往婚姻的牢笼里面钻呢?”   常欢嘻嘻一笑:“我爱起哥我自豪!”   罗威翻了个白眼:“怕了你了,诺,结婚礼物。”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小盒子递给常欢。   常欢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赫然是一颗没切割的蓝色宝石。她给了罗威一个‘你行啊’的眼神:“卖肾换来的?”   罗威撇嘴:“和老师去非洲做地质研究,挖出来的。”   常欢拍拍他肩膀,笑眯眯道:“给我了,你媳妇怎么办?”   “小看小爷了吧,小爷好东西肯定留给媳妇儿。送给你你就收下瞎操心什么呀。”罗威提高了声音,转头看着正在聊天的张起和常欢,小声道:“诶,以前我以为你们两会在一起。没想到高中毕业后,你们一个美男入怀,另一个美女入怀!”   常欢惊讶:“谁?”   罗威当然知道她问的是美女,神秘兮兮地道:“是个身材高挑的冰美人……”他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笑了一声:“好像叫司凤,冷的像块冰山似的,我有点儿怕她。”   司凤?   常欢脑中不期然想起一张精致妖孽的脸,不对,她见过的司凤是男扮女装的双胞胎哥哥司泽。罗威说的冰美人肯定是双胞胎妹妹,那个真正的司凤。   不管那女子是谁,如果让陈莫庭能解开对自己的执念。常欢都会感激她,因为她知道自己之于陈莫庭并不是爱情,只是年少黑暗时期的陪伴。   他应该和一个真正爱上的女子相伴一生!   结婚的地点定在老家,朋友之类的人常欢只请了相熟的人。一些玩的比较好的同学基本都在国外留学,过年并没有回来。   接到了常欢和张起,陈莫庭直接开车回了家。   几人刚走到楼梯口,陈莫庭家的门就从里面打开。一个身材高挑,浑身充满御姐气质的黑长直妹子站在门口对陈莫庭道:“进来吧。”话落,竟是看都不看其他人就转身进了屋。   陈莫庭点了点头,对几人道:“司凤,朋友的妹妹!”   常欢回想起第一次见道司泽的时候,陈莫庭也是这翻话。   张□□头,他们家和司家说起来也有点旧。当初司家那点事在京城可谓是轰动一时,司泽做的事情更是让大家刮目相看。短短一年内,司泽在京城的势力可算如日中天,底子硬的很。   进了屋,见桌上烧好了一桌丰盛的晚餐。而桌上却只有两个碗,罗威凑到常欢跟前小声道:“瞧瞧,每次来这里都是一桌菜,却从不让我吃。”   常欢:“…………”   司凤仿若无人一般,盛了两碗饭,照顾陈莫庭坐下吃饭。陈莫庭叹了口气,起身去厨房拿了三副碗筷出来对他们道:“抱歉,坐下吃饭吧。”   常欢挪眼看了司凤,见她毫无动静,自顾自的吃饭。不免想到当初在酒店初次见到双胞胎的时候,那时候司凤还挺正常可爱一妹子,怎么站在就变成了这样?   再一想司家的事,常欢心底也很惋惜。对陈莫庭和司凤笑了一下,这时司凤忽然抬头冷眼瞧着常欢:“收起你的眼神。”   常欢楞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换上一个灿烂的笑容。   司凤这才低头继续吃饭。   司凤的手艺很好,可惜一顿饭大家吃的食不知味。倒是陈莫庭已经习惯了这种气氛,面色自若的吃了两碗饭。   见常欢没吃几口,他夹起一块鸡翅放进她碗里。却和张起的筷子碰在一起,张起挑眉看着他。   陈莫庭抿了抿唇,准备收回筷子的时候。碗里忽然多了一块鸡翅,他愕然地看着司凤。   司凤只说了一个字:“吃!”   陈莫庭:“…………”   罗威憋笑,司凤抬起下巴扫了他一眼。他立马虎扑一震,夹着菊花低头吃饭。   陈莫庭家很大,他们三人都在他家过的夜。   躺在床上,常欢窝在张起怀里叹了口气:“起哥,你觉得司凤怎么样?”   张起悠悠答:“挺好的。”   常欢又叹气,她可真替陈莫庭愁。   张起将她抱在怀里,笑道:“叹什么气,你没看出来来陈莫庭对司凤不一样?”   常欢楞,确实挺不一样的。   如果说陈莫庭照顾她是久而久之养成的习惯,那么对司凤的耐心却是不一样的。想通了这里,常欢更愁了,司凤那个沉默寡言活像二次元高冷御姐的人哟,陈莫庭和她在一起的话岂不是……   问题还没想完,张起就在唇上惩罚似的咬了一口:“别担心了,高冷都是治愈系。陈莫庭那点心里阴影在司凤面前,还不是分分钟被治愈的节奏。”和老婆混久了,起哥也是段子手。   常欢诶了一声,然后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陈莫庭看着冷漠,其实还是当初那个爱笑的温暖小子。司凤和他可不就正是互补嘛,常欢舒心了,搂着张起的腰圆满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司凤做的早餐依旧是几人份,碗依旧只有她和陈莫庭。   陈莫庭依旧叹了口气,拿了三副碗筷过来盛饭。   当初司泽把司凤丢给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妹,帮我照顾一下。”   陈莫庭代替司泽,一照顾就是半年。   司凤的性子却被他越养越孤僻,陈莫庭简直操碎了一颗心,觉得自己像是在养女儿似的。   吃了早饭,陈莫庭把车钥匙递给张起:“我还有些事情没处理,你们先回去吧。”   常欢连忙答:“没事儿,没事儿,初二记得回来吃饭就好对了,司凤一起来哈。当初你哥也去我们家老家做客呢。”她忽然笑了起来:“当初你哥还害得我骑着一头猪在村里狂跑呢,你来了,我带你去看杀猪啊!”   司凤依旧淡定地看着她。   常欢:“…………”   下楼的时候,罗威说:“你就承认吧,那个司凤不喜欢你!”   常欢:“…………”   放假罗威没啥事儿,就想跟着常欢去乡下看看。   出了柳城的省道,马路开始烂起来。因为川内的冬天经常下雨,原本就坑坑洼洼的路面,蓄了不少水,时不时能看见几只鸭子在马路的水坑里面游泳。   幸好张起开车技术不错,又是辆越野车才没让这高低不平的路面把地盘刮坏。   看着泥泞不堪的路面,常欢叹了口气。她记得老家这条马路好像在她前世死的时候都还是这样。   开出了一段路,忽然见前方倒了一辆拖拉机。几个麻布口袋落在地上,其中一只口袋被刮烂了,落了满地的花生。   那一对夫妻正蹲在泥巴马路上捧起一捧捧沾满泥巴的花生,张起把车靠在路边下车帮两人捡花生,常欢他们也跟着下车帮忙。那一对夫妻连忙道谢,常欢和两人搭讪:“你们这是拿去卖还是做啥?”   “哎我们是收的花生。准备做点花生糖拖到隔壁市去卖。没想到拖拉机半路坏了,幸好花生没倒多少出来,不然可要愁死人咯。”说着,那女人从兜里摸出几块花生糖散给大家:“尝尝看,自家手艺。”   常欢剥了一颗塞进正在帮老乡修车的张起嘴里,这时孟然已经叫了起来:“真好吃,这花生糖怎么比平时吃的酥脆不少,又香又甜。”   常欢仔细看了眼花生糖,很快就找出特别之处,原来这花生糖里面的花生比平时吃的不一样,但哪里不一样常欢又说不上来。   “我们家的花生是我男人用爆谷花的锅子爆过得,所以吃起来特别苏脆。”那女人笑的很自豪。   爆谷花又称爆米花,在川内经常见到。就是一个黑色的小锅炉,里面放上一斤包谷(玉米)用高压火力压几分钟,然后放气的时候会“砰”地一声,像炸弹爆炸一样散开热气。一锅爆米花就成了,是常欢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的零食。   不过这种爆谷花的做法,在2000以后就很少见到。很多都是电影院卖的那种奶油爆米花,基本属于80后特别的回忆。   常欢没想到这个老乡居然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来做花生糖,那男人递了支烟给张起和罗威,叹气道:“没办法,这几年出去打工的人太多了。留在家里种地没啥收入。只好想点办法赚钱。可惜,这路烂的很不说,遇到下雨天还容易滑坡。咱们这一带的花生做花生糖最好吃,我做了点去隔壁市卖,人家城里人都喜欢吃的很。   常欢灵光一动,对老乡笑道:“老大哥你这花生糖,很好吃。我想和你合伙做生意。你看怎么样?”   ☆、第119章   听说常欢要和自己做生意,那男人抽了一口烟,眯着眼在她身上转悠了一会儿,才问道:“为啥?”   常欢笑:“老实跟你说吧,我看中了你做花生糖的手艺。想投资和你做生意,你就当技术入股了。钱这些都我出,你只要带人就好了。”   那女人把丈夫拉到一旁,小声说道:“当家的,那姑娘岁数忒小了,这不会是洗刷我们吧?”   “你懂什么,那姑娘和她身边的男人一看就是这个。”那男人竖起大拇指,又抽了口烟望着天:“唉呀妈呀,这是我老王家要发财呀。不过……”他扭头看着常欢:“这姑娘咋这么眼熟呢?”   “嘿,别说,还真是眼熟。”老王媳妇儿也跟着点头,忽然一拍大腿:“唉呀妈呀,那不是咱们十里八乡都很有名的常欢吗!”   说起常欢,那可是乡亲们的骄傲。   小小年纪就闯荡出了名堂,听说还是啥富豪之一?这别的不说,就冲她是咱们镇上出去的能人,咱们也该相信她呀。老王在心里如是想到,一时竟然有些拘谨。   他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常妹子,不不不不,是常……常……”老王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常欢,常欢抿嘴笑了一笑:“老大哥,你就照着家乡的风俗喊我一声常妹子就成了。”   老王受宠若惊,连连摆手。最后喊了声常当家的,在乡下一声当家的可谓是最崇高的尊敬。   倒弄的常欢很不好意思,羞得脸都红了。她把自己的想法给老王说了,自己之所以和他合作。