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 本书由(梨梨梨梨只丶)为您整理制作 ================================== 重生脚踏实地 作者:两颗心的百草堂 【文案】: 上辈子为了能挤进上流社会,出卖身体出卖灵魂。 重生回来只想脚踏实地生活,保护家人幸福安康。 内容标签:娱乐圈 豪门世家 时代奇缘 幻想空间   ☆、第一章 :归来 秦心又跟人打架了,曾经的她从来不知道娇滴滴的自己居然会打架,那时候她的指甲是用来保养的,一个星期做一次护理,而现在她的指甲居然用来挠人,以前指甲缝里有一点点脏东西就觉得恶心,现在指甲缝里卡着别人的皮屑血肉还能平静的抓东西吃。 她吃东西的时候,周围很安静。 十年的牢狱生涯,教会了她如何才能活下来。 原本今天是她出去的日子,可是上面说她表现不佳,延期了。她反应很平淡,跟平时一样,打架的时候一如既往的狠,只是今天狱警没有怎么教训她,反而收拾了跟她打架的人。 监狱的作息很严格,吃完晚饭开始点名,点完名是日常的学习和娱乐,一般就是看电视。 从头到尾,秦心都表现的很正常,她不太和人说话,就坐在角落盯着电视看,遥控器放在她身边。 不是因为她有特权,而是有一次她正在看一个节目,却突然就被人调台了,她跟疯了一样去抢遥控器,被打的快死了也不松手,等抢到那遥控器,节目早播放完了,她的腿也在那一次被打残了。 她不厉害,根本不会打架,可是别人没有她狠。 一个电视节目而已,犯得着被打残了也要看吗? 电视看到十点,再一次点名,然后是熄灯就寝,秦心很安静的躺到自己的铺位上,没有了香奈儿,没有了爱马仕,只有一身简单的囚服,不用卸妆,不用喝红酒才能入睡,平日她都是躺下就睡着了,白天累极了,晚上就不会有失眠的毛病。 可是今天不一样,她一天一天的数,数了十年! 黑夜中,她的手里多了一小片刀片,对着手腕用力的划下去,嘶嘶的撕裂声音,她以前那么怕痛,手被纸张割破都会哭,可是现在的她没有一点眼泪,似乎感觉不到疼一般,夜太黑看不到鲜血,只能感受到湿润腻滑的液体缓缓的流淌…… 她早该知道,那些人不会让自己出去的,可笑却一定要等到这一天才死心。 她后悔了,每一天都在后悔。 她后悔,自己错把仇人当爱人,莫兴宁根本不想娶她,却一直顶着一张善良哥哥的面孔一步步把她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她后悔,自己自甘堕落爱慕虚荣,被退婚后却仍旧执迷不悟,总幻想着有一天能进他的圈子里站在他的身边,却最终连自己都迷失了。 她本来就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却做着不切实际的梦,有婚约又如何,那根本不是她的世界,成为大明星嫁入豪门就是个笑话,如果上天能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只想脚踏实地生活,保护家人幸福安康。 鲜血从床滴到了地上,滴答,滴答…… 滴答,滴答…… 房间很安静,四铺床,有两铺空着,还有两铺睡着人。 窗台上的小时钟的秒针滴答滴答的走着,一铺床上的小姑娘睡的很熟,呼吸绵长,而另外一铺上的小姑娘原本也是熟睡的,可是忽然她睁开了眼。 那双眼如同枯井一般幽深,如同黑洞一般暗无边际,直直的睁着,直到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到她脸上。 有点暖,泪水从眼睛里溢出来,那枯井似乎成了活泉,她多久没有哭了? 直到泪水落下的那一瞬间,秦心相信自己又活了过来。 她扭头看到了睡在隔壁床铺的余露,余露身上穿着一条金色的鱼尾裙,此刻她睡着了,如同睡美人鱼一般。 秦心记得这条裙子,这是她买的,她怎么会不记得,她也记得这一天,因为这一天是她所有悲剧的开端。 等一会她的未婚夫莫兴宁就会拿着她的艳照来质问她,并光明正大的宣布退婚。 好闺蜜余露会劝自己不要伤心,说认识经纪人可以介绍自己去当明星。 于是自己负气之下退学混娱乐圈,最终混的猪狗不如,为了名牌包包,为了角色,为了跟莫兴宁斗气出卖*和灵魂,过着表面奢靡内里肮脏的生活,最终却被别人推出来顶罪,锒铛入狱。 在她为了一个狗屁花瓶角色陪投资人干爹度假的时候,母亲生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她居然没有回去,最终因为这件事被捅出来,她原本到手的角色又让给了别人。 她为了给莫兴宁使绊子竞拍他想要的那块地的时候,哥哥给她打电话,她也没有接,之后就传来哥哥车祸去世的消息。 一件件,一庄庄事情回想起来,秦心都觉得自己活该,真的是活该。 可笑她入狱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好闺蜜余露是莫兴宁的情妇。 秦心擦干了自己的眼泪,上辈子她做错很多事,无尽牢狱生活是她的报应,她认了,受了,这辈子这些还没有开始,她不会再像过去一样,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她不会为了表面的虚荣出卖自己,她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脚踏实地生活,保护自己的家人,幸福安康。   ☆、第二章 :闺蜜 十年牢狱生活,素面清汤,曾经精心呵护的脸,发黄发干,三十多岁的人却有一张四五十岁的面容。 而眼前,镜子里的女孩17岁。 17岁的女孩该是怎么样的?17岁的女孩有着羞涩的笑容,17岁的女孩有白色的布鞋,17岁的女孩会抱着书本挺着小胸部自信的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17岁的女孩是笑声,是好看好酸的青苹果,17岁那年不管过的如何,当岁月流逝的时候回忆起来的,总是甜美。 而秦心的17岁被偷走了。 她站在镜子跟前,看到了一个穿着低胸装,浓妆艳抹的女人,头发很长,烫着大波浪,染了媚俗的黄色。 即使再活一次,秦心对这时候的自己还是有点目瞪口呆,是的,后来有那么多悲剧,相比起来,17岁的自己,做错的事情,只是把自己变的惹人厌,已经不算是悲剧了。 很多事情她都忘了,真的,坐牢之所以叫做劳改,劳动改造,真的会改变很多很多,当你的手要穿一天的竹凉席的时候,你就不会想起来用欧舒丹的护手霜更滋润,还是用茱莉蔻的更芬芳。 回忆大多数都是趋利避害的,所以人会选择性的去遗忘过去的难堪,当时光倒流,又重新来过的时候,秦心一点一点的把眼睛上面的双眼皮贴,假睫毛撕下来,用卸妆油用力的搓洗,用力到流泪。 她不难过,真的,虽然这副模样好丑,可是还可以洗去。 搓洗了一池子浑浊的水,洗去了脸上厚厚的粉霜,洗去了眼睛那夸张的烟熏妆,洗去了嘴唇那艳红媚俗,镜子里露出原本17岁的她的模样。 嘴唇轮廓很清晰很倔强,不需要艳色口红多余的涂抹,青春就是最好的颜料。皮肤被折腾的有些苍白,仍旧是很好,因为还年轻。 她有一双很漂亮的丹凤眼,眼尾修长微微向上,顾盼间有风姿,她的脸上最美最突出的就是这双眼,明明很清纯,却又很娇媚。 即使历经沧桑,双眸不再天真,只剩下清冷,却使得这双眼有一种冷冽艳绝的气势。 她从小就听别人夸奖自己长的好看,她也一直觉得自己长的好看,所以才会看到未婚夫莫兴宁的时候,理所当然的以为他会喜欢自己,所以听到余露介绍自己去当明星,才会理所当然的以为自己能红。 一池的浑浊是17岁的她表达爱意的方式,就因为余露一句话:莫兴宁喜欢成熟性感类型的女人。 17的岁她还不算是女人,为了挤出胸,在内衣里面藏着厚厚的海绵垫,为了讨好他,露出长长的腿,细细的腰。 所以人总觉得过去的自己好傻。是真傻,哪怕只是想想都觉得尴尬的不敢想。 把这一池脏水放掉,秦心挤了一点原本用来擦手的大宝抹到了脸上,刚刚因为搓的太用力,眼皮都红了,当秦心的手碰触在自己的眼皮上的时候,有点细微的颤抖。 眼睛不疼,心疼,很疼。 这双眼还在,以后会一直在,上辈子,她很信任余露,余露教她怎么样化妆会显得成熟性感,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余露还带她去看了那些美女是怎么化妆的,都是大双眼皮,大眼睛,烈焰红唇,金发丰胸。 那些所谓的美女在高中生秦心看来就是名媛,可是现在她知道,那些人说好听点的是交际花,说难听点的是小姐,让一个17岁女孩学着小姐的打扮去讨好世家少爷莫兴宁,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周围的所有人都在看笑话,可是17岁的秦心不懂,她只是在全心全意的爱自己的未婚夫,怎么会是笑话呢? 再后来进入演艺圈的时候,秦心也曾撞了大运,居然被大导演青神看中,定了演他下一部电影的女配一号,接了这个角色的时候,秦心简直是欣喜若狂,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跟余露分享,余露非常高兴的帮自己参谋,连工作都刻意放下,请假过来陪自己,那时候的自己又激动又兴奋,站在自己小出租屋里大喊大叫的: “余露,我成了大明星,一定要买别墅,一间你住,一间我住!” 笑声是那样的真实,好像就在耳边,仿佛自己马上就会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样。 的确,那个女配一号红了,大红大紫,家喻户晓,却不是秦心。 因为在余露的怂恿下秦心去做了割双眼皮手术,她渴望红,哪怕代价是自己最喜欢的眼睛,可是当她再次看到青神导演的时候,他却莫名其妙的换了自己。 那时候余露更是一副患难见真情的模样,怕自己想不开,日夜陪自己,并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毁谤那个顶替自己的女演员有幕后交易,余露的毁谤却惹得青神亲自站出来为那个演员正名:我觉得她很好。结果那个女演员更红火了,趁着这东风一路向上,最终成为演艺圈的一姐,而秦心却成了那个背后毁谤人的小人,平白惹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秦心的手轻轻的拂过自己的眼角,侧着脸,眯着眼,微微仰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女孩一下子从一个17岁的高中女生变成了一个妖艳的女子,当初青神要的那个角色就是一个民国歌姬,要的就是她独一无二的丹凤眼的那种媚,可笑她却去整了一个大双眼皮,满大街都是,他何必要找自己这个半路出家的三流演员。 “秦心,你眼睛怎么了?”突然一个温柔的女声在她耳后响起。 不用说,是余露,余露的声音很好听,17岁的秦心除了喜欢莫兴宁,简直是一无是处,又高傲又盲目,却能把余露当好朋友,这声音可谓是有很大功劳的。 余露的声音暖暖的柔柔的,有一种让人放松的魔力,秦心无论折腾成什么样,愤怒的像只野猫,堕落的像条野狗,却总能被余露安抚下来,可是现在,秦心听到这声音却如同指甲刮玻璃一眼刺耳,原本秦心有多信任余露,现在就有多恨她。 秦心的身体里抑制不住的涌出暴虐的情绪,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激动过了,在监狱里,哪怕跟别人打架打的快死的时候,都没有太大的情绪,可是此刻只是余露的一句话,就让秦心差点失控,忍不住的想抓花余露的脸,忍不住的想弄死她。 不,一切重新开始了,她不会让悲剧再发生,她也不会打余露,这么多年,余露让自己失去了很多,却也让自己懂得了一个道理,欺负一个人,让她去死并不是最惨的。 “没什么,卸妆油跑眼睛里去了。”秦心冷冰冰的说了句,转身就走了。 余露没有觉察出秦心的不一样,因为平日秦心就是很拽很骄傲的样子,她虽然是秦心的好朋友,可是心底却并看不上秦心,秦心的家境还不如自己,自己家好歹在城里,她家在乡下,却搞的跟大小姐一样,谁不知道她的生活费和学费都是莫家赞助的! 秦心不愿意跟余露多待,也不在乎她想什么,这辈子她只想脚踏实地好好的过日子,她不会去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但是别人要是敢动她的东西,她也会毫不留情的反击。 有时候习惯是可怕的,坐了十年的牢,一遭醒来,她居然发现自己穿惯了宽松的囚服,对身上这暴露的紧身衣十分不习惯,翻了翻衣柜,居然找不到一件正常不暴露的衣服,最终秦心只好套上了泰西中学的校服,简单的白衬衫加齐膝的蓝色裤裙。 换上裤裙的时候,秦心看了一眼自己的膝盖,这时候她的膝盖很圆润很光洁,因为她从来没有下跪过,想起曾经的往事,秦心突然看向卫生间的双眼涌上一股戾气。 没有和余露打招呼,秦心直接出门了,反正余露在自己面前永远都是温柔大方好脾气,是绝对不会跟自己计较的。 她的宿舍就在一楼,虽然有舍监,可是对她却形同虚设,余露和她半夜醉醺醺的回来,也没有人管,这时候的秦心还得意因为自己是莫兴宁的未婚妻,所以有特权。 她的特权很多,比如学校规定不能染烫头发,可是她却顶着一头黄色大波浪。 出了宿舍,外头阳光真好,宿舍门口水泥道两旁种满了梧桐,人来人往,风吹裙摆飞扬,操场上打球的声音,加油的喊声,这大概就是青春的味道。 秦心忍不住闭上眼深深的呼吸了一口,这不仅仅是青春的味道,还有自由的味道。 虽然来来往往都是人,可是没有人靠近秦心,也没人跟她打招呼,虽然不化妆,穿校服,让人几乎认不出来是秦心,可是那一头标志性的黄色大卷,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这时候一颗篮球飞了过来,眼看着就要砸到秦心,周围却并没有人提醒,可见秦心人缘有多糟糕,就在大家都在等这个传说中的莫少脑残未婚妻笑话的时候,球却被抓住了。 秦心抓住了篮球,身体却后退了一步,她忘记了,这具身体不是那个在监狱里劳动改造了十年的身体,而是一个身娇体弱的少女,可是她还是依靠着本能把球接住了。 睁开眼,看到不远处操场上一群笑闹的人,错愕的站在那,秦心忽然有种恶作剧的冲动,她抱着球,缓缓的走到球场边上,位置和篮板在一条线上,这个角度是非常难进球的,太重太轻稍微有偏薄都进不了,可是就见秦心修长的双手,那双手涂的红艳艳的,上面还有五颜六色的镶钻,阳光下,分外明显,大家似乎想到了秦心要干什么,可是看到她的手,又忍不住笑了,脸上都挂着嘲讽的笑容,可是那笑容还没有裂开到最大,只见篮球轻轻的从篮筐中心落下,如同错觉一般,没有一点声响。 秦心拍了拍手,转身走了,别人不会懂,场上的少年因为热爱打球而打球,因为消磨时光而打球,因为耍帅而打球,而秦心曾经日日夜夜练球,就只为了能去比赛的时候看一眼,看一眼外面天空的蓝! 整个操场如同被按了静音一般,秦心转身之后,静音键才消除,她没有注意到球场的另外一边的乒乓球桌上坐着几个少年露出奇怪的眼神。 因为远远的,一个穿着考究的衬衫和西裤的男子,踩着梧桐树影,一步一步向她走来。 他的左手提着一个蓝色小盒子,任谁看都像是一个礼物盒,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貌似朴素却十分昂贵的黑色眼镜,他脸型棱角分明,他的嘴唇很薄,眉毛很直,他性子很冷,却总会在看到秦心的时候,露出淡淡的笑容。他学习成绩很好,年级前三总有他的名字,他的话少,却总能耐心的听秦心唠叨。 这样的未婚夫,你让一个17岁的少女如何能不喜欢,她听不得别人说莫兴宁的一句不好,哥哥秦华因为跟自己说了一句莫兴宁根本没有表面上那么好,自己就半年都不跟哥哥说一句话。 想到哥哥,秦心的心再一次钝钝的疼了起来,而莫兴宁已经潇洒的走到了她的跟前。 莫兴宁非常优雅的把蓝色盒子递给了她:“心儿,这个给你。”   ☆、第三章 :退婚 上一秒天堂,下一秒地狱,是17岁的秦心收到莫兴宁这份礼物的最好诠释。 严格说来,这是莫兴宁给秦心的第一份“礼物”。 外人都以为莫大少非常爱他未婚妻,都在为莫大少不值得,觉得狗尾巴草插在了无暇美玉上。 实际上莫大少付出的只是在人前的时候,对打扮恶俗的秦心露出浅浅的笑容,再就是耐心站在矫揉造作的秦心身边听她聒噪的声音。没有人注意到,每次莫大少都会选风景很美,恰巧人又不少的地方,这样表现。而私下的时候他对秦心却是不假辞色的,所以秦心总是很紧张,她以为莫兴宁是喜欢自己的,可是有时候又捉摸不定,她只能不断的努力讨好他来减少那种疏离感。 17岁的少女再蠢都是敏感的,所以那时候的秦心收到莫兴宁的礼物,简直高兴疯了,恨不得马上就拿着礼物跟所有人宣扬,这是莫兴宁送我的,因为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有东西证明莫兴宁是喜欢自己的,而不是迫于婚约无奈才和自己在一起的。 秦心的手接过这蓝色盒子,盒子上有着miumiu的标志,看上去像一个钱夹的盒子,秦心这一阵正是迷这个牌子,那时候她除了满满的感动就是满满的感动,迫不及待的打开盒子。 当然,里面不是她喜欢的钱包,也不是她想的礼物,而是一叠照片,呵呵。 所谓的艳照,其实只是余露带她出去玩的照片,仔细看也没有什么,只是由于秦心浓妆艳抹又穿的暴露,再加上角度选的好,看着很亲密,事实上这个时候的秦心心心念念都是莫兴宁,只有莫兴宁,根本不会和别的男人有染。 此刻秦心的手抚摸着这盒子,并不想打开,虽然这是莫兴宁处心积虑送自己的“礼物”。 秦心的动作跟莫兴宁的预期不一样,原本以为她会第一时间打开炫耀,他微微皱眉看了一眼秦心,这才发现,今天的秦心居然没有浓妆艳抹,还穿校服,说真的,莫兴宁虽然一脸深情的走过来,可是他真没有认真看秦心,老远的就看到那黄色大波浪头,其他都没有在意。 没有浓妆的秦心确实是好看的,莫兴宁多看了一眼,不过很快又转移了注意力,好看的女人多了去了,自己堂堂莫家第三代长子,凭什么要娶一个这样一无是处的乡下妹。 当初爷爷定下这婚约的时候,他第一感觉就是耻辱。 他不管上辈子的恩怨,别说秦心的父亲和爷爷都是因为救莫家人而死,就算这个女人全家都死光了,也不关他的事,要保持有情有义的面子,怎么不把四叔的儿子莫兴远推出来,莫兴远还跟秦心同龄,不是更适合?偏偏要让自己接这烂摊子。 莫兴宁对爷爷的命令很不满,可是他不敢违抗爷爷,只能把满身的怒气发到了秦心的身上。 他和他那一向不理俗事的父亲不同,他很有抱负,很有心机,更能隐忍。从当初让秦心进泰西高中那一刻,莫兴宁就开始布局,他掩盖着心中的厌恶,整整陪秦心演了一年多的戏,而今天就是这部戏的高*潮,也是大结局。 这一刻莫兴宁是激动的,以至于他都没有发现今天的秦心的不同,他看到秦心没有化妆,没有穿暴露着装,只以为秦心忽然脑袋发热,想换一个造型讨好自己。 他不喜欢秦心这样子,他还记得秦心第一次去莫家老宅的时候,爷爷夸她长的很整齐好看,而其他叔叔婶婶争相夸她和自己郎才女貌,那一声声的夸奖明显是幸灾乐祸,可是这是爷爷定的,他也没有办法,而且爷爷很少夸人,能夸一个人长的整齐好看,说明爷爷喜欢秦心。 既然爷爷喜欢整齐好看的女孩,他就能让她不整齐不好看,他还记得上一次爷爷看到穿着透视装浓妆艳抹黄色卷发的秦心的时候,虽然还是和颜悦色,可是之后秦心去老宅的时候,爷爷就很少见她了。 而爷爷对自己却比过去更重视了,似乎是有一些内疚,毕竟再要报恩,为了别人家的孩子耽误自家的孩子还是说不过去的。 莫兴宁用一年多的时间证明了秦心是一个多么虚荣多么烂泥糊不上墙的愚蠢女人,特意给她开方便之门,让她有一些一眼就能看出来却实际上没有什么用的特权,比如染发烫发,能直接引起大多数学生的反感,对秦心来说实际上却没有什么好处。 可笑她还洋洋得意,自以为是,莫兴宁自认很了解秦心,就是一个头脑简单的还想飞上枝头的虚荣女人,此刻看到素颜的她,莫兴宁关心的开口道:“你今天脸色很差,没有休息好吗?” 秦心听到莫兴宁的话,有些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他,随即又明白了莫兴宁的意思,莫兴宁自然不会关心自己有没有休息好,原本的自己却会因为这一句话,立马回去化妆,生怕脸色不好了。 而下次自己浓妆艳抹出来的时候,即使再厌恶,莫兴宁也会温柔又惜字的夸一句好看,秦心不是真傻,真不懂审美,她或许也觉得自己这样浓妆艳抹有些不妥,可是只要莫兴宁喜欢,女为悦己者容,他一句好看,压得下身边所有人说难看的话,况且身边还有一个很支持自己的余露。 “是,没有休息好,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秦心很利落的跟莫兴宁拉开了距离,直接抬脚走人,却被莫兴宁拉住了手。 “等等。”莫兴宁很愤怒,这跟预想的完全不一样,让他有一种有劲无处使的憋屈。他粗鲁的拉了秦心一把,他自己都没有发觉此刻自己的怪异,跟平日风度翩翩判若两人。 秦心没有开口说话,只是一双眼锋利的盯着莫兴宁,那眼神太锐利,莫兴宁居然就把手松开了,莫名的输了气势,不过他很快就恢复过来了,虽然没有按照他的剧本走,但是莫兴宁能精心的布局一整年,岂会因为一点点的变故而放弃。 “对不起,我们解除婚约吧。”莫兴宁脸上露出了哀伤的表情,梧桐树下,阳光透过树叶缝隙照在地上,如同星辰满地,他的声音很大声,原本路边就有一些看热闹的学生,这下子更是直接停了下来,直觉就是会有大狗血啊,莫少终于受不了他那脑残未婚妻了,不知道是姓秦又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好。”秦心很平淡的点头了,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把手中的盒子丢开,里面的照片自然也没有掉出来。 再一次堵的莫兴宁想吐血,原本想好的为情所伤的王子远赴他国的桥段呢?太过入戏的莫兴宁呆住了,以至于秦心走了都没有反应过来,再去追,他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他有些懊恼,算了,那些照片他手中多的是,再发出来也一样,只是觉得有些不得劲,就好像自己处心积虑做一件事,到最后居然发现,根本没有必要那么麻烦。可是莫兴宁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莫非是这个脑残女人开始有智商了,想玩欲擒故纵? 秦心很干脆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原来只要一个“好”字就能放下,她真傻,傻透了。 秦心被莫少退婚的消息像长翅膀的安尔乐,载了越来越多的狗血,等秦心走到校门口的时候,门口的门卫阿姨都知道了,看着秦心很是鄙视。 因为大家手机微信立刻收到不少照片,大多是秦心的不雅照,中间夹着一张梧桐树下高大少年的侧影,像是一堆山寨货中藏着的一个正版孤品,那侧影英俊而忧伤,很好的诠释了迫不得已退婚的莫大少当时的心情。 秦心不在意,说了那一个好字,她是真答应了退婚,从此以后她和莫兴宁不会再有任何瓜葛。 离学校不远的小巷子里,秦心找了一家理发店,让老板把她的头发给剪了。 “这么长真剪短,会不会可惜了?”老板都有些犹豫,剪发容易蓄发难,有些小姑娘剪完觉得不好看又闹腾。 “没事,按我说的剪就行。”秦心很坚定。 黄色的长卷发把她整个人堆的很没有精神,剪短了利落,看着老板一刀一刀的,那原本长在头上的头发就落到了地上,像是一个告别仪式,过去的秦心真的是个不讨喜的女孩,虽然有一部分是莫兴宁故意布局设局,可是根本原因还是在秦心自己身上,她叛逆固执自私,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完全不考虑他人。 她记得当初自己中考分数挺好的,完全可以上本地最好的高中英华中学,哥哥也在那个学校,可是自己为了追随莫兴宁一定要去泰西中学,而泰西是私立的,学费比其他学校贵十倍不止,自己却完全不考虑这个。 因为父亲的事情,妈妈和哥哥都不想跟莫家打交道,可是自己却一定要往跟前凑,为了上泰西高中,甚至用自杀来威胁妈妈,当然那时候刀子还没有割上手,妈妈就心疼的哭着屈服了,她仍旧记得妈妈那时候说的话:你去了,不要后悔。 可是她后悔了啊,真的后悔了,为了自己的愚蠢,以前是假装自杀,可是后来却是真的自杀了…… “好了,你看看如何?”老板的声音有点激动,他从来都没不知道自己手艺居然这么好,能把一个稍微好看的女孩变成惊艳的感觉。 被老板一叫,秦心才回过神来,看到镜子里面,原本的长刘海大卷毛都不见了,露出了光洁的额头,那双狭长的丹凤眼很自然的凸显了出来,很是风流,轮廓清晰的嘴唇很俏皮,她上辈子在外头的时候一直是长发,因为大双眼皮整的有些怪异,她习惯用刘海遮住一点,而到了监狱后理短发,整个人已经是被糜烂生活掏空了,再加上心中绝望,苍老无比。 不一样了,从头开始吧! “多少钱?”秦心问老板。 “十块。”小店很便宜,不像那些大理发店,做个头动辄上千。 秦心拿出自己的钱包,付了钱,她钱包里面有张卡,是莫老爷子给的,额度很大,以前她花的理所当然,不仅自己花,还经常给余露买礼物,以后不会了。 她曾经天真的以为莫家这么大方是因为莫老爷子认可自己,后来才知道,这些钱是买命钱,是父亲用命换来的,可怜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哪怕后来跟莫家人翻脸,却还一直很敬重莫老爷子。 十块钱剪了个头,又去了美甲店,让人把指甲剪短,上面的颜色和花样都洗掉,露出了指甲本来的淡粉色。脚上的恨天高也被换成了一双普通的白布鞋。 踩着夕阳,她慢吞吞的来到了英华高中,到了校门口,她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哥哥在哪个班哪个宿舍,有什么朋友,老师是谁,全都不知道,门卫不让进,秦心只能站在校门口徘徊,实际上她可以随便编个谎话就混进去的,可是她没有,也许是近乡情怯,她很期待,也很紧张。   ☆、第四章 :哥哥 放学了,秦华和平时一样匆忙的往校外走,他找了份兼职,就在学校附近,从下午六点到九点,每天工作三小时。 虽然高三课业很紧,但是秦华从来没有耽误自己的成绩,这份兼职,不仅可以让他省一顿晚饭,还可以赚生活费补贴家用。 秦华走路很快,他总是竭尽所能的利用每一天的时间,总想能做更多的事,他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能撑起一个家,照顾妈妈和妹妹。 他每天都很忙碌,不会在路上逗留,可是刚出校门口却有几个人拦住了他,推搡着到了旁边的小路上。 秦华看到为首的那个小伙,额头染了一小撮红毛,认出来是学校附近街上的混混,经常来敲诈学生,他平日很朴素,这伙人也不会找他茬,没有想到今天却围了上来。 “有事吗?”秦华镇静的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这就是一个很大很朴素的黑框眼镜,不像莫兴宁那种咋一看朴素实际华丽昂贵。 “小子,听说你有个妹妹,怎么样,有空把她带出来陪哥几个玩玩。”红毛旁边有个瘦瘦的矮个,先开口道。 秦华看着有点像书呆子,很好欺负的样子,可是妹妹却是他的逆鳞。 “你说什么?”他狠狠的盯着那瘦矮个。 “还挺有脾气的,别介啊哥们,我们是来交朋友的,反正你妹妹男朋友那么多,认识一下呗!”红毛另外一边站着的是一个胖子,胖子一边说还一边拿出手机,把里面的照片放出来在秦华面前晃悠。 秦华看到照片很愤怒,妹妹虽然很叛逆,但是绝对不是这种人,那傻姑娘心里只有莫兴宁那伪君子一个人,他想也不想的一拳打到了那胖子脸上。 几个人没有想到秦华一个书呆子居然敢反抗,胖子没有留神,手机掉到了地上,电池掉了出来。 三星的note2,屏幕大,本身也比较重,一摔地上就掉电池,不过安上就好了,很皮实。 可是眼前是几个混混,本来就是找茬的,刚刚没有留意吃了点小亏,红毛最先反应过来,直接给了秦华一脚,不愧是几人中的老大,一脚就把秦华踢倒了,旁边两个小混混很是配合的把秦华按住。 “看不出来你这么低调,有个妹妹在泰西上学,自己居然还装穷鬼,我们哥几个也是很讲道理的,你摔坏了我兄弟的手机,赔个几万块这事也就了了,如果不想赔也成,把你妹子约出来陪我们玩玩。” “我不会赔钱的,手机可以给修好,我妹妹是有未婚夫的,你们最好不要乱来,否则吃苦头的是你们。”秦华看着挺瘦弱的,身体却比一般的学生好,主要他常年干活,力气比别人大,两个小混混架着他还有点吃力。 听到秦华的话,这几人都笑了,好像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那个瘦矮个笑的都弓着腰了,他嘲讽的看着秦华道:“就你妹妹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还妄想嫁入豪门,人家莫大少亲口说退婚的,我跟你说,你让她歇歇心,过来陪我们玩一玩,好过做白日梦。” 秦华听到他们的话愣住了,第一时间就想去看妹妹怎么样了,妹妹那性子把莫兴宁当作她的命一样,不,比她的命还重,为了莫兴宁,她可以连命都不要,如果真的被退婚了,他不敢想,妹妹现在怎么样了。 趁着他愣神的时候,红毛又给了秦华一拳,直接把他的眼镜都打飞了。 这会子身边的几个混混不敢大意,很用力的夹住了秦华,准备好好拾掇拾掇他,看不出来居然是个硬茬子。 周围来来往往的有些学生,不过大家都不太敢靠近,特意绕开了一点,虽然这些混混也不是本事有多大,但是你要是好心管闲事,被缠上了就麻烦了。 小混混们也知道这点,他们虽然经常敲诈人,可是也不会做太狠,每次都留有余地,可要是有人管闲事,却一定会狠狠的出手教训,这也是混混生存守则,让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受害的人只会庆幸,而不会上前帮忙。 “哥!” 别人都绕远路的时候,有一个短发女孩走了过来,脆生生的站在他们跟前。 秦心在校门口徘徊,不敢去找哥哥,上辈子哥哥出车祸的时候是在来看自己的路上,血淋淋的车祸现场,有一张喜庆的大红色请帖,请帖跟血染在一起不分彼此,哥哥是要亲自告诉自己,他要结婚了…… 如果没有自己,哥哥是不是不会死,秦心这一刻真的很忐忑,她甚至想离开,可是脚步却迟迟迈不开,反而转到了旁边的小路上,却正好看到哥哥被人欺负的画面。 秦心的心一下子愤怒到了极点。 只是十年牢狱生涯锻炼的她非常冷静,哪怕心中暴怒,脸上还是一副平静至极的模样,她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哥”。 她走到那被红毛打飞的眼镜跟前,弯腰把眼镜捡起来,笨重廉价的镜架的左腿被摔断了,她也浑然不在意,把断了的那一边也捡了起来。 几个小混混的动作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因为迎面走来的女孩真的很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娇媚的不像话,带着电流一般,多看一眼就会酥了,这些混混正是少年,比学生成熟,学生靠的是生物老师普及知识,抽象而朦胧,而他们不仅有生动的动作片教育更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对女人正处于最渴望最好奇最容易冲动的年纪。 眼前的女孩无疑能满足他们所有的幻想,清纯,白净的脸未施粉黛,白色衬衫,蓝色裙子,小白鞋,身材窈窕,干净而美好。性感,有一双电眼,一颦一笑皆是风流,嘴唇轮廓分明粉嫩俏皮,让你忍不住想咬一口,脖子白皙柔和,小腿匀称修长。 从头到脚都好看的女孩,俏生生的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只几乎是散架的眼镜,有一种可怜无助的感觉。 秦华看到妹妹,虽然变化很大,可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小时候妹妹就是这样漂亮可爱的,可是随即又想到这群混混说的话恐怕是真的,否则妹妹怎么会变成这样,虽然变成这样比以前好看,可是作为哥哥,他却是觉得无比心疼,之前妹妹打扮的虽然让他觉得苦恼,至少每次看她都很开心,可是现在,秦华感觉到妹妹眼神中的忐忑不安。 眼前显然不是叙旧的好地方,秦华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喊道:“你快走。” 红毛他们看到秦心,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极品美女会是照片里面那个女孩,完全是两个人,不过看着女孩身上的泰西高中的校服,显然就是她,瞬间有种捡到宝的感觉。 原本他们在小酒吧玩,不知道听谁最早提了一嘴,说这妞很好把,喝杯酒就能上,这几混混才来的,泰西那边都是有钱人家,不好惹,从她哥哥那里入手最好,红毛对这片熟,又喝了酒,脑子一热,带着两个小弟,风风火火的来找秦华,却没有想到居然真能遇上正主。 “靓女,你哥把我兄弟的手机给打坏了,你来陪我们喝一杯酒,这事就算了,怎样?”红毛一副大哥的姿态开口道。 他身边的小混混跟着起哄道:“对,喝一杯。” “喝酒可以,不过你们把我哥的眼镜打坏了,怎么办?”秦心并没有被红毛的话吓倒,反而拿着手里的断腿眼镜轻轻的晃了晃,十分认真的问道。 “这好办啊,靓女想怎么办我们都随你!”看上去有点傻的胖子,此刻咧着牙笑的非常猥琐,几个人都心领神会的笑了起来。 “这可是你说的。”秦心的话音还没有落下,她手里的破眼镜就砸了出去,准准的砸在了红毛的眼睛上。 红毛捂着眼睛后退了一步,秦心速度极快的闪到了哥哥身边,背靠着哥哥,她如今只有17岁,也从来没有干过什么重活,绝对是身娇体弱,可是要说打架,她比谁都有经验。 看到老大居然着了女人的道,他身边的瘦矮个先反应过来,伸手就想给秦心一巴掌,秦心却出手比他更快,打架的时候打脸只是显得有面子,其实没有太大作用,秦心用手的掌外侧用力的打在了瘦矮个的太阳穴的位置上,因为他个子跟比自己还矮些,这个动作最顺,看似轻轻一击,实际上却很严重,因为这个部位的骨质脆弱,动脉和神经都集中在这个位置皮下,如果打的用力的,还可能致死或者让对方脑震荡,就见秦心一掌下去,瘦矮个抱着脑袋尖叫起来,不是秦心手下留情,只是现在的她力度不够。 秦心出手快的让人反应不过来,继瘦矮个之后是刚刚那个拿手机的胖子,秦心很利落的给了他一拳,打在了他上唇的位置,疼的他撕心裂肺,这里是鼻软骨和硬骨连接处,秦心个子没有胖子高,拼力气也拼不过,可是小拳头打在这里,却绝对是剧痛,胖子顾不上抓秦华,捂着嘴唇,极其悲惨的喊着。 红毛刚刚没有防备所以被砸到了眼睛,但是他作为老大,算得上是几个人中战斗力最强的,本来他站在一边,一方面是因为眼睛真的疼,另一方面是想让手下先出手教训一下这个小妞,自己再出面,没有想到这才一下下,两个小弟都被搞定了。 瘦猴的身体很灵活,打不过就闪,很少吃亏,而胖子皮实的很,别人打都不疼,两人都只是一个照明就被眼前的女孩打的撕心裂肺的喊疼。 看来对方是真有两下子,他不敢掉以轻心,假装眼睛疼,捂着眼睛在一边叫唤,趁着秦心不注意想故技重施,像刚刚踹秦华那样,他抬起脚,一点不怜香惜玉的往秦心的身上踹,比刚刚踹的更狠更用力。 秦心一直留意红毛,最开始就用眼镜砸他,就是因为感觉到他比较难缠,这种感觉很难说是依据什么来判断,打架打多了,就会明白。 所以红毛这一脚踹过来的时候,秦心早有防备,不仅推开了哥哥,自己也避开了,使得红毛踢了空。 一般人看到别人踢你,总是下意识的躲开,躲远,而秦心避开之后却迅速的贴近红毛。 红毛瘦瘦高高的,身体灵活,手劲脚劲都很大,秦心的身体完全没有优势,她的厉害之处在于经验丰富,贴近红毛的第一时间,她握着拳朝红毛打过去。 刚刚红毛看胖子悲催的样子,下意思的保护自己的嘴唇,却正好把脖子露出来,瞬间只觉得自己咽喉被什么利器插中了,十分的痛,身体本能的想反抗,可是女孩的拳头如同雨点一般,一下一下的朝他挥来,女孩的眼神居然还是十分平静,他出来混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这一刻,他觉得自己马上要窒息了,头一回觉得自己离死亡那么近。 秦心的手里握着那断裂的镜架腿,一次又一次的朝红毛的脖子上戳下去,直到她的身体被人抱住。 “心心,不要再打了。”秦华看到红毛的眼球都突出,而妹妹仍旧如同疯了一般拼命的打他,把他吓坏了,他叫妹妹也不应他,只能伸手从后面抱住了妹妹的腰,把她抱住。 秦心打架的时候很疯狂,刚刚那一瞬间,她好像又回到了监狱,没有人知道一个声名狼藉的小明星到监狱里会经历什么?她想要活着只能拼命的打架,哪怕脚跛了,只要活着,就不能屈服,否则比死惨千百遍。 她打架的时候,有无数人叫喊,围观,最终都是以狱警那冰冷的警棍为结束,突然遭遇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秦心愣住了,她的手缓缓的松开,断裂的眼镜腿掉到了地上,红毛劫后余生一般捂着脖子惊恐的后退,而秦心迷茫的回头,看到的是哥哥那熟悉的脸,下巴长了点青涩的小胡子。 “哥,我回来了。”秦心的眼泪落了下来,终于身子一软,晕倒在秦华的怀里。   ☆、第五章 :莫家 “你在哪?” 余露看到来电,很高兴的接起来,听到莫少问自己在哪,她很是激动,虽然她跟莫少会认识是因为秦心的缘故,可是自第一眼看到他,她就沦陷了。 莫兴宁长的很帅,个子高,家世好,成绩好,脾气好,在他身上找不出缺点,那个午后,校园的梧桐树叶渐渐变红,让人心情都觉得好起来,跟着那红色一起跳跃,也是在这时候,余露遇到了莫兴宁,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手插着口袋,很随性,眉眼中却有一种掩盖不住的淡淡的忧伤。 让余露忍不住走上前,跟他说话。 那以后,余露和舍友秦心成为好朋友。 “我在宿舍,恭喜你终于获得自由了。”余露尽量克制自己的声音的激动,只是比平日更加甜美一些,平日习惯喊莫少也换成了你。 不过莫兴宁此刻没有这种心思,也没有注意到称呼的不同。之前秦心那么爽快的答应退婚,他有些不敢相信,不过这件事最终要爷爷点头才行,他刚刚接到老宅那边电话,爷爷要见自己,还有秦心住院了。 听到这个消息,莫兴宁第一感觉就是自己被耍了,难怪之前那么容易就答应了,原来后招在这里,还想再来一次自杀威胁人的把戏吗? 当初让秦心来泰西上学假装自杀,就是莫兴宁暗示的,想不到这一招居然用到自己身上,他有点无语,更加厌恶秦心了。 他急忙给余露电话,却听到余露压根不知道这事,不由得有些生气,要不是这女人一直说她是秦心最好朋友,他也不会跟她虚与委蛇,眼下她最好朋友出事了,她居然完全不知道。 “秦心出事了,在九三医院,她可能有些想不开,你帮我好好安慰她,如果她不想在这边继续上学,我有个经纪人朋友可以介绍给她,你不要说是我的朋友,我怕她不高兴,终究是我对不起她。” 莫兴宁努力的掩饰心中的愤怒,语速缓慢的跟余露说道。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莫少,我会照顾好她的。”余露挂了电话,声音有她自己都没有觉察的冷意。 有些人她不会去恨范冰冰为什么长的那么美,因为范冰冰离她很远,她的心很小,只能去恨自己的朋友,余露恨秦心什么都不如自己居然能有一个那么优秀的未婚夫,这种情绪在知道莫少只是迫于家庭压力才不得已接受秦心的时候更是扩张到极致。 她不遗余力的抹黑秦心,那些不雅照余露出了大力的,不仅这样,她还让那些照片的男主角亲自说一些什么,那时候就算秦心长了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楚。 她自认很了解秦心,这女人脾气又硬又臭,根本没有朋友,最后只能狼狈的跑回来找自己给她出主意,没有想到居然会出事,第一时间,余露也是想到了莫非秦心想用自杀来威胁莫少,想到这里,余露也害怕夜长梦多有什么意外,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急急忙忙的出门了。 她出门的时候去跟舍监请了假,非常着急的模样,舍监问她这么晚出去干什么,她憋半天说不出来,急的眼泪都快掉出来,见舍监不同意,她才豁出去一般开口道:“秦心在外面跟别人玩的时候出事了,进了医院,我想去照顾她。” 来往的人都听见了,自然又生出不少想法,真是不作死不会死,姓秦的女人不知道又玩什么花样。 舎监听到是秦心的事情,皱着眉头同意了,只是隐晦的提醒了余露,不要心太好,太多管闲事,之前秦心屡屡犯校规,大家看在她是莫家未来孙媳妇的面上也就不说了,如今莫兴宁明确提出退婚,又有她的不雅照出来,谁都觉得秦心不可能翻身的。 余露只当听不懂,非常感激的道:“谢谢老师,我和秦心是舍友,她出事了,我不能不管的。” 余露平日虽然跟秦心关系不错,但是余露成绩一直很好,平时对人也很客气,大家对她印象还是不错的,只是觉得有点可惜她被秦心带坏,如今见秦心出事了,她还第一时间急忙忙的赶过去,不得不说这小姑娘心是好的。 秦心不知道自己的好舍友,出个门都还要这样费劲表演一番,简直可以评为华夏最佳好舍友。 她醒来就看到床边的妈妈,头发有些凌乱,眼角有了皱纹,眼睛很红,显然刚刚哭过,秦心感觉到自己的手紧紧的被妈妈的手握住,她的手微微的动了动,很真实,她的小手被妈妈有些粗糙的手紧紧的握着。 秦心声音有些沙哑的开口喊了一句:“妈?” 只是一句,秦心的泪水就像流不尽一样,再也抑制不住。 能再看到妈妈,握着妈妈的手,她好开心,好开心。那时候不懂事,妈妈活着的时候就一直跟她吵架,嫌她烦,等她走的时候,无数次自己一个人逛街,才发现自己多么无助,要是妈妈在就好了,可以给妈妈买好看的包,可以给妈妈买漂亮的衣服。 “囡囡,别哭了。”柳爱平抱着女儿,让她别哭,自己却再次红了眼。 她听到女儿出事,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当看到病床上的小女儿,脸色苍白,人也瘦的不成样,她的心就揪了起来,她没用,照顾不好女儿,给不了女儿想要的。 “别哭,囡囡别哭。”柳爱平反反复复的都只是这一句话。 听到妈妈喊自己的囡囡,秦心哭的更厉害了。 “妈,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 上辈子她一直想说的话,却没有人听。 她后悔不听妈妈的话,明明知道跟莫家不合适,却还是一头扎了进去,用自己的一生的悲剧去成就莫家有情有义的面子。 “不后悔,不后悔,囡囡以后我们一家好好过日子。”柳爱平紧紧的抱着女儿,生怕再一次失去她。 柳爱平不喜欢莫家,丈夫的死并不像表面那么简单,她知道抗争不过,为了孩子,只能装作伤心过度的模样,搬到了乡下去住,尽量跟莫家少接触,却不想女儿初中毕业的时候跑来跟自己说要去泰西高中,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已经心系莫家大少爷。 从来不会打孩子的柳爱平第一次打了女儿,也是在那一次,女儿居然用割腕自杀来威胁自己,柳爱平真的伤心至极,她感觉到自己不仅失去丈夫,还会赔上女儿,她连夜去了莫家,找了莫老爷子,恳求他看在秦心爷爷的面上照顾自己的女儿。 莫老爷子跟秦心的爷爷是过命的交情,当初在战场上,秦心爷爷救了莫老爷子一命自己落下了终身残疾,之后病死了,莫老爷子发誓要照顾老秦家,可是若干年后,老秦唯一的儿子却因为自己那不成器的大儿子意外死亡,莫老爷子内心非常内疚,面对老战友的唯一儿媳妇,他答应会好好照顾秦心。 可是此刻,莫老爷子看到跪在面前的孙子莫兴宁,却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承若,当年的情分再重,那也只是当年,富贵日子消磨人情。 “爷爷我错了,我不该这么草率,可是看到那些照片,我实在是忍受不了。” 莫兴宁从余露那里没有打听到消息,又从老宅管家那里打听了内*幕,原来是秦心的哥哥到老宅来闹了,不过住院不关他的事,据说是跟几个混混打架才进医院的。 听到这真相,莫兴宁松了一口气,那女人果然是蠢货,可是心里却有莫名的觉得不爽,说不清这是什么感觉。 此刻莫兴宁老老实实的认错,他知道在强势的爷爷面前该如何表现最好。 莫老爷子哼了一声,孙子退婚这么大的事情,他自然会调查清楚前后,也看到了那些照片,不过凭老爷子的眼神自然也看出来了照片其实没有什么,但是涉及到自家小辈,心就偏了,越老越偏。 当初他定下秦心和兴宁这孩子的婚约的时候,莫老爷子就觉得自己已经不欠秦家什么了,把自己最优秀的孙子都舍得了,再大的恩情也还了。 可是偏偏老秦家的女儿实在不怎么样,原本看着很乖巧的一个女孩,怎么一到泰西就原形毕露,变的越来越不像话,虽然这照片没有什么实质的问题,可是那衣着打扮,老爷子实在看不下去。再看到那份米国森佛大学的入取通知书,他是越看自己这个孙子越出息。 哼了一声之后,老爷子还是开口道:“事情已经这样了,你就准备出国去上学吧,小姑娘进了医院,你去看看她,不要落下话柄。以后的事情我不想再管了。” 老爷子哼一声,莫兴宁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爷爷固执的坚持要报恩,要让自己娶那恶心的女人,听到爷爷这么说,他松了一口气,说话间多了一点爷孙间的亲昵,“爷爷,我实在不想去见她,听说她是和几个混混打架进的医院,她之前为了接近我去泰西上学,不惜用割腕来威胁柳阿姨,我怕……” 听到孙子的话,老爷子眉头也皱了皱,老秦家男儿都是好的,怎么生出个这样的女儿,心中越发愧疚,叹了一口气,莫家已经仁至义尽了。这事也不能怪兴宁,这几年难为这孩子了,老大不成器,一天到晚宁愿躲到庙里不回家,而老大媳妇也在那次一起出事了,是自己对不起这孩子。 “罢了,我豁下这张老脸亲自去一趟吧。”想到自己生的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女,莫家的未来只能指望第三代的小辈了,可怜自己一辈子叱诧风云,打下了庞大的家业,却没有教好几个子女,老大废了,老二没头脑只会斗狠,老四就记着玩,唯一的闺女老三更不像话,不停的结婚离婚,莫家的脸都被丢尽了。 秦华看到莫老爷子还是有些拘束,听到他要和自己一起去医院,有些惊讶。 秦华就算比别家的孩子成熟一些,但是毕竟也只是一个刚刚18岁的小伙子,妹妹晕倒,他急忙送去医院,听到医生说是由于情绪紧张思虑过度引起的,他给妈妈打电话,让妈妈来医院了,毕竟这么大的事,要是从别人口中传给妈妈知道,会让她更担心。 等到妈妈来了,他打着去买东西的借口去了莫家,他也不喜欢莫家,总觉得那里阴森森的,宅子大的可怕,可是他如今作为秦家唯一的男丁,已经满18岁的成年人,他觉得自己应该出面问清楚是怎么回事。 不过他到了莫家,并没有人把他当回事,管家把他的事情打探清楚就让他回去,他却固执的要在那里等一个说法。 莫老爷子看到秦华,只觉得眼前一亮,真像,当初老秦年轻的时候就这个模样,感觉到他站在自己面前似乎有些紧张,但是却很倔强,站的非常笔直,眼神清澈,是个好苗子,可惜有个不成器的妹子。 老爷子都出面了,莫兴宁不可能不去,他看到秦华,很大方的上去打招呼,毕竟对方还是自己名义上未婚妻的哥哥,秦华却不理他。 莫兴宁被下了脸,却并不在意,打了招呼就跟在莫老爷子身边,老爷子本来对秦华还有点惜才,可是看到他那样对兴宁,就不高兴了,本来还想说几句话的,也没有再开口。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到了医院。 老爷子出行阵仗自然比较大,前后有开路的车,不仅有保镖还有随行的医护人员,秦华和老爷子还有莫兴宁坐一辆车,车里面奢华至极,座椅是小羊皮的沙发非常柔软,还有实木茶几,看起来就十分昂贵,连踩脚的地方都是乳白色的毛毯,柔软细腻,比妈妈最好的大衣的质地都要好,他脚上是一双很旧的布鞋,原本白色的布鞋已经穿成了灰扑扑的颜色,右脚鞋底已经磨破了一边,左脚的鞋子面上也有点开线,车里面的灯光非常明亮柔和,什么都看的很清楚,他不自觉的有些无地自容。 他也很茫然,很愧疚,妹妹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真的好吗?这是妹妹想要的生活吗?自己为什么不能努力给妹妹这样的生活?她坐车的时候会不会像自己一样感觉不自在? 莫兴宁嘴角微微上扬,看着沉默不说话的秦华,十分鄙视,土包子。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和姓秦的毫无瓜葛,他就觉得十分高兴,浑身的毛孔都舒畅起来,穿着阿玛尼皮鞋的脚肆意的踩在乳白的毛毯上,轻微的抖着。   ☆、第六章 :误会 余露几乎是和老爷子同一时间到的医院,不过她远远的看到那华丽的阵仗,没有敢上前,故意的落在了后头。 她内心很想上前的,可是单看到那一堆保镖,穿的比自己爸爸还笔挺,她有点怯步了,保镖打开车门,莫兴宁先出来了,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大英俊,他下车后优雅的弯腰小心的扶着老爷子,间隙中,她看到车里面的场景,很是豪华,最后下车的是秦心的哥哥,秦华,余露也认识,不过相比下来,他是一行人最寒碜的,最不自在的。 她有些庆幸自己没有上前,否则一定会很尴尬,她觉得自己这是有自知之明,理智的表现,她喜欢莫兴宁,当然也希望能得到莫家长辈的认可,可是她又十分理智的知道现在的自己根本没资格,她才不会像秦心那样没头脑,不分时候,不懂场合,就只顾表达自己的欢喜。 在心底深处,余露是有点羡慕秦心这种没头脑的大胆的,可是这点羡慕在经过多重情绪转化最终变成厌恶秦心的理由之一。 就像现在余露只能像老鼠一样躲在角落,要是秦心,此刻一定已经冲上去说话了,这时候余露又有点想念秦心,如果秦心冲上去,她可以温婉的站在秦心身边,一句话不用说,只要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就非常得体。 医院这边听到莫老爷子亲自来看一个病人,吓一跳,原本那病人是在一个大通铺里面,副院长连忙让人把那病人移到单间去。 柳爱平觉得太麻烦,根本没有必要,不过大夫很坚持,秦心冷眼看着,听着是有大人物要来,自己上辈子被退婚,莫家一直保持沉默,后来莫兴宁去留学了,留下自己一个人,风言风语更多了,都说自己把莫兴宁逼走,莫大少为情所伤远赴他国,连老爷子都生她的气,她不知道莫兴宁出国了,去莫家找他,也没有人理,莫家人都没有露面。 这一世,自己答应了退婚,也没有去莫家闹腾,没有想到莫家的人居然屈尊来看自己。 看到他们坚持要把自己移一个病房,还推搡了妈妈,秦心冷冷的开口道:“你们别好心办坏事了,莫老爷子既然大张旗鼓的来看我,就是想要更多人知道,你们把我移到单间去,反而破坏了他的用意。” 秦心的声音很沙,不似少女那种娇柔,一方面是她哭过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她本来声带如此,上辈子经纪人一直说她外形甜美让她走清纯少女路线,选的歌都是那些甜美类型的,唱的时候只能用假声,很是不堪,她还曾被评为年度唱歌最难听歌手之一。 此刻这沉沉沙哑的声音,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让急忙赶来的副院长停住了手中的动作,最终妥协了,没有移动秦心,只是让护士把病房迅速打扫整理一遍,他们默默的退散,当作不知道一般,其实在不远处候着。 这家医院的负责人这么用心,也因为莫家是他们的大股东,莫家很有钱,在外面子做的很好,尤其是医院学校这种地方,大把的舍钱。 莫老爷子走进病房,眉头微皱,他没想到会是大通铺的房间。 他多久没有到这种吵杂的环境中来了,这里的医生太没眼色了,自己都屈尊到了,居然这么不会办事。 不过老爷子的神色只是一瞬间,谁都看不出来,他这个年纪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已经是溶入骨子里了。 此刻他一脸慈爱,走到了秦心跟前。 看到秦心第一眼,无论是莫老爷子还是莫兴宁都有一阵错愕,莫老爷子恢复的快些。 然而他还是为自己那明显的失神感到很不舒服,乍一看的秦心,莫老爷子的心狠狠的跳了一下,他突然发现,最像老秦的不是秦华,而是秦心,尤其是那双丹凤眼,还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一行人坐在解放车车斗上,摇摇晃晃的,自己是第一次坐车,还晕车,那个比自己还小的少年,一路照顾自己,也是这样一双丹凤眼,嘴唇红红的,眉清目秀,长的比娘们还好看。 那时候是莫今通第一次离开家,懵懂的他不知道自己会被带到哪里去,内心恐惧害怕,身体也不好,总觉得会还没有到战场就死在路上,在这样的场景遇上的少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后来到地方就分开,又辗转几年,居然又幸运的遇上,对自己是幸运,对于他,却是灾难吧。 一瞬间场面居然有点冷场。 莫兴宁更是惊讶,他是带着激动和兴奋而来,想到马上就能彻底摆脱秦心就觉得痛快,可是这一刻,看到躺在雪白病床上的秦心,他忽然有一种悸动的感觉,那一瞬间心跳加快了不少,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他应该从心底就厌恶这个愚蠢的女人的,可是为什么看到她,会悸动,像是有什么东西狠狠的撞击了一下自己的心。 没有黄色的长卷发,没有了浓妆艳抹,她一张脸小小的,白白的,嘴唇粉粉的,一双眼睛狭长好看,整个人靠在床上,有些无助,却又感觉娇媚的不像话。 “莫爷爷好。”秦心沙哑的声音打破了这古怪的气氛。 柳爱平看到莫老爷子也吓一跳,她不喜欢莫家人,对老爷子还是很敬重的,她都不知道怎么招呼,反而是女儿先开口了。 别人害怕莫老爷子,秦心不怕,上辈子她就不害怕,也许是无知无畏,她喜欢莫兴宁,为此敢跟莫老爷子顶嘴,就是莫兴宁自己在老爷子跟前都是小心翼翼的,秦心却从来不会这样,一个心中有爱的脑残女孩,大概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吧。 “你个小丫头,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都闹到了医院来了。”莫老爷子责备了一句,声音中透着宠溺。 秦心笑了笑,没有否认,她不爱惜自己才会有不雅照,她闹,才到了医院,老爷子声音很温柔,言语却并不温柔。 “莫爷爷我已经答应跟兴宁哥哥解除婚约了,过去是我不懂事,不知道兴宁哥哥不喜欢我,反而一直缠着他,以后不会了,您放心好了。”秦心低着头说完这番话,抬头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她微微仰着脸,固执的看着老爷子,泪水如同断线的珠子一般,一滴一滴的滴落下来,短短的头发有点凌乱,狭长的眼睛*的纯净执拗的看着莫老爷子,一眼就能看进你的心底,鼻头微红,轮廓很清晰的嘴唇被她自己重重的咬着,粉色的唇慢慢的涌上血丝,她还是个孩子,一个17岁的小女孩。 隔得不远处的病人和家属看到这副场景都有些不忍,莫老爷子一看就很大牌,一身专业定制的真丝唐装,他那孙子穿的更是考究,从头到脚的阿玛尼,再加上身材魁梧的黑西装保镖,白大褂的随行医护人员,这么多人来,只是为了逼迫一个小姑娘。 这一刻莫老爷子都觉得氛围有点不对,他不能就这样点头,他忽然觉得自己这样上来有点失策,他记忆中小姑娘是跟野鸡一样乱糟糟的,脾气也坏的不得了,不是说跟混混打架,她这个样子怎么像是跟混混打架,说了也没人信。 柳爱平这一刻看到女儿的模样,忍不住哭了,“妈妈对不起你,囡囡,妈妈对不起你。”柳爱平想到自己死去的丈夫,哭的喘不上气,当初她不应该心软,明知道女儿只是威胁自己,她应该狠下心关着女儿,不要让她跟莫家人接触,她觉得自己差点就会失去女儿,是真的失去女儿,丈夫去了,女儿要是再出事,她还有什么资格活着。 而秦华看到妈妈抱着妹妹在床上痛苦,他的拳头握的更紧了,他不能哭,他是男孩子,他要变的强大,他要保护妈妈和妹妹。 “咳咳,”老爷子此刻觉得自己像被人放到烤架上烤一样,他脸色有点难看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孙子,不由得有些埋怨他惹祸不扫清楚,使得自己难做。 到了现在的场景,尤其是对着秦心这样一张脸,老爷子的心怎么都硬不起来:“都是个误会。” 老爷子的话一开口,莫兴宁的脸色就变的非常难看,刚刚虽然一面让他觉得心中悸动,可是美女哪里没有,就算是解除婚约,自己想要,秦心这样的女人也会巴上来的,可是如果婚约还在就不一样,自己堂堂莫家第三代大少爷为什么要娶一个毫无背景的女人,难道就因为自己老爹没出息,因为自己母亲死的早,他不服! “不是误会。”秦心推开了妈妈,直直的看着莫兴宁,声音不像刚刚那样楚楚可怜,却很大声。 “我一直喜欢你,你是我的未婚夫,我以为我以后会嫁给你,今天我收到了你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非常非常高兴,我想跟全世界的人分享,可是当我打开盒子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堆照片,照片里的我好丑,余露说你喜欢成熟的女人,于是我每天浓妆艳抹的希望你多看我一眼,果然我那样打扮了,你说好看。余露说那些人是你的朋友,我喜欢你就要接受你的朋友圈子,和他们一起吃饭,还能打听到你的喜好,后来我问你,他们是你的朋友吗,你点头说是。可是现在,你拿着我和他们一起吃饭的照片说要跟我退婚,这是误会吗?” 秦心的声音沙哑,语速很快,莫兴宁几次想打断都没有成功,直到她把话说完,他居然觉得无话可说。 她的脸色苍白,短发凌乱,满脸泪痕,穿着校服的她显得很瘦,之前她为了穿衣服性感好看,没少减肥,这校服拿到手没穿过,如今已经显得大了许多,这样一个小女孩,完全不能想象,她为了讨好一个人浓妆艳抹的模样。 这一刻她十分认真的看着莫兴宁,不顾自己的狼狈,因为情绪激动,声音沙哑到底了,仍旧竭斯底里的问了一遍: “莫兴宁,这是误会吗?”   ☆、第七章 :激怒 余露原本就一直偷偷在后面,看到里面这么多人,没有进来,想看看事情如何发展再说,忽然听到秦心提到自己的名字,吓一跳,她本来就有些心虚,见没有人注意自己,她悄悄的退了出去。 在她认知里秦心的嘴巴是很厉害的,得理不饶人,但是人却不太聪明,满脑子里除了爱情什么都不在乎,经常得罪人。没有想到如今被刺激了一下居然一下子条理清晰起来,说的话居然误打误撞的道出了真相。 这让余露警醒了一些,看来以后不能再用老眼光看待秦心。看眼下的场景,不管是结局如何都不是她能控制的,余露是个很识时务的人,虽然眼下莫少很尴尬,但是她还是没有头脑发热的以为自己出现就能解决一切,余露心中一番计较,一个人先离开了医院 莫兴宁从头到尾都没有把秦心放在眼里,他所谓的布局演戏实际非常粗糙,只是曾经的秦心满心都是他才会轻易上当。 不是莫兴宁高明,而是秦心愿意傻,也许这就是爱情。 秦心这一刻太有气势了,他不知不觉居然就跟着她的话思考,也没有发现秦心说的有漏洞,明明她开始都没有打开盒子,好像就已经知道里面是什么一样。莫兴宁被秦心问的居然哑口无言,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莫老爷子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 学坏容易学好难,莫老爷子听到秦心的话哪里还不明白这前因后果,原本他就觉得秦心这丫头变的太快了,一点不像老秦家的人,想不到居然是自己的孙子作怪。 莫老爷子虽然偏心自家的孩子,但此时的他对秦家还是有一些心怀愧疚的,而且今天的秦心勾起了他年轻的回忆。他没有像曾经那样因为对秦心失望而不管不顾。 当然更多的是莫老爷子觉得应该给兴宁一个教训,因为儿女都没有教好,所以把莫家的希望放在了第三代身上,他对兴宁格外看重,再加上大儿子不管事,大儿媳妇又没了,所以兴宁跟着他的时间比较多,论感情比其他几个小的更深厚。 莫老爷子是很看好莫兴宁的,这孩子为人处事稳重,学习成绩好,办事能力强,小小年纪就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了森佛大学的入取通知书,这些都是让莫老爷子骄傲的地方,甚至隐隐的把他当作莫家将来的继承人来培养,可是经过这件事前后一想,这孩子心思太深,要考森佛大学至少要一年时间准备,也就是说这孩子一年前到自己面前说要让未婚妻秦心一起到泰西上学培养感情开始就已经在谋划了。 老爷子自己一辈子心思就深,他也不反感心思深的人,心机太浅,是做不了家族掌舵人的,可是他却不能接受自己最看中的孙子居然跟自己耍心眼,他要是当初自己定下婚约的时候光明正大的拒绝,自己也不会说什么,可是这孩子却拐这么大一个弯,连自己都利用上,莫老爷子就不高兴了。 “兴宁,你跟心儿认个错,退婚的事情就当作没有发生过,你们还小会闹别扭正常,长大以后就好了。”老爷子认识到问题所在,对孙子有些失望,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孙子,他希望他能知道自己哪里犯错,哪里爬起来。 听到老爷子因为秦心几句话,就让自己道歉,完全不信任自己,自己居然不如一个外人,莫兴宁十分愤怒,他站的笔直,他的手不经意的抓住病床边的铁架,原本他是有点轻微洁癖的人,绝对不会乱碰外面的东西,可是此刻他的手却紧紧的握着那铁架,握的很用力,粗糙的铁架磨的他细嫩的手心都疼了起来。 他此刻很愤怒,非常愤怒,然而他还是忍住了,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微微有些红,抿着嘴,摆出平日看秦心的眼神,认真而专注,又含着淡淡的忧伤。 彼时秦心一定会被莫兴宁这副模样所感动,因为她是那样的喜欢莫兴宁,舍不得他有一点难过,更不会舍得让他道歉。只是当感情被现实蹉跎光的时候,剩下的只有无尽的怨恨,当一切烟消云散,怨恨也没有的时候,感情也不存在了。 此刻秦心能够很客观看到了莫兴宁的愤怒,因为一个有洁癖的人居然能握着医院那无数病人摸过的病床,还做出一副毫无感觉的样子,可见他已经愤怒到了极致。 这种愤怒和当初的自己很像,偏执疯狂。当初的自己一定要证明自己,足够出色,足够配得上莫兴宁,而此刻莫兴宁大概想要证明他足够出色,出色到可以不用受老爷子约束轻易的甩了自己。 莫兴宁是很能隐忍的人,他像一条毒蛇,上辈子他和所有堂兄妹关系都非常亲密,然而那些亲密的人一个个最终都被他踩在脚下,他最终打败莫家所有继承人,成为最后胜利者,秦心在监狱的电视里都能看到他,那时候秦心觉得这个世界对有些人来说是没有报应的。 现在的莫兴宁也许还比较稚嫩,并不能很完美的控制自己的情绪,秦心可以看到他的变化,不过已经很难得了,眼下他才18岁,明明很愤怒,却还能坚忍不发。 不过,不等莫兴宁道歉,秦心就先开口了。 “你不用道歉,我不会原谅你。”秦心亦认真的看着莫兴宁,她那双好看的丹凤眼却透着明明白白的嘲讽。 莫兴宁能忍受爷爷的批评,可是却在秦心那嘲讽的眼神下爆发了,谁都可以看不起他,就眼前这个愚蠢的女人不可以,她没有资格。 “爷爷,我不会道歉,我也不会娶她,凭什么要我娶这个愚蠢虚荣又水性杨花的女人,我受够了,难道就因为我妈不在了,我爸爸不管事,所以无足轻重,明明是上一辈的事情,为什么要我来承担?”这些话莫兴宁心里藏了很久很久,忽然开口就像井喷一般,尤其是此刻秦心脸上仍旧一副嘲讽的表情,让莫兴宁控制不住的把心中所想的说了出来:“她爸爸死了关我什么事,就算秦家所有人死了,也不关我的事,为什么要我来收这烂摊子。” 莫兴宁开始说话的时候莫老爷子太阳穴下的筋脉就一鼓一鼓的,情绪有点不对,等听到孙子说秦家所有人死光了的时候,他实在是忍无可忍,尤其还是当着柳爱平这个寡妇和一双子女的面,他举起了手中的文明杖,重重的敲到了孙子的身上。 “畜生,我莫家怎么会出你这样的畜生,跟你爹一模一样。”莫老爷子打了一棍还不够,显然是想到了自己那不成器的大儿子,又招呼了一棍上去,他身后的随行大夫怕他情绪太激动,连忙上前扶住了他。 果然莫老爷子情绪一激动,整个身体都抽搐起来,他有急性哮喘,大夫连忙给老爷子吃药,过了一小会老爷子才恢复过来。 莫兴宁被这两棍子打懵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这般丢脸过,尤其还是在他看不起的秦心一家人面前。后背火辣辣的疼,使得他看到爷爷抽搐的时候,一瞬间居然想的是如果爷爷就这样去了会怎么样。 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这时候看到连原本在病床上的秦心都去扶老爷子,而自己却站在一边,他很快反应过来,自己今天的情绪不对,有些话就算是所有人都知道,却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错了,他也不知道刚刚哪根筋搭错了,看到秦心那眼神就忍不住的开口了。 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应该在老爷子气喘的时候第一时间上前扶着老爷子,可是他没有。他该如何挽回?莫兴宁一瞬间有些慌了,平日他就知道利用自己的优势,母亲不在了,父亲不管事,他从来在爷爷面前就是一个懂事聪明,又有些依赖爷爷的少年,他知道莫家最有权利的人是爷爷,只要获得爷爷的认可,一切都没有问题,可是现在? 莫老爷子喘过气后,冷冷的看着莫兴宁,良久才开口道:“森佛那边开学了吧,你回去收拾一下就走吧。” “爷爷!”莫兴宁这下子真的慌了,爷爷要是跟自己发火生气,他还心里有底,可是爷爷这样平静,莫兴宁却害怕起来,他从小跟在爷爷身边看过不少事情,他知道爷爷绝对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相反他杀伐果决,阴狠无比,最让莫兴宁直观感受到爷爷的手段的是爷爷对父亲的处理,原本父亲是莫家长子,出门风光的不得了,却在那次出事之后直接被老爷子把所有权利都夺了,让他一个大男人逼着去修身养性念佛。 莫兴宁真的害怕,害怕自己会跟父亲一样,当初父亲出事就跟秦家人有关,现在居然还是秦家人,莫兴宁对秦心更加厌恶,哪怕刚刚还有一丝心动,现在却是想着有朝一日等自己有权有势,一定要让她永远没有翻身之日。 老爷子决定的事情是没有人能改变的,也没有人有勇气去改变。 莫兴宁此刻也没有敢问那婚到底还退不退。 在爷爷面前强硬是愚蠢的做法,刚刚他就蠢了一次,很快就遭到报应了,此刻他又恢复了风度,很乖顺的答应道:“我知道了,爷爷。” 莫老爷子嘱咐了秦心好好休息,也没有多说就走了。 莫兴宁回头,阴狠的看了秦心一眼,秦心却回给他一个甜美的笑容。 上辈子莫兴宁一身轻松的去留学了,而这辈子注定他会背负一个枷锁,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好好留学,还能不能在两年后风光的带回他那高大上的女友。 她还记得莫兴宁回来的时候,余露来找自己,满脸同情的看着自己,对自己欲言又止,那时候的自己山穷水尽到房租都交不起的地步,余露的话成了那重压之下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八章 :劝退 余露没有回学校,找了朋友借宿了一休,一夜翻来覆去没有睡好,也不知道事情如何了,一大早她就醒来了,莫少也没有再联系她,她鼓起勇气给莫少打电话,想解释自己昨晚为什么没有过去的时候,发现对方电话关机,根本打不通。 她有些后悔自己昨晚是不是太胆小了,秦心也只是提了一句自己,自己居然怕的都不敢留在现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她是打着照顾秦心的借口请假出来的,还是要回到医院去。 余露不知道,在她去医院的路上,莫少已经被打包送走了,莫老爷子估计是真生气了,手段很是凌厉,没有给莫兴宁留下任何时间,甚至联系别人的机会都没有。 莫老爷子心底还是很看重莫兴宁的,只是没有想到一个黄毛丫头对他影响这么大,他不觉得是因为自己定下婚约导致孙子心态不对,强硬的他从来是不会检讨自己的,他把孙子的改变算到了秦心的头上,婚约的事情没有再提,在老爷子看来,秦心最多是自家孩子的磨脚石。 虽然秦心在医院的表现可圈可点,可是那更像是一个受刺激的女孩的变化,毕竟大部分时间的秦心都不是那样的,老爷子不会因为秦心一时的改变就觉得她变好了,当时在医院那看到秦心一刹那内心的柔软,让老爷子回想起来却是很郁闷,感觉像是被抓住了弱点一般,他一辈子杀伐果决,绝对不需要弱点。 等余露紧赶慢赶到医院的时候,看到秦心正在睡觉,不过睡的并不踏实,还皱着眉头,自己刚刚靠近,就见她睁开眼,那眼珠黑的过份,平白的吓了余露一跳。 “秦心,你还好吗?昨晚你没有回宿舍,我担心了一夜,终于打听到你住院了,一大早我就过来了。”余露面容担忧,加上她昨晚确实没有睡好,黑眼圈很明显,显得十分诚恳。 “还好。” 秦心刚刚做梦了,梦见自己还躺在监狱的床上,甚至清楚的看到鲜血滴答滴答的流淌,感受到自己的生命渐渐消逝,那种感觉很难受,好像看着梦里的自己死去,现实中的自己也会死去,好在自己一直很浅眠,只要有一点动静就立刻醒来。 果然睁眼,看到了余露。 余露看到秦心额头都在冒虚汗,很自然的拿出纸巾给她擦,动作非常轻柔细心,有那么一刹那,秦心真的被感动。 因为经历过太多悲伤,别人只要对你一点点好,就会心怀感激。 “你和莫学长怎么回事,两人是吵架了吗?怎么学校到处传说你们解除婚约了。”余露一边动作轻柔的给秦心擦汗,一边担忧的问道。 “没什么。”秦心自己都忍不住苦笑一下,也许是她上辈子真的太失败了,基本没有什么特别要好朋友,对余露总是心存幻想。 秦心那不痛快的语调让余露觉得差不多能猜到昨晚的结局了,否则秦心肯定会辩解,秦心是最不能容忍别人说她和莫兴宁关系不好的。不过被刺激之后的秦心似乎变化很大,不像以前那么好糊弄,余露只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 “那你今后打算怎么办?现在学校那边流言很多,我怕你回去不习惯。”余露帮秦心擦好了额头的汗,就顺势在床边坐下来,一脸担忧又诚恳的握着秦心的手。 早晨,太阳初升,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了余露的侧脸上,余露的脸有些圆,笑起来总是很有亲和力,皮肤也好,此刻坐在那,被阳光一洒,居然有圣洁的味道。 旁边几个病床的人看到了,还以为是小女孩的好朋友,两人腻在一起说话,感情很好的样子。 可见眼见也未必为实,秦心想到自己上辈子几乎是一个晚上都抱着余露哭闹,余露也陪着自己不睡觉,一直劝自己,最终使得自己下定决心去混娱乐圈,不上学了,一定要混出个人样给莫兴宁看看,让他后悔和自己退婚。 方向错了,无论怎么努力都是错的,努力的越多,错的越厉害,上辈子的秦心从来没有脚踏实地过,想当然的以为自己不上学就能混娱乐圈,想当然的以为自己混娱乐圈就能红,想当然的以为自己红了莫兴宁就会后悔。 余露看到秦心的表情,很是深邃复杂,不知道为何,剪了短发的秦心让余露总觉得有些捉摸不定。 见秦心不说话,余露又转移了话题。 “怎么舍得把那么好看的头发剪了?” “我要从头开始做人。”秦心很认真的说。 “啊,我帮你打水洗个脸吧。”余露觉得秦心在搞笑,不就是失恋了,理个发居然说的这么郑重,她心情不好也会去理发的,不过对秦心自己就去理发不跟自己说有点不高兴。 她站起来动作麻利的去卫生间给秦心装水,她长的很和气,进来就一直脸上挂着微笑,路过旁边病床的时候,那个奶奶忍不住问道:“小姑娘在哪个学校上学啊?” “奶奶,我在泰西上学。”余露很有礼貌的回答,声音娇娇的。 泰西在本地是很有名气的,一个字贵,当然校风也是不错的,否则家长不会愿意拿那么多钱把孩子送进去,听到余露说自己是泰西的,老奶奶顿时对余露高看一眼,觉得有钱人家的孩子教养就是好,有礼貌又漂亮。 秦心不得不佩服余露这一点,她不属于特别漂亮的那类女生,却总能很轻易的获得人好感。 余露对秦心的好绝对是让旁人挑不出一点错来的,此刻她试好了水温给秦心拿了湿纸巾,很细心的给她擦脸,动作熟悉的很,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我自己来吧。”对这样热情的余露,秦心实在不能适应,小姑娘之间的友谊很奇怪,好到能一件衣服换着穿,上厕所也必定手拉手一块去,可是感情不好的时候,落井下石的时候,她绝对是第一个冲上来的。 秦心本来就是经常闹别扭的,余露跟她相处大多时候都是顺着她来的,也没有争抢,把湿纸巾递给她。 她也不闲着,从自己包里拿出了一个很大的化妆包,一样一样的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整理,里面都是秦心用惯的化妆品。 “走的时候匆忙,没有给你整理好,就知道你忘记带,特意给你拿的。”余露知道秦心每天都会要化妆,化妆也是会上瘾的,化习惯了,一天没化似乎就出不来门,总觉得脸色不好看。 “不用了,我以后不用这些了,莫兴宁已经出国了。”秦心看到余露整理化妆品的动作很是碍眼,但是对着笑脸盈盈的余露,当着病房这么多人,她也不好随便发火,而且为了给自己的变化找个合适的借口,秦心都推到了莫兴宁身上,反正经过这样大的事情,改变也是正常的。 果然余露手上的动作慢了起来,一脸惊讶,这次表情是真的,秦心以前看不出余露的心思,因为余露对自己那样好,平日跟莫兴宁也没有什么交集,自己生气骂莫兴宁的时候,她骂的比自己还凶,还生气。 现在或许是心里有底了,有那么点疑人疑斧的意思,怎么看余露都觉得假。 “他怎么可以这样,就直接走了!”余露皱着眉头,很是生气,难怪自己都联系不到他,难道在莫少心中自己一点地位都没有,连个消息都不给自己留。 余露见秦心直直的看着自己,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表现太过,连忙继续感叹道:“就这样留你一个人在学校,你以后要怎么办?现在到处都是风言风语,要是莫学长走了,大家肯定说是你逼走的。” 因为听到莫兴宁走了,余露也没有心思劝秦心化妆了,一时间居然很惆怅起来,要是过去秦心一定以为是余露为自己担忧,又白白感动一把。 “秦心,你想过今后怎么办吗?”余露担忧了一会,很快打起精神。 “我也不知道。” 秦心知道余露的重头戏要来了,她一大早就眼巴巴的过来,肯定不是就为了表达几句关心。 “秦心,你不要难过,莫学长将来一定会后悔的,你长的这样好看,要不去当明星吧,我爸爸认识一个经纪人,听说他们公司正在招人。” 余露每每劝秦心的时候总是把她爸爸奠出来,她知道秦心爸爸过世了,每每圆不清楚的事情就推到自己老爸头上,秦心就会很相信。 一直以来余露都表现的像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不算大富大贵,也绝对是日子不错的,据她说她爸是个儒商,跟文化产业打交道,秦心后来才知道,她爸就是个卖书的商贩,卖的大多都还是盗版,当然对现在高中阶段的又没有父亲的秦心来说,一个会赚钱的高级知识分子父亲已经够糊弄了,不得不说余露很聪明,非常善于算计人心。 “那上学怎么办?”果然是这样,即使劳改多年,秦心也不愿意相信真有那么坏的人,可是余露却一直是这样,顶着一张关心你的面孔,怎么损你怎么来。上辈子她没学历没背景,进入那个圈子实在是惨的不能再惨了。 “不会耽误学习的,很多明星都是还在上学的时候就出道了,像朱琳就是这样。”余露列举了眼下非常火的大明星朱琳,朱琳不仅火,而且嫁入了豪门,事业爱情双丰收,据说一场婚宴花费就上亿,而且婚后朱琳和丈夫非常恩爱,用她来举例,对秦心来说象征不言而喻。 见秦心没有说话,只是愣愣的看着自己,余露没有再多劝,以为秦心是心动了,她了解秦心,性格骄傲,只要是有关莫兴宁的,只要开个头,之后秦心一定会答应的。 秦心不是心动,而是有些诧异,上辈子余露是劝自己直接退学,现在却是退一步,让自己一边上学一边去,估计混到后来和直接退学没有什么区别了,自己有改变,所以余露也在谨慎的改变,不会所有人都一层不变。 这时候柳爱平回来了,她起的非常早,天不亮就走了,回了一趟乡下老家,拿了一些换洗的衣服,又给女儿熬了点粥才赶来。 柳爱平看到女儿和一个女孩在说话,两人关系看着挺好的,挺亲密的模样,不由得心一松,她其实很担心女儿,因为自己一直觉得丈夫去世,孩子很可怜,更应该加倍的对孩子好,才把孩子宠的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也生怕这孩子到了泰西上学,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会跟同学处的不好。 “阿姨好。”余露先看到了柳爱平,连忙站起来问好。 柳爱平看到余露,穿的很整齐,脸圆圆的,笑容也很亲切,看着就挺好的。 “你好,你是心心的同学吧,谢谢你能来看她。” “应该的,我和心心是好朋友,她生病了,我怎么能不过来。”余露表现的落落大方。 “你还没有吃早饭吧,我给心心熬了很多粥,你一块吃吧。”柳爱平见自己跟女儿同学说话,女儿却蔫蔫的,自己进来,这女孩就很有礼貌的跟自己打招呼,女儿却一声不吭,不由得还是有点头疼,只当女儿被昨晚的事情刺激了,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 “心心,妈妈进来见你们聊的挺开心的,说什么好玩的事情呢?”柳爱平很想多了解一下自己的女儿,可是自从女儿去泰西上学之后,两人基本没有什么交流,根本无从下手,又担忧女儿这冷冰冰的性子得罪朋友,怕冷场了不好,柳爱平努力的找话说。 “妈,余露让我退学去当明星,说认识经纪人可以介绍我去。”秦心注意到妈妈的小心翼翼,有些心酸,母亲为了孩子好,真的可以放下任何身段,对自己的同学都小心翼翼的讨好。 柳爱平本来脸上还挂着笑容,听到女儿的话,笑容僵住了,在大多数当母亲的眼里,让孩子去当明星绝对不是一个好事,小女孩不懂,在大人的耳朵里,让女儿去当明星就好像是让女儿去当小姐一样惊悚,觉得那个圈子乱的不得了。 “你,你就是余露?”柳爱平好一阵才反应过来。 余露慌了,刚刚还觉得秦心变聪明了,怎么还是这样蠢,这么死脑筋,就这样直白的把话说出来。余露敢哄骗秦心,可是对秦心老妈却没有这样的底气,她不由得解释了一句:“阿姨我们只是说着玩的。” 却见柳爱平忽然就跑过去抄起门后的扫把就对着余露身上招呼过去,一边打一边骂: “你给我滚,小小年纪就这么多心思,劝我女儿退学去当明星,要去当明星你自己怎么不去,我女儿没有你这样的朋友。” 柳爱平气坏了,昨天晚上听到女儿说什么余露让她化浓妆,余露让她出去交朋友,柳爱平就对这名字留心了,不过怕女儿太伤心,不敢多问,这一大早的这人就来,还劝女儿不要上学去混娱乐圈,这人怎么敢,看上去长的整整齐齐的,心思怎么会这么歪。 余露从来没有被人追着打过,没有想到秦心妈妈看上去很温柔,动作居然这么彪悍,果然秦心那坏脾气一定是遗传她老妈的,被人追着用扫把打,她饶是再温柔,声音再好听也使不上劲。 柳爱平是真生气了,一句不听余露解释。 刚刚旁边那奶奶对余露印象很好,还想劝说一句,刚刚开口就被柳爱平顶了回去,“你这个黑心肝的,你再敢多说一句话,我就去你学校告诉你老师,我就不相信现在的学生还兼职当星探,拉自己舍友退学去当明星,你收了人家多少好处费?” 余露被追着打的万分狼狈,医院的扫把很脏,不知道扫过多少痰和垃圾,她只能无奈的往外跑,到了医院门口急急忙忙拦了一辆车上去,回头看到秦心妈妈居然还拿着扫把挥舞,吓的够呛。 柳爱平回到病房,看到女儿又有点忐忑,好不容易跟女儿关系好点了,不会又因为这闹翻了吧,不过这一次不管如何,自己再也不能顺着她的性子来。 “心心,你听妈妈说,你还小,先上学,想要去当明星我们可以去考电影学院,等你考上了,妈妈绝对不会拦你。”柳爱平小心翼翼的换着措辞。 “好。”秦心刚刚看到拿着扫把的彪悍老妈也吓一跳,从来不知道妈妈会有这么凶的一面,要是曾经的自己估计还会嫌弃妈妈粗鄙,可是现在却心里暖暖的,这就是妈妈啊,即使平日性格柔弱的跟鹌鹑一样,可是却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像老鹰一样发飙。 “心心……”没有想到女儿这么爽快,也没有生气的样子,柳爱平倒不知道怎么解释了,自己刚刚的动作有点太凶悍了,不会吓坏了女儿了吧!这才注意到手上居然还拿着扫把。 “这地有点脏,妈妈扫扫。” “妈,别扫了,你也还没有吃早饭吧,我给你盛粥,我们一起吃吧。”秦心看到真低头扫地的老妈,有点无语,以前觉得老妈总是爱逃避,现在才发现老妈这鸵鸟的性子挺好玩的。 “哎,好的。”柳爱平听到女儿居然要给自己盛粥,很是高兴,说明女儿没有生气,急忙忙的放下了扫把。 “妈,扫把好脏的,你抓了那么久,先去洗个手吧。”想到这么脏的扫把招呼在余露身上,秦心噗哧的笑了。 此刻余露在出租车上还觉得心有余悸,低头看到自己白色裙子上居然有一条黄色的浓浓的东西,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第九章 :返校 莫兴宁坐在经济舱的位置上,觉得浑身不舒服,脚不好伸展开不说,还吵的很,他坐的是靠窗的位置,想要出去的话,旁边还有两个位置,那两个位置上的人大约是第一次坐飞机,兴奋的不行,一个劲的把脑袋往他这边靠,想看窗外的风景。 “小兄弟,这窗子能开一下不,我想拍个照!” 莫兴宁看他手上拿着个相机,一脸兴奋的让自己开窗,简直是醉了。 心中再次把秦心咒骂了无数遍,都是因为这个女人,自己才会惹老爷子生气,居然买的是经济舱,刺果果的敲打自己,他已经可以想象自己到森佛大学之后拮据的生活…… 此刻正走到泰西校门口的秦心忽然打了个喷嚏。 泰西的校门口和英华的不同,英华是老学校,进门就是石板路,被历史磨的光滑的石板中间长着顽强的小草,那草似乎都是老的,根茎颜色深红,踩了又长,长了又踩,永远生机勃勃。 而泰西更像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什么都是新的,昂贵的,校门口很少有人步行,更多来往的是各种豪车,要不是门口有学校的标志,看着倒更像是私家园林一般。 一头利落短发的秦心站在校门口,仰着头,看着正中的四个黑金色大字“泰西中学”,感慨万千。 上辈子的她,这时候大约是利索的收拾行李,不带一点留念的离开了这里,因为她喜欢的人也不在这里了。在余露的劝说和支持下,她把满满的伤心化成了满满的动力,满心都想着等自己红了再衣锦归来的场景,可是最终却再也没能回来。 读书明理。 表面上看只是一张文凭的差别,可是中途退学的秦心却是真正的吃到了没有读书的亏。 哪怕她后来有点小钱,给自己又去京都电影学院进修了一年,可是那时候只是挂名而已,跟读书的性质已经全不同了,就算去学校,也没有了学习的心境。 没有读完高中,没有上大学,很多基础的知识都不懂,别人聊天她完全跟不上节奏,而且过早的走入社会,年纪轻轻却已经没有了年轻时候该有的那种的美丽,拔苗助长一般的成熟,就算有一张还算好看的脸,也完全经不起推敲。 秦心觉得自己上辈子,读书太少,吃了很大的亏,要不然也不会傻到最后让人送监狱去顶罪,到了监狱里,反而读了一些书,只是那个时候太晚,太晚。 重来一次,她要把自己错过的美丽都弥补回来,17岁的女孩,该是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花开当年正好,错过了岂止是一声叹息! “滴!滴!滴!”几声刺耳的车喇叭声把秦心给叫回到了现实。 秦心看了看,自己并没有站在车道上,应该没有妨碍到别人,而且她此刻也很有自知之明,像她这样有好闺蜜余露不遗余力的帮自己宣传,自己又骄傲自大的女孩,在学校绝对不会有什么好名声,更别说好朋友了,所以应该不会是叫她的。 她回过神来,继续往前走。 却不想那辆绿色吉普却把车窗摇了下来,一个皮肤有些黑,牙很白,笑的很好看的少年,从驾驶位置里探出脑袋来,喊道:“学妹,你要去哪里,我可以稍你一程。” 秦心很是诧异,她没有想到自己现在去学校居然还有人邀请搭便车,而不是砸臭鸡蛋之类的,要知道莫兴宁在学校人气真的非常高,而且又有她这个脑残未婚妻常年衬托,更是把莫兴宁生生衬托成学校大多数女生心目中的标准男神。 上辈子她回学校,女生是各种冷言冷语,男生也好不到哪里去,嘲讽的,吹口哨的,其实学生的这些行为跟后来进了娱乐圈的勾心斗角比起来,也真的不算什么,可是那时候对于刚刚被退婚的秦心却是很大的伤害,她想着虽然自己重生回来,可是如今并没有改变多少,莫兴宁还是去留学了,这婚事就算莫家不退自己也要退的。 况且余露被自己老妈那样一顿揍,到学校不说点什么,她就不是余露了,秦心都准备好会遭遇的各种刁难,却不想遇到的第一个人,居然笑的这样好看,这样阳光,这样亲切,年轻真好。 秦心也不认识他,她在学校人缘不好,而且她脑子不记事,除了莫兴宁,谁都不上心。她愣了一下,“你是在叫我吗?” “当然,这里除了你,还有谁!”祝军是因为老爸的工作关系调动到了盐城,他今年刚刚转来泰西上学,读高二,不过离开京都大院的那些小伙伴,挺无聊的,他宁愿跑老爸部队里去玩,也不想待学校,结果被他老爸发现了,又给赶回学校了。 本来是不情不愿的,到校门口开车也开的慢,像是表达了他不想来的情绪,结果正好看到了站在校门口的女孩。 祝军出生在军人世家,老爸是军官,老妈是军医,很标准的军二代,家里条件好,但是人并不娇气,小时候经常被老爸老妈丢部队里耍,很皮实,性格也一根筋的爽快,搭讪女孩子之类的事情他看小伙伴做过,自己却是没有经验,他先看到女孩的背影,个子很高挑,就是有些瘦,身上穿的是泰西的校服有些怪,除了周一,其他时间学生都很少穿校服的。 等车从女孩身边经过,祝军又忍不住看了一眼,女孩的侧脸很美,阳光下,有一种很坚毅的感觉,不知道为何,他会把一个女孩跟这个词联系在一块,等他再往前开点,就看到女孩的正脸了,很漂亮。 短发,狭长的双眼,轮廓分明的嘴唇,白皙的皮肤,冷清清的一个人站在那里,娇媚却又飒爽,祝军回头看了一眼,就不自觉的把车给停下了,他看到女孩的模样,却忽然想,她要是穿军装,一定好看的很。 祝军对女孩子方面真的不太开窍,从小都是混在绿军装当中,难得第一次居然跟女孩子搭讪,男生在这点上或许可以无师自通,不过祝军此刻也没有旁的特别的心思,他笑的阳光,眼神也很清澈,像叫哥们一般。 “谢谢,我要去里湖宿舍区,你方便的话,在那附近把我放下来就行。”重新踏进校园,她会认识新的朋友,她的世界不是只有莫兴宁一个人,她看到少年好看的笑容,很爽快的答应了。 这才是17岁的生活,少男少女笑的好看,也许会有点暧昧,也许只是碰巧心情好。 上车后,秦心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并没有多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窗外,好像是第一次认真的看学校一般,莫兴宁也有车,有时候会接她,不过那时候秦心就顾着看莫兴宁了,忽略了窗外的风景。 泰西很美,圈了一个半岛的位置,一半环湖,一半靠山,大的出奇,走路的话,要小半小时,开车自然是很快,祝军本来也是一时脑抽忽然叫了人家上车,一路上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女孩的声音很好听,不是那种尖尖细细,娇滴滴的,有点沙哑低沉,就是简单的一句话,都觉得像是干净的说到了心底,让人记忆犹新。 而秦心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就那样坐在车上非常认真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好在气氛也不会尴尬。 在学校里车开的慢,祝军开车的间隙,低头看到了踩在车里绿色垫子上的一双小白鞋,还有白净的小腿,不知怎么的,脸居然微微红了一下,好在他常年在部队玩,皮肤晒的很漂亮,看不太出来红。 尽管开的特别慢,还是很快就到了里湖宿舍区门口了。 秦心下车后说了一声谢谢,没有问对方的名字,也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就是真的很纯粹的搭便车。 祝军看着秦心的背影,顿时有一种俺们那噶哒人都是活雷锋的感觉,他真的好想写日记告诉别人,他今天做了好事,送了一个很漂亮的学妹搭顺风车,求学妹名字? 到了宿舍,没有看到余露,却碰到了宿舍另外一个人,林嘉,泰西的宿舍是四人间,但是条件很好,卫生间热水器空调都有。 不过宿舍里本来最经常待的只有秦心和余露,林嘉是本市人,家庭条件不错,宿舍只是偶尔来,更多的是回家。而另外一个女孩陈玉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秦心的心思都放在莫兴宁身上,读书自然是不认真的,余露算是认真,但是更多时间是跟秦心一起胡闹,生生把陈玉给逼到了别的宿舍去住了。 因为泰西调宿舍很麻烦,而且别的宿舍也有像林嘉这种不太住的,陈玉就带着自己的课本到别的宿舍去蹭住了,偶尔回来拿点东西,这样一来宿舍就等于像是秦心和余露两人的。 林嘉看到秦心,愣住了,开始没有认出来,不过秦心自己开门进来的,毕竟是同一个宿舍,林嘉还是反应过来了,只是一时有些尴尬,秦心被退婚的事情已经人尽皆知了,她想不知道都难。而且眼下看到秦心这幅模样,真的是吓一跳,完全不像同一个人,难道是受刺激太严重了,不过这幅样子比之前好看太多了,没想到这人不化妆没有那大长卷居然这样清爽。 秦心也非常惊讶,她木木的和林嘉打了个招呼,就不说话了,低头专心的整理自己的东西。 她记得在学校的时候自己和林嘉关系是不太好的,虽然没有吵架,不过那时候余露一直在秦心面前说林嘉怎么瞧不起她的话,秦心每次看到林嘉都冷言冷语的,林嘉的确看不惯她们,索性都不住宿舍了。 余露不喜欢林嘉,可能相比余露这种伪白富美,林嘉这样的真货会让她压力大吧,没有对比还好,两厢一对比立马见高低的,秦心随便一看,林嘉手里的东西,菲拉格慕的小包,包上的蝴蝶结很漂亮精致,不张扬,就像是学生用的,可是价格却不便宜。而余露似乎很少有这类东西,她总说学生要低调一些,可是让自己给她买东西的时候却一点不低调。 林嘉不是八卦的人,遇到这时候的秦心挺尴尬的,况且秦心那骄傲的性子,大概会把自己当作看笑话的,她也没有讨人冷脸的习惯,所以没有多待,匆忙的走了。 看到林嘉关门出去了,秦心本来低头整理东西的手顿了顿,手心居然不可抑制的冒汗发抖,上辈子她离开学校,之后就很少碰到以前的同学,可是她却遇到林嘉了,不过那时候她是林嘉大伯的干女儿,看到林嘉的时候,秦心觉得简直羞愧欲死。 再次看到林嘉,能像个普通同学一样,打声招呼,秦心的心都在颤抖。 “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一切都没有发生。”秦心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迅速的整理东西,把这种悲伤的恐惧感压下去。 她的床上到处散落着各种化妆品,饰品,包,衣服,还有很多莫兴宁的照片,乱的像狗窝。 在监狱里习惯了床上就一个人和一床被子,看到这么多东西,秦心有点头大,简直无从下手的感觉。上辈子劳动改造了十年,虽然现在的手心一点老茧都没有,整理归纳却还算麻利。 秦心把饰品都收起来,统统装袋子里,大多都是在余露怂恿下买的,金灿灿粗项链,明晃晃的大圈耳环,夸张的戒指,想到自己戴着这样恶俗的东西到莫兴宁面前,他还能温柔的夸赞好看,着实也是不容易的。 包也许多,留一两个轻便能装的大包,剩下的都统统打包。 衣服也是,秦心看到自己衣柜的衣服,真是亮瞎自己的眼,露胸,露背,露腿,露腰,没有不露的,年轻的身体是美妙好看,可是现在才17岁,真的没有多少可以露的,胸都没有发育好,那塞着厚厚海绵垫的内衣,比自己胸还大,秦心统统都收了,干脆用床单全部裹起来成一个大包,好在泰西的校服冬夏各两套,换洗是没有问题。 对于秦心用精致盒子装起来的莫兴宁的照片,秦心把盒子留下,照片全部丢垃圾桶里了。 整理完这些,终于在角落疙瘩找到她的课本,课本都崭新崭新的,秦心一头黑线,自己一个女孩子能混成这样,也的确是奇葩。 等她把书本整理好,就已经气喘吁吁了,现在这身体不太好,已经很苗条了,还专注减肥,作息也不规律,明天开始一定要好好锻炼。 “秦心你回来了,你这是?” 余露在外面碰到林嘉,说看到秦心了,急忙的回宿舍,一路上都在想该怎么劝秦心,她记得秦心跟她妈妈关系本来就不好,自己肯定要多说几句,那个女人太粗鲁了。 却没有想到看到秦心那乱糟糟的床被收拾了起来,一大包一大包的,瞬间她惊喜的想,难道秦心同意退学了,她表情惊讶,眼神却抑制不住惊喜。   ☆、第十章 :上课 秦心看到余露的表情,有点好笑。 貌似自己这大包小包的让她误会了。 再看到余露匆忙进来,像是忘了关门,门敞开着,外头就是走廊,总有那么三两个路过的人。 余露这么爱演,不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不过她大概也知道娱乐圈多么难出头,所以只是劝秦心去,她自己却从来没有想过的。 余露会演,秦心也会,混了那么多年的娱乐圈,就算是木头,虽然不能演成善良有情有义的木头,但是成为戏里的道具,给当个打人的棍子神马的是够格了。 “对不起,余露,我妈不让我退学,她说我要是退学就打断我的腿,我不能跟你一块去当明星了。”秦心收拾的累了,靠在自己的床头,看上去怏怏的。 “你误会了,我不是让你退学,之前不是说在校也可以吗?”余露听到秦心说她妈妈要打断她的腿,不由得后背凉了凉,身体上一阵不适应,感觉又像是被那医院的脏的要死的扫把抽了一样。 “我妈说不行,我要是去的话,也打断我的腿。”秦心揉了揉自己的腿,有点酸,站久了。 余露看到秦心的动作,习惯的坐在她旁边,帮她一起揉腿,她这动作正好可以让门外路过的人看到,平时秦心是莫大少的未婚妻大家不好说什么,可是现在,就有人不平,过来了。 “秦心你又欺负余露,你还真当自己是大小姐。” 秦心抬头看到进来的女孩,貌似是隔壁宿舍的,好像是姓苏,跟余露关系不错的,秦心没记性,她不关注的人,没啥印象。 一般遇到这种事,余露都会连忙站起来解释,说是她自己愿意的,总是一脸息事宁人的模样,而秦心是不爱理这样的人的,她骄傲不屑。 今天秦心照例没有搭理小苏,继续跟余露说话。 “你帮我揉腿也没有用,我妈妈是不会答应我跟你去当明星的,你只能自己去了,她连钱都限制我花了。” 于是重点就被转移了,小苏同学一脸惊讶的问余露:“你要去当明星?”她大概自认为是余露的好朋友吧,居然一点消息都没有,不由得有些不平。 秦心今天很是好心的解释了一句:“余露说她爸爸认识有名的经纪人可以去。” 余露对这事解释不清楚,她爸爸哪里认识什么经纪人,那经纪人是莫兴宁介绍的,不过她此刻有更关心的事情。 “你之前的钱不都是莫老爷子给的吗?”余露没少从秦心这里拿到好处,听到秦心说没钱,余露有些慌了,她只知道秦心爷爷是莫老爷子的战友,两家交好,定的婚约,原本她很妒忌秦心,可是现在又有些不确定,如果婚约没了,莫家自然也没有必要赞助秦心了吧。 “我原先也是这么以为的,我想就算兴宁哥哥不喜欢我,莫爷爷也会支持我的,可是现在我才知道,莫爷爷给我的卡里面的钱,是我爸爸留下的,爸爸在莫家工作出事了,有一笔赔偿款,我妈妈没有要,莫爷爷就给我了,都被我花的差不多了,所以没有了。” 秦心这话是真的,没有一点假,余露虽然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不得不相信,这样就说得通了,否则一个战友情也不会让莫家娶一个这样没背景的女人,余露再次对莫大少有些埋怨,走了不告别,这些事也瞒着她。 “那你以后怎么办?”余露见秦心收拾了这么多大包,又想着会不会是转学,这泰西的学费太贵了,秦心要是没钱了大概读不起吧,如果走了也好,眼不见为净,想到自己为了莫兴宁讨好了这女人这么久,现在却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余露觉得很隔应。 “今年的学费都已经交了,自然不能走,这些东西我想着买的时候挺贵的,能不能卖了换点钱,不如你陪我一起去学生街摆摊吧。”秦心挽着余露的手臂摇了摇。 余露看着秦心,觉得她是受刺激失心疯了吧,让她陪着去摆地摊,这可是泰西,来的学生非富即贵,哪个没有点背景,她父亲也是希望她能多认识些条件好的同学,才眼巴巴的送她来的,让她去摆地摊这么丢脸的事情,她是傻了才会去做,因为太过惊讶,余露顾不得装样子,一把推开了秦心。 刚刚推开秦心,余露就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点不妥,平日她对秦心可是耐心十足,从来没有这样过,可是想到秦心被莫家退婚了,身上没钱不说,名声也不好听,自己还眼巴巴的往跟前凑,才是真傻了。 她胡乱的找了个借口道:“学生会那边还找我有事,我回来拿点东西就要过去,之后再跟你说。” 说完就匆忙的走了,生怕秦心撒泼拉着她一定要去摆地摊,这种事情秦心绝对做得出来,以前秦心就有撒泼让她陪着去找莫兴宁,不过那时候是余露故意算计的,心里想去的很,面上却定要等秦心自己闹腾求她才答应,久了倒把秦心这种闹腾的毛病给惯出来了。 “那好,我等你,我整理了半天累死了,正好等你回来你帮我搬。”秦心没有闹腾,反而爽快的放余露走了,只是这话一开口,让走到门口的余露差点把自己绊倒。 余露都火急火燎的跑了,隔壁的小苏自然也急忙的追上去,想问余露经纪人的事情,现在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还是有很多抱着做明星的梦想,秦心是经历过一世了,才知道艰难,上辈子可不是一哄就被哄去了。 看到火急火燎走的两人,秦心在床上找了一小个空隙躺了下来,抬头就看到顶上的莫兴宁的照片,都忘记了,这上面还有他,当真是无孔不入,不过这床顶上的照片被她贴的很小心,一时半会也不好取下来。 照片里的莫兴宁穿着西装,正在台上演讲,风度翩翩,举止帅气,一副人生赢家的模样,秦心愣愣的看着照片,不知道为何,突然就落泪了。 此刻“人生赢家”莫兴宁正一脸嫌恶的推开旁边那大油头,国际航班要坐很久,身边这个一上飞机就兴奋的让自己开窗的哥们,这会子已经在酣睡了,莫兴宁觉得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这哥们居然不断的把脑袋往他身上蹭,肉眼可见的头皮屑散落在油黑的头发上,再蹭到了他黑色的西装上,莫兴宁从来不会晕机的,此刻只觉得胃部活动异常激烈…… 感觉到眼角的泪水,秦心用手擦了一把,居然觉得手微微有些疼,此刻的手不经劳作,稍微干点活就可以明显感觉到不适应。 手掌摊开在眼前,手指修长,手心红润,这是一双很好看的手,她后来学过钢琴,当她发现容貌不是一切,学历也弥补不起来的时候,也努力过,下了功夫学了一阵钢琴,那老师还夸奖自己很有天赋,乐感很好,手指修长也适合弹琴。 不过自己借着一次宴会一首钢琴曲被林嘉大伯认作干女儿之后,反而不怎么用心弹了,每次弹的时候更像是作秀,不再沉醉于音乐的美,而是着重保养自己这双弹钢琴时候显得很美的手,买最贵的护手霜,定期做护甲做手膜。 总是这么舍本逐末,秦心苦笑了一下,不再看自己的手,再好看也没有用,现在不努力,还会像上辈子一样,最终双手长满老茧,还因为打架受伤,手指骨节突出,这双手狰狞的不忍心细看。 秦心把包裹都塞到了床铺底下,衣柜里面简单的就留了几套校服,和方便用的包,床头柜上乱七八糟的化妆品饰品也都收起来,放上了课本。 找了透明胶把课程表贴到了床顶,正好把莫兴宁的照片给遮住了。泰西的课程表和其他高中有所不同,更像是大学,时间自由度比较高,选择性也高,这跟这里的生源有关。 泰西的学生大多是像林嘉这样,家里条件很好,并不要求死读书,多才多艺更重要,当然这一类人成绩也往往很好,哪一科不好,家里可以请专门的家教,学校的老师更多是辅助作用。 还有小部分是特长生,像宿舍里的陈玉,成绩特别好,这类人自己努力就行,根本不需要老师操心。 最不上不下的大概就是秦心余露这种,家庭条件一般,成绩一般。不过某些家长愿意送孩子来这里,不一定是冲着成绩来的。 秦心看着课程表,下午有两节历史课,翻出了历史书,装进包里,秦心准备去上课。 她洗了把脸,短头发好搭理,发梢微黄,大部分已经是黑色的,身上的校服换了套新的,把之前穿的洗了晾好,没有化妆,擦了点大宝,手上也擦了点。 秦心一路走到教学楼,居然没有像上辈子一样被人指指点点的,她的教室在二楼第一间,楼梯的转角有全身镜,秦心走上前就看到一个白衬衫,蓝色裤裙,小布鞋,短发的女孩,很干净的画面,干净的让自己心情都好起来。 走到了高二一班门口,秦心还有点不适应,她几乎没有一个人来过,正常都是跟余露一块过来的,时隔多年,她推开了教室的门。   ☆、第十一章 :找茬 秦心推开门,看到教室里大半的人,有些茫然。 多数她都没有印象,甚至由于没有余露陪着,她都忘记自己坐哪里,秦心扫了一眼,余露不在教室,刚刚在宿舍遇到的林嘉也不在,终于在后排角落里看到一个勉强算是熟悉的人,同宿舍的陈玉。 别人觉得秦心是个异类,在那时候的秦心眼里陈玉也是个异类,长的黑黑瘦瘦的不说,还戴个方方的大眼镜,刘海也老长,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有一次秦心和余露玩到了快天亮才回来,居然见到陈玉已经起床看书了,抱着一本厚厚的英语书,爬到书桌上坐着大声的读着,像个白痴似的,看到自己和余露,慌乱的跳下书桌,默默的拿着书出门了。 陈玉是很胆小的,秦心本不会记得她的,可是在若干年后,这个胆小的女孩居然在法院上班,一次办公的时候到监狱,看到了秦心。 秦心没有认出来她,那时候的陈玉穿着法院的制服,戴着金边眼镜,人很干练,不过她却认出了秦心,之后每次有到这边办事的时候都会特意的来看她,给她买点吃的用的小东西,东西并不多,秦心也不是嘴甜的人,说不来感激的话,况且开始的时候秦心只是以为她闲得无聊来看自己,可是连续好几年陈玉都一直这样,哪怕后来她工作调到其他区去了,她还来。秦心是心怀感激的,甚至等待这样一个人出现,成了秦心漫长的监狱生活中的曙光。 不过在第五年的时候,陈玉没有再来,秦心以为她忘了自己或者终究厌倦了,之后才知道,她死了,因为丈夫出轨自杀。 有时候秦心觉得自己真的是扫把星,只要跟自己亲近的都没有好下场,对不起自己的却是越来越风光。 那时候秦心总是在监狱里回忆陈玉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却想不起来什么,只有一个囫囵的记忆,自己和余露一起嘲笑她的画面,无知而悲伤。 此刻陈玉正埋头看书,周围的热闹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时候不是朋友,却承蒙她像朋友一样照顾多年,真的希望这一世,能成为朋友。 秦心定了定神,朝陈玉走去。 刚刚迈出步子,秦心却被人拦了下来。 “同学你找谁?”班长笑容客气的站在了秦心跟前。 秦心愣了一下,难怪自己一路没有被砸臭鸡蛋,也没有人嘲讽,原来自己这样居然没有被认出来。 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男孩,笑容温和,彬彬有礼,高额头高鼻梁,这张脸渐渐和之后那头顶稀疏大肚腩的男人融合成一个人。 秦心在学校的时候跟同学关系都很一般,不太熟,离开学校后就更不熟,遇到陈玉绝对是意外,可是眼前这位却很有印象,他一直是余露的追求者,之后当了公务员,家里有些小背景,自己能力也很强,很会交际,年纪轻轻就当了县长,在自己入狱之后,他又更进了一步,当了副市长。 当年的事情□□,秦心自己都稀里糊涂的,原本只是说交代一些事,走过场就行了,秦心也觉得没事,她一个小明星,最多生活混乱些,杀人放火的事情是绝对没有做过的,可是最终,却只有她被判刑了。 劝自己交代的可就有眼前的徐建,他是系统里的人,又是余露的男朋友,两人都谈婚论嫁了,秦心自然相信的。 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徐建,很年轻,笑容却相比其他同学更世故一些,想不到,还能再见面,刚刚入狱那会,秦心做梦都想着出去那一天如何报复那些人,想着自己要告诉徐建你被骗了,余露根本不喜欢你,她喜欢的是莫兴宁,可是后来她看新闻,看到徐建步步高升,看到莫兴宁继承家业,徐市长和企业家莫总握手的画面,很是真诚。 仿如隔世,真的是隔世,秦心对着徐建笑了。 “我是秦心。”秦心的话音刚落,只觉得原本有些吵杂的教室,忽然静了静。 徐建简直是石化了,眼前这人居然是臭名远扬的秦心,他平日自信自己对班上的每个人都很熟悉,哪怕是不爱参加班级活动的人,他都打听的很清楚,他觉得这是他的优势。可是眼前这人自己居然没有认出来,这两天最热的传说中的人物,就这样站在自己跟前。 秦心没管石化的徐建,径直走到了教室后排,就见原本安静看书的陈玉也有些惊讶的抬头看自己,她习惯的用手指推了推鼻托上厚重的眼镜,看到秦心走过来,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话,大概不知道说什么。 “我可以坐这吗?”秦心指了指陈玉旁边的位置。 陈玉连忙把自己的书本往旁边收了收,身体也移了移,点了点头。 “谢谢。”秦心坐在了陈玉旁边,把课本拿出来,扭头看陈玉,见她也在看自己,似乎有些惊讶自己居然会对她说谢谢,看到自己看她,她不自然的又推了推眼镜,继续低头看书。 秦心没有找她说话,她翻开课本,很是崭新,以前她是静不下心来看书的,不过在监狱的时候,娱乐活动实在是很少的,日复一日的坐监生涯,能安静看书也是一种奢侈的娱乐,倒把性子给练出来了。 秦心的变化太大,把大家吓一跳,本来同学之间为了交流和谐,增进感情,都会同仇敌忾鄙视某一个人,比如一起嘲笑一下恶俗的秦心,如今秦心被退婚,这个话题更是热门,不骂一句秦心,好像就不合群。 可是现在秦心出现了,居然跟过去完全不一样,变了一个人一般,让大家居然有些骂不出口了,毕竟都还只是学生,大都是凑热闹,不是真的恨秦心怎么样。 余露快上课了来才匆忙回来,没想到回来看到秦心居然跑去跟陈玉坐了,而不是跟自己同桌,一下子有些郁闷,她都没有怎么样,秦心居然先拿乔,平日不是最瞧不起陈玉,现在跑去跟她坐一块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自甘堕落和陈玉他们混一块了吗? 想想如果没有莫家赞助的秦心在贫穷上估计跟陈玉他们差不多了,不过就秦心那成绩,余露只能呵呵一笑了,在她眼里秦心要是没有自己这个朋友,在学校一定会混的很惨。 秦心没有管余露怎么想,老师来了,她真的老老实实的听课,没有偷偷的玩手机。 这节课讲的是文艺复兴,是世界近代史的内容。看到这章节,秦心不由得有些脸红,还记得她以前靠着关系拿到一个角色,在剧组里和导演他们一块聊天的时候,说到了文艺复兴,自己插嘴道:“文艺复兴肯定是文艺青年太多了。”看到他们笑了还自以为说的好。 遇到这样尴尬的事情,回想起来,就希望时光能倒流,重来一次,自己一定不会再闹笑话。 好在,真的重来了,秦心听的格外认真,不懂的就记笔记,非常专注,惹得专心听讲的陈玉都时不时的看她。 专注一件事时间就过的飞快,秦心觉得还意犹未尽,第一 节下课铃声已经响了。 一下课,余露就颠颠的跑过来,像平时一样,笑嘻嘻的问秦心:“一块上厕所吧。” 秦心是想上厕所,回头看了看陈玉问她要不要一起,陈玉愣了愣,摇头。 一路上秦心没有跟余露说话,也没有挽她的手,不过这会子倒是有人对她指指点点,有余露在身边,简直就是秦心的标配,变化虽大,还是认出来了。 许是现在的秦心不再浓妆艳抹,而是清汤素面一头短发,反而使得嘲笑她的话变少了,大概是觉得秦心受刺激很严重,才变化这么大的,虽然流言不堪,可是见到秦心本人还是有些同情的。 到了卫生间,余露刚刚进去就出来了,对着秦心喊道:“我好了,在外头等你。” 秦心嗯了一声,低头看到门外边好几个影子交错,却很安静,刚刚余露和自己进来的时候,秦心就觉得不对劲,课间的时候女厕绝对不会和安静扯到一块,大多女生就算不想上厕所,或者陪闺蜜,或者过来照照镜子,总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她当作不知道一般,选了最后一间的,里面稍微大一点,角落里还放了一把拖把。 上完厕所,秦心缓缓的把门打开,果然就看到了几个人,正靠在洗簌台那边,对她不怀好意的笑着。 为首的人是莫兴婧,莫兴宁二叔的女儿,也是莫家第三代唯一的女孩。 莫兴婧今年才高一,刚刚入学不久,却已经小有名气了。因为泰西是初高中一体的,莫兴婧长的很漂亮,大眼小鼻,举止又天真烂漫,在初中就很有人气。 秦心万事不放在心上,班上同学都大半不认识,可是对莫家却是非常熟悉。 莫兴宁的二叔莫怀博脾气非常暴躁,喜欢用暴力解决事情,很爱跟人打赌斗狠,而他的妻子张素丽只是普通人家出生,一般不管事,就爱贪小便宜。有这样的父母,可想而知莫兴婧的性格绝对不温柔,她像他父亲多一些。 秦心曾经到莫家的时候没少吃亏,莫兴婧长着天使面孔却有魔鬼的手段,每每吃亏的时候,莫兴宁都跟自己说妹妹还小,让着她点。 说小也就比自己小一岁,看在莫兴宁的面子上,秦心自然不敢和莫兴婧计较,以后只要知道莫兴婧在,秦心都很少去莫家。 现在回想起来,要不是莫家纵容,莫兴宁故意的,自己怎么说都算是莫兴宁未婚妻,算是莫家救命恩人之女,莫兴婧怎么敢那样折腾自己。 在她的房间里面放蛇,往她包里丢蜘蛛,还在她饭菜里故意加调味料。每次都弄的秦心又惊又怕,却总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强忍着。 莫兴婧看到开门出来的秦心,眼神更加兴奋,果然如其他人说的一样,这蠢女人居然不化妆了还变的更好看,以前碍着她是兴宁哥哥的未婚妻不好太过分,如今兴宁哥哥都被她逼去国外上学了,完全没有顾忌。 秦心清楚的感觉到莫兴婧的兴奋,她一手开门,一手抓住那旧拖把,也十分的兴奋,她真的很想很想收拾这女人。 打人不打脸,尤其是打女人,打脸是不好的,太明显,打胸才疼,秦心二话不说,抄起拖把对着莫兴婧那鼓囊囊的胸敲了过去,只听到厕所里传来一阵凄厉的叫声。 在外头的余露,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阳光下圣洁而美丽。   ☆、第十二章 :新朋友 早晨的泰西,像个刚刚苏醒的美人,一点一点的脱下黑夜的睡衣,缓缓披上柔和的朝阳。 秦心定了六点的闹钟,简单的洗簌一下就出来了,这时候余露睡的正香。 身上还是泰西的校服,裤裙有点凉,早上出门穿长裤好些,等周末了回家应该带些衣服过来。 时间还很早,正是好眠时,宿舍门口没有什么人,秦心活动了一下身体就开始顺着宿舍门前的梧桐小道跑起来,泰西很大,要跑一圈还挺费劲的,时间也有点久。 秦心决定刚开始每天从高中部跑到初中部就差不多,两个校区有免费的校车,所以校内的环湖路走的人比较少,比较适合锻炼。 现在的她身体的确是娇弱,好在还年轻,不像后来被自己糟蹋的很废,到了监狱更是因为打架落下了许多暗疾,外头天气一变化就全身都疼。 身体痛苦是非常折磨人的,秦心感觉到自己心底有暴虐的倾向,她以前不知道,可是到了监狱总被人找茬欺负,第一次反抗跟别人打架的时候,打完全身疼的眼泪都掉出来,却觉得心中无比爽快。 这种心理太偏激,不是很好,可是打别人总比挨打好,就像昨天下午,秦心用厕所的拖把挨个把莫兴婧那群人收拾了一遍,看着她们一个个捂着胸,十分愤怒却不好意思说的模样,着实是畅快的,不过自己力气还是不够,手握着拖把虎口震的疼,手心也有点磨破了。 还是应该好好锻炼身体,以后能不打架尽量不打架,但是要打架的时候绝对不能让自己吃亏,秦心一边跑一边想着今后的生活。 早晨的空气很好,一呼一吸间,秦心就觉得自己似乎干净了许多,其实不用什么洗筋伐髓,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好了,气色自然也好了。 奔跑的时候能让自己心情畅快,什么都不去想,身体就有飞离地球的感觉,种种烦心事也被远远的丢在了身后…… 祝军经常被老爸丢部队里耍,部队里每天早上都要出操,每天早晨习惯听着军队的号角声醒来。 即使在泰西,没有号角声,一大早他还是醒了。看着周围的同学一个个睡的死沉,房间也闷,他无聊的穿了衣服准备去小跑一下。 他一边跑一边琢磨着,老爸不让自己跑部队,干脆周末去找小叔玩,小叔跟自己关系从小就好,让他给自己打个掩护一定没有问题,这学校烦死了,女生大多矫揉造作,男生也一个个深成的很,都不知道是来上学还是来干啥的。 一个小小的高中,里面学生居然比自己京都大院的小伙伴还大牌,祝军很不习惯,这里跟同学打交道,先打探你的背景,他父亲刚刚调来这边军区,自然不会太张扬,他也不想打家里的旗号做什么。 那些人只是听他是京都来的好奇,不过看他晒得黑,穿的运动,那辆吉普车也跟大多数豪车沾不上边,车牌也普通,问不出特别的,应该只是普通人家,就失了兴趣。 泰西比别的中学更世故一些,因为这里的学生因为各自家庭条件的原因,或许见的更多成熟的更早,不免带一些风气进来。对祝军不再好奇也就没有了那份热情,祝军从小到大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变脸待遇,不由得有些郁闷,好歹我这张脸还挺帅的吧,身材比那些弱鸡一样的好吧,肯定更招学妹喜欢。 祝军跑着步,不期然的想到,自己昨天遇到的那个学妹,居然没有留名,也没有问自己名字,难道是嫌弃自己的车不好,看着也不像啊,不过女孩子都麻烦,这么利落也算是优点了,祝军在这方面脑袋不太开窍,只是心中有一抹淡淡的影子,跑步跑一会,心情开阔了,也不再那么郁结,心中那影子就散开了,越来越淡。 可是忽然间,那影子却又越来越清晰,居然慢慢的活了过来,有血有肉,有红润的嘴唇,白白的皮肤,祝军看到迎面朝自己跑来的秦心,一时间,居然有一种,寻寻觅觅,惶惶然然,就为了这一回的再次相遇一般。 看到秦心,他忽然觉得原本很不待见的泰西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 “嗨,早上好!”祝军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秦心有些愣,她实在有个不好的毛病,脸盲,不太关心的人压根记不住,好在自己回学校,会好好跟自己打招呼的人少之又少,错愕了一下,秦心还是记起来,自己昨天坐他的车去的宿舍。 “早。”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朝他笑了笑,因为是早晨,因为在跑步,心情格外好一些,秦心的笑容很轻松甜美。 祝军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没有记住自己是谁,不过自己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此刻看到她的微笑,顿觉得周围的景观都失了颜色。 打了招呼,秦心也没有多停留,继续跑,本来就是相向的,自然是错开了,祝军想回头跟着她一块跑又觉得太刻意了一些,来日方长,也继续跑步,不过心情比刚刚好多了,一路上脸上都挂着笑容。 秦心跑完步,回宿舍,见余露已经不在了,昨天自己把莫兴婧她们揍了一顿,施施然的回去上课,余露却缺课了,晚上回来的时候表情不太好,一副受欺负的模样,秦心不用猜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她不会再傻乎乎的去帮余露出头了,没道理她找人来收拾自己,结果反被收拾了,还要自己同情她。 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看了课表,早上是两节英语课,把英语书装包里,就去吃早饭了。 泰西的文化课一般都是这样安排,早午各一门,老师讲的很多,高二就会把高三的课程都上完,高三等于纯复习,更多的时间却是社团学生会的活动。 秦心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学生会,莫兴宁是学生会的副会长,秦心进去只是为了多找机会更莫兴宁相处,没有什么实权地位,倒是余露貌似还混了个什么理事当任。 至于社团,也是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书法社团,莫兴宁的字写的非常好,一看就是下过苦功的,秦心知道是因为莫老爷子很喜欢书法,莫兴宁只是投其所好罢了,不过一个才高中的学生就能做到这个地步,莫兴宁确实是个有能耐的人。 余露和自己像连体婴儿一般,自己都参加了书法社团,余露自然也是里面的一员,不过不同于秦心这种实在没有天赋的,余露写的字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会做人,在书法社团也人气很好。 过去秦心不在乎,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正是余露的好闺蜜,处处用自己的弱点去把她衬托起来,从这点来说余露和莫兴宁还是很般配的。 秦心的字实在是一般,上辈子就为了练习签名学了一阵,最终也只是把自己名字写好了,其他的字只是勉强能入眼罢了。 这个时间走出宿舍里,一路上有人走的很匆忙,有人很悠闲,每个人的生活态度不一样,今后的成就也不一样,秦心以前可是很少早起的,有时候睡懒觉把课都给错过了,那时候余露会给自己打包好饭菜,实在是体贴的很。 年纪轻的时候太过享乐,年纪大了就蹉跎受苦,这正是秦心上辈子的写照,她入狱前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在物质上没有真正受过苦,稍微一苦,她就把自己卖了,过上了十分奢侈虚华的生活,背过70多万一只的包,开过400多万的车,住过几千万的豪宅别墅,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没有投个好胎,却享用了这些奢华,最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秦心深吸了一口气,一步一个脚印的朝大众食堂走去。 泰西的伙食很好,你想要吃贵的,无上限,可以很贵,有国外大厨亲自为你现场烹饪,你想吃便宜的,也是非常便宜,而且量足味道佳,等于是学校的福利,只是象征的收一点钱。 秦心以前是绝对不会去这里的,虽然大众食堂里面也装修的非常好,大理石的地板,实木的桌椅,可是这般大年纪的孩子更是敏感,哪怕只是眼神的不同也能感觉出来,虽然没有明确划分,但是去了大众食堂,你也差不多就会被归到贫民一类去了。 所以余露也是绝对不去的,越是这样分的明显,在泰西的花费越是高。 今天秦心走在路上,注视指点的人多了,能明显的感觉到大家打量的目光,如今莫兴宁还是出国了,莫老爷子也没有明显的说法,上辈子她名声臭了,稀里糊涂被退婚,莫家也就默认了。 这辈子虽然还是有余露不遗余力的宣传,添油加醋,可是日久见人心,秦心不需要去为了去讨好莫兴宁,挽回莫兴宁作践自己,她只想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所以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她。 一路上,她甚至能听到身边的人的议论。 “以前还装模作样当自己是大小姐,现在被退婚了就原形毕露,连饭都吃不起。” “莫学长多好的人啊,就这样被她气走了,以后在学校都看不到莫学长了,好难过。” …… “嗨,好巧,又遇上你了。” 就在秦心一脸默然的走向大众食堂的时候,祝军一脸喜悦的跑过来打招呼。 秦心看他跑的一身汗,露在外头的胳膊和小腿都很有线条,显然是经常锻炼的,倒是和莫兴宁那种什么时候都斯文干净的样子不同,给人感觉很豪爽。 “是很巧。”相比听那些不知所谓的嚼舌根,碰到眼前这笑容舒服的男生,显然心情更好。 “你要去吃早饭吗,一起吧!”祝军早上遇到秦心心情就很好,可是跑了几圈之后发现自己太笨了,还是没有问名字,回过头来想不到居然又遇上了,他性格豪爽,又是刚刚来泰西也没有注意到大众食堂有什么不同。 “好。”有人一起陪吃饭,总比一个人热闹点,秦心上辈子记忆里也没有这个人,上辈子祝军读完高二,因为家里的事情,高三又回京都了,两人一开始就错开了。 食堂人不多,秦心选了一份燕麦粥,两个馒头,一个水煮蛋,才花了两块八毛钱,刷的是学生卡,东西量很足,她早上运动量也大,正是饿了,拿了东西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是一个足球场,足球场旁边就是湖,风景很好。 而祝军拿了一份燕麦粥,一份牛奶,两个鸡蛋,四个馒头,饭量是秦心的两倍,不过付钱的时候才发现没有带卡,秦心爽快的给一起刷了。 以前秦心会挑食,不过坐了十年牢,要是还会挑食早就饿死了,她吃的不慢不快,却很有气势,祝军有时候抬头看到秦心的吃相,虽然是一个文文弱弱的小姑娘,可是总感觉比部队那些大老粗还凶些,自己要是抢她吃的,一定会被揍,不知道为毛会有这种错觉,总之祝军吃的很是心惊胆战,生怕自己拿错了小姑娘的馒头。 一顿早餐吃完,祝军总算知道了女孩的名字,略有点熟悉,好像哪里听过,不过也知道了对方和自己一样是高二学生,不是学妹。 听到秦心说准备坚持早上跑步,祝军很高兴,约了第二天一块。 两人一起从食堂出来,祝军要回宿舍换衣服,秦心准备直接去教室,两人正准备分开走的时候,一声甜美的声音把秦心喊住了。 余露站在不远处,她刚刚从惜缘餐厅出来,手里还提着一个精致的小袋子,有惜缘餐厅的标志,貌似里面装的是榴莲酥,味道很不错,不过有点小贵,跟婴儿拳头大一样一个要二十多块钱。 “秦心,莫学长才出国,你怎么就?”余露声音惊讶,表情更是震惊,还有一丝难过的模样。 她老远就看到秦心,真没有想到她居然会去大众餐厅,早上秦心出门的时候余露其实醒了,就当作不知道,她昨天因为秦心被莫兴婧她们莫名其妙的收拾了一顿,还在郁闷,就想看看如果没有自己陪,秦心会混的多惨。 却没有想到此刻看到秦心从大众餐厅出来,居然还一脸笑容,身边还有一个挺帅的男生,个子高大,容貌英俊,就是看着穿运动服,很朴素,想来不是什么有钱人,心下很是看不起,觉得秦心果然自甘堕落到这样的地步了,不过见秦心脸上笑容很美,半点没有不高兴的样子,反而比以前莫兴宁在的时候自在,让余露不由得觉得十分不爽。 余露当着那男生的面就开始指责起来,这话虽然轻飘飘的,却非常犀利,隐射秦心水性杨花。 虽说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可是像余露这样的,秦心上辈子压根没有得罪过她,对她一直掏心掏肺,却被余露各种陷害,不管得不得罪,结果都是一样,倒不如敞开说,省的她天天顶着一副自己好闺蜜的模样恶心自己。 秦心站在祝军身边,显得非常娇小,此刻她面对着余露,笑眯眯的乍出自己的手指,一字一句的开口道: “第一,我跟莫兴宁已经退婚,他的事情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第二,我跟什么人相处,想必不需要经过你同意吧。第三,你再这样装作很关心我,我会忍不住揍你。”   ☆、第十三章 :送小弟 “小叔?”祝军刚刚冲完澡就听到电话响了,身上裹着浴巾接电话。 刚刚他洗澡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秦心不紧不慢的乍出小指头的模样,觉得她动作潇洒又可爱极了,他不明白这种感觉是心动,只是脑海里总会浮出这样的画面,嘴角也忍不住上扬。 “你要来盐城?不会吧,爷爷会让你过来祸害我,不可能吧!”听到小叔说要过来,祝军很高兴,他们叔侄相处的时候更像朋友,说话很随意。 “臭小子,我是有正经事。”电话那头祝英雄感觉到侄子心情不错,看来盐城之行不会太无聊…… 余露刚刚走到班级门口,突然发现手机有陌生号码来电,号码很长,她像心有灵犀一般,想到了谁会给自己打电话,一边接电话一边朝人少的地方走去。 早上秦心一句话说的余露面红耳赤,她脸有点小圆,清秀耐看,不知道是生气还是羞愧的脸红,反正这脸一红,如同小苹果一般,让人心疼。 偏偏余露也没有办法,过去她就是一直这样跟秦心相处的,纵容着秦心的脾气,把她惯的骄傲自大惹人厌,可是现在没有想到这脾气居然发到自己头上了。 以前秦心和余露一块,秦心要是说了什么让余露不高兴的话,她也不反驳,就露出这种表情,莫兴宁常常会皱下眉头,有时候或许会宠溺的批评秦心一句,不要欺负学妹了。 莫兴宁在秦心面前喊余露学妹,余露一直称呼他莫学长,很是纯洁的称呼。 秦心很不耐烦余露这种表情,她回头看了看祝军,见他一脸微笑,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话皱眉,也没有露出什么心疼的模样,秦心觉得很高兴,不枉自己请他吃了早餐。 不再搭理余露,她拍了拍祝军的胳膊道:“明早不见不散。” 祝军只觉得胳膊像是被电流击过一般,酥酥麻麻的,这电流很快流窜到全身,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等他回过神来,秦心已经走远了,留给他的是一个略微有些瘦但是很挺拔的背影。 而余露却仍旧站在祝军面前,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见到祝军目送秦心,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就准备走了,感情自己刚刚的表情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她连忙开口喊住他,声音十分诚恳。 “同学,你是新来的吧,我是秦心的舍友,她最近刚刚被退婚,心情不好,才会这样的,其实我知道她一直还是喜欢莫学长,如果有什么举动让你误会了,请你原谅她,她不是故意的,只是一时想不开而已。” 余露身上穿着一条蓝色百褶连衣裙,上身收腰束胸,下身还搭配了一双齐膝的白丝袜,在裙摆和丝袜间露出一小截非常白皙圆润的大腿,俏皮又性*感。 此刻她微微仰着头,看着祝军,表情有些踌躇,又很坚定,她说话举止都非常得体,把一个关心朋友,又不希望伤害他人的好女孩表现的淋漓尽致,代表的正义的美少女有木有? 祝军盯着她看了一眼,却忍不住笑道:“丑人多作怪。” 五个字总结的余露几乎吐血,怎么会有这么没眼光没风度的男生。 泰西的学生不多,余露又是混学生会又是混社团的,虽然不至于全认识,但是熟脸是有的,她不像秦心有脸盲的毛病,相反只要见过面的,她都会有些印象,这也是她人缘好的原因之一,虽然不熟,还是能准确叫出你名字,一副把你放在心上的模样,这样的人自然会更受欢迎。 她确定自己之前没有见过这男的,见他从大众食堂出来,想来不是什么有钱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余露怨恨的看着他的背影,神色阴郁。 对于秦心现在动不动开口要揍人,余露很是生气却奈何不得她,只觉得她现在是破罐子破摔,性情大变,而且看到秦心她就会想起自己在医院被她老妈用扫把追着打的场景,然后还会想起那浓浓的黄色的东西,脊背都发凉了,看秦心的眼神,这种事她也绝对能做出来。 没有莫兴宁的约束,秦心简直是谁都不在乎了,余露忽然想到秦心之前据说是跟混混打架进的医院,似乎抓住点什么了,不过如今她不会自己出面,正好昨天莫兴婧她们被下了面子,应该很原意报复回来。 余露去找了莫兴婧才回的班级,没有想到居然接到他的电话,她又惊又喜,拿着手机,手都有些微微的抖。 “你还好吗?” 莫兴宁听到余露这温柔的掐出水来的四个字,眉头皱的很厉害,他一点都不好,老爷子是铁了心的收拾自己,以前莫大少的权力基本都没有,跟他想象的留学生涯完全不同,他只有基本的生活费,别说去结交什么人了,能把自己过体面都不容易,想到自己要跟一群穷逼住一块,莫兴宁就很愤怒,当然这一切愤怒冷静下来,最终都怪到了秦心头上。 而且老爷子也没有明确是到底退不退婚,始终是莫兴宁心中的一根刺,使得他到了那边安顿好第一时间联系了余露。 莫兴宁给余露电话的时候,老爷子正在院子里喂锦鲤,莫家老宅有个很宽阔的园子,据说风水很好,里头有个活泉眼,建成池子的模样,上面架着宽敞的桥,老爷子喜欢站在桥上喂鱼。 他拿着饲料一洒,那些鱼成群成群的拥挤过来。 听到管家过来说孙子第一个联系了一个姓余的小姑娘,老爷子表情不置可否,没有很生气,也没有高兴,照例一点一点的撒着鱼食,他很享受这种自己轻轻一挥手,别人拼了命去争抢的感觉。 莫兴宁听到秦心没有同意去混娱乐圈,仍旧在学校,还结识了新的男性朋友,没有握电话的那个手,抓着面前的桌子,连上面的污渍都没有在意,就像当初在医院抓着那病床更多铁架一般,显然是十分的愤怒。 不知道是因为秦心没有退学愤怒,还是因为秦心结识了新的男生愤怒。 不过经历了长长的痛苦的飞机旅程,从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对于有洁癖的莫兴宁来说是一次煎熬也是一次洗礼,如今的他更有城府更有毅力。 手上抓着不知道沾过什么污渍的桌子,抓的手心都生疼,开口说话却依旧很平静,甚至对余露比以前更多了一份关心。 “我还好,只是离家远了,有些不习惯,挺想念泰西的。”莫兴宁有些微微示弱,余露擅长伪装,装到了骨子里,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温柔的小女人。 然而终究不是,她知道徐建喜欢自己,不过徐建家只是一个小公务员,他父亲是计生办的科长,根本没有什么实权,虽然这样也比她家好,但是这不是余露想要的,她父亲辛辛苦苦送她到泰西绝对不是为了谈这样一场恋爱。 第一次看到莫兴宁,她就觉得她喜欢的人应该是这样的,她看着秦心一个比自家还穷的女孩都能过上那样奢侈的日子,更加心动,这种心动是潜移默化,一日比一日强。 莫兴宁觉得余露的眼神很熟悉,更像是看到一个女版不成熟的自己,莫兴宁一直很谦虚,虚心学习,虽然看到了余露的野心,不过并没有嘲讽,反而善加利用。 对余露这样的人,你微微的显露弱点会让她更放心,更死心塌地。 来日方长,莫兴宁听到自己准备的经纪人没有用上,有些遗憾,不过哀伤不作为不是他的性格,他很快又振作,还劝了余露几句。 余露挂了电话,容光焕发,之前被祝军的嘲讽也完全不放在心上了,来日方长。 她到了班上,看到秦心照例和陈玉坐一块,只是有些哀怨的看了秦心一眼,没有多说什么。 两堂英语课结束,班长让大家留一下,说是学校要举办国庆晚会,让大家报名出个节目,以宿舍为单位,每个宿舍最少要报一个节目。 秦心想着余露那么爱演的,自己宿舍的节目她一个人呢就能搞定,也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中午回宿舍的时候,舍管跟自己说哥哥来找自己,说是在校门口等。 秦心听到哥哥来了,很是高兴,现在她不会像以前一样觉得哥哥来给自己丢面子,她哥哥很帅,只是没有打扮的像莫兴宁那样精致,容貌却一点不输的,而且哥哥对自己是真的很好。 她把书放宿舍就急忙忙出去了,从宿舍到校门口距离确实很久,秦心怕哥哥久等,一路小跑,她没有怀疑什么,因为之前她不喜欢哥哥来看自己,所以跟哥哥说好每次找自己都在校门口,不过哥哥连手机都没有,秦心觉得自己之前真正是太浪费太自私了。 校门口红毛嘴里叼着一根烟,大热天身上还穿高龄的T,戴墨镜,看着有点怪,还算是有气势。 旁边的胖子有些紧张的问道:“大哥,泰西这边听说都是有权有势的学生,动了不好吧。” “你知道个毛,这会是有人特意请大哥出马的,京都都有乞丐,这泰西也不是个个厉害的。”瘦猴想到那人许诺的酬劳很是激动,生怕红毛不干,连忙开口道。 红毛一脸沉着的望着四个黑金大字,泰西中学,并没有说话,而是深深的吸了一口烟。 几天前那一场架把红毛这三人打怕了,心理都有阴影了,偏偏对外还不好意思说,还好人家小姑娘晕了,也没人对峙,几人都默契的不再提,有人问起,红毛只说是喝醉了不小心摔了。 几人当中只有红毛脖子有点受伤的痕迹,瘦猴和胖子都看不出伤,可是却疼的够呛,而且现在想起来还时不时的脑门疼,还想着要不要到医院做个CT检查一下,不过他们经费实在不够。 这不听到有人需要收拾一个学生,他们屁颠颠的来了,一来是报酬丰厚,二来是急需要找回自信,否则已经不能好好的混了,每次打架都有阴影,这日子没法过下去。 秦心一路上想着该给哥哥买个手机,以后联系方便些,不过身上的钱真的剩的不多,自从她知道这些是父亲用命换来的,就不太敢乱花,这一世,哥哥不会在因为自己有意外,会顺利的上大学,学费什么的至少要有吧,也不知道哥哥这么着急来找自己有什么事。 远远的看到有人朝校门口走来,红毛把那烟蒂往地上一磨,把火星磨掉,没有舍得丢,又装起来,有些兴奋的开口道:“羊来了。” 秦心快步走到校门口,没有看到哥哥,却看到红毛三人,想到上辈子就是哥哥高考的时候,余露跑去找哥哥说自己出事了,害的哥哥满世界找自己,结果自己只是心情不好躲出去散心,反而耽误了哥哥的考试,这辈子,她最最讨厌有人用她家人的名义来欺骗。 “你们找我?”秦心盯着红毛那套着高龄的脖子,似笑非笑的问道。   ☆、第十四章 :眼泪 红毛三人万万没有想到出来的居然会是秦心,简直就是魂飞魄散,原本瘦猴还想这次办了事,拿到钱去医院做个体检,虽说人也活泼乱跳没啥问题,可是以往跟人打架都是打别人,打不过就跑了,鲜少有吃亏的,可是上次遇到秦心,回想起那场景还觉得脑袋嗡嗡的疼,很是不安。 眼下居然是要来找秦心的茬,机灵的瘦猴没义气的就想先跑了,上一次医药费还没有凑够,这一次还来,歹命啊! 奈何他因为比较激动,还站在红毛前面,要跑也要绕过红毛。 胖子就更不堪了,都说善于长肉的人大约都有一个比较胆小的心,才会不自觉的长满厚厚的肉保护自己。胖子比其他两人胆小许多,今天要不是瘦猴拉着,信誓旦旦的说没事,他绝对不过来的。 而红毛更是悔的肠子都青了,上次打架,他是感触最深的,他比瘦猴和胖子两人出来混的早,父母离异,两边都不管他,他跟着奶奶生活,奶奶要照顾叔叔家的孩子,根本忙不过来管他,他自己打小就在街面上混,自以为是老江湖,打架也很果决,还收了两个小弟,可是去找秦华那次才让他真正知道什么是狠,他真的觉得如果不是她哥哥拦住她,自己会被生生扎死,那哪里是个女孩,简直就是个杀神。 眼下这杀神正一脸笑容的看着他们。 上一次红毛就决定以后看到秦心的话绝对要绕路走,可是这伤疤还没有恢复,他自己居然又送到跟前来了,悔的肠子都青了。 “秦小姐,我们是来道歉的。”红毛看到秦心别说跑了,脚发软不说,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是吗?”秦心站在他们面前,语气淡淡的,眼神却很凌厉,监狱里都有狱霸,秦心虽然没有做过,却也是个不能惹的人物,她打架打的狠,谁都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孩打架会那样不要命。 红毛几人还年轻,连看守所都没有去过,更别说监狱了,看到秦心的眼神,虽然小姑娘漂亮的跟花儿一样,他们还是觉得后背凉飕飕的,毛骨悚然。 “是的,上次的事情都是我们不对,我们是专门来道歉的。”红毛都开口了,瘦猴和胖子也连忙附和。 见秦心不信,红毛把刚刚拿到的还没有焐热的一半报酬都贡献了出来,还不少,出手就五千块,当然对于那些大小姐来说,五千块买一个钱包都不一定是贴合心意的钱包。 “这是上次把秦少爷眼镜打坏,我们的赔偿,请笑纳。”红毛还是利索一下,很快就找到理由了。 秦心没有收,刚刚看到他们她就有一种暴虐的情绪,好不容易把这情绪压下去,她知道打架没有用,这里不是监狱,有很多种解决方法。 “不用给我,你们打坏的是我哥哥的眼镜,给他就行了,以后没事不要出现在我面前,至于是谁找你们来的,我心里有数,以后让你们的人敞亮些。” 秦心回来,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般,倒让余露又惊又吓,好长一段时间不敢折腾。 不过关于秦心的流言又有新版本,说莫大少一走自己就耐不住寂寞又有新人了。有图有真相,她和祝军一起从大众餐厅出来的画面,莫兴宁也收到这余露特意发给他的照片,看着照片里神采奕奕,笑容很美的女孩,莫兴宁已经出离愤怒了,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了,爷爷没有说同意退婚,她居然这么快就找下家了…… 每天早上跑步,按时吃饭,让秦心现在的身体好了许多,气色也恢复了过来,整个人看上去状态十分好,跟过去浓妆艳抹打扮恶俗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秦心长的好,否则她也不会那时候一无所长仍旧在娱乐圈里混了那么久,哪怕割了双眼皮,没有了之前的惊艳,却仍旧是好看的,在这个看脸的世界,她有一张足够好看的皮囊。 不过她非常低调,每天按时上下课,有时间就去图书馆,秦心觉得自己缺失了太多,虽然回来了,可是时间总是不够的感觉,她不想这辈子仍旧做个草包,脑袋里空空如也。 对于流言她没有太管,其实曾经是余露说的太过恐怖,那时候又刚刚被退婚,心情完全不稳定,别人哪怕在说笑其他的,自己也以为说自己,而且学校每天有那么多事情,流言总有时效性的,除非个别专门针对你,否则不会天天有人来找麻烦。 秦心静下心来,并没有跟余露纠缠,也没有去找莫兴婧,她波澜不惊的态度,开始让大家观望,慢慢的就被接受了,虽然没有到手拉手上厕所的地步,陈玉偶尔也会跟秦心说几句话。 这段时间秦心过的跟隐形人一样,可是却比任何时候都踏实,国庆节宿舍要交节目,果然是余露出马,她表演小提琴独奏,通过了彩排,被列入那一天的节目单。 秦心听过余露拉小提琴,匠气很重,胜在她给人感觉温婉,拿着小提琴的画面挺美的,看到这时候的余露,跟自己那时候弹钢琴差不多,也许是有天赋的,可是并不追求弹的如何好,反而是沉迷于演奏的时候自己那美丽的姿态。 因为要准备国庆晚会,这两天声乐楼白天很热闹。 晚上秦心抱着书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何,看到跟欧式城堡一样的声乐楼,还是忍不住踏了进去。 虽然她跟自己说,这辈子,只要脚踏实地的生活,好好学习,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嫁人身子,不要让哥哥和妈妈操心。可是心底,却朦胧中有一个声音在召唤自己。 她一直觉得自己上辈子混娱乐圈是个错误,不管是打开的方式,还是离开的结尾,似乎所有的悲剧都是从自己踏进那个圈子开始。 可是不知道为何,午夜梦回,不管在监狱里,还是回到宿舍,她都看到那个拿着话筒唱歌的自己,竭嘶里底的痛快,幸福洋溢的感动,像是梦一般。 今夜有雨,秦心从图书馆出来才发现,外头下了淅沥沥的小雨,于是声乐楼的人也没有平日那么多。 泰西的声乐楼是个传奇的地方,因为声乐楼的后面就是泰西陵园,陵园里埋葬着泰西中心的创始人,据说是一个很喜欢音乐的老头。 在泰西,每个学生不仅要参加高考,还要会一门乐器,也是必修课。学生可以从一进校门就学,也可以从高二开始学,不强制,因为很多学生本身家里就有专门学过,只要毕业的时候能考试通过就行。 秦心上辈子还没有来得及开始学,就离开了校园,她甚少踏入这里。 雨夜,路上行人稀少,因为背后是陵园,这样的时候显得格外幽静,往日这座发出各种声响的楼,此刻像一只安静的野兽,幽幽的蹲在雨中。 像是有人指引一般,秦心走进去,就顺着楼梯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三楼,然后又沿着昏暗灯光的走廊走到了尽头,像是曾经来过一般,她推开了门,里面没有开灯,不过教室是圆形的,有半圆全是窗户,外头的光能透过落地窗帘,照进来些许。 教室中间放着一台钢琴,秦心不自觉的走了过去,而身后的门自动了关了,隔绝了长长的幽静的走廊。 没有找到开灯的地方,秦心像是着魔一般,走到了钢琴跟前,坐了下来,打开钢琴的盖子,一瞬间像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 她修长的手轻轻的按下了一个琴键,发出了咚的声音,清脆悦耳又悠长,在这个圆形教室,回声环绕。 秦心闭上眼,回想着自己学会的一首钢琴曲。 眼泪。 还未弹,眼角先有泪珠。 拨开琴键,一声轻轻的声响,仿若走进雨中,淋着淅沥冰寒的雨,又象来到海边,听着起起伏伏的潮汐,一抹忧伤挥着不尽。 “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 但愿她永远不会被改变, 许多梦想总编织太美, 跟着迎接幻灭…… …… 眼泪是苦 眼泪是悲伤, 眼泪都是你, 眼泪是甜, 眼泪是昨天, 眼泪是不流泪。” 音乐是最好的药,音乐是最美的毒,秦心沉迷了,一曲眼泪,她泪流满面。 她不知道,雨中的钢琴曲,使得外头如果的行人停顿了脚步,上辈子她空有天赋没有心,弹奏无数华丽的曲目,也没有打动自己。 这辈子,她心有戚戚,小心翼翼,找不回自己,却终究在这一曲眼泪中,彻底的把两辈子的自己融合了。 钢琴室门外,幽静的长廊里,站着一个男子,泪流满面。 一曲毕,秦心像是突然醒悟过来,觉得自己周身环境有点太过诡异,盖上琴盖,拿起自己的书,匆忙的离开,却把书中的图书馆借记卡给落下了。 她走后,那个男子坐到了她的位置,重新弹了一遍秦心刚刚弹奏的曲子,他的手背上,镌刻着一只蝴蝶,只是这时候这曲子不那么伤心,不那么绝望,像是黎明前,透出一点点光亮,一个人流着泪,微笑着。 秦心不知道,后世大名鼎鼎的音乐制作人蝴蝶兰就坐在她坐过的位置,这个男人是传奇,是乐坛鬼才,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导演青神的爱人,最终自杀而亡。 秦心踩着雨,回到宿舍身上都湿透了,躺下的时候却觉得很轻松,睡觉也没有再做噩梦,她喜欢音乐,原来。   ☆、第十五章 :寡妇 秦心坐在大巴的后排,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和其他同龄学生没有什么区别,这是开往乡镇的中巴,栗子乡并不是终点站,只是路过的第一站,车上来往的人很多,并不都是同乡,上车的人对秦心挺好奇的,不过秦心的模样太过出挑,大伙都不敢找她说话。 “心心!”一个少年面带笑容的一路跑来,有些气喘,只见他手中小心翼翼的提着个还冒着热烟的杯子。 “哥。”原本静静的坐在位置上的少女看到男孩过来,挥了挥手,脸上也展开了笑容,使得原本就好看的脸蛋更加光彩照人,这乱哄哄的中巴,没有减少她的喜悦她的美丽,反而衬托的这份美更加出尘。 “知道你喜欢吃中医院门口那家丸子,我给你打包了一份,没有加香菜。”哥哥秦华献宝一般把那杯丸子小心翼翼的打开,顿时一股浓香飘来。 秦心本来就给哥哥占了个位置,不过来的有些迟,就剩后排了,后排是一长条,一共可以坐五个人。 “快点趁热吃,你还没吃早饭吧。”秦华跑的有些风尘仆仆的,坐下来才松了一口气,脸上有些期盼的看着妹妹。 捧在手心的丸子汤,秦心低头喝了一口,肉丸的香气夹杂着目鱼的鲜味,胡椒的辣味,陈醋的酸,很是开胃。 她喝了一大半的汤,又吃了两个丸子,就把剩下的给哥哥了。 “我吃过早饭了,好久没喝丸子汤,真的很不错,跟记忆的味道一样。我吃不下这么多。” 秦华见妹妹吃的高兴,他眉飞色舞的,把剩下的接过来,心中却想着妹妹也最多一年没吃,都成了记忆中的味道,哪里知道秦心在以后,真的只是记忆中有这样的味道。 冬日和哥哥一起,坐在贩子挑担的旁边的小矮凳,看着丸子在小煤炉锅里的汤中翻滚,搓着手,等待轮到自己的那碗,便宜好吃,又带着多多的满足。 自己到泰西后,嫌脏再也不会去那里吃,再过些年,即使回忆起来想吃原意屈尊,却据说那煮丸子的婆子回家带孙,再也没有那么好吃的丸子汤,也再也没有记忆中的味道。 原本大伙就对独坐角落的秦心很好奇,秦心鲜少回家,大伙都不太熟悉,况且如今她模样也变了,更是没人知道是谁家的闺女,可是看到秦华,还是有人认识的。 “这不是秦家的两个娃!”坐在前排的一个年轻媳妇,手里抱着一个奶娃开口道。 “老秦?可惜了,他家两个娃生的真好,比城里人还俊。”年轻媳妇旁边坐着的中年胖女人接嘴道。 “是啊,听我妈说,当年那老秦就长的俊,十里八乡的闺女都想进他家门。可惜好人不长命。”年轻媳妇是从栗子乡嫁出去的闺女,声音压低了点说。 “有什么可惜,人走茶凉,听说最近伍家村的人相中了柳寡妇,天天买鱼买肉的上门,打得火热。”中年胖女人却不太忌讳,或许是看不惯柳爱平一把年纪了还有人上门讨好,声音大的很。 秦心和秦华都听到了。 秦华暑假在外头打工,上了高三后更是忙碌,这还是第一次回家,他乍一听别人这么说,顿时就急了,而且那女人说这话的时候一脸鄙视,寡妇门前是非多,纵是什么事都没有,大家都有话说,况且如今有人来相看。 秦心看到哥哥恨不得上前去跟人理论,连忙用手握住了哥哥的手。 记忆中是有这么个事,有人来相看妈妈,妈妈根本不同意,自己那时候刚刚被退婚,想回家,在路上遇到自己的大伯母,大伯母是爷爷兄弟的儿媳妇,她跟自己说妈妈给自己找了后爸,有房有车,以后可以享福了。 那时候自己的性子本来就左,再加上听到莫兴宁出国的消息,伤心透顶,却不想回家居然听到妈妈要改嫁的消息,真正是愤怒的无话可说,只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抛弃了自己,然秦心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回去的,回到家果然看到一个个子高大的黑脸中年男人坐在自家老宅大厅里,看到自己和大伯母过来,在大伯母笑眯眯的说这是爱平的孩子,他十分热情,当面抽出钱包,塞了两百块钱给秦心,硬抓住她的手,要把钱塞给她。 把秦心恶心坏了,她虽然被余露莫兴宁设计拍出那些照片,可是却绝对没有跟别人有过什么关系,拉手都不曾,居然被这样一个黑粗汉子抓住,一见面就塞钱是什么意思?显得你财大气粗吗? 自己那时候本来性子就傲,是个爆脾气,直接给了那男人一巴掌,这一幕却正好让妈妈看到了,妈妈开口就说自己怎么能这么没礼貌。 那男的刚刚还十分愤怒,看到妈妈出来,立刻脸上堆笑的说:“没关系。” 大伯母也跟着说自己的不是,秦心是对家里彻底失望,饭都没吃就跑了,也不在村里等班车,一个人走了五六公里的路脚都磨破了才搭上了车。 之后就彻底退学走了,也不跟家里联系,只不过后来妈妈终究是没有改嫁,可是家里的祖宅却被大伯母家占了,说妈妈不守妇道,不配住秦家的房子,那时候哥哥高考落榜,自己亦混的十分落魄,也不知道妈妈被赶出来如何生活,那时候秦心心里怨恨母亲薄情,竟是不管这事,还跟外人一样觉得是母亲的问题。 “哥哥,回家再说。”秦心握住哥哥的手,看着他。 秦华看着妹妹,心中亦冷静下来,这种事跟别人说只会越说越没谱,何况他一个男孩是怎么都吵不过乡下大妈的,白给别人添谈资,他相信妈妈,绝对不会是那种人。 “嗯,回家再说。”秦华握着妹妹的手,很是愤怒,却也无奈,恨不得时间能快进,自己赶快长大,不像眼下,小小年纪人言轻微,什么都做不了主,倒是妹妹经过上次的事情懂事了许多,可是这份懂事却让秦华更加心疼。 秦心有心转移哥哥注意力,看到他换了眼镜,问道:“哥哥买新眼镜了吗?” “嗯,说也奇怪上次那三个小混混回头居然找我硬要给我钱,说是赔我眼镜,不过我看他们年纪都不大,也不容易,没有要。” 就知道哥哥的性子肯定不会要,当作结个善缘吧,男孩在外面跟人打交道的多,秦心只是这样想,却不知道后来倒真是让红毛他们帮了哥哥大忙。 乡镇班车没有个准点,人满了就走,这车临发动的时候,有人才赶过来。 巧了,却真是秦华的大伯母,她也看到秦华兄妹了,拎着一个大袋,硬是挤了过去,擦着汗道:“小华你们怎么今天回,你妈也没有说,正好伯母买了菜,一会到我家吃去。” 秦华看到大伯母拎着大包喘着气,毕竟是长辈,他站起来让大伯母坐。 大伯母眉开眼笑的坐下,嘴里挎着:“小华真乖。” 秦心上辈子是挺喜欢自己这大伯母的,觉得她比妈妈亲切,性格爽利,有好吃的都叫自己,妈妈却总拘着自己不让上门。 就见大伯母刚刚坐下,就夸张的抱着秦心,又是摸她手,又是摸她脸的,刚刚的眉开眼笑也换成了忧伤。 “我可怜的侄女,这被人退婚了,以后可怎么办?”大伯母声音洪亮,跟哭丧一般,居然真的挤出了眼泪,大声嚎起来,满车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 秦华的脸色不好看了,妹妹还小,好不容易情绪稳定了,人也变好了,大伯母为什么要这样。 以前的秦心看到大伯母的时候,她也是这个作态,为秦心哭的伤心不已,让秦心很感动,可是现在秦心看到满车好奇的目光,已经没有那傻乎乎的感动了。 大伯母自己有个女儿,比自己小一年,不在泰西,也不在英华,因为中考成绩一般,去了九中,九中在市里根本排不上名,校风也不是很好,记得自己以前每次回来,大伯母对自己都热情的不得了,一直让她女儿跟自己玩。 “伯母你不是跟堂妹说莫家门户太高,我们寻常人家高攀不起,我嫁过去不幸福,如今解除了婚姻,你应该为我高兴才是,怎么反倒哭了。”秦心的手看似柔弱的拍着大伯母的背,却对着她的颈椎处用力拍下去,大伯母本来颈椎就有老毛病,这一下疼的跟杀猪一样,更加嚎了起来。 秦心松开手,双眼含泪的道:“大伯母你对我太好了,不如你替我去莫家跟他们说说。” 本来想发火的大伯母听到秦心让自己去莫家,瞬间就不嚎了,她可不敢去莫家,早年是有过这样的心思,想着秦心这样的都能跟莫家有婚姻,自己女儿为什么不行,还腆着脸去了莫家,后来就再没有听她说这话,大约是吃亏吃狠了。 那以后她对秦心越发好了,也不敢太欺负柳爱平孤儿寡母,可是现在听女儿说秦心被退婚了,又动了心思了。 “秦心,你是伯母看着长大的,这么好的姑娘,他们莫家不要是他们亏了,总归你还小不要着急,呵呵。”大伯母伸手揉自己的后背,想着这丫头看起来瘦干干的力气怎么那么大,拍的自己疼死了。 一边揉她一边嘴巴闲不住,又开口道:“你们是有福气的,你妈妈给你们找了个后爸,有车有房,以后日子不愁。”   ☆、第十六章 :老宅 李秋凤说完看到两个孩子脸色都变了,很是洋洋得意,她心中早就窝火,看不顺眼柳爱平和这两小孩,都是秦家的,住的那宅子也是当初太爷传下来的,秦天在也就算了,如今秦天不在了,他们三个人霸占那样大一个宅子,也不怕撑着。 而且柳爱平一双儿女回去大家夸的跟花一样,自己一双儿女对比之下很没出息。她大儿子已经高中毕业,没考上好大学,如今复读,小女儿去年中考也没考好,上了个九中。 对比秦华秦心,一个在英华,市里最好的高中,听说在里面秦华的成绩也是拔尖的,一个在泰西,泰西那是贵族中学,就算成绩不好,在里面找个有钱人家谈朋友也便利。自己还想巴结着秦心想让她把自己女儿转到那学校去,偏生还没说好,想不到她就被退婚了,真是个没用的。 “大伯母,听说后爸都很凶的,如果妈妈真的改嫁,那我和哥哥是不会跟去的,我们就只能去你家吃饭了,好在大伯母人好。”秦心见大伯母眼中都藏不住幸灾乐祸,这么大年纪了,还欺负两个小孩也不羞,她摇晃着大伯母的胳膊,一副天真的模样。 听到秦华两兄妹要天天到自家吃饭,李秋凤脸上笑不出来了,刚想说什么,就见秦心不小心把自己的包给摇晃到地上,掉出了一套内衣,还有一袋鲜核桃,和零零碎碎的东西。 秦心连忙抱歉的帮忙捡起来,抓到内衣的时候,秦心意外的感叹道:“大伯母你真舍得,这牌子的内衣要500多块吧,是不是最近大伯赚钱了。” 李秋凤一听连忙把内衣抢过来,脸色涨红的解释道:“你看错了,这个是山寨的。” 秦心还是一脸认真的道:“不会啊,山寨的做工没有这么细致,包装也是他们家的。” 因为那东西掉出来显眼,一车的人都看过来,本来她说秦心闲话希望人注意,可是现在,她怕人多想,她有一次搭便车,正好是伍家村的司机李大头,人家开的是运输车,不过想着能省下几块钱李秋凤就坐了上去,却不想说到了自己弟媳妇柳爱平,李大头都30好几了还没有谈对象,李秋凤一时嘴快把柳爱平给介绍给他,说完就觉得有些不妥,这李大头谁不知道是个混子,这两年才安定下来,外头欠了不少钱,靠着老母亲和哥哥帮忙买了车跑运输,也是三天两头就休息,可是李大头出手阔绰,一下子就给了她一千块介绍费。 她搭了个便车没有掏车费不说,还白得了一千块,这等于是她的私房钱,生怕老公知道说自己,这不进城就想花掉,买别的东西太显眼,饶进商场里面看到内衣做活动,被服务员一忽悠就买了套死贵的内衣,还想着反正这个穿里面,别人看不见,而且服务员说穿着能矫正胸型,更加性感,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她家老头子有点不得劲,要是刺激一下,说不定就好了。 秦心这认真一解释,车上人笑了,却见她一脸不解的模样,还想说什么,大伯母忍痛把核桃递给秦心道:“还有一段路,你先吃点东西解解馋。” 这可是她买给儿子补脑的,真是心疼,不过能堵住她的嘴也不得不给。 秦心果然转移注意力,一脸高兴的接了核桃。 “谢谢大伯母,这核桃好贵的,一斤二十来块,一定是大伯最近发财了。” 一句话把李秋凤气的够呛,脸上还得挂着笑容,心想你以前一个包都几千块,你都一点不在乎,我女儿要你就送了,现在一斤核桃二十块你也有话说,这是被退婚了真就穷疯了吗? 秦心把核桃递给哥哥,让哥哥剥,哥哥也看出大伯母被妹妹气的够呛,自然不会拒绝,新鲜核桃让人夹过壳的,只要用力点就能拨开,把里面的核桃仁掏出来,然后秦心把核桃仁外面的一层青皮剥掉,把肉掰一半给哥哥,一半给自己。 兄妹两配合的十分默契,大伯母看的十分心疼,不过眼下她顾不上这个了,生怕一会风言风语传到自己老公耳朵里说不清楚。 听了秦心的话,大家都十分感兴趣,尤其是刚刚前面那抱小孩的年轻媳妇和那中年胖女人,他们都是去栗子村的,隔着几个座位都大声的跟李秋凤唠嗑起来。 “你们家有才是不是最近真发财了,有没有什么门路,也带一下你大哥?”那胖女人大嗓门的问道。 秦心吃着核桃,看着大伯母努力跟人解释。 车里不知道谁插了一句,那个李大头出手很阔绰…… 大伯母解释的更认真了。 很快就到栗子村了,李秋凤一头汗的看着自己那只剩下小半袋的核桃,十分心痛。 秦心跟大伯母告别了,说一会去她家吃饭,让她多准备一些,拉着哥哥回家了。 两家不在一块,大伯母家在村西边,本来他们家也有老宅,不过几年前他们嫌老宅太破了,拆了,跟人换了块地,盖了小楼房。 秦心家在就在村口,远远的就能看到家,很旧的宅子,外头看木头都是黑的了,但是这两年经常有什么驴友之类的过来玩,看到这房子都说好,说里面的木头值钱,本来大伯母也不会打老宅的主意的,当初他们家自己就有,还嫌弃卖掉,可是现在听说值钱又后悔了。 老宅很大,进门先是两个池子,以前应该是养荷花的,现在水干了,直接就能看到底下的石板,在石板石缝中长了许多杂草。 然后才是大厅,大厅大的不得了,喊一声会有回音。 不过秦心和秦华进去,就发现了大厅里有人。 一个个子高大,皮肤很黑的男人坐在那里纳凉,因为怕热,把T恤卷高高的,露出了大肚皮。 看到有两个小孩过来,那男人愣了一下,等秦心秦华走近了,男人看到秦心,眼睛一下子睁大了,顾不上跷二郎腿,刷的站了起来。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想着之前李秋凤说的,这柳爱平还有一双儿女,他没太在意,柳爱平长的好是远近有名,他早就听说了,如今他又跑运输,见过世面多,知道城里面的那些人最喜欢这种老宅,说里面的木头值钱,他要是娶了这柳爱平,嫁妆还能弄一大笔。 没有想到柳爱平好看,她的女儿更好看,他李大头跑运输这么久,经常也要跑远路,司机在路上寂寞,总会有一些需求,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标志的女孩子,还是穿着校服,那脖子白嫩白嫩的,小腿也脆生生的,那双眼睛看着就勾人,李大头站在那兴奋的有点说不出话来。 随即想到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十分大方的从里面掏出了五百块钱,塞给秦心。 乡下长辈给钱都是这个架势,塞钱给你,你若不要,他会抓着你的手硬压着你要,本来是好心,可是李大头这模样,那眼神,根本和好心扯不上关系,他就觉得能摸一摸这小姑娘的手,五百块算什么。 “你是心心吧,这是叔叔给你的见面钱。”李大头心思龌龊,说话却敞亮的,他个子又大,走过来把钱递给秦心,伸手先把秦心的手抓住了,一副硬要塞给她的模样。 抓住秦心的手的时候,李大头更是荡漾,果然是粉嫩无比,小姑娘还不满十八岁吧,他眼神愈发热烈。 秦华本来走在妹妹后头,看着妹妹在前头蹦蹦跳跳的,没有想到在自家客厅却遇到这样的人。 想到大伯母说的后爸,他脸都黑了。 “你放手。”他想掰开那男人的手,却被他大个子挡住了。 秦华同是男的,就算不懂事,也明白那男人看到妹妹时露出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秦心被抓住手,确实是很恶心,不过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打人打脸,上辈子她拿着包挥了过去,那包是镶钻的,不小心把他脸刮了一道痕,大伯母一进来就指责自己,妈妈也很尴尬。 这男人的眼神,秦心更是熟悉,上辈子只觉得是因为他要抢自己的妈妈觉得恶心,可是再经历一次,那赤*裸裸的*有多丑陋,她真的明白。 秦心毫不犹豫的抬脚,对着他□□用力的踢过去,这段时间经过锻炼,每天按时吃饭,她觉得自己的力气大了许多,身体也健康了不少,而且秦心是惯于打架的,绝对不会踢偏。 她这一脚上去,李大头果然是撕心裂肺的疼,也顾不上抓秦心的手了,双手捂着自己的裤裆。 秦心却立刻转头,扑在哥哥身上大哭起来。 这时候门口大伯母和妈妈一块进来了。 柳爱平本来就是为了躲李大头,连家都不敢进,在外头,却不想听别人说儿子女儿回来了,连忙赶回家,路上遇到了大嫂。 进门李秋凤就扯着大嗓门生怕别人家不知道大声喊起来:“秦心你怎么这么没礼貌!”   ☆、第十七章 :借势 李秋凤路上听说李大头又来了,几乎是跑着回家,把东西放下又急忙忙的跑来,好在村子不大,就没几步路。她想着自己刚刚在车上那么一说,两个小孩肯定沉不住气,尤其是秦心,她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的,心高气傲的不得了,以前看在她跟莫家订婚的份上,李秋凤不敢说什么,即使看不顺眼,她也处处奉承,可是现在都已经退婚了,以前的不甘顿时就涌现出来,一进门没问清楚什么事,开口就先指责秦心。 本来村里人无聊早就围上来看热闹了,虽然都知道李大头不是好人,可是人家天天大鱼大肉的提来嘴巴也甜,拎不清的人家就会眼红,大家只看着好处,哪里管柳爱平要是真跟了这男人结果如何。 秦家老宅早就落魄,以前大门一关,就是高墙里外两个世界,现在围墙已经塌了大半,家里没有大男人,也没有办法修,大伙都能走进去,三三两两的跟进去,站在原本是池塘的位置看热闹。 就见李大头弓着腰双手捂着裤裆,形容非常猥琐,而柳爱平儿子站在那脸色非常难看,他戴着眼镜,十分清秀,个子虽高却没有别人家小孩那样壮,夏天就穿一件洗的发白的短袖,能看到他后背中间的脊骨是往外突的,瘦极。 而柳爱平的女儿却是扑在他儿子身上哭,等看到大伙进来,才抬头。 这一抬头,众人都愣了愣,真是生的好,难怪柳爱平的女儿听说早早的就和城里非常有钱的人家定了下来,这脸貌,在乡下寻常哪里见过,就是电视上看到的明星,也没有这么标志的感觉。 常听秦有才婆娘说那闺女脾气大性格不好,最近还说被人家嫌弃退婚了,可是现在一看,生的这样好,简直把有才家闺女生生的对比成了烧糊的卷卷了,难怪背地里总嚼舌根。 秦心看到妈妈来,流着泪跑上去抱着妈妈,哭的更加厉害了。 “囡囡怎么了?”柳爱平看到李大头猥琐的模样十分厌恶,大嫂的话也让她脸色难看,进门就说自己的女儿,还什么都不知道。 秦心只是哭,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要说话却说不出来,哽咽了一般,只把手伸了出来。 众人就见小姑娘白嫩的手上被掐红了一圈。 “妈妈……我,我好害怕……”秦心断断续续的说道,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李大头,又像是十分害怕一样扑到了妈妈的怀里,只是那被掐红的胳膊还露在外头,让众人看的更清楚了。 众人这一看,心里明白了七八分,这李大头本来就是二流子,十里八乡,亲戚连着亲戚,谁还不知道谁,就是想不到他这么不要脸面,还想大小通吃不成,来想看刘爱平的,却刚刚看到人家女儿就忍不住动手,太那啥了,不过想到柳寡妇这女儿这长相,也难怪冲动了。 “秦华你说。”柳爱平看到女儿的模样,已经气的全身都在斗。 “爱平这都是误会,我只是看小姑娘可爱,想给她见面钱,想不到吓到了她。”李大头哪里敢让秦华解释,不过裆下还是很疼,一只手捂着那里,脸上挤出笑容解释道,只是他这样子显得他更猥琐,大白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捂着那里,看热闹的女人大都是黄色段子张口就来的婆娘,看到他这样,还能不明白怎么回事,别是第一眼见到就翘起来,按都按不住,这臭流*氓。 “妈,他一看到妹妹就伸手去抓妹妹的手,抓住不放,我让他放手,他还把我给推开,把妹妹吓坏了。”秦华脸色发青,站在那,脊背挺直,恶狠狠的看着李大头。 柳爱平把女儿推给儿子照顾,弯腰就从半塌的墙上拾起一块板砖,疯了一般的朝李大头冲过去,拿着板砖就对着他脑袋敲过去。 李大头因为下面疼,弓着腰,所以正好低着头,这一敲就敲出血来。 “我今天就跟你同归于尽,你欺负我孤儿寡母都欺负上门来,想要动我女儿,从我尸体上踩过去。”柳爱平跟疯了一样,眼神通红,她本来就厌恶李大头,奈何家里没有男人,没有办法,只能躲出去,现在居然欺负到自己的女儿,自己受点气没关系,谁让自己命苦老公死的早,可是却万万不能让女儿受半点委屈的。 “你疯了!”李大头看到柳爱平吓一跳,没防备过来被结实的敲了一板砖,裤裆下面疼的火辣辣不说,脑袋也疼的火辣辣的,都辩不清楚哪边更疼了,不过他毕竟是大男人,用力的推了一把李爱平,把李爱平推倒在地上,正好是池塘边上,柳爱平居然直接摔到了下面,下面又没有水,都是石板,直接摔了。 秦心看到妈妈的样子顾不上哭,也跑了过去,刚刚在抱着哥哥的时候就把手机给哥哥,让他报警,还有给莫老头打个电话。她先跑过去看妈妈,上下一摸见她没有大碍,她扑在妈妈耳边小声让妈妈装晕,然后大声的哭喊起来“妈妈,妈妈你怎么了?” 一边哭秦心的一的手指似乎不小心划到了池塘边石板凸角,立刻冒了许多血珠,她双手捧着妈妈的脸,摸的柳爱平一脸的血很是恐怖。 李大头抱着脑袋喊疼,想着今天吃亏吃大了,不过他一个大男人还怕治不了一个女人两个小孩,以后他天天就赖着这里养伤,不走了。 抬听到秦心大声的喊:“妈妈你不要死啊。” 把他吓一跳,抬头一看,柳爱平居然一脸血的躺在地上。 “你是坏人,你打我妈妈!”忽然秦心的小身子板冲到李大头面前,拼命的用拳头打他。 在外人看来小姑娘没有什么力气,刚刚那样害怕现在估计是吓疯了,只是胡乱的打,小拳头打在身上估计跟挠痒痒一样,说不定李大头那变态还觉得高兴。 却不知道秦心的每一个拳头都是用尽全力,打的位置始终都是中腹部的一个位置,李大头只觉得身体疼痛难忍,似乎身体都不受控制一般,这个位置是神阙穴的位置,被重击会冲击肋间的神经,震动肠管,膀胱,损伤人体元气,秦心不知道具体原理,她只知道以前跟人打架打这里最难恢复,恢复好了也没有以前利索。 李秋凤本来是看热闹的,看到李大头被打了,也想着这不是让他更有借口住下来了,到时候柳爱平一个寡妇说也说不清楚,不过这老宅要卖,现在看来李大头这么厉害,少不得要分一点钱给他。 现在看到居然闹出人命了,吓坏了,她是柳爱平大嫂,怎么都不能不过去。 秦华也吓坏了,却还是报警了,听妹妹的话给莫家也打了电话,恳求乡亲们作证,不要让李大头走掉。 李秋凤看到秦华居然报警了,闹大了把事情说穿了可不好,连忙道:“小华这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事好好说就行了,何必麻烦公家呢。” 秦华想不到自己大伯母居然会在这时候维护别人,他没有跟大伯母说话,看到妹妹又像上一次一样似乎疯了一样,他眼中甚至涩的泪水都带着血一般,他太没用了,他把妹妹抱着,果然妹妹被自己一抱,身体软了下来。 李大头被打怕了,只觉得全身不对劲,想走实在是走不了,况且门口围着那么多婆娘,大伙平日看热闹说闲话都有,但是真出事了,还是要维护自己村人的。 看到秦华一个半大小伙,一边抱着妹妹,一边妈妈躺地上昏迷不醒,都是血,同情不已。 乡镇上就又派出所驻扎,又不远,打了电话,慢悠悠的开着车,也很快的赶过来了。 进来就看到一对小孩跪在一个女人身边,女人一脸血躺地上,旁边一个黑脸大汗靠在椅子上,喊疼,可是跟那孤儿寡母的惨状比起来,他怎么看怎么假。 李大头听到报警,并不太害怕,心底想着警察管的了初一还能管十五,天天管不成,几个小屁孩太天真,今天吃亏了以后老子每天住这边,你耐我何。 果然看到警察,居然是认识的,还一块打过牌,李大头先跟人招呼了:“刘警官。” 李秋凤看到李大头认识人家,一下子放心了许多。 却见警车都停下了,居然还有车开到栗子村,和普通的警车不同,这会子开来的却是好几辆,还有一辆是豪华的加长车,村里人都不懂是什么牌子,不过看到一排排的穿黑西装的人下来,跟拍电影一样也吓坏了,警察还脸上挂着笑容跟李大头说话,这下子也绷住了。 秦心知道上辈子莫老头就是个很爱面子的人,口口声声说莫家要报恩对秦家多好多好,秦心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自己有事找他,他都会出面,尤其是这种在众人面前刷恩情的事情,不过最终送自己进去的,老爷子才是下决定的那个人。 果然莫老爷子百忙中,居然愿意亲自过来,秦心早知道报警没用,报警并不是为了治住李大头,而是为了莫老爷子。 秦心看到莫老爷子在保镖医护人员的陪同下走来,她第一时间就哭着扑倒了他身上,把他撞的够呛。 “莫爷爷,他们欺负妈妈!”秦心哭的撕心裂肺,却有着满满的孺慕之情,像是看到唯一的救星一般。   ☆、第十八章 :后顾之忧 人情像餐巾纸,大多是一次性用品,你若小心维护,擦完脏物再洗干净,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一不小心洗破了,更是伤感情。 秦心知道莫老爷子的人情很有限,上辈子自己竟用来收拾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大事是帮不上的,要是涉及了老爷子自身的利益,他第一个动手,比谁都狠绝,若是无关紧要,他也愿意帮点小忙,或许莫老爷子自己也很矛盾,老了,心软了,希望能做点事,宽恕一下自己的心。 眼下,莫老爷子是非常有用的。 他能出现,秦心是感激的。世事都是这样,哪怕就是因为莫家,才使得爷爷早逝,父亲早亡,留下孤儿寡母,受人欺凌,可是莫家要是能站出来帮一帮,就是恩情。 老爷子的随行医护人员检查了一遍柳爱平,见她并无大碍,有些惊讶,不过他们是不会乱说话的,把柳爱平抬到了床上。 秦心的大伯母一脸惊诧,小声嘀咕:不是说退婚了吗?莫家人怎么还来? 她上次因为眼红去莫家闹腾,当然是背着秦心一家的,想给自己女儿也谋点好处,结果恰好是遇上莫兴宁,她想着自己拿出乡下人撒泼的劲闹一闹,说不定人家有钱人爱面子就同意了,却不知道这莫兴宁是最讨厌秦心的,见到李秋凤这粗鄙的样子,直接让人收拾了一顿,打出去,还威胁恐吓,李秋凤没有什么见识,吓坏了,她就是一个目光短浅的婆娘,爱贪小便宜,欺软怕硬,妥妥的被收拾了一顿,还不敢声张。 不过也由于李秋凤的闹腾使得莫兴宁更厌恶秦心,越发觉得爷爷偏心,他不知道当初老爷子也是迫于无奈,莫兴宁是出色的,可是他老爹却是混账的很,如今不是在监狱里蹲着,而是去名胜古庙养着已经是莫大的好处了。 李秋凤对莫家人很害怕,又心虚,偷偷的想溜。 那边李大头,莫老爷子自己都没有开口,而是让手下跟那个警察说了一句话,李大头就被平日一起打牌的警察兄弟戴上手铐,说他私闯民宅,故意伤害他人。 李大头一看这架势,哪里肯乖乖就范,他本来就是混子,根本不知道害怕,大声狡辩道:“我是正经上门相看媳妇,他大嫂还收了我一千块钱的介绍费,这怎么算是私闯民宅,再说了,我受伤这么严重,我要去做检查,我才是被伤害的,不给老子治伤,老子天天睡你家。” 李大头这话是相当无赖,秦心听到了恨不得刚刚再踢的用力点,不过她更恨大伯母,居然把这样无赖的人领到家里来,这不是要毁了妈妈吗? 李大头的话一出,村民哗然,难怪以前都没有见到李大头过来,大家还以为是柳爱平不检点自己招惹来的,却想不到是她大嫂李秋凤介绍的,这怀着什么心,真正是狠毒。 听到李大头的话,李秋凤想走没有走成,被大伙这样看着立马脸红了,狡辩道:“我哪里有收你钱。” 李大头听到李秋凤居然不承认,破口大骂:“好你个死婆娘,花了老子的钱,居然不承认,婊*子都比你有情义,人家拿钱还办事,你别不承认,当初我就留了个心眼,给你钱的时候正好路上有摄像头,你要不承认,我们去把监控调出来,只有我李大头坑别人的,没有别人坑我的。” 李秋凤还想狡辩一句,却忽然被一大巴掌扇的个晕头转向,却是秦心大伯秦有才露面了。 秦心看到大伯,只是暗自冷笑。 每次李大头来,一向表现的正直的老实人大伯秦有才却是跟缩头乌龟一样装作不知道根本不出现。 只有大伯母做错事被发现了,大伯秦有才就会大骂她一顿,甚至动手打人,直到别人劝了才收手,可是收了好处,大伯却是默默的接受了,也好不到哪里去。 “弟妹的主意你也敢打,你良心被狗吃了。”秦有才在乡里是出名的老实人,平日李秋凤很作,他都让着,一旦生气必定出手往死里打。 李秋凤被打怕了,平日村民还会帮着劝两句,可是今天这事李秋凤实在做的不地道,难怪买那么贵的东西,拿着昧良心钱去花销,所以没有人开口劝。 虽然见到打人,但是在乡下办过公的干警都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别看现在打的凶,过一会又床头床尾的好上了,而且听着这女人也不是好东西,所以他们也没有上前阻止,装作没看见。 被打的疼的李秋凤跟杀猪一样嚎叫起来,她身子胖,有的是力气,嚎的特别大声。 “你个杀千刀的秦有才,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家里。”她这话一说,秦有才打的更用力了,什么为了家里,拿了一千块钱一句话都不伸张,老子完全没碰到就没了,天天还抱怨没钱,儿子女儿没钱交学费,女儿高中的学费一千块一年顶够了,你就这样偷偷的花掉,没人性的婆娘。 看到老公这次是打真的,越打越狠,李秋凤有些怕了,跟杀猪一般叫唤求饶:“老公别打了,我错了,我都是为了家里啊,不是你说老宅值钱的吗?小凤、子才读书要那么多钱啊,我也是好心,想着弟妹嫁人了,有个好归宿,自然看不上这老宅子。” 秦有才被自家这蠢婆娘嚎的越发生气了,越打她还话越多,什么混话都说出来,刚刚还只说了收钱的事,现在连打上人家宅子的事情都抖出来,他本来打的用力也只是打给秦心孤儿寡母看,打给莫家人看,别看他一个老农民,却是很有一些小智慧的,奈何他有个猪队友,蠢婆娘不给力。 他打的都有点累了,心中怨恨秦心秦华两个兔崽子没人性,自己这大伯没有少照顾他们,也不上来劝劝。 却在这时,秦心过来了,却不是来劝架的。 “你们想要卖了我家老宅给堂妹和堂兄读书,所以不顾我妈名声,不顾我们兄妹的死活,把她介绍给十里八乡有名的混子。大伯,大伯母,今天最后这样叫你们一回,我们家没有你这样的亲戚。”秦心人小,声音沙哑却果决。 “什么十里八乡的混子,人家有车有房,我是为了你妈着想,你这是好心当作驴肝肺。”秦有才一不打了,李秋凤又有力气了,顿时反驳道。 “这人这么好,大伯母你自己想要就自己去,何况我家没有拿他一点东西,倒是大伯母收了人家的钱,难怪大伯母还买了那么贵的内衣,想来是春心荡漾了。” 秦心一说完,刚刚一起在车上的年轻媳妇和中年胖女人立刻给旁边人解释,那一套红艳艳的内衣,五百多呢,他们乍出五个指头,一脸惊诧,五百多可以买多少包肥料,乡下人买内衣平日三十块一套都还讨价还价,李秋凤这是真舍得。 秦有才一听,又气了,这会子干脆抬脚,一脚把李秋凤给踹倒了。 “要打人出去打,以后再到我家,我就报警,说你们私闯民宅。”秦心冷冷的看着大伯,也不是好东西。 秦有才被侄女这一句话说的面红耳赤,想反驳什么,却见警察已经把李大头制服了,李大头刚刚反抗的凶,又被揍了一顿了,这会子才妥妥的戴着手铐走了。 李秋凤被秦有才一脚踹到了池塘里面,秦心走过去扶她,大伙看了都赞叹,虽然秦有才夫妇不是东西,可是这柳爱平这一对子女却是教的好。 却不知道秦心去扶着李秋凤,她人小,力气不大,没扶好,又把李秋凤给摔了回去,这会子正好是尾椎骨的地方磕到了池塘边的凸角石块,刚刚秦心的手指在那里可以划出血,可想锋利。 李秋凤只觉得疼痛异常,又想破口大骂,却听到侄女秦心那特有的沙哑的声音,低低的凑着自己耳朵开口道:“大伯母,听说小凤的男性朋友很多,堂哥最近也老喜欢跟社会上的人玩,这要是不小心小凤被人轮了,堂哥被打残了,你可要伤心死了。” 李秋凤的一对儿女是她的心肝宝贝,看到秦心说的这样淡然,一双丹凤眼好看到妖冶,漆黑黑的盯着自己,吓的跟见鬼了一般,顾不上撒泼闹腾,顾不上说腰疼,连滚带爬的走了。 秦有才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一路骂骂咧咧的跟着李秋凤回去了,路上尤嫌这蠢婆娘丢自己面子,又从后背踹了她一脚,正好是尾椎骨的位置。看到婆娘在地上□□,他没有在乎,自己这婆娘平日能吃的很,一顿要吃三碗饭,去山上挑一百斤的柴火都轻松换肩膀,看到她在地上喊疼,秦有才怒斥:“还在这里丢人现眼,还嫌不够臊的慌吗。” 李秋凤只觉得后背疼痛异常,见老公是真发怒,只能强忍着痛爬起来乖乖回家。   ☆、第十九章 :寻宝 莫今通坐在大厅里那有些年代的竹椅上,医护人员要垫毯子,他拒绝了。 竹椅是乡下手巧的木匠用老竹子烧弯做的,为了美观,扶手两边还雕刻了叶子,不过因为年代久远,这叶子也磨的依稀只有一点点痕迹。 他坐在那,看着外头倒塌的墙,墙上长满了野草,凸显荒凉破败。 大厅的左上角上挂着两幅遗照,容貌相似的两个男人,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前方,你若盯着他看,就像是他在看你。 莫今通坐的这个位置,曾经是秦心爷爷秦宇停棺的位置。 这是莫今通第二次来秦家,上一次是秦宇的葬礼,一晃就几十年了。 他是看着秦家落败,两人一块从战场出来,自己的命是秦宇用半条命换来的,之后两人一起创业,秦宇却坚持不沾脏钱,自己只能欺骗他,秦宇至死都如同初见一般,干净明白,可惜干净有什么用,干净能造福子孙吗? 莫今通嘲讽的看着今天的闹剧,他是对的,如今莫家富贵如云,子孙满堂,谁敢上门欺负!再看秦家,墙倒众人推,孤儿寡母连基本生活能力都没有,他抬头看着墙上的遗像,愧疚之心越来越少。 这时候却一阵凉风吹来,吹的莫老爷子后背发凉,忍不住咳嗽起来,他的医护人员连忙过来帮他移了个位置。 大约是穿堂风吧,一阵一阵的,老人家有点受不了。 李大头被抓走了,大伯和大伯母也走了,看热闹的人在莫家威严的保镖注视下也各自散了,或者到附近人家楼上看看,还有没有热闹。 秦华、秦心此刻对着莫老爷子鞠了一躬。 “谢谢莫爷爷。” 不管怎么说,都是借了莫家的势,要是没有莫家出面,李大头这样的混子,就算被抓进去关几天,出来还会变本加厉的闹腾,大伯母大伯后头贼心不死,终究是解决不了的。 “不用谢我,是我没有照顾好你们,我愧对你爷爷。”换了个位置,莫今通觉得舒服许多,也没有那凉风,觉得自己这趟来还是值得的,大夫说他身体不好,思虑太重,有些心结需要解。 看着秦心和秦华感激的模样,莫老爷子觉得自己舒坦许多,说是愧对,可是他那种愧疚之心已经越来越淡,慢慢的沉到了记忆最深处。 他相信自己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不会再梦到曾经做生意初始,自己拿着秦宇所有身家的钱的场景,也不会梦到自己骗秦宇说生意失败血本无归,秦宇吐血的画面,更不会梦到秦宇唯一的儿子秦天的脑袋被自己大儿子的车轮一次一次的碾过,压的扁扁的画面,那刺耳的车轮声,那疙瘩疙瘩头骨碎裂的声音,都会烟消云散…… 莫今通和善的交代秦心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找他,带着人离开了。 秦心看着莫今通的背影,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擦破皮的手却握的紧紧的,血又流出来了。 莫老爷子的车开走很久,那扬起的尘土也回归了地面,秦心才回去。 “哥,这两天我们把门口的围墙砌起来吧。”回到家里,秦心看着秦华和妈妈,开口道。 因为围墙倒了,哪怕门口落锁,别人还是能轻易从围墙跨进来。 “好。”秦华显然是担心那李大头再来。 柳爱平看到女儿,眼泪又含住了,见到儿子利索的去做饭,女儿乖巧的帮忙,她声音低低的自言自语道:“心心,妈妈不想你再求莫家啊,不要求他们,你爸爸他……” 终究不敢说,不敢开口,柳爱平看着一双儿女,眼泪落下来,又迅速的擦干。 第二天,秦华就找了村里的人帮忙砌墙,没有找大伯,说好是给工钱,一天一个人五十,这钱不多,但是这活也不重,又是同村,几个人半天就能做完,还能休息,来的人都挺麻利的。 况且也都听自家婆娘说了柳寡妇的事情,还是挺同情她孤儿寡母的,觉得秦有才夫妇俩不地道,听说这两公婆回家还吵了一宿,隔壁人都没有睡好,互相骂架,什么龌蹉的心思都挑出来了,结果被大家传的更厉害了,另一方面又觉得毕竟这孤儿寡母是有靠山的,能交好还是交好,所以没有人偷工减料,也没有人敢有龌龊心思。 果然大半天就把墙砌好了,他们还热心的把池塘上的杂草也给除了,秦心没有留他们吃饭,村子里闲话多。 秦华也帮着干了一个上午的活,这会子在房间午休,柳爱平因为昨天摔了,秦心没有让她动,她大半都靠竹椅上,没怎么费劲。 一个早上没见女儿帮忙,就见她家里到处转,阁楼,地窖,厨房,茅厕,也不知道找什么,这会子华子已经休息了,她还精力充沛的在房间里跳,也就这时候,女儿像是才17岁的小丫头。 “你找什么?跟猴一样。”女儿虽然装的很平常,可是哪里能瞒过柳爱平的眼,小时候这丫头就是这样到处找吃的,自己但凡藏下的吃的,最后都能被这丫头找到。 “没什么!”秦心不知道怎么跟老妈说,只能傻笑,上辈子这老宅是被大伯家占去了,被他们卖了,后来他们居然去城里买了房,有村里人就说是在这老宅发现了古董,秦有才死不承认,别人说这事他就回去打老婆,说老婆嘴碎,可是有一次两人因为什么矛盾闹翻了,互相打架,李秋凤气不过,从家里拿出一袋的银元,给大家看,说是从老宅里挖的。 虽然只是听说,因为秦心并没有再回这里,这个地方留给她的记忆是在李大头那猥琐的模样下定格的。 但是想着大伯母那种人,心贪嘴碎,有钱就想立马花掉,让她藏着掖着跟要她命一样,这事八成是真的。 可是秦心转悠了半天了,也没有找到哪里有藏宝贝,不由得有些气馁。 看着老妈那眼神,秦心打个哈哈说去找哥哥了。 老宅有很多房间,不过由于年久失修,一些房间地板都腐烂了,秦心不太敢住,还是跟哥哥一个卧室,后来长大些,在外头上学,少回来,也没有特意准备分开的卧室,就在哥哥卧室里再搬了一张床。 秦心回房间的时候,哥哥已经熟睡了,许是上午太累了,他毕竟是个小伙,跟那些常年干体力活的大叔不同。 哥哥的眼镜歪歪的放在床头柜上,枕头边还有一本英语书和物理练习册。哥哥睡相很老实,哥哥很瘦,胳膊都看不到什么肉,不戴眼镜的脸更显清秀。 秦心轻轻的爬到床上,就在哥哥身边躺下,听着哥哥均匀的呼吸声,听着窗外知了的声音,很是安宁,不知不觉,居然就这样睡着了。 等她醒来,哥哥已经不见了,床头柜上的物理练习册也没有了,身上盖着毛巾被,这一觉睡的特别踏实,看着窗外红红的一片,太阳正在回家的路上。 秦华在厨房的饭桌上做作业,做的很认真,刚刚醒来看到妹妹,他非常高兴,小时候妹妹就很黏自己,自从她认识了那莫兴宁之后就变了。妹妹睡着的模样比醒着更加美丽脆弱,像天使一般,秦华暗暗发誓,这辈子无论如何自己都要保护妹妹,让她生活幸福。 秦心躺着有点懒懒的不想起床,不过听到肚子咕咕的叫,居然饿了。 只能起床,看到妈妈已经在生火准备煮饭了。 “妈,突然好想吃酸菜。”秦心想到妈妈自己腌的酸菜,很好吃,记忆中爷爷爸爸都喜欢吃。 “你这小馋猫,我就说你找了一天在找什么,原来还是吃的。”柳爱平生了火,站起来去拿酸菜。 却不是放在地窖,而是哥哥隔壁的卧室,这卧室本来是给秦心准备的,不过地板烂了没有修,秦心不愿意住,这间卧室却是挺好的,朝南,阳光明媚,也宽敞。 秦心早上去过地窖,没有看到酸菜罐子,现在才发现那罐子居然放在这间卧室的床底下,整整齐齐的摆了好几个。 “妈,你腌了这么多酸菜吗?”秦心很是好奇,心中莫名一动。 “没有,当初你爷爷和你爸爸都喜欢吃酸菜,那年你爷爷腌的,后来忘了,你爸说放太久不能吃就留着没动,外面这两坛子是我今年腌的。”柳爱平把罐子挪出来,打开上面用布装着黄泥的泥盖子,果然传来一阵酸臭的味道,自家腌制的菜都是这种味道,不好闻,但是做起来却很香。 秦心看妈妈拿了酸菜要把罐子推回去,连忙道:“妈,你先去做菜,我让哥哥来帮忙把罐子推回去。” “你个促狭鬼!”柳爱平想刮一下女儿的鼻子,发现自己手上拿着酸菜,就没有上手,说了她一句。女儿打小机灵,总是让儿子出力,她讨好。 秦心把哥哥拉过来帮忙,家里最稳重的人就是哥哥了,上辈子因为自己哥哥高考没有考好,但是他却没有气馁,照样努力工作,自考了会计,成为了一名非常专业的会计师,哥哥也从来不会像自己这样乱花钱,也不会像妈妈那样容易心软。 秦华听到妹妹要移这些罐子,没有问为什么就动手帮忙了。 兄妹两一个一个罐子移出来,除了外面两个妈妈说今年新腌的酸菜,秦心没有动,其他的都掏出来。 第一个罐子,里面都陶完了,全是发霉的酸菜。 第二个罐子也是如此,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秦心越掏越没劲,要不是哥哥愿意跟着自己胡闹,她都掏不下去了,可是在移动第六个罐子的时候,却沉的没有移动,哥哥差点用力过猛摔倒,秦心以为是哥哥干活干太累了,过来帮忙,两人一起才把罐子移出来。 秦心打开泥盖子,伸手往里面掏,一把酸菜,一把酸菜,直到掏出了二十几把之后,居然就见底了,这时候秦华也发现不对劲,一个罐子至少能有一百把酸菜,他拿了镰刀过来,对着罐子用力的捅了捅,只听到噗通一声……   ☆、第二十章 :落锁 秦华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这些东西,大多都是银元,还有几条金条,一堆娃娃戴的银饰,分量十足,以前听人家说秦家祖上很有钱,是地主,秦华还觉得是大家说笑的。 秦心看着这一堆东西,原本以为是埋在地下或者哪里,可是妈妈说这是父亲和爷爷弄的,父亲也许知道,只是死的突然,都来不及告诉家人。 她心情有些复杂,她其实不知道父亲是如何死的,说是为了救人,出了车祸,那时候秦心还小,只知道莫兴宁的母亲在那次车祸也去世了,更是顾不上父亲,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像是一段时间的记忆空白。 母亲却在那一次之后性情大变,原本她的性子非常温婉,跟别人说话从来不会大声,可是那之后只要稍微一刺激,就会暴怒,像昨天一样,拿着板砖敢上去敲人,即使见血了也面不改色。 或许自己遗传了母亲这种精神问题,秦心觉得自己也是这样,只是自己是因为曾经十年牢狱生活逼不得已,而母亲又是为什么呢? “囡囡,华子,吃饭了!”厨房里柳爱平大声的喊道。 见儿子女儿都没有回应,她拿着锅铲过来,却看到这一地的东西,愣住了。 东西保存的很好,虽然外头都是烂掉的酸菜,可是里面却是干干的,所以那些小孩戴的银饰还显得十分新。 柳爱平忽然蹲下来,把那些银饰挑了出来,拿在手上,大哭了起来。 “你爸爸以前总说要给你们的孩子一人一套银饰头面,我总笑他想太多。” 柳爱平抱着那一堆银饰,哭了很久很久,她很想告诉孩子,你父亲他死的冤枉,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只能借着此时的怀念,痛哭一场。 秦华和秦心也没有劝妈妈,哭出来也许好些吧。 妈妈一个人住在老宅,陪伴她的只有两张遗照和外头的闲言碎语。 秦华收拾了那些罐子,酸菜拿出来就烂的更不成样子了,用袋子装好,一会拿去丢了。 秦心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放书包里,拿到哥哥的卧室里去。 晚饭,三个人吃的都有些心不在焉。 吃完饭,秦华把碗洗了收拾了,妈妈还呆呆的坐在饭桌前。 秦心烧了热水,让妈妈也洗簌一下,柳爱平却不愿意,木木的抱着那些娃娃戴的银饰回屋子睡觉了。 秦华秦心很是担忧,却也一夜无语。 秦心没有再跟哥哥睡一块,毕竟年纪大了,只是睡旁边的小床,早早的关灯了。 黑夜中,老宅特别幽静,好像彻底跟外面的世界隔绝,秦心一晃神,觉得自己又像是被关进了监狱一般,除了黑还是黑。 秦心眼睛睁开大大的,却不看到一点东西,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想开口喊一句哥哥,却始终发不出声音,像是喉咙被掐住了一般。 “心心,心心……”秦心觉得自己溺水了,呼吸越来越困难,忽然被用力推了一把,却是不知道被谁,推到了岸上,好像呼吸也有了,她睁开了眼,看到了哥哥和妈妈站在自己跟前,房间的灯也开着,而自己却是一头大汗,原来只是被梦魇住了。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起来,柳爱平做出了个决定,她打算搬城里住。 秦心秦华很高兴,原本他们也不放心妈妈一个人在老宅,可是自从父亲出事,妈妈就不愿意进城,宁愿在乡下下地干重活。 柳爱平把那些银饰交给女儿,让她把东西收起来,秦华也没有意见。 秦心只说小时候听爸爸提过,忽然想起来的,柳爱平和秦华都没有怀疑,爸爸在的时候最喜欢秦心了,全家人都要靠边站。 “妈妈,你打算进城做什么?”妈妈愿意进城,秦心自然是很高兴,不过又怕妈妈是一时兴起。 “你们兄妹两都瘦成这样,我想在学校附近找个工作,方便照顾你们。”柳爱平想了一夜,正因为是为了孩子,自己不能再逃避下去。 “妈,不如你在哥哥学校附近租个小铺面,卖栗子吧。”秦心记得上一世炒栗子非常火,尤其是栗子村的野生栗子,普通栗子一斤卖10块,栗子村的野生栗子可以卖15块,大家还要排队等着买。别看很普通的栗子,却是做的非常好,还请明星代言。 “栗子那么硬,回去也难剥,我们自己都不爱伺候那东西,会有人吃吗?”柳爱平知道栗子,这东西栗子村尤其多,这里的地质刚好适合长栗子树,许是太多了,大家都不怎么重视,也有几家想要钱的会拿去城里卖,不过卖不了多少钱,而且栗子村离城那么近,大多都进城打工,轻轻松松的赚的钱比卖栗子的多。 生的不好吃,壳硬的很,水煮的又湿啦啦的还会变黑不好看,倒是有人用沙石和麦芽糖还有油炒过,炒出来倒是漂亮,可是费那劲吃栗子,毕竟少有。 柳爱平觉得女儿这个提议很不靠谱,要是好卖,全村人都去卖了。 秦华却觉得妹妹的建议不错,学校附近的小吃生意都很好,炒好的栗子用小袋子装好,卖的也方便,不管如何,他早就不愿意妈妈一个人待老宅,这次就算李大头栽了,难保以后不会有其他人,大伯大伯母心思又不好。而且秦华自己一边读书一边打工也是干活,妈妈实在不会他可以帮忙。 柳爱平见子女都这么兴奋,情绪也被调动了起来。栗子村其他的不多,栗子却很多,自己存了一点钱,本来是预备着孩子上学的,现在可以去租个铺子,离孩子近也方便照顾孩子,如果实在不行,还有老公留下的东西,也算是生活的希望了。 一家三口既然决定做,就开始商量细节,秦心建议去买个机子,有那种炒板栗的机器,几千块钱就可以,盐城这边还没有,可以上网去定。 其他细节都是秦华安排的,秦心看着哥哥,长期压抑的表情一下子有了笑容,即使只是准备做一个小买卖,却也非常激动。 柳爱平也松宽了许多,没有平日那种小心翼翼的感觉,哪怕对子女说一句话还有犹豫半天。 那包东西,秦心心里有了打算。 柳爱平没有太多东西收拾,本来就她一个人,家具也都是老家具,没有必要动,秦心找了自己的衣服,不过她这两年个子有些长高了,以前的衣服也不太好穿,只找了几件,哥哥也收拾了一些东西。 院子里养了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鸡,抱给隔壁奶奶养,只是让她家年底给留两只鸡,平时帮忙照看一下老房子,要是有事给打电话,那奶奶很愿意。 简单一收拾,东西不多,就一个大箱子。 柳爱平站在客厅里,抬头看了看左上角的照片,公公和丈夫都面带微笑,很是和善的看着自己。 让两个孩子磕了三个头,不再回头的走出院子。 高高的围墙,有一半的新砌的,露出了新鲜的红砖,大半是过去的老墙,黝黑黝黑的,新旧交替着,再次把秦家老宅和外面隔绝起来,又是两个世界。 秦心把门给锁了。 随着秦心松手,那老旧的的锁哐当一声晃荡了一下。 像是古老的钟声一般,把整个老宅似乎都震了震。 门前是石板,石板下面是河,踏过石板,与老宅已经不在一条路上了,秦华拉着带轱辘的箱子,柳爱平提着包,秦心背后背着那袋东西,孤儿寡母终于渐渐远离那老宅。 石板下的水静静流淌,秦家老宅的风在围墙里转着圈,一圈一圈的跑着,发出呼呼的声音,再没有活物,只有客厅上两张容貌相似的照片,面带笑容,望着远方。   ☆、第二十一章 :欺骗 秦心回到学校,顿觉自己这两天经历的像是两个世界。 泰西富丽堂皇,去大众食堂吃十五块钱的饭菜会被鄙视,而在栗子村,一顿十五块钱,也会被鄙视,说你太奢侈。 完完全全就是两个世界,所以会轻易的迷失了自己。 回到宿舍,洗了个澡,换了白T和牛仔裤,裤子感觉有些短,秦心正好把裤脚卷起来,当作七分裤,露出细白的脚踝也很漂亮。T恤还新的很,只是面前有个卡通猪的图像,以前秦心觉得太幼稚,不喜欢丢家里了,这回正好整理出来。 洗簌完,秦心靠在自己床上看书。 从家里到学校,让秦心更加珍惜现在能好好上学的生活,能安静看书的日子。 她曾经在监狱看了十年的书,监狱的图书馆的书跟外面的不同,大都是旧书,东边一个部门,西边一个社会热心人士捐赠的,没有系统分类,秦心因为打架很能耐还为自己争取到了监狱图书馆里的整理工作,当然不是和大家想象那样整天在图书馆里泡着,还是要出工干活的,只是一个星期可以有两天的时间在图书馆里。 当看书成为一种奢侈的娱乐的时候,你就会格外用心,秦心在里面看了很多书,有用的没用的,各种杂书,看的书越多就越觉得当初自己的愚昧无知。 哪怕现在重新回来,秦心还是觉得自己懂得的太少,何况监狱里是没有高中课本之类的,她还是要重头学习,不过现在的她发现学习效率很高,也许是眼界宽了,以前觉得很难的问题,现在看来都挺简单的,她学的是文科,知识面多了,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而且她本来底子就好,当初中考成绩也是不错的,只是脑子转不过弯,死活要来泰西,之后更是沉迷于追逐莫兴宁的脚步,而把课本丢的远远的,迷失了自己。 此刻看着书,感觉自己一点一点在进步,这种感觉很好。 妈妈租铺面的事情,暂时还没有消息,不过哥哥担心自己的学习,把自己赶回学校了,说他能处理好。 秦心知道哥哥能力是挺强的,要是没有自己添乱,他上辈子会过的更好许多。她特别理解哥哥那种心情,恨不得可以代受家人一切的苦,所以自己也要努力了,一家人相扶相持,一定会过的好。 不知不觉就到晚饭的时候了,秦心肚子有些饿了,拉开窗帘才发现外面已经天黑。 正打算把书收起来出去吃饭,宿舍门却开了。 余露一脸笑容的走进来,手上提着饭菜,如同两人之前没有发生过矛盾一般,把饭菜放到了桌上,开口道:“秦心,给你打包了饭菜,就知道你还没有吃,总是不能好好照顾自己。” 见秦心十分诧异的模样,她有些委屈,坐到了秦心跟前,摇了摇她的胳膊道:“我知道这段时间你心情不好,对我有些误会,可是都过了这么久了,再大的气也过了吧,我给你打包的糖醋排骨,玉米浓汤,山药百合,都是你喜欢吃的,我们一起吃吧。” 灯光下余露鼻头圆圆的很可爱,下巴也有些圆润,却不显胖,尤其是面带笑容,很是亲切。 秦心抬头看着余露这张脸,忽然开口道:“没发现你居然挺好看的,只是下巴肉太多,如果是尖下巴就完美了。” 余露听到秦心这话,一点都不客气,不过好歹总比动不动就说要揍你的好,秦心向来说话不好听,但是这丫头也比较好哄,宿舍里还有林嘉和陈玉,对于林嘉,余露虽然知道她家条件好,却也不敢轻易哄骗,而陈玉她是觉得不值得,根本没有什么好处。 在余露的盛情下,秦心很不客气的和她吃了一顿饱饭,一顿饭秦心也没闲着,又批评了一下余露的鼻子太塌,当然秦心平日跟余露相处都是这般直接的,所以余露没有生气。 吃完饭秦心打算去图书馆,留下东西余露收拾,以前都是这样的,可是现在余露却很气不过,那时候她请秦心吃饭,之后非得弄十顿饭的好处回来,可是现在秦心没有莫家的支持,轻易弄不来好处了,不过想到那人,余露又坚定了自己的态度。 她本来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马上就要举行国庆晚会了,这次晚会是由声乐社团主办,校学生会辅助,余露因为自己有节目所以就上心了一些,借着自己学生会理事的名义收集到不少资料,却意外发现这次不仅仅是简单的国庆晚会,届时会有很多媒体和重量级人物来观看。 本来余露父亲花大价钱送余露来泰西上学,就是希望她多认识一些人,对日后有帮助,平日余露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有钱有权的人是多,可是也不是你凑上去人家就理你的,能跟莫兴宁相识还是因为秦心的缘故。 可是这次晚会不一样,余露想着这些媒体和神秘人物也许是为了捧某个世家少爷或大小姐而来,但是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自己来泰西不就是因为泰西有更多机会吗? 于是她都顾不上过周末,非常辛苦的帮忙去干活,终于弄到了到时候要接待的贵宾的资料,其中有一个叫祝英雄的,没介绍什么头衔,余露却觉得越是这样越神秘,而且看照片总是有点眼熟。 却不想她弟弟来学校找她,她送弟弟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看到祝军的小叔祝英熊来接他。 上次被祝军羞辱了之后,余露就调查了他,发现他只是京都来的,并没有什么显赫身份,开了一辆二手吉普,再加上他居然和秦心去大众餐厅,余露认定祝军没有什么背景,所以才大肆传他的闲话,还笑称他为接盘侠,接人家不要的东西。 开始的时候余露还没有注意到,是她的弟弟看到那辆车,大惊小怪的指着自己看。 余露对弟弟的大呼小叫很不满,觉得他没见识,余家的教育和很多人家不同,别人大都重男轻女,可是余家却是重女轻男,尤其是余露父亲,对自己的儿子很看不上,事实上余露的弟弟确实有些平庸,成绩一般,人也不太机灵,老惹事闯祸,而余露不一样,从小学习成绩好,嘴巴甜,又乖巧,余露父亲对这个女儿抱了很大的期望,小儿子在九中混着,大女儿却送到了泰西,精心教育,他相信以女儿的聪慧,付出这么多是值得的。 此刻余露很无奈的皱了皱眉头,虽然她也瞧不起自己的弟弟,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弟弟,不希望他太挫,丢自己的脸,不过余露转头看过去的时候也惊住了,那车实在太帅气了,从头到尾都流淌着霸气的感觉。 车好车坏,不用看牌子,单单看外形就能看出□□分,纯黑色的车,车身漂亮的像是从外星球开进来的一般,余露是在这方面做过功课的,看到那车标,如同飞翔的小翅膀,是阿斯顿马丁,同样作为跑车,和法拉利,兰博基尼不同,阿斯顿马丁不追求速度,他更像是一个醉生梦死的贵族,更追求的是极致的享受。 阿斯顿马丁是以无与伦比的奢华与舒适著称,里面的音响据说就有百万之贵,更别说其他的了,余露是很爱学习的女孩,跟同邻人比起来,可以称之为博学了,什么都能信手拈来,解释一番,所以余父对这女儿抱有很大的期望也是可以理解。 看到这车余露立马就想到车的主人的性格,绝对是一个不张扬却非常会享受生活的人,当然这些她不会跟弟弟说这些,说了弟弟也不懂,弟弟还在那大惊小怪,她只能吹催促着他快点离开,生怕他给自己丢脸。 她在这边跟弟弟说话的时候,那边车门却开了,余露看到自己很讨厌的祝军还是穿着运动服施施然的走出来,那开阿斯顿马丁的男人下车和祝军拥抱了一下,然后这辆漂亮的车就从姐弟两跟前消失了。 姐弟两齐齐的愣住,余露弟弟余冠觉得这车太帅了,在那里流着口水感叹:“要是我也能开一回,死也甘愿!” 而余露愣住是因为她知道车里的人是谁了,祝英熊,祝军,都姓祝,一下子她想了很多…… 秦心对莫兴宁绝对是死心塌地,曾经自己为了能拍到她的不雅照,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奈何她油盐不进,对别的男人根本不屑一顾,才导致后来只能拍一些似是而非的,好在那时候的秦心穿的够暴露,看起来也不怎么正经。 这样的秦心怎么可能轻易就放弃莫兴宁,肯定是自己让她当明星的话打动了她,秦心那样心高气傲,眼高手低的人怎么会愿意老老实实的在学校上学,尤其是莫兴宁还不在泰西了。 余露自以为自己把最近秦心的变化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只不过秦心似乎因为莫兴宁的退婚跟自己有了芥蒂,想找别人帮忙,所以才会认识祝军。 不过还不晚,余露从来都是很积极的人,发现错误她会立马改正,再看到秦心回来之后,十分体贴的帮秦心定了外卖,似乎又恢复如初一般,脸上挂着体贴的笑容,心中却大恨秦心现在居然学乖了,认识了有背景的人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傻乎乎的什么都跟自己说。 秦心哪里知道余露心里转了那么大一个弯,眼下只要余露不招惹她,她也不会随便去招惹余露,只是她找了半天找不到自己的借书卡。 余露看到秦心在翻东西,听到她说在找借书卡的时候,她想起来周末有人拿着秦心的借书卡过来,那人不是别人,居然是声乐社团的团长顾明夕,秦心不在,是余露招呼的,余露很是激动,借着机会跟顾明夕说了几句话,顾明夕见秦心不在并没有把借书卡给她,反而是给余露留了一张非常漂亮的便签,便签的花纹都是蝴蝶图案,上面写着顾明夕的电话号码,说让余露转交给秦心。 此刻余露装作不知道的模样,还帮着秦心找了一会,最终自然是没有找到。 等到秦心出门了,余露到卫生间,从包里拿出那张好看的便签纸,白皙圆润的手指轻轻的把这纸张撕掉,那纸上翩翩飞舞的蝴蝶被她生生的撕成了两半,然后丢进了马桶里,开了水,看着漩涡一样的水把那纸片全部冲走,干干净净。 她抬头看着镜子,面带笑容,这个笑容是她最经常露出来的,显得她温柔端庄,总让人非常有好感,此刻也是如此,不过脑海里不自觉的浮出秦心的话,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有些塌的鼻子,不够尖的下巴,如果鼻子垫高了,下巴削尖了会如何? 她好像看到一个绝美的自己,美艳不可方物,她笑容艳丽,不再温婉,没有注意到那马桶里由于回水又浮出了一小片纸片,小纸片上有一半的蝴蝶翅膀,静静的漂浮着……   ☆、第二十二章 :成全 声乐楼跟前有一个非常大的舞池,舞池下边就是泰西湖,很多练习声乐的人都喜欢站在舞池边缘,面对着一汪湖泊,非常有感觉。此刻余露站在那优雅的拉着小提琴,她选的曲目是一剪梅,她这时候会过来这里,一方面是真的训练,找找感觉,另一方面是知道每天这时候顾明夕都会出现。 果然看到顾明夕,余露借着一面之缘上前请教他一些问题,余露说话很有分寸,哪怕别人知道她是故意来的,也不会太反感。 顾明夕在泰西这样暴发户满地走的校园,绝对是一个异类,他不是帅,但是他只要站在你面前开口和你说话,你就绝对不会忘掉这个男人。 从头到脚,从头发丝到脚趾头,你都会觉得精致,你无从形容他的精致,只是看到他的时候,自然而然的会有这样的感觉。他的行为举止非常优雅,和莫兴宁那种刻意不同,这种优雅随性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 他像是最后一位贵族一般,身上流淌着微薄的贵族血脉,行走在没有贵族的世界里。 余露和大多数人一样痴迷的是他神秘的背景,却并不知道,顾明夕真正出色的并不是他的背景,落魄的贵族,死去的贵族,已经不是贵族了,他如同他祖父一样优雅显贵,却没有处在祖父那个兴盛的时代,已经家道中落,只是还保留着上一辈留下的一些传统习惯。 他有非常优秀的音乐天赋,他写的歌,是很多大明星都竞相争抢的。只是不为外人道,他不喜欢太敞开坦露的感觉,在学校他是顾明夕,在音乐界,他是蝴蝶兰。 顾明夕不会问余露,她把自己的电话给秦心了没有,也不会问余露秦心为什么不给他电话,他认为他要做的已经做了,他是个极其相信缘分的人,也许这也是他后来悲剧的原因之一。 余露就是打听了顾明夕的性子才敢那样。 秦心完全不知道余露的小动作,借书卡找不到,她只好去图书馆挂失,重新补办了一张。 泰西的图书馆也是非常豪华,书多,总类齐全不说,看书的椅子是真皮沙发,看累了,还有提供免费饮料,环境比外头的咖啡吧好,不会有乱七八糟的人,也不需要花钱,以前秦心一年才来两次图书馆,还是为了偶遇莫兴宁,现在她每天有空就会过来,成了这里的常客。 她今天发现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人体要害学,以前她打架都是凭借着经验,打伤过别人,也被打伤过,知道哪里最容易受伤,哪里最疼,哪里会留下后遗症,原理却不太懂,看了这书她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难怪说,读万里书行万里路,若是没有之前一次又一次的打架经历,她看这书不会有什么感觉,可是如果永远只是打架,秦心觉得自己还会像上辈子一样,打伤别人,也会被别人打伤,成为一个跛子。当双脚落地,每前进一步都觉得痛的时候,她会觉得她活在了地狱中,走在了烙铁上。 回到人间,才发现,永远不够,她要学的好多好多,要会打架,也要懂得如何避免自己受伤。 看书有所得,秦心离开图书馆,路过声乐楼。 此刻正是傍晚,声乐楼前舞池正对夕阳,晚霞湖泊,美女俊男挺立,是很美的画面,秦心不知道为何,忍不住停了下来,像是惯性一般,走进了声乐楼,那层层的楼梯像是会开口说话的巫女,总是轻而易举的引诱你上去,一旦你踏上第一层,就会不停的往上走,到了三楼,还是那昏暗的长廊,你悄悄的就走到了尽头,推开门,即使是白天,所有的窗帘也是拉着的,有些昏暗,中间还是有一座钢琴,秦心坐了下来,打开琴盖,手指轻轻的按了一个键,钢琴发出厚重的“嗡”的一声。 秦心没有注意到,角落的窗帘在这嗡的一声响的时候轻轻的晃动,如同蝴蝶的翅膀一般,那窗帘外面的窗户是唯一一扇开着的窗。 今天秦心心情颇好,不同于上个雨夜,手指落在琴键上,一曲初秋,缓缓道来…… “顾学长,我这样可以吗?”余露非常认真,比平时多用心十二分,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经过顾明夕指导,她感觉自己一下子进步许多,刚刚拉的几乎是她最好的一次。 此刻她白皙的手拿着优美的小提琴,夕阳照着她一半的侧脸,使得平常的她多了七分的颜色,她的眼神充满渴望,嘴角有着甜甜的淡淡的笑容,这一刻余露也很美。 顾明夕没有说话,只是愣愣的看着她。 余露脸色绯红,欢心大动,画面太美,夕阳晚霞,湖泊舞池,优雅的顾学长,拉小提琴的少女。 她满心都等着顾明夕的赞叹,此刻顾明夕没有赞叹,却像是听音乐听呆了一般,更让余露欣喜,因为传说顾学长对音乐很痴迷,着迷的时候,他会完全沉浸自己的世界。 余露在欢喜,心在跳,她的耳朵听不到那悠远的琴声,她的脑海里只有未来的风光无限,没有初秋的宁静致远。 而顾明夕却沉溺了,只是轻轻的一个音符,就让他的心一下子静下来,悠远,宁静,初秋,梧桐树慢慢变红,湖泊潮汐也汹涌了一些,喧闹的世界安静了一些,最重要的是心宁静了。 余露娇羞的等着顾明夕的评价,甚至微微闭眼,想着即将到来的浪漫,却见顾明夕忽然掉头就走,飞奔的跑回声乐楼,他跑了,余露一脸不可思议,居然丢下自己跑了,余露有一阵没有反应过来,过了一会才追了上去。 顾明夕是听到琴声停了有一会才反应过来,飞奔回声乐楼,他一口气跑到了三楼门口,看到关着的门,却不敢推开,生怕又像上次一样,空空的,像个梦,会觉得孤单。 顾明夕犹豫,抬起手推门,里面果然空空如也,只是琴音绕梁,淡香犹存,和上次一样。 秦心去了趟洗手间,洗了个手。 余露追顾明夕而来,居然遇到了秦心,不过她心里惦记着顾明夕,没有多跟秦心耽搁,只是打了声招呼,她跑到顾明夕的琴房,见他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钢琴面前弹奏,画面美的让人心动。 一曲初秋,跟秦心弹的一模一样,却是少了心静,看到余露过来,顾明夕问道:“你刚刚上来有看到谁吗?” 余露想到秦心的借书卡,想到了秦心,坚定的摇了摇头,“没有。” 顾明夕没有再多说什么,余露看出他的不耐烦,识趣的离开,一路上却非常愤恨,觉得秦心破坏了自己的好事,一定是秦心。 从声乐楼走回宿舍的路上,背着小提琴的余露已经冷静下来了。愤怒从来不能解决问题,她不喜欢秦心,秦心应该离开校园,去所谓的娱乐圈苦苦挣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点事情都没有,既然秦心对当明星其实是感兴趣的,既然她不相信自己,自己可以让经纪人直接去找她,不用经过自己,她或许会堕落的更加*。 刚刚看顾明夕的表情,余露就知道自己在小提琴上没有天赋,拉给不懂的外行人看,还觉得优雅美丽,可是真正的内行人,就像刚刚的顾明夕,他根本没有在听,可笑自己还以为他被自己打动了。 与其献丑不如藏拙,这不是她的强项,她非常冷静,从来不是一个会被音乐痴迷的女孩。 明天晚上晚会就开始了,本来余露是想再巩固一下自己的乐感,可是现在,她毫不犹豫的放弃了,她先联系了莫兴宁给秦心准备好的经纪人。 然后又去找了班长徐建,让他帮自己把自己的节目换成秦心的。 徐建很喜欢余露,平时见她练习的也非常努力,他自己心思很多,一心向上爬,见多了学校各种傲慢的富家女,对余露这样性格温柔积极向上的女孩是非常心仪的。 “你不是拉的挺好的吗?为什么要换人?”徐建很是不解。 余露背着小提琴,洁白的牙齿咬着嘴唇,使得粉嫩的唇变的鲜红,有一种异样的美,她注视着徐建,有些为难的道:“秦心说她想唱首歌,她最近心情不好,我,我只好……” “那女人怎么能这样,这都选好的节目了,从来都没有见她练习过,她上去不是丢人吗?”徐建听余露这么一说,越发看不惯秦心,就算换了个打扮一样讨厌。 “不会的,班长,这首歌很简单,应该没有问题的,我们是同一个宿舍,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班长你就帮我改了吧,当我欠你一个人情,下回请你吃饭。”余露煞费苦心的给秦心选了首很简单的歌,跟儿歌差不多水准,绝对不会唱坏,当然也显不出什么水平,到时候经纪人找她,也比较说得过去。 徐建看到余露这样,柔柔的跟自己撒娇的模样,只好同意了,不过他去改节目的时候,却把秦心的歌改了,原本是一首甜美嗓的歌,被他胡乱改了一首难度较高偏低音的歌。   ☆、第二十三章 :受伤 当然徐建也不敢改的太离谱,毕竟是从他班级选出去的节目。 徐建听过秦心唱歌,秦心能在泰西让大多数人众所周知,肯定不可能只是默默无闻的追求莫兴宁,还在余露的怂恿下作出了不少热烈的脑残的事情。 你能想象化着大浓妆,顶着黄色大卷毛的秦心用她那沙哑的声音硬要唱出甜美歌曲,深情注视莫兴宁的画面吗? 总之那个场景让莫兴宁妥妥的醉了,回去吐了好几回,还要在秦心面前夸她唱的好听,有唱歌天赋,这样的发型很适合她。 秦心受到莫兴宁鼓励后,就特别爱唱歌,但凡有莫兴宁出现的表演活动,她都原意参与,本来她也就是脑残一点,喜欢一个人张扬一点,可是在余露的宣传下,秦心不仅仅是脑残,身上各种毛病都有。 像上次余露请假去看秦心,这样的小事都还要黑秦心一把,让人觉得秦心行为不检点。 还有上次看到祝军也要黑秦心一把,让祝军以为秦心水性杨花,可惜祝军没有搭理她。 这次在班长徐建面前说把自己的节目换成秦心的,虽然一个字都没有说秦心坏话,却让人觉得秦心太自私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本来是余露的,后来余露又小心翼翼的让班长改成是秦心的,秦心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收下了,所以班长徐建哪怕是八面玲珑的人,对秦心面上也不好看。 而且徐建去改节目的时候,还被声乐团的为难了一下,不让改,可是他都答应了余露了,自然要帮忙做到,磨了好久,心底又对秦心更加讨厌了一分。 事实是怎么样,秦心只能呵呵了,人一辈子很长,总难免会遇上几个与你相爱相杀的极品闺蜜,也是缘分了。 晚会举办的地点是泰西观礼堂,虽然豪车进出,学生们也并不奇怪,泰西这里哪天没有豪车进出才奇怪,这种晚会和幼稚园的孩子表演节目,家长来参观,指着台上的那个说是自己的孩子炫耀没有本质的区别。 余露是学生会的,她是迎接人员中的一位,果然又再一次看到了祝英雄,她笑容非常得体甜美,就没有刻意去套近乎,尽量表现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可是结果却让她很遗憾,除了一个老头笑的色迷迷的摸了一把她的手外,其他人都不太看她们这些迎接人员,完全把她们当作酒店迎宾或者服务员了。 秦心也去了晚会,本来她是不会去的,结果下午的时候陈玉忽然问自己,晚上去不去,她很期待的模样,秦心想也不想的点头了。 她现在跟陈玉同桌,虽然没有好到像之前跟余露那样手拉手上厕所,好歹开始偶尔有话交流了,陈玉对秦心抱有谨慎的态度,生怕她只是这一段时间心情不好,所以坐她这边,也生怕余露风言风语说什么,她家条件一般,来泰西就是冲着免学费和高奖学金来的,她不想扯进同学间的乱七八糟的事情,只想好好学习。 不过即时这样,陈玉会在擦桌子的时候顺手帮秦心那边也擦了,老师有交代什么,若是秦心不在都会转达给她。只是默默做了,不会像余露那样,做一点点的事情就恨不得大家都知道。 秦心以前太骄傲,分不清别人的好坏,现在却能感受到不同,所以陈玉露出想去看晚会的心思,秦心即时不太感兴趣,也原意陪着她去,友情是相互促进的,没有只是一方绝对付出的友情。以前她不懂,觉得余露天生对自己好,无条件的对自己掏心掏肺,所以自己很信任余露,岂不知,两人连最基础的友谊都没有建立。 秦心穿的很简单,还是白T和牛仔裤,有衣服换,她也不愿意穿校服,这大概是学生的通病,虽然她现在挺喜欢校服的,只是老穿在学校也是怪异的。 只要拿着学生证就能进观礼堂,里面很大,学生会和声乐社团弄的很像样,主席台上有不少赞助商,在泰西搞活动绝对不缺赞助商,实在拉不到赞助,只要分配到社团各个成员,回家把自己老爸老妈拉一拉就行了。 两人刚刚进场不久,余露就给秦心打电话,问了她在哪里就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她把自己那包着纱布的手指递给秦心看,泫然欲泣的开口道:“秦心,我刚刚在后台帮忙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割破了,不能演奏小提琴了,可是每个宿舍都要有一个节目,你替我上好不好?” 陈玉虽然同情余露,不过她觉得余露这个人总是感觉不好虽然说不上哪里的问题,这几天和秦心相处觉得秦心这个人还靠谱一些,虽然她常常喜欢把修眉的刀片放在手里把玩,不过陈玉以为秦心是像自己一样想事情喜欢转铅笔,也没有太奇怪,还是忍不住开口道:“可是秦心没有准备,她也不会拉小提琴啊。” “没关系,我可以让班长把节目换一下,反正都是一个宿舍的往上报,你不会拉小提琴,唱歌也行啊,你唱歌那么好听,莫学长都说好的。”余露一脸期待的看着秦心。 陈玉还想说什么,听到余露说莫学长都说好的,她就不开口了,她听过秦心唱歌,很佩服秦心的勇气,虽然唱的没有余露说的那么夸张,假如自己上去,说不定唱的还没她好,她不善于批评别人,干脆就不说话了。 秦心看着余露,看着她伸过来的被纱布包着的手指,她不相信余露会舍得让自己的手受伤,余露的脸不惊艳,手却是非常好看的,勉强算是玉骨冰肌,圆润修长白皙。 “真的受伤了吗?让我看看,包扎的这样随便,伤口会留疤的。”秦心不会害怕去唱歌,可是却不愿意余露这样天天耍小心眼,她要直接跟自己说,也行,总是这样矫情,恶心。 余露本来就没有受伤,只是刚好拿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手磨了一下,有点红而已,就突然想到了用这方法,能够名正言顺的让秦心去唱歌,不由得给自己的智商点了个赞。 可是眼下秦心居然要看自己的伤口,本来就是磨了一下,根本没有问题,好在余露考虑周全,她为了显得严重一些涂了很多红药水,连纱布都有点渗出,像是流血很多的感觉。 “没事的,我一会去医务室再包扎一下就好了,你先去后台熟悉一下情……啊……”余露一脸为秦心考虑的模样,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尖叫起来。 却见秦心一只手抓着她的手腕,另外一只手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一片刀片,不仅仅她伪装的纱布割开了,还割进了肉里,只是小小的一枚刀片,居然生生的把余露的手指削掉了一块,像是削果皮一般,余露疼的顾不上装淑女,直接尖叫起来。 “你别乱动,看,又崩血了。”秦心一本正经的握着余露的手。 陈玉在一边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解开纱布会突然流那么多血,不过刚刚余露涂了很多红药水,所以陈玉不知道余露这伤是秦心刚刚割的,真以为是没有包扎好,崩开了。 余露一尖叫,吸引了周围的注意力,原本就对余露上心的徐建第一时间跑了过来。 看到秦心抓着余露的手,鲜血直流,顿时急了,开口骂道:“秦心,你怎么能伤人。” 秦心手上拿着刀片,抬头看了看徐建,露出了个嘲讽的笑容,秦心这一笑让余露很是紧张。 余露生怕自己的两面三刀被秦心说破,此刻即时非常疼,恨不得破口大骂,却只能赶在秦心开口前,一脸诚恳的跟徐建解释道:“班长,你误会了,刚刚我手指不小心弄破了,秦心在帮我包扎,你有事去忙吧。” 徐建看余露疼的都掉泪了,还是觉得是秦心的错,不过当着秦心的面,余露自己都说没事,他也不好怎么样,那边还有许多事要班长出面,他只好依依不舍的转身走了。 秦心把余露手指头里面刚刚她削掉的那块肉用刀片插起来,血淋淋的一小片,她举到余露眼睛跟前,“你太不小心了,你看,碎肉都包在里面,万一长着粘在一块,以后手指头说不定会畸形。” 余露被秦心把手捏住,开始还没有觉得多疼,现在秦心松开手,她只觉得疼的都在吸气,而且眼真真的看着秦心把自己手指的肉用刀片穿着举在眼珠子跟前,都有些疯了,她原本根本就没有受伤好不好。 “我,我有点头晕,我先去医务室,晚上演出拜托你了。”余露冷汗直流,看着秦心跟见鬼一般,就想马上离开,而且秦心说手指会畸形,她想到自己好看的手指万一真的畸形了,那该怎么办? “我送你一段吧。”秦心搂着余露的肩膀,她个子比余露高,两人一起走出了礼堂,礼堂面前有长长的台阶,许是为了凸出礼堂的威严,特意这般设计的,此刻台阶上被铺上了红地毯,两边也灯光闪烁,十分华美,不过已经把贵宾迎了进去,所以这会子没有什么人。 到了门口,余露就拒绝了秦心一起,让秦心赶紧回去,一会还要上台。 秦心和余露站在台阶顶端,秦心拉着余露受伤的手,问她:“还疼吗?” “疼。”哪里不疼,这是真受伤啊,疼的眼泪都掉出来了,还不能说。 “我去唱歌了,你走台阶小心,手指长畸形还不太看出来,走台阶要是摔了,破相就不美了!”秦心这一刻学着余露那温柔的嗓音一边帮余露整理头发一边开口道,红毯顶端,灯光灼灼,拉长了两人亲密的影子,曲曲折折的扑倒在台阶上。   ☆、第二十四章 :光辉岁月 “大伯,只是学生们无聊搞的活动,你怎么会来凑热闹。”林嘉挽着大伯的手,还是有些不解。 “你大伯我就是喜欢凑热闹,你怎么不去表演一个节目。”林嘉大伯林天水和林嘉父亲林天意是同胞兄弟,林天水早出来一刻钟,两人长的很像,性格却南辕北辙,林天意非常严谨,林天水却酷爱玩,兄弟俩倒了过来,弟弟做生意很好,成家立业有孩子了,哥哥却花名在外,至今未婚。 “一群小孩过家家,我又不喜欢这个,要是我爸知道我去抛头露面,肯定不高兴。”林嘉嘟着嘴,她倒没有特别喜欢表演,不过这个年龄的孩子,家长越禁止,反而越挑起不甘。 林嘉是林家唯一的孩子,林天意夫妇教育的很严格,准备高中上完就送出国留学,林天水也是非常疼爱这唯一的侄女,由于他性格随和,林嘉跟大伯的关系反而比父母还亲密。 对林天意来说,自己大哥虽然在外名声不好,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一直单身,绯闻多一些,对家人是极好的,虽然外人老是用他来贬低哥哥,他却一直很尊敬哥哥,别人家两兄弟常常要为了争产大打出手,他们家却没有这问题,两兄弟都互相谦让。 “你爸爸那是担心他宝贝女儿太出色了被抢走,你体谅一下老人家孤独的心啦。” 大伯的话让林嘉笑的花枝乱颤,我爸是老人家,你还是老人家的哥哥…… “小叔你居然把魔爪伸向了高中,太着急了点吧。”祝军得知小叔来盐城居然是为了看他们学校的国庆晚会,很无语。 小叔跟父亲大伯都不一样,他们一个从政一个从军,小叔从小就对那些不感兴趣,据奶奶说,小时候小叔看到美女画报就扑过去,一玩可以玩半天,有漂亮阿姨抱小叔,他就咧嘴笑,要是长的不好看的,或者是男的抱,小叔就嚎哭。 反正小叔还有很多糗事,小叔是老来子,祝家也不需要小叔再争功立业,随着他喜好玩了,结果小叔居然在大学的时候就开了个文娱公司,一开始家里以为他是闹着玩的,后来看到小叔随手拉一个女伴出门,居然是当下比较红的小明星,爷爷奶奶知道后,削了他一顿,他更加活泼的奔向娱乐圈了。 “放心吧,不会动你的小女朋友的。”祝英雄当然不是为了泡妞来,但是看着侄子酷似二哥的脸,他就忍不住想逗逗他,侄子长年被二哥丢部队里,纯洁的一塌糊涂。 “跟你说了,我没有女朋友。”祝军脸色有些微红,想到自己这几天都跟小叔混着,没有去跑步,也不知道秦心怎么样了…… 江术仁是一个小经纪人,平日的工作等于是中介,帮一些广告商拉几个野模特,混久了也认识一些拍烂片的导演剧务,给找几个群众演员,当然明面上这些都赚不了多少钱,在那个圈子呆久了,自然是干净不了,又兼职做了一些名为捧红明星实际上是拉皮条的生意,也终于在这圈子里混了个半熟脸。 今天他来到这里是受人之托,本来以为就是个学生捣鼓的小晚会,却不想还看到了一些媒体朋友,让江术仁有些不自在,也有些好奇,不过干他这行的最会装B,即时什么不懂也要装作我有独家消息一样,跟媒体互相扯皮,最终也没有说出个什么来…… 顾明夕有些烦躁,他只是牵头举办个晚会,其实没有特别的意思,只是某天写词的时候,不小心把墨水碰倒了,正好一滴墨水溅到了日历本上十月一日的日子,然后突发奇想热闹一下,他是这种很随性的人,他不太擅长去组织管理别人,他在某些方面很偏执,特别相信缘分,偏执到迷信的地步,如果不是有缘,他不会强求,就像两次听到很动人的钢琴曲,却寻不到人,即使一个校园很容易找到,他只原意去一次,没有遇上,哪怕真的心动,他也不会再强求。 虽然那钢琴演奏的技巧不够成熟,可是那种感觉却是真心打动了他,如同一见钟情一般一听入心,可是即使这般心动他也不愿意再去寻觅,宁远保留着不遇的遗憾。 他喜欢校园生活,喜欢这里面的随性,可是不知道谁泄露了他在泰西的消息,并且说他会出席这次晚会,倒把他平常的乐趣给弄没了。 他喜欢自己的两个身份,感觉可以像两个人格一样共存生活,可是突然间另一个身份认识的人要来找这个身份认识的人,他会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秦心不知道今晚她将会遇到很多熟人,有些人对她影响至深。 她回来跟陈玉打了声招呼,问她愿不愿意跟着一起去后台。 一向淡定的陈玉却难得的激动起来,“我能去吗?” “当然,今天你是我的经纪人了。”秦心本来是开玩笑,却不想这句话,之后居然会变成现实。 两人一起到了后台,有些乱,跑来跑去的人,换衣服的,化妆的,陈玉一脸惊叹,秦心却觉得恍然如梦,曾经的很多很多天,她就这样奔跑在混乱的后台,一场一场的赶着节目,她当过酒吧驻唱,唱的好不好无所谓,长的好看,会喝酒就行。 她竭嘶里底的在舞台上唱歌,底下的顾客热闹的划拳,热闹的打*波,留下角落唯一一个认真听歌的顾客等她唱完,摇摇晃晃的拿着酒杯上来问她:“小姐,愿不愿意包夜?” 十七八岁,在她最年轻最美的时候,却是生活在最肮脏的地方。 “秦心,你不要紧张,我以前听过你唱歌,很自然的。”陈玉感觉到自己的手忽然被秦心抓的疼了,以为她是害怕了,忍不住安慰道。 “我没事。”秦心松开了陈玉的手,有些歉意的看着她被自己抓红的手。 秦心去看了节目当单,给自己报的歌是《光辉岁月》,秦心不知道余露原本给自己选的是《老鼠爱大米》这首歌很轻快,她以前对着莫兴宁唱过,她声音天生有些沙,唱这首歌大都用假音唱,多好听谈不上,不至于唱的太丢脸,也算是余露的苦心,毕竟她要给秦心找经纪人不是,她也不想秦心表现太好,据她所知今晚有大人物来,所以都快开场了才闹这么一出,这样秦心也没有时间准备太好。 却没有想到徐建给换成了《光辉岁月》,徐建有心为难一下秦心,又不敢做太出格,选了一首大家唱烂的歌,至少不会出现上台不会唱的情况,但是这首歌却着实不好唱,很少有女生能唱好,用国语唱不出那种味道,粤语版本的才能唱出精髓,而且需要强大的爆发力。 这样看来余露和徐建真是天生一对,也不知道上辈子他们两有没有最终走到一块。 没有给秦心太多准备时间,她的节目安排在中间靠前,她也没有准备演出服,更没有化妆师伺候,好在秦心对这些都轻车熟路,虽然她不现在不太喜欢化妆,可是舞台上的灯光效果,必须是有妆容才可以,否则脸会显得很惨白。 她以前天天顶着大浓妆,虽然艳俗了点,但是在舞台上效果却是不错的。 重活一次,她比谁都更了解自己的容貌,她知道怎么样让自己看起来惊艳绝伦。 秦心给自己化妆的时候,陈玉在一边看的非常认真,秦心需要什么道具,她立刻就递了过去,两人虽然是第一次做这个,却配合非常默契。 没有换衣服,秦心把自己的宽松白T下摆撕开,打了个结露出了一截小蛮腰,肩膀往右侧拉,一件T恤做成了露肩小衫,既简单又性*感。 衣服裤子都差不多了,她腿形很好,穿紧身牛仔裤是非常美的,完全能展现她的曲线,就是鞋子,小布鞋在舞台上并不太好,秦心有高跟鞋,都被她收在宿舍里了,陈玉看了看表,开口道:“我去帮你拿,还有两个节目轮到你,我跑去跑回来,肯定来得及。” 秦心来不及说什么,就见陈玉小小的个子急忙忙的往外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的背影,秦心觉得很难过。 等陈玉气喘吁吁的抱着秦心的鞋子过来的时候,主持人已经在报节目了,就在上台前,陈玉才把鞋子塞给秦心换上,还耽搁了一下子。 不过并没有人说什么,本来大家对这晚会要求就没有那么严谨,一部分是家长给子女捧场,一部分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一部分是学生凑热闹。 秦心上台的时候,现场并不太安静,很松散,虽然是豪华的礼堂,可是秦心却觉得自己好像又被经纪人推进了某个酒吧的舞台,底下觥筹交错,自己孤身一人站在台上,手心出汗,腿脚发抖。 秦心闭上眼,站在舞台中间,手上拿着话筒,手心再次出汗,腿脚却没有抖,她站在那,等着前奏响起。 灯光具灭,只留下舞台中间那一圈,她站在那,翩翩佳人,遗世独立,瞬间,强大的气场扑面而来,整个礼堂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前奏缓缓流淌,这是一首悲伤的歌,这是一首抗争的歌,秦心唱过很多遍很多遍,不在酒吧,不在舞台,而是在监狱,刚刚进监狱那会,经常被欺负,欺负的方式五花八门,那时候有一个广华来的狱霸喜欢听歌,经常狠揍她一顿,然后让她唱歌,就有这首,光辉岁月。 她流着泪唱过,流着血唱过,最开始她唱的好难听,后来那个喜欢听歌的狱霸被枪决了,也再也没有人会强迫她唱歌,她才发现她能唱的很好听了,却再也没有人欣赏。 那个靠在墙角,扣着脚趾,常常望着监狱的小窗的狱霸是她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用心听她唱的观众。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沙哑纯净的声音响起,只是一句话,却道尽了千言万语,似疯狂,似希望,却更多的是无尽的绝望,只是一句,就像是静音键一般,整个礼堂,彻底安静下来!   ☆、第二十五章 :疯狂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 仿佛带点唏嘘……” 你不是歌星吗?你唱啊?叫你唱歌懂不懂?一脚重重的踹到了她的心窝,她像条死狗一样被踹到了墙边,头皮擦破了,流着鲜艳的血,她咧开嘴笑了。 “年月把拥有变作失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打她,打她,打死这贱*婊*子,一下又一下重重的踩在她的脚踝上,脚踝骨碎裂的声音,如同打架的奏乐,她反抗,她愤怒,她不顾一切,最终她站了起来,拖着那条残腿,一步一步的离开,面带微笑。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刀片嘶拉嘶拉的割裂声音,终于解脱了,鲜血如泉水叮咚,欢快的流淌,滴答,滴答!她脸上露出安详的笑容。 秦心都闭着眼,拿着话筒唱歌,没有看任何人,她的声音如同幽静深渊中传出来的呐喊一般,如同沸腾的火山浇淋到冰山一般,深深的敲击着每个人的心。 顾明夕落泪了,他是那样一个感性的人,总是容易被感情打动,他又是一个那样内敛的人,即使哭,也很含蓄,可是此刻他哭的很汹涌,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流泪,他是顾明夕的时候总是很温和,他是蝴蝶兰的时候总是很疯狂,这一刻,他是他,他是他,哭的不能自已。 林嘉愣住了,从来不知道自己舍友唱歌居然这么帅,她因为惊讶,没有注意到她大伯林天水的模样。 林天水面容绷得很紧,翘着二郎腿,右手在整理他左手的袖子,把衬衫袖子解开,然后又把袖子扣起来,用这样的动作来掩饰他微微颤抖的手和身体。 他突然感到一种悸动,很渴望的悸动,别人说林家长子风流,不务正业,他却有苦难言,他对女人根本没有感觉,当然对男人更不可能有感觉,他有很正确的性取向,可是却从来没有觉得对一个女人渴望过,他知道自己的毛病,与其祸害别人,不如不娶,可是此刻他有些羞愧,他居然在自己侄女身边,对着一个跟侄女一样大的女孩,他居然激动的浑身颤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 看着台上那疯狂的身影,他的身体像是被火点燃一般,他很想要,想要,想要把那女孩拥入怀里,这种感觉一来,他甚至激动的想流泪,他解袖口的手都觉得发麻,是一种幸福的颤栗。 上辈子,秦心自从知道林天水是林嘉大伯之后,就逃离了,她觉得羞愧无比,她觉得自己肮脏无比,在同学面前无地自容,林天水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秦心的事情,只是那时候两人这样的身份,自然谈不上什么真感情。 不远处的祝英熊却皱着眉头,奇怪的道:“难道蝴蝶兰是女的?” 祝军已经傻了,痴痴的望着台上,身体不自觉的挺直,双手重重的握着面前的椅子,前面的椅子上没有人坐,被大力的祝军把一整排椅子都推动了的感觉。 祝英熊听到椅子咯吱咯吱的动静,转头看了一下自己侄子,见他这副模样,祝英熊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信誓旦旦的开口道:“就这位了,我一定要签她到我公司来。” 祝英熊被小叔这一拍吓一跳,反射性的差一点给小叔一拳,把小叔给打飞了,他想也不想的拒绝道:“不行。” 经纪人江术仁窝在一个角落,他早就收到余露给的资料,免得一会见面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谁唱了什么歌,可是此刻,他嘴巴张大大的,有种捡到宝的感觉,他虽然油,可是眼光还是有的,这个苗子绝对能红,一瞬间,甚至想着如果把她捧红,自己荣升为金牌经纪人的场景,可是很快他又闭上嘴,整个人缩回椅子,刚刚那眼神精锐的男人仿佛只是一个错觉。 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不再是天真的时候,这小姑娘可是莫家要对付的人,自己想太多了,一时间居然有些情绪低落,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听着这歌,心中却又不自觉的有了浓浓的悲伤,好像看到当初自己刚刚毕业想闯出一番事业,到现在每天点头哈腰的画面,唏嘘不已! 陈玉站在后台,看着秦心,双眼通红,心跳的很快很快,小拳头握的紧紧的,不停的挥舞,也不知道是想表达什么,只觉得很好听,可是好悲伤,又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复杂的交织在一起。 余露在医务室,娇媚的跟医务室年轻英俊的许医生聊天,笑声,咯咯咯的,很是清脆,给寂寞的校园,平添了一份欢乐…… 彼岸,莫兴宁刚刚起床,伸了个懒腰,他的留学生涯步入正轨,上周老爷子忽然就给他打电话了,听着也不生气了,把他的卡解禁了,他穿戴一新,看着镜子里的英俊帅气的自己,神清气爽,出门,遇上了住在隔壁的女孩,是个华人,他非常优雅的和她打招呼,露出那招牌笑容,谦谦君子,十分迷人…… 秦心睁开眼,看着华丽的礼堂,往事一幕幕,嘈杂的酒吧,黑暗的监狱,最终都敌不过,第二天的一缕阳光,重新活着,双脚坚实的踩着地面,她一定可以改变未来,她一定可以,手把手教她写字的爷爷已经走了,背着她上学的父亲也不在了,只留下两张照片。 栗子村黑的那样早,路灯九点就暗了,今晚没有月亮,星星点点都没有,漫天的乌云,黑夜中,不知道谁家的人骑着摩托回来了,摩托灯亮的很,光线正好打到了秦家老宅上面,大厅两张相似的脸的照片,在黑夜中,露出温暖的笑容。 好在,还有妈妈,她的手掌那样柔软,还有哥哥,他的拥抱那样暖和。 她唱的很用力,竭斯底里,没有顶着乱七八糟的大浓妆,没有莫兴宁,也没有露出胸,露臀部,露大腿,牛仔裤紧紧的包裹着年轻的她,她漂亮的一塌糊涂,她睁开眼,整个舞台都亮了,她那么美,她的双眼你不敢直视,多看一眼,就会着魔。她的嘴唇那样红,那样鲜艳,她的声音却是那样沙哑低沉,像是撕开你的外衣,撕开你的皮肉,直接触摸你的心脏,让你的心脏跟着她的歌声一起跳动。 舞台那么明亮,灯光那么闪烁,可是在她的歌声下,你却觉得整个礼堂都像是一座监狱,你仿佛看到她在监狱的一个角落,歌唱,你看到她受伤,看到她流血,看到她始终面带微笑,她在挣扎,她在彷徨,她最终会破茧成蝶。 “迎接光辉岁月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所有人都站起来,掌声雷鸣,所有人都疯狂了,秦心站在那轻轻地鞠了个躬。 我,回来了!   ☆、第二十六章 :经纪人 莫兴婧打了个秀气的呵欠,站在威严古老的莫家老宅门口,披肩的黑色长发,刘海到眉,刘海和发梢都朝里微卷,身上穿着一条粉色印花连衣裙,脚上是一双香奈儿的白色凉拖,手上提着黑白色立体花朵包,整个人显得活泼浪漫。 等了一小会,一辆银色的跑车轰鸣而来,阳光下,车身跟琉璃一般,流光溢彩,车漂亮的打了个转,稳稳的停在了莫兴婧跟前,然后驾驶的位置探出张有些痞气的脸庞,阳光下他的头发是栗色的,头发没有分线,有点类似宝盖头一样,不过却不是那种一丝不苟,而是非常有型的零乱,他的脸跟莫兴宁有些像,只是鼻子更挺,眼神更深邃,眼珠的颜色是浅棕色,有点混血的感觉,他是莫家老四莫怀天的儿子莫兴远。 莫家老四是出了名的爱玩会玩,而他的妻子程紫玉据说有英国血统,到莫兴远这里,完全的体现出来了。 “上车,还愣着干嘛,要我下去请你啊!”莫兴远没有把车熄火,还在轰鸣着,有些不耐烦一般靠在椅子上,穿了一件深色T恤搭配牛仔中裤,脚上穿的是运动鞋,跟莫兴宁那种总是一丝不苟的打扮相比,他显得很随意。 莫兴婧知道自己这堂弟不会给自己开门,能愿意让自己坐他的车已经是莫大殊荣了。 她的手刚刚摸上副驾驶的门,却被莫兴远给拦住了,“坐后面!” 莫兴婧看到他那态度,气呼呼的跺了跺脚,自己要是敢开口说不坐,他就敢把车开走,莫兴婧经历过这场景,虽然耍小脾气,还是乖乖的坐到了后座去。 上了车她气呼呼的不想跟莫兴远说话,拿出镜子给自己补妆,只是莫兴远开车实在野蛮,不自觉的就会把身体提起来,好不容易补完妆,却从后视镜看到莫兴远一脸嘲讽。 “笑毛啊!”莫兴婧有些怒了,她跟堂弟总是见面就忍不住吵,要是兴宁哥哥在就好了。 “你又在老头子面前装纯,何必呢,老头子老奸巨猾,会不知道你是什么德性。” “我喜欢,干你屁事!”莫兴婧的脾气像她爸很火爆,忍不住就爆粗口,虽然每次在别人面前都一副乖巧活泼的样子。 莫兴远却像看不得莫兴婧心情好,开着车仍旧忍不住刺她几句。 “昨晚晚会的视频你看了没有,那女人太帅了,大爆发啊,突然发现老大真是有眼无珠。” 莫兴婧听到莫兴远这话就来气,视频她没有看,因为她就在现场,她在初中部的时候也参加过唱歌比赛,获得了小甜心的称号,追随者一大群,到了高中部,她也想凭借这晚会表现自己,所以准备的很积极,莫兴婧性格十分像她爸,非常冲动,脾气也爆,可是越这样,她越喜欢给外人一副甜美乖巧的样子,她的歌是排在秦心后面第三位,选的是《小冤家》,绝对的俏皮可爱风,她自己穿着公主裙,公主鞋,可是从来没有比昨天更糟糕的演唱经历了。 她觉得自己像小丑一样,完全是自说自话,跟秦心那强大的演唱现场,她像是幼稚园过家家,好不容易把歌唱完,她一个人回后台把自己关在化妆室,把里面东西统统砸烂,心中对秦心更是厌恶。 “不要跟我提那女人,她把大哥害的不够惨吗?因为她,大哥都被老爷子发配到国外去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莫兴婧说起来是真想莫兴宁了。 而莫兴远听到这话,透过后视镜怜悯的看了一眼自己这堂姐,长的挺好看的,里面装的都是稻草吗?老爷子最喜欢莫兴宁那伪君子了,发配国外,那是避风头,况且老爷子那止不住骄傲的介绍孙子在森佛上学的样子,哪一点可怜了。 到了泰西门口,莫兴远把车一甩,停了下来,示意莫兴婧下车。 “你不是跟爷爷说要送我到学校的吗?这在校门口是什么意思?”莫兴婧想到自己要穿着精巧的香奈儿拖鞋从这里走到学校里面就有些抓狂,不会是这样的意思吧。 “我有事,你有两个选择,第一自己下车,第二被我甩下车。” 莫兴婧终究是乖乖自己下车,留给她的是银色跑车的尾气,她提着自己那漂亮的立体花朵包愤怒的挥舞:“莫兴远你这王八蛋!王八蛋!” 陈玉搬回了宿舍,昨晚两人回来的很晚,都没有怎么说话,余露也回来的非常晚,当然恰好早了秦心她们一步,她去医务室包扎,意外发现医务室的医生很帅,而且白大褂下面的鞋子是菲拉格慕的,林嘉那女人最喜欢用这个牌子。 医生不戴手表,也没有戒指,但是他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项链,是骷髅头的挂坠,一只小小的粉色骷髅头,其中一只眼窝是空的,另外一只眼窝镶着钻,乍一看跟路边小店买的几十块装酷的那种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余露是很求知的人,看的书也多,恰好一次在杂志上看到过这款项链,是世风的欧美灵感系列,那骷髅头是用原始珊瑚雕琢,那钻石是真的钻,这样一个貌似普通的挂坠据说就值十几万。 当然余露只是看一眼,没有多盯着看,可是说话的时候却不自觉的让自己魅力值增加,荷尔蒙是个很奇怪的东西,让你心跳快,心动,愉悦,还能传染别人,余露跟医生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只是聊天,似乎很有话说,意犹未尽,余露还是很掌握分寸的,即使不舍,还是告辞了。 却不知道她走的时候,医务室里的护士对她露出了个鄙视的眼神。 回到宿舍的余露有些心虚,不太敢问秦心表演如何,想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因为她走的时候,徐建还来找自己,跟自己道歉,说他不小心把歌弄错了,余露大方的原谅了徐建。 在余露看来,秦心这样没内涵的人唱唱口水歌都勉强,她那假音实在刺耳,何况是光辉岁月那样的歌,不管徐建是故意的还是真不小心,余露都承情了。 见到两人回来都很沉默,余露也识趣的没有敢惹秦心,她手指头还在疼呢。 看两人的样子,那经纪人一定是没有联系上秦心,余露给他发了条信息,果然江术仁回信息说,秦心一唱完就不见了,大家都找不着她。 余露以为秦心觉得丢脸了跑了,忽略了大家这两个字,唱个歌而已,为什么大家都要找她,她回信息让他明天来,有自己在,肯定不会扑空。 她不知道,陈玉是太激动了,不知道说什么。 而秦心昨天一唱完,就拉着陈玉跑了,跑到每天跑步的地方,跟疯子一样拼命的奔跑。 早上秦心没有起来跑歩,昨晚确实有些累了,可惜祝军一大早天不亮就去跑步了,跑了十来圈都没有遇到人。余露更加断定秦心的反常是因为昨晚丢脸了,她是好闺蜜,自然不会当面揭闺蜜的短,都是在背后揭的。 她非常体贴的早起买了早餐,两人份的,很是热心的提给秦心。 “给我的吗?”秦心漫不经心的问道。 “当然,我看你没有什么精神,特意给你买的。”余露声音温柔,用没有受伤的手提着早餐。 “谢了。”秦心大方的接了过来,回头对陈玉喊道:“陈玉,早餐太多,我一个人吃不完,你跟我一起吧。” 余露很郁闷,自己买了两份,当然是和秦心一块吃了,这样才能增加感情嘛,她居然叫陈玉跟她一块吃,余露很不爽,不过想来陈玉也会拒绝的,陈玉胆小的跟老鼠一样。 刚刚这样想着却不想陈玉居然没有看她的眼神,低着头却是走了过来,没有说好,只是在秦心身边坐下了。 秦心把早餐分了一下,两杯牛奶,其中一杯推给陈玉,还有高大上的榴莲酥,两份,陈玉一份,秦心一份,还有红豆饼,一人一个,一边分秦心还一边道:“余露你真是太体贴了,知道我和陈玉都没有吃,居然买了两份。” 见陈玉有些迟疑,她催促道:“快吃啊,你不吃也浪费,这可是惜缘餐厅的早餐,余露爸爸有钱,你不要担心。” 秦心吃东西贼快,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没有办法,速度是锻炼出来的,习惯了,在监狱吃太慢,是等着人家抢还是等着挨揍? 余露听到秦心说自己爸爸有钱,只能咧开嘴很勉强的笑了,她以前是这样跟秦心暗示的,没有直接说,现在也没有否认。 早餐都没有吃的余露跟秦心陈玉三人一块去上课,心情非常不好,一路上注意到别人看秦心的眼神特别奇怪,不过她心情不好,想的自然也是不好的,以为昨天秦心丢脸丢大了,再一次丢到全校人跟前,没有吃早饭的恶意稍稍减少了一些。 到了班上,余露一行人进去的时候,忽然觉得教室都安静了下来,余露觉得很奇怪,回头一看,原来老师来了,上的是地理课,地理老师是个更年期女的,情绪很暴躁,教的却是很好的,她的课向来纪律比较好,可以允许你不来,但是来了,绝对不能吵。 虽然余露拉着秦心的手,可是坐位的时候,秦心还是去跟陈玉坐,让余露觉得很尴尬。 她心中大恨,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余露还是粘着秦心,直到戴着金丝边眼镜,提着公文包,头发长长的扎起来,穿着西装,有些不伦不类的江术仁出现在秦心跟前,余露才惊讶的道:“秦心是找你的,我的手还要去医务室换药,不能陪你了。” “你好,鄙人是融尚影视公司的经纪人江术仁,想跟秦小姐谈一谈。”江术仁双手递出自己的名片,一脸亲切的看着秦心…… “你就是秦心,长的还行,你先跟着我,之后有安排会通知你。”江术仁说话喷着酒气,双眼红血丝,朦胧的看着秦心,秦心觉得有些怪,可是余露在旁边激动的拍手道:“太好了,秦心,我就知道你可以的!” 此刻秦心没有看江术仁,也没有接他双手递过来的名片,而是看了一眼余露,问道:“你的手不是昨天才包扎的吗?” “许大夫说要检查一下伤口有没有发炎。”秦心的眼神有些锐利,余露心虚的解释,称呼许大夫的时候,声音十分的轻。 秦心想起来上辈子余露经常会跟自己说泰西的事情,她说学校医务室居然有个变态,猥*亵女生不说还骗财骗色,假装是高富帅,最终是欺负到一个家里很有背景的人身上被人家直接打断腿。 秦心漫不经心的接过江术仁的名片,她那么熟悉他,怎么会需要他的名片呢,只是她还是接了过来,漫不经心的拿着,用名片的一角,轻轻的划过余露的额头,笑道:“快去吧,手比较要紧。” 身为好闺蜜,就是明知道她前面有个火坑,你还要在她背后用力推一把!   ☆、第二十七章 :潘多拉 早晨,秦心睁开眼,天还是漆黑的。 做噩梦了。 后背都湿了,出汗了,再醒来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松了一口气。 昨天看到江术仁了。 他扎着一头长发,留着小胡须,脸一如记忆中的国字脸,宽宽大大,这时候的他还没发福,皮带把微凸的肚子勒的紧紧的。 每个人都可以给自己的一生谱写一个故事,上辈子秦心是失败的典范,而江术仁却是一个成功的励志剧,踩着无数女孩青春的身体,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家里买了别墅,老婆贤惠,儿子懂事,而且他还专情,虽然是混娱乐圈的人,却从来不摘花惹草,对老婆一心一意,有空就回家带孩子,简直是业界好男人。 秦心却是恨他的,是他带秦心进娱乐圈的,是他让秦心熟悉了娱乐圈的规则,也是他给秦心介绍的金主。 他说他从来不逼迫人,因为他有无数手段让那些人求他逼迫。 眼下这个男人,衬衫的领子没有烫慰的那么平整,说话的底气也没有那么足,虽然对付一个高中生也许够了,只是秦心见过后世那意气风发的江术仁,眼前的他实在太嫩。 这个人你那般熟悉,曾经你还那样的怕他,眼下他却恭恭敬敬的递出了名片给你,是的,已经不同了啊,虽然他还是出现了,可是至少不是像曾经那样随意的把自己打发了,居然还给自己递名片了。 江术仁递出了名片,却没有收到震惊的效果,小姑娘甚至很不礼貌的拿着他的名片随意的把玩,让江术仁心产生了极大的羞辱感,不过做他这行的,什么样的女孩没有见过,不管你再傲再牛,最终都得乖乖的服软低头。 眼下他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做他这一行,可以不要脸,但是不能没有信用,要是没有了信用,就没有了基本的安全感,以后的交易也就进行不下去了。 他把这当作一份工作,所以看到秦心这样的态度,他一点都不生气,面子不值几个钱,若是丢了面子能换来钱,丢就丢了。他一脸和蔼,循循善诱的给秦心展示了一幅当大明星会如何的美好画面。 他口干舌燥的说了一大堆,最终却被秦心四个字打发了。 “不感兴趣。” 江术仁都想骂娘,不感兴趣,你认真听我讲那么久,你耍猴呢。虽然心急却不能在学校做什么,这里毕竟是泰西,校内还是管的比较严的,可是不来学校也不行,这女孩似乎压根就不出去,昨天回去后,江术仁一遍一遍回想那女孩演唱的场景,虽然是拿人钱财办事,可是还是心中有激动,就算不能捧红,这样的女孩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贫穷使人努力。这时候的江术仁还是比较奋斗比较有耐心的,不像后来,看不顺眼的,直接找人封杀了。 江术仁是个大器晚成的人,成功的晚,结婚的晚。秦心出道两年后,始终一事无成,在得知莫兴宁带着富家女友归国后,终于屈服,有时候女孩出卖身体的理由很可笑,她为了能有一身漂亮的衣服出现在莫兴宁面前,会愿意把自己卖了。为了能一次灿烂的出现在喜欢的人面前,愿意背后吃下无数辛酸苦泪。 江术仁把她介绍给了一个姓金的投资人,那时候的秦心天真的以为只要心还在,身体脏了也无所谓,因为这种固有的执拗,反而很是讨那投资人的喜欢,或许觉得玩弄心比玩弄身体更有意思。 江术仁因此跟那投资人搭上了关系,没等姓金的玩腻,江术仁又迫不及待的给他介绍了一个新的女孩,多多。 多多运气好,靠着姓金的投资的一部电影就红了,江术仁也出名了,虽然是同一个经纪人带出来的,多多成了冰清玉洁的少女天后,而秦心却是明码标价可卖的三流小明星。 泰西的景色这么美,正午的阳光这么明媚。 江术仁却来了,出现在秦心面前,打开了秦心世界的潘多拉魔盒,很多很多秦心都快遗忘的事情,一点一点的回到了脑海,那般的混乱不堪,那般的身不由己,那般的荒诞可笑。 秦心很干脆的拒绝了他,就像当初莫兴宁要退婚,秦心很干脆的说好一样。 莫兴宁是她上辈子悲剧的起源,而江术仁是她的悲剧是推动者。 她不会让悲剧重演。 秦心把江术仁的名片丢进了垃圾桶里,他的名片是一把钥匙,他告诉你这把钥匙能让你进入某个宝藏,而实际上,它开启的却是地狱之门。 吃完饭,回到宿舍,秦心靠在床头正在看书,宿舍有人敲门。 这时候宿舍就她一个人,所以门没锁。 秦心以为是余露或者陈玉回来了,她仍旧靠在床上,她身上穿了一条粉色的睡裙,是妈妈帮她买的,以前她觉得幼稚不喜欢,上次回家就找出来了,妈妈给她买的衣服都是很可爱的,或许每个母亲心里都觉得女儿长不大,希望她永远可爱。 抬头却看到来的人是林嘉。 林嘉也没有想到秦心在宿舍,似乎打扰了秦心看书,她歉意的道:“不好意思,我最近要住一段时间学校。” “没事,你本来就是这宿舍的。”秦心看到林嘉总是有些尴尬,林嘉倒没有觉察出来,因为她之前就跟秦心接触的不多。 林嘉很无厘头啊,原本以为大伯来学校是有什么事,结果居然真的只是看热闹,看完就回去了,回去就跟自己老爸说什么自己明年如果准备去留学,这学期应该先适应一下住校生活,现在离得近,万一有不习惯的还能照应的到,要是出国太远,什么都不懂,反而不好。 于是爸妈就把自己赶学校住来了,只让自己周末回去。 大伯说完这个就出去风流快活了,影子都不见,她却收拾了大半夜的东西,大伯不是好人! 结果早上一大早大伯又出现了,还热情的说帮自己把东西拿去学校,因为早上上课,就让大伯中午送过来。林嘉很不客气的支使大伯,要不是他乌鸦嘴,自己也不会要住校。 秦心继续看书,没有管林嘉,尽管看到林嘉很便扭,但是一切都没有发生,秦心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是忽然听到林嘉喊了一句:“大伯,你怎么才来,慢死了。” 秦心有些不可思议的抬头,看到门口的那个男人,瘦瘦高高的,很斯文,并不年轻,眼角有细微的皱纹,整个人的腔调很好,在校园里一点不突兀,更像是个学者,秦心却如同见鬼一般,只觉得自己全身都僵硬了,连脚丫也动弹不得的感觉。 她看到林嘉都觉得不自在,看到这个男人就更加难受,无法形容那种感觉,如同逃不掉,挥之不去的阴影一般。 林天水自然看到秦心了。 他本来就是为了秦心而来。 他是个做事很有计划的人,现在林家的公司都是他弟弟在经营,可是他才是那个最大的股东。 昨天晚上,他做了两件事,第一查秦心,第二再次确认自己的感觉。 再次见到秦心,林天水觉得自己已经完全不用确认了,只是看到她穿着睡衣靠在床上,睡衣一点不暴露,更不性感,可是仅仅只是看到她的露出的粉嫩的小脚丫,他就觉得激动。 女孩看到自己似乎有些害怕?恐惧?林天水自认自己就算长的不是那种小女孩喜欢的偶像,也绝对是风度翩翩非常有亲和力的大叔,可是靠在床上的女孩看到自己似乎身上都颤抖了一下。 只见她慌乱的跳起来,给自己批了件外套,在那慌乱的过程中,林天水看到她似乎只穿着棉质的小睡裙,里面什么都没有穿,能看到微微的凸点,并不丰满,只是一眼,他很绅士的背过身去。 可是这画面却一直挥之不去,他脑海里甚至想着自己的手要是碰触到那点,小女孩的身体颤栗的场景。 等林天水再回头,却见秦心把自己包成一个茧一般,裹的严严实实的,只是修长白皙的脖子还露在外面,他有些好笑,忽然间觉的如果自己现在变身吸血鬼冲过去咬那脖子一口,也挺好的。 林天水把东西给林嘉,很是亲切的跟秦心打了个招呼,“嘉嘉一直比较毛躁,要是什么不懂的,请多多关照,她一个人住宿舍我们也比较不放心,万一有事什么的,同学,你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留我一个吗?” 林天水一口一句同学,把秦心生生的拉回现实,内心有一千头草泥马在狂奔,前世的干爹亲切的托你照顾她侄女,这种感觉为毛那么诡异。 是自己想多了想多了,现在的自己和那时候完全不一样,也完全不认识林天水,秦心不停的安慰自己,哆哆嗦嗦的把手机递给了林天水。 林天水很大方的把自己的号码存进了秦心的手机,用她的手机给自己打个电话。 然后就把手机递给秦心,秦心伸手去接,轻轻的碰触到了林天水的指尖,立马缩回来,没出息的差点没把手机给丢了。 林天水像是没有觉察到一般,不去看秦心了,只是转身叮嘱林嘉,唠唠叨叨说了一堆,然后说以后有空来看她。 秦心看到林天水这样,跟记忆中那不太说话的干爹完全不同,拍了拍自己的心脏,只是自己太多疑了,等到林天水离开,她才渐渐平复过来。 却不知道只是指尖的碰触,就让林天水整个人如同触电一般,他只能不停的唠叨来掩饰自己的激动,等他走了,林嘉还觉得自己大伯突然成为话痨,好不适应。 看到秦心怪异的模样,她尴尬的解释了一句:“我大伯平时不这样的。” 却不知道这一句解释,更让秦心吓个半死。 结果秦心晚上做噩梦了。 在同一天先是遇上了江术仁,然后看到了林天水,秦心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此刻她听着宿舍其他人的呼吸声,翻来覆去的再也睡不着,还是起来跑步吧,虽然早了点。 秦心轻轻的起床洗簌,换了运动服,出门。 路边的路灯都没有关,真是太早了,还不到六点,刚刚五点多一点。 她跑到了平常跑的那条路,正是泰西湖边,此刻还没有天亮,天空黑漆漆的,湖水也黑漆漆的,虽然有路灯,秦心一路奔跑却还是觉得很压抑。 自己是不是有点傻了,只是遇上而已,又不会发生什么,自己在害怕什么? 害怕自己仍旧会像前世一样,一脚踏进那个圈子,一步一步的走向堕落? 秦心奔跑着,那阴霾的感觉却挥之不去,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自己一个人在狂奔,却也始终奔跑不出来,周围都是无尽的黑暗,无论怎么奔跑,始终陷在黑暗之中。 秦心越奔跑越觉得暴躁,甚至有种冲动,直接跳下泰西湖,沉沉的沉下去,一切就消逝了。 自杀会上瘾,自杀过的人,很容易就会再来一次,如同开盖有奖一般,秦心觉得自己疯魔了。 “秦心!” 就在她觉得自己可以解脱的时候,忽然一个拥抱把她拖了回来。 除了哥哥,谁会挽救她?可是哥哥不会这个时候出现在泰西。 秦心有些糊涂的看着眼前的人。 她此刻脸色苍白如纸,嘴唇也苍白无比,身体都在颤抖,慢慢的恢复意识。 “祝军?” 看清了面前的人,秦心松了一口气,上辈子她不认识祝军,看到他,忽然就觉得看到了希望一般,认识祝军也许代表自己能跳出上辈子的怪圈。 “你是不是梦魇了?”祝军看到秦心的模样,吓一跳,也心有余悸,他要不是想着坚持这么早出门跑步,都不能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此刻他紧紧的抱着秦心,他的大手轻轻的拍着秦心的后背,不停的对她说:“别怕,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顾明夕听完秦心唱歌就非常有冲动,他直接就跑回声乐楼,把自己关在钢琴室,心中有无数想写的东西,灵感喷薄而出,他一定要记录下来,一天一夜他都没有休息,整个人跟狮子一般,如果外人看到吓一跳,完全想不到优雅的跟贵族一样的顾明夕会有这样一面。 此刻他双眼都是血丝,着急的来回走着,总觉得差一点,差一点就能完成的曲子,却始终差一点,他推开了窗户,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他愣住了。 他看到泰西湖边,相拥的男女,黑夜尽退,太阳迅速的升起,他知道他的曲子缺少什么了,顾明夕忽然豁然开朗,迅速的跑回去,对着钢琴弹奏起来。 祝军抱着秦心,有着失而复得的庆兴,而秦心靠在祝军的身上,有着劫后余生的惊恐,这时候静谧的校园,忽然传来一阵阵琴声,琴声来的这样突兀,两人不自觉的就听了进去,祝军一直觉得自己是没有什么乐感的,可是此时此刻,他觉得这声音很美,他忽然想着自己要用一辈子拥抱着怀里的女孩,他还不知道一辈子有多长,却突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秦心上辈子除了追随莫兴宁,甚至没有真正谈过恋爱,听着这曲子,却忽然觉得她应该找一个干净的人谈一场干净的恋爱。 两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却同时推开了对方,脸色绯红。   ☆、第二十八章 :视频 楚侯生窝在自己的小出租屋里,捧着一个边角都磕破的搪瓷杯,呼噜呼噜的捞着杯子里的泡面,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屏幕,面条吃完了,里面的汤底都喝干净了,他还傻呼呼的捧着杯子。 出租屋不算小,但是除了他此刻坐着的地方,居然是连落脚的位置都没有,里面乱的跟垃圾山一般,什么都有。 虽然是白天,窗帘却拉的紧紧的,门窗都关着,旧电脑的机箱轰隆轰隆的响着,电脑屏幕的光是房间内唯一的光源,照的刚刚吃完泡面的楚侯生满脸油乎乎的,此刻他脸色潮红,十分激动,十分可疑,他顺手把搪瓷杯丢一边,摸到了一卷卫生纸,擦了擦手,然后没有松开那团白色的卫生纸,大白天一个宅男躲在屋子里看片旁边还准备一小卷卫生纸,你懂的! 谁都不能想象,未来在圈子里享誉盛名,在艺术界地位非常高的导演楚侯生,一开口就有无数投资人捧着钱送来的大导演楚侯生,眼下居然混的这样惨,还这般猥*琐的模样。 楚侯生长的实在是不能算帅,一双眼睛尤其凸出,跟金鱼眼一样,这要是长在金鱼或□□身上,算是美丽无暇,但是长在个人身上,就有些怪异了。 拜他这怪异的长相所赐,必须是个大器晚成的货,这模样说是导演,问人家小姑娘要不要拍电影,小姑娘必定是先拍他啊,拍死你个癞□□…… 楚侯生长的确实是抱歉了点,不过他为人非常好,就算是后来大红大紫,对演员都是挺不错的,是导演当中人品较好的。 所以他自然不会大白天饥渴到这种程度,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撸管,此刻他脸色涨红,十分激动,浑身颤抖,好吧,真的跟那啥很像,就差喷出点白灼出来了。 “就是她了!”楚侯生兴奋的跳了起来,一脚踩在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上,瞬间使得脚心擦出了血花,绝对是他自己丢的,没别人暗害他。他觉得脚丫有点疼,不过脑海里都是自己这部电影的画面,而且每次脚疼都有灵感……#(每次这二货一激动都会踩到什么,踩到什么都会脚疼)# 他已经拍了两部烂片了,这是第三部。 当然他不认为自己拍的是烂片,市场并不是评价片子好坏的唯一标准,可是却是投资人愿不愿意掏腰包的依据。 对楚侯生来说,这不是第三部,这是第一部,拍每一部片,他都是全心全意投入的,然后拍完之后,他会立刻忘记。所以对他来说每一次拍片都必须是崭新第一次。 这次拉到的投资并不多,但是楚侯生已经心怀感激了,他不善言辞,也拿不出好成绩证明自己,长的更不会让人想潜规则,只能是碰到瞎猫了。 电影是个很神奇的市场,也许会让你输的倾家荡产,也会让你赚的数钱数到手抽筋。常常听到什么小制作的片子,投资几千万,居然赚了好几个亿。 几千万和几亿的差别绝对不是几十元和几百元的差别。 当然大部分时候说几千万的投资,也是有虚夸的成分的,每年有那么多拍电影的,动不动几千万也是不可能的,他的预算很少,少到他都找不到演员。 虽然也有很多知名演员不要钱都愿意演戏,但是却不是像楚侯生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导演的戏,楚侯生上两部戏,第一部是他的毕业作品,有导师的参与,好歹找了地方上映了,第二部却是根本没有机会上映。 而楚侯生又是个要求很高的,拿到钱这么久居然还没有选好演员,要不是投资人见他顿顿吃泡面实在可怜,都以为他拿钱跑路了。 此刻眼睛暴突的楚侯生,仿若僵尸复活一般。 这次拍的电影是以一个堕落少女为主角,讲的是四个本来就在差班的边缘学生,在高三的时候受不了学校压抑的气氛商量逃学,一起租了个屋子,尽情玩乐,觉得不上学很帅,直到后来几人因为女孩和街边的混混起冲突,其中一个小混混不小心被女孩误杀了…… 整部戏的灵魂都是那个女孩,女孩的改变是整部戏的进程,这段时间楚侯生一直在找他的女主角,那些演技精湛的大牌女星也许能演好,可是一来太贵,二来没有眼缘。 直道看到这视频,楚侯生浑身颤栗,一定要找到她!楚侯生查了视频来源,匆忙的定了火车票,连卧铺都没有就迫不及待的赶去盐城。 楚侯生挤在三人座的火车上,生生的坐了一整夜,天刚亮,他被丢下了火车,看着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楚侯生幸福的想哭,昨天坐他旁边的二货脚居然比他还臭,熏死了…… 秦心不知道自己唱歌的视频居然流传的这样广,上辈子有太多恶名,这辈子她对出名并不太热衷。 在同一天遇到江术仁和林天水就把秦心吓的够呛,如果自己再进娱乐圈,会遇到越来越多熟人,会想起越来越多的不堪,真的是不堪。 此刻秦心推开祝军,她有点迷茫,额,事情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上一秒自己莫名其妙的想寻死,下一秒自己居然想谈恋爱,还是对着这样一个青春稚嫩的少年,秦心觉得自己简直有点变态。 祝军穿的没有莫兴宁那么庄重复杂,很运动随意,感觉也很亲切。他长的还没有自己哥哥秀气,却比哥哥开朗许多,很爱笑,皮肤晒成了均匀的小麦色,牙很白。 越是经历过黑暗的人,对笑容就越渴望,而祝军的笑容非常干净,干净的让秦心很容易放下防备。 两人推开对方,有些呆的看着彼此,想说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开口,秦心是有些羞愧,虽然自己此刻也才17岁,可是觉得自己经历太多太多,虽然这一世的身体干净,心却回不到当初的天真了,突然有那样的想法,尤其是站在祝军面前,让她觉得自己如同老牛吃嫩草一般很不好意思。 祝军看到秦心居然往湖里走吓一跳,那时候他真没有多想,救人要紧,才把她抱住的,可是抱住秦心才发现,这跟平时搏击训练的时候不一样,训练的时候别人一近身他就想把别人甩出去,而此刻他居然想抱更紧一点。 祝军这蠢孩子,从小被丢部队里,根本没有谈过恋爱,连跟女孩拉手的经验都没有,更别说拥抱这么高层次的,再加上顾明夕那激情澎湃钢琴曲,没谈过恋爱的祝军忽然就有些开窍了,明白自己之前一个人天没亮就跑这里跑步跑十来圈是为毛了,不是精力过剩,也绝对不是怀念部队里的兵哥哥…… 好在这时候秦心电话响了,打断了这份尴尬。 是哥哥打来的,哥哥说帮妈妈的店面租好了,离他学校很近,她说的炒板栗的机器也有眉目了。 听着电话那头哥哥很高兴,她更加羞愧了,自己差一点就轻生了,活着都不敢,太自私了,简直是魔症了。哥哥和妈妈都开始改变了,自己不能一直沉迷过去。 秦心恨不得自己马上过去,哥哥却叮嘱自己上学要紧,他是太高兴了才忍不住先给自己打电话,让自己周末了再去找他。 祝军看秦心打电话,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充满希望的感觉,他这几天莫名烦躁的心也平静了下来。 经历过刚刚的事情,两人似乎有些不一样,却也说不上哪里不一样,祝军陪着秦心跑了一圈,又把秦心送回宿舍,居然一点都不累,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 祝英熊要回京都了,这一次总算是没有白来,还真让他找到了蝴蝶兰,之后的事情需要慢慢来,走前来跟侄子打个招呼,见他跑的气喘吁吁的,很是无奈地道:“又去跑步了,上次叫我特意送你来学校晨跑,就是为了见那小姑娘吧,你喜欢人家直接追啊,每天跑的跟蠢牛一样有什么用。” 对自己这侄子,祝英熊实在是有点无语了,不过看小孩子心动也是挺好玩的过程,他并没有说什么大道理,门当户对之类的,才十七八岁,春*心荡漾,谈个恋爱才是正常的,太过限制反而不美。 当然祝英熊能这么淡定的开玩笑,却是已经查了秦心一遍,没有什么复杂的背景,倒是有个前未婚夫,不过都已经出国了,小男孩要长大,总是要自己去经历一些事,看到以前那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流鼻涕的小男孩,已经会开始追女孩子了,总有点自己变老的蛋蛋忧伤。 回去应该跟二嫂说一句,你的蠢儿子恋爱了,你可以不用担心他在部队里待久了,学会捡肥皂。 其实祝英熊还真有点想签那女孩,不过不想破坏自己侄子的初恋,就没有再纠缠,还自以为是觉得自己真是好叔叔。 此刻被小叔调笑,祝军没有像上一次一样解释说自己没有,而是有些脸红的傻笑。 祝英熊看到祝军那酷似二哥的脸摆出这副羞涩的小模样,拿起手机就给拍了下来,迅速的踩着油门开车走了,回去给老头老太太看,一定会笑的合不拢嘴的,不要谢叔,叔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第二十九章 :熟人 楚侯生很激动的到了盐城,然后有些傻眼了。 这时候的楚侯生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导演,况且他在车上熬了一夜,形容实在不太好,连火车站边上鬼鬼祟祟拉客的大婶都不愿意搭理他,更别说有专人接站了。 他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个小吃店,呼噜呼噜的吃掉两碗面,顿觉舒畅。 吃完面坐在椅子上,他翻着结实的诺基亚黑白屏,想找找看这里有没有熟人,先蹭个住,再开始找。 