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本图书由(慕寒雪影)为您整理制作 ================== 《良配》 作者:兜兜不回家 ================== ☆、楔子:拐个竹马当夫郎 沈如初一身大红喜服坐在轿子里,四角挂珠如意喜帕的下面是一张清丽绝色的小脸。 晃动的花轿让她心头一阵彷徨,对于未来,她感到茫然和无知,试着去展望,却发现依旧空白,时间在她的浑浑噩噩中慢慢溜走,耳边猛地响起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亲随的丫鬟隔着帘子道:“姑娘,到了!”——她的神志这才被唤醒。 帘子一动,传来踢轿门的声音,在一阵喧闹声中,她透过喜帕看见一只修长厚实而骨节突出的手伸在自己的面前,那双手并不白皙,但赶紧而有力,那骨质分明的指节让她感到一阵莫名的亲切,又让她不可抑止地感到紧张。 沈如初略一迟疑,将自己的葱白小手递了过去。 那双大手忽然一收,将沈如初这只小手整个握入掌心,然后紧紧地握着,那温度从掌心处传来,一直传到沈如初的心底,虽说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但这般亲昵还是让她心底起了一丝涟漪。 沈如初被他牵着小手、由丫鬟扶着下了轿子,接着来到阶前,改成红绸牵引,喜婆扶着她小心翼翼地跨过火盆,就听耳边传来欢喜得声音:“瞧瞧,新娘子来了!” 来到礼堂,好一番规矩和礼节,最后听见礼官高唱:“礼毕,送新人入洞房。” 新房里已有全福媳妇在那里候着,见新人进来说了些吉利话,领了新郎递过来的红包赏钱,这便知趣地关门出去。 沈如初又是一阵紧张,她感觉到有个人正在靠近自己,不一会却听见门吱嘎一声响了,一股酒气传来,就听有人道:“新郎官要敬酒!新嫂子大人有大量,先将新郎官借我们一会,敬过酒了就还你,绝对不耽误你们良辰美景、洞房花烛!” 沈如初差点被这句玩话逗笑出来,好在谨记“未揭盖头的新娘子不可说话”的规矩,不然,她都想跟着他们一起玩闹起来。 手心里又传来一阵温暖,就听那清朗的声音温润地道:“等我回来。我不会喝醉的。”好贴心的话,沈如初原本平静的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丝若有似无的期待和甜蜜。 新房里顿时安静下来,沈如初的脑海中却并不安静,慢慢思索着,这样嫁了到底值不值得?若是所托非人,岂不是毁了自己一生?可是不嫁又如何,难不成真去给那高门的纨绔当妾?思及此处,沈如初懊恼不已,心烦意乱之间,微微冒出一层细汗来。 既不可说话,又不能进食,沈如初只觉得又累又饿又渴又困,担忧、懊恼、愧疚、侥幸、又带着些许的期待纷杂而至,五味杂陈唯独没有甜蜜。最为受罪的是,床铺下面放了诸多红枣和花生,硌得慌,偏偏又不能随意挪动地方。 沈如初心下暗自嘀咕,想着那人一时半会不可能回来的,干脆闭目养神,却不想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就听喜婆笑道:“新郎官真够心急的,不过若是我娶了这么美的姑娘,少不了这般迫不及待!” 接着就听见一阵笑声,男女老少皆有,众人打趣着新郎,新郎笑哈哈地应着,笑得甚是爽朗,一边笑一边不忘给众人道谢,沈如初却有些愧疚,想来,他应该是苦笑吧。 一时间,新房里涌进很多人,沈如初微微感到一阵紧张,不知这新房是怎么个闹法,自己完全没有主意,好在那些人只是连番与新郎讨采头,又说了些吉利话,夸赞新娘如何清丽脱俗,还有人带着酒壶过来,非灌着新郎喝酒,他也好脾气地一饮而尽。 沈如初不敢动弹,觉得全身血液都快凝结了,双脚有些麻木,浑身像是僵住了一般。 忽听喜婆道:“各位老爷、公子、夫人、小姐,新人还没全礼,不宜外人观看,都先请回吧。” 众人笑着走了出去,临行时还不忘将门关好,又听外头一阵起哄,好一会才安静下来。 喜婆忙引着新郎到了床边,有丫鬟呈上摆放喜秤的托盘,他有些紧张地拿起喜秤,在喜婆的几番示意下,掀起喜帕,露出一张娇美如花、清丽如仙的桃花面,给新房添了一室的芳华。 他的心跳顿时漏了一拍,眼神里满是惊艳和喜悦,他知道她很美,却没想过她会这么美,以至于他目不转睛注视了半天,仍旧看不够,拿着喜秤的手依然微微颤抖。 她,竟然成了自己的妻子! 她,终于成了自己的妻子! ——他该用怎样的语言来告诉她这份内心的狂喜和感恩? 沈如初原本是坦然相视,在他这般隆重的注视下,多少有些害羞,任谁也受不了这样热切的目光,何况眼前这个男人风姿傲骨,虽不算俊美却也眉目清朗。 那喜婆很会说话,笑道:“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子了,莫说新郎官,就是我老婆子也都舍不得错开眼。” 二人都被她说得不好意思,沈如初只觉得血气上涌,想来自己这张小脸已经血色弥漫了。 喜婆为二人结了发,剪下一小撮放在鸳鸯戏水的小荷包内,然后整齐地塞入枕头下,又请他们喝下合卺酒,吃下子孙饺,便是礼成了。 新房内,只剩下两个新人。 “我……”二人异口同声,却在眼神交错的一刹那停顿下来。 沈如初顿了顿,轻声道:“对不起。” 能说出口的话,也只有这三个字了,她心中甚是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算不得男女之间的情爱,只因不想去高门做妾便设计用那种法子让他娶了自己,又害得他挨了两位家兄的殴打,没想到他竟然一本正经、大张旗鼓、风风光光地把自己娶进门,为此,沈如初的内心一直很愧疚。 “嘿嘿。”只见他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白亮的牙齿,身子往前凑了凑。 沈如初心头一跳,急忙道:“将来若是有报答的地方,我一定还你这个人情。你若是有了意中人,亦可与我和离再娶。” 说完这句话,她心中安然许多,这句话埋藏在她心里已久,对于眼前这人,终究是愧疚的;好在虽说谈不上男女情爱,却也算得上知根知底,只要二人慢慢磨合,这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他又是嘿嘿一笑,方正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气和玩世不恭来,那双黑亮的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光芒,让他看上去充满了生气,契合着他身上独有的阳刚之气,笑道:“洞房花烛,夫人莫说这些丧气话,既然你上了我这条贼船,又觉得愧疚,那就用你一辈子的时间来弥补吧。” 沈如初一懵,为什么曾经那般和善温厚的人会笑得这般奸诈和痞气?难不成自己精挑细选、用以安身立命的夫郎是个腹黑的大尾巴狼?当年那清秀单纯的青梅竹马一念之间、立地成魔,所以才这般无赖?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虽说我们成了亲,但你也知道我那是迫不得已,一时半会还不能……”这一句“还不能夫妻敦伦、假戏真做”的话适始终说不出口。 “你的意思我懂。好吧,你睡床,我睡地。”他有些无奈地道,这新婚当天睡地板,这在安阳城恐怕还是头一遭吧? 沈如初心中有些不忍,但自己不肯睡地上,碍于姑娘的矜持,又不好主动提出同床共寝,只得道:“委屈你了。”又为自己先前误会他是无赖而自责不已。 然而,这堂堂八尺男儿、驰骋沙场的少将军,这会子却变脸得厉害,笑道:“可是我怕冷,睡地上我会着凉的,若是病了,免不了又要连累你。” 瞧瞧他那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明明是高大威猛的儿郎却硬生生地化身成了撒娇耍赖的孩童,就扭股儿糖一般地晃胳膊了。 “你睡床,我睡地板?”沈如初嘴角抽动着,后悔自己当时的莽撞决定,本以为是找了个知根知底的竹马好夫郎,怎知却是自己羊入虎口! 他笑道:“我舍不得你哪,夫人!” 这一声声的夫人,叫的真是顺口! 沈如初顿时生出一种捶胸顿足的冲动来,可这能怪谁?要怪就怪马家那挨千刀的乌龟王八羔子,非要纳了自己为妾,万般无奈才想着拐个竹马做夫郎,怎知这竹马小夫郎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这个中缘由,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001 遭变故亲事难定 ps:兜兜打滚求票票、收藏、评论!今天早上收到签约短信,合约已经快递出去了,请亲们放心入坑! 边疆重镇安阳,地属燕国,乃燕国与北疆异族北夷的军事要塞,是燕国最北的一道屏障。 安阳本是荒蛮之地,地广人稀,因北夷连年来犯,无数燕国将士来此守卫边疆,久而久之聚结了数以千计的军户人家,又引来无数开店贩卖的贾人,渐渐形成一座城池,民俗风情与关内其他城池相差无几。 在安阳城的西市住了一户沈姓的人家,已经三代居于此。沈家老爷子当年也是行伍出身,曾经在马征明大元帅的麾下当过兵,立过功,有个外委把总的封号,乃是正九品的武官。 沈家并非大户人家,却也富庶殷实,三代同堂居于一所封闭式的四合院,前堂后寝的砖木结构,齐齐整整地十几间房子。 此时,已是晚春光景,沈家老爷子的三孙女儿沈如初正在院子里修剪花草,原本那个小花园已经荒芜了很久,近来沈如初却时不时侍弄着,倒也折腾出一些花花草草来,说不上繁花似锦,但看着却多了几分清爽和雅致。 沈家大伯娘高氏扭着肥胖的腰肢走过来,瞥了一眼沈如初,不咸不淡地道:“如初,你这段时日像是转了性子,话也不爱说了,又总喜欢一个人呆着,还爱侍弄这些花草!” 沈如初笑而不语,她自然不会告诉任何人,这具躯体里的灵魂早就不是原先那个沈如初! 她曾一度怨天尤人,上一世书香门第,衣食无忧,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还有一个光明的前景,此刻却只能在这世代军户的人家里当一个轻易不能抛头露面的姑娘,白白荒废了自己一肚子的墨水和十几年寒窗苦读得来本领!为了适应这里的生活,她下了很大的决心。 “大伯娘,以前您总嫌我吵闹,如今又说我太安静了。”沈如初淡淡一笑。 身材发福眉眼刻薄的高氏向来市侩而霸道,微微冷哼,道:“你现在是不开口便算了,开口便是带刀携刺的,莫说是你,就是你那死去的娘亲也不敢这么和我说话!”高氏道,拉扯了一下自己两合对襟的锦缎新褂子,安阳人勤劳淳朴,除了那几个大户人家的女眷,穿丝绸者甚少,偏偏这高氏爱慕虚荣,加上娘家在当地有些头面,总喜欢打扮得光鲜体面。 一个月前,高氏硬生生地拿了自己丈夫、儿子在战场上卖命得来的军饷买了一匹丝绸的料子,如今穿得这么惹眼地出门,身后还带着老仆人王嫂,想来又是去哪个富贵门第攀亲结友。 沈如初也不争论,将那紫荆分叉的部分轻轻剪下来,地上已经散落了一些腊梅、黄棣棠的枝条,笑道:“大伯娘,我和我娘不一样。” 高氏看了沈如初一会儿,只见这丫头生得十分俊美,有着军户女儿特有的健康,却不失柔美;身材秀颀,皮肤白皙,体态玲珑,气质端庄,再看嘴角那一抹巧笑,真真不是那个死去的吴氏能比拟的,心中道:这丫头,比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分毫不差,如今也到了许配人家的年纪,思及此处,笑道:“你和你娘的确不一样。你今年多大了?” 沈如初不慌不忙,又是一笑,道:“大伯娘,我和四妹不是同年不同月吗?”高氏的膝下有一女,名唤沈芝媛,在姐妹中行四,与沈如初同岁,只因高氏溺爱,比不得沈如初沉稳,虽是小门小户,却也是大小姐的脾气秉性。 高氏难得好脾气地笑了,道:“瞧瞧我这记性!都十五了,也是大姑娘了,我看着也该寻门亲事了。” 王嫂急忙赔笑道:“三姑娘这般好样貌,咱们沈家的门槛是要被踏破喽。” 高氏点点头,又打量了一番沈如初,道:“你这般长相和人品,加上我的运筹,想加入大户人家,不难!一点都不难!有我在,这事包在我身上。” 沈如初自然知道她打得什么主意,也不点破,指挥立在一旁的丫鬟秋蕊将那些枯枝抱走,笑道:“那就有劳大伯娘了。爷爷还等着我给他泡茶,我先过去了。” 高氏看沈如初离开,冷道:“不识好歹!” 王嫂急忙道:“夫人何必与她一般见识,咱们快些走,别耽误了给马夫人请安的时辰。” 沈如初给沈家老爷子沈云忠泡了一壶铁观音,坐着陪老爷子天南海北地聊了一会,又借机问了一些燕国的风土人情。 正巧三婶娘李氏过来喊众人吃饭,这李氏乃是沈家三叔的遗孀,沈如初的三叔沈梦雄早些年在战役中战死,这李氏就一直孀居至今。因为膝下只有一女,没有子嗣,加上寡妇的身份,沈如初的三叔又没有军功在身,所以,多年来一直被高氏压着,李氏多少对其不满,只是性情谦逊温顺,一直不曾正面冲突过。 “三婶娘,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沈如初拉着李氏悄声问道。 李氏笑道:“问吧,我又不是大嫂,不用与我这般客套,有什么话,咱们娘俩儿都可直说。”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不知该怎么起头,顿了顿,道:“二姐姐的亲事是谁给做的主?”李氏的女儿,沈如初的二姐沈念卿嫁给了当地千户的儿子,说是嫁,那是体面的说法,其实就是过去给那人做小,听说那千户之子沾花惹草的,并非善类。 李氏的笑容收敛起来,叹道:“大嫂找人给做的媒,前几日还来我这里讨功,说是把二妮子推进了金窝银窝!赶明儿,也让她家的四丫头去那金窝银窝!”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明了,想来也是那高氏强势贪财,擅自做主,又想到她方才见自己的眼神,心中多少有些不安,道:“三婶娘,大伯娘方才也要给我说亲来着。” 李氏听了,不以为然,道:“给你说亲?我看她是管事管上瘾了!你爷爷和你爹爹都健在,哪里轮得到她来给你做主说媒!”她语气里很是不悦,但这不悦是冲着高氏去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平静了许多,想想也是,自己虽然是个姑娘家,但这几个孙女中,沈云忠最喜欢自己;自己的爹爹沈传值因为怜惜自己年幼无母,倒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宠爱自己,想来也不至于听信高氏的话,强迫自己嫁给谁,何况沈金超对高氏甚为反感。 “三婶娘说得是。今儿我见大伯娘又出门子去了。”沈如初道,她对高氏的交往圈子不甚了解,只知道此人贪慕虚荣,善于逢迎,确实也认识安阳城里一些有头面的妇人。 李氏冷笑道:“恐怕又是去给马夫人请安了。你不用担心,早先二嫂在世的时候,与二哥一起为你定了一门亲事,如今听说那家得了鸿运,正富贵着呢。” 沈如初正在疑惑这马夫人是谁,听了李氏后半句话,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了娃娃亲,那家还鸿运当头,难不成自己还能时来运转当一回少奶奶?不管他是穷还是富,自己不中意的绝对不嫁! ☆、002 三子阵亡生悲凉 待要问清楚,却听前头有人喊:“沈老爷子在家吗?”又传来一声低沉的螺号声,李氏听了这声音,顿时如同魂不附体,脸色大变,喃喃道:“出事了!出事了!” 正在厨房间忙碌的老仆人周婆子也急忙擦着手跑出来。 她跌跌撞撞地跑出去,看得沈如初一阵心惊,她事后才知道,螺号声乃是安阳城里的特色,吹到谁家就说明谁家有人战死了! 沈如初扶着李氏跑到前院,就看见十几个人站在门外,全是行伍的装扮,为首的三人沈如初见过一面,都是沈家大兄沈格飞的朋友,身后几人抬着两口棺材。 “三夫人,大伯、二伯他们、他们都——战死了!”其中一个全副武装的年轻男人痛心疾首地说道,那几个字似有千斤重,他情绪激动,双手握拳颤抖,眼中饱含泪水。 李氏听了回首看了一眼棺材,顿时泪如雨下。 沈如初心中一沉,说不出的五味杂陈,却被众人的凄迷感染,忍不住鼻子一算,眼圈也跟着红起来,这沈家二伯就是自己的父亲啊,战死了?这到底如何是好? 沈如初只觉得脑子里昏昏沉沉的,面上的表情也跟着有些沉痛。刚到这个世界,她对这里一切还不熟悉,但是听到自己有个疼爱自己的父亲,倒是生出些许的勇气,有父亲护着自己,料想这高氏也不敢欺负到自己的头上来。 然而,自己是还没有尝到半点父亲的疼爱,甚至连面儿都没见着,这父亲就已经撒手人寰了,一想到自己日后要孤家寡人地任人欺凌,沈如初就心里一阵紧缩,对于未知的恐惧感就蔓延到了心上,神色不禁更加悲戚起来。 却不料,这个神情在李氏眼里却是越发觉得这孩子可怜见儿的,小小年纪便没了爹娘,赶紧红着眼眶,言语里都带了些怜悯,拉着沈如初的手,抹着眼泪儿说道“好孩子,想哭就哭吧……苦命的姐儿……” 沈如初重重的叹了口气,也没说话,眼神向外看去,这一幕在众人眼里反而觉得这孩子愈发的可怜,故作坚强总是比真的脆弱让人更觉得心疼。 沈如初却没精力顾及别人在想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考虑自己的事情,忽而觉得有一束目光正盯着自己,她回头看看,正是刚刚抬着棺木来的那个少年。 少年的眼神沉静,正看着她,俩人目光相对,少年的眼神愈发的柔和怜悯…… 只见他肩宽腰细,目光炯炯,声音清澈洪亮,虽然年少但却透着威武和深沉,他身边的两位少年也均是孔武有力、眉目英挺之辈。 那少年见了这情形强忍心中的悲戚,道:“三夫人,老爷子可在?” 李氏点点头,忽听身后一个苍老而有力的声音道:“我家大郎、二郎何在?” 说话的正是沈家的当家人沈云忠,跟在他后头的是一个只有一条手臂的老人。 这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清癯却健康,虽然已从军队退役,但却未曾停止自己的武艺,每日也是早起舞刀弄枪,一直精气头十足,如今看着却像是老了十岁,本来瘦削的身材显得伛偻,连走路都哆嗦起来,众人纷纷给他让出一条道路。 沈云忠颤抖着双手摸在了那棺盖上,顿时老泪纵横,怒喝道:“不孝子!不孝子!”一连两声怒喝,明明是怒气却听了让人心碎!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何等的不孝! 一门三子,子子阵亡,这是何等的悲凉! 李氏急忙扶了沈云忠,想起了那早逝的丈夫,哭得异常悲戚,道:“爹,您节哀保重!老天爷,为何我们要这般苦命……” 沈云忠推开李氏,又走到另一口棺材前面,拍打着棺材,哭道:“二郎!你忘了临行时我是怎么和你交代的?二郎!老父心里痛啊!” 沈如初的父亲沈传值在兄弟中行二,为人孝顺果敢,乃是沈云忠最疼爱的孩子,沈如初之所以受宠,也是因为沈云忠爱屋及乌的缘故。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心酸不已,又知这场合必要是痛哭流涕,联想到自身遭遇,便也不加控制,任由眼泪直流。 众人听了这话也纷纷哀伤。 不一会,又有几人抬着一架轿椅过来,上头坐着一人,正是沈如初的大兄沈格飞,与这三位少年乃是生死之交的好兄弟。 沈格飞见了众人,神情呆滞而悲怆,待转眼见了那两口棺材,扭动着身躯喊道:“放我下来!我要下来!爹!二叔!”他近乎哭喊着,众人将他从软椅上搀扶下来,沈如初这才看清他的右裤脚空荡荡的,而脸上也有一道明显的刀疤,面如死灰,身上还有一股子腥臭。 他看了面前那两口棺材,又看了一眼沈云忠,挣脱扶着他的人,扑过来,唤道:“爷爷,爷爷!我对不起你!” 沈格飞因为身体不平衡,身上又带着伤,整个扑倒在地,在地上爬着,沈云忠老泪纵横,不顾一切地扑过去,将他抱在怀里,道:“好孩子,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沈格飞抱着沈云忠,哭道:“爷爷,我对不起你!没保护好爹爹和二叔!我该死,我该死啊!若不是为了救我,他们……他们就不会死!” 沈云忠颤抖着双手将他扶起来,喝道:“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好男儿理应战死沙场!如今你回来了,就是孝顺,比他们强!比这两个不孝子强!” 沈格飞一转身,抓着那棺木的底座就不肯放,开始胡言乱语,怒道:“有什么脸说打了胜仗!狗屁胜仗!死了那么多人,死了那么多兄弟姐妹,算什么胜仗!混账!马征你是个混蛋!为了自己赚军功,竟然不顾我们的死活!你不得好死!” 接着又说一些大逆不道的话,咒骂当今皇帝昏庸无道,这才年年被北夷欺侮,众人听了无不吃惊,那三个少年生怕再惹出是非,急忙抱着沈格飞往屋内去。 沈格飞哪里肯走,又踢又打,又骂又咬,抱着棺材不肯松手,他哭了半晌,忽然喷出一口鲜血来,大呼:“我不甘!我要说!我们算哪门子胜仗!”整个人倒地不起。 不等郎中过来查验,已经断了气息,一命呜呼了! 一日之内,丧命三人! 沈如初一边哭一边暗想:这一家人实在太可怜了。这军户人家的命运也太悲惨了! 突然一张手帕递了过来,沈如初抬眼一看,正是那个眉目英挺的少年,她摇摇头没有接那绢子,轻声道:“谢谢。” 那少年道:“我与格飞兄乃是生死之交,还请妹妹节哀顺变,以后家里若有什么事,但凡我能帮上忙的,只管说道一声。” 沈如初点点头,这才正眼打量他,只见他眉目清秀,而多了几分阳刚,浓眉大眼,身材高挑,很是伟岸。 “谢谢您。”沈如初微微福身行礼。 少年见她神情疏离,客气却不热情,微微叹息,道:“妹妹何必客气,我与你从小一处长大,后来搬家,日后从军,这才见面少了。” 沈如初微微一吃惊,倒没想到眼前这少年竟是自己青梅竹马的玩伴,微微一点头,又怕被人看出破绽,只当是自己害羞,把这一节略带过去。 文旭道:“这次战役实在太惨烈了,说是胜了,但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沈家顿时一片死气沉沉,每个人都笼罩在悲苦之中。 虽地处北方,但初夏已经渐渐生出燥热,棺木不宜在家停放太久,加上边疆要塞,对军户人家而言,战死乃是常见的事情,所以,沈家大伯、二伯、大兄草草发丧了。 在此之后,沈如初一直待在家中,不曾出门,一来是心情沉郁,家中突然死了三人,又未曾过了丧期,多少有些晦气,难免讨人嫌;二来是沈家老爷子一病不起,沈如初要在床边亲事汤药。 待到了九月,沈如初才第一次走出家门,起因是高氏做了一个梦,说沈格飞托梦给她说在那边受了苦头,让她赶紧给送点纸钱过去好买通路上的小鬼,将来投生个好人家。本来,这事情只管让秋蕊或是杏儿去了就好,但高氏一大早便命了沈如初和沈芝媛亲自去坟地给沈格飞等人烧纸钱。 坟地位于安阳城外三里地的一座小山上,那里专门埋葬战死的将士,有些老死的军户家眷也埋葬于此。 沈如初向来胆小,对这种地方也是讳莫如深,总觉得那里怨气太重,自己若不是借了这个本体,也是一抹游魂,自是不肯去,但耐不住高氏的喋喋不休,正巧文旭等人为了拜祭之事特意登门拜访,沈家准备了食水纸钱,一行人结伴而行这才去了坟地。 一路上,沈如初心不在焉,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003 路遇怪事得萌宠 ps:兜兜想冲新书榜(已满万字),继续打滚求票,长评也需要哦。另外,今天终于改了签/约状态。 一路上,沈芝媛未曾消停过,不是故作娇羞,就是卖弄自己那些经不起推敲的学识,其娇嗔婉转引得几个少年心猿意马,恨不得围着她转悠。沈如初见她频频看向文旭,便知其心意,却也不点破,只管行自己的路。 沈芝媛借着脚痛的由头往文旭身边蹭了蹭,沈如初虽然见不得这种行径,但也能忍住不说,且不点破她的心思,文旭对这沈芝媛的热情视而不见,礼貌周到但不冷不热,分寸拿捏恰到好处。 看得出她挺喜欢文旭,这也难怪,文旭这次战役得了军功,只要封赏下来,马上就可以从一个普通士兵升格成一个军校或骑校,甚至可能成为外委千总、副尉,这样一来,虽然算不得飞黄腾达,但也是小有成就,而且文旭相貌堂堂,在这三人之中最为英俊,就是放在安阳城,也算得上出类拔萃。 沈如初则不同,她并非本地人,对这里没有归属感,对这个破败的安阳城也没有多少留念,只想着有朝一日离开这里,说不定还能回到自己所居住的现代;另外,以她二世为人的眼光来看,文旭也好,石磊、刘力俊也罢,不过是个少年,压根未往情事方面去想,自然也不会把他们那点芝麻绿豆的军功放在眼里。 山上传来一阵狼嚎,此地频临漠北,与北夷荒蛮之地接壤,常有狼等野兽出没,放眼望去,是看不到尽头的坟墓,熙熙攘攘地紧挨着,一阵阴风卷过来,在坟头兜了一圈,发出呜呜的低鸣,沈如初想起沈格飞死时的不甘和惨状,没来由地一阵心虚,她生前不信鬼力乱神的东西,但是生命重新来过,由不得她不信! 给沈家大伯等人烧了纸钱,沈如初便央着几人速速回去。此时,一行人正走在回来的路上,秋高气爽,倒也宜人,沈如初也一扫心头的阴霾,听着他们聊天。 “听说文大哥这次得了军功,要封赏副尉一职,真是太了不起了!小妹在这里先恭喜文大哥了,还有石大哥、刘大哥。”沈芝媛爽朗地笑道,除去她那点小心眼,还算是个可人的姑娘。 沈如初心中一笑,副尉,也不过是个从七品的武官,不过,对这些平民出身的人来说,七品武官实属难得。 文旭道:“哪里,封赏的旨意还没下来,一切都未得知!可惜沈兄弟不能和我们同享荣华。” 刘力俊笑道:“只会比从七品的官职大,你只管放心,准备好了酒钱请我们吃酒!” 石磊附和道:“是啊,这可是小登科,一定要喝酒!我们要去安阳城最好的酒馆!” 沈芝媛笑道:“一定要算上我,我必准备了礼物道谢。” 几人说说笑笑,唯有沈如初没有言辞。她一身素净的衣衫,头顶别了一朵白色小花,原本恬静的脸上此时显得尤为干净清纯,有道是:若要俏,一身孝,说得正是此时的沈如初。 文旭急忙敛去笑容道:“三妹妹不必沉痛,我与沈格飞乃是生死之交,以后沈家有任何需要,不嫌弃的话随时来找我们,绝对推脱。” 石磊冲沈如初一笑,道:“是啊,三妹妹,到时只管来找哥,哥肯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沈如初不喜石磊的轻浮,却也没有理会,浅浅一笑,道:“那先谢过几位了。” 刘力俊是这几人中最为沉稳的,道:“我们能力也有限,不能为沈老爷子和你们做些什么,但大家既是朋友,就不必太客气,我们会尽力的。” 沈如初点头而笑。 说得正是融洽时,却见几匹快马飞奔而来,遥遥望过去,看那马上之人的衣着打扮,乃是戍边的士兵。 “原来是骑兵,他们不是在骑兵校场?”文旭皱眉道。 石磊冷笑,道:“打仗时,他们当孙子,现在不打仗了,却出来耀武扬威!” 那几匹马眼见着越来越近,而且大有硬闯的架势,马蹄过处,带起阵阵尘烟,沈如初觉得眼前一亮,有寒光闪现,没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被人抱起扔到了一旁,清晰的刀剑齐鸣声在她的耳边响起,电石火花一闪而过。 “你没事吧?”说话的正是刘力俊,他伸手将沈如初拉起来。 沈如初摇摇头,道:“这是谁的手下,这般凶悍!” 沈芝媛抢先答道:“仗着自己是骑兵,就自以为高人一等!” 文旭将剑放回剑鞘,摇摇头,道:“这些人不是骑兵。” 一向表情玩味的石磊也面色沉重,垂眸看着手中的剑,道:“你看到他们方才使用的兵器了?”他是问文旭的。 文旭点点头,那样明晃晃的弯刀再熟悉不过,只可惜这不是燕国将士会用的武器,只所以熟悉,是因为弯刀上沾染了太多亲人朋友的鲜血! 刘力俊急忙打岔,道:“算了,就让他们暂时嚣张一下!等我们的军功奖下来,有机会收拾他们!”说完给石磊、文旭一个眼色,这一动作看似轻微,却被沈如初尽收眼底。 最不知情的沈芝媛仍在愤懑暗骂。 沈如初被方才一摔,左半边身子生疼,但勉强与众人继续前行。 忽然听见一声喵呜的叫声,像是猫叫,但又不完全是猫叫,本来荒郊野岭的,身后又是数不清的坟墓,咋听见这叫声,甚是渗人。 沈芝媛急忙借机挤进文旭的怀里,道:“文大哥,这是什么声音,好可怕!” 美人入怀,文旭躲也不是,抱也不是,引来后面二位老友的偷笑,而沈芝媛听了这窃笑声却受了鼓舞一般,在文旭怀里扭动得厉害。 沈如初却看见路旁草丛里有一只受伤的小猫,正在舔舐自己的前腿,见生人走近,急忙竖起耳朵胡须,瞪大眼睛,一副防御的模样,冲沈如初龇牙咧嘴地叫着。 刘力俊皱眉,道:“哪里来的畜生!”正要挥剑结果了它,却被沈如初拦住了,道:“它受伤了。我想收养它。” 她见那小猫十分可爱,身子小巧,通体纯白,体毛柔软浓密,耳朵呈三角形,一双碧蓝色的眼睛,一看就是稀有品种,想着自己孤苦一人,不如养只宠物打发时间。 此外,她有一个秘密没敢和众人说——这只猫咪乃是从那群骑马之人身上掉下来的。 “猫咪乖,不要动,我不会伤害你的,你乖乖地听话,我带你回去,给你养伤。”沈如初循循善诱地说着,然后身手去抱那只小猫。 “喵呜!”那小东西发出一声怒吼! 沈芝媛道:“哎呀,脏死了,瞧瞧它那一身脏兮兮的皮毛!还到处是血,抱回去也是死掉!” 沈如初不理会她,仍旧耐心地道:“乖,过来吧,这城外有野兽,你在这里会被吃掉的,你跟着我,我会善待你的哦。” 出乎意料的是,那小东西似乎听得懂人话,竟然眨了眨眼睛,舔了一下沈如初伸过来的手。 ☆、004 遇贵人妙手仁心 沈如初想起自己在安阳城无所归依,若是有一只猫儿能与自己相依为命倒也是件不错的事情,便下定决心要收养这只流浪猫,。 石磊不以为然,冷笑道:“这只猫就算抱回去也活不了多久,都虚弱成这样了,还带着一身的伤!瞧瞧,骨头都断了!” 文旭拉了他一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笑道:“带走吧,把它丢下这里就必死无疑了,找个郎中给看看,兴许能活。” 沈如初回到家中翻箱倒柜找了些药品和纱布,先帮那小猫清洗伤口,伤口像是为利器所伤,纵横交错着,有好几条,而且都能看到骨头,给它外敷了一些药草,再细细包扎起来,还让秋蕊给它端了一些加了碎肉的米粥,偏偏这小东西一口也吃不下,那奄奄一息的模样实在让人看了心疼。 沈云忠听闻她收养了一只病猫,又是敷药又是喂食,一晌午都不停歇,忍不住过来看看,一见那小猫,摇头道:“这猫不像是普通的家猫,说不定是什么稀罕物种。”伸手摸了摸那猫儿的脊骨,更加肯定这一点。 沈如初想起这小猫乃是从那几个神秘人的身上掉下来,听了他这话便生惊奇,又不敢直接问,道:“爷爷,它伤得厉害,可能救不活了。” 沈云忠叹了口气,这个孙女是他最喜欢的孙女,最有想法也最孝顺,见她愁眉不展于心不忍,从怀里摸出一锭约摸二两的银子,道:“你去东市的宫家医馆试试,不过,他们向来只给人看病,能不能网开一面给你医治猫狗,不好说;余钱,自己买些零嘴。” 这安阳城乃是军户所在地,大部分的百姓都是军户人家,这些人在艰难的环境中活着,不但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性,还在无形之中冶造了顽强的生命力,这些人莫说给宠物看病,自己有了小病小灾都是能忍则忍。 沈如初欢喜地抱着沈云忠的胳膊,谢道:“爷爷您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试试。” 安阳城说大不大,却也不小,从西市走到东市,竟然需要一个时辰,等她到了医馆的时候,已近天黑,本来就是深秋,又地处北方,所以这夜幕来的特别快,街两边的门店都陆续打烊,留下几盏斑驳的灯笼在秋风中摇曳。 沈如初问了几个路人,这才找到沈云忠说起的那家医馆,她一抬头,看见“宫氏医馆”四个鎏金大字的匾额挂在正门头,医馆看上去颇为气派,三层小楼,整整六扇两合开的门面。 一个小哥正在关门,见了沈如初在门外徘徊,道:“回去吧,今儿已经打烊了,若是看病,明儿一早过来。”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若是带着人来看病,倒是好说,毕竟人命关天,谁也不敢儿戏视之;现在却是猫儿受伤了,若是硬拉着郎中来医治自己的猫狗,似乎说不过去。 正在犹豫踌躇之间,就听背后一个温润的声音道:“姑娘可是看病?请进。” 沈如初一转身就看见一个宝蓝色的身影站在门内,在昏黄的灯光下扑下一层浅淡的暗影,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柔和,那人身形秀颀,如墨的长发自然地垂下来,皮肤不像是军户人家的男子,很是白皙,甚至称得上白嫩,五官单单看过去很是普通,并无特别之处,但聚在一起却给人一种明艳的感觉。 沈如初在一刹那感觉到了自己异常的心跳,耳边却再次传来温润的声音,道:“姑娘是哪里不舒服?先进来再说吧。” 进了医馆,坐在了条案前,沈如初这才与那人对视一眼,只见他的眸子里光芒柔而亲切,如同一位长者,又如同兄长,心中顿时坦然了许多,道:“对不起,先生。” 她起身给那人行礼,道:“不是我生病了,是我的宠物受了伤……我知道我这样做可能令您为难了,但是,宠物也是一条性命,还请先生妙手仁心,给我这只宠物看一看伤势,感激不尽,诊金也会照付。” 前面关门的那个小哥听了这话,急忙过来,道:“姑娘,我们这宫氏医馆,从来只替人看病……” 那人摆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对沈如初笑了笑,安慰道:“姑娘不必多虑,正如姑娘所言,动物也是一条性命,来,让我看一看。” 沈如初将怀中的小猫交给那人,那人轻轻解开纱布,看了看里面的伤口,眉头微微一皱,道:“怎么会有这么重的伤?而且受伤很久了,这边上都有了腐肉,你怎么现在才带着它过来?” 一连串的问题让沈如初不知从何答起,道:“先生,可有救?这只猫不是我的,我……它是我捡来的。” 那人没有说话,抬眼看见沈如初的头上别着一朵白色的小花,道:“姑娘,请节哀。” 沈如初本来以为他是在表达这只猫没得救了,看到他的眼神落在自己的头上,才明白他所指,心里不经意流过一道暖流,原来这个人如此细心。 小猫不安分地在那人的手中挣扎,虽然虚弱得已经发不出声音,但身体扭动不已,那人示意沈如初将小猫按住,他则专注地清理伤口处的腐肉,一把尖刀在火上烤了烤,然后在伤口处灵活地运作起来。 小猫因为吃痛,拼命地挣扎,甚至撕咬,沈如初不忍,轻轻地抚摸它的脑袋,道:“乖,不闹,小白最乖,马上就好了,小白不怕。” 那人认真地清理好伤口,然后又吩咐伙计拿了最好的创伤药,给那猫上了药,再细细地包扎好,冲沈如初一笑,道:“好了。第一次给动物看病。” 他洗了洗手,轻轻地擦着手,沈如初看见一双白皙而修长的手,心中一动,这是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看来此人养尊处优。 沈如初歉疚地笑了,道:“给先生添麻烦了。”说完从怀里掏出银子,道:“这是诊金,请您收下。” 那人摆摆手,看了沈如初一眼,从中选了一块最小的,笑道:“就收点药钱吧。过几天你再带着它过来,我给它换药。请问名字?” 沈如初点点头,但听了他第二个问题,有些茫然,道:“名字?它叫小白。”她并未给这只猫取过名字,方才也是偷懒,随口叫了“小白”,似乎所有的白色小动物都是叫“小白”?——想到这里,沈如初嘴角微扬。 那人笑了起来,笑容温暖,即便是夜晚但也灿烂得如同艳阳,道:“原来这小东西叫小白。不过,我是问姑娘您的芳名。” “沈如初。”沈如初笑道,为自己先前的答非所问微微感到不好意思。。 这天晚上,沈如初失眠了,满脑子是那个宝蓝色的身影,那温和的笑容,还有他给小猫缝伤口时专注的神情,也许这个世界真的有人不一样,真的有人可以打动自己…… ☆、005 几家欢喜几家愁 ps:兜兜继续求票票(额,点击实在太少了点),喜欢本书的亲们可以收藏哦。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夜,沈如初第一次如此辗转难眠,本来尚有惶恐,想着不过只见了一面,尚不知对方名姓,此番竟起了涟漪,但转念一想,心动未必生情,不过是古井无波里的一颗投石,他日结果如何,一切随缘。 一早起来,看见沈芝媛一身新衣,满脸喜气,虽然素净但看得出精心打扮过,而且妆容、首饰也搭配得恰到好处,就连她身后的丫鬟杏儿也是浑身洋溢着喜悦。 沈家并非大户人家,但也生活殷实,院子里有三个仆人,一个是洒扫煮饭的周婆子,一个是独臂的黄老三,平时看家护院的,原先是沈云忠的老部下,只因身体残疾,又无家可归,干脆跟了沈云忠,说是仆人,但沈家很少有人使唤他。秋蕊是沈传值买给沈如初的丫鬟。至于王嫂和杏儿,都是大房那边的丫鬟,月钱也由高氏支付。 “四妹今儿真漂亮,颜色再好不过了。”沈如初由衷地赞美道。 沈芝媛道:“妹妹不敢当,要说漂亮,我们姐妹几个再没有比得过三姐了,三姐今天气色也好。” 沈如初道:“四妹今儿是有喜事么?” “文大哥他们中午要来吃饭。”沈芝媛丢下这样一句话,便轻飘飘跑到了厨房,和周婆子交代了一番。 沈如初早就看透了沈芝媛的心思,也不追问,却听沈芝媛又道:“是爷爷邀请他们来吃饭,感谢他们这些天的照应,而且以后还有用得到他们的时候。文大哥、石大哥、刘大哥都有军功,如今封赏下来了,昨儿来我们家了,特意给爷爷送了很礼物补品,你当时没在家,所以不知道。” 沈如初“哦”了一声,原来文旭他们的封赏已经下来了,秋蕊这时过来,道:“三姑娘,您要不要准备一份礼物给他们?” 她见沈如初脸上带着不解,又道:“昨儿老爷子、四姑娘、三夫人等人都送了礼物出去。” 沈如初道:“我知道了,回头给他们补一份。” 沈芝媛说得喜气洋洋,丝毫看不出失去父兄的悲痛,亦或者她恢复能力比较强,倒是沈如初一直心情压抑而苦恼,不仅仅因为家人的离去,而且为千万饱受连年战乱摧残的百姓伤感,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命运,这样的结局,怎样才能结束? 沈芝媛又道:“文大哥真是了不起,不但得了赏银,还被封了七品的副尉,将来若是再得个军功,定然是将军!” 沈如初呆呆地看了一下沈芝媛,见她眉飞色舞之间充满憧憬和希冀,顿时觉得这个妹妹很有想法,迟早会生出一些事来! 文旭得了封赏,腰杆子骤然挺了起来,配上一身新衣,更显器宇轩昂,透发着像模像样的将军气势;再看刘力俊,也是一副青年才俊的模样,偏偏那个石磊,身上的猥琐气息不减半分,让沈如初心中着实不喜。 除了沈如初以外,沈家上下都隆重地装扮了一番,沈老爷子甚至把压箱底的那件湛青刺绣锦袍给换上了。 照习俗,家中宴请贵客,女眷不得上桌共食的,李氏有自知之明,退回自己房间了,沈芝媛与高氏前头张罗着,沈如初即使不用亲自下厨,却也不得不帮忙做些事,忙了一上午顿觉腹内饥渴,想着一桌子饭菜却不能享用,心中难免愤懑不平,苦着一张小脸没精神。 她撺掇着秋蕊给她去厨房里给自己拿些吃食,秋蕊回来时端了两只鸡腿过来。 “今天做了这么多鸡腿?”沈如初一边疑问,一边大快朵颐。 秋蕊不动声色,道:“周妈今天做的是红烧鸡块,少两只腿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沈如初顿时对这个沉默寡言甚至有些木讷的丫鬟刮目相看了,谁说木讷的人就是傻子? 一顿饭足足吃了一个时辰,文旭、石磊、刘力俊等人都有些醉意,听说石磊和刘力俊这次也得了很好的封赏,分别封了养息尉左右翼长,均是正八品的武官,一时间也算是扬眉吐气。 就连沈如初的大伯和爹爹也得了军功,受到分封,大兄沈格飞的军功更是与石磊等人一样,三个人的抚恤金加起来也有不少银两,但层层剥削,送到沈家的也只有十几纹银,仅够沈家一年的开销,另外,就是免了沈家停战期间三年的赋税。 沈云忠叹了一口气,若是自己几个儿子还健在,怎会这般冷落?黄老三见了这情形也一个劲地喝闷酒。 虽无明文规定,但是按照往年惯例,每逢战役结束,北疆军营至少要派一名正四品的护军参领挨家挨户慰问阵亡将士的家人,一场战役让沈家两代三个男人战死,但这封赏的公文和银两却是让文旭等人随手带过来! 沈如初陡然明白为何沈家老少在悲痛不堪的情况下还要盛装打扮,原来是等着那些位居高位者的登门拜访!可整整一天竟无一人前来! 沈家并非富贵之家,但家境也算殷实,沈老爷子一辈子好强,想不到中年丧偶、老年丧子如今又受了这般冷落,只因这沈家一时半会再找不出更多参军入伍的男人!这人心呐! 且说,几家欢喜几家愁,西市的沈家愁云笼罩,每个人心中都郁结了一股气,但位居北市的马府却接连几日大开宴席! 这马府乃是戍守燕国北疆的元帅马征明的府邸,马征明乃是正二品的总兵,有道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马征明在北疆堪称一霸,独尊一方,比那些庙堂高位者更加威风自在。 如今打了胜仗,喜讯入京,龙颜大悦,不但加封他为兵马大元帅,还赏赐了诸多金银珠宝,就连他为独子马文俊申报的云骑尉守备一职也被恩准,马文俊由一个毫无军功在身的军门子弟一跃成为正五品的小将军,一时间好不威风! 只可惜,家家都有本难念经,别看这马府风风光光,白天登门拜访道贺的人络绎不绝,但夜晚,马征明却与夫人柳氏一同陷入了忧虑。 “老爷,要不,我和俊儿去说一声?您的军务缠身,这等事还是交给我们妇道人家吧。”柳氏笑道,这几天实在太欢乐,她那张原本保养得水嫩的脸上已经笑出了褶子,毕竟丈夫儿子荣宠加身,放眼整个北疆,能有几人这般荣耀? 马征明点点头,深吸一口气,白天的应酬让他疲惫,联想到沙场上的血肉横飞,顿时觉得这荣耀沉甸甸的——死了多少人!多少部下尸骨不全! 柳氏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宽慰道:“老爷,有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您能走到今天也是自己出生入死得来的,既然是打仗,怎会不死人?如今打了胜仗,多少人得到封赏,就连死去将士得到的抚恤金也比以往多,多少人对您感恩戴德呢!” 马征明笑了笑,柳氏一席话让他心中豁亮很多。 “你去吧,就和俊儿说,纳妾是小事,但香火是大事,不可小孩子心性。”马征明道。 柳氏连声答应,然后回了自己房间,命了婢女将马文俊请过来。 ☆、006 善有善报欲学医 “娘亲!这么晚了,娘亲请孩儿过来何事?”马文俊满脸喜色,眼睛微红,还带着微微的酒气,一看便知其饮酒了,看得出这五品官员的封号让他太过兴奋了。 柳氏抬眼看着他,马文俊生得相貌堂堂,身形伟岸,未成亲之前便是翩翩公子,惹得不少将军家的小姐侧目,最后却被崔明月收拢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如今微微发福,但也显得更加沉稳威严,笑道:“俊儿,坐。” 待马文俊坐定,柳氏柔声道:“我就不和你兜弯子了,今儿我和老爷商量了一下,想给你纳一门妾室,眼下定的是西市沈家的三丫头,当然还要看八字属相是否匹配,那丫头脾气秉性是否温婉。” 马文俊一听这话,顿时醒酒,皱眉道:“我知道你和爹是为了我好,但是我和明月琴瑟和谐,两情欢洽,若是突然纳妾,岂不是……纳妾的事我没办法开口和她说。” 柳氏道:“你不好意思说,我去和明月说!妒忌可是有违妇德的。” 马文俊拉住柳氏,道:“娘亲,是我自己不愿意纳妾。” 柳氏不悦道:“我知道你与明月夫妻感情好,但是你们成亲这么多年,明月的肚子一直没动静。我们马家功勋卓著,在安阳城首屈一指,你是独子,成亲三年却无子嗣诞下,我们做父母的岂能不担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可是大事,由不得你任性!” 马文俊知道自己说不过柳氏,也不好当面忤逆她,但是此时他心中只有崔明月一人,盘算着不如来个缓兵之计,表面上应承下来,遂道:“娘亲教训的是,就由爹娘做主吧,不过,即便是妾室也要合了心意才成。”暗自里却想着,即便纳了妾也让其独守空房就是,绝不冷落娇妻崔明月。 柳氏见他答应,自然欢喜,笑道:“这个你只管放心,我一定给你找个年轻貌美、品行端庄,又会生养的女子!绝对入得了你的眼!” 且说沈如初按照之前的嘱咐,三天之后又抱着小白去了宫氏医馆,却没见到那天穿蓝衫的男人,沈如初已经悄然打听到他叫宫云枫,乃是宫氏医馆的少主。 一个学徒走过来热情地打招呼,道:“沈姑娘是吧?我们公子出去办事了,临走时交代过我,说若是沈姑娘来了,让您稍坐一会,他很快便会回来。”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有劳先生记挂,也多谢小哥了。” 趁着等人,沈如初好整以暇,只见医馆里人很多,男女老少都有。整个大堂里有五个台案,每个台案后面都坐着一个郎中,面前各有三五个病人,一旁的药房里还有很多人排队等着抓药。 沈如初才坐下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见宫云枫进了医馆,仍旧是一袭蓝衣,只是从宝蓝色换成了深蓝色,配上灰色的底子,整个人看上去成熟稳重很多,加上衣料上乘,又裁剪得体,成熟之中又不失翩翩公子的风韵。 “请跟我来。”宫云枫领着沈如初进了一间内室,相对安静许多。他接过小白,先是抚摸了一会,小白臭屁得很,根本不理睬他,一双宝石般的眼睛颇有不屑,好像自己是那猫中之王。 “有劳宫大夫了。”沈如初道。 宫云枫将小白伤口上的纱布剪开,看了看伤口,笑道:“这小东西的愈合能力真是惊人!现在已经痊愈了!你知道这小东西是什么猫吗?” 他闪亮而温和的眸子看过来,如同一汪水平如镜的湖面,表面的平静安宁,内心却静水深流,让人再多看一眼,就会沉溺其间。 沈如初不解,道:“这是我捡来的猫,具体是什么品种,我真的不知道。” 宫云枫笑道:“这是雪龙猫,品种珍惜,产自北夷,一般都是北夷的贵族所有,甚通灵性,其血能解毒。” 沈如初笑道:“想不到竟是捡了个宝贝。” 宫云枫笑道:“若非姑娘好心搭救,它定是难以存活;如今它伤势痊愈,又认姑娘这个主人,也算是善有善报。” 沈如初笑道:“这还要多谢宫大夫妙手仁心,出手搭救。这是今天的诊金……”她还没来得及掏出银两,却听宫云枫笑道:“我今天什么都没做,怎么能收姑娘诊金呢,我宫某人可不是那种黑心的郎中啊。” 沈如初笑了,心道:这宫云枫倒是幽默。笑道:“多谢宫大夫。有个问题,还想请教宫大夫,不知贵医馆是否招收学徒?” 宫云枫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怎么,沈姑娘有朋友想学医吗?只要资质够,又肯吃苦耐劳,敝医馆很欢迎。” 沈如初抚摸着怀抱里正蜷缩成一团、懒洋洋打盹的小白,娇俏道:“宫大夫,你们收不收女学徒?我很吃苦耐劳,之前也读过一些医书,略懂医术,对酬劳也没有要求。” 宫云枫微微吃惊地看着沈如初,眼前这个姑娘太与众不同了,生得秀美温婉,柔美之中又健康活泼,而且言谈举止从容大方,又不是少女的活泼可爱,但她性情中却有一种不敢屈服的倔强——这一点,宫云枫感受得到。 “姑娘想来学医?”宫云枫道。 沈如初点点头,先前接待她的那个学徒跑了进来,道:“公子,马夫人到了。” 宫云枫看了一眼沈如初,沈如初顿时了然,道:“宫大夫有贵客来,我先告辞了。宫大夫的好意,如初改天登门道谢。” 宫云枫与沈如初一同出了医馆,与正在进门的柳氏擦肩而过,沈如初经过其身边,向宫云枫微微颔首,宫云枫温雅道:“沈姑娘,慢走。” 柳氏见这姑娘生得俊俏,小家碧玉的打扮,但举止却落落大方,丝毫不输大家闺秀,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马夫人,里面请。”宫云枫恭敬道。 柳氏在丫鬟的搀扶下进了里间,道:“宫大夫,我这偏头痛的毛病又犯了,这天气一寒,就像是锥子刺了一般,阵阵发痛。” 宫云枫笑道:“我之前给您开的方子有效吗?” 柳氏笑道:“有效,我这次来,也是想让你照着先前的方子开些药。” 宫云枫笑道:“您直接派人过来知会一声,我命人开好了药给您送到府上,或者让府上的人来取便是,怎劳您亲自来一趟?”他一边说,一边为柳氏搭脉诊查。 柳氏笑道:“出来走动走动,再就是我有个虚寒的毛病,也想让你顺带给把把脉,开点方子。” ☆、007 收好处高氏做媒 ps:兜兜打滚求票票,要收藏,还有长评哪! 元帅府内有府医,只因宫氏一族医术高明,所以,柳氏经常到宫氏医馆就医看病。 这宫氏乃是燕国的医药世家,自燕国开国以来,一直到先帝时期,皇宫里历代御医有一半来自宫氏,只是到了当今圣上这里,不知是何变故,这宫氏竟从御医的队伍里被剔除,宫氏族人散落各地开设医馆治病救人。 宫氏一族虽然不再向皇宫供应御医,但宫氏代代相传的医术高超过人,故而无论哪一处的宫氏医馆都是门庭若市,前来看病的人络绎不绝,在各地颇有口碑。 柳氏从医馆出来,忽然想起方才与其擦肩而过的沈如初,记起她面貌清秀,体态匀称,随口问道:“先前从医馆里出来的姑娘是哪家的?” 那侍女笑道:“夫人,您说得是哪个?” 柳氏道:“就是那个怀里抱着一只猫,皮肤白白嫩嫩,眼睛大大的姑娘,我瞧着挺水灵。” “哦,原来夫人说得是她,可真真是巧了”侍女掩嘴而笑,“方才奴婢还想和夫人说一声呢,她就是沈家的三姑娘,高氏的侄女!上次高氏还专门在您面前提起过,您当时让奴婢悄悄去打探,说得就是她嘛。” 柳氏微微点头,急忙吩咐另一个在外头候着的侍女,道:“你让高氏去府里候着,我要见她。”那侍女领命而去。 且说高氏平时都是自个主动上门拜访请安,如今柳氏相邀,随即忙不迭地去了,等柳氏从医馆回到马府时,她已经在那里候着半天了。 柳氏命人给她泡了一杯上好的茗茶,笑道:“你尝尝这茶,可是雨前龙井,从京上捎回来的,清爽醒脑,而且茶味醇香。” 高氏受宠若惊地品了一口,急忙笑道:“夫人,果真好茶,茶色碧绿,满口余香,轻轻一品,生津润喉。” 柳氏淡淡一笑,道:“茶是好茶,这可是御赐之物,我们老爷不过得了一斤,因我爱茶,这才舍给了我,你若觉得好,我回头让丫鬟给你包些带回去。” 高氏再次受宠若惊地福着身子,笑道:“夫人大方讲究,民妇实在受宠若惊。” 柳氏笑着走下主座,来到高氏身边,道:“你瞧瞧我这身衣裳怎样?” 她穿得是一件浅淡长袭纱裙纬地,外套绛红锦缎小袄,边角缝制雪白雪貂绒毛,一条橙红色段带围在腰间,那纱颇有讲究,学名浣霞纱,做工精艺,颜色华美,在燕国贵妇中甚是流行。 高氏笑道:“颜色庄重而不俗气,裁剪得体大方,正好是配了夫人的优雅气质,又将夫人的贵气烘托出来。”她身手轻轻摸了一下柳氏的衣袖,道:“手感软和细腻,一看就是上等面料。” 柳氏笑道:“这是茹艳斋的浣霞纱,我命人多买了几匹,做了两身衣裳,还剩一匹,一会也让丫鬟包好了给你带回去。” 高氏乃是心思玲珑之人,她往来马府不下几十次,柳氏头一遭对自己这般热心,她身上那衣料一看就是价值不菲,而且在安阳城这地方恐怕有价无市,柳氏必然是有求于自己。 思及此处,高氏便道:“民妇多谢夫人厚爱,民妇势微力薄,不能有功于夫人,心中甚为惭愧,但若是夫人吩咐,民妇一定竭尽全力,让夫人安心、满意。” 高氏为人市侩,但幼年也读过一些诗书,娘家也颇有些势力,谈吐措辞虽不算大雅却也无伤大雅,故而柳氏无聊时也常召她来聊天解闷,她这番话看似露骨,却恰到好处地给了柳氏一个台阶,让她说出自己的要求。 柳氏笑了笑,道:“上次你提起你那侄女,说是样貌如何出挑,正好配我家俊儿,不知此事你可做的了主?若是定的下来,我即刻命人备了聘礼送上门去。” 高氏一听,心道:原来还是为了她儿子纳妾的事,眉开眼笑道:“不是我自夸,我家这三丫头真真是水灵,性情温婉,品行纯良,怎奈出身低微!好在遇见了夫人这颗福星,她若是有幸服侍令公子那是她几辈子修来的造化。她母亲也就是我那妯娌早先过世,她父亲、我那二叔这次又战死,我这当大伯娘的自然要为她的亲事多费点心思,何况是这样一门好亲事,我自然能说得上话,还请夫人放心。” 柳氏满意地笑了,拍着高氏的手,道:“你放心,她进门之后虽为妾,但我看在你的面子上自然多照应她,将来她若是产下一儿半女便母凭子贵,我亏待不了她。” 高氏领着王嫂,王嫂抱着柳氏送的那些东西,一小包雨前龙井的茶叶,一批茹艳斋的浣霞纱,欢天喜地回到西市的沈家,临走之时,柳氏笑道:“若是这门亲事成了,你我就是亲家,将来我这里若是有了什么好东西自然少不了你的。” 高氏心里打着小算盘,若是结成这门亲事,不但能攀上马家这样的大户人家,自己多了些头面,捞些好处,单单是马家送来的聘礼也给家中的二小子下聘礼了,真真是两全十美。 晚间,高氏竟破天荒地陪着李氏一同下厨房烧了一桌子的菜,除了沈如初的嫡亲大哥未回来,一家子吃得甚为开心,平日里,高氏多少自恃身份不待见大家,如今和大家有说有笑,自然让气氛融洽了许多。 只是沈如初微微觉得情况不妙,倒是没多少胃口,高氏见状不停地给沈如初夹菜,劝她多吃点。 “爹啊,您看咱们如初都已经十五了,也该寻门亲事了。”高氏开口道。 沈如初心中冷笑,果真和自己有关,面上却不动声色、 沈云忠道:“是啊,也该寻门亲事了,只是他父亲才去了,要守孝,一时半会不能成亲,倒也不急这一时。” 高氏见沈老爷子想法与她不一致,也不恼,耐着性子道:“爹,如今有门好亲事,人家看上三丫头了,虽然三丫头还在戴孝中,但亲事可以先定下,成亲的日子往后推就是了。” 沈云忠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好亲事?怎个好法,说来听听,若是真的好,就按你说的,先把亲事定了。” 沈如初继续吃饭,早就料到高氏心里打得如意算盘,不惊不恼,不羞不怕,等着她天花乱坠的表演。 高氏顿时欢喜,笑道:“爹,若说起这户人家那在安阳城可是第一尊贵,无人能及!就是马元帅马家!马夫人看上我们家如初啦,哎哟,这可是安阳城第一名门!马夫人想把她配给马公子!这马公子现在可了不起,正五品,正五品哪!” 她讨功似地摇着沈如初的肩头,笑道:“如初,你这下要掉进金窝银窝了,一辈子锦衣玉食,真是上辈子做了好事,修来这段好姻缘!” ☆、008 作好作歹誓不从 ps:谢谢亲们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打赏、票票、收藏、点击、长评、留言,兜兜弱弱地问一声:票票神马的,还有么? 另外,兜兜最近受了莫大的打击,情绪有些不稳定,会努力恢复并认真码字的,让那些不公正都成浮云吧! 沈如初好脾气地给沈云忠夹了青菜,笑道:“爷爷,您多吃点,多吃蔬菜对身体好!” 沈云忠激动地看着高氏,根本顾不上吃菜,喜道:“你说得可是真的,马家公子看上三丫头?你与马夫人素来有交往,若是此事能成,你可是我们沈家的大功臣,三丫头的大恩人!” 沈如初听了这话,微微皱眉,又听沈云忠道:“如初,你不必害羞,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若是这门亲事能成,你的好日子也熬到头了。” 高氏见沈云忠夸赞她,得意忘形地笑着,道:“为了撮合这门亲事,我可没少花心思,磨了多少嘴皮子,这才让马夫人有了做亲的念头,加上我们如初本来就是好姑娘,模样儿性情儿都出挑,今儿去医馆时正巧被马夫人见到,马夫人很是满意,催着我回来,把亲事定下来。这不,我赶紧回来和爹您商量了。” 她说得眉飞色舞,吐沫横飞,听得沈如初心中冷笑连连,若这门亲事这门好,她第一个想到的应该是沈芝媛,不是吗? 沈云忠笑道:“好,能嫁入马家那是三丫头的福气,这是好事,没什么好商量,这事就这么定了,你明儿便去和马夫人说,让她找个媒婆,按照礼俗来说这门亲事。”他好面子,嫁孙女这桩事自然不能马虎,三媒六聘不可缺。 高氏一叠声答应。 沈如初正要说话,却听沈芝媛在一旁道:“我记得那马公子已经成亲了,那年他成亲可是惊动整个安阳城了,新娘子的轿子从我们西市经过,我还追着轿子走了好远。娘,你怎么能让三姐去给人家做小呢!” 高氏嗔怪地横了她一眼,冷道:“吃你的饭!没人当你哑巴!” 沈云忠眼生疑惑,道:“你说的这门亲事,就是让如初给那马家公子当妾?” 高氏尴尬地笑了笑,道:“爹!做妾不是丢人的事情,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初找了那样的婆家一辈子衣食无忧,还能改变军户人家的命运,不用看着丈夫儿子战死沙场,有什么不好?再说,马家高官厚禄,家大业大,咱们这样的人家,就算是嫁过去做小,也不吃亏。这门亲事,安阳城不知多少人家挤破了脑袋想争取,若不是我与马夫人有些交情,哪里轮得到如初!” 沈云忠浑浊的老眼阴郁地看着高氏,端着碗的手也有些颤抖,看得出很生气,怒道:“我们就算是穷死饿死,我也不会让三丫头去给人家做小!这样的亲事谁稀罕谁去做,我们沈家不承你这份情!不吃了!”他将碗筷一撂,愤愤然地离开饭桌,沈如初急忙追了出去。 沈如初的堂兄沈梦飞不悦道:“娘,你真是越来越糊涂了,一个二姐闹得还不够凶,又来折腾三妹!我们沈家的男人还没死光!以后这种做小的亲事休要再提起!”说完也甩袖离去。 李氏想起女儿给人做妾,上次回门眼角发红,虽然口称日子滋润,想来也是悲苦难抑,而这一切始作俑者便是高氏,如今高氏又盘算着让沈如初给马家做妾,不悦道:“大嫂,如初的婚事还轮不到你做主!”说完也放下碗筷走了出去。 沈芝媛见众人或冷落或责怪高氏,便道:“娘,你别往心里去……”一句话还没说完,却被高氏喝住:“闭嘴,都是你多嘴!臭丫头,看我不打死你!”说完竟抄起一根鸡毛毯子追着沈芝媛打起来。 一顿饭不欢而散,一家人闷闷不乐。 沈如初以为这亲事就此作罢,毕竟这个家还是沈云忠说了算,有沈云忠给自己撑腰,也不怕那高氏会折腾,但事情的发展却比她想象得要复杂。 高氏虽然在家里碰了钉子,却不敢到柳氏那里如实回复,一来怕柳氏怪她无用,以后再不理会自己,二来想着那些即将到手的好处,她就不甘心。 “如初,大伯娘和你说句体己话。”高氏笑容可掬地唤着沈如初。 沈如初知道没好事,但也不挑破,道:“大伯娘,有什么事你只管说。” 高氏忽然就抽出帕子擦眼泪,哭道:“三丫头,你爷爷和你二哥都怪我,以为是我狠心,将你许给那马家,不顾你的感受让你给马公子做小,是害了你,却不知我也是一番苦心。你娘去世的早,我是看着你长大,从小到大,媛儿有的,你也有,我虽是你伯娘,却把你当亲生女儿一般对待,试问,天下还有害自己女儿的娘?” 沈如初不知她这又是要闹哪一出,但看她哭得悲戚,哪怕是装出来的也算是为难她了,遂觉得不忍心,道:“大伯娘,我没怪过你,我们是一家人,你是为我好,我懂的。” 高氏道:“如今你爹爹又不幸战死,你大伯也去了,还有你大哥也不在了,一下子少了那么多顶梁柱,家底又不殷实,咱们这样的人家能找到什么好亲事,你将来嫁过去,也是含辛茹苦。那马公子虽然有了婚配,但是相貌堂堂,为人谦和,又是正五品的大官,还是兵马大元帅的独子,他夫人至今不育,你若嫁过去以你这般相貌品性自然受宠,将来若是生了一男半女,地位上与那主母无异,说不定还能扶了正……”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与马家的亲事! 沈如初道:“大伯娘说的没错,这些道理我也懂,只是我这婚事由不得大伯娘做主。” 高氏听了这话,像是突然被刺激到了,想起昨晚李氏也是这般言辞,顿时提高了嗓门,不悦道:“我怎么就做不得主?你自小没娘,我把你当亲生女儿一般拉扯大,如今爹爹也不在了,我作为大伯娘,沈家长子的原配,怎就做不得主!” 沈如初不悦道:“我爹娘虽然不在了,但是爷爷还在!我那嫡亲的大哥也在!父亲过世了,长兄为父,大伯娘总要问问我那兄长的意见才好!” 高氏听了这话,语气稍微缓和,循循善诱道:“如初,傻丫头,大伯娘是真心为了你好,你若嫁过去,不但自己衣食无忧,还能帮贴一下家里,你爷爷年纪大了,你忍心看着他孤苦一辈子,连个棺材本都没存下?你大哥和你二哥都到了婚配的年纪,却拿不出聘礼娶个好姑娘。你忍心吗?” 沈如初瞥见沈云忠过来了,立马扯着嗓子哭道:“大伯娘,求求你,别逼我,我就算是死,也不给人家做妾!我们沈家再穷,也是代代清白,代代忠良!” 沈云忠见沈如初哭求,梨花带雨小模样儿十分惹人疼,想起她小时候诸般乖巧,沈传值又是一等孝顺,再见高氏一脸的居高临下,料定高氏在逼迫她,指着高氏,怒道:“你若是再敢逼迫三丫头,提这做妾的亲事,我们沈家就没你这样的儿媳妇!” ☆、009 扮弱小立志学医 009扮弱小立志学医 沈云忠这句话说得重了! 如同一剂猛药,惊得高氏面如死灰,心中暴怒,但头顶一个“孝”道,百善孝为先,高氏硬是不敢发作,微胖的身子轻轻颤抖着。 沈如初想着此时正好是治治高氏的好时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整个人“噗通“一声跪倒在沈云忠的面前,抱着他的腿,哭道:“爷爷,我不要做妾!我要在家里陪着爷爷!我母亲走得早,父亲又去了,爷爷要给我做主啊!爷爷从小最疼我,爷爷为我做主啊!” 她这一声哭喊恰巧击中了沈云忠的伤处,最器重、最孝顺的二儿子去了,最疼爱、最乖巧的三孙女又被逼着去做妾,他还没死,这个家竟不容他做主了吗? 沈如初哭得梨花带雨,小身子颤抖着,沈如初顿生无限怜惜,哽咽道:“好孩子,你起来,你的婚事爷爷给你做主!我还没死,这个家我说了算!” 后面那句狠话显然是说给高氏听的。 高氏又气又恼,想着自大自己进入这个家门,何时受过这等恶气?沈云忠虽然强硬,却对自己一直礼让三分,如今为了这个小蹄子竟然三番五次给自己脸色?更是当着这蹄子的面儿怒骂喝斥自己,这要是传出去还得了? 她不能当面忤逆沈云忠,却想着事后如何给沈如初一点颜色! 沈如初抬头看了一眼高氏,被她眸子里的阴冷吓了一跳,心道,这高氏必不会善罢甘休,以后自己要凡事小心了。 高氏气咻咻地走了,到了后院便碰到了王嫂。 说起王嫂,乃是高氏的陪嫁丫头,之前曾自己赎了身配了出去,但是后来死了丈夫,又未产下子嗣,婆家不肯收留,其本身又是个孤儿,无所依靠,只得回到了高氏身边。本是个奴才的身份,但因着沈家并非大户,不讲那么多礼俗,也就不分什么尊卑,加之其又在沈家前后住了十几年,也算是半个沈家人。 “夫人怎么了,脸色这般差?”王嫂道,毕竟是高氏从娘家一手带过来的奴才,这王嫂对高氏既衷心又恭敬,丝毫没嫌弃沈家门第太低。 高氏冷着脸,道:“还不是老二家的小蹄子,不识好歹!明明是给她寻了门好亲事,老爷子竟把我一顿臭骂。” 王嫂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急忙劝慰,道:“夫人不必担心,也不忙着去回绝马家,既然马夫人中意那个小蹄子,我们只管等着马夫人前来要人,凭着马家的势力,还怕老爷子不松口?沈家有几颗脑袋,敢得罪马家!” 高氏听了这话觉得甚是在理,但又放不下那口恶气,冷道:“我迟早要教训这个没娘教的小贱妇!” 王嫂又道:“今儿早上我去见崔婆子了,说是杨员外的家同意这门亲事,只是杨员外好面子,要聘礼一定齐全了,礼金也不能少于这个数。崔婆子还说,若是这门亲事定了,杨员外陪的嫁妆肯定是要翻倍的,沈家吃不了亏!”她一边说一边比划出两根指头。 高氏听了礼金,没来由又是一阵心烦,现在让她去哪里筹这么一大笔礼金!本想着沈如初与马家的亲事定了,先收了一笔礼金,没想到这小蹄子死活不愿意!老头子又一再给自己脸色!老三家的又从中作梗! 王嫂见高氏脸色阴晴不定,急忙道:“夫人不必着急,此事还须从长计议,但不出一年,总归是要解决的,您忘了,军户之女不得留家超过十六岁。?” 原来,朝廷为鼓励军户生养,能够源源不断地向军队供应户丁,不仅鼓励寡妇再嫁,还严格要求未婚配的女子十六岁之前必须许配人家! 高氏听了这话,脸色顿时舒缓了许多。 纳妾一事在沈家炸开了锅,让原本凋零凄迷的沈家又多了一层愁云,经高氏这么一闹腾,沈如初觉得这个家实在没办法呆下去了,必须有个一技之长,好外出赚钱,等着经济独立了便与高氏分家,一个屋檐下住久了,她担心自己“近墨者黑”。 一想到经济独立,学医的念头再次冒出来,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若是学医有成,将来开家医馆,小日子自然丰顺和美。 前一世违背家人的意愿,放弃从医,惹了父母多少叹息,想来是自己太过任性才让她福薄禄少,皇天不佑,这才年纪轻轻遭来横祸到了这里。若是能重新学医,也算是了却父母祖辈的一番心愿,先不说自己这一世的生计和体面,倒也全了自己的孝心。 “想什么呢,这么大动静都没听见?”文旭笑道,指挥两个士兵将袋子放好,“这是新下来的棉絮,你们好做一些过冬的棉衣。” 沈如初摸着那软和雪白的棉花,上面还散发着阳光的味道,想来今天是晒过的,急忙道谢:“多谢文大哥了,给您添麻烦了。”文旭时常来沈家,一来二去,她对这文旭的印象甚好,朴实爽朗,一看便是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从他第一次参军打仗就得了军功来看,还有勇有谋,成为将才也未必可知。 她甚至觉得文旭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意思,虽然很朦胧,但是两世为人的她还是清楚地感觉到了。 文旭笑道:“怎么,有心事?” 沈如初没想到他一个行伍出身的男人会这么心细,也不想隐瞒便道:“我想学医,将来当个女郎中,赚些钱补贴家用。”沈家的境况,文旭前后所知加起来恐怕比她还多,无须遮掩,何况这文旭乃是刚正良善之人,又谦和有礼,更无须对他隐瞒。 文旭道:“原来你想当个女郎中,很好。救死扶伤,悬壶济世也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只可惜我们这样的军户人家,生来就是当兵的命。” 沈如初笑了,道:“文大哥现在可不是兵了,乃是小将军,将来还会当大将军。” 文旭不好意思笑了,那略带害羞的笑容显得淳朴而生动,笑道:“哪里,想当大将军恐怕要等下辈子了!不过,你既然想学医,跟我来,我给你引荐个去处。” 沈如初跟着文旭去了东市,一路上沈如初和他说了自己的苦衷,大伯娘逼迫她去马家做妾,她自然不愿意做妾,在安阳城,做妾乃是低人一等的事情,进了门,就是半个奴才,文旭听罢有些恼怒,怒道:“你不用做妾!管他是谁!若是得罪了他们,我全力承担!” 沈如初听了这护犊子一般的话,心中微微感动,尤其是文旭说这话时带出的狠劲,颇有几分威严和阳刚。 二人一路闲聊,说着便来到宫氏医馆,沈如初心中微微惊讶,文旭说得引荐便是这宫氏医馆?难不成这文旭和宫云枫还有些交情? “我找你们家少主子。”文旭笑着对那学徒道。 宫云枫听见声音从里间走出来,笑道:“这是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稀客!”见了沈如初在一旁,急忙行礼,笑道:“沈姑娘也在。” 文旭微微吃惊,笑道:“原来你们早认识?” 不等沈如初解释,宫云枫笑道:“难道只准你有幸认识沈姑娘这等绝色佳人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如初顿时羞红了脸。 文旭哈哈大笑,一副自来熟的样子,也不管宫云枫是不是正在就医问诊,直接将他拉进了房间,道:“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儿就不和你拐弯抹角了。”他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我这个妹子想要学医,你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让她来你这里当个学徒?” 宫云枫望了一眼沈如初,似有为难,沈如初知道这次若是不能进馆学习,以后想要争取当学徒的机会定是难上加难,急忙道:“我很能吃苦的,而且我很喜欢学医,向往有一天能够妙手回春、治病救人!” 宫云枫谦和地笑了笑,道:“我非常理解沈姑娘的心情,也很愿意沈姑娘留下来学医,我这里也正好缺个帮手,只是……”他顿了一下。 ☆、010 做保人设关考核 沈如初有些紧张地看着宫云枫,道:“宫大夫有话不妨直说,我虽然想学医,但也不能强人所难。” 宫云枫笑道:“沈姑娘请坐。文兄也请坐。青山,看茶。” 文旭笑道:“宫兄的难言之隐,我知道,那就我来代劳。宫家乃医学世家,世代行医,代代相传,但是传男不传女,你来当学徒没问题,但是宫兄不能亲自教导你,至于医馆里的其他人,若是从宫式一族所学医术同样不得传授于你,否则将被逐出师门。如此以来,你在医馆里未必能学到精湛的医术。是这样吗,宫兄?” 宫云枫点点头,道:“知我者,文兄也!沈姑娘,方才文旭所说正是我担心的问题,你来医馆学医,我表示欢迎,我这医馆也需要一个勤快且热情的姑娘,这前前后后,每天要来很多妇道人家,有个女医师在,自然方便许多。但是,姑娘来我医馆乃是拜师学艺,我宫某却不能亲自教授姑娘,岂不是辜负了姑娘的一番心思?” 沈如初这才明白,宫云枫的意思也非常明了,她来宫式医馆当学徒可以,但是宫云枫及宫云枫的学徒却不能教授相关医术。 “多谢宫大夫的一番好意。宫大夫虽然不能亲自教授,这一点固然遗憾,但是,我相信宫式数百年薪火相传的医术及精神能将我熏陶成一名出色的医者。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们可以不教,但是我可以学。将来,我不求妙手丹心,但求救死扶伤,问心无愧。”沈如初平静地说着,脸上挂着一抹浅笑。 她自然不会告诉这些人自己上一世出生于中医世家,爷爷、父亲均是一名出色的中医,只是到了她这一辈才改了行。 她虽然对医术并不精通,但因为家庭背景,耳染目濡之下也懂得不少医疗常识、用药原理,只可惜以前从未有机会实践过。若是得以在这医馆里观察学习,并将自己之前零散的中医知识系统强化,沈如初自信总有一天她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大医!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被她脸上那一抹坚定和自信所震惊,以往只知道这三姑娘温婉善良,如今却展露另一面,而且一介女流竟为补贴家用而立志谋生,真真不简单。 宫云枫听了她这番话,心中也暗自称奇,学医虽然体面却是极辛苦的差事,而且要看悟性,悟性不够的终身难出师门,更不要说开馆看病了,寻常男子都未必肯学医,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却一门心思要学医,还立下了救死扶伤的宏愿。 “云枫,这沈家妹子是我自小看着长大的,如同我亲妹子一般,甚至比我亲妹子还亲些,既然她笃定了心思想学医,还请你卖我这个情面,务必收她在这里当个学徒,打打杂,你也不用为难,大可不教她任何东西,一切由她摸索。”文旭说得万分诚恳。 宫云枫笑道:“好说好说,你文旭都开了这个口,我岂能拂你这个美意。那就请沈姑娘留下来吧,和其他学徒等同待遇,月俸一两银子,卯时而作,亥时收工,中间可能需要采买药草甚至外出采药,沈姑娘有意见否?” 敢有意见吗? 沈如初急忙道:“不敢有意见,既入医馆为徒,一切听从医馆的安排调遣。多谢宫大夫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我一定珍惜。” 宫云枫点点头。 文旭听了哈哈大笑,道:“既然沈家妹子是我引荐的,我就好人做到底,我知道你这里的规矩,是要有保人,那我就给你们立个字句,若是她在这里出了差池,便去城西的校场找我!”说完径直去了文案处要了笔墨,写了一份工整的保函给宫云枫。 宫云枫笑道:“你呀,虽是行伍出身,却比那些文人都细腻有心,哪家姑娘将来若是嫁给了你,那才是烧了高香!” 沈如初总觉得他们这番对话很有深意,似乎意有所指。 宫云枫道:“你既然入了医馆当学徒,我就要考考你,看看你功力深浅,资质好坏,好给你安排伙计。” 沈如初有些紧张,不知宫云枫出的题目深浅程度,生怕自己那点皮毛知识惹了笑话。 “我不过略读过几本医书,从未看病问诊过,也不曾接触过各类药材,我愿意从最底端的事情做起。”沈如初诚恳地说道。 宫云枫笑了笑,道:“沈姑娘不必太过谦虚,你出口成章,对答自若,岂是读过几本医书就能成就的自信?” 沈如初一听这话,心道,这宫云枫是嫌自己话多,不够谦卑,于是低眉顺眼地跟着他去了药房。 “你来瞧瞧这是什么药?”宫云枫指着一个棕色的瓦罐道。 沈如初看了文旭一眼,文旭鼓励地点点头。 那瓦罐不大,一尺高,古色传香的模样,沈如初往里面看了看,又嗅了嗅,最后用小指尖沾了星点放入舌尖,与宫云枫看了一眼,道:“此乃半天河,又称上池水,多取自竹篱头或空树穴。气味甘、微寒、无毒。主治鬼疰,扫邪气、恶毒;洗各种恶疮;若身有白斑,可捣烂桂末和唾液,配该水清洗,有效。” 宫云枫点点头,道:“那你说说察脉之法有哪些?” 沈如初想了想,道:“释脉诊气血之辨最为微妙。气血在人各有偏盛偏衰之异,藏府之秉,各有偏强偏弱之殊。气独盛者则脉强,血独盛者则脉滑;气偏衰者则脉微,血偏衰者则脉涩,脉乃气血先见也。” 宫云枫听了沈如初如是说,更加以为奇,但却没有流露出来,继续道:“津液痰血之凝结,为寒乎?” 沈如初沉思了一会,关于这个问题,各家说法各不同,也没有标准的答案,道:“此症脉象虽松软宽缓,但按之必内有劲线,气血结聚而为症瘕者有之,气血相维,病则俱病。气寒则内束其血,血热亦外鼓其气。故此症者,未必气寒,也可能是血热。” 宫云枫听罢哈哈大笑,拍打着文旭的肩膀,笑道:“还要感谢文兄给我送来这么个学徒,甚好!” ☆、011 窥真颜心有所动 沈如初心中雀跃着,若不是碍于古人的规矩,她早就蹦跳欢呼了,急忙道:“多谢宫大夫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如初感激不尽,我一定尽心尽力,绝不给您添麻烦。” 宫云枫点点头,与文旭相视而笑,道:“你明儿就到医馆来做事吧。” 沈如初急忙应允,心中送了一口气,有道是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总算有了个谋生的活计,将来有一技之长傍身,若是积攒点经验和资产,开个药店医馆那是最好不过。 文旭笑道:“你今儿得偿所愿,进了医馆当学徒,我功不可没,你可要请我吃酒。” 沈如初倒是很想请,只可惜自己囊中羞涩,仅有的一点碎银子还是给小白看病余下的,但心中着实感谢文旭,遂道:“好,我请你吃大碗面吧,等我得了月俸,我再请你吃好的。” 文旭撇撇嘴,似乎有些嫌弃,想了想,笑道:“也好。” 二人与宫云枫告辞,便出了医馆,沈如初对安阳城的地理位置并不熟悉,一路上都是跟着文旭走,他突然停了下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沈如初。 “怎么,面馆到了?这家面馆味道怎样?”沈如初笑呵呵地问,抬头一看却见“醉仙楼”的鎏金招牌挂在一幢古朴大气的建筑上,整整五层楼高,门头高过两丈,两旁挂着镂空雕刻的对联:醉仙楼上求一醉,白草堂下诵五经。 这定是安阳城里最好的酒馆!沈如初暗自想,将来自己若做了土豪,必然做这醉仙楼的常客。 “走吧,未来的大医!学医可是大事,你总不会真请我吃面吧?”文旭促狭地说着,看着沈如初渐渐生出窘态,别有趣味,以致他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 沈如初尴尬地看了一眼醉仙楼那气派的招牌,里面飘来阵阵饭香酒香,她小声道:“我没银子!要不,这顿算你的,大不了等我将来得了银子,还你两顿便是。” 文旭哈哈大笑,道:“亏你想的出来!没见过脸皮这般厚的姑娘家!不过,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走吧,这顿算是我的。” 沈如初得了便宜,自然要卖乖,笑道:“多谢文大哥啦!文大哥年轻有为,将来大有作为。” 二人进了醉仙楼,落了座,点了酒菜,就听见二楼传来吵嚷声,断断续续的求饶声传来:“军爷,奴家身世飘零,无奈之下,抛头露面以求生,在此卖唱,但奴家卖艺不卖身,还请军爷……啊!” 沈如初的眉头皱了皱,接着又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本大爷看你生得俊俏,赏你几个钱,难道连摸都不给摸!你他娘的装什么清高!” 这声音虽然带着醉意,还大着舌头,但沈如初还是听出来了,是石磊!早就看这竖子有些轻佻,竟在这里调戏人了! 她急忙放下碗筷,迅速上了二楼,果真看见石磊对一个柔弱女子拉拉扯扯,言行甚不规矩,他身旁还有一些男人在鼓掌叫好,想来都是石磊的狐朋狗友。 “你放开她!”沈如初用力推了石磊一把,怒道:“你好歹也是个翼长,怎地这般轻浮,当众调戏民女!” 她虽然不喜欢石磊,但知道石磊这个人本性不坏,想来也是被一帮子人挑唆的,扫了一眼那些人,有老有少,都是沈如初未见过的,虽然身穿便服,但应该都是石磊在军营里认识的人。 “哟,来了个多管闲事的!你是谁?谁让你多管闲事!?”石磊醉眼朦胧地看着沈如初,半晌也未认出她是谁来,咧嘴笑道:“你比她更好看。” 那些人也跟着起哄,道:“这个妞更水灵!一看还是个良家子。” 那个歌女躲在沈如初背后,喃喃道:“姑娘,这些人醉酒了,咱们快逃吧。” 沈如初正在气头上,若是别人当众调戏民女也就算了,她不会吃饱了撑的来管闲事,但石磊不同,她把他当做朋友,既然是朋友就不能由着他乱来! “你醉了,和这位姑娘道歉!”沈如初冷道,心里却想着文旭怎么还不上来,却不知文旭在下面正好遇见个熟人,正在攀谈。 石磊一把抓住了沈如初,一口酒气喷过来,道:“如初?你、你是如初?别跑啊,既然来了,我们喝几杯。”他竟然将手移到了沈如初的腰肢处,整个人往沈如初的身上蹭着。 那歌女见状,急忙上来推石磊,却被石磊一脚踹开,那些人又是一阵起哄,一起嚷着:“亲一个,亲一个!” 沈如初又是捶打又是脚踢,但石磊的双臂如同铁钳一般紧紧箍着她!眼见着石磊那张臭嘴就要覆盖下来,她急忙扭过头,咒骂道:“石磊你个混帐!” 文旭听见喊声,急忙丢下那个熟人,三步并作两步冲上二来,一拳打在石磊的脸上,怒道:“你算哪门子兄弟!喝了酒就只会闹事!” 沈如初因为身上的力道突然被撤去,一个没站稳,往后踉跄了几步,文旭身形灵活,急忙将她护住,就在她快要倒下去的时候,一把抱住了她。 沈如初惊魂一般,从文旭的怀里挣脱出来。她是万万没想到还有一双眼睛在楼上看着自己。 “这是谁家的女子?”一个雍容华贵的公子自顾举着一杯酒,看似随意地问道,眼睛却一直看着沈如初。 他身边一个随从道:“回爷的话,这文旭石磊速来与西市的沈家走得近,这丫头看样子也和文旭他们熟识,应该是沈家的丫头。” 马文俊忽然想起柳氏和自己提起的沈家三丫头,说其俊美和善,柔情百转,莫非就是她?如果真是这样,倒也合他心意。 如初?沈如初?马文俊心中默念着,好名字。 石磊被文旭那一拳打得醒了酒,见他护着沈如初,愤恨地看了他一眼,怒道:“为了个女人,竟打自己的兄弟,你又算哪门子兄弟!” 文旭和沈如初大怒,拉上那名歌女一步不停地离开了醉仙楼。 “多谢姑娘和公子搭救,奴家无以回报,只等改日进香,保佑二位恩人长命百岁,一生安康。”那歌女道,福着身子给文旭和沈如初纳礼。 沈如初看她头发蓬乱,身上也沾了泥污,又见她总是掣肘,手扶腹部,关心道:“你没事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看你样子大概是受了伤,不如我带你去医馆看看?” 那女子温婉道:“奴家千雪。”听闻沈如初要带自己去医馆急忙摇头,道:“不用了,奴家一切都好,身上无大碍。不劳烦二位了。后会有期。”说完竟作出一副毫发无损的样子,匆匆离开,留下沈如初与文旭面面相觑。 那千雪走了没几步,忽然整个人轻飘飘地倒了下来。 ☆、012 贵公子心猿意马 沈如初见状急忙跑上前,扶起千雪,双手刚搭上她的脉,就发现其脉象虚弱,脸色又苍白如纸,像是失血之症,千雪却突然醒过来,从沈如初怀里挣脱出去,轻飘飘地走远了,一副生怕别人靠近的样子。 文旭微微皱眉,道:“怪人。” 沈如初想着先前差点被石磊那个混蛋占了便宜,虽没被碰到关键部位,但也被上下其手搂搂抱抱了,心中盛怒,冷道:“总好过浑人!” 文旭知她在生石磊的气,笑道:“石磊是喝醉了酒,平时不是这样的,方才多有得罪,我代他向你赔不是了!” 沈如初横了他一眼,道:“你是他什么人,竟能替他受过?” 今儿本来是好日子,进了医馆当了学徒,新生活也要开始了,竟出现这档子扫兴的事!到现在还未吃饭,饥肠辘辘,难怪沈如初火气大! “呵,总算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文旭讪笑道,还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但是他瞥见沈如初铁青的脸,硬是没敢把这句话说出来。 沈如初不悦道:“有这样的兄弟,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文旭苦笑地站在原地,心道:兄弟犯错就牵连到我身上,这就是传说中的连坐吗? 沈如初气闷地回到家中,小白乖巧地蹭上来,冲着她喵喵叫了几声,沈如初这才微微消气,想起千雪,一来是同情她;二来又觉得此人好生怪异。 沈芝媛却走了进来,一脸的晦气,一看就是来者不善,果真,不等沈如初开口,她便道:“客气一点,我叫你一声三姐,但是,你若是希望我客气,多少也要尊重我。” 沈如初心中冷笑,这个沈芝媛很少称自己姐姐,要么是外人在场不得不叫,不叫姐姐,倒显得她目无尊长不知礼数;要么是有求于自己。 “你可以直呼我名,叫我如初好了。你这一声姐姐,我还有些担不起,也不想担。”沈如初淡淡一笑,继续抚摸着怀里的小白,小猫小狗最喜欢人挠它的脑袋,小白享受地闭上眼,直到沈芝媛进来,它才用一种冷漠的眼神打量她。 沈芝媛不客气道:“那好,沈如初,我不妨告诉你,文旭是我看中的男人,你休要染指,否则……” 嗬,原来是吃醋! 她并没有看中文旭,对他也无儿女私情,但是偏就见不得沈芝媛那份张狂,笑道:“对文旭,我从未有过染指的想法,不过有一点我倒是不明白,你看中了他,他是否也中意你呢?只怕是神女有情,襄王无意!” 一句话将沈芝媛呛了个半死。 沈芝媛冷道:“我说他是我的就是我的!你就安心去马家当你的小妾!”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暴怒,但压着性子,冷笑道:“当小妾也是明媒正娶,不丢人!不像有些人没脸没皮,不羞不躁,独思春!” 沈芝媛冷冷滴看着她,道:“没想到你嘴巴这么恶毒。” 沈如初似自言自语,淡淡道:“嘴巴恶毒只是意气所致,总好过心肠歹毒。你若是真心喜欢文旭就好生对待,我既虚长你数月,自然让着你,何况我对文旭并无任何私情。不过,你既然想我让着你,就放尊重些!” “真的没有?”沈芝媛语气缓和了许多。 沈如初点点头,她虽然不喜欢这个堂妹,但比起高氏又不知好上多少,也不想与她结这个仇恨。 且说马文俊从醉仙楼回了马府,径直去东院找了柳氏。 “孩儿给娘亲请安。”马文俊笑道。 柳氏摆摆手,笑道:“罢了,罢了!你今儿怎地这么早回来,公务不多吗?你才上任,又是你爹做的保举,你可要凡事谨慎,不能让人抓了把柄、寻了短处。” 马文俊恭敬道:“多谢娘亲教诲,孩儿是将军中事务处理完毕才回府的,请娘亲放心,何况在这安阳城,谁敢寻父亲的不是!” 柳氏点点头,却见马文俊眼神游移,在自己房里逡巡不去,似有言语,笑道:“俊儿,你可是有事要和我商议?” 马文俊支吾道:“上次,听爹娘提起纳妾一事,不知、不知后来怎样了?” 柳氏一听,顿时来了精神,道:“怎么,你想通了?哈哈,那沈家的丫头真真是万里挑一,人品相貌都是极好的,性情又极温顺,若不是出身寒微,祖上又没有军功,尚是军籍,断没有理由给你做妾的。” 马文俊心道:看她在醉仙楼里护那歌女咒骂是石磊,断不是温顺之人,但有点小性情的女子更讨人欢心,何况她姿态娉婷,容颜绝世。 柳氏见马文俊脸色羞红,沉默不语,只道他是羞涩了,继续道:“只要你这边愿意,我立马叫人去说亲,这聘礼一下,就能过门!” 马文俊更是脸红,羞赧道:“那就有劳母亲费心了。”他从东院回了自己的房,眼神有些闪躲,崔明月看出一些异象,但又不知问题出在哪里,试探着问了一番偏偏马文俊闭口不言半点不流露。 崔明月顿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慌乱,联想到之前公婆关于纳妾的提议,更是没了安全感,当即命自己的丫鬟请了柳氏的贴身大丫头过来问话。 “紫云姐姐请坐。”崔明月客气地坐了请的手势。 紫云乃是柳氏的贴身大丫鬟,除了服侍柳氏衣食起居,还负责协助柳氏管理马府,在马府可谓炙手可热的人物,她给崔明月纳了礼,道:“少夫人,奴婢不敢当。” 崔明月再三请其坐下,她这才斜签着身子坐下了,她跟着柳氏这么多年,见过一些世面,而且崔明月之前也找过她,自然料到崔明月是有求于她,也不主动说话,浅笑着等崔明月先开口。 崔明月笑道:“紫云姐姐不必客气,你是府里的老人了,又是夫人的左膀右臂,我将来也要靠你扶持帮助。上次还要多谢姐姐在夫人面前替我美言,前儿我寻了一对镯子,最配姐姐的颜色。” 说完便让婢女捧出一个锦盒,里面躺着一对碧绿的玉镯子,一看就是上品,紫云推辞了一番便小心翼翼地收下了,笑道:“多谢少夫人的赏赐,紫云受宠若惊。紫云这里有件事可能与少夫人有关,不值当讲不当讲?” 既然是受了恩惠,自然要投桃报李,告诉崔明月她想知道的东西。 ☆、013 思周全崔氏献婢 崔明月急忙赔笑道:“还请紫云姐姐直言。” 紫云便将马文俊去找柳氏,二人如何商议纳妾的事,又如何夸赞那沈家三丫头的话,原封不动地和崔明月说了一遍。 崔明月听了这话,心中又气又恨又痛,竟说不出半个字来,自从与马文俊成亲以来,可谓郎情妾意,如胶似漆,那马文俊从未嫌弃自己不育,更不曾三心二意,如今为了一个沈如初竟然动起了纳妾的心思,这怎生了得? 紫云见情形不对,急忙道:“少夫人,奴婢的话已经传到了,夫人那边还等着服侍,不便久留。” 崔明月这才想起差个丫鬟送送,待紫云一走,崔明月顿时怒从中来,咬牙切齿地骂道:“狐媚子,竟然让相公动心!小贱人!贱人!!” 身边的丫鬟顿时慌了神,急忙道:“少夫人息怒,少夫人貌美如花,又是官家的千金小姐,少爷对夫人敬重爱慕,定不会起纳妾的心思,紫云姐姐这般说,也不过是捕风捉影,不可全信。” 崔明月哭道:“以往他是坚决不纳妾的,还曾在我面前立誓,一转眼竟主动到夫人那里要将那小贱人招进门!不就是一破落户的贱丫头,哪里需要他这般猴急!” “哎哟,少夫人,这是谁惹您了?还哭成这样子,快,别哭了。”说话的是一名老妪,此人乃是崔明月的乳母,崔明月出嫁之后便跟着到了安阳城,姓李,人称李嬷嬷。 “嬷嬷!”崔明月抱着李嬷嬷哭起来,李嬷嬷见状也十分伤心,急忙挥手让那两个丫鬟退下了,关切道:“少夫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崔明月一边抽泣一边将马文俊想要纳妾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李嬷嬷。 李嬷嬷听了也是大吃一惊,二人成亲之后马文俊偶尔也去烟花柳巷之地,但从未留宿过,很多时候是为了应酬,对崔明月也是爱怜有嘉,夫唱妇随,羡煞不少妇人;如今要纳妾,那自然是冷落的倾向,再观马文俊这几日的表现的确异常。 “这可是大事啊!”李嬷嬷满脸忧愁,“马家现在如日中天,马老爷乃是二品的大员,又手握兵权,少爷是独子,纳妾是迟早的事情。纳妾倒不可怕,终究是个妾,在您这里就是半个丫鬟,老奴担心的是,您膝下无子,若是将来被那小贱人抢了先,少夫人的地位不保啊!” 崔明月听了这话,心中更是慌乱,浑身冰凉,喃喃道:“我担心的也是个问题。而且这个沈如初不知用了什么狐媚子,竟让相公肯纳她为妾!嬷嬷,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李嬷嬷想了想,道:“若是夫人在就好了,崔府上那几个小妾不是如同摆设?”她说的夫人乃是崔明月的嫡母。 崔明月顿时如同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泪眼朦胧中有了一丝亮光,道:“对啊,我找娘亲!嬷嬷,你快给我收拾打点一下,我要回一趟云州。” 李嬷嬷一拍大腿,道:“我的小祖宗,不节不年的,你怎么回云州?即便找个借口回云州,从安阳城到云州光是来回要多少时日?恐怕等您回来,木已成舟,生米已成熟饭!”若没有特别的事,出嫁的女子是不可随便回娘家省亲的,李嬷嬷的担心不无道理。 崔明月道:“那嬷嬷觉得我该怎么办?”她焦急地拍打着额头。 李嬷嬷犹豫了一下,道:“少夫人,老奴觉得少爷是否纳妾并不是头等大事。” 崔明月马上横了她一眼,冷道:“难道我被休了,失宠了才是大事?” 李嬷嬷急忙道:“老奴不是这个意思!少夫人您想想,以少爷这种家世出身,如今又当了官,纳妾是迟早的事情,您先别急,听老奴把话说完,但是纳妾又怎样,只要少爷的心在您这里,您这当家主母的地位就不会被动摇,但是从紫云所说的情况来看,少爷似乎很中意那个狐媚子,这样的女人若是进了门,那少爷还不丢了魂。照老奴的意思说,少夫人与其被动接受少爷纳妾的事,不如主动给少爷纳妾,好歹也赚一个贤良的美名,将来夫人老爷自然要纪念您的好。” 崔明月的心眼顿时活络起来,是啊,若是沈如初进了马家,她既然能让马文俊心动,想来定是有过人之处,这样的女人放在马文俊身边,定会搅得她寝食难安,若是再生个一儿半女,那更是无法无天了,说不定就抬成了平妻。 但是,她若是从自己的陪嫁丫鬟中选一个姿色姣好的送给马文俊,一来稳住了马文俊的心思,还能博得一个贤惠的美名;二来,也让公婆遂了心愿,以后自然不好意思再提什么纳妾的事;三来,自己的丫鬟,自己好掌控,不怕她事后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想到这里,崔明月当即从自己的陪嫁丫鬟中找了一个性子好拿捏、模样身段都标致的丫头送给了马文俊。在这之前,崔明月特意和柳氏商量了一下,打着开枝散叶的名义,说得那柳氏合不拢嘴,然后在马文俊面前作好作歹,马文俊半推半就收了那丫鬟。 且说马家纳妾的消息不知怎地也传到了沈家,沈梦飞第一个跳起来,怒道:“这个马文俊也太不自重了,简直风流成性,竟然又纳了一妾,难不成三妹过去还要第二妾不成?” 沈芝媛瞪了他一眼,道:“二哥,你胡说什么!她可不会去给人家做妾,管他马将军还是牛元帅!” 沈如初轻轻一笑,道:“二哥不是一直反对我做妾吗?”怎么听沈梦飞这语气好像是打算让沈如初嫁到马家为妾,如今只是不满意马家一边来沈家提亲一边又先行纳妾的做法! 她自然不知道,沈梦飞虽然不希望她给马文俊做妾,但毕竟是堂妹,自然疏远了一层,何况马家许诺的礼金正好够他去杨员外府上提亲,那样丰厚的聘礼他也不由得心动了。 沈梦飞一时语塞,硬着头皮道:“我们沈家的人怎么会给人家做妾!” 沈如初心中冷笑,那二姐沈念卿的事怎么说? 高氏听闻马文俊收了嫡妻的丫鬟为妾,想着马家定然是放弃了沈家这门亲事,到手的鸭子竟然飞了,沈梦飞的礼金也毫无着落,越想越生气,正巧沈芝媛碰翻了一只碗,便指桑骂槐道:“眼皮浅的小贱人!没那个享福的命,还在这里装轻佻!” ☆、014 登堂入室公子来 沈如初知道她这是指桑骂槐,也不理会,冲李氏一笑:“婶娘,前儿您说要教我打绦子,这会可得空?” 李氏会意,笑道:“你不说我倒是给忘了,去我屋子里,这绦子简单,肯定一学就会。” 二人相依着离去,留下高氏冲着自家人生闷气,少不得又对王嫂等人借机责骂。 第二日,沈如初便去了医馆当学徒,说来也巧,那套“姑娘家不抛头露面”的规矩在小户人家不兴起,加之军户之地本就民风彪悍,死了丈夫儿子而入伍参军的寡妇屡见不鲜,沈云忠对这个孙女又十分看重,其想学医自然支持。 医馆的门突然开了,那学徒一见门口立着一个人,笑道:“沈姑娘来得早!”说话的乃是沈如初前两次见到的小哥儿。 沈如初急忙进来帮忙,笑道:“叫我如初好了,你比我先入门,我当唤你师兄才是。”又想着宫云枫不会教自己医术,便改口道:“好歹也让我知你名姓,否则倒是见外了。” 那小哥笑嘻嘻道:“我叫秦子辉,你以后叫我子辉就好。” 沈如初点点头,帮着医馆里的其他人打扫医馆的卫生,将招牌、药罐、桌椅都擦拭干净、摆放整齐,待宫云枫来的时候,他冲众人微微点头,并未多看沈如初一眼,这让沈如初多少有些失落。 “公子,我今天要做些什么?”沈如初恭敬道,既然来此当了学徒,便跟着众人的称呼。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你看看这里有什么需要你做的。” 沈如初“哦”了一声。 无疑,宫云枫给她出了一个难题——需要她做的,什么才是需要她做的?有些事她做不来,有些事她想做,但那些人都是拿着宫云枫的月俸,若是把自己的活儿给了沈如初,岂不是偷懒?别人自然是不会把手中的活儿腾出来的,即便真的做不完。 可自己头一天当学徒,若不是找些活儿证明自己的价值,以后岂不是都要碰这种软钉子,说不定不等别人驱赶,自己就灰溜溜地逃了。 秦子辉招招手,道:“如初,后院新收了一批药材,你去帮忙分个类,别弄混了。” 沈如初应声去了后院,看见那里的确堆了一堆药材,乍一看不起眼,但是她分了一会就发现事情不简单,里面有疗肺的红李根、红菱根、瓜蒌皮、白花苦灯笼;还有解毒用的白花蛇舌草、半枝莲、八月扎、穿心莲;补益的黄芪、锁阳、紫河车、白术等;还有利水的药、理肠胃的药;跌打药、祛热药等等,基本上把中药的分类都占全了。 “第一天就给我安排这样的活儿,分明是考我!”沈如初心中不平:“我是来当学徒的,又不是来竞聘上岗的,竟出这么专业的难题!” 虽说是难题,但到了午饭时分,沈如初也将那堆草药理得七七八八,秦子辉上前查看的时候,惊得差点合不拢嘴巴,宫云枫嘴角上扬,那堆药材不但在短时间内被沈如初分门别类地挑出来,而且还摆放得整整齐齐,又按着各自的特性,或放在阴凉处,或置于阳光下,这样的功力是他这医馆里当了三年学徒的人都未曾有的。 沈如初道:“公子,我方才分拣药材的时候,发现有些药材掺了水分,这还好,但一些药材里竟然放了假。” 宫云枫道:“水分是药商放的,假药是我放的。” 沈如初不解:“您是要考我?” 宫云枫笑道:“不错。从明儿起,你跟着我问诊号脉,能学多少就看你的造化了。” 沈如初愣了半晌,本想着自己这个学徒要当个一年半载,肯定要从端茶倒水做起,不曾想这么快便能学着看病,宫云枫眉头微蹙:“怎么,不愿意?” 沈如初急忙鞠了躬,喜道:“多谢公子!如初一定勤奋学习,不辜负公子的一片苦心。” 待宫云枫一转身,秦子辉便轻声道:“我来这里三年了,公子还没准我跟着他去问诊号脉,你倒好,才来一天。” 沈如初笑道:“方才还要多谢秦大哥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秦子辉耸耸肩,道:“你觉得我能给你这样的机会吗?” 嗯?那是谁给的机会,莫非…… “不管谁给的机会,你起点高,又把握得好,理应比我们走得快,以后学了东西别忘了漏点给我。”秦子辉笑道。 且说马文俊收了崔明月的陪嫁丫鬟金铃为妾,倒也郎情妾意了几天,这金铃虽有些姿色,但是和沈如初一比,那便是天壤云泥之别,何况这金铃每日里还要唯唯诺诺地向崔明月汇报房/事,为讨好主母就不惜出卖他,害得他在崔明月面前很没面子,故而不喜这金铃。 自从见了沈如初,马文俊便念念不忘,暗中派人去打探消息,听闻沈如初在宫氏医馆学医顿时来了兴趣,当即只身去了医馆。 才进医馆,就看见一个姿容秀丽的女子在堂前忙碌,本来学医乃是苦差事,又费时间,故而学医的女子甚少,这宫氏医馆更是数十年来第一次收女学徒,马文俊一眼便认出了沈如初,何况,自从那天醉仙楼一见,那绝世容颜便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公子是看病还是抓药?”沈如初甜甜地笑着,这马文俊衣着华丽,相貌堂堂,一看便是大户子弟。 马文俊听见那清脆悦耳的声音,顿时觉得耳边一阵酥痒,待沈如初近前,那特有的少女芬芳更是让他三魂七魄飞走了二魂五魄,只见沈如初面如冠玉,粉雕玉琢,唇不施脂而朱,眉不着黛而青,杏目含水,粉腮带香,真真一个大美人也。 沈如初被他瞧得不好意思,正要叫了秦子辉过来招呼,却听马文俊道:“姑娘,我来看病,请问姑娘问诊吗?这医馆我也时常光顾,第一次见姑娘。” 秦子辉急忙过来,笑道:“马公子来了,这边请。这沈姑娘乃是学徒之身,如何能给公子问诊,请马公子稍等,我去请我们家公子出来。”他一转身便给沈如初投了眼色,沈如初顿时会意,悄悄去了药房帮忙。 药房的老袁头乃是宫家的老人了,一直在宫家帮忙,见了沈如初进来,笑道:“莫不是又遇见想要一睹芳则的贵公子了?我看呀,咱们这医馆的门槛迟早要被踏破,明儿告诉公子,让他加牢了些。” 自从沈如初来了这医馆,真真引来不少年轻的公子哥,先不说马文俊等人,还有一些说不上名姓的儿郎,就是文旭、石磊他们也三天两头没事便过来。 ps:今天是平安夜,兜兜祝愿大家平安夜快乐。另外,送个小剧本供大家一乐—— 马文俊:今天是平安夜,都到爷怀里来,爷有苹果; 沈如初:是土豪金的5s吗? 马文俊:纳尼? 沈如初心中冷笑:哼哼,土鳖,看我不虐死你,抽死,滚粗,拍飞1 ☆、015 公子求偶柳氏怒 ps:看书的亲们,圣诞快乐! 沈如初知道这老袁头只是开玩笑,并无恶意,当即笑了,道:“袁叔说笑了。若是遇见好的哥儿帮我留心。” 老袁头愣了一下,继而笑道:“你这丫头!不害臊!怎么,方才那人你不认识?”老袁头好心地提醒着:“就是马元帅的大公子马大公子!” 那就是马文俊喽! 还真是冤家路窄,沈如初微微一笑,瞧他方才见自己的神情,恐怕更加坚定了他纳自己为妾的心意。 马文俊坐在堂前等宫云枫,眼神却不由自主地朝药房这边飘,柳氏之前笃定地告诉他,这沈家愿意将这三丫头许配过来为妾,虽是做妾,但马府这样的门楣也不是任何人都能进去做妾的,即便是妾那也是半个主子! 想到沈如初即将成为自己的女人,马文俊的脸上忍不住漾起了一抹自得而满足的微笑,心猿意马地想着这样的日子快些到来。 “哦,马公子,久违久违!”宫云枫抱拳行礼,道:“马公子面带微笑,精神抖擞,这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不该到我这医馆来啊。” 马文俊笑道:“宫大夫,你都没给我把脉,怎知我无须到你这医馆来呢?” 宫云枫笑道:“医统有言,望问切问,望而知之者,望见其五色,以知其病。闻而知之者,闻其五音,以别其病。问而知之者,问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马公子神色红润有光,声音清亮,身形稳健,乃是身康体健之态。” 马文俊笑了笑,最近心情舒畅,可谓人生得意,踌躇满志,先是父亲帮自己请了赏,封了官,后是纳了金铃为妾,如今又看中了沈如初,若是能将沈如初娶进门,那自己的人生算是圆满了。 “宫大夫的医术越来越高明了。”马文俊笑道。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马大公子过奖了,不过,我倒有一句真言相告。”马文俊将耳朵侧过来,就听宫云枫低声道:“你房/事过度,阳气虚耗,要大补。” 马文俊闹了个脸红,若是放在平时早与宫云枫玩闹说笑,只因沈如初在医馆,生怕自己言行放浪恼了佳人。 从医馆取了一些壮阳的补药,马文俊悄悄回了马府,又去见柳氏,开门见山提起了纳妾的事:“母亲上次提及的沈家三丫头入府当姨娘的事,如今可有眉目了?” 柳氏微微有些惊讶,道:“怎么,你见了那丫头?心动了?你这么迫不及待地要纳妾。”她本来也甚为钟意沈如初,只是崔明月将自己的丫鬟送给马文俊开脸做姨娘,若是再接连纳妾回来,倒显得她这做婆婆的生事了,所以,这几天也就不曾提了与沈家做亲的事,没想到马文俊竟然来催促了。 马文俊也不隐瞒,笑道:“孩儿的确见了那沈如初,真真是个貌美温婉的女子,又生得健康,想来是好生养的。母亲大人就遂了孩儿的心愿吧,孩儿以后更孝顺母亲大人,定一举得男,让您抱上金孙哪!” 做母亲都是心疼儿子的,多娶一房妾室对马家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难得马文俊这么上心,肯来求自己,而且她也不希望马文俊被崔明月一人套牢,有个女人来分享自己儿子的宠爱,才能让她有危机感,她这个做婆婆的内心才平衡,她在马家的地位才无法动摇;就算沈如初将来进门得宠,但一个小小的妾室,娘家又无背景,能掀起什么风浪来! 柳氏在心底盘算着,若是顺当将沈如初纳进门,不但能克制崔明月,还能让马文俊对自己感恩戴德,笑道:“难得你动了心,又开了口,这事我一准给你办成!明儿我便把那丫头的大伯娘请来。” 马文俊又道:“母亲,这与收了金铃不同,我看那沈家丫头又是极清高的,咱们虽然家大业大,但也不能仗势欺人,礼数要周全了才是。” 柳氏笑道:“知道了!你现在倒比我还婆妈!就冲你这份心思,我都迫不及待地想将那丫头纳进门了。” 马文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柳氏派了大丫鬟白玉去请高氏,想着又是为了纳妾的事,王嫂见她犯难,便面授机宜,又换了一身体面的衣裳这才领着王嫂去了马府。 柳氏一见高氏,笑道:“我要给你道喜了,俊儿很是中意你们三丫头,我也了了一桩心事,这聘礼几时下啊?不如你把那丫头的八字给我,我找先生合了八字,定了日期,就上门下聘礼可好?” 高氏支吾一阵,故作为难的样子,道:“马夫人,不瞒您说,之前,我们也是极中意这门亲事,只是,令公子如今已纳了妾室……” 先将问题推给柳氏,既然她早先定了沈家,之后又纳了别的妾室,虽然没有下聘算不得悔婚,但多少是不尊重,沈家若就此拿捏,倒也无可厚非。 柳氏不以为然,冷道:“我们马家是什么样的人家?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如今俊儿不过是纳了一房妾,还是其夫人的陪嫁丫头,你们沈家为此就拿捏了?再说了,三丫头过来会和她一个身份地位吗?那丫头说是妾,也不过是通房丫头,自然不能和你们家三丫头相比!说吧,你们想要多少聘礼?” 高氏的额头冒了一层细密的冷汗,与王嫂对视了一眼,继续道:“夫人,您听我说。沈如初这个蹄子目中无人,眼界甚高,根本不愿意做妾,还扬言就算是夫人您亲自去下聘她也不会动心的!我猜测,这蹄子定然是与哪个混小子定了私情!” 柳氏一听,怒了,道:“有你这样做伯娘的吗?且不说她是不是真有私情,这捕风捉影的事情你竟拿到台面上来说,若是外人得知了,你让她日后如何嫁人?”私定终身乃是大事,即便安阳城民风彪悍,但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容不得男女之间乱来。 高氏悔不迭地看了王嫂一眼,想着自己与沈如初又无深仇大恨,打断骨头还连着皮肉,总归是一家人,总好坏她名声,急忙道:“夫人教训的是,我不过是一时气急昏了头,她向来安静,又不认识外人,自然没那些子私情。只是,这丫头心高气傲,断不肯给人做妾啊!” 柳氏又是一怒,冷道:“好啊,原来是你一直没做通她的想法,却跑来邀功请赏,你走!我就不信治不了这个丫头!” ☆、016 不卑不亢拒亲事 第二日,沈如初正在医馆里协助宫云枫给病人看病,根据病情严重及先来后到的次序安排就医情况,除了宫云枫这个当家人,医馆里还有几名医师,要根据病人的病情结合各位医师的专长,引导病人就医,领着病人去抓药,甚至有时要协助医师开一些药方子。 平日里,沈如初还负责了各位医师的端茶倒水,人勤快,脑子灵活,基础好,嘴巴又甜,所以几个医师对沈如初都是赞誉有加。 “大娘,您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沈如初关切地问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每天虽然疲惫,但帮助了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扮演着救死扶伤的角色,心中也是满满的充实和感动。 那老妇人道:“腿疼,走不了路,以往是冬天了才发痛,如今才入秋就开始痛了,姑娘啊,你也懂得看病吗?” 沈如初正要回答,却见沈芝媛匆匆忙忙地走进来,见了沈如初二话不说就拉着她出医馆。 “到底什么事?我这会子正忙呢。”沈如初不悦道,这医馆里到处是人,这样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何况自己才来这里当学徒没几天,最需要低调平静。 沈芝媛附耳道:“那个马夫人来了,还带着媒婆,正在家里,爷爷让我来喊你回去。你快些跟我走。” 沈如初顿时气恼,这个马家到底怎么回事,安阳城这么多未出阁的女子,难不成就赖上她了?她向宫云枫告了假,宫云枫眉头微蹙,道:“何事?” 沈如初看了一眼沈芝媛,道:“家里出了点事,我要赶回去。” 宫云枫看了一眼正焦躁不安的沈芝媛,摆摆手,道:“快去快回。” 沈如初道了谢,正要出门,却转身回来了,道:“公子,我今天的工钱您尽管扣掉。” 宫云枫微微一愣,继而轻笑起来。 从沈芝媛那里沈如初大概了解了一下情况,这柳氏带了媒婆,还是整个安阳城家喻户晓的万媒婆,听说只要她出动,没有做不成的媒,还让家丁带了许多见面礼,说是只等见了沈如初交给她。 “你现在风光了,连安阳城第一夫人都亲自上门,还带了第一媒婆来给你说亲。”沈芝媛阴阳怪气地说着。 沈如初冷笑:“你长得比我美,你若是稀罕做这个妾,我倒是可以让给你。” 沈芝媛听了这话狠狠地剜了她一眼,恼道:“你现在说话越来越刻薄了。” 沈如初冷道:“都是你们母女逼的!” “你!”沈芝媛正要反驳,却被沈如初冰冷的眼神给逼回去了。 沈家庭院里外都沾满了人,有柳氏带过来的丫鬟家丁,有过来看热闹的四邻八舍,沈如初穿过人群,径直来到主屋,沈云忠正坐在与柳氏喝茶。高氏、李氏侍立在一旁。 “如初,过来见过马夫人。”沈云忠笑着招手。 沈如初微微一笑,给柳氏福身行礼,道:“如初见过马夫人。” 柳氏微微颔首,见她语调清晰,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又生得粉面桃腮,身形匀称,笑道:“好孩子,免礼。绿玉,把我的见面礼给沈姑娘。” “哟,瞧瞧这身段,这长相真水灵,我做了那么多媒,不仅是咱们安阳城的,还有其他州府的,沈姑娘这举止气质真真是大家闺秀啊。我这里可要贺喜马夫人了。”说话的正是那万媒婆,虽然是媒婆却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仍旧是体态风骚,风韵犹存,人称万嫂子。 沈如初点头示意,表示感谢。 一个身着绿衣的丫鬟命人捧了一个托盘上来,红绸为底,上面拜访了几样金器,有镯子、钗环等,绿玉笑道:“沈姑娘,这是我们夫人给您的见面礼。” 沈如初一看那些金器便知价值不菲,看了一眼沈云忠,他却投来鼓励的眼神,但沈如初知道收下这些东西意味着什么。 “如初感谢夫人的厚爱,只是无功不受禄,这些东西如初不能接受。”沈如初正色道,既然没人愿意为她做主,就自己为自己做主! 柳氏脸上挂不住,想她堂堂正三品的诰命夫人,相公乃是大名鼎鼎的马征明元帅,几时被人这么拒绝过?若不是为了那个宝贝儿子,自己怎会到这种寒酸的地方来?不悦道:“什么叫无功不受禄,难道你不知道我今儿是来提亲的吗?” 这句话一出,众人都听说了柳氏口气里的不满和恼怒,谁也不敢上前来劝,沈云忠讪笑了一下,道:“初儿,不可对马夫人无礼。” 沈如初不卑不亢,道:“如初绝对没有忤逆夫人的意思,只是这婚姻大事乃要有父母之命,我母早逝,我父阵亡,常言道:父母若亡,长兄为父,长嫂若母,我兄长并不在家,这亲事自然不能做主,这是其一;我父战死不足半年,我若在孝期内定亲成亲,乃为大不孝,这是其二。夫人德容俱佳,又尊贵无比,还请夫人体谅如初的难处。” 柳氏冷冷一笑,道:“好,说得好!伶牙俐齿,很好!” 万嫂子急忙上来打圆场,道:“能说会道好啊,说明这沈姑娘腹中有才,与令公子配在一起,那真是郎才女貌,既然沈姑娘的家兄不在,那这亲事改日再议,有我万嫂子在,不愁说不成这门亲事。” 柳氏不悦道:“我马府娶妻纳妾,都要对方一个心甘情愿,可不愿背上一个强抢民女的骂名,更不愿意领个苦瓜脸回家。” 沈云忠急忙道:“马夫人,这都是老朽管教无方,还请马夫人海涵,这孩子自幼倔强,父亲母亲不在,老朽难免宠溺了些,不过,她方才所言句句属实,在老朽看来,也句句在理,不如马夫人今日先回,事后老朽一定给马夫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柳氏冷冷地看了一眼沈如初,又看了看众人,冷道:“回去!” 几个丫鬟鱼贯从沈如初面前经过,都对她抛了冷眼,似乎很是不屑;万嫂子一跺脚,看了一眼沈家的人,道:“改不了的穷命!” 待众人走开,高氏第一时间跳起来,指着沈如初的鼻子骂道:“作死的贱蹄子!我们沈家都会被你害死的!浑身有几两贱人就纳妾起来!” 李氏实在看不顺眼,道:“嫂子,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你这么骂也太过火了!难不成不是你生养的,就轻贱了?” 高氏正想骂李氏,甚至要伸手去打,却被沈云忠喝斥:“都安静点!三丫头,你跟我来,我有话和你说。” ps:亲们,媒婆在古代可是高档职业,要政府颁发证书才能职业滴,所以千万不要被影视作品中那些肥胖浓艳的形象所颠覆哦 ☆、017 出主意毛遂自荐 沈如初看了一眼高氏和李氏,李氏仍旧气鼓鼓地瞪着高氏,高氏一副不肯善罢甘休的模样,她跟在沈云忠的后来。 “爷爷,我……”沈如初的话被沈老爷子打断了,沈云忠颇有些恼怒,道:“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那是马元帅府上的人,那是马夫人!他随便找个理由都能让我们沈家满门抄斩!” “难道没有王法了吗?我们又没有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不至于满门抄斩。”沈如初嚅嗫道,终究是理亏,也担心沈云忠一语中的,毕竟这安阳城天高皇帝远,当家的马元帅想弄死几个军户人家不是易如反掌! 沈云忠气得浑身只哆嗦,道:“你自作主张,简直胡闹!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姑娘家说话了?我看是把你惯坏了,你也不要去学什么医,给我丢人现眼了!” 一听不让她学医,沈如初顿时慌了神,急忙道:“爷爷,我错了,你就原谅我吧。我娘走得早,我爹出征之前还请您疼爱我。爷爷,我知道错了。”她一边说一边努力挤出几点泪花,就是扮可怜嘛,谁不会! 沈云忠顿时消气了,道:“我也不想怪你,但是咱们这样的家世,你就算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要想其他人,怎么能得罪马夫人呢?唉。” 沈如初不说话,沈云忠继续道:“马夫人一开口就要给二百两的聘礼,二百两的聘礼不是小数目,而且马夫人亲自来了还带了马嫂子,三丫头,爷爷是老了,但在这安阳城活了几十年,见过些场面,这排场不是纳妾的排场呐,马夫人当着亲邻的面说了,你进门就是半个主子,将来若能得一儿半女就抬你做平妻,给足了沈家面子,也让爷爷这老脸有地方搁,可你……唉。” 说来说去,沈如初算是明白,这沈老爷子是心动了! 这也难怪,有高氏在面前嘀咕,柳氏亲自上门提亲,又是嫁给马元帅的独子,给足了沈家面子,能攀上马家这样的大树,本就是幸事;马家许诺的二百两聘礼还能给二哥沈梦飞找门好亲事,除了沈如初,大家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可我的婚事怎么能由别人做主,更别说是去给别人做小老婆!——沈如初坚决不干!上辈子她出身医药世家,书香门第,受过高等教育,学有所成,为人清高,就算命运不济来到这个世界,也断乎不可能给别人当小老婆! “爷爷,这事我也做不了主,还是等我大哥回来再说吧。我先去医馆了。等我学好了医术,就在家服侍您,让您健健康康,长命百岁。”沈如初笑道,绝对不能和这个一家之主产生正面冲突! 沈云忠咧嘴笑了,嘴边的络腮胡子抖了抖,道:“晚上早些回来。” 沈如初脆生生地答应了,一路奔走,想赶着回到医馆,到时只请了两个时辰的假,她不信宫云枫好意思扣她一天的工钱! “你倒是走得快,我紧赶慢跑这才追上了你。”文旭突然跑到沈如初的面前。 沈如初笑了笑,道:“看来我太不淑女了,不过我赶着去医馆。” 文旭见她笑得开心,道:“你很开心?我是不是要恭喜你了,恭喜你马上去马家当少夫人了?” 沈如初眉头一皱,本就是烦恼,又被文旭这么一呛,更是一肚子窝火,冷道:“大白天的,我又不曾得罪你,你吃了火药还是受了责骂,竟来寻我的不是!你哪只眼睛看见我高兴了?几时看见我去马府当少夫人了?” 文旭被沈如初这一通骂给镇住了,这丫头真是越来越能说了,那天还能说出那么多医药的道道来,前两天去问宫云枫,宫云枫说她非常能干,也有悟性,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他急忙咧嘴一笑,道:“我一时气恼,口无遮拦,三妹妹别怪,别往心里去。” 沈如初看了文旭一眼,只见那小麦色的脸上绽放着淳朴的笑容,浓眉大眼,嘴巴薄而有力,笑得时候嘴角上扬,给人一种亲切,又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邪魅。 明明是个帅哥,只可惜不会打扮和包装,笑起来竟有些傻。——沈如初心道。 “你为何气恼?是谁惹了你这个副尉大人?”沈如初笑道,得饶人处且饶人,她不是那种不依不饶的性子。 文旭道:“听说马夫人带着一干人等去沈家提亲了?” “嗯。”沈如初面不改色。 “那你答应了?”文旭有些紧张地问道。 沈如初道:“没有。” 文旭顿时舒了一口气,道:“马家既然看上你了,还亲自上门提亲,那肯定不会轻易放弃的,这次你是找借口拒绝了,下次可能就没那么容易,总要想个法子才是。” 沈如初道:“我也这么想的,现在只能等我大哥回来再说了。能有什么好法子可想?”一转眼看见文旭正穿着便服,道:“军营里最近很得空?你怎么又跑出来了?” 文旭道:“北夷受了挫,一时半会不敢乱来,军营里事情不少,我也是抽空出来的。法子不是没有,就看你想不想用了。” 文旭所说的办法就是快些找个人嫁了,嫁做人妇就不怕马家继续惦记,而且按照律法,有军籍的女子要在十六岁之前嫁人,否则地方官可以强行婚配的,为的就是繁衍生息。 “我也想嫁人,可嫁给谁呢?”沈如初道,心里却想着:我其实不想嫁人,但实在没办法,不想做妾就要老实找个人嫁了! 转念一想,觉得文旭这个办法不错,马家不是仗着权势大,在安阳城一手遮天,他们可以逼迫未婚的姑娘去马家做妾,但总不能不顾百姓的传言责骂,逼着一个已婚的妇人去给马文俊做妾?何况以马家这种家世门第,势必要找一个身家清白的姑娘。 文旭听了这话,面带喜色,笑道:“你若不嫌弃,可以考虑一下我啊。我没什么不良嗜好,身体健壮,而且我无父无母,你进了门也不用看婆婆脸色?”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又惊又喜又气又恼,最后忍不住笑了起来,心道:这小子,竟然一本正经地毛遂自荐,不好生调戏他一番,他不知道自己的厉害!正要发作,却见秦子辉遥遥地挥手,道:“如初,公子让我来请你,快些回医馆。” 沈如初心中一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宫云枫竟派了人来请? ps:说好的要善待新文呢?说好的要把新文当花骨朵一般对待呢?小冤家,你们的票票和评论呢? ☆、018 求落子如初开方 秦子辉见了文旭也在,笑道:“见过文副尉。公子让我来请如初,急事。” 沈如初道:“有没有说是什么事?” 秦子辉见文旭也不是外人,道:“馆里来了一个姑娘,愿意付大笔的诊金,但指明了药见女大夫,咱们馆里就你一个女大夫。” 沈如初边走边笑,道:“我是女学徒,不是女大夫。再说了,治病就医,不分男女。” 秦子辉拍着掌,道:“公子也是这么和她说的!可这姑娘说,她是听闻这宫氏医馆有女大夫才过来的,岂能让人家白跑一趟!” 文旭笑道:“这姑娘要给多少诊金啊?” 秦子辉笑道:“真不少,足足一锭银子,二十两!”他比划了两个指头。 文旭道:“不是小数目!既然她点名了女大夫,若是如初将这人医好,收了这笔诊金,你们可是要给如初赏钱的!” 秦子辉笑道:“文副尉请放心,公子已经说了,若是医得好,让病人满意,赏钱是一定有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满心的跃跃欲试,这正是攒私房钱的好机会,她冲文旭一笑,却见文旭对自己挤眉弄眼,忽然想起先前二人的对话,顿时羞红了脸,心道:这死小子——还算有点良心! 进了医馆见了那姑娘,沈如初按照宫云枫的授意将其领到后堂,那姑娘皮肤细腻,五官端正,一身绫罗绸缎,头戴珠翠,但说话语速甚快,双手微显粗糙,眼神张扬而微微露怯,若说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门却没带丫鬟婆子,若说是小家碧玉,又通身气派,沈如初料定这定是大户人府上得势的大丫鬟。 “姑娘可是替人求医问药?姑娘坚持找个女大夫,恐怕与妇疾有关,你我皆是姑娘家,还请姑娘无须讳疾忌医,如实说道一下病情,我好对症下药。”沈如初将语速放慢,压低声音,好让说出的话有一种威慑力和信任感。 那姑娘大概也是没请过大夫的,也不细问沈如初的资历和能力,径直道:“那我就和你直说了吧,我要一份落子汤,最好的落子汤。” 沈如初心中一惊,按照燕国律法规定,军户人家鼓励生育,已婚配的妇人不可随意落/胎,一般人家都希望子息不孤若非情非得已,也不会落胎,沈如初料定这定未婚的女子,能指派这样的丫鬟出来寻医问药,定然是大户人家的女子。 沈如初迟疑了一下,道:“按照律法规定,若得落子汤,需要官府出得文书,否则,医馆要连坐。” 那姑娘道:“我若是从官府拿了文书,何须到你这医馆来?何须出二十两的诊金?”言辞之中颇有不屑。 沈如初想想也是,道:“一般落胎之药主要有马钱子、生南星、生川乌、生草乌、水银、巴豆、蜈蚣、水蛭、三棱、茂术、益母草等,还有使用麝香的,你说的落子汤也多数由这几种药物熬制而成,但是服用这些药的人,不仅能落胎,还会导致不育。” 那姑娘顿时心急了,道:“不育可不成!你们这里有没有能落胎又不影响生育的药?”为人妇者若无子嗣,地位不保。 沈如初道:“可以。我给你开一方。” 让秦子辉收了诊金,又给他一张方子,只见上面写着:归尾、红花、丹皮、附子、大黄、桃仁、官桂、莪术各五钱,白醋糊为丸。每服三钱,黄昏一付,半夜一付,五更一付。或一付即下,不必再服。 那姑娘道:“你叫什么名字?” “沈如初。”沈如初沉声道。 那姑娘笑道:“若是治得好,有谢;若是出了差错,沈大夫还是小心为妙。” ——哼,这是要挟?沈如初冷笑,不怕自己祖传的秘方会在这里出了差错! 秦子辉将药方递给宫云枫,宫云枫认真看了一眼,道:“照方子抓药。” 待沈如初从后台出来,文旭依然在,正附在宫云枫的耳边说话,宫云枫在皱眉的同时,还不忘抽了抽嘴角。 忙碌了一下午,晚间收工之后,宫云枫请了医馆的伙计、学徒并文旭吃了顿便饭,席间,宫云枫将一份乌鸡当归汤放到沈如初面前,虽然没说话,但引得沈如初内心一阵小激动。 “我送你回去。”文旭一副义不容辞、不容拒绝的语气,他这话一出,不仅是沈如初,就连宫云枫都觉得有些吃惊。 快到沈家的时候,沈如初打住了脚步,道:“就送到这里吧。”前头已看见秋蕊挑着灯笼走过来了。 文旭歪着脑袋笑了,道:“怎么,怕人看见?” 嘿,这死小子,调/戏自己上瘾了? “我是怕我那四妹太热情,未来的四妹夫。”沈如初坏笑道,哼,想过过嘴瘾,火候还差了点。 文旭顿时石化在那里,沈芝媛——的确热情了点,还有高氏的热乎劲也让人难以消受! 推了门进院子,秋蕊正要关门,却被推开,进来的是住在前头的春燕。 “春燕?这么晚了,有事吗?”沈如初微微有些吃惊。 春燕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侧身挤进了门,道:“如初姐,我们进你房内再说。” 一进屋春燕便抽泣着,神情哀伤,悲不自抑,柔弱的双肩无力颤抖着,道:“姐姐救我。” 沈如初对她这举动有些吃惊,又心疼,这春燕比自己还小了半岁,平时乖巧伶俐,又听话,没少帮她做针线活,自己一直当亲妹妹看待的,急忙道:“燕子,到底怎么回事,你先别哭,告诉我,我给你做主。” 春燕又是一阵抽泣,看了一眼秋蕊,秋蕊知趣地道:“姑娘,我去外间收拾一下屋子。” 沈如初又是一阵好言劝慰,春燕这才幽幽道:“好姐姐,你如今在医馆里当差,想着法子给我弄一份落子汤……” 沈如初震惊了,看她哭成这样,又央着要落子汤,就算是傻子也猜出是怎么回事了,但这春燕乃有婚约在身的,聘礼都下了,就等着明年过门,春燕又是循规蹈矩的好姑娘,按理说,一切顺汤顺水,怎么就闹腾出孩子来? “几个月了?孩子父亲是谁?”沈如初压低声音问道。 春燕起初摇头不肯回答,不停地哭,最后拗不过沈如初,只得道:“葵水两个月头没来了。是周翔做的。” 周翔?不就是春燕未婚夫婿吗? 沈如初忽觉牙根一阵发痒,这是想骂人的迹象呐! ps:来个小剧场—— 秦子辉:我不要当当龙套,就小爷这英俊的外表,机灵的性子,怎么也是个男二嘛! 周翔躲在墙角里哭,叹气道:你那龙套好歹有个对白,老子呢,连正面都没有! ☆、019 惹误会语出感人 “周翔可知道?他打算怎么解决?”沈如初急忙问道,不管什么时代,遇见不负责的男人,女人注定要受伤。 春燕一个劲地摇头,哭道:“姐姐别问了,只求姐姐怜悯,给我弄一份落子汤,不然,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沈如初又气又急,道:“你什么都不肯说,让我怎么帮你?你求我给你落子汤,倒不如想个法子让周翔快些娶你进门!” 春燕哭道:“我父母乃是好面子的人,定然要讲三牲六礼的规矩,本想着今年成亲,但算命的说周翔今年若是婚配会有血光之灾,就算他愿意马上娶我,等到过了门子又是两月有余,且不说能不能看出身子,光是孩子不足十月孩子就出世,就够姑嫂邻里笑话了,以后还有什么脸面活着!” 沈如初想想也是,若是按照安阳城的风俗将她娶进门,少说也要一个月,那时春燕腹中的胎儿已经三四个月了,过门六月就生了孩儿,而且这孩儿还是足月的孩子,不管这孩子是不是周翔的,必是邻里茶余饭后的谈资,将来是没法做人。 “可是,若是用了落子汤,会对你身体伤害很大。”沈如初道,又为春燕的行为恼怒,忍不住骂道:“你这蹄子,怎地不自重!听了男人的花言巧语,没了处子身,还怀了他的种……要我怎么说你好!你也不用在我这里装可怜,哭哭啼啼,倒是可怜了那没出世的孩儿!” 春燕哭道:“姐姐你骂吧,我是真的不想活了!” 沈如初一阵烦躁,道:“算了,算了!你早些回去歇着吧,明晚我把药方子给你带过来。” 春燕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沈如初因这事情,加上白天那姑娘也来取落子汤,内心颇为沉重,生出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愁苦来,内心压抑的苦痛和无奈又不知与何人去说,无论什么时候,女人注定要承受更多的苦痛和折磨。 夜里,一连做了几个噩梦,沈如初回到了自己生活的现代,正站在摩天办公楼里俯瞰下面的风景,却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轰然倒塌的惨烈,梦境又交织到边疆的混战,那冰冷的坟头和棺材,浑浑噩噩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便觉得头痛欲裂。 “你今儿气色不好。”宫云枫道,示意沈如初坐下来,然后轻轻地帮她号脉,半晌,道:“只是没有休息好,有些心悸,回头我给你开个小方子。” 沈如初有些受宠若惊,这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前一世的生活,每每看见自己脸色不好,父亲也是这般不由分说地给自己把脉,然后开方子,说话也是那般轻柔却让人无法反抗。 “多谢公子。我回头补了觉就好了,用不着吃药。”沈如初道,苦兮兮的中药是她最抗拒的所在! 宫云枫笑道:“别怕,我开的这幅药是甜的。” 因想着春燕的嘱托,沈如初便去找了老袁头,道:“袁叔,要不您歇一会,我帮您看一会。” 老袁头道:“好啊,你这丫头机灵。年纪大了,站了这半天,还真有些吃不消。我就在一旁坐着,不懂的随时问我。” 沈如初脆生生地答应了,悄悄拿出方子,只见那上边写着:归尾、红花、丹皮、附子、大黄、桃仁、官桂、莪术各五钱,白醋糊为丸。每服三钱,黄昏一付,半夜一付,五更一付。或一付即下,不必再服。 ——这是她针对春燕的体质,专门为她开的药方子。 趁着老袁头不注意,沈如初手脚麻利地将这些药配齐了,又将自己的银钱放进账房,偷偷配药已是犯错,若再不给钱,那就是偷药,被抓到了是要遭辞退的,沈如初可不敢拿自己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冒险。 她甚至怀疑老袁头已经看见了,只是没有点破罢了,他大概以为自己接了私活,悄悄给人看病开药,殊不知沈如初只是有苦难言,既然答应帮助春燕,就要帮到底,自然也要替她保守秘密。 兴许是怀里揣着药,多少有些做贼心虚的缘故,散工的时候,沈如初走得匆匆忙忙,一转身正好撞在一个人的怀里! 若是其他人倒也算了,但在医馆门口遇见马文俊,沈如初直觉告诉她,这绝对不是巧合,而是一种有预谋的碰面! “沈姑娘当心!没碰伤吧?”马文俊笑道,扶着沈如初的手却不肯放开。 沈如初用力挣扎了一下,不偏不倚,那张药方子飘了下来,待她正要去接的时候,却不偏不倚落在了马文俊的手里。 马文俊看了一眼方子,眉头微蹙,看沈如初的眼神有些怪异,沈如初也懒得解释,干脆抢了那药方子扭头就走。 宫云枫看到这一幕,本想去劝阻,却见沈如初行色匆匆,而他手里拿了一个小纸包,里面包的是一些加了安神药材的糕点…… 马文俊追上沈如初,道:“姑娘为什么行得如此匆忙?” 沈如初不悦道:“马公子这话问得蹊跷,难不成我走路走得快,还得罪谁了不成?” “那姑娘为何要用落子汤?”马文俊急切地问道。 这下轮到沈如初吃惊了,马文俊竟然认得那副方子是落子汤?虽然是经她改良过的落子汤,但落子汤的主要成分还在。眼看着马文俊一副不肯罢休的样子,直后悔没把秋蕊给带出来,否则就凭秋蕊那张冷脸,这马文俊也知几分进退。 她愣愣地看了马文俊几眼,本想张口否认,毕竟自己一个清白自爱的未婚姑娘,当着一个男人面承认自己服用落子汤,无异于是说自己婚前不贞,这些话的确让她难以启齿。 “遇见了负心的男人。”沈如初道,还配以潸然的表情,更显得楚楚可怜,又道:“还请公子保密。” 她之所以这么说,本是不想和马文俊有什么纠缠,就是要告诉马文俊,自己是个不贞的女子,他那样的门第自然不会娶一个不贞的女子进门,哪怕是当妾室,这也好让马文俊死了纳她为妾的心! 马文俊神情复杂地看着沈如初,声音陡然沉重了许多,冷道:“姑娘怎地这般不知珍重?既然芳心错许,遇见了负心人,就该尽早止步,怎地服用起这落子汤来?这汤药对身体伤害甚大,姑娘这般纤弱之人,还是不要服用为好。” 沈如初嘴角抽动了一下,她没想到马文俊会对自己说这番大道理,加上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朝他们这里侧目,定然是引发了不好的联想,急忙逃也似地大步快走。 马文俊不依不饶地追上来,道:“沈姑娘,这药你还是不要喝了,马某愿意娶你。” 沈如初以为自己听错了话,惊道:“你说什么?” 马文俊一副“就知你不敢相信”的样子,笑道:“我说,这孩子留下来,我马某可以帮你养着,只要你嫁给我。” 沈如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贵公子竟然不嫌弃女人婚前不贞,还愿意替这个女人抚养私生子,这么感人肺腑的话是从这马大公子的嘴里说出来的吗? 沈如初必须承认,自己有那么一刻,感动得差点拉着马文俊的手痛哭流涕! ☆、020 高氏做媒文旭拒 马文俊微微一笑,道:“在下仰慕姑娘已久,还请姑娘不要再拒绝在下,只要姑娘答应,在下明天便亲自将彩礼送上门。” 沈如初转念一想:这人若是因为看了一张落胎的方子,就断定自己有孕在身,未免蠢笨了些;若是明知自己不曾有孕,偏偏说这些煽情的话语来哄逗姑娘,未免阴险了点。 “马公子,我可不敢高攀你们马家!我乃是学医之人,有张落子汤的方子在身实属常事,你这般大惊小怪,又说我不知珍重,难不成结亲不成,还要往我头上泼盆脏水吗?就算你们马家在安阳城一手遮天,这大燕国也是讲王法的!”沈如初道,既然识破了他的伎俩,就不能将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先前承认自己怀孕那也是迫不得已,现在既然话都说死了,那么也必须澄清自己的清白! “我乃是清清白白的姑娘家,你若是不自重,再说那些混账话,休怪我去知府大人那里告状,就算知府大人不定你个罪,但你堂堂一个五品的官员,岂能信口雌黄,坏姑娘家的清誉!”沈如初说得义正言辞。 马文俊没想到她变脸这般快,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待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见沈如初已经走远了。 且说这马文俊自幼娇生惯养,在马家从来都是说一不二;加上模样俊俏、长袖善舞,亲戚同僚中没有不夸赞的,听得都是顺耳的吉祥话儿;如今沈如初当着他的面回绝了他,又脆生生地说了那一番逆耳的言辞,狠狠地刺痛了他那颗高傲但脆弱的心,一番辗转,竟然下了个决心,非沈如初不娶! 真不知这是因爱生恨,还是因恨生爱了! 经过春燕家门前,将那些药悄悄给了春燕,又叮嘱她如何煎服,春燕千恩万谢不在话下。 沈如初回到沈家的时候,就见灯火通明,与往日自不相同。 李氏见她回来,笑道:“今儿回来倒是早。”因为沈念卿出嫁,极少回来,寡居的李氏倒一直对沈如初视如己出。 沈如初也不敢提及遇见马文俊的事情,撒娇道:“婶娘,我饿了。我要吃好吃的。” 李氏打趣道:“馋猫儿,哪里就少了你的吃的!说吧,到底要吃什么,明儿给你做了就是!” 沈如初娇憨一笑,道:“婶娘,我就想吃那红烧鲫鱼。”这红烧鲫鱼味美,但不金贵,她这个要求也恰到好处,既是馋猫儿的模样又不失乖巧懂事。 李氏笑道:“好,明儿给三丫头做红烧鲫鱼!”然后瞥了一眼正堂,道:“你大伯娘正在宴请文旭呢。” “我知道为什么。”沈如初神秘一笑,对着李氏耳语了一番,李氏咬着牙笑道:“你这丫头,精得似猴儿!” 正如沈如初所料,高氏正在不遗余力地向文旭推销自己的女儿。 按照沈如初之前的推算,这文旭也算是个超级潜力股了,家中有些薄产,父母早已过世,年纪轻轻就得了从七品的官职,可谓年少有为,按照现代人的择偶标准,就是: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沈芝媛嫁过去不但直接当了正妻,还没有公爹婆母需要伺候,将来若是文旭升了官,沈芝媛就妻凭夫贵一跃成为夫人,自然少不了丫鬟仆人伺候着。 只可惜,这高氏白白打了一场如意算盘! “文旭啊,不是我自夸媛儿,从小聪明,针织女红都是一学就会,又特别孝顺,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小时候我也请过先生给她启蒙,些许识得几个字,将来持家定是一把好手。”高氏笑眯眯地说道,一边说一边给文旭倒酒。 沈家老爷子也在,笑道:“按理说,姑娘家说亲要矜持,但你与四丫头从小青梅竹马,知根知底,你的为人我再清楚不过,遇见你这种好苗子,老朽心中欢喜得紧,这段时日也多蒙你的照料,谢过了。” 文旭笑道:“老爷子,您客气了!来,别的先不说,我敬二位一杯。”说完一饮而尽。 这期间,沈芝媛借口来房内添置酒菜,时不时在文旭面前卖弄风/骚,倒让文旭说不出的反感,只是当着沈云忠和高氏的面,不好发作。 酒过三巡,高氏坐不住了,又道:“文旭,你知道我那大哥,就是媛儿的大舅乃是北城兵马司的副指挥,你也是军中管事的,将来结了亲,互通有无最好不过。” 文旭笑道:“婶子这话说的,就凭我们两家的关系,即便不结亲,难道就不能互通有无了?” 高氏讪笑了一下,急忙给沈云忠使了个眼色,事先高氏曾找过沈云忠,说了半箩筐的好话,又说家境大不如从前,若是沈芝媛找不到好婆家,她也不要活了;沈云忠甚是看好文旭,想着将来说给沈如初的,经不住高氏这么闹腾,想着都是自己的孙女,总不能厚此薄彼了。 沈云忠笑道:“文旭哪,今儿老朽就不要这张老脸了,你给个准信儿,若是将四丫头许配给你,你愿意不?” 文旭本来正笑着吃饭,听了这话,笑容顿时僵在脸上了,他不是傻子,这段时日沈芝媛的眉目传情他都看在眼里,高氏的分外热情他也心知肚明,只是…… 他站起来,笑道:“老爷子,婶娘,恐怕文旭要辜负你们一番厚望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高氏就急忙打断了他的话,道:“怎么,嫌弃我们沈家高攀了不成?” 文旭急忙摆摆手,道:“婶娘这是说得哪里的话,我们之间怎会有高攀一说?只是文旭早已心有所属,不敢耽误了四姑娘大的青春貌美。” 高氏正要发作,却被沈云忠止住了,道:“哈哈,这也不要紧,我们四丫头好模好样的,不愁嫁!你呢,大好儿郎,动了心,也再正常不过!”一来是不想为这事与文旭闹僵,二来不想输了面子。 他这么一笑,便打断了先前的尴尬,文旭笑道:“多谢老爷子的理解,赶明儿好日子了,请您老喝喜酒!” 高氏脸色都绿了,但也发作不起来,总不能因为别人不要自己的女儿就冲上去撕破脸皮吧? 沈芝媛一直躲在二门外偷听屋内的谈话,听了这番话顿时气得七窍生烟,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 ps:冤家们,说好的呵护新文呢?那些悄悄送票不留名的小冤家,兜兜抱住了狼吻哟! ☆、021 亲兄归来遇故人 且说沈芝媛恼羞成怒,一路奔出了沈家院子,心中将文旭诅咒了千万遍,脑子中只有一个想法,必须找个人报复一下文旭!自己姿色头脑皆不输于人,难不成找不到他那样的男人? 越想越气,越想越不是滋味,竟一路奔到了南市! 沈家的大姑娘沈庆兰就嫁到了南市,嫁给的是一名正七品的笔帖式吴浩远,因其懂得北夷文字,平时做一些校注、翻译的事项,虽然没有权利,却俸禄丰厚,加上认识一些官府的人,平时帮忙走动一下人脉,也积攒了不少好处,家境可谓殷实,沈庆兰如今穿金戴银,衣食无忧,在生养两个孩子之后,人也富态了许多。 沈芝媛干脆去找大姐沈庆兰,这一晚就在吴府上度过,吴家特意遣了丫头过来通传,知道小女儿的下落,高氏便也放了心,虽说小女儿的婚事令人操心,但大女儿终究嫁了个如意郎君,这也是高氏一直自视甚高的原因之一。 且说,沈如初从李氏那里听说文旭拒绝了高氏的提亲,心中没来由一阵高兴,见了文旭出来,小声打趣,道:“我是不是该改口,叫某人四妹婿了?” 文旭听了这话简直哭笑不得,抡着拳头,道:“你敢叫试试!” 沈如初知道他不会真的落拳下来,也不害怕,仍旧嬉皮笑脸道:“怎么,听说你拒绝了?难不成已经有了心上人?” 文旭的脸顿时红了个透顶,喃喃道:“这个不要你管!” 沈如初不依不饶,笑道:“你没否认,那就是有了!赶明儿记得请我喝喜酒,咱们可是从小青梅竹马地长大来着。” 文旭神秘一笑,道:“好,一定请你喝酒,而且是喜酒,你等着!”说完大步流星地离开了沈家。 高氏在自己的屋前看见沈如初与文旭这般说笑,好比是在她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低咒道:“小贱人!有你好受的!” 第二日一早,沈如初照旧洗漱完毕,准备着去医馆上工,因为西市离北市还有段距离,所以沈如初每日都要早起。 “婶娘,我一大早就听见了乌鸦叫,真真是晦气。”沈如初笑道,“不要忘了今天晚上的红烧鲫鱼啊!” ——果真,吃货始终不忘本分。 李氏点了一下她额头,道:“少不了你的红烧鲫鱼!这乌鸦叫也是有讲究的,早上叫那是喜事到,今儿你定是要有喜事。” 沈如初听了李氏的话,欢天喜地地上工去了。 秦子辉递过来一个小包,笑道:“公子给你的,你天赋好,底子好,公子待你就是不同!” 沈如初脸色通红地接过那个纸包,偷偷瞄了宫云枫一眼,而宫云枫正朝这边微笑,沈如初脸上的红晕越发鲜艳了,而且蔓延到身后颈间,仿佛温柔甘美的气息正在迸发出来。 一晌午都在忙碌中度过,晌午吃饭的时候,秦子辉笑道:“外头有人找你。” 沈如初放下碗筷,秦子辉不失时机地夹过她碗里的红烧肉,道:“还是个男的。” 宫云枫也放下碗筷,道:“我吃好了,陪你出去见见。”他担心又是马文俊,但也不言明。 恰恰是他种不著痕迹的关怀,让沈如初心动不已,来到外堂,看见一个年轻健壮、眉目清秀的后生站在那里。 沈如初有些茫然,这个人是谁? 那人笑道:“三妹!我回来了。” 等等!三妹?此人叫自己三妹? 难不成是自己那嫡亲的大哥沈燕飞?仔细看那眉眼,的确是沈家的人! 说来也好笑,这嫡亲的大哥,她可从来没见过,她来沈家的时候,正值北夷大举进攻,沈家的大伯二叔、大兄及这嫡亲的大哥都上阵打仗了。 “我对不起爹娘,没照顾好你……”这男人感情也太丰富了,才说了两句话,眼泪就冒上来了,但也难怪,娘亲早逝,父亲阵亡,就剩这么一个嫡亲的妹子了。 沈如初受到感染,鼻子一酸,差点落泪,喃喃唤道:“哥哥……” 沈燕飞冲宫云枫一抱拳,道:“感谢宫大夫教授舍妹学医,在下感激不尽!在下有个不情之请,在下久未回家,能否让舍妹告假半日?” 沈如初虽对这素未谋面的哥哥没印象,但毕竟骨血相连,自然想着与沈燕飞多聊聊,眼巴巴地看着宫云枫,宫云枫心道:活像是讨巧的小猫儿,笑道:“去吧,扣你半日的工钱。” 沈如初撇撇嘴,和沈燕飞欢喜离开医馆。 从北市到西市,沈燕飞一路上给沈如初买了不少小玩意儿,平时也很少逛街,沈如初倒是充满了新奇,有人偶娃娃,有糖人儿,有檀木簪子,又买了些笔墨,都是不贵重却新奇的玩意儿。 沈如初并非爱逛街的主儿,只是沈燕飞一个劲地说自己领了军饷,听那口气还不少,非要给沈如初买些东西,沈如初推辞不过,又是自己嫡亲的大哥,想着不要白不要,一路上七七八八也买了不少小玩意。 还没进沈家的门,沈云忠就在门口等着了,见了兄妹二人,笑道:“这小子一回来,还没和我说上几句话,听闻你在医馆,就奔去找你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很是温馨幸福,自己的亲哥哥回来,想必有了靠山,给马文俊做妾的事应该也好推脱了。 沈燕飞笑道:“好久没见,想三丫头了。” 沈云忠忽然神秘一笑,道:“爷爷问你,里头那个姑娘怎么回事?” 沈如初不解,道:“爷爷,里头什么姑娘?” 沈燕飞道:“爷爷,可是她找我来了?”说完一阵风似地跑掉了。 “别傻眼了,你呀,快有嫂子喽!快些去收拾一下,别让外人见了笑话,回头把你的房间让出来,你与四丫头一处挤挤。”沈云忠笑呵呵地吩咐着。 沈如初笑着应了,毕竟事关自己大哥的幸福,让个房间算什么!正要回去收拾一下,却见沈燕飞满脸通红地出来了,从他身后转出一个俏丽端庄的姑娘。 沈如初正想着如何上前打招呼,却见来人十分眼熟,陡然想起,这不是那天醉仙楼上的歌女,千雪吗? ☆、022 知真相母女设谋 千雪见了沈如初也是微微一愣,二人心照不宣。同时笑起来。 沈燕飞虽说是个粗人,但粗中有细,见二人这般光景便知二人之前见过,笑道:“怎么,你们认识?” 沈如初道:“不认识……” “之前见过。”千雪道。 沈燕飞看了一眼沈如初,也没深究,三人一同进了客堂,就听沈燕飞兴致勃勃地介绍道:“三妹,这是千雪姑娘,我们是生死之交。” 一句“生死之交”包含了太多的涵义,沈如初当着千雪的面也不好细问,冲千雪微微一笑,道:“千雪姑娘好,请问姑娘贵姓?”她总觉得这是个化名,再不然就是她卖唱时的花名,只是看千雪这仪容气度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歌女,何况那日她将千雪扶起来,碰到了她腹部的伤口,虽不曾细看,但看那形状,根本就是刀伤,试问,一个卖唱的歌女怎会有刀伤在身?又如何结识了一直身处战场的沈燕飞? 千雪笑道:“沈姑娘不必客气,免贵姓千。” 沈如初“哦”了一声,再见沈燕飞的神色,似乎生怕自己再追问,急忙转了话题,热情地招呼千雪。沈云忠以为这是将来的孙媳妇儿,忙命了全家人热情款待,而这千雪又谦和有礼,落落大方,那身材一看就是好生养,更是让家人满意。 沈如初多少猜出些情况,毕竟是活了两世,心态眼光自是平常人不能相比,沈燕飞与这千雪怎么看也不像是有情的一对,何况沈燕飞这次回来带了不少银钱,又未听说得了什么军功封赏,但她也不点破。 半天相处下来,一家子都是欣喜,轮番对着千雪嘘寒问暖,千雪也是有问必答,倒是急坏了一旁坐着的沈燕飞。 “你这猫儿很可爱。”千雪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沈如初的背后,“上次还要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你和你哥哥都是我的恩人,以后总要报答你们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并不是滋味,说是报答,但从她口里说出来,却像是赏赐一般,笑道:“还是算了吧,我们都是举手之劳。” 怀中的雪龙猫“喵喵”叫起来,看着千雪的眼神有些奇怪,千雪却依旧笑呵呵,道:“小东西,来,让我抱抱!” 那雪龙猫向来认生,除了沈如初以外,连沈芝媛等人想抱它都是张牙舞爪地拒绝,如今看见千雪伸着手臂,却闷声不响,甚至眼巴巴地看着千雪,这让沈如初多少有些意外。 千雪轻轻地抚摸着那雪龙猫,状似无意道:“它叫什么名字?” 沈如初有些心虚,毕竟是捡来的东西,万一有人来认领这雪,她可舍不得!那日听宫云枫说,这雪龙猫可是宝物,何况亲自喂养了那么久,每天下工回来,这小东西都会亲热地迎上来,那股热乎劲别提让人多舒心了。 现在见这小东西和千雪异常亲热,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似这雪龙猫本就是千雪养的宠物,道:“小白。” 沈如初听见了一声嗤笑,不悦地看过去,却见千雪急忙掩饰,道:“小白?倒是名符其实。那我就叫你小白啦!”说完便将小白举起来在头顶上空晃动着。 沈如初看了心疼,急忙把小白接过来,放在地上,道:“去玩吧。”雪龙猫似乎通人情,看了一眼沈如初,“喵呜”一声跑远了,那速度真不是一般的家猫能比拟的。 当天晚上,沈如初腾出自己的房间给千雪,自己则住到了隔壁沈芝媛的房间,虽说沈芝媛老大不愿意,却也不敢违抗沈云忠的命令,二人相处一晚倒也相安无事。 第二日一早,千雪却已走了,问了沈燕飞,沈燕飞摸摸后脑勺,笑言天不亮就把人送走了,沈如初本就觉得那千雪有些古怪,如今看着沈燕飞古怪异常,想了想倒也不点明。只是找了半天却不见了小白,四下问了也没有,想来是千雪带走了。 “哥哥,你怎么认识千雪的?”沈如初忍不住问道。 沈燕飞对此讳莫如深,烦躁道:“我的事你不用管。” 沈如初不悦道:“我没打算管你的事,但她带走了我的小白。” 沈燕飞一愣,不悦道:“行了,回头帮你要回来。” 且说那日高氏亲自做媒遭文旭婉言拒绝,虽然这事没有传出去,却也让沈芝媛着实恼恨,于是悄悄找了文旭的几个好友打探,想知道这到底是哪家的姑娘捷足先登,竟然挡了自己的桃花运! 这一打探不要紧,简直让高氏母女气得咬牙切齿:“我早就看那蹄子不是省油的灯,竟然这么不要脸的去勾搭,整日里只知抛头露面,说是去学医,谁知道是不是去勾搭哪个野男人!” 高氏一动怒,这半身子的肥肉就摇晃起来,当年受得那点闺训早就抛却脑后,脑子里晃荡着沈如初喜乐的笑容,“这段时间更是狐媚子了!可恨!可恨之极!” 沈芝媛脸色阴沉,道:“反正我是咽不下这口气,从小到大,她什么都比我强,总是最讨巧得那个,可我哪里比她差!” 高氏见女儿受了委屈,无辜被人嫌弃,安慰道:“你哪里都比她强,她不过是走了狗屎运,多了点狐媚子!那文旭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回头我托了马夫人给你寻门好亲事,定比那文旭富贵许多。你也不要难过了,赶紧梳洗打扮的漂亮,给我长点脸,明天让王嫂带你出去做两身新衣!那个小贱人,我迟早会收拾的!” 沈芝媛一言不发,胸口起伏不定,最后趴在高氏怀里哭了起来,道:“娘亲,女儿无脸见人了。” 高氏心疼道:“好孩子,是那混账东西没福气,你别难过。不过是没成亲事,有什么丢人的,难不成文旭还会将这事传出去,借他个胆子看他敢不敢!” 沈芝媛又道:“不能便宜了那小贱人!”想起那日,她明明看见自己脸色不好还笑嘻嘻地问自己是不是好事成了,当她认定沈如初是明知故问甚至是炫耀得意,沈如初再善意的笑容也变成了恶意的嘲笑,她越想越气,登时恶向胆边生,一个报复计划在脑海里形成。 她对着高氏一阵耳语,高氏神情凝重,道:“只怕老爷子知道了会恼。” 沈芝媛不悦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怕爷爷!再说,爷爷现在被她哄得团团转,哪里还顾得上我们,难不成我就该着被这样一个小贱妇欺压一辈子!” 高氏仍旧有些迟疑,道:“这个小贱妇我现在还治得了,而且还指望着她嫁到马家,好得一笔彩礼给你二哥当聘礼,不如——” 沈芝媛不乐意地打断她的话,怒道:“那娘亲若是不管我,这件事就我自己去做,大不了与那小贱人同归于尽!” 高氏一掌拍在她的头上,怒道:“父母生你养你,就是让你去死的,不孝!”又道:“容我再想想。” 沈芝媛自幼倔强任性,既是打定了主意,怎肯放松,又缠着高氏许久,这才征得高氏的同意。 ps:亲们,新年快乐,愿你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023 走夜路英雄救美 “要不要送你回去?”宫云枫微笑道,今儿事情很多,沈如初也是从早忙到晚,一刻不得闲,一会帮着老袁头抓药,一会替换秦子辉将药材分类,还有给医馆里的大夫端茶倒水,就连午饭的时间也都是匆匆忙忙吃了个半饱。 沈如初心头一喜,既不拒绝,也不答应,笑道:“公子这会子可得空?” 宫云枫笑而不语,走在沈如初的前头先出了医馆,沈如初微笑着跟上去,虽说这宫云枫相貌家境样样出挑,脾气秉性也对了她的口味,但毕竟相处时日短,知人知面不知底,她也不敢贸然动了心。 这男女情事,谁先动心谁先输,虽不是行军打仗,但攻守应对也讲究个谋略。 “看你晚间未吃饱,要不要请你吃宵夜?”宫云枫笑道。 沈如初笑道:“公子都说我未吃饱,谢过公子了。”言下之意就是需要宫云枫请客。 宫云枫也不推辞,当即带了沈如初去了一家夜宵铺子吃馄饨。 “两碗馄饨。”宫云枫熟络地坐下来。 卖馄饨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老板娘一脸淳朴的笑容,笑道:“还是要多放一些芫荽吗?” “嗯。”宫云枫点点头。 不知是不是饿了的缘故,沈如初对那家馄饨赞不绝口,这是她两辈子加起来吃过得最好吃的馄饨了。 “姑娘若是喜欢,以后常来吃。”老板娘笑容可掬地说着,老板急忙比划着,喉咙着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原来是个哑巴。 吃完馄饨,沈如初心满意足地往前走,身上的疲惫也一扫而空,笑道:“前面不远就是我家了,公子就此留步吧。” 虽说安阳城因地处边疆,民风相对粗犷,但传承下来的封建礼制仍对女人要求三从四德,能出来学医沈如初已经感恩戴德,不想再惹出其他的传言来;若是把高氏发觉了,指不定又要鸡犬不宁了,事关门楣闺誉,恐怕沈老爷子也未必站在自己这一方。 沈如初从来都是个谨慎的人。 “好,那你早些回去。”宫云枫自然明白她的心情,也不坚持。 沈如初摸着黑路,借着那微弱的灯光往前走,虽说是天黑,但终究是每日都走的熟路,倒也不害怕。 有句话是“夜路走多了,难免会招鬼。”沈如初一抬眼便见到了鬼! 三个流里流气的泼/皮挡在了沈如初的面前。 “这么晚了,姑娘一个人走路不害怕么?”为首的一个人轻佻地说道,一双眼睛不停地打量着沈如初,啧啧赞道:“还真是个小美人儿!” 沈如初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想着宫云枫可能未走远,便急忙转身,却被一个瘦猴儿一般的男人挡住了去路。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 逃,看样子也逃不了; 沈如初迅速想着对策,总不能被几个畜生给辱了清白,再一思索,这条路最是通畅,来往的人也多,又总有军队到这里巡逻,一般的地痞无赖都不会在这个地段撒泼,他们今天走到这里,应该是受了指使,若是被人指使,无非就是图财,思及此粗,沈如初冷道: “几位大哥深夜至此,想来也是找几个零钱花花,我这里正好有些银子,几位不妨拿去喝酒。”沈如初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 几人哈哈笑起来,道:“哟,看不出小娘子还挺识时务!” 那为首的道:“本来是图财,要为人消灾;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财嘛,我收下了,人嘛……”他淫/笑着走过来。 沈如初正想大叫,却听得耳边一阵风吹过,宫云枫突然出现在她身旁,不等她说明,就对着那三人便是一阵拳打脚踢,动作一气呵成,潇洒至极。 那三个地痞受了这顿痛打,一个个跪地求饶。 宫云枫吐出一个字:“滚!” 那三人连滚带爬地逃之夭夭。 沈如初此刻的心情只能用崇拜来形容,当那宝蓝色的身影飘然而至时,如同天神一般;那快准狠厉的动作又恰如其分地满足了沈如初幼时对侠客的遐想。 她想,这一次应该是心动了。 “你没事吧?我不信你这个毛贼能把你吓傻。”宫云枫道,声音里有一丝轻笑。 沈如初垂着头,觉得脸上血气上涌,好在趁着夜色看不清,否则她定然深感不好意思。 “谢谢。好在你及时赶到,否则,真的会被吓傻。”沈如初轻笑。 宫云枫欲言又止,始终没好意思告诉她,自己本来放心不下,虽然当着沈如初的面转身而去,却一直悄悄尾随。 不过,他对沈如初也是刮目相看,在那种危机的时候,她还能镇定自若地和歹徒讨价还价,也不是一般女子能有的胆魄。 回到沈家,却见秋蕊举着灯笼来寻沈如初。 “你方才死哪里去了?”沈如初想起先前的惊险,若不是宫云枫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想想都后怕。 秋蕊也被沈如初这气势给镇住了,沈如初平素很少发脾气,从来都是笑呵呵的,二人相处这么多年,虽然近来沈如初脾气大变,但对她越发友善,很少发号施令,今天实在古怪,道:“王嫂非缠着我帮她裁一套衣裳。” 沈如初进了门,也不理会秋蕊,想着今天的遭遇实在有些诡异,若说走夜路遇见几个无事晃荡的青皮倒也不是怪事,怪就怪在,那青皮说了一句“本来是图财的,要为人消灾”的话。 若说他们是为了劫财,就不该在那条路上,人多眼杂,又有军队,若是被抓住了,打劫可是大罪名,他们犯不着为了一点小钱葬送了性命——这显然说不通。 按照先前的逻辑去推测,这几人极可能是被人收买,拿了别人的钱财欲图对自己不轨,可自己和谁有深仇大恨,以至于花了钱财来陷害自己?看他们那架势,不像是要自己的性命,不过却被要了自己性命还可怕! 女人最重名节,若是被那三个青皮玷污了,沈如初恐怕也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死得毫无颜面!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吸了一口冷气。 ☆、024 内外夹击苦思索 “三姑娘,您倒是开开门,奴婢知道错了,本想着早些去接您的。”秋蕊在外头敲着门,难为这么沉默寡言的一个人一口气说出这么多字了。 沈如初打开门,让秋蕊进来,道:“从明儿起,你日落之前都去医馆接我。我会与爷爷说,把你的活儿分些出去。” 本来沈云忠也是派了秋蕊陪着沈如初去医馆,但沈如初不肯,想着自己是去做学徒的,又不是去当千金小姐的,不至于带着个丫鬟过去学医,那倒有摆谱的嫌疑了,如今出了这档子事情,少不得要多个人陪伴自己。 想起先前的情景,沈如初心有余悸。 秋蕊道:“知道了,三姑娘。”她也不敢追问下去,沈如初现在是越来越有想法了,而且越发能干了,倒是轮不到她去操心。 不过看沈如初的脸色就知道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心中也前前后后地琢磨了一番。 “三姐在吗?可是三姐回来了?”沈芝媛的声音在外头响起。 秋蕊看了沈如初一眼,沈如初示意她去开门,自己则平静了一下情绪。 “三姐今儿回来可真晚,让我与母亲、爷爷好一阵担心。”沈芝媛笑道。 伸手不打笑脸人,沈如初也跟着笑了,道:“有劳爷爷、伯娘、妹妹牵挂了。今儿医馆事多,所以回来晚了,妹妹这是有事?” 就算是有事,也从来没有好事,但不管好事坏事,沈如初从来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沈芝媛打量着沈如初,脸色有些不自然,讪讪道:“没什么事,就是过来看看姐姐,好跟着姐姐也学点医术,不指望治病救人,将来也好自我诊治,有个防备。” 沈如初心里一阵冷笑,这个沈芝媛比高氏聪明,随机应变的能力倒是不可小瞧了。 “妹妹这般年轻,又是福星高照,一辈子自然顺风顺水,安康富贵,哪里还需要学医术。”沈如初笑道,“这会子倒有些累了,从东市到西市,一路上没遇见个人影,走得有些急。” 若那三个人真的是高氏母女收买的,那就抛个诱饵,让他们狗咬狗去! 沈芝媛的脸色不自然,道:“这段路倒是挺繁华的,怎地一个人没有?” 沈如初笑道:“哦,也不是没有,就是一些卖夜宵的铺子,我顺带还吃了一碗馄饨,真真是香!” “姐姐累了,那姐姐早些歇着。”沈芝媛逃也似离开了。 看着她走掉,沈如初冷笑:跟我斗,你还嫩着点! 秋蕊道:“姑娘,奴婢总觉得四姑娘有些——古怪。”她想了一会,用了“古怪”这个词。 沈如初笑道:“你心中有数就行。”说完又反过来对秋蕊一阵安抚。 她等着高氏母女露出狐狸尾巴,要做好猎人,就一定要沉得住气!受了欺负,她会还回去,她不是什么大度好人,睚眦必报,那是她的风格!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日子过得倒也舒适,至少有沈燕飞给自己撑腰,与马家结亲的混账事没人提起了,听闻马家要纳沈如初为妾,沈燕飞反应很是激烈,当即踢烂一张桌子,喝道:“我妹妹的亲事,我说了算,再不准提那做妾的鸟事!” 谁还敢提! 沈燕飞的火爆脾气谁招惹得起?何况,现在的家用都是他出的,谁敢得罪这根顶梁柱? 沈如初本以为这纳妾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登时意识到了何谓大麻烦,心中直怪自己太轻敌! 马文俊倒是不再假装偶遇出现在沈如初的面前,但却找着机会和医馆的人套近乎,更是连番请了宫云枫去饮酒,被宫云枫委婉推辞了。 对待沈家人,马家更是采取了高超的怀柔政策。 高氏那边继续得好处自不必说,光是那几匹绸缎就是上等的料子,还有院子里飘来的熏香;沈芝媛用的胭脂水粉。 除了秋蕊,沈家几个老仆人也都跟着沾了光,除了那个断臂的黄老三,这些人总是有意无意讨好沈如初,然后借机将话题转移到马家那个纨绔公子的身上,这让沈如初不胜其烦。 接着就是二堂兄沈梦飞在马府的举荐下,在军营里谋了个巧活儿,看管物资粮草,不用上前线打仗,还能吃点回扣,捞点油水;加上高氏整天和他念叨杨员外家的那笔彩礼,若是沈如初肯嫁到马家,这笔彩礼自然是不用愁的。 一来二去,原本强烈反对沈如初做妾的沈梦飞也动了心思,开始敲着边鼓来游说沈如初,倒也不曾明目张胆地让自己的堂妹嫁到马家,只说这马家如何财大气粗,马元帅如何得宠,马文俊在军中又是如何有人缘。 沈如初俏皮一笑,道:“二哥,马家既然这般有权势,马文俊又是这般好,四妹妹丝毫不比我差,怎地不让四妹妹享福去?” 沈燕飞悻悻地走了。 最让沈如初头疼的是,就连沈老爷子也开始心动了。 原来柳氏亲自给了沈云忠承诺,说是只要两家结了亲,就为沈家消去军籍——这几乎是军户人家梦寐以求的事情。 生在军户人家是无从选择的,军籍子弟的命运也很难被改变,除非皇上下旨除去军籍,亦或者得了军功封了爵位,自动去除军籍,否则世代军户,无从赦免,只要是有了战争,首先是从军户人家挑选壮丁以充军打仗。 即是从军打仗,必有死伤,父死子继,兄亡弟续,周而复始,虽说军户人家生养能力强盛,但连番战乱,让很多军户人家自此绝了户。 沈云忠接连遭遇丧子之痛,最是看重人伦,如今还存了两个孙子,若是能就此消去军户的身份,沈梦飞、沈燕飞便不用上阵打仗,沈家就保住了命脉,得以延续。 “好孩子,爷爷知道这样做委屈了你,但我老了,再经不得家人死伤的痛事,不求荣华富贵,只求有生之年一家人平平安安。你若是肯嫁给马公子,咱们沈家就不必世代从军,倒是一条活路。”沈云忠语重心长地说道。 沈如初有些慌乱,现在是内外夹击,马家那边步步紧逼,家人也纷纷倒戈,连最疼自己的沈云忠都想着她嫁过去,真真是腹背受敌,如何是好! ☆、025 教训下人出恶气 沈云忠期待地看着沈如初,浑浊的老眼里泪光闪闪,看得沈如初万分不忍心,做妾嘛,又不是要命,待要松口,转念一想,自己最不齿的就是二奶、三儿、小老婆,怎么能轻易屈服,给人家做妾呢? 天无绝人之路,她就不信找不到破解的办法! 沈云忠见她神色游移,心不在焉,以为她是不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你从小有骨气,我也不逼你,你再想想吧,这样一家人是否值得你去牺牲。” 沈如初见他神情黯然,虽然失望却依旧通情达理,又想到他白发人送黑发人,鳏寡孤独了一声,于心不忍,但自己又实在迈不过这个坎——一家子都得了好处,却把她卖到高门做妾,这种行径她不齿,也没有那种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觉悟。 遂道:“爷爷,我理解您的心情,一家人和和美美、平平安安也是我期望见到的景象。只是您忘了,就算我愿意当妾,也不能嫁给马文俊,我不是自小订了娃娃亲?” 李氏那天的话给了她灵感,若是用娃娃亲当个借口兴许可以推脱一下,不但能瓦解家人的联盟,还能抵御马家的进攻。 沈云忠愣了半晌,一拊掌,道:“你倒是提醒了我!我竟把这档子事给忘了,临了临了,竟要失信于人,与贺家的亲事,还是我与你父亲一同订的!” 沈如初早就知道沈云忠一辈子刚直,最重信义,断不会在子孙亲事上做那背信弃义之事,一见事情有转机,急忙笑道:“爷爷,我听说这贺家现在发达了,良田精舍,婢仆成群,不知为何这些年不曾走动过?我也是才听婶娘提起。” 沈云忠撸着胡须,颔首而笑,道:“定亲的时候你才五岁,你小时候脖子上挂的长命金锁就是贺家送的。这些年也不是不走动,前两年贺家那小子还过来拜访过,他来的时候,你不是也见到了吗?” 沈如初心中叫苦连天,两年前的事情她可是真的一点都不记得! “后来贺家机缘巧合,脱离了军籍,便迁徙到了云州城,路途远了,所以平时走动少了。说起来,这贺炳升与你父亲还是出生入死的兄弟,而那贺子敬也是一表人才。”沈云忠笑道。 沈如初心道:云州到安阳不过几百里的距离,哪里是因为路途远了才走动少了,恐怕是贺家发达了,嫌弃沈家门楣低了。 “爷爷,孙女儿在您面前就不藏着掖着了,恕孙女儿说句公道话,既然与贺家有婚约在前,不管是与贺家结亲,还是退亲,总要有个说法,否则贺家将来翻脸,状告我们沈家,那可是要吃官司的。” 一句吃官司倒让沈云忠微微一惊,一辈子老实本分,最忌讳就是吃官司这档事。 沈云忠道:“三丫头,你也不用在我面前耍心眼,你的心思爷爷懂!贺家的亲事不能退,退了就失信于人,这是你父亲在世时选的佳婿,先不说贺家准不准我们退亲,若真是退亲了,我将来也不好与二郎交代!” 沈如初静静地听着,手脚轻快地帮沈老爷子捶打筋骨。 “这贺家的小子我见过,模样品性都好,贺家这几年长袖善舞,也拼得一份好家业,你嫁过去就是少夫人,自然比你去马家做妾强百倍,光是名头就不同相提并论!我虽希望沈家能脱了军籍,但也不愿意见你受委屈。” 老人说得真切,沈如初听了很是感动。 “都说隔代亲,你呀,秉性像我,又和二郎一样倔……”沈老爷子说不下去了,想起死去的沈传值,他每每哽咽。 沈如初哄着他,含着眼泪笑道:“爷爷,我以后代我爹尽孝,你可不要再说这些惹我伤心了。” 沈云忠也跟着笑了,这孩子那么懂事,打心底舍不得委屈她,既然还有贺家那门亲事在,也好堂而皇之地拒绝马家,以往有太多顾忌,毕竟马家在安阳城翻云覆雨,灭掉沈家比碾死一只蚂蚁都容易! “少拿你那套甜言蜜语哄我老头子。”沈云忠故意板着脸说道,眼里却带着一抹笑意,沈如初知道自己的小伎俩已得逞,更加讨巧地服侍孝敬沈云忠。 说来也巧,就在这档口,沈家的二姑娘沈念卿回来省亲了。 “二丫头,你这是又受了委屈?快起来吧,地上凉。”沈云忠俯着身子问那跪在面前的沈念卿,李氏站在一旁用帕子抹眼泪。 沈念卿起身,但她身侧的丫鬟却怠慢不肯搀扶,沈云忠看在眼里,有意替自己的孙女儿出口气,道:“你这丫头又是谁?” 沈念卿正要说话,却被沈云忠制止了,瞪着一双犀利的老眼看那丫头,那丫头约莫十*岁,相貌不算出挑,但五官周正,她颇有些自得地道:“我是姚府上的人。” 姚府便是正千户姚正清的府邸,也是沈念卿的夫家。 沈云忠又道:“二丫头,春秀呢?怎么没跟你回来?”春秀是沈念卿出嫁前夕,沈云忠出钱给她买的丫鬟,虽说是做妾,但毕竟是大户人家,身边总不能没人照料。 沈念卿嚅嗫道:“春秀留在府上洒扫了。” 沈云忠听了这话,心中不悦,沈念卿的贴身丫鬟,怎地要留在姚府洒扫,姚府家大业大,竟缺了一个丫头? 沈如初恰在此时回来,医馆见她这段时间太过劳苦,破例让她歇了半天工,秋蕊告诉她二姑娘回来,正在客堂见老爷子,她便急忙赶过来了,正巧听了那句“姚府上的人”。 一句“姚府上的人”说得含糊,却也表明了一个态度,她若是姚府上有身份的人,自然会亮出来身份,好显得体面;不肯道明,那说明她不过是个不长脸的丫头,即便是丫头,也觉得自己是大户人家来的,看不起沈家的人。 “爷爷好,婶娘好,二姐姐好。”沈如初得体地给众人行礼。 沈云忠笑道:“三丫头,你来得正好,我正问这位姑娘的话呢,瞧瞧这通身的气度,比大户人家的千金丝毫不差,你倒要跟着学学。” 他这是故意正话反说,沈如初听出来,沈念卿却以为他是在教导沈如初,正想解说一二,却被李氏的眼神给止住了。 沈如初笑道:“爷爷问的话我听见了,她不愿意说,那我来说好了。气度再好,也不好是画虎类猫,装腔作势,终究是个下人!照我看来,她也不过是姚府的二等丫鬟,若是一等丫鬟,自然分派不到沈姨娘这里。” 不得不说,沈如初看人的眼光一直很毒,若是她愿意,说出来的话也会特别毒。 ☆、026 再登门始绝亲事 她说到这里,那丫头瞪着一双杏眼看自己,恨不得将她吞下去,正要反驳,却听沈如初继续道: “姑娘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你不肯搀扶自己的姨娘,那定是觉得自己有些脸面,不把沈姨娘放在眼里,但你不过是二等丫鬟这脸面从哪里来?我看你年纪,少不得有十八岁,这样的年纪不是卖出去就是拉出去配小厮了,再不然——” 沈如初故意顿了一下,道:“就是当了通房的丫头,你自以为是的体面应该来自你通房丫头的身份,你以为你跟了姚光祖,便也是半个主子了,没道理去伺候一个姨娘,是也不是?” 那丫头气得脸色通红,怒道:“少说那些没羞没臊的话,别以为这是你们沈家,我就怕了你们!哼,好歹我是少爷的人,轮不到你们在这里卖弄口舌。” 沈念卿实在看不下去了,怒道:“金柳,我现在好歹还是你半个主子,容不得你在我家人面前放肆!” 金柳轻蔑地看了一眼沈念卿,冷道:“少拿我出气,我不吃你那一套。” 沈如初看了一眼脸色发白、双目红肿的沈念卿,又爱又怜,想着她性子,说得好听是温婉,说得直接就是懦弱,定是受了不少欺侮,连个不上台面的丫鬟都这么嚣张!再见她总是拉扯着衣袖,想来也是为了遮掩,之前便听闻那姚光祖喝醉酒会打女人,多数是身上带伤。 沈念卿是给姚正清的大儿子姚光祖做妾室,在她之前,已有两门妾室,通房丫头少说也有三五个。 这姚光祖整日吃喝嫖赌,虽说家有娇妻美妾,仍旧是沾花惹草,花名在外;现在连配给沈念卿使唤的丫头也成了他的通房,真真是混账!再看那金柳,算不得什么标致美人儿,真真是饥不择食,如同畜生! 当着娘家人的面,那丫头都不把沈念卿放在眼里,那在姚家沈念卿过得又是怎样的生活? 沈云忠当即将那金柳轰出沈家,心中后悔当初把沈念卿嫁给姚光祖那泼皮,但当时绝非贪财,乃是事出无奈,姚光祖无意之中看见沈念卿,贪图她的美貌,便软硬兼施,那姚正清又是个狠角色,沈家人招惹不起,这才妥协将沈念卿嫁过去。 沈念卿与李氏抱头痛哭,看得沈如初一阵揪心,干脆也哭起来,道:“爷爷,姐姐的光景就是我将来生活的写照,一个孙女儿进了火坑,您还忍心再推一个孙女儿进去吗?”她一边说一边拉起沈念卿的衣袖,道:“您看,二姐姐这是一身的伤!我将来若是遭了这毒打,也不寻你们为我做主,直接一丈白绫见了爹娘去!” 沈念卿白皙的胳膊上道道清晰的伤痕,看形状是那木棒等硬物所伤,沈云忠想起沈念卿自幼温顺乖巧,却受了这般荼毒,心痛不已,斑白的胡子剧烈地颤抖着。 李氏哭着求道:“爹,卿儿遇见这个畜生,这一世算是毁了,再不能毁了如初。” 沈如初一边撒泼地哭着,一边从指缝间偷看沈云忠的反应,沈云忠怒道:“都别吵!不做妾!三丫头不做妾,二丫头也不用回姚家!” 沈念卿当天也没回姚家,在沈家惴惴不安地住了两天,第三天时,姚府的二管家带了仆妇过来接,她不想回去但又不敢继续留下来,战战兢兢地上了马车,那神情看着让人心痛,李氏免不了又是一阵抹眼泪。 临走之时,沈如初少不得对沈念卿面授机宜,让她讨好公婆的同时,寻个机会整治那金柳,总不能任人欺负。 就在同一天,不但迎来了姚府的人,还迎来了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万嫂子。 马家那边大概觉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便托了万嫂子来说媒,吸取了上一次铩羽而归的教训,这一次不再是大张旗鼓的架势,万嫂子是一个人悄悄上门的。 “沈老爷子,我这是要给您道喜了。”万嫂子一改前面的趾高气昂,谦和有礼地笑着,那圆滚滚的身子加上一张银盆似的大脸,配上那舌灿莲花的本领,将媒婆的形象完美契合了,难怪只要是她保媒,就没有做不成的亲家! 沈云忠忙命人给她倒了茶,也不想得罪她,却揣着明白当糊涂,笑道:“万嫂子好啊,这喜事从哪里来呀?” 万嫂子心里不乐,但仍眉开眼笑,笑道:“还不是三姑娘的事!马家的公子这次是动了真心,将来娶进门还不当仙女一样供着!马府上的那个妾室,不过是个通房的丫头,有些体面,怎么能和三姑娘争风头!” 沈云忠呵呵一笑,道:“万嫂子,实在对不住,这三丫头早先便有婚约在身,还是她父亲在世时订的亲事,许的便是云州城里的贺家。” 万嫂子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来之前,她是受了重金,信誓旦旦地保证必做成此良媒,让那马文俊娶了美妾回府,这会子竟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贺家来,便以为是沈云忠故意搪塞,登时拉下脸,道:“老爷子,马家可是很看重这门亲事的,沈家前前后后也收了不少好处,现在却东拉西凑,说什么贺家,似乎过意不去!马家是大户人家,又是天子的得意门生,贤名满天下,所以不兴那套强取豪夺的做法,但这可不代表马家不会动怒!” 沈云忠也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道:“万嫂子,话可不能这么说!马元帅身先士卒,功勋卓著,贤良爱民,不仅是安阳城,就是整个大燕也是有口皆碑,能给马元帅做媳妇,那是我们沈家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岂有搪塞之礼?只是,初儿的确早先许配了人家,无缘无故我们岂能背信弃义提出退婚?” 万嫂子狐疑地看着他,道:“当真已经定了亲?云州姓贺的人家甚多,老爷子能否说上姓名?” 沈云忠知道她在怀疑自己,也不避讳,冷道:“云州贺炳升,其子贺子敬,你不信只管去查!” ☆、027 骑虎难下欲打赌 万嫂子有些嫌弃地放下茶杯,那双狭长眼睛里透出一道轻蔑而刻薄的精光来,明明是肥厚丰满之人,却有一个瘦削的下巴,而这下巴此时昂到了天上,半笑不笑道:“那我就告辞了。” 沈云忠冷道:“慢走,不送!” 临了,万嫂子再次留下一句:“改不了的穷命!” 沈云忠将茶杯郑重地放下来,冷道:“嚼舌头的蠢妇!” 他说这话时声音不大不小,却恰到好处传到了万嫂子的耳朵里,那具胖身子如同遭了雷击一般,陡然哆嗦了一阵,回头愤恨地看了一眼沈云忠,这才迈着短腿离开沈家! 沈家这边既然毫不遮掩地拒绝了马家的提亲,无非是借着沈如初有婚约在身这件事作名目,万媒婆前脚出门,后脚沈云忠便差了高黄老三去云州城找贺炳升,为的就是贺子敬与沈如初的婚事,定个日子和地点两家碰头商议一下,选个良辰吉日把婚事定了。 再说马家经过这一番折腾更是不能消停了,先是柳氏大为光火,说沈家不懂规矩,这般做法乃是不敬,对抗马家就是以卵击石,若不给沈云忠、沈如初等人一点教训,根本咽不下这口气,但是却被马文俊的一席话给打动了。 马文俊道:“孩儿虽说只是纳妾,但妾也要找一个看得顺眼舒心的,她虽说性子倔强,又少了大家闺秀的做派,但总体上很合孩儿的心意,将来进了门,有娘亲好生调教,一定会百依百顺。” “哼,朽木不可雕,我可没工夫管那种野丫头。”柳氏仍旧愤慨。 马文俊慢条斯理,笑道:“咱们马府是何等身份和地位,自然犯不着为了这些人动了马府的根本,传出去反倒是个把柄,别人以为我们马家仗势欺人,若是被好事者传到京都,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风言风语来。” 柳氏正在气头上,冷道:“就算有风言风语也不怕!你以为京都没有背景,你父亲能安稳在这边疆做帅十几年吗?我现在改变主意了,绝不娶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进门,她连给我们马府当丫鬟都不配!” 马文俊笑道:“娘亲息怒,孩儿难得动了心,难道娘亲忍心让孩儿遗憾半辈子?娘亲不想快点抱孙子吗?” 柳氏口气稍微缓和,道:“难得你现在行事思及大局,倒是不辜负你父亲的教导。你现在有法子让这丫头乖乖进门做妾?” 马文俊踌躇满志,笑道:“娘亲放心,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孩儿一定把那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给你领进门来,到时请娘亲尽情管教,小门户的女儿,缺的就是规矩。” 柳氏点点头,道:“那你去吧,不要惹出事来。”她终归还是满意沈如初的,人都是犯贱的,若是当初沈如初乖乖入府为妾,柳氏反倒不拿她当回事; 现如今沈如初万般不情愿,沈家百般推脱,柳氏却觉得她有些骨气和主见,虽说气恼,却从心底看重几分。 柳氏之所以答应让马文俊继续想办法将沈如初纳进门,主要是马府现在是骑虎难下—— 他们若就此放弃这门亲事,传出去必然要被同僚笑话,堂堂一个元帅府,纳妾竟然被拒,真真是没面子;若是就此硬来,难免要给政敌留下把柄。左思右想,也只得动动脑子,要沈家乖乖将人送上门来。 柳氏叹道:“怪就怪我当时太过心急,想着这安阳城还没有对马府不买账的人——没想到这样的人家竟然拒绝到元帅府当姨娘!” 按门楣地位,马家就算是娶几房贵妾也不算什么的,何况小小的军户人家! 马文俊笑道:“娘亲不必自责,孩儿自有办法,您只管拿出您的规矩来,做好抱孙子的准备。” 柳氏点点头,道:“不管怎样,嫡妻才是主位,你不要本末倒置,冷落了明月。”他这段时间一门心思扑在沈如初的身上,对崔明月冷落了不少,连那新纳的妾室金铃也成了摆设,这让崔明月甚是恼恨,便将这一腔恨意都算到了沈如初的身上,正暗中谋划如何找她晦气。 且说马文俊向柳氏做了保证,这是他们母子二人之间的秘密商议,虽然马征明想要马文俊纳妾,但连番两次上门说亲却被人断然拒绝的事情,他定然不能接受,若是被他知晓,按照他的脾气秉性定然是寻一个不是,将这沈家悉数充军,到了军中,不管男女老幼自然有吃不尽的苦头,生生被折磨死都不在话下! 马文俊第二日便去了医馆,宫云枫客气而有礼地招待了他。 一番寒暄后,宫云枫笑道:“马大人这是要看病还是抓药?”他对马文俊的目的心知肚明,却明知故问,而且态度有些疏离——这一点马文俊也感受到了。 马文俊抖着长袍的后摆大模大样地坐下来,笑道:“怎么,宫先生好似不欢迎本官?” 宫云枫笑了,道:“马大人说笑了。大人体恤民情,礼贤下士,多有贤名,我怎会不欢迎。不过,大人也看到了,今日微忙,救人如救火,耽误不得。恐怕要怠慢大人了。” 马文俊心中隐隐生气一股怒气,但想着在大庭广众之下动怒,难免失了自己的威仪,且这宫云枫背景深厚,也不可轻易得罪,遂道:“宫先生只管去忙,本官前来只是想见沈如初。” ——好直接! 宫云枫毫不掩饰、近乎厌恶地看了他一眼,淡淡一笑,道:“她也在忙,恐怕马大人要多等一会了。” 一直在大厅里忙碌的秦子辉听了这番话,不动声色去了后堂见沈如初,如此这般说了一通,沈如初心知肚明,一直借故呆在后堂不出来,直到下半晌才出来,而马文俊已经进进出出好几遭,早就等的不耐烦了。 待沈如初一出现,他憋着一肚子的闷气,偏偏又发不出来,一来寻不到由头,二来看见沈如初风姿卓卓,就算是再大的火气也化成了一腔柔情。 “沈姑娘,我们谈谈,如何?”马文俊开门见山道。 沈如初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躲是躲不过的,逃避不是解决的办法,思及此处,遂道:“好,马大人里面请。” 马文俊被她那落落大方、从容不迫的态度给惊艳了,再看沈如初,不仅觉得她貌美如花,更是聪慧佳人。 进了后堂,沈如初含笑道:“马大人有话请讲。” 马文俊本来是想好了措辞,被她这么一问,竟不知如何开口了,沉默半晌,笑道:“我母亲上门提亲的事,是要作数的,我们马家丢不起这份脸面,你们也付不起这个代价,我的意思,姑娘懂么?” 沈如初淡淡一笑,虽然不喜欢他这口吻,却也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心中酝酿了一下,郑重道:“马大人,我信你是个正人君子,也绝不会趁人之危,更不会逼迫我,那么我们能不能打个赌?若是输了,我自愿为妾,一辈子心甘情愿服侍马大人,绝不失言。” ☆、028 敢自荐贺氏退婚 马文俊并不上当,迟疑了一下,道:“我虽不才,却也是略知风雅,将门子弟,军功出身,倒也不至辱没了姑娘。” 他虽然带笑,语气中却颇为不悦,眼神也比先前冷了一分。 沈如初垂眸思索,道:“难道马大人连三个月的时间都等不及吗?还是说马大人根本不自信,不相信自己有魅力让我在三个月之后心悦诚服地嫁给您,也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完全掌控这三个月的情势变动?” 请将还需激将,沈如初除此之外并无他法。 她嘴角含笑,却用充满挑衅的眼神看着马文俊,马文俊与她对视,半晌,冷道:“好,我答应你!” 他显然被激怒了,在他看来,女人就是女人,女人再美再有才终究还是男人的附属,他一定要让这个小女人见识一下挑战男人权威是什么下场!他不傻,明知这是激将法,但过往的养尊处优、和美顺利让他容不下这般挑衅!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松了一口,在此之前她并没有十足的胜算,笑道:“多谢马大人成全小女子的任性。马大人英俊潇洒,不愧是世间女子恋慕的对象。马大人这般豁达诚恳,让如初心中感念不已。” 马文俊嘴角上扬,看得出对沈如初这番话很是受用。 待马文俊一走,宫云枫走了过来,状似无意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沈如初抿嘴一笑,不想再提马文俊那件事,故意曲解他的话,笑道:“公子是不是该发工钱了?”她可是算好日子了,昨儿已经当学徒整整一个月了。 宫云枫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当即命了账房给沈如初结算工钱,他见沈如初笑得笃定,倒也不担忧,只是心中谋算着将来免不了要在暗中替沈如初多担待一些。 沈如初领了工钱,喜上眉梢——宫云枫没让她失望,给了一两小银子不说,还给了一吊小钱,账房的老爷子还说了,少主本来打算给二两银子的,但怕沈如初新人骄傲,这才照常支了一两的工钱,那吊小钱是奖赏。 沈如初撇撇嘴,心道,天下乌鸦一般黑,别管斯文不斯文,当老板的都是剥削的主儿! 不管怎么说,沈如初今儿心情大好。先是说服马文俊同自己打赌,有三个月的时间,一切皆有可能,实在躲不过就上门做妾,相信以她的聪明才智定然也不会过苦日子;再者领了工资,还得了奖金,那说明自己的工作得到了肯定。 正巧文旭来找她,也是听闻马文俊来医馆寻事,生怕沈如初吃了亏,急忙和管事的告了假赶到了医馆,却看见沈如初喜气洋洋的,正在那里埋头数小钱。 沈如初一边数一边心道:小钱,这可真是小钱哪! 文旭放下心来,深吸一口气,笑道:“要不要帮忙?” “帮什么忙?”沈如初不解。 文旭一本正经道:“帮忙数钱。” 沈如初噗嗤笑起来,道:“你来得正好,中午我请你吃饭。” 文旭喜道:“好啊,那醉仙楼?” 沈如初顿时有一种“画个圈圈诅咒你”的冲动,醉仙楼的东西很贵哎,势必不能让她有点私房钱吗?道:“不行!我要存点私房钱,诸事节约!请客的饭钱不能超过这吊小钱!” 文旭撇撇嘴,却也没为难她。 医馆的隔壁就有家小酒肆,沈如初一直想去那里尝尝,今天终于有了机会。酒肆的掌柜老宋去医馆看过病,一看是沈如初,还特意送了一壶自酿的酒。 “马文俊没为难你?”文旭一边吃一边问道。 沈如初顿了一下,道:“为难了,不过我和他之间有个约定,这三个月内不能逼迫我,三个月内我嫁不出了,自然心甘情愿去马府做妾。” 文旭听了这话脸色有些难看,道:“可恶!马家仗势欺人!” 沈如初怕他冲动惹祸上身,急忙笑道:“马家还算讲究声誉的,否则……我哪有机会坐在这里和你共进午餐?” “那你想去马家吗?”文旭情绪稍微平稳了一点,问道。 沈如初老大不乐地看着他,道:“废话!我要是愿意嫁过去,早就皆大欢喜了,哪有这么闹腾的。” 文旭听了这话有些欢喜,笑道:“你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内找个男人嫁了呗!” 沈如初啐道:“哪有那么容易!在安阳城,恐怕所有人都知道马文俊和我的事了,谁还敢娶我!” 文旭神秘一笑,道:“这有何难。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近在眼前啊!” 沈如初盯了他一会,文旭五官端正,眉目英挺,而且属于耐看的类型,她看得久了竟然发现文旭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登时有一种“曾经眼拙”的悔悟。 他在巴巴地推荐自己,这毛遂自荐的方式怎地这般喜乐,让人忍俊不已? “噗!”沈如初笑起来,道:“吃饭!” 文旭却淡然地看着沈如初,道:“我不是和你玩笑。” 沈如初顿时觉得一阵血气上涌,再看文旭,他似乎很满意自己的表现,想来那小脸蛋已经血色迷人了。 有道是乐极生悲甜中生苦,沈如初一天都欢欢喜喜,一回到沈家便感到了与以往不同的压抑氛围。 先是没看见给自己开门的独臂黄老三,接着听见院子里传来沈燕飞的怒吼:“我要去宰了这龟孙子!” 沈如初快步走到沈云忠的房前,除了托病不在的高氏一家人都在那里,沈云忠神色悲愤,沈燕飞怒容满面,沈梦飞面无表情,沈芝媛则带着一股幸灾乐祸,李氏面带忧愁。 一见她进来,众人安静下来。 “爷爷,我回来了。婶娘好。二哥,哥哥好。四妹好。”沈如初向众人问好。 沈云忠道:“三丫头,你回来正好,有件事爷爷要和你说……”他欲言又止,似乎有难言之隐,“你可要有心理准备。” 沈如初想了想,大概与那贺家有关,不然什么事能让一家人聚在一起,一个个摩拳擦掌;也只有贺家的事与自己相关,沈云忠这才巴巴地要告诉自己,又怕自己伤心,笑道:“爷爷,放心,只要一家人都和和美美、健健康康,什么事都不能打击到我。” 沈云忠点点头,道:“好孩子,我没白疼你。这事儿不怪你,就是那贺炳升,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悔婚了!让黄老三带了退婚书回来!唉。” ☆、029 破釜沉舟欲谋情 沈如初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那贺炳升发达了,在云州也算是有头面的人物了,家产都安置在了云州城,云州城比安阳城富庶许多,如今连军籍都脱了,自然看不上他们这样小门小户的军户人家。 “没事,爷爷,船到桥头自然直。哥哥,二哥也不要生气,为了这些事动气伤身子不值当。”沈如初笑道,“婶娘也放宽心。” 沈芝媛冷笑一声,嘴唇动了动,却被沈梦飞给瞪了回去。 高氏打了个哈欠,道:“爹,我困了,先回房休息了。这事您也别愁,咱们沈家的女儿不愁嫁。” 沈云忠点点头。 待众人散去,沈云忠问道:“初儿,爷爷知道你心里难受,咱不怕,他贺家再发达,咱不高攀,找个踏实知底的好生过日子,关键是人好,对你好。” 沈如初满心赞成沈云忠的观点,半点不难过,与那贺子敬从未见过,若是贸然嫁过去,又被婆家嫌弃门第贫寒,整日看脸色,这样的生活她才不要过哩! “爷爷说得是,我的想法和爷爷一样。那贺子敬是何模样,我都不记得了,他们退婚也在情理之中,我不难过。爷爷也不用担心。”沈如初笑道。 沈云忠又是一声叹气,道:“好孩子。爷爷这些年也攒了点钱,若是你找对了婆家,爷爷一定想办法让你体面地嫁出去。我想着,这件事和马家脱不了干系。”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沈如初,贺家这么心急火燎地退婚,定然是马家从中作梗;马家提了亲,放了话,如今必然要将沈如初纳回府里,否则这张脸还往哪里搁?先不说是不是真的喜欢沈如初,单是一个情面问题,马家就不可能让沈如初顺当嫁入贺家! 就算贺家不嫌弃沈家出身寒微,也不敢得罪马家!云州也是马家的势力范围,谁敢在马家的地盘上放肆,让马家颜面无存,有甚好处! “爷爷您只管宽心,如初的婚事不劳您操心,缘分到了,自然就成了;真缘分,怎么打也打不散的,实在不行,就去马府当妾呗,衣食无忧,算不得坏事。”沈如初宽慰道,这番话也是她在给自己暗暗打气。 “你能这样想,我也安心,就怕你想不开啊。”沈云忠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沈如初笑道:“爷爷放心,我与马文俊打了个赌,这三个月内,马家不会再上门来闹事,我们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不着急。” 祖孙二人又说了许久闲话这才作罢。 第二日沈如初照常去了医馆,秦子辉对着自己挤眉弄眼,被宫云枫看见,喝令他去做事。 “好生做事,闲言碎语不必听。”宫云枫淡淡道。 沈如初笑道:“是,公子。”想了半天才明白,宫云枫大概是听说了贺家退婚的事情,又或者马文俊那边的动静太大,怕自己受到影响,这是在给自己打气。事实上,她并未把这两件事放在心上,就凭自己这样的智商和情商,到哪里不是活得风生水起! 她之所以不愿意嫁到马府做妾,也不把贺子敬退婚的事情放心上,是因为她不喜欢自己的命运被人摆布,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 万一真的没有退路,去马府做妾又如何!天无绝人之路,她就不信自己除了去高门做妾无其他选择! 不管怎么说,还有三个月的时间! 暂时不与马家结亲,沈如初过了一段安静的日子,照常起居照常去医馆做工。 每日与宫云枫相对,悉心指导她如何用药、煎药,整个人如同一个亲切的大哥哥,但比大哥又多了一种特别的感情。 宫云枫仍旧是翩翩公子的模样,也不见他与哪家姑娘有过密来往,医馆里的老人也都说宫云枫尚未婚配。 平日里宫云枫对沈如初最好,在工作上,要求严格但合理,又尽心尽力帮助,完全打破了他最初说的“宫氏医术不传女”的规矩;在生活上,又处处不着痕迹地照顾她,甚是会送些别致的小礼物,给她带一些小零食,还在沈如初来小日子的时候给她最轻的活,准备一些补齐养血的药物,这让沈如初心中甚为感动。 这一切,沈如初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曾多次心动并为此生出丝丝甜蜜,心中暗自憧憬了几回。即便如此,因为不确定宫云枫的情意,她也不敢盲目先动心。 前天,沈如初旁敲侧击一番,得知宫云枫确实未婚,这个讯息让沈如初的心灵活络起来。如今,她正想利用这三个月的时间物色一名好男人,也好让自己有个依托,总好过去马府当妾,如今闹了这么大的风声,马家之所以坚持纳她进府为的就是颜面,只怕早已记恨在心,将来日子艰难无比。 如今越看宫云枫越觉得顺眼,思及宫云枫那些波澜不惊但又恰到好处的细腻和好意,沈如初不知哪来的勇气,打算破釜沉舟,好生试探一下宫云枫,说不定挑破了那层窗户纸,便能与宫云枫结合。 若是能嫁给宫云枫这样的男人,夫复何求?自己也不枉来了这世间一遭。 第二日,沈如初特意早起,精心给自己画了个淡妆,换了个别致的发型,想着今天无论如何让也要让自己勇敢一回。虽然出身差了点,但是沈如初却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加上自己上一世的聪明才智,比起这安阳城里的普通人家姑娘不知又要好上多少倍! 秋蕊见到沈如初,微微一愣,继而笑道:“三姑娘今儿真好看!奴婢再没见过别姑娘更俏更美的姑娘了。” 沈如初听了很受用,这种别致而淡雅的妆容,可不是人人都会的,还有那蓬松而油亮的发髻,越发衬托得她唇红肤白,笑道:“改天我也帮你画画,咱们秋蕊也是个漂亮姑娘。” 秋蕊陪着沈如初去了医馆,在拐弯处,就看到了医馆门前的热闹,那里听着一辆漂亮精致的大马车,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用武,马车后台还跟了一车子,上面摆放了几箱子东西,瞧瞧那烘漆镂花的箱子,定然也装了不俗的东西。 ☆、030 医馆来客生自卑 秋蕊道:“这又是哪家的姑娘,得了什么病,这么大阵势!”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不管这些。你先回去吧,看看家里都有什么要做的。”心道:哪个病人会这般大张旗鼓地看病,定然不是病人了。 进了医馆,秦子辉先把她拉到了一边,神经兮兮地说道:“不好了!少夫人来了!” “少夫人?谁的少夫人?在哪里?”沈如初皱眉,再说,就算是少夫人来了,为何不好?和她有何关系!这秦子辉总是仗着年轻越发不稳重了——沈如初思及此处,有些心烦。 一阵淡淡的香风从面前刮过,一个五官清秀、身段玲珑、衣服华美的年轻女子到了沈如初的身边,笑道:“你就是沈姑娘吧?我听伙计们提起你,听说你很有天赋。” 沈如初心中越发想笑:姐们,我和你很熟吗?女人的天性让她立刻保持警惕,但依旧不失礼节,笑道:“这位小姐怎么称呼?” 那女子抿嘴一笑,含羞却又不失大方得体,道:“我是唐梦瑶,看来枫哥没有提起过我。不过不要紧,咱们姐妹一处,相处的时日久着呢。” 枫哥?相处的时日长久? 沈如初就算再笨,也能猜到这女人的来历了。 “原来是唐小姐,如初见礼了。您请坐,如初是学徒,还要去做事,就不招待您了。”沈如初客气却冷漠,心中微微有些失落,先不说女人的敏感所产生的直觉,瞧这架势,这唐梦瑶定然是宫云枫的亲密之人——枫哥,切! 沈如初一边做事,一边暗自庆幸,好在自己还未动情,虽说有些心动,此番也打量着试探他的心意,但终究与情爱不同,自己不过是想找个良配,踏踏实实过余下的日子,又同是学医的,志同道合,总好过找个对牛弹琴的主儿。 她一回头,就见秦子辉神秘一笑,道:“你瞧瞧这唐姑娘,哦,不对,应该叫‘咱们少夫人’才是,真真一个妙人儿,也只有她这样的姑娘才配得上我们公子!”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老大不自在,但也不表示出来,笑道:“那你赶紧去讨个巧儿,说不定就成了心腹,涨了工钱。” 秦子辉道:“哎,如初,奇了怪了,我怎么着了?我只是说少夫人……” “你们在聊什么?”唐梦瑶忽然出现。 沈如初心想,宫云枫本来就不是自己什么人,犯不着在这里吃干醋,让人小瞧了去,再说,这唐梦瑶和宫云枫到底是何关系也未成定数,自己更不该先入为主,遂笑道:“唐姑娘,我们在说唐姑娘是个美人呢,又知书达理。” 唐梦瑶轻轻一笑,道:“沈姑娘更是如同一朵水莲花,冰雪聪明呢。对了,怎么没见到你们公子呢?” 沈如初与秦子辉对视了一眼,秦子辉笑道:“兴许是忙了,姑娘有所不知,我们公子不是每天都在医馆里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道:你个大忽悠!宫云枫是个工作狂,每天都会来医馆,除非外出采买或出诊。 唐梦瑶“哦”了一声,眼神里闪过一丝失望。 秦子辉继续八卦,低声道:“如初,你知道吗?” 沈如初没心思听那些话,急忙截断他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要做事。” 秦子辉又自讨了个没趣,便转向了老袁头,老袁头是宫家的老仆人了,懂规矩,自然不肯背后议论主家的事情,笑道:“你别猴急,快些忙活去!学医倒没见你这般上心!” 秦子辉再次吃了闭门羹,悻悻地去忙活了。 下工的时候,林子清叫住了她,笑道:“我送你回去,听说最近不太平。” 林子清是宫云枫一手带出来的徒弟,是那京城人士,如今可以坐堂问诊了,医术不错,人也踏实,二十出头的样子,听说还未曾婚配。 沈如初正要拒绝,就听外头有人喊:“如初,快家去!家中急事。”说话的正是文旭,只见他全身戎装,笔挺的身材,越发显得风姿伟岸。 林子清急忙问道:“要帮忙吗?”京城在安阳的南方,他那带着南方口音的京腔让当地人觉得新奇的同时又不忍在心底唤一声“南蛮子”,沈如初听着却很是顺耳,只可惜文旭在外头催的急,扔一下一句“不用,谢谢。”便匆匆出门。 沈如初急忙跟着文旭家去,一路上不停追问:“到底出了什么事?你倒是给句准话!” 文旭憋了一路子,看离医馆远了,笑道:“我就是诳你回来的!那个小白脸一看就是对你没安好心!” 沈如初觉得无语:这安阳城民风彪悍而开发,几时保守到男女之间说句话就成了私相授受的“没安好心”? “以后你若再开这等玩笑,当心我恼!我和谁说话,与你何干系,少来管我!”沈如初不悦道,本就一肚子郁闷,一腔无名火正无处发泄,文旭这番话自然是撞在了枪杆子上。 文旭听了这话,多少有些尴尬,不恼反笑,道:“你我一处长大,青梅竹马,怎地,你越长越水灵,这脾气也渐长?我看那个小郎中不是好人,仗着自己是京城人士,总觉得高人一等,不知骗了多少安阳城的姑娘!” 沈如初只管皱着眉头不说话,内心却不得不承认,唐梦瑶的到来让她原先的计划打乱了,光是那副理所应当的关切,她便可断定这唐梦瑶与宫云枫关系匪浅;再一个原因就是那唐梦瑶气质优雅,满身的贵气,一看就是养尊处优,这一点让她无形之中很自卑。 “到底是谁欺负你了?说给我听,看我不揍扁他!是不是那个小气的宫云枫少给你工钱了?”文旭道。 沈如初听了这话,反而笑了,嗔道:“什么少给工钱了,没有的事!是今儿来了一个唐姑娘,听说是宫云枫的表妹,那模样儿真好,脾气也和善,对人谦和有礼,又生得貌美,虽然带着两个小丫鬟,但是却事必躬亲,对病人又热情又有礼貌,虽说第一天见她,了解并不多,但真心是个优秀出挑的姑娘。再见那通身的气派,定是大户人家的明珠。这天底下的好都被她一个人占去了。” 文旭听了这话,才明白沈如初这是自卑了,心中微微反酸,虽没见过那唐姑娘,却也不由得好奇,到底什么样的人儿让一向清高自高、连马文俊这样的男子都瞧不上的沈如初自卑? “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却是我眼里最好的。”文旭认真说道。 ☆、031 说抱歉情起何处 沈如初一愣,想不到文旭这般直白,只道他是在安慰自己,浅浅一笑,道:“你不用安慰我,我不过是一时烦躁罢了。明天,照样开开心心。” 文旭笑道:“这才对嘛!看你心情不好,我若不哄你,显得我没度量!我姑且吃亏点,送你样东西吧。”说完变戏法似得从箭袖里拿出一根簪子,道:“便宜你啦,今儿才得的,我又没个婆娘,看在咱们一处光屁股长大的份上,送你当个礼物吧。” 沈如初接过来一看,虽然月光昏暗却看出那是金做的,是一支单头凤钗,先不说做工如何,单单说这材质,就让沈如初不能接受,关系再好,也不能无缘无故收人家这种厚礼! “你发财了?”沈如初眉开眼笑,巴巴地问道,虽说无功不受禄,但和文旭这小子谈什么客套,他最近是春风得意,风生水起,想来也不差这点钱。 文旭要是知道片刻之间,沈如初心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态度,估计要泪奔;只见她笑得很谄媚,只道她是真心欢喜,心中顿时充溢着成就感,挺直了脊梁,道:“那是,小爷我可是年轻有为,少不得有些人巴结。” “那是,那是!你可是年少有为,将来还会大有作为!这东西真是好东西,谢过谢过!” 沈如初深谙“得了便宜要卖乖”,少不得顺着文旭的意思说好听的话,文旭听得十分窝心,结果竟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沈如初得了金钗,想着这钗子能换不少银钱,将来万一有事也要救急,心中一喜,竟把宫云枫与唐梦瑶那事抛到了九霄云外。 沈如初照例去医馆当学徒,而且学艺进步很快,将自己所知道的中医与现在所学结合起来,又融入了现代西医的理念,往往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让医馆里的人对她刮目相看的同时,也为她引来不少妒忌和排挤。 其中,林子清就是一个。 林子清求爱不成,恼羞成怒,少不了对还是新人学徒的沈如初多加排挤,又借着指派活计的时候对沈如初动手动脚,沈如初只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林子清前些日子还是谦和有礼的,一副热心大哥的模样,如今原形毕露,让沈如初大跌眼镜,才明白文旭当初所言不虚。 但沈如初哪里是吃亏的主儿,又是最见不得男人这般轻浮,用针扎了那林子清几次,吃了几次暗亏,倒让他老实了一段时间。 这几日,宫云枫总是躲着唐梦瑶,看样子总是刻意与唐梦瑶划清界限,唐梦瑶到底是大家闺秀,也不恼恨,仍旧每日里帮他打理衣食起居,把医馆也当成了自己的家,对医馆里的人也均是友好和善,就连沈如初都对她赞不绝口。 有一次,沈如初无意中撞见唐梦瑶背着人落泪,想着也是为了宫云枫的事情,定然是害了单相思,想撮合他们,自己却心动;何况,从理性来说,她并不看好女人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但她也不肯横刀夺爱,所以无形之中竟也陷入了矛盾。 “你过来把这些药材分开,并记录在册。”宫云枫道。 沈如初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这登记入册的工作一直是老袁头做的,别看这个事情简单,只有最信任的人才有机会去做,毕竟缺斤短两的事情是主家最不愿意看见的,还有那些中饱私囊的勾当,更是机会。 “你不会写字?”宫云枫见她愣在那里,以为她不会写字。 沈如初摇摇头,笑话,好歹是书香世家,怎么不会写字! 唐梦瑶急忙过来,笑道:“有什么事需要我来做的?来了这几日,什么也没帮上忙。” 宫云枫温和道:“不用,你去后院歇着吧,这前头人多,人来人往的,你在这里多有不便。” 唐梦瑶冲沈如初讪讪一笑,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地离开了。 “你怎么对一个姑娘家这样说话?她可是你的未婚妻哦。”沈如初半开玩笑地说道,她最见不得男人冷落女人,见不得好女人受委屈。 宫云枫冷道:“少管闲事!还轮不到你来说话!” 沈如初顿时觉得脸上像是被火烤了一般,火辣辣得难受,又怪自己多管闲事,自讨没趣,一时间尴尬无比,偏偏又生出许多委屈来,自从进了这医馆,几时被宫云枫这般骂过?他连半句重话都不肯对自己说…… 紧接着,所有悲伤的情绪一股脑地涌上来,想起自己的身世,被逼迫的处境,无法表达却又难以割舍的情分,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 晶莹剔透的泪珠子落下来,晕染了那墨迹,宫云枫猛然转身,见沈如初落泪,顿时心头一缩,一股难言的酸涩侵袭过来,嘴唇蠕动了几下,一抬手,那只骨节分明而肤色白皙的大手就伸到了沈如初的面前。 沈如初的肩头轻轻耸动着,她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很逊——但是,她控制不了自己,这样的命运,她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改变? 为什么宫云枫一个态度就能让自己陷入情绪的谷底? “乖,不要哭了,是我不对。”宫云枫的手还是伸了过来,触碰到沈如初肌肤的那一刻,他像是触电一般,急忙缩回来,接着又轻轻地帮她擦眼泪,就像是对待一件绝世珍品的瓷器,那般轻柔,以至于他擦拭了那么久,连自己都忘记了时间。 “好了,我没事。”沈如初被他的举动惊到,急忙垂下头来,继续记载那些药材。 “对不起。”宫云枫颇有些失神地说道,他留给沈如初一个深蓝色的背影,不高大但足够挺拔,那抹蓝色又成了氤氲的忧郁和悲哀。 对不起什么呢?——沈如初敏感地意识到这个对不起包含了两层含义,也许他觉察出了什么,只是不点破,因为他知道她想要的东西他给不了;也许是为了方才的唐突,那一份本不该出现的柔情,是情感的错乱表现。 沈如初的目光追随那抹蓝色而去,拐弯的时候碰见了一道无辜而悲伤的目光。 ☆、032 受辱告假求负责 沈如初见那鹅黄暖春的身影一闪,不是唐梦瑶是哪个? 她心口跳动得厉害,脸上又是一阵*的感觉,越想冷静,脑子越是空白,如同做了亏心事,宫云枫即便不喜欢唐梦瑶,但人家两个终究是有婚约在身,自己这无端端地激动什么? 沈如初在心底将自己鄙视了一番,赶紧静心做事情。 晌午刚过,沈如初就听见一些闲言碎语了,主要是从唐梦瑶两个婢女的嘴里发出来的,看似在遮掩,却故意以一种她恰巧能听到的声音在那里窃窃私语。 “长得倒是不错,可惜是小门户出身,又是这般狐媚子,狗肉怎么上的了台面!”桃红冷笑道,不屑的眼神还时不时地飘过来。 柳绿则急忙接过话头,冷笑,道:“以为公子多看她几眼,就是看上她了,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东西!枉我之前还当她是个好人儿。” 沈如初放下手中的笔墨,将袖子挽起来,冷冷地往这边行过来,那桃红柳绿二丫头当即生了些许惧意,防备道:“你、你想做什么?” 沈如初心中冷笑,想做什么?自然是打你们两个嘴巴子,叫你们乱嚼舌根子! “不管是谁给你们授意,让你们这般无聊编排我,我若不做点事,岂不是被你们泼了污水又得不到半钱好处?我自然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狐媚子!这可是你们逼我的,到时你们主子埋怨起来,可不要怪我!”沈如初冷笑道,既然你们说我是狐媚子,我不去勾搭某人一场,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那两个丫头面面相觑,追着沈如初过来,喊道:“哎,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呀!” 沈如初猛然一回头,眼里威吓与愤怒逼视着她们,吓得她们又缩了回去。 宫云枫正好撞见这一幕,喝道:“出口伤人,谁教的你们!赶明儿你们回你们新京,我这地下,容不下你们这般作威作福,再不然就让你们主子发落下去,省得整日得罪了人,还怪罪到主子的头上!” 吓得那两个丫头急忙跪下来,道:“不敢了!奴婢知道错了,还请公子开恩!” 宫云枫一撩衣摆,冷道:“自己去求你们主子发落!” 正说着,唐梦瑶跑出来了,柔声问道:“表哥,这是怎么了?她们惹表哥不高兴了?” 宫云枫铁青着脸不说话,唐梦瑶便转身问自己,道:“沈姑娘,这是……?” 沈如初心中冷笑,真会演戏,一个白脸一个红脸,这好人恐怕都要给她做尽了,笑道:“不是什么大事情,我也没瞧得真切。” 宫云枫转身离开,沈如初不管唐梦瑶在背后如何训斥那两位婢女,急忙追了过来,告了假,二话不说就出了医馆。 宫云枫没想到她会突然告假,又走得这么决绝,大概是方才那两个婢女言辞太过刻薄难听,她受不了那份侮辱,思及此处,少不得对那两个婢女又多了几分厌恶。 沈如初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文旭家,她隐约记得他家的位置,一路上还问了好几个人,本想着他此时应该不在家,毕竟军营里有人有事要他处理,大小算是个头目了,哪有那么随便,她不过是打发一下时间故意绕了道,一路走来,借此散散心。 一座青瓦的四合院,看着挺整齐,门是虚掩着的,沈如初轻轻一拍便开了。 从里头走出两个新兵蛋子,见了沈如初,还耀武扬威地喝道:“你是什么人,来副尉大人府上做什么?” 沈如初撇撇嘴,就这套院子就是“府上”,能再寒碜一些么? 沈如初笑道:“我来找你们副尉大人,我是他朋友。他在家吗?”一看他们两个脸上茸毛都不脱,满脸的稚气,充其量就十四五岁,也没把他们放眼里。 那两个新兵蛋子打量了一下沈如初,见她不像是说谎,道:“那你进去吧,副尉大人在呢,在办公,别打扰到他。” 沈如初笑着应了,心里却特别欢快,哟,看不出文旭一个小副尉官威还挺大! 按照新兵蛋子指的方向,直奔正堂,一推门进去,发现没人,转身的时候却看见里间放了一个浴桶,文旭正站在浴桶里。 “啊!”沈如初急忙将眼睛捂住,骂道:“作死呀你!快把衣服穿上!” 文旭也是一声惊叫,道:“你怎么来了?我那两个手下呢?” 沈如初道:“我……我下了工顺道过来看看你!”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欠他一顿饭,想着要是今天看见他,那就请他吃饭。 顺道?压根不顺道,虽说都在西市,但一个在南面,一个在北面,至少需要多走四条街! “今天这么早就下工了?泡泡热水澡真舒服!军营里还没这个享受。”他舒服地说着,丝毫没有前一刻的尴尬和紧张,搅动的水声传过来,哗啦啦地表达着惬意。 “那我先出去了!”沈如初尴尬道,真是好死不活的,怎么就撞见他洗澡了呢!啧啧,别说,这臭小子的身材还不错,貌似看到了人鱼线…… 身后传来文旭爽朗的笑声,道:“怎么,害羞了?可是被你看了个精光哎!” 沈如初恨得牙齿痒痒,他明明是故意的,他完全可以躲进水里的,他若老实地呆在水里,难不成自己还把他从水里揪出来不成? 待她要转身理论,又看见那小麦色的身子,挂着水珠,在阳关下闪烁着金光。 “气死我了!”沈如初推着门大步走了出去,这臭小子一定是故意的! 今天真是晦气,无端端地连番遭辱,难不成黄历上写着“不宜出门”? 正当她气咻咻地冲出文旭家的四合院大门时,被人一把抓住了胳膊,转眼一看,正是文旭,他胡乱罩了一件外衫出来,头发上滴着水珠。 “放手!”沈如初正在气头上,语气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文旭嘴巴一瘪,道:“不放手!你看了我的身子要对我负责!我可是辛辛苦苦保藏了二十年。” 沈如初一双美目冷然看着他,差点能喷出火来,一字一顿道:“我想杀人!”老天爷,真是作孽呀,在男尊女卑的世界里,让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负责,怎么个负责法? ☆、033 生威望老将出马 沈如初有一种想将某人拍飞的冲动,用眼睛逼视并逼视着文旭,文旭作出一副后怕的样子,轻轻松松躲过沈如初踢过来的那一脚,笑道:“好凶悍的姑娘,当心没人要!” “你成心惹我生气!明知我受了委屈!简直就是火上浇油!”沈如初不悦道,垂着眼眸,眼圈有些红。 文旭急忙收敛笑容,道:“怎么了?有人欺负你?看来是在医馆受气了。” 最后一句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的语气。 沈如初有些不解,道:“你怎么知道?” “往日这个时候你还在医馆里学医,这会子跑到我这里来,又这般光景,不是在医馆受了气,又是为哪般?说来听听,到底怎么回事,要是真有人欺负你,我帮你出气!”文旭道,沈如初算是看出来了,他这个人护短,一护短就豪情万丈。 “没什么,就是心情不好,告了几天假。不是还欠你一顿大餐么,今天就请你去醉仙楼里吃酒菜。”沈如初转移了话题。 文旭瞅了她一眼,了解她的脾气,知道这个时候问也问不出所以然来,只会让她恼,笑道:“那敢情好啊,我这几天忙得很,馋死了!不过,我吃肉,不喝酒。” 沈如初一愣,道:“为何?” 文旭笑道:“我记得某人说过,喝酒误事来着。” 沈如初这才想起,那次在醉仙楼因为石磊醉酒闹事而迁怒于他,自己倒不好意思起来,道:“还杵在这里做什么,难不成你就这样裹着衣服出门子?” 文旭忙不迭回屋换了衣服,与沈如初并肩出来时,那两个新兵蛋子还在,他冲他们意味深长地一笑,新兵蛋子的回应简直可以用“挤眉弄眼”来形容,有些夸张,沈如初看在眼里,却故意视而不见。 去的是醉仙楼,点的是沈如初最爱吃的菜,但最后是文旭付账,用他的话说:“还不习惯女人请我吃饭。” 沈如初嘻嘻一笑,道:“那我又占便宜了!”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想着将来要如何回报文旭,何止是自己,整个沈家都在占便宜! 看着文旭那张淳朴热情而充满朝气的脸,沈如初心中暖暖的,对自己的未来似乎突然之间多了一分自信。 “马文俊最近没来找你?”文旭试探着问道,“我挺佩服你的,这样的人家都敢得罪,马征明可是安阳城乃至整个北疆的土皇帝!” 沈如初苦笑了,道:“没来。我和他打了个赌,如果我三个月之内找不到愿意娶我的男人,我就自愿去马府做妾。” 文旭微微一愣,继而沉声道:“放心,肯定有人愿意娶你的。” 快到沈家的时候,文旭却不肯进去坐坐,笑道:“我还是不进去了,你懂的。” 沈如初噗嗤笑了,道:“难不成家里有个母大虫,吃了你不成?”说得便是高氏母女千方百计拉拢文旭的情形。 文旭笑道:“我记得小时候你很怕这位大伯娘,怎么,现在翅膀硬了?” 沈如初撇撇嘴,道:“小时候?你总说小时候,那是多少年前了?我们有多少年不见了,人都是会变得嘛!” 沈如初一进院子就听见里面的吵嚷声,高氏尖利的嗓音传来:“你老护着那小贱人,迟早要把沈家都给连累了!别说儿媳妇不孝顺,故意忤逆你,那么无法无天的蹄子,谁家会要!” 沈云忠冷道:“住嘴!你少在这里嚼舌根,你若觉得沈家破败,配不上你,你回你的高家!我们沈家祖坟埋不起你这种贵人!” 和离也好,休妻也罢,对女子而言都是奇耻大辱,娘家也断然不会接纳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如今高氏守寡,若被赶出去家门,就算不得沈家的人,百年之后自然进不了沈家的祖坟;高家是有些门风的,断然不会接纳她的! “爷爷,您不要生气,犯不着与她一般见识。”沈如初扶着沈云忠坐下来,又命秋蕊去倒茶。 高氏受了一肚子的窝火,正无处可发,见沈如初进来,便找到了发泄的出口,肥胖的身子灵活地上前一步,嘴里骂道:“小贱人,叫你无法无天!你爹娘不管,我来管!” 她伸手想揪住沈如初的发髻,沈如初从未想到这高氏竟这般泼辣,丝毫不顾及家风教养,好在也有防备,不等她近身,便踹了她一脚。 “爷爷,我好怕!伯娘要打我!”沈如初踹完那一脚急忙躲到沈云忠的身后。 高氏的声音又尖利了几分,咬牙切齿道:“你竟敢打我?动手打长辈,天打雷劈的贱蹄子!” 沈云忠方才正在起头上,高氏身材丰满微胖,挡在他面前,他根本没看清沈如初有什么动作,一见沈如初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兔子,躲在自己背后,而高氏却老鹰捉小鸡一般冲过来,嘴里还赌咒发誓。 “你今天敢动三丫头一根汗毛,你马上滚出沈家,沈家没有你这种媳妇!”沈云忠怒而起身,拐杖捣在石板地上噔噔作响,他清瘦的脸上青筋暴突,火爆三丈的老军人爆发了他当年厮杀战场的怒火与热血,吓得那高氏连连告饶。 “爹,我知道错了!儿媳以后一定谨遵沈家的规矩,生是沈家的人,死是沈家的鬼。”高氏跪在地上,在沈云忠的震怒下,不敢直视那双怒火的眼睛,微胖的身躯瑟瑟发抖。 沈芝媛从房内出来,看见这一幕震惊不已,待看见沈如初冷笑地站在沈云忠身后,作小鸟依人的怯懦状,登时升起一股无名火,却碍着沈云忠的面子不敢发作。 “爷爷,我娘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就原谅她这一遭,明儿孙女亲自下厨做了好吃的孝敬爷爷。”沈芝媛跪在高氏身边,冷眼扫视了一下沈如初。 沈云忠铁青着一张脸,冷道:“我不指望你们孝顺,你们不要闹得家破人亡就好!” 沈芝媛正要反驳,却被高氏拉住了,对她一阵摇头,她这才忍下来。 “爷爷,是我不好,对不起,爷爷。”沈如初诚恳地向沈云忠道歉,要不是因为她,高氏母女不会这么闹腾吧? 沈云忠重重叹了一口气,道:“初儿,我虽老了,心里有数,和你无关,你不必自责。对了,今儿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沈如初心中一沉,面露忧愁,有些后悔自己太冲动,难道听了两句闲言碎语就赌气连学徒也不当了?自己当大医的梦想也不要了? 沈云忠又是一声叹气,道:“爷爷知道你受委屈了。明儿起,爷爷亲自为你找个好婆家!咱们沈家的好女儿不愁嫁!” ☆、034 亲做媒堪堪受辱 沈如初一听这话,一个激灵就恢复了冷静,道:“爷爷,您真的要给我找婆家?” 媒婆踏破门槛说明这家女儿受欢迎,求亲的人很多,如今不但无人到沈家提亲,还要沈云忠舍着老脸去求别人,这让沈如初于心不安。 沈云忠哪里明白沈如初的心思,笑道:“还是那个老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遇见马家的公子,多少人求不来,但你这性子却是躲不过!爷爷不怪你,要怪只怪你伯娘闹腾,不安分!她有些事做得不妥当,但毕竟是一家人,你多担待点。家和万事兴,家和了,别人才会高看一眼。” 沈如初点点头,想着老爷子真心不容易,明明气得吹胡子瞪眼就却依旧顾及着家和万事兴,道:“爷爷,可有合适的人选了?” 沈云忠微微一愣,没想到沈如初会开门见山问得这么直接,道:“我心里有数,你只管放心。原先我看着文旭这孩子挺好,前途无量,有勇有谋,但是你伯娘先看中了,四丫头又喜欢,爷爷有心偏袒你,但也不好做得那么明显,否则,她们又要对你有成见了。” 沈云忠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他想把沈如初许配给文旭,但因为高氏和沈芝媛先定了文旭,他不好开口去说媒,但是,即便他好意思开口又如何?马家求亲的事早在安阳城传得沸沸扬扬,连云州城的贺家都唯恐避之不及,谁又敢冒着得罪马家的风险来迎娶自己? “那全凭爷爷做主。”沈如初恭敬道,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她心里早有了打算,只等着这局面被搅乱了,自己的计划才好实施。 沈云忠郑重地点头,心里估摸着这份担子不轻,道:“好多老朋友多年未走动,正好借着这机会去叙叙旧,叙旧相亲两不误。” 沈如初撒娇道:“爷爷,我可不要那种土财主,我要那种相貌堂堂、敢作敢当、人品好、背景好的好儿郎,否则,孙女就不嫁。” 沈云忠哈哈大笑,道:“不知害臊!爷爷心里有数。” 二人的笑声传到高氏的耳朵里,她的心深深地被扎痛了,握着沈芝媛的手狠狠地用了一把力,沈芝媛心知到底是怎么回事,道:“娘,您放心,我迟早要这个贱人好看!看她能张狂多久。” 她说这话时简直是咬牙切齿,心中想得却是文旭那张方正刚毅的脸,自己不比沈如初差分毫,怎么他就没看上自己! 高氏的手又攥紧了,冷道:“先不忙!她若是进了马府,指不定就回头寻我们是非。” 沈芝媛秀眉紧蹙,道:“这还不是娘先前的主见!倒是让这个贱妇张狂到天上了!难不成真让那小贱人攀高枝?” 高氏冷哼一声,道:“就算攀了马府那样的高枝,她仍是那灰麻雀!这事我自有主见。”原本她只是想着促成这桩姻缘,她好从中落些好处,好为沈梦飞的亲事,杨员外府上还等着那笔聘礼,如今她却有了别的打算。 且说沈老爷子心中定了主意,第二日便换了一身新衣,去了刘力俊的家里。 原本他看中的是文旭,高氏却有意将沈芝媛许配给文旭,虽说自己更疼爱沈如初,但沈芝媛也是自己的孙女,手背手心都是肉,就算是偏袒也不好做得忒明显;再者就是文旭父母双亡,又是独子,人丁稀少,子息祚薄,作为信奉多子多福的老人,沈云忠在这一点上是不待见文旭的,生怕沈如初嫁过去受苦受累,不被族亲看重。 沈云忠思索了半宿,将目光投向了刘力俊和石磊。 这二人都算得上是有为青年,与沈家熟络,彼此知根知底;刘力俊比起石磊来,又成熟稳重了许多,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所以,刘力俊是首选。 进了刘力俊的家,只有刘力俊那个寡母老娘在,沈云忠放下点心,寒暄了一会,那孙氏难得热情地招呼了一阵,两家往日也有些走动,刘力俊又经常到沈家做客,倒有不少谈资可聊。 “沈老爷子今儿不会是单单地做客的吧?那真是太给我这个老婆子的光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文绉绉的,什么壁什么光?”孙氏笑道,老婆子没读过什么书,但为人精明能干,甚至有些市侩,丈夫早年过世,一个人将刘力俊拉扯长大实属不容易。 沈云忠接着话,道:“蓬荜生辉啊,他孙嫂子!”孙氏与沈传值是一辈人,若真论起辈分来,倒要喊沈云忠一声叔父。 孙氏干笑了一阵,眼珠转了一下,道:“老爷子真的没其他事?”她瞥了一眼桌子上的糕点。 沈云忠清了清嗓子,笑道:“你家俊小子也不小了,可曾看中哪家姑娘?” 刘力俊经常陪着文旭去沈家做客,与沈云忠十分熟络,对沈家的人都很敬重,虽说,他现在有了官职在身,但沈云忠作为长辈叫他一声“小子”倒也不为过。 听了这句话,孙氏如同霜降的茄子,满脸的悲苦,叹道:“唉,老爷子,不瞒你说!我家俊儿早过了婚配的年龄,前些年家里穷,哪个姑娘愿意嫁过来,这两年家道稍微好点,也托人说了几门亲事,可俊儿却挑三拣四的,我为了这事不知多少个日夜睡不着,其中的苦处,没办法和外人说道!” 一边说一边拿帕子拭泪,看得出是真的伤心忧虑。 沈云忠配合她的情绪,叹了一口气,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他孙嫂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我就直说了吧,我是来给俊小子说亲的。“ “哦,哪家姑娘?”孙氏起身为沈云忠添了一杯茶。 沈云忠笑道:“不怕你笑话,我今儿是给自己孙女来做媒的,俊小子为人敦厚,年纪轻轻就得了军功,可见脑子也好使,经常去我家吃酒聊天,对这孩子我心生喜欢,我们两家又是知根知底的,若是能亲上加亲,倒也是件好事,我那孙女如初也是好姑娘……” 孙氏的脸色逐渐变得很难看,不等沈云忠把话说完,便抢了话头,甩了脸皮,冷道:“你家如初是好姑娘,若不是好姑娘,那马家大公子也是定然看不上的!你也说了,俊儿是好孩子,往日对沈家也多有帮助,你怎么就恩将仇报,想害死俊儿吗?” 沈云忠老脸挂不住,正想反驳,却被孙氏不由分说推出了门,沈老爷子虽然筋骨强壮,身材高大,毕竟已界古稀之年,经她这一番推搡如何受得了! ☆、035 反婚事孙氏寻死 孙氏早年也是苦力出身,所以有些笨力气,加上方才实在是心头有气,马家看上沈如初,安阳城谁人不知?如何肯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儿子去得罪马家,岂不是毁了刘力俊的仕途! 眼见着沈云忠身体踉跄了几下,就要摔倒在地,孙氏也着急了,本来只是冲动推人,可没想过要伤人,沈云忠这般年纪,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也担待不起,急忙伸手去捞,却哪里捞得到! 沈云忠见状不好,慌忙向门把手那里抓过去,眼见着就要摔倒地上,身后却被人托起。 “老爷子,没事吧,怎么不小心点。”刘力俊扶起沈云忠,声音洪亮地说道,他今年二十二岁,方正的脸膛在寒风的催逼下红腾腾的,宽厚的肩膀穿了一层软甲健壮壮的,平时为人宽厚,吃得起亏,不计较,却又是个憨脸刁心的,这种男人过日子是再好不过。 沈云忠哪里受过这样的恶气,气得浑身颤抖,却也不好和一个寡妇计较,长叹一声,一甩袖子就出了刘家的大门! 孙氏追到门口,道:“老爷子,我是敬重你的,你家孙女儿也是好样的,可我们刘家就这么一根独苗,你若是积德,就别打俊儿主意,我就当你是行行好了,以后烧高香给你!” 沈云忠听了这话,身形一晃,头脑一蒙,一张老脸如同被人刮了又刮,虽说年老体弱,但是也热血沸腾,怒不可遏,若是放在早几年,自然是不肯罢休的!可说到底,孙氏虽然市井泼辣,但也不过是个可怜的寡妇,要是真理论起来,倒也不好太计较。 “唉!”沈云忠一声叹气,与此同时,刘力俊也在深深地叹气。 “娘,如初真不是你想得那样,是个好姑娘,知书达理。”刘力俊道。 孙氏不悦,撇嘴,冷道:“好姑娘?我看哪,就是个狐媚子,不是狐媚子,怎么就招惹上了马家公子?不是狐媚子,他们沈家也没穷困到需要她外出赚钱,怎地整日往那医馆跑,我看着与那医馆的人就不干不净!” 刘力俊不悦道:“娘,你不要乱说!如初她不是那种人!” 孙氏不依不饶,刘力俊平素十分孝顺,对自己的寡母是言听计从,倒不是说孙氏多有见识和智慧,为的就是一个“孝”字,孝顺孝顺,顺从才是孝! “你!你糊涂呀!我看你就是被那个小蹄子狐媚住了!”孙氏怒气腾腾,见刘力俊帮着沈如初说话,更加认定沈如初就是狐媚子,勾/引男人,否则怎么能让男人五迷三道呢? 刘力俊又是一声叹气,道:“娘,我如今年纪不小了,若不是家里穷,前几年就该娶亲了,往日您总是念叨着要抱孙子,如今有门亲事来,您怎么又反对了呢?我经常与文旭他们去沈家做客,沈如初是个不错的姑娘,马文俊只所以看上她,那是巧合,起因是是沈家大伯娘到马府做媒的,这和沈如初没什么关系,他家大伯娘什么秉性,您大概也听说过一些。” 孙氏冷笑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高氏不是东西,那小蹄子能好到哪里去!反正我是不同意娶这么个媳妇进门的,瞧瞧她那狐媚样,肩不挑手不能提的!马家现在认定了她,你把她娶回来,不是摆明了和马家过不去,马家的手段你还不知道?” 刘力俊沉默了一会,道:“娘,我觉得她挺好的,我想娶她进门。”他脑海中闪过沈如初的音容相貌,真真如同落入凡间的仙子,大方得体又温柔和善,千娇百媚却丝毫不显轻浮,这样的女子他倒哪里去寻? 马文俊看中她,也是因为贪恋她的美貌!有道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刘力俊也是正常的男人,如花美眷,怎会不心动? 然而,孙氏可不会想到这一层面,也不会顾及刘力俊的感受,只想着有朝一日,光大刘家的门楣,也算对得起列祖列宗,对得起这么多年的孤寡岁月。 “我是为你好,娘老了,陪不了你几年,希望找个会过日子的女人安安心心地陪着你一辈子,为你生儿育女,那沈家三丫头模样倒是俊俏,却也轻佻,不然怎么就招惹到了马文俊?苍蝇不叮没缝的蛋!你不准娶她!这安阳城里,谁家的女子都可以,她不行!”孙氏强硬地说道。 “娘,从小到大,我事事顺着你,你怎么就不能让我遂心一回?如初她不是你说得那种人!”刘力俊提高了嗓门。 孙氏自来是一家之主,惯会摆家长作风,又有寡母的身份做依傍,仗着刘力俊孝顺,从来都是说一不二,何曾被他这般忤逆过?坚定地认为这是沈如初教唆的,心底暗将沈如初咒骂,喝道:“你和娘说实话,是不是和那小蹄子有了见不得人的事?” 刘力俊脸红脖子粗,想发火,但硬生生地咽下去。 孙氏冷笑,道:“我不管你和她之间是不是有什么事,就算她生了孩子,也是野种,刘家不认!你娶这种女人回来,就没活路了,马家的人不会放过你!你若是还存有这个念头,我就死给你看!” 她转身去了后堂,刘力俊坐在前院的房间里生闷气,忽然听见后院的小丫头叫道:“老夫人!老夫人您别想不开啊!” 刘力俊匆匆赶到后堂,才知道孙氏寻了短见,上吊被小丫鬟救了下来,好在发现及时,倒无大碍。 孙氏撒泼一般,坐在地上不肯起来,道:“俊儿,你让我死了算了,与其后面见你被人弄死,连刘家的独苗都保不住,不如先死了干净!你爱娶谁就娶谁!老婆子不干涉!” 刘力俊跪下来,抱着孙氏泪流满面,哭道:“娘啊,儿子心里痛啊!” 孙氏不动声色,仍旧啼哭哀嚎,心中却有喜意,只道是自己这番闹腾,刘力俊知道心痛和悔改,却不知刘力俊这句话一语双关,不但是心疼老娘,也为老娘这般咄咄逼人的架势万般无奈。 经孙氏这么一闹,刘力俊自然不敢坚持娶沈如初,何况家和万事兴,还没娶进门,孙氏对沈如初就有这般成见,将来定然无法和睦相处,自己夹在中间为难,不如作罢。 ps:嘿嘿,兜兜争取六十章之内上点肉菜至少肉汤神马可以有。 ☆、036 传情意情浅释然 话又说回来,就算刘家肯同意这门亲事,沈云忠也断然不肯将沈如初嫁过去,老爷子好强,出生入死争了一辈子脸面,临老却被人刮破了脸皮,这让他老脸往哪搁?何况,他真心瞧不上孙氏那般做派,这种孤儿寡母的人家多爱闹腾。 沈如初倒没把刘家拒绝结亲的事放在心上,本来也没看上刘力俊,这个人虽然沉稳但少了灵气,又是被寡母抚养长大,对孙氏惟命是从,这样的男人她不敢要,这样的婆婆她惹不起;只是,孙氏不分青红皂白对沈云忠恶语相加,这让沈如初心中愤懑不平。 “爷爷,咱们不生气,和那没见识的婆子聒噪什么。说起来都是孙女不好,才让爷爷受了气,爷爷若是觉得为难,就不用管这件事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沈如初扶着沈云忠,轻声软语地安慰着。 沈家虽然没什么家底,也谈不上书香门第,但是家境还算殷实,沈老爷子在安阳城奋斗了几十年,加上前几代人的积累,沈家的日子也过得去,不然的话,当初柳氏就算是再喜欢也没有亲自上门求亲的道理。 沈云忠反过来安慰她,道:“你是好姑娘,咱们沈家的儿女都是好样的!刘力俊人不错,但他娘……唉,算了,爷爷有的是办法,放心吧。” 沈如初点点头,没有反驳,生怕坏了沈云忠的心情,心中却明白得很,这个节骨眼,哪个男人肯娶自己为妻?马家是这北疆的土皇帝,得罪了马家就等于人头落地! 回了房间,用了熏香的菱花笺纸写了一首词,然后用蜡封好。这菱花笺纸乃是燕国青年女子传情通用的信纸,别致又淡雅,最是显得情意绵绵,含蓄又风雅。 “秋蕊,把这信交给宫云枫,一定要亲自交给他,如果他不在就带回来。”沈如初吩咐道。 秋蕊点点头,道:“是,姑娘。” 沈如初有些紧张,她那封信是传情的信,否则不会用那么别致的笺纸,她对宫云枫心存好感,甚至是淡淡的喜欢,但是谈不上情爱,更不是非他莫属,毕竟是尚未开始的感情,又怎会有深刻的感触和依恋? 她之所以要主动迈出这一步,只因为当前局势容不得她被动,容不得她被动腼腆,何况,宫云枫这样温润如玉的男子也值得她主动一回——既然男未娶,女未嫁,有何不妥? 之前她就有了想法,若是能嫁给宫云枫这样的男人,也算是善果,有想法就该付诸行动,她还没有尝试过,怎么能放弃!不去努力,怎么知道不行! 回忆过往的这段时日,沈如初确信宫云枫对自己的印象甚好,甚至可以说有些喜欢,那淡淡含愁的古词,那漂亮傲骨的蝇头小楷,她相信定然能给自己赢取更多的加分。 她走出房间的时候,沈云忠已经出门了,这段时日他似乎特别忙碌,每天都出门,和当年的老战友、老街坊喝茶聊天,当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很明确,就是给沈如初谋个如意郎君。 “如初,来,到我房间来,我给你做了件衣服,开春就能穿了。”李氏迎面赶过来,亲和地说道,沈念卿不在身边,李氏便将一腔慈母情放在沈如初身上,平时沈如初也极为孝顺,为人处世很是贴心。 沈如初有些心不在焉,却不好推脱,跟着李氏到了三房的院子,看了那身桂子绿齐胸罗锦襦裙,看着轻薄,拿在手里却沉甸甸的,料子十分厚实,做工也好,笑道:“让婶娘费心了。这衣服真漂亮。” 李氏笑道:“知道你最近心烦,我不便出门,也只能在家里为你做点东西,这料子还是前几天你二姐姐托人送过来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一跳,沈念卿在姚家什么身份地位自不必说,将衣料拿到娘家少不得又引起姚家人的诟骂和轻视,但是这是李氏的一番好意,衣料也变成了衣服,说多了反而让她们多心。 “多谢婶娘,多谢二姐姐。”沈如初乖巧地说着,陪着李氏说了很多体己话,说到兴头上,沈如初便口无遮拦,道:“婶娘有句话,如初斗胆说一句,婶娘青春依然,有没有想过再嫁?” 李氏一愣,苦笑道:“我是人老珠黄了,哪里还有半点青春。就算是有,也不敢起那个念头,我娘家也不会同意的。” 沈如初心中替她不值,李氏的父亲中过举人,有些才气但因为终身未入仕,所以郁郁不得志,又最注重礼教,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奉行三从四德,是乡里的头等酸腐之人。 按照大燕的律例规定,出嫁女子若再嫁需归宗,由娘家另行择婿,也就是说女子若再嫁,必须征询娘家人的同意;再者,没有道理从夫家再嫁;就算沈云忠同意李氏再嫁,她娘家不同意,也是白搭! “婶娘的确还年轻,与我往一处站着,人家指不定就说你是姐姐了。”沈如初笑道。 李氏伸手作捶打状,嗔道:“没大没小!不管怎么说,还有你二姐姐在,虽说是嫁出去的姑娘不顶用,好歹也有个盼头,就守着吧,何况我也忘不了你三叔,好人哪!” 沈如初正要劝慰,却见秋蕊在门外晃动,心里一个激灵,没想到她回来的这么快,急忙向李氏请辞。 一出门,秋蕊就在那里招手,二人先后回了沈如初自己的房间。 “怎样?”沈如初问道,她心中涌起一股盼望。 秋蕊从怀里掏出那封信,还给沈如初,道:“奴婢去打听了,秦子辉说宫云枫已经回了京城。” 沈如初的心渐渐地沉下去,她有些颓然地坐下来,自然能想到宫云枫回京城的原因,心中又有些悔意,难道自己连最后一点努力也无处释放么?如果自己及时挽留、如果自己勇敢地说出自己的心意,他会不会留下来。 秋蕊看了一眼沈如初,状似无意地道:“那天来的姑娘也跟着一同回去了。” “我知道了,出去吧。这件事谁也不要说。”沈如初轻轻道。 沈如初将信笺撕了个粉碎,虽说是失望却也万分轻松,本来就不是爱,即便自己有些非分之想,谋的也不过是一个去处,那是权宜,如今他做了别的选择,天意如此,缘分不到,真真没什么需要好强求的。 ——这不是沈如初想要的结果,但似乎又恰恰是她想要的结果。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037 闭门羹轻浮心动 ps:喜欢的朋友们请顺手收藏一下,兜兜不敢保证接下来的内容有多精彩,但肯定会尽心尽力地码字,不辜负大家的支持,推荐票也需要哦(鞠躬感谢) 沈如初颓然地坐在梳妆台前,铜镜里的姑娘肤光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眼波流转,容貌秀丽之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这样的女子何愁难嫁?这样的女子也难怪惹来那马文俊的觊觎! 秋蕊才出去没多久又踱了回来,站在门外逡巡不定,过了好一会才敲门,道:“姑娘,奴婢想和您说句话儿。” 沈如初让她进来,道:“你今天很是反常,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秋蕊颇有些为难,但犹豫了一下,道:“宫大夫临走之前也托人给您带了信。” 沈如初打不精神,人都走了,还带什么信? “你怎么现在才和我说?”沈如初接过那封信,冷眼逼视秋蕊,这丫头不爱说话,从来都是不苟言笑的,但做事有板有眼。 秋蕊嘴唇动了动,最后下定决心,道:“奴婢斗胆说一句,奴婢虽说只是个家奴,但奴婢早把沈家当作了自己家,有些话奴婢不当说,但是又不得不说,姑娘是否从上次生病醒来便转了性子,连安阳城的人情世故都忘记了,马家根本不是我们这家的人家能得罪起的,先不说马家是想迎娶姑娘去当妾,做半个主子,就是要姑娘去马府为奴为婢,都不带有半个推脱的,老爷子宠爱你,所以处处顺着你的意思,姑娘却不曾思考,姑娘这般行径会给整个沈家带来灭顶之灾!” 秋蕊说完便跪了下去,道:“还请姑娘三思!” 沈如初心头一阵,这一番话好让她惊醒,她站起身来,本能地想将秋蕊扶起来,复又坐下去,压抑着内心想要发怒并恐慌的冲动,尽量平静道:“我知道了,我自有分寸,你先下去吧,地上凉,不要伤了身子。” 秋蕊出门的时候回了一下头,看得却是沈如初手中的信。 沈如初打开信,信纸用的是医馆里开方子的笺纸,朴实无华却透着一股药香的苦味,上面只有寥寥几个字: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湖上风来波浩渺,似也恨、人归早。 沈如初没有细细品味这份信的含义,更没有自作多情地以为宫云枫何其留恋,人都走了,这些看似情意绵绵的举措都是空谈。 “字倒是不错,可惜……”沈如初苦笑着,将那信笺连同封面撕得粉碎。 再说秋蕊,她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反常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如何能够滔滔不绝地说一番大道理,不但上纲上线,还越俎代庖地管起了主家的事情。 沈如初推门出去的时候,秋蕊又晃到了她的门口。 “你今儿到底是怎么了?”沈如初不悦。 秋蕊道:“不好了,马、马大公子来了!” 沈如初本想转身回了屋子,来个闭门不见,但想着,马文俊不遵守约定在先,这番又杀上门来,没有道理继续坐以待毙。 大门口,黄老三正和马文俊的两个狗腿子僵持不下,马文俊却穿着貂裘大氅,衣衫鲜亮地站在那里,正臭屁地举目远望。 “怎么,马公子这是要背信?要让安阳城的百姓看笑话?”沈如初明明心里气得要死,但一副看笑话的闲散模样,对付马文俊这种死要面子的贵家公子,践踏他的优越感是最好的打击方式。 马文俊一转身,见沈如初站在院门口,只见她衣着朴素,装饰简单,但秀眉凤目,玉颊樱唇,依然遮不住那浑然天成的天生丽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让沈如初浑身好不自在。 “我不过是路过这里,想着姑娘就住在此地,正好身边有些燕窝,顺道给姑娘送来。”马文俊说得至情至理,将人情世故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小厮急忙喝道:“别不识好人心,这都是上好的燕窝,你们沈家几辈子指不定都没见过。” 好一个狗仗人势! 马文俊急忙喝退那小厮,冷道:“下去!没你说话的份!” 那小厮唯唯诺诺地退了下去,黄老三虽然独臂,却力气大得很,恐怕这两个小厮也未占到便宜。 沈如初心道:好个马文俊,不愧是官家之人,这白脸红脸都让你做尽了!微微一福身,笑道:“多谢马公子了,无功不受禄。秋蕊,还愣着做什么,送贵客出门。” 看那小厮手中的油纸包,那燕窝是好大一包,女人吃燕窝的确是大补,滋阴补肾,美容养颜,但是这马文俊的东西不能要,也不敢要! 马文俊吃了闭门羹,却也没发火,笑道:“沈姑娘,不会忘记今儿是几号了吧?” 沈如初回眸一笑,道:“忘不了,你也不用提醒我期限,不是还剩一个半月嘛。” 马文俊听了她这似嗔还怒的话,心中酥痒难耐,恨不得马上把沈如初娶进马家,好生疼爱一番,顺带好好教训一下她这段时间的桀骜不驯——对,他一直认为沈如初看似柔弱,性子却要强,根本就是桀骜不驯的烈货。 马文俊本来想好的话又被堵了回来,没想到沈如初把他的心思看了个通透,黄老三依旧不依不饶地堵在门口。 沈如初又扔下一句,道:“三爷,不要弄出太大动静,马大公子是贵人,不会到我们这地段来,若是让街坊邻居知道了,恐怕对马大公子的声誉不好。” 黄老三自然明白沈如初的意思,嗓门大了一倍,喊道:“马大公子快请回!” 马文俊无奈,他本是悄悄过来的,也不想闹出太大动静,听了这话,便知被沈如初抓住了罩门,带着满肚子的闷气调头而去。 沈如初笑意盈盈地准备回房,却见沈芝媛眼神痴迷地躲在墙垣之后偷看,顺着那眼神看过去,竟是马文俊离开的方向。 沈如初心中冷笑,以她对沈芝媛的了解,恐怕这妮子是心动了,看这情形,比起当初对文旭的热情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芝媛眼见着马文俊的身影不见了,急忙跑出去,一边跑一边娇滴滴地唤:“马公子!马公子等等!” 那声音的娇嗲之处,恐怕连那些馆中的姑娘都自愧不如。 ☆、038 爷爷出马谋姻缘 马文俊本是青春年少,自负风流,虽说家有娇妻,却也经常流连烟花柳巷之地,崔明月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只求人前有个和睦恩爱,也算博个好名头;家里有妻子纵容,到外头,那些馆中的女人为了掏他的银子更是百般逢迎,处处迎合,让欢心纵/欲的同时,心理上也得到了莫大的满足,何曾受过这般窝囊气? 沈如初一再让他吃闭门羹,真真是令他恼羞成怒,恨不得马上将沈如初领进门,狠狠入捣一番,让她尝尝厉害,好知道怎么低眉顺眼地服侍男人! 马文俊正是一肚子气没处撒,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娇嗲地唤自己,心旌摇荡,以为是沈如初“幡然悔悟”,一转身却看见沈芝媛娇喘微微地跑过来,胸前的柔软随着她身体的摇荡而波涛汹涌,若不是冬季穿着厚实的衣服,想必那面团一样的丰盈呼之欲出。 兴许是马文俊那一转身的微笑,亦或者马文俊那华贵的衣衫、骄岑的气质,让沈芝媛如同得了阳光努力绽放的花儿,心跳加速,胸口起伏得厉害,一张小脸红彤彤得很是喜人,此刻,她恨不得化作一滩蜜糖水,将马文俊紧紧包围。 就在看见马文俊的那一眼开始,沈芝媛便明白什么叫一见钟情,在沈如初眼中的油头粉面,恰恰是她喜欢的养尊处优;沈如初一心诟病的附庸风雅,偏偏就是她喜欢的风度翩翩;沈如初最看不惯马家仗势欺人,更不愿意接受一夫多妻,恰恰是马家的权势高门吸引了她,就算是给马文俊做个通房的丫鬟,她这辈子也认了。 “你叫我?你是……?”马文俊努力想着,眼前这丫头生的眉目娇俏,身段玲珑,穿着也是安阳城时新的夹袄和襦裙,颜色又靓丽,再看那雪白脸蛋上的万般风情,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忍不住挑了挑眉头,悠然地问道,身形高大的他,在玲珑小巧的沈芝媛面前,大大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 “我……我是沈如初的妹妹。奴家沈芝媛。”沈芝媛不忘行礼,如今地上才化了冰雪,正是湿滑,她福身的时候,身形一个不稳,便倒向了马文俊的怀里。 马文俊并非什么正人君子,温香软玉在怀,扶着沈芝媛的手自然就不安分了,加大了力道,顺带将人勾向了自己的怀抱。 沈如初领着秋蕊站在大门外,外头的风有些大,正是三九寒天,在这北疆,尤其寒冷,据说安阳城里每年冻死的老人小孩都有上百口子,她可没兴趣追着沈芝媛跑出去。 方才的一幕被沈如初完全看在眼里,她心中忍不住又是一阵冷笑: 哼,高氏千方百计想把别人的女儿说去高门当妾,自己好从中落得好处,却没想到自己的女儿这么贱!投怀送抱、争着抢着去当妾! 马文俊见有美女投怀送抱,主动勾搭,还是个良家子,顿时雄赳赳起来,想着自己魅力不小,正要好生调戏一番,心里还龌龊地想着娥皇女英双双伴的齐人之福,猥琐地触碰了一下沈芝媛胸前的柔软,那沈芝媛嘤咛一声,更是酥软,先前还装模作样地挣扎了几下,现在干脆赖在他怀里不走了。 两个小厮见状,早就看出了苗头,一个个寻着理由躲到一边了。 马文俊得意地笑着,一抬头却看见沈如初站在门口,如同天仙降临一般,对着他高深莫测地一笑,他立马收起笑容,思索着这是不是姐妹演得双簧戏,沈如初在试探自己? 想到这里,马文俊急忙将沈芝媛推开,心中却琢磨不透沈如初的心思。 “不得安宁,不得安宁喽!”黄老三扯着暗哑的嗓子唱道。 沈如初笑道:“三爷辛苦了。”一转脸却再也笑不出来,沈家真是不安宁了,现在已经不安宁了,看这情形,往后定然安宁不了,但她会安宁地走下去,并会尽力守护这个家的安宁! 觉得沈家不安宁的不止他们,还有沈老爷子。 沈云忠邀了石磊去茶馆,安阳城里有几家不错的茶馆,清风人家便是其一。 “哟,老爷子怎么能劳烦您给我倒茶呢,我来我来!”石磊热情而客气地抢过沈云忠手里的茶壶,给他倒了一杯茶。 沈云忠并不是特别喜欢石磊,是退而求求其次的选择,总觉得此人有些油嘴滑舌,偶尔还会沾花惹草,但好在聪明随和,又有经济头脑,靠着自己长袖善舞的本事,这几年还积攒了不少银钱,宅院也置办好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石磊这样的,将来至少吃穿不愁,女人嘛,一辈子不就如此?——沈老爷子如是想。 “尝尝这龙井茶,雨前头茶。”沈云忠笑道。 “好茶,清香,不能让您破费,这顿茶钱我来付。”石磊笑道,他性子精明,早已猜测到沈云忠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无缘无故不会请自己喝茶,但他既不点破也不询问,漫天闲聊,就等着沈云忠自己开口。 沈云忠看着这茶也喝了七七八八,该套的近乎也套了,眯着一双老眼,笑呵呵问道:“磊子,我问你,你觉得我家如初怎样?” 一听问道如初,石磊立马来了精神,他心中一直有个小秘密,自小就喜欢沈如初,可惜沈如初一直看不上自己,如今这半年更不待见自己了。 暗恋的酸楚让他恨不得竹筒倒豆子,哗啦啦都和沈云忠说道一番,一看沈云忠眯缝着老眼,眼睛里暗藏精光,心道:这老狐狸,又是套我话! “老爷子,三妹妹好啊,哪里都好,模样儿好,性格好,手巧,嘴甜,心善,这脑袋瓜子还特别好使。”石磊笑道,他读过几年私塾,所以,只要他愿意说好话,说出来的好话都是特别中听的。 果真,沈云忠听了这话,开始咪咪笑,舒服地竖着耳朵。 “不过,”石磊话音一转,既然是猜出了沈云忠的来意,自然要将话给截断,笑道:“三妹妹那是仙女儿,看不上我,这是其一;其二嘛,这中间隔着马家呢,谁敢和马大公子抢人?” 沈云忠听了这话,一口茶没咽下去,差点呛到自己。 ☆、039 好算计石磊拒亲 石磊的话意思再明确不过,不愿为了一个不待见自己的女人去得罪马家,此话一出生生堵住了沈云忠接下来的话,他怎么好意思再说出让他迎娶沈如初的话来,那不是伸过脸去让人家打么?自己舍得起这张老脸,沈如初怎么办?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还愁嫁了? “说得也是,三丫头眼界有点高,这一点我没少批评她!”沈云忠一笑,恢复了先前的平静。 石磊知道他的来意,刘力俊和他透露过,沈云忠去刘家说亲的事他也略微知道一点,故意说话截住沈云忠下面的话,为的是不让双方尴尬,毕竟撕破脸皮不是好事,就算不买沈云忠的账,中间还隔着沈格飞,再说了,当初不是答应故友照顾沈家老少的嘛。 沈云忠是个老人精,虽然一辈子在军中打拼,接触的不是死人就是粗人,但他粗中有细,见石磊漫不经心,眼角含笑,他曾看见石磊站在沈家的前院中痴迷地看着正在修剪枝条的沈如初,思及此处沈云忠不禁摇头,这人情世故,最是逃不过一个世态炎凉。 石磊不是不喜欢沈如初,倒是一直存了那个心思,之前还借着酒劲在醉仙楼对沈如初拉拉扯扯,说是发酒疯,沈如初却知道他没醉得那么实在。 既然是喜欢,为什么猜到了沈云忠的来意却堵住了他后面的话? 原因出在马文俊那里。 沈云忠做梦也没想到,马家会那么阴险,刘家说亲不成的消息传了过去,马文俊急忙招了石磊过去,倒没有说什么恐吓的话,只说了自己嫡妻有个貌美的丫鬟要送给石磊,没点名这丫鬟将来的身份,是给石磊做妻还是做妾,但石磊心中明亮得给盏灯似的,这得了马文俊嫡妻的贴身丫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与马家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 一般的大户人家,轻易不会将贴身服侍的丫头配出去,即便是配人,那也是底实可靠的——说明石磊在马文俊的心中将会成为底实的人,换句话说,那就是自己人。 可这自己人是有代价的,聪明如石磊,怎么会不懂?石磊十四岁就参军,既不高大也不威猛,在营中摸爬滚打了好几年,如今混了个正八品的小官,靠的不是勇猛善战,也不是运气过人,而是那份机灵与世故。 他当下明白,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放弃沈如初,当马文俊的“自己人”,虽然这“自己人”未必就被马文俊纳入麾下,但凭着他的聪明,这是迟早的事情; 二是顶风作案,做一回有气节的人,勇敢选择自己喜欢的女人,那就彻底成了马文俊的敌人,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敌人。 “马大人,能高攀上贵府的姑娘,那是我石磊三生有幸。沈家那三丫头是相貌俊美,如出水芙蓉,也是清白人家,但属下觉得她与马大人才是绝配,天造地设的一双,属下这里先祝愿马大人赢得美人归了。”石磊当机立断地说了一番话。 沈如初的倩影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原本清晰的绝世容颜竟然瞬间模糊,竟然肖想着那马文俊嫡妻崔氏的丫鬟。 “女人嘛,吹了灯还不都一样,一个屁股两个奶!”石磊心道,“就算那丫鬟不如沈如初生的好看,但能在大户人家当丫鬟,又是贴身服侍的,能丑到哪里去!” 当着马文俊的面,石磊在心里盘算了一个通透,整体来说,舍掉沈如初不吃亏,女人嘛,不就是传宗接代的,找谁不一样,能找个对自己仕途有帮助的,将来岂不是事半功倍! 沈云忠看着面前的石磊笑得惬意,心下明白是怎么回事,笑道:“磊子,我忽然想起家中还有事,今儿就到此为止吧。” 石磊殷勤地站起来,抢着去结账,虽说与沈家做不成亲事,但还不想失去沈家的交情,结完帐客客气气地将沈云忠送出了茶馆。 沈云忠一声长叹,世态炎凉,真是世态炎凉啊!他挺直了脊梁往沈家的方向走去,虽然心中涩然无比,但也涌荡着当年上战场的悲壮——他就不相信凭沈家这种家底,凭沈如初这般的才貌找不到合适的男人!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沈念卿的委屈坚忍,沈如初的乖巧懂事,高氏的咄咄逼人,种种画面汹涌而来,带着响彻心底的悲鸣,让沈云忠生出一种流泪的冲动,喃喃自语:“这风刮得真狠,吹得人眼痛,眼泪都出来喽!” 他回到沈家的时候,黄老三秉承之前在军队时的耿直和忠诚,将今日马文俊来沈家的事说了一遍,又毫不保留地把沈如初如何对待、沈芝媛如何追人的情景也说了个通透。 沈云忠当下生气,白花花的两撇胡子便在寒风中抖动得厉害,冷道:“这四丫头越发轻浮了!” 对于沈芝媛,他实在是恨其不争,先不说勾搭男人有违妇德,传出去让她闺誉难保;马文俊一门心思想得到沈如初,这件事已然成了安阳城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在这节骨眼上,她怎么就不知自重! “唉。”沈云忠重重叹了一口气,这一声长叹老气横秋,听了让人心酸。 “去把三姑娘、四姑娘叫来!”沈云忠进院子的时候正巧碰见秋蕊,冷声冷脸地吩咐着,秋蕊心有戚戚焉地领命而去。 沈如初的房间内,沈芝媛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试图打动沈如初,求道:“好姐姐,你就应了我吧,见了那马公子我才知道什么是心动,书上说的一见钟情怦然心动,莫过如此,只要能得那马公子的青眼,妹妹这辈子也算是不白活。姐姐既然不喜那马公子,不如将他让给妹妹,妹妹将来给姐姐供奉长生牌位……” 沈如初急忙打断她:“停!”长生牌位?你不诅咒我就谢天谢地了。 她倒是愿意让,但怎么让?第一,马文俊和自己一毛钱关系没有,虽然安阳城的人非把他们绑在一起;第二,就算她让了,那马文俊又岂是腥的臭的都带回家的人? ☆、040 互斗气姐妹嫌隙 沈如初悠悠地问道:“你见过马文俊几次?对他了解多少?”她很少见到趾高气昂的沈芝媛这般卑躬屈膝,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好生蹂躏她一番。 沈芝媛一愣,心中却懊恼,暗骂沈如初恶毒,面上却不敢发脾气,她还指望着沈如初将她郑重引荐给马文俊,好歹挽回一点今儿的下作态势,让那马文俊高看自己一等,急忙做低服小,道:“姐姐,我对马公子是一见钟情,他那样的人真真是钟灵毓秀,气宇轩昂,可惜我没姐姐的才貌,当然运气也不如姐姐好。” 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特意强调“运气”二字,头颅也微微上扬了半寸。 沈如初淡然一笑,故意气她:“妹妹才貌不输我,可是点背了!一来是,偏偏让妹妹喜欢上了这种浑人;二来是,这浑人还偏偏没看上妹妹。” “你!”沈芝媛恨恨地看着她,如今的沈如初越发伶牙俐齿了,以往可是踢她几脚都未必放出个响屁来。 沈如初知道这沈芝媛哪里是什么一见钟情,不过是看中了马文俊的权势,而且马文俊这人的马相不错,吸引她倒也在情理之中。 “好妹妹,我是真心帮不上你,当初你看上了文旭我爱莫能助,如今你相中了马大公子,我更是爱莫能助了。”沈如初笑得格外灿烂,这沈芝媛莫非是猪脑子,明明和自己不对付,却到自己这里诉衷肠,又不知生的什么龌龊主意,自己帮不上忙,就算帮得上忙,也懒得理她这种人。 当初见文旭一表人才,整日便缠着文旭,高氏更是老脸不要了主动推销自己的宝贝女儿,被文旭拒绝之后恼羞成怒,这才多久,又蹦?出一个马文俊,而且情感戏直接升级,如果说她和文旭是日久生情,和马文俊竟是一见钟情! 还能再狗血点嘛! 高氏母女看中的只是他们的权势和将来的潜力值,和马文俊相比,那高门大户,即便是当妾也比去小户人家当妻体面。 沈如初头痛:怎么一个市侩了得! “沈如初,你个贱人!你不是好人!”沈芝媛咬牙切齿地骂道。 沈如初冷笑一声,道:“疯狗才到处咬人呢。我奉劝一声,马文俊不是好东西,不适合你;你若真的相中了,就找你老娘去!” 沈芝媛脸色大变,一看就是怒火中烧的状态,要是能找高氏,自己岂会到这个小贱人这里受辱? 二人顿时剑拔弩张,怒目相视,眼看着一触即发但是却同时偃旗息鼓,只因屋外传来了脚步声。 “三姑娘,四姑娘可在屋里?老爷子有请三姑娘、四姑娘过去说话儿。”秋蕊在外面喊道。 沈如初优雅地笑着,道:“四妹妹走吧。” 沈芝媛冷道:“你敢在爷爷面前吐露半个字试试!”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沈如初笑道,虽说是家和万事兴,但沈芝媛根本就没把沈家当家,整天和高氏成立一个小集团,明明也姓沈,却自以为出身高,瞧不起沈家人,她早就看这对母女不顺眼了。 这二人就是白眼狼,注定是养不熟了,既然养不熟,那就见一次踩一次! 沈如初还有一个心结,就是那天晚上遇见的打劫,她总觉得这对母女脱不了干系——为了一个文旭尚且要毁了她,将来为这马文俊还不知道要怎样对付自己,眼下已然把自己当作眼中钉肉中刺了! 沈云忠绝口不提自己前去说亲被拒绝的事,生怕沈如初担心,到时做出傻事来;也绝口不提沈芝媛勾搭马文俊的事,毕竟姑娘大了,能富养自然要富养,这面子总是要给的。 他声音苍老而深沉地说了一个故事,真实的故事,他当年参战,那时还是一个小兵蛋,才战死了父亲服丧未满便被拉到了战场,那一场战役同样非常惨烈,最后活下来的人寥寥无几,而他是幸存中的一员,最后还得到了嘉奖。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能活下来么?那时我才参军,年纪又小,身手又差。”沈云忠问道。 沈如初想了想,见沈芝媛没有抢先回答的意思,不想冷场,便道:“是活下去的信念。” 沈芝媛却不以为然,颇有些讨好的意思道:“肯定是因为爷爷骁勇善战呗。” 沈云忠微微一笑,道:“那时整个沈家只剩我一个人,我想着,我若是死了,我们沈家就完了,不能死,还要逢年过节地给父亲上坟烧纸钱。” 沈芝媛不明白沈云忠说这番话的意思,沈如初却听出了一点苗头,道:“爷爷,我们现在的日子比先前好了不止一点,我会珍惜,会好好活着。只要兄弟姐妹团结,沈家会越来越好的。” 沈云忠强调当年整个沈家只剩他一个人,不是要表达如今沈家人才零落,但好歹还有一群兄弟姐妹,双拳难敌四手的道理。 沈云忠点点头,在这边疆乱世中,一个人想要活着且活得好,就一定要有活下去的信念,轻易不放弃,轻易不言败。 沈芝媛垂着眸子冷笑,道:“恐怕某些人最会阳奉阴违了。” 沈云忠从桌子上拉出一个小匣子,道:“是该给你哥哥和你二哥说亲了,等他们回来了,让他们到我房间来,四丫头,你叫你娘过来。”他拍拍那暗红色的匣子,似有万分感慨。 二人各怀心事地出了沈云忠的房间。 周婆子在二门口对沈如初招手,沈如初走过去,唤道:“周妈有事?”因为沈如初得体大方,又总是客气地叫她一声“周妈”以示尊敬,故而周婆子很喜欢这位三姑娘。 周婆子神秘而开心地对她耳语了一番,沈如初道:“现在还在外面?” 周婆子点点头。 沈如初心中困惑:文旭这时候来作什么?他不进来的原因,沈如初心知肚明,必定是怕撞见高氏母女寻难堪,所以,轻易不会到沈家了,以往找自己也都是去医馆,如今自己家来,他竟然上门来找自己,莫非有急事? ☆、041 遭淫威文旭奈何 “哟,这是什么状况?”沈如初颇有些惊讶,文旭正灰头土脸地靠在墙上,两只手笼在一起,穿一件灰旧的袍子,活像一个小老头。 文旭嘿嘿一笑,不抬头,道:“我最近遇见难事了。” 沈如初歪着脑袋看了看他,这文旭别看平时人模狗样,领着一帮新兵蛋子惯会当铁血男儿,在她面前从来都没大没小,但看他胡子也没刮,头发也不整洁,袍子又灰旧,不像是开玩笑,关切道:“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屋里去说吧。” 文旭一听沈如初邀请他去沈家,立马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沈如初见状笑道:“瞧你那点出息,难不成她们会吃了你!告诉你,如今你再不用愁了,人家呀,看上高富帅了!” “哦?那是哪家的贵人?”文旭问道,他虽没听说“高帅富”这个词,但知道其含义。 沈如初笑了,道:“想知道?那好,我们找个茶馆边喝茶边聊,我可不在这里陪你喝风。” 文旭乌黑的眸子闪亮了一下,笼着的手拿出来搓了搓,道:“好,请你喝茶。” 沈如初一转身,正想交代黄老三,却听黄老三主动道:“三姑娘只管去,门给你留着呢。” 一路上,沈如初简单说了沈芝媛看中了马文俊、如何求自己帮助的事。 文旭听了冷笑,道:“她眼光倒是好。” 沈如初笑道:“怎么,你吃醋了?” “我吃哪门子醋,倒是酱油可以!”文旭笑着调侃,没想到这样一句简短的调侃正应了“酱油党”那句话,文旭从始至终可不就是扮演一个“酱油党”的角色?原来酱油党古来有之。 沈如初觉得好笑,笑得眼睛眯缝着,带着一股慵懒,让人看了又是心疼又是迷恋,就像是看着一只晒太阳的小猫。 “说说看,你遇见什么难事了。”沈如初好整以暇,轻轻问道,捧着一杯清茶,顿时觉得清香宜人,心情好了大半。 文旭道:“副帅大人要给我说亲。” 沈如初听了这话,嘴巴张开着,差点能放下一个鸡蛋,原来文旭这么吃香,连他的上司都替他张罗婚事。 “好事啊!干嘛不开心?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再说,副帅大人给你做媒,那还能差了?定是觉得你是可造之材,这才间接提拔的。我看你呀,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文旭急忙将茶杯放下来,因为动作过大,几滴茶水飞溅出来,急的他脸红脖子粗,道:“你不懂!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事!” 沈如初皱眉,不悦道:“那你倒是把话说清楚,半天掉二饼,哪里知道你要说什么!” 文旭眉头一挑,恢复了往日的风格,笑道:“你要听?” 沈如初懒得和他耍嘴皮子,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废话!” 文旭喝了一口茶,酝酿了一会情绪,这才娓娓道来。 他口中的副帅便是大燕西北军的护军参领胡山海,从三品的武官,马征明麾下的副帅,听说其在京中有人脉,所以,在西北军中并非对马征明唯命是从,二人貌合神离。 要说一个副帅给一个副尉做媒,那真是给了这副尉天大的面子,平常人那是求之不得,摊上副帅这棵大树,就算不是平步青云,以后也是好处多多。 只是,胡山海为之牵线搭桥的女方却让人为难,要说这姑娘也是百里挑一的俊美和柔顺,陪嫁的嫁妆更是丰厚,只可惜…… 说到这里文旭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可惜她是胡山海的义女!” “那不是更好?胡山海把自己的义女许配给你,将来你便是青云直上,很快就能出人头地!”沈如初笑道。 文旭道:“不懂,这胡山海和那个翠绿名义上是父女,其实行的却是男盗女娼的勾当,这胡山海哪里是要给我说亲,摆明了是拿我当个摆设,好让他们继续快活。” 沈如初更加惊讶了,八卦因子瞬间被激活,道:“你说这胡山海和自己的义女那个那个……” 这翠柳乃是胡山海一个老部下的遗孤,据说这位老部下当年是为救胡山海而死,胡山海当即将其的孤儿寡母接到身边,在安阳城买了宅院,买了仆从去服侍,起先这翠柳年纪还小,其祖母尚在人世,到了后来,翠柳出落得越发水灵喜人,便被胡山海看中了。 待那老祖母一过世,二人便眉来眼去,勾搭成奸,听说胡山海的夫人还带着几个妾室去外宅闹过,也就从那时起才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沈如初听到这里,义愤填膺,低吼道:“禽兽!” 文旭接过话茬,冷道:“简直就是禽兽不如!这个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听说背着胡山海四处勾搭,找了不少年轻俊俏的少年,胡山海恐怕也是赌气才要给她说亲事,可这样的破鞋谁愿意要!” 沈如初皱皱眉,道:“你在胡山海手下当值?” 文旭摇摇头,道:“没那福气,也不想要那福气,胡山海这人特别霸道,又凶狠,把他处罚过的士兵肯定要脱层皮!” 沈如初继续皱眉,道:“那你在军中可是知名人士、可有过人之处?” “要说知名那肯定谈不上,我平素为人处世力求平稳,过人之处大概就是射箭吧,之前射箭拿过纵队的第一名,他们戏称我是武状元。”文旭笑着。 沈如初道:“那就奇怪了,胡山海为什么偏偏找你呢?那么多士兵和随从,找谁不好,偏偏找你?” 文旭道:“他的随从和手下不是那么好糊弄,翠柳有时都被带到了军营里,他们二人卿卿我我的,不是瞎子都知道。” “你虽不是他手下,但却也知道这件事。你也说了,他和翠柳的关系在安阳城是公开的秘密,那么,他选你就和你是否知情无关了,肯定还有别的原因。你当时怎么和他说的?”沈如初道,二世为人的敏感让她想到这件事并没有表面上看见的那么简单,胡山海选择文旭,也绝非一个概率事件。 ps:兜兜继续来个小剧场,小冤家们都搬好凳子做好,献点票票,冒个泡泡。 文旭:作者大大,那个啥,听说你的楠竹已经内定好了,透露一下呗。 扑货兜(傲娇地看了他一眼):嗯哼。 文旭(心道:你个大扑货,嗯哼个屁!拽个屁!):作者大大,您老人家觉得我怎样?成熟稳重、热情健康还是潜力股。 扑货兜(继续傲娇):现在什么时代了,流行的是绩优股! 文旭(哭):我现在不是八品小官么,手下还有几个新兵蛋子呢,算不算? (文旭一边哭一边死死拽住扑货兜的牛仔裤) 扑货兜(不耐烦状):好啦,好啦,给你加戏! ☆、042 说缘分近在眼前 文旭垂着眸子,露出长睫毛的剪影,沈如初见状又是忍不住想笑,他这神情太像个孩子了,那闪动的睫毛又让人心生怜爱,说起来,文旭也不过十九岁——十九岁哪,在现代,可不就是半大的孩子么! “拒绝了!必须拒绝!”文旭硬着脖子道。 沈如初笑了笑,道:“胡山海岂不是要恼羞成怒,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文旭苦笑,道:“他当场勃然大怒,怪我拒绝了他,岂不知他是咎由自取,是个男人都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 沈如初一直看着他,心想:这是同病相怜吗?和文旭相比,自己似乎还没惨到那个程度? “他会怎么打击报复你?”沈如初问道。 文旭冷哼一声,道:“这件事本来就是他不占理儿,即便要算账也不会明着来的,暗地里就不好说了,我小心点就是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胡山海也太胡来了,不但毁了那个翠柳恐怕他自己也要身败名裂。” 文旭瞧瞧四下没人,凑过来,低声道:“马元帅正在找时机除掉他,兴许还轮不到他来找我麻烦。” 沈如初一副“这你都知道”的表情,道:“就让他们闹腾去,你凡事小心点,不在他帐下做事,也没那么容易就碰见。” 文旭点头应允,道:“你最近急着嫁人?” 沈如初秀眉微蹙,这句话听起来怎么不是滋味,责问?不屑?什么叫她急着嫁人? 文旭见她脸色不善,急忙改口,笑道:“看你最近都没去医馆,以为你在家忙着嫁妆呢,这不是急着嫁人是什么!”他并未提及沈云忠到刘家和石家说亲的事,但沈云忠的举动他却知道得一清二楚。 提起医馆的事情,沈如初一阵烦躁,这是闹得哪门子心事,连自己好好的工作不要了?不能在医馆学医,将来的理想和心愿也无处着落! “没工夫和你胡说八道,你自己小心吧,我家去了!”沈如初冷道。 文旭一愣,急忙起身追着沈如初走出茶馆,道:“你怎么突然发火了?我只不过说了句玩笑话,又没别的意思。” 沈如初一转身,道:“对不起,是我自己没控制好情绪。” 她心情不好,非常不好——眼看着与马文俊约定的期限就要到了,贺家悔婚,刘家拒婚,沈云忠最近几天全在外头走动,每每回来脸色凝重,恐怕拒婚不止刘家一家。她不怪贺家退婚,不怨刘家拒婚,不觉得难堪也不觉得伤心,只是恨命运不公,让她空有一腔抱负、空有一身好皮囊,却不得不向命运屈服。 “我太弱了,我应该更强大的。”沈如初喃喃道。 文旭一阵心疼,道:“你还有我啊,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帮助你的,只要你能想起我,只要我有这个能力。” 沈如初的眼神幽幽地转过来,在文旭身上扫视了一番,心中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道:“当真?” 文旭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不悦道:“你想想,我几时骗过你!” 沈如初若有所思,点点头,笑道:“还真是没有。” “不管你需要什么,我都会尽力的。”文旭小声道。 沈如初笑得很开心,笑道:“我问你,你怎么一直不成亲,难不成有心上人?” 文旭绷紧面容,撇嘴道:“明知故问!” 沈如初笑道:“好的,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文旭不解。 沈如初笑而不语,她也是突然之间才明白的,要找的那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回到沈家的时候,正好是晚饭时间,周婆子已经把饭菜做好了,一家人正围着桌子,就等着沈如初回去。 大家脸上都带着笑意,就连高氏那张涂满脂粉的脸也藏不住笑意。 “初儿,来,坐下吃饭,有好消息宣布。”沈云忠笑道。 沈如初坐在李氏的身边,笑道:“爷爷,什么好事呀?”她原本以为这“好事”可能与自己相关,无非就是为自己找到了婆家,但若是自己的“好事”,高氏断然不会笑得这般自在,由此可见,这“好事”与自己无关。 沈云忠笑道:“你两位哥哥要定亲事了,梦飞明天便找人去杨家下聘礼;燕飞的亲事,明天也找崔婆子去物色。” 高氏笑道:“多谢爹的关心,爹这么大岁数,还为孙辈们的婚事操心,是儿媳无能了。梦飞,还不赶紧谢谢爷爷!” 沈梦飞红着脸感谢沈云忠。 沈如初这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沈梦飞和那杨家小姐的亲事商议许久了,因为那杨家老爷颇有家资,又爱面子,定下了二百两纹银的聘礼,因为拿不出聘礼而拖延了许久,联想到白日里沈云忠拿出的那个小匣子,这聘礼从何而来不言而喻。 沈燕飞起身,支支吾吾道:“我、我还不急!男儿应当先立业,再成家!二哥哥先娶了嫂子进门吧。”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生奇怪,沈燕飞只比沈梦飞小了半年,若说提亲,也的确到了提亲的年纪,再说了,军户人家对男女婚配皆有年龄限制,为的就是多多繁衍,及时供应军源;而军户人家为了保存血脉的延续,也会早早娶妻、多多生子。 “胡闹!你到了说亲的时候,我不是和你商量,是告知你一声。”沈云忠苍老的声音隐隐带着怒意。 沈如初看了沈云忠一眼,再看看沈燕飞一脸的仓皇和痛苦,忽然想明白一件事,千雪! 想到千雪,沈如初就心生不满,她走就走了嘛,竟然带走了自己的小白! 沈燕飞还要反驳,沈如初急忙给他使了个眼色,沈燕飞不情愿道:“那就由爷爷做主吧。” 沈芝媛舔着脸皮蹭到沈如初的身边,捣了捣沈如初,道:“姐姐,以往我多有得罪,是我不好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多多包涵,今后妹妹一定听话乖巧。不管怎么说,我们始终是一家人,爹爹、二叔、三叔都走了,我们要齐心协力,团结起来,才能将沈家振兴。” 沈如初不知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但是却硬不起心来,正如沈芝媛所说,好歹是一家人,血浓于水! “妹妹说得是哪里话!我们是一家人,以往的小摩擦小争吵算什么,血浓于水,将来和和美美过日子才是正道!” 沈云忠听了这话,赞许地点点头,笑道:“你们几个小辈能这样想,再好不过了,我们沈家不愁香火不继,哈哈。” 看着众人高兴,沈如初清了清嗓子,道:“爷爷,我有件事要和大家说。” ☆、043 扯大谎惊怒家人 沈云忠第一个放下碗筷,其余人也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自己,沈芝媛迫不及待地问:“三姐姐有话要说?” 沈如初点点头,道:“爷爷,我们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沈云忠有些错愕,众人也是不解,原本轻松的氛围被沈如初打乱了,沈云忠转身去了里屋,先前还挂着笑容的老脸一转身便显出了沉重,这个孙女为人乖巧想法最多,这段时间又受了这么多的委屈,顶了那么大的压力,自己承诺的婚事却迟迟没有落实,他觉得愧疚。 “初儿,到底什么事?”沈云忠道,“你的婚事不要担心,还有一段时间呢,爷爷一定会尽力,给我们初儿找一个如意郎君。” 沈如初抿着嘴,眼里带着笑,道:“爷爷,我找到如意郎君啦!” “什么?你找的?胡闹!”沈云忠的白胡子随着他口气的加大而飘荡起来,虽说安阳城没那么多规矩,但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最见不得闺中小儿女私相授受、私定终身! 沈如初咬咬牙,狠狠心,道:“是啊,爷爷,这个人你也认识的,就是——就是文旭!” “什么?”沈老爷子开始吹胡子瞪眼,当年在军中也是一尊暴躁的大神,手下犯错没少挨打过,对着上司他也敢直言顶撞,如今不过是上了年纪,动不得那份干活,但现在听沈如初说相中了文旭,真真是当头一棒! 沈如初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道:“爷爷,我、我的清白也给了他,我没有其他选择……呜呜”她一边说一边装腔作势地哭着,却干打雷不下雨。 如果前一句话是当头一棒的话,那么现在就是五雷轰顶了,沈云忠身形不稳地晃荡了一下,哆嗦地指向沈如初,骂道:“你、你、你作践自己!” 若是沈芝媛做出这样的事他倒是不奇怪,但是沈如初做出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爷爷,对不起。我也是没办法,正心里烦恼,受了那厮的诱惑,他还骗我说,爷爷打算将我许配给他,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想着兴许就不用去马家做妾了,便应了。”沈如初心道:文旭,对不住了,只能黑你了! 她噗通跪在地上,想着伤心往事,还真让她挤出不少眼泪来。 沈云忠越想越气,连叹:“真是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孽障!孽障啊!”他越想越气,那只青筋凸出、干燥粗糙、苍老却有力的大手拍下来,眼见着就要落到沈如初的头上,沈如初闭起眼睛,打算承受这一击。 女孩子被打,总会哭得特别伤心,不仅因为身体上的疼痛,但更多的是来自心理上的委屈,这种心理并非单纯的脆弱,只是环境造就的脸皮薄。 “唉!”沈云忠重重叹了一口气。 他推开门,唤道:“孟飞、燕飞,你们都进来!” 他们一进来,沈云忠将门关死,沈燕飞一见妹妹跪在地上,又是心疼又是着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妹妹?爷爷?谁来给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这大冷的天,跪在石板上,要生病的!” 沈燕飞本就是火烈的性子,又是爱护短的人,对这个亲妹妹倒是发自内心的疼爱。 与他相比,沈梦飞就冷静许多,道:“爷爷,这是怎么了?三妹妹就算是犯了错,您先消消气,有话好好说。” 他一边扶着沈云忠坐下,一边拉起沈如初。 沈如初委屈且可怜地看着沈云忠,就听沈云忠低吼:“谁让你起来的!”沈如初复又跪下,心里想着自己这个主意是不是行不通,沈云忠平素明明很喜欢文旭,这会子为何怒火冲天,联想到沈云忠宁可找刘力俊说亲,也未想到文旭,莫非还有什么难言之隐? 沈如初这边正懊恼,就听沈云忠那边哆嗦着声音怒道:“你问问她!问问她做了什么!” 沈燕飞心急,一把拽起沈如初,道:“你到底做了什么,惹爷爷发这么大的火?快说!” “我……我,我和文旭……”沈如初说不出口,心里想着对策,万一这一招不成,总要有个补救的对策,她这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想拉着文旭下马,自己连名节都贴上了! 沈云忠捶着桌子,道:“她和文旭那厮暗度陈仓、行了见不得人的丑事!” 沈梦飞听了这话,惊讶的合不拢嘴,在他印象中,沈如初聪明自是不必说,行事更是稳妥,这种离经叛道的事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她这种人能做出来的。 “爷爷,还是问清楚再作处理吧。”沈梦飞劝慰道。 沈云忠依旧脸红脖子粗,喝道:“问什么?还不够清楚嘛?她自己亲口承认的!” 沈燕飞听了这话,气得七窍生烟,狠狠攥住沈如初的胳膊,道:“如初你和哥哥说实话,是不是文旭那臭小子骗你的!” 这个时候,哪里还容得沈如初说“不是”,忙不迭地摇头,顺带落几滴眼泪。 沈燕飞拉着沈梦飞就往外走,冷道:“收拾那孙子一顿!” 沈云忠也不阻拦,气极反笑,沈如初轻声道:“爷爷,我知道错了。我心里也苦,这是没办法。”——这倒是一句大实话,但是听在沈云忠的耳里却是另一层意思,由此引发了沈云忠的恻隐之心,毕竟一家人,又是隔代亲。 “起来吧,地上凉。”沈云忠叹气道。 沈如初起来抹抹眼泪,等候沈云忠发落。 沈云忠道:“如今之计,你也只能嫁给文旭了,平日看那小子,是个人才,会做人,能吃苦,有前途,没想到……唉!你说你,怎么就……就这么糊涂呢!” 沈如初想想,发现这个主意并以好事,自己还真有些糊涂,万一这事空穴来风地闹出去,文旭却不愿娶自己,那时自己要如何收场? 再者,婚前失/贞这种事,吃亏的一方永远是女方;若是个好男人,断然不会在婚前做这种苟且之事,让女方有心理压力,若是被发现,再一闹大,浸猪笼都是有可能的;再者,即便这男人愿意娶了她,难不保在婚事上拿乔,吃亏落下风的还是女方和娘家。 ps:亲们请相信女主的眼光,小文子童鞋还是不错滴——喜欢的请收藏,收藏的请不要轻易弃坑哦。 ☆、044 兴师问罪恳求偶 且说沈燕飞、沈梦飞两兄弟一路气冲冲地奔向文旭家,沈梦飞有心相劝,道:“三弟,等一下你可要手下留情,无须弄出人命来。” 沈燕飞冷哼一声,硕大的拳头握的更紧了。 沈梦飞又道:“发生这样的事,我这个当哥哥也非常气愤!不过,既然发生了,打死他也没用,不如先教训一顿,然后讨个说法!” 沈燕飞“嗯”了一声,再没下文,脚下生风,走得更快了,沈梦飞心下也气,但毕竟只是堂兄,自然没有沈燕飞这般上心。 沈家与文家本来就不远,不过是几条街的路程,二人紧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便到了。 此时天色已晚,文旭家的大门已经紧闭。 沈燕飞将门敲得震山响,骂道:“文旭!文旭你个混蛋出来开门!” 文旭近来心情不好,连带着身子也不那么爽利,特意早早入睡,被这一通吵闹唤醒,心中老大不悦,喝道:“什么人?大晚上鬼哭狼嚎作什么!” 他披着一件棉衣将门栓打开,沈燕飞与沈梦飞听见门闩响动急忙破门而入,架着文旭就朝屋里去。 “你们、你们干什么?放开我。”文旭挣扎着。 沈燕飞咬牙切齿,骂道:“干什么?揍你个王八羔子!平时看你像个好人,却是猪狗不如!”说完便是一拳,打得文旭鼻子冒血。 文旭的身形晃了晃,就在这档口,沈梦飞一拳飞过来,打在他小腹上,一阵激烈的绞痛顿时传遍他的四肢百骸,痛得他龇牙咧嘴,叫骂连连! 文旭大怒,使出全身力气将沈燕飞二人甩开了,他大小战役上过十余次,常年训练,如今又在校场武训,体能和武打技能进步很大。 “你们疯了!怎么不分青红皂白打人!”文旭愤怒地吼道,狠狠地用手抹了一把鼻血。 沈燕飞骂道:“你个下/流货,做出那等下作事,竟然当做无事人一般,看我不打得你满地找牙!”话音才落便扑了过去。 文旭心中莫名其妙,根本不知道这二人为何要打自己,平白挨了几拳已经是恼火异常,虽说两家走动频繁,他与沈燕飞、沈梦飞都是好友,和已故的沈格飞更是生死之交,但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脱掉外罩的棉衣,扔在一边,冷眼看着对面正杀红眼的二人,喝道:“到底为了何事,你们先说明白,若是找茬,谁怕你们!” 沈燕飞听了这话,如同火烧焦油,心道:这厮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还这般叫嚣,真是欠收拾!正要上前扭打,却被沈梦飞拉住了。 “三弟,先不忙着冲动,把话说清楚再打也不迟。”沈梦飞道,“文旭,你自己做得好事难不成还想抵赖?” 文旭平白无故被人从被窝里闹醒已经不开心,又平白无故受了一顿拳脚,更是满腔愤怒,冷冷地看着眼前的二人,怒道:“老子行得正、坐得直!你们两个最好给我说出个前因后果来!否则,咱们过去那么多年的交情就白搭了!今晚的事情我不会善罢甘休!” 沈燕飞爱妹心切,听了这话眼睛里差点喷出火来,喝道:“我妹妹的事你怎么说?今天若是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老子管你是谁,与你同归于尽!” 沈梦飞将沈燕飞往后推了推,临出门时,沈云忠还追出来叮嘱不要闹出太大动静,而且他们来此目的明确,出气和教训都是其次的,最主要的是让文旭担起这个责任,承诺一个未来!一个女人未婚将贞洁交给了一个男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嫁给这个男人。 文旭一表人才,看着也不像是用强的那种人,多半沈如初也是自愿的,既然是你情我愿,又何必这般光火! 沈梦飞看得清楚,却不好将这番话直白地说给沈燕飞听,他那火爆的性子定然要火冒三丈,到时八匹马都不能将他来回来。 文旭有些茫然,道:“你妹妹?你哪个妹妹?”沈如初和沈芝媛都算是沈燕飞的妹妹。 “你还装!”沈燕飞跳脱着要冲过来。 文旭冷道:“我没必要装!” 沈燕飞被沈梦飞拦住,喝道:“你先不要冲动!这种事闹大了对谁都没好处!你想让如初以后没脸做人吗?” 文旭疑惑道:“如初?如初她怎么了?” 沈燕飞努力平静下来,瞪着文旭,道:“文旭,我以往敬重你是条汉子,敢作敢当,脑子也好使,把你当兄弟,没想到你竟然——好,过去的事已经发生了,你打算怎么办?” 文旭脑子一转,他们这么晚了气势冲冲地兴师问罪,见面二话不说动手就打,可见是愤怒至极;而且事关沈如初;什么事能与沈如初相关且让这二人如此光火? 联想到沈如初白天的反应和那狡黠一笑,文旭的心头就活络起来,当时他隐隐觉得沈如初要动脑筋了,而且很可能将主意打在自己身上。 如今这番情势可不正是说明这些问题嘛! 沈梦飞见文旭思维出窍,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不由得心奴,沈如初虽不是自己的亲妹妹,但那也是自己的家人,一方面怪沈如初不自重,一方面怪文旭不够意思,兔子不吃窝边草,他倒好,吃干抹净,似乎还想不认账! 沈燕飞叹道:“以往算是我瞎了狗眼,错看了你,还以为你是个男人,是条汉子!好,你既然敢做不敢当,我们沈家不勉强,我这就回去,将那小贱人给乱棍打死,省得辱没了我们沈家的门风!” 文旭现在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的猜想是对的,沈如初果真回家动了脑筋,只是——他继续抹了一把血,嘴角带笑,这丫头,真是大胆! 好在这顿打没有白挨,就是丢了半条小命也值得。 “二位息怒,是我一时糊涂,让如初受了委屈,一切都是我的错,和如初没有关系,是我太喜欢她,一时无法自控,所以,才犯下那般错事。我愿意负责,只要沈家不嫌弃我文旭穷苦,我愿意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将如初娶进门。”文旭说得真切,虽然未和沈如初密谋过,但和她的配合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045 信誓旦旦求亲事 沈梦飞一听这话,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老爷子交代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他就说嘛,这文旭再混帐也不至于无耻到那般境地。 沈燕飞仍旧有些不放心地盯着文旭,冷道:“当真?” 文旭急忙表态:“不敢有假!绝对不敢有假!我对如初的心意,你们多少明白些,我虽不富贵,却也不愁寻门好亲事,迟迟未娶,不就是因为如初吗?犯下这等丑事,和如初无关,都是我一时性急,软磨硬泡,又威逼利诱,她这才应得我!二位放心,我马上就请了冰人上门说媒去!二位哥哥如何打骂我都行,如初身体娇弱,还请哥哥们多多担待。” 好嘛,连哥哥都叫上了!而且叫得那么亲! 沈梦飞瞧了瞧沈燕飞的脸色,也好了很多,有意借着文旭的口,让他吃颗定心丸,便问道:“你对三妹的感情是真的吧?” 文旭会意,急忙道:“我对如初是真心实意,如有半点虚假,天打雷劈。如今事情也发生了,是我不对在先,我会尽快迎娶如初,让她过上好日子,还请二位哥哥成全。” 说完便要跪下去,沈燕飞、沈梦飞当然不会让他行如此大礼,他们虽不擅长说那些大道理,但心底淳朴善良,既然文旭言之谆谆、情意深切,他们自然就不会再为难下去,毕竟闹事是手段,给沈如初找一个好归宿才是目的。 听文旭方才那番话,虽然说得谦虚,但也隐约透露出他与沈如初乃是两情相悦,发乎情这才违背礼俗,却丝毫没有怀疑沈如初与文旭联手说了这个弥天大谎,怎么能想到?这世间的女子把贞节看得比性命都重,哪个未出阁的姑娘肯拿自己的名节开玩笑?何况沈如初所说的,文旭这边供认不讳! ——既然是情投意合,岂有棒打鸳鸯之理? 沈燕飞与沈梦飞对视一眼,又打量了文旭一番,也算是默认了这未来的妹夫。 文旭一见二人缓和了态度,急忙请了二人上座,搬出好酒好茶招待——未来的大舅子们他自然不敢得罪! 当黄老三提着一盏昏黄的夜灯陪着沈老爷子来到文家的时候,三人正在饮酒说笑,兴之所至,开怀大笑,不亦乐乎。 沈云忠差点气歪了嘴,一个死丫头已经不省心,这两个臭小子气势冲天地奔过来,就是为了讨杯酒? 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沈云忠心中连声叹息。 好在文旭会做人,说话说得漂亮,包票打得响亮,沈云忠想着木已成舟,生米都成了熟饭,也没什么好拿捏的,道:“虽说,如初犯了傻,但她今后若是进了门,你可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处处拿捏她,更不能让亲朋说了闲话。” 文旭急忙恭敬道:“老爷子放心,我对如初爱慕极深,我自以为情深意重,那种浅薄之事,万万不会做,她若是进门,我将在有生之年尽我最大的努力给她幸福,无论我此生富贵贫穷,一辈子只娶一妻,绝不纳妾。还请老爷子将这番话转告给如初。三日之内,我必登门求亲。” 爷孙三人回了沈家,沈如初等人仍旧等在客堂里,高氏想趁机嘲讽辱骂一番,却出乎意料地被沈芝媛给制止了,李氏是过来人,多少猜出了一点来龙去脉,小心翼翼地打探情况,沈如初作痛苦反思状,始终闭口不谈,她讪讪地坐在一旁。 沈云忠进屋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告:“文旭三日后上门提亲。” 高氏有些茫然,进而欣喜,喜滋滋地看了沈芝媛一眼,道:“爹,回头你可要和文旭说道说道,上次他拿乔,我们家媛儿现在心中还老大不自在呢。” 沈芝媛急忙拉住高氏,道:“娘,你说这些做什么!” 沈梦飞急忙道:“娘,你想多了,文旭是上门求取如初的。”想起前一次高氏亲自给文旭做媒,被他婉拒,兴许从那时他与沈如初便是两情相悦、暗度陈仓了,想到这里,他幽幽地看了沈如初一眼,怪罪的意味明显,沈如初甚至看到了一丝鄙夷。 高氏一愣,脸色顿时难看得如同一块酱猪肝,正要破口大骂,却被沈芝媛死拉着拖出去了。 李氏上前道:“文旭这孩子不错,与咱们如初很是般配。儿媳恭喜爹寻了个好孙女婿。儿媳回房休息了。” 沈云忠点点头,沈如初忽然觉得头顶一阵芒刺的痛感,一抬头,就看见沈云忠叹息的目光投向自己,急忙怯怯道:“爷爷,我知道错了。” 沈燕飞见沈如初楚楚可怜,一副知错能改的巧模样,心有不忍,道:“爷爷,这件事是我这个做哥哥的疏忽了,既然还有的补救,还请爷爷不要生气。” 沈家也是有家法的,若真是用家法伺候了,恐怕沈如初吃不消。 沈云忠道:“唉,是我老了,管束不了你们!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文旭虽说这件事做得不光彩,但瑕不掩瑜,只要他真心实意待三丫头,将来日子也是好过的,这样一来,也就不用去马家了。” 第三日的清晨,马家门口热闹闹的。 文旭请了安阳城很有名的冰人来做媒,请了几个活络的小伙子抬了彩礼过来,连他的族叔祖都被请来了,自己则抱着两只大雁。 沈云忠乃是守旧之人,又年老固执,对那种未婚便夺了姑娘贞洁的男子向来不齿,何况这姑娘还是自己最疼爱的孙女,所以对文旭的印象大大折扣,总是情不自禁地将他与“登徒子”联系起来,但想着给沈如初谋个好亲事,为了维护沈如初必须将这个丑事给遮下去。 他与那冰人和文旭的叔祖闲聊,笑得很勉强,心里却唉声叹气。 若是早些时日将沈如初许配给文旭就好了,也怪自己优柔寡断,碍于高氏的颜面不肯给沈如初做主,要是早早定下亲事,兴许就没这番事情发生了,虽说文旭现在上门提亲,阵势也闹得很大很热闹,也算是结局圆满,但一想起二人行下的错事,总觉得龌龊,就好比是一盘大餐上落了一只死苍蝇,让人膈应得慌。 “沈家老爷子,您怎么看待这门亲事呢?”文旭的族叔祖文静春笑眯眯地问道。 ☆、046 定婚事唐家三少 沈云忠一愣,方才正在走神,道:“文旭也算是我自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聪明能干,两家人知根知底,我很喜欢。” 那冰人乃是个年轻的妇人,眉目生光,眼波流转,听了这话,急忙笑道:“我看哪,这文公子和沈小姐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方,双方家长又都满意,这门亲事哪,要早早定了!” 文静春若有所思,脸上挂着笑,心中却不同意这门亲事,沈如初被马文俊看上了,这在安阳城人尽皆知,惹上马家这个土霸王,还能有好? 何况,以文旭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条件更好的女子为偶,怎奈文旭昨天去跪求了他一天,并说了狠话,除了沈如初这辈子谁也不娶,他这才陪着文旭到沈家说亲的。 沈云忠看了一眼文静春,又冲冰人笑笑,再看文旭正抱着一对大雁满脸笑容地站在那里,他的心情瞬间晴朗的许多,心道: 也亏得这小子用心,短短的时间内不知从哪里找了这么一对活大雁,比起那些玉雕或木刻的大雁强了百倍,那些用鸡鸭鹅代替的更不能相提并论。 因为大雁南北迁徙并有定时,且配偶固定,如一只亡另一只就不再择偶,故而,这大雁被认为顺阴阳而用情专一,用大雁来做贽礼,以象征阴阳相配而用情专一,以定婚姻和顺。 再看文旭笑容朴实而灿烂,明眼人都看得出那是发自内心的笑,沈云忠觉着沈如初跟了这样一个男人将来不至于过苦日子,颔首而笑,那文旭在他眼中也就越看越顺眼。 人的心理是很微妙的,但左不过一个道理:伸手不打笑脸人,没有人会对一个善意待己的人恶言相向,哪怕明知道这个人是刻意讨好——这就是为什么历朝历代的皇帝身边总有几个得宠的佞臣,不是皇帝不够聪明发现不了,而是他们需要这些人。 纳亲是定了,接下来的程序也是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先是问名,二人的生辰八字也甚为相合、于是纳吉,正式确认双方的亲事;然后是纳征,文旭送出的彩礼也让沈家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文旭竟有这般家私;请期的事在冰人的撮合下也很快定了,双方一合计,定在年后,三月初。 短短的几天内,确定了婚姻大事,沈如初还有些不适应,时常还在恍惚:原来这么快就确定了终身大事? 她摇头苦笑,自己还不到十六岁——太早了,实在是太早了! 沈芝媛这段时间出奇地乖巧,甚至可以说是懂事,不但阻止了高氏的指桑骂槐和无理取闹,自己还隔三差五地嘘寒问暖,送些小东西。 沈如初本来就心软,典型的“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主儿,在这般攻势下,恨不得对沈芝媛掏心掏肺,当然,往日的不愉快也时常出来蹦?一下,她对这个妹妹也不至于全然相信。 沈家目前风平浪静,马家并未来闹事,想来是丢不起这个人,明面上不会争闹,私下里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沈家和文旭的,关于这一点文沈两家出乎意料地意见统一,那就是一定要防范马家。 既然婚事定了,马家一时也无动静,沈如初便想着继续去医馆学医,沈云忠本来是不同意的,毕竟定了亲事,婚期又紧迫,总要准备一些嫁妆和嫁衣,姑娘家家的抛头露面总是欠妥当。但是他禁不住沈如初的软磨硬泡,老人家对孙辈们多少都是纵容的,他也不例外。 沈如初在秋蕊的陪同下去了医馆,秦子辉一如既往的热情,还有其他人见沈如初回来做工,一个个都笑脸相迎,也听闻了沈如初与文旭定亲的事,愤愤道喜,只是沈如初敏感地发现这些人的笑容都有些诡异,眼神里还带着怜悯。 是了,明目张胆地给了马大公子一巴掌,这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没人敢往下想。 “如初你回来了就好,临走时公子还交代了,你若是回来,仍做你原先的事,工钱照付。对了,您还不知道吧,医馆现在暂由唐三公子接管。”秦子辉热络地说着,这猴头热情好客,最适合做迎宾的事,当然,也是个话痨。 沈如初心想:唐三公子?唐梦瑶?多少明白了这唐家三少的来历。 见了唐三公子,才知道这是唐梦瑶的嫡亲弟弟,看年纪不过十四五岁,大概是因着家中食水丰盛,长得高大白净,只是那嘴边刚刚刮去的绒毛出卖了他的年龄。 “见过唐公子。我是这里的学徒沈如初。”沈如初微微福身。 唐天瑞急忙笑道:“沈姑娘不必客气,我听姐姐和姐夫都提起你,说你聪明能干,在医学方面非常有天赋。我初来乍到,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姐夫?呵,已经成亲了么! 初来乍到?拜托,这个地方对她来说也算是初来乍到了。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我先出去做事了,公子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随时问我。” 唐天瑞见沈如初知书达理、容貌秀丽、体态轻盈,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情愫,但毕竟是大家公子出身,倒也不至于孟浪。 整整一天他都在暗中观察沈如初,发现她聪慧过人,更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对药理和医术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对那些坐堂的大夫尊敬但不谄媚,对秦子辉等人热情却不随大流,对病人有耐心而且态度亲和。 “姐夫说得果真不错,这是一个能成为大医的人。”唐天瑞沉吟着。 临下工的时候,秋蕊来接沈如初,发现沈如初还在忙碌,兴许是到了年关的缘故,生病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偶感伤寒。 好不容易送走了最后一个病人,沈如初累得腰酸背疼,那些坐诊的大夫也陆续离开,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大部分还是宫云枫的家奴。 “姑娘,要不要歇一会再走?”秋蕊关心地问道。 沈如初摆摆手,道:“早些回去,爷爷他们好早些心安。”以往很多次回家,都看见沈云忠在客堂里等待,借口说人老了睡不着,其实是在等她回来。 唐天瑞却从内堂走出来,叫住了沈如初。 ps:兜兜放唐小三出来插科打诨,宫童鞋固然是男神,但小文子也不错滴,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嘛! ☆、047 遭绑架从容应对 沈如初一回头,露出一抹疲惫的浅笑,道:“唐三公子有什么要吩咐的?” 唐天瑞正欲热情地回应,但恐怕唐突了沈如初,急忙克制情绪,道:“我对安阳城不熟,能否请沈姑娘带我去周边地方找一处干净的地方吃些饭菜?” 沈如初明白他这是间接邀请自己,本能地拒绝了,既然自己定了婚事,就没必要再惹来闲言碎语,三人成虎的道理她不是不懂,微笑道:“天色太晚了,家人等着我回去吃晚饭,我这一天不沾家,若是回去晚了,肯定要担心的。说起这安阳城的酒楼店铺,秦子辉比我熟悉多了。” 秦子辉在一旁拼命地点头。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再勉强也没什么意思,唐天瑞客气地送沈如初出了医馆的大门,背后传来秦子辉热情的声音:“三爷,您想吃什么口味的菜?这安阳城里有四大名菜,八大名楼分别在……” 他如数家珍地说着,朗朗上口,比起报药名那真是顺溜多了,唐天瑞摆摆手,道:“随便选一家干净便当的小店就好。” 秋蕊紧紧跟在沈如初的身后,主仆二人沉默着,步子却越走越快。沈如初忽然想起一件事,道:“我昨儿怎么听说春燕家的小雪被卖给了人牙子,你和小雪感情好,知不知道怎么回事?” 秋蕊一听这话,心里酸楚得厉害,和小雪关系近倒是其次,关键是思及己身,和那小雪一样的奴才身份,保不准自己哪一天也遇见这般遭遇。牙婆收了这些丫头过去,不是卖到窑子里,就是卖给富贵人家的老头当妾,哪一个有善终的? “奴婢不知道。”秋蕊轻声道,不是不知道,是不肯说。 沈如初也不强迫她,笑道:“我怎么听说,这小雪吃里扒外,说主家的坏话不说,还和周家的男人眉来眼去,惹得周李两家不愉快?”周家的男人便是春燕的未婚夫周翔。 秋蕊心里咯噔一声,嘴巴蠕动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就听沈如初又道:“咱们沈家不比李家,我爷爷最是治家有方,若是发现了有人吃里扒外,和外头的男子勾搭成奸,指不定往死里打!”那一日马文俊来沈家,秋蕊的反常她可是看得真切。 秋蕊听了这话,恼道:“三姑娘这是什么意思?说话夹枪带棒的,难不成奴婢做了什么错事,就算三姑娘想发落奴婢,总也要给个准信!” 嗬,这也是个伶牙俐齿的主儿,沈如初心中冷笑,正要开口说话,却觉得耳边一阵风扫过,接着眼前一黑,一个黑色的东西罩在了她的脑袋上,秋蕊一段短促的喊声传来,接着就是挣扎的呜呜声,同时,沈如初感觉到自己也被人从背后身手捂住了嘴! 一辆马车冲过来,沈如初感觉自己像是被人抱上了马车,而秋蕊依旧呜呜地挣扎,就听一浑厚的声音粗暴地说道:“这丫头太不老实了,绑紧点!” 沈如初因为安静,仅仅是被绑住了手脚,秋蕊就惨多了,浑身被五花大绑,胸部挤到了一起,差点喘不过气来。 沈如初感觉有人粗暴地掀起了头套,捂住嘴巴的那只大手车去了,接着嘴巴被一团软绵绵臭烘烘的东西堵住了。 沈如初心中紧张得要死,这安阳城的治安太乱了,如果这次能平安归来,一定要向医馆请求让自己早些下工,再和文旭说说,能不能送两个新兵蛋子过来接送一下自己。她胡思乱想了一会,这才安静下来想想自己的处境。 她理了理头绪:第一,什么人来绑架自己?沈家虽然殷实,但算不上富贵,劫财不至于;那劫色呢,看这些人的身手应该是道上的老手了,绑了自己之后并无轻浮的举动,说明也不是为了劫色。 第二,他们将自己带上了马车,到底要送到什么地方?需要借用马车,说明路程不会太近,同时侧面说明存在幕后主使,这是将自己送去见那个幕后主使。 沈如初一边估量着马车的速度,一边默默记录着时间,这样能大致估算出马车所行的距离;并注意马车外的动静,力求通过声音发现标志物,好确定目的地所在,比如,她听得一阵莺声燕语,欢笑阵阵,想着应该是北市的一处妓/院所在。 约莫行驶了一炷香的时间,马车停住了,沈如初判定自己还在安阳城的内城。 紧接着,沈如初被人抗在肩头,带到了一个房间,等她的头套被摘下来时,发现自己置身一个灯火通明的房间,空气中氤氲着熏香。 “怎么这么粗暴地对待娇客呢。”一个软绵绵、娇滴滴的声音道。 两个小丫鬟上前将沈如初嘴中的破布拿出来,又解了双手并双脚的绳索,沈如初一回头却没有看见被五花大绑的秋蕊,努力平静了一下情绪,看着端坐在堂中的女子,端庄美丽又多了几分风情,看装扮应该是已婚的妇人。 她暗自思忖,并不认识这女子,再看这女子的装扮,还有她那几个身着绫罗的丫鬟,知其非富即贵,以沈家现有的地位,本体也是接触不到这样的人物的。 “沈姑娘受惊了,你应该不认识我。”她娇岑地浅笑,“我叫崔明月,哦,我说了自己的闺名你也未必听闻,那么马文俊马公子呢呢?我们家爷你总该知道吧?” 沈如初心头一颤,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马家的人果真来找茬了,今晚还不知道要怎么死!她抬眼看了一下崔明月,她忽然明白这是谁了。 “如初见过马少夫人。”沈如初微微一笑。 崔明月拿着一方香帕子掩嘴而笑,道:“沈姑娘是个聪明人,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坐吧,上茶。” 一个浑身香喷喷的婢女给沈如初端了一杯清香扑鼻的茗茶,沈如初装模作样地端起来,用杯盖拨了拨茶叶,微微一笑,又放下了茶杯,道:“不知少夫人这么心急火燎地——”她顿了一下,那个“绑”字呼之欲出,但她轻轻换成了“请我们过来所为何事?” ☆、048 及时雨英雄救美 ps:鞠躬感谢诸神承诺的永远大大送的奇葩,并成为良配的盟主,兜兜受宠若惊,加更之后送到!祝愿大家新年快乐! 崔明月妩媚一笑,和通常的高门大院里的深闺女人不同,她成熟之中带着一股深藏不露的算计,而且自信满满,至少和沈如初心目中的深闺女人有出入,总觉得少了一点含蓄。 沈如初有所不知的是,崔明月为了防止马文俊的通房丫头、新纳小妾怀孕生子,这几个月来可谓用尽心机,无形之中练就了一番老练和算计。 “看不出你生得如花似玉却是个爽快人呢,”崔明月笑道,然后收敛笑容,冷道:“那我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桌子上的银子你也看到了,这些银子够你使用半辈子了!你带着银子走人。” 沈如初的确看到了桌子上的银子,从她坐下来的时候就看到了,看到时也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出,既然是谈条件,她反而不着急了,笑道:“那少夫人希望我走到哪里呢?” 崔明月冷道:“越远越好,至少不能呆在安阳城。” 沈如初冷道:“那什么时候走呢?” 崔明月眼神清冽嘴角上扬,冷道:“今晚!你没有选择!” 沈如初心中咯噔一声,今晚走?怎么走?万一出去被人劫财劫色怎么办?她瞥了一眼桌上木托盘里的银锭子,心中叹息,这钱真是有命赚没命花,巧笑道:“天色这么晚了,恐怕出不了城吧?万一惹出什么动静来,岂不是让少夫人难看么?” 崔明月冷冷一笑,道:“我本以为你是个美丽的女人,现在看来,还是个狡猾的女人!可惜,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今晚你必须走,要么走,要么死!” 沈如初心头猛烈一震,果真,她动用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目的很明确,让自己消失——要么滚远点,如果自己不配合,不惜杀人! “丧心病狂,为了那么个臭男人至于嘛你!”沈如初腹诽。 “你让我走,甚至想让我死,无非是觉得我可能威胁到你的地位,难道少夫人不知道,我已经定亲了?”沈如初尽量平静下来,她状似无意地环视了一下四周,房间很紧密,而且里里外外都站了人,除了女人还有男人。 她总算明白什么叫插翅难逃了。 崔明月冷笑一声,道:“成亲的妇人出来勾勾搭搭的多得是!” 沈如初笑着,慢慢接近崔明月,她想好了,要么挟持崔明月逃出去,实在逃不了就和她同归于尽,拉一个垫背的,也算够本! 哪知崔明月也早就防备,根本不给沈如初近身的机会,冷笑道:“沈姑娘走吧,难不成你还指望那些臭男人再抗你下去?” 沈如初冷冷一笑,道:“我先把这些银两整理一下。” 崔明月鄙视地看着她,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沈如初笑道:“我们小门户,自然不像是马少夫人这般大手笔,绑架杀人也不在话下,这就是官家草菅人命吗?” 沈如初走在前头,两个蒙面的大汉紧紧地跟在后面,刚要出门,门却被人破门而入了,冲进来一个手持长剑、同样蒙面的男人。 他冲着那两个蒙面大汉刺杀了几下,那二人应声倒地,屋内的女人传来一阵尖叫;又有两名大汉冲出来,跳脱在前面,挡住他们的去路。 那持剑的蒙面人身手了得,出手狠厉,拳脚相加之处,那两名大汉受伤后退,他拉着沈如初一路狂奔,一口气足足两三里。 停下来的时候,沈如初直不起腰来,蹲在地上想呕吐,因为跑得太急,又喝了冷风,这会子肺里疼得厉害。 “我跑不动了。”沈如初虚弱地挥挥手,再这样跑下去,恐怕会要命的。 “稍微休息一会。”他自然而轻柔地帮沈如初拍打着背心。 沈如初只顾着喘气,竟然忘记最重要的一件事:这是谁呀?这是英雄救美呢还是另一帮打家劫舍的匪徒? “你……”沈如初正要问,却发现站在她面前的正是文旭,急忙换了话,道:“你怎么在这里?怎么是你?” 文旭笑道:“正因为是我,才能把你救出来!”他将一只手背在身后,那只手一路牵着沈如初的小手,他要牢牢珍藏那种感觉,放在心底,这还是他第一次牵女人的小手,而且还是自己心爱女人的手。 沈如初激动得想哭,方才真是太危险了,崔明月连“要么走要么死”的话都说出来了,摆明了是要弄死自己,只要出了城,肯定凶多吉少。 “还哭了?傻瓜,这不是还有我在吗。”文旭柔声道。这是他们定亲以来第一次见面并说话,定亲时双方按照礼俗是不能见面的,即便是见面也只能在冰人的提示和牵线搭桥下,瞧瞧见了侧面。 文旭从那晚被打到现在第一次离沈如初这么近,想着眼前这个倔强的小女人即将成为自己的妻子,他恨不得将她紧紧拥在怀里。 “好可怕,我方才差点没命了。”沈如初抽抽鼻子,真的想哭,想忍住,眼泪却不听使唤地掉下来。 文旭心疼地伸手想帮她擦眼泪,但是一转头看见自己手里还握着剑,另一只伸出来,用手背帮沈如初擦了擦眼泪,笑道:“都是大姑娘了,还哭鼻子。我们慢慢走回去,你现在还能走吗?” 沈如初噗嗤一笑,道:“我不能走,难道你背我么?” 文旭马上走到沈如初面前扎了一个马步,道:“义不容辞。” 沈如初笑道:“算了,不用啦!” 文旭也不勉强,只当她是不好意思,道:“你和我说说,到底是什么人绑着你?为什么?” 沈如初道:“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知道我被带到那个地方了?” 文旭道:“我带着几个手下巡逻,正好经过医馆,便等你下工的,看见你被几个大汉给驾到马车上了,那几个人一看就是有备而来,我知道急不得,便悄悄跟了过去,跟到地点,看你到里面半天没动静,实在放心不下,这才冲进去。方才的确好险,若不是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未必能将那伙人干掉。” 沈如初道:“你知道幕后主使是谁吗?秋蕊呢?秋蕊现在怎样了,会不会有危险?” ☆、049 化险为夷归平安 文旭道:“秋蕊应该没事,我已经命人去搭救。到底什么人如此大胆?”安阳城地处边疆,本来就不像内陆城市那般安宁,这里不仅聚结了大量的军队,还有地方上各种保卫力量,加上每年流放到此地苦役的重刑犯,以及往来贸易的番邦,另外还有一大群的流寇。 沈如初拍拍胸口,道:“真吓人,这城里头也这么乱了。是崔明月!”想起崔明月,沈如初现在还有些后怕,那是一个狼一样的女人。 文旭皱眉,道:“这是谁?你怎么认识她的?” 沈如初看了文旭一眼,道:“就是马文俊的老婆。” “马家果真沉不住气了。”文旭深思道。 沈如初摇摇头,道:“我看不像,她应该是自己的主意。女人妒忌起来很可怕的。” 文旭笑道:“那你呢,会妒忌吗?” 沈如初嗔道:“说正事呢!” 她这一声嗔怪,听在文旭耳朵里简直如同天籁梵音,让他受用匪浅,急忙乖乖地闭口,一本正经地帮忙分析:“如果她是擅自行动的话,从哪里调来那几个人呢?我看他们的身手和块头都像是虎贲队的。” 虎贲起源于九锡中的一种赏赐,后来代之军中的勇士,即骁勇善战者,安阳城因地处边疆,在马征明的带领下也训练出了一支虎贲军,大约三百人,其中数十人用来守住西北二门,其余人则用来冲锋杀敌,用作全军表率。 照理说,虎贲军全部是经过严格选拔的死士,这种人直属最高将帅的领导,除了马征明,任何人都无法调动,而且这批人军纪严明,对国家死忠,不可能做这种下三滥的事情。 沈如初将自己的疑惑说给文旭听,又补充道:“什么虎贲军,你一个人打倒四个,照我看,也不过如此。”她将怀里的那包银子塞给文旭。 文旭听她夸赞自己,早就如坠雾里,开始飘飘然,喜道:“那是,我可是军中好手,曾经一人杀过十个北夷人,还杀死一个小头领!” 他炫耀时的神态活像个孩子,沈如初知道男人的心理,笑道:“是啦,是啦,咱们副尉大人很了不起,骁勇善战。” 文旭摸摸脑袋,显得很不好意思,喃喃道:“让你见笑了。这是什么?” 沈如初道:“崔明月给我的买命钱,你帮我收好了,将来我们一起用。” 将来一起用?将来一起用!——岂不是在暗示,她心甘情愿要嫁给自己嘛,现在都开始规划二人的未来生活了。 文旭听了这句话做梦都能笑醒,再看看那包裹,沉甸甸的,不下五十两,好家伙,沈如初方才死死抱着它跑了好几里地! “我帮你收着,将来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文旭郑重道。 沈如初道:“前段时间我也出了次事,晚间下工家去,被人路上截住了。” “什么?后来呢?”文旭的心快要悬起来了,立刻联想到沈燕飞他们来找自己,口口声声说沈如初失了贞节给自己,莫非……他不敢继续想下去。 沈如初道:“还好,虚惊一场,那天正好宫云枫在。你别看他文弱书生的模样,好像很能打。这事发生在你拒绝了我伯娘说亲之后没多久,那天四妹的反应很异常……” “嘘——”文旭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一阵马蹄声传来,而且越来越近,文旭将沈如初安排在一僻静处,道:“你先藏好。” 沈如初担心道:“他们人多,你不要和他们硬来。” 文旭笑道:“不是他们,是朋友,只是我怕他们看见了你,将来开玩笑不知轻重,让你难堪,你先回避一下。” 沈如初心头一热,感念于文旭的体贴。 “有劳刘兄了,改日一定登门拜访道谢。”文旭笑道。 就听一声嘤咛,秋蕊从马上落下来,哭嚎道:“主子呢?我们家姑娘呢?”她真是吓麻了腿,先是被人绑架差点丢了性命,后是自己服侍的主子不知所踪。 