一来是看中了老王的手艺,这花生糖做的实在好吃。而且花生糖是他们镇上的招牌,基本家家户户都会做。常欢这次回来,看见家乡的情景有些难过,自己富裕了不成啊。必须带动乡亲们一起发家致富,她想把镇上的花生糖推广出去,做成闻名全国的招牌。   这样既帮助了家乡人民的发展,又可以让外出务工的乡亲们都回乡建设家园。   在家乡生活,总比出去打工遭人白眼强的多呀。打工的日子,她以前也经历过,说起来真是一把辛酸泪!   老王一听,心里那个震惊。   他实在没想到眼前这个小女娃娃居然有这雄心壮志,不过他随即犯难了。不是他不相信常欢,只是他们一家子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地方。从以前到现在,这村里这镇上这县城,过了几十年不还是和以前一样,哪里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常欢少年成名,是个会挣钱的人。   可她想让一个贫穷的城镇走向发家致富,这可不比神仙点石成金,动动手指头就能成的。   “常当家,你真是这样想的?”   “当然了,老大哥,你放心,和你合伙做生意我绝对是诚心的。”   “不不不,我说的让家乡的乡亲们都发家致富的想法,你是当真的?”   常欢正了脸色,肯定道:“当然是真的了,这是我回乡的头等大事。”   看着常欢白嫩秀气的面颊浮现的坚定之色,老王忽然觉得眼眶有点酸。他背过身子抹了把脸,转头看着常欢:“干!常当家的你放心,花生糖这一块儿我一定给你整出顶好吃,别人还模仿不出来的配方。”   常欢灿烂一笑:“那成,我等着你。对了,老大哥,过年初二我结婚,来吃喜酒啊。“   老王连忙点头答应,连忙谢过常欢,又特别感谢了张起帮他修好车子,目送常欢他们的车子消失在泥泞颠簸的乡村马路上。   “当家的,你说那常当家说的是真事儿?”   老王点燃一根烟,啪嗒啪嗒抽了半天,才慢慢悠悠吐出一句:“不晓得,不过我相信她!”   “诶,常欢,你想着怎么建设你家乡啊?”罗威全场听着,一时也有些好奇。就他一个出生在城市里的小青年来说,常欢的家乡可真穷,穷的简直有些惊天动地!   常欢偏头,看着那些坐落在山坳间的土瓦房和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叹了口气:“先修路吧,八十年代的口号不是‘要想富,先修路’嘛,不管做什么,交通畅利这一点是肯定的。”   罗威点头,也转头看着窗外的景色。虽然穷,可青山绿水,随便望向哪一处都是一副静美的油画。也难怪当初冯晓龙在这边采景会得奖啊!   常欢一直路思考回了老家,张妈妈和外婆早就等在马路门口。见他们回来,都笑开了花:“咱们的新郎官和新娘子终于回来了啊。”   常欢刚下车,不少孩子都围了过来讨糖吃。   罗威一见,赶紧从座位上拿出糖果拆开散给孩子们,大人们都围在一旁看热闹。有些想去讨几颗糖吃的,见他们几人衣着光鲜,有些不好意思。罗威这家伙散糖散的很开心,一路走过去,争取不漏掉一个老乡。转眼一袋十斤重的糖果都散光,乡亲们得了糖免不得要说很多吉祥话。又见他们刚回来,大家有心看热闹,却真没好意思往外婆的小院子里挤。   进了屋,看着自己小时候住过的老屋。   常欢心里心绪复杂,张妈妈穿着雨鞋,在屋里忙活:“饿了没?吃点东西吧。”   “妈,坐下吧。咱们还不饿!”   张妈妈哪里闲得住:“那成,你们坐着,我去给你们煮点稀饭,欢欢不是爱吃吗?”   外婆也笑呵呵的和张妈妈去厨房烧火,没办法,张妈妈不会用乡下的柴灶,一烧火准是灰尘满天飞。罗威坐在一旁不时垫着脚去看围墙外面的景色,扭头看着张起道:“你怎么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激动啊,你都要娶老婆了,你怎么还不激动啊!”   张起抬眼,淡定地吐出两个字:“激动。”   常欢歪在他身上笑,张起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这些年他早已从初见常欢时的活泼青年,长成了不苟言笑的汉子。可是娇妻在怀,他怎么能不激动呢?他只不过不想让人知道老房子着火,一但烧起来那通天的火势连自己都能焚烧殆尽的。   见两人恩恩爱爱,罗威撇了撇嘴。扭头看着厨房,双眼一动,转身朝厨房走去。   厨房里外婆和张妈妈正在聊天,见罗威走进来,外婆笑道:“你这孩子,怎么进厨房了?”   罗威咧嘴笑:“饿了,想吃点东西。”   “饿了,等会儿,我早上蒸了芋头,拿一个给你吃。”张妈妈一听,赶紧站起来从碗橱里拿出一个芋头塞给罗威:“尝尝,我亲手挖的,可香了。”   “谢谢阿姨。”罗威咬了一口芋头,咧嘴笑。   十八/九岁的男生,装乖的时候那可是萌萌哒。   张妈妈立马软了心肝儿:“哎哟,瞧这小伙子多可爱啊。不像我们二起,整天板着一张脸。想当初啊,二起也是软软糯糯的娃娃头一枚。如今都要娶媳妇儿了,哎,我们家老三也快长歪了,真愁人啊!”   罗威笑的特别开心:“二起?张哥的小名真有趣儿。”   张妈妈笑的也很开心,把张起小时候的逗逼事儿都说了出来。厨房一行罗威收获了一个芋头二起少年中二逗逼事儿。   罗威拿着芋头出去,就见常欢和张起两人往外面走。他好奇:“你们干嘛去?”   张起弯腰给常欢系鞋带,淡淡答:“出去看看。”   看热闹?看风景?无论哪一种罗威都爱,他连忙举手:“我我我,我也去。”   常欢笑:“那你得换一双鞋,你穿的鞋子很容易踩滑摔倒!”   罗威低头一看,自己穿的板鞋,再一想刚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那踩一脚能带起一脚泥巴的路面,打了抖,连忙扭头对外婆道:“外婆,还有雨鞋没有?”   “有,你等着我去拿。”外婆从厨房厨房,回屋里拿了几双雨鞋出来:“这是张妈妈买的,就怕你们回来走不习惯。张起和欢欢也换上再出去。”   三人换好了雨鞋,这才走了出去。   冬季爱下雨,乡下的路都是泥巴小路。一人踩一脚,到最后就像麻糖似得又粘又滑。穿了雨鞋这都不是事儿,常欢带着两人绕道后山竹林,这里是她小时候经常玩的地方。   几人边走边说话,忽然见一个男孩子手里拿着小锄头在挖冬笋。罗威自来熟,直接和人家搭上话了。那男孩子抬头看了眼常欢,喊了句:“常欢姐姐。”   常欢这才认出来这是隔壁李婶的儿子,忙笑着打了招呼。朝他介绍张起和罗威。那孩子很有礼貌,挨个都叫哥。罗威不满,指着张起:“你应该叫他叔!”   张起扫了他一眼,罗威立马怂了。   常欢帮腔:“你在嫉妒我起哥沉熟稳重有男人味。”   罗威:“哼,不就是二起吗,我有什么好羡慕的。”他就讨厌常欢爱说实话。   张起扬了扬拳头,罗威抱头蹲下:“哥,我错了了。”   在后山转了一圈,罗威特得意地捧了几个自己挖的冬笋,说回家让外婆给炒肉吃。   张起却打量着四周,又去后面的小山坡上走了一圈,才和常欢回去。   ☆、第120章   晚上在吃饭还在吃饭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外面喊道:“常大娘在家吗?”   外婆应了一声:“谁呀,进来说话。”走到门口一看,居然是李婶和他男人。   两人神色拘谨地站在院子门口,你推我我推你,就是没人上前一步。   外婆笑了一声:“啥事儿,进来说呀。”   李婶她男人又推了李婶一下,李婶“嗨”了一声,上前陪笑道:“她婶子,我们想找你借点钱。”   外婆惊讶:“咋回事儿?”   李婶腆着脸说:“我们也知道大过年的找你借钱不好使,可也实在没办法了。水娃子这不是要上高中了吗?我们想让他读好点的学校,所以准备在县城里买套房子。可钱凑来凑去就是凑不齐。实在没办法才来找你的……”李婶陪笑道:“她婶子你要是借给我了,来年我们肯定还上。”   “差多少?”常欢从屋内走出来问道。   李婶面色一喜,搓着衣角说:“差两万……”似乎怕常欢觉得多,连忙道:“我们看中了一套三居室的,一百二十几个平方,只要十万左右。我和孩子他爹这些年也存了些钱,就差这一点了。婶子借给我,我们一定来年还!”   李婶和她男人的为人常欢很喜欢,都是踏实肯干的老实人。这些年为了挣钱除了种自己的庄家地,还把村里外出打工的人家的地也借过来种。李婶在家种地养猪贴补家用,李婶的男人就去工地上干小工。就两人的家底来说,其实也算村里数一数二的。   不过这点钱在城里卖套房子还是不够的,但为了娃娃受好教育,他们是砸锅卖铁都想把这套房子买上。   再苦再累,也不能委屈了娃娃!   常欢闻言,笑问道:“你们是不是准备买到世纪城那边?”   李婶点头:“对对对,就是那。你们看……嘿嘿……”   常欢点头:“成,我借你们。”李婶一听答应了,喜的跟什么似的。当场就红着眼眶要给常欢下跪,常欢当即扶着她。可李婶死活是跪了下去,噗通一声,常欢也跪了下去扶着李婶的手臂说:“李婶你别这样,当年我们孤儿寡母多亏了你照顾。我们家这些年也全靠你照应着,你这跪可使不得,使不得。”   “我谢谢你,真的,太谢谢你了。欢欢,我来借钱,其实真不好意思,你们的大恩大德我们家一定要报答……”李婶拉着他男人也跪下,这时张起走了过来。二话不说把他们扶了起来,张起人高马大,臂力又壮,李婶和她男人硬生生被他扯了起来。   “李婶你们别跪常欢,她和我说过,你们在她小时后帮她良多。借点钱是小事,你们的人情才是大事。”张起站在一旁,沉稳道:“你们这样跪她,倒是显的她小气了蛮妻。”   “不不不,不小气。”李婶忙摆手,特别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你们能借钱给我们这才是大事,我们当初就随手帮帮,随手帮帮……”   殊不知,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碳难。