楚侯生生性乐观,即使此刻小吃店的老板娘不停拿眼睛斜他,怀疑他是想吃白食,他也一点没有感觉,仍旧专心的瞪着眼,费力的压着手机上已经模糊的箭头。 终于在花花两个字停留了下来,差点摸了把辛酸泪,他找了好久,不该随便给人起外号的,找的时候居然记不起来叫哪个了。 “花花,我是楚侯生啊!” 顾明夕这两天累坏了,直接倒床就睡,睡的正熟,电话响了,还响个不停,只能无奈的接起来。 发发?我不叫发发啊,顾明夕刚想说打错电话,然后想起来楚侯生,不就是那个老爱给人取外号的导演,取外号也就算了,这货H和F永远傻傻分不清楚。 一小时后,楚侯生来到了顾明夕家。 两人是在楚侯生第二部电影认识的,顾明夕觉得楚侯生的电影拍的很好,虽然最后没有上映,两人却交了心,顾明夕对认可的人是很信任的,互相留了电话号码。 顾明夕一路呵欠,接了楚侯生让他自便就自己去睡觉了。 楚侯生也经常熬夜,所以并没有觉得花花怠慢了自己,而且花花太自恋,他的公寓里面到处都是镜子,每路过一面镜子楚侯生都被自己吓一跳,哎呀吗,这么丑。 他怕自己这样子会吓到人家小姑娘,也乖乖的去睡觉了,一沾床就睡的呼噜震天响,实在也是累坏了。 …… 余露看到祝军居然送秦心回宿舍,她本来在对着窗前的镜子准备修眉的。 看到两人挥手告别,两人笑容那样灿烂,虽然是大大方方的站着,中间有距离,可是怎怎么看怎么暧昧。 最近因为手受伤,她经常跑医务室,跟许医生已经建立了迅速的良好的关系,比暧昧还多一点,以己度人,余露自然以为秦心和祝军肯定也是这样。 她对祝军没有什么好感,这男的情商绝对低,自己好心劝他,还说自己丑人多作怪,不过是有一个有钱的叔叔罢了,余露特意去查了祝英熊,说是白手起家,名下有一个文娱公司,余露看祝军的打扮,身上穿着一套三叶草的运动服,和那些真正有钱的人远了去了,她想到自己昨天去医务室的时候,看到许医生敞开的白大褂里面穿着的T都是纪梵希的,而且挂坠也不是那个昂贵的骷髅头,但是看着又是某限量版的饰品,价格不菲。 想到这里,余露又觉得好受了一些,只是想到江术仁跟自己说的话,余露又一阵郁闷,自己居然误打误撞成全了秦心,明明换的是老鼠爱大米的歌,徐建居然自作主张改了,当时她是感激徐建,可是现在她就有点怀疑徐建是不是故意的。 她知道徐建喜欢自己,但是她看不上徐建,一个小科长的儿子而已,上串下跳的。 余露的眉形长的挺好的,其实不用刻意再修了,可是女孩子一旦有心动的人,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更注重自己的容貌了。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下巴果然有点太圆了,显得脸也比较大,鼻子果然是有点塌,使得自己没有气质,想到昨天去医务室的时候,看到医务室的小护士,居然长的比自己还漂亮,不过她不至于吃小护士的醋,两人的高度不一样,那小护士一辈子也就那样,而自己才高中,以后还会有很好的未来,看许医生也对那小护士很普通,都没有多看一眼。 秦心进来就看到余露拿着眉刀对着镜子皱眉,她心情好随口道:“要不要我帮你修!” 以前余露老帮她修眉的。 秦心难得这么示好,余露想到江术仁交代的事,她受宠若惊的答应了。 可是等眉刀递到秦心手上,那刀片反复的在自己眼珠跟前划过的时候,她就后悔了,想到上次秦心就是用眉刀把自己手割破的,割的又快又很,手指都能削掉一块肉,长这么大她都没有受这么重的伤过。 天天跑医务室一方面是她确实对许医生有意思,另一方面也是真害怕手长畸形了。 她此刻真害怕秦心手一抖,再把她脸上削去一块肉。 秦心拿着眉头,轻轻的轻轻的划在余露的眉毛上,想着那时候手术刀把自己那细长的丹凤眼轻轻的割开的场景,她只觉得自己要是用力下去,是不是也可以割开一条线,只要用力一下,就可以,这种想法出来的时候,脑海里却又浮现出祝军那阳光的笑容,她的手顿了顿。 余露只觉得汗毛都竖起来了,不知道为何她本来是想打听一下秦心家里现在怎么样了,硬是开不了口。 “算了,快上课了,下次你再帮我修吧。”好不容易觉得气氛松了一口气,她连忙动了动。 看到祝军阳光的笑容,秦心甩掉自己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准备认认真真的帮余露修眉毛的,却见她自己慌忙的侧了一下脑袋,正好碰到秦心手里的眉刀,左眼眼尾的一截眉毛生生的就被这样削掉了一块。 余露看到镜子里自己的眉毛,脸黑的都能结霜了。 却听到秦心不紧不慢的开口道:“我还没有开始给你修,你就自己乱动,看现在成这样了吧。” 既是成了余露自己的错了。 这是余露惯会的一招,这会子被用到自己身上别提多憋屈了,可是她还要安慰秦心:“没事,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 余露怕别人看出来眉毛不对,重重的给自己补了一截,可是还是很怪异,只能越画越粗,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不想出门了,即使这样看到秦心准备好课本去上课的时候,她还是一脸微笑的跟着秦心一块去了。 路上她关心的问秦心妈妈最近怎么样,“上次是我不对,我让伯母误会了,有空应该跟伯母道个歉。” 秦心太了解余露了,她这人心思很重,平白无故绝对不会这样问。 家人是她这一世唯一的软肋,刚刚还觉得自己情绪太暴虐了不好,可是现在秦心觉得真该在余露脑门上划一刀才好。 与其日夜防备,秦心大大方方的说了,妈妈租了个铺子准备卖板栗,就在英华附近,英华离泰西也不远,下午是体育课,她准备请假过去的。 余露没有想到秦心这么直白的就跟自己说了,卖板栗,太丢脸了,看来秦心之前说没钱是真的了,否则她妈妈都要出来干活了。 到了教室后,余露立刻跟江术仁说了这事。 江术仁本来觉得以自己出马,一个高中生,几句话就搞定了,这年头,小姑娘听到要当明星,高兴的都找不着北了,却没有想到秦心压根就不搭理他,反而激起他的斗志了。 如果秦心是个富家千金什么的也许是不可能,可是听到余露说她是单亲家庭,家里只有母亲和哥哥,孤儿寡母,这样自己都拿不下,可以去死了。他有绝对的信心能把秦心忽悠过去,余露说秦心母亲很反对,一个寡妇,把女儿供养在泰西上学,心思肯定不小,这样的人也很好说动,无非就是利益。 秦心上完课就走了。 看到招牌写着甜心板栗,秦心只觉得鼻子有些酸。 今天已经试卖了,小店经营,也没有认识什么特别的人,自然也没有什么开业典礼,但是炒的金黄的板栗还是有人捧场的,虽然没有秦心后世看到那样排长队买,不过路过的人还是很多人想尝鲜愿意停下来。 看到妈妈并不熟练的装袋,脸上抑制不住的笑容,不是面对莫家老爷子那样小心翼翼的笑容,而是真的十分喜悦的模样,放学人一多,买的人也多了,秦心连忙上前帮忙。 柳爱平看到女儿要帮忙,连忙制止道:“没事,妈忙的过来。” 她对小女儿是会更偏心,儿子要是过来就理所当然的招呼帮忙了。 以前秦心就理所当然的休息了,不过现在却不会了,她以前跟余露一样,嫌弃这样的工作,觉得很卑微丢脸,可是经历了那么多的秦心,现在就觉得能用自己双手劳动挣来的钱花的最踏实,踏踏实实生活,没有比这更好。 哥哥中午过来了,吃完饭就被秦心赶回学校了,撒娇卖萌的说她也要帮忙,不准哥哥抢。 楚侯生是被饿醒的,他不耐饿,两包泡面都吃不饱,他醒来,看到顾明夕居然在做午饭,里面穿着黑色真丝睡衣,外面系着白色围裙,画面美的不行,等他吃上顾明夕端上来的牛排,内牛满面。 他有多久没有吃到这样像样的正餐了,简直是狼吞虎咽,不用刀叉,用筷子就把牛排夹着吃完了,一块一块的牛排肉从他喉咙里咽下去,终于胃满满的,他舒服的靠在椅子上。 “花花,吃完饭陪我去找她吧。”楚侯生看着吃相优雅的顾明夕,两眼放光,这货去绝对比自己有说服力。 “不去,我下午还要去学校。”顾明夕那天得道秦心唱歌的灵感创作了一个曲子,他准备去找秦心。 “你不去会后悔的,这次我看上的人,绝对的好!”见顾明夕不为所动,楚侯生问他有没有电脑,顾明夕把手机递给了他。 楚侯生也不含糊,从手机里就搜出了秦心唱歌的视频。 本来顾明夕是漫不经心的,看到楚侯生要找的人居然是秦心,真是巧了,这就是缘分,十分相信缘分的顾明夕,同意和楚侯生一块去找秦心。 两人到学校扑了空,又听说她有事请假了,顾明夕本来想等明天再说,楚侯生死活不愿意,结果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那家小店。 两人到的时候,店里就秦心一个人,今天中午卖的出乎意料的好,因为机器没来,是人工炒的,所以准备的不多,都没有了,妈妈准备再去进点板栗,让秦心看店。 顾明夕和楚侯生,就看到女孩坐在那狭小的隔间里,手上拿着一本书,看的十分认真,街外面人来人往,仿佛都跟她无关,她坐在那,就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两人走了过去,秦心感觉到面前有人,放下书,开口道:“不好意思,今天都卖完了,需要的话只能明天再来喽。” 她有些抱歉的抬头看着面前的人,然后秦心就呆住了。 她面前,左边这眼珠暴突模样猥琐的男人是导演楚侯生? 右边这T恤上还别着一朵花的男人是活着的蝴蝶兰? 秦心一瞬间觉得有些做梦,上辈子,她根本没有机会接触这两人,不过导演楚侯生实在长的太丑,那个性的凸眼,让人绝对不会轻易忘记。 而蝴蝶兰,他不是太英俊,容貌也只能说是普通,可是身上却有一种隽永的气质,跟他打过交道的绝对难以忘怀,何况上辈子他自杀,报纸上炒的沸沸扬扬,连续一周的头版都是他的照片,秦心记忆是十分深刻的。 这两人居然是好朋友?还一起出来买板栗,秦心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对了……   ☆、第三十章 :鄙视 楚侯生看到自己还没有开口,小姑娘就一脸惊吓,连忙后退了一步,就知道自己这张脸坏事。 “小姑娘,我没有恶意的,我是想来问问你要不要拍电影!”楚侯生露出自认为最和善的笑容和眼神,在外人看来就是把眼珠凸的更凶残了。 顾明夕看到秦心似乎惊吓的更厉害了,实在看不下去,难怪侯导说找人拍戏经常被人拍,长相凶残也是一种罪。 “秦心同学,你别误会,我是泰西声乐社团的团长顾明夕,这位是我朋友侯导,他看了你国庆晚会上唱歌的表演,觉得你很适合出演他的电影的一个角色,所以拜托我一起来找你。”站在楚侯生身边的顾明夕生生被衬托的比平时帅一百倍,说话声音温和,吐字清晰,绝对是一开口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的。 听到顾明夕说自己是泰西的,秦心再一次生生的感觉到老天的恶意。上辈子混毛圈圈啊,舍近求远,舍近求远,她后来有机会出了一个唱片,据传是因为公司曾经听到制作人蝴蝶兰评价说这女孩的声音很特别。他的一句话,就让她走狗屎运有机会出唱片,可惜经纪人给安排的歌全都是甜腻腻的口水歌,说要符合甜美少女的形象,结果自然卖扑街。 当然这种听到某某某评价也极有可能是公司炒作,可是秦心觉得她那时候那么烂的人气,这话可能是真的,所以对蝴蝶兰这个人多关注了一些,可惜很快就传来死讯。 “顾学长好。”秦心想到自己上辈子那样挣扎,兜兜转转却离得这么近,唏嘘不已。 秦心内心很激动,两大牛人落在自己面前,虽然现在的蝴蝶兰还没有那么大的名声,只有少部分人知道,现在的楚侯生根本就没有啥名声,更像是骗子,可是秦心知道这两人都是大牛,绝对的大牛,这里面唯一没有底气的是自己,上辈子她也演过电影电视剧,演技不堪入目,浮夸做作,越被骂演的越糟糕。 娱乐圈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任何一个小黑点都会被无限放大,她重生回来,更想过的是脚踏实地的生活,就像现在,虽然辛苦一些,可是妈妈哪怕是一边擦汗一边脸上还有灿烂的笑容,哥哥也变的比以前开朗了,能跟妈妈哥哥一起,安逸踏实,这种感觉挺好的,一旦踏进这圈子,就全都不一样了。 “对不起顾学长,侯导,我现在还要帮妈妈看店,店里太小也不能招呼你们。”秦心想到眼前种种,平复了心中的激动,还是选择拒绝,前路也许可能辉煌,可是不等于幸福。 “没关系,我们坐门口就行了。”楚侯生很激动,没被打出去,这已经比他无数次遇到的待遇好千百倍。 于是秦心看到楚侯生一边搬了两把塑料小板凳,放在门口街边,拉着顾明夕施施然的坐下了,一边还对自己一脸凶残的微笑。 秦心看到这微笑,生生的抖了抖,开始明白为毛业内都说演侯导的戏鸭梨最大,他哪怕不骂你,朝你微笑你也受不了啊。 柳爱平回来看到自家小店门口有两个男人,排排坐着,本来是提着一麻袋板栗的,她这几年干农活,力气虽然没有大嫂那么夸张,但也算是不错的,一麻袋板栗起码有五十斤,她哐当丢给了身后的男人,路上遇到的好心的要帮忙的江先生。 江术仁表现的很绅士,正想介绍自己,冷不丁一麻袋板栗砸过来,差点没有摔倒。 柳爱平急忙忙的跑过去,就听到楚侯生说道:“……那女孩误杀人之后被判刑关进了管教所,电影剧本大概就这样,我觉得你跟那女孩很像,这个角色真的适合你。” 听到这人居然说女儿像杀人犯,柳爱平立马不愿意了,还忽悠拍电影,不会是莫家搞的鬼吧,柳爱平上次狠揍了一顿余露,回去就想到了莫家,不是她疑神疑鬼爱冤枉别人,实在是她太害怕了,任何事都草木皆兵,她不敢告诉儿女,不想他们活的像自己这样。 看到老妈飞奔过来,脸色不好,似乎有暴怒的迹象,几次经历秦心察觉到妈妈生气的时候很难控制自己,连忙先开口道:“妈,你回来了,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学校的同学,顾明夕,这是他朋友侯导。” “是你同学?”柳爱平这会子看到正脸,发现刚刚说话的那人长的很丑,一双金鱼眼,看着就不像好人,而他旁边坐着的小伙子倒是挺清秀的,穿着也清爽,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大,看着还挺乖的。柳爱平跟儿子一样认为女儿肯定心里还惦记着莫兴宁,否则不会像现在一样每天不打扮了,头发也剪了,开始努力读书了,女儿的性子从小看到大,天真活泼,现在变成这样,虽然是往好的变化,可是还是觉得心疼。 难的看到女儿居然有除了莫兴宁以外的男性朋友,柳爱平觉得能转移一下注意力也好,脸色稍微好了一些。 “阿姨好。”顾明夕很绅士的站起来打招呼,楚侯生也站起来了,脸上还是那凶残的微笑,跟着顾明夕一起打招呼。 倒是把柳爱平又吓一跳,连忙摆了摆手,“你别对我笑,还有,这同学喊我阿姨也就算了,你一把年纪了还喊我阿姨,没得把我喊老了。” 楚侯生只是很佩服顾明夕,觉得今天要不是顾明夕,自己说不定眼下就被人家小姑娘台子上炒板栗的大铁勺打出去了,哪能坐在这里跟小姑娘聊剧情,所以看到顾明夕打招呼,他也下意识的跟着了,脑袋还沉迷于电影情节的兴奋中,根本没有感觉。 “你们刚刚在聊什么,我怎么听到什么电影啊,管教所?”柳爱平关心女儿的毛病又发作,既高兴女儿有男性朋友,又觉得紧张,小孩子太早恋爱不好。 “是这样的,我想找秦心同学给我拍个电影,我们刚刚谈的是电影里的角色。”楚侯生实诚的解释道。 柳爱平一听拍电影,还是演什么劳改犯,只觉得肾上腺素飙升,又在找趁手的东西了。 “妈!我们只是说着玩的。”秦心看到老妈的表情就知道要糟,连忙开口制止,要是老妈拿着扫把把楚侯生和顾明夕都揍一顿,那画面太悲剧了,秦心都不敢想象。 这时候江术仁已经提着那麻袋板栗喘着气过来了,他费尽的挪到这边,居然就听到有人要挖自己墙角,顿时怒了。 他不动声色的打量了这两人,这个什么侯导,脸丑的出奇,没有什么印象,而这个年轻小伙子是秦心同学,他更没有放在眼里,如果真是什么豪门子弟,不可能搬把小板凳坐街边,还有这样邋遢的朋友,两人都被江术仁归类到可以欺负的类型,平日他也就算了和气生财,可是这都挖墙脚挖到他头上了,就不能忍了,而且发现有人竞争,江术仁对秦心就更加势在必得了。 “你是哪个公司的?”江术仁摆出揭穿骗子的气势问道。 楚侯生不知道他是哪位,看着他提着板栗以为是秦心的长辈,很客气的道:“我没有隶属哪个公司,我是独立导演。” 江术仁一听,看到对方这样客气就知道没花头,一说是导演哪个不是牛B轰轰的,顿时气势就上来了。 “柳女士,这是我的名片,鄙人是融尚影视公司的经纪人江术仁,刚刚是特意去找您的,您女儿非常优秀,我们公司愿意全力培养她,我们是非常正规的影视公司,不像有些人,根本就是骗子,您女孩还小,您一定要好好把把关。”江术仁一脸笑容的把自己的名片递给柳爱平。 楚侯生本来以为江术仁是秦心的长辈所以很客气,现在见到他居然是个经纪人,融尚影视公司在业界是挺有名气的,但是名声似乎不太好,而且公司培养新人哪里那么容易,这个经纪人开口就是全力培养,他才像是骗子。 自己一个导演,居然被一个小经纪人质疑是骗子,楚侯生很愤怒,他微笑的时候不好看,愤怒的时候就更不好看了,两颗眼珠像是假的要掉出来一般。 秦心看到江术仁一脸神气的递出名片,大刺刺的说楚侯生是骗子,简直都傻了,以前江术仁带着她去见导演见投资人,只要有点名气的,他都非常客气,腰弯成九十度鞠躬,脸笑成菊花,喝酒喝成死狗,如果遇到侯导这个级别的,简直是恨不得上前去□□趾头,秦心那时候觉得江术仁能成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能把自己的姿态放的很低,从来不会轻易得罪人。 原来年轻的江术仁居然是这样气盛的,或者说这就是娱乐圈,娱乐圈就是个踩低捧高的地方,而且踩的比任何地方都狠,秦心那时候还不如现在的楚侯生,楚侯生能直起后背,愤怒的看江术仁,可是秦心不敢,她只能俯下身子,露出身体讨好别人。 “江先生,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已经拒绝你了。这两位是我的朋友,请你客气一些。”秦心抓着妈妈的手,感觉妈妈想去找扫把把所有人都轰走,秦心赶紧表态。 “秦小姐,你还年轻,不懂人心险恶,这种骗子我见多了。”江术仁鄙视的看了一眼楚侯生和顾明夕,义正严词的继续道:“一部电影成本最少上千万,你有看过大导演穿的这么寒碜坐在街边小板凳逢人就说可以去拍电影当女主角的吗?简直是笑话,现在社会上有些人就打着导演的名义,骗小姑娘拍下一些不雅的视频,你要是相信了后悔都来不及。” 看到秦心妈妈脸色越发不好,江术仁说的很是起劲。 而楚侯生此刻被说的话都说不出来,他是没有大投资,这部电影资金少的可怜,可是在他心中已经沉寂太久太久,尤其是看到秦心之后,他绝对有信心把这部电影拍好,你可以怀疑他的水平,但是不能质疑他的人品,他为了来找秦心,生生的坐了一夜的火车熬到了这里,他只有满心的欢喜,绝对没有一点欺骗之心。 江术仁的话,让楚侯生只觉得此刻自己一个大男人眼泪都要落下来,他就是想拍电影,他不是骗子。可是他拿什么证明自己?他拍的两部片子,一部连上映的机会都没有,一部虽然是他拍的,挂的大名却是他导师的,为了节约成本把电影拍出来,他已经整整吃了两个多月的泡面了,为了节约,他连卧铺票都舍不得买,硬是整整的坐了一夜,到了这里,旅馆舍不得住,厚着脸皮找很少联系的朋友蹭住,因为他心中一直有一个梦想,有一个坚持,一定要拍出最好的电影! 可是此刻他坐在街边的一个小板凳上,旁边就是下水道,下水道盖子上飞着很多苍蝇,路边人来人往,却让他觉得深深的绝望,他害怕,害怕自己心中的女主,也会给自己一个鄙视的眼神,像看那些苍蝇一样,如果她给了他那样一个眼神,他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对这部电影保持狂热,他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坚持下去,这一刻,他甚至不敢抬头。 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就是那最后一根稻草,压弯了苍穹,压弯了脊梁。   ☆、第三十一章 :父亲的死 秦心不知道为何,此刻看到面貌丑陋的楚侯生,想到的不是他将来的辉煌,而是曾经的自己,17岁的她为了莫兴宁穿着暴露,在内衣里面塞厚厚的海绵垫,她一点不羞耻,因为她喜欢莫兴宁啊,喜欢的那样不顾一切,做什么都是高兴的。 可是后来,同样为了莫兴宁,她对着别人俯□体的时候,在低下头,露出沟的时候,她落泪了。别低头,皇冠会掉,别流泪,坏人会笑。这句话她看到的太晚,她轻易的舍掉了自己的皇冠,舍掉了自己的尊严,她轻易的悲苦自伤,因为怯懦,因为不勇敢。选择了自以为是的近路,踏上去才发现,通向的是深渊,且永远不能回头。 那一路都会有歌谣:别低头,皇冠会掉,别流泪,坏人会笑。像是魔咒一般,一楼吟唱,可是你已经回不了头,只能继续前行,你的皇冠早在你低头那一瞬间,先你一步沉入深渊,她在深渊深处等你,等你一起埋葬或者等你把她重新拾起戴上。 秦心觉得自己在监狱跟别人打架的时候,狼狈的被打的全身是血,被打残的时候,皇冠像是重新戴在了头上,哪怕是在那暗无天日的禁闭室里,她觉得她仍然看到了阳光。 每个女孩都是公主,每个女孩都有一顶皇冠,不要轻易把她摘下。 秦心握着妈妈的手,看着这一刻的楚侯生。 他相貌丑陋,在不知道他将来会成就辉煌,化蛹成蝶的时候,这一刻,他只是一条虫,而且是狰狞的昆虫,只要他稍微懦弱一些,就会如同路边的苍蝇一般,轻易被拍死,可是此刻他仍旧挺直着身躯,仰着头。 秦心没有言语,没有鄙视,没有怜悯,只有一个纯净的微笑。 如同乌云中的阳光,一往无前,照亮所有黑暗。 楚侯生好像看到他电影里的女孩,青春桀骜不羁,即使走进那笼牢,仍旧是面带微笑,头顶皇冠的公主。她犯过错,她痛苦过,她享受过,她始终没有低头,始终面带微笑。 陡然间,相貌丑陋,形容猥琐的楚侯生,整个人的气场就变了,他再没有看路边的苍蝇一眼,他仰着头,如同身穿华服的贵族,他脸上露出笑容,还是跟美丽没有关系,可是你却能感受到他的激动,他的坚持。 “我承认我的电影经费很少,少的都开不起我自己的工资,少的我请不起大牌演员,但是这不是我来找你的原因,我来找你,只是因为你合适,这个角色非你莫属。”楚侯生看着秦心,开口道。 他的眼球依旧很凸出,却有魔力一般,柳爱平一只手被女儿握着,另外一只手已经摸到了旁边放着的炒板栗的铁勺,准备不对劲就用这铁勺敲过去的,可是此刻握着铁勺,硬是没忍心动手。 秦家家风是很好的,秦心爷爷秦宇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不拘小节,对一些事情却很坚持,不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情,坚持本心。秦心父亲秦天也是如此。 可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柳爱平本来性子跟老公很像,可是自从老公死后,她就慢慢变了,一会黑暗,一会光明,反复无常,她溺爱女儿,听到莫老爷子让女儿和莫兴宁定下婚姻,她的本心是不愿意的,可是另外又有一个私心想让她这么做,她觉得自己疯癫了,可是她一个寡妇,住在破旧的老宅子,整日对着的只有公公和丈夫的遗照,和外面的风言风语,她能不疯吗?如果你看到你丈夫的尸体,脑袋都碎裂了、烂了,衣服上有轮胎反复碾过的痕迹,告诉你这只是一场意外车祸,你该怎么办,你带着两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你该怎么办? 柳爱平甚至想过教坏女儿嫁到莫家搅得他们鸡犬不宁,或者也许还能找到当年的真相……所以女儿自杀闹着要去泰西,她最终没有阻止,看着女儿和他们亲近,她自己跟女儿越来越疏远,可是另外一方面她的心却又无时无刻都在煎熬。 直到看到女儿脸色苍白的躺在医院里,柳爱平才真正后悔了,她后悔了,后悔自己明知道莫家不干净,还要把女儿赔进去。 她不想再失去女儿,她神经绷紧紧的,任何跟女儿有关的风吹草动她都觉得是莫家的阴谋,想到莫家她就忍不住发疯,可是此刻,她内心终究还是像秦家人多一些,也许是女儿握着她的手,让那疯狂的情绪减少了一些,她握着铁勺没有朝楚侯生砸过去。 江术仁却不愿意了,他是很现实的人,什么你合适,只有你合适,这话不就是空手套白狼吗?居然比自己还无耻,自己好歹还知道找一个影视公司挂名,你居然啥都没有。 “谢谢你觉得我合适,只是我现在还在上学,要跑去拍电影可能不现实,而且我妈妈也不希望我耽误了学习。”秦心握着妈妈的手,感觉到她的情绪不对,平和的开口道。 江术仁却立刻觉得自己占了上峰,得意洋洋的笑道:“柳女士,你放心,你女儿跟我们签约了也不会耽误学习,我们有专门针对在校学生的培训,这是培训的合同,你看看。” 他大模大样的递出一叠文件。 “秦心,我可以肯定的跟你说,你跟着我,我让你一定会红,而你要去跟着他拍什么电影,别说一年两年,就是给你五年十年,你还是默默无闻,娱乐圈的水很深,不是一腔热血就可以的。” 此刻江术仁笑的那么恣意,不再叫她秦小姐,而是称呼名字,似乎已经胜券在握。秦心仿若看到若干年后那个身体发福意气风发的他,那时候他是一名十分优秀的经纪人,亲手捧红了少女天后多多,在娱乐圈人脉资源深厚,到处如鱼得水。 他那弯下的腰从新挺直,而他踩着上位的那些女孩,却再也没有从淤泥中爬出来。 他享受赞誉的时候,从来没有回头。 秦心拒绝楚侯生,是因为她这辈子实在不想再和那圈子有关系,即使现在他没有成名,他的努力却是有目共睹,值得尊敬的。 可是面对江术仁,秦心就不仅仅是厌恶了,他为了赚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付出这些代价的人不是他自己,是别人。 “妈,之前我在学校的时候他就来找过我,也不知道怎么进去的,那时候余露也在,我就跟余露说过我们家的事情,结果他马上找来了。”秦心害怕妈妈被忽悠了,江术仁那宽宽大大的国字脸,看起来比楚侯生靠谱多了,可是眼见都未必为实,日久才知人心。 柳爱平被女儿握着手,方安抚了暴怒的情绪,可是女儿一提到余露,就跟给她按了开关键一样,她上次回去,越想越觉得余露跟莫家有关,她已经不想再争了,连丈夫的死她也不想知道为什么了,她只想好好的和儿女一起生活,看着儿女安稳的长大,可是为什么还不放过她?她挣开了女儿的手,一脸阴霾的抄起铁勺就朝洋洋得意的江术仁砸了过去。 “你个泼皮,在路上遇到我说要帮我拎东西我就觉得你不是好人,哪有大男人留个长头发,流里流气的,原来你就是那个什么经纪人,我女儿还未成年你居然让她退学,你那什么公司,我要去公安局告你们。”柳爱平拿着铁勺朝躲不及的江术仁的肩膀上敲了一下,江术仁疼的吸了一口气,柳爱平大力的把柜台都推开了,直接追上去。 左右都是商铺,午后没有什么生意,懒洋洋的,一有动静都出来看热闹,听到这人居然是来诱拐未成年女孩的,家里有儿女的都跟着起哄:“打的好!” 柳爱平拿着铁勺穷追不舍,一直从这条街头追到了街尾。 江术仁被吓坏了,跑的气喘吁吁,连说报警的话都说不出来,他一个大男人被女人追着打,柳爱平一边追着一边骂,句句不重复,骂的江术仁如同过街老鼠。 秦心站在店铺那,只觉得手空空的,妈妈挣脱自己冲出去的模样,像极了自己在监狱里跟别人打架的样子,那时候世界上就自己一个人了,妈妈走了,哥哥也走了,所以她只能自己反抗。 现在,却是妈妈挺身而出,她很高兴有人为自己出头,可是她更伤心,她比谁都能明白那种疯狂暴怒的情绪是怎么样形成的,她曾经觉得自己是神经病,被关到监狱里已经疯了,可是妈妈呢?妈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妈妈以前不是这样的,她说话都不会大声,她更不会打人,连杀鸡都是爸爸杀好了她才敢动,闭着眼睛不敢看,她是那样温柔的一个女人,此刻却随时都会暴怒,打人,跟疯子一样在街边骂街。 江术仁毕竟是一个大男人,力气比柳爱平还是大许多的,开始没有防备被她追着打,看到周围的人都指指点点,他十分生气,自己不还手你就当我真的好欺负,看到柳爱平跑的也有点喘,他一把把柳爱平推到了地上,害怕还有什么争端,急忙忙的拦了一辆车扬长而去。 “妈。”秦心追了上去。 见妈妈被推倒在地上,仍旧挣扎着要起来,去追那车。 “妈,他已经走了,你不要再追了。” 秦心伸手去扶妈妈,却被柳爱平大力的推开了,这一刻她跟不认识女儿一样,谁挡她她打谁,她拿着铁勺用力的朝女儿的头上砸了过去,秦心的身手是可以躲过的,可是她太惊讶了,她想不到妈妈居然会打自己,还是被刮了一下。 铁勺的边很锋利,秦心的额头被刮出了血,刺目耀眼。 柳爱平看到那血,手中的铁勺哐当一声掉到了地上,她才回过神来,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打女儿,刚刚她打的明明是那个男的。 “囡囡,对不起,对不起,妈妈不是故意的。”柳爱平慌了,她手足无措的,想抱她女儿,可是她不敢,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朝女儿头上砸过去,她害怕,她觉得自己疯了,一定是疯了,刚刚连是谁她都看不清,连女儿都不认识了。 如果自己疯了,囡囡和华子怎么办,他们还这么小,他们还在上学,怎么办?怎么办?柳爱平睁眼看着女儿额头上的血,好像看到了死去的丈夫,一个脑袋都是血,一张脸只剩下一半,连眼睛都找不着了,看都看不到。 柳爱平忽然就捂着眼睛尖叫起来。 “妈,妈我没事,我好好的,你怎么了。”秦心看到妈妈看着自己,忽然非常惊恐的后退,她连忙上前抱住她。 却听到妈妈喃喃的开口道:“阿天,你的脑袋怎么碎了……” 作者有话要说:入V了。喜欢的话,请继续支持,我会努力的写好这个故事,谢谢。   ☆、第三十二章 :打开 莫家有钱,可以说是盐城首富之列。 所以生为莫家长子莫怀义从出生开始就特别风光。 莫老爷子也特别重视自己这个儿子,出门会客都经常会带上他。 可是却在几年前一件事,莫怀义彻底的淡出了莫家的圈子,好好的莫家大少爷不当,居然一心向佛,开始常年去寺庙里呆着,就差没有出家了。 虽然疯狂,但是大家说起莫怀义的时候,还是会赞一声痴情种。 据说就是因为妻子去世之后,莫怀义因为伤心过度而看破红尘,不再续弦,也不管儿子,虽然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可是说起来还是不少人觉得当莫怀义的妻子是很幸福的,尤其是上流社会的女人。 其实当面莫怀义娶妻的时候就已经有一段风波,莫老爷子是想让儿子取个门当户对的,好有助力,可是莫怀义生为长子,却喜欢上一个家境普通的女孩,据说是大学同学,更是顶着压力硬是把人娶进门,之后更是琴瑟和鸣,也没有听过有什么风流史,羡煞许多人。 直到莫怀义妻子忽然死亡,让大家惊讶万分,这对模范好夫妻终究阴阳两隔,据说是因为车祸,不仅仅妻子去世了,还有莫老爷子当年故交的孩子也死了。 莫怀义至此淡出人所有人的视线,年节有出现,也是手里握着佛珠,眉目慈祥的念着经文,因为那次车祸他的手也断了一指,每次那断指拨拉佛珠的时候,特别明显。 柳爱平不知道真相是什么,老公出事那天,因为莫怀义的妻子也出事了,乱得很,莫怀义也吓坏了一般,话语不清,说话颠三倒四。 莫家人拦着她不让她看老公的模样,怕她哀伤过度,她还是乘着混乱,偷偷的去看了一眼,那是她丈夫,即使死了也要见最后一面。 然后柳爱平就看到了那一幕,还从丈夫的手里拿到了一枚戒指,丈夫素爱洁,两人结婚的婚戒都不愿意戴,手上多了一枚戒指,戒指沾着血,别人没有注意,她听到响动,来不及多看,偷偷的拿走了戒指。 在外头碰上了喝醉酒的莫家老四莫怀天,也不知道他发现没有,柳爱平吓坏了。 此刻秦心抱着妈妈,见她眼神空洞,不停的胡言乱语,一会说脑袋碎了,一会说眼珠找不着了,一会说自己错了,秦心觉得妈妈真的魔症了,她拿着随着带着的小眉刀把妈妈的手指头扎破,用力的挤出血,柳爱平才慢慢回过神来,虽然不再胡言乱语,却也还是呆呆的,任由女儿扶着到了店铺。 发生这样的事情,楚侯生自然不能再纠结角色的事情,而顾明夕也不会再这时候谈音乐。 “同学,我看着你母亲的精神有问题,是不是应该去一趟医院?”楚侯生向来是实诚的,虽是好意,可是这么直白的说出来,总是很不中听。 秦心愣了愣,却见柳爱平忽然清醒过来,面容镇定的道:“不去医院,我没有问题,我不去医院,囡囡妈妈刚刚是不小心,你不要怪妈妈,年纪大了就眼花了。” 像是完全没有事一样把楚侯生和顾明夕打发走了,把勺子捡回来,一路上还跟两边店铺的人打招呼。 给女儿的额头包扎了一下,小时候儿女调皮,常常磕磕碰碰的,都是柳爱平包扎的,那些医药都常备,不过还是让女儿之后要去打一针破伤风。 现在的柳爱平跟刚刚判若两人,一边帮女儿包扎一边默默垂泪,十分可怜懦弱。 秦心看着妈妈,很难受,楚侯生那句精神有问题,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以前没有注意,妈妈都待在乡下,正常也不会和人起冲突,所以没有什么事,可是自从自己重生回来,想要改变生活,每次和妈妈在一块都会出事。 如果一次两次可能是意外,可是每一次都这样,还有妈妈刚刚喃喃说的话,更是让秦心觉得不对劲。 阿天是妈妈叫爸爸的称呼,当时妈妈看自己,突然间就变的恐惧无比,整个人眼珠都翻白仁,自己用刀扎了妈妈的手指,她也还不太清醒,可是当楚侯生说要去医院的时候,她就立刻镇静了下来,这中间的情绪转换简直跟双重人格变化一样,都不需要过度。 秦心很想问一句爸爸到底怎么了?可是看着妈妈现在的状态,秦心不敢开口,爸爸去世的时候,秦心还小的很,根本不懂事,哥哥稍微大一点。 她其实对这时候的事情已经不太记得了,就觉得妈妈身体不太好,哥哥性格越来也沉默,所以秦心上辈子即使知道哥哥是真心对自己好的,可是和哥哥也没有什么话说,觉得哥哥性格很别扭,一点不开朗。 现在回想起来,爸爸出事后,只有自己不懂事,还如以往一样,可是妈妈和哥哥都变了。 如果真的是精神有问题,是不能刺激的,妈妈上辈子也是好好的,突然就进医院,然后就传来了死讯,秦心再回想,只觉得一切都怪异起来。 看着妈妈很快恢复了正常,已经开始清洗板栗,准备明天的,炒板栗要好吃,清洗挑选也很重要,坏掉的是不能混进去的,否则会影响口感。 干活的柳爱平整个人很正常,秦心下午是请假出来的,还不到周末,柳爱平让女儿先回学校。 秦心答应了去学校,却先去找了哥哥。 恰好在校门口碰到了红毛那几个混混,秦心居然觉得亲切,红毛也看到了秦心,转头就想跑,不过想了想又上前打招呼。 秦心对这些混混其实没有恶感,说凶他们凶不过监狱里的人,说坏他们坏不过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也好好的打了个招呼。 倒是让红毛受宠若惊,秦心漂亮的过分,尤其那双眼睛,盯着你像是有妖气一般,此刻看到她额头又中彩了,包了一块纱布,却觉得更加好看,红毛以为秦心又打架了,什么人居然把她弄伤,真是不要命。 秦华放学出来看到妹妹额头包着纱布,还有红毛他们一下子误会了,一副要拼命的架势,把红毛吓一跳,这两兄妹都是疯子。 秦心连忙拉住哥哥。 “不是他们,哥我有事问你。”秦心拉着哥哥的手,兄妹俩走在古老英华中学的围墙外头的小路上。 英华后面本来是一个化工厂,后来工厂搬迁了,就空了,巨大的厂房中间立着一根粗大的黑烟囱,当年鼎盛的时候,这烟囱不知道每天要奔出多少黑雾,日夜不停,吞噬着整个城市的干净空气。 据说这化工厂莫家也有份,在盐城,踏足的地方,总是很轻易的跟莫家有关。 现在整个厂房空着,显得很破败,里面还住着一些下岗的工人,还有退休的老职工,都是矮矮的平房。虽然没有了当初的繁华,可是有人住,还是有些人气,今后这块地会被推了,这里建立了一个巨大的广场,昔日的化工厂就彻底在历史消逝。 秦心牵着哥哥的手,一步步的走上了化工厂边缘的围墙,已经塌了一半,厂里的人想抄近路出来,小孩上学也想从这边走,所以原本的化工厂高墙,生生被踩出了一条路。 兄妹俩缓缓的走上了墙顶,墙很宽,都够两人并排走,可想化工厂鼎盛的时候,多么辉煌。 走了有一会,基本没有人声,兄妹俩面前就一座高高的大烟囱,黑黑的,插入云霄。 秦心坐了下来,秦华自然在一边陪着,只是不知道妹妹要说什么,觉得她今天情绪不太好。 “哥哥,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秦心扭头看着哥哥,他坐下之后,后背的脊骨就明显的凸出来,正常人都是凹进去的,哥哥很瘦,似乎怎么吃都吃不胖,他成绩很好,很安静,跟自己长着相似的脸,却最多只是清秀,他的存在感似乎很低,总是习惯的把自己藏在角落。 这些都是以前的秦心不喜欢哥哥的原因。 “没事,我吃的很多,身体好的很。你不是说有事要问我吗?”秦华觉得妹妹怪怪的。 “哥,今天有人来找妈妈,让她同意让我去当明星,妈妈发火,把那人给打了,我的额头是妈妈不小心打的,妈妈当时看到我头上流血,忽然就露出很惊恐的表情,一直喊着,阿天你的头怎么碎了。”秦心说到这里抬头看到哥哥,只见他脸色迅速的变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哥,我想问问爸爸怎么死的?”秦心觉得这句话问哥哥也很残忍,哥哥只比自己大一岁,可是她还是问出来了。 秦心双眼含泪的看着哥哥。 就见哥哥愣愣的看着远方,盐城黑的快,太阳到了这里像是掉下山一般,晚霞也只有一瞬间,很快就消失,人类的灯已经预备好早早的亮了。 远方那处有盐城最高的楼,灯亮的最早,四面都是玻璃,华美的像是展览品,那是一座正四方的楼,中间是中空,楼顶四个角有四个尖塔,夜幕降临,那楼跟整个城市的灯塔一般,闪烁着华丽的光芒,看到那楼,你就大概知道自己的位置,那是莫今通莫老爷子最得意的作品。 那么闪烁的楼,虽然远远就能看到,可是只是衬托着这化工厂更加破败,秦心看到哥哥落泪了,因为那灯光的反光,泪水闪烁的滴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秦华声音冷静,却比妹妹声音更加沙哑,像是低吼出来一般。 “十二岁那年,有一次我跟别人打架,磕破了头回家,妈妈突然就跟疯了一样,抱着我的脑袋哭着喊着,说爸爸的脑袋碎了,眼珠找不着了,我吓坏了,妹妹,我很害怕,我那时候才十二岁,什么都不懂。”哥哥双手抱着脑袋靠在自己腿上,他后背的脊骨凸出的更明显了,整个人浑身都在颤抖。 秦心的手落在哥哥的后背上,轻轻的拍着,摸到那凸出的脊骨,只觉得自己的手也再颤抖。 兄妹俩坐在破旧的厂房围墙上,秦华继续说,他说他看到一枚奇怪的戒指,说妈妈的情绪反常,像是聊家常一样,把这个沉重的话题打开了。 秋风有些凉,坐的高了,风也大了,吹着兄妹俩的衣服哗哗的响,整个天都黑了下来的时候,老旧的化工厂终于也舍得开路灯了,稀稀拉拉的路灯,勉强能照亮一点。 黑暗中,这对兄妹肩膀靠着肩膀的相互依靠着,他们面前是一座巨大的高耸的烟囱,对比之下,他们如同蚂蚁一般渺小。   ☆、第三十三章 :脚踏实地 天气预报说今天阴有小雨。 秦心还是准备去跑步,又是天没亮就醒了。 没有噩梦,许是太累了,累的梦都没有做就醒了。 昨天回学校,她跟往常一样,还去教室晚自习,晚自习的时候没有看到余露,听说又去医务室了。 陈玉去了图书馆,秦心一个人坐位置上,她不知道做什么作业,也没有心思做,翻开语文课本,秦心拿着本子,对照着抄写。 她没有写的很快,也没有乱,一个字一个字的写,虽然她的字没有很好看,更谈不上什么风骨,她写的很认真,听不到周围的脚步声,也听不懂周围是说话声,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她自己。 一笔一划把一个字写完,开始写另外一个字,她的手腕的力量控制的很好,每个字写的时间都差不多,很快,一页的字就满了,又翻开了第二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的人都走光了。 整个教室就剩下秦心一个人。 沈从文的《边城》也到了尾声,她像是古人抄佛经静心一般,想让自己静下来。都说字如其人,秦心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人,她的字规规矩矩,她也不喜好连笔,一笔一划都是分开的,不会顺手就连上去。只是有个毛病,《边城》的“城”字到秦心的笔下,那倒数第三笔斜勾总是直接被写成了一捺,那勾就消失了。 秦心记得妈妈说过,她小时候,村里来了个算命的,大家都说灵,妈妈也去给秦心算了一命。 算命的说秦心的命太轻,终身行乞孤苦之命。 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女儿容貌那么出挑,好看的不像是村里的小孩,算命的这么说,柳爱平是完全不相信的,可是这种话听了还是又惊又怕,后来有一家小孩发烧,这人给了一张符让烧符水给小孩吃,结果小孩发烧加痢疾,当天就送医院了。这算命的当天也就跑的不了了之了。大家又说这算命的是骗子。秦心知道这事,也是被当作笑话说的。 可是回想上一世,竟是一语成谶。 她不是个好命的人,一生郁郁不甘,亲人早逝,无依无靠,最终自己也短命而亡。 继续抄写: “天保佑你,死了的到西方去,活下的永保平安……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一九三三年冬至一九三四年春完成。” 最后一个“成”字,秦心又忘了那一个勾,落笔,也落泪。 那个冬天,沈从文写了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想必一整个冬天,许都不太快活。 上辈子于秦心来说,也是一个悲伤的不能自已的故事,重新来过,她以为只要褪去浮华外衣,脚踏实地就能改变过去,就像书中的翠翠,如果她重新来过,是不是哥哥不会死,弟弟也不会外出,再也没回来,爷爷也不用早早的躺土里。 可是看书的人都知道不是的,那不是她的错,那是那个年代的错,她无法改变那个年代。书里总是透着一股命运已定的气息,注定是个悲剧。 秦心能改变吗? 天阴的厉害,跑步也让人跑的压抑,可是听着自己喘气,秦心觉得比躺着好,至少感觉到活着的生动气息。 祝军也按时来了。 他本来就是在部队长大的,习惯了晨跑。 他从小就没有什么烦恼,有一点小烦恼也在跑步中跟着汗水挥洒出去了。 “早上好。”祝军看到秦心,觉得阴天一点都没有关系,她就是太阳一般,靠近她就觉得阳光明媚。 “早。”秦心看到祝军一脸笑容,很是羡慕,也很是喜欢,能看到这样干净阳光的笑容,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秦心没有什么朋友,上辈子把余露当作最好的朋友,让她对朋友这两字很是紧张。 现在虽然跟陈玉同桌,关系也好了不少,可是陈玉跟自己哥哥很像,平时都不太说话,她会做一些事让你感动,可是她总是不善于表达,比你还闷。 而有些话,是不愿意对家人说的。 秦心和祝军跑了一圈,秦心提议到舞池边坐坐。 祝军很开心的答应了。 小叔昨天给他打电话,得知他还停留在每天一幸福晨跑的阶段,就觉得这侄子没救了,孤独终生的节奏,尼玛晨跑能跑出女朋友?晨跑能跑步小朋友? 被二哥欺负的祝英熊很想在他儿子身上报复回来,各种蛊惑,奈何,二哥那面憨心奸的家伙生出的儿子却是真的憨,一点欺负的成就感都没有,跟他说话说到后头,倒是祝英熊自己一肚子气,恨不得立马到盐城帮这侄子泡妞。 祝军挂了电话,觉得老爸真是智慧,他说跟小叔打电话只要说话慢吞吞的,小叔就会急的自己在那跳脚。逗小叔果然很好玩。 祝军是真觉得现在每天晨跑很开心,小叔说那就是喜欢上那女孩了,既然喜欢了就要去追,不然哪天被别人追走了,就后悔莫及了。 可是祝军真的没经验,不管小叔说多少方法,可是祝军都觉得不适合,他觉得他看到的秦心,跟小叔口中的女孩子不一样,小叔说秦心刚刚被退婚,正好是空虚的时候,这时候追求她是最有效果的,可是祝军不愿意这样。 喜欢一个女孩,他愿意慢慢和她一块成长,小叔说恋爱要多谈几次,就会有经验,而祝军接受的教育却是,要么不要,要的话要最好的,一次搞定,绝不返工。 一个目标都攻克不了,何必再找其他目标,如果这个目标已经攻克下了,那又何必再要其他目标。 祝军的想法非常朴实,他愿意慢慢了解秦心,慢慢走入她的生活,也让她慢慢了解自己,走进自己的生活。 此刻祝军自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很正确的,当然后来他就为自己的想法有些后悔,有时候真的内心把持不住。 比如此刻,祝军和秦心并排坐在舞池边,看着面前的泰西湖。 天有些凉,秦心穿了运动长袖,中间拉链那种,因为跑的有些热,拉链就往下拉了点,祝军个子高,一侧脸一低头,就不小心瞄到了秦心运动服里面的粉红色的小内衣,瞬间脸色的刷的变红了,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没太看出来。 更糟糕的是,祝军觉得自己的血液似乎从眼睛开始向下传导,一路飞奔,蠢蠢欲动,还好他穿的很宽松的运动服,坐着的姿势是能遮挡的,他面红耳赤,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说好的慢慢来的,怎么会这样,这一刻祝军甚至想自己会不会是那种传说中的色*情狂魔,只是看一下女孩的小内衣,连上面的草莓图案都没有看清楚,身体居然有这样奇怪的反应,他是那种一紧张,面容更加肃穆威严的人。 所以秦心没有觉察到祝军的奇怪之处,就觉得他此刻严肃的很。 秦心的心情很肃穆,正好适合谈话。 “祝军,你有没有遇到过很难对付的对手?” “有。”祝军毫不犹豫的点头。 “你那怎么办?”秦心昨天听哥哥的话说完,实在太震惊了,前世一幕幕不合理的事情,似乎都找到了缘由。她以为是自己太作,才导致了所有的悲剧,可是突然间才发现,自己也只是落在局中。 哥哥那颤抖凸出的脊背,让秦心不忍心碰触,哥哥送秦心到校门口,反复交代她要好好读书,注意身体,秦心忽然明白,为何高考都没有考上的哥哥居然考了会计资格证,进的公司也是莫家的公司,最后在路上又死于车祸。 看着哥哥对自己露出安抚的笑容,秦心却看到那被哥哥的鲜血再次染红的结婚喜帖,喜帖上有哥哥和未来嫂子的大头照,哥哥那被鲜血弥漫的照片如同年轻的父亲一般,如同年轻的爷爷一般,都是面带笑容。 哥哥的手心不温暖,她的手也不温暖,两个人握在一起,也不会觉得有多温暖,可是当松开手,跟哥哥挥手告别,看着哥哥的背影渐渐消失,还是觉得手更凉了。 “第一,爱上他,要是没有办法爱上他,那就多爱自己,永远不要让他控制你的心情。第二,永远不要对他心存报复,那样对自己的伤害远大于对他的伤害。第三。忘记他,忘不了他,就让自己拥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他就无足轻重了。”祝军如同秦心当初对余露说话一样,依次伸出了三根指头,一脸坚定。 把秦心说的愣住了,她也只是随口问的,她甚至不指望祝军给她答案,与其说是问祝军,不如说是问她自己,可是祝军却给了这样一个让秦心震惊的答案。 秦心甚至怎么回宿舍都没有注意。 上完一天的课,秦心下了一个决定,她给楚侯生打了个电话。 楚侯生鞋子都没有穿好,就急忙忙的从顾明夕的公寓里赶来泰西了,好在那是顾家专门给顾明夕在学校附近买的,不远。 声乐楼是顾明夕的主场,顾明夕自从知道那两首曲子是秦心弹的,就很想让她过来钢琴室。 顾明夕很有音乐天赋,但是他觉得自己并不擅长演奏,他更擅长编曲,倾听。 祝军说,要爱上他,如果不爱,也要爱自己,不要让他左右你的心情。而上辈子,秦心很爱很爱莫兴宁,为了他自甘堕落,他的一举一动,左右着秦心的所有情绪。 这辈子她不会再爱。原也没有想心存报复的,可是真相那么残忍,残忍的你不愿意去明白,可是能放下吗?像妈妈那样就真的是放下了吗? 可以忘却吗?她忘不了,如果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或许就算知道了,也是稀里糊涂的活下去,可是经历了那么多悲惨,午夜梦回都是噩梦,怎么会轻易忘却。 所有的都做不到,只有一点,要让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已经不需要去在乎对方,强大到让对方仰望,害怕,这条路最难,可是死亡都不害怕,活着还有什么难。 娱乐圈是悬崖峭壁,是不能回头的路,可是也的确是捷径,只要你脚踏实地,一直向上走,就能走到顶峰。 “我答应你。”秦心站在钢琴室的窗前,缓缓的开口道,天气预报似乎不准,窗外,阴霾的天空居然透出了一缕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两口谈心。 祝军:为什么会选择我。 秦心:还记得泰西舞池边的早晨吗?我问你如果遇到强大对手怎么办?是你给了我人生正确的方向。 祝军脸红:额……(当时太紧张了,在背书,满脑子都是那粉红色的草莓是怎么样的……)   ☆、第三十四章 :邀请 莫兴宁这段时间过的非常愉快,出国留学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视野开阔了许多,不再仅仅就陷于莫家中,盐城中,他面前有一个崭新的世界。 连带着心中对秦心的厌恶都淡忘了一些,见的世面多了,就觉得自己以前的纠结有些可笑,像秦心那样的女人,自己费了太多的心思,已经有些魔症,还好自己出国了。 他对秦心的身份耿耿于怀,其实并不是他天生嫌贫爱富之类的,他接受的教育是很好的,就算看不起别人也不会摆到明面上,而是源于他的母亲,从他懂事起就知道母亲是个条件很一般的人,母亲的娘家非常远,并且很少来往,母亲的母亲很早就病逝了,母亲的父亲再婚,关系并不好。 姑姑怀云很瞧不起母亲,总说她是狐狸精,勾引了大哥,后来也不知道谁宣扬的,这种说法越来越多,说母亲叫*床都叫的格外大声。这些话听在莫兴宁的耳里是非常愤怒的。 他只能安慰自己,就算别人瞧不起也没有什么,只要父亲爱母亲就好,母亲比谁都端庄,绝对不是那种人。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莫怀义夫妇真的在外头算是模范夫妻了,感情非常好,莫怀义从来不在外头摘花惹草,莫兴宁很为爸爸骄傲。 直到有一次,莫兴宁意外的撞见了母亲后背的伤,横竖交替,密密麻麻,狰狞的如同被鬼俯身一般。 莫兴宁吓坏了。 他那时候还小,不敢对任何人说这事,从那时候起他就表现的爱粘爷爷,不喜欢跟着父母,他是个聪明的人,那么小就知道趋利避害,后来,他母亲死了。秦心的父亲也死了。 莫兴宁以为心中的秘密就永远埋藏起来了,他还是优秀的莫家少爷,爷爷喜欢的莫兴宁,却不想爷爷居然脑抽的给自己和秦心定下婚约。 秦心的出现,像是时时刻刻的提醒他,有一个秘密,有一天会被人发现,他受不了这种感觉。 他把那种愤怒渐渐的转移到了秦心身上,看着她出丑被人厌弃,最终名正言顺的抛开她。他在布局,跟着爷爷身边待久了,不自觉的就学了很多莫今通的习惯,哪怕出国了,他还留了一手,他觉得这是他的仁慈,他没有再出手,只是看你自己的造化。 看的多,见的远,也就不在乎那样的小人物了。在新的世界,挥斥方遒,谈论江山,觉得自己能做的事情太多,太多。 心中有丘壑,甚至觉得华尔街都不算什么,未来那里必有自己一席之地。 老爷子和莫兴宁打了几次电话,对莫兴宁这种状态很满意,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眼着四方,有目标有胆气。 刚刚写了一篇论文,莫兴宁揉了揉眉头,舒展了一□体,看到自己有新邮件,居然是堂弟莫兴远的。 是一个视频,莫兴宁漫不经心的打开,他并不是很在乎这个堂弟,虽然比自己小一岁,又因为是小叔的孩子,爷爷也似乎格外宠爱一些,可是正因为这份宠爱,使得他到现在还是天天逃课,一半的课程都不及格,整天就记得玩,在老爷子面前也放肆的很。 他只是想休息一下,找个东西看看消遣,所以还一边拿着手机,视频有点吵杂,突然,低沉的粤语声响起,周围都是英文的环境,异国他乡,突然听到地道的粤语还是很亲切的,他觉得自己心动也是因为声音亲切。 可是当他抬头看视频的时候,就愣住了。 莫兴宁一直都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对自己要求很高,自然他对自己未来的另一半要求更高。 处女座的莫兴宁,有一种偏执狂一般的性格,洁癖,掌控,多疑。 上一次在医院看到脸色苍白的秦心,莫兴宁的心有那么一刹那的柔软心动,可是他也是那一次惹爷爷生气,所以他把那种感觉压下了,变成了更加厌恶。 可是眼下,舞台上那个疯狂美丽如妖的女孩,居然是秦心,一眼就能看到你心底,她的声音那样沙哑,一句一句的像是在用声音触摸自己的身体,非常的自律的莫兴宁只觉得看到这个画面就激动起来,桌面上写好的论文居然被他无意识的揉成团,等视频结束,那论文已经烂的不能再烂,连草稿都没有。 莫兴宁有些惊慌,他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情绪,而且堂弟发这个给自己是什么意思?嘲讽吗? 莫兴宁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让自己冷静下来,毫不犹豫的把那视频删除,给余露打了个电话,让她不要再联系经纪人给秦心,因为看到那视频,莫兴宁居然震撼了,他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画面。 余露接到莫兴宁的电话的时候,正在和许铭郝也就是许医生约会,算是约会吧,就在医务室后门,也是泰西湖边,有一个操场,但是因为医务室的缘故,这里比较少人来,很是安静。 许铭郝说想散散步,余露就一起跟来了,两人一起走在树下,秋天了,脱下白大褂的许铭郝,却更显风度翩翩,从头到脚穿的都非常考究,让余露不由自主的想起莫学长,可是许铭郝的脾气比莫学长好多了,他的笑是温暖的,莫学长也会微笑,却总觉得没有温度,以前没有对比觉察不出来,现在一对比就很明显。 余露再聪明也只是一个17岁的少女,比同龄人成熟一些,功利一些,但是对爱情还是有幻想的。 两人一起漫步,就在那手不知不觉牵上的时候,余露的手机响了,那吓一跳,拿出来看到莫兴宁的名字,有些歉意的看了一眼许铭郝,走到一边接电话。 莫兴宁声音很冰冷,没有多说,像是下了命令一般,出国的莫兴宁视野更开阔了,更不耐烦应付余露这样的人。 余露挂了电话,脸色很不好,莫兴宁是学校唯一一个知道她身份的人,她爸爸不是儒商,没有什么文化产业,就只是摆了个书摊,卖盗版书的。 “怎么了?”许铭郝走到余露跟前,见她脸色一下子苍白了,毫不犹豫的伸出手,握住了她的软软的手,开口道。 余露看着许铭郝,不知道为何,此刻她觉得好感动,又好难过,如果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还会这样对自己吗? 这段时间让余露过的很纠结,甜蜜又忧伤。 秦心却更加忙碌了,她答应了楚侯生接那个角色,不过害怕妈妈担心,希望能在就近拍摄,不耽误上学。 秦心也没底,楚侯生后来是非常红,在整个圈子当中地位都是非常高,可是并不代表着他的这部电影能红,秦心甚至不记得他曾经有拍过这部电影。 可是眼下这是她最好的机会。 她不敢奢望会一步升天,甚至连成功都不敢想,但是机会在眼前的时候一定要牢牢抓住,她上辈子向来是没有什么运气的,眼看到手的角色最后会变成别人的,同样被介绍给姓金的投资人,多多成为了少女天后,自己什么都没有,落得个声名狼藉。同样被青神看上,自己成为背后毁谤人的小人,对方却能红成一姐。 好运从来都不在自己这边,秦心只能付出比别人更多更多的努力。 电影开拍还要筹备一段时间,秦心也在准备。她每天的作息非常稳定,早上起来晨跑,上课完就去图书馆,从图书馆回来去声乐楼,重新把钢琴拾起,顾明夕有时候也会过来听她弹奏,开始秦心还有些压力,毕竟他是蝴蝶兰,不过后来就慢慢习惯了。既然决定走这条路,就不能有任何借口懈怠,周末回家一天陪妈妈,一起帮忙卖板栗。 只是没有想到之前跟红毛他们打架居然打出缘分出来,他们老在附近混,有时候看到卖板栗很忙的时候还会去帮忙,也不要钱,就拿两袋板栗走。 秦心太忙了,忙的余露都没有办法找茬,秦心更顾不上找她麻烦,却不想,今天余露给她带来了一张邀请函,莫兴婧的生日晚宴,邀请秦心参加。 莫家第三代就这一个女孩子,即使就是一个生日宴,每年都是正正经经的举办的,邀请不少人参加,秦心还是第一次收到这样正经的邀请函,以前她虽然是莫兴宁名义上的未婚妻,莫兴婧却是非常看不起她的,秦心有去莫家就会被她捉弄,更别说正经邀请她参加生日宴了。 郁金香色的邀请函非常有质感,邀请函附带着还有一个小黑盒,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朵蓝色的永生玫瑰,精致美丽的让人炫目。 可惜永生花再美,已经是尸体。   ☆、第三十五章 :第一次约会 “听说你邀请了她。”莫兴远头上戴着银灰色的头盔,浅棕色的眼珠在面罩后面,显得色彩十分诡异。 莫兴婧从镜子里看到莫兴远,眉头就皱了起来,“我的事情你少管!” “我只是很期待啊。以前她那德性捉弄了也不好玩,现在肯定更有趣,不如来让我凑个热闹。”莫兴远依靠在门口,把玩着手中的车钥匙。 “谁说我要捉弄她了,我可是很真诚的邀请她来的。”莫兴婧站了起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黑色丝带的项链紧紧的扣在脖子上,丝带中间有一个古铜色的小十字架,身上穿的黑色的露肩小礼服搭配黑白竖条纹的蓬蓬短裙,鞋子依旧是她喜爱的小香。 长发,齐刘海,眼线微微勾起,睫毛很长,镜子中的女孩甜美中有一点点的微性*感,她很喜欢自己这副打扮。 可是却被莫兴远那噗嗤的笑声给打断了。 “论长相,她素颜就甩你一条街,你再费尽的打扮也不如她。” “莫兴远你找死。”莫兴婧随手拿起面前的香水就朝莫兴远砸过去。 莫兴远早就躲开了,只是那泪滴一般漂亮的迪奥香水瓶,碎成了块,浓香满室。 秦心在练琴,顾明夕听的很专注,等琴声结束了,才开口道:“今天有点不专心,有一个音不对。” 顾明夕喜欢穿黑色,在幽静的琴房,有时候猛一抬头看到他,会如同看到死神一般,仿若他身后也有一对黑色的隐形翅膀。 秦心走到了窗前,拉开了一扇窗帘,顿时洒进了半室阳光。 “学长为什么不喜欢阳光。”秦心注意到在阳光洒进来的时候他下意识的朝另外一边避开了。 “可能大概是我在昏暗的光线下比较帅吧。”顾明夕被秦心一问,想了想,一本正经的答道。 秦心也只是随口一问,说出口的时候才觉得这样问或许不太好,牵扯出一些陈年旧事,往日伤害之类的,因为顾家据说所有人都出国了,顾明夕父母哥哥都在国外,国内就只有他一个人,很奇怪。 却没有想到顾明夕会说出这样的答案,他是很认真的思考,很认真的回答,这就是顾明夕,永远不会让你觉得尴尬,待在他身边总能很愉快。想象不到这样一个人,今后为什么会自杀,原本只是海报上传说中的人物,知道那种结局也最多感叹一句,可是真正相处才发现,他真的是很美好的一个人,他身上有很多优点,很值得学习。 待人接物,行为举止,说话,都像是艺术一般完美,秦心觉得每天跟顾明夕相处,不自觉的都能被熏陶到,她很珍稀这样的机会,因为现在的她才17岁,可以学习的很多,有些知识能从书本上学到,而有些知识是学不到的,有这样一个似朋友似老师的人物,她很幸运。 “学长你想考什么大学?”秦心侧着身,看着顾明夕,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没有余露那种圣洁的感觉,却是很妖孽一般,她的眼睛很特别,摄人心魂。 “我应该会上京都电影学院。”顾明夕在没有阳光照到的角落,注视着秦心,面带微笑。 这个学校正是秦心上辈子花钱进修的地方,回忆并不美好,跟学校真正的学生比起来,她是个外来者,是个失败者。 秦心笑了笑,没有再想曾经的事情,她今天有点走神,一方面是因为晚上就是莫兴婧的生日宴,自莫兴宁出国,秦心就再也没有去莫家。 在莫家老宅,老爷子还给她留了一个卧室,秦心那时候很是欢喜,哪怕那卧室跟下人房很近,她只要想到自己和莫兴宁住在一个屋檐下就觉得高兴。 她不知道给自己邀请函是莫兴婧的自作主张,还是老爷子的意思。 在盐城,莫家无处不在,妈妈卖板栗,老爷子必定是知道的,却没有什么动静。 父亲的死有蹊跷,莫家人脱不开关系,而莫老爷子的态度很是奇怪,别人对莫今通的评价是手段阴狠,为人义气。 这义气两字的评价最大的体现在莫今通对战友秦宇一家的态度上,他和秦宇关系很好,总把秦宇当年在战场救他一命的话挂嘴边,后来秦宇死了,莫家发迹了,莫今通并没有忘记战友,对他的后人也很照顾,再后来秦宇的儿子秦天居然出车祸也死了,莫老爷子还是念旧情,虽然当时风言风语说是秦天和莫老爷子的大儿媳妇有染一起出车祸,可是被莫老爷子强力压下谣言,对外称秦宇为救他家人而死,并给秦宇的女儿和自己的大孙子定下婚约。 做人能仗义到这种地步的实在不多。 自从哥哥口中知道那似是而非的真相后,秦心真的很想看一看莫老爷子,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可是,秦心并不准备去,她还太弱小,对这个生日晚宴明知道不怀好意,何必还要傻呼呼的去体验,况且邀请函是余露给的,莫兴婧自己没有说过,所以接到余露递过来的邀请函的时候,秦心就压根没有打算去。 让她更心神不宁的是今天早上晨跑的时候祝军约她晚上一块吃饭。 是那种正经的约她,而不是两人跑完步顺路一块去吃早饭。 每天早上天刚刚蒙蒙亮,秦心就起床跑步,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都不会中断,而祝军也是如此。有个男人每天愿意陪你跑一万米,是什么感觉? 秦心只知道每天按时看到祝军出现是很安心的事情,他总是不吝啬他的笑容,让秦心觉得动力满满,她很喜欢这种感觉,有人陪着你前行,你不担心他算计,也不用特别的去应酬他,很自然的相处。 秦心知道他是八班的,知道他因为父亲工作调动转来泰西,再多的也没有,两人除了一块跑步一块吃早饭,其他时间基本没有交集。 可是今天,祝军说晚上要请她吃饭。 当时秦心很爽快的说好。 可是接下来就一整天都有些恍惚,因为秦心居然感觉到一种不一样的情绪,说不上来是什么,有些雀跃,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祝军是个很大气的人,跟他相处的时候你会容易被感染,也变的很爽快,他是那种再复杂的事情到他眼里都是简单的人,秦心这段时间很刻苦很努力,可是每天早上晨跑是她最轻松的一段时间。她的心压着太多东西,阴霾厚的遮天蔽日,可是看到祝军很平常的笑容就觉得这些都没有什么,继续奔跑就行。 今天中午秦心在宿舍里翻了半天的衣柜,居然找不到衣服穿,妈妈买的衣服太可爱,自己以前买的衣服太暴露,秦心有点郁闷,去舞台上唱歌她都可以光棍的穿着牛仔裤和T恤,只是一顿饭,也许只是祝军心血来潮,想着一起去食堂吃个饭而已,自己居然这么兴师动众。 最终秦心还是套了件黄色T恤和牛仔裤出门了,黄色T恤上面有粉色的小鸭子,妈妈喜欢的类型。 余露中午破天荒的待宿舍,见秦心翻了一会衣柜穿成这样就出门了,嘴角挂着笑,没有多说。 她一心向上爬,对富豪生活各种向往,自是非常熟悉,以前她跟秦心几乎是形影不离,去年莫兴婧的生日宴,场面非常盛大,钱跟不是钱一般,据说莫老爷子喜欢这样的热闹,大家也凑趣,那一次秦心穿了很暴露的吊带裙,被莫兴婧不小心泼了黄色果汁,很是狼狈。如今秦心自以为改过了,每天素颜,穿的很朴实,实际上过去还是要被嘲讽的,这样穿估计到了现场还会被认为是搞卫生的小妹。 她晚上也会去,虽然莫兴婧的性格不讨喜,表面甜美乖巧,私下总是肆无忌惮的嘲讽她,但是这种人才不用担心,起她堂哥莫兴宁来说,莫兴婧简直跟小孩子一样幼稚,余露一点都不在意她的嘲讽,她只要可以出席那种场合,认识更多人就行,对她来说,莫兴婧就算是莫家人,也只是她的踏脚石。 她给自己准备了一条非常华美的裙子,裙摆做工考究,手工刺绣,肩膀处是透明的沙,收腰,穿上这裙子在露出笑容,使得她看起来温柔美丽,非常有名媛淑女的感觉。 她很期待晚上的生日宴,不知道今天秦心该会如何出丑。 秦心有些走神的站在窗前,忽然一阵琴声把她唤醒,是初秋,自己也弹过,总是很容易让人平静下来,悠远的琴声能安抚人心。 “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一曲毕,顾明夕弯腰站在秦心跟前,如同王子一般,朝她伸出了手。 “今有佳人邀本宫赴宴,本宫尚无称心的行头!”秦心看到顾明夕这副模样,也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然后秦心就被顾明夕带到他公寓里去。 秦心看着偌大的房间,目瞪口呆,里面居然全部是女装,挂的整整齐齐的,从头到脚的东西都有。 “顾学长,这些是?” “我家人都出国了,他们以为我有异装癖,所以每一季最新的服饰都会寄来给我。”顾明夕耸了耸肩道。 秦心因为知道顾明夕上一世跟青神的纠结,所以没有再问。高高兴兴的挑衣服,衣服太多,新的过份,吊牌都没有拆。 顾明夕看秦心试衣服,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扶额。 觉得秦心糟蹋了那张脸。 干脆让秦心坐下,他给打扮。 秦心有些心虚,刚刚看到这么多漂亮的衣服,有些太兴奋了,上辈子也曾很奢侈过,却也没有这么大的试衣间,就有一百多平了,而且是一个人的,在监狱里待的生锈了,醒来看到自己那一堆暴露的衣服不忍直视,宁愿清汤挂面,可是女人终究是有爱美之心的。 顾明夕给她选了一条金属色拼接迷你裙,虽然是一条裙子,造型却十分帅气,拼接的部分有些像是太空的特殊材料,搭配秦心的短发很干净利落。 秦心以为这就差不多了,又被顾明夕按到椅子上,他开始给秦心化妆。 她脸上最美的部分是眼睛和嘴唇。 顾明夕先给秦心的面部,耳部与颈部涂抹上金色珠光饰底液,再在上面加一层丝柔光亮BB霜,确保底妆服贴,秦心的皮肤非常好,没有额外的遮瑕处理。 然后开始化眼妆,秦心的眼睛非常漂亮,天然的丹凤眼,顾明夕舍不得太多处理,只是轻轻的在眼脸处涂上了一些大地胭脂色的腮红,眼影都只是用裸色的加深,化好眼部妆容,并没有让秦心真开眼。 他着重画的是唇,他先用少量的丝柔珠光粉底液模糊唇部的轮廓,再给唇部上色,最后再用同色系把唇部轮廓勾勒出来。 完全画好了,才让秦心睁眼。 秦心站在所有面都是镜子的试衣间中间,却仿若看到一个外星的公主降临地球一般,最先引人注目的是那深宝石红色的双唇,散发着极致的魅力,其次是她的眼眸,只是注视着你,却如同吸铁一般,会让人沉溺进去。 秦心这才知道为何顾明夕要给她选这样硬朗的裙子,这副妆容稍微穿的妩*媚一点就会太妖娆风尘,可是这一身的裙子正好压制,她知道自己长的好,可是也没有极致的感觉,最多比一般人好,可是眼下,她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只是觉得自己两辈子重来都没有这么漂亮过。 顾明夕很是得意的看着震惊的秦心,然后把她赶出家门,快去约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顾明夕:他们以为我有异装癖…… 秦心:哦。 顾明夕:……(你不好奇我到底有没有吗?你真的不好奇吗?你怎么不问呢?我告诉你我没有,真的没有,小时候麻麻喜欢给我穿女装,我是家里最小的小孩,然后他们就误会了,不会你也误会了吧,我真的没有。我先给你挑衣服,我再给你化妆,我就不信你能忍住不问。) 顾明夕送走秦心,回想起来她还没有问这个问题,误会的人又多了一个,内牛满面T_T。   ☆、第三十六章 :约会记录 祝军打电话给秦心说来接她。 秦心在顾明夕公寓门口等祝军,等了七分钟五十三秒,这七分五十三秒当中有秦心有过八次的冲动,想回顾明夕公寓把衣服换回来,把妆容洗掉。 每个即将要出去约会的女孩一定都有这样的经历,就是很忐忑,你不打扮邋遢觉得忐忑,可是用心打扮了却觉得更忐忑。 其实顾明夕没有给秦心化很浓的妆,比她自己以前那浓妆艳抹的好多了,整个妆容非常干净,不会有一点多余的腻味,就是把秦心脸上的优点更加凸显。身上的裙子也没有很复杂,剪裁非常简单,就是一条无袖连衣裙,色彩也很庄重,就是材质看起来比较炫目。 每个路过顾明夕公寓的人,看到秦心,几乎都会忍不住回头。 秦心以前也是公众人物,对被人围观并没有太不适应,可是却不知道祝军看到自己这样会不会被吓到,而且万一祝军只是想随便吃个便饭,自己这样是不是太隆重了,好囧啊。 以前的秦心满脑子都是莫兴宁,做什么糗事都一往无前,那是无知者的大无畏,重生回来,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反而胆小了,她两辈子都没有真正谈过恋爱,对莫兴宁只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再到后来在圈子里面,一出道就把名声弄臭了,更是乱的一塌糊涂,在监狱里倒是干净了,可都是女囚犯,捡肥皂都没用,更别说谈恋爱了。 所以歹命的她居然是第一次被人正儿八经的邀约,好在时间相对论虽然很漫长,但是终究还是会过去的。 祝军开着吉普过来,看到秦心,差一点刹不住车。 秦心看着那车直直的开过来,在距离自己很近很近的地方才停下,呼吸都停了好么,她这辈子刚刚开始,不会歹命的第一次约会就被约会对象撞死,这样太惨烈了吧。 祝军心都跳到嗓子眼上了,他大概刚刚开车开顺手了,已经达到人车合一的境界,看到秦心就想飞奔过去,结果…… 开车门,下车,抱住秦心,“你没事吧!” 秦心脸色更加苍白,“祝军,你力气太大了,勒的我喘不过气,咳咳……” 祝军赶紧松开手,面红耳赤的不知道说什么。 被这么一折腾,秦心也没有紧张的感觉了,反而有些好笑,因为她发现祝军居然比自己还紧张,而且平时都穿运动鞋的他,今天居然穿的是皮鞋,然后平时穿的很随意的他,今天穿了一套黑色西装,还是很正式的那种。 不过祝军身材高大,秦心快一米七了,他一米八多一点,完胜秦心,穿西装很帅,一下子从一个大男孩变成一个成熟男人的感觉, 一路上秦心心情都很好,当你认真打扮之后,发现对方比你还要认真的打扮了,就会觉得心里很平衡,还有一种莫名的窃喜,就是感觉到被重视了。 除了刚刚开始祝军闹了点乌龙,一路上祝军开车都非常严肃,一本正经,连脸都不转过来看秦心,秦心坐在副驾驶上,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祝军,祝军更加不敢看秦心了。 秦心终于发现这货在脸红,小麦色的皮肤是不太看出来脸红,可是自己一直看着他的时候,居然发现脸和脖子的颜□□别越来越明显,连耳根都红了。 两人一路默契,没有说话。秦心见他实在不好意思,没有再看他,而是扭头看窗外,偶尔能从窗子里看到自己的模样,很美,她都有些陶醉,年轻真好,漂亮真好,她感觉自己的心在跳舞,甚至激动的有点想抖腿,不过立马想到顾明夕,那货懒散散的坐着都能很优雅,要是知道自己被打扮成这样,还在抖腿一定会醉。 车开的不快,不过盐城也不算太大,很快就到目的地了,远远的看到那恢弘的罗马式的拱门的时候,秦心的脸色有些不对。 祝军在伊皇会所门口停了下来。 他下车给秦心开门。 今天会所门口停很多豪车,看到只是一辆吉普,泊车小弟奔跑的速度都没有那么快那么热情。 可是当他看到下车的两人,虽然都很年少,可是男的非常有气度,女的极其漂亮,他在这边上班这么久,居然没有见过比眼前女孩更让人惊艳的,一下子殷勤起来。 而且今天是莫家小公主生日宴,二楼都被包场了,出入年轻人许是她的朋友。 伊皇会所是会员制度的,级别越高享受的权力越多,而且对会员级别有一套特殊的评价制度,并不仅仅是有钱就可以。 祝军进门就刷了一下他的会员卡,是小叔给他的。卡面上有四颗真钻,虽然不大,但是就这张卡来说就挺值钱的,更别说这卡背后所代表的身份地位。 秦心有些懵,并没有太注意祝军手中的卡,因为上辈子她曾做过这里的员工,大厅一进去就有喷泉,喷泉旁边是一个巨大的钢琴。 此刻那里也坐着一个女孩,长头发,气质温婉,穿着白色裙子,挺直着腰,一遍又一遍专注的弹琴。 秦心坐过这个位置,也是在这里被林天水发现,因为这本来就是林天水的产业。 林天水喜欢从正门进来,在这喷泉面前站一会,他是学者型的人物,走到哪都很亲切,那时候秦心看到站在喷泉面前的林天水的时候,会觉得很高兴,弹奏的曲子也愉悦起来,因为他是会所里来去匆匆的客人当中,唯一一个会驻足听的。 祝军发现秦心似乎有点走神,还是有点紧张,或许她不习惯这里,祝军知道秦心每天都练琴,见她盯着钢琴看,又觉得真是小孩子,或许她喜欢钢琴吧, “走吧!” 祝军伸手握住了秦心的手,感觉到她小手手心出汗了。 “额,好的。”秦心抬头看到祝军脸上宠溺的笑容,自己的手被他的手紧紧的握着,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许是踏实吧。 二楼边上,有一个年轻的男孩,拿着一瓶香槟,直接对着嘴喝,眼神朦胧胧的,看上去已经半醉,整个人都依靠在栏杆上,旁边有两个服务员紧张的看着。 正是觉得万分无聊的莫兴远,生日宴单调的令人发指,就两个内容,一个是大人虚伪的你敬我,我敬你,还有一个就是莫兴婧那脑残又在表演卖乖,每年都这样,过生日的人不腻,他都腻了,好想出去飚车,要不是每次生日完,老爷子要求要拍全家福,他现在就遛了。 他这位置虽然是在外头,可是整个二楼大厅一览无遗,左边角落他老爸莫怀天正在跟一个女明星调*情,而整个会场都不见他老妈程紫玉,莫兴远嘴角裂开一个笑容,他老妈早就跟着一个男的到楼上去了。 以往还能看看莫兴婧那脑残整另外一个脑残,近年那女人居然没有出现。 莫兴远又喝了大大一口香槟,他小小年纪,看上去混蛋无比,却是对家里所有人看的比谁都清楚。他讨厌家里的每个人,包括他自己。 当他知道爷爷给堂哥安排了一个未婚妻的时候,第一时间感觉是幸灾乐祸,之后也果然如此,莫兴宁每每气急败坏还要装作一脸绅士,可是他那未婚妻真的蠢的跟猪一样,别人不喜欢她,她居然一点感觉不出来,勇往直前,蠢的让人惨不忍睹。 可是莫兴远发现,看着家里每个人作秀,还不如看莫兴宁那蠢猪一般的未婚妻,至少真实,搞笑。 不过从什么时候开始,连这点乐趣都没有了呢?或许是那天他百无聊赖的坐在乒乓球台上,看到她用猩红的指甲握着篮球居然投出了个空心球出来,篮球漂亮的穿过球框,正中圆心,轻轻的落下…… 别人都觉得是因为秦心被退婚了才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可是莫兴远却觉得这跟莫兴宁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过他只是爱看热闹,真相是什么,他一点不关心。 就像今天,说好的要捉弄那女人的,莫兴婧大概准备了大餐,可是那女人居然不来,宴会都开始到一半了,想到莫兴婧那扭曲的脸色,莫兴远就觉得搞笑,看着她跟别人卖乖卖的更假了,所幸躲出来喝酒。 却不想他看到了那女人。 莫兴远醉眼朦胧的趴在栏杆上,正无聊的盯着会所那旋转门,他已经无聊到一定境界了,与其看父亲跟别人调*情,不如盯着大门看,看着那门旋转着,旋转着,一会出现一个人,像是凭空变出来一般。 然后他就看到那扇门,凭空变出了一个人,一个他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人,他喜欢跑车,喜欢银色,喜欢流光溢彩,喜欢炫目,喜欢那种高科技飞跃地球的感觉,他只是一个男孩,还不到喜欢女孩的年纪,或者还不明白女孩有毛好的,又烦又讨厌,还不如一辆车。 可是此刻有一个女孩,如同他梦中情人一般出现了,她像是一个美丽的战士,美的无法言语,都说好车要用美女来相称,可是此刻莫兴远居然找不到一辆车能把她衬托起来。 就连自己那辆最心爱的跑车都不行,跟她比起来弱爆了。 莫兴远这一瞬间居然直直的想从这里跨下去,幸好,后面两个服务员一直盯着他,见他这个动作,赶紧把他拉住。 秦心抬头看了一眼祝军,脸上也露出了笑容,牵着他的手,跟着他一块往前走,压根没有看到栏杆上被服务员努力拖拽走的莫兴远。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兴远回去,被老爷子怒骂。 莫今通:你发什么疯,居然要从二楼栏杆跳下去,你以为你是牛翔啊! 莫兴远:爷爷,我要买车。 莫今通强人怒气:理由? 莫兴远:因为我的车是汽车人,跟别人走了。T_T。 莫今通身子一歪:…… 医护人员:快拿药来……   ☆、第三十七章 :惊喜 秦心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信个教,她此刻和祝军手拉手站在观光电梯里,电梯慢慢升起,她就能看到下面那个弹钢琴的女孩,仿若看到当初的自己,周围那么美丽,她却那么惶恐。 来到这样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总会魂不守舍,分不清过去和现在。 好在这次不是自己过来的,她身边站着个大男孩,虽然还很年轻,可是莫名的很坚定很踏实。 信教有点遥远,还是先相信身边的人吧。 祝军不知道秦心此刻正在把他当作神一样的祈祷,他握着秦心的手,也有些紧张,不知道自己的布置她喜不喜欢。 小叔轮番的给他出主意,听到他每天都跑一万多米,居然还没有正儿八经请女孩吃过饭,倒是还让女孩给他刷卡吃了一次早饭,顿觉自己这个侄子没救,活该一辈子在部队里捡肥皂,恨不得丢下手下一票女明星直接冲到盐城来。 祝军并不是不想请秦心吃饭,只是他因为是第一次约会,想认真一点,正式一点,还找了部队里认识的小伙伴请教了许多,最终忐忑的邀请了秦心。 虽然只是跑步的时候随口说的,可是他其实花心思准备了很久了。 但是小伙伴说不能让人家觉得你太重视,谈恋爱像打仗,要在战略是藐视她,在战术上重视她。会说出这样义正严词的谈恋爱招数,绝壁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家伙,真正的恋爱高手,像他小叔那样大概会总结六个字:上她,上她,上她。 祝军被忽悠的,很是投入。 在战略上藐视她,他邀请秦心吃饭的时候,很是云淡风轻,就像是随口一说一般,就这么定了,这货完全没有想过万一对方不答应怎么办。 在战术上重视她,他难得的给自己准备了一身西服,要是他老妈康雪看到,一定会骄傲的流泪,左手拿手术刀,右手拿钳子,一边果断的把病人肠子剪断,一边欣慰的微笑,我家宝贝儿子长大了。 祝军家人教育很严格,不会让他像纨绔子弟一样大手大脚的花钱,他为了准备这一次约会,也是煞费苦心的。 还好有小叔给的会员卡,地点好歹是有了。 他偷偷的定了一个包厢,小伙伴热情的承包了装饰工程,运了一整大卡车的玫瑰过来。 小伙伴很是积极,被丢在部队里,淡出鸟来,那部队附近正好是盛产玫瑰的乡村,直接去找老乡买一车玫瑰,正好解决了人家销售问题,一般他们的玫瑰都是出口给做精油的,还是花骨朵,没有盛开的时候就要采下来卖了,这种怒放的反而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所以当秦心走进满屋子都是玫瑰的房间的时候,真的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大概所有女孩子遇到这样的场景,都会先花痴再发呆再发痴再发呆…… 而祝军本来也觉得有些劳师动众不太好,可是此刻看到秦心的表情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不得不说,祝家的家教很好,所以他们才能位居高位,仍旧不骄不躁。 祝军没有随手可以无限刷的卡,他要准备这些是很费心的,准备的过程也有些麻烦,还亲自跑了一趟老乡的玫瑰园,心情也很激动复杂,这种情绪,若干年后回想起来,却是十分美好的,当付出了努力,看到成果会更加高兴骄傲,也不知不觉的竖立了正确的价值观。 秦心曾经收到过很多礼物,名牌包包,昂贵的首饰,漂亮的衣服,可是没有一件像眼前这样震撼。 站在花海中,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公主,她很高兴自己如今才17岁,还没有经历过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不会觉得自己玷污了这一屋子的鲜花,而且她希望自己能永远做到这一点。 “谢谢你,祝军,很美。” 祝军看到花海中的秦心,也觉得很美,第一眼看到秦心就想这个女孩穿上军装一定会很帅气,今天的秦心打扮的就很帅气,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祝军很是喜欢,他不喜欢太柔弱的女生,当然也不喜欢五大三粗类型的,秦心这样刚刚好。 能在年轻的时候谈一场干净的恋爱,是一辈子都值得回忆的事情。 两人走过花海,在准备好的餐桌面前坐下,看着满桌丰盛的食物,不约而同的感觉饿了。 祝军的运动量很大,很能吃,秦心现在给自己安排的功课也很多,她比以前更注重身体健康,运动量也大了,吃的也不少。 本来觉得会很烂漫的晚餐,几乎是两人都在抢,要是顾明夕看到这场景,估计会不忍直视。 对得起这么多玫瑰花吗?牛肉少吃一块会死啊? 当秦心和祝军的筷子不约而同的夹在了最后一块牛肉上的时候,两人又都松手了,秦心很是尴尬,吃饭的时候不自觉的就加快速度了,监狱风云,吃饭习惯了。祝军更不好意思,部队狼吞虎咽,随时集合,吃的更是速度。 最终祝军拿着餐刀,把那一小块牛肉,切成两半,一人一半,结束了这顿烂漫又有效率的晚餐。 而楼下莫兴婧的生日宴,余露过的实在是水深火热,她给的邀请函,秦心没有来,莫兴婧全部怪她头上去了,此刻她身上那条价值不菲的裙子,被莫兴婧轻易的不小心的泼上番茄汁,她心都在滴血,这条裙子,至少要父亲两三个月的工资,面上却露出温婉的笑容:“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余露这一点比之前的秦心好,无论何时,她都能露出很优雅的态度,之前秦心被泼了果汁大喊大叫,而余露只是露出一个谅解的笑容,说是她自己的问题,可是大家都是下意识的同情弱者的,还是会觉得是莫兴婧的不对。 莫兴婧看别人的眼神更不爽了,她准备的当然不是这样小儿科的了,她那精致的黄色的手提小箱子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条蛇,暗灰色的蛇鳞片,一片挨着一片,蛇的身体一圈一圈缠绕着,是她精心给秦心准备的,这是一条经过特殊训练的蛇,对一种味道非常渴求,只要那种味道沾上,这条蛇就会疯狂的缠上去,钻进去。她手上戴着黑色小手套,跟她一身黑色的裙子非常搭配,她想到了无数场景,就是万万没有想到秦心居然不出现。 再想到莫兴远那嘲讽的脸,莫兴婧就抓狂,脸上的笑容都绷不住了。 尤其是看到余露还装模作样的在自己生日宴上,她忍了好久才只是把果汁泼上去。 自己的生日宴,老爸莫怀博挽起袖子,露出胳膊上一整条的龙纹身,跟不入流的人聊的开心,莫兴婧很不爽,可是看看自己老妈张素丽女士,居然小家子气的只顾着在角落吃东西,莫兴婧就更不爽了。 那边姑姑,莫怀云,居然打扮的比自己还好看,一条金色的露背鱼尾裙,上面波涛汹涌,下面圆润光滑,一把年纪都离过婚了,还一群男人围着她,有没有搞错,今天是自己生日啊,她身为长辈居然在这里勾引人。活该没有孩子,莫怀云重音不是莫怀孕吗?莫兴婧心中恶毒的想着。 还有老爷子,一堆人上前奉承,也不知道是谁过生日。 莫兴婧忽然觉得没意思,要是兴宁堂哥在就好了,家里唯一关心自己的就是他了。 她有点走神,脸上挂着微笑也落寞起来,这时候却听到大厅有人吵闹,居然是莫兴远那家伙,喝的醉醺醺的,莫兴婧又有点幸灾乐祸起来,一会他肯定会被爷爷骂的。 服务员见没有危险了,自然不好再拽着莫兴远,只是在他背后跟着,见他摇摇摆摆的到了莫兴婧跟前,一张混血妖气的脸笑的跟花痴一样,“你猜我看到了谁?” 莫兴婧本来不想搭理莫兴远的,听他这么一说,会让他感兴趣的,大概就只有那女人了,貌似他很喜欢看热闹。 “她果然出现了,可惜不是来参加你生日宴了,你的面子太小了,哈哈,还好没来,不然你这副打扮在她面前,就只配提鞋了。”莫兴远醉眼朦胧的,喝了一口香槟,打了一个酒嗝,摇摇晃晃的又走了。 一番话说的莫兴婧的脸彻底黑了。 莫兴婧把手中的玻璃杯都要捏碎了,终究力气不够,只是自己新做的指甲捏的生疼,贴的甲片像是要脱落了一般。 她走到余露跟前,一脸真诚的道歉,又说自己准备了换的衣服,可以让她先换一下。 倒是让惺惺作态的余露有些受宠若惊。 总觉得莫兴婧反复无常的有些吓人。 果然到了换衣服的包厢,莫兴婧拿着饮料的杯子就直接朝余露脑袋上砸了过去,余露躲不及,脑门直接被砸出了血,鲜红色的,跟刚刚的番茄汁一个颜色。 “不是让你把邀请函给那女人的,是不是你在背后做了小动作,我不管怎你用什么方法,现在立刻马上把她叫过来。”莫兴婧脸色有些扭曲的开口道。 余露按着自己那还在流血的脑门,不知道莫兴婧怎么可以这么不可理喻,凭什么自己要听她的,她的眼神此刻可以杀人的话,莫兴婧已经死好几次了。 莫兴婧不在乎余露的眼神,淡淡的开口道:“你父亲在新南的小巷口摆了个地摊是吧!” 只是一句话,就让愤怒的余露沉默了下来,她以为只有莫兴宁一个人知道的事情,莫兴婧居然也知道。 “我会让她过来,可是等她过来,宴会也差不多结束了吧。”余露静静的开口道。 “她就在伊皇。”莫兴婧对着镜子,整了整衣服,重洗补了个妆,“让她过来后你就可以消失了。”显然她并没有真给余露准备衣服。 余露这一刻恨死莫兴婧,可是她更恨秦心,觉得都是因为秦心,才害的自己这么狼狈。 余露用手机把自己额头流血的画面拍了下来,直接发给了秦心,她这段时间也摸清了秦心的性格,虽然变化很大,可是终归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秦心就是个很直接的人,自己弯弯绕的没用,直接跟秦心说,莫兴婧在二楼等你,她知道你也在伊皇。 秦心正用餐巾优雅的抹了抹嘴,仿若刚刚和祝军抢吃的不是一个人,手机震动了,秦心打开看到余露的一头血的照片,嚯嚯,真是美丽动人,从来没有觉得余露有这么美过。 “怎么了?”祝军看到秦心抱着手机傻笑,问道。 秦心把手机递给了祝军,“吃饱了,想不想饭后消遣一下?” 饱欲思淫,还是要找点事情做,祝军觉得自己再在这满屋子玫瑰花的地方待下去就要变身禽兽了,很爽快的答应了。 莫兴婧的生日宴上,觥筹交错,展示着莫家人各有特色的风采,秦心过来的时候,莫兴远的妈妈也已经完事,从楼上下来了,并且换了个发型。 莫兴远看到自己老妈那新换的发型,已经没有嘲讽的笑容了,他懒洋洋的靠在角落,天然栗色的头发乱糟糟的堆在额头,眼睛都快挡住了,他手里拿了一瓶新的香槟,不知道为何,看起来居然有点可怜,像是一只没人要的小狗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七月十五烧纸: 草草:麻麻有人给我刷负。 麻麻:我只是个阿飘!告状也没用。 草草:对着一堆灰很伤感啊,只好随便说说,T_T。 麻麻:多烧点钱,想换新手机了,换了新手机,我在冥间给你打正分。摸摸。 (一阵风,吹的草草一脸灰,灰跑眼睛里,眼泪就掉出来了。) 草草:别摸了,谢谢麻麻,这是两百亿,你收好。   ☆、第三十八章 :熊孩子 程紫玉回到二楼,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看到老公身边已经换了个女的,也不知道是谁带进来的,看着就妖里妖气,没有格调,只觉得莫怀天品味越来越低俗了,荤素不忌,她举着香槟远远的敬了他一杯,一口气喝掉。 莫怀天却没有喝,而是笑着把那杯酒递给了身边的女人,亲热的喂着她喝下去。 程紫玉很是生气,不过好歹忍住了,两人说好各玩各的,跟他生气简直是找罪受,不值得,让服务员从新拿了一杯香槟,她孤傲的一个人坐着,只等着宴会快点结束,老爷子的全家福快点拍完回去。 莫怀博多喝了两杯酒,胳膊上纹的龙,如同渐渐苏醒一般,随着他脉搏的跳动,一鼓一鼓的,他跟身边的几个人聊的正投机,说到了广华那边的地下黑拳,他很是向往,恨不得能亲自去打一场,身边几个人都是社会地位不那么高,但是很会凑趣,知道莫家老二的脾气,专挑这些事情说。 莫家老二就好这口,脑子不灵光,身手勉强还行,这样的人才送军队里去,或许很不错,可惜老爷子自己打战出生,对军队很没好感,宁愿二儿子在外面胡混,也不想他去军队。 而胖胖的张素丽正认真的吃着海鲜,一副吃自助要吃回本的模样,偶尔抬头看着老公那龙纹身的胳膊,又惊吓的低下头继续吃,原本今天是她女儿的生日,她应该站出来交际的,可是以前还有一个普通人家出生的大嫂顶着,还不觉得她怎么样,可是现在大嫂去了,弟媳妇程紫玉家族显赫,她根本不能比,小姑更是一副名媛范,平日素不爱搭理她,她老公自己都不耐烦交际,更不会带她。 她娘家父母齐全,上有哥哥,下有弟弟,都不成器,全家一大家子经营着一个制衣的小作坊,亏的比赚的多,她只能拼命想着弄钱接济娘家,每天啥事都不爱管,就想弄钱,老爷子不喜欢她,老公脾气不太好,她也不敢招惹,女儿和自己不贴心,只能自己越吃越胖,已经开始中年发福了,虽然比人群中的小姑还小两岁,可是看起来,莫怀云还像个小姑娘,她已经是老妈子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坐在角落吃东西,乐的自在。 莫怀云此刻被一个比她小八岁的男人逗的笑起来,花枝乱颤,更显得丰韵美丽,结过婚的女人,如同熟透的水蜜桃,轻轻一碰汁水横流。 莫今通坐在大堂主座,跟几个老朋友聊天说话,他年纪大了,喜欢热闹,年轻时阴狠果决,老了反而想当一个大善人,喜欢看其乐隆隆的场景。 不过到底年纪大了,坐了一会就有些精神不济,尤其是身边老朋友说到他们自家孩子的时候,莫今通看着大厅里自己的几个子女,忽然就有深深的无力感。 按说四个孩子也不少了,孩子再各自成家立业生娃,应该是开花结果一大家子了,可是眼前,老大在庙里没来,不提,他就当没有这个儿子,可是剩下的两男一女也好不到哪里去,孙子辈的总共就才三个孩子,孙女莫兴婧自然是不能指望继承家业的,可是面对孙子莫兴远那一张突出的混血儿的脸,莫今通虽然表面很亲切,实际上心中总有疙瘩,看起来对这个孙子最放纵宠爱,其实也表示了他的态度,不太关心。 看来看去,唯一比较有出息靠得住的居然是自己的大孙子,远在米国的莫兴宁。 想到莫兴宁不免会想到秦心,想到那张酷似秦宇的脸,想到那张脸,他心就有些复杂,忽冷忽热的,所以他爱热闹,喜欢置身于热闹的环境中,可是年纪大的人其实受不住这么热闹,大家觥筹交错,他已经有点恍惚,却忽然看到秦宇从大厅门口走了进来。 秦宇男生女相,五官比大多数女的还漂亮,人也非常有才华,莫今通这辈子没有佩服过别人,唯一佩服的就是秦宇,君子如玉,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他都担得起这四个字。 当年在战场上,炮火飞扬,再次遇到秦宇,他已经不是当初和自己一样被拉壮丁的小孩,穿着一身制服几乎是从炮火中间走来,莫今通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画面,他本来觉得自己要死了,可是秦宇却那样出现了,把他救走。 可惜两人闯过了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没有闯过和平岁月,莫今通自今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亲手害死秦宇,他如今大富大贵,挥金如土,当初怎么会因为那么一点钱而害死秦宇? “老莫?”他身边的一个老头觉察到不对劲,轻轻的推了推他。 莫兴婧早就在等着了,秦心一出现,她是第一个注意的,可是她几乎是在那一瞬间,立刻马上就有些后悔了,跟秦心比起来,今天精心打扮的莫兴婧立马觉得自己不好看,她明明才是今天的主角,被姑姑比下去也就算了,姑姑是有名的名媛,可是这随便来了一个阿猫阿狗居然比自己好看好几倍,她的脸色一下子变难看起来。 她的露肩黑色上衣,竖条纹蓬蓬裙,还有那该死的十字架丝带项链,小V脸加深刻勾出来的眼线,原本觉得甜美加性*感的造型,此刻在秦心的对比下,只显得粗糙无比。 秦心身上穿着一条金属色的拼接裙子,裙子三分之二金属色系的部分非常硬朗如同铠甲一般,而拼接的那部分是蓝色的,像是透明却又没有透明,如同火山中炙热燃烧的岩浆,流光溢彩,十分炫目。匀称的长腿下面是一双金色的短靴,有些中性化,可是只要你看到她的脸,就会觉得这一身打扮真的是极其洽淡的。 最冲击视觉的是她那深宝石红色的双唇,顾明夕用的是不褪色的口红,不过此刻已经没有刚刚涂的时候那样艳,反而更加浑然天成,红色和金属色撞色非常明显。 这炫目色彩会让人忍不住第一时间看过来,而当你接触到她的眼神的时候,则进一步的陷进去。 她的眼睛太美,才是17岁的少女,却有一双极致魅惑的双眼,帅气,妖娆,干净,绝艳,几个完全不同的词,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她就这样缓缓走来,在一场快要结束的生日宴上,大多数人都有些疲惫,已经在准备着告别的话语,从开场的热闹到尾声的吵杂到现在的安静。 秦心让祝军和自己一块来的,似乎有些自私,可是从最开始跟祝军相处,秦心就没有隐瞒自己的情况,自己跟祝军相处,甚至渴望和他相处就是因为他给自己感觉很踏实,可是生活不全是精神世界,感觉踏实不能代表一切,自己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就这一点都是要和莫家有牵扯的,与其将来再反复,不如最初的时候就大大方方的带祝军出现。 这也是秦心原意过来的缘由。上辈子自己私生活混乱,莫老爷子却一直表现的很关心,丝毫没有怪罪,而这辈子,自己想好好的,不知道莫老爷子会不会如意。 莫今通被老朋友叫了一声才回过神来,看到那站在门口的,不是别人,是秦心,自己给大孙子定下的未婚妻,可是此刻她身边站着一个男的,个子比自己孙子高大,模样也很俊朗大气,但是莫今通就是非常不舒服。 他会给莫兴宁和秦心定下婚约,实在是两家纠葛太多,当初自己唯一的女儿怀云死活不嫁人就喜欢秦天,莫今通自己心中有愧,生怕后来秦天发现什么,自然是不同意这婚事的,好在秦天也没有喜欢上自己女儿,只是女儿一头热,结果秦天结婚生子过的很安顺,而女儿却结婚离婚,好好的一个女孩子变成现在这一副交际花的模样。 莫今通第一次看到秦心的时候,很是喜欢,因为他在秦心身上看到秦宇的影子,他后来定了这个婚约是希望之前的恩恩怨怨都一笔勾销,小一辈的人不要再纠葛,能好好过日子。 哪里知道唯一出息的孙子却不理解自己的苦心,自作主张的弄出了那些事。 “秦姐姐,你怎么才来。”莫兴婧如同不知事的小姑娘一般,喜悦的小跑到秦心跟前,她那戴着手套的手亲热的挽着秦心的手。 对于莫兴婧的伎俩,秦心是很熟悉的,她就喜欢仗着自己年纪小装可爱,其实是个大大的熊孩子,心理一点都不可爱,阴暗的很。 而且秦心不喜欢别人这样突然靠近,她没有莫兴宁那样的洁癖,只是在监狱里习惯了防御,突然有人这样靠近,有可能会给你一棍,□□一刀,你都反应不过来。 莫兴婧挥手要了两杯葡萄汁,自己一杯,秦心一杯,秦心只是微微抿了抿,并没有喝。 莫兴婧也不恼。 “有点事耽搁了,祝你生日快乐,我去跟莫爷爷打个招呼。”秦心甩掉了莫兴婧的手。 自秦心进来,莫怀云的脸色就变了,秦心的眼睛像她父亲,嘴唇却比较像柳爱平,也只有莫老爷子心心念念的觉得秦宇好,岁月太久,他记下的画面太美,所以看到美好的东西就下意识的朝秦宇身上拼,况且秦心本来就是秦宇的孙女,像是正常的。 莫怀云自己没有孩子,看到这个秦天和别人的孩子,心中抑制不住恨意,她不敢恨父亲,只能讨厌秦心,况且秦心一进来,大家的眼神都变了,原本专注看她的那些男人注意力都转移了,也让莫怀云觉得有些悲哀,岁月果真是一把刀,她像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是很美的,根本不需要化妆。 秦天都死了,老爷子才定这样一个婚约,莫怀云很是嘲讽,后来看到秦心跟个傻子一样天天追着莫兴宁,莫怀云很乐见其成,觉得这是对秦天的最好报复,当初他拒绝自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女儿将来会变成这样。 可是这才一眨眼的时间,她的皱纹又多了几条,而秦心居然出落的这样美,挺直着背,牵着另外一个男孩大大方方的出现在莫家人的视线中。 角落里的莫兴远跟小狗一样趴在桌子上,居然还能拿出手机摇摇晃晃的对着秦心和祝军拍了几张照片,点了发送,想到莫兴宁那装模作样的脸,好开心,莫兴远打了个酒嗝,顺利的躺到了桌子底下去了,刚刚一直守着他的两个服务员,已经走了一个,只剩下一个,这时候正好奇的看热闹,没有注意到莫兴远不见了。 现场唯一没有什么感觉的就是莫怀博了,他激动拉着身边那人,继续问地下黑拳的情况,“可以直接打死吗?” 莫兴婧自然不愿意就被秦心这样甩开,她也不想爷爷见到这样的秦心,总觉得爷爷是个颜控,喜欢漂亮的人,之前秦心打扮的乱七八糟的时候,爷爷就不喜欢她了,连话都不愿意说。 “爷爷也总提起你呢,秦姐姐你的衣服好漂亮,都没有见过。”莫兴婧一副很是好奇的模样,对着秦心的衣服东摸摸西摸摸。 莫兴婧还是小孩子,别人只当她好奇,不会觉得太没礼貌,而且她这样称呼秦心,大家大约知道这位是谁,只是想不到莫兴宁连这样惊艳的小美女都不喜欢,还要处心积虑的退婚,莫非是有隐疾?或者喜欢的是同性?这样漂亮的人都能轻易拒绝,莫兴远就算其他地方不出色,这心机实在是令人汗颜。 此刻莫老爷子经常炫耀孙子去森佛上学的事情,就成了大家猜测的最好证据,偏向于莫兴宁或许喜欢男性,否则不会这么匆忙去米国,米国可是非常流行同志爱,不知道老爷子要是听到大家这么恶意的猜测,会不会吐一口老血郁闷死去陪秦宇。 生日宴上人很多,从大门到老爷子的位置还有一段距离,莫兴婧看到大家注意力都在秦心身上,很是郁闷,不过也正好方便她行事,她先把手套用事先准备好的密封袋子装好,然后把自己那黄色小手提箱轻轻的打开一个缝,就见一条丑陋的暗灰色的蛇缓缓的从箱子里爬出来,果然是顺着秦心的方向游滑了过去,莫兴婧今晚终于露出一个真正的笑容。 那条蛇乖巧的从别人的脚面爬过,大家甚至都没有注意,而爬过莫怀博身边的时候,莫怀博用力的跺了一下脚,差一点把蛇尾踩到,他浑然未觉,一脸兴奋的道:“如果是我,我就直接把他腿打断,那才够爽。”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怀博用力跺了一下脚,差一点踩到蛇尾。 他一脸兴奋的道:“如果是我,我就直接把他腿打断,那才够爽。” 毒蛇吓了一跳,抬头看了看莫怀博胳膊上的龙纹身,哎呀妈好帅,它咻的一声飞奔上去,缠住不下来了:龙哥哥,你好粗,我们做盆友吧!(*^﹏^*) 莫怀博:啊啊啊……救命。   ☆、第三十九章 :收拾熊孩子 秦心的步子很慢。 一些贵重的宾客都喜欢晚到,就像此刻,最晚出现的秦心是最引人注目的。 她挽着祝军的手甚至有走在结婚礼堂的错觉,因为前面的人自动的给他们让开了路。 虽然给让路有些奇怪,可是别人都自觉的让开了,你一起让开会显得比较合群,这是国人大多数的心理习惯。 秦心走着走着,就看到了前面有一个不合群的货。 林天水愣愣的站在那,他是伊皇的幕后老板,和莫家也有交情,出现在这里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现在他显得有些不正常,别人都让开了,他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看着秦心朝他走来,因为老爷子在他背后…… 这是林天水第三次见秦心。 第一次是在舞台上,那个穿着简单白T恤,牛仔裤的少女用她那沙哑的声音把一首《光辉岁月》唱出了漫漫人生的味道,唱进了他的心里。 他梦魂牵索,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有心动的感觉,那种心跳飞快,呼之欲出的*,浓烈的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 第二次是在侄女宿舍,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裙,靠在床上,手里抱着书本,阳光洒在她的床上,粉色的脚丫光着露在外头,看到自己居然吓坏了,手忙脚乱的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他故意的碰触了她手指,她跟含羞草一般,立刻吓的缩回去。 这一次的相遇,是林天水刻意为之,他更加确定了自己喜欢她,看到她粉嫩的小脚丫,他就想把那脚丫握在手上,轻轻抚摸。 只是指尖的碰触,就让他有全身颤栗的快感。 可是同时也让他有深深的悲哀。 有一种无奈叫做岁月,我出生很久,经历很多,已然没有年轻的体魄,没有纯净的心,却在这时候遇上了纯净幼小的你。 这次相遇之后,林天水憔悴了许多,他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因为那个女孩跟自己侄女一样大,甚至住在一个宿舍,自己居然有那样的想法,他感觉到羞愧,可是越这样克制,他对她的思念越强烈。 甚至在睡梦中,都会梦到她,梦中也只是轻轻的一碰触,哪怕只是指尖,又立刻马上分开,就让他愉悦很久。 林天水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她,跟平日一样找了女伴,可是他发现自己的手放在女伴的胸*部上的时候,她矫揉造作的呻*吟,自己却完全没有感觉,脑海里想的是如果自己的手碰触到那女孩小小的蓓蕾的时候,她会怎么样,大概会吓的把腰都弓起来,上面的圆点却会更加挺翘吧,而自己的手碰触到她的小肚子,她一定会羞的躲避,是了,她肯定不会这么老老实实的被自己碰触,她那样害羞调皮,只好把她的手脚绑在床上。 她全身颤栗的躲避,却总又躲避不了,自己的手可以抚摩她的那小小凸起的点,她会浑身颤抖,可以抚摩着她的小肚子,然后到腿,她的腿很匀称,很修长,她的脚丫,粉嫩的挣扎,会让绳子在脚踝都磨红,她太调皮了,最后是那片花园,柔软的像棉花一般,娇嫩的像个花骨朵,自己的手探触过去,她那样害怕,咬着嘴唇,流着泪水,却反抗不了,那花骨朵在自己的手指的搅动下,慢慢开放,如同鲜花一般,一瓣一瓣的盛开来,而自己的手指也会沾上鲜花盛开的露水,洁白晶莹。 他看着她无力娇弱的躺在床上,没有舍得再摧残她,只是这样看着她就达到了高*潮。 当然这一切只是他的想象,在那女伴矫揉造作的呻*吟的时候,就被林天水赶走了,他忍受不了这种伪装,他不喜欢。 他害怕自己这种情绪,那女孩才17岁,未经人事,可是自己的感情却这样炙热,他害怕,他害怕自己会毁了那女孩,他希望自己的爱能温和一点,持续长久一点。 所以自那以后,林天水没有再去找秦心。 可是眼下,这是第三次见面。 一次意外又意料之中的见面。 他是一个他举止优雅,温文有礼的男人,眼下这个男人有一种忧郁的美,下巴处有淡淡的胡渣,手里握着一杯酒,独自站在那,没有让开,很是孤单。 林天水今天喝了一点酒,他很少喝酒,因为喝了酒,头脑会不清醒,情绪会冲动,智商会降低,他不喜欢这样。 就如同此刻,他看到那女孩走来,别人都让开了,他却站在了面前。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让,他是那么期待的她朝自己走来。 她才17岁,见鬼的17岁,她的双眼那样魅惑,怎么可能才17岁,她的嘴唇红的就想让你吮*吸,怎么可能才17岁。 可是那似透明非透明的连衣裙里面微微的凸起,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连胸*部都还没有发育充分,她修长的脖子上还有细细的透明的绒毛,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双腿走路不自觉的并紧,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一个未经人事的小女孩。 她同时是魔鬼和天使。 喝了酒的林天水眼神晦涩的看着秦心,一步步朝自己走来,而且要命的是她还牵着一个男孩的手。 她每走近一步,林天水就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划了一刀,流血不止,疼痛不已。 她每走近一步,他又觉得自己那流血的心,跳动加快了一分,呼吸变慢了一点,欲*望不止,心动不已。 林天水觉得自己要发狂了。 秦心看到迎面站着的林天水,也很紧张,她握着祝军的手更紧了。 林天水看她的眼神,却让秦心想起上辈子,这个男人,秦心初遇的时候以为是好人,后来才发现自己对好人的定义太可笑。 或许跟娱乐圈里面混乱的人群来说,他已经算是好人了,他只是喜欢绑着你,触摸你,用他温柔的眼睛,用他干净的手指,一寸一寸的触摸你的身体,触摸你身体里的每一个角落,秦心最初对他是心存幻想的,他真的像自己死去的父亲一般,父亲很英俊,很温柔。 可是就是因为心存幻想才让秦心觉得更加羞辱,如果开始就是直白的交易,也许还没有那么痛苦。 你尊敬他,因为他会认真听你弹琴,因为他如同父亲一样给你指导,他说他没有女儿,他说如果有女儿也大概和你一般大了。 可是夜幕降临,你尊敬的长辈却把你身上的衣服全部撕扯掉,让你身无寸缕,他绑着你,抚摩你,无论你怎么挣扎,怎么哭求,他都一如既往的温柔,甚至在他的手插*进了你身体幽蜜的洞穴时,他看着你的眼神却始终如同看心爱的孩子一般。 秦心觉得这种感觉很恶心,在知道了他是林嘉大伯之后,这种感觉简直让她恶心到极点,想到林嘉要是看到自己和她大伯在一起相处的场景,秦心觉得不仅仅是恶心了,此刻连看着林天水,她甚至就觉得自己的身体被触摸了,从脚缓缓的往上被触摸。 远处的莫兴婧激动不已,因为她终于看到那条蛇爬过了人群此刻正缓缓的爬上了秦心的腿。 对大多数女孩来说,蛇是很恶心很恐怖的,长长的腻腻的,那一片紧挨着一片的黑灰色的鳞片,椭圆的蛇头上两只幽暗的小眼睛,张开嘴撕咬的模样,无一不让人觉得恐怖,莫兴婧选的蛇不大不小,比婴儿的胳膊细一些,当然是拔过毒牙的,她只是想看秦心出丑,看她像疯子一样乱喊乱叫,如果真的咬伤人就不好了,毕竟是她的生日宴。 秦心忽然站着不动,林天水又眼神复杂的站在秦心面前,大家都感觉有些怪异。 然后秦心低头,看到了一条蛇正缓缓的从自己那金色的靴子上往上爬,这双靴子外头都是亮片,那蛇很不容易的爬上来,并且很快触摸到了她的小腿,第一感觉,她居然是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只是一条蛇,刚刚她居然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面前的林天水摸自己的场景,那感觉真实的要命,真是不堪回首,低头见到只是一条蛇而已,秦心并不害怕。 监狱里待着的时候实在无聊,角落里要是能发现一只老鼠都会被当作宠物养起来,如果能捡到一条蛇,那真是极其有面子,可是用这蛇换许多福利,比如让狱友给你捡肥皂…… 而且这一看就是莫兴婧的恶作剧,她对这种乐此不彼,秦心想到刚刚莫兴婧对自己亲热的场景,她弯下腰,捏着蛇的七寸,把蛇提了起来。 她大大方方的走到了莫兴婧面前,人群给秦心让的更开了。 莫兴婧都吓尿了好么,根本走不动,看着秦心居然手上抓着一条蛇,那蛇很长,秦心这样抓着,蛇尾还会扫到地上,扭来扭去的。 这场景太妖异,一个漂亮的过分的女孩手上抓着一条蛇,不少女人想尖叫,可是看到秦心那样不慌不忙的态度,觉得自己叫好像很没面子。 “兴婧你又调皮了,居然在生日的时候把你宠物放出来玩,还好是遇上我了,要是给别人就踩死了。”秦心大大方方的抱了一下呆若汤鸡的莫兴婧,把蛇丢到了她的身上,那蛇果然乖乖的缠着莫兴婧,很是乖巧的在她身上蹭啊蹭的,还时不时抬头看看秦心,似乎很是忧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毒蛇:身上金灿灿的女孩更好闻,好想过去,可是她捏的我脖脖好痛。 莫兴婧:啊啊啊……救命。 秦心:炖蛇羹好香。 毒蛇:啊啊啊……救命,迅速的钻进了莫兴婧的衣服里面。 秦心:你变态。 林天水心虚:我什么都没有做啊,T_T。 秦心:死变态。 林天水,咚咚咚,撞墙:给我一个解释,T_T。   ☆、第四十章 :全家福 莫兴婧的生日宴很成功,是在她的尖叫声中结束的。16岁,在古代也算是成年人的及笄礼了,让人印象深刻。 莫老爷子也是不怕蛇的,他那阴狠的性格,比蛇要冷硬,只是不耐烦别人吵。 莫兴婧叫个不停,而别人不敢像秦心那样轻而易举的抓住蛇七寸,老爷子听的叫声吵的很,让人把莫兴婧带下去了。 秦心和祝军站在莫老爷子跟前。 莫老爷子面露慈祥,一脸缅怀。 “一转眼你都是大姑娘了。” 秦心面露微笑,并没有自作多情的以为莫老爷子是在缅怀跟自己有关的时候。她小时候很胆小,就爱粘着哥哥玩,哥哥去哪她跟到哪,跟莫老爷子就是打声招呼的交情。 而前两年,回想起来都是尴尬,不提也罢。 “小孩子闹闹别扭挺好,爷爷已经替你惩罚那臭小子了,让他在外面吃两年苦头,你周末有空到老宅来陪陪我,年纪大了喜欢热闹。”莫老爷子很和蔼的看着秦心,笑眯眯的,从头到尾似乎都没有留意到祝军。 秦心上辈子混的辣么惨,对老爷子却始终很尊敬,为毛,瞧瞧他说话,那叫个艺术,什么在外面吃苦头,要不是已经知道真相,还是之前的秦心估计立马原谅莫兴宁,还要为他心疼了,在外面吃苦头能住豪宅公寓?在外面吃苦头能开豪车泡豪门闺女?前世莫兴宁回来的时候可是风光无限,什么华尔街新宠携汽车大王独女归国,很是给莫家长脸。 那时候老爷子完全把秦心遗忘到了爪哇岛了好么。 “兴宁哥哥原来是被莫爷爷发配过去的,我还以为他是考上森佛大学了,原来是这样啊。”秦心一脸同情,真相原来如此不堪,自己会不会知道的太多了。 莫老爷子看秦心的表情,瞬间就咳嗽了起来,这孩子白长了一个好皮囊,里面塞的是稻草吗?这理解能力实在是…… 其他人听了都暗自发笑,当然大家都是人精,一般都不会笑出来的。只觉得莫今通给自己孙子定的未婚妻实在是个有意思的人,不知道是神经太粗,还是心机太深,不过想到刚刚她面不改色的抓着一条蛇的模样,感觉应该是神经粗的可能性比较大。 “莫爷爷你不要生兴宁哥哥的气,我已经不生气了,其实兴宁哥哥出国了我觉得也挺好的,我不用天天追着他跑,终于可以安心学习,还认识了新的朋友。”说到新的朋友,秦心大大方方的牵着祝军的手。 莫老爷子只觉得更内伤了,自己咳嗽不是因为孙子生气而是因为你,而且秦心这样的举动,他想忽视祝军都不行,他一个老头子自然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为难一个小孩子,可是又真觉得挺不舒服的。 “小伙子很精神。”莫今通抬眼看了祝军一眼,就说了一句话。 祝军只觉得这老头一点都不亲切,很是做作,他爷爷都没有这么矫情,他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多说话,只是维持基本礼貌了。 “岂止是精神,我觉得这小伙不错,人高马大的,长的也帅气。”莫怀云施施然的走过人,很是妖娆,眉眼都是笑意,很亲切的看着祝军。 看到这女人,秦心愣了愣,要说莫家最讨厌自己的人,大概就是莫怀云了,她对自己的厌恶从最开始就摆在脸上,好像自己天生就欠她八百万一样。 难得看到她对着自己一脸笑容,还真是有点不适应。 莫怀云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即使现在一把年纪了,那笑容那姿态仍旧非常美,一举一动都是风情,这种风情对男性生物来说,真是很要命,他前夫据说就是受不了她这样到处招蜂引蝶的性子才离婚的,但是离了婚似乎还对她很是念念不忘。 莫怀云今天穿的是露背高开叉的金色鱼尾裙,秦心身上的裙子也是金属色系的,两人站在一起像是打擂台一般,秦心是美,但是她毕竟只有17岁,总体来说略显青涩,而莫怀云却是正是盛开怒放的时节,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在获得了鱼*水之欢之后,身体几乎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对小男生具有致命吸引力的荷尔蒙。 她约过的小男友,有小她年纪一轮的,对她爱的死去活来,可惜她只是想随便玩玩,有空的时候逗逗,毕竟小男孩什么都不懂,动作都青涩的很,有的就是那激动的情绪,比较会感染人,不过眼前这个少年郎,身体真不错,那体格骨架,很是有力量的感觉,莫怀云本来就是想嘲讽一下秦心,这会子却眼神□□,魅力值大增。 秦心转头看了一眼祝军,只见他低下头,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模样,不过并没有脸红,脸和脖子一个颜色。 秦心是知道莫怀云的能耐的,简直是天山童姥,年纪越大越显魅力好看,她裙下之臣什么人都有,她都能周旋的如鱼得水,似乎很少有男的受得住她的勾引,要说起来,秦心就知道一个,林天水,以前秦心认了林天水为干爹的时候,莫怀云开始对林天水感兴趣,却没有想到林天水完全不理她,看着她发*情,最后居然直接塞了两个会所的牛郎给她。 这也让秦心误会了,觉得林天水是很洁身自好的男人。 祝军低下头,很快又抬头,对着莫怀云欲言又止。 莫怀云脸上的笑容更娇媚,自信心大涨,不过又觉得小男生实在是太容易上手了点,才这样就有点把持不住了。 却听到祝军有些憨的开口道:“阿姨,你的衣服要掉下来了。”说完又立马低下头,一副非礼勿视的模样。 秦心一看莫怀云,可不是,她那金色的礼服本来就是大开大露的,露后背露大腿不说,许是刚刚和别的男人调笑的时候太激动了,也许是她故意的,半个胸都露在外面,她要是再跳跳,估计整个胸都要跳出来,礼服像是要掉了一般。 顾不上莫怀云那奇怪的脸色,秦心拉着祝军跟莫老爷子告别了,她大大方方的和祝军来,又大大方方的和他走,留下了郁闷的莫老爷子,心酸的林天水,惊恐的莫兴婧,愤怒的莫怀云。也不知道老爷子今年的全家福怎么拍,拍的美不美。 一路上秦心都在笑,出了会所,秦心看到傻愣愣的祝军,实在忍不住,踮着脚抱着他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然后祝军就石化了,一路上开车都不说话,秦心却坐在副驾驶上笑的开怀,她是很小心眼的人,真的,看到当时莫怀云那表情,真正是太解气了。 秦心不知道她抱着祝军的时候,林天水正站在二楼对着喷泉的位置,这个位置刚好与喷泉的水珠平行,触手就可以摸到冰凉的水珠。 他看着秦心和祝军离开。 甚至连招呼都没有打,因为对秦心来说,他只是同学的大伯,一个陌生人都算不上的陌生人。 他伸手,碰触那喷泉的水珠,冰冰凉凉的,打在手心还有点疼。 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情,当他站在那,透过水幕,看着女孩踮起脚,亲了那男孩的额头一口,他觉得这个画面真美,也真的很残酷。 女孩离开很久,宴会也散了很久,他仍旧站在那,喷泉打湿了他的袖子。 他是会所的老板,自然知道那一卡车玫瑰的事情,也不知道是谁那么大手笔,可是他再进那个屋子,看着一房间的玫瑰,难过的想落泪,现在的小孩子谈恋爱都这么疯狂的吗?还给不给老头子一点活路了。 在外人面前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林天水把自己关在那个装满玫瑰的屋子里,跟疯了一样拼命的踩玫瑰,恨不得把这一切都破坏掉,然后他就悲剧了,玫瑰有刺,他又不是超人,他只是一个保养很好的大叔,一不小心手就被刺破了,看着手上的血,看着血红的玫瑰,林天水终于冷静下来了。 年轻人还是太嫩,玫瑰带刺懂不懂,铺了一地,万一伤到她的脚怎么办…… 祝英熊给侄子打电话,实在是很好奇自己这侄子的第一次约会结果如何。听到他说牵手了,女孩还亲了他额头一口,祝英熊对侄子的成功表示了祝贺,不过内心实在惊讶,怎么可能这么顺利,记得之前这小家伙到自己公司玩,公司有一个还没有出道的小姑娘,准备培养的,长的挺漂亮也很能说,属于古灵精怪少女系列,培养起来应该很不错,不过小姑娘心眼有点多,许是看到侄子跟自己一块进出,对侄子一直献殷勤抛媚眼装可爱。 祝英熊开始还不知道,就是在和手下讨论如何包装这女孩的时候,祝军开口道:“我觉得不太好,她有点斗鸡眼,每次看到我都眨个不停。” 然后祝军的一句话,让祝英熊直接跟这个叫多多的小姑娘解约了,祝英熊很生气,打主意居然打到自家侄子头上了,还好侄子不解风情,要是真闹出个什么问题,自己一定会背上带坏侄子的恶名,不仅肯会被老头子老太太打断腿的,以后别想再出来逍遥了,还会被那最爱扮猪吃老虎的二哥收拾,想起来都是害怕。 不过害怕之余又不禁对自己这侄子的人生大事担忧,不会真丢部队里丢傻了吧,二哥那么腹黑,有个这么傻的儿子,怎么看怎么怪,女孩子对你抛媚眼都能理解成对方斗鸡眼,还这么一本正经的说出来,真正是纯洁的令人担忧。 好在,第一次约会是顺利的,祝英熊很高兴,让祝军发一张照片过来,本来以为侄子会拒绝自己这要求的,想不到居然真的乖乖的发了张照片,不过不是约会的时候的,而是两人一起跑步的大头照,还是自拍的,看照片的内容,应该是祝军伸手拍的,小姑娘笑的很开怀,还有一颗小虎牙,祝军的脸稍显严肃,一本正经的,很大很傻。 祝英熊如获至宝,又屁颠颠的拿回去炫耀了。 在若干年后,祝英熊才反应过来,他被自己那傻侄子当枪使了,侄子愉快的带女朋友回家,受到热情的接待,因为有他这叔叔早就打头阵了,而自己带一个娱乐圈的女朋友回家,被老头子骂了半年多。 他真傻,他怎么忘记了祝军是二哥的儿子啊,怎么可能真傻…… 秦心回宿舍,已经有些晚了,余露不在,她额头又受伤了,又可以名正言顺的到医务室去找许医生了,真是痛并快乐着。 陈玉不在,估计是发奋刻苦去了,马上要期中考,宿舍里就林嘉一个人。 林嘉正在看书,看的是英文的原文读物,每个人生活方式不同,陈玉抱着课本啃,想着期中考一定要考好的时候,林嘉已经完全不关心期中考了。 看到秦心进来,林嘉抬了一下头,又继续看书,然后又抬头,把书本放下了。 “你很漂亮。”林嘉忽然开口道。 “谢谢。”能让林嘉夸奖,秦心真有点受宠若惊,林嘉虽然回宿舍住了,但是她们并不太交流,秦心对着林嘉就想到林天水,总是很尴尬,所以也不太交流,关系很淡。 不过能感觉林嘉这人很不错,家里条件那么好,住宿舍居然没有抱怨,搞卫生也正常接手,宿舍几个人看起来倒像是余露家境最好一样,各种挑剔。当天余露也不是那种泼妇一样挑剔,而是从言语中显露出自己的好家境一般。 以前秦心觉得理所当然,现在跟林嘉一对比,余露就显得有些刻意做作了,果然余露一开始就不喜欢林嘉是有道理的。 “我以前没有住宿舍,听别人说你的事,也在背后说过你的坏话,相处了才发现你这人虽然有些不爱理人,脾气太直,但是挺有意思的,我觉得我们能相处好,你原意和我做朋友吗?”林嘉的原文书放在膝盖上,认真的看着秦心,觉得大伯之前让自己住宿舍果然是有道理的,原来想当然的事情其实不是那样的。 秦心一脸血,尼玛这是什么剧情,陈玉是书呆子的话,林嘉就是高智商才女,当年林天水拉着她给介绍他那骄傲的归国名校双硕士的侄女,即将博士啥的,真是囧的秦心一脸大姨妈横流。 眼前就是那高冷的林嘉吗?做朋友什么的,好像小孩子过家家啊。 “好。”秦心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点头的,只是后来她才明白,看起来高冷的摩羯座林嘉其实在熟人面前就是个逗比,世界真相总是那么令人绝望。 “要半期考了,你不复习吗?”秦心好奇问道。 “太简单了不用复习。听余露说你今天去伊皇了,有没有见到我大伯,是不是很帅?”林嘉一脸兴奋的问道。 秦心默默的流泪,神马太简单了不用复习,这是考验自己的智商吗?还说自己说话直接,到底谁直接?还有你大伯哪里帅了,吓死人了好吗? 秦心用一句我要去洗澡了,结束了交流。 想到今天一天的经历,秦心还有点睡不着,都半夜了,手机忽然响了。 却见是侯导发来的信息,演员都找好了,就定在盐城拍,明天你过来见见人。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拍全家福: 摄影师:这位小姐你能不扭身体吗? 莫兴婧:T_T,你能帮我把这条蛇拔下来吗? 摄影师,- _ -||| 摄影师:这位阿姨能把衣服穿好吗? 莫怀云:你叫谁阿姨?老娘像阿姨吗?有老娘这么美的阿姨吗? 摄影师:伯母? 摄影师:这个小兄弟能站稳吗? 莫兴远:我要和汽车人一起拍照。 摄影师:这些都是你的家人,配合一下,谢谢。 莫兴远:我要和汽车人一起拍照。 摄影师:- _ -||| 摄影师:这位坐中间的老爷子不要再抖了。 莫今通:药…… 摄影师:连老爷子都是这么调皮,让你不要抖,你偏要,到底还要不要拍啊? 莫今通:药…… 摄影师:好吧,大家笑一笑,茄子……   ☆、第四十一章 :第一尾鱼 秦心准备下午上完课去见楚侯生,却不想发生了点事情,忍不住看了下热闹,所以去迟了。 热闹的主角是余露。 秦心自回来之后,很是虚心学习。 最好的教育从来不是来自书本,而是人类,最让秦心刻骨铭心的人是莫兴宁,他对秦心来说是造成她一切悲剧的罪魁祸首,绝对的生死之仇, 可是祝军说,要忘掉仇恨,秦心忘不掉,她选择了记住,记住仇恨同时记住莫兴宁的优点。 莫兴宁做事谨慎,擅长布局隐忍,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就能忍下厌恶跟秦心虚以委蛇几年,就为了最后完美的退婚离开,虽然秦心的重活让他的这个布局的结局没有想象中完美,可是莫兴宁这种心性确实是很厉害的。 这些都是值得秦心学习的,她把满满的悲愤化为满满的学习动力。 秦心每天很忙,学的东西很多,然而即使重生回来,她也还是她,某些性格终究不会改变,她不会忽然就变成像陈玉那样一心只读书,什么都不管了,她装着太多事情,不可能做到像陈玉那样。 她也不可能变成像林嘉那样,一下子拥有高智商,拥有学习天赋,可以马上出国留学之类的,马上考上森佛,狠狠的打莫兴宁的脸,这些她都做不到,她追不上莫兴宁的脚步,只能不断的充实自己,像莫兴宁学习,慢慢的开始布局。 余露是她的第一个布局对象。 她恨余露,恨她骗自己退学,恨她让自己毁容,恨她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恨她利用自己的友情,恨她的背叛。 最开始看到余露,秦心就很冲动,好在克制了,但是她克制的并不好,两人相处的过程,秦心有时候还是会表现出那种愤怒,虽然有各种理由借口掩盖过去了,秦心对自己的表现还是不满,不过权当开始试手了,如果一个17岁的余露都搞不定,更别提其他,还是直接歇了心好。 秦心慢慢疏远余露,她没有申请调宿舍,一来泰西调宿舍很麻烦,也太突兀了,二来自己的名声并不好,调到别的宿舍人家未必高兴。况且现在宿舍的几个人至少自己都熟悉,知道余露不是好人,放在眼皮底下比在别处安心一些。 秦心疏远余露却慢慢的跟陈玉和林嘉关系好起来,余露就显得有些被排斥一般。余露向来在外面表现的都是人缘好,亲切温柔的女孩,每天独来独往很奇怪,所以她很快又有新闺蜜了。 这新闺蜜叫贾青青是高二六班的,宿舍不在这栋楼,在另外一个区,两人据说是在医务室认识的,贾青青倒没有像以前秦心一样喜欢把自己画的乱七八糟的,她素颜,五官也还行,就是有些痴肥,都说一白遮百丑,一胖毁所有。再好看的美人像吹气球一样吹大也美不起来,所以痴肥的贾青青站在余露身边,生生把余露那七分的颜色衬托到了九分。 贾青青在学校人缘并不好,遇上了温柔好脾气的余露,立马对眼,两人很快形影不离,虽然不在一个班,不在一个宿舍区,也经常能看到贾青青来找余露。 说起来秦心第一次看到贾青青来找余露,还着实惊讶了一回。 要不是脸稍微有点像,秦心完全不能把这痴肥的贾青青跟后来那瘦成一道闪电的女人联系起来,说实话,痴肥的贾青青看起来还毛绒绒的挺可爱的,变瘦的她反而有些刻薄,不过据说她身价不菲,嫁的也非常好,是非常有地位的名媛,真正的名媛一般不会上娱乐新闻被大众知道,主要是她做了一件很火的事情,给当时当红的一女明星泼粪,因为那女的勾引她老公,贾青青非常的霸气,是当着一干记者的面这么做的,女明星当时哭的凄凄惨惨的,好不可怜,不过实在太臭了,大家也不敢上前安慰。贾青青泼完粪立马甩出了这女人和其他男人的亲密照片给现场的记者,刺果果的打脸。 事后她不仅没有受到谴责,她老公反而很感激她,因为贾青青丢的那些照片中没有自己的身影,她老公在微博上给她写了致歉书,一点脾气都不敢发,那女明星更不敢说什么,直接人气暴跌。 贾青青因为这很是红了一阵,很受吹捧,不少人夸她,说泼的好,赞她是真正的名媛,还把她的之前的履历都挖出来,据说这种嫉恶如仇的性子在学校就显露出来了…… 不过显然此刻的贾青青跟余露关系很不错,余露一定在她面前暗示了很多秦心的坏话,贾青青一看到秦心就很不友好,开口就是一句:“你真恶心。” 把秦心气的够呛,这种脑残简直是不可理喻,只是秦心看到余露出现以后,贾青青虽然一副高冷的模样对余露,却伸手就递给余露一杯饮料,再想到余露老回宿舍抱怨说贾青青这胖子天天自己吃东西吃的多不算还要让她也陪着吃,都胖了云云,秦心就觉得这贾青青跟自己当初一样,可怜又可悲。 从这时候秦心就开始留意贾青青了,余露经常在宿舍会说起贾青青,大约的意思就是贾青青长的这么丑居然还对医务室的医生各种花痴。 秦心不知道上辈子自己退学后,余露是不是和贾青青成为闺蜜,不过应该是没有,否则像余露这么爱炫耀的人,当初贾青青红了,被爆出那丰厚的身家,深厚的背景,余露也没有上前攀关系。 因为余露要让自己出丑去唱歌所以假装受伤,而自己真的让她受伤,从而让她去了医务室,认识了许医生认识了贾青青,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开端。 秦心佩服莫兴宁,是因为他的布局从来都是因势利导,高明的看不出痕迹,她没有他那么高智商,但是她会学习,原意学习。 冷眼看着余露即使手指好了还时不时的去医务室,下课之后还打扮的很仔细,秦心在等。 直到昨晚余露给她发了一张头破血流的照片,秦心觉得机会到了,她知道余露发照片的意思,就是一副我因为你受伤了的理直气壮。 这个时候的余露既受伤了,肯定又在莫兴婧那里伤了面子,莫兴婧就是个熊孩子,私底下绝对不会给人留一点面子,这时候的余露肯定是需要人舔伤口安慰的。 秦心联系了红毛,让他去泰西等着余露,自上次打架之后,秦心一直和他们保持着联系。 在监狱蹲过十年的秦心,比任何人都知道小人物的杀伤力。 她让红毛想办法跟着余露进泰西并拍下她跟人亲密的照片。如果红毛连学校都进不去,就当秦心没说。 第一次合作,红毛还是很妥贴的,今天一早红毛就说照片搞定了,秦心没有要,既然是布局,她是不会过手的,只是让红毛把照片快递给余露的新闺蜜贾青青。 当初余露到处散播了她的不雅照,秦心只是用同样的方法回报她。 一整天秦心都跟平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她十分有耐心,坐牢十年就算什么都没有学到,至少也学会了一点,耐心,她有足够的耐心,看着敌人倒下。 直到下课放学,秦心收拾东西准备赴侯导的约,贾青青来了,她几乎是冲进一班的,最近她跟余露交好,经常出现,大家并不奇怪,可是她冲到余露面前,却是用她那肥厚的手掌,直接重重的甩了余露一巴掌,开口就骂道:“贱人。” 这一巴掌甩的余露的小圆脸立马肿起来。 嘴角都流血了,可见力道是十足十的,贾青青脸色涨红,喘着粗气,还想来第二掌的时候被班长徐建给拦住了。 徐建对余露一直心有好感,几番暗示,余露都表现的太纯洁了不明白,徐建又很好面子,生怕被拒绝,一直没有开口,不过这种在余露面前献殷勤的事情他一定会第一个跳出来。 况且看两人的气场,痴肥的贾青青像是容嬷嬷一样,嚣张的让人讨厌,而余露简直就跟紫薇公主一样弱不经风,善良无辜。 “你发什么疯啊,死胖子,这里是一班,不是你们六班。”徐建毕竟是男人,一把抓住贾青青的手,贾青青居然挣扎不开。 不过一句死胖子简直是戳到了贾青青的死穴,贾青青手挣脱不开,那肥肥的腿却胡乱的朝徐建身上踢。 秦心认真的看着这一幕,上一辈子余露一直顺风顺水,徐建一直保持着暗恋,不用这样为余露出头,也不会胡乱得罪人,反而因为帮了余露的忙,而使得自己事业更进一步,当公务员当的风生水起,不知道这一辈子还没有走上仕途的他就得罪了睚眦必报的贾青青结果会如何? 徐建被贾青青踹的也是狼狈不堪,想不到一个女人力气这么大。 余露这时候已经捂着那受伤的一边脸,露出好看的另外一边,满脸泪水,却还是声音温柔的开口喊道:“徐建你放开她,许是青青和我有什么误会了。” 她这一喊,立刻解了徐建的围,使得徐建更加觉得余露体贴。 贾青青的手一从徐建那里挣脱开来,就又怒气冲冲的想打余露,却见她早就机敏的站到了徐建背后,嘴里说着只是误会,动作却防备的十分紧。 “误会你妹,你个贱人,明明知道我喜欢许铭郝,你一边替我出主意讨好他,一边居然早就跟他搞上了。”贾青青显然是气狠了,连自己心心念念暗恋的人都说了出来。 不过大家显然不知道许铭郝是谁,有些莫名其妙。 余露她心里想着自己昨晚很迟回宿舍,也就只有宿舍人知道,回去的时候大家都睡了,可是感觉秦心还在床上翻身,肯定是她说了什么,想到这里她看了一眼秦心,却见她一脸淡然,什么表情都没有。 余露立刻认定就是秦心,因为秦心太淡定了,一点惊讶都没有,她表现的十分委屈的模样,解释道:“青青,我昨天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回来的比较晚,路上不小心摔了,去医务室包扎额头。你不要听别人乱说,被当枪使了都不知道。” 委屈的说完,余露还委屈的看了一眼秦心。 秦心立马检讨自己,觉得自己还是太粗心,居然一眼就被余露怀疑上了,论心机,白活了那么久,还是不如余露深。 听了余露的话大家确实看到她额头一块创口贴,同时一些女生想起来,所谓的许铭郝说的是医务室的那个年轻的男医生吧。 却不想听了余露的解释,贾青青更加暴怒,她才是那个傻傻的被余露当枪使的,明明她自己已经跟许铭郝搞上了,还要鼓励自己追求许铭郝。 只是余露站到了徐建后侧,她不好打到,顺手就把余露座位她最新买的马蹄包直接砸了过去。 马蹄包是牛皮的,边角都非常硬挺,还有上面的金属扣很是结实,也不大,砸过去效果跟板砖一般,余露在觉得不对劲那瞬间就躲了,那包结结实实的砸在了徐建的脑袋上,把他那精致的金丝边眼镜砸歪了不说,那眼镜还不小心戳到了眼睛,顿时他捂着眼睛大叫起来,也顾不上怜香惜玉了。 看到徐建的模样,余露吓的后退了几步,见也没有什么好退的,干脆硬着头皮站着理直气壮的道:“贾青青,我跟他真的没什么,你不要听别人乱说,再说了凭什么你喜欢一个人就觉得别人也要喜欢他,你要是真不相信,我可以跟你去当面对峙。” 此刻的余露就如同那些卖假货的淘宝卖家信誓旦旦的告诉你可以去专柜验货,实际上大多数人都是不好意思去的。她也笃定贾青青肯定不好意思去问许许医生,贾青青因为长的胖,很自卑,就算去问,她也不怕,许医生一定站在自己这边,说两句话哄哄贾青青也就过去了了。 却没有想到余露说要去当面对峙的时候,又不知道戳中了贾青青的哪个爆点,她居然推开了面前的几个人直接冲到余露跟前,把余露推倒,庞大的身躯直接坐到了余露的身上,对着她胡乱的拍打。 因为余露后退,秦心也就离现场不远,看到胡乱拍打的贾青青,秦心好心的提醒道:“同学千万不要打脸,打脸会毁容的。” 暴怒的贾青青跟得到了什么提示一般,不再胡乱拍打,而是对着余露的脸开始猛烈攻击。 “当面对峙,对峙你妹,你个不要脸的贱人。”贾青青坐在余露身上,一只手打累了,腾了出来,从胸前的衣服里面居然掏出了一叠照片,全部甩在了余露那鼻青脸肿的脸上。 照片一出来,大伙总算明白这传说中的许铭郝是谁,不就是医务室的医生吗?运动会的时候在操场坐镇,因为长得帅,还被传了照片到校园论坛里。 不过这时候许医生穿着白大褂正和余露热情拥吻,而且照片照的角度很刁钻,能看到许医生的手正覆盖在余露的衣服里面□□的部位揉捏。 红毛几个少年都是饥渴难耐的混混,看到这一幕简直是非常激动,拍的很有艺术感,很有大师的天赋。 位置是泰西湖边,大约应该是医务室后面的操场,让贾青青愤怒的是,曾经许铭郝也在那里跟她散步拉过手。 徐建看到这些照片,简直都忘记疼了,余露是他心中的完美女神,无论容貌举止都非常好,他连喜欢都不敢轻易说,可是此刻女神居然被一个医务室的小医生抱着又亲又啃的还揉*胸,他只觉得自己的自尊被作践了,对余露这样的人就该大大方方的上了,根本没有必要讨好。 余露看到照片惊讶的有一瞬说不出话来,不过她立刻哭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被逼的。” 贾青青坐在余露身上,伸手又给了余露脆脆的一巴掌,“被逼你妹,被逼的还把胸挺上去让人家摸,你不要脸,胸也那么不要脸吗?” 贾青青打也打累了,气也发了,气喘吁吁,想要爬起来,却有些艰难,因为她太胖了,这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贾青青抬头看到是秦心,因为余露多次说秦心的坏话,她记得这个人,此刻这么多人,就这个女孩对自己伸出手,她把打人打的发红的肥厚的手掌伸出去,握着秦心的手,秦心一用力,她也借势爬了起来。 余露看到这一幕,忽然疯狂指着秦心道:“是你,一定是你,你因为被莫兴宁退婚一直怀恨在心,所以这样陷害我,都是你搞的鬼。” 贾青青好不容易爬起来,余露又开始鬼叫,把她吓的差点庞大的身躯又摔倒,她用力的踹了余露的胸部一脚,生气的道:“余露你听好了,只要我贾青青还在泰西上学,你就一天别想呆在这里,识相的最好立刻马上收拾东西滚出这里。” 这一脚实在狠,贾青青居然是对着余露的胸踢过去的,而余露的胸着实有料,来回摇摆了好几下,看到大家目瞪口呆。 贾青青回头看到惊讶的秦心,想到这位比自己还惨,连未婚夫都没了,两下一对比,心情就好了些,她拍了拍秦心的肩膀道:“你看你,刚刚还担心她会毁容,结果人家完全不领情,还要污蔑你,估计你被退婚都是因为她,算了,你这傻子,被污蔑也不是第一回,估计都被污蔑习惯了。”   ☆、第四十二章 :演员 贾青青的一句话,让已经被遗忘挺久的退婚事件又被大家想起。 貌似的确是秦心被退婚之后就和余露关系疏远了,而且和余露疏远之后秦心也似乎没有那么恶心了,关于秦心恶心脑残的流言貌似就她和余露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有人说。 平时不觉得,但是想想,她们还是好闺蜜形影不离的时候余露说话暗示,无一不是秦心脾气不好,又让她做这,又让她做那,她只是脾气好不计较。 如果真正是好朋友,应该是在背后处处维护她,而不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温婉大方而诋毁她。 偏偏平日一对比,都觉得秦心盛气凌人,余露温柔无辜。 秦心虽然没有像贾青青这样愤怒的跳出来,大概真实情况也差不了多少,原本就听说退婚有内幕,莫学长好像是被他爷爷发配过去的,既然是这样,大家自动脑补了各种版本。看秦心的眼神不自觉的也跟贾青青一样,充满同情。 秦心还有约自然没有再多待,一副表情冷漠的模样离开了,她平时就不爱搭理人,大家习惯了,反而觉得她就是这样性格太直接了,才被余露这样的小人在背后各种诋毁不愿意解释。不由得更加同情,想到秦心在国庆晚会上唱的歌,那个感人漂亮,一下子又从同情升华到有些莫名的喜欢。 余露躺在地上不敢起来,生怕贾青青还来揍她,没有想到贾青青这神经病,当着班上这么多人居然敢这样,还有徐建平日表现的有多喜欢自己,一有事就耸了,最靠不住。她眼神愤恨的看着一句话都没有说的秦心离开。 一路上,秦心都觉得很畅快,果然暴力才是让人最爽的方式,如果有绝对实力,直接揍就行了。可惜自己实力不够,就是揍了也没有办法善后,倒是贾青青,想想她那后来的光荣事迹,余露和那许医生估计都要倒霉。 秦心对利用了贾青青有点愧疚,不过想到自己和她一见面就被她骂恶心,完全是无妄之灾好么,秦心承认自己有点小心眼。 和侯导约在了广博茶楼。 此刻广博茶楼一个包厢里,一个女孩娇滴滴的开口道:“侯导,对方这么大牌啊,要我们这么多人等她一个。” 楚侯生皱了皱眉头,想到对方是投资人塞过来的人,只好解释了一句:“她还是学生,学校放学比较晚。” “那可不行啊,如果以后电影开拍,她又是主演,天天等她一个人,不是耽误我们时间吗?”女孩长的挺漂亮的,尖下巴大眼睛,大胸长发,年纪也不大,她原本是冲着这部戏女一号来的,哪里知道楚侯生就一句话,要是她来当主演,他宁愿不拍,只能委屈的当一个配角,就这还是让叔父追加了一大笔投资对方才答应的。 不过也因为此,她老是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楚侯生不想理她,倒是旁边一个样貌普通的男子笑着开口打圆场:“小飞这玫瑰花茶不错,美容养颜,清热解毒,喝了好。” 说话的男的是楚侯生选的男二,喜欢女主,却一直不敢表白,到最后其他人都走了,却只有他陪在女主身边,而女主完全不知道,很是悲剧的一个人物,楚侯生这时候还只是一个名不经转的小导演,想拍的就是这种青春悲剧,这种电影题材太厚重,不够商业化,也不够爽,几乎是前景都可以预料,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因为他是真的热爱,也是这腔热情支持他走下去。 许飞飞看到侯导不高兴了,也不再开口,虽然她叔父是投资人,可是楚侯生毕竟是导演,得罪了也不好。 不过她也并没有领田七的情,田七长的太普通,太大众,路边随便拉一个人来就他这模样,这种人根本就是楚侯生拉来凑数的吧,她一脸笑容的跟身边另外一个男的说话,这男的已经出道,拍过电视剧的配角,最火的一个是少年将军,虽然出战不久就挂了,但是那剧照确实很帅,还是让人映象很深刻的。 “何旭我记得你之前有一部戏就在盐城这边拍的吧,我从来没有来过,都不太熟,明天带我们转转呗。”许飞飞拉着何旭的袖子晃了晃。 “可以,不过我只是拍戏路过也不太熟,还有要看侯导有什么安排。”何旭面带笑容,说话比较老道,哪边都不得罪。 秦心过来的时候气氛已经是一片温和,看不出之前的别扭了。 楚侯生看到秦心很高兴。亲自站起来给秦心介绍。 其他三人对秦心早就久仰大名了,侯导说的时候是一副非常满意的姿态,让他们忍不住好奇。 田七是路人甲专业户,被侯导在京都一群的群演中挖出来的,他对秦心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很想知道一个还没有拍戏就让导演很满意的人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结果看到真人,就是一个很小的小姑娘,但是长的非常漂亮,似乎也不太爱笑,坐在那就让你觉得冷冰冰的,田七很用功,侯导找上他演男二的时候他就把剧本要来了,不仅仅自己的人物,里面每个人他都揣摩了一遍,看到秦心立刻就感觉到那剧本简直是为这女孩量身打造的,沉着叛逆美丽。 而许飞飞则是一心想要攀比,她很不服气,凭什么对方是主演自己是配角,所以特意化了很精致的妆容,看到秦心过来就觉得也不怎么样啊,胸小,短发,眼睛长的比较特别,整体还不如自己有吸引力。 何旭是这几人中最有经验的,他愿意接楚侯生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导演的戏是有他的考量,他现在正是最年轻的时候,演员都是吃青春饭的,他刚刚有点小名气,邀请自己演电视剧配角的很多,但是他不知道这点名气什么时候会用完,自己是不是一辈子就这样当配角了,他不甘心,想赌一把,所以即使楚侯生出的片酬低的可怜,他还是来了。 他对跟自己演对手戏的女主演也是非常重视,他希望秦心真的如侯导说的那样好,因为其实他也没有足够的信心,这样一个阵容,会不会到最后就是为了陪投资人亲戚演一部片子,最终什么都没有。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都比较满意,侯导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是很坚持,如果最初侯导同意让许飞飞主演,何旭根本不会来。 因为他已经小有名气,还是比其他几人更多选择,侯导之所以要安排这次会面,一来是想让演员之间熟悉一下,二来就是何旭要求的,他希望能见过秦心之后再做最后的决定。 秦心今天穿的很普通,正常的T加牛仔裤,T是普通的白T,牛仔裤有点可爱,裤脚有小熊的图案,麻麻的恶趣味。 头发还是很利落的短发,露出额头,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十分清晰,她背着一个书包来的,很标准的学生打扮,何旭看到她第一眼,就觉得太年轻了,可是很快又释然了,侯导要找的就是一个高中生,还没有参加高考的学生,他不看好许飞飞就是因为许飞飞太油了,让她主演,这片子不知道是什么格调。 至于其他的,何旭暂时保留意见,毕竟演员和其他不同,不是长的好看就会成为一个优秀演员的,不过他跟侯导说要见秦心再做决定,其实也只是一种无奈的端架子,自从他愿意跟着侯导到盐城,于他其实已经没有太多选择了。 三人对于秦心评价各不相同,而秦心看到这三人,其实也很是惊讶,尤其是田七,原来他没成名的时候居然是这副模样,上身穿了一件灰色的衬衫,□穿运动裤,鞋子估计是假的的乔丹,因为那乔丹的商标更像是一个跳广场舞的大妈而不是打篮球的。 说到楚侯生导演,就会说到他御用的男演员,田七。田七是一个很神奇的人,据说是群演出生,被侯导一眼挑中,所以对侯导很感激。 他长的也其貌不扬,但是一到屏幕里面就立马不一样,你要他演一个坏人,屏幕里就阴狠无比,让你忍不住想丢臭鸡蛋砸他,可是你要他演一个好人,他会让你掏心掏肺的为他心疼,就这样在现实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一张脸,到屏幕里面居然会立刻惊艳起来。 楚侯生会红,绝对不是偶然,就这眼光,随便挑的演员都能挑到了不得的人,秦心这个死去活来的人都没有他这么神,就算知道田七会红,可是秦心也不知道去哪里找这人,就算找到也不可能莫名其妙的去抱大腿。 女孩秦心没有什么印象,大概以后可能不是很红,或者不在圈子里了,而另外一个当红小生何旭,就不用说了,这位以后大红大紫,混的很是不错,不过后来和圈内人结婚离婚,闹婚变之后名声比较不好,但是也算是国内红人,至少红过。 现场几人秦心年纪最小,田七已经二十一岁了,何旭二十,许飞飞二十。秦心没有说太多,她年纪资历都摆在那,多听就是了,聊了一会就弄明白这许飞飞是关系户,这种圈子里常有,她倒没有自作聪明的义愤填膺或者排斥人家,她以前也老当关系户的。 一翻聊下来,彼此的印象都很不错,田七年纪大些会做人,比别人圆滑,自然也更敏感的感觉到对方的态度,小姑娘虽然是女一号,不骄不躁,对自己这个前辈很恭敬,话不多,听的很认真,一进来就喊自己前辈,不像许飞飞,都是直接喊他田七田七的。 何旭比较功利,看到秦心的模样长的好看,态度也不错,还算是满意,他整体松了一口气,开始思考自己接下来该如何,心思已经不在这边,没有太细致的感觉。 许飞飞倒是很惊讶,一般以为知道她是投资人亲戚要么瞧不起要么巴结,而秦心态度不偏不倚,好像完全听不明白一样,要么就是太单纯,要么就是心机太深。 几人都各有想法,总体来说第一次见面还算是愉快的,侯导定了开拍的日子,正好是半期考之后,秦心表示没有意见。侯导让大家喝喝茶就散伙了,居然没有请吃饭的意思,秦心也真是醉了,这就是侯导的作风,不过还好,要是真吃饭,看着侯导那双眼,总觉得现场要是飞出一只苍蝇,侯导会伸出舌头一卷,苍蝇就消失了…… 回到宿舍,秦心发现余露的床铺居然空了。 一时间有点傻,陈玉在宿舍,似乎情绪有些低落。 “这是怎么了?” “她家人来把她接走了,学校贴开除处分,扰乱校风,那个医生也被开除了,还爆出和许多同学有不正当的关系。”陈玉难得对八卦这么熟悉,或许因为其中之一的主角是她的身边的人,她觉得挺难过的,余露虽然为人有些两面三刀,可是就这样被开了也觉得怪怪的。 陈玉家境很一般,虽然平日不至于仇富,可是发生这样的事情,还是难免觉得贾青青有点仗势欺人,原本大家以为这个痴肥的胖妞就是随口说说,却不想手段这样雷厉风行,这件事之后大家才知道,这个胖妞居然背景十分深厚。 否则学校也不会这么速度,打人的没事,被打的反而开除了。 秦心看到陈玉这样并不反感,要是她一听余露被开除了就幸灾乐祸,那倒是要担忧了。 林嘉倒是一如既往的淡定,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惹了不该惹的人,造成这样的结果是她自找的。 夜晚,秦心躺在床上,看着余露那空空的床铺,想着如果自己退学,余露是不是也这样躺着,看着自己空出来的床铺,那时候她会想什么? 她大概什么都不会想吧,很是心安理得。 余露被退学,秦心一点不后悔,如果一定要说后悔,秦心只是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完美,余露看自己的眼神充满恨意。 只是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像余露这样的人,明明是她做错事,她却丝毫没有感觉,反而理直气壮的觉得是别人害她才会这样的,如果没有人揭发,她就不会有错,所以大概不管自己如何表现,余露都会恨自己。 秦心不在乎了,上辈子自己退学在娱乐圈沉浮挣扎,不知道余露又会如何?她很期待,一夜无梦。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草草:麻麻,昨晚梦见你了,:-)。 麻麻:你玩过游戏吗? 草草:玩过。 麻麻:你知不知道玩游戏的时候突然对方就下线,这个游戏就玩不成了? 草草:知道啊。 麻麻:知道你还随便做梦,老娘昨晚跟朋友打麻将,眼看马上就赢了,突然老娘就不能摸牌被迫下线了,老娘昨晚输了多少,你造吗? 草草:……T_T。   ☆、第四十三章 :作弊 “兴宁你今天怎么了,一直不在状态?”马复香把她左侧的头发别到耳后,侧着脸看着莫兴宁。 “没什么事。”莫兴宁脸上露出个温和的笑容,看到马复香还皱着眉,解释道:“昨天是我堂妹生日,爷爷爱热闹参加了生日宴,只是回去后听医生说身体不太爽利,我有点担心。” 马复香这才把眉头舒展开来,安慰道:“没事的,爷爷年纪大了容易累,休息几天就好了。” “嗯,我知道,谢谢你复香。”莫兴宁用他很干净的手指,轻轻的抚过马复香的脸颊,把她那还有一丝散落的头发认真的别到了耳后。 马复香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有些不好意思,却又很欢喜。 两人不在同一个学校,却很意外的在异国他乡认识了,还非常有缘的住在一栋楼。 她在这边上学,父亲怕她学校住不惯给她买了个公寓。而莫兴宁则是刚好租了她隔壁的房子,两人成为了邻居。 马复香还记得那天早上她出门准备去上课,因为她手中还提着垃圾,又拿着书本,又要关门,简直忙不过来,这时候对门也开了,出来的是一个亚洲人,马复香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华夏的,因为日韩那边的也是黄皮肤。 他长的很英俊,很干净,看到自己手上提那么多东西,他用英语问自己要不要帮忙,并且接过了她手上的垃圾袋。 两人一起下楼,在说道他也是华夏的时候,马复香觉得特别高兴,在异国他乡有一个本国的邻居,觉得一下子冲淡了那种孤独的感觉,而且对方好绅士。 到了楼下,两人要分开,莫兴宁一脸和煦的把东西递还给她,马复香把那袋东西丢旁边的垃圾箱,回头却见莫兴宁还站在那,似乎是注视着自己,她十分高兴,回头又跟他挥了好几次手才走。 莫兴宁站在那已经石化了好么,他刚刚拎的是垃圾,靠,真的是垃圾,他居然没有戴手套,直接提在手上,好想剁手,好想剁手……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异国他乡是很容易恋爱的,马复香很快对莫兴宁有好感,莫兴宁和她相处下来也发现,马复香大概就是自己心目中喜欢的女孩了,长直发,鹅蛋脸,大眼睛,智商高,读的也是名校,家境好,上学待两年家里就给买房,家教好,行为举止非常得体。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莫兴宁总觉得有些不得劲,就是明知道对方各方面都适合自己,可是却始终有一点不对,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哪一点。 或许因为自己好不容易摆脱秦心并不想那么迅速进入另一个牢笼,男人想自由一些吧,莫兴宁觉得这是答案,所以对马复香一直保持着暧昧,没有挑明,也不愿意放弃。 直到昨天堂弟给自己发来的照片,莫兴宁才恍然发现自己居然根本都没有摆脱那女人。 他只要看到照片里秦心和别的男生手牵着手他就很难受,气的肝都疼了,就好像看到自己丢弃的东西本来应该出现在垃圾桶,结果却被别人捡去,修整一番比原来还新还好看。 有一种浓重的不甘,可是却又发泄不出来,甚至都无人可诉说,他不能对马复香说自己因为前未婚妻生气,甚至连前未婚妻这个人他都没有提过。 他给余露电话,余露居然没有接,急需要发泄的他,偏执的对余露也心存了埋怨。 秦心自然不知道莫兴宁的纠结,解决完余露的事情,她就开始着手准备下一步布局。 经过余露这件事,更让秦心觉得自己太弱了,就是因为自己弱势,才会让余露恨上,贾青青直接揍她,她不敢怨恨,莫兴婧直接让她脑袋开瓢,她也不敢生气,却通通恨到自己头上。自己太弱势,弱的让余露觉得她总有一天能报复回来,所以把仇恨都转嫁到自己头上。 感觉自己就像那歹命的韩国,无论谁欺负了朝鲜,朝鲜就一句话:打韩国。 她必须成长到可以忽视余露的怨恨,成长到让余露不敢怨恨,她的路还很长…… 刚刚从家里翻出那一袋古物的时候,秦心还没有什么想法,她不是一个善于投资赚钱的人,上辈子她就在娱乐圈蝇营狗苟,出卖的是自己的青春,没有创造任何价值,可是在看到江术仁出现的时候,秦心记起来一件事。 自己那时候退学就跟江术仁签约,到了他的公司,他其实是挂名大影视公司,真正签约的是另外一个小公司,江术仁平时不太管她们,就是一个叫梅姐的人带她们,培训的也并不正规,不过梅姐看起来很有钱,出入豪车,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听说她也只是早来一年,为秦心这些女孩子竖立了很美好的榜样。 多年以后,秦心自己也成为梅姐这种人的时候才知道所谓奋斗成功都是狗屁,梅姐有钱是因为江术仁给她介绍了个金主,虎威汽车公司的老总马天奇,梅姐长相不算是特别漂亮的,人却比较聪明,至少比秦心聪明。她从马天奇那里获得消息,虎威汽车想借壳上市,把资金都注入一个在走下坡路的上市公司大钢机械,获得了大钢机械六成的股权,那些原来手中持有大钢机械股票的一下子飞涨了近百倍。 江术仁是用梅姐来言传身教,教秦心这些女孩子,当明星其实很辛苦赚不了多少钱,你要是有点名气傍个大款,会容易许多,明面上娱乐公司,实际上跟拉皮条的没有差别,就是价格贵了些。 这真的是很不堪的回忆,可是秦心不敢忘记,每一段经历都是人生的槛,忘记了会容易再次摔倒。 秦心平日在图书馆看书,就在接触这方面的内容,林嘉这方面比较懂,她准备出国读的也是金融,最近跟林嘉关系缓和,秦心一些不懂的问她,她都知道。 秦心陆陆续续的把那些古物换成钱,只留了一些小孩戴的银饰,同时观察大钢机械的股价,最近一段时间已经跌到了几毛钱,几乎是最低值了,秦心把自己用古物换来的钱一共十九万八,全部买了大钢机械的股票。 这对秦心来说是有风险的一步,不过世间的事情都这样,没有绝对,如果真失败,秦心就当作压根没有发现这袋古物。 买完之后,秦心就把这件事暂时丢开,全心全意的准备期中考。 对秦心来说这应该是第一次考试,但凡考试总不是那么美好的。很多女孩子初中成绩不错,到了高中却一落千丈,秦心就是很多女孩中的一名,主要是心不在学习上了,这也是大多漂亮的女孩的通病,长的好,被夸的多,总觉得成功的路子有很多,没有必要死读书。 现在的秦心自然不会这么天真,作为一个学生如果你连书都读不好,又怎么能指望你将来做别的事情能做好? 邻近考试,难得泰西的校园居然有了学习氛围,秦心每天的时间都安排的很满档,早上和祝军一块晨跑,上课,去图书馆,练琴,自习,秦心觉得很充实,每一天都在进步的感觉,她喜欢这种感觉,不像有些人突然临时抱佛脚,秦心对期中考也比较有把握,并没有打乱自己的学习安排,她想考的好一些,让妈妈放心,华夏国的母亲对孩子的成绩总是很在乎,似乎觉得好成绩就代表了孩子的好状况。 如果自己成绩不错,之后就算妈妈知道自己去拍戏应该也不会太生气。 练完琴,秦心回宿舍,一路上回忆刚刚顾明夕跟自己讲解的一些内容,突然觉得有东西袭来,她很习惯的就躲了,即使没有注意,身体也形成了本能,就见一个篮球砸了下来,球弹的老高,这力度绝对不是意外投过来的,秦心有些怒,她想事情的时候不喜欢人打扰,更讨厌别人这样突然袭击,让她很没安全感。 抬头看到操场上站着一个少年,傍晚栗色的头发在晚霞照耀下如同一杯摇晃的红酒,刘海乱糟糟的快把那浅棕色的眼睛遮住了,长的这么个性又熟悉的人,不是莫兴远还能是谁。 秦心在莫家见过他,感觉莫老爷子对他似乎特别好,他要什么莫老爷子都答应。 “喂,你帮我把球捡过来。”莫兴远对着秦心喊道。 秦心觉得他脑子有病,用球砸人,还要让人把球给他,对姓莫的秦心打心眼底不喜欢。却不知道莫兴远就是个中二病很重的少年,他用球砸秦心真的只是想引起她注意。 看着那篮球弹远了,秦心当作没有听到莫兴远的话,直接走了,莫兴远追了上来。 开口就是一句:“你不是秦心。” 把秦心吓一跳,她虽然死去活来,变化很大,可是她还是自己好吧,而且除了眼前这小屁孩根本没有人说过,自己哪里露出破绽了? 却见莫兴远得意洋洋的看着停下来的秦心,靠近她耳边道:“或者说那个喜欢莫兴宁的秦心是装的吧,你压根都不喜欢他,还恶心了他这么久,真是佩服。” 莫兴远说完这番话,秦心才松了一口气,其实自己做贼心虚,死而复生这种事自己就算说出来,别人也未必相信。 秦心微微抬头看着比自己高一点的莫兴远,莫兴远的眼睛很漂亮,浅棕色的像宝石一般,秦心却觉得刺目,莫家的人居然也会有这样纯净的眼神,她开口道:“你猜对了,我对莫家的人从上到下都很厌恶。” 莫兴远没有想到秦心居然会这样直白的承认,等他回过神来,秦心已经走了。 他因为秦心这一句话,中二病犯了,事实上他对莫家所有都看不顺眼,妈妈的情人,父亲的女人,虚伪的爷爷,脑残的堂妹,暴力的二伯,想当和尚的大伯,只会勾搭男人的姑姑,假惺惺的堂哥……原来自己不是有病,有人跟自己感觉一样。 这时候的莫兴远如同魔症一样,兴奋的看着秦心离开,他没有注意到莫兴婧本来要来找他,正好看到他和秦心靠近的一幕,不知道什么心思,把这一幕抓拍了下来。 犯病的莫兴远是很作的,大家都准备考试,他却突发奇想的去偷试卷,他是个高智商的中二病犯,试卷居然顺利的偷到手,当然他这么做纯粹是因为无聊,或者内心还想吸引一下父母注意,不知道他们谁会来管他。 不过他偷了试卷,考试的时候更光棍,直接没有答题,他不屑抄袭,对他来说偷试卷是很帅的事情,而抄袭就很没品,所以宁愿白卷。 期中考两天,第三天成绩就出来了,泰西的效率很高。 这里没有什么玻璃心不能公布成绩的道理,像这种大考,成绩都是透明公布的,秦心考的不错,从原本的垫底直接到了班上前十,简直是进步的惊人。 秦心看到祝军也考的也还行,在他班级中等,两人一起看成绩,祝军还把秦心的成绩拍下来,说好要戳一顿。 这段时间秦心确实每天都很认真,大家都有目共睹,只是还有一些人有些酸,觉得突然考这么高,不会是作弊吧,泰西别的还好说,对作弊却是非常严格,一旦发现就开除学籍。 秦心自己行得正坐的直,自然没有把这些话放在心上,因为泰西对作弊是很严的,抓到就开除,所以每次大考都会有某某作弊的流言,这次甚至有人说谁把卷子都偷出来了,考试前就漏题了,说的一板一眼。秦心没有在意这些,考完试就要准备侯导的戏了,虽然是小成本制作,但是接下来请假的时间可能会稍微多些,所以她要做好接下来的学习计划。 却不想今天上课的时候,她居然被直接叫到了校办公室。 训导主任王威看着秦心进来,他面前是一叠秦心考试的卷子,字迹工整,再看小姑娘人也长的很整齐好看,可惜事情发生了,总是要有人负责。 想到程女士的交代,王威没有再看秦心,只是让她坐下,他自己一直在工作的模样,这是一种威慑,让对方在等待的过程中先心慌,觉得差不多了,他才抬头,却见对方一点都没有心慌,而是手里抱着英文课本,看的非常仔细,连自己抬头,她都没有发现,王威注意到她的课本,翻的很旧,上面的笔记密密麻麻的,这绝对不是一个不学习的学生的课本,而且他也看了考卷,是不是抄袭的当老师这么多年多多少少都能分辨出来。 这让他接下来的话语有些苦涩,可是程女士背后不仅仅有莫家还有程家,她的话的份量不是自己一个训导主任能违背的。 “经过学校测查,发现这次试卷漏题跟你有关,你有什么要交代的,如果你拒绝坦白,只能给予你开除学籍处分了。”王威尽量让自己声音威严正义,说话却没有对着秦心,只是看着面前一堆字迹工整的试卷。 秦心愣住了,她上辈子自己脑残主动退学,这辈子自己这么努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学习的非常用心,好不容易考出一点成绩,想着周末回去让妈妈看看,她一定很高兴。可是现在学校居然说自己作弊要开除自己,秦心恍然间觉得是老天在跟自己开了一个大玩笑,看着她拼命努力,最后还是被结果绕回原点,在告诉她,你越努力越悲剧,原本只是自己退学,现在还要被处分开除。   ☆、第四十四章 :秦心发飙 人都有执念,秦心的执念是她要上学,吃过那么多亏那么多苦的她比谁都知道没有上学的代价。 华夏国是个很重视文凭的国家,在娱乐圈这点尤其明显。像田七那种从群演到影帝,万中无一,几千万人中就只有他一个,还是因为被楚侯生导演挖出来的,如果没有楚侯生,说不定十几年后他还是一个路人甲群演。 所以每每有一个不是科班出身却被某大导演看重就会被大肆宣传,这本身就代表了传奇。而正常那些大导演去选角色都是从正经院校去选,那些电影学院的学生他们可以有无数选择,不像外面的这些人为了一个小角色要求着被潜,要走歪门邪道。 秦心回来的第一个执念就是要继续上学,哪怕被莫兴宁退婚了她都没有什么感觉,可是现在这人却告诉她,你要么被开除学籍退学,要么你坦白承认错误背一个处分。 看似对她宽宏大量,可是背处分在华夏国来说却是永恒的污点,任何一个华夏人出生都有一个档案,这个档案是跟着他一辈子,只要记上作弊的处分,秦心别说要考京都电影学院,好一点的大学都不会收她的。 妈蛋,这是彻底惹到秦心的逆鳞了。 尤其是得知罪魁祸首居然是莫兴远,而莫兴远此刻已经被他麻麻带回家思过,换句话来说,结果就要秦心全部承担。 秦心内心愤怒的要爆表了,面上却一副哀伤到死的模样,抬头看那训导主任,眼中有泪水硬是在眼眶里转啊转不落下来,她声音哽咽的道:“老师,我妈妈身体不好,我以为考好了,她一定会为我高兴的,我没有作弊,你们再出一套卷子给我做也可以,我真的没有作弊。” 训导主任看到秦心这样,都不忍心再看了,只能低着头,现在不是你有没有作弊的问题,人家偷了考卷,又有证明考前和你亲密接触过,连照片都有,他自己没有作弊,你忽然成绩好了,这黑锅必须你背啊。你就算能作出卷子也没有用,那位根本就是个胡搅蛮缠的主,她怎么会让自己儿子背处分,只能是你。 秦心知道自己就算眼睛哭肿也改变不了什么,她只是需要训导主任的一时心软。 秦心悲痛欲绝又一副哀伤心死的模样开口恳求道:“老师,再给我一天时间考虑一下可以吗?” 训导主任见秦心的样子,也知道是个聪明的小姑娘,自然知道如何选择,小姑娘自己承认错误,其实他是更乐于见到的,这样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 相比招惹莫家老四夫妇,训导主任觉得让一个小姑娘受点委屈,真的没有什么。 莫家老四夫妇是出了名的爱玩的混蛋,两夫妻半斤八两,莫程两家都算是豪富,在盐城也是有头有脸,不过谁都指责不了谁,今天要是莫怀天搂一个小明星,明天程紫玉就带她新的相好出来逛街,两人爱好繁多,飚车,赌博,开Party各玩各的,居然还有一个儿子,多年相安无事,走到外头的时候,不明真相的人绝对以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程紫玉把儿子带回家,一肚子的气。 她完全不敢相信这蠢儿子是自己生出来的,偷试卷,交白卷,这么幼稚的事情,她幼稚园毕业就不这么干了好么,儿子17岁了还这样中二,她已经无语了。 把儿子拽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想把莫兴远丢给老公,肯定是那不着调的老公教坏的,哪里知道她找半天都找不到人,问了管家才知道说是去南湖钓鱼了,要过几天才回来。 程紫玉自己也有约的好么,本来约好跟朋友打麻将的,结果被学校叫去开私人家长会了,麻将也不能痛快的打了,她能愉快吗?当场就把气发在了那什么训导主任身上了。 “我给你请了一星期的假,这一星期你在家好好反省,不准出门。”显然莫兴远这次是彻底把程紫玉惹怒了,本来有个不着调老公就算了,儿子也这么不着调,居然干扰她打麻将,气都没有地方发,直接让人看住自己儿子,关一关去去毛病。 莫兴远耷拉着脑袋,一副觉得没意思的样子,就知道结果会这样,不管自己闯什么祸,老爹老娘的第一要紧事情还是玩。 莫家老宅够大,虽然没有分家,里面跟一个庄园一样,什么都有,莫兴远被人看着不能出去,憋屈死了,把车开到院子里,到处乱转,好在莫家够大,莫兴远在这里可劲折腾也吵不到莫老爷子。 中午放学莫兴婧就迫不及待的来找莫兴远了,一副你快谢我吧的模样,如同高傲的孔雀一般,笑道:“敢把蛇丢我身上,我就让她上不成学,多亏了二堂哥给力。” 莫兴远脑子的蒙了,平时莫兴婧都是直呼其名的,今天大约心情十分好,叫他二堂哥,但是莫兴远不是真的二,他只是恶作剧,真没有想,自己恶作剧的结果居然是这样的。 他是想看看父母谁会来学校接自己,谁会关心自己神马的,就算是恶作剧,也最多丢你一条蛇尖叫一下,可是没有要让人退学啊,最近他正觉得她好玩,要是退学了自己去找谁玩? “你拍了我和她一起的照片?给我看看?”莫兴远脑子转了一圈,开口道。 莫兴婧得意洋洋的把手机拿出来,就见直接刚刚装了香奈儿的手机挂饰的手机被莫兴远丢到地上,开着车来来回回的碾,碾到完全看不出手机了,他才罢手。 莫兴婧看到自己那手机,恨不得去掐死莫兴远,却见莫兴远坐在车上一脸阴阴的道:“下次你再多管闲事,就跟这手机一个下场。” 莫兴远长的邪性,那双眼睛尤其邪,平日私下撒泼惯的莫兴婧都被唬住了,愣是不敢说一句话,等到莫兴远开着车走了,她才撒腿往家里跑。 急需要找麻麻安慰的莫兴婧好不容易跑回家,就见老爹正在发火,许是谁惹他不高兴了,他把手下一个人打的头破血流,莫兴婧自然不敢上前去讨没趣,又去找老娘,却见老娘拿着算盘在算钱,旁边还有一个小本子,总共就那么一点钱,天天算来算去也不累,莫兴婧还没有靠近就被张素丽挥手赶了,“去别地玩,我忙着呢。” 她嘴巴一扁,委屈的不得了,跑主宅找老爷子告状去了。 没有想到她到的时候莫兴远那杀神已经在那了。 而且一副赖着爷爷其乐隆隆的模样,怎么看怎么怪异。 要说莫今通对这个孙子真是情感复杂,因为莫兴远的老爹老娘惯不着调,当初孩子还在喂奶,这两人都有办法丢下孩子去旅游,还是各玩各的,一个去了马尔代夫,一个去了法国,莫老爷子一个手段叱诧风云,把最好的拜把子兄弟说搞死就搞死的男人,要教养一个吃奶的娃真正是不容易。 但是都说隔代亲,莫今通还是很快跟这孙子建立了很好的感情,每天都要看一眼才能睡好,可是哪里知道这宝贝孙子越长大基因越突变,他一个地道的华夏人居然有一个红头发棕眼睛的孙子,实在是接受无能。 偏偏程家家底也是很了不起,跟莫家合作的亲密无间,不管是不是自家的骨肉,莫老爷子都不好说验一验这种话,况且自己那儿子都不在乎,他做公公的插手也说不过去。 莫兴远是个乖觉的,父母不管,跟着老爷子开头是很好的,只是后来,莫今通自己心里有疙瘩,对这孙子就纵容不管了,在外人看来,他最疼爱莫兴远了,要啥都给,如果是其他孩子这样随便开口,莫今通肯定会教训一顿的。 反正一个纵容一个无所谓,倒养成了莫兴远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就是对着老爷子也是轻易的耍着无赖,看起来倒真正是亲密的爷孙。 莫兴婧看着莫兴远那天真无邪厚颜无耻卖萌的笑容,再想到刚刚他那阴测测的表情,顿时不好了,连自己为啥来都忘记了。 就算记起来也选择性的失忆了,她觉得她二堂哥绝壁是变态。 就听到莫兴远委屈的开口道:“爷爷,妈妈又去打麻将了,还不准我去学校。” 莫今通听到孙子这么一说,两头都头疼,什么儿媳妇去打麻将之类的事情,他管不着好么,要是敢管,儿媳妇一句你儿子还去钓鱼了呢,他都没有办法回嘴。至于儿媳妇不让孙子去学校,肯定是这小屁孩又闯祸了。这两个不着调的,孩子闯祸不能管管吗?丢到自己面前算什么事啊。 “你又闯什么祸了?”莫今通向来这小屁孩肯定祸事不小,否则自己那儿媳妇怎么会舍得丢下她的麻将局。 莫兴远跟软骨头一样,懒洋洋的靠在莫今通身边,莫今通坐的是长沙发,家里也就莫兴远敢这样亲近他,所以他对这孩子是又爱又恨。 “我哪里闯祸了,不信你问堂妹。”莫兴远笑嘻嘻的看着莫兴婧。 莫兴婧被看的都发毛了,乖巧的摇头道:“没有听说什么事。”她是没有听说,这事就她参与的。 莫兴远就着莫兴婧这一句话还来劲了,在沙发上打滚起来,“爷爷,肯定是老妈打麻将输钱,找不到老爹拿我出气呢,我要去学校,哪里有人不上学的,下午我还有课呢。” 莫兴远毫无压力的说自己老爹老娘的坏话,一点不觉得败坏他们的名声,莫兴远刚刚开始学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脚都撞断了,莫怀天和程紫玉也就分别露过一次面就消失了,三个月生生把这枚活泼可爱的中二少年黑化了。 莫老爷子听到孙子的话只觉得肝疼,如今自己年纪大身体越发不好,可是几个子女没有一个成器的,原本看着老大稳重,没有想到老大是几个当中最混的,要等到兴宁独当一面,也要好多年,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一年,会不会先被气死。 想到这他整个人的脸上多了一片暮气,也不想跟孙子孙女说话了,就想自己静静,他看着对莫兴远慈爱,却没有想在他身上真正花心思,也觉得有莫家的名头能有什么事,挥挥手让他下午继续去上学了。 且说秦心离开了校办公室,整个人都不好了,不过她平日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大家居然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秦心在外面高冷习惯了,以前脑残的时候都不屑解释,现在脑子清楚了却懒得解释了。觉得省事,可是突然间遇到这样,她整个人都蒙了,很想找个人说话的。 其实是她自己执着了,对退学这件事有个槛绕不过去就觉得被退学了就应了上辈子的轨迹,一切又重叠起来,一下子脑子就乱了,乱哄哄的都不知道想什么。 秦心从回来那天就开始当乖孩子,天天好好学习,除了有特别的事情,每天天不亮都起床,连懒觉都不敢睡一个,对着妈妈装乖孩子,对着哥哥当坚强的妹子,好不容易考试了,想拿着成绩回去炫耀一圈,妈蛋你告诉我你成绩太好了必须当着作弊的这个责任,这是什么原由? 秦心再次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弱小,这就是泰西啊,自己前两天还看着余露被扫出去觉得痛快,很快就轮到自己。 她整个人都烦躁起来,有一种郁结于心的感觉,始终说不出,智商也跳崖了,秦心本来就觉得自己跟智商这种东西无缘,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以为是美好的青春开始,再活500年的潇洒,17岁青春美貌,什么都好,还没有来得及得意的时候就发现,老娘有病,还是那什么间歇性神经病,一受刺激就爆。父亲的死有阴谋,然后慢慢延长到上辈子妈妈的死,哥哥的死,自己被送监狱,通通是阴谋。 她就没有淡定过,每天跟小马达一样,装酷耍帅高冷,盖都是因为她心里没底。 原本想着就是死也不再沾娱乐圈,如今却还要义无反顾的冲进去,比以前更努力的冲进去,结果咔嚓一声,老天凭空丢了个雷下来,让你安歇了。 秦心觉得自己此刻遗传了老妈的病,十分暴怒。 在教室里坐着的她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却没有想到在这样的时候,莫兴远居然大模大样的出现了。 一副啥事都没有的坦荡,秦心一看到莫兴远,就想到这二货,把自己坑死了。 二话不说上前就对着他一顿猛揍。 莫兴远还没有开口,就发现秦心朝他扑了过来,是要拥抱吗?自己魅力到了这个地步,要是别人一定踹飞,可是不知道为毛,他想着就当气莫兴宁,居然伸出双手,一副要接住秦心的姿态。 却被她当面一拳,打的结结实实的。 秦心是气疯了,莫兴远出现之前她像一只青蛙一直在鼓气,正好逮到发泄了,她个子比莫兴远矮一点,但是身手好,莫兴远是个熊孩子,脑袋里压根没有不能跟女孩子打架的概念,他不会像莫兴宁那样装绅士,弄虚的,从小又没爹妈疼,惯是个不肯吃亏的主,秦心打他,他居然与秦心扭打起来。 只是他个子虽大,平日也熊,但是真打不过秦心,处处吃亏,一面倒的被秦心按住在地上打,秦心发飙起来比贾青青还混,在监狱里的时候她是狠到不怕死,狱霸都不太敢惹的货,今天她是彻底惹毛了,平日的什么好好学习啊,布局啊,全部都被她丢到脑后,就想跟在监狱里一样,解决不了的痛快打一场。 这架打的太惊悚了,看上去弱势的当事人还是莫兴远,学校不可能像上次余露那样,装作看不见,很快就有人来了,还是那苦逼的训导主任。 老远就见两个年轻小孩扭打在一块,莫兴远也是很执拗的,虽然打不过可是也不服,瞅着机会就反抗,结果还是结结实实的被秦心按在地上,脑袋都揍成了猪头,秦心是失去理智的乱打,如果她是冷静的时候,莫兴远估计被打个半死还看不出伤。 平日秦心打人是不喜欢打脸的,可是今天实在看莫兴远这张脸不顺眼,太他妈糟心了。 等她打的自己都累的时候,忽然间发现身体不对,因为她觉得自己坐在莫兴远身上忽然失禁了,她又没有老年,自然不会大小便失禁,可是女孩子还有一种情况,她那至今还没有来过的大姨妈居然在这时候拜访了。 随着那鲜血哗哗流下的时候,秦心似乎找到了自己这么烦闷的原因,然后她就想死一死,因为自己愣神的时候被自己打成猪头的莫兴远居然还乘机反抗,把自己翻了过来压住,然后,大约是秦心刚刚开始打架的时候就来了的什么,身体剧烈运动,就来的更多,莫兴远自以为得意的抓住了秦心,哪里顾得上什么位置,连她屁股都拍上去,这时候他就没有当秦心是女的,结果他的手收回来的时候,一爪子鲜红……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兴远:流血了……我不是故意的……T_T 秦心:……T_T   ☆、第四十五章 :拍戏 “咔!” “你这样不对,愤怒不是全部外露在脸上的,正常人生气是有一个过度的,这是电影不是话剧。”这条闹别扭的戏,许飞飞被咔了七次,楚侯生心痛不已,达不到他想要的样子,这样重复拍不仅浪费时间还浪费钱。抬头却见许飞飞还是一脸不得要领的模样,无奈的摇了摇头。 “下一幕先拍,飞飞你坐一边揣摩一下,仔细的看着。” 下一幕是秦心和田七的戏,田七去打工却被老板克扣了钱,秦心帮田七去要钱。 两人从个子上看,田七块头比秦心还要大,他年纪又比秦心大,完全是反过来的感觉,要说田七去给秦心出头还差不多,可是导演就是这么安排的。 许飞飞不服气,觉得导演就是找茬,硬说自己拍的不好,生气不都是那样的吗?难道你还一边生气一边笑啊! 另外一边的何旭拿着剧本,静静的坐在下面,他身边有个小助理,给帮忙补妆,实际上何旭也有点觉得导演偏心,似乎对秦心特别看重,要不是导演长的这副德性,两人也没有什么暧昧,何旭都觉得是不是有潜规则。 不过不得不说,秦心确实也演的挺好,不像是新手,很多东西都是一说就会,但是也没有导演说的那么好,和自己不是差不多,导演还捧的跟什么一样,不就是年纪小么。 不过导演对秦心好,何旭也就忍了,毕竟秦心是女一号,跟自己对手戏最多,可是导演对那个群演田七也很看重,明显有加戏的意思,就让何旭不爽了,不过他在这几个人当中算是资历最老,虽然心中不爽,面上却不会带出来,只是看剧本有些不太用心。 这两人的心思楚侯生管不着,他只要戏演好就行。这一幕是他期待已久的,也是电影中的一个小□□,所以楚侯生眼神都锐利起来,眼球也更凸出了。 Action: 刚刚那块头高大的田七在侯导的摄像机里就立刻变成了有些胆小的少年启子,明明是大块头,却不自觉的缩着肩膀,眼神也有些瑟缩,只是看到明月的时候,一下子灰暗的眼神亮了起来,随即又低下头。 秦心扮演的高明月由远及近的走进大家的视线,她并没有像许飞飞那样时不时会走神看一下摄像头,高明月看到缩在角落的启子并没有表露出什么愤怒,她上前伸手拉住了启子的手,连拖带拽的把他拖进了店里。 正是启子放学打工的酒吧,原本说好一个月给八百的,最后老板就给了三百块,把启子打发了。 秦心拽着启子进去的时候,里面有七八个人,有男有女,这是学校附近开的酒吧,开酒吧的老板也是个年轻人。 看到秦心进来,一个拿着酒的年轻人率先吹了口哨…… 许飞飞在下面吐槽,也没有自己表演的好啊,冷冰冰的一张脸都不知道什么表情,这就是生气?什么嘛,还不如自己,她漫不经心的看着自己的指甲,白白光秃秃的,本来是新做的法式指甲,却因为导演说不行,给洗了,很是不习惯。 却听到嘭一声响,就见秦心拿着一个啤酒瓶对着自己的脑袋砸上去,瞬间就有血流了下来,从她漂亮的额头到眼睛到脸颊,看的人都疼,她却在这时候露出了个笑容,她那双漂亮的丹凤眼染上血异常妖艳,许飞飞都忘记看自己手了,嘴巴张大大的,而另外一边还在翻剧本的何旭,剧本掉地上也没有注意,明明知道那血是假的,可是刚刚他就忽然被秦心的气势吓到,一副要么今天我死在这,一副要么你给钱的架势。 血一滴滴的从额头滴下来,秦心执拗的看着眼前的人,两人面对面,鼻尖都碰到了,她的手接住了一部分的血,然后轻轻的摸在了对面这人的脸上,脸上还是露着笑,却看得对面的男孩觉得腿脚发软,再也没有人吹口哨。 倒是急智的去劝田七,“不就是要钱吗,给你还不成吗?你快让这姑奶奶走吧,再不走要出人命了。” 田七如同傻了一般,手上被塞了一把钱,他看着很快浑身是血的秦心,却动不了,眼神中除了害怕还有一种激动…… “过!”楚侯生一发话,整个紧张的氛围就突然松懈了下来。 秦心直接靠在了墙角的地上,刚刚情绪崩的太紧,原本是很凶残的一幕,她却差点笑场,因为用手接血,又让她想到了莫兴远,还好崩住了。 “你刚才注意看了吗?生气有很多种,刚刚秦心那一幕也是非常愤怒的戏,但是她却在微笑,你感觉到那笑容中的愤怒吗?”这一幕完,楚侯生就迫不及待的跟旁边的许飞飞讲戏,许飞飞似懂非懂的点头。 一边的何旭本来是高高昂着头,此刻也忍不住竖着耳朵听,实在是刚刚那场戏很精彩,田七这个群演端的是狡猾,让他演个懦弱小瘪三他就绝对是真的瘪三,那表情神态无一不像,而秦心那狠劲,实在是让何旭惊讶,虽然那酒瓶是事先做过手脚的道具,可是就那样干脆的砸到头上,他也做不到,他以为这一条要卡很多遍的,他都拿着剧本准备休息多看看了,却没有想到一遍就过了。何旭这才觉得压力大起来,自己一个群演比不过很憋屈,可是一个17岁的高中生都比不过,就更憋屈了,难道演戏真的有天赋之说吗?刚刚秦心那眼神,那笑容,他觉得自己要是她对手戏那位不用演,脚就真软了。 这样一想,他表现的就谦虚许多,不再满场指挥着自己的助手做这做那,凸显那略微薄弱优越感。 楚侯生对自己戏里的几个重要角色都还是挺满意的,男一号戏外有些傲,但是不脑残,戏里中规中矩,不出彩也不出错,楚侯生本来也就是看他容颜好,虽然是文艺片,但是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总要赏心悦目吧,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而男二号田七戏外非常勤恳,老好人,戏里也让楚侯生也很满意,基础扎实,总是让楚侯生忍不住想加点他的戏份,不过还是忍住了,楚侯生觉得这种惊艳,在这部电影里需要偶尔出现,会更让人回味。 而女二号许飞飞,戏外傲娇粗心,戏里也傲娇粗心,最让楚侯生头疼,不过也没有办法,她是投资人塞过来的,楚侯生已经默默决定,再减掉两场她的戏。 剩下的女一号,秦心,则让楚侯生欢喜的不行。戏外,秦心不多话,可是自己每一句话她都绝对听的非常认真,盖又因她年纪小,楚侯生不自觉的摆出老师长辈的姿态,教的也很用心,几乎是一点就通。而戏里则让楚侯生惊艳不已,她一点不怯场,完全不像没有演过戏的人,居然比演过很多部电视剧的何旭还要老道,尤其是需要和对手飙戏的时候,楚侯生自己看的都激动起来。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有的人天生就适合这一行。 心情一好,拍戏的进程就快了。 秦心不知道侯导夸赞这么高,她当然不是新手,上辈子也是演过不少戏的,说起来,她在这行也是有些天份的,就是没有正经的学过,也没有正经的老师,一出道就混在了江术仁这样的人手下,根子就歪了,有再好的天赋也没用。 她不知道自己有这方面天赋,当初就算有天赋,她脾气不好,又是什么投资人介绍来的,自然在剧组里不讨好的,演的好,别人夸一句还以为是为了拍投资人马屁呢,所以也很少人夸,不过她倒真很少遇到像许飞飞这样一直卡的情况,她还以为是大家给投资人面子。 所以到了剧组,虽然真的是很简陋很寒碜的剧组,但是秦心还是学的非常用心,连田七这个群演都不好意思,因为秦心逮住人就问,特别虚心向他请教,他教的自然很用心,也很感动,因为剧组里许飞飞特别瞧不起他,他的地位最低,许飞飞有不懂的最多会问何旭,绝对问不到他头上。 开始田七还觉得可能是因为秦心年纪小,刚刚来还带了学生气,等熟悉了就会慢慢变了,毕竟她是女一号,可是从头到尾秦心都学的非常用心,倒是让田七刮目相看,同时田七自己也学的更认真了,一个条件这么优秀这么年轻这么有天赋的孩子都学的这么努力,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总之楚侯生的剧组就这样弥漫着一股特别的浓厚的学习气氛,搞的楚侯生自己都有点怪,好像回到学校一样,而不是复杂的演艺圈。 何旭是最矛盾的,开始他有点小骄傲的,可是先是被田七打击,擦,他一个群演演技比自己好,肿么破?然后被一个高中生打击,擦,她的演技更好,一起飙戏的时候完全带不过去,肿么破?只能把那点骄傲收起来,认认真真的演。 秦心这边足足请了快一个月的假期,那边莫兴远觉得自己得了姨妈综合症了。 上次看到爪爪有血,他吓坏了,自己居然把人打出血了,他本来是来道歉的,怎么变成打架了呢? 尤其看到秦心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都在颤抖,他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有生以来第一次莫兴远觉得自己应该是那混蛋老爹的亲儿子,他简直是活脱脱的小混蛋。 秦心闭着眼是觉得没脸见人,睫毛在颤抖是气的。 有什么事情比自己的姨妈血沾到别人手上更囧的呢? 有的。 比如此刻莫兴远这二货手忙脚乱的看着秦心,那被秦心揍的肿成猪头的脸一边掉泪一边嚎:“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把你打流血的,你有没有事,我现在就打电话叫救护车,你忍住。” 莫兴远慌乱不已,沾着血的手哪里都不敢放,也不敢再摸秦心,生怕碰到伤口或者碰坏了,还好这时候他没有像电视剧里面男女主一样,女主受伤都快挂了,男主只顾着飙戏拼命的摇晃女主念台词,也不怕把人摇死。 不过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不摇的话可以防止血更多,可是叫救护车什么的,简直是丢脸丢到别人的朋友圈了。秦心现在就很想掐死莫兴远,她睁开眼愤怒的盯着莫兴远,三下五除二把他衣服脱了,系在了自己的腰上,那种站起来就有东西流下来的感觉,被她强烈的忽视了。 于是莫兴远就这样被扒了衣服,露出身上匀称的排骨肉,还有那因为恐惧或者不好意思,更加凸显的胸前两点,好狼狈。 再听到秦心说流血不是因为你,衣服以后还你,看着她急忙忙的离开的时候,莫兴远的中二脑回路终于从火星回到了地球,然后他整个人都不太好了,尤其是看到手上的血,简直是被煞到了。一张脸红的直接可以滴血了。 完了,他觉得自己在那女人面前,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不过他还是靠谱的,虽然被揍成了猪头,还是回宿舍拿了衣服套上去了校办公室,光棍的道:“卷子就是我偷的,我无聊,跟别人没关系,学校要怎么处分就处分我好了。” 训导主任肯定不敢给莫兴远背上这个处分,否则莫家老四那两夫妻回过神来还不弄死他。他仔仔细细的问了事情经过,好在莫兴远就只是偷卷子想吸引父母注意,听到这缘由,训导主任都能骂娘,操……这是多缺爱多脑残,你今年17了,不是7岁啊,别这么幼稚行不行,不过想到这少年刚刚一脸惊恐的看着一手的大姨妈血,还以为是自己打出来的,训导主任还是决定闭嘴,这少年显然是缺少一些基本常识教育。 只要程女士不闹,训导主任决定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默默的揭过去,否则自己好心让人背黑锅,这缺爱的脑残一定还会嚷嚷的满世界都知道。 虽然是中午,教室没有几个人,但是没几个人的意思就是还是有几个人…… 莫兴远万分纠结,解决完这事决定自己还是应该找秦心道歉,结果,根本就没有见到面,人家直接请假走了。 莫兴远顿时觉得自己被欺负了,被揍成猪头,被扒光衣服,被染了一手大姨妈血,对方居然光棍的不见了,留下他在某角落画圈圈。 他的情绪从最初的羞愧到愤怒到更愤怒到更羞愧,到现在的求成全,见一面让我死心吧…… 结果就在他情绪各种神经病发作的时候,就见秦心跟没事人一样,不对,有事,好像瘦了点,背着个大书包,从校门口进来,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得到观音救赎的妖怪,兴奋的跑了过去。 跑一半,莫兴远的步子就有点慢,见面该说啥?对不起,把你姨妈血打出来了?哎呀你那天怎么没有带姨妈巾? 这样一想莫兴远又急急忙忙的往回跑,跟见鬼一般。 秦心背着书包,看到泰西几个字,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果然还是学校好,在学校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很努力很勤奋了,可是跟外面生活一比,学校安逸的像天堂。 就连学校的学生都很活泼可爱,你看校园里还有人在来回跑步,真美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喵喵……今天大概只有一章,这两天脑子有点抽……   ☆、第四十六章 :蜕变 蓝色的病房里躺着一个满脸缠着纱布的少女。 今天是可以把纱布拆下来的日子。 少女身边都是着她听不懂的话,一个熟人都没有,她的手紧了紧,最终还是坦然了下来。 她没有退路,爸爸花那么多钱送她去泰西,结果被退学了,她永远忘不了那天的屈辱。 回去以后,父亲小心翼翼的问她愿不愿意重新上学,其实也可以走关系弄一个普通高中的学籍,比如九中,余露弟弟就在那上学的。 余露面无表情的答应了,但是有一个要求,她想整容。 她的脸被贾青青打肿了,休养一两天就好,脸上细微的伤口,也很快恢复,但是她不愿意,她要整容,她再也不想顶着这样一张平凡的脸,小心翼翼的去讨好别人,费尽心机。 余家为了女儿基本是耗尽家财,经历了这次挫折,余妈妈希望老公和女儿不要在闹了,就像其他人一样好好上个学,女儿这么聪明,考个好大学,最后找份好工作,做什么不行呢? 可是在余家,排第一的是余露,第二是余父,第三是余露弟弟,第四才是余露妈妈,她的话跟放屁一样,没有人听。 最终余父一狠心把自己摆摊的铺位盘给别人,拿了一大笔钱,送女儿出国整容,既然要整就整好,国内的技术水平,他相信不过。 纱布一圈一圈的解开,余露很冷静,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的人甚至这时候都控制不住的全身颤抖,可是她,比医生还冷静。 镜子里出现了一个有些陌生的女孩,没有圆圆的下巴,没有塌塌的小鼻子,镜子里的女孩下巴很尖,鼻子也很挺,余露身体看不出紧张,她的手却紧紧的握着镜子,这就是整容后的她,第一眼看过去,确实美丽许多,可是又有点不得劲,她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或许整容之前说的整完就倾国倾城,解开纱布之后发现也没有,有些说不出的感觉,正常人也知道不可能整完就倾国倾城,但是女人都是这样,哪怕理个发都照着明星的理,以为理完就跟明星一样美,实际上却差很多。 余露看着旁边的医生护士都露出惊喜的表情,还热情的鼓掌,她也微微的笑了,笑容没有以前温和,带着一丝尖刻,只是她现在年纪小,看不太出来…… “什么?一个月没有见面了?你这么快就失恋了吗?这可是初恋啊,不是应该很甜蜜很美好天天黏在一起吗?”祝英熊还是很关心自己的侄子的,前段时间想着小孩子谈恋爱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自己打电话不好,没有想到过了这么久给侄子打电话,居然说一个月没有见了,摔,祝英熊瞬间觉得那女孩眼光太差了,自己侄子哪点都好,居然就这样分了,有没有搞错。 祝军把电话拿远了一点,等小叔咆哮完才又拿回耳边。 “她有事请假了,我们偶尔还发短信的。”祝军淡淡的解释道。 祝英熊想骂娘了,你确定你这是在恋爱,人家有事消失了一个月,你也不问啥事,发短信有屁用啊,真是操碎了长辈的心。 对于小叔的咆哮,祝军很不解,给彼此私人空间不是很正常吗,每个人都有秘密,自己也会跑父亲部队里去的,可以也没有跟秦心说过,毕竟部队要保密,以前跟大院的伙伴也这样啊,好哥们小胖有事离开,自己也不回打破沙锅问到底的。 祝英熊听到小胖,就给跪了,你把你小女朋友跟小胖比,注定孤独一生的节奏。 这个电话让祝英熊咆哮累了,终于明白为毛腹黑的二哥,切人肉比切猪肉利索的二嫂为毛那么操心了,摔,他不管了。 祝军其实还有话没有说,只是暴躁的小叔已经挂电话了。 他开始是觉得跟小胖一样,虽然两人玩的很好,但是小胖有事走了,很正常,不可能黏在一起。然后秦心不在的第一天,他如同往常一样跑步,一个人,身边空空的。 第二天,他如同往常一样跑步,一个人,身边空空的。 第三天,他如同往常一样跑步,一个人,身边空空的。 第四天,摔,他不想跑了。 以前胖虎走了,他虽然觉得有些失落,但是也照常吃喝玩乐,现在秦心请假了,他居然觉得很难过。 他忽然觉得自己被驯养了,就是每天这时候,他都会很期待的来跑步,这时候的风,这时候的泰西湖,这时候梧桐路,都是美好的,因为都意味着她会来。 当有一天,风依旧,泰西湖依旧,梧桐路依旧,她却不出现的时候,这一切都变成了她的气息,你看到每一样东西都会想起她,甚至到后来,你不用看这些东西,你却还是会想她,这是一种惆怅忧郁的思念。 这种思念让祝军觉得惶恐。他一直觉得自己自制力很好,爷爷是军人,父亲也是军人,他打小就在部队里长大,身上也有军人的气质,一根筋一般,他的目标很明确,考军校,进部队。 来泰西算是他目标中间的一个拐点,不过当初爷爷也说只是来一年,之后就回去,当作体验一下不同的氛围,他当作命令来服从的。 其实把孙子送到这样的私立高中,祝老爷子也是不得已为之,儿子和儿媳妇都忙,祝军被丢部队里教育,大家开始觉得很好,可是跟同龄的小孩一比,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不是不好,挺好的,军队的领导是希望手下有这样一心一意的好兵,可是当父母长辈私心里却不希望孩子变成这副模样,于是正好借着祝军父亲祝英虎调动工作让他来这边上学,体会一下和部队不同的感觉,颇有点希望让已经皈依的和尚感受一下世俗的世界,最好去了之后就回来还俗了。 结果成绩果然喜人,小子恋爱了哦,恋爱哦,对方不是男的是女的哦。一家子都表示高兴。 等到祝英熊回去大嘴巴说了把小胖和小女朋友放在一个位置上的侄子之后,一家人都呆滞了,祝军奶奶开始拧祝军爷爷的耳朵,让你把他丢部队里,让你给他取名叫军,一家子都绿油油的还不够啊…… 祝君妈妈也呆滞了,装作没有看见婆婆欺负公公的现场版,还是去医院吧,医院还有一台手术等着她,这一天她的脸特别严峻,那被做手术的病人,心中万分忐忑,不是说小手术吗?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告诉我,我不怕死,真的,只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岂不知祝军自己更惶恐,他对秦心是有好感的,青春少女豆蔻年华,他第一次心中有那么点触动,也下定决心追求女孩,别人都是这么干的,之后相处也很好,一起跑步,偶尔一起吃饭,互不干扰,祝军觉得这样就很好。 然后秦心说有事请假,祝军也觉得正常,谁没个事啊,老爸还经常执行任务,消失个大半年呢,所以他并没有特别的表示,可是等秦心走了,第一天还好,第二天还好,第三天也还好吧,第四天他开始觉得不对劲,第五天他觉得很不对劲,第六天他觉得非常不对劲,第七天……再去跑步吧。 他发现他开始疯狂的思念,他因为一个人,思念一棵树,一汪湖,一个校园,一座城市。 祝军觉得这样不好不好,很不好,他立志去军校,进部队,如果每天都这样想一个女孩,完全静不下心,跟他计划的生活有偏差,他以为的感情即使是喜欢也是有距离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 对祝军来说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体验,所以后半个月他又偷跑去部队了,在部队跟着一群兵哥哥训练,挥汗如雨,貌似思念确实少了点,没时间想了,累的,秦心也非常忙,两人短信都少发了。 祝军觉得自己锻炼的棒棒的,心如止水了,回到了泰西。 早上继续去跑步,心如止水,心如止水,心如止水,默念一百遍…… “早!”秦心一脸笑容的跟祝军挥了挥手。 祝军忽然就当机了,去你妹的心如止水,他飞奔过去,一把把秦心抱住了,开口道:“下次去哪里,必须要跟我汇报!” 秦心:“啊……” “我去哪里也会告诉你的。”祝军慎重的补充了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 :拜师 祝军的热情把秦心吓一跳。 秦心也是一个清冷的人,所以会格外喜欢笑容阳光的祝军,只是两人有些暧昧,却也不到什么特别的程度,画面太美好,秦心不敢拥有,她装着的事情太多,也只是淡淡的处理这段感情,而且年轻少年,阳光美好是他的优点,不记得忧愁,不懂深爱,没有烦恼,也是他的优点,这些优点合起来,总会伤害到一个同样阳光的少女。 秦心长着少女萝莉脸,却没有少女的心,所以她懂祝军,也特别理解他,对他没有什么要求,尤其是听到他说他一年后转学的消息,秦心把他当好友的感觉多过其他,他只是过客,能陪你走过一段彷徨就已经是美好,何必强求更多。 可是当她消失一个月回来,却获得了少年用力的拥抱,拥抱的很紧,他语气严肃的说:“下次去哪里,必须要跟我汇报。” 一瞬间,秦心似乎觉得抱着自己的男孩正在蜕变成一个男人。 “我去哪里也会告诉你的。”祝军慎重的补充了一句。 秦心抬头看着他,他表情异常严肃,秦心只觉得这个早晨,秋风很凉,心很热,尤其是看着祝军那严肃的表情,真好。 不知道这是不是少年的承若,秦心轻轻了应下了,你若不变,我定相随。 回到学校又开始十分有规律的校园生活,首先要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还好,余露跟复印机一样,所有老师的讲义都记录的非常清楚,秦心学的并不费力,现在比刚刚回来那会好多了。 然后是钢琴,不练就会手生,不过在外面确实是没有条件的,秦心回来第一天就去顾明夕那里报道了,在学校能用顾明夕的琴房,获得他单独指导的,秦心是独一份,或许是因为秦心其实知道顾明夕的秘密,和他相处从来没有露出什么痴迷的表情,一直如同朋友一般,所以两人相处的很不错。 很久不见顾明夕,再见他依旧如故,他温润的站在琴房的阴影处,从头到脚的打扮都非常精致,也非常随意,看到秦心他脸上扬起了浅浅的笑容。 每次看到顾明夕的笑容,秦心都会有些惊艳,就是你看这个男人的脸,你第一眼感觉不是美丽,只是觉得和普通人差不多,可是当他笑的时候,却别有一种风华灿烂之感,骄傲的无以复加,让你心生向往的走进他的世界。 “回来了,侯导说你很不错,很有天赋,他难得夸一个人。” “嗯,侯导也很好,很专业,我学到了不少东西。”秦心在钢琴跟前坐下。 很久没有弹琴,练了两遍才找回感觉,顾明夕一直在一边坐着听,到了结束的时候才跟秦心说话。 “还不错,没有落下,接下来我可能比较忙,想要给你推荐一个老师,你既然踏进这个圈子,多学学,没有坏事。” 考电影学院都要提前准备的,哪怕是顾明夕这样出彩的人物也不例外,秦心自然要更加努力,学长给自己介绍老师,她当然愿意,上辈子她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很吃亏,而且京都电影学院非常难考,每年报考的时候有近万人,每一个都是各地的校花,或者比校花更美,都有各自的特长,身价,要从这近万人中脱颖而出成为那入选的二三十人,是非常难的。 所以那些导演投资人去电影学院选人其实并不是因为文凭,当你考上京都电影学院的时候就已经意味着你比剩下的九千多人更优秀,更有潜力。 不过似乎这个老师和秦心想的有偏差,秦心以为只是学校的某个老师,结果顾明夕却很慎重的带她上门拜访。 都出门了在路上了,顾明夕才慢悠悠的开口道,给你介绍的老师是严卿,性子有些古怪,收不收你要看缘分,总之去碰碰运气好了。 秦心听到严卿两个字,整个人都傻掉了,这个颜卿和她想的那个是同一个人吗?华夏最德高望重的作曲家,他主要从事舞蹈音乐创作,代表作品非常多,他的《祖国的生日》几乎是春晚必备曲目,而秦心小时候更是听着他的歌谣长大,《父爱如山》《母亲的吻》《微笑年代》等等,无一不是脍炙人口。 “真的是严卿老师吗?我可以吗?”秦心有些激动的话都说不利索,哪怕她不是真正的小姑娘,可是听到这样传说中的重量级人物,还是非常激动。 顾明夕默默的微笑不说话,心道小孩你太年轻了,等你见到真人就知道,偶像和真实的差距,他都扛不住好么,当初他也是这样被忽悠过来,觉得能创作出这样优美歌曲的人性格一定也是非常优美的,实际上,呵呵,真是生不如死啊,现在自己带着小新人过来,这种感觉怎么那么微妙呢?总之顾明夕一路上都保持温和的笑脸,心中默默的暗爽。 秦心太激动了,以至于没有注意今天顾明夕的异样,笑容好贱。 两人是打车过来的,顾明夕有车,但是这货有个毛病,他不敢开车,真是……每个完美的男人必然会有很多不完美的小毛病,比如喜欢男人,比如不敢开车。 严卿老师住在郊外,山清水秀的别墅,司机到门口就掉头走了,嫌这里太荒凉,回去拉不到客,要空趟,很不舒服。 秦心乖乖的跟着顾明夕,很紧张的想该如何表现,实在是严卿的名头太大了,顾明夕号称音乐鬼才之类的,但是在宗师级的严卿面前,他也只能算是学生。 两人还没有到屋里就听到里面传来大声的笑声,很是爽朗,屋里不止一个人。 “听着笑声,老师今天心情好,你运气不错。”顾明夕见秦心实在紧张,安慰了一句。 秦心本来听到顾明夕这句话已经有点放松了,可是走进大厅,看到面对着自己笑的很开怀的男人,秦心就觉得走路都有左脚拌右脚的危险,简直迈不动步子,他怎么会在这里? “老师好,这就是我跟你说学生。”秦心不知道自己如何被顾明夕拽到了严卿跟前。 她只能按捺着紧张,规规矩矩的喊一句:“严老师好。” 喊完就规规矩矩的站一边,跟木头人一样。 严卿有个业余爱好,喜欢淘换古董,此刻茶几上摆着一只金蟾蜍,显然就是让严老这么开心的缘故。 林天水看到秦心,也愣住了,他也没有意料到会在这里相见,一瞬间,内心只有满心欢喜,脸上的笑容也更甚。 “小夕你来的正好,陪老师看看这只蟾蜍,是不是很美!多亏了林老弟,不然我今天差点错过了。你猜这只蟾蜍我花了多少钱?”严卿完全都没有顾得上秦心,仿佛完全忽略了这个人,一脸兴奋。 顾明夕知道老师的脾气,就这一爱好,捡漏,他不缺钱,却很喜欢到小摊位去淘换东西,十有□□买回来都是假的,如果狗屎运买到一个真的,能高兴的手舞足蹈好久。 “两百。”顾明夕很中肯的给了个价格。 严卿撅着屁股指着蟾蜍,奋力的摇头,“怎么可能,两百你卖,我去买一车。” 秦心一方面被林天水给吓到了,尤其是看到他脸上的微笑,更是觉得紧张,另一方面对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严卿老师的真面目也有点不太适应,作曲家不该是像顾明夕这样很优雅的么,这大头细脖撅屁股的老家伙真的是那个严卿吗? 林天水见秦心被落在一边,傻愣愣的,他声音温和的开口道:“不如让小姑娘猜猜。” 他说话间,手拿了一下面前的茶杯,秦心看着他的手势,一下子就看懂了,“八百。” “对,就是八百,你猜它能卖多少?”严卿这才抬头看着秦心,好像才注意到这么一号人。 “嗯,二十万?”秦心看到林天水的手势变了,她真的看得懂,好惊恐,好眼瞎。 “有眼光,不错,是个好苗子。”严卿心情颇好,平时他都是花二十万买一个能卖八百的,难得能花八百买个能卖二十万的,严卿觉得自己在古玩的造诣有了很大的提升,明天该再去溜溜。 秦心傻眼了,你妹,我猜你买的破青蛙多少钱,跟我学的东西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是老师眼光好。”顾明夕乖巧的拍着马屁,这种奇怪的既视感,让秦心不忍注视。 “这是你上次说的学生吧,你叫什么?”严卿问道。 “我是秦心,秦始皇的秦,心爱的心。”秦心看到忽然严肃起来的严老,画风转换的飞快,规规矩矩的答道。 “嗯,你随便弹一首曲子给我听听。”严卿指了指大厅东北角的那台钢琴。 秦心上辈子是这个年纪才开始学琴的,对学钢琴来说已经过了最好的年纪,而那时候的她弹钢琴的时候没有梦想,只是觉得学会了这个技能到什么饭店里去弹弹,兼职赚个钱。 她有天赋,但是太晚学,想要靠钢琴之类拿奖已经不可能,不过秦心回到泰西后还是坚持弹,因为她发现弹琴能让自己心情平静,跟着顾明夕一起也能学到很多东西。 秦心走到了钢琴面前,坐下,深深呼吸了一口,打开了琴盖,她的手轻轻的碰触到了琴键,这架钢琴比学校的古老,声音也散发着更加古典的韵味。 原本还有些紧张的秦心,坐下之后,就觉得全世界就只有自己和钢琴了。 她想了想了,选择了一首名为《迷失》的曲子。 这段时间,她经历很多,几个月的时间,时常回忆,时常冲动,时常忘却,时常迷失。 这是一首很缓慢的曲子,缓慢的节奏能把人的笑容都分解,变成静默的微笑。 最初回来看到打扮的媚俗的自己,莫兴宁的退婚,和红毛们打架,家里的闹剧,和哥哥的谈话,听到被退学的惊恐,拍戏的畅快,祝军的拥抱,每一件事,点点滴滴,如同雨水落入河流,很快跟河流融为一体,急忙的又朝前方奔跑,实际上秦心也不知道是在奔跑还是只是一个大漩涡,一个迷失的漩涡。 秦心沉醉在曲子当中,这是她的优点,她总能在弹奏的时候情绪完全的和曲子融为一体,哪怕技巧上有不足,可是曲子却足够打动人心,因为她总是先打动了自己。 严卿闭着眼睛,听的十分陶醉,迷失的好啊,太清明了,有些累,人生难得糊涂,偶尔迷失,也是一种放松,他居然舒坦的靠着,呼吸微微的有节奏的响起。 顾明夕听的很认真,他听秦心的曲子听的最多,已经很能免役,不过还总是不经意的会被带进曲子的情绪当中,他其实是个很细腻的人,细腻的人总是在某一方面执着,走不出来,很容易迷失自己,他给自己纹了一只蝴蝶,是希望人生有一只蝴蝶在前面飞舞,可以给他指明方向,不再让他迷失。 而现场最震撼的人是林天水,如同宿命一般,他看到坐在钢琴跟前的秦心,好像似曾相识,熟悉的闭上眼就能想起这画面。 华美的音符,却如同迷宫一般,让他迷失了方向,他好像处在迷雾的森林当中,看不清天空的颜色,也看不到出口,他像是一个孤独的旅人,一路行走,却始终绕回了原点,他的人生从来没有这么彷徨过,他觉得累了,找到了一颗树,静静的坐下,然后就看到面前忽然多了许多人,来来往往的走过他跟前,却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他如同石雕一般,有一双眼,却是全身都被束缚,直到他看到了那个女孩缓缓的走来,他忽然就全身颤抖,可是他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一尊石头,女孩轻轻的从自己身边走过,她的裙摆因为风的缘故,轻轻的划过自己的身体,缓缓的离开,然后整个森林又陷入了寂静,没有行人也没有女孩,只剩下他自己。 琴音静止,林天水睁开眼,望着秦心,秦心也恰好抬头,不知道为何,看到这时候的林天水,秦心居然有想落泪的冲动。 林天水睁开眼,望着秦心,忽然明白了一句话,最远的距离不是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你却无法开口说爱她。 而此刻严卿却发出了微微的鼾声……   ☆、第四十八章 :交集 秦心听到那鼾声的时候,简直想死一死。 顾明夕也一头汗,老师啊,这样真的好么? 林天水坐在那悲伤自己的悲伤,压根没有理严老头。 秦心踩着小步子过来,严卿靠在沙发上很是安逸,她刚刚弹奏完看到这个大师级的人物听的这么专注,真的很感动,只是她走过来听到严老师的鼾声的时候,脸上表情裂了。 她在严老师对面坐下了,虽然有一种很想掐死这打鼾打的*的老头,但是看他睡的实在舒爽,还是不忍心吵醒他。 而且学长已经在老师身边坐下了,秦心也不好意思再坐过去挤,然后不可避免的就坐到了林天水的身边。 今天秦心穿的是一条浅蓝色碎花连衣裙,是柳爱平买的,肩膀有点泡泡袖,腰身是松紧的,裙子到膝盖,有点可爱风的,脚上穿了一双红色小单鞋,还穿了一双浅蓝色的短袜。 当她在林天水身边坐下,林天水甚至感觉不到沙发下沉,她的体重应该很轻,他不可避免的看到她的嫩白的小腿裸*露在自己身边,林天水穿的很正式,卡其色的长裤加浅蓝色衬衫,他看着女孩有些懊恼的表情,红润的嘴唇微微的咬了咬,有一种说不出的娇噌。 这是秦心靠着他最近的一次,上一次自己借口到侄女宿舍,两人也只是说一句话就分开,这一次却坐在同一张沙发上,林天水甚至闻到了身边少女身上淡淡的馨香,似有若无,夹杂着自己身上的烟草味,混成了另外一种味道。 秦心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顾学长和严老师,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此刻她居然忽略了林天水。 林天水看着她坐下,脊背也是直的,她并不放松,她的脖子侧面能看到纤细透明的绒毛,还真是小孩子,她的手紧紧的抓住自己的裙摆,似乎对眼前的状况有些无措,林天水真想把她抱进自己的怀里,让她的背不需要挺的那么直,可以舒缓的靠着自己,她的手也不用那么紧张,裙摆下握成了拳,他想握着她的小手,轻轻的抚摩她的每一个手指,让她不要这么紧张。 可是这样做一定会吓坏她,林天水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就见严卿睁开眼,仿若刚刚打呼噜的人不是他,看着面前的秦心,温和的笑道:“弹的不错。” 这句话是很真心的,严卿自己有失眠的毛病,很少睡的这么踏实,能让自己睡着的曲子也是很不容易的。 秦心就这样被严卿收下了,约定了以后每周来一天,而顾明夕被严卿留下来,因为他要准备去考试,严老要私下指导他一些东西。 严老让司机送秦心回学校,林天水却开口道:“刚好我也回去了,我送小姑娘一程吧。” 于是秦心就这么被安排了。 严卿说林天水是收藏大家,人品值得信任,让秦心也喊他老师。 坐车的时候,秦心想上后面坐,林天水却先给她开了副驾驶的门,秦心也不好闹别扭,毕竟只是自己乱尴尬,或许人家什么感觉都没有,而且他都没有提林嘉,或许都已经忘了自己是和他侄女一个宿舍的了。 坐上车,基于礼貌,秦心还是要感谢人家,只能按照严老的要求开口道:“麻烦林老师了。” 林天水虽然觉得老师这称有些怪,不过总比林先生亲近,而且“林老师”这称呼从秦心那略微沙哑的声音里念出来,林天水只觉得像是有一双手抚摩过自己的身体一般,只是轻轻的一个称呼,就让他全身毛孔的舒展,如同泡在温泉中。 秦心坐在林天水身边很拘束,因为今天穿裙子,站着的时候裙子到膝盖,坐下的时候却不免会露出一截大腿,而且因为郊区有一段路在修路,并不平坦,摇晃的很,她总觉得自己裙子被这么摇晃,腿会出来更多,下意识的用手扯着裙摆,可是却又觉得这样做很刻意,有些尴尬。 林天水上车就看了一眼秦心,之后就很专心的开车,可是那一眼就让林天水心潮澎湃,看着小女孩穿着小裙子坐在自己副驾驶的位置,感觉那位置太宽大了,她只是需要一个小角落就可以一般,那一指宽的安全带紧紧的扣在她的身上,可以看到压出的小胸部的位置。 她甚至比刚刚在大厅里更紧张,努力的扯着裙摆,可是车一颠簸,她也会跟着摇晃,裙摆总会往上跑,除了小腿露在外头,紧致的大腿也时不时的会露出一截。 想到车里这密闭的空间,就自己和她两人,林天水就觉得幸福,路况不好,他却开的很飞速,把秦心摇晃的很难受。 表面斯文的林天水选的车也和他的外形不符,不是稳重的奥迪之类的,居然是一辆高大的越野,车型够大也够颠簸。 秦心觉得要是自己再颠颠,就要吐了,哪怕再不想和林天水说话,她还是开口请求道:“林老师,能不能开慢一点,我有点晕车。” 林天水此刻只觉得异常激动,甚至想把汽车当成飞机开,却没有注意到女孩已经被颠簸的脸色苍白,一副十分虚弱的模样。 “抱歉,习惯开快了,因为如果再晚点会刚好遇到城里下班高峰期堵车,你觉得不舒服,我在前面路边停一会。”林天水有些心疼,只是女孩这副模样不知道为何却让他心情更加激动,一种发泄不出的感觉肆虐着他。 他果然开慢了一些,然后在前面平躺的路边停下车,他先下车,然后帮秦心那边开车门,伸出手道:“你下来透透气就会好些。” 秦心看到他伸出的手,不愿意去接,而是选择自己跳下去,可是跳的时候才发现,刚刚一直很紧张,脚都坐麻了,腿一软差点摔倒,却被林天水抱了个满怀。 她的腰好细,果然很轻,身体好软,身上有少女独有的奶香,林天水抱着秦心,很快就松开她,一脸关怀的问道:“你没事吧。” 秦心只觉得非常尴尬,要是林天水敢多抱她一秒,她就敢踹他,可是他很快松开了,跟没事人一样,倒是秦心自己觉得十分怪异。 林天水面带笑容的看着秦心,女孩不知道懊恼什么,她好像很排斥自己,可是林天水却觉得简直不像第一次拥抱,如梦中的感觉一模一样,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秦心下车走了走,确实没有那么难受,也怕遇到大堵车,就上车了。 秦心忘记系安全带,林天水也不提醒她,而是亲自帮秦心把安全带系好,他的身体倾斜去拿安全带的时候好像整个人覆盖在秦心身上一样,虽然只是一瞬,秦心总觉得自己跟他肢体接触太多了,他帮秦心系安全带的时候没有再碰触她。 要不是秦心了解林天水,简直都以为他是故意的,在秦心眼里,林天水在外人面前是很洁身自好的,虽然因为他一直未婚谣传很多,可是秦心接触过发现并不是那样,他好像有身体洁癖,不太喜欢和别人碰触,曾经莫怀云勾引他,就直接被他掀翻了。 许是下车走了走,没有那么紧张了,接下来的路况也好了些,她不再紧紧的抓住裙摆,身体也有些放松,毕竟从开始顾明夕说来见严卿,秦心就没有平静过,有点累。而且觉得自己太多疑,上辈子自己遇上林天水的身份和现在完全不同,那时候自己是江术仁手下的艺人,江术仁知道林天水很欣赏自己的钢琴的时候就让自己拜林天水为干爹。 而这辈子自己只是学生,根本不会有那样的情况发生,只是因为身份太尴尬了,所以总是让自己很紧张,总是邻人疑斧,自己觉得不对,看别人也不对。 秦心觉得自己这样的情绪有问题,一定要改,她努力的想着其他的事情,不要再让自己纠结于曾经和林天水的事情,想着自己跟着侯导拍戏的时候学到的东西,一点点的回忆,这样时间倒是过的很快。 只是没有想到居然真的遇上了下班高峰期堵车,前面长长的汽车长龙,越野再牛也不可能从人家身上开过去,只能一步一步的等。 林天水把车里的音乐打开,舒缓的轻音乐,静静的在车内流淌,赶走了窗外烦躁的喇叭声。 他侧身从后坐下面那了一瓶水,把瓶盖拧开了,才递给秦心。 秦心尽量让自己很自然的接过水,果然没有手指的碰触,是自己想多了,她也有点渴,拿着水喝了一口,转头却见林天水看着自己,不小心呛了一下,把水洒了一部分到自己脸上。 林天水笑了,真是小女孩,喝水都能喝呛到,看着她红红的嘴唇经过水的滋润更加红润了,真想咬一口,是不是很甜?水珠洒到脸上,有一种异样的美,他忍住给她擦的冲动,把旁边的纸巾抽一张递给她,这时候前面的车动了,后面喇叭在催,他连忙前进了一点,也没有再看秦心,却不小心握住了秦心的手,虽然隔着纸巾,却能感觉到她手心都是汗,凉凉的,林天水若无其事的松开,专心的开着车。 只觉得有些挫败,小姑娘似乎很害怕自己,只是坐在一块,她手心都在出汗。 接下来慢慢的不堵了,林天水也没有再说什么,一路不语的送秦心到泰西门口,他想开进去的,秦心却连忙开口道:“不用,就这里就可以。” 林天水不想勉强她,可是想到自己只是跟她坐一块,就让她很害怕,他还是觉得挺难受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恼。 他先下车,然后给秦心开车门,还是伸出了手,秦心怕自己坐久了,又想刚刚那样投怀送抱,还是把手放到了他的手上,因为越野比一般的轿车高一些,她轻轻的跳下来,林天水看到她伸出的手,脸色好了一些,看到她跳下车,下意识的还是害怕她摔倒,另一只手也扶了她一把,从后面看,像是把她环抱在怀里一样。 秦心脸色通红的站好,跟林天水告别:“谢谢林老师。” 说完就急忙忙的往学校里面走了,跟后面有鬼追一般,林天水关上车门,看着她穿着裙子奔跑的背影,只能无奈的摇头。他上车,掉头,看到路边有一个下巴很尖的女孩,在车灯下,脸笑的渗人的很,还是他的秦心好,笑的时候很娇媚,生气的时候很娇噌。刚刚她只是愿意伸出手,林天水心中所有的烦恼一下子就没有了,觉得刚刚自己生气也很无厘头,自己这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女孩计较什么,只要她高兴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朋友甲:严老你今天精神这么好,不困吗? 朋友乙:是啊,听说你明天还要教课,要不要先睡。 朋友丙:对啊,输一点钱没事的啦。 严卿:不行,不把钱赢回来绝不睡觉。(你们知道啥,明天教课的时候可以补眠,那孩子弹琴的时候我就犯困,正好休息。) 秦心:老师,老师,老师…… 严卿:呼噜……呼噜……呼噜……   ☆、第四十九章 :寺庙 严卿愿意收下秦心,秦心就和顾明夕成了师兄每的关系。 顾明夕直言不讳的道,原本是没有想把她推荐给严老的,但是楚侯生高度了赞扬了她,说她非常努力用心。 知道这其中的缘由也使得秦心对侯导心怀感激。 而实际上真相却是,楚侯生说:这个女孩实在太有毅力,百折不挠,让她演钻爬货车的戏,翻个跟头就上,货车不小心开动了,她死死的抓住一句话不抱怨,让她演自残的戏,她二话不说就下狠劲,骨子里就透出一种疯狂,是个好苗子,但是总有一种钢太硬,易折断的感觉。 顾明夕就想到自己老师了,老师那古怪的性子,出其不意的变态正好,自己要走了,让秦心去陪他,再坚硬的钢到老师那里也会被老师搓成丸子的。 秦心真是心怀感激的,虽然第一次见面觉得严老有些不靠谱,但是更让她发奋要好好学习,她只以为是自己弹奏的太烂了,老师都听睡着了,也许是看在顾师兄的面子上收了自己,自己一定不能让老师和师兄失望。 秦心这副发奋图强的模样,看的顾明夕有些内疚,他好像是把学妹推进了一个大坑,而学妹还不知道,站在坑底面朝太阳对他努力挥手:“师兄我会努力哒!”画面太美不忍心看,他还是收拾收拾行礼先去京都吧。 秦心跟顾明夕告别,想到他前世居然自杀的结局,忍不住叮嘱:“师兄到了京都好好准备考试,千万别早恋,你要是早恋偷偷告诉我,我保证不告诉老师。” 送行的居然只有秦心一人,秦心才知道顾明夕在国内居然没有亲人,忽然间就觉得自己好幸运,妈妈和哥哥都在身边,虽不是多么富贵,但是至少在一起。 顾明夕听到秦心让自己别早恋,无奈的揉了揉她的一头短发,真是柔软,他不会早恋,他其实身体有问题,根本不会喜欢女生,这时候的顾明夕也不知道自己会喜欢男生,他觉得自己其实是个病人,父母家人全部都移民出国却把他独自留下的时候,他很难过,不过难过久了就习惯了,至少他们还给他提供着优渥的生活条件,连知道他要去京都上学都事先在那边置办了房产,他不应该埋怨那些钱没有温度是吧。 “我知道了,要是我有喜欢的人一定会告诉你的,你好好学习,我会在京都等你。”从小没人关心过他的这个问题,顾明夕的心忽然软的像是从冰箱里取出来一般,流着血水,很是疼痛,他不愿意再看秦心,没有回头的走进了机场。 秦心看着顾明夕的背影,越来越远,消失在人群当中,第一次有一种分别的惆怅。 只是在严老那里第八次被一匹马从马背上颠倒地上糊了一脸马粪的时候,秦心一点惆怅都没有了,内心里咆哮骂顾明夕骂了一千遍,这真的是德高望重的严老吗?说好的舞蹈练习呢?说好的声乐指导呢?说好的考前秘笈传授呢?什么都没有,每次自己来,先让自己弹钢琴,然后他呼噜……呼噜……呼噜…… 第一开始秦心觉得这绝对是考验自己,可是以后每次都这样的时候,秦心简直想掀翻钢琴盖,你妹,你够了! 每次两小时的钢琴成了严老补眠的好时候,一开始他还矜持的坐在沙发上听,后来索性移来一个软塌,还加上被子,枕头…… 秦心觉得自己将来哪怕在舞台表演,底下有人起哄有人砸鸡蛋,有人批评,她也能弹奏的非常欢快,生生被严老锻炼出了耐心,还有比什么每次听你弹琴就睡着更侮辱人的,摔,她还是继续弹,一停下来,他还能悠悠转醒,义正严词的说:“想偷懒吗?别以为老师睡着了,老师只是听的认真。” 骗谁,骗谁,明明都打呼噜了。 不过很快她就发现让自己弹琴睡觉已经是严老最靠谱的教育方法了。 秦心事先查过,要考京都电影学院,面试有三关,每一关都有考音乐,考舞蹈,考表演。 那绝对是万人厮杀,自己上辈子的半调子水平是绝对不够用的,可是自己期盼已久的严老的舞蹈训练为毛会变成马上奔腾。 虽然严老最开始说了,你这小胳膊小腿太坚硬,先松松骨再练舞比较好。 秦心想说,不坚硬的,老师你看,我会劈叉……不过在严老那严肃的眼神下乖乖闭嘴。 然后秦心就开始了在马背上奔腾的日子,更多是在像现在这样,一脸屎的模样。 秦心终于鼓起勇气问严老,为毛自己要学骑马。 严老一副看愚蠢的人类的模样看了秦心一眼,然后望着后院那匹高大的骏马道:“我第一天见你就觉得你身手不错,走武打明星的路子挺好,骑马不仅仅锻炼你的体能,还能锻炼你的身姿,试想拍那些大片的时候,别人颤颤巍巍都不敢上马,你马腹一夹,呼的一声就飞奔出去,骑马只是第一步,之后你还要练习在马背上射击,等什么时候你能自如的控制这匹马,初级阶段的学习就算好了。” 秦心被严老这么一忽悠,瞬间脑海里出现一个马上英姿飒爽的少女,骑马射大雁,帅的无以复加,乖乖的洗了把脸继续跟那匹马做斗争了,这匹马可比一辆宝马还贵,在别的地方想骑也骑不上。 洗好脸,屁颠屁颠跑到那高大的黝黑的黑马身边,刚刚一靠近那黑马的尾巴就甩了过来,秦心迅速的避开了,死死的去抓住马鞍,翻了个身就飞上了马背,看的严卿两眼放光,果然,这匹烈马是他朋友送的,都没人能驯服,第一天秦心来上课的时候,严卿头天晚上打麻将打了大半夜,精神不济,听了秦心的钢琴小睡了一会更加慵懒了,就把她丢到院子和那匹不听话的马玩,没有想到居然有意外之喜。 你看我把你学妹教的这样好,你回来总不会抱怨我没有好好教了吧,严卿想到自己那难缠的学生,很是得意的哼着歌,靠在院子的躺椅上,在听着秦心高声的喊着驾的声音中,又睡了过去。 秦心上辈子很爱耍小聪明偷懒,学什么都半吊子,所以这辈子她就告诉自己,智商没有办法改变,但是勤奋可以,无论学什么都要脚踏实地,虽然无数次被大黑甩下来,大黑还每次都阴险的把秦心甩到烂泥堆里,可是秦心还是屡败屡战,如今在大黑身上她都能站起来跑一段,熟悉的不得了。 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在马背上飞奔的感觉,比自己跑步感觉还要好,所有烦恼都能挥之一空,而且老被大黑甩,秦心觉得自己伸手更矫健了,对自己错怪老师很是内疚,还给师兄发了信息说了这件事。 顾明夕看到秦心骑马的照片,鼓励秦心好好学习,对她的学习态度表示了肯定。回头就打电话把严老骂了一顿:“老师你能更无赖一点吗?你说要找个驯马师的,秦心是你的学生,你再这样调皮,我不跟你玩了。” 严卿打了个哈哈,最近不是有些堕落么,迷上了打麻将,没有精力教小孩啊,他都退休了,娱乐一下是应该的嘛。还要教一个这样的小姑娘,很费神的好不好,而且他挺喜欢听秦心弹琴的,大大提高自己睡眠质量。 挂了顾明夕的电话,严老就把自己学生的话丢耳后,对在院子里骑马的秦心喊道:“不错,你可以骑出去转转,别毁了农民的庄稼。” 秦心笑容满面的朝严老挥了挥手,拍了拍马背,揉着大黑的脖子,漂亮的从后院的篱笆围栏飞跃了出去,看的严卿嘴巴张大大的,下巴差点掉下来,我那个擦,年轻真好,他连走路都费劲,别说骑马了。 郊外非常平坦,秦心和大黑难得出来,两人都很兴奋,一路飞驰,秦心也不管方向,就让大黑带着跑,也不知道是哪里,大黑像是认路一般,路过了城镇,路过了一望无际的金黄稻田,来的了一条大道上,大道一直是上坡,大黑体力很好,一点不吃力的载着秦心,飞奔而上,两边都是树,秦心也不知道到哪里,跑了很久,慢慢就可以看到自己似乎到了山上,可以看到山下的景色,这条路也修的很好,秦心想着下回还可以带大黑过来。 道路是盘旋而上的,秦心骑着大黑,没有看到前面有东西,却在一个急转弯的时候发现前面慢慢平坦了,两边也没有树,好像突然间从地上冒出来一座庙宇,秦心和大黑到了庙宇门口宽广的广场的时候,庙宇的钟声忽然响起。 “咚咚咚……”整整敲了六下。 在山下不觉得,此刻到了山顶,忽然听到这钟声,只觉得整个天地都在回响, 大黑忽然前面两腿离地,嘶叫起来,像是发狂了了一般,秦心紧紧的抱着大黑的脖子,才没有被甩下来。 忽然这庙门吱啦的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长衫,手里握着一串佛珠的男人面色平和的站在那里,看到了马背上飞扬的少女,他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了个温和的笑容,晚霞斜照,温润平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成长 男人有些胖,他的脸跟莫今通十分的像,就是一个是老年瘦版的一个是中年胖版的,许是寺庙的背景,使得他看起来圆润润的,身上还颇有点出尘的味道。 秦心看着他的手,不缓不慢的撵着佛珠,左手的食指短了一截,很是明显。 秦心在看莫怀义,莫怀义也在看她。 意外的相遇,本应该是认不出的,可是对有心人来说却不一样,秦心的那双眼像极了秦天的,他忽然想起来自己车轮不停碾过那双眼的模样,即使死不瞑目,还是漂亮的如同艺术品一般,直到碾碎了看不见了。想到那个画面,莫怀义脸上的笑容更加和煦。 “你是秦心吧,一转眼都这么大了。” “莫伯伯好,想不到你在这里,上次兴婧的生日你都没有去,我还以为你去了很远的寺庙,来不及照全家福了。”秦心还是骑在马上,大黑没有再嘶叫,安安静静的掉了个头,一副准备离开的模样,秦心只能抓着缰绳,侧着身子跟莫怀义说话。 莫怀义脸上还是一副和煦安康的模样,只是手上拨动佛珠的速度不知不觉快了一些,尤其是秦心说到全家福的时候。 “我在寺庙修行,心到即可。” “嗯,可惜兴宁哥哥那天也不再,不过大家玩的还是很开心的,莫伯伯我走了,有空再来看你,听说下个月是莫爷爷的六十大寿,可惜兴宁哥哥出国,莫伯伯也不在,要不是今天遇到,我都快忘记伯父的模样了。”秦心说完,一夹马腹,大黑矫健的奔跑起来,再转一个弯,消失在莫怀义跟前。 只是说话的功夫,晚霞迅速的下落,金红色的光消失了,只有一片灰暗,而莫怀义的脸上露出了和莫今通相似的笑容,都是父子,自然某些行事手段相同。 秦心骑着大黑,心情却不若来时的畅快。 回到严老别墅里,秦心下马,给大黑喂了点食物,多加了五个生鸡蛋拌在草料里,大黑很欢快,嚼的十分起劲,秦心伸手挠挠大黑的脑袋,大黑通人性一般,摇头晃脑的。 安顿好大黑,秦心去找老师,却见一向活泼的严老皱着眉头躺在客厅的软塌上。 “老师,我回来了,你怎么了。” 严老抬头看了一眼秦心,无力的挥挥手道:“老毛病了,当初住牛棚,太冷,把腿冻坏了,心情一好,膝盖就中箭。今天你就学到这里吧。” 秦心当初和人打架,腿被打残了,又住监狱里,很难有阳光,一遇到阴雨天气,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真是难以描述,也算是给平淡的监狱生涯增加一点乐趣了。 “老师,我家祖传专治跌打损伤,我帮你按按。”秦心开口胡说道,没有办法不胡说,跟严老说话很快就会被他带到沟里。 “老毛病,没有用的。”许是真疼的厉害,季节交替,就比较难过,严老都没有平时逗了。 秦心不再说话,上前,真一副专业技师的模样,坐好,目不斜视的双手对着膝盖周围揉捏,久病成医,她疼的实在受不了就自己给自己按摩,技术绝对娴熟,也知道怎么按在能缓解疼痛。 而且自从秦心在图书馆里看到人体身体要害部位,再结合自己的打架经验,秦心又专注的学习了人体穴位,她现在身体没有经过损伤,整天跑步,饮食也均衡,再让她打架一定比之前厉害许多,哪怕是对付一个有点功底的大汉,秦心也觉得有把握。 按了有半小时,严老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秦心帮他把毛毯盖上。 老师有很严重的失眠的毛病,大约创作型的天才都有这种问题,想太多,晚上根本不能入睡,虽然他白天很开怀,乐呵呵的,身体却诸多痛苦,秦心很敬佩老师,上辈子秦心并没有太多关心严卿的事情,不过这样的泰斗,如果去世了,免不了一些大明星过来刷脸,头版新闻一条一条的,在娱乐圈,参加葬礼也成了一种博版面的手段。 老师大约是在蝴蝶兰自杀之后,半年左右去世的,那时候又提起蝴蝶兰是他的弟子,很是唏嘘了一段,秦心自然没有资格参加严老的葬礼,倒是因为那个替代她演了青神的戏的女演员李海星,已经成为国内一姐,那天出来哭的特别美,头版都是她。 想到未来总总,却都是阴霾,如果没有感情,可以当作热闹看,一旦处出了感情,就觉得像是自己的悲剧。 不管如何,哪怕不能改变,也要活的值得。 看着老师眉头轻轻的舒张开来,呼吸也平稳了,秦心轻轻的离开了,她不知道,她刚刚走,严老就睁开眼了,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年纪大了,哪里有那么容易睡着,只是觉得小女孩按的太辛苦了,所以作出睡着的模样,只是严老头的心,不知不觉软了一点点,他学生名满天下,功成名就的不少,上门都带着一堆的记者,表现对老师的尊敬给大家看,真正这样会帮他按半小时的腿的却没有一个。 秦心来严老这里学习,严老会让司机送秦心回去。 每周一天,有时候是两天。 秦心不知道,她每次回来都有人关注,余露回国了。她最恨的人是秦心,就如秦心所猜测的,有些人她哪怕恨也是挑软柿子捏,秦心现在就是余露眼中的软柿子。 不过经历了被退学的事情,余露比之前更加谨慎,她觉得自己跟许铭郝的事情败露一定是有人陷害,就贾青青那智商肯定搞不定,她也学乖了,况且如今她不是泰西的学生,出入也没有那么方便,使坏不一定要自己出头,有人愿意出头。 而且许铭郝的这件事让余露吃了大亏,不仅仅是被退学,而是许铭郝根本就是个土鳖,轻易的就被辞退,一点能量都没有,这给余露上了很深的一课,同时又回忆起莫兴宁的好,他虽然脾气不太好,但是至少是正牌的莫家大少爷,有钱有背景。 自己被退学了,去了混乱的九中,余露很是痛苦,看九中的一切都不顺眼,跟一堆低智商的小孩做同学不说,老师也不怎么样,校园环境更是差的要死,唯一让她安慰的就是她一去就因为漂亮的容貌和优雅从容的举止优秀的成绩被认为是校花级别的美女。 这让她对自己整容更加自信,她就动了下巴和鼻子,不像以前那样笑的温和,身上天然有一种包子女的感觉,现在的她更加高傲,况且她又是从泰西出来的,身上自带高人一等的感觉。不过她是惯会做人的,不仅得到大多数男生的爱慕,连跟女孩子的关系也处的好,很是难得。 然而就算是余露交际能力再强,也不可能获得所有人的喜欢,比如爱慕她的男生的女朋友……最悲剧的是余露还有一个猪队友,她的弟弟余冠在九中。 就算余露不想认也不行,余冠哪里知道姐姐心中的弯弯绕绕,余露才到不久,什么大小姐出身,什么貌美如花,传的正好,猪队友余冠那边就出事了。 “我爸是儒商?不对啊,儒商是什么?我爸就摆地摊卖书啊。我姐?跟我长的不像,这很正常啊,她去整容了,为毛整容?跟别人打架打的毁容了。” 余冠很纯洁的解释,他在家地位向来不高,盖是因为他头脑实在太简单,蠢的父母不忍直视,考个九中就是勉强走关系,不像姐姐余露,从小成绩名列前茅,各样都出色。当然当着孩子的面,家长不好太偏心,也不能说为了你姐变漂亮卖了铺位去给她整容,只好对孩子解释说是毁容了不得不整。 结果余露还没有享受多久校花的称号就被笑话了。 她知道缘由后真的想弄死自己那蠢货弟弟,她本来就瞧不起九中的学生,认为是失败者才会在这里上学,结果现在自己居然还被这些失败者嘲笑,她都不想待学校里。 余露一放学就走,到校门口却被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拦了下来,女孩有些小胖,却硬要穿的很紧身,都露出小肚子,颜色搭配的也实在太糟,余露压根不想搭理这样的人,不过听到她说的话,余露停下了脚步。 “我叫秦凤,我堂姐就在泰西上学,听说你是泰西转来的,你认识我堂姐吗?她叫秦心。”女孩显然对泰西很是向往,对余露这个从泰西出来的人也很是好奇,在普通中学生眼中,泰西显然是个很特别的存在。 余露对秦凤露出了很温和的笑容,虽然尖下巴让她的笑容还是有点高傲,可是对秦凤来说已经很不容易,她跟班上的男同学炫耀说她可以认识余学姐,果然很容易。 头脑简单的秦凤在余露面前,完全不够看,很快连自己父母经常打架,哥哥秦坤在复读班复读,什么李大头看上秦心的母亲,结果被送到监狱里去了,自家也想开板栗店,但是怕亏本不敢开,统统都抖了出来,一点保密意识都没有。 余露很不耐烦听秦凤讲她家的破事,她又不是知心姐姐,只是想了解更多秦心家的事情,只能耐下性子听,偶尔说一两句话,这让秦凤高兴的不得了,她像她妈,嘴碎的很,又贪吃,平日在班上人缘不好,余露对她只是稍微好些,她就掏心掏肺的,没相处两天就开始说秦心的坏话了,也是妒忌心理,可能她老妈李秋凤天天在她耳边唠叨,她也就学来了,同样的乡下妹,凭什么她去泰西自己不能去,薄情寡义,凶狠,各种都来了。 秦心不知道余露居然会和自己的堂妹勾搭上,她对堂伯一家很是厌倦,平素根本不来往,母亲也因为上次李大头的事情寒了心,只是碍于面子面上交际一两句。 她这两天忙的很,跟仓鼠一样,到处存钱。 她之前买的大钢机械的股票涨了,原本一股六毛多的居然生生的涨到了六十多,秦心简直不敢相信,难怪后世有一些人什么都不做,整天就想着炒股,如果能这样投机,真会让人啥都不相干,简直是一夜暴富。 秦心果断的把手中的股票出手,虽然跟那些大鳄比起来,她真是九牛一毛,可是这却是秦心真正自己过手的钱,不是干爹投资人送的,秦心那不到二十万的成本翻了近百倍,变成了一千多万,除去各种交易费用,也还是有一千万出头,秦心走路的脚步都有点虚了。 她不敢跟妈妈说,怕妈妈一激动,抄家伙把自己打死了,妈妈的情绪的确有问题,上次红毛也跟自己说过,一次他帮忙卖板栗,一个顾客有争执,差一点就把那顾客打出事情,进派出所了。 只是妈妈这毛病一定要尽早治疗,不过怎么治疗也有些麻烦,盐城到处都是莫家的人,要是贸然带妈妈去看心理医生,莫家人如果心里有鬼,肯定会惊动的。 倒是可以跟哥哥透露一些,秦心上辈子花钱只会买包包买饰品买衣服,完全没有投资眼光,这一次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的赌了一把,也算是重生的福利,不过这种福利可不是天天有,她自己是从来没有留心那些信息的,要是真留心了,早就自己成富婆,不用别人养着,最后替人顶罪了。 唯一知道会涨的就是房价,华夏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早年买房的人几乎都赚了。 秦心决定把这些钱,三分之一留着以备不时之需,三分之一给哥哥,本来这是从那包古物里出来的,就是分也要兄妹一人一半,哥哥上辈子是高级会计师,对钱很敏感,虽然没有上大学,却把自己的日子经营的不错,这些钱给他,肯定比给自己有用处。还有三分之一秦心准备买房,买的地点也选好了,就哥哥学校附近,那里是老城区边缘,旁边还有化工厂,一两年后很快就要拆迁,变成盐城的新的商业中心,现在那边的多层的老房子卖的很便宜,虽然是学区房,但是因为化工厂的缘故一平米三四千的卖,可是等新商业中心建好,一平米飙涨到三四万了。 只是秦心买房的时候,发现居然有人跟自己一样,不论房子好坏,只要肯卖就买,因为秦心特别小心,所以发现了对方,居然是莫兴婧的老妈,莫今通的二儿媳妇,张素丽。 莫家房产很多,赚钱的行业也多的是,根本不需要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买房,除非莫家也看到了未来的规划,不过真的看到规划,也不会像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的买,他们买叫做拆迁。 秦心想到莫老爷子,到现在了一把年纪还亲自掌舵,对那一堆的子女管的还挺严,实在是其他方面没有办法管,教育也来不及了,只能管钱,要子女们听话,钱是莫今通唯一的手段了,可笑他对别人手段诸多,却奈何不了自己的几个子女。 而张素丽身为莫家儿媳妇,实在是拿不出手的,这性子更像是自己的大伯母李秋凤,就盯着眼前一亩三分地,想着多弄点钱,会跑来这里偷偷摸摸的买房,大概是为她娘家人置办的。 秦心默默的避开张素丽,既然张素丽都能跑这里来买,说明现在莫家还看不上这一块。 秦心偷偷摸摸的把这些钱花出去,默默的圈了一千多平方房子。好在这时候还没有限购,房产税之类的,很松散,办的效率也快。 再次把哥哥约到了老化工厂的荒墙上,天气冷了许多,已经要穿厚外套了。 穿上外套的哥哥,看不出脊背凸出的骨头,没有那么瘦。 墙上风大的很,秦心冷的缩脖子,不过还是决定要把哥哥约这里来,再以后,想看这荒芜也没有了。 秦心絮絮叨叨的把自己这段时间做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去拍戏,去学习,炒股,基本没有隐瞒。 秦华静静的听着妹妹所说的,18岁的他面容沉静的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少年,十分老成,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张跟秦心很像的脸,渐渐就不那么像,多了很多风霜棱角。 秦华接过妹妹递给自己的存折,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抱着她,他以前比妹妹高很多,这一段时间没见,妹妹似乎又长高了。 感觉到哥哥的沉默,秦心埋在他的怀里,有些鼻音浓重的道:“哥哥会好的,我们会越来越好的。” “嗯。”回答秦心的只有一个沉重的答应,而秦华的脸上泪流满面,他很心疼,看着妹妹一点点的改变,被迫长大成熟,他却无能为力,秦华对着整个黑夜发誓,他要变强,哪怕变成万劫不复的恶人,也比现在好,他要照顾家人,不会让悲剧延续。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有事,估计只有一更)小剧场: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老爸是儒商,我直接告诉他们不是,只是摆地摊卖书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我们不是亲姐弟,我直接告诉他们你是整容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 余露:你去死去死去死…… 余冠:有笨蛋说喜欢你,我直接告诉他你压根不会喜欢她,你喜欢有钱的。(一边跑一边喊。)   ☆、第五十一章 :包养 秦华回到学校,如平日一般,走路不自觉的很快,他的口袋多了一张存折,里面有很多钱,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有些激动,可是想到是妹妹给自己的,他又有些伤心,不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之类的,只是看妹妹的举动,秦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知道父亲的死是有问题的,却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面对,给自己找各种借口,对方太强大,莫老爷子人还挺好,妹妹她喜欢莫兴宁,妈妈怕惹事,终究都是借口。 妹妹的改变让秦华惊讶,也给秦华重新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看到了更宽广的世界。 他以前每天上学努力勤奋,放学去打工,十分辛苦,然而这么辛苦也只是勉强赚个生活费,他只是在用体力赚钱,每天想着省一顿饭钱,赚二十元钱,可以交材料费了,他不怕同学的鄙视,也不怕某些老师的轻视,他活的憋屈艰难,憋着一股劲,始终发不出来,他努力读书,却看不到出路。 “秦华,你给我站住。”黑夜中一个女孩伸手拦住的秦华,似乎专门在这里等他一般。 秦华抬头看到了女孩,她气鼓鼓的嘟着嘴,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生气的模样,他有些无奈,许是因为长相的原因,虽然他自己觉得自己很糟糕,却仍旧有不少女孩,给他写信,就是借书还书中间夹着一封信,秦华根本不想这个,不过这也是高中,女孩还会喜欢成绩好的,长相好的,等到了社会,估计就大约更喜欢有钱的了。 “哦,你有东西不小心落我书上了,忘记给你了。”秦华郑重的把一封粉红色信封的信还给了女孩,不顾她在后面跺脚,迅速的走了。 崔真真拿着信手都在抖,“秦华你个大混蛋。” 她朝着秦华的方向喊了一句,见他身体顿了顿了,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了。 所有给秦华写信的女孩当中,崔真真是最执着的,秦华不是没有感觉,可是他不愿意,不敢想。 秦心回到学校,还是如之前一样,每天学习安排的很紧凑,唯一有不同的就是她给自己添了一些日常的衣服,也给哥哥和妈妈买了一些。 妈妈平日买的太可爱了,秦心不喜欢那种风格的,毕竟是女孩,有钱了总是会忍不住先置办这些。 她喜欢帅气舒服一些的,如今她的眼光,经历了一世,又被顾明夕影响了很多,比之前好,不会再买那种暴露的乱七八糟的衣服,看着以前买的衣服几乎就是亮点,暴露,闪烁,走出来别人不注意她都不行,太闪了。秦心都佩服自己之前的勇气。 当然也不会像上一世一样只买名牌,只选潮流,只选贵的,在那些奢侈品店里,店员当面极尽讨好,等走了一转身大约就开始嘲笑她没眼光了。 店员是最会看人的,自动把顾客分成三六九等。 秦心觉得自己肯定是被分到土鳖暴发户一类,跟顾师兄逛了一次街秦心就发现了,虽然师兄最后只买了一只袖口,服务员的服务却真诚万分,压箱的东西都给他看,不像曾经自己来,自己摸到什么,服务员就赞什么,赞完劝自己全买下。 完全不同的待遇,不是你花钱花多少就能改变的。 眼光这东西,真不是与生俱来的,秦心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她拿着钱,认真的给自己挑了一些低调而华丽的服饰,至于宴会的装束,师兄直接把他公寓的钥匙给了秦心,让秦心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去穿,穿完打理干净放回去就行。 这些东西,对顾明夕来说,原本他是真心喜欢的,他自己很擅长打扮,也擅长给别人打扮,只是长辈们源源不断的给他买最新款的服饰,却没有只言片语,他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种感情,连收货都是让人固定负责,放到收发室,他害怕自己忍不住会问,除了东西还有其他的吗?空空的一室华丽,有人需要,对顾明夕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有时候人缘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拼命作,拼命表现自己,大家视而不见,你低调沉默,却忽然发现人缘忽然慢慢变好了。 对于秦心服饰的改变,祝军这单细胞是没有感觉的,最多只是觉得自己自制力又弱了,对方只是高中生,高中生,自己怎么能老想一些奇怪的事情,好想剁手,但是哪怕剁手也好想拉拉小手。 而莫兴远最近让班上同学很好奇,这货居然来上课了,基本每天都来,这货还会去图书馆,真是瞎。 莫兴远只敢远远的看秦心,还拍照,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拍照发给莫兴宁,气气那虚伪的堂哥,不过大多数时候照片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存在莫兴远的手机里。 大多数男生对女孩的服饰变化是没有直观的感受,只有漂亮不漂亮的判断,而对女生来说感觉却是非常明显的,哪怕你今天换了一个挂饰,身边的女孩都能感觉出来,况且秦心现在穿的服装比之前她麻麻买的那些好太多,风格也变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余露收到莫兴婧说的这些消息的时候,面上挂着浅笑,还有秦凤说秦心家似乎开板栗店赚了不少钱,秦心给她老妈和哥哥都买了不少新衣服。 “你让你爸妈别犹豫了,在城里开店很赚钱的,躲在农村里永远出不来,我爸爸也是做生意的,绝对没有问题,等有钱了,你也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余露开口劝道。 秦凤内心想着谁不知道你爸是摆地摊的,换成做生意的说法,一下子就高大上起来了,真能装,不过买漂亮衣服这个打动了秦凤,她一脸兴奋的点头:“成,学姐,我这周末就跟妈妈说,妈妈最听我的话。” 余露要是知道秦凤这样的脑残都在内心吐槽她,不知道会不会气死,不过眼下她很高兴,只要能给秦心添堵的事情她就觉得好。 果然秦凤周末回家说自己做生意的同学都说可以,李秋凤最近老往城里跑,也见到了柳爱平身上的新衣服,因为是女儿买的,她高兴的不得了,很大方的穿上了,她本来人就好看,穿上新衣根本不像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寡妇,说是年纪大些的老姑娘都有人信。 李秋凤也想到了要是自己赚钱买了新衣服,一定也是非常好看,不得不说李秋凤和秦凤真正是亲生母女,思想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晚上秦有才回来,母女俩一同发力,吵着一定要到城里开店,秦有才平日很省,自己东抠西凑存了一笔钱,但是他这笔钱存着是想给娃上大学用的,现在就拿来做生意还是不保险,他下不了决心,要是就老婆一个人唠叨,他大不了给这婆娘一拳头,但是女儿也凑合,他心里还是很疼爱女儿的,只是坐在一边抽烟不说话。 “老爸你就同意了吧,大不了我们把店开在婶婶家旁边,那里学生多,肯定好卖,人家去婶婶那里买还要排队,我们给分担一下好了。”秦凤想到余露说的开在熟悉客源的地方,灵机一动,想到了这里。 李秋凤也眼神发亮,肥厚的手掌用力一拍:“老头子,这主意好,弟妹卖的赚了那么多,我们不求赚多少,至少不亏。” “就你们娘俩注意大,我不管了!”秦有才站了起来,去外面溜达了,却是默认了。 那边李秋凤一家偷偷摸摸的在英华附近找铺面,余露继续联系上了莫兴宁。 许是两人都经历了一些事,都有些隔膜了,联系起来反而更客气。 余露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小瞧秦心,她还想着莫兴宁,对他的需求是尽心尽力。 余露从上次看到的场景,秦心被一个老男人拥抱着的画面,还有秦心每周消失一两天,然后被小车送回来,秦心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好,不仅如此,她居然还有钱给家里买衣服了,柳爱平是知道那袋古物的,听子女说拿去当掉了,她觉得也好,放着也伤心,跟过去分的清楚更好,她很欣慰的接受女儿买的衣服,但是余露不知道这些,秦心没有了莫家的赞助,她老爹死亡赔偿金也花的差不多,凭什么就突然有钱了? 不可能是祝军的钱,祝军天天自己穿运动服,开个破车,最多有个有钱的小叔,跟祝军关系不大,更不可能给秦心花,而且祝军就在学校,秦心为什么每周还要神神秘秘的请假出去。 余露记住了上次的车牌号,一查,查出了林天水,林嘉大伯,再听到莫兴婧说秦心跟宿舍人关系挺好的,她简直要仰天长笑了,以前那些不雅照,虽然让莫兴宁退婚了,可是对秦心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连带莫兴宁都被削了一顿,太假了,也是余露心急,做的不周全,她应该完全心狠一些,下药来真的,自己心太软,可是这一次,她要让秦心丢脸丢到所有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 人人都以为秦心变好了,实际上只是更不堪而已,就说秦心拿来的钱买那么漂亮的礼服,原来只是被包养了,还是被林嘉的大伯,余露想起来,就觉得秦心真够贱的,只是这样想的同时,余露心底却还是有一点羡慕的,就像曾经嘲笑着秦心死皮烂脸追莫兴宁,她心底羡慕,如今嘲笑秦心被自甘堕落被包养,余露心底还是有点羡慕。 因为眼下余露的父亲转让了铺位,以前还有固定的小书摊,现在真的变成摆地摊的了,而且经常还要被城管赶,如今她住家里,每天回到家看到母亲那晚娘脸,父亲那消沉的模样,她就不舒服,也不好意思再提买衣服之类的话,钱都被她整容花个空了。 莫兴宁偶尔会收到堂弟发来的照片,照片里秦心越来越好,越来越美,整个人身上自信无比,神采飞扬,每一次看照片,莫兴宁都觉得是自己那脑残的堂弟在嘲笑自己没有眼光。 然后他收到余露的信息,简直是又羞又怒,秦心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还以为她真的变仙女了,居然真相是这样的,她居然自甘堕落被包养了,被一个可以当她父亲的男人包养了。 莫兴宁更加厌恶秦心,同时更加厌恶自己,自己居然会对包装好看的秦心产生心动的感觉,他都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了,身边有马复香这样家世容貌都好的女孩,居然还纠结,简直是脑袋进水了,不可原谅。 可是莫兴宁天生又是个多疑的人,他对余露有了隔阂,他也不相信自己的堂弟,觉得一切都是阴谋,最近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他学习都不安宁,是时候是解决了,他想乘着爷爷六十大寿回国,同时把马复香介绍给家人。 马复香听到莫兴宁邀请她一起回国给爷爷祝寿,很是高兴,觉得平日莫兴宁对自己的若有若无的疏离只是这个男人的含蓄绅士,他心底果然还是喜欢自己,只是不善于表达,都要带自己见家长了,妈妈说父亲的生意做的更好了,她也正好回一趟家。 莫今通得知自己最得意的孙子莫兴宁要回国给自己祝寿,还带上了马天奇的千金马复香回来,高兴的不得了,觉得自己眼光果然很好。 马天奇是虎威汽车的老总,前段时间非常漂亮的玩了一招借壳上市,一下子赚的盆满钵盈,跻身盐城首富行列。 据说马天奇只有一个独女,在国外上学,没有想到居然被莫兴宁捷足先登。 秦心不知道一大波流言正朝自己靠近,她在老师家学习学的很认真,秦心上次很认真的跟严老说,明白老师的苦心,想到如果拍那些大片在马上射箭开枪,真的很帅。 老师的表情很怪,不过最近老师的腿疼,果然给她找了一张好弓和箭,还许诺等秦心弓箭练好了,带她去练枪,说附近有个军营,他有点关系可以带秦心进去。 秦心自然是更努力了,脚踏实地,发奋图强!射到树上去了,再来,射中靶了,再来,靠近一点圈圈了…… 严老的腿上盖着毛毯,靠在院子的躺椅,看着秦心拉弓射箭骑马,昏昏欲睡,为毛这丫头在的时候,自己这么想睡觉,严老昏睡过去之前想着,等身体好了,就好好教她,不能这样再糊弄下去了,呼噜……呼噜…… 秦心一箭射中靶心,大黑嘶叫了一声,严老被惊醒,迷糊的睁开眼,拍了一下手,“好!” 看到秦心朝自己看过来,严老有些心虚的低下头,左顾而言道:“老师过两天有个宴会,带你出去玩。” 此刻莫兴远和马复香站在机场门口,初冬的盐城已经有些凉,莫兴远认真的给马复香整了整脖子上的围巾,马复香脸色绯红。 不远处开来一辆加长豪车,一个有些微胖的男人下了车,马复香激动的挥手:“爹地,我们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应该还是只有一更,明天恢复。   ☆、第五十二章 :选择 马天奇个子不高,脖子短,鼻翼有肉,一个很有福相的男人,好在她女儿马复香长的更像她母亲,否则长的像马天奇,估计莫兴宁不会优雅的这么真诚。 马复香比莫兴宁还早就去国外念书了,学的国外的作风,大大的拥抱了一下父亲,还和父亲来了贴面吻礼。 莫兴宁很绅士的站在一边,嘴角含笑,倒是比国内的一干年轻人看起来大方绅士有前途,去了森佛半年左右的时间,莫兴宁比以前眼界更开阔,不过这辈子他急急忙忙就回来,不像上辈子学业有成,号称华尔街新宠,回来的时候意气风发,很是美,现在最多是长得好看,颜美。 马天奇是男人,又不喜欢男人,对于长得好看的小白脸,而且是在女儿身边的小白脸就只有一个想法,这货想偷我女儿,不是好人。 当然若要是之前,马天奇会对莫兴宁高看一眼,不过如今他自己刚刚富得流油,钱都不知道花哪里,一下子成为盐城首富之列,架子也不免摆出来了,没有之前的小心翼翼谋划。 其实马天奇是个比较粗糙命好的人,说他粗糙,一个情妇都能从他这里得知那么重要的消息,命好,那情妇也只是闷声发财,想上市居然就上成了,一夜暴富,总体来说他家庭比较和谐,至少目前虽然有情妇却没有在外头弄出个小的,马复香还是他唯一的宝贝女儿。 “马叔叔好。”莫兴宁感觉到马天奇的傲慢,还是非常礼貌的打招呼,面上看不出一点不情愿。 “我们家复香比较娇气,这一路没有给你添麻烦吧。”马天奇看到女儿那样子,自己要是说一句不好就要跟自己生气了,真是女大不中留,即使不太喜欢莫兴宁,也保持了面上的礼貌。 他乍一富起来,看谁亲近都觉得是来骗钱,这位不仅仅是骗钱还想骗自己女儿。马天奇问莫兴宁要不要顺便接他一起走。 莫兴宁自然是拒绝了,接他的人也有的,只是迟了一会。 莫兴宁一拒绝,马天奇就拉着女儿上车走了,不顾女儿依依不舍的挥手。 “爸,你怎么这样!“马复香嘟着嘴不高兴的看着马天奇,一般她不开心就不喊爹地。 “复香,你年纪小,不懂人心险恶。”马天奇对着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和颜悦色。 “爹地你帮我买房的时候别人也不知道啊,况且我和他也不在一个大学,居然成了邻居,这不是很有缘吗?”马复香毕竟还没有对莫兴宁死心塌地之类的,只是对老爸的态度感觉不太好,有点不高兴,但是老爸还是最亲的,刚刚板一下脸就忍不住开始撒娇,摇晃着老爹的胳膊。 马天奇却不怎么想,莫兴宁如果是一去米国就在那边租房,或许是巧合,可是都过了一段时间才过去租房的,那时候正是他的借壳上市计划启动的时候,有这么巧的事情吗,况且莫家莫今通可是绝对的老狐狸,手段又黑又滑,跟他打交道都会难免吃亏,而且莫家一大家子,最后家产给谁?分一分也就没有多说了,虽然莫家家业现在比自己大,但是到莫兴宁身上就不一定了。 莫兴宁坐上了爷爷派来接他的车,问了几句爷爷的身体如何了,就不再说话,面容沉静的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上辈子他是学业有成回来的,莫今通大张旗鼓的迎接,来之前舆论造势,那时候马天奇已经冷静下来了,开始对自己一大家子家业有点力不从心,莫兴宁带着女儿回来,他是乐见其成的,不像现在,他正春风得意,感觉居然有人撬墙角,第一印象就不好。 余露知道莫兴宁回国了,激动不已,她觉得莫兴宁是自己唯一的机会,自己在泰西熟识真正有钱有背景的人就只有莫大少了,本来还有一个贾青青的,不过现在贾青青恨死她了。 余露恨秦心,也恨班长徐建,平时表现的对自己十分爱慕的样子,一旦出事就立马消失,连自己走了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她想要和莫兴宁见面,这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莫兴宁带了一个女孩回来,天气转凉,她要准备初冬的衣服,找衣柜都是旧的,或者是以前莫兴宁见过她穿的,虽然莫兴宁可能没有记忆,可是余露不愿意穿第二次给他看,她一定要展现最美的一面给莫兴宁。 虽然现在在九中她的名声不太好,可是耐不住气质好,会打扮,颜好,还是比大多数人都突出,傻笨笨的爱慕者不少,让余露信心大增。 可是莫兴宁不是那些蠢笨的爱慕者,他不一样,自己整容过后,一定要在他面前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余露还是忍不住找父亲开口要钱。 余父偷偷私下塞给余露一千块钱,余露闷闷不乐的拿了,一千块钱够干嘛,一双像样的鞋子都买不了,不过看到父亲额头的风霜,她没有再说什么。 结果晚上就听到老妈和老爸吵架。 “余大成这日子我不过了,我为你生儿育女,跟你一起摆摊,做家务,身上没有一件新衣服不说,我就是回娘家看我母亲找你要五百块钱,你居然都没有,你什么意思?你就好意思让我这样空手回娘家?”张玉花是气狠了,女人在家受苦也就认了,自己选的人嫁了也没有什么好抱怨,可是这回娘家却不能没有体面,昨天大哥打电话说大嫂身体出问题住院了,她总要回去看一下,去医院看病人总要买点东西吧,找老公要钱老公居然说没有。 余大成只是默默抽烟,不说话,低着头。 余露在隔壁屋子听到摔东西的声音实在坐不住了,拿着父亲给自己的一千块钱,走到老妈房间,把一千块钱砸到了老妈的跟前,“给你。” 说完她有点哽咽的转身跑了。 倒是把张玉花给愣住了,余大成看到女儿跑了,很担心,也发火了:“你就作吧你,你大嫂比你女儿还重要?” 余大成骂了一句老婆,追到门口,没有看到人,在小区抽了一根烟,又回家了,他对女儿还是比较放心,女儿从小就聪明,不至于出什么大事。 余露其实就躲在角落,看到父亲抽完烟就回去了,心中愈发难过,种种窘迫好像一股脑儿的朝她堆来,她想要的生活不是这样的,这时候她有点埋怨父亲,如果当初不是父亲一力坚持要让自己去泰西,自己是不是就不会这样,凭自己的成绩去英华应该也能很不错,过着普通的学生生活,很单纯很美好,不像现在乱七八糟的。 她漫无目的的走出了小区,顺着热闹的商业街走去,不知不觉走到了盐城的皇朝大酒店门口,门口的泊车小弟都穿着西装,这一刻,余露好像曾经在医院门口看到莫老爷子的那一幕,她想上前跟莫兴宁打招呼,可是她不敢,因为她看到莫老爷子的保镖都比自己的父亲穿的体面,而眼下一个给人卑躬屈膝的泊车小弟都穿的比自己父亲像样,父亲身上的夹克的袖子都已经磨旧了,有一套体面的衣服,平日根本不穿,搭理的崭劲在衣橱挂着,外面用塑料膜和布包了两层。 一辆崭新的宝马X5停了下来,泊车小弟迅速的上前,开车门,余露看到下车的男人居然有点眼熟,要是平日她是不会贸然上前的,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何,鬼使神差的余露走上去打了声招呼:“江先生好。” 江术仁听到一声很温柔婉转的女孩的声音,忍不住抬头,看到了站在一边的余露,有些眼熟,却又不太记得,自己走的这条路子,没有道理见过的女孩子不记得的,终于还是想起来了,“你是余露?” 变化真大,江术仁最会看通女孩的心思,热情的邀请余露进去坐坐,两人就在皇朝大酒店的大厅一角落座,江术仁叫了两杯饮料和两份小点心。 余露扫了一眼那单子,一杯果汁要168,就这随便坐下来聊天说话,就花了不止五百,而自己老妈正在家里为五百块跟老爸大闹,砸东西。 阴暗的老房子,陈旧的家具,吵闹的声音,富丽堂皇的大厅,舒适松软的沙发,柔美的钢琴伴奏……强烈的对比,让余露的心越来越烦躁,只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痛苦。 江术仁之前接触过余露,觉得这姑娘是一个很有心机的女孩,不过他不怕有心机,手下的女孩有点心机好,要是一点心机都没有,被卖了还帮别人树前,他不就白费心思培养了。不过那时候看余露的容貌还是略微普通,小圆脸小家碧玉,也就小家子气,虽然笑容蛮甜的,但是不至于让江术仁心动,何况余露也没有一点表现出破绽,对于根本没有兴趣的人,江术仁是不会使劲的,天下美女那么多,总不能看到就拉人家去当明星吧,这挑人也是有讲究的。 可是再见余露,鼻子挺了许多,下巴也尖了许多,人年轻,咋一看还是挺美的,尤其这小姑娘说话声音很温柔动听,刚刚她站在那,颇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动人味道,江术仁毫不犹豫的邀请她进来了,并且很大方的点了这贵死人的点心和果汁。 江术仁最近混的有点不自在,之前因为秦心莫名其妙的得罪了楚侯生和顾明夕,那个楚侯生也就算了,只是个没有什么名气的导演,可是顾明夕,事后江术仁用他的渠道一查,居然发现他就是蝴蝶兰,还是严老的学生,世人都知道严老在三年前隐退,公开对外说不要打扰他,那些功成名就的学生来了就被打发走,虽然他们还是乐此不疲的来。 而在严老隐退的期间,居然还收了学生,这时候还能打动严老的,前途不可限量,真是万万没有想到,顾明夕居然是蝴蝶兰,还有严老的背景,严老绝对是娱乐圈的泰斗,他就算是躲起来了,泰斗的地位也是不会变的,随便出来走一走,都能碾死自己。 好在余露那边传来消息说不要再缠着秦心了,让江术仁松了一口气,那天差点被打残,面对秦心老妈那种泼妇真是有理说不清,就算报警也不知道人家警察会站在哪一边,江术仁毕竟心虚,白挨了一顿打。 不过接下来不知道是不是他心理作用,总觉得不太顺,他手下最早带了一个女孩子叫詹梅的,给介绍给了虎威汽车的马总,居然赚了一大笔钱,詹梅赚钱了不继续跟马总,却跑来找自己,想跟着他干,他知道詹梅对自己有点意思,可是江术仁自己虽然是拉皮条的,却十分洁身自好,就想赚钱了找个圈外的结婚生子,虽然詹梅如今有钱长的也好,可是江术仁心理是瞧不上她的,不过公司又实在需要她,只好跟她虚以委蛇,这辆车还是詹梅的。 有种受制于人的感觉,很不好,最近也没有特别好的女孩子,有点显得詹梅一家独大,把自己当老板娘了,江术仁很不爽,这下子看到余露,江术仁脑子一下子活了,要说漂亮,现在的余露是拿得出手的,说心机,余露肯定不比詹梅差。 要说詹梅也是厉害的,可是厉害的詹梅居然喜欢江术仁,或许是江术仁在詹梅最窘迫的时候挽救了她,让她有点移情的作用,不过大多数男人就是有一种奇怪的心理,不管你多么出色,若是你喜欢他,在他眼里你就一钱不值。 江术仁看女人很准,余露现在的状态简直是和他一拍即合,哪怕心机深的余露,在这样窘迫的时候,江术仁出现了,大方又体贴,并且丝毫没有邪恶的眼神,让余露立刻就陷进去了。 对待聪明人要用聪明的办法,江术仁说的很清楚,自己的公司是挂靠,但是自己人脉不错,想要接拍一些广告,电视剧电影还是比较有希望的,避而不谈秦心,而且江术仁表示一定大力培养余露,也不会耽误她学习。 余露是有些怀疑的,可是江术仁说的很直白,没有用当初骗秦心的那一套来骗她,并且许诺只要签约立马可以培养她,给她教礼仪课,她还会小提琴,置装费什么的立马就有。 抿了一口一杯168的果汁,桌面上一份235的手指长的小蛋糕余露一口的没有尝,因为怕吃蛋糕太粘,会把东西粘在牙齿上,笑的不好看,只能浪费的就放在桌面。 果汁很甜,冰凉凉的,可是并不冷,大厅温度适宜,旁边一桌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桌面上放着一个爱马仕的手包,她低着头玩手机,喝了一口果汁,恣意的用小勺子挖了一点蛋糕,整个蛋糕才吃了三分之一,果汁也只喝了一半,她就挥手让服务员过来,并没有买单,只是在账单上签了个名,就拿着她的爱马仕手包走了,脚上踩着一双镶水晶的华伦天奴,最新款,身上穿的也是换伦天奴的定制,这才是余露想要的生活。   ☆、第五十三章 :中二的心思 莫兴宁回来,莫今通很高兴,午饭都多用了半碗。 还特意让莫兴婧和莫兴远也回来一块吃饭,对子女他已经不指望了,要是叫一块吃饭,莫今通多半是以吃不下为结束,所以干脆眼不见为净,高高兴兴的跟孙子孙女一块吃。 因为多用了半碗饭,莫今通莫兴宁陪着他去院子散步消食。 而莫兴婧看到堂哥回来很是高兴,可是爷爷去散步就只叫了堂哥没有叫她,她又有点失落。 自上次莫兴远压坏她的手机,莫兴婧就在跟莫兴远生气,几乎就没有一块吃过饭,莫兴远却一如既往的无赖样。 看着莫兴远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莫兴婧就不顺眼。 “听说某人最近上学很认真,每天都去上课,也不知道是真去上课,还是去捡别人不要的二手货。” 莫兴婧说完从面前的果盘里挑了一块水果,优雅的吃了起来。 莫兴远顺手拿了桌面的水果刀,在手上把玩着,把水果刀跟铅笔一样在手中顺溜的转着圈。 锋利的刀锋转的莫兴婧眼花,不过这是在爷爷的主宅,她还能真怕莫兴远不成,而且她内心里就有跟她父亲莫怀博的暴力因子,看到莫兴远玩刀,她反而不示弱的坐到跟前来。 “爷爷去散步,你怎么不跟上去,你不是最喜欢你的兴宁哥哥,没来的时候天天念叨,来了也不见怎么样。”莫兴远似乎一点都不因为莫兴婧的话生气,可是他说的话却立马让莫兴婧炸毛了,直接踩到莫兴婧痛处,本来爷爷散步都是叫她陪的,兴宁哥哥来抢了散步的差事不说,对她也没有多热情,倒是让她显得很一厢情愿了。 “要你管,总比某人好点,捡堂哥不要的东西,都不知道经过几手了,还那么开心。”莫兴婧一直对自己生日宴出丑念念不忘,想陷害秦心的结果被秦心戏弄,心情一直不好。 本来上一次借着莫兴远这脑残偷卷子的事情想让秦心退学的,这在莫兴婧看来也是让秦心出丑,没什么大不了的,却不知道对普通人来说退学,纪录作弊档案是多严重的事情。 结果秦心一点事都没有,自己居然还赔了个最新款的手机,之后再想找茬,秦心居然玩消失,莫兴婧这仇是憋大了。 从小在他爹的耳濡目染教育下,生气就要立马揍回去,让她憋这么久真是太难为她了。 却不知道她自以为是的在利用余露,余露也是这么想的,余露觉得她是在利用莫兴婧。 莫兴婧想到自己借余露的手查出来的事情,她就觉得有一种隐而不发的畅快,等爆发那天一定非常爽,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冷不丁忽然觉得发梢一凉,莫兴远居然把手上的水果刀直接划了过来,她的一缕头发轻轻的飘到了地上。 莫兴婧整个人都愣住了。 却听到莫兴远笑眯眯的道:“你在偷窥我吗?我做什么,我爸妈老头子都不管,什么时候轮到你管了,看来上一次你的手机坏的不够彻底。” 说完他就站起来,拿了果盘里的一只红橙,大摇大摆的走了。 身后传来莫兴婧的尖叫声,佣人刘嫂听到声音跑进去,再出来的时候,刘嫂的头发被削了一半,脸色很难看。 莫兴远看到院子里一老一少的背影连招呼都没有打,去车库开了车,一溜烟的走了。 被莫兴婧说的他有点恼羞成怒,他承认他看到秦心很尴尬,偷偷拍照也有点无聊,但是并不是像莫兴婧口中说的那样,可是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一种情绪。 说他喜欢秦心,也没有,他开始只是想跟秦心说清楚那件事,顺便道歉,然后顺手拿手机拍照,居然发现秦心很上相,每张照片都很好看,因为他屡次踩点,也就忽然发现了一个事实,秦心非常努力,每天时间安排的十分紧凑,跟以前大家口中的脑残女人完全不同,跟莫兴远自己接触的朋友也不一样,他的朋友都爱玩,从来没有这么努力的。 好像对比之下感觉自己这样无所事事真的很无聊,难道真的像莫兴婧说的,自己混完高中,家里花点钱在混大学,大学毕业再混吃等死,跟自己爸妈一样? 他找不到努力的动力,却不妨碍他被感动,他知道秦心每天早上都起来晨跑,有时候也早起,看到跟秦心一起跑步有说有笑的祝军,居然觉得很是羡慕,还有点幸灾乐祸,要是莫兴宁看到这一幕一定很郁闷,从小到大,没有人打过他,哪怕是他做错事了,父母也都不管,爷爷更是放任自如。 跟秦心打架那次,是他第一次挨打。 莫兴远觉得自己脑壳坏掉了,居然还渴望再被揍一次,很畅快,当然不要最后打出血来就行。 他很迷茫,平时看起来无赖无法无天,其实却如同训导主任想的那样,连基本常识教育都没有,父母各玩各的,唯一靠谱的爷爷对他心里有疙瘩也不教育,就这样被耽搁了。 莫兴远踩着油门,一路飚车,脑海里乱的很,也不知道想什么,只是忽然觉得自己的生活状态不好,又不知道哪里不好,他很想飚车,不过市内是不太方便的,只能胡乱的把车开到了郊外,郊外倒是人少了,可是坑爹的居然走了一条很糟糕的路,前后都在修路,他开的是跑车不是越野,也不是SUV,平日豪华到爆的车,此刻一身泥泞,居然陷到泥坑里了,还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正午的时候,修路的人都去休息了,莫兴远丧气的使劲发动着车,车轮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只是徒劳的把泥溅得更多到车身上了,一辆银灰色的跑车很快就成了土黄色。 莫兴远有些狼狈,自己一向对自己的车技信任,现在车没坏,也没有怎么滴,自己在平路上居然把车开坑里,开不出来了,他还就较劲上了。 中午,严老午休,秦心不想打扰他,就骑着大黑出门了,在城镇人多的地方骑马还是太拉风了,人多也容易发生踩踏,所以秦心也是挑着人少的公路去的。 