文旭道:“不用担心,我已经安排妥当了。” 就听一人爽朗地笑着,道:“我痴长你几岁,就不谦虚了,叫你一声兄弟。兄弟,咱们哥俩无须客气,这也是我分内之事。我还等着喝你的喜酒呢。” 文旭笑道:“一定忘不了刘兄。届时还请刘兄光临寒舍,喝一杯薄酒。” “一定,一定!文老弟,我还回去讯问那两个凶徒,改日再扯淡!哈哈”马上的刘逸安爽朗地笑着,他是安阳城州府的捕头,人称刘大捕头,武功高强不说,下手狠厉,所以,被他撞见的歹徒多数下场凄惨。 沈如初正在呐喊,身为军人的文旭是如何与这官府的刘逸安结交的,听这口气,二人交情匪浅,否则文旭也调动不了这位尊神送秋蕊回来。 “三姑娘!”秋蕊扑过来,沈如初将她抱在怀里,这孩子肯定被吓坏了,虽说秋蕊比沈如初还大上一岁,但对于二世为人的沈如初来说,她的确还是个孩子。 文旭一直将沈如初送到家门口才转身回去,沈如初道:“你也早些回去歇着吧,我没事,以后会注意的。” 文旭点点头,道:“这段时间我会派人接送你去医馆的。放心,你是我未婚妻,马上就是一家人,这二人本来是要保卫我,指派去保护你,也不算是滥用私权。” 沈如初站在门**代了秋蕊一阵,并要她保持平静,一会不要在家人面前说漏了嘴,否则他们不知道要担心成什么样。 她一转头,看见文旭站在不远处的角落里正在目送她们进去,沈如初的心底暖暖的,也许将来的生活会有很多温馨吧。 秋蕊笑道:“姑娘,文大人对您真上心,今天多亏了……” “嗯?”沈如初拿眼横着她,这丫头怎么不记事,才要她不乱说的。 秋蕊急忙道:“您放心,奴婢心里有数,不会在其他主子面前说道的。” 进了客堂,见了沈云忠,他果然还在,正在烛光下翻一本发黄的老书,沈芝媛坐在一旁做针线,模样乖巧得很,沈如初暗自呐喊:难道这女人真转了性子? ☆、050 勇认错所托非人 沈云忠咳嗽了两声,道:“我回房歇着了。这把骨头老了,睡不着但又不能不躺着。”沈如初急忙搀扶着他,送他去了东厢房。 秋蕊和周婆子很快将饭菜热好了,沈如初胡乱吃了点,但也吃得不安生,在这过程中,沈芝媛总往自己身边蹭,那样子像是有话对自己说。 “四妹有心事?”沈如初似笑非笑道,这丫头被高氏惯坏了,喜怒形于色,倒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主儿。 沈芝媛头点如捣蒜,笑道:“姐姐,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她陪着沈如初进了自己的房间,就听沈芝媛迫不及待地用一种神秘的语调,笑道:“姐姐,你猜猜我今天见到谁了?马大公子!嘻嘻。” 沈如初“哦”了一声,心中陡然开始佩服沈芝媛,什么叫喜新厌旧,这就是喜新厌旧,一个女人在层层压抑下还能这般洒脱,不知是奇葩还是奇迹! “姐姐,我想好了,你现在和文旭定了亲事,这是天大的好事,马公子对我——似乎、似乎有几分心意,我若是代替姐姐嫁到马家,马家兴许不计前嫌,不会因为丢面子而迁怒于我们,姐姐你说好不好?”沈芝媛亲昵地凑过来。 沈如初本能的反应就是:消受不起这份美人恩,笑道:“妹妹既然已经拿定了主意,没必要知会我,我可管不了妹妹的事。” 沈芝媛讨了个没趣,笑得很勉强,道:“可我心里没底,兴许这是我一厢情愿。” 沈如初笑道:“那也未必,妹妹年轻貌美,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马文俊喜欢妹妹再正常不过了。只是,我觉得这等大事,妹妹该去找伯娘商量,她可比我见识广博。” 沈芝媛哪里是不肯找高氏商量,而是话没说完,就没高氏堵住了,高氏坚决不同意沈芝媛给任何人当妾,她算是看明白了,富贵人家的半个主子不是那么好当的,倒不如平常人家的夫妻来得实在。 “就是娘不同意,我才来找姐姐的嘛!”沈芝媛撒娇道。 沈如初笑道:“好妹妹,我想你是找错人了。今天真是累了。” 沈芝媛知道她这是不耐烦了,笑道:“要不姐姐早点休息,我们以后慢慢聊,姐姐有什么嫁妆需要我帮忙赶制的,只管说哦。” 沈如初想了想,沉声道:“哦,对了,近来上街你可要当心了。今天正午正好碰见巡逻的文旭,他说抓了两个匪徒,交代案底,说专门攻击和侵犯年轻的女子,妹妹可要当心了。” “真有此事?我怎么没听说过?”沈芝媛语气微微有些急促。 沈如初一本正经道:“自然是千真万确!这两个匪徒还交代,其中有一起案件是受人指使,正打算指认呢。” 沈芝媛急忙抚着胸口,神情吃惊,目光呆滞,脸皮不自然地痉挛了一下,道:“还有这等事?我都是白天出门,姐姐别担心。” 她逃也似地出门了。 沈如初冷笑一声,果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指望着一家人团结起来,和睦过日子是难了。 沈芝媛前脚才走,秋蕊后脚就进来了,见了沈如初“噗通”跪下,哭道:“三姑娘,奴婢有罪。” 沈如初眉头微蹙,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你哪里有罪?起来慢慢说。”沈如初道,这生活真是累人哪,心累。 秋蕊道:“奴婢不该受了马文俊的唆使,将姑娘的讯息说给马文俊。” 沈如初一惊,之前虽说怀疑过这个问题,真等她坦白了仍旧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马文俊有个得力的小厮唤王连盛的,知道马文俊的心思后,寻了个机会接近秋蕊,因为沈如初去医馆学医,秋蕊就有了大半天的时间独处。 据说那小厮生得眉清目秀,和秋蕊有意无意地碰见几回,又说了一些从馆中学来的俏皮话儿,一来二去便让没甚见地的秋蕊动了心思,那王连盛又舌灿莲花,说什么马文俊看上的人一准要娶回去,又说马文俊对沈如初是真心实意,能嫁到马家那是掉到金窝里了,将来沈如初嫁给马文俊做姨娘,他求了马文俊将秋蕊配给自己,也做一对快活夫妻。 秋蕊乃是不经人事的雏儿,而那王连盛经常跟着马文俊出入风月场合,跟着粉头们学了满嘴的淫/词艳/曲,挑/逗得秋蕊竟把身子交给了他。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里恨得痒痒,骂道:“你没长脑子,那就是个小泼皮!你怎么能把终身托付给这种人!” 她想起这段时日秋蕊的异常,恐怕只有所托非人才会有她那般的失魂落魄。 她点着秋蕊的额头,心里不停地叹息,真没想到这么老实巴交的孩子,竟然也受了男人的迷惑。 “奴婢如今不是完璧之身,将来也不指望能找个好归宿,恨只恨那个混帐骗了我,不但骗了我,还骗我来出卖姑娘您。”秋蕊哭道。 沈如初叹气道:“这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秋蕊道:“两个月前。奴婢也是后来才知道王连盛到处是姘头,经常去馆中和那些粉头厮混,奴婢看见他的汗巾子才发现这些蛛丝马迹。” 沈如初点点头,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等于零,但是恋爱中的女人敏感度却成倍增长,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异样一点也不足为怪。 “那你都出卖了我哪些事情?说来听听看。”沈如初慢条斯理道。 秋蕊听了这话,哭得更凶,但沈如初丝毫不肯松口,只得细细道来,什么兴趣爱好,与谁私交,有无爱慕之人,家境如何,品性如何,每日的行踪,甚至说了沈如初曾让她带信给宫云枫的事。 “什么?这个你都说?那信的内容你看了没?”沈如初怒道,这个丫头真是胆大包天! 秋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急忙摆手道:“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这个奴婢可以对天发誓。再说,奴婢也不认得字……”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虽然信上也没写什么内容,但是总要保留点*嘛! “那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认错了呢?”沈如初冷道。 ☆、051 表情意房赠佳人 ps:兜兜恭祝大家新年快乐!今天我会守夜哦,希望2014年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兜兜很舍不得2013年…… 秋蕊道:“奴婢是怕了。” “怕什么?”沈如初不动声色。 秋蕊道:“奴婢知道姑娘已经看出了奴婢的慌乱和不安,只是给奴婢留着脸,还没点破;姑娘白天状似无意和说起小雪的事情,其实是提醒奴婢,做人要本分,做下人的更是要本分。”她从容地跪下来,沈如初由着她,也不去拉扯。 “奴婢不想被卖到牙婆那里,只求着姑娘怜悯,看在奴婢以往还算尽心服侍的份上留下奴婢,以后再也不会做任何对姑娘有害的事情了。而且奴婢破了身子,名节不在,将来也不可能配个好人家,最好的出路就是跟着姑娘一辈子。”秋蕊说得真切,说到情深处提泪涟涟。 沈如初将她扶了起来,道:“起来吧。不早了,回去休息吧。明儿还要早起。” 秋蕊泪眼朦胧,哽咽道:“姑娘,那我……” 沈如初道:“继续跟着我呗,反正我们沈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你不嫌弃就好。” 秋蕊说了一些感恩戴德的话,才退了出去。 沈如初的心情并不轻松,以往真是小看这个丫头了,她不但给自己找好了说辞,还准备好了退路,恐怕在她遇见王连盛的时候就想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原本是她的短处,却被她轻松转化成了留在她身边的优势。 试问,一个失去贞洁的婢女,除了留在主子身边尽心服侍以求有个善终,还能有什么好结局?照这个时代的世人来看的确如此,但沈如初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有另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 她不是木讷沉默吗,为什么却能滔滔不绝地说出这许多? 秋蕊不简单,非常不简单,这样的人留在身边,用的好,将来有大用;用的不好,则是一个祸端。 沈如初扶着额头,感到一阵头痛,她竟然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她竟然没有处罚这个大胆卖主且失去贞洁的奴婢——她这个主子的威严何在?想到威严,她忽然觉得胃痛,头痛,似乎浑身都痛,自己果真是一错再错。 沈如初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甚至到了一个完美主义者的地步,一连串的失误让她不自信,而不自信又让她自怨自艾,心中苦闷。 百思不得其解,辗转难眠,最后她给自己囫囵吞枣地想了一个答案,力求借此说服自己:是她小看了古人的智慧和心机。 第二日照列去医馆,照列忙碌着,本来头脑昏沉,但高速运转之后,也是一片清明,一如既往地利索。 日中歇息的时候,文旭来了,沈如初有些惊讶,不是说了,定亲之后不能见面吗?他倒好,不但要见面,还这么堂而皇之——咳咳,昨晚的私下见面不算。 “你怎么来了?”沈如初看着周围人窃窃私语、掩面而笑,甚是不好意思,不得不说,这入乡随俗的能量很强大,深刻地影响着她,如今她也是个腼腆的妞儿。 文旭笑了笑,也不理会别人的目光,满眼里都是沈如初,道:“跟我来,带你去个地方。” “嗯?”沈如初有些茫然,自从定了亲事,二人反而没有以前那么亲密无间了,一来是害羞,二来没有做朋友那会随意,还没摆正自己的身份。 文旭一把拉住沈如初,道:“走吧。不耽误你下午做事。” 出了医馆,便看见一匹枣红色的大马,文旭趁着沈如初盯着大马发愣的当口,出其不意地抱住她的腰,将她放在了马背上,自己则一跃而上。 沈如初第一次骑马,很是兴奋,又特别紧张,想惊叫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得紧紧抱住马脖子,生怕被甩下来。 那枣红马在原地来回踏步就是不肯走,沈如初惊奇:“这马怎么不走?” 文旭见状觉得好笑,道:“你这样紧紧抱着它的脖子,它正难受呢,怎么走?” 沈如初这才稍微松了些,忽然腰肢处一紧,她感到一条强劲的臂膀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腰,她整个人瞬间愣住了,一时连呼吸都忘记了,待反应过来,正要叫骂,身下如同生风一般,大马奔驰而去。 很快,到了一处院落前停下了。 “这是什么地方?”沈如初问道。 文旭笑而不语,只顾拉着她往前走,沈如初拍掉那只咸猪手,心中不满:嘿,还吃豆腐上瘾了! 那是一套干净漂亮的两起两落的院子,分了前后院,东西厢,面积不大,但收拾得整洁舒适,一看就是居家过日子的好地方。 “怎么样,还满意吧?”文旭笑着问道。 沈如初微微吃惊,道:“这是你的房子?”心中盘算着,这个地段,这样的面积,应该要不少银两了,恐怕只有富贵人家才买得起。文旭虽然现在是个小官,但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富二代。 文旭摇摇头,道:“不是。” 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望,是了,这个地段的房子,他们是买不起的。 “你还没说喜不喜欢这里呢?”文旭继续追问道。 沈如初笑了,道:“难道我喜欢你就给我买了不成?” 文旭笑道:“那可说不定哦。” 沈如初笑而不语,这座院落的确不错,整洁干净,看着舒心,尤其院子中还开垦了一块地做小花园,而她最喜欢侍弄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 文旭见她眼神流连,在她转身查看的时候,突然从背后掏出一张纸晃在她眼前,笑道:“虽然这不是我的房子,却是你的房子。” 沈如初看见那是一张房契,而且是一张官契,上面的买房人明明白白写着“沈如初”三个字,后面还加盖了官府的印章。 文旭竟然不知不觉给自己买了一座房子?想起前一世,多少人为了房子争得头破血流,父子不和,母女不睦,夫妻成仇,曾经她想着将来一定要找一个肯为自己买房子的男人,不是为了那套房子,房子她买得起,为的是那颗爱护并愿意一直守护的心。 谁能想到,前一世,她没等到,这一世却这么轻易就得到了。原来,当一个男人真心对待一个女人的时候,给女人一份踏实的保证正是他爱的表达。 ps:附赠小剧场一个,博卿一笑。 文旭:那个扑货作者君,你觉得文某表现如何?我对小初儿那是真爱! 扑货兜(做沉思状):房子就是真爱咩?大过年的,少?n瑟!小心我删你戏份! 文旭(一脸的鄙夷):真爱无敌,就你万年扑货那点出息,胆敢减我戏份,我画个圈圈…… 扑货兜(急忙摆手):咳咳,大过年的,说点吉利话,让看书的大大们开心一下,兜某人给你加戏! 文旭(感恩戴德、感激涕零状):读者大大们,你们吉祥,小文子给乃们请安了,马年吉祥如意、龙马精神哦—— 扑货兜(迫不及待抢戏状):另外,记得包养《良配》哦 ☆、052 受挑衅酒楼风波 ps:恭祝大家新年快乐,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大家好事连连,好梦圆圆。另外,兜兜接到上架通知,明天上架,请亲们助兜兜一臂之力,首订粉红都需要,有你们的支持,《良配》一定可以2014年上升一个新台阶,迎来一个新局面。 若说自己不感动那是骗人的,她接过那张房契,心中千回百转,脸上漾起一抹微微可见的欢喜,投向文旭的目光中则带了一股惊疑,文旭见状,急忙解释道:“那个、我们不是快要成亲了嘛,我以前的宅子你也看见了,太小了,又破旧,干脆买了一处新宅院。不方便写的姓名,就写了你的。这样你就好安心了。” 沈如初心中激动,但却想兜住,总不至于要在一个下屁孩面前感动得涕泪横流,正不知如何搭话,听了他这句话,便抓住了把柄:“安心?我有什么不安心的?” 文旭急忙赔笑,道:“是啊,沈姑娘这般貌美聪明,更是福气之人,没有什么不安心的,是我自己多心了。” 沈如初这是得了便宜卖乖,一个没绷住,笑起来,道:“不管怎么说,谢谢你有这份心意。这房契还是放你那里吧。” 文旭摆摆手,道:“别,我这人粗心大意,指不定就弄丢了。放你那里我才安心。” 沈如初会心一笑,道:“我也觉得是,放在我这里,才安心。”心说:那可是写着我的名字的房子哎! 文旭见她态度迅速转换,一时还没回过神来,待到明白心中更加满意,沈如初的性子他琢磨不透,但是比起以前多了几分狡黠和灵动,配上她那清秀俊美的容颜恰到好处成了一种娇嗔,若是轻声软语,则变成了娇嗲。 这样的女人,没有男人不喜欢,在文旭看来,现在就是用天王老子的女儿来换,他也绝对不会换的! “走,带你去吃饭,饿了吧?”文旭柔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好啊,去哪里吃?最好离医馆近点的,吃完就可以回去。” 文旭骑马带着她到了一处酒楼,上面写着“俏渔府”,外面的布置很有特色,古色古香不说,还带着江南水乡的精致和轻巧,在这北方的城池中倒颇有一番风味。 “这一家的鱼做得特别好,活水鱼,很鲜美。”文旭笑道,“我记得你小时候很爱吃鱼。” 沈如初无语,小时候,小时候,可小时候的事情她真的不记得了。 “我来看看这上面刻得是什么字。”沈如初兴致勃勃地奔到店旁的一块汉白玉石板前,之间上面龙飞凤舞地雕刻着一些字,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些字连起来: 雕檐映日,画栋飞云。碧阑干低接轩窗,翠帘幕高悬户牖。消磨醉眼,倚青天万迭云山;勾惹吟魂,翻瑞雪一江烟水。白苹渡口,时闻渔父鸣榔;红蓼滩头,每见钓翁击楫。楼畔绿槐啼野鸟,门前翠柳系花骢。 “我喜欢这里。”沈如初笑道。 文旭宠溺道:“都还没尝尝味道,就说喜欢了。不过,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猜想你应该会喜欢的。” 沈如初乐呵呵地进去了,看这门头和装潢,就知道这家店非同凡响,一定走得是江南精致小菜的路线。 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菜牌,沈如初笑道:“今天我请客,我没带钱,不过,你懂的,昨天……”她投了个眼神过去,文旭会意,笑道:“我知道了,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吧。” 沈如初自己点了两个菜,文旭接过菜牌,一口气点了四五个菜,而且全部是大菜,沈如初笑眯眯地让店小二将文旭点得菜去掉了大半,笑道:“嘿嘿,勤俭节约才是过日子王道。” 文旭任由她改了菜单,心中是越来越欢喜,找了一个聪明漂亮又会持家过日子的娘们,这不是走了狗屎运么?何况,一个女人开始替男人省钱了,那说明这个女人开始在意这个男人了。 越想越美,某人的嘴角忍不住上扬。 饭菜还没上齐,就有一个面皮白净的年轻后生走过来,穿得倒是齐整,衣料也是上等的锦缎,但一看打扮就是随从,那人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二位是文大爷和沈姑娘吧?” 沈如初本能地抵触,皱眉不说话,文旭不置可否地道:“你有什么事?” 那后生冷笑道:“我替我们家公子传句话,马大爷小心了,不要拾了双破鞋当作宝,最后连小命都没了。” 文旭当即发怒,拎着那后生的衣领,骂道:“你说什么?替谁传话?道歉!马上道歉!” 沈如初又惊又怒,什么叫“拾了双破鞋当作宝”?这分明是在玷污诋毁自己的同时来挑拨她和文旭之间的关系。 想这样做且又会这样做,还能养出这样一个耀武扬威的狗腿子的人能有几个?马文俊! “滚回去和你们公子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很多,但这么不要脸地诋毁别人清白、离间别人感情的贱货不多!”沈如初骂道。 那小厮惊惧文旭的愤怒,极不情愿地嚅嗫道:“对不起。” 文旭推搡了一下,那小厮后退几步,撞在了身后的桌椅上,这一番闹腾惹得周围用餐的人都伸头张望,甚至有人围了过来。 “算了,不吃了。”沈如初完全没了吃饭的*。 文旭恨恨地看了那小厮一眼,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见沈如初出了“俏渔府”的正门,便急忙跟了过去。 “你先等等,我去隔壁牵马,我们换一家吃饭的地方,这安阳城好吃的东西很多哦。”文旭笑道。 沈如初顺从地点点头,虽说文旭现在对自己千依百顺,但也不能任着性子闹腾;静下来想一想,又觉得自己太脆弱,马文俊派了个狗腿子过来说了几句难听话,自己就吃不下饭、发脾气,将来若是遇见了其他事,岂不是活不下去了? 坚强,一定要坚强!这条路是她选的,她就要有足够强大的心理准备走下去! 文旭的好心情显然没受那个奴才太多的影响,嘴角仍旧带着笑,走到马棚的时候,笑容顿时僵持在了脸上,他的坐骑枣红马死了,而且丝状凄惨,不但被人勒断了脖子,而且前蹄还被人生生截断。 沈如初见到这一幕也震惊了,那血腥的一幕在她心中汹涌着,一股强烈的恶心感随之而来,她转过头去,闭上眼大口呼吸。 当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053 轻浮胚子弄风月 ps:兜兜哭求首订和粉红(面前摆了个碗,粉红都到碗里来) “媛儿,你怎么来这里?”沈如初追上去,拦住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沈芝媛,明明寒冬腊月,正是严寒蚀骨时,她却穿了一件粉绿色的夹袄,冻得她嘴唇乌紫,混着那红红的胭脂,诡异得像饮毛茹血的怪物。 沈芝媛见了沈如初先是慌了神,想避开却已来不及,也不敢正面与沈如初对视,怎奈沈如初追问得紧,只见她眼神闪躲,嚅嗫道:“马公子请我来的。” 沈如初心下生怒,隐忍着不发:马文俊果真在这里! 再看看沈芝媛,更是愤懑,这沈芝媛脑袋被驴踢了吧?也不管马文俊对她是否真心,她就一头跳了进来;就算马文俊对她动了心思,她也该自重拿捏点,这样才能吊足男人的胃口——瞧瞧她现在这身装扮,馆中的粉头都比她庄重! “你赶紧回去,和那马文俊少来往,他不是什么好东西!”沈如初开门见山道。 沈芝媛秀眉微蹙,道:“三姐,我的事你就别管了,我有自己的打算,为自己好,更是为大家好!” 沈如初压住心中的怒火,冷声道:“你要真是为了大家好,就给我回去。” 沈芝媛不悦道:“我说三姐你怎么这样!你吃不到葡萄还说葡萄酸吗?你自己与文旭行了见不得人的丑事,没机会嫁给马公子,现在却阻止我。你安得什么心!你就好好看着吧,我会过上好日子,比你们所有人都幸福。” 在她看来,沈如初是因为提前破了身子,怕被马文俊嫌弃。这才推三阻四不愿意嫁到马家的。 沈如初怒极反笑,道:“很好,你记住自己今天说得话,以后别后悔!” 文旭出来的时候也看到了沈芝媛,沈芝媛扬眉一笑,道:“三姐夫好。”文旭微微皱眉,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走吧,我送你去医馆。”文旭柔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沈芝媛趁着二人说话的档口猫着腰溜进了“俏渔府”。 “哪里有半点姑娘的矜持。简直……”沈如初无奈道。 文旭道:“恐怕她早就不是什么姑娘了吧。” 沈如初惊讶地看着文旭,没想到一向厚道的人竟然说出了这样不厚道的话,道:“你能看出来?” 文旭无奈地笑了,这丫头越发伶牙俐齿了,连问出的问题都让人无法回答。笑道:“马被一个朋友借走了。我们走着回去,离医馆不远。” 沈如初见他眼神有点闪躲,以为他是因方才的问题难为情,压根没想到马在短短的时间内被人残害了。 回到医馆的时候,唐天瑞上来热情地打招呼,沈如初最先只是礼貌地应对,最后发现唐天瑞问的问题竟然都有文旭有关,什么文旭多大了,家里还有什么人,看着像是军人出身。可有官职在身,而且他的这些问题很多连沈如初都答不上来。 “谢谢唐三公子的关心。”沈如初笑道,继续埋头整理手札,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将每个坐堂大夫的看病记录重新誊写,整理成册。这个任务谁也不愿意做,一来太累,二来吃力不讨好,学不到东西。 沈如初却恰恰相反,她认为这项工作最能学到东西,看那些手札便能知道一个大夫是如何治病下药的;对有些病症,沈如初心中有自己的看法,并不一味地认同某个大夫的治疗方法,自己在心中默默地开出个方子,和其他大开出夫的方子一核对,能够验证的方子是否正确,因为同一病症,不同大夫有不同的疗法,总有一条相对是最优的。 另外,沈如初用的是自制的鹅毛笔来誊写,写起来很快,至少比毛笔写字的速度快上两三倍。 唐天瑞讨了个没趣,讪讪地离开了,但是没多会又转悠回来了,道:“人说边疆民风彪悍,水土不养人,这里的人教化不够,野蛮成性,又说此地男子粗俗,女子貌丑。” 沈如初停下笔,似笑非笑道:“三公子,我在做事呢,难不成陪你聊天也算工钱?唐小姐,哦,不,现在是宫夫人了,也是这么交代的?” 唐天瑞哈哈大笑,道:“沈姑娘说话真风趣,能和沈姑娘这样的人聊天真是一件快事。唐某想说的是,遇见沈姑娘,打消了我初来安阳的疑虑,也让那些粗鄙的传闻烟消云散。安阳虽不富庶,但也算是人杰地灵,出了沈姑娘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 沈如初没工夫和小屁孩讨论这些“务虚”的话题,头也不抬,笑道:“我先把这几本手札抄好了再说吧。” 唐天瑞微微一叹气,默默地离开,倒是羡慕那个文旭,这小子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坐在堂中角落里的林子清也在默默地叹气,这样一朵鲜花儿已经名花有主了,文旭那小子怎么配得上沈如初呢,不过是个穷副尉,还是个孤儿——只可惜,拳头才是硬道理,那天被文旭暗中收拾了一顿,他再也不敢对沈如初打着歪主意。 下工的时候,秋蕊和文旭都在馆外候着,回到沈家的时候,沈芝媛还未回来,在饭桌上,沈如初状似无意地问起沈芝媛,李氏也急忙搭腔,道:“大嫂,怎么不见媛儿?” 高氏嘴角扯了扯,道:“媛儿去南市的吴家了,说姐妹二人一处说说话,晚上就不回来了。” 沈如初一见她的神色就知道这女人在说谎,她面带喜色、毫无责备,又故意在帮沈芝媛掩饰,只能说明她知道并支持沈芝媛的行踪;看着高氏脸上的得意,沈如初的脑海中冒出一个词:老虔婆! 且说沈芝媛在“俏渔府”陪着马文俊吃了一顿前所未有的奢侈大餐,便被马文俊带了自己在府外置办的宅院。 那院子清幽而富贵,一般人家肯定住不起的。 “这是爷的房子吗?真好看。”沈芝媛以“奴家”自居,俨然一副自己人的小模样。 马文俊拉着她往屋子里走,低声耳语道:“把爷伺候舒服了,以后这院子就给你住了。” 沈芝媛的小脸通红,不知道是羞涩的还是兴奋的,喜道:“爷说话可算话?” 屋里头暖融融的,放了两个火盆,里面的炭火烧得正旺,早有丫鬟仆妇收拾好了床铺,又端来洗漱的东西,请马文俊净手洗脸。 马文俊胡乱擦了一把,就把人呵斥下去了,抱着那沈芝媛便扔在了床上,淫/笑道:“小美人,让我尝尝你的味道。” 沈芝媛故作羞涩道:“爷,你这么心急,吓坏奴家了。” 马文俊才不管这些,三下五除二,剥掉自己的衣服,毫不怜惜地扑过来,隔着衣服在沈芝媛的胸前揉搓了半天。 沈芝媛嘤咛一声,唤得很淫/靡。 马文俊听了这声音,某处的热胀更加明显,“叫的大声点!我喜欢听。” 沈芝媛原本还有些压抑,听马文俊这般命令,干脆放开了喉咙叫唤,马文俊急忙将她裙子掀开,快速撕扯掉她的裤子,然后将自己那根热铁顶了过去。 但是,却没有遇见他想要的紧致和障碍,顺汤顺水去进去了。 沈芝媛的身子甚为敏感,被马文俊揉搓了几下之后就已经欲罢不能了,突然被一硕大热铁顶进来更是刺激非常,淫/叫连连。 马文俊见她面带潮红,嘴里呢喃着淫/词秽语,狠狠抽了几巴掌,怒道:“原来是只破鞋,怪道这般下贱,一顿饭就把你骗上了床!怪道这么猴急地勾/引爷!” 他用力地抓住沈芝媛胸前的柔软,狠狠地入捣,痛得沈芝媛又哭又叫,连声求饶,但是马文俊哪里肯听,入捣到最后,竟然成了快/感,那沈芝媛依然咿咿呀呀地叫唤着,脸色潮红,欢乐无比。 马文俊的身形猛然抖动了半天,一股热流喷向了沈芝媛的体内,他艰难地起身,看了一眼意犹未尽的沈芝媛,怒骂:“贱人!淫/妇!” 沈芝媛的确不是处子之身,早先与她姐夫吴浩远不清不白,背着沈庆兰和那吴浩远眉来眼去了许久,待到长成,出落得俊秀,又样貌风/流,那吴浩远看着本分,却是个坏到骨头里的男人,说什么“姐夫本来就是小姨子的”,然后找了个机会把这个如花似玉的小姨子给办了! “奴家真的是第一次。”沈芝媛打死也不肯承认自己早已破了处。 马文俊一脚把她踹到地上,冷道:“你骗鬼呢!你当爷是那种没见识的愣头小子?我告诉你,你若是懂些风月手段,服侍得爷开心了,你不是雏儿也不要紧,但休要撒谎欺瞒爷,否则打断你的狗腿,卖到窑子里去!” 沈芝媛听了这话,知道自己瞒不住,便想着法儿笼络马文俊,将自己从吴浩远那里学到的风月手段都用上,服侍得那马文俊好不舒服。 沈如初一直睡不着,总觉得今天有事,回想起白天的种种,心头萦绕着一股清愁,怎么偏偏在“俏渔府”遇见了马文俊?沈芝媛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沈燕飞到现在还未归来? 沈燕飞要在营中服役,半个月休沐一日才得以回家,今天正是他归家的日子,却迟迟不见人影。 正要翻本医书来看看,门外却传来了秋蕊的敲门声:“姑娘,不好了,三爷醉酒了,正在院子里哭呢!” ps: 鞠躬感谢亲们的一路支持,《良配》今日正式上架,呼求粉红和首订! ☆、054 伤离别倩女杳然 ps: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12张加更),粉红啊,继续到碗里啦,兜兜继续求包养,嘤嘤。 沈如初急忙披了件衣服去了院子,果真看见沈燕飞躺在结了冰渣的石板上,正拿着酒壶灌自己,还发出一阵痴痴的傻笑。 “哥哥,你这是怎么了?快起来!地上冷。”沈如初用力拉扯沈燕飞,秋蕊急忙过来帮忙,二人好不容易将沈燕飞拉起来,他一个用力,咕咚一声又倒了下去。 沈燕飞呢喃道:“好酒!好开心!我真的好开心呀。”他用颤抖的手晃动着酒壶,将里面最后一滴酒倒出来。 “醉成这个样子成何体统!老三,把他背进去!”沈云忠出现在院子中,看了这情景又心疼又生气,但很显然,生气占了上风:“若是不想好好过日子,就去战场,就算是死了,好歹也是战死,总好过在家里醉生梦死!” 他近乎咆哮地说道,瘦削的身影在夜色中显得凄凉。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头一颤。 沈燕飞睁开迷离的眼,喃喃道:“爷爷,我错了。爷爷,我没醉。” “我没醉……”他最后一句话还没说完,又要倒下去,幸好被黄老三拉住了。黄老三虽说独臂,年纪也大了,但力气还有一把,驮了一个壮实的男人倒也不是难事。 沈如初瞥见东厢的灯火忽然灭了,几乎不见地冷笑了一下,这个家已经不像是个家了——她就不信,这个时候高氏母女能睡着了。就算是睡着了,院子里这么大的动静还能不醒? 李氏也披着衣服出来,见了这情形急忙道:“这、这是怎么了?燕飞!如初,你哥哥这是怎么了?” 黄老三将沈燕飞放到了床上,沈如初吩咐秋蕊打了一盆热水给他擦脸。然后拖鞋,盖好被子。 转身的时候,沈如初的手被人紧紧拉住,睡梦中的沈燕飞呢喃着:“千雪,你别走!别走……” 秋蕊为难地看着沈如初,道:“姑娘,这……” 沈如初轻轻拨开沈燕飞的手,将它放进被子里,重新帮他掖好被子,心中轻轻叹气。果真是为了千雪。 这个千雪到底是何许人?身上带着刀伤的卖唱女,能将从不近生人的雪龙猫拐带走,能让粗枝大叶的沈燕飞为她醉生梦死,这样的女人会是平常人家的姑娘? 李氏命周婆子将自己屋里的火盆给端了过来,道:“这吃醉酒的人最容易着凉。多个火盆要好很多。” 沈如初拉着李氏的手。笑道:“婶娘费心了。秋蕊,去,把我的火盆子给婶娘送到屋里去。” 李氏正要推辞,沈如初笑道:“婶娘,我年轻,火力大,不怕冷。” 沈如初沈燕飞安排妥当,出门的时候,一道白色的闪电奔驰而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听“喵呜”一声,一团小小的东西在她脚下蹭来蹭去。 沈如初喜道:“小白?真的是你?你终于回来了。没良心的东西,你总算回来了。”说完便把它紧紧抱在怀里,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小白继续喵呜地叫着,扑闪着一双碧绿的大眼,小脑袋不停地蹭着沈如初,秋蕊听见沈如初自言自语,一转身看见是小白,惊喜道:“姑娘,这猫儿回来了?想不到还能自己找回来了。”说完伸手抚摸,赞道:“真是个能干的小东西!” 听见秋蕊说它是“小东西”,这家伙又是“喵呜”一声,以表示不满。 小白忽然挣扎着跳出沈如初的怀抱,往前小跑了几步,然后一步一回头地看着沈如初,它的出现本来就让沈如初觉得惊奇,立即联想到了千雪,小白是和千雪同时从沈家消失的。小白这个模样显然是要引着她去见谁。 还能有谁?千雪! “姑娘,把衣服穿好了再去,外面风大。”秋蕊道。 沈如初一边扣衣服,一边往外走。 寒风之中站着一个纤瘦的身影,长发飘飘之处看上去唯美而凄凉。 “外面这么冷,怎么不进屋坐一会。”沈如初轻轻道。 那女子转过脸来,白净清秀的小脸上透着一抹无奈,她并不算多美,但足够让人怜爱,来人正是千雪,她淡淡一笑,道:“我不该来的。” 沈如初笑了,道:“从女人的立场出发,我支持并理解你;但是作为沈燕飞的妹妹,我不得不说,你既然知道不该来,又何必来。” 她并不反对沈燕飞和千雪在一起,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二人之间隔着鸿沟,这辈子都无法结合。 “可我还是来了,算是一个了结吧。小白送给你了。”千雪笑笑。 沈如初道:“什么叫你送的,本来就是我的。我捡到了它,并尽心尽力将它救活,我当它的主人问心无愧。来,小白。” 她蹲下身子招呼小白。 千雪看着小白慢慢走向沈如初,微微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得不走,替我谢谢燕飞,他是个好男人,应该有自己的幸福,将来也会娶一个贤惠的女人。而我,有自己的使命。” 沈如初抱着小白,替它梳理毛发,它舒服而满足地闭着眼睛享受。 “我知道不该问,但是女人都是好奇的,我很想知道你所说的使命到底是什么。”沈如初道。 她不指望从千雪这里得到答案,但千雪说出乎意料地说出了答案:“我是北夷人,确切说我有一半北夷血统,我母亲是个燕人,有一年被掳到北夷,后来就生下我,我很悲哀,因为不是母亲所想,所以,不讨母亲喜欢;因为自己有燕人血统。又不讨父亲喜欢。我来安阳是打探情报的。” 沈如初冷道:“那你是奸细?” 千雪道:“没错,不过是一个悲哀的奸细,我不得不用这些情报来换我母亲的性命,虽然她不喜欢我。” 她走近沈如初,塞给她一样东西。道:“这是燕飞送我的,麻烦你帮我还给她。”沈如初看见自己的手心里是一根精致的乌木簪。 “好。你还会再回来吗?”沈如初试探着问道:“我并不讨厌你,甚至很希望你能和我哥哥在一起,前提是你们能幸福。” 千雪苦笑了,道:“很显然,我们在一起不可能幸福的,只会连累他,连累你们。” 沈如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房间的,总之,心情万分沉重。对着那根乌木簪发呆了很久,最后决定将簪子好生藏起来,至少暂时不能让沈燕飞知道——那个人哪,一根筋,若是知道千雪再也不回来了。指不定又做傻事。 兴许是没了火盆子的缘故。又或者自己夜里太不安稳了,沈如初早上醒来的时候便觉得头昏脑涨,浑身无力,她知道自己这是得了伤风。 正待挣扎着想起床,李氏却在外面敲门了。 本以为有要紧的事,哪曾想李氏竟笑呵呵地说要去逛街。 “嗬,婶娘怎么突然有了兴致?”沈如初笑道,哎呀,真是头痛,嗓子也好痛。 李氏笑道:“这不是快过年了嘛。爹说今年难得大家都在家,让我去街上买些年货,我想着你整日很少去逛逛,不如去医馆告了假,我们娘俩一起去看看?”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难得李氏这般兴致勃勃,倒也不好驳了面子,正好自己今儿不舒服,去医馆恐怕也是不得劲,干脆叫来秋蕊,吩咐道:“去医馆里和唐公子说我病了,在家歇息一日,工钱他照扣就是了。” 二人打扮一新有说有笑地出了门,一同跟去的还有周婆子。出门的时候,正巧被高氏见到了,特意问了一声:“你们这是去哪啊,笑得这么开心?” 李氏笑道:“大嫂,我和初儿出去买些东西。” 沈如初压根当她是空气,昨晚沈燕飞在院子里闹了那么大的动静,也没见某人出来问候一声,尊重是相互的! 高氏没受到邀约,心中老大不愉快,虽说即便邀请她去,她也绝对不会去的。她并不稀罕这二人的邀请,而是享受那种被在意并尊重的感觉,偏偏这二人都知道她是什么心思,就是不买她这个长嫂加长媳的面子! 兴许是要过年了,街上很热闹,总体来说,年味很浓,沈如初平日里都是早出晚归,倒也不曾见了这热闹的景象。沈如初有些好奇,离过年还有一个来月的时间,现在就开始采买东西是不是早了些? 李氏笑道:“傻丫头,现在采买一点也不早。这安阳城不比关内,很多商贾都是外来的,人家也要赶回去过个团圆年,这时正在抛货,便宜又实惠,我们若是买的晚了,就买不到了。走,去瞧瞧衣料,给爹做身新衣裳,你呀,大姑娘家,也不要整日里穿得那么素净,等一下给你买身红的,喜庆!” 沈如初笑道:“全听婶娘的。对了,婶娘,这是我的工钱,你等一下也给自己添置点衣物,不多,也是我的一番心意,将来侄女儿赚了大钱再孝敬您!” 李氏推让了半天,这才笑眯眯地收下,心中乐开了花,想着,这丫头到底没白疼,指不定将来比二丫头得济。 二人来到了一家布店,巧的是,才进了那家衣料铺子,便看见一个熟人,而且是沈如初不想看见的熟人,真真是无巧不成书,冤家路窄。 ps: 鞠躬感谢uyu、米虫人生、剑道江湖、行云2、都督控的无痕、gaodaaa、墨玉、仟釒笶、檐漫语迭、李肚白送的粉红;鞠躬感谢燕青灵、丫头一枚、都督控的无痕、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uyu送的和氏璧。兜兜在这里拜谢,谢谢大家的支持!兜兜为此加更,请亲们监督哦。 ☆、055 放浪形骸辱家门 ps:今日第一更送上,兜兜再拜个晚年。挥泪召唤粉红…… 正是刘力俊和他娘孙氏。 “好巧,你也来买衣料?”刘力俊红着脸向沈如初问好,又和李氏打招呼:“婶娘也在,真巧了。” 李氏知道沈云忠在他家的遭遇,当即没给他好脸色,淡淡道:“整个西市又不大,碰见了正常。” 沈如初点头笑了笑,从刘力俊面前行过,侧脸的弧度柔和而美丽,配上那微微上扬的嘴角,显得俏皮而美丽;虽对着刘力俊笑,但眼里却压根没有这个人。 刘力俊受了刺激,本来心中就懊恼,这样如花似玉的女子本该是自己的妻子,如今她非但没有因自家的拒绝而伤神失落,反而光彩照人的活着,现在看来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酸楚,悔恨,失落一涌而上。 沈如初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这种惟娘是尊、愚孝的人活该啊! 孙氏正在专注地挑布料,选中了一匹缎子,但又心疼钱,正要叫刘力俊过去定夺,抬头看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而刘力俊正满脸通红。 “俊儿,你在和谁说话呢?”孙氏道,她现在正忙着给刘力俊说亲,只要是年轻的姑娘都让她眼前一亮,但是待看清来人是沈如初后,立马冷了脸,道:“我说你怎么像是被粘在那里,难不成没见过大姑娘,一点眼界都没有!” 刘力俊不悦,道:“娘,您说什么呢!” 李氏知道这其中的典故,看不惯孙氏倚老卖老,虽说不爱惹事。但也不能让外人欺负了自己的亲侄女,道:“以往俊哥儿总往沈家跑,看着倒像是个有眼界的人;如今看来——”李氏故意顿了一下:“我们如初现今寻了门好亲事,俊哥儿总该避避嫌,免得别人闲言碎语。” 刘力俊听了这话惭愧无比,李氏的话是绵里藏针,无非就是指责他有眼无珠在先。如今又来招惹,恐怕是坏人名声之嫌。 沈如初听了大快人心,赶紧小鸟依人地依偎着李氏。 孙氏听了这话冷笑连连,打量了一眼李氏,眼神更是轻蔑,在她心目中她的儿子是最棒的,她打骂那是她的事,任何人都说不得刘力俊,当即冷了一张老脸。不满道:“找了个傻小子罢了,否则谁敢要!就他自己当宝了!” 刘力俊喝道:“娘!您就少说两句!还嫌做儿子的不够为难嘛!” 孙氏听了他这一声吼,半晌说不出话来,老嘴瘪了瘪,老脸虽然挂不住,但终究没说什么。 刘力俊见沈如初越发漂亮。眉角眼梢都带着笑意,活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女儿,又知道文旭当初也受了族里长辈的阻挠。但死活要娶沈如初,这才定了亲事,想到这里,他便悔不当初。 “婶娘,我们走吧,安阳城又不是只有这家布店。”沈如初撅着小嘴。 李氏见她娇嗲可爱,又这么依赖自己,母性大发,道:“好!我们换家店,眼不见心不烦。” 孙氏大怒。道:“你说谁烦人呢?”正要拦住李氏与沈如初,却被刘力俊拉了过去。 那店主从柜台上追出来,道:“这位夫人和小姐。小店布料最齐全,多买几匹,也好回去做新衣,嫁衣的料子也是有的。”他听见李氏说沈如初定了亲事,这样的人家最需要布料了。 沈如初笑道:“不用了,掌柜的,你还是照顾好那两位贵客吧。” 孙氏听了“贵客”二字,以为沈如初在讽刺自己,气得咬牙切齿:“好个张欢的小娼妇!”说完气咻咻地丢下那匹缎子。 掌柜问道:“老太太,不买了?价钱很适中啊,颜色又正。” 孙氏冷道:“不买了!” 掌柜连连丢了两笔生意,心中不悦,啐道:“没钱充什么大尾巴驴啊!占着茅厕不拉屎,赶走了我的客人。” 孙氏气得直要和掌柜理论,却被刘力俊急忙制止了,道:“娘,咱们就不能安分点嘛!” 沈如初被孙氏那么一呛,也没心情逛街,便央着李氏一道回去,看看周婆子的篮子里,七七八八也买了不少小东西。 谁知道回去的路上又遇见了两个大贱人。 沈如初心中直呼:一定是出门没看黄历,今天肯定是不宜出门,出门遇贱人。 李氏见面前的二人,面子上也挂不住,这到底算什么事? 只见沈芝媛花枝招展地攀着马文俊,笑得花枝乱颤,波涛汹涌之处正是马文俊那流连的目光。 李氏乃保守之人,先不说马文俊先前喜欢的是沈如初,死缠烂打了那么久;就算后头移情别恋了,也不该找沈芝媛,就算找了沈芝媛那该娶的娶,该纳的纳,这不清不白地在一道算什么事?而且这大白日的,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她哪里会想到沈芝媛已和马文俊行了那苟且之事。 沈如初却看得明白,只能仰天长叹:贱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沈芝媛是猪油蒙了心,被人玩弄了还在那里沾沾自喜! 马文俊故作没看见沈如初,心中有气,想起沈如初不小心丢下来的那张方子,他当时便认定那是沈如初自用的,沈芝媛又告密说沈如初早已和那文旭不清白,他便认定沈如初是那水性杨花之人,恨只恨自己当时看不清,全被那副容貌给迷了眼睛,还生出了怜花惜玉的心来,连替她养野种的打算都生出来了! “三婶,三姐。”沈芝媛笑道,唤的响亮,但那颗黑仁里却看不到她们的影子,压根没把她们放眼里。 马文俊现在看沈如初,美则美矣,可惜是个破货,心中多了几分鄙夷,又想起沈芝媛也是个破货。而且竟没廉耻地和自己的姐夫在一起,心中认定这沈家乃是脏污纳垢之所在,也顾不得清理,当众捏了沈芝媛的丰乳一下。 沈芝媛不但不恼,还嗔道:“冤家,作死了,这么众目睽睽!” 李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算自己那死鬼丈夫当初在世的时候,夜间行那夫妻敦/伦,也不曾这般轻佻过,简直——简直就是不要脸! “你们,唉!我回去要告诉大嫂。”李氏气得浑身哆嗦!拉着沈如初急忙离开,再不离开指不定这二人说出什么淫/词秽/语来,免得污染了沈如初。 沈如初不慌不忙地留下一句:“贱人!” 沈芝媛跳起来,道:“你骂谁呢!你才是贱人!” 马文俊紧紧捏着她的手,直到她疼得叫出声来。就听他低沉道:“你难道不是贱人么?净抢自己的姐夫!” 言辞之下怨恨沈芝媛,他心里想得是,若不是沈芝媛处处勾搭自己,兴许和沈如初还能光明正大地好上,如今是万万不可能的了。 沈芝媛被他这句话呛到脸色惨白,突然明白。自己还真是个贱人,若说抢了马文俊到也罢了,年少风/流。一抢一个准,毕竟沈如初不稀罕,毕竟也不是自己的姐夫,最多是“准姐夫”,这“准姐夫”有多少变数,谁能知道?她充其量就是个变数罢了。 但是沈庆兰呢?那是自己亲姐姐,对自己是掏心掏肺那个好,可自己不照样滚上了姐夫的床?想到这里她恨得咬牙切齿,那吴浩远真不是个东西,简直猪狗不如。若不是当年他诱惑自己,好歹也是个清白姑娘,把清白身子交给了马文俊。岂不是得宠许多。 马文俊看她一脸呆木,不由得心生厌烦,冷道:“家去吧,没事别来找我,需要你时,会派人叫你的。” 沈芝媛老大不情愿,但是也无可奈何,想了想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沈如初,是沈如初让马文俊勾起了旧情,又勾起了心中的旧伤,少不得又在新仇旧恨上为沈如初添上一笔。 要说,沈家,从沈老爷子年少时起算,本本分分一家人,虽谈不上清风亮节,却也是清清白白做人,沈芝媛是个例外,而这个例外的产生也是有原因的,家中的老幺,自幼受宠,更是被高氏一手捧上了天,贪慕虚荣的性子又让她学会了什么是“笑贫不笑娼”,当初也是吴浩远给了不少好处,才把她骗上了床。 一路上李氏都在和沈如初念叨沈芝媛的放浪形骸,可见沈芝媛的大胆行为完全让这个孀居的妇人吓得魂不附体。周婆子一路上也是唉声叹气,却不敢对着小主子评头评足。 “我平素不爱管闲事的,大房的事情也轮不到我来管,但不管怎么行!这可是有辱沈家门风的!”李氏絮叨叨地说着,听得沈如初耳朵生了茧子。 “婶娘,我我觉得即便你和伯娘说了,她也不会管的。她既然觉得马家权势大,早就巴望着攀上这棵大树,怎么会阻止呢?除非爷爷亲自管这事。可爷爷年纪大了,这么一说,指不定气成什么样子。”沈如初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道。 李氏喃喃道:“那就不管了?由她去?” 沈如初笑了笑,心想,这李氏也忒实在了,她倒是想管,能管得了吗?道:“顺其自然。免得让伯娘误以为我们这是从中作梗。” 二人说说讲讲便到了李家,秋蕊在门口接应着,对着沈如初附耳道:“姑娘,大姑奶奶回来了。姑老爷也在。” 沈如初笑道:“婶娘,今儿家里来了贵客,大姐回来了。”对于这个沈庆兰,自她来到这里还从未见过,因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已嫁的女儿轻易不回门;只听说沈庆兰夫妻和睦,倒是个有福气的。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吴千语、风解我、____点烟看书、冲风冒雪、行云2、燕青灵送的粉红票票,兜兜真是大爱呀——昨天到现在今天是新书月票榜第一名,不敢奢望保持前几名,能留在新书月票榜上就好;感谢大随&云幻 送的香囊,感谢云幻这么多年的支持和鼓励;感谢燕青灵、y1411586137送的平安符。兜兜感激不尽,谢谢大家的大力支持! ☆、056 真姐夫猪狗不如 ps:第二更送上,为兜兜写书以来的第一朵仙葩、第一个盟主加更,鞠躬感谢诸神承诺的永远大大! 进了客堂,见过沈云忠,便是和沈庆兰问好,这沈庆兰皮肤白净,身形丰韵,穿着一新,一双儿女娇憨地坐在一旁吃糕点,兴许是上了点年纪,又生了孩子的缘故,没有沈芝媛那般水灵,五官随高氏,但大眼丰颊,倒像是个有福气的人。 “大姐好,大姐今日家来,正好一家人团聚。听说大姐夫也来了,怎地不见?”说完便命秋蕊去自己房里将前几日无事打发时间做的玩偶给两个小家伙拿来。 沈庆兰笑道:“三妹妹好。三妹妹出落得越发俊秀,瞧瞧这身段气派。前段日子,我身子不舒服,倒是错过了妹妹的大喜事,今天啊,姐姐给补上。这对金镯子就送给妹妹当陪嫁。”说完从身边取出一个小盒子,送到沈如初的面前。 高氏在一旁不停地给沈庆兰使眼色,这个大妮太傻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就算是送人也要送给自己的亲妹妹,这沈如初算哪门子妹妹! 沈庆兰当做没看见一般。 沈如初接过来一看,的确是金灿灿的镯子,不算精美,一看就是一般坊间的手艺,但小门小户讲究的是实在,看材质,这材质才是最关键的。 “大姐,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沈如初将盒子放在了桌上。 沈云忠看在眼里,心里偏向沈如初,笑道:“三丫头,这也是你大姐姐的一番心意,就收下吧。今后有了什么好处,别忘了你大姐姐,还有这两个小外甥。” 说到小外甥,那两个小屁孩对沈如初做得布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正你一个我一个在那里玩得不亦乐乎。 这两个孩子大的是个女儿,今年六岁多,小的是个儿子。刚刚五岁,正是好玩的年纪。 沈庆兰如何听不出沈云忠是在帮着沈如初,也并非没看到高氏的眼色,只是她心中另有一番打算,自己的这几个弟弟妹妹,模样出挑、人品过硬、脑子灵活地没几个,这沈如初就是一个,文旭虽然出身不显贵,现在好歹也有个官职在身。好日子不愁的。 现在拉拢一下沈如初,将来两家也好互通有无,何况,娘家有人,自己在婆家的底气才能硬。 沈庆兰笑道:“三妹妹就收下吧,这也是我这个做姐姐的一番心意。” 高氏看沈如初的眼睛就像是个无底洞。恨不得将那对金灿灿的镯子吸过来,但沈云忠和沈庆兰都开口了,她也只能道:“是啊。三丫头,你大姐的一番心意你就收下吧。” 近来高氏收敛了不少,大概是从沈云忠出钱给沈梦飞定了亲事,她觉得沈云忠身上还有油水,加上沈云忠旁敲侧击、轻重适中,让她也不敢太造次。 沈云忠一看场面皆大欢喜,笑得老脸一堆褶子,人老了,就没有那么多奢望,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着家人和美。道:“怎么不见孙女婿?” 沈庆兰道:“是啊,方才还在呢,兴许是去后头看看三弟了。”于是命自己的丫鬟红赏去找。高氏笑道:“她一年半载才跟着你家回一次,怎知道在哪里。”便命了杏儿去寻。 沈如初听见沈庆兰提到“三弟”正想去看看沈燕飞有没有醒酒,便也寻了个借口出去了,余下的仍旧在说笑聊天,沈如初隐约听见他们在谈沈梦飞的亲事,还说那杨家小姐是何等的标致,性格是何等温婉。 她走出客堂的时候,正好看见杏儿杏色匆忙地绕到了东厢的屋后,这杏儿是个鬼精灵,和秋蕊不同,整日天马行空不说,一张小嘴更是讨巧,所以,她平时日里即便偷懒也没人去责罚她。 “这丫头有古怪!”——这是沈如初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 杏儿隔着墙角唤道:“姑娘,夫人找您!还是快些回去吧,大姑奶奶也在寻姑老爷呢。” 沈如初躲在后面,隐隐听得有人不耐烦道:“滚!正在忙,去找个理由搪塞一下。” 杏儿似有为难,道:“姑娘,他们寻得急!” “没用的东西。”一声男人的低吼。 杏儿带着委屈走了,沈如初却惊得说不出话来,沈芝媛和男人在一起?这个男人是谁?如果是正常的事,大可堂堂正正地见面,为什么要躲在这里? 好奇心或者那种挖掘丑陋的决心让沈如初情不自禁地挪到了杏儿先前的位置,听到一阵让人难以启齿的声音,这对曾在二十一世纪饱受电影情节浸/淫的沈如初来说再熟悉不过。 “听说你最近和那个马公子走得很近,怎么吃着他的肉 棒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带着一股浓重的喘息。 沈芝媛妩媚的声音道:“死鬼,让你占点便宜你就口没遮拦地乱说!我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姑娘家!”说出来的话是在拒绝,但发出来的呻/吟声却无限诱惑,让男人如何生受? 那男声又道:“骚蹄子,还想瞒我!让我试试看,是不是有过其他男人!” 沈芝媛传来一声吃痛的闷叫,然后不悦道:“你作死呢!这是什么地方!我跟着你有什么好处,你又不能娶我,也不能保证我一辈子衣食无忧!实话告诉你,我看上马文俊了,跟着这个男人我不吃亏!” “你!贱货!”那人骂道。 沈如初轻轻伸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正将沈芝媛挤压到墙角处,穿着一件藏青色的锦袍,因为背对着沈如初,沈如初看不清样貌,只是那油亮水滑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的一只手正按在沈芝媛的丰满的胸部。 沈如初心中一阵恶寒,她虽未见过传说中的大姐夫,但基本上已经肯定此人就是吴浩远。这就是传说中的乱/伦么,姐夫爬上了小姨子的床。 “我贱货?你就不是贱货了吗?别忘了,我的处子之身是你骗走的,你不要逼着我去告诉大姐!”沈芝媛愤怒地说道。 吴浩远冷冷一笑,道:“告诉她,她能怎样?你以为你们沈家是谁?破落户!” “不准你侮辱我们沈家,你自己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小妾下面流出来的下烂货!”沈芝媛骂道,她心中实在有恨,怎么就被这种男人骗了身子! 沈如初急忙退了回去,先去沈燕飞的房间看了他是否醒了,沈燕飞正在床上发呆。 “三哥,好些了么?要不要给你烧点热汤暖暖身子,柔和一下肠胃?”沈如初道,这个三哥虽说脾气暴躁,但实在是个热心肠的人。 沈燕飞见来人是沈如初,道:“不用。我一会就起来。”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道:“昨晚千雪也来了。” 沈燕飞的眸子亮了一下,接着又黯淡下去,道:“我知道了。” 沈如初道:“她是北夷人你知道吗?她是来安阳刺探情报的。” 沈燕飞道:“我知道,我还帮她刺探情报过,我拿回家的那些银子就是她给的。她有没有说什么。” “让你忘了她,找一个贤淑的女子成亲生子。”沈如初淡淡道,她活了两世才明白,人这一辈子要的不是传奇,而是简单的幸福。所谓的幸运,也不过是能在每一次幸福来临时抓住幸福。 沈燕飞叹了一口气,道:“知道了,让你担心了。以往我这个哥哥很暴躁,以后会改的。” 沈如初回到客堂的时候,吴浩远已经在那里了,一抹油亮整齐的小胡子,虽然身材瘦小,但是五官还算端正。 “三丫头,快来见过你大姐夫,这可是朝廷官员!”沈云忠热络地说道。 吴浩远看见沈如初的那一刻,眼前一亮,心道:这丫头真是越发清秀可人了。以往的沈如初也是五官俊美,但因为为人木讷,眼睛无神,少了几分灵动;如今的沈如初总能根据时节和自身条件恰到好处地装扮自己,明眸闪耀,巧笑倩兮,十足的美人儿。 “见过大姐夫。”沈如初浅浅一笑,大姐夫?大畜生还差不多!什么朝廷官员,不过是挂牌的七品笔帖式,有官阶,没实权! 不一会沈芝媛在杏儿的陪同下也来了客厅,高氏第一眼看出了女儿的不对,这沈芝媛自幼受宠,那是高氏的心尖肉,道:“你大姐夫和大姐今儿过来拜访,快来见过。” 沈芝媛轻轻一福身,道:“见过大姐姐,大姐夫。”沈庆兰知道高氏自幼偏爱沈芝媛,回娘家本来就是送礼物加厚感情,讨个长辈欢心,没理由和沈芝媛计较,急忙拉着沈芝媛到自己身边,送了三匹缎子,让她开春做新衣。 “多谢大姐姐。”沈芝媛勉强地笑着。 沈庆兰看了沈芝媛一眼,道:“怎么瞧着像是哭过了?难不成有人欺负你?”沈芝媛的眼睛红红,的确是哭过的样子。 沈如初偷偷去看吴浩远,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些蛛丝马迹,谁知那吴浩远正盯着沈如初看,二人眼神撞在一起,沈如初想起先前偷看的事,急忙回避,垂下眸子,这在吴浩远这种情场老手看来是眉目传情,当下心中欢喜。 沈芝媛冷道:“大姐姐真想知道?”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水星大大每天坚持送平安符,很感动;感谢小小猪妹送的桃花扇和香囊,兜兜的第二更送上。 ☆、057 定亲事杨家结缘 ps:今日第一更送上,欢迎提意见和捉虫。 听到这话,沈如初的脸色微微一变,她担心这沈芝媛真的破釜沉舟,撕破脸皮将那丑事和盘托出,沈云忠听说了,还不气死?她不自重随她去,没必要闹得全家人鸡犬不宁。 吴浩远的脸色很难看,心中腹诽了半天:这贱人不要脸,我还要脸呢!他生怕沈芝媛透露个风声,那沈云忠乃是出了名的暴脾气,若知道这件事指不定就把自己打个半死!除此之外,他还有些得意,虽说睡了小姨子被人不齿,但这么香艳的话题也让他在同僚中很有颜面,只是怕沈庆兰闹腾。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希望沈芝媛闭嘴! 吴浩远一边看着沈芝媛,一边又偷偷瞅着沈如初,听闻沈如初是因为身子给了文旭这才和文旭定了亲事,想着这沈家姐妹都是一路货色,不然怎地未嫁便失了清白之身?于是心里千方百计想将沈如初也弄到手。 沈如初心里正在咒骂这吴浩远,却听沈芝媛咬牙切齿道:“被畜生咬了一口!天打雷劈猪狗不如的东西!” 吴浩远的脸色挂不住,但毕竟没有指名道姓,这等丑事不足为外人道,他再笨也不至于把污水往自己身上引,干脆不说话。 沈云忠皱眉,道:“怎么说话呢!这半天不见,红口白牙地咒骂,一点姑娘家的矜持都没有!受了什么委屈,和你娘私下里说,怎么见了客人也这般无礼?” 高氏听了这话急忙拉着沈芝媛出去了,沈云忠继续和吴浩远客套,倒是沈庆兰有些尴尬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想起吴浩远先前不停地拿狼眼瞄自己,老大不自然,干脆起身,道:“爷爷,我去看看饭菜好了没有。” 谁知道还没到厨房,后头传来一个甜腻腻的声音:“三妹妹这么急着走啊?” 沈如初只觉得浑身哆嗦,用“两股战战。几欲先走”来形容毫不夸张,回头一看,果真是那个身材矮小的吴浩远,心中咒骂:挨千刀的贱货! “你有事?”沈如初冷道,真心一个字都不愿意和这种贱人多说! 吴浩远舔着脸笑道:“妹妹怎么突然这般冷淡了?说得我好心伤。这不是妹妹要大喜了么,我这做姐夫的还没表示一下心意,我送妹妹一根金钗如何?”说完从袖笼里拿出一根金灿灿的凤头钗来。 沈如初气得七窍生烟,这泼皮定然是将自己当成沈芝媛那一流了,想起他方才强迫沈芝媛。心中又恨又气,虽说沈芝媛不争气,但和这吴浩远这个披着人皮的骚狼相比,吴浩远简直可恶了千百倍,杀了他的心都有! 正在这时,小白一个闪电穿过来。沈如初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就听吴浩远“哎哟”一声惨叫,金钗掉落在地。而吴浩远右手血肉模糊,整整一层皮都被揭掉了,鲜血滴答着,因为天气严寒,血液落下来马上成了一朵霜花。 沈如初心中大快,也不管吴浩远的鬼嚎,匆匆离去,到了房间果真看见小白躺在枕头上,那个位置正好有阳光从窗棂里射过来,这家伙正懒洋洋地晒太阳。 “是你咬伤吴浩远那个混蛋的?”沈如初问道。这雪龙猫真是不简单,速度快不说,咬得又准又狠。 小白不屑一顾。样子十分臭屁,继续眯缝着眼睛在那里晒太阳。 沈如初心情大好,走过来帮它梳理皮毛,笑道:“小样!这么拽?”小白享受地闭上眼,在她怀里蹭了蹭,喵呜地叫着。 “谢谢你小白。你真棒!”沈如初笑道,说完抱起它在它那小巧的鼻子上亲了一口。 小白顿时石化了,四肢耷拉着,连呼吸都没有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地望着沈如初,大眼扑闪着,嘴角一扬,它在笑——沈如初分明看见它在笑。 沈如初不管外面如何吵闹,抱着小白继续说笑,小白却有些闪躲,一副嫌弃的模样,沈如初笑道:“哟,你嫌弃我?莫非这是传说中的男女授受不亲?哦,我忘记了,你是只公猫,让我确认一下,你真的是只公猫吗?” 小白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一脸的鄙夷,但小脸却红起来了,透过那雪白的皮毛粉盈盈地呈现出来。 “哟,还害羞了?要不要替你负责啊?”沈如初笑着,这家伙实在太可爱了,因为通人性,和它说什么它都听得懂。 小白“倏”地一下溜走了,沈如初正好躺下来,自在地笑着,道:“谢谢你,这位置真舒服,正好有阳光哎。” 小白却在一丈远处愤愤地盯着沈如初,遇见这种主人也是几辈子没做好事吧? 且说沈家为了吴浩远被咬伤的事情忙活了一阵子,全家人连午饭都没好生吃,沈庆兰一肚子的怨气,心道这沈家阴气太重,才闹了这古怪,急忙护住了两个孩子,都说小孩子魂不全,最见不得怪事。 谁也没想到这是小白做的“好事”。 众人询问了半天,吴浩远愣是没说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咬了他一口,说是快如闪电,一团白乎乎的东西,那东西近身的时候还带着一股香气。 沈云忠听了这描述探究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一副懵懂的样子,根本没给半点回应。 他见多识广,知道小白的来历不同,不是一般的家猫,而且大白天的能闹出这样的怪事,隐患肯定就在自己家中,但他却什么也没说。他若是说了,不管到底是不是小白咬的,无异于承认沈家有过失,必然引起吴浩远的猜忌,那沈家都脱不了干系。 沈芝媛却幸灾乐祸,笑道:“亏心事做多了,大白天也招鬼!” 沈庆兰愤恨地瞪了沈芝媛一眼,心说,这亲妹妹真是一点也不会做人,以往去吴家,无论是自己还是吴浩远都没亏待过她,吴浩远总是劝自己待她好些,如今这是怎么了? 当然,她是一个本分的女人,恪守妇道,万万想不到自己的亲妹妹和丈夫之间还有那等丑事。 吴浩远毕竟是外戚,他被咬的事很快就被沈家的另一件大事给揭过了——那就是沈梦飞的终身大事。 高氏最近一门心思扑在了沈梦飞的亲事上,连马府的请安都不去了,整日里和崔婆子、王嫂等人商议着与杨家的那门亲事,喜得合不拢嘴,就好像是妇人穿得大腰裤,不小心都会滑落下来。 说起和杨家做亲,沈家真是高攀了,对于这一点沈云忠也默认了。 杨家富足,祖上曾是当官的,积累了不少人脉和气韵。到了杨老爷杨奉英这一代才没落,不再是诗礼传家,也没有一官半职,但却在财富上多有建树,杨奉英为人精明,生意做得极大,不但在安阳城有几十间店铺,涉及酒楼、布庄、茶馆、瓷器,就是在燕国的其他城池也开有杨家店面。 在安阳城提起杨奉英杨老爷,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说其家财万贯毫不夸张,更是在安阳城内结了一张硕大无比的人脉网,安阳城大大小小的官员对其都是礼让三分。 这杨家小姐杨嫣是名符其实的嫡女,只可惜虽托身富贵之家,却也是命薄的主儿,先前许配了一户人家,结果还未进门那夫婿莫名其妙得了恶疾不出一月便过世了,自视高人一等的杨小姐一下子成了望门寡。不知是旧情未了,还是姻缘未到,总之,这杨嫣一直未定亲事,相了几个人也都不中意,一来二去就成了老姑娘。 既是望门寡,又是老姑娘,说亲就难上加难,好的人家看不上她,门户低了杨家又嫌弃,加上杨嫣心气大,又不肯做续弦填房,出身要好,相貌要好,还必须是个少年,这到哪里找? 杨奉英宠爱她,因此每每说亲都让她在屏风后偷看,她同意了才肯定亲事,说来也巧,本来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让沈梦飞去相亲,谁知道老姑独处的杨大小姐见了沈梦飞竟然看对眼了,这才定了亲事。 聘礼前些日子就下了,沈家也算是倾囊而出,总算让杨家长了点脸面,至少传出去不是杨家倒贴才换来的女婿。 腊八这天,沈家又去了杨家请期,把婚礼的日子也给定了。按照燕国民间风俗,嫁娶忌讳“一进一出”,这样不吉利,尤其是军户人家,最讲究这些。明年沈如初出嫁,视为“一出”;若沈梦飞的婚礼也定在明年,那就是“一进”,这样就犯了“一进一出”的忌讳;若是定在后年,不仅是沈家等不起,杨家也耗不起这个时间。 沈梦飞年长沈如初,按道理,兄长应该先娶,所以,一来二去,沈梦飞的婚事就定在年前的腊月二十四。 日子定了,接下来就是准备工作,沈如初作为妹妹,又兼着沈云忠的信任,里里外外忙活着,天天不得闲。 杨家早早派了人过来布置新房,原本杨奉英出于对女儿的疼爱,加之女儿嫁出去总算了结了一桩心事,将西市一处三起三落的四合院送给女儿当陪嫁,原想着就在那新院子里成亲,但沈家不肯,沈燕飞也不同意。 沈家虽然不富贵,但在未过门的妻子的陪嫁院子里成亲算什么事,岂不是要闹笑话? ☆、058 遇喜事沈家迎亲 ps:第二更送到,为粉红20张加更(挥泪呼叫粉红和各类支持) 关于新房定在哪里,杨家倒也没怎么为难沈家,就定在沈家的大院里,将沈梦飞之前住的房子腾出来,又把隔壁一间原先摆放杂物的空房子收拾好,将两间房子打通了,再找了工匠做了打磨修整了,加了镂空雕刻的窗棂和台案,布置上大红喜字和绸花,喜庆的意味盎然无比。 沈云忠的老脸绽放成了一朵菊花,那一缕白花花的胡子也得意地在寒风中飘荡,拄着拐杖在院子里指挥,又忙着招呼前来帮忙的朋友,沈如初见他忙得不亦乐乎,像是年轻了十岁。李氏也是嘴角带笑,就连一向懒惰成性的沈芝媛如今也忙着帮忙布置新房。 这个家好久没有喜事了,好久没看见大家这么开心地笑了,沈如初由衷地感慨着,不管怎么说,沈家都是她容身的地方,沈家的人这一世对她而言都将血浓于水。她一转头,看见沈芝媛正踩在板凳上贴喜字,急忙过去扶着。 “谢谢三姐。”沈芝媛笑得很灿烂。 杨家的人花了半天的时间将新房布置好了,主要是床幔、铺盖和嫁衣,这是展现新娘的女红手艺;另外就是房间内的一些小摆件,什么灯台、瓷器、茶具、屏风等。 杨家人带来的东西足以看出了这杨嫣在家里是何等的受宠,瓷器和茶具一看就是上等品,做工精美,选材金贵,灯台什么的全部是镶金嵌玉的;还有那个屏风,是一整块玉石打造的。两面雕刻着彩画,一看就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精致的小东西。 沈如初见了这东西,在为沈梦飞感到开心的同时,也为沈家感到莫大的忧虑。沈梦飞找到这样的妻子,无异于少奋斗几十年,甚至几辈子。想必那杨奉英也有办法让沈燕飞脱了军籍;但沈家未必容得下杨嫣这尊大佛。 腊月二十四转眼即到,沈如初起先也不明白怎么就把迎亲的日子定在了小年,后来听李氏说,这也是个讲究,沈家当年去了三个男人,借着年气,能去点晦气。 “婶娘,为什么伯父去世,二哥不用守孝三年?还有我。为什么我的亲事定在明年,难道我们不用守孝?”这是沈如初心中最大的疑惑,今天终于找了个由头说出来。 李氏笑道:“傻丫头,谁说我们不用守孝了?只是我们军户人家特殊,当今圣上圣谕特准的,以月代年。只要守孝三月,就等同于三年了,因为军户人家最注重休养生息。战乱不断。频频死人,家家死人,若是人人守孝三年,哪来的子息?” 沈如初心中的疑惑终于得到圆满的答案——不是不孝,也不是不守孝,而是以月代年,虽说这个规矩和沈如初想的不一样,但显然人性化很多。 婚礼当天,沈梦飞骑着高头大马去迎娶新娘了,文旭连同刘力俊、石磊都来沈家帮忙。还有沈梦飞在军中的一些朋友,并沈家的一些同姓族人。 陪着石磊一同前来的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长眉细眼。嘴唇微厚,看五官算不上美女,但胜在面皮白嫩,而且丰乳肥臀,眉梢眼角带着一股风韵。 沈如初前些日子听闻石磊不花一分钱纳了一房小妾,而且还是马府上的得意人儿,这可把石磊给高兴坏了,这不,连参加婚礼这种事都带着小妾,要知道在世人眼中,这小妾如同狗肉一般,美味是美味,但不能上台面的!他倒好,处处炫耀,还美其名曰“过来帮忙”。 “那边有个屋子正需要打扫,让你这位尊夫人去吧。”沈如初不客气地吩咐道。 那个妹子嘟囔着一张嘴,石磊却乐呵呵地劝着她去帮忙,然后对着沈如初低声道:“你这是吃醋了?” 沈如初被这句话问得哭笑不得,道:“吃醋?吃谁的醋?你的还是你那个小妾的?我见过自作多情的,没见过像你这般自作多情的!再说了,你瞧瞧你那个小妾,莫说和我比,还不如我们秋蕊齐整漂亮,也就你当宝了!” 石磊本来是得意洋洋,听了这一番话顿时如同霜打的茄子,差点抬不起脑袋来,心道:这娘们真狠,说的话全踩在点上了,一踩一个准,一准一个疼。 不多会,沈梦飞将新娘子迎娶回来了,外面鞭炮声声,震耳欲聋,沈如初和沈芝媛则忙着招呼亲朋中的女眷,新娘来了,又忙着迎接那些陪嫁,安顿丫鬟、奶娘以及媒婆等人。 秋蕊过来拉扯沈如初,沈如初不悦,道:“看不见我正在忙么?” 秋蕊道:“石大爷的小妾找您,还在外头等着呢。” 沈如初不悦道:“让她继续等着。”她找自己肯定没好事,谁不知道她以前是崔明月的婢女! 待到忙活得差不多了,沈如初整理了一下情绪才施施然地走到地点,那个女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见了沈如初就吼叫,道:“你怎么现在才来!” 沈如初冷道:“那你吼叫完了我再来!”转身要走,却被那女人唤道:“我是代一个人给你传话的,你听完就走,我绝不拦着。” “你说。”沈如初淡淡道。 这女人估计是被石磊宠坏了,这些天又受了不少名不副实的夸赞,这会子正飘飘然,遇见一个不买账的人,心中光火得厉害,她冷道:“马少夫人让我转告你,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要,小心吃得下却咽不下,到时给噎死了。” 沈如初心中冷笑,果真是替崔明月传信的,果真是为了那笔银子的问题。 “她想要?那你去转告一下,府衙的捕快抓了几个人,听说已经供述了,是受人指使的,按照大燕律例,这绑架可是重罪。”沈如初淡淡道,至于那捕快手里到底有没有证据,她不得而知,反正唬人也不犯罪。 她抿着嘴瞪了沈如初半天,沈如初笑道:“别瞪我,你现在可不是马家的家奴,乃是石磊的小妾,我奉劝你一句,若真想过好日,就少管马家的闲事,今天的事我不会和石磊说道,但免不了以后会说漏嘴了,你自己好生想想吧。” 除了这个插曲令人不愉快外,沈如初一整天的心情都非常轻松愉快,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沈家就接二连三地出现噩耗,整个沈家一片死气沉沉,如今总算摊到一件喜事,又是和杨家这样的大户结亲,沈家也算是水涨船高,脸上长了不少面子,整个喜宴办得喜气洋洋,前来道喜得人络绎不绝。 杨家送的嫁妆极多,整整一百多箱子,这还不算先前送过来布置新房的那些物件,听说杨奉英还给了一些地契、房契,好家伙,真真是十里红妆,那些嫁妆摆进沈家,加上她带来的那些陪嫁,原先看着还算宽敞的沈家一下子拥挤起来。 不仅是沈如初,沈家所有人似乎都从这件喜事上看到了一点盼头,而这盼头正是心中燃起得对未来生活的新希望。 沈云忠则憧憬着四世同堂,逢人便笑。 沈如初是第二日才看到杨嫣的,气质容颜都是上等的,心里为沈梦飞高兴,正巧碰见了沈芝媛,笑道:“二嫂真好看,二哥这次心中乐死了。” 沈芝媛撇撇嘴,附耳道:“二哥心中有些不自在,嫌弃二嫂年龄大呢。” 沈如初笑道:“这有什么,女大三抱金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口,那杨嫣不过是二十有三的年纪,怎么就成了老女人?沈如初差点呼天抢地,要知道她上辈子可是二十有五还待字闺中哪!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家含着金汤匙出身,若是没有半点瑕疵,又岂会下嫁给沈梦飞?即便如此,不知多少人羡慕沈梦飞呢! 沈芝媛摇摇头,继续附耳道:“就怕那位架子太大,你去看看就知道了。”二人并肩去了客堂,杨嫣正给沈云忠和高氏敬茶。 杨嫣这次带了两个陪嫁的丫鬟,一个管事的妇人,还有一个自幼服侍她的奶婆子,光是这个架势,高氏这个当婆婆的就拿不起劲来。 “婆婆请喝茶。”杨嫣声音悦耳,却没什么感情,不过是轻轻一福身,还没等高氏接过杯子,她就起来了。 高氏讪讪地笑了,却不敢表露出半点不开心,事实上,她也很开心。有道是“不看僧面看佛面”,即便杨嫣有些失礼,但杨家惹不起,就算惹得起,看在这么多陪嫁上面也该忍耐些。 “乖媳妇。”高氏笑道。 杨嫣命人端了东西上来,笑道:“媳妇给大家准备了礼物,还请笑纳。”给沈云忠送得是一块玉扳指,听说还是有些年头的;给高氏准备的是一套大小不同的金钗;沈芝媛、沈燕飞都有礼物;送给沈如初的一套医经。 “听闻妹妹学医,这是家里藏的医书,临来时我央求父亲,他才容 带来,现在转送给妹妹。”杨嫣笑道。 这礼物对沈如初而言,正中下怀,恰恰是她想要的,急忙谢道:“多谢嫂嫂,真是太好了,我正想着托人去京城购置几本呢。”安阳城偏远,这类医书并不好买,医馆里的藏书,被沈如初这几个月七七八八看得差不多了。 “等一下,我有个问题要请教妹妹。”杨嫣道。 ps: 鞠躬感谢青二十七姐姐送的粉红,兜兜好喜欢。呼叫各种支持,收藏的亲们务必送个首订哦! ☆、059 每逢佳节倍思亲 ps:今日第一更送到,鞠躬感谢雪花~飘~飘~与karlking两位大大送的和氏璧,加更随后送到。 沈如初一听这话,顿时觉得手中的医书千斤重,果真是是拿人的手短,希望杨嫣提出的问题不要太难。 敬茶仪式在杨嫣的一声哈欠中结束了,沈云忠见她打了哈欠,人也毫无精神,自己主动提出:“孙媳妇茶也敬了,心意也到了,不如今天就先散了吧,你说呢?” 高氏也正有此意,以长辈的身份温情地交代了几句,无非就是把沈家当做自己家,虽然简陋但大家一处总有个照应,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又叮嘱沈梦飞善待杨嫣,夫妻之间要举案齐眉,争取早日让她抱上孙子。 一句“早抱孙子”让沈梦飞与杨嫣神情古怪地对视了一眼,沈如初看得真切,绝不是羞涩,只是古怪,她敏感地意识到杨嫣要问的事大概与生养相关。 果不其然,杨嫣和沈如初说了自己的难言之隐,她用一种平静的语调很直白地说了一个女人们难以启齿的问题。 “我之前堕胎过,喝了花红药,恐怕以后孕育难。”这是杨嫣的原话。 沈如初像是看一个陌生人,事实上,杨嫣除了这个“二嫂”的身份,对她来说,本来就是个陌生人。堕胎这种事不光彩,世人皆知,但也绝对不是不能对人言,只是杨嫣这般毫无顾忌地对自己说。显得太不尊重沈家了,不管怎么说,她与她都是姑嫂关系,难道她不怕自己去沈梦飞那里告密?难道她料定了沈家不敢针对这件事拿乔? 想到这里沈如初心中隐隐生怒。杨家是家大业大,门第富贵,但也不待这么瞧不起人的;再看杨嫣那精致的妆容,她便觉得虚假而刻薄。 “妹妹不要误会,我并非辱没沈家的意思,这件事婆婆和你二哥在成亲之前都是知晓的,也是我这辈子挥之不去的隐痛,我之所以开门见山地和妹妹说,是希望妹妹能帮我。”杨嫣说得真诚。 沈如初微微松了一口气,原来高氏和沈梦飞都知道——他们都不介意。自己又何苦去较劲!想到沈梦飞在听见高氏说要“早抱孙子”时的古怪神情。她心下顿时有了答案。 她并非迂腐之辈。更不主张用封建礼制那一套来禁锢女人,婚前堕胎,她看到的不是下贱和自甘堕落。她只是气这些女人缺少保护意识,白白让身体和心灵生受了痛苦。 “嫂嫂让我来看看脉相。”沈如初抓过杨嫣的手,她的手白皙而瘦削,真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唯有养尊处优才能养出这样一双绵软细嫩的手来。 杨嫣道:“如何?” 沈如初笑道:“嫂嫂不必担心,我看你的脉相还算平稳,花红药的确伤了你,但却没有破坏你的身子。你现在有虚寒之症,但好在底子好,我可以帮你调养。先将你月例不调的症状给治好。” “那就是说。不影响我生孩子?需要什么药物,妹妹尽管开口。”杨嫣急忙道,她一听沈如初号出自己月例不调,顿时信了几分,知道她有些手段。 沈如初点点头,心中已经有了对策,道:“嫂嫂不必担心,我明日便去医馆给你抓些药,按时煎服便可。这事急不得,心态好了,才有助于病情。” 杨嫣又道:“就拜托妹妹了,这种事我不便出门求医,以免被人传了出去。女人都需要有自己的孩子,我也想快些给沈家添个后代。” 从杨嫣的房间出来,沈梦飞也找到了沈如初,他倒没有杨嫣那般直接,嚅嗫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但沈如初却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是帮忙调理一下杨嫣的身子。 “二哥放心,这件事交给我了。我帮嫂嫂号脉了,并不是大问题,只需几味药调理一下。”沈如初笑着打了包票。 沈梦飞顿时送了一口气,道:“那就拜托三妹了。另外,这件事就你知道好了,别让爷爷他们担心。” 沈如初笑道:“放心吧,我心中有数。想不到二哥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生个大胖小子!” 沈梦飞脸色一红,笑道:“你个小丫头懂什么!”忽然想起沈如初之前交代她与文旭已成了那敦伦好事,自知又说错了话,脸色更红了。 一转眼就到了除夕,一家人热热闹闹地过了年,除了沈燕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外,所有人的心中都暖融融的,心中对来年充满了盼望,就连高氏都慈祥可爱起来,说话柔和真诚许多;沈云忠想起了死去的三个儿子,虽然伤感,但眼看着孙辈们也开始成家立业,小日子又开始红火起来,尤其是娶了杨嫣进门后,丫鬟婆子的,陡然多出了几口人,沈家热闹了许多。 沈如初不得不承认,沈梦飞的亲事让这个眼见着飘零破乱的沈家重新生出了凝聚力,重新产生了割舍不断的亲情,而这亲情是沈如初为之心动并倍感珍贵。 除夕夜的晚上,沈如初照例守夜,拨动着火盆中的炭火,让秋蕊拿了几颗花生过来烤着吃,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就等着跨年。 沈芝媛裹着一件大氅窝在椅子里,整个人乖巧许多,自从她与沈如初一同筹备沈梦飞的婚礼以来,二人之间莫名其妙地亲近了许多,不再是前段时间的剑拔弩张,她和马文俊的交往也低调了许多。 沈燕飞一脸的茫然,若有所思盯着窝在一旁打盹的小白;晚间吃团圆饭的时候,若不是沈如初及时制止,恐怕他又要醉酒了。 高氏和李氏陪着沈云忠打吊牌,沈梦飞也跟着去凑热闹。杨嫣含笑坐在一旁,不参与,却也看得起劲。 几个小丫头跑出去玩雪仗,放烟花了。又缠着黄老三给她们讲故事。 周婆子收拾着桌子上的残羹冷炙,杨嫣的奶娘徐妈正坐在灯前纳鞋底。 暖融融的房间里让沈如初的心中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伤感,外面的爆竹连天又将她的思绪带到了前一世,她走到窗前轻轻开了半扇窗,一阵寒风吹进来,冷得她打了个哆嗦,整个人也清醒了几分。 她关好窗户,披着毛披风走到院子里。 今晚的月色皎洁明亮,照在雪地上,白茫茫的一片。配上北方固有的干冷气候。让空气中弥漫的年味多了几分萧索。不远处的爆竹声接二连三地传过来,几个小丫头正在前面点燃爆竹,闹得正欢。 沈如初不由自主后退了几步。她自幼胆小,不敢放烟火。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沈如初怎么也没想到,当年这样一句脍炙人口的古诗会如此贴切地用在这个时候。 她想起了前一世的父母,想起了前一世过年时的情景,还有前一世那有关南天门的故事。 童年时代,她的母亲总是给她将一个故事——大年夜的午夜,如果她跑到院子中对着天空喊:南天门开!南天门开!南天门就会真的开,会有好多神仙出来,给下面的人们撒下金银财宝。还可以祈求聪明智慧,说出的愿望也会得到满足。 这个故事激起了她的无限向往,只可惜年幼的她从来熬不到午夜时分便沉沉入睡。有一年,她又开始等待新一轮的南天门开,盯着墙上的挂钟,眼皮又在午夜到来之前沉重异常,于是睡之前跑出去大喊:南天门开!南天门开啊!——没有开,她也不指望它会开,因为还未到午夜。那一夜,她梦见了打开的南天门,看见了好多神仙,和荧屏上看到的一样,只是没有捡到传说中的金银财宝。——都说小孩子是有天眼的,那时候经常看见奇怪的东西,到现在她也不明白究竟是做梦还是传说中的天眼。 长大后,沈如初知道传说中的南天门再也不会开了,可是母亲仍然会时不时地提起南天门的故事。 如今再也没有人给自己讲南天门的故事…… 想到过去,她伪装出来的强硬瞬间柔软无比,内心深处一片潸然,什么叫独在异乡为异客,她现在根本就是在异世! “妹妹有心事?”杨嫣道,拿了自己的貂裘大氅披在沈如初的身上。 沈如初摇摇头,道:“就是觉得自己长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无忧无虑了。” 杨嫣淡淡一笑,道:“是哦,你是个大姑娘了。我这两日吃了你开的方子,觉得体内舒畅了许多,精气神也好很多。妹妹的医术真是不简单。” 沈如初心中苦笑,根本就不需要多少医术,她得的就是富贵病!于是笑道:“嫂嫂若是平时多走动,或者学一套拳法,会更有效。” “真的?那妹妹可会拳法?”杨嫣感兴趣地问道,以往在杨家,阳盛阴衰,哥哥弟弟一大帮,姐妹却没几个,就算有几个也都是小妾的女儿,和她本就不对付,话不投机半句多。如今到了沈家,有沈如初,沈芝媛,倒是多了个说话的人。 沈如初笑道:“嫂嫂何必舍近求远?二哥不就会拳法吗?你跟着他学几套,肯定有效的。” 杨嫣犯难道:“他那些打打杀杀的,我学了恐怕不妥当。妹妹来年可有什么打算?”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karking l两位大大送的和氏璧;鞠躬感谢左心宁、雪花~飘~飘~、karking送的粉红;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两个平安符,感谢myzhysky与太乙天帝楚狂人送的香囊(昨天和今天的联合在一起感谢了)鞠躬感谢所有支持正版《良配》的亲们! ☆、060 元宵佳节闹花灯 ps:第二更送到,为2.3雪花~飘~飘~大大送的和氏璧加更,并祝贺飘大成为《良配》的堂主。 沈如初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她曾经也问过自己,接下来做什么?到底做什么呢?她想做什么又该做什么?她想继续学医。 “嫂嫂有什么建议?”沈如初笑道。 杨嫣道:“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不过,我觉得你可以继续学医,将来如果有需要,我会助你一臂之力的。” 沈如初笑道:“先谢过嫂嫂了,如初一定好生努力,不辜负嫂嫂的希望。”有杨嫣的支持,她学医的这条路走起来应该会轻松些许。 曾经,她还有个愿望,她希望找一个相亲相爱的良人相伴一生,就像结婚誓言说得那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都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生的伴侣。 上一世,她沉浸在青春的梦想中,没来得及实现这个愿望,就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一世,能否携手良人相伴一生? 脑海中忽然闪过文旭的音容相貌,他,可是自己白首偕老的良人?为何少了那一份怦然心动? 沈芝媛从屋内跑出来,欢快地喊道:“你们别聊天了,爷爷发红包了,给我们压岁钱呢!” 沈如初笑道:“真的?爷爷给压岁钱了?”还有什么比长大成人后能继续收到压岁钱更让人开心呢?她急忙提起裙摆跑了进去,欢快地喊着:“爷爷。我的压岁钱!” 沈云忠笑骂道:“都是大姑娘了,还那么皮!” 李氏拉过沈如初笑道:“来,婶娘这里也有压岁钱。” 高氏这段时间心情大好,逢人便笑。典型的“人逢喜事精神爽”,也给沈梦飞等人准备了压岁的红包,塞了一两碎银子在里面。 新年是在欢声笑语中度过的,然而,好日子没过多久,家中的分歧就出现了,先是沈梦飞说家中太挤,鼓动大家都搬到杨嫣的陪嫁宅子中,这个建议第一个遭到了沈云忠的反对,虽说沈家不如杨家富贵。但也几代居住在此。祖宅岂能说丢就丢?高氏也不同意;虽说是沈梦飞提出来的。但背后是谁唆使的,大家心知肚明,却也不好点破。 接着就是杨嫣以养病需要静养为由。提出搬家,为了表达这一决心,她干脆领了几个丫鬟婆子回了娘家,说是想爹娘了,其实就是较着一股劲——沈家若是不上门接她回来,这杨家不知要掀出什么风浪来;若是上门接她回来,这少不得就要在搬家一事上做出妥协。 在这一点上,沈如初和沈芝媛出奇地同仇敌忾。 沈芝媛道:“娘,你这到底是娶儿媳进门呢,还是请了一尊佛爷过来?咱们自家过得好好的。去她陪嫁的宅子住,算什么?现在满城人都说沈家高攀了,说我哥哥吃软饭了,真要是搬过去,还不把咱们脊梁骨给戳断了!” 高氏一巴掌拍过来,骂道:“就你这个蹄子话多!哪里轮得到你插嘴!” 沈如初很是赞同沈芝媛的话,其实搬到新院子住倒也没什么不好,听说占地十余亩,亭台楼阁应有尽有,是仿着杨家的祖宅大院建造的,但是搬到那里住的弊端也非常明显——终究不是自己的地盘,寄人篱下,定然是别人说了算,万一杨嫣哪天心血来潮赶了他们走,又当如何?虽说这是最坏的打算,却也不能不预想一下。 “不知道二哥是怎么个打算?”沈如初将话题引向了沈梦飞,夫凭妻贵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古今中外比比皆是,万一沈梦飞自己愿意搬到新宅子去住,也没必要非得拦着。 沈梦飞犹豫了一下,道:“由爷爷和娘做主吧,我这边都行。” 这句话看似给沈云忠和高氏莫大的权柄,其实底气不足,也暴露了沈梦飞心中的想法,气得高氏破口大骂:“没用的东西!娶了媳妇忘了娘,这还是新婚里头,还在蜜月呢,媳妇一声不响就回了娘家!连个婆娘都镇不住!” 沈梦飞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他倒是想管,可是怎么管?管得了吗?冷道:“娘,你净说这些有的没的!当初这门婚事可是你一门心思要定的,我不同意你就寻死觅活!难不成我现在要去杨家抢人不成?” “你……”高氏气结,眉心拧到了一起,心口疼得厉害,儿子这般窝囊她也不愿意看见,可那样的媳妇谁得罪的起? 沈云忠摆摆手,道:“过几天再说吧,等过了元宵节之后。梦飞明天去杨家把孙媳妇接回来。” 说起元宵节,沈如初倒有几分期待,听秋蕊说,安阳城最热闹的不是过年,而是闹元宵,沈芝媛早早就准备了,不但准备衣饰,还领着杏儿亲自上街买了一盏别致的花灯,小巧但做工精致,是个三层的莲灯。 “姑娘,您不准备一下吗?元宵节那天可热闹了,不管是穷人家的姑娘还是富家千金,都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嘻嘻,也会有很多年轻的公子去涟水河那里放花灯,许愿可灵验啦。”秋蕊兴奋地说着。 沈如初见她欢喜,似乎从王连盛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了,道:“秋蕊可是有心上人了?” 秋蕊不好意思道:“姑娘别逗了,奴婢的情况您还不清楚?何苦问这样的问题来怄奴婢。也该着奴婢报应,遇见那个不得好死的杂碎!奴婢这是替姑娘开心呢,文公子白日不是来了么?” 白天,文旭是来了,托了黄老三带了个口信,约了元宵节那天一起去涟水河放花灯许愿。 沈如初看了秋蕊一眼。心道:这丫头是留不住了,年龄大了,不好使唤不说,心思也散了。就她先前那兴奋得摸不着北的光景,哪里有受了情伤、看透男人的幡然悔悟?但她没挑破,道:“你现在脾气见长了,我才问了一句,你还了我十几句,真有本事!” 秋蕊垂眸道:“奴婢不敢。” 沈如初冷冷丢下一句,道:“敢不敢你心里最清楚。自己下去准备吧,我不用管。” 元宵节那一天,沈梦飞领头,带了杨嫣、沈如初、沈芝媛等人去涟水河放花灯。说来也奇怪。安阳城寒冬腊月。处处风雪结冰。唯独这涟水河一年四季流水潺潺,从不结冰,即便三九寒天。偶尔有几块浮冰,但也不影响淙淙流水。 文旭早早地在桥边等候了,他今天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束了一条蓝色的缎带,越发显得阔肩瘦腰,身材挺拔;那刮了胡子的脸,显得方正而英武。 沈如初一时还没认出来,心说:这孩子怎么陡然之间这般成熟了? “冷不冷?”文旭脸红道,这段时间不见,他心里十分想念沈如初。时常做梦梦见沈如初,白日里也会想沈如初,想着想着甚至会一个人傻笑,为此没少受朋友们的调侃,不过,这些调侃和他心中的甜蜜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明明心中有千言万语,恨不得竹筒倒豆子,但是见了面偏偏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沈如初也被他这个别扭的神情弄得别扭起来,以往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二十岁嘛,在她这种活了两辈子的人眼中可不就是个孩子嘛,只是这孩子怎么突然间长得这么高大威猛?沈如初站在她面前都需要抬头仰望了。 “不冷。”沈如初干脆地答道,“如何放花灯?你教教我。” 文旭惊讶:“你不会?” 沈如初追问道:“你会?我这是第一次来放花灯,自然不会。难不成你以往每年都来放花灯?” 元宵节一来是闹元宵求团圆,二来则承载了老百姓的信仰,即“散百病”,三来则是“情人节”,不过少适婚的青年男女都是在元宵佳节这一天定情的,而定情的途径就是放花灯! 只要男女双方的花灯被彼此选中,双方又投了眼缘,自然就默许定情了,而且元宵节上的定情不但不对人们诟骂,还会成为一段佳话。 文旭急忙解释:“没有的事,我这也是第一次来。只不过,我来之前求教了很多人罢了。” 杨嫣和沈梦飞故意从他们身边走过,沈芝媛更是扮了一个鬼脸,然后跑到人群里,估计是寻马文俊去了。 “那我要准备些什么?”沈如初问道,她可没工夫吃哪门子飞醋,开心地玩乐才要紧,何况这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实在热闹非凡,加上今年没有战乱,街上熙熙攘攘得都是人,连那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都纷纷出动了。 文旭笑道:“先去买个花灯。” 大街上到处是卖花灯的,而且各色各样,令人眼花缭乱,沈如初对那些纯手工艺的花灯爱不释手,见惯了工业技术,难免对精致的手工艺兴趣昂然,文旭看在眼中却以为沈如初一个个都喜欢,急忙掏出银两想要全买下。 沈如初惊道:“怎么,你这军爷当够了,是要贩卖花灯当小贩么?” 文旭闹了个大红脸,道:“我以为你都喜欢呢。” 沈如初笑道:“一个个看着都很喜欢,但只要买一个就够了嘛。”说完随手挑了一个样式普通但制作精美的花灯。 那卖花灯的汉子笑道:“姑娘真是识货,这盏灯耗费的时间最多。” 文旭忽然敛起笑容,道:“见到个熟人。”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行云2送的两张粉红票。(貌似粉红已经到25张了,接下来会准时加更)挥泪求各种支持,大大们要支持正版哦! ☆、061 许愿灯心想事成 ps:今天第一更送上,不好意思,晚了。今天有加更,如果第二更来不及更新,明天一并补上。 沈如初警觉地看了一圈,却没有发现异常,就听文旭笑道:“逗你玩的啦,快跟我来,放花灯要到上游,去晚了可没有好位置。” 沈如初紧紧跟在文旭的身后,穿过拥挤的人群,一路上文旭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生怕她被挤到,却又不敢碰到她,好不容易到了涟水河边。 “你们可以回去了,这是给你们买酒的钱,可以喝酒,但是别误事!”文旭将两个人叫起来,扔给他们一些碎银子。 那两个人沈如初见过,正是一天到晚跟在文旭身后的新兵蛋子,应该是被文旭叫过来占位子的。 二人知道眼前这位貌美如花的姑娘便是文旭的心上人,连忙点头哈腰地问好请安,差点就把那声“夫人”叫出口了,却被文旭踹着屁股给踢走了。 “哟,我说怎么一转眼不见人了呢,原来挑了个好地儿,正好,我们也来赶个场子,文兄弟不介意吧?”沈梦飞笑道。 文旭笑道:“不介意!你们能来求之不得,人多了才热闹。” 沈芝媛快人快语,撇嘴道:“鬼话,谁信!你巴不得我们都走得远远的,好和我三姐花前月下,共同许愿。” 沈如初自认为脸皮够厚,但是,这个场合,也不得不尴尬地干咳几声。杨嫣轻轻捶打了沈芝媛一下,道:“就你话多!放灯吧。” 早有丫鬟们取了纸笔过来,先递给了沈梦飞,沈梦飞与杨嫣对视了一眼。将笔交给了杨嫣,道:“夫人先请。” 杨嫣又客气地将笔推了过来,道:“还是你先来吧。” 沈梦飞看了一圈众人,就数自己年长,于是提起笔来,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万事如意”四个字,然后塞进花灯里,轻轻地放在了涟水河里。 接下来便是杨嫣,她写了一行字:“有情人终成眷属”,娟秀的小楷。笔力带劲。风骨傲然。沈如初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子不愧是大户人家,虽说是富贾。却也是诗书传家,否则,怎会连女儿都这般识文断字? 她细细琢磨那句话,似有无限情意,又带着道不明的惆怅,难道说杨嫣心中所爱另有他人?是了,选择沈梦飞原本就是退而求其次。 沈如初看见沈梦飞殷勤地搀扶着杨嫣,嘴角上扬,似笑非笑的模样,不知道该为他庆幸还是为他悲哀。一个男人取了一个能给他锦衣玉食但却失了贞洁、心中所爱另有其人且自己又不敢宣泄不满的女人,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沈芝媛神神秘秘地写了纸条,匆匆塞到那莲花灯里,自己跑到河沿处放灯了。 接着是沈燕飞,他本来不肯出来的,硬被沈如初拉出来,他很随意地写了四个字:“襄王有意”,毫不遮掩地递给了秋蕊,让秋蕊帮忙去放灯。 襄王有意,神女无情,他这单相思的心情再明白不过,众人微微有些差异,唯独沈如初知道这事与千雪有关。 文旭提起笔来,刷刷写了半天,沈如初凑过头去,看见一堆还算工整的字,笑道:“你写了什么?” “执子之手,与尔偕老。”文旭骄傲地说道,然后用嘴吹干墨迹,小心翼翼地装进自己的花灯里。 沈燕飞看了这情形,用胳臂肘捣了沈如初一下,压低声音道:“这是写给你看的吧?”他这段时间观察,文旭对沈如初是真心实意,至少置办的宅子写了沈如初的名字,光是这一点就让他这个未来大舅子对文旭刮目相看。 沈如初笑道:“我可不敢自作多情。” 文旭将笔交给沈如初,浅笑道:“你有什么愿望呢?” 沈如初看了众人的写法,知道这所谓的许愿并非详细地写下某件事,而是一个概括地祝愿,于是潇洒地写下:“梦想成真”。 她的梦想有两个,成为一名大医,了却前一世父母的心愿,弥补自己不能尽孝的遗憾,成全自己救死扶伤的美德;还有就是找到一位悲欢与共、生死相伴的良人。 文旭出神地看着她,心中陡然一沉,自己是越来越看不透沈如初了,这个丫头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梳着两个垂髫跟在自己屁股后转悠的小丫头了,她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她不曾和自己说起,甚至她不记得“总角之宴,言笑晏晏”的过去。 失落,莫大的失落。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却被人触碰了一下,道:“别发呆了,赶紧放灯许愿去。”沈如初轻轻拍打了他一下。 文旭缓过神来,咧着嘴傻笑,轻轻摸了一下沈如初拍打过的地方,有些不舍,目光追着沈如初俏丽的背影而去,这丫头越发顽皮了,记得前两年她还那么羞涩内向的。转念想到自己与她的亲事是如何定的,倒抽了一口冷气:是了,这个法子她都想得出来,真真要刮目相看了。 沈燕飞跟在后头,走过他身边时低语道:“我妹妹在前面,你还不快点去!” “哎!好!”文旭忙不迭地追上沈如初。 文旭蹲在沈如初的边上,教沈如初如何放灯:“把灯座放平,轻轻推出去。我们这是在上游,流水会将花灯带到下游的。” 沈如初将自己的花灯轻轻送出去,道:“你先前看见谁了?” 文旭笑道:“不过是个熟人罢了。我们开心放灯,走,去下游挑花灯去,看看是不是真的应景了,若是应景了来年一定心想事成。” 沈如初笑而不语,和沈燕飞等人打了招呼便跟着文旭去了下游。沈芝媛气咻咻地跑过来,挽着沈如初的手,叫骂道:“什么东西,耀武扬威。赶明儿我得了势,让她好看!” 沈如初不解,皱眉道:“说谁呢?大过节的这又闹什么别扭?” 沈芝媛用手指了个方向,狠道:“还不是那个贱人!” 沈如初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到了巧笑倩兮的崔明月,正被丫鬟仆妇围着,身边陪同的正是高大白皙的马文俊。 沈如初心道,能骂原配是“贱人”的小三实在太霸气了!小三的行径她向来不齿,但沈芝媛毕竟是沈家人,自家人难免会护短。这一护短。当小三的沈芝媛似乎就没那么可憎了。 “不理他们就是了。我们去挑灯,你呢?”沈如初制止住她的喋喋不休,问道。 沈芝媛恨恨道:“不能便宜了那贱人。以为自己多受宠似的!你们去吧。” 沈如初皱眉,道:“你不要惹事。” 沈芝媛应了一声“知道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人群。 文旭道:“你别担心,她泼悍得很,吃不了亏!” 沈如初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话怪异,沈芝媛的泼悍,他是如何知道的,她拿眼瞧着文旭,看得文旭头皮发麻,只得道:“她之前不是中意我,但我不同意。她堵了我几次,幸好我逃得快。” 沈如初听完哈哈大笑,嗔骂道:“瞧你那点出息,难不成她一个弱女子还吃了你这大男人不成?” 文旭一本正经道:“话不能这么说,她是吃不了我,但她若是吵着喊着说我非礼了,我也只能硬着头皮背黑锅。” 沈如初点点头,道:“崔明月的手段你也知道了,绑架都干得出来,她遇见这样的对手恐怕占不到便宜,并非人人都对她手下留情。” 文旭笑道:“我倒是发现个问题,你现在对她很关心,你们什么时候梁鸿接了孟光案?” 沈如初知道他这是问自己,怎么突然和沈芝媛的关系好起来,之前二人可是相互看不惯,又是“情敌”,笑道:“终归是一家人,血浓于水嘛。她只要愿意改,我就会认她这个妹妹。” 文旭悻悻地跟上去,怪自己多管闲事,心中却担心沈如初天性善良,阅历不深,若是与沈芝媛这等人走得近了,恐怕迟早出事,沈如初如今表态愿意接纳沈芝媛,自己却不得不防范些。 他顺手买了一根挑杆,笑道:“一会你看中哪个花灯就挑起。” 到了下游,果真有很多青年男女都在,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有些少年早已把持不住,蹭到姑娘堆了借着讨教的由头,兜售自己,引得姑娘们一阵娇笑。 就听其中一个姑娘掩嘴笑道:“瞧你说得天花乱坠,却未见真材实料,该不会是银枪蜡枪头!” 众人一阵调笑,那少年面红耳赤,连连摇头,败下阵来。 又有青年男女单独寻了个僻静的地方,说着那些不痛不痒的客套话,无非是寻了姓名门第,改日好上门做媒说亲。 还有很多已经定了终身的少年少女们月下幽会,那叫一个娇嗔! 还有一群女子凑到一块儿,从水里捞出个花灯,争着抢着去看别人花灯里的字条。 沈如初心中万分感慨:谁说古人保守,男/欢/女/爱古来有之。 “你看中哪个花灯,我帮你捞。”文旭拿着手里的挑杆,期待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朝河里看了看,各色各样的花灯都那么漂亮,真真是让人目不暇接,她看了一款金灿灿的元宝型的灯,又大又别致,在一群灯中显得瞩目。 “确定?”文旭问道。 沈如初正要点头,却被隔壁一人眼疾手快,忙不迭地挑了起来。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吴千语送的平安符;感谢燕青灵送的粉红。继续呼求支持,亲们能支持个正版,收藏的大大们能支持个首订,兜兜感激不尽哦。 ☆、062 涟水放灯生情意 ps:第二更送上,为2.4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加更,祝贺k哥成为《良配》的护法。 沈如初瞪着身边那人,是一个身着绸缎的胖子,捞起那个金元宝花灯之后手舞足蹈,笑道:“爷就看中了这个花灯,等了半天总算给捞上来了。” 旁边有小厮急忙笑道:“是啊,爷真是了不起,一捞一个准。” 另一个则帮腔:“爷想捞这个花灯,就捞到了;今年一定心想事成。” 文旭讨好地笑着,道:“对不起,下手晚了。不如我帮你捞一个更漂亮的?”他冷冷看了那胖子一眼。 沈如初摆摆手,笑着示意,去看那胖子的纸条,那胖子眉开眼笑,文旭瞥见那纸条上写着“发大财”。 沈如初也瞧见了那歪歪扭扭的字,噗嗤一声哈哈大笑——果真,什么样的人配什么样的心愿!再一瞧那金元宝花灯,顿时觉得俗气无比。 而那个胖子看到纸条后哈哈大笑,身旁的两个小厮又是一连串的溜须拍马,沈如初听得满头黑线,嘴角直抽。 文旭指了指中间的一盏宫灯,笑道:“那一盏怎样?” 沈如初笑道:“也行啊。你帮我捞。” 沈燕飞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道:“不怎样!那盏灯里写的愿望肯定是不明所以,不信捞上来看看。” 沈如初笑道:“真的这么玄乎?” 沈燕飞不言语,身手灵活地跳跃到河水中间的一块大石头上。手中的挑杆一动,便稳当当地将那盏轻纱做帐,绣着淡粉桃花的宫灯给捞了上来,交给沈如初。笑道:“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沈如初惊讶地看了沈燕飞一眼,想不到他身手这么好,低头看了一眼花灯,真的有他说得那么玄乎? 从灯里面抽出一个纸条,是熏香的信笺,上面用蝇头小楷写了一行秀气纤弱的字迹,一看便是出自女子之手:凝妆上翠楼,陌头杨柳色。 这叫什么愿望? 沈如初真是被惊到了,这哪里是许愿,分明是闺怨!这掐头去尾的诗词分别表达了一种浓浓的闺怨。她若是没记错的话。后面还有一句“悔教夫婿觅封侯”。 文旭笑道:“还真被你猜到了。” 沈燕飞不以为然。道:“根本就不是靠猜,这里面大有讲究!这花灯一看就是出自富贵人家,这样的人吃穿不愁。只会无病呻吟,所以真让他许愿,他也想不出什么具体的愿望,写出来的东西也就莫名其妙。普通百姓忙于生计,愿望很多但也很实际,不信你捞一个最不起点的花灯试试?” 文旭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顺手从自己跟前流过的一溜花灯中随便捞了一个,样式满大街都是,颜色也是土气的红色,毫无新意。也卖的最便宜。 “快打开看看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沈如初好奇地凑过头,急切地想验证沈燕飞的说法对不对。 文旭展开纸条,确切地说是个纸头,就是随便从哪个地方撕下来的半片纸,上面一板一眼地写着四个字:“早生贵子。” 沈如初噗嗤笑出声来,道:“恭喜你啊,文大人,早生贵子。” 文旭闹了个大红脸,沈燕飞却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这才猛然想起自己已经与文旭定了亲事,婚期就在三月。 文旭看她的窘态,不由得笑了,这叫什么?多行不义必自毙?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总是偷着乐就是了。 沈燕飞自己随手捞了一个花灯,不出挑但看着做工很是精致,而且花灯的四周写了诗词,看样子像是谜面,沈如初很期待地看着他,道:“打开看看,哥哥!” 沈燕飞本就是过来凑个热闹,自从千雪走了,他就觉得这生活了无生趣,只是隐忍不说罢了,如今捞花灯也不过是应景,但捞出的纸条上却写着“神女逐梦”。 文旭一拍大腿,赞道:“什么是巧了?这便是巧了!一个襄王有意,一个神女逐梦,这不是天作之合么?你赶紧去认识一番,别辜负了上天的一番美意。” 沈如初也推着他去寻那个放花灯的姑娘,这般来说,在上游放花灯,都会到下游来捞花灯,很多人不会马上离去,就算是离开了也不要紧,花灯上多少会留些痕迹,顺着这蛛丝马迹查下去,害怕找不到这是谁家的姑娘? 沈燕飞无奈地笑了笑,这安阳城那么大到哪里去找这放花灯的姑娘?可见他们这是异想天开。但他抬头一见,却在灯火阑珊处有一个姑娘正瞧着他手中的花灯出神。 沈如初捂嘴而笑,道:“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欢快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说沈家一群人并着那三五个少年在涟水河那里冒着寒冬流连忘返,一直玩闹到深夜,依然意犹未尽,毫无倦意。 文旭将沈如初送回沈家的时候更是依依不舍,想着再过两个多月就能迎娶沈如初了,身上便充满了力量,那种小心盼望的美好就像是在呵护一颗正要破土萌芽的种子,情爱的力量让他斗志昂扬,生出许多保护的*。 过了元宵节,新年就算彻底过完了,沈如初再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去医馆做事了,即便是过年期间,她也是和馆里的同仁们轮流当值——这疾病总不会因为过年就不寻人了,生病的人时时有,救死扶伤也时刻需要。 到医馆的时候,猴精的秦子辉仍旧是早到的,见了沈如初笑得神乎邪乎,简直令沈如初毛骨悚然,道:“你这是吃错药拿的吧?” 秦子辉冷眼看着她,贼贼一笑,道:“我看见你和你家那位了。”然后还伸着两个手指比划了半天。 沈如初惊讶地看着他,“什么时候?” “就昨天晚上。瞧瞧你们那亲密劲,羡慕死唐公子了,他一个劲地说将来也要找一个你这样的女子”然后学着唐天瑞的神态:“花前月下,写诗作画,一同去涟水河放花灯。” “咳咳”一阵干咳声传来,唐天瑞施施然地走出来,见了沈如初又是一阵干咳,道:“元宵节怎么过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苦笑不得——哟,唐小三,你这是明知故问呢,按照秦子辉的话,昨晚的情形他也看见了,那他肯定也去了涟水河,既然看见了,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唐公子昨晚是如何度过的?我可听说了,咱们安阳城的头号媒婆万嫂子已经盯上您啦,正要给您说门好亲事呢。”沈如初笑道,当然这个八卦也是秦子辉悄悄告诉她的。 唐天瑞又是一阵干咳,道:“不说笑了,来了个病人,指明了要你去看病。” 沈如初看了一眼大堂,空空如也,现在还是清晨,大清早的病人向来不多。 “在哪里呢?”沈如初惊讶道,再说了,什么人点名了要自己看病?自己明明就是个学徒,还是个半吊子,从明面上说,宫氏医术传男不传女,自己这个学徒当得还很没前途。 唐天瑞道:“在内堂。” 进了内堂,沈如初看清了来人,是个年轻的姑娘,有些面熟,略一思索才想起这是前几个月来医馆求落胎药的姑娘。 “姑娘莫非又要……”沈如初说不出后面的字了。 那少女摆摆手,笑道:“咱们一回生二回熟,也算是老相识了。我叫喜鹊……” 沈如初面带黑线,果真,人如其名,叽叽喳喳。 “那姑娘来找我是为了?”沈如初欲言又止。 喜鹊道:“还是我们家主子的事情,主子说用了你的药效果很好,如今想要你开些调理的药,好让我们主子恢复元气,将来好诞下子嗣。” 沈如初松了一口气,原来是想做调理,只是不知那人身体状况,如何调理,她又不是神仙,不过是个未出师的学徒罢了。 “我尚不知令主子的体能和体质,恐怕这调理的方子无法开出来,这也是为了令主子着想,药理有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讲究的是三分治七分养,这养也讲究方式方法,我不能乱开方子,这样误人误己。”沈如初道。 喜鹊笑道:“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但我也不能白跑一趟,这冷飕飕的天,大清早地赶过来,你总要有个解决的办法,我也好回去复命。” 沈如初想了想道:“如果令主子信得过我们,可以让我们当面诊脉,看病就医,并非恶事,讳疾忌医不可取。” 喜鹊犹豫了一下,道:“你有把握?” 沈如初笑道:“把握这个词也讲究一个度,就看你主子是否信任我。” 喜鹊笑道:“自然是信任的,我们主子也略懂医术,翻了医书,对了你的方子,才知道你的用药巧妙之极,药性轻重始终,不多一味也不少一味,所以才巴巴地又让我来请你。你别说,你一个姑娘家学医真不容易,能有所成更不容易了。” 她快人快语地说了一通,沈如初好脾气地听着,知道这是个大人物,连个丫鬟都穿金戴银的,一副落胎药就给了二十两诊金。 “算了,我也不和你罗嗦了,我先回去和主子转达你的意思,若是成了,免不了要让你上门一次,你可要做好准备。”喜鹊道。 ps: 鞠躬感谢姑苏三圣送的粉红——兜兜呼叫粉红,看书的亲们有粉红的多多支持兜兜,兜兜会拼命码字加更的! ☆、063 婚期在即云归来 ps:不好意思,这一更又晚了。 沈如初本以为这喜鹊去了就回,很快便有回音,当即地翻出很多医书,针对女人小产后的调理、食药落胎的调理等,她细细地梳理了一个小册子,又去找脉相记录的书籍,根据不同的脉相确定这个人的疾患和体质,从而对症下药。 林子清看沈如初忙乎着,在她身边转悠了许久,然后极不自然地拿出一本《千金方》扔给沈如初,道:“这是我在京城时寻来的,对治疗和调理妇疾甚为有效,借你看两天吧。” 沈如初笑道:“多谢林大哥。” 被她这一声“林大哥”叫的不好意思,林子清干脆坐下来,道:“那个啥,妹子,以往有失礼的地方还望多多包涵。” 沈如初噗嗤笑出来,道:“林大哥怎么这么客气,过去什么失礼的事,我可是都忘记了。多谢林大哥借书,我一定认真研读。” 午饭的时候,唐天瑞找了个很烂很假的借口,说是请教问题,然后请沈如初到隔壁的小酒家吃饭,还是老宋夫妇接待,老宋上前笑道:“沈姑娘,还是凉拌笋干、木耳烧肉、油拌鸡丝吗?” 沈如初隔三差五到这里吃饭,一来省事,二来这里吃饭便宜,而且老宋夫妇为人热情善良,饭吃得特别舒心。 “我先问问唐公子。”沈如初笑眯眯地看向唐天瑞,唐天瑞不自然地笑着。道:“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不挑食?是谁整日里嫌弃医馆老婆子做的饭菜不可口,叫嚷着自己来了安阳城不到三个月瘦了好几斤?这都是哪个哦! 唐天瑞拐弯抹角地表达了来意,他想在安阳城寻个姑娘。明媒正娶,但前提是要像沈如初一样聪明美丽,最好还是学医的。 沈如初喝了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这择偶标准也太奇怪了吧?为什么要以自己为标杆呢? “你虽是京城来的公子哥,但也别小瞧这安阳城,这里可是藏龙卧虎,名门大族多得是,你想要什么样的富家千金没有?”沈如初放下杯子问道,她总不能自作多情地以为这唐天瑞看上自己了。 唐天瑞脸色通红。嚅嗫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一个个矫揉造作。我不喜欢。” 沈如初心中冷笑,这唐小三大概是挑花眼了,谁不知道他家里是当官的。祖上也都是当官的,至于多大的官她并不清楚,但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坊间传言在那里,即便是个小官,那也能捞些油水,家境定然是好的,何况唐天瑞通身装扮处处透露着贵气。 “我看公子是挑花眼了。各花入各眼是没错,但门当户对是古训,要想婚后日子好,门当户对是少不了的。”沈如初说完这话埋头吃饭。不再理会他。 唐天瑞叹了口气,道:“你不懂。我最近很煎熬。” 沈如初没心情去安慰他,换句话说,她也没资格去安慰她,如果两世为人,连唐天瑞这点小心思都不懂,那真是白活了!可她懂了又怎样?她已经选定了文旭,大张旗鼓地定了亲,就算没有爱情,难道没有责任吗? 她不是不懂,只能装作不懂。 沈如初仍旧每日去医馆做事,下工的时候,文旭的两个兵蛋子和秋蕊会过来接自己,然后安妥地将自己送到沈家。 她一直等着那喜鹊回头找自己,结果一等半个月,没见到喜鹊的音讯,却等来了自己的婚事。转眼之间到了二月二龙抬头,因为婚事定在了三月初,沈云忠便和沈如初商量,医馆的事要先放下,婚礼嫁妆该准备起来了。 沈如初想想也是,不管怎么说,也不管什么原因,婚姻是大事,既然是大事就不能太马虎了,于是去医馆告假。 “唐公子呢?”沈如初问秦子辉。 秦子辉的八卦天赋再次呈现,神秘道:“唐公子最近心情不好,昨晚上又醉酒了,现在宿醉未醒,我看哪……” 沈如初急忙打断他的话,笑道:“我看哪,你该做事去了。”她有时真替秦子辉着急,按理说他年纪也不小了,整日里在医馆打杂,半点本事没学到,想“熏”出一个医者来,那要“熏”到何年何月? “沈姑娘好。好久不见了。”唐梦瑶从里屋婷婷袅袅地走出来,神采明亮,双目含笑。 沈如初急忙行礼,道:“见过唐小姐。”她已经发现唐梦瑶的头发盘起来了,是妇人的发髻,却也不敢贸然称她为“宫夫人”,虽然这种可能性近乎百分百——她与宫云枫本来就是婚约在身的表兄妹;再者,若是嫁了别人,她又怎么会离开京城来安阳呢? 唐梦瑶笑道:“好妹妹,你该叫我一声宫夫人了。” 正巧宫云枫也从里屋出来,仍旧是一身宝蓝色的长袍,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玉簪缎带,神采飞扬,与年前最后一次见到的颓然和伤感不同,如今的宫云枫整个人像重生了一般,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和喜意,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态,急忙行礼道:“见过公子。如初恭喜公子、夫人喜结连理,祝愿二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宫云枫眼中的沈如初更加明丽动人,像一颗水润的宝珠,闪烁着柔和的光芒,那是智慧,那是温情,那甚至是她勤奋之中的一点点慵懒。 唐梦瑶看见自己丈夫眼中的异彩以及那转瞬即逝的怅惘,急忙道:“多谢妹妹,妹妹也要抓紧啊,找个如意郎君。”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心说:总归要过去的,自己那点小心思应该瞒不过宫云枫这样的人精,但那又怎样?男未娶女未嫁,少女怀春有何不可?如今他已成亲,我也要嫁作人妇,尘埃落定,何苦为难自己? “多谢夫人关心。我今天来就是为了亲事告假的,下月是我的婚礼,爷爷让我家去稍作准备,所以,还请公子、夫人准许。”沈如初浅浅地躬身,眼角的余光瞥见唐梦瑶的欣喜甚至是激动。 “这是好事啊!我恭喜妹妹了。桃红,快去将我的百宝箱取来,我要给沈姑娘准备一件贺礼。”唐梦瑶笑道。 宫云枫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失落,轻轻地落座,和唐梦瑶的欣喜截然相反,道:“寻的是谁家的公子?为人怎样?” 沈如初平淡地答道:“这人您也认识,就是文旭。为人嘛,公子恐怕比我还清楚。” 宫云枫微微一吃惊,继而笑起来,道:“不错,文旭是我在安阳城认识的、为数不多让我欣赏的人。”末了,他又道:“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因为他这句话,唐梦瑶欢喜接百宝箱的动作倏然停在了半空中。 最后,唐梦瑶选了一对精致的翡翠耳环送给沈如初,沈如初倒也没有太推托,开开心心收下了。 “这段时日,如初做得不好,又总是为琐事所绕,未做到全心全意投入学医之中,又时常告假,如初愧对公子的栽培。不管如初是否成亲,今后都还想继续学医,也会更加努力学习,恳求公子和夫人不嫌弃,继续给如初这样一个机会,让如初继续在医馆学习。”沈如初恳切地说着,她要为自己的后路做好铺垫。 在现代,女人一旦结婚成家,在事业上就会走下坡路,接着会因为生育问题受到种种歧视;在大燕这个崇尚礼教的过度更是如此,女人一旦成亲就只能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了,宜室宜家才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 可她想学医,想继续追梦,她不怕别人非议和笑话,她能咬牙坚持。作为安阳城最大的医馆,馆里的大夫有很多来自京城,宫氏更是曾经的御医世家,这无非是自己学医和接近梦想最好的去处。 唐梦瑶想说话,却被宫云枫抢先道:“你很有天赋,想法也多。成亲之后继续回来当学徒吧,以你的水平明年应该可以出师了。” 沈如初急忙行礼,喜道:“多谢公子,多谢夫人!” 宫云枫无异于给了她两个承诺:一,可以继续在医馆做事;二,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出师,那么可以登堂问诊,正式成为医师。 沈如初欢喜了收拾了自己在医馆的东西,无非就是些纸笔书籍,跑堂时换的千层底布鞋,然后如同往常一样做事,临下工的时候才把自己的活儿给交接了,她整理得很仔细,全部用笔记录了,又认真地和秦子辉等人交代了。 唐梦瑶笑道:“沈姑娘做事真的很细心。我很喜欢她。”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她何止是认真。她很适合当一名医者,有一颗父母心。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是抱着一只小猫来就诊。” 唐梦瑶见丈夫神色平常,倒也不好说什么,只得转移了话题,笑道:“不知她这位夫婿如何,是不是配她这般的人品长相?我听说马元帅的公子可是相中了她,一直想纳她当个贵妾。” 宫云枫听见她提起马文俊微微不喜,道:“等一下说不定你就见着了。” 正说着,文旭便进了医馆,来接沈如初下工家去。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平安符。兜兜继续打滚求支持哦 ☆、064 备婚礼好事连连 ps:第二更送上,为uyu2.1送的和氏璧加更(咳咳,所以送和氏璧及以上打赏的都会加更哦) 唐梦瑶从帘子后面悄悄看过去,见文旭是个高大威武、眉目清秀的少年,但从相貌上看,与沈如初倒也相配,但男人最重要的不是相貌,而是内在,至于内在,那包含得东西实在太多,人品,性情,才学,家境,出身等。 她看了一眼正在整理看手札的宫云枫,心中的幸福缱绻开来,轻轻地握住宫云枫的手,道:“在我心目中,谁也比不过你,今后你就是我生活的全部。” 宫云枫淡淡一笑,没有及时回应,也未说出泼冷水的话来,让唐梦瑶这样的官家小姐说出这般直白的情话,即便是婚后,也知道她是难为情了。 “怎么,你觉得我比那文旭更优秀?”宫云枫未抬头,已经猜出唐梦瑶之所以说出这番话,应该是见了文旭的缘故。 唐梦瑶嘤咛一声,撒娇道:“你真坏!在我心中还有谁比你更优秀?就算是一百个文旭也比不上你。” 宫云枫放下手中的手札,拉着唐梦瑶坐在自己的腿上,道:“让你跟着我吃苦了,安阳比不得上京繁华。” 唐梦瑶笑道:“那是我心甘情愿的,有情饮水饱。” 且说文旭陪着沈如初出了医馆,沈如初笑道:“怎么不见你那两个属下?” 文旭笑道:“其中一个病了,我让他早些歇息;若只派一个人过来。我不放心,正好没事。”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与文旭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前一世在谈恋爱,比恋爱的感觉少了一点亲密。比相亲的感觉又多了一份信任和了解。 走到半路,文旭忍不住开口,道:“我,我还有点紧张。” 沈如初笑道:“紧张什么?” “婚事,我们的婚事。”文旭如实回答。 沈如初又笑,道:“怎么,后悔了?我可是记得某人当初可是毛遂自荐了好几次哦,不然我才不会选某人呢。” 文旭急忙赔笑道:“不是,不是!绝不是后悔了,我是想着怎样把婚事办得更好一些。” 沈如初点点头。却无法直视他的眼睛。那眼神实在太过灼热。任谁都会被融化在其中,她还不想沉迷,或者说。她还没做好接受这份感情的准备,至少现在没有,她所累积的阅历还不足以承受这份感情的厚度,但她会去努力。 既然选了文旭,便会试着相信这就是她携手一生的良人。 “初儿。”文旭激动地抓起沈如初的手,牢牢地放在掌心里,抱在自己的胸前,深情地注视着她,一双漆黑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沉声道:“你还记得那对大雁吗?我会发誓。我会像那对大雁一样,忠贞可靠,一辈子只有一个配偶,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沈如初脑袋嗡嗡叫了半天,上辈子也曾谈过恋爱,甚至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是她听过的最炽热的表白和承诺,她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有些感动,想哭,但却欢喜地笑了,半晌才道:“我信你。” 接下来的一个沈如初安心地在家准备嫁衣等,有钱人家的姑娘可以找一群能工巧匠来府里定制,像沈家这样的家境少不了要亲自动手,沈云忠早就派了秋蕊、周婆子来帮忙,沈如初是不懂什么女红的,绣品少不得要自己去买。 说起来,还要感谢沈芝媛,别看她整日闲荡,这手里的针工却是数一数二的,帮着沈如初做了不少事,对于这一点沈如初是挺感激的,毕竟拿人的手短,一改往日的成见,觉得这沈芝媛也并非一无是处,身上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姐姐,这被面子的刺绣我帮你做好了,双面绣,你看看哪里要改的。”沈芝媛笑道,抱着一团锦缎被子过来,这锦缎还是文旭送过来的聘礼之一,按风俗,女方的陪嫁里要有八床春夏秋冬的被子。 沈如初象征性地摊开一看,笑道:“真不错,妹妹的手真巧,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妹妹呢。” 沈芝媛笑道:“要感谢我还不简单,到时也帮我画几个花样,姐姐画的花样我都是第一次瞧见,瞧着怪新鲜的,也淡雅。” 沈如初笑道:“好啊,改明儿你嫁人了,一定帮你画。” 说到嫁人,沈芝媛面露喜色,道:“姐姐,我先要恭喜你找到文大哥这样的如意郎君,我看得出来文大哥是真心实意喜欢你,在意你。不过我呢,也有一件喜事。” 沈如初笑道:“和我还卖关子,快说。” “马公子说了,五月纳我进门。”沈芝媛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骄傲,踌躇满志。 沈如初一愣,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又想着既然沈芝媛与那马文俊已经不清不白,能进马家的门倒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虽然在她看来是退而求其次了,但在普通百姓心中,马家之妾的位置可是香饽饽,趋之若鹜,求之不得。 “好,先恭喜你。到时让伯娘也把你风光大嫁了。”沈如初笑道。 高氏对沈如初依旧不冷不热,即便自家的两个子女包括儿媳妇都和沈如初打得火热,她依然无动于衷,她以自己丰富的人情世故的经验来看,这个沈如初不简单,迟早要骑到他们大房的头上。 沈如初抱着“礼尚往来”的态度,对待高氏不卑不亢,事实上,从高氏想方设法将自己卖到马家当妾时开始,二人就结下了梁子,后面又发生了绑架的事件,而沈芝媛与高氏都非常可疑,她之所以不计较,是看在沈云忠的面子上,不管怎么说,始终都是一家人,只要她们不再犯,有些事她会努力让它成为过去。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抬头望了望天,这安阳城别的没有,空气却是一等的新鲜,天空是一等的蓝,尤其是早春,冰雪渐渐融化,万物复苏,正是生机勃勃之时,虽说略有困倦,但心情却是好的。 唯一不足的是,北方地寒,春寒料峭,接近三月,依然严寒。 杨嫣本来是想搬出去的,这个话头在沈云忠放出话之后,被她亲自提起,沈云忠倒也无法可说,只是又碰巧赶上了沈如初的婚事,杨嫣少不得权衡一番,若说沈家她倒是真没放在眼里,偏偏对这个小姑子待见得不行,加上沈如初真有几分本事,不出一个月的时间便治好了她的月例不调之症。 她若这时候搬出去,作为嫂子不能帮衬小姑子的婚事,多少失礼,倒也收了搬到新宅子的心思,叫了自己的如画、静儿帮忙做些事,又命管事的大嫂白大娘从自己的陪嫁里选了不少值钱的东西送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精心准备,沈如初这才知道原来成亲要准备这么东西,有这么多讲究,暗叹自己真是长了见识,而且在这个忙碌的过程中,人人都带着欢喜的心情向她道喜,让她一度沉浸在欢喜之中。 偶尔,她也会疑惑,这坑来的竹马郎君又会怎样对待自己?自己后面的道路又该如何走下去? 疑惑归疑惑,这段时间可谓是喜事连连,好事成双。 先是前头院子里的春燕成亲了,总算嫁给了周翔,虽说周翔不成气候,但好歹家里又爿店,马相过得去,最主要的是春燕喜欢,又是明媒正娶,落胎那档子事应该是可以遮掩过去,将来生个白胖小子,小日子自然不会太差。 接着,便是沈燕飞订了亲事,说得竟是沈庆兰婆家的一个家下堂妹。说来也巧,正是元宵节那晚沈燕飞捞起的那盏花灯牵的线,原来当晚那姑娘就在附近,悄悄躲起来看见了沈燕飞捞起了自己的花灯,更巧的是,她捞到的花灯正是沈燕飞放出的那只。 真是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后来一打听,竟是吴浩远的家下堂妹,沈如初最初从心底是反对这门婚事的,吴浩远是什么德性?那是只披着人皮的狗!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吴浩远是那龌龊的性子,难保这吴小姐也是一样的品性,后来听沈庆兰说,这吴小姐与吴浩远都出了五服了,沈如初这才放下心来。 沈庆兰出面,撮合了这门亲事。 最高兴的人是沈云忠,以往反对他与千雪来往,后来沈燕飞一再反对寻亲事,他便认定沈燕飞的倔脾气上来了,九头牛拉不回,恐怕自己是活不到看见他娶妻生子那一天了,没曾想风头一转,沈燕飞竟寻了一门好亲事。 接下来的好事简直让沈家的人兴奋得鸡飞狗跳了,杨嫣怀孕了! 这对期待四世同堂的沈云忠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喜讯,沈如初确诊之后,沈云忠穿了新衣,焚香沐浴去祠堂拜祭列祖列宗了,自此之后,便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杨嫣过得舒心、开心,就连沈如初的婚事也为沈家的第四代让步了,沈云忠根本顾不上沈如初的婚礼还差了什么,倒是隔三差五就吆喝着沈如初来给杨嫣把脉报平安。 高氏要做祖母了,自从知道这个消息,既不上街也不走访了,整日里陪着杨嫣,想讨好这位背景优渥的儿媳妇,可是杨嫣不领情,想想也是,婆媳之间哪有那么多共同话题? 说说讲讲,忙忙碌碌,转眼便到了三月,沈如初的婚事近在眼前。 ps: 推荐一个妹子的书哦:识翠 书号2627927 简介,点石成金,变废为宝。喜欢的亲们都去踩踩吧。 ☆、065 当嫁娘喜气洋洋 ps:第一更送上,很抱歉又晚了,今天网络有点问题,第二更时间不定。 忙碌了这些日子,沈如初倒没多想,也没时间多想,日子充实不说,每日与家人在一起,也特别开心,除了准备婚事,就是看看医书,顺带招呼一下七姑八大姨,这些亲戚要按照当地的风俗给她送压箱礼。 这压箱礼娘家人是不能要的,要由新娘带到婆家之后才能打开的。 迎来送往的,虽说有些疲惫,却也乐在其中,毕竟见识了古风如何。然而,转眼间到了婚期,沈如初这才感到惊慌失措——这就要嫁人了?这就要和那个自己眼中的小屁孩文旭共结连理了? 虽说惶恐,但又带着一点期待,不管怎么说,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文旭不会亏待她,至少目前不会。 秋蕊帮沈如初整理好了嫁衣,犹豫了一下,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出来,沈如初已经猜测到了她想说什么,却并不主动提起,由着她胡思乱想。她从小到大一只服侍沈如初,和沈如初的感情一向如同姐妹,这次沈如初出嫁,便让她当了陪嫁丫头跟了去。 这陪嫁的丫鬟大有讲究,跟着原先的主子去夫家,是什么身份?像以往一样做个普通的丫头,还是升级为男主人的通房丫头? 沈如初原本以为她从王连盛那里买了教训,死了心,能安心在自己这座小庙里做事,但元宵节那天的言行又让沈如初对她之前的言行质疑——这个丫头心太大。罢了,她并非强人所难之人,也没那么多的控制欲,愿走愿留。那是她的自由。 随后李氏进来了,怀里抱了一个朱红色的雕花镶铜的四方盒子。 “婶娘,这么晚了还没睡?快坐着,我帮你倒杯热茶。”沈如初笑道,这段时间也对亏了李氏,不但教导自己很多为人妇的道理和规矩,还为亲力亲为替自己准备嫁妆、嫁衣,连自己传家的玉镯子都送给她当了陪嫁。 “别忙活,咱们娘俩说会体己话。”她将盒子放在桌上。 沈如初蹭过来,笑得如花灿烂。撒娇道:“婶娘。我也正好和你说说心里话。很紧张哎。”明天就要成亲了,大姑娘上花轿,这是头一回。 李氏笑道:“傻丫头。这是一个女人都会经历的过程,这一天我也盼了很久。”她声音有点哑,开始抹眼泪,“一直把你当亲闺女。你这孩子自小懂事,长大了更是惹人疼,婶娘早把你当做了自己的孩子看待。” “婶娘别哭,是我不好,不该招惹婶娘的。”沈如初腻着她。 李氏破涕而笑,道:“明天就要嫁人,还一团孩子气!我来和你说件要紧的事。这可是爷爷交代的,本来这事要你娘亲来做的,但二嫂走得早,我虽只是你婶娘,但我们娘俩有缘,也一直把你当亲生女儿,所以啊,就由我代劳了。” 说完把那个盒子抱过来,吸了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一把钥匙慢慢打开。 里面还有一个小盒子,另外是一条绸缎的花裤子。 花裤子没什么奇怪的,怪就怪在那是条开裆裤。 小盒子也被打开了,沈如初看清那是一本小册子——她的脸一下红了,火辣辣的几乎能烫热半壶酒,心下明白那就是传说中的“春/宫/图”——初嫁女必备。 既然和春/宫/图放在一起,那条开裆裤的用处也就不言而喻了。 古代新郎新娘在洞房前一般都没有见过对方,虽说夫妻敦伦无可厚非,但第一次见面时就要脱光衣服实在有些尴尬。女方父母以此开裆裤作为嫁妆,让女儿在第一次房事时可以减少心理障碍。当然,还有一个用处就是,防止男方因女方脱光衣服了感到太兴奋而早/泄,或者因为害羞而难以正常发挥。 古人真是为了儿女费尽苦心啊! “来,婶娘教教你。”李氏拽过沈如初,顺手就将那春/宫/图给撩开了。 沈如初干咳了几声,心说这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说来也悲哀,上一世因为家教严谨,她老姑独处了二十几年,一直都是处/女身子,为此没少受闺蜜的调笑。 “婶娘,不用了,怪不好意思的,回头我自己摸索一下吧。”沈如初笑道。 李氏嗔道:“过了今天你就是个大人了,嫁做人妇,还有什么不好意思!快来,让婶娘教你点实用的东西,免得到时抓瞎!” 沈如初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硬是被李氏拉着将那画着丑兮兮的光屁股小人“黄/色”书籍看了个遍。 “可要收好了,这可是传家宝,以后要传给你的女儿,很贵的一本呢!”李氏如释重负,将盒子塞给了沈如初,沈如初脸色垮得差点落泪:这算哪门子传家宝,简直就是小黄/书! 浑浑噩噩了大半夜,兴奋得睡不着,第二日天不亮便被秋蕊闹醒了,她穿了一身红绿相间的新衣服,脸上画着红红的胭脂,看得沈如初直想笑,和那唱戏的旦角好不了多少! “姑娘要沐浴更衣了。热水都给您准备好了。”秋蕊道。 沈如初扯了扯自己的眼皮,实在没精神,被秋蕊赶着胡乱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便是梳妆打扮,沈芝媛早上也是打扮一新,喜滋滋地跑到沈如初的房间,杨嫣有了身孕,整个人越发娇气,这会子都还没醒,即便是醒了也赖在床上。 高氏却是难得热心,和李氏都到了沈如初的房间,守着一群人帮沈如初梳妆打扮。 沈云忠来了,道:“三丫头,来,爷爷和你说几句悄悄话。” 沈如初跟着沈云忠去了内屋,沈云忠道:“可给你爹娘上香了?” 沈如初道:“沐浴更衣之后便去上香了。” 沈云忠笑道:“那就好,那就好啊。文旭这孩子不错,我看着对你也上心,不管先前发生了什么,以后都要好生跟着他过日子。你如今找了好归宿,爷爷也算对你父母有个交代。这几年家境不如从前,陪嫁少了点,爷爷这里还有些体己,你拿着吧,将来用急。” 他拿出一张折了又折的银票塞给沈如初,沈如初一再推脱,道:“爷爷,你比我更需要钱,我还年轻,将来会自己赚钱。” 沈云忠硬把那五十两的银票塞给了沈如初,道:“拿着吧,爷爷老了,还有几年活头。”他抹了一把老眼,转而笑道:“今儿大喜,不说这些丧气话,你进去吧,开开心心地嫁人。” 出了里屋,李氏照旧热络,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高氏却拽了李氏,附耳道:“爹向来最偏心,以前是二房,现在就是三丫头,不知道又塞了什么东西给她。” 李氏一个寡妇向来不争不抢的,又没个儿子和在室女,不听她的挑唆,道:“爹愿意给什么是他的事,他自己的东西想给谁就给谁。” 高氏遭了李氏的白眼,少不得心中怀恨,只是这档口也不好发作,却见沈芝媛忙得不亦乐乎,便找到了出气口,唤着沈芝媛喝道:“作死的蹄子,这样的天气,谁让你这大冷天穿得恁少!” 沈芝媛不悦道:“哎哟,娘,我不冷!这屋里头烧着两个火盆,暖着呢。” 梳妆打扮一新,就坐在屋里等吉时,杨嫣慢悠悠地领着两个婢女过来了,手里托着一个精致的镶金木匣子。 “三妹,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这身子越发惫懒了。给妹妹道喜了。我这个做嫂嫂的准备了一件礼物,聊表心意。这是我命人去庄子里取得碧玉钗,给妹妹戴上。”杨嫣打开木匣子,里面现出一只碧澄澄的玉钗,足足半尺长。 “瞧瞧,真是与妹妹相得益彰。”杨嫣为沈如初插好簪子,仔细端详着,不由得夸赞,心说这沈如初真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再想想沈庆兰、沈念卿,沈芝媛,这沈家姐妹各个都相貌出挑。 众人也连声赞美。 沈如初急忙起身道谢:“多谢二嫂,这礼物实在太贵重了,如初受不起,不如请嫂子……”她伸手便要摘下玉钗,却被杨嫣制止了,道:“玉钗配美人,你若担不起,还有谁能担得起?” 外头传来一阵响亮的鞭炮声,杏儿气喘吁吁地冲进来,喊道:“新、新郎官来了!快,快点!” 高氏骂道:“你个蹄子,惊惊慌慌得像什么样子!没个见地。” 沈燕飞却来了门外,叫沈如初,众人急忙将沈如初的盖头盖好,搀扶着沈如初出了闺房。 安阳城当地的风俗是,出嫁当天,新娘子要由兄弟亲自背着出门,送上轿子,没亲兄弟的少不了要麻烦堂兄弟。 “扶好了。”沈燕飞沉着嗓子道。 院子里吹吹打打的,好不热闹,就听沈芝媛在身边笑道:“想不到文旭这家伙还有些家私,弄了这么个排场。”说完心里又酸溜溜的。 文旭一身喜庆的新衣,端坐在高头大马上,胸前挂着一朵大红花,怀里抱着那对灰头大雁,器宇轩昂,英气逼人,沈云忠摸了摸稀朗的胡须,颔首而笑。 沈如初被沈燕飞放进了轿子里,秋蕊急忙为她整理个衣饰,才坐定,就听礼官高唱:“起轿!” ps: 鞠躬感谢太乙天帝楚狂人、物竹两位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燕青灵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呼求正版支持。 ☆、066 清晨狼吻见族亲 ps:第二更送到,为777 送的和氏璧加更o(n_n)o咳咳,今天写到同房花烛夜,凡是没看过楔子的童鞋要回头了哦,这一章和楔子是相互承启。 沈如初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看看满屋子的大红喜字,红鸾帐,红被罩,还有文旭那一张大红脸。 “你这是做什么?”沈如初惊道,自己不过走神了一段时间,这家伙就手脚麻利地将地铺给做好了,正拎着一个枕头扔在上面。 文旭狡黠一下,道:“嘿嘿,我都说了舍不得夫人了,怎么能让夫人这样娇滴滴的美人打地铺呢。”说完便躺了下来。 沈如初道:“你快起来,这地上凉。要是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我刻薄了你,以为我是那种毒妇呢!”说完便起身去抽文旭的枕头。 文旭笑道:“夫人这是舍不得我?” 沈如初嗔道:“少来!只是怕你坏了我的名声罢了!”新婚之夜分床睡,还把丈夫赶到地上,这个恶名真是担不起,不等出蜜月,她这脊梁骨就会被戳断! 文旭嘻嘻一笑,然后猴子一般蹿到了新床上,还得了便宜又卖乖,笑道:“我可是为了夫人的名声着想哦。” 沈如初心中升起一股想打人的冲动来。 二人并肩躺下之后,沈如初是如论如何也睡不着,身边突然多出个人来,还是个男人。这让她如何心安?更别说适应了。 “你怎么还睁着眼?”文旭笑道,身子不由自主朝里面挪了挪,靠得沈如初更近了,他最近的酒气都闻得到。 沈如初被这话给逗笑了。道:“你不也是睁着眼么?不然怎么看得见我也睁着眼?” 文旭又朝这边蹭了蹭,道:“夫人,我怕冷啊。” 沈如初将被子裹了又裹,她现在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不想太仓促,道:“柜子里好多新被子,你自己去抱一床。” 文旭哪里肯,他根本就不冷,虽说沈如初裹着裹着,真把那被子的大半都裹了过去。只剩下点边角给他留着。 “我想挨着你。”文旭老老实实地回答。 沈如初想了想。道:“我还没做好准备。不过你放心,这辈子我都会对你好,尽我最大的能力。” 文旭笑了笑。起身道:“我还是下去睡吧。” 沈如初本能地想拦着,但又不知如何开口,听说男人有了反应忍着都是辛苦的,自己留他在床上,却不与他欢/好,无疑于撩拨了他又不肯替他泻火,干脆由着他去。 文旭躺在地铺上,心里千回百转,想着自己总算娶到了意中人,但这意中人一时却难以接受自己;想着沈如初为何当初要说自己已经与她玉成了好事。明明连手都没牵过,她到底为什么这么说?她有没有想过这么说的后果?如果当初自己不同意或者不配合她演这样一出戏,她又将如何收场?自己在她心目中又是怎样的位置?她是为了报恩才嫁给自己的? 所有问题都没有答案。 沈如初也是躺着睡不着,让她如何睡着?当新娘是她两辈子头一遭经历,光是兴奋是不足以形容的,何况这其中还掺杂了许多复杂的情绪,这个过程简直*迭起来形容。 她转身看见文旭正背对着自己,身形起伏,想来也没睡着,试问哪个男人新婚之夜被赶下床了,还能酣睡入梦? 沈如初觉得自己残忍,甚至太过分了!她这样做,无非是仗着文旭对自己的宠爱,恃宠而骄,这样的女人太可恶了! 她起身一看,文旭盖的被子又小又薄,根本就是夏天的单被,又是心疼又是好笑,轻轻戳了他一下,道:“别委屈了,到床上挤挤吧。” 文旭头也没回,道:“不去,这样睡着挺好的,我都睡着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也不恼,笑道:“我冷,我怕冷。”都说男人是个小火炉,越是年轻的男人火力越旺,她至今还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呢。 文旭急忙转过身来,狐疑道:“真的?” “比珍珠都真!”沈如初笑道,又忙着给他收拾铺盖,心里想着这果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若不是自己闹腾,也不至于收了两次铺盖! 她心里的想法很明确,既然做了夫妻,那就是有缘分,何况文旭是个好人,对自己也好,更是救自己于危难中,一想到这里,沈如初的心就柔软起来,轻轻拉过被子盖在文旭身上。 文旭这一夜虽然老实,却也不够老实,不是故意蹭蹭她,就是偷偷亲吻她,看着俊美如画的沈如初,怎么看都看不够。 沈如初一夜未睡好,好不容易挨到清晨,迷迷糊糊睡了一阵,却觉得耳边痒痒的,一睁眼看见文旭正在小心翼翼地亲吻自己。 “没个正形!”沈如初嗔道。 她又娇又嗔,而且香香软软的,文旭又是个毛头小伙子,在文旭看来哪里是在怪他?根本就是在鼓励他!就算是怪,也顾不得许多,因为诱惑实在太大了!然后一个翻身趴在了沈如初的身上,手不小心触碰到了沈如初胸前的柔软,沈如初一惊,抽了一口冷气,差点叫出声来。那双大手触电一般缩回去了,不敢停留,小心翼翼地抱住了沈如初的后背,一对火热的唇瓣便覆盖到了沈如初柔软而饱满的嘴唇上。 沈如初正想说话,却紧紧地被堵住,一个温热的舌头便伸了过来,在那里搅动,吞舔,弄得沈如初又尴尬又不舒服,哪里还有什么甜蜜! 呜呜,初吻就这么没了! 呜呜,总算明白什么是狼吻了。这一定是传说中的狼吻,不然为何自己的嘴唇被啃了一遍之后已经肿起来了? 好吧,这一记长吻,让沈如初彻底没了睡意。 “这么早就起来了?”文旭半裸着身子。这么冷的天,这家伙喜欢裸/睡,只穿了个裤衩,虽说遭到了沈如初的抗议,但坚持这样睡比较舒服。 沈如初道:“不是说好了要去拜见你那位叔爷爷,还有一干本族长辈么?” 文旭笑道:“算不得直系,你若嫌烦,就不用去了。” 这说得是什么话?恐怕每个新媳妇都嫌烦,但有几个因为嫌烦连敬茶的程序都省略的?古人最看重孝道,越是有门第的越喜欢讲究这些。听说文静春是个老学究最喜这一套。 文旭见她见坚持要去。急忙起身批了衣裳。龙凤台案的支架上取出宝剑,寒光一闪,宝剑出鞘。 “你这是做什么。大清早的?”沈如初惊道。 文旭笑而不语,然后轻轻地割了一下自己的左手食指,沈如初大惊,急忙上前道:“你怎么自残啊?让我看看要不要紧?” 文旭见她这么关心,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紧紧地拥住她,一阵傻笑。 “夫人关心我,我好感动,光顾着感动了,忘记了正事。”说完拥着沈如初走到床前。将那食指上的血擦到了雪白的床单上。 沈如初顿时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这古代女子新婚之夜不落红,会被视为婚前不贞,就算沈如初没有公婆来追究这件事,但若是被丫鬟仆人传出去,名声也受影响。虽说,自己先前对家人说是因为清白给了文旭,才要嫁给文旭,但那个消息已经被沈家封锁了,知道的人应该不多。 “其实我,我……”沈如初半晌说不出话来,她怎么说出“我还是处女”这句话啊! 文旭在她额头上笨拙地亲了一下,道:“不要紧,我血多,这点算不得什么!叫丫鬟进来帮你穿衣梳洗吧。” 沈如初道:“不用了,这段时间都是我自己打理,等一下让秋蕊进来帮我梳头就是了。” 文旭笑道:“这可不行,你以后就是这里的女主人了,我在外面打拼也是为了让你能过上好日子。前段时间我买了几个丫头,都很挺勤快的。松月,进来服侍夫人穿戴。” 说完便进来一个身量偏瘦的姑娘,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五官只能用端正来形容,就是扔在人群里认不出来的那种人。 “婢子松月给夫人请安。”松月恭敬地 ,声音很清亮。 沈如初也不推辞,本来就打算辞了秋蕊,再挑个顺心的丫头来,眼前这个松月低眉顺眼的倒可以试用一下。 秋蕊连同一个婆子进来收拾床铺,看着床单上的落红,那婆子露出一抹微笑,秋蕊却笑得不自然,心说,这二人不是早就生米煮成了熟饭,这会子怎么……心里疑惑归疑惑,主家的事情就算借她几个胆子,她也不敢明里乱说。 二人坐了一辆小马车走街过巷地去了文静春的府上。 这文静春是个进士,可惜仕途不畅,加上天高皇帝远,又没个朝中大官来引荐,至今没有接到朝廷的致仕旨意,一直赋闲在家,这一闲竟是十余年,如今也年入花甲,恐怕即便哪一天皇帝想起来了,也不会准许一个花甲老人去赴任! “孙媳妇如初给叔爷爷请安,恭祝叔爷爷福如东海。”沈如初福着身子道,她刻意省略了后半句的“寿比南山”,说人寿比南山,往往是这人很老了,以文静春的个性,对致仕仍有盼望,应该很忌讳别人说他老。 文静春捋着胡子点点头,正要说话,忽听一个娇柔的声音道:“这是旭表哥吗?” ps: 鞠躬感谢小小猪妹送的平安符o(n_n)o在此推荐如涵妹子的书《我曾经爱你如生命》,经典现代言情,作者是个大美女。 ☆、067 小三挑衅遭报复 ps:第一更送到(*^__^*) 欢迎亲们来捉虫,请注明错误所在的章节哦。 沈如初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但表面上装作没听见,仍旧和文静春那个年轻的填房夫人乌氏寒暄,来之前甚至成亲的前几日,沈家已经帮沈如初准备好了礼物,这要得益于高氏,是她将这文静春的家族关系打探得一清二楚,连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喜好忌讳都清清楚楚。 文旭眉头微蹙,压根没有朝后看,继续与文静春攀谈;沈如初看见乌氏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悦。很快,那娇嗲之声的主人转眼到了跟前。 “给外公、外婆请安,雨珊有礼了。”这女子道,一副千娇百媚的样子。 乌氏笑道:“起来吧,今儿来得正巧,你文旭表哥娶了新夫人,模样性情都是一等的,你可要跟着好生学习。” 沈如初瞧着这姑娘少说也有十四五岁,而乌氏不过三十出头的样子,最多四十岁,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外孙女,想来其母乃是文静春原配所出。 沈如初思索了一下,照高氏打听到的消息来看,这姑娘八成是文静春嫡长女的女儿杜雨珊了,其父乃是文静春的学生,后来参加了科举也得了个进士,不知怎地攀了京中当官的一名远亲,一来二去也弄了个候补的缺儿,现在已经是安阳城的府通判了。 文静春不言苟笑道:“姑娘家讲究闺德,你倒好。人未到声先到,哪里有你这样大呼小叫的!还不快见过你表哥表嫂。” 杜雨珊急忙给文旭和沈如初行礼,眼睛却不住地看文旭,最后当着众人的面。笑道:“表嫂真是有福气,找到我表哥这样的人才。” 沈如初想了想,道:“那祝愿妹妹早日寻见意中人。”既没有夸杜雨珊如何美貌,也没有表达自己的受宠若惊,这让原本得意的杜雨珊多少有些不快。 文家的其他人对沈如初都甚为满意,就连文静春都挑不出个不是来,沈如初谈吐从容,举止得体,俨然受过良好的家教;文静春喜欢舞文弄墨,作为文人的通病。对医学又有所涉猎。和沈如初谈论去医学来。沈如初对答如流,真真让文静春自愧不如,但沈如初又恰到好处给了他台阶。 乌氏万分热情地留二人下来吃午饭。可这顿午饭让沈如初食难下咽——试问,哪个女人看见另外一个女人对着自己的丈夫暗送秋波、处处讨好,还能心平气和地微笑对待? 沈如初自问做不到! 不管她爱不爱文旭,文旭都是她的丈夫,她现在面对的不是爱情,而是婚姻!动了她的婚姻,就是动了她的根本,甚至动了她做人的底线。 杜雨珊故意刺挠着沈如初,沈如初却依然微笑,她内心做不到。但两世为人的老练成熟却让她可以掩饰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不会轻易写在脸上。 “你最爱吃鱼了,多吃点。”沈如初夹起一块鱼,小心翼翼地将里面的鱼刺剔出来,放到文旭的碗里。 文旭是不是真的爱吃鱼,她不知道;至少此刻,文旭表现出对鱼肉得极大热爱,吃得甜蜜而欢乐。 众目睽睽,杜雨珊不会傻到也要给文旭夹菜,她干脆将整盘鱼都端到了文旭的面前,笑道:“旭表哥这下可以吃个痛快了。” 乌氏收了沈如初的礼,又谈得融洽,身为女人的她很敏感地意识到了杜雨珊的小九九,喝道:“胡闹!” 杜雨珊挨了训斥,老实了一会。 沈如初始终面带微笑,自己吃得很少,不停地给文旭夹菜。 从文家大院走出来时,杜雨珊悄悄送了一句话:“你就不怕旭表哥有朝一日被人抢走?” 沈如初笑得自信:“能把我丈夫抢走的女人还没出生呢!”轻轻一句话,气得那杜雨珊当场变了脸色。 坐在马车里,沈如初一言不发,脸色也很难看,文旭见状有些紧张,道:“你吃得很少,可是不合口味?” 沈如初冷道:“气都气饱了。” “谁惹你生气了?”文旭问道。 沈如初听了这话,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文旭从来不是傻子,杜雨珊做得那么明显,又处处找自己茬儿,他能不明白什么原因? 但新婚头天就吵架、闹别扭,也让人小瞧了去,笑道:“你觉得杜小姐如何?” 文旭皱眉:“你说杜雨珊?她好不好和我有什么关系?再说了,她不及某人万分之一。” 沈如初听了这话想笑:哟嗬,某人现在口才了得呀! 她本想将杜雨珊和文旭结识的始末问个清楚,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情,也没有突如其来的心动,总有些典故吧?但是碍于才成亲,说这些空穴来风的事情,有牵扯到一个未嫁的姑娘,倒显得自己不识大体、小肚鸡肠了。 将沈如初送回家,文旭支支吾吾了半天,像是有难言之隐,面红耳赤,甚至抓耳挠腮,沈如初不解,道:“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话不能直接说?我们现在是夫妻,是一家人。” 文旭酝酿了一番,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就是想去西郊的校场查看一番,不去吧放心不下,毕竟那是自己的辖制所在;去吧,成亲才一天,又恐沈如初误以为自己怠慢了她。 