李婶当年随手帮的忙,可值得常欢记一辈子。偏他们却觉得是不足挂齿的小事,给予别人需要的就是最大的恩赐!   所以这人呐,做人做事都保持一颗善心,便是最大的恩惠。   李婶和她男人千恩万谢的回了家,桌上的饭菜已经凉透了。张妈妈要去热菜,常欢却说不用,就这样将就吃。   乡下的夜又静又冷,用热水烫了个脚,几人才上床睡觉。   张起把常欢整个搂在怀里,轻轻拍打着她的背:“睡吧。”   常欢像只毛毛虫一样蠕动:“世纪城那边我刚好有一些房产,李婶买房子我可以帮忙。”   张起笑:“不巧,我也有房产。你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不过帮忙这事儿咱们自己办了,不用声张。”   常欢在他怀里滚啊滚:“你居然背着我置了房产,私房钱有多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张起把她搂在怀里,伸手捏了捏被角:“别动,漏风。咱们家的钱不都交给你了吗,你难道没数?”   常欢这才想起来,两人扯证的时候,张起给了她一个文件夹说里面是他的全部财产。当时自己一感动,只想着扑倒起哥了。完全忘了去查财产,她嘻嘻一笑:“你说说呗,在世纪城有多少房产。”   张起想了想:“一半吧。”   “啊,那个土豪原来是你!”常欢当初仗着知道未来发展去买地,然后得知有一个土豪竟然把那边一半的地都买了下来。可惜当时她没那么多钱,只把剩下的三分之一买走了。事后还独自琢磨着买地的哪个开发商呢,没想到是自家的这只。   “嗯,现在你是地主夫人了。你有什么想说的?”   “嗷嗷嗷,土豪求暖床!”常欢尖叫扑过去。   “咳咳!”外婆和张妈妈的咳嗽声同时响起,常欢拉眉耸眼:“土豪,家里人太多。亲亲,睡吧。”   张起可不管那么多,反身搂着常欢就是一个吻。直吻的她心猿意马,她云里雾里就给土豪暖了床。   第二天一早,罗威看他们的眼神特别怨恨。   看着他眼底的黑眼圈,张起呵了一声:“单身狗,五姑娘!”   罗威:“…………”   离结婚还有十天左右,家里的所有事情已经被张妈妈和外婆打点好了。常欢只好带着张起和罗威四处欢脱!   这天中午刚回去,就见外婆拿着扫把把一个染着黄头发的中年男人赶出来:“滚滚滚,真是什么人也敢往我们家门前凑。你和李婶能比?人家吃苦耐劳,一辈子勤勤恳恳的存钱买房子。你是什么,你游手好闲,整天无所事事你当我们家的银子是天上掉下来的啊。快滚!”   “诶,你这老太婆!”那人开口骂道:“别给脸不要脸……啊啊啊啊,痛痛痛!!”   张起沉着脸,直接把他胳膊给卸了下来:“滚!”   “大哥,我这就滚!我这就滚!”那人连忙求饶,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了。临走前本来还想说一句“你给我等着”,可一见张起浑身散发的气势,屁都没敢放一个!   “没事吧?外婆?”   “没事儿,没事儿。这人就是有一点沾亲带故的,不晓得从哪儿听说李婶找咱们借了钱,也想来打打秋风。”   这人叫范二,就是在街上听到李婶说买房子的事情有着落了。又联想昨晚上听见他们家找外婆的事情,就知道这钱肯定是外婆借的。   常欢有钱,这全国人民都知道。他本来还有点怕的,可一看常欢他们太低调,简直不像国际知名富豪。范二觉得他们好欺负,所以就跑来借钱,外婆以前性子好,这些年被常欢潜移默化,也知道遇事不能忍。   范二说话难听,外婆直接用扫把他轰了出来。   这事儿过了没多久,就听人说范二好像犯了什么罪,被警察抓走了。   常欢狐疑,这太巧了。   张起揉着她的头发:“这人呀,最好别犯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常欢点头:“嗯,起哥说的对。”   看着她秀气的侧脸,张起琢磨着是不是要给媳妇儿请个保镖。媳妇儿身价那么高,万一被绑架了咋办?   他又觉得请保镖不可靠,只好打了个越洋电话问清宵有没有啥有用的阵法或者符咒。谁敢撸常欢谁shi的那种,他媳妇别人就是起一点迫害的心思都该被秒成渣!   “你媳妇命硬,谁敢和她作对呀。诶,你别想着揍我呀。成,我给她加一个终极结界,连你都不能近身的那种!”   “你想死吗?”   “不想,我给弄一个坏人见光死的结界总可以了吧!”清宵被张起的武【威】力【胁】屈服。   于是在常欢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男人已经把她的安全解决了!   初一那晚,张起给常欢送了一个礼物。   常欢直接被感动哭了,因为起哥送的是城市规划企划书。   原来张起自从得知常欢要带着乡亲们发家致富的想法,就一直记在心上。   这些天他不光实地考察了周边环境,还把卫星地图都用上了。终于在婚前的一天,做好了这份城市规划书。   虽然是粗稿,可是各方便都考虑齐全了。   得夫如此,妇复何求!   “起哥,你为嘛那么高能?”   “因为我是你老公!”   常欢满眼亮晶晶,起哥,求抱!   外婆和张妈妈得知了常欢也很赞同和支持,尤其是外婆,一听常欢要发展家乡,当天晚上就拿出香烛纸钱要给祖宗烧纸。他们老常家终于出了个有出息的人,求他们保佑常欢两口子一辈子平平顺顺的过。   张妈妈则是摸出手机,给张爸爸发了条信息。你儿媳要建设家乡,你看着办。   张爸爸:“了解!”   于是常欢结婚的那天,多了很多不速之客。各个看起来都属于社会上层人士,可没人认得他们是谁!   陈莫庭见状,抿了抿唇。张家能这样看中常欢他很高兴!   ☆、第121章   婚宴完全是按照老家的传统,张起不想委屈常欢,广邀四方老乡办了一个星期的流水席。而且不收老乡一份礼钱,十里八乡的的百姓闻风而动,宴席第一天摆了200桌到后来直接摆了一千桌。   站在山上往下面一看,那摆的宴席就跟一条长龙似得沿着山间蜿蜒而去,连尽头都看不见。   这一土豪举动,连当地的媒体都惊动。   不少记者乔装改扮成老乡,就为了偷拍点照片回去上新闻。可到手的照片还没捂热,就被人请到张起面前。   张起西装笔挺站在矮旧的屋檐下,可谁也无法忽视他身上所散发的锐利气势。张起扫了一眼站成一排的记者,勾唇一笑:“今日鄙人大婚,很感谢您们来参加我的婚礼。”   记者们面面相觑,这人笑起来咋感觉比不笑还恐怖呢?   结婚太忙,张起没工夫和这些瞎耽误。直接开门见山的说:“我妻子生平是个低调的人,我不愿她烦忧。今日大婚大家既然来了就高高兴兴地敞开肚子吃,咱们酒菜管饱。如果你们想做些别的事情……”   “不敢,不敢,咱们就是来参加婚宴的。”其中一个记者哆哆嗦嗦地从兜里掏出一个红包,双手奉上:“新婚快乐。”   其他人见状,纷纷暗恨自己不够机智。现在掏钱也太丢份了,连忙站直身子像接受领导阅兵一样高声道:“您请放心,咱们保证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的意思就是,咱们什么都不知道。   张起爽朗一笑:“来来来,各位请入座。”又转头对掏红包的记者和蔼可亲的说:“这位同志,我在这里谢过您的好意,但红包就不收了。咱们结婚就图个喜庆热闹,送红包多见外啊!”话落,他拍了拍那记者的肩膀,大步离开。   留下那群记者你看我,我看你。   得了,大家吃肉吧,想拍片登报的先琢磨一下自己后台够硬不!   这一插曲常欢自然不知道,因为她正被一群女人围着。   师傅杨泉水告诉她,钱包是男人的脸面,把握了钱包把握了男人!   李多多又说,张起跟她也是老朋友,但还是要嘱咐常欢一句。男人太帅要小心看好,实在看不好就用铁链拴在家里!她还友情赞助了一条带刺的铁链!   从国外赶回来的苏雯说,男人心里都有一抹白月光,张起岁数这么大,他初恋是谁你打听过了吗?别最后发现你长的和他女神有五分像!   常欢:“…………”   亲,你是来拉仇恨的?   苏雯似乎感受不到常欢的怨念,又继续说:“没关系,你也是别人的女神!”   气氛陡然一冷,张起嘴擒笑地走过来,搂住常欢的腰身对众人宣告:“我女神!”   常欢头一次感受到了心悸,她脸色通红,心里却止不住的荡漾高兴。   起哥真是帅的不要不要的!   开正席的时候,老王和他媳妇儿托着两拖拉机的花生糖过来了。   老王特别不好意思的挫着手:“常当家的,您大婚也没啥好送的。这些花生糖是我弄出来的,就带过来给大家尝尝鲜。”   常欢特别高兴,热情款待了老王。   两车花生糖一散下去,就被大家哄抢而空。   七天的流水席过后,热闹的乡村才算安静下来。   常欢揉揉肩膀真是累的不行啊,张起见状直接开车过来,把家里的几个女人都带去城里好好的泡个温泉做做按摩放松下身体。   结婚不久之后就要开学了,常欢得在剩下得十几天里和当地zhenfuguanyuan商量一下关于建设家乡的事情。因为张家已经帮她把关系打通,所以一切程序走下来也很快。   如今要做的就是好好规划建设,张起这些天也太忙,没把城市规划图晚膳。正好这些天静下来可以好好晚膳一番。至于张妈妈和外婆,操办过两人的婚礼似乎一点儿也不累。根本就静不下来,外婆每天带着张妈妈在市里逛街踩点,玩的不亦乐乎。   常欢在柳城的五星级酒店里定了一桌酒席,陈默庭知道常欢的想法也准备投资出钱。常欢知道陈莫庭这是真心实意的想发展家乡,所以很高兴他的加入。   几人早早就到了包厢,这时候还早。   三人又仔细商量了一下对策,没过一会儿陆续有人进来。他们赶紧起来迎接客人,因为在婚礼上已经见过,大家也都比较熟。   大家对常欢这个传奇的女强人也比较尊敬,谈话倒也顺利。