大黑很喜欢有太阳的时候出来,撒欢的跑,一人一马现在正是蜜月期,处的很好,在这个看脸的世界,连畜牲似乎都有这毛病,严老头想跟大黑亲近,大黑总是慢悠悠的转动身体用屁股对着老头,可是秦心一来,它就用脑门拱着秦心,一副色马的样子,颇有点想拱到秦心的小胸部的感觉。 秦心以前是不喜欢小动物的,看到个蚂蚁都要叫半天,可是在监狱里要是能捡到一只蚂蚁也是很有趣的,天然培育人与动物亲密感情的好场所。 连蛇鼠都玩过,更别说长的全身上下都散发着貌美气息的大黑了,大黑浑身油亮,那毛长的比人家皮草大衣上的还要顺溜,站在院子里就一副高富帅的马的模样,秦心一看就喜欢上了。 她斗心机斗什么的没有天赋,可是狠劲绝对是有,被大黑越摔越勇,动物的感觉是最直白的,如今傲气的大黑被秦心收拾的服服帖帖。 两人也有基本沟通,大黑想出去溜达了,就在那里叫秦心,抬着前腿嘶叫,把严老头吵的不行,不过在看颜的世界,大黑也真是因为很貌美,严老头把它收下了,这么吵也忍住了,只是把秦心打发去溜溜大黑。 秦心就高高兴兴的骑大黑出门了。 一人一马在马路上飞奔,这条路在修,来往的车不多,所以秦心骑着大黑过来了,老远听到轰鸣声,大黑对声音有些敏感,撒欢着朝着声音的方向跑。 秦心就看到泥泞的黄泥路上,一辆车一边的轮子都陷在了泥坑了,不过那司机估计是个二货,不知道下车推推,而是拼命的踩油门,倒把坑越刨越大,整个车身都歪了。 大黑平日最是臭美,看到跑车恨不得追着车跑,觉得自己比车帅,比车快,看到一辆在泥地里挣扎的车,居然非常高兴的站在不远处停了下来,前腿上扬,仰着头开始嘶叫,秦心已经摸清大黑的性子,一高兴就会这样,一想表达情绪也会这样,还好熟悉了,不至于被大黑抖下去。 莫兴远跟自己的跑车杠上了,憋着一口气努力踩油门,自己车窗都沾满了黄泥,不过还是有缝隙的,他就在这缝隙中看到前面突然来了一匹马,抬着前腿在叫,那马脸对着自己的车,很贱的模样。 “要帮忙吗?”秦心不知道大黑乐什么,看到这场景,又没有别人,自己好歹有手机可以给打个电话,当然秦心也不是烂好心,只是顺手的事情,要是真有什么不对劲,她大不了骑着马就走,别人也奈何不了她。 莫兴远似乎有听到人说话,把车的雨刷器打开,两根棍子左右摇摆了几下,倒是把上面的黄泥刷干净一部分,然后莫兴远就看到阳光下,秦心穿着黑色长裤,白衬衫,头发凌乱,骑在比自己车还高的马上,帅气的无法形容。 秦心看到车门打开,因为她是逆光,没有看清车里的人,车又被黄泥糊住了,不知道居然是熟人,还是很尴尬的熟人。 莫兴远走了出来,栗色的头发在阳光下反射出火红的感觉,脸十分白,浅棕色的眼珠也十分好看,此刻莫兴远一双长腿站在泥坑边的汽车旁边,秦心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另外一个模样,莫兴远脸色惨白,什么表情都没有穿着白色病号服坐在轮椅上,椅子上的两腿空空,裤管随风摆动,莫兴宁穿着笔挺的西装,站在轮椅后面,对着一群记者闪光灯,一脸诚恳的开口道:“对于这次的事故,我也感觉非常难受,然而事情已经造成,再怪罪是谁的错误已经于事无补,我会给罹难家属最大的补偿,我弟弟年幼不懂事,也已经遭到了惩罚,还请大家不要再打扰他。” 莫兴远酒驾,撞死一个大人两个小孩,自己也双腿截肢,被判了缓刑,成为莫家下场最悲剧的一位。 而莫兴宁把一个爱护弟弟,富有同情心的好人演绎的十分入木。 秦心那时候时时刻刻关注莫兴宁,对于轮椅上的莫兴远只是附带着。 秦心那时候还是喜欢莫兴宁的,跟莫兴宁憋着一口气,对于出事的莫兴远却是一点同情都没有,觉得他罪有应得,甚至隐隐觉得莫兴远出事了,莫兴宁就成了莫家第三代唯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可是重活一世,自己受够了苦,也就不会轻易觉得所有苦都理所当然,秦心之前是不想搭理莫兴远的,觉得莫家的人都很糟糕,恨不得所有人都没有好下场。 而上辈子,自己在监狱坐牢坐到死,莫今通都没有死,住最好的疗养院有最好的医疗条件养着。 莫家老大莫怀义据说成为非常有名的居士,不少上流人士都喜欢请他去演讲。 莫家老二莫怀博一家坐在角落拿着属于他们那一份,等着分红,过的不好不坏,莫兴婧倒是嫁的不错,也是豪门,婚后如何秦心不太清楚。 莫家老四夫妇也是如此,不过比老二过的更滋润一些,毕竟程紫玉有个显赫的娘家。 还有莫怀云,居然和第一任前夫复婚了,跌破所有人眼镜,据说破镜重圆,感情很不错。 莫兴宁顺顺当当的成为唯一继承者,最大赢家。 秦心在监狱没有一个亲人,自己妈妈和哥哥都死了,唯一关心的就是莫家的事情,她日复一日的服刑,莫兴宁过的越来越好,莫家其他人也过得不错。 唯一有点惨的大概就是莫兴远了。 所以再次看到莫兴远的时候,因为对莫家怀着恨意,秦心并没有想做什么,也没有觉得自己可以伟大的挽救一个人,自己亲人都忙不过来,更不会关心莫家的人。 可是此刻,看着长腿的莫兴远,秦心忽然觉得这货要是被截肢,一定是非常痛苦的,离事故还有两年,莫兴远上次虽然害的自己差点被退学,可是事后他立马去承认错误了,这让秦心很惊讶,她以为莫家人是不会承认错误的。 当然也没有因为这个就对莫兴远有好感,就好比一个人原来险些害了你,然后他又去把危机解除,从头到尾都是他折腾出来的事情,没有他你根本就没有事,更别提什么感激了。 可是这件事也让秦心认识到了中二少年的杀伤力,如果莫兴远这中二少年一直活泼乱跳,大概会给莫兴宁添很多麻烦吧,能给莫兴宁添麻烦的事情,秦心都是乐意做的。 看着莫兴远傲娇的站在自己土黄色的跑车边上,秦心伸出手道:“要不要载你一程。” 莫兴远就这样迷糊的被秦心拽到了马上,这居然是莫兴远第一次骑马,惊吓多于惊喜,他虽然有大长腿,可是上下马很费劲,跟秦心的帅气完全不能比,要不是秦心在,大黑早就一蹶子把莫兴远掀翻了。 大黑故意跑的飞快,像是想显示自己比那破车厉害,莫兴远吓的忍不住抱住秦心的腰,好纤细,秦心发现自己被搂腰的时候就觉得这中二少年有点得寸进尺了,到了可以打车的地方,秦心直接把莫兴远丢下马,留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第五十四章 :狼狈 莫兴宁看到余露真是吓一跳。 看女生化妆之类的变化也就算了,可是对方居然整容,整个下巴都削尖了,鼻子也垫高了,而莫兴宁在国外看惯了高鼻子尖下巴的外国女郎,其实是有点怀念国内的小鼻小眼小圆脸的。 可是没有想到余露居然整容了,整容这件事对熟人来说都是挺别扭的,也许熟人之间相处习惯了,已经不太在意对方的容貌,你贸然换了一张脸,两人似乎就要重新建立友情一般。 太惊讶的莫兴宁以至于没有注意到余露身上最新款的巴宝莉-泊松格纹大披肩,她今天打扮的很精致,红色的靴子,黑色半透明的连衣裙再搭配黑红色的不规则大格纹披肩,她发育的比秦心早,身材很有料,个子没有秦心高,但是比例不错,尖下巴大眼睛高鼻子,一头黑色披肩长发,咋一看是非常美的。 余露同意跟江术仁合作,不过合作初始就狮子大开口要了一笔置装费,倒是让江术仁愈发欣赏,不怕你贪心,就怕你贪心又胆小。 这一身都是余露新给自己置办的,来见莫兴宁之前她和特意去理了个头发,找的专业造型师,整个头弄下来1200块钱,其实外人看就是黑色披肩长发,没有太特别。 但是这就是余露要的效果,精心打扮但是不要让对方看出一身的新,而是让对方感觉很随意就好。 而莫兴宁是从来不会在自己衣着上担忧,自然也不会理解别人有这种担忧,他不知道余露为了这次见他一面实在是付出太多。 只是惊讶余露整容,心中略怪,但是莫兴宁经历上一次退婚被爷爷敲打的事情更加沉稳,即使有什么事也不会表现在脸上,还是一副十分绅士的模样,给余露拉椅子,两人坐下进餐,莫兴宁订了一个包厢,隐密性较高。 这是第一次余露这么正经的和莫兴宁吃饭,以前最多是在学校角落里说说话,或者就是电话联系,莫兴宁从来没有这样正经的邀请过她。 桌子是木头雕花的,墙面有泼墨的仿古画,整个包厢有略微的木头香气,桌面上的食物也都非常精致,而莫兴宁模样沉着的坐在她对面,跟许铭郝那山寨货完全不同,这一切都让余露觉得很值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两人寒暄了一会,就进入正题,余露开口说话,让莫兴宁觉得熟悉一点了,余露的声音很好听,如果只在电话那头听,一定会想拥有这声音的该是如何美好的一个女孩。 余露说自己转学了,是被秦心陷害的,秦心记恨不雅照的事情,也给她传了一些不雅照。这话说的真真假假,她有些害怕莫兴宁去查,只是心中又有一些认知,觉得莫兴宁不会因为自己的事情去查,这种认知既庆幸有无奈,不过随便了,只要让莫兴宁知道秦心记恨就行,对自己这个帮手秦心都这么不遗余力的陷害,显然对莫兴宁秦心更不会放过的,这才是余露这翻话要表达的真正目的。 莫兴宁果然听进去了,他本性多疑,没有的事都要怀疑,如果有点捕风捉影就更怀疑了。 他原先也是为了绝了后患,才在出国前给秦心留了经纪人江术仁,像秦心那样虚荣脑残的女人一进娱乐圈大染缸不黑都不行,就算她洁身自好,就她那智商也坚持不了多久,不得不说这一点莫兴宁是判断的很准确的,可惜唯一没有算到的是秦心变了。 只是在看到秦心唱歌的视频,莫兴宁又改变了主意,完全没有想到秦心不唱口水歌居然水平这么高,那一刻舞台风也很好很自然,莫兴宁一向佩服秦心的勇气的,这二货似乎从来不害怕,无知无畏大概对她就是最好的形容,这一点让心思多的莫兴宁和余露心底都羡慕的吧。 他觉得就这歌的水平自己再要是想把秦心介绍到娱乐圈里,凭她的屎性说不定真的红了,反而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只是莫兴宁在国外,鞭长莫及,也不敢太大动作,怕老爷子注意。 本来他就想放任暂时不管了,自己学业有成再说,就这几年,秦心也翻不了什么大浪,可偏偏有一个脑残的堂弟不怀好意的隔三差五给莫兴宁发照片。 莫兴宁在家里最厌恶的人就是莫兴远,凭什么只是比自己小一岁,爷爷就那么宠爱他,他要什么给什么,性子也无法无天,根本没有办法交流。 看着那些照片,隔应的莫兴宁够呛,他的心眼本来就很小,不愿意有一点不和谐,一定要事事顺心才可,一不顺心,一有变数就不爽,书也读不进去,他觉得自己这次借着给爷爷祝寿,一定要把这件事完美解决了才行。 莫兴宁自己厌恶秦心,看到堂弟发的照片,只觉得莫兴远是想隔应自己,却没有发现照片里秦心很美,只有一个心存美的人才会把对方拍的美丽。 余露说自己退学的事情只是一点带过,详细的说了秦心消失了一个多月,之后每周都要消失一两天,去郊外,送她回来的是林天水,有时候是司机,林天水也有时候去郊外,怀疑林天水金屋藏娇,包养了秦心。 不过余露说的太离奇了,虽然时间人物地点都对得上,但是林天水是什么人?余露不太了解,而莫兴宁却是知道的。爷爷都说林天水这人看不透,要结交为主。 能让莫今通重视的人不多。 莫兴宁自然是用心的记下了,林天水是政协委员,看起来是一个闲汉,什么都没有做,实际上却是林家真正的掌舵人,他的弟弟林天意只是经营者。 林天水的父亲是省级高管,不过早早的退下过世了。但是林天水的人脉还是很广,最早下海,抓住国企改制的机会,大胆的把国家的变成自己的。 之后又承包了国家一些旧城区改造工作,改造的非常成功,被竖立为典型,全国推广。至此林家踏进地产商业这个圈子,不再依赖着国家而是另辟蹊径,建立商业中心,五星酒店。 到了如今,林家又开始涉足文化产业,做电影院线,影视产业,报刊传媒。 每一个决策经过历史验证,林天水总能走在行业最赚钱的一端。 林天水开拓进取,林天意执行守城,兄弟俩配合的非常好,有执行力的人很多,但是像林天水这样有眼光,掌舵着这么大一个企业总能在最合适的时候投入最赚钱的行业的却是非常少,一般人很难有这种魄力。 而林天水唯一让人诟病的就是他单身,如今快奔四了还独身一人,因为独身关于他的花边新闻就很多,这也给人一种错觉,觉得他好像才是无所事事整日玩乐的人,对林天水不自觉的就放松警惕,反而对林天意很重视,会这样想的人最开始就找错对手,自然败的一塌糊涂。 莫今通是只老狐狸,自然不会像外人那样肤浅,他很用心的给莫兴宁讲解这些人物关系,讲到林天水的时候非常重视。 这样一个人居然包养了秦心。 这让莫兴宁很难相信。 余露就知道莫兴宁不会相信,不过她是做足了功课的。 她递出了几张照片,照片有点昏暗,不过还是能看清楚人,在一辆高大的越野旁,林天水搂着秦心,一脸宠溺,那种感觉绝对不会错,身为男人的莫兴宁对这副表情非常理解。 照片里林天水长的斯文英俊,秦心神色娇噌,画面很和谐动人。 莫兴宁即使不相信,看到这照片还是很愤怒。 除此之外,还有秦心去购物,秦心名下房产的资料。余露为了打探这些真是下了血本了。 看到这些内容,原本不信的莫兴宁也渐渐相信了,秦心一个女孩子,有漂亮衣服就算了,但是房产,他莫兴宁虽然有钱,花的也是莫家的,自己名下也没有这些东西,能给出这么大手笔的,除了林天水还能有谁。 因为太生气了,莫兴宁的手是直接接触照片的,没有用纸巾包住,握着薄薄的照片,莫兴宁手上的青筋都凸出来,不知道此刻的情绪如何?是兴奋秦心的自甘堕落?还是怨恨秦心的自甘堕落?也许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只是有一点莫兴宁很明白,自己不要的东西,宁愿毁掉,也不能让她在别人手中绽放光彩,这样会显得他很失败很没有眼光。 也许是愤怒多余兴奋,秦心有哪点好,为毛连林天水这样的男人都会喜欢上,而他自己跟秦心相处的时候只是厌恶,拉下水都觉得恶心,现在看她的模样,就觉得非常刺目。 “林天水身份比较复杂,要谨慎,万一被发现了,不太好收场。”在余露面前,莫兴宁还是努力按捺住愤怒,一脸平和的开口道。 “不会,我很小心的,真想不到秦心这么厉害,居然勾搭上同宿舍同学的大伯,不知道是不是上次林天水送林嘉回宿舍的时候勾搭上的,人不可貌相。”余露还是忍不住贬低秦心一句。 同时余露心中也妒忌的要死,秦心名下居然有那么多房产,她全家也就只有七十平的小地方。 不过这次事情曝光之后,余露相信秦心的好运到此为止了,以林天水这样身份的人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包养秦心,肯定是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再喜欢一个女人也是自己侄女的同学,要是被知道了,肯定很尴尬。 她就不相信事情曝光了,林天水还会好意思包养秦心,而且林天水花名在外,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这么久大约新鲜感也过了,玩腻了吧。 到时候看秦心如何自处,一个在校学生勾搭同学的大伯,她还有脸在泰西呆下去吗?就算她有脸,林嘉也不是吃素的,秦心的下场比自己惨一百倍,那时候然给你退学去混娱乐圈至少开头名声干净,不知道如果被退学又被抛弃,秦心还会不会笑的这么娇嗔。 “cheers!”余露举起酒杯和莫兴宁碰了一下,烛光下,摇晃着她脸上那有些刻薄的笑容。   ☆、第五十五章 :亲戚 “大伯,你还说要到学校来看我的,结果这么久都没有去一回。”周五晚上林嘉回到家,全家人一块吃饭,林嘉看到大伯也在,不免跑上去撒撒娇卖卖萌。 “是谁一开始闹着不去,现在不也待的好好的,上周叫你回家还不回来,你爸唠叨了一个周末了,现在跟同学相处的如何了?”林天水倒是想去,可是实在觉得不好意思,硬是忍住了。 “现在宿舍就三个人了,不过比以前更好了,到了宿舍才发现,原本外面听的流言都不做准,人好坏相处了才知道。”林嘉和家人说话很随意,一般饭后聊天说说各自的事情,好的鼓励,不好的批评,这也是林家内部相处的方式,没有其他家族那么复杂。 “怎么说?”林天意对女儿理解到这一点很感兴趣,女儿在他眼里自是什么都好,不过还是希望孩子为人处事圆滑一点,这样走到社会不容易吃亏。 “宿舍原本四个人,有一个很呆,整天只读书,我原先不太搭理的,现在发现她其实人挺好,就是沉默了点,帮了你的忙也不会到处说,你若是感谢她一句,她还不好意思。可能跟她家庭背景有关,应该是家里条件不好,是免费生,不过很勤奋,也没有愤世嫉俗,相处下来还是挺好的。”说完陈玉,林嘉接着说余露。 “还有一个平时人缘很不错,学习也挺好,看着是好相处的,结果到了宿舍才发现,她事情特别多,捧高踩低,跟她玩的好的反而被她利用的最彻底,好在她被退学了,否则我都不想待宿舍,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太隔应了。” “那还有一个呢?”林天水忍不住问了出来,不过林天意夫妇也没有觉得什么奇怪,他们也好奇女儿的生活。 “还有一个叫秦心,最对我胃口,也是让我感触最深的,原本她和余被退学的余露关系不错,可是学校到处都是她的流言,什么性格高傲智商低,成绩差,跟花痴一般追着一个高年级的学长。我以前也不喜欢她,可是到了宿舍才发现,完全不是那样,她学习很认真,也很勤奋,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跑步,她唱歌唱的好,钢琴弹的好,人性子有点冷,但是挺好相处的,跟书呆子陈玉不一样,她更有意思。” 林嘉喝了口水继续道:“她长的真的很漂亮,我是女孩子都觉得看到她的时候忍不住会喜欢上,不过从她身上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交朋友千万要谨慎,她以前跟余露关系非常好,那时候关于她所有评价都是负面的,而现在没有余露在学校,她的人气一下子好了,女孩子之间的勾心斗角真是可怕。” “可不是,我那时候上大学宿舍也有一个那样的女孩,心机很深,大家看着都觉得她挺好的,可是我发现跟她交好的人在别人眼里跟她一对比都有各种缺点毛病。我们不需要学这些弯弯道道,但是对这种人却是要担心的。”林嘉母亲王幼琳听了女儿的话心有余悸的补充了一句。 林天水坐在一边很高兴,男人喜欢一个女孩最早都是从外在开始的,如今听到侄女说小姑娘性格也很好,总觉得很开心。 林家在饭后闲聊,秦家也是如此。 秦心跟母亲说在附近租了房子,秦华也没有住校了,柳爱平也觉得住在买板栗的小隔间里不方便,里面堆满了板栗,况且生意越来越好,她想招个小工来帮忙,到时候就不好住了。 新租的房子正好解决了问题,而且不远就在街后面的小区,无论是去学校还是去店里都很近。 房子在三楼,朝南,推开窗能看到英华校园,很美,阳光也不错,是小三室的,柳爱平和子女各有一间房。 开始柳爱平觉得有点浪费,可是看到房子她又真心喜欢起来,当初老公还在的时候两人都商量着在城里买房了,终究没有买。 柳爱平花了好几个晚上把房子整理打扫了一遍,去附近的市场买了新被褥,窗户也擦干净,有一个小厨房小客厅,阳光好,很是舒服。 这样的感觉让她的生活更有动力,她卖板栗存了一点钱,想着要是可以,再开一家店,因为这个成本不高,盈利也快,如今自家的甜心栗子也打出了点名气,很多人都老远过来特意买自己家的。 柳爱平觉得自己做的好的地方就是没有偷工减料,生栗子有一些是有虫吃的,或者是坏掉的,她炒之前都会拣出来,一百斤的生栗子会捡出*斤坏掉的。 虽然可惜,但是这样保证了栗子的质量。 柳爱平嫁到秦家对公公和丈夫的人品是非常钦佩的,如今虽然人都走了,到她这里就算是为孩子积德,也不可能为了一点利润而不要诚信。 虽然看上去利润挺丰厚的,三块钱的生栗子进价,十五块炒熟卖出去,可是也是挺辛苦的,挑拣栗子是一个精细的活,一弯腰拣一整天,腰酸背痛,还要清洗,再加上电费房租人工,算起来也只是赚个辛苦钱。 而秦心大伯家却没有看到这些,他们算的都是净利润,他们住栗子村自然知道生栗子一斤多少钱,这东西不好弄出来吃,卖的很贱,这一炒就翻好几倍的价格,简直跟捡钱一样,况且买个机器炒就行,都不用自己动手,买来的板栗往机器里一倒就好,唯一的活就是门口卖板栗了,这个李秋凤她会啊,称好,收钱怎么不会,她都安排好了,老公负责进货,自己负责卖。 此刻秦心一家还不知道大伯秦有才已经在离秦心家店铺一百米不到的地方找了个铺面,比秦心家的铺面更大些,也更宽敞,连机子都偷偷摸摸的买好运来了。 许是有些心虚,没开业之前他们都偷偷摸摸的,没有跟柳爱平说过。 毕竟人家开店好,你就在人家店旁边开了一个同样的,就算是秦有才默认不吭声,心底也知道这种做法不地道,简直就是欺负人家孤儿寡母,不过自家也要养家有儿有女,也是没办法不是。 柳爱平还不知道这事,今天的板栗卖完了,儿子女儿一会都会回来吃饭,她早早回家做饭,做了海带炖排骨汤和土豆烧牛肉,炒包心菜,炒豆角,三菜一汤,量都很大,米饭也闷了一大锅。 儿子秦华饭量一直很大,女儿以前跟小猫叼食一样,如今可能在长身体,也能吃了许多,柳爱平自己也不再整天伤春悲秋,天天要干活,胃口也好了,一顿饭,扫光光,米饭锅空了,盘子也空了。 柳爱平觉得很高兴,自从老公走后,她就没有像现在这么踏实睡过,如今卖板栗的店稳定了,她也有了想法,想要能再开一个分店,存点钱,有了钱,她的眼光也远了些,不再仅仅想着给子女存学费上学,将来儿子娶妻要不要买房?女儿出嫁总要有嫁妆,自己身为母亲要安排起来,不能在浑浑噩噩的下去,所以她现在觉得自己浑身是劲,根本没有时间伤心,想过去的事情了。 女儿成绩好了,柳爱平很高兴,女儿最让她操心的,自己也差点一念之差做错事,好在老天还是有眼的。儿子成绩一直很好,柳爱平很放心,吃完饭她收拾碗筷洗碗,让子女在客厅看电视,电视是一台大屁股的老电视,很便宜,柳爱平200块钱从二手市场淘换来的,屏幕声音都好着,频道也正常,就是旧了。 “哥哥最近忙什么?”电视声音开着,秦心小声的问秦华。 她最近总觉得哥哥神神秘秘的,哥哥成绩很好,妈妈会觉得是因为高三学习负担重了,所以秦华来店里的时间少了,而秦心却不觉得,以哥哥的水平,就是课本的内容根本不用这么忙。 “没什么,就是学习,以前半桶水的时候觉得自己了不起,学了更多才发现自己不懂的更多。”秦华习惯的揉揉秦心的头发,她的头发很柔软,总是让人爱不释手。 “那哥哥要注意身体,身体才是一切的本钱。”秦心担心哥哥太累,忍不住叮嘱,哥哥不愿意说,秦心就不多问了。 “放心吧,我知道分寸。”秦华看着妹妹,脸上露出笑容,少了以前的晦涩,却也不知道多了什么,说不清楚。 第二天一早,秦心秦华都起来帮忙。 柳爱平到了店里,发现左邻右舍表情怪怪的。 刚刚开门,就听到斜对面有一家新店开始放鞭炮。 店门口挂出了个比秦心家店铺的招牌“甜心板栗”更大的招牌,上面写着,“正宗甜心板栗”。 侧面还打出了个横幅,新店开张大促销,十五元买一斤送半斤。 秦心大伯母李秋凤咧着那涂满鲜红口红的大嘴,笑嘻嘻的跟大伙打招呼,身后还有一群她娘家的亲戚,很是热闹。 秦心堂伯秦有才站在那闪闪发光的“正宗甜心板栗”招牌下面,双手作揖,脸上挂着憨笑,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六章 :秦华的改变 柳爱平脸都气白了,平日大嫂进城没少来蹭饭,刚开始的时候就数落她,说她乱花钱,把钱贸然拿来开店,万一亏了以后孩子怎么办?还要不要继续上学,朝我家借,我家也是没有的,我自己还有两个小孩。 碍着毕竟是老公的亲戚,柳爱平忍住了,就当没有听见,毕竟现在在城里比乡下好多了,李秋凤话再多也不能天天来。 后来看着板栗的生意不错,李秋凤居然来的更勤了,东摸摸西摸摸的打听,也不说亏了的话,只说家里要供孩子上学,自己身体不好,老公又不会赚钱,日子难过。 柳爱平就感觉到大嫂打什么主意了,都是无利不起早的人,也不想跟她应酬,每次来都说忙把她打发了,不就是看着开板栗店有钱眼红,想占便宜。 原本柳爱平就觉得李秋凤也可能会开一家板栗店,这也很正常,她也不能拦着别人不要做生意,可是李秋凤实在太过分,居然就在她家店的斜对面开了一家,连招牌照抄不说还要加上“正宗”两个字,正真是欺人太甚,就看她孤儿寡母好欺负,都欺负上门来了。 “妹子,那不是你家大嫂吗?开店没跟你通气?”隔壁沙县小吃的老板娘经常见李秋凤来蹭饭,把她给认下了,她开餐饮店,最讨厌乡下亲戚来蹭饭,看到柳爱平脸气的煞白,不由得好奇的问了句。 左右都是小吃店,另外一边的桂林米粉店的老板娘也探出了脑袋,对柳爱平一脸同情。 柳爱平开板栗店这么久,经常一些买板栗的排队也会到他们店里吃点东西,互惠互利,挺好的,而且知道柳爱平是寡妇,但是人性格好,勤劳肯干,也不多话挑事,脾气好,唯一一次见她生气就是上次来的那个长头发的男人,一看就不是好作风的,被柳爱平拿着铁勺打走了,让大家也更加敬佩柳爱平,毕竟寡妇门前是非多,彪悍点是好的,况且是为了孩子。 一条街都是做小生意的,偶尔也会过来买一袋板栗,都觉得味道不错,斤两足,再看到柳爱平每天倒掉那么多坏掉的板栗,都觉得她实诚,为人诚信。 再加上柳爱平的一双儿女也不错,女儿长的漂亮,乖巧,平日来都帮忙干活,儿子就更不用说,在英华上学,家里有小孩在英华读书的都知道秦华,成绩从来都是前三名的,都夸柳爱平是有后福的。 如今贸然看到开了个新店,本来大伙对外来的都会下意识的排斥,又听到沙县老板娘这么说,都恍然大悟,看柳爱平不禁越发同情。 “没,我也是才知道。”柳爱平表情有些尴尬。 那边放了鞭炮开始敲锣打鼓,李秋凤大嗓门喊道:“新店开张,头三天15元买一斤送半斤。” 还打出了横幅,里面包装板栗的袋子都和秦心家的一模一样,就是在甜心板栗前面加上正宗两个字,看的人实在糟心。 秦心对大伯母家没有一点好感,会这么做,完全是意料之内,上辈子还直接把老宅霸占了去,收刮了钱,可是一声不吭。 不过有时候就是这种极品亲戚烦不胜烦,就是因为是你亲戚,所以吃定你,占定你便宜,如果是别人,她还不敢这么做。 而且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完全盗版不说,还要在前面加正宗两个字。秦心真是被气到了,真想直接把他的店给砸了。 可是想到李秋凤这样跟牛皮糖一样的人,砸她的店,她说不定身子一躺,睡到自家店门口撒泼。好不容易感觉妈妈正常点了,也没有情绪暴怒,整个人精神了,不像以前那样阴郁,此刻看妈妈,感觉又不好了。 秦心只能抓住妈妈的手安抚道:“没事的,妈,就算开一样的店,也不一定会赚钱,我们已经打出口碑了,你做的板栗好吃又安全,大家习惯会过来的,大伯母贪小便宜,久了肯定会短斤缺两,到时候生意还是做不下去的。” 柳爱平是真气狠了,被女儿抓住的手都在颤抖,看到这样的场景难免就想起来自己死了丈夫,才会被人欺负上门,要是秦天还在,秦有才那憨货,敢这样上门打脸,哪一次不是带着讨好的笑。 虽然女儿安慰的话也在理,可是就是气不过眼前这一关,柳爱平刚刚思路绕正过来,开始考虑子女的将来前途,没有想到李秋凤就来了这么一出,她不由得悲从心来,又痛苦自己的寡妇身份。 秦华站在另外一边,也握着妈妈的手,同样感觉到妈妈的手在颤抖,他平淡的开口道:“妈,没事的,他们开不下去的。” 秦心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哥哥,却见哥哥的眼神并没有如秦心想的那样,充满阴霾,或者脸红脖子粗,反而很平静,不知不觉,哥哥也成熟了许多,有一家之主的感觉了。 秦有才有点不好意思不敢过来,李秋凤却是脸皮厚的,大摇大摆的过来,脸上挂着笑,对着柳爱平道:“弟妹,看你在城里怪孤单的,我和有才商量了一下也搬过来,互相还有个照应。” “大嫂的照应我可不敢接,前头大嫂说要照应我,从个混混那里拿了一千块钱就把人领到我家,还说是给我这寡妇介绍对象,十里八乡都知道那是什么人,如今还在监狱里坐着。现在大嫂又说要照应我,在我店铺对门开了个店,名字一模一样的抄去了不说,还要加上正宗两个字,我孤儿寡母当不起你这样的照应。”柳爱平脸色冷冽,语气很冲,看到李秋凤那肥嘟嘟的身子,要不是儿女都握着她的手,她现在就想扑上去把她按住打一顿,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李秋凤知道柳爱平不舒服,讪讪的笑了笑,可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又去跟左右打了招呼,转了个身回到店铺去了。 柳爱平气不过也没有办法,只能在子女的协助下一起把店门打开,照例像平常一样,开始干活。 秦华因为在英华上课,周六是要补课的,帮忙开了店,就去学校了,至始至终哥哥都很平和,让秦心很惊讶。 秦心怕妈妈冲动,帮着一起干活没有走开,都说新开的厕所还有三天香,李秋凤嗓门大,店铺又搞活动,新开的比秦心家的大,装修的敞亮,还是吸引了不少人,一些人就听说甜心板栗,别处来的,也没有闹明白区别,看到李秋凤那里人多,都跑那边去了。 李秋凤别提多高兴了,扯开大嗓门喊:“我们家是最正宗的,正宗的啊,认准正宗甜心板栗。” 听到这重复不断的声音,着实是闹心的很。 却没有想到还没有到中午,忽然来了一群工商局的人,直接把排队买板栗的人给喝走了。 那群人非常强势,李秋凤就算横,也就是窝里横,在外面老实的很,尤其是遇到这样的国家干部,而秦有才就更不用说,整一个憨货,心里蔫坏,愿意做坏事却不愿意承担责任,总是让李秋凤出头。 就见刚刚早上挂上去的招牌就被拆下来了,说是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整个店都要关了整改。 柳爱平整个人都蔫了,这招牌,这装修,这包装袋都是她花大价钱了,为的就是勿必把秦心家的比下去,如今工商局的来一句话就没收整改,这不是掏她心窝子吗? 为了钱,哪怕害怕,柳爱平也是要撒泼的,刚刚躺地上嚎一句,那领头的也不理她,却对秦有才开口道:“你是负责人吧,这个店的手续也没有办齐,不符合国家规定,是要罚款的,不罚的话就坐牢。” 对小市民办案,具体大道理也说不清,简单的就这一句话,就让秦有才脸白了,他爱贪小便宜不假,但是他最是胆小,李秋凤刚刚嚎一句,就被秦有才一巴掌打懵住了。 “都是你这个死婆娘,天天嚷嚷着非要开店,好了,现在祸事了,你个败家娘们。”秦有才一边说一边又用力给了李秋凤一巴掌,打的她本来就肥肿的脸更肿了。 “干部同志,你们说要怎么改,我们就怎么改,原来不是不懂么,有你们来教教最好不过。”秦有才转头对几个工商局的伸手递出了一包好烟,一脸讨好。 工商局的人没有收烟,呵斥了几句就走了。 秦有才敢怒不敢言的看了看斜对面弟媳妇的店铺,回头就踹了李秋凤一脚。 李秋凤还要嚎,就被秦有才拖进了店铺,关上了门,里面传来阵阵吵架的声音。 秦有才还知道要面子,把门关了,但是两人的嗓门实在大,还是传出来。 “你个败家娘们,叫你不要贪心,不要贪心,非要来开店,你看看,现在钱投进去,店却开不了,那些钱都打水漂了,我迟早会被你害死。”秦有才身子瘦干干的,拳头却很结实,一拳头一拳头的打在李秋凤身上。 李秋凤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也心疼钱,这么多钱,转眼就作废,不由得和秦有才扭打起来,外面传来乒乒乓乓的声响。 秦心对这变故很是惊讶,柳爱平脸上不厚道的笑了,该! 中午秦华回来吃饭,跟平时一般,柳爱平说秦有才开店手续没有办齐全被关了,很是开心,直接去旁边小吃店里多加了一大份荔枝肉。 秦心才不相信一个小破店会惊动工商局,工商局要真这么闲,就不用干活了。 “妈,大伯的店虽然波折,但是估计整顿一下还会开的,你也别难过,就算没有大伯家,别人看到赚钱还是会眼红,我们最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事情,踏踏实实的,日子总会越来越红火的。”秦心看到老妈眉开眼笑,幸灾乐祸,也有点哭笑不得,不由得劝道。 “我知道是这个理,就是想不到开店的反而是秦有才家,有点气不过,放心吧,我现在想明白了,就算不是他家,别人家也会的,我总不能因为别人就不做生意了,妈想好了,这家店开的好,以后再开分店,再招几个员工,我们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慢慢来。”柳爱平早上气了一个早上,看到李秋凤的店被封,一下子心情好起来,也把那弯子转了过来,倒是把心中的想法大大方方的跟子女说了。 老妈能这样想再好不过了,秦心其实手中有点钱,但是这点钱跟有钱人家比算不了什么,也没有太大作用,妈妈眼下需要的不是钱,是一种生活动力,人只有自己工作赚钱才会积极的生活,从开板栗店开始妈妈的状态就越来越好,这是秦心很高兴看到的。 秦华安静的吃饭,脸上带着笑容,很是和煦,不知道为毛,秦心就觉得哥哥有点怪怪的,这笑容居然让她想起莫兴宁,额,不太好,等老妈去洗碗的时候,她就抱住哥哥的胳膊,问他有没有什么事瞒着她。 “没什么,之前开店的手续都是我办的,我把甜心栗子也注册了商标,刚好我兼职家教的一个孩子的父亲是工商局领导,我就拜托人家帮了个小忙。”秦华轻描淡写的道。 秦心知道哥哥的不对劲是什么了,哥哥以前总是一副很坚强的模样,给人感觉就是寡妇的儿子很难,秦心看到哥哥也总觉得很心疼,哥哥似乎自尊特别强,宁愿一个人打无数工,也不会去求人一句,连学校的补助都不要。 可是现在哥哥给人感觉很和煦,对于说求人帮忙的事情也不会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如同很正常的交往一般,这种变化,没有经历过是很难的。 秦心也不知道是好是坏,至少哥哥现在脸上笑容比以前多,眉头没有那么皱,背影感觉也不是那么单薄,也许这样更好,能好好的活着,比自尊什么重要多了。 “不要多想,你好好上学,无论你是喜欢唱歌还是演戏,哥哥都支持你。”秦华看到妹妹一副沉思的模样,刮了刮她的鼻子,伸手搂着她的肩膀。 秦心笑嘻嘻的低头躲避,伸手反去刮哥哥的鼻子,柳爱平出来看到子女嬉闹的这一画面,心静了许多,脸上也浮现出了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七章 :严老的学生 “晚上我家老头子做寿,你去不去看热闹。”莫兴远自上次被秦心从马上丢下来,第二天就一副找虐的模样,一大早起来光明正大的跟着去跑步了。 秦心大大方方的给祝军介绍了莫兴远。 莫兴远大约是不好意思跟秦心说话,一路上倒是缠着跟祝军聊天,他就是中二了一点,本身并不讨厌,结果祝军的美好晨跑居然活生生的插*进了一个莫兴远,偏偏莫兴远每次来的时候都是跟着祝军。 莫家外貌基因不错,而且按容貌来说莫家老四夫妇都是顶好的,到莫兴远这里更是青出于蓝,还是混血,真是非常漂亮的一个小男生,栗色短发,深邃的双眼,白皮肤,长腿…… 闹的秦心觉得自己找了个情敌来,摔,这年头没发活了,要防止身边漂亮女生不说,连漂亮男生也要谨慎。 祝军这人其实是很好相处的,只是看上去比较严肃,一笑就傻,莫中二死缠烂打跟女生一样,围着祝军转,烈男也怕缠郎,磕磕绊绊两人居然对眼了。 莫中二对秦心和祝军的体力实在是叹为观止,这两人跑一万米谈笑风生,他却累的跟死狗一样,恨不得直接躺地上去。 处处落后的莫中二在秦心那里讨不到好,就想给祝军面前露一手,带祝军去飚车。 他发挥了自己最好的水平,飙的自己都有点晕,结果祝军却镇定自如面不改色,一点事都没有,玩了到下山的时候,祝军摩拳擦掌的问道:“换我来吧。” 祝军到泰西等于是爷爷让他过来锻炼的,啥东西都没收了,就给他一辆旧吉普,还是普通牌号的,男人天生就爱车,他在部队里连坦克都玩过,天天开小吉普自然是没有意思,现在莫兴远的跑车还不错,把他的馋劲给勾起来了。 方向盘一到祝君手上,这跑车在高山上耍起了漂移了,一路飞奔,到了山脚的时候,莫兴远脸色苍白,两腿发抖,推开车门就找了一棵树,扶着大吐特吐…… 祝军稳稳的站在一边,给莫兴远递了纸巾过去。 自此祝军收服好跟班一枚,擦,秦心觉得这画风不对,明明是她处心积虑想跟这中二搞好关系,为毛会变成这样。 她不知道莫兴远看到她就别扭,还有点脸红,也不是那种男女之情的喜欢,也不是像对祝军车技厉害的那种崇拜,反正很复杂,一句话形容就是如果秦心再揍他一顿,他可能就舒坦不别扭了,欠打。 祝军在泰西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宿舍另外三人,有一个都是盐城的官二代,另外两个家境不错,整天讨好那官二代,三人都是人精,开始之初打探了祝军的身份,很普通就没有再关心。 泰西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宿舍,班级因为很多课大家都不一定去上,宿舍是固定的,不要随便调,祝军是后来转来的,跟班上的人也不太熟,又有见到他去大众食堂,自然的被排外了。 而祝军也没有太在意,他也不想跟班上的免费生一块,天天读书做题,所以倒是像边缘人物一般,莫兴远过来,两人很快玩好了。 男生毕竟跟男生比较有话题。 祝军每次在秦心面前其实内心有点羞答答的,就是他略黑,面皮红看不出来。 莫兴远邀请他参加他爷爷的寿宴,算是莫兴远的认可,莫兴远性格中二,一会好一会坏的,在学校也没有多少朋友,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觉得好相处的,就想到了。 “行。”祝军很爽快的应了,没有多想。 莫兴远有点兴奋的道:“我堂哥莫兴宁也回来了,就是秦心前未婚夫,你去气死他。” 祝军一头黑线,这才是这二货的真正目的吗? 那边秦心在老师那里练完琴,老师就让秦心回去准备一下,秦心原本还以为老师说要带自己去散心是哄自己的,他那时候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瞌睡的都没有睁开。 “去哪老师?”秦心知道今晚是莫老头的寿宴,不过没人叫她,之前莫兴婧的生日宴还邀请了秦心,莫老头那么爱做脸的人,寿宴没有叫秦心,秦心是从莫兴远那里知道的,原来是莫兴宁带了一个女孩子回来,正是盐城新富马天奇的千金独女,莫老头明显很欢喜,之前模棱两可的退婚,现在就正式退了,寿宴也没有叫秦心去碍眼了。 “有个旧友过生日,随便去看看热闹,晚上让小吴去接你。”严卿耷拉着眼睛,靠在软塌上,都没有看秦心。 老师已经很久都不爱出门应酬,既然收了自己当学生,肯定是知道自己跟莫家的恩怨,秦心等于是被莫家抛弃的,原本定下婚,又反悔了,理由还很明确,秦心自己不检点,虽然当时秦心反驳了,可是舆论这种东西操控在有能力的人手里,莫家要是有心一说,还不都是秦心的问题。 如今莫兴宁带女友归来给爷爷做寿,那秦心的不检点不管有没有,都成了过去的事实了。 可是如果秦心成了严卿的学生,那就不一样了,在圈子里,哪怕不是严卿的学生,跟严卿扯点关系,都够上一个版面。 严卿的社会地位很高,他历任华夏国际文化交流理事,公华党中央委员,华夏人大代表常委,华夏政协委员,国家音协副主席,国家音乐著作协会主席,哪怕他现在退了,这些社会关系都在,一些职务仍旧给他保留着。 老师虽然待自己表面平平有些不着调,实际却很用心,秦心对着严卿鞠了躬道:“谢谢老师。” 严卿挥挥手,让她快点走,他还要休息一下,不如晚上没精神。 感情都是相互的,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明夕让自己帮忙照顾一下这个女孩子,开始严卿也就是看在明夕的面子上关照一下,可是慢慢的相处发现,秦心很懂事,很努力,最重要的是她关心自己,自己腿疼的毛病一犯,医护人员都没有注意,她先看到了,几乎每次来学习都会给他推拿,不论技术好不好,这份心意严老收到了,也开始慢慢的认真教秦心。 而好久不出门的他,准备带秦心出门就是一个姿态,他准备把秦心认作自己的关门弟子。 经过他这段时间观察,这女孩在先天条件上,容貌不错,适合吃这碗饭,但是小姑娘心机并不太深,人也没有特别聪明,在灵感天赋上远远不如明夕,不过也有优点,身手好,有毅力,自己每次都睡觉,可是她照样认真的弹琴,不会有一点松懈埋怨,这点很难得,这么大的小姑娘有这样的毅力,成功指日可待。最让严卿满意的是小姑娘的性情,不骄不躁,对动物很喜爱,对老人很关怀,这样的小姑娘,即使在娱乐圈的大染缸里,一定也能洁身自好,把持住自己。 人无完人,都完美了,就不需要他这老头出手了,秦心今年17岁,虽然入门不算早,但是也不晚,严卿想在自己走之前,好好的教出一个好苗子出来。 秦心不知道老师对自己的评价,她是一个坐过监狱的人,尝过十年日复一日的服刑,眼前的一切都不枯燥。尝过一个亲人都没有的孤苦,她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亲人,希望他们都活的安好。她上辈子坎坷艰辛,英年早逝,运气一直都糟的没话说,虽然重来,但是她不敢有一点骄躁,比她有能耐有背景的人太多,无知的时候才会无畏,已经撞的头破血流,就不会再撞,她的智商也不会突然就天才了,唯一有的优势只有勤奋努力。 在回去的路上,秦心感怀了许多,想到老师居然愿意带自己出门,这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她很激动。 因为是老师第一次带她出门,秦心也很慎重,跟在京都的顾师兄打了招呼,就去他的试衣间里挑衣服了,师兄虽然走了,宅子每周有之前的钟点工来打扫一次,秦心发现试衣间还多了许多没有拆封的新衣服,都是越洋件。 要选衣服是件很苦恼的事情,要是师兄在肯定没有问题,而秦心自己面对眼花缭乱的衣服,完全没有底气。 不过晚上是跟着老师出席活动,应该不需要太耀眼,正常干净活泼就可以,秦心觉得让自己收拾也是对自己的一个考验,她先自己选了华伦天奴棱形格拼接连衣裙,领子是花朵形状,竖立起来的,颜色也是拼色,非常少女风的一条裙子,秦心够高,脖子也修长,腿也匀称,她现在每天都坚持锻炼,身形非常好,这条裙子上身之后很不错,不过秦心还是觉得有点怪,似乎太少女风了,裙子很仙,可是她的丹凤眼很艳,裙子太花,总觉得看起来不太干净。 秦心上辈子出道一直都是甜美少女风,一旦有活动,她自己就习惯性的选这样甜美花色的裙装,以前没有觉得什么,可是现在看镜子里的自己总不太舒服。 能感觉不合适,也算是一种进步了。 秦心最终给自己选了一条质感比较厚重的裙子,肩膀处是柔白色的透明处理,领子是一圈半指宽的宝石带,宝石有黑色和咖色白色,不规则片状拼起来的,其余全部都是黑色,腰部有一点点收腰处理,但是不会太紧,裙摆是鱼尾造型的,有些俏皮,但是整体质地像是毛呢的,比较厚庄重。 给自己脸上化妆的时候,秦心是有些苦恼的,她以前擅长画的就是那种生生把自己的丹凤眼贴成双眼皮,然后画一个烟熏大浓妆,虽然现在不至于这样,可是她的眼睛的妆容还是很不好把握,丹凤眼非常媚,稍微一用力就会有些风尘。 以前恨不得自己全身散发荷尔蒙去勾搭那些投资人,可是现在秦心知道一个人的形象真的非常重要,你若是不自爱,也不要妄想别人会尊敬你爱你。 秦心认真的回忆着顾师兄跟自己说的化妆技巧,平缓心情,一步一步的来,尤其是眼妆的时候,尽量动作轻柔,不要太用力,用的色调都比较轻,只是把睫毛刷长了,眼尾也没有再加长,做了轻微的模糊处理。 皮肤现在非常好,也不需要特别的处理,秦心的嘴唇唇线明显,要注意的就是口红不能画太满,否则会有血盆大口的感觉,只是在唇线里面轻微的涂抹,用的是迪奥的999正红色系。 脸上妆画好,如今秦心的头发稍微有点长,当然后面还不能扎,她把刘海全部用卡子夹到了后面,露出光洁的额头,在前额戴了一个小小的宝石发片,可以当卡子固定细碎的头发,又能和脖子上的宝石领子相配。 当秦心打扮完毕站在镜子跟前,自己也难得的感叹了一回,这世界上果然是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上一条裙子穿在秦心身上有点像邻家小妹,比较随意,而现在的打扮,秦心感觉自己像是芭蕾舞中的黑天鹅,透着点高贵优雅,却又好像带着一点神秘和邪恶。 比较早的时间,老师就让小吴来接自己了。 看到秦心的模样,严老没有多说,秦心看着时间,想着老师是不是怕自己打扮不好,给自己预留的。 不过老师一句话都不说,一副瞌睡的模样,秦心狗腿的给老师按肩膀,现在才发现老师也是傲娇,既想考验自己会不会收拾,又害怕自己收拾不好,早早的让人接自己。 秦心来老师这里学习都有跟祝军说,祝军一般去哪也会跟秦心说,不过今晚许是莫兴远那一句,秦心的前未婚夫也在,让祝军没有跟秦心汇报行程,大约怕秦心多想。 所以晚上秦心跟严老到莫家主宅的时候,看到角落里的祝军还吓一跳,不过看到他身边的莫兴远,也就不奇怪了。 奇怪的是,秦心还在人群里看到哥哥的身影,有些陌生,一向都是穿T恤的哥哥,身上居然穿着一套西装,虽然上辈子也有见哥哥穿西装,不过那时候哥哥已经年纪稍大,穿的也是工作的西装,倒是有点像业务员,可是现在的他脸上挂着浅笑,依稀有父亲当年的模样,跟一个中年人在说话,两人似乎说的很投机,哥哥大大方方的一点没有拘束的样子。 依稀记得自己刚刚回来晕倒住院的时候,哥哥跟莫老爷子还有莫兴宁一起出现在医院的时候,手脚都不知道放哪里,手紧紧的握着拳头,面红耳赤,很愤怒,却说不出话来,一下子被莫家人挤到了外面,他是自己的亲哥哥,在当时的场景反而像是外人。 秦心有些恍惚的时候,感觉有人叫自己。 莫今通做寿,严卿亲自上门,严卿说是旧友,两人是有点关系,不过没有太亲密,严卿社会地位非常高,跟最上面的几个领导人都关系不错,莫今通递了帖子,没有期待他会来,毕竟严卿现在都不出席活动,完全的隐居了。 可是没有想到严卿居然来了,真是太给莫今通的面子了,莫今通都有点受宠若惊。 听到严卿来,莫今通也没有托大,亲自出迎。 严卿笑眯眯的道:“闲着没事,带我这不成器的学生出来见见世面。”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严卿:小吴你去接下秦心,忘记了要带她打扮一下,老了,记性也变差了…… 秦心:殷勤的给老师按肩膀,老师太体贴了,一边想要考验我收拾自己的能力,一边又害怕我收拾不好给我留时间补救……   ☆、第五十八章 :礼物 莫今通看到严卿来是很高兴的,到他这年纪,钱有了,就讲究个面子,严卿已经很久不出门应酬,居然原来他的寿宴,自然是使得他很有面子。 可是严卿说话能把莫今通气死,什么叫闲着没事,太没诚意了,面子上的功夫总要做一下吧。 还有不成器的学生,却是秦心,让莫今通内心十分复杂,今天他一点都不想看见秦家人。 上次帮秦心挥手收拾了李大头那个无赖,莫今通心思就开阔许多,觉得自己太纠结往事完全没有必要,历史都是由成功者书写的,自己做的都是对的,莫家的繁荣,秦家的衰败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是今天,先是在角落里看到秦华,穿着西装,跟他老子当年一模一样,把莫今通吓一跳,看到自己大儿子拿着佛珠一脸淡然,不慌不忙,才静下心来,当作没有看见。 接着看到秦心出现了,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严卿的学生,里面可是兴宁带着新女友马复香第一次来,莫今通是比较满意的,本来一家人其乐隆隆的,要是秦心一个人来,莫今通说不定都让人赶了,可是居然是严卿带来的,莫今通不仅不能赶,还要一脸陪笑。 秦心非常有礼貌的打招呼:“莫爷爷好。” 莫今通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好,很好。 严卿一张老脸看到莫今通的模样,他笑的跟深秋盛开的菊花一般,他自己在家可劲收拾自己的学生,但是在外面却是护短的,过去的事情没有办法,可是今后谁都不能欺负他的学生。 秦心跟着严卿出现,吸引了众多目光。 林天水穿了一身的白西装,率先屁颠颠的过来跟严卿打招呼了,顺便跟长辈一样夸了秦心几句。 美翻了,美翻了,林天水面上一本正经,心里却心潮澎湃,他喜欢的女孩,在宿舍里穿小粉睡衣很甜美,在舞台上穿牛仔裤很有野性美,在马背上更是帅的无以复加,到了这样的正式场合,又有另外一种庄重神秘的美,总之是怎么样都觉得好。 他只恨自己太老,没有晚生几年,严老一来他就热情的凑过来了,他跟严卿关系不错,像是忘年交一般,严老挺喜欢林天水的,就是这货总是一副要跟自己抢学生的架势,让严老很是防备。 严老站在中间,林天水站严老左边,秦心站在严老右边。 秦心对于花枝招展的林天水,没有太注意,一开始很防备他,后来他经常去老师那里,也略微有些熟悉,不同的开端,不同的相处方式,秦心不会让自己重蹈覆辙,已经能大大方方的面对林天水了。 她注意力被莫家老宅吸引了,这是她第一次这样堂堂正正的走进莫家。 因为跟着老师,她的座位也是靠前的,视野非常好,能看清楚整个莫家。 位置决定视野,秦心坐在自家乡下老宅大厅的时候,能看到野草丛生,发黑的泥墙,满是淤泥的小溪,闻到夹杂着家禽粪便气息的空气,听到婆婆媳妇的对骂。 秦心坐在自家卖板栗的小铺子里的时候,能看老旧的小街道,附近的下水道口子上的绿苍蝇飞翔,远处的垃圾袋落的高高的,闻到板栗的香甜,听到小店喇叭重复的叫卖。 秦心坐在这里,能看到莫家的华丽,从地板到屋顶,都非常精致,能看到莫家的繁荣,人声鼎沸,笑颜常开,能看到莫家的延续,莫今通老当益壮,几个子女面容英俊,举止优雅,孙子辈的聪慧乖巧。秦心曾经幻想自己会是其中的一员,看到这样的画面,秦心知道她永远不会是这其中的一员,不管莫今通曾经许诺了什么,时间都会让这一切跟放屁一样,转眼烟消云散。 她不会是这其中的一员,尤其是看到莫怀义那拨拉着佛珠的断指,每拨拉一下,秦心似乎都能看到那手指断裂,被生生扯下戒指的画面,那血淋淋的场景,和现在的繁华瑰丽形成鲜明对比。 过去的债总是需要人来偿还的,秦心坐在严老身边,面带微笑,却透着冷意。 秦心的出现,最尴尬的是莫兴宁。 因为身边的马复香也知道了莫兴宁前未婚妻的事情,之前在国外的时候莫兴宁根本没有提,回国,马天奇生怕女儿被骗,跟女儿细说了莫兴宁的事情。 马复香是很喜欢莫兴宁的,可是对于莫兴宁有过前未婚妻总是觉得不自在。 她在国内也是有朋友的,看到秦心出席,朋友就给马复香指出那人就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马复香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那个有些神秘的美丽女孩就是莫兴宁口中脑残花痴生活不检点的前未婚妻,她不相信莫兴宁会说谎,可是事实也摆在眼前,秦心自进来就没有看莫兴宁一眼,举止大方优雅,跟她比也是毫不逊色,说她生活不检点,那严老是谁,马复香就算没有常识,她老爸是土豪,她老妈却是名媛,给她普及了很多常识,像严老这样的人愿意带出来的学生,怎么可能有这样明显的生活缺点。 而且最让马复香郁闷的是,秦心很漂亮,比她漂亮。她现在对莫兴宁的感觉,有一点紧张,有一点埋怨,也不那么百分百信任的感觉了。 莫兴宁自然感觉到马复香的异样,心里对秦心恨的要死,自己第一次带马复香回家,秦心居然出现,简直就是故意找茬。 他事先从余露那里得知秦心跟林天水的关系,看到秦心一进来,果然林天水就凑到跟前去,更加没有怀疑了,倒是觉得林天水跟严老关系这么好,会不会是他拜托严老给秦心做面子。 莫兴宁不了解严老的脾气,严老是绝对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的,只是因为严老已经退了,莫今通也没有多跟莫兴宁提点这人,所以莫兴宁反而没有太重视。 那边余露因为莫兴婧的缘故也得以混进来了,她今天穿了一条华伦天奴的连衣裙,很是美腻,化了很精致的妆容,秦心都没有认出她来,不过还好秦心没有选之前的那条华伦天奴的菱格裙子,否则都是一个系列的,还有点撞衫。 今天对余露来说是一个异常痛苦的一天。 她今天打扮的非常清新脱俗,鼓足勇气过来,希望自己能站在莫兴宁身边。 可是结果莫兴宁是带着马复香出来的。 马复香举手投足天真烂漫,一出来,莫今通就夸赞。 而且今天少有在众人面前露面的莫怀义,莫兴宁的父亲也出现了,对马复香也面带微笑,似乎很满意。 余露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想到自己为了能体面的见莫兴宁一面,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可是莫兴宁居然这么快就找了新女朋友,他不是出国上学吗? 余露看马复香的眼神都带着怨毒,恨不得立刻让她消失。 可是她知道不可能,她坐在角落里,突然发现自己很可笑,自己处心积虑,在莫兴宁眼里什么都不是,她喝着手中的饮料,只觉得甜味中透着苦。 很快她就想,要把这消息告诉秦心,秦心一定比自己更痛苦,她心心念念的兴宁哥哥居然这么快就找了新女友,而且身份比她高一百倍,比她有钱一百倍,想到这里,余露才觉得些许平衡。 她想来秦心就算被包养,心底也是想着莫兴宁的,没有人比余露更直观的感受过秦心对莫兴宁的痴狂。 可是就在她想着如何跟秦心透露这消息的时候,秦心居然出现了。 而且是这般光明正大,非常有地位的被特意请到了前面的位置,秦心跟着一个老头,说那老头是她的老师,看到秦心一脸优雅的笑容,余露简直是咬碎银牙,尤其是看到林天水过去的时候,她的想法跟莫兴宁意料之中的相似,余露更不明白严老代表着什么,只觉得是林天水给秦心做的面子。 秦心的到来让本来就十分愤怒的余露更加愤怒,看着现场觥筹交错,华丽万分的画面,还有秦心脖子上的宝石领子,头上的宝石发卡,都闪烁的余露眼睛疼。 她不甘心,莫兴宁有钱有势随心所欲也就算了,凭什么秦心这样,死了父亲就靠一个寡妇老娘带大的乡下女孩凭什么混的比自己体面? 她不甘心,论聪明才智,自己可以甩秦心好几条街,论容貌如今自己也不会输她,凭什么她可以像一个骄傲的公主一般,而自己只能缩在这角落。 本来在莫老爷子的寿宴不应该发生什么事情,可是余露实在不甘心,把手里的饮料一口喝完,如同咽下一杯中药一般,苦涩缓缓的蔓延。 “你过去玩吧,不用陪着我这老头子。”林天水热情的跟着严老,严老笑眯眯的和林天水聊着天,转头把秦心打发了。 秦心从善如流,起身离开。 林天水还被严老拉着聊天,真是一腔幽怨。 秦心想先去找哥哥,却在看到哥哥的时候他跟自己摇了摇头,似乎不欲自己上前招呼,秦心也就没有过去。 秦华身边的正是他当家教家的董局长,对他挺欣赏的,董局长自己也是少年孤苦,由寡母带大,对这个和自己身世一样的少年很有好感,见他成绩好,教自己女儿也教的好,如今接触下来发现为人处事也很稳重,不由得起了爱才之心。 秦华脑子很好用,成绩一直非常好,不像秦心那样吃力,为人处事其实像他记忆中的父亲,父亲在的时候经常带他出门,他印象中父亲跟什么人打交道都非常自信,只是父亲去世后,母亲变化太大,妹妹又小,这样的变故把秦华一下子压懵了,反而瑟缩起来,胆小起来。 可是看着妹妹的变化,他感触极深,如果需要改变,他希望这个人是自己,让妹妹能一直开开心心的就好。 虽然刚刚妹妹和那位严老进来的时候,董局长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但是秦华还是不愿意妹妹过来,他可以讨好别人,他可以弯腰屈膝,但是妹妹不行,妹妹是他所有一切的底线。 秦心看着哥哥跟他身边的中年男人聊的很投机,举手投足已经没有了过去的羞涩,让她感叹不已。 “想什么呢?”秦心站在那愣神的看着哥哥的时候,祝军走了过来,站在秦心身边。 “没什么,是莫兴远那家伙叫你过来的吧,好玩不?”秦心看到祝军,有点哀怨,莫兴远那家伙抢人抢的真彻底。 “还行,本来觉得无聊的要走了,看到你来了,我就留下陪你一会好了。”祝军一本正经的道。 秦心就忍不住伸手掐了祝军的胳膊一把,根本掐不疼,祝军装作好疼的样子,两人间的气氛很好。 不远处的林天水还在跟严卿聊捡漏的秘诀,面对这严老头的菊花脸,看看不远处的秦心跟祝军,林天水真的好忧伤。 严卿自然注意到林天水的走神,顺着他的眼神也看到了秦心和那个少年,少年身上有军人的气质,眼神很正,严卿也算是半个体制内的人,一眼就看出区别,笑眯眯的转头对林天水道:“年轻真好,少男少女两小无猜,不像我们都是老头了。” 林天水只能呵呵了,内心在咆哮,老爷子你是老头,人家不是,人家还年轻,人家还单身,能不能不要加上我们两个字。 明显是被严老调侃了,林天水脸色不太好,不过跟严老接触几回,林天水也挫败的认识到,秦心是严老的学生,严老是绝对不会同意让自己去拱这株小白菜的。 秦心跟祝军站到一块,林天水表情不太好,这些都看在有心人眼里。 余露看到秦心居然敢在这样的场合和祝军做小动作,都不得不佩服她,不过秦心在余露心中向来都是很大胆的,她觉得说不定只是秦心想借着祝军让林天水吃点醋,回去更有情趣。 莫兴宁那边马复香表情不虞,没有像平日那样粘着他,他很明显的感觉出来了,这是第一次见爷爷和家人,马复香这样使小性子让莫兴宁很不高兴,但是他也不能责怪马复香什么,看着不远处正在和祝军做小动作的秦心,莫兴宁更是烦躁,尤其是他的位置正好能看到秦心脸上的笑容,她怎么能笑的这样恣意张扬。 余露愤怒却无可奈何,她现在散布谣言,也根本没有什么用。 莫兴宁却不会无动于衷,他走到了姑姑莫怀云身边,姑侄两关系很亲密的说了一些话,莫怀云似乎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情,眉毛都抬高了一边,笑的颧骨有点凸出。 宾客都差不多来齐了,莫今通爱热闹,今天连自己大儿子都来了,一家子圆圆满满了。 今天这样的场合莫今通的几个子女再不着调也乖乖的,否则把老爷子惹怒了,把花销给停了,就得不偿失了。 莫家子孙给老爷子献寿礼算是今晚的高*潮了。 莫兴宁和莫兴远莫兴婧三个孙子辈的一起给老爷子送了一尊玉佛,很是吉利,又显得孩子团结。 莫今通很高兴,脸上笑容大大的,能夹死苍蝇。 接下来是老大莫怀义给老爷子送了一副字,是经书内容,是莫怀义自己写的,莫怀义穿着长衫,字又是一手好字,还真的有世外高人的感觉。 莫今通笑眯眯的接了,心情不错。 然后是老二莫怀博夫妇给老爷子送上了一套真丝的衣衫,包装盒包装的很好,包装盒的角落上还有张远家纺的标志,莫今通脸色不太好,这是老二媳妇娘家做的东西,这到底是送礼还是打广告? 莫怀博是不管这些事的,反正花的都是老爷子的钱,用老爷子的钱买东西给老爷子,不就是装样子,媳妇给准备什么就什么,他没啥意见。 张素丽是没有远见的,娘家大嫂一劝就同意了,结果送了个这么样的东西。 莫今通不高兴归不高兴,今天总是他的寿宴,脸上还是点了点头,笑容不太热烈。 莫怀博就觉得老爷子偏心,以前喜欢老大,老大最能干,老四是最小的,老爷子最疼爱,老三是唯一的女儿老爷子也是当眼珠子一般,就自己,不上不下的,压根就没有人关注。 轮到莫怀云了,她是费了心思的,她花了一百多万特意从日本收罗了一对非常珍惜的丹顶锦鲤,头顶有圆形的红斑,红的十分美艳,通身洁白,非常美丽,在水中游动,宛如水下宝石一般。 莫今通很高兴,脸上的笑容比刚刚真诚多了。 莫怀云一脸得色,这里花了,那里老爷子肯定会加倍的补,也就老二夫妇蠢的不行,既然把省钱的方法省到老爷子头上,别以后老爷子天天让你省钱。 接下来是莫怀天夫妇,莫怀天脸上笑容很邪气,非常开心的让人搬了一个超帅的大件上来,也不知道是什么,等上面的布一揭开,露出一个很高科技的东西,居然是一座轮椅,上面还有电脑配置,看着倒是挺帅的,散发着金属的光芒,不过莫今通脸色差的都快滴血了,这个蠢儿子,是咒他早日瘸了吗? 莫怀天还一脸卖弄的道:“这是全世界最先进的轮椅,里面有四轮越野驱动系统,雪地、石子路、沙土路都能轻松走过,配备的内嵌灯光系统比保时捷911系列更先进……” 秦心站在不远处看到莫今通那龟裂的脸,莫怀天那灿烂的笑容,终于可以确定,莫兴远一定是他爹亲生的,老子和儿子一样是熊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忘了说了,大家国庆快乐,七天假期草草会努力码字的,嗷嗷,为祖国庆生。   ☆、第五十九章 :干亲 莫怀天是被宠坏的孩子。 小幺,每家都有。到莫今通这里,却尤其宠爱,这也是有原因的,莫今通的基因不错,在外打仗回来一次就能让老婆抱一个胖小子,命中率很高,那年代讲究多子多福,打仗打的人都不够死,自然是没有计划生育的。 莫今通的志向还很远大,四个孩子名字中间是排行,怀字辈,后面一个字是成语,义薄云天,他还想再来一个成语的,四个不少八个不多。 可是等生完莫怀天,莫今通忽然发现一个恐怖的事实,丁丁不好用了。 对男人来说,这绝对是奇耻大辱,他秘密去过不少医院,都说是战后创伤。 这也就意味着,莫怀天将会是他最后一个儿子,自然心理不免得有些珍惜起来,因为有这个问题,跟老婆亲热也没有办法了,他本来就跟妻子关系一般,也就是生育的情分,好在妻子是个老实人,不用担心出墙之类的,莫今通还是比较放心,不过老实人却不长命,妻子为莫今通生了四个孩子,自己却一场病,早早的去了。 剩下莫今通一个人,丁丁不好自然也米有想续娶,否则不小心弄个年轻漂亮的进来给自己戴绿帽子也不好。 不过这家里其实还是要有女主人的,莫今通不愿意只能自己带,几个孩子不知不觉就养成现在这副模样了。 看着小儿子一脸真诚的笑容,莫今通的头很疼,按照他对老四的智商的评估,这货十有□□是真觉得很好,莫今通记得自己有一回在院子里的时候碰到这小子出门,几个子女,老四最不成器却是最会撒娇的,都娶妻生娃了,站自己跟前亲热话也不少,自己就抱怨了一句老了不好走路了。 却不想被老四记在了心理,要是平时的场合,莫今通应该会很感动,老四平日最喜欢自由,讨厌约束,千辛万苦找这样一个轮椅过来大概是希望自己能自由的在院子里走动。 可是今天场合不对啊,这么多人,大家都看着呢,老爷子我腿脚还好着呢,你送个轮椅,是啥意思啊,看着努力介绍,一脸想获得自己赞扬的老四,莫今通只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脸都抖的有些歪了,又连忙告诫自己,不能歪,大夫说脸歪是中风的前奏,这要一歪,这轮椅就刚好可以用上了…… 莫怀天老婆程紫玉两人就是天生的冤家,当初结婚的原因也离谱的很,两人睡错人了,却正好被两家长辈撞到,莫今通一看,程家,矮油,条件不错,准了。程家一看,莫家,还行,总比店里拉来的牛郎强,同意了。 程紫玉是知道老公的不着调的,她对老公上进争家产什么的已经不抱希望,没有想到老公神神秘秘出国这么久,居然弄了个这样的东西来,真是被他蠢哭,简直不好意思在这里呆了,但是偏偏两人是夫妻,在外人面前,老公得意,她也得赔笑,好不尴尬。 倒是莫兴远这熊孩子看到老爸拿出来的那闪烁的东西,还真很好奇,要不是人多他都想坐上去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猛,这礼物选的好啊,要是他有钱,也选一个这么帅的…… 莫兴宁默默的低头,其实他看到四叔的礼物很想笑,不过在这样的场合笑出来不太好。 莫兴宁老爸莫怀义用力的拨拉着手里的佛珠串,宝相庄严。 莫兴婧还在为自己老爸老妈拿出来的礼物不够拉风觉得丢脸,还没有深想。 莫兴婧老爸莫怀博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约了朋友去打拳,不知道这宴会要什么时候结束,老四又在哗众取宠了。 莫兴婧老妈张素丽已经神游,觉得这宴会花费太多了,又不让自己沾手,要是能让自己沾手不知道能抽多少油水出来,那烛台上的蜡烛就不应该用金边的,太贵了,浪费。 莫怀云看到小弟这样,则有些幸灾乐祸。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莫怀天是老幺,两个受宠程度不相上下,但是父爱就那么多,总会不小心厚此薄彼的。 等莫怀天礼物送完,现场气氛总算好起来了,莫今通再憋屈还少不得为自己这蠢儿子解释一句,说之前自己觉得走路辛苦,他就想这么一出,很是孝顺。 这一解释,倒又老二莫怀博郁闷了,觉得老爷子偏心,老四花你的钱讨好你,虚伪,我就不这么做,反正我做了你也不会夸我。 老大一点反应都没有,始终面色平和,庄严宝相,唯一有区别的就是拨拉手中佛珠的速度。 莫怀云很了解老爷子,面上带笑,心里指不定想着怎么收拾小弟呢,今晚送礼,除了那古怪的大哥,就是自己最出挑了,大获全胜。 送完礼,出了一回风头,莫怀云开始期待接下来的好戏了。 莫怀云一个离过婚的单身女人,对林天水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自然是颇有关注的。 外头盛传林天水很花心,不愿意结婚,不过莫怀云有玩的不错的小姐妹那里得知的消息却不是这样,说是林天水很绅士,那方面也没有问题,可是眼光却极高,根本看不上她们。 但凡条件好一点的男的,都有大把的女孩子愿意,像林天水这样背景条件好不说,本身还长的一股书卷味,风流倜傥的模样,更是引得不少女孩前赴后继往前冲。 不过大家都好面子,不愿意说破被林天水拒绝,况且林天水很大方,一起出去吃饭逛街,刷卡的时候都不眨眼,这些女人丢了面子也会为林天水说好话。 当然也不是所有女人都这样,总有一两个另外,尤其是脑筋转不过弯的。 莫怀云的那个要好的小姐妹就是如此,觉得自己各方面都不错,追你一个男人你居然还不鸟我,倒是跟林天水死磕上了,奈何林天水实在太强势了,那姑娘的父母怕女儿惹事,急忙的把女儿嫁了,可是都嫁人了那姑娘还心心念念着林天水,婚后生活肯定不如意,之后就顺理成章的离婚了。 所以说两个女人要成为好闺蜜,必定是有某些相同的爱好或者世界观。 离了婚,家里总不好再勉强,她也跟莫怀云一样成了交际花一般的存在,大有找一百个比林天水好的男人气死他。 可是人家林天水压根就不知道这些弯弯绕绕,此刻还幽怨的跟严老聊天,时不时抬头看看不远处的秦心,看到祝军握住秦心的手,林天水内牛满面,恨不得大喊一句:那个小禽兽放开那个女子,让我来。 余露躲在角落一杯又一杯的把酒当饮料喝,看着满室繁华富贵,大有一点点黑化的趋势,就见这时候一个打扮十分明艳的女人,穿着一条大红色的旗袍,一头卷发,身材被旗袍包裹的跟葫芦一样,凹凸有致,面容也挺美的,整一个民国少妇的感觉,不过神色却不太好,一脸怒气。 她气冲冲的走到了秦心跟前,挥手就想给秦心一巴掌,却没有打到人,直接给秦心挡了,秦心的直觉是经过实战训练的,哪怕现在不在监狱在外面,她还是习惯的保持警惕,连祝军都没有反应过来,秦心就先挡住了。 因为林天水一直注意秦心,自然发现变故,跟严老的话茬没有接完就急忙忙的跑过来了。 姚丽丽本来就想给秦心一巴掌的,结果巴掌没有打上,手就被挡住了,看到那边林天水倒急忙忙的跑过来了,原本听了莫怀云说的事情,只有六分信的她立刻上升到了十分。 “你个小狐狸精,小小年纪就到处勾引人,活该被莫家退婚,明明被老男人包养了,身边还勾搭一个小男生,你妈把你养这么大,不知道到底是想卖几个人?”姚丽丽对林天水是怨念颇深的,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是栽在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手里,她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还怕什么丢人,开口就大骂。 秦心脸色很不好,骂她可以,牵扯到她母亲就是触犯到秦心的逆鳞了。 祝军本来就对莫家没有好感,太浮华,眼下又跑出这么莫名其妙的人,就更厌恶了,一般这样的宴会不是主人家默许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人来搅局,直觉就是莫家的阴谋,祝军毫不犹豫的站在秦心跟前,就是刚刚自己反应慢了点,很是羞愧,觉得自己还不如一个女孩子,看来以后训练的课程要加重一些。 林天水是知道姚丽丽的,当初姚丽丽追林天水也算是轰轰烈烈,如果成了也是一段佳话,没成就是尴尬了,看到姚丽丽气冲冲的过来,林天水就有不好的联想,不过又觉得不至于,事情都过这么久了,姚丽丽也不是当初的小姑娘了,他却不知道女人的宿怨是能记一辈子的。 姚丽丽这么多年都在等,等着看最后谁成了林太太,林天水眼光那么高,最后到底娶了什么仙女,没有想到等到自己离婚了,林天水还是单身钻石王老五一枚,最后却听到他居然包养了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 一瞬间那种酸甜苦辣涌上心头,说不清是什么滋味,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该哭,但是一定要闹一闹的。 好给自己这么多年的心酸来给痛快。 “林天水你当初死活都不要我,至今单身,就是为了个这么个还未成年的小*婊*子,包养你侄女的同学的感觉如何?想不到你居然有这样的嗜好!啧啧!”姚丽丽看到秦心左边站着林天水,右边站着一个英武的少年,恨不得上去撕了秦心,说话也难听到极致。 林天水的脸黑了,他承认他是有那种奇怪的心思,可是他也是有理智的男人,至始至终都没有想过用强怎么样,否则以他的身份,也不至于现在都没有动过秦心一根汗毛。 上辈子林天水会认了秦心为干女儿,实在是秦心那时候的状态就是那样,不认林天水也要认别人,林天水只是顺势而为,他是有理智,又不是食古不化的老学究,送上门的求包养,自己又喜欢,自然就同意了。 可是这辈子不一样,单单是知道她是嘉嘉的同学,林天水就过不了这一关,虽然心中喜欢,可是也只敢自己偷偷意*淫一下。 而且意*淫完还很痛苦,连着面都不敢去见,只是盐城不大,总是能不期而遇,林天水也在慢慢调整自己的心态,很喜欢,也很克制。 “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姚丽丽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林天水很生气,面容却愈发沉静,这个看上去悠闲自在的林家大公子真正的发飙了,少有见他不笑的时候,严肃的吓人。 姚丽丽也不由得后退一步,可是又实在不甘心,她讥笑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敢说你不是在郊外金屋藏娇,这小贱人从认识你之后,先是消失了一个多月,然后每周都要请一两天假,偷偷摸摸的出去,想必你们的二人世界过的很甜蜜,亲自送人家回学校不说,还给她名下购买了大量的房产,平日你大方最多给人买饰品包包,这可是第一次买房产,想来真是心头好,未成年人就是肉鲜,我们这一把年纪的怎么能比得过。” 姚丽丽这大嗓门,又是爆料这么劲爆的事情,大家想装作不知道都不行。 秦心对这莫名其妙的女人脑洞开的实在太佩服了。 还不知道有人对自己这么关注,连自己小心翼翼买的房产都知道。 看到妹妹受委屈,秦华也过来了,他却是上前就给了姚丽丽两巴掌,十分清脆。 只是一个少年的面孔,跟秦心有七分相似,一看就是兄妹,打的理直气壮。 打完人,第一时间,秦华就扑倒了不远处宝相庄严的莫怀义身上,面色悲戚的说道:“莫伯伯,我爷爷跟莫爷爷做生意的时候突然暴病,我父亲在莫家工作也突然车祸死亡,难道今天也要让我兄妹两被欺负死在这里吗?” 秦华这话说的,宝相庄严的莫怀义脸都裂了。 莫今通脸色更是不好了,秦宇是他的心魔。 马复香不自觉的离莫兴宁的身体又远了一点,之前她问父亲为何莫老爷子会给莫兴宁定这样一门不门当户对的亲,父亲说,表面上是报恩,实际上讲不定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亏心。 姚丽丽还没有发作出来,这边倒扯上了两条人命,这话说的实在是诛心。 秦华是豁出去了,今天要找机会来莫家也是想看看莫家的光景,自己一辈子畏畏缩缩一辈子也成不了气候,报不了仇,这话本是他试探,却见莫怀义和莫今通的神色,反而坐实了某些事。 这番话当着大庭广众说出来,莫今通真想掐死这小子,可是正是因为大庭广众说出来,短期内他还真不能动这小子,要是他有事,第一时间坐实了是自己出手的。 忽然之间莫今通发现当初那个坐在自己车上不好意思的缩着脚的少年居然长大了。 秦华都这么说了,莫今通也不好作壁上观了,可是他实在不想替秦心出头,装作一副身体不好的模样,抖抖的要医护人员扶,更别说替秦心做主了。 姚丽丽捂着脸,想要撒泼,却率先被闻讯而来的她爸姚宗给按住了,求求你了祖宗,这都是多少□□的事情了,就你傻傻的被当枪使。 莫怀云是有眼色的,跑出来和稀泥:“唉都是误会,丽丽你何必这样,人家男欢女爱也是正常。” 这话听着是帮秦心解释,却是坐实了她被包养的事实,还未成年就有这样一个名声,以后还不是谁都可以上手的玩物。 况且看秦心真心是长的好,现场甚至有一些人都心动了,想着要我是林天水也会这么干,这小女孩年纪还这么小,一身气质却亦正亦邪,着实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气质。 却不知道秦心实在是因为哥哥的话给愣住了,回想老宅那两张相似面容的遗照,心中有一种控制不住的情绪,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想发疯,想打架,想见血。 这时候严卿颤巍巍的双腿自己走了过来,面容严肃,他走到秦心身边,把林天水给挤开了,握着秦心的手,笑道:“秦心是我的关门弟子,等着传我的衣钵,她要什么没有?” 严卿小时候在国外长大,十二岁独自回国,年轻时是非常癫狂的艺术家,有妻,有一子,相濡以沫,手挽手陪伴他多年,却不想儿子和妻子一起出国飞机失事,他就隐退了,沉默了很久一段时间,才缓缓恢复过来,却身体不大好了。 如今说秦心是她的关门弟子,等着传她的衣钵,这意味着什么,让人浮想联翩。 那边林天水也是气坏了,他要真的啃到白菜了这样说他,他也就愉快的认了,问题是他天天做梦都想啃,却生生下不了口,现在居然还被诬陷。 听到严老这么说,林天水更干脆,笑道:“我这辈子不打算娶妻,也无儿无女,我确实是很喜欢严老的学生,几次都想抢来,奈何严老防备的紧,不如这样,我托个大,认个干亲,刚好月底了,下个月初三好日子,大家要是有空,可以来捧个场,做个见证。”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章 :啃莫兴宁 光明正大认干亲,跟私下拜干爹完全是两个意思。 林天水会这么说,绯闻不攻自破。 华夏自古有认干亲的风俗,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比较特殊,小孩子生下来怕不好养,认个孤老做干亲,以后承若给老人送终,以保小孩平安长大。 还有一种就是原本关系也不错,想正经认个亲的,两种干亲都是要正经摆席的,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关系,虽然没有法律认可,但是只要摆席了,对外就表明了态度。 在规矩大的地方,两人结婚领证都不算,只有正经摆了婚宴席,宴请了亲朋好友,接受了大家的祝福,才算是把婚结了,否则就算领证了,也有点偷摸的意思。 秦心其实觉得很别扭的,只是这样的情况,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在莫家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很让莫老头没脸,人家是来参加你寿宴的,正正经经的客人,可是居然就这样没头没脑的被污蔑,也没有见有什么人管。 不得不说,虽然莫老头威名在外,莫家却是真的不如从前了,尤其是看子孙后辈。 莫兴宁是莫老头最看好的,夸的跟花一样,又新带了马家千金前来,看着是不错,不过因为秦心的事情,又把之前的关系扯出来,总有些不清不楚的感觉,前未婚妻被严老收为关门弟子,林天水还赶着去认干亲,这是多大的面子,别的不说,至少曾经莫兴宁毁谤秦心的生活不检点之类的话都成了借口,也证明了莫兴宁目光短浅,不外乎就是嫌弃人家家境普通,配不上你。 还朝人家身上泼脏水,今晚这闹剧说不定还就是莫兴宁在背后,不得不说,大家误打误撞猜准了,不由得对莫兴宁评价又低了一个层次,心机深,心胸不广,这种人内部搞宅斗可以,想要外部扩张发展,悬。莫兴宁比起阴狠的莫老头差许多,一个前未婚妻,要是下手果断点早弄死了,还留着蹦达,现在给自己打脸打的噼里啪啦的响。 不得不说,这些想法别人想到了,莫今通也想到了。虽然是他定的婚,未尝没有考验莫兴宁的意思,上次他果断出国让莫今通满意的,可是现在又整这么一出,莫今通回过头想一下,肯定跟自己孙子脱不开关系。 一场闹剧,让老爷子的必定节目拍全家福都省了。 莫兴宁送完马复香回来,看到爷爷那眼神,心中一凸,跟上次急忙把自己打包出国的一个样,莫兴宁很是失落,他从国外回来,不是来感触这种指责的。 莫兴宁失魂落魄的开车出门了,好在他是很谨慎的人,并没有喝酒。 但是有时候心情不好,和果汁也是会醉的。 同样心情不好的还有一个人,余同学憋屈了死了,她一个晚上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自己姓的不好,姓什么不行,非要姓余,整一个多出来的玩意。 她终于明白自己在学校里的小打小闹到社会上根本没有用,什么拍亲密照,什么查出房产,什么神秘消失,自以为的铁证,人家连解释都不用解释,自有人替她挡了,而且最要命的是余露还发现了,自己在自作聪明似乎又给秦心添了助力。 明明前一刻两人还是一个宿舍的同学,地位差不多,她甚至还混的不如自己,天天被人嘲笑,这是这才多久,两人的地位却迅速的拉开了距离,严老站出来为秦心正名的时候,余露就听到左右的惊叹声。 林天水跳出来说要认干亲的时候,大伙更是一脸羡慕。 她也羡慕秦心,羡慕她被人侮辱的时候,有哥哥第一时间跳出来给她打回去,自己在学校好好的,蠢弟弟都能帮着诬陷自己一把。 她妒忌秦心,凭什么有那么多人护着。 这种妒忌如同一道伤口一般,一动就撕裂的鲜血淋漓。 余露不想回家,打扮成这样回家,被左邻右舍看到还不免啰嗦一两句,而且回到家还要看老妈的晚娘脸,老爸期盼的神色,她不知道说什么。 却没有想到莫兴宁居然给她打电话了。 莫兴宁约余露去喝酒。 莫兴宁算是一个很洁身自好的人,在外几乎都是闪光点,唯一一点的阴暗面,算是被余露接收到了。 反正有一就有二,一个人再完美总要有一个可以哭的地方,莫兴宁说起来也是一个十分坚强的孩子,本来他是莫家长孙,老爸生的相貌堂堂,高额高鼻的,在外为人处事风评什么都好,母亲容貌也不错,一家子和谐美满。 莫今通也是满意的,老大这么成器,老大儿子也很成器的样子,后面几个孩子胡闹一点也没有事儿。 可是就是最尊敬的父亲给了莫兴宁那看似坚强实际脆弱的心一个大锤子。 妈蛋,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父亲是个精分你会怎么办?精分的那个爸爸也是爸爸啊,也只能认了,就当父亲性格多姿多彩一点好了。但是那个爸爸心理阴暗,天天打老婆,打的是你麻麻,你又该怎么办? 其实知道莫怀义这个毛病的,第一个是莫今通自己,莫今通是人精啊,怎么会发现不了儿子不对劲。 莫今通早年在战场杀的人多,亏心事也做过,觉得这是老天对自己的报应,尤其是秦宇那件事,日日夜夜自己都睡不好,觉得是报应到儿子身上了,本来看着最出色的儿子,他都手把手教,准备让老大继承家业的,倒不是传长不传幼的心理,盖是因为莫今通是自己打拼出来的,非常深刻的认识到,做生意掌家业这种事,一家只能一个主,要是来了好几个领导是什么事都做不成的,其他几个孩子就安心分红就行。 可是有一天居然发现妈蛋,最重视的儿子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莫今通整个人都不好了,跟当初知道自己丁丁有问题的感觉差不了多少。 不过好在儿子精分的还不算厉害,最多在家打打老婆,那儿媳妇也不是名门之后,打了就打了,也没有娘家出头,莫今通就当不知道。 他对儿子还是抱有一丝希望的,毕竟当初他自己丁丁不好也是尝试了很久,实在没办法才放弃的,那过程很是艰辛。 莫今通因为心虚对秦宇的孩子秦天是非常好的,而且秦天也是个稳妥能干的,跟自己老大关系很不错,都说莫今通阴狠,但人也不是天生下来就是坏蛋的,他开始是真心想和秦宇好好的,奈何形势逼人,等错事做下了,他也是有过后悔的。 对秦天好的时候也是真心实意的,秦天稳妥,他还希望能帮衬一下老大。 结果老大精分严重,不小心把老婆打死了,却被秦天撞见,秦天是个正义感很足的人,只想着帮忙送医院抢救,却不想人还没有到医院,自己先被莫怀义碾死了。 家里知道莫今通精分的只有老爷子和莫兴宁。 老爷子强硬的处理了,把莫怀义送去学佛了。 莫兴宁成了孤家寡人,开始在莫今通跟前讨生活,这其中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 小孩子哪一个不是在父母身边高高兴兴长大的好,小小年纪就要事事都做的完美,哪怕被人夸赞,其实未必是幸福。 莫兴宁就是这样冷暖自知的过来的,莫今通是不会教育孩子的,要真会教育,几个子女不至于成为现在这个脾气,正是当爸爸的时候不会教育孩子,难道当了爷爷就会教育孙子?自然是不可能的。 余露出现的时候,莫兴宁已经喝了一杯酒了,哪怕他面容清醒无比,但是看到他的手直直的按在酒杯上,居然没有嫌弃脏,其实已经有几分醉意了。 余露心情也不大好,坐下,一起开喝。并且心中有一种复杂之感,莫兴宁找她她是开心的,可是前头莫兴宁牵着个窈窕淑女给家人见面,到自己却是在这阴暗的小酒吧,她又觉得有些不甘。 不过甭管甘不甘心,她都来了,其实她一点都没有选择,就是莫兴宁挥之即来呼之即去,现在倒不是余露被莫兴宁抓住了什么把柄了,只是女人,再聪明的女人,如果陷进了感情旋窝,脑子总会犯蠢,就像詹梅于江术仁一样,已经委身于马天奇还从他那里赚了一大笔钱,却还对江术仁这白丁念念不忘,操心操肺的为他筹谋,余露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莫兴宁却真的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她以前接触的人没有一个有莫兴宁这样完美的,喜欢上也是正常。 詹梅那样的老油子况且拔不出来,余露就算再聪明,也还是新丁,又遭逢了这样大的一个挫折,喝的比莫兴宁还猛。 之后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两人醒来,发现光溜溜的对方,聪明劲又回到了各自的大脑,开足马力相互埋怨起来。 莫兴宁觉得自己被算计了,他还真是,余露好歹是处,他居然第一想法是这样的,余露要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悔死。 就算不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余露也有些后悔,莫兴宁这模样,摆明了是不愿意带自己上明面的,他明面还有一个女朋友呢,可是自己这可真正是第一次,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丢了,而且一点价值都没有,面上也不太好看。 尤其是这时候,莫兴宁的电话响了,是马复香打来的,莫兴宁没有犹豫,接了起来,说话的时候已经很清醒,没有一点像宿醉的模样。 “下午去骑马,好的,我去接你。” 余露看着接电话的莫兴宁光着的背影,没有说话,默默的把自己的衣服穿起来,起身走了,关门声都是轻的,莫兴宁挂了电话,躺在酒店的床上,一时间不知道想什么,默默的望着天花板上的灯……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一章 :我爷爷 上辈子余露和莫兴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好上的,但是绝对不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莫兴宁还在国外上学,正和马复香慢慢建立深厚的感情,跟余露一点瓜葛都没有。 余露是喜欢莫兴宁的,喜欢他有钱,喜欢他有背景,当然也喜欢他人,他长的帅,也有风度,学识又好,余露喜欢上他也是很正常的。 像余露这样的,要是落在大富人家,说不定还真能培养成名门淑女,她很聪明,她弟弟只比她小一岁,但是两人的学识却是从小就差别巨大,余露三岁的时候会背诗,余冠三岁的时候话都说不顺溜。余露七岁的时候就知道把父亲报刊亭的好卖的报纸摆在最顺眼的位置,一天就增加了不少的销量,而余冠七岁的时候还只知道撕报纸。 这样巨大的差别慢慢的滋养了余大成的野心,余大成算是最早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从乡下到城里买房,自己弄了个小事业,卖书刊杂志,日子很不错。 他的脑子比自己的乡下兄弟灵活多了,乡下兄弟还在种田,但是也灵活的有限,他把发家的希望寄托到女儿身上。 家里是卖书刊的,别的没有书多,天天陪着女儿看,女儿也聪明,几乎是过目不忘,更让后来余大成有什么东西都紧着女儿先,还花钱送女儿学小提琴,最后更是咬牙送她去泰西。 不过从最初教育就有些问题,余大成是卖书刊杂志的,什么好卖进什么,那些书其实不适合小孩子启蒙教育,多是快餐文学,有点像天涯上的吵架帖子,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各种算计,给大家打发时间看的,内容肯定是有些偏薄的。 而余大成自己没有文化,觉得看书都是好的,把这些书从小给女儿看,余露就是再聪明,也会不知不觉被养歪,何况余大成心心念念女儿有大本事,更是给余露一种莫名其妙的光环和外在压力。 上辈子余露好歹正正经经在泰西读完高中,又去上了大学,一些偏薄的思想随着成年懂事也稍稍的改了些,可是这辈子就没有那么顺利,她还在高中就遇到这么多挫折,几乎是天之娇女,被腰斩了一般,脑子没有那么容易转过弯的。 她离开酒店,什么都不记得,脑子里就莫兴宁说要跟马复香去名田马场的这句话,来来回回的回放着。 最近余露颇不顺,对别人的眼神非常敏感,莫兴宁醒来第一时间皱眉的厌恶,让余露心都凉了,其实她也很慌神,这是她的第一次,没有温柔的安慰就算了,居然还厌恶和怀疑,这让余露很受不了,她出门还觉得两腿间有些不适应,走在路上,身上穿着裙子,冷坏了,本来就是去参加宴会的裙子,在宴会厅里暖气足足的没有什么,可是走到外面却冷的瑟缩起来。 寒风吹的余露宿醉的脑袋更疼了,她迷迷糊糊的走着,却不小心走到了路中间,一辆的士急忙的停了下来,司机很是火大,探出脑袋就是一阵臭骂:“你个神经病,想死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不要出来妨碍别人,老子还要做生意的!” 一句话倒是把余露给骂醒了。 她想死?不不不,她怎么可能就这样去死,她有很多抱负,她要过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要让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要给他们买大房子,她怎么可能一点挫折就去死。 余露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她不是一个包子女,是绝对不愿意白白吃亏的。 不过她受教育很偏薄,对于莫兴宁睡了她的事情却不愿意负责,她把怨恨却是堆到了马复香头上,谁叫马复香这时候给莫兴宁打电话了呢。 余露回家换了衣服,戴了鸭舌帽,穿的很利落,毫不犹豫的去了名田马场。 …… 林天水要认个干亲,林家人心理是非常微妙的。 当然并不是外人想的那样,害怕有人来抢食了之类的,盖是林家子嗣实在单薄,林天水和林天意只有两兄弟,在那个年代,两兄弟真的不算是多的。 到下一代,就目前来说,林天意只有林嘉一个女儿,且闺女都成年了,老婆肚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虽然没有重男轻女的意思,可是感觉上总是不太对。 女儿再好总是要嫁人,难道将来就拾掇拾掇的把家业全都当成嫁妆给别人了?颇有一种奋斗完了为别人做嫁衣的感觉。 而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林天意自己没有儿子着急,可是跟大哥一比,大哥连婚都没结,家里真正能主事的人是谁,林天意是知道的,他守成都勉强,更别说创业,要不是有哥哥这么多年一直总领着,像是父亲在的时候一样给自己竖立一个坚定的后方,自己也做不到今天的位置。 林天水要认干亲,林天意是喜欢的,自己一家人其乐隆隆,看大哥孤家寡人总不太好,可是大哥认干亲前说啥,这辈子不结婚了,摔…… 人家八十老翁还颤巍巍的娶新娘,你才多大啊,四十都不到就说这样的话,很难让人不怀疑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林天意心里还真有点怀疑,不过之前大哥的女朋友似乎不少,有问题早就说了,身体没有问题,那就是心理有问题了。 这种问题,林天意作为弟弟是不好说的,目测下来没有发现大哥什么不良嗜好,听到大哥认干亲的缘由,林天意第一时间脑洞大开到生意上去了,大哥最近想做文化产业,对文化产业来说,严老就是一面旗帜,插了这支旗,绝对是根正苗红。 人家老头一把年纪,名利钱都有了,讨好也难,如今光明正大的站出来收一个关门弟子,那必须要重视的。 主要是这件事之前林天水也尝试过,特意去泰西听国庆晚会,肯定不是真的爱凑热闹,那次他也是冲着严老弟子蝴蝶兰去的,结果发现,蝴蝶兰比严老还要顽固。 总之不管林天意脑洞开到哪里去,这个认干亲的仪式林天意夫妇准备的很认真。 秦心本来觉得回宿舍面对林嘉的时候会有些尴尬,却不想她看到秦心很高兴的道:“我终于有个妹妹了。” 这画风跟预想的完全不对。 实际上林家跟莫家不同,莫今通自己是草根出身,混乱年代的时候爹娘都寻不到了,而林家却是一直有传承的,林天水的父亲要是还在,应该是妥妥的政界大佬,虽然人已经不在了,香火情也断的大半,但是家教摆在那里,林家家风非常好,对子女教育的也不错,林嘉压根没有乱想,只是觉得高兴,因为她也挺喜欢秦心的性子的。 本来秦家家风也应该是不错的,如果秦宇秦天在或者等儿女成人了再呜呼,秦心上辈子就算不能成为名门淑女,至少不会走歪路,歪成那样,所以说寡妇带孩不容易,真正不容易的不是经济生存环境,这些都能慢慢改变,更不容易的是教育。 寡妇本来听起来就挺惨,还拖一双儿女,思维稍微偏薄一点就会把孩子教坏,思维正的不至于教坏孩子,却总会缺失很多东西。 秦心家教不算好,她就是经历了一世真正受过苦才打磨了性子,如今慢慢的好了些。 秦华更有问题,之前畏畏缩缩的时候,秦心担忧,如今不畏缩了,秦心也担忧,这种担忧之前不明白是什么感觉,可是看到林嘉,秦心就明白了,哥哥不坦然不自然不君子,更有剑走偏锋的感觉。 林嘉看到秦心,笑容很坦荡,大大方方,就让你觉得她的亲切,不是那种伪装的交际。 这让秦心不由自主的感动,她记得上辈子,哪怕是那样的场合见面,林嘉也没有表现出鄙视的模样,倒是秦心自己忍受不了那种感觉,羞愧的要死。 好在虽然还是认干亲,但是那种感觉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秦心觉得自己简直是撞了超级大运了,居然得到了严老和林天水的袒护。 她知道自己没有什么特别的能耐,有能耐上辈子就不会被玩死了,一点不敢骄傲,反而更加努力的学习,还是保持着日常的安排,早上跑步,上课,图书馆,练琴,自习,不敢有半点松懈。 看她这样,之后林嘉自然回家说了,又得到了林天意夫妇的赞赏,虽然还未见面,听女儿的口气人挺不错的,他们宽心了许多,毕竟正式认了干亲,他们也是要来往的。 秦心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倒意外的表了个好,她有了新烦恼。 跟祝军相处挺好的,不过秦心毕竟不是真的17岁的小姑娘,还是觉察出一些事情的,开始的时候虽然有些端倪,秦心还不会那样想,总不会自傲的以为全天下都围着自己转,随便见个有好感的人就是什么豪门世家吧。 可是祝军第一次约秦心的时候,让秦心有些不确定,也不敢相信。可是随着之后相处下来,秦心就是有些鸵鸟了。 她不会天真的以为真爱无敌神马的,这理论上辈子她已经用生命推翻了,真爱打动不了人,做不了任何事,恶心人倒是可以。 她跟祝军也没有发展到什么真爱非亲不嫁的地步,毕竟祝军怎么看也都只是一个少年,自己有老草啃嫩牛的嫌疑。 只是觉得祝军挺好的,跟他一块的时候挺安心的,也不用费脑,自己就真像一个17岁的女孩一般,秦心很珍惜这样的感觉。 让秦心不得不伸出鸵鸟头的原因,是今天早上,两人跑完步,去食堂吃早饭,食堂有电视,电视上放着早间新闻。 秦心正在喝豆浆,抬头见祝军手里拿着一根咬了一口的油条,看着电视,居然入神了。 秦心也抬头看了一下,就看到个头发发白的老头,穿着军装,身上挂满闪闪的东西,看起来很了不起的样子,老头身边站着个新闻熟脸,每天都要出来溜达几分钟的胖子,两人有说有笑,这种惯常的新闻画面,皆大欢喜的,没啥好看的。 祝军说:“那是我爷爷。” 秦心一口豆浆喷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爷爷:老婆今天我在新闻上帅不帅。 莫奶奶:老不休,胖子还小的时候欺负一下也就算了,现在人家长大了,你还老抢人家镜头。 莫爷爷:他不是每天都出镜吗?我好久没有亮相了。 莫奶奶:那你做的隐秘一点啊,身子倾斜的去挡着什么意思?蠢的不忍直视……- _ -|||   ☆、第六十二章 :男盆友掉了 秦心看着被自己喷了一脸奶白豆浆的祝军,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她从来没有问过祝军的家庭背景,祝军也没有主动提及,这是第一次。 可是随便新闻上蹦达出来一个人就说是我爷爷,摔!这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秦心忽然觉得她麻麻如果和祝军长辈放到一个画面,画风估计会是:你吃的好吗?过的好吗?有没有什么困难?——标题《xx领导深入群众慰问,要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想到这个场景,秦心身体都不由自主的抖了下。画面太凄美,不敢看。 祝军并没有想故意隐瞒秦心,只是他平日就很低调,要特意说跟炫耀一般,正好看到就开口说了。 却没有想到秦心跟被吓到了一般,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对他更热切了,也没有特意装的淡漠,而是就被吓到的感觉。 “我爷爷是我爷爷,他很厉害,可是我还什么都不是,你都拍电影了,我考试成绩不如你好,身手也不如你敏捷,你唱歌唱的好,弹琴弹的好,骑马还骑的好……”祝军说到这些有些不好意思,什么都不如女朋友的,好丢人哒。 平日祝军说话都一本正经,可是现在看到被喷了一脸豆浆,有些羞涩的祝军,秦心惊讶之余,脑洞居然开到另外一个奇怪画面,一定是上辈子奇怪漫画看多了,连忙拿纸巾帮祝军把脸上的豆浆擦干净,擦的时候不由自主的脸红了,太邪恶了…… “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努力赶上你的,莫兴远说你骑马很帅,我都没有见过。”祝军抬头望着站起来帮自己擦脸的秦心,声音居然难得的有些委屈撒娇的意味,要是平时,秦心一定觉得很怪,只是现在秦心的姿势,隔着桌子探过身体,再多靠近一点,她正在发育的小胸部就要碰到了,诡异的感觉,秦心缩回了身体,调整了一下自己,尽量平静的道:“你想骑马?盐城好像有一个不错的马场的。” “好啊,那我们下午一块去吧。”祝军很高兴,貌似这是秦心第一次主动约他。 离寒假的时间不远了,祝军以前是爷爷唠叨着他,让他来泰西读书,他自己不愿意,讨价还价的说了就高二来一年,高三还是回京都,毕竟他户籍在那边,高考也在京都,考什么学校都计划好了。 可是现在祝军就觉得时间真的很短,想到寒假一个多月不能见面,他就觉得很是不舍,他是说做就做的性子,泰西的课是很好翘的,奉行学生对自己负责的理念,只要你考试搞得定,平日无所谓。 秦心看一下她的课,下午是体育课,去马场锻炼和在学校锻炼没差,就同意了,不过把练琴时间提前了,练完琴才走。 祝军的吉普车挺皮实的,两人摇摇晃晃的到了名田马场,是盐城最好的马场了,靠海,很宽阔,就是风有些大,但是在海边骑马又是另外一种感觉,特别美。 今天天气不错,虽然温度低,风大,但是阳光很明媚,午后的时候也不太冷。 两人到马场的时候,似乎已经人不少了。 马挺多的,可以自己选。 秦心看着都不如大黑好的感觉,大黑的皮毛油光发亮,身形矫健,通身都是漆黑的,不过大黑看着略胖,这里的马瘦一些,好像也挺能跑的,只是少有像大黑那样纯一色的。 挑了一圈,秦心也不知道选什么马,她对这个还真不太在行,就让祝军来选。 祝军一副挺专业的模样,带着秦心一匹马一匹马的看,又说:“我爷爷喜欢马,小时候就教我们骑,京都的马场也是很不错的,下次去京都,我带你去,爷爷一定会喜欢你。” 秦心对祝军的爷爷,已经是处于呵呵的状态了,暂时不去想,最后祝军挑了两匹马,相貌不是里面最好看的,但是感觉挺不错的,秦心说不上来具体什么原因,就是感觉吧。 给秦心选的马是棕色和白色搭配的,通身都是深棕色,头上的鬃毛是白色的,尾巴是浅棕色的,四条马蹄有有三条下半截是白色的,其中一条是棕色,颜色花了点,但是马很精神。 祝军选的是棕黑色的,比秦心这匹马大一些。 选好了马就去换马术服。 正好跟前一步脚来的莫兴宁和马复香错开了,至于更早来的余露,看到马复香和莫兴宁手拉手的过来挑马,她很是隐秘的给马复香挑选的那匹马做了手脚,她从小受教育都是向着上流社会的,举止并没有什么可疑,很是利索的动了手脚就离开了。 秦心和祝军动作很快,两人换了马术服,骑上马,先慢悠悠的并排走了一圈。 秦心看到祝军的姿态,果然是练过的,而自己因为骑的不是大黑,没有那么默契,还稍微有点生疏。 不过这样并排骑马的感觉挺好的, 四目相对,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情。 等感觉差不多了,两人就一起骑马飞奔出去。 那边马复香在国外学过马术,跟莫兴宁约好去马场骑马的,虽然昨晚闹的有些隔膜,不过马复香是一个很能调节自己情绪的人,绝对不会让自己不高兴,该玩还是玩。 莫兴宁宿醉,又跟余露发生了关系,洗完澡回去换了衣服再去接马复香,莫兴宁觉得挺累的,还不能表现出来,他骑过马,但是就普通的敢上马溜圈,没有特别的厉害,他也不是超人,平日接触的事情都力求完美,比如学习成绩,书法之类的,但是他似乎不太爱运动,正常运动都是为了保持身材,他不像莫兴远那样痴迷车,也不会对骑马特别感兴趣,君子不立危墙,他觉得这些都是很危险的运动,尤其是他还有洁癖,要骑上这马,他会浑身不舒服。 但是出来跟别人交际,莫兴宁绝对不会暴露自己的短处,尤其是有洁癖的问题。 马复香倒是兴致很高,欢快了挑了马,莫兴宁也始终很绅士,两人换了马术服,莫兴宁身材匀称高挑,皮肤白净,五官立体,穿上马术服比平时更帅气,马复香很喜欢。 两人也是先骑上马静静的绕内圈马场走。 莫兴宁马术不怎么样,但是装样子的功夫是极好的,上马的姿态很帅,在马背上也很挺拔,笑容温和,在有阳光的冬日午后,这样的莫兴宁直直的印到了马复香的心里,这个世界,不管男女,都会不知不觉被颜给牵走了。 秦心和祝军已经开始骑马飞奔了,秦心的天赋大概可以总结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很快就和这匹棕白色的马混熟了,骑的比祝军快多了。 当然祝军也不差,紧跟其后,时不时可以赶上,听着海浪的波涛,看到秦心恣意的笑脸,很是惊艳,真希望时光可以停留。 午后,阳光,大海,草场,骏马,笑容,是很美的画面。 两人骑了一段落,策马回来,莫兴宁和马复香还在最里圈的马场慢慢的绕圈,两人并列着骑马说话,马复香喜欢策马飞奔,不过也喜欢这样跟莫兴宁聊天,两人共同骑着马慢悠悠的感觉也很好。 初谈恋爱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两个人在一块说话,就是走路,两人不知不觉都能把一个城走完,要是平时让你自己一个人是绝壁做不到的。 马复香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莫兴宁是很博学的,从小他就是好学生,知道的东西很多,所以他跟以前的秦心是没有话聊的,秦心看到他就脸红,智商负两百,更别说博学了,倒是跟余露挺有话说,余露也是很聪明的女孩,成绩很好,而且余露很体贴,但是莫兴宁又看不上余露。 马复香虽然不如余露,但是比秦心强,家世背景也好,莫兴宁说的她大多能接茬,时不时还表现出赞赏的目光,莫兴宁即使疲惫也还是能坚持的,心情也慢慢变好。 不过莫兴宁的好心情很快就被打断了。 他自己奉行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理论,小心谨慎,但是心底却隐隐的很羡慕和欣赏那些车开的很帅,马骑的很好的人。 远远的看到两人策马飞奔而来,特别有气势,尤其是前面的女孩,骑着马,到马场内圈的栅栏的时候,居然是直接跳跃进来的,简直帅到让人惊乍,尤其是那马的前蹄高举,阳光斜照,那马也得意的嘶叫,马背上的少女始终一脸沉着,那样一个画面,只要见过,似乎都会毕身难忘。 原本正在跟马复香说话的莫兴宁,说到一半忽然停了,马复香顺着莫兴宁的目光看去,就看到秦心骑着马已经跃进了马场,脸上露出得意又灿烂的笑容。 女人的眼神最是好使,马复香一眼就认出秦心。 而莫兴宁也认出来了。 莫兴宁只觉得五味陈杂,今天早上他跟马复香打完电话,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躺着看天花板,床上有余露的气息,电话有马复香的回音,他却觉得心空空的,很是疲惫。 可是现在看到秦心策马飞扬的那一画面,莫兴宁只觉得老天跟自己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她喜欢他的时候他厌恶她,等她离开了,他却发现了她的美好,真的,莫兴宁忽然回想起来,自己这么多年,最轻松的时候,居然是跟脑残的秦心在一块的时候,因为秦心真的不太聪明,他跟她在一块,不需要引经据典,费劲心思的表现自己,她都会露出欢喜的笑容,她在自己故意的的诱导下,打扮的惨不忍睹,还沾沾自喜,那时候的莫兴宁是高兴的,有恶作剧得逞的畅快,也就只有这样的时候,莫兴宁才觉得自己是个少年,而不是老头,不需要太多的心思和顾忌。 可是当有一天莫兴宁自己亲手毁了这份欢喜的时候,他还觉得高兴,可是现在看到秦心那恣意的笑容,他忽然明白为何马复香各方面都达到自己对女朋友的要求,却始终有一道杆杆横在中间,因为自己在马复香面前始终都是伪装着,连笑容都没有破绽,笑的很标准,他不敢表现出真性情,因为他发现,马复香喜欢的就是伪装的他,他很累。 马复香看到秦心总有一种挑战的意味,这是女人之间的奇妙氛围,她用力的扬了一下马鞭,对莫兴宁道:“我们也骑快些吧。” 她的马被余露做了手脚,刚刚慢悠悠的骑还没有问题,可是这马鞭一扬,一跑,马就受不了,跟疯了一样,一下子窜出去,莫兴宁不得已只得硬着头皮跟上去,他不喜欢速度这么快,总觉得危险。 马复香开始没有感觉,只是想跟秦心争一口气,她的马飞快的朝秦心的方向跑去,可是她毕竟是练过马术的,跑着跑着就觉得这马有点问题,似乎受了什么刺激,或者那里受伤了,有癫狂的感觉。 她有些害怕,用力的抓着缰绳。 “兴宁,我的马不太好了!”马复香脸色惨白的朝自己最近的莫兴宁喊道。 莫兴宁脸色也有点苍白,让他装帅可以,稍微跑快点也可以,但是骑马救人什么的,是绝壁不行的,他的马术又没有多牛掰,可是就这样丢下马复香肯定也是不行的,本来就因为秦心的事情马复香对自己有些疙瘩,莫兴宁已经感觉出来了,再加上自己回来爷爷跟自己说了马家具体的事情,马复香现在就是一个聚宝盆啊,谁拿回家都是发大财的节奏。 可是在这样的时候,谁还记得聚宝盆啊,莫兴宁心理对车祸什么的都是有阴影的,明显也感觉到马复香的马不对劲,很癫狂的感觉,即使理智告诉他,这时候应该挺身而出,而行动上他却不由自主的策马离远了些,好在嘴里还懂得补救:“我去喊工作人员!” 不过今天天气好,马场人很多,工作人员也分散的开,这要过去叫也没有那么快。 马复香看到莫兴宁居然策马离开,完全不敢相信,这一刻她的人没有掉下马,心先吧嗒的掉地上了,还被癫狂的马踩了好几脚。 马复香控制不住马,莫兴宁却骑马离开,这时候她听到马蹄声,以为莫兴宁又回来了,一下子惊喜不已,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可是抬头却看到的是迎面而来的秦心和祝军。 两人都看到了问题,祝军骑马毕竟比秦心久,先问道:“需要帮忙吗?” “马好像出了点问题。”马复香急的不行,也顾不上是谁了。 “我们俩跟着你,你先想办法把马给稳住。”祝军开口,和秦心一起一左一右掉头跟上了马复香的马。 那马跑的癫狂,但是左右有人压着,慢慢的缓了下来,那边莫兴宁跑开叫了工作人员,又觉得不对,又赶紧策马回来了。 祝军跑到前头把马拦下来,秦心叫马复香快点跳下来,马复香不敢,秦心侧着身子拉了她一把,一起从马背上跳下来。 马复香和秦心都滚到了草地上,倒没有受伤,祝军看到秦心也跳马了,也顾不上那癫狂的马,也下马了。 祝军下马先扶了秦心,紧张的看着她:“你没事吧。” 马复香躺在地上,看着高大的祝军,不知道为何脸居然红了起来,她自己站了起来,朝祝军微笑的道:“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不知道怎么办?” 秦心自动被忽略了…… 妈蛋,她才是拉着马复香跳马的人好么,她也出力了好么,居然就这样被忽视了。 秦心觉得画风略凌乱,不想看这尴尬的画面,转头看别处,就见刚刚那匹发癫的马因为被他们拦了往回跑,然后莫兴宁正急忙的想赶上来英雄救美最后一波,结果,却把他的马给惊了,这里马术最不好的就是莫兴宁,莫兴宁长的斯文帅气,这时候一点用都没有,缰绳都拉不好,再加上昨晚跟余露也是初精,其实应该好好补补的,而不是来这里,然后就悲剧了。 莫兴宁的马被惊了,他没有拉好缰绳,掉到了马下,似乎还被踩了几下…… 他倒地的时候,是面朝地的,可是那畜牲朝他身上踩的时候,他疼的仰起头,正好看到不远处马复香一脸惊恐的第一时间投到了祝军的怀抱里,他脸又黑了几分。 秦心被莫兴宁的变故给惊呆了,没有看到马复香投怀送抱,否则一定找根棍子把她戳开。 好在祝军很大力的把马复香推开了,一脸严肃的道:“你男朋友掉地上了,你还不去捡……”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三章 :残疾 莫兴宁高高兴兴的去马场,然后悲伤的被送回了医院。 简直就是无妄之灾。 因为马复香都没事了,他却赶上来受了罪,不过说无妄之灾也不对,事情起源本来就是他引起的,他从心底里就看不起余露,在余露面前跟马复香打电话打的光明正大,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 却不能体谅到余露在这种事上就算是千般不对,她在感觉上却是受伤的一方。 莫兴宁本性是个比较自私的人,这也不能怪他,环境造就人,他从小没有安全感,对别人是极端不信任的,只相信自己,所以刚刚醒来他反而觉得他委屈,他被算计了,因为莫兴宁有比较严重的洁癖,他都不曾和女孩亲密到这种程度,他其实也紧张也不敢面对,余露默默的走了,他觉得这是最好的方式了。 结果就变成这样了。 莫兴宁进医院了,莫今通非常紧张,差点没让人把马场给封了,好好的马怎么会受惊? 现场秦心也在,莫今通第一时间就怀疑到了秦心的头上,不是他小人之心,更多的是心虚,害怕秦心知道了什么,听到莫兴宁送医院昏迷不醒,莫今通恨不得拿秦心抵命。 惊马真是可大可小的事情,就跟出车祸一样,有可能就擦伤一点皮,也有可能直接摔死。 马场里面有安保监控的,莫今通老辣的第一时间就把监控调出来,把余露找了出来,余露自以为天衣无缝,实际上到处都是漏洞,只要做了,就会有蛛丝马迹,何况对手是莫今通,那可是打过战杀过人的。 只是看到视频基本可以判定了凶手,但是问题又来了,因为那人动的马是马复香的,而且是个女孩,莫今通脑子里一下子各种阴谋论,反而疑虑起来,别没帮孙子出气,反而给他惹来一些麻烦,只能等莫兴宁醒了问他。 那边马复香魂惊未定的回去,心里对莫兴宁的隔阂越来越大,自己在那惊马上还能撑那么久,莫兴宁的马好好的,只是被吓一下,他居然控制不住,直接摔了,这也太没用了,跟她印象中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在国外的时候,马复香觉得莫兴宁绅士优雅,博闻强识,简直就是一个没有缺点的男人,到了国内先是发现莫兴宁有过一段不清楚的前任婚约,然后发现莫兴宁并不是她想象中的白马王子,自己出事了,他第一时间调头离开,虽然从莫兴宁的马术上看,他这样做反而是理智的,可是知道是一回事,接不接受就是另外一回事。 马复香一身中很少遇到这样危险的事情,就算出国上学,家里人也安排妥妥的。 她母亲是名媛,父亲是商业天才,当初也是真心相爱求娶,婚后就她一个女孩儿,父母都宝贝的不得了,只愿把最好的东西给她。 最好的教育环境,最优渥的生活条件。她不需要烦恼太多,她只要规规矩矩的上学,她会像她母亲一样成为一个名媛,找一个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马复香的母亲很美,但是父亲马天奇长的一般,可是父亲对母亲非常好,马复香自然不会嫌父亲丑,只是自己在找对象的时候,却不会照着父亲的模样找,一定是首先英俊养眼。 把自己当成公主,找的对象自然也必须是王子或国王级别。 如果说莫兴宁用他的绅士优雅英俊的外貌在异国他乡慢慢的走近马复香的生活。 而祝军却是如同童话中的英勇王子一般,突兀的闯进了马复香的心房。 公主是有王子情节的,马复香本质并不坏,只是生活条件太好,从小受宠,让她习惯把自己当成公主,忽略旁人。 就像她在国外跟莫兴宁比邻,就觉得莫兴宁肯定喜欢她,完全没有想到莫兴宁有前未婚妻,自己有危险的时候莫兴宁不是第一时间跳过来以身涉险,反而是逃离了,这是马复香不能接受的。 不过莫兴宁受伤,她家还是要上门表示一下,毕竟勉强也算是为了救马复香受的伤。 马复香一家人第一时间到医院看望了莫兴宁,莫兴宁还没有醒,马复香父母也心疼女儿受惊,让马复香一块走了,并没有留在医院等莫兴宁醒来。 马复香父母是很担忧的,幸好女儿没事,不过怎么想都觉得事情透着蹊跷,事上哪有那么多倒霉的事情就刚好被自己女儿遇上,马天奇觉得应该暗中查查,虽然还不知道真相是什么,可是对莫兴宁是越发不满。 一路上马天奇发现女儿呆呆的,更加心疼,可是再心疼,为了女儿好,有些话也要说的,不能让她昏头了光顾着眼前,一到家,马天奇就硬着头皮劝女儿: “小香,爸爸不会骗你,我看那莫兴宁心机太深,你这么单纯,和他不适合。” 本来以为女儿要反驳或生气,没有想到今天女儿很反常的点头。 “知道了爹地,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马复香搂着马天奇的胳膊撒娇,脸上似乎并不太难过,马天奇有点搞不明白了,就听到女儿说。 “爹地,要不是那个人救了我,说不定现在躺医院的就是我了,我觉得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他。” 马天奇是人精,现在是商业天才,因为创业赚钱了嘛,至少在盐城这商业天才的称呼是当的起,但是当初求取马复香老娘的时候可不是天才,就是个混的稍微好些的公司职员,其貌不扬,却能打败一众高富帅追求者求得美人归,不仅如此,现在还把美人养的□□的,自己在外头有过小三小四,也从来不会让人打扰到家里的美人,这份功夫确实是不一般的,都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治国平天下没有机会施展,但是自身和家庭都管理的挺好,说明是一个很有水平的人。 有水平的马天奇一下子就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 当人父母的就有这样的奇怪心思,对于女儿带回来的第一个追求者总会有点敌视,如果马复香在带莫兴宁回来之前带个更糟糕的,或许莫兴宁就直接高分上任了,只要不比之前的糟就行,但是很不幸,莫兴宁是第一个,马天奇简直就是拿着放大镜在挑莫兴宁的错,一听女儿的意思有备选,一下子就秒懂了,很高兴的赞同了,的确要好好感谢人家。 莫兴宁的身体素质挺不错的,他很注重锻炼注重饮食均衡,也没有不良习惯,甚至连酒都很少喝,昨晚的宿醉是他第一次破例,结果第一次喝酒就*了,真是很唏嘘,人生真是不得不认真,*已经是很悲剧了,再去马场差一点失事。 现在他在医院里悠悠转醒,全身都跟被碾过一样,很疼。 他醒来,看到病房里只有爷爷,一张严峻的老脸,虽然莫今通内心其实挺害怕爷爷的,可是这一刻,他却很感动,尤其是老爷子似乎看上去一下子老了许多一般。 “爷爷。”他声音沙哑的喊了一句,眼睛却不自觉有了泪意。 莫今通听到孙子的声音,脸上露出了惊喜,很快又板着脸,只是看到他湿润的双眼,本来很生气的莫今通也生气不起来。 “马场的事情不是意外。”莫今通开口道。 莫兴宁脸色煞白,一瞬间想到秦心和祝军双双骑马帅气的画面,有一种被背叛和被伤害的双重愤怒。 又有另外一种说不清的情绪,惊马的是马复香的马,这事应该是针对马复香,自己算是意外,如果她还针对马复香,是不是其实对自己还是心有不甘。 种种情绪流转过莫兴宁的心底,面上却一副沉着的模样。 莫兴宁这点确实是值得称道,刚刚醒那一刹那还是全身冷汗,脑海里都是那高大的马蹄踩自己脑袋的画面,现在已经冷静的跟受伤的人不是他一样,不过以后他大概会又多了一个恐惧马的症状了。 莫今通也不多说,把视频打开给莫兴宁看,想看看他是怎么处理的。 莫兴宁白着脸把视频看完,刚刚的镇静完全没有了,他压根没有往余露头上想,跟莫今通一样,他怀疑的是秦心。 可是视频里面可疑的人,一眼就看出来,是余露,虽然没有直接证明的画面,这也是余露没有真正犯蠢的地方,不会直接被拍到,但是也差不离了,莫今通他们又不是警察,不需要直接的证据,判断出是谁就行,余露自己就算抵死不承认也没有用。 莫兴宁刚刚的脸色是虚弱的苍白,现在已经发青了,他恨不得直接就去弄死余露,可是现在这事却伸张不得,要是现在光明正大的找余露麻烦,马家也会知道的,余露动的不是莫兴宁的马而是马复香的,不外乎就是一种争风吃醋,马家要收拾余露很简单,但是肯定更怪罪莫兴宁。 莫兴宁这一趟回来,身体受伤不说,还平白无故的惹了一个强大敌人,他是不愿意的。 他对马复香也有了疙瘩,尤其是自己最痛苦的时候,抬头看到她却是投入别人的怀抱,现在马复香就算说喜欢他,他也不敢相信了,只是碍于情面,他还什么都不能表现。 他刚刚成年,本来带着马复香回来是很风光的一件事,可是眼下要是弄不好就坏了名声了,毕竟第一次退婚说是未婚妻的问题,不管真相如何,总是一个说法,要是第二次呢? 尤其是莫兴宁还是这样自信的带到家人面前的女孩,肯定会说是莫兴宁自身的问题,连自己感情问题都处理不好的男人,你还打算他能撑起一个家业? 不说外人,连莫今通都有这样的疑虑,所以他想知道孙子是如何处理这事的。 莫兴宁脸色一变再变,最终淡漠的道:“爷爷,这次只是意外,让您老担心了。” 然后莫兴宁的淡漠却没有能延续下去,原来这里祖孙在讨论怎么善后怎么阴人,他对莫兴宁是很看重的,虽然最近行事让他很失望,尤其是莫兴宁还说了余露的事情,但是相比其他几个来说也就只有莫兴宁了,莫今通还是耐着性子,借着此事好生教导了莫兴宁一通。 莫兴宁不知不觉中有学了莫今通一份真传,要能忍要能狠。 看到孙子一下子就明白自己说的话,莫今通还是挺欣慰的,还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好休息。” 莫今通只以为孙子是受了惊吓,腿有点扭到,养养就好了,有错不怕,就怕知错不改,以后酿成更大的错,对孙子这样煞费苦心的教育,也真是不容易了。 却不想爷孙两在开小会,外面一群专家组在开大会,莫兴宁一送医院,各种拍片检查,这会子结果也差不多全出来了。 然后一干老家伙们惊呆了……原本都想表现一番,各种医学理论分析研讨,拿出最佳方案讨好股东,现在这一看,一个个都失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倒霉家伙,脚踝骨关节碎裂,这是要瘸的节奏……一群老家伙,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愿意上前去说明情况。 最终老家伙们一商量,把年轻医生叫进来一起研讨,然后推了个新进不久的医生让他去给病人讲解病情去了。 那年轻医生被众人推举,十分感动,浓浓的觉得医院前辈对后辈的关怀,一个病症,让他学习了不说,还给他向病人表现的机会,他一定会好好干的。 大家都默契的没有提受伤人的身份。 年轻医生把握住医生行医的关键要点,述说病情的时候一定要往重的说,能治好了,病人感激的更多,治不好,病人早就知道了也不能怪罪。 爷孙两正手握手,对未来抱有美好期望的时候,新进医生小刘穿着白大褂进来了。 戴着口罩,戴着眼镜,一脸严肃,不能弱了气场,翻开被子帮莫兴宁的腿挪动了一下,刚刚没有动,又因为心里事太多,莫兴宁还没有感觉,这一挪动,真是疼的他去了半条命,忍不住尖叫起来。 偏偏刘医生还十分认真的左敲敲,右敲敲,完全不顾莫兴宁的惨叫。 要表现的严肃庄重,才会让病人信任,刘医生其实有点紧张,不过想到那么多专家前辈给自己打气,又鼓足了勇气,继续敲……敲了好一会,莫今通都要发飙了,他才暂停,实在是对方气场太强大。 不过自己是医生,不能弱了声势,刘医生轻轻嗓子开口道:“病人左脚脚踝受伤严重,疑似踝骨关节碎裂坏死,可能会终身残疾。”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刘医生:会终身残疾……病人的跪求呢?家属的红包呢?怎么不说话了? 莫今通:给我把他赶出去。 刘医生:我那个擦,专家前辈救我…… 专家甲:潜水…… 专家乙:潜水…… 专家丙:忙着自拍,剪刀手,面前托盘上有一个肿瘤,今天的肿瘤好大,怕怕呀。 专家丁:正在做代购……   ☆、第六十四章 :你妈说的对 莫兴宁可能一条腿残疾,这消息像长了翅膀的安尔乐,瞬间就被大家秒懂接受了。 本来这算是莫家自己有份的医院,消息不是这么容易走漏的,奈何当时莫今通太生气了,把那年轻医生赶出去,那医生偏偏是个正直的二货,要是不二也不会被推出来,一副要为医疗捐躯,碰到医闹分子一般,一路高喊…… 这下该知道的人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人也知道了。 这真正是祸从天降,平地一声雷,好好的骑个马把自己摔残了。 马复香一家还在商量给正真救命恩人准备什么,因为马天奇让人去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火速的把“那个少年”的身份变成了救命恩人。 祝军只是想低调的在学校上学,平日学生也不会特意大张旗鼓去查他,他的性子冷呆了点,不会去主动得罪人,也没人脑残的要查他。 可是马天奇不同,一眼看穿女儿的小心思,这是用查未来女婿的慎重去查的,当然就查出了点东西。 而且这样一看,跟祝军对比,莫兴宁简直就是个渣渣……其实莫兴宁没有那么不堪,在同龄人当中绝对算是优秀的佼佼者了,只是马天奇一开始就戴有色眼镜看他,况且莫兴宁现在也没有能拿得出的特别的优秀事件,只能是比拼家境了。 马天奇自己对上流人士很羡慕,他的做法很简单,赚钱联姻,而且很成功,他老婆是名媛,有个很霸气的娘家,自己父母普通,不拖后退,规矩的丢在老家享福,这边专心侍奉丈母娘一家,生意做的红红火火,越来越出息。 如今女儿也成年了,要挑选对象,如果是祝军那样的家庭,那真是极好的,他举双手双脚赞成。 只是这边还没有商量好如何报恩,那边也算是为了救马复香受伤的莫兴宁的噩耗就传来了,残疾? 马复香也吓一跳,她对莫兴宁是有了隔阂,但是也没有到讨厌的地步,莫兴宁本身的确比大多数人都优秀,否则她的眼光挑剔,怎么会看得上。 马天奇听到消息在心里暗暗庆幸,幸好女儿临时转了心意。 不过因为这样的心思,再去医院的时候看莫兴宁就不是那么反感了,反而带上了点同情,不是同情他腿伤了,而是身为男人的角度想到莫兴宁这货也算是为了自己女儿伤了,女儿却移情别恋了,真是默默的为他点了根蜡烛。 马复香也吓坏了,脸上泪水真诚的很。 马家和莫家因为两家都各怀着不可告人的心思,场面真诚的像是一家人一样,外人还真以为结了两性之好了呢。 这里的外人就有莫兴宁的二婶婶,张素丽,莫兴宁出事了,他们脚程再慢,也得赶过来,毕竟莫兴宁在莫家母亲早逝,父亲隐形,他们都是长辈,对大侄子理应多照应,可是这会子张素丽看到马复香一家就不自在,平日这大侄子虽然面上风度好,可是张素丽却总觉得他瞧不起自己,这要谈的对象以前是秦心的时候,张素丽老嘲笑,如今换成马复香,她很不自在,自己又成家里娘家背景最低的一个了。 而莫兴宁二叔莫怀博一脸血气的道:“我已经把那匹惹事的马宰了!” 莫老爷子听到这话,本来就伤心的,现在简直想吐血,证据懂不懂,这个蠢儿子,你能不能再蠢一点……算了,莫老爷子也不想马家人知道,宰了就宰了吧。 莫兴宁四叔四婶都还犯着困,宴会之后不应该是狂欢吗?两人都醉的有些严重,晕呼呼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规矩的站在一边。 莫怀云倒是好生伤心,她自己没有儿女,平日对莫兴宁这侄子是最亲的,在一边强忍着泪。 莫兴婧吓坏了,堂哥怎么就…… 一向调皮的莫兴远今天倒是很规矩,听到莫兴宁是从马上摔下来的,他觉得自己应该以后去多练习一下骑马,不然这种事太糗了。莫兴宁是他堂哥,平日他虽然看不顺眼,但是堂哥遇上这样的事情他也觉得突兀,不敢作怪,老老实实的坐在一边。 秦心收到消息也来了,祝军陪同一块来的,毕竟当时他们也在马场,不来显得心虚了。 莫今通知道这事跟秦心没有关系,可是也没有给秦心好脸,内心有点埋怨,听说秦心马术很好,都可以救马复香,怎么就看着孙子被撞下马呢,简直是见死不救,亏得莫家这么多年对她这么好,简直是没有良心。 秦心不知道莫老爷子对自己的迁怒,知道了也无所谓,她爷爷跟莫今通关系好,现在挂了,她父亲跟莫家关系好,现在也挂了,她还想好好多活几年。 她来医院只是走个过场,看到莫兴宁倒没有幸灾乐祸,因为秦心之前也瘸过,在监狱里,走路一瘸一拐,那种感觉实在是不好受,她虽然怨恨莫兴宁,也没有想过在他的马上动手脚。 刚刚回来那会,秦心确实是一身戾气,总想把自己上辈子的悲剧找别人报复回来,可是现在经历了这么多事,让她明白只有脚踏实地生活,自己努力提高了自己的本事,天助自助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自己上辈子的悲剧,莫兴宁出大力,但是自己不是一点没有错,如果自己行得正坐的直,规规矩矩的在学校上学,之后长大工作嫁人,就算过的不好也不至于落到那个地步。 尤其是接触了祝军,顾明夕,老师,林嘉,这些人,也让秦心慢慢的改变了自己的心态。 她上辈子父亲早逝,母亲鸵鸟不管,差不多大的哥哥心有余力不足,管不着,跟余露交好,进了娱乐圈也没有个良师益友,压根就是一辈子糊涂过来的。 如今有心上进,想奋进,先是学着宿舍里努力勤奋的陈玉,陈玉简直就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都在看书,吃饭的时候还要一边啃一口饭一边翻一页书,很让秦心佩服。 可是毕竟心思没有陈玉单纯,做不到一心一意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而且她也觉得陈玉这种学习认真的态度值得赞扬,可是也未必都是好,似乎只是在用另外一种看上去好的方式逃避生活。 她又慢慢的接触了除了余露陈玉外的其他人,因为思想比以前成熟了,眼界也开阔了些,看到的,想道的,就多了。 祝军心性单纯,目标很明确,要进部队。顾明夕十分优雅,目标很明确,搞音乐。林嘉性格开朗大方,目标很明确出国留学学金融。 他们都很踏实,都有各自的魅力。 秦心也在寻找她眼前的目标,她要考上京都电影学院,她没有别的特长,在演戏唱歌方面勉强有些经验,而且她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这些,只有在投入这些事的时候,她才会真正忘却前世今生。 因为有了目标,秦心给自己的生活安排的很好,也觉得很充实。 每个人都有两面,所经历的悲伤痛苦挫折形成了人的阴面,所经历的幸福满足成功则是阳面,这样的人生才是完整立体的。 成功的人是把自己的阳面展示给大家,也不隐藏阴面,而是让阴面把阳面衬托的更加完整立体。 而失败的人却是把自己的阴面展示给大家,整日愁苦,觉得全世界都欠自己的。 秦心慢慢的体会到了这种感觉,所以对待莫兴宁的时候,她已经能放下了。 莫心宁看到秦心,感情很是复杂,他希望秦心来看自己,又不希望自己这副模样被秦心看到。 他是一个很追求完美,自尊心非常强的人,实际也很敏感的人。 他敏感的感觉到祝军来的时候,马复香神情的变化。 也敏感的感觉到秦心脸上没有嘲讽,反而比马复香还多了一点真诚,莫兴宁这时候心情是真的复杂,回想以前自己对秦心,真是除了厌恶就是厌恶,而对马复香却一直礼遇有加,而结果却是这样。 这认知也给有些潜在公主病的莫兴宁好大一个打击。 而余露知道这事的时候,简直是五脏俱焚。 她对莫兴宁已经升级到爱恨交加的地步了,毕竟莫兴宁是她第一个男人,又是本来她就喜欢的男人,她生气愤怒,可是从来没有想过让莫兴宁受伤。 她还不敢光明正大去看莫兴宁,等到大家都走了,才来。 这时候莫兴宁躺在床上,眼神专注的看着床头的一束花,真正熟悉他的人才会知道,他绝对不是在赏花,而是对这束花的味道不喜。 可是他现在连挪动身体把这花移开的能耐都没有,那边专家还在打架,用什么方案动手术效果最好,腿瘸的最不明显。 余露进来就看到这样一副画面,莫兴宁脸色苍白的对着那束怒放的鲜花,她眼泪就落了下来。 莫兴宁看到余露进来,他本以为自己会愤怒的想掐死她,可是他现在见完那一大波人之后,他居然奇异的平静下来。 “我知道你去了马场,马场有视频监控。”莫兴宁一句话让余露惊的眼泪都收住了。 “我帮你把事情隐瞒了,要是被马家知道,一百个你都不够死的。我现在不想看到你,你出去。”莫兴宁声音很平静,神色也很平静。 他跟爷爷说了,让他来收拾余露。 可是余露不平静了,浑身都在颤抖,她的眼泪惊了一下,又很快流了出来,流的更多,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这样收放自如,倒是个好演员胚子。 莫兴宁至始至终都冷冷的看着,看到余露哭不下去了,才开口道:“再不走,我改变主意了。” 余露又庆幸又惊悚的离开了。 她真的害怕了,从小到大,余露没有怕过,就算是被退学了,她也只是怨恨,没有害怕。 可是刚刚,她在莫兴宁的眼神注视下,只觉得从头到脚都是凉的。 她急忙忙的跑回家,跟背后有鬼追一般,如果莫家知道是她让莫兴宁残疾了,会有什么后果?她不敢想。 余露走后,莫兴宁果决的对老爷子道:“爷爷,我想出国治疗。” 于是跟上次一般,莫兴宁被送出国了,莫兴宁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老爷子居然没有告诉莫兴宁父亲莫怀义,大家也像集体失忆一般,没有人说。 莫今通把儿子送去寺庙就是怕他精分,儿子的精分实在恐怖,莫今通是领教过的,送兴宁去国外也好,国外的医疗条件比国内先进些,说不定就能治好,莫今通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他也答应了不动余露,这是对孙子的一堂很重要的课,莫今通虽然生气,但是能忍,能把孙子教育好了,晚点收拾余露也没有关系。 只是莫今通前脚把莫兴宁送走,莫怀义站在寺庙门口,断了一指的手拨拉着佛珠,仰望着天空,面容沉静。 天很蓝,飞机尾气的浓烟在天空书写了个大大的一字,生生的把一片天分成了两边,一边晴朗,一边阴暗。 莫今通想把余露留给孙子练手,可是精分的莫怀义却不管这些。 莫今通前脚把莫兴宁送走,他后脚就去着手处理余露了。 余露这两天在家里老实的不像她,规规矩矩的,也没有跟她老妈掉脸子,对她那不成器的弟弟也和颜悦色的,倒把家里人弄的有些惊。 这天是周末,早上余露居然帮着爸爸一块出摊。 张玉花看到女儿这副样子,心里稍安,觉得女儿只要不作,相貌好看,人也聪明,考个好大学,嫁个好人家,日子肯定过的好。 余大成买了一辆二手车,车后面载着书,原来的铺位卖给别人了,现在他只能流动的卖书。 好在他是个机灵的,知道哪里卖好,还懂得跟城管打交道,虽然辛苦一些,但是钱还是能赚一点。 余露这些天安静乖巧的很,父亲开车,她就坐在一边,随便找了本书看,余大成转脸看女儿的模样,很是高兴,女儿很久都不愿意陪自己去摆书摊了。他花大价钱培养女儿,女儿也出息,样样都表现的好,可是女儿也有点瞧不上自己的书摊了,余大成总有一种复杂的难言感。 今天女儿愿意一块来,他很意外也很高兴,急忙忙的就上车了,生怕女儿反悔。 虽然抱着书,余露并没有看进去,忽然开口道:“爸,我伤了人了。” 余大成没有反应过来女儿是什么意思,女儿向来在他眼里聪明睿智,懂事的完全不需要他操心,不会惹祸,却不想女儿惹祸惹的才大,他那不懂事的蠢儿子最多在学校跟其他同学拌拌嘴打打架,祸不及全家。 这些天余露惴惴不安,吓坏了,只觉周围怪怪的,好像有人盯着一般,眼下跟老爸在车上,车还开着在路上才觉得隐秘了一些,终于把自己不小心动了别人的马,然后害的莫兴宁受伤的事吐露了出来。 再厉害的人心里埋着事情也是痛苦的,连莫今通这样的老狐狸都不自在,何况这时候的余露还只是小姑娘,她动马复香的马就是想出气,或者有点阴狠,可是却也没有想到那么多后果,等到莫兴宁出事了,她才吓的一身冷汗。 余大成万万没有想到女儿居然会这样。 他一心一意娇养女儿,就觉得自己这个女儿有本事,人聪明长的也好,为人处事也极好,到哪里都要夸的,却不想居然会干出这样的事情。 这一刻余大成忽然后悔了。 孩子她妈以前天天唠叨:你迟早会把女儿教坏。 孩子她弟跟着起哄:教坏女儿祸害全家。 余大成从来没有把这话放在心上,让老婆闭嘴,给儿子一巴掌了事。 可是现在他忽然开始反省,自己应该重新展开对女儿的教育,否则这样下去不仅把她自己害死还会连累了全家。 只是余大成没有来得及对女儿展开再教育,前面有个下坡,他的车居然忽然出问题了,他惊的一身冷汗,之前只顾着女儿跟自己一起出来摆摊高兴,也没有检查车…… 余露昏迷过去前,看到一片玻璃尖锐的插进父亲的额头,父亲两眼圆睁,似乎有什么话没有说完,很是不甘。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终于决定出门了,所以应该只有一章,嗷嗷,谢谢亲们支持。   ☆、第六十五章 :认亲 秦有才家的店折腾了这么久,终于又重新开了,招牌换了,换成了有才板栗。 他是本地人,绕六个弯总能找到相关的亲戚帮忙,说好说歹把证件办起了,店开了,却是折腾的够呛。 要不是老婆已经把他私房钱说动了投进来了,他真想不干了,他是很胆小稳妥的人,可是现在是骑虎难下,也不得不干,但是每天给李秋凤都没有好脸子。 夫妻不齐心,李秋凤又是个贪小便宜的人,板栗店开起来了,又搞了活动,来的人却不多。 上次有在她这里买过板栗的,居然吃出好几颗坏掉的,自然不会再买。 而店开了又关,有忌讳的,李秋凤也不敢在敲锣打鼓,生怕又把什么部门引来,悄悄的开了,人气自然不如那天足。 不过稀稀拉拉的还是有些人的,毕竟价格有优势。 这一次,出乎意料的柳爱平居然很平静,开了店,脸上如常一样跟左右打招呼,挂着笑容,她长的不错,生了小孩身材也没有多少变形,如今儿女都好,她不再天天一脸寡妇相,倒是很耐看。 正是周日,秦心秦华都在铺子里帮忙。 这边客源是学生多些,到周末闲的人多了,学生又没了,两相抵押,就和平日差不多。 柳爱平喜欢子女都在跟前的感觉,孩子都长大了,在跟前的时间呆一天少一天,她很珍惜。 秦心回来是认干亲的事情想跟妈妈说一下,却不知道怎么说,林天水说的摆酒席认干亲,盐城这边是有这种风俗的,并不太奇怪,认了干亲就是两家以一种固定的程式形成长期交往关系。年节两家都要走动的,秦心却有些担心妈妈,不知道她会不会不适应,或者多想。 没有想到晚饭的时候自己开口说这事,妈妈居然一脸惊喜。 “囡囡小时候身体多灾多病,我跟你爸就说要给你拜个干亲,本来相中村里一个老叔,结果礼节都准备好了,那老叔爱喝酒,去别人家喝酒从田埂里摔死了。没拜成。”柳爱平没有说后续的事情,其实是想给女儿再找一个合适的人,因为那个江湖骗子批命实在是说的可恶,什么早夭之类的,就算后来知道他是骗子,做父母的还是担忧的,不过就刚巧那老叔死了,结果村里还有些风言风语说是女儿克死的,没人愿意给秦心做干爹,怕也被克死了。 老公安慰自己说到城里找一个更好的人选,却不想到老公死了,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你的命弱,拜个干亲是很好的,对方人品如何?”十年前的事情了,柳爱平本来不抱希望了,想不到居然又有转机,柳爱平心底也有点迷信,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 “他是我同学的大伯,是我老师的朋友,应该还好,他没有结婚,自己没有子女。”秦心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解释了人品,其实一个人的人品你很难去定义好坏。 之前秦心拜了严老为师,跟老妈报备过的,秦心妈妈也没有特别好送的,栗子村秋天柿子长的好,柳爱平特意做了一些柿饼装好让秦心给老师送去。 严老挺喜欢甜食的,对柿饼挺喜欢,不敢多吃,对学生的心意也笑纳了。 回头柳爱平听女儿说严老喜欢吃甜食,年纪大又要好克化的,就想多做些这方面的糕点。 柳爱平厨艺很好,她以前就在家带孩子做饭,每天时间还多些,想尽办法弄各种小吃,可以说秦心父亲在的时候,她兄妹俩的生活是很不错的,父亲开明,母亲贤惠,家庭很和谐,可惜造化弄人。 这边柳爱平捣鼓着做点心想让女儿送给她老师,却不想捣鼓出甜心板栗的延伸产品,板栗饼,味道很不错,不过开始也就自家吃吃,品相好的送给严老,这时候柳爱平还没有想那么多,她的思维毕竟是家庭主妇模式的,不可能一下子就开到商业女强人模式,就像这边打算再开分店,也是被秦有才一家逼的,才开始爆发有实际行动力,否则柳爱平这样的性子最多也就说说,真要做,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严老很有名望,他创作的歌家喻户晓,柳爱平就是知道这点,她弄不太明白什么关门弟子之类的意思,就以为是那种老师上大课,女儿只是其中一员,女儿小时候就喜欢唱歌,老公在的时候柳爱平也送女儿去专业学习过,也不是特别专业就是那种兴趣班,没有指望女儿靠这个活,就是觉得女孩子有点才艺比较有气质。 既然是她老师的朋友,应该不坏,对于无儿无女这个,柳爱平没有吃惊,要是有儿女她才奇怪,因为拜干亲有点转嫁风险的意思,一般对方最好是个命硬的单身汉,因为古来就有认别人干亲对自己子女有妨碍的说法。 柳爱平很高兴的答应了,不过却以为林天水是个老头。 秦心纠结的不是林天水人品如何,虽然因为上辈子的原因秦心有些尴尬,不过相比秦心相处的其他人,林天水感觉还是靠谱的,就是觉得两家条件差许多,怕妈妈不适应,不过看妈妈没有放在心上,兴致勃勃的说要开分店,招小工,一脸自信的感觉,秦心也就没有再说。 这样的妈妈应该是能适应的,她脸上的笑容很好。 秦华那天在,自然是知道这事的,听妹妹说没有多插嘴。 饭后秦华送妹妹去学校,两人一路散步过去,却不知不觉又走到英华的后门,绕到了断墙上。 兄妹俩有悄悄话,每次都会到这里说。 今天天气不错,夜了,漫天繁星,也没风,就是有点干冷。 不过两人都穿的挺厚实的,有刚刚吃完饭,身上还热乎的很。 天冷了,断墙这里人更少,更安静了。 “哥,等再冷,有霜冻的时候我们就不能来这里了,路滑,容易摔倒。”秦心的手被哥哥握在手心,如同儿时一般,她走在身后,哥哥走在前面。 “嗯,我知道啊,倒是你,从小到大几乎是让你别做什么,你就可劲的要做,一直是拧巴着来。”秦华想到之前的妹妹,着实也是头疼的。 “以后不会啦。”秦心想起来自己曾经的作为也是很脸红的,浑身一副不作死不会死的状态,整日就作着要么搞死自己,要么连累家人。 感觉到今天哥哥挺高兴的,笑容比之前那微微挂着式的真诚许多,说实话看哥哥顶着父亲的脸,露出那样的笑容,秦心还是有点不自在的。 “哥哥,今天很开心?” “嗯,虽然大伯母的店又开了,可是一整天我看妈妈都很好,情绪稳定,还是跟平日一样笑容满面的,我觉得很好。”两人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秦华给妹妹把地方擦了擦,才让她坐下,兄妹俩并排仰望着星空。 “前段时间你给我钱,我一下子拿到那么多钱,有很多想法,好像有无数大门在朝我打开,你别笑哥哥,虽然比你年长,但是真没有接触过那么多钱。我一下子有点Hold不住了,什么都想做,想着用这些钱赚多少多少钱,想想就激动。后来大伯母到我们家旁边开店,我求了人帮忙处理了,我跟你说过。那时候看到那么嚣张的大伯母就轻而易举的服软了,又觉得有时候赚钱也没有用还要有权。” 夜,无风,少年的声音,有些沙哑,说的很缓慢,漫天繁星似乎都成了听众。 “真的,看到大伯母家就那样乖乖服软,那时候我的心又对权力产生了极大的*,可是你知道当我跟那个局长去莫家的时候,又发现有权也不是万能,在我们看来,工商局局长是很了不起的官了,可是他去见莫老爷子的时候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小心翼翼,后来才知道,王局长是靠着莫家才爬到今天的位置,各种关系交错复杂。” “然后呢?”秦心不明白哥哥说这一堆是什么意思。 “然后我觉得,我还是老老实实读书好了,我想过了,以后我想从政,光明正大,用阳谋,像妈妈,自己生意做的好是要紧的,就算没有大伯母家还有其他家,我总不能天天去找关系搞竞争对手,自己足够强了,也就不怕对手了。万事无愧于心,可以有手段,但是不能没有心。”秦华这一番话虽然是说给妹妹听的,实际上也是想说给自己听的。 他感觉到妹妹的不安,实际上他自己也不安。 没有父亲为他们挡风遮雨,家里没有大男人告诉他们该如何前行,他们只能自己摸索,会曲折,会犯错,也会改正,始终都要前行。 …… 秦心的认干亲仪式比较顺利,林天意夫妇操办的,没有像莫家那样浮花,来了一堆不相干的人,就是林天水的年轻让柳爱平吓一跳,不过柳爱平也很年轻,她如今自己赚钱,觉得挺好,钱来的干净踏实,背也挺直,倒是不卑不亢,没有人捣乱,连严老都出席了,现场很和谐。 说实话,林天水的心里是略坑的,赶鸭子上架,他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就一冲动跟着说了,就是想着不能有人欺负了她,他这辈子就没有这么冲动过。 冲动完就后悔了,后悔也来不及了,这人总是要为自己说的话做的事买单。 尤其是现在看着秦心穿着白色连衣裙,短发扎了个小揪揪,像个可爱的小淑女,眼神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风情,略沙哑的声音,乖乖的喊自己干爹的时候,林天水坐在椅子上,只觉得心痛的想哭,面上还要跟大伙抬着笑容。 好在叫完干爹,林天水送出了一枚玉佩,看着秦心乖巧的就直接接了挂脖子上,林天水又高兴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伸出爪子,光明正大的揉了揉秦心的头,头发软软的,他又想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林天水:别理我,先让我哭一哭…… 路人甲:有人欺负你宝贝女儿了…… 林天水哗啦从后背掏出一把斧头:人在哪?   ☆、第六十六章 :选秀 秦心也摸不清林天水的心思,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总觉得这场仪式的气氛略怪,貌似林天水不太高兴,可是说不高兴也不对,他脸上有笑容挺真诚的,感觉是没有那么高兴。其实秦心也略尴尬,稀里糊涂的就这么过去了。 柳爱平倒是淡定,实际上林家虽然有钱,但是不张扬,一家子都很和气,反而没有莫家那样处处彰显富贵,柳爱平对莫家也是熟悉的,说起来跟莫家算是两家通好,所以并不会如小门小户的人一般,遇到大场面拘束,况且她已经是寡妇,对别的东西无欲无求,只望自己一对儿女好,就是为了女儿她也要挺直腰板,不能让人把女儿看轻了去。 而且世人重颜,好看的人,初给人印象分都是不错的。柳爱平不卑不亢,说话得宜,容貌也好,让大家对秦心的感观也提高了许多。 秦华也来了,这段时间的经历让他成熟了许多,最开始他压抑自卑,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到后来,慢慢目睹着妹妹的改变,妹妹被退婚之后像是一夜之间成熟了一般,他只恨自己无能,可是又感觉妹妹在变好,直到妹妹给了他一笔钱,秦华不知道如何用言语形容,那时候他很心动,也很脱跳,甚至把持不住自己,各种想法都来了,他脑子灵活,人也浮躁起来,总想着走捷径,弄钱,弄权。再到现在,他已经慢慢平缓下来,觉察到自己的心态不对,他就越发注意起来。 身上没有过去那种自卑压抑的感觉,也没有前段时间的骄傲自大,真正的谦虚平和起来,一个18岁的少年身上能有这种气质很不容易,况且他长的也非常清秀,挺让人有好感的。 世人都说嫁女不嫁寡妇养大的儿子,因为这种人由于教育问题,心理总会有些扭曲,而且寡母婆婆也是比较难伺候,按照秦华之前的状态确实是这样,他聪明有能力,但是心理并不健康,总是憋着一口气,要么懦弱无为,愤世嫉俗,要么一条路走到黑。 好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发现走上岔路了,及时的回头是来得及的,检讨自己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连检讨都不敢,还给自己找诸多借口,有仇恨有负担,是正常的,人不可能没有阴暗面,端看每个人如何处理。 秦心知道自己的缺点,并不聪明,心机也高不到哪里去,唯一的优势就是多吃了一世的苦,所以她时时刻刻谨记,要脚踏实地的生活,一步一步的走。 秦华发现了自己的缺点,仗着有点小聪明,有点小钱,开始急功近利,他很快就反省了自己,并且经过这样的自省,整个人的气质更稳重了。 而余露,她正在经历她的苦。 上辈子余露是很顺当的,至少到秦心死,她都是表面顺当的,以后如何秦心不知道了。 余露长的不是特别美艳,但是属于耐看类型,小圆脸小鼻子很是讨长辈喜欢的模样,上辈子她没有整容,人缘很好,秦心退学,她顺当的从泰西高中毕业,然后考上了中北师范大学,毕业后在一个中专当音乐老师,当然余露在泰西上三年比人家上一辈子学还贵的付出不是为了拿音乐老师这份工资的,她很快从中专跳出来,然后拉了不少投资办了一所音乐学校,秦心那时候还去给她学校做过宣传。 其实女生选闺蜜,很容易选余露那时候那种,觉得可爱,不会让人防备心重,但是余露顶着现在这样一张整容过后的脸,跟她的心性倒是很搭配,但是却很会让同性防备。 再加上她的背景被她弟弟说破,她在学校女生缘很差,男生虽然还好,但是毕竟是高中时代的男生,如果全员皆鄙视,他们也不太好意思表现什么。 余露到了九中之后,并没有如她想的那样,成为学校的校花之类的,大家并不买账,所以她生活的并不如意,她从泰西出来,一切格格不入,让她很慌张,很不习惯。 再聪明厉害高智商,现在也只是一个17岁的女孩,社会阅历摆在那里,虽然可以阴阴自己的闺蜜同学,但是遇到大事,却没辙的。 她此刻守在父亲的灵前,不哭不笑,也没有伤心欲绝的模样,表面很是宁静。 而她母亲张玉花则哭的声音都沙哑了,弟弟余冠没有平日那吊儿啷当的模样,眼睛哭肿了,跪在母亲身边,一块烧纸。 凭吊的人都走了,人也送火葬场了,现在灵堂就剩下一张照片。 张玉花抬头看到女儿,容貌很陌生,眼神静的可怕,她是有些埋怨女儿的,老公开车很稳当,从来没有出过事,可是今天女儿要跟去,就出事了。 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老公走了她很伤心,埋怨也只能在心里埋怨,这个女儿一向跟自己不贴心,脾气也大,万一自己说了什么,她想不开,又是一桩事,看到她不哭不闹,这几天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张玉花也是心疼的。 老公走了,家里书刊亭也卖了,张玉花不会开车,也没有那么大力气每天搬书去卖,还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子女都要上学,以前家里还有一些积蓄,现在全花在女儿那张脸上了,张玉花有时候看着女儿那张脸,再看看灵堂上老公的照片,内心真的有想过,你怎么不去死,为什么死的是他,以后留下孤儿寡母该怎么过? 然而终究也只是气急的时候,会突然这样想,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身上掉下来的肉,要真出事,也是舍不得的。 张玉花很难过,但是子女都还小,她再难过也得撑起身子起来弄点吃的,孩子不能把身体熬坏。 热了点大家吃的剩菜,闷了新米饭,一桌子倒是挺像样,不过没有了好胃口的余大成,似乎大家都没有胃口,吃的很少,儿子还好,好歹吃了一碗饭,女儿就是对着一碗饭发呆,喝了一点水,张玉花有再打的埋怨,看到女儿这样也是心疼的,劝道:“你好歹吃一点,你要是病了,妈妈怎么办……” 还没有说完,她自己就哽咽了。 余露抬眼看了一下妈妈,又喝了一杯水,语气平静的道:“我不饿,妈我不想上学了。” 正在哽咽的张玉花听到女儿这么说,惊的直接打了一个大嗝,好半天才恢复过来。 “你说什么话,当初你爸爸好不容易塞钱托关系让你去九中的,你怎么不上学了,你成绩那么好,不要担心家里没钱,你大姨在超市上班,她这次来的时候跟我说了,让我也过去,每个月加奖金有两千块,别的不说,供你和余冠上学是够的,实在不够的话,不是还有亲戚,可以借一点。”张玉花以前没有正式去上班,就在家里煮饭,给老公送饭,有时候帮忙卖书。 只是摆摊这种事,她一个女人家做不来,力气不够大是一方面,以前有固定的书摊位置还好,现在要到处跑,她就更不行了。 余冠听到老妈这么说,他也开口道:“妈,我们不要去借钱的,我可以跟你一块去摆摊,我力气大。” 张玉花看到一向调皮的小儿子把袖子撸起来,抱着儿子放声大哭起来。 余露始终冷静,起身道:“你们都别说了,我不上学,余冠继续上学,妈妈也别去超市打工,钱的事情不要你们那操心,就这么定了。” 以前家里,余大成是做主的人,余大成什么好东西都紧着女儿,几乎全家都是以女儿为先的。 现在余大成走了,张玉花难得硬气了一回,看到女儿一副要出去的模样,也顾不上抱着儿子哭了,站起来,拍了桌子,大声道:“我还没死,钱的事情不用你一个小孩子操心,你明天就跟你弟弟一块去学校。” “我不去,靠你赚那点钱,买一件衣服都不够,哪一次大姨上门不是来打秋风的,她给你介绍的工作能好?向亲戚借钱?大姨二姨像是会给钱的人吗?还有爸爸乡下的兄弟,还欠着我们的钱,爸爸走了,他们没有一个开口说还的,倒是在那里问我们家还有没有什么值钱的,听到铺子都卖了,一个个吃饱了就走了。”余露说这话的时候面带冷笑,她家条件在泰西同学中是不算好,可是在亲戚中是顶好的,每次去走亲戚都是受吹捧的,现在父亲刚走,这些人的嘴脸都不一样了。 张玉花被女儿说的哑口无言,她本来就不是强势的人,要是强势的,也不会让老公把女儿惯成这样了。 “姐,我去摆摊,我会赚钱,以后会赚很多钱,反正我成绩不好,读书也考不上大学,你不要不读书,爸爸说你聪明,一定可以上好大学的。”余冠眼睛肿的就剩一条缝了,说话声音一如既往的蠢呼呼的,可是听的余露真的想哭了。 父亲走了,她呆呆傻傻的没有流一滴泪,却因为自己这个蠢货弟弟,说的泪流满面。 她不愿意让妈妈和弟弟看到自己哭的模样,背着他们开口道:“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余冠你别傻了,就你那样,在学校还好,出去摆摊,两天就受不住。” 余露开门出去了。 她擦干了眼泪去找江术仁。 “我要红,我要迅速的成名。”坐在江术仁对面,余露手上拿着一根烟,颤抖的点上,深吸了一口,吐出一阵厌恶,只有这时候,她才觉得心里平静了一些。 她知道父亲的死不是意外,不知道是莫家还是马家出手,因为她的一时想不开,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付出了父亲的生命,她要报复,她要让自己足够有能力报复。 江术仁很奇怪的看着余露,这个女孩变化太大了,最初看到还是一个甜美的邻家女孩,一下子变成这副模样,眼神冰冷中透着疯狂,不知道是受什么刺激了。 “你刚刚出道,也没有什么基础,不是科班毕业,胜在年轻,声音不错,容貌也出挑,想要迅速的红,只能走唱歌选秀这一条路,不过这个过程很长,你要参加了,去学校的时间就少了。”江术仁还是蛮喜欢余露这个性子的,很有野心,他的公司层次比较低,像余露这样,给她弄个大导演的电影主角根本不可能,配角都别想,路人甲也没有意义,选秀明星虽然以后发展空间会受限制,但是好歹红的快,如果能争到前三名,也是不错的。 “我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会处理好,只是希望江总能给我最好的指导,毕竟我刚刚出来,什么都不懂。”余露的手不再颤抖,一脸沉着。 “这个自然,我们公司以前也有送过选手去参加,经验是有的,最主要还是看你自己,虽然是唱歌选秀,考的不一定全是歌,还要看你个人表现,最好是能打动观众的身份背景,要比较励志悲惨,说话也是很重要的,除了打动评委还要打动观众,只要有看点,歌有唱的不错,前三不敢说,前十是可以争取的。”江术仁毕竟是混这行的,这番话,半真半假,真正选秀节目,还是有黑幕的,有时候足够有背景,也可以一路夺冠,不过他公司不会花那么多精力去给余露弄个冠军,要看她自己表现能走到哪一步再说。 余露很需要爆发,她压抑了太多的情绪,江术仁也感觉到这一点,对接下来的安排也很是期待。 最后江术仁给余露安排了参加蝴蝶之声的海选,并且让詹梅给余露培训。 不过一个羊也是赶,两个羊也是赶,既然余露准备参加海选,江术仁虽然看好余露,但是也不愿意浪费资源,又让公司另外三个小姑娘也一起参加了选秀。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记者:请问你姐姐是为了你能上学才辍学去唱歌的吗? 余冠:姐姐,我真的不想上学,求你了,换我去唱歌吧……T_T。 记者:……   ☆、第六十七章 :上京 余露的自身条件摆在那里,容貌也是花了大价钱,思密达过的,轻而易举的过了海选。 经过父亲的事情之后,她更加沉稳,没有以前的浮躁,她以前很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家是摆地摊的,处处装的很有钱,条件很不错,这种装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虚荣,也是负担,性格上难免会带出来一点。 捧高踩低做的很明显,给人感觉不是很好,而经此一事,她反而豁出去了,江术仁也给她身份背书,父亲车祸去世,她一个刚刚满18岁的女孩要撑起全家的负担,热爱音乐,心地善良,孝顺体弱母亲,照顾年幼弟弟,她的声音甜美,容貌整的也美,看着余露轻而易举的过了海选,江术仁信心大增,不过另外三个女孩表现就有些差强人意了。 有两个海选都没有通过,还有一个通过了海选,但是分数并不高,也有些勉强,不过好歹是有两人通过了,也算是不错,毕竟盐城也是很大的一个城市。 而且余露海选的视频还播出来了,播放谁的也是有讲究的,否则参加海选那么多人,全部播下来,电视台别的节目也别播了,就这一个节目了。 一般海选遇到特别搞笑的,或者特别有潜力的,就会截取一段视频整合播出,真正能走到最后的,都是从最开始海选就开始积累人气了。 秦心还在中规中矩的上学,她拜了严老为师,严老也开始布置一些正经的功课,教她怎么练声,发声,只是严老身体不济,大多数时间都是秦心自己练习,他在一边瞌睡,似乎秦心在身边的时候,他睡的很踏实。 不过严老虽然嗜睡,但是人绝对是很靠谱的,秦心的课程很忙。 有一次秦心意外看到电视画面里面的余露,愣住了,完全不像,但是名字是那个名字,眼睛还能依稀看出一部分。 严老看到秦心盯着电视,是海选的片花,摇了摇头道:这个不适合你。 秦心本来也没有想去参加选秀,她是吃足了娱乐圈的亏的人,不会真像一个17岁的小女孩一样,觉得自己去就能红,不过因为看到余露惊讶多看了几眼,却被严老误会了。 在严老看来这种选秀节目哗众取宠的意味大于音乐本身,真正要做这一行,想通过选秀走捷径成功几乎是不可能的,哪怕有几个碰巧出名了,但是却走的不远,还是小道,他既然教秦心了,就希望她走正道,一步一步的提高自己,这才是真正的捷径。 秦心别的没有,耐心毅力是有的,严老说的有些她领会的不好,她就多练习,练习到明白为止。 严老一翻说教,见秦心真的听进去,他很高兴,他以前也收过学生,一些孩子有点能耐就容易骄傲,不知道天高地厚,现在也有点名气,但是严老却非常失望,那时候他觉得他只是老师,不是父母,能教学生功课,却帮不了学生做人,也不愿意多说。 而秦心是他的关门弟子,严老也不希望自己老了还败坏名声,对秦心却要求高了一些,好在目前为止秦心都很让他满意。 原本觉得秦心天赋不够高,他年轻的时候就欣赏那些有天赋的,哪怕性格不羁一点也无所谓,可是一辈子过下来,发现那些性格不羁的娃一个个都把自己折磨的要死要活的。 严老是彻彻底底的认识到,先会做人才会做事,这么一段时间观察下来,小姑娘挺好,天赋是其次,性子好中正平和,严老教的愈发用心。 秦心这里功课非常多,一周有两天都在严老这边,有时候林天水也会过来,严老听琴睡觉,他坐在一边,翻翻书,听着琴音,也算是一桩雅事,如果能忽略严老的呼噜声,会更雅一点。 而那边莫兴宁火速出国了,原本是跟马复香一块回国的,现在走的时候只有一个人,马复香留了下来。 她情绪其实有点复杂,莫兴宁就这样走了,走的很匆忙,都没有跟她打声招呼。 她也觉得回国一趟,世界观都乱了,本来就是喜欢隔壁的帅哥,各方面都中眼,帅哥又本分,一直对自己彬彬有礼,更让马复香一头扎进去了,其实人就这样,要是一开始莫兴宁就大大方方的追求马复香,马复香或许已经因为一些生活琐事跟莫兴宁闹崩了。 两人虽然住的近,但是心却是有距离的,莫兴宁在马复香眼里,像是一个散发着清香的黄瓜,而且就挂在不远处,等着她靠近点就可以采撷了,马复香就这样一步一步走近。 在这一点上,莫兴宁是没有用什么心计的,他本质是个比较有野心的男人,更希望自己努力进取,完全没有想过要靠马复香怎么样。 上辈子,马复香可以说整整跟莫兴宁暧昧了两年,两人才成为正式男女朋友,这份感情是经过时间考验的,莫兴宁没有秦心的干扰,学习进步,老爷子支持,两人关系水到渠成,很稳定。 可是这辈子,莫兴宁自己心神不定不说,跟马复香也相处了不到半年就回来,两人关系也并不太稳定,马复香的父亲又是刚刚暴富,看谁都带着有色眼镜,而莫兴宁之前的事情也没有冷却,天时地利都不占,最后骑马惊马又失了人和。 马复香的世界里终于出现了莫兴宁以外的男人,而且出场的画面是那样的美好,骑马而来,如同真正的白马王子一般。 她骨子里是有一些诗情画意烂漫色彩的,否则当初也不会那么喜欢莫兴宁,因为那时候她觉得莫兴宁像是上天注定出现一般,一个国家那么大,两人要成为邻居,本身就是一种特别的缘分,像是千里来相会一般。 可是祝军的出现比莫兴宁震撼多了,莫兴宁马术不好,祝军马术却是非常好的,马复香性格开朗活泼,平日自己各种运动都很不错,而祝军是从小就被丢在军队里打磨出来的,那身手比普通人都要好许多,五官也坦荡帅气。 这人就怕对比,不对比各个都是好人,一对比就毛病出来了。 再一个,就是从小到大,基本上周围的人都围着她转,长的好看,家境好,家教也好,人也聪明,几乎没有什么缺点,第一次遇到一个不在乎自己的,也让马复香有一股别扭劲。 严格来说这是一种抖M症状,在国外莫兴宁不太搭理她,她心心念念的想跟莫兴宁相处,然后莫兴宁带她回国接受了她,她就没有那种期待的感觉了。 祝军救了她,却完全不理她,就激起马复香的这种奇怪的心理,当然抖M也是分对象的,莫兴宁刚好英俊斯文,祝军刚好英俊潇洒,如果是个乱七八糟的人,也抖不起来。 总之就是马复香去找祝军了。 祝军上课,马复香在他教室门口等他。 马复香穿着灰色紧身毛衣,袖子是兔毛的中袖,搭配深蓝色缎面齐膝连衣裙,鞋子也是蓝色系的高跟鞋,毛衣上搭配了一条夸张的珍珠项链,一头黑色长发,站在校园里,十分恬静美好。 她给人一眼看上去的感觉就是气质很好,大家闺秀的模样,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不疏离,很甜美。 祝军的模样跟莫兴宁比,其实没有他帅,因为莫兴宁很注重自己的外表,五官也很立体,穿着很精致,但是祝军属于比较随意一些的,也不会往脸上抹东西,平时坐在教室里,其实看着有点呆。 但是马复香越看越喜欢,喜欢一个人,什么都是好的,之前觉得莫兴宁那样冷淡的模样很英俊,现在看祝军这样呆兮兮的也特别可爱。 马复香是引人注目的,不仅家教好,小小年纪就出国留学,成绩亦是很好的,整个人气质摆在那,空谷幽兰一般,就算是容貌一般也不错了,况且她容貌也长的好,算得上全面发展。 一下课,祝军出来,马复香就走了上去,大大方方的,一点不扭捏。 祝军压根没有注意到马复香,不是他孤僻,他在京都大院的时候朋友也不少,但是来泰西只是上学的,又不用他拉帮结派做什么事,况且这边风气实在不太好,祝军除了最近跟莫兴远那中二关系不错,并没有太多其他朋友。 而秦心基本不会到他教室门口等他,秦心很忙,也要上课的,两人要是课后约了一块吃饭,也不会是到教室门口。 至于教室门口多站了一个人,祝军压根就没有看。 马复香就这样华丽丽的被忽略,看着祝军从自己面前走过,她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 当然她特意过来,不会就这样放弃。 马复香的礼仪是极好的,走上前跟祝军打招呼。 邀请祝军去她家吃饭,她父母都很感激他,希望能一块吃顿便饭。 她不像秦心,秦心以前喜欢莫兴宁,全都写在脸上,死缠烂打的,而马复香却如同清风一般,很懂得把握这种距离,让你很难去拒绝她。 只是从来没有被拒绝过的马复香,再次被祝军拒绝了。 “不用了,只是顺便而已,我还有事,先走了。”祝军这毛头小子以前没有谈过恋爱,跟秦心正是开始阶段,他还忧愁马上要寒假了,好久都不能见面,少年心性,恨不得每天多见一回,自然没有空搭理马复香。 马复香却不是那么好拒绝的,一路跟着他,祝军身材高大,马复香淑女娇小,走在一块,很是郎才女貌登对。 正是放学的时候,来往的学生也多,泰西并不禁止恋爱,像这样两两走一块的不少。 马复香长的出挑,祝军也很阳光,两人还是很显眼的,显眼就惹眼,偏偏祝军班上还有一个惹眼的胖子,贾青青。 贾青青被余露吭了一回,当时就报复回来了,还顺便同情了一把同样被余露吭的秦心。 而女人的情感实在是很微妙的,一旦有共同的敌人,就会不自觉的靠近,哪怕之前贾青青还嘲讽过秦心,现在却觉得秦心顺眼的很。 况且自贾青青爆发了一回,朋友倒是多了起来,毕竟泰西是个很功利的贵族学校,家长送孩子来这里不纯粹是为了上学的,以前胖子贾青青不显山露水的大家都忽视她,倒是余露碰巧想要一个可以衬托自己的闺蜜,看中了贾青青。 以前贾青青很想和大家做朋友,混进班级那一群漂亮女生的圈子里,现在被余露刺激一下,谁都不信任,反而就看秦心顺眼了,时不时还去找秦心。 秦心时间不多,贾青青找她的时候她都在做功课,不过秦心喜欢打篮球,胖子贾青青居然也喜欢这运动,她那肥胖的身躯居然还会三步上篮,投篮还投的颇准,两人也算是球友。 熟悉了自然知道秦心跟祝军相处的好,两人每天一块起来跑步,有没有刻意隐瞒,有心知道的都知道了,开始余露还那里流传祝军是接盘侠,什么货色都要,可是余露走了,秦心却在大家的眼中越来越好,再有国庆晚会唱歌的惊艳,大家还羡慕祝军眼光好,下手快。 贾青青是最看不上抢人男友的事情,要知道许铭郝是她的初恋,对她来说绝对是人生的阴影。 看到马复香,长的这么漂亮,一副娇滴滴的模样,她就先不待见了,也可以理解为同性相斥,摔,居然长的比我美,不是好人。 再看到她眼巴巴的去找祝军,贾青青就更不爽了。 她肥硕的身躯硬是从后面挤到了两人中间,把马复香挤开了,对祝军道:“你没有约秦心一块吃饭?” “没,秦心今天去她老师那了。”彪悍的贾青青在学校是一个很难让人忽视的角色,何况是同班同学,偶尔也见她和秦心一块,祝军对她脸色还是挺好的,甚至比马复香亲切一些。 马复香知道秦心,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却是下意识的忽略了她,这会子听贾青青提起,心中不快,怎么到哪里都有她,面上却还是一脸浅笑,也不搭理贾青青,只是对祝军道:“明晚我来接你。” 不等祝军拒绝,她就小跑着离开了,还回头挥了挥手,阳光下,笑容很美,小跑的背影亦很娇憨。 贾青青就不喜欢这做派,自己都明晃晃的提秦心了,你一副不懂的模样,表演自己的天真可爱,秦心那女人蠢归蠢了点,也比你这样假模假样的好。 她一脸凶神恶煞的看着祝军。 祝军都有点头痛,难怪小叔说女人最难搞,他什么心思都没有,这就成恶人了。 秦心不知道自己看中的嫩牛被别人看上了,正在努力挥锄头挖,她着实很忙,那边之前侯导拍的电影还有一些后续的镜头,需要去京都那边,还有就是楚侯生希望她来唱主题曲,就等着她期末考结束就要北上,秦心有些担心母亲和哥哥,老师年纪也大了,处出了感情,要分开居然有些不舍,不过想到去了京都能看到顾师兄,又觉得挺高兴的。 而且这是秦心重生后第一回出远门,还是去京都,娱乐圈最热闹的地方,秦心上辈子的是是非非大多是在京都发生的,倒是让她有些感慨,不知道再去会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家里有点事,明天争取恢复两更,嗷嗷,谢谢亲们支持。   ☆、第六十八章 :期末考 马复香让父母准备好的晚餐,祝军压根没有去。 不是他不礼貌,他已经拒绝过了,虽然当时马复香的背影很娇憨,笑容很美,可是这也和他没有关系,祝军在某些方面是很死板的,或者说有点机械,说一是一,不懂变通,所以他爷爷才不放心他,把他丢到泰西来适应一年。 别人家担心自家的孩子太活泼,不小心会学坏,而祝家居然隐隐的期望孙子应该学坏一点,连祝军老爸祝英虎都觉得儿子太蠢,不像自己。 祝军妈妈康雪拿着锋利的手术刀能在手上转圈圈,技术是杠杠的,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儿子太蠢,不过有时候真想拿刀子把儿子头盖骨掀开看看,里面装了什么?真是会被蠢哭。 这是有案例的,案例还比较多,就说中学军训结束,康雪难得做了一个大手术,想去接儿子一块吃饭,到了校门口,看到儿子居然跟一个小女孩在说话,祝军妈妈很欣慰……做过家长都懂的,如果两小男孩小女孩说话,男孩是你儿子,你就骄傲的不得了,我儿子厉害,可是如果女孩是你儿子,你就担心的不得了,这么小别被骗了。 然后她就天雷了。 女孩:我喜欢你。 祝军:我不喜欢你。 女孩:为什么?(泪珠在眼眶打转) 祝军:你正步踢的不好。 女孩一脸斯巴达,扭头跑了。 康雪也斯巴达了,这是什么理由?正步踢的不好,部队里所有的少年正步都踢的好啊,儿子喜欢正步踢的好的?再深想,康雪整个人都不好了…… 所以马复香其实应该庆幸,当时祝军只是拒绝了,没有挑她的错。 马天奇很不高兴,马天奇现在的钱可以让他全家舒舒服服的用一辈子,有了钱就有更高的理想,钱是男人胆,他这会子觉得女儿配谁都绰绰有余,没有想到这个小子居然会不赏脸。 这种感觉十分的憋屈,做父母的都这样,人家要追你女儿,你不高兴,可是人家压根不愿追,你更不高兴,我女儿哪点不好了? 马家父女俩气压都很低。 马复香是从来没有遭到这样干脆的拒绝,她其实不知道祝军什么复杂的身份,纯粹就是少女心性,学的国外的很开放,喜欢一个人就大胆表白。 而马天奇就想的多了,他觉得是祝军看不起他,不就是京都来的,你爷爷再厉害,也退休了,你大伯是一省大员也管不到盐城,你父亲在部队里跟外界也没关系,就这样,凭什么看不上我女儿? 其实这就是马天奇赌气了,最近他真的有点飘飘然了,以前对岳家还是非常恭敬,现在已经有点想平起平坐的意思了。 马天奇的妻子杨若的父亲,他的老丈人杨中淮以前是盐城的一把手,现在退了,能量还是很大,因为杨中淮是从京都过来的,他还有一个弟弟杨中海,却还是在京都,且还没有退。何况还有杨若的哥哥,也就是马复香的舅舅,杨文明如今也是盐城上层干部,有这等身份,跟祝军也算是配的上了吧,那小子居然不给面子。 他还真就咽不下这口气。 不过他咽的下,咽不下,都跟祝军没有关系,祝军这迟钝的货根本不知道,自己一不小心惹了个祸。 泰西要期末考了,泰西平时的氛围都是十分轻松的,可是再轻松到考试这几天总不那么轻松。 秦心虽然时有请假,但是绝对算是好学生,她也希望自己满意的交一次答卷,妈妈喜欢,好多父母只要看到孩子成绩不错,对孩子做事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次半期考,秦心的成绩是在班级中等水平,也算是不错了,泰西虽然平日看大家读书不认真,但是大家资源丰富,有不会的,家里私教一个个排队教,不怕你不会。 所以泰西看着不着调,整体水平还是不错的,中等的分数放到九中就是高分,跟重点中学英华水平不相上下,能中等成绩,考二本是绝对没有问题了。 秦心有些偏科,数学不太好,地理也学的一般,语文很好,她以前语文成绩就不错,英语以前不行,现在也赶上来了,有过一世的经历,混娱乐圈也要有点技能,很多明星红了出国,秦心出不了国,认识几个外国朋友是可以的,别的收获没有,英语口语倒是练出来,语言这门学科,只要你会说,找到感觉就跟打通任督二脉一般,之后学的就非常快。 历史和政治背的多,尤其是政治,思想教育,秦心可是真正在监狱里学这门课学了十年,想忘记都忘不了,现在的课本跟以后的基本没有大变化。 两天的期末考考完,就要放假了,泰西的效率很高,第三天就出成绩。 照例是红榜公布。 秦心考了班级第八名,班长徐建居然排在秦心后面,第九名。 陈玉第三名,她那么努力,考这个成绩是应有之义,大家不奇怪,可是看着平时玩的挺嗨,还准备出国留学的林嘉居然考了第二名,秦心就不得不牙疼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智商真的是硬伤啊。 宿舍就三人,秦心满以为自己考的很不错,回去一对比,自己就是垫底的,真是,那种忧伤说不出来。 陈玉脸上挂着笑,只要考年段前二十,就可以继续免费就读,她的成绩刚好在二十名,再加上,前二十还有一些家境不错的,不需要申请免费的,按照顺序往后推,一般考前四十名就能拿到泰西的助学金,二十名是稳稳的。 林嘉看到垂头丧气的秦心,忍不住捏了她的脸颊,跟掐果冻一般,入手嫩滑无比。 “别装了,你天天请假考第八名,很不错了,你没有看到班长徐建脸都气歪了,他平日老说你请假,不正经上学,拖班上成绩的后腿,结果考的居然不如你。” “班长还管这个?”秦心还有点小惊讶,她以为泰西的班级不管这个的。 “拿着鸡毛当令箭,还不是他想要竞选学生会会长,下学期高三的学长学姐就要退休了,他想要竞选,必须拿出成绩,我们班的成绩也是他竞选的资本之一。”林嘉平日不像陈玉那样只读书,跟班上同学关系挺不错的,消息来源多。 “听你这么一说,我居然觉得我考的太好了,有点可惜啊。”秦心开了句玩笑。 又被林嘉一阵□□。 “对了晚上我大伯叫你一块去吃饭,庆祝考试圆满结束。”林嘉说这话的时候脑门有点滴汗,她都不知道说了几次这话了,每次一个单元考,大伯都要帮她们庆祝一下,也不知道大伯哪来的那么多时间,早上英语测试,摔,下午大伯就说庆祝你们英语考试圆满通过……一起吃饭吧。 秦心也抹了抹额头那不存在的汗…… 转头问陈玉:“你什么时候回去?不如晚上一块吃饭吧。” 终于考完试,陈玉脸上笑容也多,乖乖的点头了,没有说回去,只说城里有亲戚,要去亲戚家几天。 秦心因为上辈子的缘故,对陈玉一直很注意,一个人的心性如何跟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陈玉的心性不错,但是也有些压抑,死读书,秦心其实看着陈玉有点感觉像看到自己的哥哥一般。 哥哥以前在学校给人感觉是不是也是这样,整天缩在一个角落里看书,成绩很好,却没有人缘,有些自卑有些脆弱,又自尊的要死,不愿意得到别人一点帮助,生怕接受了帮助招人看不起,宁愿自己难着,挨着。 陈玉就这样,她愿意帮助别人,帮助别人的时候很高兴,却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在宿舍,秦心和林嘉都知道她这毛病,不会做的要施舍一般,对同龄人来说,自尊大于好处。 平日吃东西一块分,陈玉要买什么吃的,她们也不会拒绝,有时候一块出去吃饭,尽量做到公平。 秦心其实偷偷去查过陈玉的家,她母亲早逝,父亲再娶,然后还生了个儿子,儿子在读小学,就是个小霸王,家里宠爱的不行,她继母对陈玉还算客气,没有打骂之类的,但是对于陈玉上学总是有点话说,说家里没钱了,一个女孩子要那么高学历没有用,在城里这话不好,但是在乡下还是中听的,陈玉父亲没有多大见识,对女儿也是有感情的,只是敌不过虎头虎脑的儿子。 女儿再聪明也是要嫁出去的,而儿子才是撑门户的,再加上陈玉每次回去,她继母就不高兴,总要闹腾,继母闹腾,熊孩子就闹腾的更凶了,这让她父亲很不高兴,总觉得女儿每次回来就家宅不宁。即使放假了,也托人带话,让陈玉在外面看看可以打工不。 这样的家庭环境,可以理解陈玉压力为毛那么大,别人不好好读书,顶多回去被家长说一句,她不好好读书就再也没有机会读书,她是在用读书赚自己读书的机会。 也可以理解陈玉为何后来都在法院上班,居然还会因为老公出轨自杀,陈玉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女人,她自己其实挺优秀,长的清秀,学习成绩也好,工作能力也强,她选的丈夫一定是找一个最有安全感,最老实的,结果却遭遇了背叛,她没有父母的疼爱,全心全意就只有丈夫一个人,丈夫的背叛不仅仅是出轨,对陈玉来说,是她整个世界的崩塌,所有信念的摧毁,所以她选择了自杀。 其实很多事都是一念之间,秦心也想过,如果当初自己不自杀会如何?继续在监狱里?再熬几年出来?可是对秦心来说,真的是生无可念了,哥哥和妈妈都死了,连偶尔会来看自己的陈玉也走了,她本来想着坐满十年牢,好好的出去,好好的生活,重头开始,可是上天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所以她自杀了。 如果再来一次,秦心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勇气割开自己的手,听着那鲜血滴答的流淌…… “你反正还没有回家,不如先陪我去京都吧,我一个人去,有点害怕,可以给报销食宿和路费的,就上次我去干活的那个公司。”秦心问陈玉的意见。 陈玉有点心动的,很想去京都看看,她长这么大都没有出过盐城。记得家里照片里,妈妈有去过,她和爸爸刚刚结婚的时候去京都玩过,还照了相,陈玉很想去妈妈走过的地方看看。 而且寒假比较短,打工也赚不了多少钱,学习也不能落下,寒假也是要复习的,对林嘉来说轻松考上第二名,陈玉却觉得一点不轻松,她自认不聪明,要多学才行。最主要的是她会算账,她数学学的好,不像秦心数学是短板,陈玉恰恰相反,对数字很敏感。 泰西的助学金挺多的,除了学费还包了平日的生活费,陈玉都自己存好,她在学校吃饭,基本没有花销。 她虽然在家里受气,却也不是包子女,没有自己省吃俭用,还把助学金给家里,她父亲不给她钱,还是有些愧疚,不知道女儿有钱,也没有开口要,陈玉的继母只是不喜欢老公前妻的女儿,倒也没有坏心到赶尽杀绝,也就是个普通自私一点的女人,考虑一件事的时候以自己儿子为主。 自己身上存了这么久也有一些了,跟着秦心去京都,如果要自己花销也够,她说要考虑一下,明天给秦心答复。 秦心也感觉陈玉心动,想着晚上吃饭再游说她,难得她会心动,而不是一口气拒绝,就是有门,要是陈玉跟自己一块去,妈妈就放心许多,不会太担忧了。 祝军打电话给秦心约一块吃饭的,结果又被林天水捷足先登,他也只能咬牙,忘记了,每次考完试,秦心的干爹都屁颠颠的要一块吃饭,幸好是大家一起吃的,秦心也带祝军去过,两人是各种不对盘,一顿饭下来,简直就是要拿着叉子叉对方眼睛了,偏偏秦心一无所觉,还笑呵呵的看着这场景道:“干爹,你对祝军比对我还好,明显你更喜欢他。” 祝军都吐血了,喜欢你妹,谁喜欢老男人啊。 林天水肺都快吐出来了,喜欢的女孩子带着男朋友来见面,这个场景真是虐心,他只觉得他的人生一次比一次虐,慢慢的居然被虐习惯了,只要看着她高兴就好。 因为陈玉也一块,相当于舍友聚会了,秦心就没有叫祝军了,其实秦心想给祝军一个惊喜的,她也去京都,还没有跟祝军说,就看他这几天跟蚂蚁一样爬来爬去的感觉,秦心有些不厚道的暗爽。 没有女朋友的约,祝军居然接到老爸的约,吓一跳。 不过自己要回去了,老爸要一块吃顿饭,也是正常,老爸问自己为毛好久没有去部队了,祝军还有些心虚,呵呵,在追你儿媳妇,没空。 祝英虎其实也觉得有些奇怪,自己在部队里,跟盐城的官场其实没有太大关系,军政两条路,纠缠在一起反而不太好,不过也不是全没有关系,总是系统内的,还是有牵扯的。 他居然收到了杨家的邀请,杨家在盐城就是地头蛇,盘根错节,虽然盐城的杨家不成大气候,但是在京都的杨中海却还是实权派的。 祝英虎就算看不上杨家这一支,也要给杨中海面子,毕竟他是自己哥哥祝英保的老上级。 而且人家是一副家庭聚会的邀请,祝英虎初入盐城并不太好打开局面,开了个局,也不算太顺,如果有杨家支持会好许多,不过人家一开始都不搭理自己,现在都来了半年了,才邀请,是想看一段时间自己的笑话?还是其他? 面貌忠厚的祝英虎使劲的开动脑子想这前因后果,却没有想到促成这次会面的导火索居然是自己那蠢儿子。 当然杨家也是有想跟祝英虎接触的意思,不过没有个名目,听到杨若回来告状女儿马复香被欺负的事情,等于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第一次会面到家里来,显然有点不合适,况且又有马复香在,杨文明让秘书选一个高雅又安静的地方,秘书把会面定在了伊皇会所,杨文明觉得挺合心意的,那里他也去了几次,很不错,没有乱七八糟的人,环境也好,格调够高,就算是京都来的,也不丢人了。 而伊皇会所却是林天水开的,林天水有个固定包厢,专门给干女儿侄女庆祝考试成功用的,恨不得秦心天天考试,他天天一块吃饭。 什么念想都不能有,见见总可以了吧,林天水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祝军听老爸说吃饭地点,还有些窃喜,等会不小心偶遇秦心,一定会把林天水气死,心中莫名很欢乐……不过很快他就知道幸灾乐祸是会悲剧的……   ☆、第六十九章 :吃饭 杨家很看重这次聚会,当然不是因为要给马复香安排相亲,马复香是杨文明的外甥女,外甥女再重要也比不过自己的前途。 其实祝军过来泰西,开始杨家还没有注意,他来的实在太低调了,倒是马天奇想去查祝军,用了杨文明的人脉,才惊动了杨文明。 杨文明自己有儿子,儿子今年读高三,不过他为了表示自己的清正廉明,给儿子选的是英华,并没有把儿子送到泰西去。否则还能让儿子结交一下,他对儿子杨晖期望很大,教育的很尽心,虽然有些后悔错过这样的机会,不过杨文明没有想要儿子转学的念头,让儿子去刻意结交人,生怕影响儿子的心性,不过今晚也把儿子带了过来。 马复香的父母没有来,虽然杨若是杨家女,但是嫁出去了,嫁给一个商人,也就算外人了,第一次约见祝英虎,还是七扯八扯的京都杨文明舅舅的杨中海的关系,算是自己人见面。 考虑到祝英虎妻子也没有过来,杨文明也没有带妻子,就带上了儿子杨晖,外甥女马复香。 杨晖长的很斯文,高三年纪,戴着一个金丝边眼镜,坐姿很挺拔,他们先到了,就在包厢里跟表妹马复香聊天。 马复香是出国上的学,算见识多广,表兄妹比较有话说,不过杨晖被杨文明要求的太严格了,人看上去比较呆板,而且高三了似乎才发育,处于变声期,声音也是鸭公嗓的状态,马复香并不太喜欢这表兄,只是想到一会能见到祝军,又挺开心的,想不到两家居然还是世交。 她和外婆舅舅家很亲,大多数交际都是外婆家带着的,马复香一点都没有自己是马家人的自觉,还是把自己当作是杨家的。 杨文明是盐城的副市长,盐城是大明省的省会城市,而祝英虎是盐城分军区一把手。 两人级别上祝英虎高一些,要说群众熟悉的,一定是杨市长,毕竟杨文明跟盐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祝英虎的工作还有一些保密性质,不常在公众面前露面。 而且杨家是盐城的大户,杨中淮当初就是在林天水父亲病逝后接班上任的,虽然现在也退了,但是各个岗位上总有安排一些人,所以杨文明虽然是副市长,确实实权派的,而不是那种架空挂名的,有些时候甚至比市长还强势。 父亲还没有到,杨晖和马复香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看着手表,晚上有一场球赛,好不容易放假可以看直播的,结果被老爸拖来应酬,杨晖有些心不在焉。 马复香更是心不在焉,时不时的想去卫生间补个妆,又有些不好意思。 那边林嘉,秦心,陈玉一块到了,林天水早就安排好饭菜了,秦心不喜欢吃太甜的甜食,但是又挺喜欢吃糕点的,林天水特意花高价去老字号的糕点店挖了师父过来,专门做这种不甜的糕点,每次秦心来都事先准备。 林天水觉得秦心大概是自己前世的情人,所以今生成为自己女儿,来了未了情。 他虽然觉得有一种很酸涩的感觉,可是能这样光明正大的相处,他也挺开心的。 而且因为喜欢一个女孩,就希望她健健康康的成长,不舍得她有一点委屈,所以尽管看到祝军碍眼,林天水也没有干涉,年轻女孩子要有自己的交际圈,他从来没有想过以爱之名去禁锢一个人,那样就不是爱了,他自己在很微妙的处理自己的感情,也算是一种锻炼了。 每次秦心去严老那边学习,林天水还担忧太远了,恨不得让严老搬到市区里来。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严老那懒骨头,很不耐烦听市区里汽车的吵杂,除非是邀请他逛古玩店,否则很少能把他搬动,打麻将他都是在自家开局,不愿意出来打。 上次出门真的是为自己弟子长脸,很是难得。 秦心一行人进了包厢,有服务员帮林嘉和陈玉拿包,拿外套。 而林天水一脸笑容的站在秦心身边,抢了服务员的工作,絮絮叨叨的道:“外边这么冷,你外套这么薄,明天去给你买厚点的,这包也有点重,要不要换个轻的。” 秦心一头黑线。 林嘉已经忍不住了,“大伯,这外套是你上周买的,包包是你上上周买的,借口也是这个,你不能换一个啊。” 陈玉在一边也笑了。 林天水解释道:“你们还是小姑娘,多穿点对身体好,衣服是我上周买的,说明我买薄了,包是不能拎太重啊,太重以后肩膀一高一低,不好看,下回还是给你买双肩包,双肩包好。” 脱了外套,放下包包,秦心里面穿了一条迷彩色牛仔裤,上身穿了一件贴身白色毛衣,脚上是一双小羊皮军靴,头发本来长长了点,秦心又去剪了,乱乱的顶在头上,整个人非常高挑帅气。 看到秦心坐下,习惯的去拿糕点,看她吃的开心,林天水又忍不住揉了揉秦心的脑袋,这是他身为干爹唯一好意思动的地方了。 陈玉来过一次,没有那么拘束了,林嘉对自己大伯这怪异的模样,归结为大伯没有孩子,大概是把秦心当作婴儿伺候了,恨不得给她装个尿不湿和围兜神马的,她每次都不忍直视,真的不敢相信大伯智商降的这么快,家里没事么?同时愈发觉得自己要好好学习了。 好在林天水抽风也是间歇性的,不会一直抽风,吃完饭,聊天的时候就正常许多了。 各抒己见,林嘉本来就喜欢大伯,大伯很有远见,自己不懂的问大伯基本都有答案,而且讲的比老师好。 秦心开始挺不好意思问的,不过看林嘉成绩那么好,不懂都问,她也没有再害羞。 之前她投资的那笔钱,被姚丽丽说破,当时并没有解释,那些都是不相干的人,秦心也没有必要解释,不过后来认了林天水为干亲,秦心还是坦白了,自己这就是投机,赚了一点钱,在林天水眼中都不够看。 所以每次吃完饭林天水都会给秦心灌输一些生意方面的事情,秦心实在是不如林嘉开窍,听的半懂不懂的,闹的林天水都不知道怎么办,原本听到秦心买了大钢机械的股票,还高兴的以为自己捡到商业天才了,后来发现纯粹是瞎猫碰到死耗子,小丫头对这些根本不懂。 可是就算她一脸认真的听着,看那眼神,林天水也感觉到,她还是不懂,实在不懂也不能强求,人各有优缺点,大不了自己多辛苦点,赚多点钱,保证小丫头衣食无忧就好了,她喜欢弹琴就弹琴,喜欢唱歌就唱歌。 其实秦心真的是心虚,林天水说的很清楚了,林嘉一直点头,陈玉也明白了,她还是跟听天书一样,还不如严老说的那些,只能每次看林天水他们聊完,她殷勤的泡茶,或者给他们弹琴,秦心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虽说不懂就学,可是真的没有这方面天份,努力的学也是比较迟钝,也不可能说重生了就有金手指,大手一挥,就赚了一两个亿,根本就是做梦。有些东西可以学,有些东西却真的学不会,你让一个数学真的很烂的学生去搞金融投资,开玩笑,金融投资又不是她爸爸开的,不添乱就好了。 秦心在这一点上很明白,她也没有强求,也没有自卑,毕竟她唱歌表演弹琴都比较有天赋,身手也好,秦心觉得这是自己的有点,不用妄自菲薄。 这边吃完饭了,那边杨副市长和祝英虎父子也展开了友好的初次见面。 马复香还是很拿得出手的,容貌好看,又不是妖艳的那种,很端正,行为举止也非常大方。 杨文明看到祝军,上来就夸:“果然是虎父无犬子,精神的很,上次我外甥女小香骑马差点摔了,多亏了他。” 祝英虎笑容满面,十分亲切,中年大叔还一脸虎虎的,看着就像是好人,杨文明不敢小窥他,好人可成不了军队的一把手,那都是最凶残的家伙,部队里虽然没有市里这么混杂,但是比市里凶残许多,没有手段是降不住手下的。 祝军看上去更憨,父子俩站一块,高大威猛,配得上虎父无犬子的说法,不过表情都略傻,单独一个还好,两个一起,好二的感觉。 只是看到这一对父子,还是下意识的放开防备,容貌是真的有作用的,哪怕是再高级的政客,在这个看脸的社会里,还是忍不住被脸涮一把。 祝军乖乖的喊杨文明做杨叔叔,杨晖自然就喊祝军父亲做祝伯伯。 马复香跟着一块喊祝伯伯,有些略害羞。 “这小子有点憨,见到女孩子就害羞。”祝英虎看着儿子面孔严肃,不苟言笑,解释了一句。 心里却想,老婆说儿子在这边喜欢上了个小姑娘,怎么还是这么不开窍,真是发愁,不要变成英熊那小子那样,至少也得稍微开窍点。 席间祝军和杨晖倒是说了几句话,不过一旦马复香插嘴,祝军就不说话了,直到杨晖再挑起一个话题,杨晖的手指顶自己的眼镜都顶了好几回了,摔,累死了,他再迟钝也看出来自己表妹对祝军有意思,偏偏祝军就跟木头一样,很明确的拒绝了第一次杨晖觉得自己表妹不讨喜,以前虽然老妈有在自己耳边提过表妹的不是,杨晖都当作是女人间的无聊,说长短,没有往耳朵里去,今天却真觉得,姑姑嫁到马家后,确实不如以前,表妹都教坏了。 偏偏马复香一无所觉,还真的以为是祝军在害羞,杨晖不忍直视,说去上厕所,找了个借口出去透气了,老子不伺候了。 留下马复香跟祝军,马复香第一次觉得表哥有眼色。 杨晖不想那么早进去,就在大厅坐下了,大厅有喷泉,还有钢琴,林天水一行人吃完饭,秦心想练练手,正好去弹琴。 大厅的钢琴位置被林天水改造了一下,他把原本放钢琴的台子升高了,然后喷泉设计成围着钢琴的水幕,有一个缺口,这样大家能听到钢琴,却不会看清楚里面的人,有一种朦胧感。 她今天弹的是很激昂的曲子,也很搭配她的穿着,利落帅气,秦心听经济学什么的听不进去,但是弹琴的时候却绝对投入。 这也是顾明夕看重秦心的原因,不说技巧如何,听秦心的奏乐是一种身临其境的享受,她的音乐总是很轻易的就把你带进去。 上辈子教秦心钢琴的老师也总是说秦心有天赋,一直为秦心可惜,心心念念的还想让秦心给她拿奖,不过秦心那时候实在是扶不起来。 喷泉水声原本是一种干扰,可是在秦心的琴音下,却相映成趣,只觉得万马奔腾,心中有热血涌动,又像是站到了瀑布之下,感受着那三千尺飞流直直的打在你的身上,那凛冽极寒的痛感,在大厅的人都不自觉的缓慢了自己的动作,还有人手里拿着加咖啡的奶杯,一直悬空着,等到一曲毕,才发觉手酸了。 杨晖就是这样看到了秦心,他一直都是个好学生,家里教育的很严,父亲是副市长,他从来都没有跟别人说,在英华乖乖上学,也没有不良嗜好,跟其他任何一个英华的学生一样,很乖,成绩很好。 第一次,他觉得那琴声如同战鼓一般,敲的他心怦怦跳。他看着弹琴的女孩,可惜总是看不清楚,连眼镜都忘记推了,眼镜掉下来,很傻的模样。 不过杨晖只是多看了一眼,又回去了,他不好跑出来太久,父亲很少这么隆重的接待一个客人,说明客人很重要,杨晖不耐烦也不好跑路。 不过他进去的时候,祝英虎已经站起来,一副准备离开的模样,两人面带笑容的握手,活像亲兄弟一样。 马复香乖巧的站在祝军身边,自从表哥杨晖走后,祝军就没有跟她说话,可是她觉得这样看着对方也挺好的,或许是祝军父亲在,他不好意思,马复香很体谅他。 一行人出来,自然要路过大厅。 大厅里秦心今天心情不错,考完试了,刚刚陈玉也答应了一起去京都,弹的曲子都是很欢快的。 林天水喜欢听秦心弹琴,一脸笑容的坐在下面,林嘉和陈玉比较少听,不过看得出来秦心真的很厉害,每次她开始弹琴的时候,现场都不自觉的会安静许多。 严老也喜欢听秦心弹琴,尤其喜欢听着秦心弹琴睡觉,这老头睡就睡,还开始点歌了,他很怀念自己的老歌,给秦心讲了为什么他创作的那些老歌会家喻户晓,经久不衰,这听见起来简单,其实是最难弹奏的,无论是文化人还是文盲,都能在你的音乐中找到共鸣,你就算是成功了一半。能让那些专家挑不出毛病,能打动一个匆忙的路人,你就成功了三分之二。 秦心问怎木有算是成功了,严老没有给出答案,让秦心自己摸索。 秦心其实觉得严老是不是觉得听着那些老歌睡的比较舒服,因为科学研究证明,在熟悉的声调下,人比较有安全感,更容易放松心情入睡。 不过她是个好学生,即使有一米米的怀疑,还是会严格执行严老的要求,一遍又一遍的弹奏,听着严老的鼾声,她都在想,是不是有一天自己能把打呼噜的严老给感动了,就算是成功了。 眼下她弹了一曲军歌,1234歌,曲调非常活泼,听起来简单,却不好弹,对手速要求很高,秦心练这歌已经练了很久了。 伴随着她的琴音,华丽的伊皇大厅好像变成了绿色的操场,一群整齐划一的士兵在上面走着正步,口号喊的响天震地,非常醒脑。 其实会所是不适合这音乐的,林天水却不管,怎么看都觉得秦心好,弹的好,有创意,每天靡靡之音不舒服,这个开阔。 而这时候祝英虎刚好走到大厅,听到这熟悉的音乐,脸上憨笑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杨文明也愣了一下,还以为是秘书小吴安排的,心道小吴真是工作的越来越贴心了,原本打算把小吴放下去锻炼几年的,看样子还是再留一阵比较好。 祝英虎居然站着把一曲听完了。 祝英虎停下了,杨文明自然也要停下,他也跟着很认真的听了,不过没有祝英虎听的投入。 秦心还是火候不够,至少她没有打动一个政客,也可能跟秦心自己对这曲子的理解不够深有关。 马复香站在祝军身边,杨晖不想绕着自己的表妹,站在祝军另外一边。 这个时候,林天水是这里的老板,自然注意到了祝军一行人。他对祝军恨的要死,想到小屁孩第一次表白居然就在自己开的店里,那种感觉怎么想怎么忧伤。 这时候看到祝军身边居然有个粘乎乎的小姑娘,他的脸却更黑了。 现在林天水是完全的带入了二十四孝老爸的角色,有人要追秦心,他着急生气,恨不得剁了那小子,不过为了秦心高兴,只是敢想想,可是这小子居然外面还有别人,林天水就真的怒了,本来就看不顺眼,现在可以来真的了。 立刻马上,恨不得从后背拔出一口锅,把祝军给炖了。 秦心一曲毕,站了起来,其实不用林天水拿锅,秦心居高临下,直接看到了祝军和马复香。 秦心对马复香是非常熟悉的,上辈子,秦心心心念念都是莫兴宁,可是莫兴宁却携马复香回来,两人恩爱异常,每一次看到马复香,秦心都痛苦的要死,马复香用她完美的人生衬托秦心的失败。 这一世,秦心放开了对莫兴宁的执念了,也放开了对马复香的执念,却不想马复香会出现在祝军身边。 这一瞬间,秦心就炸毛了,想也不想的直接从钢琴台子上跳下来…… 吓坏了所有人,林天水第一个站起来,一路跑过去,深怕秦心摔坏了。 那台子有近两米的距离,一般人跳下来不得把腿摔断。 祝军一个晚上脸都板着跟木乃伊一样,这时候脸也裂了,看到小女朋友穿着迷彩裤,白毛衣,小牛皮军靴,站在那里的时候,他就忽然觉得有一种自己要挨揍的感觉。等到看到秦心居然跳了下来,他心跳都停了,急忙跑过去。 祝英虎也裂了,听到军歌,祝英虎很认真,他虽然狡猾,但是比起杨文明这样的政客,他简直就是一个纯粹的军人。 他很欣赏这音乐,等到弹琴的小姑娘站起来的时候,祝英虎第一感觉是,不错的苗子,要是弄到部队里,挺好的,只是做文艺兵又有点可惜了,小姑娘气势很足啊。 然后就看到小姑娘看着自己这边跟飞人一般从台子上跳下来。 祝英虎看到小姑娘一脸怒容,有一种有刺客的感觉,而杨文明平日做亏心事做的多,还真的这样觉得,不厚道的往后退了一步。 就是这一刹那的时间,祝英虎觉得凌乱了,因为他的蠢儿子飞一般的跑了过去了,想接住那女孩,却没有成功。 女孩没有摔断腿,轻松的跳到了地上,一点事没有,双手拍了拍,利落的站在那,伸手就拧住了祝军的耳朵,问道:“你不是说你不出来吃饭的吗?” 祝英虎的脸再次裂了,这个女孩好凶残。   ☆、第七十章 :最烂漫的送行 秦心第一次见到祝军的父亲祝英虎,就是这样一个场景,当着祝英虎的面,欺负了他的儿子。 马复香本来看到祝军跑过去,脸色就变了,很难看,可是紧接着看到秦心居然揪着祝军的耳朵,又恢复了淡然的表情,觉得秦心太粗鲁了,简直是丢人,而且是当着祝军父亲的面,祝伯伯再大度也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孩。 不过马复香这点真猜错了,祝英虎看到儿子的糗样,只觉得自己耳朵也疼起来,当初他认识妻子康雪的时候,妻子还是一个小医助,就已经玩刀玩的非常好,蹭亮的手术刀在她手里转着圈,儿子比自己幸运多了,只是被掐耳朵,自己却是觉得随时会身上少点什么器官的感觉。 祝英虎是很有先见之明的,儿子还小的时候就把他丢部队里面训练,实在是自己媳妇太凶残,希望儿子练的棒棒的,将来不要像自己一样被媳妇欺负。 祝英虎在军区绝对是赫赫有名,而他的妻子康雪温柔无比,大家都怕祝英虎欺负康雪,却不知道祝英虎才是水生火热的那个。 看到这样的画面,祝英虎只觉得心情很是复杂,既觉得儿子被欺负的好丢人,又觉得自己的悲苦终于报应到儿子身上了,臭小子再叫你下回站你妈那边试试,活该。 “我跟我爸出来的。”祝军看到秦心跳下来,心脏都吓跳出来了,想不到她居然拧自己耳朵,虽然那感觉挺甜蜜的,可是家里老头子还在啊,祝军好想死一死。 秦心听到祝军的话,也想死一死。 在欺负男朋友的时候,发现他爸也在,这种感觉肿么那么微妙。 秦心松开了祝军的耳朵,祝军很懂事的握着秦心的手,手心还摩挲了一下,想着心儿的手挺小挺柔软的,掐耳朵的时候怎么这么疼。 林天水看到祝军跑过来,被秦心掐耳朵很幸灾乐祸,他距离较远,没有那么快。 一会看到祝军就拉上秦心小手,就想把这小子的手剁了,又听到祝军说他爸也在,林天水觉得这时候绝对不能弱了气场,跟着走路上前。 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在祝军的拉着手下走到了祝英虎跟前,“祝伯伯好。” 祝英虎这才看清小姑娘的模样,很漂亮,面若桃花一般,很惹眼,男女长辈评价后辈一般依据都不同。祝英虎是个霸气的人,看到秦心长相,瞬间觉得儿子霸气,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而且性格爽利,不错。 林天水适时的走过来,站在秦心身边,面带微笑的道:“不好意思,小女太调皮了,惊了各位。” 他这副架势明显是来给秦心撑腰的,先自我道歉了,谁好意思再说什么。 “小姑娘天真活泼,很不错。”祝英虎看着儿子的傻乎乎的表情,有点略牙疼。 这时候秦心倒是乖乖的跟小媳妇一般,就站在祝军身边,她个子虽高,可是站在祝军身边,还是显得娇小,看到这个画面,祝英虎心中充满了甜蜜的忧伤,有点觉得儿子长大了,自己变老的感觉,也有点想自己媳妇了。 马复香彻彻底底的被忽略了,这种感觉太糟糕。 忽然间她就理解了莫兴宁,为何会说秦心生活不检点,这样的画面,马复香也愿意相信秦心生活不检点。 她优雅的笑一个晚上,都没有得到祝军一个回应,还真以为他害羞,性格就是这样呆萌的,却没有想到只是因为不喜欢自己而已。 马复香暴躁了。 从小到大,就没有她求而不得的东西。 现在祝军却这样不给面子,马复香只觉得憋屈的说不出口,自己从头到脚哪一点都比秦心强,为何莫兴宁对她念念不忘就算了,连祝军也这样。 开始看重祝军还只是外貌协会的原因,凭感觉,觉得救自己的男生好帅,可是经过今晚的场景,连一向觉得了不起的舅舅都要待祝军这么客气,马复香更确定了自己的心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看着祝军紧握着秦心的手的画面,马复香觉得十分碍眼。 杨晖在一边很没有存在感,他顶了顶自己的金边眼镜,看着秦心,刚刚的泼辣,现在的温柔,弹琴的专注,十分羡慕祝军,觉得跟这样的女孩在一块生活一定很生动有意思,他被老爹管教的很严格,对秦心只是略有好感,没有那种说看到一个女孩就要据为己有。 杨文明看到这场景,也略牙疼,本来想着自己外甥女长的也不错,条件也好,要是能促成这关系,也是美事一桩,结果人家小伙子明显已经是有女朋友了,现在的笑容跟刚刚比,简直可以酸掉牙。 秦心长的略耀眼了一点,尤其是那双眼,顾盼生辉,看着你就会心动,不过却并不会让人觉得妖艳风尘,她身上的气质很干净利落,给人印象深刻。 林天水就是在秦心面前啰嗦的像是个老头子,在别人跟前还是八面玲珑,十分会来事的。 跟杨文明十分热情打了声招呼,两家关系其实并不亲密,当初杨文明父亲杨中淮从京都过来接替林天水父亲林品的职位,上任就大刀阔斧的换人,尽量把林家香火情给灭了。 杨中淮是个吃相有些难看的人,又是从京都过来的,难免高人一等的感觉,不过地方不比京都,很是吃了不少苦头,最后相互妥协,直到退休也没有太高的建树。 杨文明是体制内的人,如今林家都没有人混体制了,也没有冲突,新的领导又来了,政治这种东西没有永远的仇敌,只有永远的利益,两人关系看起来还挺不错的。 马复香忍不住说话了,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道:“林叔叔真好,对干女儿比亲女儿还亲。” 她这话其实有点唐突了,林天水没有儿女,自然也就没有亲女儿,林天水认秦心是光明正大邀请了对方父母,摆席,走过仪式的,他自己无儿女,这样的仪式摆明了就是把秦心当亲女来养的。 而且一般人家如果自己没有后代,抱养了孩子,都不希望别人提起,尤其是当着面说,一些心直口快的人就喜欢说,这就是你抱来的孩子,看着真懂事。 这种话看似夸赞,却让人很不舒服。 马复香是小姑娘,也是一副心直口快的模样,林天水不好计较,却并不太高兴。 其实马复香没有恶意,她只是想解释给祝英虎听,秦心不是林天水的亲生女儿,她自己父母双全,看不惯秦心这种自己没爹去认别人的,总是名不正言不顺。而且按照她受教育的理念,秦心这样的单亲家庭的孩子应该是不太受上流社会欢迎的。 马复香说完没人接茬,有点尴尬。 “爸你们先回去,我一会送秦心回学校。”倒是祝军先开口了。 祝英虎是直爽的人,不喜欢弯弯绕,点头离去。 马复香觉得自己有点画蛇添足,早知道不说那话了,一路上回去闷闷不乐,一直沉默着。 杨晖惦记着回去还能不能看到足球赛下半场,也没有说话。 杨文明想着今晚的会面看似亲切,其实啥都没有承若,外甥女又丢了一把脸,实在是高兴不起来。从后视镜看到魂不守舍的外甥女和乖巧的儿子,他还是松了一口气,生儿子好,不用担心这种事,脑海里又浮现出平日妻子在耳边唠叨说这外甥女的不着调,那时候听过就算了,只当妻子啰嗦,可是现在想起来却觉得也有点道理。 马复香不知道一个晚上的会面,让自己最亲的舅舅和表哥都对自己起了隔阂,一方面是她有点不会看人脸色,另外一方面也是她舅母李眉早就不满了,李眉不喜欢杨若,都嫁出去的人了,整天还带着女儿往娘家跑,搞的杨若才是杨家做主的一样,平日没有少抱怨,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出效果了。 祝军留下被林天水好一顿收拾,当然林天水占不到什么便宜,祝军从小就在军队里□□大的,身手是杠杠的,脸皮厚的马复香这样的淑女都拿不下来,林天水也奈何不了,只是一番警告恐吓,说到后来自己都笑了。 “你小子要是干坏事,秦心第一个把你收拾了。”林天水看祝军那就差安个尾巴摇的模样,挥手把他们打发了,眼不见为净。 秦心本来想跟祝军说去京都的事情的,只是今天看到了马复香,又闹别扭不说了。 放假秦心跟妈妈说准备和同学去京都玩,跟哥哥坦白了去干啥的,秦心把陈玉领回家,一起吃了饭,柳爱平挺喜欢陈玉的,陈玉看着就乖巧,性子也勤快,同意了女儿去京都,只是又担心两人女孩子。 秦心说了有师兄也在京都,柳爱平才稍微放心点,不过还是要秦心每天至少一个电话或短信报平安才行。 第二天祝军要回京都了,小女朋友居然说不送他。 马复香一大早开着车在校门口等祝军,祝军看到马复香,脸都黑了。 虽然说马复香本身条件是很好的,可是世界上条件好的人很多,但是喜欢的人只有一个,祝军是一个在感情上反应比较迟钝的少年,他每天陪着秦心跑步,跑的可以绕盐城好几圈了,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喜欢上秦心了,如今正在享受这甜蜜酸涩的喜悦和忧桑的时候,压根不会理解马复香。 况且马复香还跟莫兴宁有关系,祝军不希望秦心跟莫兴宁有什么关系,他自己更不想扯上跟莫兴宁有关系的人。 他已经非常明确拒绝了,但是马复香却跟听不懂一般,祝军真想装作不认识她,只是两家的关系说起来还是有点关系,马复香的舅公是祝军大伯的老上级,有点远了,不过也不好明着得罪。 祝军远远的看到马复香的车,跟莫兴远换了一辆车,马复香追着吉普走了,祝军开着莫兴远的跑车去了机场。 看到机场人来人往的,祝军第一次觉得离别是有些痛苦的,心空空的,秦心没有来也好,要不然让她一个人回去,一定很难受。 而且祝军平日跟秦心相处都是比较淡然的,离开一段时间应该也没有关系,反正寒假不长,祝军看着机场,有一两对分开的情侣,又觉得有些羡慕,看着他们依依不舍的模样,拥抱了又回头,回头又跑回来拥抱,他总觉得自己的感情似乎少了些什么。 觉得自己有些儿女情长了,不太好,收拾了一下心情,祝军面容严肃的上了飞机。 他坐下后就闭上眼休息,昨晚上没有睡好,以前放假就回家没心没肺的,现在多了个小女朋友却辗转难眠了。 祝军只觉得有人碰了自己一下,他以为是旁边的人上飞机了,没有睁眼,过了一会却感觉那人把脑袋靠到自己肩膀上了,祝军就怒了,老子是假寐,不是真的睡觉,我的肩膀已经被人预定了。 他睁开眼,入眼就看到秦心那一脸笑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你,你怎么来了?”祝军的声音都有些结巴了,这会子刚刚那空空的心全被秦心的笑容填满了,别人再浪漫的告别也比不上他这一刻,在飞机上睁开眼就看到女朋友坐自己身边的感觉。   ☆、第七十一章 :围观早恋 爱情不是馅饼,不会突然就从天上砸到你头上来,任何一段感情都是需要经营的。 秦心发现自己心动后,其实很克制自己,她害怕祝军会像莫兴宁一样讨厌自己。 她曾经很爱一个男孩,为他愿意变傻变疯,那个男孩却拒绝了她。 这个世界,很多事是可以勉强的,唯有感情不可以。 哪怕是亲生父母对孩子,都是不能勉强,就算你看着孩子混蛋犯傻,其实你是对他好,想要好好教育他,一切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可是你依旧勉强不了你孩子的喜好,更别说是原本非情非故的男女。 本来就是心隔着心,不同的背景隔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家庭隔着不同的家庭。 秦心觉得如果硬要把她和马复香来对比,秦心是完全比不过,说容貌,秦心的容貌太艳,马复香生的很端庄,论气质,秦心也比不上从小娇生惯养的马复香的天真可爱,议家世,秦心更是没有什么家世可言,跟富豪马家没有什么可比的。 所以秦心没有把自己跟马复香比,上辈子她就没有要跟马复香比,她上辈子跟莫兴宁死磕,却从来没有想到要把马复香怎么样,也可以说是秦心的骄傲,她本心并不坏,只是身处那样的环境,堕落的快。 虽然没有跟马复香攀比,可是秦心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她和祝军太平淡了似乎,因为她经历了太多,对自己的感情是很不自信的,对方只是一个17岁的少年,会不会只是一时的朦胧感情,独自一人在盐城的缘故,如果回到京都,回到他熟悉的地方,这种感情是不是就淡了,甚至消失了。 秦心有非常多的顾虑,终究还是觉得有再多的顾虑,想也没有用,很多事可以顺其自然,然而如果你真的喜欢,还是要去争取,天助自助。 所以秦心想要的给祝军一次惊喜,一个令人难忘的送别,一路上祝军都握着她的手,很高兴,秦心自己也觉得挺开心的,也许两人相处也不能全是平淡,偶尔让对方感动一下,能增进感情。 那边马复香被莫兴远绕的头晕了才发现不对劲,气呼呼的开车去机场的时候,飞机早飞了。 马复香气的要死,看到莫兴远那张吊儿郎当的脸就不爽,莫兴远混血,更像外国人,马复香天天在国外,看到他就像是看到国外小混混。 现在的马复香才18岁,比祝军还略大一点点,跟莫兴宁同岁,对待喜欢类型的男孩愿意淑女,可是对待莫兴远这种看上去就烦的,绝对淑女不起来,因为莫兴远带歪她不算,看到她去机场,莫兴远也慢吞吞的跟着到机场。 马复香下车让莫兴远不要跟着。 莫兴远翻了个大白眼,“这又不是你家的地,有本事让你爸把飞机场买下来,我就不来。” 把马复香气个半死,然后施施然的去机场把自己的跑车提走了,故意开过马复香跟前,吹着口哨道:“真不是为你而来,你太自作多情了。” 马复香这一刻真觉得莫家男人实在太讨厌了,没有之一。 不过之后她很快会推翻这个认知的,莫兴婧这熊孩子从小就很喜欢莫兴宁,很崇拜这个堂哥,对堂哥未婚妻秦心是各种欺负恶作剧,现在轮到马复香了。 马复香要是真跟莫兴宁在一块,难免要忍受一翻莫兴婧的脑残,可是马复香在莫家老爷子宴会上亮个相,转头去追别人了,还是在莫兴宁可能瘸了的情况下,叔可忍,妹子忍不了。 假期时间多,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盐城也不大,碰到一起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就闹了一场。莫兴婧的杀伤力十分的大,差点把马复香脸给抓花,两家家长都惊动了。 莫兴婧老爸莫怀博是个只会撸袖子打别人的货,才不管得罪人好不好,莫兴婧老妈只想存钱,大道理不懂。最后只能莫老爷子出面,莫老爷子心情正不好,孙子在国外传来消息说治疗效果并不好,没有和事佬的心情。 总之两家因为莫兴婧开始结仇了。 马复香十分委屈的被送到了国外,马天奇又给女儿置办了一处更好的房产,也不跟莫兴宁做邻居了。 这段时间秦心在京都,不知道事情这样神发展了,莫兴婧居然可爱了一回,果然看熊孩子祸害公主病,是很有看头的,自己对马复香很头疼,看祝军也是那样,毕竟长辈还认识,却没有想到被莫兴婧给解决了。 祝军知道女朋友也在京都,高高兴兴的回家了,被长辈蹂躏了一通。 到吃晚饭的时候,人都到的很齐,祝军大伯祝英保,大伯母姜蓉也来了,小叔祝英熊,就是祝军的堂哥今年大一,还在学校没有回来,他老爸在部队也没有回来,老妈康雪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康雪厨艺一般,但是刀工是真心不错,什么菜都切的整齐划一的,上桌挺有面子的。 祝军爷爷奶奶身体都不错,不过年纪大了,桌上以素菜为主,六个素菜,两个肉菜,两份汤。 祝家一大家子还算是和睦,大伯比较严肃,小叔比较活泼。 吃完饭,老爷子跟大儿子叫到书房说了一会话,就出来,和大伙一块聊天。 大伯大伯母不住这里,但是离的也不远。 祝军在京都也有住宅,不过因为父母工作的特殊性,母亲在医院工作经常哟值班,父亲在部队好久都不回来,倒是直接跟着奶奶住。 祝英熊还没有成家,自然是跟着父母住,当然他在外面有房子,受不了父母的唠叨。今天难得吃完饭赖在家里,平日他都是吃完饭跑都来不及生怕父母会问到自己的婚姻大事,如今有侄子在顶着,他也乐的留下来看热闹。 一家子对家里最小的小孩有女朋友的事情还是很关注的。 祝老爷子是军队出生,性子豪放,管理家人都管的很严肃,习惯用部队那一套,结果小儿子叛逆过头了,大家操心,孙子太板正了,大家也操心。 祝军堂哥祝信如今在京都大学读一年级,也没有听说谈对象了,祝行算是一家子中的另外,长的非常相母,很是斯文秀气,有点书呆子气,当初老爷子就怕第二个孙子也这样书呆子气,所以默许老二折腾祝军到部队里,结果矫枉过正。 有儿子的人家就担心,儿子这么大了还不恋爱会不会有问题,有女儿的人家就总担心女儿才这么小就恋爱会不会有问题…… 康雪其实最好奇,儿子找了什么女友,不过当着一大家子的面她不好八卦,只是在一边竖着耳朵听。 大伯母姜蓉有点操心自己儿子,也很好奇的想吸收一点经验。 祝军爷爷奶奶就纯粹是老顽童了,祝英熊是惟恐不乱的,现场唯一正常点的就是祝军大伯祝英保。 不过在这一大家子好奇八卦下,他这个国经委副主任也有点头大,默默的给侄子一个同情的眼神,悄悄的坐在了一边,也竖起耳朵听八卦。 弄的祝军十分害羞。 “小姑娘什么样啊?漂亮不?性格好不好?多大了……” 一堆的问题,祝军都回答不过来,一个个还假装是第一次听到祝军有女朋友的样子,其实在家里早就把照片传了一圈又一圈了,全部都是围观党,兴致勃勃的,这放到别人家不是应该批评教育的吗?早恋啊,你们一点不阻止,还双眼发热的好奇八卦,这正常吗? 祝军回头看自己那一向淡然的老妈都竖起耳朵一副专心听八卦的模样,有点无语了,本来一路上还担忧,家里知道秦心会是什么态度,当初他的好哥们陆湖谈了个对象,全家总动员游说,说那姑娘不好,千万别昏头了,生生要拆散,还把他们这些朋友一个个叫来叮嘱,其实祝军也没有觉得那姑娘哪里不好,就是矫情了一点,看着身体单薄了点,奈何陆湖喜欢啊,别人怎么劝? 而且家里越劝,陆湖还越来劲了,就要跟那姑娘处下去,后来的事情祝军不知道,他转学了,陆湖因为这,跟朋友关系都闹疏远了,觉得谁都是要劝他分手的。 不过因着这件事,祝军觉得大人对孩子早恋应该都是反对的。可是现在看全家老小,祝军不知道说什么了? 他以为他妈会拿着手术刀一脸冰冷的对自己说:坦白从宽,妈保证不打死你。 虽然预想的有些夸张,但是祝军也是做好了抗争的准备,对当初的陆湖同学有了一定的同情,可是没有想到不仅没有一句反对,全都蚊香眼的想听八卦的模样,祝军又有点觉得自己好像不是亲生的。 “你们都不担心我早恋吗?”憋了半天,祝军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正在纳鞋底的祝君奶奶,先嗤笑了一声,祝军奶奶是正经的公华党党员,华夏经过多年战争,以公华党一党为主,其他党为辅,建立政权。 祝君奶奶姓李,一辈子没有上班,就是战争的时候带着妇女一起给准备物质,交党费交的早,是家里最早的党员,资历老的很,一辈子大道理不懂,纳鞋底纳的极好,教育孩子也教育的很规矩。 “你爷爷像你这么大都是一家之主了,上的了战场,带的了兵,毛个早恋。”祝军奶奶说完用牙咬了线,一口不整齐的牙居然还挺好使,把线生生咬断,嘎噔的一声。 听的人牙疼。 祝军爷爷祝义腼腆的笑了一下,一脸褶皱,在爷爷脸上出现这种笑容,让人看的真心惊,祝军总觉得有阴谋。 “那陆湖爸妈为毛那么反对,天天说早恋不好?”祝军觉得应该说清楚,怎么全家都怪怪的。 他不知道陆湖前科多多,而祝军却是太乖了,家里一度觉得这孩子会不会是同性恋,祝家虽然开放,可是也耐不住这个,为这事,祝奶奶没有少拿鞋底抽祝爷爷。 而且陆家反对,其实不是怕儿子早恋,陆湖的事情闹的他们都知道了,那女孩子是个有心机的,早就谈过两个男朋友,才初三,比陆湖还小两岁,未成年,看起来却成熟的很,大人生怕两人发生什么关系,给陆湖安个强*奸未成年少女,这一辈子就完了。 不过陆家处理这事也处理的不妥贴,照祝军奶奶来看,开始就别阻止,就让他们俩相处,陆湖只要不是个傻的,总能体会出来不同,可是家长关心则乱,生怕儿子受伤害,一个男孩子跟女孩子一样想着保护起来,结果闹了大笑话,也因为这件事,陆家在京都丢了大面子,地位大不如前,修身齐家治国,家里小辈都教育不好,还谈什么其他,原本陆湖父亲要竞争一个位置也被别人给顶了。 对于孩子恋爱这件事,祝军奶奶是双手双脚赞成的,谈恋爱也是一种经历,人一辈子都会遇上奇葩,你不能因为这个就不谈了,事情都要自己去经历,她的教育理念就是放手,让孩子自己去感受。 “那是陆湖他妈妈看不上那女孩,拿早恋做借口,我们家军军喜欢的女孩肯定不差,你爸爸都打电话来说了,女孩虎虎的,很有气势。”祝军奶奶笑容满面。 祝军很满意这个修辞,他第一眼看到秦心就觉得她穿军装好看,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 可是全家其他大小虽然看过照片,却都不敢确定,毕竟只有祝英虎刚刚见过说了评价,大伙对祝英虎的话还是挺认可的,全部都脑补出一个虎头虎脑体重强大的姑娘,一个个呵呵的没有多说。 康雪拿着纸巾擦了擦额头的汗,心中想着会不会是那姑娘长的像男孩,所以儿子才喜欢的,所以儿子喜欢的还是男孩吗?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降订阅了,嗷嗷,感觉跟掉血一样,好痛,累感不爱。   ☆、第七十二章 :你是我的眼 秦心算是出差,楚侯生给定了酒店。 陈玉第一次来京都激动的很,秦心也是半辈子没有来了,很是感慨。 等到楚侯生的派来接机的人遇上,祝军只能依依不舍的分开,好在就在京都,要见面也不难。 再次见到侯导,季节已经变换了,他身上穿着黑色皮衣,皮衣里面是灰色毛加绒的,以衣服的油亮度来看,侯导这件大衣一定穿了非常久。 “你总算来了,还有一些镜头,大约要一周的时间,在京都拍,你先休息一个晚上,明天来接你。”侯导显然很忙,特意赶来酒店见了秦心一眼,让她自己在酒店内定吃的,交代了事情就匆匆走了。 符合侯导一贯风格。 秦心倒没有觉得自己被怠慢了,最开始相处就这样,侯导请大家见面就喝茶,吃饭是少有的,除了在剧组的时候一块吃盒饭。 秦心联系了师兄,知道他出国了,说过完圣诞就回来。 第二天一早,侯导派车来接秦心,陈玉成了秦心临时助理,一块走,昨晚侯导已经跟秦心说了剩下的戏份,秦心有些紧张,因为接下来的戏是在京都第二女子监狱拍的,而在那里,秦心呆了整整十年。 故地重游并不都是美好。 剩下的戏份就是结局,也是隐晦的高*潮,几个少男少女打架意外出了人命,秦心饰演的高明月被判刑,许飞飞饰演的刘珊被家人带走,没有再出现,或许是嫁人或许是继续上学,电影给留白了,何旭饰演的男一号回到学校继续上学,考上了好的大学,认识了新的女孩。而田七饰演的男二号启子却在监狱附近找了一份工作,定期来看高明月,电影的结局是在一幅画的画面上结束的,那幅画是启子画的外面的景色递给监狱里的高明月…… “秦心你不要紧张,监狱里面都打好招呼了,你只要正常表演就行。”侯导见秦心今天很沉默,路上给秦心说了好几回。 秦心不是紧张,只是故地重游压力略大。 她穿着囚服到了监狱里面,为了力求逼真,其他的人都是真的囚犯,而不是群演,事先侯导也说了好几回,希望秦心不要抗拒,有狱警在,不会发生意外的。 秦心没有想到这辈子自己还会来这里,按她的想法是这辈子绝对不要再让自己踏足这个地方,没有想到是以这种方式。 楚侯生从镜头里看到穿着一身囚服,眼神麻木的秦心,他那一双外凸的眼睛睁的非常大,就是这种感觉,活脱脱的一个女囚犯,演的再真实不过了。 其中还安排了一出秦心在监狱被欺负的戏,跟人打架,原本侯导打算给替身的,但是秦心还是自己上了,她一个初级小演员,还找替身,有点过了,况且她一点都不畏惧这里面打架,好久没有打,是真的想痛痛快快的打一架。 这一场也顺利的过了。 然后是田七来看秦心的戏,田七以前是专业群演能得到男二的戏份,虽然不多,整部戏他都是穿插着出现几次,但是每一个戏份他都揣摩的非常认真。 没有他的戏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别人演,像今天何旭和许飞飞都没有来,田七却从头看到尾,对秦心非常佩服,一个比自己小的小姑娘,演技却比自己好太多,当导演喊开始的时候,田七就觉得自己看到的就是一个女囚犯。 田七隔着铁窗看秦心,递给她自己画的画,被秦心不耐烦的扔了,让他以后不要过来。 等田七走了,秦心却有把那画捡起来,轻轻的展开那画面,虽然都皱了,怎么抚都抚不平,秦心想到当初陈玉来看自己,自己也是这般态度恶劣的,物是人非,看着那皱巴巴的画,她就落泪了,泪水滴在了画面上的一轮红日上,水彩也跟着泪水蔓延开来…… 原本计划至少要一周的时间拍摄的结局,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结束了。 侯导让秦心先在京都散散心,也考虑一下主题曲的事情,他自己一头扎进了电影剪辑室。 楚侯生希望这电影赶得及参加明年五月的嘎纳电影节,这部电影太现实,包含着强烈的社会意识,想要在国内放映基本不太可能,他想先参加嘎纳电影节,在那里获得认可,再回来就容易许多。 秦心回去后没有心情散心了,一身的汗,看上去不紧张,可是每每踏足到那监狱的地域的时候,秦心就觉得一阵发毛,那种熟悉的感觉,让她脑子清醒的不能再清醒。 不过陈玉是第一次来,秦心不能窝在酒店让她自己出去,还是拉了祝军,祝军也叫了一个朋友,四人一块去了长城。 祝军叫的朋友就是陆湖,陆湖折腾了半年终于自己把那女孩子折腾没了,也是陆家想通了,使了个阴招,找了个长的比陆湖帅,看上去更有钱更气派的人去勾搭那女孩,那女孩挥一挥衣袖自己走了。 陆湖却因此跟自己朋友都闹了一圈,还好祝军去外地上学了,回来看到祝军,倒是觉得亲近起来。 陆湖看到秦心,有点哆嗦,这女孩长的太漂亮了,没有想到祝军的女朋友会生的这样好,按他想着祝军那老实疙瘩,女朋友应该长的挺普通的,没有想到直接把自己之前爱的要死要活的女友比趴下了。 前一阵还痛苦的要死,现在看到秦心,觉得自己脑子被驴踢了。 陈玉话不多,但是每每能说到点子上,看起来智商就很高,跟她说话不费劲,不过陆湖就有点不着调,秦心对他感觉不太好,很浮夸,像是自己曾经混娱乐圈遇上的人。 祝军也没有想到这才大半年没有见,自己儿时的好友变化这么大。 秦心一行人在长城游玩的时候,余露和公司另外一个女孩多多在江术仁的带领下来到了京都,两人都过了海选,接下来是参加京都的淘汰赛。 两个女孩都是比较聪明省心的,不需要江术仁叮嘱太多。 余露野心勃勃,虽然是第一次来京都,却表现的很沉着。 而多多是故地重游,她本来就是盐城的人,她有个二姨是京都的,小时候父母在京都做生意,她住在二姨家,一直在京都上学,她二姨对她也很好,说将来等她结婚了要给她置办嫁妆之类的,可是后来二姨自己也生了小孩,多多明显感觉到差距。 再后来她父母生意失败,跟二姨的关系就更差了,其实她二姨也不差她小姑娘这一口饭吃,从小养到大也有感情,可是小姑娘脾气越来越不对,自己还不能对自己女儿好了,久了就激发了矛盾,反而养成了仇人。 小时候她二姨也送她去学跳舞弹琴,多多对这些比较有天赋,靠着这个签了一个娱乐公司,却没有想到后来哪里做不对给解约了,又跟二姨闹翻,一气之下回盐城,再回来,多多是憋着一口气的,要给二姨好好看看,也要给曾经跟自己解约雄鹰影视公司好好看看,大有让他们后悔的意思。 虽说是两辈子,秦心也是第一次爬长城,一步一步的走上这拥有浓厚历史感的阶梯,双手触摸着城墙上的灰砖,有些地方粗糙的有点扎手,有些地方许是被摸过的人多了,上面腻着油光一般,冰滑着。 一座城墙初建的时候是为了隔开山河,如今只是山河上的城墙。 里面是风景,外面也是风景。 这么走一遭,秦心心情痛快多了,没有在环绕着监狱的场景,天知道,当她知道接下来的剧情是要在那里拍的时候都想死一死,不过看到侯导那暴突的双眼,还是忍住开口说不的话,毕竟让侯导等自己这么久已经是很不容易。 陆湖失恋已久的毛病居然被秦心治愈了,虽然秦心一点都不想治愈他,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在这个看脸的社会,脸真的很重要。 祝军不知道自己好心带朋友来散心,这朋友居然打上自己女朋友的主意。 陆湖这回学乖了,回家没有闹腾,学会了隐瞒。所以说孩子教育真的很重要,第一次陆湖很坦诚的说喜欢一个小姑娘,家里不是好好的跟陆湖谈,而是开口就说那小姑娘不是好人,把陆湖的逆反心理给激出来了,这一次陆湖干脆就不跟家人说了。 陆湖嚣张是因为现在新闻上天天出现的那胖子的老婆是他的姑婆,也就是他爷爷的妹妹,这放到古代就是外戚的身份。 而且姑婆到年纪很大了才怀上一个孩子,生出来还是小儿麻痹症,天生残疾。 陆湖家就他一个儿子,他本来有姑姑的,姑姑早年战乱死了,就他父亲一个,他爷爷也就一个妹子,所以也算是胖子老婆的唯一亲戚,关系是十分亲密的。 虽然之前陆湖闹腾,把他老爸要竞争的位置都闹没了,但这只是明面上的,具体的政治妥协肯定还是有内*幕,不过他家地位摆在那,不能不给面子。 祝军爷爷跟胖子大哥关系不错,胖子跟他哥年纪差了十几岁,像父子一样,胖子还没有哆嗦上位,他哥就病逝了,老父也跟着挂了,胖子有今天,祝军爷爷祝义算是出了大力,稳住了政局。等胖子上位一年都安定了,祝军爷爷果断退役,把儿子推上台来。 所以祝家跟陆家说起来还算是拐着弯的亲戚关系,祝家算是胖子这边的人,陆家是胖子老婆那边的人。 小时候祝军跟陆湖是一块玩的,祝军在一群人中不显眼,因为他时不时被他爸带部队里,身上没有这群人中的纨绔之气,这人要是相处久了总容易有矛盾,陆湖的性格几乎把身边的朋友得罪了个遍,反而是跟离得远的祝军关系不错。 陆湖还真没有夺朋友妻的觉悟,他还给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帮祝军考验秦心,要是秦心轻易的就离了祝军,那肯定不是好女孩,就像自己的前女友一样。 当然陆湖会这样想是基于一点绝对的自信,他觉得自己比祝军帅,也比祝军风度幽默,祝军一般都不太开口说话,偶尔跟秦心牵个小手,也一脸严肃,其实是在脸红,只是皮肤健康,别人不太看得出来,只有秦心观察仔细了,心里暖暖的,小两口,偶尔拉拉小手,挠挠手心就觉得甜蜜的不得了。 游玩长城,秦心就不太出门了,要准备电影的主题曲,电影的名字很文艺,《逆光》上辈子秦心也没有听过有这部电影,好不好她不敢说。 主题曲侯导让人送了几首歌过来,秦心一眼就看重了那首《你是我的眼》,尤其是电影结局,什么社会心态之类的秦心感触不深,就是对启子探监高明月给高明月画画感触特别深,想到那画面,她就能落泪,久久都出不了戏。 再见侯导的时候,楚侯生已经从人类退化到猩猩一般,整个人身上长毛了一样,糟糕的不成样,还是穿着那黑色皮衣,胳膊肘那位置都磨成了灰白色。 “我也中意这首歌,你要是觉得可以,我们就去录音棚试着录一下,不过投资人那边还要走个过场。”楚侯生这么说是因为投资人那里更中意一个小歌星,最近打的火热,想让她来唱,侯导自然是坚持秦心唱,双方意见不一样,就折中来考一场。 在楚侯生眼中,秦心是完胜,根本没有把这考核当作问题,只跟秦心说是走过场。   ☆、第七十三章 :绯闻 侯导说是走过场,实际上那天阵仗挺大的。 投资人推荐的歌手叫做萱萱,唱歌走红,现下是一个少女组合里面的,还算是有点名气,她大约是因为是投资人推荐的,很自信,还叫来了记者。 楚侯生对记者不感冒,虽然说电影要多多曝光宣传,不过一来是资金的问题,二来是他本身就有些傲气,憋着一口气,想去嘎纳。 这时候的侯导还是文青,不过记忆中,他以后一直都是文青,电影界并不排斥文青,作为奇特的导演群体,有自己的性格特点,其实挺好的,总是要自己先疯狂,才能使得别人也疯狂。 看到记者来,秦心略有些压力,不过看到侯导还是那一身黑色皮大衣,脸上的毛发收拾了一下,头发还是油油的,但是就让人很放松。 萱萱是知道秦心是导演推荐的,年纪不大的小姑娘,看着脾气就很傲。 看到穿着牛仔裤羽绒服进来的秦心,跟看白痴一般。 秦心朝她笑了笑,没有说话,她其实有点羞愧,自己上辈子也经常是萱萱的角色,果然是挺讨人厌的。 竞选是在录音棚里,外头有侯导,有投资人,还有制片人,记者等。 萱萱先进去的,她唱的不错,声音很柔美,容貌也挺甜美的,身材好,比秦心丰满许多,符合国内少女组合的审美定位。 她唱的时候,记者还算认真,拍了几张照片,轮到下一个人,两个记者连照片都没有拍,拿着相机在下面聊天。 再下一个轮到秦心。 和精心打扮的萱萱不同,秦心穿的很简单,脱掉了羽绒服,里面就穿牛仔裤搭配一件黑色衬衫,短发,布鞋,低着头,有点像小男孩。 投资人显然比较喜欢波大丰满的女孩,眼神就一直在萱萱身上,没有移开过。 说实话,看到记者和其他人的表现,秦心有些紧张,似乎自己真的也是为了那个萱萱来走过场的,有点感觉像是遭报应一样,滋味复杂。 进了录音棚,秦心深吸了一口气,看到外面侯导那隔着一层玻璃显得更抽象的脸,她露出了一个笑容。 先唱完再说。 秦心站在里面,低着头,闭着双眼感受音乐前奏,淡淡的哀伤弥漫开了,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像是站在了一个繁华的街道,感受人来人往,你却看不见,你的眼中只有黑暗,你不知道该超前走,还是后退,你不知道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红绿灯,你看不见,有可能你幸运的穿过了马路,也有可能你被疾驰的车撞飞。 这首歌的创作者是一个盲人,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哀伤又痛苦,充满绝望,又充满幸福。 她的视力一直很好,连近视都没有,可是她盲过。 不是眼睛,是整个人,活在这个世界,盲目的不知道往哪里走。 秦心不愿意去回忆自己的过去。 她现在只是电影里的高明月,一个叛逆的少女,她还那么年轻,却已经对人生失望,迷茫,她意外的结束了别人的生命,也结束了自己的青春,她的余年,日复一日的走在重复的笼牢里。 她被蒙上了双眼,她的世界一片灰暗。 在灰暗的世界里,在一个角落里,她摊开了一张皱巴巴的画,画上的少年骑着自行车,拼命的瞪着,两边的楼房慢慢在改变,街道上的景色也一点点的在画面里改变着。 少年的手在画板上努力的画着。 她的世界一片黑暗,可是少年给了她一双眼。 “如果我能看得见 就能轻易的分辨白天黑夜……” 悲伤又沙哑的声音响起,一刹那间,外面的记者停下了说话声。 “如果我能看得见, 生命也许完全不同, 可能我想要的我喜欢的我爱的, 都不一样……” 秦心演的是高明月,又是她自己。 她出不了戏,泪水落在戏里,也滴在自己的心上。 “我望向你的脸 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 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帘 忘记了掀开……” 玻璃里面的秦心,有些瘦弱的感觉,一直低头的她,抬起了头,泪水顺着她的眼角溢出,她真的被上帝遮住了眼,盲了一辈子,错过了太多美好。 她忘记了自己在录歌在竞选。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 让我看见世界就在眼前……” 站在外面的人也不知不觉都沉默了,每个人都有盲目的时候,这声音敲打进每个人弱懦的时候,不自觉的想哭,却又很压抑的哭不出来。 秦心的声音沙哑却不拖拉,十分干净,有爆发力,有穿透力,听着这歌声,每个人似乎都感觉到了那个场景,如果自己盲了双眼,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会如何? 一曲毕,楚侯生一脸得意,根本不需要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投资人被站在他身边的萱萱掐了一把,才回过神来,本来他就是要说就萱萱了,可是却临时改了口。 “唱的不错,回去等通知。” 楚侯生听到投资人这么说,瞬间就暴怒了:“这还有什么好等通知的,谁唱的好谁唱的差,有耳朵的都能听出来。” 侯导这话说的,萱萱脸色都绷不住了,又不敢回嘴,楚侯生现在再落魄,也是一个导演。 两个记者本来是拿钱捧萱萱的,结果遇到这样的场景,默默的继续拍,抢新闻比捧人有意思多了。 秦心摘下耳机从录音室里出来,还觉得挺累的,事先跟侯导打了招呼,录完歌就走了,压根没有管后续的事情。 出了录音棚,拦了一辆车,匆忙的去机场。 师兄说今天回来,秦心去接他。 其实有时候,无论是到机场还是车站,来来往往,自己打车也很方便,但是如果一个人到了一个地方,在到底的那一刻,总是会有些陌生,哪怕嘴里不说,心中还是渴望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会站在那等你。 车窗外浏览着磅礴大气的古都,很干净,很肃穆。 今天唱的很畅快,秦心觉得挺好。 师兄是去跟家人团聚过圣诞的,可是他却在圣诞前夕回来了,在浓厚的节日氛围下,一个人在飞机上,秦心想象不到是什么感觉。 上辈子妈妈和哥哥都不再的时候,秦心很害怕过年,很孤单,哪怕平日再厌烦对方,过年那一天也希望能跟家人窝在一起。 “师兄这边!”秦心看到人群中的顾明夕,感觉沧桑了不少,面容很疲惫,好久不见,她挥着手,朝着他喊道。 秦心看到师兄走来,迎面却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这是顾明夕第一次抱秦心,抱了好久,像是一个世纪一般,秦心只觉得这一刻顾明夕好脆弱,像是只被抛弃的大狗。 秦心想说回来就好,却怎么都开不了口。 倒是顾明夕,松开了秦心,眼睛有些红,仰着头,像是害怕泪水落下,他揉了揉秦心的头发,脸上又漾出了温和的笑容,“长高了,变漂亮了。” “师兄也长高了。”秦心抬头看顾明夕。 “没,穿了内增高的鞋子。”顾明夕把脚展示给秦心看,是一双黑色小羊皮短靴,靴子侧边有一圈镶钻的装饰,细节很精致,看不出内增高的模样,整体挺帅气的,可以看到师兄里面一双灰色的袜子,很暖和的感觉。 “鞋子好看。”秦心夸赞道。 “我也觉得好看,特意给你也买了一双,记得你是37码的吧。”两人说话间就顾明夕就恢复了平常的模样,不再声音哽涩的感觉。 顾明夕穿着黑色长款大衣,还戴了帽子,特别像英国绅士,秦心穿了小靴子,牛仔裤,红色羽绒上衣,很可爱的感觉。 两人在说话,却忽然感觉有人拍照。 居然是一些记者,秦心上辈子对记者是非常熟悉的,有一阵她名声特别不好,记者拍的简直是散心病狂,怎么丑怎么拍,那时候她也二缺,脑子不经事,话也说不好,同样一句话,到别的明星嘴里是谦逊可人,到她嘴里就成了骄傲自大。 这辈子秦心严格上来说压根没有开始混圈子,唯一拍了一部电影,压根还没有上映,不可能有狗仔来追她。 只能是师兄了,看来师兄这段时间在京都没有闲着。 顾明夕反应很快,第一时间把帽子给秦心戴上,秦心个子高挑,戴上黑色礼帽一点都不维和,挺帅气的,不过这样一来,记者就照不清她的脸了。 “我受邀作为蝴蝶之声的评委之一,可能把记者引来了。”顾明夕低头跟秦心解释了一句。 也不知道这些记者什么时候开始拍的,秦心反应很迅速,反而带着顾明夕跑路了,甩开了那些记者。 不过晚上还是有娱乐新闻出来,最年轻的评委,鬼才音乐人蝴蝶兰归国,神秘女友接机。 画面有拍到两人拥抱的场景,不过始终没有拍到秦心的正脸,只是一个侧面,那些记者就是因为想拍正脸才惊动了秦心,顾明夕却立刻把帽子给了秦心。 只是一个侧面也够让人浮想联翩了,秦心的侧脸是非常美艳的,她的丹凤眼狭长上扬,唇线十分分明,正面看因为眼神的沉着把这艳色还压住了,侧面却让人感觉异常的妖,纷纷在猜测这女孩是谁,会不会是蝴蝶之声的选手,黑幕之类的。 本来顾明夕回国被记者拍,估计是蝴蝶之声这栏目放出的消息,毕竟选秀节目这么多,总要保持新鲜度,顾明夕的颜不是美,他不是属于美男子的那种感觉,但是很上镜,也非常适合化妆,一身的打扮也非常精致,人又特别年轻,还有一个很有背景的老师,作曲非常惊艳,是一个很有话题的人物。 在有心的推波助澜下,这新闻迅速的火了。 秦心的侧脸特写大大的在报纸上。 余露到京都参加淘汰赛,对有关蝴蝶之声节目评委的消息一直都有关注的,圈子里的人猜不出蝴蝶兰的神秘女友是谁,可是余露一眼就认出来秦心了,化成灰她都不会忘记。 她先是看到评委蝴蝶兰,居然是顾学长,那种感情又惊又喜,然后看到秦心,就只剩下惊了,她觉得自己肯定在顾明夕这一关都过不了。 实际上她想多了,秦心虽然不喜欢余露,可是绝对没有想过通过顾明夕阻碍她上进,顾明夕是个很有原则很讲究缘分的人,秦心要敢这么做,他就敢跟秦心翻脸。 况且秦心是来出差的,真没有在关注余露,执着于别人,就没有自己的生活,上辈子秦心体会这句话再深刻不过了。 可是余露的心情却不是这样,她觉得沾沾自喜的时候,觉得自己通过海选,进入淘汰赛,莫大的荣誉,一个盐城也就十个选手,自己还是里面分数最高的,电视里每天都有她出镜的画面,虽然时间很短,不到一分钟,可是这也很了不起了,可是这时候秦心就给了她一个致命的打击,秦心居然跟评委关系那么好,本来顾明夕也算是自己的校友,自己可以拉分的,可是有秦心在,这算什么? 余露这一天很沉默,都不愿意跟多多针锋相对了,默默的在一边,看的江术仁心里又给余露加了点分,觉得她比多多有前途,看两个女孩明里暗里掐架实在是很辛苦的一件事,两个人能为一个座位一个勺子掐架掐半天。 秦心还不是圈子里的人,大家猜半天都猜不出来,还有一些起哄的说是黑幕,蝴蝶兰会答案蝴蝶之声栏目出任评委就是为了这个女孩。 这种声音越来越大,那天被叫去给萱萱助阵的其中一个记者,趁机放出了秦心录的那首歌,声称自己有独家新闻,浑水摸鱼。 有时候圈子里的绯闻是真的有一点影子,不过到后来,各方人马都加入,这绯闻就慢慢的被不同的人丰满润色。 蝴蝶之声节目也挺开心的,又炒了个热门,占了头条。 而秦心那首歌已经在点击榜上迅速的爬到了前五的位置,而且每天还在上涨,而且不少人表示,如果是这个神秘女孩上蝴蝶之声,他们肯定支持,太好听了。 这首歌原唱写的很好,但是声音过于绵软,唱的一般,没有把这歌唱火。是直到几年后,国家电台新开了一栏节目,一个少年参加选秀才把这首歌□□。 秦心不敢说自己唱的会比那个少年好,不过一个人一个时段有一种阅历和感触,唱歌也是。 她谨记严老的训导,做事全力以赴,问心无愧。 一首歌能够□□一个人,很多明星,一辈子就靠唱一首歌,可以开演唱会,来回巡演。 余露也听到这首歌,更加确定这人就是秦心。 她在盐城洋洋得意,可是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那点得意根本没有用,京都的一些选手连盐城在哪都不知道,更别说你是盐城第一,看余露的眼神跟看乡下妹一样。 选手之间竞争很激烈的,多多好歹在京都呆过有优越感,余露就是第一次来,但是她不能输,她没有输的借口,她一定要赢。 别的选手多厉害,她不知道,但是如果秦心也参加这比赛,自己肯定赢不了她,余露以前看不起秦心,结果吃大亏了,现在却看的太起了。 就在一次记者在后台采访蝴蝶之声的选手的时候,余露假装拿着报纸,看到蝴蝶兰神秘女友,她“啊”的一声,惊叹,很快又捂住自己的嘴。 却是被记者注意到了,记者很敏感的觉得有新闻可以挖。 拿着话筒就过来了。 余露今天的妆容特别精致,当然不是那种一脸粉的,而是很自然的裸装,额前还有一缕发丝落下,脸上笑容很美,人很青春,思密达的脸型,加上甜美的声音,很在镜头前加分。 “请问你认识这个女孩吗?”记者问道。 余露欲言又止,像是不忍心撒谎,小犹豫了一下,咬着嘴唇开口道:“我们以前是同学。” “那她也参加了蝴蝶之声栏目吗?” “海选的时候她没有参加,不过她唱歌很好听,应该不需要跟我们一样参加海选就能直接进吧。”余露很真诚的赞美道,给秦心拉了一万次的仇恨。 余露很巧妙的跟记者唠嗑,扮演着一个不懂事的少女,把自己的身份也多多少少透露一点,甜美的模样也博了不少镜头。 不得不说余露的智商真的是很合适娱乐圈的,她才刚刚开始对记者就游刃有余,说话得体,也知道怎么在镜头前表现。 她能把她想来最糟糕的事情,变成对她最有利的,她这样一翻说辞,杜绝了秦心参加蝴蝶之声的可能,连海选都没有参加,你唱的再好也是暗箱操作,而且还在观众面前刷了一把自己的脸。 本来神秘女友,蝴蝶之声黑幕的消息都快落幕了,余露又抓住机会把它炒红了。 秦心现在还不是圈子里的人,根本不用瞎操心,不会激动的以为全世界围着自己转,那些新闻看过就算了,没有想到余露还这么给力又顶了一把。 她最近在担忧另外一件事。 祝军是男孩子,家里没有给大张旗鼓过过生日,因为男孩糙养,容易养活。 不过眼看着快18岁了,家里打算给安排过一个生日。 当然也不是像莫家那样大张旗鼓的,只是祝军邀请了一些他要好的朋友来家里。 或者说换个说法,全家人都想看看那个传说中萝莉头肌肉身的少女长什么模样。 通常他们这样的人家,孩子谈恋爱不会这样重视的,也不会往家里带,但是祝军是个例外,这家伙从小就一根筋,让家人担忧会越长越傻。 看到他恋爱了,家人是十分欢欣鼓舞的。 祝军确实是个死脑筋的,他觉得谈恋爱一次就够了,一个人的感情是很难拆分成好几份的,他家在京都其实早就想带秦心过来,只是自己年纪太小,现在把秦心带回家似乎也不太好,而且也怕秦心不适应。 听到家人给安排生日,他很爽快的答应了,也算是变相的带女友回家了。 兴冲冲的就去给秦心打电话。 秦心听到祝军扭捏的说去他家吃饭,秦心有点斯巴达了,然后听说是他生日,松了一口气,但是还是觉得有些紧张。 已经开始想送什么礼物……那天应该穿什么衣服……该说什么话……好紧张好紧张,谁能救她?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草草也很紧张,下了月榜了,收入降了,就想着是不是应该多码字,码多多的,可以上首页全勤,也算是有曝光率了,看到榜单前后比你成绩好的,码的还比你多,你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可是一旦有这种想法,就有点强迫症,很辛苦,变得为了码字而码字了,太纠结了,不好,应该平缓心态,好好的写一个好的故事,加油,加油,加油,今早醒来,觉得好多了,谢谢亲们支持。   ☆、第七十四章 :推Boss 秦心还真是多虑了。 祝家的家长比起大多数人家绝对开明许多。 先说一家之主祝义,祝军爷爷,是一个大智若愚的人,不该他管的事情绝对不多管,该他管的事情绝对管的妥妥的。 然后是祝军奶奶,这个一辈子只会纳鞋底的女人,就是大愚若智了。 看着傻,没有文化,几个孩子也没有说多出挑,老三还不着调,但是上面那个胖子就喜欢祝军奶奶,跟这老人家说话不费劲,开心自在。 到他们这个位置,难得的是开心自在,有几个人能像祝军奶奶这样开心自在纳鞋底的,很难找出第二个。 祝军大伯祝英保倒是威严,大嫂姜蓉是京都的名门淑女,很规矩,这样的人在面上绝对不会给人不妥贴的感觉。 祝军老爸,秦心已经丢脸丢过了,不过感觉他爸爸好像对自己印象不坏。 祝军老妈其实是个技术宅,手术刀的功夫练的出神入化,在家里做菜,切个肉皮都当练习一般,看的人绝对没有胃口,所以一般她做饭,家里很少有人愿意围观。 技术宅的性格很直爽,很好相处的,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比较干脆。 祝军的小叔祝英熊……被忽略彻底了,他的意见不重要。 祝军的朋友其实挺多,成分很复杂,但是大多是一个阶层的人。 你说你要去一个人家,如果你是去办事的,那就复杂了,要分析各个人处理什么事,有什么权力喜好忌讳,但是你只是去坐着喝喝茶,无所求,转一圈就走,其实没有什么。 秦心不停的给自己打气。 这几天也没有闲着,她手上有点钱,想在京都也买个房,置业,这不是她有投资理念,实在是一种小农思想的感觉,秦心真不知道投资哪里会赚钱,就想着自己以后肯定会来这里,再也不用找什么投资人干爹干哥哥住别人的房子,自己买一个,哪怕地不大,安安心心的是自己的,就好。 而且京都的房价基本上就是一个圆形的涨幅,越中间越贵,越外头越便宜,现在比十几年后便宜,但是比起盐城绝对是贵许多。 有些人常说,当初京都房价那么便宜,我要是买一套就好了,其实这话说的不对,当初房价便宜,但是工资也更低啊,就按照当初的工资水平,那时候的房价也是需要你工作一两百年的,这样说的都是数学不好的家伙。 秦心跟陈玉把京都逛遍了,两个小姑娘在一起很自在,离开了盐城,陈玉也活泼许多,以前陈玉就是个闷葫芦,帮你打了开水,也就腼腆一笑,被人骂了就低着头。 现在两人去京都大学逛的时候,看到大学池塘里的灰色水鸭,陈玉居然注视了许久,然后开口道:“这种放养的鸭子,味道最正宗,放两片姜,煲一锅汤,别提多香了。” 然后秦心就石化了,难怪这货每次去自己家跟老妈很有话聊,老妈以前是专职家庭主妇,心思就想着给孩子老公弄好吃的,变着法子做点心,陈玉那严肃的外表下面包裹着一颗吃货的心哪。 在京都大学这么烂漫的地方,看到池塘里的野鸭子,不是应该有一些烂漫抒情之类的吗,她倒好,已经研究起如何烹饪这鸭子。 其实这也不怪陈玉,她性格是有点闷,父母聚在还好,家里就她一个女儿,就算是乡下也是当眼珠子一样看着,有好吃的都给弄着吃。 等她老娘一去,老爸娶了新妇,虽说不至于虐待她,可是要是她中午觉得菜好吃,多吃了一点,她继母就笑吟吟的出去跟别人说:“玉子胃口好,一顿能吃三碗。” 摔,这种感觉真是无处述说,她爸是粗神经,管不到这事,或者也觉察了,但是不愿意管,不想家庭不和睦,当作不知道,她继母嫁给他爸的时候还是黄花大闺女,怎么都是她爸占便宜了。 所以养成了陈玉在家吃的少,出外就拼命想吃回来的习惯,她也确实在长身体的时候,饭量不小,虽然沉默不爱说话,却在吃食上不会委屈自己,总之她跟继母和平相处,看上去都是她吃亏,其实她也不会太委屈自己,至少懂得自己存私房钱,泰西的大众食堂伙食好,肉鲜量足还便宜,这也是她一直努力学习的原因,吃了泰西食堂的饭菜再去她以前同学学校的食堂吃了一次,简直觉得泰西就是天堂。 陈玉的奋斗目标很小,吃饱穿暖,就算站在京都大学里面,也没有豪气的说我要考上京都大学,只是对着京都大学池塘里放养的鸭子念念不忘。 两人再去吃了一次京都大学的食堂,总算让陈玉有了正常高中生的理想,我要考京都大学,不过感觉还是没有那么强烈,给泰西的食堂养刁了胃口,又拉着秦心去其他几个著名的大学分别吃了食堂,最后总结出来,京都大学食堂的饭菜味道不错,但是量有点不足,而京华大学的饭菜量够足了,味道却一般…… 秦心诡异的看着陈玉的评价,默默的不发表意见,她默默的去买了一套房,在京都电影学院旁边,三环的位置,不算太中心,但是也绝对不偏了,放十年后她是买不起,但是现在手中还有一些钱。 打电话回去跟哥哥商量了一下,很快秦心名下就多了一套一百五十平的房子,房主还是电影学院的老师,退休了,准备出国去跟儿子住,把这里给卖了。小区大多都是老师,院子很安静,人文气息挺足的。算是占了大便宜。 里面装修有点旧,但是都是实木的,比较耐用,主任保护的挺好,收拾的很干净,秦心也没有打算装修,先放着。 晚上和陈玉吃了一顿烤鸭。 这买了房,心理一下子就踏实了,秦心觉得自己还真有点可笑,可是这种可笑归可笑,她就觉得很安心,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存在过。 每天逛完都有给家里打电话,正常就是先给老妈打电话,老妈唠叨一下要注意保暖吃饭,秦心都说陈玉一块差不了,老妈虽然放心一些,话还是不厌其烦的重复说。 然后给老师打电话,老师精神头不好,常常秦心说一半,他就瞌睡了。 最后也给干爸林天水打电话,一般也就说说自己做了什么,对林天水秦心倒是没有隐瞒,他是个聪明人,阅历比自己丰富,自己不懂的问他,比自己瞎想好许多。 林天水对秦心给他打电话很是惊喜。 他想到自己的身份,很想摆出严父的感觉,他其实没有多少跟小女孩相处的经验,自家侄女有自己弟弟弟媳妇照顾,自己最多逗个趣,就像是别人家的孩子,别人家的狗,只管人家可爱的时候,逗完了还给对方,至于娃娃是尿裤子了,还是打嗝了,他都管不着,也不用管。 而且他自己没有小孩,他说严格起来就是心理有点毛病,对自己的另一半要求太高,一定就想找个合情和意的,世界上哪里有那样完美的人,就算是他对秦心心动,要是秦心真的成了他对象,估计要挑的毛病也很多,生活不可能只有激情,还有许多其他的,秦心并不聪明,有一点就很好证明,上辈子秦心离开了林天水,也没有见他要死要活的寻找,说明他是克制的住,也可能是他相处了又挑剔上了。 但是做对象不行,如果是自己女儿,那就是千般万般的好,别说自己挑毛病,别人要敢挑一点,他就跟别人急。 一个从来没有养过孩子,没有参与孩子长大的过程,直接多了一个17岁的女儿的父亲,这种感觉是很微妙的,急于的想参与孩子以后的生活,又怕自己会被嫌弃。 现实的说,他会开口认秦心为女儿,一方面真的是当时激的,另一方面也是有严老的缘故。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而且原本是心动的,要转换这样的角色也很不容易,林天水从开始就知道不可能,索性大大方方的认了。 省的以后有闲话。 正式的宴席走了仪式之后,林天水的心又有些慢慢的转变,好像当一个父亲的感觉也不赖,有点操心,也有点甜蜜,还有点忧桑,好像还找到了一点做家长的感觉。 但凡是一个男人,其实只要心里不变态,其实都会幻想自己当爸爸那一天,虽然林天水看着自己弟弟弟媳妇养一个女儿就累半死,但是内心也是有羡慕的时候的,只是这种感觉,他绝对不会跟人倾述,开玩笑,他要是一说,弟弟立马愁楚的要给他安排相亲。 他只是想要孩子,不想要对象,这是两码事。 当黄金单身汉这种感觉,林天水还是觉得挺好,自由,省事。 现在考虑一下孩子考试成绩,担忧一下孩子穿衣,慢慢的有了点做长辈的感觉,他这里还有最大一个问题,孩子早恋,因为心虚,这事却不好管,总之林天水已经自觉的在向一个好父亲迈进。 结果宝贝女儿出门去了,他这父亲当的还正热乎,刚刚品出一点味道,结果现在只能每天等电话。 听到秦心说她买房了,林天水心里觉得这孩子太没安全感了,自己一直固守在盐城这边,其他城市也发展,就是不愿意去碰京都那一亩三分地,在京都发展的相对保守,如今又觉得这样不行,我闺女要去那边发展自己怎么能不先去探探路。 虽然说林天水现在宠秦心的很,秦心要什么,他必定会送上,现在是秦心不要,他上赶着送,可是人的感情都是这样,如果秦心真不当一回事,狮子大开口,这感情就变质了,任何人相处都是要一步一步来。 秦心也不敢骄傲,上辈子她就是太骄傲自大了,她知道自己的毛病,就想着别人对我好,我也好好对人,总不会错,不要多想不属于自己的,扎扎实实拿自己应得的。 所以对林天水她很尊敬,打电话也会叮嘱一句他天气冷,多穿点,去商场给家人买东西的时候,秦心也会记着给林天水捎一份,给严老准备一些小古玩,这些都是细节处,但是自然而然的做了,说明你放到了心里。 就这样每天跟家人通电话,秦心觉得也没有那么紧张了,不管祝军家人是老虎还是狮子,自己想要跟祝军一块,总归要见面,躲也不是办法。 如果真不合适,也不能强求,想通了就好办,秦心又恢复了利索劲。 想着祝军生日送什么礼物? 给男友第一次送礼,这个问题真的很难,要去百度搜,还能搜出一大堆,什么送围巾,送皮带,送手表,干脆还有说送自己的…… 秦心掰着手指头,觉得哪个都不合适,可能自己无论送什么,祝军都会憨憨的接了,可是秦心就觉得心意不到的感觉。 当然送自己神马的,那个太扯了,她现在才17岁,祝军也才18,她可不想给祝军做什么性启蒙教育。 最后秦心缠着师兄给她录了一首歌。 这一次秦心算是作弊了一回,她很喜欢一首歌《传奇》,是乐坛天后十年后在春晚上唱的一首歌,那时候秦心已经蹲在监狱里了,监狱比较人性化,而且挺喜欢组织这种一起看春晚的活动。 秦心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已经很久很久不想唱歌的她,忽然就很想唱一唱,好歌总是轻易打动人,不管你身在何处。 只是秦心觉得自己的声音没有那种细腻,更沙哑,没有那种空灵,但是穿透力还好,秦心在严老的指点下,至少知道自己的声音优势,也很注意练声,这段时间虽然在京都,但是该有的练习也没有落下。 看到师兄的时候,把自己不懂的又问了一遍师兄,觉得比以前那样胡乱唱好多了,唱歌要有感情,但是也要有技巧,最早国庆晚会那首歌,秦心是被人押着天天唱,唱习惯了,挺好,有些毛病都忽略了,感情也足够充沛,但是唱其他不熟的歌,各种问题就显出来了,关有感情不够,你个鸭公嗓,像死了爹一样嚎,还嚎出泪水,也打动不了人,不是人人都能做咆哮帝的。 把这首歌给师兄看了一遍,也唱了一遍,秦心惴惴不安的等着师兄的评价。 没有想到师兄一句话不说,摇头晃脑的把秦心推出门,把自己关在屋子,关了一天都不吃饭,把秦心吓一跳。 晚上半夜十二点的时候顾明夕兴致勃勃的给秦心发了一段曲调,他竟让听了一首歌之后,灵感大发,听着曲调秦心有些熟悉,这不就是曾经非常流行的一首歌《美丽人生》,虽然曲调还不完全,但是差不多就是了,这样红的歌,秦心就是跟风也会唱过几回。 秦心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给师兄灵感的,反而是她自己心虚的很,她也不好说自己给师兄的歌是什么来路,好在师兄完全都不问自己这个,似乎师兄很信任自己? 顾明夕确实很信任秦心,他觉得秦心是个很有灵气的女孩,至少从她的琴音就能听出来,一个琴声能打动别人的人,一定是先比别人更感动,至少顾明夕自己就是这样。他自己创作歌曲也是灵光一现出来的,说规律也没有,所以理所当然的以为秦心也是这样。 经此一事,秦心学习的更加认真了,实在是愧对师兄的信任,就怕自己不懂,让师兄失望了。 秦心录这首歌想送给祝军当生日礼物,顾明夕从小对音乐把握就非常有天赋,这首歌不错,不过师妹唱的时候,有些不够得劲,可能是声带的问题。 顾明夕稍微改动了一点,秦心就觉得好唱许多。 两人忙了很久,才把这首歌录好,秦心珍重的刻碟,用包装盒包好,还扎上了蝴蝶结,看的顾明夕牙都酸了。 不过又挺喜欢小师妹这点的,做什么都大大方方的,即使表达感情也如此。 秦心汗了一下,你没见过她上辈子,岂止是大方,简直是疯狂。 到了要去祝军家那天,顾明夕比秦心还紧张,一副送嫁的感觉,一定要把秦心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罢休。 秦心是有点紧张,不过她觉得自己身份摆在那,就是一老百姓,没有必要羞愧什么,自己的优势就是长的好,不用过期作废,她两辈子都不喜欢白莲花一般腻腻歪歪的人,上辈子即使是脑残也是脑残的轰轰烈烈的,这辈子虽然收敛,但是也不是那种会愿意伪装当小白花的类型,从秦心喜欢打架喜欢骑马就可以看出她性格本质了。 她自己打扮的话还有点心虚,但是让师兄给自己打扮,秦心就很放心,师兄在打扮上从来没有出过错的。 秦心是想穿的淑女一点,不过一想,京都不缺淑女,祝家是军人起家,应该喜欢利索的女孩,看着师兄给自己挑的衣服也简单,黑色的长裤,搭配印花T恤,T恤别进裤子里,外面搭配的是黑色白翻毛皮的皮衣,看到这皮衣秦心有点想起侯导的那件,有点抖。 不过穿自己身上挺好看的,很帅气,这一身干净利落,秦心自己穿的也舒服,再加上师兄送的小样皮短靴,很搭。 头发又给师兄收拾的更短了,额头全露出来,很精神,因为去见长辈,师兄给她脸上基本没有动,不过这辈子的秦心,心情敞亮,身体也好,很注意锻炼,比上辈子那日夜颠倒的生活完全不一样,整个人看上去很精神,本来就是年轻正美丽的时候,不用化妆也好看。 相由心生,虽然还是那双丹凤眼,有点妖气,但是秦心自己很坦荡,一点不会让人反感,就是第一眼看上去觉得有些惊艳。 唇色抹了淡粉的唇膏,掩盖了性*感,增添了少女的味道。 秦心打扮好,大大方方的坐上了祝军让人来接她的车,因为今天名以上是祝军生日,祝军不好丢下大家过来,只能派了别人。 来的是一个小兵,目不斜视,一路上也不说话,秦心也没有找他搭话,不过小兵太严肃了,倒是让秦心没来由的有些紧张起来。 其实小兵是看到秦心,眼睛有点晃神,小姑娘太漂亮了,小兵不好意思了,只能越发严肃。 秦心的颜是很能震撼人的,上辈子她什么都不是的时候,居然能让非常挑剔的青神一眼挑中她,可见她的底子是真的好。 祝军要过生日,他那些大院一块长大的伙伴们自然都会过来的,伙伴有男孩也有女孩,到他们这一代,家里父母有公职,一般就生一个,老一辈受苦多了,对小一辈就难免溺爱,尤其是女孩,都养的很娇,当然一个圈子里的,今天打架明天又和好,总体关系都是不错的,最多是在大圈子里面又有一些小圈子。 有些小孩,天生个人魅力就比较高,大家虽然都还小,也能看出道道,这样的人身边围的人比较多。 本来祝军这样让父母绝望的角色应该说起来人缘普通的,结果却是相反,祝军人缘很好,一方面是他父母爷爷大伯都挺会做人,就算得罪人,面上也会给对方留面子。 另一方面,现在的孩子太精了,又是这样的环境生活下,平时说错一两句话都要担忧,但是跟祝军相处没有这方面的忧愁,祝军是一根筋啊,谁都挺喜欢他的。 他的人缘挺好,连陆湖这样别扭的小孩都喜欢跟祝军玩。 祝军的女生缘也是不错的,不过祝军以前实在是不开窍,大院的女生在祝军的印象里一直停留在隔壁王叔叔的女儿,隔壁李伯伯的女儿的印象中。 那时候祝军不开窍,即使有女孩喜欢他也被拒绝的干脆,理由更是令人毁三观,都不好意思说。 两小无猜一块长大的孩子,有了一群的对比,祝军就会给人很靠谱的感觉,还真有一个女孩对他死心塌地的,就是不小心被祝军老妈围观到被儿子以踢正步不好理由拒绝的那位。 小姑娘还认死理了,对祝军很殷勤,她爷爷和祝军爷爷是一辈的,以前老同事了,两家世交。 小姑娘姓罗,名字也好听,罗敷,古代还有一个叫秦罗敷的美女,小姑娘小时候皮肤黑,个子瘦,现在真正是女大十八变,抽枝发芽长个不说,皮肤变白了,脸也好看,有点略圆,大眼睛,挺讨人喜欢的,祝军妈妈还挺喜欢这小姑娘的。 不过小姑娘个子矮,不到一米六,每次看到罗敷,康雪都会想到儿子说她正步踢不好的场景,总是很容易笑场,又觉得儿子真是坏,这样短胳膊短腿的小姑娘,你让人家去踢正步,不厚道了。 本来想着祝军转学回来,看到自己变漂亮会有惊喜的,结果尼玛一群人都说祝军交女朋友了。 这不是早恋吗?大人都不管吗? 罗敷这下子恨不得去摇祝爷爷祝奶奶,拿着个喇叭大喊,你孙子早恋了,快点处理一下啊。 小姑娘的心情别提多复杂了,一个看好的萝卜,就想等着长大了她就挖出来吃掉的,结果被别人先拔了,整个人都不好了,摔…… 大院的女孩就没有不知道罗敷的心思的,就是祝军这二缺,对罗敷只有一个印象,隔壁罗叔叔的女儿。 本来也不怎么团结的,可是现在发现有外来物,倒是一致对外起来。 而那些男孩子,没有这么多复杂的心思,就是很好奇,能让祝军这不开窍的家伙说起来就有些害羞的女孩是什么模样的。 而陆湖则是心情非常复杂,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平,为毛自己早恋,闹的轰轰烈烈,最后还分手了,家里没有一个人同意的,而祝军家居然没有人说一句话,都是长辈也差太多了吧。 然后他还对秦心有那么点不好宣之于众的心思,只觉得各种憋屈。 在车上略微有些紧张的秦心不知道,她现在根本不是担心如何推祝家长辈这些大Boss的时候,前面还有一堆的小Boss等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五章 :完灭小BOSS 当然祝军人缘好,也不是说所有人都喜欢他。要真让所有人都喜欢,那就是人民币了,就算是人民币,大家拿在手里还要冒出一两句,金钱是万恶之源。 总有一两个不太对付的,尤其是觉得自己各方面都优秀,为毛人气还不如祝军这个二缺,况且人都有一个毛病,远香近臭,祝军消失了小半年,以前就算有点矛盾的小伙伴也想他了,他的人气更好了,看的那一两个不对付的小伙很是郁闷。 当然这里的小孩涵养都是比较好,郁闷归郁闷,也不会带出来,只是祝军这个一根筋没有什么把柄好抓的,如今听说他有女朋友了,还不是这圈子里的,简直就是递上了一根现成的把柄。 祝军听到秦心来了,小跑到门口接她。 看到一向稳重的祝军的动作,那些女孩才真正相信祝军是有女朋友了,心情很是复杂,同时对素未蒙面的秦心更加同仇敌忾了一些。 祝军领着秦心出现的时候,秦心就看到了一群小孩,没有大人,画风还挺和谐的,好像同学聚会一般,秦心没来由的松了一口气,不是拜见家长就好。 她毕竟是有过社会阅历的,一群小屁孩,就算是他们家庭条件很好,秦心也不会紧张,如果紧张,只是因为一个人在乎。 秦心和祝军一块出现,他的小伙伴们集体静了静。 因为有过陆湖的前科,陆湖之前谈对象,那可是轰轰烈烈,一定把女孩子领来给大家看,一副我女朋友天下第一美,性子温柔,各种好,让大家夸奖。 可是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而且谁都是家里宠大的,又不求你陆湖什么,为毛要违心夸奖你女朋友,除了一两个家里地位较低,或者对陆家有所求的,勉强一夸,其他人都呵呵。 陆湖带来的女孩,明显不如大院的女孩,而且一副小白花的模样,说话大声都一惊一乍,容貌也就是中等偏上,陆湖居然还被迷的要死要活的,这也怪不得他家人上火。 因为有了陆湖的铺垫,大家对情感神经不发达的祝军的女友,并不是期待,而是有一些种热闹的心。而且现场里面,陆湖见过,大家问陆湖如何,陆湖也是嘴巴紧紧的,不耐烦的说,还行吧。 更让大伙心理有种感觉,陆湖这样眼睛被炮打过的都不满意,那只能是很勉强了,想到祝军这傻大个,他女友说不定也是一个傻大个,不过祝军人还不错,到时候捧场夸夸不会让他难堪就是了。 而一群女孩子,因为罗敷的关系,一致对外,一会把秦心想着狐狸精,一会又把她想成大怪兽,总之不管怎么样,她们都觉得肯定长的不如罗敷,祝军那眼光会看女人吗?完全不会,他就是个傻小子。 罗敷自己也想,祝军带来的女孩应该是五大三粗,正步踢的很好的那种,带着一种既紧张又自信的心情,等待着秦心的出现。 结果所有人都斯巴达了。 祝军身边牵着的女孩也太漂亮了吧。 不仅是男生安静了,连女孩那边也安静了。 秦心的美是有点妖艳的,她个子高,穿的非常帅气,一头短发,雌雄莫辨的感觉,虽然你知道她是女孩,货真价实的女孩,可是那种帅气也是让在场的女孩都迷茫了一下。 一瞬间,男孩心中的草泥马都在奔腾,祝军你个大腹黑,什么路边遇上,什么一块跑步,好像说的就像是一个路人甲,结果居然美成这样,难怪祝军以前不开窍,完全就是没有看上,一群人集体在心中给祝军补刀,太坏了。 罗敷斯巴达的最厉害,完全说不出话,看到秦心的大长腿,正步踢得好是一定的,她以前一直觉得祝军不解风情是没有长大,可是现在发现不是这样的…… 陆湖只看了一眼就低下头,低头的眼神炙热的他没有办法掩饰,秦心的容貌可以甩他前女友八百条街,他现在也疑惑,当初自己那么闹腾到底是为神马? “大家好,我叫秦心,是祝军的女友,第一次见面,请多多关照。”面对一群小屁孩,秦心并不紧张,她上辈子面对一群记者能谈笑风生,面对一堆杀人犯也能淡定的喝水,一群孩子而已,她很明确的宣布了自己身份。 祝军在秦心身边更傻了,一脸傻笑,听到秦心对大家说是自己的女朋友,他的手握着秦心的手,都出汗了,在她手心了挠了挠,一本正经的脸红起来。 好在他还有一点点理智,拉着秦心的小手给她介绍自己的朋友。 秦心若若大方的微笑,一点都不拘束。 倒是有一两个小伙看到秦心有些不好意思。 女孩那边输人不输阵,也不能弱了气势,一个个都摆出极好的姿态面对秦心。 秦心也一一打招呼,并没有什么不适应。 仪态好的让大家不敢相信,摔,长的这么漂亮,礼仪也这么好,你告诉我就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再相信祝军,我就是猪。 秦心坐在祝军身边,把自己准备的礼物递给了他。 祝军脸又红了,很开心。 秦心第一次给自己送礼物,感觉棒棒哒,以后是不是每年都要过一次生日。 看到祝军的模样,要不是很多人,秦心很想把爪子伸到祝军头上,揉揉他的脑袋,他现在真像一直哈士奇。 这时候坐在秦心斜对面的一个女孩却突然跳起来,指着秦心道:“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那个蝴蝶兰的神秘女友。” “马雯雯你胡说什么呢?”罗敷正是郁闷的时候,听到别人这么说,也忍不住开了口。 马雯雯年纪比较小,平时就爱看八卦娱乐新闻,她跟祝军差着年纪,祝军高一的时候,她在初三,并没有玩到一块,后来祝军高二去泰西了,她高一,跟祝军的朋友玩一起了,跟祝军却是不太熟的,不过因为朋友的关系,一起过来了。 “我说真的,祝军哥哥是不是在泰西上的学。”女孩们看这些娱乐新闻的还不少,就是没有马雯雯这么敏锐,本来就是一个神秘女友接机,然后余露又跳出来,隐晦的说了学校,现场大家都是聪明人,男孩还有点不明白,听旁边的科普,也明白了。 陆湖听了兴奋的想跳脚,果然是有问题,他就说有问题,怎么可能,这么漂亮的女孩居然看中祝军了,只要有问题就好,他也没有那么愧疚了。 再加上之前去长城的时候依稀听祝军说过,她是来拍电影的,错不了。 娱乐圈能有什么好人,都是用钱能收买的,陆湖已经一下子想深了。 马雯雯的话说完,大家看秦心的眼神有点怪,看祝军就有点怜悯了,就说祝军这傻大个,不可能泡到这么漂亮的妞,没有想到这样光明正大的被戴绿帽子了。 秦心却很淡然。 “蝴蝶兰是我的师兄,我去机场接他,有什么问题吗?”她不屑跟别人解释,不过看在祝军的面子上,还是说了一句。 马雯雯自以为发现一个大秘密,不想就这样被放下,一脸坚定的摇头道:“不可能,蝴蝶兰是严老的学生,怎么会是你的师兄。” 不说严卿创作了什么曲子,就说他还是公华党中央委员,这些小孩都不陌生。这时候她又愿意相信祝军说秦心只是一个普通人,反正当中肯定有一个撒谎。 祝军本来是沉浸在获得女友第一份礼物的爱心泡泡里面没有出来,等反应过来,就发现现场气氛不对,听到马雯雯这么说。 祝军想也不想的回道:“秦心是严老的关门弟子。” 一句话,成功的让马雯雯闭嘴了。 好像前一阵是有说严老收了关门弟子,她好像在哪个报纸上看过。 一时间大家又重新估量秦心,除了美的逆天,身份也不差,谁敢说严老的关门弟子差,严老要是愿意来京都,胖子都得带着老婆去迎一迎。 又在心里骂一遍,祝军个大腹黑,普通人家的女孩能被严老收为关门弟子,你就瞎编吧。 祝军没有觉察到大家的暗流涌动,依旧甜滋滋的摸着秦心给自己的礼物,那表情实在恶心人。 罗敷实在看不下去,本来以为是祝军不开窍,突然间发现不是他不开窍,只是自己不是他的菜,这种感觉别提都憋屈了,尤其是祝军本来一张严肃的脸,现在挂着傻笑,怎么看怎么别扭。 “是什么礼物啊,祝军你打开给大家看看呗,别自己偷着乐。” 大家也觉得被马雯雯一说气氛有些尴尬,跟着起哄。 祝军看了看秦心,秦心点点头。 很细节的互动,擦,祝军这货一看就是有妻奴的潜质,还是女朋友,就开始按指示办事了。 祝军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张光盘,上面写着字,祝军,18岁生日快乐,心。 大家看到是光盘,也挺好奇里面是什么的。 女孩子本来看盒子以为是手表袖口什么的,没有想到是光盘。 这就像那种看毛片,我都脱了裤子,你就给我看这个,更好奇了。 祝军自己也好奇,里面是什么呢。 问秦心,秦心笑着不说。 祝军想留着回去一个人偷偷的听,把光盘收好,冷不丁他却被几个小伙按住了,大家实在好奇,把光盘抢了。 按住祝军的都是跟他关系好的,一群人从小打打闹闹到大,秦心也没有阻止。 等到光盘放进电脑,就是一段音频。 先出来的是一句话。 秦心特有的沙哑的声音:“准备了很久的生日礼物,我的第一张有签名的专辑,不准不喜欢!” 很霸道的感觉,男孩听到这个都羡慕死祝军了,好想要自己也有一个女朋友,霸道的跟自己说,不准不喜欢。而且这样的生日礼物,很用心,自己唱一首歌,很特别,当然对签名专辑什么的,大家都当作秦心的撒娇卖萌,不会认真。 女孩听到这声音,虽然觉得秦心太做作了,可是心中也想着,将来自己对男朋友一定也要这样。 然后是一段音乐前奏,非常空灵,他们当中好像没有人听过,连最喜欢这些的马雯雯都一脸茫然。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的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是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边 从未走远 ……” 整个大厅只有秦心那沙哑悠远的声音缠绕,每一句歌词都美的打动人心,涓涓流水的音乐,如同佛经一般的呢喃,述说着一段爱情的传奇。 祝军只觉得自己的心被填的很满很满,人生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发现,你喜欢她,她也同样喜欢你。 这首歌完全唱出了祝军的心声,他真的是偶然看到秦心一眼,从此就陷进了爱情的漩涡。 他愿意用一生来陪着秦心,述说不出理由。 秦心坐在祝军身边,亦是很认真的听着这首歌,哪怕是自己唱的,也会沉醉,歌词真的太美,曲调真的太动人,百听不厌的歌,每次听都会被感动,每次听都会有新的感觉。 那些男孩觉得如果一个女孩唱这样的歌跟自己表白,哪怕长的丑,也愿意当红颜知己,这辈子值了。 女孩们沉默了,女孩比男孩心思更细腻,就算是最粗神经的女孩,也会被这首歌感动。 听到这样的声音,没有人怀疑秦心是看中祝军家境或是心怀不轨,没有感情的人,唱不出这样动人的歌声。 连罗敷都觉得自己跟祝军的感情好像简直就不算回事,她没有这么深刻,只是小姑娘好胜的感觉。 大家听歌的时候看秦心,却见她一点没有骄傲,也十分认真的听,很安静很美丽。 只是一首歌循环了第二遍,又出现秦心的声音:“准备了很久的生日礼物,我的第一张有签名的专辑,不准不喜欢!” 再听到这句话,就彻彻底底的认知到第一张有签名的专辑,不是女孩子撒娇卖萌,而是一个事实,这首歌,现场所有人都没有听过…… 忽然啪的一声,一只状似鞋子的东西飞了过来,眼看就要砸到秦心旁边的一个女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大家都在听歌,谁也没有注意,那女孩睁眼就看到东西飞过来,连躲都没有反应过来,秦心却是第一时间伸手就把那东西抓住了,这会子更让大家目瞪口呆,这反应速度……这身手…… 秦心也一脸惊讶,她习惯防备了,这感觉几乎像是随身自带的,总是第一时间就会作出反应,可是她手上拿着的是鞋底吧?   ☆、第七十六章 :家有一老 正在充满幸福粉红色泡泡里徜徉的祝军看到秦心手上抓着的鞋底,脸裂了。 祝家没有人会不认识这鞋底,奶奶的随身利器,家里大大小小都挨过慈祥奶奶的鞋底的飞抽。 现在家里小辈都不穿奶奶纳的鞋子了,只有爷爷脚是扁平足,又有点老伤,还穿奶奶做的鞋,不过按照奶奶的速度,够爷爷穿几辈子了,但是这样她还是日复一日的纳鞋底,用医生的话来说,有点事情做,可以防止老年痴呆。 其他小孩对祝奶奶的鞋底也不陌生,这绝对是个传奇。 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鞋底,不是一双普通的黑色鞋底,而是一双抽打过胖子的黑色鞋底,据说……当然是据说,那时候这屋子里的小孩估计都穿着开裆裤乱跑。 据说上面那位胖子小时候非常调皮,被祝奶奶拿着鞋底追着打过,那时候就很胖的胖子硬是没有跑过整天纳鞋底的老太太,按住就一顿抽屁股,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据有关人士爆料,那胖子看到祝奶奶的鞋底,还会不自觉的摸一下屁股。 偏偏胖子上位后,不仅不记仇,反而对祝奶奶比谁都恭敬。 你以为是胖子心宽体胖,天生受虐?前阵子,一个乌叉叉国的使者嘲笑了胖子太胖,过了一个月,胖子就强烈谴责吴叉叉国的治安不好,派了部队去维和了。 大家看秦心手上的鞋底,莫名的熟悉,不是想的那样吧…… 结果就看见祝军小叔祝英熊抱着头跑过来,一脸歉意的道:“不好意思,我的错,我的错……” 虽然是小孩子聚会,但是大人很好奇啊,其他不好意思听墙角,祝军奶奶是老小孩了,不在乎,祝英熊唯恐天下不乱,也跟着凑热闹。 听到这歌的时候,祝英熊一下子眼睛都发亮了,说了一句:“必须买下来。” 结果就被老太太抽了,老太太耳朵也太灵了,祝英熊抱着头躲,但是老太太的鞋底纳的是非常结实的,打在身上疼的要死,老太太是真生气了,这歌多好听啊,一听就让她想到当年怎么跟孩子他爸认识的场景,两人一辈子走来,那种感情不言而喻,结果这熊孩子就一句话,买,买你妹啊,什么都买买买,怎么把这孩子教成这样了? 倒霉的祝英熊要是这句话在女孩子面前说,简直就是神音,买买买,多霸气啊,可是被老太太听到,就发飙了,你个败家小子。 拿着鞋底飞抽,祝英熊从小就是熊孩子,大人揍你你不跑,那不是乖孩子,是傻孩子,反正熊孩子就是不仅跑,还反抗,结果一记漂亮的击飞鞋底术就闹出事情来了,鞋子从楼上飞下来,差点砸到一个小姑娘,不是秦心,也是一个姓罗的小姑娘,正好坐在秦心附近,秦心下意识的就伸手挡了。 祝英熊满脸愧疚,差点出事了,他是祝家唯一一个油嘴滑舌的货,好像祝家全家的语言能力都汇聚到他一个人身上了,同样是祝家基因,相似的脸,在其他成员头上就严肃无比,而在祝英熊这里却是春光灿烂,笑的一脸桃花,很能讨好人。 祝奶奶也不好意思,要不是那姑娘身手好,这还酿出事故来了,给孙子做生日,伤了别人家的孙女,这可不好。 祝英熊出来道歉,大家知道祝军小叔的性子,都挺喜欢的,连刚刚那差点被砸到的小姑娘罗婷婷,也连连表示没事,就是脸有点红。 祝奶奶也出来了。 小辈都规规矩矩的站起来叫:“祝奶奶好。” 秦心自然也跟着站起来了。 祝英熊这会子陪着笑扶着祝奶奶,一副大孝子的模样,心底却在吐槽,老娘你刚刚揍我的时候劲可大了,总爱装老态龙钟的老太太。 祝奶奶走到跟前,先跟罗姓小姑娘道了歉,祝奶奶记忆很好,一口就叫出小姑娘的名字,“是婷婷吧,真是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罗婷婷自然不敢托大,祝奶奶连胖子都揍,真揍自己也不敢说什么,况且这只是一个意外。 祝家人风评很好,除了祝英熊性格比较脱跳,也没有什么让人诟病的事情。 “没事的奶奶,根本没有砸到。”罗婷婷说完又对秦心道谢。 “谢谢你,我都没有反应过来。”虽然不会心存怨念,但是想到要真被鞋底砸了脸也不好看,她还是挺感激秦心的。 “没事,刚好顺手。”秦心看到手上拿着的东西挺怪异的,现场最好奇的就是她了,祝军家还有这么古色古香的东西,纯手工制作,她奶奶去的早,从来没有见过这个。 奶奶顺势夸了秦心,“小姑娘身手真好。” 秦心把鞋底还给祝奶奶,对同龄人秦心不紧张,可是面对祝军奶奶还是有些紧张的,差点说成奶奶鞋底丢的好,还好临时饶舌改口,“奶奶鞋底纳的好。” 祝奶奶戴着老花镜笑的很和蔼,老花镜还是刚刚她出来的时候临时戴的,觉得戴上老花镜显得慈祥一点,她身子骨很好,年轻的时候下田上山干活,一个女人能顶两个壮劳力,看祝英熊的年纪就知道,祝奶奶还当过高龄产妇,一把年纪了还有生育能力和那啥能力,绝对是生活很和谐的。 听到秦心夸她鞋底纳的好,祝奶奶高兴。 家里一堆老小只会说她纳鞋底太劳神,小辈们都不懂,自己纳的鞋底好穿。 其实不是秦心夸的好,只是祝奶奶先入为主的觉得秦心好,送的礼物好,人也大方,唱歌好听,祝奶奶小时候还有一个文艺梦想,不是纳鞋底,是能唱军歌,给战士打气,可惜她嗓子不好,一唱跟狼嚎一样,别说打气,唱完战士全都没气了。 有的人天生不会唱歌,祝奶奶就是这种类型,偏偏又爱唱,作为听奶奶摇篮曲长大的祝家孩子们,也是活的满拼的。 小姑娘身手好,身手好啊,说明身体健康,吃不了亏。 总而言之,祝奶奶看下来是很满意的。 她年纪大了,老小孩,别的东西考虑的不多,对自己的感觉很执着,不过她一辈子也都是这样过来的,没有读过多少书,还经常闹笑话,但是看人却是挺准的。 “小军啊,把小姑娘借我老人家玩一下,你们年轻人继续。” 家里奶奶最大,秦心就被借走了。 秦心不知道祝奶奶身体如何,不过看着祝英熊跟大太监一样弯腰扶着奶奶,她想着总归年纪大了,自己老师身体就不是很好,被点名了,也只能小心翼翼的扶着祝奶奶,生怕老人家有什么事。 然后祝军的一群伙伴就看着祝军女友被他奶奶抢走了,抢走也好,他们都想揍祝军,这家伙不老实,当着秦心的面不好意思,这会子她不在,一定要好好审一审。 秦心刚刚扶着祝奶奶还没有走出去,就听到背后乒乒乓乓的,她回头看了一眼,就见大伙朝她微笑,祝军又被他的小伙伴压了,也狼狈的朝着秦心笑,秦心也回了一个笑容。 祝军被揍的更惨了,秦心想着祝军那身材,皮糙肉厚的,他的那些朋友应该都不能怎么样他,都是闹着玩,挺羡慕祝军这样的,能有一班这样的朋友,生活一定很有意思。秦心爸爸在的时候,她也是这样无忧无虑的跟小伙伴玩的。 看到祝军那样,秦心的心情也稍微放松了一些,能把祝军教的这样无忧无虑的,祝奶奶应该挺好的吧。 祝英熊被奶奶用来道歉完之后就扔了,留下秦心扶着奶奶,奶奶说饭前溜个弯,一会能吃的更多。 一句话就拉近了秦心的感觉,奶奶是个吃货。 “到京都还习惯吗?住哪?”奶奶问。 “还行,这边比较干燥,待几天就适应了。本来是和同学住酒店的,现在和同学一起住在师兄家里。” 师兄就是那个什么蝴蝶吧,是严卿的学生,祝奶奶喜欢唱歌,以前年轻的时候很追捧严卿的,两个人还熟悉,不由得问道: “小严身体还好吗?” 秦心咋一听小严没有反应过来是谁,因为祝奶奶看着比自己老师还年轻,不过好像老师年纪也不太大,就是看上去显老,“老师睡的不太踏实,变天的时候腿脚有些疼,心情看着还行。” “年纪大腿脚都会有点毛病,你回去,帮我跟他带个好。祝军他爷爷也是,变天腿就疼。祝军说你骑马骑的好?”祝奶奶说到腿脚,就又歪楼歪到了骑马上。 “还行,老师养了一匹马很帅,叫大黑,我去上课的时候老跟大黑玩。”秦心虽然觉得老太太思维跳跃的有点快,不过貌似和她说话不费劲,好像只要踏踏实实的说出来就行了,不用考虑太多,反正挺舒服的。 现在是傍晚的时候,今天没有风,有太阳,秦心就在祝家院子里牵着老太太有些皱纹却温暖的手,缓缓散步,有点时空错乱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一个场景,祝军爷爷住的是京都大院,这边全都是高干家庭,小区外头有持枪警卫,要不是那小兵开车接秦心,秦心自己是进不了的,一直觉得这里是很神秘的地方,真的走进这里面,却发现其实跟外面没有多大区别,这里面也有老太太,老太太和常人一样,爱唠叨,会纳鞋底。 忽然间世界又给秦心打开一扇门,原本完全触摸不到的地方,里面居然坐着的是一个和蔼老太太。 “小严会养马?不可能吧,他自己都养不好,我家也有马,我带你去看,祝军他爷爷喜欢。”说到这个祝奶奶拉着秦心的手朝后院走去,后院居然是临湖的,祝家真心大,像是一个公园是他们家后院一般。 湖边果然有两匹马,一匹是白色的,一匹是褐色的,白色的小一些,褐色大一些,两匹马都很漂亮,褐色的马马尾极长,都快到地上了,很悠哉的在河边。 画风转化的太快,一瞬间好像到了森林一般,秦心喜欢马,眼神都亮了。 “喜欢吗?第一次看到祝军爷爷,他就骑在马上,问要不要载我一程。”奶奶脸上挂着笑容,好像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秦心听着这语调肿么这么熟悉,貌似自己第一次看祝军就是他在车上,问要不要载自己一程,这是遗传吗?泡妹子也能遗传的吗? “那后来呢?”秦心好奇问道。 “我把他当作流氓,让我哥哥他们设了马障把他绊倒了!”奶奶一脸得意的道。 秦心大汗……自己能用什么东西把祝军的汽车绊倒吗? “你想不想骑马,其实我也会骑。”就是孩子们不让我骑了,后面一句话奶奶没有说,她其实早就想骑马,家里人看着不让,她觉得骑马不难啊,当初她还骑过牛。 “可以骑吗?”秦心离开大黑很久了,其实很想念它。在平地里走没有觉得什么,可是一旦骑到马上,人的位置一高,视野也不一样,那感觉完全不同,立马心情开阔,好像所有烦恼都不存在一般。 “可以,祝军经常骑的,你就在院子里面转一圈没事的,不信我骑给你看。” 奶奶拉着秦心的手,一脸和蔼的摸上了小白马。 秦心觉得不对劲,奶奶的眼神有点太炙热了,奶奶您今年高寿了,你还骑马,太牛掰了吧。 “不用,奶奶我就看看就好。” “没事,这是小白,很温顺的,我骑给你看。”奶奶居然直了身子,抬着脚一副就要爬上马背,年纪大的人腿抬高就有点抖。 秦心拉都拉不住,都想喊祝军救命了,奶奶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调皮,你要是摔了,我怎么办?去哪里找一个奶奶赔给祝军? “没关系的,我身体很好,你看我的老花镜,都是见客人的时候才戴的,显得斯文点,我视力好的很。”你看到那边二楼的灯是什么颜色的吗?” 秦心顺着老太太指的方向看去,好远,还隔着一个窗户,谁能看见里面的灯是什么颜色。 “是蓝色的。”奶奶得意的道。 秦心一脸惊讶,这视力也太好了,这不科学啊?那窗户是不透光的吧? 秦心一会才琢磨过来,那是祝军家啊,他奶奶能不不知自家灯是什么颜色?奶奶太调皮了……等秦心回过头,看到奶奶居然已经爬上了马背……好凌乱。 看到祝军奶奶居然已经哼哧哼哧的爬上马,紧紧的抱着马脖子,秦心真是魂飞魄散,这叫会骑马?摔……“奶奶,你下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下午出门了,所以更晚了。   ☆、第七十七章 :你怎么打人 秦心怎么劝奶奶都抱着马脖子不下来,秦心这会子真想揍这老太太了,太不听话了,祝军快来救命。 祝军此刻正在被他的小伙伴严刑逼供,他说的全是实话,可是大家都不相信,实在是祝军说的很欠揍,什么路边遇上的,晨跑的时候刚好又遇上了,怎么追上的?就是两人一起跑步啊,天天跑步…… 秦心没辙了,这里离大厅远,喊人也听不见,想到后世的自拍狂人,秦心拿出了手机,对奶奶道:“奶奶,咱们拍两张照吧。” 这个可以有,拍完照片就证明自己能骑马,不然回去说,大家还不相信她也会骑马。 于是祝奶奶愉快的在小马背上乍起两根指头,标准的剪刀手,一脸笑容,秦心一开始只是为了哄奶奶下来,这会子看到这个画面,忽然觉得也很美,虽然奶奶满脸皱纹,穿着棉裤的腿并不饱满,上马的时候感觉到棉裤虽然臃肿但是是空空的,头上的头发也有一半多都白了,可是就这样的一个老奶奶,骑在马背上,比划着剪刀手,满脸笑容欢喜,就让你觉得好看,还有一种莫名的感动,说不出来。 秦心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然后跟奶奶道:“奶奶你下来,我骑马给你看,老师最喜欢在院子里靠着看我骑马的。” “小严他自己不骑?”奶奶有点心动,坐在马背上好像不太舒服,又觉得自己一把年纪了,这样上来下去,很没面子……这会子她想起来没有面子了…… “奶奶,老师的身体还不如您,他那腿脚根本上不去马,他从来不骑的,那马据说是老师想学画画,他朋友给送的模特。”秦心解释道,隐隐的觉得奶奶提起自己老师的时候语气有些怪异。 “哈,他压根不会骑马,就说,小严那文绉绉的人,那我也看你骑马。”奶奶脸上又露出有些得意的表情。 总算把老太太劝下来,秦心小心的扶着奶奶,还好白马比较小只一些,也很温顺,任由一个老太太折腾上去,折腾下来,也没有乱动。 秦心也不得不赞一声:“奶奶你身体真好,老师冬天都不爱动弹,让他出门遛弯就说怕冷。” “小严以前也这样,懒的要死,本来挺帅一个小伙,越长越胖,肥到医生都看不下去,让他减肥,他居然说懒得减,后来……不用减就直接瘦了。”说到这里,奶奶居然难得的有些伤感,又迅速的歪到其他话题去了。 “小严经常看你骑马?你也骑我看看。” 秦心想着奶奶说的不用减直接瘦了,大概是那次老师家人出事的前后吧,有的人太哀伤了,直接会从一个大胖子瘦下来只剩一半的体重,一时间又有点想念那个天天瞌睡的老头,也不知道天这么冷,他腿疼有没有好点。 “奶奶我先扶你坐着,你看。”秦心把祝奶奶扶到院子的藤椅上,是那种秋千椅,奶奶坐下,一本正经的擦了擦老花镜,戴上,脸又笑眯眯的。 “奶奶,你要是无聊,也可以帮我拍照。”秦心把手机递给奶奶,教她如何操作,她怕奶奶要看自己骑马,等自己上马她一会又忽然跑别处去了。 “好,你去,我保准帮你拍的好看。”有新玩意果然吸引了奶奶注意力,念念不舍的看了又看刚刚她自己的照片,还挺得意的,挥手让秦心去挑马,她在这里帮忙拍照。 秦心回头看祝奶奶,好像跟看到老师一般,年纪大的人,那姿态总是有些相似。 她喜欢高大健壮一些的马,那白色的小马虽然比较温顺的模样,不过秦心第一眼看重的还是那匹褐色的马。 马是很敏感的动物,它的双眼比人更纯净,秦心可以感觉到褐色的这匹马,并不太温顺,身上有一股子傲气,它的体型非常的饱满优美,头比较细,颈部高昂,很傲娇,并不看秦心,四肢比一般的马更修长,看起来有一米五多的高度,秦心走近的时候,他自在的在湖边漫步,虽然看起来很壮,步履却是轻灵优雅。 秦心的手轻轻的触摸到马背,感觉到这马的毛非常细腻油亮,那边祝奶奶看秦心站在马旁边,还以为她害怕不敢上,给她加油鼓劲。 秦心哭笑不得,那马似乎认识奶奶,听到奶奶的声音,温顺了一些,秦心踩着马鞍,迅速的跨上了马背。 一动作,似乎就有同类中人的感觉,原本看着这马懒洋洋的,可是秦心到了马背上,瞬间就有一种紧张的颤栗感,好像自己不是在骑马,而是在神话故事里骑龙一般,可以明显感觉到马的躁动,像是汽车开始加档要开出去一样。 秦心朝奶奶挥了挥手,开始专心的骑马。 人遇好马,和马遇好骑手,肯定都是一种感觉,畅快。 秦心先压住了那种奇妙的感觉,骑着它慢慢的走了一圈,走到奶奶跟前,奶奶果然给拍照了,秦心出生的时候自己奶奶就不在了,她还是第一次跟这样大年纪的老太太相处,很温馨,不自觉的就有依恋的感觉,都说隔辈亲,大概就是如此,对奶奶好像不用讲道理,像是哄孩子,自己也是孩子的年纪,反而成了同龄一般,但是对父母就不是,父母总有太多期望,孩子不自觉也会严肃起来,有些话反而不敢跟父母说。 “奶奶,我能骑着它在整个院子里绕一圈吗?它好像也挺活泼的。” “可以,你只要不骑出去都行,外头有人站岗,骑出去骑回来,太麻烦人家。” 秦心得令,开始慢慢加快速度,好在后院够大,这匹马比老师家的大黑小一点,但是感觉爆发力更强,秦心按照奶奶刚才给白马起名的烂水平,直接叫她小褐。 跑一圈绕到奶奶跟前,奶奶就给拍照,比骑马的秦心还兴奋。 接下来速度越来越快,秦心几乎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冬日也不冷了,马背上热乎乎的。 那种人和马之间的默契慢慢上来,秦心骑的越发得心应手,小褐似乎很久没有动弹了,开始骑的时候,秦心甚至感觉它跟机器人一般,全身骨头头松动了一遍,然后更加结实了。 秦心不知道她现在骑的不是什么小褐,而是一匹真正的汗血宝马,是别国送给胖子的礼物,胖子又送给了退休的祝爷爷。 祝爷爷毕竟不年轻了,虽然喜欢马,但是也没有那么精神。 而以前会陪自己骑马的孙子又去盐城读书了,所以这匹汗血宝马足足是闲了半年多了。 老大从政,要稳重,不好骑马,老二倒是会骑,也很喜欢马,不过老二去了地方,带上这样一匹马,影响不好。老三就是个祸害,老爷子也跟不愿意让他知道这是一匹汗血宝马,要是知道了,这孩子不知道要做什么事。 所以小褐都快生锈了。 看到一个愿意骑自己的女孩,开始有点傲娇,不过感觉到这女孩也挺猛的,傲娇的小褐勉强让秦心上来了。 要不是它寂寞了这么久,肯定不会这么容易屈服了,它是一只真正的汗血宝马啊,要是被同伴知道自己混成这样,一定会被嘲笑的,好羞愧。 越想小褐越激动,乘着能奔跑的时候就尽力奔跑,哪怕不在草原上,不在战场上,它也要跑出它的尊严骄傲。 祝军被小伙伴□□了好久,不过心里实在担忧自己的小女朋友,奶奶人是很好,可是奶奶有时候也很无厘头,生怕秦心被吓到,祝军狠狠的反抗了一把,终于脱身,不过后面缀着一群人,一群小伙子小姑娘从大厅转到了院子,前院木有人,祝军又开始朝后院走去,“呵呵,后院风景更好,大家想不想看看?” 被其他人回以数枚白眼,不就是担心小女友了吗?看二缺谈恋爱真是牙酸。 祝军家的后院那是真的大。 也是胖子安排的,胖子对祝家十分大方。 主要是祝爷爷识趣,祝爷爷就是那种非常聪明的老臣,能镇得住场子,也能放得下利益,等胖子稳定,他第一个跳出来要退,而且不是装样子,退的干干净净的,什么实权职位都没有保留。 大家觉得老祝这是傻啊,奋斗了一辈子,就这样啥都不要了,真被教育洗脑了,忠贞爱国? 没有想到老祝才是最聪明的,平日坏事没有少干,奸猾无比,可是胖子每每开口都是:“祝将军是个难得实诚的好人啊,我对不起他。” 听的别人真是无比生气,老祝是好人?不就退休报告打的最早,最会揣摩你的心思,老祝打敌人的时候,可是连带着人家祖坟都敢刨的,这也叫实诚的好人? 总之一千人眼中一千个哈姆雷特,胖子对祝爷爷的感官是非常好的,好到让别人都以为胖子不会是老祝的私生子吧,胖子对自己爹都没有那么恭敬。 所以这么大一个院子,别人家也没什么好说的,虽然说老祝急流勇退占了便宜,可是让他们轻易退还是舍不得,家里还有子孙后辈要扶,就这么退了,后辈怎么办,对于祝家得这么大一个院子,大家很神奇的难得的没有反对意见。 小伙伴们从前院绕到后院,就有一种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第一次见的都跟刚刚秦心一般,感觉画风变的太快,一下子从家里到森林了。 不过现场不少孩子来过,倒没有太惊奇。 可是一行人还是齐齐的愣住了。 摔…… 他们面前飞过的是神马?一匹流着血的马?马背上还骑着一个女孩,一脸沉着,打过网游的少年,已经痴呆了,这画面跟游戏画面有点像,马背上像着火一般,红光涌动,衬得马背上的少女宛若天将。 要知道虽然说是汗血宝马,可是要让汗血宝马出现这样一幕还是很不容易的,就像叉叉欧欧一样双方都要有极高的配合度,才能共同达到高*潮。 小褐今天是豁出去了,越跑越开心,觉得背上的女孩也非常合拍,跟着自己一起奔跑,没有尖叫,反而越跑越兴奋,小褐就有一种想要征服背上女孩的感觉,而秦心也是好久都没有碰马了,上一次马场出事后,严老都让人来把大黑检查了好久,这是久旱逢甘露,真的是太爽快了。 而且小褐的速度比大黑还快许多,如同闪电一般,秦心无法形容这种感觉,只觉得自己也要飞翔起来,畅快的她自然没有注意小褐变色了,就像两人热情的叉圈圈的时候肯定不会去关注对方,唉,你变红了啊…… 秦心看到祝军了,一群人他个子最高,身材最棒,她骑在马背上朝他们身边掠过,小褐看到这么多人,更加有表现欲了,跑的十分迅捷,好像又回到它的战场。 大家都在为这一幕惊倒的时候,有一个脑子不清楚的家伙,走了过去,就是那个自己早恋被父母残忍遏制的陆湖,他也不知道怎么了,看到秦心那副模样,简直是想上前去献膝盖,然后就走了过去,这就跟一辆赛车过来了,你走到赛车道上遛弯一般,明显是找死。 大家都没有注意到陆湖,秦心在马背上看着祝军也没有注意到,等注意到,那速度,擦,前面那个蠢货要干什么,陆湖居然是朝着马跑过去的,这要有个三长两短,以陆家那么能闹腾的,不得闹腾死,陆湖就是陆家的眼珠子,连一个早恋都能闹的一个京都大院全院皆知,这要被马踩一脚,简直不敢想象…… 奈何陆湖就真是在众目睽睽下,自己跑过去的。 秦心都傻了,这人神经病了吧,上次去长城的时候看着也挺正常的啊。 小褐也不耐烦,跑的很开心,突然跑出个路障出来,真想把他踹飞。 在这画面太美不敢看的瞬间,什么陆少卒于马蹄的传闻,却见秦心拉直了缰绳,小褐居然两腿抬高,从陆湖头上越了过去,简直是表演空中绝技。 陆湖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只觉得头上一片阴影,然后站在那,一身汗,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祝军都想弄死陆湖这个二货,要犯二回自己家,自己媳妇差点都被他连累到,要真出事,陆家肯定不罢休。 其他人碍着面子也要去安慰陆湖,心里想着这二货发什么疯,不过自从他失恋之后就没有正常过。 秦心跨了过去,好不容易停下马,从马背上跳下来,走到了陆湖跟前,也不管大家如何安慰陆湖的,伸手就给了他一巴掌,十分的重,看的周围的人目瞪口呆,现场瞬间安静下来,太彪悍了吧。 “你疯了吗,你知道刚刚有多危险?”秦心说完怒气匆匆的走了,去扶奶奶了。 陆湖的脸五彩斑斓,长这么大,第一次被打,不仅被打了,还被骂了,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脸好疼,可是郁闷的是他居然不生气,不仅不生气还很感动……   ☆、第七十八章 :老熟人 大院小伙之间平日面上看上去相亲相爱,实际上矛盾也不少,小伙伴之间暗流涌动,都是一个圈子里的,有矛盾也不会放到明面上,有时候讨厌对方要死,看到对方跟着他麻麻走来,还要笑眯眯的喊一句:陆阿姨好。 这就是这个圈子里的规则,从来没有谁能这样给你一大耳瓜子,声音辣么脆,力气辣么打,打完对方还一点脾气都木有。 眼前就是这样。 说真的,陆湖这小子的不少行为别说他爹妈看不下去,别人也看不下去,想抽他,但是也只是想想而已,他爹妈都宝贝的舍不得抽,别人更不好抽。 今天居然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被抽了。 女神啊,抽陆湖的时候,那些个平时想抽陆湖的家伙都在呐喊,女神,请收下我的膝盖。 更神奇的是陆湖一点不生气,不仅不生气,还很开心,大家觉得他是不是被打傻了? 秦心扶着老太太过来。 老太太看到这样一群人围着陆湖,开口问:“怎么了?摔了吗?” 陆湖看着秦心,点头。 “你也真是的,这么大了还调皮,走路也能摔了,赶紧的,大家别围着,小军你去拿个冰袋给陆湖敷敷。”祝奶奶一句话,解散了大家,一件事也就散了。 回去还有一些人觉得不对劲,不对啊,摔了为毛要敷冰袋啊? 回去祝奶奶给大家炫耀她的拍照技术,大家争着看照片,把半边猪头脸陆湖彻底遗忘了,陆湖自己挤的比谁都使劲。 别说,奶奶拍的真好看,秦心策马飞扬,一身黑,骑在血色涌动的宝马上,拍出来像是挂历页,就连最开始两张,秦心给奶奶拍的马背上的照片,也不难看,很有味道,奶奶在马背上笑的很恣意,后面背景是湖,还有阳光,很有感觉的两张照片,奶奶自己也喜欢。 一定要秦心把照片传给她,奶奶不玩手机,一把把小儿子的手机抢来,让跟前凑趣的孩子给帮忙传过去。 祝英熊在一边鬼叫:“妈,我叫您姐姐,您把手机还我,里面还有小丽小美小娟的联系方式哪。” 被老太太一巴掌拍飞。 这时候秦心乖乖的坐着,脸上保持淡淡的笑容,像个小淑女一样,不过大家见过她的彪悍,没人敢小瞧她。 长相是妖孽级别的不说,身手也是妖孽级别的,谁能在那样的情况下,策马从一个人头上飞过去,可惜奶奶没有把那一幕拍下来,奶奶也是大大的狡猾,照片里就没有那事,不过看过都不会忘记那画面,太震撼,跟电影里的场景一样,不过看到的电影多半有特效设计的,刚刚那可是实打实的画面。 女孩们就算有不舒服的,也不得不服,就冲她打陆湖那狠劲,大家表示,配祝军挺好的,呵呵,祝军皮粗肉燥,耐打。 罗婷婷刚刚算是被秦心救了,对她还是挺有好感的,她和罗敷是堂姐妹,本来今天是给罗敷撑场子来的,结果先不知觉改变立场了。 罗敷咬着嘴唇,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现在还没有想过用身份去压别人之类的,只觉得同龄人,自己用身份压人,那是最没用的表现。 一般大院人相处都有这条规则,不用身份压人,要是动不动就搬家长,那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可是对外,他们却是把身份用的很彻底,罗敷想到不能用身份压秦心,其实下意识已经把秦心放到他们圈子里面来了。 冬季的午后总是特别短,很快就到晚饭时间了。 祝家给一群孩子定在外面吃,本来就是给祝军小庆祝一下,不打算大办的,如果办在家里,就算没有发请帖,也会让别人忧扰,到底要不要来,来了该送什么? 反而是这样一群小朋友自己玩,比较好,也没有需要顾忌什么面子之类的,大家走时,祝军爷爷也出来了,他老妈在医院值班,祝军大伯还没有下班,看起来就跟普通人家差不多。 祝军爷爷看着也很精神,个子很高大,对秦心还露出了个笑容,许是笑的少,反正不笑的祝军爷爷看起来更像好人。 秦心在祝奶奶反复叮嘱下次再来玩的,依依不舍的告别中离开了。 出了祝家,大家似乎轻松许多,毕竟到人家家做客,还是不如一群少年自己玩的开心。 一群有十几个人,热闹的很。 定的是一家欧洲老牌饭店,卡宾尼大饭店,在建国初,几乎是最早进驻华夏的五星级酒店。 年轻人,吃喝玩乐一体,比较方便。 祝家也是很开明的,男孩要糙养,什么都要体会,不必像女孩一样拘着,不过祝家貌似全家从上到下都没有养女儿的经验,他家除了媳妇,其他全是男的,下一辈也是,就祝军和他堂哥祝行。 平日大家还难得聚这么齐,祝军人缘好,大家又聚一块,在一起嘻嘻哈哈,倒是又想起以前的回忆。 他们这样的家庭环境,很难保持单纯,如今这些孩子都是高一高二的阶段,已经差不多知道自己将来打算往哪方面发展,也是在上了高中,一个个都迅速成熟起来,能这样无忧无虑的玩耍的机会,真的不多。 秦心也没有一直跟在祝军身边作小女人状,她大大方方的跟一群女孩子玩的居然挺好,她性格挺爽快的,虽说同性相斥,可是秦心表现出来的真是比爷们还爷们,大家也不觉得她容貌碍眼了。 而且秦心声音比较沙哑,说话慢慢的,很直接,不会像一些女生那样故作娇滴滴的。 其实大家对秦心感观迅速的变好,这里面真的有陆湖的功劳。 当初陆湖带女朋友给大家认识,一群人出去玩,那女孩怯生生的,一直霸占着陆湖,说话娇娇的,别人大声点,像是吓到她一样,还对陆湖作出泫然欲泣的表情,好像大家合伙欺负她一样。 反正大家就觉得不爽,要说也说不出那女孩子哪里不好,就是娇柔了一点,长的也还行,可是就是不对味。 秦心一来,一对比,大家就明白了。 女孩们松了一口气,原本看不起陆湖带来的女孩,可是陆湖却喜欢的要死,还有一些男的就喜欢那样,私下还反省了,是不是自己妒忌心太重,现在一对比秦心,大家一开始也是一块仇视秦心的,结果相处下来反而感觉越来越好,直接爽利,陆湖带来的女孩太矫揉造作了。 男孩子也品过味来,不过男生看人,颜还是决定大部分的,原本一些觉得陆湖前女友挺好的,就是觉得挺好看的,现在看秦心,根本没法比,那样只能叫清秀了。 而且秦心无论是骑马打人都特别帅,如果这些帅气的动作是一个容貌普通的女孩身上,大家估计就把这女孩当哥们了,可是秦心容貌绝对妖孽,她上辈子自己轻信余露的去把脸上最美的眼睛给割破相了,还能靠着剩下的部分在娱乐圈坚*挺的混着,可见老天还是算公平的,给了她不好的命,但是至少给了她一张好的脸。 而这辈子,秦心心情完全不一样,她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靠自己努力获得安全感,自信而不自傲,很帅气,很美丽。 陆湖的脸敷了冰袋已经消肿了,居然一点不生气,好像就是摔了一样,一路心情好好,还哼歌,诡异的很,大家原来以为陆湖就喜欢那种曲意逢迎他的女孩,为那女孩还跟家里闹的要死要活,还拿条围巾作势要把自己勒死了,结果现在看这货鞍前马后的,绝对是抖M,欠揍,当初他父母压根就没有必要闹腾,直接给陆湖几个耳刮子,估计他就消停了。 一群人几乎都是京都太子党,在长辈面前乖巧的像绵羊,出来却嚣张的很,也不是故意的,就是行事都习惯了,在自己的地盘不嚣张,难道要窝着? 反正一群少年到了卡宾尼酒店,一路都很张扬,陆湖尤其亢奋,好像是他过生日一样,不过大家看他一边脸虽消肿了,但是还有点红,都体谅他了。 酒店大厅一角的咖啡吧,余露有些沉默的坐在江术仁对面,江术仁眉飞色舞的道:“金总可不是一般人,蝴蝶之声的节目最大赞助商,一会表现灵气一点,我看好你,只带你过来,你要把握机会。” “我知道,谢谢江大哥给我争取的机会。”余露声音依旧绵软温柔,特有的吴侬软语的感觉,而且一声江大哥也叫的很亲切。 这是余露会做人的地方,以前秦心傻乎乎的只会叫江术仁江经理,江总,却不会叫江大哥,人心都这样,嘴巴甜自然会舒服一些,大家都是人,都喜欢听好听的。 其实余露心中是有些忐忑的,她觉得江术仁给自己介绍什么金总没有安好心,可是明知道是坑,她也不得不跳,如果不是自己来,多多就来了,自己不能输,到了京都她才发现,原先想着靠实力进比赛的想法真是太天真了。 蝴蝶之声只是一个娱乐大众的节目,又不是高考,有实力就上,没实力就下?简直搞笑,主办方最终是以盈利为目的,这中间牵扯很多复杂的关系,实力只是其中最不显眼的一条而已。 余露很有野心,她不会就让自己这样灰溜溜的离开京都,她要抓住一切能利用的资源。 所以明知是坑,余露也决定跳,反正同样要跳,自己主动跳,还能跳的好看一点。 该说的话说完,也就没有多说,多说多错,余露静静的坐在那里,品着咖啡,模样眼神,越发让江术仁满意,是个好苗子,够聪明,够识趣。 余露内心其实没有那么沉浸,她也才刚刚18岁,一个18岁的姑娘,经历再多又能多到哪里去。 她现在是穿着名牌衣服,桌面上是有名牌手包,可是心中还是怅然若失,当初在盐城,看到隔壁桌的女孩的打扮,自己如今已经完全能做到了,可是为什么,还是觉得不快乐? 这时候大厅里传来笑声,余露忍不住顺着笑声看过去,就看到一群少男少女,跟自己一般大年纪,却非常张扬,她忽然间就明白,自己失去了什么,好像一夜之间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年少,开始蝇营狗苟的谋生活了。 这种认知很可怕,几乎让余露想起身夺门而走。 她甚至身子已经不自觉的站了起来,可是她站起来的身体却在那一群人中看到了她非常熟悉又陌生的一张脸,余露又缓缓的坐下。 “怎么了?”江术仁问。 “没什么,突然间觉得坐久了有点不舒服,金总什么时候过来?” 江术仁觉得余露刚刚有些怪,不过她一向稳重,江术仁还是比较放心,看了看手表,“快了,一会别紧张,跟平时一样就行。” “那我去洗手间,补个妆。”余露临上自己的小包起身。 江术仁点了点头。 余露缓缓走过电梯门口,刚刚那群人就在里面,见电梯在8楼停了一下,之后又往下,她也从旁边的电梯上了8楼,跟普通散步一般,走过去,听到最热闹的声音,是809包厢,然后又若无其事的回了,上了洗手间,补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瞬间有些陌生的不知所措,余露用气垫粉扑在鼻翼两处容易出油的地方压了压,又补了一点口红。 想了想,又给一个姓吴的记者发了条短信,这记者就是之前采访她的,余露很会说话,记者还给她留了名片。 出了卫生间,到大厅,江术仁已经有点着急了,“你怎么这么久,金总已经来了。” “江大哥,人家是女孩子,迟到一小会也没有关系的,上赶着凑过去,反而让人看轻了。” 余露声音柔柔的,这么一说,江术仁也不急了,觉得自己有些着相了,乱了阵脚,在盐城的时候自己还挺好的,到了京都居然会这样,跟没有见过世面一样,还不如一个女孩子。 虽然都是拉皮条的生意,可是这种事也讲究感觉,如果刺果果的上门,那就和普通卖没有区别,也卖不出好价钱,况且江术仁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拉皮条的,他是一个职业的经纪人,只是在为手下的女明星创造力所能及的好条件。 两人又小坐了一会,江术仁才和余露一块上去,巧了,也是8楼的包厢,在804,那边809的包厢已经关着门,也不知道里面如何了。 余露看到了江术仁大力推崇的金总,说年轻有为,上亿身价,背景雄厚,说的是天花乱坠,而此刻只能说,理想是一只美丽的蝴蝶,现实只是一只蠢胖的大飞蛾。 年轻有为的金总看起来有三十多岁,差不多可以当余露的爹了,啤酒肚不说,额头油光满面,脖子短而肥厚,一看就是某些需求特别强的那种。 余露心里疙瘩了很大一下,还是忍住恶心,面带笑容的伸出手去,金总肥厚的手握了握余露柔软的小手,很长才松开。 现场气氛还不错,余露很配合,余露是个很理智的人,既然都来了,这时候装什么贞洁烈女就是搞笑了,她任何时候都知道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 有些女人就是天生的外交家,余露说话声音好听,虽然年纪小,知识面却不少,别人说话她都能说得上,而且她很会倾听,金总哪怕说了一句很无聊的话,余露也听的十分认真,让人感觉非常舒服,有被尊敬的感觉,三十好几,被一个小姑娘这样捧着,真是意气风发,又喝了点酒,越说越飘飘然了,行为间也开始不规矩,要么牵着余露的手不放,要么放下的时候不小心放到余露的腿上。 看的江术仁都有点不忍心,这京都的不是高大上的吗?怎么比自己以前介绍的还不如,要不是看在这金总确实有背景上,江术仁都想拉余露走了,他良心有限,就是觉得余露是他手中的王牌,轻易处理了可惜。 男人喝多酒就爱吹牛逼,况且有美女在身边,金总并不太尊敬江术仁,自然也不会很尊敬余露,江术仁在他眼里就是个小地方来的土鳖,不过送上门的菜他不吃白不吃。 他其实也没有喝多少就一副醉的模样,“广电总菊的一把手是我二姨,我还经常去她家玩。” 这话真真假假,在京都就是个扫大街的都有可能有一个部委的亲戚,他是有个二姨,不过是隔了好几层的二姨,至于经常去她家玩就更扯了,从小到大总共就去过两回。 “我大哥是京西警察局副局……我小叔是东城区的区长……我……”金总一脸得意的在言语中透露出自己的背景,一副尔等小民,快纳上你们的膝盖吧的霸气。 江术仁也不是愣头青,随便找个山头纳头就拜,他也算是研究过这个金总,的确是很有背景的。 只不过是因为初到京都还有点约束,有些弱了气势,还好余露很得体,两人聊的挺投机的,江术仁也不是没有眼色,知道适时的离开一下,说临时有事,等一会来接余露。 虽然金总手脚多动了一些,余露却一直表现的很大方,既没有不自重的贴上去,也没有不给面子的拒绝,暧暧昧昧的,很是有一手,感觉这金总对余露还是很感兴趣的,一直夸余露长的好看。 却听到余露开口道:“要说好看,我同桌才漂亮。” “不可能吧,你已经这么美了,还有比你漂亮的?”金总很会说场面话。 余露把手机照片给他看,一眼金总就愣住了。 要知道上辈子这位经过江术仁介绍的秦心认识,一眼就相中了秦心,对秦心喜欢的不得了,但是秦心脾气差,人也傲气的很,他难得的还就忍了好久,最后实在不耐烦,秦心不开窍没办法,江术仁才又介绍了多多给他,他还就投资了电影让多多拍,把多多捧红了,好好的气了一把秦心。 这一看,有一种宿命一般,他也没有被秦心的小蝴蝶扇到,他还就真是喜欢秦心这模样,忽然就觉得眼前食之无味了,抓心挠肺起来。 “你同桌也参加蝴蝶之声吗?” “她是挺想参加的,不过错过了海选,今天刚好她和朋友在隔壁吃饭,金总给我一个面子,见一下她行不行?”余露声音嗲嗲的。 金盛现在满脑子都是那照片的女孩,自然答应了,他理解为那女孩也是跟余露差不多的,一时间对余露感官也好起来,现在年轻人,进步都一起帮忙,真是蛮拼的了。   ☆、第七十九章 :天理 说起来余露好朋友真心不多,以前秦心算一个,秦心性子傲,可是好哄,只要涉及莫兴宁,你让她做啥她都傻乎乎的愿意。 才半年时间,余露恍然的有点怀念那时候的秦心。 一个人总是要失去的时候,才觉得美好,那时候余露觉得秦心脑残又骄傲,老是得罪人,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她很大方很好哄。 看到眼前金总这副急色的模样,余露很是恶心,还是耐着性子又敬了他几杯酒。 到金总的眼里就是小姑娘想推荐自己的朋友,又怕自己给忘记了,金总很大方的表示自己是爱才之人,只要有实力,他都不会忘的。 余露解释说,她同学比较害羞,对金总很仰慕,可是不好意思。 她想过如何让秦心过来。 以前自己只要一说莫兴宁,秦心就屁颠颠的过来了,可是现在,自从秦心被莫兴宁退婚后就完全变了,提起莫兴宁她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反倒是她自己对莫兴宁又爱又恨,想起来的时候还有一种彻骨的感觉。 莫兴宁是她第一个男人,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女孩对第一个和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总是有特别的记忆。而紧接着她父亲死了,那一次要不是幸运,或许她也死了,她不相信那是无缘无故的车祸,父亲是被害死的。 同样死了父亲,秦心居然能无忧无虑的还在那里脑残的追求莫兴宁,而自己却开始要为生活谋划,要为母亲和弟弟谋划,人生是多么的不公平。 一边敬酒,余露一边想着措辞,“金总,我同学比较害羞,一会你多担待,我去叫她过来。” “放心。”金总抓住余露的手意味深长的露出一个笑容,意思自己也不会忘记她,明显已经被余露灌的有点多了。 余露出了包厢,觉得头脑清醒许多,整个人也清醒许多,她发誓她要变强,强到把金胖子这种人踩在脚下。 她到了一个安静的角落,给秦心打电话。 秦心正跟旁人说话,忽然听到电话响,秦心看了一下手机,上面居然显示的是余露,这个似乎已经在自己生活中消失的人。 想了想,秦心拿起手机,跟祝军打了声招呼出去接电话了。 “好久没有联系,看到你过了海选,恭喜。”秦心拿起电话,听到对方喊了自己一声,就沉默了,声音甚至哽咽,秦心觉得非常奇怪,余露是很有心机,但是她不是白莲花那种,她的性格其实也很强势,从来没有见过她哭,对余露秦心也只能这么说了,她对余露的感觉很复杂,余露只觉得跟秦心做了一年多的闺蜜就闹翻了,可是秦心的感觉是跟她做了一辈子的闺蜜。 “上次贾青青抓花了我的脸,我去整容了。”余露声音哽咽,不是装的,而是拿起手机说话的时候,忽然间就想哭,甚至拿着手机的手都在抖,不过她没有因为一时间的激动而忘记了自己的目的。 “我看到了,变漂亮了,要不是有名字,差点没认出来。”说起整容,秦心也是心情复杂,其实她更喜欢余露之前的模样,现在的锥子脸,看起来刻薄了一些,秦心原本应该觉得痛快的,可是真看到余露那样,又觉得过了,好像报复了也没有高兴的感觉。 “后来我父亲出车祸去世,我找了江术仁,他推荐我参加的蝴蝶之声,然后他今天带我来卡宾尼见一个姓金的老总,我,我想请你帮个忙。”余露声音平和了,吴侬软语的声音道出来的却是无尽的心酸。 秦心仿佛看到曾经的自己,走投无路之下,被江术仁带着见到了他口中背景深厚无所不能的某老总。 “你父亲怎么?”秦心不知道这事,很惊讶,上辈子余露父母一直好的很。 “是莫家,他们看到我跟莫学长在一块误会了,当初你父亲车祸其实也不是意外吧,秦心看在我们同学这么久的份上,你帮我一次,我知道你也在卡宾尼,我看到你了,我不想陪那个什么金总,你能过来带我走吗?我一辈子没有求过你什么,就这一次。” “你不想做,就直接跟江术仁说好了,他不是你经纪人吗?还能逼你不成。”秦心跟江术仁相处过,也是非常熟悉他,他真不会明着逼迫你,只会让你自己主动开口要求。 “是我害怕,我后悔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求你帮我一次……”余露是真的后悔,她不会把自己委身于这样一个夸夸其谈的胖子,最多想借着他让自己在蝴蝶之声中获得好名次,所以这话说的发自肺腑。 “好,这是最后一次,以后我们两清了。”秦心终究还是同意了,她过不了自己良心这一关,哪怕知道余露是什么样的人,可是还是过不了这一关,她觉得如果当初自己在江术仁的带着下去见什么金总的时候,有人能带自己走,上辈子也许一切就不一样了,可是没有,在她走近泥潭的时候,只有江术仁在后面加把劲推她进去。 秦心回去跟祝军说自己去804包厢见余露,然后才走。 余露擦了自己的眼泪,她跟秦心打电话的时候,真的哭了,偌大的京都,举目无亲,看到秦心,第一眼居然是觉得亲切,想去打招呼,可是一切都回不到过去了。 秦心说好的时候,余露甚至有点后悔,可是秦心说这是最后一次,我们两清了,又让余露觉得愤恨,我曾经为你做了多少事,帮你买饭,帮你约莫兴宁,你心情不好陪你安慰你,什么叫两清? 补好妆又给那记者打电话。 才施施然的回到包厢,这时候江术仁还在大厅角落喝茶,完全想不到他的手下这么能折腾,他面前有一幅宏伟蓝图,京都才是娱乐圈的温床,自己接着余露在这次蝴蝶之声打出名声,然后还可以让那姓金的捧余露拍一部电影,等余露红了,自己也成了真正的王牌经纪人…… 秦心去804包厢的时候,记者已经躲在角落给拍照了,虽然只是侧影,但是没有关系,记者有的是耐心,出来的时候总要有正脸吧。 走进去,包厢里就余露和金总。 物是人非,秦心还愣了一下,金总真的是老熟人,是了,江术仁没有变,他认识的人也自然还是那些人。 秦心讨厌江术仁,可是哪怕再讨厌这个人,这个人身上也是有闪光点的,江术仁对自己妻子很好,专情,虽然在圈子里,自己却从不乱搞,下班就回去陪老婆孩子。 可是这个金总,在秦心眼中就是彻彻底底的大烂人,他结婚了,有老婆,却最喜欢玩小明星,而且必须要20岁以下的,有点小背景,做娱乐行业的,赚了不少钱,也玩了不少女孩。 秦心那时候脾气傲,心里还想着莫兴宁,被姓金的折磨的够呛,当着一群人,让秦心下跪,秦心是个在监狱都不愿意服的主,自然是闹翻了,被揍了不说,回头还要被江术仁教训。 这时候的秦心比曾经那时候更漂亮,她走进来,包厢都黯然失色,余露那原本看起来精致的五官对比之下都粗糙起来。 金总的眼神亮的像是有一把火。 真是赚大了,小江手里还有这样好的苗子,居然不懂得贡献出来。 “你是小余的同学是吧,坐坐坐。”金总站起来,让秦心坐他做的位置,他自己往旁边移了一下,原本他和余露靠的很近,现在等于让秦心插了进来。 “不用,我找余露有点事,我和她先走了。”秦心把手递给余露。 余露看到秦心伸出来的手,一瞬间不敢抬头看秦心,而是开口道:“秦心,你帮我陪金总喝一杯可以吗?” “我问你一句话,你走还是不走,走现在跟我走,不走,我走了。”秦心的手没有收回,看到这个姓金的,秦心的火气上来了,暴躁的想打人,她虽然讨厌余露,甚至恨余露,可是同为女生,她却不希望余露落到这样的人手中。 在秦心坚定的语气下,余露动摇了,她甚至伸出手想抓住秦心的手,可是在这一刻,却听到乒乓一声,一个酒杯掉地上碎了。 金总胖乎乎的身子站了起来,怒道:“今晚谁都不许走,当我这里是哪?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就是想当明星吗?出来卖意思意思假装一下清高就行,还真以为自己是贞洁烈女了。” 他一脚把跟前的碎玻璃踢开,摇摇晃晃的走到了秦心跟前,伸张开双手,居然想一边抱一个。 “把我陪好了,给你们投资拍电影,当女主角。”金盛有一点点醉了,看到秦心的模样简直是心花怒放,余露说秦心有点害羞,那他就主动呗,不管多辣的小辣椒,最后不都会乖乖臣服,女人就是那回事。 上辈子秦心都觉得被金胖子抱一下恶心的要死,这辈子她是绝对不会让他沾身,他摇头晃脑的想把庞大身躯靠在秦心和余露身上,秦心直接拿起面前一酒杯砸到他头上,瞬间就流血了。 也让金胖子清醒了大半。 余露简直呆了,以前秦心就是脑残,现在怎么会这么暴力,不过余露想到当初她拿着刀片直接把自己手指削掉一块肉,眼睛都不眨的,这会子真是惹祸了,这胖子背景很深厚,余露原本就想拖秦心下水,让记者等着拍秦心跟金总一块在包厢里的画面。 前几天还是蝴蝶兰的神秘女友,现在又和赞助商秘密包厢会面,记者会写成什么样,余露不用想也知道,既然祝军是京都的,他家肯定不能忍受秦心这样,况且祝军小叔也是圈内人。 余露抱着我不好,你也别想好的心态。 她看到人群里面的祝军了,看到秦心,凭什么自己要陪这样的老男人,而秦心还是无忧无虑,跟同龄人谈恋爱。 余露以为秦心是跟着祝军来京都的,她并不了解祝军,以她的人脉是查不到祝军家的身份的,那一群人也没有熟脸,不同的圈子,自然不会认识。 再加上余露对金胖子的背景还是认可的,能成为蝴蝶之声的最大赞助商,岂止是要有钱,肯定是要有背景,就算是欺负了秦心,祝军也出不了头,年轻男孩子只会冲动,什么用都没有。 却不想,千算万算,漏算了秦心这个变态,她根本不按常理出牌,直接把金总砸出血了,还是一脸正经的问自己:“走不走?” 余露这一刻又想哭了,怎么走?你闯大祸了,警察局副局长是他哥。 秦心可以走,大不了跑回盐城,可是自己不行,自己还要参加蝴蝶之声节目,还要仰仗这金胖子,这会子余露也顾不上感动之类的,连忙跑过去扶金总。 “金总,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同学是不小心失手。你让她走吧,她男朋友还在隔壁,我陪你。”余露手忙脚乱的帮金总擦额头上的血。 金盛一把把余露推开,“什么玩意,我不要你陪,就要她陪。” 他摸了一把额头的血,一脸硬气的道:“老子第一次被女人开瓢,你今天老老实实坐这里陪我喝酒,喝到我满意了你可以走,否则你前脚迈出去,后脚我就让你进监狱。” 金胖子今晚还真就看上秦心了,非她不可,什么男朋友,他都当耳边风了,盐城来的土包子,就是有几个钱怎么样,到了京都你都得给我盘着。 边说着还给自己警局朋友打电话。 今天晚上他金盛把把这妞服服帖帖的收拾了,他就不姓金。 他见自己说完话,女孩子呆呆的愣在那里,就觉得痛快,怕了吧! 却不知道秦心是被监狱两个字刺激的快疯了,她本来来京都拍戏,拍那场监狱的戏就让她心有余悸,好久都才缓过劲,这会子这金胖子却又提监狱。 不仅提了,还说要把她送进监狱。 秦心爆了。 送你妹的监狱,她不断的提醒自己要冷静要冷静,没有事的,不会有事的,可是看到金胖子这张脸,和上辈子那张脸重合,新仇旧恨一起来,秦心实在忍不住,发作了…… 她冲过去先对着胖子的膝盖一脚,胖子庞大身躯没稳住直接跪了,又跪在了满地的玻璃碎片上面,瞬间压出血。 金盛也是个大活人,虽说某些生活无节制了一点,但是整体体重在那里,一个大男人,被打的时候反抗也是很激烈的,何况秦心看起来就是一个小姑娘,金盛只是觉得自己不小心被偷袭,心中怒火加□□具在,一定要收拾这小娘们,让她服服帖帖的跪在自己面前。 秦心是一个打架老手,你让她花拳绣腿,她不会,她只会往死里打人,招招出手都是阴招,打完还验不出伤。 余露吓坏了,看到秦心往死里揍胖子,胖子开始还反抗一下,现在居然反抗不了了,不会死了吧,她偷偷的往外走,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记者拍照,跑命要紧,还没有走到门口就见眼前飞过来一只酒瓶,秦心打架之余居然还顾得上她,凉凉的开口道:“你再走一步试试。” 金盛被一个女孩子打蒙了,只觉得全身头疼,骨头全都错位了一般,这还是女人吗? 想放狠话都放不出来,这一次终于觉得警察永远是最慢出现的,自己都被揍了这么久,居然还没来。 终于,有人敲门。 原本为了那啥,江术仁都屏退了服务员,不叫服务员是不会主动来的,有人敲门,肯定是他叫的警察来了。 金盛憋着一口劲,发誓之后一定要弄死这妞,自己弄不够,还要让别人一块弄。 开门进来,却是祝军。 秦心走了一会还没有来,祝军不放心,过来看看,就看到一包厢的狼藉,余露魂惊未定的站在角落,自己的小女友居然在打架……说打架也不对,打架是双方的,她明显在打人…… “你快劝她,再打要出人命了。”余露看到祝军来,简直跟看到大救星一样,她自己不敢靠近秦心,连忙躲到祝军背后。 “秦心?”祝军叫了一句,秦心没有理他,依旧揍胖子。 “蛋糕来了要许愿吹蜡烛,就等你了。” 秦心没有应,金胖子受不了,本来以为来的是自己的帮手,没有想到是这妞的朋友,个子也是非常高大,一个女孩子都打人这么狠,这个男的再上来,自己要交代在这里了,他连忙提醒秦心道了:“你男友让你去吹蜡烛了……” 结果蜡烛两个字又触发到秦心那愤怒的神经,上辈子这胖子还要在她身上点蜡烛,你妹的蜡烛,秦心发狠的往死里揍他。 终于被祝军一把抱住,如同当初她哥哥秦华抱住她那样,秦心终于冷静了下来。 胖子被揍的奄奄一息,却迅速的爬到了一边,远离秦心。 “怎么了?”这一刻的秦心让祝军想到曾经早上跑步的时候看到秦心漫无意识的朝泰西湖里走去的画面,很是心疼,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抱住她。 “他说他要把我送到监狱里面去。”秦心忽然就大哭起来,抱着祝军哭的像个婴儿一般,两辈子的哭泣好像都在这一刻涌了出来,她害怕,她不想去监狱,她再也不想去那个地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远都被关在里面。 “不哭,不哭,别怕,我在,谁都不会把你送监狱里面去的,别怕。”祝军抱着秦心,拍着她的后背,安慰她,心痛的要死,这一刻祝军真的生气了,从认识秦心开始,就觉得她是个非常努力上进的女孩,也很帅气很美丽,有时候觉得她独立的甚至不需要自己也会活的很好,也让祝军有些觉得失落。 虽然失落却说不出是为什么,现在这一刻才发现,心中完美的女孩其实没有那么坚强,关键时刻也会扑倒自己怀里哭的,这种感觉一下子让他觉得心重重的,有彻彻底底觉得要长大,成为女孩踏实的依靠。 金胖子简直傻眼了,自己都被打的快死了都没有哭,那个打自己的人居然先哭了,哭的比自己还惨……还委屈……还有没有天理了……   ☆、第八十章 :不小心 祝军抱着秦心,一边安慰她,一边看了一眼地上的人,并不认识,余露在一边惊乍无比。 “没事的,我们去切蛋糕,你吃最大份的好不好?”祝军哄着秦心离开了,到了包厢外头,没有里面那暖融融的风,也没有了金胖子、余露,秦心有些清醒过来,却埋在祝军的怀里有些不好意思。 等到两人进去的时候,看到秦心低着头的模样,大家就起哄。 “祝军是不是欺负秦心了,看不出来你小子有一手啊……” 说的祝军哭笑不得,哪里是他欺负人了,是这小祖宗把别人打了一顿,自己倒是先委屈的哭了。 你们要是看到那胖子的惨样,还敢这样调笑秦心,就算你们有勇气。 一群人一起切蛋糕,点蜡烛,还要把灯关了,让祝军许愿。 还有人笑:“祝军你不会许愿要早生贵子吧……” 陆湖在一边很幽怨。 这时候,门嘭的一声被推开,里面黑乎乎的,只看得清离蛋糕最近的祝军和秦心两张脸。 金胖子被人扶着,大声喊道:“就是他们打的我!” 他都不好意思说是被秦心打的,说了他们。 他刚刚躺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进来一个小伙子把秦心接走了,居然就大摇大摆的走了,把他丢在地上,然后他的警查朋友终于来了。 看到金盛居然被打成这样,大惊失色,不是说过来泡妞的吗?怎么会这样?难道泡到□□了,不对啊,金盛不喜欢年纪大的。 这时候倒霉的余露就发挥了作用。 听到她的同学和同学的男盆友来过……警查以为金盛是被人家男盆友揍了,本来来的晚了,这祖宗是他们副局的堂弟,不看僧面看佛面,平日对他们也多有照应,听到对方不是什么有背景的人,这个头一定要出。 金盛死活不去医院,让人抬着也要去那个包厢,看着把那小子拿下。 虽然是秦心揍的金盛,他却要治秦心的男朋友,让你嚣张,先把你男盆友丢进去蹲着,在外头不是想怎么治你就怎么治。 于是一群人抬着几乎半身不遂的金胖子去了809包厢,余露说就是以前同学,好像是过生日,有点钱,没有背景。 几个毛孩子,还是很好欺负的,问清楚情况,一伙人就杀过来了。 里面黑乎乎的,一群人围着个蛋糕,果然在过生日,许愿还没有许完,蜡烛还没有吹灭,他们就进来了。 祝军第一次这么慎重的过生日,也标志着从小孩子变成了一个成年人了,而且还有女朋友在身边。 刚刚秦心扑到他怀里哭的时候,祝军是有些懵的,恍然间就明白自己和秦心中间缺失什么,秦心很优秀,优秀到有时候祝军觉得自己可有可无,可是那一刻,祝军就觉得自己很重要,自己要保护好秦心……地上半身不遂的胖子被祝军狠狠的忽略了……脑海里只有哭的梨花带雨的秦心。 男女之间的感情,其实就是这样从最初相见喜欢到后来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的填充,慢慢丰满感动着,到最后相随相依,如果没有这些细节,大概就会变得慢慢陌生,从最开始你好眼熟,到最后我发现你好陌生收场。 这一刻祝军觉得秦心没有表面那么坚强,她只是一个女孩子,也是爱哭的女孩子,自己要更优秀,要努力成为一个能保护她,让她依靠的男人。 这种感觉,让祝军迫切希望自己快点长大。 祝军想许一个贪心的愿望,希望自己爱的人都幸福安康。 还没有许完,然后就被打断了。 灯开了,蜡烛还没灭,大家也看清了进来的是什么人,两个警查扶着一个疑似残障人士,一个女孩缩在后面,还有两个警查一前一后的。 这群太*子*党,平日是很乖巧的,爸妈都管教要好好的,毕竟他们还没有长大,不能像家里的姑姑啊,叔叔啊,那样惹事,但是平日没有少听姑姑叔叔之类的惹事的场景,那叫一个帅,总想着什么时候自己遇上怎么处理。 结果这就遇上了。 一群人都笑了,不是他们是非不分,这些孩子放在家里是乖宝宝,到社会上绝对是杀伤力很大的熊孩子。 连憋屈的陆湖都觉得自己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灯一开,金胖子的惨状显得更惨了,他一看,里面果然只是一圈半大的小孩子,秦心还坐在中间,警查会意,坐中间的小姑娘就是金总看上的,她旁边的是她男友吧,果然很高大,金总这亏吃的…… “警查办案,闲杂人等出去,你们两个留下。”为首的一个年轻警查指着祝军和秦心开口道。 他这也不算徇私了,这金胖子看被揍成了这样,也是苦主。 他这话一说,小孩们都乐了,也不理警查,问祝军怎么回事。 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道:“刚刚遇上这胖子,他说话有点不好,所以我就不小心,手重了……” 有一个正在喝果汁的小少年……因为他还不满18,没有酒喝,听到秦心说不小心手重了,直接喷了,你妹,那个需要两个人搀扶着的大胖子,就是因为你不小心……你要是小心了,那该会变成什么样? 而陆湖看了看那大胖子半身不遂的模样,再摸摸自己那已经差不多消肿的脸,再次确定,秦心是关心他,爱护他的,好感动,沮丧都没有了,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幸福的笑容。 至于秦心说他说话不好,大家都明白,要是在外头自己如果喝点酒,看到秦心这模样的小姑娘,肯定也会心猿意马,何况那胖子看着就色迷迷的不是好东西。 旁边的罗敷原本还有一点点的小心思不甘愿,这会子看到那么大的一个大胖子居然需要两个警查搀扶着,妥妥的把自己那点小心思灭了,朝秦心露出一个乖乖的笑容,哎呀妈呀,这家伙岂止是正步踢的好,打人也打的好,就让祝军这不开窍的家伙享受,活该他以后天天被揍,这样想,罗敷开心许多,脸上笑容真正的漾开了。 警查傻了,你们这一群人怎么回事,说了让你们走,你们一个个笑的跟花一样,傻了吗? 金胖子也气坏了,偏偏还撒不出来。 他其实此刻冷静点,淡定点,就会发现人群中有一个摸着脸颊的笑容满面的二货少年,就是他传说中的总菊一把手的二姨的宝贝儿子。 但是他现在被揍成了这样,哪里会注意到这个,气急败坏的开口道:“不要再啰嗦了,就是他们打的我,把他们带回警查局。” 这时候一直默不吭声坐在角落穿着粉色小毛衣的罗婷婷站了起来,声音细细的道:“警查叔叔,麻烦你们可不可以等我们吹完蜡烛再说。” 那群警查绝倒,我们哪里像叔叔了,我们也还年轻,而且吹完蜡烛再说,你妹,你以为警查局是你家开的,就算你长的可爱也不行。 “对不起,我们是执行公务。”为首的警查脸黑了。 罗婷婷身边的马雯雯惟恐天下不乱,一脸兴奋的道:“不然我们一块去警查局吧,我还没有去过,听说里面好玩,我们把蛋糕拿过去吃吧。” 警查脸更黑了,这都是谁家的孩子。 金胖子已经黑的快晕倒了。 余露站在一边心怦怦跳,总觉得哪里不对,有很不祥的预感,原本跟着胖子过来,觉得能收拾了秦心,还庆幸刚刚自己是站在金总这边的。 祝军脸色有点不好,你妹,你欺负了我女朋友,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自己还送上门来了。 他跟从小玩到大的几个男孩一示意,大家都会意了,哪怕平时有小矛盾,这会子也一致对外,突然门就关了,是几个人一块把面前的东西朝门口那几人身上砸过去,除了蛋糕,其他水果,果盘,饮料果汁,通通砸了过去…… 砸的那几个人狼狈不堪,两个警查要扶金胖子这会子也顾不上,手一松,金胖子落地上了。 余露虽然在一群人后面,可是也不能幸免,还是被砸到了,倒是金胖子因为掉地上,反而被砸的少了。 秦心愣住了,本来她还很羞愧,觉得自己太冲动,哪怕对方是人渣,也不能这么打,打了人总会惹麻烦,下回要打应该偷偷套麻袋,在小巷子里按住打,这样打太蠢了。 可是这群人,看着乖宝宝一样,却一个比一个凶残,那个拿着饮料瓶砸过去的小菇凉,那眼神不要太兴奋啊。 砸到没有东西可砸,一群人就开始近身攻击,一个警查机灵的按了求救信号。 不过他们也要尝尝警查总是最晚到的苦果。 十几个小孩先砸,砸完了再上前攻击,凶残的不像是小孩子。 不过近身攻击,就有些吃亏了,原本砸东西是出其不意,近身攻击对余露和金胖子还好,那四个警查毕竟是警校毕业的,还是身手比较好的,不过大家合作很默契,身手不好的默默的去欺负看上去好欺负的,难打的交给身手好的,再难,三四个打一个总可以了吧。 何况里面还有祝军秦心这样战斗力爆表的家伙,就是警查也被打的服服帖帖的抱头乱闯,偏偏秦心一边揍的比谁都狠一边还犹豫的开口道跑:“这样打人是不是不好啊?” “没事嫂子,你想想,我们一群人在自己的包厢里好好的吃饭唱歌,他们突然冲进来不分青红皂白要抓人……” “是啊,嫂子,明显是他们不对。”乘机下黑脚。 一起打架是最迅速形成革命深厚友情的时刻,这会子大家都叫上了嫂子了。 陆湖也期期艾艾的叫了一句嫂子,然后把气都发到了别人身上,打的更用力了。 当然不是谁都像秦心祝军身手这样好的,还有一些小伙身上脸上也中彩了,不过不严重。 终于一群小孩子打累了,打的手都酸了,余露很倒霉,她的整的下巴不小心被人打歪了……也不知道是谁……这就是一群刚刚放寒假的熊孩子,平日被家里教育的死死的,如今终于放出来祸害人间,正好遇上给他们杀马特的了。 打累了,金胖子一行人缩在角落。 现场就只有蛋糕还是完整的,蜡烛已经点了剩一小截了。 秦心开口道:“还要不要吹蜡烛许愿了?” 大家发现自己貌似都挺累的,不打了,一群人热闹闹去吹蜡烛。 祝军喘着气道:“也没有什么好许愿的了,就愿我们大家友谊长存。” “好!”一群小伙伴们热烈的鼓掌。 然后嘭的一声,门再次被撞开了,因为刚刚有一个警查按了求救信号,一群武装的荷枪实弹的警查慢吞吞的整队出发,到达了这里。 一进门还以为发生了大爆*乱,进门用踹的,抢也高高举着,喊着:“不许动,放下武器,你们被包围了。” 然后就看到一群小孩子一脸无辜的围着一个蛋糕在唱生日歌…… 你妹,这是什么情况? 角落里的一个装死的警查喊道:“我在这。” 不过他的声音还没有传达出去,却见小孩当中那个穿着粉色毛衣的小姑娘,一把冲了过去,扑倒了一群警查中间的一个人身上,先告状:“小叔,你终于来了,那几个人跑进来捣乱,我们给祝军过生日,他们进来,你看把这里砸成了这样,呜呜……” 中间的那个警查无奈的摘下面罩……“我都这样了,你是怎么认出我的,罗婷婷?” 然后就看到一屋子的太*子*党,全都是那些即将放入社会的祸害,一脸单纯的看着自己。 罗婷婷的小叔表示亚历山大。 在看看角落那几个作死的警查,你们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哪里犯太岁了,惹谁不好,偏偏惹上他们,你要是惹一个就算了,你还一惹惹一窝。 别说是他,就是最上面的胖子来,看到各个熟人家的孩子,也要给面子啊。 金胖子本来觉得自己救星再次到了,却看到刚刚那个说让他们先吹蜡烛的粉色毛衣的小姑娘跑了出来,一把扑进一群人中间老大的怀里……坏了。 他以前怎么会觉得小姑娘好萌呢?这里的小姑娘哪一个萌了?刚刚那个还踹我,那个捏我,那个,中间那个……看到秦心,金胖子身子下意思的抖了抖…… 他不能就这么耸了,他堂哥还是副局长呢,出任务的这个再大也大不过领导。 金盛这会子终于觉得应该把堂哥搬出来了,打了电话给堂哥,他堂哥金副局,还是跟这堂弟关系不错,堂弟脑子好,很会利用关系赚钱,平日孝敬他的不少,京官虽好,却是没有多少油水,自家人孝敬的拿的还是比较安心,一听有事,就让金胖子把电话给现场的头头。 “那谁,你领导叫你听电话。”金胖子让人把手机递给了罗婷婷小叔罗九。 罗九接了电话,听到电话那头金副局长装腔作势的说了一堆,他也不搭理,等他都说完了,才淡淡的开口道:“金副局,不是我不卖你人情,实在是这件事比较复杂,这里面我爷爷罗永续的两个宝贝孙女都在,也就算了,还有陆司*长家的独苗,祝将*军家的,马经*委主*席家的,刘市*长家的,董常*委家的……” 罗九每说一个人,那边的金副局长腿就软一分,也顾不上人家喊他副局,而不是金局长了,连忙挂了电话,说是他考虑不周,一定要严格办案。 几个警查表情也五彩斑斓,他们在京都当警查,这些基本常识总该知道,以前总听老前辈说,京都警查不好当,一不小心就得罪人,眼下,他们是把京都太*子*党能得罪的全都得罪遍了,这下子一个个不觉得身上被揍的疼,反而是心拔凉拔凉的疼。 金胖子也傻了,怨恨的看了一眼身边的余露,你不是说是普通人,没有背景就家里有个亲戚混娱乐公司的吗?这些个人都是没有背景吗? 金胖子现在如果有身边有锤子,就想立刻马上锤死余露,去你妹的没有背景……这样都没有背景……那他这算是什么啊……他被多重揍的泪流满面,这会子鼻涕都流了下来,可是还是从鼻涕眼泪中,看清楚了里面陆司长家的独苗,那个一边脸有点红肿的少年,不会是刚刚不小心被磕碰到的吧……完了……这就是他传说中的二姨的宝贝儿子啊?他专门研究过他的兴趣爱好的,想着找机会套近乎的,这会子,他好想死一死…… 余露受打击最严重,都顾不上自己歪斜的下巴,她不敢相信,为什么自己苦苦汲汲营营没有什么成果,秦心却轻易的攀上这样大的靠山,难怪不喜欢莫兴宁了,什么祝将军的孙子,自己兜了一圈居然是帮了秦心大忙,让她甩掉了莫兴宁,成功攀上更有背景的人,可笑自己还沾沾自喜。 一楼的江术仁早就被各种动静给惊动了,虽然警查给面子从后门进来的,但是一*上电梯都在8楼停,明显有事,就怕跟余露有关,不过想到余露这么聪明,应该不会有事,反正忐忑的他这会子看到那歪下巴余露,气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只想着怎么把余露弄出来,他可是在余露身上投了不少钱,这还什么成本都没有收回来。 罗九一脸严肃公事公办的问几个警查:“是你们报的警?你们想怎么办?我们是人民警查,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像你们用来欺负人斗殴的,最丢人的是想欺负人还被人欺负了,简直就是丢警查的脸,从今天开始,你们几个都给我回去好好检讨。” 四个警查听到好好检讨,还是有救的,至少不是开除滚蛋之类的,一脸感激的滚到后面去了。 罗九严肃的问候完同行,又开始问候金胖子:“你堂哥交代我要秉公执法,我本来想着都是一个系统的,能方便尽量方便,不过你堂哥强烈要求,我也没有办法,你们不在自己包厢呆着,好好的来闹别人的包厢,这是扰民,不仅扰民,还伤人,你看看他们,都还是未成年的孩子,你居然殴打未成年人,这是犯法的你知道吗?他们都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你怎么忍心下手……” 金胖子听到罗九这厚颜无耻的话,简直是心都要碎了,你妹,他被扶进来的时候已经半身不遂了,从头到尾都是在挨打啊,不过他也知道,今晚自己是赔进去了,遇到这样一群人,自己还逞强,那不是逞强,那是找死。 然后余露就惊恐的看到,被打的很惨很惨的据说很有背景的金总,艰难的爬起来,拖着一条残腿,挨个跟大伙道歉。 “今晚真是对不住了,是我酒喝多了犯浑,打扰了大家的雅兴,这顿饭我请。”金盛虽然被打了,可是看着一屋子的太子堂,还是心里激动,未必被打就是坏事,至少以前都没有机会接触,说不定借此机会还能攀上关系被打一顿也值得。 却不知道他的作用在今晚就是促进了一群十七八岁少男少女的深厚友谊,然后,没有然后了,他们还小呢,你能指望他们干什么,这里玩的痛快了,回家肯定还会被批评的。 金胖子走了,记者在外面也吓呆了,留了心眼偷偷摸摸从头听到尾,听完简直就想灭了余露,这货是要害死他吗?记者的职业操守第一条就是不该惹的人绝对不能惹,你让他一个小记者去报道这些人的新闻,还没有上版面,他就先被发配到新疆塔塔尔盆地去摘棉花了。 罗九手下走了,他是罗婷婷的小叔,按辈份和年纪也是一群人的长辈,总要留下来说几句,先是教训了一群人,怎么能袭*警呢?做的影响太不好了,骂完了又安慰,好在你们这些家伙知道法不责众,一起上,也够义气,就算他不来,其他人来也不敢把你们怎么样,不过以后还是要注意,打架可以,但是要用脑子。 小叔罗九给大家生动的上了一课,临走的时候又慎重的说了一句:“你们身手不错啊,把警查打成那样,不过这次是你们幸运,要是哪个愣头青警查不小心开枪怎么办,你们谁被打到,那也是白死,下次记得打前先卸掉人家的抢。” 大家被这么一说,才反应过来,貌似是的,祝军很不好意思,自己居然也没有想过,一群打完架兴奋的少年开始沉默的检讨了。 这时候秦心忽然开口道:“那个,那个,我刚刚忘了说了,枪还在桌子下面……” 啊? 啊! 啊…… 然后罗九看到一群小孩推开面前的茶几,底下躺着四把枪的时候脸裂了,那四个倒霉警查居然没有发现,大家也没有注意到,惊悚的面面相视。。 秦心有点脸红,十分乖巧的站在祝军身边,低着头道:“我就是不小心踢到了桌子下面,不小心……” 作者有话要说:……被锁了,吓死了……嗷嗷……声明:完全架空,一些词会有故意用错字代替,能看懂就行,否则河蟹大军太可怕。   ☆、第八十一章 :水父 家里小孩在外头惹事,很快就通过各个渠道到各自家长耳朵里了。 回去难免又被教训一顿,不过一个个兴奋的很,不仅仅是男孩,连女孩都兴奋的很。 没见过秦心的听到这一事迹,都以为老祝家的孙子找了一个身体雄壮身手好的少女当女朋友。听描述真的会下意识的这样认为,人的惯性思维。 当然大多数靠谱的家长都会针对这件事,好好教育孩子,不是一味的打骂,而是跟罗九一样分析,到后来也是不免说到要是没有人把抢先收起来,你们谁万一被抢打到,就是白死,拿了人家抵命都没有用。 陆湖回到家,全家总动员,看到他脸颊红了一片,他老妈把账算到了金胖子头上,你妹,既然欺负我儿子,你欺负我儿子,我就欺负你,陆家人极其护短,盖因为整个陆家现在就剩下陆湖一个独苗了,连堂兄弟都没有,陆湖的姑婆有一个儿子,就是上面那位胖子的儿子,还是残疾……总之就是护短到蛮不讲理。 祝军爷爷听了这事,摇头感叹,多好的一个苗子啊,应该送部队里去的,刚说完话就被祝奶奶扯着耳朵大骂:“把孙子送部队去,出来已经傻乎乎的,现在眼看着有个好孙媳妇的人选,你老头子又动歪心思,看我不掐死你……” 最后在祝老爷子求饶告终。 祝军麻麻康雪是在医院听同事聊天知道这件事的,那同事跟康雪有点小摩擦,说的时候有些幸灾乐祸:“你说这样厉害的女孩子,不小心就能把人打成重伤,不小心就能把人抢都卸了,真是太彪悍了点,也不知道谁能受得住。” 明明她是想嘲讽的,却见康雪听的两眼发亮,手上习惯的拿着一把小手术刀转的周围的强一道一道的闪光而过,反而是兴奋无比。 武力值高好啊,懂得先卸枪聪明啊,她结婚这么多年来就只有一件担心的事,生怕儿子是个弯的,而且确实有很多事都透露出这种诡异的感觉,她就想应该找个武力值高的儿媳妇,到时候不管男女情敌,通通打趴,实力决定一切。还有自己儿子总觉得有点愣,自家老公看上去愣愣的实际上却是蔫坏蔫坏的,可是儿子貌似只遗传到愣,还有一半没有遗传到,这让康雪愁坏了,找个聪明的,可以相互扶持一下,放心许多,儿子以后一辈子不可能自己照顾的到,还是要有他贴心的人。 秦心不知道,她五大三粗的形象深入各家孩子长辈心中,闯了祸,乖乖的回师兄家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难得赖床,平时即使是在京都,秦心都有起来附近跑几圈的习惯。 她跟陈玉不同房间,起来就见陈玉已经给准备了早点了,第一次的时候,秦心说她太客气了,没有必要这样,陈玉一脸笑容的解释道:“我吃的多,让我买的话,可以买我喜欢吃的。” 原来贤良淑德都是骗人的,这就是一个吃货想法设法吃到好吃的假相。 秦心也就不管了,陈玉自己爱吃,让她在吃的方面出点钱,她也觉得踏实。 京都早点还是很丰富的,陈玉是吃货,却不是那种自己动手能力很强的吃货,她回家的时候,她继母总是对外说道:“我家玉子做饭的时候看不见她,吃饭的时候肯定少不了她。” 唠叨的多了,陈玉她爸就让陈玉回来也要帮着做些家务,结果陈玉二话不说,晚上就撸起袖子做饭。 她继母乐的一扭屁股,带宝贝儿子出去溜达,等着晚上回来吃现成的,还想着以后都让她做。 结果晚上一家四口对着一桌黑乎乎的饭菜,上好的猪腿肉也做的死咸死咸的,偏偏肉是好肉,还舍不得吐掉,只能硬着脖子吞进去,陈玉还认真的道:“我做的不好,明天继续努力。” 这努力没有坚持两天,她继母先受不了了,这些好菜好肉被糟蹋了不说,就算她能受得了,宝贝儿子总不能老吃这个,对身体不好,果断接过手,自己做,却不愿意让陈玉带儿子,总觉得陈玉是老公前妻的女儿,不愿意让儿子跟她亲近,总之就是恨不得家里没有陈玉这个人。 陈玉在家继续没活干,继母继续出去说陈玉懒,偏偏陈玉看上去就戴着眼镜,乖乖的,有人串门都见陈玉在看书,等有人问陈玉怎么不带弟弟的时候,陈玉顶了顶眼镜一脸茫然的道:“阿姨不让我和阿宝玩。” 得,大伙又有话说了,总之陈玉就这样默默的乖乖的,不自觉的黑了继母一笔又一笔,她开始挺喜欢小孩的,但是每次自己一碰弟弟,继母都尖叫着跑过来,陈玉就不自讨没趣了。 和秦心在京都这段时间,几乎是她妈妈去世后,最痛快的一段时间,不用在学校那样小心翼翼,也不用在家那样感觉多余,有时候跟秦心一块去晃悠,有时候她自己出去,更主要是京都的好吃的东西多,每每逛一条街,偶遇一家好吃的店,这种感觉真是太幸福了,陈玉吃的两眼发光,不过还是瘦干干的,居然也不见长胖。 说起来当陈玉的后妈也是蛮拼的了,天天在外面数落陈玉能吃,可是陈玉还是跟豆芽菜一样,倒是她那挑食的宝贝亲儿子长的肥嘟嘟的,她继母的话,大家听完都呵呵…… 陈玉的外表是很能欺骗人,秦心以前也不知道,她居然是吃货,一下子陈玉从记忆中的模糊的好人,慢慢的亲近的感觉。 秦心不挑食,不管是什么都吃的很香,陈玉是吃货,吃的更香,两人一起吃饭是很畅快的。 这边秦心正在喝豆汁,其实她觉得味道有点怪,不过在监狱几年养成了什么都吃的习惯,只要在面前的,都不挑,味道怪也默默的喝了,刚喝到一半看短信就喷了。 林天水说他来京都了,让秦心去接他。 这大家都这么闲吗? 秦心依稀记得自己上一此跟林天水打电话的时候说了自己原本要唱主题曲,结果投资人又带了一个人来,投资人比较中意那人,侯导中意自己,本来唱完就可以回去,这件事一拖,又要好久了,恐怕要到年前才能回去。 然后林天水说啥了?秦心没记清楚,可是现在人居然来了,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昨天阳光明媚,今天就阴的很,看上去就冷,秦心穿了棉裤加毛茸茸的棉衣再戴了顶毛帽子才出门。 上辈子为了漂亮,大冬天光腿的事情也干过,可是在监狱里待了那么久,就觉得挺怕冷的,盐城还好冷的有限,最低温都很少下零度的,而京都这边就冷的过分,没风还好,一有风刮的脸颊都疼。 今天本来没有什么事,想跟陈玉在家窝一天的,两人都约好,挑好片子准备在师兄的放映室里看电影的,还买了好多零食,现在全部都要进陈玉嘴里了,秦心苦逼的把自己穿的跟小熊一样出门了。 林天水在飞机上,黑色的毛呢外套和围巾,空姐都给他收好,叠整齐放在一边,他里面穿的是浅蓝色的毛背心,背心里面搭配的是白色的衬衫,下面搭配西裤,他五官非常斯文,看起来像大学教授一般,一路上空姐很殷勤,他拿着报刊翻着,并没有多看空姐。 倒是惹得几个空姐到储物间的时候,悄悄的议论,说林天水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或许是会有点眼熟,因为林天水曾经在商业杂志里封面出现过,是年度经济人物。和现在的模样没有多大出入,因为是头等舱,这些商业杂志都有准备着给乘客看,不过因为按时间更新了,所以现在只是觉得眼熟,反而记不起来了。 林天水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见他新鲜出炉的宝贝女儿了,以前没有孩子也没有特别感觉,如今认了一个孩子,他就迫不及待的想把自己以前没有做的事做起来。 当然给孩子换尿布之类的是轮不到他了,秦心早就过了换尿布的年纪了。 秦心跟自己侄女林嘉一般大,林嘉还稍微大几个月,以前对自己侄女的时候,林天水还不觉得什么,觉得侄女很乖根本不需要操心,可是现在自己变换成父亲的角色就发现,哎呀不对,要操心的事情太多。 孩子考试考的好不好,会不会在学校被人欺负了,会不会衣服穿少了着凉了,心情好不好,还有一个严肃认真漫长的问题,早恋。 早恋真的不好,尤其是对女孩子。 林天水以前还无耻的肖想过女孩子,可是这角色一变,就开始觉得那些想靠近他女儿的人都是禽兽坏蛋,孩子还这么小,万一不懂事被引诱了怎么办?万一被引诱了还怀孕了怎么办?他才刚刚在学习当爸比,更别说做好当外公的准备。 他翻着手中的商杂志很无聊,看不下去,挥手把空姐叫来,问有没有娱乐杂志。 必须有啊,乘客就是上帝,尤其是头等舱的乘客,空姐笑容甜美的抱来一叠娱乐杂志报纸。 林天水拿着这些开始翻,越翻脸越黑,什么黑幕,什么神秘女友,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胡闹。 其中还有余露露脸的照片,同样是扯了神秘女友新闻,被林天水记了一笔。 看到林天水不看商业报,开始专看娱乐版了,空姐们又到后头说了一趟,在猜测这位先生到底是干什么的。 当空姐多年,还是头等舱的空姐,这些人都是特别有眼色,一个人身份如何,完全能从细节看出来,有些人上来就咋呼的很,对椅子什么的使用方法还不熟悉,一看就是要么公司出差报销,要么是土包子暴发户。 像林天水这样,自然而然的让空姐服务的,就有那种脱衣服都自然的把手抬起来,让你给脱,这形象感觉有点自大了,可是空姐还就吃这一套,对这样的顾客,她还真就用心服务,据说有的飞机还来跪式服务,总之花样繁多。 几个小姑娘聊一个男人,还是很有话题聊的,还真有一个开窍的想起来,“我记起来了,他是那个那个万华集团的老总。就是上半年有一本杂志,经济周刊封面上,你们忘了,当时小苗还说那男的好帅,还没有结婚,单身。” 空姐真是高危职业,这高危不仅仅是只工作环境的风险,还有生活风险,本来隔三差五你飞来飞去,要嫁个人夫妻关系处理不好闹心的很,很多空姐都没有那么早结婚,尤其是这些挑选出来在头等舱的,算是空姐中的精英,见多识广,看到优秀的男人多了去了,落到地上去和普普通通的男人相亲结婚很难,可是真很优秀的也看不上空姐这职位,老婆娶进门隔三差五就找不见人那算怎么回事,又不是情人…… 所以空姐高危的工作环境很容易滋生高危的身份,成为某成功人士的情人之类的。 一群人说说闹闹的,有意无意,还是有心人记住了。 林天水再招呼要水的时候,小苗积极的过去了,一马当先。 说起小苗同学,是空姐里面众多悲剧中的一员,之前谈了个对象,各种好,给买名牌包包化妆品,体贴又关爱,两人处了一年,还浪漫的坐飞机来给你过生日,然后问题来了,#学挖掘机技术哪家强?# 当然不是这个问题,问题是这货是有老婆的,这也难怪头等舱的客人,年轻有为有家业随手能买得起上万块的包包的男人怎么会等着在天上跟你一见钟情,早就在地上被人抢走了,不仅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还继续在一起吗?还是分手?就这个问题,两人又蹉跎了两年,最后还是那男的老婆帮他们做了决定,不分手我就离婚。 优质男乖乖的回去当好丈夫好爸爸了,小苗继续当她的空姐。 分手的时候小苗憋着一口气,一定要找比他好一百倍的男人,可是真分了去哪里找,要是那么容易找,就不会明知道人家有老婆还在一起两年,前后这都三年了,女人一辈子有几个三年,何况是最年轻漂亮的时候总共就那么长的时间。 这一蹉跎,小苗居然眼见着就要破二九成三十了,前头家里给安排相亲,对方是个公务猿,条件还不错,京都户口,有一套房,工作稳定,就是工资不高,一个月三千左右,但是福利还好,父母也没有什么负担,都有退休金,对方相看了小苗很满意,小苗长的好看,要不然也到不了头等舱。 然后就开始催着要结婚,男的兴冲冲的今天约小苗去看家具,明天约小苗去看家电,不仅小苗休息的时候他殷勤的上门,连小苗上班的时候,听她老妈说,小伙子还上门帮忙修了漏水的问题,父母言语之间也是很满意。 大家都看好,对方小伙子今年比小苗还小一岁,但是人看着稳重的很。 可是小苗却是怎么都不甘心,她先前处那对象的时候,隐秘工作做太好了,开始是自己害羞,毕竟找上乘客不太好,会有人说闲话,可是后来发现那男的根本就没有打算把她放面上,到哪都是二人世界,够浪漫,可是除了小苗自己,居然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他。 连被踹了,都稀里糊涂的没有处去说,也不敢说,当小三毕竟不光彩,可是有些事情却被养了出来,比如买名牌包包,比如浪漫晚餐,公务猿是很不错,他原意和她结婚,可是他不会请小苗去吃一顿三千的饭,不会买一个两万的包。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的痛苦,这会子听到说起林先生,以前杂志上看到,想都不敢想会跟自己有交集,可是现在活生生的大活人,就在面前,不去抓住机会会后悔一辈子。 甭管行不行,小苗都硬着头皮上了。 林天水接了小苗递过来的水,绅士的说了句谢谢,脸上还带着微笑,很亲切。 合上了杂志,听着广播提示飞机马上降落,想到很快见到那丫头,林天水脸上的笑容更加温柔了一些,正好抬头看到了小苗。 对林天水来说,这趟飞机时间有点长,可是对小苗来说,这趟飞机时间有点短,而且看到林天水的笑容,又觉得或许他对我也是有点意思的,当初处的那个男的就是这样。 小苗看着林天水下飞机,她也急急忙忙的收工,她对机场熟悉,看到林天水的登机牌上面有行李寄存,这样她还有可能再遇上他,因为取行李还有一阵。 林天水正常出门不带行李的,可是京都冷,怕秦心带的衣服不够,又给她买了放箱子里带来了。 居然塞了满满一大箱。 等到他取了箱子出去,小苗果然恰好的遇上了他。 “林先生?”小苗一脸笑容的上前招呼,有一种能遇上就是缘分的感觉。 林天水回头一看,一个穿着红色大衣的长发女人,领着一个空姐箱子,想起来这个就是刚刚给自己拿娱乐杂志的空姐,好像名牌上写着是苗什么的,林天水记性很好,他待人处事非常好。 “苗小姐,真巧。”林天水想到马上要见秦心,整个人都洋溢着开心的感觉,对空姐也和颜悦色,他本来就会做人,这一叫简直是然小苗心花怒放,他居然记得自己。 林天水心情好,不介意跟别人说几句话,小苗就跟着林天水一路往外走。她毕竟是已经奔三的人也不是小姑娘,不会那么害羞,言语间大方的表示出了爱慕。 “林先生来京都出差吗?” “不算吧。”林天水虽然心情好,可是不是想勾搭女人的那种好心情,而是想找个同类唠叨一下,你女儿多大,今年考试如何,唉真是愁怀了,考的一般啊…… 小苗同学看起来年纪挺大应该结婚生小孩了吧,林天水想找一个共同话题,奈何小苗怎么绕都绕不到那上面。 反正两人一路上也算是相谈甚欢,跟林天水相处过的都知道,他这人性格很好,尤其是对女孩子,那可是非常绅士,跟他处过的女孩,包括分手的女孩,对林天就没有差评的。 小苗心花怒放,越聊越觉得自己有希望,尤其对方还是单身。 秦心是开了师兄的车过来的,冷的要死,在门口听的车,人还不能走,幸好穿的多,头上毛帽子,身上毛茸茸的衣服,棉裤加毛毛鞋,全副武装,今天降温降的特别多,只是站在外头鼻子还是难免有点冻红了,秦心想跑跑步,又要看车子,她还没有自己的驾照,只能在一边蹦蹦跳的跳,远看跟个弹球似的。 小苗跟林天水走了出来,以为林天水会要送她的,有点羞答答的不好意思,女孩子该矜持一点,太快太主动不好。 秦心在外面跳了好久了,林天水才来,她鼻子都冻的快流鼻涕了。 看到林天水居然一脸笑容的跟一个拎着空姐箱的女人出来,居然去勾搭空姐了,还害自己等这么久。 于是这团毛毛球就笨笨跳的跳到了林天水跟前,恶作剧的拥抱住了林天水:“老爸,你怎么这么慢,害我等了这么久,冷死了。” 小苗石化了,妈蛋,不是说没有结婚,黄金单身汉吗?这女儿都这么大了,杂志果然都是骗人的。 这可是秦心第一次拥抱他,林天水高兴坏了,完全顾不上小苗这个外人了,伸手使劲的揉秦心毛茸茸的脑袋,一边还说:“瘦了。” 小苗看着这父女情深,心里一千万只草泥马吐槽:“这样圆滚滚的小姑娘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瘦的。” 还没有吐槽够,那小姑娘已经挥手:“阿姨再见。” 有礼貌的让人心里想滴血,你妹的阿姨,我很年轻,非常年轻。 林天水欣慰,我们家的孩子就是有礼貌,即使是对萍水相逢的人也很客气,很好。丝毫不知道秦心挡了他一朵好大的桃花。 作者有话要说:明日要出门去外地参加朋友的婚礼……接下来两三天可能都没有加更,但是一章一定会保证的,谢谢亲们支持。   ☆、第八十二章 :干吧爹 京都的冬季特别冷,比盐城要低十来度,在盐城穿小风衣的秦心到京都都要穿厚羽绒了。 林天水以前觉得女孩子一定要穿的少,露出身形曲线,就比如刚刚那个空姐,虽然外面有一件红大衣,可是人家大衣是敞开的,里面穿的是空姐套装,身材曲线若隐若现,小腿穿着丝袜,套在高跟鞋里,给人感觉很诱惑。 可是现在看到秦心,林天水又是另外一种感觉,原来女孩不都是要穿的显身材,穿成这样圆乎乎,毛茸茸的感觉另有一种可爱。 虽然秦心拥抱他的时候,基本上就只能感觉抱住了一团热乎乎的羽绒服,可是这种感觉让穿着呢大衣的林天水觉得温暖,外面虽冷,他却觉得暖洋洋的,和想象中一样,来京都似乎有些冲动,年纪大了已经很少做冲动的事情,可是坐在飞机上就想,那丫头会什么表情,结果果然很热情,一定是想自己了。 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你满心期待,结果也满心欢喜。 不过幸福过后问题来了,林天水发现居然是秦心开车来的,脸就黑了,你还没有考驾照吧? “是啊,怕车被查,我只能在这里等。”秦心在一边跳跳的道。 林天水只觉得脑门跳跳的,这丫头,没有驾照就敢开车,很危险你造吗? 把秦心推到副驾驶,他老人家自己开。 一路上跟唐僧一样就驾照开车这件事把秦心念叨的脑袋都大了。 林天水本来是要去酒店的,现在反而先把秦心送到她师兄那,因为还有一大箱衣服。 秦心被骂的没话说,因为衣服太大,窝在副驾驶,脑袋都找不见了,林天水好气又好笑。 “上车把外套脱了,不然一会下车会感冒。”秦心这才把她的毛外套脱了,里面穿的是兔毛的毛衣,也是毛毛软软的,是浅蓝色的,跟林天水的浅蓝色毛背心一个色系,林天水瞄了一眼,顿时觉得这简直就是父女装,以后是不是可以买一些同色系的,这个主意不错啊。 “干爸,你好像对这里也挺熟的。”秦心看他开车一路居然都要不看导航,说个地址他就知道了。 “很小的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后来这里有一个工程项目。”林天水轻描淡写的道。 两句话却揭出了两段历史。 林天水爷爷属于政*治失败斗争派系,那年直接病逝,他父亲和奶奶带着全家移居,那时候林天水还很小,后来父亲工作定在了盐城,一家人总算在盐城安家,刚刚到盐城,奶奶就走了,没几年父亲也去了,年少的林天水原本还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傲娇的在选择去哪个部门上班,结果一夜之间,他就成了一家之主,面临的不是去哪个部门上班的选择,而是该如何活下去的选择。 有一个工程项目,是林天水在企业上班了之后选择下海,积累了一些财富后,雄赳赳气昂昂的想回京都,那时候的林天水的印象里,京都才是他的故乡,如同在别的城市一般,在京都圈了一块地,建商场酒店带动附近的住宅,却是差点亏的血本无归,面临破产,那是林天水父亲去世后经历的第二次人生低谷,好在他坚持下来了,建成了天林嘉年华超五星酒店,天林商场,专卖奢侈品,天林影院,那时候京都最豪华的影院,没有之一。 也是这一次彻底的给打出了名声。 形成了他家特有的发展模式,建商业中心,到一个地方圈一大片地,硬把一个边缘的地方建起大商场和豪华酒店,然后卖周边的房子,商场和酒店都在林家自己手上,不卖,而周边的房子原本圈地的时候房价可能才一两千,等商场酒店起来,成为一个商业中心,卖到一两万,利润丰厚。 这种模式在国内是林家首创,不少人想学,但是也不容易,首先要有背景,能圈那么大一片地肯定光靠钱是不够的,其次是要有充足的资金链,这么大一个工程,资金链不充足,盖到一半不盖了,商业中心没有起来,房价自然也起不来,亏死,最后是信誉,哪怕前两个条件你都有了,但是信誉这种东西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的,而林家在这个领域就是金字招牌。 说起京都,林天水感觉是很复杂的,他不太喜欢这个城市,他名义上挂着镇邪委员的身份,天林嘉年华酒店和天林商场都是天林集团旗下的,他自己却不常来,一般公司经营的事情都叫给他弟弟林天意了。 可以说这是林天水很多年后再次踏足京都,要是他常来,空姐小苗也不至于不认识。 虽然有些变化,可是大体没有变,这就是林天水不喜欢京都的原因,总是那么刻板,就是要更换小巷子地板一块砖都要开一周的会议才能决定。 秦心觉得林天水说完这话突然气压有点低,莫名的很伤感的感觉,冷不丁等红绿灯,林天水伸手在她脑袋上一阵□□,本来被帽子压塌的头发又跟小鸟窝一样,秦心怒视林天水,能不能别闹了……刚刚的低气压伤感一定是错觉。 “干爸,你到底来干啥的?”才来京都半个多月,盐城养成的“做什么的”问候变成“干啥的”了,而且由秦心略沙哑的声音问出来,还真有点像北方的女孩。 “不是说了来给你助威的吗?”林天水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秦心丢给他一个你别闹了的眼神,助毛威啊,竞选过场已经走过了,侯导和投资人到现在还在扯皮,秦心上次过去见侯导,他又陷入了全身长毛的状态,头发被他挠的横看成岭侧成峰,显然很是苦恼。 “刚刚来接你的时候,侯导给我电话了,说是主题曲唱不成了,你白来了。”秦心想到后备箱那个大箱子,男人出差还带这么多东西真够龟毛的,腹诽了一下。 结果到了师兄家,林天水居然说这箱子是给她的,她连人带箱子给送到师兄家,林天水说他有事,把车先开走,之后让人把车开回来,过几天接她一块回去。 然后秦心打开箱子,看到满满一箱女孩穿的羽绒服毛毛鞋毛毛帽,想到走的时候就穿一件呢大衣拎个公文包的林天水,都有一种飙泪的冲动,京都有商场的啊,买这么多衣服,要怎么带回去。很想骂人,可是也真的很感动。 这一刻觉得冬天也不那么冷,暖暖的。 而与此同时,楚侯生却觉得这个冬季异常寒冷,皮毛大衣也御不了寒,他妥协了,在他点头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已经与梦想无缘,记得上学的时候老师说过,导演就是一个永远不会妥协的职业。 他一个人坐在放映室里,一根接着一根的烟抽着,整个放映室烟雾缭绕,都快看不见他人坐哪,只是屏幕上上的电影依旧播放着,楚侯生看着看着就落泪了。 他一个大男人,躲在放映室里抹眼泪,一把又一把的泪水,好像擦不干一样。 这是他拍的电影,这是他的心血,他舍不得就这样丢了,真的舍不得,他想要让大家看到他的电影,他拍的。 放映室里手机铃声响了,楚侯生摸了半天口袋没有摸到手机,钻到椅子下面才找到躺地上的手机,上面是一个陌生来电,楚侯生穿着大衣手摸不到手机,只好把大衣脱了,跪在地上伸手探进去,才把手机拨拉出来,他接起了电话。 “投资?电影?”楚侯生觉得这个电话跟骗子没什么区别,可是他现在是一无所有,他要么同意让那萱萱唱主题曲,要么同意许总撤资,他背负一屁股债,他一个自己常年吃泡面的人去哪里整钱还,其实他没有选择,他只能妥协。 可是让他妥协,不仅仅是毁了这部电影,也是毁了楚侯生自己,他突然间就找不到自己这么多年一直以来坚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楚侯生决定出门去见这个人,最主要的是他饿了,抽烟抽不饱,最后一点钱,全买烟了。 到了地方,楚侯生二话不说,先坐下来,看着一桌的好菜,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他好几天没有吃过囫囵的饭菜了,这种感觉真是完全难以形容。 林天水坐在他对面,吃的很优雅,飞机餐不太好吃。 等吃饱了,楚侯生拿着餐巾擦了一下嘴,才觉得活了过来,又喝了一杯果汁,却不停的在打嗝:“你有,额,什么话,额,可以,额,说了,额……” “我对你新拍的电影《逆光》很感兴趣,不知道可不可以有机会合作。” 楚侯生:额……的一下,打了个长长的嗝,不知道是惊的还是喜的,居然好了。 投资人本来听了秦心唱歌很不错,可是最近那萱萱是他的心头好,吹了不少枕头风,说什么主题曲又不影响电影,让她唱也没有什么啊,导演反对明显是不给投资人面子,这么明显挑拨的话放到床头去讲,还是有用的,那时候血都流下面去了,供给智商的少的可怜。 拍电影这种事情最烧钱,绝对是高雅艺术,普通人玩不起,当初楚侯生走狗屎运碰到这个姓许的老板原意投资拍电影,当时许总有钱,想玩高雅艺术,结果这玩就玩了一年多了,什么成果都没有,还追加一次又一次的钱,跟打水漂一样,或者还不如打水漂,连声响都听不见,许总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偏偏楚侯生还是个只有坚持没有眼色的人,哄人都不会,又多了个闹腾的小明星,这矛盾就出来了。 楚侯生面临人生真正绝望的时候,如果电影还没有拍,那就是落魄而已,可是已经拍好了,眼看就有成果了,这时候无异于在他已经点燃希望的火苗上浇了一桶冰。 “为什么?”楚侯生有点傻了,简直是天上掉馅饼,自己不是美女,也不是帅哥,就算对面这人有那种爱好也不至于找上自己。 林天水很严肃的道:“我们天林集团准备往娱乐产业发展,楚先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导演,我很看好您,希望您能成为我们集团的签约导演,今后您想拍什么电影,可以直接向集团申请资金。” 楚侯生呆住了,一双暴突的双眼开始翻白眼,不是他在鄙视林天水,实在是他一激动就容易翻白眼,一个导演的最大梦想无外乎就是想拍什么就能拍,可是现实基本是不可能的,普通人玩个摄影还穷三代,导演搞不好是穷八代的职业。 林天水虽然开始是因为秦心的话不放心过来的,不过他是一个面面俱到的人,过来绝对不会干瞪眼,事先已经做了很多调查准备了,还特意去咨询了严老,严老说楚侯生这个后生不错。 难得从严老嘴里套出不错两个字,连评价秦心他都是一句臭丫头,评价顾明夕,那混小子…… 得,林天水就开始来楚侯生面前装神棍了,他是个专业的商人,那不要太热情,外表老迈,内心青春冲动的楚侯生就这样被忽悠了,颇有一种看到林伯乐的感觉,感动的要死。 不过他是实诚人,还是坦白了现在遇到的经济纠纷。林天水笑眯眯的说木有关系,钱我们出了,对方撤资就撤资吧。 楚侯生比林天水还怕夜长梦多,他实在是被那萱萱烦死了,让她录主题曲,她只有高兴的情绪,可是他电影基调不是高兴的,而且这首歌这么感人,里面应该包含伤心,绝望,渴望,激动,那种情感,萱萱完全表达不出来,唱出来的感觉反而像小冤家之类的,楚侯生听的想去死了,萱萱还闹腾,觉得是楚侯生故意挑她毛病。 他已经把萱萱骂了半死,自然又得罪了一把许总,最终一拍两散是正常结局,许总也是对电影没有兴趣了,玩电影不如玩女明星更带劲。 于是两人顺利分手,楚侯生找了新投资人,天林集团的老总,而且是名下有院线的,一条龙服务,他热泪盈眶的转头去找秦心重新录歌了。 秦心和楚侯生一直合作愉快,两人一天就搞定了,秦心听到侯导说找到新的投资人了,眉飞色舞的模样,十分开心,秦心还好奇,哪个人那么有眼光,她要是有钱都想投资侯导,现在可以用钱投资,要知道以后侯导的位置完全不是用钱能说话的,不过秦心没钱,她也不可能因着未知的东西去忽悠别人投资,毕竟一个人的经历有他的轨迹,如果贸然改变了,万一曾经那导演帝楚侯生变不出来了怎么办。 但是这不妨碍秦心为他高兴。 这会子楚侯生终于开窍了点,谁说天才不需要懂的俗物,被上一个投资人差点逼的去跳楼的他,终于开窍,投资人这种生物是需要供着的,自己供不来,还有其他工作人员,正好电影也杀青了,楚侯生准备请大家一起吃个饭,算是庆祝,这部电影也是多灾多难,中途撤资这种事,也是倒霉到家了。 这会子不是盒饭,演员都来,投资人也会露面。 许飞飞因为是许总的侄女,叔叔跟导演算是闹翻了,有些尴尬,不过楚侯生是个不计较的人,也让许飞飞来了,毕竟这电影总工就这几个演员。 何旭早就打听到风声,导演换东家了,换的是天林集团,是有院线的,一早就起来打扮,就希望万一被看上,那也是一场造化。 田七本来就是个路人甲,他第一次演有这么多台词的戏,没有太多想法,就是希望电影能放映,能让家人看到自己,而不是那一闪而过的尸体之类的。 秦心穿的比较随意,因为就这些人工作都熟悉了,打扮的太盛装反而不舒服,比如就看到许飞飞和何旭两人吃东西都少,只是抿抿饮料,生怕把妆弄花,或者微笑的时候牙齿里面有韭菜。 投资人来的比较晚,符合一贯做派,吃饭吃到一半,投资人才来,秦心那时候正夹了一只泡凤爪在啃,以前她是不耐烦吃这么麻烦的东西的,不过最近跟陈玉在一块,见她每天一包一包的泡凤爪,啃完还把自己手指舔一遍,好吃到爆的感觉,看大家说话都挺忙的,她年纪小,还是主演,这时候就不应该太张扬,默默的就坐在角落啃爪爪,果然是挺好打发时间的。 然后秦心手里拿着一只爪子就看到林天水过来了,笑的一脸春风和煦,跟他们挨个握手,楚侯生很喜欢秦心,第一个拖着林天水给秦心介绍,秦心手里还拿着鸡爪好吗?嘴里的鸡骨头还没有吐出来,一脸呆滞,侯导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热情? 干爸你要是敢跟我握手,我跟你翻脸…… 林天水面带笑容和煦的伸出手,秦心把啃了一半的鸡爪递给了他……“干爸……” 楚侯生看秦心这样,连忙出来圆场:“干吧爹,干吧爹,加油,加油!” 作者有话要说:年轻的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爱旅游星人了,现在才发现,自己是死宅星人,旅游恐惧症星人,一夜没有睡好,就怕赶不上车……   ☆、第八十三章 :年关 日本人道出了加油的真谛,就是让你爹努力干活,你爹努力了,你就是富二代,你爹富得流油,才有油加。 大多数人得知秦心和投资人的关系之后,要么变的卑谦讨好,要么内心有些尴尬不平,但是楚侯生不会,让他卑谦讨好,他天生没有这个技能,能面子上过得去已经是他痛定思痛的结果了,尴尬不平就更不会了,他是个很坚持的人,哪怕现在自己只是一个小导演,他对自己的电影也是非常自信的,所以他此刻反而松了一口气,原来你们认识啊,那你们自己聊,自己聊,我那边还有一盘糖醋小排才吃了一块,味道不错,我赶紧再去尝尝,不然一会没有了。 这个圈子是个论资排辈的地方,当然你足够红也可以不按规则来,不过这样的人往往下场并不好,谁能保证你千日红,永远红呢?等你落魄时候,你想必不愿意那些毛都没有长齐的新人到你面前作威作福,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尊敬别人尊敬自己。 秦心觉得自己其实外形条件是很有优势的,上辈子就死在自己的臭脾气上,骄傲自大,这种人说好听是直白,说难听点还不如有心机的人,有心机的人至少让别人面上过得去,之后混的那么惨,却没有一个朋友跳出来为自己说辞,可见糟糕。 所以即使林天水是她干爸,秦心还是很低调,打了招呼之后继续在角落努力吃东西,毕竟她年纪最小,是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本来主演就张扬,在这样的场合就不用拉仇恨了。 原本见侯导第一个就给秦心介绍,大家还心有不满,却也不好说,不过见秦心识趣,大家对秦心的印象在原来已经不错的基础上又好了一些。庆功会很愉快的结束了。 秦心在京都的工作也结束了,可以收拾包裹打道回府了,由于干爸带的衣服太多,又都很厚,回盐城基本穿不了,秦心把衣服整好,先放师兄家里了,师兄最近在录蝴蝶之声的节目,忙的好几天不见人了。 走前跟祝军吃了顿饭,其实这种要分开的小感情是有点甜蜜忧伤的,依依不舍,又不好意思说,两人腻了很久,最终秦心败在了林天水那一通又一通的短信中,早点回去,早点回去,早点回去…… 秦心其实没有觉得自己是早恋的觉悟,毕竟她心理年龄摆在那,反而觉得有点老草啃嫩牛的感觉。 再次回到盐城,呼吸着那带着盐分湿润的空气,秦心觉得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京都再好,也不是家。 秦心回到家,柳爱平看到女儿回来也松了一口气,哪怕秦心这段时间因为跟着陈玉这吃货吃的脸上的肉都多了点,还是觉得女儿瘦了,好一阵唠叨。 不过柳爱平自己倒是真的瘦了,因为这段时间儿子放假,店里请了一个人,柳爱平想把自己做的板栗饼放出来卖卖试试,因为女儿说她老师很喜欢。 板栗虽然好吃,但是还是有一些麻烦,要剥壳,年轻人打发时间可以,但是年纪大的人,或者男人就不愿意这么麻烦,但是板栗饼不一样,外头薄薄的饼很酥甜,内里的板栗馅很沙很甜,柳爱平本来是打算拿出来试卖一下,不过儿子却说年底了很多人要串门送礼之类的,包装好一些比较好。 柳爱平做吃食有天赋,对这些却并不太明白,不过儿子毕竟年纪小,前后柳爱平就跟着跑,做成了二十块饼一小箱的模样,跟牛奶箱子一半大差不多,上面有黄色的绳子,箱子是红色的,一面是甜心板栗的招牌图案,一面是甜心板栗饼的图案。 板栗饼有甜咸两种,甜的外头有加芝麻,咸的没有,买的人挺多,大家喜欢一箱子里面放十块甜的和十块咸的,散卖是一块饼一块五,装箱是一箱三十,大多数人买都会选择直接买一小箱,提回家方便,送人也好看,这东西健康,大人小孩都可以吃。 果然买的人非常多,柳爱平不得不再临时多招了两个员工,一起帮忙着做,那边板栗买的人反而不多,不过也有人特意来买板栗饼,买了几箱子,顺便再带一袋板栗回去给家里的小孩吃。 柳爱平做的吃食,分量都是很足的,板栗饼虽然就一个女孩的手掌心那么大,跟手指的厚度差不多,但是里面的芯是纯板栗调配的,没有加乱七八糟的香精之类的,很受欢迎。 看的斜对面的大伯母一家十分郁闷,他们店是开下去了,但是生意并没有预想中的好,除了开头促销的时候人来的不少,后来,大家就宁愿去柳爱平那买,只有实在是那边排队排太多,等不住才会过来。 每天看到秦心家的甜心板栗店那么一个小店门口人都挤到街上去,自己这边却是门可罗雀,看的是李秋凤不知道咬碎了几次牙,恨不得去把柳爱平的店给砸了,不过这里是城里不是乡下,李秋凤再生气也不敢过去撒泼,只是每天风言风语是少不了的。 心情不好,做事自然也热情不起来,他们买的板栗也舍不得挑,有虫眼的就直接丢进去炒,更是让吃到坏板栗的下回不来了。板栗卖不出去就只能第二天接着炒,这样的板栗不新鲜,炒的干了更不好吃,恶性循环,生意越发的不好,两口子分歧就更大了,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现在秦有才跟李秋凤两人就跟仇人一样互相埋怨。 结果这边柳爱平店面旁边的那家沙县两口子想回老家,做完年底不打算做了,柳爱平跟他们关系不错,先得到消息,正好板栗饼好卖,店太小了,她就想把店盘过来,打通了一块做。 秦心回来也就帮忙了,陈玉也留下来帮忙,秦心知道陈玉家里的情况,也没有催她回去,陈玉吃货,对板栗饼表达了高度的赞扬,有时候买东西的人看到干活的女孩子迫不及待的把最先出炉的板栗饼塞嘴里的模样,都笑了,真这么好吃啊,转头又多买了一箱。 虽然每天都忙碌,秦心确实感觉到日子红红火火的,很开心。 而今年这个年,莫家却过的异常沉闷。 原因是莫兴宁回来了,倒是没有拄拐杖,也没有坐轮椅,可是走路的时候就是明显能看到跛的样子,他站在那还好,一走动就跛。 他瘦了,这段时间想来并不容易,脸上的棱角更明显了,整个人显得很阴霾。 莫今通看到自己最得意的孙子居然变成这个样子,一下子也跟老了十岁一般,头发都白了一大半。对别的几个孩子也严格起来,家里只要听到笑闹声,就会被他呵斥。 莫兴宁等于是老爷子亲自带大的,跟莫今通的眼珠子一般,如今才这么年轻就残疾了,莫今通是真的难过,更难过的是除了莫兴宁,家里就再没有靠谱的小辈,把他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 只是莫兴宁虽然瘦的厉害,表情却越发的平和,安静,甚至在电视上看到余露,也一点波澜都没有。 此刻屏幕上余露已经进了前四十了,真是相当不容易,对观众来说,自强不息的余姐姐,孝顺的余女儿还是很讨喜的,父亲车祸去世,她身为长女挑起家庭重担,照顾妈妈和弟弟,非常正能量非常感人。对上次的金总来说,余露舍下了面子身子,竭尽全力的讨好,才把上次的过错弥补。只是让她郁闷的是,多多居然也进了前四十,跟她旗鼓相当。 莫兴宁没有问余露父亲为什么死了,也没有问余露为什么还活着,看了电视,就看书,爷爷来的时候,他跟爷爷说话,脸上还带着笑容,很和煦。 看的莫今通心痛的要死。 这一天,对什么都淡然的莫兴宁忽然一跛一跛的走到了佣人房区域,推开了那个曾经给秦心准备的房间,莫家很大,这个屋子并没有人用,里面也么有人整理,显得有些乱,不过里面的东西都是新的,颜色也非常鲜亮,连蚊帐都是闪闪的,上面挂满了珠珠,五颜六色,这个房间跟莫家所有房间都不一样,显得很庸俗很幼稚,床上还有一个粉色的大布娃娃,莫兴宁不知道抽什么风,他忽然就躺到了床上,然后,他抬头,看到了蚊帐上面居然贴着一张自己的照片,走在路上,脸上有笑容,穿着笔挺的西装,他躺在那,忽然就落泪了,一个人在国外做康复的时候,脚疼的钻心,他没有哭,知道自己可能彻底跛了的时候,他没有哭,可是这一刻,在这乱七八糟的屋子里,看到一张曾经自己的照片,他忽然哭了。 他哭的厉害,声音呜咽着,而此刻,莫今通站在房门外,听到屋子里的呜咽声,他拄着拐杖的手都在颤抖,全身几乎都在那拐杖的支撑下,摇摇欲坠。 忽然间莫今通发现,自己找到治疗孙子的办法,马复香出国了,挥一挥衣袖不见云彩,抓不回来,余露迫不及待的在全国人民面前亮眼,其实是内心里害怕不知不觉被消失吧,如今唯一能治愈自己孙子的人只有秦心。 恢复婚约,不对,自己也根本没有承认婚约无效,两个孩子闹了这么久,也该好好谈谈了。   ☆、第八十四章 :拒婚 国人讲究门当户对,并非是穷讲究,而是有依据的,因为结婚成为两姓之好,并不仅仅是两个人结婚,而是两个家庭结合,如果两个家庭背景差异太大,一方总是处于弱势,并不利于婚姻美满。 那些总裁灰姑娘的故事只有发生在台言里面,开着千万豪车的总裁的汽车被骑着自行车都会慌乱的东倒西歪的灰姑娘给撞了,然后上门当仆人,然后总裁就舍了自己优秀的未婚妻爱上了这个煮饭会煮糊掉,分不清卡布奇诺和美式咖啡,走路会不小心把自己绊倒到他怀里的善良的灰姑娘,从此以后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之后呢? 之后总裁工作很辛苦,回家想说一句,灰姑娘听不懂,她只会卖萌,技能跟角落的猫差不多,猫长大没有多大变化,灰姑娘却会变老,老掉的灰姑娘,走路再把自己绊倒,可能是骨质酥松,就不是天真烂漫了。再加上灰姑娘应该还有一群极品亲戚,没有一群衬托不出灰姑娘的美好,总裁还要帮灰姑娘对付她的家人…… 秦心上辈子估计也是灰姑娘总裁的小说看多了,况且她觉得自己比灰姑娘好啊,她家和莫家世交,自己是有婚约的,当然她那时候的性格大约就是和灰姑娘一样的,不会发掘自己的特长,只有天真浪漫。 但是世交,大多都是两家平等,从莫今通发家,秦家依旧贫苦,两家已经不是世交了,秦家如果拿不出对莫家有用的东西,两家的关系好不好只在于莫今通的心情如何,他今天觉得忏悔了,就觉得应该多照顾一下秦家,他今天很得意,就把秦家给忘了,他今天很振奋,觉得压根不应该理秦家。 而此刻,莫今通又想把丢掉的秦心捡回来。 上辈子的秦心估计做梦都在等这一天,虽然跟莫兴宁闹的不可开交,可是对莫老爷子一直恭恭敬敬,是不是内心其实也在祈祷莫老爷子突然心情好了。 可是物是人非,如今的秦心一点都不想跟莫家扯上关系,她更想脚踏实地的自己奋斗,踏踏实实,不会亏心,很有安全感。 所以秦心一家收到莫家邀请去吃年夜饭的时候,很是惊悚,以前也有过一起吃年夜饭,那时候秦心父亲还再世,可是这么多年了,突然又邀请他们。 柳爱平看到邀请函,脸迅速白了,这段时间她自己经营做小生意,日子很忙碌也很有成就感,都已经慢慢的忘记了失去丈夫的伤痛,就想好好的过日子,把子女养大成人,可是现在突然收到莫家的邀请函,柳爱平只觉得自己全身冰凉,说不清的恐惧。 不过莫家来人邀请秦心的时候,顺便带来了另外一个消息,他直接把斜对面大伯母的店买了,不租了,直接把大伯母一家赶走了,当初他们租店的时候可是花了不少转让费,本来做板栗生意不好,以后转给其他人,也亏不了多少,说不定还能赚一点,毕竟转让费很高,年年都再涨,现在直接被赶走,那一大笔转让费可是秦有才一辈子的积蓄,就生生打水漂了,李秋凤哭天嚎地的也没有办法,当初她签约的时候就顾着兴奋了,想着怎么看柳爱平的笑话,根本没有主意到合同上的猫腻。 秦有才一脸灰白,平日手上拿着的眼杆使劲朝老婆身上砸,砸了一会砸累了,自己坐在门口居然痛苦起来,马上就过年了,居然就这样被赶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拎着,回乡下,而且一辈子的积蓄就这样没了,秦有才第一次哭了,双手按着自己的脸,哭的李秋凤都不敢嚎了,愣愣的坐在那。 莫家在表示一个态度,只要他们原意出手,轻而易举的能解决别人。 秦心一家都沉默了。 当初大伯开店的时候,他们是恨,可是现在看着被赶走,并没有多少幸灾乐祸的感觉,反而是觉得寒心。对柳爱平打击尤其大,她这段时间勤勤恳恳做生意,已经对大嫂李秋凤的做法不在意了,只是想赚几个钱,没有大嫂还会有别人,如果大嫂当初好好说,说不定她还会给帮忙,只是大嫂偷偷摸摸的太气人。 而且大嫂一家的出现也让柳爱平更加坚定了做生意要诚信,自己做好了,立足了,才是根本。这样不管谁来,她都不怕。 可是莫家的举动,不仅仅是在示好,也是一种威胁,他们能轻而易举的把大伯母一家扫地出门,也一样能把秦心家扫地出门。 “心心,华子,你们到时候留在店里帮忙,妈妈去好了。”虽然对莫家心生恐惧,柳爱平还是决定自己去,不让孩子沾手。 “妈,都最后一天了,要么就说做生意忙不去呗,听说莫兴宁回来了,估计莫爷爷是想庆祝一下。”秦心也不知道莫老爷子葫芦里卖什么药,可是看老妈这样如临大敌一般慌慌张张的就觉得难受。 不管秦心和秦华这么劝,柳爱平都慌乱的不行,炒板栗的时候差点把手伸进了那滚烫的沙里,把秦心吓坏了。 “我们一块都去吧,妈你别想太多了,不就是吃个饭,我们家又不靠他们。”秦心果决的让老妈休息,她和哥哥负责把店里最后点东西卖掉。 莫家的下人没有休假,不过过年有奖金有双倍工资,大家干活也是很积极的,反正过了这几天,之后也可以回家,也是一样的。 因着今年有些不一样,大家干活格外小心,生怕惹怒了老爷子。不过总算快到过年了,老爷子脸色也好了,让大家开始有点点过年的感觉了。 莫兴宁大多时候都坐在角落看书,他手里拿着的是英文版的经济学的书籍,很是枯燥,他却看的很认真,他本来就长的不错,把自己收拾的也好,现在看着瘦了些,但是还是好看的。 秦心来到莫家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莫兴宁。 他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旁边还插着一束火红的腊梅,他穿着黑色的运动裤,白色的毛衣,有些慵懒的靠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本书,低着头,看的很认真。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秦心,居然对她笑了一下,这笑容非常温暖,况且莫兴宁以前一直永远都穿的笔挺,第一次见他穿的这么居家悠闲,他靠在椅子上这样一笑,只觉得旁边的腊梅都有些失色。 “你们来了。”他合上书,站了起来,朝秦心走过来,左脚果然是有点跛的,秦心上辈子自己在监狱被人把腿生生打残,也是这样,走路看着不平坦,她只是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并没有多看。 倒是柳爱平有些愣住了,太惊讶了,柳爱平根本不知道这些事,那时候丈夫走了,这孩子的妈妈也出车祸,柳爱平虽然心里恨着莫家,却没有迁怒到别人,对莫兴宁这么小就没有母亲,也是同情的,不过就是觉得人家大少爷不需要她的同情,那时候秦家跟莫家关系很好,柳爱平等于是看着莫兴宁长大的,莫兴宁很优秀很礼貌看着是极好的,这也是柳爱平当初并没有强硬的拒绝那婚姻的原因。 见自己两个孩子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她反而有些无措了。却见莫兴宁一脸笑容的走过来,走到柳爱平身边,笑道:“好久都没有见到柳姨了,和过去一点变都没有,还是很年轻好看。” 莫兴宁赞美人是很真诚的,他此刻不仅真诚,还牵上上了柳爱平的手,真如同儿时一般。 看的秦心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货是有洁癖的,怎么可能随时去拉别人的手,难不成出国做手术,把他的手也给换了个新的? 当莫兴宁挽着柳爱平进屋的时候,莫家一家人都在,包括莫怀义,莫兴宁的父亲都出现了,还是穿着一件长衫,慈眉善目的,手上拿着佛珠,缓缓的拨拉着。 莫老爷子哈哈大笑,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看到秦心进来,挥手让秦心过来。 秦心今天穿了一条黑色牛仔裤,红色毛衣,毛衣是妈妈织的,没有多漂亮,挺暖和的。红色过年穿喜庆,秦心就选了这个穿。 “越来越漂亮了,丫头,过完年18岁了吧。”莫今通声音洪亮的开口道。 “莫爷爷身体看着也很好。”秦心摸不着莫今通这是什么状态,总是觉得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 秦心一家三口落座,且是被安排在莫兴宁附近,莫兴宁又坐在老爷子附近,这位置就很微妙了。 莫兴婧天生跟秦心不对盘,看到她来就不高兴,爷爷还一脸和颜悦色,她越发生气,不过因为上次跟马复香打架,刚刚被家里惩罚过,没有敢造次,乖乖的坐在一边,不说话。 莫兴远默默的在一边看热闹,他也不知道爷爷是要搞什么,虽然他和脱跳,不过在老爷子面前也不敢太造次。 莫今通的几个子女也表情沉默。 倒是吃饭的时候,莫兴宁居然主动给秦心夹菜,秦心看到碗里的糖醋小排,简直有点咽不下去,要是上辈子莫兴宁给她夹一筷子菜,估计她可以饱三年。 莫兴宁非常有洁癖,他会给别人夹菜?他的洁癖严重到一定程度了,如果刚刚莫兴宁用的是公筷也就算了,他用的是他自己的筷子。 秦心实在好奇,她用自己的筷子也夹了面前的一块蘑菇给他碗里,然后见莫兴宁朝自己笑一下,并不是狰狞的微笑,还是很温暖,然后把蘑菇吃下去了。 这模样让秦心心惊肉跳,这货是不是也重生了,他的洁癖呢? 好不容易吃完饭,见莫兴宁拿着湿巾,反复的把手擦了十遍,秦心的心才落回去,这货还是他。 “爱平,你看心心这孩子过完年就十八了,我们是不是找个日子把订婚宴办一下。”莫老爷子擦完嘴笑眯眯的道。 他不问秦心,问的是柳爱平,这个看着手脚瑟缩的女人,他相信,柳爱平会答应的,自己去请他们家来的时候,就表达的很明确了。 莫兴宁的父亲莫怀义没有说什么,还是一副高僧的模样。 莫兴宁二叔晚上光顾着喝酒,喝的有点多,都不知道大家在说啥。 倒是莫兴宁的二婶,莫兴婧的老妈很激动的附和,本来她不喜欢秦心,看不起秦心的,可是之前来了个马复香,家境那么好,她一想不对,还不如秦心这样的好欺负。 莫怀云一晚上都怒视柳爱平,她就想不通当初秦天为什么不喜欢自己,居然喜欢柳爱平这样畏畏缩缩的女人,一把年纪了还跟软骨头一样,小心翼翼的,没出息。 莫家老四夫妇专心的玩自己的手机,不插话。 莫兴婧恨恨的看着秦心,心里骂着狐狸精。 莫兴远很激动的看热闹,想着要不要给祝军那家伙报个信。 秦心看着莫老爷子觉得他简直就是个神经病,上次莫兴宁带马复香出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我是莫兴宁的未婚妻。 秦华有些紧张的看着自己的母亲。 莫兴宁至始至终都温和的看着秦心,一副很深爱她的模样。 柳爱平第一反应绝对不是喜,而是惊坏了,然后又怒极了,你孙子好好的时候,你说不要我女儿就不要了,还说她私生活不检点,毁她名声,如今你孙子残疾了,听女儿的意思还是跟他新女朋友一起去骑马摔的,谁知道就腿残疾还是哪里也有问题,你又回过头来要我女儿,你把我女儿当作什么了? 她脸色涨红,气的话都说不出来。 莫兴婧老妈张素丽看这模样,笑道:“瞧妹子激动高兴的都说不出话来了。” 柳爱平看到张素丽的笑容,这时候很想把面前的碗筷直接砸她脸上,她反复的跟自己说,要安静要安静,可是抬头就看到莫怀云那嘲讽的脸,又哆嗦起来。 秦心注意到母亲的不对劲,使劲的握着她的手,秦华也是。 两手被子女一左一右的握着,柳爱平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不成。” 柳爱平的话说完,整个大厅都安静了。 这时候那边喝酒还没有醒的莫怀博忽然就拿了个东西顺手砸了过来,他喝多了,没有个准头,砸到了大厅的柱子,乒乓一声,一个杯子碎了。 他大舌头的道:“请你来吃饭,是,是给你面子,你还拒绝,你他*妈*的敢说不!” 不知道他搞清楚现场什么状况没有,站起来,骂人骂的理直气壮,却没有一个人阻止。 别人以为柳爱平肯定被吓坏了,却没有想到她忽然就大力的挣脱了秦心秦华的手,顺手就拿起面前的一个酒瓶,冲到了莫怀博跟前,拿着酒瓶就朝他脑袋砸上去。 “我为什么不敢拒绝,那是我女儿,我不靠你们,不偷你们,不抢你们,凭什么就要我把女儿给你们,凭什么?”柳爱平跟疯了一样,动作太突然了,谁都没有反映过来。 秦心觉得自己的身手一定是遗传老妈的,这速度,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莫家人对莫怀博抽风是很习惯的,这货就是暴力分子,所以他砸东西大家都习以为常,甚至有点痛快,谁叫柳爱平居然敢拒绝,谁都没有想到这个懦弱的女人会突然暴起。 连一向淡定的莫怀义都忽然抬了抬眼。 秦心和秦华跑过去拉着老妈,那边莫怀博是不肯吃亏的主,哪里能被白打,叫嚣着要把柳爱平打死。 直到莫老爷子吼了一句,才安静下来。 “够了,爱平,以前是两小孩子闹别扭不懂事,你怎么也跟着不懂事,这婚约早就定了,我们莫家不会失信于人,但是别人也不能轻易违背。”   ☆、第八十五章 :双恶 听到莫老爷子的话,柳爱平身体摇摇欲坠,她后悔当初自己鬼迷了心窍,居然会答应这种事情。自从女儿被退婚后,柳爱平就慢慢的想通了,不要跟莫家再有任何瓜葛,才能好好的生活下去,这段时间,家里很好,女儿懂事了,儿子也更沉稳了,她不贪图什么荣华富贵,就希望子女都平安。 秦心却是笑了,真像是听一个笑话,我们莫家从来不会失信于人,这句话从莫老爷子嘴里说出来,真是喜感。 上辈子要是听到这句话,秦心真会给莫老爷子献上膝盖,现在就算了。 “李婶,麻烦你把我们之前带的礼物拿来。”秦心挥手吩咐了佣人。 一般秦心是指挥不动人家的,主人家是什么态度,佣人也会把这种态度带出来,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李婶自然不会给秦心脸色,乖乖的去提东西了。 秦心一家算是上门做客,又是大过年的,柳爱平本来想送上自己做的板栗饼,不过给秦心卖完了,而且送礼是很讲究,莫家那么浮华的人家不会喜欢自家做的吃食的。 果然进了莫家门,不管他们提什么礼物,老爷子都没有看就丢给佣人了,想来不会有什么好东西,这会子秦心又郑重的让佣人去拿,就引的人好奇了。 却见李婶提上来一个大黑袋子,秦心不紧不慢的从里面拿出了两盒脑黄金,电视上天天广告,老年痴呆怎么办,一盒脑黄金能让他记起来自己是谁,两盒脑黄金能让他找回回家的路,三盒脑黄金能让他记起来房产证藏哪了,四盒脑黄金就能完全康复,脑黄金不能停,药不能停…… 这广告是那种文字轰炸式的,天天最黄金时段,循环播放,不管有没有看过电视,总会从电视里飘出来这段广告词,让人记忆深刻,此刻秦心拿出这两盒脑黄金,恭恭敬敬的献给了莫今通。 “莫爷爷,这是我和哥哥的一点心意,谢谢您邀请我们来吃年夜饭,自从父亲去世,我们一家就很少吃过这么热闹的年夜饭了。”秦心说到父亲去世,莫怀义还是庄严宝相的,只是拨拉佛珠的速度有些快。 “莫爷爷年纪大或许忘记之前的事情了,兴宁哥哥已经跟我退婚了,当时你也没有否认,上回兴宁哥哥还带了他女朋友给爷爷祝寿,我有幸跟老师过来,否则都不知道那天是爷爷的寿宴,也没有来得及准备礼物,兴宁哥哥的女朋友很漂亮,听说家境也好,那天看到爷爷很开心的样子,我虽然难过,但是还是原意祝福兴宁哥哥。”秦心一脸笑容的拿着脑黄金,开口说这段话,刺果果的打脸,简直就差没说你这老头是不是老年痴呆了。 柳爱平不知道这段事情,此刻听女儿说起,又有另外一翻感想,你们都光明正大带女孩子上门了,莫老爷子寿宴没有请自己女儿,是怕女儿碍眼,如今莫兴宁残疾了,你倒想起我女儿了。 “你们年轻人闹别扭,兴师动众,还拿我这老头子做借口,兴宁你好好跟秦心说说。”莫今通仿若没有看到那两盒金灿灿的脑黄金,脸上并不生气,笑呵呵的很是亲切。 以前纯粹就是觉得有愧疚,让秦心跟自己孙子凑一对,也算是了了这份愧疚,后来孙子十分优秀,秦心却烂泥扶不上墙,莫今通就想看看自己孙子会如何处理,还算是满意,就是太着急落了痕迹,不过如今没有想到秦心居然走狗屎运被严老看重,又认了林天水为干亲,据传林天水对秦心很重视,莫今通又觉得自己眼光好,虽说心里是想让孙子高兴,其实未尝不是看重秦心现在的身份。 莫兴宁坐在秦心旁边,只是开口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莫兴宁这样自傲的人,从来不会道歉,从来不会这么真诚的说这三个字,秦心抬眼看了看他,摇了摇头。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那时候我也有错,不知道你并不喜欢我,一厢情愿的缠着你,如今都过去了,何必再说对不起。你退婚的时候,我同意了,现在我也不后悔。” 莫兴宁很想说,可是我后悔了,只是他的自尊让他说出对不起已经是极限了,听到秦心说她不后悔,莫兴宁只觉得自尊受了极大的伤害,他看着秦心,这一刻只觉得这个口口声声说喜欢自己的女孩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不外乎就是看到自己残疾了,嫌弃自己了。 柳爱平因为爱自己女儿,是有这个原因,可是秦心真的不是,她上辈子天天做梦,就是莫兴远出事那次,秦心看到莫兴宁站在莫兴远轮椅背后,还想着要是出事的是莫兴宁,她一定原意去照顾他,天天陪着他。秦心只是觉得累了,追随了一辈子,她已经不想再追了,她对莫兴宁从爱过,到恨过,到现在希望可以忘却。 “你们走吧。”莫兴宁开口道。 秦心放下了那两盒脑黄金,跟哥哥妈妈一块离开了。 不欢而散。 莫兴宁事后跟莫今通又好好的聊了许多,大年初五的时候,他就出国了。 因为这件事,莫今通也埋怨上秦心,觉得她不知好歹,还真以为搭上林天水严老,你就有靠山了。 年三十晚上,李大头被人保释了。 出来第一件事就直奔板栗村,找到李秋凤家。 李秋凤一家愁眉不展,不过再郁闷,年也要过的,况且还有两个孩子,在孩子跟前,两人还算是收敛,不过秦有才本来很疼女儿,想到当初开板栗店的主意是女儿出的,一看到她就有点心烦。 年三十,一家人吃完饭就要守夜,一家子平平安安过到大年初一,却不想半夜的时候,大门砰砰砰的敲的巨响,也不知道是谁。 秦有才出去开门,还没有看清人,就被迎面一拳头打到了眼眶。 李大头去监狱呆一圈,以为自己不知道猴年马月出来,想不到现在居然就被保释了,呆过监狱那是混社会的上好资历,跟找工作上过好大学一样,他现在就是滚刀肉,谁都不怕。 “谁?”李秋凤听到不对劲,从屋子里揣着把砍刀出来了。 “你大爷回来了,还不好酒好菜出来招待。”李秋凤看到是李大头,吓坏了,坐过牢的李大头比以前更凶悍,以前他胳膊上的纹身就是像纹身,画上去的,现在他撸着袖管,却见上面的东西跟活了一样,很是恐怖。 李秋凤是欺软怕硬的人,这会子砍刀都拿不住,直接掉下来,看到倒在一边的老公,连滚带爬的去扶,嘴里道:“李兄弟你来了,也不事先说一声,我们好去接你,酒菜有,你坐会,我帮你去整。” 李大头光棍的坐下来,往椅子上一靠,随手就把桌上的瓜子抓了一把,开始唾沫横飞的嗑起来。 “别动什么歪心思,就算是打电话报警也没用,老子进两天又出来,还找你们。”李大头的一句话把屋子里的李秋凤拿起电话的手又放下了,反复叮嘱两个孩子别出来。 李秋凤也知道这李大头有气,他进去还一半是因为自己介绍的柳爱平。 这会子她也恨柳爱平,凭什么自己做生意亏了,她家还越来越红火,都是亲戚,也不知道帮衬一下。 想到这她好酒好菜给李大头准备上了,还让秦有才去陪着喝,秦有才也是胆小怕事的,只敢打老婆,在外头耸的很,小心翼翼的给斟酒,李秋凤看到李大头吃喝高兴了,她试探的道:“大兄弟你这出来有没有去找我弟妹。” “当然要去,一个个来,你们家先来。”李大头无赖的道。 李秋凤也给李大头斟酒,趁机道:“大兄弟你还不知道吧,我那弟妹如今不住在老宅,搬城里去了,做生意了,开了个板栗店,生意红火的不得了,店里顾了三个员工,我就说我眼光好,当初给你介绍的人不错吧。” 李大头一听,不在老宅,有点扫兴,还想在李秋凤家过完三十去柳爱平那过初一,接着有听到柳爱平那小娘们居然做生意了,那不是等着自己来接管吗?一下子来了兴趣,让李秋凤仔细说说。 “我弟妹脑子好,她开的店就在英华高中旁边,每天大家都排队着去买她家的东西,我看她一天的收入至少有这个数。”李秋凤伸出手掌翻了两翻。 李大头眼热的道:“五百?” “呸!岂止,过年这段时间,大家来买板栗饼,谁家不是一两箱往上买,我看至少有两千……”李秋凤其实也觉得没有那么多,她自己做生意知道成本有多高,不过现在就想可劲的忽悠李大头去找柳爱平的麻烦,往高里说。 李大头听到两千的话,眼睛亮了,脸涨的红红的,好像那两千块已经在他口袋,一天两千,十天两万,一个月有六万,“啧……” “啧……很痛,你能不能轻点!”莫怀博瞪了老婆一眼,张素丽小心翼翼的帮他清理额头上的伤口,不敢多说什么,她知道老公脾气暴躁,嫁给他开始她就不敢大声。 “大年三十居然让人开瓢了,还是个老娘们,这口气我记着,我让她初一都过不成。”张素丽想劝劝,又不敢开口,只能等老公自己骂骂咧咧的骂个痛快。   ☆、第八十六章 :拜祭 莫怀博是个很冲动了人,特别喜欢打架,这可能跟他出生环境有关,他出生的时候,战争打的正厉害,耳濡目染的都是一些这里又打死人了,那里又打死人了,某某人一个人打死敌人八个……那些传说有点类似现在的抗日神剧,这种事一般别人家的小孩都是听过就算了,谁也不会当真。 但是当时莫怀博的老爹莫今通正在战场上,莫怀博就自动把那个一个人打死八个人的高手代入到自己老爹身上,对这些传说深信不疑,并且自己没事也用脚踢树根,打拳之类的,幻想成为一个超级英雄。 每个小孩都有这样的梦想,并不奇怪,秦心以前还梦想自己成为影后呢,梦想是梦想,现实是现实,只是有的人分得清,有的人分不清。 莫怀博从小就爱跟人打架,打架在那个年代是家常便饭,又被打到脑袋也有可能,医疗环境也不好,打了就打了,也不会送医院,况且那时候莫怀博下面又多了个妹妹,他老妈马上要生第四胎,他老爸却不在身边。 老二总是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孩子,于是就成了今天的莫怀博。 他脑子里就是想打架,也亏的是在莫家,要是在其他人家早就坐牢了。 莫今通也知道他的性子,给选了一个小家子气胆小的老婆,虽说有点贪财,但是女人这样更能持家,老二是个没有理财概念的,这样正好。 不得不说,这一点莫今通考虑的还是很周到的,张素丽非常胆小怕事,所以不会跟莫怀博起冲突,否则像老四夫妇那样见面就吵,张素丽现在的墓碑估计都已经长草了。 因为大过年的,张素丽帮老公处理好伤口,脑袋血糊拉碴的,用消毒水清洗一下看上去也还好,就是包了一块纱布显得不吉利,好在这活张素丽也经常做,莫家虽然有钱,但是莫怀博打架向来喜欢自己上手,经常也会有个磕磕碰碰,所以张素丽包扎的还挺好的。 不过一直听老公骂骂咧咧的说要弄死那女人,张素丽就心惊肉跳的,不知道老公说的是醉话还是真的,她也不敢劝,老公脾气很暴躁,结婚第一天,张素丽就看到一个服务员因为拿错了东西,被莫怀博揍的眼睛都流血了,后来也不了了之,简直就是张素丽的噩梦,她本来以为自己是来当豪门太太的,没有想到老公居然是这样的人。 张素丽自己不敢劝,到底还是心理不安,给老公哦给你包扎好,就去找女儿说话,让她过来劝劝。 莫兴婧很讨厌秦心,连带着也讨厌秦心全家。 她老妈还让她劝老爸,简直是不可能的,而且莫兴婧也是暴力的主,嘴上答应了,到了莫怀博跟前,却道:“爸,你头还疼不疼,那女人太坏了,她女儿也不是好人,上回我生日用蛇来吓我,上次在学校还用扫把打我。” 莫怀博忽的一下站起来,“你说的是真的?别人打你你怎么不打回去?” 莫兴婧不好意思说自己打不过,嘟着嘴道:“还不是因为兴宁哥哥,她是兴宁哥哥的未婚妻啊,我总不能不给哥哥面子,不过哥哥变成这样,秦心居然反悔了,真是坏透了,以前眼巴巴的跟着,哥哥受伤就不要了。” “没事,爸爸帮你报仇。”莫怀博还是很喜欢自己唯一的女儿,唯一能让他和颜悦色的就是莫兴婧了,父女两腻了一阵,莫兴婧约了朋友上网打游戏的就走了。 张素丽看女儿走后,老公状态好了,也松了一口气,果然女儿劝说是有用的,她就担心大过年的闹出什么事来,却不想女儿根本不是去劝说的,而是去加了一把火,在火上又浇了一桶油。 大年初一是个很隆重的日子,一般这一天华夏人都会全家团聚,早早的起来,说着吉利话,把过去的不好的事情通通忘掉,迎接崭新的一年。 在盐城这边,初一有拜祭先人的习俗。 初二初三再去给亲朋好友拜年。 秦心一家三口,吃完早饭就一起回老宅。 父亲和爷爷的灵位都在老宅供着。 老宅很久没有住人,显得更加荒芜,又因为是冬日,地上的蚊虫都不见,显得异常安静诡异。 新的一年,秦心十八岁了,秦华十九岁,柳爱平也四十了。 显然四十岁的柳爱平,昨晚没有睡好,一般年三十守夜就守上半夜,等开了门,放了第一串鞭炮就可以睡了,在新租的房子里,房子贴了对联,插了春树,收拾的干净,原本是很有年味的,可是因为莫家之行,淡化了这股子年味,多了些许的不安。 柳爱平很担忧,昨天她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已经好久没有这样了,以前她一天到晚躲在老宅没有跟什么人接触,也没有觉得自己情绪有哪里不对,可是上次李大头出现,还有那个忽悠女儿去当明星的姓江的男人出现,再就到昨天,柳爱平明显觉得自己情绪完全不受控制,当时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脑子一热,就感觉看到一个血糊拉碴的脑袋,还不是囫囵的,她就想冲过去打别人的脑袋,恨不得一样打成血糊拉碴的才好。 她很害怕,她怕自己哪天发疯控制不了情绪,伤到自己孩子怎么办,真的,当时她就想打人,完全分不清对方是谁,否则按她的性子,怎么都不可能在莫家动手的,可是她完全控制不了自己,她更害怕,怕自己哪天真的疯了,被关到精神病院,可是两个孩子怎么办? 秦华看着稳妥,可是做母亲的总觉得这孩子心底有一股戾气,真自己要出事了,他能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妹妹吗? 还有女儿,这才慢慢恢复过来,像个正常的孩子,这要是自己一出事,她会变成什么模样? 柳爱平很担忧,她自己已经感觉出来自己身体应该是有些毛病的,甚至慢慢回想起来,她奶奶据说当年疯了,村里来了一群土匪扫荡完之后,她自己把自己耳朵削下来,放锅里炒了,听起来像是战争年代的恐怖故事,可是现在柳爱平却觉得像是魔咒一般,她父亲当年就是失踪了,虽说还是打战的时候,大家都说是被拉去战场了,可是柳爱平却记得那段时间父亲神叨叨的,有时候话都说不清,有时候又看着好好的,后来就失踪了,也有人说是死在哪里了再也没有找到。 看着一双儿女,儿子长的实诚,像孩子他爸一样,容貌方正,将来肯定有很多女孩子追,她还想着将来给儿子挑儿媳妇,给他带孩子。 女儿那双眼却更像她爷爷多一点,她爷爷长的好看,据说当初十里八乡的女人家都想嫁她爷爷,柳爱平嫁过来的时候,看到公公的模样,也是愣住了,生的实在好,不像是农家的,也不像打战的兵油子,反而跟画本里面的文臣一般,你跟他说话就觉得舒服,觉得好。 女儿如今不仅模样,那说话语气感觉都越来越像公公当初那种感觉,柳爱平有时候都有点晃神。 血脉延续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三人回到老宅,那大厅挂着的两幅照片,还是面带微笑,好像欢迎他们回来一般。 照片的两人是父子,画像里两人很像,实际上没有画出公公秦宇的那种特别魅力,也把丈夫秦天画的秀气了一点,他本人跟粗狂一些,两相去掉,就非常像了。 秦华和秦心一起上香叩拜,柳爱平整理了果盘,给酒杯装满了酒。 看着叩拜的一队儿女,柳爱平不自觉的就泪流满面,她想对丈夫说:“你看到我们的儿女了吗?他们都很好,你看到了吗?” 站在儿女的背后,柳爱平擦干了眼泪。 她拿着酒杯,轻轻的倒在了地上,挨个倒了六杯,三杯是给丈夫的,三杯是给公公的。 拜祭完,就开始烧纸。 不知道逝世的人能不能收到,对活着的人来说算是一种安慰吧,黄纸在火堆里慢慢的化成了灰,烧去了念想,也烧去了一家人的时光。 “嘭!”的一声,老宅的门被踢开,风也卷了进来,那黄纸堆,被吹散,一些还没有烧完的纸就被吹到别处去了。 “哟,我来的正巧,烧纸呢,正好,我也一起烧烧,毕竟以后换我照顾你们娘三了,对死去的人总要有个交代。”李大头站在门口,叼着牙签,流里流气的开口道,却是走过来,一脚就踩在了烧了黄纸堆上,把火踩灭了一半。 秦心抬头看到来人,脸色很是难看,柳爱平看到李大头,想到上次自己在他脑袋上开瓢,没有想到这么快又出现了,她原本不好的脸色,再次变的苍白起来,秦华却是一脸沉着。 李大头前脚进来,后面李秋凤也跟着来了,一脸笑容。 “都是一家人,这么严肃做什么,弟妹,李兄弟来看你了,你看人家为了你做了那么久的牢,你总要表示一下是不。” 李大头看着脸色苍白的柳爱平,半年不见,这老娘们还更年轻了,再看看扶着柳爱平的秦心,简直就心花怒放了,这小姑娘长的太好了,越发的出挑了,李大头简直觉得身体不受控制,至于旁边的秦华自动被他忽略了,从监狱出来,他有一千种办法把这小子制服的服服帖帖的。   ☆、第八十七章 :恶有恶报 李秋凤看到李大头一脸淫*邪的盯在柳爱平母女身上,也是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不过死道友不死贫道,想到自家做生意亏了,自己挨了老公好几次打,想起来就后脑勺发凉,再对比柳爱平的生意红火,李秋凤很是不甘,李大头一看就不像正经做生意的,等李大头搞定了柳爱平,说不定能把她家的店盘给自己,李秋凤认为自家生意不好,是地理位置的问题,秦心家的店在靠前面,他们家生意都被截留了,如果让他们去那开,生意就好了。 李秋凤正在暗自得意,冷不丁身后冒出个小姑娘,正是她女儿秦凤。。 盐城冬天虽然不太冷,但是也没有热到可以穿小裙子的地步,不过此刻秦凤身上就穿了一条蓝色碎花小裙子,腿上穿着两双袜子,里面先穿了一双肉色丝袜,外面再穿一双到膝盖的黑色毛袜,远看就像露出大腿的一节肉,有点像弯弯偶像剧里面学生的造型,裙子外头搭配了一件小外套。 原本李秋凤不让秦凤出现,因为李大头一看不像好人,可是秦凤在家坐不住,听到秦心一家来了,而且隐约是有人去找她麻烦,她就忍不住来看热闹,平日李秋凤骂人说人坏话的时候从来都是不避讳女儿的,就直接在女儿面前说,骂骂咧咧的不知不觉就传输了一套思想,本来自家生意不错的,都是秦心家给抢了,本来自家宅子很大的,被秦心家给占了…… 李秋凤是出了名的不讲理,偏偏她自己逻辑非常严密,说起别人的坏话,那是非常流畅的,给秦凤感觉就是秦心家不是好人,占了原本属于她家的福利。比如可能原本她可以去泰西上学的,因为她爷爷是秦心爷爷兄弟,要是没有秦心,那去泰西的就是她了,反正秦凤被李秋凤影响的也是非常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没有考虑到是自家开始动机不纯,而一味埋怨别人。 “你回去,大冷天的出来干啥。”李秋凤开口就要撵自己女儿,生怕李大头看到,还想用自己的大个子挡住女儿。 秦凤却先一步走出来,吸引了李大头的目光,李大头见秦凤,脸有点像李秋凤,是瘦瘦青春版的李秋凤,虽然没有柳爱平女儿好看,却也是青葱水嫩,尤其是大冬天的还穿着丝袜,露腿,对于刚刚从牢里出来的李大头简直是致命诱惑,他眼睛都看直了。 对于李大头的目光,秦凤很得意的往前走了一点,她也觉得自己这样穿好看,这身打扮是电视剧里最流行的,在整个板栗村都是独一份,回头率百分百。 李秋凤看到女儿的模样,简直是气死,骂道:“你个死丫头,还不给我回去。” “妈,爸爸问我你在哪,让我喊你回去呢。”秦凤知道老妈的死穴,老妈怕老爸揍。 秦有才虽然很赞成让李大头去找柳爱平的麻烦,可是不愿意自家的蠢婆娘凑上前去,毕竟是本家,这样被人看的面上不好,就让李大头自己去,何况今天是大年初一,跑别人家不合适。 不过如果有热闹不看就不是李秋凤了,她还是忍不住找个借口跑出来,秦凤也学老妈找了借口跑出来了。 “你是李姐的女儿,都这么大了,昨天都没有看着,来来,舅舅给你压岁钱。”李大头很豪爽的从口袋里掏出五百块钱,直接塞给秦凤。 看的李秋凤眼神一阵酸疼,那钱还是从他们家拿走了,昨晚上,李大头吃好喝好,还把她存的本来打算去娘家的时候用的私房钱给拿走了,整整一千多块,比他上回给她的还多了。 眼下看到这败家的李大头一掏就掏五百出来,李秋凤眼热不已,看到女儿看她,李秋凤咬咬牙道:“李兄弟和我是同姓,你叫声舅舅也合适。” 意思是女儿可以把这钱接下来。 秦凤第一次拿到这么大笔的压岁钱,一脸兴奋,甜甜的说了句:“谢谢舅舅。” 李大头把五百块钱塞给秦凤,顺手也抓了一把她的手,很嫩,有点小肉肉,摸完手都恨不得再把小姑娘的大腿抓一把,或者把两腿掰开,看看里面,不过此刻他站在秦凤面前,李大头本来个子就高大无比,低头就可以看见秦凤松垮的小裙子里面的内衣,是黑色的,还比较小,硬挤了个小沟沟,也算是一点福利了。 秦凤拿了钱,正是高兴,浑然未觉李大头的目光,倒是李秋凤看的着急,咳嗽了一声:“死丫头,你回去跟你爸说,中午让他把鸡爪加热一下。” “哦。”秦凤拿了五百块钱很高兴,跳跳的走了,走时还回头说了句:“舅舅再见。” 李大头也不生气,他现在碗里还有菜,等着吃完再去处理那小姑娘,他的钱可不是好拿的,市区火车站附近的小店,让里面的女人伺候一晚上也才三百,叫声舅舅五百,显然是没有这种好事。 李秋凤想到李大头看女儿的模样,还是不放心,况且女儿手上捏着五百块,她也不愿意孩子手上那这么多钱,终于舍得走了,临走的时候还道:“妹子这是你和李兄弟的家事,我一个外人就不掺和了。” 说完还把门关了,追着女儿去了,一边追一边想着怎么样才能在丈夫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女儿的钱弄到手,女儿鬼精鬼精的,不好搞。 老宅就剩下柳爱平一家三口和李大头。 门一关,又带动一阵风,地上烧的黄纸堆几乎快灭了,秦心又拿了一点黄纸点上,才慢慢的又烧了起来。 李大头从桌面上的贡品里拿了一个梨,施施然的坐在大厅的靠椅上自得的啃了起来。 柳爱平脸色惨白的烧纸,不知道想什么,秦心看了哥哥一眼,对他摇了摇头,一家人把剩下的黄纸烧完,李大头也不着急,就坐在那啃梨,啃完梨,把梨核往火堆里一丢,又从桌面上贡品里挑了一个大苹果。 “烧完了,那我们回城里的家坐坐呗,这里冷飕飕的没意思。死人有什么看头,冷冰冰的,烧玩就是灰,还是活人好,身体热乎,还可以暖床。”李大头肆无忌惮的当着秦心一家人的面就这么开口道。 大厅里两张男人的照片,还是一脸和煦的笑容,静静的。 柳爱平只觉得悲从心来,这一刻恨不得自己就跟着死去的丈夫去了,也不会给子女带来这样的麻烦。她心里五味陈杂,她的手被儿子的手紧紧的握住,可是她的意识已经又开始混乱,除了悲伤还夹杂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愤怒,就让她想挣脱儿子的手,跟李大头同归于尽,可是理智又告诉她要冷静,要冷静,自己不能这样冲动,孩子还小,还需要自己照顾,可是这声音这么微弱,尤其是看着丈夫那笑容满面的照片,柳爱平只觉得有无数的血慢慢的涌上来,把那照片包围了…… “李叔叔刚刚出狱,不如去酒店好好洗簌一下。”秦心看到老妈的眼神,已经开始没有焦距,很是着急,眼下只能先把李大头打发了,今天还是大年初一,报警可能都没有人搭理,她也没有想找莫家,李大头会今天出现,说不定就是莫家搞的鬼,她想找林天水帮忙,不过今天初一明显不合适,盐城人很讲究,要是初一不好,一年都过的不好,尤其是做生意的人,更讲究好兆头,只想着把李大头先稳住。 “想我打发到酒店里去,没门,李秋凤说你们家做生意一个月赚好几万,我这半年牢可是因为你们坐的,要么就赔我三百万精神损失费,要么我就住到你们家去。”李大头狮子大开口,李秋凤说柳爱平一个月能赚那么多钱,其实李大头不太相信,不过李秋凤这么说,说明柳爱平至少是赚钱的,具体数字多少不重要,他本来就不爱干活,坐了半年牢更是不想干活,既然柳爱平会赚钱,就让她赚钱给自己花好了,所以提了一个觉得完全不可能的数目。 “好。”秦心一口答应。 李大头都有点傻了,好什么,是住你家?还是给钱? “李叔叔这半年确实受苦了,我们回去给你凑钱,今天是大年初一,就算是去银行取钱银行也没有开门,你今天先住酒店去,费用都我们付。” 秦心答应的太痛快,李大头反而觉得不对劲,难道真的赚那么多钱,如果真赚那么多,傻子才原意走,不过真有钱,大不了花完了再来拿,如果是想耍什么花招,呵呵,他也不是善茬。 “我是坐过牢的人,什么都不怕,如果你们拿不出钱,别怪我不客气。”李大头恶狠狠的道,把手中的啃了一半的苹果用力的朝外一丢,却正好砸到了推门进来的一个男人。 男人额头包着纱布,被大半个苹果准准的砸到脑袋,生生的疼,眼睛都冒火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八章 :领饭盒 莫怀博是个有仇当天就要报,甚至等不了过夜的人。 本来张素丽是想让女儿去劝一下的,结果这父女□□格相似,莫兴婧不仅没有劝老爸,反而让莫怀博更加火大了,第二天一早,也不管还是年初一,就出门了。 本来初一这天,莫今通是会管一下的,全家都会在一块,不过今年比较特殊,莫兴宁心情不好,莫兴宁心情不好,莫老爷子心情自然也不好,再看到那个整天撵着佛珠的老大,心情就更不好,也没有心思去管其他的几个,看了就头疼。 莫怀博是个鲁莽的人,唯一一点智商就用到跟自己老爹斗智斗勇上了,比如闯祸了怎么不被老爷子发现,虽然每次闯祸都是老爷子给处理的,可莫怀博还是乐此不疲的跟老爷子捉迷藏,总还觉得老爷子管太多,要他自己处理更好。 他一大早气冲冲的出门,因为过年,街面上人少的很,他昨晚就打听了柳爱平的住处,准备去闹腾一翻,砸了他脑袋不能就这么算了,欺负了他女儿也不能就这么算了,他的概念里没有不能打女人的说法,从小到大就一直幻想自己是超级英雄,对好欺负的人向来不会手软,结果他工具都带上了,牵着一头藏獒去了秦心住处,敲门敲的左邻右舍都惊动了,才知道里面没人,回乡下祭祖去了。 莫怀博憋着一口气发不出来,结果找半天没人,更憋气了,开着车直接去了乡下,秦家乡下老宅莫怀博是去过的,以前莫今通跟秦宇交好的时候也带自家的孩子来过。 到了老宅,莫怀博敲门都不愿意了,怒气冲冲的直接用脚踹,结果这门却没锁,只是虚掩着,轻轻一踹就进来了,可是刚一进门,什么话都没有说,就先被东西砸了一脑袋,莫怀博肺都气炸了。 大冬天的,咬一口苹果牙都凉,也就是李大头牙口好,咔嚓咔嚓的咬了半个,剩下半个也是极硬的,李大头块头大,力气也大,又是在放狠话,那扔东西的力度也大,只是因为秦心模样实在太好看,李大头没好意吐口水之类的,而是下意识的选择砸东西,顺手把手中的苹果砸了出去,结果正好就被怒气冲冲的莫怀博给接收到了。 莫怀博眼睛都红了,看着从自己脑袋上弹出去掉到地上的滚了一圈的半个苹果,恨不得现在手上就有一把刀,拿着冲上去把砸自己的人砍死,偏偏这时候他带的那只威猛的跟狮子一样大块头的藏獒居然一马当先,先冲过去对着那半只苹果咬来咬去,看的莫怀博眼睛更红了,真想踹死这畜牲,我是让你来咬人的,不是来咬苹果的。 只是平日莫怀博经常这样逗自己的藏獒,丢了苹果让它去咬,形成习惯了。 “刚刚哪个王八蛋砸的!”莫怀博一手按住头,感觉纱布包着的地方又渗血了,不过疼痛却会使他感觉兴奋无比,一边喊一边一脚踹到了前面的藏獒身上,力气特别大,硕大的黑毛藏敖居然被他踹歪了身子,一点都没有心疼的感觉。 那藏獒原本在欢快的咬苹果,冷不丁被踹,怒的龇牙咧嘴的叫起来,很是凶悍,结果又被莫怀博重重的踹了一脚。 藏獒是很凶猛的狗,体型庞大,发狂起来的时候,连自己的主人都不认识的,很不好养熟。莫怀博也刚刚入手不久,平日训练咬咬苹果还挺欢乐,还没有遇上发怒的时候,这只藏獒是第一次挨莫怀博的大,居然浑身的毛都竖起来,露出尖牙对着莫怀博狂吠。 在莫怀博踹自己的藏獒的时候,秦心先反应过来了,秦心看到莫怀博也有点惊,这人就是个疯子,脾气异常暴躁,做事完全不经过脑子,进来先跟自己的狗干上了。 柳爱平此刻把秦华抓的手心都要抓破了,对突如其来的莫怀博和一只大藏獒,几乎都已经崩溃,昨天莫怀博凶悍的叫嚣:“我要打死她,打死她……” “李叔叔你快走吧,实话跟你说,我妈妈开店赚钱都是这个叔叔给安排的,他很凶,你打不过他的,我家有后门,你从后门快走吧,他要是知道你想找我妈妈,会打死你的。”秦心的表情非常慌张,从莫怀博进来就如此,有些手忙脚乱的,甚至还不小心把桌面上的一个贡品盘子推到了地上,果子落了一地都是。 从李大头进来就没有见过这漂亮小姑娘慌,哪怕刚刚自己放狠话说要钱,她也一脸镇静,现在来了一个人,居然怕成这样,李大头不知觉被秦心的紧张情绪感染了,再看那边的柳爱平,全身都在抖的模样,以为也是害怕的,没有犹豫,直接从老宅后门跑了出去。 老宅很久没有住人,后院的野草都漫过膝盖了,李大头还不小心踩空了一脚,好像把脚给崴了,不过他还是忍着疼,跟背后有鬼追一样,一路狂跑。 莫怀博却在秦家老宅的院子里先跟自己的藏獒打起来了。 他踹了藏獒两下,本来以为这狗会乖乖缩墙角去的,没有想到居然龇牙咧嘴的对着他吠起来了,平日可是他给的大块肉给它,选的都是特级的好肉,这会子只是踹两脚居然敢跟自己吠,这是反了,它! 藏獒的牙齿十分锋利,个头也大,体重有近一百斤,是他花了二十多万买回来的大型藏獒,平日出门踩个人帅疯了,却不想在这个乡下老宅里,这蠢狗居然先跟主人嚎上了。 莫怀博脑袋凸凸的疼,狗吠的他烦的很,又上脚准备踹一脚的,结果刚刚抬起腿,那藏獒居然跳起来,对着莫怀博的脚踝骨咬上去,正好他抬脚露出脚踝,连裤子都没有夹在里面,直接咬到肉上,死命的咬住不放。 而此刻大厅的两张遗像还是笑容依旧,温和的看着前方。 柳爱平都不知道如何反应了,情绪剧烈的碰撞着,本来想冲上去打李大头的,结果李大头跑了,然后看到莫怀博,全身激动的发抖想去打莫怀博,结果莫怀博先跟自己的狗打起来了,还被狗咬了…… 秦心看到这场景,也顾不上其他,莫怀博不能在自家出事,哪怕是被他自己的狗咬的。 连忙叫了左邻右舍的人来帮忙,虽然大年初一被打扰很晦气,不过那藏獒看上去比狼还要大,万一真咬死人也不好说,初一出事在村里,对整个村庄都不好,一个个都拿着家里的扁担锄头出来帮忙。 不过敢养这么凶悍的藏獒的人不多,现在这藏獒还在发狂,村民虽然被叫来帮忙,却不太敢上前,拿着锄头远远敲一下,却没有个准头,反而把莫怀博的脚给挖到了,那人却迅速的跳开了。 莫怀博很喜欢打架的感觉,疼痛能让他觉得兴奋,可是那是打架,打别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先是莫名其妙被一个啃过一半的苹果砸了,然后又被自己的狗咬了,现在还不知道被哪个拿着锄头的农民给挖了一脚,身边有一排排的农民,都是脸色红润,皱纹很多,穿着清一色的黑尼大衣,刚好是有人装车来村里卖的衣服,家里的婆娘觉得便宜都给老公买了,过年这天正好穿,结果基本都撞衫了,同样的拿着锄头,莫怀博居然看不出来刚刚是谁挖的那一锄头,不过至少可以证明不是旁边那些那扁担的。 结果又一窝蜂,村民一块去想打藏獒,莫怀博觉得自己这下挨了狠狠一扁担…… 莫怀博被折腾的够呛,终于一个年纪大点的老汉,打过猎的,准头好些,拿着锄头铲了那藏獒脑袋好几下,终于才松开了口,藏獒也被打的奄奄一息, 莫怀博看自己的脚,有深深的牙印,还在流血,本来开始那藏獒咬的还没有那么疼,后来村民追着打,藏獒就跟疯了一样使劲咬,感觉自己的脚都要被咬断了。 所以藏獒松开了口他也一点不领情,反而第一句话是问:“刚刚谁用锄头挖我,刚刚谁用扁担砸我,一个都别想走,给我出来。” 他这一句话,村民全部作鸟兽散,全走了。 靠,白帮忙了,看着莫怀博穿的很好,村口还停了一辆好车,没有想到不答谢大家就算了,居然还追究责任,谁大过年没事来打你啊,吃饱撑着。 不管莫怀博怎么骂,村民都不理他,秦华很过意不去的跟大家道歉,如今柳爱平在城里做生意大家都知道生意做的不错,也高看一眼,对秦华的道歉倒没有口出恶言,笑笑就过了。 结果一屋子又剩下秦心一家三口,加莫怀博,还有一只奄奄一息的藏獒。 莫怀博一瘸一拐的居然就推门走了,也不管那藏獒,秦心还以为他准备回了,却不想,他是回车里拿了一根棒球棍出来,对着那藏獒就一顿猛敲。 “我叫你咬我,你个畜牲,你个死狗。”棒球棍很粗也很重,莫怀博的力气也打,老去健身房练拳的,这会子肆无忌惮的朝藏獒身上打上去,都能听到肉和棍子接触的声音,啵啵的响,那藏獒刚刚被村民一起揍了一顿,已经缩在了墙角,这会子又被莫怀博一顿狠揍,那双眼似乎都绝望的看着莫怀博,不明白是为什么。 动物的眼神总是比人纯净,秦心也看不下去,虽然莫怀博发狂的样子很可怕,秦心还是开口道:“莫叔叔你脚在流血,应该要去医院看看,否则会感染。” 莫怀博打累了,被秦心这么一说,是觉得脚上的伤口怪怪的,拿着棒球棍,回头看了看秦心,又看了看柳爱平,还有秦华,忽然笑了,他记起来自己是来干啥的了。 “砰砰砰”,一阵乱砸,莫怀博用他的棒球棍狠狠的把桌面上的贡品全部砸烂,然后还不解气,对着墙上挂着的两张遗像也开始挥着大棍子砸上去。 “噼噼啪啪”的一声声的响,柳爱平今天刚刚擦拭过崭新的玻璃相框就碎了,掉到了地上相框里的两张照片也飘了出来。 这时候柳爱平突然就跟刚刚那只疯了的藏獒一般,秦心和秦华怎么都拉不住她,她冲过去拼命的抱着莫怀博拿棒球棍的那只手张嘴就咬。 被莫怀博一脚踹飞,可是柳爱平牙齿里居然都带出血来,疼的莫怀博手直甩,愈发愤怒的对着相框乱砸,还狠狠的踩了地上的照片几脚。 看到秦心秦华冲过去扶着柳爱平,“妈,你怎么了?妈?” 柳爱平情绪太激动,又被莫怀博这一踹,直接踹到地上去了。 莫怀博也觉得解气了,痛快的拿着棒球棍走了,墙角那奄奄一息的藏獒他也不要了。 还有地上被踩了几脚的遗照,相框没有了,只有照片,照片依旧微笑,哪怕脸上有脚印,还是露着微笑。 柳爱平眩晕了一下又立刻醒来,看到地上那两张被踩的照片,脸一阵灰白,不知道在想什么,一句话都不说,只是捡起来照片,一遍又一遍的擦拭。 秦心觉得好累,李大头来她没有办法,莫今通来她也没有办法,妈妈发疯她还是没有办法。 柳爱平捡了照片,然后又跟没事人一样,居然端了水去给那不知是死是活的藏獒喝。 一只瓷碗放到藏獒面前,藏獒呜咽着睁开眼,努力的挺了挺身体想爬起来,却没有成功,柳爱平又把碗拿近了一点,终于那藏獒够到了,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了舔那水。 “心心,华子,咱们把你爸爸和爷爷带进城里吧,以后咱们去哪,他们也去哪。”柳爱平怀揣着照片,一脸平和的道,可是她手上给狗狗端着的碗却一直在抖,只听的乒乓一声,那碗忽然掉地上碎了,柳爱平整个人就直直的倒下,却正好压到了那藏獒。 秦心顾不上收拾了,和秦华一块,原本就是包了车来的,秦华背着妈妈一起进了医院。 看着哥哥还是很瘦弱的身体背着妈妈在小石路上奔跑,秦心泪流满面,很害怕,突然间,就感觉到会失去妈妈一样,前天还看到她一脸兴奋的做板栗饼,额头有汗都没空擦,说要给她攒嫁妆,要给哥哥存老婆本。 李大头一路狂跑,好不容易在路上遇到个车,搭了车去市区,才觉得自己的脚肿了,疼的不得了,先找了一个医院进去看脚,只觉得大年初一就受伤,很晦气。 莫怀博脚被狗咬了也要去医院处理一下,却不好去莫家投资的大医院,否则被老爷子知道又要说了,所以随便在路边找了个小医院。 两个都是看脚的,正好遇上了,莫怀博没有认出李大头,李大头却一眼就认出了莫怀博。 见莫怀博脾气很大,伸手就是一块名表,毫不在意的样子,应该是很有钱,刚刚他跑的时候也看到了村口的车,也是非常豪华,不由得又动了歪心思。 想到这样的人说不定很有背景,自己要跟他争柳爱平肯定争不过,尼玛又被李秋凤那娘们给骗了,让自己来争,不就是来送死。 心里给李秋凤记了一笔帐,想到自己看了病就身无分文了,又把主意打到了莫怀博头上。 等到莫怀博包扎好,处理好伤口出去开车的时候,却被李大头给拦住了,初一医院很安静,又在停车场附近,根本没有什么人,李大头把头一蒙就上去了,想先从莫怀博那里弄点钱来花花,也是想试探一下这个男人硬气不。 莫怀博今天是畅快了,可是受伤还是不爽,这样回去说不定还会被老爷子发现,想着怎么编慌,冷不丁突然脑袋又被砸了一下,却见一个大块头,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管自己要钱。 这是遇上抢劫了,莫怀博从小就有英雄梦,不过偏偏每次打人似乎都是他站不住脚,欺负人,现在终于遇到一个反面角色,那是激动不已,想着自己跑过去拿棒球棍,把这人打死,说不定还成为英雄了。 不过李大头看道他顺手就从车里拿出跟棍子,不要命的就对着他敲来,也懵了,他就是想敲诈个钱花花,可不想不出人命,奈何莫怀博打的正兴奋,从来他打架都不需要善后,老爷子莫今通都会给解决。 一棍子一棍子的敲,跟刚刚敲他的藏獒一样,可是李大头不是奄奄一息的藏獒,他刚刚从监狱出来,战斗力还是有的,被打急了,也不管对方到底是谁,一把把棒球棍抢来,拼命的打莫怀博,也被莫怀博击出了凶性,结果这一棍子一棍子的打在莫怀博的头上,莫怀博身体忽然就从车后背上滑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反抗…… 莫家,实木家具造就的书房,散发着淡淡的木头香味。 莫今通靠在自己的椅子上,十分不爽的盯着不远处的儿子,见他还在捻佛珠,不由得骂道:“兴宁都成这样了,你这个做老子的一点都不担心?” 莫怀义睁开眼,定定的看着父亲,脸上露出了祥和的笑容:“爸,我已经帮兴宁处理了那家人,有时候做事并不需要脏了自己的手。”   ☆、第八十九章 :消息 莫今通父子在书房里互相打了禅语,等好消息,结果这消息很快就来了。 莫怀义那庄严宝相的脸裂了。 倒不是秦心找他们求救之类的,而是莫家老二没了。 初一还没有过,莫家老二的尸体被发现在了一家小医院停车场附近。 李大头当时也是吓坏了,棍子一丢,拼命的跑,先去火车站买了火车票,也不知道去哪,方正越远越好,找了最近一班出发的火车,买了票就上去了。 莫今通当时就傻了。 老二虽然调皮好斗了点,但是这就死了? 他完全不敢相信,觉得这简直就是笑话,他那么健康那么大块头的一个儿子,就这样没了? 张素丽接到消息也懵了,她是平日害怕她老公,有时候甚至也诅咒过这男人怎么不去死,可是也只是气急的时候想想,绝对不是当真的,况且两人还生了一个孩子,男人再不靠谱也是家里的主心骨。 她这会子听到这消息也是伤心疑惑不可思议,可是看到老爷子那滚刀子一样的眼神朝她丢来,“大年初一你不看着怀博,让他去哪了?” 张素丽就顾不上伤心了,合着老爷子的意思是你儿子死了是我害的,连忙想着老公早上去哪,对了昨晚老公一直说要找秦家女人麻烦,张素丽像开窍了一般,开口道:“是柳爱平,怀博说是要去找她。” 莫今通内心极大的悲伤立马化成极大的悲痛,恨不得立马灭了柳爱平。 要说莫今通也是个人物,在极大的悲伤打击之下,还能把诸事安排妥当,过年是不宜办丧的,最早也要初三过后,所以先要把尸体保存好,然后诸事都要开始准备,公司的事情也要稳住,幸好,原本就因为老二性格暴躁,莫今通没有让他沾染公司的事,只是固定给分红,占了一个不干活的经理的位置,人走了,也影响不到公司运行。 儿子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走了,凶手自然是要找的,莫今通第一时间让人去找柳爱平,虽说从正常看绝对不可能是柳爱平,一个寡妇两个孩子,怎么都不可能把自家儿子打死,可是莫今通自己做贼心虚,又在老大那里听了一耳朵的因果报应,还是第一个就怀疑到了柳爱平身上,会不会当初什么事情被知道了。 只是找了一圈,才在医院里找到,柳爱平昏迷在医院里,莫怀博死的时候,秦心和秦华都守在柳爱平身边,都这时候了,秦心也顾不上麻烦不麻烦人了,还是给林天水打了电话。 林天水也赶了过来,秦心不敢大意,把母亲送到市里最好的医院,也跟莫怀博出事的地方离的很远,从时间和地点上都对不上号。 秦心看到林天水,实在忍不住哭了。 看着哥哥一路奔跑,秦心就想着当初自己不在妈妈身边,哥哥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人。 林天水在自己的别墅准备了好多东西,还亲自动手想学着做一个蛋糕,等着明天秦心来拜年的时候给她的,却不想蛋糕胚子刚刚弄好,秦心就打电话过来,哭的稀里哗啦的,林天水一路赶来,看到秦心的模样,心疼坏了。 “没事,有我在。”林天水一面安抚了秦心,一面问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陪着秦心和秦华一起等着检查结果,秦华虽然是哥哥,可是毕竟也还小,平日还稳重,遇到母亲昏迷这种事,也淡定不起来,六神无主。秦心脑子乱的很,一会是前世的悲剧,一会是现在的场景,整个人也懵了,好在有林天水在,两个小孩才镇静了一些。 莫今通在知道自己儿子确实去了秦家乡下老宅,死前腿还被狗咬过,是被乱棍敲死的,恨不得也用乱棍把柳爱平孤儿寡母那三个都敲死给自己儿子偿命。 柳爱平在医院醒来已经过了一夜,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昏迷,还以为是睡了一觉,醒来精神挺好,看到林天水在很是感激。 “麻烦你了,这大过年的,就两个孩子守着我,多亏你在。” “没事,你太见外了,我是秦心的干爸,以后有事要先给我打电话,你看像这回这样,孩子急的都傻了。”林天水想到之前看到秦心的模样,脸色苍白,手脚似乎都在颤抖,那模样像是溺水了一般,十分让人心疼。 柳爱平很不好意思,她是个没主见的,遇到事自己脑袋先控制不住自己了,哪里还会想到找人帮忙。 现在激动的情绪一过去,又看到有林天水在,柳爱平松了一口气,原本郁结于心的恐惧,似乎也少了一点,就算自己出事了,秦心还有这门干亲,总还是有人照顾,儿子年长些还好。 秦心和秦华坐在柳爱平跟前,脸上挂着笑容,却笑的并不开心,柳爱平自己也有心事,反而没有觉察出来。 有林天水的驾到,哪怕是年初一,检查结果也十分迅速,柳爱平脑子里有个阴影,医生怀疑是肿瘤。 秦心整个人都傻了,上辈子母亲去世的时候也是十分突然,送进医院不久就走了,还以为是脑溢血什么的,可是现在因为这次意外晕倒,所以给母亲做了全身检查,而且特别详细,然后得出了这么个结果。 林天水是知道内情的,看着两个孩子,心里也有点难受,依稀又想到自己父亲去世的场景,只觉得心里凸凸的疼。 柳爱平醒来,却还惦记着老宅的那只藏獒,问怎么样了。 秦心倒真没有注意,当时那场景,她都要疯了。 见母亲一直问,她只得让哥哥照顾妈妈,她回老宅去看看。 林天水不放心,开车带秦心去的。 秦心昨晚几乎是一夜没睡,车上暖气很足,秦心缩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摇摇晃晃的居然睡着了,脑袋一点一点的。 林天水看到她这样子,心底十分柔软,缓缓停了车,伸手去后座那里拿了条毯子给秦心盖上,这毯子还是秦心上次来例假肚子疼,林天水发现了特意买了放在车上给备用的。 女孩子来那个,需要保暖,把毯子在肚子上盖一盖比较好。 盖毯子的时候轻轻的,不小心碰到了秦心的嘴唇,林天水只觉得手上擦到了很柔软很湿润的东西,一阵颤栗,迅速的缩了回来。 一种异样的情绪穿过自己的身体,林天水有些羞愧,他喜欢现在温情的感觉,可是身体居然不自觉的作出反应,让他很尴尬,女人可以有很多,女孩女儿只有一个。 他很想开窗吹风冷静一下,又怕秦心着凉了,强忍着不去看她,专心的开车。 快到栗子村有一段路不好走,把秦心给颠簸醒了,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看了林天水一眼,用手揉了揉眼,萌萌的喊道:“干爸。” “醒了,快到了,你可以再睡一下下,到了我叫你。”林天水看到秦心这副模样,更加觉得有罪恶感,脸上露出笑容,却有些尴尬。 秦心还担忧着母亲,并没有觉察林天水的不对劲,或者说秦心一直都觉得林天水不对劲,也没有什么差别,所以即使林天水对她很好,她在出事的时候,也没有第一时间的想到他,直到实在没有办法,母亲晕倒了,万不得已才给林天水电话。 到了老宅,那藏獒居然没事,虽然受伤很重,可是秦心进来的时候,它居然在吃地上的贡品,一块煮的半熟的五花肉,还挺大块的,藏獒趴在那已经吃了一大半,剩下一小半了,撕扯的很难看,看到秦心进来,这只藏獒敏锐的停下嘴里的动作,并且挪动了自己庞大的笨重的身躯,把那块肉压在了肚子下面,很迅速的做完这些动作,才重新抬头看秦心,不发怒的藏獒,双眼很萌,很无辜,就是一只张着大长毛的狗狗。 秦心看到它的动作,简直是无语了,大约是伤了腿,从墙角挪到现在这个位置,也真是为了吃的可以拼命的家伙。 她来的时候在路边超市买了一些礼包,给隔壁邻居都送了一遍,感谢他们昨天帮忙,同时又让人一块把藏獒抬到车上,送藏獒去动物医院了。 倒没有大碍,就是腿断了,要住院,处理完藏獒的事情,秦心才回医院,想跟老妈说狗狗没事了,让老妈放宽心。 却不想到了医院,居然没找到哥哥和妈妈。 被警察带走了,涉嫌谋杀。 秦心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就傻了,大夫因为认识林天水的缘故,不敢就这么让人带走,还打听了一下消息。 莫怀博死了,因为就是之前跟秦心家起了冲突,然后死了,秦心家是最大嫌疑人。 秦心完全没有想到莫怀博会死,他上辈子可是一直活的好好的,也听说过他把人打残之类的事情,可是最后都用钱摆平了。 自己重生后,跟莫怀博也没有交集,唯一有改变的就是李大头的命运,他上辈子一直纠缠着母亲,没有坐牢,这辈子却是坐牢又出来,整个人气势完全都变了,原本一个普通游手好闲的青年流氓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流氓。 秦心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李大头,这会子她也冷静了下来,慌张没有用,她让干爸帮忙查一下李大头这个人,今天他都做了什么,有没有摄像行踪。 自己去了莫家。 莫家很大的脸,警察直接抓了柳爱平和秦华,却是来到了莫家。 原本莫兴宁是莫家最忧伤的人,因为瘸了,小心肝很疼,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忧伤,结果现在二叔居然莫名其妙死了,他的瘸跟二叔的死比起来就微不足道了,自然也忧伤不下去,也一脸严峻的出来了。 莫怀义捻着佛珠,虽然还是庄严宝相,可是那速度却比平日快许多。 柳爱平一脸莫名其妙,秦华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到了莫家看到那冰棺里面躺着的莫怀博的时候,柳爱平吓一跳,差点又昏过去,她脑子有点混乱,看到莫家人气势汹汹,还真以为是自己杀了人一般,她都回忆不起来自己到底之前做了什么,好像咬了他,可是很快被他推开了,然后?没有然后了,这样不至于死了吧…… 秦华这边要担心母亲的病情,那边莫家居然说他们是杀人凶手,简直就要疯了,不过这时候,他还是表现出了他的良好素养。 他问警察,莫怀博是什么时候死的。 警察说了时间,秦华立刻道:“那个时候,我母亲昏迷在市立医院,我和妹妹一起守着她,根本不可能是我们,你要是不信,可是去查医院的监控。” 张素丽立刻开口骂道:“肯定是你们,我老公从来没有跟人结仇,就今天出去,去找了你们,回头就死了,就算不是你们亲自动手,也是你们授意的。” 这会子张素丽倒是难得的显得聪明起来,居然连授意这种话也说得出来。 莫今通靠在他专用的躺椅上,冷冷的盯着柳爱平和秦华,眼中带刀子一般。 莫怀义在一边捻着佛珠嘴里一直小声的默念着经文,很是慈悲。 莫怀云一脸错愕,她手机一直震动,一直有这两天聊的一个火热的新欢的信息跳出来,她都没有顾得上看,只是心有余悸的坐在离冰棺最远的一个角落,虽然平日跟二哥关系一般,可是二哥脾气暴躁,对妹妹算是不错的,总是有些感情的,完全不能接受,这忽然就死了? 莫怀天愣愣的,顾不上平日跟老婆不对盘,这会子乖乖的坐在老婆身边,一句话没有说,只是拿着一杯子一直喝水,其实里面灌的是白酒,他当着白开水一样喝了,晕晕的,看着特别乖,对着二哥,莫怀天不知道想什么,很是安静。 莫兴婧在一边哭的死去活来,要说莫怀博死了现场真正很伤心的大约只有莫今通和她了,连莫怀博老婆张素丽都是先惊讶伤心然后居然是觉得松了一口气,实在是莫怀博平日太暴力了,从嫁进来开始,张素丽就被吓到了。如今看着丈夫的尸体,她居然还能想以后自家娘家怎么办?还能不能捞好处了。 莫兴远和莫兴宁坐在莫今通附近,防着莫今通伤心过度,身体有什么问题。 林天水不放心秦心,一边着手让人去查,一边跟着秦心一块去了莫家。 秦心到莫家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观景,莫家人坐在,她母亲和哥哥站着,孤零零的,像是三堂会审一般。 莫兴婧看到秦心过来,忽然就不哭了,冲过来要打秦心,她对柳爱平和秦华怨恨,可是更大的怨恨却是在秦心身上,要是自己昨天不跟父亲说秦心的事情,父亲是不是不会出事,莫兴婧觉得是秦心害死了她父亲。 秦心却是在莫兴婧冲过来,还没有到跟前的时候,直接伸脚,把她给绊倒了,秦心动作很隐秘,看上去就像是莫兴婧自己冲过来然后太着急了不小心就摔了。 “我要杀了你,是你害死我爸的。”莫兴婧摔倒在地上,仍旧口出狂言,杀了谁这种话明显是她老爹莫怀博的口头弹,莫兴婧这时候顾不上伪装淑女了,直接把话说了出来。 秦心后退了一步,绕道了母亲和哥哥身边。 她抬头看了一眼莫今通,莫老爷子,如同一夜之间老了十岁,皱纹深了许多。 他身边的莫怀义却是神色如常,定身站在那,真如同出家人一般,十分稳重神秘。 “莫爷爷您要节哀顺变,我母亲身体不适,我来接她回去。”秦心定定的看着莫今通。 这眼神,让悲痛的莫今通差点喊出了秦宇你来了这样的话,只是一瞬他就清醒过来。 “这么多年我念在秦宇的份上,一直对你们照顾有加,你们却是这样回报我的,果然是升米恩斗米仇,对你们太好了,居然好到让你们害了我儿子。”莫今通冷漠的开口道。 警*察局毛副局*长是莫今通栽培上去的人,莫今通指挥警*察指挥的很顺手,一副认定凶手的模样。 这时候林天水手机来信息了,他把信息递给秦心看了看,秦心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她抬头看着愤怒的莫今通身边那庄严宝相的莫怀义,忽然开口道:“莫爷爷,我知道凶手是谁。” 她盯着莫家大厅的一圈人看了一遍,最后把手指在穿着长衫的莫怀义身上。 “就是你。” 莫怀义那仁慈的双目终于睁开了,手上捻着佛珠的动作却没有停,“佛说,妄言也是一宗罪,世人都会做错事,你们还是坦白了吧,回头是岸,佛祖会宽恕你们。” 莫兴宁此刻看着秦心,五味陈杂,秦心拒绝和他订婚,让他自尊心受到极大打击,还没有从悲伤中出来居然就遇到了二叔去世的事情,还牵扯到了秦心,莫兴宁现在也不知道对秦心是什么感觉了,在心底他未必有多看重多尊敬自己的二叔,可是在面上却必须露出这样痛苦的神色,看着秦心,表情也冷漠起来。 秦心却是至始至终都没有看莫兴宁。 “莫怀博出事了,你们不找真凶,却是立刻把我妈妈和哥哥抓来,这就是莫老爷子口口声声的说照顾秦家。是莫怀博今天去了我家乡下老宅,他拿着跟棒球棍砸了我给父亲和爷爷的贡品,把父亲和爷爷的遗像也砸烂了,还把我妈妈打晕,然后扬长而去,当时在场的村民都可以作证,之后我和哥哥带着妈妈去医院,我干爸林天水也在场。” 秦心说这些话,大厅里的人都相信了,这的确是莫怀博会干出来的事情,可是现在莫怀博死了,这些事就不是事,而是他为什么会死了。 “年三十,莫老爷子请我们一家吃饭,要求我和莫兴宁订婚,我们自觉高攀不起拒绝了,当天晚上,那个曾经来骚扰我们家被抓起来的李大头就被人保释了出来,莫怀博在停车场附近跟李大头发生斗殴死亡,那附近有一个隐藏摄像头,现下李大头已经坐上了去新北的火车。莫伯伯,佛祖会不会宽恕我们我不知道,我想佛主大概不会宽恕你。” 秦心说完就带着柳爱平和秦华走了。 莫今通满脑子都是儿子的那句话:一切自有定数,有些事,不需要我们亲自动手,自有恶报,你只要等着消息即可……等着消息即可…… 自己的大儿子保释了李大头,李大头杀死了自己二儿子,果然是不需要亲自动手,自有恶报。 莫今通突然就拿起面前的茶杯朝正在捻佛珠的老大砸过去,因为用力过猛,身子一歪,居然直挺挺的倒下了…… 莫怀义想躲,却没有躲开,虽然老爷子年纪大,毕竟是战场里出来的,很有准头,一下子脑袋开花,鲜血顺着眼睛滴下来,滴到了自己那圆润的佛珠上,莫怀义却还是庄严宝相,捻着佛珠,一颗一颗的把所有佛珠都捻的色彩鲜润,极其嫣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家了,跑一趟挺累的,明天开始恢复更新,嗷嗷,加油。谢谢亲们支持。   ☆、第九十章 :中二备胎 寒假剩下的时间,秦心和秦华大多时间呆在医院里。 柳爱平原本以为自己是家族遗传病,会像自己奶奶或者父亲那样,突然就疯掉了。很多人心里都有这种问题,觉得自己身上隐藏着可怕的病痛,整日一有事就害怕,自己越想越糟糕,其实这时候要做的是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好好的检查一遍,那些仪器会告诉你,你到底怎么了。 有可能只是很小一个小毛病,却害你担惊受怕无数日,大约都是讳疾忌医的毛病。 柳爱平脑子里是有个东西,她情绪一紧张,那东西就会扩张,压迫脑神经,所以才会控制不住情绪,不过由于是在脑部,动手术风险也很大,目前医院观测出来的结果是静养,病人情绪不宜太激动,定期到医院做检查。 说起来柳爱平的性格是有点鸵鸟加讳疾忌医的,早诊断的话,也不会整日惶惶的,现在知道原因,柳爱平反而松了一口气,不是家族遗传精神病就好。未知是最可怕的,知道了原因就觉得就是那回事,反而不那么恐惧。 在医院检查这段时间,柳爱平很从容,从容的不像以前沉默寡言的她,突然就变身话痨,想把以前没有说的话全部说完。 “心心你准备上什么大学?你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可以带给妈妈看看……华子你呢?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有喜欢的女孩也让妈妈帮你把把关,不过你再过几个月就高考了,如果不能考到一个城市还是比较麻烦的……对了,那只大狗还好吗?能走路了没……” 秦心和秦华相视苦笑,麻麻把你儿子和女儿跟狗狗放在一块问候真的好吗?还有那不是大狗,那是藏獒,养不熟的藏獒,看新闻还有主人换件马甲藏獒就认不出来,差点把主人大动脉咬断,这种狗狗真的很蠢。 不过看到柳爱平关心的样子,再不满,秦心秦华也得憋下来,或许是因为那天都一块晕了,柳爱平对那只狗特别执着。 等柳爱平检查好了,一家人去了宠物医院接了那只藏獒,秦心对这只藏獒先天不满,因为是莫怀博带来的,如今莫怀博挂了,这只藏獒没有一点伤心,在医院里吃好喝好,看到秦心一群人,居然还能记得,也真是难为它了,不过看到一群人过来,第一时间一屁股把一块肉坐住,就像是那种在路边看到五块钱,第一时间用脚踩住据为己有的人一样,敏锐的不像话,看着大概是好了。 柳爱平跟这只藏獒居然无障碍的交流了,藏獒对柳爱平也有印象,大约是那时候是柳爱平喂给它水,然后又晕倒在它身上,把它压的很疼吧。 于是秦心家多了一个成员,这藏獒全身是小伤,到处都把毛剃了包扎,东一缕西一缕,并不太好看,可是柳爱平却极其喜欢,整日给这只狗梳毛,为了藏獒的毛长的一样长,只好把原先长的也剪短,有长毛的藏獒其实是很帅的,可是褪了毛的藏獒真是蠢肥的不忍直视,秦心现在看到老妈整日对那只蠢肥的狗喜爱的不得了,就忍不住想起老妈之前坦白的说家族有精神病遗传史的事情,这时候秦心真的觉得有点了,一般人不是知道自己病了,就对儿女越发的好吗?她老妈知道自己病了,开始全心全意的对一只狗好,这科学吗?摔…… 唯一让秦心秦华觉得安慰的就是,柳爱平这段时间情绪很稳定,每天早起遛狗,遛弯去洗澡,然后去店里做板栗饼,她现在只负责调馅,板栗饼的馅是精华,也等于是柳爱平的秘方了,旁边的一家店也装修好了,现在主打卖板栗饼,板栗也继续卖,两家店合在一块,让人觉得很好,板栗饼的原料板栗就在一边卖,觉得会很安心,况且一个过年大家买了吃了都觉得不错,年后重新卖生意也没有落下去,店里有了三个员工,柳爱平还算轻松,她自己也有意识的在调整工作时。 这期间,莫兴婧来过一次,没有认出来门口那只特别蠢肥的狗是她父亲养的藏獒,本来莫怀博就没有养多久,因为老爷子的缘故很少往家里带,莫兴婧也就见过一回。 她远远的站在街头,看着板栗店门口人排着队,非常热闹,她表情静默,看了一回转身就走了,父亲的死跟大伯有关,几乎是大伯一手造成的,如果不是大伯把那人放出来,那人就不会打死父亲,可是秦家也脱不了关系,如果父亲不是去找秦家,就不会遇上那人,就算把李大头抓回来,也解不了恨,父亲活不过来了。 依稀还记得母亲让自己去劝父亲,自己却添油加醋的怂恿了父亲,怂恿他来找秦心的麻烦,这件事谁都不知道,可是如同一根刺一般,插在莫兴婧的心里,她怨毒的看着秦心家的店铺,她恨大伯,可是也没有办法,大伯都已经出家了,父亲丧事还没有办完,大伯又回到寺庙,爷爷虽然生气,却也没有把大伯怎么样。 她恨杀了自己父亲的李大头,可是到现在连李大头什么样都没有见过,照片里十分猥琐,他还在逃串的途中,人都没有抓回归案。 最终所有仇恨都转嫁到秦心头上,人都如此,挑软的柿子捏。 莫怀博死了,莫家安静许多。 办完莫怀博的丧事,莫兴宁再次出国了,爷孙两好好长谈了一夜,莫兴宁踏上了飞机,没有回头,也没有留念,他要去完成他的学业,比起上一世的这时候,他身上更多了一种坚毅。 在莫兴宁耿耿于怀秦心变了的时候,时间也在悄悄将他自己改变着。 连莫兴婧都会记恨到秦心身上,莫老爷子自然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只是看起来衰老不少的他,上一次因为动怒差点中风,心里也有一些因果报应的恐惧,如果真有因果报应,那秦家的人迟早会报应到他身上,莫今通心中很虚,不敢下死手,毕竟现在是和平年代,不是战争时期可以随便弄死人。 而莫怀义胆大包天是因为他根本就是个精神分裂症者,出手就把余露的父亲弄死,连犹豫都没有犹豫,可是这种事并不会时时成功,可一不可二,莫怀博的死让莫今通也怕了,原本还想老大休养几年就好了,没有想到如今变本加厉,杀人还能捻佛珠微笑,迟早会把自己害死,所以再次把莫怀义遣送到寺庙,这回还让人把他看住。 不过不能轻易弄死秦心一家,但是让他们可不了气候是可以的,只要是在盐城,秦心一家就别想出头。 对于林天水,莫今通以前没有太在意,没有想到这次他居然会如此的护着秦心,原本他和大多数人想法一样,林天水会认秦心只是因为她是严老的弟子,林家野心勃勃想进军文化影视产业,没有想到秦家出事,他居然会站出来,这就意义不同了。 死者已逝,活着的人还要继续,虽说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很残忍,莫今通很快振作起来,不振作不行,莫家这么一大家子,如今还是他一个老头在管着,原本属意的大儿子继承家业,专心培养大儿子一个,结果大儿子居然是神经病,还不好对外说,明知道他有病,还要瞒着。 然后想培养大孙子,结果大孙子脚残疾了,虽说脚跛也不会影响管理,可是终究是身体有缺陷,这种缺陷肯定会慢慢的影响到心理,会不会是变成如同自己大儿子一样,莫今通也不敢保证,他最终绝对多培养一个人,算是备胎了。 子女都老大了,改不过来。 莫兴婧是女孩,不在莫今通的视线里,他看上了莫兴远,为此,莫今通私下去做了亲子鉴定,还好,结果却是让他松了一口气,虽然孩子这张混血的脸怎么看怎么违和,检查结果总不会骗人的。 莫今通不知道,他的儿媳妇等他这一天等了十多年了,在十多年前,程紫玉就预料这一天,准备着了,没有想到她小心翼翼维护的秘密,丈夫莫怀天根本不管,而公公莫今通也从来没有关心,直到十八年后,她都忘了这回事,却没有想到莫老爷子居然去查了。 莫今通算无遗策,却绝对不会想到,有人十八年前就准备好骗他了。 于是莫兴远这中二忽然被莫老爷子重视起来,开始加各种课程,莫兴远生不如死,当初他怎么会羡慕堂哥呢?好想要马上开学,他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而莫兴婧看到爷爷居然对莫兴远好起来,更受刺激了,觉得父亲死后,连爷爷也不关心她了。 莫今通亲自带着莫兴远出席各种活动,一时间风向标也变了,曾几何时莫老爷子身边那人只有莫兴宁,现在莫兴宁听说是残疾了被送出国了,明显是放弃了的意思,莫兴远忽然发现他的朋友似乎多起来,以前不耐烦和他打招呼的人,现在频频出现,十分友好,他迅速的被接纳进一个新的圈子。 大家都知道莫家的情况,其他人都不成器,要继承家业就是从孙子辈,以前大家看好的莫兴宁残疾了,现在就剩下莫兴远一个了,结果不言而喻,反正老爷子让大家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不知道莫今通跟莫兴宁是如何聊的,反正淡定坚毅的莫兴宁出国后,刚刚想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却时不时收到堂妹的信息,说莫兴远今天又去哪了,明天又去哪,爷爷每天都带他在身边。 莫兴婧只是抱怨几句,却不想异国他乡还瘸了的莫兴宁听到这些话会如何痛苦,虽然老爷子给他诸多承诺,可是在莫兴婧这一遍又一遍的小报告中,莫兴宁也怀疑了,他只觉得自己被送出国,哪里是学习,恐怕就是一枚弃子,爷爷想要培养莫兴远,而不是残疾了的自己。 这种想法像肥料一样,一日复一日的浇灌着他,让莫兴宁愈发阴沉。 而莫兴远其实好不到哪里去,简直是水生火热,他根本不喜欢现在这种生活,他觉得自己以前简直是傻了,居然羡慕莫兴宁,他错了,他很想对堂哥说,你回来吧,求你了。 不过莫兴宁听到莫兴远的电话,只是呵呵一笑,阴暗的觉得这是莫兴远在炫耀,在刺果果的炫耀。 莫今通对莫兴远的表现有很多不满,还是不如兴宁稳重,好在人是聪明的,说一遍就懂,年纪也不大,慢慢调*教定然是可以的,莫今通对莫兴宁很放心,对莫兴远很不放心,开始全心全意调*教自己的这个孙子,却不知道他这种找备胎的行为深深的伤害了自己那身体残疾的宝贝孙子,任谁发现自己身后还有一个备胎也从容不起来。 莫兴远还没有想那么多,就觉得老爷子因为二叔的死,刺激严重了,才来折腾自己的。 他父母完全不管他,他要被老爷子搓成圆的就是圆的,搓成扁的就是扁的。 莫兴远开始反抗了几次,结果每次反抗的结果都是被折磨的死去活来,也开始慢慢学乖了,至少是表面乖了,莫今通带出门也挺稳重的,不会半路跑掉,莫今通对自己的教育成果还是满意的。 却不知道中二的思想总是越打击压制越叛逆,应该好好顺毛才行,不过莫今通对宝贝孙子莫兴宁原意好好谈好好顺毛,但是对莫兴远,就只想强制教育,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这问题,只是觉得他给了莫兴远机会,很难得,莫兴远应该要感激涕零的接受。 结果却事与愿违,不管莫今通灌输莫兴远多少秦家人忘恩负义巴拉巴拉的坏话,到了开学的那天,莫兴远看到秦心,简直跟狗狗看到主人一般,要是有尾巴就摇着尾巴跑过去了,居然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现在他脑袋里几乎是有这样一个逆反符号,莫老爷子说,金家的孩子不错,你要好好相处,到莫兴远的耳朵里自动就翻译成,金家的孩子是王八蛋,别离他们。莫老爷子说,秦心爱慕虚荣不是好人,到莫兴远耳朵里就成了秦心淡薄名利是个好人…… “我在这,我在这,你这袋饼是给我带的吗?太好了,早餐都没有吃。”莫兴远一脸兴奋的跑到秦心面前,很自来熟的把秦心手里的一袋板栗饼拿了拆开,吃的一嘴芝麻。 让秦心有些呆,我们两家现在不该是世仇吗?刚刚看到莫兴婧,老远就恨不得那把刀把自己捅了,到了莫兴远这里是怎么回事?上辈子虽然两人没有恶交,可是也没有这么好的关系。 秦心不知道莫中二现在被莫老爷子折磨的生不如死,好不容易回学校跟放出了鸟笼一般,看到老爷子天天灌输的坏人秦心,简直就是比看到亲娘还亲,有一种两眼泪汪汪的感觉。 一口气吃了十块板栗饼,莫兴远用舌头一舔,嘴角的芝麻通通舔干净,这副模样,比秦心家现在那只蠢肥的藏獒还蠢,让秦心不由自主的打了抖。 “你还好吧?” 一句简单的问话,简直让莫兴远都想扯着秦心的袖子擦眼泪,这段时间从来没有人问他好不好,包括他老爸老妈都是说,爷爷亲自教你,你好好学,其他人一副你占便宜了,你必须心怀感激学的模样,居然没有一个人问他愿不愿意好不好。 就连老爷子自己看莫兴远都是一副这是恩赐你的眼神,莫中二是非常敏感的,这些感觉他通通都能明白,却不知道如何述说,秦心这一问,他简直就想飙泪,我一点都不好。 “要你管?”傲娇的莫兴远抢了秦心剩下的半袋的板栗饼扭头跑了,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哭好难为情,莫兴远掩面而逃。 傍晚,莫老爷子站在院长池塘边挥洒着鱼食,看着一池的锦鲤你争我夺。 “兴宁那孩子怎么样了?” “很沉着冷静,学习非常认真刻苦,跟同学交流的也很好。”管家恭敬的开口道。 “兴远呢?”莫今通听到莫兴宁的表现,显然是满意的,培养莫兴远的同时何尝不是对莫兴宁的一个考验,见他能一如往常的学习,莫今通很高兴,随口问了一句莫兴远。 管家有点吱唔,最终还是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道:“兴远少爷早上在学校遇到了秦心,抢了她的板栗饼。”至于少爷很高兴的吃了一嘴芝麻,然后眼里还有孺慕之情,这些管家是不会说的,他知道怎么说话,莫老爷子会开心。 果然莫今通又撒了一把鱼食,摇了摇头道:“这孩子还是太嫩,不喜欢一个人怎么能这么直白的表现出来,太幼稚了。” 于是莫中二又多了一门教育课程,如何在不喜欢的人面前表现出喜欢的模样,莫中二学的很认真,很认真的应用到了莫老爷子身上,看到爷爷果然对自己挑剔少了,莫中二忽然觉得貌似老爷子教的东西也是有点用的……   ☆、第九十一章 :塞翁失马 “侯导,这部片子真的很不错,一定会大卖。” “看完这片子,感觉比《流年》感触更深。” “等电影上映,我一定去电影院看。” “恭喜……” 面对这些语言,楚侯生脸上的牙都合不上,《逆光》的后期制作已经完成,如今正在送审阶段,不过他也不是第一次拍电影,在华夏的一些规则都明白,一些敏感的地方都避免了,送审也就是一个过程,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 虽然这部片子中途经历了投资人撤资的事情,但是对楚侯生没有太大影响,反而因祸得福找到了更好的东家,如今影片出来,邀请业内人士观看,也广受好评,楚侯生非常兴奋,原先是愁的整夜整夜睡不好,如今是兴奋的整夜整夜睡不着,就等审核通过,定下公映的日子了。 这段时间,楚侯生也有跟秦心通电话,得知她在严老手下努力学习的时候,十分羡慕。 “我要是有这样的机会,早十年就火了,好好珍惜。” 秦心也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机会不容易,可是这段时间的学习真正的是让秦心明白了什么叫头悬梁锥刺股,生不如死。 秦心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嘴贱造成的。 寒假的时候去了京都,回来不小心八卦了一下祝军奶奶和老师是什么关系,结果就把老师给点燃了。 严老跟打了鸡血一般,忽然誓死要当燃烧自己烫死别人的蜡烛,秦心的课业陡然加重了许多,她有一种跟莫中二一样苦逼的心情了,一周的课程从一天改成了三天,自己的学习还不能落下。 说起来秦心还是挺努力的,但是天赋这种东西不是努力就有的,她还是多活了一辈子的人,还整天被严老各种挑剔,挨骂是足足的,秦心每次被严老说完,都有一种我果然太笨了的感觉,我上辈子一定是笨死的…… 秦心也没有办法,她上辈子是半路出家,进的演艺圈,什么都是学个皮毛,半懂不懂的,还有的干脆就是错的,硬是靠着一张脸混了进去,技术含量实在少,这重生回来不可能就基因突变成影帝之类的。 眼下的优势就是好歹是眼睛保住了,没有再脑残的去把好好的眼睛割成大双眼皮,倒是比上辈子漂亮许多。 学习成绩也好,属于好学生的标准,身体也不错,每天都跑步,很注意锻炼,但是也就这些了。 大多数孩子,脑子不残,原意努力都能达到这个级别,秦心稍微漂亮了点,身手稍微好了点,但是说起天赋,却是让严老捶胸顿足,“你哪怕比得上你师兄一根手指头也行啊!” 秦心不知道严老跟祝军奶奶有什么恩怨,严老提起祝军奶奶,就炸毛,恨不得把自己教成一个十全十美无敌美少女,在外能骑马射大雕,在内能唱能跳能下厨能淑女有文才。每当看到严老那鸡血慢慢的模样,秦心都恨不得摇一摇他,老师你肿么了,肿么了,你醒醒啊!你是不是中邪了? 严老不仅化身蜡烛,几乎就变成全*能*教教主,发音课,口音课,表演课,形体课,基本是无所不能,全都教,他自己爱瞌睡,还安排了其他老师一块教,每天几乎都安排的满满的,让秦心饱受摧残。 这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这些老师,她以前是想都不敢想,都是业内顶级人士,却千里迢迢上门教学,能有这样的学习机会,别人求都求不来,她却只要在家坐着等就行。 可是另外一方面,是真的累,而且不仅仅累,严老居然还残忍的限制了她的饮食。 作为一个从监狱出来的人,限制饮食对她来说简直是残忍的令人发指。她不挑食,但是食量很大,严老让她节食的时候,秦心正在啃一块沾着酱汁的排骨,啃的十分专心,带着肉的排骨入嘴转了一圈,吐出来的是洁净无暇的骨头。 还想夹第二块的时候,严老让佣人把排骨撤了,很认真的道:“我想接下来你需要和我吃一样的食谱。” 严老很爱吃肉,但是他身体状况不允许他吃太多肉,不过秦心来的时候,他会让厨子做一些肉,眼馋的时候他也夹几块,秦心一开始不知道,只是觉得严老跟自己吃饭的时候似乎特别愉悦,等到有一次严老吃太饱躺了一天被医生警告的时候,秦心才知道,每次吃饭严老那贼兮兮自以为占便宜的表情是什么意思了。 现在严老一脸矛盾,又觉得痛快,又觉得不舍的把排骨撤下去的时候,秦心简直觉得天都要塌了,不能吃肉?真的不能吃肉了?完全不能吃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这时候的秦心充分的理解那只蠢肥的藏獒每次看到有人出现就灵敏的把自己的食物坐到屁股下面的感觉了。 她现在看到严老出现都下意识的想把菜坐到屁股下面,藏起来。 这样的境况下接到侯导兴奋的电话,秦心稍微有些雀跃,就等着首映式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出场,宣传什么的是不是应该人到,这样是不是借口可以请假一段时间。 秦心抱着这样的小心思,坚持了一段时间,就等着请假解放了,却收到了一个晴天霹雳。 侯导说电影审核不通过。 秦心简直傻了,“怎么会?” “片子基调太灰暗,过于写实,强调人性的阴暗面,不适合播出。”楚侯生说这段话的时候,声音都哑了,这种评价,简直是翻不了身的,基调灰暗,你能反驳出你不灰暗吗?这是一句万能否片语句,还是不可修改的那种。 秦心傻了,她万万没有想到像楚侯生这样的人物,他的电影居然是倒在审核的路上,有点太搞笑了。 后世的楚侯生可是导演界的大拿,他的文艺片,每部都能获奖。难道是因为自己蝴蝶掉了?秦心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没事,就算不能播出,我也邀请了一些业内人士看过,他们对你的表演都很肯定,你不要灰心,继续学习,我也认识一些导演,有好的角色我会给你留意。”楚侯生虽然十分难过,可是他毕竟是好几十的人了,难得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耐心的劝说秦心。 “侯导我没事,之前不是说片子同时送嘎纳参展了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就中奖了。”秦心很心虚,她觉得上辈子自己身边对自己好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原本应该顺风顺水的侯导,似乎跟自己合作以来,从来都没有顺利过,各种起伏。 接完电话,秦心也认真检讨了自己这段时间的心态,太浮躁了,原本心里还有点侥幸,自己在拍摄电影《逆光》的时候侯导都夸自己好,虽然屡屡被严老骂,秦心心底还是有些小骄傲的,毕竟有上辈子的经历,可是现实却真正的告诉她,远远不够,靠着先知和小聪明只是投机,当初答应侯导的时候,未必不是因为秦心觉得侯导会成功,是一种投资,可是秦心本身就是一个变数,她变了,周围的也会改变,如同一只南美的蝴蝶煽动翅膀会造成北极的风暴一样。 唯一不变的就是秦心自己的学识,只有学会了,掌握到了自己手里,才是完全属于她自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秦心立刻纠正自己,改变自己的态度。 莫家老宅,莫今通拿着电话,脸上挂着笑容,客气的道:“真是麻烦老朋友了,下次来盐城,我做东,好好喝一盅。” 两人说笑了几句,莫今通挂了电话,看着表情,心情不错。 莫怀博的死,似乎没有给莫家造成太大的影响。 莫怀云依旧是名媛,约会对象排队等。 莫怀天夫妇依旧醉生梦死,各玩各的。 莫怀义依旧捻着佛珠,字正腔圆念佛。 莫兴宁出国深造。 影响比较大的,或许是莫兴婧,父亲在的时候虽然也没有怎么管教她,可是人不在了,这感觉完全不一样,而且爷爷最近又关注莫兴远,好像完全遗忘了她一样,性格难免扭曲起来。 偏偏这个时候作为母亲的张素丽也没有发挥好作用。 张素丽如今面临两个问题,改嫁或守寡,她年纪也不算大,不到四十,以前惧于莫怀博的凶悍,贪小便宜是有,生活作风却不敢有一点问题,那时候她觉得自己要是有问题被发现,一定会被莫怀博打死,她跟莫怀博的夫妻生活也比较一般,莫怀博对这种事不太感兴趣,当然也可能是张素丽太害怕了,放不开,夫妻生活很无趣。 所以张素丽暂时也没有想改嫁,反而觉得生活自在了许多,不用小心翼翼的,老爷子作为公公不会整天盯着她,原本应该给莫怀博的分红也没有收走,张素丽攒钱攒的很开心,心情其实挺好,却不太好表现出来。 看到女儿阴霾的样子,张素丽的好心情就立马没了,女儿跟死鬼老公的感觉太像了,张素丽看着女儿那张脸,就开心不起来,母女俩交流不多,莫兴婧平日也看不上自己母亲,有话也藏着,性格越发叛逆。 或许唯一最伤心念念不忘的只有莫老爷子。 莫今通如今把大量的心思放到了莫兴远身上,也算是转嫁了一部分的哀伤,他不会像自己大儿子那样动不动就精神病发作杀人,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个仁慈的人。 他发觉了秦心的变化,对这个原本不重视的女孩开始重视起来,并且认真调查了她,发现她居然去拍了电影,虽说是小成本的电影,却是实打实的女一号,并且是隶属天林集团旗下的。 对此,莫今通觉得林天水会如此维护找到了很好的原因,熙熙攘攘而来皆为利。 秦心确实长的好,莫今通这么大年纪有时候看到秦心都会晃神,只是他不会给秦心机会,他要让她充分感受那种努力奋斗之后,却还是失败一无所有的感觉,死容易,活不易。 吃过晚饭,莫今通照例开始莫兴远的速成教程,莫兴远却是心不在焉的,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看看那个,忽然看到电视里的人,他惊叫起来“啊!” “大惊小怪像什么样子?”莫今通十分不悦的批评道,同时感觉到累心,这个孩子果然不如兴宁,要是兴宁在,自己说话,他绝对会认认真真的听的,不会像这孩子大呼小叫的。 莫今通强忍着不爽拿着茶杯押了一口茶,抬头也看了一眼大厅的电视,上面播放着,嘎纳电影节一匹黑马,华夏影片《逆光》主竞赛单元……电影封面正是秦心那极致妖艳又极致清冷的脸,她穿着囚衣站在铁窗跟前,望着你,摄人心魂。 莫今通手上的茶杯骨碌的滚到了地上,滚烫的热茶烫到了腿上,莫今通顾不上疼,一双眼死死的盯着屏幕上秦心的特写。 莫兴远佩服的看着爷爷,果然是老爷子,被开水烫了都这么淡定,自己要学的果然好多好多。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莫兴远星星眼:爷爷不怕烫,爷爷好厉害。 莫今通:医生救我。   ☆、第九十二章 :蝴蝶一下 能进入主竞赛单元的片子,全世界就那么些,不管最终有没有获奖,走到这一步已经倍获关注了。 像是足球世界杯,华夏大多数时候连门槛都进不了,每次大家激动的看球,却没有本国的球员,想想都是醉了。 嘎纳很青睐新人导演的片子,一些著名的新人导演就是在嘎纳被挖掘出来的。 楚侯生真的是经历跌宕起伏,就连秦心这个有作弊经历的人都不确定这货能不能成功了,更何况他自己,好在他有一颗足够强壮的胃,不管什么都能消化,支撑着他那大起大落的身躯。 林天水也挺意外的,国内审核不通过,他打听了一下是有人在背后打了招呼,他在京都关系网不强,能用的人情早在之前都用了一遍,也有些无可奈何。 如果不是因为秦心,他很少亲自踏足京都,这件事也让他看到自己的弱点,要立足于华夏,京都是不能避开的,今后这方面的工作要加强。 楚侯生火速打包了自己去了嘎纳,秦心也有点想去,被老师给拦了,“一点小成就就沾沾自喜,这部片子里你表现太一般了,别去丢人现眼。” 秦心拍逆光的时候,大多还是靠着前世的经验,还没有拜严老为师,虽然在楚侯生一群人眼中,秦心作为第一次演戏的小姑娘,已经表现的非常不错,而且秦心态度很好,不骄不躁,在片场学的很认真,没有因为自己是女一号就摆架子,这些跟秦心第一次合作的人,对她的印象都不错。 但是到严老这里就不行了。 严老觉得秦心的表演太浮于表面,也就是这个角色刚好和她年纪差不多,可能因为生长环境之类的让她代入感比较强,演的还算回事,但是如果因为这样就骄傲,那她的戏路就只有这么窄,以后很难拓宽。 不得不说严老是一眼看穿本质,演技之类的秦心上辈子那点真的不够看,她能把逆光里面的角色演好,真的是靠代入感,这个角色跟秦心上辈子的经历太像了,几乎是重新经历一遍,所以她非常有共鸣,有些地方不用演就很真实,让侯导很满意,以为这是秦心的天赋。 被老师一说,秦心乖乖继续上课去了。 严老嘴上批评的多,实际上看着秦心却是很满意的,这孩子肯学,原意学,态度好,这个年纪能做到这样,已经不容易了,在严老这里,天赋是能培养出来的,但是自己本身的态度是别人教不了的。他教的愈发用心,开始是有些跟祝军奶奶较劲,祝军奶奶以前还是追星族,严卿就像她弟一样,被折腾的够呛,那时候严卿有点傻,居然企图跟一个纳鞋底的女人辩论,结果就是智商被拉到她们那一阶层,然后狠狠的被打败。 严卿在祝军奶奶那就没有讨到好过,还有祝军爷爷一边虎视眈眈,鸭梨山大,这如今老了,忽然间迫切的希望教一个万能的女孩,将来要是嫁到他们家,全都报复回来…… 秦心要是知道老师的心思,一定会笑的一脸血,呵呵,呵呵,老师你够了。 可是秦心不知道啊,还是一脸感激,老师真好,老师不仅自己教我,还请别人来教,老师不仅自己不吃肉,还不让我吃肉……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老师的期望。 不得不说,无知是福。 秦心没有去嘎纳,除了侯导有些遗憾,其他三个主演都觉得挺开心的,因为一个场地就那么大,有些人太亮眼,旁边的人就会自动沦为陪衬布景板。秦心很漂亮,而且很上镜,再加上她年轻,然后又是老外喜欢的丹凤眼,简直是不让别人活了。 严老的想法很简单,他是过来人,这部片子样片他也看过了,对楚侯生是认可的,但是放到嘎纳,还是有些水平不够,最多就是陪太子读书,他教的学生,不希望现在太早出现,他给秦心已经设计了未来的路子,在这个圈子其实等级资历是非常重要的,走错一步都不行。很多因为同一部片子成名的演员,按说发展前景是差不多的,可是现实却是有的成为一线女星,有的却沦为二三线女星。 这就是道路选择问题。 比如现在因为红了一点去接拍什么烂大街的小广告,你的身价也就被描述出来了,不会太高。或者盲目去接一些烂片,也不要想获得多大成就。 应该说值得庆幸的是,秦心的第一部片子是一部文艺片,国内没有审核通过,这对秦心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既能让业内人知道了她,也不会曝光太多,一些大导演拍片选角,是不喜欢那些熟脸的。 所以这一次,严老还是压制了秦心不让她去,不过为了弥补这丫头,还是给她放了一星期的假,这段时间也有点逼太紧了,好好休息一下。 秦心终于有假期,已经好久没有过周末的感觉了。 更让秦心高兴的是,祝军这家伙终于来学校了,开学那段时间,祝军说家里有事,迟点来,也让秦心体会了一把等待的感觉,每天早上在学校跑步,身边少了一个人怪怪的。 然后莫中二也来跑步,两人可以称之为患难二人组了。 本来两人还是有些尴尬的,莫中二的二叔挂了,虽然是莫家自作自受,可是按莫家人的思想,跟秦心家是脱不了关系的,秦心看到莫兴婧每次瞅自己的眼神都累的慌。秦心是不怕莫兴婧,不过心底也是有点不适应的,自己的出现蝴蝶了李大头,曾经的李大头是没有被抓进牢里,也没有现在那么狠,结果这绕一圈,把原本不会死的莫怀博给打死了……总有一种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感觉。 而莫兴远还曾经把秦心的姨妈血都打出来了,还抓了一把,想想都觉得一脸血,不过被老爷子带在身边的莫兴远觉得异常压抑,虽然多了许多新朋友,可是他却觉得跟秦心一块的时候舒服些。 有知道秦心也在被魔鬼训练,天然的增加了一些亲近感,两人居然在某些方面很合拍,比如过八卦。 莫兴远细数自己堂哥的缺点:龟毛,疑心重,好面子,装模作样。 秦心给加了一条:洁癖。 莫兴远恍然大悟:果然是洁癖,难怪老看他天天洗手,你怎么知道的?你以前真喜欢他啊? 秦心不理他,跑步。 莫今通得知莫兴远跟秦心表现的亲近起来,还觉得是自己的教育有成效了,继续加强教育道:面对你不喜欢的人要能笑脸相对,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让对方翻不了身! 莫兴远似懂非懂的点头,心里想的却是,不翻身趴着睡也挺舒服的啊,爷爷你深奥了……话说你上次烫到的腿好了吗?我还以为是你不怕烫,原来是老了反应迟钝。 当然这些话莫兴远没有说出口,老爷子不喜欢他发问啊。 秦心觉得莫兴远有点烦的,不过每每听他说老爷子的事情,内心就忍不住欢乐,默默给莫老爷子点个蜡烛,祈祷老爷子长命百岁,不要活活被这熊孩子气死。 两人维持了奇妙的友谊。 秦心一点没有误会莫兴远会喜欢自己,因为接触下来才发现,这熊孩子根本体会不来男女之情,或许是他父母都太花心了,没把这个技能遗传给他,在感情的问题上,这家伙就是个纯粹的智障,有女孩来找他表白,他居然怀疑对方是想骗他的东西。 说是幼稚园的时候被骗过……秦心头顶一群乌鸦,目送那悲催的女纸。 好在祝军总算是要来上课了,秦心觉得自己都要被那些女纸戳穿了,以前莫兴远没有这么热门的,现在被传要成为莫家继承人的时候,忽然就火热起来。 祝军也想念秦心,不过家里出了点事,其实也不是他家出事,是上面的胖子,忽然生病了。 人都有个病痛很正常,可是上面这胖子生病就不正常,总觉得他该跟永动机一样,就算要累死也是要在他下台之后。 他一生病,就有些人心惶惶了,本来也不关祝军家的事的,可是胖子在生病的时候,把祝军大伯给升了一升,把祝军大伯祝英保的领导杨国东也就是马复香的舅公丢到政协养老去了,简直是不按照常理出牌。然后还把祝军老爹祝英虎的代字去掉,本来还要半年的,直接转正了。 这就把祝家放火上烤了,按年龄来说,莫非祝家第三代想要竞争那个位置,现在比较接近的就是祝军堂哥祝行。 祝行在京都大学,学的是生物科学专业,这专业是出过许多国家领导人的。 可是祝家人自己知道内情,祝行长的秀气,外表看着都很好,可是性格却有些优柔寡断,像他母亲多些,这也是当初为毛祝老爷子一定要把祝军丢进部队,就是不希望家里孩子都这么娘。 祝行智商高,考试成绩一直都是非常好,也非常喜欢自己本专业,跟喜欢搞研究而不是搞政治,祝家给他安排的是让他走学术的路子,在华夏走学术的路子级别升的比地方快,等到时候如果他有天赋可以从政反而是捷径,如果实在不感兴趣做学术也不会饿死,还不容易得罪人。 在祝老爷子心里,对祝军反而期望大一些,他在自己这个孙子身上看到一种不同的气质,有一种领袖的感觉,一群小伙伴玩在一块,他自然而然的能成为领头的,并且让大多数人信服跟随,而且不是玩手段心机做到的,像是他自然的人格魅力,凝聚力。 在军队当过核心领导的祝老爷子太明白这种感觉是什么了。 祝老爷子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就是一粗人,打战出生,非常识时务,懂得什么时候进退,他把祝军送盐城去上学,打着让他历练的借口,未尝不是一种保护,胖子这两年抽风抽的厉害,老爷子应该未雨绸缪,却不想他这一病,加速了抽风程度,大家看祝家,眼睛都冒绿光了。 这时候再把祝军丢盐城去,就有些危险了,不是保护而是把羊丢进虎口了,盐城毕竟远,出了事都鞭长莫及。 祝军不太懂这些弯弯绕绕,却也能感觉到家里氛围不对。只是他跟秦心约好的,上一年的课的,第二年才转学的,不愿意失信与她。 过了一段时间,胖子身体恢复了,京都的气氛没有那么严峻了,祝老爷子觉得自己表现太过,反而显得心虚,又让祝军继续去盐城上学。 一个寒假秦心和祝军都经历好多,再见面都有不同的感觉,好像经历了很久很久,两人都成长了一些。 虽然一直有通电话,不过有些话两人不会在电话里说,原本以为见面会有千言万语说不完,真的见到面又觉得其实什么都不用说了。 祝军看到秦心,第一时间拥抱住了她,两人在创流不息的机场门口,像是要拥抱天长地久一般。 莫兴远在一边使劲咳嗽:你们够了啊,我还在呢。 因为之前祝军的车交给莫兴远了,祝军回来,莫兴远自然也来接机了。 开的是他拉风的跑车,老爷子最近对他很严厉,好处是有的,他的跑车又升级了。 “明天去烧烤吧。”祝军上了车,莫兴远提议道,上次老爷子烫了脚,这两天有些发炎,貌似没有时间管到他,莫兴远实在厌倦老爷带他出席各种宴会了,难得有休息的时候,去野外还能飚车。 秦心也好久没有休息,正好是周末,没有意见。 第二天秦心把舍友林嘉陈玉都叫上了,莫兴远和祝军,一共五人。 莫兴远他们准备道具,秦心他们准备吃的材料。 这是一个普通的周末,风和日丽,少男少女自驾出游,很是美丽。 车离市区越来越远,一路驰骋,车上放着音乐,女生们吃着零食,看着像是弯弯偶像剧的场景,秦心不知道自他们出门开始,后面就有车跟着,而上辈子的这一天发生了一起悲剧,英雄少年水下救人,用自己的生命成全了别人的生命。 那份报纸,秦心瞄了一眼,用来盖住了自己的泡面,等泡面好了,又用来垫碗,她很认真的吃着泡面,看着电脑里的电影画面,一不小心还把汤滴到了报纸上,落在了报纸上一个少年的脸上,秦心只觉得那个笑脸碍眼,用纸巾盖住,继续吃泡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三章 :第一次 秦心上辈子不认识祝军。 祝军到泰西的时候,秦心已经收拾了行李发誓要在娱乐圈闯出一番名堂,要成名,要大红大紫,要让莫兴宁后悔。 他们擦肩而过。 当然就算那时候他们相遇,结局一定也是擦肩而过。 祝军不会对一脸浓妆艳抹高傲的秦心产生好感,而秦心也不会多看除了莫兴宁以外的男人一眼。 至于后来,秦心也不知道祝军这人。 两人没有交叉,也无所谓的平行,根本就是没有关系,秦心记忆里也没有这样的一个人。 祝军的出现是秦心新生的变数,对秦心来说是一种希望,因为祝军的出现代表了她的生活是可以改变的,也意味着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当秦心知道祝军爷爷是谁的时候,其实努力回想过,不过两人的世界太远,秦心一点都没有想起来,上辈子祝军是干啥的。 秦心娱乐圈的事情都没有搞明白,跟搞不明白政治圈的事情,世界很大,两个人不认识很正常。秦心绝对想不到自己曾经吃泡面垫过的一张报纸有登过祝军的笑脸。 一行人到了森林公园搭烤架,准备吃的,铺地毯,因为是周末,人还不少,几人选了个空地,靠近湖边的地方,方便取水洗东西,林嘉动手能力比较弱,不过她带了个DV一路拍摄,湖边景色不错,附近也有人专门带单反带DV的,时不时有笑声传来。 秦心一行人五个,莫兴远是没有干过这些活的,竟在一旁添乱,好在他准备的装备是让家里佣人准备的,都很齐全,没有缺少。 林嘉知道自己的弱点,就帮忙递个东西,主要负责拍摄,她马上就要出国了,想多拍点东西纪念。 秦心在家也帮忙的,在监狱也是干过活的,动手能力不错,陈玉是吃货,虽然说做大厨之类的不会,穿个翅膀之类的还行,现场的干活小能手居然是祝军。 真是让人吃惊,原本以为祝军那样的家庭应该是养尊处优啥都不会的,看莫兴远就知道,这货就会添乱,醋和酱油都分不清楚。 祝军却是干活十份麻利,生火到烤东西,速度快,又干净利落,莫兴远在一边手忙脚乱的一会把翅膀烤焦了,一会调料刷多了,等他烤的差不多的时候,那个鸡翅膀已经成木炭的感觉了。 秦心愉快的接过祝军给她烤的金黄喷香的鸡翅膀,咸甜适中,外酥里嫩,很烫很好吃,对于这段时间被老师严格要求了食谱的秦心,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迅速的吃完一个,眼巴巴的等下一个。 这时候秦心觉得祝军尤其帅,她从来没有想过祝军这样大块头的男孩居然会厨艺,而且看动作,厨艺还是颇好的,他洒椒盐洒的都特别均匀,淋蜂蜜也淋的特别专业,不像莫兴远,一面把半瓶都倒上去,另外一面又忘了刷了。 然后盐城天气已经开始回暖了,这个时候就穿T恤和薄外套就行,在干活的祝军脱了外套,里面是横条纹黑白T,裤子是军绿色的休闲裤,腰上系了皮带,T恤别在裤子里面。 长腿,腰很匀称,没有肚腩赘肉,胳膊上的肉很结实匀称,秦心本来是趴在一边等烤肉的不知不觉就看到了祝军身上,祝军还时不时的抬头对秦心露齿一笑,阳光少年,秦心不知不觉看痴了,觉得祝军这样比那些男模,长腿偶吧帅多了,身上充满阳光阳刚之气,秦心看祝军朝自己笑的时候居然有点脸红。 好在太阳大,秦心假装是被太阳晒的热的。偏偏这时候祝军还开口道:“你太热的话把衣服脱了……” 秦心忽然就想歪了,连忙扭头,觉得自己一定是刚刚烤鸡翅吃多了,上火,居然有点流鼻血的感觉,这要是被别人看到就太丢脸了,“我吃多了,去消消食。” 秦心慌忙的跑开了,一路跑到湖边,吹了一阵阵的风才觉得好一些,拿着纸巾捂着鼻子,居然真有鼻血,还好自己机智,真被看到,就不要活了,看男人看到流鼻血,自己该有多饥渴啊。 还好没有被看到,秦心正庆幸着,面前递过来一瓶绿茶。 祝军一脸着急的看着那带血的纸巾问:“你怎么了?” 两人靠的很近,自己小跑绕圈到了这里,祝军腿长步子迈的大,居然很快也走过来,还一点都不喘气。 林嘉在远远的拿着DV拍,看到祝军和秦心并肩粘在湖边的背影,画面很美。 “上火了。”秦心感觉到祝军离自己好近,心跳都能听到,然后好热,然后觉得鼻子又有东西要流下来了,好想死一死。 祝军低头看到仰着头捂着鼻子的秦心,今天秦心穿的是黑色运动裤,身上是白色T恤,祝军个子比较高,靠这么近,低头可以看到秦心领口里面的小包子已经开始发育了,比上次在学校舞池边看到的似乎大了一些,肿了一些,突然间祝军也觉得鼻子有点湿润了……囧。 秦心捂着鼻子递给祝军一张纸巾。 “我也上火了。”祝军有点慌乱的捂着鼻子。 两个捂着鼻子的少男少女,忽然间都笑了,祝军的爪爪羞涩的不小心的轻轻的环绕到秦心的小腰上,秦心的爪爪也不小心的扶到了祝军的腰上。 她按了按,果然好结实。 祝军轻轻的摸了一把,好柔软。 两人站在湖边,面色严肃的朝着整个湖,似乎在很认真的欣赏风景,都不敢看对方,却不由自主的用力了一些,靠的更近了一些。 属于少男少女的身体的悸动,那种感觉无法描述,只有亲身体会了,才明白,身体有微微颤抖,好像电流穿过,酥酥麻麻的,很兴奋,只想保留这样的姿态,太长地久。 好在这时候终于不用流鼻血了,不过两人傻乎乎的站着却不知道说什么了。 静默无言,却没有觉得尴尬,就觉得这时候本该如此。 不过两人的默契却被不远处的湖边的喧闹给打断了,有人在叫救命,说是有人落水了。 这样的情况肯定不可能再腻在一块,祝军拉着秦心的手跑过去,倒不是爱看热闹,祝军从小在军队里呆的时间多,接受的教育很正统,绝对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出事。 跑过去果然看到离岸边有些远的地方居然有两个人头,浮浮沉沉的,岸边站着两三个人,却没有人敢下水,这时候虽然天气不冷,但是这水也不热,还要穿两件衣服的时候,也不知道谁这么脑残居然下水去玩。 祝军看到这情况,抓着秦心的手道:“我水性好,下去救人,你在岸边让人帮忙。” 交代了一句祝军就跳湖里救人了。 秦心也会游泳,她上辈子为了保持好身材,有空就会去游泳馆,但是游泳馆跟湖不一样,游泳馆的水是恒温的,底下也不会有水草,深度也不深,让她跳下去游一圈是可以,但是救人,她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可是祝军却是立刻跳下去了。 秦心要是路人甲看到祝军的模样一定觉得他帅疯了,可是她如今是祝军的女友,只觉得他疯了,不能怪秦心自私,真的是这样的场景,她就觉得不太好,这湖看着很平静,两个人好好的怎么会溺水,在岸上拖一个人很容易,可是到水里不一样,万一这人还挣扎,说不定你没救上人,反而自己被拖水里去了。 旁边已经有人打电话报警了,秦心看着附近也没有船,很着急,却只能干着急,看着祝军迅速的游了过去,他先靠近了其中一个人,那人却并不配合,使劲的挣扎,好在祝军身体条件好,连拖带拽,硬把他拉到了岸边,靠近岸边的时候,大家手拉手把这人拽上来了。 祝军又游回去救另外一个人,湖里是一男一女,男孩还离案近一点,女孩却离的远了,等祝军再游过去就更远了。 秦心看着祝军来回,心都要跳出来了,林嘉他们也过来了。 虽然也有其他人会游泳的,但是大家都知道,游泳跟救人不是一回事,会游泳不一定能救人,这大块头的少年看上去游的很厉害了,可是拖拽那湖里的人还是看的然人心生恐惧,感觉一不小心两人都会沉湖里一样。 祝军在湖里确实感觉有些吃力,刚刚那男的挣扎的太厉害了,不过还好,虽然水冷,他以前在部队有过同类的受训,感觉还是能坚持。 他是见义勇为,但是绝对不会脑子发热,不看自己有没有实力,他刚刚是评估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实力是能救起这两人的。 虽然救第一个人的时候让祝军耗费力气很多,不过他还是迅速回头去救第二个人,这时候就顾不上评估什么的,而且第二个是女孩,应该不会挣扎的那么厉害,刚刚那男的力气好大,又在水里,祝军都觉得吃力。 这一刻他就想着秦心还在岸边看着自己,不能让她担心,快去快回,游的又快了一些。 看着他游到那女孩身边,女孩似乎溺水严重了,都没有什么意识的感觉,可是祝军一碰她,她却挣扎的比刚刚那男的还厉害。 祝军怎么拖都拖不动女孩,低头看才发现湖底居然长满水草,女孩被水草缠住了,这就比较麻烦了,祝军不得不下水去帮她把水草扯开。 这样来来回回,他觉得体力都耗尽了,不过眼看着快好了,他也做不到就把女孩扔这里回去,这时候祝军什么都没有想,就想救人,他终于把女孩脚下的水草弄开,半拖半推的推着女孩前进,游的很慢,他的力气已经差不多耗尽,只能是竭尽全力的推着女孩,感觉快到岸边的时候,祝军忽然间觉得有一股大力,女孩似乎在这时候醒了过来,用脚重重的踢了他一脚,祝军只觉得身体沉进了湖里…… 在外人眼里就是那个大块头小伙费劲全力把女孩推到了岸边,自己却沉了下去。 这时候旁边有人叫到:“不好,听说这一片水域里有水草……” 他这一叫本来几个看着靠近案了想下水去帮忙的人都停了,只是几人手拉手就近把靠近岸边的女孩给拉了过来。 而祝军那边却没有了动静,有人说警察马上来了,本来就是看的惊险无比,那个少年那么大块头救人救起来自己都沉下去,谁还敢再下水,水草在水里跟水鬼差不多,抓住你的脚能要你命。 秦心站在岸边,看着趋于平静的湖面,不敢相信,祝军就这样没有出来,她简直就要疯了,怎么会这样? 这样的时候秦心也顾不上不远处有一辆车开走离开现场这样的事情,她看着平静的湖面,忽然间发现如果祝军就这样走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简直是一场梦。 这时候,原本不敢下水的秦心咬了咬牙,也顾不上其他,她忽然跳下了水,朝祝军刚刚那方向游过去…… 秦心是突然跳下去的,林嘉他们都没有反应过来,更别说拦了。 莫兴远刚刚没有看到祝军跳下去的场景,这会子却看到了秦心纵身往水里跳的画面,不知道为何他脑海里却是在这时候想起来老爷子对秦心的评价:忘恩负义,虚荣轻浮。莫家对她一直照顾,却在拜了干爹之后就翻脸不认了,原本死赖白乞的缠着莫兴宁,却在他受伤的时候立马移情别恋。 有时候坏话说多了,明明不是那样,也会听的不知不觉被影响的,可是这一刻莫兴远却觉的去他爷爷的什么忘恩负义,虚荣轻浮,如果自己掉水里,秦心也会跳进去救自己的,一定会,好感人……不得不说莫兴远脑补过头了,如果他掉进去,真不好说秦心会不会跳下去。 那些拿着DV拍的人都觉得秦心这一跳,好美,真像是拍电影一样。 祝军已经力竭了,在那时候还被很用力的一蹬,直接像是被推到了水草堆一样,湖底密密麻麻的水草,只有靠近岸边那一点点没有水草是浅摊,一出那浅滩,立刻就是水草丛生。 在水里呆久了,祝军的意识都有些涣散,他已经尽力了,似乎听到岸边的尖叫声,他的视野慢慢变暗,好像身体被一圈一圈的缠绕,越来越重,也无处呼吸,第一次,他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很近很近,他想到了秦心,想到了家人,拼着身体最后一点力气挣扎,却是被水草缠的更紧了,刚刚身体被踢的地方也生生的疼。 很短的时间,祝军却是感受了一点一点绝望的痛苦弥漫着包裹着渐渐的失去意识。 秦心奋力的游着,水果然很冷,她刚刚下水还有点不习惯,不过很快就适应了,她看到了水下的祝军的身影,一点点的靠近他,已经能看到祝军的脸色青紫,整个人似乎不动了,秦心游的更快些,她有随身带小刀的习惯,这时候算是有派上用场,在水底把缠绕着祝军的水草一点点的割开,不过由于太匆忙,也把祝军不小心割到了,鲜血弥漫开来,祝军因为疼痛刺激,好歹醒了过来,睁开眼看到秦心居然在自己身边。 看到秦心这一眼,祝军简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不过身体真真实实的难受包围着他,他从来没有觉得这么痛苦过,也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幸运过。 秦心看他有了些意识,示意他配合,秦心拉着他的手,两人一块往外游,只是祝军身体实在没有力气了,秦心这样迟早会两人都出事的,秦心的小身板根本拖不动他,他摇了摇头,想推秦心一把,却转头被秦心抱住了,秦心不仅抱住了他还吻上了他,就这样两人拥抱着在水中亲吻着,秦心用她的态度表明了,你不走我也不走,要死也要过把瘾,不然刚刚鼻血白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四章 :见义勇为军二代 初吻在水里,味道有点怪。 在众人都以为两人都挂了的时候,水里冒出了两个拥抱着接吻的脑袋……确定这不是拍电影吗? 秦心的爆发力很强,这一世的她已经不是那个为了保持身材在温水里游泳健身的女孩,她的爆发力,可以让她在瞬间杀死围攻自己的三个大汉,可以在马上射击骑马飞跃,也可以在水中拖动比自己体重快一倍的祝军。 她的身手在监狱十年,锻炼的非常好,重生回来没有废弃,更加注重锻炼身体,以前在监狱几乎是拖着残疾有病的身躯还能一打三,保护自己,如今身体健康,饮食均衡,再加上有严老的刻意监督培训,比在监狱的时候状态还好。 害怕秦心锻炼出腹肌来影响美观,严老的训练也是很特别的,他专门请人来指导秦心的形体课,以前秦心身手好,但是柔韧性却差了点,只是占在反应速度快,天生的灵敏这一优势上,能第一时间判断出对手想要出招,出什么招而作出反应,但是经过严老的训练,秦心的身体更加柔软,在配合反应速度上,第一时间能跟蛇一样把人缠住。 当你的对手有蛇一样灵敏柔软的身体,又有豹一样迅猛的招式,你一定不会觉得愉快的。 当这个人不是你的对手,而是你的爱人,那感觉真是醉了,祝军被秦心吻的慢慢恢复了意识,然后就感觉到一个异常柔软的身躯紧紧的贴着自己,缠着自己,她身体真软,如同随着湖水漂流一般,跟着湖水的节奏轻轻的荡漾。 祝军的身体也跟着这节奏放松,然后就缓缓的被带到了水面,在湖里救人最怕的就是对方不合作挣扎,其实水是有浮力的,要是对方乖乖合作,比什么悬崖里拉人上来容易许多,水浮力会平衡人的体重。 两人上岸后。 祝军看到那周围有人会紧急救援的已经安排好了那一男一女,没有生命危险。 但是他记得当时最后一刻自己救的女孩还踹了自己一脚,他被水草缠住的时候,也已经想到这事情的不对,不过如果再来一次,恐怕他还是会跳水里救人的,对方很了解他的性格。 要是没有秦心,自己或许就真的死在水里了,那一刻死亡是那样的近,触手可及。 因为是郊外,警察和120都还没有来,救人这一过程,看着很长,其实就几分钟的时间。 祝军上岸后第一时间让莫兴远把手机给他,打了个电话。 还好莫家佣人给准备的东西多,毯子什么的后备箱都有,这时候派上用场了,给祝军和秦心都裹上了。 秦心在水里几乎是爆发了身体潜能,到了岸上很是疲倦,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倒是祝军还硬挺着,他的腿上有伤,让莫兴远拿了东西,自己迅速的包扎了一下。 那男的先醒了,这时候挣扎着想离开,却被周围热心的人给阻止了,好不容易看到一场救人大戏,大家虽然不愿意下水,但是在岸上救人要救到底,万一出什么事怎么办。 秦心这时候也模糊的觉得不对劲,只是忽冷忽热的头疼的要死,还有就是她真的好久没有这样直接吃肉,老师给准备的营养套餐,没有这么油腻,这忽然跳水里,虽然没有溺水,但是肯定吞了不少湖水,现在胃很不舒服。 难受不免就带到了脸上。 祝军看到秦心的小脸皱着眉,昏昏沉沉很痛苦的模样,又瞥了一眼不远处的那一对男女,开口道:“先别急,大夫马上就来了。” 那被救的男的似乎精神头好一些,解释道:“这是郊外,等120来不知道多久了,不如哪个好心人先开车送我们去吧,我感觉已经好多了。” “我保证大夫来的比你们开车快。”祝军脸色有些青紫,这话说完就不再开口,那人还想说什么,看到祝军的脸色乖乖的闭嘴了。 他身边的女孩似乎还昏迷着,尽管经过紧急救援了,男的也表现的很着急,周围不免有人意动,还是先开车送他们进城,这里等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 不过这吵闹没有多久,大家很快闭嘴了。 远远的传来剧烈的轰鸣声,大家都很奇怪,什么车声音这么响,120不是应该鸣笛,那尖锐的鸣笛声在街上,大家都听过,可是来的声音却是剧烈的轰鸣,感觉整片山都动起来,接着是树木摇晃,然后大家觉得太阳忽然被整个遮住了…… 人们这才打破习惯,不是往公路看而是往天上,居然是直升飞机。 平日爱逛网上一些八卦论坛,比如盐城吧一类的人就知道,广为谣传的一种说法,说盐城边防驻扎着一支神秘部队,貌似就在森林公园后面。不过因为离普通人生活太远,大多都觉得是人瞎说的,当作热闹看。 可是这会子,居然飞来了一架直升飞机。 在华夏有钱的人有很多,但是拥有飞机的人很少,华夏对空中领域管制的非常严格,就算你有钱买得起飞机,什么时候飞,飞哪里,都要申请报告,所以看到非机场外面的飞机是非常难得的,必须是有什么重大事故,重大人物。 等那架直升飞机降落停好,大家看到飞机门打开,出来的是一个穿军装的人已经醉了,先是看到水下救人,像是电影,现在已经成为大片了。 让大家醉了的是,这飞机刚刚停稳,天上又从另外个方向飞来两架飞机。 而这时候大伙都无暇顾及那个落水的男人,只见他的脸色苍白无比,他身边躺着的女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别人都在为这出现飞机的奇迹欢呼,为经历这样神奇的事情激动不已,他们却惶恐不已。 先下飞机的士兵肩膀上有一条竖杆加一枚星花,是少尉级别的。 而最后一架飞机下来的居然是一枚松枝叶加一枚星花,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中将,正是祝英虎。 士兵下来跟祝军先行礼,先把落水的一男一女抬到了飞机上,这时候大家才明白祝军说的肯定比车快的交通工具是什么了。 再等到祝英虎过来,祝军喊父亲的时候,其他人都惊呆了。 这个救人的少年居然是一个中将的儿子。 平日一个普通人救人就够书写一大笔了,如果侥幸救起一对有钱人,说不定有名声还有福利,但是如果救人的人本身就是一个条件极其好的,那就意义不一样了。 社会上普遍闲人比较多,大多都是平民百姓,过普通生活,喜好各种八卦,普遍有仇富心理,如果哪里爆出某官二代仗势欺人,某富二代作奸犯科,这种新闻绝对能火,而且炒的沸沸扬扬,经久不衰。 可是现在亲眼目睹一个高级军二代,中将是胖子前不久抽风刚刚升的,本来祝英虎还只是一个少将。 一个中将的儿子,看到有人落水,一点不犹豫的就跳下去救人,差一点就死在了水里,要不是他女朋友也下去了,今天就悲剧了。 祝军的身份让大家觉得很不可思议,随手一个电话就能叫来三架飞机的人,居然见义勇为,这样的人不是应该活在这里把人撞了七十码,那里又玩弄了小女生之类的消息中吗? 大家的兴奋在飞机飞走也没有降下来。 那些士兵并没有抢了现场人的DV相机,不让大家拍,拍到这场景的人,觉得自己简直是赚大发了,这样的视频拿网上卖说不定都能卖一大笔钱。 林嘉一行人开车回了。 陈玉是去过京都,跟祝军还有他朋友爬过长城,多少是了解一些祝军的背景,祝军很低调,他那朋友却拽的要死,所以并没有奇怪。 林嘉倒是挺震惊的,她家祖籍就在京都,看到父母提起京都都很唏嘘,有些好奇。 莫兴远就有些呆了,他自以为自己在盐城莫家很了不起了,自己跟祝军交好也是脾气对胃口,祝军会飚车,性格也豪爽,遇到粘粘糊糊的女生果断拒绝,不像他堂哥莫兴宁,万人迷一样,不管什么女生都留一副好印象。而且祝军也不会因为他的家境好就特别巴结他,然后现实就让莫中二第一次觉得那些巴结自己的人挺可笑的,模模糊糊的触摸到一点人情世故的感觉。 飞机上,祝英虎面色凝重的听了祝军说了事情经过,简直就是想拍死自己儿子,真正是蠢货,大蠢货。 “要不是秦心这丫头在,你这蠢货就死在那了。”祝英虎实在是忍不住,直接骂了出口。 虽然看儿子面色青紫的模样很心疼,可是对祝军这次处事方法还是很生气。 对方一定是有备而来,计划的非常周密,而且是非常了解祝家的人,祝英虎都不敢想象儿子要是走了,会变成什么样? 上辈子祝军死了,当然获得了全国英雄的称号,祝英虎在军队几乎是一蹶不振,没有再想向上,而祝军母亲康雪因为过度悲伤,一次出了医疗事故,从此不再行医。 祝军大伯在经委独臂难支,祝军堂哥祝行,本来是喜好搞科研的却被硬生生的拉到了公务员体系里面,一毕业,就进了□□,起点非常高,不过不擅长人际来往的他很快就得罪人,一直都是一个小科员。 祝军爷爷身体每况愈下,没几年去世了,从此祝家基本等于退出了华夏的政治舞台。 没有了祝家的支持,胖子越发力不从心,最后直接被架空,新上任的领导人姓杨。 那些弯弯绕绕秦心不知道,秦心只知道自己死前,最高领导人是杨旬,莫兴宁的妻子马复香跟杨家还有亲戚关系,莫家是官商一体,发展的非常好,不仅仅是盐城第一家,就是在京都也有一席之地。 她此刻胃很疼,靠在飞机上的椅子,包着毯子,整个人看起来很虚弱,飞机摇晃的很厉害,祝英虎和祝军说话并没有避着她,秦心隐约觉得有什么关联,却有不明白是什么关联。 不过有一点秦心觉得祝伯伯说的对,祝军这一次太鲁莽了,救人是好事,她也希望自己男友是个好人,但是救人救到把自己命搭上就太傻了,虽然也是对方设计好,早就把握好祝军的性格,和现场的环境,可是祝军还是太大意了,偏偏不知道怎么说,被利用的就是一颗善良的心,你也不能说他不对。 莫兴远回家,莫老爷子看他情绪不佳,问他什么事? 莫兴远照实说了,就算不说,老爷子之后也会知道的,跟老爷子相处这么一段时间,莫兴远已经有点经验,宁愿不说也不要撒谎,否则折腾的是自己。 莫今通听到秦心下水去救人,面色很复杂,这一刻他想起了秦宇和秦天,不得不说,秦心是最像他老秦家的人。 再听到祝军父亲是中将,一个电话招来三架直升飞机的时候,莫今通脸色非常凝重,没有说话,挥手让莫兴远走了,自己一个人在沉思。 而这时候,祝军爷爷拄着拐杖,跑的比两条腿还快,冲到了胖子家,进门就嚎啕大哭。 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通通的擦到了胖子身上,胖子身体刚刚好了不久,精神倍爽,做了好几件事都很痛快,还等着祝军爷爷痛哭流涕的来感激他,却不想,祝军爷爷来了,的确是痛哭流涕,却不是感激他来着,而是来撒泼的……老子为国家出了一辈子的力,老了一点好处都没有要,妥妥的退了,你们现在居然还要我断子绝孙,让老子知道是谁,我让他子孙满堂都是别人家的…… 当然祝老爷子原话不是这样的,只是挂着一身的勋章,坐在胖子家哭,一边哭一边打嗝,哭的胖子心烦意乱,觉得这老头子也有点胡搅蛮缠,这不是还没有死吗?可是听到祝军爷爷哽咽着说:“他奶奶也要来,被我拦住了……” 胖子瞬间觉得祝老爷子是个好人,他说的都应该答应,万一等祝奶奶来,说不定自己这么一把年纪还会被鞋拔子抽脸,那样就可怕了。 “严惩,必须严惩!”胖子坚定的道。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五章 :以身相许 落水的两人客气的被请到部队医院。 虽然明知道是阴谋,却是基本查不出什么东西,两人自己下水玩,不小心溺水了,你主动去救的,真是死了也白死。 还有就是祝军救人这视频网上迅速的发了出来,而且很快就火了。这段视频里有很多热门的元素,见义勇为,帅哥美女,军二代,灰机…… 这些东西凑在一起是非常值得看的,真跟大片一样,现在人看片已经不会像七八十年代那时候的人一样,为影片的人高兴激动愤怒,十份真实,完完整整的代入,现在的人已经很明确的知道,电影里的都是骗人的,信那个还不如看艳*照门,像这种普通百姓拍下来的东西,更真实更让人感兴趣。 而且背后应该有人推波助澜,这从见义勇为贴慢慢歪楼到讨论那些直升飞机是哪里的,什么番号,神秘部队一类的,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很快胖子的案头上就打来了一份小报告。说某人公机私用,作风败坏,必须严惩。 胖子看到这份报告,摸了一把脸,脸上被祝老爷子喷的唾沫刚刚干了不久,这报告就来了,还必须严惩,惩你妹! 为了救人出动飞机,那是为人民服务啊,你还说三道四,最看不爽的就是你这样的人。 打小报告的是刘系一派的,刘系看上去十份中立,没有跟哪个派系关系特别好,就是那种特别正直的感脚,实际上却是和杨家私下交好。 胖子不管这么多,祝英虎是他刚刚升的,现在要让他把人家降下来,不是打他自己的脸么? 最后大笔一挥,把这打小报告的家伙送去治理盐城湖,什么时候把湖里的水草弄干净,让湖里不再淹死人再回来吧。 这尼玛绝壁是做不到的,哪一个湖每年不出点事啊,这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回来的节奏。 胖子这一招够狠,直接拆了杨家一个膀子,偏偏他自己一无所觉,先把杨国东丢政协去养老,然后又卸掉了杨家一个有话语权的人物,杨家可谓损失惨重…… 惩罚了这打小报告的人还不够,胖子觉得还是应该补偿一下祝家,把祝军大笔一挥,定了个全国十佳优秀少年,祝军如今无官无职的,也就只能送个称号了。 就一个称号,高考不能加分,胖子还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再要加其他的,祝军爷爷坚定的拒绝了。 祝老爷子:适可而止啊胖子?就因为你前段时间抽风,害的我们家出门买个菜都精彩兮兮的,还加分,加你妹啊! 当然他心里这样想,嘴上不好说,而是真诚的道:“孩子他奶奶想来亲自感谢你的,被我拦了,不过你前段时间腿脚不好,她帮你纳了双鞋底,自己纳的在家穿舒服,她眼睛不好,做的慢,现在才做好,让我今天稍来了。” 胖子看着那一双厚实的黑底鞋,一脸唏嘘,祝奶奶一定是在警告我,办不好就用鞋底抽我脸。 等到祝老爷子走了,胖子一个人,看着那一双黑色的老布鞋,他坐在椅子上,艰难的弯下了自己庞大的身躯,越过自己那比十月怀胎孕妇还大的肚子,把老布鞋穿在了脚上,缓缓的站起来,来回走了走,果然觉得肿胀的脚舒服许多,放松许多,走着走着,胖子突然觉得眼睛有点酸,他前段时间生病了,看着他自己一点都不害怕,大大咧咧的,原本也就是正常生个病没啥,可是从上到下,包括他的妻子都在各种慌乱,考虑如果他病了怎么办,积极的不着痕迹的在为各自的派系谋求福利。 别人说胖子抽风,其实他只是大智若愚,借着生病的缘由敲打一下别人,他生病的时候周围的人各种活动,就是关心他也是透着一股投资判断的味道。 胖子伤心了。 如今踩着这一双厚实的老布鞋,心中的感动不断的蔓延。 他知道祝老爷子没有瞎说,祝奶奶年纪大了,手脚是不那么灵活,纳一双鞋要很久,从自己生病到现在能纳好,已经是天天做的效果了,穿了一会,他又费劲的弯腰把鞋脱下来,提起鞋子,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针眼,一针一针都是用手缝的,他的胖手又把这双鞋好好的装好,放回了桌面。 他的长辈全部都走了,胖子一直对祝军奶奶是有孺慕之情的,虽然被她用鞋底抽过,可是就是觉得这样的老人家简单,说话也放松,不用弯弯绕绕。哪怕他如今已经长成一个塔山一般的大胖子,还是想在长辈面前,当一回孩子。 上辈子祝军没了,祝军奶奶的确给胖子纳了鞋,可是那时候伤心不已,对胖子也有埋怨,这鞋子也没有送出去。 胖子觉得自己是好心,升了你们家,你们出事还怪我,因着这件事跟祝家起了隔阂…… 陆文华进来的时候看到丈夫正在看一份文件,她其实是受闺蜜之托,问问可不可以不让刘家去守湖,不过这样不好直接开口,她其实也是知道的,只是碍于情面,她自己的孩子又是小儿麻痹症,先天残疾,很没有安全感,总想着老公退了以后怎么办。 看到桌面上的一双黑丑的老布鞋,像是菜市场里面卖的二十块一双的那种,她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开口道:“祝老爷子又来胡搅蛮缠了?”这破鞋子他也好意思拿来,这句话陆文华在心里没有说出来,只是打算等胖子不注意就把鞋子拿走。 一边说一边走到胖子身后,双手按在他的太阳穴上,帮他按摩。 胖子也确实是累了,闭着眼睛享受了一会,才睁开眼睛道:“祝老爷子性格正直,为人豪爽,你要注意措辞。” 陆文华心里嘀咕,不是你之前说的吗?这话你说过,我才重复的,转头就让人家注意措辞,老公变的越来越看不懂了。 等之后她把那双老布鞋丢了,又被胖子找了一圈的麻烦,好歹从杂物间里把老布鞋找出来才息了一段事,可是胖子看着那被压坏的不能穿的老布鞋,心底越发觉得愧对祝家,人家用真心对他,他却不能回以真心,这些都是后话…… 现在就是祝军被送回家,被家里从上到下削了一顿。 老爷子很沉痛的认识到祝军这孩子真的是在部队里被教傻了,矫枉过正。 当初老大的儿子被教的太胆小了,有点娘,当然作为爷爷,老爷子不会这么说,但是对老大媳妇是有点不满,不过老大都搬出去住,他一个老头不好干涉孩子教育,于是忍不住把主意打到没有搬出去的老二一家身上。 好了,现在小孩倒是不娘,但是傻了。 要是遇到那种情况,祝行肯定是不会下水救人,因为等他的性格犹豫好要下去的时候,那两人估计要么就挂了,要么就自己游回来了。所以祝行的性格要有多大发展老爷子不看好,但是保命是足够。 现在想想没命还谈什么发展,一阵后怕。 老爷子对之后送祝军去军队的想法产生了动摇,这孩子还是缺人情历练。 当然后怕之后,又是一阵感激,大家都看过那视频,当时要是没有秦心,祝军现在会怎么样,真不好说,秦心说是祝军的救命恩人一点都不为过,尤其是之后让人去探查那湖,看到湖底丛生的密密麻麻的水草,又是一阵后怕,好在秦心和祝军命大。 祝家对秦心很感激,这是救命之恩。 秦心会水,开始却没有下水,不是她薄凉,她很聪明,知道自己的斤两,量力而为,可是后来看到祝军在水下,还有别人说水底有水草,很危险的情况下,她还跳下去,这比祝军那盲目的见义勇为需要更打勇气,秦心是个聪明的女孩,可是她还是跳了下去,当时必然是把自己生死度外了。 虽然有不少人拍到现场场景,却没有多少人拍到秦心正脸,每个人拍的几乎都是侧面,秦心对镜头敏感,她不想出镜的时候,会很收敛。 别人好奇那个再次跳下水的女孩是谁,祝家人却是明白的,这份恩情很重,该如何报答? 给钱,小姑娘也不像是缺钱的,帮忙保送好大学,小姑娘成绩很好,根本不需要保送,照顾她家里,看着母亲做小生意,挺好,就算照顾一下也报不了这样的大恩,小姑娘哥哥的成绩妥妥的京都大学,也不需要特别照顾。 可是什么都不做,也不是祝家人的风格。 祝家在京都风评很好,除了因为政治立场需要对立,其他基本是没有什么仇人的,不是说祝家八面玲珑,人事面面俱到,按祝老爷子那胡搅蛮缠的性格,是根本不可能的,而是祝家有事说事,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恩怨分明,跟祝家相处不担忧背后捅刀子,敞亮。 祝军被送回祝家,秦心却被送进了医院,回来这么久,第一次生病,身体好的人都这样,平时不生病,一旦生病就会很严重,非得进医院躺一躺。 秦心在医院躺着的时候,祝军家在商量如何报答这小姑娘,说来说去都没有个定案,最终纳鞋底的老太太,把鞋底对着桌子一拍,大声道:“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啰嗦个什么,没有那小姑娘,祝军现在都不知道在哪个太平间躺着,就这么定了。” 祝英虎脸色有点歪,不过想到那彪悍的小姑娘,默默的没有反对。 康雪恨不得自己儿子十六岁就结婚,对象是女的就行,对秦心救了自己儿子是真心感激的,没有反对。 倒是祝英保夫妇觉得不太好,那女孩的身份差太多了,自己这样的人家找这样的人联姻有点可笑吧,谈恋爱就算了,老爷子和老太太年纪大了,结婚也这么儿戏,夫妻两对视一眼,却不开口插话,只是想着自己的孩子将来一定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千万不能让老太太乱点鸳鸯谱。 老爷子却有深的想法,对方之所以会去布局伤害祝军,就是因为考虑到那个可能,提前排除障碍,这种布局防不胜防,从来只有千日做贼,哪里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不如从根本上解决,让祝军跟那小姑娘订婚,就是表明了态度,京都里的那些老油子都是人精,自然会明白的。 没错,大多数人想法都是跟祝英保一样,门当户对,祝老爷子要是有想法,必然要给孙子寻一户门当户对有助力的岳家,听说老罗家的孙女特别稀罕祝军,这只要祝军点头,老罗家基本是跑不掉的。 可是如今以报恩的名义,寻了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大家自然会松一口气。 老爷子弯弯绕绕的想法下,也不反对。 至于祝英熊,刚刚开口说:我觉得……,老太太就开口道:“就这么定了!” 祝英熊还想开口,直接被大家无视了,躲在角落了画圈圈去了。 只有祝军有点羞涩的开口道:“这个这个,要问问秦心的意见,她同意才行。” 康雪看到那大块头又严肃的儿子作出这般娇羞的模样,扭头不忍直视,儿子是个妻管严,肿么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六章 :霸气求婚 秦心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正躺在病床上,听着干爸林天水化身唐僧一般的唠叨。 “祝军那小子犯二,你也犯二?水那么冷,你就跳下去,男孩跟女孩身体不一样,你看他现在都活泼乱跳回家了,你还躺医院里,你们女孩子不是爱看一些宫斗宅斗小说,里面把女孩推进水里轻则不孕不育,重则就被穿越重生了,你居然自己跳水里去,万一有个什么事,你让你麻麻怎么办,你哥哥怎么办,我怎么办……” 林天水一边唠叨一边用一把十分精致的有hellokitty图案的水果刀认真的给秦心削苹果,而且是从第一刀下去那皮一直连着不断,功夫十分了得。 让秦心好奇的不是林天水削苹果这么厉害,而是林天水居然看那些书,简直是天雷滚滚,难怪公司的事情都是林嘉她爸爸在忙,基本都是林天意出面。 想到真相其实是,跟竞争对手谈判的时候,对方拿了一堆资料,让林天水看,林天水看着看着,忽然就不小心露出了资料下面的书,竞争对手虚心好奇的想看看事业成功的林总,高瞻远瞩的林总看的到底是什么秘笈,不动声色悄悄的把资料推开一点,露出了书封的标题:庶女生活录?纳尼?一定是假象,下面还有:穿越我是贵妃?不对,肯定是阴谋,下面还有:重生小寡妇?这是考验吗?一定是奇怪的考验,最最下面还有一本,那一本肯定才是真正的内容,竞争对手面红耳赤撅着屁股,顾不上隐藏了,终于把最下面一本书抽了出来一部分:已经看到了“脚踏实地”几个字,松了一口气,果然这样才是林天水的风格,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然后他完整的抽出来,脸就扭曲了:重生脚踏实地,风靡一时的少女言情…… 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竞争对手一脸血的走了。 林天水努力的吸收各种知识。想要学着当一个好父亲,远离代沟,就必须努力的了解这个年纪的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喜好,争当全能爸比。 在这方面,柳爱平都比不上林天水,柳爱平虽然是秦心的亲妈,对孩子照顾的却是很粗心的,况且她还有一个儿子,如今店里又忙碌,她还多了一只蠢狗要照顾,虽然也是担心女儿,但是一个人的心就那么大,分的多了,落的就少了,没有对比还好,一旦有个对比,就显得不足了。 秦心住院,大半看护的还是林天水。 好在身为哥哥秦华,也是个妹控,基本一放学就过来。 这天秦华放学,被同班同学杨晖给拦了。 杨晖的老爹是副市长,这次班上保送到京都科技大学的名额落到了杨晖头上,等于他不用参加高考,就已经是大学生了。 杨晖的成绩不错,但是还是不如秦华的,其实他觉得自己得到这样的保送名额是有点虚的,要说资格,秦华明显更有资格,秦华不像自己,只是读书,秦华体育也很好,各方面都不错,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唯一不如自己的就是拼爹。 19岁的杨晖还很稚嫩,没有他父亲杨文明那样各种八面玲珑的老道,他甚至过不去自己心里这一关,却又不知道怎么办,已经是落锤敲定的事情,再找秦华说就有些矫情了,他也安慰自己,以秦华的实力不一定需要这个,可是还是难免觉得尴尬,最终杨晖决定自己跟秦华谈一谈。 秦华确实没有把这次保送名额放在心里,一开始听到自己的名字被申报上去是有些激动的,不过对于结果没有得到这名额,只是有些遗憾,却又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自己家没有什么背景,保送名额很不容易,争夺的人很多,自己哪怕成绩再好,也不一定能拿到名额。 要是之前秦华可能会有些偏激,但是自从妹妹被退婚,秦华经历了许多,看着妹妹在改变,秦华也不知不觉的改变,心里豁达许多,换个角度想,他根本不需要那个保送名额,他想去的是最好的京都大学,京都科技大虽然也不错,但是对秦华来说只是一个增加一份保险的备选,还不如给那些成绩差一点,刚好需要的人。 所以看到杨晖来,秦华态度很自然,没有一点怨恨的感觉,倒是让杨晖原本有些不自在的心放松了许多,在杨晖印象中,秦华其实是有点阴霾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得罪的并不好,这也是杨晖想来找秦华谈谈的原因。 人生其实很多事,就是在很细微的改变开始改变。 上辈子,秦华也是保送名额被杨晖拿走了,那时候他的成绩还是很好,但是由于他每天要打工,时间不多,其实是有些吃力的,心底还是会介意,而且那时候的秦华没有现在豁达,不敢说真的能考上京都大学。 更别说结果他还错过了高考,别说与京都科技大无缘,连普通的三流大学都没有上成,再到后来得知杨晖是莫兴宁妻子马复香的堂哥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微妙了,就算一开始没有仇,也结成了仇。 反正那时候杨晖也自以为好心的想找秦华谈一谈,可是被秦华冷脸拒绝了,这时候的杨晖是很真诚的,没有什么恶意,结果却被冷脸了,十分委屈,在心里也埋了一根刺。 “你去哪,我送你一程可以不?”杨晖问秦华,没有一脸讨好,让副市长的儿子作出讨好的模样也做不来,还是一脸淡然,但是他一边说一边顶了顶眼镜,其实能这样邀请人,已经是杨晖最大的善意了,他平日其实不太跟同学交流。 那时候的杨晖的邀请妥妥的被秦华当作炫耀,没有怒言相向已经是风度了。 “我要去九二医院,有点远。”而现在秦华准备去看妹妹的,能早点去最好,他也没有拒绝,不过说了地点,如果不顺路就不想麻烦别人。 “没事,那我正好顺路。”杨晖打开车门让秦华上车,他有了保送名额之后,他爸就给他配了车,管的也没有那么严了。 一路上,杨晖也不知道和秦华说什么,他其实是个书呆子,要不然也不会过不了自己心理一关,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把平时遇到不会的问题拿来跟秦华讨论。 秦华不愧是学霸,只要杨晖问的他都懂,解答的比老师还清楚,其实有一些杨晖是知道的,只是没话找话说,可是听到秦华的解答,杨晖又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这题还能这么做,不过心里更加愧疚了,觉得自己的保送名额拿的名不正言不顺。 “你去医院看谁吗?”杨晖换了个话题。 “我妹妹,前几天她去森林公园玩,受凉了,所以住院了。”这时候的秦华对杨晖感觉还挺好,说起人情世故,秦华就是穷人孩子早当家,可以甩杨晖八条街,自然明白杨晖找自己是什么意思,没有说破。上辈子秦华太偏激,哪怕人情世故都懂,却不愿意用,周围都是悲剧,也让他整日阴霾,看不到远处,自然也没有现在豁达。 “森林公园?”杨晖的声音有点激动,他是看过那视频的,他还认识祝军,对祝军一个电话能招来三架飞机,很是崇拜,难怪老爹让自己好好待人家,不接触政治的杨晖还不知道自家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让他这么激动的不仅仅是灰机,而是在祝军明显遇难的时候跳下去的女孩,上一次秦心从高台上往下一跳,就已经让杨晖印象深刻,念念不忘,可是这一次秦心纵身往水里跳的时候,在杨晖眼里则从一个特别的女孩升级为女神了,要是有一个女生能这样奋不顾身的下水救自己,就是死了也甘愿。 现在想起来,那个女孩的名字自己堂妹说过叫秦心,而眼前这位,也姓秦。 “你妹妹是叫秦心吗?她是跳水救人的那个女孩吗?”杨晖以为自己不可能再有机会见到秦心,却想不到机会就在跟前。 秦华也看过那个视频,以为杨晖激动是因为好奇,也没有隐瞒,秦华不是上辈子的愣头青,别人不知道杨晖的背景,现在的他却是知道的,副市长的儿子,没有必要得罪。 杨晖激动的送秦华到医院,并且也下车买了一篮水果,表示既然来了,也要去看看同学的妹妹,一下子跟秦华像是好朋友一样。 秦华对杨晖印象不错,没有拒绝。 两人一块到了病房,这时候林天水正好公司有事,一直接电话,被秦心赶走了,林天水知道秦华一会会过来也没有矫情。 被林天水念念碎很久的秦心躺在床上终于安静下来,睡了过去。 杨晖跟着秦华进门就看到一大束红色康乃馨下面躺着一个女孩,女孩闭着双眼,睫毛很长,嘴唇有些微微张开,显然是睡的很熟,呼吸均匀。 秦华示意小声一些,杨晖只觉得看到这一幕,忽然就手忙脚乱的把东西放一边,顶了顶眼镜,放下手,又顶了顶眼镜,忍不住去看床上的女孩,在那样一大束火红的康乃馨映衬下,她却一点都不失色,皮肤白皙,睫毛长长的,像刷子一般,嘴唇唇色并不红,相反有点苍白,可是那微微张开,沉睡的模样,却让杨晖心跳的厉害,上一次是远远的看到,人多,杨晖没有仔细看,在视频里,也拍的不太清楚,现在在一个房间里,距离很近,也没有别人,她就那样静静的躺在那,美丽无比,岁月静好。 秦心不是个睡的沉的人,她不自觉的很警惕,听到动静,就醒来了,看到是哥哥,就慵懒的躺着,没有起来,声音比平日更沙哑的开口道:“哥,你来了。” 听在杨晖的耳朵里,像是羽毛抚过身体一般,沙沙麻麻的。 “嗯,吵醒你了,这是我同学杨晖,他送我过来,顺路上来看看你,你再睡会,我送他下去。”秦华指了指杨晖。 秦心这才抬头看到杨晖,杨晖刚刚比较紧张,站在一边一动不动,就一直顶自己的眼镜。 秦华很少把朋友同学带回家,看到杨晖秦心还有些眼熟,不知道哪里见过,不过第一次见哥哥的同学,秦心还是很有礼貌的,脸上露出了甜美的笑容:“谢谢杨晖哥哥。” 杨晖稀里糊涂的被秦华送到了楼下,脑海里全都是那句沙沙的“杨晖哥哥”,他平日是个书呆子,天天读书,这忽然就被保送了一下子没有高考压力,正应该找一件事来转移注意力。 高中就有很多学生拼着在高考那段时间谈恋爱,其实不是疯狂,而是实在是需要找点事情来转移注意力,需要一些慰籍,而不是整日说高考高考。 杨晖走了,秦华回到病房,见妹妹在看书,他坐在一边帮忙削苹果……秦心看到哥哥一手熟练的模样不忍心拒绝……你妹为毛大家来都喜欢削苹果,一定是偶像剧看多了,她今天已经吃了四个苹果了…… 柳爱平在小区里遛狗,其实不是她粗心,或者不关心孩子,柳爱平这个人心思比较沉,跟她的小时候的家庭背景有关,她奶奶疯了,她父亲失踪,她小时候过的并不好,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嫁给秦天那段时间,直到秦天死去,柳爱平原本那慢慢敞开的心迅速缩回去,并且经常各种疑神疑鬼的。 一会想这个一会想那个,觉得自己也是有精神病的,现在去医院检查了,证明没有得什么家族遗传病史,只是自身的问题,脑子里长了个东西,说是也算是常见的,很多人脑子里都有,只要情绪稳定,一辈子平平安安,不开刀也没有事的。大夫是这么说的,可是柳爱平的性格明显是不会相信大夫的,自从丈夫死去,她就疑神疑鬼,谁都不愿意相信,这也是秦心有事宁愿跟哥哥说,而不是跟老妈谈的缘故。 柳爱平又开始担心,总觉得自己会突然就去了,想到自己走了的话,两个孩子一定会很伤心,不如现在就硬着心肠培养他们自己独立的能力,所以她即使很担心,也只是去了一两回医院,都是等儿子回来问问情况如何了,她就是一个这样十份别扭的人,好在秦华也只是以为妈妈店铺忙,没有觉得奇怪。 秦心只要看妈妈好好的就很好了,也没有奢望妈妈怎么样。 从头到尾就柳爱平自己闹别扭,担心又不愿意去看女儿,牵着一条狗,漫无目的的在院子里绕,跟这条藏獒倒是培养了深厚的感情,现在这狗不叫藏獒,叫小三……柳爱平给取的,自己有两个子女了,再来一个,就成了小三了。 柳爱平叫着藏獒小三,毫无压力,她老公死了,虽然很悲伤,但是有一点,绝对是妥妥的忠诚一万年,绝对不会再给她找小三。 柳爱平在和藏獒培养感情的时候,秦心也在和哥哥培养感情,艰难的吃着第五个苹果,虽然她食量大也耐不住一直吃苹果,不过看着哥哥期盼的眼神,还是把苹果接过来,秀气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 “哥,考试的时候千万不要紧张,不管谁找你你都别理。”秦心知道哥哥成绩不错,其他不担心就怕哥哥像上辈子一样因为余露跑去找哥哥说自己失踪了,害的哥哥把高考都耽误了。 “放心吧,我现在状态好的很,一定会考好的,倒是你,注意自己的身体,那个叫祝军的小伙子,太冒失了。”秦华对祝军印象不好,况且妹控对要抢走妹妹的人都有天生敌意,看了那视频,别人觉得唯美,秦华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那是在救人而已,救人而已,我妹妹那么纯洁,怎么可能主动去吻别人。 在对祝军的态度上,秦华和林天水是出奇的一致对外,必须抵御。 秦心不知道哥哥的心思,绞尽脑汁的想上辈子这一年的高考题,那时候秦心已经退学了,虽然死鸭子嘴硬跟哥哥关系不好,实际上还是惦记着哥哥,那段时间刚好有传她的绯闻,余露让她避一避,于是秦心她跑酒店去躲起来了,实际上就在酒店看高考题,想着哥哥会考哪里去,结果等她出现才知道哥哥压根就没有好好参加考试…… 现在能想起来的不多,作文题目之类的大题勉强有一些,秦心不着痕迹的跟哥哥说,虽然有点自私,也觉得哥哥成绩不错,未必需要作弊,秦心还是忍不住说了,只希望哥哥能好一点,再好一点。 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有变,秦心也只能挑着记得的说一点点,也不是太绝对,秦华还以为是妹妹自己不懂的问题,很认真的跟妹妹说遇到这些题该如何做,遇到秦华自己也不太懂的,他回去就去翻书,巩固一遍,回来再跟秦心说。 秦心借着住院又休养了一段时间,医院里各种检查,不差钱的帮她拾缺补漏,秦心觉得身体棒棒哒,现在健康的像头小牛一样,马上可以出院,不过医院就是不让。 因为之前那件事还有一些后续,祝老爷子也不放心祝军就那样回来,虽然没有抓出幕后,但是是谁也心里有数,表面上的基本处理了,尘埃落定,才放祝军回来,当然祝军每天都有跟秦心电话短信,想到自己没事,秦心反倒在医院,祝军就恨不得马上到秦心身边,只是被家人以你过去她更危险的理由压住了。 已经一周了,又到了周六,秦华没有上课直接过来了,最近杨晖也经常找各种借口顺便送秦华过来,秦华觉得杨晖人不坏,没有拒绝,况且杨晖一路跟他一直讨论的都是各种考题,让秦华觉得杨晖还是有些真才实学的,虽然被保送了,他也没有松懈,想到妹妹最近一直缠着自己问各种题目,把杨晖叫来一起解答,不同人不同思路,反而效果更好。 于是此刻秦心就苦逼的靠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问问题,她不是真想请教问题,她只是想隐晦的提醒哥哥一下而已,奈何秦华平日智商情商都高,但是到妹妹这里基本就没有了,还热心的推荐了杨晖,秦心只能搜肠刮肚的找出一些问题来问,杨晖难得能在秦心面前表现,引经据典,列公式,找原理,回答的非常认真,秦心其实已经有点走神了,她想出院了,之前天天被老师追着学习觉得辛苦,这休息了一个星期,反而怀念那样每天拼命学习的日子,每天似乎都能感觉到自己一点一点的在进步,觉得很充实饱满。 走神的秦心看着注意力已经从面前的笔记本上离开,移到了窗户外面,因为是五月,外边还是乍暖还寒的,又是在医院里,窗户是紧关着的,房间里面开着温度适宜的空调。 先是看到了窗外好像有灰机……这是军区的医院,有灰机也不算是奇怪,秦心就是被灰机送来这里的,不过过了一会却见到两架飞机中间似乎牵着什么,飞机一左一右的飞开了,中间居然是一条横幅,横幅是对着秦心窗户的,上面写着大大九个字: 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 秦心有点囧,谁这么无聊,要断绝关系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啊。 杨晖终于注意到秦心注意力不集中,他顺着秦心的目光看到窗外,也看到了那横幅,也觉得很无聊。 “刚刚那道题你听懂了吗?需要我再重复一遍吗?”杨晖不再看窗外,顶了顶眼镜,好脾气的问秦心。 就见秦心表情由囧变成了震惊,他又忍不住扭头往窗外看,两架飞机中间的横幅下面又多了一道横幅。 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 秦心嫁给我吧,祝军。 这一刻杨晖只觉得一口气憋在心里吐都吐不出来,我那个擦,你个丧心病狂的家伙,求个婚居然出动直升飞机,谁容许你这么胡闹的,你妈妈造吗?你爸爸造吗?你奶奶造吗?你爷爷造吗? 大会堂正在开会,会很长,听的人昏昏欲睡,胖子勉强的喝了一口参茶提神,这时候祝老爷子悄悄的坐到了胖子身边,上来就凑着胖子的耳边,自我检讨了一番,胖子听的眼睛发亮,笑着骂了一句:胡闹!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早起了,感觉自己萌萌哒……终于加更了,快表扬我吧……   ☆、第九十七章 :我不是暖男 其实对于别人的说法,胖子嘴上不在意,心里还是有点芥蒂的,哪怕胖子跟祝家关系再好,这种事难免,古代亲生父子都会因为这种事反目成仇,胖子还在位,就有人说祝家别有用心,想培养人做他的位置,虽然胖子迟早都要退的,可是这种说法肯定是不让人愉快的。 华夏的领导制度虽然不是世袭制,却是终身制,胖子从上台那天基本是顶着这个位置到他退掉,这期间,胖子也会物色各种人才来接班,这是正常的延续,但是如果胖子没有开口,你就有小心思,还被人点出来了,那胖子能好看吗?简直就是咒胖子早死早退。 这会子祝老爷子跑过来说:哎呀不好意思,我那不成器的孙子被一个小姑娘救了想要以身相许,借了两架直升飞机求婚神马的,你不介意吧,要是有人来告状,我先打过小报告了,你不生气这事就算是你默许的了,你看看你,你都笑了,那这事就这么定了。。 胖子是笑了,一来觉得好玩,现在年轻人真是幸福。二来觉得祝家人真有意思,干坏事干的这么理直气壮。三来觉得祝家人有情义,以身相许啊。四来,其实也是最深处,胖子最介意的,祝家这个举动证明了他们很无辜,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要是想培养祝军,一定会给他在京都找一个,老罗家的孙女喜欢祝军,这个连胖子都知道,这两个要强强联合,胖子也是要给面子的,现在祝军对一个普通人家小姑娘求婚,这就是最好的证明,祝军差点溺水这事,胖子前后也看了,自然知道秦心的身份,很满意的点头了。 总而言之就是他可以看重别人,让别人好好努力,但是不能是别人自己想爬上来,这件事让祝军在胖子这里挂号了,胖子挺喜欢这个小伙子的,有情有义,虽然直接跳下水救人略蠢了点,但是胖子喜欢这个蠢法,有安全感。 祝军不知道自己在胖子那里挂了号,他此刻很紧张的走到了秦心跟前,因为太紧张,以至于走路甚至有些同手同脚。 杨晖在一边,顶了顶眼镜,很想骂他傻*逼,走路都不会走,还不如自己,自己虽然紧张,但是至少不会同手同脚,最多顶一顶眼镜,但是想到祝军能用直升灰机求婚,我那个擦,他默默的又顶了顶眼镜,什么都没有说,如果他是普通人家小孩,说不定还硬扛着想争一争,可是他也是一个官*二代,十分清楚明白自己和祝军的差距,在身份背景上,自己是完败,而且更让杨晖苦恼的是,自己喜欢秦心这件事,甚至不能对家里说,按他对家人的了解,父母肯定不同意,不仅不同意,说不定还要对秦心做一些什么不好的事情。 可是凭什么,祝军也是一样的身份啊,他居然这么张扬,这么张扬一定是全家都知道的,难道他一点都不怕吗?又因为这一点,杨晖对祝军的举动,又是痛恨,又是羡慕。 这会子看到同手同脚的祝军,杨晖只能期盼的看着秦心,希望她理智一点,走路都同手同脚的家伙,你敢要吗?他是蠢到什么地步,才会这样,必须拒绝啊,你才刚刚18岁,你的未来还很长,不要这么轻易下决定,杨晖心里有一万个相让秦心拒绝的理由,然而只因为一条,他也没有办法开口,因为他心底都不确定,如果秦心拒绝了祝军,自己有勇气扛着家里的压力追求秦心吗?有吗? 这是秦心住院后,第一次见祝军。 其实这几天,秦心是有点埋怨这二货的。 结果他直接都没有出现,基于女生那奇怪的心理,这种埋怨就更严重了,虽然知道祝军家里肯定有什么事情,可是还是不能原谅,我都住院了,你居然回家了,哪怕秦心不是真18岁,可是这种别扭的心理还是会有,女人的胡搅蛮缠是从出生都死都必备的属性,不胡搅蛮缠的女生,不萌不可爱。 结果就在秦心住院住的快烦死了,祝军这货终于来了,还是以这种戏剧的方法。祝军这货总是平时严肃的要死,浪漫的话一句话不会说,只会默默陪你跑步,默默陪你吃饭,然后有别的女生来搭讪的时候,他很严肃很果断的拒绝……好吧,对于这一点秦心是很满意的,秦心上辈子追莫兴宁最让秦心痛苦的地方就是莫兴宁是个暖男,他从来不拒绝别的女生对他的好,在外面风度翩翩,受到广大少女到妇女的喜爱,每每看到莫兴宁对别的女生露出那样的笑容,秦心就觉得很难过非常非常难过,这种难过可能每一个追过男神的女孩都体会过,说不出道不明的痛苦,因为你就是因为他的笑容喜欢上他,怎么可以斥责他的笑容太美? 秦心那时候一直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可是跟祝军相处下来才发现,原来不是那样的,她和莫兴宁的问题是没有其他,只是莫兴宁不喜欢她,不爱她,所以莫兴宁会对任何一个女生都会露出同样的笑容。 而跟祝军在一块,平日这个不会说烂漫话语的男孩,却是在用行动表达着他的烂漫,他只会对你好,只会对你傻笑,任何一个到他身边的女孩,不管优秀与否,他都不会多看一眼。 他的目光很坦荡,从来不隐瞒。 他笑容很温暖,只为你绽放。 你不用担心自己不够优秀,有一天自己会被别人取代,他会用他的行动告诉你,没有别人,在他眼里,全世界只有你。 一如此刻,看到紧张的同手同脚的他,秦心亦能感受到,用飞机求婚神马的,大约只是这个男孩不善言辞的表现,一个看到别人溺水会勇敢的奋不顾身跳下去救人的男孩,在他喜欢的女孩面前,却是路都走不好,同手同脚…… 这一刻秦心觉得自己完蛋了,沦陷了。 不是因为曾经看到一屋子的玫瑰,也不是因为窗外用直升飞机挂着的张扬的求婚,而是看到面前这个走路居然同手同脚的他,女人的感动都是毫无理由的,当然生气很多时候也是毫无理由的。 看到这样的祝军,秦心就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觉得他可爱到爆。 祝军没有注意到自己同手同脚,走到病房跟前,看到秦心就想起来秦心在水里吻自己,两人贴身拥抱,水把衣服泡湿,跟没有穿一样,那时候太紧张没有感觉,回家去各种麻烦批评教育也来不及想,可是再看到秦心,那种感觉就一点点回来了,让祝军不由自主的同手同脚起来,要是面前有个东西一绊说不定就倒了。 不得不说杨晖还算是厚道人。 而站在一边的秦华,看到祝军这个对着妹妹全身散发荷尔蒙的男人,真恨不得上去抽他一顿,可是看到妹妹脸上的笑容,跟刚刚的笑容明显不一样,没有对比还好,一对比,就觉得刚刚有点敷衍,现在才是发自内心的欢喜,也不知道多久没有看到妹妹这样笑了,以前她天天念叨莫兴宁的时候,整个人表情就是这样的,那时候觉得十分碍眼,可是现在再看到妹妹这样,秦华居然有一种松一口气的感觉,他喜欢改变了的妹妹,越来越优秀了,可是有时候总觉得有些不对,再看到这样模样的妹妹,秦华才发现,他其实更怀念无忧无虑脑残一点的秦心,那样的妹妹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模样,成长总是有代价的。 祝军很别扭的走到了秦心跟前,他以为是自己有些害羞的缘故,所以才会觉得别扭,实际上更多的是因为同手同脚走路的身体反应,也不知道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应该是有的,必须把这一段调出来留个纪念…… 同手同脚的走到了秦心跟前,祝军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了秦心,一个被他抓的有点湿的盒子,祝军双眼热烈的看着秦心,希望她打开,这是祝军用他的零花钱买的,虽然祝家跟其他同阶层的人比起来,是相当简朴的,但是作为一个没有乱七八糟爱好,没有交过女朋友,比乖宝宝还乖宝宝的祝军多年存下来的零花钱是非常非常可观的。 祝军自己基本不怎么花钱,这是他第一次自己花钱去买礼物,本来康雪是觉得应该买钻戒的,不过祝军觉得秦心应该不会喜欢,秦心身手很利落,祝军很羞愧的感觉到在这一点自己可能不如她,身手利落的秦心应该不会喜欢手上有那样明晃晃的东西,太耀眼。 所以祝军专门订做了一对对戒,又走了一回后门,祝老爷子是军队上退下来的,为孙子跑了一趟军工厂,专门订做了一对高科技的对戒。 总而言之祝家是怎么高调怎么来。 说是高科技,对外说的是材料,什么太空稀有矿石之类的,祝军的零花钱虽然买不了一大坨,但是做成两个小戒指还是够的。 妥妥的比钻石贵,钻石贵并不是因为稀少,而是因为控制,有些国家挖出了钻石矿山,说明这东西并不少,只是因为国际规定加垄断,不能一窝蜂的涌进市场才显得昂贵。 对于祝老爷子上窜下跳各种张扬的给孙子准备订婚的东西,京都相关人士都保持看热闹的态度,没有人出来阻止,会阻止的人都是脑残,顺顺利利才好,在他们看来,这就等于少了一个巨大的竞争对手,否则以胖子和祝家的关系,真不好说。 而祝军的一群小伙伴们则是羡慕妒忌恨,尤其是陆湖,简直就是要疯,你妹,为毛我早恋,被全家□□不说,简直被整个大院都嘲笑,见面就来一句:“你想通了吗?” 想通你妹,我有啥想不通,不就是早恋,你看看祝军,不仅早恋,还把小姑娘带回家,不仅带回家,如今居然堂而皇之的说要娶人家,你妹,人比人真是气死人,陆湖等着祝军挨那当头一棒,结果祝家人非当不反对,还跟着一起胡闹,都没有人管了吗?早恋不好啊,早婚就更不好,你们不好好考虑一下吗? 这样荒唐的事情,居然没有人阻止?陆湖好心痛,好心痛。 神马公机私用,上回去打小报告的人被发配去守湖了,这回没有人原意去打小报告了,选择了风言风语的流传,用飞机去求爱啊,你妹,祝家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他们想干什么? 终于有人忍不住,报告又打到了胖子那里,胖子轻飘飘的道,人家是按流程打了报告,然后付钱给了租金的,你怎么这么狭隘,现在年轻人浪漫一点又何妨,等我们这么老了,想浪漫都浪漫不起来了。 胖子如是说,据说后来京都也有一个少爷,这样做了,胖子大怒,直接把那少爷的爸比革职查办了,你妹,真以为我是浪漫啊,随便糊弄你几句都不懂,这里面祝家天时地利都有,自己也准备补偿一下祝家,只要不管权力之类的小事都无伤大雅,你以为你姓祝啊,当然这是后话了…… 这个小报告没有成功,至于动用军工厂做礼物的事情,就真的没有人原意上去触霉头了,大家算是看清楚了,这一次胖子的态度是力挺祝家,只要祝家不太过分,干啥都行。 虽然没人去触霉头,但是这些事哪一件说起来都太张扬了,政治的博弈小孩们还不太懂,但是那种浪漫的感觉大家都能明白,祝军这家伙平时看起来闷葫芦一样,要不要这么浪漫啊,简直是丧心病狂,男孩们觉得祝军是不给他们活路,以后让他们怎么给心爱的女孩求婚神马的,简直是不可超越,太狠了,等他回来必须揍他。 女孩们则是打心眼底的羡慕秦心,不过就算是之前对祝军念念不忘的罗敷也没有说秦心什么坏话,因为那个网上流传甚广的视频她也看了,在当时那时候她敢不敢跳下水去救祝军,罗敷问自己这个问题,却是没有答案,可是心底大约也是有答案的,只是不愿意承认,她不敢,她会哭,会害怕,可是她没有那种勇气,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祝军跳下水救人有点冲动了那时候也没有说水底有水草,可是等到祝军看着都不行了,明知道下面有水草,秦心还跳下去,那就不是冲动了,那种原意为你去死的决心,罗敷觉得自己还没有。 