沈如初笑道:“这有什么为难的!男人以事业为重,你有要事在身,又岂能为了儿女私情让别人笑话。快去吧,我在家里等你回来一道吃晚饭。” 文旭听了这话,高兴得手舞足蹈,喊道:“夫人真好!”一把抱住沈如初又亲又跳,正巧被松月等人看了去。她们掩嘴而笑。 沈如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心说完了,这张脸算是舍出去了! 文旭一走,沈如初正好补个觉。醒来之后便安排人去准备晚饭,顺带领着秋蕊松月在新家里转悠了一番,看看哪里需要改动,还有什么要添置的。 “婢子听说这宅子买在夫人的名下?”秋蕊问道。 沈如初道:“那你是听谁说得呢?” 秋蕊答不出来,然后急忙寻了别的问题遮掩过去,沈如初也不揭穿,由着她改变话题,反正这事她不想说。 松月一路上都不曾说话,既不忙着讨好,惟命是从。也不表露不满。自以为是。沈如初打算找个机会好生和她谈谈。若是可以,将来自己留作重用。 晚饭是四菜一汤,汤是沈如初亲自做得豆瓣蹄花汤。足足炖了两个时辰,可饭菜冷了又热,热了再冷,还是不见文旭回来。 沈如初便有些担忧,亲自到了门外去查看,远远看见文旭独自一人牵着马回来了。 “外面这么冷,你怎么在门口站着?喝了冷风怎么办?”文旭将马交给了一个老仆人,搀着沈如初往里走。 沈如初喃喃道:“担心你……” 哎,不知从几时起,自己开始担心他了……是从成亲的那一刻开始还是从自己决定嫁给他的那一刻开始? 进了屋子。屏退所有人,文旭才道:“我受伤了,给我找点药酒。嘶——”深深地吸了一口冷气。 沈如初紧张道:“怎么会这样?”然后麻利地翻出药箱,道:“把衣服脱了。” 文旭道:“我手痛,你帮我脱。” 沈如初分不清他是真的手痛,还是借机调戏自己,也顾不得那么多,医者父母心,救人要紧!三下五除二,脱了文旭的衣服,身上露出一块块青紫,还有两处刀伤,伤口不深,但是很长。 沈如初又是心疼又是担忧,道:“怎么会这样?谁把你打成这样的?难道校场……”她说不下去了,本能地想到了马文俊,除了他,还有谁能在军队里对一个八品的武将动手? “没事,伤不重,嘿嘿,我就是喜欢看你心疼担忧的模样,我心里暖暖的。给我擦点药酒,伤口包扎一下就好。”文旭笑嘻嘻地说道。 沈如初不悦道:“明明里衣都湿透了,还贫嘴!” 她先清理了伤口,又给身上淤青红紫的地方涂了药酒,然后把伤口认真地包扎好,又从柜子里拿出一身干净的里衣给他换上。 “看着我干嘛?”沈如初忙完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现文旭从始至终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走到哪里,他的脑袋就转到哪里。 文旭喃喃道:“我觉得你好美!初儿,来,过来,让我抱抱。” 沈如初笑道:“先吃饭吧,你忙了一下午,这会子肯定是饿了。”但她哪里躲得过,某个大力男已经一把拉过了她,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你身上好香!我不想吃饭,我想吃你。”文旭说得理所当然,这理所当然中又带着撒娇的意味,但听在沈如初却是另一番情景,莫非…… 等到文旭紧紧抱着她一同倒在床上的时候,那张性/感温柔的嘴唇胡乱地亲过来的时候,她才明白,这不是莫非想吃自己了,是一定要把自己吃了的节奏! “别,我还没准备好。”沈如初羞赧地说着,想推,但哪里推得动,就算推得动也怕弄到了他的伤口。 文旭心里给明镜似得,知道沈如初怕碰到他伤口,故意道:“伤口很痛的,若是碰到了,会裂开……” 沈如初咬牙切齿,道:“那你还不起来?” ps: 嘻嘻,支持正版的亲们最有爱了,兜兜拜谢。在此推荐群里一妹子的新书哦——《厨娘来啦》 简介:作死的厨娘,作死的官二代。 ☆、068 玉成好事行敦伦 ps:咳咳,这一章会比较热烈,你们懂的。今天第一更送到,让亲们久等了。 文旭喘着粗气,哪里肯放过沈如初,又是一阵没有章法的乱吻,沈如初急了,这哪里是享受,简直就是受罪,但是这也说明文旭过去的感情经历比较单纯,在这方面的经验为零,少不得对他包容些。 “初儿,我忍得好难受。”文旭的脸红彤彤的,吻变得温柔起来,虽说生涩,但因为带着浓烈的感情,而让沈如初有些沉迷,她并不反感,甚至有些享受。就在一刹那,她才明白,她是喜欢文旭的。 女人固然敏感,但仍有很多女人后知后觉,沈如初就属于这一类,她直到现在才明白自己的心意,竟不知不觉被文旭感化,一颗心早已交出了半颗。 “我想——要,初儿。”文旭呢喃着。 沈如初本想着拒绝,终究哈没做好完全交出自己的准备,却被文旭抱得死死的,二人就这样紧紧抱着,亲着,文旭年轻气盛,如何能够受的了,再看沈如初,外衫都被退得差不多了,脸色潮红好比陇外盛开的桃花,真真是香艳诱人,文旭道:“好初儿,我好喜欢你,从小就喜欢,这么多年了,终于娶到你了。” 他一口气说了半框子好话,沈如初渐渐心动。 沈如初的衣服全部被褪去,一只大手覆盖在了胸前的柔软上,突如其来的寒冷让沈如初哆嗦了一下。文旭虽然被情/欲所控制,但依然顾及沈如初的感受,猛地拉起被子,将二人盖得严实。 这下正合了沈如初的意思。她本就是害羞,想来文旭也是害羞,盖了被子之后大胆和勇猛了许多,开始对着沈如初上下其手。 “别、不要啦!”沈如初娇嗔着,可这时候说“不要”,对男人来说就是一种欲迎还拒的致命诱惑。 “初儿,我这辈子都不会辜负的,我只要你一个人,我想要你,一辈子都要你。”文旭喘着粗气。粗粝的掌心抚摸着沈如初如雪的肌肤。引发一阵阵战栗。 他的吻越来越火热。越来越娴熟,越发具有挑逗性,沈如初在他一再撩/拨下。眼神渐渐迷离,喉咙里发出让人心痒难耐的声音。 不光沈如初是个处子,文旭也是个未经人事的毛头小伙子,两个雏儿碰到一处,又没个无师自通的,想办成好事,自然就难了些。 幸好文旭年纪大一些,又是真心实意喜欢沈如初,这才能隐忍,顾及沈如初的感受。一边摸索一边不忘征询沈如初的感受。 沈如初头一遭经历这事,哪里有什么感受可寻,就算是有些感受也不好意思说出来,只能靠身体扭动来表达。 “在哪里呢,是这里吗?”文旭的手摸到一处滑腻腻的地方。 沈如初急忙夹紧了腿,不啃声,文旭又是一阵探寻,这才将那滚热的铁杵放在了那里,摩挲了半天,一用力,却没有入捣进去。 “痛!”沈如初一阵惊呼。 文旭额头冒汗,粗气喘得像牛,不敢怠慢,放慢了速度,减轻了力道,但仍旧堵在那里,雄赳赳气昂昂地想要进去。 沈如初看了不忍心,道:“要不,先歇一会?” 文旭摇摇头,道:“不用。初儿,你那里好紧啊,不好进。” 沈如初呸了一声,嗔道:“我可是清白的身子,你以为呢!”话音才落,文旭又是一阵用力,这下勉强挤进去一些,但痛的沈如初整颗心都揪紧了,眉头紧锁,差点喊出声来。 此刻,她才想起那本春/宫/图,道:“我出嫁前夕,婶娘送了我个春/宫图儿,要不拿出来观摩一下?” 虽然不好意思看,但都是夫妻了,学些夫妻敦伦的技巧势在必行,何况这鱼水之欢决定了影响着夫妻感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文旭笑道:“不用了,那东西,我成亲之前看了好多遍,该懂的都懂了,不懂的,要我们两个以后慢慢摸索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噗嗤笑出声来,下体仍旧灼热地痛着,喃喃道:“疼。真的疼。”然后捶了他一拳,道:“恨死你了!” 文旭趁机停下来,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道:“好舒服!初儿,你是我的啦,我太幸福了,我真是太幸运了!你真是好女人!” 那根火热的铁杵又朝里进了进,沈如初用力抓着文旭滚圆的臂膀,低声吼道:“痛!痛死我了!你再不停下,我恨你一辈子!” 文旭一把掀开了被子,喘气道:“热死我了!我现在浑身好热。初儿乖,我就在这里不动,等你适应了我再进去。” 真心是痛啊,当女人真不容易,沈如初龇牙咧嘴地想着,下辈子再也不当女人了。说归说,文旭真的老老实实地停下来了,紫胀着一张俊脸,心说真的好难受——忍得难受,但若是不忍,难道就这样泄了吗? 沈如初帮他擦擦汗,道:“瞧你热的,用得着这么卖力吗?” 文旭毫不含糊地答道:“必须这么卖力,事关夫人的福祉。嘿嘿。” 沈如初感觉体下有东西正在慢慢地拼命地挤进来,文旭固然是怕弄疼了沈如初而小心翼翼,但男人的本能让他不能自已,突然遇见一处障碍,他心中一惊,然后情不自禁地用力入捣过去。 随着沈如初的一声低吼,她觉得下体被人生生撕裂了,她的指甲挖进了文旭的肌肉里,痛的她差点咬破了嘴唇;而文旭则心中充满欣喜和感激,心疼抱紧沈如初喃喃道:“都是我不好,怪我太笨了,乖初儿,不哭。我会小心的,不哭。” 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时辰,这才将洞房花烛夜的美事给做成、做全了。 沈如初有些失落,终归是没做好心理准备,虽说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此时多少有些遗憾,何况方才那一番真是刻骨铭心,文旭虽知道心疼她,但终归少了技巧,鲁莽硬来的成分不能排除,所以才弄得她这么痛。 文旭呢,则是踌躇满志,心满意足,想着沈如初完完整整是她的,那么清白那么贞洁,那么美丽那么聪明,恨不得将世间最美好的词都用在她身上。之前,沈如初骗家里人说自己*于文旭,当时文旭虽不信,想到这只是沈如初的一个说辞,但心中多少有些疑惑,也一度以为沈如初身子已经不完整。 他当时想得不多,就是要对这个女人好,万一她被人骗了童贞,那个浑人不肯对她负责,自己一定要护着她,所以无论如何都会娶她。 如今发现沈如初乃是处子之身,床单上的鲜红也印证了这一点,他差点欣喜若狂,搂着沈如初不肯松手。 总之,二人虽成了鱼水之欢,又是彼此在意,但此刻却是各怀心事,想法各不相同。 沈如初心中也不是没有疑问,文旭明明在婚前和自己连手都没拉过,听闻自己婚前便*给她,二话没说,便娶了自己,难道他从来没有怀疑和疑问吗? 文旭的肚子忽然发出一阵咕咕的叫声,这才想起,早过了晚饭的时间,笑道:“初儿,你饿不饿?” 沈如初笑道:“恐怕是你饿了,我起来叫人帮你把饭菜热一下。” 正要起床,却被文旭按了回去,道:“这点事不劳你,你累了,要多休息一下,我让热好了送进来,我喂你吃。” 外间,秋蕊和松月都候着,半天没传出动静,秋蕊忍不住便想去敲门,却被松月拦住了,道:“爷和夫人有事会叫我们的。只管候着。” 秋蕊不服气,心说自己是夫人娘家带过来的丫头,又从小服侍沈如初的,怎么着不比你这才买的丫头体面,当即不肯做低伏小,冷道:“你也太托大了吧?说不定爷和夫人在考验我们呢,这半晌也该吃完了,难道事事要等着主子吩咐了才去做?” 文旭穿好了衣裳,开门唤道:“来人,把饭菜端出去热一热,另外,吩咐厨房的婆子明儿给夫人准备几只乌鸡,补补身子。” 文旭回到里屋,坐在床边,却被沈如初轻轻捶了一拳,道:“作死呀你,这么大张旗鼓,生怕别人不知道么?哪里就那么娇气了。” 文旭嘿嘿一笑,也不和她计较,道:“要不要擦擦身子,等一下吃完饭了,我命人去准备热水。” 沈如初道:“这宅子里有几个使唤的人?” 文旭想了想,道:“看门的,厨房的,粗使的,外就是秋蕊和松月,还有一个如意,平时帮我养养马,以前在祖宅里看祖宅,我成亲了才叫他过来帮忙,总计六个人。” 沈如初道:“咱们这小门小户的,你在外赚钱不容易,哪里需要使唤这么多人,有些事我自己都能做。” 文旭笑着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道:“这个不用你劳心,等过几日我把自己的体己都交给你打理,我在军队有个职位,以前父母高堂在世时给我留了些家产,有一些外头的营生,只是我平时怕着树大招风,不曾外道。所以,生计的事情,你无须担心。我还打算再买两个丫头给你使唤。” 沈如初听了这话,微微有些吃惊,文旭竟有这么多的家私?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雁过天青送的平安符;燕青灵、水星的蒙面超人昨天和今天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狼族?少爷送的两张粉红。今天后面还有两更,请亲们耐心等待,继续呼叫粉红等各种支持。 ☆、069 去嫌隙义结金兰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25张加更哦,呼求更多的粉红。 “想不到你还个富家子弟,想想我倒是真赚着了。”沈如初调皮地说道。 文旭笑起来,道:“哪里就富有了,不过了父母留下了一点薄产罢了,我这些年在从军,稍微攒了点钱,就等着娶媳妇用呢,现在找到了媳妇,自然要交给媳妇打理。” 沈如初下体仍旧疼得厉害,之前也感到有股热流奔涌出来,现在挪了挪身子才看清床单上的落红,垂眸道:“我之前为的是不去马家当妾,所以,才编了那个瞎话。” 文旭急忙道:“我知道,我都知道的,初儿。”他声音温柔得几乎能汪出水来。 沈如初心说:你知道?你都知道什么呢? 她本想反驳,却忍住,想着自己把女人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多少也表达了自己的感恩和感激,将来还有的是时日,慢慢回报吧,何况她现在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对未来充满了盼望。 且说,秋蕊进房间将饭菜端出去的时候,正好听见沈如初嫌弃屋里人多,心中一喜,盘算着,松月这次铁定要被撵出去,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个道理沈如初能不懂?自己可是从小到大服侍她的老人哩! 第二日清晨,沈如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却看见文旭正在擦拭宝剑,穿着里衣,浑身热气腾腾的。 “醒了?是不是闹到你了?”文旭道。 沈如初笑道:“你怎么起的这么早?练剑去了?” 文旭“嗯”了一声。“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夏练三伏,冬练三九。这功夫若是荒废了,再想补就很难了。” 沈如初点点头。平日里多用功,上战场少流血。 “厨房已经把饭菜做好,早上吃点粥,最近天气不错,你可以带着个丫头上街转转,看见什么想买的,只要买得起,就买了。”文旭笑道。 一夜之间,沈如初发现他更加成熟了,不再是当初她眼中的大男孩。宽阔的肩膀。修长的身材。刮干净胡须的脸越发显得方正干练,一双星目炯炯有神——真是越看越让人心生欢喜。 “夫人,回神呐。若非你是我夫人,被你这么看着,我可是要逃的。”文旭打趣道。 沈如初笑道:“贫嘴!我现在就起来,一同吃了早饭,你好去做事!” 文旭却不安分,非又爬到床上和沈如初腻了一会子才恋恋不舍地起床,吃了早饭才去了西郊的校场。 沈如初闲着无聊,想着昨天在后院看见一席地,砌成了一个小花园状,只可惜里面空空如也。领,便领了松月、秋蕊等人将那块地给翻了一遍,将正在发芽的枯草清理掉,笑道:“你们说种些什么好呢?” 秋蕊笑道:“夫人在家时便喜欢侍弄花草,不如就种些以前种过的花木,正好沈家还有种子,也好扦插。” 沈如初点点头,就听松月又道:“现在正是阳春三月,夫人也可以去街市上买些花种来种。” “好啊,你改天上街了,看见合适的花种就买几样来。”沈如初淡淡一笑,望着院子,打算好生利用一下这里的空间,也顺带将院子布置得漂亮些。 将近晌午的时候,沈如初昏昏欲睡,本来春日就容易犯困,昨儿晚上又和文旭*闹腾了那么久,胃口都没有,只想着睡一觉,秋蕊却过来通报,说宫夫人到了。 沈如初脑子里琢磨了一会:宫夫人?哪个宫夫人?是了,除了唐梦瑶,她可不认识什么宫夫人! “夫人,你怎么来了?真是贵客。”沈如初笑道,本想着过完这几天,等到回门日子过了,再和文旭说说去医馆的事情。 唐梦瑶笑道:“来看看妹妹,你也别客气,夫人夫人地叫着,让我听了怪见外的。”两个小丫鬟将礼盒送了上来,扎着大红丝绸,一看就是喜庆。 “姐姐来就来了,还带了礼过来,这才是真的见外,等一下都要拿回去!”沈如初笑道,“咦,怎么不见桃红、柳绿二人?” 她不过是随口问一下,可不是想这二人了,年前她们故意找茬、出口伤人的事情还没揭过去,她们若是跟着来了,沈如初也不会给她们好脸色看,她可不在乎那些客套和虚名! 唐梦瑶笑道:“这两个丫头不懂事,跟在我身边久了,便学刁了,难免狗仗人势,年前还出口伤人得罪了妹妹,我干脆将她们打发了,都配了小厮!” 她说得轻描淡写,却也透露了这两个丫头被打发的原因,不仅仅是人变刁的缘故,还因为曾经得罪了沈如初! 沈如初心说:好吧,姑且认了这个人情。 “姐姐今天要留下来吃饭,等一下我亲自下厨给你做两个小菜。”沈如初笑道,不管以前桃红、柳绿那样对她是不是唐梦瑶授意的,既然唐梦瑶亲自上门送礼,话又说得那么客气,就没必要为了意气撕破脸皮,何况,这可是她未来的老板娘,得罪不起! 唐梦瑶笑道:“好啊,不过,你可不能下厨,丢给婆子丫鬟们做就是了,实在不行,我带的这两个也叫过去使唤。” 沈如初笑道:“行,我吩咐人下去做!”叫来松月,让她在平时配置上多加几个菜。 二人又闲聊了一番,无非就是说一些医馆的事情,唐梦瑶只字不提宫云枫的事情,沈如初也就懒得问,有道是男人还是自己的好,别人家的男人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妹妹,我有个不情之请,还望妹妹成全。”二人正聊得入港,唐梦瑶忽然话锋一转,委婉地说了这么一句。 沈如初心中苦笑,心道:果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但转念一想,唐梦瑶可是官家小姐,听说在京城很有背景,怎地需要她这种小人物帮忙? “夫人您别客气,有什么事是我能做的,您只管提了,我自然不会推脱的。”沈如初急忙用了敬称,以求拉开距离。 唐梦瑶拉过沈如初的手,笑道:“瞧把你吓得!怎么,你就这点胆量?不瞒你说,以往我对你是有些看法,有些话我不必说出口,以你的聪明你也瞧的明白,可是,你也要理解我,男人是天,女人是地,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眼中只有自己?” 沈如初抽回自己的手,道:“姐姐这话说得,难不成公子眼中除了夫人还有其他人?虽说医馆里就我一个女学徒,但我也从未有半点僭越的行径,连非分之想都没有!姐姐话说到这里,我也不妨挑明了说,前些时日,桃红柳绿二人言辞难听,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我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能怎样辩白,也只得避避风头,告假回家。如今,夫人与公子已然成亲,而我与文旭也结发作了夫妻,难不成夫人心中还以为如初藏奸?” 一番话,绵里藏针,配上凝重的表情,听了让唐梦瑶心里打鼓,脸色也是一阵红一阵白,急忙道:“妹妹别多想,那件事的确是我不对,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又纵容了丫鬟诋毁妹妹,我也是读着诗书长大的,虽说不是我指使的,但终究是我的人,我难辞其咎,在这里,我和妹妹道歉了。再者,过去是我是误会了妹妹心中有私,担心妹妹与云枫日久生情,如今看来,是我打错打错。” 沈如初听了这话,脸色也不自然,自己不是没打过宫云枫的主意,只是当时情非得已,不想做妾所以退而求其次,后来看见唐梦瑶,知道他们有婚约在身,连那个念头都断了! “话都说开了,以后我依然会敬重夫人,认真为医馆做事。对了,夫人方才的不情之请还未说呢,只要如初能做的,一定尽力而为,不让夫人为难。”沈如初急忙拉了台阶过来,表达了一番忠心。 唐梦瑶笑道:“妹妹心底纯净,又聪慧过人,对医术也有极高的天赋,我今儿前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和妹妹学那古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想与妹妹义结金兰,妹妹可不不能拒绝我这个不情之请。” 沈如初对这个要求有点哭笑不得,朋友间情投意合,进而结为异性的兄弟或姐妹,在这古人中间乃是很流行的事情,可对沈如初这个现代人来说多少有些无法接受。 她的表情被唐梦瑶真切地看在眼里,讪讪道:“可是妹妹有难处?” 沈如初笑道:“姐姐在上,请受小妹一拜。”说完便拉了裙摆往下拜。虽说接受有难度,但也并非不能接受,何况她也需要这样一个姐妹。唐梦瑶出身高贵,她能降尊纡贵和自己结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自己占了便宜。 虽说对唐梦瑶不算了解,但观其相貌,并非奸邪之人,而且从她对待桃红、柳绿一事上也能看出她处事公允,看重礼教,加上方才那一番开诚布公、推心置腹,说明她心胸坦荡,真是把她当了姐妹,否则,让一个大家闺秀主动承认自己曾经怀疑丈夫爱慕别的女人谈何容易? “妹妹快请起!好妹妹!”唐梦瑶一把拉住沈如初。 ps: 鞠躬感谢yyykwy大大送的平安符哦。另外, 郑重和大大们推荐一本书哦:笑千金的《煮酒安天下》咳咳,兜兜表示自己亲自看过,喜欢的大大们去看看吧。 ☆、070 歃血为盟客上门 ps:今日第三更送到——为粉红票满30张(目前31张)加更。 唐梦瑶拉着沈如初的手,颇有些激动,道:“妹妹,我……”话未说完,眼睛一红,后面的婢子急忙递了帕子过来,唐梦瑶不好意思地笑笑,眼泪却哗啦啦地流出来。 沈如初有些为难,想劝又不知如何劝,难不成也跟着抹眼泪?这认姐妹的事情她原本就不热衷,如今不过是盛情难却,虽说自己也知道从出身上高攀了这位官小姐,但实际并无占她便宜的意思。 唐梦瑶激动的流泪,在这沈如初看来,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不就是多了个闺蜜吗,至于要哭?再者,有道是“惟女人与小人难养也”,她向来对女人之间的情谊抱着观望的态度。 再者,唐梦瑶要和自己当姐妹,宫云枫知道吗? “姐姐,您是大户人家出身,比我有见地,不如这兰契仪式也由姐姐操持了吧?”沈如初试探着问道,关于这结拜仪式,她上辈子倒是在电视电影中见过,但那终究是泊来品,为避免节外生枝,就不能班门弄斧。 唐梦瑶笑道:“好!妹妹不嫌弃,那我就充一回大,这仪式用品我早已准备好了。” 沈如初脸色不自然地笑了笑,感情她是有备而来,料定自己不会拂了她的面子,为今之计,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唐梦瑶看在眼里,只当沈如初敏感。以为她错怪自己因出身而自视高人一等,急忙笑道:“妹妹,千万不要误会。这仪式规矩,我倒是略知一二。只是这义结金兰,也是头一遭,我们一切从简,天地可鉴,我们情谊深厚才是真理。” 沈如初也赞同这个说法,笑道:“一切听姐姐的。” 当即命人在院子中摆了桌案,原本应该挂关公像的,寓意一个“义”字,但这宅子是新买的,沈如初与文旭又是新婚小夫妻。文旭又号这一口。哪里找关公画像去?何况。异姓女子结为姐妹,何须学那男人,于是。拜关公一节自然是免了。 唐梦瑶有备而来,自然是命人准备好了三牲酒礼。桌案上摆了三牲祭品,即猪肉、鱼、蛋(总共两只,一人一只),以及一只活的雌鸡,一碗红酒和“金兰谱”。 一切准备就绪,唐梦瑶拉着沈如初一同跪下来,拜了天地,又是对拜,然后开始烧黄纸。烧黄纸的目的是祭神。然后叫来厨房的婆子把雌鸡宰了,鸡血滴入红酒中,按照男左女右的规矩,唐梦瑶、沈如初先后用针尖刺破右手中指,把血也滴入红酒中,搅拌均匀,先洒三滴于地上。 唐梦瑶自幼娇生惯养,用镇扎手指的时候,狠狠地下了一番决心,惊得那两个婢子急忙冲上前,紧张程度让沈如初很不以为然——不就是针扎了一下么?真是小题大做,大惊小怪。好在唐梦瑶没把手指头上的那点针眼当回事。 沈如初知道接下来是以年龄大小为序,每人喝一口,于是端起那碗红酒,捧到唐梦瑶的面前,道:“姐姐请。” 唐梦瑶豪气地接过那碗酒,痛痛快快地饮了一口,笑道:“妹妹请。” 沈如初虽说觉得恶心,但仪式就是仪式,古人对仪式的推崇也不容亵渎,何况,不管她曾经是何种经历,如今都要入乡随俗,干脆捏着鼻子,喝了一口那腥气扑鼻的红酒——这碗红酒完全颠覆了她脑海中的红酒概念,更是打消了她上一世对红酒的遐想。 “歃血立盟”仪式结束,唐梦瑶从桌案上捧着一本“金兰谱”交给沈如初,道:“好妹妹,从今儿起,你我就是好姐妹了,今后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这句话从文雅秀气的唐梦瑶口中说出来,沈如初只觉得天雷滚滚,但偏偏又不能表示任何疑惑和轻视,只能配合地点头称是。 沈如初分开那金兰谱,只见上面以年龄为序写着各自姓名,又雅意十足、洋洋洒洒地写了如下内容: 盖闻诗歌伐木,足征求友之殷;易卜断金,早见知交之笃。是以璇闺绣闼,既声气之互通;蠹间鸡窗,亦观摩之相得。爰联芝谊,籍订兰交,执牛耳之同盟,效雁门而有序。某某等风前待月,花里闭门,或咏絮吟诗,才夸夫道韫;或辑书著史,技擅于班昭。铜钵敲余,话到更阑之候;玉杯对影,邀来明月之辉。气凛风霜,勿效桃花之轻薄;床联风雨,宜矢松柏之坚贞。不以才相先,不以貌相傲,不以形迹之疏而狐疑莫释,不以声名之异而鹤怨频来。数株之栀子同心,九畹之芝兰结契,对神明而永誓,愿休戚之相关。谨序。 沈如初命婆子多买了几个菜,与唐梦瑶亲亲热热吃了一顿午饭,又聊了许久,唐梦瑶这才离去,沈如初一直将她送出大门,送上马车,唐梦瑶依旧紧紧拉着沈如初的手,悠悠道:“妹妹,今后我在安阳不再孤单,以往总觉得孤身一人追随夫君二来,如今又了妹妹,上天怜爱。” 除了宽慰的话,沈如初还能说什么? 就这样,天上掉下个唐姐姐,沈如初在有了两个堂姐、一个堂妹之后,又多了个唐姐姐。 折腾了一上午,沈如初觉得身上有些倦,本就是初尝人事,惫懒不堪,又强打着精神和唐梦瑶聊了许久,好不容易将唐梦瑶送走,回房小憩去了。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碧秋又来唤了:“夫人,外头石公子拜见。” 沈如初一时没反应过来,道:“哪个石公子?” 秋蕊笑道:“就是以往常去沈家的石磊石公子。” 沈如初冷哼一声,道:“有没有说什么事?”她从心底不待见石磊,总觉得此人轻浮,先不说以往在沈家明目张胆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看了几次,还有两次擦肩而过时故意触碰到她的身体,姑娘家名节比性命重,沈如初也不好拿着这种事四处宣扬,只能吃下这暗亏。 而在醉仙楼那次,石磊借着酒劲非礼千雪,则将她心头的厌恶推向了最高点。 秋蕊道:“他没说,带了两匹缎子过来,奴婢远远瞧着,花样都是时兴的。” 沈如初瞪了她一眼,心中微微叹息,不得不说这半年安阳城内开始骚动浮夸起来,因着北夷未犯,休养生息了一段时间,安阳百姓有了一股活力,但更多的是当地乡绅和世族以及官员们的跳脱和轻松。 “让他候着吧,给他倒杯水。我收拾一下就去。”沈如初道,上门就是客,虽说讨厌他,但也不能失礼。 石磊在客堂坐着,神情有些落寞,见了秋蕊才展开笑颜,戏谑道:“怎么,你们夫人每日里春困恹恹,冷却踏春心意?” 秋蕊没读过什么书,对这话就不甚明白,但见他笑得邪魅,便没好脸色,冷道:“夫人让公子这厢等着。” 沈如初却在外头听见了石磊这句拈酸的话,分明带着调笑的意味,心中气恼,待要不见,但又气不过,怎地让这混球欺负到了家门! 她嘴角带着一抹冷笑,在松月的陪同下,施施然地走了过来。 石磊见沈如初云鬓高挽,乌黑的发丝挽成温婉飘溢的流云髻,上身穿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下身是玉色绣折枝堆花襦裙,显得小脸越发白皙,虽说作了夫人打扮,但那一身的青春气息却遮也遮不住。 “怎地,石公子这是送礼来了?你那位仙儿呢?”沈如初道,仙儿便是马文俊送给石磊的小妾。 石磊笑道:“带她来作甚!在你面前还有她立足的地方,岂不是丢了小爷我的脸!” 沈如初根本就不给他脸,冷笑道:“哦,原来你还要脸,我以为你这张脸早被你给丢尽了呢!今儿你东西也送来,还有别的事?没别的事,秋蕊,送客吧。” 石磊皮笑肉不笑,道:“我怎么就不要脸了?难不成你还记恨我拒了沈老爷子提亲的事?”他现在肠子都悔绿了,起初算盘打得好,以为不但能抱得美人归,还能赢得马文俊的信任,想着男人应该成就事业,大丈夫何患无妻! 起初和那仙儿关系真叫一个好,好到蜜里调油,简直能腻死人。一来,那仙儿跟着崔明月,多少有些见识;二来,奴才出身,最会讨好主人,遇见石磊这样的男人,以为这便是将来安身立命的主儿,自然可了劲儿去讨好,百般承欢。 时间一长,石磊便觉得不对劲儿,那仙儿伺候起男人来是有两把刷子,但也仅仅有两把刷子,样貌嘛,又是极普通的,除了那对丰/乳摸起来舒服外,倒也没什么过人之处,加之好吃懒做,总喜欢摆谱,以为自己是高门的丫头,跟着高人一等。 一来二去,石磊便厌了。 这一厌,越发想起沈如初的好来,他倒是真心实意地喜欢沈如初,只可惜方式不当,惹了沈如初的反感,权衡再三,知道无论如何沈如初都不会选择自己,犯不着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得罪马家,求爱不成反而惹了一腚的骚,得不偿失! 然而,见到沈如初的一刹那,他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ps: 欢迎大大们给兜兜捉虫,最近更新得有些匆忙,虽然发文之前又检测了一遍,但是,自己检测总是发现不了那么多的错误。鞠躬感谢冒泡捉虫的大大们。 ☆、071 雪龙猫浑身是宝 ps:第一更送到。呼求正版支持,收藏的亲们送个首订就好哦。 沈如初听了这话,先是一惊,沈云忠去找石磊提亲了?她从未听沈云忠提起过,不过仔细一想极有可能,那时沈家慌乱,病急乱投医在所难免。 她忽然觉得恶心,找谁不好,找这个混球?还被这混球拒绝了?看他那耀武扬威的神态,沈如初就气不打一处来! 石磊这人并非沈如初想象得那般龌龊,身材虽不强壮威猛却也高挑精悍,和北方男人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不同,他的皮肤白中带了点黄,五官端正而精致,脑子也好使,与文旭、刘力俊家庭背景不同,他父母俱在,家资虽不丰厚,却也是殷实人家。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喜欢和女人勾勾搭搭,但也仅限于勾勾搭搭,荒唐的事情却没做过,人品却不坏,倒是个有情有义的男儿,要不然文旭和刘力俊以及死去的沈格飞不会和他成为生死之交。 只可惜,沈如初似乎和他八字相冲,一见他就来火,就连石磊也纳闷,为什么每次发生糗事、恶事,都被沈如初碰见了? 沈如初待文旭亲厚,待刘力俊敬重,唯独待他,不是横眉冷对,便是咬牙切齿,这也是当初他狠心拒绝沈云忠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沈如初给秋蕊使了个眼色,秋蕊抱起桌子上那两匹缎子,石磊紧张道:“你想做什么?别狗咬吕不识好人心。我可是来给你送礼的!” 秋蕊抱着缎子就朝石磊夯过来,石磊也是练家子,就秋蕊那点力道他还不放在眼里,只是一个大老爷们被个丫鬟追打成何体统! “这是怎么了?还没进门呢。就听见吵嚷声。磊子来啦。”文旭笑道,有点皮笑肉不笑的意思。 沈如初先是一愣,没想到文旭这么早回来,笑道:“没什么,就是石公子送两匹缎子来,我觉得太贵重了,所以让秋蕊送回去,但石公子客气,偏偏不肯收。” 绝对睁眼说瞎话! “既然是磊子的一片心意,收下吧。”文旭含笑道。眼睛却喷着火苗看向了石磊。看得石磊一阵心虚。 沈如初笑道:“好。多谢石公子的厚礼。”又对文旭道:“你今儿怎么这么早就回了?” 文旭拉着沈如初细嫩的小手,笑道:“你懂的!” 石磊见二人打情骂俏,完全把自己当了空气。而那个满脸煞气的秋蕊依然对自己怒目而视,手中的缎子随时准备夯过来。 “东西送到了,那我先告辞了。哎,没天理,真是没天理!好心白当驴肝肺。”石磊讪讪笑着,他本来是趁着文旭在军中这个空隙过来看看沈如初,谁知道文旭这么早就回来了,当下心虚,赶紧尿遁了。 文旭却没有和客套,冲着他的后背喊了一嗓子:“不送啦。磊子!” 沈如初笑道:“把那缎子收好,看样子还值点小钱,明儿带给婶娘她们,也好做点衣裳。” 秋蕊应声而去。 “岂有此理!”文旭愤愤地坐下来,捶打着桌子。 沈如初不解,道:“这是怎么了?谁惹你生了这么大的气?可是在军中受了气?” 文旭头也不抬,赌气道:“我在气你!” 沈如初一愣:“我?我哪里惹你生气了?”不过,最近乃是多事之秋,有人趁此寻文旭的麻烦也不是不可能,这不正是她担忧的地方吗?当下心头一沉,以为又发生了什么事。 “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沈如初急忙问道。 文旭这才抬起头,怨念无比地看着沈如初,道:“你明明知道石磊喜欢你,从小就喜欢,却还和他说说笑笑!” 从小就喜欢?喜欢拽她辫子么? 和他说说笑笑?他哪只眼睛看见自己和石磊说说笑笑了? “我可没和他说笑,不过是让秋蕊拿缎子轰他出去!”沈如初笑道,“原来是吃醋呀!爷,喝杯热茶,消消气。” 文旭将那茶一饮而尽,然后拥着沈如初,道:“真的没有和他说说笑笑?” 沈如初想要推开他,嗔道:“大白天的,搂搂抱抱,让丫鬟婆子看见了成何体统!” 文旭笑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沈如初正色道:“你觉得这大半年来,我给过他好脸色么?方才不过是轰他出去,正巧被你看见了,你没见他被秋蕊追打,抱头鼠窜的样子,那才叫好笑!” 文旭满意地笑了,一把抱起沈如初冲到了里屋,整个人压过来,不安分地在抚摸着,笑道:“你是我夫人,我婆娘,以后只能对我笑。” 沈如初瞪了他一眼,嗔道:“作死呀!这大白天!” 古人行房/事除了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外,还有诸多忌讳,比如雷雨天不行房/事,白天不行房、事,否则要被视为放/荡,有违妇德。 文旭嘻嘻一笑,起身道:“既然如此,那我晚上可不绕过你。”说完拿了一个枕头歪在床上,道:“我们就这样一处说会话。” 二人在房间里腻了半晌,商量了明日回门的事情,按照安阳的风俗,新婚三天,新嫁娘要和女婿回门省亲。给什么人带什么礼物,文旭早已安排好了,沈如初没想到文旭将事情打理得这般井井有条,暗自庆幸自己当初选对了男人。 文旭轻轻地抚摸着沈如初细腻白皙的脸蛋,看着那樱红水润的双唇,忍不住凑过头去,却听喵呜一声,一个白影蹿过来。 沈如初不用想,也知道是小白来了,伸手替它挠挠头,小白舒服地眯缝着眼睛。 文旭笑道:“这白大爷是只公猫吧?不然怎么一见你我亲热,就匆匆赶过来呢。” 沈如初噗嗤笑了,拍拍小白的脑袋,道:“小白,自我介绍一下,你是公子还是小姐。” 小白似乎对这二人的玩笑态度很不满意,喵呜一声,叫的很大声。 “瞧瞧,它还生气了!上次你说这是什么猫来着?”文旭笑道,伸手替这位白大爷挠挠头,讨好地对小白道:“你别不满意,上次救你回来小爷我也有功劳。如今小爷可是你主子的夫婿,你若敌视我,就是让你主子为难了!” 沈如初笑道:“雪龙猫,听说品种稀少,浑身是宝。” 文旭抽了抽鼻子,道:“什么味这么香?” 沈如初也闻到了,道:“先前还没有的。”又凑到文旭身上嗅了嗅,文旭笑道:“我一个大老爷们,能有什么香味,除了汗臭!” 沈如初笑道:“那可不一定哦。” 小白大摇大摆地走出沈如初的怀抱,然后跳到一处椅子上,人模人样地坐在那里,沈如初甚至看见它在偷笑,嗔道:“你个二货,坏笑什么呢?” 小白立马瞪圆了眼睛,那表情仿佛在说:什么,你叫我二货,你说堂堂雪龙猫大爷是二货?简直不可理喻! 沈如初噗嗤一笑,然后看见自己衣衫上有一处水迹,狐疑地看着小白,冷道:“你撒尿了?” 这混球,竟然对着自己撒尿! 这是学着狗狗做标记吗? 文旭撩起沈如初的衣袖,放在鼻子前闻了闻,道:“是香的?” 沈如初本来嫌弃恶心,毕竟那是猫尿,听文旭这么一说,也跟着闻了闻,好香!而且那股香味沁人心脾,如同梅香,但比梅花的味道多了一股厚重,又不似花香那般甜腻;如同麝香,但比麝香多了一份清新。 “真的是香的?小白,过来。”沈如初招呼着小白。 小白脸一红,磨磨蹭蹭,扭扭捏捏地走了过去,沈如初抱住小白上下看了看,道:“是不是和麝香猫一样,肛门下面有香囊?” 小白明白沈如初这是要检查什么地方,那么*的部位能让一个女人去碰吗?它可是雪龙猫大人,猫中之王! 小白轻松从沈如初手里逃脱,很不满意地“喵呜”了一声。 文旭笑道:“这雪龙猫还真是个宝物!以后让它多喝水,多尿一些,连香饼子、香囊、熏香都省了。” 沈如初捶了他一拳,嗔道:“亏你想得出来!”小白却在一旁愤愤地看着文旭,沈如初看着小白,心中有了其他打算,也许真如宫云枫所说,这小白全身是宝,将来说不定能用于医术上。 她柔声招呼小白过来,继续帮它梳理毛发。 文旭见状,吃醋道:“一只猫而已嘛,怎么能和我争宠,这才是我呆得地方!”于是枕着沈如初的大腿开始睡觉。 沈如初哈哈大笑,心说文旭真是个人才,连只猫的醋都吃! 当天晚上,二人又是一番水/乳/交/融,文旭仗着年轻,又是初尝云/雨情,自然是缠着沈如初求/欢,干脆把那春/宫图翻了出来,依葫芦画面地摸索尝试了一番,直到做了四五次,二人筋疲力尽,这才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文旭便将礼物搬上了马车,那两个新兵蛋子穿着一新地跟在马车后头。 不知道是不是这两天没休息好的缘故,沈如初总有些心悸,这眼皮跳得也厉害,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她是右眼在跳。 ps: 推荐一本好姐妹的书:林月初的《网游之暴走萝莉》,很萌很可耐。 ☆、072 一路狂飙受追杀 ps:今天第二更送到。兜兜最近还未从过年的慵懒状态中回过神来,求亲们鞭策! 见那两个新兵蛋子挺可爱,沈如初笑道:“你们叫什么名字?”心里猜测着,不会叫什么狗蛋、王二吧? 因为军户人家皆穷苦,甚至比平民都低了一等,像沈家这样的以及文旭等人那简直是万里挑一,算是混出了一些名堂;既然是穷苦人家,取名字多数随便,即便想认真对待肚子里也少了墨水,又想着“名字越贱越好养活”,这名字多数是信手拈来。 高一点的兵蛋子笑道:“回夫人,属下张静风。”沈如初点点头,心说这名字还不错。 矮一点的兵蛋子腼腆道:“属下名叫林小三。” 噗嗤——沈如初差点笑出声来,叫什么不好,叫小三! 沈如初让秋蕊给了这两个新兵蛋子一些赏钱,他们不敢收,文旭喝道:“夫人给你们的,你们就收下!” 沈云忠早就安排人在门口迎接了,自己则在大堂等候着,沈家人全部到齐了,就连已经出嫁的沈庆兰、沈念卿也都回来了,一下子老少团聚,好不热闹。 沈如初按照辈分,依次给大家送了礼物,沈云忠得的是一块上好的玉佩并一枚玉扳指;高氏和李氏分别得了金质的钗环;沈云卿、沈庆兰、沈芝媛得是上好的缎子,正好用来做春装;沈燕飞和沈梦飞各自得了一双鹿皮高底靴。 杨嫣的礼物比较特别,沈如初也想讨好这位嫂子。给她准备得是一个金头面,还有一个药草的枕头,有助于睡眠,最能让孕妇安神。杨嫣知道这份礼物费了不少心思,连声道谢。 家下仆人也都有礼物。 沈如初和一干女眷在客堂的偏屋,沈云忠则在整堂招待了文旭,沈燕飞、沈梦飞等人作陪,文旭恰到好处地寒暄着,爽朗的声音时不时传到隔壁,将朋友向亲戚的过度尺寸把握得很到位,就连沈燕飞也完全悦纳了这个妹婿。 沈云忠对此很满意,原本他就属意文旭,只是高氏和沈芝媛从中插了一脚。他便没把文旭当作后备人选。谁知后来沈如初与文旭竟做了那暗渡陈仓之事——虽说当时沈如初说得笃定。但沈云忠事后想了又想,总觉得此事有很多疏漏,而且。无论怎么看,沈如初与文旭都不是那种轻浮放/浪之人。 好在如今事情完满,他也没必要认死理地追究下去。 在沈家呆了半天,沈如初发现一个问题:整个沈家人都围着杨嫣团团转,就连最疼爱沈如初的沈老爷子也为了自己的曾孙子对杨嫣照顾有加,处处以杨嫣为重。 比如,杨嫣看中了沈如初抱着的小白,觉得很可爱,委婉地表达了自己想要的意思,沈云忠笑道:“将猫儿送给你二嫂吧。回头爷爷帮你寻一只送过去。” 沈如初瞧着他乐成一朵菊花的脸,不忍心的同时,心中微微带酸,以往谁不知道沈云忠最疼爱沈如初了,如今沈如初在他眼中俨然成了外人,可小白怎么能随便送人呢? 沈如初笑道:“爷爷,不是我肯将小白送给二嫂,而是实在不能送给二嫂。” 杨嫣依旧看着小白出神,那雪白柔软的皮毛,一看就是优质品种,笑道:“没事,我也不能夺人所爱。” 沈如初笑道:“嫂子正是孕期,这猫儿狗儿身上都有寄生虫,容易得病不说,还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二来,这小白脾气暴躁,容易抓挠,万一伤了嫂子,怎么办?” 沈云忠一听,急忙道:“对对对!这孕妇养了猫儿狗儿会对孩子不好,还是不养了,赶明儿我给你去寻其他的玩物!” 杨嫣一听,吓了一跳,既然对孩子不好,那肯定是不养的,连忙摆手,道:“那就算了。不过,这小东西挺可爱的。”说完便伸手想去摸,小白当即呲牙咧嘴,原本柔软的皮毛竟然根根直竖,活像一只刺猬,冲着杨嫣低吼,吓得杨嫣哇哇大叫,差点从椅子上后仰摔倒。 高氏正巧进屋,见了这一幕,二话没说,对着沈如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最后还不忘冷笑:“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养什么样的畜生!” 小白又是“喵呜”一声愤怒地低吼,沈如初拍拍小白的脑袋,笑道:“小白乖,咱们不生气。乖啊!谁叫你不会说人话。” 高氏铁青着脸,骂道:“什么玩意,目无尊长!” 沈云忠出来做和事佬,道:“不要吵,难得见面一次,不该亲亲热热吗?” 高氏冷笑,道:“爹,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她现在可不是咱们沈家的人,你犯不着帮着她说话!” 沈云忠不悦,道:“她姓沈就是沈家的人!你就少说两句,当着自己媳妇的面好歹像个做长辈的样子!” 杨嫣始终没有说话,眼底微微有些鄙视,到底是小门小户,这教养差了何止是一截,可自己那样的情况,也断然能找一个门当户对又合自己心意的夫婿。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嘴角带笑,心说,好歹将来还有个盼望。 沈如初笑了笑,丝毫不理会高氏的聒噪和敌视,道:“爷爷,天色不早,也该家去了。” 总之,沈如初是带着微微的失落离开沈家的,虽说她从心底没把沈家当成自己的家,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沈家就是她的家,她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大半年,和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有了割舍不断的联系。 如今,她回到沈家,却再一次感受到自己是外人——第一次来自于她的内心,而这一次则来自沈家人的态度。 与沈如初的失落不同。文旭则是踌躇满志,坐在马车上依然是嘴角带笑,握着沈如初的手,笑道:“初儿。我特别感谢沈家,养育了你这样好的女儿,我觉得自己特别幸运。你放心,我一定好生做事,将来封妻荫子,让你过上好生活。” 沈如初笑道:“只要安安稳稳、健健康康就是福,封妻荫子我不指望,也不希望你冒险。我可不要望穿秋水,悔教夫婿觅封侯!” 文旭低头正好亲吻沈如初,却听“喵呜”一声叫。文旭只当这只小公猫又在吃醋。轻拍了一下它的脑袋。熟料它猛然跳起来,毛发整个炸开了,喵呜叫着。叫声急切而尖利,听得马儿仰天嘶鸣,疾驰而去。 文旭与沈如初同时打了个大大的趔趄。 沈如初惊道:“小白从来不闹腾,难道是提醒我们有危险?” 文旭点点头,机警地撩开窗帘,看向四周,忽听耳边一阵风声,他眼疾手快,用力一把抓住,却是一支羽箭! 小白仍旧诈唬地叫着、跳着。 沈如初震惊地看着文旭手中的羽箭。确认自己真的遇见了危险,道:“我们快走!趴下!” 文旭将她牢牢按在身底下,用身子护着她,喃喃道:“不怕,不怕,有我在呢。”但沈如初趴在他的怀里,却感受到他剧烈的心跳。 “如意快点!有人追杀我们!”文旭吼道,如意挥着长鞭抽了那马一鞭,马车快速向前驶去。 张静风与林小三两个兵蛋子则驾着另一辆马车跟在后面跑,车里坐的是秋蕊和松月。 又是几声“嗖嗖”作响,羽箭射在了门把上,有的甚至从马车中间横穿过去。 “小心!”沈如初抬头的时候,正好有一支羽箭飞过来,眼见着冲她门脉刺过来,文旭正要用身体挡过去,偏偏动作太大,拉动了自己身上的旧伤,小白却呼啦一下,如同闪电一般,一跃而起张口咬住了那羽箭,然后有些鄙视地看了文旭和沈如初一眼。 太惊险了! “如意,走大道,朝人多的地方去!”文旭命令道。 如意自幼跟着文旭,只是后来文旭参军,他留在祖宅看家护院这才分开,他与文旭之间早已形成了默契,听文旭下了命令,便知道文旭的心思,这些人若是刺杀,必只是射箭却没有露面,必然有不得已的原因不能露面,且最大的原因是不想闹出太大的动静,那么人多的地方,他们怕误伤他人,自然会收敛些。 马车在闹事里一路狂奔,不过一炷香的时间进了文家宅院。 沈如初屏息敛气,文旭始终紧紧搂着她,小白却无事人一般躺在沈如初的脚下假寐。 “今天可有人来过?”文旭急忙跳下马车,问看门的宋伯。 宋波见文旭神色不对,急忙道:“今天没人来过,怎么了,少爷?” “关好大门,不要放人和人进来!”文旭神情凝重地下了命令。 文旭将沈如初抱下车子,道:“你先回房,不要怕,不会有事。秋蕊,扶夫人进屋。” 秋蕊早被吓得双腿发软,自顾不暇哪里还能服侍沈如初,倒是松月还保持清醒,上前要扶着沈如初进屋。 “不慌。先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留下来。”沈如初坚持留下来。 他们围着马车里里外外地看了几遍,又发现了两根相同的羽箭。 “喝杯茶压压惊吧。”沈如初道。 文旭却拉过沈如初,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道:“没事的,别担心。我会查明此事,以绝后患的。忙了一天,饿了吧?让厨房做几个你爱吃的小菜?” 沈如初苦笑道:“现在不饿。这羽箭是螺旋箭头,做工精致不说,箭头沉重,箭身轻巧,羽毛用的也是白羽,民间没人有这样的手笔,也用不了这样厚重的箭头,所以,这羽箭出自官方。再看这羽箭上画了虎头的标记,应该是虎贲军的标志,虎贲军要杀我们?” ps: 鞠躬感谢湛蓝海岸线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小小猪妹送的粉红。另外,兜兜有一事不明:读者印象里有个“作者是伪娘”,兜兜请教一下伪娘是什么意思?兜兜明明是个妹子,好么?虽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萌妹子,真滴真滴素妹子,可以不添这个读者印象了么? ☆、073 成默契恩爱无比 沈如初分析的这些状况文旭一早便知道,甚至从拿到羽箭的那一刻开始,他便知道这羽箭的来源,只是怕沈如初担心而没有言明,见沈如初面色平静,倒也不隐瞒,道:“这的确是虎贲军的羽箭,但不能说虎贲军是冲着我们来的,虎贲军不可随意调动,何况用虎贲军对付我们,岂不是杀鸡用了宰牛刀。” 沈如初道:“不可随意调动?上次崔明月绑架我,动用的好像也是虎贲军吧?说起来真是悲哀,难怪燕国年年退败,哪里还有半分天朝威武!虎贲军?哼,算什么朝廷精英军队,简直就是他们马家的看家护院的奴才!” 文旭沉默了,这个问题何止是沈如初在诟病,凡是有血气的人都在诟骂,整个北疆军队几乎为马征明差遣,并非为保家卫国而战,而是为他马家的功勋去死;由此又滋生了不良的风气,为官者多贪污受贿,为卒者多贪生怕死。 但这样的朝廷大事,尤其是一个两个平民能置喙和改变的?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小脸因为受惊微微泛白,又因为置气,胸口起伏着,他没来由地一阵心疼,本想着给她幸福,这才新婚三天,就闹出了这样惊险的一幕,而且,这绝对不是个偶然,沉声道:“初儿不用担心,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不担心,我只是觉得这事蹊跷,到底是何人所为?若是知道此人的真实目的。我们也好知己知彼,有个防范,总不能坐以待毙。” 文旭想了想,道:“应该是马文俊所为。” 沈如初的心一沉。果真和马家脱不了干系,这么快就发动报复了,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文旭柔声道:“你只管安心,就算是马家要报复,我也有办法对付的。但我觉得这并不是马家在报复,是马文俊一个人在作祟。” 沈如初点点头,马文俊是马家唯一嫡子不假,但马文俊并不完全代表马家,擅自调动虎贲军处理自己的私事,这要是东窗事发。那可是分分秒秒掉脑袋的事情。道:“你有什么办法?” 文旭微笑道:“男人有男人的办法。你只管放心。晚饭想吃什么?” 沈如初笑道:“怎么,你还想亲自下厨?” 文旭眉宇生辉,笑道:“这有何不可?以前行军打仗。都是男人做饭,我在火头军里学过一段时间,后来无师自通,自创了不少菜肴,将士们都赞不绝口——绝不外传的。” 文旭刻意不去想方才惊险的一幕,力求将屋子里的凝重气氛打破,而在这一方面,沈如初和他有着极大的默契,笑道:“君子远庖厨,怎么能让你做饭。今儿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文旭拉着沈如初的手,放在手心里摸了摸,道:“我可舍不得你受累,既然你让我当个君子,让她们去做吧。” 松月进来道:“爷,夫人,秋蕊晕过去了。” 沈如初皱眉,对秋蕊的印象更差了——还能再没用一些吗?安阳城民风彪悍,恐怕世家小姐都比她抗惊吓! 文旭见沈如初脸色不对,冷道:“给她找个郎中。下去吧。” 沈如初坚持下厨给文旭做了两个小菜,一个红烧牛肉,一个银杏炖鸡,另外抄了两个素菜,让厨房的婆子做了一个汤。 然而,等她从厨房里忙活了一番,摆好碗筷准备吃饭的时候,文旭却出了家门。 “爷呢?”沈如初问道。 松月道:“回夫人的话,爷出去了,特意留下话来,说去去就回,让夫人不必担心,夫人若是饿了,先吃,不必等他。” 沈如初皱眉,道:“去把如意叫过来。” 松月又道:“如意也跟着爷出去了。” 一个人自然是吃不成饭的。 沈如初去了房间,翻着一本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白天差一点就丢了性命,此刻依然心有余悸,她必须要学点防身的东西! 治病救人固然是个美好的愿望,但自己的小命都不保了,何以治病救人! 她从箱子的最里面翻出一本发黄的书籍——《毒典》,这本书并不是她的,从宫氏医馆的旧书柜里翻出来的。 当时她才入馆,碰巧遇见秦子辉晾晒给那些发黄发霉的老书,这本《毒典》因为放在最下面,又靠墙,所以湿的最厉害,他便去请示宫云枫,宫云枫看都没看,只告诉他严重破损的,可弃之。 沈如初带着一种拣宝的心理,欢喜地选了几本破破烂烂的书回去——这也难怪,一个现代灵魂,平日里听多了无价之宝的文物,对古代的物件尤其是典籍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向往,情不自禁地把古物当作宝贝。 回去之后,她趁着休息的日子,修修补补了许久,虽然已经斑驳破烂得让人没有看的*,但总算有了书样,至少能看清里面写什么。 上辈子熏染了不少治病救人的知识,这辈子查漏补缺,医术上肯定会更上一层楼,只是这用毒,她尚未入门,所以,她从最简单的开篇记载看。 她要找出一样毒,不求杀人,但求自卫,这种毒一定是取材容易但成药难的毒,唯有这样的毒才能防身又免去不必要的官司和诉累,而且要有解药! 看得正入神,入神到了沈如初心中雀跃、跃跃欲试的程度,松月在外头喊话,说文旭回来了。 沈如初急忙藏好毒典,出了屋子,吩咐松月将饭菜热了,迎了出去,正好碰见文旭推门进来。 “做好了饭菜,一转眼就不见影了。现在饿了吧,快些吃饭。”沈如初微笑道。 文旭心头又是一暖,沈如初不但没诘问他去哪里了,反而关心他饿不饿,这样的女人不但给了他男女情意还让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他当初没有选错人! 迎上沈如初如水的眸子,文旭郑重地点头。 看着桌子上的四菜一汤,文旭笑道:“这些都是你做的?真是太好吃了!夫人真能干!” 沈如初笑道:“少来!都还没动筷子,就知道好吃了?” 文旭笑道:“这好吃不好吃,看也看得出来嘛,有道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你忘了,我当年也是行家!” 沈如初噗嗤一声笑起来,给他夹了一块红烧牛肉,嗔道:“吃你的吧。多吃点。”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沈如初不停地给文旭夹菜,他每日消耗大,吃得自然就多,加上“最难消瘦美人恩”——沈如初夹过来的菜,他全然接受,而且是喜乐无比地接受——四菜一汤竟没吃得干干净净。 小白出去溜达一圈回来,喵呜一声跳上桌子,看见盆干碗净,而文旭正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立马瞪着一双绿眼睛,恨不得将文旭一口吞下去,沈如初看见这情形,哈哈大笑起来。 小白听见笑声,委屈地看向沈如初。 沈如初看了小白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心都酥了,抱着小白,安抚它的情绪,笑道:“这些东西你又不爱吃,我特意给你准备鱼,新鲜的小鱼哦。” 小白眼睛一亮,用小鼻子蹭了蹭沈如初,沈如初拍拍它的小脑袋,笑道:“自己去厨房吧,已经给你准备好啦!真是只小馋猫。” 一晚上,文旭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而沈如初也不主动提起白天的话题。 事实上,沈如初心情沉重,如果真是马文俊所为,那么整件事因她而起,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这件与马文俊无关,那更应该担忧,与文旭是一家人,现在有人要对文旭不利,她不得不反复思索:是何人所为?又是因何事而起? 但两世为人,让沈如初学会了内敛和沉静。 上了床,文旭照列热情无比,求着沈如初欢好,用他的话说:怎么做都做不够! 不过短短几天的时间,他竟然无师自通地换了好几个花样和体位,仿佛有着无穷的力量,这边才泄了没多久,那铁杵依然*,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又生龙活虎准备大战一场。 沈如初疲惫不堪,可又不好拂了文旭的热情,用文旭的话说:“若不是照顾你身子弱,我都不用停歇的!” 尽管是照顾沈如初“身子弱”,一晚上也要折腾个三四回才得安生。 沈如初以往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也没个比较,但前一世也看了不少的口水文章,对这方面一知半解,虽说是一知半解但也能知道这文旭在那方面的功夫十分了得。 “你怎地就这么有……”沈如初想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算是比较恰当的措辞:“活力?” 文旭笑道:“男人对房/事都不热衷,那岂不是废了!” 废了?废了! 沈如初心说,恐怕你没废,我倒是要废了,一扭头,竟然沉沉睡了过去,文旭郁闷地看了一眼沈如初,自己还想再来一次哎! 他甜蜜地轻抚着她的脸庞,一扭身,轻轻从后背抱住了沈如初,二人形成了对虾式的睡姿。 文旭身材高大健壮,正好把沈如初紧紧包裹住。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两张粉红票;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糖果遭偷了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风解我大大送的粉红票。鞠躬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的亲们。 ☆、074 长情如云随风散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诸神承诺的永远大大打赏的第二朵仙葩加更,感谢诸神大大送了第一个盟主给兜兜,也感谢各位大大支持正版。 第二日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沈如初睁开的时候,秋蕊正在外间收拾擦洗,听见动静进了里屋,冲着沈如初意味深长地笑了,道:“夫人醒了?” “什么时辰了?”沈如初睁开眼,春天的阳光真好,暖融融的,晒得人懒洋洋的。 秋蕊是经过人事的,自然是知道怎么回事,捂嘴笑道:“夫人,已经辰时了。” 沈如初心说,这一觉睡得真踏实,辰时都过了! “爷呢?”沈如初道,身边已经没了文旭,他的宝剑也好生地放在了台子上。 秋蕊笑道:“已经去校场了。爷说了,等一下回来两名姑娘,让夫人招待一下,不用太拘礼,正常应对就好。” 沈如初眉头微蹙,两个姑娘?正常应对又是什么范畴? “你的病好了?”沈如初微微蹙眉,这么娇气的丫鬟倒是头一遭见到。 秋蕊有些不好意思,道:‘让夫人挂念了,是婢子无能,不但没保护好夫人,还让夫人劳心,睡了一宿,好多了。夫人,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真的是吓死奴婢了!” 沈如初不想听她呱噪,摆摆手,示意她下去。 既然等一下有人来拜访,少不得要起来梳妆打扮一番。 直到见到那两个姑娘。沈如初才明白文旭交代的“正常应对”的真正含义,那两个姑娘实在超出常人对姑娘这一概念的理解。 其中一个用“高大威猛”来形容也无可厚非,比男人都壮实,胸前鼓鼓的。但沈如初知道那不是胸部,而是胸肌! 另一个身量倒是与普通姑娘相差无几,却也是健硕矫捷,背着一把弯月大刀,彪悍无比。 她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肌肤黝黑,沈如初站在她们面前,顿时有一种泰山压顶的紧迫感。 “属下金月/古三娘见过夫人。”二人异口同声道,声音洪亮,绝非一般柔弱女子能比。 秋蕊抚着胸口“呀”地一声后退了两步。金月与古三娘虽然态度依旧恭敬。但眼角的余光却有些鄙夷。沈如初看秋蕊这般矫揉造作也甚感头痛。 既然自称“属下”那定然是有官职或军职在身的,安阳城里参与的女人不在少数,燕北军里也有不少女兵。听说格格骁勇善战,巾帼不让须眉,对这样的女人,沈如初自然不敢怠慢。 “二位将军里面请,松月看茶。”沈如初笑道。 金月开口道:“属下是奉了副尉大人的命令,前来保护夫人的。” 沈如初已经料想到是这么回事,又恐文旭是滥用公权,假公济私,试探道:“二位将军可有其他军务在身?我一介平民,不敢劳动二位大驾。昨日回门归来。路上受了点惊吓,我们家爷太过担心,所以才请了二位将军过来,却无大事。” 秋蕊急忙道:“夫人,昨天那么惊险,您怎么说事情不大呢。” 沈如初瞪了她一眼,秋蕊知趣地后退了一步。她不是傻子,跟着沈如初那么久,知道这半年来经历了什么事,也猜测到马文俊会报复,只是没想到这报复来得这般快,而且明目张胆,毫无顾忌。 有道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她这个小婢子迟早也会受到牵连。想到将来的某一天自己可能因为沈如初得罪了马家而生死未卜,她便没了耐心,更谈不上什么忠心了——她在为自己寻后路。 金月与古三娘对视了一眼,还是金月开口了,道:“夫人,属下乃是奉了章必清将军的命令前来保卫夫人,保卫夫人的安危就是属下的军务,还请夫人不要为难属下!“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好推辞的? 何况,文旭不是交代了吗,要“正常应对”,她们之所以来保卫自己,必然不是因为她这么个人,而是因为文旭的人脉——请动了那个章必清将军! 想通了这个道理,沈如初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即心情大好,客气地留了金月和古三娘二人吃饭,并吩咐厨房多做了一些饭菜。 这两个女兵果真没让沈如初失望,不但将一盆红烧肉吃得连汤汁都不剩,其他碟子也吃得干干净净,一升米做得饭,沈如初只装了一小碗,此二人将余下的饭全吃了,依然意犹未尽。 松月当场瞠目结舌,嘴里嘀咕着:“这样的吃法,真是养不起啊。”然后端着空碟子空碗摇着头去了厨房。 吃完饭之后,沈如初继续回自己的房间研究那本《毒典》,看到一个制作“寒花毒”方子,简单易行,且看配方里的草药,多数都是治病的草药,乌头,黄芪一类的,只有一味乌头属是毒草。 按照书上的记载,这些药草按照给定的比例配出来的毒药无色无味,且当即生效,一天毙命。之所以叫“寒花毒”,是因为中毒之人浑身冰冷,死前血液凝固,体表形成霜花一样的斑痕。 看到这里,沈如初全身血液开始凝固,她似乎看见自己正在一条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她唯一能保证的就是不用自己制造出来的毒去害人,而且这个人必须是好人。 “我出去一趟。你们要不要一起过来?”沈如初笑道,想到那个简单的方子,她就跃跃欲试。 金月和古三娘一个躺在马车上,一个斜倚在墙角处,二人两眼瞪着天,一左一右,心说这可真是一份美差,可这也太无聊了吧? 一听沈如初要出门,当即来了精神,摩拳擦掌,理所应当地跟了沈如初出门。 按理说,沈如初出门要带着自己的陪嫁丫鬟,但沈如初选的却是松月,不光是秋蕊意外,就连松月也微微吃惊。 “秋蕊,你去上街给我买几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回来。”沈如初吩咐道,心中有一种罪恶感,不好意思小白兔,到时只能拿你们试药啦——既然配了毒药,那肯定也要配解药的。 原本沈如初是打算去一趟宫氏医馆,那里的药品齐全,就连常见的毒草也有,顺带和宫云枫请教一下药理,将来配制解药事半功倍。 想到宫云枫,沈如初心中氤氲了一些清愁,淡淡的,就像当初那方信笺上传出的熏香,说不出到底有多香,但却能让人感受到别样的情怀。 沈如初嫁给了文旭,又与文旭做了真实的夫妻,心中便只有文旭,若不是想起去宫氏医馆,兴许现在也想不起宫云枫来。 想到这里,沈如初自己都笑了,说什么男人多情,女人长情,那是女人没遇见另外一个男人,一旦遇见了,再多的长情也抵不上朝夕相处的平实,何况这平实之中有太多的真情。 “我去药店看看。”沈如初道,抬脚便进了一家小药店,问掌柜的要了几味药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然后摇摇头,道:“乌头质硬而脆,断面角质样,性热味辛苦。全株有大毒,以根最毒,种次之,叶又次之。看看你这乌头,乃是未长成的乌头,枯死之后晾晒而成,这样的乌头,既不能当毒,亦不能入药。” 那掌柜一听,知道自己遇见了行家,急忙道:“原来夫人是行家,稍等片刻,小店有上好的乌头,我这就去给夫人取。” 他看沈如初气度不凡,身后还带着两个门神一样的婢女,对药理又十分熟悉,应该不是普通人家的妇人,所以也不敢怠慢。 沈如初并没打算真的在这里买乌头等药材,也不过是想过来探探情况,但掌柜的这般热情却也不好推辞,坐在椅子上等候,互听几声敲门声。 她一转头,看见一个深蓝色的身影,玉树临风地站在门口。 “这么巧。”宫云枫温和地笑道。 沈如初道:“这么巧?”她抿嘴笑了,这还是她成亲以来第一次见到宫云枫,他还是以前如玉公子的模样,依旧是风度翩翩,蓝衣加身。 实在是巧了,宫氏医馆在东市,而沈如初此时在西市,虽说安阳城不算大,却也不小,若不是巧合,断然见不到;若说是巧合,那宫云枫来此做什么? 可这一刻,沈如初却觉得他很遥远,曾经的朝夕相处,相互鼓励,那种浅浅淡淡却深入骨髓的好感与心动,都在他成亲的那一天成了行云流水,散了淡了。 当沈如初嫁作人妇,最初的悸动也成了昨日黄花,烟消云散。 与沈如初的平静不同,宫云枫却显得急促不安,说话都带着一股颤声,道:“我过来看看药材,正好也走到这一家。你脸色不大好,是不是没休息好?” 沈如初像是被人看穿了心事:每日纵/欲,能休息好吗?休息不好,自然脸色不好。呃,每日行/房三四次,算是纵/欲了吧? 宫云枫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急忙纠正,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和文旭最近相处和谐吗?” 沈如初瞪着眼睛看向他:你丫的不是那个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别解释了,你越解释越说明你就是那个意思。 “公子,你到底想说哪个意思啊?”沈如初笑道,难得看见如玉公子露出窘态呢。 ps: 鞠躬感谢米虫人生 姐姐送的香囊;鞠躬感谢myzhysky 妹子送的粉红,简直是雪中送炭!鞠躬感谢各位支持兜兜的大大。 ☆、075 旧意怜取眼前人 ps:第一更送上。兜兜继续呼求正版。 宫云枫的脸一下子红起来,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沈如初,半晌才道:“回头去医馆,我给你开几味调理的药。” 沈如初不置可否,想起当初宫云枫也给自己开过养生的方子,还贴心地送自己一些补血的药物,总归有些回忆是美好的。 “夫人,瞧瞧这乌头……哟,这不是宫大公子嘛!这是哪阵风把您老人家给吹过来了?里面请,快快里面请。”那掌柜热络地招呼宫云枫。 宫云枫微笑道:“进来见一个朋友。刘掌柜,我这边还有事,先告退,医馆若是需要,会登门拜访的,到时还请刘掌柜准备一些上好的药材。” 刘掌柜连连应允,道:“大公子您放心,药材一定是上乘的,价格一定是公道的。”又对沈如初道:“夫人,这乌头您还要吗?”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暂时不要了,改天若是需要再来找你。谢谢。” 宫云枫轻声道:“附近有家不错的茶馆,不如我们去坐坐?” 沈如初本能地想拒绝,可不想在这档口惹出什么流言风语来,现在男已娶,女亦嫁,就算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也要顾及文旭和唐梦瑶的感受。 想到唐梦瑶,沈如初微微叹了一口气,她和自己结拜为姐妹目的真的就那么单纯、想在安阳城找个说话聊天的同伴? “离这里很近,而且那里的龙井茶都是江南的新品。可以尝尝。”宫云枫急切地说道。 沈如初心下就软了,她身上有很多缺点,而她认为的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拒绝别人。对唐梦瑶如此,对宫云枫也是如此。 “你最近还好吗?这段时间不见你。你似乎清瘦了很多……”宫云枫用杯盖轻轻拨动着茶叶,看似无意地说道。 沈如初笑了,映衬着窗棂里穿过来的明媚春光,她粉莹莹的脸上罩着一层光彩,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生动而多姿,那洁白无瑕如同白玉一般的脸上,一对扑闪的长睫,葱白一样的指尖正抚摸着那青花瓷茶杯,嘴角微微上扬,不冷不热说了一句:“还好。公子不知道这燕国是以瘦为美吗?” 宫云枫垂着眸子。抬起眼的时候。那乌黑的眸子竟像是水一般明净。沈如初从那如水的目光中看到了一种异样的情绪,是宫云枫以前不曾有过但恰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只有心动的人才有那样的闪躲。 只有心动又失去的人才有那样的哀伤。 宫云枫听了她的话又是一怔,喃喃道:“忽然之间。觉得你我很遥远,就像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不但陌生,还开始针锋相对。” 听到这里,沈如初心中在笑,这场对话中,她很轻松地占据了上风,不分男女,谁比谁先心动,谁就注定要落于下风。此时,宫云枫念念不忘的是过去朦胧的情意,而沈如初却清醒地意识到今非昔比,她更珍惜眼前的生活。 “公子,我觉得你今天很不正常,我见你脸色也不好,兴许是太累了,不如早点回去休息?”她这是要请辞了。 宫云枫眼神黯然地看了她一眼,紧张道:“你这是要走?” 沈如初想了想,笑道:“出来这半日,自然是要回去的,这茶固然好,但终究不当饭吃。”她相信宫云枫定然能明白她的意思,宫云枫对她来说就是茶,茶固然高雅清香,但却不能成为生活根本;文旭对她而言就是饭,不管是精细食物还是粗茶淡饭,人活着终归要吃饭——这才是硬道理。 宫云枫的脸色一下子苍白得吓人,沈如初只看了一眼便知道他已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你很聪明,是我犯糊涂了。”宫云枫轻声道,“我曾经也后悔过。” 沈如初心头一跳,道:“你后悔什么?” 宫云枫垂着眸子道:“后悔自己回了京城,后悔自己一味听从家族的命令,后悔自己生在宫家。” 沈如初起身,轻笑,道:“走就走了,你不该写那封信的。早些回去吧,我姐姐定然很担忧的。你若想通了,派个人来告诉我,我就去医馆做事,若是依然执着于过去,我想我该换个医馆当学徒了。” 宫云枫紧紧握着茶杯,脸色惨白。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道:“公子,告辞。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如果你有旧来意的话。” 如果当初宫云枫能勇敢主动一些,她是不是就沦陷了,无所顾忌地奔了他去? 如果没有文旭的不离不弃,她是不是还要沉迷于那不切实际的爱慕,并去坚守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如果没有文旭的敢爱敢恨,她是不是要向命运低头,去给那油头粉面的马文俊当妾? 女人是容易感动的——感动不等于爱,这一点沈如初很清楚,但是感动多了,女人会情不自禁地去爱。 如今的“旧来意”,都用在了文旭这个“眼前人”上——沈如初对此很庆幸。 金月赶得马车,古三娘与她一同坐在了马车前,松月则陪着沈如初坐在车里。 “松月,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沈如初道。 松月道:“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妹妹,都在城外的乡下。” 沈如初“哦”了一声,她听文旭说这松月乃是奴籍,是从一个牙婆手上买来的,既然是奴籍,那肯定是从小就被卖出来了,这样的丫头多数对家人没有感情,甚至怀恨在心。 “可识字?”沈如初又道。 松月道:“夫人,婢子不认识字。自幼家贫,这才被卖出来当奴才,以往当得是粗使得丫鬟,连个纸片儿都无法接触。” 沈如初点点头。心里有数了,这不识字就是睁眼瞎,即便有些能力,可以帮忙做些事也要受很多限制。 回到文家的时候,秋蕊迎了上来,对沈如初一阵附耳。 沈如初笑道:“哟,她这会子怎么来了?” 急忙去了客堂,果真见李春燕正坐在客厅里等候,作了妇人打扮得李春燕看起来成熟许多,见了沈如初急忙迎上来。道:“姐姐!” 沈如初笑道:“你今儿怎么得空回来了?店里不要你帮忙?” 李春燕腼腆一笑。道:“我就不能来看看姐姐吗?自从我出嫁到现在还没见过姐姐。姐姐的新家也不曾来过。店里出了新点心,才出炉的,带来给姐姐和文大哥尝尝鲜。” 周翔所在的周家是开糕点铺子的。不算有名,但做出来的点心还不错,至少在沈如初看来都是纯天然的健康食品。 沈如初也不客气,拿出一块桃酥尝了一口,笑道:“嗯,好吃,很香甜!秋蕊,拿去分给两位将军,还有院子里的其他人,让大家都尝尝。” 李春燕见客堂无人。靠着沈如初边上坐下了,道:“姐姐,你要帮帮我。”一句完整的话没说完,眼泪就打转了。 沈如初眉头微蹙,果真无事不登三宝殿。 “怎么了?有事慢慢说,哭哭啼啼被人看见了又要说闲话了。”沈如初道。 只是,接下来的话让沈如初听了大跌眼镜,李春燕说得竟是闺中秘事! 她说那周翔既不懂温存也不会做事,总是挑逗她,却没几下就泄了,偏偏又是个贪多的主儿,一夜不折腾三两次都不安生,三天五天倒也无妨,这一连几个月都是如此,什么人能吃得消?不光平时无节制,就连小日子里也要闹腾一番。 起先,沈如初听了微微笑,到后面便连连摇头,嫁给这样没有责任感的男人简直就是遭罪!“不怕姐姐笑话,我的小日子有段时间没来了,婆婆也知道,原本以为是有了身孕,正想找个大夫瞧瞧,哪知昨儿又见了红。”春燕红着眼睛道。 秋蕊端了一盘水果上来,又给二人斟茶,沈如初轻声道:“你下去吧,我和我妹子说说体己话。” “姐姐,你说我该怎么办呀?”春燕抹着眼泪,沈如初这才看清她小小年纪,眼角都有细纹了。 沈如初道:“以往只觉得周翔是个年少不懂事的,如今看来倒有些混帐了,怎地连自己的女人都不心疼。你这是月事不调,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经者常也,有常规也。可有带下病?” 春燕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道:“很是污秽。” 沈如初道:“这是病,不能大意了,要治。” 春燕道:“我倒是不怕生病,就怕将来不能生育,上次又喝了落子汤,我心中更害怕了,总是心虚……” 沈如初同情她的遭遇,这事要是发生在上一世,她老早劝说离婚了,但在燕国和离虽比休妻稍微好一点,但也遭世人冷眼,道:“我手头没药,过段时间回医馆了,帮你开些药。上次的落子汤比较温和,不至于太伤身体,放心吧。” 二人闲聊了许久,主要是春燕在说自己的家长里短,说到公婆的难伺候,沈如初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公婆,少了不少不必要的冲突。 临了,春燕扭扭捏捏、嚅嗫了半天,提了一个难以启齿的要求:“姐姐有没有方子可以、可以让男人那方面强壮的?”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吴千语、燕青灵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兜兜不奢求打赏,亲们能给几个订阅就是对兜兜最大的肯定,兜兜不是专职写书的,为了赶稿子也经常是早起晚睡。另外,在冲新书月票榜,大大们有能力也给兜兜投上一张。跪谢。 ☆、076 去医馆约法三章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35张加更(咳咳,目前有40张啦)。鞠躬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的亲们,你们都是最可爱的人儿。 沈如初尴尬一笑,心说这都是什么事?自己管了妇科的,还要连带着男科也一道过问了?这壮阳的事情,男人不是比女人更着急吗?她看了一眼春燕,小脸红红的,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这周翔说不定正自鸣得意地以为自己是绝世猛男呢! 春燕拉着沈如初的手,喃喃道:“一切就拜托姐姐了。” 沈如初“嗯”了一声,心说这下不去医馆都不行了。 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送走春燕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沈如初急忙安排厨房做饭,多烧两个菜,晚上留金月和古三娘吃饭,自己去了里屋将文旭在家穿的便服取出来。 “松月,你有没有闻到什么香味?”沈如初嗅着鼻子。 松月跟着嗅了嗅鼻子,道:“婢子也闻到了,好像是腊梅味儿。” “是吗?”沈如初仍旧不确定,斜睨着小白,小白慵懒地躺在软椅上,压根就没正眼看沈如初,神情十分鄙夷,似乎在说:雪龙猫大人的尿是随便给的吗?那可是价值千金的宝物! 沈如初是循着香跑出去的,看见文旭抱了一大把新鲜的腊梅回来,顿时喜不自禁,她从小爱花,上辈子熏陶出来的习惯,爷爷爱花。父亲爱花,房间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是盆栽,长年累月的熏染,沈如初也成了半个花匠。对花花草草最是喜爱。 “哇,腊梅!哪里来的?好香啊!”沈如初扑过来,文旭开心地张开臂膀,以为沈如初要拥抱自己,哪曾想沈如初抱了腊梅就往屋子里去。 文旭砸吧了一下嘴,无奈摇摇头,一向沉默的如意却在一旁捂嘴笑,文旭伸手拍了一下他的头,喝道:“笑话你家少爷呢!去喂马!” 沈如初抱着一大捧芬芳四溢的腊梅,唤道:“秋蕊。快去帮我找个花瓶来。要大一点的。记得放水!” 秋蕊应声急忙去客堂,沈如初想了想,道:“把我那对珐琅彩的盘口瓶取过来。”这对盘口瓶是杨嫣的陪嫁之物。价值不菲,沈如初成亲时,杨嫣送给了她当陪嫁。 文旭笑道:“这么高兴,早知道就帮你把带一些回来,校场边上有几株腊梅,看样子是野生的,前些日去看还只是鼓包儿,今天正好开了,喜欢?” 沈如初满心满眼都是腊梅花,笑道:“喜欢!太喜欢了!”她猛然一转身。勾起了文旭的脖子,然后蜻蜓点水吻了一下,笑道:“谢谢夫君大人!” 哎哟喂,文旭当场石化了,虽说和沈如初已经行了夫妻敦伦,但这俏皮的一吻还是让他受宠若惊,这在现代可能没什么,大街上都能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但在古代这就是公开*,对文旭这种风初尝/月美事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挑逗! 文旭正想上前搂住沈如初,和她亲昵一番,秋蕊抱了两个盘口瓶进来了,笑道:“夫人,里面已经装了水。” 沈如初笑道:“好,再去帮我拿把剪刀,要大的。” 金月和古三娘听闻文旭回来,便过来行礼,文旭气势凌然地端坐着,沉声道:“你们辛苦了,等一下吃完晚饭你们早些回去歇着,明早儿直接过来,不用去校场报到了。” 金月和古三娘领命下去。 沈如初摆好了花瓶,坐到了文旭的对面,笑道:“看不出你这么大的官威啊!”说完便学着文旭的姿态和声音,将文旭方才那番话重复了一遍。 文旭笑道:“你呀,调皮!”转而正色道:“我在军队和校场都是那般严肃的,身为军人不会轻易说笑;但是回到家中,我就是个普通人,面对的是我的家人,自然没必要摆谱,何况对着你,我实在无法冷着脸。” 沈如初笑道:“夫君真好!来,让奴家给爷松松筋骨!” 晚饭之后,沈如初便提出了去医馆继续学医的事情,文旭当即反对,振振有词道:“不行。太危险了。马家那边的态度你也看见了,眼中哪有什么王法!崔明月那件事也安生不得,她在你这里赔了夫人又折兵,迟早要算计你。再说了……” 沈如初咪咪笑,道:“再说什么?想不到爷的口才这般好。” 文旭笑道:“再说,我看宫云枫宫大公子可没安好心,他好像对你……有些不对劲。” 沈如初听了这话是有些心虚的,白日才和宫云枫见面,难道他知道了?又或者为了保护自己安置了什么人跟在自己身边,只是自己不知道?虽说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但哪个男人喜欢看见自己的女人与情敌见面,哪怕是情敌只是假想敌? 最让沈如初心虚的是,文旭竟然看出了宫云枫“有些不对劲”,若是明知对方不对劲,却还和对方接触,是不是算精神出轨了? “你别胡说!人家是有妻室的,唐姐姐可是我的结拜姐妹!算起来,我还要叫他一声姐夫呢!”沈如初戳了他一下。 文旭不以为然,道:“你和宫夫人做姐妹我不管,我总觉得宫云枫对你有些意思,看你的眼神特别温柔。反正,自己的婆娘自己疼,你不能有什么差池,近期不能去学医!” 沈如初知道他是担心自己安危,好说歹说,软磨硬泡了半天,最后还信誓旦旦地表示:不管什么宫大公子还是宫二公子,自己只对文旭一心一意,这辈子都不会红杏出墙! 这些话对沈如初来说,可谓信手拈来,现代人的思维让她多少有些油嘴滑舌,所以说得半真半假,反正就是给文旭吃颗定心丸。 文旭听了这话却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道:“初儿,你真好!我真有福气,才找了你这么好的夫人!” 那一连串且毫无重复的赞美让沈如初冷汗涔涔——自己真的有那么好么? 不管怎么说,沈如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总算说动文旭同意自己继续去宫氏医馆学医,但文旭终究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当即约法三章: 一、不管俊男还是才子,沈如初都不能假以辞色,心中只有夫君一人; 二、必须由金月和古三娘二人护送,且随时带着松月或碧秋过去; 三、每日不能太累,卯时出工,申时必须归来。 沈如初哭笑不得地见文旭白纸黑字地写了这三条,只得在上面签名画押。文旭喜滋滋地将沈如初已经签名画押的纸条折叠起来,妥当地收好,然后猴急地蹭到沈如初面前,道:“夫人,你看我这么大度地让你去学医,你有没有什么奖励或者报答?” 沈如初顿作娇羞状,笑道:“奴家无以回报,就以身相许吧。” 这下正中下怀,文旭忙不迭地抱了沈如初去床上,二人颠/鸾倒/凤了好久,彼此满足后,沈如初幽幽地说了一句:“这床还是有点小了。” 文旭亦有同感,当即决定过两日便做一张超级大床回来。 虽说文旭同意沈如初去学医,但沈如初却没有当即去医馆,而是在家磨蹭了几日,一来继续演习《毒典》,二来是在等宫云枫的消息。那日,她与宫云枫说了,若是他想明白了,将过去一切放下了,她愿意去宫氏医馆。她不想让他有任何误解。 果真,过了几日,秦子辉来了,见了沈如初就贫嘴:“哟,如初,这段时间不见,越发美丽了,乍一见我都没认出来。” 沈如初猜到他是宫云枫派过来的,不慌不忙,先让人给他倒了茶,笑道:“你这么清闲?专门从东市跑到西市来打趣我?” 秦子辉陪着笑,道:“别介!我可是大忙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还不是公子赶着我来给你送两样东西。”说完从怀里拿出一个纸包。 沈如初让松月打开,只见一面躺着一块乌头,几片当归。 “就这些?可有话?”沈如初问道。 秦子辉笑道:“没话,嘿嘿。你也知道的,公子话少,哪像是我,走到哪里都是自来熟,和谁都聊得来!” 沈如初笑道:“你倒是有自知自明!话多必失,以后少说话多动脑子!” 送走秦子辉,沈如初笑了,这么说来,宫云枫是想明白了,这是叫她回医馆呢。 当归当归——应该归了。不就是这个意思么? 第二日沈如初收拾了一番便在金月和古三娘的陪同下去了医馆,当天就进入了工作状态,医馆里的人十分热情地欢迎她的回归,当天中午嚷着让她请客,补一回喜酒,沈如初也没推脱,领了几人去了隔壁的酒馆,让老宋给准备了一桌子饭菜。 只是,酒菜的钱,最后是唐梦瑶出的。 “妹妹千万别和我客气,这不过是小钱,别放心上。大伙开心才是正事。”唐梦瑶推开了沈如初递过来的银子。 沈如初笑道:“多谢姐姐,还是姐姐最疼我。” “妹妹回来真是太好了,我与夫君说了,想着妹妹新婚燕尔,还以为你要过段时间呢,妹妹是怎么说服文旭的?”唐梦瑶笑眯眯地问道。 ps: 鞠躬感谢我是小卷毛儿大大、华岳青阳大大送的粉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好友的古言书哦——作者:风解我,书名:《农女本色》,简介:身世不明农家女,富家安国满桃花 ☆、077 隐真相军中祸事 ps:各位大大早安,兜兜今天第一更送到。 怎么说服的? 嘿嘿,沈如初狡黠一笑,道:“这是秘密,回头和姐姐私下里慢慢说。” 唐梦瑶瞄了一圈,都是男人,的确不适合说悄悄话,笑着附耳过来,道:“我还指望跟着你学几招御夫的妙招。” 沈如初不可思议地看了唐梦瑶一眼——这可是她来燕国之后接触的第一个大家闺秀,难道说“近墨者黑”,跟她这个“墨者”走得近了,言行举止就同化了? “好说好说。还望姐姐不要徇私,多给我派些活。我带的丫鬟也可以帮忙做些杂务。”沈如初笑道,一抬眼正好看见宫云枫的侧脸,不得不说宫云枫的侧脸很有型,高挺的鼻梁,深邃的五官线条,即便没有笑,嘴角也微微上扬。 宫云枫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回头的时候,沈如初已经热络地和唐梦瑶喝茶了。 她这次带的是松月,唐梦瑶打量了一下松月,笑道:“倒是个实在的丫头。” 医馆里照旧很忙,来来往往的病人很多,宫云枫之前答应让沈如初回来之后沈如初就登堂问诊,事实上她觉得自己基础还需要再夯实,但问诊是个挑战迟早要尝试,所以,她自己选了一个最角落位置,很难被病人发现,即便看见了,病人一见她是个女大夫又那么年轻,多数也不会选她。 这样一来,沈如初倒还清闲了。看看书,写写手札,偶尔有那么一两个病人过来,还都是清一色的姑娘。问得也都是一些平日里难以启齿的问题。 这倒给了沈如初一个启示,能不能针对女性病患开一家有特色的医馆呢? 按照之前的约法三章,沈如初卯时上工,申时回家,接送由金月、故三娘二人进行,一连多日都是如此。 金月、古三娘二人原本有军职在身,现在来接送她一个平民,多少有些委屈,为了防止她们抱怨,沈如初平时少不得让松月塞给她们一些钱财礼物。一来二去。这开销就大起来。 单单是这两人食量惊人。就是很大一笔开销,加上日常的打点,七七八八算起来真是数字惊人。 沈如初没当过家。可现在不当家不行,上没有公婆,下没有姑嫂,她这个女主子还必须当家作主。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当了家才知花钱如流水——一想到那些钱,沈如初心疼不说,更是头疼,入不敷出,短时间内没问题,长此以往终会座山吃空。总要想个妥当的生计才成。 当晚文旭从西郊校场归来,沈如初便说了自己的难题,道:“你看怎么办?光是咱们成亲这个月,给爷爷他们买礼物的,去拜访文老爷他们的,还有给松月他们发例钱,加上这些日请金月、古三娘喝茶的钱,几十两都用掉了。长此以往,不堪设想。”沈如初皱巴着小脸——过日子就是与钱打交道,可是说到钱,那实在是太痛苦了。 文旭笑道:“不妨事,过几天就要发军饷了,虽然不多,倒也凑合过日子。” 沈如初笑着腻过来,道:“我想这趁我们还年轻,还有点余钱,寻个好谋生,将来也不至于受穷。” 文旭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上次和你说过,我有生计的,每日里也能进账一些。” “哦,那是什么生计?说来听听。”沈如初感兴趣地问道。 文旭微微有些不悦,道:“初儿,我知道你聪明能干,但是养家糊口那是男人的事情,你只管打理好院子,有什么需要我肯定会尽量满足你的。” 沈如初撇撇嘴,心说这家伙还挺大男子主义,表面上也不和他争论,笑道:“我们现在的日子还算是好的,钱也够花的,即便不够花,我们节约点就是了,你千万不要为了去做什么铤而走险、违法乱纪的事情。” 文旭笑道:“你也太小瞧你夫君我了!我是那种人吗?来,亲我一下。” 沈如初顺从地上前,“啵”了一下。 既然文旭坚定地认为生计的事由他来负责,那沈如初也只好抱着“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的心理,在努力提升自己的同时也不忘花点时间和金钱给自己打扮一番,越活越出彩说得大概就是她这一类人。 三月底,天气正好,气温回转了一些,沈如初穿了一件木兰青双绣缎子袄,下身是紫燕纷月裙在,正准备去医馆。 金月与古三娘已经套好了马车在外头侯着。 “文将军对夫人真是情深意重,发生了那样的事竟然不说,就是怕夫人担心。”金月的声音,隐隐有些不满。 古三娘“嗯”了一声再也没有回音。 松月听了这话正要上前询问,却被沈如初作势制止了,心中却有一个不祥的预感,难道文旭出了什么事? 金月又道:“可夫人呢,不但没有安慰文将军,问都不问一声,每日里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医馆,打扮给谁看?” 古三娘道:“那是文将军自己不愿说。夫人那是去学医。” 金月不屑道:“学医?就算是学医也不用打扮得花枝招展吧?你我二人不也想着做一番事业,可你看看我们,哪里、哪里像她那样了。” 松月听了这话,急着上前被却沈如初拉住了。 古三娘道:“夫人和我们不一样。”明眼人都知道不一样,沈如初是如同娇花一般的女人,水做的骨肉,而金月和故三年却都是五大三粗、相貌丑陋,按照常理推断,她们应该是找不到婆家这才弃了红妆去投戎。 金月冷笑,道:“不管怎样,文将军出了这种事,受了这种排挤,她身为妻子怎么能不闻不问!我是替文将军鸣不平!” 古三娘又道:“人家小夫妻之间的事情,我们做下属的不宜过问。别说,夫人应该要来了。” 金月冷道:“哼,就算夫人来了我也不怕!” 沈如初笑道:“二位将军早!我方才听说文——我们家爷出了事情,出了什么事?” 金月偷偷看了古三娘一眼,她先前说得理直气壮,这会子却说不出话来,平时沈如初待她还算客气,但也未高看她一等,主家的气势在那里摆着,加上打赏了不少财物,有道是“拿人的手短”,她是没底气对着沈如初趾高气昂。 古三娘道:“文将军的确出了一点事,但是文将军不让属下告诉夫人。” 沈如初一惊,到底是什么事,竟然要瞒着自己? “到底什么事?”沈如初冷声问道。 金月又看了古三娘一眼,依然犯难地没有答话,古三娘也很犹豫,松月道:“夫人问你们话呢!这是要急死人嘛!” 沈如初冷道:“你们不说也行,我亲自去西郊校场找他!松月你去找秋蕊,就说是我的吩咐,让她去医馆为我告假。” 金月急忙拦住沈如初,道:“夫人且慢!文将军他……他现在已不在校场了。” “什么?”沈如初惊道。 金月与古三娘仍旧不肯说,眼观鼻鼻观心地站着。 沈如初一门心思担忧文旭,见她们仍旧油盐不进地死守秘密,怒道:“他现在在哪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枉自称你们是巾帼英雄,吞吞吐吐的,算哪门子英雄!你们不说,我不勉强。你们只管只听命于文旭,去他那里复命请赏,我当不起你们的保卫!用不起你们这样的将士!松月我们走。” 松月愤恨地看了二人一眼。 古三娘一看局面僵持,得罪了沈如初,文旭那边也不好交代,急忙道:“夫人别急,我们告诉夫人也无妨。此事关系到疆北军中各位将领,还请夫人屋内细说。” 进了屋子,古三娘与金月将文旭的近几天的遭遇说给沈如初,沈如初原本以为是马文俊父子使坏,却不想是胡山海捣的鬼! 胡山海本就是暴戾恣睢的性子,容不得半点忤逆,所以一直记恨文旭不识抬举拒绝迎娶翠柳,让他的愿望落空,加上后来他与翠柳的丑闻在军中越传越开,越传越离谱,令他误解是文旭从中作梗,故意传出去看他笑话,殊不知这在安阳城是公开的秘密,之所以传得那么厉害,是因为他与翠柳的行事不但不遮掩,越发变本加厉,凡是长了眼睛耳朵的都看得见、听得到。 前几日,胡山海忽然到了西郊校场看演练,临时要抽调两百名将士到他麾下,恰恰这两百人是文旭训练的方队的,一旦被抽调,队形就会被打乱,作战配合也需重新部署,一切要重新训练,为此,文旭坚决不同意胡山海将人带走。 胡山海当场震怒,又被他身边的狗头军师教唆,挑出了文旭抽调军中将士保护自己家小的事件做文章,当场认定文旭违抗军令,徇私枉法,想要将他杖毙,好在当时很多将士都为文旭求情,且军中将领指派麾下的士兵当守卫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定,文旭这般作为无可厚非,但胡山海哪里肯轻易放过这个整治文旭的机会,所以,文旭虽免了死罪却被调派到郊外的马场去养马! 沈如初抚着胸口,压抑着内心的紧张,道:“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文旭他现在怎样?” ps: 鞠躬感谢随风长征 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燕青灵、水星的蒙面超人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所有支持兜兜的亲们。祝愿大家看书愉快,双节快乐。 ☆、078 夫妻有缘同当难 ps:第二更送上。为粉红票40张加更……这么四十多张的粉红票对大神们来说微不足道,但兜兜平心而论,兜兜和朋友都尽力了,还请看书的大大们伸出援手,让兜兜保持新书月票的榜单。 金月道:“夫人这般关心文将军,是属下错怪了夫人,方才言辞有冒犯之处还请夫人海涵。” 古三娘急忙道:“夫人,金月她并无恶意。” 沈如初没有心情听她们说这些,摆摆手示意她们停住,道:“我在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我想知道文旭他现在什么状况?” 古三娘道:“这是三天前发生的事情。至于文将军的状况,我等不知。” 沈如初脸色很难看,冷道:“送我去医馆吧。”既然文旭不想让她知道这件事,她若是追到马场,一来破坏了文旭的一番苦心,二来见了他的窘态,只会让她尴尬。 既然文旭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也没必要非得跑到马场去哭天抢地,不如沉下心来慢慢想办法。 去医馆的时候,唐梦瑶出门去了,说是去参加一个什么庙会,见见安阳城的风土人情,沈如初坐在角落里看书,今天的病人很少,空闲很多。 “过来。”沈如初向一个丫头招招手。 那小丫头过来了,道:“沈大夫有事?” 沈如初笑道:“大公子在吗?” 那小丫头笑道:“在啊,唐三公子也来了。正在里头说事呢。您有什么事要不要奴婢去通传一声?” 沈如初心说原来唐天瑞也在,那也好,趁着唐梦瑶不在,单独会见宫云枫倒是有嫌疑。不如趁着唐天瑞在,一并见了二人,任谁也说不出半个不是来。 进了内堂,丫鬟通传之后便出来请沈如初进去。 沈如初给宫云枫、唐天瑞行礼之后,道:“今天过来叨扰大公子与唐三公子,主要有一件事需要大公子帮忙。” 宫云枫道:“什么事?你先说说看。” 唐天瑞笑道:“难道我就不能帮忙吗?如初你也忒小瞧人了。”这个唐小三家中幼子,自幼受宠,所以比起唐梦瑶来,规矩礼仪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别的不说,光是非亲男女之间不能直呼其名这一点他都未考虑到。现在见了沈如初从来都是直呼“如初”。而且态度亲切。丝毫没有觉得不妥。 前几日从唐梦瑶那里听说,唐家出面在安阳城给唐天瑞在官府里谋了个职位,而且还是不小的职位。目的是让他来此历练的。 沈如初道:“马夫人最近还请大公子去马府看病吗?” 宫云枫起身、抬眼、理顺衣摆,动作一气呵成,丝毫没有惊讶和不快,道:“马家有府医未必看得上我们这样的小医馆。” 沈如初微微一阵失落,一抬眼看见宫云枫温和如水的眸子,欲言又止,生怕被拒绝,却听宫云枫道:“你若是需要,我倒可以去马府走一趟,在马夫人那里还有几分情面。” 沈如初想了想。又看了唐天瑞一眼,唐天瑞会意,道:“要我回避吗?但我是你好朋友,没什么要回避的吧?” 沈如初便简单说了文旭娶自己之后受到马家在军中排挤、省亲那天被人追杀的事,听得宫云枫脸色凝重,唐天瑞唏嘘不已。 “你确定这是马家所为?简直令人发指!婚假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马家就算财大气粗,这也让气人了!马家就因为如初没嫁给马文俊当妾,所以来报复?”唐天瑞愤愤不平地说道。 宫云枫若有所思,马文俊对沈如初的心思他再清楚不过,中间还来过几次医馆,并找他暗中撮合,被他委婉但坚定地拒绝过。 “好,我等一下就去马府。”宫云枫道。 唐天瑞笑道:“姐夫,你知道去了怎么说?这到底怎么回事,我虽听了个大概,但不甚明白,你们谁给我解释一下?” 沈如初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心说唐小三啊唐小三,你这智商没救了。 宫云枫没有理会他,而是命人去准备马车和药箱,打算出门。 唐天瑞“啪”地一声打开扇子,扇了几下,道:“你们这是瞧不起少爷我的智慧,哼,以后别遇见求我的时候。” 沈如初站住脚,笑道:“三公子,你冷么?” 唐天瑞点点头,道:“嗯,有点。”才合起了扇子便知道被沈如初捉弄了。虽说现在是春天,但北疆此时依旧寒冷,哪里需要扇子哦! 沈如初一天都有些心不在焉,起先是担心文旭在马场吃苦,要追本溯源,这祸事的根源就是自己,她不会向马家认错和屈服,但是若因此连累了别人倒是心中愧疚;想起文旭待自己的种种好、处处为自己设想,更是觉得于心不安。 随后便是担心宫云枫出了意外,早半晌出门,到了晚间她要下工的时候还没回,莫非在马家出了什么意外?他给文旭说情,激怒了马夫人? 越想越恐慌,难不成这马府是龙潭虎穴,任何人都闯不得? 松月进来道:“夫人,家去吧,金古二位将军已经在医馆门口等着了。” 沈如初一想到文旭受冤被罚,宫云枫处境不妙,哪里还走得开,摆摆手,道:“你让她们再等等。”正踌躇间,却见唐梦瑶领着两个婢女走了进来,脸上带着无法遮掩又极其少见的明朗笑容。 沈如初正要迎上去,却看见唐梦瑶身后紧接着走进来一个人,正是宫云枫。 “妹妹还没家去?今儿很忙?”唐梦瑶脱下斗篷交给丫鬟,走到沈如初面前。 沈如初虽然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宫云枫去了马家的结果。对文旭是否有帮助,但当着唐梦瑶的面,她还是克制住了。 “这就家去了。今天庙会好玩吗?”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还算有趣,人特别多。卖东西的也特别多,我呀,买了不少小玩意回来,等一下让香草给你挑几件。” 大丫鬟香草正好抱着一个篮子经过,里面满满当当的堆了一堆,笑道:“沈夫人您看,这里好多呢,有些是夫人特意给您选的。” 沈如初受宠若惊地谢过了,瞥了宫云枫一眼,唐梦瑶则是满脸的喜气。也不管沈如初要不要听。道:“逛了一天。还真是累了。本来想早些回的,哪曾想夫君又跟了去,所以。又多玩了一会。” 沈如初算是明白了,宫云枫之所以这么晚回来并不是被马家给扣留了,而是陪着唐梦瑶去逛街了;唐梦瑶之所以这么开心,逛庙会不是主因,关键在于宫云枫特意陪她去。 沈如初心中隐隐泛起一股怒气,微微一笑,道:“姐姐累了,早些休息,我这就家去了,明天见。” 唐梦瑶也不好留她。毕竟人家新婚燕尔的小夫妻,自然是长相厮守。 送沈如初出门的时候,宫云枫悄悄说了一句:“马夫人会帮忙劝阻,找个机会坐下来谈谈。” 沈如初没有正眼看他,道:“多谢大公子。” 文旭比沈如初早先一步到家,正要出门寻她,见她回来了,笑道:“怎么,今天很忙吗?是不是饿了?” 沈如初点点头,上前执起文旭的手,道:“是有些饿了。先吃饭吧。” 吃完晚饭,沈如初亲自去厨房端了一盅汤过来,笑道:“把这碗汤喝了。” 文旭道:“不是才喝了汤?这又是什么?” 沈如初笑道:“这是我特意命厨房给你做的首乌藤山药汤,我见你这几日睡觉不安稳,有些磨牙,想来是累的,劳心劳力,便从医馆拿了一些首乌藤。这首乌藤补中气,行经络,通血脉,治劳伤。尝尝看。” 文旭甜甜蜜蜜地喝了那盅汤,心里别提有多舒心了,不知是那药汤起了效,还是心理作用,他觉得神清气爽,浑身是力量。 “初儿你真是太好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文旭感慨着,这几日所受的委屈也化作了对沈如初的满腔爱意。 沈如初不慌不忙,笑着过来给文旭捏捏肩,道:“我真的有那么好?你说得可是真话?” 文旭笑道:“必须有那么好!绝对真话,比珍珠都真!” 沈如初笑道:“夫妻之间最要紧的就是真诚和信任,真诚你有,但这信任嘛……不好说喽。” 文旭一惊,道:“夫人这话从何说起?难道为夫不信任夫人吗?从夫人过门那一天起,什么不是夫人说了算?为夫绝对不藏私的。” 沈如初转身到了文旭面前,蹲下来,仰望着文旭,微笑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你我夫妻,你待我不曾藏私,我自问待你也无虚情假意,本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为何你遇了挫折却不肯对我说?” 沈如初这番话绵绵软软,但句句说到了文旭的心坎上;点中了他的要害,却没有伤他的颜面,急忙道:“初儿,你可是听闻了什么?” 沈如初笑道:“我听见什么不要紧,我要听你亲自说了我才信。” 文旭心中一暖,自从父母过世,真心实意待自己的人不多,如此嘘寒问暖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沈如初可谓第一人,此刻她正温柔地看向自己。 “的确是出了点事,但是,我不想让你担心,而且我已经在想法子了,应该很快能解决的。”文旭道,微微有些惭愧,他的本意是好的,但却忽略了沈如初的感受,反而让她更担心了。 ps: 鞠躬感谢高初、秦怀风月、贝贝请不要伤心三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雪花~飄~飄~ 大大送的亲亲香囊,兜兜实在太幸福了!兜兜弱弱地问一句:为什么今天订阅涨得比昨天慢了无数倍?(兜兜抓墙)想知道想知道……粉红票票在哪里,(兜兜挥泪)想知道想知道…… ☆、079 作谋划泼妇上门 ps:兜兜早早送上第一更,看书的亲们双节快乐……兜兜继续呼求正版支持。 沈如初只当他这话是在安慰自己,但也不挑破,笑道:“你有什么办法?” 文旭将她拉进里屋,关好门窗,一副神秘的样子,道:“我上次和你提过,马征明和胡山海明为同僚,称兄道弟,暗地里却水火不容,各自想打垮对方,欲除之而后快。如果我能利用这二人相互牵制的关系,说不定能在夹缝中求得发展。” 沈如初见他言辞沉稳,表情凝重,不像是开玩笑,漆黑的眸子熠熠生光,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智慧而深沉,与她印象中那个有点狡黠又憨厚无比的少年大相径庭。 “你看我干嘛?”文旭摸了摸自己的脸。 沈如初笑道:“发现你变了。” 文旭不解:“哪里变了,我不还是我嘛。不过,自从成亲之后,心态变了,觉得自己已经成家了,接着要立业了,只有这样才能给家人一个舒适的生活。”前段时间遭遇的追杀让他心里很自责,是自己太弱了,所以才保护不好家人,才会让人欺负到头上,他一定要强大起来。 沈如初笑了笑,道:“马征明和胡山海虽说不和,但要想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对立来保全自己,无异于虎口拔牙,实在太危险了,何况,你为了取得任何一人的信任,势必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不希望你这么做。今天,我请了宫云枫去了马府。他说马夫人已经同意帮我们出面调停一下与马文俊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打点一下,说不定有回旋的余地。” 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和文旭本来没错。为什么要向马文俊那个登徒子赔礼道歉?他们说自己颜面受损,可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文旭微微皱眉,道:“你怎么把宫云枫也牵扯进来了?” 沈如初一阵语塞。 文旭又道:“他有他的难处,我的事他想管也管不了,我们不必去强人所难。你的心意我懂,但这件事还是不要牵扯到他为好。” “唉,好吧。”沈如初微微叹气,觉得这事情有些棘手。 文旭见她神情不悦,急忙过来安慰她,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我还真认识个人。这个人兴许能说上话儿。” 沈如初顿时来了兴趣。道:“哦,说来听听。” 原来文旭有个远房的舅舅,现如今是安阳城的知府。要说这个舅舅的发家史真是一个奇迹,原本只是个不受宠小妾生的庶子,家族上下都不待见,后来竟然中了会考,又参加了殿试,这几天平步青云,连连升迁,不到四十岁竟是安阳城的知府了。 当年文旭之母苏氏是这苏老爷的远房堂姐,苏家颇有家资,见他勤奋好学但不得家族赏识。暗中资助了一些银两。是以,这苏老爷高中升迁后还记挂着苏氏,后来托人上门送了银钱物件答谢,只可惜苏氏红颜命薄早几年过世了,两家这才少了走动。 沈如初听到这里一阵唏嘘,想着这苏老爷兴许真的能帮助文旭,虽说一个知府的官职比马征明低了几阶,安阳城又是边疆重镇,乃是军城,武官的天下,这当地的文官见了武官何止是输了一段底气!比起马征明,这苏老爷肯定不能与其相提并论,但作为安阳城的最高行政官,想必在马征明面前也能说得上话。 “这么长时间没走动,恐怕早已生疏了。婆婆又早早过世,苏老爷未必肯接见你。”沈如初担忧道。 文旭笑道:“不妨事,我这位舅爷最讲情义,别看他现在位高权重却丝毫没有半点架子。我这八品武官的封赏里多少页有他的功劳。我不过是为人疏懒,不喜这些结交之事,所以才很少上门拜见。” 原来如此——沈如初至此算是明白了,为何文旭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这官官相卫、人人钻营的环境中能得了这么大的军功,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跃成为一个副尉;为何月俸不高却有这片产业! 苏氏的嫁妆按道理应该给了自己的女儿当陪嫁,这是世代罔替的习俗,但苏氏只有文旭这么一个儿子,自然将自己从娘家带来的陪嫁留给了文旭。 “那我等你休沐了便去拜访这位苏老爷,你可知这苏府都有哪些女眷?”沈如初笑道,总算有了条门路,心情当下舒畅不少。 文旭笑道:“这苏家别人都不要紧,你能哄一个人开心,将来你就是苏家的座上客。” “嗯?”沈如初一扭头,她发现文旭越来越聪明,甚至有些让人琢磨不透,遂捧了他的脸左看右看,笑道:“夫君,我发现你现在好聪明!” 文旭嘿嘿坏笑,道:“我本来就聪明,只是你没发现罢了!先不闹,说正事。” 苏老太太便是这苏老爷的生母,母凭子贵。苏老爷当官之后便从苏家大宅搬了出来,苏老爷是个孝子,当年不受宠的小妾也成了大宅子里最德高望重的老太太,说一不二。 苏老太太信佛,四月初四是文殊菩萨的圣诞,这老太太肯定要去礼佛上香,安阳城有几座寺庙,但最知名最灵验的就是南郊的灵石寺。 只要那日沈如初去了灵石寺,一准能见到这苏老太太,苏老太太也是知道文旭之母苏氏对她母子的恩情,断然不会冷脸相对。 “你去见了苏老太太,至于我,去拜访一下我那舅舅大老爷,何愁解决不了问题。”文旭信心满满地说着。 嗬,都安排好了! 沈如初斜睨着文旭,道:“实在没看出来,你倒是挺腹黑。” 文旭涎着脸皮凑过来。笑道:“夫人这是夸为夫肚子里墨水多吗?” 沈如初哈哈大笑,道:“你这是成心惹我!”说完小粉拳捶向了文旭。 文旭抓住那扑腾的小拳头,笑道:“初儿,你方才那碗药汤里是不是放了什么壮阳的东西。为什么我这么燥热呢?你摸摸,好胀!”一边说,一边抱着沈如初去了红鸾帐。 沈如初无语了,恨不得装晕,找一个强壮的夫君很多时候也会无奈的。 第二日一早,文旭在沈如初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道:“爷去赚钱养家糊口了,你再睡一会。医馆晚些去,大不了不要工钱!那点小钱,爷还看不上呢。” 沈如初撇撇嘴。啧啧。瞧瞧咱家这口子财大气粗的口气。真的很想——抽人哎! 不过,心里真甜蜜,有一个愿意且又能力养活自己的男人。不用为生活而忙碌,虽然然她不想当个米虫,但有当米虫的内外条件。 当然,好心情是在起床之前,起床之后就遇见了破坏心情的人和事。 正在吃早点,门房进来通报说一个自称石夫人的人求见。 沈如初想了想,实在想不起自己认识哪个石夫人,道:“回绝了吧,我正要出门,不认识这个石夫人。” 秋蕊道:“夫人。会不会是那个仙儿?石公子的小妾?” “哦。”沈如初想了想,还真有可能是这个人,只可惜,这个人她不想见哪。 正要门房宋伯去回绝,就听见几声娇笑,道:“哟,这是不欢迎我上门呢!要是怕人讨债,就别欠了债呀!” 话音刚落,那个仙儿便扭着水蛇腰自己走了进来。 秋蕊挡在沈如初的面前,道:“你胡说什么呢!谁欠了你的债,欠了你什么债!” 仙儿拿出一方呛死人的香汗巾,道:“那你去问沈如初呀!” 沈如初皱眉,道:“我还有事,你若是闲得慌想吵架,那就改天吧。” 仙儿不依不饶,冷笑道:“我闲得慌总好过你臊得慌!好,你有事是吧?不就是去医馆吗,那我跟着你去医馆,看谁丢得起这个人!” 宋伯为难地站在一旁,道:“这位夫人请回吧,不要让我们为难!”他一个男人又不好对着仙儿拉拉扯扯。 沈如初想想这个女人的来意就头痛,摆摆手,道:“宋伯你出去。” 仙儿自己找了个椅子姿势妩媚地坐下来,道:“沈如初,看不出来你真是好本领!” 沈如初笑了笑,接过松月递来的热帕子擦擦嘴和手,道:“有话直说,不说走人!” 仙儿轻蔑而愤怒地看了一眼沈如初,冷笑道:“嗬,真是好大的口气!我发现你的确有些本事,专门勾搭别人的男人!” 松月闷声不说话,上前就是一巴掌,然后老老实实地退到了沈如初的身后。 莫说仙儿吃惊,就连沈如初也惊得合不拢嘴:这丫头办事也太讲求效率了吧? 果真,仙儿安静了片刻,接着就彻底发作了,跺着脚,花枝乱颤,怒道:“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打我!沈如初,你个贱人,算你狠!你先勾搭了马大公子,马大公子看不上你这样的贱/货,你个破/鞋找了文旭这个冤大头,还不知足,又勾搭我们家爷,你还要不要脸!” 沈如初冷笑道:“我早料到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没想到一大早竟然吐出了屎来!你若是胡搅蛮缠来的,我不介意报官,你玷污我名声,按照大燕律例,你一个不入堂的妾侍,哼,这种罪名你担得起吗?” 仙儿愤恨地看着沈如初,又恨不得将松月给生吞活剥了,这个小贱妇,手劲怎么这么大! ps: 鞠躬感谢karlking 大大送的价值连城和氏璧;鞠躬感谢karlking、物竹、东陵蝶三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mo小小大大送的平安符。兜兜继续恳请各位大大在经济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送几个正版的订阅,三千字的章节也不过几分钱啦。恭祝大家元宵节、情人节快乐哦 ☆、080 生怨恨崔氏理亏 ps:鞠躬感谢今天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兜兜大爱啊,随后加更(为粉红票45张加更)。看书的亲们节日快乐。 沈如初眼看她一副要发作的样子,心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没必要和一个泼妇闹得一发不可收拾,道:“秋蕊,去看看金古二人可来了,若是来了,直接带到正房来。” 仙儿本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即便跟了崔明月当了个大丫鬟,始终都是个奴才,何况崔明月为了防止她们趁自己不注意爬上马文俊的床平日里没少打压她们,如今跟了石磊,虽说名头上是个姨娘,左右不过是个妾,也算是半个奴才,但她自己却端起了主子的架势,现在没有女主人约束又仰赖石磊的纵容,越发没有礼数。 她眼中瞧不起松月,不过是个平民家里的丫头,竟然伸手打她,简直是作死!无论如何,她也咽不下这口气,撸着袖子兴冲冲地想要冲过来。 沈如初一拍桌子喝道:“你想做什么!这是文家,还轮不到你一个贱妾作威作福!” 仙儿被她这股气势地镇住了,愣在原地半天不敢迈动,金月和古三娘二人被秋蕊领了进来,隔在门外便听见了沈如初的怒喝,以为房内发生了急迫之事,连忙冲进来,肇事者一副敢怒不敢言地样子,正对着沈如初怒目而视。 “夫人,这是怎么了?”金月道。 古三娘给沈如初请了安。 沈如初微微一笑,道:“就是某人不识相。想动手罢了。二位将军看见了,等一下就不用我吩咐了吧?” “是!”金月与古三娘异口同声道。 仙儿看着眼前两个铁塔一般壮实的女人,又身穿军装,哆嗦着身子半天没敢说出一个不字来。她虽说性子泼辣,但没有蠢到要和金月、古三娘这样的女汉子打斗! “嘿嘿,沈夫人,我呢,过来是替一个故人传达个消息,说完我就走。”仙儿谄媚地冲沈如初笑道。 沈如初也不为难她,笑道:“你说的是故人呢还是故主啊?” 仙儿脸色愠怒,但看着门神一般的金古二人,只能敢怒不敢言,讪笑道:“是啊。就是马少夫人嘛。还是那个……”她伸手做了一个数银票的动作。“那个银子的事情。” 沈如初垂眸浅笑,道:“知道了,回去告诉马少夫人。少不了她的银子,我不过是借用几天,不想把事情闹大的话,让她管好自己的男人,少惹事,否则……这事可能会闹到衙门里。马家固然能摆平这件事,但她在马家的地位……别的我就不多说了。” 沈如初要去学医,仙儿自然不敢拦着,在金月和古三娘二人的威严注目下,灰溜溜地、连滚带爬地滚出了文家。 仙儿虽说想在沈如初面前摆谱。但却不敢对崔明月有半分不敬,老老实实去了马府回话。 崔明月听了她的传话,当场暴怒,将一个青花瓷的瓜果碟子给摔碎了,大丫鬟坠儿给仙儿使了个眼色,仙儿急忙狗腿道:“夫人别生气,气坏了身子倒让那小贱人得意去了!照我说,夫人只管找了几个得力的人暗中……” 她做了一个“咔嚓”的动作。 坠儿不悦,推搡了她一下,道:“怎么才出去一段时间就这般混帐了!主子怎么做事轮得到你来指手划脚!” 又给崔明月倒了一杯茶,道:“主子先喝点茶水消消气。莫说安阳城,整个北疆都是马家的天下,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您犯不着为了小人物生气伤了自己的身子,倒是称了她的意,让她知道自己多有脸面!” 崔明月铁青着脸,恨恨道:“一门子娼/妇,才打发了一个,又来了一个更淫/贱的!”说得便是沈芝媛,以沈芝媛招摇的性子,恨不得全城的人都知道她如今勾/搭到了马大公子,崔明月自然早就知道了。 李嬷嬷听了小丫头说崔明月正在发脾气,急忙进来探视,一见仙儿窝窝别别地站在那里便明白几分,轰了仙儿出去,道:“少夫人还是为那件事烦心?” 崔明月拉扯着一块帕子,恼道:“何止是烦心,简直是闹心至极!凭什么我处处着了那小贱人的道!” 李嬷嬷想了想,知道这个时候不能碰崔明月的逆鳞,道:“少夫人先别恼。老奴倒是觉得这反而是件好事。” 坠儿不解地看着她,心说这李嬷嬷可是老糊涂了? 崔明月毫不客气,怒道:“你可是老糊涂了!这样的话也说的出来!我受了气,那笔银子又被那个娼妇留下了,她现在还有我的把柄,我处处受制,算什么好事!” 李嬷嬷不紧不慢,扶着崔明月坐下来,福了福身子道:“少夫人别急,听奴婢慢慢说。沈如初现在嫁人,但所嫁之人并非我们公子,虽说让马家丢了颜面,但也断了公子的念想,以先前公子对她的痴心程度,若是她嫁到了马府,即便是当妾的,但恐怕要和少夫人您平分秋色,现在她是有妇之夫,断然不可能再进马府,这对您来说不是好事么?” 崔明月深呼一口气,冷道:“继续说。” 李嬷嬷道:“只要能栓牢公子的心,公子整个人都是您的,何愁那点银两?何况崔家也不缺那几个钱,就当给一个穷鬼赏赐了。沈如初不是笨人,她虽说出了那样的狠话,却绝对不会主动去衙门告发您,那样无异于自找麻烦,不到迫不得已,她断然不会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来主动找您的麻烦。” 崔明月冷哼一声,道:“她去衙门又怎样?难不成马家还镇不住一个小小的衙门!” 坠儿看了一眼李嬷嬷,恭敬道:“嬷嬷的意思奴婢明白。那件事即便她告到衙门,马家固然是不怕的,但若她手里真的有确凿的证据,即便对外马家能保您的周全。难保对内,公子爷和老爷、夫人对您没意见?” 崔明月一怔,是了,若是失去了马家之人的信任和宠信,她这个马家少夫人也做到头了吧? “那你们说要怎么办?难不成让我堂堂一个诰命夫人坐以待毙,被那小贱人抓了把柄要挟?”崔明月气道。 李嬷嬷道:“主子,这不是坐以待毙,是静观其变,以静制动。我们若是主动出击付出的成本实在太大了,上次的事您难道忘记了?听说那文旭待她十分上心。派了人步步不离地保护。我们之前的行径已经打草惊蛇。这次若是再出手,更怕要动用更多的人力物力,万一公子知道了……” 崔明月怒道:“这样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要怎么办!” 李嬷嬷微微一叹气,道:“先不动,他们此时对马家应该早有防备,若是贸然行动,恐怕得不偿失,不如先谋划一下,然后借机行动,就不行他们撒土不漏!” 坠儿道:“奴婢觉着嬷嬷的话有几分道理。” 崔明月目露凶光,抓起另一个果盘。李嬷嬷急忙接过去,哭丧道:“小祖宗,这个青花瓷金贵得很!又是夫人赏赐的,若是不见了,岂不要怪罪下来!” 崔明月气哼哼地坐下来,想发作却也无奈,道:“罢了,罢了,那点钱就当给那个小贱人买棺材吧!迟早让她死在我手里!” 李嬷嬷看了看地上的青花瓷碎片,冲门外一嗓子喊过去:“作死的蹄子,怎地不小心,打坏了这么宝贵的物件,就是要了你们的命也赔不起!还不到外头墙根处跪着!” 两个外间伺候的小丫鬟战战兢兢地挪了出去,想要辩解却不敢开口;崔明月冷冷道:“还磨蹭什么?滚出去,再不然让你们跪陶瓷渣滓!” 且说,沈如初拿了崔明月的那笔钱不是买棺材,而是买了药材。 她最近开始抽出空闲在安阳城的药材市场寻一些好的药材,按照她的打算,自己迟早要开个医馆,从宫氏医馆独立出来,早做准备,未雨绸缪,遇见又好又便宜的药材,自然是不能错过的。 松月虽然不识字,但记性好,沈如初教过她如何识辨药材的真伪好坏,她记得很清楚,一来二去倒成了沈如初的得力助手。 就在崔明月诅咒的同时,沈如初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这是谁在骂我?”沈如初随口说道。 松月笑道:“哪里有人骂您,八成啊,是爷在想您。” 沈如初听了这话,愣了半晌,看着松月半天说不出话来,这可是个闷葫芦,什么时候也会说这种俏皮话了? 松月却以为沈如初是怪她不知尊卑开主子的玩笑,急忙道:“奴婢知道错了,夫人请责罚。” 沈如初小手一挥,道:“你哪里有错?说得挺好,你方才说得话很俏皮,很好笑!”然后毫无形象地大笑起来,还有什么比一个闷葫芦突然开窍说了俏皮话更有趣呢? 松月闹了个大红脸,道:“夫人,现在歇市了,再不回去爷要担心了。”她已抬头,金月和古三娘在外面等得有些不耐烦,毕竟按照约定,她们在规定的时间将沈如初从医馆安全护送到家,这活儿就结束了。 沈如初下工后,绕道药市,又耽搁了这么久,无异于是增加了她们的工作量,自然是不乐意。 坐在马车里,松月忽然道:“夫人,奴婢有件事想和您说。” ps:为恭祝亲们元宵节、情人节快乐,兜兜献丑,送上小剧场一个—— 崔明月(懊恼的眼神):我说某人也太嚣张了,某扑货写手也太无良了,把老娘的光辉形象写成这样! 沈如初(嗑瓜子/轻巧状):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说得就是你这种人吧?我看人家扑货兜还是很不错滴。 崔明月(杏眼圆睁):你是活腻了吧?信不信我再找几个虎贲队的人收拾你们? 沈如初:关门放狗……小白,上! (小白情不自禁地“汪…”了一声,然后无比哀怨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扶额、讪笑):对不住了,小白,我忘了你是喵星人,快笑一个祝各位看书的大大看书快乐…… ps: 鞠躬感谢剑道江湖、物竹两位大大各自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香囊和桃花扇;鞠躬感谢秦怀风月、随风长征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小小猪妹大大送的三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雪花~飄~飄~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的亲们。 ☆、081 得了哥情失嫂意 沈如初正在考虑草药的事情要不要和文旭说,草药如何安放,听她这么一说,抬头看见松月有些紧张地揉着汗巾子,显得局促不安,遂笑道:“瞧你紧张个什么劲?有什么话直接说,我给你做主!” 她打心里喜欢这个丫头,话少,口风紧,办事牢靠,还特别护住,早上扇仙儿那一巴掌就看出来了。 她之所以带着松月出来贴身伺候着,连去药市买药的事情都不瞒着她,甚至从旁教她一些药材的常识,目的就是慢慢培养她。 松月想了想道:“夫人,不是婢子受了委屈,而是……这事与秋蕊姐姐有关。” 沈如初依旧微笑,道:“秋蕊她怎么了?” 松月道:“婢子也是听厨房的黄婆子说得,说秋蕊趁您和爷不在家的时候总是偷偷溜出门去,还有一次见着了一个白脸的后生来找她,二人举止十分亲密。不过奴婢也未亲眼见那个男人,只是那日奴婢无意中收拾房间的时候,看见一个玉佩,瞧那式样大小和绦子的颜色像是男人的,还有一双未做完的鞋——也是男人的。” 松月的声音越来越小,沈如初拍拍她的手,笑道:“这件事我心里有数,会处理的,你只管做好你的事。” 松月听了这话,以为沈如初是怪她多管闲事,想想秋蕊是沈如初的陪嫁丫头,自幼服侍沈如初,自然比她这个半道进门的奴婢亲厚百倍,想到这里万分懊恼。怪自己口无遮拦。 沈如初将她的表情看在眼里,安慰道:“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秋蕊的事我都清楚,马上就会处理。” 松月感激地看了一眼沈如初。 回到宅子的时候,文旭正好骑马回来了。二人碰在门口处。文旭急忙从马背上跳下来,大步流星地走到马车前,很绅士地将沈如初牵了下来。 “明儿我休沐,你们就不必来了,军饷去章必清将军那里领,我已经与将军说好了。”文旭一边握着沈如初的手,一边对金古二人道。 “多谢文将军。属下现在就离开了。”金月、古三娘异口同声道。 沈如初看见张静风、林小三两个兵蛋子也跟来了,金月和古三娘又跟着自己一天,虽然不忙但熬时间也不容易,笑道:“吃了晚饭再回去吧。松月快去让黄嬷嬷加几个菜。饭要多煮。” 林小三和张静风面露喜色却嘴上推辞:“不用劳烦将军和夫人了。我们回家随便吃点就行。” 金月和古三娘也跟着客套起来。 文旭大手一挥,道:“都不用客气,夫人留饭。就吃了饭再回去!” 一伙人热热闹闹、开开心心地吃了一顿饭,由于蹭饭的人饭量极大,文家的米缸当天晚上就见了底。 文旭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脸上带笑,丝毫没有受到胡山海打压事件的影响。 沈如初见他笑得一脸二相,又心疼又感叹,道:“没见过你这么没心没肺的人。” 文旭笑道:“我哪里就没心没肺了?不过心肺交给某个人保管罢了!你怎么还不到床上来,嗯?” 沈如初正躺在躺椅上,脸上贴着一些花瓣,不肯再说话。 文旭不解,道:“你做得这是什么?新妆扮?这也太吓人了吧?夫人你已经貌美如花了,就不必再贴这些花瓣了吧?” 半柱香的时间,文旭躺在床上不停自言自语,还不时跳下床到沈如初身边转悠,俯下身子仔细瞧着沈如初那张贴满花瓣的脸,鼻子都快碰到那些花瓣了。 总算做完了面膜,沈如初怒气冲冲地冲到床前,道:“怎么就找了你这么个二货!”小白在一旁喵呜地叫着,笑得很欢乐。 文旭笑道:“夫人,我不是二货!一直想着你哪!来嘛!”最后一句嗲声嗲气地说出来,让沈如初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沈如初鄙视道:“二货!” 小白跑到文旭跟前,欢天喜地地看着他,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文旭腾地坐起来,道:“你个小臭猫,也敢嘲笑我!看我怎么收拾你!”然后张开嘴作势要吐口水。 小白有洁癖,最受不了脏的东西,文旭恰恰抓住了它这个弱点,自然要穷追猛打,小白一见情势不好,闪电一般溜得远远的。 文旭一副小人得宠的模样,冲沈如初嘿嘿一笑,道:“夫人,现在好了,就剩我们两个了,我们是不是该进行……咳咳,我想要个儿子!”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板着脸,道:“我喜欢女儿,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 文旭一把扑过来,道:“好,一切听夫人的,儿子、女儿只要是夫人生的,我都喜欢!” 第二日,沈如初照例是辰时醒来,好在这一日休息,不用去医馆做事。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文旭正蹲在床前用手指轻轻摩擦她的脸,她无奈地瞪了文旭一眼,恨就恨自己力不如人,技不如人! “我今天休沐,陪你出去逛逛,快起来吃早饭!”文旭笑道。 沈如初慵懒地爬起来,浑身酸软无比,一低头便看见雪白肌肤上的几点草莓,那么红艳艳地让人忍不住再咬一口。 文旭道:“你呀,幸好是嫁给了我,不然……哪个婆婆容得下你哦。” 沈如初也不反驳,一副得了便宜又卖乖的乖巧样子,笑道:“那倒是!” 她对目前的状态满意而满足,有道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文旭可没少她吃和穿,对她的活动也不多加限制,下没有姑叔要帮扶,中没有妯娌要对付,上没有姑舅要孝养。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小日子过得也蛮惬意。 就当沈如初惬意无比的时候,不自在的事情就上门了——杜雨珊带着两个丫鬟就上门了,美其名曰“拜访”。 松月不动声色地通报了这个消息。然后就站在一旁不说话了,沈如初放下碗筷,道:“我吃好了。爷你慢慢吃。”就是绝口不提请杜雨珊进来的话。 文旭略微有些尴尬,上次在文家大院发生的事情他也清楚,这杜雨珊一直缠着自己,看自己的眼神异于常人,关于这一节,他无法否认。 “去把她请到客堂吧。”文旭吩咐道,又对沈如初赔笑道:“人家大老远的来一趟,进门就是客。我们不好太失礼。” 沈如初笑了笑。心中很生气。小三找上门了能有什么好事?偏偏这位事主还能在这里打太极,想要两不得罪,本想发作。但是想着男人这东西是要哄的,要动心思,自己出面打小三太没面子了,就借男人的手打得那小三摸不着北才是王道。 “爷吃完了饭,就去客厅看看呗,堂堂州府通判的千金光临我们寒舍,可不能怠慢了。”沈如初笑道。 文旭只顾看着沈如初笑了,喃喃道:“初儿,你笑起来真好看。” 沈如初笑得更欢了。 当他们手挽手出现在杜雨珊面前时,杜雨珊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酸溜溜地道:“表哥和如初姐姐真是恩爱。” 沈如初笑道:“妹妹请坐。妹妹这称呼错了,既然叫我们爷一声表哥,我这明媒正娶的妻子岂不是表嫂子?” 文旭急忙道:“是啊,你应该叫她表嫂。你有事?” 杜雨珊笑道:“昨儿爹爹得了一把宝剑,我想到表哥一定喜欢,便央求爹爹送给了我。今天忙不迭地给表哥送过来,表哥快看看喜不喜欢。” 杜雨珊的一个丫鬟在一旁帮腔,道:“表少爷,我们姑娘可是求了老爷很久,老爷才依依不舍地将这宝剑送给她,听说这宝剑削铁如泥。” 杜雨珊得意地看了一眼沈如初,沈如初心中冷意森然,这杜雨珊真是做小三的料子,知道什么是投其所好,避其锋芒。 文旭“刷啦”一声将宝剑抽出来,耍弄了几下,赞道:“好剑,真是一把好剑。” 沈如初笑着凑过去,笑道:“爷,你确定这是一把好剑,而不是好——贱吗?” 文旭听说了她话里的意思,将剑放回剑鞘,放在了桌子上,道:“不过这把剑太贵重了,而且无功不受禄,我受用不起,你还是拿回去吧。” 杜雨珊急了,道:“表哥,你不是很喜欢这把剑吗?既然喜欢就收下啊,我可是特意从爹爹那里求来的。” 沈如初很是无语,这女人的脑袋被驴踢过吗?都说小三见光死,为什么她能折磨堂而皇之地在自己这个原配面前明目张胆地勾搭自己的男人? 简直是——找死! “爷,我不懂剑,但看这把剑应该还是不错的,也是杜姑娘的一番心意,你就收下吧。”沈如初道。 文旭有些吃惊地看着沈如初,结巴道:“你、你确定让我收、收下?” 沈如初点点头,文旭笑道:“好,那就听夫人的!谢过杜大姑娘了,也请代我谢谢杜大人。” 杜雨珊的脸色有些不好看,道:“难道是她要你收下你才收的吗,表哥?”语气分明是在撒娇,一边说,一边蹭了上来,晃动着文旭的衣袖。 文旭冷了脸,摆开她,冷道:“你一个姑娘家说话做事注意分寸!我与初儿是夫妻,本是一体,你休要在这里胡搅蛮缠,我不差你一把剑,拿回去吧,不送!” 杜雨珊脸色变得难看,眼泪开始打转,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沈如初不紧不慢,道:“杜姑娘,你可不要净做那等得了哥情失嫂意的事,不然的话……” ps: 鞠躬感谢吴千语、丫头一枚、水星的蒙面超人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不好意思,有点事,所以这一更太晚了,手残党,写稿子太慢,手速成渣,我心成灰。跪求订阅支持。 ☆、082 泼妇生事自取辱 ps:今天第二更送上,为粉红票50张加更…… 杜雨珊本就是大小姐的脾气,被家人宠坏了,遭文旭拒绝后心中吃瘪,文旭在沈如初劝说下勉强收下那把剑,在她看来简直就是嗟来之食的侮辱,沈如初这话无异于火上浇油,怒道:“不然怎样?我一个堂堂的通判家的大小姐还怕了你一个破落户出身的女人?!” 沈如初冲着她微微一笑,这笑恰到好处地激怒了她,原本在文旭面前还有所顾及,现在哪里顾得上,就差破口大骂了,若是换做自己的丫头,她是拿起什么就扔什么,被她打得头破血流的丫鬟多了去了。 沈如初知道这时候需要演技了,拼命想着伤心事,这眼泪便不由自主地漫上来,本就是个花容月貌的俊秀女子,如今泪水涟涟,惹人怜爱,文旭一看当场就急的跳脚,除了那次沈家大伯二伯战死的死讯让沈如初流泪之外,后面再也没见沈如初哭过。 “乖,不哭,初儿最乖了。”文旭护着沈如初,冲杜雨珊一顿猛喝:“拿着你的破剑离我们远点!我们都是破落户,但活的堂堂正正,没什么好丢人的!倒是你一个官家大小姐——离我们远点!” 文旭并不是刻薄之人,这大概是他能说出的最严厉的话——对于这一点,沈如初和杜雨珊都心知肚明。 沈如初见好就收,不想把事情闹大,给松月使了个眼色。松月会意,走到杜雨珊面前,冷道:“杜小姐,请回。” 文旭背过身子。一脸的煞气,沈如初走到跟前,好言相劝,道:“算了,我们不是商量着要出门吗?这会子就走?” 文旭一转身,柔声道:“让你受委屈了。” 沈如初微微一笑,忽听身后一声脆响,杜雨珊嚣张的声音刺着耳膜、富有穿透力地传来:“瞪什么瞪,再瞪我就扣掉你的狗眼!你的狗仗人势的奴才!” 沈如初紧紧握住了拳头,打狗也要看主人。她跑到自己家里对自己的丫鬟大打出手。她凭什么? 文旭冷冷地看着杜雨珊。冷道:“你马上滚出去!否则……”他的拳头握得咯吱作响,杜雨珊有些害怕了,但心中偏偏咽不下那口气。怒道:“文旭你!你不识好歹!我哪里比不上这个臭女人!好,我走!你到时可不要后悔!” 看着杜雨珊怒气冲天地领着丫鬟离开,沈如初这心里不知是开心还是不开心,看她气成这个样子,以后应该不会再缠着文旭了;但听她那话,似乎要报复,那文旭……若真是有那么一天,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本以为这小日子有些过头,现在看来是自己太过乐观了,尚在蜜月中。小三闹上门,丈夫受报复,丫鬟不省心,崔明月那边又步步紧逼,这哪一桩都是让人头痛的事情。 “初儿!”文旭轻唤着沈如初。 沈如初这才回过神来,道:“怎么了?” 文旭拉着她的手,放在嘴边哈了一口气,然后一双大手紧紧地将沈如初的小手包裹在中间,道:“小手这么凉,我帮你暖暖。不用理会这泼妇!真是蹬鼻子上脸,下次别让我再见到她!”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我没受什么委屈,是松月受了委屈,听说这杜大小姐在府里动辄挥鞭子。” 文旭看了一眼松月,道:“你的委屈爷心里有数,回头帮你讨个公道!” 松月垂着脑袋,道:“奴婢为爷和夫人做事,没有委屈。” 沈如初拉着松月的手,去了自己房里,翻出一些药膏来,轻轻为她涂抹上,整个半张脸都红肿起来了,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你这一巴掌是因为我挨得,我不会让你白白受这一巴掌的,你为我做的事,我心里有数。” 松月“嗯”了一声,道:“只要夫人不嫌弃松月笨拙,松月什么都愿意做。” 沈如初点点头,心说这孩子真是“孺子可教”。 本来被杜雨珊这么一闹,沈如初没了上街的心情,谁无端端地被一个飞扬跋扈的小三闹到家门口,恐怕没有谁还有心情逛街——但沈如初转念一想,自己若是被这事影响了,反而抬举了杜雨珊,那种女人也配给自己当情敌?虐不死她! “走啦,还愣着做什么?”沈如初拽着文旭,文旭因为先前那顿闹腾,正自怨自责地坐在房间里出神,担忧沈如初胡思乱想。 文旭喃喃道:“那你不怨我?” 沈如初嗔道:“为什么怪你?你招人喜欢,我怪你做什么!走吧,还有很多香火的东西咬买呢!”前一世她可不信佛,所以这上香要准备什么东西,她一无所知,自然要仰仗文旭。 如意备了马车,文旭将沈如初安顿好,自己接过了马鞭子,朝车里一笑,道:“小娘子坐稳了!为夫要驾车了!” 马车平稳地驶出了院子,出门看见杜雨珊的轿子依旧停在门旁。 文旭瞥了一眼便朝另一边驶出去,对站在轿子旁的杜雨珊视而不见,杜雨珊急的直跺脚,骂道:“文旭,你给我等着!” 沈如初听见喊声,撩开窗帘看了一眼,看见衣着亮丽的杜雨珊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炸毛地冲着他们的马车又踢又骂,若不是被两个婢女拉住,恐怕还要在地上打滚撒泼。 “你不用理会她,她自幼惯会撒泼!”文旭在前头道,“小时候,我们几个一处玩,她也经常抢你的东西,怎么,都忘记了?” 沈如初只想一脚把他踹下去,她根本不记得幼年那些“趣事”了! “我看她好似很在意你的样子,怎么。这么多年你竟然没心动?”她顾左右而言它,这个问题一说出,马上变被动为主动。 她在车里自然没看见文旭如何面红耳赤,听了这句话后连握着马鞭的手都抖了抖。最后冷生生地抛过来一句:“我才不喜欢那样的女人!” 沈如初拍了拍打盹的小白,笑道:“赶紧出去吧,外头有你的同伴呢。” 小白狐疑地看了沈如初一眼,神情鄙夷,沈如初解释道:“你再这么看着我,我把你眼珠子扣掉!某人现在可不就是只炸毛的猫嘛!” 小白伸出一只小爪子,捂嘴笑起来,沈如初鄙夷道:“二货,笑点真低!” 文旭只想着杜雨珊今天的无礼取闹,隐隐有点胃痛。偏偏这种人打不得骂不得。以后恐怕是盯着他了。又对沈如初生出几分歉疚来,本以为她会哭闹,她不但不哭闹。还反过来安慰他,这让他情何以堪! 进了街市,去了香火店,买了点香火香烛一类的东西,以及佛珠、珠串、沉香线,小炉鼎等,末了,文旭问:“掌柜的,这里有没有观音像?” 沈如初微微蹙眉,心说。这家伙还上瘾了,本来礼佛不过是个途径,他还要买个佛像回家供着。 那掌柜生得耳阔脸圆,矮胖丰润,如同弥勒佛一般,笑呵呵道:“有!小店这里的佛像、菩萨像都是寺庙高僧做法开光的,我们这小店可是常年向灵石寺求佛缘,所以,与佛有缘,童叟无欺。你要什么观音呢?” 沈如初正要拒绝,文旭开口道:“就是送子观音。” 沈如初差点将怀里的小白给抖落掉——送子观音,亏他想得出来,他就那么急吼吼地想当爹吗? 小白见沈如初手一抖,不满地看了她一眼,那意思是说:真没用!差点吓到雪龙猫大人我! 沈如初提着小白的耳朵,笑道:“伺候不了你这尊大佛,那请你老人家一边凉快去!” 文旭正羞涩地和掌柜买送子观音,自然没注意到沈如初这边的动静。 “抱的这么紧,什么好宝贝?”沈如初斜睨着文旭。 文旭嘿嘿一笑,道:“自然要抱得紧,这可关乎我的子嗣。” 沈如初本想笑话他迂腐,趁机说教一番,不要太迷信,但看着文旭那一本正经甚至表情神圣,竟然一个没忍住,破了功,噗嗤笑起来,道:“那你可要抱好了,这么金贵的东西!” 文旭将东西收拾好,正要上车,却突然定住了。 “怎么了?”沈如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却见一个看着眼熟的人,一时又想不起是谁来。 文旭道:“看见个熟人,那不是你二姐夫么?” 沈如初皱眉,对这个“二姐夫”的称谓还未习惯,待定睛看清楚,那人还真是姚光祖,眉头皱的更深了,对这个“二姐夫”真是要多讨厌就多讨厌。 “不用了,和他不熟。”沈如初冷声道。 但一转眼,那姚光祖就到了跟前,笑哈哈地和文旭打了招呼,眼光却一直在沈如初的身上逡巡,要不是眼睛小,那双贼溜溜的眼珠子非掉出来不可,心想着,这沈家到底是什么风水,养出了这样三朵金花,一个比一个漂亮,沈念卿也是个美人胚子,可惜太无趣了些,弄起来一点都不舒服,不知道这小姨子的滋味如何。 “妹妹这也是为四月初四的礼佛准备东西?哎呀,真是巧了,那一日你姐姐也要去礼佛的,不知妹妹去哪一座寺院?”姚光祖厚着脸皮道,一声“妹妹”让文旭当场凝聚了一声冷气。 ps: 鞠躬感谢joyzhang2012、纵天下两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小丫妹送的香囊,这个妹妹实在太可爱了,在兜兜的书友群里一直都很乖巧。鞠躬感谢所有支持并关注兜兜成长的朋友们。本想多更一些,但实在力不从心,本来就是手残党,体质不好,一旦长时间坐着,就会生病,亲们见谅,兜兜会努力保持双更的。 ☆、083 送子观音遇贵人 沈如初没见过姚光祖几次,只知道他是个外表光鲜的混球,在安阳城出了名,斗鸡遛马是好手,吃喝嫖赌是行家,外加坑蒙拐骗,仗势欺人,可谓天底下的恶行都被这混球占尽了!不仅如此,又软硬兼施地强纳了沈念卿为妾,偏偏对沈念卿又无半点怜惜与恩情!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沈如初对他咬牙切齿了。 “谁是你妹妹!”沈如初冷道,小白也跟着哼了一声。 姚光祖不但不恼,嬉皮笑脸道:“你是念卿的妹妹,可不就是我的妹妹嘛!不是有句话么,姐夫也是小姨子的!” 文旭身上的冷气更重了——这是当他死了吗?那双狗眼像是钉在沈如初身上一般,牢牢地盯着沈如初。 “请自重!”文旭挡在了沈如初的面前,冷眼与姚光祖对视,姚光祖一见文旭强健威武,像是练家子,自己不敢硬碰硬,讪笑道:“兄弟,我和自己的小姨子说句话,你犯得着这样吗?” 文旭冷道:“对付你这种人,再怎样都不过分!” 沈如初心里一暖,拉着文旭的手,道:“我们回去吧,不和某些人一般见识。” 文旭冷凌厉的眼神射向姚光祖,如果眼神能杀人,这姚光祖早就万箭穿心了! 姚光祖看着沈如初离去,痴痴地站在原地,望着沈如初的沉思看了半天,摇头晃脑道:“啧啧,少爷我当初怎么选的不是这丫头的?瞧瞧那小脸蛋。还有屁股蛋儿……” 他的小厮急忙笑道:“少爷,您现在看上也来得及啊。”然后朝着他挤眉弄眼,姚光祖会意,哈哈大笑。道:“你小子比小爷我还坏!” 因为姚光祖的出现,沈如初再一次为沈念卿的幸福担忧,得想个办法让他们和离了才行,离开这混球,沈念卿才可能有幸福。 回到家中,沈如初径直去了房间,抱了个美人靠在那里假寐,文旭看了这情形,顿了一下,然后跑到了另一个房间。不知做什么。反正半晌不见。 “去看看爷在做什么。”沈如初吩咐秋蕊。 不多会。秋蕊过来,道:“夫人,听如意说。爷在供观音像,嘴里还念念有词,别提多虔诚了。” 沈如初扑哧一笑,道:“你先下去吧,吩咐厨房给爷烫一壶药酒,就是我前日带的药材。” 文旭进来时见沈如初仍在软榻上躺着,眼睛紧闭,这次像是睡着了。 “初儿。”文旭蹲在软榻前,仔细地看着沈如初,他的脸上带着兴奋的表情。 沈如初听见了那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微微睁开了眼,然后嘤咛一声翻了个身,嘿嘿,偏偏不理他。 文旭以为沈如初真的睡着了,怕打扰她,一屁股坐到了铺着北夷羊绒地毯的台案前,安阳城因为与北夷毗邻,虽说两国连年交战,但民间私底下多有贸易往来,久而久之,两国的风俗习惯相互融合,这安阳城里的人也有席地而坐的习惯,所以家中常铺设地毯。 沈如初睁开一只眼,看见文旭满脸小心翼翼的幸福,心头甜蜜地一动,招招手,柔声道:“过来。” 文旭梗了一下脖子,想动但没有动——我是小白吗,你让我过去就过去? 沈如初嘴角带笑,心说这二货的表情怎么就那么像小白呢,明明嫩得要死,偏偏装出很厉害的样子。 “真的不过来?”沈如初压低了声音。 文旭继续梗着脖子,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嘴唇动了动,正想将那个“不”字说出口,但身子比嘴巴更快,沈如初正在懊恼如何让他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软榻前。 二人嬉闹了一番,闹到动情处,正是情动时,差点就要玉成好事。 “别急,有的是时间。”沈如初推了一下文旭。 文旭心说,这种事哪有不急的?笑道:“我不急那送子观音都要急了!” 一下午都在耳鬓厮磨,临吃饭的时候才消停。 “明天要我陪你一同去?”文旭道。 沈如初想着文旭明日要去马场当值,胡山海既然要报复他,自然会在马场安排眼线,这个档口任何微小的差错都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再者,明日要见的人是苏老太太,他一个男人去了也不便,莞尔一笑,道:“不用了,你一个大男人去了只会碍事,我正好和苏老太太说说话。” 文旭道:“也好,免得那苏老太太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待,让你见了笑话。我让金古二人陪你去。” 沈如初正色道:“不用。不要。”上次因为让金古二人来保护沈如初,被胡山海故意寻了个把柄,已经贬黜到马场去了,岂能再给别人留有口实,造成“错在加错、屡教不改”的表象! 文旭笑道:“那就让如意过去。总之,保护夫人要紧,明天会有很多人去上香,也会有不少登徒子闻‘香’而动。” 沈如初笑起来,看不出文旭这么有心。 四月初四这一天,沈如初领着松月,由如意驾车,天不亮就出发去了北郊的灵石寺。 现今春光明媚,花开正好,恰是春游集会时,加上灵石寺颇为灵验,在安阳城很有名气,甚至在整个隆安郡都有些名气,寺院附近种植了不少花木,有一片偌大的桃林,像是沾了灵气一般,这桃花花期甚长,灿烂如霞,在安阳城,这片桃林的名气甚至大过灵石寺。 此时正是桃花盛开之际,很多人去灵石寺,不光是为了礼佛祈福,更是为了赏花郊游。 所以,这一天灵石寺人山人海,人头攒动。 “如意,我们这要到哪里去找苏老太太?”沈如初下了马车,见到那接踵摩肩的阵仗,微微有些吃惊,都说安阳城地广人稀,看来也不尽然。 如意道:“夫人放心,小的前几天就去打听清楚了,苏老太太这次上的是头香,这会子刚响了晨钟三下,应该是头香时间,只要去了正殿,应该见得到苏老太太。小的还打听到苏老太太会在寺院住几天。小的也在后院厢房里订了一间房子,正好在苏家的隔壁。” 沈如初点点头,跟着人群去了大殿,却没有见到苏老太太。只得在法师的授意下,象征性地上香礼佛,又给那小沙弥交了一笔香油钱。 那小沙弥问:“夫人祈什么福?” 沈如初一愣,看了一眼松月,祈福就是祈福,还要具体分门别类吗? 松月道:“小师傅,我们夫人祈福佛祖保佑,早生贵子。” 小沙弥真真正正地用金粉笔给记录下来。 沈如初顿时汗颜,心说,怪不得这寺庙香火好,就冲人家这服务精神,想不好都难! 从大殿出来,又是人头攒动的景象,沈如初压根没看见苏家的人影,正打算让如意领着去后院的厢房。 “夫人,那边有个姑娘在冲您照收。”松月在沈如初耳边道。 沈如初顺着她目光的方向看过去,的确看见个姑娘,很面熟,仔细一想便知道是谁了,再一看她身后那阵势,一辆华美的双驾马车,后面跟了两辆青蓬马车,应该是给体面丫鬟嬷嬷坐的,除了几个小丫鬟,还跟着几个壮实的仆妇。 沈如初领着松月走了过去,见了那人,笑道:“喜鹊姑娘,好久不见了。” 喜鹊笑道:“算你记性好,还记得我!” 沈如初浅浅一笑,眼神越过喜鹊,扫视着那辆华美的马车,望见了那珠玉门帘上的一个镶金的“轩辕”字样,心下当即明白了一些,这轩辕乃是燕国的国姓,据说皇族当年也是北方一个崛起的部族,跟现在的北夷乃是同根,日益壮大后便开始染指中原,终于打下这片江山。 安阳城地偏人穷,幅员辽阔但物资匮乏,在世人眼中那是远离政治中心,但却是一处深潭,深潭有龙,这里也有皇族,那就是安北王。如果说马征明是这安阳城的土皇帝,那安北王则是整个隆安郡甚至疆北的土皇帝,而且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天高皇帝远,远在庙堂之高的真皇帝对此也无可奈何。 “你这是……”沈如初明知故问,喜鹊若真是安北王府的人,她自然不敢在主子面前僭越,现在敢光明正大地和自己打招呼,自然得到了主子的授意。 喜鹊神秘一笑:“我们主子想见你。你领着你的人去后院厢房的天厢房,那里有人接待你。”见沈如初有些迟疑,她悄声道:“好事,你只管去。” 如意在原地等了一会不见沈如初回来,松月也未过来打声招呼,急忙找了过来,却见沈如初与松月被一个衣着光鲜的婢女领着去了寺院的厢房。 “夫人,您……您没事吧?”如意看了一眼那婢女,眼神里微微有些敌视,若是沈如初在他的守护下出了任何差错,文旭岂不是要揭了他的皮,在把他赶出文家。 沈如初摆摆手,道:“我没事。你现在外面候着吧,我去见个贵人。”她已经想到那个人是谁了,听过她的传闻,但是还未见过。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大大送的金贵小金猪、平安符、粉红票票;鞠躬感谢雪花~飄~飄~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青二十七姐姐、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一本好友的书:书名—《惑君》;书号—2855845;简介—穿越重生,身份调换,书荒的亲们去瞧瞧吧,也许会喜欢哦。 ☆、084 遇贵人中毒已深 ps:今日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55张加更! 在天厢房等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喜鹊领着一个小丫头含笑而来,冲沈如初一笑,便恭恭敬敬地立在一旁。 沈如初含笑而视,想着等一下见面的话数,紧接着两个婢女并排走进来,随后闻到一股香味,并非普通的脂粉香味,而是一股龙涎香的味道。 沈如初本以为会看见一个头戴凤冠、身着绫罗的女子,但却是一个玉树临风的公子施施然地走进来,只见他气质超凡,相貌英俊,风度翩翩,整个人被一种贵气包围,即便含笑,但仍让沈如初心中感到了那股敬畏。 沈如初心下生疑,怎么会是个贵公子?再抬眼一看,心下才明白,却也不点破。 喜鹊急忙将这位贵人请到上座,冲沈如初一笑:“这是我们主子,这是沈姑娘,如今该称文夫人了。” 松月一听这话,急忙想要上前制止,却被沈如初一把拉住,给了她一个眼神,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 沈如初大大方方地冲那人福身行礼,道:“如初见过公子。” 那翩翩公子一开玉骨扇,浑身流光溢彩,眼角生辉,嘴角挂笑,好不风/流潇洒,笑道:“小娘子,你抬起头来,让本公子好好看看,怎样一个妙人,这般妙手丹心。” 沈如初不卑不亢,含笑抬起头,道:“公子谬赞了。” 那公子对上沈如初那一双清澈的美目,眼神里没有任何闪躲。哈哈大笑,道:“妙!真是妙!文夫人请上座。” 沈如初从容落座,心说:妹子,我看你能憋多久! 喜鹊给沈如初送了一杯茶过来。规矩地退到了那贵公子的身后,道:“文夫人,我们公子请夫人前来,是听闻夫人医术高明,不落窠臼,正巧今日遇见了,便想请夫人给我们公子把把脉,看看是否康健。” 沈如初浅笑道:“请公子伸手。”她一手拉着衣袖,一边将手指搭在了那只白嫩的手腕上,一见那白皙而纤细的手腕。沈如初更加肯定自己先前的断定了。而那脉象也验证了她的猜测——这分明是个姑娘。 沈如初原本以为这姑娘只是闲了。身上无非就是些富贵病,但这一探竟让她变了神色。 “公子,如初是直性子。说话不喜欢打弯。”她把话说到这里便顿了下来,含笑看着那贵公子。 贵公子帅气地开了一下扇子,道:“说!” 沈如初一笑,道:“您乃是人中之凤吧?” 那贵公子一愣,继而哈哈大笑,喜鹊站在其身后掩嘴而笑。 “算你有些眼光,还有其他发现吗?”她不再故意粗着嗓子说话,声音听起来轻柔很多。 沈如初敛起笑容,正色道:“姑娘您中毒了。” 此言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当真?”那姑娘秀眉微蹙。脸色清冷,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沈如初点点头,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姑娘当真中毒了,而且时日不浅。” 她眼色严峻地扫视了一圈,一直紧紧跟在她身边的大丫鬟会意,冷声道:“你们都退下吧。”喜鹊等人鱼贯而出。 沈如初让松月也跟着出去。 “可有解?”她俯下身子,面带萧索地问道。 