谈话结束,天都已经黑了下来。刚走出酒店门口,就见司凤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站在马路边上。   陈莫庭见她穿的薄,连条围巾都没带。嘴角抿了一下,大步上前将自己的围巾取下来给她围上:“你怎么来?”   司凤眨眼:“等你回家吃饭。”   陈莫庭叹了口气,转身对常欢和张起笑了一下:“我先走了,你们路上注意安全。”   张□□头,挥手送别两人。   看陈莫庭开车消失在眼前,常欢才舒了口气:“看样子,陈莫庭似乎已经习惯性的去照顾司凤了。”   张起眯眼,习惯成自然,而且习惯很难戒掉。   对于情敌另投阵营,他表示喜闻乐见。   两人刚上车,常欢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这些天因为她要修马路建设家乡的事情,很多土建、包工头、原材料厂都给她电话推销自己。常欢以为又是这种电话,意兴阑珊地低头看了一眼,发现居然是苏哲打过来的。   “怎么了大忙人也有时间给我打电话?”   苏哲笑:“可别这样说,你结婚我这不是在国外出差真腾不出时间来。诶,对了,你的花生糖厂子怎么样了?”   “还在选址计划中,怎么了?你要入股投资?”常欢本是开玩笑,没想到苏哲居然真是这个意思:“对呀,根据我的观察你肯定是被幸运女神眷顾的主儿。所以我决定跟着你吃肉!”   常欢笑了一下:“恩,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咱们详细谈谈。”   “成,三天后我就能回来,到时候见!”   挂了电话,常欢在张起肩头蹭了蹭:“我得去找个秘书助理,来帮我打理这些事情。”   张起正在开车,没办法伸手拍她。只好笑道:““这些事情可以交给我。”   常欢瞪圆了眼睛:“可是你也很忙呀。”   张起笑:“一切为了老婆服务。”   常欢嘻嘻一笑,小嘴儿抹了蜜似的说好话:“起哥,这辈子能嫁给你一定是我上辈子受苦积福修来的。”   看着这样的常欢,张起有些心疼:“闭眼休息一会儿,到家了我喊你。”   “好。”   常欢闭眼,可思绪一直很活跃。   修马路她可以投资赞助,可是要建设一个城镇一定要引进外资企业,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她仔细想了想,他们那里有什么可以开发成名的东西?   对了,旅游!   再过几年国内会兴起一股旅游热潮,这地方风景宜人倒是可以建设成旅游区。   她仔细回想了下,各地著名旅游景点,然后发现似乎自己不怎么了解啊。看来有必要去踩点或者去搜查一些资料,建设一个具有当地特色的风景旅游区。   张起把车停在楼下,见常欢似乎睡着了。便轻手轻脚的帮她解开安全带,将她包下了车。这时,天空忽然下起了雪花。   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飘在了常欢的脸上。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下雪了啊?”   张起抬头看着天空,忽然想起了和常欢定情的那一晚,当常欢轻轻叩响他的车窗,他就知道此生此生再也放不开一个叫做常欢的姑娘。   如今这姑娘是她媳妇儿,真好!   常欢不知张起在想什么,但见他看着自己的目光温柔如水。   恍然之间,两人一如诗句中所写的那般‘身无彩凤难□□翼,心有林夕一点通’。她弯嘴,勾出一抹甜蜜的笑意:“起哥,当初我在窗帘后面偷偷看了你一整夜,当时我就在想,这人真笨既然舍不得离开为什么不像王子吻醒白雪公主那样来敲我的门呢?”她搂着张起的脖子,在他唇上重重的亲了一下,眸中带着满足自得地笑意:“那也没关系,公主也可以吻醒王子的。”   张起的心一下就被填的满满当当,两情相悦果然是世界美妙的事情。   雪花越下越大,虽然浪漫却有点冷。   张起呼出一口白烟,抱着常欢往楼道里走去。这时候恰好遇见两在小区内玩闹的小孩子,两人眨巴着巴眼看了一会儿。   女孩子忽然站起来对男孩子说:“你以后只能这样抱你老婆。”   “老婆是什么啊?能吃吗?”   常欢窝在张起怀里笑的乐不可支,她攀在张起的肩头,笑道:“老婆当然能吃了!”   ☆、第122章   花生糖的厂子选址在一个平坦的山坳里,靠近大马路,本来是一片土地,常欢花钱把地皮买了下来。   工厂下地基的时候,老王买了一整只猪、几十斤二锅头并着香蜡纸钱,还请了当地有名的道士来做法开光。   鞭炮声直到中午才歇,常欢和老王一起放下绑着大红绸的基石,这才开始打地基。   老王脸上的笑容一直没停过,看着周围忙忙碌碌的工人,他这才觉得自己是真的要步上青云之路了。   常欢拿出一份合同递给老王:“老王哥,这你拿回去仔细看看。要是看不懂就去县里找律师帮你看看,你技术入股,我分你两成股份。每个月给你一千五的工资,年底分红。”   老王一听每个月一千五,喜的嘴都合不拢。把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看啥看,常当家的我还能信不过?我不会写字儿,按个手印吧。”咬破手指头就要往合同上盖,“诶!”常欢伸手拦住他,爽朗笑:“老王哥,还是回去找嫂子看一下再按手印吧。”   老王头一愣,嘿嘿笑了几声,把手上的血在身上擦干净了才去拿合同。   常欢见状,眉头微微皱了皱。她做食品的,老王这个卫生习惯可不好。   看来要出一些厂规约束大家的卫生习惯才行,她转头问身旁的张起:“起哥,咱们招人招的怎么样了?”   “预计初期招工五十人,很多乡亲都自告奋勇来报名。但合格的人数连一半都还没有。”张起立马回答,那专业地模样还真像个男秘书。   常欢给出的工资极高,很多人都想来抢这块肥肉,不过她招工的要求也很高。要五官端正,读过书,爱干净,岁数要在25-40岁之间,因为这个年纪的男人基本成熟,又有担当。但在乡下,能符合这样条件的人还真挺难找的。   不过也不着急,离开工还有好几个月。很多人听到了这个风声都想推荐自家的亲戚过来,张起的回答都一样,要先面试再说!   工人就是厂子的基石,所以这件事情张起亲力亲为。他的眼光极准,只要是他看中的人基本没差。   李婶也介绍了一个亲戚过来,听说是个初中毕业又当过兵,只不过是个瘸子。   因着张起的关系,常欢对当兵的非常有好感。李婶一说,她就点头答应让人先过来看一看。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人以前是张起手下的兵,在执行任务中受了伤,又不肯接受部队的帮助。复员后就没了消息,没想到这次居然就这样见着了。   兄弟相见,两人相谈甚欢。   常欢为张起高兴,特意下厨做了几个好菜让两人喝酒叙旧。   “头儿,你这媳妇真不错!”高照灌了一杯酒,笑呵呵地凑到张起面前,舌头都捋不直了“长得……漂亮,还能……挣……挣钱,就……就是……岁数小了点……”   张起笑的特别开心:“来,兄弟。咱们久别重逢走一个!”   “咱们一起共事,又得走一个!”   “今天我媳妇儿下厨做菜,必须走一个!”   “你夸我媳妇儿漂亮,这更得走一个!”   高照:“…………”   灌醉了高照,张起一拍桌子:“媳妇儿,别做菜了,油烟大。”   常欢拿着一碗醒酒汤从里面走出来,见高照已经趴下了:“扶屋里去吧,这有风。”   张起拿过醒酒汤喝了一口:“没事儿,这会儿太阳大。让他晒晒挺好的。”   高照醒的时候,太阳刚落山。火红的夕阳挂在天空,把整个小山村都照的像是浸泡在一片橙红的火海中。   他捂着头,终于琢磨过来了。他中午就不该说头儿的媳妇岁数小,毕竟头儿老牛吃嫩草肯定特别不好意思来着。   他起身准备去厨房里洗个冷水脸,一抬头就叫对面的田坎上,张起和常欢手牵着手正在散步。   “好家伙,那整的跟拍电影似的美。”高照嘟囔一句,心里那个叫羡慕啊!   他因为瘸了腿,今年都29了,还没找着媳妇儿。这个岁数在农村来说,已经是大龄光棍了。   “您好,请问常欢在家吗?”   高照一回头,见身后站了个身材高挑的气质美女。一时愣住,那美女取下脸上的墨镜,又问了句:“请问这里是常欢的家吗?”   虽然美女还带着帽子和口罩,可是高照已经懵了。他觉得自己的心从来没跳这么快,简直要从胸膛里面跳出来一般。   他站直了身子,下意识朝那美女行了个军姿:“报告,这里就是常欢的家。”   “噗……”美女吃惊笑了出来,连声音都那么好听:“谢谢啊,同志。”   高照:“为人民服务!”   “诶,谁来了。”常欢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那美女一听,立马转过头拿下头上的帽子和脸上的口罩盈盈一笑:“是我!”   “灵玲,你怎么来了。”常欢吃惊。   金灵玲笑:“新片还有半个月就开拍了,我来看看能帮你什么忙吗?”   “嘿,来的巧,当然有了。”常欢几步上前,拉着她往屋里走:“我正想请你做我们家乡的形象大使呢。”   两人一边走一边交谈,路过高照身边的时候,高照整个人都僵成一座大山。   居然是她!   他从来没想过,这辈子还能在现实中见她一面。   他忽然有些自卑,痛恨自己是个瘸子,连在她面前正常走路的资格都没有。   这时候金灵玲忽然挺住脚步,狐疑:“你……”   高照紧张的全身都在颤抖,金灵玲忽然指着他惊喜交加道:“是你,你是那个战士!”   高照见她认出了自己,又是自豪又是自卑。只有咧嘴笑,一句话都不说。   “你们认识?”常欢开口问道,她觉得以金灵玲的社会地位应该不可能认识一个退役军人。   “嗯,我刚出道的时候,去山里拍戏。遇到暴雨发生了泥石流,是他把我从泥浆里扒出来的。