如果是别人,罗敷还生得出妒忌一类的情绪,可是是秦心,罗敷很郁闷,也只能跟着大家祝福,不得不说上次大伙一块打架还是打出了一段友谊的基础,这一伙人对秦心都不排斥。 虽然不排斥,但是他们原本也不看好秦心跟祝军的,只是没有说出口而已,毕竟是这样的家庭环境,没有想到居然阴差阳错,祝家人就这样轻易的支持祝军和秦心在一块。 在他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这种奇迹,他们心知肚明,不会有第二次,如果有一个女孩在自己遇难的时候原意不顾身死的去救自己,他们也原意认可这种奇迹。 陆湖感触尤其深,他的早恋女友因为什么梦想之类的就把他给甩了,父母还很残忍的跟他说,所谓梦想是他们安排的人,简直是摔碎了陆湖这颗小男人的心。 面对秦心,诸多准备的祝军却是很口拙,没有说这一对像黑铁一样的戒指是请军工厂秘密研究所设计出来的,没有说这一对戒指比钻戒更贵,只是严肃的道:“一人一个。” 说着就把大的那个戒指戴到了自己的无名指上,然后跟一只巨大哈士奇一样眼巴巴的看着秦心。   ☆、第九十八章 :家长见面 林天水一大早定了闹钟,五点就起了,这么早醒来还有点困,不太习惯,起床冲了个澡清醒了,就开始办公,一份又一份的文件,从他的手中经过。 他喜欢早晨工作,这时候脑子清醒,不会做错事,对他来说,做错事比不作为还要糟糕,所以一般下午晚上的时间他都用来玩乐,能不工作尽量不工作。 正常情况下他早上七点起床,洗簌吃饭看报一个小时,八点开始办公,基本上到十二点一天的工作就完成了,有点时候工作多一些,会拖到两点。这中间除了喝点水,站起来走走,基本上他是不吃东西的,饥饿感也是保持清醒的一种方式。 其他休闲娱乐的时间都会放到工作之后,所以他看起来休闲娱乐的时间比别人多多了,在外人眼里林天水显得很无所事事,整天都在玩乐的场所能见到他,实际上他只是在别人早上睡懒觉的时间把一天的工作都做完了而已。 不过这几天要跑医院,就把林天水的作息时间打乱了,他不习惯下午晚上处理重大的事情,所以只能早起,提前两个小时起床,也就等于提前两小时下班,有时候工作不多,不要等到十点,九点差不多就能结束了,一结束,他屁颠颠的开车去医院。 林天水到了医院,老远就觉得平日很安静的军区医院不对劲,貌似跟菜市场一样喧哗,还有灰机,当然军区医院有灰机正常,这里送人过来,经常就是用灰机的,许是来了什么大人物,林天水现在专心从商,对政治上的并不太感兴趣,让他从商他是个天才,让他搞政治,他还不如他死去的老爸。 然后到了医院,林天水就看到了那闪瞎眼的横幅,你妹,幼稚,居然用这样幼稚的方法来骗小女生,无耻,太无耻了,林天水车都顾不上停好,就跟牛翔一样一路飞奔。 秦心在祝军那萌蠢的表情下,也不由自主的萌蠢的伸出了手指,萌蠢绝对是一种传染病,这一对萌蠢发光体就那样对视着,祝军那蠢货看到秦心伸出手,很激动,脸都红了,过了一个寒假在家捂了很久,基本没有晒太阳的他很快白回来,白回来就有一个后遗症,脸红的很明显,可是这货就知道脸红,居然一点动作都没有,看的秦华都着急,你个蠢货,你不知道帮她把戒指带上啊,脸红个屁。 而杨晖则是在一边,剧烈的觉得失落,秦心至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他貌似就是个路人甲。 林天水气喘吁吁的跑进来,大声喊道:“我不同意!” 就在这一句话的触发下,祝军忽然迅速的恢复了状态,迅速的把戒指给秦心戴上,无名指有点细,结果戴到了食指上,食指很合适。 林天水气喘吁吁,看到祝军却一脸严肃的在那里戴戒指,一只手指不对套另外一只,完全无视他,气的林天水都在抖,指着祝军:“你你你……” 祝军对秦心会害羞会羞涩,但是对别人是正常的,看到林天水,很礼貌的开口道:“干爸!” 林天水你你你半天,没有你出什么来,忽然被祝军一句“干爸”,叫的魂飞魄散,你妹……T_T。 都说父亲是女儿上辈子的情人,有什么比情敌喊你做爹更伤感的事情?更残忍的事情?不带这么玩的。 他刚刚适应了爸比这个位置,很努力的去做好这个角色,开始学着怎么跟小女孩相处,怎么样才是一个好爸爸,然后晴天霹雳,居然有个野小子要把这女孩抢走。 难怪所有有女儿的父亲都要经历一次人生炼狱,所有女婿都是情敌,王八蛋。 “干爸”两个字从秦心嘴里喊出来,是萌萌哒,叫的林天水心都软软的冒泡泡,从祝军嘴里喊出来,就是十分严肃生硬,时时刻刻提醒林天水,这货要抢他女儿。 “表这样叫我,秦心妈妈不会同意的。”林天水太激动,“不要”直接说成了表(biao)第四声。 对,说到秦心老妈柳爱平,林天水接触的不多,但是感觉到这是一个很固执的女人,莫家要求订婚,秦家和莫家还是纠葛颇深的,柳爱平都拒绝了,祝军这个毛小子,柳爱平肯定也不会答应的。 严格说起来,秦心还没有18岁,要过完生日才行,她的生日还有过几个月。 林天水对柳爱平有信心,不同意,必须不同意。 而让林天水时分有信心的柳爱平此刻正坐在一个茶室里,她对面坐着的是祝英虎和康雪夫妇两。 两人对秦心都是很感激的,对于祝军奶奶拍板决定以身相许的事情,开始那么一听是有点儿戏,可是细细想来,却也不错,康雪自己是个技术宅,家庭条件一般,不像大嫂姜蓉是名门之后,她是靠着过硬的技术成为军医,然后跟祝英虎谈上恋爱,所以对于未来儿媳妇,康雪自己都不是名门之后,也没有想着非要来一个名门之后,像大嫂那样每次相处的都怪累的,规矩太多,她要求不高,只要女孩子性格好,为人不错,儿子喜欢就行。 祝英虎考虑的更深,一方面他是感激秦心救了自己儿子,另外一方面也有政治上的考虑,但是他和京都那些人的想法恰恰相反,他们以为祝军不娶老罗家的闺女,娶一个圈外人是放弃的意思,可是在祝英虎看来只是以退为进,原本祝英虎也没有那么多心思,可是这件事把他惹火了,你们居然来害我儿子,还差一点得逞了,就这样的人,如果以后让你们上位,我祝家也不用混了。 他很看好秦心。 秦心身上有一股劲是任何家世背景都代替不了的,只有这样的女孩走在儿子身边,才能让祝军走的更高更远。 祝英虎是祝家顶顶聪明的人,连滑头的祝英熊都屡屡在这个二哥身上吃瘪。 很多人往往是吃了祝英虎的亏,还不住口的诚心诚意喊他好人。他身上综合了祝军爷爷奶奶两人的胡搅蛮缠的内心和忠厚的外表。 祝英虎不发飙,大家都当祝家老二是hellokitty,实际上每个人家的老二都是神秘奇葩的存在,今后那些人就会发现自己到底招惹了什么对手。 眼下祝英虎夫妇都是非常有诚意的来为儿子求亲,不像是莫家,要订婚也就是莫老爷子开口一句话就像恩赐一样,祝军父母都来了,祝英虎本来就是在盐城驻军,而康雪特意请假来了盐城。 俗话说,亲家母什么样,将来你娶进门的儿媳妇差不多也是什么样,看亲家母的教养和模样基本可以多多少手看出点东西。 这个阶段的柳爱平很豁达,放着自己的子女不管,专心养狗。因为不管医生说多少遍,没有事,脑袋里长东西很正常,我们院长脑袋里也有个玩意,几十年了,好好的。可是柳爱平就是不相信,她把每一天都当作倒计时来过。 对于这样豁达的柳爱平,祝英虎夫妇还是挺奇怪的,原本还有些担心柳爱平不自在,毕竟祝英虎看起来挺凶的,而且作为一个军队的中将,身上不自觉带着一股气势,康雪虽然是普通人家出来的,但是嫁给祝英虎这么多年,在祝家也是养尊处优,身上的气势和平民百姓不同,两人是很真诚的来替儿子求婚,当然不希望对方不自在,也不想用身份压人家。 二对一坐着,也不是二对一,柳爱平还带着小三藏獒一块来了,她本来在院子里遛狗的遇到了祝英虎夫妇,就直接把藏獒牵来了。 其实场面有点怪异的。 好在康雪是个直筒子,心直口快也没有绕圈子,很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来意,你女儿救了我儿子,我儿子喜欢你女儿,想要以身相许,我看两个孩子也挺合适,我们不如先给孩子订个婚,等他们年纪到了就去登记结婚,你看怎么样? 女儿落水住院柳爱平是知道的,救人的事柳爱平第一次听说,她原先还以为是别人救了她女儿,在她心里,秦心一直都是很娇弱的。 柳爱平没有考虑太久,开口道:“我听心心的,她同意的话,我没有意见。” 其实这时候对柳爱平来说,她几乎都有点后悔当初拒绝了莫老爷子提的要求,她总觉得自己活不久,能活着看到孩子有归宿,柳爱平就觉得没有遗憾了,要不是考虑到女儿的心思,她几乎立刻就想答应。 当然也不是盲目的推销女儿,柳爱平一个马上奔四的人,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看人还是比较靠谱的,眼前这一对夫妇教养都非常好,气质也很不错,要是柳爱平刚刚从乡下出来,估计会很拘束,不过如今开店开这么久,跟人打交道多了,自己又因为生病对生死看破了,反而豁达起来,倒没有太紧张。 祝英虎夫妇对柳爱平的印象也挺不错的,不卑不亢,也不像是惹事的人,想到调查的结果上面说的,这个寡居的女人教育的一对儿女都非常好,也是很不容易,让人敬佩。 那边林天水还想着靠柳爱平来拒绝,却没有想到柳爱平恨不得替秦心说一句:我原意。 柳爱平的心愿很简单,活着看到儿子娶妻女儿嫁人。 秦心住院这段时间,正是高中半期考的时候,等她出院,考试也结束了。 她正好错过考试了,不过陈玉他们是要考试的,军区医院也离市区远,不太好过来。 这一天终于周末赶一块过来了,陈玉,林嘉,还有莫兴远三人虽然迟了林天水一步,也算是碰上了祝军求婚的盛况。 其实除了直升飞机拉风了一点,祝军本人在秦心面前真的是很不善言辞,两人手握着手,手上都戴着一样黑圈的戒指,在叫完干爸之后,祝军又凑到秦心耳边悄悄的跟她说了一句话,秦心听了很是好奇的转动手上的戒指,看着挺平常的,黑色的一圈,看着很沉重,戴着却挺轻的,戒指中心有一小条碎钻,看着像是装饰,但是祝军说另有玄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秦心就没有试,按捺住心里的好奇,想着回去没人的时候试试。 林天水被一句干爸打击的才回神过来,就看到祝军和秦心手握着手靠近耳边说悄悄话,两人亲密的模样,又是一阵胃痛,好在这时候林嘉他们过来了,要是再看到这两死小孩秀恩爱,林天水都要暴怒了,不知道还控制的住自己不。 看到自己侄女也来了,林天水总算是恢复了一点理智,求婚什么的,不是儿戏,要双方父母同意才行,祝军这愣头青,如果就这样自己跑来,没有知会父母就是搞笑了,简直是玩弄感情。 却听到祝军一脸傻笑的道:“林叔叔,我爸妈已经去找阿姨商量了。” 林天水这一刻只觉得心情特别复杂,你不正经他愤怒,你正经了他还是愤怒。 养一个女儿还没有捂热就要拱手让给别人,这种感觉真是我那个擦…… 莫兴远极喜欢凑这份热闹,起哄着说两人订婚他要送什么礼物。 看到上窜下跳的莫兴远,林天水真想把这家伙丢出去。 不过没有等林天水丢,莫兴远自己先回去了,莫老爷子召唤,他现在是莫老爷子的重点培养对象,周末也是安排的满满的,他是赶早特意打了个时间差偷跑出来的,老爷子好像不太喜欢秦心,莫兴远如今已经知道怎么应对了。 对莫兴远的培养莫老爷子显然更没有耐心,不像是对莫兴宁那样,事事都拆开来讲,他只是把事情丢给莫兴远,让他自己去做,做错了骂一顿,做对了也不太表扬。 大厅里莫老爷子丢给莫兴远一份文件,让他好好去看,琢磨一下这文件上面说的事情怎么处理,自己靠在一边看电视。 电视上放的是新闻,国内外的都有,莫兴远对那长长的文件看的昏昏欲睡,什么跨区域,什么调货,什么代理,乱七八糟的,他完全看不明白,老爷子又严肃的不说。 这时候新闻播放到国外的一些消息,最近热门的嘎纳电影节的事情,继上次嘎纳电影节出现一匹黑马,今年唯一一部华语片进入了主竞赛单元后续的新闻报告又出来了。 这唯一一部华语片《逆光》有希望获得评审团奖,莫今通看到这个新闻,脸皱的都可以夹死蚊子了,因为昨天他的老朋友打电话埋怨了他一句,虽然这种国内不同过,国外获大奖的片很多,大家也不奇怪,但是这种事说起来总是不太好,况且是他经手的,较真起来对他还是有影响,好在演员什么的都是普通人,不会太得罪人。 莫今通拉着老脸赔了好多不是,又许诺了不少好处才满塞过去。。 如今看到这部电影可能成为今年话语影片唯一一部获奖的片子想不火都难,莫今通自然高兴不起来,脸色很沉。 莫兴远跟老爷子跟了这么久,对老爷子还是有点了解的,信誓旦旦的道:“爷爷就算这片子火了也没有事,这消息很快会被压下去的。” 莫今通眼睛一亮,莫非莫兴远被自己教了这么久,脑子开窍,想到什么好办法了? 只听到莫兴远洋洋得意的道:“因为秦心马上就要和祝军订婚了,祝军他爸爸是中将,他爷爷是祝义将军,说不定领袖都会来参加典礼,到时候谁还会关心嘎纳一个小奖啊!” 莫今通捂着胸口,一口老血涌上心头,看着洋洋得意的孙子,不亚于京都人民雾霭的时候听到别人劝说,木有事,雾霭很快就没了,因为沙尘暴要来了……这种感觉真的说不清楚……医生……医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九章 :现场直播 今晚是一个不平静的夜晚。 秦心守在电视跟前,今晚会有嘎纳的直播,因为广告很长,看的时候,无聊就换着台,意外看到蝴蝶之声今晚十进八直播…… 嘎纳主竞赛单元最后获奖结果即将揭晓。 余露面临着十进八的一场决赛,今晚是直播,余露手握成拳,低头看着身边的盒子,眼神有过一丝温柔。 台下。 楚侯生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腰部绷直,很紧张,习惯性的想挠头发,还是拼命忍住了,本来就不帅的模样,再加上一窝鸡窝头,就更吓人了。 男一号何旭穿着黑色亮面西装,面带微笑,大眼双眼皮,嘴角朝上,跟一些年轻的男团组合成员很像,好看。他原本以为这部片子没有审核通过,自己白干了一年,还错过了两部电视剧配角的档期,正有些懊悔,却不想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这一次哪怕没有获奖,他也不怕,这次嘎纳他算是出了些风头,国人都多多少少有些这样的毛病,同样一个明星如果是在国外拍几张照,就有红了的错觉。 嘎纳街拍跟狗娃山街拍,完全是两个档次,前者听起来就高大上。 借着这次风潮,何旭的经纪人已经给他联系了一些综艺节目,还有一些电影电视剧的片约也找上门,就等他回去了,当然能获奖更好,他没有侯导那么紧张,对何旭来说目前已经是回报大于预期了。 许飞飞也来了,拍完《逆光》她就急忙忙的去接了广告,让她叔帮她介绍片子,不过她就一新人,半吊子水平,路人甲还不愿意演,也没有群演努力,一晃就这么久,她已经沦落到拍了不少平面广告的地步了,上了一次电视广告,广告的产品却是泻药……得知这片子居然上嘎纳的时候,许飞飞第一时间感觉的是后悔,她叔也后悔了,早知道这样,当初应该跟侯导打好关系,本来她借着叔叔是投资人对导演也不太尊重,后来她叔叔干脆就撤资了,说起来很不厚道,许飞飞也没有劝一句,而是避开了,如今悔的肠子都青了,还是厚着脸皮来了,作为电影唯一一个来的女二号,许飞飞也算是有关注度的。 她坐在椅子上,天马行空的幻想等电影获奖了,回去自己可以片约不断,一炮而红的场景……脸上挂着痴痴的笑容。 田七是一行人中最镇定的,他毕竟是个老群演了,而且《逆光》之后,侯导还把他推荐给一部电视剧演一个配角,虽然是一个小人物,但是这电视剧是著名编剧姚厝的本子,导演也是大导演黄集,片子在拍的时候,就已经有定下了播出的档期,每天晚上黄金八点档,他演的很卖力,能有这样的机会,很感激侯导,对于《逆光》能不能获奖,心思倒是淡了,他觉得参演逆光自己已经收获许多了,当然他对侯导心怀感激,能获奖是最好,证明侯导努力没有白费。 台上主持人还在神侃,偏偏你还听不懂在说什么,楚侯生焦急的脚一直在抖,频率巨快,像极了猥琐男看片时候的动作,就差纸巾了。 …… 余露的手紧紧的抓着自己的小提琴盒子,下一个就是她,参加了这么久的选秀,余露已经很能适应这种气氛了,不过今晚她还是紧张不已,毕竟直播跟其他的录播是有很大区别的,万一搞砸了,恢复都恢复不过来。 她仔细的回想自己一路来的表现,都挺好的,自己虽然整过容,但是出道开始就顶着这张脸了,不像有些明星是出道后再慢慢整的,会看出差异来。 唯一让余露不爽的是坐在她身边不远处的多多,多多本来在进三十的时候就被淘汰了,可是后来又被票选返场,多多此刻正得意的看着余露。 秦心重生了,因为她的改变,也改变了她周围的一些人和事,可是总有一些东西,如同命中注定一般,终究会发生,或早或迟。 江术仁推荐了余露给金总,余露自作聪明的想陷害秦心,结果惹了大麻烦,原本以余露的聪明走金总这条路在蝴蝶之声这个选秀节目中,应该能顺当的走到了最后,可惜她太聪明了,刚一来,什么都还没有付出就想利用金总。 这世界谁都不傻,虽然之后余露竭力讨好,金总却已经对她产生了芥蒂,他喜欢玩弄女人的身体,不喜欢玩弄女人的智商,累。 江术仁是男人,同为男人最了解男人的心理,他已经看出金总对余露的态度了,偏偏余露很要强,不愿意承认,江术仁又不想放弃金总这条路,眼看着金总对余露有玩腻的表现的时候,立刻体贴的介绍了多多给金总认识。 多多跟余露比起来,似乎那点心机就不够用了,更像是被宠坏的孩子,各种撒娇,要什么都摆到明面上说,反而更让金总喜欢,迅速的转移了目光,于是多多票选还场了,参加的选手就那么多,各个都有各个的关系,余露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因为背后有金总,如今多多来了,对余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这一刻她才清晰的明白,多多走在金总身边那得意的目光是什么意思,她不仅仅输的是金总那个肥胖老男人,她输的可能是她的前途,她的将来,她在蝴蝶之声上的位置。 预感越清晰,余露就越紧张。 可是她不会就这样屈服的,今晚是她的舞台。 随着主持人的报幕,余露走了上去,路过多多身边的时候,多多对她笑了笑,余露亦回给她一个灿烂的微笑。 余露今晚表演的是小提琴独奏,《天空之城》。 这个选秀节目之所以叫做蝴蝶之声,有很深的内涵,他们把蝴蝶的舞姿当作它们的发声,所以选秀的时候,选手不一定只是从唱歌表现自己,你也可以选择其他才艺,不过通常在舞台上,最容易引起共鸣的就是歌唱,而且唱歌入门的门槛比较低,成为选手主要表现形式。 余露之前一路过来都是唱歌,她长相美,整容过后的脸非常上镜,单单这一项就很加分,再加上她声音也很不错,十份甜,唱歌虽然不是专业级的,但是在这样的选秀节目上,已经足够。 而且她几次谈吐也非常好,跟主持人评委互动的都很不错,再加上江术仁的背书,余露一直是一个懂事孝顺的令人心疼的女孩,虽然没有特别的特长,但是给观众的印象还是比较好的。 不过今晚,是她的逆袭。 她以前从来没有把自己会小提琴的事情拿来说,而且今晚这样的决赛她居然用小提琴,她是想赌一把。 小提琴独奏《天空之城》。 余露今天穿了一条红色抹胸连衣裙,她个子不高,胸部丰满,肩膀圆润,刚好齐膝的裙子露出她匀称的小腿,好看的脚踝,穿着一双金色的系带高跟鞋,弥补了她个子不高的问题,一头黑长直的头发散落下来,如同飘柔广告的女明星一般,微微侧着脸对着观众,第一眼看到的是她纤长的睫毛,笔挺的鼻梁,尖尖的下巴,侧脸是余露的优势,非常完美,当镜头打到余露脸上,这种感觉就立马显示,非常不错,导演很快意识到这会是一场高*潮,绝对能提高节目收视率的点。 一时间好多镜头都往余露身上放,这是有讲究的,有的选手一首歌唱完,观众甚至记不起来他长什么样,因为这选手唱歌的时候,镜头一会在评委身上,一会在现在观众身上,一会又是整个现场的全景,留给选手的几乎只是一个照面,想要让观众在这一个照面的场景记住你真是太难了,当然通常也是这样的选手实在没有什么爆点,导演就会这样安排。 可是如果你表现非常出色,抓眼球,导演会让摄影机从头到尾都对着你。 小提琴属于高雅艺术,要玩这种艺术必须是付出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余露是有天赋的,不过她的心思太多,以前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从事这一行,最多是想在某个场合表现一下自己。 “我小时候很调皮,父亲希望我成为一个才女,逼着我去学小提琴,每每看到我演奏,他就很骄傲,我原本的志向是好好学习考一个好大学,却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抱着小提琴走到舞台上来,不知道父亲在天国会不会听到我的演奏。”握着小提琴的余露,缓缓的开口道,她的声音很柔和,说这话的时候透着一股悲伤,让整个舞台都静了下来。 紧接着余露专心的开始演奏,她一个人站在舞台上,很好的诠释了,不用唱歌,一样能博人眼球,动人心悬,美丽的音律回响在整个舞台上,优美的曲调加上刚刚上场的时候余露的独白,有一种让人落泪的冲动,这是余露拉的最好的一次,镜头下的余露闭着眼睛,晶莹的泪珠直接滚落了下来,然而乐曲却没有停,依旧弥漫着,一丝一丝的落到了每个观众的心里。 秦心转过台,看到的正好是这一幕,有些愣神,不过那边广告差不多结束了,秦心很快又转了台。 嘎纳会场,主持人神侃了很久,终于那巨大的光幕照到了观众席上正在疯狂抖腿的侯导身上,楚侯生跟做梦一般,跌跌撞撞的走上台,一边有翻译跟着小声翻译,电影《逆光》获得了评审团大奖。 何旭和许飞飞,田七也一块去了,不过他们只是预备等在后台,万一有召见就赚了,这是全世界的直播,当然一般情况下可能没有,就主持人或者是这电影火爆程度。 楚侯生的《逆光》更像是华夏一个小城市的年轻人的缩影,而且是不好的那群年轻人的缩影,不符合主流教育,主流教育应该是上学高考上大学,而不是不好好读书,出去鬼混打架坐牢,虽然这样的人确实存在,因为每个高中都有好班差班风流班的分法,那些风流班的学生大多都是这样,侯导只是把其中的一些人的故事拍了出来,太真实了,就算是莫今通不打招呼,估计也很难播出。 但是外国人喜欢这份真实,虚假的故事他们拍的比你好看的多,而且楚侯生虽然是新导演,这部片子却不难看,不仅真实,在画面感官上看的也不枯燥,几个角色看完都让人印象深刻,有一种默默的回味的感觉,而不是那种看完就忘记的片子。 楚侯生站在台上,他的腿终于不抖了,他穿了红色的西装,有点亮,不过这身红色西装的暴突眼的侯导亮相,让全世界人民都记住了他,还有人好奇的问,他是不是有高地蛙人的血统,那双眼睛真特别。 主持人例行的问一些话,有什么感想,最想谢谢的是谁…… 楚侯生双手握着话筒,话筒转了一圈,又一圈,嘴巴一张一合,却没有声音发出来,主持人在一边耐心的等着,全世界观众都耐心的等着,这个长相十分有特色的华夏导演开口会说什么。 …… “非常好,你今晚的表演我很喜欢。”第一个开口评价的是顾明夕,蝴蝶之声节目历史上最年轻的评委,平日顾明夕一般不表态,实在要表态,大多是直白的说出对方的缺点,十分毒舌,余露看到镜头先给了顾明夕的时候几乎绝望,却没有想到他居然赞扬了自己,一时间心思非常复杂,她之前为了博镜头还传过顾明夕的绯闻。 接下来到另外一个男评委,这是一个老好人,基本上每次到他评价就没有不好的,余露又过了。 她手握成拳,信心一点点的增加,她可以的,她表现的很好,连顾明夕都说她好,她会创造奇迹的。 果然,到下一个男评委的时候,这是一个作曲家,对余露也表示了赞赏,余露忍不住的面露微笑。 就剩下最后一个女评委孙冉,是一位老牌歌手了,她从一开始就是一直力挺余露,每次给余露打分都比较高,今晚余露能进决赛几乎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只听到孙冉面带微笑的道:“余露你今晚的表现真的很让我吃惊,从你走进蝴蝶之声资格节目,我就看到你一直在进步,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你的故事也让我非常感动,但是你个年纪的孩子不上学是非常可惜的,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出资让你回到校园重新上学,你原意吗?” 实际上余露的家还没有说苦到要余露弃学来表演节目养家糊口的地步,只是跟余露父亲在的时候有差距,但是余露和她弟弟余冠要完成学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她老妈已经打算出超市上班,他们家在市区有房子的,不需要租金,比起大多数人家可能还好一些,这样说不过是江术仁给余露的背书,再加上余露自己的野心,她也不愿意再去上学,她想过富足的日子,她想成名,她想穿名牌的衣服,拎名牌的包包,开豪车住豪宅,她不想过那样穷困的日子,一天都不想,而眼前女评委孙冉显然给余露出了一个难题。 她要说我原意,她觉得自己就可以离开这个舞台了,这女人的意思是让自己去上学不要来了吗? 要是说不愿意,那她之前的身份背书就有些假了。 站在舞台上的余露最终开口:“谢谢您孙老师,从踏出校门口那一步,我就已经作出了选择,我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觉得每个努力的人,不管是在校园还是在社会,她都终将会获得她想要的,我想要的就是能照顾好妈妈和弟弟,让弟弟跟同龄人一样继续上学,让妈妈健健康康的活着。” 余露的话说完,掌声雷鸣,多么坚强的女孩,很让人佩服。 孙冉却继续道:“你是个很孝顺的女孩,每场比赛别人都有亲友团,而你就只有你一人,你说你弟弟在上学,母亲身体不好,不过我听说你上学的时候成绩非常好,而你弟弟的成绩很一般,你母亲并不赞同你来参加选秀节目,是这样的吗?” 余露忽然觉得这个之前一直力挺自己的评委似乎专门针对自己一般。 果然就在余露想着怎么应对的时候,突然大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人,正是余露的弟弟余冠,余冠哭的稀里哗啦的开口道:“姐姐你不要去唱歌了,你回来吧,我成绩不好也考不上什么好学校,我不想上学了,你回来上学吧,姐姐,我以后再也不跟别人说你整容了,你回来吧!” 视频出来,整个会场爆安静。 只有余冠那哭的沙哑的声音,余露气的手都在抖,今晚是直播,她注定了失去进决赛的资格,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会这样,这一次让余露认识到了娱乐圈的水深。只是她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看着孙冉面露得意之情,余露忽然开口道:“我承认我整容了,但是你们把我家人牵扯进来,让我很愤怒,孙老师,我已经解释过我跟金总没有关系,那天只是偶遇,你为何还是这样放不开,况且金总已经结婚了,你这样执着是没有结果的。” …… “让我们听听我们的华夏导演楚有什么想说的。”主持人再次高喊了一遍。 楚侯生拿着话筒,在主持人的催促下,终于开口道:“抱歉,刚刚在酝酿感情,我的感情比较深厚,所以酝酿的时间长了一点。” 翻译同声翻译出来,现场一阵爆笑,一直以为华夏人很无趣,没有想到居然这般幽默,一定是有高地蛙人的血统吧。 “我刚刚在回想我为什么会拍这部电影,然后我就想到了那个女孩,秦心。” 翻译同步翻译着。 “秦心,是影片里的那个安琪儿吗?她姓秦,秦始皇的秦,居然跟古老的皇帝是一个姓,她是华夏皇帝的心吗?”主持人幽默的来了一句。 若干年后这个拥有德国血统的主持人,唐可·哈绝色被称为了预言帝。 楚侯生激动的完全在酝酿自己的情绪,完全没有跟主持人保持同一个脑电波,但是他是一个不会冷场的人,他是一个热闹的人,对于主持人说的听不懂没事,一直点头YES就行。他从自己去买板栗遇到了秦心开始说起。 “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只是一个小店的小姑娘,在一个吵杂的街道中,拥挤的狭窄的小店铺里,她对我微笑,看到她,如同乌云中的阳光,一往无前,照亮所有黑暗,我就知道,她是我的主角,她青春桀骜不羁,即使走进那笼牢,仍旧是面带微笑,头顶皇冠的公主。她犯过错,她痛苦过,她享受过,她始终没有低头,始终面带微笑,她是大多数华夏女孩的一员,很遗憾她今天没有来,不过我相信,几年以后,她一定会来这里,来取走属于她的皇冠。” 秦心坐在电视跟前,眼泪哗哗的流,一直以为侯导是死闷骚,没有想到感情这么外露,在这样的场合下夸她一点压力都没有,好感动怎么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章 :下不为例 今晚的好蝴蝶之声收视率直接飙升到了节目播出以来的最高点,哪怕同一时段有嘎纳直播,这边居然也没有被压下去,一举成为同期收视冠军。 这是蝴蝶之声节目播出以来期待已久的事情,然而戏剧的是居然是因为现场爆出节目黑幕,清纯女选手居然是整容脸? 还能再劲爆一点吗? 能! 女评委和女选手共抢一个有妇之夫? 姓金的被坑坏了,平时玩都是私下的事情,这如今玩到全国人民面前了,还是直播,他老婆怒了,平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这丢人丢到全国观众面前,他老婆还是母老虎,家里有地位有背景那种,平时不介意是懒得管,如今开始全面管制起来。 金盛憋屈坏了,他发现余露就是老天派来专业坑他的,先是帮他得罪一群不能得罪的太*子党,那时候金盛到嘴的肉还没有吃,还舍不得把余露丢了,现在玩腻了不想玩了,居然又被她坑了一把,谁不知道他金盛只喜欢玩小姑娘,那孙冉一个老牌女歌手,年纪都多大了,他根本没有沾过手。 江术仁也被余露坑坏了,当然现场的情况也不能怪她,他是经纪人,没有想到余露家事居然被这样爆出来,能知道这么清楚的就只有多多了。 看到一脸笑容的多多,江术仁真是气的恨不得给这个蠢女人一巴掌,余露虽然能惹事,但是江术仁心底还是挺喜欢这个有野心的女孩的,看余露今晚的表现也非常好,多多能扒住金总,就好好抓机会就是了,何必第一件事先内斗。 这一巴掌江术仁终究没有打下去,他很生气,可是还是要看在金总的面子上,不好对多多怎么样。 可是余露打了,余露下台后,当着摄像机的面,直接给多多一巴掌,十分痛快,多多没有想到余露这么疯,居然当着大家的面,捂着脸十分委屈的模样,没敢还手,余露的比赛完了,多多还没有上场呢。 余露青着脸下台了。 她在蝴蝶之声的步伐到此为止。 虽然最后一刻,名声弄坏了,但是她出名了。 甚至包括她蠢萌的弟弟余冠都红了一把,余冠起来傻乎乎的,他的头像被人画了一组Q版图,在网上居然颇火。 还有那一句,我再也不跟别人说你整容了,你回来吧……简直要成为年度经典语录。 余冠看到电视上的自己的时候,简直傻了,他只是在跟别人聊天的时候,说的话,怎么会到电视上去,早知道要上电视,那天应该洗个头的,头发好乱。 然后才想到完蛋了,姐姐回来一定会揍他的,抱着头往家里跑,他原本是晚自习的,跟同学跑学校小卖部去看电视偷懒去了,当然也是想顺便看看今天姐姐会不会出现,余冠还是很崇拜自己老姐的,觉得老姐简直是超人,哪里都能混的很好。 结果就看到那一幕,后知后觉的想到自己会被姐姐揍,一路跑回家,求老妈救命。 余露这时候人还在京都,是非常想揍自己弟弟,但是也不可能马上飞回来,原本今晚以为是她的逆袭,她把自己会小提琴的事情保密了很久,因为多多的出现让她感觉到危险,所以提前使用了,本来想着大翻盘的,结果被坑死了。 她离开蝴蝶之声的舞台,回到江术仁给租的公寓里,余露回去就躺下了,电视声音开的非常大,她很愤怒,她的手紧紧的握成拳,细白的皮肤下青筋都冒了出来,她躺在床上,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 电视声音很大,可以掩盖住她哭泣的声音,在放新闻重播。 突然余露的身体坐了起来。 楚侯生的嘎纳发言,在一堆英文中,特别突出。 “……看到她,如同乌云中的阳光,一往无前,照亮所有黑暗……很遗憾她今天没有来,不过我相信,几年以后,她一定会来这里,来取走属于她的皇冠。” 余露一双眼睛还带着泪花,死死的盯着电视屏幕,一个电影《逆光》的宣传海报特写镜头闪过,赫然是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脸。 她以为自己努力了,红了,今晚哪怕绯闻乱七八糟的新闻满天飞她都无所谓,娱乐圈不就是博个脸,被人说是非总比被人遗忘好,所以今晚她虽然愤怒,难过,但是还不至于失去理智,有时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可是这一刻,看到台上那穿着大红西装眼睛暴突的什么导演,站在那里十分认真的夸奖秦心,余露就失去理智了,强烈的对比,她在台上被人黑,秦心面都不露,就被人夸奖。 秦心是余露心里的一根刺,她一直觉得秦心不如自己,她一直在证明这一点,她觉得自己哪怕不上学也能混的比秦心好。 可是现在,秦心什么时候就去拍电影了,还是女一号,轻轻松松就获得国际大奖,人都没有出现,就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出风头。 有时候,你吃泡面,别人还饿着,你觉得泡面好香好好吃,可是如果旁人正在吃鲍鱼龙虾,你就觉得味同嚼蜡一般了。 余露觉得老天跟她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 第二天,江术仁来跟她说,她已经无缘八强,不过孙冉也被蝴蝶之声换下来了,直播的节目被爆出这样的绯闻,如果不处理,总菊就要来找他们麻烦了,收视率高是好事,可是如果节目都被砍掉了,还谈什么收视率。 “你也别灰心,这次对你未必是坏事,反正你也进了前十,总比以后你要选角什么的再被对手爆出来好,娱乐圈就这样,水深着呢,最近你正是风头上,我建议你回家休息几天,之后的事情我来安排。”江术仁这么说,一方面是安慰余露,另一方面也希望余露回去把她的蠢弟弟教育一下,真是猪队友,害死人不偿命。 余露没有对江术仁发脾气,她知道自己未来还要依靠他,对他很客气,哪怕明知道是江术仁把多多介绍给金总的,余露也没有说什么,余露的乖巧让江术仁这样的人都甚至有些不好意思。 当天余露就买了回去的机票,在江术仁走后,立马就收拾行礼走了。 她前脚走了,后脚,金太太就压着金总来到了这公寓。 公寓地址是多多透露出去的。 她跟余露等于是反目成仇了,余露当众打她一巴掌,她自然不能回来,不过也不敢去金总那里,江术仁给安排到别处去了,现在金太太还不知道她,风头都被余露和孙冉抢了。 孙冉说起来有些冤枉,也不算很冤枉,她跟多多有七拐八拐的亲戚关系,多多一开始就找上她,两人在外关系很淡漠,相反孙冉一开始就很支持余露,表现出对余露很看好的模样。 而这次,孙冉也是知道多多会被复活是走了金总的路子,余露原本也不可能再留,她只是顺势而为,结果却被坑死了。 金太太拼命敲门,没人开门,火爆的让人翘了,金总胖大的身躯缩在一边唯唯诺诺,就算是余露被打,他也爱莫能助,此刻他也真是恨上余露了,终于打雀今天终于被雀抓了眼,害的自家母老虎开始发飙了,一会余露被打,他是绝对不会阻止的。 没有想到门撞开,里面一个人都没有,金太太很抓狂,今天是要给老公一点颜色看看的,可是捉奸捉不到对象,这是很郁闷的事情,手下来说没人的时候,金盛的身体挺拔了一点,笑呵呵的开口道:“老婆,我就说没有,都是外面瞎传的,你知道我是投资人,那些女孩子想获奖想疯了,根本没有的事,她们就算求着我潜规则我也不干,我心里只有你……” 他毫不心虚的说着慌,却见老婆原本淡然的脸忽然狰狞起来,他就忽然觉得不对劲,果然一回头,居然看到桌面上放着一个相框,相框里面真是他搂着多多亲吻的照片,十分亲密,他脑袋都拱进了多多的衣服里,多多仰着头笑的十分恣意,金盛就喜欢多多天真浪漫这个调调。 “好你个求你潜规则你也不干,这个女人是谁?”金太太从手下那里抢过棒球棍,对着那相框一阵乱砸,一时间玻璃碎成了渣,金盛一头冷汗,自己跟多多的照片怎么会在这里,多多那贱女人。 紧接着冷着脸的金太太又在抽屉里,卫生间,各个角落找出了不少亲密照,全都是金总跟多多的照片。 此时余露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她坐头等舱。 姿态优雅的喝着红茶,拿着报纸观看,脖子上轻轻的披着一条小香的蓝色丝巾,穿深蓝色着长裤,小靴子,白色衬衫,从头到脚,优雅又美丽。 她可不是那么好被欺负了不还手的人,不仅仅直接在蝴蝶之声的节目上给了多多一巴掌,走的时候留下的照片可是她送给多多的礼物,多多跟余露比起来还是棋差一招,她洋洋得意的在余露跟前和金总秀恩爱的时候,却没有想到余露会有这一手。 余露人去楼空,却把照片留下,正好给金太太抓了个正着。 不得不说江术仁招人招的太有水平,手下两个女孩,狗咬狗斗的一嘴毛,以前是秦心和多多,秦心的心全都在莫兴宁身上,跟多多还好没有直接冲突,等到有直接冲突的时候,秦心身边有狼队友余露,先自己把自己作死了,都不用多多出手。 余露在看报的时候,忽然身边的一个乘客身体剧烈的颤抖起来,余露皱着眉头看了一眼,本来不想管的,可是这毕竟是头等舱,自己选头等舱的位置就是因为这里更多机会,她还是按耐住不耐烦,很亲切的问怎么了,对方艰难指了指自己的包,余露帮忙找了药,直接递给对方,又递上了水,看对方没事了,她才坐回自己的位置,没有多说话。 这时候的余露已经不是在校园里被一个假装高富帅校医随便迷住的女孩,她知道怎么做会让人心生好感,难以忘怀。 果然,男人休息了好一会,才睁开眼,主动找余露道谢。 “没事,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不过以后还有这样的事情,出行最好还是要有人陪同一下比较好。”余露大大方方的笑道,她的声音非常甜美加分,总给人感觉十分亲切。 男人点了点头,他已经认出了余露,却并没有说破,倒不是余露有多火,而是那种直播爆点的实在是难得一见,娱乐圈新闻真真假假,只是现场看余露明显是被黑,还算是有急智的一个女孩,没有想到会在飞机上见面,声音难得的甜美。 而且刚刚她喂他吃药的时候,手轻轻的按在他后背,那种感觉也特别舒服。 下了飞机,有人来接那男人,他问余露要不要送她,余露拒绝了,他给余露留了一张名片。 余露把玩着名片,一张小名片,四周都烫金龙纹,很古典,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 她的指尖触摸在那名字上面,可以摸到轻微凸起的烫金字体,杨梵天,就如同刚刚这个男人递给她名片,顺便轻轻的触摸了一下她的手指的触感一般,他对她有兴趣。 杨梵天是杨国东的养子。 杨国东多年不育,领养了杨梵天,却在快奔五的时候居然老树开花,居然又生了个儿子,取名为杨旬。旬是生肖十二一轮回的意思,取名的时候,杨国东颇为骄傲,对这个孩子寄以巨大希望,教育的非常用心。 余露深吸了一口气,记住了刚刚杨梵天坐的车牌号,是一个政府牌照。 她挥了挥手,招了一辆的士,坐上了车。 多多正在酒店里为参加复活赛做准备,参加选秀对各方面要求都很高,体力也必须要好,多多正在酒店的游泳池边热身,准备游几圈,再去练歌,她穿着黑色泳衣,背后全露,就只包住了臀部,当她弯下腰做热身的时候,别人看到的就只有一个黑色浑圆的臀部在扭动,不由得都吸了一口气。 多多也很享受这种目光,正得意的时候忽然冷不丁被一脚踢进了池子里。 还没有等她回过神来,又有人把她拖了回来。 正是来势汹汹的金太太,她抓狐狸精,没有抓到人不说还得知抓错了,那个是障眼法,真正的还住酒店里,就住老公的酒店里,房费说不定都是他老公付的,当即就杀了过来。 一路上看着这狐狸精和老公的恩爱照,越看越愤怒,这里面还有多多的功劳,她为了气余露,故意表现的很亲密很享受,余露是一点不客气的把多多的表情拍下来。 金太太一路上的怒气爆满,到了酒店泳池边看到多多在那里扭屁股,就直接爆炸了,上去就是一脚,之后又是一顿打,带老公捉奸这种事,别人也不好插手,这酒店就是金太太娘家大头的,保安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出人命就行。 多多被打的跟猪头一样,金太太还不满,放下话来:“以后只要见到你踏进京都一次就打一次。” 江术仁得知消息的时候,多多已经面目全非,他知道多多算是废了,对余露的狠绝又怒又怕,想了想,多多已经废了,现在只能专心培养余露,最终也只是给余露发了一个短信。 的士从机场到家要一个多小时,余露靠在后座上,目不转睛的看着窗外,不知道想什么,快到家的时候,窗外的风景渐渐熟悉了,平仄的矮楼,破旧的街道,熟悉的流浪狗,的士在小区门口停下,余露付钱下车,她走到家楼下,看着都已经长了铁锈的门,这时候手机响了,她收到了江术仁的短信:下不为例。 铁门在这时候开了,走出来一个男孩提着一个大袋子,看到余露,激动的喊道:“姐,你回来了,我错了。” 余冠一个大男孩这一刻却冲过去,一把抱住了余露,余露的眼泪也抑制不住的流下来,一路上都想过要揍他千百次,可是真见面,却怎么都下不了手。 “什么味道?”余冠哭的余露也想哭了,可是她闻到什么怪味,很难受。 就见弟弟忽然松开了自己,一脸惊恐的后退:“姐,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下来倒垃圾,刚刚太激动了。” 余露看到自己置身一堆垃圾之中,自己新买的杜嘉班纳套装湿啦啦的沾着带着馊味的菜汁,她脸黑了,往前一步,一脚踩在一个烂菜叶上面差点滑倒,“余冠,你给我滚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一百章这么完美的章节居然用来写余露,表骂我……   ☆、第一百〇一章 :度过 秦心醒来,睁眼,天就已经大亮,一看手表居然八点半了。 昨晚电视看完,翻来覆去睡不着。 好不容易睡着,结果做了一夜的梦,在梦里一直在奔跑,后面有无数人在追,她先是两脚着地的拼命奔跑,眼看着快被追上了,她又加把劲继续跑,居然慢慢的腾空而起,好像是跑在空中一样,速度快了许多,原本以为可以把后面的人远远甩开,结果回头一看,后面的人又快追上了,秦心觉得自己是跑的快吐血了,不管她多快,后面的一群人好像是粘在她身上一样,永远追着。 这种跑了一夜的感觉,醒来异常的累。 睁开眼,就想到两件事,第一《逆光》居然获奖了,上辈子秦心参演了很多电影电视剧,虽然少有主角,但是唯一一点是,她参演的片子从来没有获过奖。 秦心真心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演员。 结果重生回来,演的第一部片子,居然获奖了。追溯根源,秦心甚至觉得应该感激曾经监狱里的那个广华来的狱霸,要不是她战斗力爆表天天揍自己让自己唱歌,自己也不会唱《光辉岁月》唱的那么熟,然后是不是还要感激一下余露,如果没有余露折腾,临时让自己上台,自己也不会想去唱这首歌,没有唱这首歌就不会被侯导看重,也不会去演这部电影。 一圈想下来,发现了一个神逻辑,曾经揍你的人培养了你,曾经害你的人意外帮助了你。 秦心都有些糊涂了,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是做梦跑太久,脑袋缺氧,总之就是她现在很兴奋,从昨晚开始兴奋到现在还止不住。 第二件事就是祝军跟自己求婚。 而且还是父母参与的那种。 秦心有种被巨大馅饼砸中,不敢动的感觉,生怕一动,馅饼就掉了。 她家跟祝军家有巨大的差异,两人相处下来,秦心就不敢往那方面想,总想着还年轻,要谈婚论嫁还要好久,现在着急也没有用,到时候说不定早就分手了。 原本秦心是不信命的,可是上辈子的经历真正是和那算命说的一模一样,命太轻,乞丐命,留不住亲人,孑然一身,不当乞丐也要早夭。 正因为此,哪怕是重生了,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秦心也不敢托大,一直很努力,比正常人更加勤奋努力,别人睡懒觉的时候她已经起来跑步锻炼,别人玩耍的时候她在学习,恨不得一天掰成两天用,早起晚睡,兢兢业业,非常的刻苦努力。 她的目标不大,就希望哥哥和妈妈都能健健康康的活着,可是她是死过一次的人,知道这样所谓不大的目标,其实是很贪心的,上辈子妈妈病逝,哥哥车祸,秦心不敢确定这辈子会如何,只能一点点细微的改变。秦心躺在床上,把上辈子的事情,慢慢的回想了一遍,许是呆久了,现在很多都已经不记得了。 不过模模糊糊的回想一遍,虽然觉得荒唐悲伤,但是至少警醒,也让秦心稳重了一些,不至于被眼前的一些事冲昏了头脑。 今天周日,秦心在床上又躺了一会,才起来。 去洗簌了一番,见哥哥在客厅看书,妈妈不在,估计已经去店里了。 秦华看到妹妹起来了,把书合上,站了起来,给她摆碗筷。 “早餐给你热着,有煎饼,豆浆。” 秦心坐下看到哥哥放在桌面上的物理书,顺手翻了一下密密麻麻的笔记,哥哥是理科的,秦心理科绝对是盲点,完全看不懂,记得自己那时候高一没有分文理的时候还上过物理,那时候心完全不在学习上,物理考试居然能考出34分的高分,想想就羞愧。 不过就现在,虽然秦心全心全意的学习了,但是数理化这种东西对某些女生绝对是天敌一般的存在,脑袋就在这方面不开窍。 “看什么呢?你黑眼圈这么严重,昨晚没有睡好吗?”秦华看到妹妹拿着勺子的手上食指戴着一个黑色金属的戒指,心里有些复杂的问道。 平日兄妹俩基本是无话不谈,秦心除了重生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没有跟哥哥说,其他都是毫无保留的,秦华看到妹妹这个模样,多多少少能猜到一点她的心思。 秦心病了一场,肠胃不像之前那么结实,啥都能造,把豆浆喝完,就不想吃煎饼了,看着油花花的,生一场病居然娇气起来了。 她也注意到哥哥看自己手上的戒指,上辈子没有这么正式收到过戒指,戴过戒指都是自己买来装饰用的,第一次戴上别人送的戒指,忽然间就觉得这圈圈的意义不一样起来,似乎真的戴在手上,只要看到戒指就会想起他。 很温馨的感觉,也很贴心,祝军送的戒指还另有玄机,上面的小钻看上去是装饰,实际上是一个隐秘的按钮。 秦心私下实验了好几次,里面是中空,按一下按钮里面有一个纳米级别的旋转轴,会飞出细针,速度很快,针上有麻药,跟小型手枪一样,可以轻易麻倒一头牛。 对于从来不想在打架上吃亏,极度没有安全感的秦心,收到这样一个玩意,真是很惊喜。 惊喜到她都舍不得脱下来了。 可是订婚神马的?秦心很没有信心,问题绕了一圈,她老妈居然让她做决定,秦心还记得自己之前硬要跟着莫兴宁的时候,老妈可是给了自己一个大耳刮子,怎么到了祝军这里,老妈居然不管了,秦心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 “做了噩梦。”秦心揉了揉眼睛,能感觉到手指上的戒指冰凉的触碰到眼睛周围的肌肤,冰的她一下子清醒过来,还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哥我没事,眼下是你比较重要,马上就要高考了,其他都是小事。” “不管你做什么决定,哥哥都会支持你,压力不要太大,我记得你以前可是个非常勇敢的女孩。”秦华揉了揉秦心的头发,头发又长了不少。 秦心趴在桌子上,想着好像是这样,以前自己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的时候,那叫一个大胆,追莫兴宁满世界跑,一点都不害怕,可是现在,学的越多,懂的越多,胆子越小,明明挺喜欢的,却是瞻前顾后,什么都担心,反而不如自己那时候爽利。 吃完早饭,秦心穿好衣服就去老师那里。 自己这段时间耽误了不少课,还要让老师一把年纪去医院看她,现在出院了,必须去老师那里冒泡了。 其实现在秦心觉得老师那里上课是让她最有安全感的地方,踏踏实实的,能看得到自己一点一点的进步。 等到了老师那里。 严老的黑眼圈比秦心重多了,眼袋都要掉下来了,看到秦心热泪盈眶啊。 “丫头,终于来了,钢琴课落下了太多了,快点去弹琴。” 严老火速的躺倒,在脑袋下面垫好枕头,身上盖好毛毯,一脸期盼的看着秦心。 秦心只觉得我那个擦,瞬间感觉自己像是唱催眠曲哄小孩睡觉的妈咪,老师你的眼神能不能不要那么炙热纯真。 严老也是没有办法,他教秦心的这一段时间,睡眠质量显著提高,年纪大的人睡不着可以去掉半条老命,偏偏他自己的时候,每天都是醒着,觉得很困,就是难以入睡,吃安眠药都不好用,看到秦心来,真的跟看到救命的观音一般。 秦心确实是很久没有弹琴了,坐在钢琴面前手都有点生,她深吸一口气,平缓了一下心情,手指落到了琴键上,渐渐的自己也就忘了外界的东西,完全的沉浸在琴音中,那边严老的呼吸渐渐均匀起来。 说不上是谁救赎谁。 只有在弹琴的时候,秦心才能做到完全的静下心,不去想上辈子这辈子的恩恩怨怨,只有这时候她才觉得自己很纯净,很安逸,很踏实。 一曲接着一曲,音乐让一个一夜之间失去孩子和妻子的老人沉沉的进入了梦乡,音乐让一个原本不该存世的飘荡灵魂慢慢的与她的身体融合…… 不知道弹了多久,秦心抬头看到老师已经发出了阵阵鼾声,她轻轻的盖上琴盖,走到了院子。 盐城的春季不冷,眼看着到六月,夏季就早早的要来了,外面湿漉漉的,刚刚下过雨,却是很暖和。 大黑看到秦心,亲昵的跑过来,用脑袋蹭她。 平日秦心不过来,大黑就在院子里自己玩,只有秦心来的时候才能出去放风,所以大黑对秦心特别亲昵。 想着老师也要睡一阵子,看他的样子,失眠太凶残了,一睡着就睡的跟婴儿一样,秦心决定骑着大黑出去溜溜弯。 雨过天晴,气候特别好。 骑在马上的视野跟走在路上的完全不一样,开始秦心骑着大黑慢悠悠的踏青,到了人少的地方,才开始奔跑,大黑似乎也很喜欢登高,一路都是往上顶上跑,一人一马又来到了山顶上的那座寺庙。 出乎意料的是,这次寺庙门大开着。 看着里面烟雾朦朦的,庙里面传来阵阵经声。 秦心下马牵着大黑进去,就看到大堂有十二个和尚正围成一圈,走一步,念一句经,也听不懂念的是什么,但是这么多人一起念经,场面还是非常大的,而且听起来似乎也很好听,不吵杂,一人一句反而像是编麻绳一样,把这经文给捆起来,一开始听什么都没有,驻足了一会就觉得这经文一句句的敲进你的心里,有时急促有时安静,完全听不懂,却又觉得听痴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松开了手中的缰绳,朝那一圈的和尚走过去,秦心也不知道自己如何就走到了中心,那一圈和尚本来是在她前面的,现在却是把她包围了,还是一圈一圈的走着,声声的经文,刚刚听的像是洗涤心灵一般,而此刻却觉得脑子发涨, 忽然脑海里就不断的回忆起小时候有人给自己算命的事情,说她是终生行乞孤苦之命。 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所有的经文就变成了这四句话,一遍又一遍的环绕在她耳边,深深的印在秦心的脑海里,刻在她心里,像是一座大山一般,压的她喘不过气。 “嘶……嘶……”突然间一阵急促的悲鸣声把秦心叫醒,好像割裂了那经文的缠绕,秦心抬头,看到一圈的十二个和尚居然都长了一张一模一样的脸,一个个都是莫怀义的模样,庄严宝相,慈祥出尘。 秦心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莫怀义的脸生的端庄,剃度穿上僧袍更加有迷惑性,上辈子他可是混成了得道高僧,上流社会的人都喜欢请他到家里坐坐,秦心若是没有两世经验,肯定会迷惑,可是现在这张脸对秦心是最大的破绽。 她清醒了过来,心里一阵后怕,刚刚那场景,她就觉得压力越来越大,恨不得现在就了却了自己,省的活着痛苦。 大黑看到秦心清醒了过来,也顾不上拉扯它的人,嘶叫着朝秦心跑来,那一圈和尚自然的散开了,秦心骑上了马,飞奔而去。 这时候旁边一个屋子的门打开了,莫怀义果然穿着僧袍,剃了头发,站在那,不知道想什么。 秦心策马往老师家里跑,一路耳边风呼呼的吹,总算把那挥之不去的经文的内容一点点的挥走。 乞丐命如何?皇帝命如何?如果真是命中注定,不如不活,秦心不相信命,不愿意被命控制,她只相信自己,努力,脚踏实地的走下去,只要有路就继续前行,其他都是虚的。 一路奔跑,如果负面情绪能够看得见,此刻的秦心大概如同一辆汽车一样,一路的黑色尾气。 等她回到了老师家,她的情绪已经完全稳定。 整个人清醒了许多,不再患得患失,眼神亮了许多,这时候的她跟之前脑残不顾一切追求莫兴宁的时候有些像,又不像,那时候是无知大胆,而现在是洞彻了放下。 她活的是有些累的,她太紧张太害怕失去,所以战战兢兢,忙忙碌碌,整个人容颜虽美,却总有些违和,这一点作为哥哥秦华看着妹妹一点点的改变是感触最深的。 可是有些事,别人帮不了,只有你自己度过了才能度过。 秦心莽撞的撞进了寺庙,却不知道今天正是农历小鬼节,一群和尚在念心魔经,超度小鬼,听这种经意志弱或者心里有鬼的都容易陷入自己的执念,可是一旦能从容出来的,反而能破而后立。 莫怀义虽然剃度了,却是不敢去听这种经的,他有庄严宝相的面孔,却没有一颗庄严宝相的心。 秦心策马狂奔,摒弃前尘往事,不再如断梗浮萍随波逐流,而是雨后新芽,破土而出,一点点成长。 而余露在家中,没有出门,而是习惯的翻着家里的旧杂志报纸,他父亲虽然走了,但是因为以前家里是做这生意的,有些杂志报纸一直合作,定了好些年,人都不在了却还是继续送着。 从小余露几乎就是看着这些东西长大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扑风捉影,各种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有。 她之前要参加节目,连过年都没有回来,一直在京都练习,待她翻到一份杂志写着:“莫家二少神秘惨死,怀疑仇杀。” 余露非常仔细的把这文看了一遍,又找了同期同类的报告,只有盐城小报有过两篇报导,篇幅不多。 看着报纸,余露确定这事是真事,她自从父亲去世之后就没有再和莫兴宁联系,可是现在看到莫怀博死了,忽然间觉得给她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原来莫家的人也可以这么容易就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秦心在做化学反应,质变。 余露在做物理反应,黑化。   ☆、第一百〇二章 :高考状元 盐城的天气说热就热,六月夏天急忙忙的来了。 高考的日子也如期的到了。 秦华原本没有觉得紧张的,他复习的很好,以前他还要一边打工一边读书,有时候有些吃力,身体太累了,打工完回教室就想睡觉,拿起书就犯困,那时候秦华就去睡了,因为看书太没效率,不过他闹钟调的非常早,经常是早上三四点,他就强迫自己起床,实在醒不过来,把自己身上被子掀开,冻一冻就清醒了,拿着书到宿舍外面的路灯下去看。 别人都觉得秦华成绩好,看着他都没有怎么读书,实际上哪里有那么多天才,脑子是比别人好用,但是主要也是勤奋努力出来的,别人做梦的时候他看书学习。 不过这种情况自从妈妈进城开了店,秦华就觉得轻松多了,再也不用半夜爬起来念书,别人晚自习的时候他干活,也能规律的和别人一样,不会那么辛苦,效率也有。 而且也不会整日整日的担心。 父亲去世对身为长子的秦华真的打击很大,那时候他也只是一个小屁孩,还在外面跟别人打闹,平日出门还不爱带妹妹,嫌弃她是跟屁虫,没有想到忽然就被人从学校课堂上叫回家。 他爸爸死了。 妈妈就跟傻了一样,什么都不管,妹妹就只会哭。 忽然间他就要长大,照顾妈妈,照顾妹妹。 他学习很努力,打工也很努力,可是就这样,每天还要担心妈妈一个人在乡下过的好不好,要担心妹妹在泰西上学是不是会被别人欺负,可是更让秦华痛苦的是,他担心却是无能无力。 看到妹妹被退婚,看到李大头骚扰妈妈,这一切他都无能为力,懦弱的要死,有时候他真想揣一把刀把莫家人捅死,把李大头捅死,把大伯母捅死。 真的,这么可怕的想法,他真的想过。 还不止一次。 好在,日子慢慢变好了。 看着妹妹一点一点的改变,秦华也不断的检讨自己,他发现自己的想法太偏激,那种谁得罪自己就杀了谁的想法太幼稚,你如果是躲在角落里的老鼠,人人都想打,你如果让自己变成国家稀有的大熊猫,人人都会来捧着你。 要改变的不是别人,从来都是自己。 秦华很聪明,他从来不傻,他只是找不到自己的路,因为羁绊太多,看不到自己的未来。 妹妹的改变,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他,让他跳开眼前,站的更高看事情。 乍一跳开眼前,秦华是有些虚的,一会想着赚大钱,一会想着当大官,任何年轻人都会有的毛病,他也有,好在他终究自己闯过这一关,慢慢沉淀下来。 他专心的读书,对明天的考试,秦华还是比较有信心的。父亲去死对他来说是一次极大的伤害,让他非常痛苦,但是换个角度来说,对他也是极大的鞭策,苦难的生活激人奋进。 他在学习的时候,从来不会走神分心,因为他知道学习机会不易,所以他的学习效率非常高。 高中的学生,面对高考这一关,无数人看上去都是天天努力学习,可是有没有效率差很远,没有效率做一天的题不如人家一个小时的。 秦华脑子好,学习认真,最后这一学期,家庭条件也渐渐好了,使得他有更多时间,更系统的复习,他对高考,很志在必得,所以哪怕保送名额自己没有拿到,他也并不难过,因为他很自信。 又看了一会书,秦华跟妹妹妈妈说了晚安,才躺下入睡。 一向很规律的秦华睡眠也是比较好的,不过今晚他做梦了。 虽说不紧张,也许到临头还是有些紧张,否则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秦华睁开眼,几乎是一身冷汗。 梦里的场景清晰,一般做梦都是没有规律,东一块西一块的,可是这个梦居然像是一个过程,梦里秦华因为听说妹妹出事了,他去找妹妹,满世界的找,却把高考耽误了,找到最后却发现妹妹只是窝在一个酒店里,手机关机了,秦华看到妹妹好好的时候,他哭了,那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哭是因为妹妹没事,还是因为错过了高考,很憋屈很痛苦,睁开眼睛的秦华甚至感觉到自己眼角真的有泪水……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哥,你起床了吗?”门外是秦心的声音。 秦华看了看表,才六点。 妹妹从自己快考试起就比自己还着急,她原本要订婚的,可是她一定要等自己高考结束。 “我醒了,马上起来。”秦华摇了摇头,自己怎么会做那样的梦,在梦里居然对妹妹产生了埋怨,真是太紧张了。 起来穿了衣服,洗簌好,妹妹和妈妈已经都起来了。 柳爱平把早饭都做好了,牵着小三就要去店里,临走的时候交代了一句:“好好考试。” 家里就剩下秦心和秦华。 秦心看着老妈那淡然的样子有点不知所措,最近老妈有点太淡然了,你儿子高考啊,你都一点不担心。 秦华倒是没有在意,他的考场就在英华,步行过去很近,两步路的事情。 秦心坚决陪哥哥吃完早饭,送哥哥进考场。 在进考场的时候,秦华回头,看到妹妹还站在那里,她穿着一身运动服,看到自己回头,她很努力的跟自己挥手。 秦华笑了,他会考好的。 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了下来,秦华闭了一会眼睛,又睁开,梦都是相反的,自己已经坐在了考场上了。 考试前先广播了一堆的东西,不准夹带之类的,秦华所有的工具都是妹妹先整理检查一遍的,他根本不用担心这问题,只是闭目养神,等着卷子发下来。 第一门考的是语文。 拿到卷子的时候,秦华先整体翻了一下。 感觉没有什么大问题,就开始做题。 本来妹妹最近问自己的题目,秦华觉得妹妹有些神棍,一副想押题的模样,忍不住好笑,秦华学习基础很扎实,并不需要投机,不过还是都给妹妹好好解释,也算是趁机给妹妹补课了。 果然卷子发下来,没有妹妹说的那些题。 在考场外头,拿到卷子的秦心也傻了,不一样……她原本以为是自己记得不清楚,可是连作文题目都不一样,吓她一大跳,怎么想都想不通。 不过看着这考卷,秦心渐渐冷静下来,她还是要脚踏实地努力,如果这种想当然的预知以为可以成功,现实就给了她重重一个教训。 还好因为自己心虚没有打乱哥哥的复习进度。要不然真的是错大了。 其实这事说起来跟秦心有关。 上次森林公园差点遇难的女孩的母亲是高考出卷的老师,上辈子,祝军直接挂了,他的灵魂不可能出来说我救的那个女孩踹我…… 而这辈子秦心救了祝军,那女孩的问题就出来了,女孩被调查,她家人也难以幸免,她母亲也被从出卷组调出来了,然后卷子全部都要重新来过。 在考场的秦华没有想那么多。 他基础扎实,基本没有遇到难题,做的十分得心应手。觉得这份卷子比平日做的还简单一些,不过有时候卷子越简单越容易出错,秦华没有敢掉以轻心,累的时候,他想想站在考场外面的妹妹,就觉得精神满满。 到了下午数学,是秦华的强项,也非常的顺利。 秦心在考场外面已经欲哭无泪的,还好没有自作聪明,卷子没有一题相似的。 看到哥哥从考场出来,秦心很心虚。 第一天考完,秦华觉得没有什么问题。 到了第二天,妹妹还是跟昨天一样,送自己去学校,秦华回头就能看到妹妹站在门口,忍不住跑回去,摸了摸她的脑袋,“别担心,哥哥会考好的。” 看到英语卷子完全不同,秦心已经淡定了,这对秦心也是一个很深刻的教训,人生的路没有捷径,只有自己好好学习,自己掌握的知识才是万能的。 秦华的英语听力比较一般,但是语法阅读秦华都很厉害,听力不太好,蒙猜他都擅长,写作文也没有问题,考试前妹妹硬缠着让自己写作文,妹妹的英语学的挺好,虽然题目不一样,不高大体都差不多,对秦华来说也是有收获的,很顺利。 最后是理综。 理综一直是秦华的优势,每次年段月考预考,他能跟别人拉分的项目主要靠的是理综高分。 这次理综的卷子题目有些难,秦华一路做下来,已经发现好几个陷阱了,这对他恰好是优势,如果是普通的题目反而体现不出来。 不过因为比较难,到考试结束秦华也只是刚好做好,都来不及检查,不过秦华平时做题基本就是一遍就过,他效率高,基本不会因为粗心丢分,所以不能检查也没有太担心。 看周围的同学有的还一半的卷面还空着,秦华这样算是快的了。 交了卷出来,不少人直接就哭了,太难了。 秦华看到妹妹还在门口等自己,看到自己出来也不问自己考的如何,只是给自己递水。 喝了一大口水,秦华搂着妹妹的肩膀道:“走,晚上回去加餐。” 秦心看到哥哥终于顺利考完,也松了一口气,对秦心来说像是游戏通关,把一个难关给过了,她回来就担心这件事,哥哥考试她几乎全程陪同。 她没有去打听余露,虽然上辈子是余露来找哥哥让他去找自己的,可是意外有许多,秦心还是觉得看住哥哥比较靠谱,果然余露都压根没有出现。 接下来就是要准备秦心的订婚仪式。 上次秦心从庙里策马归来,居然正好遇上祝军一家拜访老师,秦心算是第一次与祝军父母见面了,老师很高兴,不过特意提了关于秦心以后发展的事情。 其实秦心也担心,毕竟自己要从事的行业或许跟祝军家庭观念有冲突。 祝军爸爸爽朗的笑道:“严老师你忘了,我妈还是追星族,当初你的粉丝团团长。” 秦心都不知道祝军奶奶还有这样光辉的历史,好奇的坐在一边听故事。 祝军害羞的坐在秦心身边,偷偷的玩秦心手指。 基本上就订婚时间定下,这边祝军父母和秦心一家吃了一顿饭,之后,等哥哥高考结束,还需要去一趟京都。 毕竟祝军家在京都,祝军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也不好跑。 于是年后,秦心再次去了祝家。 受到了非常热情的接待,不过秦心感觉祝军大伯一家比较严肃。 其实秦心的到来,让祝英保夫妇也出现,他们是比较隔应的,尤其是祝军大伯母姜蓉,她本来就不太看得上康雪,不过康雪好歹是军医,身份背景清白,但是秦心,长的非常耀眼,第一眼,姜蓉就不喜欢,长的太漂亮了,不安分。 当然,秦心又不是救了她儿子,所以她对秦心没有太多好感,不过按照姜蓉的价值观,就算秦心救了她儿子,她也会觉得秦心可能是别有用心。 虽然有些外心,但是在京都上层家族是很重要的,一个家族的兴旺才有你个人的兴旺,家族落败了,你个人再强最终也只能作为依附。 所以祝英保夫妇才会不满,觉得老太太太儿戏,给祝军定下这样一门婚事,有些丢人。 在姜蓉眼里,秦心被人退过婚不说,还是单亲家庭,老妈开个小店,根本拿不出手,哥哥也还是学生,真不知道老太太抽哪门子的风,就算救命之恩,随便给钱或给她哥哥将来安排个工作什么的顶够了,而且老太太没读过书发疯就算了,老爷子也不劝,小叔祝英虎居然同意了,简直就是在部队被洗脑了,傻了。 虽然事情都已经定了,可是看到秦心还是不舒服,姜蓉是意属罗家孙女,如果祝军取了罗敷,祝家又有一大助力,现在丈夫一个人在经委很辛苦,小叔和公公的助力都是部队上的,根本帮不上忙,若是和罗家成了姻亲就不一样了。 而且罗家管的是国家文教这一块的,儿子毕业后想从事研究工作也没有关系,先把职称升上去,等级别够高再从政也是一条捷径,不用在小地方从科员混起,累到死。 “你妈妈开的店铺收入好不好,生活有没有困难。”姜蓉看着秦心说道。 虽然是关心的语气,不过这样问,感觉很别扭,好像是领导视察平民百姓家一样。 秦心能感受到她的态度,不过祝军父母爷爷奶奶都很好,所以她不是很在意,这时候手机来短信了,她低下头看了一下,脸上十分惊喜的笑了。 姜蓉看到自己跟秦心说话,她居然去看手机,好没有家教,不由得又开口道:“谁来的短信,这么开心。” “我哥的。”秦心是很开心,哥哥成绩出来了。 “有什么好消息吗?”姜蓉随口一问。 秦心开口道:“我哥高考成绩出来了。” “看你这么开心,考的不错吧,当初祝行才考了632分,险险的上了京都大学。”说起自己儿子姜蓉的笑容有了点真心。 她的这个“才”用的很自谦,632放到有些偏远地区都可以作为高考状元了。 “祝行哥哥考的已经很好了,要我肯定考不了这么高。”秦心看到姜蓉的模样,很识趣的夸了一句。 姜蓉听到祝行哥哥这个称呼有点不爽,不过对秦心的夸奖还是受用的,又问道:“你哥哥考了多少分,有没有想好报什么学校,我有朋友是教育局的,可以帮你问问。” “谢谢伯母,不用麻烦了,我哥哥考的还行,应该能上他的志愿学校的。” “马上就一家人了,你不用怕麻烦,你哥哥考了多少分,我现在就可以给打电话帮忙问问。”姜蓉看秦心不说,越发好奇,她对自己儿子很自信,每每遇到别人家孩子高考,都有一种优越感。 秦心看她一直问,只好开口道:“我哥考了714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〇三章 :祝家家宴 姜蓉皮肤很白,身上穿着胡绿色的真丝连衣裙,连衣裙上没有额外装饰,就是腰上有一根黑色细带子,她保养的很好,腰身也有,系上带子一点都不肥,没有这个年纪女人的臃肿,脸上皮肤也保养的好,除了法令纹略微有点深,完全看不出她孩子都二十了。 本来姜蓉还是抱着炫耀的态度,京都是大□□的首都,作为土生土长的京都人,姜蓉天生就有一种优越感,再加上630多分确实是高分了,大院的孩子虽然能上好学校,但是分数未必高,就拿他儿子那一届,几乎就是祝行第一,没有出过更高的。 况且秦心家在盐城,沿海城市,经济不算落后,不过跟京都比起来就不够看,一个小城市的学校,就算是那个城市最好的学校有什么用,全国有六百多个城市,至少有六百多说都号称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学校,什么英华高中,姜蓉表示没有听过。 而且一个寡妇带大的孩子,看秦心这样,小小年纪都谈恋爱,她哥哥能好到哪里去,说不定考五百多分,能上重点线就喜出望外了。 可是当秦心有些害羞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说:我各714分的时候,姜蓉的脸僵住了,714?你确定是714,不是514分?或者614分?会不会弄错了,去年京都的状元也才702分…… “你们聊什么这么开心。” 康雪端着一盘水果盘出来,果盘里的水果像是用那种按压的机器压出来的一般,每一块都方方正正,打小相同,分不清是什么水果了,边角不能相同的,就被康雪拿来打果汁了。 她头发梳的很光,扎一个马尾,身上也是很家居的长裤加短袖,不像姜蓉头发还盘过,梳的非常复杂,自己是不可能梳出来的,估计是去店里盘的,头上的发卡非常别致,说起来姜蓉是个很精致的人,你看到她就有一种富贵太太的感觉,不过看到祝军妈妈,秦心就明白自己为啥不自在,就觉得和祝军大伯母说话累的很,她总给人感觉端着的态度。 姜蓉看到弟媳妇,忍住了白眼,你哪只眼看到我跟她聊的开心啊,一点都不开心,根本不能好好玩耍。 好在康雪的出现总算是给她解围了,她白皙的脸都涨红的不知道怎么接下去聊天了。 “伯母在说祝行哥哥的事情。”秦心也不想太为难她,笑着把话圆过去了。 “祝妈妈这水果好漂亮,是用机器压的吗?”秦心一家人和祝军父母三口都已经在盐城正式吃过饭,林天水也参加了,算起来已经是定下了婚约,不过由于某些原因祝家希望秦心来京都再办一次。 林天水虽然觉得心酸,不过他对祝家是很认可的,没有在京都立足过不知道那难度,在全国最精华的地方占有一席之地,你必须要有过人的本事,像他家,就是落败被驱逐出京都了,虽然如今有几个钱,但是想要回京都立足却是不容易的。 祝英虎夫妇都很客气,林天水复杂的心情中也有一丝喜悦,他是生意人,一个非常有天赋的商人,摒去感情,他认秦心为干女儿,如今秦行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了祝家的儿媳妇,这对林天水来水绝对是赚了。 林天水之所以不愿意去京都,就是他家现在有钱却没有权,去京都亮相无疑是一条肥硕的虫子摆在大家面前,只是考虑切割那一部分的问题,都不需要跟林天水打招呼,来几个人把天林集团分一分就OK了。 外人更是对林天水认了秦心为干女儿,还暗示秦心可以有继承权的举动恍然大悟,以为又是林天水的先见之明,十分佩服。 只有林天水自己有些郁闷,甚至矫情起来,他不希望自己跟秦心的关系复杂起来,当一个单纯给予的父亲他很开心,如果要从秦心那里索取什么,这种关系就变质了。 不过好在,秦心现在才18岁,到她结婚还有几年,林天水虽然也矫情,可是他和秦心亲妈柳爱平不同,同样遇到事情,柳爱平选择不作为,而林天水却是选择作为,他准备好好的给秦心准备一份嫁妆,将来风风光光出嫁,不得不说这位想的真远……囤嫁妆神马的…… “这是我切的,我别的特长没有,就是刀工还行,平时动手术,所以私下经常练习。”秦心一脸惊讶,嘴巴张大大的,完全不能想象这么多方块块,一模一样居然全是用刀子切出来的,难怪祝爸爸这么老实。 秦心瞬间秒懂了一些事,对祝妈妈十分崇拜,认真的请教怎么切的,有没有什么窍门。 难得有人请教自己的刀工,正是问到康雪的痒处,康雪教的非常用心。 “关键就是快,而且要多练习,我开始切的时候也是大小不一,不好看,后来练多了就行,现在不仅仅是切水果,帮人开刀的时候,那刀子往肚子一划,我就知道这人是胖是瘦,刀子要快,慢的话,就划多了,虽然病人打麻药感觉不出来,但是作为医生还是要有基本医德,划开五寸能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变成六七寸,刀子快了,割东西也快,你说,比如患肠癌的人,那一段肠子要割掉,你必须快,你慢慢吞吞的,人家流血都流干了,除了快还要精准,割肠子就割肠子,不小心把人家肾脏割了就不好了,你要是想学,就先从削水果开始,多练习。” 康雪很兴奋的给自己未来儿媳妇传授自己的刀工。 秦心听的如痴如醉,在监狱的时候没有刀,弄一个小刀片都是费了几年的功夫。 想到要是有祝妈妈这本事,自己当初也不会被揍的那么惨,练习的不到位啊。 对祝妈妈是真心一脸崇拜,这一点上看秦心绝对是有暴力因子的人,别人要是听到康雪这么说,绝对想的是我婆婆是杀人狂魔肿么破,而秦心想的却是我婆婆是绝世高手好想学…… 在一边的姜蓉本来因为康雪的出现缓解了尴尬,开始吃点水果,结果听到康雪传授刀工的内容,只觉得吃进去的水果像是肠子,肾脏一类的碎肉一般,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不过终究还是咽不下去,脸色苍白的把嘴巴里的水果给吐了,噁…… 正在和未来儿媳妇聊的开心的康雪看到姜蓉居然吐了,一脸诧异,“大嫂你不会是有了吧?” 姜蓉被她的话吓一跳,虽然传闻上面有放开生育政策的说法,但是还没有落实,公务员只能是独生子女,要是二胎,妥妥的免职。 “没没没,就是这个奇异果有点太酸。” 姜蓉一脸尴尬,这也是为毛她瞧不起弟媳妇,却从来不敢招惹她,硬是被她那一手出神入化的刀工,吓到的。 记得以前康雪第一次来,姜蓉要求大家吃西餐,优雅一些。 也是故意想为难康雪,要知道西餐礼仪很能看出一个人家的家教,普通人家哪里会专门去学西餐礼仪,正常吃饭就对了。 反正不知道别人看出姜蓉的用心没有,大家都没有反对。 等到开饭的时候,祝军奶奶嫌弃牛排硬,不好咬,康雪坐在一边,热情的帮忙切,切的那个整齐方正,一块大牛排瞬间就变成小肉丁,那刀工亮瞎眼,没有人注意康雪礼仪好不好,老太太十分高兴,对康雪的体贴赞美了很久。 等到饭吃完,二货小叔祝英熊还兴致勃勃的怂恿康雪一起玩飞镖,康雪羞涩的说,用刀她比较在行。 然后姜蓉就看到康雪把自己精心准备的一套两千多块的餐刀全都丢到了靶上,刀刀都立在靶心……哎呀妈啊,当时姜蓉就坐在康雪旁边,她甚至感觉到那刀带起的风吹过自己的耳朵,好像耳朵被割下来一样,从第一次见面之后,姜蓉就没有再找这个弟媳妇麻烦的*了。 “大嫂你不会减肥吧,你太瘦了,要多吃点。” 这句话姜蓉爱听,这个年纪的女人就怕发福,一胖毁所有,她是有下意识的在节食。 “我不瘦,我都一把年纪了还减什么肥啊,我平时胃口很好的,倒是现在的小姑娘,我看心心就有点偏瘦,是不是平日还节食啊?”姜蓉把话题引道了秦心身上。 听到节食,秦心简直是两眼泪汪汪。 “伯母也觉得我偏瘦啊,我也是这样觉得的,可是老师说我这样不行,硬要给我安排他的营养套餐。”秦心一边说一边吃水果,老师不在多吃点总没错。 “那不行,小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吃,别听你们老师的,简直是胡说八道。”姜蓉看秦心这样子,已经这么年轻漂亮了,还要节食,让不让别人活了。 “谁说我胡说八道!”严卿拄着拐杖,跟祝老爷子从书房里出来,就听到这句话,怒的胡子都吹起来。 姜蓉看到严卿才想起来,这个自己瞧不起的小门小户的女孩是严老的关门弟子,靠,又说错话了……弟媳妇和侄媳妇都好阴险,看她们脸一脸无辜的样子,姜蓉一脸血的解释,自己不是那个意思。 她敢看不起康雪秦心但是不能看不起严卿,严格说来严卿身上可是正宗的华夏皇室血统,战乱年代流落他国,虽然现在是党政制度,但是对先前皇室后人,连胖子都要敬着,尤其是一个爱搞艺术而不是搞政治的皇室后人,还没有后代的皇室后人,胖子是很喜欢的,把严卿地位抬的很高,又可以标榜仁慈,又不担心出事。 秦心来京都,哥哥和妈妈没有过来,但是老师来了,虽然老师说是他自己想看看老朋友了,但是秦心知道,要不是自己,老师那懒惰的性子是不愿意来京都的,而且平日听起老师言谈,并不太喜欢京都。 好在这时候祝行回来了,姜蓉看到儿子,简直如同救命稻草。 紧随着儿子身后,老公也回来了,姜蓉立马精神好了,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是一家子。 结果儿子一进门就一脸兴奋的道:“爷爷,今年高考全国状元出来了,居然考了714分,简直是神人。” 祝英保也一脸大义凛然的道:“国家辈有人才出,这是国家昌盛兴旺的根本。” 其实祝英保这么说也是有原因的,京都这些人家要发展,就靠自己子孙后代是不够的,一个好汉三个帮,每年高考就跟旧社会科举一样,对于特别优秀的人,他们都会提前观察,看到时候能拉拢的拉拢,不能拉拢的打压。 听到老大怎么说,祝老爷子也挺高兴的。 “是哪里的孩子,叫什么名?” 祝英保对自己儿子很有信心,还不到给儿子铺路的时候,所以只是说说场面话,倒还真没有去查。 祝行却知道,兴奋的道:“是大明省,盐城的,名字好像是秦华,今天成绩刚刚出来。” 姜蓉脸色在滴血,蠢儿子,蠢老公…… 秦心听到祝行这么说,也很惊讶,她想不到哥哥的分数别人居然这么快知道。 “这名字有点熟,也是盐城的?”祝老爷子奇怪的道。 秦心坐在沙发上,不得不再解释一遍。 “我哥哥是秦华。” 听到秦心这话,祝老爷子恍然大悟,十分高兴。这都不用抢了,自家人,连说了三个:“好,好,好。” 祝英保很惊讶,原先调查的时候没有说她哥哥成绩好到这个地步啊,看来要重新评估一下了。 祝行则是一脸激动,走到秦心跟前开口道:“你哥哥什么时候来,他一定也上京都大学吧,他想选什么专业,你哥哥喜不喜欢生物,我就在生物学专业,京大的这个专业很好的,你让他来我们专业吧,以后我肯定罩着他。” 学霸遇到学霸,惺惺相惜什么的,祝行高兴的要死,连带着对第一次见面的秦心也有了好感,不过他压根没有注意秦心的长相,满心期待的都是秦心哥哥…… 姜蓉则是一脸尴尬。 吃饭的时候,姜蓉坐在康雪旁边。 康雪今天很高兴,看看儿子,看看秦心,儿媳妇还是小姑娘啊,自己可以慢慢调*教,忽然有一种儿女双全的满足感。 心情好,吃的也多,看到大嫂只吃了一点青菜和汤,康雪很大气的给她夹菜。 “大嫂你刚刚不是说你最近胃口好的很,多吃点,这红烧肉的肉很正宗,是那个做电子网站的家伙专门绿色饲养的,很不错。”康雪大方的夹了一大块肥瘦夹花的大肉给大嫂。 秦心一听这肉的来源,直接兴奋了,很渴望的看着祝妈妈,祝妈妈心领神会,也给了秦心一大块,严老咳咳咳的咳了好几下,秦心笑眯眯的也夹了一块到老师碗里,严老不咳了,专心吃肉。 就着大块肉,瞬间这一老一小的碗就空了,只有姜蓉,面对着碗里的那块肉,痛苦的换算着,这一块大肥肉,至少有250大卡的热量,有27克的脂肪,吃下去会胖的,一定会胖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〇四章 :努力 高考结束,儿子杨晖却闷闷不乐。 杨文明很忙,不过还是后知后觉的发现了儿子的问题。 你郁闷啥啊,今年高考特别难,好几个跟你水平差不多的都发挥失常了,你已经是准准的京都科技大的学生了,你还郁闷?杨文明觉得自己有必要和儿子好好谈谈。 同时对迷恋上麻将的老婆很不满,儿子不高兴成这样,你这个天天在家不上班的女人居然完全不知道。 殊不知她老婆忙着打麻将收钱呢,知道她是副市长夫人,基本只有放水的分,正愁没有地方给钱呢,好在李眉也算是有分寸的,每次赢一小笔就够了,胃口很小,当然如果对方是自家亲戚,李眉会略松松手,比如跟马天奇打麻将的时候,随便赢个十万八万也不算多。 杨文明也知道老婆,虽然贪心了点,分寸是有,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靠他的工资要维持这样的生活水平还要往上爬,基本是不可能的。 不过眼下看着儿子蔫头蔫脑的模样,就有气,原本害怕儿子学的纨绔子弟的习性,把他送英华去上学,现在看人倒是乖,但是有点乖过头了,女孩子这样就算了,可是一个男孩,站在自己面前,头都抬不起来,顶着眼镜,顶来顶去的,这要是自己的手下,杨文明绝对会立马赶人,好好站着说话的勇气都没有,自己还能指望你干啥。 可是这人是自己的儿子,就头疼了。 “说吧,什么事?”杨文明点了一根烟,语调跟审犯人一样,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语调,平日在外头,杨市长是出了名的好人,笑容温和,尤其是这两天他还接待了杨梵天,名义上的亲戚,把自己当奴才一样使唤,杨文明脸都笑僵了,心里怒骂,不就是一个捡来的养子,姓都是舅舅给你改的,你牛什么,当然杨文明觉悟那么高,这种话只会在最心底抱怨一下,不会说出来,可是气是有的,眼下看儿子这样,明明是想谈心的,结果开口就一副不耐烦的语气。 杨晖上次目睹祝军求婚的过程,深深被打击到了,他的人生第一段初恋加暗恋,还没有来得及告白就结束了。 他以前每天只读书,兴趣爱好是看球,从来不会想这以外的事情,第一次对一个女孩感兴趣,那就如同开窍了一般,那种感觉浓郁的炙热的,要把他自己都燃烧起来。 第一天在医院看到秦心,回家那晚杨晖做梦了,做了一个很羞涩的梦,醒来发现自己尿床,吓一跳,还以为自己大小便失禁了,然后清醒了一点才想起来那是什么,其实梦里就抱抱,亲亲了了她,没有更进一步,可是身体如同坠入海绵一般,舒服的不得了。 再以后,他一个人躺床上的时候,想起秦心的模样,就会很激动,身体某处也会自然的就起来了,如同他的思念一般,坚硬的不可撼动,这种思念既甜蜜又刺激,只要想一遍她,想到她穿着白色病号服,坐的离自己那么近,声音有些沙哑的抚过他的耳边,他的耳朵也红了起来,她的手指细白的抓着课本,离自己的手好近好近,他全身颤栗起来…… “我没事。”这一切杨晖是绝对不敢跟父亲说的,如果父亲温和的问他,可能作为一个内心苦闷的少年半推半就的就说了,可是父亲这么严肃,杨晖敏感的觉得自己一说就会被父亲当作出气筒,揍一顿都是轻的,虽说老爸从来不会揍自己,可是他发脾气比揍人可怕多了。 杨文明还是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还解释了就算说了他也不会怎么样的,有问题说出来解决。 杨晖不是那种会被老爸三两句哄骗的人,说了肯定挨骂,打死我都不说。 最终果然杨文明耐不住性子,大骂:“你一个男孩子整天黏糊糊的像什么样,能不能给我出息点,有事说事,痛快点。” 杨晖就干脆抿嘴不说话了,把杨文明气的够呛,顺手抄起手边的东西都想砸过去了,可是看到儿子拧着脖子仰着头望着自己,眼睛有泪花,却还是一副,你砸啊,我就站这里让你砸的模样。 杨文明的手又垂了下去,只能换个角度想,儿子能在自己各种威逼利诱下,都不说,也算是一种勇气和执着了。 什么都问不出来的杨文明准备自己去查,挥了挥手让儿子出去了。 杨晖侥幸过了老爸这一关,也不想呆家里,出门散心不知道去哪,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秦华家的板栗店里,果然秦华在店里帮忙,想到原本秦心也会在的,可是她去京都了,他叹了一口气,她不在也好,自己就不会手忙脚乱慌张了。 对秦华考了这么高分,杨晖很敬佩他,干脆杨晖就赖店里,跟秦华一块帮忙了,秦华看杨晖这样子,似乎有心事,也不说破,就当不知道杨晖的身份,指使他干活一点都不心虚,从来连碗都没有洗过的杨晖哪里会干活,手忙脚乱的,不过少年爱面子,还是坚持了下来,这样一忙碌,倒是把心中的痛苦缓解不少,注意力也转移了。 秦华也不能专门指使他干活,做了一会看他已经吃力了,开始是新鲜,久了就怨念了,他拉着杨晖去打篮球了,这个杨晖会,打篮球运动一下出出汗,一块去吃饭,一下子感情就增进了许多,除了自己喜欢他妹妹的事情,杨晖基本都原意跟秦华交流,而且觉得秦华真是个妙人,跟他相处很轻松,当然估计这里也有现在的秦华身上还挂着一个高考状元的光环,平日秦华也这样笑,杨晖就觉得理所应当,现在秦华还是这样笑,杨晖就觉得秦华十分谦逊…… 杨文明收到手下调查,自己儿子最近老跟他同学秦华,今年的高考状元一起玩,倒是玩的很开心,自以为知道了儿子的心情不好的原因,不就是高考没有考好,不开心,不过儿子跟秦华交好,杨文明是比较满意的,在杨文明眼里秦华是个不错的苗子,这样的人交好总没有坏处。 余露回盐城这段时间也没有闲着,除了修理自己老弟,每天都去健身房,同时还去江术仁公司詹梅那里报道,让公司给她报学习班。 去的健身房是五星级酒店的健身房,办了会员卡。 她知道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虽然没有上学,她觉得自己要学的也很多。 运动使人健康,运动让人心情好。 余露原本很喜欢自己比较丰满的身体,她的身体曲线非常好,肚子上也没有赘肉,臀部挺翘,胸部浑圆,不过她个子不高,这种丰满的身材在镜头里看有些吃亏,一上镜胖十几,现实生活中,她也不算胖,但是在镜头上,总觉得有些偏胖。 而她的体质不像秦心基本大吃大喝都没有关系,以前在上学的时候她就比较注意,每次买吃的,都是把多卡路里的给秦心,自己吃的比较健康,闺蜜的小心机,结果秦心一点没胖,自己却也一点没瘦。 如今既然从事这一行,不得不更加节食减肥。秦心个子那样高挑,严老都有点不满意,到余露这里简直就是不及格。 余露各种看不起秦心,觉得她没脑子,但是却很羡慕秦心的身材,在健身房挥汗如雨的时候,余露看到了电视上播放今年高考的消息,还放出了高考状元的照片,余露本来在跑步,跑的挺高兴的,可是不经意抬头看到那照片,她就愣住了。 电视里,秦华微笑的模样,跟秦心慢慢重叠起来。 余露觉得自己今天的好心情全没了。 草草的洗了澡,去练歌,却又因为粗心被老师批评了一顿,郁闷的回到家,就在家楼下被弟弟拦了下来。 看到老弟一脸心虚的模样,余露就觉得不太好。 “姐,老师叫家长,你帮我去吧……”余冠上来就抱着余露的胳膊猛摇。 “你做了什么?” 余露板着脸问道。 “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就是学校有领导来视察,我在一边踢球,然后领导的脑袋不小心撞到了我的球……”余冠很委屈的道。 余露看着自己弟弟,想到刚刚看到电视上的秦华,一口血含在了嘴中…… 等余露从学校领导办公室里出来,看到在外面等自己的蠢弟弟,一脸激动,笑嘻嘻的,余露的手握着拳,松开了又握紧,真很想揍他,怎么可以这么没心没肺,学校让余冠退学,当然说的不是砸领导的事情,而是把余冠平日一堆小毛病,各种捣蛋,考试不及格之类的列在一起,不说都不算毛病,九中这么乱,这样的同学多的是,可是要较真,就没有办法了。 “我就知道老姐出马,一个顶两,姐我打球去了,回去别跟妈说。”丝毫不知情的余冠还乐呵呵的,手里居然还拿着一个球,抛来抛去的。 等余露还想开口说什么的时候,余冠已经拿着球跑了。 余露强忍着冲动才没有从路边捡一块板砖朝老弟头上砸过去。 他怎么就会是自己弟弟呢? 她站在操场边上,看着球场里无忧无虑打球的老弟,手里握着一张烫金的名片。 杨梵天看着只身前来的余露,实际上他第二天的飞机就准备走了。 当时给了名片给了这小姑娘,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他以为她不会来找他,结果她来了。 还是晚上时间。 杨梵天住在一个比较偏的别墅区。 余露过来的时候,很是麻烦。 等到了别墅门口,天已经黑了,别墅门口亮着灯,周围房子不多,隐隐错错的,这别墅像一个绝大的怪兽一般。 余露深吸一口气,敲门走了进去,如同走进一个巨兽的嘴里。 上辈子余露是成功人士,自己创办学校,成为校长,不知道她是如何走到那一步的。 眼下,她才18岁,敲开了在飞机上有一面之缘的老男人家的门。 她穿了一条裙子,火红的颜色的裙子,抹胸,整个肩膀都露在外面,摸胸的边缘是花瓣齿状的,把她发育很好的胸完整的勾勒出来,坚持锻炼的腰非常细,手可盈握,裙子的质地是蕾丝花纹,下半身是长裙,搭配黑色高跟鞋,显得她身材比例很好,□很长,蕾丝花纹拼接的布料基本是全透明的,不过在裙子里面有一条真丝底衬,正好包住胸部臀部的长度,虽然穿的是长裙,可是整条晕润的大腿都可以看清楚。 她进屋,看到了杨梵天,杨梵天穿的很正式,黑色西裤,白色衬衫,西装,靠在沙发上。 屋里冷气很足,余露进来居然觉得有些冷。 杨梵天上下打量了一下余露,看着她这一身打扮,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 “你找我有事吗?”杨梵天并不起身,这里不是京都,而这一刻他不是领导,不是养子,不是父亲,不是丈夫。他只是一个男人,他欣赏的打量着面前这个女孩,如同新鲜的水果一般,包装的很好,让人很有口腹之欲。 “我想请你帮个忙。”余露看着杨梵天,很清楚的从他眼中看出那种感觉。 余露并没有视死如归一般的表情,从来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说好听点是为了弟弟,说难听点,她想要这个借口,她有一种感觉,错过了这一次,去京都的话,这个男人是不会再搭理自己的。 她步履轻盈的走到了杨梵天跟前,张开双腿,坐到了穿着西装笔挺的杨梵天腿上,杨梵天立刻感觉到自己被一股若有似无的香味包围着,而自己黑色笔挺的西装裤上,堆着轻柔的红色的蕾丝裙摆。 自己的腿上隔着裤子,也能感觉到柔软的接触。 她很主动的张开嘴,伸出小舌头轻轻的舔着他那早上刮过胡须,又有刚硬胡须渣子的脸颊,从脸颊一直舔到嘴唇,杨梵天喜欢她的直接,他的手放在了女孩的腿上,感触着手中的嫩滑,轻轻的抚摸着。 他感触着她小心翼翼的给他把西装衬衫一件一件的解开,她把他脱的精光,她却始终穿着裙子,甚至连内裤都没有脱,他就进去了,属于少女的身体,湿润,幽窄,紧紧的桎梏着他。 这是疯狂的一夜,这是让杨梵天绝对不会忘记的一夜,第二天余露醒来,身边已经没有人了,床头有一把钥匙,和一张卡片: 卡片上写着“我帮你处理好事情。” 看到这句话,余露的脸上挂着笑容,只是看到下一句,她就笑不出来了。 “不要找我。” 余露是聪明人,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此刻杨梵天已经在京都,下了飞机,回到家里,他习惯的给妻子带了一束花,他的妻子是养父安排的对象,姓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〇五章 :新人小秦 楚侯生从嘎纳回来,成为炙手可热的新人导演。 片子在嘎纳的时候就被米国一家院线买走了授权,就仅仅一个授权来说,已经赚了,对方开价50万美元。 投入的时候零零碎碎加起来不到一百万,这片子本来就有点像纪录片,没有太大冲突的戏,请的演员最大牌的就何旭,也只是一个电视剧里的配角人物,脸嫩,片酬谈的时候就两三万,至于许飞飞要片酬就只能找她叔去要了,本来就是加塞进来的人,能同意都是勉强。 田七是个老群演,能得到一个戏份这么重的角色就已经感激涕零,总共拍下来就才拿了三千块,不比他跑龙套多。 秦心虽然是女主,可是她是刺果果的新人,重来没有拍过片,片酬才一万块,不过在得知侯导缺钱的时候,那时候秦心手里还有一些钱,给投了30几万,算是入股,这件事秦心做的很低调,只有楚侯生知道。 所以对楚侯生来说,秦心不仅仅是他的精神支持,更是他的物质支持,他压力非常大,忽悠一个小姑娘拍电影不说,还拿了她的钱,秦心家就是个卖板栗的,按楚侯生来想,这30几万估计也是全部家当了。 秦心不想楚侯生为难,说是作为投资入股的。实在是拍片的时候,秦心都快被泡面吃死了,哪里有剧组的盒饭,三顿有两顿是泡面的,虽然今天是红烧牛肉味,明天是酸菜牛肉味,可是都改变不了吃泡面的事实。 这部片子经历的波折太多,楚侯生是一个很老实的人,换别人随便来拍,不折腾个三百万不能杀青,他自己几乎没有要工资,顿顿泡面,一些拍摄器材能借就不租,能租就不买,要买也要选性价比最高的。 这样一点一点的磨下来,他家其实也是小康,耐不住电影这个无底洞,以前上学钱随便花,如今一毛都要掰成两个五分仔细的打算着花,这样的时候秦心原意投钱,楚侯生是真的非常感激的。 虽然后来投资人要撤资,林天水又帮了他一把,可是这时候楚侯生更多的是觉得自己幸运,那种发自内心的感动,已经没有那么多了,毕竟人的感情喷发是有限的,你会记住你第一次快饿死的时候人家给你的一块红薯,感激万分,如果第二次再遇上这样的情况,哪怕是同等的情况,你的感激却会打折。 这种感情很正常,就是初恋原理。 所以在嘎纳,问楚侯生有什么感想的时候,楚侯生毫不吝啬的夸奖了秦心,让其他演员听的多少有些不是滋味,虽然到最后,他们都站出来过了一圈,但是让大家好奇的居然是没来的。 通常外国人眼中华夏人几乎都长一模一样,但是秦心不一样,她的眼睛很特别,看过的人都不会混淆,更不会把她跟大双眼皮的许飞飞看成是一个人,外国人似乎特别钟情单眼皮的华夏人,在他们印象中华夏人最美的模样,就应该是单眼皮的那种。 因为谈授权的事情,楚侯生还在国外多呆了一阵,除了米国,另外又有两个国家也买了授权,分别是43万美元和52万美元成交,总体说来妥妥的赚了。 文艺片能获奖还能赚钱,真是非常不容易。 楚侯生满载而归。 到了京都身份也不一样了,出门的时候他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导演,想拍电影得去跪求投资人施舍点钱,可是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国际知名导演。 能在嘎纳主竞赛单元获奖,意义非同寻常,嘎纳的奖项不像华夏国内的,每次颁奖都还要考虑各种人情,拿到的奖多多少少会有些水份,这也是华夏国人看起来崇洋媚外的原因,自家人实在是不敢相信。 载誉归来,在机场就先被包围了。 楚侯生听到了这辈子夸奖的最违心的一句话:“侯导你的眼睛真漂亮……” 他知道他以后还会听到很多类似的话,他没有在这些赞扬中骨头轻了起来,他是个导演,是一个很认真的导演,那些拍他长的好看的马屁的人,完全拍错了,侯导不介意自己长的如何,只要拍的电影好看就行。 虽然国内审核没有通过,但是这部片子火了,不能到院线上映,但是私人因为兴趣爱好观影是可以的。 神奇的网络上也能找到,就是片源比较难找。 楚侯生变的忙碌起来了,朋友也多了起来,邀请他参加聚会的邀请函也来了。 楚侯生很是忙碌了一阵,终于把事情理顺,看着自己收到的邀请函,有一个是比较有名的业内人士的沙龙,以前楚侯生都是接不到这样的邀请函的,虽然他也是科班毕业,但是同班同学,有当宰相有路边乞讨的,从毕业那天开始,你们有没有交集就要看各自机遇了。 所以虽然他也算是专业人士,也是到了这部《逆光》火了,才第一次收到这邀请函。 一般这种聚会有大牌的导演,制片人,编剧,大牌演员都会在,很多大牌演员决定拍什么电影,往往就是在这聚会上聊个天,就拍板决定了。 这是一次非常好的机会,楚侯生看到邀请函很激动,不过他立刻想到了秦心,一方面是自己的《逆光》能成功,秦心的作用非常大,另外一方面,侯导觉得秦心像是自己的幸运星,或者说是贵人,有她在事情最终结果都顺利,所以他想带着秦心一块去,这对秦心是很有好处的,让她感受一下这个圈子的顶级人物,说不定就有好的机会,而且你所在的圈子不同,也决定了你的地位不同。 这也是尽管侯导也很喜欢田七这个演员,却也没有想过带他来这样的场合,最多是给他介绍了角色,因为田七一开始已经处了一个圈子,几乎是娱乐圈的最底层,贸然要让顶级的圈子接受他几乎不可能,除非他将来有什么特别突出的成就。但是秦心不一样,秦心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新人,她走入这个圈子的开局也非常好,是一部获奖的文艺片。 文艺片是这个圈子里实力的代表,那些不管拍商业片多火的大明星,总会想去拍一两部文艺片试试,结果往往是票房惨淡,不是他们脑残,拍完文艺片的他们往往会获得一句演技真好,虽然片子不好看的赞美……然后在携带这部不好看的片去各种电影节拿奖。 侯导给秦心电话的时候,秦心正好是京都,准备她的订婚宴,在京都会比盐城正式一些,盐城是定给双方父母看的,而京都就是订给大家看的。 楚侯生听到秦心说在京都,很高兴,也没有问为毛会在京都,兴致勃勃的说了那场沙龙,让秦心到时候跟他一块去。 秦心看了一下日子,正是订婚宴的前一天,觉得时间有点赶,不过听到电话里侯导的声音,感觉他打电话的时候,整个人几乎都是跳跃着的,秦心不自觉的被影响了心情,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挂了电话,秦心问老师知不知道那个沙龙。 严老听到秦心说绿洲沙龙,眉头皱了皱了,还是点头了:“你可以去看看,反正你以后也是要入这行的。” 秦心看老师似乎对这个沙龙很不在乎,甚至有点鄙视的感觉,搞不懂。 不好问老师,就打电话问了师兄。 顾明夕听到绿洲沙龙,给秦心解释道:“举办沙龙的人叫严绿洲,以前也是老师的学生,不过后来闹翻了,但是却一直借着老师的名义,因为他恰好也姓严。” 秦心还不知道有这样的□□,上辈子她虽然是圈子里的,但是只是里面的边缘人物,根本接触不到这些,八卦就算有,太多了,她也记不住。 “你也不要担心,如今对你的报道并不多,你就去体会一下里面的气氛就行,遇到不长眼的,你报我的名号就行,算了,我也有邀请函,到时候我也去,不过那天我有点事,会晚点。”顾明夕还是关心秦心,毕竟这圈子乱的很,作为师兄他理所应当出面。 电影《逆光》火了,可是关于秦心的报导并不多,好像有人操控着一样,最多说是普通人家出生的一个新人,至于其他的都没有报告。 秦心自己不在乎这个,有时候被报的多不一定是好,就一部小片,自己拽的二万五八一样凭白拉仇恨,现在这样正好。 严老也觉得现在这样对秦心好,没有太高的成就曝光率太高,对她发展并不利。 远在盐城的莫老爷子不知道自己让手下又给秦心帮了个忙……他觉得自己最近事事不顺,原本想着要不要干扰秦华考试,不过他就住英华旁边,要弄个交通堵塞都不可能,文具上做手机,秦心天天检查两三遍,居然无从下手,想着就算考试了也不能怎么样,没有想到居然考出了个高考状元,莫今通得知这消息在自己的书房枯坐了一整天,比起秦心,他更重视秦华。 得知秦心要去参加什么沙龙,祝家人并没有阻止,倒是姜蓉随口说了一句:“那里鱼龙混杂的,小姑娘这么小就去那种地方,不好吧。” 她本意是嘲讽的。 没有想到老太太一听,对头,万一有不眨眼的人欺负了孙媳妇,可就不好了,对老爷子努了努嘴,“你让勤务兵小李和小王送她一块去吧。” 勤务兵小李和小王是特种兵转业出来的,两人一个干过毒枭,一个出国执行过任务,手上人命都不下十条,平日看起来却非常普通内敛,脸很大众,几乎是过目就忘,小李尤其瘦,好像一阵风能吹倒一般,小王恰恰相反,看起来反而有点发福,两人就像两个非常没有存在感的路人甲和路人乙。 秦心在这一点上特别敏感,她跟监狱的死刑犯都同居过……同一间监狱,对那种感觉虽然描述不出来,可是却能立刻体会到不一样,对祝奶奶指给她的两人,原本也没有什么,想开口拒绝,可是当两人走到她跟前,她立刻冒出了那种奇怪的感觉,秦心几乎是下意识的很礼貌的打招呼:“王叔叔,李叔叔好,晚上麻烦你们了。” 这是生存经验啊,秦心在监狱虽然疯,打架跟不要命一样,但是对那些死囚犯却也是不敢轻易招惹的,这种人招惹了就是找死。 看的姜蓉又忍不住在心底嘲讽一番,对两个勤务兵都这样客气,果然是乡下人,没见识。 小李开车送秦心去的,开的是祝家的一辆吉普,旧旧的,不新,绿洲沙龙在郊外了,还是有点远。 楚侯生先到了,紧张的站在门口等。 秦心远远的看到门口站着一个裤脚一边长一边短的人,很是滑稽,走进了才发现那是侯导,一边的裤子卷了大概忘记放下来了。 楚侯生看到秦心来了,很大力的挥手,居然完全无视秦心身后的人。 “对不起,侯导,我来晚了。”秦心道歉道。 “没有,你来的正好,是我担心,所以早来了点,你是个新人,一会进去就多听多看,尽量不要开口,有什么问题,找我就行。”楚侯生一句一句的叮嘱秦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〇六章 :踩你没商量 “绿洲沙龙”秦心上辈子是有耳闻的,但也仅仅是耳闻而已,她跟的经纪人是江术仁,江术仁并不是这个圈子的人,等到江术仁能混进这个圈子的时候,秦心在江术仁手里的作用已经不如新嫩的新人了,这样的机会也轮不到秦心。 此刻的秦心,心情是有些激动的。 来到这里,一定能见到许多传说中的大牛,说不定还能见到她曾经的偶像,黑明天王,不仅仅是乐坛常青树,演技也非常了得。 看到激动的秦心,楚侯生脸上笑容柔和了一些,其实他也有些紧张,可是看到秦心这样,他反而就平静下来,秦心还是小辈,他作为前辈带小辈来见识一下,不能自己先慌张了。 就像是有的女孩,自己去上学报到都紧张的要死,可是当有一天她成为妈妈,带自己的孩子去报到,反而能鼓励孩子,在还在面前表现的一点不紧张,跟老师侃侃而谈,楚侯生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其实他也是第一次来,不过里面认识的人还是不少的。 他最近刚刚嘎纳获奖,正是新锐导演,前途不可限量。愿意交好的人很多,一般演员都会给导演面子,而楚侯生又是导演专业科班出生,就非常容易结交关系了,同一个学校的,就是校友了。 楚侯生是想提携秦心,不过他自己在这个场合也算是新人,有人找他说话的时候也就不能时时刻刻的顾着秦心,所以秦心要自己跟别人打交道。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楚侯生能想到秦心,已经是给予机会了,剩下的要秦心自己争取,本来也是这样,大家都是成年人,不可能手把手的教。 秦心走进来,一瞬间就愣住了,里面有不少熟悉的面孔,跟她记忆中,出入似乎都不太大,秦心都有些晃神,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时候李叔和王叔都进来了,站在秦心不远处,虽然他们不是业内人,很奇怪的是,进来并没有引起别人注意,不过也是,这沙龙里帅哥美女不要太多,这里有不少当红一线明星,出挑的二线明星也有,李叔和王叔两人都穿着西装,在沙龙的场合,挺正常的打扮,但是没有特别帅,也不是什么知名导演,编剧,制片人,自然没有人上前打招呼。 倒是秦心,刚刚晃过神来,就听到有人跟她说话了。 “你就是那个演《逆光》的女一号,说拍电影的时候还未成年吧,现在真是新人越来越多,我们这些老的都不知道怎么混。”老牌女星刘丽雅挥手招呼秦心说来,脸上笑容和蔼,说的话,却替秦心得罪了一杆子的人。 能坐到这里的女明星,大都是经过各种磨练考验,算是混出头的了,就是二线,也是二线中拔尖的,中间也有三线女明星,可能是过去还风光,如今却混的不好了,托着关系,仍旧想来碰碰运气,万一被导演,编剧还是制片看重,再翻个身红一把也有可能。 而像秦心这么年幼的,现在实在是不多,基本是没有,秦心算是运气特别好的,第一部片子就获奖。 秦心看着并不脸嫩,她的眼睛特别妖艳,今天来的时候只化了点淡妆,轻描淡写,但是已经足够,年轻是最好的化妆品,皮肤天然就很白,毛孔几乎看不见,因为身上穿了永远不会出错,高雅又低调的小黑裙,嘴唇的颜色搭配的是正红色。 很好看。她身上既有少女的味道,又有熟女的美艳,两种感觉柔和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魅力。 不敢说她是独一无二的美,但是也是绝对出挑亮眼的,何况她还是一张新面孔。 每当娱乐圈有新人进来,就跟后宫有新秀女进来一样,本质差不多,观众就是帝王,宠爱一个人的时间或长或短,还很容易喜新厌旧。 同性相斥这种感觉,第一时间就占了上峰。 秦心就感觉自己像是一条鲶鱼进了沙丁鱼群一般,十分格格不入,娱乐圈是个论资排辈很严格的地方,她现在就是个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必须放低姿态。 “大家好,我是秦心,今天跟着侯导过来见见世面的,请多多关照。”秦心很熟悉这种感觉,虽然她上辈子没有当红过,不过圈内的人际关系,哪里都差不多,紧张的很,在记者面前微笑当好闺蜜,私下可能各种踩黑脚,第一次来,不少人对她排斥也很正常,要是以前的她看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从来没有演过戏,随便一演就获奖了,她也肯定不爽。 在这里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天才很出色,只是运气不到而已。 在娱乐圈,是个经常产生神话的地方,有一个女明星各方面条件都不一般,却因为演了一部片子,就大红大紫,总有另外一些女明星在后悔,当初本来这个角色是找她的,她看不上推了…… 秦心不卑不亢的跟面前的一群女星打了招呼,也坐了下来。 姿态够低,但是也没有讨好谄媚,讨好其他女明星也没有用,她们有不给她角色,况且关系就是这样,并不会因为你的讨好而改变。 “小秦长的真漂亮,哎,你们还记得之前有一届嘎纳电影节获奖电影《假》的女一号,好像叫什么金安的,跟小秦很像啊,都很年轻,都很漂亮,好像也是第一次出演电影就获奖了。”唐玲玲说完自己捂着嘴笑了。 秦心对这里面的人熟悉的不多,娱乐圈更新换代很快,秦心一直在底层,接触到的很有限。 “玲姐你真坏,那金安不是马上要拍肉脯团四了吗?”旁边的女星听到这话也捂着嘴笑了,在场的都是名气不错的,自然不会去拍那种低俗的三*级*片,不过唐玲玲把秦心比作金安,可真够损的。 听到这边笑声,旁边的男星也过来凑热闹。 “你们笑什么?”当红小生俞瑾凑了脑袋过来。 “哟,小俞瑾刚刚开到姐姐们都不过来,现在看到小秦来了,就过来凑热闹,真是区别对待。”唐玲玲跟俞瑾好像挺熟,说话间还动了手指,指了指他的脑袋。 俞瑾不愧是当红小生,唇红齿白,撇嘴的模样都是好看的,他作出委屈的样子,逗乐了一群女星,才道:“我只是听到你们笑的开心才过来的,你们笑什么啊,玲姐好暴力。” 他嘴上抱怨着,还作势揉脑袋,嘟着嘴,十分可爱,年纪应该也不大。 秦心看着他瞬间觉得有些崩塌,你妹,她以前也迷过冷酷的俞瑾,每次在歌迷面前,在她这种三四线的小明星面前,俞瑾都是不苟言笑,总是他经纪人站出来说,我们家俞瑾不善言谈,大家见谅。 现在这个跟着一堆女人面前卖萌的男人是谁,卖萌可耻啊,秦心比俞瑾还小两岁,居然都没有这个专利,他一个大男人,先卖萌卖上了。 然后秦心看到了他们那一群人当中何旭居然也在,何旭看起来也有些拘束,并没有上前来打招呼。 “借口,一定是看到美女才过来,我们在说小秦跟之前嘎纳获奖电影《假》的女一号很像,都是第一部电影就获奖了。”唐玲玲又拍了俞瑾一下,俞瑾装作很痛的样子卖萌。 不过这会子那些男星都知道唐玲玲说的什么意思了,嘎纳获奖的片子不多,圈内人都会看,不然聊天的时候你一问三不知很尴尬,没话题,而这个《假》的女一号,女星们不知道,男星一定会知道,肉脯团啊,那金安拍三拍的挺火的,宣传的很好,这里不少都私下看过。 听到唐玲玲这么一说,不由得抬头去看秦心。 秦心虽然年纪小,但是容貌却不是那种清纯女生的模样,反而是有些张扬的,《逆光》在场的人都有看过,电影里面的高明月演的几乎就是一个女混混,十分真实,又暴力又没脑,最后坐牢的场景也跟真的一模一样,看的大家很唏嘘,当然对这样一个女混混的角色演的是真好,很多人觉得这根本不可能是第一次出演,唯一可能的就是演员说不定是本色演出,所以印象中的秦心估计是女混混一样的人物,穿的很随意,普通小市民家出身,虽然脸漂亮,但是也就仗着年轻漂亮一点了。 可是现在看到坐在椅子上,面带微笑,对大家的围观一点不拘束,似乎还十分自在的秦心,不由得有些惊讶,不过这些人看秦心是因为唐玲玲说的演肉脯团的金安跟秦心很像,所以看的时候不自觉的会把秦心带到那片子里面,金安长相普通,身材还行,虽然出过一次名,之后却没有建树,沦落到拍三*级*片的地步……可是秦心长的十分漂亮,就算是在这个遍地是美人的圈子,秦心也不会失色,她个子高挑,长期锻炼,身材比例非常完美,胸也慢慢的发育起来了,而且秦心还年轻,这样一代入,瞬间有人眼睛都亮了,呼吸也急促起来。 秦心对大家这样的眼光很郁闷,不过她并没有失态,上辈子被当作肉评价的目光看多了,虽然唐玲玲不怀好意,可是她说的是一样嘎纳获奖的事情,又不是说肉脯团的事,秦心就是翻脸,唐玲玲也有理。何况眼下秦心是新人,唐玲玲是前辈,秦心要追究,唐玲玲说她只是开个玩笑,反而是秦心无理取闹。 可是就这样眼巴巴的被那种眼神看,说不定以后都会挂着就那个跟艳星很像的这样一个名声,基本就毁了。 这就是娱乐圈,处心积虑的能踩死一个是一个。 何旭也知道金安是谁,有心想解围一句,可是自己也是才混进这个圈子,而且自己是自己努力混进来的,秦心居然是侯导带进来的,这样一想,何旭又有些不平,闭上了嘴,在一边看热闹,没有过来打招呼的意思。 侯导这时候正兴致勃勃的跟一个编剧聊天,他聊的非常认真投入,脸上表情也兴奋无比,他对电影是真爱,虽然他进来也会多多少少受些奚落,不过跟他对真爱的热情来说,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楚侯生像是压根听不懂别人的嘲讽一般,一点都不懂得尴尬,这样的性格其实挺好,导演有才就行,性格不羁也是特色。 唐玲玲很得意的看着大家都似乎被自己说的话带动起来,有时候有一个丑角可以踩踩也是增进感情的好方式,只是她回头看到秦心端坐在那,似乎并没有受影响,倒是心里突然一咯噔,觉得这小女孩心机城府太深,被这样说居然都面不改色,一如既往的优雅,自己似乎得罪了不好得罪的人,只是事情已经做下了,娱乐圈有才华长的漂亮多了去了,能成名的就那几个,你城府再深也没有用,既然踩了,唐玲玲就觉得应该一踩到底,让她永远翻不了身。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争取12点前更新……白天有事出去了一下……嗷嗷,发现每天两更,根本不能出门,一出门就打乱了时间。   ☆、第一百〇七章 :打爆你的胸 秦心被围观的没有太久,门口就骚动起来了。 “是古维导演。”秦心听到谁说了一句,然后身边的人几乎立马就空了。 秦心听到这个名号,也是感觉醉了。 古导是好莱坞出身的导演,在国内倒不是最出名的,不过他有一部片子曾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六项提名,在好莱坞属于A级导演。 华夏国的国情基本是国外镀金回来就自然就升一级,何况是古导这种有真材实料的。 今晚的沙龙,不少人就是因为听说古导可能会露面才眼巴巴的找机会来的,结果古导却没有在场,不由得让在场的人有些失望。 如果古导在,说不定当时唐玲玲就不会那样奚落秦心,因为古导不喜欢惹事的人。 结果原本是奔着古导过来的,却没有见到人,又看到一个新嫩漂亮的新人,秦心就是撞枪口上了,被当作出气筒了。 没有想到古导居然又出现了。 听说古导准备拍一部华语武侠片,这些人都是冲着这个来的,古导的片子,就算不是女一男一 ,当一个配角也都是值得的。 古导在好莱坞非常有名望,说不定一下子就进军国际了。而且这是古导第一次拍华语片,这种机会是千载难求,一个华语女星要想去好莱坞出头,太难了,但是眼前几乎是一个一步登天的捷径,古导的片子质量是要保证的,要进他的片子总比进一个外国导演的片子容易。 所以秦心面前的人几乎立马空了。 大家都是收到消息的,而秦心真的不知道这回事,侯导带她来,她就是来感受一下氛围的,现在也回过味来,莫非唐玲玲这些人以为自己是来抢角色什么的,难怪一来就各种火药味,真是躺枪。 “不好意思,刚刚和陆夫人吃饭,来晚了。”古维并不是炫耀,他是国外长大,习惯直言。 陆夫人据说十分欣赏古维的电影,两人一块吃饭也不算奇怪。不过这话说出来,听道别人耳朵里就不一样,古维居然是领袖妻子的座上宾,果然是大牌导演。 迎接古导的是绿洲沙龙明面上的负责人严暮月,非常美艳性感的一个女人,她笑起来十分好看,说话声音也柔和的很,跟在场的女星比,一点都不差,却只是这沙龙的人,并没有混圈子,在圈子里却也挺有地位的,严暮月等于是严绿洲的秘书。 “古导能过来我这小地方坐一坐,就已经是蓬荜生辉了。” 严暮月这么说,一群人也陪着凑趣。 古导对这么多人围上来,也是习惯了,每次回国都这样。 他有些愧疚的道:“你们沙龙举报的挺不错,不过我一会还有个约,时间比较赶,只能下次再仔细体会一翻。” “那真是太遗憾了,我们给您准备了您喜欢的抹茶慕斯。”严暮月语气娇柔的道,虽然是抱怨,却并不会让人生气。 这也是绿洲沙龙有心之处,知道古导喜欢甜点,特意去法国请了甜点师过来做的这道糕点。 “那只能下次来品尝了,这次时间实在太赶。”古导很是抱歉。 那些演员也略失望,古导倒是出现了,居然坐下的功夫都没有,一些花了大价钱,拖了几层关系得以进沙龙的人,心中一阵不甘,不过人家古导随便吃饭都跟陆夫人一桌,这么大牌也是正常,本来就是来碰运气。 却不想就在大家失望的时候,古导忽然一拍脑袋道:“对了,今晚《逆光》的那个女孩也在吧。” 古导身边围太多人了,不过大家虽然围上去,倒不会像疯狂粉丝一样围个水泄不通,都是彬彬有礼的,只是靠近了一些,所以古导的视野还是不错的,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不远处单独一个人的秦心。 他走了过去,开口居然是用英语问道:“你为何一个人坐这里?” 秦心看到古导过来,心跳都加快了,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她反复的想古导喜欢什么样的人?记忆中有一个独家访谈,古导说演员们都觉得他很严肃,在他面前很紧张,其实他更喜欢那种自信,绝对自信的女孩,犹如天生贵族,淡然优雅的女孩会让他觉得激动,有灵感。 “我在等你朝我走来。”秦心也用英语回了一句,她坐在椅子上,并没有起身,脸上绽放着得意的微笑,笑的很恣意,仿佛在说,看吧,我知道你会朝我走来,我不过去,只是因为我就知道。 “就是这种感觉,好极了,顾说你很合适,果然是不错的,我有一部片子,你很适合里面的一个角色,如果你愿意,可以到我的工作室找我。”古导递给秦心一张名片,匆匆转身走了。 外头等他的正是顾明夕,顾明夕不喜欢绿洲沙龙,终究没有来,而是让朋友来挺了师妹一把,当然也是古维本人有意愿,古维看过《逆光》这电影,对里面秦心的表演还是持肯定态度的,不过适不适合他的片子也要他自己看看,否则顾明夕再大的人情也用不上。 风一样的古导,等那些导演编剧制片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只能闻到他遗留下来的香水味,并且很快被女星们身上的香水遮盖。 楚侯生才反应过来,秦心居然被古维看中了,很替她高兴,不过现场不是好祝贺这个时候,容易惹人眼红,这一点楚侯生还是有谱的,所以继续跟编剧聊天。 而那些本来奔着古导来,就算是没有多大希望,也想碰碰运气的演员,看到秦心,脸色都非常复杂。 尤其是唐玲玲。 不过唐玲玲毕竟是圈子里的老人了,不会因为这个失态,反而是笑嘻嘻的第一时间招了服务员过来,要了两杯酒,一杯递给秦心道:“真是恭喜,这杯酒敬你,祝你星途坦荡。” 秦心进来开始就一直喝的是饮料。 她上辈子其实很能喝酒,天天陪*酒,跟陪*酒*女差不离多少,许是喝多了,这一世,她一喝酒就会过敏,这对一个要混娱乐圈的人来说还真是挺那个的。 而且真要是逼秦心喝的话,过敏身上胳膊上长红疹这个还好办,休息一会就会消了,关键是她喝酒发酒疯严重,暴力倾向特别可怕,她觉得自己要是喝了这一杯,今天说不定就会把这女人揍的跟猪头一样走出去。 “不好意思,我酒精过敏,我用饮料代替吧,谢谢玲姐吉言。”秦心没有接那酒杯,而是把自己面前的葡萄汁举起来了,其实看起来跟葡萄酒一样也差不多。 唐玲玲脸阴沉了下来,自己一个有资历的前辈敬你一个小辈,居然说酒精过敏,这个借口,早八百年都没有人用了,今天就算是你喝吐也要喝下去,圈子里不都是这样的事,你一个小新人居然看不起我,不和我喝酒? “小秦,这可是你的不对了,玲姐诚意满满的祝贺你,你居然拒绝了,喝饮料,这也太不给面子了,既然玲姐的酒你不想喝,那刘前辈的酒你总该喝了吧。”一个女明星冷嘲热讽道。 刘丽雅是老牌女星,资历非常老,在场有不少人是看着她的片长大的,她现在混的不如前了,但是她端着酒给秦心,秦心要是不喝的话就太狂妄了,那可是真正的老前辈,保准秦心出了这门,就被不尊重前辈这顶大山压死。 面对这样的情况,秦心只能接了酒喝下去。 可是看着秦心喝完一杯酒,脸立马红了起来,而且她的手上开始起红疹了。可见是真的酒精过敏,不是借口,秦心觉得这样也就差不多了,也正好可以早点回去。 不过唐玲玲却不愿意放过她,还不依不饶起来,仍旧举着杯道:“小秦你这是不给我面子,我先敬的酒你不喝,刘前辈的你就喝,差别对待,不行,我这杯酒今天你一定要喝。” “玲姐你真让我喝,我喝酒后容易控制不住情绪,你可别后悔。”秦心看着唐玲玲,脸色红润,开口道。 “没事,这么多人,喝醉了送你回去。”唐玲玲举着酒杯执意要秦心喝。 “抱歉,她真的不能喝,让我替她喝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小李站到了秦心后面,大家居然没有注意到,等到他开口说话,才看到这么一个人。 容貌普通,穿着西装,人有点瘦,年纪看着奔三了,也不小了。 唐玲玲当即就笑道:“哟,小秦你来参加沙龙还带男朋友来护花啊,既然你男友能喝就让他替你喝好了。” 看着是普通的聊天,其实真的不能好好聊天。娱乐圈的新人都恨不得单身一万年,出道的时候不管有没有男朋友都会说没有,何况是这么其貌不扬,年纪又大的男的,唐玲玲这么说,可真是…… 秦心没有吭声,她如今的身体唯一的副作用就是喝酒过敏,控制不了情绪,她看到唐玲玲的笑容就忍不住想去揍她,此刻秦心靠在沙发上,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希望自己在这样的场合发疯,所以现在压根没有听到唐玲玲在说什么。 小李举起酒杯就喝酒,他很瘦,却是一杯酒一杯酒往嘴里倒,比喝水还轻松,那些演员一个个都起哄来敬酒,有心挤兑,毕竟大家都朝古导来,最后只有秦心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新人拿到古导的名片,想起来就不甘愿,更过分的是参加这种沙龙,居然还带人来挡酒,太不懂规矩了,你以为你是一线大牌啊。 这边喝的热闹,连导演那边的人都惊动了,楚侯生才发现,好像是秦心那里出事,他顾不上再谈剧本设想了,急忙的跑过来。 却见秦心靠在沙发上,似乎喝多了,手臂上还有红点,身边站着一个男子,在帮秦心喝酒。 一边还有人说那是秦心男友,楚侯生很爱惜秦心的,秦心在剧组里演戏非常认真卖力,从来不叫苦叫累,也不见她跟其他演员搞暧昧什么的,不可能会找一个这样的男友,看着年纪都可以当她父亲了,楚侯生一脸严肃的道:“那不是心心的男友。” 唐玲玲是打定主意跟秦心死磕到底了,她敬酒秦心居然不给面子,又被这男的喝了几杯有点晕,看到楚侯生过来也不罢休,笑着开口道:“侯导你不了解现在的小女孩,别看这位先生看起来其貌不扬,可是个有钱的主,他手上的手表可是潜水员专用手表,至少十五万往上。” 她非常得意自己的眼光,她喜欢买贵重奢侈品,前一段时间专门恰好看表,研究了一阵,果然今天派上用场。 听到唐玲玲说完,大家果然朝那喝酒的男士手上看,果然看到了一块大块头金属质地的手表,看起来就很沉。 有识货的人立刻看出来了,果然是一块潜水员专用的手表,海底200米都能用,还有探测功能,这个表市面上好像要差不多18万左右。 楚侯生被噎的说不出话来,而别人则被手表吸引了注意力,真心没有看出来,这样一个普通人居然戴这么贵的手表,原本觉得唐玲玲是揶揄秦心,这下子不确定了,说不定是真的,娱乐圈这里为钱躺下的不要太多,尤其是看秦心靠在沙发上,脸红扑扑迷瞪瞪的模样,一些男明星都有些心猿意马,又想到了最初唐玲玲说秦心像拍肉*脯*团的金安。 秦心在一边身上很痒,很难受,她现在是真的不能喝酒,一喝就有问题,听着周围的人说话,都觉得嗡嗡嗡嗡的,脑子一抽一抽的疼,胸很闷,很闷,就想发泄一阵。 她感觉道自己不对,她也不知道别人说什么,觉得差不多了,正好开口道:“抱歉,我明天还有事,要先回去了。” 明天是秦心的大日子,她回去总不好超过十二点。 秦心说要走的时候,小王也就出现了。 唐玲玲简直要疯,这么大牌,明天有事先走,你以为你是古导,看到又冒出来的一个男的,讥笑道:“没有想到小秦魅力这么大,出个门带两个男朋友。” 楚侯生不喜欢唐玲玲这样的,他刚刚被手表的话题噎住了,现在还在想这个话题,看到小王,开口道:“他的手表总不是什么潜水表了吧。” 小王站在那,很低调,微胖。 唐玲玲看了看他手上的手表,看着做工普通,并不太精良的样子,是很普通,一时间没有想到词,却听到人群中的刚刚和侯导聊的很开心的仇编剧一脸兴奋的跳了出来,指着小王的手道:“这个是空军专用手表吧,每个飞行员都只有唯一一块,上面还有标号,是有登记的,去查询还能查询到飞行员的职位,开过的飞机,开的距离。这种手表价位虽然不太高,却是千金难求,收藏价值非常高,有市无价。” “心心,他们到底是什么人?”看到站在秦心背后一左一右的两人,大家突然间才注意到,现场这两人居然一直在沙龙里面,既不是演员,也不是导演编剧,居然就这样冠冕堂皇的在里面,楚侯生后知后觉的才发现了不对,惊的胡子都翘起来了。 现场负责人严暮月忽然感到一阵惊吓,她现在才反应过来,因为绿洲沙龙主要是针对明星群体,保密性非常高,根本不可能会有别人混进来的情况,因为一不小心些放进了一个记者一同乱写,以后就不用在举办宴会了,可是眼下这两个大男人居然活生生的在现场,直到他们主动出现,居然没有人发现,自己居然也一点没有排斥的感觉。 秦心一杯酒就倒,此刻听到有人在喊自己,抬头就看到唐玲玲,秦心一个晚上都被唐玲玲唧唧歪歪的说了一个晚上,跟唐僧一样,实在受不了了,这时候唐玲玲挺着大胸部还在她面前,秦心忽然直接扑倒在她身上,坐在她身上就开始打她的胸部,左勾拳,右勾拳,秦心的拳打的很漂亮…… 胸部是女人脆弱的地方,摸一摸感觉都很特别,要是打一拳,那种疼痛不亚于踢男的下面一脚一般,唐玲玲疼的要晕过去,一阵尖叫……却怎么都挣脱不开。 一边揍,秦心一边晕乎乎的回答:“王叔叔和李叔叔是家里给安排的勤卫兵啊,都说我不会喝酒了,硬要逼我喝酒,说了你会后悔的,你看你,你的胸好大啊……” 秦心声音沙哑娇柔,带着醉态,憨态可掬,动作却毫不留情,继续揍唐玲玲…… 旁边的老牌女明星刘丽雅双手环抱着自己略微下垂的胸在一边惊恐的看着秦心。 大家听到勤卫兵几个字就有些傻了,什么人能随身带着勤卫兵,而且是一个能随手戴着十几万潜水表,一个会开飞机的勤卫兵? 唐玲玲胸部疼的泪水都流了下来,看秦心的样子一副萌萌哒的模样,别人还以为秦心在和她玩耍,她却疼的像生娃一般,觉得世界很不友好,是谁说她家只是普通老百姓的,站出来,她保证不打死他……你妹,出门居然还带两个勤卫兵,你以为你是国*家*领*导人啊……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突然噗的一声响,唐玲玲新隆的胸部硅胶露了……在众多男士的眼皮底下,她的胸像气球一样瘪了下去……大家耳朵里回想着之前唐玲玲面对记者提问的时候信誓旦旦的说:人家是自然长这么大的,讨厌了啦…… 作者有话要说:有点乱,修一下。   ☆、第一百〇八章 :订婚前夜 秦心揍完唐玲玲,站起来走了。 临走的时候还很乖的跟大家鞠躬: “对不起,扫大家兴了,家里有事,要早点回去,谢谢大家的关照。” 她脸上笑容好萌好乖,喝了酒的秦心没有那种全身聚集的冷气,她自己没有发觉,平日她看起来并不好相处,似乎自带排他冷气功能,虽然年纪小,但是却并不会让人感觉只有18岁,可是一喝酒,好像就把冷气关了,笑的憨态可掬,那迷人妖艳的眼睛,现在都笑了成一条缝了,更多的是可爱,当然如果忽略躺在她脚下的唐玲玲这个画面会更可爱一点。 看着憨态可掬的秦心身后两个长相普通的男士,大家都很客气的让秦心走了,没有人阻拦。 结果这货走了又回过头来,指了指地上的唐玲玲,差异的道:“玲姐喝多了吗?为什么睡地上?李叔,帮忙扶一下她,地上冷,会着凉。” 等看着唐玲玲靠沙发上,秦心才乖乖的离开了。 直到秦心走了,大家才热闹起来。 一群人纷纷跟侯导聊天。 “哎呀你家这个新人很有礼貌啊……” 侯导:是啊是啊,她很有礼貌,在片场从来都很尊敬别人,不迟到不早退。 “她看着也很可爱……” 侯导:是啊是啊,她非常可爱,上次见投资人的时候,还偷偷一个人躲着啃鸡爪。 “她很尊敬前辈啊,不会喝酒还是硬扛了,不过以后大家还是不要为难新人了……” 侯导:是啊是啊,她很诚实的,说不会喝就是真的不会喝,大家谅解一下哈。 这样的对话,唐玲玲在一边听的也是醉了,你妹,有礼貌会揍人吗?可爱会揍人胸部吗?尊敬前辈会把前辈胸部的硅胶都打破吗?……诚实倒是挺诚实的,她记起来自己让她喝酒的时候她告诉自己不要后悔,你妹,她现在好后悔,明明是被揍了,却变成了一个笑柄,她捂着胸,努力的想着隆胸医院哪家强? 刘丽雅在一边小心的回忆着,自己今晚到底说错了什么,难怪自己明明是最早出道,却一直不如新人,都是死在自己这张嘴上,为毛总要强出头,被人当抢使用,真是不作死不会死,看看一边的唐玲玲,刘丽雅不自觉的抱着自己的胸,抱的更紧一些,坐的更远一些,心里也把秦心放入了不可得罪的黑名单里面,以后再也不会跟她喝酒,太凶残了。 何旭此刻真想甩自己一大耳刮子,刚刚有个很好的结交秦心的机会摆在自己面前,自己没有珍惜,当时自己只要说一句话,帮她解围一下说不定就能获得好感,何旭深感后悔,之前同一个剧组表现的亲和力,在刚刚那一瞬间估计都没了。他性格就是如此,总想左右逢源,哪里都不得罪,不过世间哪里有那么好的事情,谁都不得罪谁都讨好,总是要作出选择。 而严暮月则回去调监控了,看看那两人到底是什么时候进来的,那样的大活人,结果从头到尾居然监控里面没有看清人的脸。 秦心坐在车上,很安静,身上的红疹慢慢消了,胳膊露在外头风吹了却还在,红红一片一片的,在车上摇摇晃晃的,她就靠在后座椅上睡了过去。 小李和小王从后视镜里看到秦心睡着的模样,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原本他们接这样的任务是有点担忧的,他们以前也接到过要保护这样年轻小姑娘的任务。充分的理解了什么叫不作死不会死的理念,小姑娘明知道有危险,硬要冲过去,信誓旦旦的觉得自己是有人保护的无所谓……他们只是保镖,又不是超人,不可能是无敌的,小姑娘看到人家玩刀,她还要凑上脸去折腾,这是想找黑白无常聊天的节奏,最终命保住了,脸却毁了,他们任务完成了一半一半吧,这是少有的没有圆满完成的任务。 看到秦心的态度倒是挺乖巧的,不过他们不敢掉以轻心,当初那小女孩在长辈面前也是乖的跟绵羊一样,私下就疯的不得了。 结果小姑娘果然是没有表面那么乖巧,虽然没有找着作死,可是那一脸憨态可掬的利落的打人的模样,也真是让人醉了,小李小王虽然没有什么散打十段,什么红带绿带的称号,可是手上却是有真功夫,真正见血的,不知道为毛,两人在看秦心的打人的时候,觉得异常亲近,居然有尼玛这个同伙的错觉……因为看小姑娘的手势,绝对是打人行家,那拳头的姿势,握拳的方法,揍人的角度都深谙如何打别人轻松不费力,让别人好痛,生不如死的精髓。 其他人都以为只是秦心醉了,或者唐玲玲太弱了,轻易被按住打就不起来,只有小李小王看出来门道,普通人哪里那么容易被按住就不起来了,一个小朋友被按住都会挣扎何况是那么大一个女人,小姑娘轻易的把人按住,而且看似随意的一扑就把人扑倒,这里面门道很大,没有经过实际打架练出来,是不可能感觉到的,在那一刻小姑娘哪里有醉态,灵敏的像野生的狸猫一样。 呼呼睡的秦心浑然不知自己在小李小王的眼中已经从人类升级到了野生动物了。 车进了院子,秦心才被叫醒,迷迷糊糊下车就见祝军跟一只大狗一样朝自己扑来,那种感觉就像是久等主人的宠物,就差摇尾巴了。 秦心睡的脸一侧压的有点红,她这身体酒精过敏不时一般的严重,胳膊的红疹原本车上都差不多好了,一下车风一吹居然又发起来,一片一片的特别明显。 祝军这一阵子被他老爸抓去特训了,不是训练身体,他这身体已经很是棒棒哒了,祝英虎觉得儿子太蠢了,应该让他多接触一些阴暗面的东西,免得下次再犯蠢。 这一顿特训,终于让脑回路笔直的祝军认识到自己上次的错误,在第一个救那人挣扎的那么厉害他就应该警惕,到了第二个人应该直接先敲晕,舍命救人差点死掉,结果是一个局,这是死的真是太冤了。 也深刻的让祝军认识到,当时秦心在明知道有水草自己都不行了的情况下还跳下去救自己需要多大的勇气,原本他自己救人,对秦心也救人,就感觉是一样的,可是听这样一分析才明白,自己那是蠢,媳妇不蠢,却还是义无反顾的下水救自己,他只觉得满满的感动。 不过遇到危险自己不能救媳妇反而让媳妇救自己,祝军觉得自己很无能,尽管想看媳妇,还是克制住了,认真学习老爹灌给自己的腹黑课程。 教育也是要看时机,要是没有经过这件事,祝英虎给儿子灌输这些东西,祝军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接受,反而有逆反心理,看陆家小孩陆湖就知道了,典型的失败教育。 经历了这次危险,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祝军领会的很快,学的很好。祝英虎终于觉得儿子不再单纯蠢萌,身上还是有自己腹黑的基因的, 等到他要订婚前夜终于把祝军放回来了,虽然表面上学的不错,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那些东西,祝军真有点喘不过气,迫切的想见媳妇,媳妇求安慰……老妈在一边哀怨,有了媳妇忘了娘……慢慢适应吧。 结果一来,却看到秦心这样一副模样,几乎是一头栽进自己的怀里,充分吸收厚黑学教育精髓的祝军第一时间就脑补过头了,有人欺负我媳妇,难道给下药了,妈蛋,在京都谁敢这么嚣张,老子灭了他…… 秦心不知道自己那阳光明媚的未婚夫在这一刻终于坚定了必须腹黑一百年的信念。 她看到祝军,只觉得有些委屈。 她是来订婚的,结果跟老师住在祝家,祝军人却不见了。 虽然祝家人不错,爷爷奶奶都对她挺好的,祝妈妈也很好,就是祝军大伯大伯母有些客气生疏,可是就这份客气生疏还是让秦心觉得不自在,总觉得自己像是外人。 然后今晚的沙龙,硬被逼着喝了一杯酒,就直接过敏了,让秦心想到自己上辈子喝酒喝到进医院的场景,那时候她生活不规律,还要减肥,喝酒却是必须喝的,有一次喝到了胃穿孔,进医院都吐血了,躺一晚上,第二天江术仁继续带她去另一个饭局,继续喝,想起来那种生活,宛如地狱一般。 什么事做太过了,都会物极必反。所以她现在才会一碰酒精就过敏吧。 有委屈又喝了酒了秦心,没有了平日的高冷,化身海绵宝宝一般,靠到了祝军身上。 祝军心疼的要死,尤其是看到她手上的红疹,脸色很不好。 小李和小王都是比较喜欢祝军的,算是祝军的半个老师,看到他这副模样,给解释了一句:“她酒精过敏了。” 祝军听到小李的语气是喝过酒的,自然明白为什么,因为一般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都不会喝酒的,很真诚的道了谢:“麻烦李叔和王叔了。” 秦心也乖乖的鞠了个躬:“谢谢李叔替我挡酒,谢谢王叔叔送我回来。” 脸上笑嘻嘻的,很乖巧懂事,声音比平时娇柔一些,萌萌哒。 小李小王见过了秦心的本事,没有敢真拿大,留下祝军秦心小两口。 秦心拽着祝军的胳膊,身体热乎乎的靠着祝军,祝军低头看到她手上还没有消退的红疹,他的大手轻轻的碰触那些红点,有些热烫,“还难受吗?” “刚刚有点痒,现在好多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能喝酒,喝一杯就成这样了。”秦心的声音有些撒娇的感觉。 祝军被秦心软软的话挠到了心里,媳妇这么柔弱,还要下水救自己,他忍不住伸手环抱住了秦心,抱了好一阵才松开。 两人一起走到湖边草地上,坐下肩并肩的靠在一块,仰望着星空。 祝军这段时间被灌输的东西太多了,若是以前他会开口说,不能喝酒就拒绝了吧,但是现在却没有这么说,华夏的人□□故都这样,不是简单的可以拒绝的问题。 他只是搂着秦心的肩膀道:“我会努力的。” 秦心不知道祝军忽然为毛拐到努力的方向去,她抬头看了一眼祝军,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秦心认真的道:“我也会努力的。” 房间里祝军奶奶跟祝军爷爷抱怨:“老头子,你帮我看看,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不要玩你的望眼镜了。” “别吵,老太婆,过来看。”祝军爷爷拉着祝军奶奶,两人挤在一个望眼镜跟前,一人一边,正好可以看到院子里坐在草地上相依而靠的秦心和祝军。 如果这是一幅画,就可以看到湖边有一对少男少女肩并肩依靠着,而他们不远处有一对老头老太太也肩并肩依靠着,或许这就是人类的延续…… 作者有话要说:早上很早起来,为毛没完成码字呢……我回想了一下我就干了一件事……存钱……草草是属仓鼠的,喜欢存东西……比如有一笔钱625,我会把500存起来,125拿来花,要是912,我就努力想凑88,变成1000,存起来……多年来控制购物的好办法,双11到了,把帐号清空一下,呵呵,全部存起来……留下能花的只有一点点零钱了……   ☆、第一百〇九章 :订婚宴 “莫兴宁,晚上的留学生PARTY你来不?”一个戴着黑色大镜框,有些胖的女孩,伸手捅了捅莫兴宁的胳膊。 莫兴宁感觉手上一阵不适应,他不喜欢别人碰他,强忍着皱眉道:“我会去的,不过我有一篇论文没有写好,可能会晚点。” “安拉,你是优等生,反正能来就行。”胖女孩很爽朗的又拍了一下莫兴宁的胳膊,扭头大踏步走了。 莫兴宁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为何,却想起了记忆深处的她,也是那么不会看人脸色,有时候,原本记忆深刻的厌恶会因为时间而淡化,留下的就剩记忆深刻了。 他背着包缓缓的走到自己的车前,看上去就跟正常人一样,坐上车,发动引擎,米国的街道很宽敞,不会像华夏国那样每天都大堵车,他其实不是要写论文,只是不想去的那么早,说是留学生Party莫兴宁去过一次,更像是loser聚会,回国是天之骄子,在这里却是一个边缘存在,大家的共同话题一般就是抱怨这边的东西难吃,饮食各种不合适,牛肉不放血,腥味重,什么某某人对华人有歧视,开到后来更像是诉苦大会,再然后就是异国他乡男女凑对了…… 莫兴宁不喜欢这种会,他觉得抱怨东西不好吃,是因为你没钱,你足够有钱,可以吃到你想吃的任何东西,对华人歧视,那是因为你不够出色,你足够出色,没有敢歧视你。不过这些人回国也算是一翻人脉,毕竟能出国留学的家境都不错,就像之前那胖妞,据说是京都的某大领导的女儿,莫兴宁才会忍着她一戳再戳自己,莫兴宁可以感觉到那小胖妞喜欢他,那眼神如以前的秦心一模一样,也才感觉到,原来那就是喜欢,爱慕。 他有一身好皮囊,身材好,个高,长的也英俊,只是在学校的时候,别人经常会误认他为日本人,让他很不爽,他终究是华夏国人。 所以即使不喜欢去这Party,莫兴宁还是没有拒绝,只是说晚点去。 莫兴宁开车去附近的沃尔玛买点日常用品,结果到了超市居然又碰到那小胖妞,陈丽笑的十分灿烂,一副惊喜偶遇的样子,莫兴宁也是醉了,自己十次来超市八次都能遇见她,这也叫偶遇吗?根本就是小胖妞知道他的生活习惯,专门等他的。 看到陈丽那骄傲兴奋的模样,莫兴宁选择了保持沉默,没有多说什么,心里不自觉的又想起来某人,以前莫兴宁遇到这种情况是怎么做的?直接找了借口甩掉她,或者干脆就不来了,可是现在他却能淡然处之,对陈丽也没有恶言恶语,果然好男人都是由一个被伤害的千疮百孔的女人培养出来的。 莫兴宁买了不少东西,陈丽也跟着买了许多,几乎是看莫兴宁拿什么,她也拿什么,结账的时候,各自结账,莫兴宁没有给她买的意思,她第一次抢着要给莫兴宁付,莫兴宁拒绝了。 推着购物车到停车场,要把东西放后备箱,莫兴宁是有洁癖的人,非常擅长整理,后备箱不大,他买了许多东西,却能一样一样塞好,放的整整齐齐。 而那边小胖妞正在鼓着脸憋足劲妄想把后备箱硬盖下去,把里面的东西压住,她不会整理,直接丢进去的,莫兴宁想装作看不见直接开车走的,可是看到她居然还打算用屁股坐到车盖上,不忍直视,还顶着一张华人的脸,莫兴宁黑着脸,下车,帮她把后备箱的东西拿出来全部整一遍,十分整齐的放好,小胖妞就看到莫兴宁那修长的手指跟有魔力一样,所有东西都服服帖帖的归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两眼更加冒星星了,好帅。 “兴宁哥?”就在小胖妞陈丽犯花痴的时候,一个甜美的声音在附近传来。 莫兴宁愣了愣,抬头,居然看到了马复香。 上次之后,马复香就搬家了,两人也没有再联系,不过她的校区在这附近,会来这个超市也正常,能遇上算是巧合了。 “好久不见。”对马复香,莫兴宁再见居然觉得很淡然,当初惊马事件,马复香在自己残疾了就离开自己,莫兴宁回想起来居然没有太大愤怒,可能他不够喜欢她,她也不够喜欢他,仅此而已。 “这是你女朋友?”马复香穿着一身白色香奈儿裙子,脚上搭配的是小香的单鞋,脸上化了淡妆,手上挽着最新走秀款的小香,一头长发随意的扎起来,额前掉下一缕,有点小慵懒性*感的模样,她依靠在自己的新车玛莎拉蒂面前。 犯花痴的小胖妞开的是一辆普通的丰田,穿着白T恤,黑色牛仔裤,运动球鞋,因为胖也显得不高,头发是*头,不过刚刚她在那里跳着压车盖,流了一头汗,头发也乱了,*头一乱就不好看,还很容易老气。 而莫兴宁像是永远不会出汗一般,帮她整理一堆东西也神清气爽的,他穿着黑色亮面衬衫,黑色长裤,身高挺拔,头发长短适中,很好看,倒是跟一身白的马复香非常登对。 马复香面带笑容的看着莫兴宁,这句话绝对是打趣,她笃定莫兴宁不会喜欢那样不修边幅的女生。 莫兴宁低头看了一眼有些狼狈的小胖妞,忽然点头道:“是的,她是我女朋友Cherry。” 陈丽忽然间觉得自己被一个巨大的幸福砸中,笑的更傻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莫兴宁喊自己的英文名,她的英文名其实是跟中文名陈丽差不多发音随便取的,是樱桃的意思。 莫兴宁这样说的时候,不是因为亲昵,而是忽然间他发现他想不起来小胖妞中文名是什么,只是听别人喊她Cherry的时候,他想着这么胖,不应该叫樱桃叫蟠桃还差不多,还有就是Cherry还有处*女*膜的意思,看小胖妞这副模样,妥妥的处*女一百年的节奏,因为这样的联想反就把这名字记住了。 马复香脸色呆滞了,说了句有空联系,有些尴尬的走了。 “那个,她是你前女友?”陈丽好奇的问道。 “算是吧,后来我受伤了,就分手了,刚刚别往心里去,晚上见。”莫兴宁低头看小胖妞呆滞的模样,莫名的伸手敲了敲她脑袋。 这时候陈丽才发现莫兴宁的腿似乎是有些问题的,他走的很慢,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小胖妞一下子脑补了一段十分悲情的感情在莫兴宁身上,直到他的车都开走,尾气都散了,她才回过神来,她开车回家,看着一后备箱的东西,都舍不得拿出来,摆的真整齐啊。 “完了,我真的爱上他了,怎么办?”小胖妞扑倒在自己床上,一脸兴奋的摸着自己的脑袋,他刚刚敲我头了,好亲昵。 秦心一把扑倒在床上,好紧张,怎么办,原本一直淡然的,临到跟前居然紧张起来,还有点不可思议。自己真要订婚了,上辈子跟莫兴宁订婚,正经的订婚宴还没有办就被退婚了,到死她都没有结婚,还是单身一人。 她深吸一口气,从床上跳起来,给自己打气:“加油,加油,加油。” 在另外一边,有人比秦心更着急。 姜蓉一直给儿子打电话,儿子不接,说好今天日子很重要,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平时不接电话估计是去打球,或者去实验室做实验了,可是今天特意交代好的,居然又不接。 打了五个电话,姜蓉都想杀到儿子学校去了。 好在她准备拨第六个电话的时候,儿子回来了。 “你怎么不接妈的电话。”姜蓉很郁闷的对着儿子大声问道。 “没听见啊。”祝行把手机拿出来,才发现未接来电,之前在实验室做实验调成静音忘记调回来了。 姜蓉看到儿子身上还穿着运动服,一副淡然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 “不是跟你说了今天你堂弟订婚,日子很重要叫你早点回来帮忙吗?” “妈,不是晚上才去爷爷奶奶家吗?现在刚刚中午,你这么着急干嘛,又不是我订婚。”祝行脱了球鞋,换了拖鞋进门。 “你个呆子,今天会有一些很重要的人来,总之你给我表现的好点,妈妈给你准备了衣服,你一会去换上。”姜蓉看到儿子满不在乎的样子实在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只能强制命令道。 她原本对祝军要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订婚是很不满意的,对方还是打算混娱乐圈的,简直就是拉低自己夫家整个水平,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影响到自己儿子,带着这种不好的心情,回娘家的时候,跟自己父母说话难免会带出一点情绪。 没有想到她一把年纪了还被母亲私下骂了一顿,经过母亲的一翻解释姜蓉才明白祝家为毛会同意祝军和秦心订婚,是一种姿态,在外人看来可能是祝军差点死掉让祝家人害怕,急忙忙的给定下了婚事。 母亲的意思是祝家现在很得上面那位的青眼,既然祝军没有意愿,其实对祝行来说就是一个好机会,虽然祝行现在表现的像书呆子,但是孩子会长大的,先搞几年研究把职称弄上去,再从政未尝不可,而且祝行是祝家长孙,祝家肯定要支持。 姜蓉以前跟祝英保是自由恋爱,她家其实不太愿意姜蓉嫁给祝家,觉得祝家一堆莽汉,一个纳鞋底的女人生了三个儿子能教成什么样?祝老头自己也是泥腿子出身,不过女儿坚持,又看祝英保挺斯文的,感觉人还不错,勉强同意了。 婚后,祝英保对姜蓉很好,也没有花花性子,跟圈内的朋友比起来,姜蓉是很幸福的,丈夫对她好,婆婆也不为难她,之后搬出去过自己的小日子,很圆满。 因为圆满,不由得就心大了,想的东西也多了。祝英保是个很规矩的人,成绩不上不下也不惹事,这些年他混的算是不错,自家和老婆家都给力,也是十分顺当,姜蓉说起这事的时候他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就是当夫妻开玩笑一说,可能心底也真的存着有那样一丝渴望,并没有阻止妻子的行为。 今天这订婚宴说不定最上面那位胖子都会过来,所以姜蓉才火急火燎的给儿子打电话,让他早点准备,这是家宴,见面说话的机会多,难得可以留下印象。 给儿子准备好衣服,之后自己也要穿的隆重一些,姜蓉没有上班,不像弟媳妇还每天在医院忙的很,她的时间很充裕就是穿衣打扮做美容,约朋友一块玩,做做慈善。 不过即使这样,她还是为今天出席订婚宴忙了好久,女人总是在出门前少一件衣服,平日打扮的很不错的姜蓉也颇费了一番心思,几乎是挑拣了一遍衣柜才最终决定穿什么出门。 她选了一套紫色的礼服,常年要参加各种宴会,她的礼服是非常多的,几乎每次出去都不重样,撞衫这种事在名媛中发生是很失礼的。 紫色是很难驾驭的颜色,但是姜蓉皮肤白,生活养尊处优,看起来反而衬托的她很年轻,又不失贵气。 而同一时刻,今天的主角正在屋子里帮未来婆婆和奶奶挑衣服。 康雪穿的比较随便,她身材是不错的,每天保持工作锻炼,不过相比大嫂姜蓉,她就有些不够精致了,毕竟她没有那么多时间天天用来打扮,而且丈夫是军队上的,跟军队上的人打交道,敞亮一些就行,你打扮的太精致太贵气,反而不利于交流。 祝军奶奶年轻的时候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姑娘,也算是那十里八乡一枝花,性格爽朗很辣的那种,没上过学,却非常有胆有谋,当初敌人到村里扫荡,她一个女孩硬是带着全村老少妇孺都躲了过去,不仅躲了过去还设了陷阱让敌人吃了大亏。 秦心知道自己要走这一行,从开始就开始努力学习,既然要当公众人物,打扮是避免不了的,在看到师兄那出神入化的打扮技巧,穿衣搭配水平,秦心才认识到这绝对是一门学问,平日刻意多花了心思去学习,同时也不断回想自己脑子里那些曾经见过的当红明星走红毯的穿衣搭配,每次红毯都是一个话题,穿的好和不好都会被拿出来晒。 秦心自身身材条件很好,以前她都没有太注意,而且心里习惯的以为莫兴宁喜欢热情暴露一些的,她的衣着大都是那样的,凭白让人见面先看低三分,性*感尤*物这个词大多时候并不是赞美。 婆媳加婆婆的婆婆三代女人讨论穿什么的话题也真是醉了,秦心才发现自己婆婆在这方面真的是有待加强,还不如奶奶呢。 这样挑选衣服饰品倒是把秦心的紧张打消了。 等到姜蓉带着儿子提前过来帮忙,意外的发现今天的弟媳妇居然比平时漂亮许多,不仅仅是比平时漂亮,比自己也漂亮,康雪穿了一身红色的套装,长裤加西装,平日就扎马尾的头发今天也盘了起来,显得脸非常小,她也是属于个子高挑性格爽利的女人,这样一打扮,非常有味道,有点中性化的服装,利落,加上搭配的丝巾,又有几分女人,很帅气亮眼。 再看到康雪身边的秦心,身为女人的姜蓉起了极大的不满,秦心太漂亮了,穿着纯白色小礼服的她如同中世纪的油画里走出的少女公主一般,俏皮又有说不出的风情,连学霸祝呆子祝行看到秦心都忍不住脸红了一下,心跳加快。 不过想到她是堂弟的未婚妻,祝行只看一眼就收回了眼神,心底想着将来自己的妻子一定也要长的这般好看才行。 却不想,姜蓉极力看重的儿媳妇正是此刻在米国念书的陈丽,一个小胖妞,祝行深感失望,不过这是后话了。 眼下是今晚的订婚宴,属于家宴,就在祝家老宅举行,邀请的人并不太多,不过排场却不小。 祝老爷子很爽快的退了,并不是愿意当苦行僧,虽然对下一代教育不允许孩子出门纨绔乱花钱当冤大头,但是在家里的享受却是不会落下的。 谁都知道祝家的食物是一绝。 祝老爷子和老太太都很挑口,老了天天念叨着当年的无公害绿色蔬菜,家养的大肥猪,上好的牛肉,野生的鱼,一翻心思都花在吃上,甚至花大代价翘了国*务*院的厨子,专门从全世界各处搜罗最新鲜的食材,说起来在吃的这方面,花的实在是有点奢侈了,不过就这样,居然也不会让胖子反感,胖子反而更放心了,有爱好就好,因为好吃挖国家墙角也可以理解,毕竟是为国家做了贡献老了享福是应该的,胖子没有说的是,总比那些处心积虑各种弄权的好,他就喜欢祝老爷子这样的,有弱点光明正大的摆出来。 对于祝家的这场订婚宴,来的人心思各异,不过面上都是带着笑意,连杨家的人都来了,本来杨老被胖子莫名其妙的病退到了政协,还是因为祝家的缘故,关系应该不好的,不过杨家十分会做人,在京都人脉非常好,八面玲珑,谁都说他好,胖子这事,大家都私下说胖子抽风,为杨老叫屈。 就这样了,杨老还一点不记仇,祝家孩子订婚,他自己年纪大不出面,让他的儿子杨旬来了。 杨旬今年大三,看容貌很斯文英俊,脸上挂着笑容,高额头,身上有杨家特有的亲和力,看着就容易产生好感。 他在大院里的人格魅力就非常高,祝军这些人都喊他杨哥。他非常有凝聚力,就是大院里的刺头,父母都管不了,到他这里却服服帖帖,很是传奇。 宾客都来的差不多了,作为订婚的主角才出现,秦心从楼梯上走下来,祝军在下面伸着手等她。 在秦心出现的那一刻,现场不自觉的安静了下来。 每个人第一个感觉都是,美,太美了,祝家这小子一定是被美色迷昏头,什么救人之类的都是借口吧。 盛装出席的秦心很美,这是她最美的年纪,豆蔻年华,现在才18岁,如同花朵,正是初始绽放的时候,稍显稚嫩的脸上已经初具绝代芳华的姿色,可以预见再过几年这个女孩将会长成什么祸国殃民的模样。 杨旬站在人群中,也是仰头看着那个女孩,只是一眼就又低下头,手中的酒杯轻轻的转着圈子,冰凉的玻璃杯摩擦着手心,看着杯中的红色液体轻微的晃动…… 而陆湖在人群中看着秦心,却是痴态无比,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〇章 :胖子驾到 Party举办的到后半段,莫兴宁才来,居然又遇上马复香。 其实这种留学生Party,原本莫兴宁跟马复香应该会早些相遇的,因为他们都在附近的学校,有点类似大的老乡会,有人特意组织的,能遇上是很正常的。 不过马复香是个很高傲的女孩,不太喜欢那种场合,破天荒的今天见过莫兴宁之后,马复香居然答应了过来。 这是一种略微有些微妙的感觉。 就是那种#前男友病#前男友找了比你优秀的女孩,你不爽,觉得他对不起自己,可是前男友找了很丑长相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女孩,你就更不爽了,觉得凭什么这样的女孩都能打败自己,可是如果他要是还单身,也好不到哪里去,就觉得是不是对你还有念想。 总之前男友是一种病,每个女孩大概都会得的病。 马复香就是怀着这种复杂心情去了Party,结果居然没有看到莫兴宁,她见到那小胖妞,小胖妞人气很高,似乎人缘很好的样子,马复香有些不屑,每个高冷女孩似乎身边都有这种逗比朋友,长的不好看,却很搞笑,反正这种女孩容易跟男生打成一片,却总是容易跟男生成为哥们,她现在回想起来,之前一定是莫兴宁故意的,否则莫兴宁不会不来,她突然觉得今晚的Party十分无趣。 可是马复香正准备走的时候,莫兴宁居然来了,两人还正好在门口遇上,这一刻马复香觉得缘妙不可言。 优秀的人总是有晚到的权力,莫兴宁来的迟,却十分受欢迎,他一出现,大半的女孩子注意力都到他身上了。 莫兴宁的腿很长,本来他就是一个逼格很高的人,处女座,长的非常帅,而自从脚受伤以后,他比任何人都恢复的要快,就是因为他有处女座光环加持,处女座的他不能容忍任何瑕疵不完美,尤其是自己身上的,他做康复训练的时候认真的让医生都觉得看不过眼。 经过这次受伤,莫兴宁身上原本有的浮躁也磨掉了,变得越发沉稳,再次出现在马复香的面前,就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马复香只觉得一个晚上的痛苦在这一刻得到了救赎。 小胖妞陈丽虽然跟朋友一直闹,却是一直盯着门口,她知道莫兴宁答应过来就一定会过来,为此甚至饮料都喝的少,生怕自己喝多了去卫生间把莫兴宁给错过了,所以莫兴宁一出现,她是第一个冲出去的,那小胖的身躯,在人群中异常灵敏,结果居然被人抢先了。 因为原本马复香遇上了莫兴宁。 小胖妞就算是牛翔赶过来也迟了。 看到莫兴宁在和马复香说话,小胖妞落寞的刹住了步子,却还是不死心的拿着一杯饮料,一点一点的往莫兴宁的方向挪,实在是好奇他们说什么? 莫兴宁一天内碰到两次马复香,真算是挺巧的,不过男人的心里构造显然和女人不一样,马复香激动的觉得是缘分,而莫兴宁却是很冷淡,他没有打算回头吃马复香这棵草,再见一百次也是这样,所以他只是淡淡的打了招呼就准备走。 马复香很郁闷,贝齿咬着唇,把莫兴宁叫住了,“我有事跟你说。” 原本马复香对莫兴宁的到来还是满腹欢喜的,可是看到莫兴宁这副冷漠的态度就气不打一处来,其实以前莫兴宁也是这般的,他高冷,马复香也高冷,两人单独在国外遇上了抱团取暖,因为两人都太高冷,抱的时间不长,并没有暖到多少,上辈子两人相扶相持一起待了两年,总算是暖热了对方,才回国的,回国又有秦心这二货天天追着,促进了他们感情和谐共进,从这点上来说秦心上辈子也算是蛮拼的。 马复香不高兴,更不愿意看到莫兴宁淡然的样子,谈恋爱分手这种事,哪怕是女生先提出的,女生还是会觉得受伤的是自己,你看,自己现在对他还挂念,他却已经这么冷漠了…… “你前未婚妻订婚了,就在今天。”马复香抱着我不痛快,你也别想痛快的心思开口道,她根本没有把小胖妞放在眼里,比起小胖妞,她觉得漂亮的秦心更碍眼,因为上次惊马事件之后,马复香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其实是祝军那样的,阳光有魄力,甚至这次都缠上老爸老妈帮忙了,她是很认真的心动了,结果人家压根不搭理自己。 马复香有气都无处使,有什么伤害比无视你更严重? 到后来她老妈跑来警告她,跟祝家没戏,硬让她继续出国念书,马复香憋着一口气,还时时刻刻让国内朋友关注祝军,然后也就得到了祝军今天订婚的消息,对象还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本来马复香看到莫兴宁还有点共同患难的感觉,可是莫兴宁的态度让马复香立刻受不了。 果然莫兴宁听到马复香的话瞬间沉默了。 看到立刻变了脸色的莫兴宁,马复香愉快的离开了。 莫兴宁都没有注意到她走了,他坐在椅子上,感觉很奇怪,好像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剥离了他的身体,原本属于他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很不圆满,他一直觉得秦心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可是这一刻,他居然会觉得难过,难过的他没有注意到一只努力像他靠近的小胖妞,万分踌躇的犹疑站在他身后。 小胖妞盯着离去的马复香背影十分愤怒,妈蛋,居然欺负我男神,他忧伤的模样看的人好心痛……下次再让我看到你,给你饮料里加跳弹,小胖妞对着马复香的背影挥舞着拳头。 莫兴宁是个克制力很高的人,他不想在这样的场合失态,不过已经在异国他乡了,他不想表现的那么坚强,他想起身往外走的时候,转头就看到了小胖妞,她手里抱着一个大杯的果汁,对着马复香做怪样子,蠢的不忍直视…… 自上次之后,余露没有收到杨梵天的电话,她也没有联系杨梵天,不过那个被弟弟的球砸到脑袋的教育局的领导似乎因为什么问题调动工作了。 然后江术仁回来了。 带回了惨败的多多,给多多介绍了盐城的富商,却给余露带来了一个消息,他有个朋友认识导演,有一部古装宫斗电视剧,正在选角色,余露可以去应征。 江术仁从来都是一个知道利益最大化的人,现在把余露卖了,没有多少价值,而把余露包装了往上捧了再卖那可就不仅仅是翻倍的利润了。 听到朋友说的这个角色,江术仁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余露,觉得这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个非常有心机的妃子,虽然不是女一号,可是作为女一号的众多敌人对手之一,这个心机女的戏份是很重的,演的出采的话,一定会让观众印象深刻。 江术仁闭着眼睛都还能感受到余露身上透出来的那种狠劲,那份心机,这个女孩一定能红,就是多少有点可惜,余露整容了,她整容的脸也算是好看,可是很容易撞脸,太大众了。 余露不再想杨梵天的事情,杨梵天把钥匙交给她,意味着她可以来这里,也意味着他还是会找她的,现在她要做的只有等待。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不会把自己的幸福希望全部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甚至对江术仁也有所保留,不会告诉他杨梵天的事情。 江术仁说有希望争取到一个角色,余露就立刻投入训练中。 而此刻杨梵天在自己家中陪妻子孩子吃饭,面容祥和,标准的好丈夫好爸爸的模样。 然而等他回书房一个人坐下的时候,脸却是放了下来,今晚祝家有个订婚宴,大家都猜上面那位肯定会露面,不少人都想去,毕竟在这种私人宴会,交流表现机会都比较多,所以他是想去的,本来他也以为养父会让他去,结果养父压根没有提这事,而是让杨旬去了……杨梵天不由得嘴角带着嘲讽,去盐城给杨文明施压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就他这个养子去,而可以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的时候就让亲生儿子去,果然是差别对待。 杨梵天一直很老实,严格的按照养父的要求一步步的生活工作,娶什么女人,做什么事情,基本是都是养父安排的,可是自从养父被安排到镇协了,杨梵天的心就有些蠢蠢欲动了,他是人不是木偶,他不想完全的被人操控生活一辈子…… 订婚宴上,秦心被领着认人,她其实有脸盲的毛病,不过祝军最近在腹黑教育,他得了一大份人物表,顺便也给自己媳妇补课,让她也背一背,这样下来对京都复杂的关系也算是有个底,几乎很多都是姻亲,打断骨头连着筋。 祝军是个很讨喜的少年,他身上有标准的祝家人的基因,爽朗大方,又一直在军队里长大,给人感觉很好打交道,然后现在又得了一个全国十佳少年的称号,大家都知道称号怎么来的,都觉得这孩子别的不说,至少是心地善良让人放心的,哪怕是政*治敌对的对手,这样的人当对手也会让人比较愉快。 秦心的漂亮让大家眼前一亮,不过她并不是大家关注的重点,这里的人都是人精,漂亮不能当饭吃,而且看到秦心那么漂亮,他们更放心了许多,英雄难过美人关,对于关于秦心身手好的说法,下意识的觉得不靠谱,更像是因为漂亮,说的时候不自觉的加上的优点。 至于秦心是严老的学生,想的多的人觉得是祝家的计策,为了脸上好看一些,毕竟严老身上有最后一点皇室血脉,而想的少的就觉得严老是搞艺术的,他学生自然也是搞艺术的,更不用担忧。 今晚的场景是皆大欢喜,祝家人自己很高兴,祝军一晚上拉着秦心的手,脸上都笑的傻乎乎的,其他来的宾客也很高兴,嘴上说着恭喜,天作之合,心里想着回去好好管教自家孩子,千万不能被哪个狐狸精勾走了,美色误人。 等到聊天聊的差不多要开饭了,胖子携带夫人一枚过来了。 一下子气氛更和谐了。 祝老头看到胖子这时候过来,毫不留情的骂道:“闻着饭香你就来了,你个吃货。” 胖子一点不生气,就是陆夫人似乎挑挑眉。 “老祝你这里的好吃的是全京都都有名的,国*务*院的厨子都被你挖墙角了,王厨子那道有名的醋溜神仙排骨我都好久没吃了。”胖子一副委屈的模样,惹的大家哄堂大笑。 看这场景,大家心里想着,看来祝家跟胖子关系是真好,这样玩笑都随便开,不过祝家如果没有那个心思,交好也没有关系,也是一大助力。 场面更加热烈友好起来。 胖子没有打算真坐下来吃了再走,先跟祝军爷爷奶奶打了招呼,祝军奶奶听到胖子叫她嫂子很开心,伸手捏了捏胖子的胳膊,皱着眉头道:“瘦了。” 秦心在一边差点喷水,原本她是很紧张很严肃的,毕竟这是第一次见到真人,不是在电视上看到的,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胖,真胖,难怪大家都直接喊他胖子,却不想奶奶一脸慈祥的,还捏他胳膊,最终得出一个结论……瘦了。哪里瘦了?全身上下都是肉好吧。 其他人听到这话也是醉了,门口这位随行的医生听到这话,简直是要吐两公斤的血,哪里瘦了啊,天天让他减肥越减越肥啊,老太太你不能这么睁眼说瞎话啊。 不少人憋不住,都很费力的低头,扭头,像是尿急一般,有的人干脆尿遁了。 陆夫人在一边听到老太太这么说老公,心道,果然是年纪大了眼睛不好使,老太太你抓的是胳膊不是大腿啊…… 现场只有胖子一人,十分感动,所有人都明里暗里提示他太胖了,需要减肥,只有嫂子说自己瘦了,胖子自家长辈都死绝了,只在记忆中母亲每次见到他都会说他瘦了。 “工作辛苦也要注意身体,你喜欢排骨,一会给你打包一份带走。”祝军奶奶还捏着胖子胖子的胳膊道。 “好的,谢谢嫂子。”胖子很感动,话语都有些哽咽一般。 大家看到这一幕,都我那个擦,这样也行,谁说祝家人蠢的,他们这不是蠢是萌啊,就说一句胖子瘦了,胖子居然能这么感动,早知道我也这么说了…… 当然之后有人真这么说,不过他不敢捏胖子胳膊,被胖子狠狠削一顿,虚伪,我今天称重明明重了两斤,你居然说我瘦了,这么虚伪,工作交给你我能信任你吗?算了给你换个清闲的吧…… 同样的话,不同人说出来是不一样的效果,胖子本来对这个拿鞋底抽过自己的老太太就有孺慕之情,把她当作真正的长辈来看的,别人算什么东西,老太太对他无所求,知道他脚不好,给一针一线的做鞋子,知道他喜欢吃排骨给他打包,胖子很高兴的接受了,他自然不缺排骨,但是缺老太太的这份关心。 胖子过来了,一般是不会用饭的,跟祝军爷爷奶奶打了招呼就准备见见小辈。 秦心握着祝军的手,手心都出汗了,忽然就有种上课的时候老师说轮流回答问题那种紧张感,完全没有心思听前面同学说什么,就在那里一直惴惴不安的准备自己要回答的问题,可是现在,连要回答什么问题都不知道,好紧张。 胖子很亲切,来出息的少年不少,他挨个问候了一遍,甚至都能叫出名字,说出对方家世,让每个人都挺激动高兴的。 其实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什么“小伙子身体不错,像你爸……”这种话就是废话啊,不像我爸难道像你啊,什么“罗丫头都长这么大了,变漂亮了……”老早就关注这件事,自然知道罗敷了,反正每个人都觉得胖子是知道自己的,看到杨旬的时候,胖子笑容满满的夸奖:“小伙子不错,像你哥哥,年少有为。” 这话说的……谁都知道他哥哥是捡来的,不说他像他爸,却说他像哥哥…… 总之各种心思态度各自琢磨了,最后才是轮到秦心和祝军。 胖子拍了拍祝军的胳膊,*的胳膊啊,少年身体不错,又看了看秦心,小姑娘长的真好看,很醒目,不过似乎有些紧张,胖子露出招牌和煦的笑容道:“是个勇敢的小姑娘,平时有什么爱好啊?” 秦心太紧张了,她上辈子就是个平民百姓,这辈子还是个平民百姓,自己订婚很紧张也是因为知道这个胖子会出现,胖子跟这个圈子的人都熟悉,可是秦心不熟悉啊,两辈子她也是第一次见到真人,眼下这个真人在跟她说话。 爱好什么?刚刚明明想好说好的唱歌跳舞之类的又觉得庸俗,看书画画之类的又觉得假,结果临到跟前,秦心瞟了一眼周围还在移动的东西就见服务员端着肘子上来了,脱口而出道:“喜欢吃肘子。” 说完秦心真是欲哭无泪,尼玛这种话真的是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吗,真想时光倒流三秒,好想抽自己…… 其他人听到这个答案也真是醉了。 祝军很认真的考虑,媳妇喜欢吃肘子,以后每天都吩咐厨子做。 胖子直接笑了,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 原本看秦心长这么漂亮,胖子其实觉得并不好,美女欣赏可以,当媳妇就有点那啥……不过听到秦心这蠢萌的答案,瞬间乐了。 “我也喜欢吃肘子,我家厨子做的也不错,下回你跟你老师,或者你爷爷到我家吃饭,我请你吃肘子。” “谢谢领袖。”秦心看到胖子居然这么好说话松了一口气,去他家吃肘子神马的秦心没有当真。 “都是一家人,这么叫太见外了,说起来按辈分我是你叔公,以后谁敢欺负你,报叔公的名号。”胖子和蔼的拍了拍秦心的肩膀,感觉秦心站的好挺拔,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小姑娘跟站军姿一样。 “谢谢叔公。”秦心做梦一般,白捡了个胖子叔公。 其他观望的人,心中感觉各异,胖子是对祝家真好,他说这话不亚于告诉现场的人,不要不长眼的欺负了秦心,否则就祝家孙媳妇这牌子,除了现场的人,谁还能欺负的走。 鼓励巡查了一翻,胖子拎着排骨走了。 订婚宴的气氛维持着更热烈的趋势,大家安心的可以坐下来吃吃喝喝了。 秦心也松了一口气……结果第二天一早,老师就吹胡子瞪眼的来找她:“你个吃货,收拾一下,今天带你去窜门。”   ☆、第一百一一章 :调*戏少年 祝军定完婚又要被老爸打包走,一大早天刚刚蒙蒙亮就想来找媳妇了,他和秦心年纪还小,两人不被允许住一块,但是串个门之类的,大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秦心也知道祝军今天要走,所以一大早祝军过来敲门的时候,秦心已经醒了。 迅速的去刷了个牙,洗个脸,才开的门。 秦心虽然来到祝家,可是小两口很少有机会这样独处,秦心看到祝军已经穿了一身军装的模样,看样子是要去部队,秦心身上穿了一条粉色的睡裙,刚刚就顾着刷牙洗脸了,没有来得及再换衣服,祝军进来坐在床边,感觉房间很暖和很香,有女孩住的房间就是不一样,那种味道很温馨。 “我可能要去一段时间军营,学校已经请假了,要到期末考才能回去。”祝军坐在床沿,秦心发现自己穿了睡衣,内衣没穿,凸点了,给开了门又缩回床上。 后背挺直的坐在床边的祝军看着被子里露出来的两根圆润白皙的胳膊,还有那红润的小脑袋,心跳止不住的加快。 少年人血气方刚,祝军的身材非常好,捏他的胳膊硬硬的,很结实,他个头非常高,一米八多了,五官硬朗,身形挺拔,莫兴宁像是韩剧里的长腿偶吧,翩翩贵公子的感觉,而祝军更像一个军人,看着他的背影就会有安心踏实的感觉。 “那中间能见面吗?”秦心伸出手拉着他的大手,祝军很无师自通的迅速的抓住了她的小手握着又松开,松开又握着,感受着两个人不同的肌肤温度,不同的触感,两人自然是拉过小手的,但是就这样只有单独两人,还在床上的时候没有,仅仅是拉拉小手祝军都觉得又有种酥酥麻麻的电流从自己的手心传到胳膊在扩张到全身。 身体不自觉的有一种渴望的感觉,而且觉得自己坐着的时候身体某处可能会发生不雅的行为,此刻正是一大早的,这种情况尤其严重,他不自觉的扭动了一□体,似乎有些尴尬,尽管很激动,很想,祝军只是仅仅握着她的手,时而用自己的手指在她手心里画画,甚至眼睛都没有再敢看她,背挺的越发笔直。 “看情况,爸爸想让我跟着去执行一次任务。” 秦心看到这个大男孩,他已经是自己未婚夫了,真是跟做梦一样,他仅仅是拉着自己的手就脸红了,穿着军装的模样,比平日更挺拔更帅,秦心发现自己很喜欢他,喜欢他的克制,喜欢的英俊,喜欢他对自己的珍重。 忽然秦心就从被子里出来爬到了他的后背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 祝军立刻感受到自己的后背贴上了两团十分柔软的东西,小祝童鞋十分可耻的挺立起来。 “那我可以去看你吗?”秦心温热的嘴唇贴着祝军的耳垂,问道。 祝军只觉得耳边有轻轻的喘息声,那种声音酥酥麻麻的钻进他的耳朵里,他的后背挺的更直了,伸手想把秦心推开,却不小心把爪子按到了一个软软的大大的地方,他的一个手掌完整的按在上面,那里像是有吸铁一样,他的手掌既然放不下了,反而不听使唤的用力捏了一把…… 秦心斯巴达了,刚刚还觉得祝军太纯洁了,想逗逗他的,尤其是感觉到自己身体贴到他身上,他几乎变身机器人,全身都刚硬的感觉,后背更是挺拔的像松树,结果没有想到这货一伸手,就暴露了男性天生有一些方面不需要学的,总是能无师自通。 这下子轮到秦心脸红了,她低头看着按在自己胸上的大爪子,被捏了一把,居然挺的更骄傲了,甚至能感觉那红点迅速的变粗,也摩擦到了他的手心。 “我,我不是故意的。”祝军这么说着,手却迟钝的没有放下来,他一脸震惊,感觉那只手不受控制,居然不要命的又抓了一下。 秦心怒了。 小色狼,男的都是色狼。 把祝军的手拍掉,一个翻身,迅速的把祝军压在了身下。 然后她就发现了一个更尴尬的事情,小祝童鞋毫不犹豫的挺到她的两腿间。 一身粉色睡衣还没有穿内衣的把穿着一身整齐军装的祝军压在身下,只感觉浑身都硌,军装的质地比较硬,腰上还有皮带。 看到整个人都趴在自己身上的秦心,祝军的身体都不敢动了,喉咙也觉得干涩无比。 “别乱动,我会忍不住伤害到你的。” 听到祝军这话,秦心也感觉到了某处,顶的自己都觉得烧起来了。 她看着祝军面红耳赤,甚至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又忍不住想逗他。 她低头轻轻的伸出小舌头,在祝军的嘴唇上轻轻的划过,刚刚刷过牙还有牙膏的清香,祝军再一次伸手把秦心挡住了,这一回不敢乱按,挡住了她的脸,“别这样,我,我会受不了的。” 祝军说这话的时候,忽然感觉手心被秦心的小舌头舔了一下,瞬间整个人都斯巴达的感觉。 他感觉到小祝童鞋在这一瞬间可耻的流了一点口水,愉悦的让他想呻*吟,他实在忍不住,敏捷的翻了个身,完整的把媳妇压在了身下。 秦心以为他要做什么的时候,却被他捏了一把脸蛋,“小混蛋,不准勾引我,你要实在想,等你过完生日满十八岁了好不好?” 一番话让秦心羞愧欲死……只是想逗逗你,不是我想,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想了,我明明看到是你想的。 “你才是混蛋。”面对倒打一耙的祝军同学,秦心毫不犹豫的用她的小手抓住了证据。 “嘶……”祝军忍不住呻*吟了一句,被媳妇的柔嫩的小手一抓,虽然隔着裤子,祝军都差点要疯。 “不准胡闹。”祝军把她紧紧的抱住,双手都禁锢住,抱的很用力,像是想把秦心嵌进自己的身体里一样。 拥抱是情人间最美的礼物,在这一刻,秦心只觉得心满满的,祝军则觉得自己快被媳妇的胸顶的爆炸了,有一个发育不错的媳妇,真是一种甜蜜的忧伤。 两人就这样紧紧的抱着对方,没有更进一步,小祝童鞋终于慢慢冷静下来,结果秦心又抬头伸出小舌头舔了一下祝军的喉结,祝军又面红耳赤起来,“不准再这样了,小混蛋。” 他的手轻轻的拍了一下媳妇的屁股,感觉到入手都是软弹的肉,小祝童鞋可耻的又跳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严老敲门了。 秦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祝军推到床上,想用被子把他盖起来的。 因为刚刚祝军进来并没有想什么邪恶的事情,门没有锁,严老进来了,开口道:“你个吃货,收拾一下,今天带你去串门。” 秦心乖乖点头,看到老师说完就走了,松了一口气,没有想到老师居然又回头道:“要注意安全措施……”说完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体贴的给关上门。 秦心一口血喷出来,老师不是你想的那样…… 祝军躺在床上,身体不住的颤抖,叫你调*戏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二章 :拜访胖子 陆湖心情异常不好,他是家里宠大的孩子,长的也挺帅气,两小单眼皮,嘴角微微上扬,很活泼的少年,浑身上下都有一种慵懒的可爱,一看就是家庭条件特别好,活的特别不知道忧愁的人。 可是最近他很郁闷,回家也不咋咋呼呼,好像一下子长大了。陆湖老爸陆文斌在家没什么地位,虽然是领袖的亲戚,但是妻管严很严重,没治,因为陆文斌的老爸挂的早,亲姐姐也战乱年代挂了,从小就是跟着姑姑陆文华,姑姑是个很严谨的人,陆文斌打小就害怕姑姑,结婚后怕老婆也就顺理成章了。 在家里陆湖老爸怕老婆没地位,在工作上也不如老婆,老婆是总菊一把手,女强人,而他就在一个清闲单位混日子,要不是他有一个能干的姑姑,估计别人会喊他陈菊香的老公,这样一个阳盛阴衰的家庭,可想而知陆湖的教育,多是她老妈出手,但是她老妈又忙,他爸倒是有时间,但是他爸的话不好用。 不过被宠坏的陆湖却很得他姑婆喜欢,他老板害怕姑姑,陆湖却不害怕,被宠坏的小孩总是比较会撒娇。 于是陈菊香就经常把儿子打包到他姑婆家,虽是亲戚关系总是要维护的,自己老公懦弱,连讨好都不会,好在儿子还算是机灵,陆文华喜欢小孩,而且陆文华比老公靠谱,说不定能开导一下儿子,今天虽然是周末,可是陈菊香也不得闲,一早就让人把蔫里吧唧的儿子打包到胖子家了。 她没有想儿子上高位之类的,本来他们家和胖子家的关系就注定了没有这种可能,领袖妻子娘家人不可能当领袖,防止外戚之乱一个意思,所以儿子的怂样也不怕胖子看见,按她对胖子的了解,说不定胖子看到陆湖这样,反而更放心。 陆湖不甘愿的被打包到胖子家,不过毕竟已经成年了,理智还是稍有的,不会把不高兴迁怒别人,看到姑婆和姑丈公,都乖乖的打了招呼。 胖子是比较忙碌的,陆湖又是老来的,所以没有特别招呼他,就让他中午留下吃饭。 通常陆文华也比较忙,但是对唯一的侄子的儿子还是很上心的,到他们这样高级别的家庭,走亲戚都是不容易的,亲戚来玩就更不容易,大多可能都是因为有事才过来,所以像陆湖这样普通来串门的还是很难得,陆文华很喜欢陆湖,小男孩活泼又嘴甜,她自己年纪很大了才生了一个儿子,居然患了小儿麻痹症,当初情况负责,没有及时医治,错过最好的资料时间,如今两腿几乎都萎缩不能用了,坐在轮椅上,人也不爱说话,很容易就生气暴怒,让陆文华心力交瘁,看到陆湖这样健康的小孩,格外疼爱一些。 “你去跟你哥哥天时玩,今天姑婆有客人来。”跟陆湖交流了一下感情,问了问他最近的工作生活,陆文华就让他去陪自己儿子玩,自己是老来子,儿子天时比陆湖大不了多少,因为身体的原因再加上身份的原因,去哪里上课都挺不合适的,所以都是请了家教教,朋友不多,陆文华有时候会想弄一些家宴,尽量给孩子找些同龄的朋友,不过她儿子天时不愿意跟人打交道,那些人也都是家庭条件好的,又不是古代,根本不用阿谀奉承,所以关系都一般。 不过也不怪天时木有朋友,每次和人交流,陆文华都不放心,基本是有盯梢行为的,大家都不自在,也不能多说什么。 不过陆文华观察下来发现,儿子好像挺喜欢老杨家的孩子,老杨家的杨旬也是老来子,每次来还能说上一两句话,也是因为这点,陆文化对杨家人还是挺有好感的。 陆湖是自家亲戚,陆文华比较放心,没有盯梢。 却不知道陆湖不爱来姑婆家就是因为这个小叔叔,虽然姑婆疼自己,可是对这个残疾的小叔叔陆湖就是相处不来,陆湖是家里的天之骄子,每次来,天时对他不冷不热不说,还老嘲笑他,之前他早恋的事情,居然也被小叔叔知道了,小叔叔看道他就两个字评价:“蠢货。”然后自己看书去了…… 你妹,别人这么说他就生气的跟人打架了,可是小叔叔这身体,坐在轮椅上,打他不敢打,骂也不敢骂,生怕把小姑婆引过来,只能靠在一边玩手机游戏,越玩越生气,他丫真想骂一句,我蠢怎么滴,至少我能找女人,你这样子估计根本找不到女人……不过这样的话陆湖生气归生气,看到坐在轮椅上的小叔,终究是没有说的,太伤人了,他只是被宠坏,心地其实没有那么糟糕,一个都没有见过什么歪门邪道的人,看上去嚣张,实际上纯洁的跟白纸一样,这也是胖子和陆文华都放心陆湖跟自己儿子相处的原因。 就在陆湖自己暗自已经平衡,甚至对小叔叔有些同情的时候,结果小叔叔又开口了:“蠢货,玩了这么久才八级……” 陆湖就抓狂了,欺负我不敢打你,有本事你玩啊,然后就见小叔叔拿着他的手机,一下子玩到了二十级,然后丢下手机,继续看书。 陆湖都想狂扁这家伙一顿,你妹,智商高了不起啊,有本事你下来走两步,你妹,你妹…… 每一次跟小叔叔玩,对陆湖来说都是一种心灵伤害,偏偏老爸老妈都很希望自己过来陪他玩,根本不能玩的好吗,陆湖唏嘘的被踢了过来。 不过他一路磨蹭,磨蹭了大半天才绕到了小叔叔那里。 看到小叔叔在院子里晒太阳,因为肌肉萎缩,晒太阳也是一项必要程序,陆湖看到闭着眼睛的小叔叔,似乎睡着了恶从胆边生,悄悄的拿了一根小棍子,他其实找就想捅捅那在轮椅上晃荡的小鸡腿一样的脚有没有知觉的…… 秦心跟祝军的早晨美好感情交流时光到老师过来就结束了,吃过早饭祝军依依不舍的走了,不过因为早上已经偷偷跟媳妇温暖的告别了一次,所以要走的时候很从容。 倒是惹得康雪又给了儿子几个暴力的弹指,有媳妇了都不知道好好告别一下,你个呆木头,还不如你爸,你爸以前为了来看我,病好了还装病,流氓的很,却不知道儿子长大了,这种事压根不需要教,小祝童鞋会引导他前行的,祝军只有在秦心面前各种害羞的小模样,在别人面前一本正经十分严肃,又回到那种被部队教傻的傻样,太具有欺骗性了。 吃完饭,严老带着秦心去串门,奶奶知道秦心要去胖子家,特意给交代了一些事,秦心听完才发现,家里最聪明的人居然是奶奶,厉害啊,对人性格分析的头头是道。 在奶奶的指点下,秦心穿了长裤衬衫,有点严肃,不过据说陆夫人就喜欢这样,尤其是去她家的客人,穿裙子露大腿什么的,她脸色会灰常不好,她有个儿子,不太露面,但是奶奶说那孩子身体残疾智商却很高。 不过秦心身材高挑,一头短发,穿长裤衬衫也非常帅气利落,并没有影响美感,这个年纪的少女,真是怎么穿都好看。 老师很懒,平时穿唐装,今天也穿唐装,凉快舒服。 一老一少到了胖子家,胖子亲自出门迎接。 对老师非常恭敬。 陆夫人也是笑容满面,她本来对秦心要来,还是有些不舒服的,不过是看着严卿的面子,严卿毕竟身份特殊,不过等人来了,看到素颜的秦心,英姿飒爽,完全没有昨晚看到那艳若桃李的感觉,一下子就放心许多。 胖子特意抽时间出来寒暄,秦心没有什么话说,乖乖的坐在一边,陆文华想到胖子对祝家的特殊,对严卿的特殊,而眼前的女孩跟严卿和祝家都有关系,想到自己的儿子,她笑呵呵的让秦心去跟他们年轻人玩,反正陆湖还在,又有佣人看着。 就算是领袖也不能为所欲为,当初陆文华还想再生一个孩子,至少能帮衬一下哥哥,结果自然是不可能,最高领袖要以身作则,正是计划生育的年代。 但是老公家的人都死绝了,没有助力,自家血缘近的就一个侄子,还不太成器,倒是有再远一点的亲戚,不过以前没有太多往来,当上夫人之后,再往来关系也就复杂了。 虽然是终身制的,可是也怕被架空,权力都是此消彼长的,就算是为了孩子,陆文华也要打起精神,对不太喜欢的祝家也要迎合一下。 陆文华不喜欢祝家,嫌他们家粗鲁,上次她丢了那老布鞋居然被老公责备了几句,更让她心里不高兴,不过她这个位置喜欢谁不喜欢谁不好表现出来。 如今让秦心跟自家儿子去交流一下,也算是表现亲近的一种方式了,大家都知道陆夫人看谁家的小孩好都会想让那小孩跟自己儿子玩的。 秦心其实坐着听胖子夫妇跟老师说话有点晕,这时候的老师气势全开,胖子夫妇非常温和,想到老师平时打瞌睡的模样,看的让人眼瞎,不过秦心是很坐的住的,至始至终都没有挪动一下,这也是让陆文华好评的一点,小姑娘很文静。 不过有些话还是不要让小姑娘听太多,她就把秦心打发出去了。 秦心在佣人带领下去见创说中陆夫人的独子。听奶奶说,那孩子比较孤僻,身边的人很少,主要也是陆夫人奇葩,估计是怕孩子看别人健康不爽,那孩子身边就没有健壮的少年,勤务兵都没有,服务的都是一些老妈子,总之在奶奶的口中对陆夫人的评价并不高的。 秦心一路过去,果然发现人很少,佣人带她到院子就不进去了,果然如奶奶说的,似乎有些孤僻,佣人好像很自觉,秦心看到一个轮椅,轮椅旁边站着一个人,说是陆湖,秦心跟陆湖一块去过长城,上次祝军生日,秦心骑着马差点把那冒失的家伙踩死,气的不爱打人脸的秦心都忍不住直接给了陆湖一巴掌,绝对的熊孩子,要死也不能拖着别人死啊。 阳光很好,在院子里晒晒太阳,总比听几个人装模作样的聊天好,秦心走了过去。 其实心里对这个传说中的人物也是有些好奇的,不过她刚刚走到跟前,就看到轮椅上的少年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而陆湖手上居然拿着一根树枝,一副蠢蠢欲动的样子……不是她想的那样吧…… 果然就看见陆湖拿着那树枝居然准备去戳那露在外头晒太阳的畸形的小腿,秦心魂飞魄散,你妹,你早不戳晚不戳,我来的时候戳,按奶奶的说法陆夫人很护短,有错肯定都是别人的错,这里一个是她儿子一个是她侄孙,出了事,肯定算自己头上啊。 陆湖还没有看到秦心,很专心的拿着棍子,戳了上去,就见平日沉默万事在握的小叔很没形象的叫了起来,陆湖哈哈大笑,天时居然一头栽到地上,陆湖拿着树枝,仰头笑的都没有反应过来…… 秦心一把冲了过去,接住了那人。 身手真是越发的好了,秦心欲哭无泪的看着自己怀抱里的少年。 陆湖笑的嘎然而止,看到面前突然出现的女神,还有女神怀抱里的小叔叔…… 天时是故意的,其实他很烦陆湖这蠢货,知道他要做什么之后,故意等着,就想他来戳自己,然后摔倒在地,以后老妈肯定不会再让这蠢货来陪自己了。 结果没有想象中的疼,天时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女孩,阳光明媚,她一头黑色短发,睫毛很长,眼睛也很长,嘴唇红润,脸很小巧,皮肤很白,表情很严肃,她抱着自己,公主抱。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天时很轻……真的不是女主力大无穷……   ☆、第一百一三章 :少年天时 据说上面那位胖子瘦的时候也是很帅的……大雾#那位真的瘦过吗?# 不造那胖子瘦过没有,但是天时同学作为瘦版的胖子,长的是不错的,五官很端正,除了脚有问题,他身体并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样病弱,正常不是晒太阳的话,他腿上盖着毯子,看起来很健康,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别的小孩会贪吃糖,挑食,他却是从来没有经历过,他很珍惜时间,每一步都规划的很好,什么时候学习,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晒太阳,他喜欢这个世界,喜欢看朝阳初生,喜欢看晚霞满天,喜欢看鸟儿飞翔,喜欢看云彩漂浮,喜欢四季变化,他喜欢的东西太多,他总觉得时间太少,所以他不喜欢母亲让人来打扰他。 偏偏他也理解母亲的意思,每当这个时候,就当作他休息的时候了,看着不同的人的表情也是一种额外的学习,但是对于便宜小侄子陆湖,天时不喜欢他,因为天时羡慕他有那么好的条件却总是用来犯蠢,羡慕他有大好时光用来浪费,羡慕他无忧无虑的总长不大,综合这些,他不喜欢陆湖,就想顺势惩罚一下他,只是当他身体往地上栽的那一瞬间,他就后悔了,一定会很痛,自己觉得是看到陆湖就被他的蠢影响了跟着一块犯蠢。 然后想象中的疼痛没有到来,他睁开眼,看到了一个女孩,面无表情的抱着自己。 天时有一双很安静很明亮的眼睛,似乎能洞悉人心。 女孩的眼神中没有怜悯也没有讨好,不过像是在生气。 陆湖吓坏了,真要是把小叔叔摔了,姑婆会不会弄死自己,老爸说姑婆发怒的时候很可怕,在这一瞬间他才想到那严重的后果,有些后怕。 “小叔叔你没事吧。”陆湖心有余悸的问道。 “你小叔叔没事,但是你有事。”秦心把天时同学放回轮椅上,转头就给了陆湖几个爆栗,“到哪都能看到你惹事。” 陆湖被打的满头包,觉得自己都快成如来了,偏偏是女神打的,只能抱着脑袋躲,反抗都反抗不了,那是打的真心的痛,不是说打是亲骂是爱吗?为毛女神的力气这么大,打的他眼泪都流出来了……陆湖想着上次被秦心霸气的打了一巴掌脸,肿了很久,这会子好歹没有打脸,就算头上长包,有头发挡着应该也不会太难看。 天时就看到自己平日那天不怕地不怕天天犯蠢的侄子被一个小女孩打的一头包,这女孩还真彪悍。 一般他母亲让来陪他玩的女孩都是很淑女的,聊天也很辛苦,要么眼中带着怜悯,要么眼中带着讨好,还有一次,是母亲安排的想要相亲的对象,天时看到对方眼中的厌恶,他这一点特别敏感,直接设计让那女孩再也不用出现了。 看到陆湖被揍,天时松了一口气,果然胸前郁气都散了,舒服许多,原来看人挨揍是很顺气的事情,自己如果今天设计成功让陆湖不要来了,好像并不高兴,这样揍他一顿,似乎比较爽。 他在一边开口劝道:“只打一个地方会打傻的。” 秦心的爆栗于是均匀起来,陆湖觉得本来脑袋会肿一个大包,现在一定会肿好多个大包,小叔救命啊。 “脑袋这么硬,你里面装的是石头啊。”秦心打的手都疼了,不由得抱怨一句。 陆湖已经一脸眼泪了,不住的求饶。 天时终于看爽了说了一句:“别怪他,是我自己不小心。” 这时候陆湖看到小叔叔,真心感动,小叔叔是好人。 秦心看到陆湖那副模样,真是被卖了都要帮人数钱,难怪连一个小姑娘都能把他骗了,刚刚明明是这个人自己摔下去的,秦心的眼力是很好的,假动作真动作看的一清二楚,她打架靠的就是自己这份敏锐的判断力,否则早被打死了。 揍一个蠢货,揍了也是白花力气,看他双眼的感激,秦心不忍直视,松手了。 陆湖战战兢兢的跟小叔叔道歉,又介绍了秦心,不过不在祝军面前,他就是不愿意叫秦心嫂子,只是说她是秦心,严老的学生。 又被秦心丢了一个爆栗。 天时虽然残疾了,却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每天大大小小的消息他都知道,或者通过看报纸,或者通过跟父母吃饭判断,听到陆湖介绍就知道秦心是祝军未婚妻,她会过来,肯定是老妈的意思。 天时对她有好感,他第一次见到一个这么暴力的女孩,当然好感可能是因为她暴力的同时有一张好面孔,他身边的佣人身手也都不错的,抱起他的时候也非常轻松,可是他却没有办法产生好感,佣人拿着经济报酬,只是劳动付出,更大的一方面绝对是佣人都年纪大了,长的也很普通。 他第一次被年轻的女孩拥入怀里,他自律的生涯中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他不喜欢陌生人碰触他,而刚刚他却觉得那种感觉很好,女孩身上有一股好闻的气息,很干净。 所以他笑了,天时很难得笑,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下,他面带微笑,笑容和煦温暖。 不放心的陆夫人终究还是过来了,在家里,她首先是一个母亲,其次才是夫人,所以她看到儿子脸上的笑容的时候,并没有进来,反而是看了一回转身走了。 没有人看到陆夫人站立的地方滴下过泪水,很快被空气风干,不见踪影。 陆夫人的脚步很快,匆匆的离开了。 天时问秦心平时喜欢什么运动。 秦心说跑步骑马。 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因为看到坐在轮椅上的天时而改成说不喜欢运动,或者说喜欢举哑铃做瑜伽一些不需要动到脚的运动。 因为她觉得面前这个人很阴险,阴险的人不需要别人同情,刚刚他的话明显在提示自己怎么打,只有陆湖这蠢货还感激,以为小叔叔是在给他求情。 同样是纯净漆黑的目光,秦心看到祝军会觉得阳光盛开,看到这个人却觉得深不见底,秦心的感知是非常敏锐的,在监狱十年生涯把她这点感知锻炼的跟狼一样,什么样的人不能惹,她很清楚。 她虽然痛揍了陆湖一顿,但是跟陆湖关系却更随意一些,明显随意也代表这亲近。 “跑步是什么感觉?”天时问。 什么感觉?秦心想到这个问题,她以前不爱跑步,觉得累,那时候跑步是累的感觉,跑几步就累的跟死狗一样,还很难看,直喘气,后来在监狱里,每天都要跑步,不是她想的,她只是被要求要跟着跑,周围没有风景,每天看到的都是一样的高墙,不知所谓的跑着,再到后来她腿瘸了,她可以允许不用跑步,别人跑的时候,她只用坐着看就行,这时候她忽然发现,自己羡慕能跑步的人,大家都奔跑,她坐着,她感觉到了一种孤独的情绪。 那时候她就想,等她脚好了,一定要痛痛快快的跑一场,累的跟死狗一样,倒地躺下,可以看到蓝天和白云。 再后来,她真的不瘸了,她从死亡中回到了过去。 她每天都跑步,越跑越稳,那是什么感觉呢? “跑步的时候可以听到自己心脏的跳动,可以听到自己呼吸的频率,可以听到风的声音,可以看到整个世界都在倒退,而我在前进,这是一种很好的运动。”秦心认真的道,因为她知道,她不能敷衍面前这个人。 天时亦认真的听秦心说的话,听完,他又笑了。 是啊,听见心脏的跳动,听到呼吸的频率,听到风的声音,看到整个世界在倒退,而我在前进,这种感觉很美,这一刻,天时忽然间发现,他更喜欢这个女孩了。 “那骑马呢?” “骑马,上次我骑马飞奔,陆湖突然跑到了跟前,我骑着马从陆湖头上飞跃而过的时候,我想骑马可能比开车帅点,如果是开车,我估计飞不起来,陆湖这家伙估计就能和你日日做伴了。”秦心笑道。 陆湖看了看小叔叔的轮椅,身上一阵颤抖,看了看秦心,反射性的捂着自己的脸。 天时很少出门,也没有去学校,却很博学,他问秦心除了上课还做什么,秦心说去严老那里学习,天时居然也很懂,似乎说什么都能聊到一块,哪怕不懂,他神色认真的注视着你,鼓励你说下去。 这样时间居然过的很快。 几个少年在院子里聊天,跟寻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对陆夫人来说却是极大的震惊,她的儿子笑了,笑容很好看。 于是吃饭的时候,陆夫人脸上笑容真诚许多。 秦心不挑食,食量大,胖子家的厨子确实很好,水晶肘子一绝,入口即化,人间美味莫过于此。 秦心吃东西的时候,天时在看她。 她吃的很快,却很有规律,咀嚼的速度很均匀,仔细的看好像很慢,即使是她觉得好吃的肘子,她也会嚼的很用心,很均匀,而普通的白米饭,亦是如此,她不会浪费,夹到碗里的必然会吃完。 这是天时吃的最不认真的一顿饭。 他也是个极其规律的人,饭到嘴里,不多不少的会嚼十二下再吞咽下去,他吃的很寡淡,桌面上有很多好吃的,然而摆在他面前的大多都是素菜,唯一一道荤菜,只是普通的瘦肉,白水煮的,旁边有蘸酱,然而他吃的时候从来不会蘸酱。 陆湖见怪不怪了,小叔叔对自己的饮食要求严格的令人发指,跟他吃饭很没意思,好在姑丈公是很爱吃肉的,每次吃饭陆湖都会下意识的离小叔叔座位远一些。 严老在外头是很有风度的,不抢食,吃的也很素,当然他的学生很“没眼色”的给他夹一块肘子,他也只好盛情难却吃下去了,并且觉得下次出门还应该带上丫头。 秦心是不会糟蹋粮食的,吃的很用心很欢快,对于别人的眼神,秦心也是敏感的,觉得天时一直在看自己,秦心夹了一块肘子给他,很肥腻的带着皮的肉,这是天时从来不吃的。 因为他想要自己健康,拥有健康的身体,活的更久,他不会允许自己吃这么肥腻的东西,他是个对养生健康很执着的人,然而他父亲却是个荤素不忌口的胖子,可想而知这样一个家庭,有多奇怪,一家人吃饭都吃不到一块。 秦心夹那块肉给天时,就如同夹给老师一样,只是恰好坐在旁边,恰好被他的眼神看的不自在,夹了一筷子。 然而陆夫人脸色不太好。 她害怕儿子自尊心受伤,怕他想到自己腿残了,身体也不方便,她担心很自律的儿子,对那块肉反感,然而就在饭桌上,她也不好意思当着严老和老公的面去把那块肉夹出来。 然而接下来儿子的模样,让她脸色更不好了。 儿子居然说了声谢谢,然后把那块平日绝对不会碰的肘子不紧不慢很匀速吃了进去。 吃完居然还感叹了一句:“很美味。” 胖子跟儿子关系似乎一般,他爱吃肉,儿子不吃肉,在饮食方面父子俩是天敌,而且父子总是很容易吵架,在外面什么都一副尽在掌握难得糊涂的胖子,处理父子关系却是很糊涂的。 看到儿子居然愿意吃大肥肉,下巴都掉下来,当然他掉下来一个下巴,下面还有三个下巴接着,没有太大关系。 “不宜多吃。”天时紧接着道。 胖子松了一口气,这才是他儿子正常的表现。 “嗯,是不能多吃,你尝尝这个盐酥鸡也不错。”秦心给老师夹了一块鸡肉,也给天时夹了一小块。给自己夹了一大块。 微甜带着麻辣,十分爽口。 秦心吃的很陶醉。 严老“盛情难却”的很愉快的吃了。 天时又没有拒绝,细嚼慢咽的吃了。 平时儿子什么都不吃,就吃点白水煮的菜,不喜欢油腻也不喜欢咸味,陆夫人担心,可是看到儿子突然破戒,更担心。 “够了。”陆文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挤出这两个字的,可是就在这样的家宴上,生生的说出了这扫兴的两个字。 天时这时候已经吃完嘴里的那块鸡块,似乎正在回味那微甜又麻辣的味道,原来是这样的感觉,味蕾像是活过来一般,明知道不好,却很想再吃下一块,这时候他的母亲严肃的说了一句,够了。 他愣了愣,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模样。 陆文华察觉到自己说话生硬,补救道:“你肠胃弱,吃太多不好。” 胖子看到妻子这样,有些皱眉,不过并没有当着别人开口说什么。 陆湖吃的很欢乐,没有觉察到姑婆的情绪。 饭后又是小坐了一会。 天时也在场,并没有一个人坐着轮椅去看书。 秦心和老师起身告辞的时候,天时开口问道:“以后来京都,可以来找我玩,我让陆湖去接你。” 陆文华听到这话,面上笑容满满,心中却十分震惊,这孩子是什么意思,从来没有对一个女孩感兴趣,现在对秦心居然说这样的话,这要是别人还好,她是祝老头的孙媳妇,以祝家老头老太太那性格,陆文华想起来就头疼。 秦心没有多想,胖子家不是自己想来就能来,这次是拖老师的福,她客气的道:“你也可以出来找我玩,不过过几天我就要回盐城了。” 陆文华对秦心的回答还算满意的,看秦心的样子不像是对自己儿子别有用心,不过等秦心和严老走了,她有不满意了,觉得秦心这样普通人家的小姑娘居然看不上自己儿子。 等到人走了,陆文华十分担忧,在屋子里转圈圈,胖子却不理解,他是男人,儿子看那女孩的眼神是不是男女之情一眼就看出来,根本没有那意思,不知道你着急什么。 天时的确没有想到男女之情,他只是第一次发现了一个跟他有些像的人,不知道为何,就是那种感觉,他不反感她。 饭后,陆湖自然还没有走。 这也是天时不喜欢他的原因,跟大多数人的体验一样,大家可能感受过那种亲戚家的小孩又来了……小孩又蠢又笨还有陪他玩……各种不高兴。 但是今天天时听到陆湖眉飞色舞的说自己认识的秦心的过程,忽然觉得这蠢货侄子还是有点用处的。 “……她骑在火红的宝上,像流云一样,我都看傻了,直接走了过去,然后她策马从我脑袋上飞过去,我就觉得天空都黑了,之后她下马,让我以后要注意安全……”陆湖摸着脸颊回忆道。 “她打你了你一巴掌是吧?”天时想到前一阵听到堂嫂来说陆湖被欺负了,他就想谁那么不长眼,敢欺负陆湖,陆湖自己还甘之如饴的模样。 “那不是情急之下,太关心了才会动手的,她跟熟悉的人都这样。”陆湖呵呵一笑,继续道:“……当时连警察都进来了,一群人乱打一通,幸好后来罗九来了才把事情给解决了,你知道罗九,就是罗家那个很能打的那家伙,还教训了我们一顿,说万一警察拔枪了我们都是白死,结果秦心说抢就在茶几下面,她给忘记了……当时罗九那脸色,你没看,真是五彩缤纷,从来没有见他那么囧过……” 陆湖说的绘声绘色,很是激动。 天时手里拿着一本书,却突然间觉得没意思起来。 他羡慕他们,他羡慕自己这个蠢货侄子…… 秦心觉得胖子家一行,虽然有好吃的肘子,但是真心觉得气氛有些怪,回到祝家秦心没有飘飘然起来,反而恢复了在盐城的作息,开始认认真真准备去古导工作室的事情,不再出门,打算早点搞定回盐城,看老师也不喜欢这边想回去了。 古导虽然给了秦心名片,也不是说就非秦心不可,秦心还需要去一趟古导的工作室,谈一下具体的事情,不可能全无准备到时候什么都不会。 这次跟侯导不一样,侯导让秦心演的电影上辈子压根就没有听过,侯导也没有那么快进入大家视线,秦心也是在赌。 可是这一次,古维两个字就是一种象征,这是秦心的机会,严老都很支持。 秦心不去串门,平时学习是非常努力的,老师就在跟前也偷不了懒,知道秦心要弹钢琴,康雪特意去给秦心买了一台放家里,方便她学习用。 看到秦心这些天的作息时间,祝军爷爷十分满意,果然是好苗子,从来没有什么天才,只有努力出来的成功者。 而古维准备拍摄大型话语武侠片的消息开始铺天盖地的宣传。 在门口的电视屏幕上余露看到了这个新闻,眼神有些向往,不过很快就低下头,她推门走进了一间很大的舞蹈教室,教室前面坐着几个人。 她走进去,没有开始说话,只是抬头微微一笑,就着舞池开始起舞,她心无旁骛,现在就只是那名为了讨好帝王用舞姿秀出最美身体的女子,她要从普通宫女爬上贵妃之路,她还要把皇上心爱的女人弄死而爬上高位,虽然她没有成功,但是她身上却有那种气势。 手上甩着白色长袖一圈又一圈的转着,妩媚妖娆,最终这白色长袖会绕在她的颈脖上,结束她的一生…… “好,非常好!”导演起身鼓掌,余露却没有停,仍旧旋转着身体,直到最后一刻,轻轻的倒在了一个人伸出的手中,她笑了,艳若桃李,百花齐放。 秦心到了工作室门口,觉得今天之行似乎有点没有规划好,人太多了,好像是工作室被叛军占领了一般,门口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根本挤不进去。 这个时候刺耳的停车声响起,秦心回头发现,几个西装革履的人先下车,跟保镖一般,然后车门开了,先下来的却是一张轮椅,然后一个少年被抱了下来。 立刻有人给他撑伞,他看着人群中的秦心,开口道:“过来推我。” 作者有话要说:至于说没有二更要通知的亲,嗷嗷,很抱歉,其实最好的办法是一般看到晚上七点没有更新就不用再等了。   ☆、第一百一四章 :低情商女侠 陆夫人喜欢古导的戏,两人私交不错,天时也认识古导,他出现在古维的工作室,并不突兀,秦心开始有些惊讶,想到上次在沙龙的时候听到古导说和陆夫人吃饭,也就了然了。 秦心不太喜欢跟天时打交道,她又不是那种无知的圣母花,看到人家残疾了就同情,他一个最高领袖的独子,吃最好的,用最好的,受最好的教育,自己有什么资格同情他。 而且直觉上秦心就是不喜欢天时的感觉,像是以前监狱里那种看上去默不吭声的人,发狠起来,绝对能把人弄死……#有种说她自己的感脚#……好吧同性相斥,就是这种感觉,像是一类人。 不过眼下秦心还是很识实务的,乖乖的上去帮忙,也就很容易进了工作室。 古导要拍新片这消息也算是最近热门了,一些角色还没有定,无数人想来碰碰运气。 围在门口的大都是没有什么背景的想碰运气的,而工作室里面人也不少,不过里面的还算是有经纪人的,级别高些。 然后再里面,就可以见到一些大牌了,秦心推着个轮椅,都没有人认出来,注意力都看到天时身上了,天使周围一圈的黑衣保镖,他坐在轮椅上,腿上盖着毯子,身上穿着纯白的衬衫,表情很沉着,他左手手上戴着一块手表,他是个很爱惜时间的人,手表对他的作用很明确,他不需要用手表装饰他有钱,但是手表确实是有这个功能的,所以从这一块表看,他是个很有钱的人。 看天时这个样子绝对不会是来面试角色的,大家对他的自然没有警惕之心,好奇是绝对有的,不过也不会有人想到他是胖子的儿子,胖子实在太胖,没人提醒绝对不会联想到这样一张还算英俊的脸其实是瘦版的胖子。 秦心推着天时,落在一大群黑衣人中,也不算是太突出,况且这里有这么多大明星,谁关注她一个推轮椅的……秦心瞬间觉得自己逼格好低…… 天时看起来对这里挺熟悉的,秦心跟着一群黑衣人走,觉得这样也好,看那一堆女明星,各种争奇斗艳,看的都很辛苦,如果要成为其中一员,她感觉自己战斗力未必够,谁让她是小新人呢。 结果忽然有人跟她打招呼。 “小秦,你来了。” 老牌女星刘丽雅本来是十分端庄的坐在椅子上,虽然她现在星路不好,混的不红不差的,但是也不代表着她就愿意屈尊跟一些后辈小明星聊天。 她在这些小明星还吃奶的时候,就火了,演了最出名的战争片《那朵山花》,那时候正是家喻户晓,里面除了战争还宣扬了一些爱情,十分大胆,女主角刘丽雅是那一代人的女神。 如今女神迟暮,胸部下垂,但是背依旧挺直。 只是看到一群人中间的秦心,刘丽雅还是十分惊讶的站起来打招呼。 虽然上次并不愉快,唐玲玲那女人最近消失很久了,应该是出国动手术去了,估计等回来,胸又会“自然”长大许多。 上次沙龙结束,刘丽雅特意去调查了秦心,发现确实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孩,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背景,有一个很有钱的干爸,但是这年头有钱也请不起开飞机开潜艇的人来当勤务兵啊,所以再次遇见秦心,看到她居然在推轮椅,刘丽雅激动了,好像一瞬间就触摸到了某个真相。 当然老牌女星刘丽雅也没有想过轮椅上的人会是领袖的独子,她当初成名可以说是一夜爆红,是幸运女神降临,在那样的年代需要这样一部正面的有爱的战争片,所以是举国宣传,连什么嘎达乡刺溜村五小组的人都有机会看到这部电影。 如果那片子的女主角不是刘丽雅,换成别人,一样也能红,只不过是恰好那个时代恰好是她,可是人一旦红了,却没有真正水准的话,以后活的就不会愉快,刘丽雅就一直不愉快,她总是活在自己曾经那么红,现在一直走下坡路的状态,其实换个思路就好活许多。 “刘前辈好。”秦心看到刘丽雅自然是要问好的,刘丽雅资历太老了,放在那就可以当一块牌坊了。 天时也认识这个女明星,不过依旧面无表情。 “小秦你是来找古导的吗?现在古导正忙,估计还要等一小阵,这是你朋友?”最后一句才是刘丽雅想问的。 秦心很想说不是,自己只是被拉来推轮椅的,不过看到坐在轮椅上的男人,按着轮椅扶手似乎动了动,秦心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我是她小叔。”天时淡淡的开口道。 泥煤,秦心看到刘丽雅愈发好奇的神色也是醉了,自己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叔叔,也就比自己大三四岁的样子,辈分矮一大截……然后发现胖子家的都喜欢当长辈,胖子第一回见面的时候就说你喊我叔公……然后现在的小叔……好复杂的亲戚的关系。 刘丽雅还想说什么,这时候工作人员出来了,十分恭敬的把秦心“小叔”迎接了进去,作为推轮椅的秦心自然也只能跟进去了,秦心跟刘丽雅耸耸肩表示了无奈。 刘丽雅却笑的愈发客气。 从她来等到现在就没有见到古维工作人员露出笑脸,一个个都绷的很严肃,因为古维导演还有一个毛病,爱骂人,脾气算不是太好,可以说是很不好,哪怕就是开新闻发布会,他要是脾气上来了,照骂不误。 当你足够强,面对记者开骂不会被说是脾气不好脑残,而成了有性格,有才华的表现。 一个面对记者都敢开骂的,对手下员工更不用说了,只要不顺意,古维会骂人,很不给面子的骂人,当然能在古维工作室上班干满一年出去都是一种资历,绝对是圈子里其他公司抢着要的。 所以这里工作人员不苟言笑,哪怕是面对最大牌的明星也很严肃,大家都习惯了,这突然间对一个残障人士露出这样十分讨好的笑容,反而让人惊讶。 “哟,难得看到刘姐会主动跟新人打招呼啊。”刘丽雅刚刚坐下就有人笑道。 也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明星了,靠电视剧长期露面而红的金玉,因为古导新电影《华夏英雄》有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是男一号的母亲,刘丽雅就是冲着这个角色来的,眼前这位明显也是冲着这个角色来的,竞争同一个角色,自然会有摩擦。 “关爱新人不是我们这些老一辈应该的吗?你当初不也是靠前辈提携。”刘丽雅对秦心友好,并不代表她性格好,实在是初次见面太惊悚,惊悚到不好意思到处说,她绝对不会再招惹秦心,但是有人愿意找死,她是很乐意看到的。 金玉不是想挑事,在古导工作室挑事,嫌日子太舒服了还差不多,她也只是好奇秦心是谁,本以为自己挑一句,刘丽雅一定会说一堆,没有想到刘丽雅居然坐在椅子上开始闭目养神,一副不愿意搭理她的模样…… 秦心推着天时到了一间办公室,更像一个观察室,可以直接看到面前屋子里古导一些人,应该正在面谈演员,秦心一行人进来,对面屋子里的人并没有反应,大概就是装上了双面镜。 对面屋子是一个舞蹈室模样的地方,工作人员给天时倒了白水,就出去了。 秦心注意到水是保镖提供的,杯子也是保镖提供的,以前觉得莫兴宁洁癖,跟这位比起来,莫兴宁简直就是正常人。 “陪我看看。”天时说完,就专心的看着对面,不再搭理秦心。 秦心也在旁边找了个椅子坐下,还是第一次有这种看别人表演的经历。 古导脾气果然很坏,那个演员只是笑的娇媚了一点就被毫不留情的呵斥了一顿,“太风尘了,我要的是女侠,不是一个妓院头牌,你可以走了。” 秦心看的头有点大,其实她觉得刚刚那演员笑的很自然。 接着是下一个。 要面的是男主的母亲,古导让表演一顿骂男主的情节,这个演员经验非常老道,古导说开始,她就立刻投入变成一个母亲的模样,短短几句话就表现出了对孩子的怒其不争的复杂感情,秦心看的非常认真。 没有想到古导还是摇头,道:“长的太丑了。” 吐血……秦心听到这话都有一种吐血的感觉,不造那演员会有什么感脚,总之这一瞬间,秦心不忍直视。 接下来继续…… “金鱼嘴不行,你是女侠,不是妖精……” “那个是你的对手,手下败将,不是你的相好,你是花痴吗?不要见个公的就发情……” “你有日本血统?没有?没有你罗圈腿这么严重?……” 秦心越看越没有信心,这哪里是来选角的,通通是来挨骂的,她看的太专注了,几乎是伸着脖子看的,很久了动一下才觉得脖子有些酸,扭了扭的脖子,看到天时仍旧跟最初的动作一模一样,面无表情,像是看的很认真又像是发呆,他真是一个很难琢磨的人,好像天然自带面具功能。 轮到刘丽雅进来,还没有开始表演,古导直接摇头,脸太熟了不行……偏偏古导的普通话不那么好,那熟悉听起来像是太俗气一样……刘丽雅差点没有高血压晕过去。 秦心有点不厚道的笑了。 笑完才觉得旁边似乎还有一个奇怪的人物,又立刻板着脸继续看。 “下一个好像是你,刚刚把你的信息交给工作人员了。”天时面无表情的道。 轮到秦心抓狂了,泥煤。 “放心,我都是你小叔了,就算你过不了,我可以给你走后门。”天时把小叔两个字咬的很重,好像很不爽刚刚刘丽雅问的时候秦心的犹豫。 “谢谢你了,小叔叔。”秦心对着天时呵呵一笑,好想揍他。 她利落的出门了。 工作人员叫了秦心进去,又遭到一堆白眼,觉得秦心插队。 正好遇上出来的刘丽雅,刘丽雅一脸高傲的笑容,好像胜券在握一般,惹得周围的人一阵好奇,秦心有点说不出什么滋味,刚刚被骂太俗气了,出来也能笑的这么灿烂,这就是演员啊。 秦心进去,古导一行人低头翻资料,显然是秦心的。 刚刚看了那么多悲剧,秦心不敢侥幸,更不敢拿着名片笑呵呵的上去,古导是我啊……等一会被古导一句你谁啊给轰粗去就搞笑了,何况某人还坐在对面看。 果然古导看到秦心,也没有特别的表示,似乎前面面试不顺利,很累,揉了揉眉心, “你来演一段,假设你是一个武功高,智商高,情商低的女侠,和你的敌对的手下败将一起被关到一个密室里,你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机关,布鲁斯你配合一下。” 古导说完,就双手插在胸前,身体靠后,等着秦心表演。 秦心就看到一个一米八多身材比例完美,一头金发的外国男人走了出来,秦心心中不停的念叨,这就是个猪,是一只金毛猪……刚刚有一个表现非常好的女明星就是因为多看这男的一眼就被骂是花痴。 听到古导的要求,秦心承认跟之前的面试来说自己的的确确是受到优待的了,之前的古导只说演剧本里的谁谁谁,没有详细这么交代性格,至少还给她交代了性格,武功高,智商高,情商低,你妹,肿么表现? 想到之前一律被骂的明星,秦心也真是醉了,按照自己之前的想法,练个剑法,必须会被骂个狗血淋头,你以为你是舞娘啊……老子要的是女侠……这不是秦心原创的,秦心刚刚听古导骂过。 秦心站在大镜子跟前,可以看到自己的模样,今天她穿的比较简单,一身的黑色牛仔裤加上黑色T恤……这也是秦心刚刚推天时的轮椅的时候自动被忽略为黑衣人甲乙丙中的一员的原因,全都是黑的,就天时穿着一身骚包白,她散乱的短发都用黑色发卡夹起来了,整个人非常干净利落完整。 因为师兄之前跟她说过,秦心的条件比较适合片子里男主的师妹,是女二号,年纪比较小,痴迷武功,女一号古导已经有人选了,是著名的华人女打星杨复芳,他毕竟是好莱坞出道的导演,对女一号选择同样在好莱坞享有盛誉的华人,而不是地道的华夏人,也算是正常。 秦心照镜子,只能看到自己,可是她知道这时候天时那家伙就在面前看热闹,就觉得不爽。 回头看着迎面走来的布鲁斯,秦心就更不爽了,她摸着自己的戒指,看着布鲁斯,个子太高,身材太好,穿着紧身的背心,一看就是长期做锻炼的,肌肉条十分匀称,露在外头的胳膊那里都有一条一条的纹路,他的大块头站在秦心面前,直接就把秦心的气势给压住了,也难怪刚刚那些女明星会晃神,秦心要不是围观过一遍,也可能会晃神。 “开始吧。”古导开口道。 布鲁斯面带笑容,看着面前娇小的女孩,他只是道具,不需要表演,所以这样一个对手来配合,显然更难,哪里有手下败将笑的这么开心得意的。 就在古导说开始的那一瞬间,秦心忽然朝布鲁斯冲了过去,抬脚就对着布鲁斯一脚踢过去 ,正中膝盖,布鲁斯只觉得瞬间膝盖中箭,不自觉的皱着眉单膝跪下了。 “出口在哪?”秦心看都没有看布鲁斯一眼,只是盯着周围,她很自信,布鲁斯耍不了花招,所以连眼神都不屑给他,只是认真的看着密室周围,想要找出机关。 布鲁斯也真是醉了,你妹,我只是一个道具,你居然真打人,这个看起来还未成年吧,华夏少女太凶残了。 布鲁斯压根不想说话,刚刚他疼的叫了一句“傲屈”这会子觉得很丢脸,哪想到秦心看都不看他,居然随手又给了他一拳,虽然没有看他,但是居然准准的打到了鼻梁上,布鲁斯痛苦的捂着鼻子喊道:“我不知道,你个疯子。” 这个英俊的金发肌肉条男子觉得自己真的流血了,捂着鼻子眼泪都掉下来,一边的古导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想不到布鲁斯居然也有演戏的天赋,以前都没有发现。 秦心这时候低头轻蔑的看了一眼布鲁斯,忽然笑道:“我知道在哪了。” “你不可能知道!”肌肉条帅哥入戏了,被打成这样,他很痛很憋屈,他愤怒的喊道。 却见秦心忽然伸手把头上的黑色发卡取了下来,速度极快的朝面前的镜子丢过去,然后噼里啪啦,只见玻璃居然真的从她发卡的那个位置开始裂开,布鲁斯简直是疯了,这是演戏……姑凉,你知道神马是演戏吗?演戏就是假的!假的!Do you know? 然后更让布鲁斯吓尿了,镜子碎了,对面居然真的有人,一群黑衣人举着抢,中间有一个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少年,面带微笑:“恭喜你,找到了出口。” “啪啪啪”古导第一次站了起来鼓掌。 就在秦心喜不自禁的以为今天自己要收获古导第一个赞美的时候,就听到古导冷冰冰的开口道: “这面玻璃墙当初建立的时候花了二十万,到时候从你的片酬里扣。” 作者有话要说:不二更,掩面……   ☆、第一百一五章 :居京都不易 秦心欲哭无泪啊,尼玛,二十万……她上一部电影片酬才一万块,这一部就算翻倍了也才两万,听到古导这么说,她还没有惊喜,脸就先绿了…… 不是你说要武力高的吗?她可是出手就把这金发肌肉条欧美帅哥打翻,不是你说要智商高情商低的吗,我可以直接用了我家那口子送的戒指的暗器把整面玻璃都轰开了,这智商够高,情商够低了吧,你妹,居然要我赔钱。 门口站着排队的演员看到秦心十分悲伤的出来,有些幸灾乐祸,毕竟在他们看来秦心就是插队的,结果不好吧,古导那脾气,就算你有能耐插队也没能耐让古导满意,不过幸灾乐祸之余又有些担忧自己,不过只有前面人没过,自己就有机会。 秦心不准备再去找她的“小叔叔”了,欲哭无泪,直接发了短信说先走了。 没有想到到门口刘丽雅居然还在,刘丽雅脸上笑容满满的,看到秦心皱着眉头出来,她一瞬间觉得很公平,还安慰了秦心几句,秦心想着自己今天真是破财的节奏,就知道见到天时同学不对劲,当作破财消灾了,刘丽雅说什么也没有仔细听。 回到家,秦心就在自己卧室里开了电脑,打开网银开始看里面的钱,上辈子秦心是个乱花钱没有存款的主,跟她的赚钱来源有关,来的不正,花的不心疼,生活空虚的只剩下花钱,所以她没有存钱意识,也没有投资意识,穷的时候干吃泡面,富裕的时候用松露泡泡面。可笑这么乱花的她最后帐号里居然有一大笔钱,稀里糊涂的成为她被判刑的依据。 而这辈子,秦心似乎成了守财奴一般,很节俭,还是没有什么投资意识,投资这种事不是靠重活一回就变出来的,哪怕已经知道一些事,但是这些事还有可能会变,秦心也没有很好的理财观念,骨子里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能够忍住贪心,把钱分一分已经是不容易了,之前那笔钱,一部分买了英华高中附近的房子,最近还是没有什么拆迁信息,按照这钱压在那里这么久的情况来说,其实已经是一笔失败投资,秦心知道那里以后会拆迁,这个不算是先知,莫家人知道,却只有贪小便宜的张素丽会偷偷在这里买,林天水也知道,可是最擅长投资地产的他却不会考虑投资这里,因为从长远来说,要拆迁的地方很多,这里一定不会最先拆迁的,秦心只是因为对这一块熟悉,就买了这附近的房子,这一笔钱等于是压在那里了,成了死钱。 还有一部分给哥哥,哥哥如何使用,秦心并没有过问,而她自己留下的那一部分,秦心花的也很没有节制,上辈子乱花钱花痛快了,虽然这辈子不会那么乱花,但是眼光难免被养高了,买的东西都不便宜。 给全家的衣服都置办了新的不说,逢年过节给干爸老师父亲哥哥买礼物,秦心也是十分大方的,还有之前片酬没领,先投资一部分给侯导了,侯导那边电影的钱在国外授权的钱还没有到秦心这边还在走账目,因为当初就是秦心给侯导的,如今侯导是天林集团的了,事情要复杂一些,还有上回秦心在京都电影学院附近置办了处小房子,总而言之最终结果就是,秦心发现自己没钱了…… 京都居不易,在盐城二十万的钱现在可以买套房子了,而在京都居然只能做一面玻璃墙,秦心看着就剩下三个零的帐号,有点傻,还是赶紧拾掇拾掇回学校吧,京都太可怕…… 严老也不喜欢京都,虽然跟祝家关系不错,可是京都太复杂,还是回盐城,安安心心的教自己的学生比较舒坦。 晚上祝英保回家,发现妻子在整理首饰盒,问道:“又要参加什么活动吗?” 姜蓉从里面挑出了一对纯绿色的耳环戴在了耳朵上,问老公好不好看。 “还行,不过我记得这是你很多年前的吧,现在又流行这个了吗?”祝英保对老婆还是比较关心的,不像大多数男的,老婆身上戴什么东西都不记得。 “明天是华夏扶贫基金慈善晚宴,需要捐赠一些东西,我觉得这对耳环样式挺老的,打算捐赠了,你看如何?”姜蓉对着镜子看耳环,虽说已经很少戴了,可是现在看着其实觉得还挺好看的,要捐了也不太舍得,不过总归要选个拿得出手的东西,不能丢了身份。 华夏扶贫基金慈善晚宴是一场高规格的顶级慈善盛宴,现场以慈善拍卖和现场认捐的形势筹集善款,届时,演艺界的大牌明星,百强杰出企业家代表,政府高层人士,慈善家的名人,各行业的精英代表,名流,权位的媒体代表都将出席晚宴,姜蓉是作为慈善名流被邀请参加的,自然拿出手的东西不能寒碜。 “就这个吧,反正你很久不戴了,过两天我陪你去宝丽庄再订做一副新的。”祝英保对老婆很大方,他自己基本衣食住行都不用花钱的。 姜蓉听到老公的话很开心,毫不犹豫的把耳环摘下来,用绒布擦了一遍,没怎么戴过,还跟新的一样,单独放进了名贵的檀木首饰盒子里,准备明天用。 “这两天有去老爷子那边吗?”祝英保脱了外套,自己挂上,并没有麻烦妻子。 “去了一次,我看爸妈都很喜欢秦心,一家人都围着她转,也不知道那小姑娘有什么好,不就是长的好看一点吗?我们这样人家,长成那样,以后还不知道要惹什么事。”姜蓉说起秦心就不爽,总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听说上面那位也很喜欢她,你明天既然要去参加晚宴,不如带上她去看看,小姑娘爱热闹。”祝英保注视着妻子道。 姜蓉听到居然要让她带秦心去露面,十分不爽,这种晚宴,她连弟媳妇都不愿意带,如今居然要带侄媳妇,想起来就不爽,不过老公难得这么交代,姜蓉自然不会拒绝。 只是想起来祝军年纪更小居然都定下婚事了,又不由得想到自己儿子,“我昨天遇上罗华英了,她家的女儿在米国留学,看了照片,很开爱,胖乎乎的,小时候你还见过。” “你说的是陈秘书长的女儿?好像是见过,小时候就是小胖,脸圆圆的挺可爱的。” “是啊,你说祝行也二十岁了,连念爱都没有谈,小姑娘暑假回来,可以让孩子们认识一下。”罗华英是姜蓉的朋友,罗华英也有点胖,长相完全赶不上姜蓉,两人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姜蓉对罗华英的女儿印象也好,属于女人的审美,就喜欢小姑娘胖胖的,整天笑嘻嘻的。 “这事你安排就行,主要是看孩子自己。”祝英保对那小姑娘没有太大印象,记忆力就是个团子,不过考虑到对方的家世,没有反对。 秦心就等着古导那边正式通知接下来的拍戏行程就准备先回盐城,结果第二天,大伯母居然很热情的过来,说要带秦心去参加个晚宴,祝军奶奶也没有反对,秦心虽然觉得大伯母这么亲近有点怪,不过人家伸过来橄榄枝,以后又是一家人,她还是要接的。 大伯母很大方的带秦心去逛街,给她买了一套小香的礼服,很好看,小香家的衣服只要穿对了,就不会错,大伯母不喜欢秦心太妖艳的样子,虽然对秦心有芥蒂,但是在打扮这一方面,姜蓉还是很有见地的,知道如何打扮会使人看上去更贵气。 给秦心选的一条亚麻的上衣加长裤,有点中性风,秦心个子高,脸上笑容很干净,就是眉眼太过妖艳,不过这样的装扮正好可以压制,姜蓉和秦心聊美容打扮,两人很是和平,姜蓉也不由得暗暗吃惊,原本觉得小地方来的女孩,没有什么见识,没有想到居然和自己说的头头是道,一点没有障碍。 到了晚上,姜蓉派司机来接秦心,她今晚作为主要的慈善名流,要捐赠东西,需要有个仪式,要先过去现场。 秦心纯粹是去见世面的,她口袋里的钱少的可以成为里面慈善人士的捐助对象了。 作为顶级慈善盛宴,其实表现最突出的不是慈善,而是奢华。 首先是长长的红毯,明星名流穿着奢华的服装,一路走来,记者拼命的按快门…… 看明星红不红,看记者的反应就知道了,有的人打扮的再出位,也只是给记者整理相机的时间。 秦心坐在车上,头上戴着个耳机,里面是英语课文,一遍又一遍的课文听力练习,听的秦心昏昏欲睡,等到了现场,车停下,她刚刚下车,就有一个工作人员跑过来喊:“下一个,快点准备。” 见秦心还傻愣住,工作人员指了指路,秦心就跟着一群人进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不二更的话就剁手……   ☆、第一百一六章 :酱油的红毯 秦心一身都是姜蓉给选的,包括首饰,珍珠的项链,圆润散发着柔和的光泽,显得非常贵气,身上斜挎着一只镶珍珠的小包。 在这里上班的工作人员也是人精了,大牌看多了,他们也追随大牌,就算是工作人员,下班随手拎个普拉达或LV的包包也是很常见的。 看到秦心这副打扮,还有那异常亮眼的容貌,就直接当作出席晚宴的明星给推出去走红毯了。 秦心上辈子走过红毯,还入围过年度穿衣槽点最多的十大女星,实在是秦心那时候坚定一百年不悔改的认为莫兴宁喜欢衣着性*感的女孩……但是性*感要分场合啊,你来走红毯露了一身肉算什么啊……总之那时候的秦心是十分勇敢坚持的,大冬天她敢穿个抹胸短裙光腿出来,不性感会死。 不过今天因为戴着耳机没有听清楚工作人员的话,接着就被推过来了。 红毯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很挑战穿衣服,平日觉得穿的都挺好看的,到了红毯就千奇百怪,最大限度的放大了每个人的缺点。 如果你有抠鼻屎的习惯,上红毯的时候千万要注意,那么多镜头,总有一个角度会刚好抓拍到你抠鼻屎的认真,如果你喜欢挠挠屁股,那就更要注意,控制住自己的手。 红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从容的走出来的,不少大牌明星,晒他们当初的青涩照片,就有各种红毯出错照。 秦心被莫名其妙的推前面去,主持人手里有红毯明星的介绍,每走出一个或者一对都会大声的念出来。 不过加塞了秦心这一个,就有点懵了。 很多人选择两两一块走,但是秦心没有事先打好招呼,就她一个人,她后面还有明星等着,她还以为进门都要这样,想着果然是顶级盛宴,跟自己以前参加的小晚会都不一样。 主持人语速很快,在这种粉丝一直喊一直叫的场合,其实真听不清主持人说什么,纯粹靠明星自己的脸来宣告,如果你走出来大家都不认识你,只能是呵呵了。 秦心眼下就要遭遇这种尴尬了,因为不仅仅观众不太认识她,连主持人也不认识她。 “你妹,哪里混进来的人?先放音乐……” 很快有助手把秦心的请帖拿过来了,秦心是拿着姜蓉的请帖,过来的,姜蓉属于慈善名流,工作人员对姜蓉比对明星还恭敬,毕竟明星就是来吸引眼球的,而这种慈善机构真正要运行,还是靠这些名流。 主持人大声喊道:“下面有请名媛姜小姐上场,欢迎。” 秦心并不紧张,她上辈子犯过很多错,重新来过,她都想一步一步的弥补起来。 这几乎是她第一次在众人面前亮相,但是知道她的人真的不多,毕竟电影《逆光》没有在国内上映,又是一部文艺片,只有一些真正电影爱好者会看,但是会看那种电影的爱好者大概不会到现场这里来挤着看明星。 秦心很从容的走出去。 仰着头,面露微笑。 她很自信,她没理由不自信,她这辈子很勤奋很努力,除了刚刚醒来那一阵,秦心情绪不稳定,很迷茫,也没有什么底气,面对莫兴宁,莫家,面对余露都过的有些乱,可是慢慢的她找回了自己,找回了正确的生活方式,不要做亏心事,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学习成长,这样就不会害怕,不会迷茫。不要执着命中注定,也许本来也就没有命的说法,全看你如何走,乞丐皇帝都是一线之间,端看你如何选择。 秦心的出现,秒杀菲林。 现场没有太大的欢呼声,因为粉丝都不认识是谁,可是记者拿着相机,却没有停下来换镜头,秦心是个很上镜的人,上辈子她把脸上最美的眼睛给毁了,还没有能真正在众人面前露过面就消失了,成了众多大眼双眼皮中的一员,即使那样,她也不算是丑的,在容貌上还是很有优势,如今,这张脸,没有动过,而且更年轻的容貌加上经历无数岁月沉淀的眼神,使得她走到镜头前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她保持着微笑,踏踏实实一步一步的从红毯这边走到了那边,站在大红签名版面前,秦心签下了她的名字,有些调皮的拿着话筒道:“主持人哥哥,不姓姜哦,我是姓秦,请多多关照。” 惹得一阵笑声,秦心声音有些沙哑,即使是撒娇卖萌也不腻味,反而是清清爽爽的,主持人知道自己失误了,虽然秦心这样说出来,不过这样的表情气氛并没有尴尬,他连忙补救道:“今晚美女太多,看的我都走神了,相信今晚之后,所有人都会记得你。” 秦心俏皮的眨了眨眼,微笑的结束了自己的红毯。 进了会场才知道有两个入口,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走红毯的,自己乌龙了一把,好在她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伯母姜蓉。 姜蓉在里面挺忙碌的,说是八面玲珑也不为过,跟身边的人谈笑风生,看到秦心过来,很是宠溺,比平时对秦心亲密许多。 当然姜蓉也不是谁都聊的,她的聊天重点对象都是大多身份相当的官太太,还有一些杰出企业家夫人,至于那些明星,并没有多接触,姜蓉似乎不太看得上她们,这也是姜蓉不待见秦心的原因之一,虽然秦心的老师是严老,起点高,但是总归是演艺圈的,演艺圈的名人大拿也就只有顶级的一些人,一出道就演最大牌导演的戏,一路都是顺利才行。 像秦心这样的,虽然长的漂亮,但是演艺界就是不缺漂亮的人,漂亮不能出头,这方面因素都很重要,姜蓉愿意带秦心来亮相只是因为老公说上面胖子似乎也挺喜欢秦心的,不管胖子是为了表示对严老示好,还是真欣赏秦心,姜蓉面子上至少不会过不去。 不过也就是说了几句话,姜蓉就让秦心自己玩,“年轻人多看看,拘在我们身边没意思。” 姜蓉这样说道,身边一些熟悉的太太心领神会,看姜蓉的态度并不是真心喜欢,否则肯定会带在身边一个个给介绍。 秦心并不熟悉这样的场合,她从来没有财大气粗过,也没有红到一只袜子可以拍卖一百万的地步,对这里面的场景还是有些好奇的,不过姜蓉不带她玩,她也不认识什么人,只好自己做到角落里,但是因为她刚刚走红毯的表现,还是有一些女星坐到她身边来,大家都好奇这个在那么多镜头面前表现很自如的女孩是哪里冒出来的。 秦心看着年纪小,并不是愣头青,很快跟身边的人说说笑笑,看起来像多年的好友一样,当然不是秦心厉害,而是这种场合就这样,因为现场有不少记者拿着相机,你随时都要保持笑容,跟身边的人聊天开心也是一种人缘好的表现,哪怕嘴里骂着草泥马,脸上也笑的跟在喊亲爱的一样。 “你刚刚表现的真好,不过以前好像都没有见过你。”大明星倪雪笑容很温婉,穿着绿色的旗袍搭配十分白皙的肌肤,很美。 不过她心里并不太美,刚刚本来轮到她的时候应该掌声喝彩都很多的,今晚这身旗袍可是她特意定制的,十分有心机,突出了她的身材优点,颜色也衬肤色,在镜头下一定很美,可是结果前面来了个莫名其妙的女孩,不知道哪里冒出来,居然直接上红毯,主持人还把人家姓念错了,等这女孩都下场了,大家还在关心她是谁,还有不少记者开始换镜头,让倪雪觉得十分丢人。 她怎么说都是一线女星,也演过一部非常火的电影,她今天穿的非常性感,一身旗袍装,裙摆也是特别请设计师设计的,想要在红毯的时候出彩的,结果居然连掌声都不怎么热烈,脸上难免表情不好,而那些记者最擅长的就是抓不好的表情,倪雪已经有预感自己这次红毯照片可能不太好了,对自己前面冒出来的路人甲很郁闷。 不过能来这里的人,万一有什么背景轻易得罪不好,所以倪雪打招呼的时候并没有恶语相向,而是先打听了一句。 “倪前辈好,我看过你演的电影,很好看,我之前拍了部电影,但是没有通过审核,所以没有放映,前辈不知道我很正常。”秦心是新人,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很正。 这时候有人听秦心一说,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嘎纳获奖电影《逆光》的女一号吧,果然是十分年轻。” 倪雪听到秦心原来只是一个小心人演员,就不那么在乎了,不过不再跟秦心说话,而是转头跟别人交流,最近最热门的话题就是古导的新电影了。 “昨天是古导的电影《华夏英雄》试镜的日子,不知道最终人选定了没?”打听了秦心的身份,大家不再问她。 “古导虽然脾气暴,不过工作效率很高的,名单应该定了,还没有开发布会,不确定是谁,倪雪你也去了吧,你知道结果吗?”旁边一个女星问她。 倪雪想到昨天自己站在那,居然被古导骂是花痴,脸色有点不好,她只是多看了那个金发男人一眼,自认表演还是不错的,不过她感觉自己是没戏了,只是还没有最后发布消息,还是有点心存侥幸的,万一成了呢,古导那脾气,不管谁都要骂的,被骂也算是荣幸了。倪雪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不过言语上却是滴水不漏。 “古导要求很高,女一号是杨复芳前辈,男一号是宁泉大哥,看这阵容,女二号男二号肯定也是非常有名的人,我就算了。”倪雪很谦虚的道。 她们在华夏国内混,杨复芳已经站在世界人民面前,完全不可比,而宁泉大哥,说起来就话多了,大家公认叫大哥,非常义气,身手好,只要他参演的电影必然大卖,他的档期都要抢,能跟宁泉大哥合作,本身就是一种荣幸。 一群人又从宁泉大哥聊到了今年流行的色彩,一个个看起来都像是好闺蜜,面上表情非常得体,时不时摆着笑脸对这记者的镜头微笑。 可是秦心却觉得这样坐着真的不容易,她感觉到自己虽然还在人群中,却是有被孤立的感觉,就是那种大家说话,但是问答的时候会把你跳过,这种感觉并不太好,她是想说自己也去试镜了,不过开口压根没有人搭理她,很快把她跳过去,秦心只能坐在一边默默喝果汁,这是一个刺果果的论资排辈的地方,小新人默默的听就好。 姜蓉看到秦心了,她跟人精一样,立刻注意到秦心被排斥,却并没有上去解围的意思,仍旧跟朋友聊的很开心。 这时候古导来了,重要人物总是来的晚,古导身边还有一个金发美男,正是跟秦心演对手戏的布鲁斯,不过今天他的鼻梁上贴了一个创口贴,美男就是美男,即使贴了创口贴也不掩盖英俊,反而有一种野性的美。 这位据说是古导的助理,也有说是古导朋友的孩子,也有说是古导喜欢的人……( ̄◇ ̄;),版本太多,长得帅哪怕不混圈子,流言也非常多。 布鲁斯一进来,看到满场的美女就觉得自己身上的肌肉都在膨胀……他老妈和古导是好朋友,他其实是跟着古导来“学习”的,更像是来玩的,他非常不着调,被老妈发配给爱骂人的古导,希望能教育一下自己的孩子。 不过布鲁斯进来就两眼发光,显然没有被古导教训好,迫不及待的想丢开身边的老男人,落到美人堆里去。 古导知道他的脾气拉都拉不住,布鲁斯远远的就看到倪雪傲人的雪胸,风度翩翩十分骚包的走了过来,他对鼻子上的创口贴很自信,昨天跟八个女孩解释过是因为打拳击受伤,那八个女孩听了之后都很崇拜自己,表示原因跟自己学拳击。 “美丽的小姐,我能坐在这里吗?”布鲁斯操着一口挺标准的中文,想要泡一个民族的妞,就必须先学会这个民族的语言,这是布鲁斯的信条。 倪雪看到金发帅哥,有点娇羞,昨天这位就是这样看自己,自己才会走神,才会被古导骂的,想不到试镜结束,这位居然找来了,难道自己有希望吗? 秦心的座位被边缘化了,布鲁斯没有看到秦心,不过秦心看到倪雪娇羞注视着布鲁斯的模样,想到昨天古导骂的话……发情的母猪……再这样近距离观察还真挺应景的,强忍住笑容。 那边布鲁斯已经跟倪雪聊起来了,倪雪问布鲁斯怎么受伤了。 布鲁斯郁闷的道:“昨天练拳击不小心撞了一下,没有什么大碍。” “噗!” 秦心本来都忍住笑了,可是听到布鲁斯说他鼻子是因为练拳击撞的,正在喝意料她不小心喷了。 布鲁斯之前说完受伤的原因都是收获无数崇拜,没有想到今天居然有人笑喷了,他抬头一看,就看到了人群中不起眼的位置里坐着的正是昨天把自己鼻子都打出血的华夏可怕的少女,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去,这会子恨不得贴脸上的是大号大姨妈,希望对方不要认出自己,太凶残太可怕了。 “亲爱的女侠,你也在这里,真是幸会幸会。”布鲁斯很识趣的跟秦心打招呼。 倪雪脸都气歪了,这是当众勾引人啊,前面在红毯抢了自己风头不说,现在古导的助理来了,居然又抢自己风头,真是叔可忍,婶婶也忍不了。 “布鲁斯,你会打拳击啊,真的好帅,改天有空教我啊。”倪雪转移着布鲁斯的注意力。 可是听到倪雪说打拳击,之前他还得意洋洋靠这个泡妞,这会子雪白的脸忍不住红了,只希望大家别再提打拳击了。 “其实我刚刚是开玩笑的,我不会拳击,不过我正在准备练习拳击,那个我还有点事,你们先聊。”布鲁斯很真诚的说完就遁了,女侠在此太可怕,不在古叔叔身边好没有安全感,赶紧跑。 布鲁斯一走,倪雪就翻脸了,太丢面子了,看了看秦心,开口道:“这个圈子是靠实力说话,别以为长的好看就能出头。” “对啊,新人就要有新人的自觉,哗众取宠只不过是跳梁小丑罢了。”立刻有人一起帮腔,当红女星倪雪和名不见经传的小新人,大家都知道怎么选择。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几乎都成□□大会了,说起人不带脏话,却句句挑衅,不过秦心真的挺习惯了,她上辈子收到的嘲讽比这多多了,破鞋之类的称呼都被骂过,所以她面容淡然,在一群女星中,对比之下显得十分突出美丽。 这时候布鲁斯却去而复返,倪雪脸上笑容恢复了过来,更加热切,因为不仅仅是布鲁斯过来了,连古导也过来了。 却见古导过来,走到秦心跟前开口就骂道:“不好好看剧本,来凑什么热闹。” 看到债主,秦心只能低头,很乖的道:“古导,我是跟着长辈过来玩的,玩一会就走。” 古导哼了一句,指了指布鲁斯,“你帮我把这家伙看住,别让他乱跑。” 布鲁斯听到古叔叔要让他跟秦心呆一块,立马哭了,一身肌肉条的长胳膊抱住古维的肥胖肚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道:“Uncle,我错了,你不要这样惩罚我。” “古导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布鲁斯的。”秦心这时候已经乖巧的站起来,一脸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着不双更就剁手,不用等双11的时候再剁一次了……   ☆、第一百一七章 :买买买 古导很不负责任的把布鲁斯丢给秦心。 布鲁斯看起来很成熟,其实刚刚成年不久,欧美少年似乎发育的比较好一些,身体很成熟饱满,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许多。 而亚洲人看起来就偏小,十八岁的秦心在布鲁斯眼里还是个小萝莉,虽然长的好看,可是真的不如胸部傲人的倪雪吸引人,而且这个小萝莉很可怕,简直就是暴力萝莉,他鼻梁现在还很疼,古叔叔好残忍……我以后再也不调皮了,古叔叔你别让我跟她玩,一点都不好玩…… 在秦心周围的女星都火辣辣的觉得喝果汁喝醉了……刚刚谁说古导要求高,女二号必须是超级大牌来演……刚刚是谁教训她一个小新人要多听少说的…… 幸好这时候拍卖快开始了,不用围着一堆当着面尴尬,秦心也并没有表现的很得意,刚刚是如何,现在还是如何,如果忽略她身边很乖巧的金毛帅哥,估计都看不出不同。 秦心十分理解大家的挖苦,没资历的新人又长相出挑,总是很容易被当作竞争对手,她以前也是这样挖苦别人过来的,哪怕秦心那时候混的并不好,但是一颗骄傲努力作死的心却是始终存在的,自己混得差没关系,总有混的更差的可以嘲笑,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可以从别人身上找……这些经历让秦心如今每每想起来就要警醒,不能重蹈覆辙,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哪怕是清醒的死去都比糊涂的活着好。 进入拍卖环节,也算是今天的重头戏了,秦心纯粹是伯母姜蓉带来看热闹的,不过眼下也被发了一张名牌,秦心有些紧张,万一困了伸手打个呵欠,人家还以为自己在加价,那就搞笑了。 而布鲁斯也很紧张,他参加过很多拍卖会,这是他觉得最紧张的一场,他发现求Uncle木有用,果断学会了自救,乖乖的坐在秦心身边。 闭着眼睛又睁开,不断的给自己做心理建设,身边的这位不是暴力萝莉,是一个美女,跟自己以前的一百八十个女朋友都一样,都只是女孩而已,是女孩就会有弱点…… 布鲁斯给自己做完心理建设觉得好多了,看秦心也不再抖了,不过坐的位置还是非常客气,虽然是并排的椅子,他硬是远离了一个拳头多的距离,看起来反而跟他另外一边的人更亲密,不过另外一边恰好坐着一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杰出企业家代表,看到布鲁斯一直靠近他,那中年胖子很嫌弃,还以为布鲁斯是那啥,十分防备,布鲁斯看到对方的眼神,噁,又努力的坐回位置中间,但是还是不敢太靠近秦心。 秦心就感觉身边的金毛连坐个椅子屁股都扭来扭去的,像是有多动症的熊孩子一样,一头汗。 “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加今晚的华夏扶贫基金慈善晚宴,首先我们请出第一件拍卖品,是由慈善家胡女士提供的国画《溪》,由著名当代画家刘言所作,本件爱心作品五千元起拍,自由加价。” “两万……”坐在前排的一个企业家第一个举牌喊道。 “三万……” “六万……” “八万……”秦心身边的人也在加价,开口说八万的就是刚刚布鲁斯去搭讪的倪雪。 秦心听的心突突跳,果然慈善是有钱人的游戏,她拿手机搜了一下这人的画作,在网上也有卖,并不太值钱,一幅画一两万就算是比较好的价格了,可是这里眼看就要翻十倍了。在秦心发呆的时候,价格已经飙升到了十二万了。 “十二万第一次,十二万第二次,十二万第三次,成交,恭喜这位先生。本次拍卖说得的费用除去现场花销,剩余的将全部用于华夏扶贫基金会。” 现场掌声阵阵,那位花了十二万的兄弟上去亮了个相,说了一些官方语。 “接下来竞拍的这件东西比较有意义,因为是大明星宁泉拍戏用过的眼罩,宁泉先生因为档期原因没有赶过来,但是却在一周前,亲自把眼罩送了过来,并且捐赠了十万元的爱心善款,本件爱心产品零元起拍,自由加价。” 秦心听到宁泉,眼睛亮了亮,不过听到接下来的叫价声音,又萎了。尼玛一个用过的眼罩,就算是全部镀金也用不了这个价,如果低于五十,她其实也愿意买来收藏,毕竟是宁泉大哥用过的,在这里买应该不会有假,不过这个价格是不可能的,秦心晃神的时候,价格已经飙升到六万了。 “六万第一次,六万第二次,六万第三次,成交,恭喜曲小姐,今晚您可以伴着宁泉的眼罩睡觉了,一定会睡的十分的香。”主持人笑容满面。 “谢谢,我一直非常崇拜宁泉大哥,能收藏到他的眼罩,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继续努力加油,向宁泉大哥学习。”曲鑫握了个小拳头,脸上笑容甜美,拿着眼罩给记者拍照。 秦心开始还颇有兴趣,不过看下来,就没有自己可以举手的机会,她卡上的钱不够买一个眼罩。 越到后面东西越凶残,秦心看到大伯母提供的翡翠耳环居然拍卖到了八十八万,也算是创了个新高了。 秦心看到大伯母非常优雅的走上台说话,并且感激那位最终得主,两人现场握手,画面还是很美好的。 周围刚刚那些女星原本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们或多或少都有加价,或者提供拍卖品,见秦心至始至终都沉默,就有些不屑。 秦心已经有点神游了,心不在焉,看着明星拍卖东西,拍卖完顺便都会上去,露个脸,说说自己的境况,还是单身啊,准备拍新戏了,发了新专辑…… 好像都跟自己没有关系,果然跟古导说的一样,自己应该好好在家看剧本的,这个世界总是很浮华,当你看到一个眼罩都能卖六万块的时候,心就炸开了,以为自己浑身上下都是宝,其实你还是你,一文不值。 主持人拍卖,还有一些明星上台助拍,现场气氛炒得很高,一个女星拍卖一套戏服,表示如果拍卖超过一百万,她愿意跟最终拍卖单身得主交朋友,一下子更加火热起来,最终拍卖到了102万,得主是个中年胖子,明显不可能是单身。 不过主持人很会说话,打趣道:“不是单身也能成为朋友,可以在公益事业上共同进步嘛。” 秦心看到那中年胖子,愣了愣,很快又低头了。 口袋没多少钱没有关系,只要是自己的就好。 “小秦你没有拍卖的东西吗?我看你一直不加价,你准备了什么神秘拍卖品吗?”倪雪提供了一顶拍戏用的帽子,上面镶满珍珠,拍了十六万,然后她自己还竞拍了一样小东西,花了十万块,也因此上了两次台,足足的亮相一把,看到秦心枯坐,她忍不住有些得意的问道。 布鲁斯很无聊的坐在秦心身边,有时候也举手竞拍,不过看到这个小萝莉一直沉默,有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像是没有参与进来……高人总是捉摸不透的,布鲁斯想,也许秦是一个华夏古老家族的功夫传人,所以不喜欢世俗的东西。 话说跟古叔叔里面的那个师妹还真很像啊,执着专注,不以外部为影响,布鲁斯这样想着,看着秦心从有些惧怕到有些尊敬。 没有想到秦心开口道:“我还在上学,没钱。” 布鲁斯庞大的身躯差点翻到…… 倪雪没有想到秦心居然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原因,倒是有点不讨厌这个女孩。 “秦,我想去卫生间。”布鲁斯金发蓝眼很受伤的盯着秦心道。 秦心一头汗,去卫生间跟我报告干啥…… 布鲁斯弯着腰小心的走了出去,他先绕去了后台,然后才去的卫生间。 回来乖乖的对秦心露出了个笑容,秦心看到金毛这笑容不知道为毛,觉得毛毛的,好像看到莫行远那二货的感觉。 秦心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就等着拍卖会结束,却被人推了一把。 “拍你的东西了,你准备了什么宝贝啊,藏了这么久,居然是压轴。”倪雪好奇的问道。 “啊?”秦心回过神来。 “接下来我们拍卖的产品是有些特殊的,这是新人演员秦小姐提供的拍卖品,据说样东西具有开运的作用,秦小姐靠着这样东西去试镜,成功成为古导新电影的女二号。”主持人手里拿着一个黑盒子,很神秘的卖着关子。 最近古导的新电影宣传的很火,对于传说中的女二号人选大家也非常关注,主持人这关子一卖,瞬间把大家注意力吸引了。 秦心看到那小小的精致的黑盒子也是醉了,你妹,她什么时候拿东西去拍卖了,他转头看着布鲁斯。 布鲁斯一脸微笑,一副求表扬的模样,秦心真想把他打的一头包,打成如来。 “布鲁斯……我需要一个解释。”秦心磨着牙,还面带微笑的跟布鲁斯说道。 “你看就知道了。”布鲁斯很兴奋的道,自以为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把秦心的磨牙都给忽略了。 就见主持人一番忽悠之后,在万众瞩目之下,打开了黑盒子,主持人也是临时拿到这个珍贵的黑盒子,看这盒子都价值不菲,所以忽悠的很有信心,还以为是古导要求的,没有想到打开黑盒子,里面是白绒布,白绒布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根黑色发卡……就是那种马路边一块钱可以买十二根的那种,去理发店梳头人家会免费赠送的那种…… 秦心脸绿了。 主持人脸也有点绷不住,还想忽悠几句,果断闭嘴,下面就开始拍卖,零元起拍,自由加价。 秦心硬着头皮今晚第一回举手了:“一千。” 泥煤,她那日益干瘪的钱包,秦心不是不想帮助别人,但是不想在这种场合,各种炫富露脸,谁知道最后能落到好人好事身上的钱有多少,就举办今晚这样的盛宴,她所有家当拿出来都不够举行一次。 花大家的钱给大家做慈善,跟穷人没有一毛钱关系,现场自助里还有澳洲龙虾,法国鹅肝…… 姜蓉顿觉丢脸,她都忘了秦心这个人了,现在听到秦心报价,简直是今晚的最底下了,毕竟是自己带来的,不能带丢人,姜蓉忍痛举手:“一万。” 那对翡翠耳环贡献出来虽然也让她肉痛,可是毕竟是戴过不想戴了,现在也不流行了,拿出来拍卖了既得了面子又处理了不喜欢的东西,还能让老公买新的一举多得,可是这里给一个破发卡出一万元,姜蓉觉得自己好冤…… 本来以为就此结束了,没有想到古导居然举手了:“二十万。” 秦心吐血了……二十万正是古导让她赔的钱的数目,看到古导回头朝自己呵呵一笑,秦心仿佛见到两个二十万的账单朝自己飞来。 “布鲁斯,你知道古导演员的片酬是多少吗?”秦心小声的问道。 “至少是按照你之前的片酬翻倍,Uncle是非常大方的。”布鲁斯笑道。 秦心好想一头撞死这只金毛,翻倍也就是两万啊,谁让你把我的东西拿去拍卖的。 古导加价了,就有不少明星跟着加价,最后这样一个灰扑扑的发卡居然拍卖到了二十六万,秦心看到最后举牌的还是刚刚要跟那女星交朋友的中年胖子,一脸志在必得,秦心就想掐死布鲁斯。 结果布鲁斯这时候也举手叫价了。 “一百万美元……”布鲁斯看到原本淡定的秦心在拍卖她的发夹的时候就各种炸毛,各种好玩,表情丰富无比,瞬间觉得值得回票了。 “这果然是一只能带来好运的发夹,突破了今晚拍卖的最高价,一百万美元第一次,一百万美元第二次,一百万美元第三次,成交。” “下面有请秦心小姐和竞拍得主布鲁斯先生上台。” 金毛布鲁斯除了鼻梁上有一个创口贴,实在是很帅的。 秦心个高貌美,两人一块走上去,仿若金童玉女,一对璧人,十分登对。 主持人立刻打趣道:“莫非你们在交往。” 秦心还没有开口,布鲁斯立刻跳起来,抢过了话筒,绕道了主持人身边,“NO,NO,NO,我们只是朋友,我喜欢年纪大一些的。” “那您花这么多钱购买秦心小姐的发夹,一定是心怀慈善喽!您真是一个善良的小伙子。” “NO,NO,NO,我能花这么多钱购买这个发夹,只是因为我爹地是哈克·布鲁斯。” 布鲁斯说完,全场一片震惊,哈克·布鲁斯是十大世界首富之一,世界的船王。 主持人默……完全不能好好聊天的少年,转头去跟秦心说话。 “秦心小姐请问是什么促使您把这个给您带来幸运的发夹捐出来呢?据说您戴着它通过了古导的试镜,这对大多数女星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事情,您难道不希望这份好运继续跟随您,还是您希望把这份好运跟大家一块分享?”主持人怕秦心也说一些无厘头的话,已经把话题都踩好了,只要秦心说跟大家一块分享幸运,采访都OVER,可以把旁边那个自得的秀肌肉的金毛拖下去了。 听到这个话题,布鲁斯迅速的再次用他的肌肉条胳膊把话筒抢了过来。 “其实这是我自作主张把秦的发卡拿来拍卖,这是我之前在秦试镜的时候捡到的,没有经过她同意收藏了,今天拿来拍卖,是因为我知道她绝对不愿意把这东西给我,通过这种方式,她不同意都不行。”布鲁斯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主持人抹了一把汗,喂,你少说两句行不行…… 硬拽着话筒,递给了秦心。 秦心拿着话筒很想敲到旁边无时无刻都在秀肌肉的布鲁斯脑袋上。 不过终究还是忍住了,秦心拿着话筒认真的道:“第一次参加慈善晚宴很感动,看到社会各界名流纷纷献爱心,我却只是叫了一次价,还是全场最低价,我为我的钱包的苗条感到有些羞愧,不过相信爱心无价,不分高低,最后对与今晚最高价的竞拍得主布鲁斯先生,其实我想说的只有一句话。” 秦心顿了顿。 布鲁斯一脸得意,不要太感激我,萝莉,我不喜欢萝莉哦! “布鲁斯,我家里还有一袋发夹。”秦心笑容甜美,露出标准六颗牙,乖巧的道。 作者有话要说:表骂我……我很努力的改很久……感觉还是不对……   ☆、第一百一八章 :我媳妇 “莫兴宁晚上有华语电影欣赏会,你来不来。” 莫兴宁坐在教室,白衬衫的袖子很严肃很整齐的叠了三层,两边一样长,露出半截胳膊,胳膊上有些细微的毛,他手里握着一只金色的卡地亚的签字笔,对着课本认真的在做记录,而这时候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伸到他面前挥舞着。 他抬起头,把脸上戴着的眼镜摘了下来,双手有节奏的揉了揉眼睛,才开口拒绝道。 “没空,晚上要写论文。”莫兴宁没有把眼镜戴回去,因为他知道这个小胖妞在自己就别想好好工作,要先把她打发了。 “你来呗,我们马上要放暑假了,大家商量暑假怎么过,有的人打算回国,有的人打算去玩,你打算做什么?”小胖妞陈丽两只胳膊撑在桌子边上,摇头晃脑的问道。 “我跟导师申请了实习,所以不回去,也不去玩。”莫兴宁成绩非常优秀,连米国学生很难争取到的实习名额,他都争取到了,这可不是关靠有钱就够了,当然莫兴宁有钱,也是争取到的一方面原因,他不爱搭理小胖妞,在她面前很高冷,并不意外着他生活常识就不好,实际上能在莫老爷子身边生活这么多年,莫兴宁比别人更通人情世故,只是在有些事情上,他不愿意为难自己,比如感情。 “我马上要回国了,你就当放松一个晚上,我都打听了,你们班的论文下周三才交,还有一个星期呢。”小胖妞的肥胳膊在桌面上摇晃,跟一截粗藕似的,很可爱,不过莫兴宁还是没有松口,他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决定,哪怕他心有那么一点点晃动。 “真的不去吗?我们弄到了今年嘎纳唯一获奖的华语片,也是讲学生的,听说很好看。”小胖妞跟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抽出了一张碟片,碟片上一个短发女孩,笑的傻乎乎的,身后是盐城有些熟悉的老街…… 莫兴宁愣住了。 他曾经迫切的想毁掉一个女孩…… 他曾经也迫切的想亲近那个女孩…… 再回首发现女孩已经淡出自己的生活,走的很远很远。 “好。几点。”莫兴宁重新戴上了眼镜。 “八点,说好了。”小胖妞很高兴的挥舞着粗胳膊,一路狂奔,赶紧回去准备,为了说服大家看这部片子,她费了很大劲。 小胖妞奔跑的时候气喘吁吁,我知道那个女孩对你而言不一样,可是那又怎样,现在我在你身边,我离你很近,我有很多信心,可以离你近一点,更近一点。陈丽眯着眼,看着天上的太阳,阳光太烈看不清,但是很温暖。 她跑的很欢快,她不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也是这样欢快的奔跑着,很自信的奔跑着,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你追我赶的游戏…… 秦心跟严老坐在货车软席上,很豪华的软席,有电视,有内部卫生间,有沙发,像一个小套房。老师不喜欢飞机,秦心于是沾光坐了专用火车。 看着窗外的风景,把玩着手里的手机,老师在火车的摇晃下,睡的格外香,看样子昨晚又没有睡好。 秦心玩着手机,翻着信息记录,每天都有跟老妈电话,隔两天有跟干爸电话,可是祝军那家伙,居然就没有消息了。 电话也打不通,一直关机,秦心倒没有担心他会喜欢别人之类的,祝军这点给秦心很多信心,就是有些担忧他的安全,总有一种#我家那口子很不灵光#的感脚。 秦心懒懒的靠在火车软席沙发上,而此刻祝军也在火车上,不过两个人是完全不是一条线上,祝英虎是负责整个西南地区的军营,把祝军丢进了一个秘密特种训练考核营里。 以前祝英虎觉得儿子身体棒棒哒就够了,对他在军营的表现并没有要求太高,他自己是军人,感觉到军人照顾家其实很不方便,从私心上说并不希望自己儿子也成为职业军人。 可是经过上次的事情,让祝英虎觉得儿子还需要磨砺,不管以后从事哪方面的工作,磨刀不误砍柴工。 祝军并不娇气,而且如今自己订婚了,恍若一夜之间长大了一般,好像一下子懂事许多,原来懵懵懂懂的,生活也没有什么目标,好像出生在他那样的家庭也不需要什么目标,顺着长辈的意思过下去就行,有些人还很叛逆不愿意听长辈的意思,各种胡闹,但是祝军却连胡闹的心思都没有,长辈让进部队,就进了部队,长辈让转学,顺从的转学,好像没有特别想要抗争的东西。 这种顺当让人安逸,也让人迷茫,祝军生活的比较有规律,却没有什么斗志,他看到人落水,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救人,他没有危机感。 可是当他的手挽着秦心的手,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祝军发现,他的生命中多了许多东西,不仅仅是多了一个女孩,更是多了爱和责任。 秦心看这窗外的风景是一片绿意黯然,而祝军看着窗外的风景则是灰黄一片,说不上那种更美,绿色显得生机勃勃,可是那一片苍茫的黄土地上,同样有一种说不出的顽强感动。 他通过的初级考核,如今在这个队里只是一名基本的兵,祝英虎除了给孩子考试的机会,再其他没有走后门,一视同仁,所以祝军和其他人一样,坐的是火车硬卧,这一车厢,有一大半的人都是军人,使得车厢感觉有些安静。 同样是坐满了,但是这些军人都很安静,不太说话,而普通乘客因为他们这种安静,也不自觉的音量变小。 祝军没有坐到床上,而是坐在靠窗的椅子上。 一身迷彩军装,身上并没有显示军衔,长腿,上衣别在皮带里,袖子上翻,并不对称,但是浑身上下看着都有一种野性的美感。 他的行礼很简单,都是行军的物品,每人一个包,没有对外的通讯工具,望着窗外漫天黄沙,心中的思念越发强烈。 经过了七天七夜的考核,他终于成为了这支神秘部队中的一员,唯一有区别的是他并没有军籍,因为原本这支部队就是来自全国各地,祝军被加塞进来并没有很突兀。 两千人中最终有一千九百六十二人离开,留下三十八人。 可想而知那是什么样的七天七夜,对这两千人来说,无论是离开的,还是留下的,都是毕生难忘的。 好几次祝军都觉得自己会被淘汰,好在他留了下来。他感觉最终战胜的不是对手,是自己。 此刻他坐在那,脸上看不出原有的青涩,多了沉稳内敛,他的背习惯的挺的很直,哪怕在漫长的旅途中,也不会因为放松而把背弯下。 剩下的三十八人,除了祝军,其他都是军队里出来,虽然祝军已经经过很多磨练,身上的气质却还是有些不同。 刚刚经过那惨烈的考核,祝军需要一定的空间和时间适应。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坐在椅子上,注视着窗外的景色。 看着太阳从山边落下,晚霞一点一点的被黑暗吞没,列车中却热闹起来,晚饭时间到了。 士兵也是人,自然是有需求的,在特殊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做到几天不进食,但是平常生活中,他们是不会虐待自己的身体的。 每人一个盒饭,大多数人都吃的风卷云涌,还没有尝出什么菜就吃完了,实在是那七天的记忆太深刻,饥饿的感觉如影随形,很难控制住速度。 而祝军却吃的很慢,其实也不算慢,就是正常速度,正常的咀嚼,但是跟周围不少人比起来算是慢的。而且显得很斯文,显然是受过良好教育的。 吃完饭,大家就随和多了,原本一个个绷着脸,也渐渐多了笑容,吃饱的时候,心情总是更好,人也更慵懒,防备性更低。 一群人走到一块,很快放下过去,放下包袱,天马行空的聊起来。 男人聊天比较大开大合,不像小姑娘会很啰嗦的想先打听对方背景,弄的双方很警惕,而男人之间只要有一个共同爱好就很容易打开局面,这爱好可以是任何,好习惯不好习惯都行。 祝军不抽烟,也不喝酒,当然车厢上也不会给他们提供酒,他爱好什么?爱好媳妇,这个答案,祝军已经放在心里,显然说出来大家也不信。 女人是男人间很好的话题。 一个个子比祝军矮一截的瘦弱少年,神秘兮兮的掏出一本杂志,看到杂志那少年被揍了一顿,这小子居然能藏一本书……不过嘻嘻哈哈之间确实不知不觉就改变了一些东西,大家都一块凑过来看热闹。 “别急,谁都有份,这是我好不容易从列车长那弄来的。” “你行啊王凯,列车长都搞定了。”有人取笑道,不过身子并不慢,迅速的包围了王凯,一起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杂志,像是看武功秘籍一般。 “想女朋友了吧。”王凯拍了拍祝军的肩膀,一群人中祝军最面嫩,看起来年纪应该是比较小的。 祝军只是笑了,并没有回答,看起来有些傻的模样。 “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没有女朋友。喜欢要大胆表白,不要让自己后悔。”王凯说着话,随手翻着杂志,翻到后明星街拍红毯之类的就会停下来,让周围的人也能看到,才继续翻过去,一下子祝军和王凯身边就聚满了人。 虽然只是一本不知所谓的杂志,还是调动了大家的兴奋度。 王凯像是八卦王,什么都懂,翻着一页,看着上面的明星都能说出个三五七八。 “这是倪雪,就是演电影《鬼妻》的那个,活脱脱一个艳鬼,还是生活中好看一些,可爱又大。” 哪里大,大家心领神会,翻到了下一页,整个版面都是一个脖子上戴着耳机的女孩,角度是有点微侧的,但是就是这个角度把女孩那长长的眼角给细细的拍出来,一下子显得风情万种,女孩嘴角含笑,非常端庄,两种气质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说不出的独特魅力,正是海报的中页,居然一整个两面摊开都是这个女孩的照片,女孩身体占一面页面,前面的背景占一页面,却并不孤单,因为女孩的眼神注视着前方,让你不由自主也追随着那目光看过去…… 原本有些心不在焉的祝军愣住了。 王凯立即注意到祝军的诧异。 “怎么了?” “等你们看完,这两页可以撕给我吗?”祝军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 “你认识这上面的人啊,我好像以前都没有见过,长的真心漂亮,绝了。”王凯赞美道。 “这是我媳妇。”祝军脸色有些红有些骄傲的道。 其他人直接喷水了…… “年轻人有幻想是好事,但是太认真就不好了。”王凯拍了拍祝军的肩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九章 :偏心 最终祝军行李箱里多了一页海报,不过也因此被队里其他人嘲笑了很久很久…… 不过祝军并没有理会别人的嘲笑,每天无论是起床,睡觉还是吃饭,都要郑重其事的翻出那海报,那眼神绝对是充满爱恋,大家都觉得这小伙走火入魔了,不过也只是以此打趣祝军,倒没有觉得祝军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祝军是一个有理想的少年,君不知多少战士在经历了战火纷飞之后,最终没出息的爱上了自己的战友…… 敌人那一关好过,战友的情关难过。 祝军很是无语啊,他说的完全没人信,都当他是开玩笑,不过很快这一点玩笑就成为这支三十八人队伍的少有的乐趣了,他们到地方了,四面都是戈壁,远处还有雪山,大家彼此之间沉默了许多,留着力气走路,都不说话了,一个个八尺大汉,走在路上声音却很小,连喘息声都被大风吹没了,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一群人彻底被黑夜吞没,却不能扎营休息,他们要急行军到目的地。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山坳背风,大伙聚拢就地坐了下来,从各自包里拿出干粮和水,开始进食。 天冷,风大,风中都夹杂着雪渣子一般,虽然背风,可是因为入夜,温度急剧降低,所以冷的够呛。 大家坐下就是换个脚程,这时候也不能叫用餐,只能说是充饥。 一人掏出一小块饼,小口小口的吃着,不是为了斯文,这东西难吃的很,又很干,只要吃一点点维持体力就行,这时候要是有一个热乎乎的馍夹着多汁的卤肉,加一些葱丝,便是人间美味。 祝军坐在人群中间,他年龄最小,大家自动的把他放中间了,祝军认真的小口的嚼着压缩饼干,不自觉的又把海报翻出来了,脑海里想着秦心吃饭的模样,突然间想起来,秦心吃饭的时候速度很快,但是咀嚼的却很充分,那时候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是现在自己在这荒山野岭被告知的生存规律有一条就是吃东西要充分咀嚼吸收,看别人吃东西也都是这样,速度很快,但是咀嚼的一定十分充分,因为在野外谁都不知道下一顿是什么时候,随时会遇到危险,随时要保持体力。 这一刻祝军忽然间发现自己错过了媳妇太多的事情,只看到她美丽光彩的一面,却忽略了她的生活习惯,她非常努力上进,连吃东西的时候都很努力,她非常警惕,即使在平常的生活中,也会有一种生在野外危险重重的感觉,她很胆小,很没有安全感。祝军觉得这是自己的错,自己没有足够强大,没能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大家都很安静的吃东西,看到中间的小猪(祝军的代号……他表示打死他都不会告诉媳妇他代号是这个。)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海报,表情又在神游了。 老兵出身的鳄鱼咀嚼完嘴里最后一口饼干开口道:“小猪,等这次任务结束,我们就陪你去京都找这小姑娘,让她给你签名。” 王凯代号猴子,听到鳄鱼这个提议,兴奋不已,“对,小猪,到时候亮出你的八块腹肌,让她签在你腹肌上!” 祝军听到王凯这么说,立马脸红了,想到上次愤慨的时候媳妇在自己身上趴着的场景,这天寒地冻对着一堆老爷们居然想勃*起,祝军连忙给自己灌了一口凉水。 “别闹了,集合,继续赶路。”队长蜥蜴咳嗽了一声,先站了起来,大家立刻都收好东西,一眨眼就全都站好队了,一群汉子继续投入黑夜中,如他们来时一般安静,走的也无声无息,好像没有人呆过,只是风中有轻微的喘息声…… “呼,呼……”秦心吹着热腾腾的胡辣汤,大夏天喝这个实在爽。 陈玉的头都埋在了碗里了,林嘉用勺子舀着喝,比较秀气,而莫兴远则皱着眉头,一脸愁苦:“能不能不喝这玩意啊,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怕辣,倒不是不爱吃,就是吃一点辣就会流眼泪,可是他可是堂堂莫家少爷,从三岁懂事开始就不哭了,在这三个女人面前流眼泪,太丢份了。 秦心和林嘉齐刷刷的摇头,连头埋在碗里的陈玉都抽空伸出右手食指,左右摇摆着,十分配合节奏。 今天四个人出来玩,主要是为了给林嘉送行,林嘉准备出国,等考完试就走,难得秦心回来了,算是人聚齐了,几人上次一块野炊,也算是有交情了,莫兴远这货傲娇到没朋友,等熟悉了就发现其实挺好相处的。 这不几人一致摇头,傲娇的莫兴远果然还是一头闷了一碗胡辣汤,然后抬头,泪眼朦胧的看着面前三个女人,活脱脱像是被欺负的小狗,大滴大滴的眼泪掉下来。 看的秦心和林嘉三人目瞪口呆,这么有效,要不要再来一碗,几个女孩视一笑,就听到陈玉跟老板挥手道:“老板,再来两碗。” 结果红着眼的莫兴远死活不愿意再喝了,一边拒绝一边掉眼泪,看的周围本来羡慕莫兴远一个男的带三个漂亮女孩出来吃饭的人都缩回了头,好凶残啊,也不知道什么事,那男的都哭成那样了,那些女汉子还不手下留情,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啊…… 最终莫兴远哭的实在太可怜,陈玉把两碗都喝了,让莫兴远这个平日都不怎么注意陈玉的人,第一次对她有了好感。 莫兴远自己长的混血有妖气,十分好看,但是陈玉长的就略普通了,平时又不打扮,戴个黑框大眼睛,天天看她不是抱着书啃就是抱着碗啃,十分清秀加上七分的呆就剩下三分了,所以陈玉平时看起来略普通,但是在莫兴远身边坐着,那就是很普通,非常普通,她一人喝了三碗胡辣汤,颇有梁山好汉的感觉,莫兴远崇拜的看着这个少女,心里给她的好感度加了10点,有义气。 而陈玉完全不懂莫兴远的心思,就觉得他糟蹋粮食啊,这么好吃不懂吃,喝的非常满足。 “你们没去过我老家那边,村口有一个阿嬷做的胡辣汤才正中,每次谁家有办事,都会请她去做胡辣汤,吃一碗胡辣汤,胃口全开。”陈玉控制住自己想舔碗的*,努力的回忆曾经吃到更好吃的。 “胡辣汤能好吃到哪里去,你就是见识少,啥都没有吃过,才觉得好吃。”莫兴远嘴贱眼睛红红的开始嘲笑别人。 陈玉平日脾气是很好的,但是有一点,她不喜欢别人怀疑她的话,遇到这点就会很拧,听到莫兴远这样一说就拧上了,她是如假包换的吃货,一个在后娘手里讨生活的姑娘整天都能拼命的想着吃,为了能吃上泰西食堂的便宜量大又好吃的食物,努力学习,如今她有新的目标,京都大学的食堂也很不错,汇聚全国各地的好吃的,她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所以在一个资深吃货眼里对她的品味质疑,跟质疑她的人品没区别。 “你敢不敢跟我打赌,我赌你这流眼泪的小男人没有吃过更好吃的胡辣汤。”吃完胡辣汤很圆满的陈玉脸红扑扑的,因为汤热,眼镜会有雾,所以眼镜也摘了,她近似并不深,戴眼镜更像是一种自我保护,这样拧着脖子专注的看着莫兴远。 不知道为何,莫兴远居然觉得心跳有点怪,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被胡辣汤辣坏脑子了,他以前就是跟秦心打架,整个人压她身上也没有这种感觉…… 当然傲娇的莫兴远表达好感的方法一向是适得其反的,更加嚣张的否定陈玉的话,两人居然吵起来,跟斗鸡一样,秦心看到能把一向淡然的陈玉都给激怒,这也算是莫兴远的本事了。 “别吵了,过段时间林嘉要走,不如我们一块去陈玉老家玩一趟。”秦心开口,把两个人拉开了。 真要说到回家,陈玉想到自己的老爸和后娘,脸色又有些犹豫,她自己都很少回家。 可是这些落在莫兴远那缺心眼的中二眼里,却得意的笑道:“心虚了吧,不敢了吧。” 得,此行风雨无阻。 …… 今晚,只有一轮新月,细的跟线一样,不注意都看不着,莫家老宅的院子却是灯火通明,莫今通坐在他生日的时候他小儿子送给他的轮椅上,这个超级先进的轮椅终于是没有蒙尘,派上了用场。 可能是二儿子的死让莫今通伤了心也伤了身,身体越发的不好了,不仅仅要掌控着整个莫家还要教一个中二的莫兴远,越发的有些力不从心。 轮椅很先进,不用佣人推,他自己都能控制着轮椅到院子里,这段时间他在池塘边的时间越来越多了,他喜欢锦鲤,每天都要亲自给它们喂食,看着一群生机勃勃的锦鲤抢食,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 如往常一样,莫今通在喂食,身后管家在汇报事情,说到秦心回来,莫兴远一块出去玩的时候,管家声音顿了顿,虽然莫兴远在外名声各种不好,贪玩脑残低智商,但是在莫家,这些打工者眼里,莫兴远却是比莫兴宁讨喜许多,活泼许多,下意识的也会偏向一些,这种偏向不是什么有心为你好,可能当事人自己说话都没有发觉。 莫今通却仿若没有听到一般,继续撒着鱼食。 之后莫兴远回来跟老爷子申请周末去玩,老爷子居然没有过问就同意了。 莫兴远很高兴,回忆起平日自己的不听话,还有点羞愧,保证回来好好学习。 看着跟自己撒欢的莫兴远,莫今通脸上也挂着笑容,看起来祖孙亲密。 陈玉因为要带同学回去,所以就事先给家里打了电话。 陈金碗接到女儿电话,还是很热情的,好久没有见面,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虽然平时有老婆儿子热炕头,很少想到陈玉,不过陈玉打电话过来,还是勾起陈金碗的父女情。 “你要带同学回来,行啊,最近河鲜很多,我抓了不少,养着,等你同学来,让他们常常鲜。”陈金碗很爽快的在电话里答应了。 当然回头还是要跟老婆沟通一下的,不过老乡拉着陈金碗去喝酒,他喝的高兴把这事忘记了,喝多了回家吐了到处都是,被婆娘一顿骂,第二天早上酒醒过来,看到老婆正在捞缸里养的鱼虾,才想起来自己答应女儿的事。 “你捞这些干啥啊。” “我听说我妈又犯病了,总要回去看看,不能手上什么都不拎吧,买东西过去你又没钱,这些鱼虾也算是难得,给我妈送去补补。”他婆娘一边说一边手上动作没停,一个大网就把全部都捞走了。 陈金碗虽然偏心,可是毕竟是自己开口答应的,此刻不得不硬着头皮道:“孩子他娘,那个玉儿说周末回来,带同学一块来,这么多鱼,你留一两条呗,到时候人来了,总得整两个菜。” 