沈如初当即明白这位贵人招自己来的真实目的,看来这次相见并非碰巧,上次喜鹊去医馆的目的恐怕并非调理而是为了解毒,这样一想,沈如初便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我能否先问姑娘一个问题?”沈如初微笑道。 她俏生生一笑,道:“你想知道我是谁?你这么聪明怎会猜不出来?不妨猜猜看。” 沈如初又是一笑,道:“安北王的郡主么?” “哈哈,聪明!”她爽朗地笑着,忽然眸子深沉一转,一道冷光射过来,道:“你这么聪明,就不怕聪明反被聪明误?不怕你知道的太多了,我不开心?” 她这一番话算是默认自己的身份了,的确是安北王府里的郡主;听闻安北王有嫡女两个,都被钦封为郡主,大郡主是嫡长女,皇帝为了牵制安北王,早指婚给了一个皇子,如今正居住在京城;眼前这女子不足弱冠,想来应该是那二郡主——轩辕吉安了。 沈如初心中微微一颤,她的确是知道的太多了,无论是当初的落子汤还是现在的身中剧毒,这对皇室成员来说,都是讳莫如深的。 “难道郡主不想解身上的毒了吗?“沈如初淡淡一笑,她相信解药便是最有效的筹码。 轩辕吉安冷笑连连,道:“你有这个本事吗?我知道你有两手,但是,要解我身上的毒,恐怕……哼,不是本郡主小瞧你。” 沈如初诚恳道:“我对郡主身上的毒并无十全的把握,但是我会尽力,至少有一成的把握。” 轩辕吉安优雅地坐下来,冷道:“一成的把握?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在诳我?” 沈如初对毒并没有太多的研究,不过是最近看了《毒典》略懂一二,但却不会妄自菲薄自己在医术方面的造诣,尤其是经过宫云枫这段时间的指导,更是融会贯通,进步一日千里,轻轻一号脉便知道她身上是中了毒,而这症状难以被察觉。 沈如初正色道:“有道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郡主想必请了不少名医查验,但并非人人都能确认郡主是中毒,恐怕郡主也是近来才知道自己并非体弱多病而是中毒所致吧?” 轩辕吉安面部微微抽动了一下,沈如初将这个轻微的表情尽收眼底。 “我只说自己有一成的把握。若是郡主连这一点都不信,我也无法,郡主还是另请高明吧。”沈如初道。 轩辕吉安冷道:“我如何信得过你?难保你不是胡乱猜的。你说我中毒我就真的中毒了?” 沈如初嘴角上扬,心说。这姑娘心机倒是多,可惜终究在惜命面前露了马脚,何况,自己已经验出她中毒了,岂能有假? 她若是真的不信,又岂会屏退左右单独留下自己谈论这么久? “郡主如若不信,我也无法,不过,为了证明我并非信口雌黄,我愿意说几个症状。郡主听了之后再做定夺。”沈如初道。 轩辕吉安笑道:“你说。”玉骨扇又轻轻地扇起来。恢复了先前的翩翩公子模样。 沈如初道:“您自幼体弱多病。经常有梦魇,劳神过度会呕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郡主的月事至今未来。” 话音才落,轩辕吉安从位子上站起来,然后又慢慢地坐下去,道:“你还发现了什么?可知道这是什么毒?” 沈如初摇摇头,道:“郡主身上这毒至少有五年之久,至于什么毒,我不清楚,也不敢在郡主面前打诳语。” 轩辕吉安皱眉,道:“可有解?” 沈如初摇摇头,道:“郡主身上这毒已经深入肌理乃至骨髓。想要除尽恐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只探明郡主身上有毒,至于何种毒却并不明了,但我可以给郡主开一些方子,让郡主身上的毒不至蔓延,然后寻妥当之法解之。” 轩辕吉安猛然转身,俏生生的小脸上带着一抹威严,直视沈如初道:“你有多大把握?” 沈如初浅笑,道:“此事性命攸关,就算只有一成把握,郡主也要试试,不是吗?只要不是百分百成功,我即便说有几成把握,最后的一成也可能导致前功尽弃,不成功;虽说只有一成把握,但是利用好了,这一成也能颠覆局面,让郡主康复。” “你好大胆子,竟敢这样和郡主说话!”那个大丫鬟喝道。 沈如初根本没有正眼看这个丫鬟,她相信这个中厉害轩辕吉安心知肚明,而这恰恰是她手中的筹码。 “黄莺,你退下!”轩辕吉安冷道,那个大丫鬟急忙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 “你跟我回王府,我给你重金,治好为止。”轩辕吉安道。 沈如初笑了笑,道:“此法不妥。第一,我解毒的用药,我要亲自去选;第二,有人既然给郡主下毒,那必然是想对郡主不利,我去给郡主解毒,郡主觉得这样树大招风,我还能活吗?第三,我的医术也是自己辛辛苦苦学习来的,岂能随随便便公诸于众?” 轩辕吉安冷道:“那你觉得如何才是妥当?”虽是询问,但语气却异常不耐。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这个问题在轩辕吉安开口之前她在脑中已经预计过,道:“宫式医馆 在安阳颇有名声,馆主宫云枫乃历代御医传人,医术高明,郡主何不和王爷说说,让宫式医馆的人半个月去王府请一次平安脉呢?” 轩辕吉安冷冷地看着沈如初,看得她浑身一阵发麻,这个郡主可不是只会撒娇的小姑娘,据说是能文能武,一直是安北王的左膀右臂。 沈如初的目的很简单,傍上安北王这棵大树,至少能保她与文旭当前的平安。 “好,就依你。但是,你若敢耍滑头,你就试试自己脑袋到底有多牢!”轩辕吉安冷道。 沈如初表面恭敬道:“不敢。请郡主放心,如初一定尽力。” 轩辕吉安又道:“听说马文俊和你们有些过节?”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myzhysky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荒々芜、木临风两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兜兜求几张粉红保持新书月票榜,大大们有粉红的,投给《良配》哦。 ☆、085 安北王府时来运转 ps:本章是六千字大章,今天无双更哦。 沈如初心头一跳,但仍旧面不改色,平稳道:“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不敢得罪马大公子,郡主真是抬举我们了。” “哦?”轩辕吉安挑了挑眉头,“我倒是看不透你了,或者说,之前小看你了。” 沈如初知道她并非无缘无故提起这件事,也不敢隐瞒,遂道:“的确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挫折,还请郡主帮忙周旋,让马大公子及马元帅高抬贵手,我与文旭平凡无奇,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不值当马家那么大的手笔。” 她这句话暗含讽刺,但又揶揄得恰到好处,轩辕吉安几不可见地动了动嘴角,以一种上位者特有的清冷,道:“也要看看你们值不值得本郡主出手了。不过,至少近期是安全的。” 沈如初垂着眸子,心中疑惑轩辕吉安如何知道这其中的矛盾摩擦,与此同时又奔涌着难以言喻的兴奋,这一趟真是不虚此行。 “如初不才,但一定尽自己绵薄之力为郡主马首是瞻。”沈如初殷勤道,此时不献殷勤更待何时? 轩辕吉安满意地点点头,嘴角扯动了一下,道:“你还算识时务!” 沈如初琢磨着也是时候该退下了,正要寻个借口,黄莺进来了,对着轩辕吉安一阵耳语,轩辕吉安挥挥手,她再次恭敬地退下去了。 “你表现的机会来了。玄字厢房的苏家老太太得了急症,你不妨去试试。”轩辕吉安面无表情地道。 沈如初点点头。一出天厢房,就看见寺庙里的僧侣和苏家的家奴匆匆忙忙地进进出出。 黄莺领着沈如初,对一个管事的妇人道:“这是宫式医馆的沈大夫,我们郡主让她过来帮忙。老夫人状况如何了?” 沈如初明显看见黄莺骄岑的脸上带着一抹高深莫测的微笑,果真,当她说完这句话,那个管事的如同抓到了救命的稻草,连声拜谢,道:“多谢郡主大人!奴婢替我们家老太太谢过。”她连连福身。 一抬头看见沈如初,喃喃道:“这、这位就是……沈大夫?” 沈如初知道她这是嫌弃自己是女人,安阳城不可避免地重男轻女,女人从医者又屈指可数,故而信不过她。但她装作没看见这管事脸上的质疑。微笑着点点头。 “我们郡主都是请她看病。”黄莺淡淡丢出一句话。 那管事脸上的质疑顿时少了不少。但仍旧面露为难,额头冒着一层细汗,喃喃自语:“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呀!哎!”她一拍大腿:“救人要紧。沈大夫请跟我来吧。” 灵石寺依山而建,在半山腰,等她派人去了山下请了大夫,再赶到寺里,即便是快马加鞭少说也要半个时辰,再者,请来的大夫也未必就比眼前这个女大夫医术高明。 黄莺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夫人请吧,我就送您到这里。” 沈如初点点头,虽然对这苏老太太的命心里没底。但一般病症也难不倒她。 “沈大夫,我丑话说在前头,古人有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为知也,若是耽搁了,你我都承担不起。”管事的冷着脸道。 沈如初冷冷一笑,虽然不喜她这般傲慢无礼,但毕竟没看到苏老太太的症状,若是贸然承诺,岂不是成了吹牛皮?她不喜欢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管事大人贵姓?”沈如初淡然道。 那管事的急忙道:“小妇人免贵姓苏,沈大夫快跟我来。” 沈如初去了玄字厢房,那里已经忙成了一团,被围在中间的正是一个满头银丝的老妇人,沈如初猜测这便是苏老太太。 “沈大夫快来给我们老太太瞧瞧。”苏管事推开人群,将沈如初引到了苏老太太的绣榻前。 沈如初看了一眼苏老太太,面色发紫,咳嗽不停,胸口起伏不定,呼吸急促,带着一股哮鸣声,沈如初直觉是她哮喘病发作。 “老太太,把你的手给我。”沈如初柔声道,将手搭在苏老太太的手腕上,苏老太太的脉象十分急促,一看便知是心率加快的症状,她呼气长,吸气短,沈如初确认她是哮喘病发作。 “你们几个把门窗都打开,通风换气;来两个人帮我一起将老太太扶起来。”沈如初赶紧利落地吩咐。 苏管事自己上前帮着沈如初将那苏老太太扶起来,沈如初又塞给她一个抱枕,道:“苏老太太你好,我是宫式医馆的大夫,您不要担心,我有办法救您。您将身子微微躬下去,慢慢呼吸,对,就这样,再轻轻呼气。” 宫氏医馆在安阳城颇有名气,就算不买她的账,但一般人不能不买宫氏医馆的账。 苏老太太虽说咳嗽得厉害,但病情并未危及到丧失神智的地步,听见了沈如初的话语,便按着她的指点去做,沈如初从自己的贴身锦囊里取出一小瓶药物,拿在苏老太太的鼻子前晃动了几下,道:“慢慢吸气。” 苏老太太的咳嗽越来越猛烈,苏管事一看便急了,喝道:“我先前是怎么交代你的?你若是不懂,就不要……哎,现在可怎么办!你们几个还愣着做什么,出去看看大夫有没有请来。” 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苏老太太咳出几口薄薄的粘痰,渐渐平息,冲着苏管事道:“不必兴师动众了,我现在好了。”她回头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还要谢谢,姑娘怎么称呼?” 这苏老太太生得慈眉善目,鹤发童颜,声音也十分亲切。和沈如初印象中的形象完全吻合。 沈如初恭敬道:“回老太太的话,我已嫁作人妇,当不起这姑娘的称谓,我叫沈如初。宫式医馆的大夫,今天来上香礼佛,祈福许愿,正巧遇见了郡主大人,她说您这里突然闹了急症,便命我过来看看。您现在觉得好些了么?” 苏老太太微微颔首,听见“郡主”字样,又看见苏管事冲她微微颔首,对沈如初不由得又客气了几分,道:“好多了。今天还多亏了你。不然我这老婆子就要去见佛祖了。” 在场的两个大和尚高宣了一声法号。道:“多亏佛祖保佑。苏老夫人洪福齐天,逢凶化吉,日后定然福上加福。荫及子孙。” 苏老太太笑呵呵道:“那就多承大师的吉言。不过是虚惊一场,多谢了沈大夫。” 沈如初不敢居功,笑道:“这是老太太有福气,吉人天相,我不过是碰巧遇见郡主大人,若不是她好心提醒,我哪里会知道。” 苏老太太受宠若惊道:“多谢郡主大人的关爱。”双手合十,冲着天厢房的方向微微拜了拜。 苏管事走到沈如初面前,不好意思笑了笑,道:“方才多有得罪。还请沈大夫大人有大量,不与我这小妇人一般见识,我也是病急心乱。” 沈如初笑道:“苏管事的心情我感同身受,人之常情,我能理解。若是带了冰糖白蜜黑芝麻等物,将黑芝麻与姜榨汁去渣,其汁与白蜜冰糖用瓷瓶收储,当即服用,可以平喘润肺。也可做日常服用,早晚可一汤匙,有益气养肺、润肺止咳之疗效。” 苏管事犯难道:“这些东西极寻常,白蜜倒是带了,其余的却不曾带了来,只能回府再做。” 那大和尚将沈如初说得几样东西听得真切,急忙道:“这些东西我们寺院里,老夫人若是需要,贫僧现在就命人准备。” 苏老太太笑道:“有劳二位大师。” “你什么时候学医的?你方才那个药叫什么名字?我怎么嗅了之后就吐了薄痰,很快就好了?看不出你小小年纪却有这般医术,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苏老太太拍着大腿笑道。 沈如初避重就轻,答道:“学识浩淼,我这不过是沧海一粟,老太太过誉了。那是一种救急的药,只能治标不治本,老太太您这是肺症,有病根了,要想痊愈不容易,但有办法帮您治疗,至少能够减少复发的次数和症状。” 不等苏老太太开口,苏管事急忙道:“那请沈大夫快些帮忙开个方子吧,我们也好去准备。” 沈如初笑着看了苏管事一眼,点点头,她从心里有些看不起苏管事这样前倨后恭的人,但得饶人处且饶人,她也不好当着苏老太太的面发作。看苏管事的样子三十有余,作妇人打扮,这个年纪能在苏老太太的手下独当一面,又跟着苏家姓,多数是家生子。 “老太太,按辈分我还要叫您一声外婆,给您看病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您呀,只管放心。”沈如初笑道,她看着时机还算成熟,苏老太太对自己正热络,方才的病情紧急也被解除。 苏老太太一惊,道:“哦,你是?” 沈如初笑道:“老太太,文旭您认识吗?我是文旭上个月过门的妻子,您是文旭的外婆,可不就是我的外婆嘛。” 一听到“文旭”的名字,苏老太太来了精神,拉着沈如初的小手,更加热络起来,道:“你真是文旭那孩子的媳妇?啧啧,真是好模样,他呀,有眼光。” 沈如初讨巧地笑道:“这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岂敢在老祖宗面前说谎。” 苏老太太笑道:“上个月听说他成亲,我还命人给他准备了一份贺礼,缘分,真是有缘分,本来想着过段时间接你去府里过几日,没想到却在这里碰上了,一转眼还成了我的救命恩人。” 沈如初有些撒娇但不失庄重地笑道:“老祖宗这是说哪里的话,能在老祖宗面前尽一份孝心,那是我们做小辈的责任。” 苏老太太笑道:“小嘴真甜!文旭这小子有福气,我看你呀。就是有福气的人,一脸的福相,又聪明又能干。一会陪我老婆子用些斋饭,我一个人吃饭怪闷的。” 沈如初笑道:“老祖宗不嫌弃我吵。我倒是乐意蹭饭。” 苏管事笑道:“老太太喜欢还来不及,我这就命人下去多准备一副碗筷。沈大夫就在这里陪我们老太太说说话?” 沈如初点点头,犯难道:“好。只是,我有个随从还在外头候着,要给他通个信,免得担心了。” 苏老太太道:“这有何难,叫文秀去说吧,你就在这里陪我说说话。”她指着苏管事,沈如初这才知道“文秀“便是她的闺名。 沈如初笑道:“不敢劳烦苏管事,何况我这随从还在寺庙外头。又是男丁。见了恐怕不便。” 苏老太太大手一挥。笑道:“那你就去,去了快回,我等着你吃斋饭。”又吩咐苏管事。道:“你赶紧去天厢房给郡主道谢,从我们带的东西中挑几件像样的,送过去,要不是郡主大人,我这外孙媳妇也不会那么赶巧来给我看病,告诉郡主大人等我身子好利落了一定登门拜访道谢。” 苏文秀领命而去。 沈如初出门,偕了松月,一同出了寺庙,才到门口,望眼欲穿的如意就猴子一样跳起来。窜到沈如初的面前,道:“夫人,您可出来了!小的急死了!” 看着如意一脸急切,沈如初颇为不忍,道:“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一听沈如初道歉,如意顿时无所适从,急忙摆手道:“夫人,您千万别这么说,我、我只是担、担心……” 沈如初道:“我现在不能回去,要在寺院里陪着苏家老太太用斋饭,你去我们预定的厢房里要一些斋饭自己吃了,下午一道家去。” 进了玄字厢房,陪苏老太太用斋饭,秉承食不言寝不语的训诫,沈如初慢嚼细咽,中间偶尔抬头对苏老太太笑笑,苏老太太见她聪慧大方,又知书达理,越发喜欢,就问了些关于文旭的事,沈如初也恳切地回答了,言辞之间流露出与文旭琴瑟和谐。 苏老太太思及当年文旭之母对他们母子的照看,越看沈如初越觉得顺眼。 “我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个镯子倒是当年老太爷送我的东西,不算贵重,却也图个念想,而且我自从收了这个镯子,很快就怀上了,还是个男儿。我希望你和文旭也早日有自己的孩儿。”苏老太太笑道,此时她们正在寺院的后山上散步,因为沈如初说饭后散步有益身心。 沈如初笑着推辞:“这么贵重的东西,对老太太您来说又有纪念意义的,我不敢要。多谢老太太的关心。”那镯子是羊脂玉的才智,没有半分瑕疵,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苏老太太将镯子塞过来,佯装不快,道:“给你的你就收下!” 沈如初收下那只镯子,心中涌起一股激动,有一种小人物时来运转的欣喜。 临走的时候,沈如初给苏老太太开了个方子,做食疗的:鹧鸪1只、陈皮一钱、苦杏仁三粒、山药六钱、川贝十五粒,煲汤饮用。 “需要的药材等我回医馆开好了直接送到您府上。这道药膳最适合体弱者,治疗哮喘效果很明显。”沈如初浅笑道。 苏老太太笑道:“好,文秀快收了方子,让人照着做。” 沈如初原本的打算是想请苏老太太帮忙,在苏老爷面前说个人情,为文旭和马文俊之间的恩怨做个调停,但先前轩辕吉安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她打算插手管这件事,目前来说,马文俊父子不能动她和文旭,在疆北还有什么是安北王府定夺不了的事情? 既然有安北王府插手,就没必要把苏家也拉上,沈如初自然乐得送个救命的人情给苏老太太,相信将来去苏家走动更加便利,也会更受欢迎。 从玄字厢房出来,沈如初感到背后有一阵冷冽的光芒,刺得她脊背一阵发凉,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背后有一双眼在注视她。 “怎么了,夫人?”松月见她停下来,忍不住问道。 沈如初一转身,看见轩辕吉安正冷冷地看向她这里,就像是一头猛兽看着一块会动好玩的肉一般。满是戏谑和残忍。沈如初的心连同着身子晃动了一下,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一个女子会有这样强大的戾气?摇摇头道:“没事,走吧。” 苏老太太病得蹊跷。按照沈如初的诊断,苏老太太是气管受了刺激,引发了喘症,他们所在的厢房干净幽雅,怎么会突然受到刺激?苏老太太的病并不是装的,那么极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布置的…… 想到这里,沈如初浑身一僵。 接着,她们又去大殿给文旭和沈家诸人求了平安符,这才动身回城。 回西市的时候,沈如初让松月去买了一些酒菜食材。因为心情大好。所以她完全忽略了自己并不精通厨艺这个事实。跃跃欲试,坚持亲自下厨做菜。 黄婆子见沈如初亲自下厨,撇撇嘴。道:“夫人真是勤快,老婆子我倒是没见过像夫人这般勤快的女子。” 沈如初如何不懂她这话里带刺,却懒得和她计较。 黄婆子闲得无事可做,把藏在自己房内的几样瓜果拿出来吃,想着沈如初为了讨好文旭亲自下厨房已经是没了体统,又是新婚期,可见将来不会得宠,原先隐隐的鄙视越积越多,竟到了不吐不快的地步,干脆出了门。 正巧在拐角处遇见了秋蕊。她对秋蕊也看不起,明明是从小跟着沈如初的,又被带到了夫家,偏偏到了夫家之后还不如一个新买的丫头,但看不起归看不起,却难免臭味相投,总要找个人说话。 “秋姑娘这是得闲了?花园里的花弄完了?”黄婆子道,还不忘拿眼斜睨秋蕊,这秋蕊虽说长得平头正脸,但身段却不错,又是大姑娘,在她看来,秋蕊迟早要爬上文旭的床。 秋蕊不冷不热,道:“我可没黄妈妈你得闲,和你老人家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秋姑娘,那是虫子,不是我!”在安阳,有一种会叫的虫子就叫“秋姑娘”。 黄婆子笑道:“说个玩笑而已,别当真。”她故作神秘地倾过身子来,秋蕊却受不得她的口臭,连连后退了两步。 就听黄婆子道:“夫人经常自己下厨么?以往当姑娘时也是这般?”虽说是询问的口气,但眼角眉梢跳动着,带起了一股不言而喻的轻蔑,那神情对庖厨一事极为不屑,压根忘记了自己一辈子都在做这样一个活。 秋蕊看着她油汪汪的一双手,不停地朝围裙上蹭着,眼里轻蔑,嘴里也跟着不敬起来,虽说最近因为松月受宠,她多少和沈如初有嫌隙,但却也不喜欢黄婆子这么瞧不起自己的主子,问及沈如初当姑娘时的行径无非是借机嘲笑沈家门槛地,不就是连带着她这个丫鬟也作践了么? 秋蕊冷道:“黄妈妈怎么这么问?我们夫人以往在家就是个勤快人,沈家做事的下人可不少,只不过夫人喜欢亲自动手罢了,难不成妈妈这是担心夫人发不起你的月钱么?” 黄婆子撇撇嘴,不悦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这丫头,嘴巴真毒。” 秋蕊不依不饶,道:“还有更毒的呢,你个老货,信不信我让夫人去查你买菜的账目?你吃了回扣,当我不知道!” 黄婆子冷道:“哼,你这又是操哪门子的心!还没抬脸呢,就给自己长脸了?就那几个小钱,我还不放在眼里!你要告诉夫人便告诉她去!” 所谓的“抬脸”便是指贴身或通房的丫鬟让男主人占了身子后,扯了脸上的茸毛,便成了男主子的妇人,与一般丫鬟相区别。 秋蕊气得脸色铁青,但半晌不敢说话,直直地看向黄婆子的身后,眼神里闪过一阵阵的怯意。 黄婆子忽然觉得脊背后一阵冰凉,回过头来,就看见松月端着一个托盘对着她怒目而视,而沈如初正悠然地站在她的身旁。 “夫人,您、您这么快就做完了?您可真是手脚麻利。”黄婆子牙关打着寒战。 沈如初笑着道:“黄妈妈这段时日辛苦了。我手脚不麻利不行啊,你也看到了,我和爷都是小户人家出身,讲不起那些排场,明儿领了你的月钱就回吧。” 黄婆子一听这话,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浑身筛糠一般,沈如初故作惊讶,道:“你这是做什么?你是我们请来的人,又不是买来的家奴,你来去自由,你既然做着不开心,就放你走。” ps: 鞠躬感谢荒々芜、木临风、江南一浪子、骑猪去兜风大大送的宝贵粉红;感谢雪花~飄~飄~、mo小小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好友幽非芽的微异能古言——书名:《夺庶》;书号:3045968;简介:腹黑警花在古代的二次换身! ☆、086 一往情深义救人 ps:这一章仍旧是六千字的大章……亲们凑合看一下,兜兜最近一不小心就码成了大章。 黄婆子哭道:“夫人,我不是那个意思,真的不是那个意思呀!老婆子在这里很开心。夫人和老爷给的月钱高,对我又宽容,平时活儿也不多。方才的话不过是我老婆子信口胡言,还请夫人大人有大量,不与我这粗鄙的婆子一般见识。” 沈如初笑了笑,道:“你也知道我们给的月利很高,我们对你宽容?你开心,可惜我不开心!言尽于此,明儿你结了工钱就家去。” 秋蕊脸色也跟着变得很难堪,沈如初现在对她越来越疏远,她并非刻薄的性子,但现在因为黄婆子几句不敬的话就要轰人,难免杀鸡儆猴的嫌疑,恐怕下一个离开的人就该是她了。 “你若跪在这里,我们连饭都吃不下,难不成要逼着我叫人把你轰出去?你若聪明,自该回自己的房间,明日一早领了月钱回去!”沈如初冷道。 秋蕊面如死灰地看了沈如初一眼,大气不敢出,看见松月嘴角含笑,不由得怒从中来,暗恨沈如初不记旧情,冷落她这个老人。 黄婆子哪里肯乖乖离去,越发哭得大声,直到文旭回来。 “爷啊,您可要给老婆子做主啊。老婆子现今只有一个瘸腿的儿子,若是没了这份活儿,我们一家都要饿死。”黄婆子抱着文旭的腿,哭求。 文旭弯腰拨开黄婆子的手,道:“这是怎么了?” 黄婆子以为文旭会心生怜悯,哭道:“夫人要明天轰了我家去。” 文旭看了她一眼,冷道:“夫人为何要轰你家去?” 黄婆子微微一怔,道:“是老婆子不对,我不该碎嘴说那些。” 文旭听了这话,心下便明白了几分,冷道:“夫人的主张就是我的主张。你既然知道自己犯忌了,那就明日家去!” 沈如初早在房内将这二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心说,这老婆子不识好歹,若是单单求了自己。兴许一时心软就留她下来。但是她见了文旭就哭求,明着是哭诉,暗里却是告状。这种人断然是不能留了! 文旭大步流星地走进来,脸上带着一抹小心翼翼地笑,有一种讨好的味道,怀里抱的是一大束已经削剪整齐的腊梅,带着一股北方之地特有的寒气,又从寒气中透出一股春意来,沈如初的心情不自禁地动了一下,像是被鹅毛飘在了心尖上,轻微微地颤动。让她心痒让她心里生出微酸的感动。 沈如初急忙起身,笑道:“今儿回来倒是早。好漂亮的腊梅。” 文旭心头一软,道:“喜欢吗?” 沈如初含笑道:“我爱花,你知道的,自然喜欢。谢谢你。” 文旭一愣,笑道:“你我之间需要这么客气嘛。” 沈如初接过他手中的腊梅。换了盘口瓶中的旧枝条,屋内顿时香气扑鼻,沁人心脾,在柔和灯光的照射下显得赏心悦目,屋子里春色盎然。 “真好!”沈如初由衷地赞美。 文旭凑过来。笑道:“是我真好,还是这花真好?” 沈如初笑道:“自然是这花真好——”她拖了尾音,看见文旭的脸色僵了僵,沈如初话锋一转,道:“你比花更好!” 文旭满意地笑了,看见桌子上摆着整齐得四菜一汤,与以往的饭菜大不相同,绿得鲜亮,红得可爱,笑道:“一看就知道你亲自下厨了,什么叫色香味俱全,我算是见识了。”然后瞥了一眼门外,道:“别伤了自己的身子,明儿就让如意去买个丫头回来,勤快好使唤的,你爱吃什么菜,报几个菜名,会做这几道菜的丫头优先。” 沈如初噗嗤笑起来,嗔道:“你怎么也不问问到底为什么?”一昂头,下巴指着屋外。黄婆子见没人理会她,自己哭声都下了。 文旭笑道:“还能为什么,指定是这婆子不懂事,惹恼了你,我还不了解你,你是轻易不翻脸,翻脸不认人。今儿还顺利吧?” 沈如初望着文旭高大挺拔的身材,一身铠甲穿在身上越发显得英气逼人,飞扬入鬓的长眉,眼睛晶亮,小麦色的肌肤带出一股阳刚的味道,以往总觉得这还是个孩子,但眼前的“孩子”已然成了能给她遮风挡雨、尊重她、呵护她的大丈夫。 “你为什么待我这么好?”沈如初答非所问。 文旭宠溺道:“傻瓜,我不待你好待谁好?你可是我明媒正娶的夫人,又是我的家人!” 沈如初温和而求索地看着他,完全没有打算放过他,让他再一次对这个问题一带而过,文旭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喃喃道:“我们小时候一起长大的。” 沈如初撇撇嘴,不依不饶,道:“又来这个……我们青梅竹马嘛,这个我都知道。难不成你自小就喜欢我?” 文旭面对沈如初凑过来的小脸,趁其不备俯下身子,亲吻了那小巧美丽的樱唇,笑道:“我们先吃饭,吃完饭了,我细细和你说,好不好?” “这次不糊弄我?”沈如初道,这个问题一直埋在她的心里,起先还能做到无视,但与文旭有了肌肤之亲,有了患难与共的经历,她对文旭的情感就像是一颗疯长的小草,在她的心里生根发芽,并期待能够开花结果,因为有了情感上的牵绊,那个问题对她来说越发重要。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从几时起,她对文旭的感情已经慢慢渗入到她的生活里,生命里,并一点点地侵袭她的灵魂,这个男人在她面前所展露出来的温柔、体贴、情意绵绵以及波澜不惊的人格魅力,正不动声色地侵袭着她的心灵。 文旭笑道:“夫人,你就是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糊弄你啊。” 沈如初娇嗔地瞪了他一眼,端坐在了桌子边。 灯光从斜上方投下来,罩着沈如初瘦削柔美的肩头,将那盘起的流云髻烘托得越发油亮水滑,沈如初微微羞红的脸庞在灯光下映成了一道柔和的剪影。有着无与伦比的魅惑之感,那令人沉醉的艳艳红唇正饱含着暖意的弧度。 文旭看着那抹美妙的剪影,生出无限的怜惜,又情动不已,以至于身体的某个部位都在蠢蠢欲动。为此他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己。 “我脸上有花?”沈如初坏笑道。事实上对文旭这种迷恋的眼神很受用。 文旭笑道:“你就是花,什么花能和你比呢,初儿?” 每次他唤“初儿”的时候。沈如初的小心脏都会忍不住一颤。 文旭享受这得来不易的幸福,喜欢一个女人在家中等着自己回来,向往每日有人陪着自己吃饭睡觉,这些看似简单的幸福却是他一直苦苦求索的。 吃完饭,文旭挽着沈如初的手去院子里散步,沈如初故意不主动开口 ,等着文旭信守承诺回答那个问题。 “我十岁那年便没了爹娘,我爹战死了,我娘重情。自此一病不起,不到半年也撒手人寰,那时,我很难过,甚至自卑,觉得自己是最卑微的人。”文旭低沉地说着。握着沈如初的手微微收紧。 沈如初此时有些后悔追问那个问题,如果自己的答案需要他剥开曾经的伤口,她宁可一辈子带着那个疑问。 沈如初无论如何也不能明白她对于文旭来说的意义。 那一年,年少的他自暴自弃,是幼小的她给了他一份人间的温暖; 那一年。他搬了家,在她哭得撕心裂肺的哭声中,默默流泪,想着一定还会回来的; 那一年,他差点战死沙场,是她微笑的脸庞激烈着他与死亡对抗; 那一年,沈家再见,却是报丧的噩耗,他终于再次见到她,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却感受到了她的陌生与疏离,她的眼中再没有自己的影子。 “我觉得自己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幸福,不再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不再是没人疼爱关心的孤儿,我有你。”文旭道。 沈如初默默地听完那一连串的故事,本该熟悉的曾经,对她来说却是完全陌生的过去,她张了张嘴,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告诉你,我不再是曾经的我,那么,你是喜欢过去的我多一些,还是现在的我多一些?” 文旭一愣,笑道:“你呀,又来捉弄我,就喜欢问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我若是回答不对,你又不开心,你不开心我会比你更不开心!” 沈如初笑起来,道:“瞧瞧你这委屈的模样,活像个小媳妇!” 文旭扳过沈如初的身子,正色道:“我也不是当年的我,可我这颗心曾来没有变过。你肯定与过去不同了,和我记忆中的初儿也不同了。如果非要在过去的你和现在的你之间选一个,我会选现在的你,因为我拥有的就是现在的你,而你给了我幸福的感觉,这就够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竭尽所能维护这份幸福,并且让你幸福。” 沈如初抱紧了文旭,喃喃道:“我相信你能做到的。” 她的鼻子一阵酸酸的感觉,眼睛也开始湿润,文旭所追求的幸福何尝不是她想要的幸福?文旭的这番话无疑让她吃了一颗定心丸,她不是夺了曾经属于本体的幸福和爱情,文旭在意并爱慕的人就是现在的自己。 之前那颗惴惴不安的心,那颗患得患失的心,总算可以回到它原本该去的地方。 二人郎情妾意地说了不少甜蜜的话语,文旭意犹未尽,道:“初儿,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恨不得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你。” 沈如初笑道:“好啦,这情也煽得差不多了,我和你说点正事。”遂把白日在灵石寺的经历细细说给他听。 文旭听完这事却没有立马表现出欣喜,反而有些忧虑,道:“没想到竟然牵扯到安北王了。” 沈如初笑道:“是啊,我甚至觉得受宠若惊。” “初儿真能干,来,让为夫奖励一个!”说完便揽住沈如初的纤纤细腰,狼吻起来。 当晚,一个是有意讨好,一个是真心迎合。少不得又是一番巫/山/云/雨,那微微吱嘎作响的雕花红木的大床摇晃着,那肉/体交织碰撞的声音更是让他们羞涩而兴奋。 “我不行了,饶了我吧。”沈如初娇喘微微地说道,她雪白滑嫩的双腿被文旭搭在了他的肩头。下/体的撞击带来一阵阵的酥麻。由下/体传遍四肢百骸,让她情不自禁地发出一阵阵娇/吟。 文旭坏笑道:“说好了不许求饶哦。” 沈如初抓着他的双臂,身体上的战栗以及那微弱但又清晰的痛楚让她对文旭又爱又恨。让她这般毫无遮掩地呈现在男人的面前,即便这个男人是她的夫君,对于新婚并初尝人事的她来说,仍旧是太难为情了。 “那你轻一点嘛。哎哟……”她嘤咛一声叫唤出来,这个坏东西,竟然又学了花招,把她整个人都翻了过来。 文旭放满了进击的速度,同时不忘爱/抚女人敏感的部位。 沈如初固然不懂得那些风/月之事,更不会在床底之间讨好男人。但她渐渐从文旭的爱/抚和抽/插中感受到了愉悦和激情,渐渐地放开了羞涩不安,学会了与文旭互动,她像是一个聪明的精灵,慢慢摸索出了文旭的敏感之处和喜好,无师自通地让文旭感受到了来自她的肯定和欢喜。 新婚燕尔的甜蜜以及初尝人事的兴奋。让欲/望如同冲出闸口的洪水猛兽,绵绵不休,又势不可挡。 沈如初不知多少次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溺死了,渴死了。但偏偏又死不了,就在死去活来中渡过,而文旭,在一次又一次不要命的冲击之后,在吐出“舒服得要死了”这几个字后,这才罢休,沉沉睡过去。 沈如初亦睡得深沉,醒来时发现文旭也在身边,她轻轻问了一句:“什么时辰了?” 文旭顺势伸出一只臂膀,将沈如初往自己怀里圈了圈,嘟囔道:“不用管,我们再睡一会。” 沈如初嗔道:“你不要去营帐?” “不用,晚半天不要紧,没人管。好累,腰酸背疼的。”文旭眯着一只眼睛,努力睁开另一只眼睛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觉得好笑,整个人醒了困,笑道:“那你先歇着,我可要去医馆了。” 松月已经做好了早点,正笑吟吟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被她看得不好意思,道:“看什么呢,我脸上很脏么?” 松月笑道:“不是啊,夫人。婢子觉得夫人真好看。婢子服侍夫人洗漱吧。”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把水给我端过来就好。”松月知道她的秉性,哪怕再冷的天,洗脸也只用温水,喜欢自己动手,平时还会用一团黏糊糊的绿色鼻涕状的东西洗脸。 “夫人稍等。”松月转身欲走。 沈如初又道:“顺带把我那块自制的洗面膏拿来。”在松月眼中的“鼻涕一般恶心的东西”,恰恰是沈如初费了很多心力,精心自制的洗面膏,用了芦荟的汁液,加了香料,用淘米水搅拌,并进行了冷凝,在她看来是天然无添加的绝好护肤品,但松月等人却百般嫌弃。 到了医馆,沈如初还没拉得及换上衣服,就被秦子辉叫过去了,说是宫云枫有急事找她,让她直接去重症房。 重症房乃是宫式医馆专门接待疾病、重病之人的房间,里面有一切应急的设备,医药也非常齐全,能在重症房,又是宫云枫亲自接待,可想而知那是怎样的重症了。 沈如初毫不迟疑,净手之后便去了重症房,房门前是一个胖丫头在小声啜泣。 房内靠墙的小床上躺着一个女人,一身紫衣,黑亮的头发顺着床沿垂了下来,整个房间像死一般寂静,那人一动不动,头转向靠墙的那一面,整个身子半缩着,身下晕染了一层紫红色的血迹。 “公子。”沈如初轻唤。 宫云枫已经戴上了冰蚕丝的手套,床边的桌子上摆了很多东西,有烤灯,纱布,剪刀,尖刀,还有大小不一的金针。 “你把她衣服解开。”宫云枫冷淡道,依旧在灯上靠着那把寒光闪亮的尖刀。 沈如初毫不迟疑,上前将那女子扳过来。看见那张苍白的脸后,她努力表现出来的沉静瞬间分崩瓦解,为这名不知名女子的美丽所折服,也为她惨白得脸色所惊吓,更为她所受的伤。此刻。她的身子都泛着凉意。 沈如初看见她胸前是一滩污血。一只被折断箭杆的箭头深深地刺入了她的胸口处。 她毫不犹豫地用剪刀剪去了她身上的衣服,若是解开,一来费时间。二来血液早已凝固,恐怕粘在皮肤上,也未必解得开。 “你帮我扶住她,我来施针止血。”宫云枫冷静地说道。 沈如初上前掣住那女子的两个臂膀,宫云枫将金针插在了鱼际,尺泽,大陵,郗门等穴位上,沈如初知道这些穴道都能止血,忍不住插话道:“还有涌泉,劳宫,行间,阴白,关元等穴道。” 宫云枫道:“她受不了这金针的力道。” 那姑娘的身上只剩下一个肚兜了,箭头穿过肚兜,差点把整个人都刺穿了。 宫云枫将手中的匕首递给沈如初。道:“你将箭头取出来。”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她熟悉人体的脉络精髓,知道人体的穴道和关节,但是她从来没在人身上动过刀子,万一失手,岂不是一条性命葬送在她手里? 她微微摇头。 宫云枫道:“你行的。这才是你的优势。”他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那昏睡的女子,“我已经用了麻沸散,趁着药效未过……” 沈如初喉咙如哏,接过宫云枫手中的刀子,他的意思沈如初明白。她的优势来自于她身为女子的劣势,女子行医很难被世人认可,但也容易在一些特殊的时候被女病人所接受。 她握着手术刀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但是却不敢有半分失误,那只箭头离心脏不过半寸的距离,而心房附近是血动脉,只要轻轻碰到,这个人唯有死路一条。 “有冰块么?”沈如初喘着粗气问道,伤口越来越大,即便是封了穴道,但也没有完全止住流血,偏偏那箭头是螺旋状的,不仅仅刺进了肉里,还穿在了两根肋骨之间,其中一条肋骨遮挡了一下,正好让那箭头偏了一些放心,离心脏半寸远。 宫云枫看了沈如初一眼,道:“我去问问。你不要紧张,不妨先把外围的创口开得大一点。” 沈如初一愣,他这是在指导自己么? 不多会,宫云枫拿着一碗冰块过来了,安阳城严寒,即便是现在阳春四月的天气,依然需要穿着夹袄,怕冷的人依旧需要在屋子里烧一些炭火取暖。宫式医馆为了储藏一些药品,在地下建了一间冰室,所以,拿得出冰块并不稀奇。 “你打算怎么用?”宫云枫问道,眉头微蹙,但却有所期待。 沈如初深吸一口气,道:“我把冰块敷在伤口处,一来可以凝固周围的血液,二来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将这箭头冻住。” 她按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把窗户全部打开,再端几盏灯过来。”沈如初凝视着伤口,小心翼翼地力求避开每一处神经和血管。 宫云枫依然开了窗户,又举了两盏明瓦的玻璃灯照过来。 “把灯再放低一点。”沈如初冷道,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渐渐从血肉骨头里剥离出来的箭头。 宫云枫顺从地将灯放低,灯光恰到好处地照在沈如初想要看清的地方。 就在这关键的时刻,那女子忽然动了动,似乎就要醒过来,眉头皱的厉害,身子微微扭动了一下,沈如初大惊失色,宫云枫却眼疾手快地腾出另一只手在她的头上刺了一针,顿时恢复了原先的安静与死寂。 “咣当!”那沉重的箭头被扔到了地上。 沈如初穿着粗气,握刀的右手颤抖不已,如同方才经历生死的人是自己,心跳漏了几拍。 ps: 鞠躬感谢物竹大大送的五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燕青灵、太乙天帝楚狂人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水的深度、、皮皮qin、庾乐、karlking五位大大送的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庾乐、karlking两位大大送的和氏璧;鞠躬感谢龍吟月大大送的宝贵桃花扇。兜兜继续呼求正版支持,呼求粉红,亲们支持兜兜一下吧! ☆、087 妙手传承悟奥义 ps:第二更,妥妥九千字奉上——今日书评区好热闹,大大们好给力,兜兜不卖力是不行滴(各位打赏和氏璧的大大随后加更送到,本次加更不设具体名目) 宫云枫的凤眸微微一动,一道似温柔又似惆怅的眼波轻轻晃动出沈如初疲惫的身影,她额头的汗珠以及全神贯注之后的片刻放松,在他眼里恰是一副惹人怜爱的模样,他伸过去的手就在快要触碰到沈如初脸庞的时候,突然静止在半空中。 沈如初随之一愣。 那只肤色白皙、指节修长、又干净整洁的手上托着一方帕子,微微散发着香气,正如他身上的气息,沈如初并不喜欢身带香味的男人,但是对宫云枫身上这种似有若无的香味却不排斥,就听宫云枫淡淡道:“擦汗。伤口我来缝。” 沈如初努力扯动了一下嘴角,浅浅一笑,犹豫了一下,接过那方帕子,道:“多谢。” 一转身,她的身形有些摇晃,不仅仅方才太过耗费心力的缘故,更多的是来自当时的紧张和恐慌,而这种惊慌是对生命的敬畏与珍惜,她不敢有半点差池,不敢有半点分神,握着一把刀,在一个人的心脏部位游走,与一根深入骨肉的箭头斗争,既不好玩也不刺激。对她这种第一次持刀做手术的人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挽救的不仅是一个生命,也将成就另一个自己。 她第一次明白,所谓的救死扶伤并不像说说那么简单,所谓的临危不惧也并非平时多看几本医书就可以查漏补缺。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满脑子都是那喷涌的鲜血,那触目惊心的伤口,那深入骨髓的箭头,半晌方缓过神来,等她提着明瓦灯走到床前的时候,宫云枫已经在擦手了。 “已经缝好了?”沈如初道。提着灯笼的手也僵住了,这未免太神速了,不过是一转眼的功夫。 宫云枫点点头,道:“你帮忙把她衣服穿上。”他脸色一红,男女之间的大防总是要避讳的。即便他不忌讳这些。却不能不考虑这女子将来的声誉。 沈如初看了一眼那昏睡中的人,三根指头搭在那细弱的手腕上,一种不妙的感觉涌上心头。她忍不住又吐了一口浊气,她对此却毫无知觉,将那层薄被子拉起来盖在她身上,道:“暂时不用穿衣服了,捂着伤口了反而不好。让她的丫鬟过来照看一下。” 宫云枫道:“这样也好。”说完便朝门外走,才走了两步,又顿住了,道:“你做得挺好的。” 他原本是背对着光线,回头的时候。正好有半张脸隐在昏暗中,竟有一种诡异的魅惑,明明是温润如玉的公子,却充满了雄性的魅力。 沈如初快步走上前,笑道:“谢谢您的鼓励和肯定。我想问个问题,一眨眼的功夫您将那么一大块伤口缝好。您是怎么做到的?”——那伤口贴近心脏,任何差池都会让病者丧命,并不是一个可以快速进行的活儿。 宫云枫道:“一眨眼的功夫?”他轻轻笑着:“我可是看见某人在那里发呆了许久。” 沈如初吃惊地看了他一眼,自己竟然发呆了许久? 宫云枫道:“这妙手乃是宫氏的传家宝,何谓妙手。就是快别人所不能之快,巧别人所不能之巧。你可知道我为何要从京城来安阳?” 沈如初摇摇头,她不愿意去妄自猜测。 宫云枫笑道:“因为我哥哥的手比我更灵巧,更能传承家门。” 沈如初一愣,没有继续追问,她似乎明白了宫云枫偶尔不经意流露出的落寞,这大概是每个背井离乡之人最不能外道的苦衷。 宫云枫推开门,一愣,沈如初从他背影的缝隙中看见一身宝蓝色长裙的唐梦瑶正含笑站在门外,道:“妹妹呢,听闻她也在里面?” 沈如初最近经常看见她这般温和地笑着,待自己也更加亲切了,一度让沈如初觉得幸福,即便这幸福的感觉让她觉得虚幻而虚弱。大概是从那次逛庙会开始,她担心宫云枫在马家出了事,宫云枫却是陪了唐梦瑶去逛街……这真是个笑话——虽然并不好笑。 “姐姐,我在这里,帮一个受伤的女子做手术。”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见她神色疲惫,而宫云枫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不到哪里去,道:“好妹妹,我也是听说这事才过来的,她现在怎样了?” 沈如初道:“脉象很弱,能不能醒过来就看她的造化了。”又冲那小丫鬟道:“快进去照顾你家主子,就在床前守着,等一下我们会把药给你端进来。” 胖丫头急忙扑倒床前叫唤了几声“小姐!” 然后又忙不迭地跑过来,给宫云枫和沈如初磕头,哭道:“多谢二位大人的大恩大德,奴婢代表我家小姐给您们磕头了。这是我家小姐的一些体己,还请二位大人收下当做药费。” 宫云枫不动声色,站在一旁的秦子辉忙不迭地接了那袋子过去,沈如初将那胖丫头扶起来,道:“去吧,好生伺候着。” “妹妹脸色有些不好。”唐梦瑶道,拉起沈如初的小手,那双手虽然已经清洗过了,但还站着血液的铁锈味,唐梦瑶微微蹙眉。 沈如初有些虚弱地挥挥手,道:“我还好,多谢姐姐关心。” 唐梦瑶看了宫云枫一眼,眼神里有些不忍,道:“我带着妹妹下去歇一会,今天就不要给她安排活儿了。” 宫云枫“嗯”了一声。 唐梦瑶拉着沈如初去了后院,医馆本来只有一个后堂,供当值的医师临时歇息,宫云枫偶尔会在那里住下。 唐梦瑶来了之后便将医馆后面的一处宅院给买了下来,然后请人将前后打通,又装饰修整了一番便住了下来,中间用两道门隔着,前后不妨碍,但来往又特别便利。 “瞧把你累的,我看着都心疼。”唐梦瑶拉着沈如初坐下来。心疼地看着她,又赶紧吩咐丫鬟,道:“快去泡一杯好茶,用我从京城带过来的西洋参。” 沈如初笑道:“姐姐何须这么麻烦。姐姐吃什么茶,我就吃什么茶。”说完凑到了唐梦瑶的身旁。攀着她的臂膀。扭起了糖丝。 唐梦瑶最近有些发福,大概日子滋润又不爱走动的结果,看上去珠圆玉润。平添了几分妇人的丰韵。 “都成亲的人了,还没个正经样子。坐起来好生说话。”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看着她那惬意的笑容,猜测她与宫云枫最近的感情很好,唯有爱情才能让一个女人笑得这般舒心和幸福。 “我在姐姐面前,忍不住就想撒娇。”沈如初笑道,直起身子打量着屋子,道:“姐姐这屋子布置得真高雅,一看主人就是不俗。” 她一边喝着泡好的参茶,一边观赏着屋内的布置。 唐梦瑶所居住的三间房子不曾隔断。当中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书案;案上摆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 各色笔筒笔海内插满了粗细不同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桃花,为整个房间增添了几分春色和柔和。 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幅对联,字体遒劲有力。一看便是出自名家之手。 靠东的一间是卧室,中间用一道屏风隔开了,点缀着玛瑙风铃,里面隐隐露出一张檀木雕花架子床,古色古香的梳妆台上摆着一方菱花镜。花开富贵的合欢被若隐若现。 中间乃是待客的厅堂,不大但是雅致,除了常见的茶几、桌椅外,尚有一张罗汉床,上面摆放着一旁已经开局的围棋。茶几的边上放了一架古琴,未曾听见琴声便知这屋主的品位高雅。 “不过按着自己的心意随便布置了一下,哪里就有你说得那般好了。快来尝尝这些瓜果,安阳没有什么好,但这里的瓜果真的又香又甜,还特别实惠,昨儿飞雨去买了一大筐,也不过几钱银子。”唐梦瑶拉着沈如初坐在了罗汉床上。 这飞雨便是唐梦瑶新从京城唐家带出来的丫鬟,还有一个贴身丫鬟叫飘雪,都是很有诗意的名字,也从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唐梦瑶的品位。 沈如初捏起一条蜜瓜干,轻轻咬了一口,唇齿之间都是香甜,再拿了一颗红枣,枣肉饱满而蜜甜,笑道:“明儿我让松月也去买。” “我们一边喝茶,一边对弈。”唐梦瑶笑道,“去,再给文夫人挑几样干净好吃的瓜干果枣来。” 飞雨见沈如初吃得开心,活像个孩子,含笑而去。 沈如初一看那已经开局的棋局,顿时觉得头皮发麻,这围棋她是真心不懂,若说象棋倒是略知一二,这围棋只在小时候看过大院里的一对老爷爷在下,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交集,笑道:“好姐姐,下棋我可不是你的对手,而且我棋品很差,喜欢悔棋哦。不如,我帮姐姐美美容、护护肤啊。” 唐梦瑶嗔道:“怎么,嫌弃我没有你貌美不成?” 沈如初笑道:“好姐姐,谁敢说你不美,那简直是有眼无珠;姐姐比我美多了。只是,我能让姐姐更美哦。”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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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梦瑶起身照了照镜子。摸了摸滑腻的脸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面色红润,白里透红,笑道:“你这法子倒是好,这雪花膏也极好用。”她红着脸,想开口要。但大家闺秀的身份又让她矜持不已。 沈如初不让她为难,道:“姐姐用着好,我这半瓶先送给姐姐,下次多配置点,多做几种香味。都拿来让姐姐试用。” 古代的女人最大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唐梦瑶没有孩子,又是新婚不久,那么最大的职责就是女为悦己者容,像唐梦瑶这样的女人,根本是衣食无忧,无所事事,最大的心愿就是红颜永驻,用美貌将自己的男人牢牢拴住,所以,不会放过任何保持或提升青春美貌的机会,自然是连连应答。 唐梦瑶受了沈如初的东西,有些不好意思,急忙把自己从京城带来的一盒胭脂拿出来送给沈如初,沈如初一见那个檀香木的盒子,就知道这胭脂价值不菲,笑道:“姐姐,我不大用胭脂,你送我这个倒真是浪费了。” 唐梦瑶却坚持给她,笑道:“下次你多给我送点雪花膏来,我用着舒服。” 沈如初笑道:“只要姐姐不嫌弃,多少雪花膏我舍不得送给姐姐?这胭脂你留下,给了我真的是浪费了,姐姐若真的想赏我,不如赏我几个红枣瓜干,我尝着挺甜的。” 唐梦瑶笑道:“拿去拿去,都拿去!飞雨,快去将余下的枣儿全部装起来,给文夫人送过去。飘雪,你吩咐厨房做一些饭菜,然后去前头请了爷回来一道吃午饭。” 沈如初不愿意留下吃饭,至少和宫云枫聚在一起她会很尴尬,可架不住唐梦瑶的热心和挽留,也只得留下来一道用午饭。 沈如初本以为宫云枫不会回来,以往他总是在前头与他们一道用饭,并没有特意回后院过,所以见到他回来微微有些吃惊,心中有种异样的感觉,却也不愿意多想,更不肯去庸人自扰。 宫云枫对她只是浅浅一笑,见了唐梦瑶却露出惊艳的神色,虽说这神色一闪而过,却被敏感而细心的唐梦瑶尽收眼底,心中暗暗欢喜。 一顿饭吃了半个时辰,饭菜倒是极丰盛,但沈如初却味同嚼蜡,宫云枫不动声色地吃着,始终没有正眼看过沈如初,偶尔给唐梦瑶夹一两块菜,唐梦瑶至始至终都微笑看着宫云枫,时不时给他夹菜。 “马家最近没有在为难你们吧?”宫云枫道。 沈如初一愣,回神过来,道:“这几天倒是安静。” 宫云枫道:“那就好。” 沈如初又是一愣,难道说宫云枫从中使了什么手段,让马家的人退让一步?不管安阳城的百姓怎么看待宫云枫,她从来都把他看得高高在上,超越他表面优秀的东西是他深藏不露的实力,这是一个深沉内敛且实力非常不容小窥的男人,他若是想做,有什么是他做不了的? 沈如初微笑道:“谢谢大公子,也谢谢姐姐。” 唐梦瑶笑道:“有件事我一直忘记和你说了,那日我去庙会碰巧遇见了马家的少夫人,和她简单聊了几句,无意中聊到了妹妹,她让我向妹妹表达一下自己的歉意,说有一样东西原本是她的,既然在妹妹手里,就当送妹妹的礼物了。” 沈如初脑子嗡鸣了一会,抬眼看着唐梦瑶,她当着宫云枫的面说起这件事,无非是要在宫云枫面前表一个人情,之前从未听她提起,恐怕不是忘记了,而是不愿意说。 “姐姐费心了。”沈如初温和道。 唐梦瑶见她脸色闪过一丝恼意,急忙道:“妹妹不要误会,我之前的确想和妹妹说这件事……” “是我不让她说的……吃饭吧,前头的病人还等着照看。”宫云枫清冷的声音传来,自从他成亲之后,声音便不再是温和,虽然那一贯的儒雅不曾改变。 一时间,三个人又是各怀心事。 沈如初却不知道宫云枫这顿饭吃得也不是滋味,食不知味。 好不容易辞别了唐梦瑶,与宫云枫一前一后回到医馆,沈如初先去了重症房看那姑娘的伤势。胖丫头一见她来了,红了一双眼睛扑过来,道:“大人,我们家小姐喝不下药,怎么办?” 沈如初一愣,搭上那女子的脉搏,比先前的状况更糟糕了,时有时无,虚弱无比。 沈如初看着床头的那碗药,扒开那女子的眼睛看了看,还好,瞳孔没有散。 “你把这碗药拿到外头热一下,然后让秦子辉给我找跟麦秸过来。”沈如初干脆利落地吩咐,拿起帕子轻轻为那女子擦了擦脸,这是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女人,只可惜太瘦弱了点,难免给人一种红颜命薄的感觉,此刻苍白着一张小脸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就好像是躺着一个纸人。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被人伤害,也不知道什么人伤害你,但是,我希望你坚强,希望你能活过来。”沈如初喃喃道。 秦子辉蹭蹭跳进来,道:“沈大夫听说您要麦秸?”他比沈如初早进门,又是男子,但沈如初如今出师了,且能坐堂问诊了,他还是个打杂了,心中多少有些不平,见了沈如初这说话的语调难免多了几分揶揄。 沈如初道:“那你找来了?” 秦子辉不以为然道:“我说沈大小姐,这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们又是在城里,我去哪里给你找麦秸呀。” 沈如初皱了皱眉,冷道:“那你出去吧,不要影响我救人。” 秦子辉却赖着不走,忽然变了一张脸,嬉笑道:“你看看这根竹子能不能用?”半尺长,小拇指粗细。 沈如初笑着接过来,道:“快给我,不和你玩笑了,我这里正忙了,回头忙了,请你吃好吃的。” 秦子辉孩子心性,好哄,一听有好吃的,屁颠屁颠笑着出了重症房。 沈如初好不容易用那根竹子将一碗药渡到那女子的嘴里,起初药一进嘴就被吐出来,可见这女子求生的意志很差,沈如初道:“你心甘情愿地让那个对你痛下杀手的人逍遥法外、逍遥自在吗?你乖乖吃药,我们能救活你。” 那女子虽不能动弹,但神识还在,听了这话,渡到她嘴里的药没有再被吐出来。 当沈如初放下药碗,心满意足地起身时,一回头就看见宫云枫长身玉立地站在门外,出神地朝她这边看。 沈如初知道他近来很少正眼看自己,但每一次不经意与他对视时,总看见一种浓的化不开的东西,沈如初说不清那到底是怎样的情绪,却知道那一定是她承受不起的。 以往,宫云枫被她对视上,总会闪躲,这一次却没有;而他那大胆的注视却微微地激怒了沈如初,她知道自己需要离开了,这宫式医馆已经容不下她。 ps: 鞠躬感谢绯红圆舞大大送的两张粉红(咳咳,昨天忘记了),鞠躬感谢小刀郡主姐姐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燕青灵、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千年戀大大送的宝贵粉红。继续求粉红。 ☆、089 出意外马场祸事 ps:第二更送到,求正版支持。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戏谑道:“你最近越发古怪了。”她自问看不透宫云枫,却明白他此刻的小心思,偏偏这点小心思是她最不需要的,甚至鄙夷的。她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小心思,那在她最需要的时候。 就好比是一个饥饿濒临死亡的人,你给他半块馒头就能救他脱离死亡,让他一辈子对你感恩戴德;可是对于一个已经饱食的人,你非逼着他吃下满桌子的丰盛大餐,这不但不是恩德,还是罪恶,何况,这大餐里还含着慢性毒药。 沈如初现在很理性,她看宫云枫的目光清冷而柔和,柔和的本性,清冷的是心性,宫云枫甚至看到了那一点若隐若现的鄙夷。 “不能自已。”宫云枫淡淡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已然后悔了。 沈如初眼里闪过一丝火花,那是即将发怒的征兆,清冷地笑着,道:“你逾越了。有些东西好比是火苗,恰到好处、恰如其分地使用可以星火燎原,可是,不合时宜地使用,也会让人葬身火海。大公子您是聪明人,这样的话,我不会说第二遍。” 她不懦弱,甚至不吃亏,所以,当她认为宫云枫这种不妥当的言行对自己是一种侵害的时候,她有必要义正言辞地指出他的轻浮。 宫云枫只觉得嘴唇发焦,耳根发烧,晶亮的眸子瞬间浮上了一层阴云。 “今天早点回去。”他淡淡道,“马家的事情不用担心。” 沈如初愣了一下,道:“多谢大公子的关心。”听了这么多人给了保证,从炙手可热的安北王府的郡主,到知府的母亲大人,到高深莫测的宫云枫还有官家小姐身份的唐梦瑶,她就像是一手烂牌里拿到了一张王,不一定能排上用场,更不是胜算在握。但却多了一份安心。 出门的时候,松月就在外面候着,她现在帮医馆打打杂,医馆多发了一份工钱,当然。打杂只是额外的。仍旧以服侍沈如初为主。 “夫人,怎么还不见如意过来?”松月眼神中闪过一丝焦虑。 沈如初道:“估计是有事耽误了,再等等吧。”如意早上驾车送她们来医馆。下工之前赶到医馆再把她们接回去,其余的时间都按照文旭的安排去打理一些事情,并非一直呆在医馆。 她走到一处人体模型那里,仔细看上面的脉络和穴道,想着白天宫云枫施针的情形。 “你若是想学,我可以教你。”宫云枫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不等沈如初反应,松月先冲过来了,不动声色地护在沈如初的身边。 沈如初愣了一下。平心而论她想学,但是她无法做到对宫云枫的已经开始洋溢的感情视而不见,她更不能利用宫云枫的这点小心思放纵自己的贪婪,更不能妄想从灵魂上驾驭宫云枫——他不是那样的人,她也不敢太高看自己。 何况,还有文旭。 想到文旭。沈如初的心开始柔软起来,想起昨晚的热烈与激情,她感到脸上一阵火辣辣的。 “宫氏一族不是说这医术传男不传女吗?”沈如初淡淡道。 宫云枫道:“那是针对家族每一系的继承人而言,何况这套施针的手法也不是宫氏医术的一部分,而是我自创的。” 沈如初笑道:“很厉害。改天再说吧。今天还请大公子费心一下,屋里头还有个重病人呢。”说完这句话,她品味了一下宫云枫的话,难道说他不是家族的继承人?亦或者曾经是,现在不是了?如果是这样,什么事情让他被剥夺了继承人的资格? 宫云枫点点头,道:“好。” 松月有些提防地看了宫云枫一眼,文旭曾私下里交代过她,一定要保护好夫人,不准任何除他以外的男人靠近她,她也说不出宫云枫哪里不对劲,就是觉得他看夫人的眼神里多了一点东西。 “夫人,如意还没过来,会不会发什么事情了?”松月不安地问道,她这股不安很快就影响了沈如初。 如意办事稳妥,这大半个月来,从未出过任何差错,更不会晚点接送,每天比沈如初自己都准时,即便让他多等一会,也没有丝毫抱怨。 松月跑到门外看了看,然后冲了出去,接着与林小三一起进来了,气喘吁吁地和沈如初行礼,憨笑道:“夫人,今天由小的护送您回去啊。” 沈如初没有急着出门,道:“小三,如意去哪里了?”她抬眼看见门口的马车还是之前一直接送她的马车。 林小三支支吾吾道:“夫人,小的也不知如意大哥去哪里呀!将军怕夫人担心,这才让小的急忙赶过来的。” 沈如初一惊,道:“怕我担心?你们将军呢?将军可回家了?” 林小三道:“将军还、还没回家……他……夫人,我们走吧。”他说话结结巴巴,眼神闪躲,根本不肯与沈如初对视。 “小三,你若不说实话,以后我可能就不理你了。”沈如初淡淡道,这还是个孩子,不能把话说得太重,但是她的眼神足够威慑到他。 林小三果真紧张起来,道:“不是的,夫人!是、是将军不让我说的。我、我不能乱说!” 真的出事了! 沈如初脑子里一顿,身子一僵,急忙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快说。” 宫云枫上前,道:“有什么事,你好生和你们夫人说,隐瞒是无济于事的。” “可将军吩咐过……”林小三犯难道。 宫云枫看了沈如初一眼,冷声道:“但你现在面对的是夫人!你怕得罪将军,就不怕得罪你们夫人?” 林三小道:“将军出事了!” 沈如初脑海里又是一阵嗡鸣,道:“出什么事了?你这是要急死人!一口气把你知道的都说了!” 宫云枫道:“文旭现在在哪里?” 林小三道:“还在西郊的马场。” 宫云枫道:“我们先去马场,边走边说!走,我送你去马场。”他义不容辞的神态让沈如初一时有些恍惚。 总以为他是清冷之人,却没想到他也有这样热心的一面。 且说宫云枫与沈如初等人一道驾了马车去西郊马场,从医馆快马加鞭地出发,路程并不短,但架不住这一路狂奔,沈如初仍旧嫌速度太慢,恨不得生出翅膀。 不知道文旭现在怎样了,林小三说他看管的军马丢失了几十匹,那些马全部是西域高价购买的良种马,又经人悉心照料和训练,是作战的有力工具,千金难买,丢了军马,而且一口气丢了那么多匹,那是死罪! 想到死罪,沈如初的心头咯噔地跳着,坐在她附近的松月感受地最为真切。 沈如初从来没想过这么快就要面对生离死别,她只想过平头老百姓的生活,每天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生老病死。 “小三,你们将军今天是什么时候去马场的?”沈如初问道。 坐在外头和宫云枫一起驾车的林小三想了想,道:“是晌午以后了,将军刚来就被捆了起来。昨晚还好好的,军马全在。小的出来时,已经有几位将军去给文将军求情了,夫人也不要太担心。” 好端端的马场,有重兵把守,怎么只隔了半天的时间,这军马就无缘无故少了几十匹? 与此同时,医馆的后院里寂静无声,偶尔的风动越发显得这个院子的寂寥。 虽说前后三起三落的屋子都是灯火通明,但却耐不住那满院子的清冷。 “夫人,奴婢去前头看了,爷不在医馆。”飞雨道,后面的话却没敢直接说出来。 唐梦瑶正盘坐在罗汉床上看着那一盘棋,那还是当年他离京之前在唐府上与她一起对弈时的棋局,师承国手的她棋逢对手,一盘棋竟下了一个时辰依然是旗鼓相当,黑子白棋杀得难舍难分。 后来他来了安阳城,再也没有机会对弈,这盘棋便原封不动地封了起来。 当她带着满腔的思念千里迢迢来到疆北时,却发现他整个人都变得陌生甚至是遥远,再不是那个曾经风轻云淡与自己手谈的男人。 她很快便知道医馆里来了一个天生聪颖的女子,很快从他的言辞中渐渐听多了那个女徒弟的传闻,直到见了那个女子之后,她才知道宫云枫眼底曾经存在的些许柔情的去处。 可她并不恨沈如初,也从来没有怨过,她甚至喜欢上了她,那种姐姐对妹妹的喜欢和关照,不知道是二人惺惺相惜,还是爱屋及乌的结果。 似乎该怨恨宫云枫,可怨恨宫云枫什么呢?两家定亲,本来就是联姻,一个是名满天下的名医世家、世代传承的御医家族;一个是内阁诰敕房的中书舍人,祖上三代为官;这本是强强联合,本是父母之命,却在那场秋宴之后让她惊鸿一瞥之余怦然心动;及至后来宫家没落,唐家嫌弃宫家不再担任皇室御医,没有政治上的利用价值,又担心嫡女的将来,想要悔婚。她当时的抵死坚持,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厢情愿,宫云枫欧从始至终没有承诺过什么。 ps: 鞠躬感谢舞绾铃、我是小卷毛儿两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雪花~飄~飄~、玩伴两位大大各自送的两张粉红(这样一算,今天到第二更发出为止,竟然有了9票粉红,好激动……不可思议)!求看书的大大们顺手赏几张粉红吧。 ☆、090 一厢情愿生急切 ps:第一更送到,求粉红哦。 “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饭菜热了几道?”唐梦瑶淡淡地说着,前段时间宫云枫的努力与讨好她看在眼里,并为此而感到欣喜,她像是在这闷得她喘不过气来的婚事中看到了一丝曙光,吸收到了一口新鲜的空气,顿时有了活力和盼望,但是,这样的好日子似乎没坚持多久,她从宫云枫那里得到的安心又因为他这些时日的摇荡而惴惴不安。 飞雨道:“爷没说什么时候回,没留下准话,这饭菜已经回锅两回了。”她犹豫了一下,道:“奴婢听说,爷是去送沈大夫了。” 唐梦瑶执着白棋的手微微一僵,道:“饭菜不用热了。” 飞雨有些不忍心,道:“夫人,您不能这样纵容爷……” “闭嘴!”唐梦瑶疾言厉色,像是压抑许久的情绪陡然找到了一个出口。她所受过的家教就是妻子不能顶撞丈夫,晚辈不能忤逆长辈,仆人不能议论主人。 飞雨委屈地瘪瘪嘴,福着身子退到一边。 唐梦瑶起身走到外面,看了看天色,这四月的天空异常空明,因为地处北方高地,又显得夜幕低沉,夜色中的荒凉恰好氤氲了她心底的惆怅,那无边的怅惘涌上心来,喃喃道:“要怪就怪我自己,怨不得任何人,如果不是我一意孤行,一厢情愿,又怎会这般田地。” 她的父亲是正四品的京官,这样的位阶在京城并不稀罕,好就好在他父亲是皇帝亲信,妙就妙在那个职务的扼要,所以,唐家那样的门第不愁给自己的嫡女选一门好亲事。 当年,唐家的门槛都被踏破了,她身为唐家的长女。又有才名在外,多少王孙公子打算一睹芳泽,多少达官贵人想为自己的儿子迎娶她,但是,能令她心动的却是那个身着蓝色的清冷之人。 多少个日夜,那蓝色的身影萦绕在她心头。那甜蜜而清愁的相思让她欢喜让她忧,她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和他成亲就可以改善这种饱受相思之苦的困境中解救;她以为他会为她改变;现在看来有多可笑。 飞雨急切道:“这怎么能怪夫人呢,天底下像夫人这般高贵又痴情的人能有几个?奴婢坚信爷总有一天会明白夫人的好,而且奴婢看着那沈大夫对咱们爷并没有什么想法,倒是个本份的人。” 唐梦瑶淡淡一笑,道:“你也不用安慰我。这些情况更不用写信向老夫人汇报,知道吗?”唐家老夫人甚为疼爱这个嫡孙女,特意指派了自己两个丫鬟跟过来,临行前再三交代,这边有什么状况一定要写信回府。 飞雨道:“奴婢知道了。临走时,老太太说了,奴婢跟了夫人就是夫人的人。这一句话奴婢铭记于心,还请夫人放心。” 唐梦瑶点点头,道:“进屋吧,服侍我洗漱。” 飞雨道:“夫人还没有吃晚饭……” 唐梦瑶摇摇头,道:“不饿。明儿你再去屋后摘一些好的桃花,给我妹妹送过去,我觉得她那个雪花膏很是好用。你们若是没事,也可以弄些桃花回来鼓捣一下。” 飞雨心欢喜笑道:“嗯,奴婢明天就去弄。回头也弄出几样雪花膏来。” 主仆二人正外屋里去。飘雪拎着裙摆小跑过来,唐梦瑶微微蹙眉,叱道:“成何体统,这里没人罚你,越发没个礼数!” 飘雪急忙放下裙摆。道:“夫人,急事。林正清求见夫人。” 唐梦瑶目光冷然,道:“这么晚了,他来做什么?” 飘雪道:“奴婢不知,他坚持候在大门外,看门的小厮也赶不走。” 唐梦瑶犹豫了一下,坚持道:“让他回去,天大的事情明儿再说,我明天亲自去医馆找他。”这么晚了,宫云枫不在家,自己在内宅私自接见男人,传出去不但影响自己的名声,还会惹起宫云枫的怀疑。 飘雪道:“可他说了,今晚见不到夫人就不走了。夫人,不如见一面,奴婢与飞雪都陪着夫人,他若是真的在门外站了一夜,传出去更不好。” 唐梦瑶点点头,道:“你去把他带过来吧,顺便去把云嬷嬷叫过来。”有个老嬷嬷在旁,这林正清晾他也不敢放肆。 那林正清被飘雪带到了正堂,像模像样地给唐梦瑶请了安,见她眉头微蹙,但黛如远山;眼里含愁,但星眸水目;配上那一身青烟紫绣游鳞拖地长裙,越发显得肌肤雪白,那一口熟悉而绵软的京腔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舒心和惬意。 “林大夫今天前来所为何事呀?这么晚了,什么事这么打紧?”唐梦瑶端着青花瓷的茶杯,姿态优雅地问道。 林正清心里看得痴痴的,眼神便有些慌乱,道:“夫人,可否进一步说话?” 唐梦瑶冷道:“不可。这些都是我最信任的人,林大夫有话不妨直说。” 林正清面露尴尬,打了半天腹稿,这才慢悠悠地道:“夫人,有些话确实不便当着他人的面说道啊。” 唐梦瑶笑了笑,道:“既然林大夫不肯说,我就要送客了哦。” 明明是一句打发人的话,听在林正清的耳里却如同纶音梵语,连声道:“夫人别赶我,我说,我说还不行嘛!咳咳,就是我今天看见大公子和沈如初在屋子里将近一天,晚间大公子又驾车送这沈如初回去。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梦瑶听了这话,微微动怒,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消息的本身,更因为林正清的神态和目的,冷道:“那你这么晚特意过来告诉我这个消息,又是怎么回事?” 林正清一愣,道:“我、我也是好心啊!我对夫人倾慕而敬仰,像夫人这般出身样貌和才学,值得世间一切男子的珍视……” “够了,飘雪,送客!”唐梦瑶怒道。 所谓的好心,不过是一副驴肝肺——他打着鸣不平的名义,做得不过是轻浮自己的龌龊事,聪明如唐梦瑶,她如何不知! 云嬷嬷上前一步,冷道:“林大夫,走吧!老身若是请不动你,可就找几个壮丁来了。” 林正清本就瘦弱,站在壮实的云嬷嬷面前倒像只豆芽菜,自然硬不起来,又瞥见唐梦瑶满脸怒气,心知赖在这里也没用,便悻悻离去。 “真是什么人都有,以往瞧着他还不错,以为同是京城人士,彼此还能有个照应,却是个猪油蒙了心的混账羔子!他方才瞅夫人的眼神,两眼冒光,奴婢恨不得挖了他的眼珠子!”飞雨愤恨道。 唐梦瑶也是一肚子气,自己小半辈子高高在上,还曾为被人这么无礼过,就算是京城里的那些达官贵人的嫡亲公子也不敢这样轻浮地看着自己,他一个小小的郎中,又是个已成家的男人,竟然对自己…… 她越想越气,怒道:“去看看爷回来了没有!” 说到宫云枫,此时还在去西郊的路上。 他正心情十分复杂地驾着马车,他的性子向来清冷,看似温文尔雅,儒雅大方,其实能靠近他的人少之又少,他不爱多管闲事,但是,自从碰上沈如初,这个规矩就被打破了。 从她第一次出现在医馆里,抱着一只受伤的雪龙猫,怯怯地希望自己能医治那只小猫,看到她那双澄澈的眼睛,宫云枫便知道自己无法拒绝。 接着就是学医的事,每一件和她相关的事他都无法拒绝,就像是内心听见了一种蛊惑。 他曾经命人交给她一封简短的信,他在等一个回应,那封信上他留了自己在京里地址,只要她愿意,她可以给她去信,那他有千万种理由去回绝那门亲事,但是她却没有……只字未提。 再见面,男娶女嫁,而那句话他只能埋在心里,也没有勇气当着她的面去责问她为什么没有给自己回信。 “停车!前面的人好像是将军!对,就是我们将军。”林小三兴奋地叫道。 沈如初探出脑袋,道:“在哪里?在哪里呢?” 随着一声嘶鸣,一匹雄壮的骏马停在马车前,文旭从马上纵身跳下来,道:“初儿呢?我夫人在吗?林小三,这是怎么回事?” 他方才驾着骏马,快马加鞭地往回赶,与宫云枫驾驶的马车擦肩而过,瞧着那马车有些眼熟,又听见几声呼喊,急忙回头。 林小三跳下马车,道:“夫人就在车里头。正要去马场见将军呢。” 松月急忙跳下来,扶着沈如初出来,宫云枫施施然地走到文旭跟前,道:“不用担心,我与小三一起护送沈大夫去找你,一路上很安全。你那边的事怎样了?” 文旭看了一眼宫云枫,心中老大不痛快,男人在爱情方面的敏感不输于女人,尤其是开窍之后,对情敌的气味很敏感,他很早便嗅出了宫云枫对待沈如初不同寻常的心思,但是,为了不让沈如初难堪,一直隐忍不说。 “我不是让你不要把我的事说出去的吗?你!”文旭怒道,吓得林小三连连后退。 沈如初道:“是我让他说的,你别冲他发火!有什么事,咱们家去细说。”说完又上了车子。 ps: 鞠躬感谢辰逸雪大大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燕青灵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宝贵粉红。亲们,还有粉红么? ☆、091 丢军马滔天大祸 ps:第二更,为粉红票70张加更(前面忘记加更到哪里啦,好像是70了吧?) 宫云枫与文旭对视了一眼,文旭骑上马,宫云枫却没有动,继续站在原地,微风过处,衣袂飘飘,很是洒脱。 沈如初很快发现一个问题,自己与文旭家去了,那宫云枫怎么办? 去文家,还是回医馆?去文家,不用说,单单是文旭那眼神就说明自己不受欢迎了;回医馆,他是驾着文家的马车来的,这里已经出城里,让他一个人走回去,岂不是要走一夜? 沈如初跳出马车,道:“夫君,我们一道驾马车回去,你把马让给大公子吧?” 文旭道:“你不用管他,只管坐你的马车回家,大公子的能耐大着呢,你还以为他会走回去?” 沈如初看着他,文旭被看得无奈,只得下马,道:“初儿,你怎么不相信我?”语气中有些不耐。 沈如初不语,心说这哪里是相信与否的问题,在她眼中宫云枫是个外人,自然不能与文旭相提并论,但他终究还是他们的朋友,对外人要礼让,又不能委屈了朋友,那只能自己吃些苦头。 宫云枫干咳了一声,道:“你们先走,我自有办法回去。” 沈如初道:“大公子,你也不必和我们客气,本身今天的事情就因为我们而起,你是帮忙来的,我还要多谢大公子的好意。既然你不愿意单独骑马回去,那还由大公子驾车,我们将大公子送到医馆再说。出发吧,尽早回去,免得姐姐担心。” 文旭听了这话微微皱眉,他的直觉没有错,宫云枫待沈如初与别人不同,宫云枫在沈如初心中也不是一点分量都没有,他倒不怀疑宫云枫与沈如初之间有什么苟/且之事。毕竟这二人的人品都信得过,但是若让他们继续朝夕相处,难保他们会做出越雷池的事情,日久生情这码事谁也说不准,何况他们…… 文旭此时完全走神了。根本没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只想着一定要想个办法让沈如初尽快离开宫氏医馆。 宫云枫看了一眼文旭,道:“会有人来接我的,你们先走就是。” 沈如初不同意。道:“这么晚了,会有什么人来接你?” 文旭骑着马走到沈如初身边,一把将她拉上了马背,道:“你放心,他本领大着呢。”又对林小三等人道:“你负责送大公子回去,不得有任何差池,若是中途有人来接大公子,你就先回去!明儿一早送马车过来。” 林小三跳下马车,身子一正。道:“是,将军!” 沈如初还要说什么,文旭双腿一夹马肚子,早就飞驰电掣地飞了出去,到了西市这才速度慢下来,沈如初扭动着身子想挣脱他的桎梏。道:“你快勒死我了!”因为跑得太快,所以头昏脑涨,顿时有种七荤八素的感觉。 文旭道:“就是要抱紧你,看你还和别的男人那么亲近么!” 沈如初一愣,感觉腰部的手臂又在收紧。拍打了几下,仍不见松开,嗔道:“作死呀你!谁和别的男人亲近了?和哪个人亲近了?” 文旭有些委屈,小声道:“还说没有?宫云枫驾着马车送你,这不是亲近是什么?”接着又小声嘀咕:“我都说了,不想让你去医馆做事,你又不开心。宫云枫那小白脸,哪里都比我强,我……我没安全感。” 沈如初听了这话,又是心疼又是委屈,没想到自己小心翼翼还是引来了他的误解,道:“你比他强,在我眼中你就是最优秀的男人,我不作他想,你也不要胡思乱想,既然你觉得我去医馆做事不好,那我就不去了。” 文旭一听,急了,道:“我也不是那个意思……毕竟学医是你的心愿,我不能太自私了,只是,有时想起你要在医馆和宫云枫朝夕相处,我就……就有些不舒服。方才见他驾车而来,我心里急得快生出火来。初儿,以后你能不能不去医馆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好的。我答应你。但是,我想过完这几天,今天馆里来了一个重伤的姑娘,是我给她治疗的,我希望等她醒过来再说,可以吗?” 她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和文旭有言辞上的争执。 文旭大喜,道:“好啊,那你等她好了再说,只要你答应我不去医馆就好了。” 回到文家,秋蕊等人还没有休息,见二人一同骑马而来,面带愁苦,心下便猜到了几分,白日里听那王连盛说了,文旭在军中出了大事情,甚至会丢了小命,恐怕是回不来了。所以,当文旭出现在家门口时,她还微微吃了一惊。 “爷,夫人,要奴婢去给你们做些吃的吗?”秋蕊道。 沈如初看了她一眼,道:“不用了,我们都吃过了,去给爷泡杯茶。” 秋蕊道:“是,夫人。怎么没见松月妹妹回来?” 沈如初不耐烦回答她这个问题,道:“她在后头,很快便回来。” 秋蕊不情愿地退下去,对沈如初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现在没人了,你告诉我,到底怎么发生了什么事?那些军马为什么突然会丢失?能不能找回来?”沈如初关好门,恳切地问道。 文旭道:“你先不用管这件事,我有办法解决。” 沈如初追问道:“你有什么办法解决?” 文旭不耐烦道:“这是男人的事!我说可以解决就可以解决!你一个女人少管这些闲事!” 沈如初当场震怒了! “你说什么?如果你不是我夫君,你以为我会管你这些闲事?你认为家人的事是闲事?我魂不守舍地过去找你,得到的就是数落?你凭什么这么不耐烦?你以为我帮不了你?” 文旭懵住了,第一次见沈如初发这么大的火,又见沈如初悲愤之下双目含泪,顿时觉得心里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不知所措。 “初儿,对不起,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真的对不起。好好,你别哭,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我是怕你担心……我现在就说。”文旭急忙道。 沈如初一听这话,更是觉得委屈,眼泪打转了一圈,硬生生忍住了,道:“那你说。” 文旭拉过沈如初的手,柔声道:“都是我不好,初儿最乖最能干了,不和我一般见识哦。” “少贫!快说到底是什么事。”沈如初破涕而笑。 今天晌午文旭醒来后,简单吃了点饭菜便去了马场,本以为不过是偷懒半天,那马场驯马的工作本就是个闲职,喂马、驯马有专人负责,他不过每日照办地走走过场罢了。 谁知道到了马场,便迎来了慌慌张张的张静风,扑倒在地哭丧着说军马丢了。 “什么时候丢的?”文旭大惊,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半天不在,就出了这么多的事情,按理说西郊的马场也有数百人守卫,不可能马丢了都不知道。 张静风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文旭匆匆赶到马圈和草场,点数了一下,上千匹的军马,只剩下不到七百匹,军马跑了三分之一,这些军马都是训练有素的,千金难买,作战必备,怎么会突然不见了?是被人偷了还是自己跑出去了? 他当即召集了部下,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又把昨晚当值的士兵都叫了过来,但这些人却无一例外地在睡觉,被叫醒之后,却说什么都不知道。文旭当场大怒,下令要将那些人通通重打,却被另一名副将给劝说住了——这当晚当值的人约莫两百人,几乎占了整个马场护卫的一半,若是将他们全部重打,那么接下来找马的事情谁去做? 正当文旭部署属下之人分队去寻找丢失马匹时,护军参领、副帅胡山海带着一大队人马过来了。 听到这里,沈如初大吃一惊,道:“什么?胡山海也去了?”胡山海心胸狭隘,早因文旭拒婚的事情恨之入骨,上次已经公报私仇将文旭贬官到了马场,整天与军马打交道,何来建功立业的机会?他平时不去马场,偏偏等到马匹走失了出其不意地出现在马场,这绝对不会是巧合! 文旭点点头,道:“我也知道这不是巧合,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让林小三和张静风从马场后门出去,找了几个军中的好友过来。” 正如文旭所料,胡山海进了马场,装模作样地询问了一下军马的情况,文旭带着他在马场里兜了一圈,胡山海暗中示意自己的属下去点数马匹的数量,文旭知道瞒不过,只好如实告诉军马丢失的事情,胡山海听后大怒,当场便发作了,命人将文旭拖出去斩了! “副帅大人,您还没查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就贸然将我处死,是不是太草率了?而且我身为一个七品武官,难道不应该先报于主帅大人,再做定夺吗?”文旭冷道。 胡山海本就是个粗人,听了这忤逆的话,尤其是文旭说他处死个属下还要报于马征明知晓,当即火冒三丈,喝道:“什么草率?老子说你错了就是错了,你管辖的范围内丢失了这么多的军马,你就是死罪!来人,拖出去砍了!” ——沈如初听到这里,一颗心吊到了嗓子处。 ps: 推荐一本新书作者:希舞——《如易阁》,简介:绣面芙蓉一笑开,斜飞宝鸭衬香腮。 盛世汴京中,艳冠京华的秦家七妹美貌与智慧并存。谋胥、从商两不误。且看这灼灼其华女子的玉面人生。 ☆、092 真实力神秘文旭 ps:第一更送到。欢迎捉虫哦! 文旭见沈如初紧张,微微一笑,道:“别担心,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不过,当时的确很惊险,唉,这个胡山海实在是小肚鸡肠,因为上次得罪了他,便一心想把我处死,好在我早有防备。” 原来,文旭得知胡山海领了大队人马来马场之后,便命人去将自己在军中的好友请过来救急,所以,当胡山海煽火爆地要将文旭处死的时候,军中一干将领正好陆续赶到了马场,包括章必清将军,还有石磊、刘力俊等人,他们集体为文旭求情。 胡山海恨不得将他们一同处死,他的做人准则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但就算他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未经上头准许就一口气杀了那么将领,何况这些人中有不少是马征明的属下甚至是亲信,若是杀了他们,就是与马征明开火,将二人的矛盾纠纷白热化、公开化。 和马征明正式开战,他还必须衡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他虽说是粗暴的性子,却不是没有脑子,他很清楚地知道,现在还不是除掉马征明的最佳时刻,因此也不能与马征明有任何正面的冲突。 面对着一群长跪不起的将领,胡山海压抑着内心几乎快要将他吞噬的愤怒,呼了一口气,免了文旭的死罪,当然,有了丢失军马这个把柄和过错,他不会放过任何让文旭受折磨的机会,同时也免去了文旭的官职。并限令他三天之内寻回所有的军马,否则……仍旧是死路一条! 沈如初忧心忡忡地听了文旭的诉说,轻声道:“现在查到什么线索了?胡山海偏偏在马场出事之后出现,而且几乎是第一时间出现。我觉得这件事应该与他脱不了干系。另外,马场里有他的眼线。” 文旭点点头,道:“你分析得不错,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对付我一个小副尉,他随便找个茬就够了,就像上次;现在他动了这么多手脚,肯定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沈如初一个激灵。道:“难道是想要陷害马征明?这马场虽说只是养马。但军马对行军打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马场出事了,战事失利,首当其冲的就是元帅。而你,不过是他这一计划中的卒子,最终要动的还是马征明这个帅!” 文旭眼神中闪过一丝震惊,低声道:“我的好夫人,这样的话你都敢说……”他自己笑了笑,为自己方才的惊异与紧张感到一丝不好意思,笑道:“初儿,你若是男儿,定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你虽不在场,但能轻松将这一连串的事情联系起来,并分析得头头是道,实在是了不起!” 沈如初被他这一句话逗笑了,屋子里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笑道:“我也是随便说说,都是胡乱猜测的,对不对还不好说,瞧你把我夸的。” 文旭笑道:“举贤不避亲嘛,你本来就聪明,至少比我聪明百倍!” 二人正谈得入港,忽听门外咣当一声,文旭警觉道:“谁?” 沈如初却悄悄走到窗前,从缝隙里往外看了一下,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走廊下闪过。 “什么人?”文旭道,方才说的话虽不是万分机密,但传出去了终究不好。 沈如初道:“小白一时淘气。接着先前的话题,既然我们算出这是胡山海故意,那么就不会轻易找到这些军马,如果你找不到,你要怎么办?胡山海会怎么对付你?” 文旭脸色一冷,嘴角微微上扬,一脸的坚定:“初儿放心,我自有办法!一定可以找到这些军马。你夫君我可是有真实力的,比你看得到的要有本事得多。” 沈如初听了这话面不改色,但心里暗暗忖度,文旭的确比自己印象中的他要智慧强大许多,很多方面对她来说,文旭所表现出来的优秀和能干,简直就是惊喜!别的不说,就像是现在,她很好奇文旭哪来那么多的钱财来补贴家中的开销? 有那么一两天文旭会很神秘地躲进房里关起门来处理事情,而如意的行踪也时常很神秘,经常被文旭派出去做一些事,又从来不对沈如初透露半个字。 “我明天也去帮你想想办法。”沈如初笑道,光发愁解决不了问题,哪怕只有一线机会也不能轻易放弃,何况文旭既然说了自己有把握找回这些军马,那就一定要相信他,“不一定有用,但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嘛。” 二人商量完对策,如意带着松月与林小三回来了,告知半途中有人将宫云枫接走了,沈如初正纳罕是何人所为,明明离开医馆时没见宫云枫交代任何事,却正好迎上文旭含笑而得意的目光,问道:“你到底都知道些什么?我发现你越来越神秘了!说,你是怎么认识宫云枫的,又是如何知道他有实力的?” 一听沈如初问了一连串关于宫云枫的事情,文旭一张俊脸顿时拉个老长,醋坛子又打翻了,撇撇嘴,道:“我知道也不告诉你。反正这家伙不简单,你别和他走太近。” 沈如初笑道:“哟,我怎么闻到了一股醋味啊。好啦,你今天心情不好就不追问了,改明儿事情顺了,再说啊。” 文旭点点头,二人相拥而眠,却都是一夜无眠,但彼此都装睡。 第二日,天不亮文旭便起身出去,沈如初也躺不住,急忙起身收拾一番,吩咐松月将自己前几天做得绣花靠枕带上,匆匆去了医馆。 那女子仍旧没有苏醒,沈如初检查了一下伤口,还好没有发炎化脓,否则就是神仙在世也救不活她了,那个胖丫头依旧守在床边,红肿着一双眼,看样子昨晚又哭了许久。 “你要先照顾好自己才能照顾好你家小姐。”沈如初淡淡道,便命松月去后堂给她端点吃食过来。 胖丫头道:“多谢沈大人的救命之恩。小姐对我有救命之恩,又是苦命之人,现在她出了事只有我一人在她身边,我不怕苦,只求着老天爷开眼能让小姐快点醒来。” 沈如初本来抱着治病救人的目的,除了看病,其他与己无关的事情她尽量不问及,但今天看这胖丫头善良敦厚,忍不住多和她说了几句话,道:“你们家小姐为何孤身一人到安阳城来?可曾给家里写信了?” 胖丫头老气横秋道:“大人有所不知,我们小姐她、她本就是个孤儿,早就没了父母和家,一直在、在帅府生活。” “帅府?”沈如初惊道,没听说马家还养了这样一个如花似月的孤女,何况,既然是养在马家,如何被人用箭射伤呢。 胖丫头急忙摆手,道:“不是马大帅家的,是胡大帅府上的,就是胡将军。小姐是胡将军的义女……”说到后面她低着头,声音越说越小。 沈如初顿时明白了,这床上躺着的人便是翠柳! 一种复杂的情绪涌上来,哀其不幸的心思比任何一种情绪都浓重,于是同情心占了上风,沈如初返回床边,又给翠柳把脉,情况依然不乐观。她开了一副药材更贵重的方子,交给松月,道:“让老袁头将药拿出来,若是她们扶不起这些药费,算我头上吧。” 又交代那胖丫头按照昨天教导的法子给翠柳喂药,末了道:“我还有事,你这里有任何状况记得告诉大公子,如果大公子不在,也要告诉其他的医师,知道吗?” 胖丫头连连点头,道:“谢谢您,沈大人!” 沈如初愣了一下,这丫头一直唤自己“大人”,真是听不习惯,道:“叫我沈大夫就好。” 出来的时候,松月道:“夫人,她的药已经开好了,夫人要的两幅安胎的补药也都开好了,现在可以走了吗?” 沈如初点点头,道:“嗯。” 一炷香的时间,沈如初的马车驶到了一座清幽且气派的宅邸前,这是沈梦飞的新家,更确切地说,是杨嫣陪嫁的宅子,之前杨嫣一直闹着要搬出来,如今总算是得偿所愿。 门童进去通报之后,杨嫣的贴身大丫鬟静儿迎了出来,这说明杨嫣对她这个小姑子还算满意与重视,毕竟一个大肚子的妇人,又是嫂子,她不出来迎接并无指摘之处,不见客都不能怪罪的。 沈如初与杨嫣相互问了好,沈如初递上了带来的礼物,没有一样是贵重的,恰恰是最用心的,靠枕是她自己亲自选料、画样,让松月代劳绣的,别致又轻巧,最适合孕妇斜靠只用;安胎的方子能补气养生,有利于胎儿的健康生长,且对将来的顺产有利。 杨嫣也不是傻子,一阵欢喜之后,试探着问道:“妹妹可是遇见了什么烦心的事?我看妹妹脸色不大好。” 沈如初心中一笑,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便利,见微知著、听弦知音,恳切道:“不瞒嫂嫂说,我今天来,的确是有事相求。按理这个时候,嫂嫂应该好生休养,我万不该来叨扰,只是,事情紧急,也只得求助于嫂嫂。” ps: 鞠躬感谢karlking 大大送的和氏璧;鞠躬感谢莜友 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karlking、myzhysky 两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金沐灿尘、水星的蒙面超人、吴千语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所有大大的支持。继续求粉红,粉红到了,果断加更! ☆、093 四处求助驱婢仆 ps:第二更送到—新书粉红榜保不住了,挥泪求粉红。 杨嫣慵懒地捻着一条帕子微微咳嗽了一声,她自幼跟在父亲身边,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什么人是有所求、什么人是有所依,是真实力还是打肿脸充胖子,她很少看走眼,从沈如初进门的那一刻起,她便猜到了沈如初的来意。 “妹妹,我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妹妹有什么事不妨直说。”杨嫣温和地笑着,她一个妇道人家能有什么本领需要沈如初这样的女子来请求?无非是要借用自己娘家的势力罢了。 沈如初也绝不敢对这个娇贵而精明的嫂子有半点轻视,听她这么一说,并不急着陈述自己所求指示,而是泪眼汪汪地看着杨嫣,道:“嫂子真的会帮我?” 杨嫣眼里闪过一次慌乱和不耐,道:“妹妹先说自己什么事,能帮的,你我一家人怎么会袖手旁观?” 沈如初这才安心下来,道:“那我先替文旭谢过嫂子了。”便将文旭负责马场事务,昨日走丢三百匹军马的事情简单说了,要求也很简单,就是喜欢杨家老爷派人暗中收集一下有关军马的线索。 杨家的生意遍布安阳城,疆北也到处他们家的分店,这点能力若是没有,那又如何发家和巩固家族实力? 杨嫣并不好糊弄,追问了几个皆是关键所在的问题,这军马怎么会走失的?这件事军中官员可曾知晓?若是知晓,那文旭可曾受到了处罚?若是找不到这些军马。文旭将面临的惩处是什么? 沈如初半真半假地回答了这些问题,自古官商勾结,杨家能有这样的家业,少不了官员的庇护。在安阳,军中官员也就是武将为尊,杨家肯定与军中武官多有走动,若是让她知道文旭得罪了胡山海,想来杨家不会出手帮助的,甚至可能就此送胡山海一个人情,到时后果不堪设想。 送走沈如初,静儿问:“大小姐,您真的要回府找老爷么?” 杨嫣反问道:“你觉得我这个小姑子方才说了几分真话?” 静儿不解,道:“大小姐发现什么了?难道说她说谎了?” 杨嫣伸出一只手。晃动了一下。道:“只有五成的真话。这个小姑子心思缜密,不简单。你去备轿子,我既然答应她。就回去走一趟,真好见见爹娘,何况,我若是不回娘家,她还会找梦飞的。” 沈如初从杨嫣的新宅子出来,又去了沈家,见了沈老爷子,不敢当着他的面说文旭的事情,生怕他老人家担心,送了一套春装。并没有说其他的,随口问了一句沈燕飞的情况,得知沈燕飞仍在军营中接受训练,倒也安心了。 很快,沈燕飞与沈梦飞都接到了沈如初的求救信,当即召集了各自的好友暗中查探。他们深知这丢失军马乃是重罪,若是不能及时找回,恐怕只有死路一条。 沈燕飞就沈如初这么一个亲妹妹,可不愿意看着她守寡,所以比沈如初还心急,恨不得将整个安阳城都翻出来,但沈如初再三叮嘱不得动静过大,以免打草惊蛇。 折腾了一天,天黑时才回到家中,只有小丫头红袖一个人坐在二门处发呆,却不见秋蕊迎出来。 “秋蕊呢?”沈如初微微有些不满,忙碌一天,本就是心情焦躁,再看见丫鬟怠工,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红袖战战兢兢地道:“回夫人的话,奴婢没看见。”这丫头是买来粗使的,平时烧烧水,打扫庭院,刷洗衣物等,年纪小,身量还未长足,瘦瘦小小的,平时看人的眼神总是怯怯的。 沈如初没再问下去,心中只有一个打算,这个秋蕊是留不住了。 回了房间,松月服侍沈如初卸了妆容,换了一件居家的宽松衣服,沈如初看了一眼松月,道:“秋蕊在哪,你也不知道?” 松月脸色一动,道:“婢子的确不知道,不过方才夫人问红袖时,如意好像有话要说,他兴许知道秋蕊在哪里。”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也不去问他了,直接让他把秋蕊带回来见我。” 松月领命而去,沈如初独自坐在房中微微叹气,昨天晚上从窗前溜过的人分明是她,她与文旭的谈话,这丫头应该听见了,恐怕这会子正想着办法与他们撇清关系,最好能找好下家,不然,她平时对他们再有不满,也不敢在这个时候不沾家! 不多会,如意提溜着两个人过来了,道:“夫人,小的把人带回来了。” 沈如初没想到如意个头不大,力气却不小,提溜着两个人却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待看清其中一人后,沈如初心中愤怒的小火苗哧溜一声瞬间蹿成了大火海。 秋蕊的头发有些凌乱,领子边的排扣有一颗还没来得及扣;而王连盛则是一副急/色败兴的模样。 “秋蕊,你这么晚了去哪里了?”沈如初轻声道,虽说声音不大,但清冷而犀利,有一种穿透力。 秋蕊只跪在那里,不肯说话,神情有些潸然。 “你呢,你又是谁?怎么这么晚了,和我的丫鬟在一起?”沈如初问王连盛。 王连盛一脸得意,被如意放下来之后鄙视而恼恨地看了如意一眼,听沈如初这么问,笑道:“夫人这是贵人多忘事么?是我呀!我们之前见过的。” 沈如初不动声色,心里却恨不得将那张小白脸打得连他父母都不认识! “我这人记忆还不错,一般见过的人都会记得,只是,你确定你是人么?”沈如初淡淡道,“如意,把他带下去,看着!” 如意点头应答,王连盛这才害怕了,喊道:“我是马大公子的亲随,你见过我的!我可是马府的人,你们谁敢动我?” 如意根本不理会他那一套,一拳打过去,小白脸顿时开花,鲜血喷了满脸都是。 “你们!你们好大的……”话还没喊拳,看见如意那霍霍生风的拳头,顿时闭了嘴。 秋蕊见王连盛被打,心疼地看着,求饶道:“夫人,还请夫人手下留情,这件事和他无关。” “闭嘴!”沈如初喝道。 秋蕊委屈地看着沈如初,低下头去了。 “你若真心喜欢那个小白脸,我就放你走。”沈如初淡淡道,心说,和这种人置气实在犯不着。 秋蕊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喜,急忙道:“是真的吗,夫人?您没骗我?” 沈如初冷笑,道:“你有什么值得我骗的?你是从小被买来服侍我的丫鬟,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我不觉得我需要费心思来骗你。” 秋蕊哭道:“夫人……我,求夫人成全。”她连连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这头磕得实在结实,沈如初坐在椅子上都微微感到了震动。 沈如初向前一步,将秋蕊扶起来,道:“你我虽为主仆,但我待你如同姐妹。过去我待你如何我不去过问,至少这一年多我待你如何,你扪心自问,我可有亏待你之处?” 秋蕊听了这话,哭得更加伤心,道:“夫人,是奴婢错了,再给奴婢一个机会吧,奴婢不走了……” 沈如初道:“秋蕊,你很聪明,可惜,心眼太大了,我只想安分守己地过日子,我有心留你,但是我这个小家却容不下你。我给不了你想要的东西,何况,你一再犯错,为奴者不尊,为女者不贞,早该赶了你出去。你走吧,你我二人缘尽于此。” 秋蕊又是一阵哭泣,哭罢,恭恭敬敬地叩头,道:“奴婢回去之后自当为夫人供奉长生牌位,一辈子祝愿夫人。” 沈如初冷笑,道:“去吧,不用和我说这些虚的东西。” 秋蕊犹豫了一下,道:“夫人既然打发奴婢出去,不如彻底给奴婢一个自由身,把奴婢的卖身契送了奴婢?” 沈如初摆摆手,道:“先前我做了一个玩偶送给你,那里面便夹着你的卖身契。” 秋蕊听了这话,又是一愣。 沈如初走到她面前,注视着她的眼睛,轻声附耳道:“秋蕊,你所想所担心的,我都知道。这段时间你见我待你疏远,便萌生了去意,又从王连盛那里听说马文俊要对我们不利,你更想自保,一直在寻找机会;昨晚你偷听了我与爷的对话,更加坚定了你离去的心思,所以,你故意用恬不知耻的方式来激怒我,让我赶你走。其实,你想走,大可以明明白白和我说,我岂是那种强人所难之人?” 秋蕊不可思议地看着沈如初,一颗心像是落入了冰窟里,顿时冷成了冰块,又碎成了冰渣,喃喃道:“不会的,你不懂的……你怎么可能知道的那么清楚?夫人,你,你为什么要待我这么好?你把卖身契……” 沈如初不耐烦地挥挥手,道:“你走吧,我不想见你。提醒你一句,王连盛不是好东西,不值得你托付终身。” 秋蕊突然扑过来,跪下来哀求,道:“夫人,留下奴婢吧,奴婢知道错了,再也不做荒唐事了,奴婢不怕死了……夫人!”王连盛是什么人,这些天她也算是见识了,这种男人不可能让她托付终身! ps: 鞠躬感谢舞绾铃大大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姑苏三圣大大送的粉红。亲们,兜兜太需要粉红了,新书月票榜到底怎么回事,真真假假有多少,兜兜不敢乱评论,但是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最近为了求粉红,兜兜脸皮厚了一层!还请亲们助兜兜一臂之力——你们不给粉红,哭给你们看,呜呜…… ☆、094 遭骗卖终落泥淖 ps:今天第一更送上。 沈如初没有停顿,由松月搀扶着回了自己的房子——她现在没有心情管这些小事,与文旭的生死攸关相比,秋蕊的离去实在微不足道。 “你走!好自为之。出去历练一番,兴许你会发现自己的生活,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沈如初冷冷地丢下一句话。 秋蕊走出文家的时候,王连盛站在门口,状态显然很糟糕,小白脸已经五颜六色,看来如意把他“照顾”得很好。 “跟爷走吧,姑娘,我的心肝儿。别哭了,你不是一直抱怨这个女人对你不好么?你不是说文家长久不了么,你跟着这种人有什么前途和见识?爷告诉你,大公子不会放过这两个贱人的!走,爷带着你去长长见识,吃香的喝辣的。”王连盛笑道。 秋蕊擦擦眼泪,破涕笑了,王连盛虽不是良人,但暂时也只能跟着他,至少吃穿住行可以解决,既然暂时还不能离开他,那就必须想着法儿讨好。 “以后奴家就靠着爷了。爷可不要丢下奴家啊。”秋蕊尽可能和颜悦色,指望王连盛娶自己是不可能了,自己没有父母亲人,现在连个主家都没有,而王连盛是市侩自私,又一门心思想做人上人,这种人断然不会娶一个被人扫地出门的奴婢当妻子;加上,自己早早将清白给了他,根本没有什么能拿捏他之处。 王连盛嘿嘿一笑,道:“走吧,小美人,跟着爷,还能亏了你不成。” 当即,他带着秋蕊去了“俏渔府”,点了几个特色菜,又挑了俏渔府里的招牌菜,惊得很少下馆子的秋蕊连眼珠子都忘了眨巴,道:“爷。你怎么点了那么多菜?我们两个人吃不完。” 王连盛笑道:“为你庆祝的呗!吃不完就算了。爷可不在乎这点钱,爷跟着大公子吃香的喝辣的,可不把这个小店放眼里。吃饱了,爷领你去个地方,保管你住的舒适。” 秋蕊急忙应了,又道:“不知道马府里可需要洒扫的丫头,我粗笨了点,但一般活儿都会做。” 王连盛想了想,道:“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我自有办法!先吃饭。这里的鱼都是从江南运送过来的,不是本地产的。所以味道极为鲜美。” 秋蕊连连点头,心说,这王连盛虽不是东西,但待自己还算不薄,自己现在是走投无路,只能先依靠他再谋求生路,马府她不过是随便提提。并不打算真的进去做事,沈如初拒绝了马文俊,马文俊恼羞成怒,肯定波及自己;沈如初是崔明月的情敌,崔明月也不会放过自己。 吃完晚饭,秋蕊跟着王连盛去了一处酒家,二人订了一个房间,那掌柜和王连盛看起来很熟络的样子,特意看了一眼躲在他背后的秋蕊。似笑非笑地点点头,引他们上楼的时候,背对着王连盛,丢了一句:“你小子行!小心将来生个儿子没屁眼!” 秋蕊睡得正酣,虽说现在无家可归,但王连盛带着她长了一番见识后,顿时觉得美好生活就在眼前,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了,只要好生伺候好这位爷,说不定是条好去处,梦中的她竟然嫁给了马文俊,帅气逼人的马文俊骑着高头大马来迎娶她,一转眼马文俊的俊脸又变成了王连盛那张白脸。 “哟,还做美梦呢!老娘让你做美梦!起来!”一个半老徐娘但风韵犹存又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老女人捏了秋蕊的一把,且恰恰捏在人体腋下最吃痛最柔软的地方。 秋蕊一骨碌爬起来,审视地看了一眼来人,很快发现,不大的房间里足足站了五六个人,除了那半老徐娘以外,还有四个面目狰狞的壮汉,而身边已经空空如也,之前和自己一起颠鸾倒凤的王连盛已经不知去向。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闯入我的房间?”秋蕊怒道,此刻她只穿了一个鸳鸯戏水的大红肚兜,这一群人杵在这里,连衣服都来不及穿。 “我是红姨,环采阁的妈妈。王连盛将你睡完了就卖给我了,瞧瞧你,姿色很一般,但是嘛,这身皮肉很白很嫩,客人喜欢。”说完,又在秋蕊露出的臂膀上掐了一把,“也算值这个钱了,只要你肯听话,我保证你不红透安阳半边天,也让你成为一等名/妓。” 秋蕊又惊又怒,道:“我不去!我死也不会去的!”她抬头看了看头顶,除了帷帐,什么都没有,想逃,这几乎赤/身露/体的,往哪里逃?这么多人团团堵着,根本逃不出去。 “不去?每个姑娘都这么说,但是去不去岂是你们说了算!你若是不听话,我有很多种办法让你听话!”红姨阴冷地说着,给那四个壮汉使了个眼风,那四人团团围上来,吓得秋蕊一阵惊呼,诅咒道:“王连盛,你不得好死!我诅咒你一辈子,你全家都不得好死,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说完便拿头去撞墙,却被其中一个大汉抓住了头发。 红姨冷笑道:“还挺倔!硬骨头,带回去好生收拾!” 秋蕊被薅住了头发,动弹不得,被那个大汉哧溜一下就拎出了被窝,另一个大汉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在她鼻子边挥了一下,秋蕊当即失去了知觉。 且说,文家这边,沈如初正四处帮文旭寻找支援,而文旭则调动了所有可能使用的朋友资源,查找军马的踪迹,但是一天下去,却没有任何音讯。 “一点音讯也没有吗?”沈如初问道,“不过也不用担心,天无绝人之路,还有两天的时间呢。” 文旭刚从书房出来,自己埋头在书房已经有一个时辰了,沈如初给他炖了一盅排骨山药汤,柔声道:“人是铁饭是钢,就算事情多,也要多吃点东西。” 从昨天到现在,文旭整个人憔悴很多,脸上蒙了一层烟火色。 “谢谢夫人。不用担心,第三天一定会有结果的。”文旭道。 沈如初笑道:“那你先吃下这盅汤我就不担心。” 文旭顺从地接过汤,一口气吃下去了,道:“你把秋蕊送走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她自己想走,我就算是留也留不住,何况,她觉得跟着我们生死不保,整日担惊受怕,不如成全她。我只是担心,王连盛那种人并非善类。” 文旭笑道:“不去想她了,过两日再去买几个懂事能干的丫头。”说完拉着沈如初坐在自己的腿上,道:“这两日让你担心了,会过去的,我已经想好怎么办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分析了一下,这三百匹军马不是小数目,如果聚在一起养,肯定需要一个大场地,而且需要大量的草料;如果分开养,那又要分散到多个地方,太容易惹人注目,且不好管理。所以,这批军马应该放在一个地方了。” 文旭点点头,道:“初儿真聪明。你这么一分析倒是有几分道理,我可以从粮草方面着手,说不定也是个线索。” 沈如初道:“胡山海是不是仍派人盯着你?” 文旭冷笑,道:“我不怕他盯着我,哼。” 沈如初想了想,还是没把翠柳受伤、在宫式医馆养伤的事情告诉文旭,这个时候尽可能不让其他的琐碎的事情分了他的心神。 “夫君好久没有舞剑了。”沈如初笑着从案台上宝剑,上前一步,拿起宝剑扔给了文旭,文旭接过来,笑着跳出门外,道:“夫人看好了,我就为夫人舞剑一曲。” 沈如初微笑着点点头,让松月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里,看文旭舞剑。 不多会,宋伯进来通传,说杨家的人求见。 沈如初道:“快请。” 文旭停下舞剑,道:“怎么了?杨家的人?你二嫂的娘家?” 沈如初点点头,道:“应该是送线索来了,白天我去求了嫂嫂。” 这杨家来人是个年轻的后生,见了沈如初和文旭行礼之后,便开门见山地说了军马的线索:“我们查了一直给马场供粮草的军户,最近突然多出了数十家人,由里正统一征集起来送出去。” 沈如初道:“送到哪里?” 那杨家人道:“仍旧是马场。” 沈如初与文旭对视了一眼,道:“还有其他线索吗?” 那杨家来人眼神闪烁了一下,道:“没有了。” 文旭知道杨家应该还查到了其他的线索,但是却不肯流露,也不勉强,毕竟杨家现在的势力和很多朝廷命官盘根错节,小心谨慎也是无可厚非,遂给那后生封了一个大红包送了出去。 “夫君怎么看待这件事,如果杨家给的线索是正确的?”沈如初道,对于这个线索她还是有点兴奋的,西郊的马场方圆百里,马场建于山前,那么山后是不是还有藏马之处? 文旭点点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当时也怀疑过,这么一点时间,不可能将这么多军马转移,将马场前后都搜索了,但是没想到去后山看看。谢谢初儿,让你费心了。”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 大大送的香囊;燕青灵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辰逸雪、金沐灿尘 两位大大各自送的两张粉红。兜兜挥泪求粉红。今天兜兜要去医院体检,若是来不及第二更,兜兜尽量明天补上,最近身体不好。谢谢大家的支持。——真的非常需要粉红。 ☆、挥泪求粉红!!! 可能人都是贪心的,兜兜原本只想上新书月票榜,没想过要前几名,后来朋友们和书友们一路鼎力支持,让兜兜这种扑了很久的人,一不小心进入了前三名。 不算最初的名次,大部分时间保持在第二名,受宠若惊之余也是战战兢兢,兜兜不止一次和朋友们说,这榜单竟然太激烈,自己实力不够,心有余而力不足,后继无力,恐怕这榜单保持不了多久。朋友们都说新书月票榜到月末才是最激烈、最残酷的时候。 本以为保持不了多久的榜单竟然保持了二十多天的前三名,这不是兜兜有实力,而是朋友们太热心、太善良,他们说这一本书可能会改变兜兜扑货的命运和形象,所以不遗余力地支持。 平心而论,兜兜一直挣扎着想放弃,兜兜实在觉得身心俱疲,一来实力不如人,二来财力不如人;但一路走到现在,朋友们给的支持实在太多了,多到兜兜汗颜,多到让兜兜想哭……读者也给兜兜投了好多票。 古言向来竞争激烈,像我这样连扑货都算不上的小透明基本上也攒不住多少读者的粉红,这一点兜兜心知肚明。只求亲们在这个月扶持兜兜走好最后一步,将手里的宝贵粉红给兜兜几张,即便兜兜进不了前三名,也依然会感谢亲们的陪伴、支持,将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努力地码字以回报大家。 挥泪求粉红!!! ☆、095 巧连环文旭受封 ps:今天一更,本章为九千字大章(为粉红75张、80张加更) 沈如初嗔道:“你我之间还言谢?” 文旭立马起身道:“你先休息吧,我出去一下。” 沈如初道:“你现在要去马场?” 文旭笑道:“怪不得我们是夫妻,这么心有灵犀!没错,我现在要马上赶到马场,将后山查找一下。你先睡,我很快就回来。”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要小心,多带点人马,他们若真是将军马藏在了后山,恐怕也是做好了应战的准备,死伤是难免的。” 文旭道:“放心,上战杀敌是我的强项,这么多年都平安过来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觉得有些不吉利,又担心文旭自信轻敌,急忙道:“不准你这么大言不惭!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一定要谨慎小心,千万不要斗狠逞强!” 文旭道:“遵命,夫人!” 沈如初急忙转身去屋里取他的盔甲,却被文旭制止住了,道:“我就这样出去,穿着盔甲太容易惹人注意,说不定我们家附近就安插了不少眼线。” 沈如初见文旭如此谨慎便放下心来,依依不舍地将他送出了家门,又再三叮嘱如意好生照料文旭。 文旭笑道:“家用的钱我就放在桌子上的,事情若是棘手,我可能要缓几日才回来,你自己在家多吃点好的,你看看你多瘦!有什么需要就去买。我看你连地龙都舍不得用,真是替我省钱。” 沈如初笑道:“我那是勤俭持家!不要婆妈了,早去早回,一定要小心。” 正说着,遥遥听见马蹄声,沈如初与文旭的脸色微微一动,马蹄声越来越近,显然是朝他们家方向来的。 待看清来人,二人双双松了一口气。 只见宫云枫与其小厮红翼从马上跳下来。道:“你们这是要出去?我有重要事情和你说。关于军马的。” 沈如初、文旭、宫云枫三人各自对视了一眼。点点头,进了文家的客房。 “你也认为军马还在马场附近?”文旭道。 宫云枫点点头,道:“我的人在后山发现了很多马蹄印,本来这些人是有备而来,一路上将马蹄印都扫清了,但是后山是半土半石,残留了不少马蹄印,还有马的粪便。这么个马群不可能轻易送到关外,在城内又找不出这么大的场地喂养,唯一可能的就是在马场——从后山到马场。路途短,不易被发觉。曝光的概率小,成本也最少。”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初儿也是这么分析的,我正打算去后山一趟。” 宫云枫又道:“你此番前去要小心,防止他们狗急跳墙,如果他们被发现了,将这些军马全部处死。你依然难逃罪责。” 文旭点点头,道:“这个问题我想过了,尽量避免的。走吧,兄弟,我要出发了,谢过!改日登门道谢。” 沈如初将文旭、宫云枫送出家门,这才回屋休息,但哪里睡得着,干脆批了件衣服起来研究《毒典》——恐怕安北王府很快就会派人过来了。轩辕吉安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必须有点真本事。 且说文旭出了家门,当即名如意去请了刘力俊和石磊来,这二人知道马场出事后,这两日也是衣不解带,随时处于备战状态,见文旭命人来传,当即去了自己的营帐,召集自己属下,各自带了一小队人马就奔赴了西郊马场。 文旭去了章必清的营帐,亲自请了章必清出马,这章必清现在是云骑尉守备,是文旭的上司、大哥,二人有着过命的交情。 文旭跪拜了章必清,道:“章将军的恩德文旭铭记于心,文旭愿意肝脑涂地,誓死报答将军。” 章必清哈哈大笑,道:“你家有娇妻,舍得你那位娇滴滴的美人?” 说得文旭一阵不好意思,想起沈如初,他心的微微动了一下,虽然在临战前夕这种悸动显得不合时宜,但那轻轻微微的心动就像是慢慢展翅的蝴蝶,在破蛹而出时的轻柔、光彩和欢心。 “来人,把我盔甲拿来!”章必清命令道。 一个侍卫兵将他的盔甲拿出来,他扔给了文旭,道:“穿上吧!” “这……这怎么行,这可是将军您的……盔甲。”文旭推辞道。 章必清一扬眉毛,道:“我的盔甲?你穿这个可以打仗?穿上,这是命令!” 文旭穿好盔甲,走到案前,将自己的作战计划说给章必清听:“我领着人马从后山的正门进去,他们对我有防范,所以,会把全部的注意力和火力都放在对付我之上,将军可以从右侧包抄过去,以防他们逃散。左侧是天险,想必他们不会蠢到自绝生路。另外,我安排了一群人悄悄翻过去,以做内应。” 章必清点点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你赶紧出发吧!我会命下属带一千军马过去支援你的!” 文旭铿锵有力道:“是,将军!” 第二日的丑时,正是人最为困顿的时候,文旭领着一支五百人的军队绕道后山,后山的确有个寨子,屯扎了一些散兵游勇,一副土匪的装扮。 “什么人?”站在瞭望台上的人吆喝了一声。 文旭不答话,招呼手下一名弓箭手“呼”地一箭射过去,那喽啰闷声摔了下来,接着便听见寨子里一阵躁动,就听一个粗暴的声音喝道:“他奶奶的,都给老子精神点!麻溜地!” 很快,便看见几人举着火把去报道,文旭冷声道:“先把那个人干掉!” 一只冷箭放过去,却被那人躲开了,传来一声爆喝:“什么人,放冷箭伤老子!” 寨子安札在半空中,地势不平整,典型的易守难攻,若是硬攻打过去,肯定死伤惨重,文旭根据地理情况,选择了弓箭为主。 “射箭!”文旭下达了命令。 上面的人也不示弱。当即招呼了一群人呼啦啦地射出了几箭。但这些人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武功身手都不能与文旭带来的军队相提并论,加上他们根本没想到文旭这么快就带人找到这里,也没打算硬碰硬地对峙,所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攻势,他们当即慌了手脚。 “快去!把那些畜生都给老子宰了!哼,谁怕谁!”还是那粗暴的声音。 文旭接过弓箭,瞄准那个壮硕的身影,“嗖”的一箭,就听一声叫骂“他娘的。射老子!疼死老子了!” 文旭道:“冲上去,抓几个活口!” 一队人马往半山腰冲过去。山中之人留下一小批人负隅顽抗,大部分人开始逃窜,却不知道章必清早已部署好了军队,就等着他们自投罗网! 而悄悄潜进去的刘力俊、石磊等人,已经暗中埋伏起来,将那些看守马匹以及想要放毒烟将马匹全部毒死的贼寇全部就地解决了,顺带留了几个活口。 寅时刚过。文旭便于刘力俊、石磊碰头了,三人握着拳头对碰了一下,文旭笑道:“辛苦二位兄弟了!” 石磊骂骂咧咧,笑道:“少他娘的和我们客套!进去点点吧,看看军马够不够!这批贼子真大胆,连军马都敢盗!” 刘力俊横眼看了一下石磊,道:“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就凭这几个毛贼,有胆子去盗。却没那个本事!” 文旭道:“先去看看军马,回头我请二位哥哥喝酒!” 石磊笑道:“放心,便宜不了你小子!” 军马果真在那里,匹数没有错,只可惜有些军马遭受过虐待,伤势不轻,有好几匹都已经瘸了,估计是上山途中被打的或者摔倒过。 文旭当即命令马倌将那些受伤的马匹分开饲养,及时施药救治。 “这些军马现在送回马场?”刘力俊试探着问道。 文旭摇摇头,一个更大的计划在他心中形成。 堵在一旁的章必清属下轻轻松松地将那些贼寇一网打尽,捉了不少活口。 文旭没有回马场,而是进了章必清的营帐,章必清也是一夜未睡,见了文旭哈哈大笑,道:“好小子,这么快就凯旋而归啊,我还没来得及给你准备庆功酒呢!” 文旭笑道:“哪里需要准备,我可是清楚地记得将军帐里有坛十年酿的竹叶青,不如……” 章必清捶了他一拳,笑道:“好小子,学会顺势上竿了!军马少了没有?” 文旭摇摇头,道:“数字是对的,甚至还多了几匹。” 章必清笑道:“你小子,还赚了啊!” 文旭笑道:“是啊,这一仗没白打!下了两匹小马崽,还有几匹是他们自己训的马,都是良驹,回头送一匹给将军过过瘾。” 章必清点点头,正色道:“你可知是何人所为?” 文旭道:“说到这个人,文旭真是得罪不起,所以,还请将军再帮个忙。” 章必清道:“哦?你得罪不起的人?”他想起了校场那件事,眉头皱了起来,道:“若真是那个人所为,莫说是你,就是我,也得罪不起。你需要我帮什么,我能帮的自然尽力。” 文旭抬起头,眸子晶亮,眼神真诚,道:“将军,请您引荐我去见马元帅。” 章必清微微一惊,道:“你是想?” 文旭郑重地点点头,道:“将军,您觉得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章必清点点头,道:“你是如何计划的?” 文旭顿了一下,他知道想得到章必清的帮助,就必须对他坦诚,于是将自己的计划合盘托出,章必清听后沉思良久。 这个计划对章必清也很有利,他现在是马征明的得力属下,但从明面上来看也是胡山海的属下,因为他暗中效忠马征明,所以胡山海对他多有刁难,胡山海这个位置很多人盯着,就资历和能力来说,他最有可能上任,即便做不到副帅的位置,至少可以官升一级。 再者,若是能把胡山海及其部下一举歼灭,对马征明来说,他们就是立了大功。将来论功行赏也不会亏待他们。 “胡山海背后的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马元帅之所以忍耐到今天,不是没有理由,如果你想把他拉下马,一定要有个妥善的策略。”章必清道。 文旭冷声道:“民间有一句老话: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胡山海这个人留不得,现在就是个好机会,如果胡山海私自命人劫走军马,还暗中与北夷人勾结,你说会是什么结果?就算是有人想罩着他,这样的罪名摆在这里。谁愿意……何况,他也不过是别人放在疆北的一枚棋子。保不住了自然要牺牲。” 随后,他将自己的策略简明扼要地和章必清说了一遍。 章必清冷冷地看着文旭,道:“你现在是一个成熟的男人,成家之后果然不一样了。”他蒲扇一样的大手拍打在文旭的肩头。 “多谢将军夸奖,文旭定会再接再厉,那现在……”文旭欲言又止。 章必清笑道:“随我去见马元帅!” 马征明身为疆北的三军将领,表面功夫做得很到位。平日里若是没有别的事情,一般都会在军中中渡过,军营里有他的专门营帐。光是这一点,就比那个纨绔子弟马文俊靠谱。 章必清在帐外求见,马征明本来正在睡梦中,半夜被吵醒,只当是有紧急军情,急忙批了衣服端坐在帐内。 “何事?”马征明冷声道,当了这么多年的元帅。他沉默寡言,但不怒自威。 章必清上前恭敬道:“元帅,末将有要事相告。” “说。”马征明道,只是抬着眼皮看了一眼章必清,压根没把文旭放在眼里。 章必清躬身道:“元帅,这件事与胡将军有关,可否将左右屏蔽了?”他说得小心翼翼,虽说这两年在马征明面前算是得了几分脸,但却不敢在马征明面前造次。 马征明抬眼看了一下二人,挥挥手,左右护卫都退到了帐外。 章必清简单将胡山海为陷害文旭命人将军马劫持到了马场的后山并被文旭等人寻回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总结:“他有这个把柄在我们手里,正是除掉他的最好时机!” 马征明一拍案子,怒道:“混账!这样的话也是你当说的!” 章必清被这一震,身子一晃,急忙跪了下去,道:“末将不敢,还请元帅大人恕罪!”他身后站着的文旭也只得跟着跪下去。 他分明捕捉到马征明眼里闪过的一丝光亮,却也不敢妄动。 良久,马征明幽幽道:“可有把握?” 章必清听了这话,喜道:“有把握,就是因为有把握才敢冒昧打扰大人。我们已经想出了一个万全的计划,正好将胡山海极其部下一网打尽。” “哦?”马征明扬了扬眉头,那浓浓的剑眉本来极为英挺,却因为一高一低,又多了一份狰狞。 章必清道:“大人,这是我的属下文旭,西郊马场便是他管辖之地。” 文旭急忙上前一步,复又跪下来,道:“卑职文旭参见元帅大人。” 马征明冷冷地盯着文旭看了一会,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他,道:“我记得你,上次虎头关战役你立过功,封了你一个副尉。” 文旭没想到他记得那么清晰,道:“多谢元帅大人纪念,那正是卑职。” 马征明冷笑了一下,道:“本帅还记得你的夫人名叫沈如初。” 文旭的心瞬间剧烈地跳了一下,马征明知道沈如初必然是因为马文俊的原因,若是与他那纨绔儿子同仇敌忾,自己今晚恐怕是凶多吉少,最主要的是连累了沈如初,道:“正是贱内。“ 章必清也知道其中的缘由,急忙岔开话题,道:“元帅,眼下正是大好时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只要元帅一声令下,我等自愿肝脑涂地,他日若真有人追究起来,此事与元帅大人毫无关系。” 马征明显然不为他的话语所动,淡淡一笑,道:“你夫人很了不起,前些日子还救了苏老太太一命,苏大人对此赞不绝口。算是才女了。” 难得他一口气在属下面前说了那么多字。 文旭有些受宠若惊,道:“多谢元帅大人的夸奖,卑职代贱内谢过。” “说说你们的具体计划。”马征明道,他已经从他们方才的言谈举止中捕捉到了一些讯息,但他还需要确定详尽的计划。以求将风险降到最低。他固然忍受不了胡山海,但是却也不愿意得罪京城的一些权贵。 他领兵在外,多年屯兵疆北,已经为朝廷所忌讳,若是行事再高调一些,恐怕会引来诸多麻烦,乌沙不保是小事,有可能连脑袋都保不住。这些年他将朝廷上下打点得很好,至少没得罪什么人。 章必清给了文旭一个鼓励的眼神,文旭将自己的整个计划和盘托出。如何部署,调动哪些人。牵制哪些力量,从哪里下手,连环套怎样使用,找了哪些证人,需要什么证据,什么时候行动,他都做了规划。 末了。他恳求道:“大人,兵贵神速,若是大人信得过我们,恳求大人下令,让我们执行这个计划!” 马征明道:“那你们就去做吧,他那几个蹦跶的手下,本帅会处理的。” 这句话的指示很明确,按照计划行动。 文旭与章必清踌躇满志地走出了马征明的营帐。 当天晚上,文旭与章必清领了一小队人马冲进了畅春楼。在那里抓到了正与粉头行欢胡山海,且醉得迷迷糊糊,士兵冲进来,他还只当是自己的侍卫兵,大着舌头喝道:“没规矩,找抽!谁让你们进来坏大爷的好事!” “哼!”文旭一声冷笑,提着一把宝剑蹭蹭上前。 胡山海这才意识到危险,正要大呼自己的侍卫兵,剑锋却进了他的喉咙! 文旭够狠,不管他三七二十一,直接将胡山海从那个粉头的身上薅下来,手起刀落,一颗圆溜溜的脑袋顿时像个皮球一样滚到了地上,鲜血溅得那粉头满身都是,当场就晕了过去! 随后一系列的罪证都被搜索出来,收买盗贼盗取军马,且藏匿于后山;与北夷人勾结,贩卖军情,并牵连出虎头关战役死亡惨重的内幕;接着又是强抢民女、私吞军饷、中饱私囊等各项罪名,最后罗列起来简直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 胡山海被杀的当天,消息遭到了封锁,直到第二天,仍不见胡山海回营且亦不在家中,其被杀的消息才被走漏并很快得到了证实。 被他那些死忠的属下知晓,正欲揭竿而起,但马征明却恰到好处地“留”住了他们,这些人中有一部分人只是因为利益关系而站在胡山海这一边,若说情意和效忠,根本就不搭边,这种人根本就是墙头草,只要稍稍抛点诱饵,自然就随风倒了。 至于胡山海一手带出来的亲信,兵权都被卸掉了,光杆司令一个,有两三个不怕死的,结果死得很惨,连个全尸都没落下! 马征明的手段更是狠戾,胡山海部下有一个叫徐二狗的人,是胡山海一手带出来的,手里有约莫两千人,徐二狗知道胡山海被人设计杀死,当即揭竿造反,马征明直接下令将这群人统统射杀,整个过程他都作壁上观,连眼睛都没眨过一下! 从找回军马到剿灭胡山海的“余孽”,用了不过一天一夜的时间,马征明当即召开了军中将领会议,这其中便有不少是胡山海的老部下。 “对于胡山海的叛国行径,你们怎么看?”马征明眯缝着眼睛,老谋深算的意味十分明显,在众人面前他并不像一个杀伐决断的将军和元帅,倒更多的像是一个老奸巨猾的老人。 “回元帅,胡山海罔顾皇恩,勾结北夷,出卖军情,并贪赃枉法,中饱私囊,论罪当连坐九族;其罪行被发现之后不但不知悔改,还带兵出逃,在出逃过程中被元帅领兵歼灭。”一个中年将领道。 文旭认得此人,这个人就是胡山海的狗头军师,为人最是奸诈,是天下第一等没节操之人。 其他人纷纷侧目的同时也连连附和,一来指责胡山海的罪行,二来对马征明歌功颂德,马征明点点头,吩咐军中文书,道:“就按他说的这些内容去润色。” 文书端正地坐在一旁书写,笔下龙飞凤舞,马征明嘴角微微上扬。不多会,文旭将写好的文书捧到了马征明的面前。马征明看了一眼。点点头,道:“此次剿灭——叛贼,在做的将领各有功劳,其中以章必清、文旭功劳最大,刘力俊、石磊等人次之。赏!” 章必清含笑仰头,文旭心中却没有太多的欣喜,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现在军中谁都知道是他与章必清联手杀死了胡山海,他的老部下及家人亲族岂能轻易放过他们?恐怕今日封赏名单中人都或多或少遭到报复。 章必清官升一级,成了从四品的副骁骑参领。赏银五百两,银盔甲一副;文旭官升两级。成了从六品的军校,赏银二百两;其余人等也各有封赏。 被列入封赏名单的人含笑地看着请封的折子被装好,期盼着封赏的圣旨快点下来;而没有受到嘉奖的将领则眼巴巴地看着马征明;另一批胡山海的旧将则是心事重重,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们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好过。 马征明环视了一眼众人,清清嗓子,道:“这件事。在朝廷下旨意之前,我不希望走漏任何风声,如有违抗将令、扰乱军心的,定斩不饶。” 封锁消息——文旭心中冷笑,恐怕马征明还是心虚。不过,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连环圈套,胡山海再厉害也不过是朝中高官的一个棋子,马征明最担心的是,万一胡山海是至高权位者放在自己身边的棋子呢? 想到这里。他不寒而栗——冲动了,这次的行动太过贸然。 他虽然常年领兵驻扎疆北,想建功立业、封侯拜将,但却没有丝毫谋反的野心,在外的武将本就最容易遭受朝臣的排挤以及当权者的猜忌,如果胡山海的后来是那位九五之尊,他马征明有几个脑袋够掉的? 要怪也怪自己当时未思索周全! 章必清与文旭先后走出了主帅的营帐,章必清显得有些兴奋,道:“想不到,竟然一举两得,除了头上这座山,还能加官进爵,有银子花!” 文旭抱拳道:“恭喜将军,贺喜将军。” 章必清捶了他一拳,笑道:“好你个臭小子!你的封赏不比我少!若不是我位阶比你大,恐怕你都超越我了!” 文旭极为谦恭道:“不敢!在文旭心目中,将军都是文旭的上司,是一个好将军,抛开军务,还是文旭的好兄长!” “算你会说话!走,去我那里喝酒,有你惦记许久的竹叶青!”章必清笑道,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出生入死上战场,也未必能升迁这么快,这次升迁得赏,自己出力并不多,还多亏了文旭的谋略和计策,且人也是文旭带头杀的,将来若是胡家的人寻仇,自然也是找文旭。 有了这一层想法,他待文旭就热情和宽容许多! 文旭笑道:“我这两日没回家,想回去看看。免得贱内担心。” 章必清笑道:“想不到你小子倒是个长情的人,怎么,才两天不见,就想你媳妇儿了?” “怎么可能!我那是想家了,最近闲散惯了,所以……”文旭急忙解释,结果越解释越乱。 章必清笑声更响亮了,道:“你家有娇妻,新婚燕尔,想回家自是难免,我是过来人,岂有不知的道理,休要遮遮掩掩,不是大丈夫所为!走,喝完酒再说。女人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就该替男人担心,让她履行妻子的职责,我们做男人的,在外杀敌,没有那么儿女情长,走,喝酒去!” 文旭被他搂着就往前走,硬是拖着文旭进了自己的营帐。 “闻闻,香不香?这可是我用了不少好东西从老丈人那里换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好。”章必清笑呵呵地抱着酒坛子过来,心情大好,所以也不分什么尊卑上下,只图个自在,“来,喝个痛快,今天真他娘的爽!回头,我也要给我家那婆娘写封信,告诉她,老子升迁了!” 文旭没他那么好的兴头,扔了一颗油炸花生米进嘴里,道:“又不远,将军还是直接回去,也让嫂夫人开心一下!” 章必清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笑道:“是你小子想回家了!”他兀自倒了一碗酒,一拍脑门,道:“我怎么就忘记了。你还有两个好到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呢!来人。去把那两个叫什么,叫什么来着……” 文旭无奈地微微摇头,道:“刘力俊、石磊。” 章必清笑道:“对,就是这两个臭小子!叫来,一起喝酒!你们两个再去火事房给我端碗大肉来!” 趁着章必清分神的档口,文旭招手叫来了如意,想让他先回家给沈如初报声平安,却被章必清冷冷看了好久,脸色也不好看,冷道:“你真当我醉酒糊涂了?元帅大人说了不得走漏风声。你若这个时候出军营或者命自己的人出去,将来出事你担得起吗?你是整个事件的策划人。你这个时候出去多危险!先等事情平息了再说!晚回家两天死不了人!我这是为你好!” 文旭被他这一番呵斥,倒也老实了,现在看来是出不去了,那就不出去!就怕……哎,不知道沈如初在家担心什么样子。 事实上,沈如初在家的确很担心,却并不像文旭猜测得那样——寝食难安。食不下咽。她除了担心,盼望文旭平安归来,一如既往地进行自己的生活。 翠柳已经醒了,虽然不能动弹,但小命已经保住,也认得人了,沈如初会准时给她换药,每每这个时候还会陪她说上几句话。 胖丫头每次见她来了重症房都欢欣鼓舞,笑道:“沈大人。我们小姐最喜欢听您说话了,真有趣儿!”她依旧改不了叫沈如初“沈大人”的毛病,次数多了,沈如初也懒得去纠正。 沈如初道:“难道你不喜欢听我说话?” 胖丫头笑道:“喜欢!婢子也喜欢听大人您说话,声音又好听,又特别有道理!” 沈如初笑而不语,低头看着翠柳的伤口,外伤好医治,随着翠柳本身生命活力的恢复,表面已经开始结痂;但内伤却只能慢慢养,对此急也急不得。 “沈大夫,我这一躺也躺了好久,估计欠下你们不少医药费,我在惠丰钱庄有一笔银子,沈大夫可命人带了我的印鉴去取出来。”翠柳道,声音仍旧是一派虚弱。 这个素未谋面,但曾经一度以浅薄的形象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女子比她想象中要坚强,而且看不出丝毫的轻浮之气。 沈如初也不客套,淡淡道:“好,你希望谁去?” 翠柳道:“沈大夫安排吧。” 沈如初点头笑了笑,道:“一会让胖妞与秦子辉去吧,秦子辉路熟,机灵,胖妞是你丫鬟,算个脸熟,人家不为难。” 翠柳温和地笑了,道:“如初姐姐——我可以叫你如初姐姐么?” 沈如初停下手,道:“为什么不可以呢?”又觉得自己口气太冷淡,道:“你是怎么受伤的?” 翠柳的眼睛立马蒙上了一层浓到化不开的怒色和悲愤,甚至她无法控制这种情绪的牵引,看着沈如初的眼神都如同看着敌人。 “你不愿意说也不用勉强的,我随口问问,没有恶意。你这个伤要好好养着,切忌动怒。”沈如初淡淡道,帮她改好被子。 胖妞给沈如初使了个眼色,沈如初视而不见——她若愿意说就说,没有什么事是讳莫如深的,自己不过是因为关心而问起并非幸灾乐祸。 “是胡山海派人做的。”翠柳哆嗦着嘴唇道。 沈如初一惊,只听说过胡山海与翠柳不清不白,若说现代干爹和干女儿之间很多时候是父女的名义、情人的内容不足为奇,但在大燕,义父与义女之间发生那种苟/且的丑事在安阳可谓世所罕见,令人发指。只是没想到,这丑闻竟然*迭起,在乱/伦之后竟然还有谋杀的恶俗戏码。 连沈如初都震怒了。 “畜生!”沈如初低骂,胡山海这行径可不就是畜生嘛! 翠柳冷声道:“他连畜生都不如!我这辈子恨不得吃其肉、饮其血!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报仇!” 沈如初一抬眼,就看见她满目含泪,遂觉不忍,语气不由得轻柔了许多,道:“你现在不宜生气伤心,好生养着,即便要报仇,也要等自己好了。” 胡山海现在身为副帅,先不说他领导的军队千千万,光是侍卫兵就好几十,根本近身不得;他之所以能对翠柳痛下杀手,肯定是翠柳踩到了老虎的尾巴,老虎再没有逗猫的心情,这才容不得翠柳;既然容不得,想通过麻痹大意的方式来报仇,更是不可能了。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红颜命薄,说得大概就是翠柳这种人吧? ps:小剧场奉上 扑货兜(嗲嗲状):请看见我,看见我,为什么我的存在感那么低? 沈如初(不耐烦地):看见你什么?小兜子,我问你:你扑成这样,你爸你妈知道么? 扑货兜(泪如泉涌):如初娘娘,您可要替小的做主啊!有些大大不看正版,有些大大不给粉红,有些大大不看正版、不给粉红也算了,竟然……竟然(悲痛欲绝),竟然又添加了读者印象:作者是伪娘! 沈如初(哈哈大笑,花枝乱颤):你明明是个萌妹子——这谁添加的印象,真有才! (扑货兜躲在墙角里伤心落泪,不肯码字更新) 文旭看了万般不忍,蹭到沈如初面前。 文旭:老婆,要不,我们给小兜子做主一下,瞧她哭得怪可怜的。 沈如初(斜睨了某人一眼):算啦,我就替你做主一次吧!以后可要给我写得再美点,还有,要把我老公的戏份加上,文笔再那么简陋,我抽死你! (扑货兜心中窃喜,依旧面露潸然) 沈如初(对众人):亲们,这作者君真是个妹子;亲,给好评,给订阅,包邮哦。 ps: 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舞绾铃两位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红粉妖精、小小猪妹、燕青灵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求粉红。 ☆、096 红颜命薄说往事 ps:今天至少更新六千字。第一更先送上。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恭祝k哥成为《良配》的宗师。 翠柳道:“我知道你是好心。你能出手救我,还把我救活,说明你很有本事;这几天你心事重重,但每天还是耐着性子照顾我,说明你是个坚忍又善良的女人。文旭找到你这样的人,真是太幸运了。” 沈如初原本不打算和她深入讨论一些事,但听见她说起文旭,忍不住转身,道:“你认识文旭?” 翠柳笑道:“是啊,不然,胡山海为什么要将我许配给他呢?” 沈如初“哦”了一声,丢下一句“别多想,好好休息。” 走出重症房,多想大的人却是沈如初自己。 翠柳那句话传达了一个意思,似乎是因为她先看中了文旭,这才找胡山海把她许配给文旭的,但是遭到了文旭的严词拒绝。 难道说,翠柳喜欢文旭? 沈如初摇头笑了笑,这个答案肯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文旭喜欢并属于自己。 “笑什么?”宫云枫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沈如初的身边,神情淡淡的,但嘴角微微扬起,就连那一贯的蓝色背影似乎都带了柔和的色调,总之,沈如初觉得他今天与以往不同。 沈如初心说,她这哪里是笑,分明是苦笑。 “不过是想起了一件事,苦笑罢了。”沈如初淡淡道。 “哦,可否说来听听?”宫云枫道。 沈如初觉得他今天温情得简直不像是原本的宫云枫,审视地看了他一眼,道:“不能。”假设今天的宫云枫是温情的,可是这份温情给错了对象。 宫云枫讨了个没趣,依然笑得风轻云淡,沈如初只看了一眼,便觉得很舒心,宫云枫并不是绝对的美男子。但是却比美男子更有魅力。不仅仅是形象上的引人注目,更多的是人格魅力,带给人的踏实和稳重,气质优雅和学识渊博,光是这一点,就是那些花样美男万万不能比的。 想到这里,她心里微微一酸,有一丝伤感掠过心头。 “她醒了,是你的功劳。”宫云枫道,依然是好脾气的模样。“我可以送你几本医书,算是奖励吧。” 沈如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轻轻柔柔的声音,含着轻微但能感官的笑意,分明就是在——说笑,与曾经那个虽然温柔但严肃的宫云枫大相径庭,曾经的他是男神一般的存在,让人心动和希冀,却不敢靠近;会说笑的宫云枫少了一点仙气。但却接地气地像个邻家大男孩,可以近距离地观看并拥有。 邻家大男孩子?沈如初蓦然想到了文旭,文旭可不就是邻家大男孩么?现如今可是了不起的男子汉! 想到这里,沈如初甜蜜一笑。 “谢过大公子。医书正是我所需要的,一直想去买,却有价无市。大公子如果有解毒方面的医书也送我几本。”沈如初垂下头,笑了一笑。 宫云枫点点头,道:“好。文旭的事情办得怎样了?” 沈如初道:“还没回来。我也在等消息。” 宫云枫似有所思地点点头,道:“会平安回来的。别担心。” “我有件事要和你说。”二人异口同声道。 沈如初尴尬地不敢去看宫云枫,宫云枫却觉得这很有趣,同时绅士地说道:“那你先说。” 就在这时,松月跑出来,道:“夫人,您过来看看,她、她的伤口裂开了。” 胖妞与秦子辉去惠丰钱庄取钱了,翠柳不能没有人照顾,所以留了松月在那里帮忙。 沈如初急忙往里走,道:“怎么回事?才换好药,方才还好好的?” 松月差点急哭了,道:“奴婢也不清楚,她好像要起来,奴婢看到之后,就上前扶了一把,才看到血……” 宫云枫也跟着过去,从大堂到重症房,要穿过半条走廊,一来重症房要干净、安静,二来靠近药寮,服药及时方便。 “你早知道她的身份?”沈如初淡淡道, 宫云枫道:“什么?” 沈如初摇摇头,忽然停下脚步,一字一顿道:“你装傻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他会不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谁,可他从来提都没提过。 宫云枫被她说了一鼻子灰,讪讪一笑,又道:“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 沈如初一愣,随后便明白这两句话的含义,她是医者,医者父母心,即便来者是个恶棍,她也没有理由看着他自生自灭,垂死在自己面前;翠柳并不是什么大奸之人,自己即便早先知道她的身份,就不全力以赴地救治她了? 他不告诉自己,反而能让自己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 松月对二人却有些侧目,心说,都这个时候了,还打什么哑谜呢? “你来了。”翠柳苍白着小脸,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几乎占了半张脸,却让人看了不忍心。 沈如初听她得逞的语气,有些不悦,但也恼不起来,不能对她发脾气,但对被子就不客气了,一把揭开被子,一看白色中衣那里是一趟鲜红色的血,便知伤口崩裂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沈如初冷道。 宫云枫听了这话,忍不住想笑。 沈如初麻利地拿了一把剪刀将纱布一点点剪开,查看了一下伤口,还好,只是崩开,并未恶化,她拿了一点草药,冷声道:“止血,会痛,忍着。” 就听翠柳一声尖叫,沈如初的草药撒在了伤口上,痛得她浑身轻微地哆嗦着。 松月撇撇嘴,心说:夫人说得真对,不作死就不会死! 沈如初轻巧地将翠柳的伤口重新包扎好,无奈又不满地看了翠柳一眼,道:“不要再作了,不好玩!” 一举一动都灵活自如,就像是做了十几年的样子,熟能生巧中透着自信和利落,宫云枫站在一旁不仅感慨。其他方面不说。光是包扎这一点,他就自叹弗如。可惜沈如初不会窥心术,否则肯定要笑死——上一世,家人为了让她承继祖业,小时候便培养她这一块知识,包扎便是首要学习的知识板块。 翠柳却笑了,道:“你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 沈如初皱眉:“大小姐,我能说你生病的样子也很好看吗?” 翠柳小声地笑起来,宫云枫站在不远处将手掌握成了拳头,轻轻咳嗽一声。道:“既然无事,我出去了。” 沈如初道:“松月。留心一下,我去看看药。” 翠柳交了不少的诊金,光是前面胖妞送过来的金银首饰就值不少钱,又是重病号,自然要格外细心地对待。 翠柳却叫住了她,沈如初早知道她会有这么一处,本来正是心烦时。文旭一点音讯没有,自己还没找出攻克轩辕吉安体内毒素的解药,她现在就是吃龙胆凤髓她也食不知味。 “我想你留下来陪我说说话,就一会?”翠柳道。 沈如初本想发作,但一看她轻飘飘地躺在那里,若不是露出一颗脑袋,根本看不出那里还躺着一个人,当即心软了,道:“好。你想说什么。我听。” 翠柳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似有千言万语,但是又不知从何说起。我的伤还能好么?” 沈如初干脆地丢出一个字:“能!” 翠柳讨了个没趣却并不气馁,道:“我想等我痊愈之后,就去一个地方。你一定猜不出是什么地方。” 沈如初腹诽:我是没兴趣去猜,管你去什么地方! 翠柳道:“我要去畅春楼。” 沈如初的眼神终于落在了她的脸上,与那双空洞的大眼睛对视,畅春楼是什么地方,沈如初不曾去过,却也知道那是个蚀骨*之处,是个一掷千金的销金窟。 “去哪里做什么?”沈如初道。 翠柳道:“我想报仇,只有杀了胡山海我才能了却毕生的心愿,我才能安心,哪怕是死,我也不能放过他。可我一没钱,二没势力,现在他的秘密被我知道,生怕我泄密,再也没有机会下手,我必须找个人帮我杀了他!” 沈如初道:“这个办法并不高明!” 翠柳冷冷一笑,道:“金牌杀手勾命无常,夜无常就住在那里,我有办法说服他,让他与我交易,帮我杀人,只要他肯出手,胡山海又算什么东西!” 夜无常的名字,沈如初略有耳闻,这还要归功于八卦指数异常高的秦子辉,以往午饭的时候,他最喜欢说这些八卦消息,曾经有一次提到了夜无常这个人,听说能在万人之中取首级,又快又准,从未失手过,可惜佣金太高,一般人也只能将此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能出得起佣金的都是巨富。 沈如初又困又累,却也对她这个话题产生了兴趣,女人好奇心带来的力量简直不容姑息和忽视,她眸子一亮,道:“你说你发现了胡山海的秘密?什么秘密?你就这么恨他?” 翠柳微微一叹气,道:“我累了,好困……” 沈如初恨不得抽她两巴掌,活生生地勾起了别人听下去的欲/望,结果戛然而止……有没有一点公德? “那你只管睡,别多想,下次想说了,再告诉我。不过,你可能没机会说给我听了,我马上就要离开医馆了。”沈如初笑道。 她方才要和宫云枫说的事便是打算离开医馆。 ps: 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和粉红;鞠躬感谢一棵無聊的樹、寒緋桜、秦怀风月、韩小骗、辰逸雪、若燃燃、米虫人生、唐两娃等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六月青衣大大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若燃燃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吴千语、、燕青灵两位大大各自送的两个平安符。 ☆、097 仇深似海握脉门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85张加更! 翠柳吃惊道:“怎么,你要离开?” 沈如初眼风扫过,没有理她,转身打算离开,与这种自以为是的小女人之间实在没什么交集,也并无话题。 “你好像并不喜欢我,难道是……因为文旭?”翠柳笑道,完全是没心没肺的感觉,丝毫看不出她几天前差点被人穿通了心肺。 沈如初看不惯她得意,道:“你怎么不说是因为你的品行问题呢?”这句话相当刻薄,甚至有些恶毒,无异于一箭正中要害,没有半点回旋余地——她的行为在安阳城里那是公开的秘密,以往有胡山海护着、兜着,谁也不敢当面说是非,如今大不相同。 翠柳的脸色果真很难看,苍白中带着一股死灰。 沈如初却并不同情,还是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你聪明,有学识,你能猜到我是被逼无奈,我有苦衷的……其实,我曾经很喜欢文旭。”翠柳轻轻道,“我真担心自己挺不住,现在的伤势反反复复,说不定哪天就去了,我不想把这句话憋在心里。” 这才是重点! 前一刻还雄赳赳地说要去畅春园与夜无常交换以求报仇,这一刻却楚楚可怜地说自己可能会死,即便在得到自己肯定答复的基础上! “文旭不在这里,这样的话等他回来且愿意看见了再说也不迟。”沈如初冷声道。 翠柳道:“同是女人,你就认了吧?你就是在吃醋!” 沈如初笑了笑。道:“这是我听过有趣的笑话!你拿什么来让我吃醋?何况,我认为你现在激怒我,并不聪明!除非……” 除非她想死……想到这里,沈如初心下一沉。 翠柳带着鼻音沉声道:“你说得没错,我就是想死,我有时想,我这个人太悲哀了。这辈子最大的向往就是死亡,只是我想不能死……我要报仇!” 沈如初忍不住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听你说故事——你为什么这么恨胡山海?” 翠柳的眼神瞬间迷离起来,道:“你真的愿意听?” 沈如初道:“你想说便说。我还有事。” 只是当翠柳用一种悲凉的调子说出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时,沈如初后悔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不在她承受的范围内——她知道人心丑陋,却没想到丑陋至斯! 翠柳的祖籍并不在安阳,乃是出身江南,祖父是江南一处鱼米之乡州府的知府。后来因为不懂逢迎得罪了上司,又因为有一年治理水灾不利而被贬黜到疆北成为庶民——在来疆北的途中就在悲恨交加中死去。 翠柳的父亲本来是个文弱书生,想考取功名读书入仕。但当年皇帝下旨余氏三代不得科考! ——这是沈如初第一次听闻翠柳的姓氏,原来她的全名是余翠柳。 无奈之下,余父选择了投笔从戎,就拜在胡山海的门下。起初只是一名普通的小士兵,后来因为能写会画,又会弹琴助兴,便被胡山海收在了帐下当近卫兵。 这近卫兵一当就是五年,虽说没有前途,但因为跟着副帅,不用冲锋在第一线。相对其他兵种来说,是最安全的。在残酷的连年战争中,活着就是所有人最大的奢望,所以,能给胡山海当亲卫军算是一件不错的差事。 后来,也就是五年前,一场异常惨烈的战争连续打了几十天,战争结束之后,余家接到了余父阵亡的噩耗,原因是为保护胡山海。 沈如初点点头,想必这便是民间传闻翠柳之父乃是胡山海的救命恩人的消息源头。 “可我父亲根本不是为保护他而死,而是被他杀死的!”翠柳悲愤地说道,恨不得从床上跳起来。 沈如初冷冷地走到床前,道:“你若再这么激动,你就将这个故事烂死在你心中吧!” “我说得不是故事,是事实!胡山海这个畜生,猪狗不如,天理不容!”翠柳恨道,但情绪却平息了一些。 接下来照旧是恶俗的戏码——胡山海借着奔丧的机会强暴了余母,想着幼女无人抚养,余母忍辱吞声地活着,但谁也没想到那一夜风/流之后竟导致余母怀孕,余母羞愤难当,当即悬梁自尽。 胡山海做了一番排场,将翠柳收做义女,接进了自己府中,一时间赚进了好名声——那一年翠柳十一岁。 当时胡山海看不上一团孩子气的翠柳,但是在胡家好吃好喝的款待下,翠柳的身体渐渐发育,身材慢慢玲珑有致,胡山海逡巡在她身上的目光也渐渐增多。看似美好、富足的日子没过多久,翠柳就被胡山海用强霸占了身子。 “当时我哭天喊地,可是谁来管我?谁能帮我?”翠柳泪水涟涟,听得沈如初不忍心,小心翼翼帮她擦了眼泪,道:“不哭,伤心对身体不好。” 她曾经一度想要寻死,恨透了胡山海,又憎恶自己的命运,但是又没那个狠心,胡山海总是不失时机地威逼利诱,还承诺过几年便娶她进门当正房。 “我想着,女人这辈子就是找个男人依靠,就算他不是东西,禽兽不如,好歹也让我锦衣玉食地生活着,我怕再回到从前去过苦日子,靠父亲微薄的军饷生活,一家人勤俭节约,一年都做不上一身新衣裳!”翠柳道,眼里流露出惊恐。 之后,胡山海便拿各种财物宝物来诱惑翠柳,又单独在外给她买了一幢宽阔明亮精致清雅的宅子,给她买了不少仆从。 