不然我早就没命了!”金灵玲脸上第一次露出像孩子一样的笑容:“后来我给你们部队寄的感谢信您收到了吗?”   高照咧嘴笑:“没有!”   “啊。”金灵玲有些失望,既而展颜一笑:“没关系,现在见到你了,我终于可以当面谢谢你了。”她忽然倾身,给了高照一个拥抱:“谢谢你,战士!”   高照当机了,直立立地像颗白杨树一样长在那里。   金灵玲朝高照道了谢,才松开他转头对常欢开心笑到:“这一次真是来对了。”   常好感叹两人缘分不潜:“是呀,是呀,你得好好请你的救命恩人吃个饭。”   “好的呀。”金灵玲点头,又道:“我这次毛遂自荐来了,怎么样,我给你们花生糖免费打广告。你说那个形象大使,我也一并做了,”   “真哒?”   “当然了。”金灵玲笑着点头。   常欢那个高兴啊,以金灵玲的人气,有她加入那真是如虎添翼,招商引资完全没问题了。   两人在屋里商量事情,院子里的高照还站着不动。   原来她还记得,可是记得又怎么样呢?   他抹了把脸,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对张起嘿嘿笑道:“头儿,我还真来对了。”   张□□头:“走,咱哥儿俩去看看厂子建的怎么样。”   金灵玲听见他两出门的声音。有一瞬间的恍惚。那一夜山中的大雨和温暖的胸膛似乎就发生在昨日,常欢见她走神,有些好奇:“怎么了?”   金灵玲笑着感叹:“见到故人,方觉自己老了不少。”   常欢沉默不语,金灵玲今年虽然才27。可她经历的事情并不比常欢少,见到高照有此感叹也在情理之中。   “我觉得和你走的近,是因为咱两在本质上很接近。有时候午夜梦回都觉得自己已经是七老八十的人了。”   常欢笑:“照你这样说,咱们都是老妖精了。”   “谁说不是呢。”   话题太沉重,常欢有些抵触。她赶紧换了个话题:“你一个人来的?经纪人呢?”   “我让她假扮成我,去引开狗仔队了。”   “真不容易啊!”   “习惯了就好,生活嘛,有得必有失!”金灵玲笑了一下:“你们老家到是山清水秀啊,有啥野果子吃没?我小时候就喜欢去山上摘野果子吃,可真香。”   “有,离这不远有座野桃山,上面全是野生的毛桃。可惜你现在来的不是时候,还在开花呢。”   “一整座山都是?”   “对呀,大约有十里左右。不过山难爬,很少有人上去。”   “十里桃花,灼灼其华,那该多美啊。明天咱们去爬山好不好?我好久都没爬过山了。”   常欢觉得没事,也就答应了她。   谁知道,这天夜里又多了不速之客。   张起脸色铁青的挡在门口,布莱恩大声道:“哦,no,我的女神都在里面,你不能挡着我。”   张起冷笑:“滚!”   “上帝会惩罚你的,上帝会收回对你的宠爱。我的女神,你让开!”   “抱歉,我信佛!”   布莱恩:“…………”   ☆、第123章   还有半个月就要拍新片了,按理来说布莱恩应该非常忙碌。   常欢实在想不通他为什么还要来乡下?后来才知道,因为布莱恩有个怪癖。就是准备拍片的时候女主角一定要跟在身边,让他一回头就能看见的那种。不然他就没灵感,整个人陷入狂躁之中。   得知他们明天要去野桃山看桃花,又听金灵玲用苏轼的一首词——‘无限春风来海上,便与春工,染得桃红似肉红’来形容桃花的美景。那两眼珠子瞬间亮了起来,因为拍的是东方仙侠电影,这些天他特意请了个历史文学大师来研究古代文学历史,早已经被神秘的东方文化所吸引。   一听之后,又眼巴巴地望着常欢:“nymph带我去~带我去~”   张起和高照实在看不下去他这蠢样,一左一右把他架了出去。   “女神,女神,哦,等等……你们这帮该死的家伙!”   常欢满头黑线地黑线看着金灵玲:“有这样的导演,你还真是辛苦啊。”   金灵玲眨眨眼:“你老公还真爱吃醋啊。”   “当然了,我可是起哥的女神!”对自家老公常欢那是非常自豪的。   第二天一早几人就收拾好东西,开车往野桃山那边去。   野桃山离红旗村五里地,开车只要几分钟。几人把车停在山下的老乡那里,准备顺着小路攀爬上去。从山脚下望上去,稀稀疏疏的桃花树在半山腰逐渐密集起来,风吹过,那桃花瓣就像下雨似的窸窸窣窣地落了一地。   “天啦,真是太美了。”布莱恩发出感叹,用不太标准的中文对大家兴致勃勃的道:“咱们快点上去吧,这样的人间仙境真想早点看见。哦,女神们,昨天晚上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一句中国古诗可以形容桃花的美。”他摇头晃脑的念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高照哼了一声:“你这胡说啥,这明明是这个意思‘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美丽的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好带给婆家’。”他漆黑的脸上写满了不屑:“不懂就不要乱说嘛。”   布莱恩丝毫不生气,反而大赞:“d,高照先生也很非常学问嘛。”   高照被布莱恩真心实意的夸奖弄的怪不好意思,脸色涨红,这时候布莱恩又说:“我看出来了,你喜欢我的女神——金。没关系,女神大家都可以喜欢。”   高照漆黑的脸涨的通红,大家只能看出他不好意思,谁也没看出来他脸红了。因为他太黑了,黑的只能瞧见一种颜色。“你这个外国人,婆婆妈妈的胡说啥咧。”他见金灵玲亭亭玉立地站在一旁笑,心里不知道怎么就起了股邪火,烧的心肝儿慌。   他骂骂咧咧了几句,首当其冲的踩着小路往山上爬。   山脚下因为经常有老乡放羊割草所以踩出了细细的小路,越往上去越难走,走到半山腰几乎是没路了。只能攀着桃树之间的距离往上爬,几人身在桃花林中,再也没了刚才在山脚下的兴奋感。   山路真是太难爬了。   幸好这个时节没有蛇虫鼠蚁和昆虫,杂草这些也长的不多,几人互相照顾着往上面爬去。到了中午左右,才爬了上去。   刚上一去,布莱恩就兴奋的大叫:“ohmygod,这就是我一直在梦中寻找的地方。”他张开双臂,在桃花树中奔跑,惊落了无数桃花瓣。他转头,大声的道:“这里,在这里,这里将是我电影诞生的地方。”   常欢他们也被眼前的景色震慑住了,无数盛开的桃花沿着山脉蜿蜒起伏,这样望过去,真当是一片花的海洋。这个地方她小时候来过,但记忆已经不怎么清楚了,成年后再次踏上这里她忽然脑袋一灵光。   十里桃花,完全可以当做本地特色的旅游景点呀。   等等……   布莱恩刚才说什么?   他电影诞生的地方?   “嘿,布莱恩,你真的要在这里拍戏吗?”   “yesyes没有比这里更适合了。”布莱恩还在兴奋的四处狂奔,就像一条疯狂的野狗……   常欢闭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转头见金灵玲还怔在那里,她忽然偏头看着常欢微笑:“我爱上这里了。”   常欢回她一个笑容,忽然为自己的家乡有一片这样的灵秀之地感到自豪。   她对金灵玲神秘一笑,拉着她的手往深处走去:“你跟我来。”   金灵玲很好奇,常欢带着她们转过了几个山坡,站在山梗上指着远处道:“看,那里有个小池塘。”   原来前方是个山坳,川内多丘陵。   就连山也是成片成片的小山凹,野桃山虽然高,可它的侧面也是由无数小山凹组成的。在两座山峰链接的地方,塌陷了一块,因为长年累月都积水,逐渐形成了一个小池塘。清凌凌的水面上飘散着无数桃花瓣,阳光在上面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从这里望过去似乎心灵都在这清澈的湖水中浸泡,沁润着,短短一瞬间便是让人终身难忘的永恒。   过了半个小时大家才回过神,这时候谁也没说笑,似乎觉得在这样的美景喧哗也是一种罪过。常欢带着他们往小池塘走去,布莱恩特别严肃的说:“女神,小池塘太不美妙了。这明明是天上来的湖泊。”   常欢眨眨眼,笑:“好的呀,这是湖泊。”   到了湖泊旁,几人整顿休息。   吃了些带来的食物,安静享受着这美好的瞬间。很快太阳就开始西沉,回去的时候布莱恩居然告诉大家:“他舍不得离开这里,准备在这里过夜。”   “…………”   最后的最后,布莱恩和高照留在了山上,常欢他们因为还有事情所以下山了。   第二天傍晚两人勾肩搭背的回来,常欢啥话没说,张罗两人洗澡吃饭。张起眉头皱的那个紧啊,她媳妇儿凭什么伺候这两个糙汉子?   他伸手一捞,直接把常欢抄在怀里:“媳妇儿,天冷,回被窝暖着去。”   常欢愣神间,已经被张起塞进被窝了:“来者是客,咱们还是该招待下。”   张起蒙着她的眼:“快睡。”   在张起的拍哄下,常欢心安理得的睡了。   布莱恩和高照面面相觑,高照捞起衣袖:“没事儿,哥们儿会做饭。”   布莱恩:“高兄,你真贤惠。”   高照:“滚!”   布莱恩不明白自己说错了啥==   选定了拍摄地点,布莱恩第二天就回去,准备把整个剧组的人都带过来。   常欢和张起也在做引进招资的事情,厂子已经起了一半,有老王盯着常欢挺放心的。镇上的马路也开始修了,这天中午常欢还在吃饭,李婶就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常欢,常欢,出事儿了。”   “什么?”常欢站起来,绷紧了神经。   “隔壁村的人拿着家伙在拦路,不让挖掘机挖路呢。”李婶快速说道:“说是咱们修路不该挖了他们家的祖坟。”   常欢皱了皱眉头,张起握着她的手:“你在屋里坐着,我去看看。”   这修路可是她的心头肉,她那里能放心:“我和你一起去。”   到了修马路的地方,只见十几个隔壁村的男人手里拿着锄头扁担,正和修路工人起争执。