在家里,李秀兰是最听不得玉儿两个字,一听必然要发作,这不前一阵还好好的捞鱼,这一阵立马变脸,整个装鱼的袋子往地上一丢,鱼虾直接泼到了地上,没有水,只能吧唧吧唧的自己跳。 “这日子没法过了,陈金碗你一天到晚就爱喝酒,昨晚喝的吐了一地,我帮你收拾到半夜,一大早送宝宝去上课,你倒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我妈病了,送几条不值钱的鱼给她,你都拦着,你还是男人吗……”李秀兰翻来覆去的骂,把陈金碗做过的错事一件一件的挑出来。 “去年你去我老舅家喝酒把我老舅给骂了……大前年我想给宝宝买件衣服你居然把钱给别人了……大大前年……” 数落的陈金碗一个头两个大,一直被数落到当初结婚的时候没有给她买新衣服的时候,陈金碗服了,其实他想反驳的,当初是你说不要衣服,买衣服浪费,换成手表的,手表值钱点,结果手表买了,现在回头就变成没买衣服了,真是吐血,当然陈金碗学乖了,他这话反驳过,反驳的结果是他婆娘说他没给买够五金,她准备带着孩子回娘家了…… “孩他妈这些你都全带走。”陈金碗弯腰帮忙捡地上的鱼虾,一只一只一条一条,佝偻着后背。 “那玉儿周末不是要回来,你不要给你宝贝女儿留着。”李秀兰得理不饶人的问道。 “她同学就是几个小孩子,随便吃顿饭就行了。”陈金碗把鱼虾全部装好,递给了老婆。 李秀兰这才破涕为笑,去洗衣服池子边上洗了把脸,从镜子里看到坐在她身后板凳上的老公一张落寞的脸,李秀兰擦了点面霜开口道:“他爸,宝宝数学考了80分,他老师夸他进步很大。” 陈金碗一听儿子的成绩,立刻重视起来。 “真的,真考了80,总算是有点出息了。”陈金碗的儿子平日调皮的很,少有考上八十分的,他此刻坐的板凳下面有一叠废纸,用力做饭烧火的时候点火用的,里面压着陈玉的试卷成绩单奖状,随便哪一张分数都超过90分,不过此刻被陈金碗当作踮脚的踩着…… 见老公心情好了,李秀兰趁机埋怨道:“玉儿也真是的,明知道家里条件这样,还带同学来玩,一点不懂得体谅,这不是马上要考试了,还记着玩,我看不会是在城市里姑娘家心野了,心思不在读书上了,就像河村老王的闺女,听说读书读一半居然跑回来坐月子,你说这像什么话,还不如不读书,丢死人了,老王头一家都不好意思出门,玉儿说要带同学来玩,有没有说是男是女?” “你别胡思乱想,玉儿怎么会是那种人,她整天就读书,都成书呆子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是陈金碗想到老王头的女儿,心里还是埋下了一根刺。女儿马上要回来的兴奋少了,多了一些说不出的心思。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不二更,今天有三件事,一,今天去拔牙了……一口的血,随便开口就能吐血……二,发现左手手腕发炎了,动就疼……真不是双十一,没有买东西,码字码多了……三,我养的鱼生小鱼了,开始还以为是粉色的便便……生了好多,也死了好多,希望最终能活下来一些。   ☆、第一百二〇章 :短视的父母 几人约好出门,不过莫兴远出来一趟又被赶回去了,因为他自告奋勇开车,结果把家里的兰博开出来了,陈玉一头黑线,要是坐这车回去,她后妈的眼睛不知道会闪成什么样……还是不要给人无谓的幻想。 莫兴远只能回去换了一辆家里佣人出去卖菜开的车,普通的皮卡,有车后斗的那种,第一次开这种车,莫兴远也是醉了。 不过陈玉看到这车很兴奋,她以前上学的书本之类的,早就想收拾一些能带走,因为每次回去都发现自己的东西都找不着了。 等莫兴远车开来,陈玉带他们一块先去菜市场逛一圈。 是脏兮兮的菜市场,不是超市。 莫兴远和林嘉几乎都是第一次来,莫兴远还以为陈玉是来买胡辣汤的原料的,结果这货先是去了卖鸡的地方挑了一只肥鸡,跟老板砍价砍半天,最后买了一只鸡,花了38块六毛,用一个蛇皮袋装着,递给了莫兴远,莫兴远脸都绿了,可是看看秦心,看看林嘉,再看看理直气壮的陈玉,只能郁闷的把那蛇皮袋接下来,他一只手捂着鼻子,一只手提着蛇皮袋,拎的远远的,不过菜市场人很多,他这样拎肯定是不行的。 “要不你先把这个拎回车上,我们买完东西和你汇合。”陈玉看莫兴远便便扭扭的样子开口道。 莫兴远就觉得自己被鄙视了,硬要跟着一块,实际上是他在这人山人海的菜市场里,很怀疑自己能不能走出去…… 陈玉又挑了一些羊肉,牛肉,大骨棒,莫兴远都不吭声的给拎着,很有好男人风范。 不过要让人看到穿爱马仕的莫少手上拎这么多奇怪的东西,真是会让人笑死。 “胡辣汤的配料是天然中草药和胡椒辣椒,这些阿嬷应该都有,我们买一些做高汤的东西去就行。”陈玉说完并没有打道回府,又去市场另一头,买了两床大被子,和一套小孩穿的衣服,花花绿绿的,总共也就花了一百多软妹币,陈玉同学很会砍价。 莫兴远觉得这些东西简直是便宜的丧心病狂,一套小孩的衣服25块,一床被子,36块,还有一些大骨头,骨头一斤居然一块八……想想他的一双凉鞋居然 然后一堆人大包小包的走到一个卖鞋子的地摊跟前,陈玉看到了一双中年男人的凉鞋,商贩开价50,陈玉直接说:“15块,老板卖不卖?” 老板看陈玉一行人提这么多东西,知道是真心买东西的,陈玉杀价这么狠,他也不生气耐着性子,指了指莫兴远脚上的爱马仕凉鞋开口道:“你们都是识货的人,你看你朋友脚上这双鞋我们这也有,我们这里买48,别人那至少有七八十,你要是诚心想要这双凉鞋,我二十卖你。” 秦心林嘉大家都低头看莫兴远的脚,连莫兴远自己也低头看了一眼,爱马仕的凉鞋,他老妈给买的,价格应该是一万左右……他再瞅瞅地摊上鲜亮的同款,红色绿色都有,他真的是欲哭无泪。 陈玉看了一眼,忍不住笑了,跟老板继续杀价,两个人投入的你来我往,好几回莫兴远想插嘴:“我这是真的,真的爱马仕……” 陈玉最终以16块钱的价格买了一双凉鞋。 老板热情的收了钱,还跟莫兴远说道:“你以后买鞋来我这里,都是熟客,给你算便宜点。” 莫兴远被老板那猥琐的笑容给笑哭了…… 陈玉花了不到三百的钱把莫兴远皮卡的后斗给堆满了。 一行人终于离开拥挤的菜市场,粗发了。 陈玉老家很偏,从市里开车到县里再到镇里再到乡里再到自然村,路从国道变成了水泥路变成沥青路然后是土路然后就成了烂泥小路了,要不是陈玉指路,莫兴远觉得自己都不知道开到哪个深山老林里去了。 还好吃货陈玉有买零食,一路上不会太无聊,陈玉因为要指路坐副驾驶,她一个人吃东西不好意思,也会给莫兴远喂一口……当陈玉塞给他嘴里一瓣橘子的时候他面红耳赤的吞了进去,觉得陈玉实在太过分了,怎么能用刚刚抓过鸡抓过肉抓过鞋子的手给他喂吃的,太过分了,就算是用湿纸巾擦过手指都不能接受,虽然他没有洁癖,可是还是觉得有些丧心病狂。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陈玉先去村口阿嬷那里跟阿嬷说了做胡辣汤的事情,买的大骨头和牛羊肉都是原料,那只活鸡是买来答谢阿嬷的。 “太客气了,小玉,这么多原料你们吃不完我可以剩下,这只鸡你拿回去,你后妈要是知道你买给我,回头又要说了。”阿嬷不收那只鸡,鸡本来是莫兴远提着的,被老太太使劲的塞回他身上,老太太颤抖的弓着腰,莫兴远不敢用力,总害怕老太太会摔倒,却没有想到老太太力气很大,一只鸡直接塞到他怀里,推都推不开,莫兴远感觉自己怀里的鸡在咯咯咯的叫,面无血色。 “没事阿嬷,我们先来你这里的,你要是不好意思收就当帮我们做菜了,我同学特意来就想尝尝你做的胡辣汤。”陈玉把莫兴远怀里的鸡又重新提给了阿嬷。 “那也行,你要是提回家,肯定是吃不到的。”阿嬷有些怜悯的看着陈玉,摸了摸她的脑袋。 莫兴远听的莫名其妙有至于一只鸡都不让吃的人吗?不敢相信陈玉这书呆子居然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 陈玉一行人拎着大包小包,一路上都有人打招呼。 “小玉回来看你爸了。” “小玉还给你爸爸买这么多东西啊,真孝顺。” “小玉还给你弟弟买衣服了,你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 一路都是满满的夸奖,莫兴远也抱着一床被子,一开始他觉得买这样的东西很丢脸,这么大一袋的被子,还是大夏天的,脑抽了,可是现在却发现,好像大家都很赞美的感觉,他其实因为要来同学家,带了两瓶茅台的,被陈玉给换了,去市场上买他们常喝的老白干,八块钱一瓶。 陈玉一行人提着这么多东西回来,已经算是这闭塞的小村中一件大事了,几乎大家都来看热闹,想看看李秀兰又要弄什么幺蛾子。 李秀兰天天在外说家里穷,老公赚的钱都给陈玉这丫头读书读败了,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村里的,谁不知道谁,老实的就不吭声了,你会给钱给那丫头读书,连生活费都拦着不让给,那丫头放假都在外头打工,过年那天回来给吃的是冷饭,那些爱看热闹的就跟着瞎凑和,是啊,读书那么贵,一个丫头片子花那么多钱读书浪费,趁早回来,还可以帮着带孩子,否则没有帮上家里多少就要嫁别人,赔钱货。 看着李秀兰又心动又不敢的纠结表情很是搞笑,她不敢是因为太宝贝自己的儿子,总觉得陈玉会对自己儿子做什么,回来陈玉带宝宝的时候,她都不放心的要监视,比自己带儿子还累。 陈玉回来了,李秀兰早就知道,为这还跟老公吵了一架,今天早上一大早,老公就被她打发出门了。 看到陈玉回来,还买了那么多东西,李秀兰有些心动,听说奖学金很多的,这死丫头肯定自己又存钱,可是到了家里李秀兰连招呼都没有打就开始翻那些东西,看上去鲜亮大,其实也没有什么值钱,这死丫头,就会做面子。 “小玉回来了,真不巧,你爸去帮宝宝他舅砌猪圈去了,我不知道你要带这么多人来,家里都没菜。”李秀兰抱着儿子,儿子已经上小学很胖了,不过她还是溺爱的抱在怀里,有些吃力。 陈玉听到老爸居然不在家,没菜之类的,有些郁闷,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了,早知道回家是什么光景,哪怕老爸他承若了也没有用,老爸的承若在无数回的证明下就是个屁。 “阿姨你吃午饭了没?”陈玉好脾气的问道。 “你弟弟之前一直闹着肚子饿,我就凑合了做了点先吃了,你们还没有吃吧,厨房里也没有什么菜,你爸又不在,唉……”李秀兰说了一堆话就抱着孩子不动,眼神上下打量着陈玉几个同学。 “没事,我们自己带吃的了,你们要是吃了的话,那我们就不多做了。”陈玉从自己手中提的大袋子里,取出一袋子面,一袋子青菜,一袋子花蛤,一块瘦肉……这个时候莫兴远终于明白这些玩意买来是他们的午饭。 看到花蛤和瘦肉,陈大宝就开始叫了:“我要吃贝壳,我要吃贝壳。” 一边叫一边打李秀兰,他很胖,手掌也是肥肥的,对着母亲的脸打上去一点都不犹豫,显然是平日就这样习惯了。 李秀兰躲闪不及,因为本来就抱着孩子,即使被打了也舍不得把孩子放下来,儿子闹的凶,她本来是想看热闹的,现在只好开口道:“我帮你下点面吧。” 对于李秀兰的心思,无非就是想漂没一些肉菜,陈玉自然一清二楚,也没有拒绝,陈玉不会煮饭,她是吃货,厨艺却没有跟上来,李秀兰平时就是小气,要是又材料煮的还挺好的,“那麻烦阿姨了,你看看这些够不够,能不能剩下点,我同学想吃阿嬷做的胡辣汤,要是肉和花蛤有剩,一会给她带去。” “你们人这么多,怎么可能有剩。”李秀兰一听要给别人,把那要漂没的心思收起来,吧全部肉和花蛤都放锅里,大不了一会跟宝宝多吃点,早知道让老公也回来了。 李秀兰一边想着看着那一大块肉还是舍不得,迅速的切了一块,用碗装好,塞到水缸下面,比较阴凉不会坏掉。 没有想到这时候老公居然回来了,把她吓一跳,不过紧接着李秀兰就想理直气壮的生气起来:“你不是替我哥做猪栏去了,怎么这个点就回了?难不成还担心我会虐待你宝贝女儿不成?” 陈金碗还没有见过女儿,陈玉带秦心他们去自己卧室整理东西了。 他刚刚进来把老婆吓一跳,老婆在煮面他还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错怪老婆了,“我自然不会担心你,你还特意给小玉煮面,不就是同学来,吃个饭就行了,还这么麻烦,猪栏做好了,你大嫂没留饭,我就回了。” 李秀兰想到自己大嫂那性格,抠门到死,要不是今天想打发老公走,李秀兰绝对不会同意老公去帮忙的,结果现在帮了半天的忙,居然连饭都不留。 “爸爸,我要吃贝壳吃贝壳。”这时候陈大宝抱着老爹的大腿摇晃,流着鼻涕擦到了他裤子上,他一点不生气,一把把儿子抱起来:“下回爸爸给你去买贝壳。” “不要下回,姐姐买了好多贝壳,还有面,还有肉。我要吃,我要吃。”陈大宝一边说一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陈金碗这才知道面不是老婆买的,居然是女儿带回来的,一时间就有些郁闷,连吃的都要自己买,难道家里不能给你一口吃的吗? 莫兴远到陈玉的卧室惊呆了,尼玛这也能住人,跟仓库差不多,到处都堆满了东西,各种杂物,连床也是,床上沾着灰,压根没人整理过,放着一堆的工具,看着不能睡。 秦心事先有心理准备,看到这些也很惊讶,对比起来,以前她每一次回家老妈都吧饭做好不说,被子之类的都是提前晒好,晚上睡觉都觉得很暖和,绝对不会这样,压根就没有收拾。 对林嘉来说这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不敢相信自己同宿舍的舍友是在这样的地方长大的,他们还每天看什么纪录片,什么献爱心扶贫,都没有陈玉的房间破烂。 陈玉想找她的初中毕业证,她是放抽屉锁好的,此刻抽屉的锁被翘了,里面也翻的乱七八糟的,陈玉脸有点黑。 “让你们看笑话了,说好是来喝胡辣汤的,家里不重要,我很少回。”陈玉顶了顶眼镜,回头道:“你们等我一下,这屋子烂,但是外面的风景好,你们坐这里能看到前面的小溪,赏赏景。” 说完陈玉就噔噔噔下楼了,他们三个坐在那面面相视,看着陈玉指的窗外,没有看景,就看到窗子玻璃破了,是用塑料袋粘的,也许窗外风景确实很好,可是他们都没有心思欣赏,只是看着那破旧的窗户。 “陈大宝你是不是撬我抽屉的锁了。”陈玉跑楼下喊道。 刚刚进厨房就见老爸抱着陈大宝,陈玉有点惊喜,“爸,你回来了。” “你对你弟弟大呼小叫什么。”陈金碗看到儿子害怕的躲在自己怀里,就不满。 “我房间抽屉的锁被撬了,里面有我的毕业证,你看到了吗?”老爸的话立刻让陈玉的喜悦没了,有些委屈。 陈金碗想起来好像上次老婆要找什么东西,找不着,硬说是被陈玉藏起来了,让他去吧锁撬了的,结果也没有找到,不由得有些心虚:“大宝还小,怎么会拿你东西,你自己忘了放哪了吧。” 说完又觉得这个女儿实在是要教育一下了,一回来就这样摆脸色,老婆在厨房做饭也不帮忙,“你姨一个人带孩子还要煮饭,你都不能帮忙烧个火?” 这是李秀兰不让帮忙的,她还是不死心割了一块肉下来藏着,这几个人哪里吃的了那么多。 陈玉没有应,而是走到了灶台前,指了指那块肉,生气的道:“现在的商贩太过分了,买了三斤了肉了,这里看着就一斤不到,我是不是应该找他去。“ 陈金碗这才想起来自己进来的时候老婆在藏东西,咳嗽了一下,开口道:“你同学不是来了,怎么没见人。” “陈叔叔好。”这时候秦心他们下楼了。 陈金碗乍一看到秦心林嘉还有莫兴远,还有些拘束,这几个人看着家庭条件就很好,人也长的出挑,尤其是那个男娃,跟外国人似的。 “你们坐什么车来的,这里偏远不方便吧。”陈金碗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说话才利索了。 “我们自己开车过来的。”莫兴远看着陈玉老爸人似乎还挺好的,对着长辈还算是礼貌。 “那车是你的?”陈金碗的眼睛忽然亮了,他连摩托都没有,要一次性能坐四个人的,必须是小轿车,刚刚回村子看到村口的车,他没有多想,现在看来莫非就是这少年的。 陈金碗问这话的时候,李秀兰也竖起耳朵听,连加水的动作都慢了。 “不是,是借的。”莫兴远没有说错,那破车,他自然不会开的,要不是陈玉强求。 陈玉见着老爹和李秀兰眼神暗下去,不由得一阵好笑。 “你父母在哪上班?”陈金碗问莫兴远。 “我父母都没有上班。”莫兴远想到老爸天天出国旅游各种玩,老妈天天各种牌局麻将,两人都忙的要死,肯定是没有工作的。 陈金碗眉头又皱了一下,在农村不上班还可以有地饿不死,在城里没有上班可不好过,这父母都没有上班,还借车出来陪小姑娘玩,这可真是现在的年轻人,老王家的闺女就是这样被骗了吧。 长的还这样好看,陈金碗打量了一下莫兴远,给他打了个打叉,不理他了,开始问秦心和林嘉家里是做什么的,秦心说家里开了个小板栗店卖板栗,林嘉说我妈不上班,我爸的工作,嗯经常跑工地…… 于是吃饭的时候秦心受到了热情招待,连陈玉的后妈都很和颜悦色,真把秦心憋坏了,看陈玉一脸无辜的样子,秦心也真是醉了,这样的老爸怎么养出陈玉这样的女儿的,一个大地产商的女儿不懂巴结,一个盐城首富的少爷不懂巴结,来巴结自己一个卖板栗家的小孩…… 一顿饭还算是宾客尽欢,秦心他们都饿了,李秀兰和她儿子吃的很凶,陈金碗早上帮忙干活也饿了,一大锅面吃的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就是莫兴远有点胃口不好,这样的父亲这样的后妈,陈玉居然面不改色把自己碗里的面吃的干干净净,看着陈玉的模样,不知道为何,中二的莫兴远忽然间体会到了一种叫做难过的感觉。 “李姨你知道我毕业证到哪里去了吗?” 吃完饭原本是会叫陈玉洗完的,不过李秀兰怕陈玉看到水缸地下她藏起来的肉,就利索的收拾碗筷了。听到陈玉这么问,她理直气壮的摇头:“不造啊,你自己东西乱丢,回来找不着,我们怎么会知道在哪。” 而陈金碗对女儿这样的语气也很不爽:“小玉你怎么跟李姨说话的。” “大宝你知道姐姐楼上抽屉里红色的本子在哪里不,告诉我我给你糖吃。”陈玉没理老爸的责骂,从口袋里掏出个糖果。 陈大宝虽然吃饱了看到糖果立刻又兴奋起来。 “我知道我知道。”他指了指陈金碗的脚。 陈玉看过去,就见自己老爸踩着一堆东西,是家里点火用的,她手有点颤抖,即使受到各种刁难偏心她也没有难过,习惯了,不期望了,可是现在,她跑过去,翻开那一堆东西,果然里面全是她的试卷,奖状,还有一本毕业证书,毕业证封皮没有了,证书烧了一个角,上面还有陈玉的照片,照片上扎着两小辫,一脸笑容。 “爸你们把我的东西烧了?”陈玉抬头盯着陈金碗问道。 陈金碗有点不自在,他也不知道自己踩脚的会是女儿的东西。 “你这是什么态度?” 陈玉不说话,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出来。 用绳子绑好,自己抱着。 “爸,我走了,当初你把妈妈的东西烧了,因为妈妈死了,现在你把我的东西烧了,也当我死了吧。”陈玉朝陈金碗弯腰鞠了个躬。 陈金碗不懂,不就是烧了一些破书,有必要这副脸色,你来了我还煮面给你吃,吃好了你就走了。 “你个孽女,你回家给你好吃好喝供着,你这是什么态度,说走就走。家里供你读书不容易,你要是不想好好读书就给我滚回家来干活。” “我回来,李姨说她吃过了,家里没菜,让我自己想办法,这就是你锁的好吃好喝供着?说走就走,你们也没有打算让我住,明知道我回来,我房间也没有收拾出来,床都没有,再次申明一句,我读书是我自己花钱的,家里没有出一分钱,小时候出的,我每次回来买的东西也都还够了。”陈玉语速缓慢一字一句的开口道,周围不少就等着看热闹的人早出来了,听的个正着。 陈金碗面子下不来,很丢脸。 李秀兰在一旁有些心虚也有些不爽,开口道:“谁知道你是在外面读书还是搞对象,这都带男的回家了,开个车还是借的,父母都没有工作,就是长的好看了点,你就以为有人撑腰了。” 莫兴远躺枪…… 李秀兰看大家成功的被她的话吸引住了更来劲了,“他爸,村长的儿子陈三在城里做生意,说是看中了小玉,反正她心思也不在学习上,不如让她回家待嫁。” 图穷匕见,李秀兰终于说出了她心里憋着好久的话,之前听村长老婆说起这事,李秀兰就心动,他们家看中陈玉会读书,性子乖巧,柔弱,好欺负……陈三在外面好像耍了个洗头妹,还是嫁过人的,不三不四的,村长夫妇想给儿子娶个稳妥的,陈三听到是陈玉,也没有意见,毕竟陈玉在村里还是很出挑的,难得一身书卷气,跟城里人一样。 李秀兰的话又一次刷新了秦心一行人的三观,都现在这个社会了,居然还有人想包办婚姻。 更郁闷的是,看到陈金碗的脸色,居然是有些心动的模样。 李秀兰早就知道陈玉今天来通知了村长老婆,让她儿子陈三也回来。 就在李秀兰说这话的时候,陈三刚好开着一辆大众到了村里,大众是一辆小轿车,看起来似乎比皮卡牛,他今天还带了一个很牛的人物来,陈三在村里牛,其实是开挖掘机的,这个很牛的人物是他老板,说是想招几个踏实干活的人,就跟陈三来了。 正好就遇上了。 村子不大,几步就一个村庄走完。 陈三看到陈玉,又看到她身边的同学,秦心和林嘉,他眼睛都亮了,尤其是看到秦心的时候,实在是有点看呆了,平时哪里有见过这么正点的女孩,跟电影明星似的。 “小玉你回家看你爸啊,什么时候回学校,我送你们,我有车。”陈三转动着手里的车钥匙很骄傲的道。 莫兴远又醉了,你妹他开着兰博都没有这么理直气壮的泡妞,一个开破大众的…… 陈三正显摆的开心,看村里的人都羡慕的看着自己,他抬头挺胸给大家介绍身边的男人:“这是我老板牛总,他手下缺几个人干活,很轻松,跟着跑跑工地就可以,一个月三千,有想去的,下午到我家报名。” 说起一个月三千,大家都心动起来,看这个陈三带的牛总一脸崇拜。 连李秀兰都推了推老公,“他爸你可以去,你让小玉去说说,准行。” 牛总牛气哄哄的接受大家的膜拜,这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喊他:“小牛?” 牛总听到这声音顿时怒了,回头一看,却看到人群中有个人好像有点印象…… 莫兴远跟着老爷子处理事情,一般都是跟在后面看的,这个什么牛总没有记错的话是帮忙莫家拆迁的一个小工头,这种事跟黑*社会差不多了,这年头强拆一点都不温和,赔偿更少的可怜,爷爷打算把英华那边的化工厂老厂拆掉,都是一些老工人不好弄,就想招一个外来的拆迁队,正是这个牛总,还以为是靠着关系攀上了莫家,十分激动。 “莫少爷?”牛观海对莫家自然要印象深刻,虽然莫兴远一句话都没有说,可是还是记起来了。 众人就见村里混的很吃得开的陈三介绍的牛逼轰轰的老板在陈玉的同学面前一下子变的跟奴才一样,恨不得过去□□趾。 看的李秀兰一阵惊诧,陈金碗也一脸懵懂。 他们刚刚对秦心还是比较客气比较热情的,这会子很好奇的问秦心:“姑娘你那同学什么来历?他不是说车是借的,他父母都没有工作?” “是啊,那车是他家佣人开的,他父母不用工作啊,分红就够吃一辈子了。”秦心十分好心的解释道。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更新的好晚,抱歉……   ☆、第一百二一章 :成全 秦心一行人的确在那天吃到过最好吃的胡辣汤,在若干年以后,也再也没有尝过那种味道,再想吃怀念的时候,老阿嬷已经过世了。 而这天下午,用老阿嬷晒的独有的草药,石臼手工碾的胡椒粉,配上大骨汤,牛肉,羊肉,咕嘟咕嘟的翻滚着,汤香飘了很远很远…… 秦心不挑食,不代表她分不出好吃难吃,她只是对不好吃的东西容忍度更高,当然对好吃的东西也是喜欢的,她喝了一大碗胡辣汤,还想给老师打包,可惜胡辣汤就是出锅鲜辣的时候好喝,再重温一遍味道就老了,有些东西只有恰定的位置时间才能展现出最美的一面。 林嘉平日是乖宝宝,家里的独女,林家唯一的独苗,吃过东西很多,山珍海味都有,却也觉得这样山里的一碗胡辣汤是值得的,在哪里都没有吃过这种味道,看着老阿嬷佝偻着身体拿着棍勺子在锅里规律的搅着,好像闯入深林看到女巫在做汤一样,郑重的接过老阿嬷端来的汤,林嘉觉得像是一碗魔力药水,喝进去后,就会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陈玉默默的喝汤,表情很是享受,没有一点委屈,老阿嬷看着陈玉,眼中闪着泪花,最终开口道:“你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莫兴远吃不了辣,一吃就流泪,可是真的很好吃,难得第一次他觉得辣味的东西好吃,就是有种入口酸酸麻麻的,有略微的涩,可是喝完一口就还想再喝一口,他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的,可是眼泪还是大滴大滴的掉了下来。 活脱脱像他才是陈金碗前妻的孩子一样,哭的不仅仅眼睛红了,连鼻子都红了。 把老阿嬷吓一跳,这到底肿么了? “好喝。”莫兴远泪眼朦胧的看着老阿嬷,阿嬷拿着手中的布给他擦了一把脸…… 陈玉正好抬头,看到这场景,差点喷出来……阿嬷拿着的是抹布,好像阿嬷擤鼻涕的时候也用,想到傲娇的莫兴远知道这个事实会有多悲催,陈玉顾不上美味的胡辣汤,从包里拿出湿纸巾,给莫兴远擦,莫兴远双手抱着汤,哭的稀里哗啦的,陈玉站在他跟前轻轻的给他把眼睛脸鼻子都擦了一遍,此刻莫兴远乖乖的坐着,乖的像是家养的狗狗,不像是野狗。 把阿嬷抹布擦过的地方全都擦了一遍了,陈玉才把剩下的湿纸巾递给莫兴远。 等到陈玉她们吃完帮忙去刷碗的时候,莫兴远一碗还没有吃完,泪眼朦胧的坐在大锅前一小口一小口的啜着喝,大锅还在咕嘟咕嘟的煮着,老阿嬷伸手摸了摸莫兴远的脑袋,笑道:“小玉喜欢你咧,给你擦脸都擦的那么认真。” 莫兴远瞬间就脸红了,从小到大他就没有感觉到喜欢两个字,现在回想起来,刚刚好像是陈玉帮自己擦脸的神态好专注,胡辣汤冒着烟,他的眼也被眼泪淹没,看到那时候的陈玉居然觉得异常美丽亲切。 小时候他摔倒,妈妈和爸爸在跟前,两人却是谁也不会上前扶,反而因为这吵架,你怎么不扶能够吵一天,这时候莫兴远或者已经自己爬起来了,或者被佣人扶起来了…… 他在家从来不吃辣,可是父母爷爷伯伯伯母们全都没有在意过,只当他是不喜欢吃辣,也不知道为什么。 被老阿嬷取笑,莫兴远有些不好意思,一口喝了剩下的汤,哭的汹涌的去洗碗了。 他没有洗过碗,可是看到秦心林嘉都自己拿碗去洗,毕竟是在别人家,他也不好意思甩手放着当少爷,莫兴远哭的汹涌拿着碗到后门水槽那里,就见陈玉在洗碗,秦心林嘉一起去厕所了,这边是旱厕,两人一起安全点。 看到莫兴远过来,陈玉把身子让了让,没有给莫兴远洗的意思,莫兴远刚刚还把手伸过来,以为陈玉会帮他接走的,毕竟陈玉很勤快。 “自己洗,在阿嬷这里喝汤的规矩,自己的碗自己洗。” 陈玉用湿抹布把碗洗干净,又把碗用活水冲一遍,然后再用干抹布擦干,放在了台子上,莫兴远有些手忙脚乱的拿着碗,觉得吃东西的时候这碗是好好的,洗的时候就拿不住了,好像随时会碎一样,滑不溜丢的,好几次感觉要磕到碗,终于湿抹布洗完,然后用活水冲,冲的时候莫兴远发现还遗漏了一块就重新洗,最后拿着干抹布擦,这期间见陈玉一直盯着自己,莫兴远就想起来老阿嬷说的她喜欢自己,怎么办,要是她现在开口说喜欢自己,自己要是拒绝了她一定会难过的,莫兴远一边想一边擦碗擦了很多很多遍,她都这么惨了,自己是不是勉为其难接受一下…… 却听到陈玉开口道:“你是不是觉得这抹布很亲切?” “额?”不是表白吗,莫兴远看着手里的抹布他突然间觉得这抹布有点眼熟,刚刚阿嬷给自己擦脸的东西也是这样彩色条纹的…… “这是什么?” “穿旧没有弹性的秋裤就拿来剪成条当抹布。”陈玉认真的解释道。 抹布?秋裤?穿旧的秋裤?莫兴远又哭了,重新洗了一把脸,用湿纸巾又擦了一遍,才觉得完美了。 吃完看着天色不早了,他们应该回城,在这里原本还有打算住的,看陈玉家的情况根本住不了。 莫兴远没看到秦心,问她们去哪了,陈玉说上厕所去了,莫兴远也想去,看到秦心她们出来,莫兴远就跑过去了,一会又退回来问陈玉:“男厕在哪?” “木有分男女。”陈玉板着脸。 “那,怎么用?”莫兴远想哭了,里面看起来好危险,两块木板一个大坑,一不小心会掉下去的…… “我带你去。”陈玉就没有见过莫兴远这种小男人模样,连旱厕都没有用过,男的不是站路边就可以解决的吗? 莫兴远很尴尬,不过还是跟着陈玉去了,接过上厕所的时候陈玉站门口,莫兴远尿尿,水深落到深桶里发出很大的声音,莫兴远囧死了,还是自己叫陈玉在门口等的,一万年抬不起头…… 陈玉要走了,陈金碗还来送了,这是他第一次送女儿,看着莫兴远还讨好的递烟了。 莫兴远不抽烟,拒了。 陈玉一头黑线,看老爸的模样,郑重的开口道:“爸,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谈对象的,我会好好努力学习,争取大学也有奖学金,不会给家里添负担的。” 陈金碗脸就有点尴尬了,他其实是想问问陈玉跟这小伙有没有关系,老婆说了要是陈玉真嫁给城里有钱的少爷,是不是可以把阿宝送城里的学校上学,城里的学校教育条件好。 不过当着这几个人面的,他终究是老脸皮没有练到家开不了口。 车子发动了,陈金碗还犹犹豫豫的,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陈玉从车窗了探出头,对站在后面的老爸喊道:“爸,给你买的鞋子在楼上,你不要舍不得穿,不然李姨又送给大宝他舅了,上次给你买的衣服就给了大宝他舅了。” 这一嗓子大声的,绝对全村都能听得到,李秀兰也听到了,冲出来想骂陈玉污蔑,什么时候买衣服了,可是她冲出来的时候车子已经没影了,只有老公那愤怒的表情…… 一路上陈玉笑了一路。 听到陈玉说她压根没有买过衣服……秦心三人都无语了,看起来的好学生陈玉其实是蔫坏蔫坏的吧,千万别得罪书呆子。 不过对李秀兰那种人,你怎么做都不行,她是你老爸的妻子,你弄死她,要负法律责任不说,你老爸未必开心,说不定以后再娶一个还不如李秀兰,人生就这样,充满无奈,陈金碗就是陈玉的父亲,血缘上改变不了,好坏就只能那样,各人苦乐各自品尝。 莫兴远回到家,已经深夜了,没有想到老爷子居然还没有睡,把他吓一跳。 “爷爷。”莫兴远规规矩矩的站到了莫老爷子跟前。 “玩的开心吗今天?”莫今通笑容很和煦。 “还行。”莫兴远脸上还是忍不住有笑容,显然是开心的。 “你喜欢秦家那丫头吧?”莫今通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 “没事,喜欢一个人是没错的,你爷爷当初我也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可惜那时候没有珍惜就错过了,想起来遗憾一辈子,有时候该抓住机会就要抓住,不要让自己后悔。”莫今通一副回忆惋惜的样子。 莫兴远摸不着头脑,他喜欢秦心?那暴力女,这个世界都很疯狂,女人都有两面性,以前以为秦心是脑残花痴,接触了才知道是女变态,一打三轻轻松松,也就只有祝军那傻大个能扛得住。 以为林嘉是名媛淑女,你妹,实际上就是一个计算机,什么东西都拿来算一遍钱,那天去菜市场,她跟陈玉两个人棋逢对手,一个算账一个还价,不要太配合。 还有陈玉以为是书呆子,实际上蔫坏蔫坏的吃货。 莫兴远想到陈玉,不由得又想到阿嬷说的陈玉居然喜欢自己,嗷嗷,这个书呆子居然会喜欢自己,自己辣么帅吗,好羞射…… 莫今通看着莫兴远沉默不语还脸红,眼中闪过一丝冰冷,又很快堆起笑容,对莫兴远鼓励了几句,让他回去睡觉。 他不喜欢这个孙子,这张越来越像混血的脸,还有那不着调的性格,莫今通越发觉得那张亲子鉴定有问题,虽然他还是每天带着他,一副认真培养的模样,心底却厌恶到了极点。 秦心订婚了,对象居然是京都祝家的孩子,简直是走狗屎运了,这让莫今通十分有压力,许是对秦家做过太多亏心事,一旦看到他们家开始交好运,他就担心。 如今老大被自己的压力下入空门,但是总觉得那孩子不安分,随时像个定时炸弹,莫今通专门派人看着,很是心力交瘁,已经失去了老二,他不想再失去一个儿子。 而三女儿还是不着调,天天醉生梦死,一点危机感都没有,更不用说天天见面就吵架的老四夫妇。 莫今通也看不上老二媳妇,不过好在安分,除了贪钱,倒没有弄出什么丑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莫兴婧多了几分怜惜,如今也跟着他住。 女儿真是贴心小棉袄,比起胳膊肘往外拐的莫兴远,莫今通显然是更喜欢嘴甜的莫兴婧,只可叹是个女孩子。 从书房里可以居高临下看到莫家老宅的各个角落,莫今通看着孙子莫兴远轻快的脚步,脸上露出了非常和煦的笑容,成全,他会成全这孩子的念想,就当是养大这么久的情分,程紫玉居然跟他这个老头子耍花招,好一个程家。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早起了……胡汉三又回来了……   ☆、第一百二一章 :给予 莫兴远不知道自己老头子正在书房上看自己,很自在的回去睡觉了。 他平日都是自己,父母这个时间很少在家,都是夜生活丰富的生物,回到卧室,躺在温暖的大床上,以前每次回来都觉得厌恶,生气,孤单,可是这一次,他贴着自己的大床,暖暖的,抱着被子,闻着淡淡的馨香,却觉得很温馨。 有时候生活真的需要多走走,看看,不一定会增长多少知识,却一定会增长一些见识,多一些感悟。有时候你自以为的天大的苦难也许在别人眼里不值一提。 躺在床上的莫兴远破天荒的想起了一个女孩,他想着那硬板床上躺着的女孩是如何从破旧的窗户上还能看到美丽的风景的,他是个很傲娇的人,从小锦衣玉食,过的风光的很,别人不敢对老爷子胡闹,他敢,想要什么跑车买什么跑车,基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却从来都不高兴,总觉得全世界欠自己的。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窗外风景好看。 忽然就从床上坐起来,按了一下控制窗帘的遥控,整面厚窗帘就慢慢的自己分开了,里面还有一层薄纱,可以依稀看到外面的院子的池塘,花园,还有雕塑,小桥,朦朦胧胧的很美,又按了一下遥控,那薄纱也左右分开,一整面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外面的灯火,他躺在床上,这样的时候,忽然间很想要陈玉那家伙来看看,这才是风景,坐在你家那被翘掉的破桌子的跟前,对着那玻璃都碎了用塑料袋糊着的窗户,也能叫风景么…… 这一夜,莫少爷没有关窗帘,躺在床上就睡着了,第二天一早太阳就照了进来,照在他长长的睫毛上,整张脸都沐浴在阳光下,非常美丽,如同北欧神话里的少年。 秦心早早的起来跑步,昨天回来比较晚,就跟陈玉一块来学校住宿舍,因为老妈店里有事要早起,睡的规律,怕吵到她,秦心也就没有回去了。 她很早就起来跑步,陈玉起来也挺早的,不过陈玉是看书,回学校就天然书呆的模样,伪装的贼好。 秦心一开始一个人跑步的时候很自得,可是后来祝军陪自己跑步也慢慢习惯了,等祝军不在身边,就忽然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居然发现慢慢的开始想一个人了。 期末考就临近了,秦心接到祝爸爸的电话说祝军赶不回来考试,好郁闷…… 秦心发现自己居然真的也像小女孩一样开始不高兴起来,果然是恋爱会使人降智商。 还是跑步吧,奔跑的时候就不会想那么多了,很好的诠释了四肢发达了头脑就简单了的道理。 回来这几天除了准备期末考还有就是准备古导的电影,林天水比秦心还着急,在给秦心物色经纪人,恨不得自己卷个包袱跟秦心一块去拍戏,秦心都醉了,看着干爸在那里整理衣服整理东西,比自己老妈还着急,完全掉过来的感觉。 秦心很感激,真的,妈妈的淡漠有时候让秦心很心塞的,只能想着是自己上辈子作孽太多,老妈才对自己爱理不理的,这样也好,大夫说她情绪不能激动,现在整天就遛狗,开店,情绪挺稳定的。跟陈玉老爸比起来,自己老妈还是不错的,至少淡漠的时候对自己和哥哥都淡漠,没有明显的偏心。 秦华在假期这段时间也没有闲着,甜心板栗饼算是打出了一些名声,秦华想把这个做成连锁的,这样他们家只要当供货商就行,也得益秦华这个高考状元的名声,生意非常顺利。 在盐城陆陆续续又开了几家连锁店,合作经营,对方给加盟费,秦家提供牌子和产品原料。 这种经营模式不算新潮,但是让秦心去搞她是搞不来,太琐碎了,说起来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做起来却非常麻烦。 柳爱平也不会,她现在的心思就是专心做板栗饼的馅,看看能不能做出更好吃的口味,剩下时间就是遛狗,跟小区其他养狗的家长唠嗑。 里里外外都是秦华在跑,有一两次还遇上班上同学,同学看到秦华在送货,真是羞愧无比,家长也教育孩子,你看看人家,都是高考状元了,还这么努力,你看看你,就知道玩游戏…… 不可避免的秦华就变成别人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杨晖有时候会来找秦华一块玩,跟着一起送货。 熟悉了,杨晖也就没有隐瞒身份了,他爸升到市长了,头上的副字去掉了,这一步非常不容易,秦华其实早知道了,不过杨晖跟他说了,他高兴些,比如和工商局之类的打交道的时候,秦华有时候就故意带上杨晖,当然秦华很直白的跟他说借他脸用一下,杨晖也没脾气,跟着去。 秦华马上就要去京都上学,妹妹的意思是也想考京都的学校,妹妹还要拍戏,以后留妈妈一人在这边还是比较不放心,可是让妈妈挪窝,她死活不肯,秦华也不懂,当初愿意从老家出来,现在再却别处不是一样的吗? 反正柳爱平说死说活都不愿意,秦华还有些担心,连莫家这样能力的都没有吧当初那李大头捉拿归案,万一那人又回来了怎么办? 担心也没有用,只能在去学校之前,尽量把家里安顿好。 秦心虽然这段时间乱跑,不过学习一直没有落下,考试并不太害怕,她发现只要自己踏踏实实的学习,脚踏实地的生活,其实没有什么可怕的事。 学校学生都不知道秦心再回来已经订过婚了,陈玉林嘉和莫兴远都知道,不过他们不是嘴碎的,没有对外说。 古导那边拍戏流程已经发给秦心了,开机仪式秦心在考试只能错过了,不过等秦心考完试就要过去,因为是武侠片,古导选的场景是在柴达木盆地,秦心考试完就要去那边拍戏。 这几天干爸都在给秦心准备东西,那边十分干旱,及时是大夏天温差也很大,夜间温度降至零度以下,温差可以差30几度,而且风特别大,一年中刮八级大风的日子有接近一百天。林天水自己喜欢开悍马自由行,可是想到宝贝女儿要到那种地方十分不放心,这几天都没有闹得失眠。 原本秦心跟祝军订婚,他闹别扭,都没有去京都,可是在盐城呆着又十分后悔,生怕自己没去,秦心会不会被欺负,想来严老头还算靠谱,应该没事。 林天水也深刻的想过了,自己对秦心到底是什么感情,从利益上来说,自己是赚了,不能否认。可是虽然他是个商人,但是也有他自己的生活,他不想总谈利益,他喜欢秦心,这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是什么喜欢什么感情,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他希望她过的好,仅此而已。 他看到严老可以做的很好,他也可以!(严老默默无语,表情狂帅酷霸拽……老夫十八年前已经性能力退化……老夫无欲无求……你能吗?) 林天水以严老为目标#大雾#,恨不得这段时间自己把公司的事情全部处理完,跟着一块去,所以他最近发现自己起的越来越早了,闹钟从七点推到了五点,到五点他还想再往后调两格,调到三点,弄得他弟弟林天意这段时间倍紧张,一直想着是不是公司出什么问题了,大哥这么拼命。 秦心不知道干爸的心思,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所谓亲人就是有一个面包他就想塞给你吃却不愿意让你知道,而爱人则是有一个面包塞给你吃之后千方百计的想让你知道他没吃他给了你,林天水自己都没有察觉其实不知不觉中已经把秦心当做亲人,就像上次特意去京都其实是给秦心解决问题,却也没有说,明明不喜欢那里,还是去了,一句居功的话都没有。 考完试,按照往常的规矩,秦心和舍友一块去干爸那里吃饭,莫兴远也跟去了,现在莫兴远跟她们关系不错,可以算事圈内人了,秦心也觉得很奇怪,自己居然会跟莫家人交好,说起来,莫兴远绝对是莫家的奇葩了。 莫兴远不是来打自己女儿的主意,林天水还是挺喜欢这少年的,没有一些虚伪的毛病,挺可爱的。 吃完饭,秦心问林嘉打算什么时候走。 “机票已经买了,下周五就走,先出国逛逛,放心到时候给你们买礼物,手机还可以联系。”林嘉吃着饭后甜点开口道。 秦心也意犹未尽的吃了一块麻薯,不那么甜腻,味道刚刚好,还是喜欢干爸这里的小吃,特别爽口。 陈玉基本就埋头吃,不搭话,不过吃相却很美妙,莫兴远以前都不注意陈玉的,一行人中秦心长的最亮眼,林嘉也一身高冷气质很吸引人,相比起来陈玉最默默无闻,可是今天莫兴远却老忍不住的看她,见她吃每一样菜都很认真,连吃白米饭都一脸享受,就忍不住心情很好,胃口也很好。 “那正好,后天我生日,想开个Party,你们来吧。”莫兴远也不知道为毛,今年爷爷居然同意自己开生日趴……以前都嫌自己胡闹,不让自己搞的,貌似爷爷最近对自己越来越好了,不过爷爷身体看着好像也越来越差了,大不了以后少惹老爷子生气。 秦心对莫家是有芥蒂的,不过林嘉一脸兴奋的说好,陈玉听到莫兴远说请了有名的厨子也一脸向往,秦心就不好扫兴,同意到时候一块去。 莫兴远很高兴,他以前从来不关心这种事,今天回家的时候又把管家叫来问了一遍,后天吃的准备的怎么样了?西点中餐都要有,还特意让管家去请了盐城国泰楼的大厨,专门来家里烹饪。 管家把莫兴远的要求跟老爷子说了,老爷子却是专心的喂鱼,面容慈祥的开口道:“给他,他要什么给什么。” 莫兴婧觉得莫兴远简直是胡闹,一个生日趴有必要这么张扬吗?没有想到爷爷居然全部都答应了。 惹的莫兴婧十分郁闷,回头就给莫兴宁打电话抱怨。 “哥,你不知道莫兴远现在有多嚣张,仗着老爷子喜欢他,简直是无法无天了,居然在老宅举办生日趴,还要在那天把国泰楼的大厨请来专门烹饪,他还以为他是国家领导人啊,老爷子居然同意了,太过分了。”莫兴婧拿着电话在床上打滚,言语间满满的负能量。 莫兴宁只说了句知道了,就把电话挂了,放到了桌子上,他对面坐着的小胖妞正大口大口的吃虾球,看到莫兴宁看过来,小胖妞陈丽一紧张把一整个虾球吞了进去,差点没有呛死。 “给。”莫兴宁给她一杯水。 小胖妞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过劲来,不忘问莫兴宁:“你真不会国啊,我明天就走了,要不要我帮你带什么东西?” “不用了,我明天要娶实习的公司,不送你了。”莫兴宁面带笑容,很温和也很疏远,他端着服务员给他新换的水杯,其实他现在不平静,他很想回去对他的好堂弟说声生日快乐,他腿瘸了,就被丢在了国外,无人问津,而堂弟在家继承了他原本有的荣耀,他现在不会回去,等他回去,一定会亲手拿回属于他的一切。 修长的手指握着玻璃杯,玻璃杯的水透明的摇晃着,如同莫兴宁的心,看似平静,并不平静。 而小胖妞看着举杯的莫兴宁,不自觉的又多了一丝痴迷,好帅。 透过透明的水杯可以看到小胖妞的脸,有些扭曲,有些模糊,那眼神似曾相识,让莫兴宁感觉有一点怀念,有一点厌恶…… 作者有话要说:……早起果然萌萌哒,二更了……明天继续千万早起……   ☆、第一百二三章 :捉错人 莫兴远的生日趴,父母再不着调也的回来,本来他们是压根就不记得的,是老爷子让人把他们叫回来。 被叫回来的时候程紫玉还有点不爽,手气正旺呢,昨天破天荒的一口气赢了一百多万,结果被拖回来了。 在莫家零花钱最多的就是老四两口子,老四是小幺,莫老爷子会偏疼一点,老四每个月拿到的分红私房钱是最多的,就是以前老大莫怀义跟着一块管家的时候都没有老四多。而老四媳妇程紫玉是程家的女儿,嫁妆也非常丰厚,就算老公一毛钱不给她,她也能过的很滋润。 这样下来老四两口子经济最充裕,这一点连莫怀云也比不上,好在莫怀云是女的,花钱打扮自己就行,也没有像弟媳妇程紫玉那样爱打牌,而且爱慕者众多,日子过的也是挺优越的,不过这人就怕比较。 她跟大多数人比起来都是富裕的不得了了,可是还是跟弟弟莫怀天比起来就不爽,弟弟可是天天玩,玩出了新高度,新花样,圈内都有名,莫怀云都玩不起,莫怀天可以,同样是姐弟,一个娘生的,待遇不同,太偏心了。 反正因为这事,莫怀云不喜欢老四一家,如今看到老爷子又打算培养莫兴远更不是滋味,其实她觉得自己能力也很强,偏偏老爷子重男轻女,压根都不让她接触公司里的事情。 以前对莫兴宁好就算了,莫兴宁好歹像大哥,智商有人也冷静,可是莫兴远算什么,一个小屁孩,啥都不懂,老爷子宁愿选择这样一个小屁孩,让莫怀云十分不爽。 对于这次老爷子居然同意莫兴远开生日趴,让莫怀云心中的不满累计到一定高度了。 实在是莫兴远这熊孩子,平日傲娇不说在家还毒舌,对自己姑姑也没有好话,不像是莫兴宁对谁都彬彬有礼,所以莫兴远简直是白长了一张英俊小哥的脸,一点没有讨到便宜,尽是起反作用了。 莫兴婧也不爽,本来老爸去世了就心里敏感,觉得爷爷偏疼莫兴远,如果爷爷偏疼莫兴宁,莫兴婧也会不爽,不过如今莫兴宁人在国外,远香近臭,不满就全部堆到了莫兴远身上,还有莫兴远居然跟秦心交好,更让莫兴婧受不了,她觉得自己父亲是秦家人害死的,要不是父亲初一那天去找那个老女人,怎么会出事,说不定凶手就是秦心老妈的姘头。 上次不小心误伤了马复香她就被老爷子狠狠的责罚了一顿,把她吓怕了,收敛了很多,可是这过了一段时间,又有点旧态复发了,这一次看到莫兴远要举行生日趴,莫兴婧憋的愤怒似乎终于找到了宣泄口。 莫兴婧老妈张素丽如今守寡之人,虽然老公死了她日子反而过的更滋润了,时不时回娘家,家里也没人骂她,回娘家娘家的上上下下都捧着她,生怕她想不开改嫁,回去跟姑奶奶一样别提多快活,不过侄子的生日,她不好躲娘家,但是这种热闹看着总不是滋味。 莫兴远自己父母都是临到跟前了才被通知到回来,回来不是先看儿子,而是两人一见面立马开始吵架。 本来以为莫兴远会发脾气,每次两口子吵的时候都是最终以莫兴远暴躁的砸东西或者出走为结束,没有想到这一次两口子继续吵,吵的口都干了,他们的儿子居然没有理他们,而是专心的在跟管家说话,吩咐着什么,让莫怀天和程紫玉吵的都没意思起来,第一次和平的解决吵架问题。 以前每次吵习惯了儿子出面结束,现在儿子不管了,两个人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 莫兴远交代好了明天的注意事项,抬头看到父母两人坐一张沙发上,一边坐一个,好笑的问道:“怎么不吵了呢?你们继续啊,我饿了,先去吃饭了。” 说完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居然自己走了,走的时候脸上还挂着笑容,让莫怀天和程紫玉很不自在,儿子现在肿么有种老爷子的阴险感,好可怕,被教坏了吧……两夫妻默契的对视了一眼,又别扭的分开。 莫兴远很开心,很认真的准备自己的生日趴,晚饭的时候还跟爷爷说了自己的详细计划,主要是以吃为主题,想做一个美食趴,莫老爷子始终都一脸慈祥的应许,让莫兴远更加有动力。 忙里忙外的,却不知道这是一个不被祝福的生日,他只想着到时候让陈玉那吃货见识见识到底什么才是美食。 莫今通看着莫兴远忙碌的身影,嘴角微微上扬,果然是野种,烂泥扶不上墙,平日怎么教他都不开窍,为了一个女人,一个你堂哥的前未婚妻你居然这样开心,走路都带着风,父母吵架也不管了……总而言之莫今通知道真相之后,看莫兴远什么都不顺眼,当初付出多少真心,现在就有多憋屈,偏偏这种事还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是丑闻,不仅仅打了程家人的脸,也打的是莫家人的脸。 最重要的是现在莫家子嗣不丰,明知道有问题,莫今通还只能忍着吐血的冲动认下来,想到自己那蠢儿子还不知道,他就更心揪,白白给不知道是谁养了儿子养这么多年。 其实莫今通真的冤枉了莫兴远,他看到父母吵架不劝不生气,只是因为去程玉家感触很深,他发现自己父母这样也比陈玉那样母亲去世老爸娶后妈的好,所以换一种眼光来看,反而觉得老爸老妈挺可爱,两个人吵的像小孩子,却从来不会说离婚的话,莫兴远可不想多一个后爸后妈之类的。 他只是忽然间成熟了许多,更懂得珍惜了,所以没有像以前那样生气暴躁,可是这也成了莫今通看不顺眼的理由,真是只要看不顺眼一个人,大概对方无论做什么都是不好的吧。 生日趴在生日主人公忙碌之下到来了。 今晚会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夜晚,会让很多人毕身难忘,不过这时候谁也不知道,这时候连佣人都是面带笑容,十分喜悦的,这是继莫老爷子最看重的长孙莫兴宁腿瘸了,莫家老二去世后,第一次举办活动,好像也意味着莫家又重新挺直腰板走向众人的视线中。 莫老爷子今晚没有坐轮椅,拄了拐杖。 不过坐习惯轮椅,再坐回木椅上,并不是很舒服,莫今通还是保持着慈祥的面容,这半年来,他每日都再书房点着名贵的香,偶尔也念念经书,习惯了之后,只有闻着这种香才能入眠,念多了经书,年轻的时候以阴狠著称的莫今通也显得有些佛性,看起来很是慈祥温和。 这样的日子没有人邀请莫怀义,老爷子没有提,别人就不会提。 莫兴远今天穿的并不隆重,19岁的少年,个子已经拔高了,一米七九的个子,有点瘦,上衣只是普通的红色V领T恤,露出了一点若隐若现的锁骨,搭配牛仔中裤,修长的小腿略微有点毛,却很匀称,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球鞋,十分清爽的打扮,他皮肤白皙,比女生都白,五官深刻,发型还是略微有些凌乱微卷的齐刘海的短发,很俊美。 他邀请了大家来,事先说好是美食主题的生日趴,自然不会穿的太累赘,否则吃东西都不方便。 今晚他邀请了不少人,虽然一起玩的比较好的就事秦心他们,但是下意识的,莫兴远不希望老爷子太了解自己,所以还邀请了其他一些家世相当,打过交道的人。 莫兴婧也邀请了自己的好友,莫兴远在学校人气还是很高的,尤其是莫今通把他带在身边之后,莫兴婧班上不少女生经常跟莫兴婧打听她堂哥莫兴远有没有女朋友。 知道莫兴远要举办生日趴,她同学老早就求莫兴婧帮忙带入了,莫兴婧不关心莫兴远的生日趴,不过却很享受同学的讨好。 尤其是今晚,她有点兴奋。 莫兴婧的眼睛,很亮很亮,如同黑夜中的猫一般,散发着特别的幽光。 知道秦心她们三过来了,莫兴远特意去接,他穿着红色的T恤,把一件很单间的T硬是穿出了优雅好看性感,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他的皮肤白,五官深邃,穿红色穿的很好看,很难得看到男生能把红色穿的这么艳却不让人反感的。 因为莫兴远交代了不要穿的太隆重,就是美食趴找生日做借口而已,秦心她们也就没有穿礼服之类的,都穿的是简单的T,不过高冷的林嘉平日穿的颜色都是偏高冷的,今天她穿了件紫色的衬衣搭配短裤,很利落。而秦心现在是能休闲就尽量休闲,身上穿的一条白色T恤搭配黑色高腰长裤,突出了细腰和高挑的个子,有点英姿飒爽的感觉。 陈玉衣服不多,也没得挑,就是和平时一样的白色T恤和黑色牛仔裤,今晚倒没有戴个大眼镜,她本来度数就不深,平日只是伪装习惯了,她发现平日戴着大黑框眼镜人看起来略傻,做错什么,别人也会容易原谅,而且她看起来那么傻了,还能干啥呢……所以陈玉村里所有人几乎都是站在陈玉这边,觉得这小姑娘实诚可怜。 跟莫兴远熟悉了,又说有好多好吃的,陈玉也就懒得戴眼镜,脱脱戴戴的很麻烦,直接过来了,她头发扎的很整齐,就是一个马尾,齐刘海,没有厚重的眼镜一下子清秀许多,看起来很乖巧很甜美。 秦心也把头发后面扎了个小啾啾,这么久头上的红毛也没有了,全黑黑的,发质也养的挺好的,不像以前老烫染十分毛躁。 莫今通听到莫兴远亲自去接秦心,脸上嘲讽的笑容更甚。 因为是莫兴远的生日趴,所以没有在老爷子的主宅里,这个老宅很大,有好几进,仿造古人的建法,大家既住在一块,又是各成一家,想聚也很容易。 秦心来过几次,对老宅里面的奢华并没有太惊讶,林嘉和陈玉都是第一次来,林嘉家里条件也非常好,可是看家里装饰,却是绝对不如莫家有钱,莫家里里外外都有一种我很有钱的气息扑面而来。 刚刚走近就闻到了奇香,一股勾人馋虫的味道飘了出来,陈玉都不由自主的加快脚步,也顾不上欣赏左右的风景,恨不得马上就能尝到那食物。 秦心本来对莫家的生日趴都没有期待了,每次来都是那种高高在上,各种端着,没有想到莫兴远的生日趴居然就真的只是生日趴,里面有不少人,都差不多大,好几个都认识,都是泰西的学生,也有一些不认识,但是看着气氛很好,就在一块吃东西,没有特别剑拔弩张,或许是因为没有大人的缘故,总之气氛很和谐,就像是一个专门少年们玩的聚会。 大厅里果然摆着很多美食,都热气腾腾的,一看就是刚刚出炉的,秦心拍了拍莫兴远的肩膀,“够意思。” 莫兴远一脸得意,这可是他精心准备的。 陈玉话都说不出来了,就想扑上去每样都吃一点,不过今天是莫兴远生日,每个人都带了礼物,至少要把礼物先送上。 林嘉送了套钓鱼装备,秦心送了一盆含羞草,陈玉送了个手工的汽车模型,用铁线做出来的,她自己做的。 莫兴远收到林嘉的礼物的时候很高兴,上次在河边说想钓鱼的,林嘉这货,看起来什么都不关心,居然记住了。 看到秦心的含羞草,直接雷了,这是什么? 秦心白了一眼莫兴远,就知道这货生物课的时候一定都在睡觉,有些常识低的让人发指,小时候他爸妈也一定没有带他去过植物园。 她抓住莫兴远的手碰了一下那草,草就受了惊吓一样,立马缩起来……然后莫兴远就反复碰一下收回来碰一下收回来,好像自己能玩一个晚上…… 看莫兴远这蠢样子,林嘉她们也是醉了,原先还不懂秦心为毛会送含羞草,现在看来真的很合适。 陈玉只想早点送完礼物,去吃东西,好在莫兴远玩了一会让佣人把草送回他房间了,陈玉就把东西给他。 其实莫兴远最好奇,陈玉会送给他什么。 “可以拆吗?” “拆吧拆吧。”陈玉急死了。 “我还是不拆了,等回去再拆。”莫兴远不知道为何,又让佣人把这礼物一块放他房间去了。 秦心不知道,他拍莫兴远肩膀,拉着他的手碰含羞草都被有心人看在眼里。 美食之旅还是很愉快的,上次秦心订婚在祝家也有很多好吃的,可是她是当晚的主人,根本没有吃多少,今天就不会错过了。 “这是宫廷三酥,国泰楼的大厨做的……这是产自巴库的鱼子酱,经莫斯科运来的,可以尝尝……”一路介绍下来,秦心咋舌,你妹,以前没有发现莫兴远是个吃货啊,这得花多少钱,国泰楼的大厨不好请,去国泰楼吃都不容易吃上他做的,这还要请到家里来,还有鱼子酱,一斤几千美元了吧,太败家了,要是别人,秦心会觉得在炫富,但是莫兴远这中二从来就不知道炫富为何物,他本来就很富,根本不需要炫。 而且自己跟林嘉基本都知道吧,莫兴远什么时候变成这么耐心了,还兼职服务员解说了,两人后知后觉的看到了中间的陈玉一脸惊叹,好像知道了什么…… 呵呵,呵呵,秦心发现了这点,再看莫兴远,果然不对劲,看陈玉的眼神的时候就像含羞草,陈玉一看他,他就缩回去,你妹,想不到中二莫兴远也会有这样一天,偏偏陈玉的世界只有吃的,她看莫兴远也是透过莫兴远看好吃的。 两人默默的在心里点了个赞,默默退散。 一个投入吃东西,一个投入讲解,林嘉和秦心啥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林嘉因为家庭背景的关系,认识的人比较多,很快有人找她说话。 秦心没有想凑热闹,就坐到角落吃东西去了。 国泰楼的大厨做的东西真不错,秦心想着下次应该去那边打包点给老师尝尝,这些点心酥甜软糯,入口即化,心里都有一种甜甜□□的感觉,不腻味,只有满满的回忆,舍不得马上吃下一口,一定要充分回忆了才行,像是品一杯醇香的茶一般。 佣人送来果汁端到秦心跟前,秦心拿了起来,却发现下面有一张纸条。 纯白的纸条,上面是打印的字体,很夸张的艺术字,红色的流着鲜血:想知道你父亲的死亡真相吗? 秦心看到这纸条,触目惊心的红,第一时间想到当初哥哥车祸现场,鲜血弥漫了请帖的场景,把那字染的也是如现在一样。 她面上并没有露出什么不一样的表情,手上却下意识的转动着食指上的一颗模样普通的黑色戒指。 这是莫家,她曾经在这里住过,她家跟莫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自上次之后,算是彻底闹翻了,秦心来也没有特意去拜见莫老爷子,就当是普通客人。 看到这纸条,满口酥的点心也没有了滋味,秦心坐在椅子上,想到了妈妈柳爱平,她其实很讨厌妈妈现在的死样子,一副淡漠的模样,搞得跟莫兴宁他爸一样,就差拿串佛珠了,可是也怕老妈发疯的样子,总之总觉得妈妈不对劲,却又劝解不了,好像一个死结,老妈把爷爷和爸爸的遗照带回来供起来,每天烧一炷香,就好像有了精神寄托。 这是个局,一个很明显的局,就等秦心自己跳,甚至断定了秦心必定会跳。 秦心有一个感觉,自己会知道什么,对方要用这个作饵,可是会知道真相吗?知道这个真相值得吗? 是莫老爷子?秦心摇了摇头,不会是老爷子,老爷子从来不会谈父亲和爷爷的死,秦心感触很深,自己曾经在老宅说起的时候,立刻就被打断了。 不会是莫兴远,秦心跟莫兴远相处这么久,还是比较相信他的,她上辈子不识人,在监狱里每天都在看人,那种每个人的气息好坏感觉,她再敏感不过了。 上次老爷子做寿看到过莫兴远父母,感觉也不是那种人,剩下的是谁?莫兴婧?还是莫怀云?如果是这两人,秦心并不害怕,她对莫兴婧和莫怀云还是比较了解的,她想了想,站起来去了卫生间,果然出来就有佣人给她指路,却并不是回大厅的,莫家她以为自己很熟悉了,可是跟着这佣人走的地方却很陌生…… 莫兴远帮着陈玉拿了一大堆吃的,看她喜欢的,他就多拿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陈玉跟着莫兴远拿着美食的托盘走了,没有特别防备什么,她压根想不到莫兴远会打她注意或者喜欢她,她一穷二白,长的还没有莫兴远好看。 实际上莫兴远也没有打她主意的意思,就是想带他回卧室看风景……真的是看风景……他是个想到就想做到的人,昨天自己躺床上看风景真的很好,想把这一刻分享给陈玉,没有多想别的事情。 莫兴远长的很俊美,又混血的感觉,一看就像花花公子,好像女朋友很多,实际上因为父母的关系,还有姑姑的影响,莫兴远很讨厌女人,他一般都不太碰女生,纯真的初哥,接吻都没有吻过,喊陈玉回卧室床上看风景就真的是看风景。 但是莫老爷子不这么想。 秦心被引开了,陈玉和秦心穿的差不多,在莫老爷子和莫家佣人眼里根本没有陈玉这个人存在,打死他们也想不到莫兴远会喜欢上一个眼镜妹书呆子,于是美妙的误会就开始了。 这件事莫今通没有交代管家做,而是交代了另外一个佣人,因为平日莫今通能感觉到管家对莫兴远这小屁孩比较偏向,他不会容许一丝出错,一个带有感情偏向的人,是绝对不能用的。 听到这个佣人来回报说莫兴远居然带着秦心回卧室了,莫今通脸上嘲讽的笑容愈加的深刻,好一个混蛋,自己只是鼓励一句,你居然真做了,再怎么样也是你堂哥的前未婚妻,你居然一点不避嫌,好一个不要脸的女人,你不是拒绝了兴宁,还跟别人订婚了,居然又来招惹他的另外一个孙子,今天就要让你身败名裂,过了今天之后,祝家恐怕躲都来不及了。 莫今通脸上笑容满满,书房里香薰浓浓。 夕香,提神,微毒,易瘾,透支体力,伤神。这是莫怀义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额……之前章节里有说过一次调侃,重生脚踏实地不是教人上进努力的,只是一本少女言情,当然我尽量会把女主写的积极向上,正能量,让大家休闲娱乐之余能有些许细微的感触收获,再多,可能做不到,作者是起名无能星人,看我之前的书就知道了,什么传什么记录的……大家不要太纠结书名,总之我会努力写好,谢谢仍旧订阅支持的亲们,谢谢你们,写书是体力活,一整天都坐在椅子上,不动荡才能写两章,要是没有你们订阅支持,作者身体夸了就没钱治病了,谢谢支持。   ☆、第一百二四章 :当我是桃酥 “这是你房间啊,真大,你家卫生间都比我整个卧室还大。”陈玉跟着莫兴远转了一圈,一脸惊叹。 莫兴远脸绷着,一副这算神马的表情,不过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心情很好的样子。上次陈玉带他们去她卧室,他看到那房间,窗户漏风,到处都是灰,床也就几块木板拼着,要不是看到铺着一张破草席,莫兴远都不敢相信那是床,他房间跟酒店一样,每天有佣人来整理,两米二的大床,上面有软硬适中的床垫,每天都叠好的被子。他就想带陈玉看看,这才是叫做卧室,你家的那个连仓库都不如。 不过中二少年并不是炫富,他其实不知道自己像是动物求偶一样,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给对方看而已。就比如孔雀开屏,狮子亮肌肉,不过他技能有点不成熟,里里外外都像是炫富。 “你过来这里,这里还有好看的。”莫兴远把那盘吃的都饭到了床头,自己先跳到床上,跟陈玉招手。 他是跟小孩一样在床上跳,陈玉好像看到家里的陈大宝,真是白瞎了这样一张脸。 “看什么?” “你过来就知道,这个角度最好看。”莫兴远不由分说的拉了一把陈玉,把她拉到了床上,然后一块坐着,开口道:“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陈玉也不知道他搞什么名堂,不过忽然间觉得好像莫兴远拉着自己的手没有放开,感觉怪怪的。 “你房间很香啊,一个男孩子的房间这么香!” “很香吗?大概是佣人喷的空气清香剂吧。你认真点,有没有听我说话,注意了。”莫兴远闻了闻,好像是挺香的,他平时没有注意这样的细节,现在很激动很兴奋,就更没有注意了。 他伸手到床头把灯都关了,顿时房间一片漆黑,只听到两人的呼吸声,莫兴远忽然觉得整个人好热的感觉,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赶紧摇了摇头,把握在手里的遥控一按,一面墙的落地窗帘就缓缓的打开了,莫兴远靠在床上问:“这样好看吗?” 窗外五光十色,绚丽多彩的灯,如繁星一般,坐在床上的位置,就可以看到,很美。 你应该像我一样靠着床头,这个角度最好看。 这是莫兴远发现自己房间看风景好,特意让管家弄的灯饰,他反复回来看了几遍,才满意,现在看的效果又比他第一次认真看更美。 “恩,很漂亮,真好,谢谢。”陈玉也想到了莫兴远兴致勃勃的拉自己来看的景色,大概就是上次在家里的时候她说从窗户看外面风景很好看。 人与人交往总是这么不经意间,就给彼此留下了美好。 可惜莫兴远这家伙还不够成熟开窍,他自己都弄不白自己是喜欢上陈玉了,因为陈玉看上去就是个很普通的女孩,原本应该跟他生活完全没有交集的,否则他应该像祝军同学学学,来个灯饰表白之类的,不过估计要是表白了,吓的陈玉估计现在就跑了,两个人错有错招。 打死陈玉都想不到莫兴远会看上她,陈玉从来不觉得自己是灰姑娘,也没有灰姑娘情结,她性格豁达又有点小心眼,靠自己努力去获得自己想要的,在她人生字典里从来没有嫁入豪门这一说。 不过这一刻,她还是有些心动,毕竟再冷静再聪明也还只是豆蔻少女,喜欢这种感觉,陈玉现在强烈的想法就是将来等自己赚钱了一定要买房,房间不用大,但是一定要有窗户,可以看风景,可以自己布置,在自己的房间里吃东西,吃好多好多东西,大概就是人间最美的事情了。 看着窗外的景色,隔着纱,很美很朦胧,外头灯光闪烁,房间不用开灯都能看到彼此,不过是有些昏暗。 不知道为何,莫兴远转头去看陈玉,忽然间就觉得好渴,喉咙好干的感觉,他手忙脚乱的去床头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了陈玉,一杯自己一口气就喝了。 陈玉也觉得忽然间有些干燥的感觉,想着大概是自己刚刚贪嘴东西吃多了,抱着水杯也全部喝了。 喝完就感觉好多了。 “你帮我拆礼物吧。”莫兴远跳下床去把门口放着的一摞礼物抱到床上。 “好啊。”陈玉也觉得忽然有些暧昧,自己居然跟莫兴远暧昧起来,简直脑残,找点事做比较好,怕自己像学校那些花痴女一样,叫着莫兴远好帅,太丢人了,陈玉觉得书呆子比花痴好一万倍。 两人坐在床上拆礼物,认真拆礼物的陈玉没有发觉,她坐在一个少年的床上……床上堆满礼物,还有零食,陈玉吃零食,莫兴远负责拆礼物,不过莫兴远明显不是熟练工,真不知道他有没有自己动手干过活,刚刚拿着刀一割,居然就直接割到手了,鲜血瞬间滴到了雪白的床单上。 陈玉顾不上吃东西,把他手指拿过来看了一下,没什么眼中,不过怕小刀有生锈对伤口不好,“你把手伸进嘴里吸一下。” “怎么吸?”莫兴远觉得有点痛,不过看到凑过来的陈玉,他觉得心跳的厉害。 “真笨,啥都不懂。”陈玉小时候受伤妈妈也是这样帮她吸的。 她张开嘴把莫兴远的手指含到嘴里吸了一口,然后吐到床头的垃圾桶里,自己又拿床头的杯子漱了一下口。 “行了,伤口不大,贴创口贴也行,不贴也行。” 莫兴远坐在那,脸红的不得了,只觉得全身都烧起来了,尤其是刚刚陈玉把他的手含到嘴里的时候,他感觉到她嘴里湿湿的,她的嘴唇好软,以前他总觉得看人接吻很恶心,都是口水,可是现在他好像就好渴望。 “我帮你拆吧。”陈玉拿过小刀帮他拆礼物,莫兴远在一边把零食递给陈玉,有些心不在焉。 不过看到陈玉的礼物盒子,莫兴远还是很激动, “你送的什么?” “不是什么值钱的,我自己做的。”陈玉利索的打开,只见里面是一辆小车,真的是用铁线绕成的,跟莫兴远有的汽车模型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就像是原始社会土著跟现代精英对比一样,可是莫兴远还是很高兴,第一次有人亲手做东西送他,以前他生日想要妈妈给他做蛋糕,妈妈却是从来不沾手,可以给情人做,但是给他只会叫店里送过来。 “你真厉害,这个都能做出来。” “以前在家为了哄弟弟做着玩的,男孩子都喜欢汽车。” “你爸和阿姨对你这样了,你还对他那么好?”莫兴远一脸不解。 “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是小孩子,大人没教他也不懂的,我做那个不是想讨好他,只是我自己挺喜欢手工课的,不过借着他的名义做而已,做的不好的丢给他,好的我就自己玩了。”陈玉一点都不隐瞒的解释道,她才不是好好姐姐。 莫兴远听到陈玉说的,却觉得她很好,他喜欢这样的坦荡,坏心思坏的干脆,不像他家,莫兴婧莫兴宁明明不喜欢他,还天天表现的兄妹情深,看她笑眯眯的样子,莫兴远又给她为了一块小桃酥,陈玉两手拆东西没有接,直接张嘴,他给喂的,好像他在开车的时候,陈玉就是那样喂他的,可是这一次陈玉一口咬下来,却不小心把他的手指给咬了。 他只觉得一股电流从手指上迅速的流窜到整个身体,大脑,整个人都闷闷的,从来没有经过男女之事的莫兴远整个人傻了,眼睛有些红红的看着陈玉。 陈玉忽然好像也觉得不对,看到眼睛红红的一幅快哭了的莫兴远就想到他吃胡辣汤的模样,那种古怪的感觉没有了,就是又有点想笑。 可是接着就听到莫兴远问:“我可以吻你吗?就一下。” 陈玉的脑子迅速的烧起来了,完全没有想到莫兴远会这么说,“不行,我没有吻过。” “我,我也没有,就当是我的生日礼物,就一下。”莫兴远傲娇的执拗上了,跟一只执着的坚定的小狗一样跪在陈玉跟前,齐刘海的头发乱乱的,眼睛湿湿的,整个人好看疯了。 陈玉不知道拆礼物拆着拆着怎么会这样,她这一刻不仅脸红,身体都烧起来了,觉得异常的渴,想喝水又不是喝水的感觉。 不知道为毛,面前的莫兴远忽然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像鲜嫩的肉排一样,引得陈玉都吞口水了,她觉得自己这是糊涂了,怎么会这样? 就见莫兴远丢了一块桃酥到嘴里,含糊的道:“你就当我是桃酥,很甜的。” 陈玉像是魔怔了一半,看到莫兴远吃了她的桃酥,一把扑了过去,对着莫兴远的嘴巴啃了起来。 可惜国泰楼大厨做的桃酥是入口即化,满口香甜。所以陈玉没有啃到桃酥,却是把莫兴远给啃到了,两人嘴里都是甜甜的桃酥的味道,可是互相交换舔着却又不一样,好像是点火一般,把两个雏都给点燃了。 夏天穿的衣服都很薄,陈玉看起来身材瘦瘦的,却也是藏着料的,床上乱七八糟的礼物都给蹬到了床下,零食也散落了一床,两人如同疯狂原始人一般,寻找着彼此,拥抱着彼此,完全不能控制,可是两人都是初次,连对方的衣服都脱不下来,只是拼命的拱着彼此,咬着彼此,舔着彼此。 就在这时,莫兴远卧室的阔气的双扇门被推开了…… 莫兴远吓一跳,第一次干坏事就被捉住,第一时间用被子把陈玉一裹,自己坐了起来。被子被拉到一边,刚刚床单上被莫兴远手指滴上的血就露了出来,显得异常灼眼。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午休了,午休完感觉码子效率好点,可是通常中午都睡不着,感觉只有生病的时候才能午休,不知道有没有亲有这样的烦恼,好想中午能躺下就睡着,睡一小时起床。   ☆、第一百二五章 :爷爷是好人 捉奸是一门技术活,很讲究实效。 时间不能太久,太久人家都完事了,洗完澡穿好衣服拜拜了。 也不能太短,太短人家还没有开始脱衣服,没有进入正题,你来了也没有用,要讲证据的嘛。 在书房里闻着香,念着佛,估摸着时间,这么久,莫兴远那野种就算是金枪不倒也该差不多了,莫今通面带笑容,笑容有一种扭曲,他很多年前就不行了,如同太监一般,男人没了身体的*,心理的*就会格外强烈。 然而岁月总是不留情,他总会老去,他希望莫家能够强大,更强大一点,富裕更富裕一点,可是他已经开始觉得力不从心了,让他去建设去发展,已经觉得累了,他不得不承认,他老了,他会死。 这种想法一旦产生,就如同咒语一般,让他害怕紧张疯狂。 他总想在死前多做一些事,至少要为莫家扫除障碍。 他觉得最近有些精神不济,只有在书房坐着的时候才清醒些。 看了看墙上的钟,差不多了。 他手上拿着一份文件,让家人过来,老四夫妇,莫怀云,老二遗孀张素丽,都来了。 “我年纪大了,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今天是兴远生日,这孩子我看着不错,我决定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一份礼物,宣布一件事。”莫今通拿着文件淡淡的开口道。 莫怀天靠在沙发上,不知道老爷子要闹什么幺蛾子,无聊。 程紫玉倒是有些心动,不过想到自家儿子的德性,没有吭声。 莫怀云呼吸都急促了,老爷子难道要宣布继承人?莫兴远那小屁孩也配,不怕噎死。 “爸,大哥也不在,还有兴宁还在国外,现在这么仓促是不是不太好。”莫怀云开口劝道。 “我意已决,谁来都一样。兴远呢?怎么还不过来,算了,今天是孩子生日,我们去看他吧。”莫今通站了起来,佣人机灵的过来扶着他。 莫怀云气坏了,老头子居然这么迫不及待,那小屁孩有什么好。 佣人利索的把一家子人带到了莫兴远的卧室,因为莫今通都来了,也惊动了一堆的宾客,老爷子一看,没有发现宾客当中的秦心,脸上的笑容越发慈祥,看的莫怀云碍眼极了,生怕老爷子就宣布了什么。 结果门推开,居然是这样一种场景,满地的礼物和零食,还有床单上的殷虹…… 莫怀天第一个感觉就是我儿子很酷,有乃父风范。 程紫玉表情有点不好,哪个狐狸精,生日的时候居然把我儿子给吃了,以她的眼光自然能看出来儿子还是个傲娇的小处男。 张素丽一直当壁花,不管是老爷子说要宣布什么,还是看到侄儿房间的混乱,对她来说都没有太大影响,反正她的那份分红会在就对了。 莫怀云看到这场景,嘴巴张大大的,瞬间有点幸灾乐祸,小畜生不作死不会死,老爷子该气坏了吧。 她转头看老爷子,果然一副浑身颤抖,佣人扶都扶不住的模样,脸色苍白的说不出话来…… 她立刻上前搀扶:“爸,你没事吧。” 老爷子抖了一会终于冷静下来,开口就骂道:“混账东西,你太让我失望了。” 莫怀云听到这句话,一下子放心了下来。嘴上添油加醋的劝:“爸,兴远是年轻人,难免冲动做错事,你不要生气,气坏了身子怎么办?” “爸,年轻人胡闹一下也正常,这怎么叫做错事呢。按三姐这么说,三姐可是天天都在做错事啊。”程紫玉很不爽莫怀云的语气,反驳道。 莫怀天一句话不说,一手提着酒瓶,站在莫今通后面跟儿子竖了个大拇指! 莫兴远看到老爸的模样,不知道为何就笑了。 “都别吵了,我们莫家行得正,坐得端,从来不做亏心事,兴远想不到你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就由我做主,你们选个日子和那女孩订婚吧。”莫今通义正言辞的开口道。 程紫玉不满了,她再混蛋也是莫兴远的妈,事关儿子的婚事怎么能这么草率,当初就是老爷子脑抽一定要说什么报恩给莫兴宁订婚,结果现在不是闹笑话了,况且这种男欢女爱,小孩子知道个屁,有必要这么死板吗? “爸,我不同意,都不知道是哪来的狐狸精,谁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能就这么草率的订婚。”虽然莫老爷子在家很恐怖,程紫玉为了自家儿子还是开口反抗了,并且拿手使劲的捏老公的腰,示意他说话。 莫怀天看到床上的坏小子一脸惊喜,只是在一边嗷呜嗷呜的叫,就是不吭声,心道:臭小子爸爸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床上的陈玉在挣扎,被莫兴远按住了,他都不知道老爷子居然让自己订婚,听到这消息,他一下子敞亮起来,瞬间想通自己对陈玉的感情为何模模糊糊的一直不敢确定,实在是他不敢相信家里会同意自己跟陈玉相处,最终还是伤害了陈玉,可是没有想到爷爷居然说让自己订婚,一瞬间,莫兴远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下子开窍起来。 “你那是什么话,我莫家男儿做了就要认下,既然已经发生关系就要对人家负责”莫今通看着床上挣扎的人,眼神阴霾,嘴上越发正义言辞。 “爷爷。”莫兴远喊这一声真是情真意切,爷爷真是大好人,“爷爷,我会对她负责的,你放心好了。” 莫怀云在一边都看不过来,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今天老爷子不会宣布他文件里的东西了,等有机会她一定要偷出来看看,那里面到底写了什么。 被子里的陈玉挣扎的喊道:“我不同意。” 订婚你妹啊,亲一口就要订婚,谁规定的这么变态的规矩啊,靠你全家。 无奈被莫兴远死死的按住,硬是出不来,声音闷闷的透出来,莫兴远不愿意这么多人看到陈玉的模样,所以死不松手。 “兴远你让秦心出来吧,虽然她是你堂哥的前未婚妻,爷爷也不会阻止你们的,这是莫家和秦家的孽缘啊。”莫今通一脸落寞哀伤,十分痛苦的模样。 莫兴远懵了,什么秦心,他一懵,手就松了,陈玉终于从被子里钻出来了,“我不同……唔……” 还没有说完就被莫兴远一口亲了过去,当着所有人的面,亲的十分用力,帅疯了。 莫今通傻了,他精心布局,才走到这一步,居然弄错人了?秦心呢? 他现在是真的脸色煞白,浑身颤抖,不过因为刚刚假装的时候抖的更厉害,莫怀云没有在意,年纪大了抖抖很正常。他想要叫医生,而莫怀云一脸惊诧的看好戏呢,根本没有空搭理老爷子,床上两个小孩吻的好开心,年轻人就是猛…… 莫今通忽然间觉得有一股阴冷的气息,回头却看到人群后面,秦宇站在那,一双阴柔的丹凤眼死死的盯着自己,举手做了一个开枪的姿势,却是对着自己的脑袋,“砰”的一声,他在对自己笑:“莫,我等你。” 作者有话要说:我会告诉你们,老娘五点半就起来码字了吗……   ☆、第一百二六章 :冷硬的秦心 秦心跟着佣人一路走,已经绕到了老宅的后面,而这里曾经是莫怀义住的地方,自莫怀义妻子去世,莫怀义皈依,就很少来了,虽然佣人有按时来打扫,可是还是有一种阴冷之气。 到了这里,秦心楞了一下,那佣人就忽然消失了,她以前住在老宅,却也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好像是莫家的禁忌,连莫兴宁自己都是从来不到这边的,而当秦心走过来,就觉得这边风景或许是莫家最好的,可以看到后面的山湖,不过这里的草长的比别处野,站在草地上,似乎都割脚。 她低头忽然看到草地上被人拖出了一道血痕,像是有一具尸体被从草地上拖过,流下隐隐点点的血迹,配合着刚刚拿到的纸条,好像是突然回到过去某一刻一般,秦心的心急剧的难受起来,仿佛看到父亲的尸体就这样被人从草地上拖过去,她不由自主的跟着血痕走了过去,直到一座巨大的仓库面前。 莫兴宁曾经骄傲的说,他父亲会做机器人……那时候秦心还是小孩,秦心父亲没有死,她也常来莫家玩,最喜欢跟在莫兴宁屁股后面,听到他说他父亲会做机器人,十分崇拜。 两人还偷偷的到这个仓库冒险,那是秦心记忆中的记忆,她已经忘了,莫兴宁也忘了,长大后的莫兴宁跟失忆了一般,忘记了曾经小时候天天跟在他尾巴后面的小女孩,忘记了两人一块探险的旅程。 结果发现机器人只是汽车,满心欢喜的想等汽车变成机器人,却始终没有等到,还有一次被发现了,两人都被骂了。 莫家最会玩车的不是老四莫怀天,也不是中二莫兴远,其实是老大,谁都想不到胖墩墩笑眯眯的老大有这样的一面,年轻的时候还是汽车协会会长,他亲自动手改装的车上过赛车场,获过第一名。 莫兴宁厌恶车,看到莫兴远撒娇着买各种车,玩车,也让他厌恶莫兴远,这会让他想起他父亲。 再站在这个巨大的仓库面前,儿时的回忆被掀起,秦心好像看到小时候的自己扎着两小辫跟在莫兴宁背后跑的画面,自己跑摔倒,莫兴宁回头骂了一句:“真笨。”脸上十分不情愿的过来扶自己,然后才板着脸走了。 那时候的莫兴宁很可爱,秦心几乎是脸上挂着笑容,然后笑容在仓库大门上的鲜血嘎然而止…… 美好的回忆总是短促的。 她可以现在转头就走,也可以推门进去。 她感觉自己会知道真相,也知道就是一个陷进,不过这一路的血痕,血的味道,让秦心最终还是进去了,她能分出来,这不是人血的味道,人血她清醒的闻过,一点一滴流淌出来,不会有这么腥臭的味道,而是一种粘腻的感觉,让人作呕,也同样让人兴奋。 秦心推开了仓库的大门,长久的没有人来往,发出了很厚重的吱呀的声音,一如当初她和莫兴宁偷偷来探险一般,秦心进来后,那门哐当的自己关上了。 她记得那时候自己很害怕,被莫兴宁嘲笑,可是嘲笑她的莫兴宁的手紧紧的握着她,大概他也害怕吧。 里面灯火辉煌,好像莫怀义还常常在这里改装车一样,仓库里还停着几辆外头已经停产的车,有的已经只剩下骨架,拆的空空的…… 秦心也看到了血痕的来源,是一只藏獒,奄奄一息的藏獒,皮毛粘着血,四肢被绑住了,应该还有气,躺在地上,不停的抽搐。 藏獒旁边有一把椅子,莫兴婧坐在那,她身边站在一个大汉,盯着秦心,带着笑容。 她的鞋子沾上了血,她的脸上带着笑容。 “是不是很熟悉,这狗可是你妈妈每天都带在身边,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是我爸不要的死狗,我一会会表演给你看,当年你父亲是怎么死的,也是跟这死狗一样,躺在这里,然后脑袋被一次又一次的碾碎,你要认真点看,记住这画面。”莫兴婧笑道。 秦心没有看她,而是回头了,果然身后走出来一个男人,个子非常高大,没有穿上衣,胸前都有满满的纹身,一直缠绕到胳膊,非常凶悍的模样。 而另外一边有一辆车发动了,发动机轰鸣起来,经过改装的车,动力非常足,这轰鸣声也格外的响,那轮子非常大,不停的旋转,开过来一路上,把地上的铁架木头都碾压碎了…… “你胡说,我父亲是为了救兴宁哥哥的妈妈意外出车祸死的。”秦心忽然像疯了一样冲过去,抱着那只狗。 她身后的男人并没有追秦心,而是不紧不慢的走着。 “只有你们一家子蠢货才会相信老头子编的这个理由,我妈说了,你爸爸是被我大伯碾死的,就是你爷爷也是被老头子骗了钱病死的,可笑当时老头子赚了一大笔钱富的流油,硬是没钱给你爷爷请医生抓药,活活看着你爷爷熬死,更可笑这么多年你们家还一直给老头子卖命。”莫兴婧笑的似乎喘不过气来了,她恨老爷子,父亲死了,老爷子就这样冷处理了,自己只不过抓了马复香一把就惩罚自己,如今还偏心,对莫兴远那么好,居然给他举行生日趴。 “你骗人,你妈妈不可能会知道这个。”秦心护着藏獒,悄悄的打量周围。 “这有什么难,在莫家大概除了我那啥事都不管的四叔一家,其他人都知道,根本不是秘密,不对,对你来说,可是天大的秘密。”莫兴婧咯咯的笑着,欣赏着秦心脸上慌张的表情。 秦心表现的很慌张,她天天被严老操练演技,还专门请老师来训练,这点慌张都表现不出来就可以去死了,上一次在老宅,面对李大头和莫家老二出现的时候,秦心也表现的慌张,那时候比较假,学的不到位,还要用碰掉东西来表达自己的慌张,好在李大头也很慌,没有注意。 可是现在,秦心面对的是三个冷静的大汉,一个疯狂的莫兴婧,她不能有一丝的差错,她的手慌乱的按在藏獒那还会起伏的身体上,手上碰到了血痕,一直在颤抖,抬头看着莫兴婧,也面露疯狂的模样。 “你想怎么样?” “我当然是来告诉你真相的,不过有时候说不清楚,重演一遍或许会让你记忆更深刻,所以借这条死狗来用用,你老妈正在到处找这条死狗,看她慌张绝望要死要活的模样,真是好笑,好像又死了老公一样。” “你不可以。”秦心表现的很害怕,可是还是要护住这奄奄一息的藏獒,她摸到藏獒肚子被捅了一个洞,血还在流淌。 “你想护住这死狗也行,你们秦家人都很肯牺牲自己成全别人,不如你喝了这杯可乐,再陪他们玩玩,让我练习一下我的摄影技术,我就放了这条狗,反正就是一条狗而已。”莫兴婧手里拿着一个可乐瓶,转悠着,身后有一台摄像机,静静的放着。 秦心看到她身边的大汉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露出了笑容,而刚刚在自己自己身后的大汉也走到了莫兴婧另外一边,也在笑。 坐在汽车上的男人有些不耐烦了,从车里探出脑袋问:“有完没完,碾死一只死狗而已,还要商量这么……久……” 久字他停顿了一下才发出来,说完最后一个字脑袋已经垂了下来,他脖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一根细针迅速的穿了过去,他瞬间昏迷了。 秦心忽然站了起来,对着刚刚站在自己身后的大汉的膝盖踢了过去,就用上次对布鲁斯那一招,不过他单膝跪下的时候,秦心狠多了不是锤鼻梁,而是双手对着太阳穴的位置敲了下去,让他顿时头疼欲裂,抱着头扑倒,而她脚也没有闲着,侧身飞踢对着莫兴婧身边的大汉的胸口就是一脚,大汉捂着胸要反抗的时候,秦心已经到刚刚就盯好的铁棍的位置顺手拔起一根钢筋棍,朝他的脖子横横的敲过去,他感觉这一下脑袋都要被敲飞出去一样…… 只是瞬间三个大汉就被制服了,莫兴婧坐在椅子上甚至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她从小跟她父亲莫怀博比较亲,莫怀博喜欢用暴力解决事情,耳濡目染,莫兴婧也喜欢用暴力,干脆直白,可是现在这一刻,她一点都不喜欢。 秦心手里拿着钢筋铁棍,这应该是用来翘东西的很重,铁棍一头在地上,一头在秦心手上,刺拉着,秦心拖着铁棍一步一步的走到莫兴婧跟前,水泥地上划出刺刺的声音。 “你,你想做什么?”轮到莫兴婧牙齿打颤了,她原本就觉得秦心武力值高,上次被她用拖把打胸疼的死去活来的,才叫了父亲以前的三个手下来,却不想那次秦心根本没有尽力,只是随便教训了她一下,而眼前的秦心才真正是变态,车上那个大汉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没有声息了,自己身边这两人更是一下子就被打服了。 秦心看着莫兴婧,又看了看她身边地上躺着的血淋淋的藏獒。 “你说我父亲是被你大伯碾死的,脑袋都碾碎了,你想重演一遍给我看是吗?”秦心一边说,一边从自己的身上撕拉的把衬衫边角撕一块下来,给藏獒身体上的血洞给用力的绑住,然后才给它解开脚上的绳子,并没有看莫兴婧。 可是莫兴婧听到这话却抖的跟筛子一样,秦心没有打她,可是她硬是站不起来。 “我,我只是开玩笑的,开玩笑的。”莫兴婧声音带着哭腔带着恐惧,生怕秦心把车碾她脑袋上。 “那你说要请我喝可乐是吗?”秦心解开藏獒腿上的绳子,藏獒颤巍巍的能爬了起来,却忽然冲莫兴婧扑过去。 “回来。”秦心抓住了小三脖子上的狗绳,拖住了它。 莫兴婧吓的面无血色,直接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手中一直把玩的可乐瓶咕嘟咕嘟的滚到了秦心脚边。 两个大汉在装死,还有一个大汉昏迷了,他们不敢轻举乱动,以为那个大汉被打死了。 “不是,我只是开玩笑的,这里面就事可乐。”莫兴婧开口辩解道。 秦心一手拉着藏獒,弯腰捡起了可乐瓶,轻轻的拧开,里面就是可乐,还冒气。 “我不会杀人,我和莫家人不一样。”秦心看着一身是血的藏獒道。 莫兴婧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可是紧接着秦心让她把嘴张开,她却拼命的躲避。 秦心没有强迫她,只是松开了点手中的绳子,让血淋淋的藏獒靠近她,只要秦心完全松手,它就会扑上去,它还记得刚刚就是这个人类,拿着刀在自己的肚子上捅,莫兴婧看着藏獒,乖乖的张口喝了。 秦心又给她身边的两个大汉也喂了,一瓶可乐分成四份,连那边车上昏迷的大汉,秦心走过去用棍子直接敲断了他的一条胳膊,只听到吧嗒的一声,那大汉尖叫一声,“啊……”声音只在仓库里回响,一点都传不出去,他疼醒了,秦心把剩下的可乐喂给了他。 “你说的只是可乐而已,我信了。” 秦心牵着藏獒走到了摄像机跟前,还没有开,地上的喝了可乐的莫兴婧和大汉已经受不了了,很急的药,莫兴婧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显然她还是没有老爷子那么仁慈,老爷子弄的香和水对身体伤害不大,毕竟老爷子不想莫兴远变成白痴,而莫兴婧却是恨秦心入骨,才不管药性如何,往最大剂量的倒。 此刻她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在脱衣服了,两个大汉迅速的贴了上去,车上的大汉吊着一根胳膊顾不上疼痛也冲了过来,画面淫*乱不已,莫兴婧被按到了刚刚藏獒躺着的地方,雪白的肉沾着鲜血,异常美丽狰狞。 秦心按开了开关,摄像机显示是联网的,她牵着藏獒,静默的看着那个画面,看了一会儿,叹息了一口气,从后门走出了仓库,她的衣服沾着血,撕了一半,剩下的随意的打了个结,穿着黑色高腰长裤,人显得特别高,身边蹒跚走着一只巨大的藏獒,一人一狗,从老宅后面翻了出去,消失在黑夜中。 “兴宁哥哥快跳啊,这里最矮,跳下来没有事的,快跳啊!”在奔跑中,秦心好像听到年幼的自己的叫声,最终莫兴宁没有跳,因为她被管家抓住了,莫兴宁跑了。 老管家提起年幼的秦心的衣领,面貌狰狞的吓她: “这里很危险,这里死过人的,以后千万别来了……”   ☆、第一百二七章 :二货的告白 莫兴远生日趴发生了三件大事,第一,莫兴远被订婚了,第二老爷子晕了进医院,第三,某富二代自家淫*乱视频直播到了网上。这一夜老爷子的书房很安静,香炉里点着名贵的香,熏着上面那副巨幅字画《因果》,云雾缭绕,仿若仙书。 秦心穿着带血的衣服和藏獒一同出现在柳爱平面前的时候,柳爱平扑向了那只狗,哭的死去活来。 秦心想默默的转头去洗澡,最终还是开口提醒了一句:“妈,它受伤了,应该先治治,再哭。” 柳爱平才注意到女儿身上也沾着血,“你没事吧?你在哪找到三儿的?” “我没事,你先看看怎么治,别送医院。”说完秦心就去卫生间冲澡了。 衣服都没有脱,就站到了淋浴下面,淋浴没有那么快出热水,先出来的是凉水,冷冷的水落在头上身上,淋湿了双眼,也冲走了似甜似咸的泪水。 就像她想的那样,她知道了一些所谓的真相,有的时候事情太久,久的你都忘记了你该去寻找的真相,如果莫兴婧口中说的是真相,那么上辈子哥哥和妈妈的死回想起来也不寻常,她一直自责,活在深深的自责愧疚当中,并没有想其中的不寻常,妈妈是病逝,哥哥出车祸,那时候自己已经接拍片子,名声虽然不好,但是开始不缺钱了,每个月给妈妈的生活费也不少,比起曾经一无所有,已经很好了,可是妈妈却突然病逝了。 而哥哥来找自己,途中车祸死亡,哥哥一直是恨谨慎的人,因为父亲是车祸死亡的,他开车特别小心谨慎,每次出门车都会检查,可是那一次,车祸的原因居然是哥哥的刹车失灵了…… 冰冷的水渐渐转热,甚至有些太烫了,秦心没有调整水温,任由滚烫的水冲刷着身体。 感觉皮肤都烫红了,火辣辣的,蒸汽很快弥漫在卫生间里。 把大面的镜子模糊了,秦心却从那模糊的镜子里看到了爷爷的遗照,父亲的遗照,妈妈的遗照,哥哥的遗照,最后是她自己的遗照,如同幻灯片一样,一张一张的出现,一张一张的消失…… “砰砰砰!”重重的敲门声把秦心给惊醒,她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地上,热水冲的身体发烫。 “你好着吗?”哥哥秦华的声音传来。 “好着呢哥哥,马上就洗好了。”秦心听到哥哥的声音,才觉得自己想太多了,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哪怕是经历过一边,可是世间的事并不是一成不变,自己出现了就已经在慢慢改变。 哥哥没有错过高考,他已经改变了他人生重要的一步,他不会再沦为莫家的打工者,他会去最好的大学,会有他自己的人生。 自己也会有自己新的生活,不会再堕落的靠出卖身体灵魂活着,自己会很努力,很努力的,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朝前走,每一步都走稳当。 秦心迅速的冲完澡,等出来,已经看不出流泪的痕迹,就是整个人跟红虾一样,头发湿漉漉的。 柳爱平专心的给藏獒伤口消毒,并没有抬头看秦心,秦华看了妹妹一眼,觉察到不对劲,不过当着妈妈的面并没有多说什么。 柳爱平一直折腾到很晚才把藏獒的伤口处理好,身上的血迹洗完。 秦心晚上基本没有吃多少东西,秦华拉着她去街上吃宵夜了。 两人吃了两份肠粉,又喝了糖水,饱饱的,然后绕着英华的后门走了一圈,再一次路过化工厂的废弃的墙,最近正在拆迁,一整个白头几乎都是轰隆轰隆的机器的轰鸣声,那高高的烟囱,也被敲打了一节一节的倒下,变成一堆黑土。 这里曾经一对兄妹肩膀靠着肩膀,仰望黑夜,仰望星空,如今连坐的地方都被推到了,厚重的老墙被挖掘机挖空挖倒,重新树立起的是密密麻麻的铁丝网墙。 “今天发生什么事了?”站在铁丝网墙跟前,秦华开口问道。 秦心想了想,最终还是把今晚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她以为自己开不了口,可是在哥哥面前居然很平静的复述了一遍,连当时自己如何假装紧张,秦心都说了,好像不是在说自己,而是在说一件别人经历的事情。 “哥,我曾经做了一个梦,梦见我想成为大明星,还去整容了,结果整的更丑,我还是喜欢莫兴宁,后来妈妈突然就病死了,而你出车祸死了,我后来被陷害被抓进监狱,判了十年的□□,最终自杀死了,你说好笑不,我们都死了。”秦心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没有抬头看哥哥,泪水滴落到干燥的土地里,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忽然间肩膀被人抓住了,哥哥揽住了秦心的肩,把她抱进了怀里。 秦心双手也抱住了哥哥,好像还是很瘦,脊背的骨头还是往外凸出,可是抱着这样一个瘦弱的躯体,却会觉得温暖,因为他是哥哥啊。 “我们都不会有事,我们都会好好的活着,把爸爸和爷爷缺失的时间,努力的补回来,放心吧。”秦华没有说要报仇的话,只是轻轻的抱着妹妹,他不敢用力,怕自己颤抖的手搭在妹妹的后背上,因为在这一刻,他也依稀想起来自己高考前夕做的梦,那是一个很长的梦,自己只记得自己错过了高考,后面却完全想不起来了,只觉得很惶恐,还以为是因为要高考紧张了,如今妹妹一说,就好像是经人提醒了一下,那个画面全部又塞进脑袋。 他错过了高考,那并不是结局,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秦华只觉得喉咙很干,这一刻,说不出话来,颤抖的手终究还是放在了妹妹的后背上,轻轻的拍打着,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的衣服湿了,妹妹哭了,哭的很凶,他已经很少看妹妹哭了,她现在坚强的不像是个孩子,每天都是恨努力的笑着。 拍打着拍打着就不颤抖了,不害怕了,因为他是哥哥,他不能害怕,不能颤抖,他要更坚强,更勇敢,才能保护家人。 秦心哭的很凶,哭到了哽咽,她上辈子在监狱的时候就想哪怕能抱着家人痛哭一场,告诉他们我错了,我后悔了也好,可是不是家人,谁愿意听你哭。 重新回来,秦心也不敢哭,哭是悲伤,悲伤并不好,总是悲伤的人容易倒霉,总是微笑的人才会更容易获得幸运之神的青睐,她总是努力的让自己微笑,忘掉过去,忘掉悲伤,可是当有一天过去的一幕幕再被挑起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会流泪。 秦华没有落泪,妹妹哭的时候,他不愿意陪着哭,会陪着哭的是闺蜜是朋友,他不是,他是哥哥,哥哥不会陪着哭,但一定会陪着她走到底。 他看着铁丝墙内的巨大烟囱,曾经耸入云天的建筑,也会被一点一点的推倒,最终成为一堆土渣,没有谁是永恒的强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秦心痛快的哭了一场,觉得心情通透许多,兄妹两慢慢的走回家,走到一半的时候秦心忽然想回头看一眼,却被哥哥档住了。 “傻丫头,不要回头看,走过的就走过了,后面一片黑,并没有什么好看的,朝前看吧,妈妈在家等我们。” 秦心终究没有回头,后面是正在拆迁的化工厂,苍夷满目。 回到家柳爱平果然还没有睡,看到秦心秦华回来,先开口教训了一句:“你们两到哪浪去,这么晚,秦华你是哥哥,也不懂早点回来。我煮了点姜汤,你们喝点,压压惊。” 秦心看果然有一大锅姜汤,想着老妈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担忧的,美滋滋的盛了两碗。 刚刚喝到一半,结果看到那藏獒也在喝东西,尼玛,看看藏獒碗里的,看看自己碗里的,好像是一种东西…… “妈,你给三儿喝这个?” “是啊,就是想给它压惊,煮多了,刚好你和华子也喝点。”柳爱平淡定的道。 秦心一口喷了出来,秦华端着碗刚想入口的,也缓缓的把碗放下来。 “你们两个死孩子,什么表情,我洗干净煮的,又没有乱加东西,三儿的胃更精贵……” 柳爱平越解释,秦心脸越黑。 “妈,你再说,我下次给它喂巧克力。” “死丫头居然敢编排你老妈了,你要是敢喂三儿巧克力,我以后做饭顿顿做肥肉,胖死你。”柳爱平怒道…… 秦心夸张的抱着哥哥嚎道:“哥,她绝对不是我亲妈,我要离家出走。” 藏獒默默的喝着姜汤,想着传说中的巧克力到底是神马好吃的,好想尝尝…… 第二天秦心去老师那里晃荡了一圈,接下来要去京都跟古道的剧组会和,来跟老师告别一下。 “你是新人,多学多看,小古脾气不好,但是是有真材实料的,这一次拍电影不像上次人员简单过家家一样,这一次人多,事情也就多,要是有人欺负你,你用本子记住,回头老师帮你收拾他。”严老嘴上说不在意,临秦心要走了还是忍不住交代许多。 “老师可是你说的啊,我这次去可能有点久,你要好好吃饭,按时休息,我已经吩咐了李叔李婶看着你。” 严老看老李夫妇在一边微笑,忍不住吹胡子瞪眼的骂道:“我怎么还要他们看着,我又不是小孩。” 秦心白了老师一眼,凉凉的道:“你还好意思说,一把年纪了还通宵打麻将,让我用本子记住欺负我的人,回头你不在了,难不成把本子烧给你啊。我可是耐心不好,等不了太久。” 严老被气笑了,别人在年纪大的老头面前说死之类的都很紧张,生怕老人家多想,这臭丫头还真是一点不避讳。 “放心好了,硬挺也要挺到你能欺负别人的时候。” “你自己亲口说的啊,李婶以后每天再给老师加一个小时的散步时间,让他帮忙溜溜大黑,懒死他了,都老了一把骨头都不动一下,也不怕生锈。”看老师又开始吹胡子瞪眼了,秦心笑道:“瞪眼也没用,别瞪了,又不大,至少要等到我结婚吧,祝奶奶还说到时候让你主婚。” “小孩子说结婚也不害臊。”严老咕哝了一句,却没用再抱怨。 秦心一夜之间看淡生死,她希望老师活的久一点再久一点,生活很美,日出日落美,打麻将也美,老师自他的孩子和妻子去世后一直就有些放纵自己,似乎找不到生活的目标,上辈子在他的爱徒顾明夕自杀之后,他就彻底垮了,没多久就郁郁而终。 这一世,秦心不希望这样,老师是精彩绝伦的严卿,他不应该以那样一个结局死亡,看淡了死才能更好的活,所以秦心没用避讳死这个话题,而且说到死,还能有谁比老师体会更深,儿子和妻子都走了,老师还活着,他依旧眷恋着这个世界,他依旧渴望着温暖,人总是会渴望温暖,秦心很懂。 秦心挥手告别了老师,就去干爸那里,干爸给她准备了很多衣服,说了给他物色了一个经纪人,秦心暂时没有考虑,上辈子她的经纪人是江术仁,提起经纪人这三个字会让秦心皱眉,秦心决定等这次电影拍完再跟干爸说的经纪人见面。 基本上事情都交代好了,秦心临上飞机的时候,陈玉却赶来了。 “我跟你一块走,像上次一样,我可以帮忙的。”陈玉看到秦心上气不接下气,显然是跑的太急了。 “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上次是在京都,现在要去野外,条件很艰苦的。” “我不怕,在野外,饿了我给你抓老鼠烤着吃。”陈玉拍着胸,果断的拉着秦心去买了机票。 肉痛的看着一张机票钱,咬咬牙,陈玉还是买了,跟着秦心排队进安检的时候,莫兴远这二货来了。 秦心昨天晚上提前走了,压根不知道陈玉和莫兴远的事情,她只是去拍戏又不是出国干啥的,所以没有让人来送,她也不喜欢人送的感觉,挥手告别总是很遗憾,不如自己。 “陈玉你出来。”莫兴远对着长长的安检队伍吼道。 秦心一脸错愕,“你抢他钱了?” 陈玉欲哭无泪,“比这严重!” 就听到莫兴远大喊:“你睡了我,居然就这么走了……” 秦心嘴巴张大的简直可以塞进鸡蛋了。 “同志,那是我媳妇,我插个队和她说句话可以不?” “必须可以啊,快去。”维持队伍的安保人员很爽气的让莫兴远插队了,任谁听到被人睡了不负责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都会愿意看热闹的。 前后都是排队的,想跑都没地方跑,莫兴远就这样一个个人挤上来了,除了飞机马上要起飞的,大家都不介意在等长长队伍的时候看点热闹。 “陈玉,我爷爷都答应了我们订婚,你不能始乱终弃。”莫兴远一字一句的道。 “那是个误会,衣服都没有脱,订婚订你妹啊。”陈玉气急败坏,简直就是乌龙,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怎么就跟莫兴远这二货亲上了,就记得当时莫兴远说什么桃酥……死在吃货的路上。 “不是误会,我喜欢你很久了。”莫兴远红着脸道。 “你们要不要回去好好聊聊再来。”莫兴远那扭捏脸红的模样实在是让人看的眼瞎,秦心刚刚看到莫兴远还有一种复杂的感觉,可是立刻马上这复杂的感觉就被这二货冲击没了,只剩下无奈。 “可是我不喜欢你。”陈玉坚定的道。 大家以为这个俊美的混血少年会被这句话打倒,太残忍了,这个眼镜妹,长的这么普通,一堆的女孩想对莫兴远喊,帅哥到我碗里来,姐姐疼你。 秦心也觉得陈玉太果决了,拒绝的好,尼玛,当初莫兴宁要是对自己这么干脆的说一句,他不喜欢自己,自己何必要死要活的追了那么久。 大家以为少年被打击的转身而走的时候,却见他走到了陈玉跟前,一把抱住了她,努力的亲吻她,个子高的莫兴远很占优势,陈玉一米六,莫兴远穿上鞋有一米八了,二十公分的高度差。 秦心虽然武力值高,但是这种事,别人都管不了,上辈子陈玉不知道是嫁给谁,最终却并不幸福,生活有时候总是压榨人,把一个个鲜活的少女压榨成严谨的老女人,所以年轻的时候,应该珍惜,应该犯点小错。 长长的一个吻,亲的陈玉喘不过气来,莫兴远才松开,一脸委屈的道:“你骗人,之前是你先亲的我,亲的很投入,那是我的初吻,你明明喜欢我。” 陈玉觉得脸上火辣辣的那个丢脸,她当时脑抽了,真以为那是桃酥。 “你害羞没关系,我等你回来。”莫兴远把脖子上一条项链扯了下来塞到了陈玉手里,回头对秦心道:“我媳妇交代你帮忙看着了,哥们一场,回头请你喝喜酒。” “我什么时候跟你成哥们了,你个二货,你媳妇你自己怎么不看着。”秦心不买账。 “拜托了,爷爷看到我要订婚了,高兴的不能控制情绪,进医院了,爷爷是好人,非常支持我和陈玉在一块,我要去医院照顾他,陈玉就拜托你照顾了。”莫兴远认真的道…… 医院里,老爷子昏迷了三天三夜终于悠悠转醒,莫兴远守了三天三夜,当然照顾爷爷的中间也没有闲着,莫兴远亲自设计了自己订婚宴的请帖,看到爷爷醒来,莫兴远兴奋的拿着订婚请帖给爷爷看,老爷子看到那请帖封面写着,莫兴远和陈玉喜结良缘……脑袋一偏,又晕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引用微信上看过的一个段子: 藏獒:我想吃巧克力! 柳爱平:狗不能吃巧克力,会死的! 藏獒:我想吃巧克力! 柳爱平:狗不能吃巧克力!巧克力中的可可碱会使动物输送至脑部的血流量减少,有致命危险。 藏獒:我不想活了!我相吃巧克力!   ☆、第一百二八章 :演艺之路 秦心不是最后一个来的,女一号杨复芳还在港,要过两天才能来。 古维的脾气差是众所周知的,一定要等到全员到齐了才动身,所以秦心还要在京都呆两天。 到了京都肯定是要去祝军家的。 秦心过去的时候正好家里有客人,祝伯母和堂哥祝行也在。 还有一个小姑娘,脸略有点圆,按照现在的审美应该是偏胖的,皮肤很白,齐耳的头发,很爱笑,牙齿也很整齐很白,看起来很可爱。 “心心来了,这是陈爷爷,陈爷爷的孙女陈丽。”祝军奶奶给秦心介绍。 秦心叫了人,介绍了陈玉,是自己同学。 陈丽见到秦心,似乎有些激动。 姜蓉是来给儿子相对象的,奈何儿子跟木头一样坐在一边,不怎么说话,她干着急也没有用,看到秦心来了,反而松一口气,让他们一堆小孩出去玩。 这样好说一些,否则就让自己儿子跟那小姑娘,好像有点太明显了,怕把小姑娘给吓到。 姜蓉对陈丽很满意,长的有点胖没有关系,胖点可爱,身体好,小姑娘爱笑,很活泼,刚好自己儿子太闷了,正好互补,家世更是让姜蓉满意,而且小姑娘看上去单纯,以后婆媳问题少些。 秦心刚刚坐一会就被打发出去玩了。 祝行一个男孩子陪着三个女孩子其实挺尴尬的,不懂老妈为毛硬逼着自己过来,他还以为是来看爷爷奶奶的,却想不到遇上一个小姑娘,他没有想到老妈相中了陈丽,想把陈丽跟自己凑对,他虽然是个宅男书呆,但是内里比较闷骚,喜欢成熟美艳的女孩,看到陈丽就觉得像是小妹妹,压根没有往那方面想。 陈玉戴着大黑框眼镜,也很书呆,祝行在里面年龄最大,当做哥哥了,没什么话聊,看到小胖妞拉着弟媳妇说话了,他就只能跟陈玉说话,问了她读什么书,陈玉顶了顶眼镜,一板一眼的回答,两个书呆聊天及其枯燥,但是出乎意料的居然聊了下去,如果旁人听到内容一定会醉,什么莫比乌斯环……狄利克雷函数……黎曼几何……完全不能好好聊天,两人却棋逢对手意犹未尽。 小胖妞看到秦心有些激动有些好奇,她喜欢莫兴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莫兴宁长的十分英俊,举止也很优雅,别说在一群华夏留学生当中,就是在一群五官深邃的外国学生中间,他都是鹤立鸡群,非常显眼的。 第一次见到莫兴宁,他在树下的椅子上看书,因为是华夏人的面孔,小胖妞不免会留意一下,她正是看到帅哥就咬花痴的年纪,莫兴宁很帅,跟电视里面的寒国偶像团体成员一样,身材标准,长腿,穿的也是英伦风,非常绅士。 那是一个午后,小胖妞如平时一样,大约也就是多看看一个帅哥,她在一边等她的朋友,回去一定会跟朋友说自己看到一个很帅的男的。 可是她看到那男的聚精会神的并不是在看书,他的书很久都没有翻过一页,他在看地上的蚂蚁,刚刚下过雨,雨后天晴的时候,地上有一群蚂蚁,他很认真的盯着蚂蚁,然后小胖妞就看到他从包里拿出了一个手套,戴在了手上,把一只,两只,三只掉队的蚂蚁捡回队伍。 这给小胖妞留下深刻的印象,真是一个很有爱心的男士,这也让她在日后追求的路上,无论遭遇了怎么的挫折,始终都相信莫兴宁只是比较别扭,其实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 其实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小胖妞的朋友来了,拉着她走了,她没有看到莫兴宁站起来走到一边的垃圾桶,把手套丢了进去……他有洁癖,有强迫症,看不得蚂蚁的队伍不整齐…… 曾经秦心喊他跳下来,他不愿意跳,不是害怕,只是不喜欢自己身上沾到地上,碰上了脏东西而已。他其实也没有跑,只是回去想找块布想先扑在地上,等他回来的时候,秦心已经不见了。 有时候误会是美丽的,有时候误会是悲伤的。 小胖妞因为喜欢莫兴宁,所以很努力的想了解他更多,以便更好的喜欢他,可是很多感情都是因为了解更多,而分开的。 不过那是很久以后了,眼下,有心动足以。 秦心不知道为何,看到这小胖妞就觉得好投缘,她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小姑娘,觉得她很活泼可爱,爱笑的模样,很让人羡慕,两人坐在一块聊天,就问平时喜欢什么,衣食住行都聊,出乎意料的两人有很多共同点,喜欢的颜色,喜欢的口味,都好相似,秦心简直觉得找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姐妹一样,倒不是小胖妞刻意讨好,她性格就这样,连莫兴宁那样别扭的人都很难招架,何况是秦心,秦心的性格本质也是一根筋到底的,两人非常像。 其实很多好闺蜜会抢男友,真是必然,因为成为好闺蜜大多都是兴趣爱好相同的两个女孩,这样喜欢上同一个男孩也是很可能的事情,所以不要用男友来考验闺蜜的友谊,考验不起。 等到姜蓉出来看,发现陈丽跟自己讨厌的秦心聊的好开心,而自己儿子居然跟秦心带来的什么朋友说的十分投缘,肺都气炸了,却又不好发作。 秦心不知道大伯母为毛不高兴,不过大伯母在自己跟前大多数时候都不太高兴,偷偷的跟陈丽吐吐舌头,陈丽也眨眼悄悄说:“我妈妈也是这样的,我妈妈和姜阿姨是好朋友。” …… 回去姜蓉憋着气,问儿子那小姑娘怎么样? 祝行压根没有跟小胖妞说话,倒是跟陈玉聊了很多,还以为老妈问的是陈玉,有些不解的道:“挺好的啊,学习成绩很好,也很健谈。” 难得有女孩子跟他聊天能跟上他节奏的,祝行表示很满意。 姜蓉一听儿子的评价转怒为喜,开开心心的去跟朋友打电话去了。 …… 秦心说要去柴达木盆地拍戏,奶奶不放心,硬是让秦心带了个勤务兵走,秦心觉得太麻烦没有必要,可是奶奶坚持,最后爷爷发话了,刚好祝爷爷的勤务兵小王老家是青海那边的,正好可以回去一趟,顺便当休假了,所以等秦心出发的时候,身边就有两个人了,剧组里的其他演员,有的甚至跟着一个团队伺候,秦心就带了陈玉和胖乎乎的王叔,也算是恨低调了。 不过古维的电影到哪里都不会低调,只是一行人出发,都有一堆记着来拍,实在是团队里面明星太多了,晚上娱乐新闻肯定又会大幅度报道。 …… 古色古香的房间里,一个十分美艳的女人,站在博古架旁,长长的指甲套划过一个青花瓷的瓶子,发出刺刺的声音。 她的手轻轻的一拨拉,这个精致的瓶子就直接掉到了地上摔成了碎片,发出清脆的响声。 她忽然后退了一步对着身边的小宫女,抬手就是一巴掌,比刚刚花瓶落地的声音还要清脆。 “啪!” 手掌的肉贴实了脸上的肉发出的脆响,都能看到指尖划在小宫女脸上带出红痕。 “一个掖庭宫的宫女也想爬龙床,痴心妄想。”容妃挥手给了她一巴掌,直接挡在了小宫女面前,面若桃李,妆容精致的对着镜头。 “来人,这丫头打破了皇上御赐之物,给我拖出去杖责30大板。” 小宫女捂着脸,抬头看容妃的时候,眼底有过一丝怨毒,又很快低下头,一直盯着地面,而小宫女的一只手却紧紧的握成拳,沾着地上的泥土……小宫女表现的很好,很入木,可惜这是电视剧,成本不高,导演看得出去差不多就过了,小宫女表演的再好,镜头也没有她,全被容妃给挡了。 “Cut!”导演喊了一句。立刻整个现场松散起来。 演容妃的演员吴美丽在助理的伺候下走过去看刚刚的那一段,看到镜头全都是自己,满意的笑了,回头看到余露,她笑容满满的道:“抱歉,刚刚打疼你了吗?为了逼真也没有办法,片子经费紧张,不能老NG,你赶紧用冰袋敷敷吧,看你脸好像都肿了。” “没事的,我知道吴姐是为了我好,跟着吴姐我学会了很多。”余露的一边脸有点红肿,却还是扯出了笑容,谦卑的笑道,虽然已经出戏了,她的态度还是如同戏里的小宫女一般,很是卑微。 吴美丽大摇大摆的在助理的伺候下到她的保姆车去休息了,助理给准备好了面膜,一下场就给卸妆,敷面膜。 余露想找一个冰袋没有找到,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两根冰棍用T恤包好,按在脸颊上。 脸火辣辣的疼,不仅仅是真的被甩了一巴掌,还有那指甲套,余露照着小镜子,感觉上面都有些发炎,那女人一定是故意的,她抱着自制的冰袋靠在角落,看着混乱忙碌的片场,这就是她想要的明星之路吗? “小余去帮忙领盒饭了。”她刚刚坐下不久,休息了一下酸麻的腿,立刻被场务提了提,让她去干活,只能爬起来,拖着酸麻的腿,去帮忙。 …… 忙碌的一天结束,回到余露在京都临时租的小屋。 江术仁给她电话。 “今晚我都安排好了,就去露一个面,就陪着喝几杯酒就行。”江术仁很兴奋的道。 “不去。”余露跟一只死狗一样躺倒在沙发上,脸上的红肿还没有消干净。 江术仁听到余露这声音就火了。 “余露,你别给你脸不要脸,你已经拒绝第几次了,你以为就你演这个片子能火?到现在都播出几级了,你连正脸都没有办法露一次,就你这水平,永远龙套跑到死,我好不容易给你介绍的人,你居然还摆架子起来……” “我说了不去。”余露不耐烦的挂了江术仁的电话。 她呆呆的看着天花板,她不能去,她已经知道杨梵天是谁,她在一次新闻上看到他,她以前从来不会注意新闻,可是自从那次,余露现在几乎每天都会看,没赶上就看重播。 这是她的希望,她不会就这样轻易放弃。 可是这已经过了很久很久,杨梵天再也没有联系过她,而余露以为自己会很快红的角色,却被吴美丽每次都抢戏,她觉得自己的戏份越来越少。 “就你这水平,跑龙套跑到死……”江术仁的话一遍又一遍的在余露耳边回响,她打开了出租屋里那台二手的破电视机。 “著名好来屋大导演古维的新电影《华夏英雄》剧组今日启程,明星阵容强大,让人十分期待,接下来是我们记者发回的现场报道……” 记者给每一个下车的明星都有一个特写,几乎是蹲跪式的跟拍,每个演员仿若是走红毯一般。 余露用家里的冰袋扶着脸,“嘶”还是有些疼,被指甲套划过的地方碰到水就疼,她只能忍住,想去抽屉里拿一盒红霉素软膏涂一下,抬头却看到电视屏幕里出现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全身火红的长裙,不规则的裙摆,搭配铆钉的凉鞋,十分性感美艳又十分青春活泼,很酷很带感,女孩短短的头发扎着一个小揪揪,对着镜头笑的非常好看…… 余露死死的盯着屏幕,完全不敢相信,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比她聪明,比她好看,各方面条件都比她好,凭什么她可以轻易获得好来屋大导演的角色而自己只能演一个脑残电视剧里面的小配角,为什么?她觉得站在镜头前的应该是自己而不是秦心。 她不甘心,不甘心自己像一个老鼠一样蹉跎在小出租屋里生活,蹉跎在片场里打杂,蹉跎在龌龊的饭局酒桌上,她不甘心…… 作者有话要说:……不会告诉你二货今天去看电影了,星际穿越,幸好是喜剧……吐槽一句,大西北有些地方天天沙尘暴,别说玉米不能种,草都木有了……   ☆、第一百二九章 :各自成长 休息了一天,余露的脸已经消肿了,她如今还只是一个妃子的宫女,今天有容妃的戏她就要来。 原本安排她的戏是一个有心机的宫女爬上妃位,跟皇帝心爱的女人处处敌对,虽然也是炮灰,至少是一个大炮灰,露脸的机会是很多的,还专门有一场独舞,可是现在镜头里基本都不太能找到她,挨打是结结实实的挨打,她本来就没有专业学习过,江术仁给安排教的都是半桶水,到了剧组才开始一边看一边学,可是就这样还是吃亏了许多。 她是一个新人,吴美丽已经是老前辈了,对主演讨好的很,可是对她一个新人面上很照顾,实际上却一直在踩她上位,最开始余露都没有觉察出来,她学的很用心,表演的很不错,在这方面,她真的是有天赋的,可是一次拍完,她也偷偷跟着去看了一下刚刚拍的那段,发现自己根本露不了脸,无论是哪个角度,吴美丽总能挡住她,有点时候干脆直接伸手挡,她挡的很有技巧,别人看的不太出来,但是余露作为当事人,绝对是能看出来的。 轮到她表演的时候,她从来都不会让导演NG,虽然不排除这是电视剧的原因,但是她确实是进步很快,可是余露就像是班里不捣乱很乖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永远被老师忽视。 今天余露去的比较早。 她睡不着,一大早起来煮鸡蛋敷眼睛敷脸,敷完就过来剧组了,好在她胜在年轻,昨天那样折腾了,今天也还好好的,美中不足的就是下巴和鼻子要注意,她每次被掴掌都要十分小心的把脸侧了,避免打到鼻子和下巴。 她平日嘴巴比较甜,对大家都笑颜相待,不过这个圈子踩低捧高的尤其厉害,余露一副好脾气的模样,又不红,只是小新人,完全被当做便利贴女孩,虽然好处是跟大家都熟脸了,可是也同时什么事都被大家叫去帮忙,每天都很累。 她本来不想早来的,早来说不定也被叫着去买早餐什么的,可是在出租屋里也是心烦意乱,索性来了。 结果正想进化妆间的时候,忽然听到里面有动静,余露顿了顿,没有进去,而是走到了另一边,等了一会见到副导演从里面出来,又过了一会,吴美丽画好了精致的妆容,也从里面走了出来。 余露还是没有动,她躲在一堆的戏服中间,两人都没有发现她。 过了很久余露起来腿都麻了。 她又绕了一圈才进来,碰到了吴美丽。 吴美丽看到余露,笑道:“小余,皮肤真好,白里透红的,年轻人就是恢复的快,对了,我想要一杯蓝山,麻烦你去帮我买下,我助理小刘也不知道死哪去了。” “好的,吴姐,我这就去。”余露笑的很乖巧。看到吴美丽递过来100块钱,余露没有收,说买了回来再给,当然正常买了回来,吴美丽也就不记得这点小钱了…… 这一天如同平常拍戏一样,余露学的很认真,演技很到位,她今天被心情不好的容妃用茶杯砸了一下……虽然端着茶瑟瑟发抖,脸色苍白的宫女小乐很美,不过照样是被吴美丽挡了位置。 余露却一点都没有生气,拍完戏仍旧乖乖帮着打杂干活,对谁都一副笑脸,而接下来的日子吴美丽却变本加厉的模样,余露显得越发可怜,大家虽然同情她,却没有人会为她出头。 许是吴美丽欺负余露欺负爽了,今天居然跟另外一个分量差不多的女二何媛吵起来了,何媛演戏的时候故意踩了一下吴美丽的裙摆,本来应该吴美丽出境的却被对方抢先了,吴美丽拍完戏就跟她对骂起来。 “我哪里抢你戏了,你怎么不看看自己,好大的一张脸,走到哪都要堵着镜头,你以为我是新人小余吗?天天被你当丫头使唤不说,还处处抢戏,自己做了也就算了,还诬赖别人。”何媛也不是好惹的,当即就骂了过去。 “说我抢戏?小余你说说,我有没有抢你的戏?”两人吵着把余露给拎出来了。 余露一脸紧张,小心翼翼的摇头:“吴姐教了我很多东西。” 何媛鄙夷的看了一眼余露,烂泥糊不上墙,都被抢戏抢成那样了,还畏畏缩缩不敢说一句话,活该跑龙套跑到死。见余露没有作用,她继续跟吴美丽掐,两人吵着吵着差点打起来,还好有人拉住。 副导演出面说好说歹才把两人劝住,各自散场,原本以为这就结束了,结果当天晚上网上就有一些帖子出来:“揭秘宫妃剧组潜规则”“演员和导演不得不说的故事”“原来化妆间还有这种用途……” 有一段不雅视频火了,同时火了还有吴美丽,《宫妃》这部电视剧,某导演,接下来发展的情况让人大跌眼镜,《宫妃》是火了,可是这件事闹的不像话,惹的总菊开口要整顿,还好《宫妃》的投资人关系够硬,勉强挺过去了,不过却把吴美丽和那个副导演,都开了,上次跟吴美丽吵架企图把余露当枪使的何媛也被开了,因为涉嫌透露剧组内部*,一下子去掉两个重要女二,平日很便利贴的余露就开始冒尖了。 她迅速的进入了导演的视野,原本导演就觉得她还挺不错的,余露在剧组人员也好,大家都恨同情弱者,如今见她一步步起来了,自然也不会眼瞎去得罪,还有想深一点的人,就会发现,整件事,最后得益的是谁? …… 西北气候很干燥,风沙也大,吹起来的时候漫天盖地。 偏偏古维就要这种效果,在这种视觉效果里面都不用做特效,拍的就武侠人物就非常帅,不过拍摄现场可不帅,古维一天都在骂人,因为沙子大,他还带着口罩,普通话又有些不好,骂人骂的对方还听不懂,也不知道哪里错了,真是欲哭无泪。 第一场戏就是男一号和女一号的对手戏,秦心只要在下面观摩即可。 漫天黄沙,一个商队缓缓的前行,商队最末尾赘着一辆破马车,马车板上坐着一个男子,穿着深蓝色的袍子,双手抱着剑,一副很瞌睡的模样,时不时点点头,马车的摇晃也只是似的他睡的很香,如同摇篮一般,男子只露了一个侧脸,很俊朗的感觉。 马上商队就要进一个关口,而此刻那关口的路上,有一匹马,马背上有一个女子,穿着白衣,好像漫天黄沙落在她身上如雪一般,还没有到跟前就被弹开了,在这样戈壁之路,一袭白衣,面色冰冷,却又艳若桃李,风很大,吹的她的长发飞扬,她身上也配着剑,定定的看着前方的商队…… 男一号的老妈是宫斗失败品,所以男一号萧觉从小就被丢到戈壁并机缘巧合拜师学艺,如今华夏皇宫岌岌可危,皇帝即将驾崩,又临外敌入侵,悔恨当初,得知自己还有一个儿子,希望他能回来继承大统,于是派出了自己信任的义女玲珑去接萧觉,可是玲珑其实是皇后夏氏的亲信,皇后夏氏有一幼子,不愿意看萧觉回来,命玲珑杀死萧觉。 这一次是玲珑和萧觉明面上第一次见面,实际上却不是,在若干年前一次玲珑来此地意外遇险,萧觉救了玲珑一命。萧觉是侠客,救人之举只是举手之劳,并没有放在心上,而玲珑十分感恩却铭记于心。 不想再见面,玲珑名为迎他,实为杀他,感觉五味陈杂。 秦心坐在古导身边一块看镜头,她年纪小,居然能管住布鲁斯,古导挺喜欢秦心的,觉得这个小姑娘真跟自己戏里的小师妹的角色一样,惊才绝艳又很省事,所以秦心要看,他也没有管。 看到镜头里昏昏欲睡的萧觉,还有马背上一言不发,只是一个眼神,就包含爱恨情仇的玲珑,秦心真是咋舌,这才是真正的影帝,影后,太厉害了,宁泉大哥能那那种塞外侠客的模样演的入木三分,漫天黄沙也十分悠闲,想睡就睡,身体跟着马车的节奏轻轻的摇晃,睡的很香甜,而且镜头感也非常美,很真实,哪怕拉近镜头拍特写,也拍不出破绽。 而杨复芳扮演的玲珑是一个在宫廷长大的女子,夹在帝后之间,地位尊贵也尴尬。 她面容绝色,传说中的玲珑公主,一见倾城。 她气质芳华,宛若温泉,帝每日在她的陪伴下方愿意饮药。 她神秘无常,最让人称道的不是她的美貌,也不是她跟帝后的亲密关系,而是她的武功。 此刻她坐在马背上,像是赏景,看遍大川名溪,落到了这山谷之口,迎着一队悠悠的商队,眼神带着笑容带着洒脱也带着决绝。 秦心不知道一个人的一张脸一双眼可以同时表现出这么多种感情,真真正正的存在着。 “CUT!”在因为各种细节NG了无数次之后,男女主演始终如一,反而更加入戏,终于这一幕定格,古导喊了一句通过了。 秦心看的热血沸腾,实在是很期待接下来自己与他们的对手戏。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三〇章 :一骑红尘 西域的天空,黑的特比迟。 白天炎热,夜晚寒冷。 上辈子秦心没有来过这里,人的一生或长或短,总会错过很多东西,比如风景,比如星空。 住的酒店是这附近挂着最好的酒店,三星,实际上也就是三层的小楼房,加地下一层,算是四层楼,单排的房间,一条长走廊,门挨着门,现在还算是旅游旺季,这家酒店几乎就被他们剧组包了。 因为气候的原因,房间窗户是对着马路,朝南的,而出门的走廊是对着草原和湖,朝北的,南方有阳光,北方有风景,当地人果断的选择了阳光,因为身在其中,风景已经不是风景,只是平常。 秦心和陈玉住一间,标间,双床,带卫生间,屋子里没有空调,但是有电热毯,窗户是里外两层的,可以防寒,房间有电视,有一张小书桌,面前有镜子,可以当做临时梳妆台,还有一个小圆桌,靠窗户的地方,小圆桌搭配两把藤椅,大概是用来坐着喝茶的,不过房间不大,有些拥挤,窗外就直接是马路,虽然有两层玻璃,还是能听到大货车开过轰隆隆的声响,这些大货车是进藏的车,又大又笨重,这里有唯一一条公路进藏,必须经过此处。 总体来说条件不算好,不过秦心和陈玉都是很能适应环境的,秦心牢都住过,觉得只要不是再次进监狱,她大概都能适应,而陈玉打小缺母爱,习惯了冷暖自处,对这样的条件很满足了,比她的卧室好多了。 因为一些大牌演员带太多工作人员了,酒店住的很紧张,这里也没有什么套房之类的,连导演都是住这样的房间,所以王叔就被分到地下一层的房间去了,那里一般是旅游的时候,司机住的大通铺。 剧组收工的也比较晚,秦心迅速的冲了个澡,穿了条牛仔裤加T恤,脸上没有化妆就抹了些基础护肤的,刚刚洗澡的时候贴了个补水面膜,现在感觉皮肤状态还好。 这边太干了,拍戏的地方风沙又大,第一天秦心没有什么经验,还是在王叔的提醒下带了口罩眼镜帽子,穿了防风大衣,虽然整个人包的跟熊一样出现的时候被嘲笑了一会,不过一天下来,大家看秦心的眼神都有些不一样。 尤其是那些本来穿的□□的靓靓的裙子的女星,整个被吹的脸都绿了,哪里还有一点美感,精心弄好的发型吹一天跟鸟窝没啥区别了。 陈玉很利索,回酒店,秦心在楼下听古导说话的时候,她已经把自己收拾好,房间要用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所以两小姑娘收拾的特别快,主要也是饿了,饥饿感十分强烈,肚子咕咕咕的叫,中午的剧组盒饭有点不合胃口,肉是牦牛肉,有些腥,面也有羊汤的气味,对于京都人来说或许能适应,但是盐城那地方吃的淡,以海鲜为主,秦心虽然不挑,不过那味道还是有些不太习惯,很重口的感觉。 这边少数民族居多,虽然有湖,但是这里还保留了传统的水葬,就是人死后把尸体推到湖里让鱼吃掉,所以这边没有人吃海鲜河鲜。也不太吃猪肉,穆斯林对猪肉有忌讳,肉菜就是牛羊肉。 两人推门出来,到走廊,走廊的另外一面墙是一半窗户一半墙的那种,站在走廊,可以看到草原和湖,此刻草原上扎起了无数帐篷,拜剧组所赐,正是旅游旺季,本来住宿紧张的地方就更紧张了。 那些帐篷大多都是游客,也有一些是演员的跟班,酒店房间不多,要把所有人住下也不够。 从走廊里看出去,整个草原星星点点的,很美,湖平静的像一面镜子,星空也一览无遗,似乎躺在草地的帐篷上,也是一种不赖的体验。 看着茫茫的草原,不知道为何,秦心下意识的转动着自己食指上的戒指,凉凉的,冰冰的。 陈玉不知道为何看着漫天星空,居然忽然跳出来莫兴远那二货的笑脸,吓一跳。 “秦,你们在看什么?”住在秦心戈壁的居然是布鲁斯,他是大床房,一个人住,也算是不错了,还有一些大床房,安排了两个女星一块挤的。布鲁斯开门出来,一头金色的头发湿漉漉的,像是烫水中的鸡毛,一缕一缕的,白天太热了,这货,晚上也只穿了个小背心,紧紧的绷着浑身的腹肌,很显摆。 他自以为性感的摇了摇头发,却见秦心和陈玉压根都没有看他,只能暗叹,她们只是小孩子,不懂欣赏。 “布鲁斯,你们在聊什么?”秦心戈壁另外一间门也开了,出来的是女星叶霜,在影片里演的是跟男主齐名的塞外仙子,喜欢男主萧觉,不过萧觉却爱上了要来杀他的玲珑,跟玲珑回到了夏朝皇宫,叶霜属于长相美艳型的,秦心的一双丹凤眼虽然很出挑,但是年纪小,而叶霜却是气场全开,美的跟滴水蜜桃一样,无论戏里戏外都是十分美艳,走路扭着腰肢款款而来。 布鲁斯看到叶霜,眼前一亮,极品美女。 不过想到Uncle的交代,兔子不吃窝边草,布鲁斯只能忍着,宁愿看秦心和陈玉,至少他对小萝莉把持力比较好。 叶霜看到布鲁斯的态度有一瞬的不爽,不过想到今天古导对秦心的态度,她还是扬起笑容。 秦心试镜的时候,其他演员并没有见过。 而秦心唯一的一部作品在国内根本就没有放映,知道她的人也不多,唯一公众亮相是出席了一次慈善晚会,不过风头被布鲁斯抢了,世界首富之子啊,看到布鲁斯都想喊,我要给你生孩子…… 而秦心就像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 偏偏脾气暴躁的古导对她居然总是和颜悦色,大家看导演的份上对秦心客气三分,嫉妒七分,而且看安排住宿,古导居然把布鲁斯安排秦心戈壁,叶霜可是有心打探,用了人情跟人交换才换过来的。 当然,如果你是导演,见过手下演员试镜的时候能把一面墙打碎,对着一排枪面不改色,你也会对她下意识的有些客气的。 不过这事别人也不知道,只是看秦心跟布鲁斯关系不错,还以为秦心走的是布鲁斯的路子。 一行人一块去吃饭,晚餐是自助式的,因为人多,聚集在一块吃也有些麻烦,还有些人累的干脆躺着不吃了,所以是安排实时供应的,还不错,虽然还是牛羊肉,但是比盒饭好吃点,滚热的牛羊肉,腥味没有那么浓,还有一种这边草地长的蘑菇煮的汤很鲜,还有西红柿炒蛋也不错,木耳山药,很不错,下饭,这边蔬菜不易供应,一桌子红绿色,算是比较奢侈的晚餐了。 古导骂了一天的人了,吃饭的时候很安静,风沙中骂人不仅仅是伤心也很伤身,喉咙都在冒火,布鲁斯还是嬉皮笑脸的,因为布鲁斯的缘故,秦心也跟古导一桌,看似荣幸,不过真说不来,秦心觉得古导就像班主任似的,看上去就很凶。 幸好民以食为天,秦心和陈玉都是很看重吃的人,面对古导那一张便秘的大脸,还有身后无数探究的眼神,也没有影响胃口,还是先吃饱再说。 第一天的劳累程度已经出乎所有人意料,大家吃完饭都回去休息了,秦心也没有心思乱逛,不过还是去看了看王叔,却没有找到人,王叔老家就在这边,秦心也没有太担心。 秦心和陈玉吃的有点多,两人准备去后院的草原走走消消食,再回房休息。 这次拍戏的条件很苦,比秦心以前经历的都苦许多,她以前参与的大多都是很普通的商业片或者脑残剧,外部环境绝对不会这么苛刻,虽然先前古导说了很多遍,条件艰苦,真正经历到,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重来,呸!”古导的眉头皱成了个川字,当然后面一个呸字不是骂人,沙太大了,说一句话就一口沙,只能不停的呸呸呸…… 再回到这普通的小酒店,漫无边际的草原,听草虫嘶叫,看满天繁星,居然觉得美好起来。 回到房间,隔音不太好,有隔壁电视的声音传来,好在床还算暖和,被子被套应该都使新的,白天窗帘开着,阳光直接能晒到被子,感觉还行。 隔壁的电视放了一个多小时,秦心依稀听到有开关门声音,又过了一会电视就没有声音了。 陈玉已经睡着了,秦心还有点兴奋,睡不着。 明天就有她的戏份,是师妹骑马出场,就是一个照面,但是古导对这部戏里的师妹显然是期望很高的,虽然出场并不多,但是一路上,古导已经跟秦心沟通了很多次了。 如何演好一个让人惊艳的武痴,秦心翻来覆去的想,想到了李莫愁,想到了小龙女,但是感觉都和自己不符合,李莫愁是为情所伤,武功高强却是有些偏执,而小龙女倒是武痴,也惊艳,可是和秦心的气质不符合,秦心的容貌和小龙女那种清纯不是一个疙瘩的。 这是秦心这辈子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角色,之前的文艺片《逆光》更像是秦心的自我回忆,所以很好驾驭,可是眼下这个角色,对秦心来说绝对是一次挑战。 第一天没有秦心的戏,她一直跟在古导身边看镜头。虽然只看了一天,还是让秦心很震撼。 相比宁泉杨复芳的演技,自己上辈子简直就是在过家家。 看大牌演员飙戏实在是很过瘾的事情,哪怕是一个观众经常都会被带着入戏,镜头里的世界跟眼中的世界还是不一样的,镜头比较集中,演员和演员的差距用肉眼看有时候感觉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当秦心从镜头里看就可以明显感触到不同,男女主演的镜头感明显比其他人强,站在一块,容貌都各有千秋,可是走到镜头前,你就会不由自主的注意力落到他身上。 这种感觉很微妙,却又说不出来,一整夜翻来覆去,秦心脑袋几乎都在回放今天白天看到的画面,迷迷糊糊的又想着明天自己该如何演,就这样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是被陈玉推醒的。 也不是一大早,几乎还在半夜。 古导要的是师妹踩着日出踏马而来的画面,所以要去草原湖边取景,等日出。 日出的时间大约是6点8分左右,现在才3点半左右,秦心就被叫起来去化妆了,还没睡几个小时。 秦心脸蛋被陈玉冻冰冰的手拍了好几下才清醒过来,一转眼又迷糊了,陈玉对着秦心的耳朵喊道:“古导来了。” 吓的秦心一个激灵,立刻坐了起来,“在哪呢?” 陈玉笑岔气了,“快点起来了,闹钟都闹好几遍了,不说古导来了,你还死赖床了。” 却不知道这会子某导正好从门口路过,这不好的隔音,基本都能听清,脸色僵了僵,老子很凶吗? 这样一折腾,秦心终于彻底清醒了。 起来吃了自己带的饼干和牛奶,垫了垫肚子,就跟着大部队出发了。 因为这边草原人多,是游客聚集地,剧组拍摄点选的是另外一个地方,之前就看好了,黑摸摸的,几辆车拐到草地的小路里开着,摇摇晃晃的,秦心看着窗外,是一望无际的黑。 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声狗叫,不知道是哪里传来的。 车路过一个凹地,是两边的山坡挖出来的,山坡顶上有密密麻麻的五颜六色的经幡,黑夜间看不清色彩,只听到风吹的呼呼咋响,有一种莫名的神秘感。 终于到了地方,秦心化好妆,骑到马上的时候,置身于一望无际的黑夜草原中,听着不远处的湖水拍打岸边的声音,心中的所有一切东西好像在这一刻被掏空,她只是坐在马背上,没有让马前行或是后退,整个人静默的注视着前方,仿若一尊雕像,一身红衣,一骑白马。 这时候忽然有一束强光照了过来,不知道是谁不小心打到了马眼睛的位置,正好直直的照过去,这匹温顺的马忽然嘶叫起来,顾不上马背上的人,疯了一样的朝前冲去,而前面不远处就是湖……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最近压力有点大,眼看着从金榜是上掉下来,更新的有点力不从心,整理了一下思路,希望能写好,谢谢一直订阅支持的亲们。   ☆、第一百三一章 :你打我一下 本来是在野外,冷飕飕的,比预估的都冷,天又还没亮,虽然有人事先踩过点,但是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来,对黑色未知总是充满了一些恐惧。 尤其是这边的湖。 昨晚吃饭就有些人问怎么没有鱼咧,被普及了一遍水葬的知识,一个个都抖了,白天还有女孩说要去那湖边玩水想秀秀自己细白的小脚的听完都默不吭声,想到水底忽然就飘来一具尸体,那些可爱的鱼肚子里有人的腐尸…… 虽然当地人解释了,这种水葬也是有专门的地方的,并不是哪里都丢尸体的,跟土葬一样,不会在大街中心立块墓地的。 可是现在黑摸摸的,这块拍摄地,选的比较偏远,没有游客过来,远处有雪山,附近还有一座绵延的沙山,靠着湖的一个角,听着湖拍打着岸边,那声音总觉得有些古怪,像是有人啾啾啾的在哭一般。 意外发生的太突然了,本来也就是古导让秦心上马先感受一下,然后古导又吼了一句灯光师:“快点准备。” 结果那耀眼的强光一打,居然好死不死打到马的眼睛上,直接刺激的这匹马发狂的奔跑起来。 都没有人反应过来,就见那马似乎是朝着湖跑过去,不说湖里到底有没有东西,就是现在这温度这么低,要真是落水,往大的说,可能挂掉,往小的说,至少也要感冒躺几天不可,按照古导那吹毛求疵的性格,小师妹估计要换人来演了。 这种想法在众人的脑海几乎是瞬间就转了一个弯。 今天这场戏男一号和师妹的对手戏,宁泉也来了,看到这场景,二话不说纵马追了过去,想把秦心的马拦下来。 古维吓一跳,都忘记骂人了。 这姑奶奶可千万不能有事,这可是那个变态小瘸子交代要看好的人,还说要来探班,想到这个,古维脸色有点不好看了,怒视那个灯光师。 灯光师一头汗,都快哭出来了,“古导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刚刚忽然发现那灯有点松,我想拧紧点,一不小心就这样了。” 那道强光不仅仅打到马上也把秦心照的眼睛都睁不开,正常人都这样,如果你在一个很黑的地方,忽然被强光照射会有短暂的失明现象。 幸好秦心是经常骑马的人,要是换成刚刚接触马的,就那一下可能就被从马背上摔下来了。 不过从马背上摔下来和掉河里,说不上哪个更好,虽然宁泉很义气的第一时间追出去,不过受惊的马跟癫狂了一样,跑的尤其快,根本赶不上,这边灯光照过去就依稀见两个黑影。 关键时刻古维也顾不上骂了,开上车就走,还好是草地,又没路都可以碾过去,大家看着紧跟着的古导,不由得又一阵诧异,刚刚看到骑马追过去的宁泉还想,宁泉是出了名的老好人,演艺圈的劳模,少有的面面俱到的明星,追出去也正常,可是这会看导演都追出去了,顿时觉得宁泉滑头,谁说老好人啊,肯定是知道些什么,否则为毛冒着危险追一个小新人。 秦心眼盲了一会立刻反应过来,抓紧着缰绳,不过显然马受惊的比人没有理智多了,它没命一样的朝前跑,很快秦心就听到水声,为了拍更好的日出效果,剧组离岸边很近的,秦心只期望这匹马看到水会停下来,否则真的一头扎进湖里,今天自己就悲剧了。 没有想到因为距离短,根本是拉缰绳都没有用,她都听到那踩水的声音,而眼前这个神秘的湖,即使是大夏天,看着湖蓝湖蓝的,也没有人下水游泳,据说湖底很深,不像是一些海岸,慢悠悠的由浅入深,这边的湖,你只要跨出一步,就立刻陡峭的悬崖一般深度直接下降。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天边突然就有了红光,整个湖微微的亮了起来,原本如同黑洞一般的湖面,闪烁着波光,很美。 秦心看到这湖边有一个犄角,像是字母E一般,中间露出一片石焦,而她的马此刻虽然踩到水却是站在石焦边缘。 若不是天边的一点微光,看上去就像是落进湖里一样,看不出那深黑的地方是一片石头。 这一刻秦心的心整个都悬起来了,很快又落了回去。 秦心不敢太用力拉缰绳,在这样的场景,拉了缰绳更刺激的马发疯,她听到马落水,那水花溅起来到脸上像是冰花一般,十分的冷。 低温也是最快使得动物安静的办法,踩入水的那一瞬间,这匹马有些迟疑,秦心感觉到这份迟疑,没有敢再刺激它,轻轻的抚摸着马的脑袋和修长的颈脖,果然马的速度慢起来了,不再狂奔,可是也没有停止,明明很冷,还是踩着水,慢慢的前行了,踩在了细细长条的石焦上。 宁泉从后面策马追来,他对秦心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能一直坐古导身边的人不多。 他惊讶的看到秦心居然站在湖上,因为此刻穿着戏服,红色的纱裙,腰上系着腰带,一头散落的长发,刚刚事发突然,发簪并不牢固,头发全部散开,除了头发变了,似乎跟刚刚没有什么区别,一点不像是惊马的模样,天边的光线越来越亮。 “师妹,你没事吧。”此情此景,最能入戏。 宁泉在岸边喊了一句。 秦心抬头,看着一身黑衣的他,露出了个微笑,摇了摇头。 后面赶来的古导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可以看到华夏皇子萧觉的背影,可以看到师妹整个人骑马落在湖中心,水天一色,自成一画。 古导兴奋了,这就是他要的感觉。拿着对讲机让大部队火速转移过来。 一场意外,导致了意外之喜。 拍摄的很顺利。 古导自己拍完还回头看了好几遍,脸上掩不住的笑意。 事后那灯光师来跟秦心道歉。 灯光师高原已经被古导骂了一遍了,很郁闷,他也不是故意的,现在看拍摄的效果这么好,对秦心道歉的就不是太真诚了。 “不好意思,刚刚那灯松了,拧了一下,没有看到你那里。” 秦心那么大一个人,还骑着马,他居然说没有看到。 不过事情发生了,也不能怎么样,一般演员都不会太得罪剧组工作人员的,这种剧组里小人物得罪是非常麻烦的,拍戏的时候给你弄坏点这弄坏点那的,你不烦,导演都烦了,别人不出错,就你出错,肯定是你的问题。 所以秦心也只能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陈玉吓一跳,秦心拍完戏她上下检查了一遍,没有什么事才罢休,对灯光师这态度傲慢的道歉,她也很不爽,不过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想着之后要更加注意,她跟秦心来算是来打暑期工的,给秦心当助理,开的工资是剧组里给的,很丰厚。 早上这一场拍完了,已经到中午了。 秦心原本很担心自己演的不好,没有想到早上惊马的时候一紧张都忘记担心了。 而宁泉是很能入戏的人,秦心昨天看的时候都蠢蠢欲动,跟着演对手戏,直接入戏没有什么障碍,居然没有被古导NG,真是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自己就这样演完了一幕。 虽然镜头里可能就几秒钟,可是拍摄的时候却要花费大量时间,不断的从环境感觉挑出其中最美的一秒钟,镜头就是可以重生的人生,可以不断的NG,直到你心目中的完美呈现。 回程的时候,秦心靠在车的座位上摇摇晃晃的睡着了,陈玉给披了条毯子,虽然没有专门的保姆车,陈玉带的东西还是很齐全的。 回到酒店,古导又跟大家重申了一遍安全的问题,然后说下午会有两个武术指导,让全部演员都要到场。 秦心吃了点东西,抓紧时间去休息了。 隔壁照旧是有些吵,许是累了,秦心一下子就睡着了。 等到陈玉来叫她已经两点了,剧组两点半出发,这边天黑的晚,回来肯定要十点多了。 不过下午没有秦心的戏,秦心穿自己的衣服就行,之前听古导的意思是要训练一下的,所以秦心尽量穿的宽松,一身红色运动服。 下午的戏是武打的部分。 虽然电影也有特技,但是摆姿势总是要会,姿势专业看起来逼真些,古导很吹毛求疵的,他要求的打要像是真打,你软绵绵的你来我往肯定不行。 女一号和男一号都是打星出生,这一点是有优势的,但是其他人就不行了。 古导特意去港请了两个著名的武师,教大家身法。 秦心看那两个武师都长的很壮,个子都不太高,一米7多点,但是看起来很结实,走路也很稳当,很有练家子的感觉。 下午的拍摄地点是在丹霞地貌的地方,有点类似鬼城,荒无人烟,残阳似血,当看背景就事非常美,很有画面感,这跟在影视城里面拍的完全不一样。 在这样的场景下,对打的画面肯定也是很唯美。 因为要等落日拍摄,这会子大家都围成一圈,看武师指导。 古导也看着,大家都学的很认真。 武打看起来美,实际上并不唯美,两个港来的武师脾气很大,先是两人对招给大家看一遍,然后让演员跟着练。 他们是专门的影视武术指导,其实看起来有点花拳绣腿,更多是为了追求拍摄的效果。 秦心看着他们表演,是觉得有些别扭的,她以前是经常打架的人,身体的哪个部位脆弱打哪个部位,这样表演性质的打发看起来总是有些怪怪的。 不过秦心并没有表现出来,她早上确实是受了点惊吓,当时没有感觉,这睡了一觉醒来,反而觉得心跳的厉害,大概也有点跟这边海拔高的关系,整个人有点蔫蔫的,她坐在一群人中间,很不起眼, 剧组里俊男美女多的很,秦心年纪小,打扮的也很普通,怕风沙,干脆把运动服的帽子都戴头上,就是她身边的布鲁斯有点显眼,布鲁斯一听是华夏武术,兴奋不已的来围观,他习惯的坐秦心身边,总觉得剧组里其他女明星聊天的时候都会丢点秋波给他,他总会容易会错意,是想和我上床呢还是想和我上床呢?现在肯定不行,要是被Uncle知道会杀了我的。 只好坐在小萝莉身边,看到秦心他就想起来自己被暴打的画面,一点绮念都没有。 看完武师表演,布鲁斯很兴奋,恨不得马上学会武术,以后就不用怕身边这小姑娘了。 武师表演完,先让宁泉和杨复芳对打了一遍,这两人都是打星出身,打的很漂亮,武师只是稍微提点了一两句。 秦心看武师对打并没有太大感觉,可是看宁泉和杨复芳两人对打就不一样了,两人很有气场,现在没有穿着戏服就是自己普通的衣服,可是表演起来也是有模有样,真好像是一代武林高手,表情凝重,动作也利落,好看。 这样一对比就能明白,为毛那两人看起来身手也不错只能是武师,而这两人都已经混到一线大牌了。 当然古导不可能让男一号女一号来指导大家,只能请武师来。 对男一号女一号没有什么好指导的,可是其他人就不一样了。 似乎是为了显示出权威,给大家个下马威,除了宁泉和杨复芳前辈,其他人上去,基本都被打的灰头土脸的。 不过男女待遇是有差别的,可以看到那个有一些少年白头的那个武师,对女演员会温柔一些,男演员上来就使劲摔,但是女演员就会手把手教,可是看起来总是有些怪怪的。 尤其是秦心看到那武师教完叶霜的时候居然在叶霜那挺*翘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秦心脸绿了,叶霜还笑嘻嘻的下来了。 下一个就轮到秦心了。 上来就武师就让秦心把衣服脱了。 秦心脱掉了外套,穿着红色运动裤,粉色的T恤,身材高挑,一头短发,在武师眼里很面生很漂亮。 一看就是绝对能红的苗子,不过就算是将来大红大紫,现在也必须在自己手下磋磨。 同样是练武,有的人成为大明星,有的人成为武师,前者风光无限,后者就差许多了,虽然武师比其他许多乱七八糟的工作也算是高薪,但是人就怕对比,尤其是一个师门出去的,你在天我在地,感觉完全不一样,心里就会很不平衡。 秦心站在他面前,显得有些瘦弱,脸色有些苍白,主要是早上惊吓了一下,昨晚并没有睡好,显得不太精神,整个人懒懒的。 布鲁斯在底下很兴奋,跟吃了药一样,大声喊:“秦,加油!” 秦心白了他一眼,布鲁斯仍旧激动不已,其实是有点坏心思,想着终于有人帮自己报仇了。 武师知道布鲁斯,在一堆华夏人当中冒出来的金毛,自然都会打听一下,听到是世界首富的儿子,也真是吓一跳,不过老外似乎都对华夏武术很感兴趣,武师有心露一手,说不定还有什么机缘。 开口对秦心道:“你打我。” “啊?”秦心有点不明所以,她不喜欢刚刚那种手把手教的感觉,但是这一上来就让自己打他,真的可以吗? “会受伤的。”秦心被武师这么一说,精神提起来了一点,有点兴奋。 听到秦心这么说,武师好像听到很好笑的事情一样,摇了摇头:“没事,你伤不了我。” 古导一直都在,他在一边摆弄器材,难得的没有吭声,听到武师这么说,他抬头居然笑了一下。 早上那个灯光师这会子也看热闹,看到是秦心,他也忍不住笑了,早上他道歉的时候,这个小明星还爱理不理的。 秦心见武师很坚决,她很认真的抱拳抬了抬,“那我得罪了。” 武师脸上笑的漫不经心的,站在那,一副让秦心随便打的模样,他身边的师兄也停了下来,有些恼怒,师弟又出风头,最爱搞噱头,欺负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算什么本事? 作者有话要说:脑子转不过弯,转不过弯……一定是鸡蛋吃多了,变傻了。   ☆、第一百三二章 :和谐剧组 秦心在剧组里不起眼。 早上拍的那场戏太早了,没有戏份的演员都不愿意那么早去凑热闹,只是听说了有人差点出意外,但是没有见过现场,也没有太大感觉。 倒是宁泉骑着马跟了过去,看到马背上沉着冷静的秦心,又刷新了一回对秦心的认知,这个小姑娘很不一样,原本他也以为秦心是靠着古导特殊关系进来的。这种事,大家都明白,没有什么好说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公平的事情。 宁泉是个口碑很好的人,在这个圈子要有好的口碑,实在是不容易的,宁泉是个例外。 此刻他坐在一边,面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时不时的跟杨复芳说一两句话。 武师给人的感觉并不好,杨复芳是打星出道,这种感觉尤其深刻。尤其是港来的武师,那边的社会风气和华夏内地不一样,杨复芳也是从港出道的,吃了很多苦头。 只是见到平日喜欢骂人的古导都在一边没有吭声,杨复芳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坐在一边,略有些同情的看着场上的秦心,看到小姑娘一脸兴奋,跃跃欲试,她有点不忍看了,结果不外乎就是打人反而被打。 这些武师狡猾的很,说是站在那让你打,随便一个小动作,反而让打人的摔个狗吃屎。 杨复芳大多在国外,对内地的女演员都不熟,在她眼里基本都挺陌生,而且国外相对公平一些,所以没有看不起新人之类的毛病。 布鲁斯十分兴奋,他觉得这个武师很厉害,不知道能不能挨住秦的打。 秦心隔壁的叶霜刚刚被这武师摸了一把屁股,心里有些膈应,面上还是带着笑容,仿若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现在看到有人待遇还不如自己,顿时心情好多了。 大家都不会天真的以外让你打你就可以打。 除了秦心。 陈玉是秦心的助手,一直很不起眼的坐在一边,这会子如同机器猫一样,把她随身携带的大箱子打开,拿出了一瓶优酸乳,一小袋曲奇,一袋湿纸巾,然后又翻出了云南白药的镇痛喷雾。 旁边有助理看陈玉这样不慌不忙的,还挺佩服的。 要知道助理的事情多的很,导演生气骂演员,演员生气就发到自己助理身上。 “你准备的东西真齐全,连云南白药都给你家那位准备好了。”一个年纪跟陈玉差不多大的小助理,估计也是新手,看到陈玉准备的东西,很真诚的夸赞道。 陈玉摇了摇头,“这个不是给我家心心准备的。” 小助理一脸不解,不过那边武师打架要开始了,也就没有再问。 秦心穿着球鞋,红色长运动裤,粉色小T恤,已经是傍晚,阳光还是很强烈,不过剧组选的位置在一块大石头背后,有阴影,可以遮挡一些阳光,不过周围很明亮。 天空基本没有云朵,纯蓝纯蓝的。 武师穿的是中式的长衫,看着很像一回事。 刚刚他随手就把一个一米八多的男明星撂倒,直接头朝地,和另外一个武师对练的时候,两个人打出的拳都带着风,可见是有些实力的。 秦心抱了个拳,说了声得罪了。 其实说的有些别扭,秦心打人的时候不喜欢说话,什么我开始打了之类的,太麻烦,都要打对方了,还提醒我开始打了,那不是白痴吗? 不过在这么多人眼下,一些礼仪还是要有的。 秦心抱拳说完,就冲了过去。 她的弹跳力非常好,看到那武师还满不在乎的微笑,表情在看别处,根本没有注意她,秦心助跑起跳。 对方毕竟是武师,秦心还是比较重视的,她做了个假动作。 秦心抬脚一副要踢他的□的模样,武师看到秦心这动作,很轻快的就把身体避开了,女人就是电视剧看多了,以为很容易就能把男人下面提到,简直是开玩笑。 可是没等武师这轻蔑的想法过完脑袋,秦心临到跟前却是抬脚对着武师前倾的脖子踢过去,踢人是很有技巧的,尤其脖子这里,只要能稍微用点力,踢到咽喉的位置,对方瞬间就没有反抗能力。 秦心最擅长的就是这稍微用点力,她打不来招式和花拳绣腿,可是却擅长制服别人。 监狱里关着的像秦心这样自己都搞不明白为毛关进来的毕竟少数,大多还是真的犯事的,和这些人生活,你不狠不行。 把羊放入狼群,要生存下来,你也必须变成一只狼,一只比其他狼更凶狠的狼。 一脚,武师倒地。 如果按照招式来说,可能是应该算是两招。 武师捂着脖子面红耳赤,说不出话,不是气的,是真的说不出话,喉咙好像碎了一半。 秦心收回脚,站在一边,学着武师刚刚打完别人之后的样子,抱了抱拳:“承让。” 现场突然安静下来,有好一阵没有人说出话,到现在大家才真正看明白,这个老跟在古导身边的小姑娘有多逆天。 就见秦心的小助理迅速的跑上前,给秦心湿纸巾擦手,然后给她一包优酸乳和一小袋曲奇,把云南白药递给另外一个武师…… 布鲁斯看到这一幕,再一次觉得上次小萝莉对自己是优待的,小萝莉绝对是喜欢自己,只打了自己一鼻子血,而不是像这个武师,半天都躺在地上捂着喉咙要死了一般,完了,小萝莉要是喜欢自己,可是自己并不喜欢她这类型的,要是拒绝她,会不会被打死? 早上那灯光师,看到秦心走了过来,路过自己身边,忽然有些腿抖。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灯光师又过来道歉了一回,这次真诚许多,还拿了一袋水果过来,说是给秦心压惊,尼玛,这绝对是给他自己压惊,见陈玉把水果收下了,他才如释重负的走了。 接下来拍摄的进程秦心觉得挺顺利的,出乎意料的剧组很和谐,基本没有出现欺负新人的事情,老师给她准备的小本子都没有用上,秦心想着或许是古导太凶了,大家只好团结一致面对大BOSS了……#大雾#能一脚把武师踢倒的新人谁敢欺负? 秦心还是没有她的戏的时候还是会跟着去片场,很规矩的坐在古导身边看其他人表演,真正到片场才发现课堂教的老师说一千遍,不如直接片场上去演一遍的体会深。 古导虽然吹毛求疵,不过出乎意料的拍戏进度很快,虽然剧组里的气氛很凝重,环境也不好,可是干活效率高。 谁也不会没事去找导演晦气,连上次那两个武师现在都很和谐,教的时候不在虽然摔人,也不太敢乱摸女明星,很是规矩。 就是到秦心的时候,他们只愿意远远的指导一句,秦心不得其要,只能多看宁泉和杨复芳的表演,自己揣摩,有利有弊。 拍戏真的是辛苦活,每天都有跟家里电话,也有跟干爸和老师保持联系,但是祝军居然一点消息都没有,看到陈玉没事就在那发短信,脸上挂着笑容,秦心都有些羡慕她。 居然果然产生美,陈玉跟莫兴远那中二打电话能聊半天,秦心完全想不到这两人有共同语言吗?好吧,她承认她是有点妒忌,刺果果的妒忌。 两人饭后散步,陈玉在跟莫兴远打电话,秦心干脆在草地躺下看星星,等她电话打完。 漫天星辰,不知道祝军那家伙在哪,秦心其实有点担心,总觉得那家伙太实心眼了,会不会有危险。 …… 漫天星辰,祝军躺在草地上,胸前放着一张海报。 “操,那小家伙又在思春了。”猴子在一边挤眉弄眼的笑道。 他们封闭训练了一个半月,明天就结束了,生不如死,苦中作乐。 “别闹了,都过来,明天有最后一个训练。”班长蜥蜴把大家叫来吩咐了任务。 猴子第一个跳起来,“操,让我们去当群演,脑子进水了吧。” 蜥蜴不紧不慢的道:“上面命令的,对方耐不住了,想铤而走险,就会选人多的地方,最近有一个国外来的什么导演在黑水谷那边拍戏,让我们也混进去。” “现在导演也是吃饱撑着,好好的影视城不呆,跑这鬼地方来。”黑水谷就是他们听了都要哆嗦,那地方地形复杂,气候也特别糟糕,普通人走进去没有向导都出不来。 秦心等陈玉打完电话就回去了,没有想到一会古导来敲门了,古导就住隔壁的隔壁,看这房子安排,就知道秦心的地位有多特殊。 有陈玉在当然不可能是来潜规则的,古导对这点要求特别严格,一旦发现他剧组里有人搞男女关系,一律一块开除。 他是来说戏的,秦心已经习惯了,有时候还会把宁泉和杨复芳都叫来,秦心开始有些紧张,后来发现自己心目中的天王偶像也是要拉屎的,紧张感少了点,也渐渐习惯了。 “明天去黑水谷,会有一场打戏,你的师门的人都战死,就剩你一人,对方一个军队,准备生擒你威胁萧觉,你战死……” 秦心知道自己作为师妹的戏就到此结束了,虽然不会很长,但是每一个画面都很经典,秦心自己回看镜头的时候都很惊艳,也不得不佩服古导,虽然爱骂人,但是绝对是很有水平的。 “你要把握好当时的那种情绪,今晚你好好揣摩一下,也不着急,我预计着这一幕花三天时间能拍好就算是成功。不过黑水谷较远,可能那三天就要住那边,你好好准备一下。”古导说完伸手想拍拍秦心的脑袋,忽然想到她那变态的战斗力,手又缩了回来,拍了拍一边的陈玉的脑袋,然后自如的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嗷嗷 …… 谢谢亲们鼓励支持打赏…… 我要振作起来,加油……保持二更……   ☆、第一百三三章 :点兵点将 莫老爷子好不容易在医院醒了,又从老二媳妇那里得知孙女莫兴婧出事了,再次晕了过去。 莫兴婧当初设计的秦心,直接把视频发到了一个热门视频网站上去的,秦心没有多想,只是还给她了而已。 虽然不可能人人都看那种视频,莫兴婧也不是什么明星,不过为了这个视频能快点传播,莫兴婧事先是做了一翻准备的,特意让人顶起来,如今全都落到自己身上。 除了视频的事情就是那药物的问题,分量太重,本来一份掺一瓶可乐就够多了,莫兴婧一口气放了三份进去,她年纪也不大,吃这种东西对身体伤害很大,以后可能不孕了,而且几个大汉轮番上前,使她对这种事产生了恐惧感,因为这药吃了头脑还是清醒的,就是控制不了身体。 莫兴婧说是别人害她的,秦心那天表现的太可怕,莫兴婧硬是不敢开口说秦心。可是这是在莫家,谁有能力在她自己家,布置好那么多东西。 最终那三个大汉被莫家以轮*奸未成年少女的名义判刑了,莫兴婧因为这件事有心理创伤,被送出国治疗。 莫老爷子在医院躺了很久,不得已,公司的事情让女儿莫怀云协助处理。 莫怀云之前偷偷潜入书房,看了老爷子说要宣布重要消息的文件,根本就是空的,还以为老爷子把东西藏起来了,处心积虑都在找那文件,就怕老爷子两腿一蹬去了,那个变成遗嘱了。 对此莫兴远倒没有多想,他年纪还小,压根想不到要争家产这种事,莫家一直是老爷子掌控,儿女间还轮不到争产,除非老爷子去了,不过莫兴远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也是他父母太不着调,压根也没有给他这种危机感,老爷子最近表现的对他也非常器重,连他喜欢陈玉都给同意了,莫兴远是很心怀感激的。 莫怀云帮着处理公司的事情,表面上自然也会带着莫兴远,久了莫怀云就发现自己这个侄子并不是很上心,比兴宁好糊弄多了,又不知不觉生出了别样的心思,想着如果老爷子意属莫兴远,好像也不是太坏的事情。 莫兴宁得知堂妹也来米国了,去看了一次,状态不太好,莫兴婧好像不认识他一样,很排斥男性靠近,莫兴宁本来就是感情淡漠的人,对莫兴婧也没有多深的感情,听到她出的事情,莫兴宁皱眉,并不是因为难过,而是一种洁癖的难受,他听不得这种事。 之后又因为实习忙碌,就很少去了,没有小胖妞的暑假,似乎安静了许多。莫兴宁每天穿梭在米国华尔街的高楼里,雄心壮志的想要创一番事业,他喜欢这里。严谨,干净,不需要人情味,让他仿佛又回到了老爷子身边的生活一般,老爷子除了让人送莫兴婧来米国,也让人找了莫兴宁,希望他能回国,莫兴宁拒绝了,他要完成学业再回去。 莫老爷子得知这个消息,有些失落,病中的人总会容易胡思乱想,而且医院的味道也不好闻,也不准点香薰,他觉得兴宁太薄情了,自己生病了,他也不愿意回来。可是又一想,这样的性格不正是像当年的自己,只有这样才是最合适接替莫家的人,抱着这样的想法,莫老爷子的身体居然渐渐好起来,挨过去一关,强撑着,怎么也要等兴宁回来。 对于莫兴远和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女孩,莫老爷子刚开始生气,想通之后,干脆将错就错,他反正是绝对不会把莫家传给莫兴远这个野种的,自然也不愿意他有什么强大的帮手,查了陈玉的背景,就是个烂摊子,贪财怕事,见钱眼开,莫今通很大方的同意了订婚。 有时候对你好,并不是爱你。 出院后,老爷子更喜欢呆在池塘边,池塘里的鱼一直很活泼,前阵子水有些问题,鱼死了一些,不过管家偷偷让人捞了丢了,又买了许多新鱼苗进去,管家知道老爷子看不得死鱼。 如今莫家越发冷清了,原本莫兴婧会跟着老爷子凑趣,现在也出国了,老爷子坐在轮椅上,阳光从背后扯出了长长的影子。 …… 黑水谷的阳光烈的很,直直站在阳光下能晒破皮,祝军一行人和其他群演一样,坐在阴影的地方,每个人身上都戴着头盔,穿着盔甲,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 群演的地位很随便,跟牲口一样挤在一堆,直接坐地上,因为地方远,要求的也不高,是有人专门负责召集的,只要是人能跑就行,怕露出什么马脚,干脆全身都穿严严实实的,一天给300,在这边算是高薪了,很多当地的牧民都愿意来,反正平时也是在草地上跑,区别只是赶着牛羊和没有赶牛羊。 由于来的人鱼龙混杂,剧组设在另外一边,有保姆车有帐篷,虽然条件同样不太好,但是跟群演比起来就高大上了。 秦心已经很熟悉拍摄流程了,演戏的运动量很大,她都尽量抓紧时间休息,饮食也要保证,还好有体贴的陈玉,总能想尽办法弄到好吃的,秦心不至于因为这边东西太重口而吃不好,其实秦心也能吃的下,她还算不挑嘴,就是人都不傻,如果有更好吃的,还是愿意吃更好吃的。 到了黑水谷这边,剧组开始选拍摄地,准备拍摄工具,秦心则去化妆间化妆。 “外面好像很热闹?”化妆师在给秦心化眼妆,秦心不能玩手机,只是聊天。 “有几百个群演,都穿着盔甲,挺像回事的。”化妆师戴着口罩,嘴上答应着,手上动作没停,非常认真。 这是秦心最后一场了,大家都希望愉快的和这位结束合作,压力太大了,虽然年纪最小,笑的最甜,但是杀伤力最大有木有。 坐在她身边化妆的是敌方的将领,一个当红小生,柯暝,长的很帅,身上肌肉也练的很好看,胸肌杠杠的,他的剧照也很有卖点,穿着一件破的袍子,露出很美的胸肌线条,不过上次被那武师摔的很惨,一照面就摔的狗□□,之后见武师被秦心一脚就踹翻,激动不已,对秦心简直就直接崇拜上了。 可是现在要跟秦心演对手戏,尼玛……他一点都不期待。 尤其是他还要演的是最后给师妹补刀的那位,压力山大亚历山大,从开始化妆,他就开始抖腿,不是兴奋的,真的是怕的。 秦心的剧照是一袭红衣,一把长剑,骏马,日出,只有她整个身影,和水天一色的景,看不清人,却是最让人好奇的角色。 每次古导看秦心骑马杀出来的时候都有热血沸腾的感觉,他是真的看到了师妹的感觉,他找这个角色找了很久,长的美的,骑术未必好,长得美骑术好的,又不够年轻,他想要的是一个很纯很纯的师妹,但又一定是风华绝代的,只要看到师妹的那张脸,你就会想到她若成长,必定倾国倾城,而他要让师妹死去,在死去那一刹那,必然是会让所有人都记住那容颜。 好变态的感觉,总之电影拍的好,导演多多少少要有这种变态的天赋,把一样普通的东西不断的挖掘挖掘,挖掘到极致。 所以秦心的最后一幕,古导准备用三天来拍摄。 三天,不说别的费用,就那几百个群演,一个300,三天就900,加上吃喝拉撒,一个1000的预算,那里少说有300人,就单单这些群演,把他们当牲口一样对待,这三天也要花掉几十万,更别说拍摄的时候的费用了,天文数字,一般人真的玩不起。 化妆师给秦心化好妆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秦心的短发变成了一头长发,不过是全部扎起来的,跟柯暝的发型是一样的,不过柯暝戴头盔,当然是露脸的头盔,不像群演,脸都盖住了,可以省去化妆,头盔下面都是短发。 一身大红色的裙子,束腰系的很细,化好妆的秦心跟短发运动服的时候完全是两个模样,虽然给师妹的定格是武痴,装扮是江湖儿女,比较男性化的,可是偏偏师妹有一双很特别的眼睛,不经世事,却魅惑天成,柯暝转头看到秦心的模样,心跳都有些加快,可是想到这小姑娘的暴力,还是努力的把心跳平息下去。 “各就各位,大家找好自己的位置!”场务拿着大喇叭对着地上坐着的一堆群演吼道。 “操,真成群演了,鳄鱼有没有看到可疑人物?”猴子小声嘀咕了一声。 “我看你最可疑,悠着点,还不如小猪冷静。”猴子耳朵传来一句骂声。 他们跟着其他人一起走,跟做广播体操一样,在指定的位置站好,很大的一个方正,全都穿着盔甲,还是很像那么回事。 最前面的柯暝骑着马,帅气凛凛,表情肃穆。 这时候一骑白马从远处飞奔过来,一身红衣,不知道是因为衣服的颜色,还是因为她整个背景的晚霞落日,她如同火一般,她策马奔来,只身一人,既压的整个大部队,齐齐的后退了一步。 一边只有一个少女,一边是一个军队。 却是势均力敌的对峙着。 风沙飞扬,长发飘,裙摆飘,少女举剑,闪耀着落日的光辉,画面很美,很美,让人呼吸都停止了一般,这时候导演气急败坏的喊道:“CUT!” “柯暝,你怎么搞的,你是军队将领,不是她家丫鬟,摆出气势来啊,她才抽出剑,你抖什么腿啊?” 听到导演骂的话,后面的群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而群演当中的祝军已经傻了,戴着头盔,完全看不见脸,只露出一双眼,淹没在一堆的群演当中。 旁边的猴子发现祝军的不对劲,顺着祝军的眼神看过去,乐了,“操,这不是小猪媳妇吗,小猪一会完了,哥哥去帮你要个签名,不要害羞。” 大家戴着隐形耳机的,听到猴子这么说,抬头一看,那高高骑在马上的可不就是小猪天天抱着的海报上的姑娘,没有想到居然在这里能遇上。 “各就各位,准备!ACTION!” 第二次,柯暝不抖了,不过看着秦心一剑过来,柯暝的头盔居然掉了……你妹…… 第三次……柯暝掉下马…… 后面的群演跑累死了,坐下站起来,站起来坐下,一直NG。 “小猪,你确定你喜欢这位,会不会太凶了,要不一会你自己去要签名。”猴子看到杀气腾腾的秦心,有点不对劲,那感觉好像很熟悉。 “猴子别贫了,三点钟方向,有情况。”这声音一响,立刻没有了声音。 布鲁斯殷勤的跑到秦心跟前,给马上的她递上了一瓶水,“秦,喝水。” “操,有只金毛向你媳妇献殷勤。”猴子看到这一幕又嘴贱了。 他话还没有说完,忽然见到祝军忽然冲了出去。 只见那金毛老外身边闯出个人,一把抱住了金毛。 秦心手上拿着剑,虽然是道具,但是古导为了逼真,用的是真的,只是没有开过刃。 见到有人抓住了布鲁斯,秦心直觉不对,而且几乎是立刻,围上了三个人,看不清对方是谁,都戴着头盔,当机立断,秦心把剑刺向那人的颈,感觉到是硬的,有防护,借着那力量秦心整个人从马上跃起,踢飞了想靠近的另外一个人,那个被秦心的剑刺到的人松开了布鲁斯,秦心落地,站在了布鲁斯跟前。 这时候忽然有好多群演,互相打起来了,很快,有十来个群演被按在地上。 秦心一个人踩了两个。 那一群打人的群演站了出来,一个个都戴着头盔,可是气势很足,好像是真的战士一样。 现场都傻了,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的女神有一手啊,要不要现在去要签名,错过了就没有了。”猴子挤眉弄眼的道。 就见小猪似乎真的走向了那女明星。 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知道小猪说了什么,那女明星居然就被他抱在了怀里。 “操,这样都行。”猴子眼珠子都掉下来了,看了看现场,好像那里还有一个女星,长的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猴子走了过去,过了一会捂着脸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三四章 :夜奔 “女儿都是讨债的,你别看我家丫头在外头乖的很,在家别提多闹腾。”唐怡坐在姜蓉家的沙发上,两人面前有小点心和茶,正在聊天。 两人属于儿时玩伴,玩的算是比较好的,圈子就这么大,平日没人玩的时候会一块玩,完了回家总忍不住挑对方毛病。 姜蓉每次和唐怡逛街回来,就嫌她吃货,什么都吃,一点都不健康。而唐怡每次和姜蓉逛街回去,就抱怨她太装太挑剔,活的没意思。 虽然这样互相抱怨着,但是没人玩的时候还会第一时间想起来对方,估计大多闺蜜都是这种相处方式吧,总会在背后挑对方很多毛病,实际上也真没有往心里去,就是成为一种习惯了,不说点对方坏话不舒服。 不过如今儿女长大了,考虑到双方家世,其实还是比较满意的。姜蓉觉得唐怡这人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教的女儿也比较单纯,这样的人当儿媳妇挺好,家宅安宁。 唐怡觉得姜蓉这人就是有点爱装,也没有什么大毛病,而且她儿子很出色,成绩好,人也看着乖,要是成为自己女婿,看着也不赖,而且女婿亲近,以后气死姜蓉。 虽然各有心思,面上感情却非常好,怎么说也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两人聊完子女聊时尚,话题说不完。 而楼上被老妈打发上来玩的小胖妞陈丽趴在椅子上玩手机游戏,奉命陪唐阿姨女儿的祝行抱着一本厚厚的生物科学综述看。 “恭喜你通关。”手机机器合成的声音响起,小胖妞顿觉没意思,又过关了,都没有东西玩了,好容易下载一个新游戏。 她收了手机打量整个屋子,一面墙全都书,还有一面墙放着一些仪器,玻璃罐罐,外头有阳台,房门和阳台的门都开着,两边通透,风吹得窗帘飘起,她觉得很无聊。 “祝行哥,我们聊聊天呗。”小胖妞趴在椅子上,把下巴搁在椅子靠背的位置。 “好的,你想聊什么?”其实祝行也坐不住了,房间里多了这么一个活泼的小妹妹,跟有多动症一样,还玩游戏,严重打扰他的思路。 “祝行哥你有没有暗恋过别人。”小胖妞八卦兮兮的问道,她老妈跟祝行老妈是闺蜜,两家来往的不少,从小把祝行当哥哥,说话也没有太顾忌。 祝行想了想,摇了摇头。 “怎么可能没有?你完全都没有喜欢人吗?你也太呆了,难怪我老妈说你妈都开始给你物色媳妇了。”小胖妞夸张的道。 “那你有吗?”祝行被她夸张的表情弄的有点不好意思,其实他有喜欢过人,凯伦加勒,一个外国艳*星,一堆的课本下面还压着她的海报,偶尔用来打飞机,这种事,他绝对不会告诉小朋友的o(╯□╰)o。 “有啊,我认识一个男的,长的好帅,成绩也好,为人特别善良,可惜他不喜欢我。”陈丽小圆脸有点垮。 祝行看了看她的脸蛋,回想了一遍凯伦加勒性*感圆润的模样,确实差距有点大,就像是大人和小孩的差别。 “你这么可爱,对方一定会喜欢的。”祝行安慰的摸摸陈丽的脑袋,头发很软,*头确实很可爱,这个小妹妹就是活泼了一点,感觉还是挺好的。 姜蓉上楼拿点东西,从楼梯看到这个画面,很满意,没有过来打扰。 “我也是这么想的。”小胖妞笑的贼兮兮的,拿出手机给莫兴远发了一条微信:今天吃到了糖醋鱼,很不错,下回你来请你。附加了一张中午拍的照片。 过了许久,莫兴宁回了微信,一个龇牙的笑脸图。 小胖妞跟偷吃了油的老鼠一样,抱着手机笑的眼睛都成一条缝了。 祝行摇了摇头,看了微信的内容,同情的看着这胖丫头,“你没救了。” 莫兴宁发了笑脸图,立刻把这条微信删除了,他有轻微强迫症,不喜欢手机留着没用的信息。 …… 猴子捂着脸,当然是隔着头盔,他才提出想拥抱一下的要求,对方立马给了他一巴掌。 一个群演,想女人想疯了你。 猴子回头郁闷的看着小猪。 他承认小猪长的比他帅,可是现在大家都戴着头盔啊,你妹,戴着头盔你也能看出来帅吗? 现场也是看呆了,一个跑龙套的巨人把杀神师妹抱在怀里,这种即视感,穿着盔甲的大汉和一身红衣的女侠,貌似也挺美的,但是想想就好恐怖。 秦心只听到头盔后面一个闷闷的声音道:“我马上要走了。” 因为祝军穿着盔甲,很笨重,拥抱的时候两人身体并不能直接接触,他的手在这段时间多了很多茧,粗糙许多,触摸到秦心纤细的腰肢,刚刚那一碰触,瞬间就跟触电了一般,一种电流传递了四肢百合。 “你个大混蛋。”秦心抱着祝军,忍不住就落泪了,扑在他的肩膀上,想咬一口这货,巨人发现这货穿着盔甲,戴着头盔,压根无处下口。 “你不守时。”秦心想起来这货明明答应了期末考出现的,结果神秘兮兮的消失了,找祝爸爸问,也没有告知,被隐瞒的感觉一点都不好,还要担心这二货会不会出事了。 “下次不会了。啊……”祝军突然觉得□一紧,泥煤,他媳妇居然用膝盖撞他那里……好痛,刚刚电流传了过来,他某处忍不住充血仰头,结果被这一撞……真的好痛。 祝军弓着身子后退了几步,秦心转身骑马而上,长剑一挥,直指祝军那里道:“再有下次,我可不会这么温柔。” 祝军哭笑不得,媳妇你太凶残了,一种幸福又忧桑的感觉,说不出来。 秦心策马回到拍摄点,古导跟没有看到这些人一样,看来有人沟通过了,接着就消失了一小部分群演。 猴子本来捂着脸很郁闷的,看到小猪捂着下面, 唉呀妈呀,乐坏了,小子,胆够大的,拼着被切断的风险都要去抱人家,这绝对是真爱。 迷彩车里摇摇晃晃,一行人在车上也没有把头盔摘下来。 班长过来拍拍祝军的肩膀安慰道:“也不算亏,好歹抱到了,猴子连碰都没有碰到,先被打了一巴掌。” 祝军欲哭无泪,那真是我媳妇,说了没有一个人信,他不想走,好不容易遇上了,才抱了一下就走了。媳妇又变漂亮了,还有那金毛是怎么回事,嗷嗷……祝军闷闷的坐在车里,一直回头看着后面,只有一座一座的石山了。 这一次行动还算是完美,压根没有暴露身份就把那些人一个不剩的逮住了。 “明天我们去下一个地方,地点保密,大家自由活动。”班长吩咐完就走了。 祝军躺在营地的硬板床上,怎么都睡不着,闭上眼睛就出现秦心的模样,她那有些坏坏的模样,无法无天的欺身到自己的身上,如同柔软的蛇一般缠绕着自己,他只觉得自己呼吸都有些重,忽然感觉有人靠近,他睁开眼,看到猴子那张贱兮兮的脸,吓一跳。 “你不是在打牌吗?”祝军坐了起来缩到了床角,正在想媳妇的时候睁开眼看到一张猴子脸,真是被吓的够呛。 猴子挤眉弄眼的道:“讨厌小猪,人家也要抱抱。” 被祝军一脚踢飞。 “恶心死了。”祝军跳起来穿了衣服,“我是有媳妇的人了,不准打我主意。” “人家要抱抱嘛……”猴子不死心的往前凑,祝军被他吓死了,一个大男人,做出这样的姿态真好恶心,他把身上的军装穿好,又穿上鞋,忽然开口问道:“今晚算是自由活动吗?” “对啊,明天不知道要去哪国了,一块来打牌吧。”他们让我来叫你,小小年纪撸太多,伤身啊。 “去死。”祝军被猴子那贼眉鼠眼的模样气笑了,穿了衣服没有理他,径直走了出去,营地位置很高,他爬到放哨的位置,似乎觉得能看到黑水谷一般,不过只是错觉,黑水谷那边地形复杂,就算有亮光,外面也不可能看到。 祝军今天坐车回来的时候,一直朝后看,别人觉得他是舍不得,实际上他一直在看地形。 按照开车的时间,其实营地离的并不远,祝军算了一下,大概20几公里,普通人走大概要5小时,如果来回要10几个小时,祝军预估了一下自己的体力,三小时可以到那边,回来估计要4小时,7个小时,可以在那边呆一个小时,共8个小时,应该可以赶在明天出发的时间回来。 白天只是一个粗略的想法,可是越到晚上,那种思恋就越强烈,明明就离的很近很近,却不能见面,那种感觉跟抓眼挠心一样。 他想她,连呼吸都想她。 白天的拥抱太短。 他连脸都没有露,媳妇会不会都忘记自己的模样了。 祝军给猴子留了一个小条子,穿好衣服,鞋子,拿着手电,就从营地的门翻了出去了,虽然有放哨的,不过祝军这种熟悉营地的内部人,还是有机可乘的溜了。 夜很黑,一个人走在路上,很寂寞,像是走不到头一样,黑水谷的地形奇形怪状,在夜里,一座座山像一个个妖怪一样,庞璇在路的两边,看着祝军。 祝军没有开手电,借着依稀的星辰光辉看着路,一路疾走,他都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这么疯狂,一个人走在黑水谷的路上就是为了看媳妇一眼,可是他真的这么疯狂做了,夜很冷,路上感觉都结霜了,可是他的心很热。 秦心晚上也只能睡帐篷,她也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着白天那一幕,索性拉开帐篷的拉链,身上披着毛毯,看着天上的星空,真的好安静,像是不是在地球一般。 她抱着双腿,有点冷,这个夜似乎有些长,白天NG了无数次,等柯暝调整好状态,后面群演又状况百出,秦心也有点疲惫,果然是需要至少三天的,原先听古导说的,还觉得他太夸张了。 因为太累了,睡了一会,这会子醒过来就睡不着了,看着外头,还有三五个人没睡,围着火堆,秦心站起来,也过去烤火。 布鲁斯是夜猫子,看到秦心,很高兴的拉她过来身边坐着。 显然白天的事情让他受惊了,他虽然是首富的儿子,不过首富结了六次婚,他只是首富第三次婚姻的儿子,一共十三个孩子当中的一位。 他老爹健康的很,刚刚不久前还又当了父亲,争家产之类的事情还没有发生,他自己也没有什么危机感,没有想到今天居然遇到有人袭击他,不管是意外还是什么,都让他心有余悸,看到秦心过来,他顿觉有安全感,把自己旁边的位置腾开,还拿了他的阿玛尼西装铺地上给秦心坐。 秦心不客气的坐在了地上,围着火堆,听他们聊天。 已经半夜两三点了,烤火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就剩下布鲁斯和秦心,布鲁斯还不想去睡觉,他不敢说自己有点怕黑,因为帐篷是一人一床这种,虽然剧组在一堆群演中间,有车,外头有人看着,可是他还是害怕,宁愿强撑着在这里烤火。 秦心是睡了一阵,没有睡意,跟祝军不见还好,一见面就像是心里有一颗种子突然发芽了,并且迅速成长,把她整个心房都占领了,这个时候,她真的特别特别想那家伙。 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很平凡普通的一员,可是因为爱情,你会变的不平凡,你就是独一无二的。 她想祝军,觉得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这样第二个二货了,而且她也能感觉到他想她,感觉到他的拥抱很用力,感觉到他的呼吸很压抑。 布鲁斯见秦不说话,似乎在思考,他也在一边思考,脑海里想着自己之前认识的大*波美女,等这次电影拍完,就赶紧回去,找大*波美女安慰一下自己。 祝军比预估的多了一小时,整整走了四个多小时才看到剧组的亮光,因为中间有一段岔路,走岔了,还好反应过来,又重新走到了远处,以他的脚程速度,走了四个多小时,至少走了30公里路的感觉了。 两腿很酸,虽然训练的比普通人强大,可是毕竟还是人类,走这么久,一步不停歇,祝军也觉得很累,好在终于看到光亮了,不仅仅是看到光,还能看到媳妇,祝军觉得自己走这么久,很值得。 他没有惊动人,本来他的身份就属于要保密的,悄悄的潜伏到了剧组里面,却看到媳妇坐在火堆边,旁边还是那只碍眼的金毛,白天他就看到那只金毛了。 他悄悄的走了过去,还没有靠近,秦心就回头发现了他,吓一跳,看他风尘仆仆的模样,完全想象不到这货是怎么来的。 “秦,怎么了?”布鲁斯注意到秦心的异样,问道。 “没什么。”白天祝军的表现秦心就猜估计这货是在执行什么秘密任务,不宜张扬,所以没有揭开他的头盔,这会子完全没有想到祝军居然会再出现,没有听到汽车的声音,完全想不到他是怎么过来的。 突然布鲁斯觉得自己强壮的腰肢上多了一只手,刚刚还觉得难道秦想对我用强,我改怎么拒绝,转头却看到秦的两只手正在烤火,那,那,那自己腰上的这只手是谁的?他看了看左右,只有自己和秦两人,顿时吓尿了。 “秦,我,我想回去睡觉了。”布鲁斯不敢回头,因为刚刚有人在说鬼故事,说华夏这边的鬼只要回头就会跟着你,他颤抖着站起来,疯了一般跑回自己的帐篷,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还一直抖,嘴里念叨着:“耶稣上帝保佑。” 秦心回头看了一眼祝军,太坏了,这样吓人家。 祝军喘着气,终于把那碍眼的金毛赶走了,他脚酸死了,看到火光当中的媳妇,想也不想的吻了上去,火堆里的木柴发出噼啪的爆裂声音,天上的星星闪烁着……   ☆、第一百三五章 :夜奔2 一个小时的时间能做什么? 对一些不行的老男人来说,一个小时太久,大概五分钟足以。 可是对一个正是年轻还没有开过荤的少年来说,一个小时太短,估计还没有找到地方。 一个人在黑夜中漫长都走了四个小时,仿若无边无际一般,永远走不到头,可是当祝军看到秦心那一刻,什么辛苦都没有了,就觉得高兴,满腔的高兴,看到你真好,脸上抑制不住笑容,心里抑制不住激动,身体抑制不住渴望。 亲吻是最直接的表现男女两情相悦的方式,真的好喜欢好爱一个人,就想很努力的探索她,靠近她,深入她,两个人的舌头轻轻的碰触,柔软的让人身体战栗,深入对方的口中,交换着彼此的思念,怎么吻都不够,呼吸对方的呼吸,直到窒息为止。 漫长的一个吻,表达了少年的思念。 漫长的一个吻,表达了女孩的欢喜。 吻到双方都喘不过气才松开对方。 秦心看祝军这幅样子,肯定是偷偷过来的,拉着他到了自己的帐篷。 帐篷有点小,两人进去就有些挤了,在这狭小的空间,呼吸一下就好像呼吸了对方的呼吸。 进了帐篷,祝军躺下,才发觉真的很累,一个人不声不响的在黑暗的路上走了四个小时,现在脚好酸,恨不得就这样躺着到天亮,不过他的时间很短,只有一个小时,眼下已经用了不少了。 秦心偎依在祝军身边,被祝军轻轻的一攘,抱到了他的身上,秦心整个人趴在了祝军的怀里。 一段时间不见,这个男孩,好像吃了激素一般,感觉又长高了,身体更加坚硬,白天拥抱的时候隔着盔甲很硬,可是现在趴在迷彩的军装上,秦心轻轻的解开军装的扣子,碰触的到里面的肌肤,也觉得是硬邦邦的,她纤细柔软的手触摸着男孩的胸前,只听得男孩的呼吸更沉重了起来。 “别闹,就让我这样抱着你就好,就一会。” 感觉到自己腰上的力量大了一些,抱的好紧,像是要把自己揉进他的身体里。 没有拍戏的时候,秦心尽量都让自己穿的舒服,身上是柔软的家居运动服,这样睡帐篷的时候也不用麻烦的换睡衣,出入比较方便。 柔软的衣服包裹着少女柔软的身体,柔软的腰肢,柔软的胳膊,柔软的腿。 虽然让她别闹,可是就这样抱着她,祝军都觉得既痛苦又痛快。 他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强烈的渴望,也不太懂男女之情,觉得女孩黏糊糊的很麻烦,可是自认识秦心之后,这一切都变了。 他的内心充满渴望。 在无数个黑夜中,他的脑海里都有她,每晚都想对她说一声晚安,每晚都想听她的声音,从此以后,她那略微沙哑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 他参加特殊训练,是里面年纪最小的,训练很苦,苦的超出想象,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他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坚持下来的,只是在实在坚持不下,想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总会想起秦心。想起他的女孩,他的媳妇,他不能放弃,他要勇往直前,因为女孩在等他。 挥洒汗水,流淌鲜血的时候,他总能想起她。 爱情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买卖,而爱情又是世界上最有用的东西,心怀着爱情,任何人都是巨人,都拥有一颗勇敢的心。 祝军紧紧的抱着秦心,还有一种做梦一般的感觉,只觉得美好的不像是真实的事情。 他的手只敢紧紧的隔着衣服抱着她的腰肢,连她的后背都不敢碰触,至于腰肢下面的臀部,祝军更是不敢越雷池一步,他太想她了,真的好想好想,怕自己会忍不住,这样拥抱已经很好。 秦心能感觉到他的压抑,不过抱的太紧,紧的她呼吸都觉得有些困难,她忍不住扭动了身体,却被祝军腰上坚硬的皮带给硌到了,如上次一样,这一次,秦心不想这样躺着,好难受。 她坐了起来,低头帮祝军把皮带解开。 祝军只觉得呼吸都困难了,“你别这样,这样不好。” “不行,硌的难受,太硬了。”把皮带解开,秦心才重新爬到了祝军的怀里。 这会子皮带不硌人了,可是祝军变硬了。 她的小手把祝军上衣的衬衫从裤子里拔了出来,扣子全部解开,她的脑袋侧着靠着他的胸上,听着他的心跳,很快很快。 被媳妇三下五除二的就解了皮带,解了扣子,祝军只觉得浑身都着火了一般,帐篷太小,里面充斥着媳妇身上香香的味道,她那么柔软,她的两腿张开夹着自己的腰,祝军觉得自己要疯了,被这丫头折磨疯了。 “你别这样,这里不好。”祝军口干舌燥,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把这话说完,可是他的手却不听使唤的滑进了媳妇的T恤里面,粗糙的手,长着老茧的手,瞬间就落入了滑腻的肌肤上,像摸到颤抖的果冻一般,满手的滑腻。 感觉到自己的手碰到她的后背的时候她在颤抖,祝军却停不下来了,他无师自通的解开了后背的扣子,反手下滑,就握到了满手饱满,原来女孩是这样的,不平坦,而是如同山丘一般,那里的皮肤更嫩滑了,他的大手碰触到那里的时候,唯恐重一点会擦伤,可是却忍不住重一点,捏了一下,只听到“嗯”的一声,他看到媳妇咬着嘴唇,一双眼水汪汪的看着自己。 却更像是邀请。 他两手托举着那饱满,粗糙的手心可以感觉到两点突起,每次自己一摩擦,就感觉到媳妇整个人的身体都在颤抖,可是她又趴在自己身上,她一颤抖,他整个人都能感觉到。 秦心上辈子每一次都觉得恶心,可是这一辈子,她想要,她全心全意的想让自己成为他的女孩,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做喜欢的事,已经是幸福。 尽管现在的身体很青涩,很紧张,可是因为是祝军,因为是自己的未婚夫,秦心没有躲避,她喜欢他,很喜欢他,她喜欢他也喜欢自己,喜欢这种两情相悦,她再也不要一个人追逐,她就喜欢这样彼此只有彼此,不需要猜测,不需要怀疑,看到他的眼中有她的模样,她喜欢这样的感觉,很喜欢。 “祝军。”秦心喊了他一句,低头伸出舌头在他的耳边轻轻的添了一遍。 祝军只觉得秦心的舌头像是火柴一般,轻轻一划,就把自己整个都点燃了,他很渴望,简直渴望到失去理智,他紧紧的抱着她,再次用舌头缠绕着她的舌头,吮*吸着她,感受她胸前的柔腻摩擦着自己的坚硬的胸肌,好像化成了一趟水,两人不敢太大的动作,不敢太重的呼吸,很压抑很动情。 再一次吻到窒息,祝军才把秦心松开,身下还是很坚硬,可是他却把秦心的T恤放了下来,仍旧抱着她。 轻吻她的额头,她的眼睛,她的脸颊,她的耳垂,她的脖子,一点一点的轻吻,轻轻的抚摸她的身体,感受她在颤抖,却始终不更进一步。 看着她面红耳赤的趴在自己的怀里,柔软的像一趟水,他恨不得这样抱着她天长地久,然而时间总是特别特别快,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说,一个小时却已经到了。 “我想你。”祝军声音沙哑的开口道。 秦心眼神迷离的看着祝军,忽然就有些湿润了,她明白他是要走了。 “你混蛋。”秦心很羞愧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祝军揉捏的软绵绵的,好难受,这货就要走了,太混蛋了,每次搞的她像欲*求*不*满的人一样。 “乖,下次一定不会这样了。”祝军吻上了她的眼睛,感觉到泪水的苦涩。 “你是大混蛋。”秦心在他的脖子上重重的咬了一口。 “嘶……”祝军疼的抽气,媳妇太狠了。 “心心你没事吧?什么声音?”这时候听到隔壁帐篷陈玉迷糊的声音,似乎被吵到了。 “没事,你继续睡吧。”秦心捂着祝军的嘴开口道。 两人压抑着不敢动,过了好一会,听到陈玉帐篷没有动静了,才又放松了。 “我要走了。”祝军对着秦心的耳朵小声的道,热热的气息扑到耳里。 秦心点了点头,给他把衬衫的扣子一粒一粒的重新扣上,然后把衬衫重新别进了裤子里,然后系上皮带,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有呼吸声。 衣服整好,秦心重新趴到祝军的身上,隔着衣服还是能听到他的心跳,咚咚咚的,很重,很沉,很快。 “你刚刚是走来的吗?远不远?” “不远,很快就到了,你放心。”祝军亲了秦心的额头一口,能抱着媳妇,就算走一天也是值得的。 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一小时太短,不过正因为知道只有这么短的时间,人才会珍惜。 一小时发呆也是一眨眼就过。 重逢的一小时,有些意外的惊喜,两人都很珍惜。 然后终究要离去。 “保重。”秦心声音有些哽咽,又忍不住把头埋进祝军的颈脖处,又咬了他一口,这一次祝军没有叫出声,只是抱的秦心更紧了。 告别总是告别不完。 祝军出了帐篷,又亲了秦心的额头一口,才大踏步的走进了黑暗当中,好像从未出现一般的消失了。秦心躺在帐篷里,渐渐的进入了梦想。 祝军一个人在路上,风尘仆仆的继续走着,带着思念,带着满足,路边的怪石,也似乎成了她的模样,张牙舞爪,却是可爱无比。 或许身体很累了,可是心里却很激动,很亢奋,若干年后,或许想起这样一个夜晚,好傻,为了去见一个女孩一眼,生生走了几十公里,可是现在,他只有满心的满足。 月明星稀,他走着走着,天渐渐亮了起来,等他走到了营地,所有人已经在集合了,祝军风尘仆仆的到来,大家眼珠子都掉下来了,尤其是看到某人脖子上的咬痕……这样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的来源……我粑粑说曾经追我麻麻的时候,连夜走路,一天来回,眼巴巴的去帮忙干完活就回家……   ☆、第一百三六章 :告别剧组 秦心的戏份终于圆满结束了。 虽然很想留下来看古导继续拍摄,这一段时间真的学会很多东西,宁泉前辈的认真细致,杨复芳前辈的大气,她的武打姿势很帅气,秦心觉得自己的动作没有她的好看#大雾#,所有人都觉得秦心才是那个真正的变态,人家是真的演戏,尼玛,跟你对打的时候剑上有杀气是肿么回事? 剧组的其他演员也都各有特点,演塞外仙女的叶霜真的很妖娆,走路都像蛇步,看人说话的时候那眼神就会说话。 演敌军将领的当红小生柯暝虽然有点胆小,但是很认真,NG千百次也从不抱怨。 还有古导,其实一点都不像外界传说的那样凶,只有涉及他的专业的时候他才会骂人,平日都是很温柔的,#大雾#温柔泥煤,他的字典就没有温柔这两个字。 秦心的戏拍的很快,感觉都是以她为主,先拍摄完了,她还以为是自己戏份少小配角的缘故,却不知道是因为某个小瘸子想来探班,打死古导也不敢让那小瘸子来这里啊,日夜赶着把秦心的戏先拍完。 好在秦心很有潜力,让古导拍的很畅快,原先有点憋屈的心情没有了,反而激起他更多灵感。 现在这个小变态要走了。 大家都感觉很复杂,很想敲锣打鼓欢送的感觉,不知道为毛。 虽然剧组里有锣鼓,但是欢心鼓舞的众人还是忍住了去敲,那可是战鼓,万一一敲,这小变态忽然说想来一段,柯暝就想死一死了,他跟秦心对手戏,创造了古导这场戏的NG先例,摔马千百次,差点没有摔成猪头,最后让他补刀的那一刀,怎么都插不下去,好几次举着刀想往自己身上插啊,最后被骂的实在是不行,闭着眼睛补了一刀,那纠结痛苦的模样,也算是正好应景,从镜头里看,只以为是师妹实在是太美太感人了,敌人都不忍心啊,不忍心…… 这一幕在后来播放的时候,也成为经典,一度有粉丝说柯暝这绝对是真爱,让柯暝大大勇敢大胆追求秦心,真是给柯暝糊了一脸血,你妹,你大爷,你全家大爷的真爱,他逃都来不及,没看他腿软的都站不稳,他手抖的拿不好刀,这跟真爱没有半点关系,他一个大老爷们害怕啊。 不明真相的粉丝有时候真的比黑粉更凶残,让柯暝去追求秦心,那是送你们的柯暝大大去死。 古导准备人性化的办一个送别宴,也就是吃一顿好的,剧组实在是太辛苦,绷得大家弦都快断了,借着送秦心走,也正好让大家放松一下,古导特意让人空运过来很多美食美酒。 这一晚气氛相当美好,双喜临门,一喜,总算有熟悉的好吃的东西,二喜,小变态要走了。 那位之前害的秦心差点出意外的灯光师都忍不住要落泪,喜极而泣,每次轮到秦心拍摄的时候他都要检查三遍以上,还时不时费劲心思的从当地弄点水果来贡献给陈玉。 明天这位就要走了,真是喜大普奔。 秦心来到剧组就给王叔放假了,这要走了,才跟王叔说。 王叔正好是家里有事,回去料理家事了,他父母都已经不在,靠的是一个姑姑养大的,姑姑年纪大了,又不愿意离开故土,一直生活在草原,如今身体不好了,这段时间,王叔正好陪着姑姑走完了人生的最后旅程。他很感激秦心,要不是有这个机会,他也不好请这么久的假,大概会遗憾一辈子。 他长相太普通路人了,大家都不记得这号人。 再看到他的时候,才想起来这位也是秦心的跟班。 秦心要离开剧组了也非常不舍,这真是很好的一个剧组,前辈们都很热情,也不藏私,大家工作都很认真,她曾经在剧组遇到的乱七八糟的烂事,这里都没有,能遇到这样的剧组,真是她的幸运。#大雾# 而且还在这里遇上了祝军,虽然只是匆匆的两面,她已经很满足,在这沉静的星空下,能相遇是幸运是幸福,她很惜福。 所以晚上吃饭的时候,秦心很主动的拿着一杯酒,她从来不喝酒的,在剧组里,平日吃饭有人也喝酒的,酒水都免费供应,但是秦心从来不喝。 今晚她却破天荒的举杯了。 她之前跟大家说过她喝酒会过敏,大家都当托词,当然没有人不长眼的会逼她喝酒,今天见她主动举杯,也挺奇怪的。 看她短短的头发扎着小啾啾,表情很认真严肃的对大家鞠躬: “谢谢在座的前辈们这段时间的照顾,真的非常感谢,能和你们在一个剧组,真的是我的幸运,希望今后还能有合作机会,这是我在剧组第一次喝酒,我喝了,大家随意。” 秦心很豪爽的一口喝了。 乖乖的坐下,白净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一喝完酒,不知道为何,大家看到的小变态一下子好像回到了她才18岁的现实,短发扎着小啾啾,脸红扑扑的,眼睛水汪汪的,脸上的严肃认真因为一杯红酒染上了酡红,一下子就娇俏可爱起来。 因为是最后一天告别,秦心穿的稍微正式了一些,不再是运动服加身,上身穿着白色泡泡袖衬衫搭配蓝色裤裙,衬衫系在裤裙里面,腰很细,拍戏的这段时间,也没有晒黑多少,皮肤依旧很白,这样坐着显得可爱娇俏。 王叔在隔壁桌,见秦心喝酒了,回忆上次的事情,他就时刻注意着。 酒是最好的催化剂,一喝酒,感情就融洽许多,平日不怎么好说的话也容易开口了。 所以国人谈生意总喜欢整一点酒,同学聚会的时候也总是会闹着要喝酒,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其实大多都忘记了怎么再开口,但是只要有酒,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喝一点酒,红红脸,暖暖心,降降智商,话题就来了。 秦心喝酒会过敏,好在她发现比较汹涌的就是胳膊上会有红疹,脸上不会有,胳膊上的红疹只要多休息一会就会自己退下去,所以她作为小辈,今天还是敬了大家一杯酒。 大家看到秦心举手夹菜的时候果然白嫩的胳膊上有一块一块的红疹,才知道她之前说的喝酒会过敏不是托词,不过见她这样了还敬酒,不由得对她的评价好了一些,是个很识大体的人。 虽然在剧组大家不招惹秦心,但是心里如何想不知道,未必没有人觉得秦心有些太大牌,可是见她今天的作为,这种感觉稍微少了一些,而且拍戏的时候,她确确实实很认真敬业,也没有表现出特权,唯一有特权的大概就是拍戏之余一直跟着古导。 开始像是特权,其实到后来,因为环境太差,大家压根都不愿意跟着古导跑,只要没有自己的戏,都尽量在酒店休息,只有秦心一直坚持不懈,就算是有特权,也让大家没有话说,扪心自问,让你这样每天跟着古导跑,你愿意吗?就算是给你机会,你也很难坚持下来,可是这个女孩却一直坚持到要走的这一天。 所以大家对秦心的感觉是恨复杂的。 已经好久没有吃到熟悉的饭菜,古导特意空运过来的,秦心敬完酒就很认真的吃菜。 这时候的秦心就像一个很可爱温柔的邻家小妹,打扮的也很可爱,泡泡袖,裤裙,匀称的小腿,细白的小脚丫,萝莉的标准打扮有木有,再加上喝酒之后脸色酡红,一点都没有平日的高冷气质,很让人忍不住接近。 就连跟秦心最后一场拍对手戏的敌军将领柯暝都忍不住冒死过来聊天。 “你最后一场演的真好。”柯暝真诚的夸奖道,最后一场虽然一直NG,但是都是由于自己这边的问题,她陪着NG了那么久,居然没有一点不耐烦,而且一直保持着那种气势,柯暝都有些不好意思,他都演过几部电影了,还不如一个新人。 “前辈也演的很好,摔马摔的很漂亮。”秦心笑呵呵的,抱着瓶酸奶,像是护食的小熊一般,小心的啜着。 这话别人说听在耳朵里像是嘲讽,可是看到秦心这副模样,感觉像是真的一杯酒就傻呼呼的模样,跟平日的高冷完全不同,柯暝权当真诚的赞扬了,没见过酒量这么低的,一喝就过敏,也真是太夸张了。 “我来的剧组之前,老师还给了我个小本本,说要谁欺负我,就让我记本子上,结果大家都很好,前辈们都很热情敬业,没有人会欺负新人,老师完全多虑了,明天要走了,好舍不得。”秦心笑容憨态可掬的道。 听到秦心说的话,大家都跟着默默的呵呵笑了,你妹,就你那变态的实力,谁敢欺负你。 “你老师真幽默,他是教你武术的吗?”柯暝好奇的问道。 “不是,我老师都一把老骨头了,走路都在抖,怎么可能,不过骑马是在老师家学的。”秦心想到很快就要见到那老头,很开心。 “年纪这么大了还没有退休吗?”想到已经拍完戏,不用再和杀气腾腾的师妹对手戏了,柯暝都放松许多,不由得多说了几句。 “老师十年前排演完大型舞剧华西魂就退休了。”秦心掰了指头算了算,好像是十年了。 “华西魂?你老师是严卿严老吗?”这时候宁泉忽然开口道。 秦心努力的点了点头,后头扎着的一个小揪揪也跟着晃动,一副天真浪漫的模样。 听到是严卿,众人凌乱了。 卧槽,严卿是你老师,那个比古导更记仇的老变态是这小变态的老师,还让你用本子记,大家都默默的回忆了一遍,好像这段时间对这小变态都挺好的,还好还好…… 宁泉不动声色,想到小姑娘上次惊马自己第一个骑马跟过去了,心中再次为自己乐于助人的品质点了个赞。 在秦心心中可爱迷糊的老头在众人眼里却不是这样的,一点不可爱,一点不迷糊,严卿有皇室血脉,年轻的时候傲的不得了,看他跟祝军奶奶叫板就知道了,祝军奶奶可是连那位胖子都尊敬的人。 那时候的严卿才华横溢,天赋异禀,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磋磨了多少人,以至于后来得知严卿妻子儿子一同去世的消息大家都阴谋论,觉得是报应,也有觉得是有人报复,总之自那以后严卿就很少露面,但是对圈子里人来说,却不会容易轻易忘记。 就像上次秦心去绿洲沙龙,师兄都交代要小心,老师结仇实在太多,那严绿洲就是当初和严卿死磕的一位,如今还打着严卿后人的名义,严卿自妻子儿子去世后,不想问世事,也没有再收学生,放任自流,如今又冒出一个学生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想法。 看着憨态可掬的秦心,大家都摸了一把汗。你老师是严卿,你早说啊,你装什么小新人,还带了一本老师给的小本子,你要是早说,谁敢啊。 可是此刻秦心这小变态,脸上就一副笑嘻嘻的模样,一看就像是喝多了,这只喝了一杯酒啊,这酒量也真是让人醉了,想到这小变态的身份,这样了还这么认真的给前辈敬酒,现在才觉得秦心是真的一点不装大牌,要是别人有这样的身份早就到处宣传了,她却到了要离开剧组才无意间说破。 看到对谁都傻乐的秦心,大家很确定这货应该是醉了,平时看到她虽然颜美,可是很少会这样笑,总给人感觉有距离感,而且完全不像18岁的小姑娘,可是现在这幅模样,哪里有上次一脚把武师踢飞的气势,哪里有拍戏的时候的杀气腾腾,仿佛那只是错觉。 不过也有人回过味来,难怪能这么嚣张,天天站在古导身边,原来背后有人,只是人对道破神秘感就不那么神秘了,还是有点不舒服的感觉。 秦心喝了酒,她很开心,因为祝军来过,这种开心却不能跟人分享,今天是在剧组最后一天,王叔也在,所以她很放心的喝了一杯酒。 她确定自己曾经是非常厌恶喝酒,可是心情很好的时候,再喝酒,才发现,苦涩过后全都是甘甜,留在嘴里满腔的韵味,散发着说不出的芬芳,酒一直都是好酒,从来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喝酒的人的心情。 第二天,秦心就启程了。 随行的还有布鲁斯。 布鲁斯一脸痛苦,秦心以为他舍不得剧组,拍了拍他的胳膊,安慰道:“总有散的宴席,布鲁斯别太难过了。” 布鲁斯被秦心这一拍,更加痛苦了,那纯蓝的眼睛水汪汪的,含着泪水,他不是因为离开剧组伤心,他是因为离开剧组,却要跟着你伤心啊。 秦心看到布鲁斯的眼睛,吓一跳,外国人就是情感丰富,自己虽然也舍不得离开剧组,但是没有到落泪不舍的地步啊。不过想想古导跟自己说布鲁斯今年才19岁,其实还只是个少年,只是外国人发育的成熟,像奔三了一样,其实他还是个半大孩子,让自己照顾一下…… 经过昨晚的告别宴会,来相送的人不少,喝醉了的秦心比平时可爱多了,一直没有太敢接触她的人,昨晚也说了不少的话,似乎都熟悉起来了。 就见秦心还是穿着一身运动服,头上戴着鸭舌帽,很帅气的模样,她身后跟着助理陈玉,大家对这个小助理也印象很深刻,能吃,干活利落。还有一个中年微胖的男子,身上提着一大堆行李,左右手各一个手拉箱,脖子上还扛着一包,跟农民工似得。 明星的东西特别多,这很正常,秦心没有专门的保姆车,这些东西都要从房间里搬到车上,其实她来的时候没有这么多的东西的。 这一大堆的有一些是秦心自己的东西,还有一些是秦心在这边拍戏之余找的特产。 这边当地人薅的狼皮很不错,老人家身体不好,怕冷,可以用狼皮褥子,秦心买了三条,给祝军爷爷奶奶各一条,给自己老师准备了一条。 干爸和老师都挺喜欢收集古物的,秦心拍戏的地方很多都在很偏僻的地方,秦心也留心收了几样东西,她没有这方面的特长,也不知道有没有打眼,反正买的不贵,就当是个心意。 给妈妈买了这边的黑枸杞,说是在海拔三千米上的草地长的,富含花青素,对身体好,平时可以泡着水喝,秦心也买了不少。 还买了两把藏刀,一把是送给哥哥的,很小巧,可以辟邪,一把是准备送给祝妈妈的,祝妈妈很喜欢玩刀的样子,给祝妈妈准备的是很锋利的,比较实用。 给祝爸爸买了一对护膝,也是当地人自己薅的皮护膝。 还有零零碎碎的一些东西,没有给祝军准备东西,因为找来找去,反而不知道给爱人可以准备什么,觉得什么都不合适。 反正行李就多了好多,使得王叔都成扛包的了,不过王叔的容貌很有欺骗性,虽然是土生土长的草原人,却没有高原红,很普通的一个农民工的形象,穿着宽松的衣服,背着大包小包,大家都没有太注意,就依稀记着秦心来的时候是带了两人,走的时候也是两人,正常,居然没有人记得中间的时候王叔不在。 标准路人甲的模样,丝毫不能引起人的注意力。 布鲁斯依依不舍的告别古导,他不想走,但是上次在黑水谷拍戏就差点出事,古导自然不敢把他丢这边了,拜托了秦心带他一块回去。 布鲁斯几乎是一步三回头的不舍,磨磨蹭蹭的,剧组送行的人多,显得有些乱。 他简直就想乘乱让自己不要上车,奈何坐在副驾驶上的秦心喊他了:“布鲁斯,快上车啊。” 都点名了,他再不愿意也只能磨蹭过去,就在这时忽然场景突变,布鲁斯的脑袋居然被帮秦心抗包的那个中年汉子给砸倒了,他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就见他原本站着的地方飞过一把飞刀,而他倒过去的地方居然有一个人企图把他拖走。 说时迟那时快,一转眼就从剧组里面冒出三个人,大家都没有发现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而且来势汹汹,都是对着布鲁斯过去的,不过看个子,很高,不像是华夏人,但是草原这边很多人的骨架都大,五官也比较深,所以没有人察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是这样高鼻梁模样的。 秦心这时候已经坐上车了,陈玉也在车上整理行李,大家都吓坏了的时候,就见帮秦心抗包的那个其貌不扬的中年农民工,甩手把所有行李往左右一砸,先让布鲁斯避开了刀,又砸到了一个心怀不轨的人,同时飞快的把想抓布鲁斯的那个人踢开,另外有一个人见不好想跑,只听到忽然“砰”的一声响,那个农民工身上居然掏出了枪,想跑的那人的膝盖准准的中了一枪,单膝跪了下来。 布鲁斯吓的一头汗。 趴在地上看着面前那个人,被踩在了秦的手下的脚下。 突然就见这位和蔼的华夏大叔一脚踩在了那人的脊背上,听到吧嗒的一声,那人竭嘶底里的尖叫起来,紧接着就见大叔用英语问道:“谁派你来的?” 对方强硬的不说话,拼命的摇头。 接着又听到这位淳朴的华夏大叔,用西班牙语问了一遍:“谁派你来的?” 对方一阵错愕,紧接着又听到他脊背啪嗒一声,他尖叫着用西班牙语回道:“我们是黑影,从来不知道雇主。” 布鲁斯听到黑影,身体都软了,这是国外著名的杀手组织,原本他母亲一定把他丢到华夏国来,他还满心不愿意,母亲骗着他说可以学着拍电影,他满心都是各种电影明星美女,屁颠颠的就来了,却没有想到会有黑影的人来华夏杀他。 华夏国果然很神奇,上一次是秦救了自己,这一次是一个其貌不扬的抗包的中年男人,布鲁斯又害怕又兴奋,没有想到秦身边的人连黑影都能轻易制服,这在国外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而秦身边的一个普通大叔居然就这么厉害,太让人有安全感了。 秦心这时候已经下车了,帮忙把另外两个人制服,绑好。 看着这三人,被抓住了却都傲慢不已。 其中一个玩刀玩的非常好的人愤恨的用英语道:“不是说华夏国禁枪吗?他为什么可以有枪?” 这个问题,大家都听懂了,现场不少人都想问。 秦心到底是有多变态啊,自己变态就算了,还带一个这样的大变态,随身居然带枪,一枪就把人给秒了,太可怕了,剧组的同仁不由得又忍不住回忆了一遍,自己在拍戏工作的时候,到底有没有得罪秦心这变态。 “王叔麻烦你了。”秦心看布鲁斯惊疑的模样,知道是布鲁斯惹来的祸。 “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不过不小心把小姐的包给弄脏了。”王叔重新把秦心的行李捡起来,一样一样的扛到车里,如同刚刚初见的老实人一样,有点胖,有点大众脸,努力的擦拭着包裹上的灰尘。 似乎刚刚那个举着枪,轻易的把人脊背踩踏,说着英语和西班牙语的不是同一个人。 “没事,我包的严实,你放车上就行了,那几个人估计还要麻烦王叔一下。”秦心指了指地上的三个人。 秦心坐的是一辆皮卡,就见憨厚的大叔用绳子把三个人一穿,穿成一串,丢到了皮卡车后面,其中一个腿还在流血,憨厚大叔跟着坐上了皮卡后斗。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大家吓一跳,布鲁斯这会子不敢再磨蹭,迅速的跳上车。 经过一翻变故,总算是要走了。 大家都还惊疑不定,原本觉得对秦心的来头已经知道的差不多了,可是看到车后斗一脸老实巴交的中年扛包大叔,又推翻了前面的想法。 谁家的扛包大叔会说英语,会说西班牙语,会打架,还随身带着枪,这不是电视剧里才有的场景,真是会让人帅哭的角色,而在秦心那里,只是给她扛包的…… 对即将离开的秦心,又抱了一种好奇的复杂的心情。 车开了,秦心从车窗探出脑袋,见大家都一副依依不舍的模样,她大声喊道:“古导,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车斗的中年大叔一脸憨厚,抬头对剧组的同仁们微微露出了个很友好的笑容。 古导听的一个踉跄,差点没把自己绊倒,你的戏份都演完了,不要再回来了,乖,听话…… 可是看看车后斗那中年男人脸上的微笑,古导含泪违心的挥着手喊道:“随时欢迎你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   ☆、第一百三七章 :京都大学新生 每年京都大学接新生都很热闹。 一般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班无数个状元,你是荣光市的状元,我是沙星省的状元,在京都大学就是个各地状元多如狗的地方。 但是全国状元,一届也就只有一个,也不一定会在京都大学,不过这几年一般都在京都大学,算起来一个大学最多的时候只有四个全国状元。 物以稀为贵,虽然状元多如狗,但是全国状元还是很稀罕的。 开学这天京都大学很热闹,学长学姐热情的在校门口接待新生,秦心还在回程的路上,没能赶上哥哥的开学日。 不过祝行对弟媳妇的哥哥秦华神交已久,早就要了联系方式,这一天专门在学校门口等他。 秦华忙碌了一个暑假,终于把家里的甜心板栗店的加盟模式固定下来,每天妈妈只要负责做馅,管理最初的老店就行,不太忙也不太闲,有时间遛狗,没时间胡思乱想,刚刚好。 来京都是和杨晖一块来的,杨晖他妈妈陪着一起,一路上挺热情的,不过总归还是带着一点高傲,毕竟现在她是市长夫人,难免有一种我对你笑已经是看得起你的意思。 秦华并没有太不适应,以前他当家教对方的家庭是个副主任,女孩的父母都牛的不得了,女孩父亲比较欣赏他,对他和颜悦色,但是女孩母亲却把他当贼一样防着,总觉得他别有用心。 曾经秦华愤恨过,可是现在想想,自己没有相应的实力,人家看不起你是正常,这种愤世嫉俗只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有精力生气,不如用来好好努力。 到了京都,先陪杨晖去了京都科技大,杨晖母亲并没有询问秦华,直接决定了,秦华也没有意见,先去后去都一样,他是跟杨晖交友,又不是跟他母亲,虽然杨晖的母亲有点势力的感觉,不过秦华并没有太计较,朋友也不可能十全十美,作为母亲很疼爱自己的孩子,怕孩子受伤,也是正常,早就尝遍人情冷暖的秦华应对的很得体,倒是让杨晖很不好意思。 陪杨晖报完名,秦华就准备去京都大学,杨晖硬要陪着一块去,他老妈也想看看京都大学,于是三人又往京都大学去。 杨晖家安排了转车接送,秦华也算是蹭了一回车。 京都大学和京都科技大离的并不远,很快就到了。 报名这一天人很多,京都大学不像京都科技大那样可以把车开进去,在校门口,车就停下,需要步行。 京都大学作为华夏国最好的学校,大门如同皇城门一般,恢弘大气,站在门口,仰望京都大学几个字,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心情。 一路都表现很冷静的秦华也抑制不住兴奋感。这是他第一次来京都,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有离开过盐城。 此刻这个单眼皮少年站在京都大学的大门口,清秀的脸庞露出了温暖的笑容,他个子挺高的,人有些偏瘦,单眼皮的眼睛看起来很安静清冷,他像父亲多一些,妹妹秦心同样是单眼皮,只是眼角微微上扬,就显得很张扬,妹妹像爷爷多一些,天然的风流美丽。 两人分开看,没有人会联想到是兄妹,可是站在一块就很像。 秦华俊秀内敛,秦心美丽张扬。 俊秀的少年站在全国最高学府门口,脸上洋溢着温暖的笑意,怎么看都是很美的画面。 杨晖的母亲一路上对儿子这个朋友评价还算不错,毕竟是高考状元,儿子结识这样的人也是有好处的,而且对方很懂进退,可是眼下,看到他这样,不知道为毛就有些不舒服,为什么不是自己的儿子在京都大学? 杨晖刚刚得知考试成绩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想法,不过漫长的一个暑假过去,他已经忘记了失落,满心期待自己新的大学生涯。 “妈我陪秦华一起去报名,你在车上等?还是回酒店?”杨晖笑嘻嘻的问老妈。 本来想一块去看看的,不过想到要走那么多路,不让开车进去,她穿着高跟鞋真吃不消,“我在车上等你们吧,报完名一起吃饭。” 秦华很雀跃,脸上终于露出和他年纪相等的笑容,跟杨晖妈妈打了声招呼就一块往学校里走。 他选的是工商管理的专业,门口有迎新的学长学姐,看到杨晖和秦华,杨晖戴着眼镜很书生气,穿衣打扮很得体,一看就是家境不错的,而秦华没有戴眼镜,以前他也习惯戴着一副眼镜,似乎紧张局促的时候顶一顶眼镜会有安全感,隔着一副眼镜,看人看世界似乎可以受到一点保护,实际上他没有多少度,只是假性近视,放假要帮家里处理店铺的事情,戴着眼镜显得幼稚,秦华就慢慢的把眼镜脱了。 他穿的也很好,是妹妹给选的衣服,应该都不便宜,很有腔调,休闲的牛仔裤加简单的T恤,脚上是休闲的皮质凉鞋,穿的很简洁。 仿若是时光倒流,如同当年的秦天一般,年轻英俊。 在这个看脸盛行的时代,哪怕是京都大学,也不例外,两人一出现,顿时涌出许多热情的学长学姐。 秦华的行李不多,就一个箱子,他的箱子是路易斯威登的,边角很古老,不能拖地,只能拎着,不用说也是妹妹的恶趣味,秦华觉得妹妹或许是受莫家人的影响,对这些牌子的东西特别喜欢,秦华并没有觉得不好,女孩子追求这些东西很正常,说对方虚荣之类的其实只是因为自己买不起。 妹妹不太会理财,花钱花的随意,这一点不太好,除了这点,如今的妹妹似乎找不到缺点一般,很努力很努力,每天时间安排的很满,秦华一次不小心看到妹妹的课程表,眼泪都掉下来,一整天都排的满满的,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每天都如此,完全不像一个花季少女的生活。 这也激励着秦华努力学习,努力寻找自己的目标方向。 一路上杨晖的妈妈也是看秦华身上的衣服和行李箱很不顺眼,凭啥一个卖板栗的家穿成这样,比他儿子还张扬,她是有条件这么买,可是毕竟是领导家庭,要考虑到影响,反正因为这一点也是让杨晖妈妈不舒服,觉得秦华有些太虚荣。 秦华像是没有感觉到杨晖妈妈的态度,当你弱小,世人会对你的一切行为误解,你穿的简陋,她嫌弃你没家教不得体,你穿的得体,她嫌弃你爱慕虚荣,怎么做都是不对的。 在弱小的时候需要的不是解释,而是把解释的时间省下来,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到时候你穿的简陋,别人会赞你简朴有腔调,你穿的奢华,别人会赞你懂得生活有腔调。 京都大学学霸遍地走的地方,找出像秦华这么俊秀有腔调的学生是不容易的,大多都已经把双目献给知识的海洋,早早的近似了,因为专心读书,就很少顾及其他事,自然打扮的也比较不认真,通常打扮的很英俊的,都成不了学霸,在学习的路上就会被无数妹子拦下来想和你谈一场纯洁的恋爱,没有时间学习了。 秦华曾经也是这些戴着黑框大眼镜,不修边幅的一员,可是自从妹妹被莫家退婚后,就开始变了,她不再全心全意扑在莫兴宁的身上,开始关心家里,也一点点的影响着改变着秦华。 妹妹喜欢莫兴宁,因为莫兴宁很英俊很有腔调。 同样是少年,那一次秦华去莫家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巨大的差距,他坐在莫家的豪车里手足无措,看着西装笔挺面带微笑的莫兴宁,居然是恐惧多余愤恨,他很羞愧,羞愧的无地自容,那一次经历,很深刻,很难忘。 “同学你是什么专业的?”一个一头长直发的女孩笑脸盈盈的问秦华。 “我是工商管理专业的。”秦华拿出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 对方很热情的带秦华去工商管理专业的报名处,看到他领了报名表,写上秦华两个字,一行人都激动起来,原来他就是秦华。 每年围观新状元也是例行项目了。 没有想到今年的状元居然五毒俱全,成绩好不说,长的还英俊,看样子家庭条件应该也很好,还很有腔调,个子也很好,简直是直接进来就可以是妥妥的校草一株。 学姐们比学长更热情,带着秦华去他的宿舍。 京都大学景色优美,据说原本是某王爷故居,风水也是非常好的,山水布局精巧奇特,走进来不像是大学校园,好像进入某个景区一般,让人心旷神怡。 秦华并不多话,一路学姐们问话,他只是以微笑代替了,杨晖也不太爱说话,他家条件很好,见惯大场面,并没有被热情的学姐套到话,到了男生宿舍,学姐们也大摇大摆的进去了。 京都大学的规矩就是女生可以进男生宿舍,男生却不可以进女生宿舍。 秦华在503宿舍,要爬五楼,他本来说自己上来就行,学姐们很热情的要带路,他没办法拒绝。 到了宿舍,里面已经有三个人了,秦华是最后到的,因为他是先陪杨晖去京都科技大报名了才过来,所以反而成了最晚到的。 学姐们到的时候,看到宿舍里居然有一个赤膊上身的,脸皮再厚的也不好意思待了,一窝蜂的跑了,还有些遗憾没有问到秦华的电话号码,这小学弟严谨的跟女孩子一样,说什么还没有买电话卡。 反正知道学弟的宿舍,跑得了和尚跑步了庙。 “你居然有这么多学姐相送,你妹,我来的时候,学姐连指路都给我指错了,害我绕了三圈才找到宿舍。”那个赤膊的男生看到秦华一脸郁闷的道。 “学姐们太热情了,多亏了你赤膊上阵,否则我都招架不住,谢了兄弟,我是秦华,来自盐城,以后一个宿舍,多关照。”秦华把自己的箱子放到了靠门左边的桌子上。 剩下三个桌子都有人占了,左边这个位置要老开门关门,所以没有人,秦华来最晚,就只好睡这个床了。 宿舍是四人间,条件还是比较不错,有卫生间有小阳台还有空调电视,床是高架床,上面睡觉,下面是书桌和柜子,分配的很清楚。 那赤膊男看到秦华的箱子,眼珠子都掉下来了。 “你不会是土豪吧,这个是驴牌的箱子吗?真的假的啊?以后月底不愁挨饿了,我是叶飞,东山人,兄弟,以后求罩。”赤膊男很自来熟的摸到了秦华的箱子上,一脸惊叹。 “我不是土豪,我家只是开了个小吃店,我妹妹喜欢这个,是她买的。”秦华解释道。 听他这么说,另外两个人也上前,一个有些胖,脖子上都堆着肉,听到小吃店,问有没有吃的,秦华带了一小盒子的板栗饼,递给了他们,胖子很开心的就接过打开吃了,一边吃一边自我介绍:“我是高吕,博兹人,一会一块吃饭呗。” 另外一个同学接过那饼,却没有吃,只是放在一边,轻微的皱了皱眉,似乎不太吃这些东西,秦华见他身上穿的牌子都很熟悉,也只是淡淡一笑,没有计较。 “他是杨录,京都人。” 胖子介绍完自己就继续吃东西,头都不抬,叶飞帮着介绍了一句。 杨录却没有看向秦华,反而是指了指秦华身边的杨晖开口道:“你是小晖吧。” 杨晖听到那人介绍说杨录的时候,好像有些熟悉,他京都有亲戚,二爷爷一家都在这边,母亲这次过来也是准备要拜访的,不过两家走动并不频繁,杨晖一时间都想不起来对方是谁。 “我父亲是杨梵天。”杨录对杨晖倒是挺和气的。 “原来是堂弟,我记得你比我小两岁,居然就已经上京都大学了。”杨晖这才反应过来。 “我跳级了。”杨录轻描淡写的道。 跳级能跳到京都大学,可想而知是多么天才,难怪很傲气。 跟杨晖交流完才像是看到秦华一般。 “你是小晖的朋友,听说是今年的状元,很不错。”杨录并不叫杨晖做堂哥,对秦华也是居高临下的态度,也并没有盛气临人,只是一副平日就如此的模样,习惯自然。 秦华听到对方只有17岁,确实很厉害,不过对方的态度很高傲,秦华也只是点点头,没有多说。 “我妈妈在校门口等我吃饭,小录一块去不?”杨晖对堂弟喊自己小晖有些不适应,也改口喊他小录。 “不了,我中午还有事,有空让婶婶来我家坐坐。”杨录说完就提着一个包出门了,他的包也是驴牌的。 不过走的时候看了看秦华的行李箱,脸上表情似笑非笑,有点很欠揍的感觉。 秦华没有太在意,把东西放好,跟舍友叶飞和高吕说了一声就出去了,没有耽搁太久,毕竟让杨晖妈妈等不好。 两人到校门口的时候,李梅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在车上听到儿子说见到杨录,跟秦华一个宿舍,李梅立马责备儿子,怎么不知道叫他一块来吃饭。 杨晖有些委屈,他叫了,对方不来。 秦华看到原本高高在上的李阿姨,听到杨录两个字就立马显得谦卑,有些好笑,果然人还是应该自己脚踏实地的比较好,钻营的人看不起别人也会被别人看不起,杨晖妈妈明显是对对方有所求,所以讨好,而秦华对杨晖妈妈没有什么企图,所以态度自然。 吃完饭,秦华就回学校了。 一个人走在京都大学校园,秦华很雀跃,很激动,仿若做梦一般,想不到自己真的上了大学,走在大学的道路上,两边都是百年老树,深深的扎根地底,盘根错节,屹立在这百年学府当中。 路边还有小草,嫩绿鲜艳。 秦华想要做一颗树,风雨不倒,虽然他现在只是一株才露尖尖角的小草,时不时的会被路人踩踏,但是终究有一天,他会长成苍天大树,可以为别人遮风挡雨。 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少年的身上,少年一路走,身上像披上了闪烁的华袍,俊秀的脸庞带着自信的笑容,今天他成为了京都大学的一员,他很欢快,满心喜悦,从父亲走了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像今天这般高兴过,他满腔的喜悦,想和人分享,也想自己慢慢的消化,太激动不好,他需要平复自己的心情。他一个人绕着校园走了很久很久,直到把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走遍了,脸上的喜悦之情才淡了下来,仿若刚刚那兴奋的走路都在跳跃的模样只是错觉。 他慢慢的走回宿舍,又回到那个有些清冷,有些瘦,很俊秀的少年模样。   ☆、第一百三八章 :同学 秦华回到宿舍,杨录没有回来,宿舍里只有叶飞和胖乎乎的高吕。 叶飞还是赤膊着上身,左右手一手一个哑铃在练臂力,哑铃落下举起的时候,胳膊上一块肌肉会一鼓一鼓的。 他的桌面上摆着一台电脑,上面正在下载更新游戏副本。 而高吕桌面上堆了一袋龙眼,一袋橙子,一袋核桃,一箱牛奶,几代薯片,一袋泡凤爪,一袋火腿肠,一张桌子都堆满了吃的。 他手里拿着一袋手撕面包,正一边撕着面包往嘴里送,一边认真的抬头看着电视,电视上面播放着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宫妃》。 秦华一瞬间有些凌乱了,觉得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你回来了,杨录说晚上要请我们吃饭。”叶飞慢慢的把哑铃放到了桌上,开口道。 秦华好不容易才把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想好好的思考一下自己接下来的大学生涯。中午从杨晖妈妈口中大约可以知道杨录是什么人,杨晖老爸已经是盐城市柿长了,杨晖老妈眼高于顶,居然都要对杨录讨好,杨录的身份更不用说,至少是比柿长公子要牛的,而且杨录还是跳级上的京都大学,说是天之骄子都不为过,看之前杨录的态度就知道了。 秦华并不太想去,他对他的大学有很大的期待,他喜欢纯净一点的学习环境。 “是啊是啊,听说是在全聚得总店定了包厢,平日散客都要排队,包厢一般人都订不到的,据说包厢里的菜是给做国宴的大厨亲手做的,就算不吃,看看也算长见识了,当然我不会只看不吃的。”高吕听到吃饭话题,松开了手中的手撕面包,一脸兴奋的道。 秦华看到那一袋脸大的手撕面包已经剩一点点了,一垃圾桶满满的食物包装袋,简直是汗颜:“你晚上还吃的下吗?” “我这不是要垫垫肚子,你不知道为了高考,我硬是瘦了十几斤,现在上了大学自然要好好补回来。”高吕笑的看不见眼睛和脖子,都这样了还是瘦了十几斤的样子,不知道原本是如何的。 “高考太变态了,上了大学我要好好享受,先把自己锻炼成斯瓦辛格,然后去泡妹子,之前送你来的几个学姐不错,看着品质优良。”叶飞挥舞着自己那没二两肉的胳膊。 秦华默默的低头,打开箱子收拾东西。 新舍友,一个是吃货,一个是暴露狂,还有一个酷霸狂拽,肿么破? 看样子他们都默认自己肯定会去的,第一次就当是宿舍聚餐,虽然地点似乎高大上了点,秦华没有再说什么,打开箱子,把自己的行李放好。 被子和床单是学校统一发的,都是军绿色的,摸着棉也很软,秦华麻利的铺了床,把东西收拾好,箱子有点大,塞不进衣柜里,秦华就把箱子放桌子的一角,竖起来,顺便还能当做桌子的屏风了,刚好可以把自己右边叶飞的电脑屏幕挡住,叶飞屏幕的游戏副本要下好了,秦华放箱子的时候看了一眼,叶飞玩到了90级,级别还挺高的,他也玩过游戏,并不沉迷,之前打工的时候,人家还专门花钱让他帮忙打过。 LV老花的箱子很耐看,放在哪里似乎都不突兀,秦华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冲个澡。 叶飞看到秦华这么随便,又听之前说他家就是卖板栗的,以为这是假的,也没有在意。 虽然秦华看上去穿的也挺好的,不过跟杨录一比,好像似乎杨录才是真正有钱公子哥。 叶飞家里就是普通工人,父母都是东山毛纺厂的职工,双职工家庭,没有被下岗,单位效益不错,家里条件也挺好,就他一个儿子,什么都紧着他先,只要成绩好,买最高配置的电脑,玩游戏,都随他,不过他的衣服都是父母买的,什么海澜之家,美邦,都挺新,在小地方不错,可是到了京都来似乎有点不够看,他的目标还是练好身材去泡妞,看他的打扮似乎已经预计了他未来的坎坷。 胖子是根正苗红的农家子弟。看他买的零食就知道了,贪吃还兼顾营养,牛奶,核桃,补身子补脑用的,也是平日农村人走亲戚串门喜欢送礼用的东西。 秦华冲了澡很快就出来,身上穿着四角短裤,肩膀上披着毛巾,出来穿衣服。 就听到叶飞忽然尖叫起来,手上的哑铃掉到了地上,幸好没有砸到脚。 “靠,没有想到你看起来瘦瘦的,身子这么有料。” 叶飞看到身上还沾着水珠的秦华,简直要流口水了。 腿长就算了,小腿都是均匀的肌肉,像是老外那种天天骑山地车练出来的一般,身上瘦,可是却是肌肉分明,一条一条都能看到纹理,叶飞几乎是流着口水的伸手去摸秦华的胳膊,用力捏了一把,好硬的胳膊,还想再捏一下,被秦华给甩开了。 就见秦华迅速的穿上了衣服,脸上还有点红,许是因为热水冲的,或许是因为被一个男的摸的不好意思,尤其摸他的男的还是赤膊着上身的,他拉开了和叶飞的距离,为了打消室友有产生不必要的念头,秦华认真的道:“我有女朋友了。” “就你这身材,没女朋友真是没天理了,嗷嗷,我要锻炼,我要健身,我吃完饭回来就去练卧推,我要练出二头肌,三头肌,四头肌……”叶飞双眼痴迷的盯着秦华,惹得秦华又后退几步。 结果后退到了高吕身边,高吕伸出了他那撕面包的油手居然摸了一把秦华的后背的肋骨的位置,嚼着嘴里最后一口面包,含糊的道:“身材真好,跟我们家的小牛犊一样,肌肉紧实,纹理清晰……” 秦华听了一阵恶寒,这货说的是某块烤肉吧,他飞奔回了卫生间,两个变态舍友看到秦华的样子,一起大笑了起来。 听到笑声,秦华发誓,下回一定从卫生间穿好衣服再出来了,他以前一直有勤工俭学,虽然身子瘦弱,但是干活多,力气很大,后来遇上妹妹被欺负,自己却没有办法帮上忙,秦华就有一直刻意的锻炼自己,虽然看上去还是瘦,但是营养充足了,也不用天天去打工,半夜起来读书,透支身体,所以身体好了许多,就是不容易胖,但是肌肉很结实。 可是肌肉再结实,被舍友摸也很恶寒啊,好变态。 穿戴整齐的秦华从卫生间出来又恢复了严肃的模样,上身穿着一件墨蓝色的衬衫,□穿着一条黑色小脚休闲裤,脚上穿着黑色的布鞋,不知道是刚洗完澡的缘故,还是衣服色彩的缘故,衬托的他脸庞越发的白,五官俊秀清晰,嘴唇也显得红润。 结果刚刚一出来,又见叶飞扑过来,当然被秦华避过去了,不过宿舍就这么大,叶飞还是拽到了秦华衬衫的衣角,大叫:“男神,收下我的膝盖,教我如何面对如狼似虎的学姐们吧。” 秦华脑子一阵抽抽,很想一脚把这货踢出去,想到自己大学四年都要和这家伙隔壁床铺,深深的觉得不美好了,他瞄了一眼叶飞的电脑,开口道:“你的副本下好了。” 却见叶飞瞟了一眼电脑,还是继续抓着秦华不松手,手还摩挲了一下秦华的衬衫,布料好秒软,应该是真丝的,纺织厂职工家庭出生的叶飞,立刻判断出了衣服的料子,一个男人穿真丝的衬衫真的没问题?要不要这么骚包,还是鲜亮的蓝色的,这在满大学的格子衬衫男中,简直是一株鲜草中的仙草啊,眼前这位必定是泡妞高手,看这穿衣品味就知道了,叶飞死不松手。 “副本算什么,我本来打游戏就是位了能泡上妞,眼前可是有大师啊,大师你收下小弟吧。” 此刻电视剧《宫妃》里面放的正是小太监抱着新上位的玉妃苦求的画面,玉妃面容清秀,悲悯天人,说话声音也动人无比,如同夜莺鸣叫,清清爽爽,慰贴人心,然而吐出的话却让那太监面若死灰。 看着被人推开在地上的小太监,玉妃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不倾国倾城,却让人难以忘怀: “你若不死,我心情不好。” 高吕一边看看电视一边回头看叶飞和秦华。 秦华这小子长的比妃子还好看,唇红齿白,单眼皮水润润的。 叶飞此刻还是赤膊着上身,各种流氓,不忍直视。 就在这时宿舍门开了,杨录走了进来,看到赤膊的叶飞抱着秦华,眉头皱了皱,再看到电视看着,播放的电视剧,眉头更皱了,这种脑残电视剧真的居然有人看。 杨录天生似乎有气场,本来跟秦华嬉闹的叶飞立刻松开了秦华,高吕也赶紧把手中新抓的一把核桃给放了回去。 “你们收拾一下吧,我开车来接你们一块去吃饭。”杨录尽量让自己好脾气的开口道。 小叔说过,同学是一种很重要的资源,尤其是自己的舍友,能考上京都大学都是很优秀的人才,他们来自各地,很多地方教育水平都不如京都,生活环境也不如京都,京都大学收的名额也有限制,就这样他们还能考进来,一定有各自的特长,一定要交好,就算不能交好,也不能恶交。 尽管看着眼前的画面,从小娇惯的杨录很不适应,还是艰难的挤出了笑容开口道。 听到车接,叶飞急忙忙的穿衣服。 高吕也起来换衣服,他身上穿着很大号的运动T恤,此刻已经沾上了核桃皮和一些奇怪的东西,不过他脱衣服换衣服速度特别慢,主要是他一边脱衣服还一边看电视,认真的盯着电视的画面,直到片尾曲的歌响起,他才把衣服穿好。 叶飞虽然速度快,可以挑了半天的衣服,他懊恼的发现他麻麻果然给他买了很多格子衬衫,他想要挑一件比较另类的衣服都没有找到。 看到埋头挑衣服的叶飞,依依不舍看电视剧的高吕,杨录已经后悔自己亲自上来叫人,早知道就打一个电话过来。 他扭头去看秦华,见他手里拿着一个星巴克粉色的杯子在喝水,杯子是妹妹买的,秦华是地道的盐城南方人,对京都的干燥还是有点不适应,出门前决定多喝点水。 他手里拿着水杯,眼神专注的看着电视,因为忽然看到了一个似乎是认识的人。 不过他喝水的画面落入杨录的眼中,就觉得娘炮,一个大男人用粉色杯子,还穿墨蓝色的衬衫,皮肤那么白……杨录不会承认这一刻他有些郁闷,他看到高吕叶飞土鳖的模样觉得郁闷,可是看到秦华那淡然若有所思的模样居然觉得更郁闷,看个电视剧都装逼…… 杨录还未满18岁,在京都还是守规矩的,不是他自己开车,是一个中年司机,上车的时候,高吕太胖了,自觉的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 杨录和叶飞秦华坐到了后面。 是一辆很大的卡宴,后座坐三个人并不拥挤。 杨录虽然年纪最小,但是毕竟是那样的家庭长大的,三两句话几乎就把一行人的家世背景套出来了。 叶飞很骄傲的说自己父母是双职工,条件不错,在东山有三套房子,早年分福利房,父母从福利房开始倒腾,现在住到了市中心不说,还买了两套房出租。 “你父母挺厉害,我家在京都就一套房。”杨录颇通人情世故的赞了叶飞一句,他家在京都就一套房,大的出奇,估计可以买叶飞家一小区的房。 而高吕则是默默的开口道:“为了供自己上大学,家里把的牛给卖了。” 听到这话,通人情世故的杨录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对高吕难免就有些轻慢,当然在后来,得知高吕家有几万头牛的时候,是博兹最大的地主的时候,杨录不知道如何形容那种心情……从来不说脏话的杨录很想喊一句:草泥马。 叶飞被杨录捧了一句很高兴,问秦华家在哪,秦华说自家住在市区租的房子,家里开了个卖板栗的小店。 杨录就觉得疯了,这一群都是什么人啊,他真心一点看不出可以结交的感觉,亏得小叔还说要跟同学交好,尤其是舍友,简直就是降低自己的格调。 不过叶飞一路很爱说话,倒也没有冷场,就当请这一群土包子见见世面吧。 杨录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矜持起来。 秦华坐叶飞身边,没有直接挨着杨录,下午他兴奋的把京都大学都绕了一遍,这会子觉得有些疲惫,坐在一边靠着椅子,默默的休息起来。 杨录偶然侧头一看,居然看到秦华在睡觉,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直接突兀的显示了出来,这家伙的侧脸很漂亮。 一时间也失去了说话的*。 京都有点堵车,正是下午吃饭的点,虽然已经提早出门了,还是被堵了一会,秦华正好闭目养神,整理一下思路,第一天见面,他感觉到叶飞比较跳脱,表面上看着单纯,实际上也有些势力,杨录以来,他的模样都不一样了,虽然很细微,可是还是能感觉到区别对待的意思。 而胖子高吕倒是一直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就是表现的贪吃,看模样就很能让人降下防备之心。 杨录则不像是和他们一个国家的人。 秦华想了一遍宿舍的人,又想到了妹妹,不知道如何了,说是这两天回来,会先来京都,秦华想到妹妹,脸上的神态都不自觉的温和起来。 没有人说话,一下子车里的气氛就有些尴尬起来。 杨录看着怡然自得靠着椅子睡觉的秦华,忽然开口道:“刚刚看你们正在看电视剧,里面那个小明星我认识,一会让她来给你们敬酒。” 果然他一说完这话,就见高吕很兴奋,有些艰难的转过脖子上肥胖的脑袋问道:“真的吗?这都可以?能弄到签名吗?” 叶飞也兴奋的问:“本人漂亮还是电视剧里的漂亮?” 而秦华也睁开了眼,却没有开口,只是淡淡的望了杨录一眼就又转头看车窗外,不知道在看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嗷嗷^………^   ☆、第一百三九章 :疑似故人来 杨录最崇拜的人是小叔杨旬,没有之一。 几乎从小都是在小叔的光环下长大的,却没有让杨录生出半分妒忌之心,妥妥的成为跟班小弟,以小叔为人生楷模。 为此杨录非常努力,甚至不顾家人反对跳级考进了京都大学,就是期望能跟小叔一个学校,好在还来得及,自己大一,小叔大四了。 杨录跟杨家人不一样,无论是杨晖,杨文明,还是杨旬,脸都比较方,依稀有国字脸的感觉,额头高大饱满,而杨录比较像他父亲杨梵天,低额头,脸比较椭圆,长的好看。 他父亲并不是爷爷亲生的,杨录是知道的,听别人说过,但是并没有在意,他小时候跟着爷爷一块住,在他眼里,爷爷很好,从来不偏心,就算偏心,他也觉得应该,因为小叔真的很出色。 小叔在杨录眼中是一个传奇,无论待人接物,行为举止都非常完美,跟小叔在一块很放松,而且小叔似乎无所不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到小叔那里轻而易举就能解决。 杨录对小叔的崇拜妥妥的超过自己的老爸,虽然也很尊敬自己老爸,可是老爸毕竟年纪大,有代沟,小叔比自己大不了多少,杨录说话做事处处都想学他。 记得之前小叔上大学的时候,就请了舍友吃饭,他宿舍四人关系非常好,几乎是小叔一开口,就有人帮忙抢着干活。 小叔还是京都大学的学生会主席,一般人是大三才开始接任,而小叔大二就成为了学生会主席,学生人缘非常好,杨录随便打听一下,都对小叔赞美不已。 这一切都让杨录很崇拜。 所以即使和舍友的感觉格格不入,杨录还是想要努力的拉近关系。 不过小叔很忙,杨录以前跟爷爷住的时候还可以天天遇见小叔,如今一个星期都见不到一次。 当然如果杨旬看到杨录,或许会告诉他,第一次请同学吃饭不要来这种地方,这种定一个特殊的包厢,专门让给做国宴的老厨子给你们做菜……这种事能不能拉进你和舍友的关系不说,一定会拉远你们的距离。 杨录没有明白到杨旬人格魅力的来源,展示自己实力固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要会看人,知道对方想要什么,给予什么,什么时候恰到好处的给予。 他记住了展示自己的实力,却不会看人。 杨录不笨,相反非常聪明,学习成绩非常好,能跳级上京大,全国都数不出多少人,说不定按照他正常年纪和秦华考试,可能他考的比秦华分数还高。 但是杨录在人情世故这方面似乎才刚刚开始学,他高中住家里,没有住宿舍,没有舍友,以前一直就喜欢当小叔的跟班,这次是他第一次主动去交圈子意外的朋友。 包厢很大,很豪华。 就四个人吃,显得有点人少。 杨录很大方的点了很多菜。 最出名的当然是烤鸭。 烤鸭上来的时候,是一个年纪稍大的老师傅给他们亲自表演片鸭。 就看到一只黄橙橙金灿灿的大肥鸭在老师傅的手里迅速的分解,斜刀切的鸭皮焦香无比,关是看着就觉得好吃,等到鸭子片好,放到桌上,老师傅默默的鞠躬退了出去。 高吕早就迫不及待了。 秦华也觉得肚子似乎饿了,中午吃的不少,绕学校走了很久,原本也不觉得饿,可是看到这菜,就自然的饿了,他不是很重视口腹之欲的人,难得闻到这么香的东西,居然也生出了渴望的感觉。 人果然是很容易被各种事物影响,哪怕是一盘菜,都会影响到你的意识。 秦华也拿着一块面皮,夹着老师傅片好的鸭肉,沾了点酱,加点白色葱丝,裹好,咬了一口,瞬间满口生津,鸭皮有点肥,却是入口即化,鸭肉很香,搭配韧性很好的面皮,还有葱丝提味,每一口都恰到好处的好吃。 胖子吃的狼吞虎咽。 叶飞一个没吃完就迫不及待的包下一个。 秦华吃的稍微斯文一点,但是表情也很开心,原本有些清冷的面容,似乎在这盘香喷喷的烤鸭的熏陶下,柔和了下来,只剩下俊秀的感觉。 杨录自己也吃了一个,就没有吃了,虽然味道不错,但是耐不住经常吃。 503宿舍四人在分享美食的时候,经纪人江术仁正堵在余露的卧室门口。 《宫妃》火了,收视率一度飞飚,占据了同时段播出节目的前三的位置。 余露在前期一直都是龙套,可是自从演容妃的女演员和副导演的事情曝光之后,剧组开除了几人,余露开始慢慢显露。 她是个新人,却非常用功,用导演的话来说,余露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人,看余露演戏带劲。 余露从小宫女爬到了玉妃的位置,甚至比之前的容妃更得宠,她上位后,对以前欺负过自己的人,绝不手软留情,报仇报的大快人心,虽然是和女一号对立的角色,却也是非常深入人心,让观众爱恨交加。 江术仁没有想到余露这么能耐,再一次出乎他的意料,于是重新给余露租了高档社区的房子,他发现余露这人吃软不吃硬,自己以前逼迫她去见什么老总一度差点把关系闹翻,不过余露这点好,她很识趣,不是那种啥都不懂的小姑娘,红了就自以为是,跟自己手下另外一个女孩多多,任性的不得了,余露却不是,该进进,该退退。 江术仁示好,余露就接了。 江术仁只能和她有商有量。 “你就去亮个相,喝杯酒就走,对方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得罪不起。”江术仁讨好的道。 余露没有吭声,把脸上的面膜卸了,露出白嫩的肌肤,尖下巴,水汪汪的双眼,挺翘的鼻子,很水淋的一个女孩,在娱乐圈,不算是顶级漂亮的,她认真的盯着镜中自己的脸,眼角没有鱼尾纹,脸上没有法令纹,额头也没有皱纹,年轻是她最好的武器。 江术仁在一边好言好语的分析着利弊,人脉的重要性之类的,而余露始终没有说话。 她的一头长发保养的很好,很直很长,没有做过离子烫,是自然的直,也没有染色,乌压压的长直发,衬托的脸越发的白皙。 她的眼睛很漂亮,眉眼弯弯,双眼皮,很像江南水乡的女孩,所以她没有留刘海,长发中分,眼睛很清晰的露在外头。 卸掉面膜,给自己的脸上拍上SKII的神仙水,一步一步很认真的给皮肤打好底,没有上粉底,而是用了BB霜,然后轻微的加了一些修容粉,使自己五官更加立体一些,在眼帘描了很细的眼线,选了最浅褐色的眼影,轻轻的扫过眼眶,整个妆容的时间很长,全部弄完,再甩甩一头长发,镜子里的女孩却是素面朝天的模样,清纯脱俗,长发飘飘,一点看不出来化过妆的痕迹。 江术仁对余露的化妆技巧也是膜拜了,见她化好妆,去不去总是要给个话,他看着余露。 “走吧。”余露站了起来。 “你就这样去,不要换衣服吗?”江术仁看着穿着白T加蓝色紧身牛仔裤小布鞋的余露有点不解,余露有多爱美,江术仁是有很深刻的印象的,当初来找他,说她爸死了家里没钱,江术仁给了一大笔钱,她第一件事不是把钱给家里,而是去给自己置办了一身的行头,几乎把钱都花光,只剩下一点点。 这样一个死了爹都要臭美的女人,忽然间变的这么低调,让江术仁很不解,总觉得自己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不就是见几个学生吗?打扮的太张扬不好。”余露看到江术仁的眉头皱起来了,她解释了一句。 江术仁怀疑她了,余露能感觉出来,不过余露不愿意说,一来是想当做她最后的底牌,她不愿意让江术仁知道杨梵天。二来,其实她自己也不确定,甚至觉得自己像是一厢情愿的做梦,说出来只会被江术仁嘲笑,余露不会开口说这件事。 但是近来江术仁要求越来越多,他是自己的经纪人,如今余露才知道当初签约有多么不平等,不过也没有办法,她如今是没有办法违约的,而且江术仁还是有点能耐的,余露还不想踢开他。 对江术仁的要求,她也不能全拒绝。 只选了一些不过分的答应了下来,一副很洁身自好的模样。 名声是靠经营出来的,余露很珍惜现在。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   ☆、第一百四〇章 :让你妹陪酒 秦心本来提前一天就要到了,正好可以赶上哥哥报名日,一块报名,结果因为那几个外国人耽搁了一下,跟王叔一块把人交接了才回。 一堆的东西,秦心打算先去了自己在京都电影学院附近买的房子里,是普通的多层,原来学院老师住的,有电梯,小区绿化很好,环境不错。 屋子里有些久没有住人,有些空旷,不过原来的房主走的时候收拾的很干净,老家具都没有带走,只要买了新的被褥就可以住,东西比较齐全。 王叔对秦心没有直接回祝家并没有说什么,他平日从不多话,除非秦心主动问,或者是要提点秦心什么的时候才开口。 布鲁斯被吓怕了,抱着跟着秦心不离开十步的理念,一路非常老实。 本来布鲁斯计划到了京都就住酒店的,酒店都订好了,可是现在却一点没有要去的意识,一直跟着秦心到了她的宅子,布鲁斯都不知道秦心在这里有房子。 “秦,难道这是为我准备的吗?”布鲁斯一脸感动。 得到秦心一个字回应:“滚!” 布鲁斯进了屋子就在沙发上开始打滚。 他居然是今年今年京都电影学院导演系的新生,长这么老,一副大叔样,还是新生,秦心听到他的话,顿时觉得很那啥,她考试的事情还没有一撇,这人轻轻松松就已经是导演系的新生了,好吧,是有点妒忌,秦心怎么都看不出这金毛肌肉男有导演的天赋,在片场唯一觉得布鲁斯的好的就是不会随便勾搭女星,出乎意料的洁身自好。 秦心把东西搬到了房子里,和陈玉一块收拾了一遍,女人收拾东西起来的时候就天昏地暗,等收拾好,天就真的已经昏暗了。 布鲁斯在客厅看着忙碌的跟陀螺一样的秦心,讪讪的开口道:“晚上请你们吃饭好不好,感谢你们一路的照顾。” 秦心一看点,整个人都不好了,原本是打算收拾好东西去祝家的,结果一下子居然就这个点了,好像是够晚了,应该吃晚饭了。 陈玉一听吃饭,眼睛都发绿了,饿了。 王叔本来是要送秦心回祝家,所以等她,可是这一等也是醉了,小姑娘干活很投入,他就默默的等着,这会子布鲁斯死活要拉着王一块去吃饭,秦心也觉得应该请王叔吃一顿。 于是一行四人浩浩荡荡的去了全聚得。 京都就这个出名,上次布鲁斯去过一次,觉得不赖,不过上次是别人给定的包厢,布鲁斯以为也能订到,到了才发现完全不可能。 这里下午四点就开始排队了,现在正是饭点,大厅根本没有位置,布鲁斯请吃饭,让秦心一行人在大厅等一个小时根本就是搞笑,他对华夏国的国情还不太熟,连定个包厢这样的小事都要搞特殊化,显示能量,有剩肯定是有剩的,但是就是不给你,你有钱也不给,规定…… 布鲁斯很尴尬的看着秦心,在萝莉面前这样无能,他实在是很羞愧,最后居然是万能的王叔给解决了,不仅定了包厢,还是一个巨豪华的大包厢。 进了包厢,王叔就默默坐在角落,上茶喝茶,上菜吃菜,没有多说一句话。 布鲁斯恨不得去角落画个圈圈,好羞愧。 看布鲁斯可怜兮兮的模样,秦心觉得胃口不错,果然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快乐是很容易得来的。 门口大厅的人要排队,他们进了包厢,却是很快就上菜了,好像专门就为他们一桌服务一般。 …… 余露一副素面朝天的模样出门了,穿的也十分平常,好像就是正常去哪里吃饭一般。 江术仁听余露这么一说,没有再强求,毕竟对男人这方面,江术仁不得不赞扬余露,余露很懂人心,江术仁带余露去过几次饭局,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却是让对方很高兴,对于余露这种手段,江术仁还是很认可的,多多已经在他手里废了,为了一个金胖子就不顾身段了,被原配发现还想做二奶,这部符合江术仁的利益,对多多也很失望。 他希望手中的明星是对各种场合都游刃有余的,拿得出手,而不是那种想当某人二奶的料子。 余露坐在江术仁的车上,江术仁给她介绍对方的来头。 “一会你喊他杨少就行,叫你去就是位了给长点面子,都是学生,应该不会玩的过分。” 余露听到姓杨,有些出神,没有说什么,静静的听着。 …… 杨录今天铁了心要给大家展现优越感。 明明开始是为了结交舍友的,可是不知怎么的就发展成这样了。 或许是看秦华不顺眼。 无论是棒槌叶飞,还是吃货高吕都让杨录喜欢不起来,可是最最让杨录不喜欢的还是秦华。 这货太能装了。 其他两人吃的手油脸油,秦华却是不紧不慢的,吃的很有腔调。 吃了烤鸭的秦华嘴唇也油腻了,却没有难看的感觉,反而觉得整个人更俊秀好看了。 其实杨录在这一点真的误会秦华了。 秦华不是装,他以前的生活很苦,父亲死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一点期望,每天奔波于小饭馆小网吧打工,吃饭的时间往往都错过饭点,饿的狠了,吃的快了,就容易胃痛,他不得不放慢速度吃,无论是好吃难吃,都会慢慢的咀嚼透了,才吞进去。 冷饭在嘴里嚼久了,也会温热起来,也会有饭香。 那段日子,不堪回首,可是却不能忘却。 无论吃多么好吃的东西,秦华还是会想到那时候抱着一个冰冷的饭盒,吃完满满一盒饭的时候的满足。 他回忆,并不是因为懦弱,而是害怕自己忘记了过去,骄傲自满,时刻要警醒自己。 所以秦华吃的缓慢,无论美食还是冷饭,他都能从容的享用,不是装,只是因为珍惜。 他吃了八分饱就不再多吃了,他珍惜现在所享用的,正因为珍惜,才不会过度,他很自律。 杨录本来就对这些东西吃腻味了,从小锦衣玉食,点了一大桌子菜,就是用来显摆,自己并不想吃,看到秦华这模样,更腻味。 这时候电话响了,他接了个电话。 重新坐回椅子上,他并不是正经严肃的坐着,而是整个人软趴趴的靠在椅子上,要不是前面有人吃饭,估计他会把脚放桌子上。 “吃好了没,你们不是喜欢那什么电视剧,我让那小明星过来给哥几个敬酒。” 叶飞一脸惊诧的露出白痴相:“杨录,你说真的啊,我还以为你开玩笑的,你等等啊,我去趟卫生间……” 吃烤鸭吃的手脸都油,他冲进了卫生间,就听到里面的水声哗啦啦的流。 高吕突然不自在的扭了一下屁股,就听到:“噗噗噗……”一串长长的放屁的声音,响亮无比。 杨录脸色有点尴尬。 秦华忍不住笑了。 高吕摸了自己的脑袋,有些羞涩的道:“我总忍不住让自己处于大家的焦点当中。” 这时候叶飞从卫生间出来了,头发还用水沾湿了,三七分,手和脸都洗过了,神色紧张期待,坐下之后就不再吃东西了,只喝水,生怕牙上沾了菜叶。 而高吕见大家都不怎么吃了,他还是很努力的继续吃,像个永远吃不饱的大胃王。 “你怎么还吃啊?”叶飞见高吕收口不停,简直醉了。 “没办法啊,我一想到一会要见美女就紧张,一紧张就想吃东西缓解一下。”高吕一边说一边又嚼了一块鸭架。 余露的车到了全聚得。 江术仁带着余露进去,余露戴了个大墨镜,头上戴着帽子,很低调,没人看出来是谁。 《宫妃》火了,各个台轮番重播,玉妃这个角色也火了,那句:“你不死,我心情不好。”都快成为网络名言了。 因为让人来敬酒,桌子上自然有酒的。 华夏人在高中一般都不愿意孩子喝酒,等孩子上了大学就无所谓了。 一个宿舍的,又是新晋的大学生,对酒还是有些渴望的,大家都倒上了。 杨录喝酒的样子很沉着,一点不像才17岁的小孩,杨录很奇怪,有时候觉得他沉稳老练,有时候又觉得他幼稚的很。 叶飞喝了一大口就开始咳嗽,而高吕喝一口酒配一口菜,跟喝白开水没啥区别。 秦华轻轻的抿一口,有点涩,有点回味。 喝了酒,似乎一下子气氛好了许多。 这时候余露进来了。 长发飘飘,素面朝天,却很美。 秦华见过余露的,对她印象不好比较模糊,只是不知道为何,自己高考前做梦居然会梦到这个女孩。 如今再见,双方都不一样了。 余露成了明星,秦华上了大学。 余露看到秦华,也楞了一下,她没有想到自己要敬酒的对方会有秦心的哥哥,这让她有些尴尬,因为这时候她的角色并不好,不过她并没有表现出来,这点尴尬对余露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了。 只是让余露有些失态的并不是秦华,而是杨录,来之前只听江术仁神神秘秘的说对方是红*三代,家境很了不起,叫他杨少就行。 余露没有联想到什么,可是现在看到人,几乎是第一时间,余露就认出来,眼前这位跟杨梵天一定有关系,只是不知道是他的什么人,她一瞬间有些欣喜,可是立刻又有些害怕。 “你愣着那干啥,我同学喜欢你演的戏,过来敬个酒。”杨录声音很不客气,对待舍友,他已经是难得的控制住情绪,很礼貌了。 但是余露在他眼里就是可以挥之即来,呼之即去的小明星,他自然不会客气,而且余露一进来居然是先看了一眼秦华,这让杨录很不爽。 “杨少好。”余露声音微小,很甜美,似乎被杨录的大声有点吓到,很乖巧的走了过来。 “你以前见过我?”杨录看她刚刚表情不对。 余露摇了摇头道:“杨少误会了,我有些惊讶,只是因为看到熟人,请允许我打个招呼。” 余露自然不会说自己看杨录惊讶是因为他长的像杨梵天,轻松的把话题给接过去,她观察力敏锐,虽然是杨少让自己来给他长脸,可是见杨少对秦华神色似乎并不太友好,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满满的,却是走到了秦华跟前。 “秦大哥,没有想到能在这里遇上,真巧,以前我不懂事,以为自己喜欢的事朋友也会喜欢,想不到你们却因此误会了,不过听说秦心现在也出来演戏了,这杯酒我敬你,算是冰释前嫌了。”余露豪爽的一口把一杯酒都喝了。 秦华坐在椅子上,却并没有举杯。 “你们认识?秦华你也太不给人家面子了,小姑娘敬酒你都不喝。”杨录听到余露这般说,来了兴趣了。宿舍四人,他对秦华最感兴趣,总觉得他太装,就想戳破他的真面目。 “他妹妹是我同学,自然是认识的,杨少让我来敬酒,还不如让秦心来,她长的比我漂亮多了。”余露笑的天真烂漫,一副毫无心机的模样。 “秦华你妹妹也是明星啊?”叶飞一脸好奇的问道。 “我和你没有冰释前嫌的说法,我和你不熟。”秦华脸色有点不好,他看余露很怪,虽然余露表现的清纯脱俗,可是妹控的秦华觉得一点都不好,他喜欢妹妹那样张扬,讨厌谁直接说,这种明明不高兴还假装激动的样子,秦华接受不来。 秦华不圆滑,他努力自律,但是他有很严重的缺点,老秦家的血脉如此,跟他父亲,跟他爷爷都一个德性,总是很难圆滑,即时是心性是好的,却不好让人接触。 “难怪我说叫明星过来敬酒你一点都不激动,原来你妹也是做这个的,早知道让你妹出来陪我们喝酒,当红明星陪酒费多少,我翻倍着给。”杨录见秦华这副模样,却唯恐不乱的笑道,一个晚上这姓秦的都装的高大上,现在被戳破了吧,一个开小吃店的家伙用的起LV,没有想到居然是靠妹妹养着的小白脸。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早起了……嗷嗷嗷嗷嗷……   ☆、第一百四一章 :似曾相识 杨录这话有点过了,就算是粗神经的叶飞也觉得不合适,什么请你妹来陪酒,这种话感觉像是去日本留学的同学看片的时候不小心看到同学家里的女性亲戚是片子里女主角一样。 连高吕都停下了吃东西的牙齿,用餐巾抹了抹嘴巴,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 余露看着秦华,一副自己不小心说错话的模样,很懊恼。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整齐的牙齿轻咬着嘴唇,很是手足无措。 她年级不大,在座除了杨录,她最小。 看着打扮也小,虽然白T恤藏不住发育良好的胸,牛仔裤掩不住圆润的臀,但是一头长发飘飘,声音软软的,素面朝天的模样,像是漂亮的邻家小妹妹。 叶飞看看她,再看看杨录,最后又看看秦华,一副想和稀泥的模样,毕竟是一个宿舍的,闹僵了不太好,“秦华来来,我们喝酒,喝酒。” 他笑嘻嘻的举起面前倒满的酒杯,一马当先,自己先喝了。 秦华笑了。 他不太笑,一直脸庞严肃,看着很俊秀,也很清冷,单眼皮的男生,一旦笑了,就有那么点风流的味道,这时候的他跟秦心很像。 “杨录,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妹妹不喝酒,这顿饭挺好吃的,谢了,我们来日方长。”秦华站了起来,墨蓝色的衬衣衬的他脸色肤白无比,此刻带上笑容,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妖。 看到秦华变脸,杨录心里有点痛快,以为他是恼羞成怒了,仍旧调笑道:“别介啊,都是同学,这也是照顾自家人生意,别人我还不耐烦关顾!敬个酒怎么了,我在这京都,开口叫谁,只要人在,都必须得给我过来。” 只是话没说完,门忽然不知道被谁撞了一下。 …… 烤鸭很好吃,布鲁斯满嘴流油。 华夏美食总是博大精深,各种奇怪的东西都能烹饪,布鲁斯对这些食物是又爱又怕。 比如火锅,那酸爽的,布鲁斯每吃必拉。 偏偏吃的时候根本停不下来。 而今天的烤鸭也是喷香无比,布鲁斯忍不住大快朵颐,尤其是在陈玉,秦心,王叔的快速度压力下,总觉得不抢就会没有了。 陈玉是专业吃货,为了吃的,学会宅斗,学会学斗,各种努力就是为了一点口腹之欲,吃东西的速度是很专业很快的,如行云流水一般,小小姑娘大大的胃。 而王叔不用说,跟秦心一样,都是在极致恶劣环境下生存过的人,吃东西的时候会最大限度的保证饱腹能量,很均匀的咀嚼,看上去很慢的速度,实际上下手却又快又准又狠。 一顿饭,如果棋逢对手,难免吃出一种厮杀的感觉。 这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布鲁斯体会不到的感觉,可是现在的气氛又着实怪异,实在让他摸不着头脑,只是服从身体本能的命令,一定要快点吃,努力吃,否则一会肯定就没得吃了。 然后吃着吃着,布鲁斯的貌美肤白的脸忽然变的惨白起来。 额头不停冒汗,表情扭曲。 秦心先发现了布鲁斯的不对,问他怎么了? 布鲁斯摇了摇头,指了指肚子,猛的站起来,冲了出去。 每次吃华夏美食,都会来这样一遭,真的好痛苦,包厢里有卫生间,可是布鲁斯不好意思在里面,华夏的马桶都没有音乐什么的掩饰一下,万一自己声音大了,打扰到秦他们吃饭,就不好了。 布鲁斯羞愧的冲了出去,抱着肚子找卫生间。 一冲出去大厅,布鲁斯就后悔了,人尼玛太多了……不过良好的教养还是止住了他回包厢的冲动。 少了布鲁斯,包厢里吃饭的节奏还是很匀速的,不过大家吃了有一会了,布鲁斯还没有回来,一副掉坑里的节奏,秦心都觉得已经差不多吃饱了,那个要结账的货居然不见了,不过布鲁斯妥妥的人傻钱多,应该不会跑单,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想到上次的黑影组织,虽然王叔说他们应该不会再派人来华夏了,但是秦心还是有些不放心,毕竟古导把人交给自己了,她跟王叔打了声招呼出去看看。 结果一打开包厢门,尼玛见到走廊里几个人围着布鲁斯狂揍…… 布鲁斯捂着肚子,旁边还有一个打扮的很艳丽的女人捂着嘴巴,一副惊恐的模样。 秦心是个看到打架就兴奋的人,这是她的缺点,虽然这缺点放到拍戏里面很好,秦心很容易入戏,可是放在生活中就不太好,太冲动了。 只听到那几人边揍边骂:“你个金毛狗,我的女人你也敢碰!” 秦心看了看,似乎除了自己,就只有那个女的,不过不是秦心看不起别人,一天到晚在最大牌的导演的剧组里,连龙套都是超级大美女,眼前这位真的是很非常普通,妆浓不说,胸也不大,虽然穿着低胸装,但是沟很浅,秦心以专业的女人角度看,百分百确定没有B,而布鲁斯这货,就喜欢超级大波妹,每次住秦心隔壁的叶霜逗他,他都脸红。 说他会看上这样女的,秦心确定布鲁斯要么是被坑了,要么是拉翔的时候把智商也拉掉冲马桶里了。 布鲁斯还知道抱头护着脑袋和脸的,余光瞥见秦心来了,简直就是喜极而泣,“救命,秦。” 秦心刚刚吃的很饱,菜很好吃,有点过量了,还想着一会是不是要走走消消食。 只是秦心刚刚想出手,就被王叔制止了。 “小姐,交给我吧。” 秦心被王叔说的有点不好意思,她很没有指挥别人的意识,遇到事情第一时间就想自己上,这样子被祝家长辈知道貌似是有点不太好。 对王叔的身手秦心是很信任的,于是乖乖的站在一边,让王叔出手。 布鲁斯都郁闷死了,老子快被打死了,你们两个二货还互相谦让,您请,您先请,您来,您先来……华夏文化真是急死个人啊。 不过王叔出手还是非常果断利索的,或许是因为身份的原因,王叔出手的时候打人身体的位置没有秦心那么凶狠,秦心总是习惯挑哪里最痛最容易受伤打哪里,而王叔会比较有分寸一点。 这时候那个站在边上的女人却忽然朝秦心发难,显然是看秦心一个小姑娘没有什么战斗力,只是挥手就想打秦心的脸。 打脸几乎是女人打架的必出招式,秦心从来都很警觉,自然不会被打到。 王叔不让秦心动手,其实秦心很手痒的,尤其是看王叔那利落的手段,恨不得现场学一遍,结果迅速就有人来被练手了。 秦心的字典里没有不打女人的说法,她就是女的,以前打架都跟女的打,女人发狠起来不要太狠,怎么阴险怎么打。 王叔那边利落无比,瞬间布鲁斯就被解救了出来,那四个围殴布鲁斯的人,躺倒在地上,其中一个撞开了他背后的包厢门。 秦心没有用手打那女人的脸,而是用脚,一脚朝她脸上踹了过去,瞬间在她脸上印上了一个鞋印子,这还不够,踹完脸又把她的膝盖踹了一脚,女人瞬间跪了下来,秦心又抬脚,对着她的胸部踹了一脚,女人疼的脸都扭曲起来。 秦心穿的非常帅,宽松的破洞牛仔裤搭配白色衬衫,脚上穿着酷酷的铆钉牛筋底小靴子,一头短发利落的扎起来,露出一张比俊秀的哥哥更妖孽的脸,尤其是那双眼,望着你笑的时候,似乎带着妖气一般。 “最讨厌暴力,最讨厌别人打人打脸,每次都这样,太没创意了,发生什么事,你们谁愿意解释一下?”秦心脸上带着微笑,望着地上的四男一女。 布鲁斯委屈的站到了秦心身后。 布鲁斯有一身好线条肌肉,秦心再次确定这身肌肉完全是用来看的,一点用都没有,被人打了都不会还手,只懂得抱脑袋,护着脸,不过这货的脸,是很有料,成熟又英俊,如果不知道他逗比的本质,可以随便唬住一群人,当初试镜的时候不少女明星就被他这张脸晃住了。 他老爸是首富,他老妈是首富第三任老婆,容貌和姿色都是很有竞争力的,这样的基因下来,布鲁斯想要长的难看也不容易。 他万分委屈的道:“秦,我就上完厕所出来洗手,这个女人跟我说话,问我电话号码,我没有回答她,她纠缠我,然后这个男的就带人来打我了……” “他胡说,明明是他缠着我要电话号码,我没给他就动手动脚的。”那女人听布鲁斯这么一说,急忙的辩解道。 布鲁斯气的内伤,他虽然刚刚从华夏很原始的地方出来,但是品味真的没有降的这么快,可是他一生气,华夏语就说的不顺溜,半生不熟的憋不出来,脸都涨红了,最后终于想到:“我没有,可以看监控。” 女人听到看监控,表情一滞,秦心毫不客气的又给了她的小胸一脚,疼的女人眼泪都掉了出来。 “最讨厌说话的时候别人乱插嘴,你们四个人看到他缠着她了吗?”秦心问道。 地上躺着的几个人有些迟疑了,不迟疑也不行,默默的摇了摇头。 “那就是都没有看见了,没看见情况就乱打人,这样不好,你们要向我朋友道歉。” 这时候靠近秦心身边的一个男的忽然从地上爬起来,想把秦心扑倒,嘴里骂着:“道你妹的欠,就是这金毛耍流氓。” 秦心一脚对着他的心窝踹了过去,铆钉皮靴又硬又尖,那人直接捂着心胸,只觉得心脏都要碎了的感觉,躺倒在了地上,直接落到了别人包厢里面。 还是觉得王叔下手太轻了,为了防止那几人又折腾,秦心干脆一人都再给补了一脚,补完脚,再次回头看那女的,问她:“现在愿意说实话了吗?” “啪!啪!啪!”这时候忽然掌声响起。 杨录本来跟秦华斗气的,这时候包厢门被撞开了,莫名其妙就看到一群人打架。 准确的来说不是一群人打架,是一个很帅的女孩打别人。 杨录眼睛都看直了,他这辈子最崇拜的人就是小叔杨旬,觉得任何事到小叔手里都不是事,小叔为人处世简直绝了,总是轻描淡写的能处理好。。 杨录希望自己也能像小叔那样,可是怎么学都学不来,好像很吃力,现在看到那个女孩的模样,不知道为何,一下子就撞进了杨录的心门,好像就是这样,干脆利落的打回去就好,不管如何,打完再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帅的女孩,忍不住鼓掌起来。 秦心听到掌声,回头看那包厢,才发现哥哥居然在里面,还有余露也在里面,完全没有想到居然有熟人。 杨录看到女孩回头看自己,清秀又妖气,女孩脚还踩在一个人的身上,似乎有些茫然无措的模样,几乎一瞬间,杨录就感受到了一种叫做似曾相识,一见钟情的感觉,如同星火燎原一般,一种激动喜悦的感情瞬间把他给吞噬了。 可是紧接着就见到女孩脸红起来,如同染上胭脂一般,一张脸越发娇艳,双眼却是清澈无比,女孩脆生生的开口道:“哥,你怎么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你造吗?我这章是站着码出来的…………久坐,脊椎有点问题,只能站着……有点艰辛,久等了……抱歉,   ☆、第一百四二章 :敬酒 秦心在哥哥面前一直都是很乖的。 虽然兄妹了几乎是“无话不谈”但是还是有点小秘密的。 秦心每次做了什么基本都会跟哥哥交代,事情进程之类的,但是绝对不会详细说,什么我一脚踢在了大汉的心窝,双掌打在他太阳穴上,掐住他的咽喉,捣烂她的假胸……这么详细这么凶残的过程秦心一般都不会说,到她跟哥哥说的过程基本都是一句话略过,然后就到结果了。 这阵子拍戏,演的是一个武痴,打架的机会不要太多,基本上都是一个人挑一群人的打,十分畅快,一打架就止不住的兴奋,这也是剧组全体人员欢送她走的原因,超级小变态啊有木有,演戏演的那么逼真,你有没有考虑那些被你杀死的对手,他们每一个人心理都有阴影,尤其是一些悲催的,今天死过去,明天还要继续演活人给杀,每天都感受一遍那种真实的死亡感受,人家都瘦了有木有? 别人瘦了,秦心却是更加兴奋了,仿佛找到了抑制自己情绪的方法,以前总是一激动就感觉自己情绪暴虐,秦心都觉得自己会有精神病,可是现在拍戏打一架,饭吃的香了,睡的好了,也不失眠了,药到病除啊。 刚刚从剧组出来的秦心还是很怀念这种大杀四方的感觉,忍不住就又出手了,可是尼玛,这个场景被哥哥看到,秦心表情就有点凝固了。 老秦家的血脉,男子都是长的很英俊的。 记忆中爷爷很漂亮,父亲也是芝兰玉树一般,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喜欢莫兴宁,迷恋莫兴宁也未尝没有一种恋父情节在里面。 那时候莫兴宁干净英俊笑容美丽,而自家哥哥却沉默寡言,妈妈不管不问,失去父亲的秦心由此迷恋上从小一块长大的兴宁哥哥,把他当成唯一的温暖去追求。 可是重生回来,秦心再见到哥哥,跟记忆中哥哥重合,秦心只觉得呼吸都紧了起来,哥哥是个很美好的人,上辈子自己无论怎么折腾,哥哥始终都不离不弃,直到最后一刻,死在来看自己的路上。 秦心想着这辈子,换自己好好努力,守护哥哥。 当然她重新拾起兄妹之情,在哥哥面前都表现的很乖,现在这样似乎有点…… 秦心的脚从一个人的身上挪开,有些不好意思的走到了哥哥跟前,对着哥哥傻笑。 “你又打架了!”秦华看到秦心很意外,刚刚门被撞开,入眼就是妹妹打人的场景,秦华知道妹妹会打架,甚至身手还不错,之前跟几个小混混打架,也是妹妹挡在自己跟前,打架的时候拦都拦不住,可是他以为如今家里慢慢好了,妹妹应该会稍微好些,可是看妹妹的模样,明显带着兴奋,这样打架不是一次两次了。 他拿出手帕擦了擦妹妹的额头,手帕也是妹妹给买的,他身上用的穿的几乎都是妹妹包办的,秦华发现妹妹对他十分用心,她自己都没有这么认真。 他很珍惜,妹妹是他最亲近的人,看到妹妹这样,他也只有一种无奈的宠溺。 杨录就看见刚刚还泼辣无比的女孩,乖乖的走到了秦华跟前,还脸红红的,萌萌的,一副卖萌的姿态,和自己看到的打架大杀四方的女孩好像不是一个人。 余露也愣住了。 她很久没有见秦心了。 她幻想了无数种再见面的方式,总之自己一定要趾高气昂的,她如今人人见到她几乎都喊她玉妃,还有一些综艺节目请她去,她很努力的向上爬,哪怕秦心成为古导片子里的演员又如何,她相信自己一定能超越她。 可是没有想到再见会是这样。 她再一次看到秦心打架。 上一次秦心打架的画面深入脑髓,只是余露刻意的淡忘了,可是如今又被秦心唤醒了。 没有什么趾高气昂,没有什么好久不见,对方眼里根本没有她,余露也不想去惹存在感,看刚刚秦心打那个女人的模样,余露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好像是踹在她身上一样。 这时候余露十分怀念当初那个单纯无脑的秦心,不知道什么时候秦心居然变成这个样子,余露心底依稀有个感觉,就是从莫兴宁设计退婚开始的,这时候再回首,余露不知道如果可以重来,她会不会不参与那事,也就不会有如今变成这样的秦心。 余露很懂得人心,知道在什么样的场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自己的每一次露面都是至关重要的,或高调或低调,她总能看清楚自己的位置,就像今天因为对方是一些学生,她就竭力表现自己的清纯脱俗,可是秦心一出现,视线如以往一样,都被她吸引了。 甚至刚刚那个很嚣张的杨少,看到秦心眼神都亮了,余露几次想开口说话,那杨少都不搭理她。 果然看到秦心开口叫哥的时候,杨少那惊诧的表情,余露就有些感觉不太好。 秦心避过打架的话题,乖乖的萌萌的跟哥哥撒娇,“哥哥还没有回答我的话呢。” 在秦华面前秦心就没有了平日的清冷,很乖巧。 “我和舍友过来吃饭。”面对这样的妹妹,秦华很无奈,责备的话怎么都开不了口。 “原来是哥哥的同学。”秦心萌萌哒对着杨录他们打了招呼。 “大哥哥们好,抱歉,打扰你们用餐了。” “不打扰,不打扰。”对着这神转折,叶飞是第一个反应过来,前一刻还暴揍别人的小萝莉,回头就萌哒哒的喊自己大哥哥,心都化了,想不到秦华长的好看就算了,他妹妹长的更漂亮,比明星还漂亮。 明星余露完全被忽略了…… 杨录有些尴尬,前一秒发现自己突然间喜欢上一个女孩,可能一见钟情,还有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下一秒就发现对方是自己讨厌的人的妹妹,顿时有种膝盖中了一箭的感觉,而且如果自己是因为那种熟悉感而喜欢,难道自己其实喜欢秦华,想到这里,杨录整个人都不好了,觉得膝盖又中了好几只箭。 余露很想不怕死的开口说一句刚刚杨录让秦心出来陪酒的话,可是看着门口捂着胸和脸的女人,她愣是没有说出来。 理智告诉她现在消失是最好的做法,否则就会像上次一样,余露觉得秦心简直就是自己的克星,她还想打听一下杨少的身份,这个时候杨录给了她一张支票,示意她可以走了。 杨录情商不高,但是并不傻,刚刚秦华的态度,还有这女人挑起的让秦华妹妹来敬酒的话题,肯定不是关系好的那种,他发现自己对秦华妹妹有好感,第一时间就把余露打发了。 余露看到杨录递过来的支票,脸色涨红了,尤其是在秦华和秦心跟前。 觉得自己是被侮辱了,虽然来的时候也是心知肚明这样的事,但是其他人都和经纪人交接,不会像这个姓杨的小屁孩这样,就这么直白的给钱,好像街边廉价站街女一样,做完了掏钱,余露脸色涨红了,她抬头看了杨录一样,这张脸和杨梵天很像,她咬着牙接了这张支票,心底对杨录恨上了。 杨录这一次是真的比较冤,他今晚一系列动作一方面展现自己的优越感,也是想拉近舍友的关系,特意让人把余露请来,也是费了一翻心思的,因为他想像小叔一样,别的不说,至少要把自己舍友收服吧,他以前可从来没有遇上这种问题,以前也有接触过明星,当然他这么小,不是他叫的,他要跳级上学,也很辛苦很忙的,都是别人叫的,所以他不清楚,大家叫明星来助阵,都是和经纪人私下谈好钱的,一般不会这样当面给钱。 杨录递出支票看到余露脸色难看,才觉察到不对,可是他已经递出了,让他这个大少爷收回来,面子上落不下,何况还是当着秦华兄妹的面前,杨录还是把支票递给了余露。 秦心至始至终没有跟余露说话,没有搭理她。 对余露,秦心曾经的心思是很复杂的,她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秦心对不起家人,做错了很多事,却从来没有对不起余露。 重生回来,再见余露,见到她甜美的笑容,亲切的模样,秦心都还会晃神,好像曾经的悲剧都没有发生,如果不是切身体会一回,她永远都不知道,这个每天会给自己带早餐,自己手冷,她会用温暖的手心握住自己的女孩,会是那样一个人。 余露对秦心来说是比莫兴宁更深的执念。 或许是女人总是爱为难女人的缘故,和莫兴宁的恩怨情仇,秦心都放下了,莫兴宁要退婚,秦心能很冷静的说好,可是对余露,她却还总是心存了幻想。 有句话说,情人可以有很多,闺蜜只有一个。 余露退学,秦心有在背后推波助澜,可是秦心发现她并没有觉得高兴,觉得痛快了,再到后来看到余露整容了,秦心仿若看到曾经的自己,可是不得不说,余露比自己强,她进了这个圈子,很快就风生水起,再见余露的时候,秦心已经放下了。 