这些仆从名义上是照顾翠柳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是胡山海派来监视翠柳的,这胡山海虽说好色成性。生得五大三粗,像是个伟岸的男人,但本钱不大,而且床上功/夫很不好,他担心翠柳年少风/流,他又时常在军中,在家时也不能让她满足。怕翠柳红杏出墙,外出寻欢作乐。 事实上,翠柳的确耐不住寂寞,后来在一家茶楼遇见了一个专门替人誊写文字赚取生计的读书人,见他写字漂亮。有几分像余父,对父亲的思念让翠柳对这个读书人心生好感,一来二去,二人开始书信来往。 很快,胡山海风风火火地从军中赶回来,命人将那个寒苦读书人乱棍打死不说。还用尽各种手段将翠柳折磨得几天下不了床。 自此之后,翠柳才知道这宅子里有胡山海的眼线,甚至可能全是胡山海派来监视她的人——她挥霍无度、挥金如土可以。唯独不能接触外人,尤其是男人。 后来,一次偶尔的机会,胡山海醉酒。说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说自己当年知道敌方派人刺杀自己,故意让余父睡在自己的营帐中,脑袋被敌军的杀手割了去,完全是替胡山海而死——而这一切均在胡山海的意料之中,他甚至希望敌军的杀手能够得宠,这样才能麻痹敌人。 如果说这件事让翠柳与胡山海不共戴天的话。另一件事便让她对其恨之入骨! 胡山海醉酒的时候什么胡话都乱说,那一次他不但说到了余父的死,还说起了余母,笑言翠柳像余母,但比余母更年轻漂亮,还卖弄地说起了余母身上的一处*——若不是有肌肤之亲,如论如何也知道那个*的。 余母怎样的品性,翠柳自然清楚,若不是这个禽兽相比,余母不可能会*除了余父之外的第二人! 翠柳当即大怒,但为了套出更多的话,假意逢迎,劝着胡山海喝了更多的酒,胡山海得意之下,说出了当年强暴余母的事情,还淫/荡地说出了余母虽然生养了,但身体肌肤依旧包养得好…… 翠柳盛怒之下决定杀死这个灭绝人性的畜生,大概是胡山海那时命不该绝,就在翠柳将胡山海的近卫兵、眼线都打发下去的时候,胡山海的老婆领着几个小妾和丫鬟过来,当即一顿叫骂吵嚷,翠柳被几个嬷嬷狠狠抽打了一顿,差点破了相。 也正是因为这个事情,胡山海与翠柳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才传扬出去。 一群女人将喝得烂醉的胡山海拖走,翠柳浑身是伤,在宅子中养了大半个月,大概是胡山海被他那些姬妾绊住了,所以这半个月没踏入外宅半步。 翠柳的心里像是种进了一颗仇恨的种子,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仇! 终于有一次,她趁着胡山海行/欢正忘形的时候,她抽出枕头底下藏着的剪刀,猛地刺下来,胡山海终究是行伍出身,身手不错,力气更是不小,身子一偏,剪刀落下来,只是伤了他一条胳膊! 胡山海问她为何要杀他。 “他追问我,他待我这么好,要什么就给我什么,顶着百姓的指指点点来见我,抛弃妻子也要和我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杀他——最可笑的是,他骂我良心坏透了!”翠柳苦笑道。 沈如初点点头,叹气,道:“你就是从此被暴露的?他知道你不会放下这段仇恨,所以才决心杀死你?” “你低估了他好色的本性,他还没玩够我,即便猜到我会报仇,但因为我报不了仇、杀不了他,他会更加折磨我,更加开心。”翠柳狰狞地笑着。 沈如初突然觉得胸口喘不过气来,像是被什么东西裹住了,而且越缠越紧。 ps: 鞠躬感谢jankding、若燃燃、雨夕颜、熊熊1119、光辉传承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吴千语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兜兜推荐好友的种田文:作者:风解我;书名:《农女本色》;简介:身世不明农家女,富家安国满桃花 ☆、098 离医馆唐三卖萌 ps:今天是六千字大章,只有一更。 “他不是不怕死,而是笃定我不能奈何他!可谁能想到我竟然发现了他的致命要害!”翠柳苍白的小脸上现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光亮,就好像她攥住了胡山海的老命,随时任她杀剐。 那一纵而逝的光亮带着一股狰狞的快感,让翠柳原本清瘦美丽的脸蛋显得有几分扭曲。 沈如初很快意识到,这个能让胡山海受到威胁且不惜出手杀人的“秘密”一定事关重大,活了两辈子,不同的人生经历、出身背景交融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够聪明,至少情商够高。 “既然你掌握了他的把柄,他非处死你不可,为什么这几天没有动静?以他的势力,将安阳城翻个底朝天并不是大问题。”沈如初道。 翠柳冷笑,道:“那是因为她以为我必死无疑,以为放在宅子里的人全部是他的人,可还有胖妞暗中帮着我。我们是从大火里逃出来的……一个中箭倒地的女人从大火里逃出来的可能性太低了……他虽然狠,却不是心细的人,这种事情他不会亲自做,他的属下也可能敷衍他……”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要转移个地方养伤了。” 翠柳笑道:“怎么,你怕了?那你想不想知道他的把柄到底是什么?” “没兴趣。”沈如初多一个字也不愿意给她,这种人你越是表达你想知道的意愿,她越是拿捏。何况知道的多对她并没有好处。 前几日听闻北市那边有一座豪宅一夜之间被烧得只剩下灰烬,熊熊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连隔壁的平民房子都被烧毁了好几间,可是这件事官府却没有出面查找,只是象征性地给那几家受到波及的百姓赔了点钱,这件事就以“失火”带过去了。 “你不要听?那我还偏偏告诉你——他叛国通敌的证据在我手里,即便杀了我。我也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总之,我会报仇雪恨!我会亲手杀了这个人。”翠柳冷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心头着实惊讶,若她所言为真,那胡山海犯得可是满门抄斩大罪。难怪他这么紧张,不过看翠柳这样,伤重如此还能抑扬顿挫地陈述这些事情,难保她不撒欢,所言不动神色道:“时候不早了,你躺一会。等一下让人喂你吃点流质食物。另外,告诉你,我们的诊金不便宜。你用的都是明贵药材,七七八八算下来,大概上千两。” 翠柳小脸得意一笑,道:“不怕。银子我有的是。” 沈如初咬咬牙,不知这丫头得意什么,一个澡唾弃甚至追杀的“小三儿”就那么得意? 一出门,松月道:“夫人,走吧,宫夫人等您好久了,前面还派了人来请。”她望了一眼里面。不满道:“她总是这么神叨叨的,说什么夫人都不要当真。” 正说着,胖妞侧着身子挤过来了,沈如初道:“正好,你照看你家小姐。” 将手里的事情交代清楚,便去了医馆的后堂,又从后堂穿过长廊,过了两道门这才到了宫府。宫府的正门对着另一条街,并非街心,所以很安静。 “姐姐。”沈如初一福身,“让姐姐久等了。我听了那病人说了一会话。” 唐梦瑶笑道:“不用那么客套,我们姐妹一处吃饭,没有那么多规矩。不过,今天还有其他客人来哦。” 沈如初一愣,能被唐梦瑶称作“客人”的,自然不是宫云枫。她现在真心不想见宫云枫,可是当她见到来人时,忽然觉得:天哪,还不如见宫云枫! 来人便是唐梦瑶的宝贝弟弟,唐天瑞——唐小三。 沈如初清了清嗓子,笑道:“唐小三你好呀!”虽说唐天瑞现在州学正,说起来也是个从七品的小官了。 《大燕.职官志》:“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 唐天瑞笑道:“就你敢叫我唐小三了,现在我是唐大人!” 唐梦瑶看着这二人一见面就相互挤兑,好笑地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斗嘴。 沈如初笑道:“小的见过唐大人,恭贺唐大人新官上任,将来前途无量,小的请大人打赏。”一只白皙的小手便伸到了唐天瑞的跟前。 唐天瑞受到家族保荐,成了一名州学正,幸好是朋友,否则早被沈如初诟骂了,不用科举不用建功,只需家族保荐,看来“拼爹”一说,自古有之。 本来像他这种娇贵的公子哥儿,犯不着送到这鸟不拉屎的疆北来受苦,可他坚持来这里,说是这里偏远竞争小,升迁快,还说与姐姐一道有个照应,并写了保证书,保证三年之内必回京城。 沈如初觉得好笑,这州学正执行学规,考校训导,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配置于国子监,从事业务则相当于官学中的老师或行政人员,唐小三这种脸上无毛、办事不牢的人,能做到为人师表? “给你,大人我赏的,拿去——拿去买糖吧。”唐天瑞一本正经道。 沈如初看着手心里那一枚小钱,捶人的冲动来得很凶猛,喝道:“好你个唐小三!” 唐天瑞一见她这个架势,顿时躲猫猫到了唐梦瑶的身后,唤道:“姐姐,你从哪里认来的妹子啊,好凶的婆娘!” 唐梦瑶很护短,笑道:“饶了他吧。” 沈如初撇撇嘴,高傲地丢下一句,道:“好娘!” 唐天瑞一看安全了,抖抖衣服站出来,装模作样道:“看来着安阳的民风是该好好教化一下了。” 沈如初懒得理他! “吃饭!小三。你少惹事;惹事也行,别躲我身后来。”唐梦瑶笑道。 唐天瑞不依了,道:“姐姐,你怎么也叫我小三啊?” 唐梦瑶是唐家的长女,但上头还有个哥哥,这唐天瑞的确排行第三,唐梦瑶是一母同胞的幺弟。比沈如初还小一些,沈如初总是开玩笑地叫他“唐小三”。 “你本来就是老三么,叫你小三不是比老三好听些?”唐梦瑶“谆谆善诱”。 沈如初开心地看着满桌子的好吃的,又和唐天瑞说笑了这半天,心情无比舒畅。这几日的不快、翠柳所说故事带来的震憾和压抑,瞬间烟消云散。 “开始吧,你们都不饿吗?”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看着她柔和的嘴角慢慢上扬,温柔似水,恰似那一抹母性的柔情,沈如初发现自己很喜欢唐梦瑶。唐梦瑶身上的从容淡定,温柔贤淑,恰恰是她不具备的。因为不具备所以用心欣赏。 “好嘞,姐姐!”沈如初恢复了少女时的灵动和活泼,蹭着唐梦瑶坐下来。 唐天瑞也急忙挨过来。 唐梦瑶端起碗筷,又放下来。笑道:“你们两个……一个是朝廷官员,一个是堂堂的宫式医馆的坐堂大夫,能不能……成熟点?” 向来“言辞不和”的沈如初和唐天瑞竟然破例地统一战线,异口同声道:“不能!” 一时间,其乐融融,他们倒像是亲生的姐弟。 吃完饭,飘雪领着小丫头上了两盘果盘和点心。果盘仍旧是瓜干和蜜枣,唐梦瑶笑道:“记得你上次爱吃,我让他们又买了些。小三也尝尝。” 唐天瑞的脸色有点绿:“不要小三、小三地叫着,好不好?我是有名字的!” 唐梦瑶不理她,沈如初专注于果盘点心。 “姐姐,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沈如初尽量平静心情,尽量以平缓的语调说出来。 唐梦瑶优雅地捏起一小块糕点,在嘴边停住,道:“什么事?” 沈如初道:“我想离开医馆。我现在成亲了,出门不那么便利,文旭也希望我能留在家中……” 唐梦瑶愣了片刻,诚恳道:“平心而论,我舍不得你走,你在医馆还能时常过来陪我说说话,将来家去,我们便不能天天见面了,你在医学方面有悟性,又肯吃苦,学了一年比别人学十年都强,你这样放弃了,是不是太可惜?” 言辞恳切,处处为沈如初着想,沈如初很感动——大概也是因为这份感动和情谊,让她下定决定尽早离开,她不能对宫云枫的眼神视而不见,她不能在享受唐梦瑶关怀和帮助的同时,还让她忍受丈夫的冷落。 她想了很久,有些话不能点破,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她离开是最好的选择:文旭不会担心吃醋,宫云枫会收敛心性,唐梦瑶也会得到丈夫更多的关注。何况,学医有段时间,加上自己前一世的基础,也算是有所成就,却始终窝在宫式医馆,享受宫云枫的庇护,自己到底多少水准都不清楚。 是该离开了。 “是啊,你医术那么好,姐夫经常夸你,你这么一走,不做大夫了?还是说你打算改投门户了?”唐天瑞笑道。 唐梦瑶拍了他一下,笑道:“别听他胡说八道。你先说说自己的打算,若是打算不好,我可不能放你走,我第一个不依!”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姐姐,我已经有打算了,我呀,打算开个小医馆,顺带卖点雪花膏。” 唐梦瑶噗嗤笑起来,道:“你个小财迷,开医馆就开医馆,还卖什么雪花膏!” 唐天瑞急忙凑过来,道:“你们说什么雪花膏,是不是抹脸的东西?要不,给我也弄点呗。” “一边玩去!”唐梦瑶嗔道。 沈如初笑道:“小三,你能再娘一点么?” 唐天瑞正要辩白,却被唐梦瑶使了个眼色赶出去了。 “你和我说实话,可是有什么难处?”唐梦瑶关切地问道。 沈如初笑了笑,道:“没有。” 从宫府出来后,沈如初又去了医馆。宫云枫不知从哪里晃荡回来了,自从过年回来,他的行踪就开始神秘起来,不像是大夫,倒像是个做地下工作的。 “大公子,我正有事和您说。”沈如初笑道。 宫云枫道:“好。你先说。” 沈如初想了想,道:“大公子先前也说有事同我说。不如大公子先说。” 宫云枫坐直了身子,道:“今早安北王府的人来了,想请我们医馆去王府给王爷、王妃、郡主等人耗平安脉。” 沈如初一边听一边点头,道:“然后呢?”如果这件事和她无关,宫云枫没必要说她给听。何况,这中间牵涉到她与轩辕吉安之间的秘密约定,她不想主动说起,毕竟言多必失。 宫云枫抬起眼,幽幽地看了沈如初一眼,道:“来人点名了。要带你过去。你认识王府的人?”他的眼神里带着探究和审视,还有一丝不易被觉察的欣喜。 沈如初被他看得不舒服,道:“不认识。”这几乎是她本能的回答。她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了,她欣赏并在意宫云枫,但不代表全然信任。 “那你对去王府有意见吗?”宫云枫道。他显然发现自己先前有微微的失态,手握着拳,放在嘴边轻轻咳嗽了一声。 沈如初又是本能地回答:“没有。”她现在还不想让宫云枫知道她与轩辕吉安之间的事,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我有一个请求:以后王府来请我们去耗平安脉,大公子请提前通知我一声。我不要一分钱的出诊费,包括诊金,但是我要去,而且必须去。” 她相信,她这样说,宫云枫能明白是怎么回事,而且他不喜欢强人所难,所以,在知道沈如初有心隐瞒之后,不会刻意去追问,尤其是面对敏感的问题。 果真,宫云枫没有追问,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好。我答应你。那你 那你说说你的事。”宫云枫起身,很自然地给沈如初倒了一杯水。 沈如初接过来,却没有喝,嘴角扯动了一下,道:“大公子,非常谢谢您这段时间对我的教导和栽培,以及——以及对我的帮助。我想离开医馆,而且我把这个打算告诉姐姐了,也得到了她的支持。” 这个时候,将唐梦瑶搬出来,应该会有些分量。 宫云枫沉默了一会,问了与唐梦瑶同样的话,道:“你有什么打算?”他不相信沈如初会没有一点想法,在家相夫教子,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实在太可惜了,她在医术方面的天分和造诣,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沈如初也不会回避,道:“我打算开个小医馆,就在家附近。然后再顺带卖一点雪花膏。” 宫云枫听了这话,笑起来,道:“好。医书我都帮你准备好了,还有你要的解毒方面的医书。”他拍了拍案头那一叠书籍。 沈如初似乎明白了什么,宫云枫前面走得那么匆忙,大概是帮自己整理医书去了。 “多谢大公子,从明天起,我就不来做工了。这两个月断断续续的,也没帮上医馆什么忙,工钱就不要了。”沈如初诚恳道。 宫云枫道:“好。” 沈如初微微愣了一下:这么不客气?客套也免了?好吧,反正文旭每个月留给自己的家用不少,反正是够用了。 宫云枫又道:“你以前学医过吗?”他总觉得沈如初在医术的了解和掌握是经过系统化的训导,并非无师自通。 沈如初想了想,道:“这件事说来话长,是机缘巧合,将来若是有机会,我会如实告诉你的。” “那就是学过了?”宫云枫追问道。 沈如初道:“不能这么说。如果学过了,我就不会辛辛苦苦到你这里拜师了。” 上一世在祖父、父亲的熏陶下,从小便学习医术,耳濡目染之下,知道了很多疾病的治疗,平时把草药当玩具一样把玩,耳熟能详了几十种草药的药物药性;只是长大后的她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拒绝家人强加给她的一切,选了一门与医学毫无关系的学科。 “那我送你。”宫云枫道。 松月已经抱起了那叠书,道:“夫人,现在走吗?宋伯的马车到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不劳烦大公子。” “好。”宫云枫点头。 上了马车,那抹蓝色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曾经,就是那抹蓝色打动了自己,在心动的同时甚至渐渐爱上了这个地方;也是那抹蓝色身影让她更加笃定对医学的热爱和执着。 坐在马车上,沈如初心不在焉,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是因为宫云枫临别时的态度还是因为自己对这个选择的不确定性。她说不清楚,总之,满满的惆怅,又想起文旭至今没有音讯,所以。更显得局促不安。 这几天接送她的是以前的门房宋伯。 宋伯并不擅长赶马车,所以在人多的街心就显得心力不足,车子摇摇晃晃了一阵子,松月正要问怎么回事,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夫人……这,都是我不好。我撞了这个大爷的马车。”老实巴交的宋伯局促地说道。 松月瞪了他一眼,心说:宋老头,你也只能去看看门了! 沈如初下了马车。走到前面一辆装饰华美、双辕马车前,对面的两匹军马正扬蹄嘶鸣,就听一声怒喝:“畜生,老实点!弄伤了大爷。要你们的命!” 沈如初听这声音有点耳熟,上前一看,竟是王连盛! 本来到嘴边的道歉便憋了回去,能让王连盛驾马的,那车里的人肯定就是马文俊了,王连盛拐了自己的丫鬟,马文俊拐了自己的妹妹。上一次还差一点要了她和文旭的小命! 冤家路窄! 可惜,马文俊是大爷,她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所以,走为上计。 宋伯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松月看见王连盛那张小白脸后便知晓原因了,急忙上前扶着沈如初。 王连盛也瞧见了沈如初,冷笑道:“哟,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冤家,怎么是你呢?” 松月骂道:“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啦,谁是你的冤家!” 马文俊优雅地探出头来,用扇子挑了一下窗帘,就像是大家闺秀打开了自己的绣房的珠帘一样优雅中透着养尊处优,沈如初不得不感慨,这富养的孩子真的有一股骄傲但又能被世人所容忍的范儿,而马文俊的皮相不错,这大概也是沈芝媛死活赖上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文俊很快便看到了沈如初,二人对视了一眼,马文俊的眼里的痛苦和失落一闪而过,沈如初以为自己看错了,这样的纨绔子弟怎知什么是情意和珍惜? 沈如初笑道:“马大公子好久不见,不知道有没有受惊?我家这老仆人不善驾车,不知道碰坏了马大公子这精贵的马车没有?” 马文俊一见沈如初,脸色冷了下来,帘子猛然放下来。 王连盛只当马文俊恨死了沈如初,正好当着主子的面好生教训一下沈如初,叫嚣道:“赔?你赔得起吗?” 沈如初冷冷看着王连盛,道:“见过咬人的狗,没见过这么讨厌的狗!我问你,秋蕊呢?”虽说,决心再不管秋蕊的事,但现在遇见了,怎么也要问一声。 王连盛一脸骄傲,道:“小爷我让她吃香的喝辣的,受尽宠爱!你呀,就不用先吃萝卜淡操心了!” 马文俊却在车里冷声道:“驾马!” 沈如初冷笑一声,见那辆精致的马车从自己面前奔驰而去,道:“这娇生惯养的人就是矫情!我都没恼,他倒是先怒了。” 她还没和他算账,没指责他对自己痛下杀手,他却一副受了莫大伤害的神情! 矫情!贱人就是矫情! 松月见沈如初一整天都郁郁寡欢,主动安慰道:“夫人,您别担心。爷肯定平安无事,兴许只是近来军中事务太多,奴婢昨天还梦见爷高高兴兴地家来了呢。” 沈如初笑了笑,真是难得,这个沉默寡言的丫头竟然主动开口安慰自己。 “这么多天,一点消息都没有,真让人担心,连如意都不见了,如意又不是军人,怎地不能回来传个信?”想到这里,沈如初隐隐恼怒,这文旭太不体谅别人的心思了,就是天大的事,他自己抽不开身,总能让如意回来报个平安吧? ps: 鞠躬感谢欧阳&晶晶、勾陈大帝、金 左 手、未达到的终点、oim、金沐灿尘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平安符。兜兜继续求粉红,亲们手中有的,投给兜兜吧。另外推荐一位大大哦书:花无双的《田园花嫁》,商界女强人穿越成穷苦农家女,且看她如何在这乡间田园养花种菜低调种田,风风光光带领全家奔小康。 ☆、099 夜读书稀客上门 ps:第一更送到,太抱歉了,更新晚了,饭都没来得及吃。求粉红。 松月道:“兴许,如意被爷派出去做其他事了,夫人您可要照顾好自己,爷回来见您瘦了,指不定怎么处罚婢子呢。” “他敢!算了,不提这事了。松月,你说我们家是不是还需要再买几个丫头?”沈如初道。 松月道:“婢子觉得倒是没必要,家里事情不多,有红袖和婢子就够了。” “我想开医馆,到时前后里外都需要人手。”沈如初道。 松月想了想,道:“那倒是需要添置几个,能找几个略微懂点医术的奴才最好不过了。” 一路上说说讲讲便到了家,沈如初发现松月比以往健谈了许多,还很有自己的想法,心中颇为欣慰,这一两个月她没白白教她。 她需要的是一个助手,并不是一个没有想法和能力的仆人。 快到家门的时候,沈如初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事情,急忙命令宋伯将马车回头,又返回了医馆。 “怎么了,夫人?”松月急忙跟上下了马车就一路小跑的沈如初。 当她气喘吁吁地进了医馆的大门,被秦子辉看见了,贱兮兮地笑道:“这是舍不得离开我们呢,还是落东西了?” 沈如初这次走得时候尽可能低调,但还是被秦子辉发现了,他也不管沈如初愿不愿意答话,凑上来,得意一笑,道:“我还知道你回来做什么的。” 沈如初深深地鄙视着他,不等她开口,秦子辉又道:“我可是第一个发现你要离开的?怎么。和大公子闹扳了?” “有病人来,还不去接迎!”沈如初道。 秦子辉一声“好嘞”脱口,一转身,门口根本没人,再一回头。沈如初已经走远了,他尽量压低声音,但声量却大的人人都听得见:“我知道你回来想做什么!” 沈如初越走越快。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还好,马上就离开这里了。 宫云枫果真在坐诊,正给一个老伯号脉,见沈如初站在那里,和他轻声说了几句,这才走过来。道:“怎么了。有事?” 沈如初道:“借一步说话。” 找了一个清静的地儿。沈如初简要将翠柳说得话转告了他,并恳请道:“如果可以,给她换个地方疗伤吧,我怕万一胡山海发现她没死,回来灭口。” 宫云枫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会安排的。”他看见沈如初定定地站在那里。道:“还有其他事么?” 沈如初这才回神,急忙摆手,跑了出去。 出门的时候又遇见了秦子辉,这孩子依旧嘴贱无敌,笑道:“沈大夫慢走啊,看看东西都带齐了没有,不要等一下再回来。我说吧,我猜到你是回来找大公子的。” 沈如初没理会他,上了马车,让宋伯快点驾车回去。 松月看沈如初脸色不善,马车中的气氛很是凝固,也不敢多说话,更怕说错话,半晌引了个话题,道:“晚上主子想吃什么,婢子以往在乡下跟着娘学了几道农家小菜。” 黄婆子不在,沈如初又没胃口,这几天不是从街上买一些熟食,就是在医馆吃饭,沈如初吃得又少,整个人看上去都没精神。 “好啊,晚上你试试。看看家里还有什么菜。对了,今晚回去便烧地龙了,昨晚热得不行,我们也节省点。”沈如初道。 现在她要想办法开源节流,这样座山吃空,迟早有一天捉襟见肘——说到开支用度,沈如初又暗自呐喊,文旭这些钱从哪里来的? 文旭在军中的职位和沈梦飞、沈燕飞等人差不多,沈梦飞的军饷根本不够补贴家用的,还是沈燕飞回来之后才让沈家的生活大有改善,按理说,文旭的军饷也高不到哪里去,可文家现在的吃穿用度,远远超过寻常人家的水准。 松月做了三个菜,一个芹菜肉丝,一个青椒鸡蛋,还有一个红烧咸鱼,加了一个青菜汤,这几日没人下厨房,更没人去买菜,所以厨房的储备不多,能凑出这几样很不容易了。 “还不错——就是有点咸。”沈如初道,这些菜不是咸了一点点,而是咸了很多。一般来说,穷苦人家的食盐量是富足人家的几倍,松月自幼在乡下长大,因为穷苦才被家人卖出来为奴,至于家人,也都死于饥荒和战争了。 “婢子去给夫人倒杯水。”松月麻利地转身。 沈如初道:“坐下来一起吃饭。”她看着松月茫然的眼神,又道:“我一个人吃饭无聊,来吧,一起吃饭。” 松月侧着身子坐下来,小心翼翼地陪着沈如初一起吃了一顿饭。 晚饭之后,沈如初心血来潮,搬出茶具,自己煮了一些茶,泡好茶,浇在茶趣上,反反复复,看得松月在一旁不停地打哈欠。 “睡吧。”沈如初起身道,“这里明天收拾。” 因为第二天不用早起去医馆,她也就乐得顺着自己的心意来,明知喝了浓茶睡不着,还饮了两杯,接着便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沈如初坐在灯前看书,研究的正是那本《毒典》,越看越觉得那是一本经典著作,里面对毒物的记载,毒性的表述以及症状无比详尽,起初看不懂只是因为那些药理都是隐藏在字面以下,若是只看那些文字,倒没有什么奥义可言,和普通的医书没什么不同,但真正明白它所记载的奥义,便对《毒典》有一个深刻的认知。 每一种毒药的记载中都会掺杂几个篆体,将这几个篆体连接起来,又有了新的发现,即,篆体字便是这种毒的名称。 这些发现让沈如初欣喜不已,她没想到上天会这么恩待自己。关了一扇窗,却给自己打开了一扇门,所给她的竟然比她期待得还要多! 眼下当务之急是找出办法解了轩辕吉安身上的毒,至于其他的,她真心没想过。如果可以,她希望这辈子不要与这些毒素打交道。救人,是她身为医者的职责。也是她热心盼望的事情;至于害人,还是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 她开始写写画画,将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分门别类地摘录出来,不懂的地方,又翻开了宫云枫给她找的那几本医书,几者结合起来,对各类毒药的认识又多了一层。 等她发困的时候。已经东方发白了。 “不行了。我要要睡一会。”当沈如初嘟囔完这句话。倒在床上扯了被子的一角盖在身上,就睡得死沉沉的。 松月进来的时候,看见沈如初鞋子都没来得及脱,一看就知道昨晚熬夜了,她夜里出来起夜,看见她房间的灯还亮着;帮她盖好了被子便出去做早饭了。 沈如初只觉得这一觉睡得很长,中间还做了一个长长的梦。这个梦长到需要她用半天的时间来口述,梦中她看见自己解开了轩辕吉安身上的毒,安北王一高兴,当即赏赐了很多金银珠宝,除此之外,她还梦见自己开了一家医馆,来往的人很多,但这些喜笑颜开,并不像是来看病的…… 在松月一连声的叫唤下,沈如初艰难地睁开眼睛,道:“让我再睡一会。” “夫人,来客人了,还在客厅候着呢。”松月耐心道。 “谁呀?”沈如初一阵呢喃。 松月犹豫了一下,到底怎么形容好呢?来人是沈芝媛,说她是沈家小姐吧,她现在是马文俊的外室,自己也作妇人装扮;说她是姨夫人吧,她又没嫁人,算不得正经夫人,更不能称她为马夫人了。 “是四姑娘来了,说是想夫人了,过来看看您。”松月道。 沈如初揉了揉眼睛,心说:她这么有好心来看我?不来怄我就谢天谢地了!虽说自沈梦飞的亲事开始,二人的关系有所缓解,各自找了男人之后便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什么往来。好在,也没什么过节,至少维持着表面的和睦。 “让她等等。我这就起来。”沈如初硬撑着坐起来。 一炷香之后,当沈如初衣着整齐地出现在沈芝媛面前的时候,沈芝媛大大惊艳了一下,沈如初一身淡蓝色的长裙,熨帖地穿在身上,墨绿色的丝绦扎了蝴蝶状,乌黑的头发松散地梳着,并没有太多的头饰,一只翡翠玉簪轻轻挽起,配上那桃花人面,越发显得清丽脱俗。 “我昨儿睡晚了,今儿便有些赖床。今儿怎么想起看我来了。”沈如初笑道,对她那惊艳的目光很满意。 沈芝媛打扮也不俗,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翡翠撒花洋绉裙,满头珠翠,粉腮红唇,镂空飞凤金步摇叮当作响,又是妇人打扮,且扮相有些老,看上去倒比沈如初还大上几岁、 “我来姐姐这里蹭饭吃,不过,也不白吃姐姐的。”沈芝媛笑道,拍了拍桌子上的礼盒,“这些都是送给姐姐,姐夫的。” 她身后两个丫鬟急忙将那些礼盒打开,有瓷器,有人参,还有一些金首饰,另外几盒则是安阳城最高糕点铺子——桃花楼的糕点。 “咦,怎么不见姐夫呢?”沈芝媛笑道。 沈如初道:“外出办事了。妹妹这是发达了,送我这么多好东西,我这个做姐姐倒是惭愧。松月,快给马夫人上茶,换我的好茶来。” 一声“马夫人”叫的沈芝媛眉开眼笑。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金沐灿尘、米虫人生大大各自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初尘相见、水星的蒙面超人、水的深度 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若燃燃大大送的四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黄小丽大大送的宝贵粉红。兜兜这两天有点忙,很多粉红及打赏信息来不及记录,偏偏有些粉红和打赏在书评区不显示,又在“最新消息”处被冲下去了,可能有所遗漏,任何遗漏都会补上的——求大家继续支持兜兜,需要粉红,最后两天! ☆、100 姐妹相见论男人 ps:第二更到,为粉红90张加更。 “姐姐,两个月不见,你越发漂亮动人了,这日子很滋润吧?”沈芝媛笑道。 沈如初也是过来人,自然知道她话里的意思,笑道:“妹妹都看见了,寻常百姓的日子,倒是妹妹,如今珠圆玉润的,好不美丽!” 沈芝媛被她说得一阵得意,道:“我呀……”她拖了尾音,环视了一下房子,咯咯一笑,道:“咦,姐姐,你们的房子怎么没刷顶层呢?这要是掉灰尘了,多恶心人呀!” 松月与红袖就在外间,将沈芝媛的话听得真真切切,松月没和沈芝媛打过交道,但是以前秋蕊在的时候听了不少关于这位沈四姑娘的“好事”,看着她耀武扬威地显摆,一方帕子在她手里差点被揉烂了。 “松月姐,帕子不是那女人,你白瞎了一方帕子。”红袖捂嘴笑道。 松月瞪了她一下,道:“有点规矩!” 沈如初听了沈芝媛的话,冷冷一笑,道:“好生说话!再显摆就带着你的东西滚自己地盘去!” 沈芝媛脸色一阵白一阵红,现在她跟了马文俊,好东西有的是,回了沈家,谁看着她都要客客气气的,怎么到了沈如初这里又吃瘪! 但是,她赔了一个笑脸,道:“嘻嘻,姐姐,怎么这么大的脾气嘛!我们姐妹好久不见,姐姐若是不嫌弃,妹妹可以出钱帮姐姐刷了这屋顶,外头的柱子也找人雕上花……” 她话还没说完,沈如初就打断了,冷道:“你再说,我马上就轰人。” 她本来就是一肚子的起床气。见不得沈芝媛在这里炫耀,要是有本钱炫耀倒也罢了,做得尽是上不得台面的事情。 沈芝媛两番碰了钉子,脸上挂不住,心里便怪自己这两个丫头不会做事。怎地也不站出来给自己的主子长长脸,平时都挺乖巧,挺能狗仗人势的。今天倒是奇怪了! “三姐,我今天来,是为了二姐的事。”沈芝媛道,总算用正常的口吻说了一句人话。 沈如初笑了笑,道:“二姐姐的事?什么事?”她才不相信沈芝媛会这么好心,去多管沈芝媛的闲事,除非——她吃饱了撑得! 事实上。沈芝媛现在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时常撑着。马文俊十天半个月才去她那里一次。有时还匆匆忙忙的,所以,沈芝媛最大的休闲就是逗逗猫儿,喂喂鱼。说到猫儿,沈芝媛养了一只娇贵的波斯猫,每日懒得要死,又特别肥。沈芝媛抱也抱不动,要不然肯定带着它到沈如初这里显摆了。 在沈芝媛看来,她那只波斯猫比沈如初捡来的那只凶巴巴的小脏猫不知金贵多少倍。 “前儿我回家,二姐姐回来了,哭了半天,姚光祖那挨千刀的*货又打她了!她说就是死也不回去了,婶娘一听,当时也要死要活。”沈芝媛道,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沈如初心说,李氏会哭,肯定是难免的,但要死要活那是高氏才有的性情。想起沈念卿,沈如初心里一阵柔软,这个女人典型的古典美女,细细的眉眼,白皙的肌肤,娇小的身材,走路如同弱柳扶风,尤其是那一对微蹙的眉头,生愁的双眸,让人看了怜惜。 偏偏这样的女人遇见了姚光祖那样的男人…… 可她那不争的性子,那将懦弱全然写在脸上的神情,又让沈如初在哀其不幸的同时,恨其不争。 “那你想怎么办呢?”沈如初道,她笑眯眯地看着沈芝媛,等着沈芝媛露出狐狸尾巴。 沈芝媛听了这话,有些迫不及待,道:“当然是让二姐与那个混帐东西和离,离开他们姚家,算什么东西!” 沈如初笑了笑,心说,姚家的确不算什么东西,但让沈念卿去和离谈何容易?先别说姚家放不放人,能不能在官府那里告赢,能不能说服沈念卿下一个和离的决心都是问题! “你和二姐姐谈过?”沈如初问道。 沈芝媛急道:“哎哟,我说你怎么慢悠悠的,真是急死人!二姐姐现在还在家里哭呢。” 沈如初成心看着她着急,笑道:“哦,那我这两天正好有空,去看看二姐姐,顺便说说这和离的事情。” 沈芝媛一听这话还是没说到点子上,急道:“好姐姐,你怎么也是软绵绵的性子,你就一点不替二姐着急嘛?她以前可是很疼你的。你就算不帮二姐,那婶娘呢?婶娘可就二姐这么一个女儿,瞧着姚光祖那样子,谁来给她养老?” 沈如初眼睛都没动一下,道:“我来呗。你今天怎么了,这么先吃萝卜淡操心。你若想二姐日子好过,离开那姚光祖,自己动脑子呗。” 沈芝媛颓然地坐下来,道:“三姐,我这次是真心相帮二姐做点事,你就不能相信我一次吗?我若是能想到办法,我会来求你吗?你不是比我聪明,我才来找你的!”她一激动又站了起来。 沈如初招招手,道:“坐下,有话好好说。这件事我帮你分析一下,你让二姐和离,可能性太低,姚家肯定不准!姚家那边死活不放人,即便闹到官府,吃亏得也是二姐姐,这是大燕律例规定的。” 大燕律例中没有女子休夫一说,只有和离,若是女子主动和离,夫家不准的,官府不会判和离。一般来说,女子要求和离,这让夫家蒙羞,所以,夫家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接受这样的和离。 “那你说该怎么办?”沈芝媛急道。 沈如初受不了她这个急性子,不悦道:“你是哪根筋错乱了,急成这样子!你与其替二姐姐操心,不如想想自己的处境,你这样当外室要当多久!” 沈芝媛一扭身子坐下来,道:“你当我想这样啊?我不是没办法!你总是明着暗着讽刺我,以为我自甘堕落,总说那些有的没的!我也想进府里,我更想当正室,可你也不看看我们的家事,能争得起吗?” 沈如初没功夫听她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耐烦道:“你这么急吼吼地嚷什么!没本事那是你自己的问题,管沈家什么事!” 松月在外头听见这句话,小声嘀咕道:“就是,自己想当正室自己争去,管我们夫人什么事!” 红袖顺着松月的话,补了一句:“没皮没脸!” 沈芝媛看沈如初脸色不对,压根就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气焰小了几分,蹭到沈如初面前,道:“姐姐,你说该怎么办?” 沈如初蹙眉:“什么该怎么办?” 沈芝媛道:“我该怎么办?现在的生活虽然光鲜,但有什么用,马文俊不过是图着一时新鲜,我连个名分都没有,他若是哪天厌倦了,以他那性子,肯定说也不说就把我扫地出门了。昨儿晚上他到我那里了,他狠狠地要了我两回,末了说他遇见姐姐了……” 沈如初冷笑一声,不过,也松了一口气,她能意识到马文俊对她的情意不过是图新鲜,说明她还不至于没救,至于后面那句话没羞没臊的话,就当……就当她放屁吧。 “你既然什么道理都明白,可见你不是傻子,也不是小孩子;能这么冷静地将这个事实摆出来,而不是哭闹,说明你并不是因情困惑,或者说你目前爱的,只是他的身外之物。这样一分析,你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你想要什么就想着法子去争取好了。简单一句话就是:讨好,但不要盲目地顺从。男人都是贱货,你越是把他当回事,他就越不把你当回事。” 沈芝媛惊讶得合不拢嘴,在她心目中沈如初都没接触过几个男人,没在男人身上吃过亏,恐怕也没什么“对敌”斗争经验——自己本来不想到她这里讨教经验的,但是,病急乱投医,她也没什么闺蜜,加上马文俊昨晚特别说了,要是想讨他开心,就要模仿沈如初。 为什么要模仿沈如初?她并不是聪明和敏感的女人,对马文俊的“情意”也没深刻到让她心思细腻,但她依然轻易地猜出了原因,却没有当面拒绝和忤逆马文俊。 沈如初怎么模仿?这个问题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只能到沈如初这里来取经和体验了。于是她来了文家,带着沈念卿遭遇不幸的由头。 当然,她还算有点知人之明,这样的话她是万万不敢当着沈如初的面说出来,怕被乱棍打出去。 “我若能像姐姐这样聪明就好了。我看姐夫被你收拾得服服帖帖,现在谁不知道你们夫妇二人出双入对,恩爱无比呢。”沈芝媛笑道,想到文旭,心里酸溜溜的。 她哪里知道文旭这么有家资,置办了这么座大房子,又请了好些人来服侍沈如初,看沈如初的吃穿用度,处处透露出殷实。虽说文旭因为娶沈如初而得罪马家,但到目前为止不是好好的吗?人家小日子红火得很,哪有半丝担忧和苦闷! 再联想到自己,虽说锦衣玉食,可做人哪还有半点尊严! 沈芝媛甚至认为,若不是自己的退让,沈如初哪里那么容易就和文旭喜结连理了?文旭本来该是自己的! 这样一想,沈芝媛心里便不平衡了。 ps: 鞠躬感谢物竹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燕青灵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雪花~飄~飄~大大送的香囊;(昨天)鞠躬感谢初尘相见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风解我、漠舞、有梦最美大大送的宝贵粉红。 ☆、101 劝和离姐妹聚首 于是,心理不平衡的沈芝媛说话就没那么中听了,道:“姐姐也算是有福气的人了,找到文旭这样老实巴交的男人,不管日子过得怎么样,至少善待姐姐。” 沈如初最看不惯她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道:“是啊,我和文旭都是老实巴交的人,正好适合过日子,总好过你和马文俊那种,偷偷摸摸的,他什么样的家世,三妻四妾算不得什么,非要把你当成外室,难不成你是见不得人的粉头,连当妾都不够格?” 她静静地看着沈芝媛的脸色由红到绿,由绿到白,再由白到红,气得浑身哆嗦,身边的两个丫鬟干瞪着沈如初,愣是不敢发作。 “想不到姐姐说话绵里藏针,刻薄得功力见长了。”沈芝媛冷道。 沈如初毫不买账,冷笑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不说那些无聊的话,我就不会刻薄!你要是喜欢说我,你尽管开口,我倒是很想知道,谁更毒舌!” 她从来都不是好欺负的主儿,别人敬她一尺,她敬别人一丈;别人想找茬,对不起,她也会原封不动地送回去! 沈芝媛差点跳脚,活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差点张牙舞爪地朝沈如初扑过来。 “哼!你说得倒是轻巧,我哪里无聊了?我带着这么多东西来,是为了讨教经验的,你不愿意说就是了,还显摆自己的幸福。显摆也算了,还指桑骂槐,说我连粉头都不如。”沈芝媛道。 沈如初根本不生气,她早就摸透了沈芝媛的性子,最喜欢倒打一耙的主儿,你要是真的较真就输了。 “哟,这些都是好东西哪。”沈如初看过那些东西。的确都是好东西,沈芝媛这次下了血本,不过她从来都不是吝啬的主儿。虽说沈家不富有,但高氏偏爱。沈芝媛对勤俭持家并无概念。 沈芝媛骄傲地昂了小脑袋,道:“这胭脂可是从云州买来的,要一两银子一盒呢;还有这个灵芝,千年的,能够活命保命的;这些小首饰全部都是金的,你不喜欢这些款式转手卖掉也值不少钱,我呀。我首饰头面很多,不缺这些小东西。” 沈如初心说:你不炫耀会死么? “松月,把四姑娘送来的这些东西都拿下去,好生收起来。这些都是好东西。顺带去我房间把那盒胭脂拿过来,再拿一瓶雪花膏来。”沈如初吩咐道,既然已经被沈芝媛恶心了半天,这些东西一定要收下,就当是精神赔偿了。和她讲清高,那就太矫情了。 沈芝媛满意地笑了,在她看来,沈如初既然收了她的东西,那就是“拿人的手短”。迟早要为她所用。 当松月捧着沈如初那盒胭脂出来时,沈如初咪咪笑地接过来,这还是上次唐梦瑶坚持送给她的,她又不喜欢胭脂这东西,抹在脸上就像个猴屁股,道:“这是京城来的胭脂,不贵,好像十两银子不到。我这种穷人就不凑这热闹了,你拿去用吧,女人啊,就是要美,色衰则爱弛。” 沈芝媛忙不迭地接过胭脂,道:“真的这么贵?” 沈如初白了她一眼,道:“你看看这盒子,檀木的,光是盒子就能卖二两银子了。”说完她又晃动了一下手里的桃花小瓷瓶,笑道:“这个东西就大有来头了,名为雪花膏,有价无市,千金难买,是我亲手炼制出来的,美容养颜的圣品。” “真的假的?”沈芝媛不信,但女人爱美的心理又促使她想将那瓶东西占为己有。 沈如初摇摇头,道:“要不是看你送我这么多东西,我还舍不得给你呢。前面有些人想来买,我都不卖的。你不要拉倒。等一下吃完饭我带一瓶给二姐好了。” 她送给沈芝媛的目的是让她做个宣传,一旦这雪花膏的口碑传出去,就不怕没有市场。 沈芝媛连忙抢过来,道:“有好东西,自然不能少了我啊,谢谢三姐了。” 沈如初安排松月、红袖买菜做饭,留沈芝媛吃饭,席间,沈芝媛倒是老实了不少,没有挑三拣四,没有故意显摆,起因便是吃饭前她悄悄试用了那雪花膏,用了之后觉得肌肤光滑红润不少,欣喜异常,还想着从沈如初那里再讨两瓶,不敢惹沈如初不开心。 “那个,三姐,能不能再给我、给我一瓶雪花膏?”沈芝媛试探着问。 沈如初道:“没了,一共做了五六瓶,还要送给大姐、二姐各一瓶。下个月做了再给你,不同香味的。走吧,你既然是为二姐而来,我们去看看二姐。” “去看二姐?不是,我找你是……”沈芝媛差点说漏嘴。 沈如初一挑眉头,道:“怎么,不是为了二姐?” 沈如初提溜着沈芝媛一同去了沈家。 见过了沈云忠,送了礼物和保健的药品,便去李氏房间见李氏与沈念卿,给李氏和沈念卿也带了礼物,便是沈芝媛带过去的那些金首饰。 高氏不在家,听说最近又和马府的柳氏走得很近,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办法,竟然让柳氏不再迁怒于她,至于柳氏是不是知晓马文俊在外头养了外室,且这外室就是高氏的女儿就不得而知了。 “婶娘,我们和二姐说会悄悄话。”沈如初笑道,李氏太过本份,想必对于和离这件事是万万不敢想的。 李氏道:“好,你们姐妹一处说着,我去给你们洗一点水果。” 现在沈家没什么下人,杏儿跟了沈芝媛,秋蕊跟了沈如初,王嫂是高氏的人,就一个黄老三,总不能让她过来洗洗刷刷,粗活是周婆子做的,但周婆子年纪也大了,之前沈如初想着给沈家再买个使唤的丫头,但沈云忠却觉得不必要,所以李氏就要帮忙操持家务,身体力行的事基本上都是她自己动手。 沈如初和沈念卿寒暄了一会,想着怎么切入话题,沈芝媛却迫不及待地开口了,道:“二姐,我们姐妹一处就不说客套话了,我就问你一句:你和那姚光祖的日子还过得下去吗?” 沈念卿幽幽地看了一眼沈芝媛,又将目光扫到沈如初的脸上,那意思像是在询问,沈如初心急,这过日子好比是穿鞋,合不合脚,你自己最清楚,看我没用啊! “二姐姐别担心,有什么话就直说。”沈如初道:“四妹妹心急了点,不过也是好意。可是那人又欺负你了?” 沈念卿一听这话,眼圈当即红了,沈如初又是一番安慰,不安慰还好,一安慰,沈念卿心中的委屈和屈辱便像是泄了闸的洪水,连眼泪也跟着汹涌起来。 待她情绪稍微稳定,哭哭啼啼地诉说了自己在姚家的遭遇,姚光祖多混蛋自不必细说,这次最可恨的是金柳,被正式纳为妾室之后十分嚣张,尤其是最近怀了身孕,更像是毒蝎子,见谁都想蛰一下。 “我根本没碰她,是她冤枉我!孩子的事情和我无关!”沈念卿激动地说着。 很明显,沈念卿不是什么宅斗高手,遇见金柳那种人,只能认栽。沈如初不用往下听,也能将事情猜到个大概。 真如沈如初猜测的那般,金柳为了陷害沈念卿,自己倒地却说是沈念卿所为,姚光祖不分青红皂白便当着众人的面将沈念卿一顿痛打,还扬言说她是个不下蛋的小母鸡,要将她卖到窑子里。 原本她还被关在柴房,她是在春桃的帮助下,趁着夜里逃出姚家的,因为姚家老太太这几天正在过寿,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她身上。 “恐怕春桃凶多吉少。”沈念卿哭道。 沈芝媛跳起来,道:“二姐,不是我说你,你也太窝囊了,怎么会被一个臭丫头骑在头上作威作福呢!金柳这个小贱人,我会收拾她不可!她拿着自己肚子做文章,我非让她尝尝教训不可!我再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离开姚家?和那个混蛋和离?” 沈念卿抬起一双泪眼朦胧的大眼,喃喃道:“可能吗?他们不会让我有好日子过的,只要能离开姚家,我死也愿意……恐怕,这辈子也只有死路一条了。” 沈芝媛又要跳起来大喊大叫,被沈如初制止了。 “和离恐怕很难,但若是让姚光祖写了休书,姐姐不就是自由身么?以后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沈如初安慰着,这沈念卿是个美人儿,泪水涟涟的样子惹人怜爱,可惜这性子也腿软了点。 中间李氏进来过一次,一见女儿哭了,心都碎了,勉强招呼了一下沈如初和沈芝媛,一出门便老泪纵横。 沈念卿点点头,道:“我不怕没名声,他休了我,我求之不得。若是和他继续,我恐怕没几年火头了。” 说着又是一阵大哭。 不多会,李氏又进来了,有些不好意思,道:“媛儿,你家大表哥来了。” 沈芝媛眼睛都没抬,道:“他呀!来就来呗。” 李氏冲沈如初讪笑了一下,将目光投向了沈念卿,沈念卿神情显得有些激动,急忙抹干了眼泪,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还对着镜子照了照,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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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捣了一下沈芝媛,沈芝媛吃了沈如初几次亏,不服气归不服气。却也在吃了苦头之后开始高看沈如初,不敢轻易得罪,急忙附和道:“是啊,大表哥,你是有福之人,谁若是嫁给你,肯定会幸福的,那个、那个你快点给我再找个新表嫂。” 沈如初扑哧一笑,有时候,沈芝媛还是蛮可爱的。 沈念卿的脸一下子红了,喃喃道:“怎么都站着,表哥快请坐。” 简单闲聊了几句,沈念卿一直沉默,却不停地拿眼睛看高洋,眼神几乎能汪出水来;高洋的表现更不简单,说是来看望自己的姑母,带来的礼物却是两份,其中一份是特意给沈念卿准备的,虽说沈如初不知道那盒子里装得是什么,但却明白一定是高洋精心为沈念卿准备的。 沈芝媛对这个大表哥似乎印象不好,从始至终没给个好脸色,高洋也不以为意,和沈如初说了一些客套的话,随便聊了几句家长里短。 沈如初瞥见沈念卿从始至终不敢正眼看高洋,便肯定这其中有些蹊跷;又瞧见高洋虽和自己相谈,但眼光总是时不时地落在沈念卿的身上。 “时候不早了,家中还有一些琐碎的事情,文旭不在家,我这里里外外多多少少都要打点,就先回了。”沈如初起身道,既然这二人郎有情妾有意,自己就没必要杵在这里当电灯泡。 “四妹妹呢?”沈如初拉了一下沈芝媛。 沈芝媛早就不耐烦听这些家长里短了,一听沈如初问自己,慵懒道:“你都走了,我自然也要回去了。” 沈芝媛现在的身份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毕竟是家人和亲戚,谁也不好站出来指责,除了顾及沈芝媛的颜面,还有一层原因就是不敢得罪马文俊;何况高氏还在外头遮着掩着,并没有完全挑明,对于捕风捉影,那只能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谁也不会太较真。 和沈云忠、李氏等人辞行之后,出了沈家的门,沈如初问道:“大表哥和二姐姐很熟悉吗?” 沈芝媛不耐烦地看了沈如初一眼,有点鄙视道:“你这记性也太差了!” “我?我怎么了?”沈如初道,沈芝媛有时候就是个坏脾气小孩,不能指望她多有耐心。 沈芝媛定定地看了沈如初一眼,冷道:“他们原本就是谈婚论嫁的,不过我大舅不同意;二姐后来又被姚光祖看中了,这才不了了之。你说你,装什么糊涂!年龄不大,记性却差!” 沈如初被她一阵数落,连连称是——毕竟人家说得对啊!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沈念卿和高洋竟然还有那么一段情史——怪不得二人相见的光景那番怪异,瞧着那情形,应该是余情未了。 “我看他们倒是般配。”沈如初笑道。 沈芝媛道:“我也觉得般配,可我们觉得没用!算了,不说这些了,我要想法子教训一下金柳那个小贱人。” 沈如初看了一眼沈芝媛,发现自从她从沈家搬出去,不再跟着高氏之后,似乎可爱了许多——她围着沈芝媛看了一圈,最后确定:虽说还是讨人嫌,不过真的可爱了许多。 “你自己小心,别惹事。”沈如初叮嘱道。 沈芝媛难得收到沈如初一句关心,调皮一笑。道:“放心!” 沈如初上了自家的马车,忽然想起一件事,又揭开窗帘。对着坐在对面马车里的沈芝媛,道:“你知道哪里有牙行?靠谱点的。”她身边的两个丫头都是新买的。估计有经验。 沈芝媛得意一笑,道:“三姐,你要是喜欢,我这两个丫头就送你了,是找最好的牙婆买的,调教得不错,懂事。勤快。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我就半价让给你,不过,这半价也有点贵……” 沈如初听了这话。真是有点咬牙切齿了,道:“你不炫耀会死么?会么?宋伯驾车!” 沈芝媛一愣,继而咯咯笑起来。 沈如初回到家中,想着如何能让姚光祖写一份休书给沈念卿,然后促成沈念卿和高洋。想着想着,不觉得天色一晚。 她现在不用去医馆,家务事又有两个小丫头张罗,自己过得是米虫一般的生活,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思考或者说胡思乱想。 想想其他的事。至少能冲散对文旭的过度的牵挂,已经六天了,文旭音讯全无,他到底在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因为军马没有找回,所以…… 沈如初不敢往下想,每每想到那个结果,即便是大白天她都会出一身的冷汗。 “他不会有事的。我不相信上天对我这么不公!”沈如初暗暗给自己打气。 “夫人,现在开饭吗?”松月道。 沈如初起身,道:“今晚做了什么菜?” 松月报了几个菜名,等端上来后,沈如初尝了一口,实在吃不下,一来没有胃口,二来这饭菜的味道真的无法恭维。 “饭菜不合口味?”松月小心道。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给我削个苹果吧。” 沈如初幽幽地看着那一桌子黑乎乎的饭菜,当即就决定去牙行那里买两个丫头,一个吃苦耐劳的,一个聪明精灵的。不管是哪一个,前提一定是:会厨艺。 安阳城最大的牙行在南市,说是牙行,也不过是一个牙婆家的大院子,其他牙婆隔三差五也会带一些奴隶来贩卖,久而久之形成了牙行。 每个月初五便是牙行开市,会有很多牙婆或人贩子带着奴隶到牙行交易,养不起儿女的父母也会去那里卖儿卖女。 沈如初到那里之后才发现场景十分壮观,离那牙行的院子还有数十米,一路上摆满了人,有卖儿女的,有自卖的,有牙婆领着人贩卖的,想必那牙行内更是人山人海了。 “这位夫人可是买人?是要男丁呢还是小丫头?”一个中年妇女热情地凑过来。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谢谢,我先自己看看。” 才走了几步,又有几个牙婆上来询问,都被沈如初冷冷拒绝了;一群人或男或女,或大人或小孩,三五成群地被圈着,像是按等级来区分。 “哟,您是来买人么?是给自己用还是给家里的爷用?我手里的丫头很多,你要什么模样、性情的都有,过来看看。”一个年纪不大的妇人热情地拉着沈如初。 松月一把揽住,没好气地吼了一声,道:“我们夫人自己会看!少拉拉扯扯!” 那妇人冷笑道:“哟,长本事了?你也是从这里卖出去的吧?德性!”说完转身便走。 沈如初回头看见松月脸色很难看,一路很沉默,现在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她大概是触景生情了。 ps: 鞠躬感谢慕容飘渺、myzhysky大大送的两张宝贵粉红;鞠躬感谢myzhysky大大送的三个平安符;鞠躬感谢mo小小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哟批哟、随风长征大大送的粉红。大大们,今年2月只有28天,明天就是最后一天,挥泪求粉红。 ☆、103 买奴又遇二世祖 松月红彤彤的小脸上有一抹羞愤之色,紧闭的唇线让沈如初想起了初见她时的情形,她一直都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人,不爱说话,勤快谨慎,后来与沈如初朝夕相处,才渐渐开朗。如今她疏离的神情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沈如初牵着她的手,道:“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这个地方的。我……我不知道你也是在这个地方……总之,是我考虑不周。” 松月嚅嗫道:“没、没关系,夫人,婢子没事。” 沈如初能发现她的低落情绪并开口道歉,这让她受宠若惊。她不是第一次被卖了,也不是第一次当丫鬟,但能找到沈如初这样的主子,对她来说,唯有庆幸。 她很聪明,她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努力成为沈如初的心腹,帮沈如初做更多的事,让沈如初离不开她——这一点,沈如初也感受到了,所以,尽可能给她表现的机会。 “是婢子无用,做饭不好吃,手脚不麻利。”松月深深地自责,她很早便被卖出来了,之前是在大户人家做事,没进过厨房,自然不会烧菜做饭。 文家现在情形不同,并非大户人家,不讲那么多的排场,需要的是多面手,事情不多,但可能会很杂,需要有人面面俱到。 她最失落的情绪并不是来自于沈如初带她来买家丁,而是这买家丁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可她却没办法将这种心情用贴切的言语表达出来,她也没这个胆量。 “你有你的好,别担心,只要你愿意留下来,我会让你一直在文家的。”沈如初安慰道。 松月点点头。 沈如初并不想从牙子的手里买人,听说牙子对这些人残忍苛刻。表面看着乖巧,心理难免有些扭曲;还有一点就是,这些人牙子手里的人很多是从大户人家领出来的奴才。这部分人多数眼高手低,买回家未必使唤得顺心。 “你为什么自卖?”沈如初走到一处插着稻草在身上的年轻女子问道。 那女子满脸悲戚。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夫人,小女子的丈夫突然暴毙,家中虽有些薄产却被那群虎狼兄弟分掉了,至今无法安葬,小女子自卖,以求亡夫早日入土为安。” 沈如初仔细看了她几眼。青年丧偶,乃人生一大痛事,她虽悲戚却不哭泣,可见是坚强之人;宁可自卖。也不愿意去求那些叔伯,可见性情刚硬;她言辞清晰,语句缓慢,可见为姑娘时家教也不错。 “你需要多少钱?”沈如初道。 那小妇人抬眼看着沈如初,道:“亡夫生平虽是穷酸。却颇为讲究;我不想他死后过于寒酸,就算不能厚葬,也要新衣入殓,厚棺入土,方能报他生前善待于我。小妇人的自卖价钱为三十两纹银。” 三十两。不是小数目——一般来说,买个奴才最多也就十两银子。何况,这妇人是个寡妇,对沈如初这种新婚夫妻来说,是个晦气。 松月不满地瞪了那妇人一眼。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也看出来了,我不是富人,但我出得起你这三十两的身价,只是,我不喜欢当冤大头。你一个寡妇,进不了大户人家,他们不会买你进府;小户人家,倒是不嫌弃你是寡妇,但买不起你。这样吧,我念你一片赤诚,也是有血性之人,不肯折辱于你,又希望你丈夫入土为安,你若是愿意,我出二十两的身价。” 那夫人怔怔地看了沈如初一会。 沈如初微笑离开,丢下一句话:“你想清楚了,就在这里等着我。” 松月紧跑几步跟上沈如初,道:“夫人,您真的要买下她?”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走到一个胖胖的人牙子面前,道:“我想买一个会厨艺的丫头。” 那胖牙婆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的大黄牙,像是拎小鸡似得,拉出一个瘦了吧唧的丫头,道:“这个,就是这个,会厨艺,以前在姚府上做过事。” 沈如初一听,愣了,在姚府?姚光祖家里做事? “你叫什么名字?”沈如初问道。 不等那丫头回答,胖牙婆一巴掌拍过去,喝道:“快回答,今天还是没人买你,小心老娘回去让你吃竹板烧肉!” 所谓的竹板烧肉,就是用竹板抽打人。 那小丫头看上去娇小玲珑,眼神怯怯的,脸上有些伤,道:“奴婢兰儿。” 沈如初道:“你会厨艺?” 兰儿道:“是的,夫人,奴婢从小跟着父亲学做菜,奴婢的父亲是个厨子。” 沈如初问胖牙婆,道:“多少钱?” 胖牙婆又是一口黄牙咧出来,笑道:“不多,不多,十五两,您别看这丫头瘦弱,力气大着呢,随便使唤!别说做饭,家里头的重活也照样干。丫头好找,但会烧菜的人不容易寻,夫人您若是瞧中了,就领走呗。” 沈如初笑了笑,道:“我不喜欢讨价还价,这样吧,一口价,十两,你若同意我就领了她走。” 胖牙婆一拍大腿,一脸肉疼的样子,道:“哎哟,夫人,您这不是让老身为难么,哪有那么便宜的厨娘哦!她可是会做上百道菜的,夫人,再给加点吧。” 沈如初转身就走,她不喜欢讨价还价,若不是怕做冤大头,她都懒得还价——十两银子,爱卖不卖。 胖牙婆一见沈如初要走,急忙扭着胖身子挤过来,道:“夫人别走啊!小娘子,别走!老身就做一次亏本买卖,银子拿来,人你领走。” 沈如初给松月使了个眼色,松月送了一锭银子过去,接过牙婆的卖身契和奴籍,将那个瘦弱的丫头领了过来,道:“跟我们走吧。” 兰儿依旧怯怯的模样,沈如初看了她一眼,虽说是五月初的天气,但那瘦弱的小身板配那一身薄衣裳。看上去尤为单薄,似乎还很冷。 “以后你就叫甘草吧。”沈如初道,她随口从中药里取了个名字。 甘草急忙道:“谢谢夫人赐名。” 三人往外面走。沈如初没有再继续买人的意思,松月虽感到奇怪。却也没多说。 “夫人,我愿意跟您走,请收下小妇人。”那个年轻妇人过来,对着沈如初就是跪拜下来。 沈如初给松月使了个眼色,松月会意,拿出两锭银子放在那妇人的手里。 “多谢夫人。还请夫人宽限两天,让婢子将亡夫安葬了。就去府上服侍夫人。婢子叫阮青花,以往住在西市青牛巷子,现在夫家被霸占,婢子无处可去。”软青花恭敬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以后你就叫麦冬吧。” 麦冬,“性微甘味苦,寒”,这大概就是软青花的写照。 “多谢夫人赐名。”麦冬福身行礼。 松月拿了一张沈如初事先写好的文书过来,道:“你认得字吗?” 麦冬接过来看了看。道:“婢子认得字。婢子现在就签字画押。”她在接过松月递来的毛笔写了自己的名字,又在上面画押。 “这是婢子的户籍,请夫人收下。”麦冬道,既然她要卖身为奴,这户籍便是用不到了。以后只有奴籍。 沈如初点点头,道:“松月。” 松月一紧张,道:“夫人,您是不是也要给婢子赐名?” 沈如初噗嗤笑了,道:“你的名字都在官府备案了,我叫着也喜欢了,何苦找那麻烦事。我叫你,是让你领着她们两个去官府登籍造册。” 买奴婢不是将人领到家就完事了,最主要的是登籍造册,确立她们新的主家,换取新的奴籍,官府借机收一笔费用。这是买卖奴才的必经程序,也是对主家最大的保障。 松月笑道:“吓了婢子一跳,您放心,婢子等一下就去办这件事。” “哟,这不是三妹妹么?真是巧了,太有缘分了,走到哪里都能遇见。”有人在背后油腔滑调地说着。 沈如初一转身就看见姚光祖吊儿郎当地走过来,照例带着两个猥/琐不堪的小厮。 沈如初装作没看见,这种泼皮无赖,跟他多说一句话都是折磨,偏偏姚光祖不知趣,见沈如初掉头要走,忙不迭地追上来,拦住了沈如初的去路,道:“妹妹这般心急回去?难道我们碰见了,不如一道吃个午饭,我认识一家馆子,是京都菜,味道非常正宗。” 沈如初逮眼看见他身后的两个小厮拉扯着一个丫头,年纪不大,但相貌清秀,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而甘草紧紧地躲在松月的身后不敢出来。 “姐姐若是知道你与我一同下馆子,恐怕会不高兴。”沈如初淡淡道。 姚光祖一见沈如初不再对自己横眉冷眼,当即心花怒放,嬉笑道:“怕什么!爷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她那样的木头不识趣儿,哪能和妹妹你相比。妹妹想吃什么?”说完便往前凑。 沈如初喝道:“你好歹也是个做爷的,当着这么多人对自己小姨子拉拉扯扯,你觉得像话吗?!” 她说得声色俱厉,姚光祖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那赶明儿,我们找个人少的地方?”姚光祖不要脸道。 沈如初心说,你个贱人,非虐死你不可! “就算找人少的地方,也不能越过我姐姐,总之一句话:有她没我。”沈如初道,“松月,我们走。” ps:免费小剧场奉上 文旭:扑货兜,你有节操没有?你还能算个合格的写手么? 扑货兜(万分无辜):我怎么了?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文旭:扑货兜,为什么老子身为男主,这么多章没有戏份,你安得什么心? 扑货兜(恍然大悟):这么多章没戏份了?好吧,我只顾着如初娘娘了。立马给你加戏,还给你惊喜! 文旭:真的? 扑货兜(不以为然):废话!比珍珠都真!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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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污了身子又卖到窑子里的女人一双手都数不过来,府中上下的女人,但凡平头正脸能入眼的,没有逃过他毒手的。恐怕姚府中找不出几个处/子来。 沈如初走后,隐隐听见他们几声淫/秽的笑声,耳根火辣辣地烧着,这定然是有人背后议论自己,骂道:“畜生!作死!” 松月附和道:“夫人别气。他肯定不得好死!” 甘草却一直垂着头沉默寡言,沈如初瞥了一眼,道:“甘草,你以往是姚府上的,认得方才那人么?” 甘草点点头,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姚家少爷。”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你该知道你们府上的沈姨娘喽?” 甘草打了一个激灵,浑身抖了一下,道:“婢子认识。沈姨娘人很好。” 沈如初点点头,没有再往下追问——若想打听事情,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然而,沈如初万万没想到,她那一句似玩笑又似讽刺且破绽明显的“有她没我”会在不久的将来产生那么大的效果。 松月领着甘草和麦冬二人去官府备案,改换奴籍;老宋则驾车将沈如初送回家,在街口的转角处,沈如初叫停了。 “夫人,要买什么交给我就好了,您早点回去歇着。”老宋憨厚地说着。 沈如初笑道:“宋伯,我不累。你先把马车放回去,叫红袖过来找我。我在这里看看店铺,顺带吃点东西。” 老公恭敬道:“夫人,您喊我老宋就好。” 沈如初点点头,道:“好,老宋。你先回去,让红袖过来。” 她现在所在的位置离文家还有两条街,算上一条交叉的横街,那就是三条街。文家宅子所在的街道较为安静,并非街心,两旁都是住户,并没有什么门面。 从她脚下的位置走回家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换算成现代计时,十分钟而已,在此之前她已经步行测算过几次。 “掌柜的,来一份飘香大馄饨。”沈如初笑道。 她偶尔也到这里来吃夜宵,铺子不大,但因为坐落在两条街的交叉口,又近街心,占尽了地利,所以生意火爆。 那掌柜的认识沈如初,知道她是新嫁过来的新嫁娘,夫婿是一个小武官,笑道:“夫人您稍等,我这就给您做大馄饨,香油、蛋皮都多放么?” 沈如初摇摇头,道:“适中就好。”这家生意之所以好,不仅仅的地利问题,还因为这大馄饨确实味道很好,皮薄,馅多,味鲜,而且老板特别和气。 不论贫富,走到这里都能吃得起一碗热腾腾的大馄饨。 沈如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吃馄饨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来看看这里的地势,目测一下这里的人流量,打探一下这个地块的租金。 这个地块的确好,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别看这一爿小店,顾客倒不少,不一会的功夫来来去去了十几个吃馄饨的人。 “夫人您的大馄饨,趁热吃。要辣酱么?”掌柜淳朴地笑着。 沈如初摇摇头,她不大能吃辣。 “掌柜的,这个店是你自己盘下的吗?”沈如初笑道。 掌柜嘿嘿一笑,道:“这是祖传的小店,传了三代人,做了三辈子的馄饨。不瞒你说,我真是做够了。不想做馄饨了,可又不会其他手艺!我希望我下一代不要再做馄饨喽。”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灶房。那里立着一个少年,眉眼与掌柜有几分相像。 沈如初笑了笑。道:“总会有办法的,令公子现在做什么?” 掌柜干脆坐下来,道:“做什么?我送他去读书,榆木脑袋,不是读书的料;送去学武,折了两次胳膊腿,又被赶了回来。哎。真是文不成,武不就。看来,还是要做馄饨喽!又香又嫩的大馄饨。” 他一边说一边爽利地起身往灶台那边走去,嘴里还吆喝着。忙的不亦乐乎。 沈如初咬了一口馄饨,真的满口余香,鲜美至今。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一个清冷的声音道。 沈如初单单听了这声音就忍不住回头,真是一幅好嗓音。男低音中透着清冷,若是寻常百姓恐怕没有这份冷然。 只见她身后侧坐了一位紫衣男子。 那衣料一看就贵重,裁剪也十分精细,整件衣服正熨帖地穿在他身上,没有半分不适宜。 沈如初向来不喜欢穿得花红柳绿的男人。总觉得花哨而轻浮,但一身紫衣穿在那男子的身上却颇有些重量,不但不轻浮,反而衬托了他一身的好气质,在往来顾客中,那么得格格不入而又鹤立鸡群。 他的五官算不上英俊,与清秀也无缘,但却中规中矩,方正而大气。浓密的眉毛稍稍向上扬起,小眼睛,但很深邃;嘴唇微厚;肌肤算不上白皙,却是健康的小白色。在那一身紫衣的映衬下,显得此人霸气。 想到霸气,沈如初联想到一个词:霸气外露。 “公子,您真的要在这里吃东西?”随从显得有些为难。 沈如初心中冷笑。 掌柜似乎看出了那随从的难言之隐,趁着给别的桌子送馄饨的档口,上前笑道:“小哥请坐。小店的馄饨在安阳城颇有些名气,我们祖上三代在此做馄饨,先皇帝陛下衡嘉爷微服私访的时候,还到小店吃过馄饨呢。没什么吃不得!” 沈如初听了这话,觉得好笑——这掌柜的看似淳朴,说话也是绵里藏针:连先皇帝陛下都吃得的东西,你们难道比衡嘉爷还尊贵? 衡嘉爷是大燕国的第二位皇帝,是当今圣上永初爷的皇祖父,就算是永初爷亲自来了,出于一个“孝”字,也不能表现得比当年衡嘉爷更高贵。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那人又说了一句。 “好勒,客官您稍等!二十文一碗的大馄饨两碗。”掌柜的又吆喝开了。 沈如初起身,道:“掌柜的,收钱。”她还要去别的地方看看。 当掌柜的过来取钱时,就听那人道:“你这店卖不卖?” 掌柜的一愣,脸色便有几分不善,皮笑肉不笑,道:“卖啊,怎么不卖!就看客官您肯不肯出价了。” 沈如初走到门口又停住了,难怪这人明明衣着华贵,却会进这样的小店吃馄饨,原来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可惜心急了点,恐怕要碰钉子了。 “爹,这是咱们祖上传下来的是,时代经营,您不能……”灶房里的少年跑出来。 掌柜的很有气势地一摆手,那少年老实地回了灶房。 “你先开个价。”那紫衣人优雅地说着,轻轻动了一下衣摆,显得从容至极。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吴千语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卡米米卡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青春逼良为倡、myzhysky两位大大的宝贵粉红。粉红呢?透明扑货兜继续挥泪求粉红……你们不给粉红,我、我、我买块豆腐死给你们看! ☆、105 心有灵犀说相思 ps:兜兜很抱歉,今天更晚了……确实有事,今天一更。明天尽快补上。 那掌柜又是嘿嘿一笑,道:“小店门面不大,但地势好啊。我看客官是大富大贵之人,有眼光!我们一家三代在这里做馄饨,做够了,实在不想做了,既然客官看中了,那我也给一口真心价,三千两纹银。” 沈如初差点笑出来,才发现这中年汉子“嘿嘿”一笑里包含得不仅是淳朴还有狡黠:这么巴掌大的地方要价三千两,还是“真心价”,那“假意价”又该有多高?你怎么不去抢呢! 沈如初这边才腹诽完,就听那随从怒道:“三千两?你怎么不去抢?!” 掌柜皮笑肉不笑,道:“小老弟,不要着急!年轻人不要动不动就发脾气。” 那紫衣人不动声色,淡淡道:“掌柜的贵姓?” 掌柜的急忙用油腻腻的汗巾子抹了一把油腻腻的手,再次嘿嘿一笑,道:“免贵姓孙。” 沈如初这是第一次知道这店家姓孙。她也不好一直站在门口偷看,便装模作样地在旁边的水果摊那里挑水果,也不知道人家担子里卖的是什么,就道:“给我选几个大的、好的。” “我说公子您还是请回吧,我这爿小店,不是我看不起你,你买不起。”孙掌柜一转身,从灶房内端出两碗热气腾腾的大馄饨,唱道:“皮薄馅多的大馄饨来喽。” 那随从看了紫衣人一眼,紫衣人没有表态,不表态就是不制止。他当即明白了自己主子的意思,怒道:“你这什么态度!你知道我们公子是谁吗?我们公子可是云州的贺大公子!” 沈如初并没有多想,扔了几个小钱给那卖水果的,结果发现自己根本提不动,回头一看,那小贩给自己装了一篓子藤木苹果,个顶个地大。 沈如初哭笑不得地看了那小贩一眼,那小贩急忙道:“好吃。多买点!你要是提不动,给我几个铜板,我给你提回去,或者你把我这筐苹果都买下来,我也帮你提回去。” 奸商呀! 果真是无商不奸,这么个看似淳朴的小贩都是地地道道的奸商! 孙掌柜笑道:“贺公子,小店这里的馄饨味道如何?您若是买了这小店。以后可吃不到这么好的大馄饨喽。” 那紫衣人冷哼一声,有模有样地吃着馄饨。 店里的人一听紫衣人要买下这爿小店,纷纷表示不满,对那紫衣人也多了几分厌恶,但紫衣人充耳不闻。 沈如初微微纳罕,紫衣人不但不受外界影响,吃东西的神态和动作十分优雅。明明是一碗大馄饨却像是在吃满汉全席一般。 “夫人,婢子总算找到您了。”红袖道,这丫头胆子小,很少出门,此刻正是满头大汗,想必为了找自己,跑了不少路。 沈如初看着她气喘吁吁的样子,于心不忍,道:“你先歇歇。”说完自己去拎那篓子苹果。 红袖急忙抢过来,接手之后才发现有点沉。 “你有没有听说过云州的贺家?”沈如初自言自语。 红袖以为她是在问自己。摇头道:“夫人,婢子没听说过哎,云州在哪里?这贺家很有名么?婢子从来没离开过安阳。” 沈如初一愣,笑道:“没事,我自言自语呢。”问红袖这样的人等于白问,估计她连马家都不知道,哪怕马家在安阳城是钟鸣鼎食的大户人家。 回到家中,沈如初削了一个苹果。躺在躺椅上,晃荡了一会,心里想着文旭,他不在的这段日子。沈如初觉得自己的生活都像是生锈一般,带着钝钝的痛,她不敢去想那个结果,她害怕。 文旭对她意味着什么,沈如初也是现在才明白,是她心灵的归宿,是她前一世和这一生唯一的男人,也是爱人。 想到这里,沈如初的心,重重地痛了一下。 曾经,她以为自己不会爱上这个世界的男人,即便是心动,她也能克制内心的冲动,她能从爱情的漩涡中全身而退,她也能披着爱情的外衣从容应对男人的各种虚情假意,现在她清醒地意识到,她高估了自己的情商,她这一生注定要被情爱所牵绊。 文旭去哪里了?文旭究竟在哪里? “文旭……”沈如初在心底大声疾呼,几乎惊醒了她睡在这具躯壳里的灵魂。 想着想着,握着水果刀的手没有稳住,擦到了左手的食指上。 红袖大吃一惊,道:“夫人,您流血了!” 沈如初这才知道自己削破了手。 “没事。”沈如初冷淡地扔下水果刀,从身上抽出帕子,轻轻包扎了一圈。 “夫人,真的不要紧吗?”红袖仍旧不安。 沈如初摇摇头,道:“我躺一会,如果爷回来了,记得叫醒我。” 与此同时,身在军营的文旭正焦虑地等待圣旨,正迫不及待地想回去,与章必清升官发财的美好心情不同,他满面愁容,愁眉不展。 “瞧你那样子,活像个娘们!”石磊捶了他一拳。 文旭摸了摸被捶打的肩头,无奈笑了笑,躺在草堆上两眼望天,他闭上眼睛就看见了沈如初,那或庄重或温婉,或娇俏或可爱的神情历历在目,就好像是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中他与沈如初欢笑嬉闹,正是最开怀的时候。 从幼年时代的天真无邪,到少年时期的青春萌动,还有后来的若即若离,最后是机缘巧合下,二人成为了夫妻。 表面上看,是沈如初动了心思将他“坑”到手;事实上,背后他却使了不少心眼,看着沈如初按着自己的设想。一步步走到“坑”他为夫的地步。要真是算起来,到底谁“坑”谁,还真难说清楚。 想到这里,文旭咧嘴而笑。 石磊见了这情形,撇撇嘴,道:“哎,我说哥们,你做什么春秋大梦呢。说出来给哥几个听听。天天闷在这里,闲的我都能孵出个鸟来。” 不等文旭开口,刘力俊接话了,笑道:“你不是已经有了一个鸟么,还孵什么!哈哈” 石磊笑骂道:“老子再孵一只鸟行不行?老刘,我发现自从你定亲之后,你就本相暴露了。以前敢情是假斯文呢!说说看,有没有和那个姑娘那个那个啥?” 刘力俊也定了门亲事,就在沈如初与文旭定亲之后。听说也是军户之家,父母只有一个独生女,本想着招夫在家的,可安阳城缺的就是男丁,做上门女婿的少之又少。那姑娘眼看着一天比一天年长,已经过了十六岁,官府隔三差五命人来,不是追问嫁期,就是来催缴人头税。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把“六礼”的程序走得差不多了,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就剩一个迎亲了。 刘力俊啐道:“你当人人都和你一个德性,见了女人都挪不开眼睛!我现在和她没见过几面,手都没碰过!” 石磊猥/琐地笑着,道:“你是不想碰还是想碰。不给碰?你呀,是不知道女人的好,尝过甜头了保管你受不了。再不放老子出去,老子可真的能淡出个鸟来!” 文旭听他们说笑,想着和沈如初在一起的美好日子,眼睛又迷离起来。 “你说,如果我现在偷偷溜出去,会是什么结果?”文旭轻轻问道。 刘力俊看了他一眼。道:“再忍耐几天吧,很快就出结果了。胡山海这是咎由自取,没有了他,我们日子舒心点!以往拼死杀敌。他却总是把我们的功劳抢走!” 文旭若有所思地望着天空,道:“我怕我媳妇担心。我出门寻军马的事情她知道,一再叮嘱我小心。这么一多天没有音讯,她肯定以为我出事了。我这几天总是睡不好,总是梦见她出事了,心慌慌得难受。几天不见,怪想念的的。家里的做饭婆子又被赶走了,不知道她怎么吃饭呢。” 在他看来,沈如初并不会照顾自己。 他本以为说了这番话,石磊和刘力俊会笑话他,出乎意料的是,二人都沉默了。半晌,刘力俊一本正经道:“你溜出去就是违抗军令,太危险了。倒是可以想办法让如意混出去,让他报平安。” 石磊道:“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儿女情长的,以前在战场上那股狠劲去哪里了!所以说啊,这男人离不开女人,但又不能太以女人为中心——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哦!” 刘力俊捶了他一拳,笑道:“你就少说一句话。说别人轻巧,你那个仙儿呢?你走到哪里都带着!小心你这段时间不在,她给你戴绿帽子!” 石磊顿时脸红脖子粗,怒道:“她敢!我敲断她的腿!” 文旭笑起来,道:“她有什么不敢的?你确定她不敢?指不定现在已经在哪个男人的床上风/流快活呢。” 石磊暴跳如雷,道:“文旭,你丫的说话真损!不行,老子马上要出军营,必须回去!说不定真的能捉奸在床!老子得准备好刀,直接宰了那王八羔子!敢给老子戴绿帽子。” 文旭与刘力俊面面相觑:这娃也太容易入戏了吧? 正在说笑,如意一脸凝重地走了过来,道:“爷,营帐外有人想见你。” ps: 鞠躬感谢风解我、雨夕颜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慕容飘渺大大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mo小小 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昨天);鞠躬感谢金沐灿尘、karlking、frogjerry、狼族?少爺四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myzhysky、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平安符。今天单更,兜兜最近身体不好,心情也很糟糕,又特别忙,从早上七点醒来到现在就没停顿过,感觉喘不过气来,因为兜兜心脏有点问题,受累时就会喘不过气。谢谢大家的支持,总算过完二月了,没看到自己是不是保持新书榜月票前三名了…… ☆、106 设奇谋兄弟同心 文旭敛了笑容,道:“什么人?” 军营可不是谁都能来的地方,一般人也不敢来。 如意为难地看了文旭一眼,刘力俊干咳一声,搂着石磊往一边走,一边走一边笑:“你就那么在意你那个小妾?” 就听石磊骂道:“老子不是在意,女人多的是!可老子不能忍受有人给老子戴绿帽子。”——唉,他已经彻底跳入怪圈了,恐怕仙儿以后的日子不好过。 “说,何事?”文旭面色凝重道,如意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办事最稳妥,若不是重要的事件,他不会把刘力俊和石磊支开,否则就是故弄玄虚了。 如意对他附耳说了一阵。 文旭沉思了一下,道:“你看情形可靠么?” 如意点点头,道:“小的看着挺靠谱,不过还是要爷您去鉴别一下。只是,这是块烫手的山芋,爷确定要吗?” 文旭沉思了一会,道:“不想要,但又不能不接。要了,我就成了众矢之的,职位也不可能连升三级;不要,这件事就没玩没了。我想想……” 如意坚毅的目光看着文旭,道:“爷,还有一件事,到了交货的时间了,如果再不出去,恐怕那边要出乱子。” 文旭蹙眉,道:“我会想办法的,这个你不用担心。你先出去稳住那人,等一下我自会告诉你怎么做。” 如意领命而去。 文旭看了一眼已经走远的刘力俊和石磊,跑过去叫住他们,笑道:“你们溜得倒是快!” 石磊嘴快,笑道:“谁知道你在密谋什么大事,可不敢偷听啊。” 文旭正色道:“还真是一件大事,我们是不是好兄弟?” 石磊脸色一变,收起了先前的嬉皮笑脸,道:“那是自然!” 刘力俊淡淡道:“必须是好兄弟!” 文旭一脸严肃,道:“我们找个僻静的地方说,长话短说。” 三人一同到了营帐几十米处的空地。确定四周无人且巡逻兵不会很快到来后。文旭道:“我有胡山海通敌叛国的证据,你们敢不敢要?若是有这个胆量,我们兄弟三个一同升官发财。” 石磊看了文旭一眼,道:“胡山海真的通敌叛国?那之前……” 文旭点点头,以前所谓的“通敌叛国”不过是马征明借势捏造的一个事实,否则什么样的罪名能让他当机立断地处死胡山海?胡山海是副帅,朝廷命官,马征明可以处置,却也不能恣意妄为到随意杀害的地步! 当权者最忌讳的事情就是:谋权与叛国! 有了“通敌叛国”这样的借口,胡山海就算是死一百次也死不足惜! 本以为只是个子虚乌有的事情。谁知道一转眼,就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 刘力俊道:“你大可以自己去请赏。整件事的功劳在你,恐怕章将军都只是挂个名头。”他已经猜到了整个事情的起因,胡山海虽然待他们三个都不善,但文旭才是他的眼中钉,还不至于连他们都容不下。他们之所以被厌恶,多少也受到了文旭的牵。 文旭淡淡一笑,道:“树大招风。我连升两级已经是咱们安阳军里前所未有的事情,引来多少红眼?想想也是,我们出生入死那么多回,混到现在也不过是从七品、正八品。他们现在看我,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了才能心理平衡,找我打架的人比比皆是!”他无奈地摇摇头,最近受到不少人的追捧,待遇也比从前提高了不少,但也受到了更多人的敌视和妒忌。 石磊干脆道:“兄弟。客套话就不说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做吧?我想发财,想升官,更想帮你分担。” 文旭点点头,笑道:“够意思。” 他将目光转向了刘力俊,刘力俊笑道:“不用废话,升官发财可少不了我!” 文旭当即将策略交代了一番,刘、石二人点点头,然后径直去了章必清的营帐,说发现了胡山海通敌叛国的铁证。 “你们所说属实?”章必清激动地站起来,正愁着无法和马征明交代,毕竟扳倒胡山海是伪造了证据,包括物证和认证。 石磊道:“回将军,没有半点虚言!” 刘力俊道:“末将愿意用身家性命担保。” 二人说完对视了一眼,心中都在说:文旭啊文旭,我们两个可把身家性命交给你了。 章必清审视了一下二人,思索了半晌,道:“这件事文旭知道吗?” 一来他很倚重文旭,毕竟二人有过命的交情,文旭也是他一手带出来的; 二来他有些怀疑,这件事由文旭而起,也是文旭鼓动他说服马征明就此将胡山海扳倒,又是文旭亲手砍下胡山海的脑袋,就连“通敌叛国”的连环计也是文旭一手策划的,这次发现了胡山海真正通敌叛国的铁证,文旭竟然不知道?何况这三人是好兄弟,是军中有名的铁三角,他们做这样的举动,会背着文旭? 他现在是从四品的副骁骑参领,在军中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一言一行都会起到表率作用,而且因为升迁事件,马征明已经委婉地警告自己,凡事谨慎,不可轻举妄动。 如今事关胡山海,他不能不谨慎。 马征明的顾虑他完全理解,这件事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得漂亮,所谓“做得漂亮”就是滴水不漏,即便有一天被上峰或胡山海的庇护人追查起来,也无迹可寻,无证可考。 刘力俊道:“回将军,这件事文旭只是略知一二,我们并未让他完全知晓。虽说我们与文旭是生死之交,又是从小长到大的好兄弟,但是我们也是七尺男儿,也有一颗建功立业的心。我们三人中,文旭最年幼,但他现在已经是六品的军校,我们却还是八品的小武官。不瞒将军说,我们心中有落差。所以,这件事我们并不希望文旭参与过多,将来若是论功行赏,也可以分他一点好处。还请将军三思并相信我们,时机不可错,请将军尽快定夺!” 他本来就是不苟言笑之人,与军人的铁血气质浑然天成,面相又是方正坦荡之辈,给人一种可信赖的感觉,所以,当他配上恳切的语气,让人不得不信。 “好!我就信你们一次!需要本将军怎样配合?”章必清道,因为文旭的关系,他和刘、石二人还算熟悉,但并没有和文旭那般亲密。 在这个档口,章必清之所以很快被他们说动,也是因为章必清存了私心,文旭现在只比差了两级,若是再让他找到胡山海犯罪的铁证,彻底赢取马征明的信任,再连升两级,那岂不是和自己平起平坐?即便暂时不加官进爵,成了马征明的心腹,自己自然就要坐冷板凳了。文旭的才干,他最清楚不过,那是一块璞玉,只要加以雕琢,必然是德才兼备、文武双全。 而文旭正是利用了章必清这种心理。 石磊看了一眼刘力俊,开口道:“将军,我们只需要带一小队人马包抄过去,就能将胡山海与北夷人联络的眼线给活捉回来,至于物证,听说胡山海的旧部有人知道了线索,正在想方设法销毁,我们应该抢在前头将这物证取回。末将不才,毛遂自荐去捉拿叛贼眼线。” 刘力俊道:“末将请求取回物证。” 章必清道:“好,刘力俊、石磊听令!” “末将在!”石磊与刘力俊异口同声道。 “命你们二人各带一百人马,速速将胡山海通敌叛国的眼线捉拿归案;物证务必取回。”章必清发号施令。 “末将得令!”二人再次铿锵有力地回答。 章必清想了想,道:“等一下有什么零散的事情就让文旭去做吧,先不告诉他是什么事情,就说是我吩咐的。” 他送了一口气,为自己方才的私心做了一个大大的开脱,这个安排多多少少能让文旭捞到点油水,他也不必那般自责了。 石磊嘿嘿一笑,显得狡黠异常,道:“将军,末将明白!” 章必清作势踢人,道:“你们可要把握机会,务必将这件事做得周延,若是出了状况,为你们是问!” 文旭遥遥看见二人从章必清的营帐出来,时间过了这么久,知道他们定是说服了章必清,微微露出一个冷笑。 “等一下你换上军装混在队伍里,我会和石磊他们交代好,出了营帐之后你就溜出来,回家告诉夫人,让她不要担心,我一切安好,过段时间就能回去。还有那交货的事情,尽量不让夫人知道,万一被发现了,你就如实交代。”文旭道。 他精心部署了这一场,目的不仅仅是涉身事外,最大的想法就是送如意出去,回去给沈如初报平安,让她不要太担心。 “是,爷。”如意道。 文旭想了想,又道:“你快去准备吧,我这边走不开,章必清等一下必来找我,我还要应对一下。若是回不来了,就留在家照顾好夫人,有任何闪失,都算你头上!” “是,爷。”如意恭敬道。 正说着,那边章必清笑哈哈地走过来,唤道:“文旭!” ps: 鞠躬感谢拼出希望的五、左心宁、青二十七、紫川青冥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雪花~飄~飄~大大送的宝贵桃花扇,哎呀,兜兜真是受宠若惊。期待大家的支持,兜兜这个月不争新书月票榜,粉红不求了。有经济条件的,看正版就好了。另外,兜兜这个月事情非常多,应该多数是单更了。 ☆、107 一种相思两处愁 文旭低声道:“你装作没看见,直接忙你的事,石磊会给你安排的。”他迎上去,笑着抱拳过去,道:“末将参见将军。” 章必清笑道:“现在没人在场,跟我就没那么客套了!听说这几天把你憋闷得不行,怎么,想媳妇了?” 文旭不好意思低下头,道:“想!怎么能不想!我们成亲才两个月,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将军,我们时候能回去?那件事总不能一直悬着吧?” 章必清沉思道:“我估摸着圣旨也要下来的,应该快了,等几天吧。”如果能坐实胡山海通敌叛国的罪行,马征明第一个动作便是将那些蠢蠢欲动的人一网打尽,根本不怕走漏风声,更不怕圣命追下来。 “那就好。关键是我临行时没有交代清楚,没告诉内人我要在军营待几天,当初又犯了杀头的罪过,她现在肯定担心忧虑,寝食难安,以为我没找回军马……”文旭偷窥了章必清一眼,他神色如常,心里倒是佩服他有几分城府。 章必清大手一拍,道:“别担心,不出这个月,你一准能出军营!到时好生和你小媳妇乐呵乐呵。怎么样,这成亲也有两个月,什么时候当爹呢?” 文旭干咳了一声,小麦色的肌肤也看见了红,道:“这当爹的事哪能说当就当。” 章必清哈哈大笑,道:“你若想当爹,而且还想生个儿子,就一定要全力以赴、全神贯注!嗯?懂不懂?” 文旭苦笑了一下,道:“那末将回去试试?” 章必清蒲扇似的巴掌拍过来,打了文旭一个趔趄。 “你小子身体被掏空了?连我这一巴掌都禁不住!”章必清喝道。 文旭撇撇嘴,心里苦闷难言,谁不知道章必清在军中是有名的大力士,一双手能使八十斤重的银枪,上马杀敌,非常轻松。以往他验兵,通常都是状似无意和亲切地拍打对方一下。对方若是撑得住就留下来。若是倒地或受伤,他是绝对不要的,至少他麾下不要这样的——用他的话说,就是“脓包!怂人!” 文旭笑道:“将军今天这么得闲?专门来关心我的家事。将军,我真是想我媳妇了,您这么关心我,连后代问题都帮我想到了,不如放我回去?几天就好!哪怕一天呢!” 文旭涎着脸,完全与平日里一本正经的形象不符。 章必清一只大巴掌又要扑过来,却被文旭闪开了。嘿嘿一笑,道:“将军您也知道的。我最多经得起您一巴掌,您再来一巴掌,岂不是将我这条膀子给废了!” 章必清不好意思地笑了,道:“习惯了,嘿嘿,习惯了。不过,我可没用力气。很轻轻地拍了拍。” 文旭听了这话差点泪奔,幸好没用力气,若是用力了岂不是要废人臂膀?那你章必清到底是个将军呢还是断臂狂魔啊! “我不吃力!”文旭笑道。 章必清很满意文旭的表现,文旭的弱不恰恰映衬了他的强么,骂道:“瞧你那怂人样!” 文旭嘿嘿一笑,道:“将军说件要紧事,您说我们什么时候能解禁?难道胡山海的案子没有定案,我们就不能离开军营半步?不离开就传递不了讯息了?” 章必清脸色凝重起来,道:“应该快了。京城那边也有动静了。再等几天,一定可以的。” 文旭点点头,露出一抹不易被察觉的冷笑。 一切都在按他设定的计划进行。 当夜,石磊与刘力俊领人出了营帐——没有章必清的将令,任何人都不能走出军营半步,何况最后一道门槛还需要马征明的将令。 文旭躺在营帐中翻来覆去睡不着,忽然眼前一亮,沈如初衣袂飘飘地站在自己面前,巧笑倩兮,嗔道:“这么久音讯全无,当真是不要那个家了么?” 文旭急忙起身,整个人扑过去,道:“怎么会!我日夜都想着你!”但是却扑了个空。 林小三颠颠地跑进来,道:“将军您说什么?” 文旭尴尬地会挥挥手,道:“出去出去!没事别进来。” 林小三委屈地看着文旭,道:“是,将军。” 文旭瞧了他一眼,又把他喊回来了,道:“这个拿去吧。” 林小三接了一个油纸包,不解道:“什么东西,将军?” 文旭没理会,躺下来翻个身子假装睡觉。 林小三打开油纸包,发出一声欢喜的惊呼,喊道:“烧鸡!烧鸡哎!谢谢将军!我这就拿出去和张静风一起吃!好香!太香了!” 张静风闻香而动,探着脑袋进了营帐,道:“什么东西这么香?快给我看看。” 林小三满脸得意,笑道:“将军给的烧鸡。” “拿来吧你!”张静风力气大,个头也大,上来就夺。 文旭无奈,本来想着这两个兵蛋子都是长身体的年纪,有点油水便宜了他们,他们却见肉忘义,谦让就不提了,竟然还争抢起来。 争抢也罢了,竟然耽误自己睡觉!——有没有节操? “要吃滚出去吃!别烦我睡觉。”文旭一骨碌爬起来,凶神恶煞地看着两个闹得正欢的兵蛋子。 林小三一撇嘴,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和张静风蹑手蹑脚地逃了出去,不多会,营帐外传来:“这个鸡腿是我的,我先从将军那里拿来的,你要吃就吃鸡屁股!”——林小三的气势明显和他的小身板一样,正处于下风。 “找死呀,让我吃鸡屁股,想挨揍是不?”——张静风显然霸气侧漏。 有道是“一处相思两处闲愁”,就在文旭无心睡眠之时,沈如初也一如既往地失眠了。 明明是睡不着,却又看不下任何文字;只要一正经想事就会头痛欲裂;盖了被子嫌燥热,不盖被子又觉凉。 白天,她努力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生活,做事,应酬,不显露任何倦态;夜晚,却是最难熬的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是胡思乱想的时候,寂寞侵蚀了她的心;而对文旭的担忧更像是看不见的枷锁,牢牢将她拴住。 她不愿意去想,却不能不想; 可她想到却都是惨烈的画面。 痛苦的失眠是因为不敢闭上眼,一闭眼便是悲剧的景象。 她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平凡无奇普通人,所谓普通人,不仅仅是资质平庸,还意味着这一辈子要经历平淡无奇的生老病死; 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悲大喜,没有跌宕起伏的经历,也没有太多的生离死别;一生靠着自己的勤恳度日。 但目前来看,自己所经历的一切显然超出了一个普通人应该经受的范围,她遇见了男神一样的宫云枫,和马文俊这样的纨绔作斗争,结识了北疆最有权势的郡主,还有一个唐梦瑶这样的官家千金当姐姐…… 再说文旭,先是得罪了马家,接着得罪了胡山海,后来再被人陷害丢失了军马,每一次都差点丧命,这又岂是一个普通人会有的经历?一个普通人岂会面对如此多的坎坷和生死? 沈如初只是心疼,心疼文旭为了自己吃了那么多苦,还没来得及好好待他,自己满腔的感恩之情还没来得及释放——她需要这样一个机会。 对文旭,她小心翼翼地捧着满腹的怜惜,却从未和他说起…… 爱意,源于感恩,在对一个人的怜惜中越发浓重。 “如果你平安回来,我一定好好对待你,认真告诉你,我有多在意你。”沈如初在心中默念,“不管什么样的结局,我都会好好活下去……” 她心中还有一个歉疚,这是她隐藏在心底的秘密,她懂医术,知道如何避孕,这才是她没有怀孕的根本原因。想起文旭从始至终的满腔热情和期待,沈如初觉得自己好残忍……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沈如初一喜,这深更半夜有人敲门,一定是文旭回来了,一定是他!她披着一件衣服跑出去开门,但是门外空荡荡的,空无一人。 “文旭——文旭!”沈如初大力呼喊着,在前头有一个影影绰绰的人影,时近时远。 她眼看着就要追上了,但却总是差了一步之遥。 她拼命呼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急的流出眼泪,心慌意乱地抓着自己的胸口…… “夫人!夫人!”一阵急促的敲门传来,沈如初睁开酸涩的眼睛,才知道自己方才做了一个梦,梦境中的情形她并不能完全再现,但想起来依然心有余悸。 “怎么了?”沈如初披衣去开门。 松月焦急地站在门口,道:“不是奴婢找您,是沈家二少夫人出事了!”门口还站着一人,正是杨嫣的贴身婢女之一如画,后面跟着两个小丫头。 沈如初惊道:“二嫂怎么了?到底什么情况?” 如画脸色灰白得吓人,道:“二少夫人她、她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流血不止……文夫人,您快跟奴婢走吧,去晚了,我们少夫人她……她会……” 如画眼圈一红,眼泪就漫上来。 沈如初道:“你等等,我换了衣服就好。松月快去把我的药箱拿过来!”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这个月兜兜的书评区应该会比较冷清,嘿嘿,兜兜没去广告,也不好意思求朋友支持。亲们也不必破费,有经济条件的,送个正版支持就好。鞠躬感谢。 ☆、108 遇劫难杨嫣出事 等沈如初、松月、如画等人坐着马车赶到杨嫣在福佑里的宅子后,里面已经闹腾得不像样子,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除了来回忙碌的丫鬟仆人,还有一个个拎着大,药箱的郎中大夫,就连生孩子专用的稳婆都被请来了。 屋内隐隐传来几声惨叫,沈如初微微皱眉。她本不想过来,自己最近心理上的心烦意乱直接导致了生理上的虚弱病态,吃不好睡不安,她现在疾走几步都会气喘吁吁;何况她对妇产知识的了解也都是前一世的道听途说,并没有深入研究过,何况她也没有生过孩子,无论是医疗上的还是生理上的,她都毫无实践经验。 但她又不能不来! 在情在理她都要来。 “沈夫人,这边来。请跟奴婢来。”如画带着哭腔道。 沈如初道:“好丫头,不要哭了。不会有事的。”她本想说,这流产虽然不幸,但也算是常事,不至于如丧考妣。这句话终究没说出口,毕竟古人对生育看得很重,又因为医疗技术落后,流产之后容易落下病根,再怀孕有难度。 还没进房,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紧接着一样东西飞面而来,“咣当”一声落在沈如初的脚边,声音巨大,还溅得四处都是,吓得沈如初半天惊魂未定。 “庸医,笨蛋!滚!马上给我滚出这个房间!”说话得正是沈梦飞。 一个头发斑白、身材矮胖的人背着大药箱忙不迭地逃出来,待一站定,气得浑身哆嗦,越发显得那矮胖的身躯有喜感,怒道:“走就走!你们不按我的方法处理,有你们后悔的!孩子保不住,大人也休想保住!” 杨嫣哭道:“孩子,我的孩子啊!” 声音凄迷可怜,听得沈如初一阵心酸。 进了房间,和沈梦飞打了招呼。沈梦飞懊恼地垂着脑袋。整个人被一团戾气所包围,红着眼,见谁都是一副不耐烦。 杨嫣躺在床上,头发凌乱,满头是汗,一张脸苍白而挂满泪水,有时像死人一般,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帷帐;有时又忍不住大声嚎叫。 沈如初看了这一幕触动不小,杨嫣是何其骄傲,平时又是怎样的养尊处优。现在不管不顾,完全没有往日的风采。整个人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岁,可见这件事对她的影响。 “嫂嫂。”沈如初试探着唤了一声。 “我早就和你说过,你现在有了身孕,凡事要注意,为什么你还要登高爬低?孩子现在没了,你怪谁?我问你,你怪谁!”沈梦飞又气又怜。握着拳头放在鼻子下面吸气,声音带着一股哭腔。 沈如初心中叹息,关于杨嫣突然流产的原因,在车上就听如画说了,杨嫣觉得最近胎位稳定了,便想着出门逛逛,结果在上马的时候,对面突然冲过来数十匹骏马,马蹄声声。尘土飞扬,好不神气!惊得那马匹当场受惊,扬起前蹄嘶鸣,恰好将杨嫣掀了下来,当场便觉腹痛无比。 “你们这些没用的东西,跪着有用吗?还有你,怎么跟着夫人的?一个个都是死人吗?滚出去,我不想看见你们这些废物!”沈梦飞冲着跪在地上的几个丫头一顿臭骂,连才进屋的如画也不能幸免。 沈如初上前,道:“二哥,我先帮嫂子看看。” 她将手搭上杨嫣的手腕,查看她的脉象。事实上,验脉窥病的法子并不是沈如初所擅长的,恰恰是她最薄弱的地方,但是,古人没有那么多先进的器材,又信奉这验脉的法子,她不得不用。 沈梦飞压了压心中即将喷出的怒火,眼泪不停地打转,紧张地看着沈如初,道:“怎样了?她现在怎样了?要紧么?那几个笨老头,都说她没救了,怎么可能呢!你一直聪明能干,快帮我看看,到底有没有救。” 他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说到最后几乎成了哀求。 沈如初只看了他一眼,道:“二哥,你安静点,要不你到外面等着?你在我耳边不停说话,我没办法安静下来,这样对患者是很危险的,何况,嫂嫂现在的状况并不乐观。” 沈梦飞不肯离开,杨嫣也拉着他的手不放。 “我不能走,她害怕。你别看你嫂嫂平时很要强,其实胆子很小。我不能走。”沈梦飞喃喃道,顺手将杨嫣额头前被汗水和泪水沾湿的碎发拨到一边。 杨嫣泪水涟涟,似有万分委屈和痛苦,叫了一声:“夫君……我……我怕……” 沈如初号了脉,杨嫣因为失血过多,脉象很弱,心率不齐,若继续任由事态发展,必然危及性命,遂起身,冷眼看着沈梦飞,道:“我建议你出去!” 她说得很严厉。 沈梦飞这才惊醒过来,恢复了以往的状态,对杨嫣道:“没事的,三妹妹会治好你的。别担心。”又叮嘱沈如初:“拜托三妹了,我就在外面,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沈如初点点头。 沈梦飞出了屋子,唤了几人候在门前,随时供沈如初使唤。 “松月,把药箱拿来,准备纱布、止血、针线。”沈如初吩咐道。 杨嫣喃喃道:“我、我会不会死?我的孩子已经没了……孩子没了……” 沈如初道:“你不会死!” 她揭开被子,查看了一下杨嫣的下体,果真伤口还在流血,而且流出来的都是乌黑的血块,腥臭逼人。 松月急忙递了一方帕子过来,沈如初系在脑后,罩住自己的口鼻。 杨嫣已经怀孕四个月,这个时候胎儿在胎盘中相对稳固,一般不会流产,由于胎儿成形,一旦流产,只能做引产。 按照沈如初的估计,应该是引产过程中出了问题。 “你们几个过来按住夫人。”沈如初吩咐道,“嫂嫂别怕,有什么痛先忍着,我一定可以治好你的,能不动尽量别动。” 杨嫣茫然地点点头。 沈如初找到了症结所在。果真是稳婆引产的时候出了问题。不仅伤到了子宫,划破了产/道,还有部分胎儿残留在宫内,就连脐带也被带出了部分。 “啊!痛!痛死我了!”杨嫣喊叫着,身体开始扭动起来。 沈如初只是用手试探着按压她的子宫部位,确定那里是否如同自己猜测的那样,存在伤口。她拿着古代特有的手术刀在麻沸散中浸泡了一下,古代没有注射剂,也没有那么先进消毒设备,这麻沸散的纯度没有现代的麻醉药高。功效自然也达不到现代的标准,但总好过什么措施都不采取。 沈如初取出杨嫣体内的异物之后。便开始缝合伤口,然后用尽一切办法为杨嫣止血——照这样流血下去,杨嫣只有等死的份了! 当一切忙活完毕,已经东方露白,隐隐约约听见四邻八舍的鸡鸣声。 “好了,让他们进来吧。”沈如初疲惫地喘着气,因为累。出气多进气少。 松月见她脸色苍白地如同一张纸,担忧道:“夫人,您快歇歇。” 沈梦飞道:“怎么了?你嫂子没事吧?” 沈如初一边净手,一边点点头,道:“嫂嫂没事。” 流产在现代而言,无论是人工流产还是自然流产都是见怪不怪了,因为医学技术的发达,已经将对女人的损害降到最低,至少没有生命危险。可在古代,只有大字不识且不懂医术的稳婆做这事,孕妇几乎是在阎王殿里走了一圈。 若不是迫不得已,在古代,也没人去流产或引产。 就拿杨嫣这事来说,本来并不棘手的一件事,经稳婆和郎中一折腾,把好好的孩子给弄没了,连大人都差点没命! “多谢三妹!”沈梦飞感激地冲沈如初点点头,吩咐丫鬟们服侍沈如初早点休息,自己径直坐在杨嫣的床头,凝视着杨嫣,深情款款,让沈如初见识了沈梦飞温情的一面。 “梦飞,我们的孩子……”杨嫣说着又要哭。 沈如初虚弱道:“嫂嫂别担心,孩子以后还会有的,只是需要好生调养一段时间了。” 杨嫣急忙道:“好妹妹,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沈如初点点头,让如画拿来纸笔,给杨嫣开方子,方子开到中途,就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头重脚轻,一个没站稳,忽地倒下去。 “三妹!”沈梦飞眼疾手快,急忙接住就要倒地的沈如初。 松月上前扶住,急道:“夫人!夫人!” 沈梦飞讲沈如初放在椅子上坐着,自己冲出门外,唤来一个小厮,道:“你去找外头找几个郎中来,要好的!不,别的郎中不要,去宫式医馆请几个大夫来!快!” 沈如初歇了一会,幽幽转醒,道:“我不要紧,就是累了点。” 方才全身心地帮杨嫣治疗,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问题,又是紧张又是害怕,她整个后背都湿透了,一冷一热,加上这段时日身子虚弱无比,便感染了风寒。 沈梦飞苦笑道:“你也不用逞强了。不要说你在屋内做事,我在外头光是等一个时辰就累得不行。你这段时间怎么了,气色不大好?” 他一回头,就见杨嫣躺在床上昏昏欲睡,满脸都是劫难后的恬静。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水星的蒙面超人、吴千语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雪花~飄~飄~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和一个香囊;鞠躬感谢千年戀大大送的宝贵香囊。另外,推荐一本书,闹书荒的孩纸们都去吧。书名:《执笔入戏》;书号: 2894944;简介:死而复生,玩转朝堂,看罪臣之女如何颠覆江山,美满人生。 ☆、109 说紫衣道是故人 沈梦飞将沈如初放在椅子上坐着,自己冲出门外,唤来一个小厮,道:“你去找外头找几个郎中来,要好的!不,别的郎中不要,去宫式医馆请几个大夫来!快!” 沈如初歇了一会,幽幽转醒,道:“我不要紧,就是累了点。” 方才全身心地帮杨嫣治疗,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问题,又是紧张又是害怕,她整个后背都湿透了,一冷一热,加上这段时日身子虚弱无比,便感染了风寒。 沈梦飞苦笑道:“你也不用逞强了。不要说你在屋内做事,我在外头光是等一个时辰就累得不行。你这段时间怎么了,气色不大好?” 他一回头,就见杨嫣躺在床上昏昏欲睡,满脸都是劫难后的恬静。 沈如初闭上眼睛假寐,脑子里却片刻不停歇,回忆方才的手术是不是有疏漏,她那样的治疗方法是不是妥帖,有没有更完美的方式,杨嫣能不能抵抗得住,她先前大出血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一幕幕在她脑海中涌现,她腾地站起来,道:“不对!方才应该有更好的办法,应该先止血!” 沈梦飞被她吓了一跳,紧张道:“那嫣儿她要不要紧?” 沈如初颓然而疲惫地重新缩回躺椅里,松月给她拿了一条羊毛毯子盖上,道:“夫人,要不要喝口水?” 沈如初一听到喝水,顿时觉得口干舌燥,而且嘴巴里苦苦的,道:“给我倒杯白开水就好,端一小碟蜜饯。” 松月应道:“哎婢子马上就去。” 如画急忙道:“还是奴婢来吧,文夫人稍等。” 还没等她出门。一个小丫头慌慌张张来报:“老爷子、夫人和沈三夫人都来了。” 沈梦飞道:“那还愣着干嘛,赶紧引到客厅去。”他起身帮杨嫣掖了掖被子,吩咐如画等人照顾好她。 “三妹,我们一起去看看爷爷?”沈梦飞道。 沈如初起身,走到床前,搭上杨嫣的手腕。探了探脉象,道:“虽说弱了点,但还算平稳。等嫂嫂醒来了,派人来叫我。” 随着沈梦飞一道去了客厅,见了沈云忠、高氏以及李氏。 沈云忠脸色不好看,虎着一张老脸半天不说话。白花花的胡子不停颤抖着,估计这是心在滴血的节奏,毕竟心心念念期盼的曾孙,巴望着四代同堂呢,现在是空欢喜一场。 李氏拉着沈如初。道:“你怎么也在这里?脸色比前儿看时更不好了。这是身子不舒服?不是婶娘说你,你自己都是做大夫的,怎么都照顾不好自己?” 沈如初没告诉他们文旭去找军马至今未回,沈梦飞和沈燕飞稍微知道一些内情,但为了不让长辈担心,对他们都是一致保密。 “我过来看看嫂嫂。我身子好得很,多谢婶娘关心。”沈如初笑道。 提到沈念卿,高氏眼神不悦,李氏小声道:“你二姐姐也生病了,本来也要跟着过来的。我看着她病得厉害,没让她过来。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啊,眼下换季,最容易得病。”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婶娘,我真的没事。” 高氏接过话头,道:“你当然没事了,可是我那儿媳还我那未出世的孙子哦……”说完竟掩面而泣。 沈如初有股强烈的冲动,这算什么歌情况。难道您老人家还巴望着我出事不成?杨嫣有事,和我没半点关系,好么? 沈梦飞不悦道:“娘,您就别添乱了!今晚还多亏了三妹!她为了救嫣儿累了一晚上了,所以脸色才这么差!” 高氏瞪了沈梦飞一眼,仍旧不依不饶,道:“谢谢她?那我孙儿呢!谁还我的孙儿!” 沈梦飞怒道:“娘!您就不能消停一会么?三妹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没有了,嫣儿正在大出血,要不是三妹及时赶到,嫣儿连命都保不住!平日里您想怎么说,想说谁,我们都由着您,可这个时候了,您就不能安静一下!?” 高氏被吓得半天不敢说话,呆愣地看着沈梦飞,儿子的沮丧和心痛也感染了她,她叹气道:“你说得对,这事还要多谢三丫头。如初,谢谢你了,赶明儿伯娘给你送点好东西过去。”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伯娘客气了。不如去看看嫂嫂吧,虽说是睡着了,你们既然来了,总归要去探望一下,就由二哥带路。” 高氏与李氏纷纷点头。 沈云忠道:“我就不去了。” 谁也没有勉强,毕竟爷爷去孙媳妇的闺房,这可不成体统。 “三丫头也留下来。”沈云忠又道。 沈如初正好也不想去,道:“爷爷别担心,嫂嫂身子只要调养一段时间,再孕应该是没问题的。” 沈云忠叹气,道:“都是命,老天若是这样安排,我老头子想得再美也没用!先不说他们了,有件事我倒想告诉你。” 他一边说一边挥手让那个在里头服侍的小丫鬟退出去。 沈如初笑兮兮道:“爷爷,什么事啊,看你神神秘秘的。” 沈云忠道:“本来不告诉你也没什么的,今天正好碰见你,说了也无妨,你只当闲话听听,千万别放心上。” 沈如初顿时来了精神:哟,这到底什么事,需要沈云忠再三叮嘱? 沈云忠道:“贺家那小子昨儿来看我了,给我带了些东西,都我扔出去了!” “贺家那小子?贺子敬?”沈如初微微一吃惊。 沈云忠叹气道:“你也不用难过,更不用觉得难堪,他们贺家悔婚是他们的损失!你现在和文旭的小日子也过得不错。” 他显然误会了沈如初的表情,以为只有恨之入骨才会这般反应强烈,事实上,她之所以还记得这小子的姓名纯粹是因为自己记性好而已。 “嗯,嗯!爷爷放心,文旭待我极好,我们会幸福下去的。”沈如初强作笑颜,想起文旭,那是一阵揪心的痛。 “贺子敬是不是穿紫衣?”沈如初想起了那天在馄饨铺子里吃馄饨的紫衣男子,他从容地面对孙掌柜的刁难,算不上俊美却气质出众,吃饭的姿态那么优雅——呃,沈如初一恍然,怎么对一个悔婚的王八羔子用这么多赞美之词?不应该,太不应该了! 沈云忠眼里闪过一丝怜惜,道:“初儿,你已嫁做人妻,就不用纪念那些前尘往事了。唉,没想到你至今记着他爱穿紫衣。” 沈如初差点跳起来,这乌龙闹得也太大了吧?她只是想确认那天想买下店面的紫衣、贺姓之人是不是贺子敬而已,怎么会引起那么大的误会? “爷爷,您别多想,我其实对从前的事情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那天遇见一个紫衣人,听说也是云州贺姓,想确认一下罢了。”沈如初诚恳道。 沈云忠道:“这小兔崽子,发达了就耀武扬威,都退婚了,还来看我作什么?看我死了没有?初儿,你争口气,好好活着,活得比他好!我看文旭也是有出息的,将来肯定要比那兔崽子发达!什么玩意儿,一个大男人,整天穿着紫衣服,不男不女,我老头子看不顺眼!” 果真,那天那人便是贺子敬! 这算是冤家路窄么? 沈如初笑道:“是啊,爷爷,文旭可有头脑了,将来肯定发达,到时候好好孝敬您老人家!” 沈云忠点点头,道:“你二嫂没事吧?” 沈如初安慰道:“没事,会好起来的。” 爷孙两个正聊得起劲,渐渐把杨嫣小产的烦心事给忘记了,高氏却扯着嗓子嚎进来了。 沈云忠皱眉,道:“老大媳妇,我说你怎么越发没有规矩,这深更半夜,你倒是嚎什么?这又不是在自己家里,让人见了笑话!” 高氏哭道:“爹啊,我不想活了!这个没良心的,娶了媳妇忘了娘,眼里只有媳妇,连我这个当娘的半句话也听不进去。” 沈如初想说话,站在高氏身后的李氏冲她悄悄摆摆手。 高氏又是一声干嚎,道:“爹您给评评理,她一个妇道人家保不住孩子,我这个做婆婆的还不能说半句了?她平日里不在跟前服侍,不端茶奉水,我这个做娘的不敢流露半分不满。她是出身大户人家不假,看不起我们这样的小门小户也不要紧,可大户人家最讲伦理孝道,她这样的做派到哪里能讲得通?” 沈如初听了这话,倒有几分在理。 高氏在沈家的所作所为,若是用大燕妇德的衡量标准来看,那差不多是无法无天了,平时谁敢说半个不字,只有沈云忠在忍无可忍时才跳出来骂几句,但那也是不痛不痒,过几天又是固态萌发。 如今遇见杨嫣,高氏算是找到了对头。 杨嫣显然不把高氏这个婆婆放在眼里,的确是瞧不上沈家这样的门第,但更多的看不惯高氏的做派。 沈梦飞灰头土脸地进来,跪在高氏面前,哭道:“娘啊,您就给儿子放条生路吧?她才醒过来,您这样大吵大闹,是要把这个家吵散!”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就事论事,杨嫣对高氏的态度也的确超出了婆媳该有的范围,高氏早就憋了一口气,迟早要爆发的。 ps: 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宝贵和氏璧;鞠躬感谢冲风冒雪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karlking、冲风冒雪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燕青灵大大送的平安符。 ☆、110 烦心事一睡方休 高氏一听这话,气得青筋暴起,一张白胖胖的老脸扭曲得厉害,“啪”得一巴掌扇过去,骂道:“你个白眼狼!我白养了你!好,你有媳妇,那我走!我不管他们杨家多富有,这礼法不能在我这里废了!” 沈云忠站出来,冷道:“你们还嫌不够丢人现眼?你说说你”他指着高氏,“成天不在家,你哪里像是一个妇道人家?难道老大走了,你就无法无天了?你上不能孝敬公婆,中不能尊敬亡夫,下不能给晚辈做好表率。他现在敢这样对你,也是你咎由自取!” 高氏愣了片刻,捂着脸快步走了出去,冷冷丢下一句:“你们都不待见我,那我走!” 李氏冷眼看着高氏往外跑,依旧站在原地,轻声道:“爹,你消消气。” 沈梦飞哀求道:“爷爷,这件事不能全怪我娘,我也有错,都是我的错!” 沈云忠瞪着沈梦飞,怒道:“你也不是个东西,我们沈家人有你这样吃软饭的主儿?就连你三妹妹如初不也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前起早贪黑,走那么远去医馆当学徒!一个家要想安宁地过一辈子,就要阴阳调和,你这样下去只会让人继续拿捏,一辈子都甭想堂堂正正!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你瞧瞧你现在,哪点还有半分男子汉的气概!罢了,儿大不由娘,我这老头子更是管不着了。你好生照顾你家媳妇。我回了。” 沈梦飞被说得无地自容,猛然站起来,道:“爷爷,我这就去问问那婆娘,看她到底有多大谱!” 如画就在外头,听见沈梦飞这么说,急忙进来。福身,道:“爷,您这是……夫人才刚醒,受不起惊吓和刺激。” “滚开!”沈梦飞一脚踹过去,痛的那如画一声哀嚎,蜷着身子滚到了一边。 沈如初只觉得一个脑袋两个大,又多了一个病患。够自己忙碌了! 果真。几个小丫头手忙脚乱地跑过来,一个劲地唤:“如画姐姐!” 沈云忠一看沈梦飞眼睛通红,活像一头受刺激得猫,张牙舞爪但力道不足。又气又恨,举着拐杖就是一顿打,骂道:“没出息的东西!受了点刺激就摸不着北了!老实点!男子气概不是打女人,更不是在女人小产的时候去闹腾!” 李氏看了不忍,道:“爹,算了!梦飞他还年轻,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 沈云忠搡开李氏,怒道:“都是你们给惯得!”——这句话是说给高氏听的,可惜高氏跑远了。 沈如初腰酸背痛。两眼冒星。但还是坚持给那如画查验一番,沈梦飞那一脚踢得很重,一口鲜血喷出来,号了脉相才知道是脾脏给踹破了! 沈如初摇摇头,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爷,您不能去……夫人会受不了的。”如画道,一字一顿,似乎每说出一个字都痛苦万分。 沈如初又想去送沈云忠,又怕如画出事情。 沈云忠停下了脚步,提着拐杖就冲过来,指着沈梦飞,喝道:“以往觉得你是个好孩子,越发不如了!你没见你三妹妹累得脸色发黄,还等着她救人,恐怕再救人,下一个出事的就是她了!愣着干嘛,出去叫个大夫来!” 沈如初将如画安顿好,走出门外,抱着沈如初的胳膊,撒娇道:“还是爷爷对我最好。”这脾脏破裂是需要马上施针的,这不是她的强项,而且她现在的确精力不济。 沈梦飞连声应了,跐溜一下就跑了出去——此时不跑更待何时,留下来只能备受摧残。 沈云忠道:“罢了,你也跟着我回去吧,这深更半夜的你回去不安全,留下来你肯定又睡不安。走,爷爷带你家去,你的房间还给你留着呢。” 沈如初笑道:“爷爷你真好!” 回想过去,是沈云忠给她撑起了一片天,对于沈云忠,沈如初的心情不能简单地用“感恩”或者“感激”来形容,是一种连着骨血的在意和尊敬。 在沈家小住了半日,和李氏说说家长,看着黄老三养狗——对了,黄老三最近养了一条小黄狗,取名叫“小黄”。 沈如初蛮喜欢小黄的,看着那呆头呆脑的样子,忍不住逗它,就在她逗狗逗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声“喵呜”传来。 小白不愧是雪龙猫,灵性异常,寻到了沈家,这在以前也发生过很多次,有时沈如初外出,比如逛街、去医馆,这小东西能自己找过来,时不时给沈如初一个惊喜。 就因为它灵性太大,沈如初很少束缚它,不像对一般宠物那样对待它。 “你来啦,白爷。”沈如初笑道。 小白臭屁地看了她一眼,显得很不屑,然后跑到小黄面前,吓得那小黄夹着尾巴,差点屁滚尿流。 “咦,怎么回事?狗狗怕起猫猫来了?”沈如初笑道,“小白,你可不要欺负小朋友!”小黄是只刚满月的小土狗,小白多大了?哼哼,沈如初说不清楚,总之,肯定是只成年猫。 小白不满意地喵呜了一声,在沈如初脚边蹭了蹭,沈如初心一动,养了小白这么久,第一次见它这么乖巧懂事,第一次见它有了宠物的样子,以往总是一副大爷的姿态,就连她这个主人都要让它三分。 “来,让我抱抱。”沈如初将小白抱在怀里,在它身上蹭了蹭,喃喃道:“最近真的好累。” 李氏过来寻她,笑道:“吃饭啦,烧你了你最爱吃的鲫鱼。” 沈如初又蹭蹭李氏,撒娇道:“婶娘最好了,我爱吃什么就给我做什么,是红烧还是清炖?” 李氏笑道:“馋猫儿。红烧的,你最爱吃红烧的,这次只放了一个辣椒,不辣,等一下多吃点。” 在鱼米之乡的江南。这鲫鱼恐怕是最普遍之物,但在安阳城,能吃得起鲫鱼的人家并不多。 沈如初心里暖暖的,无论人生多失意,亲情就是疗伤的最佳药物。在沈家,她可以平息焦躁不安的内心,她可以缓解对文旭的担忧和思念。她可以放下对未来的彷徨和无奈。 “嗯。一定多吃!”沈如初笑道。 从沈家回到住处,沈如初一口气睡了两天。 这两天里她没出过屋子,甚至没下过床,偶尔醒过来一次。就让松月送点水过来,她像是一条冬眠的蛇,将这些天的苦恼和疲惫都盘结起来,沉沉地睡上一觉,将这些天不曾安眠的晚上统统补回来。 最长一次苏醒是被食物的香味唤醒的,沈如初完全可以确定那是人的本能。 只能说,这个新买回来的甘草的厨艺还不错,基本能算得上色香味俱全。 当她一番饱腹之后,又接着沉沉睡去。至于梦中是不是流了哈喇子。是不是睡相很糟糕,这不是她想过问的事情,恐怕只有进进出出服侍的松月知道了。 沈如初是在第三天醒来的,或者用苏醒这个词更确切。 “我满血复活!”沈如初伸着懒腰笑道。 松月笑道:“夫人,您总算醒了。饿了么?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沈如初此刻正在刷牙。虽说松月对她这个举动很不解,又觉得不雅观,但是看着沈如初那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却也忍不住想尝试一下像沈如初那样“刷牙”。 “要啊。饿死我了。我昨天好像只吃了一顿饭。”沈如初笑道,这一觉睡得她精神百倍,加上没吃东西,此刻只觉得身轻如燕,神清气爽。 松月撇撇嘴,道:“夫人,您已经睡了三天了。” 沈如初的下巴几乎合不上,惊道:“三天?我这是海参夏眠么?” 自幼没出过安阳城的松月自然不知道什么是海参,什么是夏眠,反正夫人偶尔都会冒出一两句她听不懂的意思,主子嘛,又是读过书,学过医的,见识比她广博,不懂也是情理之中——就因为这个“情理之中”,松月很少去追问。 一碗香喷喷的小米粥,两只小巧的白切馒头,两只素菜的包子,一叠蒸糕,两小碟腌制的小菜,清清爽爽的一顿早餐,看着沈如初食虫大动。 “你们都吃了没有?要不,一起吃?”沈如初心情特别好。 甘草连忙摆手,道:“婢子还没吃,等夫人吃完了婢子再吃。”她小心翼翼地笑着,看得沈如初心痛。 “甘草,你多大了?”沈如初喝了一口小米粥,真的很香甜哎。 甘草道:“婢子今年十五了。” 沈如初心说,自己这是使唤童工么? “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多问问松月,我们家没有那么多规矩,你做好自己的本份就行。有什么需要随时来找我。这饭菜做得不错。谢谢你。”沈如初笑道,尽可能语调温和,生怕吓坏了这个小姑娘。 甘草受宠若惊地点点头,因为紧张和激动,嗓子出梗了一口痰,说出的话都很不自然,结结巴巴道:“多谢、多谢夫人关心。婢子很喜欢这里,也谢谢松、松月姐姐。” 沈如初又道:“我听说以前你在姚府,姚府上有位得宠的姨娘,叫金柳来着?” ps: 鞠躬感谢物主亲送的香囊;鞠躬感谢小刀郡主、水星的蒙面超人两位亲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随风长征亲送的宝贵粉红。额,有朋友提意见了,说叫大大太生疏。嘻嘻,给每个正版支持的亲们嘴一个——mua!兜兜最近好忙,前儿出版的编辑大大来催稿,兜兜力不从心啊。别说出版的事,就是两更都做不到啦!大家继续支持兜兜,忙完这几天,兜兜会努力更新滴! ☆、111 休书二世祖挨揍 甘草怯怯地看了一眼沈如初,道:“回夫人的话,是有这么一位姨娘,以前和婢子一样都是做奴才的,后来才上位。” 沈如初点点头,道:“嗯,声音还算响亮。”心中却不大满意甘草的答复,这丫头显然没把自己这个主子当自己人,有所隐瞒呐。 松月在一旁道:“甘草,夫人以后就是你的主子了,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夫人不会亏待咱们的。” 甘草“是”了一声就没有下文了。 沈如初不理会她,慢条斯理地用早餐。 才放下碗筷,松月看着沈如初吃好了,笑道:“夫人,今儿天气不错,又不算热,要不要去外面溜达溜达?” 松月现在很跳脱,肯说话,会逗笑,比以往泼辣了很多,沈如初也很能理解,自己一直把她带在身边,她俨然就成了贴身大丫鬟,以往还有个秋蕊与她相抗衡,现在秋蕊离开,论资排辈她都算得上老人了。 沈如初笑道:“是要出去走动走动了,只是这天也怪热的,要找个纳凉的地方。” 松月笑道:“那去涟水河啊,泛舟游玩很有趣。不过,婢子也没有去过。” 沈如初原本不打算去的,她上一世是土宅,这辈子打算死宅,所以人多热闹的地方都不喜欢,但是一看松月那期盼的小模样,笑道:“那就去吧,收拾一下,把甘草和红袖都叫上。” 她微微一叹气,就当给姑娘们发福利了。 松月不解,道:“甘草也去?” “嗯。甘草新来的,年纪又小,以后你多担待着,我当初怎么待你的,你就怎么待她。”沈如初淡淡道。坐在梳妆台前梳头画眉。 松月被沈如初这番说得心有忐忑,在她看来,沈如初这话颇有深意,恐怕是要防着她欺负新人,暗含警戒之意。 “是,夫人。”松月答得恭敬。 红袖与甘草听说能出门玩耍都很兴奋,甘草的表现稍微矜持一些。怯怯地跟着红袖。连松月的边都不敢近,更别提靠近沈如初了,那模样俨然一副三等丫鬟自居,不争不抢。 才打开大门。命宋伯牵了马过来套车,就听门外有人优哉游哉地道:“哟,这是出门呢?买东西还是玩耍?到哪里去呀?” 沈如初本能地以为:这肯定是个大熟人,不然不可能用这种语调和自己说话,可惜听不出到底是谁的声音。 当沈如初笑容满面地转过头时,顿时笑不出来了,不但笑不出来,还换脸一般地换了另一种表情——她想吐呀! 就看见姚光祖穿了一身雪白的绸缎长袍,长袍用银线绣了玉如意的图案。那微微凸起的小肚子在宽大的长袍中若隐若现。充分体现了一个二世祖酒囊饭袋的本性。一笑,挤得两只大眼袋越发明显,一看就是纵/欲过度,否则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哪来那么明显的黑眼圈和眼袋。 沈如初越看越觉得恶心。这一恶心不要紧,按着她那偏执的性子,她忍不住就多看了几眼,目的是看出这家伙到底恶心在哪里,如何做到这么恶心的。 姚光祖两眼帽花,沈如初的这个动作再次证明了他的想法:这个妞对大爷我有意思,今天没白来,大爷这身新衣服没白穿。 “我和你很熟么?”沈如初没给他好脸色。 姚光祖见过了女人争风吃醋的表情,见多了女人的娇嗲,沈如初即便气恼也是小模样俏生生的,在他看来,沈如初这是在勾/引,故意以退为进,当即笑道:“好妹妹,你是我妹妹,怎么能算不熟呢。” 沈如初干咳一声,道:“老宋,看看咱们家有没有什么结实的棍子。” “好嘞,夫人,我这就去找。”老宋跑得飞快,不多时,当真寻了一根手腕粗细,半丈长的棍子。 沈如初接过棍子,用力拍打在手里,道:“你若是再堵在门口,恐怕……嘿嘿。”她现在只有一个冲动,那就是揍人!揍死眼前这恶心的王八羔子。 姚光祖脸色一变,道:“想不到你这么辣!亏我以往还以为你是个温婉又懂情趣的人。不过……我喜欢!” 沈如初挥着棍子就要打,谁知那二货摆手道:“好妹妹,你别心急,你先看样东西,看过之后你就知道我的心意了。” 沈如初怒道:“什么东西?” 姚光祖笑道:“你上次不是说,有她没你,有你没她么?你瞧瞧,我写了休书,只要这休书扔给那婆娘,她就一辈子别想进姚家的门,再也碍不着我们的眼。” 沈如初急忙道:“真的?” 姚光祖得意洋洋,心说,女人啊,就好这一口,喜欢听着男人说好话来骗她,哪天真为她做件事,八成都不信! “给我看看,我要看了才能确认嘛。”沈如初当即放下手段,撒娇道。 姚光祖挑着兰花指,用中指和食指夹了那休书递过来,还不忘给沈如初抛媚眼,他那两个小厮躲在墙角后面,一个劲地给鼓掌,就差点冲出来叫好了——沈如初一早便看见了,只当没看见,由着这几个二货先闹腾。 那的确是一纸休书,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立书人姚光祖,系疆北安阳城人,凭媒娉定沈氏念卿为妾,岂期过门之后,本妇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因念夫妻之情,不忍明言,情愿退回本宗,听凭改嫁,并无异言,休书是实。 “这是你亲笔写的?”沈如初追问道。 姚光祖又是一番得意,道:“怎样,我的书法还不错吧?那可是自幼师承名家。” 沈如初恨不得给这二货一榔头:这么不要脸,你爹你娘知道么?不过,平心而论,若这休书是姚光祖亲笔所写,那他的字体的确不错,算是可圈可点。 “我问你,到底是不是你亲笔所写?”沈如初不耐烦道。 姚光祖道:“大丈夫一言九鼎,我说了会写自然会写。好妹妹,为了你,我可是痛下决心,做了很久的心理斗争,你知道的,我这辈子最大的软肋就是女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过怜香惜玉,要不是为了妹妹,我也不肯辜负其他女人啊。” 他说得万分委屈,要不是沈如初有防备,差点上了这大灰狼的当! 沈如初给松月递了个眼色,松月会意,一转身跑回了房间,捧着半碟子朱砂出来了,沈如初笑道:“你不会是拿着这休书来哄我吧?” 姚光祖笑道:“我可舍不得哄你啊,我的心肝小宝贝!” 沈如初恶心得差点把早饭都给吐出来,但想着沈念卿的幸福,强忍着恶心,笑道:“那你当着我的面画押,我就相信是真的。” 姚光祖并不是傻帽,有二世祖的蠢相也有二世祖的精明,若是放在平时,他并不好糊弄,但此刻色迷心窍,又见沈如初粉腮水眸,笑容甜美,当即心旌摇荡,哪里还顾得了许多,只想着现在一切顺着她,等把她弄到手了再好好折磨。 “好,我画押,我现在就画。”他用右手大拇指沾了点朱砂,淫/邪地看着沈如初,按指印的时候还趁机摸了一下沈如初的手。 沈如初将画押完毕的休书叠好,交给老宋,道:“老宋,送到沈家,给我二姐,另外,记得告诉我爷爷。” 老宋道:“好,夫人,我一定办到。” 姚光祖上前想牵沈如初的手,忽然一声惨叫,几个异族装扮的人冲过来,对着姚光祖就是一阵痛打。 沈如初见状,急忙招呼老宋回来,将门关好,又冲着那群人道:“你们要打人,拖到一边打去,免得连累了我。” 外头传来姚光祖的求饶声,还有踢打声,那两个小厮日子也不好过,就听那几个异族人嘴里骂骂咧咧,虽说沈如初不懂他们说什么。 关了门,沈如初才发现情况有点异常,姚光祖虽然不是好东西,在安阳城是出了名的害虫一个,但就算借他几个胆他也不敢出城去得罪那些异族人。 这几个异族人为什么不偏不倚出现自己家的门口?又不分青皂白对着姚光祖一阵猛打? 在疆北,与安阳毗邻的地方不仅有北夷,还有柔然族的人。只是柔然族人口不及北夷那么多,版图也比北夷小,所以与北夷的嚣张不同,柔然族的人很本份。是以,出入安阳城来与燕人做生意的,除了少量艺高人胆大的北夷人,更多的是柔然族。 沈如初几乎可以断定这几个异族人便是柔然族的族人。 坐在屋内,沈如初将老宋藏着的休书反复看了几遍,确认那是真的,心中无限欢喜,想着沈念卿就要回复自由身了,脱离那个魔窟,暗暗为她高兴,此刻恨不得胁下生双翼,马上飞到沈家告诉她这个喜讯,然后再飞奔到官府办一个手续。 一欢喜,竟然忘记了门外还有个丧门星姚光祖,就连那几个柔然人也不放在心上,便让老宋备车。 “夫人,您瞧瞧谁回来了?”老宋领着一个柔然人站在门外。 沈如初抬眼看着来人,愣了半晌。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小小猪妹亲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小.邪道亲送的宝贵粉红。咳咳,最近兜兜这地儿实在是“门前冷落车马稀”,怎一个凄惨了得! ☆、112 一朝发达生欣喜 “如意?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快告诉我文旭呢?文旭现在在哪里?你一定知道的,对不对?”沈如初急切地问道。 松月默默地转身,倒了一杯水放在如意面前。 如意的确是渴了,但是在没回答沈如初问题前,他还不敢喝水,道:“夫人放心,爷一切安好,再过几天应该可以回来和夫人团聚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那颗惴惴不安的心总算回归了原先的位置,她慢慢坐下来,道:“你先喝杯水,慢慢说。 如意简单将文旭如何去后山剿灭贼寇、夺回军马的事说了一通,又一笔带过了胡山海因通敌叛国而被诛。 “你是说,文旭暂时回不来是因为马征明下了命令?“沈如初问道,这个命令太奇怪了,而且很牵强,充分见证了这马征明在疆北军中一手遮天,恣意妄为到了连个好的借口都不肯花心思去想的地步。 如意点点头,道:“是的,夫人。本来小的也不能出军营的,但是爷怕夫人太担心,想着办法将小的送出来。还请夫人放心,爷说这个月底之前一定回来。” 沈如初点点头,生活顿时恢复了灿烂,总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笑道:“那我就放心了。甘草,今天多少几个菜,我们要给如意接风洗尘。” 甘草应声下去,如意憨笑着答谢。 第二日,如意按照文旭的吩咐去处理交货的事情,当然这件事沈如初并不知情,按照文旭的交代,若是沈如初问起如实回答,但沈如初却没有问这件事,他也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未和沈如初交代太多——主要是那边催货催得厉害。 沈如初忙着回沈家给沈念卿办理离婚手续——当然,在这个朝代可不叫离婚,拿着休书去府衙做“和离”,从此男女双方互无纷争,男可娶,女可再嫁。 沈念卿本就是个妾,不用这么复杂的程序。但沈如初坚持认为这个程序不能省。姚光祖那个混蛋还有什么不要脸的事做不出来,万一哪天反悔了,说不定又到沈家闹腾起来。沈念卿起初不肯去府衙,觉得被休掉已经够丢人现眼了。何苦再去府衙闹得四邻八方都知道。 “瞧瞧,有了这个证明你就恢复单身了,以后嫁娶随意。我这里要恭喜二姐姐了。”沈如初笑道,扬着那官府盖章的和离书。 沈念卿却满面愁容,道:“唉,不提什么嫁娶了,我一个被休的人,还有什么脸面……我打算去水月庵出家,这辈子青灯佛前。给一家人吃斋念佛。保佑你们平平安安的。” 沈如初头疼:“二姐!” 沈念卿道:“谢谢你了,三妹妹。我知道你是好心,你还小,不明白这女人的苦。夫家不要的女人根本就是没活路,何况咱们这样的人家。我去水月庵倒是寻片净土。也防止那混帐再找我或沈家的麻烦。” 她眼神迷离而哀伤,蒙了一层淡淡雾气,让人看不到她的内心,却又能准确无误地感受到她的哀伤和无助。 “姐姐,你不要这么悲观,凡事往好处想。你和姚光祖这种人在一起,真的会短命的。你现在离开了他,没什么不好意思,他这种败类根本不配拥有你,你也别怕他来找沈家的麻烦,我们沈家人也没有一个会怕麻烦。我们支持你。”沈如初笑道。 沈念卿仍旧是犹犹豫豫,搅着一缕头发,道:“我还是想去水月庵。” 沈如初差点爆出粗口,遇见沈念卿这种粘液质的大美女,她真是无计可施,想了想,道:“那你想想高洋大表兄呢?” 沈念卿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光亮,继而又湮灭了,道:“我和他不是一路的人。” 她的脸蛋一瞬间飞上了一抹红云,沈如初看在眼里,笑道:“好姐姐,我看大表兄对你是很有深意,他才去了夫人,你才离了夫家,正好是男未娶,女未嫁,可千万别再错过啊。” 沈念卿轻轻拍打了一下沈如初,道:“又胡说八道了。” 沈如初看准了她的娇羞,笑道:“原来姐姐一直看不上高洋大表兄啊,也是,他比姐姐大好多岁,腿脚又不灵便……” 沈念卿急忙截住沈如初的话,道:“不要说了。背后议论人不好。大表哥人很好的。” 沈如初噗嗤笑了,拉着沈念卿的手,道:“走吧,文旭这几天外头忙着,姐姐陪我过几天,我们一处说说话。” 沈念卿想了想,点点头。 马车从府衙往西市行,行到一十字路*叉处,就听见哒哒的马蹄声,而且这马蹄声连称一片,应该是不少人。 沈如初的心头跳了跳,情不自禁地揭开帘子,看了看外面,是一群耀武扬威的士兵,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其中为首的那个穿着一身银甲铠衣,白色的斗篷在身后随风张扬,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却觉得英姿飒爽至极。 沈念卿也揭开帘子看了看,道:“这又是哪家小将凯旋而归了,但最近并未听说要打仗。” 沈如初摇摇头,道:“哪天都有仗要打,这北夷人最不要脸,隔三差五就来闹腾,只不过规模有大小罢了。” 看到这个人,沈如初想起了文旭。 按照如意的说法,月底之前肯定回来——那多数是在月底才能回来,恐怕还要过几天。 “想你们家文旭了?”沈念卿看着沈如初的光景也猜出了几分。 沈如初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笑了,道:“说不想那是骗人的。我担心。” 沈念卿拍拍她的手,笑道:“别担心,他肯定会平安归来的,说不定还给你带个大军功回来,你一转眼就成了将军夫人。” 正说着,外头赶车的老宋回头道:“夫人,咱们的马车现在过不去,路都被官兵占了呢。” 沈如初道:“那你就等等,或者看看有没有其他小道可以走。” 老宋正要调头,却急忙呵斥了马,惊呼道:“爷,是爷啊!” 沈如初道:“老宋,你作什么这么大惊小怪。”她和沈念卿、松月一同因为马车的突然停顿而打了个趔趄。 老宋回头道:“夫人,是爷回来了,那穿银铠的就是爷啊!” 沈如初一惊,激动的一颗心差点跳出来,松月急忙跳下马车,挥着手绢喊:“爷,爷!夫人在这里。” 那穿银铠的年轻将军一回头,沈如初这下看清楚了,真真就是文旭! 文旭一见松月呼喊,急忙调转马头,朝马车这里驶过来。 沈如初见他一步步走近,兴奋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明明想下去迎接他,偏偏又万分羞涩不好意思,而且忍不住吃吃笑起来。 沈念卿见状,拍了她一下,道:“傻妮子!人已经来了,你还不见么?” “初儿……”耳边传来那个熟悉而亲切的声音,在梦里回响了千万遍,唯有这一次最为真实。 松月打开帘子,沈如初探出一张笑靥如花的脸,看得文旭微微一愣,道:“我们家初儿又长俊了!” 那语调就像是父亲对女儿的宠溺。 沈如初笑道:“你知道回来了?” 文旭不顾不管,径直拉过沈如初,用强有力的臂膀将沈如初从马车上抱起来,放到了自己的马前面,众人一阵欢呼。 沈如初轻轻捶打了一拳文旭,嗔道:“你怎么一点也不注意公众影响呢,你看看大家笑得,多让我难为情。” 文旭凑到她的耳边,呢喃道:“我喜欢这样呢。我想初儿了,我就是要对初儿好!谁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去!” 沈如初心里甜甜的,唯一的缺憾就是,这个文旭是越发霸道啦! “别怕,我抱着你呢。”文旭感受到了沈如初身体的僵持,牢牢地报警她。 沈如初定了定神,道:“那你骑得慢点,我就不害怕了。” 文旭笑道:“好!不过,我想快点回家,这么久没见夫人了,真正明白古人所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想死我了。夫人,你好香啊。” 他放慢了速度,凑过来在沈如初的颈窝那里嗅了半天。 沈如初嗔道:“你太没个正形了,光天化日的呢,你后面还有一群下属跟过来呢。” 事实上,她对文旭这种“没正形”一点办法也没有,而且正是青春年少,初尝人事的年纪,又应了那一句“小别胜新婚”,她被文旭这般抱着、吻着,心里痒痒的,某个部分自然而然地也起了点反应。 文旭一转身,果真以林小三、张静风为首的小兵蛋子屁颠屁颠地追上来,差点就寸步不离了。 “真是没个眼力劲儿。”文旭嘀咕道,一转身,道:“你们几个别跟的那么近!你们踢踏踢踏的声音,别吓到了我夫人。” 沈如初只想喊冤啊,她什么时候说害怕啊。 “笑什么呢?”文旭俯下高大的身子问道。 沈如初笑而不语,因为文旭平安归来而欣喜,因为文旭的一朝发达而为他欣喜,这种突如其来的欣喜让她的伶牙俐齿没了用武之地,她又不知如何说,只是心里甜蜜而欢喜。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燕青灵、水星的蒙面超人、东陵蝶四位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雪花~飘~飘~ 亲送的粉红。兜兜今天实在好累,本来不想开电脑了,想着今天是女人节,不更新实在对不起亲们。兜兜在此恭祝亲们女人节快乐,天天开心! ☆、113 顺毛驴打情骂俏 文旭低着头在沈如初的脖子那里蹭来蹭去,笑道:“初儿,你真香。” 沈如初笑道:“当然啦,谁像你们这些臭男人,浑身那么臭!” 文旭对“你们这些臭男人”十分敏感,道:“什么叫‘你们这些臭男人’?难道还有其他男人?初儿,我……你这么美,我这段时间不在家,没有什么臭男人来、来骚扰你吧?” 他一边说,一边腾出一只手摸摸鼻子。 沈如初用脚踢了他一下,骂道:“你再这么说我,我可生气了!” 文旭急忙道:“夫人恕罪,夫人恕罪呀!小的再也不敢乱问了——只是夫人美若天仙,又冰雪聪明,人家担心么。” 沈如初扑哧笑起来,这家伙还开始卖萌了,于是道:“是么?你担心?来,给本姑娘笑一个。”她一转身,故作轻佻地抚了一下文旭的下巴。 文旭哈哈大笑,道:“初儿,你还是那么调皮。” 沈如初挥挥手,道:“你笑得这么粗狂,谁喜欢!” 文旭又是一阵大笑,然后道:“驾!” 沈如初一个没坐稳,差点趴下去,但文旭就势牢牢地抱住她的腰肢,笑道:“初儿坐稳了,为夫可要快马加鞭啦!” 回了家,沈如初还没回过神来,文旭跳下马,将沈如初抱起来,蹭蹭跑到内室,喉咙里发出一股异样的声音,嘴巴就亲了过来,道:“好初儿,我想死你了!好想你,日也想,夜也想。” 沈如初推了他一把,骂道:“没见过你这么急色的!” 文旭笑道:“我想你嘛。初儿!我心心念念的都是你啊。” 沈如初本来在马上被他那一番撩拨已经有了生理反应,这番受他如火热情的感染,早已不能控制了,羞人的嘤咛之声从腹腔之处发出来,更是让文旭不能自已,恨不得马上抱着沈如初就去逍遥一番。 “去洗洗嘛,我不愿意和一个臭臭的人那么亲密。”沈如初撒娇道。 文旭笑道:“好。那夫人等等我哦。” 红袖和甘草在府中。热水自然是不缺的,所以文旭急忙命人准备热水沐浴,沈如初整理了一下衣服,又简单收拾了一下发髻。这才去了浴房,文旭早已卸了铠甲,噗通一声跳进了浴桶了。 沈如初嗔道:“里衣也不脱就洗澡?没见你这么邋遢的。”说归说,却是亲自动手往他身上浇水,帮他搓背,然后解开他的头冠,帮他梳理头发。 不得不说,文旭的头发又黑又浓密,沈如初摸着那又亮又滑的头发。倒有些爱不释手了。 “怎么。很喜欢为夫的头发?不如我剪一段给你,当做定情的物件?”文旭半开玩笑道。 沈如初拍打了他一下,道:“好啊,你敢剪我就看收。”她摸着那坚实而宽阔的脊背,只见那脊背富有弹性而线条明朗。道:“原来我们文旭的身材这么棒!” 文旭得意一笑,道:“迷恋上了我吧?” 沈如初咯咯一笑,道:“自恋!” “初儿,这段时间你一个人在家怎么过的?有没有生病,有没有遇见什么困难?医馆里的事还多不多?那个谁谁,宫云枫最近还献殷勤么?” 沈如初笑道:“我一个人呀,在家没什么事,就看看书,然后呢,想想某只猪头。至于生病嘛,你看看我好得很,体健如牛!困难?我想想,嗯,想起一件,那个姚光祖前几天在牙行看见我了,想着图谋不轨呢。” 还没等沈如初说话,正自在泡澡的文旭一下子跳起来,骂道:“这个龟孙子,下次老子见了他,非让他好看!” 谁敢动沈如初的主意,那简直是打他眼珠子的主意,必须强烈制止! 沈如初将他按下来,笑道:“稍安勿躁,稍安勿躁。你才回来,我有很多事情要汇报,咳咳,其中有一件事就是我败家了。” 文旭无所谓地笑了笑,道:“男人赚钱不就是给女人花的么,不够和我说,告诉你,爷可是财主,金主啊!” 沈如初噗嗤笑起来,道:“真的吗?原来咱们爷是个富人,我奴家要好好伺候爷,爷可不能太小气啊。” 文旭伸过脑袋,笑道:“我什么时候小气过?我整个人都是你的,初儿。说说看,你怎么败家了?对了,我不在这段时间,你踢被子了么?以往每夜要帮你盖几次被子,下次再踢被子,定不轻饶,一定要打屁屁!” 沈如初作出怕怕的样子,笑道:“我呀,买了两个使唤的下人,当然,不是用在咱们院子里,我是派其他用场的。你回来正好,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和你商量,你可一定要答应我呀。” 她扭着糖丝儿对着文旭撒娇。 文旭显然很受用,闭着眼睛摇头晃脑,道:“帮爷把后背挠挠,伺候舒服了,就爷这种昏聩的人,还有什么不能答应你呢。” 沈如初一边恨得牙齿痒痒,一边认真地帮文旭挠着背,笑道:“那你呢,有什么情况要和我说明的?你这次回来升官发财了?” 文旭趁机搂过沈如初,在她嘴巴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笑道:“是啊,夫人,你真是我的福星!你看看你才进门没多久,我就升官发财了,我现在是六品的军校!嘿嘿,又升了两级,还奖了不少银子呢,一会儿统统上交到夫人这里,只求夫人赏我几口饱饭。” 沈如初啐了他一口,娇嗔地骂道:“哪天还饿了你不成,净说胡话!我买了个小丫头,烧出来的饭菜很不错,一会儿多吃点。” 文旭撇撇嘴,不理会,道:“你是故意曲解我的意思,我说的‘饱饭’可不是指大米饭。”他来过沈如初,对着她耳语了几次,沈如初只觉得耳根处发烧,顿时面红耳赤。捶了他一拳,骂道:“没正形!半个月不见,学了一肚子坏水!” 文旭看着沈如初娇羞的样子,哈哈大笑,道:“我现在就迫不及待,真是饿死喽!”说完又是拉过沈如初一阵亲吻,嘤咛之声让文旭差点抑制不住。想把她拉进浴桶里。狠狠地云/雨一番。 沈如初欲迎还拒,当然也没打算完全顺着他的意思来,不然大白天在浴房就行了那敦伦,传出去还真不是体面的事。但是文旭现在正在兴头上,又是得了军功回来,也不好坏了他的兴致,何况男人很多时候都是顺毛驴,要顺着他,才好驯服他。 二人在打情骂俏,松月在外面敲门,道:“夫人……” 沈如初皱眉,这孩子这么没眼神。平时那么机灵的一个孩子。不会不知道他们这会子正是郎情妾意难舍难分吧? “什么事?”沈如初声音中隐含不悦。 要是按照大燕的礼教规矩,哪有夫妇白日沐浴的,何况他们在里面到底做什么事谁也不清楚,传出去终究不大妥当,只是沈如初现代人的思维。才不会顾及那些,乐得陪着文旭一道闹腾。 松月也知道这个时候过来打扰不妥当,道:“夫人,沈二姑娘还在厅堂。”她想了想,既然沈念卿已经和离,与姚家没什么关系了,干脆还是按着在沈家时的排行来称谓,总归是错不了的。 沈如初在文旭的脸上亲了一口,道:“我先出去一下,姐姐已经和姚光祖和离了,我接她来我们家过几天。” 文旭本来就是身体躁动,被沈如初这么一撩拨,跐溜一下从浴桶里站起来,平滑的小腹,完美的曲线,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上闪烁着晶莹的水花,人鱼线清晰地显现,唯一不和谐的就是某一根铁杵的所在,正兴致勃勃地昂着头,跃跃欲试。 沈如初忍不住伸手敲了一下,道:“给我老实点!” 文旭急忙用手捂住,道:“夫人,它很娇弱哎。你不好好慰劳慰劳它就算了,还打它,让我这个做大哥的情何以堪呀!” 沈如初哭笑不得,发现文旭是越来越贫了,笑道:“你再这么贫,当心我拉开门,让丫鬟们都来看。让小白也来瞻仰一下。” 门外正好传来一声“喵呜”声,小白果真在门外。 文旭急忙钻进水里,恨恨地看着沈如初,道:“哼,小丫头,算你狠!等一下让你求饶。” 沈如初故意妖娆地理了理发髻,扭动着纤细的腰肢,道:“那你出来呀!要不要我先找个丫鬟来服侍一下?” 说到丫鬟服侍,松月在外头听得真真亮亮,小脸一下子红了,要说丫鬟最好的升级办法就是爬上男主子的床,然后生个一儿半女,即便是妾,那也是半个主子,眼下这情形,松月不敢奢望,一来自己没那个野心,二来文旭从未正眼瞧过她。 文旭急忙道:“你敢!” 沈如初笑着走出了房间,松月正站在门外一丈远处,见她出来,急忙福身,道:“沈二姑娘在候着您。” 沈如初道:“让甘草多做两个菜。” 去了客堂给沈念卿安置了一下,定了房间,又指派红袖临时过来服侍她,看到红袖,沈念卿的眼圈红了,喃喃道:“像,真是像春桃。” 沈如初才明白这是想起了她的丫鬟,恐怕这丫鬟在姚府已经凶多吉少了,回头倒是要去甘草那里打探一番。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宝贵平安符。兜兜最近身心俱疲,抱着一颗必死的决心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职业;在经历长时间、不间断的冷战后,结束了一段连自己都不看好的感情,以后山高水长,各自保重;我将不回头、不回头地走下去。这几天没怎么码字,眼睛痛,万一断更,亲们担待一下,兜兜会补上的。 ☆、114 浓情蜜意秀身材 “姐姐若是喜欢,以后就让红袖跟前伺候着。”沈如初笑道,将红袖往前推了一步。 沈念卿笑道:“我可不敢夺人所爱。文旭才回来,你过去陪着说说话,我在这边喝喝茶,坐一会就好。” 沈如初坐下来,紧紧挨着沈念卿,笑道:“姐姐好不容易来一趟,我可不能让姐姐闲着,谁不知道姐姐的女红好,阵脚细密,绣工也是一流的,前几日我做了一件夏天的烟萝纱衣,这花样绣到一半,我实在接不上了,还要劳烦姐姐。” 沈念卿点了一下她的头,嗔道:“以往还是个勤快的人儿,现在越发懒了。拿来吧,我看着帮你接上。” 松月按着吩咐去沈如初的房里取那已经锈了一般的纱衣,沈如初不善针织,就连这一半的花样也是松月手把手教着她绣的,很多时候都是松月在代劳——沈如初也无奈,前一世真心没拿过针线,自己能在短时间内学个半吊子,已经是心灵手巧的结果了。 沈念卿接过松月送来的纱衣,看了看那针脚,摇摇头,道:“这针脚真是看不下去了。” 沈如初扑哧一笑,看着松月,松月的脸红了,道:“二姑娘,这活儿是婢子做的。婢子手脚笨拙,还请二姑娘多多指教。” 红袖在一旁捂嘴而笑。 沈念卿抬眼看着沈如初,一脸的恨其不争,道:“你呀,懒成这个模样,好在不用服侍公婆,否则,有你受的!” 沈如初就喜欢看着她对自己又爱又恨,至少让她觉得自己活着有价值,不至于对着生活心灰意冷,于是赶紧撒娇道:“好姐姐,人家也有其他优点的嘛。” 