其中有一个工人被砸破了脑袋,正捂着脑袋蹲在地上。几个妇女披麻戴孝的跪在地上,哭天喊地,说要挖祖坟首先从他们身上踏过去。   常欢心中冷笑,这些人不就是为了钱来的嘛。   当初修马路,占地的人家她和陈莫庭都是赔了钱的。这做坟长年累月没人打理,早就被踩成路了。平时没见他们来上香拜坟,偏偏这时候来披麻戴孝,真是晦气。   张起揉了揉常欢的脑袋,径直走了过去:“怎么回事?”   那几个妇女一看,立马哭的更厉害,男人们则是满脸气愤:“修路我不拦着你们,可是不能挖了我家的祖坟。这不吉利!”   张起冷眼瞧着他们:“当初规划线路的时候,让大家去村支书那里报备自家的占地面积,我们进行统一赔偿。这里的祖坟,你们当初为什么不报?还是说你们忘记了自己祖宗埋在哪里?你们是来挑事儿的!”   为首的男人被问倒了,神色窘迫,倒是他婆娘转了转眼珠,一脸戚容的说:“我们家祖宗埋哪儿我们管不了,但是你们就不能挖我家的祖坟。这不吉利!”   “对,对,对,这不吉利。”那男人立马点头。   常欢听的冒火,张起又顺了顺毛,问道:“不吉利?还是想讹钱?”   这样直接的话,问的大家膛目结舌。就在这时,一辆面包车从远处开了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大家面前。几个染着毛黄的年轻男人从车上扔了个沾满新鲜血迹的麻袋下来。那麻袋扔在地上,就听里面传来一声闷哼。还有不少红色的血迹从里面淌了出来,为首的人扛着一把西瓜刀,牛气冲天的往那里一站:“谁!谁tm敢挑事儿,这就是下场。”麻袋里冒出的血迹,已经把地都染红了。   触目惊心的血迹看的人心里一抖,那些找事儿的人连忙站起来,摆手:“不不不,黄哥,您误会了,误会了,我们就是来……来……挖坟的。”   “对对对,我们来挖坟的。咱不能挡了乡亲们的发财之道,您说是不是?要想富,先修路嘛,这路我们肯定不敢拦!”   黄哥伸手拍着那男人的脸颊:“知道就好,人家常当家和我们老大出钱又出力,就为了让乡亲们发家致富奔小康。我看你们就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敢惹事儿挑断你们的脚手筋!挖坟是吧?还不快挖!”   “是是是,这就挖,这就挖。”   几人当即拿着锄头就挖坟,刚落下锄头就被常欢喊住。她让人去小卖部买了些香蜡纸钱,又请道士来念了经,才让人起了坟。   那些人捧着自己祖先尸骨的时候,被大家骂的头都不敢抬。   ☆、第124章   等那些人都走了以后,黄哥走到常欢和张起面前:“您们二位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儿我打断他们的退。”   张起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散给大家:“今天麻烦你了。”   黄哥笑:“嘿,客气啥,老大走的时候吩咐过我们看好场子。我虽然是个混混,但也晓得把家乡建设好了,大家伙才能生活的更好。您们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头一个饶不了他们!”   李婶他们倒是被地上那血迹吓的脸色清白:“大兄弟,你这口袋里装的啥?”   “你儿子啊。”黄哥随口说,把李婶吓得直接瘫倒在地。一旁的人赶紧把她扶起来:“别倒,你儿子屁事儿没有。”   这边黄哥已经解开麻袋,李婶的儿子满身是血活泼乱跳的站了起来:“妈,我没事儿。都是猪血。”   李婶惊讶,原来她儿子回来的时候正好知道碰到黄哥他们。又怕黄哥他们真闹出事儿不好收场,就想了这么个办法来吓唬他们。   别说,效果显著。   至于张起常年在刀口上生活的人哪能分不清猪血和人血,所以他拉着常欢站在一旁看黄哥他们唱白眼。一出双簧唱下来,那些人果然就怂了。   常欢本来想陪他们点钱,可一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都大大方方的登记赔偿了,还搞这么不要脸的一出,索性只出了修缮墓地的费用就不管了。   马路依旧在修,布莱恩的电影也开始拍摄。金灵玲作为形象大使的招牌已经打了出去,再加上张起他们在电视报纸上公布招商引资的计划,很多有点眼里的人准备来参加座谈会。   苏哲和陈莫庭第一个入股,其他相熟的友人也奔走相告介绍了很多企业投资者给常欢,这场座谈会开的那是相当圆满。   所以说,人际关系非常重要。   转眼就到了下半年,厂子已经建好开始生产,广告也投放出去,王老五花生糖一时之间变得家喻户晓。很多大型超市都在抢货,王老五花生糖一上市就被抢售一空,各家都在补货。   老王见自己做的花生糖全国闻名,那走出去腰背挺的老直,走哪儿都不忘出差糖送人。大家送了个外号给他——送糖神手王老五!   马路修好之后,家长的规划建设也开始进去正轨。布莱恩拍戏的野桃山也收获了一山的野桃,往年野桃山上的桃子大多数是挂在枝头自己烂掉的,今年因为布莱恩拍戏的缘故使得野桃山人气十足,桃子大部分都被人摘光了。幸好村长钟大表有主见,提前召集了村民去巡逻,就为了维持野桃山的原生态。   一时之间整个村里都弥漫着新气象,很多在外面打工的人也逐渐回到家乡加入建设家乡的大队伍。看着一切事情都秩序井然的在进行,常欢也很高兴。   因为一切都进入了正轨,常欢也回到北京开始自己的学业。转眼又到了年底,布莱恩的电影终于杀青。   金灵玲和江南特意约了常欢出去吃饭,吃饭的时候金灵玲忽然说自己厌倦了娱乐圈想退出影坛,常欢和奇怪:“不会是因为最近的新闻吧?”   因为她和江南一起拍了《上神》这部qingsepian国内的媒体一时间诛笔讨伐,把金灵玲批得体无完肤,尤其是她当初复出影坛时所说的那句话,也被媒体大肆讽刺,说她为了进击好莱坞把自己好不容易穿好的衣服,又给一件一件的脱光。   金灵玲笑了一下:“不是,拍这部剧我不后悔。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在镁光灯下,做什么事情都放大无数倍放在人们眼前的生活。”她洒脱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请柬递给常欢:“我要结婚了。”   “啊。”常欢吃惊:“和谁?”问话的同时,手里的请柬已经打开,她看了一眼觉得特别神奇:“秦肃是谁?”   江南在一旁笑:“灵玲在纽约街头和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金灵玲捂脸羞涩笑,常欢大喜:“恭喜你呀灵玲,你们结婚我一定去。”   “谢谢你的祝福,秦肃呆会儿就过来。”   “坐等。”   秦肃是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成熟稳重,和金灵玲很相配。从言行举止间也看的出来,秦肃很在乎金灵玲。   好朋友找了幸福,常欢自然为她高兴。   吃过了饭,秦肃和金灵玲先行离开。   江南和常欢继续坐在饭厅里面等张起,看着江南落落寡欢的模样,常欢叹了口气:“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说出来?”   江南勉强笑了一下:“或许也没那么喜欢,只是年少时的一个梦而已。况且……”他拿勺子搅着杯里的咖啡,勺子碰撞着杯檐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和着江南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她不会爱我。”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爱我。   常欢听着叹了口气,爱与不爱之间,真的强求不得。   ☆、第125章   金灵玲和秦肃的婚礼在美国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上举行,布莱恩得知消息后哭的稀里哗啦,别问为什么,因为他的女神都脱光了,而他还是个苦逼的单身汉。   常欢是伴娘,伴郎当仁不让的落在张起身上。   在神父宣言有请新娘上场的时候,江南起身从常欢手中抢过了新娘的手,像世界上所有的“父亲”那样,庄严神圣地把金灵玲交到了秦肃手中。   两个男人相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深情执着。   “好好爱护她!”   “我会的。”   “好感人啊。”常欢在一旁感动的稀里哗啦:“起哥,你咋啥话都不说?”   张起叹了口气,是谁要的中式婚礼?是谁说新娘子应当盖着红盖头,含羞带怯的坐等新郎来挑盖头。又是谁挑了盖头,直接把新郎撸上床压倒的?   是谁?   是他媳妇儿!   可是这些话他不能说,只好哄道:“媳妇儿乖,咱们还有个西式婚礼,等你二十岁一起办了。”   常欢心痒痒地不行,最后才算大方的原谅了张起。   在金灵玲婚后三个月,《上神》这部电影终于在电影院开播了。因为主打zg风,所以是全球同时上映。这部片子一出世在西方国家获得好评无数,而在zg则是喜忧半参。   金灵玲也一直饱受非议,就算她宣布退圈之后,这些非议也一直紧紧缠着她不放。至于江南,则是开门大红,身份随着《上神》这部片子水涨船高,直接打进了好莱坞,成为了国际巨星。   当大家都在为《上神》争议的时候,常欢早已选好角色默默无闻的开始筹拍她的电影。女主角是她原来看中的新人叫杨云,而男主角是资深演员以优雅和成熟著名的陈若京。