她不愿意再和她有交集,她不会再因为余露冲动,不管是真心相待过,还是恨过,都已经过去,如今只是陌路。 秦心知道余露这人记仇,你对她再多的好,她都不记得,只要有一次不好,她会牢记于心。所以没有想着再和余露交好,再交好也白搭,已经得罪了就得罪了。 自己有很多地方不如余露,没有她聪明,没有她会揣摩人心,但是有一点,秦心觉得自己比余露强,也算是吃亏吃了一辈子,总算是学会一点,这辈子秦心很踏实,不投机取巧,踏踏实实的学习进步。 余露和秦心擦肩而过,秦心没有抬头看她,仍旧专注的看着哥哥。 看到秦心和秦华的模样,不知道为何,余露居然想起了自家的蠢弟弟,也不知道那蠢货现在怎么样了。 秦心吃饭的时候遇到哥哥,秦心对哥哥的同学也很感兴趣,印象中哥哥就一个朋友,就那个什么杨晖,秦心还怕哥哥太孤僻了没朋友,如今一下子冒出了三个,一下子让操心的妹妹顿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果然还是上大学好。 门口的女人听到要调监控也没有话说了,原本看到布鲁斯从大厅卫生间出来,还觉得没什么,可是现在知道他是包厢的客人,那些人很迅速的消失了,原本还想弄个什么老外耍流氓之类的事情,可是现在也识时务的走了。 大厅排队排到爆,这里却能有两个包厢,空荡荡的就坐这几人,可想而知是什么背景。 布鲁斯继续回去吃饭,拉完被揍完又饿了,秦心留在了哥哥的包厢里。 秦心看到哥哥坐位面前有酒,以前哥哥从来不喝酒,果然上了大学就成大人了一样,居然开始喝酒了,然后又想到余露刚刚也在,秦心忽然坏笑道:“哥哥,你们不会是找余露来陪酒的吧。” 刚刚气氛有点怪,杨录也有些尴尬,这会子又不知道说什么,拿着酒杯喝了一口酒,听到秦心这么一说,他嘴里的酒都喷出来了…… 的确是他找人来敬酒的,就是觉得有面子,可是从秦心嘴里说出来,他怎么觉得那么心虚。 “没有的事,小孩子别乱想。”秦华被妹妹一说也脸红了,杨录说请明星来,秦华其实也有些好奇的,毕竟是青春年少,不过看到是余露就尴尬了。 “就是舍友聚会,这是高吕,这是叶飞,这是杨录,都是哥哥的舍友,我在新华楼503,下次你可以直接去找我的。”秦华给妹妹介绍人,转移注意力。 秦心挨个叫人,高吕哥哥好,叶飞哥哥好……。 秦心比余露漂亮多了,而且是同学的妹妹,叶飞和高吕都有些羞涩,而叫到杨录的时候,有些棒槌的叶飞连忙解释道:“杨录可厉害了,他是跳级上的大学,今年才17岁。” 于是秦心一脸崇拜的看着杨录,但是就是不叫他哥哥了。 “你好厉害,居然比我还小一岁就考上京大。” 杨录侧耳等着秦心叫他杨路哥哥的,结果叶飞这棒槌,原本听他夸的时候杨录是很高兴的,现在他发现棒槌不一定都会让人高兴的,不过看到秦心真诚的崇拜的眼神,杨录还算是有些安慰,可是接下来就听秦心跟他们聊天,叶飞哥哥巴拉巴拉,高吕哥哥巴拉巴拉,轮到他这里,就没了……没了。 小姑娘可能是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所以不和他说话?一定是这样,想到这样,杨录心里又把叶飞骂了一遍又一遍。 实际上秦心不跟杨录说话,是觉得没话题啊,杨录一看就不好亲近,对学霸的崇拜,也拉开了距离感,哥哥已经够学霸了,还有这样逆天的存在,不造说什么啊,而且杨录跟余露有关系,秦心也不想接触,但是秦心又很想了解哥哥的朋友,关心哥哥嘛,所以就和他们聊了起来,但是到了杨录那里就含糊的绕了过去。 四个男孩中多一个女孩,一下子就热闹起来,话题都多了。 “你也是明星吗,你演了什么戏?”叶飞好奇的问,他属于学霸系统的,平日不太看娱乐新闻,除非一些家喻户晓的人物,或者是大红大紫的明星,一般都不太知道。 不过他们知道余露,也可以说余露最近是真的火了。 “不算吧,我还在上学呢,不过之前拍了一部电影,没有被通过没有上映。”秦心算是实话实说了。 不过听在叶飞他们的耳里就以为秦心只是一个什么爱好者,演的电影没有通过以为只是那种学生拍的毕业作品之类的,但是却拉近了距离,如果是大明星之类的总觉得怪怪的,现在就是同学的妹妹,一下子亲近许多。 “你也在京都上学吗?”杨录忍不住开口问秦心。 秦心摇了摇头,“我今年高三,在盐城,等大学应该会考到京都,不过我成绩一般,压力好大。” “其实考试不难,你只要找到要复习的点针对性的复习就很容易的。”杨录很好脾气的道。 “恩,谢谢杨学长,我哥哥性子比较冷清,还怕他交不到朋友,看到你们都这么热心我就放心了,我以茶代酒敬你们一杯吧。”秦心不知道之前哥哥跟杨录的剑拔弩张,秦华也不愿意把这种事让妹妹知道,所以秦心嘴巴很甜。 叶飞似乎也觉察到刚刚自己多嘴,把杨录哥哥变成杨学长,似乎杨录不太高兴了,这会子听到秦心这么说,连忙道:“这里也有啤酒,你要不要喝杯啤酒,啤酒也挺好喝的。” 他想满塞杨录,让秦心敬酒,又怕秦华不高兴,所以换了这样的说法。 秦心摇了摇头,笑道:“抱歉我不能喝酒哦,我喝酒会过敏,而且一喝酒,就忍不住想揍人,哥哥好不容易有朋友,我可不想你们晚上住医院里去。” 听到秦心的话,一行人想起刚刚她揍人的画面,尤其是杨录,一头汗,自己还不怕死的要人家来陪酒…… “喝茶就好,喝茶美容,女孩子喝酒不好。”杨录笑道。 秦心拍了拍杨录的肩膀道:“对哒,小杨学长说的对。” 杨录欲哭无泪,你妹,杨录哥哥变成杨学长就算了,现在还变成小杨学长,叶飞你个死棒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没有倒立着码字……倒立,臣妾做不到……站着已经是极限了……偶尔跪着码一会……   ☆、第一百四三章 :炫耀 当刀锋没入对方的身体的时候,祝军楞了一下,几乎因为那一下,他差点被从后面偷袭了,那一瞬间,有死亡的感觉,如同上一次一般,那么近,在最危险的时候,是选择放弃,还是选择抗争。 曾经的祝军差一点就放弃了,永远的死在无尽的黑暗的深潭当中,这种感觉那么像,死过一次的祝军很珍惜活着的机会,他把刀用力一压,身子低了下来,后面有一把刀,深深的插*进了他同伴的脖子里…… 祝军看到他的双眼冒着不甘,却是没有再说一句话,周围很乱,祝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也不知道父亲为何要送自己来这里,他都忘记了自己其实不是一个军人,只是一个插队的人,他好像融入了他们,和他们成为了一体,他自己都没有发觉,他从一个稚嫩的少年已经成长了成为一名内敛的军人,他身上的气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当初的阳光少年,身上多了坚韧挺拔的感觉,曾经的他像温室的盆栽,也英俊也挺拔,可是却少了一种气势,如今的他身上多了这种气势,却更加内敛,一双眼睛,若冰寒星辰,清澈又幽深,如同草原里隐藏着的猎豹一般。 那张破旧的海报终于不见了,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是代号小猪的兵,跟他的生活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允许他带着和生活有关的东西。 不过接下来的时间,祝军觉得已经很满足,跟其他队友比起来,自己是幸福的,他心怀感恩,其实不需要海报,无论闭上眼,睁开眼,他都记得她的模样。 …… “你看看,这是祝军小时候的样子,抿着嘴唇像不像小姑娘。”祝奶奶和秦心坐在沙发上,她抱着一本相册给秦心看。 秦心看着奶奶指着的那圆乎乎的一个团子给秦心看。 秦心忍不住笑了,想不到祝军小时候长这么圆呼呼的,太可爱了,不过如果女孩长这么圆不隆冬的不太好看吧,跟个球一样,补脑了一会现在的祝军,貌似还这样,只是长大版的球球,苗条版的球球,还是阳光可爱的不行。 想到上次在黑水谷,两人窝在小帐篷里,想到祝军一个人走夜路就是为了来找自己,秦心就觉得很开心很满足,忍不住笑的眉眼弯弯的,越发娇媚。 想着下回等那家伙来,一定要狠狠的欺负他一把,秦心在这里天马行空的意*淫,却不知道她心目中可爱哒,萌萌哒的祝军正在迅速黑化黑化黑化……等秦心再见到那家伙的时候,还被吓一跳,#我老公不可能帅成这样#……还我萌萌哒祝军…………当然这是后话了。 眼下的秦心一点没有危机感,觉得自己跟祝军一块,自己完胜,谁让自己身手比祝军还好那么一点点呢。 今天秦心和哥哥一块过来了,因为奶奶说都是一家人要带哥哥来认认门。 秦华听妹妹滔滔不绝的跟自己说祝家的事情,心中有些感慨,他听得出妹妹很喜欢祝家人,听妹妹的语气祝家人对她也不错,他有一种欣慰又失落的感觉,原本有些紧张的情绪被另外一种情绪代替了。 他要好好的,不管有没有祝家,都要让妹妹幸福。 所以当秦华踏进祝家的门的时候,并没有紧张拘束,他的紧张他的拘束在曾经的莫家已经用完了,他永远不允许自己再露出那样懦弱的模样。 兄妹两站在一块很出色很养眼,哥哥俊秀,妹妹美丽,两人有些相似,又有些不同,哥哥明显沉稳一些。 到了祝家,秦心发现大伯一家也在,还挺感激的,奶奶安排的好慎重。 姜蓉有些不高兴,看到秦心秦华出现,这两兄妹单独分开站看着就不错,这站在一块,更加出色,一点不像寡妇带大的孩子,都落落大方,眼神清澈,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她还道老太太怎么有心思喊他们来家里吃饭,没有想到居然是为了迎接秦心,早知道就不来了。 一个小辈还值得自己长辈出面,不过看到儿子雀跃的模样,姜蓉也不好说什么,心里忍不住吐槽: 愚蠢的儿子,你堂弟的小舅子,跟你有毛关系,你激动个啥,就算是高考状元又怎么样,说不定就是个书呆子,天天只会读书考试。 姜蓉心里郁闷,看儿子那热情的模样就更郁闷。 秦华彬彬有礼,跟着秦心叫人。 祝军爷爷看到秦华这模样,拍了拍秦华的肩膀道:“不错,是个好苗子。” 秦华虽然表现的很平常,不过归根结底还是有些紧张,这会子老爷子拍他肩膀,说出这样一句话,他居然觉得感动不已,老爷子身上的气势很强。 “谢谢祝爷爷。”秦华抬头,微微抿着嘴唇看着这位传说中的人物,眼中有着崇拜之意。 男孩子对传说中的打战将军总是有更多的情怀,秦华一直觉得自己爷爷一定也是这样一个人物,再看到祝军爷爷有一种看到自己爷爷的感觉。 祝英保是文官,喜欢长相清秀的人,看他把自己儿子教成那样秀气就知道了,所以看到秦华的气质模样,还是比较欣赏的。 “就跟在家一样,不要拘束,在学校有问题可以找祝行,都是一家人。” “对的,开学那天就想去接你,结果导师有点事没有去成,以后有什么事直接找我就行,我在华阳楼206。”祝行对一个学霸学弟简直是欣喜,他挺喜欢弟妹秦心的,不过因为是弟妹的关系,平日不好说话聊天,单独一块还挺尴尬的,这会子看到秦心的哥哥秦华,长的还挺像,见面就好感大增。 总之一家人很欢喜,吃饭的时候祝妈妈也一直给秦华夹菜。 “孩子长的真心疼,不像我们家军军,粗糙的不行。”祝妈妈夸秦华。 秦心捂着嘴笑,祝军是粗狂型的,也很帅啊,哥哥跟祝军比起来就有点女气了……当然这话打死秦心都不会跟哥哥说的。 姜蓉吃的很沉默,不多话,不过也没有掉脸子,毕竟是当着老爷子老太太的面。 吃完饭爷爷和祝军伯父去书房说话了,虽然没有让秦华去书房,却是交代祝行好好和秦华聊聊,年轻人多交流。 秦心原本还担心哥哥不习惯,结果哥哥表现很好,比秦心想象中的出色许多,说话也很健谈,第一次发现哥哥这一面,让秦心很骄傲,因为印象中的哥哥是有些沉默寡言的。 对祝家这样接待哥哥,秦心也是心怀感激的,毕竟父亲走后,妈妈带着他们兄妹俩,就很少走亲戚了,亲戚多的是白眼,一直把他们看成负担,就怕是来借钱的。 可是在祝家,能感觉到很真心实意的喜欢。 见哥哥和祝行堂哥聊的很投机,秦心也没有打扰,跟奶奶一块看照片去了,看的乐呵呵的。 姜蓉看到这副模样,颇有点不是滋味,沙发上秦心和婆婆笑的开心,弟媳妇康雪在整水果拼盘,也一脸高兴,就好像她是一个外人一样。 想到自己为儿子物色的陈家小丫头,无论是家世背景学历都比秦心好多了,上次来见老太太也挺喜欢的,这样一想就舒坦了。 康雪自己是普通人家出生居然同意儿子也娶一个普通百姓出生的媳妇,还是要走娱乐圈的女孩,简直是鼠目寸光,长的好看讨人喜欢有什么用,最终只会拖后腿。 原本想等事情定下了再说的,可是现在姜蓉忍不住想炫耀,况且这事还是要跟老太太报备一下,干脆就今天说了。 这段时间姜蓉跟闺蜜唐怡两人因为子女的事情,感情迅速升温,俨然一副男女亲家的姿态了。 “妈,你觉得陈丽那丫头如何?” 祝奶奶冷不丁被这一问没有想起来是哪个,姜蓉提醒了一句:“就是陈叔叔家的那个胖乎乎的小女孩。” “哦,那丫头啊,挺可爱的,跟你小时候有点像。”祝奶奶回忆起媳妇说的谁了,点头道。 姜蓉一头黑线,尼玛我小时候有那么胖吗?在婆婆眼里自己原来是这样一个小胖妞,第一次知道真相的姜蓉郁闷的差点忘记自己要说啥。 好一阵才回过神来,继续道:“妈,你看行行和陈家那丫头如何?” 老太太这才真正注意了过来,合上了相册,看老大媳妇一脸认真,问道:“这是你的意思还是行行的意思?” “当然是小孩子间有意思我才说的,我觉得那丫头也挺好的,妈你看怎么样?”姜蓉脸上表情故作淡定,眉眼却抑制不住喜色,陈丽那丫头看着单纯可爱,以后也会是儿子的好助力,怎么看都比秦心好。 祝奶奶回忆了一下,上次见那小丫头,是挺可爱的,胖乎乎的,不过对自己可没有一点害羞,大大咧咧的,如果真和自己孙子在恋爱不至于会这样,要这样要么就弄错了,要么就是根本不在乎行行。 对两个孙子,祝奶奶还是比较上心的,两个孩子就是两个极端。 祝行这孩子一直都比较沉稳,虽然不至于被教坏了,但是有些太安静了,整天就读书,简直就是祝家基因突变,祖坟烧高香了,祝爷爷很喜欢这个孙子,天天炫耀孙子成绩好,可是也有点遗憾,孙子太体弱文静了,不能一块玩耍,只能偶尔用来炫耀一下。 祝家到了现在的地位,最好是不需要联姻之类的,既然退了就要大大方方的退,再去找世家联姻,其实并不太好,所以祝军喜欢秦心,和秦心订婚,祝家长辈都没有反对。 如今祝行有中意的人,长辈自然也不会反对,只是不联姻,但是并不害怕联姻。 “要是孩子真有意思,我自然不会反对。”祝奶奶这点还是比较开明的,恋爱自由,当初她就是这样跟祝爷爷在一块的。 姜蓉听到婆婆这么说,脸上的笑容洋溢出来,好像明天就要当婆婆了一样,高兴的不得了。 “那丫头跟行行一块长大也算是青梅竹马知根知底,长的没有秦心好看,但是乖巧的很,十分听话人又单纯,学习成绩也好,小小年纪就考上了思弗大学……”姜蓉言下之意显然是秦心以前不清楚,也不乖不单纯成绩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么小就恋爱了,其实这话她早就想说了,也不知道这样一个丫头,为毛祝家人当宝,不就是恰好救了祝军,报恩方式几百种,随便给送点好处就行,至于那么认真吗? 她话没有说完,就被走过来的祝行打断了。 “妈你夸谁呢?很少听你这样夸一个人啊!” 姜蓉看到儿子一脸笑意,拉着秦华的手,十分别扭,要亲切也是祝军亲切,你瞎操心个啥,真是不开窍。 “我在说陈家那丫头。”姜蓉说到陈丽心情还是比较好的,脸上笑容真诚许多。 “那小胖妞啊,是挺可爱的,大胆又活泼,她喜欢一个男的,正在追求那男的,现在这样勇敢的小丫头不多了。”祝行想到小胖妞抱着手机笑的模样,也有点好笑。 姜蓉看儿子脸上的笑容还想顺口附和一句,是很可爱,可是等她把儿子这句话消化完,她的脸裂了……儿子我们说的是同一个人吗?   ☆、第一百四四章 :女孩的挫折 姜蓉生气了。 “你不是说她学习成绩好,很健谈?”姜蓉记起来上次自己问儿子和陈丽聊的如何,儿子就这么说的。 “啊!我这么说过吗?”祝行回忆了一下,跟麻麻相处总是要处于回忆当中,麻麻很会翻旧账,想起来了,“妈,我还以为你问我跟陈玉聊的如何,就是上次心心的同学,那女孩子学习成绩可好了,基础很扎实,很少女生数理化那么好的。” 姜蓉一头黑线,我没事问你跟那啥陈玉聊的如何,我吃饱撑着了啊。 “我上次还见你摸她脑袋。”姜蓉有点奔溃,感情自己这段时间和唐怡两人是瞎操心了,唐怡那死女人自己女儿喜欢谁她会不知道,难不成是在耍自己玩? “哪个上次?”祝学霸脑子有点不够用,麻麻总是无处不在的感觉。 “就上次你们在房间聊天的时候。”姜蓉有些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眼花了…… “哦哦,那小丫头问我有没有暗恋的人,向我取经呢,我觉得她毛毛头挺可爱的,就挠了挠,妈你不是在楼下和唐阿姨聊天吗?”祝学霸回过神来也额头一滴大⊙﹏⊙b汗,麻麻果然是无处不在。 “那你喜欢谁?”姜蓉觉得画风完全对不上了,感情那时候自己觉得两人在互相喜欢,实际上却是在聊各自喜欢的人…… “妈,我还在上学,你着什么急啊。”祝行哭笑不得,他现在真没有这心思,天天都泡实验室里,妹子还没有实验室的草履虫吸引力大。 姜蓉觉得丢大脸了,但是已经丢脸了,事情要搞清楚,不能再稀里糊涂的。 “小军比你小都订婚了,你怎么会不着急,你该不会是喜欢上秦心上回带来的什么女同学了吧?”想到这个姜蓉脸黑了,绝对不允许,看向秦心直白的表达了不爽,好像是秦心干扰了她的好事。 “伯母,您多虑了,陈玉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秦心看姜蓉的眼神,只能呵呵的解释了一句。 她要是把陈玉介绍给堂哥,回头一定会被莫中二追杀到天涯海角,中二病的人没有道理可讲的。 祝行被老妈实在绕晕了,还当着小辈问自己的感情问题,好丢人,索性拉着秦华回学校了。 祝奶奶摇了摇头,她知道大儿媳妇比较自以为是,比较自我,当初想搬出去过自己小日子是她,后来见老二媳妇住这边,她又不高兴。 处理婆媳问题总是万古难题,眼下这闹剧,又是自以为是造成的,陈家那丫头是不错,可是根本不上心,你上赶着不成了笑话了。 姜蓉回去就跟唐怡打电话闹翻了。 唐怡听到姜蓉的质问也有点支支吾吾,她也是才刚刚知道,死丫头上飞机的时候才跟自己说,喜欢一个男孩,要去追他……泥煤,她还一直以为自家小胖妞喜欢祝行,唐怡看女儿这么胖乎乎的,总以为她还没有开窍,对祝行那样相视一笑的模样已经是喜欢了,谁知道那笑容意思是,你知道我喜欢谁了,我们有小秘密了! 囧,想到姜蓉那暴怒的模样,唐怡就头大,姜蓉和唐怡在电话里大吵了一架,唐怡道歉姜蓉不听,最后唐怡也不耐烦了,是你开始说两人相互喜欢的,你都不知你怎么能怪我,于是崩了…… 陈丽在飞机上十分高兴,浑然不知她老妈快被她气死了,飞机上电话又不通。 她带了很多东西,还有很多国内特色食物,准备带给莫兴宁的,一个暑假不见,不知道他怎么样了,听说华尔街实习生都很辛苦的,经常熬夜加班,为此她还从老妈那里蹭了一盒极品燕窝来。 华尔街实习的确是非常辛苦。 不过当莫兴宁拿到了第一个月实习工资9000美元的时候,还是很激动。 他不太缺钱,但是从来没有自己赚钱,这种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和他同一批进去的实习生,并不是人人都能拿到9000美元,据他了解,一般的实习生拿到4000或5000美元差不多,一群人中只有两人拿到了9000美元,这在国外都算是高薪了,这还只是实习工资,而且听其他学长说,要是做的好的话,年底还有项目奖金和津贴,之前最高有拿到60多万美元的。 在米国,一整年下来一共收入两三万美元的人较为普遍,像这种一年拿到60多万美元绝对可以算是中产阶级,高收入人群。 莫兴宁很享受这种感觉,他从来都不甘人下,做每一件事都要做到极致最好,所以两个月的实习确实很辛苦,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了一些,整日在工作,晒太阳的时间都少了。 好在他还是比较注意身体的,再忙的时候,都会抽出一点时间到健身房跑跑步。 他不像大部分同学实习是位了补贴生活费,国外的学生很自立,过了18岁就自力更生,当然有的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有的是想独立,不管如何,都没有莫兴宁这样,他每个月零花钱远远高于9000美元,所以他会为9000美元的收入高兴激动,而不会为这9000美元拼命。 他在健身房里遇到了马复香。 马复香居然在健身房里教跳操,她本来是跟朋友约好去希腊旅游的,结果朋友临时有事,被放鸽子了,来健身房健身想不到看到招聘,抱着玩的心态去面试居然面试上了。 她是标准的白富美,老爸是上市公司老大,股份占大头,她根本不愁吃穿,就当是体验生活,做的很不错。 而莫兴宁在一群体毛浓密的外国人当中绝对是很突出的,华夏人体毛都比较少,长胸毛的更少,身上味道干净一些。 马复香喜欢这里的工作氛围,感觉不错,可是不喜欢那些追求她的外国汉子,一身毛,她一点都不觉得性*感,接受无能,而且运动过后,身上散发出的浓烈的味道,更是让她欲*仙*欲*死,实在是太臭了。 没有想到在这里又遇上莫兴宁了,听说他在华尔街实习,马复香很惊讶,她自己也在国外留学,自然明白这种实习机会多么难得,班上最优秀的一两个人才有机会,而且很少有华夏人,一般都是米国本土人士居多,有亚洲面孔的大多是日韩的人。 其实到了国外,接触这么多人和事,再回想国内之前发生的事情,马复香都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了,她现在发现很多人不买她帐的,她之前太理所当然,以为自己喜欢谁谁就会喜欢自己,那时候也是刚刚出国遇到莫兴宁 那时候太年轻太恣意太理所当然,轻易的爱上又轻易的放弃,再回首,好像是多年前的往事,其实却只是不久前。 那时候欢心懵懂,喜欢的明媚又忧伤,再见为何是尴尬又难过? 拉手的羞涩还没有忘记,轻吻的甜蜜还在回味,却依然成为了陌路,马复香经常会在健身房门口等莫兴宁。 等他健身完,清爽的穿着白T,休闲裤,休闲鞋出来,手上拎着一个黑色的包,头上的头发还微湿,脸型立体好看,脸上笑容还是淡淡的,跟最初见面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唯一有变化的或许是那轻微的跛脚,像是在完美的物品上划了一刀。 马复香约莫兴宁一块喝茶。 莫兴宁犹豫了一下点头。 到了喝茶的地方,莫兴宁却要一直忙碌,接电话,打开笔记本工作,马复香就在一边玩玩手机,拿着杂志看看,忽然间她觉得这样也很美好。 分开是遗憾,也未尝不是一种成熟,再回来,才发现,原来没有冰释前嫌,原来还会脸红心跳。 “莫兴宁,我们重新开始吧,可以吗?” 莫兴宁接完一个电话,忽然听到马复香对自己这么说。 他们在46层楼高的茶餐厅里,巨大的玻璃墙,可以看遍周围所有建筑,陌生的城市,熟悉的人。 莫兴宁没有回答,因为他的电话又响了,不知道为何他松了一口气。 …… 小胖妞兴冲冲的到了自己的公寓,自己东西都没有整理,就把准备给莫兴宁的东西装好,直奔他家。 她跟莫兴宁说好几天回来的,给他带东西,有这样的借口,所以她理直气壮的去了。 按门铃的时候,小胖妞心跳的厉害,连呼吸都有些困难,手上一大袋的东西勒的她胖呼呼的手心都红了,却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有满满的激动和喜悦。 门开了,穿着家居休闲服,长发飘飘的马复香一脸错愕的看着门口一头汗的小胖妞,外面很热,小胖妞的头发都沾着汗,因为有些胖,更容易出汗。 “你找兴宁吗?他在公司还没有回来。”马复香声音甜美的道。 作者有话要说:特别喜欢王菲《匆匆那年》……虽然李亚鹏听了可能会醉,但是很多少男少女就是稀里糊涂的分手,稀里糊涂的过日子,有多少再见能红着脸……   ☆、第一百四五章 :心不心动 明亮的玻璃窗,因为对面高楼的玻璃反光,照进了一缕阳光,有些刺眼,莫兴宁站了起来。 腿上穿着卡其色的休闲裤,身上穿着巴宝莉的格纹衬衫,腰上的皮带也是格纹的,莫兴宁是那种穿格纹能穿的很随性很好看的人,衬衫别在皮带里,腿特别长,坐久了,他站起来没有立刻坐下,而是往窗前走了过去,他所在的公司在35楼,非常高,放眼看去,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高楼。 他出神的站了一回,直到有人喊他:“莫,下班了,一块走吗?” 莫兴宁回头看到是一块的实习生迈克尔,他摇了摇头,还有一个文件,晚点再走。 “华夏人真是工作狂,今天可是周五,那我们先走了。” 莫兴宁跟他们打了招呼,去给自己倒了杯咖啡,等着那反光的光线不见了,才重新坐下开始工作。 不知不觉就夜幕降临了。 他一看表,吓一跳,居然已经快十点了。 平日7点多的时候,似乎小胖妞都会给他发信息,提醒他要吃饭了,他都习惯了,把这当做闹钟,今天居然没有发。 手机一直安静的在一边,他不知不觉坐的久了,后背有些疼,肚子也饥肠辘辘的感觉。 他回头看偌大的一个办公室,居然没人了,他工作的太投入了。 此刻看着窗外,原本明亮的高楼似乎都隐藏进了夜幕,忘了今天是周五,他收拾东西,一个人从电梯下去,35层的电梯似乎特别漫长,而且是一个人在里面,像是被装在箱子中一般,莫兴宁觉得很难受,让他情绪焦躁,这时候胃也有些隐隐作痛。 要在一群全世界精英学生中脱颖而出,要付出的一定是会比别人多,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天才,只有绝对的努力。 哪怕是莫兴宁这样的人,也是很勤奋的。 他闭着眼睛,手里紧紧的握着手机,划开了手机锁,想看一两条无聊的信息,打发时间,平日他坐电梯一个人的时候都会这样。 可是现在他划开手机,居然没有新的信息,没有小胖妞每天发来的饭菜图,风景图,搞怪表情,他眉头皱的深了一些,之前的也没有,他觉得小胖妞发的都是很无聊的,那个女孩除了吃就是玩的感觉,所以每次接到微信,他偶尔会回一个表情,偶尔回一句话,当然他都会很及时的回,因为他不能忍受有信息没有处理,不过一般回完,他就把信息删除了,因为这一类信息在莫兴宁的脑子里归类为没有用的信息,他不会存留在手机里。 可是这一刻,他忽然很想看看之前被自己删除的信息,而且一整天没有收到小胖妞的信息,原本觉得是应该很高兴才对,之前开会的时候,工作的时候,忽然收到她的信息,其实还是挺烦的,总觉得被打断了思绪,可是小胖妞什么也没有说,就是发一些图片,自己总不好拒绝,万一对方真没有什么,自己说了反而自作多情。 莫兴宁说不清楚小胖妞对自己是什么感情,之前一直没有想过,可是今天,走在黑色星期五的华尔街街道上,莫兴宁没有拦到车,他一个人提着包,默默的走着,脑海里忽然想到了她。 他知道自己长的还算是不错的,在国内上学的时候就有收到不少女孩子送的情书礼物,不过那时候通常都会被秦心凶巴巴的丢掉。 那个女孩像一只护食的母鸡一样凶巴巴的站在自己面前,不允许别的女孩接触他,他那时候觉得神烦,厌恶无比,可是现在一个人走在街道上,看着偶尔路过的都是情侣,莫兴宁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过去的事,当一个人总是回忆往事,说明他老了,他疲惫了,他脆弱了。 莫兴宁不需要这种疲惫脆弱的状态,他很年轻,很有斗志,或许只是因为夜太深,因为胃有些绞痛,他也有些懦弱了。 不去想往事,可是胃疼让他也想不起工作的事情,那个凶巴巴的化着浓妆的女孩忽然变成了一个小胖妞的模样,笑的时候连眼睛都不见了,弯弯如同月牙,见到她无时无刻都是笑着的模样。 莫兴宁忽然间发现自己此刻居然惦记起一个小胖妞,他放假这么久,从来没有主动给她发过信息。 回想那些没营养的信息,他不知道怎么了,摇了摇头,或许只是饿了,还有那该死的小胖妞,每天都发信息,今天突然不发,让处女座的莫兴宁很不习惯,造成了一种不完美,很纠结的感觉。 原本想外面随便吃点东西的他,一下子心情又阴郁了,打了车回公寓。 刚刚一进门,就看到门口一个粉色Hellokitty的大袋子,他家的装饰是以黑白为主,这个粉色的东西肯定不是他的。 他抬头看着桌子上面多的一束香水百合,这个应该是马复香放着的,她来过。 莫兴宁的房子很干净,一室一厅一卫一厨,干净的不像是男孩的卧室,最近他比较忙碌,疏于整理了,但是还是很干净,马复香有他公寓的钥匙,原本马复香住对面的,后来搬走了。上一次马复香约他喝茶,提了比较敏感的话题,莫兴宁不知道怎么说,幸好来电话了,他对马复香还是比较欣赏的,这样的女孩很典雅,也很运动,各方面都不错,而且许久不见,似乎身上少了之前那种骄纵,多了沉稳的感觉,越发美丽成熟。 他很茫然,他觉得他的生活中是应该有一个像马复香一样的女友,可是之前的经历也的确不愉快,他是个记仇的人,对过往的伤害,很难轻易原谅,可是对着马复香微笑的脸庞,他也开口说不出拒绝的话。 或许是因为当时刚刚运动完,心情比较舒畅,莫兴宁没有冷淡的拒绝,也没有说好。 不过马复香却重新走进了他的生活,不如曾经那样热烈,而是缓慢的试探一般,就像今天,她来给他整理房间,莫兴宁的房间实在很干净,其实没有必要整理,她多带了一束香水百合,放在了客厅,表示了她来过,房间里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可是对于门口的一个粉红色的大袋子,莫兴宁皱眉头了。 香水百合也是白色的,和他家里的颜色很搭配,他可以容忍,可是这个粉红色邹巴巴的大Hellokitty袋子就跟整个环境格格不入。 他现在胃很疼,居然没有力气去整理。 他靠到了客厅的沙发上,这个位置刚好可以欣赏到那束花,角度很好,应该是马复香特意摆的位置,知道他回来必定会坐这个位置,从这点上来说,两人默契是很高的。 马复香和他很相似,他也去过她的卧室,也是黑白色的,平日穿衣也很少看她穿的很跳脱的模样,永远都很优雅。 再看看门口那红色袋子,莫兴宁胃更疼了,也不知道今天来怎么会突然买这个东西,他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喝了下去,滚热的水流进胃里,有点暖暖的,顿时觉得好多了。 抬头看了看钟,已经十一点了,可以还是饥饿的感觉,通常一般这个时候他是不会再进食,他的冰箱里也少有吃的,因为吃的东西容易坏,他受不了腐蚀的东西出现在家里,在他眼一块坏掉的面包不是面包而是无数恶心的霉菌爬虫。 这是一个装饰豪华的家,厨房是敞开式的,最先进的厨具,散发着金属的幽光,客厅有舒适的沙发,地毯,巨大的电视屏幕,还有一整面墙的书柜,书桌,落地窗,阳台,卫生间有豪华的大圆形浴缸,卧室有一张很大的床,不过床垫是硬的,莫兴宁睡不惯软床,他害怕那种陷进去的感觉。 床很大,他一般只睡三分之一的位置,看床的被子,几乎就只有一个角动过。 这是一个很自律的男人的卧室。 因为一束香水百合,多了一点花香,多了一点柔情。 喝完水,舒缓了一下胃疼的感觉,这个时间应该去洗澡了,他脱了衣服准备去冲澡,可是进了卫生间,又出来,把他的黑漆漆的手机拿了进去,似乎害怕错过电话之类的。他冲了个澡,回来,仍旧坐到了刚刚那个位置,沙发的右边,手机还是没有响。 那小胖妞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了?这样的想法一闪而过,很快就又不见了。 洗完澡精神许多,他想了想还是把门口那一袋子东西提了过来。 入手就觉得好沉,这么重的东西马复香是怎么提上来的?想着马复香穿着高跟鞋,香奈儿套装,提这么一大袋的东西,他即使有点嫌弃这红色,还是心中有些微微动容。 他把这袋子东西提到了茶几上,拉开袋子拉链,掏出了一盒鸡胗?熏鸭爪?烤鸭?一包蚕豆?一份面皮?一袋花生?一块切糕……还有一盒燕窝……全都是吃的,满满的一大袋,一堆东西当中散发着莫名的香气,淋漓满目的放在了自己的茶几上,他的茶几从来没有这么乱过,可是感觉到一些东西似乎还温热着。 这一刻,不知道为何,莫兴宁感动到了。 他很不容易被感动,可是胃比心脆弱。 他拿起了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糕点,跟平日吃的不同,软糯的皮,里面的馅是肉松的,特别香,莫兴宁很少有强烈的口腹之欲,只是今天特别饿,让他破例了,即使看了钟,不应该进食了,他还是吃了下去,顿时不仅仅觉得胃被填满了,心也被填满了。 忽然间就觉得其实两人真在一块也不错,他发现自己并不排斥那一点偶尔的意外,满桌的食物很乱,可是一下子显得这个家满满的,有了温馨的感觉。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莫兴宁吃着东西,漫不经心的打开手机,想着自己白担心了一天,小胖妞该来信息说晚安了。 结果却是马复香的,她说:今天小胖妞来给你送东西了。 莫兴宁只觉得口中的香甜突然间有些发苦。 他再看茶几上一堆的东西,想起来似乎小胖妞都拍过照片给自己看过,然后全被自己删了,现在又变成全部真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茶几上。 小胖妞个子很矮,似乎不到一米六,力气也不大,想到上次那家伙超市买了东西,硬塞进后备箱,后备箱盖不住,她整个人坐到后备箱的囧样,莫兴宁有种说出来的感觉,不忍直视,又很想笑。 莫兴宁不敢想象,她是如何提着这一大袋东西从华夏到米国再到他的住处的……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   ☆、第一百四六章 :天降帅哥 在拍戏的地方不适合晨跑,有时候为了一场戏半夜三点就要起来了,补眠都来不及,更不会去跑步了。 每天的运动量也有点大,都是尽量保持好体力。 而且那地方的温差非常大,大清早可能是零度以下,也不适合跑步,重新回到学校,就好多了。 发现人还是喜欢自己熟悉的地方,陌生的风景虽然惊艳,可是熟悉的地方更加然人觉得眷恋舒适。 秦心回到学校已经开学了,不过泰西在这方面管理的并不严格,你只要考试考好,基本没啥问题。 这学期宿舍里就只有秦心和陈玉了,林嘉已经出国,因为高三了,学校也没有再调整宿舍。 两人好像还是暑假一般,两人一个房间,不过盐城气候比草原那边好多了,不会忽冷忽热,这边也安静,门口没有公路,半夜不用听大车呼啸而过。 秦心把陈玉也拽来一块跑步了。 陈玉长的不胖,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那样,戴着大眼镜框有点偏瘦,#大雾#绝对是眼镜框太大,把脸显得太小了,这货吃东西的速度和容量,绝对不会营养不良,但是天天看陈玉坐着看书,一到学校就恢复一名书呆的模样,秦心就忍不了。 不知道这货属性还好,知道了,就必须抓着她一块跑步,良好的胃需要有强壮的身体支撑,否则容易发福,记忆中陈玉就是有那么点胖,所以秦心回来再看到陈玉的时候,几乎是很难认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或许是那时候秦心在监狱里太缺爱,记忆中陈玉就是跟妈妈一样,有点肥胖,脸也圆润,陈玉不说,秦心都压根没有认出来这货是自己的舍友。 这辈子决不允许这货成为那样的胖子,不过如果按程玉这吃货本质,学呆本质,必然会发胖。 所以早上大清早,秦心拖着陈玉去跑步了,把她的大眼镜框也摘了,跑步的时候戴眼镜根本跑不好。 陈玉也是早起星人,就是不怎么动,以前都是抱着书,早早的到食堂,看书看到食堂开饭,然后她继续抱着书,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那时候秦心还为这货勤奋学习感动过,回想起来,这货就是想去食堂等开饭,光坐着等不好意思,所以拿本书当掩饰……真相总是一点都不美好。 跟秦心相处了这么久,陈玉也知道秦心就是个嘴硬心软的货,看起来不好接触,实际上是傲娇,很好打发,而且特别容易感动,自己帮她提个开水,她都会感动,如果自己随身有个系统能收感谢值,一定每天都能收到秦心无数感激,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表现的那么高傲,却实际上很小心,你只要对她一点点好,她都会努力的加倍感激回来,缺爱缺的比自己还严重。 秦心很少要求自己做什么事,第一次要求自己,居然是让自己去跑步,陈玉虽然懒惫,要知道有一颗吃货的心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具懒惰的身体,在陈玉看来,努力学习是最容易获得最大回报的方式,也是一种偷懒方式,看看书就有无数赞誉和好吃的,是最简单不过。 不过因为秦心第一次要求自己,她还是答应了一块去跑步。 泰西校园很美,依山傍水,秦心身体锻炼的不错,跑的很轻松,陈玉就有点累了,跑几步就累的跟死狗一样,真的是很缺乏锻炼,不过摘下眼镜,脸因为跑步边的红润,整个人不像平日那样苍白寡淡,显得漂亮许多,这时候的陈玉才像是18岁的少女。 秦心看着陈玉,脸上露出了笑容,她其实真的像陈玉想的那样,很容易满足,她放慢了脚步陪着陈玉跑,听到她呼吸,秦心脸上满满的笑容,在成长的路上有朋友陪伴是很美好的事情。 …… 莫兴宁在奔跑。 他很少在外面走路步伐这么快,除了在健身房里锻炼,在其他地方,任何时候,他的步伐速度都是匀速的,他工作很努力,可是走路的步伐绝对不会特意加快,显得忙碌,他是个很从容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加快脚步的时候会显得他脚跛的严重,他的自尊心很强,却对不会去表现这样的缺点。 可是此刻他再健身房以外的街道上奔跑。 脚不仅有些跛,还有些疼。 他不知道小胖妞住哪,不过这个很好问,他去参加过几次留学生聚会,不像小胖妞就记着吃和玩,莫兴宁看着沉默不太活跃,实际上却有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看着条件比较好的一些人,莫兴宁也有保持联系的。 他一问就知道小胖妞住哪了。 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 他每次看她在一个超市等他,还以为她也住附近。 没有想到那么远。 莫兴宁是奔跑出的小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生出了一种焦急的情绪,许是一整天没有收到小胖妞的信息,让他很不自在,总之他打破了平日的作息,连衣着也没有特别的穿好,身上穿的只是一套家居的运动服。 莫兴宁在外面很少穿这么休闲的,他不像大多数人喜欢穿T恤,T恤软趴趴的贴在身上,他不喜欢,他比较喜欢衬衫,笔挺干练,裤子哪怕是休闲裤,也是烫慰的非常好的,而此刻的他因为是原本准备睡觉的,身上穿的时一套柔软的红色的运动休闲服。 他其实不喜欢红色,但是在家里的时候,老爷子喜欢红色。 所以莫兴宁选家居服的时候会让人选红色的。 他五官挺拔,脱去除黑白的颜色,换上一身大红的颜色,却越发衬托出他的俊美。 莫老爷子很喜欢穿着一身红色休闲服的莫兴宁,这时候和孙子谈话似乎都是心情愉快的。 莫兴宁尽管自己不喜欢,还是保留了这种习惯。 他没有开车出来,他不习惯开车到陌生的地方,而且是深夜,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来,也没有想到去开车,他对车有天然的恐惧,平日就是去超市购物会开开,去上学固定的路他会开车,其他时间都宁愿打车。 但是跑出来很远,他就有些后悔了,周五的夜晚很不好打车。 他站在空荡荡的街角上,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冲动的跑出来。 好在,在他后悔的那一刻,有一辆车过来了。 莫兴宁坐上了车,看着窗外,陌生的街景,划过眼眶。 在车上,度过了凌晨,周五结束,到了周六。 这让莫兴宁很不自在,这个时候原本应该在床上的,可是他现在却在一辆陌生的车上,他很不舒服,原本有些胃疼,吃了点东西,许是那东西太香,也不是他平日吃的东西,他现在的胃又有点疼起来。 他脸色苍白,原本就白,现在穿着一身红色的运动服,显得更加的惨白。 他到现在为止,都还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跑出来。 他喜欢按部就班的生活,不喜欢意外。 可是今天他自己造就了这个意外,好像非出来不可。 莫兴宁捂着胃,脸色苍白,一身的红装,却更加有点病态的美感。 好在地方终于到了,他按照地址找到了小胖妞住的地方。 莫兴宁很绅士的敲门。 没人开门。 莫兴宁很用力的敲门,还是没人开门。 给小胖妞打电话,关机。 他有点懊恼,自己发什么神经跑过来。 胃又疼了,很疼,他跑的有点累,脸色苍白的在门口坐了下来。 他很怕脏,平日打死他也不会坐到地上,可是此刻他很难受,几乎不是他自己想坐下的,而是身体就顺着门滑到了地上。 他靠着门,脸上露出了个自嘲的笑容,真傻,还好没有别人看到,要是老爷子知道自己这样,不知道会怎么嘲笑自己。 从小他就害怕爷爷失望,每样事情都争取做到最好,他能把爷爷要求的所有事情做好,可是不包括爱上一个女孩,也许曾经他时喜欢那个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女孩,可是如果这是一件事,是爷爷要求的事情,他却做不到。 他反抗了,心生快意。 唯一的一次反抗,之后他后悔了。 看着爷爷高深莫测的眼神,好像他一辈子只能按爷爷要求的走。 他努力的读书出国留学,究竟是为了逃避秦心,还是为了逃避爷爷? 他现在才明白,他其实逃避的是爷爷。 他很累,无论多么努力都在老爷子的掌控之下的感觉,让他绝望。 他是一个自尊心很强,却格外渴望自由的少年。 在莫家那么多年,他觉得自己从来都不自由,而出国留学,在这片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他感觉到放松,感觉到开心。 莫兴宁靠在门边,仰着头,小胖妞住的地方不错,虽然是公寓,可是比他住的地方更低调奢华一些,是那种老牌的公寓住所,门口都有着暗沉的雕花纹路。 莫兴宁坐在地上,想休息一会就离开,因为此刻他的胃很痛,也让他觉得孤单,他抱着双腿,曲卷着身体,这样会减轻一点疼痛的感觉。 …… 陈丽去喝酒了。 小胖妞的人缘很好,说不开心,一堆的人来安慰她,拉着她去喝酒了。 一直闹腾到了半夜,大家看小胖妞这模样,妥妥的失恋了,不过怎么问都不说对方是谁。 就是一杯酒接着一杯酒喝。 中间还出了一次洋相,本来台上有人唱歌的,然后两个歌手交接的时候,小胖妞冲到了台上,对着话筒叉着腰大喊:“我要老天送我一个帅哥放到我门口!” 她朋友把她又拖又拽才从舞台上拽下来。 看样子明显喝大了,就送她回来,一路上都在说胡话。 拖拖拽拽的好不容易把这货送到门口,结果就看到这货门口居然真的坐着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少年,皮肤白皙,五官笔挺英俊,靠在她门口,闭着眼睛,昏暗的灯光下,睫毛长的逆天,我去……这都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发现本文多了一个小盟主,谢谢土豪萌物们。今天周六……允许一更吗?   ☆、第一百四七章 :你妈来了 看到莫兴宁,小胖妞还没有酒醒,一把冲过去把莫兴宁抱住,笑呵呵的道:“我的,谁都不能抢!” 莫兴宁胃疼的起来不来,差点睡过去,突然间觉得自己被一个火箭炮击中一样,胸口疼的要吐血…… 睁开眼就看到小胖妞那笑眯眯的模样,坐在自己身上,莫兴宁真是醉了。 还有一群小胖妞的朋友,看到小胖妞重重的砸那帅哥身上,看的都疼,尼玛,并不是每一个女孩投怀送抱都是美好,见到这帅哥一副要陈丽压死的模样,大家赶紧手忙脚乱的去拉陈丽……你的男神要被你砸死了。 喝醉的小胖妞力气神大,跟八爪鱼一样抓着莫兴宁,别人怎么掰都掰不开,这时候的莫兴宁只有一种感觉,这货的确是能把那一大袋东西从华夏拎到米高再拎到自己住处,尼玛他快被小胖妞勒死了。 冲动是魔鬼,冲动要付出代价。 终于在大家的帮忙下把小胖妞拉开送进了屋子,小胖妞死活抱着莫兴宁的胳膊,其他人看到两人进屋了,也就默契的离开了,看小胖妞跟莫兴宁的样子,谁欺负谁还不造呢? 怎么看都比较像小胖妞会霸王硬上弓的模样,都给莫兴宁丢了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没义气的离开了。 莫兴宁从来没有伺候过别人,此刻一只脏兮兮的胖妞跟八爪鱼一样扒着他,他气的简直都忘记胃疼了。 主要是她一边抓着他还一边喊:“我的,我的,都不准跟我抢!” 莫兴宁都想踹死这二货。 老子是人,不是你的东西。 但是不知道为何,胖乎乎的胳膊抓着他,热热的,他心里虽然那样想着,却没有那样做,费好大劲把她放到沙发上,他先去给自己倒了点开水,没有,只好先烧了开水…… 屋子很乱,至少在莫兴宁眼里是非常乱,桌子上都有一成灰了。 小胖妞一个暑假都没有收拾了,走的时候也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满地丢,整个房间都是以粉红色为基调的,她今天回来,还没有整理就先兴冲冲的区找莫兴宁了,然后悲剧的回来,可想而知,不会有心情整理东西。 烧了开水,想倒水喝,胃疼,可是发现杯子好脏……洗杯子,粉红色的杯子,莫兴宁给自己倒杯热水,喝完,就觉得好多了,想了想,又去厨房找了一盐,想放点盐到开水里,喝点盐水可以解酒,不会那么难受。 结果好不容易找到调料,发现里面脏的不忍直视,大概只是做过几次饭,然后就丢那里了,莫兴宁把面上的盐全部挖掉,中心的盐挖了一勺倒杯子里,过去给小胖妞喝。 却见她已经从沙发上滚到了地上……好脏的地板,如果可以,莫兴宁很想把沾着地板灰的小胖妞提出去丢掉。 可是看着她睡的脸贴着地板,嘴巴吐泡泡的模样,莫兴宁认命的过去扶她,把她扶起来,喂她喝水,喝水倒是很配合,乖乖的喝了,然后脑袋一歪,又想躺地板上去。 莫兴宁回头看了看沙发,沙发也干净不到哪里去,把她抱上沙发一会估计又要摔下来。 他起身推开了小胖妞的卧室。 卧室倒是很干净,一卧室的布娃娃,各种公仔,有点像是到了儿童游乐园一般,床用塑料膜罩着,没有动过,想来是今天才回来的。 想到那个大大的HelloKitty的袋子,莫兴宁叹了一口气,把床上的罩子拆掉,铺了床,套了被子,全都是粉色的Hellokitty标志的,这小丫头到底有多爱这东西。 如果让莫兴宁去当酒店员工,他一定是一个很优秀的员工,床被他收拾的很干净,边角都卯进去,被子床单铺的就像是五星级酒店一样。 好不容易铺好,莫兴宁去客厅把小胖妞抱了进来。 真是重的跟秤砣一样,看上去个子小小的,没有想到这么实诚,抱着她,莫兴宁居然觉得吃力。 好在客厅离卧室不远,这会子小胖妞还算合作,没有折腾,应该是睡着了,他把小胖妞抱上了床,其实抱上床之前还犹豫了一下,他有点嫌小胖妞太脏了,就这样放上去,刚刚他可是把床整理的很干净的,好纠结。 可是看了看怀里的女孩,夏天穿的一件T恤和牛仔短裤,小腿白的跟白种人一样,脚丫子也圆圆的,很好看……不对不是很好看的问题,是很脏的问题,穿这么少,他要是帮她脱了就没有了,莫兴宁忍了忍,还是直接把她抱到床上去了,刚想松开她,可是却发现自己跟被八爪鱼捆住了一样,一双胖乎乎的小手牢牢的抱住自己。 嘴里还在念叨:“我的,我的,都不准跟我抢。” 莫兴宁哭笑不得。 怎么掰都掰不开,只好嘴里应道:“你的,都是你的,没有人跟你抢。” 这样说了几遍,小胖手才松开,莫兴宁呼了一口气,刚刚被抱着才发现小胖妞看着胖乎乎的没长大的小丫头一样,身材却很有料,皮肤柔嫩无比,触手非常滑腻,像是吸盘一样吸着他,胸部也很有料,紧紧的挨着他的身体,让他呼吸都有些重了。 好不容易挣脱开,看着她脸上一边还有灰,莫兴宁实在受不了,去卫生间给她找了毛巾想擦个脸……尼玛为毛毛巾也是几个月没有用的样子,莫兴宁几乎是掐着毛巾丢进水槽……当然前提是他先把水槽洗了一遍,终于毛巾也洗了,拧了个热毛巾,想给小胖妞擦脸,一进去就发现,小胖妞已经不知不觉的把自己牛仔短裤给脱了,此刻正趴着,撅着小屁屁,穿着一条粉红色的有Hellokitty图案的白色内裤,莫兴宁抬头望着天花板,很无力的把这丫头掰成正面,趴着睡觉不怕把胸压平吗? 不过看了看她的胸,要压平好像还是不容易的,帮她把脸擦干净了,莫兴宁急忙忙的出了卧室,要是这会子再被小胖妞抱住,他不知道会如何,满脑子都是那粉红色的小内裤的模样…… 莫兴宁是很克制自己的,他跟马复香恋爱这么久,两人也没有上过床……唯一一次是喝醉酒跟余露稀里糊涂的,他自己都不记得过程。 可是这种事,只要经历过,就必然会成熟。 不知道为何,面对优雅的马复香,莫兴宁从来没有生出这种心跳的感觉,因为两人都是一样的人,相处起来甚至有一种太熟悉的老夫老妻的感觉。 可是面对脸圆乎乎的小胖妞,莫兴宁居然觉得脸红了,心跳还加快了,或许是今晚胃疼疼的难受了,也或许是现在太晚了,折腾到现在都已经两三点了。 他看了看睡着了的小胖妞,轻轻的关上了卧室门,到了客厅,想离开,可是看着乱乱的客厅,乱乱的厨房,乱乱的卫生间,莫兴宁又迈不动步子。 一个女孩子的房子怎么能这么乱? 他找到了围裙,先去厨房把厨具全部都洗了一遍,满满的一池子水都变黑了,直到所有厨具都发出蹭亮的光满,他又用纸巾再擦一遍,才算是罢休,重新把锅碗瓢盆杯子都洗了一遍,蹭亮的摆好,从高到低。 之前用的旧调料什么的,莫兴宁毫不犹豫的扔了,冰箱也清理了一遍,找到了一个柠檬,切了放进了冰箱去味。 好不容易把厨房整理了,干脆又去把客厅整理了,沙发的套子都沾着灰,用湿布把灰轻轻擦掉,茶几,电视,都擦了一遍,地毯还好有吸尘器,全部处理了一遍,好在东西不多,房子也比自己住的小一点,现在的沙发才像是能坐能躺的。 做完这些莫兴宁觉得自己已经脏的全身长毛了,他去了一趟卫生间,忍不住又把卫生间清洁了一遍,洗发水沐浴露全都是粉红色瓶子,浴缸也是粉色的,把卫生间清理完,莫兴宁觉得累死了。 洗了把脸,洗了手,回到了客厅,看着焕然一新的客厅厨房,还是很有成就感的,不过真的好累,莫兴宁现在沙发上靠一靠,结果居然就这样靠着沙发睡着了。 搞一夜卫生绝壁比搞一夜女人辛苦……而且还是加班加到十点多,只吃了一点点心的少年……他沉沉的睡着了。 小胖妞醒来,头有点疼,依稀记起来自己昨天干啥了,去喝酒了,要是被老妈知道肯定要骂死自己,自己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酒。 看了看自己躺着的床,想到那群损友还挺体贴的,居然把自己的床都给铺好,没有直接把自己丢在塑料罩子上面。 她穿着小内裤去卫生间洗脸刷牙,凉凉的牙膏刷完就清醒了许多,抬头看了一下,难怪觉得不对劲,自己的沐浴露洗发水什么的什么时候摆的那么整齐了,而且浴缸居然都清洗过了,水槽也好干净,一点灰都没有,难道家里来了个田螺姑娘? 洗漱完,小胖妞去厨房,想烧点水喝,结果刚刚出去就发现,尼玛,太干净了,这是她的家吗?所有电器玻璃类的都会反光,蹭亮无比,东西也摆的异常整齐,发生什么事了? 陈丽惊讶坏了,然后她看到了沙发上的人,居然是莫兴宁……此刻莫兴宁似乎被自己吵醒,睁开了眼睛,陈丽尖叫了一声,跑回了卧室,尼玛,她没穿裤子…… 完蛋了,完蛋了,似乎想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事,莫兴宁坐在自己门口?她还以为是做梦…… 小胖妞火速找衣服穿,可是穿好又脱了,这个不行,要换一套,男神在门口,她在里面使劲脱衣服穿衣服,想想也是醉了。 这时候卧室门口有敲门声,小胖妞急忙忙的喊道:“等等,我马上就来。” 莫兴宁怎么敲门小胖妞都不开,他看着客厅里坐着的女人,那看自己的眼神,真是醉了…… “陈丽,你麻麻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男主小猪是一个晚熟的人……所以之后会有仔细的描写……不管是反派还是正派,作者其实都喜欢,力求每个人都丰满一些,莫渣渣性格有缺陷,但是有缺陷的性格其实也有好玩的一面……他估计属于那种做完凶杀案会帮对方打扫卫生的凶手……很多读者不喜欢,我会尽量注意篇幅,这一段跟小胖妞的事情,暂时估计就到这里了。谢谢支持订阅的亲……周末想放假的,看到有亲说还在加班,所以我也继续努力了……   ☆、第一百四八章 :借钱 唐怡在电话里跟姜蓉吵一架,越想越不是滋味,她就一个宝贝女儿,如今居然说喜欢上一个男的,她都不知道那男的是谁。 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好像下一秒女儿就被人抢了。 生女儿就这点不好,儿子早恋关荣,女儿早恋就担心被欺负。 而且唐怡还不好跟老公说,她老公陈扶是个很严谨的人,生活接近刻板,当初女儿留学都是闹腾了好久才答应,如果现在知道女儿在外头有喜欢的人了,非得把女儿直接带回来不可。 可是放任女儿的事情不管,唐怡也担心。 索性跟老公说女儿东西忘记带了,她给送去,顺便看看她。 当然这个借口一说,就被老公识破了。 不知道为毛结婚后唐怡还有点怕老公,别人都说她老公多好多顾家,从来没有乱七八糟的事情,可是唐怡却打心底的害怕老公。 在老公严肃的表情下,唐怡交代了最近的事情。 “糊涂,祝家日薄西山,而且我当初上位靠的是杨老提携,如今你让女儿嫁给祝英保的儿子,这不是打杨家的脸,是打我自己的脸,政*治里最怕这种脚踏两船的,最终结局只有一个,落水而亡,以后你不要再自作主张。”陈扶面色严峻,恨不得给老婆一巴掌。 当然打脸出去不好看,他不会这么冲动,不过说完话就去书房睡了,压根不回来。 唐怡很糊涂,老爷子不是和祝老爷子关系不错?她一直以为自家和祝家是很好的,如今在丈夫的口中,自家居然是杨家派系的,她简直是糊涂了。 可是丈夫已经甩脸色了,唐怡不敢多问,两人在外人面前看起来恩爱,实际上刚刚结婚不久,她怀孕之后就分床睡了,后来孩子生下来,一年之后才同床,但是却各盖各的被子睡。 唐怡觉得很难过,可是这种事情,根本不能对外人说,甚至连女儿都不知道,在女儿眼里父母都是很恩爱的,她也不希望女儿单纯的生活受到伤害。 丈夫就像是一个穿着厚厚盔甲的男人,唐怡根本靠近不了,无论是身体还是内心世界。 唐怡长相比较普通……和姜蓉那样骄傲的性子成为闺蜜……必然是长相不太好,能衬托姜蓉……真相其实一点都不美好。 丈夫陈扶倒是模样英俊,就是个子不高,还不到一米七。 两人的女儿陈丽长的娇小可爱,像父亲多一些,容貌周正,不过有点太娇惯,吃太多了,长的胖嘟嘟的,唐怡总觉得是婴儿肥,她内心世界很寂寞,特别宠爱女儿。 女儿出国留学,丈夫就经常去书房睡了,唐怡不知道是该感激丈夫愿意陪她伪装,还是该痛恨他的伪装。 因为自己的婚姻生活不幸福,所以唐怡特别希望女儿要幸福。她跟姜蓉是朋友,祝行也算是看着长大的,很乖的一个孩子,待人接物都很好,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毛病,看姜蓉每天晒幸福,老公对她多好多好的,唐怡虽然腻歪,但是她希望女儿将来也能这样。 如今居然得知女儿喜欢别人了,唐怡辗转难以入眠,丈夫也不管她,难得任性一回出国看女儿去了。 唐怡有女儿房子的钥匙,当初这房子就是她选的,有些年代的高级小区,安全性高一些。 她太着急了,一大早到的,自己开门进来。 结果她在女儿的房子里看到一个男孩……尼玛都同居了吗? 唐怡打量了一下房子,一定是同居了,女儿那死性子,自己根本不会整理好房子,丢三落四的,房间干净不说,厨房也整理的一层不染,一定不是女儿整理的,这么干净,要不是一些家具是她选的,她都会以为走错门了。 她尽量好脾气的说自己是陈丽的妈妈。 男孩叫了她一声阿姨,倒是挺有礼貌的,身上穿着红色的运动衫,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很心疼的小伙子,长的也很好看,唐怡不得不承认,这小伙子长的比姜蓉的儿子帅,祝行五官也端正,但是看起来更书呆一些,没有眼前这小伙子出挑。 而且小伙子对自己也没有害羞的感觉,不卑不亢,让唐怡心生好感……不对,她马上把这好感甩掉,她时来教训女儿的,怎么能这样。 陈丽听到老妈来了,吓呆,顾不上再换一套衣服了,即使觉得身上的衣服不合适也赶紧跑出来。 唐怡就看到女儿穿了一套粉色的运动服,跟旁边穿着红色运动服的少年坐在一块,倒像是情侣装,很养眼……不过不得不说,女儿的长相跟人家少年比起来,似乎是有点那么不够出挑。 “妈你怎么来了?”陈丽一脸心虚的问道。 唐怡用眼睛剜了女儿一眼,还敢问自己为毛来了,自己要再不来,会不会就直接从妈升级到外婆了。 “小伙子怎么称呼?”唐怡虽然生气不过涵养还在,很客气的问莫兴宁。 陈丽抢着回答:“妈,他叫莫兴宁,英雄莫问出处的莫,人丁兴旺的兴,宁静致远的宁。” 唐怡简直想敲死自己女儿,我问人家什么名,你这么兴奋干啥。 看到小伙子给自己倒水,唐怡又觉得女大不中留,自己大老远来你不知道给你妈倒杯水,尽护着别人,丢人啊! 陈丽傻兮兮的笑,看着莫兴宁给她老妈倒水了,然后还给她也倒了一杯,她抱着水杯乐呵呵的喝水,学长实际上真是好体贴,还会给自己倒水,帮自己收拾房间,自己行李放不好,他就帮自己整理行李,这么好的人去哪里找……不对,为毛他房间里有别的女人?他为毛又会出现在自己家? “你和我女儿是同学吗?”唐怡看到女儿喝白开水都跟喝蜜一样,真是不忍直视,她喝了一口,就是白水而已。 “妈,不是,莫学长可厉害了,他是森佛大学的,他不仅有奖学金免费入学,还在华尔街实习,班上最厉害的人才能去实习的。”陈丽又抢答了。 弄的唐怡都想把女儿轰出去,真丢人,倒是少年坐在那,宠辱不惊,脸上挂着浅笑,越发显得女儿无状,那种理直气壮的你骗我女儿的情绪居然莫名心虚起来。 不过能获得国外的奖学金,还是在森佛大学上学,还有华尔街实习,听起来比女儿厉害多了,女儿来留学是自费的,学校也不是森佛,跟森佛差远了,当初因为女儿想出国留学,唐怡也是了解了一番的,能考上森佛的的确是非常厉害,而且还是有奖学金的,成绩名列前茅不说还要各方面都出色,去华尔街实习的事情听女儿说过好几次,她们年段最厉害的谁谁才有机会去。 对成绩好的学生,家长都会下意识的安心不少,和颜悦色不少。 唐怡继续问道:“小莫是哪里人?家里做什么的?”对莫兴宁和颜悦色的问完,转头对女儿严厉的道:“死丫头不准插嘴。” 变脸的速度那个快。 “妈你别问那么多行不行?”陈丽听到老妈的问题,想到莫兴宁母亲去世,父亲又出家,他一个人出国留学,放假都不回去,一定很难过。 莫兴宁年少失母,生活中也比较少跟中年女人打交道,家里的二婶婶比较小家子气,莫兴宁印象不是很好,而姑姑生活很放荡,跟母亲的形象也不符合,四婶婶天天就喜欢出去打麻将玩的跟小姑娘一样,在莫兴宁脑海里很难形成正经长辈的感觉。 不知道为何,看到小胖妞老妈,倒是有一种莫名亲切感。 他难得耐心的坐着,开口道:“我家是盐城的,家里做生意的。” 他看了看手表,快到他上班的时间,今天还要去最后交接,不能耽搁,他抱歉的道:“阿姨,我今天还有事,要先去忙,你从华夏过来路途奔波,先休息半天,晚上我请你和小丽吃饭吧。” 也行,晚上一块吃饭慢慢问,自己理理头绪,唐怡很高兴的答应了。 就见女儿依依不舍的送人家走,去上班怎么穿运动服?国外就是休闲。 等到女儿把人家送走,唐怡一把把女儿抓过来,莫兴宁在外面都能听到小胖妞尖叫:“妈,不要打屁股……” 他脚步踉跄了一下。 莫兴宁先回住处换衣服,才去的公司。 唐怡收拾了女儿一顿,母女俩吃了早饭,聊了下来才知道,感情不是人家骗她,完全就是女儿剃头挑子一头热,女儿在追的他。 女儿说对方压根不喜欢她,自己误会了。 可是唐怡觉得小伙子挺好的,女儿喝醉了照顾她一夜不说,没有碰她……是正人君子?还是女儿太普通?……不好说,但是小伙子帮你把房子收拾一遍,等你醒了才走,这种小伙子去哪里找。 至于女儿说看到他家里有人,这个晚上吃饭的时候问清楚不就得了。 两人没有同居,小伙子第一次过来,看女儿一脸幸福的样子,又患得患失的,唐怡又欣慰又心疼。 “妈,我还以为只有我知道他住哪,想不到他也知道我住哪,他是不是也喜欢我?”陈丽一脸兴奋。 唐怡看女儿这幅德性也是醉了,自己是来检查女儿生活的,怎么变成给女儿出主意了……堕落的好快。 听女儿说对方的家世,今通集团,是他家的,说起来比自家有钱多了……从政的不一定有钱,尤其是京官。 孩子母亲早逝,父亲因为母亲去世而看破红尘出家……真的好感人,这孩子也是重情义的……这一条瞬间就把唐怡给收买了。 尤其是小伙子长的好。 这个看脸的社会,丈母娘也是非常容易被脸收买的,说了一堆,连唐怡都开始担心,对方是不是不喜欢自家的小胖妞,当初就应该管严些,不该让她吃这么多,一个暑假,没有瘦不说,还胖了两斤,看着女儿的小胖胳膊,平时是怎么看怎么可爱,可是想到那小伙子,坐在那后背挺直,个子又高,腿长,容貌英俊,女儿真的没有什么胜算啊…… …… 因为哥哥去京都了,一到周末,秦心就回家了,尽量多陪陪老妈。 回到家却发现藏獒在门口拴着,老妈不是最喜欢她的小三,怎么舍得丢门口。 秦心把藏獒绳子解开,牵着进门,才发现家里人多的,大伯秦有才,大伯母李秋凤,堂妹秦凤,都在。 妈妈在厨房煮饭,大伯母一家坐在客厅看电视,嗑瓜子,吃板栗。 看到秦心回来,大伯还有点拘束,大伯母很自来熟的起来招呼秦心。 “心心回来了啊,你妈就念叨着你等你回来,给你做好吃的了。”李秋凤面前一堆瓜子壳,多垒成小丘了。 秦心对大伯母一家不感冒,之前在自家门对门开店,闹的翻脸不说,那李大头来找事,还不是大伯母撺掇着来的,没有想到现在还有脸来家里。 “妈,你怎么把小三放门口了?不怕被人偷走啊?”秦心没理大伯母,牵着藏獒进了厨房。 柳爱平在厨房忙碌,听到女儿问她,头都没有回道:“小凤怕狗,我就栓放门口了。” “怕狗就别来啊。”秦心声音不小,她实在腻歪大伯母一家。 “胡说,都是亲戚,乡里乡亲的,怎么能这样。”柳爱平教训了女儿一句。 秦心看这样子,这段时间李秋凤一家没少来,老妈做饭都做习惯了。 李秋凤和秦有才看到秦心回来也心里打鼓,这段时间秦华去京都了,他们就经常来城里,有时候带点白菜,有时候带点果子,然后留下来吃饭。 或许是秦有才是丈夫唯一的堂兄了,也算是唯一的亲戚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能好好相处,柳爱平还是愿意好好相处,不想断了这门亲戚。 今天他们来了,还把女儿带来,就是有话说,前面已经铺垫送了几次菜,几次水果,不能白送啊。 虽然每次来吃饭好酒好菜的吃着,比他们送来的菜和水果贵多了,但是他们不是这样想的,我来你本来就应该招呼我的,我送的是额外的。 柳爱平是个很好脾气的人,不发疯的时候,跟面条一样,之前她去医院检查身体,脑子里有异物,医生都说不能动怒,秦心和秦华都尽量不让她操心,什么事都顺着她来。 秦心看老妈的态度,也没有多说,省的她不痛快。 秦心在厨房里帮忙,等到吃饭的时候,大伯母一家终于动了,开始盛米饭,端菜,利索的坐好,还招呼秦心快点上桌。 吃饭的时候,人多倒是热闹。 李秋凤夹着大块的肉片,夸着柳爱平:“弟媳妇手艺真好,孩子他爸回去让我做,我就做不出这个味。” “就是煮汤前先用淀粉和蛋清拌一遍,这样吃起来肉就滑滑的比较嫩了。”柳爱平解释道。 “哟,这肉片还用鸡蛋清来拌,真是精贵,难怪这么好吃,弟妹果然是做生意条件好了。” 柳爱平笑笑没有多说这个话题。 吃完饭,李秋凤对女儿道:“小凤你跟心心出去溜达消消食,你不是说想问她学习上的事情吗?” “我没……”秦凤话说一半被老妈瞪回去,才不情愿的找秦心。 “我还要帮我妈洗碗,没空。”秦心直接拒绝道。 “碗放着,大人洗就行,你小孩子动什么。”李秋凤笑道。 “那大伯母要洗吗?太好了。”秦心就看她一副吃完就甩手的模样,揶揄道。 李秋凤是没有打算洗,听到秦心这么说,装样子也得装着上手,不过心里不高兴,自己是客人,哪里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没事,几块碗,我来洗就好了,心心你跟小凤去房间里玩。”柳爱平看女儿不高兴,打圆场。 柳爱平这么一说,李秋凤立刻松手了,用抹布擦了擦手,施施然的坐到了沙发上,她老公秦有才早就坐沙发上了。 秦心都气死了,不知道老妈为毛会变成这样。 有时候不是爱争,真的是从小事把别人惯的得寸进尺了。 秦心回卧室,秦凤跟着进去,很自来熟的样子,秦心看到自己的床被子,她都动过,桌子上还有她的书,秦心抑郁了。 她冲出卧室,就听到李秋凤开口道:“爱平,不瞒你说,我们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才会来求你,今年龙龙上大学,学费很贵,我们都把山卖了才把学费凑齐,孩子他爸看中了一辆运输车,想买来跑运输赚钱,现在都说这个好赚钱,等赚了钱立马还你。” 柳爱平迟疑了一下问道:“那你们还差多少钱?” 秦有才在一边犹豫了一下开口道:“那车是九万三千块。” 李秋凤紧接着道:“你就先借我们九万三千,等赚钱了立马还你。”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各位支持订阅的亲,这两天有很大争议,很多亲问我为毛不把莫的情节放番外,因为我不觉得这是番外,以后两家肯定会交集,这算是伏笔吧。。我写文有很多不足,但是每一章都尽心了,,最近几天一直都是站着写文,一站要站好几个小时,实在累了,就躺地上躺躺,脊椎疼的坐不了,,看到有亲在27章的时候问这样的文为毛能上榜,不知道她是只看到那,还是看了盗版,或者是订阅了回来披马甲,其实我看到这个,最想说的是,这本书从开始到现在,没有断更过一天,大多数时候都双更,我或许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作者,但是我很努力。。再次谢谢订阅支持的亲们。   ☆、第一百四九章 :自焚 秦心一听就火了。 救人救急不救穷,如果说大伯母一家真的是下定决心买车跑运输,还差一点点钱,老妈圣母要借也就借了。 可是这压根不是差钱的问题,对方就像是白赖钱。自己一毛钱都没有准备,就想空手套白狼,而且还钱的时候还是要到她赚了钱就还,至于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你算是赚钱了?你要是不赚钱亏了呢? 重活一回的秦心是感恩的也是记仇的。 她对别人点滴的好处都希望能加倍报答,但是不代表圣母了。 “妈,我的卧室你让谁睡过了?”秦心开口道。 秦有才和李秋凤坐沙发上看柳爱平收拾碗筷,是背对着秦心卧室门口的,没有想到秦心出来了,这冷不丁听到秦心的声音吓一跳。 本来就是觉得柳爱平这一对子女难缠,特意选了秦华不在的时候来,又让女儿把秦心支走,才开口的,这秦心怎么又出来了。 秦心的一句话把李秋凤的话给打断了。 柳爱平看女儿炸毛的模样就知道她不高兴了,解释道:“小凤之前回家没赶上车,我就让她住你那了。” “我的床不喜欢别人动,下次她要睡,麻烦她把床和被子洗一下,上面都有她的头发,恶心。”秦心以前就是这样任性的,大伯母倒没有觉得不同,不过心里可不痛快,只是眼下想从柳爱平那里弄走一笔钱,倒不好翻脸。 她和颜悦色的打着哈哈道:“都是自家人,何必呢。” “我可不敢跟你是一家人,大年初一带着外人,砸了我给爸爸和爷爷的祭祀,也不怕死人报复,秦凤要想住这里也成,反正是租的房子,秦凤一个月分摊600,我去学校住。”秦心冷着脸道。 看到妈妈欲言又止,秦心继续道:“妈,哥哥的学费和生活费你给了没有?还有我学校的学费也没有交,开学了,老师都找我要了。” 柳爱平一听学费,愣了一下,好像儿子去京都没有提这茬,因为放假的时候店里很多事都是儿子处理的,儿子又是高考状元,柳爱平还以为儿子拿了钱的,或者有什么奖学金,根本不用她愁,至于秦心的学费,以前是莫家出的,不过如今跟莫家闹翻了,理所应当自己出,这半年来太平顺了,柳爱平给忘了这茬了。 “你哥学费和生活费我还以为他自己拿了,你的学费要交多少?”柳爱平脸色有点红,自己这半年过的浑浑噩噩的,居然连这个都不记得,如今孩子越发独立,她也就没上心。 秦心就知道会这样,上辈子老妈死了自己最后一面没有见上,很大的错是秦心的问题,她自己想要争取角色,可是老妈也不是没有问题的,秦心跟妈妈的关系一直是不太好的,妈妈有时候亲热,有时候冷淡,秦心都闹不明白自己是哪里出错了,那一次秦心也以为只是又跟自己闹别扭了,没有想到一别居然是永别。 对母亲的感情一直是有些复杂,秦心希望妈妈和哥哥都能好好的,但是却很难像对哥哥那样毫无保留,所以这辈子即使有钱,秦心也下意识的没有告诉妈妈,只跟哥哥说了,连房子都告诉妈妈是租的,不得不说秦心对妈妈没有安全感,结果果然如此,哥哥才走不久,妈妈就这样了。 “你以前给哥哥存的学费都用来开店了,如今店开了,反倒把哥哥的事给忘记了,我的学费要八万左右。”秦心到沙发上坐了下来。 听到秦心说的数目,李秋凤惊讶的不行:“怎么会这么多,这是抢钱啊?我看还是不要在那学校,不如你转去十九中,跟小凤一个学校,一年才几百块。” “我们学校有教骑马,教高尔夫,教钢琴,英语是必须课,还选修法语西班牙语,师资力量好,升学率也很高,我凭什么要转去十九中那烂学校。”秦心对大伯母一点都没有好颜色。 李秋凤见在秦心这里占不了好转头去跟柳爱平说道:“弟妹不是我说你,秦华那孩子不是一样在英华考了高考状元,那也没有花几个钱,有这么多钱做什么不好,非得投在那里浪费,你看我们家小凤不也是好好的。” 秦心大约知道老妈存了有多少钱,刚好十万左右。显然李秋凤也是打听好了,裂开嘴刚好借九万多,不多不少。 “哥哥以前天天勤工俭学,暑假两个月都在干活,我暑假两个月也在外面打工,天天风吹日晒,天不亮就要起来,大伯母说家里穷,堂妹和堂哥到现在别说打工,连碗都没有洗过一块吧。”秦心看着老妈左右为难的样子,实在气不过。 “妈妈你要是打算把钱借给大伯母,那哥哥以后的学费我负责,我不上学了,打工供哥哥上学,你以后养老也别指望我们,你就让大伯母养好了,反正大伯母是好人。” 秦心这话说的实在讽刺,虽然是亲戚,秦心和秦华还真没有吃过大伯家一顿好饭。 柳爱平被女儿的话说的脸火辣辣的。 她这半年总有种混吃等死的感觉,什么事都不太管,就等着日子到了,可是这等着等着日复一日,她也好好的,她又想或许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只是自己吓自己,想好好的和子女亲近的时候,又发现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不觉已经长大了,离开了,已经不需要自己了。 这时候李秋凤一家来,柳爱平虽然心底还是有些膈应,可是毕竟是亲戚,李秋凤话多人不好,毕竟秦有才是丈夫的堂兄,她也不能不搭理,孩子也是无辜的,所以柳爱平对李秋凤两个子女还算是好的。 秦心说完带着藏獒摔门出去了。 她知道自己在人情世故往来方面很差,不能长袖善舞不说,甚至连很基本的都处理不好,不像哥哥,遇事总能冷静处理。曾经父亲走掉的时候,自己和哥哥过的很不好,秦心还记得,哥哥天天打工,一到冬天哥哥的手就烂掉,长无数冻疮,她那时候嫌弃心里未必不难过,这时候才过多久,妈妈就忘的一干二净,有点钱还准备借给李秋凤这样的人,他们根本喂不饱,贪心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现在咧嘴要十万,再过几年就到百万了,他们永远理直气壮,你给了也讨不到好,但是你不给,就会各种埋怨。 秦心走在前头,藏獒亦步亦趋的跟在后头,上回秦心把它救回来,它就挺粘秦心的。 英华高中没有哥哥,对秦心来说就是一座普通的高中,学校后门的化工厂拆的差不多了,一路走过去都能听到有人在兴奋的谈论这个话题,拆迁,某人一套小房子,拆迁了之后不仅补两套新房,期间租房子每个月还补贴一千多块房租……当然说最多的还是那户不愿意拆的人家,也算是最牛钉子户了,这种事情网上帖子有很多,有人是想要钱,有人是真的不愿意搬,或许年纪大了,不想死在外头,或许这屋子承载着他所有的记忆,不过在华夏所有浪漫情怀面对拆迁大队都会被说成想要更多钱。 秦心茫然的看着拆的满目苍穹的化工厂,昔日的恢弘都没有了,像一个巨大垃圾场一样,在这个巨大垃圾场当中还有一座摇摇欲坠的小楼,那么渺小。 中午的时候,蝉鸣从校园里传出来,原本化工厂也有很多蝉鸣,只是那周围浓密的大树都被砍了,蝉也不知所踪了。 没有了大树的遮挡,化工厂里的东西轻而易举的能看到,也不用爬墙,没有墙了,只有密密麻麻的铁丝网,铁丝网阻止了人爬过去,却没有阻止人的视线。 可以看到一群人跟蚂蚁一样分布在里面,密密麻麻的朝那摇摇欲坠的小楼靠拢。 秦心盲目的绕着英华走着,曾经跟哥哥总是一块这样走,没有说话也安心。 后门,几个混混正围着一个胖子,掏他的书包和口袋。 秦心还看到了几个熟脸,红毛不在了,为首的是瘦猴,秦心没有上前帮忙,她帮一次就走了,下回那胖子会被揍的更惨,只有自己敢反抗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别人谁都帮不了。 有时候你以为敌人强大到无可想象,其实他们只是一些胆小怕事的混混,他们敢欺负你,只是因为你不敢反抗。 看到秦心过来,瘦猴他们很快掏了胖学生口袋今天的10几块零花钱,把他打发走了,回头对秦心笑的很友好。 他后面的人虽然不认识秦心却不敢招惹她,谁让她背后有一只巨大的藏獒。 “大姐好。”瘦猴很恭敬的对秦心打招呼,他看着年纪比秦心大,却喊秦心大姐。 秦心有些哭笑不得,“红毛呢?” “他跟着亲戚去广华打工了,以后这一代我罩着。”瘦猴说话有些骄傲又有些失落。 秦心笑了笑,没有多说。 这时候却听到化工厂那边喧闹起来了,一群人往那边跑,秦心有自己的烦心事,不爱看热闹。 可是忽然间听到尖叫声,她也楞了一下。 抬头就看到隔着铁丝网对面起火了。 起火的不是一个东西,而是一个活人,一个人的形状,浑身起火,跟跳舞一样跳着,也不管地下是瓦砾还是台阶,拼命的跳。 秦心看一眼就吓呆了。 她以为自己经历这么多事,已经没有恐惧的事情了,可是这一刻,她真的很害怕。 火是生命的起源,远古时期猛兽看到火都会心生恐惧。而从生物知道开始用火吃熟食代表了文明进步。 可是此刻看到那灿烂的火苗,秦心同样心生恐惧。 这一瞬间,脑海里什么烦人的大伯母一家都如同被火焚烧了一般,只剩下恐惧,和说不出的情绪。 瘦猴几个显然也吓傻了,他们只是小混混,敲诈一些学生的钱当零花钱花花,也是欺软怕硬,更没有见过大世面,对未来虽然迷茫但是还没有到痛苦的地步,唯一的惆怅或许是昔日的朋友去别处打工了,以后不再一块玩了。 秦心自杀是用刀,听着鲜血滴答的声音,她以为这是惨烈,可是看着那跳跃的火苗,她发现,自己那只是懦弱,因为没有了亲人,没有了朋友,也被告知了刑器无限延长,没有了希望,所以选择懦弱的死去了。 呆呆的望着那火苗,隔着铁丝网,那边已经围了很多人,距离很远,可是似乎还能听到那人的尖叫呐喊,又被其他人的声音盖过去…… 柳爱平看到女儿摔门出去,有些尴尬,女儿的话让她有些伤心,她何时在女儿心中变成那样的人了,不管儿女死活。 李秋凤看到秦心走了,没个顾忌,就肆无忌惮起来,开口道:“弟妹,你看她小小年纪就会摔脸子,脾气这么大,还不是那什么贵族学校惯出来的,当初就不该让她去那个学校,尽浪费钱,一点用都没有。” 原本柳爱平问李秋凤他们差多少钱,想着家里条件也算好了一点,她是过过苦日子的,能帮衬还是愿意帮衬一下的,可是听到堂哥堂嫂开口就要将近十万块,也把柳爱平吓一跳。想要说什么,女儿却最快的先说了,这会子女儿走了还听到李秋凤在这里说她,柳爱平脸色更不好了。 “抱歉,大哥大嫂,心心的话你们也听见了,我就这点钱,还要给两个孩子上学,真的帮不上忙。”柳爱平冷着脸拒绝了,让她煮饭,让她喜欢都无所谓,但是不能当着她的面骂她的孩子。 李秋凤没有想到柳爱平居然就这样拒绝了,她和老公连车都看好了,和卖家都谈好了,她的性子是那种爱炫耀的,之前就跟村里人说了她要买车,儿子上大学了(很贵的三本),自家又买车了,双喜临门,各种炫耀。 现在柳爱平就因为秦心几句话就不借钱了,她当场就不愿意了,感情这段时间又是送蔬菜,又是送水果的,都给狗吃了……还真是有一半真相,柳爱平自己吃不了多少,子女不在家就她和狗,她做饭都是自己一半狗狗一半。 “弟妹你这是要逼着我们去死啊。”李秋凤眼圈都红了,重重的捏了一把老公的胳膊。 秦有才也不好当壁花,开口道:“弟妹,我们买车赚了钱就还你,不会不还的,实在是过不下去才找你帮忙,我一辈子没有求过人,就当哥求你,你多少给借点?” 他也有些急了,老婆把话放出去了,村里有人问他,虽然他没有承认,但是脸上却是抑制不住得意的笑容,默认了,这要是没买,回去多丢人。 儿子上大学,学费很贵,把山里的杉木卖了(山里的杉木其实也有秦华的一份,不过给秦有才夫妇默认拿走了),拿到一笔钱,就活络起来,其实自己手里已经有几万块了,当初秦有才觉得买个二手金杯,两三万就行,可是李秋凤不愿意,嫌金杯不好,想要买个大车,她看中李大头当年开的大运输车,李大头手宽的很,随手就几百几百的花,开大车有钱。 耐不过婆娘的话,秦有才以前也是帮人开过车的,自然也有心思,就想找人借点钱凑凑。不过李秋凤名声不好,平日抠门又多话,把亲戚娘家都得罪个遍,就又把主意打到了柳爱平身上。 李秋凤提东西上门,又带着孩子,柳爱平没有拒绝,李秋凤就多上了几次门,打听了柳爱平手上有多少钱,一估摸,正好可以买一辆大运输车,也不提借点凑凑的话,直接就开口要一辆车的钱。 秦有才开口,柳爱平比较不好意思,但是想到女儿说的话,自家子女放假都在打工,眼见着女儿两个月不见是瘦了许多,而她从来没有看到小凤和龙龙干过一天活,小凤就是在她家也没有洗过碗扫过地,东西吃的袋子乱丢也从来不收拾,相反自己的子女乖的让人觉得可怜,想到这里,她硬着心肠道:“大哥,我家是什么情况你也知道,阿天走的早,心心和华子都在上学,板栗店如今盐城开了很多家,你们也开过店自然知道不好做,我真的没有办法。” 李秋凤听到老公都开口了,不说全部借,借一部分,柳爱平都不肯,就火了,张口就骂道:“弟妹你宁愿留着钱给那小丫头败,也不愿意借给我们,小小年纪花那么多钱也不怕折寿了,当初算命的就说了她命不好,你留着钱给她白糟蹋了,读那么贵的学校是想以后去坐小三还是二奶?” 女人间撕逼起来有时候都不要借口理由,直接开骂,何况李秋凤还憋着一肚子气,她本来就没有上过多少学,平日跟着村里的婆娘骂街,话粗的很,完全不顾及。 柳爱平不借钱,到李秋凤这里就跟欠了她一样,理直气壮的骂起来。 这半年多来柳爱平当老板习惯了,收下员工都客客气气,左邻右舍也非常和睦,子女也懂事,压根没有被骂过,现在被李秋凤这一骂,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 等柳爱平反应过来却骂不回去,她不擅长骂人,可是实在气不过,诅咒女儿命不好,说女儿要去当二奶小三,还说女儿短命折寿……“砰!”的一声,柳爱平就把手里的碗筷砸了过去,李秋凤的大个子倒是灵活躲得快,但是还是被筷子给砸了一下。 砸了第一个碗筷就顺手砸第二个,跟黄河泄洪一样,一发不可收拾,柳爱平发现自己这半年憋的狠了,每天挂着个温和的笑容,做泥菩萨状,大夫交代她不要大喜大悲,儿子成高考状元她都浑然不在意的模样,女儿订婚了她也不热心,简直像个泥人一样,她不敢承认,在内心里她怕死,曾经老公去了她想过跟着一起去死,可是看到半大的子女,她硬撑下来了,眼看着日子慢慢变好了,她舍不得死,舍不得离开,她还想看着儿子娶妻,女儿结婚,看着孩子平平顺顺长大,自己要当奶奶当外婆,她舍不得死,天天带着藏獒溜,听人说念经打坐游泳,天天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就念经打坐,枕头下的经书被她翻烂了,可是这不是她的救赎。 看着女儿红着眼摔门离开,屋子里只留下李秋凤一家,那哐当一声,甩在了柳爱平的心上。 如果不喜不悲不怒,活着也没意思了。 秦有才跟李秋凤都吓疯了,躲在秦心卧室的秦凤也吓傻了,婶婶看起来老好人一个,怎么会怎么神经,拿着碗筷就砸,也不怕砸到人,砸到东西。 “你们都给我滚出去,敢咒我女儿,我不说没钱,就是有钱也不借,以后别上我家来,见一次我让狗咬一次。”发疯的柳爱平是相当彪悍的。 秦有才一个大男人,和李秋凤一个大婆娘硬是没有办法。 李秋凤躲着嘴上也不闲着,借不到钱,自然是撕破脸了,继续骂道:“你个寡妇命,天煞孤星,克夫克子,我们亲近你还怕被你沾染了霉运,好心来看你你倒还怨上了,活该老公死了,等着过两年也给你儿子女儿收尸!” 柳爱平听到这话肝胆剧烈,不知道为何,就想到老公死的时候的惨状,甚至还看到儿子和女儿真的死了的模样,她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出来。 看到柳爱平拿刀,李秋凤不敢再骂,拖着自己女儿跟老公狼狈的跑了。 柳爱平看着一屋子的狼藉,拿着刀,哭了起来。 回头去屋子里把枕头下面的一本经书拿个打火机点了烧了,看着那书页烧成灰烬,才松了一口气,这时候却听到外面有人尖叫,说出事了。 柳爱平吓一跳,疯了一样跑不出去,囡囡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她不是天煞孤星,她不是。 跟着人群往外跑,听说有人把自己烧死了,柳爱平吓坏了,一个个挨着找,终于在人群里看到女儿,女儿脸色苍白,似乎也被吓住了,柳爱平冲过去抱着秦心,自己浑身在颤抖,却努力的拍着她的后背:“不怕,不怕,妈妈在这里。” 秦心真被那场景吓死了,被妈妈一抱,才回过神来,忍不住哭了出来:“妈妈……”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虽然早起了,却没有早更新,一点不萌萌哒,曾经看到过建筑着火的画面,至今觉得恐惧,无论活物死物,那一瞬间都在火海中成为灰烬,没能很好的写出那种感觉,先更,再修一下。   ☆、第一百五〇章 :莫家的祸 化工厂在*,莫今通在院子里喂鱼。 他现在很喜欢坐着轮椅到小桥上,听着水声,看着鱼游,也晒点太阳,院子风水布置的极好,有专门请风水大师做过。 这一池子的鱼,据说是莫家的财源象征。 而老爷子在石桥上看鱼,想晒太阳就靠前一点,不想晒靠后一点,自有树荫遮挡。 化工厂是国企,如今已经迁移了,旧址拍卖建设,如今是莫家的主要业务。 莫老爷子虽然病哼哼的,该做的事情却没有落下,这事是由女儿出面,最近发现女儿很活跃,以前觉得女儿要是不出去花天酒地交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他就满意了,可是最近,女儿倒是不出去交朋友了,交代的工作不仅做好了,每天还汇报,晚上也不出去玩了,但是让莫今通却更不放心了。 不是莫今通狭隘,盐城靠海,这边的风俗,男人出海打渔很容易出事,男人出事女人就改嫁,女人一直是移动的,要给女儿股份可以,但是让女儿掌家不行,自己辛辛苦苦奋斗一辈子,将来女儿突然脑烧要嫁人,这莫家偌大的产业就成了嫁妆,也不姓莫了。 所以莫今通想过把女儿培养成淑女,却绝对没有想过把她培养成继承人,如果要女儿来继承,还不如把老四叫回来。 看女儿最近蹦跶的欢,莫今通也没有出声阻止,他的确是个有本事的人,更多的时候考虑是作为莫家的领头人,而不是孩子的父亲。 莫今通做事很果断,从来不会婆婆妈妈,当初一发现大儿子的问题,立马送庙里,发生了两条人命的事情,也轻松的解决不说,还让大儿子得了爱妻的贤名,树立了一个痴情人的形象,以后要是有点出格,也能理解,而且立马剥夺了他所有的管理权,收回的非常果断,因为他不能让莫家毁在儿子身上。 莫家仇敌很多,无时无刻没有人想抓辫子,秦心父亲的死,也被莫今通处理成救命之恩,堵住了有心人的嘴。 莫今通最近很爱回忆,坐在池塘边不知不觉就会开始回忆过去,或许是真的老了,不过他发现他每天在池塘边坐坐,身体会更好,一回书房,虽然也能冷静处理事情,可是从书房里出来就是觉得身体累,力不从心,或许是真的老了,所以他没有阻止女儿蹦跶,女儿现在掌握多少,将来他也可以让她吐出多少,他满脸微笑的看着池塘。 听说兴宁那孩子跟马家的姑娘分了,没有再回头,却是又谈了个对象,居然是京城陈家的,莫今通想起来这件事就有些得意,莫兴宁在他眼里样样出色,性子够果断,人也冷静,为人处事最像自己。 马家是有钱,可是莫家也不差钱,至于马复香的市长舅舅,莫今通是很看重,孙子没有跟马复香成一对,莫今通还是有些遗憾,可是如今这些遗憾全部都变成得意,还是年轻人的眼光好,跟京都陈家比起来,一个小小的市长算什么。 莫家在兴宁手里肯定能更上一个高峰,莫今通觉得为此,现在的任何努力都是值得的。 他面带笑容的撒着鱼食心情非常好,忽然听到门口有人争执,他皱皱眉,把管家叫了进来。 “什么事?” “化工厂拆迁出了点事,有人*了。”管家不敢发表什么言论,就事论事的道。 莫今通听了这事,皱了一下眉头,却没有动,继续伸手从旁边的鱼食盆子里拨拉了一些鱼食到池塘里,看着里面的鱼欢快的抢食。 老爷子没有吭声,管家想了想继续道:“三小姐已经去现场处理了。” “哎!”莫今通叹了一口气,喂鱼的兴致也少了不少。 管家是莫今通的心腹,对老爷子的心思不说十分明白,七八分约摸是有的,他叹气绝对不是因为人死了,而是觉得三小姐急忙忙的赶过去,太急躁,这种事不该出头,淡化处理最好,女人还是靠不住……当然这一堆都是管家脑补,不过*不离十,他是想提点一两句的,也不过三小姐显然不需要自己提点,从来没有问过自己,把自己当普通佣人一样,只让自己照顾老爷子住行。 以前宁少爷在不需要自己提点,宁少爷思路很老爷子很近,自己猜不到的,他都能想到,甚至比自己周全,家里唯一会问他问题的,就只有远少爷,远少爷活泼,待佣人挺尊敬,管家不知不觉会有些偏向。 他就算是个NPC,也是个有感情的NPC。 果然老爷子没有再问三小姐的事情,在莫家称呼有点乱,老爷子下一辈就按排序称呼,而小辈则用名字尾端称呼。 “兴远最近在做什么?”莫今通对有人*的事情没有再问,而是问到了莫兴远。 “事情突然,三小姐没有叫远少爷,远少爷去学校自习了……”管家尽量不偏向的说的客观。 去自习,用膝盖也知道这不是真的,那二货不可能去自习,说宁少爷去自习,会有人信,但是说远少爷去自习,大家都听着像笑话。 老爷子听了也不怒,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容:“什么时候定个日子,帮小远的事办下来吧。” 管家听了又迟疑了一下,才开口道:“那个女孩好像不愿意,远少爷说要等女孩同意,四少奶奶最近常回娘家。” 莫今通听了也不生气,脸上反而笑容更甚,尤其是看着满池子的鱼都在争抢鱼食,这世界上就没有不想争的人,就是吃斋念佛,都心里想争个高低,想更靠近佛祖一些。 “让人知会一下那女孩的父母。”粗鄙的人有粗鄙的用法,莫今通又撒了一把鱼食,用了些力气,撒的远些,很快远处也聚集了一堆的鱼。 应下了这事,管家没有走,沉吟了一下继续开口道:“谷先生那边说看中了一套别墅。” “让他住,只要事情办好,就给他。”莫今通表情有些不耐烦了,整个人退回了树荫下,管家也识趣的办事去了。 …… 陈玉埋头吃饭,整张脸都快埋到了碗里。 她跟着秦心出差两个多月,跟莫兴远是经常打电话,可是再见面,又是另一种场景。 陈玉平日依旧是戴着大眼镜宽,穿着朴素的校服,抱着书本,标准书呆形象,按时吃饭,按时上课放学,是泰西里面的隐形人群,可是自从莫中二来了,这一切都变了。 莫中二穿着水蓝的衬衫,眼珠似乎都是蓝色的,头发是栗色的,自然有些卷曲,皮肤白,眼睛也是桃花眼不说,如同一汪湖绿色的水,好看的不行,□穿着到膝盖的牛仔短裤,小腿匀称袖长,坐在泰西普通的大众食堂,像一朵漂亮的水仙花。 反观陈玉,五官基本端正,眼睛不大不小,皮肤恩,略黑了点,人,恩略瘦了点,不造为毛吃那么多还瘦,瓜子脸,脸型好看,但是戴上大眼镜就无所谓好看不好看了,一张脸一半都是眼镜,整个容貌最多能说得上清丽秀气,再要夸漂亮,也真是说不出口。 两人面对面的坐着,要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陈玉觉得自己妥妥的抢不到鲜花的角色。 偏偏莫中二一点不自觉,各种花枝招展,笑容满满,给陈玉殷勤的夹菜:“你吃的多,这个排骨给你,牛肉也给你,西兰花也给你……”   ☆、第一百五一章 :爱上长腿叔叔 秦心和妈妈一块回家,家里跟遭贼一样,乱的不行,如今的秦心是很勤快的,并没有不干活的毛病,帮着一块收拾了。 母女俩在捡碎碗筷的时候,都有些无奈的笑起来。 见证一场灾难,于有些人是毁灭,于有些人可能是新生。 人类总是要经历过刻骨的痛和恐惧才会幡然醒悟。 秦心记得上辈子莫家拆迁是有些问题,但是她当时并不在现场,只是道听途说,不过后来也没有掀起什么大浪,不知道最终结果是什么,只是听到有人说某人为了钱不要命,贪心不足,最终害了自己。 流传的版本是这样的,所以秦心并没有太上心,而这辈子亲眼看到这个场景,还是非常震撼,看热闹的人说,*的是化工厂的老工人,舍不得搬,被拆迁的人逼的拿汽油恐吓,没有想到结果真烧了。 上辈子也出问题了,不过那时候是老爷子出面,手段更凌厉,没有人这么折腾,直接让这老工人摔断腿,给搬了出去,后来被病痛磨死了,老工人没有子女,补偿款不了了之。 这辈子这件事是莫怀云出面处理,莫怀云是有手段,可是她不太关心这下面的小事,结果就造成了这样惨烈的悲剧。 秦心心有余悸的是,她觉得害怕,她的蝴蝶小翅膀一扇,并不一定都是美好的改变,她上辈子并没有听过自*焚的事情。 她希望通过努力改变自己,她发现她对很多事其实是无能为力的。 柳爱平帮女儿房间的杯子床单拆了重洗了,晚上母女俩睡一个房间。 秦心走进妈妈的房间,总觉得有烧东西的味道,只能安慰自己是心理想太多了,看到那画面有阴影,实际上床底下有一片没有燃烧干净的纸张,上面还有一些字迹。 长大后秦心很少跟母亲睡。 柳爱平睡眠浅,半夜总会惊醒,怕惊着孩子,也不敢跟孩子一块睡。 秦心重新回来,其实也已经一个人习惯了,想亲近母亲,但是也很难一起睡觉那种撒娇可爱。 秦心以前一直比较叛逆的,柳爱平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同,如果真闹着要一块睡,反而会把柳爱平吓到。 今晚,算是比较特殊,母女两睡了一个被窝。 不过明显是比较尴尬睡不着的,秦心脑海里都很少这个画面,说实话,她小时候跟父亲比较亲,女孩肖父,她每天宁愿腻着父亲,老爸一回家她就屁颠颠的跑去抱大腿,老妈在她印象里就是做好吃的,跟父亲反而是更亲昵,这也是为毛父亲走后,她一下子从乖巧柔软的小姑娘叛逆成炸毛的刺猬的缘故。 而柳爱平在丈夫死后最初一段时间可以说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幸好秦华还算靠谱,不过再靠谱也只是一个小孩子,没有多大能耐,秦心就变成那副德性,小孩子叛逆起来狗都嫌,家长再没有耐心板正,就不知道长成啥样了。 柳爱平的床还比较大是双人床,她感觉到女儿没有睡着,她也睡不着,其实平日这个时候她都打坐的,她也不敢在客厅打坐,感觉怪怪的,都是一个人在屋子里,睡前打坐一两个小时,才能安心入睡,不会失眠了。 女儿不在身边的时候,她也想的紧,可是女儿在身边了,她又想跑出去打坐了,而且她呼吸都不敢大声,别扭的很,关键是柳爱平发现她不知道跟女儿说什么了。 说白天的事?白天那火烧的,她想起来就害怕,不敢再说,女儿还小一定更害怕。 说堂兄一家的事,柳爱平想起来李秋凤的诅咒,现在还心里在抖,她不愿意提起这事。 想问问女儿放假两个月过的怎么样,可是想起来女儿说天不亮就起床干活了,柳爱平也不知道怎么问,她居然完全不知道这两月女儿到底做什么了,电话是有打来,可是她也没有细问,她忽然回想起来这半年自己似乎很忙碌,忙碌到顾不上儿女,可是真要说忙碌什么,她也说不上来。 沉默是很尴尬的,秦心也没有想到自己跟妈妈睡觉,居然不知道说什么。 最终还是柳爱平先开口问道:“你跟祝军那孩子怎么样了?” 毕竟是订婚了,从母亲的角度来说这事也是很匆忙的,柳爱平虽然见过祝军还是父母,可是毕竟不是同一个阶层的环境,当时就想着自己病了,万一哪一天忽然离开,孩子没人照顾,可是现在这么久,自己也还好好的,又觉得匆忙了,这孩子嫁人,不门当户对,一定会比较尴尬。 柳爱平心里是有些尴尬的,寡妇带孩子闲话多,其实她不反对,也是觉得女儿这样,无论嫁给什么人,要有闲话都是有的,就是家里条件不好的人,也不一定就善良,说不定闲话更多,反正都有闲话,不如选个条件好的。 看祝军那小伙子为人很实诚,他父亲比较严肃,母亲也不像是挑剔的,柳爱平相对比较放心,对方父母双全,教养也好,看着比自己靠谱一些,希望闺女以后会有好日子过。 “他挺好的……妈,你跟爸爸是怎么认识的?”说起祝军,秦心似乎觉得安心起来,在秦心眼里,祝军就是她的阳光,很暖和很贴心。 秦心忍不住问了爸爸以前的事情,这是父亲死后,秦心不敢开口的话题,问了秦心就后悔了。 柳爱平沉默了一会,果然没有说,只是伸手替秦心掖掖被角开口道:“睡吧,明天还要早起。” 柳爱平关了灯,平躺着,她其实想侧着身子睡,可是身子一侧,被子就会空出一部分,空空的,感觉不好,怕凉着女儿,这天气白天热,晚上已经有些凉意了,但是平躺着她睡不着。 秦心也睡不着,扭来扭去的,不过毕竟是白天受了惊吓,挨着母亲,好歹是睡了过去。 柳爱平不敢动荡,直到听到女儿呼吸慢慢的平稳绵长才侧头去看女儿,窗帘没有拉严实,窗外就是小区的路灯,虽然不太亮,但是余光还是能看清楚人,尤其是在黑暗中适应了,也觉得没有什么。 侧头看着女儿的面孔,一双眼紧闭着,都觉得漂亮狭长,柳爱平盯着她的脸看,心里有些怪异,女儿越长越好了,儿子跟自己还有依稀的像,女儿却是像极了丈夫家的人,柳爱平想起来,当初公公油尽灯枯躺在床上断气的模样,脸庞却还是好看的,想到那个画面,她有点抖,忍不住又开始在心里默念经文,念着念着就想到了之前别人给介绍的往生教的谷先生,他念经念的特别好听,总是能让人平和身心,这样想着,柳爱平也睡了过去。 天亮秦心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起来了。 她习惯的起床去跑了几圈,没有敢去英华,只是绕着小区跑了几圈,回来,家里已经有妈妈准备的早餐了,不过昨天碗筷基本都摔了,没用碗装,直接在塑料盒里。 柳爱平一大早去了店里,回头给女儿带了早饭,现在又去补眠了,秦心轻轻推开老妈的卧室,见她睡着了,她就出门了。 秦心今天要去干爸那里,之前说好了给找一个经纪人的,秦心很没有自觉,其实对干爸也有点尴尬,总觉得他对自己的好,受之有愧。 不过说了很久,总是要去,自己不会别的,既然选择走这条路,也不能像上辈子那样三心两意,一定要踏踏实实的走下去。 …… 梁弘毅靠在44层的巨大玻璃墙跟前,手里拿着个酒杯,里面只有一点点红酒,他还不停的晃啊晃的,晃的人眼晕。 他是被林天意请来的,天林集团的老大,两人有点交情,林天意是个老好人,不过请他来的却是为了他哥哥的干女儿。 这年头,这干女儿已经有点变味了。 不过之前倒是有听过,是正经认干亲,双方长辈都来的,不是那种酒桌上叫出来的。 盐城是个比较复杂的城市,一方面沿海经济发展的非常迅速,另一方面又死死的保留着一些老规矩。 老规矩很多,比如认干亲,比如4,在盐城,带4的楼都不好卖,一般人都不愿意买,逢4就改成3+或者5-,而天林集团却是把办公楼设在了44楼,没有改数字,说明其实天林集团的老大并不迷信,而不迷信却认了一个干女儿,那就是真喜欢那孩子。 林天意只有一个女儿,林天水干脆没有结婚,只有一个干女儿,虽说两人还年轻还不用考虑接班人的事情,但是感觉也怪怪的。 梁弘毅捧红了朱琳,朱琳嫁入豪门选择了息影,他也一度给自己放了长假,吊儿郎当的像是无业游民,这期间有很多公司找过他,但是他都拒绝了,如果是要捧红一个半红不红的人,或者捧出第二个朱琳,梁弘毅觉得腻了。 他这段时间过的很颓废,哪怕此刻在一个巨大的会议室里,他也如同在夜总会一般,一副醉生梦死的模样,摇晃着酒杯,穿着大红色的衬衫,上面的三颗扣子都是敞开的,依稀可以看到胸肌,和胸前的那点红,脸上却是满满的络腮胡子,太久没剃了,不过却一点没有让他看起来丑陋,反而有一种颓废的美感,像是一个艺术家一般。 他不像个经纪人,神态和模样都不像是居于幕后的人,那样子更像是银座排前十的牛郎一般,虽然可以撕扯开衣服跟你谈心。 他摇晃着酒杯,一双脚无拘束的放到了会议桌子上,脚上是一双纯白色的小牛皮鞋,很干净很新,至少看起来比他脸干净。 朱琳也是十八岁出道,二十二岁,四年,梁弘毅用四年时间把朱琳捧成华夏家喻户晓的大明星,顶级一线女星,也是二十二岁,朱琳选择嫁人息影,这对梁弘毅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他爱朱琳,不是男女之爱,而是像艺术家创造了自己的作品一般,任何时刻都愿意精心守护,他的目标不仅仅是华夏第一,他还想让朱琳走进世界人的眼中,那个大眼睛,脸有点方,有着独特魅力的女孩,她的脚步不应该止于内宅。 他看到秦心的照片,凭良心说,他并不看好这个女孩,太媚,圈子里不缺美人,但是真正能出头的,反而是一些初看并不很美,但是耐看的人,这一类人平日蛰伏着,一有机会就会一飞冲天,给所有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何况又是林天水的干女儿,他反感这种事,他更不高兴自己这边培养了,那边转头就跟朱琳一样,找个有钱人嫁了,在家相夫教子去了。 不过拜托他的人是林天意,梁弘毅来了。 就当给朋友个面子,来看看,虽然是给朋友面子,但是他也不会委屈自己,法国费斯庄园珍藏的红酒,古巴的雪茄,把他包围了。 酒的浓香,烟的烟雾,让他如同置身仙境一般,看似醉了。 秦心进来就是这样一个烟雾缭绕的画面。 在烟雾中坐着一个满脸胡子的家伙,一张脸几乎就露出一双眼,那双眼在酒的蕴养下迷迷糊糊的。 干爸说有点事,让她先到会议室。 秦心来了,就看到这样的场景。 她不喜欢抽烟,上辈子她吃喝嫖赌抽烟都会,而如今她一定是心理过激反应了,吃不挑了,只要能入口的就吃的下去,喝,一喝酒就过敏,嫖,她如今只想嫖她的未婚夫,赌,还没有赌过,不过上辈子烂手气,这辈子想来好不到哪里去,抽烟,她以前觉得那叫性感,现在只觉得咽喉挺难受的。 以为会议室是哪个员工躲懒,她尴尬的笑了笑,对干爸的公司不熟,这几乎是第一次来公司,以前都是一块去吃饭,在会所那边玩,公司这边没有来过,前台小姐也不认识她。 秦心听外面说,林家平日都是林嘉父亲林天意坐镇,林天水比较少来的。 她没有多打听,怕林嘉误解,就算林嘉不会误会,秦心也不希望自己这种举动让人不舒服。 她进门就把空调换气给开到最大了。 坐在门口一角等着。 那人见秦心进来了,倒是把烟给灭了,酒却还端在手上。 看那模样,秦心真是咋舌,心想都说天林集团福利好,员工休息室各种糕点酒水都用不说,还有健身区,玩游戏区,以前这事还被爆出来天涯过,还说薪水多高,员工都有股份,巴拉巴拉……反正说的很玄乎,秦心在会所那边见到的是很奢华,那边的员工都搞的跟空姐空少一样,身上制服都是纪梵希的,每个女服务员腰上绑着个小包包,这装扮跟外面卖猪肉大婶一样,绑着个腰包,好像随时收钱方便,可是那腰包居然是香奈儿的,真是没话说了,就就这一身装备,普通人进去真是不自在。 到了这边,刚刚看到带自己进来的前台小姑娘身上穿的是公司的制服,看不出什么,脚上一双高跟鞋,金灿灿的,居然是今年的限量款,华伦天奴的,很好奇,这边待遇到底是多高? 这会子看到员工抽雪茄,喝红酒,想着大概是设计师,一般设计师都这副模样,经常要熬通宵,喝酒抽烟提神,都成常态了,秦心见他灭了烟,对他笑了笑,却没有说话。 梁弘毅愣了愣,感情这小姑娘压根不知道自己。 梁弘毅就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了,现在居然都到了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步了吗? 这个真不怪秦心,一脸大络腮胡子,秦心真的脑补不出来这人是谁,她总不能看到个男的就盯着看,况且以秦心上辈子的能量,她也接触不到梁弘毅,干爸也没有跟她说经纪人是谁,只是让她先去会议室等着,秦心以为人还没来。 秦心乖乖坐着等,当然也不是干坐着,她还带了课本来看的,这辈子她就认准了一个道理,努力学习总是不会害自己的,要考京都电影学院,高三就应该去京都各种面试考试了,同时笔试成绩也不能落下,学校的功课,严老布置的功课都要学,秦心就是出门包里也背着课本的,有空拿出来看看,也不浪费时间,现在年纪小,记东西快,就多看看,记得牢。 梁弘毅等着秦心说话,没有想到她居然拿出了本书开始看起来了,梁弘毅坐的远,没有看清是什么书,不过这么大的小姑娘应该喜欢看小说,他依稀记得自己当初去学校挑人的时候,就是看到朱琳坐在后排,老师上面讲课,她桌面上摆着一本书,抽屉里却放着一本小说,模样一本正经的听课,似乎还时不时做笔记的样子,他站在窗户外头,看那模样别提多搞笑了,偏偏朱琳就是能一本正经的,绝对把老师骗过,那时候梁弘毅就觉得这个女孩有意思,是个演戏的料。 梁弘毅想到自己居然又想到朱琳,而且因为眼前一个不相干的人想到朱琳,梁弘毅就一阵不自在,他待朱琳真是跟养孩子一样。 他忽然想说些什么,可是那女孩居然专心开始看书,一副不准备搭理他的模样。 他其实很少坐在人群当中没人搭理的时候,所以他咳嗽了一声。 秦心没理他继续看书。 他又连续咳嗽了几声,“咳咳咳”秦心还是没有理他继续看书。 梁弘毅就来劲了,自己咳嗽了这么久,也不关心问一下,这也太二缺了。 当初朱琳多有眼色啊,自己不用咳嗽,一个皱眉就知道自己是什么意思。 又想到朱琳,他站了起来,忽然就想离开了,却见到坐在会议桌尾端的小姑娘终于抬起了头,不紧不慢的从耳朵两边摘下了两个小塞子……耳塞是随时随地学习的必备物品,否则很难沉入课本中,她都习惯戴着,随手塞上,梁弘毅刚刚压根没有发觉,以为她只是捋捋耳边的头发。 女孩摘下耳塞有些错愕的望着他开口道:“有什么事吗?” 梁弘毅有一种吐血的冲动,难道自己老了,他施施然的重新坐回了椅子,解释了一句:“坐麻了,锻炼一下腿脚。” “小姑娘看什么小说?”见秦心又想戴上耳塞,梁弘毅终于忍不住先开口了。 秦心把书的封面树立起来对着梁弘毅,梁弘毅即使喝酒喝多了,也看清了封面上大大的四个字《思想政治》……顿时额头一滴汗滴了下来。 梁弘毅以前上学的时候很不喜欢这个,这绝对是最枯燥的一本书,没有之一,为此他甚至放弃了语文英语的优势选了理科,他记忆力的朱琳总是天真活泼抱着小说看,不爱上学,却很聪明,可是眼前的小姑娘居然抱着一本《思想政治》看的津津有味,梁弘毅不知道该怎么说了,画风不对啊。 他接触过的但凡想进娱乐圈的女孩,似乎都有一个特点,不爱学习,长的漂亮,聪明。 要不是秦心那张脸他在照片里见过,都会以为看错人了。 一个随时随地戴着耳塞学习思想政治的书呆子? 梁弘毅忽然有了一些兴趣,她跟朱琳不一样。 “平时没有喜欢看的课外书吗?”梁弘毅尽量使自己看起来温和,扯出了笑容问道。 “有,不过高三比较忙,看的少了。”秦心手里还拿着耳塞,一副随时准备塞上的姿态,她又不是真的才18岁的小姑娘,以为随便跟个陌生人聊天都能聊出一段美好前程,她还是比较珍惜时间的。 “什么课外书?”梁弘毅看出她的不耐,还是好奇的问道,他当初这么问朱琳,朱琳笑嘻嘻的掰着手指说:“《与雍正谈一场恋爱》,《白桦林》,《惊情四百年》……” 秦心还算是好脾气的,虽然对方问的有些突兀,不过她还是回答了:“《身体黑洞》,《时间密码》,《资本论述》……”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书包里掏出了一本书,“你要是想看,先借你看一会,不过要还我,我是从学校图书馆借的。” 梁弘毅的椅子移到了秦心跟前,探过了脑袋,看到了她推过来的书,上面写着《华夏庙堂往事》…… 见他明显没有兴趣,秦心又掏出了另外一本“这个是我买的,你可以看久一点。” 梁弘毅就看到上面写着《古典相马术》 …… 梁弘毅下巴都快磕到了桌子上,还好胡子够多,磕上去不疼。 自己到底是要接手什么奇葩? “你没看过《爱上长腿叔叔》吗?”这本言情小说绝对是大火的,曾经朱琳就很喜欢这个,反复看了好几遍,天天跟他念叨,要是这本书拍成电影,她绝对想当女一号。 秦心一脸错愕,《爱上长腿叔叔》是什么鬼?看着这个络腮胡大叔问自己这样的问题,有点恶寒。 她打量了一眼络腮胡男子,严肃的道:“大叔,我腿比你长……” 梁弘毅一口气憋着差点内伤……他帅,比明星长的帅,唯一的缺点就是矮……不到一米七,所以一般谈话能坐着就绝对不站着,刚刚站起来想走,没有想到被小姑娘看个正着。 请允许我出去哭一哭再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抱歉更新的有点晚了……今天估计只有一更了……站久了也有毛病,腿疼,然后还有后遗症,坐着码不出来了……好悲剧……努力适应中。谢谢仍旧支持订阅的亲,非常感谢。   ☆、第一百五二章 :面朝天花板 李秀兰拖着儿子在山间小路疾走,儿子走几步就赖着不走了。 “我要抱,我要抱,我要抱。”他一屁股坐在了泥地上,粗粗的胳膊腿都无赖的耷拉着,只要老妈不答应,就立马打滚。 儿子实在被她喂养的太好了,实在是肥,小小年纪有一百来斤,而且娇气的很,这都上一年级了,居然还不自己走路,一定要人抱。 李秀兰回娘家了一趟,手上还提着一袋从娘家里拿来的芋头,本来就重,走的是山路,这小破孩还要抱。 要是平日李秀兰就咬咬牙就把儿子抱起来了,不过今天,想到自己在娘家那边听到的消息,说她老公前妻的女儿陈玉那死丫头居然真的傍上了大款,就上次来的小伙子,都和他上床睡觉了,被别人看见,她听他们说的有鼻子有眼的,那可是莫家,不是百万富翁,至少是千万富翁,单单那小伙子的车就有好几辆,每辆都是几百万的那种。 李秀兰本来还想在娘家住一天的,结果听到这消息火急火燎的要回家,找孩子他爸商量,事情都出来了,甭管对方要不要陈玉,这总是要去闹一闹,就算不要陈玉,也要弄点好处了,总不能白睡。 大中午的饭都舍得不吃,就带着儿子往家里走。 儿子这时候还在地上撒娇,李秀兰,狠狠心,给了他两巴掌:“你不走,我自己走了,你一个人坐这里被狼叼走我不管的。” 说完抬腿就走。 小胖孩打这么大,从来没有被打过,瞬间就撕心裂肺的哭起来,没有想到老妈真走了,他只好站起来,一边哭一边跟着走。 李秀兰想着陈玉的事,儿子嚎几声就嚎几声,等去那边弄一大笔钱来,也住到城里去,送儿子去城里的学校上学,做城里人。 小胖孩也有毅力,一路哭着走,哭到了家,让陈金碗心疼不已。 “你咋打孩子呢,孩子哭成这样,你也不管。”陈金碗一把就把儿子抱起来哄,去抽屉拿了一颗大白兔奶糖,显然是给儿子准备的,女儿来他都没有舍得给。 李秀兰走的气喘吁吁,不过是满面红光,被老公骂也没有半点不开心,激动的道:“他爸,赶紧收拾一下,我们进城。” …… 就在梁弘毅要暴走的时候,林天水来了。 林天水跑的一头汗,进来大功率空调吹的,一下子身体都抖了一下。 “干爸。”秦心打了声招呼,却是又站起来调整了一下空调温度,刚刚烟雾也换的差不多,就把温度调高了点,不然出汗了之后又吹冷风会容易感冒。 抱歉来晚了,心心和梁先生谈的如何了?”林天水看到秦心去调空调温度,脸上挂着笑容很受用,并没有像梁弘毅想的那样,父女见面搂搂抱抱,而是坐的比较开。 小姑娘也不像是会腻着人的,看着比较体贴,但是不黏糊。 听到林天水的话,秦心才明白眼前这个原来是干爸给自己找的经纪人,秦心努力的看了看,听到梁先生,脑子绕了一圈又一圈,终于想起来这人是谁,“原来你是朱……” 还没说完,感觉到脚被踹了一下,就听到干爸一本正经的说:“梁先生不喜欢聊过去。” 秦心一想,不说上辈子,这辈子也有听说过,朱琳嫁入豪门跟经纪人闹翻了,默默的不吭声了。 梁弘毅真给这一对父女给跪了……尼玛还不如说完整的,什么叫原来你是猪?我到底该说是还是不是? “梁先生觉得我女儿如何?”林天水是个办事效率很快的人,不管是好的结果,坏的结果,他都希望快点有个结果,所以开口就问道。 “她学习很用功。”梁弘毅能说什么?说她观察力好,一眼就看出自己腿短?别逗了! “是的,我女儿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上次期末考考了班上前十。”林天水骄傲的道。 梁弘毅被林天水这么说的,连手上的酒杯都放下来了,尼玛,为毛感觉这么像老师见家长呢。 班上前十,这跟我要当经纪人有神马关系,你给我说清楚啊?你骄傲的表情是毛意思? “那梁先生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工作?”林天水问道。 梁弘毅:呵呵,呵呵…… 我有答应吗?你不先问我答不答应才对啊。 “下周吧。”梁弘毅开口道。 “今天周日,明天周一,下周就是明天了,我喜欢这么工作积极的人,梁先生合作愉快。”林天水站起来跟梁弘毅握手。 尼玛,梁弘毅站起来,发现自己比他矮半个脑袋,我什么时候说明天,我说下周,也可能是下周日啊…… “合作愉快。”身高被压制,梁弘毅气势不能输,面无表情的握手。 紧接着林天水就推给梁弘毅一份文件。 梁弘毅看到薪酬那里多多的零,瞬间把他雄心壮志打败了,对方就是个草包,他也有种愿意背叛自己意志的冲动,签下来。 他看了一遍合同,基本没有什么问题,自己的自由非常大,除了不能在合同期间同时带其他艺人,基本没有其他约束。 这个林天水虽然不如林天意为人舒服,但是也是很爽快的。 梁弘毅想着来之前,林天意还交代说过:“我哥比较急性子,你别被他带偏了。” 现在看看,小意同学也有点妒忌他哥,妥妥的在上眼药,看本人的话,挺好的,挺爽快的啊。 合同里面写小姑娘在上学,不准影响上学进度,这一点虽然有些违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但是梁弘毅觉得好,说明小姑娘乖啊,爱读书的小女孩,总不会像朱琳那样一心想着嫁人。 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有什么陷阱之类的,大笔一挥,就给签了。 林天水也在监护人那行爽快的给签约了。 “干爸,你什么时候成为我的监护人了?”秦心一头黑线。 “你生日是10月的,你要那时候才真正满十八岁,只能是监护人签,当时你妈妈生病的时候,让我去办的。”林天水很自然的道。 梁弘毅听到林天水这么解释,还算是比较满意的,什么干爸之类的,这种,梁弘毅觉得有些怪,他有过留学经历,对国内一些老旧习俗不习惯,如果就是监护人,那就不一样了。 对方是梁弘毅,工作能力是绝对不用怀疑的,不过这样就谈妥签约是不是太草率了,秦心倒不是怀疑梁弘毅,而是觉得有些话必须说清楚。 “梁先生,”秦心刚刚开口就被梁弘毅打断了,“我们已经是合作关系了,不用这么见外,你怎么叫顺口就怎么来。” 梁弘毅对秦心笑的还算是和蔼,总觉得小姑娘如果是死读书的话,可能于人情世故是不太通的,否则也不会直接说自己腿短,直接说自己是猪…… “大叔,那个我已经订婚了。”秦心认真的开口道。 “没关系……什么?”梁弘毅炸毛了,简直是第一时间就要去抢那合同,却被林天水利索的收了起来。 “梁先生我非常欣赏你的为人,当初朱琳要结婚,你虽然生气,却还是送上了一份大礼,帮她解决了很多官司。你放心,我女儿虽然订婚了,但是并不会影响她的学习和工作,我们会等到她大学毕业再谈结婚的事情,而且如果工作需要,订婚的事情也可以保密。”林天水手里按着文件夹,严肃的道。 这时候梁弘毅才明白尼玛什么叫我哥有点性急,不要被他带偏了,这绝对是忠告。 已经跟自己说了容易被骗,自己还是被骗了,这个社会肿么这样,求不骗…………好难过。 “林先生,请让我单独跟秦心谈谈。”梁弘毅也知道自己看起来有点太激动,实在是被女明星结婚的事情搞怕了,朱琳结婚真的对他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林天水很识趣的站起来出去了。 偌大的会议室留下梁弘毅和秦心两人。 梁弘毅神色复杂的看着果断站起来转身走的林天水,尼玛,骗子。 秦心认真就的看着梁弘毅。 “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一次性说了吧,我承受的住。”梁弘毅开口道,他觉得小姑娘这里比较好骗,比较实诚。 许是跟朱琳这样不爱学习爱打扮的聪明女孩接触多了,梁弘毅对眼前这个打扮朴素,喜欢看书,据说成绩很好的秦心比较有安全感。 “大叔,胡子太长,吃披萨的时候会不会粘?”秦心问道。 梁弘毅本来正襟危坐,下巴一下子又磕到了桌子上……尼玛就不问我有什么安排,你不怕我没水准把你卖了? “请不要聊无关的话题。”梁弘毅努力的让自己严肃起来。 秦心想了想,看到梁弘毅刚刚盯着干爸看,想到梁弘毅说的话,她决定好心的提醒一句。 “大叔,我干爸虽然腿长,但是不喜欢男的,尤其是络腮胡的男的。” 梁弘毅仰起头,据说面朝天花板,就可以把泪水倒流回去……尼玛《爱上长腿叔叔》真的只是一本书,你表误会。   ☆、第一百五三章 :白莲和绿茶 “太太,小少爷醒了,游泳池的水温已经调整到了28度。”佣人敲开书房的门,恭敬的开口道。 整个书房都是欧式的风格,椅子有长长的椅背,古朴酒红色,木头制造,很沉重,不是那种下面有轮子的老板椅,虽然下面有软垫,可是坐上去的时候,总是不自在,似乎强迫让你坐的端正。 朱琳坐在椅子上,抱着一本书,看的很认真,佣人进来,说完话,她也没有抬头,只是挥了挥手,又继续看,她手上拿着的是一本经济学的书,她看的很头疼,十窍有八窍不通,不过她还是很努力的看着,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容易皱眉,她最近的抬头纹重了许多,也许是皱眉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好不容易把这一页看完,放上了书签,这本书也才完成薄薄的十分之一不到。 真的好难。 她好怀念以前,无忧无虑吃点心看小说的时候。 虽然那时候饮食也要控制,可是反而没有现在夸张,某人总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自己吃一些计划外的东西。 那时候天天都累,可是回想起来天天都开心。 拿下一个又一个大奖,接受无数的赞誉,自己好像是天才一样。 可是现在,她觉得自己简直笨的跟弱智一样,什么收支平衡图,什么资本收益,对她来说跟天书一样,字都认识,就搞不懂什么意思,他老公胡天瑞拥有一家风投公司,做的就是这些,她总不可能老公说话的时候,一句都听不懂,搭不上话。 老公很有钱,根本看不上她拍戏赚的钱,所以婚后就让她息影了,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就行。 如今儿子已经三岁,时常在微博晒一些照片,豪宅,游轮,亲子,完美家庭,让人羡慕不已。 都夸她是人生赢家,可是人生赢家朱琳此刻对着厚厚的经济学的书长长的叹口气,老公晚上又不回来吃饭,他最近跟打了鸡血一样,他一直做的VC前期投资,可是一家他前期投资的公司,发展的很好,他很看好,想要介入PE业务,也就后期投资,朱琳不知道好坏,但是她有点担忧,觉得老公最近不正常一般,吃饭吃一半就走了,有时候睡到半夜爬起来抽烟,抽到天亮。 她现在过着最富足的贵妇生活,可是她觉得不安心,紧张,担忧。 不像曾经,无论发生何事,背后都有一个人会为自己处理,老公很有钱,可是朱琳却没有安全感。 她走到了婴儿房,看到儿子脸上的笑容,之前的忧虑一扫而空,不管如何,看到儿子,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 签完合同,梁弘毅和秦心,林天水一块去吃了一顿饭。 这一顿饭又吃的梁弘毅满头大汗。 前头秦心在老师那里学习的时候,被老师压着要吃他的食谱,秦心也乖乖的遵从了,因为那时候运动量并不大,吃太多确实容易积食,况且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万一长了粗壮粗壮的再减回来就不容易了。 而且镜头总是平白都要胖个三五斤,瘦一点比较有镜头感,好在秦心不是那种小圆脸,在脸上占便宜。 小圆脸在镜头前最吃亏,明明身体已经瘦的跟柴禾一样了,可是那张脸一出来就显得比别人胖一点,不少明星为此去削骨整下巴。 可是前一阵去古导剧组拍戏,条件那个艰苦,温差又大,工作量也非常大,每天早起不说,打戏也多,秦心接手的基本都是打戏,十足十的体力活,有时候还要跑到海拔3000多米的地方去打,在那里普通人走路快点都容易高原反应,何况是又跑有跳的,秦心饭量一下子大了起来,吃的都是结实的牦牛肉,草原原生态的羊肉,还有陈玉这个标准吃货,两人胃口倍好,除了开始两天有点吃不习惯,后来吃的就很凶了,草原的汉子都赞她们能吃,好样的。 这不,人回来,胃口却没有那么容易收回来。 一顿饭吃的风卷云涌,林天水是个有求必应的孝子,见秦心饭吃完了,立马招呼服务员添一碗,菜点了十几份,而且肉菜居多,还有炖罐,虽然高档餐厅,菜的量少,可是也架不住点这么多啊,一桌七八个人也够了吧。 梁弘毅喜好喝酒,并不太爱吃菜吃饭,他就意思的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就抱着酒杯不松手,还想着这姓林的真是浪费。 可是尼玛看着盘子一盘一盘的空掉,全部吃完,饭还再添了满满一碗,之后还有饭后甜点,而且一顿饭,林天水吃的也不多,基本都在给他宝贝女儿夹菜,那这么多吃的生生都装进了一个小姑娘的肚子真的大丈夫? 他还记得以前朱琳吃饭,基本是从来没有把饭吃完过,菜也吃的少,偶尔喜好吃点零食,但是也吃的不多,两人吃饭,大半都是剩的。 可是现在看着一份一份的空盘,梁弘毅又有暴走的冲动,甚至脑海里已经出现了一个圆鼓鼓的胖妞,笑起来脸圆的跟球一样,这样子拍什么戏啊,去演个球还差不多! 要不是看着光盘子,梁弘毅都会觉得自己是错觉,小姑娘吃东西不紧不慢,速度也不快,人也不胖,皮肤倒是挺好的,脸蛋也漂亮,吃这碗饭,不漂亮是不行的,可是这食量……不行,明天开始必须调整,今天自己还没有上班,就当做没看见好了。 倒是秦心见梁弘毅一直盯着自己吃饭,有些摸不着头脑,就觉得自己的新经纪人看起来略傻,这真的是把朱琳捧红的人吗?不会被掉包了吧? 一顿饭吃的各有心思。 莫兴远今天的午饭也吃的很苦逼。 他老娘忽然关心他的生活,带他去外婆家串门了。 程紫玉是个很自我的人,自我的人一般顾虑别人的少,所以跟娘家也并没有多亲,而且同城,娘家和夫家都在盐城,她就是个贪玩的人,跑的不殷勤,然后她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三个弟弟。 盐城这样重男轻女的城市,她实在是很没有存在感的,当然再没存在感她也是程家女,有事要帮忙的时候,程家也不会扫面子。 莫兴远本来想去找陈玉的,一早就被老妈逮住了,难得老妈起得早,白天居然能见到人,莫兴远还惊讶了一下,说是要去外婆家吃饭,莫兴远还以为有什么事,就乖乖的跟着去了。 没有想到到了外婆家还遇上三个差不多大的小姑娘,说是舅母家的亲戚,刚好也来做客。 莫兴远比较少来外婆家,外婆家气氛也是怪怪的。 如果说莫家是找不到一个有用的人,那程家就是三个儿子都太厉害了,谁都不让谁,年龄也差不了多少,但是就像是三头各自使劲的动物,一个想把程家拉天上去,一个想拉水里去,一个想在陆地跑……基本是天天都有东西闹腾,有时候生孩子都太能干也不好。 像现在程紫玉回来说想让家里给介绍个姑娘给儿子,她的三个弟媳妇好了,一人领一个来,很公平,于是就出现了三个姑娘。 程紫玉调查过陈玉。 老师:爱学习不爱说话。 同学:学习很认真,不爱说话。 老家人甲:是个苦命的孩子,饭都吃不饱,一回看她偷偷的躲在墙根吃半生的地瓜。 老家人乙:是个乖娃,孝顺,她爸那样对她,回回来都见她买东西孝敬,李秀兰迟早被雷劈。 陈玉她爸:我对不起娃。 陈玉继母:光吃不干活就知道败家…… 再看一张戴着大黑框眼镜和红领巾的照片,程紫玉不知道说什么好,儿子这是什么审美? 程紫玉还从来没有接触过陈玉这种穷苦人家的孩子,爹不疼娘不爱,饭都吃不饱,(大雾,绝对是这二货贪吃),光知道读书不懂交际,这样的女孩,活脱脱的一个旧社会被压迫的姑娘形象,儿子居然喜欢这样的女孩,脑回路哪里出错了? 对儿子向来操心不多,临到跟前,无从下手了,但是真按老爷子说的给儿子安排陈玉订婚,程紫玉是不愿意的。 程紫玉长的很漂亮,莫兴远青出于蓝长的更漂亮,随便拍一张生活照都能用到时尚街拍,身边再跟个大眼镜框,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国际范加乡土气息,程紫玉想到那场景都很呕,觉得儿子简直是眼睛被屎糊住了,非得板正过来,这事要是儿子不愿意,老爷子也没有办法。 于是就找娘家帮忙了,特意交代了不用太漂亮的,家世好人好就行。 莫兴远的二舅妈比较直,就按要求找了一个家世不错,但是长相一般的,这要找家世好长相好的不容易,但是找长相一般的却是不难。 而他的三舅妈比较灵活,心想大姐这儿媳妇都还没有一撇就开始排斥了,现在少年都喜欢漂亮的,她找了个容貌出挑的,家世也不错的。 四舅妈最聪明,程紫玉来找的时候,她就让人去打听了怎么回事,听说了内情之后,找了一个容貌普通,家世也很普通的,一看就可怜的小姑娘。 三个弟媳妇都想把事情办好,三兄弟势均力敌,若是能得到大姐支持就不一样了。 程紫玉领着儿子过来,先到二弟的院子小坐了一会,就看到了二弟媳妇娘家的亲戚的女儿,程紫玉一副有悄悄话说的模样,把儿子和那小姑娘一起打发走了。 虽然程紫玉这样安排有些夸张,可眼下也是没有办法,老爷子发神经,一副莫家不能不守信的姿态,她只能情急之下出昏招,连让儿子来变相相亲的事情都做出来了。 两人并没有聊天,而是偷偷的在隔壁屋子看热闹。 莫兴远坐在椅子上玩手机,他身边不远处一个脸圆扑扑的女孩也在玩手机,不过时不时抬头看他一眼,又低下头,脸红的很。 莫兴远觉得气氛有些怪,舅母家的亲戚老看他干啥啊,好在他在和陈玉发消息,没营养的消息:我今天去外婆家了,你中午打算吃什么啊? 陈玉回了一个:饭。 莫兴远想到陈玉吃饭那样,乐半天,老跟有人抢似的,夹一筷子就满满一筷子,能夹掉半盘子。 “我也吃饭,一会跟你说吃什么菜。”莫兴远回了个信息。 中间玩手机游戏打发时间,至始至终都没有看那女孩。 二舅母计划扑街……一句话都没说,还能指望怎么样? 后来老妈出来了,又奔去三舅母院子。 到了三舅母家,居然也有个亲戚,莫兴远想到舅舅家的生活,了然,二舅家要是今天看了一场球,三舅四舅家必然也会看球。 接亲戚来小住这种事,必然也是要平衡,他都猜到一会去四舅母家一定也有个亲戚。 老妈让他陪着小姑娘去外面玩,他在等陈玉回信息没有什么心情,结果小姑娘主动找他说话。 “远哥哥你在玩什么游戏?”小姑娘穿着一条红裙子,瓜子脸,长的挺好,脸上挂着笑容。 莫兴远对这样忽然靠过来,靠这么近很不舒服,还能闻到小姑娘身上的香味,不是香水,大概是洗发水或者沐浴露特别香,味道很浓,让他不舒服。 “别叫我远哥哥,我跟你不熟,看你样子比我年纪大吧,还叫我哥。”莫兴远打量了一眼,直接去外面等了。 三舅母扑街…… 到了四舅母家。 一个穿着白裙子怯生生的小姑娘,坐在莫兴远身边,抬头一看他就像快哭了一样。 莫兴远忽然笑了,陈玉给他发来一张照片,一大碗米饭,顶都冒尖了,压的实实的,学校食堂的好心打饭师傅。 那女孩眼泪都在打转。 莫兴远抬头,见女孩已经坐自己不远处了,身上倒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不过那表情很怪。 他见她盯着自己的手机,开口问道:“你怎么了?” “我想妈妈了。”女孩声音也好听,脆脆的,不大声,刚好能敲进人心。 莫兴远有点二了,尼玛你看到我想到你妈,这怎么联想的? “那你回去见她啊。”莫中二难得耐心的回了一句。 “她在我初中的时候就离开了。”女孩眼里含着泪,转啊转的。 这时候莫兴远想到了陈玉,陈玉从来不说这话,不知道她会如何? 初中到现在好多年了吧,每天都这样穿着白裙子包着眼泪,别人看了该多难受,自己才见一面就不舒服,莫兴远坐远了点。 想了想,给陈玉发了个信息问道:“你想你妈妈吗?” 点了发送,莫兴远就有些后悔,万一把陈玉惹哭了怎么办。 抬头看到面前这泪痕犹在的女孩,好像自己欠她钱一样,莫兴远又坐远了点。 过了一会陈玉回了一条信息:脑子抽了,问这个干啥,我说想了你能把我妈挖出来吗? 莫兴远:o(╯□╰)o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夸我一哈……卖个萌……   ☆、第一百五四章 :蔫坏加中二 看到老四媳妇亲戚家的女孩,程紫玉心里咯噔一下,其实在老三家遇到的那女孩,程紫玉已经不舒服了,那女孩看上去白白净净的,肯定是化过妆的,眉眼笑意都透着风尘,程紫玉自己是从小玩到大的,最看不上这种女孩,好在儿子也看不上,说一句话就闪了。 她不喜欢陈玉,可是不代表她会喜欢三个弟媳妇介绍来的奇葩啊。老二媳妇那个长的跟黑包子一样,她看了都不忍心下口。 老四媳妇介绍的这个看着就柔弱,像是参加葬礼刚刚回来一样,程紫玉看到这副模样的,还真怕儿子看上人家,记得那个陈玉,虽然也很惨,但是看着至少健康,就知道娘家不靠谱,自己白折腾,万一儿子还喜欢上眼前这个,就真是不作死不会死,自己给自己挖坑。 结果儿子还真跟人家说话了,还说了好几句,才几句那女孩就成泪包了,我见犹怜……我去,当时程紫玉都想冲进去,好好的没时没候的,哭毛啊。 结果儿子居然笑了,貌似不是对着小姑娘的,是对着手机的,程紫玉的心放了回去。 带着儿子饭都不吃了,还是回家吧。 程紫玉悲剧的发现,一时间压根找不到合适的人,这几个还不如陈玉呢。 莫兴远不知道老妈丰富的心路历程,要回家,就回呗,反正老妈不着调也不是第一次,有次明明说带他去买衣服,半路突然记得有个牌局,然后走了,走了…… 所以莫兴远小朋友很习惯老妈的打乱行程的做法。 李秀兰一大早去娘家又急忙忙的走路回家,饭都顾不上吃,就拉着老公进城,乡下是没有时时刻刻都有车的,李秀兰咬咬牙让老公给了十五块钱,包了个摩托车去。 小胖孩吃着大白兔奶糖不哭了,可是听到要进城又哭了,死活要跟着一块去。 李秀兰本来不想带儿子的,可是看到他这么能哭,也算是一个助力,于是夫妻两加一个孩子,三个人挤到了一架摩托车上,风尘仆仆的进城了。 这画面在城里人看起来很怪,一架小摩托车居然上面能坐四个人,在乡下却稀松平常。 倒是听李秀兰说进城看小玉,一群人都觉得陈玉这孩子又要倒霉了,不知道李秀兰折腾什么幺蛾子。 陈金碗听李秀兰最开始说的是愤怒,可是慢慢的这种愤怒在妻子兴奋的情绪中就被影响成另外一种感情了,愤怒中有兴奋也有恐惧,他是男人坐在最后面,已经是摩托车平日的铁架子放东西的,他屁股坐在上面硌的很疼,他也没有踩脚的地方,本来就是最多坐两人的摩托,骑摩托的人踩一双脚,他老婆李秀兰踩一双脚,后面就没有多余的脚蹬了,所以两腿张开晃的很酸很累,腰也要挺的直直的,手更是用力的抓住摩托车,生怕自己被颠下来。 非常辛苦,想到妻子说的,以后进城出门都坐小轿车,这忍一下也没有什么。 可是到了城里,亮眼一抹黑,陈金碗既不知道莫家在哪里,也不知道女儿学校在哪里。 陈金碗这么多年当然不是第一次进城,每次带着老婆孩子进城买点吃的,穿的,一年总有几回,不过是下意识的把女儿给忘记了,这要去看女儿,少不得要买点东西,回去老婆眼神就跟刀刮一样,不阴不阳的,陈金碗干脆就当不记得这回事。 现在才发现,女儿都高三了,他居然还不知道女儿学校在哪。 李秀兰也不知道陈玉学校在哪,不过这时候她却理直气壮的道:“小玉一点都没有把我们当亲人,连学校在哪都不跟我们说,这是什么心思?” 陈金碗也觉得有点,女儿翅膀硬了,居然找不到她,他完全忘记了陈玉以前跟他说他学校的时候,他正抱着宝贝儿子哄,压根没有听进去。 好在陈金碗还是记得学校名称的,泰西中学。 莫家宅子找人问估计不好问,盐城姓莫的不少,这样问人家以为他是神经病,学校还是比较好打听的。 夫妻两马不停蹄的赶去泰西中学,路上又打了一辆摩的,不对,是打了两辆,城里的摩的一辆不让坐那么多人,李秀兰抱着儿子还是勉强上的,从乡下进城,那么远一家人才花了十五,可是在城里感觉没坐几分钟,就花了二十块,起步价就十块。 李秀兰夫妇都觉得被骗了,不过他们也不敢怎么样。 到了泰西中学门口,夫妻两都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压根不像是学校,跟公园的门口一样,外头看进去,里面都是花草树木,也没有见到什么建筑,好在夫妻两虽然文化不高,还是识字的,门口大大的“泰西中学”几个字好歹是认识的,虽然乍一看以为是秦西中学。 财帛使人心动,财帛让人大胆,即使再萎缩,陈金碗还是被李秀兰推出去敲了门卫的门,说要找人。 陈玉有手机,也给老爸留了电话号码。 不过那纸张说不定都给陈金碗用来给儿子擦屁股,或者是当烧火的东西了。 李秀兰看到肯定不会提醒的,李秀兰恨不得家里不要出现一点陈玉的东西,就直接没有这个人最好。 “你女儿叫什么名?哪个班的?”门卫听到这人说找人,开口问道。 “陈玉,今年高三,哪个班的我不知道。”陈金碗见人搭理他了很激动,可是他真不知道女儿在哪个班。 “哪个宿舍知道吗?”门卫看一家子还抱着孩子,还算耐心的问了一句。 陈金碗还是摇头。 门卫就有些无语了,“女儿在哪个班住哪个宿舍都不知道,是你亲闺女吗?” 陈金碗被说的有点不好意思了,不过还是梗着脖子道:“怎么不是,我家里有急事找我女儿,麻烦帮忙叫一下吧。” 门卫也没辙,你这什么宿舍班级都不知道,谁敢随便帮忙找人,不愿意再搭理陈金碗。 这时候门口有学生进来,听到问陈玉的,陈玉最近可是学校红人。 百分百的女*丝逆袭,莫二少居然在追求她,跌破无数眼镜,跌碎无数眼珠。 绝对是一朵鲜花插牛粪上,莫二少才是那鲜花。 先下看到自称陈玉父母的人,男的穿的寒碜,一件白衬衫,里面是汗衫,汗衫有破洞,白衬衫边缘都卷曲起来,裤子也是不合脚的西裤,解放鞋。 而女的穿的都是光鲜亮丽,就是由内而外,散发出一股土气,脖子上还戴了一条金项链,耳朵上挂着叶子的金耳环。 怀里还抱着一个一直擦鼻涕的小胖孩。 一家子站学校门口也够奇葩了。 路过的学生正好看不顺眼陈玉,她和陈玉一样是免费生,在她看来免费生就应该踏踏实实的读书,居然那么高调的谈恋爱,太疯狂了,她于是热情的过来说她认识陈玉,可以联系到陈玉。 “伯父,陈玉没有把手机号留给你吗?”她作势翻手机的模样,问了一句。 陈金碗不好意思说没给,给是给过了,他不知道丢哪了。 李秀兰接嘴道:“可不是,小玉那孩子嫌弃我们呢,自己在城里过好日子,学校在哪都不告诉我们。” 那女生不知道李秀兰是陈玉后妈,以为是陈玉亲妈,连亲妈都这么说,陈玉人品也太差了,嫌平爱富。 她找了手机拨了电话过去。 “陈玉我是金晶,你爸妈来找你了在学校门口。”女孩给陈玉打了电话开口道。 陈玉吓一跳,她放假跟秦心去西域那么久,也没见老爸打一个电话,问候一声都没有,这忽然跑学校里来做什么? 还让别人打电话,她没有多说,急忙赶到校门口。 这几天被秦心拉着跑步,好歹有点用,跑出来也没有太喘,不过路上都在想什么事,反正没有好事,不是她把人想的坏,实在是有后妈就有后爸,这么多年她也不是小孩子,看的很开了。 女同学打完电话并没有走,而是跟陈玉父母聊了几句,李秀兰趁机问了陈玉谈对象的事情,女同学自然没有隐瞒,听的陈金碗暴怒,在学校不读书,竟然是来谈恋爱的,原本妻子天天念叨说陈玉读书没用,浪费钱,他没有觉得,现在一听别人说,恨不得把女儿拖来打一顿。 李秀兰看出老公情绪不对,赶紧拉住老公的手,生啥气,跟我生气有什么用,没出息的。 陈玉出来看到继母跟同学聊的很高兴的样子,老爸一副愤怒的模样,弟弟嘴里塞了两根棒棒糖,嘴巴一鼓一鼓的,自己玩的很开心。 “爸,你们找我有什么事?”陈玉开口问道。 陈金碗一看女儿,就想先上前打一巴掌,老婆说了,这都被人睡了,还理直气壮,小小年纪不知羞耻。 却是被李秀兰拉住了,李秀兰倒是难得的扯出了笑容,“他爸,孩子还小,别冲动。” 李秀兰儿子在一边吐出两根棒棒糖得意的道:“妈妈说你被人睡了,我们来要钱,以后给我住大房子,开大车车,你睡路边没人要。” 小孩不喜欢陈玉,是在老妈耳读目染之下,李秀兰天天骂陈玉,小孩跟着也能学几句,老妈不喜欢,他也不喜欢。 小屁孩虽然表达不太清楚,不过这中心意思基本表达出来了。 金晶同学开始是鄙视陈玉,刚刚看这小屁孩胖乎乎的还挺可爱,她给了两根棒棒糖给他,现在听他说的话吓一跳,忽然间觉得自己好像弄错了什么。 陈玉就知道老爸不可能是想自己了来看自己,不过还是把老爸想的太好了。 “爸,你们是来给我讨公道的?真不好意思,让你们失望了,我没有跟人睡觉,你们的大房子大车车可能没有了。”陈玉也不怕丢人,在一边的花圃旁边坐下了,走累死了。 女儿这样嘲讽的语气让陈金碗很不舒服,他觉得很丢脸,尤其是在女儿同学面前,小儿子怎么什么话都往外说,虽然老婆是这么说过,他内心也赞同,可是说出来就很不好,儿子胖乎乎的笑脸,陈金碗是舍不得打,只能骂陈玉:“你这是什么话,在学校不好好学习谈恋爱还有理了,你今天要么就把那男的叫出来,要么就退学回家,家里供你上学花了多少钱。” 这是李秀兰常说的话,村里其他女孩像陈玉这样早就打工赚钱去了,陈玉还在上学,浪费钱。 陈金碗也就顺口说出来了。 陈玉笑了。 “爸,家里供我上学到底花了多少钱,你没数吗?自从你娶了李阿姨后,你给过我多少钱,你们没算吗?上一次你给了我两百块,是三年前的事情了吧,转头那两百就给李阿姨拿走了说要给弟弟买衣服,你忘了吗?” 金晶同学也傻了,她虽然是免费生,可是生活费家里多少有给点,没见过这么不靠谱的父母的。 几年都不给一分钱,金晶同学再看陈玉就有些心虚了,觉得自己呆在这里,知道太多不好,打了个招呼,急忙回学校了,对陈玉的感觉各种复杂。 李秀兰见丈夫脸红脖子粗的,急忙出来打圆场:“小玉怎么能这么说你爸呢,他也是关心你,一听说你被人欺负了,饭都没有吃就赶来了,小宝都饿的不行了。” 陈大宝一听吃饭,适时的打起滚来,要吃饭。 陈大宝是随时随地能打滚的,在乡下地上随便滚无所谓,可是这里,他直接滚到了车道上,这时候一辆车开了过来,差点把圆滚滚的陈大宝给碾到了,把李秀兰和陈金碗吓坏了。 本来他们也就由着儿子打滚,现在女孩子面皮薄,学校来往人多,陈玉肯定受不了,没有想到差点让儿子出事了吓一跳。 儿子可是心头肉,陈金碗比李秀兰更快的冲了过去,幸好,车到跟前及时的刹住了,陈大宝在车前滚了个来回,吓尿了,地上多了一摊水渍。 李秀兰也冲了过来,顾不上儿子尿裤子,抱着就一阵嚎,却不敢骂车里的人。 开过来的车非常漂亮,金灿灿的,夫妻两在乡下都没有见过这种车,一看就很贵,那车皮比李秀兰脖子上的项链还闪,况且是自己儿子在车道上打滚的,就算碾死也没理,两人典型欺软怕硬,只敢坐在路中间嚎,却不敢骂人。 这时候车上的人下车了,一个穿着淡蓝色衬衫,蓝色牛仔裤,脚上踩着皮质凉鞋,眼睛也有点蓝的小伙子,咋一看还以为是外国人。 他们听说城里有人刮了什么车一下,要赔几十万的,自杀都赔不起,也吓一跳,抱着陈大宝后退了几步。 却见那少年好脾气的喊了一句:“伯父伯母。” 陈金碗都吓傻了。 李秀兰反应快,想起来这人不就是上回跟陈玉回家的男孩。 上回不怎么觉得,现在看这少年从车上下来,陈金碗和李秀兰都觉得压力很大,虽说是来想要钱的,可是看着少年,硬是没有敢开口。 陈玉看到莫兴远来了,一个头两个大,这货到哪都吸引人,金灿灿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人傻钱多。 陈金碗把儿子抱起来,李秀兰也不坐地上了,本来想着万一对方要赔钱,就让儿子睡地上不起来。 等站起来,就觉得底气慢慢回来了。 李秀兰看在校门口也不是事情,如今正主都撞上枪口,自己还不下狠心,那就是煮熟的鸟都要飞。 不过看看陈玉,再看看这少年,李秀兰都有点觉得自己听到的是谣言,信心严重不足起来,这小伙子长的比陈玉还好看,这浑身上下的气质…… 可是想想大房子,想想车子,想想城里的生活,李秀兰咧开嘴道:“我们担心陈玉,过来看看,午饭还没有吃。” 如果小伙子愿意带他们去吃饭,那这事*不离十,别看李秀兰是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独有的智慧。 莫兴远果然带他们去吃饭,一家三口麻利的爬上车,陈玉坐到了副驾驶上。 她是怕莫中二被欺负,实在看不得父亲和李秀兰那嘴脸,平日对自己不管不顾,恨不得世界上就没有自己这个人,一听有钱却急忙忙的跳出来。 以前陈玉虽然不喜欢李秀兰,但是也是人之常情,李秀兰不喜欢自己这个前妻的女儿,看不顺眼,陈玉也觉得没有什么,人都这样,很正常,可是现在李秀兰居然跟老爸一起进城,陈大宝说的话十有*是跟李秀兰学的,这就有点过分了,她要不喜欢自己一辈子不搭理自己,陈玉到觉得她挺有骨气的,现在这样算什么? 一路上陈玉都没有说话。 坐后面的陈金碗和李秀兰不知道说什么,陈大宝第一次坐这种车好奇的不得了,前后摸摸,还是硬被李秀兰拽住。 陈金碗坐在后座上,三分之一的屁股垫着,看着踩脚都是毛毯,靠椅也是真皮的,嫩的跟陈大宝的脸一样。 一路上又紧张又兴奋。 李秀兰也紧张也兴奋,不过努力的给自己做心理建设,都是一家人,自己现在是陈金碗老婆就是陈玉的妈,没啥不好意思的,对方愿意负责还好,那以后就是长久亲戚,害怕生活不好吗?如果不愿意负责,也非得要人家吐出一笔钱来,自己这是为女儿讨公道。 她一手拉着儿子,一手绕过儿子后背,掐了老公的腰一下,示意一会听她说话。 在家里李秀兰是比较强势的,陈金碗胆子还没有李秀兰大,况且这事让李秀兰先出面比较好,实在不行自己还有父女情,自己是小玉她亲爹,再不济,亲爹她总不能扔。 这一对夫妻各小打算,大聪明没有,小算盘都有一把。 莫兴远带他们到了一个很高级的餐厅,不过没有为难他们,选的是中餐,炒菜的。 那蹭亮的玻璃底板,陈大宝见到了就想过去打滚,被李秀兰死死的拉住了。 陈金碗也有些手足无措,这地方的地下还有鱼,那些鱼咋放进去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莫兴远挑了一个包厢。 金碧辉煌,桌子椅子都镶着金边,汤勺更是金光闪闪的,每个人面前的餐具碗筷摆的忙忙的,都不知道该用哪个。 这豪华的场景让陈金碗夫妇拘束,也让他们越发兴奋,要是以后每天也过上这种随便下馆子的生活,下的还是这么档次高的馆子,死也值得了。 落座之后,陈金碗先忍不住说了:“小莫啊,随便吃个饭就行,不用到这样的地方来。” 不等莫兴远说话,李秀兰先掐了老公一把:“小远带我们来这里,是看重我们,毕竟难得一家人见面吃饭,哪能随便,是吧。” 她情商比老公高点,陈金碗叫人家小莫,万一之后还要见小伙子叔伯爷奶,都是姓莫,这叫人听的多不舒服,她叫名字就没有这种问题,还能摆长辈的款。 “伯父不要误会,我们平时也是到这样的地方吃饭的,这就是随便吃吃,一顿只要一两千就行。”莫兴远一副多傻速来的姿态。 说完这个李秀兰打圆场的不舒服了,不过看莫兴远也就是个半大的孩子,能懂什么,虽然被下了面子,不过这种地方随便来,那该多有钱。 看到陈玉至始至终不说话,李秀兰摆出慈祥的笑脸道:“小玉不要害羞,你都18岁了,成年人了,谈对象也很正常,我和你爸都理解的,不过要注意安全。” 见陈玉不理她,她也不恼,只是私下掐了一把老公,又对莫兴远道:“小远,我们家就小玉一个女儿,如今她都是你的人了,你们应该把事情定下来,就算是乡下,也没有白睡的道理。” 李秀兰这话说的,莫兴远本来在喝茶的,直接喷了。 他恶补过她都是你的人的片子,还没有实践过。 看到陈玉黑锅贴的脸,他解释道:“你们误会了,我跟陈玉真的没有什么。” 李秀兰就急了,没有什么会送自己一家子来这地方吃饭,绝对不可能。 紧接着听到莫兴远道:“不过我是喜欢陈玉,我爷爷也答应给我们订婚。” 你爷爷是好人啊,李秀兰和陈金碗内心同时冒出这句话。 一听莫兴远这个表态,夫妇俩就安心多了,坐的姿态都翘起来了。 “家里你爷爷做主吗?你爸妈不管?”好歹李秀兰还有点理智问道。 “我爸爸喜欢旅游,我妈妈喜欢打牌不太管,家里是我爷爷管的,爷爷是很好的人。”莫兴远解释道。 “你爷爷真不容易。”李秀兰听到莫兴远这么说心都快飞起来了,原本害怕小伙子父母不同意,有钱人家不都是要门当户对的,没有想到他家是老头子管。 “是啊,爷爷非常不容易,年纪大了还要管家,前一阵有人闹事,爷爷直接让人把那家人全都打残疾了,还有前两天有人抗拆迁,爷爷的手下直接给人泼了汽油点着活活烧死,破事太多,爷爷管都管不过来,很辛苦。”服务员上菜了,莫兴远插了一片烤肉,递给了陈玉。 “这个肉烤的很地道,酱汁略微有点甜味很好吃,你尝尝。”陈玉乖乖的把那烤肉夹起来送进嘴里,好像没有听到莫兴远说的火烧人肉的事情一般。 本来陈金碗也想伸手夹的,听到这个硬是吃不下去,吓一跳。 李秀兰也吓一跳。这是孩子开玩笑还是说真的?不过听说越有钱阴损的事情做的越多…… 莫兴远掏出手机把上次人*的照片找了出来,递给了李秀兰和陈金碗看。 “你们看这个,吓死了,家里爷爷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就算不喜欢陈玉,爷爷让我跟陈玉订婚也要定啊。” 陈金碗和李秀兰夫妇看那画面都吓坏了,倒是陈大宝激动的道:“火烧人肉好玩好玩。” “你爷爷也是不容易。”李秀兰把手机推给莫兴远,抖抖的道。 “可不是,就那个拆迁工程,我们家借了十个亿,要是拆不掉,全家都要西北风去了。”莫兴远一边说一边给陈玉夹菜。 “十个亿?”陈金碗掰手指头掰半天没有数清楚到底几个零。 “那你不是还有车有房吗?”李秀兰也是醉了。 “是啊,爷爷说要装的像有钱人,别人才会把钱借给我们,不过家里的房子车子都抵押给银行了。”莫兴远很纯良的道。 这个话题太沉重,李秀兰问不下去,转而聊道:“你爸妈不管你,他们同意你和小玉的事吗?” “他们不敢不同意,我妈打牌天天输钱,还管家里要赌本,我爸出门旅游也要花钱,都要找爷爷要钱。” “额,那你家还有其他人吗?”李秀兰三观有点碎…… “有,我大伯,大伯出家当和尚了,二伯过年被人打死了,三姑姑离婚了住家里,剩下就我爸我妈了。” 李秀兰和陈金碗面面相视,这是什么家庭?农村人家过不下去或者脑子有病才出家,莫兴远家的老大居然出家了……这个不说,老二被人打死了?老三被离婚住娘家?剩下老四赌博玩乐?这种家庭会有钱?还不如他们小门小户估计。 一顿饭夫妇俩吃的很压抑。 莫兴远倒是很开心,无忧无虑的给陈玉夹菜,自己也吃。 陈大宝不知忧愁,也吃的很欢快。 到结账的时候,服务员进来,给了个单子:“你好,一共消费1866元,谢谢。” 陈金碗和李秀兰听到一顿吃这么多,简直要傻掉,比他们一个月生活费还高。 却见莫兴远满不在乎的样子,心道,家里虽然糟糕,但是总是有钱的,有钱人手指缝漏一点,也比自己强,这样陈玉订婚其实是为她好,内里如何不说,外表至少光鲜。 莫兴远伸手到口袋,掏了一下,嘴巴张大大的,不好意思的道:“哎呀,忘记带钱包了。” “伯父伯母你们有吗?先给垫上?”莫兴远笑呵呵的问道,十分亲切。 陈金碗很羞愧,我去,第一次下这么豪华的馆子居然没有钱付账?还不如去街边吃一碗面,也不用丢人丢到这里来。 他还是很爱面子的,尴尬的道:“今天出门着急,只带了几百块。” 李秀兰听到老公的话真想掐死他。 果然莫兴远接着道:“有几百先垫垫也行。服务员剩下的打个欠条可以不?” 服务员脸黑了,高冷的摇头。 “小远啊,我们一会还要买点东西回去,这钱不够。”李秀兰急忙忙的道。 就见莫兴远对陈玉开口道:“你不是办了信用卡,用你的信用卡刷。” 陈金碗夫妇就见莫兴远熟门熟路的从陈玉的包里找出钱包掏出了卡递给了服务员。 小玉有钱?夫妇俩脑门同时冒出了这句话,可是看着陈玉那一身校服,怎么看也不像是有钱的。 “信用卡是什么?”李秀兰总算是抓到重点。 “就是没钱先从银行里借出来,等下个月有钱了还就行,要是下个月没钱,可以下下个月还,给银行交利息就行了。”莫兴远解释道,同时大手一挥,让服务员来打包。 “陈玉这些你带回学校吃。”说的十分豪气,看的陈金碗夫妇一阵郁闷,陈玉付的钱,你装什么阔气,对莫兴远也不再小心翼翼,再看他就跟小白脸一样。 “那要是还不了怎么办?”陈金碗担忧的问道。 “没事啊,一个人总有家有家人的,银行聪明的很,把房子拆了,或者让家人帮忙一起还。”莫兴远满不在乎的道。 听到这话李秀兰顿时都想把陈玉给拆了,你妹,就说陈玉这灰不溜秋的女孩怎么会被这么漂亮的城里有钱公子哥看上,原来是她自己花钱养小白脸,以后没钱还想来拆房子,还想让自己和老公帮她还,没门。 等服务员打包好,李秀兰第一个跳出来,把那些东西拎给了孩子他爸,开口道:“学校没有地热,还是拿回家好。” 一边鄙夷的看了一眼莫兴远,真正有钱人会打包?有钱人吃东西从来不打包,怎么浪费怎么来。 吃完饭,莫兴远问“伯父伯母想去哪,我带你们去兜风。” 然后回头对陈玉道:“一会路过加油站你帮我去加三百块油。” 陈玉抬头说:“好。” 莫兴远高兴的抓了一下陈玉的手,脑袋蹭蹭她的肩膀,害羞的道:“你对我真好。” 陈玉重重的掐了他一把,演戏演上瘾了。 在陈金碗和李秀兰眼里就见这小伙子一直没有碰陈玉,听到陈玉愿意出钱给加油,就抓了一下陈玉,靠着陈玉肩膀撒娇,闪瞎他们的眼。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今天应该是木有二更……粗长章节……谢谢订阅支持。   ☆、第一百五五章 :生日礼物 陈金碗夫妇又惊又吓的回到了乡下家里,看到了熟悉的地方才又有了一丝安全感。 李秀兰进门看到家里的鸡因为中午忘记喂了,刨土刨的到处都是,开口就骂道:“你个作死的鸡,就知道刨自家的土,早晚把你炖了。” 去到后门看到猪圈的祝把猪圈的门都翘掉一块,又骂道:“你个畜生,天天喂你吃喂你喝,把你养大,你好了,还撬门,把猪圈都撬坏了,没见过你这样不知好歹的畜生。” 陈金碗听了一句话不吭,只是坐在屋里抽烟。 听到李秀兰骂够了才开口问道:“你从哪里听来陈玉的事情?” 李秀兰听到老公这么问有点心虚,也是,哪个杀千刀的想让自己出丑,要真是有钱人,会看上陈玉那个丧门星? 那就是一个大火坑,陈玉那死丫头自己要往里面跳就跳,不要连累了家里,想到她拿出卡一顿饭付出了一千八百多,李秀兰眼眶都要红了。 “他爸,你可不能因为小玉害了我们娘两,大宝还是个孩子,以后我们可还要指着大宝养老的。” 陈大宝闹腾一天,回来就睡了,睡的很香。 陈金碗看着胖乎乎的儿子,心里柔软的不得了,满满都是爱意。 当初小玉她娘结婚多年也就生了陈玉一个女孩,害得他在兄弟面前都抬不起头,他胆子小,憋屈是憋屈,可是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外面找别的女人,没有想到小玉她娘福薄,既然病死了,陈金碗再娶了一个女人,很快给他生了儿子,他别提多高兴了,好像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哪怕李秀兰不如小玉她娘贤惠,每天话多脾气也大,可是看着儿子,这些陈金碗都不计较,李秀兰比自己年轻,是新婚,脾气大是正常的。 “我知道怎么做,你明天再去娘家一趟,打听清楚。”陈金碗手里的烟很快就吸的快烫到手了,他都没有注意,表情有点茫然。 有一种大起大落的悲剧。 就像你突然间知道你中了五百万,等去兑奖又被告知那是误会,根本不是你,这种失落,这种痛苦,就像是你真的丢了五百万一样,虽然你开始本来就没有这五百万。 看那小伙子的作为,其实陈金碗已经信了八分了,还抱着两分的侥幸。 第二天李秀兰去了娘家,又是没有吃午饭就回来了,这次她是自己去的,没有带陈大宝,来回很快,两家隔着五里山路,两小时走路可以来回。 李秀兰脸色不好,这消息是她娘家村子一个有能耐的人说出来的,那人有亲戚在莫家干活,李秀兰拐弯抹角的打听了,确实对方老大出家了,老二被打死了,凶手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老三一个姑娘离婚了吃娘家的,老四夫妇不管事。 还有说莫家摊上大事了,拆迁都死人了,活活烧死,那个惨…… 李秀兰把事情跟老公添油加醋的一说,就更恐怖了,那莫家不仅仅成了龙堂虎穴,欠一笔股债不说还逼死人。 陈玉要是跟了这种人,以后就不要安宁了。 “他爸,你不为我考虑,你也要想想大宝,他还这么小,你说要是有个万一,连累了他怎么办?” 此刻李秀兰一脸郁闷的想和陈玉撇清关系,完全忘记了自己昨天听到陈玉傍大款的时候那激动的要凑上去的模样。 …… 在院子里喂鱼的莫今通听到管家说陈金碗夫妇进城了之后见了莫兴远一面又回去了,他并没有生气。这次进医院之后,他喂鱼的时间更多了,以前他大部分时间喜欢在书房,一天有半天都要呆在书房。 书房是朝北的,阳光并不好,他却一直没有让人改,他喜欢站在窗前,看着前方。 当然莫家的财力不会让老爷子的书房阴冷,哪怕是朝北,走进去也是温度适宜,还有昂贵的香,跟不要钱一样点着,让你走进去就有一种舒服温暖的感觉。 不过老爷子的书房是莫家重点,一般佣人不会轻易进去,要打扫的时候都选老爷子在的时候,而且要打扫的无声无息的,当然打扫书房的工作,工资是很高的,是莫家很有竞争力的一份工作。 不过风险也是有的,据说十几年前原本是一个姓赵的打扫的,后来又一次就莫名其妙出事了。 老爷子现在喜欢池塘,脸上每日都挂着温暖的笑容,好像心情很好,不论听到什么糟心事,他的表情都是这么淡然。 却没有让管家松一口气,反而更悬着心了。 他们都是在莫家讨生活,看老板脸色过日子,可是如果老板脸色你都看不明白,那跟新进的小员工就没啥区别了。 这种事按照管家的想法,老爷子该生气的,可是老爷子没有,还是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模样,当然老爷子不钓鱼,只喂鱼。 就连之后说*的事情闹大了,三小姐想自己处理瞒着老爷子,老爷子也还是一脸淡然,没有不高兴。 管家被莫老爷子那脸色弄的很没脾气,又汇报了一些不大不小的事情,老爷子也没有不耐烦。 一直不慌不忙的撒鱼食,管家只能从鱼食撒的远近中分析老爷子的心态,管家都有点佩服自己了。 一堆糟心事,可是管家还得硬着头皮说:“谷先生已经接手了云城花园的别墅。” “让他按时办好事情就行。”老爷子没有回头,专心的看着鱼。 管家闹不懂十月二号是什么日子?老爷子对那一天似乎很执着。 …… 柳爱平从店里出来,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逛了商场。 女儿马上要生日了,真正满18岁的生日,柳爱平想给她选个礼物。 女儿从小都臭美,柳爱平打算给女儿选一条项链,她之前看好了一条四叶草形状的链子,就是价格贵的要死,那时候柳爱平觉得根本不值得,也不知道什么材质的,可是别人说现在小姑娘就喜欢这种,看着素雅,而且四叶草的寓意好,能给人带来幸运,她希望能给女儿带来好运,一辈子平平安安,逢凶化吉。 上次看到有人自*焚也着实把柳爱平吓的够呛,再加上李秋凤的诅咒,她心里总不安宁,总觉得会有事发生,想给女儿买个礼物,到了店里,她挑了一个红色四叶草的项链,想了想,既然来了,又挑了一个手链,是男孩子戴的,上面缀着一个黑色的四叶草。 这买下来花了一大笔钱,很让柳爱平肉痛,不过买完拿着东西又觉得很开心,女人都爱购物,柳爱平发现自己也不能幸免,女儿生日正好国庆放假,到时候儿子也会回来。 买完东西踏实多了,柳爱平走路都觉得有劲。 不过买完东西她也没有直接回家,在城里这么久,她也认识了一些人,最近加入了一个跳舞的群体,是隔壁开店的老板娘介绍的,柳爱平去了几次,感觉还挺好的,一群人说说笑笑,锻炼身体。有时候还会请人来开讲座,讲一些养身的东西,这里面的人大多都像柳爱平这样工作比较轻松,开店的,做生意的,公务猿都有,也没有说收钱之类的,柳爱平觉得还行。 她毕竟是要有自己的交际圈,否则儿子压根不安心去上学,她也不想离开盐城。 …… 密林里两人趴在湿漉漉的地上,才小半天,感觉地上的植物的水都渗透到身上了,而且总觉得有不知名的爬行动物从自己身上爬过。 两人都没有说话,却听到耳机里有声音传来:“打起精神,国庆就可以回去泡妞了。” 一个人还是懒洋洋的趴着,另外一个却似乎听到这句话脊背都挺直了,身上装饰的草叶也立了起来。 接着又听到一句训斥:“小猪,冷静,你背上的草冒头了。” 只见那草缓缓的又沉了下去,跟周围的花草无二,偶尔还有小飞虫过来。 忽然飞虫似乎听到什么声音,躲到了一株草下面,有人来了,等待很久的猎物终于出现…… 祝军很快把脑海里的女孩的模样挥去,屏息以待。 第一次杀人,惊慌害怕恐惧,现在子弹送出去的时候,他已经很冷静,甚至能想到自己国庆回去,给她过生日的时候,她惊喜的模样。 …… 京都大学,无数女生呐喊着:“秦华加油,秦华加油!……” 明明是大学新生篮球赛,这些叫加油的女生偏心偏的没边了,篮球赛叫加油居然也能叫某一个人加油,又不是跑步。 杨录没有上场,他是替补,他听到女生的叫声,一脸不屑……上了大学突然发现了有一种孤独叫做我比你大两岁。 他长的帅,家里条件好,有钱有权,可是却没有秦华受欢迎。 秦华成绩好,毋庸置疑,这一届第一名;长的好,杨录觉得也就那样,就稍微好点而已;勤奋,杨录觉得乡下土鳖要努力不是很正常么,这也值得说;至于乐于助人,杨录评价只有两个字虚伪。 处处看秦华不顺眼,尤其是打一场球,秦华是主力不说自己居然被安排替补,不就是小两岁吗?我是天才还被歧视了…… 连班上长相最普通,一张南瓜脸的女生看到秦华,会害羞不好意思,看到自己却是拍拍肩膀道:“小杨录……” 小你妹,小你大爷,小你全家。 一场球赛在秦华投进第六个球结束,根本没有机会轮到替补的杨录上场。 秦华下来,一群人围着给递水,有个女生大胆的问道:“秦华国庆你去哪?” 杨录被挤到一边,刚想发火,你们这些丑逼,到了社会就知道,秦华这样长得帅球打的好算个屁啊,听到女生问话,却不由自主的竖起耳朵听。 “我国庆我要回家,妹妹生日。”秦华喝了一口水,好脾气的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大学为毛忽然这么受欢迎,实际上他没有发现,在高三的时候他慢慢改变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女生注意他,不过英华高中毕竟是重点中学,高考压力很大,遇到一两个表白的已经很了不起了。 可是到了大学,特别是大一,哪怕是京都大学,全都是从悲剧的高考中解放出来,各种身心都在解放,男生大胆了,女生也大胆了。 秦华长的好,脾气也很好,穿衣打扮也很有风度,一看就是良草。 杨录也长的好,但是杨录一来年纪太小,现在还不太流行姐弟恋,二来杨录这人天生很拽,很不好相处,人气还不如秦华高。 杨录听到秦华国庆要回家,就想土鳖,才开学多久啊就要回去找妈妈了,结果听到妹妹生日几个字,他就沉默了……他已经知道秦华妹妹居然是祝家小子的未婚妻,世界何其的小? 他站了起来,提了面前的一个空瓶子,也不知道踢到谁身上了,不管别人的尖叫,自己一个人离开了球场。 作者有话要说:更的晚了点,抱歉……二更尽量会在十二点前……如果等不住,就明天看,谢谢。 貌似很多觉得章节凌乱……大概笔力不足,朱琳是秦心经纪人梁弘毅一手捧红的,写那一段是个铺垫,之后会出来……接下来应该会有一场热闹,希望我能写好。   ☆、第一百五六章 :生日礼物2 陆夫人跟古维私交不错。 其实不是她爱看电影,自从陆文华成为陆夫人之后,她就记不得自己到底有什么爱好了,她的爱好是众人赐予的,民众觉得她该有什么爱好,大概她就会有什么爱好。 而是她的独子天时喜欢古维的电影,作为陆夫人,陆文华是合格的,可是作为母亲,陆文华是自私的。她恨不得能把全世界都捧给自己的儿子,只要他喜欢。 天时是她的天使。 古维的新电影,背后的投资人是天时,他似乎很喜欢电影,许是跟他不能行走的关系,看电影是不需要行走的活动,你只需坐着,就能欣赏一个世界。 天时喜欢这种感觉,他还喜欢跑龙套。 这是一种奇怪的爱好。 他的身份不可能是成为电影的主角,他的身体也不可能让他成为电影的主角,可是他很喜欢出现在电影里面。 这是一个秘密,这是陆夫人和古维交好的最根本的原因。 在古维的上一个电影,有一个餐馆里,主角吃饭的时候,隔壁桌的客人,也称路人甲,是天时演的。 他坐着用餐,只有小半个侧脸,很短,一秒都不到的侧脸。 他看了那部电影几十遍。 很幼稚。 幸好,他不用继承父业,也早早的就明白了继承不了,所以他不会成为一个亡国之君,他只是有点特权的王储,因为身体缺陷,所以他可以任性。 在古维的新电影,他也有份,是敌人的幕后军师,至始至终都没有露脸,但是身影有,也算是重要配角,好在这戏在室内也是能完成的。 可是他真的很想跟着一块去剧组,看看真实的戈壁,草原,湖,雪山,沙漠……不是用镜头,就是用双眼。 不过显然这个要求不在陆夫人同意的任性范围之内。 陆文华是绝对不允许儿子去那么危险艰苦的地方的。这段时间陆文华想方设法哄儿子开心,实际上儿子已经不是□□岁的小孩了,而是十□□岁的少年了,这个年纪的少年敏感而且随着身体的发育就会开始有一些不同的想法。 看到儿子那略微苍白的脸,陆文华多么希望他跟别家的小孩一样会跑会跳会出去谈恋爱气自己。 可是即使是自己拒绝了他去古维剧组那边探班,他居然没有生气,以前觉得儿子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暴怒,让她心力交瘁,可是现在,儿子不生气了,好像没有说过这个要求一般,反而更让陆文华心疼,哪怕你闹一闹也好。 陆文华有时候让陆湖过来陪陪儿子,也有时候会让杨旬过来。 杨旬下棋下的好,每当过来的时候,总会和天时下一盘棋,两人差不多大,似乎说说笑笑还是比较和谐的。 陆文华比较欣赏杨旬这孩子,感觉就很踏实靠谱。不过每次叫杨旬过来,陆文华都会尽量选在丈夫不在家的时候,丈夫似乎不喜欢杨家人。 杨旬这孩子从来也不会多打听,很规矩,陆文华虽然心中比较欣赏,但是还是会跟丈夫保持一致。也不好常叫人家来,毕竟人家也有事情,不可能天天陪自己儿子。 陆湖倒是老叫,毕竟是亲戚,陆文华比较随意,这也是看重的意思。虽然陆湖今年高三,不过陆家也不必靠孩子考状元争脸,陆湖那成绩也是半吊子,正经考的话最多考个二本,他老妈陈菊香也不指望陆湖能考上什么好大学,已经跟京都传媒大学打好招呼,儿子高中毕业就直接去就行了。 反正高考没有压力,把儿子打包去胖子家,陈菊香是十分愿意的。 这一天,吃完饭,陆湖又被赶过来陪天时,其实他一般都是坐在一边玩手机,小叔叔也不怎么跟他说话的,不过今天他很有*说话。 “小叔,你国庆想不想出去玩?”陆湖又开始使坏脑筋了,浑然不知他那点坏脑筋根本不够看,幸好从小到大只遭遇了一个眼皮子浅的女孩,若是真被有心人利用,怎么死的都不造。当然也是因为他接触的人基本家人都会注意到,那女孩属于漏网之鱼。 现在又一副作死的模样,居然想拐小叔出去玩,要是他妈知道了,非得大耳刮扇他不可。 “你想去哪?”天时没有抬头,眼睑都没有抬,依旧低着头看着手中的书,这个侄子扭扭屁股,天时感觉自己都能知道他要放什么屁。 “听说盐城很好玩,海鲜很多,好吃的也很多。”陆湖一双大眼炯炯有神的看着小叔,如果现在他长有一条尾巴,大概已经开始摇了。 “说真话。”天时还是没有抬头。 陆湖期期艾艾的,等了半天,见小叔叔没有再搭理自己,他自己解释开来了。 “国庆的时候,秦心过生日,好歹是朋友一场,想送她个礼物。”陆湖便便扭扭的道。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天时抬头了。 “别介啊,小叔,你要是说想去,我妈一定会同意我陪你一块去的,要是我自己说想去,我妈肯定不让,你也知道自从上次那事,我妈就基本不准我自己出远门了,小叔帮个忙呗~~~”陆湖脸皮厚的跟小叔撒娇。 天时看着这二货的怂样,实在无语,要是我妈知道你怂恿我去外地,会先把你扒皮的,无知者无畏,真是蠢的幸福。 第二天,胖子一家人看新闻,报到了盐城的新城建设的时候,天时忽然开口道:“爸妈,我想出去走走。” 陆文华先紧张起来,生怕儿子在老公面前说要去古维剧组探班,老公要么暴怒,要么就不负责的答应了,只是在老公面前,她不好说什么。 “你想去哪?”胖子听了倒挺开心的,儿子愿意出去走走是好事。 “就刚刚新闻上报道的地方吧,看着景色不错。”天时随意的道。 陆文华的一颗心放回了远处,不是去那种偏僻的地方还好,相比去什么盆地戈壁,显然盐城是更让人能接受的。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想出去走走的想法不错,就是要注意安全。”胖子没有反对。 陆文华还是不放心,趁机道:“多带一些人,你想什么时候去?” “恩,国庆的时候吧,那时候正好放假,不如叫陆湖陪我一块去。”天时开口道。 陆文华一听这样也不错,陆湖毕竟是自家孩子,靠谱一些,保镖虽然能耐比较高,但是有些事,儿子自尊心强可能不愿意让他们做,有个差不多大的孩子在身边会比较好。 原本陆湖以为已经没戏了,没有想到过两天老妈居然内疚的过来跟自己说,国庆本来想带他出国玩的,结果现在去不了了,要让他赔小叔叔去盐城,老妈还许诺回来给他买车。 陆湖高兴坏了,不仅达到了目的,还白占了好处,小叔真是好人。 …… 秦心最近过的颇辛苦。 回来上课不仅是上课,老师那边的课程也要重新拾起,现在还多了一个奇葩的经纪人大叔。 学习的文化课不能落下,京都电影学院是重点大学,虽然是艺术类学校,可是分数线也非常高,不是光长的好看就行,就分数这一块都不知道能刷下多少人。 当然其他课程也不能落下,分数只是可以考试的门槛,真正要考试的内容还在后面。 很快又恢复了三天学校三天老师家,一天放假回家的日子。 而这期间,梁弘毅简直是如影随形,说是要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带的艺人。 结果却是让梁弘毅很震惊。 原本还有一丝觉得被哄骗的不爽,看在高薪上勉强同意了,心里并不痛快,可是这几天观察相处下来,却让梁弘毅跌碎眼珠子。 首先秦心很努力很勤奋,头几天,梁弘毅还以为她只是装样子,毕竟以前朱琳刚刚开始跟自己相处的时候也是非常努力勤奋的,后来就有些懒散。 可是秦心不是,每天早起跑步,风雨无阻,雷打不动,上课,学习,练琴,练声,训练表演,看书……每天的时间都安排的满满的,最重要的是她的状态,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可是她从来不抱怨苦累,简直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小姑娘。 认干爸,早早就订婚了,原本这些条件在梁弘毅看来,这是一个善于钻营的女孩,可是真的接触才知道,这货跟钻营一毛钱没有关系,真要形容就像一只蠢笨的熊一样,只会用最笨最原始的方法学习。 这样高强度的学习下,却每天都很开心,看的梁弘毅都有些替这孩子忧郁了,这不科学……连梁弘毅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他慢慢的就被这个跟笨熊一样的单细胞女孩给打动了,他喝酒慢慢的喝的少了,虽然没有剃胡子,可是他身上重新散发出曾经的那种朝气,随时都要大干一场的感觉。 这时候的他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忘记了过去的不快,好像曾经的经历都是一场梦,只为这一刻的苏醒。 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是一串号码,他没有存,可是却不会忘记这号码的主人,曾经一天要打好几次,沉寂三年了,这个号码再次出现。 曾经梁弘毅想过很多,只要朱琳愿意,他还愿意当朱琳的经纪人。 他等了三年,买醉了三年。 “大叔去吃饭了,你发什么呆?”门口秦心喊了他一句。 他终究没有接电话,有时候一段经历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结束,并没有对错,所以不存在原不原谅,只是不想了而已…… “你今天的运动量只能吃三片肉。”梁弘毅走了出去,大声喊道。 秦心回头给做了个鬼脸,笑的张扬无比。 梁弘毅看着秦心,他也笑了:总有一天,他会带着这个女孩,踏上最辉煌的舞台。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嗷……   ☆、第一百五七章 :男人的眼泪 因为有那个电话,梁弘毅吃饭也吃的有些心不在焉。 他没有接,不代表他没有感觉。 其实想不到朱琳为何会给自己打电话,朱琳生活很不错,过去几年,哪怕梁弘毅不想再关注她,可是信息这么发达,就算是不想关注也会不由自主的被迫关注。 有的时候不联系就代表幸福安好,因为日子安稳,所以想不起旧友,也觉得没有联系的必要,要是没事联系反而以为会是炫耀。 朱琳不是个坏女孩,梁弘毅做她的经纪人,可以说是很了解她,她只是有点懒,又条件很好,天赋很高的女孩。 她的背叛让他伤心,事实上当时正是一场庆功宴的晚会,那一天她成为影后,他说有事告诉她,她也说有事告诉对方。 梁弘毅要告诉她一个好消息,之前谈的一部好来屋导演的片子终于有好消息了。 他得意的让朱琳先说。 朱琳说:“我要结婚了。” 她的表情很喜悦,甚至比得知她成为影后更喜悦…… “中午的牛肉很不错。”秦心开口道。 “什么?是的,牛肉味道挺好。”梁弘毅有点走神,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么年轻,他可以陪着一个小姑娘长大,再让他陪第二个小姑娘的时候,和当初的感觉完全不同。 不得不说,梁弘毅心里还是偏爱朱琳的,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只是先来后到,他多相处了那么多年,不会轻易被代替。 “今天中午压根就没有牛肉,大叔要是有事可以不用勉强,下午给你放假半天好了。”秦心无奈的道。 她不太会开玩笑,这个玩笑也不好笑,或许本来是好笑的,可是从她干巴巴的语气说出来并不好笑,梁弘毅看着她认真的表情,忽然能感觉到一种别扭的体贴。 没等梁弘毅拒绝,秦心就走了。 她很忙,饭后是少有的休息时间,这时候一般会去院子牵着大黑溜一圈。 梁弘毅因为是秦心的经纪人,所以也跟着秦心到了严老家。 传说中脾气不好的严老,对梁弘毅自是不客气的,开口闭口就小梁小梁,当然连林天水来,严老也是在姓前加个小,小林……听起来真的好逊。 在知道秦心是严老的学生,梁弘毅是惊喜的。 目前来说秦心给他的一直是惊喜。 她年纪小,有良好的开端,没有急忙忙的去拍乱七八糟的广告,目前问世的只有一部文艺片,虽然没有在国内上映,却是在戛纳获奖了,这是很好的一个起点。 然后她的第二部电影是在古维的新电影当中的一个重要配角,这也很好,不管能不能火,这就是一种资历,是非常良好的开端,就像是一个物品,如果最开始就摆在廉价超市货柜,再想要移到奢侈品专柜上是非常难的,倘若一开始就在奢侈品专柜上,哪怕没有标记价格,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她真的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相比之下,朱琳的运气都没有她好,朱琳开始还稀里糊涂接了个乱七八糟的广告,这让梁弘毅费好大劲才把不良影响消除。 而且朱琳也没有严老这样德高望重的老师。 不过这些也不能完全说是运气,梁弘毅到了严老这边,先是看到秦心弹琴,弹整整两小时,而这两小时严老不是像他想象那样的指导或者说什么,居然是躺倒在沙发上,盖上被子,睡的很安详。 与其说是在练琴不如说是在哄一个老人睡觉。 这是朱琳做不到的,想来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弹琴并不难,可是要这样一遍遍的弹奏,却没有一个听众,唯一的听众居然是打着鼾声,这种感觉恐怕并不好受。 可是他就见秦心整整弹了两个小时,然后悄悄的起来,去院子转了一圈,自觉点开始下一个课程。 整整一天下来,很枯燥,至少梁弘毅觉得枯燥无比。 他这会子看着离开的秦心,神情有点傻。 “来来来,小梁,过来陪我打牌。”严老的声音打断了梁弘毅的沉默。 他还是不好拒绝严老的,严老说打牌,自然陪着打。 不过严老牌臭不说,脾气也臭,老悔牌,就这样还输了,最后把牌一摔,“不打了!” 搞得像梁弘毅欺负了他一样,梁弘毅真是欲哭无泪。 “你说小丫头喜欢什么?”严老忽然严肃的开口问道。 “额……”梁弘毅被这一问也懵了,虽然相处了一小段时间,经纪人和艺人最好是要相互了解,形成默契,他觉得自己很了解秦心了,可是冷不丁被严老这么一问,他居然说不出口,想到这里就有点羞愧,这阵子看着忙碌,实际上还是没有用心。 “小丫头过几天就十八岁生日了,我这当老师的一定要送个礼物,不然太丢人了,你说送什么好?”严老没有抬头看梁弘毅。 梁弘毅很是羞愧,要是问朱琳喜欢什么,他以前会说喜欢小说零食喜欢黄宝石,可是现在他也不确定了,人总是会变,已为人妇,估计不喜欢零食了,也不看小说了,至于曾经心心念念收集的黄宝石,如今随手就可以买,估计也不稀罕了。 问秦心喜欢什么,他真的不知道,他忽然发现秦心自律的接近严酷,她非常努力,每天时间都掐的很准,穿衣打扮,眼光也挺好的,就是不喜欢太花哨的,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活的像三十多岁的苦行僧一样,他要说秦心喜欢什么,大概是骑马的时候,脸上的笑容,看着还像这个年纪的孩子。 严老本来没有问梁弘毅的意思,只是想转移话题,见到小梁又发呆了,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总是这样走神,我怎么放心把那丫头交给你,她就是个没心眼的人,脑袋一根筋。” 每次来雷打不动的弹两小时的琴,其实严老也说过了,在弹琴这方面,她技巧熟练都有,却少了一种惊艳的天赋,就像考试能拿高分,但是出社会未必能用未必讨喜。 但是每次来她都弹的很认真,严老也睡的很沉。 被严老这么一说,梁弘毅羞愧了,他记得曾经也为朱琳过过生日,很是隆重,虽然自己跟秦心刚刚开始合作,可是她马上要生日了,自己却没有在意。亏自己还表现的一副要了解她,跟她培养默契,实际上却根本没有用心,只是走着形式罢了。 严老说完拄拐杖慢吞吞的走了,留下一句话:“丫头给你放半天假,你好好想想。” 梁弘毅被说的十分羞愧,桌子上散乱的牌已经被佣人收走,仿若刚刚那个耍赖的老头不存在一般。 秦心牵着马遛了半小时,大黑还舍不得回,她就骑上马转一圈,大黑很喜欢往山里跑,尤其是山顶有庙的那条路,第一次秦心乱走,就是大黑带她去的,遇见了莫兴宁的父亲。 今天秦心骑着大黑,天气不错,大黑又往山上跑,到了山顶却见庙门紧闭,门口都像是有灰,一副好久没人的模样。 绕到后门,只有一个看庙的老头,并不是出家人,只是每日打扫点香的。 秦心打听了一下,老头说庙里大师傅去学习去了,暂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 看到莫怀义,秦心觉得很怪,可是没有看到他,秦心又觉得有些不安,不知道为何。 转了一圈,就骑马回了。 梁弘毅被严老批评了一句,深刻的自我反省,发现自己其实还是没有摆脱朱琳经纪人的身份,无论秦心做什么,他都会把秦心跟朱琳比。 那丫头是实心眼没有什么感觉,可是却让严老给指出来了。 梁弘毅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严老主宅的外边,外边前面不远处是稻田,后面是小山,第一次来的时候,梁弘毅想不到那样一个传说级的大师一般的人物会住在这里,这里就是一个郊区,不是山水特别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野趣精致,甚至可以说普通,唯一较好的是,这周围还没有办工厂,没有养殖场,不会有畜生臭气熏天的粪便味道,也不会有工厂的污染物传来,但是景色是极其一般的。 附近的村民也没有往来有鸿儒的气质,都是普通人,没有淳朴的感觉,反而像是小商贩居多。 可是严老就住在这里。 别墅里面倒是挺舒服,走进去也宽敞,明亮,佣人不少,给人一种热闹的感觉,不孤单。 梁弘毅绕着稻田走了一会,不自觉的又爬到了后面的小山上,山上是农民种的果树,有桃树,梨树,李树,都会开花结果,如今已经是属于严老的,不过他不要果实,只是不准别人砍,谁愿意照顾谁就可以摘果实。 盐城比较湿润,泥土也松软,走一会,他黑色的皮鞋上就沾了泥,但是闻着空气的气息,他觉得突然间心胸很开阔很舒服。 这时候,他手机又响了。 在响第四遍的时候,他迫不及待的接了起来。 “喂,弘毅是我朱琳。”电话那头久违的声音熟悉又陌生。 以前她不会说自己是朱琳,因为她知道他一定知道是她,可是现在她先说了自己是谁,因为她不确定他是否还会记得。 “我知道,你的号码是我帮你挑的。” 梁弘毅说完这个,电话那头的朱琳松了一口气。 “弘毅,我想重新出来发展,圈子里最熟的人就是你了,你还愿意过来帮我吗?”朱琳开口问道,已经有陌生感了,她不愿意再对着他拐弯抹角。 “发生什么事了吗?”梁弘毅顿住了脚步。 “天瑞他最近有些投资失利,我想重新工作。”电话那头的声音跟当初说要不想演戏了,我要嫁人一样,任性而平静。 “严重吗?”梁弘毅神色有些焦急。 “不严重,只是一时失利而已,主要是孩子也大了,我在家没事干,想重新工作。”朱琳第一时间给梁弘毅打电话了,当然她要出道,有大把的经纪人愿意接手。 “对不起,我已经签了一个人了。”梁弘毅觉得自己说这话的时候,心仿若就松了一口气,他一直等待一直期望,可是真的有这么一天的时候,他居然轻松的拒绝了。 “没事,我并不介意的。”朱琳知道会这样,但是以她的地位,无论是谁,迟早都要让位,她愿意妥协一下。 “不,你误会了,我是对方的专属经纪人,对方会介意,我不能违约,你若有有其他需要帮助的,随时可以找我。”梁弘毅继续朝山上走。 朱琳其实一直有关注梁弘毅,知道他这几年都没有带艺人,一直喝酒买醉,生活放荡,她就当做不知道,虽然知道是因为自己,可是她已经有幸福平静的生活,她不愿意去破坏这份幸福。 她想过梁弘毅会拒绝,当初本来就是她做错了。 只是她把他的拒绝当做了托词,当做了男性的自尊心,一个离开她之后就一直买醉的男人,是不会拒绝她的,虽然有点小心机,可是她觉得这是事实,所以她没有慌张。 “我能付违约金,弘毅,请你回来帮我好吗?” 电话里朱琳的声音很坚定,没有一点迟疑。 他差一点习惯的点头说好。 梁弘毅听到外面的马蹄声,非常快的节奏,一个女孩骑着马由远而近,浑身上下都透着欢快的气息。 “朱琳,你知道我从来不跟你开玩笑,就算你付得起违约金,我也不能走,八年了,我们相识八年,前四年我陪着你,后四年我想着你,从你结婚生子到现在。她让我从新找到了生活目标,我可能不能像爱你一样爱上她,但是我会努力的去爱她,她是个很努力的女孩。” 梁弘毅说完这话,却已经泪流满面了,他买醉四年没有哭,再终于接到朱琳的电话,他哭了。 他一个人跪在了泥泞的地上,哭的稀里哗啦的,甚至连鼻涕都流出来了,泪水和鼻涕顺着脸颊流到了胡子上,难看又狼狈,他哭的很凶。 他不想再见的时候红着眼,幸好,这里没有别人,他哭的难看也没有关系…… 朱琳挂了电话,失神的望着书房里的巨大油画,是梁弘毅专门请人给她画的,很美,身形饱满,骨架有些大,但是更像是天生的衣服架子,脸也有点方,但是她曾经被誉为东方最美女性。 当初她很喜欢这副油画,而丈夫为了她能每天看到这幅油画,为了搭配这幅油画,整个书房都设计成欧洲中世纪的模样。 画中的她真是美,她也忍不住自我陶醉,她从来没有想到梁弘毅会离开她,哪怕她结婚生子了,可是她总以为自己一个电话,只要自己愿意给他打电话,他就会义无返顾的立刻回到她身边,可是他居然拒绝了她。 朱琳看着那幅画,她面带疲惫,表情更有些生冷,而画中的女孩依旧微笑如初。   ☆、第一百五八章 :出门在外 秦华说要回家,他宿舍另外两人没事干,就想跟秦华一块去盐城,叶飞和高吕都是北方人,对南方还是挺好奇的,叶飞还好,中原人士,而高吕就是草地上长大的,两人对海都挺好奇的,又是大学生,听说盐城海鲜不错,高吕都流了一路口水,叶飞还好点,叶飞这人比较世故,就是挺好奇秦华家做什么的,秦华说他家开小店的,叶飞总觉得秦华谦虚了,看衣着打扮,秦华很有钱啊。 舍友要一块去,秦华也挺高兴的,毕竟是少年,有同学一块回家,感觉挺好。只是没有想到杨录听说了,也一脸傲娇的道:“算我一个。”搞的像秦华求他了一样,不过想到他年纪小,家里条件好,娇气点也正常,当初杨晖也很娇气的。 这样一行就变成四人了。 考虑到都是学生,秦华还是定了火车票,因为是去他家,他主动承担了车票,杨录虽然老不愿意,不过看秦华都买了票也就闭嘴了。 秦华也不算委屈他们了,因为国庆不好买票,好不容易弄到了四张硬卧,已经是秦华走了关系了,秦华找的学生会的学长帮忙的,因为打新生赛认识的。 杨录是有能量,不过他不关心这种小事。 不过到了火车站,看着人山人海,杨录就后悔了,自己怎么会脑抽说出要一起参加宿舍活动这种话,尼玛为毛不买机票,出了门才发现是去火车站的,杨录完全没有想到这种可能,他以为出门就坐飞机的,实在没有想到居然是坐火车的。 在杨录眼里秦华除了虚伪又多了一个缺点,抠门。 叶飞和高吕倒没有这么想,本来他们说要去秦华家就给他添麻烦了,秦华还主动提出包食宿,并且给买了车票,明显是全包的待遇,对于学生来说这是很理想的旅游方式啊。 本来还想要出车费的,他们的生活费父母虽然一笔给够,但是中间也不知道要花什么,万一提前花完,再找父母要也不好,而且毕竟是第一次出门在外,还是比较激动兴奋的。 杨录眉头紧皱,他年级最小,走在四人中间,本来是他打头的,平时走路他都傲娇的走前面第一个,不过看着人山人海,他就不愿意走了,秦华走到了他前面,后面跟着高吕,叶飞走最后,叶飞说火车站小偷多,高吕太肥了,小偷偷了他后面,他都看不到,他在后面断后了。 先是要排队进站,杨录第一次坐火车,完全不知道火车安检居然这么麻烦,跟飞机差不离多少了。 秦华一行人都坐过火车的,也有点奇怪,这里的安检简直是奇葩,想想这是京都,又是国庆,也勉强能理解,不过这样一来,时间就耗费的更多了,有点太赶。 一直努力想成为宿舍领袖,想征服全班人先从征服宿舍人开始的杨录同学这时候完全没有领袖风采,因为人太多,安检又很严格,后面人挤人,他的箱子都拎不好,他觉得有点羞愧,他本来以为是坐飞机的,所以带了个箱子,宿舍其他人都只背了个书包,一对比立马显得他娘。 真是一步错步步错。 看着箱子被秦华接收了不说,后面又有人挤,秦华一手帮他提了箱子,让他臭美,提了个没有骨碌的爱马仕限量款的箱子,公子哥出门从来不自己提东西,不知道这种箱子的不方便……哭,他以为是机场啊,机场有推车有寄存行李的,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手拎着箱子跑啊…… 秦华一手提着箱子另外一只手很自然的牵着杨录,因为看着这家伙就要被挤到一个农民工梯队当中了。 杨录被秦华牵手,简直傻掉了,傻乎乎的跟着他跑,好在不用拎箱子,他也能跑的。 他很崇拜小叔杨旬,不过杨旬从来不会牵他手,哪怕他摔倒了,小叔也只是在一边鼓励他自己站起来。 一路上人挤人,杨录觉得自己手心出汗了,牵着自己手的少年手心并不像自己这样软软的,而是有些硬,有茧,像是常年干活的,可是看他的人完全不像。 高吕和叶飞也在后面追着,简直跟逃难一样,由于安检严格了好几倍,进站的时间也无限延长了好久,听到广播上在播他们的车已经开始检票,他们就只能拼命跑了。 而在另外一边,完全两个世界一般,宽松的屋子,真皮的沙发,音乐,茶水,屋子里淡淡的香味。 门口两个大汉严肃的站着,天时坐靠在沙发上,翻着书本,身后还有两个大汉,他右边坐着一个平日照顾他的中年男人,左边座位上是陆湖,不过这家伙跟沙发有刺一样,没有一刻安稳的,这时候听到广播说开始检票了,就绕圈圈了。 “小叔可以走了,开始检票了。” 天时不紧不慢的把那一页书看完,夹上书签,把书递给了身边的男人,他身后的保镖过来弯腰把他抱起来,放到了轮椅上,中年男人推着轮椅从宽敞的道路上过去,跟外面的拥挤不同,这一条道上除了他们就没有别人了。 天时不喜欢坐飞机,所以选择了火车。 陆湖没有提意见的能力,只能你说啥是啥,不过跟着小叔叔一路肯定不会委屈。 这一行人悠闲的到了软卧车厢,车上还没有人上。 车厢里面条件也很不错,有电视沙发,床看着也干净,还摆着新鲜的水果和上好的茶叶,保镖小心的把天时抱到沙发上,中年男人在削水果。 于此同时,其他车厢也开始上车了,秦华拉着杨录好不容易挤上车,四张票,两张下铺,两张上铺。 买的时候是随机的,高吕和叶飞是下铺,秦华和杨录是上铺。 杨录看到上铺那窄窄的一溜,脸都绿了,可是看到秦华没有说什么,他也硬扛着不说,倒是叶飞会观察脸色,问杨录要不要和他换,杨录摇了摇头,秦华能睡,他也能。 选的车次还是比较合适的,有卧铺的话睡一觉就好了。 上车就天黑了。 几人吃了点东西,洗簌了一下,就躺下了。 中铺两人是中年人,上车也没有话说。 杨录看着秦华爬上去,他也跟着爬上去,不过到了上面就后悔了,后背都不能坐直,只能躺下。 他还想靠着玩会手机。 转头就看到秦华,没有想到这么近,伸手似乎都能摸到他。秦华已经给自己盖上被子,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动作标准的像机器人,也没有说话,已经闭上眼开始睡觉了,不过看着他耳朵上戴着耳机,并没有睡着,应该是在听歌, 杨录只能看到秦华的侧脸,火车晃荡,还能看到他长睫毛的阴影也在晃荡。他着秦华的模样,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开始睡觉,可是火车晃动的他根本睡不着。 忽然对面的秦华睁开了眼,把耳机线递过来一边,杨录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 软卧车厢里,中年男人给天时做完全身按摩 ,天时已经全身是汗,并不是舒爽的,似乎按摩的过程很痛苦,陆湖也是第一次看到,以前他陪小叔叔玩,从来没有一块睡,没有看到这个画面,有些震惊,前一秒他还羡慕小叔叔这样,哪怕是腿瘸了,可是平时出门不要太帅,随身带着保镖佣人。 看到小叔脸色惨白的躺在床上,陆湖不知道要说什么,他忽然什么都不敢说,没有了平日的脱跳,他想了想,把他手机里收藏的音乐打开。 沙哑的声音传进了杨录的耳朵里,替代了那火车和轨道的摩擦摇晃。 沙哑的声音弥漫在了这个豪华的包厢里,隔音很好,只有歌声摇晃。 如果我能看得见,就能轻易的分辨白天黑夜,就能准确的在人群中牵住你的手……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你是我的眼,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杨录闭上眼,想着之前秦华牵着自己手穿过拥挤的人群的场景,在火车的摇晃中,慢慢的入睡。 天时闭上眼,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睡了过去。 陆湖已经开始轻微的打着呼噜……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点晚,周末有点放松,明天加油……也正好整理一下思路,谢谢一直支持订阅,一直鼓励草草的亲。   ☆、第一百五九章 :娇客来 到了盐城,真是天刚刚亮。 本来以为这个点出站很快,结果还是折腾了好久,却是因为天时一行人的缘故。 出站,似乎就闻到一种不同的空气的感觉,很湿润的风,周围的树木也湿漉漉的似乎还能看到露珠,天时脸上表情挺高兴的,陆湖还有点没睡醒,睡眼惺忪的,门口早就有车,一行人上车消失。 其他人才开始下车。 杨录被推醒的,他昨晚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半夜又醒了一两次,还有些害怕,毕竟这样黑乎乎的,看了看侧面的秦华一直在,他又睡了过去,心中暗暗鄙视自己的胆小,秦华这虚伪的货都不怕,自己为毛要害怕。 他醒来看到秦华已经洗了脸,脸上还沾着水珠,笑的一脸白牙,而自己迷迷糊糊的,眼中还有眼屎,就觉得这家伙是故意的。 好在他还是很讲究,不喜欢去卫生间的洗手池,觉得太脏,自己带了湿纸巾,擦了一把脸才下床。 胖子高吕也才刚刚起,拍着大肚子喊饿。 “把东西整好,下车了,一会带你么去吃这边地道的牛杂粉。”秦华已经帮杨录把箱子提上了。 行李是杨录母亲给准备的,杨录是货真价实的学霸,从来不管这些东西,里面东西十分齐全,但是箱子也确实很重。 “我自己来。”杨录看到大家都背包,秦华背后背包手里还提着箱子就自己空手,有点不好意思。 “没事,我从小干活长大的,这点东西对我来说没有重量。”秦华笑道。 秦华的话,叶飞很不以为然,秦华看上去这么秀气这么瘦,也不像是天天干活的人。 要是之前杨录也觉得秦华这人虚伪至极,又撒谎,可是想到昨天他拉着自己的手,他手上的老茧,却不是一两天就会长成的,他默默不说话。 盐城经济发达,车站做的一点不比京都的小,而且还新,一行人走了好久才出了站。 又跟着秦华七绕八绕的到了一个小巷子,在一家路边的米粉店停了下来。 来往的人很多,老板的米粉锅就是一个大铁皮桶,冒着热气,上面一半有个网洞的罩子,分成两边,一边放粉,一边放着不知名的肉,大概就是牛杂,空气中有一种酸酸辣辣又带点臭的味道。 杨录表情凝重,说的早餐,不会就是这里吧,却见高吕那胖子手急眼快的占了一张桌子,很欢快,一副流着口水的模样。 叶飞见杨录迟疑,还是讨好的问道:“要不要换个地方?” 这时候秦华已经过去,拿出纸巾帮桌子椅子都擦了一遍,动作很麻利,原本油乎乎的桌子椅子迅速的被擦干净了。 杨录嘴角扯了扯,为毛在京大看到风度翩翩的秦华这会子那么像店小二的感觉,忍不住又嘲笑了秦华一句。 老板很忙碌,一手握铁勺,一手那长筷子,这边粉一下,牛杂一过,那边就开始捞,几乎是30秒就起一碗,很快麻利的四碗牛杂粉就上桌了,看着似乎就好吃。 热腾腾的烟雾冒到了叶飞的眼镜片上,眼镜片都模糊了。 高吕看着秦华,见他在桌子中间的辣椒罐子里舀了一勺辣椒,又倒了点醋,也跟着学他的样子。 杨录吃不习惯太辣,而且坐路边很不自在,用筷子轻轻的挑了一根粉丝,不是那种透明细的,而是比较粗的白白的,粉很长,用筷子夹不断,应该是比较筋道。 高吕率先夹了一大筷子往嘴里送,瞬间眼泪就掉下来,嘴里喊着:“好爽好爽。” 一副烫的不行的模样,硬生生的吞进去,似乎真的好吃的很。 叶飞也夹了起来,吃的没有高吕快,不过看速度应该是好吃的。 秦华吃的不紧不慢的样子,不过看粉消下去的模样,其实是很快。 杨录犹豫再三,端起碗,有点烫手,喝了一口汤,酸酸辣辣的有点甜有点鲜也有点咸,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就是好开胃,喝了一口还想再喝一口,想了想,他加了辣椒酱和醋,再喝发现居然不太辣,还有点甜味,盐城这边的辣椒酱是和番茄酱一块,不辣,带着鲜甜的味道,混杂起来,出乎意料的触动味蕾。 高吕最快吃了一碗,又要了一碗。 秦华吃完一碗,却没有要第二碗,只是站起来去结账了。 叶飞和杨录吃的慢,这一碗分量挺足的,也就高吕那胖子吃完居然还不够。 杨录以前吃东西都习惯浪费,可是看到秦华一碗粉吃的干干净净,连汤都喝完了,他也把碗里的粉吃干净了,汤也都喝了,都出汗了,却觉得整个人都舒畅了许多。 吃完早点打车去秦华家,显然高吕叶飞是没有住酒店的打算,杨录本来想开口,不过开学到现在相处这么久,杨录已经能感觉到自己某些地方和大家格格不入,还是闭嘴了。 而且杨录也想看看所谓高考状元家里是怎么样的,是不是有超级多的书,他家里有两个书房,一个是父亲办公的,一个是他的,里面的书非常多,哪方面的都有。 不过跟着到了秦华家,才发现就是个老小区,房子还没有电梯,要走楼梯,好在还算是干净,秦华敲了敲门,一个中年女人开的门,从容貌依稀可以看出跟秦华有些像,应该就是秦华妈妈。 “阿姨好。”出乎意料的,一向傲娇的杨录居然是嘴巴最甜的。 柳爱平看到门口四个大小伙,其中一个是自己儿子,一下子就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之情,儿子果然长大了,也带朋友回家玩了。 知道儿子要回来,刘爱拼很激动,这几天都在打扫卫生,碗筷也重新买了,沙发罩被子什么的都重新洗了晒了,这几天天气也好,被子都晒的很暖。 “路上辛苦了吧,快进屋喝茶,吃点心。”柳爱平开门让四人进屋,都是大小伙。 隔壁邻居正好出门倒垃圾顺便买菜,看到秦华回来,笑了打招呼:“小华带同学回来家里玩了啊。” “李奶奶好。”秦华在门口,看到老态龙钟的老太太,即使是刚刚回家,他也顺手就帮老太太把垃圾接了过来,提到了楼道底部的垃圾桶里。 然后才回来,看秦华的模样,好像这事也经常做。 屋里柳爱平给几人倒了热豆浆,茶几上放着点心,有自家做的板栗饼,也有盐城一些其他点心,透明的虾饺,黄皮烧卖,叉烧包,都是热的,这会子高吕就觉得刚刚吃的有点多了,早知道不吃第二碗牛杂粉了,看到叶飞杨录都尝了点心,还挺好吃的模样,他只能挨个尝一点点。 柳爱平看到那胖孩子吃的最少,很是心疼:“没事,这些点心吃一点不会太胖的,你们年纪还小,用不着太减肥,我女儿都吃的多。” 高吕吃的真是一头汗。 “妈,妹妹呢?”秦华回来没有看到秦心。 她在她老师家,昨晚太晚,我没让她回来,下午应该会回吧。 “你们都吃别客气,今晚就住家里,家里都收拾好了,床也够大,华子,你妹回来晚上跟我,你安排一下你同学休息一下,床单被套都刚刚洗过晒过的,我去菜市场买菜,你们休息一下,中午在家吃。”柳爱平交代了一句,就提着菜篮子出门, ,你们喜欢吃什么菜跟我说,我去市场给你们买。你们先休息一下,中午在家吃。”柳爱平进了一趟厨房居然牵出一条大狗,把高吕吓一跳,那是藏獒吧。 柳爱平出门了,几个人才开始打量房间。 房子很干净,朝向很好,阳光明媚。 其实三人都很好奇好久舍友到底是什么人,看到他家,忽然就有一种居然是这样,果然是这样,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叶飞看着秦华的家和自己家差不离多少,不过看着比自家干净一些,他爸妈都是工人,还比较忙,家里比较乱,他自己呆着没有感觉,不过到了秦华家就发现,自家似乎也是这样格局,但是乱许多。 高吕家在乡下,前院后院,方圆几百里都他家地,对同学家挺好奇的,虽然很小,但是也挺温馨的,就是跟大学宿舍一样拥挤的很,不过他适应力强,倒没有说什么。 杨录家是超级豪华装修,说大小,也就大一点,不过他家住在京都最中心,房价跟这里是十几倍的差距,完全不能等同,看到秦华家就觉得一个字,穷,真穷。 之前秦华说他家条件很一般,杨录就觉得他虚伪,他妹妹那么张扬还是京都祝家名正言顺订婚的孙媳妇,怎么可能穷,这次来也是为了戳破他真面目的,可是到了他家,看着老旧的家具,大屁股的电视,杨录都有点说不出话来,这满屋子最华丽的大概就是秦华手上提着的箱子,还是他的。 客厅的沙发罩有点旧,但是清洗的很干净。 “你们要是习惯的话就住家里,我房间和我妹妹房间都可以睡。”秦华事先和家人说过了,到时候秦心跟妈妈睡就行。 杨录一脸不可思议:“两个房间怎么睡?”他可不习惯跟别人一个房间,五岁开始他就自己一个房间了。 却见高吕和叶飞去看房间了,秦华的房间比较严肃一些,床头就是书柜,书放的密密麻麻的,一屋子的书。 当然这一屋子书跟杨录的书房的不一样,杨录书房的崭新实木书柜,每本书都是新的,而秦华这里的书大多都是旧的,从小学到高中的课本都在,还有笔记本,反正看起来旧巴巴的,书柜也是旧书柜,外头还有玻璃的那种,不过玻璃裂了,玻璃上贴着海报,确是秦华妹妹的照片,很漂亮。 这是秦华的房间,杨录看了一眼,床单是灰色的,被子也是灰色的,叠的整整齐齐,倒是干净,房间除了那鲜亮的海报,剩下的都是灰色暗色,杨录心中想着秦华这家伙内心一定很灰暗,暗戳戳的感觉,貌似这种人不太好惹。 不过窗台上好像有一束花,用喝汽水的瓶子装着,是一束雏菊,小小朵的,挺漂亮。 不过房间并不大,床也不大,比单人床大点,比双人床小,阳光倒是挺好,看着阳光从窗户晒进来直接照到床上,感觉还挺舒服的。 接着去秦心的房间,杨录有点隐隐的激动。 他家没有女孩子,他是独子,爷爷家就只有小叔叔,好像说盐城这边还有个亲戚是女孩子,但是杨录从来没有见过,没有什么印象。 杨录心目中秦心的房间应该是布满鲜花的,很大很大,墙上要摆着弓箭,刀,一些古色古香的装饰的,尽管家里外围这样,他还是有些期待的。 结果门打开,就是一大束阳光,很明亮,房间是有花,柳爱平放的,一罐雏菊,跟秦华房间的一样,这房间秦心是比较少睡的,不过知道女儿的脾气,柳爱平特意换了新的床单被套给儿子的同学用。 床单被套是蓝色的,房间比秦华房间大许多,床也大许多,看着很软很舒服,高吕一眼就看中了那大床。 而杨录则有点失望,很干净,但是跟秦华的房间好像,也是书,没有想象中的刀什么的,更别提弓箭了,印象里很张扬的女孩的卧室也是这般简朴,有些不可思议,上次之后,杨录还打听了一下秦心,出乎意料的,他们大院的一些人居然都认识她,说起来还感觉很好,很热闹的感觉,跟暗戳戳的秦华完全不一样。 高吕说要睡这个房间,叶飞看看秦华看看杨录,果断选择跟胖子一个房间。 秦华看杨录的模样,笑道:“没事,你要不习惯,你晚上睡我房间,我睡客厅沙发就行。” 杨录是不习惯,可是也不能让秦华睡客厅啊,他气鼓鼓的道:“不用。” 秦华让他们去补眠,不过都是半大小伙,虽然一夜没有睡好,但是精神的很,压根睡不着。 另外一边谢沙尔酒店,天时和陆湖住的是最大的总统套房,到酒店就有人送来食物,吃完东西又休息了近一个小时,中年男人帮天时继续昨天晚上的按摩,全身按完一遍,天时整个人跟泡水里一般,被送去洗澡了。 陆湖这会子有点羞愧了,自己莫名就把小叔叔叫出来,看他那模样好痛苦。第一次觉得自己做事有点冒失,有时候并不好,他虽然心情雀跃还是忍住了,在大厅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也睡着了。 柳爱平去菜市场买菜,碰到了隔壁店铺的姓杜的老板娘,两人一道走。 “柳大姐明天有集会你去不去?” 姓杜的比柳爱平年纪小一点,平日都这么称呼她。 “明天恐怕不行,明天我女儿生日,我去不了。”两人在海鲜摊位面前站着,柳爱平认真的挑着一只鱿鱼。 “那可惜了,听说明天谷先生会来讲座,很难得的,你女儿生日是吃晚饭吧,反正就是早上过去听个讲座就回来,不耽误时间。”女人挑了半天也没有选中合适的,就站在柳爱平身边说话。 柳爱平听到谷先生会来,有点犹豫,最终还是点点头:“成,那你明天叫我。” …… 莫家老宅,莫怀云羞愧的站在书房里,老爷子靠在躺椅上,闭目养神。 莫怀云本来想借着化工厂拆迁的事情表现自己的能力的,可是没有想到居然出事了,她不仅没有处理好,反而把事情闹大,现在外头都说莫家逼死人,不说赚钱了,还有可能牵扯到刑事责任,莫怀云实在没有办法了,找她以前的相好居然关键时刻都不顶用,她就只好来找老爷子了。 本来以为父亲会大发雷霆,没有想到听到自己说完,他居然表情十分淡然,让莫怀云都以为老爷子睡着了,压根没有听她说话。 一边的管家暗暗的低头,看到有人跟自己一样吃瘪,感觉就是好,最近老爷子变的越发难以琢磨了,他说一句话都要想三遍才刚开口,完了还不知道老爷子是什么意思。 “这件事这几天你不要管了。”莫今通听女儿说了一大堆,最后就只答了这一句话。 “可是……”莫怀云一脸着急,这种事能不管吗?放在那就能解决吗? “阿云,你太性急了,欲速而不达,回去好好想想。”莫今通开口道。 听到阿云这个称呼,莫怀云有点愣,看了看父亲,表情还是很淡然,可是明显可以感觉到父亲的不爽了,她默默的出了书房,在走廊上看到佣人在搬花瓶,她把手里的包包用力一甩,那花瓶就倒了,接着听到哐当一声,把佣人吓坏了。 莫怀云哼了一声走了,最近她都没有出去鬼混,每天都在忙,不得老爷子一句好就算了,还敲打自己,莫怀云越想越生气,索性直接去车库开了车出门飚车去了。 书房安静不已,门口花瓶摔碎的声音并没有传过来,这里的隔音很好。 老爷子默默的看着墙上菩萨的照片,宝相庄严,面带微笑,他枯瘦的脸也扬起了淡淡的笑容。 “只有那些歪门邪教的人才会自*焚,普通人怎么会做这种事呢。”莫今通自言自语了一句。 …… 柳爱平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吃完饭,秦华带宿舍三人去附近逛了逛,当然先去了秦华的学校,英华高中,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出状元的地方,不过门口的公告栏上还有大红花,上面就有秦华的照片,不是很好看,十分瘦弱的,戴着打黑框眼镜,简直跟现在的秦华判若两人。 从英华出来路过一些小店,居然大家都像认识秦华一样,跟秦华打招呼。 杨录还以为是高考状元的缘故,小地方没见识,一个高考状元跟明星一样,却听到秦华笑道:“我以前每天放学都来打工,所以这些两人都认识。” 一句话说的其他三人都不知道想什么,秦华却依旧笑的很淡然。 叶飞还一直以为秦华乱说的,没有想到是真的。 高吕就觉得秦华是个可交的人,像他老爹说的,吃得苦中苦,必为人上人。 杨录心里一万头草泥马跑过,早上吃饭的时候看秦华麻利的擦桌子,他还嘲笑秦华是不是做过店小二,这时候就有些不好意思。 秦华对盐城比较熟悉,带他们走街闯巷,好多小店都去吃了一遍,晚上完全吃不下东西,每人喝了一大碗糖水,才爽快的回去。 今天老师家有点事,秦心没回来。 杨录听到秦心没有回来,松了一口气,要不然还挺尴尬的。 几人走了一天非常累,这会子真正感到疲劳了,分别洗澡,就睡觉去了。 这时候问题来了。杨录穿着麻麻给他准备的真丝睡衣,看着只穿着四角内裤的秦华进来,直接就囧了,回头看看那小床,想到两人这样睡一块,节操都要碎了。 “我拿一下衣服。”秦华用毛巾擦头,没有注意到杨录的脸色。 利索的穿上了运动裤和衣服,抬头跟杨录说:“床比较小,你睡吧,我去客厅。” 杨录松了一口气,否则真要跟虚伪的秦华一张床,绝对受不了,从小到大就一个人睡的,还会认床……不过这一夜,出乎意料还算睡的好,就是觉得床哪里有点硌。第二天被阳光照醒,杨录还有点傻,不知道自己在哪…… 吃早饭的时候秦华问他睡的好不好,杨录皱眉道:“床上是不是有东西。” 吃完饭一行人去翻了一下,发现床单下面既然发现是一颗蚕豆,也叫罗汉豆,佛豆。 叶飞打趣杨录是蚕豆公主,一粒豆都能感觉出来。 倒是柳爱平听到这个有些不好意思,说是晒被子的时候可能不小心掉了进去。 秦华看到杨录被笑的脸红,也笑了起来,少见这傲娇的少爷脸红,没有再去关注那粒豆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哥哥是正常性向……YY一下就好了……表当真……这两天节奏慢……一定是我更新的太慢了……懒病犯了……嗷嗷……。   ☆、第一百六〇章 :大礼 “明天你就十八岁了,你有什么梦想吗?”梁弘毅问。 “我要当最红最红的明星。” 八年前朱琳说。 “我想要我爱的人都幸福安康。”八年后秦心说。 梁弘毅摸着一脸络腮胡,笑着摇摇头:“你这个梦想挺起容易实际上很过分,哪里有那么完美的事情。” 秦心也笑笑。 老师今天下午突然有点身体不适,秦心留下来照顾老师了,这会子老师睡觉了,秦心和梁弘毅分别靠在院子里的躺椅,看着漫天星辰。不愿住站着一匹高大的骏马,人若如马也很辛苦,永远都站着。 第二天一早,秦心起来跑步,和往常一样,住老师这边,她也跑的,由于课程多了,要学的多了,早上五点半就起床跑一个小时回来。 即使今天是自己的生日,秦心在五点半的时候准时起床。这时候天刚蒙蒙亮,家里的佣人似乎都在沉睡,只看到大黑依旧是站着的……可能沉睡可能醒着。 出门跑了一趟,慢慢的把身体舒展开锻炼开,心情也开阔了许多,每天晨跑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锻炼。 等情形跑回来的时候,脸红扑扑的,络腮胡小梁已经起床了,老师也起来了,昨天老师身体有点不舒服,今天看着气色好多了,一大早老师就穿上了一套暗褐色的唐装,看着挺正式的,好像很重要的节日一样。 “早。”秦心跟大家打了招呼,洗簌了一下,过来吃早饭。 吃的一半的时候师兄居然来了,而且师兄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居然跟着金毛布鲁斯。 布鲁斯看到秦心十分激动,习惯性的想扑过去拥抱,临到跟前又该为傻笑。 “秦,我太想你了,见到你真好。”布鲁斯一脸唏嘘。 秦心受不了布鲁斯的肉麻,还是师兄比较正常,之前在京都见了几次,师兄感觉比在泰西的时候成熟许多,脸上也有青涩的胡渣了,不过还是跟以前一样,打扮的很精致。 “师兄你怎么回来了,没有提前说声,我好去接你。” “今天不用啊,你是小寿星,怎么好让你接,反正放假,又是你生日正好就回来了。”顾明夕揉了揉秦心的头发,还是软软的,有点长了,一年了看着也没有太大变化,还是愣愣的。 刚刚坐下不久,林天水就来了,林天水今天居然穿了夸张的燕尾服,秦心实在有点囧,开车压到衣服尾巴会不舒服吧,还有不热么……生日宴是晚上吧,干爸有必要这么早吗? 林天水过来接秦心的。 他准备在自己的会所给秦心专门举办十八岁的成年礼。 草草吃完饭,就上车了,之前林天水一直让秦心去做造型,秦心回来就一直忙的不见踪影,今天是特别的日子,所以林天水一大早就来了。 布鲁斯和顾明夕也来了,大叔被留下照顾老师,下午再出发。 结果秦心在路上收到了陆湖的短信,尼玛陆湖那二货来盐城就算了,居然把天时给拐来,秦心真想掐死他,说什么想顺便给自己庆祝生日,顺便你妹,一点都不顺便。 其实她今天有一点点期待,她没有跟祝军说自己生日,希望他记得,哪怕不送礼物,给她发个信息说生日快乐也好,不过到目前为止,她都没有收到信息,有一点失落。 那家伙跟人间蒸发了一样,要不是上次在黑水谷遇见,秦心都以为是他忘了自己还有个未婚妻,真是太过分了。 虽然她不是一个要求天天缠绵的人,也比较独立,但是这种好久不联系还联系不到的感觉也很奇怪。 …… 秦心家里,柳爱平一大早去店里,交代了秦华中午请同学去外边吃。女儿十八岁生日是晚上才举行的,十八岁一过,柳爱平就觉得松口气了,长大了成人了。 昨天看儿子和舍友在外面玩的很开心吃的也开心,比家里好,柳爱平今天就没有强制家里吃饭了。 而且现在年轻人不喜欢呆家里,跟着长辈,更喜欢自由,柳爱平店里忙完,跟隔壁的小杜一起走了。 本来几天事情多,柳爱平都不想来的,可是听说有谷先生的讲座,柳爱平还是来了,一个讲座最多两小时,也耽误不了太多的时间。 而且每次听谷先生的讲座,柳爱平都有一种顿悟,或者豁然开朗的感觉,总之很不一样,不会让自己一直拘泥于寡妇的身份,死了老公的生活,他让自己明白了,生死其实是循环的,不是终点,一直对逝去的人抱着思念,其实并不好,反而会阻碍逝去的人的投胎,最好的办法是放手放心。每次听完谷先生讲座,柳爱平都觉得回去那段时间吃得香了,睡的好了,烦恼也少了,很能平复心情,不过这种感觉并不能持久,隔一段时间又旧态复发了。 柳爱平过去的时候,讲座已经开始了一小会了,她和小杜悄悄的在后面坐下,房间有淡淡的香味,上面的谷先生似乎很神秘,他压根都没有看新进来的柳爱平和小杜,继续用他那富含磁性的声音缓缓的讲经。 时间飞逝,柳爱平不知不觉发现居然已经过了两小时了,讲座已经讲完了,她却有才过了十分钟的错觉。 每次讲座结束,谷先生都会挑几个人,进行私下问答,就像老师开小灶一样。 似乎被留下来的人都很荣幸。 而柳爱平从来没有被留下来过,没有想到今天她居然被点名了,她很激动,莫名的有一种很荣耀的感觉,不过脑海里还是觉得自己似乎今天是有事的,可是一时间却想不出来什么事。 …… 林天水邀请了不少人,连莫老爷子也邀请了。 很大方的送了邀请函,小女成人礼。 白天秦华继续带舍友逛,还去了海边,没有注意到妈妈没有回来,还以为妈妈直接去妹妹生日宴那边帮忙了。 杨录本来是心心念念秦心才来的,结果居然都没有看到人,倒是在秦华房间看到秦心的海报,但是身边睡着秦华,那种感觉好怪,杨录没有兄弟,是独生子,在家里比较独,还没有跟人睡一张床的习惯,总是不免磕碰到。 忽然觉得自己不会是喜欢人家妹妹不成居然对虚伪的哥哥也产生好感了吧,想到这个杨录就觉得惊悚,接下来一整天都沉默了许多。 晚上,秦心没有看到妈妈,还以为妈妈要照顾哥哥和他同学,没有来得及过来,也没有多想。 晚宴年轻面孔很多。 陆湖真的推着天时来了,秦心看到天时真的吓一跳。 然后看到莫今通莫老爷子居然也被莫怀云推着轮椅过来,秦心也吓一跳,总觉得不对,莫老爷那表情和蔼的,让她觉得惊悚。 梁弘毅扶着老师过来,好在没有再一个轮椅。 莫兴远和陈玉一块来。 师兄和布鲁斯在里面帮忙。 哥哥和他的舍友也到了。 晚会一开始,林天水就宣布了一个消息,让众人吃惊不已。 林天水居然把田林集团的股份作为礼物送给了秦心,作为她的成年礼,一阵哗然。 秦心也有点懵,天林集团现在还没有上市,但是作为地产行业,就算没有上市也比一些已经上市的小公司市值大的多,如果再经历上市资产膨胀,哪怕只拥有百分之零点几的股份,也能轻松成为亿万富翁。 莫怀云跟老爷子一块来了,她最近很怕老爷子,对老爷子照顾的无微不至,来了也没有去鬼混,而是规矩的坐在老爷子身边,听到这个消息,脸色一下子就不好起来,当初还是她促成林天水当着所有人的面要认秦心为干女儿,没有想到如今居然连股份都愿意给,反而让秦心那丫头得了这样大的便宜,要知道她就算是莫家小姐,如今手上也没有股份,老爷子偏心的很,现在都做轮椅了还舍不得放手,就算是放手,按老爷子的意思,莫怀云也觉得自己拿不到什么东西,最多能保衣食无忧。 不高兴不自觉就带到了脸上,倒是一边的老爷子还是一副笑呵呵长辈的模样。 接着秦心收到了老师给的礼物,是京都电影学院附近的一座别墅的钥匙,当然产权之类的,严老早就办好了。 师兄也给秦心一把钥匙,是车钥匙,一辆红色的迷你,上学代步不错,也不张扬。 布鲁斯送了一台手机,尼玛背后镶钻的,特意炫耀是定制机,看着那硕大的钻石,秦心觉得自己这个手机不敢拿出来用的,被抢的话太冤枉了。 陆湖送了一张秦心的海报,上面满满的秦心的粉丝签名。 天时送了一副油画,他画的秦心,英姿飒爽骑马的画面,好像秦心没有骑马给他看过,只是说过骑马的感觉,可是这画却是好像真的看过一般,很美。 陆湖眼珠子都掉出来了,这不科学,小叔叔准备礼物自己居然完全不知道。 哥哥秦华送秦心一块玉佛。 杨录他们也送了东西,杨录送了个丝巾,是爱马仕的,叶飞和高吕这两天逛的时候,去花市买了盆栽给秦心,放在秦心卧室窗台上了。 莫兴远给秦心送了一条马鞭。 陈玉给秦心送了一串手链。 连梁弘毅都给秦心送礼物了,送了一个水晶杯,上面有秦心的照片,做的很精致,也是用心的了。 过生日收礼物果然是一件很爽的事情,秦心忙碌的不行,她一直觉得自己以前自己有点脑残,性格也不太好,总是得罪人,其实重生了还老怕自己还是这样会得罪人,脑残的事情不做了,可是性格也没有变好多少,以前是胡乱说话惹人厌,可是现在干脆不说话,以为自己人缘不好的,没有想到自己生日居然这么多人来。 就是不知道这会子老妈去哪了,秦心打电话也没人接,秦心知道老妈给自己准备了礼物,她还偷偷去翻过,小时候在家里的时候,秦心是家里最会找东西的人,妈妈藏的吃的,全都能被她找出来,所以看到那红色四叶草的项链和黑色的手链,秦心猜肯定是妈妈准备送给她和哥哥的,手链比较粗,是男孩子的,项链应该是要送自己的,这个项链还挺贵的,秦心一直以为妈妈很节俭不会买这种东西的,想不到居然偷偷买了,不说。 肯定是想给自己惊喜,想到这秦心就觉得止不住的开心,这还是爸爸走后,她第一次这样过生日。 秦心收礼物收到手软,当然今天她是主角,自然也要招呼来的客人。 这时候莫今通被莫怀云推着到了秦心跟前,一脸慈祥和蔼。 莫今通在外面面上是很好的,哪怕曾经有撕破脸过,可是如今又是一副面对故交孙女的姿态。 “一眨眼,心心都这么大了,你爷爷在天之灵一定会很高兴,今天莫爷爷也给你准备了礼物。”莫今通笑呵呵的,亲自递出了一个盒子给秦心。 伸手不打笑脸人,秦心即使对莫今通很没有好感,不过这样的情况也不能拒绝,她接过了盒子,不过有些熟悉的感觉,她打开盒子,看到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条红色四叶草项链,一条黑色四叶草手链…… 作者有话要说:默默……   ☆、第一百六一章 :归来 “放假你要做什么?”隔壁床的猴子躺着懒懒的顶起脑袋问祝军。 “她十八岁生日,我想回去看她。”祝军也躺着,身体没有动。 “那我也去,反正我没有亲戚,也没有女朋友,陪你一块去追女神。”猴子说。 同样的床,祝军躺着,然而隔壁的床却是空了。 少了爱说话的猴子,特别的安静。 猴子爱说话,做任务的时候他像个幽灵,可是在团队里,他却是个话痨,自那天说了要跟小猪一块去给他女生过生日,全队都知道了。 然而现在,他不在了。 祝军评价的躺着,他的手却紧紧的抓着床边的钢筋,手上的筋脉都凸了起来,他没有落泪,却是红着眼,死死的咬着牙,他怕自己会哭,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他现在很想哭,可是他没有哭,他知道屋子里的其他人都跟他一样,都没有哭。 虽然开始知道会死人,因为别人死了,所以你也会死,这像一个游戏,可是当游戏真的来临了,还是很可怕,人类就是这样矛盾的动物,坚强又脆弱。 这是第一次祝军直面熟悉的人的死亡。 或许不是第一次,应该是第二次,第一次是他自己。 他曾经也面临过那种感觉,可是毕竟结果他还活着,只是差一点死了,虽然那一刻离死亡那么近,在没有呼吸的那个瞬间,似乎触摸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他看到了秦心,他真的看到秦心,却不是短发,而是一头长发,脸上还化着浓妆,她不在岸边,而是在一辆车上,坐这车路过了这里,脸上看着车外,风从窗户里吹过,吹散了她长发飘飘。 那种感觉很怪异,好像自己在看另外一个世界一样。 在那以后,祝军患上了失眠的症状。 他没有跟秦心说过,也没有跟家人说。 他经常睡不着,只有跟秦心一块的时候才感觉安心许多。 跟秦心订婚他觉得既幸福又惶恐,有时候睡着,常常就有那天那种溺亡的感觉,他一直很胆大很阳光的,可是在那一次之后,仿若三魂七魄少了一些的感觉。 那天晚上走了一夜的路,看到她就有一种安心的感觉,像是朝圣者看到了属于自己的圣像。 父亲发现了他的异状,应该是跟爷爷奶奶商量过的结果。 他被丢进了一个神秘的部队,他也不再是祝军,没有任何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也没有任何给他联系外界的东西,在极限的锻炼下,失眠似乎会好一些,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筋骨在不停的磨练当中变强大,好像那种随时飘散的感觉少了一些。 虽然非常想回学校,想回到秦心身边,可是他害怕,害怕自己以为哪怕躺在秦心身边也夜夜惊醒,害怕那种寂静的深夜中漂浮的感觉,好像自己本不该在这个世界上,应该走向别处,而不是在繁华的人间。 他开始以为父亲是因为那件事想要转移他,保护他,可是慢慢的连父亲都联系不到他,周围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参加的任务也越来越危险,甚至亲手杀过人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这他妈绝对不是保护,保护会让自己参加这么危险的事情吗?保护会真的遇上杀人和被杀的事情吗?保护会让战友眼睁睁的死在他面前吗? 这不是保护,这是杀戮。 他不是祝军,不是华夏开国将军的嫡孙,不是什么高级中将的儿子,他只是一个代号小猪的兵。 出乎意料的,当身边的人都叫他小猪的时候,他睡的很踏实,半夜也不会突然惊醒想走到黑夜深处。 这是另外一种生活,原本脸上还有一些稚气的他,如今却全都不见了,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祝军都觉得有些陌生,不知道是对现在的模样陌生,还是对曾经那个微笑的阳光大男孩的模样陌生,或者都很陌生。 他很少照镜子,这会让他分不清自己是谁。 自上次溺水,他有些恐水,甚至洗澡都不愿意泡预感。 然而当他是小猪的时候,没有人会问他你害怕水吗?这种可笑的问题,如果他犹豫一秒,哪怕是半秒就立刻有人会踹他下水。 在每一次的身体的极限的锻炼中,他都发现自己还能更强一些,那种恐惧,渐渐的已经被遗忘了很久。 甚至再直面死亡的时候,也已经没有特别的感觉。 可是这一次,猴子走了。 他倒下的时候还回头看了祝军一眼,面带微笑,却没有恐惧,那张略微有些瘦的脸,有着一种解脱。 猴子说他没有亲人,他是个孤儿,他想找回家人,不过应该不可能,他不是那种被抛弃的孩子,他父母所有亲人都在地震中死完了,唯独剩下他。 或者死亡,是另一种团聚的开始,所以他面带微笑。 他说抱歉,不能陪你去看女神了。 他张着嘴说了一句话,那个时候肯定是听不到的,可是祝军听懂了。 原本国庆这一天他们就已经可以回到热闹的都市,跟无数平常人一样,吃着小吃,逛着街,回家看看心念已久的女孩,跟父母吃顿饭。 然而猴子不在了。 回程票都买了,猴子的床位在了那。 大家决定帮猴子实现最后一个愿望,和小猪一块去给他的女神过生日。 原本应该是热闹的行程,变的异常沉默。 也或者说他们本来就是一个沉默的团队,只有猴子在的时候才热闹一些,少了他,原本的沉默就更加沉默了。 一行人陆续的从盐城车站下车,他们看起来很普通,跟路边的行人没有任何区别,多次执行任务让他们很默契,走在路上天然迅速的融入人群,而祝军看起来也就是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少年,走路背比较挺,五官端正,应该算是出挑的,可是你的眼神却很容易从他身上滑过,不会特别注意他。 这样一群人看似分散的走,却始终是在一块。 原本应该是二十八人,现在只有二十七人。 国庆很热闹。 盐城的风也热热的。 一行人到的时候已经是2号晚上了,夜幕降临,灯火辉煌。 这是他们的假期,但是却是祝军的长假,之后他会继续做回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他仿若有一种重生的感觉。 外表还是一样,心境却变了。 经历的多了,有一种历经坎坷,想趋于平静。 于他们说是放假,于祝军是归来。 整个城市很热闹,在他们的眼里却是很安静,这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安静,安静平和,路上有大人牵着小孩,有情侣互相搂着腰,有穿着拖鞋悠闲漫步,有一群人跟着导游手里拿着吃的赶路…… 城市的繁华使得他们的内心却区域平静,甚至又有些激动,不过每个人的表情已经沉默。 他们今晚是来给猴子实现他的愿望的,要去给女神送花,还要一个签名。 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有一束玫瑰,有二十八朵玫瑰花,还有一张海报,上面缺少一个签名。 他们是在实现猴子的愿望,未尝不是在实现自己的愿望,总有一天自己会离开,希望到时候同伴也会帮忙自己实现愿望,给予其实是一种渴求。 而对祝军来说原本的期待之行有点沉重。 一行人站在车站门口,看着纷纷扰扰的城市,居然有点迈不动步子。 他没有跟秦心说,实际上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准跟外界联系的,执行任务结束,他是想给秦心惊喜的,而这一刻,他只想早点看到他。 快一点,再快一点,仿佛见到她,心就能落回原地,就像上一次自己溺水了之后睁开眼看到她一样。 证明自己还活着,证明自己是祝军。 然而就在他准备走的时候,祝军忽然觉得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似乎有一个人有些问题,看着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祝军想快点去找秦心,只是觉得有些怪,没有放在心上,一行人继续走。 到对面的公交站坐车,祝军上车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忽然他站起来又跑下车,之前猴子出事前,他就感觉前方有一道光有些扭曲,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自己觉得有些怪异却没有在意,然后猴子死了。 他很想早点见到秦心,可是这一刻他还是下车了,有不对劲,车站那里不对劲。 祝军下车,其他人自然也跟了过去。 祝军闭上眼睛的刹那,却觉得刚刚车站门口那样迷糊的人似乎不止一个。 果然他们跑过去,那一瞬间,在安检的门口,一个工作人员让开包拿一个东西,忽然他前面的人就自燃起来,整个人变成火人,整个车站一下子就乱了……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邪教活动,选在国庆最热闹的车站,而那个火人挣扎着烧死自己,拼命的喊叫,没人听得清喊什么,可是他包里却有一本看似佛经的东西,北面有带血的夸张的字样,写着第一个…… 这意味着,他不是终结,只是开始! 混乱的车站,一下子平静的世界变成了人间炼狱一般。 而此刻玉海花园的一座别墅里,号称素食的谷先生正切着面前带血的牛排,牙齿撕咬着鲜嫩的牛肉,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僧人,只是静静的品茗一杯淡黄色的茶水,哪怕水已经凉了,他还是十分认真的喝着。 …… 秦心收到莫老爷子的礼物,总觉得有些莫名的不对。 莫老爷子送完礼物就以身体不适的理由告辞了,莫怀云亦跟着走,好像是专门来送礼物一般,到了车上,莫怀云十分不甘,气呼呼的。 而莫老爷子却心情十分好,面带笑容,看着窗外的灯火,真是很明亮的夜。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更新不积极,每天只有一章,嗷嗷……心虚的都不敢看评论……嗷嗷,写了三个多月了,有点点想休息一天,可是不敢,可能是每天都两章,太高强度,有点累,就当给我一段时间恢复期吧,这几天可能都一章,之后恢复两章,谢谢仍旧支持订阅的亲们,真的非常感谢。   ☆、第一百六二章 :报应 莫老爷子回去的车,原本是会经过车站的,不过今天莫老爷子却不想走那条路,绕了另外一条远路,也就错过了一场好戏。 因为他知道,今夜那里会很热闹,不过他一个老头子就不凑那种热闹了。 年纪大了,心就慈了,看不得不好的事。年纪大了,应该按时休息,第二天才有好的精神,活的才健康,才长久。 舒适的车内,豪华的沙发,柔软的地毯,空气里有一股浓郁的香水味,是从莫怀云身上散发出来的,车内有空调,然而香水味还是有点太浓了,看到老爷子皱眉,手下识趣的开了一会窗,许是路边有烧烤摊子,绕路的这条路夜晚路边很多这种摆摊烧烤的,车里传进了一阵阵烧焦的味道,其他人没有什么感觉,老爷子却觉得有些胸闷。 生肉烧焦的味道,他不适应,尤其是想到那个场景,莫怀云更是有一种脸色惨白的感觉,就是因为上次有人自*焚的时候她到了现场,闻到了那味道,跟噩梦一样,所以现在每天身上不自觉的会用浓重的香水喷喷,否则她觉得自己周身都会有那种味道。 除了奇怪的味道,车上的场景还是非常奢华安静,车里车外是两个世界。 而这时候,同样豪华的别墅里,谷先生和大师正在怡然自得的欣赏歌舞,别墅装修的很豪华,大厅的四壁是凹凸的长方形造型,说是金碧辉煌也不为过,顶上吊着三个大圈,一层一层的,无论是灯饰还是墙饰,都有一种让人想掰一块下来藏口袋的*,很华贵很美丽。 谷先生长的白白的,圆脸,中年男人,很会享受生活,戴着一个金丝眼镜,像大学教授,穿着一身棉质的衣服,看着就斯文舒服。 大师穿着僧袍,容貌非常端庄,比谷先生的气质更加出尘,谷先生是懒懒的靠在椅子上,这动作让他有种流里流气的感觉,而大师却是端正笔直的坐着,哪怕是在一块欣赏的歌舞,也是如此。 表演舞蹈的是一群外国人,据说是俄罗斯著名的舞蹈表演团,表演的很卖力,又跳又唱,生生把冷清的别墅炒热闹起来,真的有举国欢庆的感觉。 “大师何必这么严肃,放轻松,保证万无一失,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你只管安心的欣赏歌舞,等着看新闻报道就行。”谷先生一脸胜券在握,这种事不是他第一次做,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就算是抓,也就是把最底层的边缘人物抓了,跟他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这是生活又不是拍电影,还真以为到哪里都有牛逼哄哄的神秘部队特种兵一窝捣,简直是不可能,等警*察赶来就只剩下灰了。 “噗”的一烧……什么都没有了。 在那样密集的地方,防止恐慌混乱踩踏已经是最大的问题,更别说去查什么凶手…… 谷先生眯着眼欣赏着台上一个雪白的大胸脯的金发女郎,两腿悠闲自在的抖着,坐他身边的莫怀义却是一颗一颗的数着手中的珠子,眼睛有点红血丝,有点焦躁。 雪白的金发女郎,引颈高歌,啊……啊……啊……啊……啊……,声音越来越高,简直就像是传说中的海豚音,能震破玻璃,然而这时候玻璃忽然就真的破了,“砰”的一声,紧接着忽然灯光一暗,整个金碧辉煌的大厅忽然陷入了黑暗,各种吵杂的尖叫声,好像屋里子忽然多了无数多的人。 谷先生和莫怀义是坐在二楼看台上的,一陷入黑暗,谷先生就吓一跳,腿真的抖了,不是刚刚那种愉悦的抖,而是颤抖。 “大师。”他小声的喊了一句,没有人回应,早在窗户破裂还是灯光灭掉的时候,莫怀义第一个站起来走了,他冷静异常,比刚刚看歌舞表演更冷静。 谷先生经过最初的一瞬间的慌乱也立刻冷静下来,跟着莫怀义追了过去,不知道为何,直觉就是觉得跟着他比较安全。 他的脚程很快,紧张害怕之下,人总会被逼出潜能,迅速的追上了莫怀义,然而莫怀义并不想带他,出事了,姓谷的肯定有问题,自己应该第一时间走,所以在姓谷的追上他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踹了一脚过去,他现在迅速利落的不像一个稳重的出家人,果断的踹完一脚,继续走。 楼下还在尖叫,歌舞表演的人很多,然而此刻则变成一种灾难。 被莫怀义一脚踹开的谷先生,如同恶鬼一般看着黑暗中奔跑的莫怀义。 他挣扎的爬了起来。 继续追,他知道神秘人大师一定是有逃跑的办法,跟着他是唯一的出路,当初也是他建议要这套别墅的,自己都不熟这里,他却走的像自己家一样。 看着过很久的事情,其实也就是一瞬间,很短,从玻璃碎了,灯灭了,到跑了,很短很短,然而时间却像被无限拉长了一样,这时候经历的每一个细微都觉得无比的久。 黑夜中有人能看到他在奔跑,甚至用枪指着他,只要手一按,砰的一声,也许他就可以与这个世俗的世界告别。 谷先生也觉得有人看着自己,注视着自己,那种感觉毛骨悚然,他拼命的追大师。 莫怀义拼命的跑,拼命的跑,即使他熟悉这里,在黑夜中也难免撞到东西,膝盖脑袋,都撞过,可是顾不上疼,他只知道这时候要奔跑,要离开这里,只要离开,一切都好。 他知道这里的逃生道,能第一时间离开这里。 已经多久没有这么奔跑过了,上一次奔跑是什么时候?看着秦天倒在血泊中的时候?看着秦天碎了的时候? 那种奔跑中听到自己呼吸声喘气声,全身都觉得肌肉紧张恐惧的感觉,再一次的爬上了身体,又刺激又兴奋,可是忽然间他觉得前面有人,虽然看不见,可是直觉就觉得前面有人,他毫不犹豫的转头,然后遇上了谷先生。 但是谷先生明显没有前面的人那么可怕,莫怀义的判断是十分敏锐的。 他们还在楼道上。 谷先生听到莫怀义跑回来了,瞬间以为他又要踢自己,这一次谷先生先有了防备,先下脚为强,他重重的一脚踹了过去,只听得“咔哒”一声,然后又是“砰”的一声还伴随着“刺啦”的声音,就在这时候灯却亮了。 以为一个世纪一般漫长的时间,却只有很短暂很短暂的时候,但是亏心的人却会在这短暂的时刻如同历经末日。 灯亮了,却并没有松一口气的声音,而是尖叫:啊…… 比刚刚那个歌女唱的更大声,更有穿透力,大厅的地上,舞台的跟前,莫怀义扭曲的躺在地上,脑袋却插在了尖锐的铁器上,正是搭舞台用的台阶布景,在台阶两边插着的铁器,而他光光的脑袋插在上面如同一串丸子一般,他惊恐的睁着眼,还是不甘的睁着眼,不是立刻就死去的,甚至看眼珠,觉得他还活着,他只是不可思议自己为何会再额前看到一根有花纹装饰的铁? 谷先生看到这一幕吓软了,却没有倒下,因为有人抵在他后背,只是一瞬间,整个别墅的人都被控制了,除了地上躺着的莫怀义。 因为有人慌乱的跑着,他身上穿着的上好布料的僧衣都被跑动的风带动着,衣摆微微的飘扬。 …… 秦心拿到那四叶草,本能的觉得不对劲,她给妈妈打电话,关机,想到莫老爷子走的时候那脸上慈祥的微笑,这一刻,秦心觉得寒冷无比。 她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 她的手紧紧的抓住四叶草的链子,扣到了手心,四叶草代表了幸运。 幸运,是妈妈的祝福,可是妈妈呢? 有一种恐惧无限的弥漫到心里,她慢慢的想到上次看到的自*焚,妈妈房间里烧焦的味道,哥哥电话里跟自己说的佛豆,之前打扫卫生,在妈妈卧室扫地的时候扫出来的那一角烧焦的经文,以及莫今通走的时候说的那句话:“生日应该用火焰来庆祝!” 秦心只觉得摇摇欲坠,她不知道现在该去哪里,该怎么办,听莫今通的意思一定是已经开始了,其实任何事都是有端倪的,而正是平日自己忽略的细节,造成了疏忽。 这时候大厅的电视屏幕不知道谁开了,却是插播的新闻:盐城火车站有人*,疑恐怖袭击…… 秦心只觉得头晕目眩,整个人站不稳,她整个人向后倒了过去,却被人抱住了。 她抬头看到了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刚毅的脸庞,深邃的目光,不薄不厚的嘴唇,祝军? 泪水第一时间流了出来:“祝军?我妈妈出事了。” “妈妈没事,已经让人送她去医院了。”祝军看着脸色苍白的女孩,抱在怀里,柔软无骨一般。 秦心直接愣住了。 一束二十八朵的玫瑰递到了秦心的跟前,“这是我朋友他们一块送的,他们本来要来的,有事耽搁了。” “妈妈没事了?”秦心看着火红的玫瑰,跟做梦一样,害怕是梦,祝军是梦,眼前是梦,然而她接过玫瑰,手扎在了上面,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有点疼。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明天尽量正常更新了……这几天抱歉了……嗷嗷嗷嗷……   ☆、第一百六三章 :死讯 书房里,已经没有点香了,可是还是有一种似有若无的香味,如同腐尸上的蛆虫,除之不尽。 莫今通这一次昏迷在医院住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年纪大的人若是有一次住院,就像是送修的机器,以后总会很容易再要返修。他自己早年做了不少亏心事,平日衣食住行都是非常注意的,很惜命。 进了医院,本来以为是被气坏了晕过去,却不想检查出来是因为他有轻微中毒的症状,情绪容易激动。 衣食住行都很注意的莫今通居然中毒了? 把所有接触的东西排查了一遍,最终查出了书房的香有问题。 那香可是他大儿子亲自送他的,十分名贵,价比黄金,每天就那样点掉,消散在空气中…… 里面的成分燃烧对年轻力壮的人没有太大伤害,但是对上年纪的人却有影响,而且里面有制瘾成分。 老爷子知道真相之后,没有再晕过去。 在残酷的真相面前,他总是有超乎常人的毅力。 他生病住院时,老大却出去云游了。 莫今通知道自己这大儿子的本事,要不是精神有问题,莫家何愁后继无人。老大比自己还狠,还果断,却是多了一样疯狂。 掌家之人,一疯狂,就会带着整个家族灭亡,哪怕重来一回,莫今通还是会毫不犹豫把大儿子手中的权利收回,却想不到那畜生当初弄死自己的媳妇不说,现在还想弄死老子。 现在老爷子比较少呆书房,但是一些私密的工作还是必须在书房做,虽然已经把香处理了,可是那张味道却像是粘在了骨髓上一般,刮都刮不掉,如影随形。 可是今夜,他想一个人呆书房,什么都不做。 他桌子的第二层抽屉,有一本相册。 每年生日寿宴,莫今通都喜欢拍照,拍全家福,记录莫家的繁荣。 此刻他翻开了那相册,每一张照片里都有老二的身影,老二是愣头青,莫今通觉得老二傻乎乎的,没想过要老二继承家业,可是心底对这孩子却是喜欢的,直白没有心机的孩子。 今夜,不仅仅是给秦心送礼,还是给自己的儿子送礼,如果不是上次柳爱平不识抬举出尔反尔拒绝了兴宁的婚事,就不会和老二发生冲突,老二也不会死。 莫今通没有想到秦华能成为高考状元,要动手已经太引人注目了,而秦心也成了小有名气的明星,更是无从下手,可是他不是那种隐忍委曲求全的人。 总算是在合适的时机,做了合适的事情。 不仅能除去心头之恨,还能解决公司出现的问题,直接把上次扛拆迁意外*的人归为邪教活动,就把之前的事情推的一干二净,还能摇身一变成为受害者。 在这样的夜晚,莫今通突然很想念那香的味道,屋子里总有一股淡香,他很兴奋,可是却觉得疲惫,身体疲乏的承受不住那种兴奋,他回想起来,书房点香的时候,他总是很精神,思维缜密,好像回到年轻的时候。 果然会上瘾,明知有毒,还是会想念。 他拿出了一个精致的木盒,盒子里放着一小块香,没有点,他轻轻的嗅了嗅,表情陶醉而狰狞,等老大回来,他要亲手把这盒子砸他脑袋上。 “砰砰砰”书房的门被敲响了。 莫今通皱了皱眉,他在书房的时候最忌讳有人打扰,任何人都不行。 书房门开了,是管家。 管家也是一头汗,他知道老爷子的规矩,绝对不能去书房打扰他。 可是这事不能不打扰。 他抹了一把额头的虚汗,艰难的开口道:“大少爷找到了,在玉湖别墅,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意外身亡!” 莫今通的手还把玩着那盒子香,鼻腔还能闻到那香的沉沉的味道,没有点的时候像是一团铁锈,有些腥…… 电话打来的时候,莫兴宁正在上课,他手机调的时震动,看到来电,他并没有接,而是继续上课,他不喜欢一件事没有做完,中途停下来,这会让他觉得不完整很苦恼。 下课,小胖妞已经在教室门口等他,两人一块去吃饭。 经过上次那惊奇的一晚,两人关系有所进展,却又有层捅不破的窗户纸,比朋友更亲密一些,比恋人更生疏一些,有些说不出的怪异。 两人经常一块吃饭,跟小胖妞吃饭很热闹,即使只有两个人,她也是叽叽喳喳的话不停。 这时候电话又响了。 这一次,莫兴宁把电话接了起来。 对方似乎说了很久,而到莫兴宁这里,他只是恩了几句,最后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小胖妞看着他,跟平日一样,有礼貌,但是很疏离的接电话,所以并没有觉得奇怪。 之后继续吃饭,莫兴宁把自己碗里的饭菜一口气都吃完了。之后他陪着陈丽去超市买东西,淋漓满目鲜艳的货架,穿行着下班放学的人群,很有生活气氛。 东西买完,莫兴宁开车送陈丽回去。 至始至终他都没有表现出不同,如同平日任何一天一样,他挥手告别:“你进去吧,晚上关好门窗,我走了。” 他如同平日一般,不快也不慢的下了楼梯,走了出去。 刚刚电话并不是一个陌生人的业务电话,而是家里打来的,电话里说:你父亲去世了,还涉及一些事,希望你暂时不要回来。 不要回来…… 莫兴宁走在路上,拦到了车,回到了住所,跟平日任何一天一样,回家拖鞋,换衣服,洗澡。 不烫也不冷的温水,恒定的温度从蓬头里喷出来,在这个小小的封闭的空间,他的眼泪终于混着喷出来的水融合在一块了。 哪怕只有一个人,他也没有哭出声,只是一副因为洗澡太久,眼睛红红的。 那个男人终于死了。 他听到这个消息,第一时间居然是解脱的感觉,原来这么多年,他一直记着那一幕,那个男人对他的妈妈拳打脚踢的模样,他就站在门后面,听着妈妈呜咽的声音,他没有敢推门进去,他转身走掉了,他吓坏了,他飞快的奔跑,跑了很久很久,他不敢回去。 他就那样走掉了,就那样该死的离开了,泪水一次又一次的弥漫上来,被淋浴冲刷着,他没有哭,他不是一个爱哭的男人。 妈妈再也没有回来…… 余露正在涂指甲油,现在她已经小有名气了,不过有一些事她还是喜欢自己做,比如说涂甲油。 看着洁白的指甲染上淡粉的颜色,她喜欢这个颜色,显得年轻好看,粉粉的嫩嫩的,干净又活泼,好像她才十八岁……实际上她就只是一个才十八岁的女孩,可是回首,她已经忘记了,自己只有十八岁,她以为她很老了,忘记了十八岁的女孩该是怎么样的生活。 她周旋在这个圈子,游刃有余,不慌不忙。 一如她涂甲油一样,那柔软的刷子轻轻的刷上去,不回头,不反复,一直往前。 一旦回头反复,这个指甲就涂废了,只能洗了重来。 所以她从来不回头,不管后悔不后悔。 她有一双柔软的手,纤长的手,掌心很红,红的像是血丝露在外面一般,整个手掌都是血红的,有些肉,老人说肉掌的女人有福气。 用右手仔仔细细的给左手五个手指涂好了甲油,晾了一小会,就用左手不慌不忙的给右手涂,没有一点不习惯,反而比右手涂的更好,她是个左撇子,左手比右手还灵活。 粉嫩的颜色刷完最后一个小手指,细细长长的尤其美丽。 她陶醉的看着自己的十指,指甲很漂亮,粉粉的,甲床修长圆润,手指很白,很纤长,手掌很柔软很厚,再有福气不过的一双手了。 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虽然早上江术仁告诉她,上一次争取的那个电影角色被别人替了,可是她还是觉得值得庆祝。 莫兴宁的父亲死了。 余露很高兴,她把当时现场画面播出的场景截图下来,仔仔细细的看了很多遍,很多遍。 她推掉了应酬,给自己涂了漂亮的甲油,化了好看的妆,穿了漂亮的衣服,站在镜子跟前,她是亭亭玉立的漂亮女孩,她手里多了一杯红酒,对着镜子碰了一下:敬死亡! 镜子里的女孩仿若是另一个灵魂一般,也端着酒杯,回敬了一下,一杯鲜红的液体顺着喉咙流进镜子里镜子外的身体,也因为动作的用力,摇晃了一些沾到了镜子上,猩红斑斑,一如当初余露父亲出车祸的时候,溅上鲜血的挡风玻璃,怎么刷都刷不干净……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掩面……   ☆、第一百六四章 :浮出水面 秦心的生日宴很热闹。 即使是向来傲娇的杨录都不得不低调。 他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看到不少熟脸。 之前收到的信息就是祝家小子估计是被美色冲昏头脑,老的也一样不着调,同意了一门很不对等的婚事。 听到这事的时候,杨录还笑了。当然那时候他不知道那女孩是秦心,不过就是因为听到这个,对祝军这个也是大院的孩子王似的人物,一下子放松了警惕,原本还听有人说祝军和小叔杨旬差不多,现在哪里是差不多,简直是差十万八千里,小叔绝对不会这样不理智。 可是等他看到秦华妹妹,打听秦华妹妹的消息的时候,杨录发现,自己居然很羡慕祝军,因为这种事,如果是他说他喜欢秦心,用膝盖思考就知道,家里不会同意的,肯定不会接受这样一个家庭背景的女孩,根本不是一个圈子的。 他也看过小叔的同学,小叔性格非常好,非常有魅力,喜欢小叔的女生也不少,可是那些女生身上总有一种拘束感,即使在他们的圈子里坐着,也像是局外人,或者说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抢着端茶倒水,跟服务员差不多。 只是这场生日宴颠覆了杨录的看法,他忽然明白祝家为毛会答应这婚事。 秦心不仅跟陆湖熟,还跟天时也很熟,两人说话很自然熟悉,他听小叔说过天时,说他不爱说话,可是看现场的模样,有说有笑的,哪里是不爱说话的模样。 而且她十八岁生日礼物居然是股份,天林集团的股份,不说其他,就是这些钱,也足够她衣食无忧一辈子了。 还有严卿的礼物,京都电影学院附近的别墅,真正是又贵又重。 秦心的态度表现的很好,没有欣喜若狂,也没有装逼淡漠,只是可以感觉到她很高兴。 现场这么多人,也没有见她喝酒。杨录想到自己曾经脑袋抽抽的说过要让秦心陪酒的话,这会子脑袋都在冒汗,有一种上赶着作死的感觉。 杨录这么多心思,秦心并没有顾及上,秦华也有些心不在焉,今天是妹妹生日,秦华很高兴,能够参与妹妹长大,和妹妹一起成长,感觉很幸福,可是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妈妈还没有来,似乎缺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耽搁了,电话打不通。 直到秦心看到莫今通给的那份礼物的时候,秦华脸色也变了,因为之前妹妹已经忍不住偷偷跟他说过,妈妈给悄悄准备了礼物,应该是她和自己都有的。 秦心过了一生中或许会是最刻骨铭心的一次生日,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只是一瞬间,她似乎又迅速的轮回了一遍。 秦华也很担忧,不过这时候,他并没有像无头苍蝇一样乱串,他一个个的联系妈妈可能会出现的地方,结果都一问三不知,柳爱平像是从来没有存在的人一般,就那样凭空的消失了。 秦华心跳的厉害,那天爸爸走的时候也毫无征兆,还说晚上回来给他带米加弯的糕点的,他却再也没有等来那块糕点。 有一种深深的无助感,就连报警说也没有用,这种感觉根本不可能是报警的依据,而且很多事到了要报警的时候,往往是已经觉得没有希望,死马当活马医的程度了。 好在祝军出现了。 好久不见的少年,跟最初见面变化很大,秦华都觉得有点认不出人。 秦心很是意外惊喜,完全不知道祝军居然会出现。 更惊喜的是祝军说妈妈没事了。 生日宴提前结束了。 兄妹俩赶着去医院,在路上,秦心听到祝军说莫怀义死了,秦心楞住了。 上辈子莫怀义成为了德高望重的高僧,上流社会的人都喜欢请他到家中讲经,就是不少明星也以能邀请到莫怀义为荣,而现在他居然就这样死了。 曾经这个时候,秦华没有考上大学,开始了一边打工一边自学的生活,高考失利,无缘大学,小小年纪就开始打工,对未来没有梦想,只是走一步勉强看一步。 曾经这个时候,秦心还不如余露,苦苦演龙套,拉不来近乎,正是人生低谷。 曾经这个时候,柳爱平还沉寂在失去丈夫的一个人的世界里。 所以,曾经这个时候,莫家没有想过要怎么,贫困悲伤已经是最痛苦的惩罚了。 可是如今,从最开始秦心小翅膀煽动到现在,莫家坐不住了。 莫怀义没有想到老爷子居然会晕倒送医院,这也意味着他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他着急了,他离开了,又没有离开。 针对柳爱平的局,是莫老爷子和莫怀义父子俩一块做的,互相不知道对方,却天衣无缝的完美,如果没有那些从天而降的神秘部队,一切或许已经结束。 可惜没有如果。 如同洗牌一般,上一局结束,下一局就要重新发牌。 这次事故很严重,被定义为102全国特大案件。 因为不仅仅影响恶劣,还惊动了陆夫人,陆文华听到这个消息吓坏了,天时就在盐城,而且天时不喜欢飞机,选择坐的火车,这不是普通的恐怖邪教案子,而是有针对的阴谋,一定要彻查! 像是有一支神秘部队专门在车站等。 等着有人*就直接到了谷先生居住的别墅中一般,到最后姓谷的也没有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被发现的,新闻上直说是警察专业破案,第一时间控制了现场…… 而由于上面的人关注,这案子是不容易那么结的,之后来的警察也没有敢走人情,通关系,非常敬业。 所以莫今通现在面临的不仅仅是如何解决之前拆迁逼迫人*的事情,而是要解释,他们家跟这次的特大全国性的案子没有关系,可是案件相关人员是在莫家别墅被发现的,现场还有莫怀义的尸体,而且姓谷的交代,莫怀义才是主谋,那么莫家…… 莫今通听到一连串的噩耗没有晕过去,第一时间通知了莫兴宁,让他不要回来,就在众人都觉得莫家这次要出事的时候,莫今通交出了一样东西,却让莫家安然无恙。 这是一份证明,证明死者莫怀义患有精神分裂症,甚至为了撇清关系,莫今通甚至把大儿子给他下毒的事情都公布了出来,他一个年迈的老人痛哭流涕,实在是让人伤感,生出那样一个儿子,居然要亲手害死老子。 所有这一切都是莫怀义自己个人行为。 这场102特大灾难事件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精神病创造的灾难,可是这样说明显是没有信服力。 莫家丢车保帅,有惊无险的度过难关,不过由于警察的认真敬业执着……真相是压力大……上面不相信就只是一个神经病的作为……所以继续查,把莫怀义活着的时候能做的坏事都查了出来…… 虐待妻子致死,杀害目击者秦天,制造车祸,导致明星余露父亲车祸身亡,下毒毒害生父,这一次妄图让秦心母亲*,失败,因为跟合伙人争执摔下楼死亡。 最后这个精神病患居然是个汽修天才,16岁就自己成功改装过汽车。 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 而那些曾经死去的人,则再也不会回来,或许能在不远不近的另外一个国度相遇相逢,只是不知道会说些什么。 生日过后,秦心十八岁了。 生日也是母难日。 柳爱平在病床上得知了莫怀义死了,当年丈夫死因也真相大白了,她痛哭了一场,很快稳定下来,休息了一天,她就挣扎着要出院了。 因为秦华家里出事,杨录他们就先回京都了。 柳爱平出院后,认认真真的洗了个澡,换了一件嫩黄颜色的针织衫,搭配黑色西裤,头发也盘了起来,一收拾,整个人年轻好几岁。 她买了香烛,物色果,一起带着秦心秦华去乡下扫墓。 墓地离栗村很远的山里,没有车道,只能步行,还是保留着旧时的形状,不过里面埋的不是棺材尸体而是一个罐子和骨灰,墓地周围杂草旺盛,不过在一堆杂草当中可以看到一左一右两颗小树苗,如今长的跟秦心一般高了。 柳爱平并不常来,她丈夫秦天属于意外死亡,乡下对这种年轻人的墓地都比较忌讳,不允许埋在村子附近,必须埋到深山老林当中,据说可以化解怨气。 在亲人去世之前,秦心是害怕墓地的,可是她记得爷爷去世之后,父亲每年都带她去拜祭,爷爷的墓地离村子不算太远,墓地的位置是向阳的,每次去拜祭,父亲会带很多好吃的,秦心觉得像是野炊一般,还很开心,坐在墓地旁边,晒着太阳,吃着给爷爷准备的贡品,看父亲帮爷爷除草,像是照顾沉睡中的爷爷一般,那样的记忆居然是美好的。 到了父亲去世,墓地太远,深山老林,树叶特别高大,似乎常年照不进阳光,这里的墓地天然有一种阴深深的感觉,秦心每次来都觉得难过。 柳爱平自己也很害怕,到了墓地,她忍不住会想到那样的画面,几乎日日夜夜都在那个恐怖的场景中出不来,她常常做梦都梦到丈夫顶着一个破碎的脑袋在追她,她只会奔跑……这件事实在是折磨的柳爱平快疯掉了,所以她才会轻易的被邪*教蛊惑,差点酿成大错。 她死了无所谓,可是自己要是那样死了,还要连累孩子,柳爱平觉得这是不可原谅的。 秦华处理墓地周围的杂草,秦心打扫墓地里面的,盐城的墓地像一个倒过来的U字,中间有一个台阶,香烛都点在台阶上面,这个台阶是用石头砌好的,里面就放着父亲的骨灰罐子,打扫干净可以看到泥土中间有一些小虫子在爬。 贡品有瓜果点心和酒。 这一次妈妈没有哭,秦心也没有哭,哥哥除草除的一身汗。秦心跟哥哥给父亲磕了头,和妈妈一起烧了黄纸,然后就像小时候一样,秦心坐在一边,剥了个橘子,分成了四瓣,自己一份,妈妈一份,哥哥一份,爸爸一份。 是一大早出门的,不过因为地方远,又不通车,走了很久,现在正好是正午,这时候头上洒下了一些星星点点的阳光,杂草除干净,两个小树苗看着似乎就壮了一点。 小树苗是春树,这种树很容易活,叶子四季常青,很绿很坚硬,春节那天,家家户户都会采春树的树枝插到门上,寓意丰收平安。 直到蜡烛和香都点完了,一家三口才往回走。 没有完整的路,山间的小道,盖着厚厚的树叶,踩上去咔擦咔擦的响,像是有人跟随着一般,或者说是有人相送,墓地放在这样的深山,真是太寂寞了,也许就是因为寂寞一点,就够让死者不安宁,忍不住回去找家人,忍不住在家门口徘徊,忍不住想知道家人过的好不好。 回去的路上,柳爱平忽然开口道:“心心,你什么时候去京都考试,妈妈和你一块去吧。” 柳爱平决定离开盐城,莫怀义死了,杀死丈夫的凶手一家死了,她的心结解开了,她内心的恐惧也散开了。 秦心有些惊讶,之前死活说妈妈都不同意,不过还是很高兴,上辈子妈妈是死在盐城的医院,离开,至少是换了地点。 很多事情都在改变,有些好,有些不好,但是至少是在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已经晚成了一种习惯……好想死一死……接下来会进入女主男主生活成长路程了……表骂我……   ☆、第一百六五章 :夫妻相 “一个人在国外,要照顾好自己,喜欢什么就买,别给你爸省钱,家里不差钱。”马天奇在电话给女儿叮嘱道。 “知道了啊,爹地,人家又不是小孩子了。”马复香趴在床上撒娇。 “有没有交男朋友,要是交了男友带来给家里看看,别藏着掖着。”马复香老妈杨若抢了电话道。 “没有啦,要是有一定会说的。”说到男友这个话题,马复香比较郁闷,原本她对莫兴宁也就放了就放了,没有多大感觉,可是现在,自己居然会输给一个小胖妞,简直是奇耻大辱,她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没有再跟莫家小子联系吧?”听到女儿情绪不高,杨若谨慎的问了一句。 “没有,怎么了?”马复香不愿意跟家人说实话,觉得有些丢人,事实上她不仅联系了,偶尔还去帮莫兴宁整理房间了。 “当初还好你跟他分手了,他父亲莫怀义是个杀人犯,不仅把他妈杀了,原来他之前未婚妻的父亲也是被他父亲杀的,还有上次你惊马的事情也查出来了,是因为一个叫余露的女孩搞的鬼,那女的是莫兴宁前未婚妻的闺蜜,没有想到那时候两人就不清不楚的搞上了,等莫兴宁带你回来,那女的想害你,结果却把莫兴宁给害了,之后,莫兴宁的父亲制造了一场车祸,那女的没死,她爸却死了。不仅如此,这次莫怀义想害死莫兴宁前未婚妻的母亲,听说是因为之前他前未婚妻母亲拒绝再复婚,没有想到自己反而意外身亡了,跟这种人做儿女亲家真是太可怕了,简直就是杀人狂魔。”杨若想到自己女儿原本跟莫兴宁在一块的就后怕,再说起这事的时候还惊起一身冷汗。 谁能想到莫家老大一副那么有佛相的人居然是个神经病,动辄就杀人,马天奇夫妻两简直是从鬼门关前走一趟回来。 马复香听到这一连串消息也懵了,不过下意识的还是会维护莫兴宁,“妈,这是他爸的事情,他又不知道。” “就生活在一家,怎么会完全不知道?再说了,就算是不知道,当初你惊马那事,你爹地完全查不出来就是有问题的,不过当时你没事,你也跟莫兴宁分手了,我们也就没有再纠缠,谁能想到是他前未婚妻的闺蜜搞的鬼,明显是莫兴宁跟那女的有关系。这事过去了就不说了,不过这次莫兴宁父亲去世,他作为儿子居然不来奔丧,不管父亲犯多大错,都是长辈,为了怕牵连,连面都不露,这种人是真正的冷血无情,还好你跟他分手了,以后就是碰到了,也不要再多说话。”杨若反复叮嘱女儿。 这边马复香父母叮嘱她,那边陈丽老妈唐怡也在急忙忙的给女儿打电话。 女儿谈恋爱了,她回来却不敢告诉老公,老公比较严肃,而且他们这样的家庭,很大可能就是联姻,她自己已经不幸福了,不希望女儿也像自己一样,所以见到女儿有喜欢的人,她这个做母亲的还是很高兴的,回国后,唐怡就忍不住会关注盐城莫家。 一些细微的事情差不多,可是这一次事情闹的这么大,连陆文华都惊动了,唐怡自然也是知道,接下来的事情简直是骇人听闻,唐怡吓坏了,她更不敢跟丈夫坦白,怕老公知道女儿居然跟一个杀人犯的儿子恋爱,而她自己也怕的要死,连夜给女儿打电话。 唐怡知道女儿的脾气,要是自己说了事情,她肯定不愿意回来,反而会在那边一定要陪着莫兴宁,所以她装病了,不过也是真的吓坏了,常年压抑,更年期,心一惊惧,进了医院。 小胖妞得知妈妈生病进医院,连莫兴宁的面都没有见,打电话,莫兴宁也没有接,她只好发信息,说妈妈生病,她回国了。 莫兴宁看到电话了,他不想接,看到小胖妞信息,他脸上扬起了嘲讽的笑容,如同曾经一样,把那条信息删除了,手指轻轻一划,连带着之前的信息都全部删除。 …… 祝军挥手跟战友告别。 告别的不仅仅是战友,而是过去那一段神秘的生活。 重新回到人群当中,祝军或多或少的有些不习惯。 他觉得自己像是真的死去过,然后重新活着,重新开始一般。 新的生活,他如同以前一样只是一个平凡的学生,不过由于高考户籍的原因,他还是要转回京都的学校的,但是祝军已经知道,爷爷希望自己上西北军校,因为爷爷是从那个学校出来的,父亲也是从那个学校出来的,而秦心准备考京都电影学院,这就意味着,大学四年,两人还是要分开的。 所以现在祝军很珍惜跟秦心在一块的每一天。 现在的每一天都是未来最年轻的一天,自己经历过死亡,也经历过身边的人的死亡,祝军更珍惜生活。 可是如今他倒是不失眠了,只不过又产生了一些其他后遗症…… 这让祝军很困扰。 今天他去秦心宿舍找她。 敲门进去只看到陈玉一个人,秦心是站在门口想要偷袭祝军的。 秦心的战斗力,陈玉是知道的,这货身体非常好,跟她纤瘦的体型完全不成正比,爆发力超强,她坐在窗前,还没有开口说什么,就见秦心从门后扑过去,结果祝军更夸张,毫不犹豫的一个过肩摔……幸好及时反应过来,又把媳妇捞回来了。 当时祝军也一头汗,习惯了,差点没把媳妇摔死。 秦心一脸兴奋:“小猪,你变厉害了啊!” 秦心跟祝军闹的时候,一高兴就喜欢给他叫外号,小猪,既然和他的代号一样。 陈玉看着脑袋朝地的秦心……真是为她捏把汗,难道这二货没有感觉到,你老公身上当时的气息,是一副要杀人的模样吗?你笑的那么灿烂,真的没有问题? 祝军低头,看到秦心脑袋差一点就着地了,整个人倒着,一双眼看着他。 “我,我不是故意的……”祝军不知道自己怎么跟媳妇解释,真的不是故意要摔她,下意识的就这么做了,小心翼翼的把秦心放下来。 以为秦心要生气的,之前在火车上,有个女人过来拉他袖子,被他一胳膊肘给撞开了,那女人吓的尖叫的一个车厢都听到了。 没有想到秦心一脸兴奋。 “你怎么做到的?”秦心被放到床上,惊奇的问祝军。 她之前也老跟祝军闹腾,都没有发现他有这个技能……秦心还以为祝军故意的,把她翻了个身抱住了她,简直是太刺激了,脚在上面,头朝地,一副跃跃欲试,想再来一回的模样。 不过宿舍太小了,刚刚幸好位置对,要不然甩到铁架床上一定很疼。 陈玉对这个画面不忍直视,差一点点的凶杀案现场一般,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你们不是说要去吃饭吗?”她站起来收拾东西,准备走。 秦心也爬起来,穿了鞋,一块走。 吃饭的时候,陈玉忽然发现,秦心和祝军两人越来越有夫妻相,两人吃饭的感觉都一模一样,细嚼慢咽,每口饭菜似乎都足足嚼了二十下,再吞进去,可是即使是这样慢,整体速度却又很快,两人几乎是同时放下筷子的。 陈玉是一个习惯在角落里观察别人多看少说的人,以前她就觉得秦心吃饭的习惯似乎怪怪的,当然再之前陈玉跟秦心不熟,没有一块吃过饭,没感觉,可是熟悉了以后,就发现秦心吃饭的习惯有点怪,不过那时候陈玉只当是秦心个人习惯,现在突然发现祝军吃饭也是这样,一个人还好,两个人都这样,那真是相当的奇怪,偏偏两人都没有觉察,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而且陈玉觉得祝军似乎变化非常大,跟之前那个阳光大男孩简直判若两人,可是秦心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吃完饭,打算一块去班上自习的,结果秦心想起来自己有本书落在了宿舍,秦心让祝军和陈玉先走,她去宿舍拿书,一回会和。 不等拒绝,就跑了。 不知道为毛,陈玉只觉得站在祝军身边压力颇大,腿软的很,实在没有话说,两人默默的走路。 祝军不知道陈玉会这么敏感,不过他也不爱说话,就默默的走。 从食堂到班级,路挺远的,要经过一片林子,陈玉跟着祝军慢慢走,每走一步都觉得压抑,也不知道为毛今天这条路上人这么少。 走到了一个拐角的地方,终于看到了一群人,陈玉几乎是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 脸上的肌肉都不那么紧绷了。 可是走近看到那些人,陈玉就又觉得不妙了。 是班长徐建,还有一些不认识的人。 陈玉对徐建印象不好,这人太会来事,看人下菜,像陈玉这种免费生,总是会被徐建差遣去干活,每次学校发什么福利的时候,都是过班长的手,虽然徐建倒不敢明着克扣,可是却总会跟一副领导慰问群众的模样,好像是他给的钱给的东西一样。 而且徐建似乎对秦心意见很大,秦心性子虽然冷清,却不是那种天天爱得罪人的感觉,并没有以前余露说的那样糟糕,以前余露在外面总表现的一副秦心又怎么怎么她的模样,陈玉跟秦心相处下来,发现根本不是那样。 秦心那货跟莫兴远一样,都是傲娇货,待人接物还不如她这个书呆子,偏偏嘴上都死不承认。 以前余露在的时候,秦心在学校名声不好,现在余露走了,秦心名声还是没有好多少,就是因为班长徐建的宣传。 看到徐建在这里等着,陈玉就觉得不太好,前天班长又说学校要举办什么活动,秦心因为经常请假,基本都不参加的,可是这次班长却要求一定要参加,秦心没有鸟他,这会子上赶着来找麻烦了。 徐建向来欺软怕硬,他之前早就听余露说过秦心的家庭环境,就是个普通人,看余露走之后,秦心跟陈玉关系好,两人天天一块吃食堂,更加认定了如此。不过没有想到秦心那女人被莫兴宁抛弃了转头却跟莫兴远交好,徐建家只是一个小公务员,对莫家还是不敢招惹的,所以平日不喜欢秦心也不敢表现太过,对秦心天天请假也忍了。 可是现在莫家出事,莫兴远已经好几天没来上学了,秦心还是跟以前一样,天天请假,徐建就不爽了,对那些不敢招惹的人,徐建就算是班长也天天讨好这笑,可是对秦心和陈玉,徐建已经忍够了,至于祝军这大块头,徐建也不害怕,天天跟着去吃食堂的人能有什么背景? 而且前几天他居然破天荒的联系到了余露,余露如今已经成为明星,还很火,宫妃的电视剧,徐建看了很多遍,就是位了追里面余露的角色,越发对余露念念不忘,本来抱着试试的心态给她打电话的,没有想到她那手机居然还用,两人还聊了一会,余露还是跟以前一样声音好听,没有一点架子。 而曾经那事情,也都过去了,说到余露退学的事,余露巧妙的问了一句秦心如何了…… 余露如今是在娱乐圈里摸爬打滚过的人,对待徐建这样还在学校的学生,就算是徐建这人比别人灵活,可是也不是余露的对手,三两句话就被余露挑拨起来了,于是有了现在的这一幕。 本来这一行人是来堵秦心的,不过秦心恰好回宿舍拿书了,现在堵上了祝军和陈玉。 徐建听余露的意思,就是教训一下秦心,拍几张打架的狼狈照片就行…… “秦心呢?”徐建阴着脸问道,他是班长,父亲又是个小干部,对陈玉这样的免费生,像足了他老爹跟手下说话的模样。 “你找她有事?”陈玉还没有回话,祝军先开口了。 徐建身边一群人,看着眼生,不过个子都挺高大的,流里流气的有些。 “徐建你说的就是这个女的啊,长的这么丑,居然也能算是美女,你什么审美啊。”人群中有一个男的开口道。 “不是这个。”旁边一个看了一眼陈玉摇头道。 一行人人高马大,显然并没有把祝军和陈玉放在眼里,平日他们是不敢进泰西闹事,不过现在有徐建担着,而且这里刚好是没有摄像头的,学生打架闹事的好地方,显然徐建也不是全然没有头脑的。 其实他本来可以有一些其他迂回的办法,但是奈何秦心在学校的时间不多,到校外就更不容易逮到其新了,打听好秦心的作息,又选了这个地方,找齐人,也是费了好大劲了。 虽然祝军在,但是徐建也没有放在眼里,一个穷逼,自己这边人多。 按自己观察,秦心应该就是要过来自习的,秦心的作息非常规律,难道是知道了自己要堵她,不过也不可能,要是知道了,不会祝军和陈玉还过来了,想来是回宿舍拿什么东西,就在后面了,不得不说徐建脑子还是有点脑子的。 不过有脑子遇上祝军这个最近正狂躁的主,差一点就把女朋友摔坏的家伙,那简直就是送菜。 祝军重新回到城市回到校园,过去一段时间的经历恍然如梦,可是却是确确实实经历过的,本来爷爷是让他立刻回京都的,可是他却想多陪陪秦心,这样看着正常,实际上还是有些不妥。 现在徐建简直是送上门来给祝军舒缓情绪。 他也没有多说,对方有十几个人,都是人高马大,但是在祝军眼里,是正好练手的。 陈玉看到这么多人也有点慌,她给秦心打电话,想让她不要过来,可是秦心一听有事,二话不说就挂了电话了。 这边陈玉手里抱着一大堆书,还有一个塑料袋是装吃的,里面是几袋的薯片,她看着不好,把薯片腾出来,把厚厚的书放进去,塑料袋口转紧,居然做成了简易的武器,对着靠近自己的人就挥舞,被砸到也很痛。 其实陈玉这做法根本就是多此一举,对方虽然人非常多,可是根本不够祝军一个回合。 祝军看着面孔有祝家特有憨厚模样,看着虽然大个,但是在学校里一般被欺负最惨的就是傻大个,那些身体瘦小灵活的反而不会被欺负。 虽然祝军尽量控制住自己的力度,不过一个回合下来,十几个人都倒地了,连徐建也不能幸免,而且因为徐建特意选的好地方,这片林子是一处拐角,前面是礼堂的后门,平日礼堂没活动,这里就安静的很,徐建又是学生会的,守着人,等到这个时候,就让人在前后挂了个牌子,说整修之类的,也不会有人从这边走。 正好给祝军锻炼身体了,当然他控制着力道,毕竟这些人也不是什么穷凶恶极的,只是当做练手,尽量控制着自己。 不过祝军这努力的控制自己,对方却仗着人多,十几个人呢,一窝蜂的冲,看上去反而是祝军容易吃亏的模样。 十几个人打祝军足足打了三分钟,站在外围的徐建都有点担心,这不会出人命吧,教训一下就可以了。 却见那十几个人本来是一窝蜂冲进去的,这会子一个个的飞出来,都跌落在地上,惨的脑袋都撞出血,祝军压根没事,打到最后就剩两人,那两人居然被祝军左手右手各提一个,脑袋对碰,撞出血花,溅到祝军脸上,而祝军跟一个杀神一样,沾着血,脸上居然还有笑容。 徐建站在一边腿都在抖,怎么会这样? 他想走,奈何硬是没有能抬起腿。 他天天观察秦心,在余露的提示下,知道秦心身手不错,不过再厉害也只是个女孩子,肯定打不过男生,余露会这么说,大概是因为她比较体弱,徐建想起来余露,想到她笑吟吟的站在自己面前跟自己说话的时候,身心都会一阵荡漾。 可是眼下,自己费尽心思,秦心没有逮到,自己人马全都不行了,这些人可是他用着篮球赛的名义弄来的附近技校的混混。 个个人高马大,十几个人啊,打一个居然打不过。 不提徐建两腿发软,陈玉手里提着书腿也有点软,这里本来就偏僻,还只有一个路灯,远远的,灯光很暗,祝军一个人站着,脸上身上都沾着血,别提多可怕了。 陈玉虽然虽然打小是农村长大的,后来还时不时受继母苛待,可是也没有见过这样的画面,村里人吵架的多,都是拌嘴,很少打架,也听过有打架的,但是陈玉没有亲眼见过。 她倒是看过秦心打架,不过秦心长的漂亮,打起来总觉得赏心悦目,也有是陈玉跟秦心熟悉,不会害怕她,可是祝军不一样,之前陈玉看祝军的表情就怪怪的,秦心跟他闹着玩,他一个过肩摔,差点没把秦心摔死,秦心还没心没肺的笑开心不已。 现在祝军在一堆人中间站着,跟杀神没啥区别,身上的气势看着就吓人,陈玉此刻居然很理解徐建的感觉。 看到这样的祝军,陈玉都为秦心担忧,以前看的祝军明明是个阳光大男孩,可是自从上次他落水之后再见,就变成这副样子,完全变了一个人,好可怕。 这时候听到了有脚步声,有人过来了。 一群人本来在哀嚎,一直期盼有人来,实在是看到祝军吓怕了,祝军身上脸上沾着血,可是都是他们的啊,徐建那货也跟哑巴了一样,站在那腿一直抖,这会子听到脚步声,一个个都激动起来,有人来就好,有人来就脱身了,哪怕是教导主任来处罚他们,或者是警察叔叔来抓他们,他们都愿意,只要不在这男人跟前就行,好可怕。 陈玉徐建在一边看都觉得心惊,更别提那些亲自打架的家伙,一个个都觉得像是死过一回一般,这会子听到脚步声,激动的呼吸都屏住了。 却没有想到一群人期待的人好像只是一个小姑娘,这会子都埋怨徐建放什么路牌,他们这十几个人都跑不了。 一个个心惊胆战,或坐或躺在地上都不敢动。 脚步声咔擦咔擦的,女孩的呼吸声好似没有,等到女孩靠近,进入大家的视线,所有人的心几乎都咯噔一下。 昏暗的路灯下,女孩乌黑的头发全都扎起来了,露出一张异常白皙的脸,一双眼睛仿若带着潋滟妖气,好看,却是寒气逼人,女孩身材高挑,跑步过来听到脚步声,却没有听到喘气呼吸声,要不是这么多人,都会以为撞到女鬼了。 徐建手抖抖的伸进口袋,却怎么都掏不出手机,他希望有人来,可是现在他不希望来的人是秦心。 祝军看到秦心跑来了,很是担心,自己身上还沾着血,怕媳妇害怕这样的自己,可是现在擦也来不及了。 却见秦心冲过来一把抱住了祝军,两手上下模:“你没事吧,你有没有受伤?” 躺地上的人都吐血了,妹子啊,那全是我的血,我受伤了…… “没事,我没事,你不用担心。”祝军没有想到秦心不仅不害怕他,反而十分关心他的安危。 陈玉在一边也是醉了,尼玛,你家军军就是个杀神,他真的没事,地上那些才有事啊。 秦心上下摸了一遍祝军,光明正大的吃了豆腐,发现他身上的血不是他流的才松了一口气。 刚刚接到电话吓坏了,生怕祝军吃亏。 秦心抬头看到班长徐建,再看看地上那一群人,开口道:“班长,你这是闹哪样?” 徐建好不容易掏出手机,秦心那略微沙哑的声音一开口,他吓的手机掉到了地上,正闪烁在拍照的画面,不过窗口对着地面,此刻就只有一片黑。 “我……”徐建不知道为何,此刻面对秦心,居然比面对祝军还心虚,他以为大概是因为祝军太能打了,他才会这样的。 却不想话还没有说完,秦心就一脚踩在了他的手机上,接着又一脚抬起来,对着他心窝就踹了过去,把徐建一脚揣进了那地上躺着的一堆人当中。 “我男人的主意你都敢打,你活的不耐烦了。”秦心看到徐建的模样,就想到曾经他道貌岸然劝自己坦白,说老同学他会帮忙运作,结果自己没罪却坦白送进了牢房。秦心本来就想即使重生回来,也不要执着于上辈子的事情,只要自己好好过日子,不重蹈覆辙,就不会有上辈子的悲剧,没有招惹自己的人,自己也不要去招惹。 所以对徐建她虽然不喜欢,却也没有做什么动作,却不想,他居然又自己送上跟前来。 众人见漂亮女孩一上来就把徐建给踹翻了,这哪里是救星,紧接着女孩还抬脚又踹了几脚,不像刚刚祝军打人那样打出血,却听见徐建发出凄惨无比的尖叫,不过这附近一直传说闹鬼,外头有情侣想往这里钻的,听到这声音也赶紧闪了。 秦心看到地上十几个人,她妥妥的每一个又补了一脚,秦心是很善于打架的,不是因为她厉害,而是她曾经被打的惨,知道哪里疼。 想到徐建这虚伪的人,他不招惹自己也就罢了,既然招惹了就要还回去,她不想天天报仇,可是也不想以德报怨,既然来了,就要让他怕。 陈玉看到秦心这副模样,索性坐在路边台阶,把薯片捡起来吃薯片,等秦心。 秦心挨个又补了一脚,一时间惨叫连连,当然叫的最惨的就是徐建了。 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使得泰西又多了一段闹鬼的传闻。 秦心踹的爽快了,才想起来祝军还看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一脸娇羞的模样:“我其实没有用力的。” 祝军原本还怕媳妇怕自己的模样,这会子连忙附和道:“我知道,我也没有用力的。” 陈玉在一边,手里拿着薯片,咔擦一声,薯片碎了。 打扰了这两个你侬我侬的,她不好意思的道歉:“抱歉,我太用力了,你们继续。”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昨天居然没有更新……昨天在十二点的时候写了两千多字,但是实在觉得不好看……然后就想一大早起来,结果就到现在了……好像昨天是不存在一样……嗷嗷嗷……   ☆、第一百六六章 :初试 时光匆匆…… “是朱琳!”电影学院门口人挤人,不知道谁喊了一句。 立刻拥挤的人群中自然的分开了一条道路。 京都的二月还是寒冬料峭,挺冷的,来考试的不少学生都穿着羽绒服,不过即使臃肿的羽绒服也遮不住青春无敌,年轻漂亮的面孔。 而分开道路中间走来的朱琳,一头长发披肩,如同洗发水广告的明星一般,长发如同绸缎一样披在身上,她没有穿羽绒,脚上也不是毛毛的雪地靴,身上穿的是一件黑色风衣,脚上是一双黑色细高跟鞋,黑色风衣里面的内搭也是黑色的,不过脖子上戴了一根彩宝的项链,皮肤也非常白,整个人气场很强大,像是从某个秀场里刚刚下来一般。 