沈念卿已经穿好了针线。开始动手了,嗔道:“你不用腻着我,你那当家的爷还等着你呢。”她也是过来人,虽说姚光祖是个混蛋,不指望能从他那里得到什么温存。但起初那段日子。姚光祖再混帐,也让她尝了那男/欢/女/爱的滋味。 沈如初抱着沈念卿笑道:“还是姐姐最体贴。” 她那洒脱的身形活像是未婚的姑娘,哪有半点当夫人的架势。惊得松月微微张了嘴,红袖捂嘴继续笑,而沈念卿已经作势要打。 沈如初轻快地回了自己的房间,从衣箱里拿出一套新衣,这还是前段时间逛街时为他买的,但文旭说这白衣服不衬自己,不乐意穿,为此,两个小夫妻还置了一会气。后来文旭赔了半天不是,沈如初才消了气,却不肯把这衣服给他穿上。 她蹑手蹑脚地推门进了浴房,捏着嗓音道:“爷,奴婢是新来的甘草,要奴婢服侍爷么?” 文旭正背对着门口。听见来人这么说,当即爆喝:“滚出去!谁让你们进来的!” 沈如初发誓,这是她第一次听见文旭用这么冷酷无情且带着震怒的声音说话。 “爷……”沈如初本想表明身份,可惜文旭这个大傻瓜完全不给她机会,咆哮道:“我说你给滚出去!” 沈如初噗嗤笑了一声。抚着胸口,道:“真是要被你给吓死!那衣服放在这里,我出去了。”作势要出去,却被文旭一把拉住,又爱又恨,道:“你个小妖精!竟然来试探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他噌地一声从浴桶里跳出来,沈如初尖叫一声,一个裸/男站在自己身前,水珠顺着那坚实而宽阔的胸膛滚下来,双腿的肌肉紧实而有力,胯间那昂扬的黝黑之物,而文旭脸上挂着一抹近乎邪恶的笑容,又透着饿狼一样的光芒,看着沈如初就像是看一块鲜肉,就差点流口水了。 “初儿,来。”他开始招招手。 沈如初捂着眼睛,撒娇道:“我才不过去!你先穿衣服。” 文旭的喉咙里发出一阵欢快的声音,柔声道:“那也要你给我穿嘛。你看我浑身湿漉漉的,怎么穿?乖,来帮我穿衣服。这么多天睡地铺,好累啊。” “好嘛,好嘛,我给你穿!”沈如初屁颠屁颠地小跑过去,细心地帮文旭擦干身上的水,只要文旭一喊累,她这心就没来由地痛了一下,这么多天睡营帐,的确是够苦了;这军功是那么容易赚的?突然升到了正六品,不知冒了多大的风险,别看他轻描淡写地带过了,光是想想,就够让她心有余悸了。 文旭眼里闪过一丝狡黠,道:“夫人,我饿了。” 沈如初装傻,道:“一会就出去吃饭,保管都是你爱吃的菜。”心里闪过一丝悲哀的吼叫,这不明摆着被吃得死死的么?当初还以为这是个小屁孩,这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臭小子,一转眼,这臭小子变成了大男人——还是个坏男人! 哗啦啦,沈如初的小心肝碎成了渣渣。 白色的衣袍才罩在他身上,文旭强有力臂膀一勾,便将沈如初拉到了自己的怀里,在她耳边吹了一口热气,笑道:“夫人,你不就是美味可口的大餐么?” 他一只手揽住沈如初的腰肢,温热的嘴唇覆盖上来,在沈如初白皙的脖颈处流连地亲吻着,然后到了那樱唇处,来回辗转,吮/吸,搅动,沈如初只觉得整个胸腔里的空气都被他吸收殆尽。 可她是现代女性哎!她来自专生女汉子的时代哎,她才不到做一块只会被吃的“肉”,她要逆袭!必须逆袭! 她的纤纤素手开始不安分地滑动,像是划过琴弦,从文旭平坦结实的小腹上滑到了某个炽热的所在,然后蓦然抓牢,紧紧地握在手里,轻轻地套/动着。 文旭的喉结来回滚动着,发出微微的呻/吟声,然后不顾一切地抱起沈如初,缱绻而激烈地亲吻起来,一边亲,一边用手揉搓着沈如初胸前的粉红。 沈如初还有一丝清醒存在,配合着他亲吻了一会,轻轻推开他,柔声道:“我姐姐还在,你先忍忍,晚上好好服侍你。” 文旭怏怏不乐,道:“我正在兴头上。” 沈如初嘿嘿一笑,道:“那就转移一下兴头喽!” 文旭扭头一看,目光放在了一旁乌木太师椅上的美人靠上,道:“这美人靠是夫人自己做的?” 沈如初点点头,骄傲道:“那是自然!为了做这个美人靠,我可是花了不少心思!这是我的陪嫁。” 白色的袍子宽松地挂在文旭高大挺拔的身材上,胸前的旖旎大片露出来,他拿起那个美人靠捏了捏,嗅了嗅,笑道:“那么,文夫人,这美人靠是怎么做的呢?好香!” 沈如初笑道:“还能怎么做,就是放了花瓣和药草,又清新又清香,放在浴房可不是为了靠着,而是熏熏这浴房里的味道……咦,怎么某人进来之后这房间的味道就变了呢?” 文旭一把抓住沈如初,在她身上蹭了蹭,笑道:“那我把臭味蹭给你,这样我们也算是臭味相投了。” 沈如初被他挠了痒痒,道:“好痒!快放开我。小心我在你的汤里放砒霜!” 文旭眉毛跳了两下,道:“还敢谋害亲夫?好啊,我要接着挠。” 温香软玉在怀,文旭心旌摇荡,和她一起玩闹十分开心,五官明朗的脸上现出久违的欢乐。 沈如初急忙求饶:“不敢了,真的不敢了。文旭,快别闹了,一会大家都要听见了。” 文旭又抓起一个美人靠,笑道:“看在你心灵手巧的份上,姑且饶你一回吧。” 沈如初娇嗔地夺过那个美人靠,道:“别揉碎了里面的花瓣,你粗手粗脚的。出去啦,要吃饭的。” 总不好洗个澡,要洗半天,他还真以为自己的美人沐浴呢。 去了饭堂,见了沈念卿,文旭很是客气,也算是中规中矩,除了偶尔从桌子底下捏沈如初一把以外,倒也没有其他出格的行为。 沈念卿看着二人柔情蜜意,举手投足之间都是欢喜和柔情,这心里很不是滋味,想起自己身世飘零,尤为感叹,却也不好表露出来,淡淡地笑着。 “这饭菜的口味倒是熟悉,妹夫家里的厨娘是从哪里请来的?”沈念卿问道。 文旭笑道:“是初儿在家准备的,我不知情。姐姐若是觉得熟悉,就多吃些。” 沈如初知道瞒不过,也不想瞒,笑道:“这厨娘是我从牙行买来的,说是之前在大户人家呆过。姐姐猜猜是哪户人家?” 沈念卿放下碗筷,眼神有些犹豫,薄薄的嘴唇抿了抿,道:“该不会是姚千户的家里吧?” 沈如初笑了笑,道:“姐姐真是聪明。要不要见见?” 沈念卿一恍神,急忙道:“那你叫过来问问,我正想问问春桃的消息呢。”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果真躲不过,也罢,让她自己问问,也省的自己从中传话了。 “去把甘草叫来吧。”沈如初淡淡道。 沈念卿不解,道:“我在姚家没听说有叫甘草的丫头?会不会弄错了。” 沈如初没回答,给文旭装了一碗汤,道:“慢慢喝,就不知道这加了砒霜的汤会不会变味道?” 文旭笑道:“只要是夫人给我盛的,就算是砒霜,我也甘之如饴啊。”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小小猪妹、myzhysky、书友121001014639357三位亲送的平安符。让大家破费啦。昨天事情太多,没来得及更新,兜兜今天争取补上。 ☆、115 房中乐问财来路 ps:今天第二更送到,补昨天的更新。谢谢大家支持。 沈如初笑吟吟地将一碗牛骨汤捧到了文旭的面前,不忘叮嘱一句:“小心烫着。” 文旭嘿嘿一笑,亲热地接过沈如初手里的汤碗,道:“你自己别烫着才是。” 沈念卿瞥了他们一眼,笑道:“到底是小夫妻。” 不多会,甘草跟着松月过来了,见了沈念卿还有些紧张。 “你以前在姚千户家当值?”沈念卿道,她显然不记得还有甘草这一号人了。她一边说,一边悄悄朝沈如初这个方向看了看,沈如初压根没看她,正和文旭抢一块排骨吃,明明还有好多排骨,但二人却相中了同一块。 沈如初不是不知道沈念卿在做什么,只是不想让她觉得局促罢了,毕竟她作为客人来询问自己的婢女,多少有些不妥当。 沈念卿确定甘草曾经的身份后很快将话题转入了正题,道:“以前跟在我身边的那个婢女,也经常被指派着去干粗活的,叫春桃的,她现在去哪里了?是死还是活?” 甘草看了沈如初一眼,沈如初笑道:“照实说。” 沈念卿却紧张得不行,一个劲地问:“姚家是不是把那丫头打死了?姚家吃人不吐骨头,春桃是不是死了?” 甘草急忙摆手,道:“没有没有!她没死!她和我一样,被卖了。” 沈念卿愣了半晌,脸色灰白,嘴唇哆嗦着。道:“她被卖了,可她跟着我一天好日子没过。春桃、春桃被卖了。” 沈如初真心不想管这事,但沈念卿这情形不管又不行。 “姐姐,她只是被卖了,说不定卖个好人家,得了个好主子,以后不就有好日子过了。人各有命。这事不怪你,你自责什么呢?别给自己找不痛快。来,吃饭!”沈如初将碗筷端给她。 沈念卿也知道自己当前的处境和身份,对情绪稍微控制了一下,道:“我没事。让妹夫见笑了。” 文旭抬起晶亮的眸子一笑。道:“二姐姐客气了,你是初儿的姐姐就是我的姐姐,一家人何必见外。多吃点菜。” 吃完饭,沈如初本想再安慰沈念卿一番,却被文旭拖着进了内屋。 “夫人呐,我饿呀。”文旭两眼发光。沈如初有一阵错觉,眼前似乎是一头闪烁着绿油油光芒的小饿狼。 沈如初嗔道:“就喂不饱你个白眼狼。”一边说一边坐在了床沿上,略带挑/逗地看着他。 小白说时迟那时快。闪电一般跳到了床上,在沈如初的怀里蹭着,不停喵呜叫着,还不忘拿眼神向文旭示威。 文旭当场跳脚。指着小白骂道:“你个猫崽子,滚下来!我夫人的怀抱是你个小猫崽子能呆得地方么?你信不信我养条狗?咬死你!” 说起狗,沈如初想到黄老三养得小黄,顿时笑得喘不过气来,小白也跟着笑,两只大眼眯成了一条缝。 文旭浑身是火,肝火欲/火大动。想抓住小白,但小白身子小巧又灵活,一转便跑到了沈如初的后背处,正在那里帮沈如初挠痒痒。 文旭抓了几次都没抓到,急忙作揖,苦笑道:“猫兄,白大爷,你就行行好,让我和我媳妇亲热一会。你说你一个堂堂雪龙猫整天蹭着别人的女人算怎么回事么!” 嘿,别说,这一招还真有用,小白悻悻地离开了沈如初的怀抱,然后三步一回头地跳下了床,那小眼神让沈如初一辈子都忘不了啊! 文旭见有空子,一把扑过来,将沈如初压在身下,道:“哈哈,这下被我抓到了。”他得意地看了一眼正要出门的小白,道:“猫兄,非礼勿视啊!别偷看,去,外面还有个大美女,去找她玩去。” 文旭口中的大美女自然是指沈念卿。 沈如初道:“我还没沐浴,要不等晚上?” 文旭眼睛一瞪:“你就是十年不洗澡也是香喷喷的!等晚上,我怀疑我都要爆阳而亡了!” 沈如初点了一下他的额头,嗔道:“会有那么夸张?以前你是怎么熬过来的?” 文旭嘿嘿一笑,道:“没尝过甜头自然不想那种事,如今知道其中的欢乐,又有初儿这样的小妖精在一旁诱惑,我不想那种事就不正常了!” 沈如初很无辜地看着他,将自己的一只脚踢了过去,正好搭在他的肩头,道:“我什么时候诱惑你啦?我明明穿得齐整,我明明想要制止你来着。” 文旭邪恶一笑,道:“夫人真的穿得齐整?我看未必哦。”然后三下五除二将沈如初剥了个精光,沈如初急忙钻进被子里,紧接着就感到一个火热滚烫的身体也钻了进来。 二人多日不曾亲热,又是贪恋欢情的年纪,文旭这几日憋在军营苦思冥想,借着对沈如初的想念琢磨了不少花招,少不得这会子要招呼在沈如初的身上。 沈如初贪恋着他如火的热情和强健的身体,又被他浓浓的爱意所感染,在一贯的被动中渐渐生出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和快/感来,尤其是下体被那热铁一般的东西充满时,她不可抑制地发出了恼人的嘤咛和呻/吟,在文旭听来,那声音实在太美妙了。 “文旭,我想你!我想死你了!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好想你!我想要你!”沈如初由被动转为主动,一翻身到了文旭的身上。 文旭邪魅地笑着,配合地摸着她身上最敏感的地方,叫道:“初儿好棒!” 这一声大叫把沈如初的欲/望和迷离当即震散了——这是大白天哎,沈念卿还在哎,家里还有几个丫鬟哎,这要是被听见了,还不知道该怎么编排自己宣/淫呢! “闭嘴!”沈如初一边轻轻地挪动着屁股,一边捂住了文旭的嘴。 闹腾了将近两个时辰,文旭将自己这些时日积攒的浊精哗啦啦地送给了沈如初几次,这才安心。 他伸出一只臂膀,示意沈如初躺过来。 “你累不累?”沈如初道,她现在精神倒是不错,女人嘛,敦伦这种事终归不用费多少力气,吸了男人的阳气之后,自然是精神好的。 文旭吁了一口气,嘴一咧,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笑道:“自然是累的,比上战杀敌都累。简直要了我的小命啊!” 沈如初捶了他一下,骂道:“那你方才还那么用力?还要不够?” 文旭道:“没办法,看着你我就止不住!有句老话,没有梨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初儿,来,转过来,和我说说方才的感觉,我看看哪里需要改进。” 沈如初瞪着文旭,心说:爷,你的节操呢? 文旭却想当然地对视着她,闺房之乐嘛,有什么不好意思? 沈如初羞于启齿,却也架不住文旭的软磨硬泡,说了一些感觉,甚至还在文旭的启发下提了几个意见,文旭听完这些郑重道:“为夫懂了,夫人这是建议为夫再卖力点!一定,一定!要不,再来一发?” 沈如初泪奔! “以后再也不提建议了!骗子!大骗子!”沈如初咬牙切齿啊。 文旭怜惜地搂着她,笑道:“好,这次放过你。和我说说,这几天有没有想我?” 沈如初在他怀里扭动了几下,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道:“那你呢?有没有想我?” 文旭撇撇嘴,道:“我说了很多次哎,想你,想你想得快发疯了!我有时甚至恍恍惚惚的,盯着一块馒头感觉都是你。” 沈如初扶额叹气,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是馒头一般的存在。她当即决定,为了表示对文旭文大爷以及对他那种奇葩式想念的尊重,以后再也不吃馒头了! 沈如初幽幽道:“我不仅仅是想你,更多的是担心你,怕你有事。怕你回不来了……”说到这些天的担心,她的眼泪漫了上来。 “傻瓜,哭什么呢,我这不是平安回来了么。”文旭有些手足无措,他最不擅长的就是哄女人了,要是按照他往日的脾气,定然是一顿大吼。 沈如初见他那为难又心疼的神情,破涕而笑,道:“好嘛好嘛!我也是高兴才哭的,谁让你说想我的时候,连馒头都是我来着!” 文旭笑道:“又哭又笑,骑马上轿!走,为了补偿我心爱的媳妇,我们出去逛街,你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沈如初噗嗤一笑,道:“你发财了?” 文旭神秘一笑,道:“嗯,发财了。我比较低调,以往也不会花钱,娶个媳妇就是回来花钱的。” 沈如初沉了沉眸子,想了想,道:“文旭,我想知道你这些钱从哪里来的?你并非出身富贵,为何有这么多余钱在手?” 这正是她担心的问题,虽说文旭过去是个小武官,多少有点油水,但那种芝麻小官能有多少油水?文家里里外外都是用钱的地方,不但不捉襟见肘,文旭还一再鼓励自己多花钱。 女人都喜欢两种花:有钱花和随便花。文旭这些钱若是来路不正,她就是再喜欢花钱,也觉得扎手。 文旭笑了笑,岔开话头,道:“反正都是我辛苦赚来的,夫人花着高兴就是了。” “你这是什么话?”沈如初怒道。 ☆、116 生误解夫妻失和 文旭被沈如初突如其来的怒气吓了一跳,但他也是吃软不吃硬的脾气,当即冷了脸色,道:“我才回来,就算你对我不满,也不必这么大火气。何况,有些事情,你个女人家知道那么多做什么?” 沈如初皱眉,她最看不惯男人大男子主义,冷道:“我身为你的妻子,我有必要知道你这些钱是怎么来的,我绝不花来路不正的钱财,这是我做人的底线!我更不希望你为了钱财铤而走险!” 文旭听了这话,又是气不打一出来,额头的青筋微微显露,冷声道:“来路不正?原来你怀疑我的钱财来路不正?” 这简直是莫大的耻辱! 沈如初道:“我不是和你吵架,也不是怀疑你,我……我只是关心你,穷日子不要紧,咱们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过日子。” 文旭怒道:“你还说不是怀疑我?你想知道,我还就不告诉你!” 沈如初气得浑身颤抖,自认识文旭以来还是第一次听见文旭这么大声对自己说话,与先前的温柔判若两人。 “好,你说我怀疑你,我就怀疑你了!”沈如初怒道。 文旭冷冷地一甩袖子,留下一句:“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然后夺门而出。 沈如初呆呆地站在原地,越想越伤心,越想越难过,这才成亲多久,他就这般对待自己,这就是男人喜新厌旧的表现? 她好不容易将身心交付给这个男人,他图的不是富贵,虽然她也想过富贵的日子;贪得不是年少英俊。虽然她也有花痴的一面。她想的就是依靠——她要找个男人好生依靠,这辈子相互扶持,相濡以沫;这辈子不离不弃,白头偕老;这辈子就算是全世界抛弃了她,还有一个人肯站在她的背后为她说话。 她为什么不能过问文旭这些钱的来源?她是他明媒正娶的结发妻子,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夫妻本就是休戚与共。她难道连知情权也没有?何况她的初衷只是担心文旭为了钱财铤而走险。 沈如初心里酸楚难耐,像是有一百只猫儿在抓在挠,又像是有人在她的心上狠狠地捶了一下,重得她喘不过气来。 “初儿,我方才见到文旭脸色不大好。气咻咻地出门了,怎么,你们拌嘴了?”沈念卿轻轻进了房。 沈如初冷声道:“他愿意去哪就去哪。” 沈念卿见了这光景已然猜出是怎么回事,道:“你又在说气话!文旭不错,待你也好,如今加官进爵的。你以后就是将军夫人了,好日子过不尽。男人是天,女人是地。女人要好生服侍男人、让着男人,这家才能阴阳和谐;女人要想法让男人怜惜,这才是正道。何况,文旭现在厉害了。脾气自然是渐长,你若是不担待点,以后恐怕要后悔莫及。” 男人有钱就变坏! 男人有权坏得更快。 沈如初不耐烦听这些,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的道理源远流长,但她不甘心——不甘心自己千挑万选的男人这么快就背弃誓言,对自己恶语相向。 “姐姐,我现在心情不好。不想听这些。”沈如初冷道。 沈念卿摇摇头,微微一叹气,道:“我知道你不乐意听这些,可你也不想想,如果你不指望男人活着,难道要整天自己抛头露面么?” 沈如初不悦,道:“抛头露面又怎样!我靠自己的本事养活自己,有什么丢人现眼的!” 沈念卿眼里闪过一丝痛苦,摇摇头,道:“错乱的针脚我已经补正好了,你若是不急我带了回去绣,绣完让人给你送回来。” 沈如初心中一阵乱,方才情绪失控,竟然忘了这沈念卿乃是柔软脆弱的小白花,才和离的女人,急忙敛了心神,道:“姐姐,不是说好在这里过几天么?大伯娘最近心情不好,二嫂子又出了那事,你回去又能安生?” 沈念卿爱怜地看了一眼沈如初,道:“这些我都知道,可逃避不是办法。你说得对,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做了这一种选择,我总要找点事情做。可以躲在你这里一时,不能躲一辈子。” 沈如初喃喃道:“姐姐,你想通了?” 沈念卿点点头,道:“不想通也没办法。离开姚家,好歹还有条活路,好歹还能多陪我娘几年。谢谢你,初儿。” 沈如初道:“那你不在这里住了?” “不了,你们两个小夫妻一道吵架,我帮不上什么忙,也不好给你们添乱。这衣服我带回去给你做,过两日给你送过来。”沈念卿道。 沈如初想了想,点点头——文旭方才的态度让她心惊,甚至害怕,这会子正心烦意乱的确是帮不上沈念卿什么。 “姐姐等等。”她回了屋子,从百宝箱里取了两锭银子,用手绢包好,塞到沈念卿的手里,道:“这个姐姐拿着。” 沈家需要钱,沈云忠的体己早拿出来给沈梦飞当彩礼了,高氏有些钱铁定不会拿出来共用的,就算再节俭,没有生活来源,日子依然过得紧巴。平日里就靠沈燕飞的军饷过活。如今多了沈念卿一个人,这开销自然大起来。 “我不能收下。你已经给我送了不少东西了,你的心意我和娘都知道。我还有些金银首饰,还有一些衣裳,都好拿去典当了。以后还能去绣坊接点活儿做,总不至于饿死。常言道:救急不救穷,你能帮我一时,帮不了我一辈子,我总不能处处依赖你。”沈念卿道。 沈如初听了这番话倒有些吃惊,想不到沈念卿竟然看得这么透彻,以往还真是小瞧她了,笑道:“你就收下吧,就当我借给你的,往后你有钱了连本带利还给我就是了。” 沈念卿又推辞一番,才接了那钱,两锭银子加起来有十两,不算多,但若是节俭度日也够大半年的开支了。 沈如初命了老宋将沈念卿送回沈家,自己回房本想酝酿情绪大哭一场,但瘪了瘪嘴,偏偏哭不出来。 先前那种悲苦心酸的情绪被沈念卿这么打断,竟然只剩下气闷了。 “夫人,您这是要出门?”松月放下手中的花盆,追了过来。 沈如初道:“我就到前面街上走走,不用跟着了。” 松月“哎!”了一声,算是应了,却始终不放心——文旭和沈如初闹了别扭,她岂会不知!她倒不怕沈如初意气用事,担心回头文旭家来,不见了沈如初而自己又没跟着,他恐怕不是咆哮那么简单,是要吃人! 且说沈如初整理了一下情绪出了家门,转身到了孙掌柜的大馄饨铺子,却发现那里已经空了,没有灶屋里的炊烟袅袅,也不见了吃馄饨的众人。 孙掌柜竟然不知去向。 沈如初微微驻足了一会,心中的失落又重了一分,就好比一个人习惯了一件事、一个去处,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自己习惯的东西竟然不知去向。 “姑娘是来吃馄饨的吗?”一个低沉的声音道。 沈如初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一抹紫色,浅浅一笑,道:“你看错了,我已嫁人,姑娘这称谓是万万担不起的。” 既然已经知道此人是贺子敬,就没必要太客气。 贺子敬显然还不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沈如初,毕竟当年订的娃娃亲,贺家十年前就搬到了云州,这么多年虽然偶尔走动,却也不曾亲自见面过。 那日在馄饨铺子,他也看到了沈如初,她当时借故在那里偷听的神情很有趣,他回去之后还想了许久,就像是定格在脑海里一般,每每想起都忍不住想笑,虽说他是不苟言笑之人。 “是在下失礼了。夫人是来这里吃大馄饨的?”贺子敬淡淡道,没有笑,但态度温文尔雅,气质不错,微微流露出一抹傲气,虽然那傲气是硬堆积起来的。 沈如初抬头看了看房子,招牌都被取下来了,道:“你买下来了?三千两?”连带着附近几家铺子也都是拆得拆,改得改,反正生意都是停了,想来也是被贺子敬买下来了,不然光买下孙掌柜这一爿小店,也没甚用场。 贺子敬点点头,道:“前半句是对的,这铺子我买下来了;后半句不对,因为我不做亏本的生意。这个铺子不值三千两。” 沈如初看不惯他那么自以为是,那种高人一等、无所不知的语调让她很不舒服,加上前面贺家莫名其妙地退婚,让她心里膈应,冷笑道:“这么说来,你很会做生意喽?” 贺子敬微微一笑,显得世故而精明,道:“跟着家父学过几年。” 沈如初摇摇头,道:“可惜啊,这个地段固然好,到你手里却未必能生财。” 贺子敬不以为然,眉头一挑,道:“姑娘还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买卖,怎么就能断定这铺子在我手里赚不了钱?” 沈如初坏笑道:“人品不好,和气不了,自然不能生财。” 贺子敬依然笑着,却是皮笑肉不笑的神态,道:“姑娘似乎对在下有些敌视?我们……认识?” 如果前面半句话还算是正经言语的话,后面半句话就带了一股调戏的意味。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青二十七、吴千语三位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karlking k哥送的宝贵粉红。兜兜求订阅求支持。 ☆、117 恳认错和好如初 沈如初本想发作,但思忖着对付这种斯文败类,那还要用斯文的法子,气得他先跳脚那是上选,抿嘴一笑,道:“难道没人给你相过面么?说你今生十恶大败,做什么事都不成么?” 贺子敬眼里闪过一次不耐和戾气,却没发作,淡淡一笑,道:“夫人怎么称呼?” 沈如初俏然一笑,道:“沈如初。” 按理说,女人尤其是嫁做人妇的女人是不能随便将闺名告诉外人,尤其是男人的,会有勾/引之嫌,也是为了自保,万一遇上个轻浮胚子,利用自己的闺名做文章,岂不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沈如初之所以告诉贺子敬自己的姓名,就是要看看他的反应。 贺子敬沉吟了一会,嘴唇微动,似乎在念叨这个名字,眼神里的疑惑和惊讶让沈如初很满意,但她心中这种小得意没持续多久,就感到了背后一阵冷意。 那种冷飕飕的感觉,简直就是白天撞见了鬼! 沈如初不敢回头,但是一股力道从她臂膀上传遍全身,由不得她不回头。 一回身正好对上文旭那清冷而愠怒的眸子,站在一旁的贺子敬也感受到了那强烈的敌意和杀气。 “这位公子……”贺子敬抱抱拳,装模作样地打招呼,也顺带掩饰一下自己方才内心的慌乱,眼前这个容颜秀丽、气质如兰优雅的女子竟然是沈如初?他恍惚记得自己曾经有一门娃娃亲,那丫头的名字也叫沈如初。 他越想知道眼前这人是不是当年那个小胖丫,就越无法控制自己,越想去看看沈如初的眉眼,结果一看不要紧,越看越觉得好看,越看越觉得像——虽说。女大十八变,但眼前之人的眉眼五官隐约能看出当年为孩童时的神采。 真的是那个小胖丫,那个与自己定了娃娃亲的小胖丫! 谁能想到那个小胖丫竟然出落得如此美丽动人、气质脱俗? 片刻之间。他的心中像是被一张无形的网紧紧包裹住,让他不能呼吸。隐隐地抽搐了一下,这在他近乎二十几年的骄傲生涯中是不曾有过的。 文旭冷道:“我不是什么公子,你看清楚了,我是她的夫婿!” 贺子敬讪讪一笑,但笑容很是难看。 文旭冷眼瞪了他一下,拉着沈如初就走,沈如初跟不上。骂道:“你有病啊,仗着自己腿长,走得那么快!要走你自己走!” 文旭不说话,气得脸色发红。但脚步明显放慢了。 沈如初不满道:“你不是离家出走嘛?怎么这么快回来了!不管这个问题让你多么反感、多么讨厌,我都不会在这个事情上妥协的!我始终认为我作为这个家的女主人,我有权利有义务有必要知道我男人的钱财来自哪里!” 文旭站住,沈如初猝不及防地碰到了他的后背上,撞得她鼻子一阵酸痛。眼睛眨了眨,眼泪就上来了。 “跟我回去再说。”文旭不由分说拉着她就往家里去。 回到房间,文旭急忙关好门,道:“谁让你一个人出去的,还和一个男人那么亲密。我看我平日里是太纵容你了!” 他虽然压低声音,但语调里的怒气就像是压在头顶的低云,随时都会爆发出一场瓢泼大雨来。 沈如初又气又委屈,却也不跟他吵,小手擦着眼睛,抽了抽鼻子,就哭起来。 文旭最见不得女人哭,当即吼道:“你还哭?一转眼的功夫你不在家好好呆着,出门就见男人,还笑得那么亲密,你的妇道呢!你还好意思哭!” 这是高音! 沈如初不管,继续哭,哭得梨花带雨,哭得我见犹怜,一边哭一边骂:“你没良心!当初信誓旦旦,说要如何如何待我好,可才进了门你就挑三拣四,寻了个借口来凶我!你在外面出生入死,你以为我在家里就好过吗,我担心你,想念你,整夜整夜睡不着!我在家担心受怕的时候谁来管我?你以为我是想管你的钱?你省省吧,你那点钱我还看不上!若不是关心你,你就是去当山贼去抢,和我有什么关系!说我不守妇道,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不守妇道了?我若是心眼小,就你这句话能把我给逼死!” 文旭无奈,道:“你别哭,我误会你了,是我不好。我……我最近情绪比较烦躁,所以……那个,你先不哭,不哭好不好?” 这是中音! 沈如初仍旧继续哭,哭得肝肠寸断,两眼如同水蜜桃一般,道:“你分明是瞧不起我,处处辖制我,否则,怎会这般无礼待我!你现在加官升职,身居高位,我一个军户人家的女子自然是配不上你这种少年将军的,若是碍着你的眼,挡了你的仕途,我们和离就是了,你又何必处处编排我,寻这些莫须有的罪名!” 文旭越看越心疼,沈如初的声音就像是音波功,听得他心慌意乱,连声道:“我错了,我下次一定注意,是我不好。我不该误会你,不该那么大声对你说话。我从来没有嫌弃过你,我一直觉得娶你为妻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你是我的福星,所以,我才能仕途顺畅。不哭了好不好?” 这是低音! 沈如初见他这般神态,又哭骂了半天,早就不怎么生气了,但是必须让文旭长点教训,要不然下次还要固态萌发! 她必须让他意识到:女人是用来疼的,用来哄的。 “你昧着良心说这些,谁要信你!你分明就是嫌弃我,你若是喜欢官家小姐,那个杜雨珊不就是个最佳选择嘛!你这些时日不在,我吃不好,睡不好,整个人瘦了好几斤,你回来我没有半句怨言,我知道这是我身为一个妻子应当做的。可你倒好,一句话不顺你的心意,你就给我甩脸色!我若是说错了,你甩脸色骂人倒也罢了;可我说错了什么?不过是正经地关心罢了!你就拿到你那学究叔祖父那里,也说不出个理来!你骂我凶我倒也算了,夫妻之间磕磕碰碰也是难免的,只是不该一气之下还摔门而出,家丑不可外扬,二姐姐看我们闹别扭,当即家去了,你就算不给我脸面,也不能不要自己的脸面!” 文旭点头如捣蒜,一个劲地赔不是,道:“夫人,我错了。我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你说重话,不该对你有任何隐瞒。我真的错了。” 这是哭腔。 沈如初见状,叹了一口气,这男人啊,也不能一味地强压政策,给一巴掌也给扔个枣过去。 “你当真觉得自己不对?”沈如初上前一步,拉住文旭的手。 文旭忙不迭地点头,道:“我错了,初儿!我不该对你大声吼叫的。我更不该摔门离家。但有一点,初儿,你不该对着那个紫衣臭小子笑啊!” 好嘛,他还记着这茬呢。 沈如初点了他脑袋,道:“我对他笑什么?我不过是去看看那个大馄饨铺子还在不在,本来正想和你商量着,能不能盘一个店面用来开个医馆呢。” 文旭拉过沈如初坐下来,掏出一条皱巴巴的绢子要帮她擦眼泪,却被沈如初拍掉了手,道:“那么脏兮兮的帕子我才不要用。” 文旭嘿嘿一笑,道:“我以往都是用袖子抹的,哪有带帕子的习惯,还是你千叮咛万嘱咐我才养成这么个习惯,没少被石磊他们笑话。” 沈如初笑起来,道:“言归正传,你还没和我说说你那些钱都是怎么来的,你今天不说清楚,我就不理你。” 文旭叹气,道:“好,我和你说。不过,你可不要太吃惊。”他说完起身走到门外四下看了看,又将所有窗户全部关好。 沈如初被他这郑重其事的态度吓了一跳,意识到自己先前猜测的想法多数没错,文旭在从事一项机密而危险的事情。 “你是不是和外藩人做交易?”沈如初瞪着眼睛问道。 文旭先是一愣,继而道:“嗯。我和北夷人、柔然族都有贸易往来。这还是我父亲当年留下的门路,不过是到了我这一代扩大了规模而已。” 沈如初喃喃道:“可这是违法犯罪的事情啊?” 文旭道:“没有我们这些人的铤而走险,城里的富贾、官人如何用得了那么高档的毛毯、裘皮、药材。明面上这些事做不得,闹大了杀头都是有可能的,但是疆北的官员中不少人都在暗箱操作。我不过是暗中做些交易,赚一些钱财,并未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反而给不少人谋了福利。如果这些货物经过官府之后,价格至少要翻两倍!” 沈如初努力克制自己内心的吃惊,尽量平静地点点头,道:“就是风险太大了。” 文旭道:“我知道风险大,所以很小心。我做这一行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养家,还是给自己谋一条道路。我最近得到消息,北夷那边又开始蠢蠢欲动,恐怕不久又要发动进攻了。” 沈如初道:“那不是又要打架了?” 文旭点点头,道:“这个消息还有待证实。毕竟北夷才吃了苦头,也伤了元气,没那么快就动手。” ps: 鞠躬感谢karlking k哥送的宝贵和氏璧与粉红;鞠躬感谢千年戀、米虫人生、水星的蒙面超人三位亲送的平安符。另外,兜兜在参加女生嘉年华大赛,在本书“作品角色”一栏,有女主沈如初的角色,大家有票票的话可以送几票。鞠躬感谢。 ☆、118 信誓旦旦说后代 听了这话,沈如初若有所思,对文旭的认识又多了一层,平日里看着他敦厚,又一副无所争的态度,却有一颗不安分的心。 不安分这东西,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就是动力,碰到机遇了就会成功;用得不好就是阻力,不能脚踏实地生活,时常朝三暮四。 就文旭目前的状态来看,正是这种不安分才让他进取,无论是求财还是升官,他都做得有条不紊,虽然有铤而走险之嫌,却也差不多做得滴水不漏。 “想不到你这么腹黑,什么都打算好了,偏偏我还蒙在鼓里。”沈如初靠着椅背而站,似笑非笑地看着文旭。 文旭急忙解释,道:“我是怕你担心,而且少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安全。” 沈如初不依,上前就是一顿掐,痛的文旭哇哇叫,沈如初知道其实没那么痛,她自己用了多少力气她心里清楚。 “我是外人么?连我都不让知道,你好大的胆子!亏我以前还以为你是老实人呢,腹黑!”沈如初嗔骂道。 文旭嘿嘿一笑,道:“初儿,你冤枉我了,我可是土包子,没读过多少书,肚子里根本没墨水,怎么腹黑嘛。” 沈如初噗嗤笑了,每次遇见文旭这种装傻充愣,卖萌讨饶,她都情不自禁地想笑。 “你这样做是违法犯罪,若是被发现,恐怕……以后你还是慢慢抽身吧,不管之前赚了多少钱,我们小心经营,总能过上好日子的。何况这疆北时常兵荒马乱,我们就算有再多的钱又怎样呢,不如安稳过日子。”沈如初收敛了笑容,正色道。 文旭也敛起了嬉皮笑脸的神态,道:“是的,这一点我也考虑过。所以打算做完这几笔生意,我就收手。快了。” 沈如初笑道:“那就好,不然整日提心吊胆的,以后别指望能睡个安稳觉,你说快了,什么快了?” 文旭笑道:“快攒够钱了,等手头充裕了。就给你开个医馆,你自己在家里当坐堂大夫。总好过每日起早摸黑去宫云枫那里。” 他心里还有一句话没说:总不能每天都见宫云枫那个小白脸,却把自己亲亲夫君忘在脑后了。 沈如初见他明明是吃醋却硬撑着不肯说出来,笑道:“你一回来就和我闹,我都没来得及和你说,我已经辞了宫氏医馆,打算租个小店面,自己帮人看看病,顺带卖卖我的雪花膏。” 提起雪花膏沈如初仿佛看见银子在自己的面前闪啊闪啊——女人爱美的天性注定了她们的购物*很强烈,只怕到时候这雪花膏的市场比她的医术市场要强大很多。 文旭一听,大喜。道:“正合我意。” 沈如初瞪着他,他马上明白自己这么急切地表露心意,是被沈如初看穿了,嘿嘿一笑,道:“你都看出来了!我反正不喜欢你去见宫云枫。” 沈如初粉拳又挥过来。骂道:“什么叫我去见宫云枫?我那是去正经做事!” 文旭连忙求饶,踌躇满志道:“不管怎样,我一定会帮助你完成心愿的,开医馆的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 沈如初点头笑道:“多谢爷!” 文旭急忙拉过沈如初,笑道:“那给爷笑一个。” 沈如初扮了一个鬼脸给他,笑道:“偏不!” 文旭柔声道:“先前是我不对,是我太急躁了,没顾忌你的感受了,下次再也不会了。” 沈如初没说话,将头往文旭的肩胛窝里拱了拱,抱着他更紧了,她相信文旭懂她,懂她的心情懂她的感动。 她很庆幸,她当初没有选错人。 她一直都是聪明而理性的,选择文旭是她精心策划的,她知道他对自己的心意,她知道文旭会善待自己,但她没想过,婚后的生活中文旭会给她这么多的惊喜,文旭会这么用心地让她过上衣食富足的日子,而且不遗余力地支持她追逐梦想。 文旭见她那么乖巧,很是舒心,但是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似乎忘记了一件什么事。 “不对,我忘记了一件事!那个紫衣小子是做什么的?我怎么觉得你和他很熟络!”文旭猛然反应过来。 沈如初先是一愣,扶额无奈地摇摇头:哎,遇见这样的醋坛子,人身自由难免会有限制,罢了罢了。 “你先答应我不生气不吃醋。”沈如初开始讨价还价。 文旭道:“不行!万一是哪个追求者,我不吃醋才怪!”接着又像是自言自语一般,道:“找了个漂亮媳妇真不容易,日防夜防,可惜这么登徒子源源不断啊!怪哉怪哉,我是要短命了。” 沈如初听他这前言不搭后语的嘀咕,想笑却没笑出来,心里有些感概,文旭之所以不放心,其根本原因是对自己不够信任,还有一点就是他本身不够自信,所以才总是担心自己会被别的男人勾搭走。 “我现在心里只有你,别的男人在我眼里臭狗屎都不如。你比任何人都强,虽说读书不多,却也识文断字;虽说不英俊,却是响当当的男儿,身材相貌都是出挑的;虽说出身一般,但通过自己的努力如今成了了不起的武官可谓年轻有为,前途无量。跟着你,我觉得真心幸运。这辈子还贪图什么呢,就算我比一般姑娘生得好,终归是要老去,最要紧的是找一个怜惜自己的男人安心快乐地过一辈子,你不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么?我夫复何求!”沈如初柔情似水地看着他,用优雅的语调说出了这一番深情款款的话。 文旭有点感动,抓着沈如初的手,道:“初儿,你说得可是真心话?”他激动得差点将那一句话脱口而出:你若真心实意地跟着我,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 沈如初笑道:“如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轰。” 咳咳,古人爱起誓,又很信奉这个,为了让文旭相信,沈如初也只能厚着脸皮效仿啦。 文旭将沈如初抱得紧紧,道:“傻瓜,笨丫头,谁让你赌咒发誓的!你说什么我都信的,我在这世上没什么亲人,最亲的人就是你了!” 沈如初撇撇嘴,说什么都信?是哪个方才再三追问来着? “那个紫衣人是贺子敬!”沈如初干脆告诉他答案了,再不说,估计还要继续煽情。 别看文旭一副大男子的神态,平日里对着外人也总是神态威严,做事干脆利落,在家里又总是喜欢管着沈如初,沈如初也乐得让他去操心,但一旦牵扯感情这问题,总是不自觉地*化! 文旭念叨了一下,道:“贺子敬?贺子敬??不认识!你怎么认识这个人的,我看他那样子不像是好人。” 对的,所有看上去平头正脸的青年男子,在文旭眼里都算不得好人! 沈如初笑了笑,只能说贺子敬的存在感实在太小了,亦或者文旭压根没想到那个人竟然是贺子敬,一时没反应过来,但她绝对不相信文旭会不知道贺子敬是谁! “竟然是那个混蛋!退婚的混帐东西!贺子敬!”文旭跳起来,咬牙切齿。 沈如初笑了,道:“你那么激动做什么?不过是个没福气的东西,犯得着你动这么大的怒气?” 文旭不依不饶,道:“他竟然退婚!” 退婚女人来说,近乎奇耻大辱,甚至可能会毁坏女人的一生,沈如初只不过是所有退婚事件中为数不多的幸运儿,没有受到退婚事件的影响,可不管怎么说,被退婚终究不是什么体面的事,她即便有现代的人开明和豁达,对此也多少有些耿耿于怀,所以,文旭的反应也在情理之中。 沈如初笑道:“没有他的退婚,哪里有我们的今天?要我说啊,他这婚退得好!行啦,别为这些小事不开心了。我们一道合计合计今后的计划吧。” 生活呀,要有规划!——这是沈如初一贯的理念。 文旭跟着沈如初去了书房,起初二人还有模有样地谈着,说了一些今后的打算,比如文旭打算帮沈如初开个医馆,店面选在哪里,是租的划算还是买个店铺划算;又说到了如何合理利用家里的这几个人手,比如让甘草做什么,松月又该如何培养。 当然,二人也说到了将来多去苏府走动一下,将这个关系更加亲密化,将来也好有个照应。沈如初始终不提有关轩辕吉安的事情,怕文旭担心而阻止她去王府。 接着文旭说到了自己,先是计划稳定军中的职务,和马征明保持正常的上下级关系,不卑不亢,以免被猜忌怀疑;和朋友、同僚要有远有近地进行结交;又说到了自己军籍的事情。 关于军籍,文旭是这样说的:“我现在好歹算是官了,既然是官,那就不能再是军籍的身份了,过几天我就把文牒给拿回来。这样我们的孩子就不会再是军籍了。” 沈如初点点头,心说,谁说古代没有户籍歧视?古代的户籍也分三六九等哎,比如这军籍就比较卑微。 说完军籍,文旭意味深长地看着沈如初,道:“初儿,我们是不是该考虑一下后代的事了?”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雪花~飄~飄~ 送的香囊;鞠躬感谢秦怀风月送的粉红(额,前几天送的,兜兜忘记了。)另外,兜兜这两天会出去散散心,应该会自动发布章节。不过,就两章存稿,估计只能够周日的(泪奔中) ☆、119 王府来人各换脸 一说到造人计划,文旭看沈如初的眼神就别有深意,整个人也不由自主地朝沈如初的身边挪了挪,笑道:“我觉得我们该有个孩子了,再不生娃儿,都要给石磊和刘力俊他们追上来了,我可不干!” 这是什么理由? 沈如初哭笑不得地看着文旭,面露羞色,道:“这个嘛,这个嘛,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就看你怎么表现啦!” 她眼睛望天,留着一对玲珑的鼻孔对着文旭。 文旭连声道:“那你说说我到底要怎么表现,要怎么表现我们就能怀上孩儿了。”他压根没想过沈如初之所以怀不上孩子,是因为她采取了避孕。 他一边想一边道:“难道说我这段时间因为在军队,没去拜拜送子观音的缘故?可我在军营,若是供奉了一尊送子观音,岂不是要被人笑掉大牙么。” 沈如初笑了,心说天底下真的有这么二的人么?还被自己给摊上了。 “你呀净想那些没用的。”沈如初心头无语,却还不得不耐心给这个榆木疙瘩解释:“我说得表现就是你要对我好,真真切切对我好!” 文旭跳起来,道:“老天爷,我对你还不好吗?那真真切切,真心实意啊!”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没去争论,男人都不喜欢特别能说,又总喜欢占上风的女子,沈如初也懒得在这些小问题上纠正文旭个别的错误。 他一边说一边猫过来,想要亲吻沈如初,却被沈如初推开了,嗔道:“青天白日的,别胡闹!” 文旭这才正经坐下来,拉着沈如初的手,笑道:“不知道先前是不是……那个那个啥……能不能怀上啊?” 沈如初盯着他看了半天,最后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他们先前那一番颠鸾倒凤有没有怀孕。 “平日里数你最老实。现在看来,就你最厚脸皮!有没有怀上,我怎么知道!”沈如初闹了个大红脸。 文旭涎着脸皮笑道:“反正这次没命中也不要紧,我们多来几次就是了。” 他一边说一边打了个哈欠,为了早点见到沈如初,他是一路飞奔,然后便是见色忘义地和沈如初好生亲热了一番。自然是精力亏损,少不得要休息一下。 他这边才躺在床上。那边还没来得及脱下鞋子,就呼呼睡着了。 沈如初心疼地摇摇头,将他把鞋子脱下来,帮他盖好被子,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文旭突然睁开眼睛,笑道:“哦,原来初儿偷偷亲我!” 沈如初又气又恨,骂道:“你不是睡着了吗?”想起新婚之夜他耍赖皮的样子,沈如初心头的柔软又被轻轻拨动了。 “你陪着我一起睡。”文旭带着撒娇的口音。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你朝里点,我就在外头歪着一会。等一下还要出去做事。”所谓的做事无非就是打点一下家里的事情,吩咐谁去做什么,顺带看看医书和《毒典》,争取早日找出有效解毒的法子。 文旭拉了一个枕头过来。一只手握着沈如初的手,沈如初还没找到舒服的姿势,文旭那边已经睡熟了,还微微打着小呼噜。 沈如初其实也有些累,这些天担惊受怕,吃不好睡不安,文旭一回来又是惊喜过度,接着又承受了那样一番折腾,这会子也疲惫德眼皮睁不开了。 昏昏沉沉中,松月又过来敲门了。 要说松月也就这点讨厌,连她自己都讨厌自己,偏偏等着主子亲热的时候来打扰,可她身为沈如初的贴身丫鬟,她不来敲门,即便派了甘草或红袖来,最终还是算到她头上。 “夫人,外头有个喜鹊姑娘求见。”松月怯怯地喊道,心里却把喜鹊埋怨了半天。 眼见着太阳都落山了,天都要黑了,虽说这夏季天黑比较晚,但哪有大傍晚来串门的,没这个风俗啊! 除非重要事情、紧急事项,否则,没有晚上或者傍晚上门的道理。 “报丧呢!”松月心里犯嘀咕。 沈如初一听“喜鹊”的名头,一个激灵爬起来,再没了什么睡意,推开门就道:“人呢,在哪里?” 松月一看着架势,就知道这喜鹊惹不起,想起来还暗自庆幸,好在方才没有怠慢,客客气气地将那个喜鹊还有两个小丫头请到了客堂。 沈如初微微整理了一下衣冠,去了客堂,见了喜鹊,还是那一身水红的打扮,特别鲜艳,有点俗气却也不失俏皮,恰恰符合喜鹊那快人快语的爽利性子。 “我听说你家爷回来了?现在该安心了吧?我们主子要见你。”喜鹊果真快人快语,还没等沈如初坐下来,就开门见山地说了此行的目的。 沈如初其实是盼望这一天的到来的,没有真正为轩辕吉安那样的人效劳过,她那样的人又岂会让她过得安稳,尤其是回眸那一瞥,她分明看见了轩辕吉安眼睛里猎取的光芒。她知道,这会是一种纠缠。 早一日帮轩辕吉安解了身上的毒,她就能早一日安心,甚至可以早一日狐假虎威——当然,沈如初对自己这点想法还是自我鄙视了许久,却不能免俗地有些期待。 有时,人生的转折点不是在于自己多努力,而是在于自己遇见了什么人。 沈如初笑了笑,道:“喜鹊姑娘不喝点水么?还是嫌我们这些小户人家太过简陋粗糙?” 喜鹊撇嘴,瞪了沈如初一眼,道:“我最不乐意听别人说这些,你说你一个清白的女子怎么也学得这么市侩?”说完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沈如初咯咯一笑,道:“和你说个玩话不行?” 不知为什么,她与喜鹊一回生二回熟,平时没什么交集,却难得的默契,用喜鹊的话说那是“王八看绿豆,对了眼。” “行!给我句实话,你那个事情有没有把握?”喜鹊严肃地问道。 沈如初自然知道“那个事情”到底是哪个事情,想了想,道:“放心,和当初与郡主约定的一样。” 喜鹊听得云里雾里,却也没有继续追问下来,因为以她目前的脑筋运转速度,压根没想到这可能是沈如初给的哑谜,毕竟在她心目中,谁敢糊弄安北王府呢。 “明日辰时去王府门口候着。主子不喜欢别人迟到,你可小心注意了。”喜鹊叮嘱道。 沈如初笑道:“你看我是那么没轻重的人么。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们家爷今日回来了?” 喜鹊神秘一笑,道:“还有什么是安北王府想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 沈如初浑身一凉,果真和自己猜测的一样,自己的一言一行已经在轩辕吉安的监视之中,甚至于自己的身边就有了她的眼线。 “那倒是。喜鹊姑娘留下来吃晚饭么?我们的厨娘烧得菜还不错,至少我们这些没身份的人吃了还行。”沈如初笑道。 喜悦手中的帕子一扬,道:“算了,我还等着回去复命了。” 沈如初将喜鹊等人送出了门,一转身,喜鹊的脸就冷了起来,旁边的小丫鬟道:“喜鹊姐姐和这个文夫人很熟悉吗?” 喜鹊冷冷一笑,不知道是笑沈如初还是笑这个小丫头,道:“熟悉与否,主子给我们早做了定份,轮不到我们言语。” 那小丫头急忙闭了嘴,后退半步,不紧不慢地跟着。 松月也在问沈如初,道:“夫人,这个喜鹊好像大大咧咧的,和夫人又特别亲络。”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你见过哪个大大咧咧的姑娘能在深宅大院里当个受宠的大丫鬟的?” 松月一时语塞。 沈如初回了书房,将自己这几天整理手稿都整理好,又仔细清理了一遍药物,这些药物的量并不大,但多少对轩辕吉安体内的毒有抑制作用,而且她经过这么多天的思索,选择了剑走偏锋,因为她知道若是按照常规的用药,其他医师也会,显不出她的医术来,要是长时间没效果,恐怕还会惹恼轩辕吉安。 最主要的是,她已经料想到她开出的方子必然有一群医师来验证,她不想自己在那些人面前闹笑话。 她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如何说服轩辕吉安使用自己的方子。 “你怎么不睡了?”沈如初感觉眼前有个人影,一抬头就看见文旭穿着一件薄纱的衣衫站在书案前,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文旭道:“你神神秘秘地忙什么?” 沈如初笑道:“没什么啊,还不是忙着医馆的事情嘛。我怕自己手生了,总是要多看看啊。” 文旭拿起那压在砚台下的手札,道:“这是什么方子?我不懂什么医术,却些许认得一些字,这些应该是解毒的吧?” 沈如初想了想,道:“的确是解毒的。帮一个人解毒。” 文旭探究地看了沈如初一眼,道:“什么人?就是先前来的那个姑娘?”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道:“你知道安北王府么?我要给安北王府里的一个主子解毒。” 文旭皱眉,微微伤感,道:“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ps: 这一章是自动发布。送给所有看书的亲们一句话: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120 入王府傲娇郡主 文旭的语气显然带了些责备,沈如初听着不舒服,但也不好发作,尴尬地笑了一下,继而撒娇道:“我不是怕你担心么。” 文旭不悦,道:“可你这样,我会更担心!” 他此时并不完全明白自己的心情,他所谓的担心不仅仅是来自明面上的,沈如初竟然背着他暗自研究解毒的事情,而且这件事还和安北王府牵扯上了关系;他的担心还来自他内心的不安,他突然发现自己对沈如初有太多的不了解,沈如初现在很强大,强大到了完全可以不受他的掌控。 身为一个男人,他感到了莫大的压力。 沈如初放下手中的东西,绕过桌子,捉起文旭的手,笑道:“你呀,别多心,我做什么都是为了这个家,我们是一家人。” 文旭在她的温柔攻势下,渐渐放松下来,抚摸着沈如初柔顺的头发,道:“初儿,你这么聪明,我怕有一天你嫌弃我了。” 沈如初噗嗤笑起来,道:“我嫌弃你什么?” 文旭身上的确有很多沈如初不满意的地方,至少是不尽人意,但是文旭已经尽力了,并且也在努力改正身上的不足。她现在是文旭的妻子,她需要做的并不是按着自己的意愿去改造文旭,而是努力适应文旭,并用放大镜放大他身上的优点。 “我难道好日子过够了?你现在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不够自信。你要记住。你就是最棒的,最棒的哦。”她一边说,一边将小嘴凑了过来。 她轻柔地吸住文旭的嘴唇,眼睛里闪着狡黠的目光,小手不安分地在他身上各个敏感的地方招呼着。 等到文旭情不自已时。沈如初已经笑着跑出了房外,正冲他招手,笑道:“你来呀!” 文旭感受着某个部位异常的躁动,恨不得将沈如初抓过来——狠狠打一顿屁股。 沈如初出了房间,吩咐甘草晚上做几个菜,又吩咐松月准备热水,她要沐浴更衣——总觉得和文旭亲热之后,身上有了不少男人的气息。感觉怪怪的。 晚上吃完饭,沈如初因为消食的原因,昏昏欲睡,文旭却有些不安分,在沈如初的耳边刺挠着,让沈如初想睡又不能睡。 “别闹了,让我睡一会。明儿还要早起。”沈如初呢喃着。 文旭手脚不老实地将沈如初整个人抱在怀里,双脚拢着沈如初的双腿;胳膊环抱着沈如初的上身。 “我不动。就这么抱着你,这样你就不怕龙了。”文旭道。 沈如初心里想骂人:这都什么季节了,还怕冷?你个大火炉子,这么抱着会要把人给闷死! “放开啦。”沈如初挣扎了一下。 文旭用行动说明:不放,打死都不放! 沈如初怒了:“你到底放不放?”两只小腿就用力地踢起来,反正文旭身体壮实,被踢几下也不要紧。 “嘿嘿,就是想抱着你,香香软软的。光是闻着那股香气都能睡得安心。”文旭笑着。 沈如初杏眼圆睁,道:“死开一边去!” 文旭委屈地看着沈如初,喃喃道:“抱你一下都不行么?那么多天都没见了。” 沈如初真是不胜其烦,好想睡觉,好想睡觉呀! “我让你吵我睡觉!我让你吵我!”小粉拳一阵招呼,之前还在嘿嘿欢笑的文旭顿时变成了呜呜哭泣的文旭。 沈如初心满意足地躺下来,这才睡了个安稳觉。 第二日一早。沈如初忽然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又看见文旭的小眼神里透着文旭,与她对视了一眼便转过头去,忍俊不禁地笑了,扳着文旭的身子,笑道:“怎么,你还记仇了?夫妻没有隔夜仇!” 文旭叹了口气,道:“你现在就去王府?” 沈如初点点头,文旭道:“那我护送你去吧,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沈如初不解,道:“你今儿不用去军营?” 文旭笑道:“我告假三天,在家好好陪陪你。走吧,我赶马车,比一般人都稳妥。” 卯时三刻,沈如初坐着马车到了安北王府的东侧门,那里已经停了另一辆马车。 文旭爽利地跳下来,从车厢里抱出沈如初,却听沈如初一阵娇嗔,道:“作死呀你,大庭广众的,搂搂抱抱,要人看见了,岂不是要笑死!” 文旭笑道:“我乐意!某人也在啊。真是防不胜防。” 沈如初一抬眼,看见那辆马车,顿时明白他嘴中的“某人”是谁,然后就看见宫云枫施施然地从马车上下来,依旧是挺拔的身姿配了一袭蓝衣。 沈如初早就料到宫云枫会来,她也希望宫云枫来,有宫云枫在,恐怕就算有些闪失,他也能帮忙遮挡过去。 “我们先候着,等一下会有人来接我们进去。”宫云枫先开口道,又冲文旭抱拳,笑道:“要恭喜你高升了。贺礼随后便到。” 升迁了要摆酒席,要接受众人的道贺,这在安阳城是不成文的规矩,沈如初听宫云枫这么一说,想起自己有些疏忽,文旭回来之后竟然没想到为他的升迁表示庆贺。 “回去我们就张罗一下,找几个亲朋好友到家里聚聚。”沈如初柔声道。 文旭点点头,道:“好,一切你做主。”又对宫云枫道:“先谢过大公子了,东西不要太贵重,我怕到时还礼不起。” 宫云枫浅浅一笑。 沈如初心中微微叹气,和宫云枫的沉稳和成熟相比,文旭的置气多少显得幼稚了一些。 三人正闲聊,侧门吱嘎一声响了,出来一个富态的中年妇人,身后带着两个小丫鬟,她礼貌地笑了笑,道:“哪位是宫大夫、沈大夫?” 沈如初与宫云枫上前一步,同声道:“我是。” 中年妇人审视地看了他们一眼,道:“跟我来,我们郡主有请。” 文旭也要上前,却听那妇人道:“闲杂人等没有主子们的召唤不得入内,这位公子还请留步。”那两个小丫鬟急忙做了阻止入内的手势。 文旭好生一阵气闷,沈如初转头冲他微微笑,道:“你先出去逛逛,别等得烦了。我们进去办完事就出来。” 进了王府,沈如初才明白什么是贵族,整个王府就像是花园一般,处处彰显优雅,处处带着贵气,就连四周的建筑也都是美轮美奂,比安阳城内最常见的土木房子不知道要干净多少。 所到之处,或富贵荣华,或清幽淡雅,布局不一,格调不同,却是同样的精致。 宫云枫小声道:“别紧张。一切有我在。” 沈如初浅笑着,却不领他这份情,她甚至觉得他这句话太不妥当,当即也没给他好脸色,冷道:“我心中有数。” 想起那天宫云枫说到安北王府让他去请平安脉时的兴奋神情,沈如初心中有些黯然,宫云枫终究和自己不是一路的人,恐怕连做个普通朋友都不行。 二人各有心事,又有些紧张,尤其是沈如初,心中还在默念着药方,反复练习着要说的话数。 就听那中年妇人道:“二位大医,到了。”然后恭敬地冲里面深深地福了福身子,这才退出来。 沈如初与宫云枫对视了一眼,走进房内,外间有两个丫鬟恭敬地守在那里,见他们而来,微微福身,将那珠帘帐打开。 进了内间,沈如初眼睛微微环视了一下,房内氤氲着淡淡的檀香味,没有想象中的脂粉味,偌大的房间摆设了几样东西,但因为布置得体,却并不显得空荡。 对门处摆着黄杨木雕花的案子,案上设着一个小巧玲珑的玉鼎,此时正冒着香烟。左边摆了一堆紫檀花架,架上放着一个大观窑的彩釉瓷盘,盘内盛着十几个娇黄玲珑的佛手;右边洋漆架上悬着一个白玉比目磬,旁边挂着翡翠锤头。西墙上的正中间挂着一幅《青山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上面书着:“但以诗书教弟子,莫将成败论英雄。”——言辞略写粗糙,但那非凡的笔力,配上整个房间的装饰布置,倒也显得不俗。 下首放了一架万马奔腾的云母屏风,屏风前面便是罗汉床,一个身着白色丝衣的少年整踢着一职二郎腿,优雅而冷傲地躺在那里,旁边有三个丫头在服侍,一个捶腿,一个揉肩,还有一个负责给这少年剥葡萄。 沈如初认得那少年正是女扮男装的轩辕吉安。 “草民参见郡主。”宫云枫抱拳行礼道。 沈如初盈盈一福身,脆生生道:“沈如初给郡主请安,郡主吉祥。” 轩辕吉安吞下最后一颗葡萄,坐了起来,珠帘一动,有丫头端着银盆进来,她优雅地抄了一把水,轻轻洗了一下,然后冲着沈如初甩了一下头,沈如初一时还没明白过来,宫云枫小声道:“你过去净手。” 沈如初心里想骂人,轩辕吉安太过傲娇了,偏偏上天待这类人太过恩厚,给他们的一切都是普通人几辈子求不来的。 她象征性地洗了一下手,有丫头上前,用一方干净的帕子给她擦手。 “来吧,让本郡主看看你们的本事。”轩辕吉安冷声道。 沈如初笑了笑,看了宫云枫一眼,宫云枫先一步上前,附身道:“草民先来吧。” 轩辕吉安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沈如初。 ☆、121 知剧毒郡主动怒 沈如初对她的眼神视而不见,却又为宫云枫的表现微微感动,他这么做并不是为了抢攻,而是他知道沈如初的医术水平,自己先上前探探路,总好过沈如初的盲目判断,万一误判这是要掉脑袋的。 轩辕吉安冷冷一笑,道:“也罢。你可要看仔细了,要是有半点虚假或者隐瞒,本郡主不怕你们宫氏医馆有后台,你就是皇家的太医院,我也给你拆了。” 宫云枫一撩衣袍,轻轻坐在了丫鬟搬过来的杌凳上,嘴角微微上扬,不像是在笑,却给人一种风轻云淡的感觉,很骄傲却又没有咄咄逼人的味道,很优雅却充满了自信。沈如初每每看到这里,都觉得很舒心,就像是突然听见了优美的音乐,在泉水叮咚之处,看到了自然界里最清幽的一面,心底流过一丝浅浅的细流。 她知道这样的心情无关情爱,就像是看见精美的艺术品,那种微弱的心动是对赏心悦目之物的欣赏。 宫云枫探视了一下轩辕吉安的脉络,道:“郡主请按一下腰眼,是不是感到酸痛,如同抽筋一般?” 轩辕吉安照着他的话去做,然后秀眉蹙起来,沈如初见状知道宫云枫已经掌握了她的病症,也看得出这轩辕吉安是极为忍耐之人。 “那又如何?”轩辕吉安不以为然道。 宫云枫道:“郡主,您中毒了,而且时日匪浅。” 轩辕吉安冷笑,道:“本郡主中的什么毒?” 宫云枫一时不能回答,但终究是见过世面、有过历练的。从容不迫道:“草民乃学医出身,并不研究毒理,但对用毒解毒也略知一二,寻常毒品。草民有信心解毒,只是郡主体内这毒,乃是奇毒,无色无味,不知不觉,像是一条线在郡主的体内慢慢侵蚀。渗入五脏六腑。这下毒之人异常高超。” 他的判断和沈如初之前的结论一样,沈如初一方面心中暗自兴奋,毕竟宫云枫的水准在那里,自己能和他的判断相去无几,说明自己的水平还不至于太糟糕;一方面又为宫云枫有些担心,他这番话等于没说,恐怕轩辕吉安也没这个耐心听这些——解毒才是她最关心的事情。 果真,很快传来轩辕吉安阴沉沉的声音,冷道:“你们两个早就对好话数了?” 沈如初心里一惊,正不知如何回答。却听宫云枫道:“回郡主,草民也是方才知道郡主中毒,而在此之前文夫人从未和草民透露半分,何来对好话数一说?” 他语气里带着一股强硬,就像是被撕扯的绵薄,看着绵软却有一种不屈。 轩辕吉安忽然笑了。冷声道:“有几分傲骨。你过来。”她招呼沈如初。 沈如初恭敬地上前,道:“郡主,您的贵体我就不在另行查验了,今天过来我给郡主配了一味药,应该对郡主的病情有帮助。” 轩辕吉安玉白的小脸微微一笑,却丝毫看不出半点温情来,看沈如初的眼神又多了一分探究,道:“你倒是自信。你确定自己的方子本郡主身上的毒有效吗?” 沈如初点点头,道:“还请郡主相信我一次。为了解郡主身上的毒,我认真钻研过一些医学典籍。” “你是速成的医术吧?你学医没多久。”轩辕吉安冷道。然后站了起来,这一站倒显得她长身玉立,颇有些风范,若不是细瞧,还真以为她是哪家的玉面公子哥儿。 沈如初道:“回郡主的话。我的医术的确是速成的,但是我不会拿郡主的健康开玩笑,正如我不会拿自己及全家人的小命开玩笑。” 轩辕吉安冷冷地看着沈如初,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沈如初仿佛听见自己的心跳,咕咚作响的心跳如同狂奔之后的喘息,几乎把她自己淹没。 宫云枫上前一步,抱拳道:“郡主,每个人的天赋不同,正如每个人的运道不同,文夫人的确是学医的好苗子,随跟着草民学医不久,但的确是学有所成,其速度惊人,进步神速,是草民万万不及也。还请郡主给沈大夫一次机会,让她为郡主效劳。” 轩辕吉安忽然哈哈大笑,像是听见了最滑稽的事情,这一笑倒显得她明媚无比,带着一股娇憨,沈如初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这样瓷娃娃一般的女人,高贵的出身,捉摸不定的性情,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探究。 “我看着你们很登对,可惜……可惜啊。”轩辕吉安笑道。 沈如初听了这话,面无表情,她不像古人那么迂腐,这样的话固然少了尊重,但就当玩笑听听,总不至于要去触她的霉头。 宫云枫看了沈如初一眼,急忙辩解,道:“郡主,话不能这么说,草民与文夫人不过是志同道合,一同修习医术,并无任何不当行径,还请郡主不要说这样的玩笑话,草民不怕,但文夫人不同,名节对女人很重要。” 因为说得急切,遣词造句便没有那么优雅。 沈如初听得真切,却面目表情,不是她不想说,而是此时跳出来只会增加轩辕吉安的恶趣味。 轩辕吉安扫视了一眼沈如初,冷笑道:“你倒是比他淡定。本郡主看来看去还是觉得你们很般配,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可惜了。你也不用处处自称草民,你算哪门子草民,你们宫氏自燕国开国以来便代代是太医院的院判,深受皇室喜爱,在京城,那些达官贵人都不能小瞧了你们,在我这里,你也犯不着这么谦虚——谦虚过头了,就讨厌了。” 宫云枫微微垂首,道:“无官无职,普通百姓一个,面对郡主这种天潢贵胄,自当自称草民。” 轩辕吉安显然没耐心和他争论这些,忽然笑道:“你还挺维护她!我早就说了,你们关系不一般!” 沈如初眉头蹙了起来,虽说女人都八卦,但是一个郡主也这么八卦,还真是出乎了她的意料。 “别傻站了,甩个脸色给谁看!把你的药方拿过来,说说你的治疗方法。”轩辕吉安重新歪在了罗汉床上。 沈如初道:“方子我已经牢记在心,我的治疗方法还需要和大公子相互配合,我的药可以治本,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大公子的金针可以固本的同时将郡主体内的毒素封起来,至少不会再蔓延。另外,”她顿了一下,看着轩辕吉安,道:“我发现了郡主身上所中是何毒。能协助郡主找到给自己下毒的人。” 轩辕吉安顿时来了兴趣,就连宫云枫都大感吃惊。 “快说,我身上到底是什么毒。”轩辕吉安坐正了身体。 沈如初扫了一眼四周的丫鬟,轩辕吉安道:“不怕,她们都是我的心腹,靠得住。” “郡主身上所中之毒乃是月魂,此毒无色无味,毒性极强,郡主之所以中毒多年却依然活着,是因为这下毒之人乃是用毒的高手,对毒品的用量掌握得当,他对郡主用毒,既能保证郡主活着且不被发现中毒迹象,一旦被发现,那基本上就是——中毒已深。因为月魂之毒属寒性,故而每逢月圆之夜会有毒发加重的迹象,恐怕郡主每个月都有几天会感觉特别不舒服。而且,此毒有迷幻人心神的作用,郡主中毒日久,恐怕会产生幻觉,做出不妥当的举动。” 沈如初没有严明,这不妥当的举动到底有哪些,但轩辕吉安的脸色却死灰一片,恐怕被言中了,私下里定然有过多出格之事。 “继续说。”轩辕吉安冷道,身子又趟了过去。 沈如初抬眼看了看,道:“月魂之毒来自夕月花。夕月花来自西域冷月山,三年开一度,只因花色冷艳绝美而备受追崇,本来只开在严寒之处,但十几年前此花却被当做贡品送到了大燕国。” 贡品——这是个敏感的词汇,只有皇室才能收受贡品。 宫云枫看了一眼沈如初,替他捏了一把汗。 沈如初继续道:“我翻看了这几年的国志,郡主若是不信也可以派人去查询。” 轩辕吉安冷道:“没什么不信的,夕月花在皇宫,这本不是什么秘闻了,皇室每年花大量的人力物力从北海运寒冰,说是避暑,这只是其中一方面,另一方面便是养这些夕月花。好吧,我心里有数了。既然你知道这是什么毒了,是不是就有把握解毒了?” 沈如初想摇头,却不敢摇头,道:“我只能说尽力。” 轩辕吉安怒道:“你好大的胆子,沈如初!” 沈如初自然明白她为什么有此一说,定然是嫌弃自己先前不够恭敬,急忙垂首,道:“如初只是如实作答,不敢对郡主有半分欺瞒,也不会对郡主有任何不敬之心。” 宫云枫现在也算是把握了轩辕吉安的性情,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在那里,故意不插话。 轩辕吉安抓不到沈如初的把柄,却吼着宫云枫,道:“你哑巴了,你们医馆带出来的人这么没规矩!以为她知道本郡主中了什么毒,有两下子就不得了了?解不了本郡主身上的毒,要你们的小命!” ps: 鞠躬感谢诸神承诺的永远(诸神大大)送的仙葩和五张粉红票,兜兜真的真的受宠若惊;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雪花~飄~飄~、燕青灵、千年戀三位亲送的平安符。兜兜周末出去散心了,出去走走一圈,似乎感觉不错,只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加油! ☆、122 开医方如初得赏 沈如初心中有一种不妙的感觉,这轩辕吉安喜怒无常,又受安北王的宠爱,短短的两次晤面,沈如初最大的感触就是:此人冰冷阴沉,是个狠角色。但是现在却展现了她娇蛮的一面,而究其原因,自然是因为宫云枫的缘故。 宫云枫一脸的平静,星眸一如既往地明亮,剑眉英挺,身材挺拔,如同能工巧匠精心雕刻的五官总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谈不上多英俊却特别耐看;说不清是怎样的魅力但又让人着迷一般忍不住想要看清楚。 这样的男人恐怕都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沈如初心中发出一丝叹息,宫云枫终究都是男神一般的存在,这样的人可以供在高台上膜拜,可以封在内心里怀念,唯独不能爱上。她唯一庆幸的就是没有爱上这样的男人。她一抬眼,正好对视了轩辕吉安的目光,说不清那到底是怎样的一束目光,在对视的刹那,沈如初感到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敌意。 对,那是敌意。 “我怕说了不当的话,惹郡主不开心。”宫云枫平静道。 轩辕吉安几乎要跳起来,道:“难道你这种态度我就开心了?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天高皇帝远?别说你们宫家现在没落了,就算还是原先那般得势,你在疆北也要给本郡主老实点。” 沈如初最看不惯这种仗势欺人的伎俩,从心底对轩辕吉安的高看便将了几个度,冷声道:“郡主,方子您现在要看吗?” 轩辕吉安皱眉看着这一唱一和两个人。心中多少有些不爽,但还有用到沈如初的地方,既然她知道自己所中之毒,又有解毒的办法,以后说不定还能派大用处,对这种人她向来舍得下成本,用她的话说,只要你有利用价值。她会根据价值大小来开价,没有她开不起的价格! “开!”轩辕吉安冷酷道。 宫云枫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可有把握?” 这句话声音极低,但沈如初还是听见了,道:“嗯。” 很快,笔墨纸砚都上来了,沈如初一蹴而就。熟练地写了一张方子出来,那丫鬟原本想着捧过去给轩辕吉安先过目,却被宫云枫拿了起来,看着那纸上的字,宫云枫想笑:沈如初的字从来没好看过,就像是爬爬虫,充其量比爬爬虫好看一点。勉强认得那是什么字。 沈如初见宫云枫的表情,也是满脸的无奈:真的没办法,她从小用过铅笔、钢笔、圆珠笔,就是没用过毛笔。她在医馆那会,自制了炭笔,再不然就用鹅毛墨水笔,哪里会写什么毛笔字! “嘿嘿,凑合着看吧,应该还认得吧?”沈如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些字真的很难看。 宫云枫嘴角弯弯的。道:“无妨。我见你这方子开得很清朗,比我当年不知强上多少倍,如今若算是解毒,恐怕你都可以当我的师父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洋洋得意,完全忘记了自己那一手丑陋的字体,笑道:“不敢当,不敢当!我不过……不过是运气好。”她差点把发现《毒典》的事情说出来。 宫云枫的眼睛一片柔和,道:“菖蒲?你用了菖蒲?菖蒲辛开苦燥温通。芳香走窜,故擅长治痰湿秽浊之邪蒙蔽清窍所致之神志昏乱。治中风痰迷心窍,神志昏乱、舌强不能语,常与半夏、天南星、橘红等燥湿化痰药合用。可你用来解毒?” 沈如初一听。心中有点乱,这是她研究了《毒典》以及其他解毒医书总结出来的结果,也找了些小动物试验过,但的确是第一次用在人身上。宫云枫医术比她高明很多,如果连他都质疑,她便少了一分底气。 在场的还有一个人比沈如初紧张,就见轩辕吉安跳起来,道:“你到底能不能解我身上的毒?” 沈如初被她这一声闷喝吓得不轻,加上心里紧张,一时间竟有一种灵魂出窍之感,好在也是活了两世的人精了,连忙拢了拢心神,道:“郡主,您若是不相信如初,大可换个高明的人来给您解毒医治。大燕也没有哪一条律法规定行医者必须医治谁,且一旦经手,必须妙手回春、药到病除。” 宫云枫一看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引发了轩辕吉安这么大的怀疑,急忙抱拳道:“郡主大人稍安勿躁,我不过随口一问,并非此药不可,还请郡主放宽心,既然您请了沈大夫来医治就请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轩辕吉安被她这么一呛,反而冷静下来,但听宫云枫这么一说,这气焰又冒出来了,道:“方子拿来。若是不可,小心你们的脑袋!” 宫云枫将方子递过去,轩辕吉安一见那字,噗嗤笑起来,道:“这是你写的字?” 沈如初梗着脖子,斜着眼睛,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轩辕吉安哈哈大笑,道:“亏你拿的出手!这么丑。” 沈如初很无奈,字丑也没办法,这的确是她的短板,怪就怪自己出门前没把炭笔随身携带,加上那些繁体字又不熟悉,写了简体字别人又不认识,少不得献丑——名符其实的献丑啊! “嗯。”轩辕吉安使了个眼色,便有丫鬟捧着那方子出去了。 沈如初猜测她定然是找了人来验她这个方子可不可用,宫云枫也料到是这么一回事,比沈如初显得还要紧张些,却反过头来安慰地看着沈如初。 “你们不用眉目传情了。”轩辕吉安慵懒地说道。 沈如初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她真心受不了这种人无中生有,而且她与宫云枫本就没什么,也不愿意和他有半点不当的牵扯,这女人脑袋被驴踢了?总是要将二人绑在一起才甘心? “你留下来,按照她说的。给本郡主用金针封住体内的毒素。”轩辕吉安笑道,这女人长得极好看,所以,嘴角弯弯的,若不是发怒,总给人一种带笑的感觉,也许是错觉。 宫云枫深吸一口气,显然是在压抑内心的怒气。道:“是。” 不多会,那丫鬟跑过来,对着轩辕吉安耳语了一阵子,轩辕吉安不动声色,道:“好吧,你们这个方子本郡主这里暂时通过了。就按照你说的法子服用,多久能见笑?” 沈如初不假思索但却胸有成竹道:“有道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解毒也急不得。这样吧,您先服用半个月,半个月应该会呕出第一口毒血来,到时我再为您开第二味方子。” “府医说这里面有一味药比较难寻,你可有什么线索?”轩辕吉安道。 沈如初道:“是 羌活吗?” 轩辕吉安点点头。 沈如初微微一笑,道:“我记得宫氏医馆里倒是藏了一点。”言下之意就是安北王府要去宫氏医馆购买。 轩辕吉安不接话。却是一拍手,道:“赏。” 沈如初望着满满一托盘的银子,说不出个悲喜来,抬头看了一眼宫云枫,宫云枫浅笑道:“多谢郡主大人打赏。” 轩辕吉安不领情地冷哼一声。 出了王府,沈如初松了一口气,宫云枫依然风轻云淡,显然方才的坏情绪已经丢在了王府内。 “你是怎么学会解毒的?”宫云枫温和的声音从身畔飘来。 沈如初笑道:“我以为你知道的。” 宫云枫摇头笑了笑,道:“那只能说我不知道的事情还真多。” 文旭躺在马车上无聊,见二人出来。急忙迎了上来,连声问道:“怎么样?到底怎么样?里面的人有没有为难你们?” 沈如初摇摇头,道:“没事啦,郡主打赏我们了。”说完将沉甸甸的银袋子交给了文旭。 文旭接过来一看,好家伙,全是十两一锭的银子,加起来大概二百两,他将沈如初拉到一边问道:“这次进去。是你功劳大还是宫云枫功劳大?” 沈如初看了一眼宫云枫,很无语地白了文旭一眼,心说:拜托,离人家那么近。不到一丈的距离,你以为你压低声音,宫云枫就听不见了?既然在人家的视听范围内,你让她如何能将托大的话说出口! “你想说什么,一次性把话说完。”沈如初道。 文旭开始教她做坏事,狡黠一笑,道:“若是你功劳大,那这银子就不分他了,咱们正好用来开医馆,以后少不了要竞争哪。” 沈如初心说,我本来就没打算给他,而且就算是给他,他也不会要的。和宫云枫相处也算有段时日了,对他还算有些了解,他最不缺的大概就是钱了!宫氏医馆每个月的进项说出来非常惊人。 “好,你做主吧。”沈如初笑道,文旭贪财的模样活像个小耗子,让人看了哭笑不得,而且他见了宫云枫气焰就小了很多,偏偏醋味很大,有点针锋相对的意思。 她上了马车,本以为文旭会扬长而去,哪曾想文旭去找了宫云枫,将银子分了一半出去,笑道:“你也有功劳的,我和初儿为人最公平,这些是你的。以后还需要你多多照拂。” 沈如初只觉得心在滴血:败家子哎,那些钱够她一年的零花嘞!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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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旭放下沈如初,道:“给你选几样首饰,你现在带来带去还是那几样,自己又舍不得买。” 沈如初摸了摸头上那根金簪子,那还是定亲之前文旭送给自己的,当时自己还满怀心思地认为自己占了文旭的便宜,现在想来。那真可以算是定情信物了。 她不是舍不得买首饰,只是觉得很繁琐。戴在头上沉甸甸的,影响她看书做事,还容易招惹盗贼。若不是松月每天帮自己梳头,恐怕她连梳个发髻都觉得麻烦了。 “我不是很喜欢这些首饰。”沈如初如实道,她的确不喜欢,金耳环是不肯戴的。金镯子是嫌重的。 文旭耐心道:“先看看再说,说不定你有喜欢的呢。” 沈如初看了一眼文旭,笑道:“我倒是觉得你需要买个簪子。”从她认识文旭以来,文旭好像就戴着一只墨玉镶金的簪子,看上去很古朴,像是有些年代的;头冠也不多,都是最普通的样式。 嫁过之后倒是从箱子里翻出几根簪子来,有玉石的有青铜的,但很少见文旭用过。中间问过文旭一次,文旭只说用习惯了懒得换,说男人没有那么爱美的,只要看着大方得体就好。 要是在现代,大部分男人都是短发自然用不到这些簪子啊,头冠啊,但是古代却不同,这都是男人的必备用品。 那跑堂的讨好地捧了几样东西过来,恭敬道:“夫人您看,这些都是小店新到的货色,一应俱全,步摇、簪子、华胜、钗环都有,夫人是喜欢玉石的还是喜欢金器的?” 沈如初笑了笑,看了一眼他端过来的红木镶金的托盘,里面的东西当真是精致喜人,一看便是做工精美,金灿灿的样子很惹眼,甚至是晃眼。 “有没有喜欢的?”文旭看见她的眼神一亮,也跟着眼中一喜,“有喜欢的就买下来。” 沈如初想了想,对那跑堂的二掌柜道:“有没有成双成对的簪子?材质最好特别点的,不要金的。” 现代人动辄就喜欢情侣装,古人男女服饰差别明显,若是穿了情侣装,那定然要惹笑话的。 二掌柜笑道:“有,夫人请稍等。” 不多会,他又端了一些东西过来,道:“夫人请看,这便是成双成对的簪子,都是銮金的,上面刻着祥云,又成并蒂莲、比翼鸟的图案,象征夫妻二人和美恩爱,白首偕老。” 沈如初拿在手里看了看,微微有些失望,她看不上几对簪子,尤其是那男用的簪子,活像一只大铁钉,没有半点审美价值。 “喜欢吗?喜欢就买下,以后我们一起用新簪子。”文旭笑道,他倒是有些期待。 二掌柜是个活络人,也看出沈如初的眼光有些挑剔,道:“文爷、夫人请稍等,小店还有其他珍藏。” 有两个伙计过来给沈如初和文旭倒了茶,搬了座。 沈如初看着文旭手里已经瘪了一半的钱袋子,笑道:“不知道够不够买几样东西!” 文旭哈哈大笑,道:“我这里还有。” 沈如初起身,走到柜台前,古代没有玻璃,更别说什么防盗玻璃了,所有的钗环首饰都是摆在一个凹了两寸深的镂花台面上,每两格都有个伙计在看着。 沈如初看了一圈,看中了一只点翠白玉琥珀穿珠梅花簪,做工很是精妙,问道:“这是纯手工的?” 小伙计愣了一下,他还没反应过来,这大燕的首饰里还有不是手工做的吗? 沈如初见到表情不解,捂嘴而笑,现代人的思维又上来了——现代人强调手动制作,那是因为很多产品都依赖于机械,但在古代,还真难找到几件不是手工制作的东西。 “我喜欢这个簪子。”沈如初笑道。 文旭嘴角一扬,道:“买了。” 沈如初还看中了一只金镶玉的双卯,铸成了八面体,上面纹了夔龙的图案,写了:天赐美玉,美之,佑之。 这双冒乃是大燕最流行的配饰且仅限男子佩戴。刚卯驱灾辟邪,严卯驱病强身。上至皇帝、诸侯王,下至贫民百姓,莫不佩戴。她看见的这只双卯,以四色丝绳穿之,正好系于腰带之上,庇佑奔波于外的一家之主平安,寓意深刻而外形美观。 沈如初拿起那只双卯在文旭的腰间比划了一下,的确是曾辉不少,关键是那寓意让她喜欢,再者,她觉得男女之间要保持情意绵绵少不得要做些浪漫的举动,花些心思,而送一些有意义的小礼物显得尤为必要。 “我不喜欢这些赘物,不方便。”文旭道。 沈如初一皱眉,道:“我送的,你也不喜欢?” 文旭急忙赔笑,道:“岂敢,岂敢!夫人送的,我定然保护的像眼睛一般!” 沈如初嗔道:“贫嘴!” 二掌柜从里头捧着几件对簪进来,见沈如初手里拿着双卯,急忙笑道:“夫人真是有眼光,这双卯乃是出自卞氏之手,做工精良,造型别致,瞧瞧,这是八面体,刻的字也是仿了名家之作,又是请过高僧开光的,戴在身上不仅美观,还能消灾避邪。就算将来留给后人,那也是一件传家之宝。” 沈如初见不得人这么自吹自擂,道:“多少钱?” 二掌柜有些犯难,小眼一转,道:“不便宜啊。” 文旭急道:“屁话!直接说数字。” 二掌柜道:“要两百两,白银两百两——这还是看在文爷您的面子上,平时卖的话,至少开价三百两的。” 沈如初不置可否,文旭正要说话,却被沈如初悄悄拉了一下袖子,便也住了嘴。 “这一对簪子什么价钱?”沈如初举起一对白玉的雕花的簪子问道,两只簪子放在一起很契合,若不是仔细看倒像是一根簪子。女式簪子上面还追了一小块珠玉,看着很别致;男式簪子上的花纹很细腻,而且长短合适。 最要紧的是材质好,那白玉很是温润,颜色也很通透。 二掌柜这次倒是爽气了,笑道:“夫人是识货的,有道是金有价玉无价,这对簪子乃是用上好的白玉雕刻,而且是顺着玉石的纹理雕刻而成,乍一看倒像是浑然天成,自然长成了这样子。这样吧,文爷和夫人真心想要,我就做主,二百两让给文爷。” 沈如初放下簪子,又去看了一眼那只梅花钗,笑了笑,道:“掌柜的,我不是个会讨价还价的人,这对白玉簪和双卯我都要了,一口价:二百两。” 二掌柜哭丧着脸道:“哎哟,夫人,小店童叟无欺,货真价实,这买卖都是薄利多销,没有您这么砍价的啊。” ps: 鞠躬感谢卡米米卡送的三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小刀郡主、本宫活着各自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千年戀 、燕青灵、雪花~飄~飄~、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咳咳,兜兜弱弱地算了算,这样加起来还不少打赏咩。如果每天都有这么多平安符,兜兜小小地以为那是要——艾玛,要发呀! ☆、124 惹人烦杜女受骗 那二掌柜一听这话,下巴颏都快掉下来了,心说,还说不会讨价还价,这简直就是抢劫好么?他可怜巴巴地看了一眼文旭,文旭见沈如初明明心中幸灾乐祸脸上却一本正经,忍着笑,道:“你给个准信,卖不卖?” 那二掌柜耷拉着一张苦瓜脸,道:“文爷,小的只是个二掌柜,说白了也是当伙计不当家的,总计五百两的银子,小的卖了二百两,回头大掌柜回来还不是要撵了我回去,一家老小还等着我赚钱养家糊口呢,前两个月才生了个小三儿,正嗷嗷待哺……” 沈如初忍不住打断他的话:“那你到底卖不卖?”她绝对相信,让他说下去,他能擦鼻涕抹眼泪。 二掌柜又是一声叹气,道:“好歹夫人也给加点。二百两连个本钱都不够。” 沈如初自然是不相信,奸商奸商,无奸不商,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二百两是小数目么?恐怕很多穷苦人家一辈子都攒不到二百两的银子,她挥挥手道:“这样吧,我给你加五十两。这个双卯还有这对簪子我要了。” 那二掌柜苦哈哈地撇撇嘴,最后心疼地拧了一把大腿,道:“也罢,就当割肉了,总之我这个月的例钱是别指望了。”他一边说一边挥挥手,示意小伙计将东西装好、包好。 文旭向沈如初竖起大拇指,笑道:“不错,很厉害。平时没看出来啊,我还以为你根本不知怎样讨价还价呢。” 沈如初很多时候给他一种懵懵懂懂的感觉,就像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只有在医馆做事时才透露出一股干练劲儿。 沈如初笑道:“我可是居家过日子的好手,节俭是我的本性。” 文旭撇撇嘴,腹诽道:好在‘节俭’,若不‘节俭’那该铺张浪费到什么程度,败家女?这二百五十两银子够普通人家用好几年了。 二人正说着。那二掌柜托着两个精致的红木匣子就过来了,到沈如初检查了一下,正是先前他们看中的那两样东西,付了银子然后满意地拉着文旭离开,才踏出门就听那二掌柜的在后头唉声叹气,一回头就看见一张灰头灰脑的脸。冲沈如初说了一句:“夫人慢走,下次再来……哦。不,下次再也别来了。” 沈如初开怀一笑,心说:集美斋,我记住了,下次还会再来的! 这集美斋在安阳城也算是鼎鼎大名了,就好比现代珠宝里的周大福、老凤祥一般,在安阳那是一个标志性的存在,以往沈如初可不敢奢望在这里买首饰。 文旭见她欢喜,笑道:“回家我帮你带上。” 沈如初愉快地点点头。本来想得正欢心,一抬头便有些笑不出来了,道:“你那个表妹来了。” 文旭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杜雨珊领着两个丫鬟傲然地走过来。 她也看见了沈如初,加快了脚步走上前,笑道:“怎么。表嫂发达了,也到这种地方买首饰了?小作坊里做出来的首饰钗环看不中了?” 文旭拉过沈如初道:“初儿我们回去吧,犯不着和某些人一般见识!” 杜雨珊一听这话气得小脸通红,骂道:“文旭,你怎么说话呢!小心我回去告诉我爹!再不然告诉我外公。” 文旭冷道:“你只管去告诉!你什么品性,他们比我更清楚!” 杜雨珊忍了怒气转而笑道:“表哥,我们好久不见了。不要一见面就如同仇人一般嘛!这段时间没见你,人家心里很惦念的。对了,表哥是来这里买东西么?有没有喜欢的,我可以做东送给表哥。” 沈如初笑了笑,松开文旭的手,转身进了集美斋,唤道:“掌柜的,将我前面看到的那支梅花珠钗给我拿出来。” 那二掌柜差点哭了,抽着鼻子,嘟囔道:“夫人,给小的留条活路吧,您那种讲价的办法小的实在不敢再做您的生意了,碍着文爷的面子,前面那笔生意是没办法的事情。” 沈如初轻声道:“你不要嚷嚷。我这次让你赚个大头,至少将前面从我这里少赚的给你补上来,你长点眼色就好。” 那二掌柜常年和各色人等打交道,也是摸爬滚打过来的伶俐人,看了一眼进来的杜雨珊,连忙嘎嘣脆地“哎”了一声,招呼着小伙计,道:“快把夫人方才看中的那支珠钗拿来。” 他一边说一边将杜雨珊迎了进来,不等杜雨珊开口,他主动介绍了最近到了哪些新货,又吩咐小伙计去倒茶布座。 小伙计忙不迭地将梅花珠钗捧过来,沈如初拿在手里看了又看,这根钗子的确漂亮,否则以沈如初这种挑剔的眼光是看不上那些浮夸俗气的物件的。 “这支钗多少钱?”杜雨珊冷不防地从沈如初的手里夺了过去。 二掌柜急忙道:“杜大小姐,这只钗可是小店的镇店之宝,新鲜玩意儿,就在卞氏族中也是拿得出的精品。” 杜雨珊不耐烦道:“那你到底卖不卖?我问你多少钱?” 二掌柜的嘿嘿一笑,道:“这支钗进价就要一百五十两纹银了。” 沈如初作势要把那钗环抢过来,怒道:“明明是我先看中的,先来后到懂不懂?” 文旭听见里面的吵嚷急忙进来,见杜雨珊拿着那支梅花珠钗在头上比划,而沈如初则气鼓鼓地瞪着她。 “这怎么回事?”文旭不满地冲那二掌柜冷道。 二掌柜惹不起文旭,急忙道:“不管我的事啊,文爷。” 杜雨珊难得见沈如初生气,得意一笑,道:“把这支钗给我包好,我要了!我给你二百两银子。”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道:“我带你去别的地方买,比这个更好看。” 沈如初展开欢颜,然后突然变了脸色,道:“我还偏要这一支!” 杜雨珊更加得意了,她好不容易从沈如初手里抢走的东西怎么可能再还回去,急忙道:“你快去把银子付了,这支钗我要了!我看谁敢从我头上抢去!”说完便插在了自己的发髻上。 文旭冷眼看着杜雨珊心中老大不痛快,冷冷丢了句:“小时候没见你这么烦人!” 哎哟喂,杜雨珊听了这话又气又恨又委屈,道:“你心疼这个女人,我还偏不把这支钗让给她!我就是烦人,要你管!” 文旭摇摇头,很不耐烦地转身,去拉沈如初。沈如初眼瞅着杜雨珊的丫鬟将两张银票递过去,那二掌柜的眉开眼笑,知道这事已经办妥了,任由文旭牵着往外走。 “带你去别家看看,总能找到你喜欢的钗环。杜雨珊从小被宠坏了,你不用跟她一般见识。”文旭道。 沈如初笑道:“哟,这话说的,怎么听着在护短?你还真当她是妹妹了?这算哪门子妹妹啊。我才不是和她一般见识,不过是借着她的好强心,让那二掌柜赚点钱。” 文旭笑道:“我哪里护短了?就算是护短我也是护着你。我和她可没半点关系。小时候的确一起玩过,但她的性子你也清楚,烦人得很。”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道:“没护短你解释这半天做什么!” 文旭嘿嘿一笑,道:“我闻见某人的醋味喽!” 回了家中,沈如初便忙着帮文旭梳头簪头发,以往也帮文旭梳过几次头,每每摸到那黑缎子一般的长发沈如初都忍不住感慨万千——一个男人长了这么一头浓密的秀发,让女人情何以堪。 文旭对着镜子看见沈如初痴痴迷迷的神情,笑道:“我就长得那么好看,让你自叹弗如了?” 沈如初推了他一下,轻巧地将他把头发绾好,插好那个簪子,笑了笑,道:“好看!真好看!” 文旭受了夸赞,心中欢喜,嚷着要帮沈如初梳头,沈如初摆摆手,疲惫一笑,道:“累了,想歇会儿。晚点再让你帮我梳头。” 沈如初进屋换了一件里衣,才盖好被子,文旭就腻了过来。 “你怎么也来了?”沈如初嗔道,顺手捞了一个枕头给他。 文旭笑道:“夫人在哪我就在哪。我也累了,陪着你一起睡。” 沈如初怕他又胡来,急忙道:“可不要再胡闹了,让人见了笑话!” 文旭宠溺地笑着,道:“我见你累了,过来陪陪你,你只管安心睡。”说完还真是老实地拉过一个枕头躺着睡下了。 沈如初醒来的时候,文旭还在沉睡,睡梦中的容颜恬静无比。 她推开门,夕阳刚落山,正是褪去暑气的时候,松月见她出来急忙上前服侍,并道:“夫人,麦冬来了,还带着一个半大小子。” 沈如初道:“那带她过来见见吧。” 麦冬一身黑色的衣服,看上去老气横秋的,一个简单的发髻上插了一朵白绒花,很随意地用两个簪子挽着;整个人看上去很瘦,一张脸苍白着,削尖的下巴、高耸的颧骨,显得这个人有些刻薄。 “夫人,奴婢给夫人问好。感谢夫人大恩大德不嫌弃奴婢寡妇之人,让奴婢有个活路。”麦冬一边说一边就跪了下来。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青二十七、mo小小送的平安符。兜兜最近成绩好差,心情好差,身体好差……所以暂时是没有双更了,天天都是现码的。 ☆、125 进新人秦皮麦冬 沈如初没开口,谁也不敢擅自做主拉她起来。 “这孩子是我那亡夫已故的外甥,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奴婢与亡夫生活,如今奴婢被族人赶出来,连同这孩子也没了着落,还请夫人发发善心,一并收留了他。我们娘俩只求有口饱饭,别无他想。夫人成全。”麦冬一边说,一边拉着那半大小子跪下来。 沈如初对此很不满意,这个麦冬倒是很会自作主张,一看也是个有想法的女人,留在家里做事恐怕要生是非的,要想个法子放出去。 眼下这情形,她是左右为难,收了那孩子,家里又多张吃饭的嘴;不收吧,显得她没有善心,更是于心不忍。 “你们先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沈如初问道。 麦冬急忙道:“回夫人,他今年十二岁了,从小在乡下长大小名很难听,唤二宝子,还请夫人给赏个名字。” 沈如初看了那孩子一眼,身量不好,比同龄人还显得弱小一点,瘦巴巴的,皮肤却很白,透着点黄,想了想,道:“就叫秦皮吧。” 《神农本草经》有云:秦皮,俗云是樊槻皮,而水渍以和墨书,色不脱,微青。且亦殊薄,恐不必耳。俗方惟以疗目。《唐本草》:秦皮,树似檀;叶细,皮有白点而不粗错。取皮水渍,便碧色,书纸看背,青色者是。俗见味苦,名为苦树。亦用皮,疗眼有效。以叶似檀。故名石檀也。《本草纲目》:秦皮,其木小而岑高,故因以为名。人讹为桪木,又讹为秦木。或云本出秦地。故得秦名也。 她才落话音就见麦冬万分欣喜,她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既然赐了名字,那就是留下来了,麦冬自以为小计谋得逞了,却不知道是沈如初故意不去揭露。 沈如初道,“松月,带他们下去,安排个住处。看看家里还有什么活,派一点力所能及的活儿给他们。”沈如初吩咐道,她没多问,恐怕问也问不出什么来,他们肯定早已统一的话数,何况这孩子若真是无家可归,总不能见死不救让他继续流浪街头。 她安排了麦冬、秦皮二人,便去了院子里浇花。 这些花花草草长势喜人,看着很舒心。 “怎么不多睡会?”沈如初正在给花儿浇水,夏天了。天气燥热,这浇水就尤为必要。她隐隐感觉到身后有人,一转身就见文旭站在那里。 沈如初笑道:“睡醒了呗!” 文旭一边说一边整理衣服,笑道:“晚上不在家吃了,出去和几个朋友喝酒。” 沈如初一听这话,放下手中的水瓢,道:“和谁一道吃饭?” 文旭笑了笑,道:“还能有谁,不就是刘力俊他们。刘力俊最近要成亲。我和石磊赶着去帮忙,自然少不得要讨杯酒喝。”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去吧,别贪杯。” 虽说文旭不在,但麦冬和秦皮才来。做点好吃的表示一下欢迎倒也有必要,所以,晚饭仍旧是四菜一汤。 看着秦皮将最后一点汤水一滴不剩地全吞下去,沈如初顿生恻隐之心,这孩子要多久没吃过饱饭了,急忙道:“红袖去厨房看看,还有馒头包子什么的,给秦皮热几个过来。” 秦皮胆怯地看着沈如初,嘴巴张了半天却说不出半个字来,眼神里却很感激,沈如初叹了口气,道:“慢慢吃。别一下子吃太多撑坏了。” 吃完晚饭,沈如初趁着文旭不在,做了一次面膜,纯天然的花瓣面膜,放在脸上冰冰凉凉的,很舒服,有股清香味。 一直等到辰时还不见文旭回来,沈如初也只好让人给文旭留个门自己先睡了。 睡梦中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沈如初皱眉:“喝这么多?现在什么时辰了?” 文旭眼神迷离地一笑,舌头有些大,道:“是有些高了,他们不放我走。要不是我死活要回来,他们还拉着我去喝花酒。” 沈如初就是再傻也知道这花酒是什么东西,心中便对石磊、刘力俊等人有看法,好歹几人都是从小长到大青梅竹马,明知道自己是文旭的妻子,还拉着文旭去喝花酒,这到底安得什么心? “快去洗洗睡吧。”沈如初语气不是很好。 文旭嬉笑着欺身过来,凑到沈如初身边,扳过她的身子,笑道:“我们今晚可要好好亲热一番,听说男人只要全力以赴就能生儿子!嘿嘿” 他一边说一边手脚不停,嘴巴也是又亲又吻,沈如初却受不了那股酒肉气,不悦道:“你再不去洗漱,以后连这个屋子就别进了。” 文旭坏笑道:“小娘子还挺有脾气。” 沈如初踢了他一脚,骂道:“快去!我说到做到。” 文旭只得依言去了外间洗漱,回来之后便缠着沈如初欢/好,沈如初也是尝了这云/雨之事的妙处,加上心中对文旭的情意越发浓重,对文旭也越来越满意,自然就因爱生出许多欲来,在文旭大手的抚摸和揉搓下,她渐渐不能自已。 这晚上,二人风急雨骤地折腾了好几次,每一次都酣畅淋漓,让人欲罢不能,沈如初羞人的声音更是连绵不断。 “我感觉我们家要添丁了。”文旭抚摸着沈如初白皙的胸部轻轻说道。 沈如初枕着他宽厚的臂膀,笑道:“说不定哦。” 第二日一早,文旭又被叫了出去,少不得又是一群朋友喝酒聊天,为的就是庆祝文旭升职一事;男人应酬是难免的,沈如初也不好太多阻拦。她自己在家则准备宴请宾客之事,请哪些人,摆多少酒席,什么时候请,要准备哪些东西。 这不是个轻活。 此时,她多么希望自己的婆婆还在人世!人人都说婆媳是天敌,可是没个婆婆在上头指导,自己母亲去世又早,她活了两世,头一遭当人家媳妇,这还真是头大的一件事。 她让松月叫来麦冬,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问问麦冬有什么意见,这麦冬年长于她,看样子也是有几番见识的,她果真没有让沈如初失望,听了沈如初的打算,当即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夫人想得周全,爷能娶到夫人这样的贤内助也是福分。奴婢觉得至少要请三桌人,这文氏本家一桌人,沈家一桌人,爷的同僚一桌人。至于用度,奴婢不敢乱说,参照以前的惯例就好。这升迁也是大喜事,俗称小登科,不可疏忽了。”麦冬言辞之间倒也恳切。 沈如初想了想,道:“以往倒不曾办过什么喜事,你也知道的,我公婆不在,有道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里没个宝,我又是年轻不经事的,办起事来就力不从心。” 麦冬想了想道:“夫人说笑了,夫人这般能干聪慧,即便年轻学起来也是快的。若说参照找见事情来参照,不如就按夫人与爷成亲时的标准来,增多减少,也算是有个丈量。” 沈如初点点头,当初她买下麦冬也是这个目的,找个年长点的妇人,好歹能给自己提点中肯的意见,只要她安分守己,她自然不会做个刻薄的主子。 她详细做了一份清单,包括酒菜配置、宴会时间、座次排放、人员名单,沈家的人不多,人员层次简单,直接都交过来就是了,勉强能凑一桌;至于文家的人,少不了文静春等人,恐怕一桌又不够;至于同僚,沈如初只认得石磊与刘力俊,别的一概不清楚,少不得要与文旭再商议一番。 整理了一干信息,已到了晌午十分,沈如初一个劲感叹自己效率太低,这才做了多少事情,一转眼就到了中午。 倒不是很饿,午饭随便吃了点,才放下碗筷,秦子辉便来了。 “快跟我走,大事,急事啊!”秦子辉风风火火的模样吓了沈如初一跳,但一想起秦子辉平素跳脱的性子,这所谓的“大事”少不得又被他夸大其词了不知多少倍。 沈如初淡淡道:“你难得来一趟,不喝口水么?红袖,给秦爷倒杯水。” 秦子辉一听沈如初唤他“秦爷”,乐滋滋地捧着茶杯喝茶,装模作样了好一会,沈如初摇摇头,果真是个不靠谱的货!方才的十万火急呢! 秦子辉忽然跳起来,道:“我竟然给忘了!我来找你有急事!是大公子让我来见你的,快跟我走!” 沈如初皱眉,笑道:“能消停一下不?先说什么事。” 秦子辉一拍大腿,道:“不好了,出大事了!有人被剪去了命根子。” 沈如初听了这话,狐疑而不耐地看了一眼秦子辉,冷道:“你越发没个礼数了,别人被剪了命根子和我有何关系!我是个已婚的妇人,听得了你这种话么?找我有什么用,大公子都管不来的事情,我有办法么?” 秦子辉不停打嘴,一个劲赔不是,道:“我的错,我的错!我没说清楚!你先别恼!主要是这人是你亲戚,大公子想了想,还是让我来知会你一声。” “亲戚?哪个?”沈如初问道。 ps: 鞠躬感谢karlking k哥送的宝贵和氏璧和粉红,兜兜有了第二个盟主,非常宝贝!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本宫活着、潴造 送的平安符。今天会把昨天欠得一更补上。貌似下周有推荐,虽然兜兜不知道那个推荐在什么地方(哭……) ☆、126 遭报复成了太监 秦子辉道:“还不是你那个大姐夫!” 沈如初一惊:“吴浩远?” “可不就是他么!不知道是谁那么狠,竟然把命根子给切了下来,不知小命保不保得住,吓死人了,流了好多血!大公子已经帮他止血了。听说切下来的那半截东西被狗吃掉了。哎呀,我怎么又说起来了,快走吧,大公子等的着急呢,等一下你大姐肯定也是要过去的。”秦子辉道。 沈如初只得命人备了马车,领着松月陪着秦子辉一同去了医馆。 刚进医馆就听见哭声了,不是沈庆兰是哪个! 沈如初上前安慰,道:“姐姐,别哭了,哭坏了身体。姐夫这事……咳,不知道大公子能不能治好。” 她对吴浩远十分讨厌,绝对不可能在这件事上和沈庆兰同仇敌忾的,所以有些话万万是说不出口的。 沈庆兰扑在沈如初的怀里,哭了半晌,这才骂道:“不知道哪个天杀的恶棍痞子,竟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断人子孙根!” 沈如初想了想,道:“姐姐莫哭,这事固然不幸,但好歹姐姐有了一双子女在。” 沈庆兰不满地看着沈如初,这说得什么话? 沈如初顿觉自己说错了话,虽说吴浩远不是东西,这沈庆兰却没得罪过自己,对沈家诸人也都是极好的,见她哭得伤心,急忙道:“姐姐,别伤心了,先看看姐夫能不能治好。不管是谁。一定要抓到凶手,一定要将这个人绳之以法,严惩不贷。” 沈庆兰哭道:“他这辈子算是完了!我以后可怎么办啊!” 两个官差从里面走出来,看了一眼沈如初。冷道:“你是什么人,和这个案子有没有关系?” 沈庆兰道:“她是我娘家妹妹,才过来陪我,和这个案子没关系。” 一个健壮的官差道:“这案子我们会查下去的。与吴爷是同僚,都在衙门里做事,我们会尽力的,这一点你放心。我们先回去复命了,吴爷醒了知会我们一声。” 沈庆兰拿着绢子抹眼泪,一听说吴浩远还没醒,又是哭得昏天暗地,那两个官差摇摇头,叹息着离去。 不多会。吴家的人都到了。吴家老爷子。老太太,还有吴浩远的兄弟姐妹,加上一众仆人。浩浩荡荡来了不少人。 沈如初也是第一次见吴家的老老少少,只知道吴家富裕。看了眼前的架势,才知道单用“富裕”这个词来形容是不够的。 吴老爷子和吴老太太都是富贵之人,身上绫罗锦缎不说,挂饰钗环都是上品,吴老太太老泪纵横,一进来就颤颤巍巍道:“我家远儿在哪里?” 沈庆兰急忙上前扶着吴老太太,道:“娘,您慢点。” 吴家一大家人都在这里,沈如初一个外人也只能退到一边,本身她对吴浩远这种人十分反感,自从她知道沈芝媛与他之间的龌龊之后,便对吴浩远这种男人异常鄙视,在她看来,吴浩远这种男人被人切了小弟弟那是罪有应得。 按照沈如初的思维,吴浩远受了这种伤,多数起因于情怨,若是没有男女之情的纠葛,若不是恨之入骨,也不至于切了他的命根子,八成又是他在外惹出来的风流债。她一转头瞥见沈庆兰依然哭得肝肠寸断,恐怕还不知道吴浩远是风/流胚子。 宫云枫很快从重症房出来,众人围上去,吴老爷子开口道:“宫大夫,我儿他如何了?” “性命是保住了,但以后都不能人道了。”宫云枫淡淡道。 吴老爷子怒道:“一定要抓到这个凶手!我儿在哪里?现在可否进去看看?” 宫云枫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目光朝沈如初这边投过来。 秦子辉也跟了进去,一边走一边喊道:“都不要太吵,别影响病人休息!来来,两位老人家先请进,这位夫人也请进,其余人先在外头候着。病人现在还很虚弱。” 宫云枫向沈如初走来,道:“好不容易保住了他的性命,流血太多。” 沈如初想笑却笑不出来,道:“你叫我来,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有一句心里话是,即便帮得上忙,她也不肯出手的,那种人死有余辜。 宫云枫笑道:“谁说帮不上忙,你不是安慰了你姐姐?” “……”沈如初瞠目结舌了半天,最后道:“好吧。” 宫云枫又道:“打听一件事,你是怎么认识郡主的?” 沈如初想了想,道:“那次开的落胎房子你还记得吗?” 宫云枫想了想,道:“有印象,是从那次开始结缘的吗?” 沈如初道:“算是吧。后来在灵石寺我们见了一次,我和文旭那时受到马家的迫害,整日心惊胆战,想找个庇护,妄想着能找到一根救命稻草,本来是冲着苏老太太就是苏知府的母亲去的,没想到竟遇见了郡主,还机缘巧合之下诊断出她体内有毒,郡主便命我给她解毒。” “请平安脉不过是个幌子?”宫云枫问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我也打听个事情,你是不是想结交安北王府?你的目的何在?”据她所知,宫家在京城的势力还在,毕竟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宫云枫道:“我想扎根疆北,京城的事情我已经放弃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很忧伤,沈如初心中一动,竟没来由地跟着忧伤,甚至能感受宫云枫做出这个决定时的艰难。 沈如初道:“挺好的,这里虽然偏僻,典型的穷山恶水,但刁民不多,人很朴实,你在这里应该会大有作为的。王府里你正常去请平安脉便好,不用通知我一道去。” 宫云枫道:“你不怕我得势之后撇开你?” 沈如初笑道:“你是那种人吗?” 宫云枫笑起来,模样很好,竟带着前所未有的清秀。 沈如初想了想,道:“我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倒是很碍眼,先回去了。” 出了医馆,沈如初先去了沈家,沈芝媛竟然也在,见了沈如初急忙迎上来,对着她转了一圈,道:“三姐姐今儿怎么有空过来了?听说你那金龟婿又升迁了?真是可惜可贺哦。” 沈如初无奈地摇摇头,道:“别在我面前得瑟你的新衣服了,料子和做工都不错,是我们这种人穿不起的;还有你头上的首饰也不错,大概是集美斋的,也是我们这种人买不起的。够了吗?” 沈芝媛屁颠屁颠地围着沈如初,咯咯一笑,道:“够了够了!姐姐果真还是有点眼光的,算是有见识的!” 沈如初懒得再理会她,沈芝媛这种人就是人来疯,越是围着她转,她越是能闹腾。 见过沈云忠等人,便说了今天在医馆的见闻,沈云忠当即要去探望吴浩远,却被沈芝媛打断了,冷嘲热讽道:“他那种人是招到报应了,你去看这种人才是招晦气!” 沈云忠气得不行,举着拐杖要打,骂道:“你滚!我们沈家没有你这种人!你在沈家一天,非把我气死不可!” 沈芝媛捂嘴笑道:“爷爷,你打不到我的。” 她一边笑一边经过沈如初的身边,沈如初急忙将她抓住,笑道:“爷爷快来!我抓住她了,快来打!” 她一时起了玩心,并不是真的让沈芝媛挨打,沈云忠扬了半天拐杖也并不是真的要打沈芝媛,沈如初紧紧拉着沈芝媛,沈云忠愣住了,拐杖举起来,在空中停顿了一会——他没想过要真的打沈芝媛,只见那拐杖轻轻落在发愣的沈芝媛的头上。 虽说沈云忠只用了三成力气,但沈芝媛还是吃痛地哎呦一声,跳脚道:“三姐你得魔障了,好端端拉我做什么!” 沈如初笑道:“好玩!”她一时起了玩心,忍不住就闹腾起来,发现这沈芝媛有时怪有趣的,至少经得起闹腾。 沈芝媛看着她一副泼皮无赖的样子,没好气地吼了她一声,又冲沈云忠嚷道:“爷爷,我给家里带了这么多好东西,你竟然打我!” 沈云忠不听这话还好,一听便恼了,拐杖又挥了起来,骂道:“走走!带着你那些好东西有多远滚多远!” 沈芝媛气呼呼地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来,气得一言不发,两个小丫头急忙上前端茶倒水,说着讨巧话儿。 沈如初笑道:“爷爷消消气,二姐姐呢?” 沈云忠叹气道:“她呀,现在自暴自弃,整天很少出来见人。” “高家的表哥来过没有?”沈如初问道。 沈芝媛从旁接过话来,道:“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来过了,我看呀,他就是贼心不死!二姐也是拎不清,要是还有情意就嫁了呗,安阳城再嫁女子中又不在乎多她一个。” “你每次回来就闹得鸡犬不宁,不是说三道四就是指桑骂槐,你倒是瞧瞧你自己!”说话的正是李氏。 沈芝媛扭着腰肢走上前,道:“婶娘,您现在倒是能说会道,您心疼二姐舍不得有人说她,但不代表外头人没说法。” 李氏拿眼瞪着沈芝媛,一双眼红红的,眼皮有些浮肿,像是才哭过,沈芝媛见状急忙闭了嘴。 ps: 这一章就不写感言了,推荐一本妹子的书:xie小小的《佑见沧海如梦》,兜兜实话实说,没怎么细看,不过感觉很有一股琼瑶味道,闹书荒的亲们可以过去踩踩,说不定喜欢。么么。 ☆、127 开业酬宾埋怨恨 “婶娘,快这边坐着。二姐姐可好?”沈如初拉着李氏坐下。 李氏叹气道:“就那样,我才从屋里回来。听说你来了,等着你去开导她一番。” 沈如初急忙应了,沈芝媛又道:“她可没功夫开导二姐,她是来报信的,大姐夫被人砍了命根子,如今恐怕命都保不住!” “啊?这、这可是真的?”李氏惊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也是从听说,现在性命无虞,只是将来……将来……” “将来不能人道,成了一个大太监。”沈芝媛幸灾乐祸地说道。 沈如初冷冷地打量她,心下便有几分狐疑,当即道:“听说昨天晚上被砍伤的?” 沈芝媛急忙道:“怎么可能,就是今天早上的事情!” 沈如初当下有几分了然,淡淡一笑,道:“爷爷,大姐正伤心呢,您与婶娘一同带点补品去看看吧。东西什么的,我都给你们准备好了。” 沈云忠急忙应了,道:“让你费心了,家里还有些拿得出手的东西,每次都让你破费,文旭恐怕要不乐意了。” 沈如初笑道:“爷爷,文旭不是那种人,你只管安心去看。最好叫上大伯娘一起去。” 沈云忠一听提到高氏,冷声一声,道:“她不知去了什么地方了!” 沈如初拉过沈芝媛,笑道:“要么你陪着爷爷去看大姐他们,要么在家和我一起陪二姐姐说说话,你选!” 沈芝媛想也不想。道:“我才懒得去见那个人,既然没了命根子就去京城好了,说不定还能混个太监当当。” 送了沈云忠与李氏出门,只有沈如初和沈芝媛在。沈如初笑道:“你过来,我问你个事情。” 沈芝媛小狗似得跑过去,然后猛然想起自己这个动作太掉身价,故意板着一张脸道:“什么事情?” 沈如初道:“松月。你带着她们两个出去走走,院子那头有个凉亭,去吹吹风也是不错的。” 松月会意,冲着那两个丫鬟道:“两位姐姐,我们出去走走吧,那个凉亭虽说小,却很漂亮的,又建在高处,最适合吹风了。” 那两个丫鬟也算是有规矩的。不敢走。直到听见沈芝媛说:“我姐姐想让你出去。你们就不要杵在这里碍着我们了。” 见房间清净了,沈如初道:“你和吴浩远好像有深仇大恨,你见不得他好?” 沈芝媛又是一跳脚。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和他能有什么深仇大恨!若不是看在大姐的份上,我都不认得这人。没有什么过往!” 沈如初垂着眼皮,一副要睡着的样子,嘿嘿一笑,道:“这不像是你的风格呀!” 沈芝媛见她神情诡秘,吓得往后闪了几步,道:“你干嘛?一惊一乍的吓死人!吴浩远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活该!你不要多管闲事!” 沈如初无所谓地笑了笑,道:“谁说我要多管闲事啦?我只是好奇而已!我觉得……”她绕着沈芝媛看了一圈,咯咯一笑,道:“这件事和你少不了干系!” 沈芝媛呸了一声,道:“别往我身上泼脏水!我一个柔弱女子,我能切掉他的命根子?亏你想得出来!他那么风/流肮脏,不知被多少人嫉恨了,说不定被哪个有妇之夫给报复了,与我有什么关系!” 沈如初点点头,道:“是吧?真的不是你?我可记得你是有仇必报的性子啊?不对不对,应该说睚眦必报!为了一个文旭,你都敢找人害我,你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的?” 沈芝媛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最后眼睛瞪得老大,显得那张脸有些扭曲,表情极其不自然,冷道:“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知道错了,也认错了,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对家人不够好么?我什么东西没往家里拿?你为什么总抓着那件事不放呢!就算我不喜欢他,但是这件事和我没关系。” 沈如初笑道:“别激动,千万别激动!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走吧,我们看看二姐去。” 沈芝媛冷笑道:“少来这一套,打了一巴掌又给个枣子,我不稀罕!不知道你脑子里整天想什么,爷爷总说我不上道,我觉得不上道的人是你!二姐姐在家好好的,现在我们不差这点钱,养得起这个人,你又闲不住想给她找个婆家!你管好你自己的事!” 沈如初被她这一番抢白闹得心里老大不爽,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不过终究是她先挑起的话头,自己不占理,自然辩白不得。 她匆匆去看了一下沈念卿,说了几句闲话,问及将来打算,沈念卿又是愁眉不展,眼带泪花,沈如初急忙住了口。 “你来得正巧,你那衣服我已经修好了,这次正好带回去。”沈念卿轻声道。 沈如初道:“多谢二姐。你别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时间可以解决一切,也能抚平你心中的伤口,但你也要积极主动地面对。”她好像和她说自己上一世的事情,婚姻不幸并不是世界末日,还有很多时间和机遇去寻找幸福。 沈念卿淡淡一笑,道:“我知道你的心意,是为我好。我这辈子没什么奢望,能承欢膝下是我的心愿。只要我娘开心就好。”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也许婶娘心中的宽慰并不是你承欢膝下,而是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她没有和沈念卿说吴浩远的事情,取了衣服便回去了。 经过家门口的那条街,沈如初让赶车的老宋放慢速度,看见原先的馄饨铺子以及周遭几家店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胭脂铺子,有一个古色古香的名字镜花斋,隔壁是一家首饰店,鎏金的招牌上写着蘅芷轩,名字很雅道,门店的布置远远看过去也是古色古香,像是有档次的样子。 “松月,我们下去看看。”沈如初道。 松月笑道:“好,听夫人的。不过,夫人不是不用胭脂水粉的么?” 沈如初笑道:“是不用,但没说不看啊,先看看这胭脂水粉有什么好,知己知彼,才能将咱们的雪花膏推出来。” 松月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趣,眼前一亮,道:“夫人,那我们快些去吧。今天人很多,他们到底进了什么好货色,这么多人争着来买。” 沈如初笑道:“也许是送的,不要钱的东西谁不喜欢呢。” 松月急忙跑过去,拉住一个妇人问道:“大姐,这胭脂水粉怎么卖?” 那妇人一副防范地看着松月,道:“排队!要排队的!今天开业酬宾,所有来客都免费送一份胭脂水粉,不要钱的。” 松月回头惊讶地看着沈如初,眼神里尽是:你怎么知道的? 沈如初故作高深地一笑,在她眼中这根本算不上什么高级营销策略,开业大酬宾么,现代社会比比皆是;虽说这是古代,但也认牌子的,不管是首饰还是胭脂水粉,布料还是针线,很讲究牌子,那些知名老店出来的东西至少比普通商家贵一倍。 贺子敬现在想打通安阳城的胭脂水粉以及首饰市场,自然要下些本钱的。 “夫人,我们也去领一份吧,不要白不要!”松月翘首以盼。 沈如初笑了笑,道:“那你自己去领吧,有一份让我分析试用一下就够了。” 她正要转身,却听身后有人叫唤:“沈姑娘……” 沈如初转身,然后冷冷地看着来人。 在她眼神的威慑下,贺子敬急忙改口道:“文夫人。里面请,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胭脂水粉,都是新到的货色,你若是喜欢多拿几样回去用用,今天一概无偿赠送。” 沈如初想了想,笑道:“不用了,我不用胭脂水粉。” 贺子敬一脸惊讶,笑道:“你不用胭脂水粉颜色还这么好,可见天生丽质。若是用了的话,那肯定是锦上添花,美若天仙。里面请!” 沈如初笑道:“不要钱的东西我不稀罕!我们家爷会来给我买的。” 松月也是伶俐人儿,知道沈如初的想法,急忙道:“掌柜的,我说你就不用费心了,我们爷给夫人买的胭脂水粉可比你这店里的东西好百倍!” 沈如初嗔道:“不要没大没小。” 贺子敬也是见过世面的,当即有些挂不住脸色,冷道:“在下也是好意,夫人不必说话带刺,咄咄逼人!我与夫人就算过往有些不愉快,夫人也不必这般报复捣乱吧?在下已经忍耐到了极限。” 沈如初感到莫名其妙,冷笑道:“你说什么?我真的听不懂!我不过是下车过来凑个热闹,应该没有招惹到你吧?简直莫名其妙!” 贺子敬冷冷地点头,道:“夫人说自己只是过来凑热闹,为何说话处处带机锋?” 沈如初反唇相讥:“那是因为你心里有鬼!” 贺子敬皱眉,冷道:“算你们狠!你也不用排队了,胭脂水粉我让人送来给你!你和你那位夫婿莫要仗着地利欺负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告诉你们,我不怕!”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嘿嘿,超人大大这种坚持很是难能可贵!兜兜要强势归来,要努力码字!码字码字切克闹,兜兜兜兜康姆昂! ☆、128 乐整人文旭使坏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气恼,冷道:“你说我可以,不要说我们家爷!他现在可是五品的官员,岂是你们这些平头百姓能够随便议论的!” 松月急忙在一旁狗腿地帮腔:“就是!我们爷可是官爷,少拿你的市井气来攀比!” 沈如初又道:“你没有对不起我们,更不欠我们的,你这么说也太抬举你自己了!散了以往那门亲事,我们更庆幸,你们何来的歉意?为什么要歉意?我应该谢谢你的成全才是。” 想起与文旭之间的恩爱,沈如初真的要谢谢贺子敬的成全,曾经把贺子敬当做一根救命的稻草,至少是挡掉马文俊逼婚的一个好借口,如果贺家来娶,她不会不嫁的——说到底,对亏了贺子敬的退婚。 贺子敬望了一眼周遭排队的人,脸色赤红,眉头紧蹙:“你不要那么大声!” 沈如初见他尚且顾及自己的颜面,又有那么多人在场,本想借此机会闹腾一下,但想着把皇帝拉下马,自己也挨了一身剐,倒也不值得。 贺子敬一挥手,一个伙计跑了出来,他轻轻耳语了几句,那伙计麻溜地回到店内提了几串东西过来,是已经包扎好的胭脂水粉。 沈如初冷笑,道:“你今天开业,我怎么也要说句吉利话,开业大吉吧。松月,既然是贺掌柜的心意,你接了吧,回去分给几个丫头一起用,别辜负了贺掌柜的心意。” 贺子敬目送沈如初上了马车。目光有些清冷,微微叹气:“竟是朵带刺的玫瑰!” 沈如初回到家中,文旭竟然回来了。 “这半日你去哪里了?叫我好找!”文旭问道。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道:“天天盼着你回来,你倒好,一回来就没了影踪,想和你商量个事情都找不到人。” 文旭听了这话本来有些不高兴,男人嘛。总会有些应酬,总要去结交一些朋友,何况他出去办的都是正经事,单室见沈如初眼睛含笑,粉面桃腮,明明是嗔怪,却娇柔婉转,再多的怨气也消了。 “让夫人挂心了,我虽不在夫人身边。却心在家里,在初儿身上哦。几个朋友请我帮忙做件事,我平日里多承人家的好处。总不能临阵脱逃。何况又不是多要紧的事情。”文旭诚恳道。 沈如初见他态度好,心中再多的不平也瞬间烟消云散,她原本也是担心文旭,并不是要管着他,他现在笑眯眯地就在自己面前,还闹腾什么?当即笑道:“我才不会和你一般见识。我找你是有要紧事。某人呢现在升官了。总要准备几桌酒席庆祝一下。” 文旭笑道:“初儿真是有心了,有你这样的贤内助我还愁什么呢,以后日子别提多好过了。” 沈如初噗嗤笑了,轻轻捏了他一下,道:“我不过是在家里自己琢磨。外头的事情都不懂,少不得要你张罗。少给我戴高帽子,我不吃那一套!” 二人携手进了房间,红袖急忙上前端茶倒水,文旭道:“和你说件有趣的事情,贺子敬新店开张。” 沈如初当场没了笑意,苦笑不得道:“这叫有趣的事情?我见那家伙就多少不对眼,烦得很!” 文旭知道她并没有把贺家退婚的事情放在心里,只是单纯地讨厌贺家明明是暴发户却硬要跻身贵人行列,笑道:“今天他们开新店,说是赠送每人胭脂水粉各五钱,好用了再去买。我见不惯这人,是有两个臭钱却这般显摆,我找了伍佰个士兵,让他们以及他们的老婆家小都去领了胭脂水粉。” 沈如初一听这话顿时明白贺子敬那番话的由来。 “哈哈……哈哈,你真逗!做得好!”沈如初笑道,笑得差点岔气了,真是太有趣了,怪道贺子敬见自己时脸色灰白,说那句话时更是咬牙切齿。 文旭贴心地帮沈如初抚抚后背,笑道:“有那么好笑么?傻瓜!快别笑了,丫鬟们都在看着呢。” 沈如初笑起来,就停不下来,好半天才收住笑声,但笑得她肋巴疼,道:“你怎么想起这么个主意,真是太妙了。” 文旭耸耸肩,笑道:“不过是让他出点血而已,不算大事,贺家这点钱还是有的。” 沈如初笑道:“那倒也是,我也看不惯他那种神态,明明年纪不大,却要装得那么老成,不就是个暴发户么,以往和我们一样都是军户出身,现在充什么大爷贵人!德性!” 文旭笑道:“我也这么想的,初儿,我们英雄所见略同哎。” 沈如初顺手抄起桌子上的计划表,上面列了宴请的各种明细,连预算都做好了,这一遭下来少说也要二百两银子。 文旭看了看,笑道:“初儿,你真有才,连一桌多少钱都算到了,请什么人也算好了。不过……”他皱眉,道:“不过,我觉得缺了一样。” 沈如初道:“哦,还缺什么?我也是第一次做这些事,你要多多指教哦。” 文旭笑道:“第一,办酒席也好请客也罢,都是为了热闹,庆祝一下,那我们干脆就多热闹一下,请个戏班子来唱半天;第二,你是当家女主人,除了招呼客人,更要紧的是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明天空了,去做几身新衣裳。” 沈如初笑道:“我们这段时间花钱如流水,还是省着点吧,我新衣裳还有的是,倒是你,需要添置几套行头了。” 文旭笑道:“一切你说了算。我一个男人,不要漂亮,有一套新衣服临时充充场面就好。” 沈如初点点头,柔声问道:“中午想吃什么?我亲自给你做几道菜。” 文旭拉着沈如初的手道:“不用了,我们一起喝茶聊聊天就好,再不然下两盘棋?” 沈如初惊道:“你竟然会下棋?” 文旭笑道:“什么话?你以为读书少就不会下棋了?我自小可是在正规府学受教,按照君子之礼培养的,你一副看不起我的样子,小心我打你!” 他扬了扬大手,沈如初咯咯一笑,道:“我知道你舍不得。” 文旭拉过来,在她屁股上拧了一下,疼得沈如初惊呼一声,其实也没那么痛。 “这下怕了吧?过来,给大爷我研磨,我要写请帖。”文旭笑道。 沈如初不解:“你写请帖,什么请帖?” 文旭道:“就是宴会的请帖,以前咱们新婚的请帖是找专门先生写的。这次我要亲自动手,让大家都看看我的墨宝。” 沈如初撇撇嘴,笑道:“哟,还墨宝呢?要不要给自己起个名号?安阳翁,放野隐士什么的?” 她本来是开玩笑的,文旭却当真了,笑道:“也好,我可以叫安阳客啊。” 沈如初轻推了他一把,道:“请帖的事情还是找专门人写吧,你这么忙,哪有功夫管这些事;我字丑,就不拿出去丢人现眼了。” 她从背后伸过来两只白嫩细腻的手臂,从后颈抱住了文旭,笑道:“我们生个孩子吧,男的就像你,女的就像我,最好是一对双生子。” 沈如初难得主动,文旭见她主动引/逗自己,两块软绵绵的东西贴着他的后背,那是他最爱的地方之一,上面的香味他闭着眼睛都能想起。 文旭心中一喜,急忙转身将沈如初拉过来,抱着坐在自己腿上,搂着沈如初细嫩的腰肢,正要将脸凑过去,沈如初推开了他的手,笑道:“别摸我的腰,现在都成了水桶腰,不好意思让你摸。” 文旭笑道:“真的吗?那我看看是不是真的水桶了。” 二人正闹着,松月在外头道:“爷,夫人,外头有个叫翠柳的姑娘求见。” 沈如初微微感到吃惊,道:“她说来找谁?” 松月道:“她想见的是爷。” 沈如初又是一吃惊,回头看文旭,发现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似乎在极力掩饰什么,沈如初见状有些心烦,但压抑自己狐疑的神色,笑道:“哟,爷,你什么时候这么吃香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这不,又一个找上门的。” 文旭笑道:“别乱说,我和她之间清白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疑问更多,笑道:“我可没说你们不清白,你这是不打自招么?” 文旭正要解释,沈如初推了他一把,笑道:“快去吧,我还不放心你么?上门都是客,别让人家久等了。” 文旭“嗯”了一声便出了门,沈如初招呼松月:“去给爷和客人送点茶水瓜果。” 松月会意,急忙退了出去。 且说文旭见了翠柳,皱眉道:“你找我作什么?竟然找到我家来了?我告诉过你,胡山海是咎由自取,我不过是秉公办事,不需要你报恩。” 翠柳颤颤巍巍地走到文旭面前,她本来就瘦,受伤痊愈之后越发清瘦了,配上一张精致而苍白得小脸,可怜见的,让人心生怜爱。 她正要跪下来,却被文旭一把拉住,冷道:“你到底想怎样?我都说了,不要你回报!”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 送到的香囊,水星的蒙面超人、红遍天下0、myzhysky 送的平安符;本宫活着送的两个平安符(昨天);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青二十七送的香囊。谢谢各位朋友、亲们的支持,兜兜谢过谢过。 ☆、129 编谎话天煞孤星 翠柳一抬头,双目含泪,清愁万分,有些哀怨地看着文旭,文旭急忙抽回自己的手,就听翠柳近乎哽咽道:“我想报答爷,难道爷连这个机会都不肯给翠柳吗?” 文旭不耐烦道:“我说得话你怎么就听不懂,我不需要你报答!你要报答我什么呢,你能做什么!” 翠柳听了这话,嘴角隐隐带着一抹笑,眉梢微微上扬,道:“我虽是弱质女流,自问还会一些针织女红,爷若是收了我,在府上还能做点针线;我自幼学琴,爷若是闷了,我还能弹琴给爷解闷。” 文旭冷道:“我不需要,我也不闷!你从哪里来就到哪里去吧,我这里不需要你也不欢迎你。” 翠柳泪眼婆娑地看着文旭,喃喃道:“可是,扳倒胡山海的证据是我给你的,没有我,你会这么顺利地将胡山海连根拔起么?恐怕你出门一趟都要心惊胆战吧?可我不求什么,只不过是希望有个去处,不然我一个弱质女流,手无缚鸡之力,能到哪里去?能有什么活路?” 文旭皱眉,冷道:“以前你怎么活,以后也照样活就是了,我这里不缺使唤的丫鬟。” 翠柳移动莲步,轻轻上前,满眼的期待:“可我可以做很多丫鬟做不到的事情,我心意……” 沈如初正在这时笑意盈盈地走了进来,道:“爷,你看我们是定哪一家的戏班子好?方才我让老宋找了一些名单过来。” 文旭本来有些惊慌,心中闹着鬼。见沈如初这般说,哪里敢有半分不满和不悦,赔笑道:“你定吧,你喜欢听谁家的戏就定哪个戏班子,别的人不要紧,爱听不听。” 沈如初落落大方一笑,道:“余姑娘来了,坐吧。怎么。我们当家的怠慢余姑娘了?瞧瞧哭的,真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翠柳一点也不恼,哭着跪下来,道:“沈大夫,您再救我一次。我没有活路了。” 沈如初大吃一惊,道:“哟,你这是做什么?我可当不起你这么大的礼?有话好好说,快起来!” 翠柳很坚决。道:“您不答应我,我今天就跪死在这里。” 沈如初还没来得及反应,文旭就恼了。拉着沈如初的手。道:“别管她,让她跪吧。”又凶狠地喝道:“你尽管跪,死了我赔钱给你买副棺材!” 沈如初被他一路拉着就到了院子里。 “你和她到底怎么回事?”沈如初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女人敏感的天性告诉她,翠柳和文旭之间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文旭正在气头上,道:“你不要疑神疑鬼。我和她能有什么关系!她找我,无非是因为胡山海是我杀死了,说是我替她报仇了血海深仇,要报答我。” 这话与沈如初在医馆时从翠柳口里说的故事很吻合,而文旭一脸的真诚。不像是撒谎,沈如初当即打消了顾虑。笑兮兮地上前,道:“嘿嘿,人家是关心则乱么,你这么好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怕别人来抢啦!” 好吧,这句话正好说在文旭的心坎上,他立马笑道:“你又来哄我,我自己什么人还不清楚!再说了,我也不是那种喜欢沾花惹草的德性,除了你,我谁也不喜欢,谁也看不中。” 沈如初蹭蹭文旭,撒娇道:“那这个女人来找你做什么?” 文旭叹气道:“说是来报恩,在家里当个丫鬟什么的。” 沈如初坏笑道:“就那么简单?没别的想法?” 文旭有些心虚道:“还能有什么想法,她那个样子我可看不中,简直连你一个脚趾头都不到。” 沈如初一拳打过去,骂道:“竟拿她和我比!” 文旭委屈道:“有必要才能显出你的好来。好了,不生气了,好歹给我点面子。”说完对着沈如初挤眉弄眼。 沈如初道:“罢了,罢了,你招来的你想办法把她弄走,家里人已经够多了,那么多张嘴吃闲饭,养不起这样娇滴滴的小姐,她还有个丫头叫胖丫的,一个人能抵三个人吃饭。” 文旭无奈地摇摇头,道:“好吧,我去把她打发走。不过,你要配合我一下。” 沈如初道:“怎么配合?” 文旭在她耳边耳语了一阵,笑道:“你看如何?” 沈如初啐了他一口,道:“想得美!让我扮演母老虎,我才不要!反正你招惹的人你去赶。” 文旭垂头丧气地往客堂走,沈如初见状,心说让文旭赶人,这样的事的确是为难他了,他压根心软,翠柳心眼多,又是经历过风浪的,说不定三言两语就能说动文旭了,加上文旭心中多少怪罪自己不帮忙,说不定顺水推舟就把她留下来了。 这么一琢磨,沈如初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拉住文旭,道:“算了,还是我帮你赶人吧,反正黑脸我来唱,坏人我来做。” 文旭急忙作揖,笑道:“多谢夫人。嘿嘿,晚上夫君我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让夫人好生享受一般。”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道:“谁稀罕!” 翠柳依旧在客堂里跪着,一边跪一边哭,哭到伤心处,瘦削的肩膀微微颤抖着,就像是寒风中的落叶,让人看着越发不忍。 沈如初心生同情,这样的女人的确没地方可去,在燕国出来闯荡的女人就两种:一种是风尘女子,这就不必说了,这种女子除了自己闯荡,别无其他活路;另一种就是做贼的,都已经是个贼了,什么风浪和江湖没经历过。 但若让她留下来,将来恐怕就没有安宁的日子了,这小蹄子显然是有目的而来,什么报恩,什么当丫鬟,谁见过这么狐媚子的丫鬟?谁见过连哭都充满演绎色彩的丫鬟? “余姑娘这是何必呢。你这么哭着,哭得我心里酸酸的,也想跟着哭。”沈如初开始抹眼睛。 余翠柳果真停下了啜泣,眼泪汪汪地看着沈如初,这一看便让沈如初心生恻隐,这么楚楚可怜的妹子,哪个男人能拒绝?幸亏是她亲自出马。 沈如初装模作样继续抹眼泪,道:“你是有所不知,现在瞧着,我嫁给文旭那是幸运,找了这么好的一个男人。你们只看到貌似风光的表面,我心中有多酸楚,你根本无法想象,世人也不大相信。有道是家丑不外传,若不是妹妹有心留下来,我也不会说这些。我若是说了,事关我夫君文旭的名誉,还请妹妹守口如瓶才是。” 女人都是八卦的,余翠柳听了这话顿时云收雨歇,巴望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道:“我们家爷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这一点你知道吧?” 余翠柳点点头,道:“爷的身世的确让人同情,不过一看爷就是有福之人,先苦后甜,又有夫人这样的贤内助,将来必定富贵。” 沈如初听她一口一个“爷”唤得甜,心头便恼,道:“哎,要真是如你所说就好了!我们爷乃是天煞孤星,这辈子孤苦,凡是跟他亲近的人,就没个好结局。就连我也受了牵连!” 余翠柳一惊,道:“这是怎么回事?夫人又是如何受牵连的?” 沈如初哭道:“孩子!孩子没了!” 余翠柳秀眉紧蹙,道:“夫人可是弄错了,我看爷待夫人是极好的。”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虽说相信命理,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沈如初道:“爷待我极好,这一点我不否认。爷自己也知道是天煞孤星的命,所以孩子没了之后,他很自责,狠心搬去了军营住。爷娶我进门时曾发下毒誓,这辈子只娶我一人,不纳妾不收陪房丫头,更不会娶平妻,我当时只顾着他的深情,却没想到这竟是个劫数。他这辈子无任何亲人,下辈子若没有子嗣,文家在他这里就绝了。” 沈如初说这话本来就是半真半假,真真假假,让翠柳一时分不清她话里有几分可信,而且沈如初从始至终没提任何有关她去留的问题,只是在吐自己的“苦水”。 翠柳道:“夫人不必难过,这命理都是可以改的,说不定遇见贵人,这命运就改变了。既然夫人想给文家留后,体恤爷,那何不给爷物色几个丫头,将来产了一儿半女,轰出去就是了,也不影响夫人和爷的情分。” 沈如初心下微微吃惊,真是太小看这女人了,其心昭昭啊!笑道:“我倒是有这样的心思,可惜到哪里找标致聪明又得爷欢心的女人?愁啊!” 【小剧场】 沈如初(招招手):作者君你过来。 扑货兜(摇摇头,很坚定,心说:你以为我的旺财么?你叫我过去我就过去?偏不!) 画外音:偏偏这扑货兜是言行且表里不一的人,虽说心里活动很剧烈,但表现却很乖巧,乳燕投林状,奔到了沈如初面前。 沈如初(垂眸看看指甲):你这么个龟速,这么个更新状态,你爸比妈咪知道吗? 扑货兜(潸然泪下):么办法呀,娘娘!真心分身无术啊。 沈如初(鄙夷万分):你再这样下去,我可罢工了,瞧瞧你把我写成什么样了,挫啊! 扑货兜(很有骨气):你再嚣张,信不信我找个克星来折磨你,信不信? 沈如初(花容失色):你敢! 扑货兜(贱兮兮一笑):你看看我敢不敢。还有那些热爱盗版的亲们,速速回归喽!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姑娘小白oo、型男密码三位亲送的平安符,嘿嘿。 ☆、130 烦恼事芝媛惹祸 余翠柳深思了一会,道:“夫人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乃残花败柳,过去名声又不好,万万不敢有非分之想。我只盼望着夫人可怜我,自幼父母双亡,又没个兄弟姐妹,连个远方亲戚都没有,又遇见胡山海那种恶棍,我这辈子算是完了,恳请夫人收留我在府上做个丫鬟。我不要什么工钱,只有给口饭吃,有个安稳的落脚之处,这辈子安安心心地过活。” 她一边说一边又要跪下来。 沈如初笑了笑,道:“你这是要为难我。你一个娇小姐,我怎么可能使唤你?你也抬举我了,这个家我们爷说了算,我当不了这个家。你也看到了,我们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丫鬟仆从也好几个了,哪里还需要再用人?我就算有心把你留下来,可眼面前的事情摆在那里,怎么留?” 余翠柳眼皮一垂,啪嗒啪嗒又落泪了,沈如初心中便有些不耐烦:嘿,这还哭上瘾了?给个好脸色就要开染料铺了。 “你也不要净想着哭,哭得我这心里……我这心里……”沈如初一边摸着胸口一边后退,然后倒在了一张椅子上。 “夫人!夫人!”松月惊叫一声飞奔过来。 文旭在里头听见喊声,以为出了什么事情,急忙奔过来,之间沈如初有气无力地躺在椅子上,眉头紧蹙,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初儿,你怎么了?不要吓唬我啊。你还愣着干嘛,快去叫人备马车请郎中来!”文旭道。 松月急忙放开沈如初,跑了出去。 余翠柳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见文旭心急如焚便驱步向前,道:“爷,要不要我帮忙?” 文旭吼道:“帮忙?你能帮什么?!你方才对她做了什么?好端端的怎么突然病倒了?滚!马上从我家滚出去。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 他猩红的双眼很是吓人,一副怒冠冲发的神态,抱着沈如初就往外跑。途中遇见红袖和麦冬,喝道:“你们把把那个扫把星赶出去。赶不出去,你们就滚!” 麦冬和红袖得了这命令,还有不用心赶人的? 于是先去请了翠柳出门,翠柳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决心,嬉皮笑脸地不肯走,没有面对文旭时的楚楚可怜、面对沈如初时的真诚绝望,就是一个女骗子的形象。麦冬当即冷了脸,道:“不要给脸不要脸,难不成让我们拿着扫把轰你出去!” 红袖很配合地拿来了扫把,二人硬是连推加拉地将余翠柳赶出了文家的大门。 当她们拍拍手找文旭复命时。才发现文旭和沈如初正面对面坐在凉亭里吃果子。 文旭挥挥手,道:“以后她再上门,不管什么原因,一缕不准她进来!” 沈如初想了想,又见了一点。道:“实在不行,把这差事交给小白吧,我觉得它肯定能胜任。” 文旭满脸黑线,这么怪异的想法也只有沈如初想得起来,可惜不等他出言反驳。一颗剥好的果子又送到了他嘴里。 麦冬和红袖二人丈二摸不着头脑地走了,心中暗下决心,绝对不能再让那个臭女人进门了,否则饭碗都要丢了! “这颗是奖励你的,我们配合得挺默契,想不到你那么聪明,竟然懂我的意思。”沈如初笑得有些得意。 文旭的脸抽搐了一下,拿眼瞪着沈如初,好不容易腾出一张嘴,不满道:“我能不明白吗?你用了那么大力气掐我,疼得我差点叫出来,我若还不明白,那就真是榆木疙瘩了!” 沈如初笑道:“我那也是失手嘛。” 文旭道:“幸好是失手,若是真心下毒手,我这条胳膊就交给你废掉了!” 沈如初绕到他身后,讨好地帮他捶捶打打,道:“这样舒服么?力道怎样?” 文旭眯着眼,很享受的样子。 沈如初瞧瞧道:“这翠柳怎么无缘无故缠着你,到底有什么故事?” 文旭肩头一晃,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就知道你有打算。”他本想不告诉沈如初,又怕将来沈如初知道真相了闹腾,少不得要虚虚实实地透露一点,道:“我和她能有什么故事,不过是除掉胡山海她从中帮忙而已。我当时也没想到那个提供密报的人是她啊。” 沈如初笑了笑,没继续追问,道:“你也别在家呆着了,出去会会朋友什么的,不然人家要说你有异性没人性了。” “什么?”文旭不解,“我现在你现在出口成章,而且净说新鲜玩意儿。” 沈如初噗嗤笑起来,解释道:“就是你多和朋友啊同僚啊走动走动,光在家里陪着我,他们肯定要有意见的。” 她现在也算是想明白了,这毕竟是古代,男人尤其是有点身份的男人,难免要出去应酬的,文旭现在正是打根基的时候,她就算是再贪恋两个人世界,也不能阻止他和其他人来往应酬。 文旭斜着一条眉毛,笑道:“你怎么就开窍了呢?我见你以前虽不阻拦却是心里不乐意。” 沈如初道:“那还不是怕你学坏!我们可有言在先,应酬归应酬,约法三章。” 文旭作惊恐状,颤巍巍地问:“夫人,哪三章啊?咱们家这么多三章,我都快记不住了。” 沈如初道:“一是绝色,不能到*,花酒是不准喝的,其他事情更不能做了;二是喝酒归喝酒,但是不能酩酊大醉地回来,要爱惜自己的身体;三是结交朋友固然重要,但是远小人远恶人。你若是答应了这三点,我怎么会反对你出去结交朋友?我是那么不明事理的人么?” 文旭一低头,“叭”地一声在沈如初的亲了一口,道:“夫人你真明事理!我去去就回,你在家好生歇着,再不然就出去逛逛,去涟水河泛舟也是不错的选择。” 沈如初嗔道:“你只管去吧,不要太晚了回来,小心不准你进!” 文旭急忙道:“哪里敢哪!我去去就回。” 沈如初好不容易送走了余翠柳这尊大神,又把文旭给哄走了,这才稍微安静一会,自己坐在那里吃果子,还剩下大半碟,让松月端出去分给其他人吃了。 “安阳也不是一无是处,这果子就特别甜。”沈如初坐在摇椅上,心情倒也舒畅,丝毫没有受余翠柳事件的影响。 她自在悠悠地想,这定是文旭变优秀了,有光环了,女人都想蹭一蹭,这余翠柳的心思她早就明白,这女人看似聪明却也不够聪明,上门闹腾,还当着原配的面,这是作死的节奏么?光凭这一点,就别指望文旭喜欢——文旭不喜欢又笨又嚣张的女子,比如杜雨珊。 想到这么多小三,沈如初又觉得烦躁。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让她烦躁的事情远远不止这些。 “夫人,外头有人找,说是沈四姑娘派过来的人,找夫人有急事。”麦冬匆忙赶过来。 沈如初顿时觉得头大,没好气道:“又怎么了?” 麦冬没想到一向温文尔雅的沈如初从躺椅上跳起来的动作“动如脱兔”当即一愣,喃喃道:“说、说是有急事!还在二门那里候着。” 沈如初皱眉走了出去,见了那个丫头同样是没好气,道:“你们主子怎么了?” 那丫头一抬头吓了沈如初一跳,哪里还是以往的样子,整张脸青一块、紫一块,已经肿成了猪头,嘴歪眼斜,很是吓人。 “谁打了你?沈芝媛?”沈如初问道。 那丫头嘤嘤哭了几声,道:“夫人,不好了,我们主子被人打了,现在多半是凶多吉少,一群人冲到宅子里,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们痛打了一顿,连守门的婆子都没放过。” “谁打的你们?你们招惹谁了?”沈如初急道。 沈芝媛就是个祸篓子,爱闯祸,迟早要出事。 那丫鬟道:“是马夫人。马夫人放了奴婢出来,说是要见你。”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明白,这是原配上门找小三算账的戏码,可与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啊,为什么要找自己? “还有什么话要带的吗?”沈如初冷声道,她心里还在游移到底去不去。 那丫鬟又道:“马夫人说,她会一直打,打到您出现为止。夫人您一定要去救救我们主子啊,真的会死人的!” 沈如初一拍手,烦躁道:“我就算是去也要想个万全之策。”她一个人前去,难保她不挨打,她才不会为了沈芝媛这种人只身冒险。 但也不能见死不救。 正踌躇间,林小三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请安了,沈如初眼前一亮,道:“小三,你怎么来了?静风呢?” 林小三嘿嘿一笑,道:“在外面撒尿,尿急,等一下就进来。爷让我们来保护夫人,说夫人想出去玩尽管出去玩,保卫工作由我们负责。” 他骄傲地挺起胸脯,笑道:“夫人,那个尿泡子不是来了么!”又冲张静风喊话:“喂,你快些!整天磨磨蹭蹭的。” 张静风上前就是一拳头,骂道:“说谁尿泡子呢?当我耳聋啊?”然后冲沈如初作揖一笑:“夫人,小的奉命来保护您。” 沈如初笑道:“你们来得正好,有重要事情吩咐你们做。”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心雨霏霏1、姑娘小白oo、小铜钱叮叮当四位亲送的平安符。哎,现码党伤不起,每天都是现赶稿子,加上晚上还要留着空隙哭一会,惆怅中。 ☆、131 贵妇出丑反被辱 林小三一听有任务,顿时来了兴趣,喜滋滋道:“夫人什么要紧事?” 张静风也急忙凑上前,和林小三相互挤了挤,笑道:“听从夫人吩咐。” 沈如初道:“我现在出去一趟,怕出事,对方凶猛异常。” 还没等沈如初说完,张静风皱眉担忧:“夫人,既然对方凶猛,您还是不要以身涉险了,有什么事情交给我们处理吧,将军若是知道您去冒险,恐怕会……会拧了我们的脑袋。” 沈如初哈哈大笑,要么怎么说这两个兵蛋子是活宝呢。 “就是一群泼悍的女人,没你们想象得那么严重!静风比较能打,又是便服,跟着我进去,就扮作我的随从;小三比较机灵,在外头望风,万一出现事情,想办法就近搬救兵!如果我进去一炷香之内没出来,也没派任何人出来,那多数有危险,你知道该怎么做了?”沈如初道。 林小三郑重地点点头,道:“我知道了,夫人。” 他心里还美滋滋地记住沈如初夸他机灵的那句话呢。 一切安排妥当,沈如初对那丫鬟道:“你带路吧,可不要耍花样,否则我会让你这张脸永远都是这样,连你父母都不认识!” 那丫鬟唯唯诺诺,连忙摇头,道:“奴婢不敢,奴婢真的是找夫人帮忙的,虽说是那马夫人放出来的,却和她没有任何勾连。” 沈如初点点头,这才跟着那丫鬟去了,到了东市与北市交接处才进了一家巷子,沈如初听说过这条巷子,用现代的话说,那是一个富人区,住的都是有钱人,整条巷子都是错落有致的房子,高大而不失优雅。带着一点文人的气息,一如这巷子的名称:乌衣巷。 沈芝媛住处的大门已经开着了,沈如初才从马车上跳下来,就有大丫头在那里恭候了,沈如初有点印象。想了想倒是明了:她遭绑架的那天晚上。这个丫头也在场。 沈如初经过她身边,忽然顿住了脚,道:“妹子。你怎么称呼?” 那丫鬟微微一愣,很高傲地抬了抬头,道:“银铃,怎么了?” 沈如初淡淡一笑,没说话,径直走了过去,约莫走了五步远,回眸笑道:“真是同人不同命,我记得你好像有个姐姐叫金玲来着。听说现在都当主子了?在马家还算受宠。” 她见到银铃的脸色瞬间阴沉得难看,似乎要发作,却听里面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叫唤:“银铃,人还没到么?” 那银铃急忙敛了心神,换了一副面孔道:“已经到了,奴婢这就带她过去。” 沈如初进去一看。微微一愣,不大的客堂里坐了四五个年轻的妇人,为首的一个便是崔明月,正在优雅地喝茶,见沈如初来了。放下茶杯,笑了笑,道:“咱们爷倒是舍得,这么好的雀舌,都舍得拿到小贱人这里来,还真是小瞧她的本事了。” 沈如初道:“我妹妹她人呢?” 进门没见到沈芝媛她还真是有点担心,一个服侍她的丫头都被打成那样子了,沈芝媛还指不定遭了什么罪。 另一个年轻的夫人对崔明月妩媚一笑,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位?” 崔明月笑道:“怎么,你觉着不像?” 那夫人捂着猩红的嘴唇一笑,道:“像是像,五官还算精致,就是多了点乡土气。” 众人均捂嘴笑着,看似矜持,一个个都笑得肆无忌惮。 旁边忽然传来一个怒喝:“你个死丫头,贱蹄子!叫你不要去找她,非把她也叫过来受折磨,我看你是活腻了!” 沈如初一转头正看见衣衫凌乱而破烂的沈芝媛被人像粽子一样五花大绑着,横躺在地上,头发被人剪得像是狗啃一样,满地是零落的青丝。 沈如初心中一阵心疼,隐隐震怒,这些女人简直是欺人太甚!她又想起崔明月三番五次找自己麻烦,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拳头忍不住握紧了。 沈如初冷声道:“马少夫人,你找我来有什么事?” 崔明月忽然震怒,将桌子上的茶杯扫了下来,骂道:“你什么东西,竟敢这样和我说话!” 沈如初冷冷看着她,丝毫没有惧意,就这几个锦衣玉食、手无缚鸡之力的臭娘们,她还不放在眼里,道:“你这么大喊大叫,摔东摔西,恐怕连个东西都不如!爽快点,直接说你的目的!” 崔明月浑身气得直哆嗦,嘴唇颤抖了几下,生生没说出半个字来,倒是另外一个妇人起身了,此人有些丰腴,一看也是养尊处优的主儿,沈如初知道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名媛、贵妇圈了,这些人平日里肯定都是和崔明月走动较多的。 “看不出来你还挺野性的,野性十足啊!”那丰腴妇人道。 沈如初反唇相讥,冷笑道:“夫人不在家里孝敬公婆,相夫教子,出来撒野,比起这份野性,如初甘拜下风。” 她垂着眸子完全不把那妇人放在眼里,这个表情显然激怒了那个妇人,她那丰满的身子在惊讶和愤怒之下,微微筛动着身上的肥肉,一抬手,一只涂着豆蔻的手就扬了过来,不等那只手到面前,已经被沈如初牢牢抓住了。 “放开我们夫人!”两个丫头冲了上来,却被松月和麦冬给拦住了,松月和麦冬都是做过粗活的,有的是力气,那两个丫头片子她们根本不放在眼里。 “夫人,撒野也该有个度!你就不怕我告诉你夫君吗?”沈如初比那妇人高些,冷冷俯视着她。 那妇人更是生气,怒道:“你不配!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个贱种,怎么可能见得到我夫君!再说,我怕你么,贱种!” 沈芝媛听了这话,在一旁喊道:“二姐,打!扇这个贱人几巴掌!” 沈如初一用力,便把那胖妇人推出了好几步。 “去把四姑娘带过来。”沈如初吩咐道,然后往前走了几步,道:“崔明月,你再不说为什么找我来,我可就带着人走了,等一下马大公子知道你在外宅里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恐怕你们夫妻感情会更不好吧?” 崔明月的脸色因为怒气而显得通红,骂道:“你住嘴!” 这些妇人都是吃饱了没事做,不是攀比新首饰新衣裳,就是攀比夫妻恩爱,崔明月带着一群人来外宅闹事,可见脸面不要了,如今被沈如初揭穿了心事,更是觉得难堪。 看着沈芝媛的几个婆子哪里看让麦冬和松月去救人,两方僵持不下,沈芝媛趁着机会,狠狠蹬了其中一个婆子,麦冬和松月也同时用力推搡了两个婆子,已经扭打成了一团。 沈如初见那场面十分纷乱,女人打架呀——真的很有——喜感。沈如初心底竟有一种小小的邪恶感,这要是放在现代录下来放到网络上,一定会火啊! “放人吧。我不是来闹事的,你找我来,总该有目的的,我们可以谈谈啊。”沈如初笑道,那无所谓的表情令在座所有的妇人都不爽。 崔明月摆摆手,道:“让她起来。” 要说崔明月的目的,她就是想让沈如初出出丑,看着自己妹妹被折磨让她心疼让她内疚,可偏偏沈如初对沈芝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姐妹情深;原本她想带着这一群人趁机羞辱沈如初一番,让大家看看沈家出来的女子是多么的——贱!谁知沈如初从始至终从容不迫,压根一直在上风! 沈芝媛被麦冬和松月带到了沈如初的面前,沈如初差点认不出来,衣服都被撕烂了,夏天本来就穿的少,沈芝媛又是放荡的性子,穿得更少了,去了外面的纱衣,里面就是个肚兜,如今也是被人扯开了,酥胸若隐若现,身上还有不少抓痕,鸡毛毯子的淤青。 原本一头的秀发被剪得豁牙漏齿,脸上一块块的乌青,嘴巴都肿起来了,难怪方才说话听起来声音怪异。 沈如初本来以为她会哭哭啼啼,要死要活,毕竟一个爱美的女人被折腾成这个样子,真是没脸见人了,但沈芝媛却撸起了袖子,道:“老娘今天和这帮骚/货拼了!” 关于这一点,沈如初在大吃一惊的同时不得不佩服沈芝媛的性子,做人嘛就是要这种豁达和泼辣! “三姐你拉着我做什么?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对,老娘我就是破鞋,就是贱货,可你们以为又比我好?好哪里?不照样靠和男人睡觉得到自己的东西!若不是你们命好,投胎到了好人家,你以为你们这种姿色还有床上功夫,能当原配!你们谁把老娘弄成这样,老娘一个也不放过,让你们没脸见人!”沈芝媛跃跃欲试。 沈如初只得由着她去,至少她认为这些道貌岸然的女人更怕沈芝媛这种人。 沈芝媛拿着一把大剪刀,满脸的杀气,朝一些妇人追过去,那些女人平时最是假斯文,讲究仪态,哪里跑得过沈芝媛,最新开口说话的那个妇人就被逮住,刚有丫鬟上前当着,沈芝媛一脚踹过去,大剪刀一落,那夫人的发髻就散了下来。 “啊!”一声尖叫传来,几乎把屋顶掀翻。 ps: 不好意思这一章更新晚了,刚刚码出来。大家晚安,好梦! ☆、132 劝纳妾领妹进门 沈如初只能说:这场面很混乱,真的很混乱。 麦冬道:“夫人,我们怎么办?” 沈如初道:“给我找把椅子来,看热闹。” 麦冬在屋子里巡视了一圈,搬了一把空椅子过来,沈如初优雅地坐在了那里,屋内时不时发出杀猪一样的声音,那些贵妇们此刻没了半点仪态,撒丫子满屋里抱头鼠窜。 崔明月气得只跺脚,恨道:“没用的东西,我们这么多人,她就一个人,你们怕什么!你们都给我回来!” 她气急败坏至极,自己从丫鬟手里抢过一根竹板就冲过来,不是去打沈芝媛,而是朝沈如初劈头盖脸地挥过来。 沈如初早就防备了她,见她气势不对,不等她近身,一脚就踢了出去,崔明月被身后的银铃及时托住,这才没有倒下去。 松月见崔明月等人不怀好意,站在沈如初的面前,警惕地看着她们,顺手抄了个东西,竟是半截椅子腿。 正当屋里闹得不可开交、沈如初看戏看得不亦乐乎,就听门口一声怒吼:“你们这是做什么?!” 沈如初一回眸,看见一身鲜衣的马文俊站在门口,对着众人怒目而视,崔明月显然没想到马文俊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好半天没反应过来,还是银铃等人先一步回神,上前对着马文俊福身行礼。 马文俊铁青着脸,环视众人,怒道:“你们一个个像什么样子!吃饱了没事做,跑这里撒野?” 崔明月眨了眨眼睛,眼泪就落下来了,扑过去,道:“爷,我们不过是来看看,知道这是爷的心头肉。不敢作他想,谁知这女人着实可恶,恶语相向,说妾身是木头疙瘩,没有趣味,妾身气不过这才命人动手打了她。” 