其他的配角也都是常欢自己发掘的新人,这部剧因为常欢拍摄的时候一直没对外宣布,所以基本上都没在娱乐新闻上报道。   而且拍这部剧的地点,是在上海郊外的一栋老别墅——秦公馆中拍摄的。那栋别墅是三层的欧式建筑,始建于1930年,占地2000平米,花园草坪占地1.2倾,花海、假山、用泳池错落有致的排列在园中。   当剧组搬进秦公馆的时候,那几个小年轻立马惊叹道:“哇塞,想着接下来要在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公馆里拍戏,我就好激动好兴奋。”   杨云做梦幻状:“小女子从今后,就要在此处过完我那悲喜交加的一生。不,逝水,你别走,留下来,带我飞~”   “流年,我必须走,中国需要我!”其中一个男配站了出来,深情款款地和杨云对戏。   秦若京站在楼梯口,面色温和地看着几个小年轻嘻嘻哈哈的对戏。阳光将他的容貌藏进阴影里,似乎已经和这老旧优雅的公馆融为一体。   常欢从对面的楼梯上走了下来,见状,心里闪过一丝惊艳。   秦若京这样的男人,属于时间的宠儿,时光漫过,岁月只留下余味和优雅,让他越来越吸引人。   能请到秦若京来拍戏,是常欢的荣幸。   秦若京这些年已经淡出影视圈,每年只接拍一部自己喜欢的戏,其他的时间都陪着妻子在家休息。   “秦老师,接下来这些孩子就麻烦你了。”常欢走过去客气道。   秦若京看了她一眼,目光温和清潤:“说起来你年纪也不大,却老成的像个知天命的人。”   常欢摸着脸笑:“哎呀,没办法。可能写小说的人每写一本小说就像活了一世,写几本下来就过了好多世。人嘛,就老了。”   秦若京失笑:“就你能言善辩,像我这样的那不是老妖怪了。”   常欢吐了吐舌头:“您是万年男神!”这句话可不是恭维,秦若京人格魅力太强大了,根本没黑粉,只要他出演的电影就是质量和票房的保障。   秦若京被常欢逗笑,这时他的助理过来说他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   秦若京对常欢点了点头,便下了楼梯。   演员们都住在花园旁边的一栋小洋房里,像秦若京这样的大牌肯定是一个人住一间。至于其他人则是三人合住,就连常欢也是和工作人员挤在一起。   第一次做导演常欢有些紧张,幸好布莱恩得知常欢想自己拍戏的时候,特别大方的表示愿意交常欢怎么做好一个导演。   有了布莱恩这个专业导演的帮忙,常欢上手很快。   第一场戏开拍的是秦若京在公馆的舞会上第一次见到被朋友杨少凡从乡下带回来的女儿杨云。那时秦若京已经有了未婚妻,在花园里偷闲的时候见到了被人轻视,躲在树下偷偷朝继母酒杯里吐口水的杨云。   彼时秦若京二十五岁,杨云十三岁。   初见并不是很美好,年幼的杨云对谁都保持着一颗防备抵触的心。秦若京基于朋友的道义,以长辈的身份告诫了杨云。   风度翩翩臭流氓,这是杨云对秦若京的第一映像。然后在秦若京从树上捉下一只青虫扔进红酒里,对她展开一个优雅迷人的笑容:“瞧,让人恶心,你得让她知道什么是恶心。”   杨云一瞬间觉得这个看着教育良好,其实坏心眼儿的男人笑起来眼里铺满了阳光。继母是个洁癖到极点的女人,被酒杯中的虫子恶心到要去医院洗胃。结果杨云被暴怒的父亲罚双手托书站在花园里,七月流火,杨云被炙热的阳光晒的险些中暑。   是来公馆还书的秦若京含笑劝慰好友杨少凡,杨云才得以解脱,可依旧在上楼的时候晕倒。秦若京抢先一步把杨云抱了起来,男人宽阔厚实的怀抱,温暖的让人想哭。   常欢坐在摄像机前,看着镜头中充满旧社会老式优雅的画面,心里还在想这有年头的别墅就是不一样,随便哪个角落都体现了旧上海那种细腻与优雅。摄影机跟着秦若京的背影推近,秦若京抱着昏迷不醒的杨云,沉稳的脚步声渐渐走到二楼,从后面看过去,只能看见一抹高大沉熟的背影。少女略微泛黄的发丝搭在他的臂弯,衬着秦若京强而有力的臂弯,看的人心里一揪。   画面转换,这次是正面镜头。   秦若京低头,漆黑明亮的目光落在杨云苍白清秀的小脸上,眉头微微一皱,温和而专注的眸光中闪过一丝怜惜。常欢看的目不转睛,秦若京不愧是老戏骨,刚才那一眼看的她差点心动了。她忽然抿了抿嘴角,高声道:“卡,杨云你正在昏迷中,怎么可以脸红呢?”   “导演,对不起,对不起。”杨云从秦若京怀里站起来,脸色潮红,目光忐忑,有些结巴的说:“秦……秦老师魅力太大了,我……我……他一看着我我心里就荡漾。”   秦若京站在一旁,温和笑道:“需要缓一缓吗?”   杨云摇头:“不……不用了。”她拍了拍脸,跑到常欢面前:“导演,这一次我一定找好状态的。”   常欢点头,一开始的几条,基本是一次过。她抬头望了回天,发现外面的太阳实在太大了,索性挥了挥手,让人上了冰镇绿豆汤,让大家休息一下再继续拍戏。   这天气太热,这几天都有工作人员中暑。   幸好接下来都是室内拍摄,不用晒太阳。   秦若京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慢条斯理的喝着绿豆汤。老冰糖炖的绿豆汤口味甘甜止咳,清热很是不错。常欢见大家都吃的有滋有味,不免笑眯了眼睛。   让工作人员愉快的上班,是她的美好愿望。   目光一撇,见杨云几口喝完绿豆汤,一脸局促不安地望着秦若京,她皱了皱眉,难道这姑娘入戏太深?对秦若京没有抵抗力。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就见杨云别红了脸走过来,小声道:“导演,你深情款款地看我一眼。”   常欢不由分说的拒绝:“你不是起哥,我深情不了。”   杨云:“…………”   常欢忽然笑:“你是不是觉得一想到刚才秦老师拍戏时看你的眼神,你心里就砰砰乱跳,心里那头小鹿像是吃错药似得胡乱蹦跶?”   杨云点头:“就是,就是。”   常欢意味深长的看着她:“你刚才应该干嘛?”   “昏迷呀?”   “然后呢?”   杨云纳闷,昏迷了还能干嘛?   哦,她恍然大悟,热情地拥抱了下常欢:“谢谢你编剧,我知道了。”   再次开拍的时候,杨云依旧n机了。   秦若京很有风度的安慰她:“没关系,如果压下太大,可以先跳过这个场景。”   杨云忽然觉得自己刚才可能领悟错了,就问道:“秦老师,昏迷的人应该做什么?”   秦若京双眼带笑:“昏迷了什么也做不了。”   杨云眨眨眼,觉得自己又悟了。   她还特意跑到常欢面前说:“导演,我终于知道昏迷的人应该干什么了?”   常欢叹了口气:“孩子,你昏迷了你啥事儿都不知道。你就把秦老师那双迷人放电的眼睛当摆设成不?再说了,你昏迷了别想着剧本脑补,你准能过。”   杨云:“…………”   她每次拍那个场景确实都在脑补,然后脸红ing。   这一次她决定不脑补了,然后终于过了。   当常欢喊卡的时候,杨云蹦跶一下就跳了起来,眼带笑意:“终于过了。”   常欢也很欣慰,这几天基本把节奏明快的场景拍了。到了夜里她准备跳着拍摄杨家破产,然后杨云流落风尘的场景。   这部剧是常欢的心病,其实谁也不知道,她心底的曾经其实藏在很深的角落。有时候午夜梦回忽然记起一些片段,便疼的撕心裂肺,她其实还有自卑。   虽说昨日种种辟如昨日死,可是那些不堪的往事偶尔也会跳出来惊吓她。这部剧本她写很久很久,也挣扎了很久很久。终于在和张起结婚的时候,她似乎才得到了救赎。   所以这个剧本后续才写的那么顺畅,其实这个剧本的女主很大一方面是在影射她的曾经。可是现在她能以平常心正视这份从前,因为她的人生有张起,一如杨云的人生有一个秦若京。   常欢手里捧着一杯清茶,仔细看着这些天拍摄的画面。   拍戏已经快三个月了,前期戏份基本都已经完成。接下来的戏份跨度比较大,是杨云三十几岁后的故事已经接近结尾。她得好好看看没片子,有没有需要重拍得地方。   她现在看的是稍微衔接了一下的故事,这部电影走的文艺小资路线。因为背景放在旧上海,所以杨云后来几乎都是一身旗袍出场。杨云和秦若京对戏,丝毫不显青涩,看着画面一幕幕飘过,最后停留在男女主隔着大雾在海边挥手告别的场景,最后切换到杨云手里牵着一个孩子站在一处坟前,镜头下拉,墓碑上赫然刻着秦若京三个大字。杨云目光湿润发涩的瞧着墓碑,不远处一个穿着风衣的男子正凝眼瞧着他,镜头悄然拉近,可以清晰地看到站在她身后的人居然是秦若京。   他目光深沉温和,表情镇定,微微发抖的手却泄露了他的情绪。   看到这里常欢终于舒了口气,这部剧,任何一个画面提出来都是一副油画。但比画面还要美的是两个演员的演技,他们带活了这片风景。   目光久久地停留在画面上,过了很久她才回过神来,发现此时已经是深夜。工作人员都已经下班,只有她一个人还坐在摄像机前面。   她目光下落,忽然落在自己肩头。   那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件大衣,她回过神来一瞧,发现张起站身后含笑看着自己。她眨眨眼,准备站起来,却被张起一个横抱在怀中:“别动,我抱你回房间。”   常欢有些不好意思:“等下被别人看见。”   张起笑:“你的员工们见我来了,早就跑光了。”   常欢这才反应过来,张起恐怕来了很久了:“你怎么不就叫我?”   “看你太认真,没舍得打扰你。”张起这阵子也很忙,却外地查了一个案子连夜赶过来探班的。幸好常欢家乡的建设步入正轨,又有苏哲和陈莫庭两人看着,他们也没什么事儿。   常欢心安理得的窝在张起怀里,这些天她实在太累了。她靠在张起肩头,打了个哈欠:“吃了吗?我屋里有泡面。”   张起笑:“我带了宵夜过来,你爱吃的麻椒抄手。”   常欢馋的流口水,这阵子因为配角的戏份都差不多完了,宿舍空下来不少。常欢也从原来的三人间搬到了单人间,正好张起来探班了才有住处。   到了小洋楼里,灯火通明的客厅中大家正挤在一起吃火锅。