朱琳脸上挂着微微的笑容,不亲近也不疏远,大大方方。 “听说她是面试官之一。”人群中有人爆料。 今天是京都电影学院的初试的日子。 学院大门是古朴的巨石搭建而成,一个斜三角形的形状,延伸的有些奇怪,挺有艺术感的,不像是校门口,倒像是某个景点的雕塑一般,非常大气恢弘,原本是可以容纳至少八辆车平行进出,此刻却挤了满满当当的人。 来的不仅仅有学生,还有不少所谓的“导演”、“星探”、“经纪人”也汇聚于此。 何况是据传朱琳应邀来当任面试官,使得一场大学的初试,硬生生的像一场选秀节目一般,或者说比选秀节目更加残酷。 黑压压的学生还有陪同的家长,看上去至少上万人了,今年报名人数公布的有5782人,而最终录取的只有30人。 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是被淘汰的。 这些人都有姣好的面孔,来自全国各地,各有特长,可是最终只能留下三十人。 初试历时四天。 原本就紧张又兴奋的学生们因为朱琳的到来,气氛更加紧张了,也更加兴奋。 记着拿着大相机拼命拍,咔擦咔擦的声音,听起来好像真的跟什么大咖秀一样,学生们渐渐都有些感觉不一样,而朱琳入场的画面,大概会成为这些稚嫩的学生们心目中的一个梦想,将来自己也会变成这样。 此刻,一辆红色迷你,驾驶的位置上坐着一个长着一脸胡须的大叔,车停在一堆车外面,找不到车位,几乎都挤到了路上了。 “大叔,跟你说不要开车过来的,比我走来还久。”秦心看着前面密密麻麻的车一头黑线。 “这不是天气太冷了,怕你冻到了,要不你就这里下车,我找停车位,找到了回去找你,不要担心,初试对你来说非常容易,实在不行,还可以找严老打个招呼。”梁弘毅的话没有说完,秦心就下车了。 她身上穿着蓝色牛仔裤,帆布鞋,上身是一件短款的高领黑色羽绒服,头发又理短了,刘海很短,额头全露出来,打扮的很普通,身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要是有,就是食指上有一个黑圈的戒指,像是铁啊一类的材料,看着很普通。 不过她一双眼漆黑的眸子,长长的眼尾,挑眉看你的时候就天然有一种波光潋滟,像是看到你心底一般,很是风流。 她是个长相很张扬的人。 曾经的秦心长的也好,但是身上的气质很浮躁,又不会拾掇自己,生生的把一个好底子糟蹋了。 而现在,她很知道珍惜自己。 平日锻炼身体,练舞,形体课,音乐,学习,从来都不敢松懈,每天都如同海绵一般,在充实着自己,整个人气质不仅沉淀了下来,身上也多了一份从容,成熟的灵魂加上妖媚的外表,硬生生的融合出一种张扬又张扬的气质。 “要是真让老师给打点,老师会灭了我的,九成九不认我这学生了。”秦心知道严老头有多爱面子,当初师兄来考试,他就是不闻不问的,不仅不打招呼,还不准师兄打他的名头。 “大叔你要是实在找不到车位还是原把车开回,等我考完了,来接我就行。”秦心看梁弘毅那里倒车都倒不出去了,后面又进来几辆车,她吐了吐舌头,没义气的自己走了。 梁弘毅今天非要送,其实是有话说,他听到朋友说朱琳应邀来当面试官了,梁弘毅虽说当初硬气的拒绝了朱琳,但是演艺圈这种地方,不一定是你有实力就会红的,很多时候更讲究运气。 朱琳重新出道,人气非但没降,反而更上一层楼,已经是国内地道的一姐,她没有考过电影学院,可是学院照样请她当主考官,地位摆在那里。 而相比之下,秦心只是个连电影学院门都还没有摸进的毛孩,两人的地位根本不能同日而语,梁弘毅觉得自己想太多,朱琳不可能会为难秦心,大约甚至秦心是谁都不知道,不过心底又隐隐有点担忧。 一路上想开口,都没有说成,实际上他不想提朱琳,好像往自己脸上贴金一样,朱琳离了他照样火,而他现在什么都不是,带着个毛孩,天天还被这毛孩欺负,越活越回去的感觉,可是也觉得挺开心的。 感情是处出来的,秦心不像朱琳那样任性,同样是十八岁的年纪,她乖的像个三好学生,基本不需要他操心,当然有时候也会让他操碎心……比如这孩子身体太好了,居然会打架……跟男孩子一样打架,第一次知道这事的时候,梁弘毅心脏都停了几下,尼玛,这事是真的吗? 看周围人的表情,梁弘毅醉了。 林天水:打架?打的好,敢欺负我女儿,打残了我赔。 严卿:打架?有没有吃亏,要不要再请两个武师过来教一下? 祝军:打架?她都没有用力,怎么算是打架? 柳爱平:打架?心心没事吧?她身体那么弱,会不会被欺负了? 梁弘毅只有一个感觉……你们都够了……再这样下去还能不能愉快玩耍了……对自己带的艺人更有一种前途无亮的感觉,当初第一眼的时候为毛会觉得这货能红,能大红,能红的发紫呢?现在只发现,她能把别人打的红的发紫,自己还要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 梁弘毅在努力找车位的时候,秦心已经进了面试大军里。 秦心是有些激动的,上辈子她是插班生,名不正言不顺,来学校也觉得怪怪的,可是现在,她将有机会成为这里真正的学生,那种感觉很雀跃。 尽管她内心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儿,可是真正走到人群当中,还是被那种情绪给感染了,有些紧张有些激动。 她来的时候朱琳已经进去了,秦心还能听到时不时有人说起朱琳,秦心并没有太往心里去。 来参加考试的学生几乎是天南地北,因为初试人太多了,秦心并没有找师兄。 秦心的号排的比较靠前,初试,考的是一段三分钟以内的朗诵,还有一段临时的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轮到秦心进去的时候,主考官几乎的眼神一亮,秦心的容貌是非常加分的。 而朱琳原本是漫不经心的坐着,根本都没有抬眼,她也不知道自己为毛脑抽答应朋友来了……然而现在她终于看到自己想看的人了。 其实要看一个人很容易,但是朱琳是一个很傲气的人,她很想知道梁弘毅口中很优秀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现在她看到了。 十人一组,因为面试的学生实在太多了,一般都是很快就过。 你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给考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考试是大教室里面,暖气很足,学生们都把外套脱了放门口了,在外面一个个穿的很臃肿,到了里面却各有色彩,大外套一脱,女孩大多里面穿裙子,这一组里面有八个女生,两个男生。 秦心穿的比较简单,牛仔裤,黄色毛衣,帆布鞋,看着很清爽,而且站在一群人当中,自然而然能吸引人目光,就是一种气质,很突出。 初试其实很简单,大多就看看体型容貌听听声音,当然其实也不简单,还有要看潜力,有的人现在看着美丽好看,却给人一眼就看到底,没有潜力,而有一类人,现在看着平凡,却不经意间表现出特别的潜力。 所以并不是所有考生都貌若天仙,大多还是长相普通,却仍旧想来碰碰运气。 秦心的容貌绝对是一眼就很有拉仇恨的能力的,不过她不爱跟人说话,见多了圈子的是非,保持沉默是最好的。 轮到秦心朗诵,她选的是一段朱自清的背影,就是课文的东西,出乎意料,长相这么妖媚的女孩,声音却有些沙哑,除了这点,发音很标准,没有一点口音,感情也很充沛,也没有紧张感,就算不看容貌,打分也绝对是能打高分的。 这一点朱琳并不意外,她早就打听了,梁弘毅新带的这个女孩,读书成绩很好,不像以前的自己不爱读书。 接下来是小品表演。 十个人一个小品,临时组合的,吵吵闹闹不说,想要出采很难,一个小品可以看出很多东西。 小品是以抽签的形式决定角色,也算是公平。 秦心抽到的是演一个盲人,没有台词,坐在路边拉二胡就行……也就是个路边的行乞的,这个角色绝对是路人甲中的路人甲,基本就是一场戏的背景,弄不好就会被完全忽略,不是你长的漂亮就能演戏。 对于这个小品,整体感觉就是群魔乱舞,一群人在路边吵架,她这个坐在路边行乞的盲人是布景板。 考官说可以开始的时候,已经就有人入场开始演了,两小姑娘走路聊天,突然一老太太摔了,正好摔在了秦心面前。 秦心是个盲人啊,手里拿着二胡,看不见。 秦心就坐下了,手里拿着“二胡”,静静的拉着,睁着眼,却明显能感觉到她看不见,她的眼神没有焦距,她摸二胡的模样,“看”面前人打闹,都没有焦距,至始至终都拉着二胡,她没有台词,最容易让人忽略,可是从头到尾,大家都看到了她,她好像就真的是一个街边拉二胡的盲女,无论外边怎么热闹,都与她无关…… 作者有话要说:节操已碎……   ☆、第一百六七章 :青神 朱琳在助理的陪同下出了电影学院,坐在副驾驶上的她有点心不在焉。 “琳姐,琳姐?”助理小北是个大学毕业三年的小伙子,在经济公司做了三年,人挺稳重的,能被分配到朱琳身边当生活助理,他很珍惜这样的机会,朱琳是娱乐圈一姐,能在朱琳身边本身就是一种资历,他能从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还是多亏了他姨妈和琳姐现在的经纪人陈义是朋友,走了关系的了,否则也轮不到他这个小菜鸟。 小北说话做事都很小心,不过今天琳姐一直心不在焉,他刚刚说话,琳姐似乎没有听到,小北不得不打断她,他知道琳姐被打断思路会不高兴,可是经纪人交代的事情也不能不说,说了琳姐没有听进去也是他的问题,他刚刚接手这份工作,正在磨合期,一方面要兼顾朱琳,一方面要兼顾经纪人,等于有两个老板,并不太容易。 “恩?”朱琳才把头扭过来,看完秦心那组表演,朱琳就没有多大心思待了,本来就是出来露个面,并不是真让她当四天的主考官,她评不评成绩都可以,当然如果她特别中意某人,学院也会给她这个面子。 她刚刚走神是因为看到老熟人。 她想象不到梁弘毅居然会开一辆红色MINI,那么女气的车,虽然她老公投资失利,但是她却非常顺利,除了找梁弘毅被拒绝让她心里不高兴,却很快找了新的经纪人陈义,陈义也是行业翘楚,两人以前就有隔空合作过,如今不仅成为朱琳的经纪人,同时还开办了朱琳工作室,同时朱琳以前拍的一部电影《藕断丝连》在今年才播,朱琳又获奖了,一时间名誉纷纷而来,好像她从来就没有淡出人们的视线,再次出现反而更加辉煌。 “琳姐,晚上约了青神导演谈戏,陈哥的意思是希望你把这部戏接下来。”小北开口道,尽量让自己的措辞温和一些。 朱琳揉了揉眉眼,再抬头,已经和那辆红色MINI错过了。 “我知道了。” 陈义很不错,朱琳跟他合作的也挺顺利,只是陈义更像个工作狂,觉得好的就会定下,而不是先问朱琳的意见,当然问了朱琳估计也会答应下来,毕竟是青神的电影。 青神在国内是地地道道的导演一哥,像之前古维导演,虽然有好莱坞的资历,但是在国内的影响力还是不如青神的。 不过毕竟是工作方式不一样,感觉不一样,朱琳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小北觉察到琳姐情绪不好,也没有再吭声。 另一边,红色的小MINI车上,车里循环着播放一首歌,梁弘毅想换歌都找不着还的,里面就只有一首歌,也不知道秦心这丫头什么古怪的爱好,每次她听歌都只听一首,循环播放,放到有一天,她突然不停了,换下一首歌,还是永远一直单曲播放。 “大叔晚上跟古导吃饭,你一块来,给你介绍一下。”秦心上车没有说见到朱琳的事情,也没有说自己考试的情况。 梁弘毅听到秦心这嚣张的话,很是郁闷,老子出来混的时候你还在喝奶呢,不过娱乐圈就是这样更新换代非常快,他淡出四年了,如果是大明星还好,像他这样的幕后,关系不维护,很快就没有了,其实他还有点羞愧,本来觉得自己回来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是不知道为毛,听到他带新人而不是朱琳,居然到处碰壁。 后来梁弘毅才知道,朱琳成立了一个工作室,经纪人是现在当红的陈义,正是火热,跟他这个过气的经纪人不同,而且他还带了别人,不知道是谁爆料说曾经朱琳找他他拒绝了朱琳,反而去带一个小新人,据说朱琳和他撕破脸了,现在说梁弘毅都是给脸不要脸,没有朱琳他什么都不是。 目前情况就是这样,四处碰壁,一些小公司小广告倒是有来找梁弘毅,梁弘毅自然不愿意。 结果梁弘毅这个经纪人不仅没有给秦心带来片约之类的,反而因为朱琳的缘故,被冷藏了一般。 “知道了。”梁弘毅慢吞吞的开着车,后面的喇叭一直响,他也没有加快速度的意思,一个坚持慢吞吞开车,一个坚持听单曲循环。 …… 二层楼高的墙,垒着高高的陶罐,一瓶挨着一瓶,像是某个祭祀的仪式一般,莫名的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如果是夜晚,关灯,看着这一墙的陶罐,估计会吓一跳。 不过这里却是那些大牌导演演员最喜欢来的地方之一。 你不经意抬头都能看到一张熟脸。 所以这里也不是想来就能来的。 看着跟普通的书吧咖啡馆差不多,地方很大,人却不多,每一桌相隔都很远,自成一个空间。 朱琳坐在椅子上,看着桌面上小陶罐上插着的蜡烛,她身上穿着考究的旗袍,两腿并拢,微微倾斜,坐姿很优美,脸上的笑容也很明亮,跟白天在车上的模样完全不同。 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跟一些大腹便便,秃顶,尖脸的导演不同,青神的长相完全可以媲美当红小生,而他却是一名导演,一名传奇的导演,演他的戏必火,几乎是行业默认。 青神容貌英俊,宽额头高鼻梁,笑容好看,腿长,个高,人也不胖,往往在拍摄现场,他这个导演比男一号更像男一号。 行业内经常有说某某演员为了某个角色陪导演睡觉,可是像青神这样的容貌地位,说他潜规则别人都是别人占便宜了。 青神喜欢用新人,而这部戏,居然会找自己当女主,朱琳说不清什么滋味,经纪人陈义跟她说过,是投资方想让她带新人,曾经朱琳是电影里最出彩的新人,而如今轮到新的新人踩着她上位。 不过朱琳如今也不是过去战战兢兢的小新人,跟青神一块吃饭,也像是朋友一样,记得曾经纪人带她去见导演,她跟小学生一样,别人问什么答什么,一眨眼,青涩没有了,青春也逝去了。 “青哥,这红酒很不错。”朱琳手上端着红酒,轻轻的摇晃着。 “你算是有口福,这瓶酒是专门在向阳的坡地长出来的葡萄酿的,我也是第一次喝,味道还不错。”青神心情很不错,朱琳夸到他痒处了,这是他酒庄生产的红酒。 投资酒庄基本是没有盈利,前十年都在烧钱,不过在行业内,有一个酒庄显然地位就不一样,他是跟着一个法国朋友开始玩这个的,钱多了,玩的花样就多了。 朱琳之前嫁的老公很有钱,两人也经常去酒庄玩,对这些都不陌生,聊起来很有话题。 所以居移气,养移体,要想交流好,有共同语言,平日接触的至少要是相同的东西,不能导演这里说法国鹅肝,你在那里聊牛肉面烤串,明显聊不下去,有时候青涩不仅仅是因为青涩,更多是见识少,根本不知道聊什么。 两人聊了一会,就很自然的说到了电影。 朱琳不再像过去一样背书一般,说剧本,侃侃而谈,说了自己对角色的看法,青神附和几句,谈话很舒适。 “听说你今天可是当了一回面试官,怎么样,感觉如何?”青神就是京都电影学院导演系毕业的,对学校还是很有感情的。 “看到一堆年轻的面孔,感觉自己老的太快,没敢多待。” “你这面孔都要说老,那我这样的简直是没法待了。”青神调侃了一句。 “青哥你去肯定是没法待,听说你上回去,差点发生踩踏事件,那些孩子跟疯了一样。”朱琳不着痕迹的又间接拍了次马屁。 “不知道青哥这部戏的女二号小舞是谁?”朱琳之前看剧本其实更中意小舞这个角色,虽然是女二号,但是看剧情,却是着墨很重很用力的一个角色,不像女一号千篇一律。 “这个不用急,一会我朋友老古过来,他介绍了一个女孩,你正好帮我参详一下。”青神正说着。 古维带着秦心就过来了。 古维的新片《华夏英雄》拍摄已经到后期了,他也回了京都,之前跟秦心合作挺愉快,正好朋友说老青说也要拍新片,老青就是个一等一的文青,看上去很现代都市,但是做事古板的把人磨死,尤其是选演员。 听老青说起来那个角色,古维就想到了秦心,虽然在自己的片子里秦心演的是一个武痴,可是说到那个媚到骨子里的角色,古维居然会第一时间想到秦心,于是有了这样一次见面。 秦心以为就是叙叙旧,没有想到古导居然带自己过来见青神。 上辈子自己差一点就有机会演青神的戏,最终因为被余露忽悠着去割了双眼皮而错失了机会,有些略蠢,但是这辈子秦心没有想再去找青神,因为她记得师兄顾明夕就是因为青神自杀,不管内情恩怨如何,秦心都不太想沾染,却没有想到,不去追求,兜兜转转还是见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太懒了最近……壕们都少了……   ☆、第一百六八章 :无心 青神抬头看了一眼秦心,就愣住了,朱琳也愣住了。 早上朱琳穿的是一身风衣,晚上换成旗袍,而秦心还是穿着牛仔裤毛衣,一身打扮十分简单,也十分随意。 朱琳想不到秦心跟古维会这么熟,她跟青神也算是比较熟了,但是出来见面也是从下午四点就开始打扮挑衣服,还是要按着青神的喜好来打扮,青神是个大文青,喜好一切漂亮的人和物品,但是漂亮不能艳俗,还需要有一种文艺范。 所以朱琳穿了一身旗袍,民国女郎的感觉,正好契合他电影剧本的时代背景。 可是看秦心这一副随意的模样,走在古维身边,很亲密,但是又不是那种潜规则上位手拉手的亲密,只是态度很随意,好像是古维家的亲戚一般,朱琳知道秦心演了古维的一个电影角色,但是古维的脾气是众所周知的,骂人不分场合不给面子,能跟古导交好的明星可真的不多。 秦心在古导的介绍下跟着叫人:“青导好,朱老师好……” 青神脸有点裂,他不喜欢别人喊他青导,感觉在像说青岛,说一个地名。 而朱琳也不喜欢秦心喊她朱老师……感觉自己年纪很大很老的感觉。 当然除了名字,青神看秦心的模样还是比较满意的,导演穿的一般都比较随意,当然青神例外,他是导演当中穿的也很正装的一位,古导就穿的很随意,夹克t恤牛仔裤,而来这里的女士,多半都是什么明星之类的,穿的就更加正式了,但是秦心穿的却是很随意,给人很放松的感觉。 青神看秦心第一眼,就很中意她的那双眼睛,鬼魅勾魂的感觉,她有一双很特别的眼睛,他已经想象到这个女孩若是穿上民国的旗袍,一张稚嫩的脸上又有一双潋滟的眼的那种冲突的美感。 都说青神是最会造神的导演,他选中的新人,很难不火的,就在于他对他电影里的女演员的塑造是美到骨子里的。 “怎么样,老青?”古维很干脆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又让服务员拿了一杯果汁过来,递给秦心。 这动作让朱琳惊诧不已,出来居然不喝酒喝果汁?你丫当你还没有断奶啊?你怎么不喝奶呢? 结果一转头就见秦心笑眯眯的对服务员道:“麻烦再给我倒一杯纯牛奶。”见到朱琳看着她,她礼貌的问了一句:“朱老师也要喝奶吗?” 喝奶?她刚刚给孩子断奶没有太久……朱琳端着红酒差点没喷出来,摇了摇头。 原本她觉得应该很尴尬的,可是现在看到秦心,只觉得一拳头打棉花上,无处用力。 她有些妒忌她了,虽然现在朱琳地位比秦心高的不要太多,但是想想她当年出道,站在大导演面前都要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喝酒都是必须的,可是古导却笑呵呵的解释说:“小姑娘不能喝酒。” 不过朱琳毕竟是出道好多年了,又当了几年的阔太太,待人接物是很好的,并没有露到面上。 “不错!”青神并没有注意朱琳的态度,从秦心过来他就一直盯着秦心,秦心知道他这习惯,要不是长得帅,肯定会被当做色狼揍的,人比人气死人,楚侯生也是导演,特别敬业认真的导演,可是每次他看重的演员,盯着人家看,人家就直接给侯导一巴掌,然后送他三个字,臭流氓…… 现在看青神那漂亮的双眼皮下深邃的眼睛,不知道为毛,秦心却想到了眼睛暴突的侯导。 “你要觉得合适,我让她经纪人找你谈。”古维如同牛饮一般,喝了一大口酒,砸吧了一下嘴,皱着眉道:“这酒有点馊啊,是不是没有酿好?” 青神脸就囧了,而刚刚夸了这酒好喝的朱琳脸更囧了,果然是到哪里都招人讨厌的古导……入乡随俗懂不懂,能不能不要学老外那套,什么都那么直白啊。 “老古推荐的人自然是没话说,不过你也知道投资人比较麻烦,过几天有一场试镜,你让她过来就行。”青神被老古这一吐槽才回过神来,原本想直接把秦心定下的,又转了个话锋。 秦心没有太在意,本来上辈子她也没有拿到这个角色,与其幻想一夜爆红,不如脚踏实地来的实在。 古维看青神的态度也没有多说,拉着秦心走了,至始至终都没有跟朱琳说话。 显然古维不高兴了,他在国内的地位是不如青神,但是明明是老青之前跟他说的要找一个角色的演员,古维比较实诚,生活习惯一是一二是二,你之前说要找的,还拜托我帮忙,我人给你找来了,你又一副爱要不要的姿态,这不是欺骗吗? 难得他看的比较顺眼的一个导演,现在也看不顺眼起来。 秦心的奶喝一半就被拉走了。 嘴角还有白白的奶沫,梁弘毅刚刚在和古导的助理聊天,看到秦心回来,很自然的拿纸巾给她擦嘴。 “这么大了,喝东西还不注意,看来你的礼仪课还要再上。”梁弘毅把秦心的嘴擦干净,皱着眉道。 不远处的朱琳在刚刚听到古维说秦心的经纪人的时候就有些不自在,现在看秦心离开,就坐在不远处,虽然听不见说话,却可以看见,果然是他,他长了一脸的胡子,曾经他说等自己拿到戛纳小金人他就剃胡子。 他站起来,拿了纸巾给那小丫头擦嘴,小丫头不知道说什么,大家笑成一片。 “古导是自己人,他不介意的。”秦心大大咧咧的开口道。 古维听了果然很嗨皮,他喜欢这种自在,虽然重视秦心一部分因素跟她神秘背景有关,但是也是这小姑娘的确很让他喜欢,直爽,否则全国那么多有权有势的人都要讨好,完全讨好不过来,生活本来就艰难,身边还是多些比较自在的人比较好。 梁弘毅也不是一个严肃的人,骂了秦心一句,也没有真计较,一群人说说笑笑。 而朱琳这边跟文艺的青神,说话却是不紧不慢,非常费脑子。 俊男美女画面养眼,至于他们自己高不高兴外人就不知道了。 青神不太高兴,出来在外一说是他酒庄的酒大家都夸,到了古维那里居然说酒里有馊味…… 朱琳很不高兴,如果让她给秦心配戏,她是绝对不愿意的,看青神的剧本,那个女二号绝对是重中之重,况且青神一贯的选角态度就知道,这个女二青神要启用新人。 回到她住的别墅,第一时间不是去看孩子,而是给经纪人陈义打电话。 “如果女二号是她演,这部电影我就不接了。”朱琳很直接的道。 陈义自然明白朱琳所说的她是谁,他比朱琳更在意梁弘毅,陈义知道梁弘毅是朱琳的前经纪人,而且朱琳还对梁弘毅余情未了,似乎只要梁弘毅答应回来,自己辛苦建立的朱琳工作室几乎就立马会被梁弘毅接手,这种事他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琳姐,你放心,不会让你为难的。”陈义承若自己会处理好这事。 电影学院初试的成绩很快出来,秦心过了初试,不过成绩排的较后面。 秦心给老师打电话说了自己的成绩,在电话里就被老头吼了半天:“一千八百名?和倒数最后一名有什么区别,你个臭丫头,你那天是贪玩还是干啥去了?都和你说了,年轻人要悠着点?祝军呢?祝军那小子在不在,让他听电话!” 秦心把电话拿好远,还听得到老头中气十足的咆哮,还能这么咆哮,看来身体没啥问题,秦心也就放心了。 她其实觉得自己表现的挺好的,没有什么差错,不过初试那么多人已经都刷了一大半了,自己能入选已经不错了。 “老师,我真没有去玩,考试人那么多,况且复试能不能过又不是看初试的名次的,祝军最近都在好好学习呢,他也要准备高考,我们真没有去玩。”秦心解释了一堆。 老师仍旧不高兴,又让梁弘毅接电话,在电话里把梁弘毅骂了半个多小时,从电话里都感觉有口水喷出来,秦心怜悯的看着梁叔,默默的带上了耳机。 却不知道老爷子挂了电话,就坐不住了。 当初明夕考试,老爷子压根没关,也不是老爷子偏心,明夕那孩子要做的事情重来没有做不好的,可是秦心这丫头,老爷子就觉得实在是要形容的话就是资质愚钝可以说,虽然勤能补拙,但是演艺圈的事情,有时候还真说不清楚。 他都一把年纪了,如今还要担心学生考试能不能过关,实在是累心,不过想到那丫头平日用功努力实在是他平生难得见到,还是不忍心丫头就那样名落孙山。 丫头自己没有感觉,可是严老头是过来人,还是知道里面的道道的,这初试名次排到快两千名了,这复试恐怕很难进。 严老头转悠了一个晚上,本来就有失眠毛病的他更加睡不着了…… 那边梁弘毅也睡不着,青神那边通知试镜,时间居然跟秦心复试的时间冲突。 他接到青神工作室打过来的电话几乎是一夜没有睡好。 重新进入这个圈子他已经似有若无的感觉到自己被排挤,他无意再纠结朱琳的事情,可是现在居然因为自己是朱琳的前经纪人受排挤。 在之前听秦心说遇到朱琳的时候,梁弘毅就觉得不对劲。 严老头失眠一夜没有睡好。 梁弘毅有心事一夜都辗转。 而秦心完全不知道两人操心的事,睡的很踏实,早上一早照常起来跑步,她就住电影学院附近的小区,比较旧,但是小区里面的绿化好,早上不少老头老太锻炼。 地方比较小,秦心的运动量大,跑的好多圈,想着以后等上了电影学院,可以在学校里面跑就不会这样了。 不过跑的多,院子里的老头老太都把秦心的脸看熟了,偶尔遇到买菜的老太太提的重的,秦心还帮忙搭把手。 跑完步回来,吃早饭,才发现梁弘毅居然满满的黑眼圈,本来一脸黑胡子,现在就更黑了。 “大叔怎么了?”秦心好奇的问道。 “青神那边通知试镜,时间可能跟你复试的时间有冲突。”梁弘毅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用手揉了揉头发,一头鸡窝,很是憔悴。 “这好办啊,青神那边推了就行,反正我对那个什么歌姬的角色也不感兴趣。”秦心本来就不想去。 梁弘毅下巴都敲到了桌子上……就这样?自己因为这个失眠了一个晚上,担忧因为自己的缘故害秦心错失一个好机会。 …… 到了复试那一天。 青神的工作室造型很帅,像是一朵大的透明的蘑菇一般,里面的人来来往往,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却可以清楚的看到外面。 来参加试镜的人非常多,至少有几百人,虽然不如京都电影学院复试的人多,可是现在要来的话,排队都不知道要排到什么时候。 此刻朱琳的生活助理小北站在一个男人面前,恭敬的喊道:“陈哥,她还没来。” 陈义低头看着脚下,可以从玻璃看到下面长长的排队队伍,他长的比较瘦,还有一对招风耳,身上穿着风衣也显得有些大,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他是朱琳的经纪人,他手上有无数导演投资人的资源,梁弘毅是有理想的经纪人,而陈义的理想就是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任何挡在他赚钱路上的人,都是敌人。 他要那个小姑娘两头空,这边试镜不通过,那边复试也不通过,有时候以为是无数机会放在你面前,其实你一个都抓不住。 他很有耐心,在等秦心出现,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放得下青神电影角色的诱惑。 而此刻秦心穿的厚厚哒,戴着一顶小红帽子出门,今天坚决不要大叔开车,她决定走过去。 没有想到出门的时候遇到了早上晨练的老太太,“李奶奶你提这么多东西去哪,我帮你提一程吧。” 秦心很利索的上前帮忙提了,她如今力气比较大,老太太一大袋东西,到她手上并没有多重。 没有想到两人居然是顺路。 电影学院门口人山人海,秦心本来也要排队的,结果李奶奶笑道:“丫头,帮我把东西提进来。” 秦心就这样跟着老太太直接到了考试的办公司里面……   ☆、第一百六九章 :最牛学员 进了办公室,老太太让秦心把东西放下,休息一下,秦心也就坐下了,东西确实好重,也不知道是什么,秦心的力气变大不少,因为每天坚持锻炼,还要练习形体课,但是也没有基因突变变成大力士,提着一大袋东西,还是走楼梯,自然是有些喘气。 偌大的办公室里没有人,李奶奶让秦心把东西放下,却是从角落里拿出了一个扫把。 仔细的打扫起来,中间还看一下秦心。 实际上院子里多出来的小姑娘,李奶奶早就看到了,他们那小区,全都是熟人,都是老师,多出来的陌生人自然是很扎眼,小姑娘住在原来刘老师的房子。 刘老师去国外跟儿子定居了,这房子也卖了。 年纪大的人就念旧,并不太愿意接受新事物,好像把这小区都当成他们的地盘,不太欢迎新人进来。 好在像刘老师这样愿意卖房子的很少,至今也就刘老师一家,这里地理位置好,环境也好,跟京都别处比起来,很是不错的。 秦心买这个房子是真占便宜的,以后,就是有钱也买不到这里的房子,压根没有人愿意卖,而且旁边就是京都电影学院。 其实秦心不知道,每次她回来,基本都被人看在眼里,这种老小区,跟过去解放区差不多,来一个陌生人,全部人都知道。 她每日作息,啥时候出门,无聊的老头老太太全都盯着呢,秦心就像是外星人闯入地球一样,不过秦心自己并不知道。 秦心是快到考试才住进来的,柳爱平也过来了,柳爱平没有什么保密意识,出门买菜人家一聊天,就知道了。 李老太拿着扫把扫地,却没有见到秦心露出什么失望的表情,她喝完水,客气的跟老太太打招呼就准备走了。 这时候门口却涌进来一群老师,似乎还有一两个眼熟,貌似是之前初试的考官,不过秦心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秦心,初试学生太多了,秦心这个放在一千多名末尾的学生,大概是没什么印象的。 看到李老太都恭敬的喊:“李院长好。” 还有殷勤的直接去抢了她的扫把,“院长这种事让我们来做就行了。” 还有的看到戴着小红帽的秦心,亲切的上去打招呼:“院长这是你孙女啊,长的真可爱。” 秦心连忙站起来,摇头道:“我是李奶奶的邻居。” “李奶奶,我还要去考试,先走了。”秦心没有多留,站起来就准备走了。 却被老太太给拦住了,老太太送了秦心一程。 “小丫头,我哪里露了破绽?”老太太一脸不解。 “破绽?”秦心一脸不解,老太太说毛线。 “就是你哪点看出我不是扫地大妈?”老太太一脸不解。 “他们喊你李院长的时候啊。”她又不聋。 “那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李老太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小区的居委大妈,观察秦心很久了,在她心里秦心就是个十分有心机的小姑娘。 “帮忙?不用啊,李奶奶我还要去考试,晚了就来不及了。”秦心不懂这老太太什么奇怪的想法,她要真要让人帮忙,把严老头的大名搬过来就够用了,何必贸然去算计一个不认识的老太太,况且她真不是一个精于算计的人,真精于算计上辈子就不会蠢死了,她知道自己的优缺点,算计的头脑是一点都没有,只能勤来补拙,求问心无愧。 老太太想多了,见秦心天天跑步,又是帮忙的……秦心真没有别的意思,她在泰西的时候跑步也跑的很凶,跟祝军两人跑步跟散步一样,一点都不累,跑完浑身有劲,自然把小区的跑步不放在眼里了。 还有她平日的生活,要么在学校,要么在严老头家,跟老头相处久了,发现老人家其实都挺好哄的,就像孩子一样。 每回去祝军家,秦心也发现,祝军奶奶和祝军爷爷都挺好玩的,奶奶像老顽童,爷爷在外面表现的很严肃,但是从奶奶那里知道的八卦一大堆,在秦心眼里,严肃的祝军爷爷已经节操都掉光了…… 秦心告别了李奶奶就考试去了。 她是有点紧张,但是也没有太紧张,该努力都努力过了,要真考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再糟糕都不会比曾经半路退学的好,这里考不上,其他大学总是能考上的。 因为有了退路,心思也比较豁达,所以秦心并没有太紧张。 不过来这里的学生不少都是考第二回第三回的,气氛难免凝重。 最后留下来一千多人,竞争还是很残酷,因为最终只有30人能入取。 秦心上辈子虽然来过学院,但是并不太熟,她的身份尴尬,属于那种缴费生,而且她还是不会说话那种,就算来镀金也镀的不伦不类的,并没有交好什么学生,而且艺考来的学生,比普通高考生绝对不会更容易,一遍又一遍的面试初试,一个一个学校的跑,小小年纪就要经历学校以外的事情,自然会更成熟一些。 不过眼下只要跟着人多的地方去就行。 京都电影学院一向比较傲气,有很多学生同时报很多学校,但是时间要是跟京都电影学院冲突,学院这边是不管的,过时不候,有冲突你就自己调节,就像银行排队等号,过了就过了,不会让你再回来。 所以秦心得知这边复试跟青神试镜冲突了,秦心直接选择放弃了青神的试镜。 可笑那边朱琳的经纪人还在那边处心积虑。 当然复试这边,最后一天,朱琳也来了。 复试的老师还是五个,考的比初试认真细致许多,初试考的是朗诵和小品,差不多的都进了复试。而复试要考四样,分别是台词,声乐,形体,表演。 初试的时候朱琳对秦心的成绩不置可否,可是复试再遇到秦心,朱琳的心态却没有上一次平静。 不少大明星都是从电影学院里出去的,每当他们说起曾经上学都有一些传奇经历,比如说当年他什么都不会,没有学过系统表演,唱歌走调,表演也不会,可是老师却慧眼识英才,硬是把他入取了……这种神话不要太多。 问道那些大红大紫的明星的时候,基本都是这种,偶然,突然想来,之前没有学过,意外过来就入取上了,这也导致了想来碰运气的学生一年比一年多。 好像如果事先准备过被入取了就没有什么好说,也不能显得自己特别。 而秦心却是实打实的针对考试一直在学习,要说天赋之类的,第一眼严老头就把她否定了。 轮到秦心考试的时候,秦心看到考官里面五个人当中居然有两个是熟人,一个是朱琳,一个是李奶奶。 秦心没有套近乎,中规中矩的介绍了自己:“我是秦心,来自盐城。” 其实一个自我介绍也是暗藏着很多内容,比如有人会说我叫xx,而还有一些人则会说我是xx,前者比较不自信,没有底气,后者则显得非常自信,好像她是谁,你必须知道。 秦心自己都没有注意,她介绍的时候用的是“我是xxx”的模式。 跟初试不同,复试的考题是抽签的。 顺序也打乱了。 秦心抽到的第一个题目,是考形体的,然而题目却是做《第八套广播体操》。 别以为抽到这个题目你可以欣喜,比跳舞之类的容易多了,要在一千多人中突出你的优势,做广播体操可一点没有优势可言。 秦心看到题目,没有一丝犹豫,现场没有伴奏音乐,她自己给自己叫拍子,当着几个考官的还有后面一群考生的面,镇定自若的开始做广播体操。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秦心给自己叫拍子,做的非常规矩,简直像是做了一万遍一般,不管周围是什么人,她立即的投入了进去,只要说拍子,她的身体都不能控制的跟着拍子的节奏走……这一刻秦心好像还是在监狱里,每天例行一次的广播体操,跟着无数狱友,自己喊着拍子,已经不用学不用想,深入骨髓…… 很多考官喜欢在学生表演一半的时候叫停,有的是真的不像看了,也有的是觉得表演的够了,知道了差不多的情况,反正中途打断是很正常的,因为来参加考试的学生非常多,就像是如果倒霉学生抽到做广播体操这一题,一般做一两段,就会被叫停。 可是现场的考官不知道为毛,硬是看完了一整套广播体操,才松了一口气,半途中居然没有人打断。 秦心很卖力,面不改色的做到了最后一节,整理运动,做完,还深呼吸了一次,站的平平整整的。 看着这些考官。 一般考官都会说些什么,可是现在简直是无语,刚刚好像看了一场广播体操教学,这个学生好投入,做操的时候就专心做操,感觉就算外面地震了也打断不了她。 她的身材体型很标准,个子高挑,腿长,胳膊也长,手指好看,腰细,胸部还算丰满,臀部挺翘,这些做广播体操的时候都可以展示出来,女孩穿着一条黑色皮裤,笔直的腿,结实修长,脚上是黑色的一脚蹬,露出白皙的脚踝。上身穿着一件淡蓝色碎花的衬衫搭配米色v领毛衣,衬衫只露出下边的衣摆,毛衣比较宽松,她这个年纪虽然是v领,却没有深v露胸之类的,只是比较休闲,露出了一半的锁骨,女孩脖子亦是白皙修长。 哪怕不看脸,这个身材都是很不错的。 更何况女孩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虽然今天规定所有考生都要求是素颜,不过女孩的素颜,一点没有缺憾,她有一双极美的眼睛,小嘴亦是如同樱桃一般,鲜红湿润。 秦心很注意保养,她平日也不太化妆,她保养自己,把这个也当做学习的一部分,从来没有偷懒。 尽管秦心面无表情的做广播体操,声音也没有什么感情的喊着节拍,可是这画面居然也有善心悦目的感觉。 “开始台词表演吧。”一个考官开口道。 秦心抽到的是讲一则寓言故事,买椟还珠,秦心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却基本没有口音,原本是有些的,不过在老师那里,老师有专门让人训练,秦心每天都有练习,把那有口音的毛病也改了。 一整个寓言说下来,基本找不到挑剔的地方,很规矩,没有错别字,也没有乡音,连前鼻音后鼻音之类的地方都没有问题,除了声音本身略沙哑。 考官们也没有评价什么,李院长开口道:“声乐表演,这个你可以自由选择。” “恩,我选择弹钢琴,曲目是《摇篮曲》”秦心的话音刚落,就有学生忍不住笑了出来。 摇篮曲一般都是作为零基础钢琴教学的曲子,实在是没有什么难度,选这个作为考试的曲目,实在是,大概这女生不怎么会钢琴吧。 秦心像是没有听到耻笑声一般,平静的坐到了钢琴面前。她会弹的曲子很多,可是这支曲子,她觉得是自己弹的最好,最有信心的,每天弹的时候老师都会入睡,弹到后面,秦心觉得每次自己弹奏这曲子的时候,连老师家的佣人似乎都会瞌睡。 每当弹琴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魔法师,好像她的琴音能让一个城堡都入睡。 考官听到秦心报的曲目也略微皱眉,之前抽到广播体操就不说了,现在自己选也选这么简单的,实在是…… 朱琳脸上除了最开始看到秦心皱了一下眉头,接下来始终都是面带微笑,十分得体。 秦心没有注意别人的脸色,如同每一次到老师那里那样,打开琴盖,双方放在琴键上,双手熟悉无比的放在琴键上,熟悉的音乐顺手她手指的碰触飘了出来,一种极快的速度,就使得音符串成了一串,轻快,明媚,温柔,舒服的感觉顺着音符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头脑,身体,心里。 不知不觉,李院长张开了嘴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其他考官如同被传染一般,也打开了呵欠,就连一向坐姿优美,笑容得体的朱琳这时候也忍不住张大了嘴,幸好在最后一刻,她醒悟了过来,用手者遮了遮,否则一张张大嘴打呵欠的照片流传出去,她就丢脸死了…… 而同一批进来面试的学生居然也一个个打起了呵欠,像是都困了一般。 秦心一曲弹完,李院长已经流泪了,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打呵欠打的太辛苦,十分的困倦。 秦心站了起来,跟考官鞠躬,而考官们几乎是齐刷刷的把手放了下来,有些尴尬的闭上嘴。 朱琳最注意仪态,所以最早清醒过来。 “拿着秦心的考题看了一眼,开口道,接下来是表演吃面条,背景是一个饿很久的人看到一碗面。”朱琳念了考题,不得不说这道题也是考烂了的题目,就像考主持人就考绕口令一样,因为曾经有一个前辈表演了非常生动的吃面的模样,几乎吃面也成为必考题,但是因为前辈实在是表演太生动,这种题目,很容易过,但是也是很难出彩的。 偏偏对秦心来说,不怕容易,就怕难。 用严老头的话说秦心没有天赋,但是有勤奋。 这些基础的课,包括绕口令,秦心都是很努力的学过的,就算是再笨的学生,天天有专业级的老师指导,自己又很勤奋,猪也能学会,况且秦心也只是在严老头眼里不够好,也没有真笨到那个地步。 表演一个饥饿的人,秦心只要回忆一下曾经就行,她是有过落魄的时候的饥饿,但是不够生动,最让她记忆深刻的是,刚刚进监狱的时候,秦心想不开,不吃东西,幼稚的绝食,可是等到饿到一定程度,她再看那曾经难以下咽的东西,却跟抢一般,一双手抖抖索索的拼命往嘴里送。 她没有一点矜持,不好意思,一瞬间,这个漂亮的女孩就如同一个饿鬼一般,表情甚至有些狰狞,盯着她面前的面条,手在抖,拼命的夹面条,却没有夹起来,她夹了几下,直接埋头扑到了碗里,先喝了一大口汤,然后吐了一口气,接下来面条却跟赶一样全部赶到嘴里,却没有狼吞虎咽,面条到了嘴里,她很仔细很陶醉的在咀嚼,每一口都很仔细…… 考官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吃完“一碗面”,好像面前真的是一个饿死鬼,那模样,李院长都有点想,考完试要不要请这丫头去吃东西。 秦心四道题全部考完,可以说中规中矩,也可以说惊艳,有时候这种面试真的没有客观的评价,据说某明星入了学院,表演的时候什么都不会,考官却坚持入取他,就说他长的好,一张脸就值300分。 朱琳给秦心打分,每一样都打的不高。 其他考官不知道什么心理给的分也并不高。 李院长看了看大家的打分,开口道:“秦心,我是说假如,假如你没有被我们学院入取,你会怎么办?” 秦心抬头想了想,实诚的开口道:“如果没有被你们入取,我可能会去中华戏剧学院,因为他们那边先面试的,我已经被那边入取了。”   ☆、第一百七〇章 :打招呼 青神那边其实对秦心挺中意的,但是老古太不讨人喜欢了,所以他严肃的说要试镜。 他是个文艺的任性的导演,虽然第一眼中意秦心,不过试镜的时候如果遇到有好的,他也会果断放弃,就跟他拍电影一样,一切都随兴致而来,别的导演要这样估计会被投资人揍成猪头,可是青神有这样任性的资本。 他的名字就是票房。 秦心没有去,陈义处心积虑的找了一个跟秦心长相有些像的,不得不说,陈义是个厉害的人,上辈子秦心自己作死,割了双眼皮,被青神放弃了,青神又临时找了一个女演员,苏兰,之后苏兰因为这个角色大火,而现在陈义找的人居然也是苏兰,也不知道是在哪里找到的。 苏兰跟秦心一样,有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笑起来很媚,没有秦心那冷冰冰的模样,看着就比较讨喜柔和。 如今朱琳成立了工作室,里面一切是以朱琳为主,但是陈义也会找一些新人带着,通过朱琳去带动新人,这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了。 陈义的办事效率非常快,从朱琳抱怨到青神试镜,他已经把苏兰签到工作室,然后推荐来试镜了。 青神对秦心印象还好,不过也不是非秦心不可,尤其是秦心是老古推荐的,他喜欢用自己的新人,陈义把苏兰推荐给青神,算是一拍即合,青神立马任性的答应了。 这边考官听到秦心的话简直是醉了,尼玛,刺果果来打脸,都说一山不容二虎,两所学校都在京都,各有千秋,不相上下,谁都看不起谁,都不服气谁。 艺考的学生一般都会同时去好几个学校面试,否则都像京都电影学院这样,五六千人就录取30个,剩下的那么多学生就都不上学了?这是不可能的,有一大部分学生会选择去别的学校,还有一部分坚持的会选择明年再来,而像京都电影学院,和中华戏剧学院,则是艺考学生的最高目标了。 不过学生怕学校反感,一般都不会说,就像去找工作面试一样,虽然大家都知道,一个人可能会面试好几家公司,但是在面试的这家公司的时候,还是要表现的我认定你家了这种感觉。 可是秦心就这样大大咧咧的说了出来。 朱琳脸色有些不好,她和京都电影学院有合作,她的工作室签了一些电影学院的学生,所以她才来当考官的,可是她不是超人,不能哪里都去,华戏那边就没有请她,而秦心居然已经被华戏录取了,还过来面试,这不是逗大家玩吗? 而且这种事,也不可能说谎,有没有被录取一查就知道。 李院长会这么问其实是看了一下,其他老师给她的成绩并不高。 虽然之前初试已经刷了一大部分,可是复试剩下的人还是很多,,差不多是两千人中挑三十个,也就是两百人当中挑三个,一百人中挑一个半,差不多是百里挑一了,这样的竞争,秦心这份成绩显然是不够的。 五个考官,明星朱琳给秦心的分数不高,表演系杨主任跟朱琳是老朋友,朱琳来当考官就是他说动学校邀请的。而导师王老师则是因为朱琳工作室的缘故,也变相的等于是赞同朱琳的,因为朱琳工作室跟京都电影学院合作,会签一些新人,等于是给学生介绍工作了,有了一些利益上的往来。 秦心的表现可以说很不错,也可以说中规中矩。艺考面试其实没有一定的标准,还有人考前千方百计打听老师的喜好,就为了投其所好。 这边有三个人给秦心的分数都不高,尽管他们挑不出秦心的毛病,还被秦心的一曲摇篮曲演奏的让他们这些中年人都觉得困倦了,似乎被催眠了一般,看到李院长看自己,王老师只得开口道:“这个学生似乎天赋一般,没有什么潜力。” 五个考官,三个分数都不高,剩下两个,一个是李院长,一个是比较刻板的教授,姓吴,他给的分数很高,每一项都挺好,他是按照扣分制来算分的,秦心的表现,每一项要说惊为天人都没有,可是却基本没有出错,很完美,哪怕你要鸡蛋挑骨头,错误也很难找,所以他给的分很高。 李院长对秦心是比较复杂的。 原本以为秦心接近自己是对自己另有所求,没有想到是自己想多了,这个孩子也许不是她见过的最优秀的学生,可是她跟吴教授的观点一样,挑不出错,这样的孩子,你可以说她没有天赋,但是绝对是很努力的,每一项表现都是要平日付出许多努力才能达到挑不出错的地步,这个跟天赋没有关系。 此时秦心已经离开了,不过针对秦心的分数,五个考官显然没有达成一致。 现在这样一平均,秦心肯定过不了的,只是对秦心那句,她已经被华戏录取的话,感觉到很打脸。 不得不说近些年,华戏有隐隐超过京电的意思,华戏更严谨更学术,越来越多导演星探更喜欢去华戏找演员,华戏本身也培养了不少优秀的导演。 这也是为毛今年拉朱琳来当考官的意思,有壮声威的感觉,可是现在有一个学生,华戏已经录取了,京电是应该装b说你要的人我不要了,还是应该识实务的把对方想要的人抢过来? 学生面试完,会有打分的时间。 关于秦心的争议比较大,先被放到了一边。 秦心自己没有太大的感觉,或许有一点,毕竟听李院长的意思,自己成绩估计不太好。 选京都电影学院,是因为上辈子来过这个学校,很自卑,这辈子想堂堂正正的考上。她很努力,如今也只能说尽力了,剩下就看天命了。 考完试,严老头就给秦心打电话了。 秦心说了自己的考试经过,不过觉得可能希望不大,事先给老师打了个预防针。 祝军知道秦心这两天考试,强忍着不来打扰她,等到考试结束,他早早就在校门口等秦心了。 祝军没有问秦心考的如何,看她的表情,感觉不太好,他自己也是学生,对这种感觉最能感同身受,考不好的时候,不希望别人问,也不想一遍一遍解释。 “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祝军是开车过来的,秦心上车后,他神秘的道。 秦心也没有问是哪里,考试是有点费神,她给妈妈和梁大叔打了电话,交代了自己跟祝军一块,就靠在椅子上瞌睡起来。 等到了地方,秦心才被摇醒,入眼却是一片草原,草地上三三两两的有马在吃草。 原来祝军带秦心来马场骑马。 这样的时候骑马是最好的运动,马背上迎着风,跟马儿一块奔跑,无论心中有多少郁闷,都会被风吹散。 不过祝军转回京都上学,他要逃课,后面就跟着一串粽子,至少像陆湖这样悠哉的,已经知道大学在哪的娃,会第一个跟上来。 还有不少学生,差不多就是上回一起在ktv打架的那一群人,一块跟着祝军明目张胆的逃课了。 他们先来马场玩,等祝军接了媳妇过来,看到这些人已经玩开了。 他们这样的家庭,马术什么的基本都会接触一点,除了个别比较淑女的女孩,就像罗敷,同样是老将军的女儿,她就基本没有碰过马,她不喜欢马身上那臭臭的味道。 还有陆湖,从小太被娇惯,基本也是不被允许玩这类有些危险的运动,陆湖也不会骑马。 其他人却很开心。 马上就要高考了,这一群原本无忧无虑的少年们,似乎终于要开始面对自己的未来了。 有像陆湖这样被老妈确定了去哪的,像祝军那样已经有计划考哪个学校,也有自己还茫然,但是已经被家里告知了将来要做什么的,不管是哪一种,都意味着,以后的生活不一样了。 所以大家逃课逃的理直气壮,或许想让将来多一些回忆。 这个时候大家只是玩伴,没有派系斗争,没有位置高低。 就连不喜欢马的罗敷,脸色也红扑扑的,很开心。 陆湖自从上次在祝家惊马,对马有点阴影,不过又特别崇拜秦心骑马的模样,很是矛盾。 秦心来的时候,大家都已经玩开了。 秦心跟大家也算是一块打过架的战友,并不陌生,落落大方的跟大伙打招呼。 秦心选了一匹黑色的大马,跟其他人比赛。 很是刺激,这个马场的草非常柔软,照顾的很好,马场里面赛马非常舒服,也不怕事故。 一个下午都听见马场里面男孩女孩的笑声,尖叫声。 阳光明媚,草地柔软,骏马奔驰,画面很美。 玩了一下午,秦心彻底放开了心怀。 只是大家都要回的时候,祝军忽然说有个东西要给秦心。 还神神秘秘的遮住秦心的眼睛,只听到祝军一声口哨声,秦心睁开眼,面前多了一匹粉红色的小马,特别小,明显可以看到跟旁边的马相比矮很多,只到那些马的马肚子的位置。 而且居然是天然粉红色的,一双眼睛湿漉漉的盯着秦心,很是无辜,淡粉色的毛,可以看到一对耳朵,特别可爱,马尾巴还没有很长,可是从头到脚都萌的不行。 秦心对着这样一匹小萌物,简直要傻掉。 “这是一匹落单的小野马,草原上发现的,你能带回去驯服。”祝军站在秦心身边,帮她挡着吹来的风,开口道。 同行的女孩也被这匹粉色的小马给完全折服了,连一向嫌弃马臭的罗敷都忍不住围着这小马,伸出小手摸摸,秦心笑的傻乎乎的,特别好看,一双丹凤眼,都眯起来了,没有平日的惊艳冰冷,却让人感觉一下子亲近起来。 收获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秦心心中最后一点郁闷都丢掉了。 不过秦心现在住的地方还不太方便,小粉还不能牵回去,暂时寄养在马场。 一行人依依不舍的离开。 秦心在马场玩了一下午,回到家,洗了个澡,吃点东西,就累的去见周公了。 而这一夜,却是让很多人难眠。 关于秦心是否被录取,最终还是李院长那边强势拍板,要求把秦心录取了,不过明显算来算去,多了一个人,秦心是那最后31名。 朱琳很不高兴的走了。 而严卿之前接到秦心的电话,就很郁闷,丫头虽说天赋不是万里挑一,但是勤奋绝对是万里挑一,自己又是有针对性的给她请的老师教的,按她说她的表现也没有什么差错,这样还过不了,肯定是有问题的。 严卿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暴脾气,又有唯一皇室血脉,很是傲气的,他的宝贝关门弟子都过不了电影学院的复试,绝对是有黑幕。 他是坐不住的人,恨不得立马赶到京都给秦心撑腰。 原本对飞机有恐惧症的严老,以为一辈子不会坐飞机,却在这一次改变了…… 古维工作室里。 金毛布鲁斯在地毯上肆无忌惮的打滚,一边滚,一边跟端坐着的顾明夕眨眼睛。 顾明夕也是醉了,他一直关注师妹的考试成绩,他是学院的优等生,自然是有一些特权人脉,可是打探出来的结果不理想,秦心的成绩似乎比较悬。 说起师妹,顾明夕都很佩服,很难得见到小小年纪的女孩那么努力,真的,秦心不是他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女孩,但一定是他见过的最勤奋的女孩。 他觉得这个结果并不太公平。 布鲁斯一直喜欢跟着顾明夕,听到这事,立马拍胸部说他可以搞定。 结果就出现了现在打滚的一幕,顾明夕真的很想装作不认识他。 你个二货,一米九多的个子,还在地上打滚,真的大丈夫? 古维也被这孩子闹的哭笑不得,当初让他进学院去上学已经是走了关系了,这熊孩子…… 把布鲁斯骂了一顿,骂的布鲁斯头上草都发芽了才罢休,古维翻开了手机里面的京都电影学院校长王宇盐的电话,给打了过去。 “嘟……嘟……嘟……”电话响了有六声才接起来,王校长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因为是陌生来电,早接显得肤浅,晚接,万一有急事错过,他一般都是等着响六下再接,当然如果是领导或者下属,又是另外一种态度了。 “喂,宇盐,我是古维。”古维声音很响,特有的音调,哪怕不自我介绍,只要接触过,大概都能想起。 果然电话那头立马顺溜的接上话:“是古导啊,有什么事需要小弟帮忙,我一定竭尽全力去办!” “是这样,我一个晚辈参加了你们电影学院的考试,我想让你帮忙查查看,过了没有?” 王校长听到这样的事情,也不奇怪,每年都会有人来打招呼,想不到古导也有晚辈来,之前没有听说啊,他问了人名,让古导稍等一下,他去查。 过了一会才给古导答复:“过了。” 古维难得在电话里道了谢。 王校长很高兴,能跟这样的大导演合作,对学院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今天那学生就算过不了,他说不定都愿意看在古维的面子上破格录取。 王院长刚刚坐定,看了一会报纸,忽然电话又响了。 这会子来的居然是教育部副部长。 王宇盐立刻站起来接电话。 “小王同志,我是想打听一件事……”电话那头声音很是威严。 王宇盐自从成为京都电影学院校长,很少人喊他小王了,可是这声小王,喊的他一点没有脾气。 即使是接电话,也下意识的站的笔直,点头哈腰的。 不知道是哪个学生居然惊动教育部副部长,今年这届学生很有实力啊,王校长心中暗自惊心,却听到对方问的还是秦心,可不就是刚刚古导问的那人吗? 跟古导可以说过了一句话就行,可是现在的可是顶头上司,王校长不得不把秦心的资料翻出来,汇报了一遍。 可是汇报的时候他自己一头汗,这学生的成绩不对啊,刻板的王教授都给了高分,李老太那刁钻的人给的分数也高,倒是其他三个一直分数给的很暖和的人在这里给了低分,还好他有急智,没有傻乎乎的直接说成绩,还是总结了一下,把秦心夸了一遍,才摸了一把汗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觉得这事不对劲,学生考试是有视频的,他怕有什么事,就让人把视频给他调出来。 看到视频里的女孩,在视频里看,秦心更加好看一些,她的脸绝对是视频镜头加分的那种。 看到这学生从头到尾的表现可以算是非常好,一点错都挑不出……最后在听到她那句,已经被华戏录取了,王校长都要跳起来了,这些考官是怎么回事,表现的这么好的学生,居然是给了最后一名,还是多出来的一名,那是给华戏送生源啊,难怪近来几年,京电越来越落后。 他这里看视频看的越来越郁闷,可是这次考官有一个还是大明星,和学院有合作,他不好跟朱琳去撕破脸。 王校长想着反正也录取了,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算了。 到了下午,正准备下班的时候,王校长的办公室门突然被撞开了。 他平日最是威严,刚刚想开口呵斥,却先被骂的狗血淋头。 “小王八羔子,老子来了都不接待,还给摆脸色了。”严老进来,直接把王校长降级到小王不说,后面还带了一个八羔子…… 王宇盐看清来人,脸都绿了,什么风把这老爷子给吹来了。 严卿不仅仅是艺术界的泰斗星宿,还是京电的荣誉教授,他这荣誉教授,可比他这个校长还牛掰,学校里面就有一座别墅是他的,进出就跟回家一样,毫无压力。 要是别的领导之类的,王宇盐还能耍滑应付一下,可是这位,简直就是头疼不已,他只能乖乖的忍着。 您老不是归隐了吗?怎么又出来蹦跶,真是吓死人了,要不要赶紧回去告诉自己的小伙伴们? 心中惴惴不安,面上还得摆出笑容。 “严老,这里就是您的家,您随时都可以可以来的。” “少给我扯有的没的,我就问一句话,我那关门弟子复试过了没有?”严老头声音寒寒的。 王校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不知道严老的关门弟子是谁。 等听到秦心两个字的时候,王校长简直是醉了。 连忙开口道:“过了过了,她表现的非常好,学院还要考虑降分录取呢。” 降分录取是针对才艺特别优秀的学生,怕学生高考成绩不够,开的大门。 严卿虽然倚老卖老,却并不占便宜,听到过了,就满意了,并不在意什么降分。 王校长非常识趣的把视频拿出来跟严老一起欣赏了一遍,好不容易才把严老给哄走了…… 他已经在考虑,跟朱琳工作室到底还要不要合作了,这到底是招惹了什么杀神…… 哄走了严老,王校长只觉得饥肠辘辘,真是惊心劳累的一天。 这时候电话又响了,这时候他几乎是不等六下就接了电话,拿着电话听到对方的名号,直接抖了。 总菊一把手笑呵呵的说:“打听一个孩子的成绩。” 王校长给跪了,不等对方说是谁,他就滔滔不绝的道:“秦心成绩很好,各方面表现优秀,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第一百七一章 :高考 苏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那么幸运,居然拿到了青神电影的角色。 她今年才大二。 在京都电影学院学的播音专业的学生。 当初其实也是想报表演专业的,可是竞争太大了,最终还是选了播音专业,惊险的被录取了。 可是到了学校才发现,能人一把又一把,不少同学有拍过电影,再不济,广告,或者接一些小活。 在一群优秀的同学当中,她一直表现平平,压力很大,最开始陈义找上她的时候她还以为是骗子。 然后看到朱琳工作室才相信,可是她怎么都没有想到,短短一个星期,自己就从一名默默无闻的学生变成了青神下一部电影的女二号,而且还是和朱琳搭戏,简直像是幸运女神眷顾了她一般。 外行人不明白演青神的电影有什么不同,可是苏兰却是亲眼看着,表演系大四的一个学姐,演了青神的电影,如今回学校,俨然就是大明星,出入车接车送,身边跟着经纪人,助理,身上从头到脚的名牌,贵重饰品,这是天堂和平凡世界的区别。 在参加朱琳工作室的酒会的时候,苏兰还有点晕乎乎的,朱琳看着很亲切,还跟她说话了,虽然只有一句话,苏兰也激动不已。 一扇崭新的大门在朝苏兰开启,她只觉得从今天开始,她的世界都会改变。 朱琳只说了几句场面话,就躲了。 她的经纪人陈义紧随其后。 “怎么不舒服吗?”陈义个子也不高,站在穿高跟鞋的朱琳面前,就是个平视,不过他长的实在不能算是英俊,瘦脸加招风耳,在演艺圈这种遍地美女帅哥的地方,真的是凸显的很不好看。 他的双眼也不大,小小的,却是很黑很亮,他是一个有野心有抱负的男人。 “没有,有点累,这个女孩跟她还有点像,辛苦你了。”朱琳说的是苏兰,她指的是秦心,说辛苦,自然是指陈义这么短时间居然就把事情办好,还办的很完美,青神这种文艺的导演是最难把握的,可是陈义却成功的把人推荐给了青神,还把人签到自己工作室来了,不得不称赞他的工作效率。 “没什么,这是我的工作职责,我说过,我一定会让你满意的。”陈义没有细说自己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找一个让青神满意的人选。 事实上这还要感谢梁弘毅,朱琳的前经纪人,陈义是自己争取来的工作,他知道朱琳第一人选不是自己,而是梁弘毅,所以对梁弘毅的一举一动格外关注。 自然也就关注上了秦心。 在娱乐圈有一种打压人的办法,就是塑造一个跟你同一类型,但是比你火的人。 观众很容易审美疲劳,那些长的千篇一律的明星虽然好看,却是很难让人记住。 同理,两个有点相似的女星,一个火了,另外一个就会容易被埋没。 苏兰也有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鹅蛋脸,皮肤也很白,嘴唇稍微比秦心的宽一点,她脸上最有特点的是那双眼睛。 显然,陈义打算捧红苏兰。 朱琳自然不会反对,或许她内心还有一个隐隐的期盼,最终梁弘毅会回到她身边。 朱琳工作室酒会也邀请了和她关系不错的那两个考官,一群人吃吃喝喝很是欢乐。 完全不知道,他们的王校长这会子跟恐龙一样,嘴巴都会喷火了…… 王宇盐这会子想骂娘,虽然艺考面试是有一些主观因素,但是也不能主观到这种程度,简直是胡闹。 看来最近大家都缺乏整顿,是有必要好好整整了。 王校长被打了那么多声招呼,估计有生之年都不会忘记秦心这个学生。 很快,京都电影学院的表演专业录取的成绩也出来了,出乎意料的有31人,秦心的名字在中间,名单特意写上排名不分先后。 因为艺考并不是最后的成绩,这些人被录取了,还要再参加高考,高考分数过了,才算是真正被录取了。 秦心看到自己过了,挺高兴的,还以为自己虚惊一场。 特别开心。 接下来就是要准备高考了,时间剩的也不多。 这也是秦心不愿意接青神的电影角色的原因,青神对演员要求高,他的电影演员通常都要秘密演绎培训,噱头很大,怎么费钱怎么来,而秦心马上要参加高考,时间不合适,参演青神的电影也许能大火,可是秦心更倾向于那种按部就班,一步一步成长的生活。 首先她要和无数同龄人一块参加考试,闯过高考这一关,走到自己理想的大学里。 所以听到青神电影女二号已经确定,还是上辈子的苏兰的时候,秦心居然觉得松了一口气,没有失落,而是觉得挺好,她重生希望改变自己的生活,希望自己家人平安幸福,可是并不希望因此伤害别人的幸福,掠夺别人的幸福。 倒是让古维有些抱歉,是他推荐的秦心,结果秦心却没有被选上……尼玛再也不相信华夏人的话……总是分不清客气话和真话…… 随着高考一天天接近,周围的气氛都越发的浓重。 余露拍了电视剧《宫妃》算是出名了,不过在《宫妃》里面她的片酬并不高,因为是开始就签好了,她同时还接了一些代言广告,不过这样一来,就比较忙碌,她的学籍还在,她也准备参加高考,只是因为实在太忙碌,就算不忙碌,如今她每天应对的形形□□的人物,她也静不下心来读书。 虽然她也很聪明,上学的时候成绩很好,不过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再聪明,完全不读书也不可能考好。 但是不考也不行,她意识到高中文凭实在是拿不出手。 虽然娱乐圈的女孩不一定要高智商到读研读博,但是好歹大学是要上的,哪怕是野鸡大学,总归有大学文凭。 这一点,余露想的很通透,所以再忙碌,她也在高考前突击了一个月。 如今这样也只能作为艺考生来考,京电和中戏这样的学校是没有多少希望的,同样是艺考,这两所学校的高考分是非常高的,这一点余露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虽然学校也有破格录取一些学生,但是像自己这样电视剧出道的,是没有什么希望,破格录取的一般都是某些方面有顶尖特长,或者说电影出道大火的。 余露和秦心都要回盐城参加高考。 而祝军他们那一群同学同样也要在这一天参加高考。 人生虽然有很多不公平,但是高考对华夏人来说其实已经是一种公平的奖励了,只要你努力付出,你还是有机会鲤鱼跃龙门,改变生活改变命运。 考场顺序都打乱了,一个班上认识的人很少。余露的考场分配到了泰西,而秦心的考场分配到了英华高中。 余露很幸运,她前面坐的居然是她以前在泰西的班长徐建,简直是上天眷顾。 而秦心跟陈玉都被分到了英华,不过两人不在一个班。 秦心很淡定,之前预考考过一次,她的成绩在班上排前五,泰西虽然对学生管理放松,但是学生的成绩总体却是很不错的,以预考的成绩,秦心都可以上重点了,何况她只是一个艺考生,本来对分数要求的就不高。 她其他优势没有,心理素质绝对是杠杠的。 高考的题目似乎比平时还简单一些,不少同学看到题目都松一口气,连余露都觉得好像也不太难。 不过你以为简单就能轻易拿高分,那你就错了,往往越简单的题越藏着很多陷阱,稍微一粗心就会丢分。 而秦心的优势却在这里。 如果是那种特别难的刁钻的题目,让秦心散发王霸之气,不仅解出来,还写出八种解法……这是不可能的……她老哥秦华或许可以,但是秦心没有遗传到这种天赋。 她的优势在于认真。 秦心不急躁,从她每天坚持跑步,按时按点的吃饭学习运动就可以看出来,她非常自律。 她做题的速度有点慢,但是只要她会做的,她都不会让自己丢分,不会出错。所以卷子简单,对秦心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一直到最后一场考完,秦心都很顺利,没有觉得辛苦,不过感觉还是很开心,上辈子连参加高考的机会都没有,这辈子总算是不一样了,之后她会有崭新的人生。 同班同学,你早早辍学混的人不人鬼不鬼,而对方却名校毕业,风光无比,这种对比差距,不仅仅是尴尬,更是一种说不出的难堪和羞愧。 余露也松了一口气,她觉得不算难,然后还有前面的徐建特意的“照顾”,结果比她预想的要好许多。 而徐建这几天考试却是非常紧张,他虽然喜欢余露,可是高考作弊还是会害怕,万一被发现,那就是一辈子的耻辱,好在不算难,他感觉自己应该考的还行的。 只是等到估分的时候,徐建发现自己粗心丢了不少分数,许是因为太紧张了,一些陷阱居然没有注意,他只能安慰自己别人大概也是这样。可是他估出来分数是590多分,可是转头看陈玉居然估分估出了640多分,陈玉这书呆子天天读书也就算了,可是秦心居然也估分估出了610多分,秦心可是个艺考生,徐建看到秦心的估分脸都绿了,要么就是秦心乱估分的,要么就是她是神经病。 艺考生要去各大高校面试,除了文化课,要考的东西还有很多,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 余露也估分算了一下,差不多有400出头的分数。 她因为高考的缘故跟徐建联系的多了,高考考完,徐建还常给余露打电话。 余露听到徐建说秦心估分估了610多分,原本还有点沾沾自喜的情绪里面低落的不行,她完全想不到,秦心那个二货,居然考的比自己多两百分…… 又是一年高考季,祝军大伯母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上次康雪让朋友给京电问成绩的事情,一家人吃饭的时候,忍不住开口嘲讽。 去年这时候说秦心哥哥的高考成绩被打脸了,姜蓉觉得很不是滋味,现在轮到秦心了,看秦心三天两头都在外面,根本不像正常的高中学生,成绩肯定好不到哪里去,还要让康雪去找人打招呼,真是丢人,祝家自己子孙都没有这样,当初她就反对祝军交一个这样的女朋友,光长的好看,什么用处都没有,偏偏公公婆婆居然都还挺喜欢那小丫头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糊涂了,这正好是祝军高考结束,一家人吃饭,姜蓉就忍不住来炫优越感了。 祝家的渠道自然比外面更早一些知道成绩,祝军考了599分,差一分600分,比当初祝行少了30几分,不过祝军要去西北军校,这个成绩也够了。 但是不妨碍姜蓉炫耀。 “小军考的真是不错,对了弟妹,你上次让李部长给心心打招呼,那丫头文化课成绩能过吗?要不要我再帮忙去说说?”当着一家子的面,姜蓉热情的开口道。 祝军小叔祝英熊听到大嫂的话,忍不住扑哧的笑了起来了。 “大嫂这个你不用担心了,我听说京电的校长和华戏校长两人打起来了,就因为那丫头,那丫头一个艺考生居然考了623分,文化课成绩第一名……”   ☆、第一百七二章 :改变 秦心估分估的比较保守,她在作文之类的题给自己扣的分严格一些,所以估了610多分,不过得知自己实际成绩623还是很兴奋的。 实际分数比估分高,总是比较爽的。 悲剧的是徐建,他估分估自己考590多分,可是实际上才考了581分,虽然也就少一点点,可是今年大家都说卷子容易,他这是实实在在不该丢的分,他平时不能说考的比陈玉这种免费生好,但是至少考的会比秦心好,可是现在,他居然差秦心40分,按照今年考卷这么容易,大家普遍考的好的情况下,他绝对是发挥失常,这个分数说不定想去重点都去不了。 原本把遇到余露当做缘分幸运,可是看到高考成绩,徐建满脑子充满了悔恨,尤其是回到家还要面对他父亲的责怪,他老爸对他期望非常高,不惜花大钱把儿子送进泰西,就是仗着对儿子的信任,绝对儿子成绩好,在泰西又可以积累人脉,可是现在,儿子高考成绩出乎意料的低,在班上排名中游,绝对是考砸了。 平时考试还能名列前茅,一到高考居然分数反而降下去,徐志对自己儿子的心理素质还是有信心的,儿子不是那种一遇到考试就慌的人,不可能因为考试紧张而发挥失常,可是自己问儿子什么原因,他又死活不说。 高考失误不像平时考试失误,郁闷一下调整心情就好,这关系到之后大学报考,未来人生道路选择,从这一刻开始,昔日的同学就开始出现差距,这个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这个时候只是差40分,可是在将来这40分或许就成为一个阶级的差距,一条人生的巨大鸿沟,完全无法跨越,你可能会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想过,如果那时候自己努力一点,哪怕就一点点,如今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陈玉估分也估的相对保守了,她实际分数出来651分,她冲着京都大学食堂去的,应该是没有问题。 而莫兴远高考算是放卫星,考了604分,他平日吊儿郎当,一副不读书的样子,真正看他读书也就是天天缠着陈玉的时候,没有想到也超过了600分。 莫家这半年来在慢慢恢复,莫今通的儿子都差不多死绝了,就剩下莫怀天一个独苗,莫怀天平日天天喝酒玩乐,没有想到在这样的时候居然能挺身而出。 他出面给大哥办了丧事,把三姐之前拆迁造成自*焚的事情也摆平了,亲自出面道歉,安抚人家。 相比莫怀云的心机,莫怀天基本没有,莫怀天是一个很认真的人,以前没有干正事,天天吃喝玩乐,但是他吃喝玩乐也是非常认真的,就像他送给老爷子的轮椅,一定是众多轮椅中最好的,凡是就怕认真,所以出乎意料的他出面办事居然让人信服,把莫家的损失降到最低。 如今莫老爷子似乎都比较少出面,把大部分的权利都交接给小儿子。 由于旧化工厂新建商业中心,在盐城是件大事,莫怀天也频频出现在商业杂志封面上。 外人看着这莫家八成就是给莫怀天继承了。 因为家里接连着出事,莫兴远想跟陈玉订婚的事情也一直拖着,主要是陈玉不愿意,陈玉觉得怎么看,莫兴远喜欢自己都是很奇怪的事情,她长的并不出挑,不说跟秦心比,就说跟莫兴远那张脸比,陈玉都不如莫兴远好看,完全不明白他看上自己哪一点。 陈玉没有信心自己能跟莫兴远好好的,她觉得莫兴远只是一时热度,所以一直不答应,不可否认,陈玉对莫兴远也是有好感的,可是这个时候都太年轻,太轻易在一起也会轻易的分开。 莫兴远对家里的变化并没有太多感觉,陈玉去京都大学,他也准备去京都,不过他的分数上京都大学应该是上不了的,可以找附近的,反正一块在京都就对了。 莫兴远报考志愿的时候,他母亲程紫玉希望莫兴远留在盐城,他们家不缺大学生,留在盐城还可以多学学经营,可是莫老爷子却赞成莫兴远去京都。 莫老爷子虽然现在出面比较少,可是在家还是一言九鼎,莫老爷子都这么说了,自然是反对无效。 大儿子去世,莫今通有好一阵没有出来见人。 说实话,莫今通最偏心的人不是老幺,而是老大这一支,他觉得大儿子最像自己,做事方式都像,人活着的时候处处提防,人死了却开始无限怀念。 这边莫怀天辛辛苦苦的接手集团一大堆烂摊子,而那边莫今通开始和莫兴宁联系。 他看中的家族继承人从来不是老四,老四心太软,也不是莫兴远,莫兴远根本就不是莫家的种,他心中从来都只有莫兴宁,因为莫兴宁甚至比老大还像他,做事果决冷静,他也早早给孙子体检过,没有遗传老大那精神分裂症的毛病。 老大的病应该是战乱年代的后遗症,那年头杀人也是常事,估计被吓坏了,又要护着弟弟妹妹,当时自己又是常年不在家的。 说起来,当年虽苦,可是几个孩子感情却好,可是如今日子好过了,莫今通看自己唯一剩下的一子一女,却跟仇人一样。 老三如今心大了,也想要继承家业,而莫今通明面上意属老四,却并没有给多少支持,导致现在莫家虽然挺了过来,可是子女却并不团结,莫今通看在眼里,并不出手管,而是把情况如数跟远在米国的莫兴宁说了。 可惜莫今通聪明一世,到老了却执着到偏执了,他眼光是精准,莫兴宁最像他,果断狠决,也意味着莫兴宁对亲人是没有多大感情的。 他父亲去世,老爷子第一时间通知他,让他别回来受牵连,原是为了保护他,可是这时候小胖妞居然默不吭声的回国了。 要暖一颗冰冷的心需要一年两年,可是要冷一颗心只要一瞬间就可以。 虽然老爷子一直跟他说情况如何,可是他看到那财经杂志封面上四叔意气风华的模样,那种被抛弃的感觉深入骨髓。 莫兴宁更加努力了。他全力以赴的学习,实习的工作也没有放弃,几乎每天都到两点了才睡,早上六点起床,中午眯半小时。 当然在国外顶尖的大学,并不仅仅是学习成绩好就够的,学习成绩只是一小部分,还有更多,兴趣爱好,为人处事,莫兴宁的书法很好,他学习马术,参加帆船社,他的生活非常充实。 跟大多数留学生不一样,很多留学生即使出国也很难跟国外同学打成一片,但是莫兴宁却是个例外,他通过马术运动和帆船运动,结识了很多朋友,他成绩好,相貌英俊,为人也非常大方,会做人……当然这和莫老爷子的大方赞助也有关系。 莫兴宁在经历了退婚,残疾,父亡三个阶段之后,更加成熟强大,世界不是一层不变,每个人都在根据外界的改变而改变着。   ☆、第一百七三章 :一起看场电影 秦心也在改变。 曾经的她执着于莫兴宁,一切的努力似乎都跟他有关,她做事没有章法,全凭意气。 而现在,她顶着一个十八岁的外表,几乎是过着八十岁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是的,623分对秦心来说是一个意料之外又意料之中的分数。 秦心很高兴,这不仅仅代表了她考高分,更代表了努力是有结果的,这是一种突破。 只是这种高兴却不知道如何诉说,别人只以为她是考的不错高兴,却很难明白那更深层次的感觉。 秦心考完试,最开心的却是经纪人梁弘毅。 小丫头要考试,其他事情都推了,他卯足劲干活,奈何没人配合,秦心不出现,他都是闲的。 古维的电影《华夏英雄》宣传,秦心都没能出席。 演艺圈里面的事情要想红,无非就是曝光率。 你说的再天花乱坠,没人关注也是闲的。 严格来说秦心现在是一部对外的作品都没有,之前侯导的那部电影《逆光》虽然在戛纳获奖了,但是国内并没有上映,只是业内人知道一些,对大多数普通观众来说还是陌生的。 眼下,即将到来的暑期档,正是电影火拼的时候,古维的《华夏英雄》终于要上映,对秦心来说,是她第一次对外曝光,梁弘毅慎重无比。 7月11日,《华夏英雄》在京都大会堂举行首映礼。 这是十分大手笔的首映礼,也显出了古导的能量,传说古导跟陆夫人关系很好,可见一斑。 接到首映礼邀请函的人,都非常有面子。 之前也有过电影在大会堂举行首映礼,不过一般都是公益电影,或者说红色电影,更像是开会,汇报工作,像古导拍的这样的商业电影上大会堂可以说是第一次。 秦心考试考完了,终于可以露脸了。 这段时间没有把秦心憋屈坏,倒是把梁弘毅给憋坏了。 梁弘毅感觉到同行的深深恶意,耐着性子等爆发,当初他自己默默无闻的时候就能一手把同意默默无闻的朱琳捧红,那时候受过的磋磨比现在多多了。 秦心的角色是先安排拍摄的,拍摄完就乖乖回去上学了,一眨眼已经一年多没有和当初剧组的人见面了。 再见面大家都漂亮许多,当初刚开始在京都的时候,大伙都不认识,等到了剧组慢慢熟悉开来的时候,大家已经都脱去那华丽的外包装,连秦心隔壁妖艳的叶霜也不得不屈服于环境,把自己漂亮的衣服收起来,竭尽全力的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裹起来,如果再呆一段时间说不定身上也会散发出浓浓的羊肉腥味。 大家几乎都是很狼狈的,拍古导的戏很辛苦,古导那暴脾气不说,条件艰苦,加上精神压力,大家几乎都没有什么心思勾心斗角,剧组看上去非常和谐。 大家都恢复原本纯天然的模样,没有浓妆艳抹,也没有华服加身,又在那样一个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回想起来,实在是一种很难忘的体验。 秦心再次看到大家感觉很开心,大家看到秦心又回忆起那时候的生活,情绪却非常复杂。 回到都市,华服加身,无论男女脸上都有妆容,就像带上了面具,曾经有过的很亲近的感情也似乎被穿上了一层盔甲。 但是在看到秦心的这一瞬间,几乎所有人心里都生出了那种复杂的感觉。 几乎都忘记秦心了,毕竟娱乐圈人太多事太多,毕竟对秦心来说愉快美妙的几个月,对他们当中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很愉快很美妙。 如果不是有眼前的风光和接下来的期待,他们或许会觉得那是人生经历最惨的一段时间,而且是没有之一。 秦心对自己的定位很普通,她上辈子就不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基因突变突然就受欢迎了,不过她对剧组一起在草原上拍戏的生活还是很怀念的,之后就一直上学,简直就像是刚刚从剧组回来,又来参加首映礼了,对大家还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脸上的笑容也很放松,甚至还显得有些呆萌。 当然大家都是成年人,心里想什么和面上表现的很多时候不会一致,尤其是娱乐圈里的人,每天都演戏,很容易把生活和戏搞混的,大家对秦心表达出了热情的态度,很是亲切。 一年了秦心的黑发长长了一些,又剪了一两回,现在还是短的,只是为了搭配衣服,不是像平日那样随意的扎一个小揪揪,而是很严肃的扎了个小揪揪……头发收拾的很利落,露出额头的美人尖。 以前第一次理发是因为头发实在烫染的太糟糕了,一头长发,红色,又不那么正,很轻佻的颜色,头发发质并不好,剪短之后,整个人有轻松的感觉,那一刻似乎秦心就喜欢上那种感觉。 她身体很健康,每天都坚持运动,也不会挑食,所以她的头发很黑,乌黑乌黑的,皮肤很白,秦家特有的血统,看起来会让人很有好感。 就像校园中的秦华,从父亲去世家庭困窘的阴影中走出来的他,浑身上下就散发着一种莫名吸引人的气质。 一如当年秦宇出现,打小心肠冷硬的莫今通也会被吸引新生好感一般。 年轻漂亮的女孩,从她的皮肤她的头发她的牙齿都可以看出青春的痕迹,可是同时身上又有一种冷漠的气质,当然女孩对他们说话的时候,这种冷漠消除到最低,脸上还有笑容,几乎让剧组的大多数人都遗忘了曾经遭遇的感觉。 华丽的大会堂被布置的古色古香,就一个首映礼花费的钱估计可以够曾经的古导拍好几部《逆光》一样的电影。 像是把人民币扑在地上一般,踩在上面软软的,华丽的大会堂被布置的古色古香,背景墙却是大片大片荒漠和湖水的结合,说实话,秦心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或许是秦心毕竟是多活了几年,虽然那几年没有什么贡献,几乎就是在浪费粮食,但是毕竟看过很多东西,相比眼前的场景,只能说还好,毕竟古维是第一个商业片导演能在大会堂举办首映式的。 邀请函早早的发出去,收到邀请函的人还被要求穿古装前来。 听起来挺麻烦的,搞得这一段时间,似乎全国的定制服装的店都忙碌起来了。 而秦心今天也穿的是一套古装,跟她在电影里的戏服很像,不过更精致许多,她都不知道梁大叔什么时候让人做的,只要是女孩,看到漂亮衣服都会欣喜,秦心也不例外。 这件衣服太漂亮了,纯白的颜色,却有华丽飘逸之感,不知道是什么布料,摸上去很滑腻,袖口和裙摆都有暗金色的纹,而且她穿上后就发现非常合身,腰上有一条白色纹暗金色的腰带,整件衣服非常简单,没有多余的装饰,却很飘逸出尘,她刚刚穿上这身衣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有些醉。 原来她那么年轻的时候那么好看。 目若星辰,衣若云彩。 这是梁弘毅的准备之一,他虽然被拒绝了很多,但是并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他还是在工作,秦心在准备考试看书学习跑步的时候,他在看秦心,他也许没有设计师的天赋,可是他知道怎样让一个女孩显得美丽,他能发掘女孩最美的一面。 一如此刻,秦心美好的像是一幅画。 这也是剧组同仁看到秦心复杂的原因,毕竟舞台就那么大,目光就那么多,有的人耀眼,有的人就会被忽视。 然而像一些走在舞台上故意卡位,把新人挤到最边上的行为,没有一个人敢做,古导更是把秦心直接放到了他身边。 这让很多人不爽,却又一种敢怒不敢言的姿态,显然一年的时间并没有长到让大家轻易忘记一些事情。 好在在首映礼上秦心并没有表现出抢镜头之类的事情,哪怕她就站在古导身边,漂亮的让人难以忽视,然而她并没有多说什么话,这让其他人不由得松一口气,觉得还好秦心或许真是太年轻了,有机会也不懂得把握。 这个猜测也离事实不远了,倒不是太年轻,而是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要知道作为一名演员,如果害怕出现在公众场合简直是一场灾难。 而秦心在这一刻其实是有些不安的,她害怕,害怕自己没有那么好,没有那样可以站在顶端,不踏实,所以她很沉默的跟着古导,除非记着问,她并没有主动开口,也没有主动抢镜头。 梁弘毅坐在台下,暗暗有些紧张,站在台上的是秦心,可是手心出汗的是他。 他坐在角落,今晚来参加首映礼的人很多,连朱琳都来了,不过梁弘毅并没有去打招呼,主要他其实比秦心更紧张,他比任何人都希望这个女孩能红,因为她真的是他见过最努力的女孩。 要求来参加首映礼的人都身着古装,明星之类的还好,导演制片等人穿上古装,就各种喜剧的感觉,有的像是大腹便便的地主,有点像路边小贩,而满脸胡子的梁弘毅还有点像梁山好汉。 祝军一行人也穿了古装,祝军身形高大,身上穿的是一身黑色的袍子,如果不是脸部还稍显稚嫩,很有一种将军的气质。 而陆湖穿着古装很像古代公子哥,很欠揍的那种。 罗敷她们也来了,有穿汉代袍子的,也有穿女侠的那种纱裙的,一个个很高兴,像是换装舞会一般,而且是在平日长辈开会的地方,有一种莫名的快感。 而秦华也来了,秦华穿着古装却像一个俊俏书生,他似乎很适合古装的装扮,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秀气,还有一种飘逸的感觉。 秦华来了,他舍友也跟着来了。 杨录不情愿的出现。 他像是个傲娇的世家公子哥,抿着嘴,总是一副不好接触的模样。 不过显然他身边的人都习惯他的模样,并没有在意。 天时也来了,不过他身边坐着的却是杨旬,两人小声的交谈着,看着表情挺愉快的,不知道说什么。 当然这些人不是都因为秦心的缘故进来的,虽然邀请函不容易,但是他们中许多人要拿到邀请函很容易。 秦心看着台下有熟悉的面孔,才略微心安。 首映礼仪式结束,接下来就开始观看影片。 秦心也回到了给她安排的座位上,专心的看电影。 事实上她也是第一次看。 古导的表情也很严肃,任何一个导演此刻大概都会紧张,像是给自己的孩子办满月酒,要把孩子抱出来给大家看一样。 开始的画面就是大漠,笛声,悠扬又沉默,使得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一如穿越时空一般。 青神也来了,同行冤家,他坐在一群导演当中,当真是鹤立鸡群,其他导演像是杂耍的,他比演员更像演员,随意的穿着一条长衫,是月牙白,脸庞端方有礼,靠在椅子上,看的有些漫不经心。 顾明夕也来了,他穿古装十分严肃。 或许现场他的衣服的用心程度是拍第一位的,他像是极致奢华的皇族一般,从头到脚都是心机,若是有专业考古的会说出他这一身必是那个皇室专用。 而高大颀长的金毛穿着古装却有点好笑,像是男人穿女人裙子,说不出的别扭,尤其是坐在顾明夕身边。 看整个会场,像是个不伦不类的大杂烩,里面有明朝汉代唐朝或者说各种演变过来的服装,人很多,他们被以邀请过来,说高雅的是欣赏艺术,说直白的就是一起看场电影。   ☆、第一百七四章 :成名之作   风声很大,巨大的荧幕,立体的环绕音响,让你感觉风从荧幕里刮出来,刮的脸都生疼的错觉。   前面是一个峡谷,一路上草越来越少,直到那些草不知不觉变成了沙,终于到这个峡谷,画面慢慢的拉近可以看到峡谷下面的小路有一支商队,缓慢的前行,商队最末尾赘着一辆破马车,马车板上坐着一个男子,穿着深蓝色的袍子,双手抱着剑,一副很瞌睡的模样,时不时点点头,马车的摇晃也如同摇篮一般,男子只露了一个侧脸,有种英俊又慵懒的感觉。   而此刻峡谷下方,有一匹马。   马背上有一个女子,穿着白衣,风卷起的漫天黄沙落在她身上如雪一般,还没有到跟前就被弹开了,在这样戈壁之路,一袭白衣,一身华贵,面色冰冷,却又艳若桃李,风很大,吹的她的长发飞扬,她身上也配着剑,定定的看着前方的商队……   这是电影的第一幕。   风吹着沙,大自然如同画笔一般,雕刻出古怪嶙峋的山,划出一道一道的沙,只是一眼,你的心立刻掉进了一片黄沙当中,似乎因为风大的,吹得嗓子都有些疼起来。   第一个画面就很美。   西域的条件很艰苦,可以也真的很美,古维也是因为一个老外朋友是驴友,到过那里发了照片,碰巧给他看到才萌生了拍这部戏的想法,和搭起来的背景墙不同,只有在那原汁原味的草原沙漠大湖上才能真正的感觉到江湖儿女情,和周遭环境融为一体。   一只秃鹫在空中盘旋,声音十分尖锐,居然穿破了呜呜的风声,一下子敲进你的脑海。   第一个画面就很有冲突感。   容貌英俊慵懒自在的男子,雍容华贵本不该出现在这沙漠戈壁的女子,眼中透着复杂之色,他们即将见面……   青神还是懒懒的靠在椅子上,画面不错,老古有进步,不过也就仅此而已,老古学的是好来屋那一套,不走心,剧情还行。   秦心屏气凝息,当时现场看的时候没有觉得什么异样,可是此刻坐在屏幕下方,却感觉很不一样,居然比现场看到还震撼的感觉。   男主萧觉本是华夏皇子,不过他老妈宫斗失败,他从小被丢到戈壁,机缘巧合拜师学艺,成为塞外有名的侠客。   女主玲珑公主,是皇帝的义女皇后的亲信,因外敌入侵,国难当头,玲珑受皇命来带萧觉回去,同时她又背负后命来杀萧觉。   等两人真正的碰面,萧觉仍旧吊儿郎当,并没有认出玲珑,玲珑却一眼就认出了他。在若干年前一次玲珑来此地意外遇险,萧觉救了玲珑一命。萧觉是侠客,救人之举只是举手之劳,并没有放在心上,而玲珑十分感恩却铭记于心。   两人情感十分复杂,不愧都是老戏骨,看的十分引人入胜。   再有当红女星叶霜扮演的妖娆的塞外仙子从中阻扰,感情更加错综复杂,玲珑公主贵气聪慧,塞外仙子妖气泼辣,两人也算是棋逢对手。   而在萧觉终于被玲珑打动,准备离开草原,回到皇宫当中,作为萧觉的师妹,秦心,终于有机会露脸了。   冰冷的湖水拍打着岸边,那水声好像击打在耳朵里,一次又一次的击打声音,哪怕明知道只是湖水的潮汐,却还是忍不住沉寂到这声音当中,像是一首乐曲。   天灰蒙蒙的,隐隐可以看到东边一点点光亮。   镜头慢慢的从天边拉回来,却没有到跟前,有一段距离,能看到草原边缘,能看到湖,湖边有一匹马,上面同样有一个人,看背影是个少女的模样。   “师妹,我要走了。”男子的声音响起,有一种不舍又有一种激动的感觉。   因为第一幕女主玲珑骑马出场的画面很是惊艳,大有一女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又有塞外仙子亦正亦邪,妖娆魅惑,所以再看到骑马的少女,又只是男主的师妹,观众并没有特别的感觉。   直到下一秒,或者说是下一帧,比秒小的单位,整个屏幕忽然就是少女的特写。   和女主玲珑不同,玲珑是皇帝义女,皇后亲信,游走帝后之间,高贵又傲气,容颜美丽而且聪慧无比,心机第一。   和塞外仙子不同,塞外仙子也是江湖中人,五官艳丽,胜过江南花魁,举止泼辣热情,不拘小节,作恶作的理直气壮,却让人恨不起来。   两个女子似乎已经象征了一个男人期望的女人的所有形象。   可是在少女的特写出来的那一刻,或者说那一瞬间,无论是玲珑,还是塞外仙子,似乎都从脑海中离去,就只剩下眼前的少女。   她有一双极其淡漠的眼睛,里面没有哀愁也没有喜悦,不是初生婴儿的那种无知的纯净,而是像这湖里的水,承载了无数死亡和新生,激动过,热闹过,狂妄过,最终只剩下安静,安静的一汪湖水,照进了人心。   她年纪很小,这本该是出现在一个老妪脸上的眼神,却是出现在这样一个少女脸上,她的双眼狭长纤细,并不大,却如同深潭一般,乌黑不见底,不是那种不经世事的纯净,而是干净,十分干净。   这样一双眼很是突兀又很是和谐的出现在少女的脸上,这时候一轮金红日从天边跳了出来,似乎只是从湖底跳到了湖面,然而谁都没有在意那日出刹那的美丽,而是跌落到了那双眼当中去了。   这张脸的特写一下子让所有观众都把她记住,而且明确的区分了她和女主的不同,或者说是和任何人不同。   她很美,虽然是一张崭新的面孔,可是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女孩真的很美。   甚至粗心的都记不起来刚刚首映式有这个人,而记起来的,想到的是一身白的服饰,而电影里此刻女孩一身红衣,火红的如血一般,生生的把天边日出的瑰丽给夺了。   “师兄,保重。”女孩没有多说什么,开口的声音有些沙哑有些冷。   紧接着却见一骑红尘,女孩骑着马,飞奔而走,真正的一骑红尘,玲珑骑马,那马是坐骑,骄傲精悍,塞外仙子骑马,那马是床,她似坐似躺,魅惑勾人。   而少女骑马却是一体的,你仿若看着少女踏马登仙,融入风中,山中,草中,湖中,从眼中消失了,却踏进了你的心中。   惊艳,十分惊艳。   这短短的一幕,骄傲的青神都下意识的挺直了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原本他是慵懒的靠在椅子上的,神情一直是批判和审视的,而这一刻,他的身体轻微的往前探,眼球专注的一动不动……   直到这一幕结束,青神才又靠回椅子,似乎在思考什么,接下来的电影画面过了很多,他才回过神来,却是开口咕哝了一句:“喧宾夺主。”   显然这不是夸奖。   这一幕原本就是古导妙手偶得之,要不是秦心因为灯光师的失误惊马,拍戏的地点却不在那里的,因为一起意外而误打误撞,成就了这一幕。   古导自己是导演,哪怕再看的时候都很惊艳。他粗糙的手心都有一把汗,尽管他已经看了千百遍,可是还是会激动,尤其是在这样的时候。   确实如青神的评价,有喧宾夺主之嫌,这一幕太美,必然会是经典,他后期处理的时候也看了无数遍,最终还是保留了这一幕,不过因为太经典,甚至超越女主和反派女配,所以秦心之后的出场很少,之前拍的基本都剪了,或者也只是带过,怕影响整部电影的构造。   不过最后一幕,落日身死,还是保留了,她来的时候日出,她走的时候日落,仿若是只有一天,或者说,日出日落就是一生。   秦心之前宣传都没有出席,因为一直在考试,而她的剧照是一袭红衣,一把长剑,骏马,日出,只有她整个身影,和水天一色的景,看不清人,知道首映,才真正看到她的脸。   萧觉离开塞外回到皇宫,经历一系列波折,最终成为新一任皇帝,他奋勇杀敌,威名远播,几乎没有破绽,敌军于是找上了萧觉的师妹,想用她当人质。   师妹是个武痴,身在江湖,不问江湖。   电影从开始到现在,爱恨情仇依然太多,太炙热,短短两小时,怎能展现这么多人的一辈子?   可是电影就是能展现,能让你感受到,感动到,或许这就是电影的魅力。   这是比音乐更复杂的艺术。   一骑白马从远处飞奔而来,还是一身红衣,整个背景的晚霞落日,她如同火一般,她策马奔来,只身一人,竟压的整个敌军部队,齐齐的后退了一步。   不是剧情安排的后退,而是那种气势,看着她骑马而来,莫名就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她的容颜未变,年少,那张脸可以看到岁月还没有来得及爬上去刻画痕迹,那双眼对着敌军的大部队,跟当初看到师兄来告别,还是一个模样,干净,明亮,清澈无比,像是经过沉淀,所有污浊都沉淀了,只剩下干净。   这一刻,一边只有一个少女,一边是一支军队。   和电影第一幕,女主玲珑在关口一人骑马等着男主商队的画面不同,那个画面,玲珑眼神复杂犹豫,萧觉慵懒英俊,虽然是对峙,其实更像是男女主即将迎来的第一次约会。   而这一刻,年轻的师妹,策马而来,迎接她的是整整一支铠甲部队。   敌军的将领,亦是年轻英俊,身穿铠甲,风吹的铠甲衣襟呼呼作响。   这个画面也像极了约会,少女奔赴少年将军的约会,尽管少女面无表情,眼睛干净的没有尘埃,尽管将军面带杀气,可是这样对峙着,还是像一场约会。   刀光剑影,血染红衣,军队的每个人都有厚厚的铠甲,而她只有一身红裙,鲜血让裙子更加美丽,在厮杀中,少女的容颜像是一朵花骨朵正在盛开一般,浇灌鲜花的是鲜血,所以花朵会开的格外美艳,她本来就风华绝代,只是年纪还小,第一眼看到她,你会想,她若长成,必定倾国倾城。   她是男主心中最美的最干净的一部分。   如若狗血言情小说,也许会写玲珑公主和塞外仙子斗的两败俱伤,最终男主功成名就成为千古一帝,迎娶最美师妹。   然而这不是狗血言情,这是古维的电影。   这是一部《华夏英雄》的缩影。   青神说他不走心,走剧情。   而这一刻,青神会发现他错了。   因为从开始他就是带着审视的目光而来的,他一直在挑错,在批判,他忘记了怎么看电影,忘记了看电影的方式,就是感受了,感动了。   师妹死了,一轮红日在天边悬挂,在她死亡的那一刻,沉入的地底。   那么美的容颜,已然盛开过,在死亡的刹那,又如同时光倒流一般,回到了花苞的模样,一双眼睛染了那么多鲜血,却依然干净,少年将军,给了她最后一刀,她的脸上却终于有了表情,她的嘴角扬起了轻轻的笑容,很轻很轻……   古维说他想要的是一个很纯很纯的师妹,但又一定是风华绝代的,只要看到师妹的那张脸,你就会想到她若成长,必定倾国倾城,而他要让师妹死去,在死去那一刹那,必然是会让所有人都记住那容颜。   就在这一刻,他做到了。   没有人会忘记这张脸。   风沙飞扬,长发飘,裙摆飘,少女举剑,闪耀着落日的光辉,画面很美,很美,她死了,这画面却始终承载在记忆当中。   直到电影落幕,一排排的导演,演员的名字,缓缓的出现,秦心也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这一刻,她落泪了。   掌声雷鸣。   所有人站了起来。   ☆、第一百七五章 :撞上,错过   两小时的电影,如果精彩就觉得时间太短,如果枯燥,就会觉得时间无限长。   圈子里的人,碍于情面,参加过不少首映礼,但是真正好看的,看进去的,并不多,因为大家都挑剔,大多自谓专业人士,已经失去了看电影的本心,所以要打动这群人很难,你可以用你的名气打动他,用金钱打动他,用权力打动他,但是唯独你的电影不确定。   然而这一刻,全场起立,掌声雷动。   古维没有回头,他坐在最前排,这个有些微胖的中年男人,眼睛湿润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男儿不流泪,他又是个暴脾气,觉得做出流泪的模样很丢脸,只是当人类的情绪极致感动,激动,眼睛会控制不住的渗水,就形成了泪珠。   他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他旁边坐的是秦心,小丫头才真正是哭的稀里哗啦的,鼻子都有些红,看到别人哭,古维倒是笑了,在这会子,才真正感觉秦心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   他伸手拍了拍秦心的肩膀,虽然大家都站起来鼓掌,这个动作还是落入有心人的眼中了。   在这一刻大家才恍然明白,古维为毛会把身边的位置留给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丫头。   都说青神会捧人,演完青神电影的女孩想不红都难,那些女孩都被戏称为青女郎。   而古维的电影从来没有捧人之说,古维也很少用新人,不像青神会刻意去寻觅新人,生面孔,来给电影带来一场华丽盛宴,或者说青神喜欢那种塑造一个人的感觉,好像他成了女娲,随手捏的泥落到地上就成了人。   而这一次,古维的电影依旧磅礴大气,来自好莱坞的风尚,观众喜欢好莱坞的电影,英雄情结,看的爽,看的刺激。而业内,投资人也很青睐好莱坞式电影,因为米国电影制作者经过经年久月的创作实践,已经把电影做成一种有固定模式的方式,这些模式被验证为最具商业投资,最有高回报率。   但是更多的业内专业人士却是对这种电影模式呲之以鼻,他们像是现代诗人,他们喜欢写没有约束的自由诗,而不是像古代一样平仄押韵,字数规定等等诸多条款,他们觉得这样亵渎了电影艺术。   这种好莱坞式的电影,基本是有套路的,无论是情节,人物形象,环境设计,专业人士基本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   更有人说,好莱坞不拍电影,他们生产电影。   所以尽管古维在国外小有名气,在国内地位也高,但是青神却不是很看得上他。   他以为,这部《华夏英雄》不过又是一部好莱坞式的英雄片,只不过面孔换成了华夏人,背景放在了华夏,时间放在了过去,换汤不换药。   然而一整部片子看完,青神也跟着别人站起来鼓掌,他神情有点恍惚,甚至有点惶恐,青神是骄傲的,曾经有一位十分刻薄的影评人说过一句话:“华夏只有两个导演,一个是青神,一个是其他导演。”   这句话出自任何人口中都会被炮轰,然而却出自那位影评人口中,他的影评没有一篇是赞美,所有都是谩骂,区别只是骂的严重和不严重,可是这样的影评人却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可见青神在演艺界的地位。   无可攀登,无法攀登。   所以青神也是个任性的人,他不会像古维那样动不动开口骂人,他很有风度,很英俊,但是那风度亲切是建立在他那种高人一等的姿态上的。   然而今天他看完电影,很不爽。   这部电影不错,很好看,情节紧凑,没有废话,从头到尾也很扣人心弦,剧情一直是古维的强项,但是古维在人物刻画上稍弱,而这一次,大概看完电影,大概没有人会忘记影片里的小师妹,忘记那个女孩。   青神突然间发现只会按模式拍电影的古维居然开窍,懂得拍人了。   拍情节和拍人是两个档次,这也是青神引以为傲的,他拍电影,拍的不是剧情,而是人。   道理很多人都懂,但是能真正实践出来的很少很少。   而今天这一场电影盛宴让青神焦躁,自然他也不会留下来参加之后的庆功酒会。   他是任性的,所以他想走也就走了。   不过在出会场的时候,却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   穿着月牙白长衫的青神,把一个少年撞倒了,少年急着进去,他急着出去。   若是平日他一定会很有礼貌的扶起那少年,甚至会很真诚的道歉,然后会看到对方惊讶又惊喜的模样,那表情一定在说,没有想到青神居然这么谦和。   可是今天,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心情,青神任性的不想谦虚,不想微笑,不想道歉。   他偏了偏身子,急忙的离开了。   在离开的瞬间,碰触到那少年的袖子,好像很滑,袖子的布料冰凉凉的,触感很好,坐在车上的时候,不知道为何,忽然间就回想起那袖子的衣料,他很是博学,可以说是博闻强识,无论是哪方面的学识,似乎都会懂一些,那冰凉的触感,和那细微的纹路,还有重量,可以判断出那布料名叫云织,极其罕见名贵。   忽然间,他就觉得自己走的匆忙了,其实刚刚应该留下,至少跟那少年说一句话,那少年身上的气味很好问,应该用的是迷惑7号,很淡的香水味,隐藏中空气中,等你闻到,你已经被迷惑了。   车上的空气清新剂很浓,但是青神还是记住了那少年身上的香味,这也是一款极其难买的香水。   想到香水,青神又后悔了一点,他应该留下来的。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的鞋,都说鞋子才是看一个人真正品味的地方,他穿了一双定制的皮鞋,不花哨,磨砂黑的,像布鞋,搭配身上的长衫并不突兀。   而看到自己的鞋,他忽然想起来刚刚看到那少年的鞋子,所有人穿古装,大概都忘记了鞋子,穿的还是自己的鞋,而那个少年的鞋子居然也是古代的,鞋子前头向上翘,像一支龙舟,做的非常精致,那是一双地地道道的古人的靴子。   这一刻,青神简直想喊司机停车。   他觉得自己似乎错过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然而他终究没有开口,他不高兴,他也是个很随缘的人,既然错过了,那估计是没有缘分……   “你上厕所好慢,你穿的太复杂了,这衣服很难脱吧。”金毛布鲁斯笑嘻嘻的看着顾明夕。   顾明夕脸上表情不愉,刚刚他遇到一个很没礼貌的人,撞了他居然连道歉都不说一声就走了,还抓了他的袖子,他很不高兴,甚至想把袖子剪了。   不过被金毛拽着他的袖子去了庆功宴的会场,他也只得按捺下那不愉快的感觉,今天是师妹的第一部电影首映,很是值得庆贺,他很为她高兴,顾明夕很快把那讨厌的一幕忘掉……   ☆、第一百七六章 :庆功宴 朱琳一行人也告辞了,当然不能像青神那样说走就走,还是打了声招呼。 青神不高兴的走了,没人会说他没气度,他只是任性而已,他来是任性,走也是任性。 而朱琳,则是觉得刺眼,那荧幕里穿红衣的少女,那么年轻,她现在的位置,每一样都比那女孩强,只是一样,岁月不等她,她已经嫁人,已经哺育过一个孩子,而那女孩还稚嫩的像刚刚抽芽的枝条。 她以前很难想象,自己和梁弘毅在同一个地方,居然会不打招呼,会无话可说。 她走了,带着一种酸涩的感觉,带着一种说不出又道不明的苦恼,像是女生经期快来前那几天,不太高兴。 不过她的经纪人陈义留下了,毕竟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交流的机会。 当然更多人留下了。 庆功宴也在大会堂,是自助餐的模式,能容纳很多人。 当电影结束,已经八点了。 再动身去吃东西的地方,八点半了,对于晚饭时间,略微有点晚了。 秦心吃饭时间很是守时,一般是晚上7点前就会吃完饭,如果遇到有事,她通常会在包里放一些巧克力,补充一些能量,在能不饥饿的情况下,她绝对不会让自己有饥饿的感觉,因为人的感觉是很迟钝的,一旦饥饿了,就已经说明身体处在不适合的状态。 只是今天,这场电影,她看的很入神很入神,所以尽管饥饿了,她也没有吃自己带的小零食,等到电影结束,掌声响起,才觉察到肚子的叫声,不过很快被掌声盖过。 她觉得电影很好看,以前她不是多愁善感的人,遇到好多事好多事,虽然不平,虽然悲伤,她却很少流泪。 可是现在,只是看一场电影,她就落泪了。 真是纤细啊,她心中感叹着,可是泪水却抑制不住的落下来,突然肩膀感觉被很用力的拍了拍,就看到眼睛红红的古导,似乎是在安慰自己,她忍不住笑了,原来古导也哭了,古导这样动不动就骂人的糙汉子都会落泪,那自己落泪也是正常的。 古维看到秦心笑了,心想,原来小丫头是这么好哄的,只是拍拍肩膀就好。 这平常的互动,被很多人看在眼里。 对秦心的感觉更复杂了一些,剧组里的人都知道秦心,那个女孩也是个小新人,无论是有没有她的戏份,几乎都会跟着到片场,规规矩矩的坐在导演身边,认真的看着别人演戏。 当然坐在暴脾气的古导身边,并不是好差事,有时候也会被波及挨骂,还有时候要当跑腿小弟,不过她始终坚持如一,不论环境多么恶劣。 今天的电影,女孩演的大多数都被删了,最后正脸的就留下两幕,有人幸灾乐祸的想,新人终归是新人,努力再多又如何,说删就删了。 可是真正看到电影,就发现,古维偏爱她,真的很偏爱。 古维电影里的她,比她本人看上去更美,更惊心动魄。 说电影是导演眼中的世界,他看到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展现出来的画面就是怎样的。 所以即使只有两幕,却足见古维的偏爱。 庆功宴,对一些人来说意义非凡,这场首映礼来了很多名人,这些都是机缘,弥足珍贵,刚刚在会场,只能自己坐自己位置,不好交流,但是现在在宴会上,却是很容易说上话的,很多人都很期待。 秦心也很期待,她倒不是想认识谁,而是感觉,看完电影,又吃大餐,这本该是约会的流程,今天这样,像是一场很多人的约会,值得期待。 大会堂的自助餐等级很高,国宴的厨师做的,经历一场视觉饕餮,立刻就有一场美食饕餮,实在是让人高兴的,可惜陈玉不在这里,要是她在,估计高兴疯了。 不过以后应该还是有机会的,秦心记忆中,后来越来越多的电影首映礼都喜欢在大会堂举办。 她不会只拍这一部电影,所以陈玉必然是有机会来吃一吃国家的食堂,不知不觉,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身上多了一种名为自信的东西。 来到宴会上,秦心并没有如其他人所想那样,霸占着古导,跟着古导,给她介绍人,而是告辞了古导去吃饭了,简直是饭桶…… 当然,饭是很重要的,要是不吃错过了,对身体不好,这辈子秦心极其重视自己的健康,她鲜少有任性不吃饭的时候。 庆功宴会场的布置也是古色古香,秦心先吃了一个花卷,在这里,花卷跟外面卖的差不多,模样都一样,不过个头稍小,嘴巴张大,一口就可以吞掉,不过秦心吃东西,不喜欢这样一口吞掉,即使是个头小的花卷,她也小口小口的吃,倒不是为了优雅,她只是想把食物咀嚼充分了再吞进去,咀嚼充分了,花卷会有面的香甜,似乎感觉到它慢慢的成为一种身体需要的能量而不是食物。 当然补充能量的时候还能有味蕾的享受,是很不错的一件事,秦心此刻心情很好。 祝军一行人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秦心,专心的吃花卷的秦心,和电影里惊艳的师妹不同,她吃的极其专心,认真。 他们不是圈内人,不过对大会堂是极其熟悉的,这里的饭也没有少吃。 看到秦心吃的那么认真专注,不由得感觉到一种少有的名为饥饿的情绪。 纷纷开始找吃的了。 祝军很少看电影,祝家的教育,尤其是加在他身上的教育,是很正统的军事教育,他实在是很少有机会接触这些,哪怕是他的小叔已经成为祝家的一个变异,小叔做的是这些方面的事情,祝军也很少看,大概因为从小叔口里说出来的电影,只是一场投资而已。 然而今天因为秦心,他很认真的看了一场电影。 看到师妹身死的那一瞬间,他心中感觉到哀伤,是真的哀伤,他出生良好,受教育良好,一生少有波折。 除了上次差点溺水,那次溺水,像是给他人生打开了黑暗的大门,各种黑暗缤纷而至,让他早早的知道,他的生活并没有表面那么平和,甚至整个华夏国也没有表面那么平和。 再之后他遇到了身边的人的死亡,这是他懂事起,第一次真正遇到死亡,他感觉到哀伤。 这种哀伤的情绪很久很久,虽然他掩藏的很深很深。 直到看这场电影,这种哀伤又弥漫开来。 有时候死亡并不是结束,也是一场开始。 只是,他庆幸,幸好,只是一场电影,他不需要秦心如电影里那样惊艳,他喜欢看着她认认真真吃花卷的模样。 他没有说恭喜庆祝一类的话,而是走到秦心身边,同样拿了一个花卷,很认真的品尝。 秦心看到祝军,朝他笑了笑,两人站的近近的低头说着什么,很是亲密。 经纪人梁弘毅看了一阵头疼,女星出道都要保持单身形象最好,演艺圈的规矩,不仅仅是女星,男星也是这样,就连天王级别的,也是如此,不少天王一直单身,某年某月突然爆出来孩子已经7岁了,惹得观众粉丝一阵哗然,可想而知,这隐形的孩子这7年如何度过,生下孩子的那个隐形的女人又如何度过? 可是秦心这个不一样,秦心的自身条件,还有她的为人处事态度,梁弘毅是一千个满意,甚至太满意的有点心虚,唯独一样,她居然订过婚。 梁弘毅忍了好久才忍住没有过去插一脚,不过这画面自然也落入别人的眼中。 朱琳的经纪人陈义原本对秦心是毫不在意的,甚至随便就找了个人把秦心从青神那边的角色替换掉,可是在看了这部电影,他哪怕专业不在这方面,也能感受到今天之后,这个小姑娘比如会红,他感觉到一丝凝重。 梁弘毅没有把他当对手,他却是一开始就把梁弘毅当对手,处心积虑的要超越他,踩下他。 他很注意秦心,甚至像这样的晚上,如果是梁弘毅当朱琳的经纪人的时候,他一定会陪着朱琳回去,会在路上安慰朱琳,而陈义却留了下来。 他很在意秦心,尤其是看了这部电影之后。 不过来到这餐宴上,看到小姑娘没有紧跟古导去认识人,而是独自去吃东西了,陈义就有些松了一口气,果然是太年轻了,不懂珍惜机会。 他业界熟人多,很容易就碰上朋友聊在一块了。只是他再抬头的时候,忽然看到那小姑娘身边居然出现了一个容貌端方的少年,两人举止很是亲密,他脸上的表情不由得玩味起来……   ☆、第一百七七章 :大有文章 终究是个小女孩,承受不住,演艺圈让人惊艳的女孩很多,能留下的却是很少。 刚刚有红的趋势居然不知道和男士保持距离,显示单身的状态,在陈义看来,简直就是作死。 陈义对朱琳很满意,朱琳容貌大气,可塑性强,名声地位都摆在那,基本就是一颗常青摇钱树,唯一不满的就是朱琳结过婚,他总是想若是朱琳刚刚出道的时候遇上的是他,他一定能让朱琳更红,赚更多钱,从这一点上来说他能理解为毛当初梁弘毅会和朱琳闹翻。 当然换做是他,他不会和朱琳闹翻,因为他一定会阻止朱琳结婚。 可怜的梁弘毅,陈义其实挺佩服他的,因为佩服才会重视的把他当敌人,不过显然他运气并不好,他培养了朱琳,朱琳却结婚息影,而他新签的新人,眼看着要火,似乎在男女感情这方面处理的很不好。 陈义脸上表情不变,还是跟身边的人聊着天,心思却不知道到了哪里,他是个善于抓住机会的人,他是个厉害的人,至少在这个圈子里,他已经有一席之地了。 秦心没有在意其他人的想法,她和祝军本来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上辈子不算短,经历的也很多,然而终究是一事无成,懦弱而死,她不懂事,或者说懂事的太晚。 这辈子,经历的还不长,书读的也不多,然而已经知道读书,明理,争取,是一种进步。 不可避免的,再来一次,最先要遇上的就是曾经的恩怨,如何能静心? 大概是满心的不甘不愿,满心的愤恨。 开始是这样的,无论是剪发还是退婚,都是愤恨不甘的表现。 乃至后来答应侯导拍电影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心理。 可是一路走来,经历的还是不多,书读的慢慢多了,心态也就慢慢平缓了。 你对世界微笑,世界就对你微笑。 你愤恨这个世界,世界回报你愤恨。 生活困难还是有,只是你改变了,看困难的态度不一样了,困难其实也就改变,你看它是一直猛虎,它会扑过来吃掉你,你看它是一只奶猫,你轻轻的弯腰抱起它,它只会瞄的一声,跟你卖个萌而已。 心态平和了,看待事物不一样了,这是秦心的最大财富。 所以她很自然的和祝军一块吃东西,态度亲密,因为他是要过一辈子的人,比别人亲密是自然的态度,是忠实的态度。 梁弘毅正是因为这段时间了解了秦心的为人,尽管感觉不太好,他终究没有过来也没有说什么。 而陈义却一直关注。 又过了一会,那女孩身边居然又多了个少年,表现的更加亲密,少年甚至还伸手在女孩的额头上摸了一把。 这个少年是秦华。 秦华很为妹妹高兴,当然和任何一个兄长一样,对待妹妹的男友,总会有一种奇妙的敌视感,尤其是秦心这样单亲家庭,兄妹的感情几乎是相依为命,所以秦华对祝军一直不是很亲切。 两人同时出现的时候,也有一种尴尬。 哪怕秦华平日表现很老练,在这一点却一直保持了幼稚的做法。 这模样落入陈义眼中,陈义的表情更加玩味。 陈义一整晚都在观察秦心,发现跟她关系好的少年有不少,甚至还有一个中年男人,一个残疾的少年…… 女人长的漂亮是好事,可是若是惹太多桃花,那可就不一定好玩了。 陈义已经把秦心当成是那种仗着自己好看,游走在众多男人中间的女孩,这种女孩一时风光无限,结果却是非常惨的。 一顿饭的功夫,秦心不知道已经让陈义想这么多,她未婚夫是祝军,一起玩的都知道。 祝军带着一群少年,大家都高考结束,因为马上要面临着分别,更加珍惜在一起的时候,反而比过去的很多年更加亲密。 秦心有跟他们一块打架的情谊,很容易被他们的圈子接纳了,人缘很好。陆湖尽管有小心思,但是陆湖是没有大志向的,他家境优越,不愁吃穿,没有任何烦恼,就连读书这样学生该烦恼的事情,他父母也没有逼迫他,所以他精力很旺盛,上串下跳,对秦心虽然是有爱慕之心,不过却没有表现的很特别,毕竟他跟祝军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如果祝军只是玩玩,他也想玩玩,可是现在秦心是祝军的未婚妻,他即使有心思也收起来了。 陈义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在宴会上并没有做什么,来日方长。 笑到最后才算赢。 …… 《华夏英雄》上映后,十分火爆,上座率几乎都有九层之多,不少院线都在之后增加了场次和大幕。 暑期档是一方面的原因,学生放假,看电影的人多,但是电影本身也要拿得出手,如果说第一天去看电影的是冲着古维的名声和之前的电影宣传去的,之后上座率一直保持居高不下,那绝对就是电影自身的成就了。 这场电影会火,从当初任性离开的青神的表现就知道,观众的审美大多是公平诚实的。 电影火了,那些原本就大牌的明星,宁泉,杨复芳,叶霜,还有当红小生柯暝,这些人不用说,更红了,但是最让人记忆深刻,或者说收获最大的人是秦心。 这也是演艺圈里老牌明星不愿意带新人拍戏的原因,很多时候,老牌明星甚至只是成为了踏脚石。 虽然只有两幕出现的正面,但是观众显然也是能感觉到导演对这个女孩的偏爱。 真的很美,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感觉。 秦心的脸非常有辨识度,尤其是在镜头下面,稚嫩的面孔,干净的眼神,让你不会把她和任何一个女星搞混。 秦心火了,比陈义预料的还要火。 不少专业影评人专门为秦心这个角色写影评,甚至还有人因为看了这个电影特意去挖秦心之前的简历。 发现她之前就拍过一部电影,而且在戛纳获奖了,只是国内没能审核通过,不过要找还是能找到。 因为《华夏英雄》的电影上映,连带着楚侯生也又火了一次,侯导之前拍的《逆光》被很多人挖出来,大肆赞美。 影评人都偏爱文艺片。 楚侯生本来在筹划拍一部电影的,借着这股东风,十分顺利,资金各方面很快到位,拜了神开拍。 他和秦心本来关系就不错,又是秦心师兄顾明夕的朋友,这次收益还特意打电话给秦心感谢了一通,不过侯导不是那种特别能交际的人,特意打电话已经不容易了。 只是人红是非多,在秦心声名鹊起的时候,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爆出来,比如秦心私生活混乱,乱搞男女关系,甚至还有一些不雅照片,照片里秦心一头长发染红红的,穿着也比较暴露,正是当初莫兴宁甩给秦心要退婚的那几张照片。 好像过去没有多久,秦心却有时隔多年的感觉,看到网上的那些照片,第一个感觉,居然不是生气难过,而是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当然如果看到照片的场合不在这样的地方会更好一些。 这里正是梁弘毅给秦心答应下来的一家访谈节目的现场,也是电影《华夏英雄》的宣传,正常都是介绍电影,说说拍戏过程,跟导演如何合作等等,可是主持人却忽然在大荧幕上打出这样一个页面,标题为《清纯师妹疑似小太妹》的讨论帖…… 大屏幕上还有秦心的那些不太好的照片。 主持人问题十分尖锐的问道:“这个是你吗?” “是。”秦心看到这画面表情并没有太激动,反应很淡然。 “那对上面所说的话题你怎么看?” “每个女孩都有中二的时候,那段时间大概是我的中二期。” “上面爆料说你考京都电影学院的时候面试成绩拍在最后一名,十分惊险。”主持人咄咄逼人。 秦心一脸惊讶,她都不知道。 “面试成绩在京都电影学院这边没有公布排名,我不太清楚。” 这是一场直播,主持人脸上面带微笑,显然为轻而易举就这样搞下一个新人很骄傲。 而电视机前的陈义也端着酒杯,里面的酒都被他的手的温度暖热了,他仍旧没有喝的意思,只是面带微笑的看着电视。 他是很有谋略的人,为了让秦心上这场直播,他可是煞费苦心,用了不少人脉,这段时间秦心正火,但是今天之后…… 而这时候忽然间电视屏幕后面的大屏跳出来一段话:愚蠢的人类,秦心在中华戏剧学院面试成绩排名第二,她高考成绩623分,全国艺考生当中排名第一……至于京都电影学院的排名是怎么回事,你自己想,呵呵! 这一段话是加粗加黑特别显示,忽然就从背后的墙体跳了出来,直直的落入所有观众的眼中。   ☆、第一百七八章 :上学 那场意外很快被掐掉了,甚至节目也很快会被掐掉,然而那个画面还是很惊喜的落入不少人眼中。 本来电视大屏幕就是网络同步的电脑画面,一个贴吧的帖子。 而唯一奇怪的就是有工作人员操控的显示的画面,突然就跳出来那样一段话,像是工作人员不小心点了一下出来一样,惊讶的让人反应不过来。 这里要说一句,表面上不学无术的陆湖实际上却是秦心粉丝团的团长,管理着秦心的贴吧。 他家人拿鞭子抽他让他好好学习,他不为所动,因为根本不需要,当然他家人也不会拿鞭子抽他,于目前来说,他老爸希望他不要惹事就行,他老妈希望他多跟陆夫人那边搞好关系就行。 陆湖老妈是个很能干的女人,却没有把陆湖教育成心机深沉的人,大概是她也知道,陆夫人不会喜欢心机深沉的侄孙,像儿子这样刚好。 都说实践是最好的学习动力,完全没有必要好好学习的陆湖,难得有一件想做的事情,就是管理秦心的粉丝吧,他因此好好学习了一段时间,当然这一段时间没能让他成为天才,可是足够他认识很多天才。 毕竟是那样家庭长大的孩子,哪怕什么都不会,耳濡目染,某些方面的见识却是比大多数人高的,于是就有了刚刚那神奇的一幕。 不是陆湖自己动手的,陆湖让朋友帮忙,要是一帮普通人肯定不敢异想天开做这种事,可是对陆湖来说,逛电视台跟逛街一样,他老妈是总菊一把手,不要太轻松。 当然也不是他没有是非观,大的是非观是有的,小事就不在乎了,在他觉得没有那么严重,像是无伤大雅的开了个小玩笑,而且他说的是真事。 做完这些,秦心粉丝吧了一群人在喊吧主威武。 说实话,到现在这个地步,陆湖其实已经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喜欢秦心,还是在做粉丝团团长的时候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从小小的几个人到十几个再到几十个几百个……看着粉丝的数目一天天的增加,尤其是最近几乎是暴涨,他非常有成就感。 这次直播之后,非但没有黑成功秦心,反而是给她正名了,一个学习成绩好的孩子总是更让人偏爱。 而且秦心表现的很坦然,似乎并不太善于言谈,相比主持人的咄咄逼人,意外的给她加分。 继这个访谈之后,秦心就没有再接这类节目,这个主持人刘荣挺火的,所以经常在节目里突然爆料一些明星的*,让大家措不及防,早就惹得不少人痛恨,偏偏他是打着为节目收视率着想,所以一直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这一次,等于说是重大失误,平日不按导演的剧本来导演不说什么,可是你失误了,那就有话说了。 爬上来要很久,但是掉下去只要一瞬间,他因为给朋友陈义帮忙,所以失去了这份工作,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是恨秦心还是恨陈义,或者恨那个始终没有找出来的恶作剧的人…… 秦心没有太在意,但是另外一个人却惊吓不已。 照片是余露提供的。 她继《宫妃》之后又接拍了一两部电视剧,还算是挺火的,不过电视剧的演员跟电影的演员地位还是有差距,而且之前惊马事件,被马家知道了真相之后,余露有点不太好过了,好几部明明谈妥的戏,忽然就被别人顶了……就这样了她还有心思给秦心添堵,真是好“闺蜜”一辈子。 然而上天总是给一闷棍,又加一颗红枣。 余露再度遇到了杨梵天。 在京都西郊的一个会所里,时隔不久,或者说很久,余露已经小有名气,杨梵天却似乎跟过去差不多,一定说有差别,大概是他眼角的皱纹又多了一两条了。 机会永远都是给有准备的人的,为了这一天,余露准备了很久很久,她从为数不多的渠道里查到这个男人的喜好,他喜好喝苦茶,一天要喝一大杯苦茶,而且不喜欢热的,要把茶晾冷了喝;喜好古玩中烟鼻壶,自己却不太抽烟……家族养子,位高权重,身份尴尬。 余露不敢说自己了解他,可是余露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很会察言观色,她在京都这么久,始终没有听从江术仁的意见委身于哪个投资人大老板就是为了这么一天。 她没有主动去找杨梵天,连这样的见面似乎都是偶然。 余露像是不认识杨梵天不知道他的身份一般,乖巧的坐在他身边。 如今的她跟最初的年幼不同,正是身上最美最盛开的时候,出乎意料又意料之外的,余露重新走进了杨梵天的生活。 余露这一招简直让江术仁膜拜,这才看懂这丫头,之前忍着不是矜持,而是要钓一条大鱼。 她知道杨梵天是个很有压力的男人,余露很会揣摩人心,从来不会烦他,当然她不说,只是一种更高明的索取。 果然杨梵天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他问余露想要什么。 余露很坦诚的开口:“大叔让我去上学吧,我想去京都电影学院。” 她很聪明知道自己跟杨梵天谈感情他也不相信,但是狮子大开口也会让他烦恼,她很明白自己的地位,适当的提一些自己办不到的要求,其实很好…… 一个暑假,秦心没有接新的电影,梁弘毅要求很高,宁缺毋滥,反而给秦心有时间玩,暑假秦心跟祝军那一伙人,基本上快把京都玩坏了,终究迎来了依依不舍的各奔东西的开学日。 大多数人留在京都,也有一部分人离开京都,祝军就是要离开的。 秦心最终还是在电影学院,不提校长过来找秦心谈心,就是师兄在这个学校,还有老师也愿意搬过来,把大黑也运过来了,秦心正好把祝军送的小粉红从马场里带回来跟大黑作伴。 柳爱平在京都整日无事也坐不住,秦华一个暑假都在帮老妈干活,把盐城板栗店开到了京都,就是换了个地方,柳爱平继续过之前的生活,慢慢的习惯了起来。 甜心板栗店就在京都电影学院附近,秦心有时候也会去帮忙,生意很好,甚至比在盐城还好。 一大早秦心跟平日一样起来晨跑,院子里的老头老太如今都是熟人了,打了一圈的招呼。 “今天开学了吧,你是哪个班的?”五栋的王爷爷问道。 “表演系就一个班,你个糟老头,人退休了脑子也退休了!”二栋的高奶奶嘲讽道。 这一群人几乎都是电影学院退休的老师,虽然是城市的小区,但是他们知根知底,每天一块锻炼,很是热闹,就跟乡下一个村的一样。 秦心跑完步,顺便又帮忙看到的老爷爷老奶奶丢了垃圾,提了菜,这里的爷爷奶奶有时候会说:“丫头你那个电影演的不错,就是你的眼神太单一,还需改进……” 每一个脚步颤巍的老人,大概背后都有一个精彩的人生。 秦心就单单是每天晨跑,除了锻炼到身体,看着这些老人的生活,跟他们说话,似乎都能学到许多,收获许多。 她就把帮忙当做休息了,正好回家就可以洗澡,否则运动完也要等一会才能洗,洗完澡,吃了早餐,然后穿好衣服去学校。 只是走到小区门口,看到一群老爷爷老奶奶,秦心就有点囧,这是要出游吗? “我说丫头九点半准时出现,没错吧。”三栋的徐奶奶得意洋洋的伸出自己那皱纹满满的手,炫耀的露出她的浪琴手表。 秦心知道那手表,徐奶奶说是她老伴买的送给她结婚五十年纪念日的礼物,当然全小区都知道,徐奶奶肯定说的不下一千遍。 京都电影学院开学日,更像豪车展览日,秦心有一辆mini,但是她家近,根本不用开,直接步行就行了。 而其他人就不一样了。 能常年参加艺考的,大都家庭条件要比普通人好,否则支持不下来,就是条件不好的,自身条件也要够硬,自身条件过硬,有时候外部条件就来了。 余露是一个教育部的领导陪同过来的。 经纪人江术仁不太高兴,恨不得余露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六白天都在工作赚钱,但是他也知道,适当的进修提高自身地位是比较好的做法,不过还是会矛盾,而且余露主意大的很,江术仁隐隐觉得自己都快控制不了她,或者说一开始自己就没有控制住她,只是她愿意不愿意的区别。 余露没有管江术仁的心情,今天她还是化着精致的裸妆,看上去没有化妆一样,但是五官很立体好看,打扮的也很有心机,白色长裤加粉色衬衫,高跟鞋,干净利落,也不失妩媚。 跟这个领导说话很得体,并不冷场。 相比起来穿着一身运动休闲的秦心显得有点随便了。 余露知道自己来这里必然会遇到秦心,她很高兴,有人拼死拼活读书又有什么意思,最终还不是跟自己一个学校,自己只要开个口,就来了,而且还是有专人陪同来报名。 兜兜转转,又走到了一块。 只是车没靠近学校就停了下来,入眼的不是一群鲜亮的美女帅哥,而是一群老头老太太,拄拐杖的,坐轮椅的,腿脚打颤的,速度极其的慢,一度引起了交通堵塞。 “前面是什么情况?”余露车上的司机探出头问前面车子的司机。 “好像是说退休老教师回学校来了。”前面司机没有说话,隔壁的司机倒是开口道。 余露跟那领导聊的很投机,堵车倒并不难受。 秦心也是醉了,这些老头老太太,说要陪自己来报名,壮壮声威。 还有一个老头在那里骂道:“小王那家伙小时候就是个鼻涕虫,那时候就老干蠢事,这两年学校越发不如过去了,哎呀,老杜,你的轮椅碾到我的脚了!” “老曲,人家现在是校长,当年七岁尿床,十岁偷看别人洗澡,十二岁走路掉井里摔掉一颗门牙这样的糗事能不能不要说出来,人家好歹是校长,给留点面子!”轮椅上的老爷子一脸正义凛然。 秦心很想当做自己耳背,没有听到,杜爷爷说的这么详细,真的没有问题吗? 好在秦心也发现了一堆老爷子老太太把门给堵了,她帮忙重新排列了一下队伍,那些车慢慢的通过了,本来秦心报名很快的,结果硬要带着一群老头老太太,给拖到了最后。 等到报名老师远远的看到一大波老头老太太过来,眼尖的看到一两个熟脸,简直感觉像是看到了一大波僵尸袭来一般,紧急的给校长打电话,那些可怕的老前辈不知道又来干啥了…… 王校长会都不开了,领着一大群老师冲了出来,十分恭敬,不恭敬不行啊,全都是长辈。 余露因为不是正常考进来的,虽然打了招呼,但是杨梵天还是比较喜欢她的,特意让教育局的领导送余露过来。 因为身份的原因,自然也没有挤上去报名,而是等领导来接待。 正常一般都是系主任之类的来接待,余露没有想到自己身边的男人刚刚开口,那边就立马有人给校长打电话,让校长过来了。 她很客气的恭维了身边的男人一句:“袁叔叔,你好厉害。” 姓袁的男人很谦虚的笑了笑,表情却是有些得意的。 看着校长带着一大群的老师过来,他也有点受宠若惊,因为京都电影学院是名校,学校领导的级别也非常高,像他这样的领导过来,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接待规格,还表情这么热情,估计是上面打招呼了,他也算是狐假虎威一把,在小姑娘面前,露露脸也不错。 余露也一脸矜持,她为人处世一句愈加圆滑老练,身边这个公务猿居然都被她满塞的很好。 可是两人都没有想到,校长带着一群老师冲了过来,却直直的继续往前冲,好像根本没有看到他们。 而余露这时候才回头,看到一大群老头老太太在靠近,而一群人最中间的那个女孩,一头短发,阳光下黑发十分的亮,皮肤白皙,不是秦心又是谁? 王校长跑的皮鞋都差点跑坏了,上次这群老太太老爷爷过来,可是把他骂的狗血淋头,一点面子都不留,他不怕上级领导来检查,可是却怕这群快进棺材的老家伙。 “陈院长,李老师,王主任,杜院长,李教授,……”校长不带歇的把这一群老头老太的名号都喊了一遍,问道:“您们有什么指示,我一定照办。” 他点头哈腰,十分客气。 一群老头老太齐刷刷的摇头,“没事,就是小丫头开学来报名,我们送她来报名的,呵呵,呵呵……” 王校长这才看到一群老头老太太当中一脸无辜的秦心,简直要给秦心跪下了,姑奶奶你来就来了,还这么客气,带了这么一大群的老怪物过来,这是要吓死人啊……   ☆、第一百七九章 :新生军训 校长接待完一群老怪兽,那边余露和某领导都给晒成鱼干了,很是尴尬。 因为系主任原本也在开会,校长都跑来点头哈腰了,他自然也要跟着来。 这样一来,余露和那个教育部领导就被忽略了,当然有人想挤进去提醒一下的,不过三个老太太就是一场大戏,三十个的话简直比菜市场还热闹。 至于秦心的报名自然有有眼色的工作人员给帮忙报了,领东西。 一群老头老太太被请去喝茶吃点心了,秦心也被拖走了,压根都没有看到被冷落的余露。 本来那领导端着不主动报名,结果一会子突然就没人了,一阵风吹来,大树上飘落一两张黄了的叶子,轻轻的落到了地上…… 向来能隐忍的余露在看到那两片落叶的时候,脸忽然就绷不住了。 姓袁的本来也就郁闷,在小姑娘面前耍帅没有耍成功,现在却要看小姑娘的脸色,本来说余露是什么亲戚的孩子帮忙的,可是装扮的再好,一路聊天聊过来还是能感觉到不同,真正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什么都懂,言谈中总有捧人的感觉,又是明星,真正是什么身份,心知肚明。 利益的关系是很脆弱的,那边校长他们跟那些老怪物们聊天是很漫长的,已经聊到了市场上的白菜今天比昨天贵两毛钱了…… 所以姓袁的看余露表情不愉,也没有耐心了,也不留了,直接先走了。 要是平日余露不会这么不冷静,可是好久好久,自己处心积虑为了再遇见秦心,甚至想到见面的惊喜,结果她居然压根没有看见自己,彻彻底底的忽视,让余露非常愤恨。 接了报名表,看到之后居然还有为期一个月的军训。 余露让杨梵天帮她想办法进电影学院,只是看中电影学院的名声,并不真想像普通学生一样,天天上课读书,还参加军训。 不得不说,经历不一样,每个人成长也不一样。余露在人生的道路上发现了许多走捷径的办法,享受了走捷径的好处,就越发依赖走捷径。 而秦心上辈子吃够了走捷径的亏,世界上最短的捷径其实是自己的努力,其他的都是虚的,没有那种能力,却享受那种成果,终究是不稳固的。 所以两人看到要军训的反应截然不同。 秦心看到军训,反倒是很激动。 上辈子没有正经上过大学,这辈子一定要好好弥补。学生做的事情,一定要都做一遍才好。 报名结束,休息一天,周一就到学校集合然后坐学校的大巴去军营。 休息那天,秦心跟老师一块去了祝家,平日祝爸爸在部队里,祝妈妈在医院里,而祝军大伯一家都住在别处,秦心来就祝军爷爷奶奶两人,秦心跟老师过来呆了一天,四个人居然凑了一桌打麻将。 三个老头加秦心一个小孩。 秦心心机不深,学习努力,也属于死读书那种类型,数学很一般,打麻将没有多少天赋,但是运气还不错。 祝军爷爷本来是绷着脸不好意思来的,硬被奶奶三缺一拉来,结果打到后面,嗓门最大的就是他,害得家里的医护人员都很紧张,生怕老爷子太激动,身体出现个好歹。 “明天要去军训,东西准备好了吗?”祝奶奶打出一个二万,问道。 秦心接着一个六条,“差不多了,哥哥军训过,他给我准备了。” “秦华这个小伙子不错,老严别急,别急,我出四条。”轮到祝爷爷,好半天才找对牌,慢吞吞的打了一个四条,还盯着严卿。 严卿半闭着眼一副瞌睡的模样,等到四条下桌了,他那老胳膊老腿突然一跃而起,“我胡了!哈……“ 剩下的哈声还没有出来,医务人员就冲过来了,太激动,自己把自己给呛到了,好一番折腾,才缓过劲来,严卿第一句话就是:“刚才那把是我胡了,别赖皮,输多少都给算着,我休息一下再来!“ 秦心陪着老家伙们打麻将,祝爷爷跟老师轮流躺着,两人躺床上还斗嘴,秦心不小心抬头看到祝爷爷被祝奶奶拧了一把耳朵,耳朵都红了,然后老实了。 秦心要去军训,哥哥是给准备了好多东西,杨录看秦华跟老妈子一样细心,简直看不下去,尤其是看到秦华给妹妹准备的卫生棉鞋垫,杨录看到秦华高大的身影拿着一包卫生棉的时候简直五雷轰顶。 “你有女朋友了?“杨录惊讶的问道。 “给我妹妹准备的,她要去军训,这个垫鞋子下面吸汗。“秦华解释了一句。 如今都大二了,一个宿舍的人虽然性格迥异,杨录一心想当老大没有当成,但是关系却也慢慢好了,不会像刚开始那样讨人厌,一心想找女友的叶飞终于脱单了,成为503宿舍第一个摆脱单身狗身份的人,为此他得意了很久。 胖子高吕经过一年大学生活越加壮实,埋头苦吃,顾不上找女友。 杨录虽然长得帅,不知道是年纪太小,情商低还是为毛,居然也一直单身。 大家知道秦华说的女友,估计就是他妹,他照顾妹妹简直跟照顾女儿一样,眼下居然连这东西都给准备,还有护垫,日用也用,贴心到令人发指。 于是秦心第二天去学校,多了整整一个大行军包。 里面有卫生间,洗漱用品,军队不是酒店,那些东西要自己提供,防晒用品,生活必备日用品,水壶,饭盒,保鲜袋,还有药,感冒药,防蚊虫叮咬的药,防拉肚子的药,还有密码锁,移动电源,睡衣,床单,保暖贴片,备用皮带,还有质地吸汗的袜子,还有要表演节目的,秦华恨不得给妹妹准备个钢琴,可惜钢琴太大了。 总之这么多东西下来,满满的一大包。 没有准备拉杆箱,太显眼,只能背着。 秦心几乎是跟全小区的老头老太太打了招呼,又收获了一大堆瓜果,到了学校,大家行李都带的非常多,秦心这一包不算显眼,但是她手上提着的瓜果鸡蛋就很傻帽了…… 他们班最后有三十八人,有些有事不能来,就剩下二十五人,余露也没有来。 她要消失一个月,江术仁会劈死她。 而秦心跟经纪人梁弘毅签约的时候就说过,以秦心自身成长为主,不能干扰她学习生活。 来的学生尽管不满,都换上了学校发的军装,军绿色的衬衫搭配款款的裤子,腰上扎了一条皮带,衣服裤子都一样鞋子都一样,只能在发型上做文章了。 不愧是电影学院的学生,秦心看到自己前面坐着一个一头辫子的男生,后面坐着一个挑染了一缕紫色头发的女生,也是单眼皮,但是眼睛特别小,就剩一条缝隙一般,涂了紫色眼影,让秦心想到阿凡达的感觉,再看其他学生,也都各有特色。 还有五颜六色的发型的,面孔都很年轻,相比起来一头黑色短发的秦心算是很正常的,很低调,就是她的那袋子水果鸡蛋太显眼了。 “我知道你,你是师妹,就是那个高考考了600多分的变态。“坐前面的辫子男朝秦心开口道。 被说成变态,大概不是好形容词,不过在艺考生当中这个分数绝对是变态的,他们大多数人都是期望能考过线就行,就像大多数人都是60分万岁,而有一个人却考了接近满分,这种差距真的非常大。 秦心能理解这少年的意思,知道他这样说并没有什么恶意,她笑了笑,没有开口。 实际上大多数时候她不是一个善于言谈的人,所以才会给人感觉高冷难以接触。 “我是姜伟。“辫子男热情的自我介绍。 秦心也中规中矩的回答道:“我是秦心。“ 她的声音有点沙哑,在吵吵的教室里面并不大声,身边又有一个大包,还有一大袋瓜果,甚至里面还夹杂着一堆熟鸡蛋,使得秦心看起来就是那种妈妈给准备的大包,情商不太高的书呆子。 秦心真不知道这一大袋瓜果鸡蛋,会使得她给人这种书呆子的印象。 不过那些爷爷奶奶给的,不接也不好,就变成这样了。 她看着姜伟盯着自己的水果袋子,问道:“你吃早餐了吗?听说一过去就要开始军训,是要吃早饭的。“ 姜伟显然是兴奋的没有顾得上吃,秦心很大方的把东西推了出去。 这时候旁边那染紫色头发的小姑娘也凑了过来,她个子非常高挑,比秦心还高一个头,秦心的个子已经算了高了,她这样的简直是可以做模特的。 “我叫徐菜菜,我是体校出来的,东山人。“她说话特别豪爽,在吃了秦心袋子里三个鸡蛋之后,用力的拍秦心的肩膀,表示:”你今后就是我罩着的人了。“ 秦心索性把吃的都推出来,让没有吃早饭的都过来吃,一下子身边就围了不少人,当然有也一些人吃过了,纯粹是凑热闹,还有一些人比较高傲,不屑过来吃。 秦心没有注意太多,就看到瓜果鸡蛋被吃了大半,松了一口气,一会可以拎少点东西。 很快人到齐了,老师进来又交代了一下:“这次的军训跟往年不同,是京都所有大学联训,我们被分配到的军营里还有其他学校,希望你们不要给京电丢人。“ 老师这么说并不是刻薄,实在是以往艺校学生军校都惨不忍睹,这些学生天生艺术细胞比较多,各种搞怪坑教官,再或者就是身体娇弱一天晕几百回,一个个都非常有表演天赋和表演*,再来一两个装死的,就更可怕了,军训走步走好好的,突然躺下口吐白沫甚至还有吐血的……没把教官吓尿,前辈们磊磊的黑硕果,使得艺校学生如今都已经被军训教官列为黑名单了。 秦心不是那种一见面就自来熟的人,不过因为她拎着一大堆吃的,又考那么高分,打扮也十分正常,看起来像是乖宝宝一样,一路上吃了她东西的同学都对她挺照顾的。 等到了军营,果然教官一来就对他们开始下马威了,实在是不凶不行,稍微软点,这京电的学生肯定就耍赖皮了,这是有深刻教训的,这一次分配给京电这群学生崽子的教官是实打实上过战场的,十分凶悍的一名军官。 “我是你们接下来一个月的教官,洪天涯,现在听我命令,全体都有,列队集合,绕操场跑二十圈。“在其他学校的学生正在听教官自我介绍,相互熟悉的时候,这边教官一上来就让他们跑步。 因为一上来,学生也没有摸清教官底细,不情不愿的跑了起来,这会子那些吃了早餐的和后来到学校在秦心那吃了早餐的都很感激秦心,要是空腹跑十圈估计会挂掉,当然就有一两个空腹没吃东西的,电影学院学生,尤其是表演系的,大多很重视身材容貌,还有减肥不吃东西的,别说十圈,跑一圈就晕倒了。 往年一圈晕倒的,教官就让人抬走了,可是今天那教官过来看了看,用脚踢了踢,再翻了一下她的眼皮,慢悠悠的说了句:“没事,让她躺着晒会太阳。“ 于是继这个晕倒的女孩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假装晕倒了,谁也不想就这样躺在跑道上,要知道跑龙套装死人也是很痛苦的,烈日当头,晒着可一点都不舒服,沥青跑道不是海边沙滩,秋老虎,越晒越热,原本没事,那一躺反而有事了。 最让这群学生受不了的还不是跑步,而是剧烈运动下,妆花了。 他们当中很多都是化妆达人,为了穿军装美美哒,见教官美美哒,都化妆了,但是谁能想到流汗会流的妆都花了,又不下水,天气预报也没有说下雨,大家自然不会用那种防水的妆,那种妆比较难卸,平时都很少用的。 结果原本最美的一支队伍,一个个喘气跟狗一样不说,脸上还稀里哗啦的。 秦心现在是很珍惜脸蛋的,平时不化妆,来军训就涂了防晒,其他也没有多做,再加上她每天晨跑都跑的,所以跑步对她来说并没有太大压力,还有之前跟秦心说自己是体校来的东山女孩徐菜菜,她表现的更轻松,胳膊长腿长,跑的很快。 不过跑到后面也累的够呛,紫色的眼影和长睫毛也晕妆了。 “老洪,这样会不会太狠啊。“看着一群跑的快死的学生,还有跑道上陆陆续续躺倒的学生,旁边一个教官有些幸灾乐祸的道。 “没事,这群崽子不收拾不服帖,第一天就要出手,否则之后就没完没了了,折腾的他们全军覆没,之后就乖顺了。“洪天涯的话音还没有落,就听到一个女孩声音沙哑但是很大声的喊道:”报告教官,跑完了。“   ☆、第一百八〇章 :头脑简单 洪教官的第一个下马威可真是狠,二十圈对部队的兵来说也是个够呛的任务,对普通学校的大学生来说也非常艰难,更别说是一群艺校生。 可是他愣生生的看着这一群学生跑的跟死狗一样出现在他面前,心里不无得意,让你们这群兔崽子化浓妆,化眼影,涂睫毛膏,涂粉,喷香水,小小年纪,男的女的都一群臭毛病。 当然他有成就感的同时很想忽视当中一个面貌清爽的女孩,她就是第一个跑过来说跑完的女孩,二十圈跑完,她说话居然没有喘,面上有点微红,没有和其他人一样晕妆,因为她面庞干净,没有化妆。 教官训了几句,才放他们去吃饭。 不过他们这一行二十多人已经是最晚的,到了食堂基本都是剩菜剩饭。 “这也是人吃的?”一个女孩看到那一个个罗列的大盘子剩下的一点点的菜,跟街边的快餐店一般,立刻皱起了眉头。 “不想吃可以不用吃。”却见教官居然也跟来了,表情淡然的拿了餐盘去拿吃的。 两素一荤一碗汤加主食,菜的分量是固定的,主食可以多取,有米饭,馒头,面条。 教官看有的人拿的多有的人拿的少,他都没有开口阻止,脸上挂着莫名的笑容。 秦心要了一份包心菜,土豆,和炒五花肉,主食装了满满一大碗米饭,外加了一个馒头,汤要了西红柿蛋汤。 面对这些残羹冷炙,很少有秦心这么淡然,还拿这么多的,他们一些人还在减肥呢,不过现在的确是饿的两眼发昏了,菜品再糟糕也多少拿了点,有的只是选了一份汤,拿了一个馒头。 东山女孩徐菜菜拿的也多,不过她没有选米饭,而是打了一大份面条,选了土豆烧牛肉,然后加了一份土豆,一份蘑菇,她看起来不太爱吃绿色菜叶的菜,虽然名叫菜菜,汤选的是玉米排骨汤。 相比之下辫子男姜伟拿的就少多了,他装了半碗米饭,选了白菜,包心菜,西红柿炒鸡蛋,紫菜汤,没有要肉。 一群人都有些蔫蔫的,没有来的时候那么活泼,没有相互打趣,拿了吃的就做到了餐椅上,也或许是教官的缘故,姜伟说秦心是变态,那是夸秦心,可是现在看到教官就觉得真是变态,这绝对不是夸奖。 秦心也饿了,她很不喜欢饿的感觉,平日会按时吃饭,不过虽然她跑完了,但是教官非得所有人跑完才给饭吃,就磋磨到了现在。 她很认真的吃饭,没有看别人,一点一点的把满满的米饭减下去,菜也慢慢没了,这时候忽然听到教官大声开口道:“把盘子里的吃完,要是有人把盘子里的东西倒泔水桶,我让大师傅给你们捞出来当你们的晚餐。” 秦心抬头看了一眼,又继续吃,她不仅把米饭吃完了,还用那个馒头沾着菜汁全部吃完了,盘子跟刷洗过一样,蹭亮无比。 而有些人着跟吃农药一般,皱着眉敢怒不敢言的硬吃了下去。 教官暗自注意秦心,发现了这丫头挺有意思的,吃饭的感觉很怪,看她那咀嚼速度和吃饭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个老兵,压根想不到居然是个艺校的学生。 经过生不如死的午餐加持,终于一个个得以到了宿舍,虽然宿舍简陋无比,可是大家想到能摆脱洪教官那死人脸,居然没有人抱怨。 二十五个人,只有四个男生,剩下二十一个全是女生,女生被分在一个宿舍,而男生则分的别的宿舍跟别的学校拼。 秦心速度不快不慢,选了一张中间下铺的床。 每个人分好床,就开始整理东西,不过这时候教官就来了,把电子产品统统没收,化妆的东西倒是没有没收,他笑的阴测测的,就算不没收,他也会让这些兔崽子以后没时间化妆…… 有一个女孩紧急的把手机塞到了乳*沟里面,教官居然面不改色的开口道:“你是想倒立两小时把东西倒出来,还是想现在交给我?” 跟蝗虫一样,所有手机mp3游戏机电脑都被没收了,这让原本对军训无所谓的一群学生简直是两眼一抹黑。 秦心看着同学跟教官斗智斗勇挺好玩的,她已经没有这种心情状态,看起来很是老实。 接下来的军训,教官说什么,秦心做什么,从来不偷工减料,教官让跑二十圈就结结实实跑二十圈,让匍匐前进就乖乖匍匐前进,让蛙跳就蛙跳…… “姜伟,那丫头还在后头跳哪?”教官让蛙跳,徐菜菜颇有小聪明,连跳带跑已经快到终点了,因为教官在后头不敢回头,微微侧脸问隔壁同样快速的姜伟。 “还在跳,姿势都按照教官要求的,一点没变,脑子缺根弦……”姜伟大胆一点回头瞄了一下,快步往前跳。 秦心身手是有,跟人打架那种下意识的反应,简直是深入骨髓,忘不掉,现在又刻意注重锻炼身体,可以说是很健康,再加上老师让人给她上的形体课,她现在的身材比曾经还好,整个人身体柔韧性也好许多,站姿也很挺拔。 对军训秦心也非常感兴趣,想着祝军就是这样训练的,有机会认真体会一遍他的生活,她怎么会偷工减料,只是没有电话,不然可以好好跟他说道说道,不过现在认真体会以后说也是可以的。 烈日骄阳,笨拙的姿势蛙跳,很快就会流汗,不过秦心觉得很开心,流汗也是一种美容方式,排毒健康,她觉得自己这段时间,饭量更大了一些,身体更好了。 当然秦心这幅模样落到同学眼中就有点傻乎乎的。 再加上秦心不太主动说话,倒是徐菜菜很热闹,姜伟也很自来熟,开学第一天三人最先凑一块,好像是三人行一般,相比滑头的姜伟,大胆的徐菜菜,一直守规矩的秦心就显得比较木了,很像是那种高分低能的家伙。 教官也在看着这一群学生蛙跳,看到不少偷懒的,稀里哗啦几步就跳过去了,而有一个小丫头,始终规规矩矩,一步一步的跳着,想到她之前的表现,洪天涯也心痒痒,当兵的料子啊,真正是当兵的料子,不在乎多聪明,服从命令,严格执行,多好的苗子啊,真是上什么电影学院,真是糟蹋了。 秦心心无旁骛的参加军训,却不知道关注她的人颇多。 陈义那边不说,暗搓搓的弄出了那么多坏消息,想不到最后居然帮秦心洗白了,而且事前也交代了,以后只要她不行差错自毁前程,基本就没事。 他对秦心军训是关注的,奈何也没有什么消息,他一个演艺圈的,手伸的再长也深不进军营里。 不过他倒是对之前爆料出那些照片的人很感兴趣,想查总是有蛛丝马迹,想不到那人居然成了秦心的同学,陈义觉得未来的日子不会枯燥了。 而陈义插手不到军营,有人却可以。 阳光明媚,南方有一个老头在池塘边赏鱼,许久不见的笑容又爬上了他那满是皱纹的面庞,兴宁该回来了…… 阳光明媚,北方有一个老头坐在树下下棋,他对面也只是一个半大少年,少年今年大学毕业,在学校一直是共青团团长,如今毕业直接进入中华共青团,虽然还只是普通科员,不过这里出大人物,从这里起步,有可能是一辈子科员,也有可能是一步升天。 他面容沉静,虽然年少,却并没有稚嫩的感觉,很是大气,面对棋盘也没有皱眉,高额头,却始终很舒展。 “你大哥最近不安分。”老人把棋盘上的马走了一步。 而少年只是走了一步卒,“大哥不足为虑,家室不宁。” “勿看轻人,有时候小人物也会坏大事,你忘了祝家那事。”老人毫不避嫌,面色慈祥,开口说的却是很隐晦的事情,当然要真听,也听不出所以然,两人心知肚明。 那一次本来是一次偶然试探,成则,说不定就把如今华夏朝堂一个有力竞争对手弄下去了。 如今上面那胖子很信赖祝家,对杨家却没有那么亲近。 杨家祝家都有有功勋的老一辈,可是现在祝老头急流勇退,看似亏了,可是现在祝家二子,一个在军界,一个在政界,都混的很好,胖子很是提携。 还让自己让位。 原本应该让祝家全盘倒的事情,就因为一个小姑娘的缘故,反而让杨国东去了政协,偏偏因为事情敏感,也只能认了。 原本是一步好棋,却因为不知名的小人物给破坏了。 “父亲,下棋总是要耐心。成也萧何败萧何,那女孩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不足为虑,你且看以后。”少年又慢慢的走了一步卒。 小卒子秦心一丝不苟的蛙跳,一步不漏,姿势标准……   ☆、第一百八一章 :四肢发达 □□练了大半个月的新生们,表面上已经服帖许多,至少明面上的规矩基本都有,正步能走,列队整齐,喊一二一很大声,说话前知道报告教官,总之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来军训也不是真要把他们训练成一个兵,只是压压性子,差不多就好。 学生们看到教官没辙,还自得的以为占便宜了,落在教官眼里,这群学生娃其实也很是可爱。 而且每当晚上拉歌活动的时候,洪教官手下这群学生兵,跟狼一样,兴奋无比,每每唱的别的队哑口无言,这也算是电影学院学生的专长了。 白天被折磨的灰头土脸的,晚上能偶尔出出风头,也算是平了白天被看热闹的气了。 因为教官的有益引导,使得院校间竞争意识很强,最后一天是阅兵,需要表演节目,列队方阵,主席台领导讲话。 这时候总是不能表演唱歌的,路过主席台下面大合唱一段,貌似不太好,平日拉歌,吼一嗓子还行,那样的大操场,音响又不好,吼的也乱乱的,况且秦心班上人少的很。 不过因为这个表演节目的事,使得大家异常热情,彼此之间也都说话熟悉开来了,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要表演什么节目,同学间的感情也是在这样的时候慢慢建立起来,等回到学校,这二十几人绝对会比剩下来的一些人更团结。 就像是上学住宿舍,大多数人对自己第一个宿舍的舍友总是感情更深,因为那时候大家来自五湖四海,第一次接触,从一句话一个举动开始慢慢相互熟悉,那种感情在后来是很难体会到的,到了大二换宿舍,说起舍友,总还是在心底默认的是最初宿舍的人。 因为换了宿舍,这时候已经大约有一定的了解或者偏见,再要像刚刚来时那样一起犯蠢一起高兴一起伤心,已经不可能了。 初恋的美好,记忆深刻,大概也是如此。 所以秦心不想错过她的军训,上高中的时候,她就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她不是一开始就去泰西,而是后来才去的,本身就容易被排斥,她又不是一个很会交际的人,满脑子只有莫兴宁,又被长袖善舞的余露糊弄着,回忆起来并不愉快。 能够上大学,秦心想要认认真真的过自己的大学生活,不偷工减料,认真踏实的去经历。 当然二十多人,众口难调,里面有几个人是平日特别爱出风头的,却又谁也不服谁,最终反而把秦心给推出来了,因为秦心平日表现的十分实诚,教官让做啥她都认真做,不带打折的,在一群正是年轻气盛活泼的同学当中,显得格外古板,还有点傻气,尤其是军训第一天居然带一大堆的水果鸡蛋,平日又不太说话,想来就是家里长辈怕孩子处不好,让带给同学吃的,这样一来,秦心书呆的形象基本是固定下来。 “秦心你说,你是学霸,你说什么,我们听好了。”徐菜菜大声的问道。 其他人也盯着秦心,很是期待。 秦心看着大家认真的吵架其实挺好玩的,冷不丁居然问到了她,而且一群人似乎都很认真的盯着她,从以前一个在班上不学无术的学生形象忽然变成班上公认的学霸,秦心压力颇大。 她挠了挠头想到前世参加过一个活动,看到一群人表演的棍子舞很好看,就是舞棍子,声音好听,节奏明快,整齐划一的表演起来,很有气势,他们电影学院的学生大多都是女生,男生少,表演这个却正好,不复杂,就是要求节奏感强,整齐,这个对别的学校来说可能会有些难,可是对他们来说一定是很容易的。 秦心把想法说了一下,大家没有搞清楚什么棍子舞,不过听到秦心说全体穿军装,舞棍子,画面应该还挺帅的,颇有英姿飒爽的感觉。 徐菜菜直接把宿舍的扫把给卸掉,扫把棍子递给秦心,“大概是怎样的,你舞一段给我们看看呗。” 秦心接过棍子,莫名熟悉,棍子到她手上就有武器的感觉,她拿着棍子在手上拍了拍,让大家让开一些,给她留了个空,她拿着棍子先转了转,跟悟空转金箍棒一样,小时候常玩的,然后按照记忆中的画面,脑袋想着当时的节奏,开始了舞棍子。 踢踏的声音,棍子敲击的声音,手掌和棍子接触的声音,都是各不相同的,简陋的木头棍子,此刻像是鼓棒,敲击出节奏明快的曲子,秦心是一边回忆一边演示,她天赋什么的并不出众,学习也比别人费力,但是她有一个优点,认真投入,当她做一件事的时候会很容易投入进去,非常认真。 即使现在没有伴奏,也没有穿特别的服饰,场地也是留出来一块空地,她却表演的很专注很认真,等她最后一下敲击棍子,再把棍子收回,所有人都给秦心鼓掌。 “这个好……” “好看,也不难学……” “配上音乐肯定很帅……” 一个个都有些兴奋,于是阅兵最后表演的节目就定下来了。 不过为了保持神秘感,大家都是军训结束,晚上的时候偷偷练习,有时候还要躲教官查房,这样一块的经历,非常难忘。 总算在大家期盼当中,军训就快要结束了,很多人从来的第一天就想走,可是真的到了快要可以走的时候,却又有些莫名不舍,在这里挨过训,晒过太阳,流过汗水,到要走那一天,竟然就忽然觉得这里很好,空气好,人好,连大家穿着绿色的衣服都觉得颜色好。 来的时候嫌弃被子太丑,绿不拉几的,嫌弃饭太难吃,教官脸太臭,可是临要走的时候,这一切就又变成怀念的东西。 连秦心都有这种感觉,很是不虚此行,难怪祝爸爸和祝爷爷给人感觉都好,祝家大伯比较严肃,感觉为人也是很好的,就是大伯母有一些小心思,而身为军医的祝妈妈也是非常体贴,平日没有什么甜言蜜语,做事却非常实在。 她很喜欢军营的氛围,虽然流汗辛苦,但是踏实,想到将来的丈夫会是一个军人,秦心忽然觉得对未来的期待更多了起来…… 洪教官知道自己手下这群兔崽子这段时间被逼的狠了,明明一个个都长相漂亮,表演系的学生很少有不漂亮的,就算没有国色天香,五官端正是必然的,一个人看着还好,一群人看,更是显得出类拔萃。 只是出类拔萃的一群人被教官也是操练的最惨的,第一天的下马威不说,之后的每天都是如此,练的比别的学校的学生晚不说,中间休息时间也少,还老挨骂。 憋狠了,自然是要放大招,虽然只有一个月的相处时间,不得不说洪天涯这样凶悍的老兵也慢慢喜欢上这群兔崽子,除去浓重的妆容,会发现他们比别的孩子更骄傲,也更努力。 他很期待他们的表演。 最后一天阅兵,天公作美,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要是之前军训的时候,大家恨不得自己能成为雨神,天降场大雨,天天阴天之类的,不过今天,大家是真心期盼晴天。 练习这么久,是骡子是马总要拉出来溜溜。 今天秦心班上同学都化妆了,秦心也化了淡妆,一双狭长妖娆的丹凤眼,十分美丽。 电影学院出美人,大家都很漂亮,各有千秋,但是秦心的一双眼睛算是里面最特别的,见之不忘,长相妖娆,气质却安静,两种感觉混合在一起,居然不违和。 放眼操场,还没有开始列队表演,他们班的方阵已经是最亮眼的,大家精神状态都很好,一个个好像走的不是操场,而是红毯。 站好队,秦心因为是她提出的表演棍子,所以她领舞,站在最前面。 主席台上的领导十分忙碌,没有想到一场学生军训的阅兵,居然京东了一群老东西,哦,不,是老将军……祝将军,罗司令,陈中将…… 压力好大,学生阅兵,你们来凑什么热闹。 “你们随意,我们就是没事干,顺路过来溜达一下。”祝老将军坐在台上,努力的找着哪个是他的孙媳妇,他是应老太婆要求来给孙媳妇助威的。 而罗司令也想看看自己的孙女,陈中将就是真的被拉过来溜达的,他孙女在国外上学。 秦心知道所有学校的集训,据说是有几个点的,有可能会遇上罗敷陆湖他们,不过平日军训累的要死,秦心没有刻意去找他们,毕竟大家都有新同学,遇上打招呼就好。 领导讲话,原本是要长篇大论的,不造为何,今年一个个领导都讲的很短,等到最后领导讲完,主持人开口道:“本次军训阅兵,有幸邀请到祝将军到来,有请我们祝将军给大家说几句。” 老爷子自然是说过话的,对这样的场合并不陌生,不过今天他不是来出风头的,也就长话短说。 “我只说一句话,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祝老爷子声音洪亮的开口道,跟之前几个领导发言相比,真是声音中气十足,整个操场似乎都能听到回音。 一句话就讲完,比之前的领导的啰嗦还是短了许多。一时间掌声雷鸣,秦心很惊讶的看到是祝爷爷,也努力鼓掌,站在人前威严的祝爷爷其实是很可爱的。 秦心班级的方阵在队伍的中间,一支一支的队伍路过主席台,有表演整队形的,有的班级人多,还真的有表演唱歌的,不过大家喊的太大声,后面的调子都找不着了,也有喊口号的。 到秦心班上了,大家在弯道上等待,秦心还是穿军装,没有像其他班级领头的还花心思穿不同的衣服。 “接下来是京都电影学院表演系方阵。”巨大的喇叭响起,所有人耳鸣似乎都被震了震。 秦心开始带头入场,后面的学生也非常井然有序,大家都是参加过艺考的,比普通学生更胆大,不会因为方阵人少而紧张,或许心里紧张会有一点,但是身体表现却是非常好的。 随着激昂的音乐队伍整齐划一的走到主席台跟前。 祝爷爷这会子终于在茫茫人海中看到自己的孙媳妇,大为高兴,推着隔壁的老陈和老罗,满面笑容的道:“看,快看!” 等到秦心方阵的人所有人立正,操场上响起的电影《华夏英雄》的主题曲《华夏英雄》,大气恢弘的歌声和曲调下,所有人忽然都抽出一根棍子,不是杰伦哥那种,同时甩手,短棍变成长棍,跟着音乐的节拍,所有人同时舞棍,非常整齐,没有一个先或后,一个人跳棍子舞已经很帅气,这样一群人列队表演,更加声势浩大,不仅仅是主席台上的任何观看,连其他队伍的人也在看。 陆湖不是这个军训区的,不过阅兵却是过来了,恨不得现在自己有手机可以拍。 祝爷爷在台上很是得意,罗司令听孙女说过这姑娘,很给面子的夸了一句:“不错,英姿飒爽。” 老陈想到自家的胖丫头,哎,送出国干啥,要是在国内,军训锻炼一下,不是很好么。 秦心表演的很投入,跟着音乐节奏,这对别的学校的学生来说只是一次军训阅兵,而对电影学院的这群学生来说,每一个表演都是至关重要,无论是什么场合。 这是一场舞蹈,天地之间的舞蹈,以地为舞台,以天为灯光。 任何事情认真投入了,展示出来的就会有不一样的美感。 洪教官看着这舞蹈,一个大老爷们,眼眶居然湿润了。 等到阅兵结束,大家也就放松了,总算是付出没有白费,秦心班级无论是列队走步都非常整齐划一,口号喊的好,表演也好,获得了第一名。 洪教官变成了免费拍照的道具,几乎所有人都跟教官合影了一回。 离开军营,很是不舍,也算是圆满。 不过还有更大的惊喜等着他们,没有想到第二天的报纸居然有秦心班级表演棍子舞的大幅照片。 一张一张报纸从流水线上印出来,分到千家万户,照片的主题是秦心这一群表演的学生,仔细看,会看到主席台上面三个老头的脸。 余露这一个月,上了一场真人秀的节目,勾心斗角,各种搏出位,抢镜头,十分辛苦。 她的资历不足,就是拍过电视剧《宫妃》火了,但是那之后没有接的电视剧很烂,靠吃老本,一个人不可能无限制的吃老本,好在她还算是年轻,不过这样的她在一场真人秀中,并没有优势。 “听说你考上了京都电影学院,真是厉害。”拍摄的是一行人一块去找吃的,真人秀,路上肯定会聊天。 余露不知道这个向来和自己不合的队友怎么会突然怎么问,简直是给自己造势,她虽然分数没上,但是杨梵天的关系这点问题很容易解决的,肯定不好查。 “本来是要参加军训的,只是经纪人说好了要和王姐一块来参加这个活动,所以就没有去军训了。”余露很乖巧的回答,她没有直接说是,却间接承认了。 “是吗,那真可惜了,你没看今天的报纸吧,你们班上学生上了华夏日报的第一版面。”女人一边说一边把手上的报纸递给余露,摄像机跟着过来了,女人指给她看。 余露看到那报纸画面,秦心的脸非常清晰,其他同学的表情也能看清楚,这可是全国性的报纸,不是那种娱乐周刊,哪怕自己上了这种真人秀节目,也完全比不上这一张报纸,如果她去军训,她深信,这个领舞的位置一定是她的,她的脸一瞬间克制不住的黑了。 摄像机迅速的跟上去,真人秀就是要那种探知明星相处背后真实情况,一片和气是没有收视率的,然后余露为了显示自己真诚清纯,很有心机的从头到尾细节都伪装好,她那白皙的指甲,没有涂颜色,只有透明的护甲油,此刻却不小心意外穿破了报纸,只听到撕拉一声……   ☆、第一百八二章 :开学 军训结束,休息一天就正式开始上课了。 一个月没有回来,小区的老头老太太们还觉得怪想这丫头的,平日每天见一个小丫头跑步,习惯了没有什么特别感觉,这接连着一个月不见,居然不习惯起来。 好不容易等秦心回来,晨练的时候一群老头老太围着秦心,问军训怎么样,好不好玩,有没有被欺负,说了一大堆,等秦心第一天去上课的时候又收获了一大堆的早餐,鸡蛋,水果。 等秦心到了教室,不少人跟她打招呼,见到她又提了一大袋吃的,这次都不用招呼,一伙人就过来吃东西了。 第一天上课,再忙总是要出现的,余露也来了。 她来的没有那么早,过惯了夜生活丰富的日子,早起很辛苦。 只是她一来就发现秦心身边居然围着很多人,大家说说笑笑,关系很好的样子。 秦心的性格余露是非常了解的,要说她长袖善舞,简直就是抬举她,当初在泰西,余露轻而易举的就把秦心的名声搞臭,她有出力,但是秦心自己性格也有问题,不善言谈不说,性子还傲娇的很。 她有杨梵天那样好的背景,那样好的机会,只求一次上学,其实是有些浪费了,但是秦心是余露的执念,有些人不会在乎天王巨星多出色,但是很在乎年少的玩伴多出色,混的好不好?如今怎么样?跟自己比如何? 还有一个最深最深的执念,是莫兴宁。 虽然莫兴宁远赴他国,可是他其实是余露的初恋,同时还是余露的第一个男人,深入骨髓的记忆,还伴随着父亲的死亡,原本应该恨之入骨才对,可是想起来,余露对莫兴宁感情十分复杂,而恨,却是如数的留给了秦心,甚至觉得如果不是因为秦心,自己也不会跟莫兴宁到了那一步,自己父亲也不会去世。 余露固执的把这一切都怪罪到秦心头上,因为此刻,罪魁祸首莫怀义已经死亡,而莫兴宁远在国外,余露说不清对他是什么感觉,可是有一点,她很期待莫兴宁回国。 虽然知道王子爱上公主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也不会像秦心那样傻乎乎的做这样的梦,可是她还是有期待,期待再次见面,她已经不是当初的自己,如今的她很美,很漂亮,气质也很好。 余露是非常努力的人,平日形体课,礼仪课,她都有上,而且从不偷懒,她想要让人看到她,完全不会想到,她只是一个小商贩的女儿。 略圆的脸如今已经变成了锥子脸,脖子永远伸长,形体课的老师说,要想美丽,伸长你的脖子,要想优雅,挺直你的脖子。这时候的余露比起高中小圆脸小个子的模样,好看的不是一星半点,整容是一个因素,但更多的是气质上的改变。 那时候的余露身上更多的透着小家子气,如今却看着落落大方,笑容也很明艳。 出门前照镜子,余露是很满意自己的模样的,挺翘的鼻子,尖细的下巴,大大的双眼,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脖子,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不够高,当然女孩的个子可以用高跟鞋弥补。 余露身上穿了一条蓝色华伦天奴的纱裙搭配细跟高跟鞋,走路很娉婷,进学校就收获不少注目,毕竟她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不过在电影学院里头,没有外面那么夸张,不会有人跑来要签名之类的,最多多看一眼,毕竟这里盛产美女。 可是余露走进班级,就看到一群人围着秦心说说笑笑的,而且秦心身上穿的居然也是蓝色的裙子,秦心穿的蓝底白点的连衣裙,长度过膝,腰是松紧带的,上衣是连着一体,做成衬衫模式,扣扣子,圆领,她的扣子紧紧的扣到了最上面一颗,因为秦心天生脖子修长,再加上短发,即使是全部扣子扣住了,还是能看到脖子,深蓝色的裙子外面搭配了一件运动风的黑色夹克,裙子和夹克都看不出牌子,鞋子是英伦风的黑色小皮鞋,可以看到一小节白葱一般的小腿,军训一个月居然没有晒黑,小腿似乎捂的更白了,秦心个子高,小腿的形状很好看,粗细适宜,十分均匀,而余露个子矮,小腿其实是有点短的。她身上穿的华伦天奴的蓝色纱裙,是不规则裙摆,可以掩盖小腿粗短的缺点,v领,也可以拉长脖子的效果。 单个看余露,穿的裙子是很娇小甜美的,可是放到同样穿蓝色裙子的秦心身边对比,高下立见。 她穿的等于是半高领的上衣,脖子还是比余露的修长,小腿只露出小半截,可是视觉上居然跟余露整条小腿差不多长。同样是蓝色的裙子,余露穿的显得淑女高雅有点严肃,秦心穿的是舒适帅气又美丽。 人怕比较。 余露出门看镜子,还是走在路上都自信满满,可是一站到秦心跟前,尤其是穿一样颜色的,简直处处是缺点。 而且余露没有参加军训,跟班上大多数人都不熟,若是最开始,所有人都不熟,彼此比较有好奇心会慢慢聊开,可是当大多数人都熟悉了,剩下进来的几个不熟的人,大家在好奇心的当中可能会多一些排斥,下意识的排斥,绝对她不是自己这个群体的。 那些没有参加军训的,要么有关系,要么已经有通告有工作,没有那么天真浪漫,彼此间交流更像是社会上的人。 看着秦心热热闹闹的被一群人围在中间,果然是长进了,知道带吃的来讨好同学,不过落在余露眼里,这只是很幼稚的手段。 她心中诸多心思绕了一圈,也就是很短的时间,她大大方方的过来打招呼。 “想不到我们这么有缘,还能做同学。”余露站到秦心跟前,伸出手,面带笑容,目光坦荡。 秦心本来是被围在中间,余露插了进来,包围就有个缺口,余露站着,其他人都坐着吃东西,显得居高临下。 看到余露,秦心惊讶了一下,她以为自己跟余露属于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分了,说实话,秦心现在已经从曾经的曾经慢慢摆脱出来,不再纠结了。 不纠结就是不生气不怨恨也不挂念,忘掉最好。 “我不喜欢这种缘分。”秦心直白的道。 余露脸上的笑容有点绷不住,她怎么能这样,明明也出来混了,说话居然还这么直白,不留余地。 “已经过去这么久,想不到你还介意,当初你被退婚根本不关我的事,原因你也知道了,你为何还要这样。”余露的声音很好听,整了脸,声音还在,软糯娇气的声音,很无辜,很纯洁。 她一副行得正坐得端的模样,大大方方的,她知道现在圈子不流行白莲花那种哭哭啼啼的女孩,更欣赏明媚大方的,上流社会也是,所以作态很是大方,看似道歉,却理直气壮的把秦心被退过婚的往事爆出来了。 秦心揉了揉眉心,她很少皱眉,老是皱眉会有皱纹,抬头纹,老的快,只是此刻,还是忍不住皱眉了。 “我不喜欢你,就像现在,你口里说着道歉的话,却是在揭我过去的伤,我不喜欢你这样弯弯绕绕的,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样成为我同学的,我不感兴趣,不过你最好不要让我感兴趣。” 余露的话出口后,秦心没有像余露想的那样暴怒或者羞愧,而是很平静的再次强调她不喜欢余露。 “你……”余露是很会说话的,面对各种投资人,老板,导演,制片,她都能应对得体,可是面对似乎变化很多又似乎从来没有变的秦心,她却觉得很是无语,她想说的话还没有说出口,一边的姜伟终于把嘴里的蛋黄吞咽了进去,开口道:“你就是那个演玉妃出名的女的吧,我特别喜欢你演的这个角色,特别好,我带了签名本了,一会给签个名吧。” 余露看到姜伟嘴角还有蛋黄屑,眼底闪过不耐,不过脸上还是笑容十分美好,就像是看到影迷一样,甜甜的答应,“好的呀。” “你声音真好听,电视剧用的配音,还没有你本人的好听。”姜伟火速的拿出了自己的本子,递给余露。 这一刻余露的自尊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尤其是在秦心面前,她伸出了自己细白的手,拿出了一支万宝龙的签字笔,她买了两支,一红一黑,黑色的送给了杨梵天,自己用红色的,价格不菲,一支钢笔三万左右,不过余露并没有不舍,她知道有付出才有回报,这跟自己收获来比,只是很少的付出。 她的签字也很漂亮,有特意练过,余露两个字龙飞凤舞,很有艺术气息。 “写好了。”余露声音娇娇的,把本子递还给姜伟。 就见姜伟十分认真的看着她的签名,她脸上的笑容更加优雅了一些,微微斜侧着脸,只要姜伟抬头看她,就可以看到这个角度的她的脸,是最美的。 却听到姜伟开口道:“看你写字的力度也不大,手指居然能把报纸戳破……你当时看到那报纸是该有多郁闷啊?” 姜伟话说完,一群围着吃早饭的人都笑了。 余露这次真人秀丢人丢大了,那一幕还特意被剪出来,别人看了还没有特别感觉,可是同班同学知道就很尴尬了。 余露顾不上再摆姿势,退回了自己进来的时候坐的位置。 那一群人夸张的笑声,落在余露耳朵里十分不是滋味,感觉他们都在嘲笑她,她心中暗想,且等着,总有一天她会大红大紫,成为真正的一姐,再看这些人是如何表现的。 “秦心,你太直太呆了,不过没事,以后我们罩着你,保证你不会被欺负。”徐菜菜吃了秦心的包子,很义气的拍了拍秦心的肩膀。   ☆、第一百八三章 :芦苇小筑 不是在学习,就是在运动,身体和脑袋总有一个在路上。 这是秦心如今的生活方式。 每天早上晨跑完,会和小区的老头老太太做一些器械,小区的器械不太好,老头老太太们其实只是围着器械聊天,他们更喜欢打太极拳,跳不知名的舞蹈。 柳爱平也在京都,每天家里煮饭,荤素搭配很合适,如今她开板栗店比以前得心应手多,不指望赚大钱,就当一个工作,做的比较利落。 京都这么远,也没有堂嫂一家时不时上门打扰,也就没有风言风语传出,柳爱平又有秦心和秦华两个孩子,小区的老头老太太都慢慢相熟了。 儿子是全国高考状元,女儿成绩也好,人也乖巧,柳爱平的人缘因此很好,不少人跟她打听如何教育孩子的,问的柳爱平很羞愧,她觉得自己其实没有做到一个母亲的责任,如今只能更加用心的对孩子。 原来觉得离开盐城会死,如今真的离开的,发现其实没有那么严重,往事过去很久,人不能一直找往事作为堕落的借口。 新的环境带来新的生活,柳爱平慢慢认识新的朋友,不再是那个因为丈夫被害整日活在惊恐中的女人,她精神状态好多了,这样,秦心的伙食也好了许多,所以秦心不得不更加用心的坚持锻炼,脸都有点小圆了。 她早起跑完步,老头老太们很好为人师的拉着秦心打拳,舞剑,因为大伙都看了秦心军训领舞的照片,很是漂亮,于是小区里打拳舞剑的就多了这样一个小姑凉,当然还有老太太拉着秦心要跳操的,这个秦心想到那风靡的广场舞,还是算了。 她起的很早,到早上去学校,已经做了很多事,每天都精神奕奕的。 秦心上课非常认真,初期的课大多是比较枯燥的,并不是像想象中那样,教你怎么表演,而是很多理论课,什么影视基础理论,电影形态学,声音与光影的世界解说,电影讲稿……等等,很是枯燥,对美美的帅帅的表演系学生来说真的是很无语。 他们经过各种培训训练,参加全国的艺考,自认都小有基础,可是到了学校就有一种,我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的无奈。 大多数人都不重视这些,觉得这些没有什么用,当然有人例外。 秦心上课,无论内容多么枯燥,她都能专心听课,她上课很少会接电话,看手机,玩手机,她基本不会在课堂上做除了学习以外的事情。 十分厚实的电影基础理论的书本,老师讲的非常快,按照课时来说,只是蜻蜓点水的略过,而秦心学的非常认真,每一页都有翻过,课前预习,上课听讲的时候事半功倍,课后复习加巩固。 这样的行为在原本就以为秦心书呆的同学眼里,更是坐实了书呆的名声。 而余露也很奇怪,她那时候早早就退学了,虽然知道秦心比过去用功了,但是没有想到用功到这种程度,她绝对可以说是老师最爱的学生,不管是什么科目,永远认真听讲,积极提问,不是那种装腔作势的,她是真的在学,完全让人搞不懂,这有什么好学的,余露觉得秦心本质上没有变,还是很傻气,很直接。 无奈现在她无论说秦心什么坏话,大家都不会接话,反而是自讨没趣,她弄不明白,秦心这样一个书呆,凭什么人气那么高,难道就是因为参加了一次军训,简直是不可思议。 只是她没办法像秦心那样天天来学校好好学习,当初她让杨梵天把她弄进学校,更多的也是看重这个学历文凭,如今进了社会已经心浮气躁,花花世界很多东西,让她再回学校认认真真上学,根本办不到,她要么就请假没来,来的话心思也不在课堂上,手机不离手。 秦心则相反,上课手机基本都不会掏出来的,她很珍惜现在的上学机会,很珍惜能够重来,现在学的这些,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学不到,因为这种基础课,以前严老给她请的老师也不会教的。 那时候很多秦心总是学了也不明白,只能牢记,死记硬背,可是在学校听老师说这些基础理论的知识,就忽然有一种豁然开朗,打通任督二脉的感觉,以前很多懵懂的,现在居然理解了。 她跟大多数人比,天赋是不高的,她不是那种语出惊人,领悟力极快的天才,她所拥有的就是勤奋,认真,专注,别人两遍能记下的东西,她记不下,她会看五遍十遍百遍,她的时间没有比别人多,只是每天早起了一两个小时,而这一两小时她也只是用来锻炼,身体锻炼好了,精神就更强大,学习更有效率,不会学一会就去看娱乐新闻,聊天,走神,玩游戏…… 当然电影学院的课程并不多,一天有半天都是没课,这时候秦心就要去老师那边。 严老出乎意料的居然再回京城了,而且是长期居住。 因为此事,绿洲沙龙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举行了。 因为绿洲沙龙打着的就是严老学生的旗号,可是现在严老本人都来了。 因为他隐退之后,极少再露面活动,要是谁爆出一个严老已逝的消息,估计也有很多人相信,他曾经太有名太风光,如今沉默的像个死人。 但是严老回京了,这就不一样了。 严卿的别墅接到无数拜帖,不过基本都被他推了,理由是:这是我学生的家,我借住的,不方便啊…… 不方便你妹啊,谁不知道这别墅是你的,当初严卿嚣张的时候,就在京都电影学院临湖的地方建了个别墅,周围一片都围起来,像是圈地一半,地形非常好,外围还有一圈芦苇荡,还以为就是芦苇荡,想不到里面有套别墅,按照严老的意思说他把这别墅送给他的关门弟子了,如今他自己只是借住。 明知道是借口,不过也透出一个信息,严老承认的学生,很重要。 实际上的情况是,秦心如今在学校上完课就去老师那里上课,老师院子里有大黑和小粉,小粉如今长高不少,一张马脸还是萌萌的,一双眼睛尤其好看,跟宝石一般,人类看都很美,在马中一定也是非常美的小淑女。 师兄也会经常过来,布鲁斯总是跟着,然后还有一些师兄的朋友,也是秦心的学长学姐们,几乎这里都成了一个社团的聚集地了。 秦心还在里面看到了黄影,日后也是非常出名的导演,还有鲁佩华,后来成为视讯影后,还有很多,似乎多多少少都听过名字…… 果然圈子是很重要的,师兄很出色,他的朋友们也各有特长。 大家对秦心这个小师妹都很爱护,首先这里的地盘就是小师妹的,虽然秦心一点没有主人自觉,其次在他们眼中秦心真的很可爱,一张小脸每天都很认真,做事一板一眼的。 而且知道她每天都给严老弹琴为了哄严老睡觉,更是对秦心抱有好感,这是一个心地很好的女孩。 秦心是他们当中最小的,偏偏动作似乎最老成,无奈一张脸,明明白白写着年轻。 随着师兄顾明夕团队,成名的人越来越多,这个神秘的去处也越来越多人知道。 不少人心驰向往,就希望能来这里一回,像是一个神秘的高级聚会,而现在京都,最让人神往的不是绿洲沙龙,而是京都电影学院的芦苇小筑,传说去一回,必然会受益匪浅,无论是认识人,还是本身的学习。 秦心不知道外面居然有这样的传说,她每天在学校的课上完就去老师那边上课,到了京都,老师给秦心的课也没有落下,严老虽然自己已经没有精力教了,但是给秦心物色的老师都是非常专业的。 这里比老师盐城住的地方东西更齐全,有专门的音乐室,舞蹈教,放映厅,书房,很多东西都是老师大半辈子收集的,十分经典。 然后有空的时候还会溜溜马。 唯一美中不足的,这里是学校,不是当初的郊区,怕打扰到别人,无论是大黑还是小粉,都只能在院子里小跑,不太好出去。 “秦心,你又去补课啊?你都学成了书呆子了,还学。” 下课铃一响,大家都热闹起来,秦心跟往常一样收拾了课本,就准备去老师那里,却被前桌徐菜菜按住了。 而坐在不远处的余露原本就注意秦心,这会子也看了过来,她最近几天都有按时来上课,很是奇怪。 秦心跟她虽然同一个班,但是很疏远,秦心没事却对不会搭理余露,彻彻底底的忽略这个人。 而余露想使劲都没处使,不仅秦心不搭理她,她要是说了秦心什么话,必然有人反驳,余露都搞不明白,秦心人缘怎么会突然这么好,她的确是不懂,在高中像秦心这种努力学习的孩子很多,不足为奇,可是这里是电影学院,是艺术生的天堂,是一个花花世界,这里面再有秦心这种书呆,简直是当做国宝熊猫一样,必须被保护起来。 而且秦心待人接物很直接,不会绕弯,不欺骗,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虽然这样有时候让人下不来台,可是却是好相处,无负担。 尤其是在这个演艺圈的预备圈子里,真的是很难得可贵的品质。 比如问别人自己今天穿的怎么样,大多数人都敷衍的说好看,虽然心里在吐槽你那腰带把自己绑成了1比1的比例,丑死了,但是绝对不会说出来。 可是你如果问秦心,她会看的很认真,然后很认真的告诉你,这个颜色搭配的很好,但是比例搭配不对…… “人家可不是去补课,她是去芦苇小筑了,枉你们号称她的好朋友,她可是从来没有想过要带你们去那。”余露开学就跟秦心翻脸了,这里又不是高中,大家会被余露几句话忽悠,余露索性就直接翻脸。这几天她一直都有来上课,就是因为经纪人跟她说了芦苇小筑的事情,让她看看有没有机会进去。 余露处心积虑想着进去,她跟一个学长关系不错,想着拖关系进去的,没有想到那学长居然说他没有办法,不过秘密的告诉余露:“你们班的秦心可以进去,你其实可以拜托她。” 再想问什么,那学长却死活不愿意说了。 余露只好偷偷观察秦心,然后居然发现秦心每天去补课,居然就是去芦苇小筑,余露简直疯了,自己这么小心翼翼要去的地方,秦心居然每天都去。 这会子听到徐菜菜这么说,她忍不住开口嘲讽道。 “芦苇小筑是什么?”秦心一脸不解,看着班上同学听到余露说这个的时候,似乎表情都很怪异。 “就是传说里面有非常多的业界前辈精英,进去必然会有收获,要是我们有机会去一次就好,哪怕看一看也好。”姜伟快嘴,先忍不住开口了,其实余露早就私下散播这话了,不过余露散播很多话,大家没有搭理,但是说到芦苇小筑,还是让很多人心动。 “你们说的就是有一片芦苇后面的房子吗?”秦心一脸不解的问道。 姜伟徐菜菜他们齐刷刷的点头。 秦心愣了愣,老师住的地方这么有名吗?也看不出老师多帅啊。 “那个,你们要想去的话,我带你们去好了。”秦心很轻松的开口道,什么芦苇小筑是哪不知道,不过那里是老师送她的别墅,邀请同学过去应该没啥事。 “真的可以吗?”徐菜菜一脸惊喜。 “应该没啥问题吧,要不我打个电话问问。”秦心想了想,应该跟老师说一下。 “装腔作势。”余露看不爽秦心这样,肯定是不行,还借口打电话问问,打电话给谁?就秦心这样,大家居然觉得她直爽,直爽个屁。 秦心没有理会余露,她到一边给老师电话,“老师我可以带班上同学回家做客吗?” 严老最近生活很美好,跟一群年轻人呆在一块,自己都觉得年轻,他果然还是喜欢现在的生活,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自己的关门弟子秦心,脑袋太实诚,不开窍,每天太乖的来上课放学,都不见她有朋友,而且小军又在外地,严老发现自己居然操心起学生的生活来了,没有想到这会子秦心打电话说要带同学来,严老一听高兴坏了。 不是没朋友就好,很利索的答应了,回头就吩咐佣人准备很多吃的零食招待秦心的同学。   ☆、第一百八四章 :求而不得 芦苇小筑里有严老大半辈子的荣誉,原本已经蒙尘,他自己也决定不再来京都,没有想到往年会因为自己收的学生而又回来。 不得不说,傻人有傻福。 原本严老是看不上秦心的,只是看在小夕的面子上顺带收的,他自己一生也只有一个儿子,还白发人送黑发人。 而到秦心这里,年龄真正已经是爷孙的差距了,都说老头对孩子格外亲,因为老头慢慢的也成了孩子,像是同伴。 有时候你度化了别人等于也解脱了自己。 曾经的严老一个人死在了盐城郊外的别墅里,死后第二天佣人才发现,那时候他脾气暴躁,不准别人靠近,整夜整夜睡不着,佣人也没有在意,等发现的时候,尸体都僵硬了。 少年苦楚,青年风光,晚年凄凉。这是曾经的严卿的一身的写照。 可是现在,时间上细微的拐了个点,很多事就不一样了。 这时候顾明夕没有和青神陷入热恋中,严卿也来到了京都,因为年纪大,性子平和了,来往的人多了,此时严卿的名声居然比过去还好,他可以算是真正的文艺文化界的泰斗。 就连青神也来了。 青神也是出了名的傲气随性,但是这也是分人的,他傲气随性,却不是盲目白痴,他其实是很有分寸的知道什么是别人的底线。 他递了帖子来拜访严卿。 严卿虽然现在有两个学生,脾气好了许多,但是本质没有变,还是严卿,所以原本定的青神今天来的,严卿准备让心心的同学玩的开心点,不要太拘束,他就把青神的约给推迟到了晚上。 大多时候朋友和同学的友谊都是很难经得住考验的,严老是过来人,他年少过,那时候也有要好的兄弟朋友,为了争一份工作,说翻脸就翻脸,回过头来想想,其实自己没有那么在乎那工作,反而更在乎那兄弟,可是做过就做过了,年轻气盛,很难回头。 所以他希望秦心多一些朋友,不要因为利益冲突失去友情。 秦心邀请同学来玩,并没有邀请余露,本来秦心开始就表明了自己跟余露不对盘,不邀请余露是很正常的,可是余露特意挑今天说这事,就是因为从别处收到消息说青神今天会去芦苇小筑,若是错失了机会,那可真正是会后悔的。 据说青神准备开拍的电影里的一个重要角色临时被解约了,青神还在找新的演员代替,青神这人很有性格,很重视眼缘,说不定一眼就被看中了,余露已经演了几部电视剧,越演越low,她急需要拍一部电影,改变自己的位置,但是好的电影一般不会喜欢电视剧演员,脸太熟很容易出戏,而三流的小电影,余露又不屑去。 说起来凑巧,青神不要的那个演员正是朱琳工作室推荐的替换秦心的演员,同样是丹凤眼,单眼皮,眼尾狭长,据说青神解约的原因是那个女孩居然去打针了,打完针,笑容不够媚,他以破坏演员基本条件解约了。 实际上就是鸡蛋挑骨头了,那女孩很年轻,打针也看不太出来,不过青神就是不满意了,尤其是看了古维的电影《华夏英雄》他总觉得自己是拾人牙慧一般,再怎么看都觉得那女孩不满,就给找了个借口解约了。 余露不像是班上的菜鸟,她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久,自然脸皮也练就了出来,秦心没有邀请她,她硬是厚着脸皮跟去了。 她挽着一个平日比较安静的女生,也是参加过军训的,跟秦心一群人比较好,但是性子和秦心一样很不主动,这会子余露亲热的挽着她的手,她也想去,又不好意思当面甩开余露的手,只好默默走在后面。 秦心是知道余露的能耐的,白的能说成黑的,还面不改色,这种事也是轻而易举,看大家都很开心的样子,秦心没有多说什么。 一行人到了芦苇小筑,密密麻麻的芦苇畔后面果然藏着一座别墅,远看只有一个小角,走进去发现非常大。 先是院子,连着湖,好像整个湖都是他家后院了,说起来这地跟祝军爷爷住的地方也差不了多少,严卿毕竟有最后皇室的血脉,只要他不去和胖子他们挤,来到电影学院里面,上面的人还是挺大方的,哗啦就划出了一大片地。 大家都挺好奇的,想不到电影学院里面还藏着这样一个地方,他们都是新生,还以为自己都把学院跑遍了。余露看到这宽广的院子,有些惊讶,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她礼仪课上的很用心,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表情,尽量不要让自己露出土包子的模样,而且她对院子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青神。 浑然不知,因为她的一句多嘴,秦心要带同学来玩,严老果断把青神拒之门外了,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巧合。 余露姿态拿捏的很好,在一群同学当中,面带微笑,好像跟秦心闹矛盾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过,仔细看会发现她今天穿的也很好,黑色上衣搭配红色连衣裙,经典配色,皮肤很白,一头长发披肩,跟其他同学稍显乱的模样比起来,她像是刚刚打扮好出门一样,连嘴唇上的口红都保持的很润泽。 院子就很让大家惊奇了,等看到院子里的两匹一大一小一黑一粉的马,简直就让大家醉了。 男生喜欢大黑,黝黑光亮的皮毛,矫健的马腿,高大的身姿,站在旁边拍照都帅的不行。 而女生基本都会被小粉给迷倒,粉红色的小马,实在是太少见了,远远的看着像梦一般,十分梦幻,粉色的毛,小小的个子,还有那一双琥珀一般的眼睛,一个个都恨不得去抱一抱它,不过小粉很机灵,基本是靠近就跑开,它不太让陌生人靠近,大家只能远远的看。 秦心倒是能靠近,但是她不想表现自己的特殊,也不想因为自己,让小粉被一群人摸来摸去的,本质上还是有点小气的。 院子逛了一圈,才意犹未尽的进到别墅里面。 严老让佣人给准备了好多好吃的,大家一进去就看到大厅里有个躺椅,躺椅上靠着个老头,很瘦,脸颊凹陷,满头白发。 自从儿子和妻子飞机失事,严老就犯了失眠的毛病,这么多年,身体一直不好,尤其是近两年,或许真的是岁数摆在那,老的是真快,已经完全看不出过去的风采。 大家都没有认出来这个躺椅上的老头是赫赫有名的严卿。 秦心刚刚准备开口叫老师,却被老师先打断了。 “我是心心的爷爷,欢迎你们来做客。”严老笑的很是慈祥,很少看到他脸上露出这种慈祥的笑容,秦心看的脸都有点抽,说实话,老师露出这种表情真的不太好,有点像看着一个骷髅在笑一般,很渗人。 不过秦心的同学没有见过严老之前的模样,倒是没有特别的感觉。 余露猜这个人就是严卿,以前她远远见过一眼,只是没有老的这么夸张,看样子随时要挂掉一样,她没有出声,心里想着,秦心也就是靠着严卿的面子才拿到古维电影角色的吧,就这老头这样,看着也活不了多久,不知道以后秦心又去依靠谁? 秦心看着老师渗人的笑,却不自觉的鼻头有些酸,想哭的感觉,老师从来没有开口说过自己和他的关系,这会子当着一群同学的面,却说他是自己的爷爷,平日私下相处,老师脾气其实不算好,很暴躁,也老动不动就开口说,我这一辈子无儿无女,孤家寡人一个。 可是如今却承认他是自己爷爷,自己是他孙女,秦心很是高兴,她坐到了严老身边,招呼大家吃东西。 严老让佣人准备的点心很多。 厅很大,三十多个人也并不拥挤,不过大多数人心都不在吃上,对传说中的芦苇小筑很好奇,不是说这里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是他们一群人坐这里吃东西,只看到一个老头,其他人都没有。 余露也有些郁闷,她是想来能遇到青神的,可是这里现在就他们班的一群小屁孩,哪里有青神的影子。 她知道青神会来,不愿意吃点心,怕牙齿一会沾到东西,其他人就没有什么顾忌了。 三十多人很是热闹,开始还有点拘束,吃了点心又喝了果汁,暖了胃,话就多。 徐菜菜是东山人,向来直爽,看到躺椅上的老人家呵欠连天,她开口道:“爷爷是不是困了,我们打扰了爷爷了吧,要不要先去休息一会?” “没事,年纪大,白天睡多了,晚上就睡不着,倒是你们,要是坐不住的话,可以去逛逛。”严卿很是好脾气的道,小丫头难得带同学来。 可以到处逛?徐菜菜两眼发光,其他同学听了也很激动,传说中的芦苇小筑,里面有很多经典的收藏,像一个小博物馆一样,不能拥有,看一眼也不遗憾了。 看大家都挺有兴趣的,秦心决定带大家逛逛,可是这会子余露却硬拽着身边的女孩,笑道:“我们刚刚走的有些累了,就不逛了,这边坐坐就行。” 余露不死心,等青神来,正好,别人都走了,她拉着同行的那个女孩,身材挺好,鼻子眼睛都好看,就是嘴巴有点太宽,据说考试的时候靠搞笑进的,余露很会挑伙伴,坐在这个女孩身边,把自己身上的优点七分都衬托成了九分。 秦心本来就不喜欢余露,没有勉强,就让余露呆着,吩咐了佣人照看。 严老笑眯眯的看着秦心带着她同学离开大厅,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对留在大厅的两个女孩说道:“你们自便,我眯一会。” 刚刚还说白天睡觉不好,否则晚上会睡不着的严卿,一扭头,就睡着了,大厅里响起了轻微的呼噜声,呼,呼,呼…… 一时间整个大厅,严老睡觉,余露端坐,她身边的女孩埋头吃东西,佣人木木的站在一边,用力的看着。 余露没有吃零食,连水都没有喝,问了佣人卫生间在哪里,她去了卫生间,给脸上的妆容再补了补,又回到大厅,继续端坐。 秦心带着同学游览了老师的音乐室,舞蹈室,还在舞蹈室里碰到了师兄和他的同学,最后到放映室,一起了看了一部经典的老电影,大家玩的都很开心,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外头都天黑了。 一群人回到大厅,刚刚有个响动,严老就醒过来了,翻了个身,跟压根没有睡一样,坐了起来。 严老睁眼看到面前两个女孩,一脸惊讶:“你们还在这啊?” 严老的话音刚落,秦心他们就过来了,看到余露和她一块的姚乐也很惊讶,他们玩了一下午,余露居然坐了一下午,简直是奇葩。 余露坐立不安的等了整整一下午,屁股都痛了,也没有等到青神,这会子看到秦心他们居然回来了,一个个脸上有说有笑,连着没有参加军训的那些人似乎跟秦心的关系也好了许多,余露脸色有点难看。 莫非自己收到的消息有误,不可能啊。 “你们玩回来了,饿了吧,吃了晚饭再走。”严老慈祥的问道。 徐菜菜嘴快的道:“爷爷不用了,打扰你一天了,太麻烦了。” “没事,知道心心要带同学过来,我把原本约的人都推了。”严卿很爽快的道。 都推了……余露听到这三个字,肺都要气炸了,她一向是个很淡定很有耐心的人,可是整整坐了一下午,坚持不吃东西不喝水,这会子看到秦心他们笑嘻嘻的回来,而青神压根没影,这老头居然说,因为他们来,所以把青神的约给推了…… 余露只觉得眼前一暗,有点想晕倒的感觉,被身边的姚乐扶了一把。 余露说身体不舒服,姚乐只能抱歉的把余露送回去了。 姚乐平日跟余露关系很好,对余露很是维护,秦心是看透余露的为人,十分薄凉,跟姚乐提了一回,姚乐没有听,秦心就不再说了。 人各自成长,各自经历,有些事别人教不了。 以前自己跟余露要好的时候,听到别人说余露坏话,不也是第一个跳出来反驳。 姚乐扶着余露出了别墅,余露其实只是有点低血糖,因为她经常减肥,这会子实在饿的不行,姚乐包里有巧克力,掏出了一个给余露。 余露吃完就感觉好多了。 “谢谢你乐乐。”余露这会子还是真心有点感激她,要不是她,自己一个人更尴尬,坐了一下午,屁股都坐疼了。 两人走在路上,迎面看到一辆黑色加长车缓缓的开了过来,几乎是一瞬间,余露就想到了,是青神,她想也不想的又按着脑袋,一副头晕的模样,躺倒了在地上,把姚乐吓一跳。 “余露,余露,你怎么了?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吗?” 车上司机看到了前面那一幕,开口问道:“老板,好像有人晕倒。” 青神闭着眼睛,眼都没有睁开道:“我又不是医生,我能治病吗?每次要选角,都有人晕倒在车前,你长点脑子。” 余露的腿本来还是有点朝路中间的,这时候只见那车轮险险的从自己脚边碾过……她感觉到身体在摇晃,她选择姚乐做好友,就是看中她呆傻,可是这会子,这二货不懂拦车吗?使劲摇自己算什么? 终于,那车居然停了下来,余露一瞬间,身体都绷直了,激动万分。 只见司机把车窗摇了下来,司机终究是有点不放心,看了一眼,发现了跟之前晕倒的女孩是一个症状,才松了一口气,问醒着的那女孩道:“同学去芦苇小筑是这条路吧?” 姚乐扶着余露,开口道:“对的,你们顺着这条路开到底就是了。” “谢了同学。”司机关上窗,流畅了开了过去。 装晕的余露眼睛瞪的大大的看着车尾,简直是死不瞑目的感觉。 而姚乐看到余露眼睛睁开了,十分高兴:“你醒了,太好了,刚刚不知道怎地,你突然就晕了,对了,刚刚开过来一辆车,车上的一个男的好帅,好眼熟的感觉,不知道是谁。” 余露只觉得一口老血憋在喉咙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第一百八五章 :相亲宴会 司机问路的时候,青神总算是睁开眼看了一眼。 看到那个女孩给司机指路,而她扶着的那女孩身体瞬间紧绷,青神生活方面经常被各种诟病,但是作为导演的专业绝对是杠杠的,他很懂演员,很清楚演员什么时候在表演,什么时候是本性。 再就是晕倒在青神车前的把戏真的见太多了,许是余露真的太年轻,毕竟入行也没有很久,她能随机应变最快的找到方法已经是有急智了。 青神一眼就看出来那女孩是伪装的,好的演员必然是经历过千锤百炼的,才能有真正的代入感,以假乱真。 只是淡漠的一眼,看完又闭眼了。 像是什么都没有记住,不过作为导演,青神的记忆力很好,他能把自己电影里的演员拍出美的极致,他在记忆方面有天赋,通常记忆一个人,他不会记名字,而是第一眼就看对方的特征。 躺着的那个女孩,高鼻梁,尖下巴,有点混血的感觉,不过鼻梁的高度和下巴的尖度,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 普通人见到余露不会想到整容两个字,现在整容还没有那么风靡,而大多是出道后再慢慢整,慢慢微调,像余露这样出道前就果断整容的很少。 但是青神确认那个装晕的女孩是整过容的,因为青神看人几乎是把人拆开看的,所以说他之前解约的那个女孩,说对方打针了有问题,有点鸡蛋挑骨头,但是这真的是青神能看出来,所以说前世秦心去整了双眼皮,那是绝对作死加自毁前程。 而给自己的司机指路的女孩,嘴巴有点大,眉眼有点宽,可以说,不是传统漂亮的女孩,青神忽然想若是把这样不漂亮的女孩打造成民国歌姬会是什么样的模样,想到这,青神忽然觉得有意思起来,之前因为那个演员解约,他脑子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但是选秦心,青神也是不愿意的,他更想塑造一个全新的角色。 “老板,到了。” 司机的声音打断了青神的思路。 他睁开眼,脸上不可一世的表情收敛了起来,抬头看了看这座传说中的芦苇小筑,果然是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青神进去的时候,秦心的同学还没有走,没有想到会碰到青神,一个个都很激动,毕竟对现在年轻小孩来说,青神比古老的严卿近多了。 当然也是看到青神来拜访,也才发现自称秦心爷爷的老头居然是严卿,古董级传说级的人物,而背后有这样一个大拿的秦心平日一点都没有看出来,反而是学习的比谁都认真,简直让人肃然起敬。 青神的到来,让秦心一行同学的芦苇小筑的旅程达到了一个高*潮。而青神照例带了自家酒庄生产的酒当礼物,原本他以为这次拜访会很枯燥的,从来都是只有他推别人的约,到了严老这人,他是被推的,这种感觉很微妙。 不过现在不用单独面对严卿那张老脸,而是一群年轻可爱的电影学院的学生,青神还是比愉快的,学生时代的孩子,还保留着可爱的部分,交谈会比较轻松一些。 他身上穿着白衬衫搭配卡其色的长裤和卡其色的风衣,脸上有胡渣处理的很干净,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是开的,可以看到脖子的喉结,还有锁骨,不瘦,很健壮的身体,模样英俊不说,还非常有腔调,一双腿极长,风度比演员更甚,谈话的表情喝茶的姿态,都显得他非常优雅。 可以说青神绝对是最帅的导演,国外不知道有没有导演能把他比下去,国内绝对是没有,颜值高不说,个子也高,身材比例好,偏偏拍的电影也好,在秦心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眼中,简直是最帅的,没有之一。 青神这边说了一会话,过了一会,师兄顾明夕他们也出来了,他们之前在音乐室排一个节目。 顾明夕和青神面对面见面的刹那,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谁,两人都是特别注重细节的。 顾明夕心想这就是上次参加师妹电影首映礼的时候那个没礼貌的男人。 青神心想这就是上次参加古维电影首映礼的时候碰上的那个有意思的男孩。 这会子再看坐在严老和顾明夕中间的秦心,青神就有点牙疼,早知道第一回见面的时候,就该和这小丫头签约,小丫头此刻一张脸素颜,皮肤好,眼睛狭长潋滟妖娆,脸上有年少的气息,更有一种成熟的气质,使得原本应该是很妖艳的一张脸却显得很端庄。 看得出来小姑娘人缘不错,在同学当中,大家言语很随意,并不是刻意讨好,真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 青神看到秦心,想到传闻说,这个女孩是芦苇小筑的真正主人,感觉有些复杂,不过也还好,他有他的骄傲,从不做后悔的事情。 宾主尽欢的一天。 第二天,大家去学校,还很兴奋。 大家约好不对外说的,怕有人麻烦秦心,天天都找她,但是实在又很激动,到班上就忍不住聊起来。 “余露,可惜你们昨天先走了,我们后来看到青神了,青神可帅了,比照片上还帅,说话也特别有风度。” 听到这种话,余露郁闷的要死,她本来就是去等青神的,结果青神没有等到,不过听他们说的话中,青神没有选角的意思,她又松了一口气,否则,她处心积虑的想要那个角色最后被班上同学夺走,那简直是太打脸了。 虽然心中郁闷不平,脸上表情却没有带出来,余露笑容温柔的解释道:“我可能是这段时间通告太多,太辛苦了,只是连累的姚乐也不能见青神,真是很抱歉。” 姚乐脸上的确是一脸难过,不过听到余露这样说,还是很大气的摇了摇头:“没事的,以后还有机会。” 余露并不太在意姚乐的心情,不过场面话要说的,她知道被排斥的感觉不好,在班上除了会针对秦心,跟其他人关系明面上都不错的,余露如今也小有名气,大家也不愿意得罪她,相安无事。 一群人正聊着天,这时候,门口突然有人喊,“姚乐,有人找。” 姚乐有些茫然的出去了,过了一节课才回来。 身边的同学好奇的问怎么了? 姚乐还一脸糊涂,被同学推了推肩膀,才晃过神,一脸不可思议的道:“是青神,青神工作室的人,我被青神工作室签约了……” 说到这,姚乐忽然冲上前,抱住了余露,姚乐身体宽,嘴宽,体力好,抱着余露猛摇,一脸幸福。 “谢谢你余露,要不是你昨天晕倒在路上,青神就不会看到我,就不会选我当他的电影女二号,谢谢你。”姚乐得知始末,简直是高兴晕了,人人都知道被青神选中的结果,很少有不红的。 余露被姚乐抱着摇的早饭都快吐出来了,再听到姚乐说的话,余露感觉到来自全世界的森森恶意,脸上连温柔的表情也不愿意装了,直接脸黑了。 “放手!”余露咬着牙开口道。 姚乐没有注意,余露重重的推了她一把,冷不丁姚乐被推倒在了地上。 余露胸脯起起伏伏,十分生气厌恶的看着姚乐,想不到自己终日打雀今天居然被雀啄了眼,姚乐昨天一定是故意的,不知道帮忙拦车,就顾着表现自己了,就是她抢了自己的机会。她冷着脸,提起包,提了一脚椅子,直接离开了教室,也不管坐在地上的姚乐。 姚乐看着余露的背影,不知道说什么。 不过这件事之后,余露来学校时间少了,听说她接了一部电影,演的女一号,只是导演没有那么有名,演的是一部古装电影,改编自著名的武侠小说作者龙九的作品《天辰雪》,余露是里面唯一的女性角色,非常抢眼。 而姚乐被青神工作室接去秘密集训了,也很少露面。 原本应该会是红了之后还一直好闺蜜的友谊,到这里就断了,姚乐脾气很好,跟余露关系好的时候处处让她,可是姚乐也很执拗,之前别人有提醒过姚乐一回,不过姚乐很执拗的不听,她还是坚信余露是对她好的。 可是现在,自己即将翻身走红,最好的朋友却不高兴,这让姚乐很难过,之前余露需要她的时候,她宁愿不去看热闹,就陪着余露,将心比心很不开心,又到青神工作室集训,一下子成长许多,改变许多,到了后来,姚乐果然因为拍青神的这部片子走红了,却跟余露翻脸了,两人若有同台机会,姚乐必然会不留余地的踩余露。 这些都是后话,有时候不经意的好意坏意,都会对未来影响至深。 秦心眼下还算是悠闲,自古维的电影《华夏英雄》出了之后,找她演电影的人很多,都想趁着这阵东风,不过基本都被经纪人梁弘毅给推了,秦心现在在上学,一年能有一部好作品出来就行,不需要太密集。 到了周末,秦心有时候去找陈玉玩,也能见到莫兴远那家伙,有时候是跟去祝军家,陪爷爷奶奶。 不过这周,要陪老师去参加一个宴会,是陆夫人举办的,邀请了很多人家,大多是家里有年轻女孩的人家,看目的十分明确,大概是想给天时相亲了。 严卿住到了京都,上面的胖子派人问候了几回,送了好多礼品。他架子再大,也不能大过现在的胖子,所以借着这次宴会就去露个脸也好的。 虽然天时父亲是领袖,可是现在不是继承制,就算是继承制也不可能让一个残疾人继承,所以真正的世家并不愿意和胖子联姻的,但是也有很多是很愿意的,舍去一个女儿换来至少是半辈子的幸福,很是值得,看胖子这样子,还能活很久,谁能预料到未来的变动。 反正来参加宴会的,一些是不得不来,一些是主动很想来的。 秦心居然在人群当中看到了小胖妞,很是奇怪,她不是去米国了吗,两人后来还有短信联系一两回,小胖妞说她终于追到男神了,可是现在居然出现在这里。 看陆夫人的样子,对小胖妞很是喜欢,小圆脸,胖胳膊,都是长辈喜欢的标配。   ☆、第一百八六章 :回归 小胖妞看着比以前沉稳了许多,脸上的笑容多了一份安静,少了跳脱,在一群年长的女人当中坐着,也乖乖的,很得长辈喜欢。 跟秦心不同,秦心长相是有点妖娆的,尽管她表情很严肃,但是这样的长相,对中年女人来说却并没有好感。 很容易想到狐狸精一类的动物。 秦心这容貌长在一个男人身上,会显得秀气清雅,但是作为一个女人,随着年纪增长,她的眼睛也没有被毁,而是越发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严老带秦心出现,收获了很多敌意的注视。 秦心跟祝军订婚很是低调,在场也只有少部分人知道。 知道的人不会说,不知道的人不高兴。 大多数人既然带家里的女孩过来,对天时还是感兴趣的,哪怕他坐轮椅上。 小胖妞陈丽和陆湖是亲戚,陆湖老妈陈菊香是陈家的女儿,是小胖妞的姑姑。 说起来京都的大户,大都沾亲带故,旁根错节。 陈菊香是个善于钻营的人,如果外甥女能嫁给天时,自然两家关系更近一步。 小胖妞的老妈虽然心里反对,可是之前因为莫兴宁的事情,想到对方是一个杀人犯的儿子,虽说祸不及家人,但是心里还是有疙瘩,对比起来,残疾的天时也不算什么了,况且她在家其实一直没有什么发言权。 秦心出现,立马被很多人认出来,不就是前段时间非常火的电影《华夏英雄》里面的一个演员,这阵子到处都是她的照片,总会在不同渠道上看到她。 她又是跟严老来的,严老虽然身份尊贵,但是他是演艺界的人,大家也是知道的,如果不是演艺界的人,从政从军,估计现在已经没有严老这个人了。 有些人心里觉得严卿有些自不量力,居然把小明星都带来,难道不知道这是什么场合,等着想看热闹的。 没有想到陆夫人居然亲自招呼,对那小明星也很亲热,还手拉手的。 陆夫人知道秦心的身份,是祝家的孙媳妇,开始第一眼,陆夫人也是不喜欢秦心的,加上陆夫人本身就不喜欢祝家,但是老公喜欢,她就要表态,严卿又这么捧,陆夫人也要表态,自己儿子难得有不排斥的女生,陆夫人尽管各种不喜欢秦心,还是愿意让她跟天时接触,说了一两句就让秦心去陪天时了。 自己说要办这个宴会,那孩子在闹比别扭,陆湖都不搭理。 秦心在佣人带领下去了后院。 一个少年坐在轮椅上晒太阳,花开鸟鸣,很是惬意。旁边一个少年,低头在树荫下面玩手机。 跟宴会厅的繁华完全是两个世界。 听到响声,天时并没有回头,直到秦心走到他身边,他才抬了抬眼。 玩手机的陆湖看到秦心一脸惊喜。 “你来这,是准备改嫁?”天时调儿啷当的问道。 “没有的事,我陪老师过来看热闹的。”秦心眼里天时虽然长的像病弱少年,不过实际上可一点不病弱。 “我母亲在跟谁说话。”天时听到秦心说看热闹,也并不生气。 “陈家的小姑娘,你母亲很喜欢她的样子。”秦心如实的开口,并没有评价小胖妞什么。 “愿意抱我去看看吗?” 陆湖听到小叔这个要求,立马开口道:“小叔,我强壮,我抱你。” “滚一边去,一身臭汗。”天时很不客气的拒绝了陆湖,抬眼直瞪瞪的看着秦心。 秦心摇头道:“我要是抱你出去,陆夫人估计会想清蒸红烧了我。” “帮个忙,我只想找个能抱得动我的,毕竟是要生活一辈子,睡觉的时候不希望自己还要佣人抱我上床,如果一定要结婚,我就只想找一个能抱得动我,顺眼的。”天时说话的时候,一双眼认真的看着秦心,眼中似乎装了一潭深水。 任何一个女孩看到这画面大概都会心软,连陆湖都在一边犹豫了。秦心却恶寒的跳开了一步。 “别,我知道你是个演员。”我推你进去吧,一会可以抱你到沙发上,这是底线。 天时笑了笑,没有多说。 陆湖平日经常被小叔整,奈何小叔身体有缺陷,每次告状都没人信他,告状告到后面稀里糊涂的,陆湖自己也不懂咋回事了。 看到天时吃瘪,陆湖对秦心的崇拜又更上一层楼,就算是杨旬那装模作样的家伙来,也不敢这样拒绝天时,秦心是第一个。 陆湖就觉得奇怪,他虽然跟小叔算是最亲的了,由于他老妈和姑婆的缘故,大多数时间陆湖都陪天时玩,陆湖心机不深,和天时玩不到一块,而且长辈压迫下,两人至多只是坐在一起,玩却是没有的,都是各自干各自的。 很少有人能跟小叔这么随意的。 其实陆湖不懂,大家敬天时,不外乎是身份,真到外面,随便找个人,对他也不会客气。 而秦心恰恰就是个外面的随便的路人,她跟陆湖他们的圈子不一样,她对天时无所求,她自己也脚残疾过,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怜悯,更希望别人当自己是正常人。 所以她对天时是从来没有怜悯的,对他一直当做正常人,这是其他人做不到的,尤其是在陆夫人的干涉下,没人敢这样随意的对他,生怕磕着碰着了。 天时抿了抿嘴,算是同意了。 于是秦心推着天时出现在宴会厅,又引起了一阵安静。 知道的则在想祝家果然跟领袖关系亲密。不知道的则在看秦心,莫非陆夫人有意一个小明星,不可能吧。 等到看到秦心弯腰把天时少爷抱到沙发上,一群人则惊掉了下巴,几乎是倒抽一口冷气,而那些名门淑女,也是倒抽了好几口冷气,看着自己身上精致的洋装,精致的高跟鞋,纤细的胳膊……是不是要先去健身锻炼几年再回来。 陆夫人看到秦心推天时出来的时候,还挺高兴的,这家伙终于愿意出来见人了,否则总不能他的相亲宴,人都不出现吧,儿子虽然残疾,但是不是她做母亲的自夸,容貌却是一等一的,幸运举止也非常好,要不是身体有缺陷,现在哪里轮到这些人。 可是当看到秦心弯腰把天时抱到沙发上的时候,陆夫人脸列了。 儿子不喜欢人接触,哪怕是小时候,自己也没有抱过几回,一是太忙了,二是陆夫人自己心里也有疙瘩,很爱他,却也害怕见他。 可是现在看到秦心居然把儿子抱起来,抱到沙发上,秦心的个子高挑,但是看起来并不壮,相反瘦瘦的,这个画面应该很滑稽,可是没有人笑出声。 陆夫人觉得很尴尬,走了过去,脸上的笑容还是优雅,可是很僵硬。 天时笑嘻嘻的,一点都没有畏惧。 秦心本来就是严肃的脸,也没有特别的表情,不过抱天时上沙发的时候还是咕哝了一句:“你欠我个人情,别忘了。” “妈,我就一个要求,能像心心这样抱动我的就行,其他你随意。”天时像是完全没有看到老妈脸上那僵硬的笑容,仍旧笑嘻嘻的。 他的声音不小,大家又很专注的听,基本都听见了。 这会子一些冲着领袖儿媳妇身份,慕名而来的女孩,都有些打退堂鼓了,尼玛,抱得动你,这到底是找老婆还是找佣人。 就在大家都尴尬的时候,小胖妞走了过来,开口道:“天时哥,我能抱动你,你要试试吗?” 陈菊香没有想到自己外甥女这么开窍,比自己儿子利索多了。 陆夫人看到陈丽过来,这样说,解了她的尴尬,对这小姑娘越发喜欢。 天时本意就是来搅局的,皱了皱眉头,拒绝道:“刚刚坐下,不想动。” 当然到最后小胖妞也没有抱天时上轮椅,仍旧是秦心抱他上轮椅,把他推走了,不过陆夫人越发喜欢小胖妞,临走还交代了下回再过来玩。 小胖妞没有跟秦心说话,点头之交,成熟了,似乎就远了,礼貌了。 而盐城的机场,时隔多年,马复香再次回来,身边的人居然还是莫兴宁,马复香最终用自己的不离不弃证明了自己,在莫兴宁父亲出事,陈丽被叫回国,她也被父母叮嘱不要跟莫兴宁接触,可是一来在国外,没有觉得事情有多严重,而来马复香不是个会啃听父母的话的,虽然头几天忍住没有去见莫兴宁,不过最终还是去了,并且因为两人喝酒,喝多了,终于打破了一贯的距离,成功的上床了。 等陈丽从国内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陈丽整理了一下国外的事情,最终又回国了。 而莫兴宁也和马复香踏上了归国的旅程,如今他已经在华尔街小有名气,又经过波折磋磨,比曾经更成熟有魅力。 就算是马复香父母对莫兴宁有意见,可是看到他人,不得不说女儿的眼光是不错的,莫兴宁不仅长的英俊,身上的气质也非常好,跟国内同级别的纨绔比,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而且女儿的态度,马天奇和杨若夫妇也只能认了。 这一回,莫兴宁先送了马复香回家,给马天奇夫妇也送了礼物,才回的莫家老宅。 他没有通知爷爷,不过想来,他老人家一定已经知道了。 莫兴宁坐着计程车,路过市中心莫家的大楼,看着上面的霓虹灯彩,不知道想什么,忽然一个海报画面生生的撞入他的眼眸,一个一身红衣的女侠,一张清冷至极,又美丽至极的脸,那么熟悉又陌生的撞入了他的心中。 我回来了。 莫兴宁嘴角微微上扬,身上温润的气质多了一丝凛冽。   ☆、第一百八七章 :时光 莫家老宅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院子里的灯都开着,虽然平日也开着,就是没有什么人气。 老爷子似乎真的退休了,大部分事情都交给儿子女儿,老人一退休,就显老。 莫兴宁再见爷爷,发现他满头苍苍,整个人都萎缩了一圈一般,和记忆中的模样差距很大,即使很清冷的他,也忍不住眼中含泪的喊了一句:“爷爷,我回来了。” 这几个字,包含太多心酸,太多感情,装不下,就从眼眶中溢出来了。 莫今通看到莫兴宁,用力的抓着他的手,浑身都在颤抖,孙子这张脸跟老大年轻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莫今通好像又看到了自己的儿子。 没有老泪众横,莫今通很少会流泪,连儿子去世他都不落泪,他身体有多处创伤,早年在战场上留下的,如今年纪大了,十分难熬,可是他却很少会叫唤疼,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不会叫唤。他是个硬骨头,可是他同样有一颗柔软的心,即使是偏的。 莫今通最喜欢的孩子就是莫兴宁,哪怕他的小儿子也比不上,何况这么久以来,小儿子怀天掌管公司虽然也有起色,但是莫今通还是不满意,总觉得他心软性子软,手段犹豫,难成大业,最多也就是守成而已,所以即使看到女儿怀云处处插手干扰,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兴宁这孩子回来。 莫兴宁回来让家里热闹了一些,不过如今莫家人还是少了许多,莫今通,莫怀天夫妇,莫怀云离异一个人,张素丽寡妇一个人,女儿莫兴婧如今在国外上学,没有回来。莫兴远在北京上学,也没有回来。所以即使加上了莫兴宁,满打满算,也就剩六个人了。 六个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不过桌子实在显得有些大了,当初莫今通觉得自己有四个子女,必然是儿孙满堂,如今却有些凄凉。 许久不见,姑姑莫怀云憔悴了许多,以前她是有名的交际花,每天都打扮的美美哒,如今却显得有些凌厉,法令纹有些深,尽管还是打扮的很时尚,不过跟之前比,却明显老了,岁月弹指间。 倒是小叔莫怀天反而更显英俊气质,跟小婶婶关系也好了些,没有再一见面就吵架,果然事业是男人胆。 莫兴宁自己变化也很大,也就才20出头一点,身上气质却非常沉稳,言谈更加老练。 “兴宁回来有什么打算,你学的是工商管理,正好可以用上,到公司来帮忙如何,你小叔我每天都焦头烂额的,忙死了。”莫怀天很大方的提出来。 莫怀云没有吭声,心中想着,侄子和弟弟,自己要站在哪一边?老头子的心思也古古怪怪的,现在侄子年纪尚轻,刚刚从学校出来,就是愣头青一个,而老四人在中年,正是男人精力旺盛建功立业的时候,而且他在公司支持的人越来越多,迟早没有自己的位置,此一时彼一时的,莫怀云觉得自己如今应该站在侄子这边。 “不忙,小叔,我刚回来,先休息一段时间再说。”莫兴宁并没有着急的接下。 莫今通虽然中意孙子,可是也没有急忙忙的让他去抢权,听到莫兴宁拒绝了,他没有不高兴,反而挺开心的,果然出国磨砺了,沉稳许多。 接下来的时间,莫兴宁好像真的休假一样,不是在家陪老爷子就是出门去找女友马复香,看上去每天都在游玩,很是轻松。 因为莫家在做化工厂老城区的项目,莫兴宁也过去看了一回,就在英华高中附近,他坐车到那附近就下车步行了。 熟悉又陌生的小街小巷,比国外脏许多,有点不适应,路边的垃圾桶,下水道口的苍蝇,拥挤的小店,莫兴宁眉头微皱,看到有一家店门口有人排队,他远远的看了一会,门口一个很大的招牌,甜心板栗,卖东西的是个小姑娘。 他没有过去,看了一会,就离开了,走到化工厂老区那边,如今一家没有化工厂的建筑了,记忆中高耸的黑烟囱也倒了,完全不见踪影,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旧的记忆在慢慢消散,新的画面重新形成记忆。 “兴宁,兴宁!”女孩的声音清脆的传来,穿透了建筑的轰鸣。 莫兴宁回头,看到马复香穿从车里下来,踩着一双很高的水晶鞋底的高跟鞋,朝他走来。 他脸上扬起了淡淡的笑容。 “你说你在这里,我就过来了,晚上要去舅舅家吃饭,我来接你。”马复香走过去,挽着莫兴宁的胳膊。 马复香的舅舅杨文明如今是盐城的柿长,而且看势头,很快还会动一动,这些年杨家老爷子虽然退了,家里的后辈却在向上走。 “那走吧,我就过来看看。”莫兴宁没有再多呆,马复香挽着他的胳膊,他轻微的扶着马复香的腰,两人一起上了车。 回去的路上,又路过了秦心板栗店,莫兴宁没有抬头,也没有回头。 …… 学校还没放假,不过很多高校都在准备期末考了,也意味着快放假了。 秦心一边准备期末考试,另外一边,经纪人梁弘毅终于给秦心接了另一部电影。 她不得清闲。 不过如今秦心把时间安排的很顺当,尽管忙碌,却并不着急。 每天还是坚持锻炼,跟小区的老头老太太们都熟悉的很,她的模样也越发漂亮了。 她身上有时光的偏爱,正是青葱少女,皮肤好,水嫩饱满,五官也好,明媚又端庄。 芦苇小筑来来往往很多人,热闹的很,却并没有干扰秦心,秦心知道这些人来,都不是因为她,所以秦心很淡然。 女人要美丽,其实首先要学会淡然。 淡然是一种生活态度。 这种生活态度是建立在你的生活基础上的,你若每日处心积虑,必然会让皱纹爬上你的脸,苦闷爬进你的心,再精致的脸都会慢慢被腐蚀。 秦心原本不能算是绝色佳人,最多是长的比较漂亮,可是重活一世的她,找准自己的位置,每日生活的很规律,善待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肌肤,即使拥有很多资源,心态仍旧很好,不过分奢望,也不过分菲薄。 相由心生,如今的她很美。 这也是让陆夫人着急的地方,上次相亲宴那样一出,惹得陆夫人很郁闷,现在她家客人除了陆湖,隔三差五又多了一个小胖妞,或者说,现在不能叫小胖妞了,回国后,陈丽瘦了许多,原来脸上胖乎乎的肉肉的,现在尖下巴都出来了,原本就略微清秀的面庞如今算得上标志秀丽了,身材也好了很多,原本她就是一个胖的很均匀的女孩,瘦下来也很均匀。 天时没有表现出什么抗拒,也没有什么热情。 陈丽也是如此,不抗拒,也不热情。 陆夫人却觉得不错,毕竟是知根知底的孩子,比秦心好的不是一点半点,不说秦心已经订婚了,就算没有订婚,她也不会让一个演艺圈的女孩进家门。 秦心不知道陆夫人的心思,知道也无关紧要,她在积极准备她的新电影,导演还是楚侯生,不过这次的角色比较特别,这一次秦心演的是女一号,还是古装,秦心出演魔教圣女,魔教新一代的圣女天真浪漫,女扮男装,到名门正派的学院求学,和名门正派学霸相爱相杀的故事。 纯商业大片。 楚侯生上次在戛纳拿奖又拍了一部片子,还是偏文艺的,一连两部都这样,虽然有赞誉,但是没有实际收入也不是长久的。 不过他要拍商业片,大家并不看好。 好在如今他的东家天林集团旗下的天林娱乐很是支持。 秦心如今的身价水涨船高,不过她对楚侯生很信任,上辈子侯导最终的地位可是和青神也不相上下的,虽然如今还有差距,但是之前合作的时候,秦心感觉很好,侯导是一个很稳定的人。 谁也没有想到秦心还会去接楚侯生的电影,还是商业片,按照电影开拍计划,到时候很有可能会和青神撞片,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朱琳工作室得知秦心接了楚侯生的电影《青梅煮酒》,很是松了一口气,楚侯生是怎么都比不了青神,青神的新片早就开始宣传,还有朱琳大牌加盟,又有青神秘密训练,到时候出来,肯定是秒杀同档期的所有电影,秦心最多也只能作为垫脚石,真是自寻死路,原本害怕秦心没有了青神这部片,一直不接片子,是为了想找一个能压倒青神的,没有想到居然还是找了楚侯生这个新锐导演,不得不说,梁弘毅太久没来圈子,退步了不少。 而余露得知秦心接拍了这样一部电影,原本因为姚乐被青神选中的郁闷之情,瞬间得到缓解,她接的电影《天辰雪》无论从剧本导演都比秦心的好,她越发努力的投入电影拍摄中,很少回学校。 秦心生活依旧,没有因为外界传言改变。有时间还是按时上课,不会轻易旷课。 等期末考结束,她不出意料的,总分第一。 余露基本没有怎么学,虽然她很聪明,但是再聪明也不是天才,可以不学就会,所以成绩垫底,不过在大学大多数人都不太重视成绩,华夏也是典型的严进宽出,基本上进了大学没有大错就能毕业,大多数人都觉得,除非还想深造,必须好好学习,否则学不学都一样。 秦心却持有不同想法,上辈子她缺失的就是这些,空有脸蛋,没知识没文化,处处吃亏,所以现在的她对上学的机会非常珍惜。 期末考结束,放假,祝军也就回来了。 秦心回祝家老宅的时间就比较多,像大伯母这样想挑刺的人,可是看到秦心也说不出毛病,原本她以为秦心空有一个脸蛋,混娱乐圈的能好到哪里去,就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可是人家成绩单拿出来,回回考试第一,成绩优秀,各种奖状都有,根本无处批评。 而且每次说都落不到好,姜蓉也学聪明了,在家里绝对不会说秦心的事。 “听说陆夫人给天时订下婚约了,对方是陈家的闺女,啧啧,当初还说不喜欢我们,没有想到是看不上我们家。“姜蓉对陈丽的事情很恼火,觉得自己被闺蜜摆了一道,原本事情也就过去了,可是现在陈丽又跟天时扯到一块,姜蓉就不愿意了,宁愿要个残废,也不要自己儿子,陈家的心多大啊…… “你少说两句。“祝英保看到家里长辈小辈都在,妻子这样开口,很是不妥,他听妻子说过这事,虽然心里不太高兴,不过还是不希望家丑外扬。 “我说的是事实,怎么了,真话还不让说。“姜蓉虽然看不上秦心,可是看二叔一家和和美美的,还是很不甘愿,也恨不得早给自己儿子定下儿媳妇,也带回来,没看公公婆婆对秦心那个好。 祝家没有女儿,秦心等于是祝家唯一的女儿一样,平日严肃的公公对秦心都和颜悦色的,出门还经常带着,那脸面…… “各家自有缘法,过好自己日子就行。“ 老爷子开口了,姜蓉就闭嘴了。 秦心倒是有些惊讶,没有想到陈丽居然跟天时订婚,真是迅速。 果然过两天,她收到了一份订婚请帖,非常典雅,木盒装的一封木质请帖,闻着有淡淡的木头香味。 而远在盐城的莫兴宁,也收到了这样一分请帖。 馨香从手中飘散开来,他表情从容,又把请帖放回去。   ☆、第一百八八章 :再见 莫怀云咳嗽了一声。 莫兴宁抬头,一刹那间表情有点严肃,很快又恢复了轻松的模样,嘴角含着笑道:“姑姑找我有事吗?” 他一边说一边顺手就把请帖的盒子盖上。 莫怀云看着侄子的模样,欲言又止,实际上她是有点搞不明白了,老头子这么中意他,可是他回国后,也没有进公司的意思,平日不是出去陪女朋友,就是回家陪老爷子,过的很是安分。原本她还想看着兴宁和老四掐一掐,说不定自己还能坐收渔人之利,可是现在这小子根本不动,莫怀云就有点着急了,忍不住找上了,可是见面了,又不知道怎么说。 “没事,这么晚你怎么还不休息。”莫怀云觉得自己摸不透这孩子,比大哥还难懂,不过难得看到他露出不一样的表情,莫怀云有点兴奋,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什么缺口。 只是莫兴宁似乎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我正准备休息了,姑姑晚安。”他随手拿起了盒子,起身回房,步履坚定。 莫怀云死死的盯着他手上的东西,想着会是什么?莫非是老爷子给他的? 莫兴宁能感觉到自己后背的视线,不过他并不想解释什么。 他还年青,他的路很长,他很有耐心。 手上有木质沉厚的触感传来,他并不后悔。那个胖乎乎的女孩,笑容甜美,可是对莫兴宁来说,那只是一个印象,一段回忆,也许曾经某一个时间,某一个片段,他真的心动过,可是那又怎样? 对莫兴宁来说,小胖妞身上有一个相似的影子,他在找那影子背后的感觉,可是终究不是,已经错过了一回,他不会再找一个替代,再找一个将就的人。 或许是苛刻了。 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在他心中,小胖妞是很美好的,正因为美好,期望值高,所以尤其苛刻,在他得知父亲去世的那天,小胖妞走了,对莫兴宁来说就是背叛。 他愿意跟马复香在一起,在一起将就,可是不愿意去找小胖妞,是因为在乎的深,所以埋怨的深,只是他不想去明白这种事,觉得难过的情绪并不好,这种情绪不需要太多,不理智。 回房,请帖就放在了桌上,他躺下了,闭着眼,盖着被子,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呼吸平静,感觉应该睡着了,只是那请帖的香气似乎总是萦绕着他,似醒非醒,似睡非睡。 …… 秦心睡的很踏实,白天太辛苦了,拍电影这行业,表面风光,实际上却很辛苦。 好在这一次大多景在京都就能拍。 不过这一次秦心演的角色有点特殊,每次化妆就要化很久,而且还需要变装,有时候男装,有时候女装,很累。 白天累,晚上很容易就睡着了。 一大早被闹钟闹醒的。 秦心起不来,陈玉已经打电话过来催了好几回了。 放假陈玉没有回家,跟之前一样,给秦心当助理了,而且她学校可以住。 秦心洗漱好,已经有车在楼下等。 拍戏太忙,秦心没有了早起锻炼的时间,匆忙的就走了。 到了剧组,化妆师急忙给秦心开始化妆,十分忙碌。 侯导一大早也来了,他不用化妆,不过由于陈玉给带过早餐,现在他经常就在这边解决早餐了。 侯导跟秦心是熟人了,一边吃早餐一边讲戏,他很喜欢秦心,条件好不说,人也很努力,尽管现在已经小有名气,可是态度仍旧很好,不像有些明星,稍微大牌一点就开始傲气了,什么话都听不进去,总是自以为是,但是秦心没有这种毛病。 同样是女扮男装,侯导选秦心,不仅仅是因为合作过,熟悉,他在秦心身上能看到一种妖孽的感觉,尤其是那双眼睛。 他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清秀漂亮的男装扮相,让观众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是个女孩,他要的是一种明知道是女孩,可是却不会违和,让你觉得她是个男的,是个风华绝代的男的,男士亦美貌的那种感觉。 为此,侯导还特意琢磨了日本艺*妓的的扮相,最早的艺*妓全是男性,虽然现在演变为取悦男子的营生,但是在优雅和美丽方面,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学习。 做导演,要做好导演,总有某个方面是可以做到极致的。 哪怕就为了一个镜头的美,楚侯生可以跟一个学者一样去研究艺*妓所有的发展史,甚至不惜花大价钱特意去跑一趟日本,请了朋友带自己去见识最优雅的艺妓…… 当然这一切要秦心这个演员也能领悟才行,好在侯导跟秦心合作很好。 两人虽然差着辈分,可是更像朋友。 “一会这一幕关键是眼神和态度,你要揣摩一下那种感觉,你先看看剧本,酝酿一下感情。”侯导坐在一边,吃着早餐,含糊的开口道。 侯导长的很丑,相貌跟英俊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过因为经常给秦心讲戏,又老过来吃早餐,剧组里有很多风言风语。 “真是为了上位不择手段,侯导那副□□尊荣,她也下得去口。”此刻化妆室外头,有几个演员就在一边说着小话。 “不可能吧,听说侯导第一部片子找的就是她,只是原本关系就比较好吧。” “可不就是,老相好了……” 话音随着侯导出来而停止,秦心就站在侯导身边,秦心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们,并没有开口说什么,倒是侯导脸黑了。 “不想好好拍戏就滚蛋。”侯导不是一个擅长说话打交道的人,他甚至难得骂人,可是今天听到这话却发火了,秦心对他其实是有知遇之恩的,说不清谁是谁的伯乐,楚侯生很感激,听到这样的话语,让他很难受,可是他也知道,演艺圈就是这样,大多明星为了上位真真假假炒作。 到拍戏的时候,似乎气压特别低。 秦心一如平常表现,曾经更难听的话都听过,悲剧的是,有些还真被说中了,而现在只是子虚乌有的闲话,根本不必在意。 她最高兴的是,她没有走错路,没有一身烂账,她理直气壮。 尽管有些风言风语,可是对秦心丝毫没有影响,拍戏的时候发挥的很好,有侯导不满意的要重拍的,她也十分配合,从来不摆架子。 因为有几部戏撞档期,各个剧组都是保密拍摄,平日很少让探班,不过秦心的戏好不容易拍完,居然说有探班的。 秦心穿着大红的戏服,走了出去,发现是天时。 “没记错的话,某人明天就要成为准新郎官了,今天还来溜达,听说陆夫人给你准备的很隆重,你现在不应该是在洗白白做保养之类的吗?”秦心有些累,在剧组里还是比较辛苦,正因为有那些风言风语,秦心更要比别人更努力,也就更辛苦,出来看到天时,周围都没人,想来是被清场了,正好,一屁股坐到了旁边的台阶。 一身大红的戏服跟一朵盛开的花一般,也层层叠叠的落在了地上。 “这个妆容不错,很妖孽。”天时没有说自己的事情,而是认真的看了看秦心。 “那是,我这部戏的目标是男女通吃,漂亮到让女生都能爱上我。”秦心坐下,敲着自己的腿,刚刚没有觉得,现在一坐下,腿都发麻。 “我是第一个来探班的吧,你家小猪太乖了,不让他来就不来,你知道我明天要订婚了,不巧查到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有些无聊,出来溜达一圈。”他说着丢了一份资料给秦心。 秦心接过,正好看到小胖妞跟莫兴宁在一块的照片,古老干净的街区,两人手拉手走在路上,背影拉的长长的,很好看的照片,无论是画面背景,还是画面上的男女,表情都很好。 有一瞬间的惊讶,又很快释然了。 莫兴宁长的好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反过来也一样的。 至于小胖妞为何又回来跟天时订婚,秦心也不太想知道其中的曲折,各人各有缘分,活法。 秦心没有再翻,而是把页面合住了。 “你真坏,过去就过去了,何必还要调查。” “这不一样,我过去是一张白纸,别说恋爱,跟女生接触的时间都少,我可能接触不来她,所以我调查了她,或许这只是一个借口,只是我不喜欢一个要嫁给我的女孩,心里惦记着别人,感觉不好,我本来就是一个有缺陷的人,我本来就应该任性一些的,我不想包容别人。”天时一边说一边转动了轮椅。 周围就忽然出现了几个人。 “明天你来吧,打扮漂亮点。”天时声音落下,人已经被推走了。 …… 杨家老宅。 父子俩又在对弈。 棋子是用和田玉和墨玉做的,握在手心,温润舒适,下棋,像是养身一般,锻炼了神魂,滋养了神魂。 “这一步棋好。”老爷子看着杨旬下的棋,夸赞道。 “不是我下的好,只是这棋自己想去那。”听到老父的夸奖,他并没有骄傲,波澜不惊的继续看棋。 “是啊,陈家如今三面逢迎,陈家老头跟祝家关系不错,如今陈家又成为那位的亲家,谁也想不到,他们跟我们私交居然不错,面面逢迎啊。” “这世界上没有面面逢迎的人,总会不小心落水。”老爷子出了一步棋。 杨旬始终面如沉水,不慌不忙的下棋,他眼里是很大一盘棋,从来不在意小步得失,父子俩坐在树下对弈的画面,很是美好。 …… 莫兴宁收了请帖并不打算去,却被马复香看到了请帖,她坚持要去。 成为男友后的莫兴宁是非常有风度的,在很多事情上基本都会满足马复香。 尽管是这样,他觉得尴尬的事情,他也点头了。 不知道是不是其实在心中,他也很想再看看她,看看那个曾经胖乎乎的女孩,成为别人的未婚妻后,会不会稳重一点。 马家有钱。 就马复香一个独女,所以莫兴宁哪怕不继承莫家家业,也不会穷。 他顺从的跟马复香上了飞机,踏上了去京都的路上。 飞机起飞不久,还能看到窗下,盐城的风景。 莫兴宁身上穿了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料子非常软,是长款的大衣,大多数人穿长款大衣会显得矮,衬不起来,而穿在莫兴宁身上却非常有型,笔直的长腿,显得大衣一点都不长。 贴合的剪裁,很是笔挺。 马复香开始是纯粹闹腾要去,可是后来一打听,知道天时的身份之后反而有些犹豫,不过话已经出口,就不愿意收回。 天时的订婚宴,是京都都是逼格很高的一件事,很不低调。 或许是陆夫人为了弥补身犯残疾的儿子的一种心理吧。 她选了中意的女孩当儿媳妇,一定也要办一场中意的盛宴。 领袖胖子不喜欢这样张扬,但是儿子的事情,是他少有的不能抵抗过妻子的意见的,也只能作罢。 宾客云集。 秦心跟祝军一块来的。 上一次秦心出现在陆夫人的宴会上,祝军还没有放假,是跟着严卿来的,收获不少敌意。 结果转眼,就到了天时的订婚宴,对象当然不是秦心,秦心个子高挑,不过在祝军身边也显得娇小。 上了一个学期的军校,祝军更加内敛,也成熟了许多,他高大的个子,皮肤不白,很是俊朗,也很是自然的帮秦心拿着包。 陆夫人不喜欢秦心,可是看到这个画面,还是很养眼的。 希望天时和陈丽也能这样,和和美美。 莫兴宁和马复香也出现了,作为陈丽的朋友出席的。 很宽敞的地方,人很多,却并不拥挤。 年轻的面孔很多,年长的面孔也很多。 秦心跟祝军穿的是情侣装,香槟色系的礼服,两人非常登对,站在一块。 莫兴宁穿的是黑色礼服,马复香穿的一身粉色。 几乎就是踏进这个地方,第一眼,莫兴宁就看到了秦心。 多年未见,却仿如隔世。 当初胡搅蛮缠跟在自己背后的女孩,如今亭亭玉立,风度翩翩,笑容优雅,悄然盛开。 物是人非,周围的一切如同背景画一般,重复,前进,后退,重复…… “莫学长。”软软的声音打断了莫兴宁的视线。 他抬头,看到了一身粉裙的小胖妞,有些尴尬的居然和马复香的衣服撞色了,不仅仅是颜色,牌子都是一个牌子的,只是以前马复香身材苗条,穿的比陈丽好看,可是如今看陈丽,完全找不到小胖妞的影子,也成了十分窈窕的淑女,腰肢纤细,脖子修长,脸上挂着淡雅的笑容,不像过去那样露齿大笑,没心没肺。 “恭喜你。”这一刻,莫兴宁忽然就放下了。 心中的埋怨,心中的遗憾,心中的不舍,再见到她的时候,统统消散,其实只是执着。 不是执着于爱情,而是执着于自己。 马复香松了一口气。 而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杨旬坐在天时身边,一块看着大厅的场景,笑道:“是不是很有意思?”   ☆、第一百八九章 :步步 正如莫兴宁第一眼看到秦心一样,马复香也看到了祝军。 她手挽着莫兴宁本来是想在陈丽面前炫耀的。 很直白的心理,大概女孩都会这样。 如果男友的前女友过的不好,嫁的不好,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虽然天时身份显赫,但是毕竟是个残疾人,相比之下马复香觉得陈丽要嫁给这样一个人,说是悲剧还差不多。 所以马复香坚持要来看这样一场订婚宴。 说什么旧情复燃之类的根本没有,男人和女人的情感构造很怪。 男人对得不到的人很有执念,而女人相反,女人则是对和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很有执念。 祝军对马复香来说只是一种不甘心,不过现在她挽着莫兴宁,她觉得这种不甘心已经没有了,不管祝军是什么高官后代,不管跟陈丽订婚的人是什么领袖之子,马复香都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是胜利者。 莫兴宁出现,倒是让陈丽母亲吓一跳。 看到他挽着个女孩才松一口气。 不过又不由得有一些患得患失,若是天时也这样好好的,能站起来走路,她自然觉得是一百个好,可是天时是个残疾人,哪怕身份显赫,对比起来总是不足。 今天是天时的订婚宴,只是现在了,天时还没有出现。 陆夫人忙知道儿子那臭脾气,能答应订婚已经是意外之喜了,也没有硬是强求。 大厅的音乐始终很舒缓,人也渐渐多了。 久等的天时终于露面了,当然这时候杨旬已经不在他身边,和别人说话去了。 天时身患残疾,注定他不可能继承大统,但是他的身份又是十分尊贵的,所以这也是一场注定热闹的订婚宴。 同样还是坐着轮椅出现,天时穿了一身的白,他皮肤很白,看起来十分英俊秀气。 陈丽落落大方的迎了上去,站到了天时背后,推着他的轮椅。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天时示意陈丽弯腰跟他说话,两人状似亲密。 陈丽愣了一下,对她来说,不是莫兴宁是谁都无所谓。 可是真正到了这里,她才发现,不是无所谓。 她没有找莫兴宁的借口,用自己的订婚宴作为邀请函,这个代价太大。 就像一个故事中里的,一女孩在母亲的葬礼中看上了一个英俊的男士,可是却不认识那男士,于是杀了自己的姐姐,在姐姐的葬礼上终于又遇上了那男士…… 脸上的婴儿肥都不见了,下巴也显得尖尖,一双眼睛很大,圆脸的时候眼睛很大,如今瘦下来眼睛就更大了。 天时说这话的时候,她吓一跳。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我不想勉强人,我母亲喜欢你,我对你感觉一般,你对我也没有什么感觉吧,如果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天时的声音凉凉的穿入陈丽的耳朵,像是亲密的交头接耳,陈丽却觉得一切都无趣起来。 原本她也是这样想的,凑合着过,可是真说出来的时候感觉就不一样了。 后悔?后悔吗? “如果后悔,你可以走,不用担心后果,我会说是我的原因,不会有人为难你。”天时说完,自己推着轮椅离开了。 陈丽有些浑浑噩噩。 她下意识的去找莫兴宁。 看到莫兴宁一个人站在一个角落,身姿挺拔,容貌英俊,却有些孤冷。 她朝他走去。 马复香被她舅公家的人叫走说话了,留下莫兴宁一个人。 莫兴宁倒并不是在顾影自怜,他只是在想事情。 马复香的亲戚官多大,对他目前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他已经知道堂弟根本不是莫家的,就冲着一点,老爷子也不会把家业交给四叔,然后传给莫兴远,这等于一辈子努力为他人做嫁衣。 而现在,他回国之后,发现,四叔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能耐。原本以为四叔只是个吃喝玩乐的纨绔,对公司经营一窍不通,说不定还不如交际花一般的姑姑,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 莫兴宁虽然整日看起来都在外面闲逛,不是陪女朋友逛,就是陪老爷子聊天,很悠闲,实际上却把莫家的产业都了解了个遍。 他发现自己小窥四叔了。 从国外回来的莫兴宁更加稳重,按照现在的场景,他若是贸然去公司,也最多是当个打杂的,四叔把公司经营的很好,而且威信也很高。 相比陈丽订婚,对莫兴宁的困扰来说,家里更甚。 他不是一个太感性的人,也许有那么一刹那的真情流露,但是更多的还是其他。 他踌躇满志回国,却发现自己毫无用处。 这不是他能接受的。 这次到京都,参加陈丽的订婚宴是明面上的事情,实际上此刻,他更关系在盐城的四叔,是不是正好踏上了去谈生意的路上。 陈丽的订婚宴现场,奢华,明亮,人声鼎沸。而四叔夜行的公路,湿滑,黑暗,寂静沉默。 到陈丽走到他身边的时候,莫兴宁还没有注意,他在认真的想事情。 “学长。” 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考,他抬头看到了陈丽。 女孩脸上露出笑容,却有些牵强,以前的她从来不会这样笑,要么笑,心直口快的笑,大大咧咧的笑,要么不笑。 人终究会长大,看到这样的笑容,莫兴宁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和煦温润客气。 “恭喜你。”莫兴宁不想和她谈心什么的,该谈早谈过了,要谈也不是在这样的场合谈。 “学长能带我离开吗?”陈丽一脸期待。 莫兴宁手上的酒杯忽然晃荡了一下,差点洒掉。 他一脸惊恐的看着陈丽,说什么昏话,虽然对方是残疾人,可是他是领袖的儿子,莫兴宁心中以为陈丽当初离开,匆忙回国,说不定就是回来相亲的,否则这到订婚也没有多久,临到跟前了,何必到自己面前说这种话。 而且他一个商贾之子,可没有能力撬这样的墙角,这简直是要害死他。 莫兴宁第一次觉得自己风度翩翩,英俊优雅,也是有副作用的,遇上这样一位,他简直想去撞死,原本来京都另有目的,可是现在后悔的要死。 “不能。”紧张的莫兴宁连抱歉都没有说,直接拒绝了。 陈丽听到这拒绝只觉得漫天繁星在转,整个世界也在转,脑子里空空的。 “你不曾爱过我,如果是她来跟你说,让你带她走,你会答应的对吗?”陈丽想到莫兴宁进来,看的第一眼,却不是自己,而是在祝军身边的秦心。 她不知道为何自己会答应跟天时订婚,是不是因为那天,秦心推着天时出来,两人亲密的举动,让她无端觉得难受。 这一刻恍然明白,却是太迟了。 她有些口不择言。 莫兴宁脸色黑了。 是,陈丽的话让他想到他自己,他曾经也屈尊请秦心回心转意,只是她没有答应。 他一度觉得陈丽像她,现在才发现,这个世界没有谁像谁,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会说这样的话,他们之间就算有感情,也会因为父辈纠葛分开,何况如今已经没有关系,哪怕心底有惦念,也已经是陌路。 莫兴宁很少对陈丽黑脸,哪怕分开,也没有黑脸过,开始是因为知道陈丽家世不错,后来确实是心底有过柔软,可是现在,既然已经分开,再见不能红着脸娇羞,他也不喜欢红着眼哭闹,何况是这样的场合。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已经玩不起,爱不爱的游戏了。 莫兴宁的身体后退了一步,跟陈丽拉开的距离。 这时候大厅的音乐换了。 成了喜庆的婚宴曲调。 陆夫人上台说了几句话,陈丽回头看了一眼莫兴宁,最终朝陆夫人走去。 在所有人的掌声目光见证下,陈丽牵着天时的手,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 只是看着不远处的秦心,她眼若寒芒,转瞬即逝。   ☆、第一百九〇章 :为营 “收工!” 随着一声悠长的喊声,整个剧组都活了起来。 化妆师阿迷帮秦心卸妆,一点一点的去掉头饰,脱下长长的戏服,工程很是浩大,大家急着下班,阿迷的手难免快了点,不小心就把秦心头上的簪子给打到她脸上,阿迷吓一大跳,她只是一个小化妆师,平时给老师打下手,所以才会被留下来卸妆,上次不小心把一个女星的眉毛化歪了一点,当场就被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 “对不起,对不起……”阿迷急忙忙的道歉,一脸惊恐,秦心可是女一号,平日在剧组,跟导演关系好,似乎也非常大牌,她几次听到别的演员说她坏话,说她是带资进组,轻易不能招惹。 “没事”秦心早在簪子掉下来的时候就侧脸避开了。 并没有发火,她脾气挺好,只要不是刻意为难,秦心都不会生气。 人要是生气多了,心气不平和,对身体也不好,而且相由心生,容易生气的人,脸色总是有些尖刻,并不太好。 阿迷没有想到就这样轻描淡写的被放过了,接下来工作的认真了许多,不敢想着急忙下班了。 秦心身上的妆非常重。 今天拍的是一场大戏。 魔教内乱,作为教中圣女,不得不接过自己的担子,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成为真正掌权的圣女,她天生阴体,学武事半功倍,虽然是魔教圣女,却擅长天下各类武学,以一人之力击败魔教大半叛乱教众,手段凌厉,震慑所有人。 这是一场女主蜕变的戏,非常重要,也非常难拍,就这一场戏,几乎拍了整整一周,大家都累坏了,所以化妆师阿迷手上动作都不免有些着急。 卸妆花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可想而知,化妆要花多少时间,秦心也有点疲惫,演员是一个看上去光鲜,实际上却很辛苦的职业。 秦心是喜欢这个工作的,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又回到这个圈子,她很适应,除了以前的经验,再加上学习到的东西,让她觉得很充实。 而且拍电影也像是经历一场又一场的重生的人生,每每都有不同的收获,不算名利,就是角色本身,去体验,揣摩都有不同的感悟。 让秦心觉得收获颇大,运动锻炼是强大身体,而学习阅读是强大心理,演戏则是强大到了精神,丰富了精神的世界。 秦心卸完妆,出门祝军已经开车等着了,祝军开了一辆普通的吉普,秦心上车,两人又说有些的。 直到那辆旧吉普消失了,剧组门口才出来两个人。 是女二号王盈和她的助理。 “难怪每天演戏那么拼命,也没有什么绯闻,原来是跟了一个穷小子……” 她身边的小助理有点茫然,秦心在剧组人缘很好,但是她是不敢发表什么反对自家老板。 祝军接秦心回去吃饭,奶奶说秦心最近拍戏太辛苦,人都瘦了许多,一定要按时吃饭。 特意让家里厨师多做了许多菜,让秦心回家吃。 家里跟外面的菜还是有差,家里的菜都是有机的,国家专门批出菜地牧场养殖的,吃了对身体好。 老爷子退了,没有享用其他权利,但是在吃食这一块上还是很认真,这辈子祝军没有意外身亡,祝家很是平顺,祝爷爷和奶奶都是很会养身的人,身子骨很好,爷爷平日散步下棋看报,奶奶纳鞋底,散步,遛马,聊天,也很精神。 回到家就有一股浓厚的家的味道,不奢华,但是很安逸,浑身的疲乏都消失。 秦心回来的晚,爷爷奶奶每天都按时吃的,就单独给她和祝军留了饭。 两人吃饭的时候,爷爷在客厅沙发看报,奶奶坐一边纳鞋底,时不时问秦心工作怎么样,跟人相处怎么样。 秦心有点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上学那会,每天回家兴致勃勃的跟爸爸说在学校怎么了,事无巨细,爸爸都听的津津有味,如今奶奶也是这样,不是那种纯粹应付,而是真很好奇,祝爷爷虽然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是总感觉他看报不专心,也在竖起耳朵听。 祝军也会说一些在学校的事情。 奶奶对军校不感兴趣,爷爷比较感兴趣,会问东问西的。 一顿饭吃完,就已经有点晚了。 碗筷不多,祝军就给收拾了洗碗,秦心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之后就习惯了。 奶奶也说,男孩不能娇惯,要让他做点事才行。 祝家这里一片温馨,盐城莫家却不安宁,莫家老四出车祸了。 秦心跟莫兴远交情不错,再有陈玉在中间,多次劝说过让他不要再飙车,太危险,莫兴远也收敛许多,如今也过了上辈子莫兴远出事的时候,秦心也就安心了。 可是莫兴远没有出事,他父亲却出事了,就在莫兴宁来京都参加陈丽订婚宴的时候。 莫兴宁匆忙回去,主持家业,老爷子也再度出面帮孙子撑场,倒没有出什么大事。 只是可惜了莫怀天,上任短短一段时间,获得了不少好口碑,莫怀天心性仁义,做事利落,公司上下都挺喜欢他,对比之前莫老爷子,莫家老大,莫家老三,可以说莫怀天是做的最好的,可惜…… 莫兴宁上位,身后不仅有老爷子,还有马家这样强大的岳家,一时间,给集团带来不少好处,很快就替代了莫老四的位置。 莫兴远本来吊儿郎当的,准备跟陈玉一块在京都的,说也要找工作,被陈玉赶回去,却不想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夜之间长大一般,因为车祸,莫兴远想给父亲输血,才被告知血缘不对,这也是莫兴宁设计的后招。 莫怀天出车祸,一条腿废了,只能坐轮椅,原本他虽然接替了家业,没有再出去鬼混,可是也忙碌的不成,跟妻子程紫玉关系并没有恢复,程紫玉因为老公掌权了也忙碌起来,打牌时间少,参加宴会时间多,两人关系原本稍缓和了,却只是缓和,没有多大进展。 可是现在莫怀天出车祸,公司的事情,老爷子出面都转交给莫兴宁,一下子没事了,程紫玉也腻歪了外面的玩乐,专心在家照顾老公,两人关系倒是好了起来,也算是因祸得福。 当初程紫玉已经怀孕了,两人才结婚的,对莫兴远不是自己的孩子,莫怀天原本就知道,还是一直把他当自己的孩子。 夫妻两原本是有好感的,不过都性子太傲,一直越闹心越远,如今成这样了,反而能相扶相持。 莫怀天知道老爷子一直不是意属自己,对于轻易被剥夺的权利也没有特别难过,倒是开诚布公的谈了一次,谁也不知道,父子俩书房谈了什么,不过第二天,莫家老四一家搬出去住了,老爷子没有分股份,分了几处房产铺面。 莫家老四走了,老二媳妇一个寡妇,也不想在老宅呆了,期期艾艾跟老爷子说想回娘家住,老爷子也同意了。 而老三莫怀云争来争去,最终还是落到了莫兴宁手上,一气之下也搬了出去,到现在,莫老爷子终于达成心愿,把家业如数的传给莫兴宁,可是却真正成为孤家寡人,偌大的宅子,整日就他一个人,剩下的佣人三五成群,却不会跟他说话聊天。 莫兴宁虽然是老爷子钟爱的孙子,可是掌管家业,又年轻,整日非常忙,回家的时间很少。 午后斜阳,莫今通佝偻着身体坐在轮椅上,想忘池子里撒鱼食,可是今年冬天,盐城居然出奇的冷,从来不结冰的湖居然结冰了,密密麻麻的鱼在冰底下,挣脱不出来……   ☆、第一百九一章 :一桌麻将 莫兴宁虽然背后有老爷子强力支持,又有马复香家里的帮扶,但是国内企业,特别是这种家族企业的管理跟国外差别很大,莫兴宁虽然在国外成绩优秀,实习表现也很突出,但是面对国内企业里混乱复杂的事情,还是不太习惯,没有想象中的容易,人虽然接替了四叔的位置,却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也顾不上其他,专心的投入了公司的整顿当中。 而秦心平日虽然很忙碌,拍戏安排的时间很紧凑,不过并没有因为拍戏而陷入自己的世界,拍戏结束,不像大多数明星一样还好忙着参加各种宴会露脸,秦心有时间就回家陪家人,或者和祝军在一块。 如今有家人,有未婚夫,秦心很珍惜这种生活,她喜欢演戏的时候的惊心动魄,也喜欢生活的平淡温馨,上辈子她几乎是个玩物一般的存在,没有自己的生活,名声也糟糕,回想起来,就是年幼无知的时候走错路,越走越远,回不去,就只能继续走,直到无路可走。 很多时候,就是一念之间的事情。 秦心不参加宴会,但是在芦苇小筑也能见到不少人,如今的严卿住回京都,身边秦心和顾明夕都经常在一块,心情好了许多,而且这一世,也没有顾明夕自杀事情,一直很平顺,严老时不时的还跟秦心去祝军家串串门,严卿被照顾的很好,虽然年纪大身体不如从前,但是也不像前世那样,忽然就病逝了。 年纪大,虽然行动诸多不便,但是心底是渴望活着的,多活一天也好,秦心很能体会那种感觉,对老师很迁就。 老了,其实不在乎多少钱和物质生活,更喜欢有人陪,踏实过日子。 所以说没出息的孩子反而是孝顺的孩子,因为至少是在身边的。 秦心在自己小区的老头老太太缘很好,把老师也带到他们这个圈子,严老现在每天早上也出去锻炼了,聊聊天,下下棋,走走路,没用灵丹妙药,却慢慢的豁达起来,到这个年纪,谁都要经历生死,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才是根本。 年轻时坏脾气,到老了脾气倒是好了起来。 绿洲沙龙里,打着老师名号的严绿洲也登门道歉,跟老师握手言和了,秦心又多了一个大拿师兄。 秦心照顾老人,也在老人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尤其是祝爷爷和祝奶奶,心性十分豁达,这种豁达是课堂上学习不到的,只能慢慢感悟体会。 平日祝军爸妈都很忙,大伯大伯母不一块住,没事也很少过来,小叔也忙的很。家里有医护人员,但是还是冷清,秦心拍戏离祝军家近,就会回去陪祝军爷爷奶奶。 祝军放假在家,四个人还经常凑一桌麻将,十分热闹。 有时候也会有其他老头来串门,秦心很习惯了,虽然出去露脸的时间少,但是秦心觉得挺值得的,本来拍戏想红也是为了生活好,没有必要为了想红,而忘记生活,错过生活。 所以她在圈子里虽然小有名气,却一直很神秘,十分少露面。 秦心新电影《青梅煮酒》跟青神的电影《民国丽影》还有余露的电影《天辰雪》都是同一个档期,前期宣传非常火热。 青神不用说,名气摆在那,每次电影都是噱头十足,选个演员都能上头条。又有朱琳参加,朱琳工作室不余遗力的炒作,重新出道的首部电影,各种大制作,大投入,电影海报几乎已经贴满大街小巷了。 而余露的电影《天辰雪》的导演杨导,向来是个以话题取胜的导演,戏没有拍出来,剧组里面各种绯闻已经炒爆了,保持一星期上一次头条的概率,也使得这部电影也很热门,居高不下,余露也时常各种露脸,虽然绯闻多,但是也算是当红。 而相比之下,秦心的电影《青梅煮酒》本身导演的名气不如青神,也不会像《天辰雪》导演那样天天拿绯闻炒作,秦心本身又十分低调,倒是在宣传方面比较弱。 虽然投入宣传的资源也很多,但是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演艺圈的事情,还真是就要保持公众视线,不管好的坏的。 奈何秦心和侯导都是比较执拗的,侯导不愿意故意搞绯闻,秦心也不会这样,投资人就是秦心干爸林天水,天林集团自己有院线,随着秦心到京都上学,林天水也慢慢把工作重心从盐城转到京都,一旦在京都能落脚,地位瞬间上了一大阶层,如今天林集团已经有自己的院线,并且辐射全国,电影就算不好,有院线的保证也不用担心。 况且林天水也不会让秦心来用绯闻操作,秦心不喜欢,他自然不会勉强,投资人都不勉强,更不会有其他人勉强了,秦心日子过的很安逸。 拍戏就跟上下班一样,这天拍完戏,秦心就往外走,却意外碰到了余露。 余露最近很火,她是她那部电影里唯一一个女演员,其他都是小鲜肉,再加上导演无下限的操作,今天跟这个小鲜肉有绯闻,明天跟那个小鲜肉有绯闻,绯闻满天飞。 从影视城出来,门口就围着不少记着,随时等着拍。 秦心出来的时候,余露正跟她一部电影的小鲜肉,两人高调一块出现,一出来,一窝记者就迅速的冲到了余露跟前,把余露包围了。 余露看了看孤身一人的秦心,嘴角抑制不住笑容。 红不红看记者的态度就知道。 “请问余小姐,杨导说很看好你跟陈绍两人,请问你们两人正在交往吗?”记者没有一点迂回,开口就逼问。 余露调整好自己的面容角度,努力让记者拍到的画面最美,回答的话却也是似是而非,似乎说了也似乎没有说,很老练的打着太极,她身边的小鲜肉就有些差距了,不过胜在年轻英俊,也博得了不少镜头。 这时候,秦心那边有车来接送了,秦心大大方方上车,对余露挑衅的目光至始至终都没有回复。 而余露则面露疑惑的道,刚刚那个好像是《青梅煮酒》的女主,不知道和谁约会去了。 原本以为听到这个,记者们会猛追问的,可是记者却不提这个话题,拐个弯又继续问余露的绯闻,说了几句就走了。 等都散开了,她身边的小鲜肉才开口道:“余姐,在京都有一些车是默认不可以拍的,刚刚那辆车牌,记者们就不敢开,那个秦心来头很大牌,余姐能不招惹就不要招惹。” 小鲜肉是京都人,虽然比余露年长,但是还是叫余露俞姐,也是好心提醒,却让余露郁闷的要死,现在才回过味来,原来那些人不是不想采访秦心,而是不敢。 自己好像超越了她,实际上却越拉越远了,光鲜的离开了剧组,回到自己的住处,余露看到手机里的陌生来电,有点惊恐的接了起来。 每次他只会用陌生的号码给她打电话,自己最近这阵子绯闻满天飞,他一定是不满意了,余露接了电话,果然是他熟悉的声音。 “我可以让你红,也可以毁了你,注意身份。”杨梵天沉沉的声音,传进余露的耳里,不亚于毒药。 秦心则是回到了祝家,洗了澡,吃完饭,祝奶奶又想打麻将了,家里就祝军秦心,爷爷奶奶,四个人一桌。 打到一半的时候,忽然胖子来访。 很是低调。 祝老爷子吓一跳,“你怎么来了,遇到什么难事?” “没,就来偷偷懒,现在都没地休息。”胖子笑的有些无奈。 “正好,我想上厕所了,你帮我打一局。”祝奶奶利索的站起来,硬把胖子给拉去救场了。 秦心也是吓一跳,不过她心态挺好的,很快就平静下来,不可思议的,居然真和胖子打麻将,奶奶给泡茶准备了一些小点心,然后坐在爷爷身边支招,好不热闹。 胖子手气还挺好,一来就接了秦心的牌和了一把,之后又是自摸和了,好在秦心也不赖,也和了好几把,输最多的是祝爷爷,祝军也输了一部分,因为是打钱的,一把五毛,全部打完,秦心赢的最多,赢了十来块,胖子其次,也赢了三四块。 想想有些不可思议,自己居然跟胖子打麻将。 这之后,胖子偶尔也会偷偷过来,居然就真的是打麻将。 到了开学,祝军去学校,秦心有时候就把老师拉过来,开打,很是热闹。 时间很快,秦心拍的第二部戏也到了要杀青的地步,同期的两部戏也竞争到了白热化。 那边余露已经绯闻炒到观众疲软了,今天这个,明天那个,余露纵然是红了,但是负面新闻也着实不少。 而青神只要依旧高傲即可,倒是朱琳工作室几乎是投入巨资,把工作室老本都投出来,可劲宣传,大街小巷,公交车站,小区电梯旁的电视,基本上都可以看到《民国丽影》的片花。 在这样围追堵截之下,秦心的《青梅煮酒》几乎就只剩下院线优势了。 按照朱琳工作室那样呢投入去宣传根本不现实,朱琳新经纪人陈义是个很敢冒险的人,又硬生生的想压梁弘毅一头,几乎是不计成本。 而青神这么多年票房口碑很好,陈义深信这一次一定也是大红,到时候工作室青云直上,必然是能赚回来的。 秦心原本以为梁弘毅会很发愁,没有想到他居然表现的很悠哉。 哪怕陈义当面挑衅,他也很从容。 直到电影上映前一周,大街小巷忽然都是古维导演的电影《华夏英雄》的消息,有史以来,唯一一部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奖项,而秦心居然凭借师妹一个角色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女配角的奖项。 一下子把秦心冲击到所有观众的跟前,不用前期宣传,无数人都等着秦心的新电影《青梅煮酒》上映就去电影院看。 秦心自己都觉得奇怪,真是太巧了。 电影首映礼那天,秦心把祝爷爷奶奶也邀请去看电影。 陈丽和天时订婚后,陆夫人就开始想着操办婚礼,也解放了陆湖,现在陪天时最多的人是陈丽。 这天陈丽说好了和陆夫人一块去选婚纱的,到了要出门的时候,陆夫人让天时一块去。 天时皱着眉头道:“不想去。” 陈丽打着圆场,“没事,我们去就行。” 她本身也不愿意天时去,推着轮椅很尴尬,天时身份再显赫也掩饰不了他残疾的本质。 结果陈丽这边刚刚坐上车,天时那边的车已经出发了。 “阿姨,天时是去哪?”陈丽忍不住问了句。 陆夫人也不知道,不过心里想着你是他未婚妻,怎么也不知道,面色不快的打了电话。 “他去看电影了。”陆夫人挂了电话,不快的开口道,“小丽,你有时候也要多关心一下天时的想法,他喜欢看电影,你多陪陪他。” “恩。”陈丽应了一声,只觉得十分委屈,今天是你让我陪你去选衣服的,现在出去了又说自己不陪天时。 坐在豪华的车上,陈丽又回想起曾经跟莫兴宁一块的日子,脸上满是笑容,直到路边巨大的海报,不知不觉路边海报居然全都变成了秦心的,《青梅煮酒》里男性的装扮,却是一种凛冽的美,到了极致,今天是首映礼……   ☆、第一百九二章:死亡新生   “太烂了,跟小说《天辰雪》相差十万八千里……”   “杨导毁人不倦,终于又毁了一部小说。”   “小说里的宋香香古灵精怪,这里的宋香香还是娘娘……”   电影《天辰雪》预告片出来的时候评分高达8.6分,只是播出之后,瞬间降到了6.9分,骂声不断,看过的几乎都要骂,不骂的则是实在是懒得骂,明明是很绚丽的武侠剧,到了杨导手里就变成言情加宫斗了,一群男人为一个不值得的女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然后电影到结束也没有说那女的跟谁了……一副还要拍续集的节奏。   不过天辰雪的吐槽很快就声音小了,因为大家吐槽另外一部更大牌的作品《民国丽影》,许是期望太高,或者说是把青神的位置抬的太高,觉得他的电影必须是画面好看又有内涵,剧情紧凑,各种好。   结果《民国丽影》就做到了一条,画面好看,单单是女主出来穿的旗袍就特写了一分多钟,之后女二号,女三号,女四号,各种旗袍服装秀秀,穿着旗袍喝茶,走路,唱歌,还有那个年代从国外引进的洋装,之前宣传的时候就说了这部电影天价的服装投资费用,据说拍完戏这些戏服都可以进博物馆收藏了。   如果说相比杨导粗制滥造的《天辰雪》,青神的电影《民国丽影》的确可以算是好电影,画面层次不在一个面上的。   但是电影不是MV,画面再美,也要有剧情撑起来,青神太大牌太随心所欲了,《民国丽影》与其说是电影,还不如说是一部很长的MV,坐两个小时一直看演员的表情服装特写,都是长镜头,看的瞌睡连篇。   对于内容,广大花钱看电影的屌丝都表示看不懂,只有一堆高端影评人在夸,神乎其乎,说什么开创电影新里程碑之类的……   反正就是看不懂内容。   这时候《青梅煮酒》上映了。   画面非常清新,配乐是侯导的御用配乐,蝴蝶兰,秦心的师兄,电影的音乐非常应景轻快。   很舒适愉悦的画面,古代的书院,画面美丽却不浮夸,虽然置身古代,却有很强的代入感,人人都有一个武侠梦,到现在都有一个穿越梦,甚至看那画面,轻易的就能把自己带入进去,好像置身书院。   在这所著名的书院里,有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来学习,学生间打架磨合相识相知,跟现在学校的学生上学差不多,就是方式不同。   这一切都是以秦心饰演的新生墨生,女扮男装的魔教圣女的目光来展开的,她和电影前的观众一样,对这一切都非常新奇。   年少初遇总有很多美好的故事,几乎是勾起大部分人的回忆,美好的相识相遇很快就是紧凑的各自家族的事情,恩怨情仇交织,再相遇却不是同窗的身份,而是生死仇人,身份决定行动。   剧情非常紧凑惊险,看的观众心都揪起来。两人各自成长,各自经历,成就各自的辉煌之后终究要相遇。   这一相遇,不是同窗叙旧,而是生死仇敌。   不战不休。   旗鼓相当,年少精彩,可以为朋友,可以为对手。   无论是朋友还是对手,都将是一段江湖传奇。   不像以往的电影电视剧女主男扮女装,电视机前的人都能看明白,在青梅煮酒里,男扮女装的墨生风华绝代,美丽妖娆,却不会让你觉得女气,她有一双沉静的眼睛。   她的男生扮相,在今后几乎就成为一个经典,无法超越的经典。   电影至始至终,只有在最后决战打斗的时候,一头青丝被挑开,让大家知道墨生其实是魔圣,魔圣其实就是墨生。   这是电影的□□,也是结局。   相识在书院,相忘在江湖。   电影里有喜悦有搞笑也有淡淡的哀伤,有感动有仇恨也有刻骨的爱恋,七情六欲,一部电影中轮回,看的是别人的故事,感受的是自己的人生。   侯导的这部电影,把他带到了更高的位置。   而秦心也红遍大江南北。   演艺圈明星走红很多,谁都有可能狗屎运,一夜爆红,所以才有无数人想往这里挤。   可是长红的很少,一旦走红,就会有各种人找上来,各种绯闻,各种机会,就像是给堕落加了十倍的能量,堕落的十分迅速。   秦心上辈子从来没有走到这种高度,也没有遇到到哪都会被认出来的情况,不过她并没有被冲昏头脑,跟平时一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仍旧是该上学上学,该锻炼锻炼,该回家回家。   经纪人梁弘毅也比过去沉稳,过去他捧红朱琳的时候,也有很多不足,经常带着朱琳参加各种宴会,认识人,结果最终朱琳认识了富商,不干了,直接嫁人去了。   过去觉得要经常露面才能红,但是秦心的态度让他认识到,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混为一谈的话,永远只是下层。   这部戏,侯导大获全胜,可以说是杨导和青神两人贡献也很大,有对比才有高低。   陈义没有想到自己工作室花重金投入,却是这样一个结果,他对青神太信任,结果青神却是很任性,电影票房不好,投资亏本,朱琳工作室都要哭死了,青神却只是笑呵呵的道:“只是一次尝试而已。”   朱琳在丈夫投资失败执意要返回演艺圈,丈夫虽然不高兴,还是把最后一笔钱投给了朱琳。   原本朱琳对在家相夫教子的生活就已经厌倦了,重新回到演艺圈,还是投资人的姿态,立刻建立了工作室,如鱼得水一般。   可惜演艺圈终究是个更新换代很快的地方,虽然她信心很足,这一次却也看走眼了,血本无归。   而丈夫又因为朱琳一个月都不回家看一下孩子的问题,两人起了争执,原本投资失利就觉得很痛苦,朱琳作为妻子没有在家安慰,反而野心勃勃的想要创一番事业,来证明一个高低,两人的夫妻关系终于因为这些矛盾走到了终点。   轰轰烈烈的嫁入豪门的童话故事也回到现实,其实原本是可以挽回的,没有到这一步,但是朱琳的经纪人陈义执意要把这事拿来炒作,增加青神电影《民国丽影》的曝光度,最终为了电影,两人离婚了,也算是蛮拼的。   孩子跟了朱琳的丈夫,朱琳等于净身出户,因为丈夫投资失利,最后一笔钱也给了朱琳建工作室,两人离婚财产非常清晰的。   但是陈义无所不尽极其的宣传,朱琳就成了受害者,暗讽她丈夫吃软饭等等……   很是博眼球,也给电影增加了一点收视率,但是最终跟那巨大的投资来说,只是一点水花而已,荡漾一下都听不见响。   而且这样反复的曝光负面消息,等于把朱琳之前的高冷都给抵消了,女神降落神坛,成了普通人,对朱琳本身来说其实并不好,在以后她连二三线的访谈节目都接,一上节目就说离婚的悲催,大家已经看烦了,属于她的时代真正的过去了,连梁弘毅看到这节目也只能是唏嘘不已,想不到自己曾经满心期待的女孩会这样。   因为青神的任性高傲《民国丽影》的电票房到头来居然还不如杨导的《天辰雪》,也引发了两班人马的口水战。   本来杨导就是无所不尽极其的宣传,踩别人上位,什么都做,惹毛了不少人,朱琳的经纪人陈义用朱琳的离婚的事情来炒作,杨导那边各种落井下石,使得朱琳位置很尴尬。   尤其是记者采访余露的时候,余露似是而非的一些话,更是让陈义不爽,陈义是个很有能量的人,也是个很记仇的人。   在电影都结束了大半年之后,拍到余露和杨梵天的秘密来往,居然曝光了这件事……   一件小绯闻运作的好,可以发生大地震。   彼时杨梵天正在竞争一个位置,因为这个事,错失良机,之后一路下坡,当然余露这事只是引子,但是有一个引子契机就足够了。   杨家因此大伤元气。   余露也涉及一些官场经济往来,大家都想不到明星余露做慈善建立儿童福利院,都是假的,只是一些洗钱的机构而已,余露因为涉及这些事,被拘禁。   谁也想不到这个只是一个小人物搞出来的事情。   因为这部电影,朱琳损失惨重,工作室几乎都要瓦解。   陈义想不到他做的一件事引发出这么多事,而且也尝到了甜头,想如法炮制的曝光秦心的绯闻。   结果查来查去就发现秦心有个男友。   不过一回生二回熟,陈义的运作手段也很不错,想用弄倒余露的方法弄倒秦心。   秦心被记者问及生活作风问题,男友问题的时候,她大大方方的回答道:“他是我的未婚夫,我们大学毕业就结婚。”   结果收到了无数祝福。   秦心一直保持一年拍一部作品的习惯,到了她大学毕业,已经非常红,是娱乐圈少有的学霸明星,继续读研了。   不过大学毕业后,就如当初说的,她和祝军结婚。   祝军分配到了地方从政。   秦心没有拍戏的时候,大多数就跟着祝军到地方。   在访谈节目上,主持人称祝军为秦心先生……   秦心哥哥秦华毕业后也选择从政,起起伏伏。   祝军一直官声很好,一路坐到了盐城的一把手。   而此时莫家,莫兴宁因为跟上一任市长官商勾结,被查出来,情节严重,要面临牢狱之灾。   而莫老爷子也在早几年就病逝了,不用看他心爱的孙子入狱,也算是一大幸运。   莫兴远的父亲莫怀天早在之前分家,就出来自己经营,虽然坐着轮椅,但是毕竟有些经验,到莫兴远继承家业,已经是小有成就,只是之前一直被莫兴宁打压,做不大。   祝军一点点进步。   秦心也一点点进步。   最终祝军的秦心先生的名号终于变了,再也没有人敢称呼祝军秦心先生,而秦心则被称为祝军太太。   猝然高位,会高处不胜寒,但是一步步登高,则是会有一种满足感,责任感。   秦心回首,恍然如梦。   回想起来,唯有踏实二字,受益终身。   无论是顺境,逆境,踏踏实实,脚踏实地,不做亏心事,不妄图一步登天走捷径,虽然不一定能走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但是至少平实安稳,回想起来不会遗憾,不会后怕。   这一路,不一定是坦途,反而更多是荆棘,这一路有很多阻扰障碍,如果盯着障碍不放,一定会停滞不前,如果一直想着障碍不放,哪怕走远了,还要回头去解决障碍,等于自我倒退,重新来过。   秦心重新来过的生活,踏实安稳,母亲生病,她陪着母亲,哪怕最终看着她闭眼,也觉得安心了。   老人会走,会离开,年纪越大,要送走的亲人越多,平平实实,聊聊天,吃吃饭,含笑离开,是死亡也是新生。 作者有话要说:……太仓促了,不过心境就是这样,拖不久,干脆点好,快过年,回家多陪陪家人,感觉很好。 ================================== 本书由(梨梨梨梨只丶)为您整理制作 ==================================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