个个吃的油光满面,满头大汗的。常欢眨眨眼,心里不确定是继续在张起怀里窝着,还是掩耳盗铃的跳下来。   后来想了想,都是夫妻了。   偶尔秀秀恩爱虐虐单身狗也是可以的,索性闭眼装睡,继续安心的窝在张起怀里。   工作人员们都是见过张起的,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一顿火锅让他们心满意足。索性也就移了移了身子,腾出一条通道,安静且无声地看着张起。   张起面色淡定,从容不迫的抱着常欢从他们跟前经过。快要上楼梯的时候,大家伙忽然出声吼道:“小别胜新婚,*一刻值千金。”   常欢不争气的脸红了,张起侧过身子,把常欢挡在阴影里,咧嘴一笑:“当然!”   常欢:“…………”   她明天没脸见人了。   张起把常欢放在床上,柔声道:“好了,吃饱了再睡。”   常欢睁开眼:“抄手呢,饿死我了。”   张起从柜子上拿出一个保温盒打开,递了双筷子给常欢:“尝尝,味道挺正宗的。”   常欢迫不及待地塞了一个在嘴里,烫的直呼气:“好吃,起哥你也吃。”   张起宠溺一笑:“我看着你吃。”   常欢眨巴眨眼,感动的稀里哗啦。两人目光胶在一起,头越凑越进,眼看就要碰在一起的时候。常欢忽然站起来,砰地一声打开窗。   “哎哟,我脑袋。”杨云的声音惨叫起来,然后道:“快跑,快跑,导演发现了。”   “啊,谁踩到我鞋。”   外面状况不断,好不容易又安静下来。张起挑眉,等着老婆大人的亲吻,其实被热听墙角他是不介意让人家知道他们有多恩爱的。   常欢又塞了一个抄手,这时门被人敲响了。   张起起身打开门,门外站着胖墩墩的厨师,两小眯眼睛止不住的打量张起:“导演你先生来了,整点宵夜不?”   常欢呼啦呼啦地吃着抄手,张起只好回道:“不用了。”   “要的要的,你刚才把导演抱回来肯定耗费了不少力气,更何况晚上还有硬仗要打,一定要吃饱不然没力气。”胖厨师特别热心:“我给你整点红烧猪蹄怎么样?”   常欢端着抄手走出来,笑眯眯道:“来份糖醋排骨、炒三鲜、红烧肉,再整一叠花生米和两瓶啤酒就够了。”她转头:“起哥,够不?”   张起眸光悠悠:“再加一碗米饭。”   “好嘞,你们等着。”胖厨师特高兴的跑回去,走在路上那走廊上的灯都闪了闪。   关好了们,张起眸光深沉:“担心你老公晚上没力气?恩?”   常欢笑:“我担心你饿着,瞧几天没见都瘦了,心疼死我了。”   张起灿烂一笑,搂着常欢就亲了过去。亲完之后,发表意见:“我该叫他少放点蒜。”   常欢哈哈笑,喂了一个抄手进张起嘴里:“你吃了,我亲回来,咱们扯平了。”   张起呼吸一粗,准备搂着媳妇儿再来点少儿不宜的画面。   门又被敲响了,胖厨师手脚那个麻利的上菜。临走时还特别猥琐地对张起笑了一下:“盘子我明天来收。”   常欢面无表情一撇,胖厨师抖抖肥肉跑了。   她满意的揉揉脸,当导演这几个月练就出的面无表情还是挺管用的。   两人许久没见,正是情深意浓的时候。可惜听墙角的人就没断过,张起忍无可忍,使出了反侦察手段,狠狠的坑了一把那些不要脸的家伙。   “别弄脸,明天还要拍戏呢。”   “恩。”   张起躺回床上心满意足的把媳妇一楼,翻身一压,这一夜也没敢太欢脱。毕竟媳妇儿明天还要拍戏,先浅尝而止,剩下的回家慢慢补足。   第二天一早常欢精神十足的下楼,见到萎靡不振的同事们冷冷一笑:“今天的戏份很多哟!”   众人:“…………”   妈的,昨晚上谁带头去听墙根儿的?   杨云:“…………”   秦若京作息时间很规律,又单独住在三楼最里面的屋子,所以昨晚上的动静他不知道。   但是作为过来人,看到张起的时候他也能脑补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优雅的男神秦若京捡了五个馒头并着四个鸡蛋放到张起面前,优雅一笑。   张起挑眉,把盘子拦在面前:“媳妇,再加碗稀饭。”   **   真正拍戏的时候,谁也没敢欢脱。   杨云演技很好,又有秦若京带着,后面的拍摄也很顺利。   杀青的那一天,杨云抱着常欢哭了起来,秦若京站旁边微微一笑:“有机会再合作。”   常欢赶紧伸手:“一定!一定!”   “那我呢?导演?”杨云泪眼朦胧地问了一句,常欢笑:“一定!一定!”   电影定在春节的时候上映,电影拍完,常欢才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圆满了一半。因为拍戏落下的功课,常欢这个寒假苦逼了。天天宅在家里面补习功课,幸好她聪明,功课复习一遍也能懂。   常欢让剪辑做了个精彩花絮丢到电影频道和每个城市的中央广场滚动播放。   花絮播出第一天旗袍火了,因为那部剧背景在旧上海,所以里面的女人穿的都是各种款型的旗袍。   常欢为了追求细节美,里面的旗袍几乎都是请旗袍店量身定做的。尤其是旗袍上面的花色,都是正儿八经的苏绣,这部戏拍完以后除了送一件给杨云,其余的旗袍,常欢在自己的工作室特意做了一个旗袍展示馆来收藏那些旗袍。   电影中的旗袍一开场就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刚开始大家还以为谁家的旗袍店打的广告。跟着花絮看下去,逐渐被剧情内容打动。   看过的人四处发问这部剧啥时候上映,上映的时候一定要约好闺蜜去看。   后来才知道是作家宁安自编自导的新剧《花开彼岸天》,一时之间大家沸腾了,成熟优雅的秦若京,养成了一个叛逆、桀骜不驯又自卑孤傲的小公主。   你以为是甜宠花絮过了一半又成了虐中带爱。看到后面女主经历磨练,在男主的呵护下小公举成了魅惑解语花,最后画风一转有成了悬疑片。   短短几分钟地花絮看的人挠心抓肺,男主到底死没死?最后出现的那个男人到底是不是男主?   但是来个人解答啊!!!   《花开彼案天》火了,记者们才反应过来,可是宁安找不到了。大家只好把目光落在主要秦若京和杨云身上。   什么,你要问剧情?   秦若京的回答是:“演这部电影差点要了卿命!”   杨云则活泼一笑:“我相信爱情!”   记者迷惑了!困惑了!无语了!纠结了!   从各种渠道都想找点这部片子的其他消息,可是怒摔桌,丫的竟然连流露在外面的剧照都找不到!NN   保密工作做的忒好了!   其实常欢根本就没做保密工作,只不过这部片子是她的心血。和其他商业片比起来投资不多,噱头不足,她就想先打个广告,等春节安安静静的拿出来首映。   谁能想到往常不叫好的文艺片,居然因为一个片花火了?   当她接到助理的电话,说记者想给她做个专访,常欢甜蜜一笑:“我想安安静静养胎,给起哥生两娃。”   没错,她有了。   还是双胞胎!   这时的常欢正和张起窝在柳城的别墅里赏梅花,陈莫庭带着司凤在烤烧烤。   李多多带着儿子在池子里钓鱼,至于苏哲嘛,这时候正在当包工头。   常欢家乡的旅游村经过两年的建设已经初步聚型,已经有很多企业或者商家入驻。乡亲们在常欢的建议下,也开始把自己家里改成了农家乐。   但是有几条硬性规定,爱护环境,不许乱扔垃圾造成环境污染,不许宰客欺客。   常欢想建设一个干净淳朴的旅游村,而且这里不收取任何门票。至于布莱恩拍摄《上仙》的野桃山已经闻名中外,很多游客来这里就为了看一看电影中十里桃花,灼灼其华的场景。   为了保护野桃山的生态环境,也规定每天只有五十人上。总得来说,一切都开始步入正轨。   过年的时候,《花开彼案天》终于上映。迫不及待的粉丝们在电影还没开场的时候,就守在电影院门口。   当12点正式播放的时候,大家一开始就被那美轮美奂的画面所吸引。   电影放完了,大家都坐在原位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本来是喜剧为什么心里会有点唏嘘和难过?   谁也想不到剧情居然反转成这个样子,还有,那一幕幕在脑海中回重复的电影画面和人物台词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睡了一觉梦中全是《花开彼案天》?   于是看过首映的人们,默契十足的又跑去电影院买了票。继续观看。   没看的人还在顿足观望,到底咋样?你们倒是吱个声啊。   看过的人神秘一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果非要我说:“你看看!”“不后悔!”“一遍不过瘾!”“再来一遍!”“楼上1!”   没看过好奇成狗,咬牙买票。哎呀不过瘾,这部电影真神奇。   一个月后《花开彼岸天》的票房,成了年度黑马。   好评基本,至于情节,劳烦没看过自己脑补。   脑补不出来,那就电影票买买买!   于是电影过了下映期,硬是没舍得下映,一路火到好莱坞。   常欢接到电话的时候,正挺着七个月大的肚子在和张起散步。   大西洋彼案的布莱恩超级兴奋:“恭喜你入围最佳外国语片奖。”   常欢:“哎呀,我儿子踢我了。”然后才反应过来:“啥?入围了?怎么就入围了?”   布莱恩得意洋洋:“那是因为我看的时候,真好被那群老东西看见了。我们几个人就听着中文看完了,他们看了半天只说了一句话。你猜猜是什么?哈哈哈,你绝对想不到!”   常欢被他感染,也哈哈笑起来:“什么鬼?居然挺不错!”   “对的,没错。‘那群老东西说,什么鬼?居然挺不错。’”   “恭喜你,咱们美国见。”   “拜拜,咱们美国见。”   于是在好莱坞的颁奖典礼上,他们见到了身怀有孕,笑的幸福温柔的zg导演。 ●━━━━━━━━━━━━━━━━━━━━━━━━━━━● 本图书由(色色lin)为您整理制作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