沈如初忽然听见一声几乎把耳膜刺穿的尖叫,只见沈芝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躲到了屋里。沈如初心中叹息。果真是女为悦己者容,沈芝媛那副尊容真是没办法见人。若是被马文俊看见了,恐怕从此都要失宠了。 马文俊铁青着脸,根本不信她说得这一套,崔明月有几分花花肠子,他们做夫妻这几年也算是见识了。 “你不在家好好陪着娘,出来作什么?自己找晦气,还要到我这里告状么?”马文俊道,他一抬眼看见了坐在正中间的沈如初,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他的目光看似不经意地投向沈如初,眼神里却闪过一丝惊艳。这个小女人依旧让他眼前一亮,就像是闷热空气里的一丝凉风,让他不由得去关注。她穿着朴素但却气质优雅,素净的衣服遮不住满身的灵气;她眉目含笑却带着一股调侃的味道,眼里没有卑微没有畏惧。没有市侩没有贪婪。 所有人中她最镇定。 他蓦然想起了沈如初与自己打赌的情形,她也是那种神态,带着微微的不屑,既是一种激怒又是一种挑/逗,自己不知不觉中竟上了她的当。 他没想到她竟然做到了——不过事后想想倒也不奇怪,有文旭那样的人在,又有沈如初这么聪明而独特的女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 想到文旭,马文俊心头的怒气不是一般的重,这家伙不但横刀夺爱,竟然还能连升两级!为了这事他和马征明吵闹过,还挨了马征明一巴掌——想起来就是恨! 崔明月见马文俊走神,却不知道短短时间内他已经思绪万千,心中虽然愤恨沈如初什么也不做就勾走了马文俊的目光,但却不敢表露出来,哭道:“爷,是妾身不对,不应该好奇心太重,让爷不痛快了,回头妾身给爷亲自准备酒菜赔不是。” 马文俊也不好把事情做得太绝,道:“你先回去,领着她们走!” 崔明月再不乐意,也不敢当众忤逆马文俊的意思,灰溜溜地领着那几个样子狼狈的贵妇及一干丫鬟离开了马文俊的别院。 沈如初笑了笑,道:“马大公子好久不见了,如初这里有礼了。” 在沈如初看来,这马文俊还没恶俗到那个地步,至少比起姚光祖来,算不上十恶大败之人,所以,沈如初对他并不是特别厌恶。 马文俊本以为她会指着自己鼻子叫骂,没想到她会对自己辞色甚好,一时晃神,道:“你客气了。让你见笑了,家宅不宁。” 沈如初笑了笑,道:“马大公子客气了,多少人羡慕大公子这么有艳福的。芝媛受了点惊吓,我带她回去修养几天;大公子也早点回府吧,方才少夫人的气势您也看到了,着实气得不轻,不管谁对谁错,你们终究是夫妻,犯不着伤了和气。” 被她这么一说,马文俊觉得脸上挂不住,又不知作答,笑了一下,道:“你不恨我?” 沈如初一惊,道:“我为什么要恨你,我觉得你这人还不错啊。” 马文俊脸色一红,道:“真的?” 沈如初笑道:“你先别管真假,先回去看看少夫人吧。不过,有件事我这个外人倒想说一句。” 马文俊急忙道:“你请说。”他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看得沈如初不停皱眉,才说他不是坏人,一转眼就本性暴露了。 沈如初道:“你怎么安排芝媛我不管,也管不着,但是,如果还把她当做外室,恐怕崔明月还会闹上门来,闹到沈芝媛也是小事,她本来就是闲不住的人,也不怕她们来闹。可是闹来闹去最后闹到的人是你——马大公子,下不了台面的也是你——马大公子。所以,我粗浅地以为,马大公子还是把沈芝媛领进门吧,妾嘛,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何况我那伯娘经常去府上给令堂马夫人请安问好,将来沈芝媛进了门多少能帮大公子孝敬一下高堂。这乌衣巷虽好,怎能比得上马府稳妥?若是沈芝媛在外宅出了事,到时传出去说大公子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岂不是要伤了全城少女的心?” 马文俊被她说得一一愣,从来没有哪个女人这样对自己说话,她眼神含笑,带着一股调侃的味道,将一个“坏”字展现出来,恰恰是这种“坏”,让马文俊心里痒痒的。 沈如初又道:“大公子先考虑考虑,不急着回答。芝媛我要带回去几天,被打得厉害,恐怕是没法见人了。” 马文俊道:“我进去看看吧。” 沈如初不耐烦道:“她见你回来就躲起来了,你进去不是让她尴尬吗?不准进!” 王连盛在一旁看不下去了,道:“你怎么和我们公子说话呢!” 沈如初冷道:“你没资格和我说话!” 王连盛光拿眼瞪着她,没得到马文俊示意之前也不敢乱来,再说,他眼睛活络得很,光是马文俊见到沈如初的光景,他就知道马文俊对沈如初那是贼心不死,心里欢喜,在这种情形下,他是不敢太过造次的。 马文俊道:“那劳烦你了,过几天去你府上接。” 沈如初点点头。 在丫鬟的带领下转身进了沈芝媛的房间,正看见沈芝媛痴痴地扒在门缝那里往外看,见了沈如初,道:“你和他说了什么?那么亲密,还说了那么久!” 沈如初没好气道:“还不是说你的事。” 沈芝媛道:“我什么事,我现在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见人!” 沈如初道:“让他纳你进门,不要当外室,活该被欺负!走吧,去我家,我帮你收拾一下,过段时间就会好了。” 沈芝媛突然哭了,道:“三姐,你说他怎么不进来看我一眼啊?难道我丑了,他就这么不待见我?任着他大老婆欺负我?” 沈如初恨其不争地看了他一眼,道:“他来见你,你敢见吗?你不去照照镜子,你不怕他见了你之后再也不想见你了?你躲起来不就是怕吓着他么?别哭了,方才的那股野劲呢!跟我回去,我给你收拾收拾,一样漂漂亮亮的。” “真的?”沈芝媛抬着晶亮的眼神,问道。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比珍珠都真。走吧,带几件衣服,家里让丫鬟收拾一下,你带一个贴身的人就行了。” 沈芝媛一边吩咐丫鬟去收拾衣服,一边叹气道:“三姐,你们家够不够住啊,我住的房子要有窗户,最好打开了就能看到花园的……” 不等她说完,沈如初转身就走。 沈芝媛急忙拉住她,赔笑道:“三姐,你别走,只要你能帮我收拾得漂亮,恢复原状,至少让我有办法见人,你就让我睡柴房我也乐意啊!” 沈如初白了她一眼,这种女人啊,就送一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在去文家的路上,沈如初与沈芝媛坐了同一辆马车,沈芝媛一个劲地缠着沈如初,笑道:“三姐,我没想到关键时候你还挺帮着我的。” 沈如初鼻孔朝天,“哼”了一声,心说,见死不救非君子,摊上这么个堂妹,不多管闲事也不行! 沈芝媛又道:“三姐对我这么好,我不能有所隐瞒,有件事倒是要和三姐坦白。”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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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先是给沈芝媛清理了伤口,给她上了药,然后拿出剪刀,在她脑袋上比划了一下,沈芝媛吓得急忙捂住头发,道:“已经这么短了。还要再剪吗?那我以后还怎么见人?” 沈如初按住她的脑袋,不悦道:“不要废话!想有个人样就听我的!” 她并不会理发,至少前一世没学过这门手艺,只能凭着记忆中的发型来给沈芝媛修修剪剪,最后又用铁板子拉直了一下。理了一个学生头,虽说在这个朝代看起来很怪异,但在沈如初眼中却十分熨帖,她简直要拍手称赞自己心灵手巧了——她发誓,这是她活了两辈子第一次给别人理发! 沈芝媛看了看镜子,撇撇嘴,道:“也只好这样了,看着挺怪异,不过凉快!” 接下来的两天便是请客,戏班子定了南市的赵家班,赵家班的武生特别好,耍逗动作很多,大家都是瞧个热闹,谁稀罕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腔;宴席开了五桌,有一半是沈如初不曾见过的,不是同僚便是文旭的远房本家。 还有一部分是下属,明着是来道贺的,实际却有巴结讨好的意味,沈如初忍不住揶揄道:“还是当官好,这不,才升职,就有人巴结了。” 文旭得意一笑,道:“你夫君我,那可是前途无量!” 沈如初靠近他一步,隔着宽大的袖子捏了他一把,道:“老实点,可不要有什么花花念头。” 文旭低声叫着冤枉,道:“不敢啊,也不想啊,家有娇妻,我已经很满足了!其他女人对我来说,不过是红粉骷髅!” 沈如初嗔道:“贫嘴!” 苏家也派了人来,送了一份厚礼,倒是让沈如初与文旭大吃一惊,文旭说自己压根没到苏府送请帖,想了想,兴许还是苏老爷记挂沈如初在灵石寺对苏老太太的救命之恩,加上文旭现在是五品官员,在安阳城这个小地方也算是跻身官僚一流的,也有拉拢的意味。 二人合计着,苏家这份情是要还的,等宴会结束了,亲自登门道谢,到时也准备一份厚礼过去。 席间,来了两个不受欢迎的人。 第一个便是杜雨珊,沈如初早就料到她会来,虽说做好了心理准备,但一见她像是几辈子没看过男人一般,总往文旭身旁蹭,沈如初心里便膈应得难受。 为了不让文旭被骚扰,沈如初只好打出一张底牌:让唐小三去搞定! 别看唐小三是个官二代,平时也是一副不着调的样子,莫说唐梦瑶了,就是唐家当家人也未必管得住他,自幼被母亲宠坏了,但就是听沈如初的话。 沈如初请将自然要激将,笑道:“你不会怕了这妞吧?连这点魄力都没有?” 唐天瑞本来对杜雨珊这种女人是不屑一顾的,用他的话来说“粗浅无知的女人”,但着了沈如初的激将法,当即端了杯酒起身,道:“你看我的!让你瞧瞧小爷我的魄力和魅力!”然后还甩了甩自己的头发。 沈如初噗嗤笑了一下,看了一眼唐梦瑶,唐梦瑶正无奈地摇摇头,笑道:“我这个弟弟谁的话都不听,就听你,偏偏你总给他找苦差事。我看那个杜小姐可不是吃素的,你还是派个人跟着吧,毕竟这是你家里。” 沈如初急忙应了,然后便去招呼客人。女客和男宾是分开的,文家条件有限,并不是在不同的礼堂举行,只不过分了不同的桌子,用了几道屏风挡起来。 沈芝媛顶着个纱帽,偶尔出来帮帮忙。沈如初可不敢指望她帮什么大忙,好在也没闹出什么乱子来。 第二个人有些让文旭夫妇吃惊的人是贺子敬。 文旭的第一感觉就是:此人是来找茬的。当即命了林小三、张静风等人暗中机警点,去外头看看这贺子敬还带了什么帮手来,有什么可疑之处。 沈如初的观点却与文旭不同,她认为这贺子敬纯粹是冲着人情世故来的。从沈如初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这人非常世故,骨子里也很市侩。只是被他表面的深沉所掩盖罢了。 沈如初轻轻捣了一下文旭,道:“你去接待一下吧。上门就是客,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没必要为了这种人闹不开心。” 文旭虽说听了沈如初话去迎接贺子敬,却没有给他好脸色看,冷笑道:“这是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 贺子敬态度却是很恭敬,道:“草民过来给文大人道贺,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还请文大人收下。” 文旭见他有些奴颜婢膝,心中更是不爽,冷道:“让你破费了。进来吧,顺便吃点酒水。” 贺子敬的目的就是留下来吃酒席,借机好认识一些人,他相信文旭很快就会成为这批人中的新贵,身边也会有不少军中新贵。安阳是座军城,驻扎的都是边疆军,军队在地方上的势力几乎可以用一手遮天来形容,所以能结交上军中的官员,对他来说绝对是有利无弊。 沈芝媛碰碰沈如初,道:“那个贺子敬来了?” 沈如初道:“你不都是看见了吗?今天真是一点都不开心,来了几个讨厌鬼。” “要不要我去帮你出出气?”沈芝媛自告奋勇道。 沈如初道:“你还是省省吧,你那些馊主意!何况今天是文旭的好日子,他在这里出丑,不就是给文旭结仇吗?” 沈芝媛撇撇嘴,道:“真是好心白当驴肝肺!算了,我还是去逗逗那个杜雨珊吧,真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啊!专找人家有妇之夫,没见过这么作践自己的女人!” 沈如初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沈芝媛,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心说,这妹子光顾着说别人,却忘记用镜子照照自己了。 沈如初指挥人忙里忙外,里里外外兜了一圈,这才回到座位上,才坐下就听见男宾那几桌传出了喧哗声。 沈如初急忙放下碗筷过去看,就见杜雨珊缠着唐天瑞不放——是名副其实地缠着,就像是一根藤条一般攀在唐天瑞的身上。 “你这是做什么!放手!快放手!没见过你这么不害臊的女人!再不放手我可打人了!”唐天瑞怒道。 沈如初命人拉开杜雨珊,只见杜雨珊脸色潮红,眼神有点迷离,一只手不停地拉扯胸前的衣服,嘴里喃喃自语:“表哥!文旭表哥,我从小就喜欢你!你就收了我吧,我做小还不成吗?” 沈如初听了这话大吃一惊,心中又气又恨。 “去把文家老夫人叫过来。”沈如初道,松月一溜烟跑到了女眷桌子上,叫了乌氏过去。 乌氏本来就是文静春的续弦,与这杜雨珊并无什么亲情,平日里也最见不惯杜雨珊的小性子,而杜雨珊也瞧不起她的出身,又嫌她爱占小便宜,她与杜雨珊是两看两相厌。 ps: 鞠躬感谢行云2 送的两张宝贵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紫如妍、『灭凤』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一本好友的书:《萌喵驾到》,萌猫不是包子,不要随意揉捏偶那呆萌的大脸!新书,喜欢萌甜文的亲们去戳戳。另外解释一下,最近点娘是不是抽了呢?上传的章节总是不显示,害得兜兜不能及时发布,什么情况? ☆、134 出丑事文旭被婚 这也是沈如初找乌氏过来的原因,从第一次见面,她便捕捉到这二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表面看着热络,暗地里却是针锋相对。 乌氏没让沈如初失望,见了杜雨珊那个样子,先是大呼一声:“这像什么样子!”她这一声惊呼便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乌氏又一副为杜雨珊着想的样子,喝斥那两个丫头,骂道:“你们一个个都是死人吗?快把你们大小姐拉下来!” 那两个丫鬟在这个场合不敢不听乌氏的话,急忙将杜雨珊拖了过来,乌氏一见杜雨珊的样子心里明白了几分,只当杜雨珊放/浪成性,又饮了些酒,借着酒兴耍酒疯了,再看唐天瑞乃是英俊潇洒的公子模样,心下更是认定这杜雨珊看中了唐天瑞。 文静春匆匆行过来,见了这情形,喝道:“别在这里丢人现眼,快把大小姐扶回去!”又冲乌氏道:“你大呼小叫成何体统!珊儿多饮了几杯,你跟回去照看一下。” 乌氏道:“是,老爷。好在没出什么大事,老爷不必担心,只是……”她看了一眼沈如初,又在文静春耳边耳语了一会。 沈如初不知道杜雨珊酒品如何,但这情景显然有些不对劲,就算是个粉头恐怕都没有这么放/浪的,总觉得这里面有些蹊跷,被乌氏这一看便有些心虚。 文静春看了一眼沈如初,颔首而笑,道:“让你见笑了,这丫头平时疏于管教,秉性有些顽劣,来,我代她向你赔罪。” 沈如初笑道:“叔爷爷。这如何使得!您是德高望重的长辈,就算是天大的事情我们这些小辈也要担待着,何况珊儿方才不过是一时贪杯。也是高兴才多饮的,并非有什么不当之处。若真要怪罪起来,倒是我这个当嫂子的照顾不周。不过您也看见了,这里里外外都是人,实在是顾不过来……” 文静春微微点头,道:“我干了这杯!你随意。的确是这丫头造次了。你这么明事理我很欣慰!也是文旭的造化。” 沈如初接过松月递来的酒杯,正要饮下,却被一只大手夺去了。沈如初回头一看正是唐天瑞,就听唐天瑞道:“文夫人这杯酒就由我来代饮。” 文静春对唐天瑞这个举动有些不满,但唐天瑞的来历他也听闻了一些,又是文旭的客人。他倒也不好太过摆谱。 宴会热热闹闹地从晌午吃到了晚上,文旭与沈如初疲惫却又兴奋地将一干人送走,最后只剩下文静春等人。 “文旭,要不你送我回去?我正好有事要和你说。”文静春道。 文旭看了沈如初一眼,沈如初轻微地摇摇头。文旭道:“叔爷爷有什么话不如现在就说吧。初儿不是外人,一起听听也算是聆听叔爷爷的教诲了。” 文静春摇摇头,一声叹息,道:“罢了,那就算了。” 沈如初与文旭都是不会拒绝人的人。既然文静春提出要文旭送他回去,尽管忙碌了一天,文旭还是亲自将他送了回去。 沈芝媛冷笑道:“我看这个老头子没安好心,你干嘛叫文旭送他回去啊?” 沈如初没理她,道:“叫姐夫。” 沈芝媛撇撇嘴,道:“好吧,姐夫。我看这老头子定是有什么馊主意。别看他读过一些书,却最是道貌岸然的。” “你怎么知道?”沈如初反问。 沈芝媛伸着脖子,道:“我当然知道!吴浩远不就是那种人嘛!” 沈如初笑了笑,道:“你不打算和你娘说这件事?”只见沈芝媛摇摇头,沈如初又道:“你什么时候这么懂事了。” 沈芝媛皱眉道:“我知道你对我娘印象不好,我娘这人吧,的确挺市侩的,但是对我和哥哥真的是特别好,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你们都在怪她,就连二哥现在都对她爱理不理,眼里心里只有嫂子一人,我若不理解她,她心里该多苦!” 沈如初一愣,没想到沈芝媛还有如此细心柔顺的一面。 “我娘巴结马夫人,无非是想讨好她,等她开口把我纳进门,将来在马夫人面前也能说上一句半句话,若是我把这件事告诉她,她肯定会激动,若是找马夫人评理,马夫人未必就会帮着我们说话,毕竟她自己都是正室,没有帮妾、帮外室说话的道理;我娘一旦置气,难免就会自取其辱,她这么大岁数了,我不想再让她去丢人现眼。”沈芝媛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难得你有这份孝心。早点休息吧。这两天你脸上的淤青红肿都消得差不多了,过几天就回去吧,头发的事情倒也无所谓……” 还没等沈如初说完,沈芝媛就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话,道:“怎么无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她凭什么剪我的头发!她今天剪我头发,将来有机会我要她脑袋!” 沈如初感到一阵恶寒,睚眦必报这倒是沈芝媛的风格! “今天杜雨珊突然行为失常,你有没有动手脚?”沈如初问道,她本不该怀疑沈芝媛的,但是杜雨珊的确太反常了,她的确任性刁蛮却还没到放荡的程度,更不可能第一次见到唐小三就那么主动地投怀送抱。 沈芝媛跳脚道:“你别总是冤枉人!出什么事都算我头上,你怎么不说北夷年年攻打大燕也是我的过错呢。没见过你这么当人家姐姐的,我在你心目中就那么不堪吗?” 沈如初求饶道:“好好好,算是我错了,你不要得理不饶人好不好!” 沈芝媛笑道:“难得你也有落下风的时候!好吧,我也不瞒你,我给那个死丫头下了点药!嘿嘿,想不到药效这么好!” 沈如初惊道:“你下了什么药?” 沈芝媛道:“很贵的,要不是为了你出气,我还舍不得用呢!我可是花重金从畅春楼的粉头那里买来的。” 沈如初一巴掌拍过去,骂道:“你怎么净做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谁让你这么做的!你还从粉头那里买药,你怎么净不学好!” 骂归骂,却不敢真的下手打,沈芝媛这性子,她是管教不来了,好在也没闹出太大的事情来,也只能随着她去了。 且说晚饭都过了也不见文旭回来,沈如初只好派了如意去寻,结果不到一个时辰如意回来说文旭被留下来用餐了,沈如初虽没说什么,心里却老大不喜欢。 沈芝媛端着一碗参汤,笑眯眯道:“我说吧,那老头没安好心!好端端的又留下吃饭。三姐,要不你去寻一下吧?” 沈如初冷道:“不去!你安心吃饭!”她心里窝着一口气,哪里还能吃得安,放下了碗筷就去了花园那里,嘴上不说是给文旭留着面子,心里却堵了一口气,她不信文旭不知道文静春的想法? 等到沈如初喝了几杯水,气了半个时辰,文旭从外面回来了,脸上带着一抹兴奋,像是要宣布好消息一般。 沈如初见了这神情就忍不住想生气,这几天文旭听了太多的夸赞和祝贺,尾巴简直要翘到天上了,这在她看来十分不可取。 “这么开心,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要宣布?”沈如初似笑非笑。 文旭挠挠头,似乎在犯难,道:“这个嘛,也不算了,我这不是回来和你商量的吗?” 沈如初皱眉,笑道:“什么好事还需要和我商量,你自己直接做主不就是了吗?” 文旭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道:“不是什么好事,就是叔爷爷给我做媒,想让我、让我娶了杜雨珊。” 沈如初气得一下子站起来,但很快发现自己太失态了,冷道:“那你怎么说的?” 文旭笑兮兮地拉过沈如初,笑道:“我还能怎么说啊,直接拒绝了呗!那种女人怎么能当老婆呢,简直就是母夜叉,又娇气又霸道又任性,娶她回来还不鸡飞狗跳!我答应过我的初儿,这辈子只娶她一个人,我可是立了誓言的。” 沈如初笑起来,道:“那你干嘛吓唬我?方才我的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 文旭笑道:“原来你胆子这么小啊!” 沈如初笑道:“我就算再大的胆子也禁不住你这么吓唬!” 文旭叹了一口气,道:“叔爷爷真是老了,有些糊涂,怎么能将杜雨珊许配给我呢?一来我是有家室的人,二来我对她并无男女之情;他非说杜雨珊对我思念成疾才当众出丑的!可我明明看见她抱的人是唐天瑞!要真找人负责,那也该是唐天瑞。” 沈如初道:“唐天瑞可看不上那种人!唐家在京城的势力可不是我们能想象的。唐天瑞不过一时贪玩,对杜雨珊可没半点意思。” 文旭拉着沈如初的手,道:“咱们也别说这些人,我们进屋谈谈心,外面热气太重,当心受了地气。”他一边拉着沈如初一边往屋内走,一边笑道:“我这当爹的梦想什么时候能实现呢!” 沈如初嗔道:“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ps: 鞠躬感谢myzhysky、心雨霏霏1、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咳咳,亲们多多支持啊,兜兜真的会努力的,目前也在积极地调整。 ☆、135 真情意爱心早餐 文旭笑道:“哎,这话可不对,我怎么叫不安好心呢!我是有家室的男人,想当爹正常心态嘛!真是冤枉死人喽!” 二人进了房间,各自换了一套家常的衣服,又唤来松月等人准备热水洗漱了一番,这才上了床。 文旭是年轻儿郎,身边有个如花似月的女人,若没个生理上的冲动,那简直不能算男人!于是乎,又是满屋春色,咿咿呀呀的声音不绝于耳! 沈如初一边道:“轻点,我受不了了!你再这样我要叫了……” 偏偏这声音对文旭来说是莫大的鼓舞和刺激,他一边冲刺一边坏笑,道:“你叫啊!我最喜欢听你叫了,初儿乖,叫一个给我听听。” 沈如初羞涩地看了他一眼,道:“怎么叫?你这么一说,我反而忘记怎么叫了?你教教我嘛!” 文旭坏坏地看着沈如初道:“真的要我教?” 沈如初咬着嘴唇点点头,道:“是啊,要爷教我的。” 文旭身子一挺,一直贯穿到底,沈如初感到一股电流瞬间传遍全身,一声娇吟从唇齿间穿出来听在文旭的耳朵里,如同纶音梵语! “爷,你好厉害!我都怕你了。”沈如初娇嗔道,对文旭是不吝赞美,笑道:“我觉得爷的宝贝也很漂亮呢,还是粉色的!” 文旭俯下身子在沈如初耳边道:“宝贝你的更漂亮!”然后咬了一口沈如初的耳朵,沈如初的耳朵本来就是敏感之处,又听他叫自己“宝贝”,情动之处,身下的桃花源便不停地紧缩,那蜜汁不停流淌出来,令人春/心难耐的声音也飘散着。 文旭受了这般挑逗,情不自禁加快了速度,又是一种充满热情和爱意的冲刺。到了最后沈如初受不了那股强大力量的贯穿,狠狠地抓住文旭的手臂,而文旭更是一鼓作气势如虎,在沈如初身上驰骋,最后一抹热浪挥洒出去。 沈如初与文旭同时得到了满足。二人心情都很好。沈如初像只乖巧的小猫躺在文旭的怀里,道:“你什么时候回军营?” 文旭道:“可以晚两天回,回去之后应该会过段时间才能回家了。” “为什么?我一天也不想离开你。”沈如初撒娇道。 文旭叹了口气。道:“现在边疆局势很动荡,而且胡山海被杀的消息也传到了北夷,主帅副帅不和是军中大忌,恐怕北夷会借此攻击,已经蠢蠢欲动了!要全面设防,打仗是迟早的事情。我现在眷恋温柔乡是很危险的,少练一天功,上战场就多一分危险。”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头一惊。恨不得马上就推文旭起来练功,道:“那怎么办?要不明天你早起!还有啊,以后千万不要贪吃了,不是常听老人说,这一滴精十滴血嘛,你每次都这么卖力。身子不虚才怪呢!” 文旭将沈如初搂紧,笑道:“你觉得我身子虚?真的身子虚了吗?” 沈如初推开他,骂道:“哎呀,我是说长此以往将肾虚!又没说你现在身子虚!”心里却暗下决心,要给文旭多做些好吃的。好好地补补身体,想到这里,便道:“从明天起,我多给你做些吃的,大补的食物给你准备一些,到时你多吃点。自己的男人自己要疼爱,明天你必须准时起来练功,我起来亲自给你做好吃的。” 文旭笑道:“你不用起来那么早,不是有那个谁,谁来着……麦冬么,让她做点早餐就是了。” 沈如初点了一下文旭的鼻子,笑道:“是甘草!你总是把两个人弄混。我觉得这次买的两个人还比较靠谱,都是安分守己的人,还买二赠一呢。” 文旭笑道:“你说秦皮?我看那小子野劲蛮大,要是带他入伍的话将来恐怕是个杀敌的好手,总好过在我们家当个家奴,说不定将来能有个大出息!明天我问他愿不愿意。” 沈如初笑道:“你只管带了去,养个亲卫兵在身边以防万一。我就怕麦冬不同意,她对这个孩子视如己出,是她现在唯一的亲人了。” 文旭打了个哈欠,道:“明儿问问吧,我们也不强人所难。你医馆的事情怎么打算?” 沈如初道:“不知道现在家里还有多少积蓄?我手里还剩三百多两,是你走时留给我家用的,开医馆要租个门面,还要请个老药师,买药材等,就按最低预算也不少于一千两银子。明儿我找一下宫氏医馆,问问经验。” 文旭点点头,道:“睡吧,实在困得慌。” 第二日,沈如初破天荒起得比文旭早,真的亲自去了厨房,先做了一份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用的最新鲜的里脊肉,细细剁成肉糜,加了大米用砂锅熬制。 然后又做了几个鸡蛋香葱卷饼,以前记得文旭很爱吃,虽说做不出外头卖的那种滋味,但却比外头更健康更清淡。 甘草在一旁打下手,笑道:“夫人,您之前也学过厨艺吗?” 沈如初摇摇头,道:“没学过,不过,女人对厨艺有天生的敏感,多少会一些,何况有些东西自己想学,还有学不会的?你之前做的卷饼味道不错,可惜咸了点,又放得油多了,我吃着喉咙憋着一口痰,不是很舒服。我虽没学过,但整天吃你做的东西,还能琢磨不出个所以然来?” 甘草比之前刚来时大方了许多,偶尔还和松月她们开开玩笑,听了沈如初这么说,笑道:“夫人您真聪明,一学就会,甚至没学过都会了。我当时学厨艺因为人笨,东西总是做不好,没少挨打!” 沈如初笑道:“我呀,现在也不是在做饭,我是在用情爱做一份爱心早餐,做给自己心爱的人吃,那是一种幸福,将来你嫁人了也会明白这样的道理的。” 甘草还是个未嫁的女孩儿,哪里听过这些情爱之类的言语,当即红了脸,小声道:“夫人,五谷杂粮蒸好好了。” 所谓的五谷杂粮,也是沈如初发明的叫法,平时底下的人都喜欢白米细面,沈如初却对那些粗粮情有独钟,就是一些芋头啊,红薯啊,红薯干啊,还有几个杂粮窝窝头。 “你先出去歇会吧。”沈如初笑道,甘草看上去很瘦弱,明明十六七岁的年纪,看上去到像是十四五岁的孩子。 甘草看着沈如初满头大汗,道:“夫人先出去吧,这里热。奴婢一会就能全做好。” 这酷暑的天气,热是难免的,好在安阳城地处疆北,就算是热也热不到哪里去,就是干!干得让人觉得皮肤都需要喝水,沈如初现在没事就往脸上敷黄瓜片,可惜还是干得要命! 文旭在院子里练了一个时辰的功,沈如初做好早餐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才过去找他。 “瞧你累得满头大汗。先去洗一下再吃东西吧。”沈如初拿着帕子给他擦擦汗。 文旭撒娇道:“先吃饭再洗洗吧?我肚子饿了。” 沈如初道:“不行!必须先洗干净了才能吃饭,你这么臭兮兮的,可不准到饭桌上。” 文旭无奈,只能去了浴房简单冲个温水澡,沈如初早命人备好了热水与换洗的衣服,他洗了个澡,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一看见满桌子的吃食,而且都是他爱吃的东西,文旭心满意足地一笑,道:“今天真是有口福了!夫人辛苦了!” 沈如初嗔道:“吃吧,你不是早就嚷着饿了!” 文旭先喝了一口清香可口的皮蛋瘦肉粥,然后拿起一叠鸡蛋卷饼,就着几个小菜吃得不亦乐乎,食量整整是平时的一倍。 沈如初看着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碟,心满意足地笑了,虽说自己厨艺不好,但用心的结果就是得到心爱之人的肯定——从目前来看,文旭很喜欢,她即便再忙碌也心满意足了。 文旭收拾了一下,准备去刘力俊家里看看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按理说他现在升官了,手底下的人也多了,找个得力的助手去,用不着亲自去,但他想着兄弟情谊是谁也代替不了的,坚持自己去,沈如初也支持他这么做。 “你骑得慢点,我跟不上。”文旭对如意道。 如意一愣,心说今天的速度真的算不上快,已经是在爬行了好么? 文旭一手捂着肚子,一手勒着马缰,道:“我吃得太饱了,不能颠簸。” 如意下马,拉住文旭的马缰,道:“爷,要不,我们下马走一走?” 文旭摇摇头,道:“就这么慢慢走吧,吃得实在太饱了。可我不多吃行么,夫人亲自下厨做的,那么用心,我若不吃,她肯定以为我不喜欢,心里失落,指不定我一走,她就在家偷偷哭鼻子了。” 如意没有说话,他本来就不爱说话,主子的事情更轮不到他去说三道四,不过文旭对沈如初的情意他真真切切地看在眼里,知道文旭有多喜欢和在意沈如初。 文旭又道:“如意啊,你别不信,当你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她的不好也是好!夫人做得东西未必多好吃,可我就是喜欢吃,就觉得好吃,没办法的事情,不由自主!”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真是不容易啊,三月的全勤总算是保住了)。下个月争取多更新,一定要多多更新! ☆、136 谈心事小白归来 如意看着文旭圆鼓鼓的肚子,撑成那样子,又听他这一番高谈阔论,非但没有笑,反而郑重其事地认为:“爷,我信的!” 文旭叹了口气,拍拍如意的肩膀,道:“也该给你找个合适的女人当媳妇了,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两年我太需要你了,人家常说左膀右臂,我就你一个得力的人儿,左膀右臂都是你了,一时半会舍不得你。忙完这段时间吧,等仗打完了就给你张罗。” 如意红着脸,道:“爷,不急的。” 文旭拍了一下他的脑袋,道:“你不急,我和夫人替你急啊!我刚回来那几天她就和我提过了,要我空了给你张罗着。” “让夫人费心了。”如意受宠若惊道,他少有人关心,也没有过多地注意个人感受,只知道帮助文旭兴家立业,只要是文旭让他做的,哪怕是错的哪怕是危险的,他都会竭力去做,因为他要对文旭报恩,报答当年文家对他们一家的救命之恩。 文旭道:“你是我兄弟,别把自己想的那么卑微,你很重要!” 如意不可思议地看了文旭一眼,看得文旭有些不好意思,这样肉麻的话的确不是他这种人能说出来的,以前说不出口,但现在不同了,所谓近朱者赤,跟着沈如初这么久,再肉麻的话他都说得出口,而且说得自然而深情! “别看我!你小子可不准打家里那几个丫头的主意,太丑,配不上你。还有,我和夫人都不喜欢吃窝边草的兔子!”文旭笑道。 如意笑起来,道:“是,如意知道了。” 文旭想了想,又道:“以后你是想在家里忙乎呢,还是跟我去军营历练?” 如意茫然了一下,道:“听爷的。” 文旭笑了笑,道:“你不要总是听我的。你现在是个大男人,也经历不少事,总会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有想法不妨提出来。” 如意犯难地垂着头,喃喃道:“真的听爷的,要不,听夫人的也行?” 文旭无奈地笑了,道:“我帮你分析一下吧。去军营,以我现在的身份帮你安排个讨巧的活儿不成问题,你也可以跟着我。暂时给我做亲卫兵。将来我们奋战杀敌。建功立业;你留在家里,我会放心,因为你帮忙打点一下,初儿将来肯定会有个好帮手。不至于孤立无援,我在前线也就无忧无虑了;但是,各有好处也各有弊端,去军营风险大,你身手虽说不弱,但没有实打实地练过,应付那些凶悍的北夷人恐怕会很吃力;留在家里,怕你屈才了,你很能干。我最了解你的才干,心思缜密,做事稳妥,不爱说话,但头脑灵活。你也可以说说自己的想法。我与初儿会尊重你的意愿。” 如意沉默了半晌,道:“我还是留下来吧。我不怕死,但我觉得留下来能做更多的事情。” 文旭点点头,道:“好样的,兄弟!你留下来我也会安心上阵的。上马吧,再不去,刘力俊要骂娘了!” 如意看了一眼文旭,道:“爷,你已经消食了吗?” 文旭凌空踢了一脚过来,当然,没踢到如意身上,他知道如意不会闪躲,所以断然不会真的踢他一脚,笑道:“你小子现在也爱逗笑了!” 到了刘力俊的新家,刘力俊和石磊都在忙活,见文旭过来,两个人不由分说,一人一拳地招呼着,文旭眼疾手快,左闪右躲,身形一转,一手抓住一只拳头,道:“哥们,这不是待客之道吧?” 刘力俊哈哈大笑,道:“你还当自己是兄弟么?这么晚才来,我们昨晚就开始忙活了,忙完了还大块喝酒吃肉,你倒好,沉浸温柔乡了吧?” 他们也和沈如初相熟,即便开玩笑也不会开得露骨,以免失了尊重。 文旭笑道:“哪有,不过是昨天有点事耽误了。你们走之后,我送叔爷爷回去了。” 石磊笑兮兮道:“昨天那个那个啥……纵/欲过度了?” 文旭举起个拳头,笑道:“要不你试试,是不是肾虚的症状?” 石磊急忙摆手,道:“别了!你那拳头没个轻重,恐怕全军营除了章必清,比你更有力气的也找不出几个来。” 文旭笑道:“谁说没有,眼前不就有一个!”他说的是刘力俊,这也是打架摔跤的好手,比起石磊的狡黠聪明来,刘力俊多了一分力道和厚重。 刘力俊笑了笑,道:“叫你们来是帮忙的,不是聊天的,改天喝茶时再聊吧。” 石磊笑道:“老刘你真是有本事,把个五品的将军叫过来打杂!” 刘力俊不以为然道:“那又怎样?他若是敢不来,我非把小时候一起穿过的裤衩给拿出来,曾经穿一条裤子的兄弟!” 文旭嘿嘿一笑,到一旁招呼人布置席位去了,石磊笑道:“算你狠!赶明儿我得去他家里拿个破铠甲回来,就说是一起穿过的,同生共死的兄弟,看谁瞧不起我。” 文旭摇摇头,笑道:“你们两个就少合起来揶揄我了。” 孙氏从屋里出来,也是难得的开心,如今换了新房子,买了不少新家具,儿子又要娶媳妇了,她现在是心花怒放,见谁都热情,命了丫头给文旭和石磊端茶倒水。 且说沈如初用了早餐之后,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带着松月准备去了宫家探望唐梦瑶。 “夫人,奴婢看见小白了。”松月一边收拾一边笑道。 沈如初道:“在哪里?这家伙八成是被哪只小母猫给拐走了,以前隔三差五不回来,现在倒好,隔三差五才回来!” 松月笑道:“小白这么漂亮的猫儿,不知多少小母猫争着抢着!” “喵呜”一声,小白跳到了桌子上,离那花瓶十分近,只要它尾巴扫一扫,就可能掉下来。 沈如初跺脚道:“小祖宗你给我下来!打坏了花瓶,我抽你!” 小白轻蔑地看了她一眼,轻轻地跳了下来,就像是一片羽毛。那么轻柔和优雅,沈如初瞪着它,摇摇头,道:“过来!” 小白很臭屁地看着她,不肯过去,沈如初继续招手,道:“喊你过来了,小白!” 小白优哉游哉地踱步过来,很自然地站在沈如初的面前,沈如初一把抱起它。道:“小白。这么多天你去哪里了?我担心死了。” 小白“喵呜”地叫了一声。沈如初亲昵地抱着它在脸边蹭蹭,笑道:“我很在意你的,不管我现在有了谁,你对我来说都非常重要。在我最孤独的时候遇见了你,我们曾经相依为命过哎。” 小白碧绿色的眼睛闪着波光,湿润起来的眼睛特别好看,它低着小脑袋在沈如初的脖子那里蹭了蹭,显得特别乖巧惹人疼。 沈如初又道:“你是赌气离家出走的?” 小白“喵呜”叫了一声。 沈如初笑道:“以后不要走了,我们是一家人哎!文旭也很喜欢你,我们所有人都喜欢你,这么多天没回来,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 小白抬眼看着沈如初。似乎很喜欢她说这些。 沈如初道:“好了,现在回来了,不准再随便走了!就算是看上了哪家姑娘,以后也只能把它带回来,不能自己跑出去。知道了吗?” 小白点点头,沈如初拍拍它的脑袋,替它刷着毛,它惬意地闭着眼睛,沈如初笑道:“别睡了,我们去看美女。” 小白两眼一亮,瞬间由一条线变成了一个圆,尾巴还轻轻地甩了甩。 松月在一旁笑道:“夫人,这小白真了不起,竟然听得懂您的话!它该不会真的因为夫人忽视了它,它才离家出走的吧?” 沈如初听了哈哈大笑,道:“这个得问小白!” 小白一扭头,根本没正眼看过松月,松月也不在意,她本来只是为了讨好沈如初,一只猫她并不放在眼里,至于小白的来历她也不清楚。 “一听说去见美女就这么高兴,可见你是个色胚子!哼,色胚子!”沈如初骂道。 小白得意地“喵呜”一声,显然心情不错。 沈如初要见的美女便是唐梦瑶。 正如她所料,宫云枫去医馆了,就剩唐梦瑶一个人在家,丫鬟进来通报时,她正拿着一个绣团在花架下面发呆。 “这么热的天,你怎么跑来了?”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抱着小白,道:“难道姐姐不欢迎我啊。”又拍拍怀里的小白,道:“美女就在眼前,过去吧。” 小白之前也见过唐梦瑶,当即跑到唐梦瑶脚边,抬眼望着她。 唐梦瑶弯腰把它抱起来,笑道:“小白回来了?前天还听你主子念叨你呢,这下舍得回来了?可是看中哪家猫姑娘了?” 小白一扭头,硬是从唐梦瑶的手里跳了出来。 【小剧场】 小白(臭屁无敌):想我雪龙猫大人就这么点戏份,难得出场,你们还不捧捧场么? 扑货兜(无奈地摇摇头):我差点把你给忘了。 小白(凶残的眼神):你敢把我忘了,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扑货兜(撇撇嘴):今天愚人节,我不能和你开玩笑?告诉你,你后面戏份大大滴! 小白(欢天喜地):真的?兜兜,你真是好人,我再也不离家出走了!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送的香囊和粉红;鞠躬感谢天星vs冷冰、辰机唐红豆、开心日子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青二十七、左心宁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米虫人生送的平安符。 嘻嘻,亲们今天过愚人节了么?有什么趣事发生么?有保底粉红的,扔几张给兜兜吧。兜兜好怀念有存稿的日子,每天都现码,太悲催了——多么痛的领悟! ☆、137 见梦瑶姐妹谈心 沈如初笑道:“它害臊呢,不喜欢别人这么和它开玩笑。”说完俯下身子,道:“来吧,白大爷,你哪里像只猫呀,简直就是位爷!” 唐梦瑶笑道:“还不是你给惯得!” 沈如初不以为然,笑道:“我哪里管得到它!它是说走就走,压根不认我这个后娘!” 唐梦瑶哈哈大笑,道:“你也知道自己是后娘啊。” 沈如初将小白交给了松月,让她抱出去溜达;唐梦瑶笑道:“家里还有些鱼干,不知它要不要吃?” 沈如初笑道:“这位白大爷傲娇得很,不爱吃鱼,尤其是生鱼、咸鱼,喜欢和人一样吃东西。” 唐梦瑶笑了笑,道:“那真是成精了!” 二人牵着手进了屋子,唐梦瑶笑道:“我这房间还算凉快吧?” 沈如初惊讶道:“咦,还真是凉爽许多,有风吹进来,又不燥热,凉丝丝的,很舒服。” 唐梦瑶笑道:“这房子冬暖夏凉,你看看屋顶,外层是攒尖的,内层加了这一道木板,能起到隔热作用,四周有养了不少树木,遮住了阳光,窗户很多,南北通畅。当初我就是看中了这一块林子才买下这个宅子的,房子是后来命人建起来的。” 沈如初笑道:“姐姐真是会享受的人,不愧是大家出身的。” 唐梦瑶笑道:“你又来笑话我!不过是套房子,我们在京城的府邸不知比这宽敞大方多少倍。你也不要总哭穷,你现在也是个五品官员的夫人了,说不定马上还能封个诰命!” 沈如初笑了笑,有时候唐梦瑶还是少女心态,有一种小小的优越感,会像孩子一样撒娇。 “姐姐别笑话我了,我就是个穷命的丫头,哪里比得了姐姐半分!你这房子放在安阳也算是大房子了,不得了!回头我也把我那房子修改成你这样。真是凉爽很多。”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你今天怎么有空来看我了?我正无聊呢,这么热的天也不知道去哪里玩。” “这么热的天,出去了还不当人干呀!在家就最好,我坐着马车来的,一路上也把我晒得不行!”沈如初笑道,还不忘拿着一把小团扇摇了摇。 唐梦瑶吩咐飘雪道:“去给文夫人拿几块冰镇的西瓜来,还有那些桃子也端上来吧,再准备几杯金银花冰糖水。” 沈如初笑道:“姐姐这里还有冰镇西瓜呢,这下子又有口福了。” “不多,本来想着让人给你送几块过去的。后来想着也不是什么稀罕物件。你们家还能缺这个不成!”唐梦瑶温婉地笑着。 沈如初笑道:“府上也没什么好东西。我给姐姐带了几匹霞样纱过来,正好做几身衣裳。” “你又乱花钱!下次再这样,我可不欢迎你来了。”唐梦瑶嗔道。 沈如初笑道:“不是花钱买的,上次宴会上别人送的。我这也是借花献佛。这料子倒是不错的,安阳城现在还没有这样的料子,但颜色更配姐姐,所以就送来了。你若是觉得我占便宜了,等一下我多吃几块冰镇西瓜呗!” “吃货!”唐梦瑶笑骂着,“吃货”这个词还是听沈如初说起的。 沈如初笑道:“还有雪花膏,这次用的是黄瓜水做的,比较清淡,正适合这几天用。保准你用了白白嫩嫩。” 唐梦瑶迫不及待地抓过那些个小瓷瓶,笑道:“这东西我喜欢!用起来舒服,我现在不用粉底,照样出门见人。” 沈如初点点头,对这个答案很满意。道:“只要你喜欢我就一直给你做,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唐梦瑶伸出一个小拇指,道:“来,咱们拉拉勾!” 沈如初想不到唐梦瑶还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当即和她勾勾手,笑道:“沈芝媛也问我要这雪花膏来着,我没舍得给她,她说了我一早上,饭都没吃好!” 早上沈芝媛看见沈如初那里有不少瓶瓶罐罐,这段时间一直在用沈如初的自制的那些东西,什么洗面膏,雪花膏,面膜,反正都是她听都没听过的玩意儿,但是用着真是好用,见梳妆台上还有很多,便开口来要,哪知遭到了沈如初的拒绝。 唐梦瑶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好好的一个姑娘,和马文俊那种人牵扯到一起,哎。” 沈如初道:“那是她自找的,我们拦不住。她现在没什么大碍了,就等着头发长一点,现在天天戴着个纱帽,叫唤热呢!” 飘雪将冰镇西瓜端上来,沈如初吃着西瓜,笑道:“姐姐,中午在你们家吃饭!你们从京城带来的厨子手艺很好。” 唐梦瑶笑道:“少不了你这口吃的!你不回去不怕你们家那个将军急得慌?” 沈如初笑道:“他去朋友府上帮忙了,午饭不回来吃的!” 唐梦瑶想了想,认真道:“妹妹今天真的没有其他事情要和我说?”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笑道:“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些事要和姐姐商量商量。” 唐梦瑶笑道:“就知道你是有事才来找我。说吧,什么事情。” 沈如初一边喝着茶,一边笑嘻嘻道:“算是老生常谈了,以前和姐姐提过,开医馆的事情。想请姐姐帮帮忙。” 唐梦瑶笑了,道:“你呀就是折腾,好生的夫人不做,开什么医馆!难不成文旭养不起你?一个女人在外头抛头露面的也不能算是体面的事。不过,你有医术傍身,又古道热肠,闷在家里和我一样整日无所事事,倒也浪费了。” 沈如初不爱听她说那些大道理,在她心中,女人是需要独立的,要如何独立?光是喊口号肯定不够的,还要有独立生活的本事,学医是她的愿望,开个医馆是她迫不及待想要进行的尝试。 上辈子没学医已经是个遗憾了,这辈子一定不要再有遗憾。 何况,她对那种吃饱了就睡,睡好了就讨好男人的米虫生活并不向往,她现在就觉得自己太闲了,因为空闲太多,老想去过问文旭的行踪,问得多了便有干涉自由的嫌疑,时间长了,岂有不让文旭反感的道理? 沈如初笑道:“姐姐这么说是打算一辈子做个贤内助了,我本来还指望着姐姐能助我一臂之力呢。” 唐梦瑶道:“我能帮你做什么?一来我不会做生意,二来我不懂医术。有时候我也想找点事情做,可我会做什么呢?而且我们家的女人就没有抛头露面的。” 沈如初笑了笑,道:“姐姐别这么说,你会得东西很多呢!不会做生意可以学,我也不会做生意;不会医术的话,眼前不是有最好的拜师人选么,这么好的资源都不利用?” 唐梦瑶有些心动,道:“我能学会吗?” 沈如初笑道:“姐姐这么聪明有什么不能学会的!何况名师出高徒,你跟着大公子学个一年半载,迟早要成为大医!你若学了医术,将来夫唱妇随,夫妻二人都救死扶伤,妙手回春,还有比你们这样的伉俪更让人羡慕的?” 唐梦瑶继续心动。 沈如初循循善诱道:“你想想啊,你现在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难免会胡思乱想,这日子能过得舒坦吗?若是哪天不小心触了大公子的眉头,不是要多了几分磕绊!” 唐梦瑶道:“要不,我跟着你学医?” 沈如初连忙摆手,笑道:“这个我可不敢当!”唐梦瑶那是千金大小姐,一来吃不了那份苦,二来又是自己的结拜姐姐,沈如初可不敢使唤她。 唐梦瑶道:“那我找云枫?他若是不肯教我呢?” 沈如初笑了,道:“怎么会不肯?他听说你要学医,一准高兴!” “真的?那等他晚上回来,我就找他说说。”唐梦瑶兴奋地笑着,又道:“对了,你开医馆也可以去问问他,他有经验。” 沈如初笑道:“嗯,等一下我们吃完饭就去医馆里找大公子,让他给我讲讲这里面的道道,顺带看看能不能从医馆里借调一到两个医师过去,就怕大公子不肯,到时还请姐姐多多替我美言啊。” 唐梦瑶笑道:“这不是大问题,他一准会答应的,你就只管放宽心。” 沈如初点点头,二人又闲聊了一会,主要是听唐梦瑶在说,什么时候见了谁家的千金,哪天到谁的府上去纳凉赏花,谁与谁之间争风吃醋,哪个小姐说了一门好亲事。 “你现在也该参加一些社交了,你想结识谁,改天有宴会了我带着你去。”唐梦瑶热心地说道,安阳城内的京城人并不多,物依稀为贵,所以京城人士在安阳城相对来说比较受欢迎,何况唐梦瑶这样的出身名门,又嫁了宫云枫这样一个拉风的男人。 沈如初想了想,道:“我不擅长应酬。”这句话是真的,她最不擅长的就是迎来送往,也不喜欢喝女人打交道——麻烦!尤其是古代的女人,平日里都太闲了,最容易生是非。 唐梦瑶笑道:“你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应酬倒也说得过去,赶明儿我学医了,也不和那帮女人叽叽喳喳了。” ps: 鞠躬感谢行云2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心雨霏霏1、青二十七、燕青灵三位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所有支持兜兜的亲们。不好意思,又更新晚了。跪求存稿! ☆、138 风轻云淡如天神 沈如初笑了笑,不知如何接她这番话,她原本是要找宫云枫的,毕竟开医馆的事他驾车就熟了,也有经验可谈,之所以来找唐梦瑶完全是为了避嫌——虽然她和宫云枫之间真的没什么。可有些话大家都心知肚明,却不能说出来。 “我整日在家,懒得骨头都硬了,我想去一趟医馆,你陪我啊。”唐梦瑶笑着起身。 沈如初一愣,既然会心地笑了,唐梦瑶真是善解人意,她这么说完全是为了帮助沈如初,她明白沈如初的苦衷和难言之隐,她也知道宫云枫的心思,可她谁也不怪。 进了医馆,宫云枫并不在,听秦子辉说宫云枫是去了王府,那便是给轩辕吉安请平安脉去了。 唐梦瑶笑道:“你来得还真是不巧,应该提早说一声,也不至于白跑一趟。” 沈如初正要搭话,秦子辉滔滔不绝道:“夫人您先坐一会,大公子一会便回来,走之前他交代过了,说晌午十分必回来,还让我们给他泡了金银花的冰糖茶。” 唐梦瑶笑了笑,道:“要不,我们就在这里等等?” 沈如初点点头,道:“医馆也蛮凉快的,只是姐姐别在这里等,姐姐身子娇贵,这地方是正堂,来往的都是病人,若是感染了风热等病,那就不好了。” 唐梦瑶依言到了内堂。 沈如初静静坐着,一时间二人均沉默,气氛有些尴尬。 “你成亲也有几个月了吧?”唐梦瑶问道,眼睛看着沈如初的腹部。 沈如初会意,在古代除了妓/女,可没有避孕的说法,生育是女人的天职,若是成亲之后许久没有动静。在婆家是不受待见的。 “已经四个月了。”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点点头,似有所思,道:“你要抓紧要个孩子。花无百日红,你现在是年轻。可时间一转眼就过,你会发现自己老的很快,有个孩子将来有个依靠,也好让男人收一收心。文旭现在如日中天,就算他对你一心一意,难不保有人藏着觊觎之心,那天晚上。杜雨珊不就是好例子!男人经不起诱惑的,到时娶个二房、三房回来,看你怎么办!”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波澜不惊。文旭应该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至少目前来看不是。不过水滴石穿,怕就怕那些有心人长久不死心,难保文旭有见异思迁的一天。 “姐姐,男人也有好坏之分吧?我看文旭不是那种人。”沈如初谦和地笑着。 唐梦瑶一听这话便激动了。道:“你现在看着他样样好,等他变心了一切都迟了!我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这句话震得沈如初头脑懵懵,半天说不出话来。 她说的便是宫云枫变心的事实吗? 宫云枫为什么变心? 沈如初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小偷,在阳光下行走,然后无处遁形。偏偏偷走的还是自己好友挚爱的东西,她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心中苦涩的心情,就像是过期的苏打水一般,让人难以下咽。 唐梦瑶也意识到自己言语失态,道:“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我是随口说说,估计是天气太热了,说话有些糊涂。”她一边说一边胡乱地抓过一个杯子喝水。 沈如初见了这情形又特别心疼,她知道唐梦瑶不是那样的人,她知道唐梦瑶不是故意那么说,她知道唐梦瑶心里很苦。 “姐姐,没事的,我理解的。”沈如初走到唐梦瑶面前,轻轻拉起她的手,很心疼地看着她。唐梦瑶这样的女子让她忍不住去心疼去在意,她的善良、学识、品性都是沈如初欣赏的,唐梦瑶对她的善意和关心,更是她这辈子要珍视的。 唐梦瑶的双手微微有些颤抖,道:“对不起,是我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我忍不住就这么说了,我心里其实还是有些怨你的。” 沈如初又是一愣,心中登时掀起一阵波涛,汹涌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嘴唇颤抖了半天,愣是一句话没说出来。 “哟,宫夫人您真的在这里呢?天气那么热,快喝些凉茶降降暑。”林子清献宝似的捧着一杯茶过来了。 沈如初对林子清印象不好,林子清因为曾被文旭揍过,连带着对沈如初也有些敌意,明明看见沈如初在那里站着,愣是把她当做了空气。 他谄媚地对着唐梦瑶笑着,眼神里带着一股猥琐,站的位置离唐梦瑶很近,唐梦瑶皱眉,冷道:“谢谢,有人给我端茶倒水,不用你这么殷勤!” 林子清听了这话非但没退缩,反而笑道:“我和他们能比吗?尝尝这茶,我亲自泡的。” 唐梦瑶正在气头上,为方才的失言与失态正暗自懊恼,见林子清这般轻浮,联想到之前他也三番五次地轻薄自己,当即发了火,将那茶杯扫到了地上。 就听“哐啷”一声脆响,吓得林子清一跳,偏偏这一跳又踩到了沈如初的脚,沈如初当即叫了一声,一拳夯过去,疼得那林子清龇牙咧嘴。 “你个泼妇!”林子清骂着。 松月一把推过去,瞪着他,这一推不要紧,林子清那小身板很快便被推到了门框上! “这都怎么回事?乱成这个样子?”一个威严的声音传来,听得那林子清腿脚一阵发软,明明扶住了门框,最后还是摔了下去。 沈如初听这声音便知道来人是谁,转眼看了一眼唐梦瑶,此刻她正气得满脸通红,恐怕这个场合是说不出什么告状的话来,女人被调戏了,吃亏的是女人,这种话是她这种大家闺秀万万说不出来的。 沈如初道:“大公子回来了!”她微微一福身,笑道:“林大夫非要给我和姐姐送茶水,结果一不小心砸了杯子,地下一滑,便倒了下来!” 宫云枫微微皱眉,看了一眼众人,已经发现了端倪,当即不悦道:“外面那么多病人在等着,你认为你到后堂来的举动妥当吗?” 林子清唯唯诺诺,道:“我这就回去!马上就出去!”说完一溜烟从门口的一个空隙中挤了出去。 “今天怎么想起到医馆来了?怎么了,脸色不大好。”宫云枫放低了音调,对唐梦瑶道。 唐梦瑶方才受了委屈,心中又有气,但听宫云枫这么温柔地和自己说话,当即脸上挂了笑容,道:“没什么,就是某些人不知自重,惹人恼!” 宫云枫笑了笑,道:“知道了,我会给你个交代的。” 他虽然在笑,但沈如初分明看见了他眼底的冷光;他穿的是一件灰蓝色的长衫,那高挑的身材依旧让那普通的衣裳看起来飘逸无比,无论宫云枫是怎样的装扮,在人群里,他总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沈如初恍惚想起那个傍晚,他在灯下专注的神情深深地感染了她,至今她才明白自己当初那一股学医的冲动其实来自于对他的惊鸿一瞥。 唐梦瑶见宫云枫半天没和沈如初说话,怕他冷落了沈如初,急忙道:“初儿今天来是有重要的事情和你商量!你也忙了半天了,不如回家去,我们一边吃一边聊,今天我吩咐厨房做了几个你爱吃的菜。” 宫云枫笑道:“好啊,正好饿了。” 唐梦瑶见他愿意回家吃饭,当即开心地笑了,近乎忘乎所以地拉着沈如初,笑道:“走,我们先回去,把饭菜都布置好。” 沈如初尴尬地笑了笑,道:“姐姐先别急,我和大公子说一句话。” 宫云枫转脸道:“你有什么事要和我商量?本来,我也正要找你的。” 沈如初急忙道:“那你先说。” 宫云枫浅浅一笑,带着风轻云淡的感觉,让燥热的天气都变得清爽起来,他说话的空气里都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沈如初并不是花痴的人,却对宫云枫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崇敬,就像是看见了天神,虽然明知他身上的有着普通人的各种不足。 “还是郡主的事情,她说你开的方子有些效果,打算过两天召你去一趟王府。”宫云枫道。 沈如初正在思忖要如何应答,却听唐梦瑶紧张道:“去王府?郡主生了什么病?” 宫云枫道:“先回去再说吧。天这么热,夫人来的时候带伞了没有?” 唐梦瑶笑道:“不过是条走廊罢了,不需要撑伞呢。” 沈如初比较看重绅士风度,正想看宫云枫接下来会怎么做,却见宫云枫让人从柜子里拿出两把油纸伞,一把交给了松月让她给沈如初撑起来,一把自己亲自打开,拉过唐梦瑶的手,道:“走,我们先回家。” 他说话时的温柔是文旭不曾有过的,或者说文旭也曾这么温柔地对待自己,只是少了一份成熟男人的风骨,所以,沈如初看到这一幕竟然有着淡淡的失落。 “你给郡主开的方子我看过了,也亲自尝试了,有效,但还不够有效。”宫云枫淡淡道。 沈如初没想到他会这个时候和自己说话,一愣,道:“你说什么?” ps: 鞠躬感谢天星vs冷冰送的六个平安符,还好还好,今天不是零打赏!貌似今天能存稿几百字,似乎比昨天早更新了半小时(惆怅啊),本来可以早些完成的,实在心情不好,抹了一会子眼泪,这才勉强写完。 ☆、139 商要事书房会谈 宫云枫扑哧笑了,看见沈如初茫然的表情,傻傻的感觉,很是可爱,道:“我说,你给轩辕吉安开的方子有效,但还不够有效。” 沈如初这下听明白了,当即来了兴趣,道:“哪里还需要补正的?是不是还差了点东西?蛇胆?是不是蛇胆?” 宫云枫道:“你再想想。不过你能开出这样的方子真是不简单了,我自问没有你这样的功力。” 沈如初被他这么一夸十分不好意思,当即红了脸,说话便有些唐突,笑道:“我这算什么功力,不过误打误撞!不能和大公子比!” 宫云枫听她这么一说,又是一笑,道:“你不用妄自菲薄的,那个方子虽不是解药,却很有效。我亲自试验过,不错。只要再加一味药,效果会更好。” 沈如初道:“你试验过?如何试验的?” 宫云枫淡淡道:“我背下了你的方子,自己回来配了药,吃过。” 他很轻松地陈述这件事,就像每天吃饭睡觉一样稀松平常,听得沈如初心中一颤,而唐梦瑶早就耐不住性子,急忙问道:“试药?你怎么这么傻,为什么要试药呢!药有毒的,你怎么能……怎么能……” 沈如初见她因急生乱的样子,心中微微叹息,当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爱得没有自我时,她真的就没了自我,甚至没了自尊。 唐梦瑶一如既往地优雅从容,甚至高贵,只是如今少了那份淡然和自信,周身罩着一股清愁,又自怨自艾地哀伤着。她抓不到宫云枫的心,跟不上宫云枫的思维,偏偏爱他爱到骨子里。这样的女人注定悲哀。 沈如初替她着急。如果她勇敢地走出一步,寻一个真实的自我,也许她还有机会补救她与宫云枫之间的裂痕…… 宫云枫温柔地看着她。轻轻地拍着她那细嫩的小手,道:“不要紧。神农当年尝百草,我不过试用了一下药方子,对身体没什么伤害。” 沈如初对此也很唏嘘感概,能亲身试药,这该多疯狂?谁能想象温文尔雅的宫云枫竟然有这么疯狂的一面? “试药终归是不好的,姐姐说得没错。我那方子药性很强,虽说是慢性的。却有几味药是烈性的,对付她身上的顽症,不得不加大药力,你一个健康人服用恐怕不大妥当。容易伤了肺腑,若是没有及时排出体外,恐怕还会深入肌理。等一下我给你看看吧。”沈如初正色道。 唐梦瑶惊道:“啊?那要怎么办?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沈如初笑道:“危险应该没有,但对身体终归是有损伤的,姐姐不必担心。应该问题不大。” 宫云枫对此不屑,道:“没什么问题,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难不成我的医术现在不如你了?” 后面一句话带着微微的调侃,沈如初一时没反应过来,多少有些尴尬。半晌才道:“医者不自医,还是我来给看看吧。这和医术无关。” 唐梦瑶也急忙在一旁帮腔。 三人很快到了家,丫鬟们早就准备好了饭菜,唐梦瑶笑兮兮地吩咐丫鬟道:“再去做两个爷爱吃的菜,加个梅干菜扣肉,再红烧一个鲫鱼,少放一点从激昂,一点要将鱼煎透。” 宫云枫对此视而不见,只是温和地说了一声:“辛苦夫人了。”然后便对沈如初道:“你要谈什么事,我们书房去说。” 沈如初一愣,去书房不是要单独在一起? 唐梦瑶也愣了一下,继而笑道:“去书房吧,那里安静,方便商量事情。” 宫云枫想也没想,道:“让飞雨进来伺候着吧,研磨倒水什么的。” 飞雨福着身子,道:“是,爷。” 沈如初眼角的余光瞥见唐梦瑶如释重负的表情,心中微微一阵黯然。 进了书房,沈如初道:“大公子,我想开医馆,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我没想过和您竞争,毕竟宫氏医馆每天都忙不过来,医馆位于东市,很多人不可能跑这么远来看病,我想在自己家附近开一家小医馆,不指望赚什么钱,但愿自己所学能派到用场,也不枉大公子当初的栽培。” 宫云枫想了想,道:“坐吧,你这样站着说话,我倒是不适应。你现在越发有规矩了。”他眼里带着笑,沈如初迎头对上了他的眼神,也对着他浅浅一笑。 沈如初从未畏惧过于他对视,当初对他的那份遐想、为他所起的涟漪,也随着各自嫁娶而烟消云散,她之所以觉得不自在,不过是不习惯宫云枫这样的状态,甚至有点讨厌,他似乎很是自作多情。 他固然有过人之处,固然鹤立鸡群,但再多的光环也不能跨越道德的底线,她也绝不会越过雷池半步,何况她现在满心里都是文旭——是的,文旭才是她的良人。 沈如初笑道:“懂规矩没什么不好,有道是礼多人不怪。我就是想问问开医馆要注意什么事项,还请大公子不吝指教。” 宫云枫笑了笑,道:“不用大公子大公子地叫着,太生疏了,以后就随梦瑶一起叫我云枫吧,名字本来就是给别人叫的,我现在也不是什么大公子,不过是安阳城里的一个医师。你先说说你的详细计划,打算怎样布置和经营。” 沈如初想了想,道:“我详细写了一份策划书,请大……你给我看看。”她本来想说“请大公子过目”的,然后急忙改了口。 宫云枫接过那文书,大略看了一下,笑道:“你这个策划光在细节上着手了,却没有放眼大局,甚至细节方面做得也不够好。当然,也不是没有可圈可点之处,有些想法很新颖,说不定会一炮走红。” 沈如初不好意思笑了,道:“我没打算走红,甚至没想过发财。就是想着做点事。你方才说大局有不足,哪里有问题,一定要告诉我啊!” 宫云枫看着她急切的样子,忍不住想笑,道:“你先坐下。听我慢慢说。首先,你开医馆要去官府办理文牒的,照章办事没错,有门路更好。这一点,我可以帮你,正好我认识一个朋友,肯定不会为难你的。” 沈如初轻轻退回到位子上,点点头,道:“还有呢?对了,轩辕吉安的药里是不是少了黄独?再加一味九香虫?黄独可清血,九香虫可扶弱。” 宫云枫没有否定,道:“九香虫,虫中之至佳者、入丸散中,以扶衰弱最宜。但不宜入于汤剂,以其性滑,恐动大便耳。九香虫亦兴阳之物,然非人参。白术、巴戟天。肉苁蓉、破故纸之类,亦未见其大效也。” 沈如初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九香虫是需要的,但是却不是用在汤药里,而是专门做成丸药辅食。” 宫云枫点点头,道:“嗯。难道说真的有天纵奇才一说?你学医时间很短,入行年龄亦大,我找人问过,也没听说你之前跟谁学过医,可你在医馆学了不足一年的时间,竟然有此大成,枉我这么多年一直以为自己是天才!我从会说话时就开始背诵各种药名、药经,看了你那天开的方子,我才发现与你之间的差距。说实话,我挺自卑的。” 沈如初急忙道:“你是真实力,我和你不能相提并论,至于那个解毒的方子,也不过是我歪打正着的产物,何至于让你发出这样的感慨!这个话题我们跳过吧,继续开医馆的事情。我有个不情之请,你能不能借调两个人过去,新开的医馆没什么名气,来的人肯定少之又少,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没有医师可不行。” 宫云枫想了想,道:“你想要哪两个人呢?” 沈如初没想到宫云枫又把这个问题扔了过来,思索了一会,道:“葛维明和陈赟我想暂时叫过去帮忙。” “怎么就选中他们两个呢?”宫云枫轻笑着。 沈如初道:“葛维明虽然年轻,但为人热情,又有钻研精神,这个人在医学方面的造诣将来不可限量,而且因为年轻,所以这人可能比较好掌控;陈赟是老人了,老成持重不在话下,看着踏实,想必病人们也喜欢找他看病。如果他们能去的话,我付双倍工钱,一部分是给他们的,另一部分是给宫氏医馆的。” 宫云枫想了想,道:“好。你打算借调多久?” 沈如初道:“我暂时打算借调一年,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一年肯定是需要的,但也不排除,我这医馆开不了多久。” 宫云枫见她开玩笑,道:“文旭什么意见?” 沈如初笑道:“很支持。” 宫云枫从桌子上又拿起沈如初的策划书,看了看,然后让飞雨研磨,自己在一旁龙飞凤舞地写了几下,道:“你的预算太高了,安阳城的百姓并不富裕,看得起病的人也不多,所以,你的医馆可以再做得小点,往精致里做。另外就是人员配置,我建议你只带陈赟一个人去,秦子辉带过去,顶半个医师使用。缩减成本。” ps: 嘿嘿,今天更新算是早的了!兜兜争取晚上再来一章!亲们一定要支持兜兜啊! ☆、140 探讨医术切脉误 沈如初点点头,道:“嗯,好!” 宫云枫还在埋头写着,唐梦瑶进来了,笑意盈盈道:“吃饭了,都商量好了吗?” 沈如初笑道:“差不多了,姐姐让人做了什么好吃的?” 唐梦瑶看了一眼宫云枫,笑道:“都是好吃的,已经让人摆好了。” 宫云枫这才抬起头来,道:“先等一下,我还有一点东西写完,你们先去吧。” 沈如初和唐梦瑶并肩出了书房,宫云枫还在那里写,头也不抬,道:“夫人都出去了,你也跟出去伺候着吧,我这里不需要研磨了。” 飞雨福着身子退了出去。 宫云枫写了一会,又将沈如初的策划书捧在手里端详了一会,叹气,道:“这么丑的字怎么拿的出手!” 要是沈如初知道她写了好几次、改了好几遍手稿得到这么个评价估计要吐血,原本她便知道自己的字难看,就因为有这份自知之明,这才痛下决心打算练字的,也的确练了几天字,本以为这次改了又改的东西拿得出手了,谁知宫云枫还是那么嗤之以鼻! 宫云枫写好东西,又到书柜里翻了翻,找出几本小册子,仔细翻看了一下,摇摇头笑了,那是几本临摹字体的字帖,还是他前段时间从京城带回来的,他当初喜欢上了颜体,便买了颜体的字帖,本想着自己临摹学习的,谁知一忙竟然忘记了。 “这么多菜,那我要大快朵颐了。”宫云枫一边净手,一边笑道。 沈如初不好意思答话,她在宫云枫面前总有些拘谨,这种状态从最初相识一直持续到现在,唐梦瑶笑道:“那一会多吃点。”她说完便起身给宫云枫布菜。 宫云枫从容地坐下来。道:“你不用忙活了,我自己来。” 他很早就出来历练了,虽然出身好。但到他这一辈家族便没落了,他除了担负起家族兴盛的重任。并未从家族那里得到荣光和照拂,这么多年虽有仆从在身边,但也习惯了自食其力,对于唐梦瑶的过度贤惠,他还不能适应。 “云枫,我想了想,每天在家也挺闲闷的。初儿打算开医馆,我虽不会做事,但好歹能照应一下,我打算跟到初儿的医馆里。你看可以吗?”唐梦瑶一边吃饭一边小心翼翼地问道。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头一震,唐梦瑶是和她提起这个话题了,但她还没答应呢!唐梦瑶固然是好姐姐,她也真心实意地喜欢她,但这位千金大小姐真的什么都不会做啊! 她可不指望唐梦瑶能帮她。但自己又如何分出精力来照顾她? 宫云枫一愣,道:“她那是新开的医馆,你过去帮不了忙,只会添乱。” 唐梦瑶的脸色很难看,用筷子扒拉着饭。却没有吃,宫云枫又道:“你不如到我们自家的医馆来吧,我也好照顾你。” 唐梦瑶的脸顿时像是披上了一层霞光,当即道:“真的可以吗?你让我去医馆?” 宫云枫点点头,道:“你随时都可以来,说不定能帮忙,不过很多活都比较脏累,就怕你不习惯。” 唐梦瑶连连点头,道:“没什么不习惯的!我明天起就去医馆!我会努力学习的!” 沈如初道:“大公子,等一下我帮你号号脉。” 宫云枫正准备夹菜的筷子停顿了一下,道:“也好。” 吃完饭沈如初洗了手,便给宫云枫号脉,坦白说,号脉一直是她的弱势,她并不擅长切脉,当初在宫氏医馆她并没有深入学习这一块,而上一世因为不是学医的,所以也没有从父辈那里得到更多有用的知识。 因为不擅长,所以想要号得准,就需要很长的时间,反复确认,只见宫云枫的脉象迢迢且端直,乃是弦脉之状,沈如初起初觉得这是紧脉,又让宫云枫伸出舌头看了看,舌头微红,带着一层浅淡的舌苔,且宫云枫为男子,属阳,一般不可能得虚寒之症。 一人若是脉象呈现弦脉,按照书上记载:弦应东方肝胆经,饮痰寒热疟缠身,浮沉迟数须分别,大小单双有重轻。寸弦头痛膈多痰,寒热症痂查左关,关右胃寒心腹痛,尺中阴疝脚拘挛。那宫云枫应该是试药伤了肝胆。 “你把手放在胆明穴的位置,疼吗?”沈如初问道。 宫云枫笑了笑,道:“你对药理很有研究,但是你切脉却不在行,我的脉象很明显,你切了半天才勉强探出个所以然来。” 沈如初脸一红,也无话反驳,自己在看病方面真的是个半吊子。 唐梦瑶一直担心宫云枫身体有重大损伤,道:“云枫,你哪里不舒服?要紧吗?” 宫云枫摇摇头,道:“我和沈大夫切磋一下医术呢。” 沈如初连忙摆手,道:“大公子别笑话我了,我那点医术,根本就是望尘莫及!方才真是造次了。”现在想起来,还是脸红燥热。 虽说医者不自医,但以宫云枫的水平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呢?自己偏偏要多管闲事,还要去显摆,活该自讨没趣! 唐梦瑶见状,急忙打圆场,笑道:“初儿太谦虚了,你的医术恐怕是安阳城里排的上名次的,要说女大夫女郎中,你更是首屈一指了。”她一回头,给宫云枫使了个眼色,宫云枫浅笑不语。 沈如初听了这话更加不好意思了,正不知所措之间,就听宫云枫道:“你只是切脉一术不够精深,以后勤加练习就是了。你在其他方面的造诣已经超过一般人,不必为了这一点妄自菲薄。走吧,去书房,有些东西交给你。” 沈如初点点头,道:“多谢大公子的教导。” 宫云枫在书房里又交代了很多开医馆的注意事项,从哪里开始着手,怎样对待病人,收费定位,如何管理医师,以及将医馆做到什么规模,沈如初听了他的建议顿时觉得茅塞顿开,对宫云枫的感激又多了几分,道:“谢谢你,没想到你会这么真诚地帮助我,这份恩情我会记在心里,总有一天会回报的。” 宫云枫道:“你已经回报了,你让我认识了安北王府的人,为我在疆北的立足找了一个很好的基石。”他顿了一下,又道:“就算我们缘分不到,但终归还是朋友!你说呢?” 沈如初点点头,心中松了一口气,能继续和宫云枫做朋友,这是她荣幸并希冀的事情;如果宫云枫能放下先前的执念,沈如初相信自己会公允地对待这个朋友。 “我是不是该叫你声姐夫呢?”沈如初调皮一笑。 宫云枫听了哈哈大笑,道:“随便你喊吧,不过有点别扭。你的姐夫还在医馆呢,你要不要去看看?” 想到吴浩远的龌龊,沈如初实在提不起兴头去看望这么个人,前面去了医馆也没想起来去看看他,道:“他现在怎样了?伤口恢复得怎样了?” 宫云枫道:“不是很乐观,天气热,很容易发炎,何况他并不配合治疗,经常情绪激动。伤口时常破裂流血,因为包扎着,又总是化脓,甚至——生蛆。你好像对他很有意见?” “何以见得?”沈如初不喜欢被人看穿了心事。 宫云枫笑了笑,没有接话,只是递过来几本书,道:“这些字帖你拿回去练习吧,希望有一天你的字能够字如其人。” 沈如初扑哧笑了,道:“但愿吧。这几天我找个时间去看看大姐。” “嗯,去看看吧,她这段时间似乎并不好,公婆……算了,你亲自去问问吧,这些家长里短我也不便多说。”宫云枫欲言又止,虽然没将话说出来,但沈如初已经猜出了几分。 告别宫云枫夫妇,唐梦瑶坚持送她到门口,一出门便看见文旭倚着马车站在那里,嘴里叼着一根草,正冲着沈如初笑,样子痞痞的,半边阳光照下来,让他的身子大半阴在马车的阴影中,显得挺拔而高大。 “这么热的天,你那边忙完了?”沈如初笑着迎过去,自家男人来接自己,想想就觉得满足和幸福。 文旭笑道:“差不多了,我本来是到这边帮忙买些东西,正好看见我们家的马车停在这里,让人把东西送过去了,顺带接你回家。老宋我已经让他牵马回去了。” 然后跳过沈如初,和唐梦瑶寒暄:“唐姐姐好啊!等暑气过了,去我们家过几天。” 唐梦瑶笑道:“好啊,不用等热天过去,我过几天就能过去,等你们家医馆开了,我说不定还能过去帮帮忙。” 文旭笑道:“那敢情好啊!我们是求之不得。” 三人又说了一会闲话,沈如初这才上了马车,离开宫家。 “你今天过来接我,不管是顺路还是特意过来,我都特别开心。累不累?”沈如初兴奋地说着,加上想起即将开医馆,信心满满,对未来充满憧憬。 文旭驾着马车,听见沈如初这么说,哈哈大笑,继而沉默了一会,道:“军营已经派人来通知了,我要尽快回去,所以,我现在恨不得马上见到你,从此一步不离。”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 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小小猪妹亲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本宫活着、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兜兜在此谢过,今天是清明节…… ☆、141 伤离别怀孕惊喜 沈如初听了这话努力想笑但却笑不出来,沉默了半晌,这种聚少离多的日子她虽然早有预料,从她知道自己重生为一个军户之女时就做了心理准备,但终究不是土生土长的军户之女,终究不能完全理解并适应这样的生活。 她不喜欢担惊受怕的日子,不喜欢总是一个人面对生活,不喜欢总是面对生离死别,她沉默了半晌,就听文旭道:“初儿,你怎么了?” 沈如初想了想,道:“我没事。那什么时候走呢?我回去就帮你收拾东西。” 文旭掀开门帘,道:“初儿,你没事吧?”他的眼神里带着担忧,还有愧疚,道:“又要你一个人在家了。可我也没办法,这条路走了,就退不下来了。我想着赚点功名,好让你和孩子过上好日子。现在功名有了,可我们还总是聚少离多……我知道你的心情。” 沈如初见他面带内疚,心头一软,口气又柔和了几分,道:“我在家会好好的,别担心!说什么建功立业求功名,你能平安归来就是我最大的心愿,我还有什么奢求!” 文旭点点头,道:“谢谢你初儿!我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沈如初听他这么一说,心中更担忧,之前听他说要打仗了,而且形势不容乐观,现在见文旭这番不舍和忧愁,更加肯定了他前面那番话的真实性,恐怕这次真的是要打仗了。 一路上,二人沉默了很久,沈如初心中仿佛是压了一块石头,越压越紧,最后竟喘不过气来,她没想到自己竟然无法面对这样的困境,她曾经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她所谓的“舒服过着小日子”也在生活有所改善之后让她变得贪婪——她希望文旭一直陪在自己身旁,一家人安康幸福。 松月是陪着沈如初坐在马车里的,见沈如初神色不对。小心翼翼地问道:“夫人您没事吧?咱们这安阳城打仗是家常便饭……” 沈如初心情正惆怅,听不得这些话。不悦道:“不用你来告诉我!” 松月急忙住了嘴,心中忐忑着,沈如初很少用这样的态度和她说话,她能理解沈如初的心情,却不敢再劝解。 马车忽然停了下来,文旭跳下马揭开帘子,道:“初儿。到家了。” 但他看见沈如初落泪了,正坐在那里抹眼泪。 “初儿,你怎么了?”文旭急忙问道,伸手拉了一下沈如初。 沈如初急忙道:“我没事。就是风吹了眼睛,揉了揉,没事。” 文旭终究是个男人,又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角色,不擅长猜测女人的心思。更不擅长安抚受伤的女人,见沈如初哭泣,更是不知所措,心疼却又无可奈何,只得朝松月吼道:“没用的东西。夫人哭了都不知安慰一下!都没告诉我!” 松月也是个面皮薄的姑娘,先是在沈如初那里碰了钉子,又被文旭喝斥了一通,当即眼圈红红的。 文旭本来就是心乱,见她这幅神情便认定她矫情,骂道:“你摆个脸色给谁看!要是不想在我们家做事,那你就滚!” 沈如初搭了文旭的手下了马车,正是心情低落时也没功夫去劝慰文旭,只轻轻道:“算了,是我自己要哭,和她有什么关系!” “你到底怎么了嘛,你就算心情不好也要和我说说,说出来总是好一点!有什么问题我们共同解决,不是早就说好看吗?”文旭耐着性子问道。 沈如初依然不说话,抽了抽鼻子,道:“你什么时候走?” 文旭摸摸鼻子,讪笑道:“最迟明天下午回军营。” “那刘力俊呢?他不是要成亲?”沈如初道。 文旭道:“他可以稍微晚几天。石磊也和我一起回去。” 沈如初道:“那好,我去帮你收拾一下东西。”她停顿了一下,想了想,又道:“让如意也跟着你去吧,多少照料一下你的生活。” 文旭摇摇头,道:“我和他说了,把他留下来,帮你做些事。他身手还行,但打仗经验不足,上战场很危险,反而是在家能帮上大忙,有什么事你只管交给他去做,信得过。” 沈如初听了这话,简直像是交代后事一般,便觉得不吉利,道:“这个不劳你说,我心里有数。” 想到离别在即,眼皮又有些泛酸,抬眼望着上空,生怕一低头眼泪便落下来。 “别怕!我会平安回来的!我答应过你,一定要让你幸福的,这是我对你的承诺,相信我!”文旭紧紧抱着沈如初,将头埋在她的颈窝。 沈如初的眼泪再也遏制不住,抱着文旭呜呜哭起来,喃喃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次分离与以往不同?我心里难过得厉害!很不安!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要怎么办?我以为我可以不在乎,可我做不到!” 文旭听了这话心如刀绞,道:“没事的,我是军人,保家卫国,这是我的职责,何况我现在是将军了,要身先士卒!” 沈如初推开文旭道:“我宁可不要你当什么将军!我不许你身先士卒!只要你能平安归来,你就算是个胆小鬼,但在我心目中你就是个大英雄!你知道吗?我……我怀孕了……” 文旭一愣,继而激动起来,抓着沈如初的臂膀,道:“你说什么?初儿,你再说一遍?你、你有孩子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沈如初道:“我问你,你回来多久了?从上次军马事件结束以来开始计算,你回来多久了?” 文旭想了想,道:“大概一个月了吧?中间断断续续的去过几次军营,但基本上都在家里。我是解决了胡山海之后回来的,算起来应该有一个月了。” 沈如初道:“我是大夫,我自己的脉象还能不清楚?葵水本该初十左右来的,但今天都月底了还没来,我自己给自己号了号脉,很清楚的滑脉,这是怀孕的脉象。” 文旭激动得语无伦次,道:“初儿!初儿!你说的都是真的?那真是太好了!我要当父亲了!初儿你真是太了不起了!” 他冲过来将沈如初牢牢抱起来,然后又蹦又跳,喊着:“我们文家有后了!喜事,真是天大的喜事!初儿,来,亲一个!” 沈如初被他这么一闹哭笑不得,道:“快放我下来!拿你没办法,女人生孩子有什么了不起,若是传出去别人还不知道怎么编排我们呢!” 文旭倔强道:“不放,我就是不放!我这是抱着我儿子呢,是不是啊!” 沈如初哈哈大笑,道:“没见过你这么孩子气的!” “哟,这是什么喜事呢?瞧瞧姐夫这么狂喜样,难不成又升官了?”沈芝媛半倚在门前,好笑地看着这一对夫妻。 文旭看都没看她,笑道:“比升官要好百倍!升官算什么!老子要当爹啦!” 沈芝媛笑着跑出来,道:“这么说,三姐是有了?” 沈如初正沉浸在喜悦之中,点点头,道:“嗯。” “大喜事啊!多久了?”沈芝媛问道。 沈如初道:“不过一个月。” 沈芝媛笑道:“哎呀,那可要为宝宝准备点东西了,我这个做小姨的也要早做准备。我手艺不好,做衣裳鞋子什么的我肯定不行,但我有钱啊,我多去买点东西!那姐姐、姐夫,我就出去逛逛街了。” 沈如初笑道:“你自己想出去玩就直接说,找这么个蹩脚的理由!” 文旭挥挥手,道:“快去吧!”继续抱着沈如初,一直将她抱进了屋里,笑道:“初儿让我看看,孩子是什么样的!“ 沈如初真想踢他一脚,才一个月的胎儿,他能听见什么动静? “别闹!“沈如初嗔道。 文旭一下将沈如初搂过来,在她嘴上亲了亲,然后身子一倾斜便将她带着躺到了床上,道:“初儿,你真是了不起的女人!我想啦!” 他一边说一边拉着沈如初的手往他那命根之处按,道:“你摸摸它,它很热!想你了。” 沈如初皱眉,嗔道:“不是天天都有亲热嘛,又想了?” 文旭的手覆盖在了沈如初的胸脯上,道:“恨不得每时每刻都腻在一起!” 沈如初将他的手拿开,正色道:“现在宝宝还小,如果行房/事会导致小产的。所以,你一定要忍忍哦。” 文旭一惊,道:“真的假的?会导致小产?那我要忍忍!”他将沈如初扶着躺下来,低着头放在她的腹部,用手摸了摸,道:“我儿子就在这里!我不会是在做梦吧。” 沈如初点了他一下,道:“做什么梦!瞧你的傻样!” 文旭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道:“我要起来给送子观音上香啊,感谢菩萨让我当爹啊!本来我还担心这次去军营,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还怕……还怕当爹的事情又要拖到猴年马月。” “别去啦,怎么这么迷信!”沈如初笑道。 文旭道:“迷信?什么迷信?” 沈如初笑道:“我们先躺着说会话。”她将手放在小肚上,嘴角带着一抹祥和的微笑。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冲风冒雪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小小猪妹送的两个平安符;谢谢大家的支持!小长假要结束了,嘿嘿,大家休息得还好吗? ☆、142 上战场甜蜜叮嘱 文旭看着沈如初清秀温婉的眉目,如同一幅画卷,除了娟秀还透着深邃的底蕴,他的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如玉光洁的脸庞,道:“初儿,你比我之前想象得还要好!我只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玩的光景,小时候的孤独任性让我一厢情愿地认定你就是我的小媳妇,长大后发现你那么漂亮,更加想娶你进门,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聪明能干!老天对我文旭真是不薄!这辈子算是值了!” 沈如初笑道:“我也觉得自己很幸运,找到了你,老天厚待我,你是个很了不起的男人!我要谢谢你。” “谢谢我什么?”文旭笑道。 沈如初道:“谢谢你这么善待我,谢谢你把我放在心上,让我有满满的幸福感。” 文旭笑道:“傻瓜,我不对你好,对谁好?你可是我唯一的亲人,不过,现在多了个小兔崽子!”他拍了拍沈如初的腹部,笑道:“臭小子,现在为了你,你老爹都不能和你娘亲热了,多憋屈呀!看你出来我怎么收拾你!” 沈如初当即制止,道:“不准打孩子!你若是打他,我可不依!” “好好好!一切听夫人的,只要这小东西将来不是娇生惯养的坏蛋,我才舍不得打哩!”文旭笑道,“真是不想走啊,想天天看着你,看着孩子慢慢长大!” 沈如初脸色的笑容僵持了一下,拍拍文旭,道:“别想那么多,走吧,帮你收拾收拾。” 文旭笑道:“我这是去军营,是要行军打仗,要驻扎到城外,不需要什么东西。日常使用的东西军营都有,家里自带的,军营不让用。” 沈如初想了想。道:“我帮你擦擦铠甲吧。” 文旭点点头,道:“铠甲就交给你了。我去后院看看,我们文家有后了,我也即将当爹了,我去和我爹娘说一声。” 沈如初点点头,抱着铠甲命人端水过来,正想叫唤松月,却发现门外根本没人。便招呼了红袖过来,道:“去打盆水来,再拿把刷子。” 红袖将水端来,便抢着要刷铠甲。沈如初却不肯,这大概是她目前能为文旭做的最后一件事了,便道:“我自己来吧。你让甘草晚上多做几个菜,要做爷爱吃的菜,再去打二斤好酒过来。给爷备着。” 红袖“哎”地应了一声,走到门口又停了下来,道:“夫人,松月姐姐在房里哭呢。” 沈如初停下手中的动作,顿了一下。道:“那让她先哭一会。” 一炷香之后,沈如初将那套铠甲刷得差不多了,文旭也回来了,看见沈如初蹲在地上洗铠甲,急忙叫道:“哎呀,谁让你做这些重活的!交给他们做就是了!快起来,我的祖宗哎,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你蹲在地上太危险了,面前又是一摊水,万一滑到了怎么办?” 他一边说一边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将沈如初给提了过来。 “这些都是力所能及的活,哪里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沈如初笑道,但是,自己的男人这么知冷知热,让她心里暖暖的。 文旭道:“你这样子不会照顾自己,家里那么多人买来都是给你使唤的,你什么都自己做,让我怎么能放心下!” 沈如初调皮地笑着,道:“那你放心不下就别走了呗……咦,你眼睛红红的,哭了?”她上前拍拍文旭的脸,道:“好好的,怎么突然心情不好了?” 文旭道:“没有心情不好,我只是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在爹妈面前……你懂的,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不过今天是高兴,我要当爹了嘛!我爹娘在九泉之下也会开心地想哭的,他们肯定不会想到我长了这么大,升官了,攒了点小积蓄,娶了老婆还将要当爹了。” 沈如初微笑着,道:“我看好你,相信你!你就是最棒的!” 文旭笑道:“初儿也是最棒的!”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确定不带如意走?” “如意能力不错,对家里的事情也算了解,有他在会帮你很多忙,我也就放心了。”文旭认真道,“初儿,你能不能先不开医馆,等我回来再说?” 沈如初想了想,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文旭因为她怀孕的事情而阻止她开医馆,她若是反对,便是让文旭不安,不能放心离去;她若是答应,那便是违心,医馆的事情忙活到现在,人力物力都投入进去了,不可能说放下就放下,何况生孩子这种事,那是没完没了的一个过程,怀孕了,出生了,哺乳了,教养了,若是现在放弃,将来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新拾起这个梦想。 “你总要带个人陪在身边,上次不是说了那个秦皮吗?要不要去问问?”沈如初急忙转移了话题。 文旭也明白她的心思,无奈地摇摇头,拉过沈如初的手,道:“你一定要注意身体,不能累着自己,更不准你逞强。” 沈如初走得飞快,拉着文旭不放,文旭只得快走两步跟上来,道:“以后都不能走这么快,知道吗?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 沈如初笑道:“好啦,这么啰嗦!” 文旭越是担心,沈如初就笑得越开心,她围着文旭轻盈地转了个圈,道:“我现在好好的,你瞧瞧,一点问题都没有!” 文旭实在觉得心跳加速,吓得不轻,干脆抱了沈如初往前走,道:“你给我老实点!” 沈如初安心地享受着文旭的怀抱,道:“我要再吃胖点,让你抱不动为止!” 文旭笑道:“吃胖是你的任务!瞧瞧你现在瘦的。以后有了孩子更要多吃点,想吃什么就让甘草给你做,我走之后你让爷爷和婶娘他们过来住段时间,唐姐姐若是空了也来家里呆几天。” 沈如初笑道:“知道啦!你先在客堂坐一会,我去叫一下松月。” “叫她做什么?直接让人去把秦皮这小子叫来就是了。”文旭道,然后招招手,道:“红袖,却把秦皮和麦冬叫过来。” 沈如初去了后院奴才们住的房间,进了上房松月所在的房间,果真看见松月躺在床上,面朝里。 “这是和谁置气呢?生我和爷的气?”沈如初坐在了床边。 松月一听是沈如初的声音,急忙转身下了床,跪在沈如初面前,道:“夫人,奴婢不敢!奴婢没有置气,奴婢只是愧疚,没有伺候好夫人。” 沈如初冷笑一声,道:“松月啊,你这愧疚的方式不对,若是你觉得愧疚不该是在我和爷面前忏悔吗?怎么自己歪在这里,见了我也阴奉阳违的?” 松月一听这话心头跳的厉害,急忙道:“夫人,婢子错了,婢子不该如此!” 沈如初想了想,上前一步将松月搀扶起来,道:“先前爷冲你说了几句重话,你心里不舒服我也理解。” “不是啊,夫人!婢子……”松月急忙解释。 沈如初道:“松月,我认识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朝夕相处,对你性子还算有所了解,你不爱说话,现在你急于解释,只能说明你心虚,你的确在怪我们。但是,松月啊,是人都有脾气,你闹情绪我理解,可我们发脾气你能稍微体谅一下?你受了一点委屈和不痛快就躲在房间,既不出做事也不在跟前伺候,你这是为人奴仆的姿态吗?还是说,我平时太纵容你们了?你还记得秋蕊吧?我一直觉得你比那丫头聪明,你是我一手捧起来的贴身丫鬟,文家人不多,但下人们都对你高看一等,为什么?原因你不会不知道!可你就这样给他们做表率的?今天你挨了一句话就耍小性子,明天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对着我耍小性子?” “夫人,婢子再也不敢了。都是奴婢的错,奴婢得意忘形了。夫人,请您原谅。”松月一边说,一边又要跪下去,哭得满脸是泪。 沈如初拉起她,叹了口气,帮她擦了擦眼泪,道:“去洗把脸,这么热的天哭成这样子,小心长痱子!别哭了,我可能说话又重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知道吗?” 松月拼命地点点头。 沈如初柔和到:“谁都会有点错,只要你不是一错再错,我喜欢你,一如既往的。乖啊。” 进了客堂,麦冬和秦皮都在,见沈如初进来急忙给她行礼,文旭脸上带着笑意,道:“这小子有几分狠气和志气,我要带他走。” 沈如初笑道:“怎么说?” 文旭道:“他坚持跟我去战场!” “真的?”沈如初看向秦皮。 秦皮跪下来老老实实给沈如初磕了个头,道:“多谢夫人收留。” 麦冬两眼闪着泪花,道:“夫人,谢谢您当初收留我们姑侄两个。这孩子坚持去军营,要跟着爷去历练,以后秦皮就交给爷了。” 文旭点点头,道:“我会尽力保他周全,但上战场不是玩闹,流血牺牲难免,秦皮,你不怕死?” 秦皮瞪着一双无邪的眼睛摇摇头,道:“爷,我要跟你去。” ps: 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mo小小两位姐妹送的平安符。兜兜今天总算勉强写了六千字,这就献宝似的更新了,希望亲们不要放弃兜兜,继续支持哦! ☆、143 好花只能赠佳人 沈如初笑道:“麦冬,你舍得你的大侄子?” 麦冬苦笑道:“儿大不由娘,何况我只是个姑姑。这是他自己的想法,他有这个抱负,奴婢希望他跟着爷能有一番作为!” 她回头叮嘱秦皮,道:“你以后要听爷的话,人要机灵点,知道吗?” 秦皮郑重地点头:“嗯”了一声。 “要机灵点,胆子要大,但不能当傻大胆,知道吗?”麦冬继续循循善诱。 秦皮仍旧是“嗯”了一声。 沈如初笑道:“行啦,你们下去吧。麦冬你去给秦皮收拾准备一下,带点衣裳干粮什么的,小孩子的玩意儿也带几件。有什么话回房交代吧。” 文旭笑着道:“初儿,我也回房一趟,我有些事要做。” 沈如初道:“有什么事让我去做好了?我又不能帮你什么忙,就这么点事还是让去做吧。你可以给秦皮找件轻便好使的武器。” 文旭笑道:“不行,这件事必须我亲自去做,这是男人的责任。你就安心呆一会,多休息一下,不要太劳累,否则我真是走得不安心。” 沈如初真是后悔文旭自己怀孕了,可是不告诉又怕将来尴尬,这仗若真是打起来,可不是三天五天就能归来的,若是战事凶险打个一年半载,他回来之后看见个孩子,会不会误会自己给他戴了顶绿帽子?那才是天大的冤枉! “好啦,你就安心吧,我好着呢。我自己就是个大夫,还能照顾不好自己?”沈如初白了他一眼,这男人啰嗦起来真可怕! 文旭眨了一下眼睛,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还没从房间出来,沈如初忍不住去敲门。 “初儿,你来看看,我给你写的东西。”文旭喜滋滋地说着。捧着一叠纸过来。 沈如初笑道:“哟,写得什么宝贝,一个人巴巴地躲在屋里写了这半天,快吃饭吧,酒菜都给你准备了。” “你先看看再说,我等一下再想想,有什么的继续补充。”文旭笑道。 沈如初像模像样地抖开了那纸张。看了一眼,上面写的竟是“注意事项”,譬如不能做重活,不可过度操劳,每次吃多少饭菜,要吃多少新鲜瓜果,不要养猫养狗。不要养兔子,不要吃生冷的东西,即便是夏天也要多穿些,身体不舒服要及时救治,切不可讳疾忌医…… “傻瓜,这些我都会注意的。”沈如初嗔道。 文旭道:“还有啊,不要再抱小白了,老一辈说,怀孕期间不可养猫狗的,更不养兔子。小心生出来的孩子三瓣嘴。” 沈如初挽着文旭,心里甜蜜蜜的,似乎一瞬间之间又对未来充满的力量,道:“你放心,我很强大的,我一定会好好活着的!你去了军营,切不可贪功逞强,更不能舍生取义。活着才最重要!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是一家人,我和孩子还等着你回来;你也不能忘记吃饭,就算再苦再累。也要想办法让自己吃饱,饿着肚子可没办法打仗;你不要绝对执行上司的命令,因为他们的命令可能是错的,会让你丢了性命!你还要时刻提高警惕……” 文旭抓着沈如初的手,笑道:“知道了,夫人!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唠叨了。” 沈如初嗔怪地看了他一眼,道:“我唠叨?那你这些纸怎么说?一、二、……六、七、八!足足八张哎,平时也没见你动个笔墨!” 沈如初嘿嘿一笑,道:“男人嘛,有了责任感就不同了嘛!我要对你和孩子负责,自然要花点心思!你跟我来。” 沈如初被他拉进了里间,之间文旭从床底下拉出一个沉重的玉石箱子,吹了吹上面的灰尘,道:“这箱子算是我们文家的百宝箱了,以前我娘的陪嫁之物。里面装了些贵重物品。要是打开需要三把钥匙,我将钥匙交给你,里面有些金银首饰,还有些银票,若是家里急用了,你可以取出来去大通钱庄取些现银。我今天让如意取了一些银子给你家用。” 沈如初心里酸楚的难受,一来是离别在即,二来是为文旭的深情所感染,道:“这些东西我用不着,既然是婆婆留下来的,还是藏起来比较好。我在家里没什么大的花销,总归是用到你回来。开医馆的钱你之前就支给我了,以后会赚钱的。你只管放心。” 她一边说,一边抹着眼泪。 文旭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道:“这是我的全部家当了,都给你。我在军营里用不到银子,什么都不缺,你在家不要委屈自己才好。” 沈如初想着自己若是再说下去指不定又要痛哭流涕,凭空让文旭心里添堵,急忙破涕而笑道:“好啦,不说这些了,咱们出去吃饭!今天我陪你喝几杯。” 文旭道:“不行!若是平时也算了,你现在都是要当娘的人了,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肚子里的孩儿想想。我不准你喝酒,以后谁家有喜事你也不准喝酒!” 沈如初做出一副怕怕的样子,道:“遵命,爷!” 文旭显然没什么胃口,吃的不多,虽然满桌子都是他平日里爱吃的菜,但不过是拨拉了两筷子便不动了,喝了几口酒,不多,但很快便有了醉意。 沈如初起身劝道:“不能喝就别喝了,这是在自己家里,难不成还有人逼你不成?快别喝了,吃饱了,我们就去在院子里走走,消消食,早点休息。” 文旭点点头,道:“好,一切听初儿的。” 沈如初走出饭堂的时候,吩咐如意道:“你跟着我吧。” 如意会意,点头默许。 文旭走到小花园处,看见院子里红的是花,绿的是叶,虽是在月光下但依然能看出满园里的青葱和茂盛,他看得有些痴,道:“这么多天了我竟然没仔细看过,原来我家院子里还有这么个好看的院子,种了这么多花,这些都是你亲自做的?” 沈如初见他此时眼神发亮,吐字清晰,压根没有醉的神态,笑道:“原来你没醉,我先前还担心你醉酒了。” “原来初儿是带我出来醒酒的,惭愧啊!”文旭笑道,“这些花真的是你养的?” 沈如初嗔道:“难不成这是天上的花仙子送来的吗?” 文旭嘿嘿一笑,道:“还是我夫人厉害,不但会看病还会养花!瞧瞧这些花草,我估计也就安北王府里的花园子比得上。” “哈哈,你说话别那么逗行么?一听就是土包子,莫说王府的花园了,就算王府随便哪一处院子,都比咱们这花园漂亮百倍!没见过你这么往脸上贴金的。”沈如初摇着扇子。 文旭笑道:“初儿很喜欢花?我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耍的时候,我还用野花给你编过花环呢,那时你就特别臭美,嚷着要给我做媳妇儿。” 沈如初道:“恐怕就你记得这码事了,我可一点印象也没有。” 文旭一伸手摘了一朵紫茉莉过来,心疼得沈如初当即喝道:“谁让你乱摘花的!她们会痛的啦!快放回去!” 文旭很无辜,道:“摘都摘了,还怎么放回去?好花赠美人,初儿来,我帮你戴上。” 沈如初一听说他要给自己戴花,心知方才误会了他的意思,有些不好意思,当即放柔了声音,道:“好好地在那里养着不好么?” 文旭将花簪在沈如初的发髻上,道:“真好看!回头我在那边凿一个池子,给你养一池子的荷花,如何?” “真的?这么好?”沈如初笑道,这也是她的想法哎,只是这种荷花在本就干燥的疆北,那是奢侈的行径,绝对不是她这种小户人家消受起得。 文旭笑道:“自然是真的。你忘了,我现在可是五品官员,本来还要有个小府邸的,等这次打完仗我就动手修建,咱们可以把周边几处民居买下来,不愁宅子不变大。” 沈如初道:“这样挺好了,不需要再大了,家里空荡荡的,也没什么意思。” “傻瓜!以后我们会生很多孩子,会买很多奴仆,怎么会空荡荡呢。”文旭憧憬着,拉过沈如初的手,道:“还好,你的手比较热。” 沈如初扑哧笑道:“这么热的天,我想凉都没办法啊,何况我现在怀孕了,有胎气,整个身体会发热的。” “这么神奇?”文旭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沈如初摇摇头,哭笑不得,道:“就是这么神奇!我们早些回去吧,早点睡,你明天还要早起。如意,陪爷回房吧。” “那你不一道回去?”文旭不解。 沈如初笑道:“我要去看看东西都收拾好了没有,再去看看秦皮那边准备的怎样了,爷先回去。等一下我去趟药房,给爷找点有用的药,随身携带着。” 文旭撒娇似得站在远处,轻轻摆了一下手,就像是耍赖皮的小男孩,道:“我才不要一个人回去。秦皮的事,让如意去看看就好了,如意最有打包的经验,也懂的军营里的生活状态,他去交代最适合。我陪你去药房。” ps: 亲们,兜兜更新来啦,虽然晚了点,但是……不解释,现码党伤不起。 ☆、144 齐备药物送离别 如意急忙问道:“夫人,现在我要去找秦皮吗?” 沈如初道:“晚点再去吧,跟我去一趟药房。” 文旭颠颠地跟着,道:“我也要去!” 沈如初嗔道:“你瞧瞧你,哪里还有爷的样子,也不怕被人笑话!跟我走吧,去药房。你们平时可能用到什么药?” 文旭想了想,道:“最多的就是金疮药,经常有人受伤;还有风热药,疟疾药,解毒的药,医馆里常有的药,随军的医师那里也会备着,但常常不够用,很多受伤的士兵因为得不到药物治疗而死去!他们不是死在敌人的铁骑和刀剑下,而是死在伤口感染!想想,真的令人痛心。” “为什么不多准备一些要,多带些医师呢?这次多带点药吧,反正家里有,有些是我自己给你配制的,有些是我买的。”沈如初问道,听了这话她心里沉甸甸的,即便文旭没有细说,单看他的表情也能想象当时令人悲痛的场景。 文旭苦笑了一下,道:“这都是将军们说了算的事情,有些好药、好医师都是随时候在将军身边,哪有功夫管那些士兵。让初儿费心了,带些金疮药还有解毒的丸药就好,太多了我也带不走。” 沈如初笑道:“怎么带不走?让秦皮跟着你不就是为了照料这些小事的?难不成你还安排自己的家丁上战杀敌?这些药交给他好了!能带多少就带多少,都是我亲自选、亲自做的,很灵验。” 文旭笑道:“我就喜欢看着你这么自信的样子。你若是上战杀敌,肯定也是个了不起的女将军。” “女将军不靠谱,我那点力气,不过我倒是可以做个随军的医师。”沈如初打开药房的门,让人点了灯,道:“松月、如意,你们去把那箱药给我搬下来。” 如意快步走上前,将一个架子上的大木箱子给抱了下来。沈如初正要走上前,却被文旭拉住了,道:“你后退一步,我来打开就是了。” 他一边打开箱子一边道:“夫人怀了身孕,以后我不在家,你们要把夫人像祖宗一样供着,不能有半点怠慢。我文旭平日不说狠话。但我说到做到,若是你们有什么不妥当之处,该做的没做,吃里扒外,或者苛刻夫人,被我知道了,就如同这箱子——咔擦!!” 他一拳捶下去。那箱盖子上多了一个大窟窿。 如意面无表情,道:“是,爷!” 松月有些战战兢兢,哆嗦着嘴唇道:“是,爷。” 沈如初皱眉,不悦道:“什么人会苛刻怠慢我,就你多想!多想也罢了,还拿自己开玩笑,你这么打下去,手不痛吗?来。让我看看,有没有伤了。”她抓过文旭的手,仔细看了看,又让松月将灯端过来,看了半天,发现没有损伤流血,也没有乌青生肿,这才放下心来。 文旭笑道:“我可是练家子。没那么弱的,别说这么个木箱子……就算是铁打的,我也敢捶!” 沈如初扑哧笑了,道:“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逞强的——瞧瞧你现在的样子,活像个——” “活像什么?”文旭笑道。 沈如初一边捡药,一边笑道:“二愣子呗!” 文旭气得直跺脚,骂道:“你竟然敢绕着弯骂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沈如初一转身,笑道:“那你收拾我吧,我肚子里的骨肉反正也不是我们沈家的人。” 文旭当场蔫了下来。 好嘛,好嘛,算你狠,你有挡箭牌了! 沈如初得意地笑着,从箱子里拿出许多包好的药,还有各种瓶瓶罐罐的东西,道:“这是金疮药,我上面都做了标记,画得星星越多说明药效越好,你自己随身携带几瓶。这些是伤风药,这些是解毒丸,寻常毒素能缓解,若是剧毒那恐怕无能为力,不过留着备用总是好的。还有这些,止血的药,止痛的药,哦,这个是什么药呢?对了,是痛经的药,哈哈,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女战士要不要用!” 文旭摇摇头,道:“就算她们要用自己去军医那里领就是了,我才不管这些闲事,不带!” 沈如初想了想,又翻出一些药,道:“这些都是常用的药物,多多益善,你多带点,别嫌麻烦。我房里还有几瓶珍贵的药物,危及的时候再用。” 文旭点点头,笑道:“想不到你收了这么多的好宝贝!” 沈如初瞥了一眼被捶烂的箱子,道:“你看看你这么粗暴,把箱子都打坏了,我还要命人再打一个出来,不然这些药怎么装啊,不是受潮就要被虫子咬!” 文旭笑道:“明天让老宋找人做一个更大更好的过来!” 回了房间,简单洗漱了一下,沈如初又确认了一下东西是否带齐,是否都打包好,准确无误后这才上床睡觉。 “还没睡啊?”沈如初轻身轻脚地躺下来,文旭一转身,笑眯眯地看着她。 文旭道:“你不在,我怎么睡得着。也不困。” 沈如初复又起身,在纱帐里挥了挥帕子,道:“是不是有蚊子?我先把蚊子赶出去。之前让松月点了蚊香的。” 所谓的蚊香,就是艾叶粉末压制成的饼子,放在镂空的香炉里烧一下,能熏走一些蚊虫。 文旭笑道:“没什么蚊子,快躺下,我们一起说说话。” “说什么话?说了半天了,还没说够啊?”沈如初一边说,一边依偎在文旭的臂膀里,轻轻了叹了一口气。 文旭在她额头亲了一下,道:“想听你说话。你怎么学医的?” 沈如初道:“怎么学医的?还是你给引荐的啊,要不是你出面,宫云枫未必肯让我在那里当学徒。” “可你进步非常大,我经常听见别人夸赞你医术高强。”文旭道,啧啧地表示赞叹。 沈如初吃惊道:“谁夸赞我医术高强?谁呀,说出来听听,让我开心开心。” 文旭哈哈大笑,道:“我忘记是谁了!但是宫云枫真的夸过你几次,说你天资聪颖,就是学医的料!安北王府的人能请进去看病,也说明你医术高明,否则以王府的实力,什么样的大夫找不到,偏偏要找你?” 沈如初笑道:“那不是凑巧嘛!对了,这次若是两国开战,安北王府会不会出战?” 文旭道:“难说。谁都知道安北王在疆北一家独大,根本就是地头蛇加强龙,皇帝就算知道他的动静也不敢贸然来责难。安北王自己也有大军,听说手底下的兵将有几十万,可这十几万人不听朝廷调度,完全是由安北王一人支配。这次开战,安北王多数和以前以前,作壁上观,最后坐收渔利。”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他有谋反的意思?” “嘘——姑奶奶这样的话传出去是要杀头的。”文旭急忙制止道。 沈如初吐吐舌头,道:“我也就私下里和你聊聊,平时我是不会谈论国事的。” 二人亲亲我我地腻到了大半夜,说了很多甜言蜜语,最后沈如初打了一个哈欠,道:“困了,可惜今天吃了太多糖,睡不着了。幸福的失眠,舍不得闭上眼。” 文旭道:“你吃糖了?什么时候吃糖的,小心吃坏掉牙齿。” 沈如初噗嗤笑了,道:“说你笨你还真是笨哩!我说的吃糖是指听了你太多的甜言蜜语,这会子正兴奋呢。” 说完又是一个大哈欠。 文旭哈哈大笑,道:“我也睡不着。感觉这样聊天真好。不过你要睡了,你都打了好多哈欠了,就算自己不困也要为我们的儿子着想!” 沈如初笑道:“那我们一起睡吧,你抱着我。” 文旭犯难道:“这么热的天你不怕热?昨天你还踢了我一脚让我别热你呢。” 沈如初笑道:“别那么小心眼,昨天的事你还记得!我今天就要搂着你睡觉,热死你为止!” “行啊,你不怕热就来嘛!”文旭哈哈大笑着。 第二天蒙蒙亮的时候,是被如意叫醒的。 沈如初起身服侍文旭起床,又陪着他吃了早餐,将所有东西都搬到马背上,这才依依不舍地送他出门。 “一定要早些回来。”沈如初轻声道,下面的话说不下去了,眼神有些朦胧,像是遮了一层雨幕。 文旭心情也颇为沉重,道:“我会的。你在家要照顾好自己,要开心点。我一定会没事的。” 沈如初一直垂着脑袋,默默地点点头。 “如意,松月,还有你们几个,以后要尽心尽力服侍夫人,不能有半点差池。”文旭交代着。 如意等人异口同声地应答下来。 “走吧,我送你出门。”沈如初勉强笑着,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不是出门远行,这不是外出游玩,而是去打仗……打仗意味着什么,当年沈家的遭遇沈如初历历在目,恐怕这辈子都忘不了。 “不用送了,初儿,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文旭深情款款地握着沈如初的手。 沈如初不敢抬头看他,默默地点点头,示意老宋开门。 老宋开门的一刹那,沈如初便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大清早的门口怎么站着个姑娘? ps: 兜兜求支持啊,兜兜今天下午还和朋友说,要是自己的人生是一部小说就好了!顺带推荐一本好基友的书:娱乐圈贵女!喜欢看现代言情的亲们可以去踩踩哦。 ☆、145 送文旭医馆装修 沈如初看清来人之后冷笑了一下,这又是哪出戏? 只见余翠柳穿着一袭白裙站在晨光中,清秀的面容被初阳遮了一层金色的边,小脸上带着一抹甜甜的笑意。 她手里牵着一匹白马,如同话里走出来的一般,沈如初心中有一种淡淡的醋意和怒意。 文旭也看见了她,眼里露出一丝惊讶,继而旁若无人地和沈如初对视着,目光深情。 “路上小心,我在家等你。”沈如初微笑着帮文旭整理一下衣袖,顺带将他身上的软铠甲给摆整齐。 文旭道:“放心,在家等着我!” 沈如初小声道:“她来做什么?” 文旭低声道:“我哪里知道!” “你不准理她啊!也不准看她!”沈如初娇嗔地说着。 文旭笑道:“放心吧,我才不会理她这种人!她来这里做什么?” 沈如初道:“我哪里知道!又是你惹的风流债!” “冤枉啊,老婆大人!”文旭哭丧着脸,一副被冤枉的样子,他真的没勾搭过这个余翠柳——他对天发誓!又道:“我们当做什么都没看见,你在家乖乖的,回去吧,再去睡个回笼觉,不要太累了。” 沈如初点点头,眼角的余光看见翠柳正含笑站在一旁,对他们的冷漠视而不见,心说这次真是遇见对手了,有道是女追男隔层纱,若照翠柳这么“无怨无悔、知情达理、不求回报”的态度,文旭总有一天会心动。 “你发誓。不准喜欢任何别的女人,看都不准看!不能变心!必须平安回来!”沈如初嘟着嘴巴道。 文旭苦笑道:“好,我发誓。我文旭发誓,除了沈如初不喜欢任何女人,看也不会看,绝对不变心,如有违背,不得好死!” 沈如初骂道:“谁让你说那些死啊死啊的。不吉利!上马吧。” 文旭上了马经过余翠柳的身边,眼神冷漠,但余翠柳仍旧面带微笑,也翻身上了马。 沈如初感觉自己像是吃了哑巴亏一般,余翠柳不和自己打招呼,就算自己猜到了她的目的,可也没理由上前阻止。万一她否定了,岂不是自讨没趣。 “保重,初儿!等我回来。”文旭驾着马兜了一圈。 沈如初挥挥手,道:“走吧。我在家会好好的。等你回来。” 文旭一走,余翠柳也跟着骑马而去。 “夫人,她是不是要跟着爷一起去?”松月问道。 沈如初憋了一肚子气,道:“随她!” 松月看了看沈如初的脸色。道:“夫人别跟这种人一般见识,爷不会看上她的。” “怎么就看不上呢,她长得不是很漂亮吗?”沈如初真是气得咬牙启齿。 松月道:“夫人,您才是国色天香,天生丽质,奴婢虽不懂什么情爱,但爷对夫人的感情奴婢还是看得明白,爷眼里只有夫人一个,容不下第二个人。她这是要作死,真是没良心。连夫人的救命之恩都忘记了!” 沈如初道:“也别提什么救命之恩了,她出了诊费,我们身为医师治病救人也是理所应当,不指望她来感激我。四姑娘回来了没有?” 昨天临睡之前,沈芝媛也没有回来过。 松月道:“四姑娘没回来。大概家去了吧。” 沈如初冷笑一声,家去是虚,偷偷溜出去和马文俊鬼混才是真,这个死蹄子怎么说都不长记性!老是做一些自掉身价的事情。 “我再回去趟一会。爷不在家。以后家里每顿饭少做两个菜,其他衣食用度也少一些。你跟着我有段时间了,家里的情况你也了解,以后慢慢学着管官家吧。我看你做得怎样。会给你加例钱的。”沈如初道。 松月一愣,沈如初这是变相给她升职,连忙道:“夫人,奴婢怕自己能力不够,辜负了夫人的一番心血。”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也不用急着回答我,考虑周全了再来找我。” 松月急忙道:“是,夫人。” 沈如初回房睡了一会,本以为只是一小会,没想到一觉醒来竟然是辰时了。 “夫人您醒了?爷走之前交代了,一定不能让夫人太劳累,要休息好。”麦冬笑道。 沈如初苦笑了一下,复又躺下去,道:“那我再睡一会吧,眼睛睁不开。”她有起床气,就算是醒了也不想马上起床。 麦冬笑道:“夫人不能再睡了,爷说了,不能让你睡太多。要按时吃饭,想吃什么就给您做,只要是好东西,有利于夫人身体的。” 沈如初撇撇嘴,道:“一口一个爷,现在是我当家!” 麦冬一个劲地赔笑,道:“那是自然!夫人现在是一家之主呢。起来吧,夫人,东西都给您做好了,先吃一点再睡也不吃啊,就算您不饿,肚子里的孩子还能不饿?” 沈如初一拍脑门,笑道:“哎呀,我竟然忘记自己怀有身孕了。” 麦冬捂嘴笑道:“夫人,以后奴婢帮您提醒着,可不能委屈了小主子。” 沈如初点点头,起身洗漱吃饭不在话下。 “去把如意叫来。”沈如初吃完饭开始看账本,那上面的账都是她自己记得,打着算盘加了加,数字真是惊人,恐怕这么一折腾,文旭的家底都被她用光了。 如意进了书房,给沈如初行了礼,道:“夫人,您叫我?” 沈如初道:“那个店铺装修得怎么样了?店是爷前些日子盘下来的,我看着大小位置,配的上那个价钱。” 如意道:“是的,价格不贵,爷拖了好多人帮忙,原先那两个店主不看僧面看佛面,没敢多开价,要是按市价来算,可能都要翻倍。装修的事已经在加紧了,这才开个头,夫人要不要去看看?” 沈如初道:“原来便宜那么多,希望他没有欺压百姓哦,千万别当贪官污吏,不能仗势欺人。” 如意急忙道:“爷绝对没有那么做。他虽找了关系,却并没有欺压原先的店家,只不过让店家不敢坐地起价罢了。” “原先的店主是谁?”沈如初忽然想起来,这两个店面从谁哪里买的,自己还没有详细问起来呢,她实在太相信文旭了,而文旭是绝对值得信赖的人,目前交给他的事情,只要他答应到的,从来没有一件食言过。 “杨奉英。”如意道。 沈如初一惊,道:“是他?” “夫人,有什么不妥吗?” 沈如初道:“我二嫂的娘家。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杨家有那么多的资产,估计也不在乎这一爿两爿店面。” 如意又道:“嗯,夫人说的是。夫人什么时候去店里看看呢?现在有什么东西要送到店里吗?” “那个地方还在装修,应该很乱,暂时还是不要送过去了。我跟着你过去看看吧。”沈如初起身道。 如意道:“那我去准备马车。” 沈如初笑道:“就几步路,我走过去就是了。” “外面日头挺大,不坐马车也成,让松月给您撑把伞。”如意诚恳地建议着。 沈如初点点头,去了医馆,就在贺子敬胭脂铺子的隔壁,本来孙掌柜的大馄饨铺子是沈如初先看中的,但贺子敬先下手为强了;她观察了许久,这个地段最好,又有些闹中取静的意境,选这里做医馆最妥帖。 原本文旭是不同意沈如初将医馆选在这里的,毕竟挨着贺子敬的胭脂和首饰店,用文旭的话说“让那混蛋看见你,我都觉得吃亏了!不能再受那家伙的气了,我现在看见他就想打!” 可沈如初没那么幼稚,要做大事嘛,就该不拘小节,她可不是原先那个沈如初,岂会把贺子敬这种色厉内荏的家伙放在眼里! 进了店,那里已经有十几号人在忙碌着,沈如初第一感觉还算满意,至少进度很快,这古代装修都是纯天然的东西,绝对不存在甲醛超标的问题,只要装修完毕,就可以马上入住使用。 沈如初敲了敲几根柱子,还算结实,上面的花纹和字迹都雕刻得很仔细,连个毛边都没有;前头的药柜已经打造了一半,门头也做得差不多了。 “如意,中午给干活的师傅们多加几个菜,要加肉!然后再去买几个西瓜,给他们消消暑。”沈如初见众人干得起劲,吩咐如意道。 如意道:“是,夫人。” 几个干活的人听见沈如初这么吩咐,纷纷叫好,这些人要么是身有残疾的军户,要么是穷苦的农户,吃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所以,见沈如初这么大方,干活干得更起劲了。 沈如初笑道:“这里要放一张台子,大的,要实木的!” 那个木匠笑道:“夫人,咱是庄稼人,做出来的木活哪有不是实木的,您就放心吧!” “嗯,那就好。工期原先定的多少天?”沈如初问道。 工头跑过来,道:“原先定的是一个月,这个月里按照夫人的意思把整个医馆都装饰好,包括门头,吊顶,雕柱……” 沈如初道:“你不用给我细说,我知道了,是三十天。现在你们也装了几天了,这样吧,你们提前一天完工,我每人加你们五钱银子,提前两天就一两;以此类推。”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大大送的香囊,兜兜拜谢了。最近心里空荡荡的,酸酸的……不说了,每天最少一更,谢谢亲们的支持。 ☆、146 找茬人自取其辱 众人一听提前完工能加工钱,纷纷叫好,就听那工头吆喝一声,道:“兄弟们,想多拿点钱回家养老婆孩子的,加把劲,快些干!” 沈如初笑着看众人干得热火朝天。 “文夫人这是要大刀阔斧地做一番大事业,这样的手笔,也只有文将军能有这个魄力了。”有个懒洋洋的声音道。 沈如初听见这话觉得特别刺耳,这根本不是说她大手笔,毫无赞赏之意,完全是讽刺,亦或者带着要挟……对,就是要挟!沈如初也是想了一会才明白这话里的意思,特意强调医馆花费高,又故意与文旭挂钩,岂不是想说文旭有贪墨之嫌? 正要发作,转过脸来便看见贺子敬摇着扇子一副优哉游哉的样子。 “我们家爷有没有这个魄力似乎和你无关。”沈如初冷道,“你若是来做客或者看病,我欢迎,不过你也看见了,我这里还在装修,恕不招待!若是你闲的无聊过来寻衅滋事,就恕我礼遇不周了!” 贺子敬将扇子合起来,皮笑肉不笑,道:“文夫人还是那么伶牙俐齿。” 沈如初不耐烦地冷哼了一声,松月上前一步,道:“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烦人!我们夫人不和你一般见识,你怎么没皮没脸的,三番五次找我们夫人不是!” 贺子敬冷道:“是你们将军和夫人找贺某的麻烦才是吧!” 松月呸了一口,骂道:“你是不是正人君子我管不着,但你好歹也算是个男人。是男人怎么能讲出这么无道理的话来?我们夫人什么时候找你的麻烦了?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我们夫人堂堂的五品夫人,稀罕找你一个市井刁民的麻烦,你这是往脸上贴金呢!” 沈如初暗暗竖起大拇指,别看这丫头平时沉默寡言,对外吵架那真是一个好手。 “贺掌柜,我有件事不明白,你为什么说我们三番五次找你麻烦呢?你真的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记错的话。前些日子我们爷摆庆功宴的时候,你还过去送礼了。”沈如初冷冷地看着贺子敬。 贺子敬当即脸一红,像是被人当场揭穿了骗局,激动道:“那是因为贺某想着和气生财,宁可多个朋友,不愿多个仇敌,适逢文将军喜事。自然要上门道喜。只是贺某万万没想到,文夫人竟然将店面开在了贺某小店的隔壁,这是要抢生意吗?” 沈如初冷笑道:“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我爱把店开在哪里就开在哪里,你管不着!天下的钱财天下人赚,可不是你们贺家一家的!” 她从心里看不起贺子敬这样的人,前倨后恭不说。现在看来还小肚鸡肠,又是个没脑子的,也不想想自己到底开的什么店,就兴冲冲地上门找茬;若是文旭还在,他敢这么嚣张?估计是看着文旭出征了,自己一个妇道人家好欺负——如此看来,又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儿! “可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安阳城那么大,你在哪里不能开店,你们不仅开店还架起了这么高的牌楼,根本就是把我们店的招牌和风水挡住了!”贺子敬越想越气。气得脸色发红,配上那一身淡紫色的衣服,整个成了一块酱猪肝。 沈如初隐隐还听说贺子敬到安阳后,以自己的紫衣成特色,又开着两家很上档次的店,经常有姑娘、少妇光顾,贺子敬又是圆滑会做生意的,所以得到不少女人的好评。人称紫衣公子。 “这样的混蛋也配当公子?简直就是玷污这个词!”沈如初恨恨地想。 “我高兴,就这么做,你要如何?”沈如初成心气他。 贺子敬骂道:“真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没见过你这么不讲道理的女人!” 沈如初冷冷上前一步,道:“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我是女人不假。你就是小人!你马上滚出去,否则……” 贺子敬见沈如初露凶态,倒有几分害怕,他身后的小厮冲过来,对着沈如初龇牙咧嘴,摩拳擦掌,如意正巧进来看见这一幕,当即冲过来,一把拎起那个小厮将他扔了出去,就听“哎哟”一声惨叫,那小厮给西瓜似得呱唧一声落地。 沈如初皱眉,道:“如意,这是哪门子待客之道!” 如意垂眸道:“是,夫人!我错了。” 沈如初道:“你出去看看,人伤了没有?敢叫嚣着上门来闹事的应该有两下子,真的是自不量力被你误伤了,那你拿点银两给请个大夫吧。” 如意应声而去,叮嘱松月道:“照看好夫人。” 贺子敬讨了个没趣,想退吧,实在太没面子,没讨回自己想要的“公道”不说,自己的随从还被打伤了;不退吧,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打是打不过如意了,他方才那一手连他自己都没看清楚,实在太快了;吵,他自认为自己还有几分魅力和风度,还不至于要和一个女人对骂。 再看看周围这架势,那些做工的人也三三两两地围上来了,贺子敬的表情也越来越不自然。 “怎么,不是来讨公道的吗?这会子当哑巴了?”沈如初冷冷一笑,“你喜欢在这里帮我看着店面,你就留下,我先走。” 贺子敬情急之下扇子一挥,便挡住了沈如初的去路,道:“文夫人,您这是仗势欺人吧,就不怕我去府衙那里告你一状?” 沈如初真是越听越气,本来文旭今天离开她心情低落了不少,遇见贺子敬这么死不讲理的人更是郁闷惨了,现在他竟然敢挡自己的去路——实在无礼! “我听说好狗不挡道,初儿,我来接你。”一个爽朗的声音道。 沈如初抬眼望过去,情不自禁地笑了,挥着手道:“天瑞,我在这里。” 来人正是唐小三,他一进店门,正巧看见贺子敬没皮没脸地挡着沈如初的出路,忍不住说了一句粗话。 贺子敬见他穿着官服,身后还带着两个衙役,知道这人也是有些来头的,贺子敬这次来安阳,可是上上下下都打探清楚了,选择重要的人物也都细心打点了。 贺子敬道:“学正大人,您这样说话似乎不妥?” 唐天瑞也是个倔脾气,贺子敬这番问话显然激怒了他,冷道:“你这人很没教化,要不要我命人将你带回衙门,好好教导几天?” 贺子敬岂不明白他这话里的意思,所谓教导,还不是关到衙门里教训几天!他虽出身不高,但从小也是过富裕日子的大少爷,可吃不起那种苦,更丢不起那种人。 “学正大人说笑了,草民这就告退。”贺子敬急忙提着衣袍就想离开。 唐天瑞笑着看了沈如初一眼,眼里满是得意,心想这下终于有机会在沈如初面前得意一次了,道:“方才我似乎看见你与文夫人有些冲突?所为何事,说出来我也好给你们评评理。” 贺子敬是人精,岂有不明白唐天瑞的意思,他是变着花样让自己道歉示弱呢。 “是草民一时冲动,唐突了文夫人,还请夫人恕罪。”贺子敬抱着拳冲沈如初微微一鞠躬。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又是烧了一层火,什么冲动,冲动之后唐突,若是不明白真相和经过的,还以为自己被他轻薄非礼了呢,有这般道歉的吗?他这是道歉还是抹黑? “什么唐突啊?你不是过来说我们的门楼太高了,当了你们店的风水吗?”沈如初冷道。 松月又补了一句,道:“还说我们在抢你们家的生意。” 唐天瑞听了这话骂道:“他们抢你家的生意?你钻钱眼里吧?文夫人开的是医馆,不是卖珠宝首饰,胭脂水粉,怎么就抢你们家生意了?” 贺子敬面上万分尴尬,嘴唇动了动,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只道:“草民以为……以为是……都是草民错了,还请学正大人教训。” 沈如初实在看不惯他这幅德性,急忙挥挥手,道:“以后长点脑子,赶紧走!别让人看着心烦!” 贺子敬前脚迈出门,松月后脚就拿着扫把扔了出去,吓得贺子敬一跳,样子别提有多狼狈。 “三爷,你今天怎么有空来了?还跑到我们这个店了?”沈如初笑道,“松月,去家里给三爷端几块凉水镇好的西瓜来。” 唐天瑞笑道:“我这不是到西市来公干嘛,看看几个书院里的童生做文章,想着你也在西市,便过来看看,老宋说你到医馆来了,又说文旭清早便出征了,我想着来也来了,干脆还是过来一趟,顺带也讨杯水喝。” 沈如初笑道:“难道你去了几个书院,还没人给你一杯水喝?你以为你这么说我会信吗?” 唐天瑞又开始耍嘴皮子了,道:“不管你信不信,反正这是真事!看了半天的文章,哎,没有新意,看得我头大。方才那人是怎么回事?好大的胆子,竟然欺负上门了,我看着便火大!” 沈如初笑道:“别跟这种满身铜臭的人一般见识!兴许是看着文旭走了,上门找茬呢,以后还不知道要生什么幺蛾子。”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本宫活着送的平安符。么么各位! ☆、147 新转机徐氏到访 唐天瑞当即拍了桌子,怒道:“我看谁敢欺负你!” 沈如初笑道:“哎,哎!你激动个什么劲?就算你不怕手疼也要当心拍坏我的桌子!” 唐天瑞笑道:“经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手痛了!这人看起来很精明,你怎么想起来把店开在他家隔壁,真是自己找不痛快!” 沈如初道:“这里地势好,又闹中取静,是个好地方,最适合开医馆,难道我还怕了他不成?” 唐天瑞嘿嘿一笑,脑袋凑了过来,道:“那你也该避避嫌啊。” “避嫌?避什么嫌?”沈如初不解。 唐天瑞道:“就是……就是,你们之前不是有过婚约吗?” 沈如初苦笑道:“哟,你连这个都知道,我什么时候告诉你的啊?” 唐天瑞道:“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哎,之前退婚的事情我姐姐可早就告诉我了。你前段时间去见她不还抱怨了这个人多讨厌嘛!那天宴席上,我也看到了啊。” 唐天瑞自由娇生惯养,性格单纯,为人善良,没什么心机,这也是沈如初喜欢他的一个原因,和这种人做朋友,一切都很简单,就好比现在,一杯茶水都能给他打发了,他不会生气不会挑剔,就因为性格单纯,所以说话很少拐弯抹角,尤其是他把沈如初当做自己人。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道:“你会说话吗?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根本没把这种人放在眼里,我为什么要避嫌啊!” 唐天瑞好脾气地笑着,道:“那你就不避嫌,专门将店开在他家隔壁,专门挡他家的风水。” 沈如初听了这话真是气不打一处来,道:“你是成心气我不是?我什么时候专门当他家风水了?我有这么无聊吗?我……” “好好好,别生气了!我不说了。西瓜呢。你们的冰镇西瓜还没来?”唐天瑞往门外张望着。 沈如初道:“对不起,三爷,我们这里可没什么冰镇西瓜。只有凉水浸泡过的西瓜。” “那也成啊,总好过这桑叶茶吧。”唐天瑞指着那大口碗道。 沈如初扑哧起来。这家伙果真还是有些挑剔的。 正说着,松月端着一托盘西瓜进来了,笑道:“三公子,请吃西瓜。夫人您也来一块吧?” 唐天瑞抓过一块西瓜,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沈如初道:“不了,我暂时不想吃,才吃了饭要缓缓。如意那边的情况怎样了?” 松月道:“那人摔得不清。如意拖着他去请大夫了。” 沈如初冷哼一声,道:“这人作死呢!” 唐天瑞一边吃瓜一边道:“你说这人怎么没一点眼力劲!竟然不把你这五品将军夫人放在眼里,安阳城里过五品的官员有几个!” 沈如初叹气道:“我们算哪门子的官啊!手里没实权,不过是落个虚名!又没什么根基。也找不到人罩着,谁会把我们瞧在眼里。” “那是他们没眼光,你们是没什么背景,但你们绝对是安阳官员里的新贵!你放心,很快便有人拉你入伙了。恐怕你这医馆也开不了多久。”唐天瑞道。 沈如初根本没理会他这话,但没想到竟被他给说中了! 回了家,麦冬便喜气洋洋地过来汇报:“夫人,有人给您送帖子来了。” 沈如初道:“帖子,什么帖子?” 麦冬道:“这是知府夫人送来的帖子。说是明天要来咱们家拜见你。” 沈如初听了这话有些激动,接过麦冬捧上来的帖子,仔细看了看,的确是知府夫人的帖子,算起来还是文旭的舅母,当然,沈如初现在也要跟着叫一声舅母了,道:“还真是她的帖子,我原本想着去探望她和苏老夫人的,想不到她却先来见我了。你们别愣着,快去准备。” 麦冬笑着应道:“哎!夫人,奴婢这就去准备。” 沈如初又把她喊住了,道:“去把甘草、红袖都叫过来,我要分配任务。” 待四个婢女都到齐后,沈如初开始布置任务,谁夫人打扫房间和庭院,谁负责才买新鲜的瓜果蔬菜,谁负责端茶倒水,谁负责准备酒菜,最后又吩咐松月将自己的夏天衣裳都翻出来,找一两件体面又大方的衣裳给她。 一切安排妥当,沈如初又细细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当之处,这才安下心来。 第二日辰时刚过,沈如初便衣冠整齐地领着家下一干人在大门前候着了,不多会一辆华丽的马车停下来,后面还跟着一辆朴素的马车。 朴素马车里跳下两个丫鬟,走到前面一辆马车跟前,从车上扶下一位雍容华贵的妇人。沈如初没见过知府夫人,以往不好意思去见,毕竟地位悬殊,也不肯趋炎附势,怕吃了闭门羹,只是从文旭那里略微了解到一些事情。 听说这知府夫人徐氏出身名门,来自江南的富庶之地,祖上三代为官,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家闺秀。 沈如初只看了一眼她下车的姿态便知道传言不虚,只有自幼养尊处优的人才能生出这样的贵气来,才能如此舒服且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别人的服侍。 沈如初急忙上前,盈盈一福身,道:“如初给舅母夫人请安。” 徐氏一愣,“舅母夫人”这个称呼有点特别,沈如初也为如何称呼徐氏琢磨了许久,若是直接叫“夫人”或“苏夫人”吧,显得太生疏了,毕竟还跟着文旭与苏老爷那层远亲关系;徐氏若是以知府夫人的身份倒也犯不着上门看自己,那会显得掉价,她若是硬要称一声“夫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便有些摆谱,难免要讨嫌。 若是直接叫“舅母”吧,似乎也不妥,徐氏出身高贵,这种人多数眼睛长在了脑门上,看不起别人那是常态,若是称舅母就不能排除自己套近乎的嫌疑,说不定就让徐氏轻看了。 叫“舅母夫人”嘛,既显得尊重又显得亲切,即能像晚辈一下做小伏低,又能充分尊重徐氏。 果真,徐氏微微顿了一下,满意地点点头,道:“不错!是个好孩子。” 沈如初不知道徐氏此行的目的,但小心谨慎地应对总是没错的,她客气而恭敬地将徐氏迎进了门,笑道:“家里比较简陋,让舅母夫人见笑了。”她将真丝花伞撑起来,帮徐氏遮住阳光。 徐氏看了一眼那轻便小巧的花伞,满意地点点头,道:“你们小夫妻不用着急,将来有的是机会搬进大宅院里。” 沈如初笑道:“那就托舅母夫人的吉言了。” 徐氏看院子齐整,虽说小了点但错落有致,整个宅子也是方方正正,沈如初还特意带着她绕了一小圈,正好看见那个小花园,沈如初对自己亲手种植起来的小花园还是蛮自信的,果真徐氏来了兴趣,喜道:“这是你养的花?哎哟,不错,真是不错,瞧着花儿开得,多艳多讨人喜欢!” 沈如初笑道:“是啊,是我养的,没事的时候就养养花,看看书。舅母夫人若是喜欢,一会儿让丫头给您摘一些回去,就怕这些花都不是什么名贵品种,舅母夫人看不上。” 徐氏笑道:“开得好好的,摘它做甚!” 进了客堂,沈如初亲自给徐氏斟茶倒水,笑道:“知道舅母夫人要来,提前一炷香的时间泡好了茶,这是今年新出的金骏眉,您尝尝。” 徐氏愁着沈如初,见她姿容秀丽,落落大方,略施粉黛,眉目如春,说话做事处处透着细心与温婉,既亲切又有灵气,笑道:“别叫什么舅母夫人了!” 沈如初一愣,难道这个称呼有错? 徐氏道:“直接喊我舅母就成!我们老太太时常夸赞你,几次提起你的救命之恩,我想着,闻名不如见面,便过来看看你。” 沈如初又是一福身,笑道:“让舅母和老太太费心了。本来该我们这些晚辈去拜见您们的,前段时间,事多,实在抽不开身来;正打算过两日就上门求见的,文旭今天才出征,我心里正失落着,也不好冒昧打扰舅母和老太太。” 徐氏一边喝茶,一边满意地点头,道:“茶泡得不错,浓淡适中。” 沈如初笑道:“谢舅母夸奖。我是穷苦人家出身,没什么见识。”原先的沈如初可能真的没什么见识,但现在的沈如初可不同,有两个人的长处和优点,积累了两辈子的经验。 她知道徐氏讲究这些,翻箱倒柜找了一套很上档次的青花瓷茶杯出来。徐氏只看了一眼便知道那青花瓷价值不菲,这也是她满意的地方之一。 二人又闲聊了一会,谈论的都是些家长里短的东西,徐氏问沈如初文旭出征什么时候回来;沈如初就回问苏老爷最近公事忙不忙,一来二去倒也热络起来。 徐氏道:“第一次见你,给你带了样见面礼。” 沈如初笑道:“如初怎么敢要舅母的见面礼,不要折煞如初了!”她一边做出惶恐的姿态,一边却暗自里期待这究竟是怎样一份见面礼。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平安符和粉红;鞠躬感谢元中堂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本宫活着送的香囊。谢谢各位大大的支持哦!不好意思又更新晚了……兜兜也惆怅啊。 ☆、148 送礼物徐氏欢心 徐氏笑着招招手,对一个丫鬟道:“去让老李把箱子搬进来。” 那丫鬟盈盈一福身,出了门,沈如初怕她找不到路急忙命松月也跟了出去。 “让舅母费心了,如初受宠若惊,如初也给舅母准备了一些礼物,等一下就给舅母呈上来。”沈如初谦恭地笑道。 徐氏越看沈如初越觉得顺眼,道:“你也别忙活了,做吧,我们聊聊天。” 沈如初笑道:“还请舅母多多指教。” 徐氏笑道:“指教谈不上。你平时都和什么人交往?有没有比较交心的姐妹?” 沈如初想了想,道:“平日里走得近的就只有宫夫人了。其他的就是自家姐妹。” “宫夫人?就是你的结拜姐妹唐家小姐?”徐氏问道。 沈如初没想到徐氏对自己的情况这么了解,道:“正是唐姐姐。怎么了,舅母?我这人比较笨拙,不善交际,平时还要忙医馆的事情,和别的夫人、姑娘交往甚少。” 徐氏笑道:“以后多结交一些人,你现在可不是普通人,五品将军的夫人,谁不高看你一下?不是我说你,那些医馆的事都是粗人做的,你怎么也做那些事,就算你懂医术,也不用亲力亲为啊!以后多去我们苏府走动走动,下个月开个消暑会,我下帖子请了一些夫人小姐过来,你也过去凑凑热闹,我给你引荐几个人。” 沈如初这才明白徐氏的目的,看望自己是虚,拉自己参加贵妇们的集会是实,她虽不热衷那样的活动,但有资格入围,倒也不是件坏事,遂笑道:“多谢舅母。我就怕自己没什么经验。到时闹笑话。” 徐氏冷笑了一下,道:“我看你可不是那样的笨人!” 沈如初笑了笑,道:“以后还请舅母多多指教。有什么不对之处舅母尽管教导。” 那丫鬟与松月抬了一个精致的铜箱子进来,道:“夫人。礼物拿来了。” 徐氏雍容地站起来,将那箱子打开,道:“来,看看这些头面和宫花,都是托人从宫里带出来的,都是最新的式样,用的材质也都是上好的。瞧瞧这朵花。是用蜜蜡打造的,很别致,又淡雅。” 沈如初不喜欢那些繁缛的装饰,但看了这一箱子东西马上就喜欢了。真的如徐氏所说,又别致又淡雅,做工精致,巧夺天工。 “多谢舅母。”沈如初福身感谢。 徐氏笑道:“我那儿媳之前想着问我要,我都没舍得给她。送给你,一来是见面礼,二来是我喜欢你。” 沈如初笑了笑,道:“舅母,不如留下来吃顿便饭吧。虽然家里是粗茶淡饭,却也是如初的一番心意。” 徐氏有个怪癖就是不喜欢在外面吃饭用餐,若不是万不得已或者参加宴会,她是不肯留下来用餐的,自从儿媳妇进门,这些年她也是深居简出,更不喜欢在外面用餐了,当即拒绝了,笑道:“吃饭就不用了,我这个人用餐挑剔,别吓着了你。好孩子,你的心意我受了。” 沈如初也不勉强,笑道:“那舅母再坐一会,如初进去给舅母拿样东西。” 徐氏微笑着点点头,道:“你太客气了,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上门讨东西来呢。” 沈如初知道她在说笑,也跟着笑了,进屋捧了一套茶具出来,道:“舅母,这套茶具是前朝官窑出来的,天下无双,彩釉的,前几天又找高僧开了光,我听说舅母爱喝茶,送给舅母聊表心意。” 徐氏用手摸索着那套茶具,眼神一亮,拿起一只放在手里迎着光亮看了看,点头道:“还真是前朝官窑的,这纹理我认得。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敢收着,现在多少人家想买都买不到。” 沈如初笑道:“这也是一个朋友赠送,我不过是借花献佛。舅母一定要收下,否则就是嫌弃如初不懂事。” 沈如初娇嗔地看着徐氏,撒娇地扭了一下身子。 徐氏又拿起一个盅子看了看,爱不释手地摩挲了一下,道:“那好我就收下了。你的心意我懂。下个月初五的消暑会你一定要来。” 沈如初笑道:“好,有舅母罩着我,如初不怕出丑,一定去!” 徐氏拉着沈如初的手,亲络地道:“好孩子,你很会做人,有前途!我推你一把,你会在那些贵妇小姐中间很有名气的。” 沈如初尴尬地笑了笑,道:“舅母,如初不想要什么名气。” 徐氏正色道:“这不是你要不要的问题!我今天来不单是我自己的意思,也是我们老爷的意思。你不要小看夫人们之间的交往,很有用。文旭年轻气盛,没什么根基,又不擅长交往,现在还和一群职位官阶比他低的人混在一起,你再不去结交一下,将来怎么帮衬到文旭?万一出了什么事,谁帮你说句话?” 沈如初眉头微蹙,徐氏这番话说到了她心坎上,这也正是她担心的问题。所谓的关系,还不都是结交出来的,人情世故就是那么回事,文旭官职升的太快,但这为官之道却不清楚,迟早要栽跟头! 自己不能不未雨绸缪,多给他担待一下! “舅母,您可要帮帮我和文旭。”沈如初诚恳道。 徐氏叹了口气,道:“我和我们老爷都是这么个意思。明儿我给你那位唐姐姐也送张请帖过去,她也认识不少人,有她在,你不会觉得无聊。” 沈如初点点头。 二人又说了一会话,品了一会茶,徐氏便起身离去,沈如初一直送到大门口,看着徐氏的马车远去。 松月道:“夫人,您不想去?” 沈如初叹气道:“不想去。我现在怀了宝宝,不能饮酒。参加聚会免不了要喝酒助兴,我不想去,而且我也不喜欢。” 松月沉默了一会,道:“夫人,您也累了,先回去歇一会。回头和宫夫人说了,她肯定会帮你挡着的。”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明天抽个时间去看看她。陪我上街吧,把如意也叫上,我们去看看有什么药材,先屯一点。” 松月道:“好嘞,夫人,您等着,奴婢这就去叫他。要准备马车吗?”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们先在西市转转,还不一定买,顺带和他们说说我们医馆要开张了,让他们将来也照顾一下生意。” 松月道:“嗯。奴婢这就去叫如意。” 沈如初道:“别急,我先去换件衣服,穿着这样的衣服上街,不合适。”今天她穿了一身嫩绿色的纱衣长裙,清爽清新,若是放在人群里最瞩目不过。 三人收拾一番,准备妥当之后这才上了街。 “如意,这西市有几家药店?分别有什么特色?规模如何?”沈如初道,这些事项之前都让如意出来打探过,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做生意也是如此。 如意道:“回夫人,西市大大小小的药店有七家,其中以严家和李家的店面最大,药材最全,当这两家的药材价格也比较贵;潘家开了两爿店,规模不大,价格比同行也不贵,妙在一家点开在东西市交界处,生意还算兴隆。金家、吴家的店比较小,也不卖什么贵重的药材,物美价廉,比较受老百姓欢迎,而且这两家店里的掌柜医术都不错;还有一家店是杨家名下的产业,几个老伙计在守着,生意一般。”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你觉得我们先从哪家下手呢?” 如意想了想,道:“我觉得杨家倒是最有可能和我们合作,毕竟中间还有扬大小姐的面子,若是杨大小姐肯出面说句话,那将来赊账肯定没问题的,能够保证资金运转。” 沈如初摇摇头,道:“商人重利轻离别,杨家看重的是利益,可不是什么情面;一个不能给他们带去经济利益的穷亲戚,他们也不需要给什么情面!我们还是不要自讨没趣了。” 如意想了想,道:“听夫人安排。” 沈如初道:“我们先去金家或者吴家去看看吧。” 如意点点头,道:“去金家的话,要从这个方向走,夫人请。” 松月忽然道:“夫人,您看,那不是……不是高先生吗?” 沈如初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高洋正急匆匆地赶过来,正巧他一抬眼也看见了沈如初,便跛着脚走过来打招呼:“三妹妹,这么巧,这么热的天也出来逛逛?” 沈如初笑道:“出来看看附近的药店。你这是要去哪里呢?” 高洋道:“也就是随便走走。” 沈如初看了看他身后的路,那应该是来自沈家的方向,高洋家在北城,北城虽是安阳的辖区,却是安阳城城外的一个县城,来回路程即便是驾着马车少说也要一个时辰,他来西市闲逛,说出来谁信? “我爷爷还好吧?”沈如初笑着问道。 高洋知道瞒不过,道:“还好,才从沈家出来。” 沈如初又道:“我二姐姐还好吧?” 高洋的脸色一下子红了,道:“也还好。” ps: 鞠躬感谢元中堂送的评价票!谢谢 ☆、149 知内情撮合好事 沈如初笑道:“难得见到大表兄,不如一起去喝杯茶?” 高洋想了想,道:“也好,就请三妹妹去喝茶。” 如意道:“夫人,药店还去吗?” 沈如初笑道:“暂时就不去了,我先和大表哥谈些要紧事,你们也跟着来,一起找个凉快的地方。” “你们还没吃中饭吧?我们也不要喝茶了,找个地方边吃边聊。”高洋道。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也好,找个简便干净的地方就好。我看你眉头紧蹙,走得又匆忙可是遇见什么不开心的事了?” 高洋点点头,接着便是一阵沉默。 沈如初看他脸色便明白几分,应该是在沈念卿那里碰了钉子,这才垂头丧气的,笑道:“大表兄就这个店吧,我们随便吃一点就成,现在还不甚饿。” 高洋摇摇头,道:“这可不成!你现在的身份金贵的很,怎么能去这种地方吃饭!我们换一家。” 沈如初摇摇头,完全还没有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她觉得和以前没什么差别,虽然偶然也会以此为荣,以文旭为荣! 她还是以前那个她,住的还是以前的宅子,手底下还是那几个人,和文旭之间的感情也没有变化。她真的觉得自己和一个将军夫人的差异很大,似乎那个身份根本不是自己……虽然身边的人待她的态度明显与以往不同。 沈如初笑道:“真的没那么讲究!那套虚的东西,我们之间就不用讲究了吧?” 她真的冤枉啊!她可没摆谱过,何况自己完全没实力摆谱! 高洋坚持道:“要不我们去清风人家?一边喝茶一边吃茶点?这天气很热,让人没胃口。” 沈如初想了想,道:“也好。” 四人进了清风人家的茶庄,找了个僻静的雅座,高洋与沈如初一桌。松月与如意一桌。 “这么热的天,大表兄怎么到安阳城来了?”沈如初问道。 高洋苦笑了一下,道:“我一个瘸子。在家里也不能做什么事,出来走走!” 沈如初从这话里便听出高洋并不想告诉自己实情。打算隐瞒自己的情绪,也不逼迫他,慢慢地喝了一口茶,笑道:“你们北城可有什么像样的药店?都卖些什么药材?” 高洋道:“你想买药材?” 沈如初笑道:“你还不知道吧?我打算开个医馆。” 高洋一愣,道:“文旭开的?他不是有官职在身,怎么还能开医馆?也没听说他学医过啊。”莫说安阳这样穷乡僻壤的地方,就是放眼大燕。开医馆的女人找不出几个来! 沈如初笑道:“不是文旭开医馆,是我自己打算开医馆。” 高洋道:“你开医馆?你可是个妇道人家,抛头露面的好么?谁会找女人看病呢,我劝你还是早早收收心。女人嘛,相夫教子才是首要任务!” 沈如初听了这话老大不乐意,高洋给人的感觉就是有点迂腐,淳朴厚道,一点也不像是当官人家出来的。事实上他的老爹、高氏的老大哥手里还是有不少权利的。 “为什么不能开医馆?你这话好没道理!你们处处看不起女人,却不知道女人的作用和本领大着哩!没有女人,你们这些男人又是从哪里来的!我开医馆也是为了治病救人,当然能赚点钱补贴家用就更好了,本来就是好事一桩。为什么在你嘴里就成了这般不堪?我看你是读书读傻掉了!”沈如初心中有气,说话也就不客气起来。 高洋的迂腐还表现在不屑于人争论,那在他看来不是君子坦荡荡的作风,有辱读书人的斯文,所以当即红了脸,结结巴巴道:“我、我也是为了你好!不说了,……喝、喝茶!” 沈如初想了想,心中仍旧有些不悦,道:“我觉得你这是看不起女人!所以最喜欢用三纲五常来约束女人,把女人看做是男人的人附属!那我问你,是不是你认为和离或者被休的女人不是好女人?你是不是觉得女人改嫁是件很不体面甚至很丢人的事情?” “这……这根本就是两码事嘛!我不赞成你开医馆,也是考虑到安阳城的时局,你扯那么远做什么!对,我是反对女人再嫁……书上有云,贞女不侍二夫。”高洋脸红脖子粗地说道。 松月和如意坐在隔壁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朝这边看了一眼,又对视了一眼,松月做了心理准备,二人若真的动怒了,她就第一个冲上前去帮沈如初一起骂高洋!——真是气死个人了,这么瞧不起女人,他还不是从女人肚子里出来的?! 沈如初放下茶杯,正色道:“大表兄,我敬重你,仍旧喊你一声大表兄!你是不是也和二姐姐说了这样的话?” 高洋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很不雅观地抓了茶杯猛地喝了一口,道:“我……我一不小心就说出来了,其实我从来没嫌弃过她。她听了这话后,哭着跑开了,说再也不见我了!” 沈如初道:“所以,你就从沈家出来了?心里有气?” 高洋点点头,道:“我是懊悔,不是生气。这么多年她吃了很多苦,是我对不起她。我不该说这样的话,其实我心里不是这么想的……” “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沈如初打断他的话,就冲他方才那番言论,那么大男子主义的人,又饱受封建礼教的荼毒,他不那么想才怪哩! “我现在也不管你是不是那想的,我先问你几个问题,我希望大表兄能如实回答。”沈如初道。 高洋有些不乐意,要知道沈如初比他小了好多岁,在他眼中那就是小屁孩,但这几次接触下来发现沈如初长大了,很有思想而且干练很多,加上现在身份今非昔比,道:“那你先说说到底什么问题,能回答的我就回答。” 沈如初道:“你以前喜欢我二姐,这一点我知道就不问了,我想知道你现在对我二姐还有那份情意吗?我希望你能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如实回答我,你知道,我不是那种爱嚼舌根的人。” 高洋有些为难,看了一眼如意和松月,这二人却佯装根本什么没听见,沈如初明白他的顾忌,道:“他们不会乱说的。” 高洋点点头,道:“我的心意没变过。这些年,我过得也不好。” “现在二姐没嫁,你没娶,如果现在有机会让你们结为夫妻,你愿意娶她嘛?”沈如初看着高洋的眼睛,问道。 她今天并不是闲的无聊来找高洋喝茶的,她是猜中了高洋的心事,为沈念卿做谋算来了。 高洋道:“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你。” 沈如初很反感这样的回答,她最瞧不起没有担当的男人,当即道:“二姐姐对你的心意我很清楚,她胆小懦弱但却是少见的善良之人,吃苦耐劳,我相信她跟着你,不怕吃苦不怕受罪,只要你认可并心疼她。我代她说一句话,你若是真心待她,就勇敢点,我不管你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还是受到了家人的阻止,我希望你这次能够善待她!如果你不能做到这一点,或者你给不了她家庭和幸福,我也希望你能远离她。” 高洋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阵,怨恨地看了沈如初一眼,看的沈如初心头一动,有些后悔自己说话太唐突了,她本意是激将一下高洋,万一弄巧成拙就不好了。 “可若是她不肯嫁给我呢?”高洋激动道。 沈如初也想过这个问题,以沈念卿那软绵绵的性子,还真的可能拒绝高洋,毕竟男人不愁娶不到老婆,高洋虽有些跛脚但家境好,面相也端正,就算找不到门当户对的,但娶个家境差一点的黄花姑娘完全不在话下。 沈念卿完全可能因为自卑而拒绝高洋! “那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呢?是你不愿意娶,不能娶,还是她不愿意嫁?如果是后者的话,你不用担心,包在我身上。”沈如初信心满满道,都能将沈念卿从姚光祖那混蛋的手里解救出来,说服她嫁给自己心爱的人那简直就是小儿科。 高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叹气道:“她怕连累我,说姚光祖最近还在找她,她知道我家人不同意,不肯让我为难,更不愿意见我得罪了姚光祖那样的人。我们家情况你也了解些,虽说这些年只剩下个空架子了,但老一辈的人认死理,是不肯放下这个架子的,我虽没提起,但也知道他们会反对。” 沈如初不耐烦地别过头去,她对高洋这种黏糊糊的性子实在无奈,真是气不得、骂不得! 高洋急忙道:“但我会想办法的,如果她肯嫁,我一定会娶她的。” 沈如初道:“娶她做什么?她可不能去当什么妾!” 高洋哭丧着脸,道:“你想哪里去了!我对念卿是真心实意,就算她肯,我也不能让她再受这种委屈。” 沈如初道:“大表兄,你能这样想,我真心佩服你,也希望你记住今天所说的话!我忙完了事就去见见二姐,你过几日再来,肯定让你们皆大欢喜。”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元中堂、水星的蒙面超人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一本书好友的书:灵异推理小说——《风水密码之夺宝》,不是鬼故事,是关于风水和悬疑的。兜兜胆子小,但是为了负责,还是哒哒跑去过瞄了几眼,感觉真心不错。嘿嘿,晚安啊,亲们。 ☆、150 药店商谈买燕窝 高洋疑惑地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念卿虽然懦弱却也倔强,她不想做的事,谁也别勉强她,当年若不是为了沈家着想,她怎肯去姚家!哎。”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的意思我明白,我会尽量打消她的顾虑的。我希望你们能幸福,我也希望你身为男人能主动一些,多一些担当。” 高洋点点头,道:“吃点东西吧。药材的事我回北城了帮你打听打听,你主要需要什么药材?” 沈如初道:“最常见的药材,要是能从采药的农户手里买到一手的草药更好了,便宜实惠。” 高洋道:“好,我帮你留意。” 沈如初与他又闲聊了一会,对高洋这个人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男人,除了有些迂腐外,沈念卿要是能嫁给这样的人,将来就算不享福,也不至于吃苦头。 “大表兄我们今天就聊到这里吧,感情你请我喝茶。你过几天再来,二姐姐那边我会想办法说服的,你一定要主动哦。” 高洋有些茫然,虽然成过一次亲,可他半辈子也不知道追女人是怎么回事,道:“主动?主动做什么?” 沈如初翻了个白眼,道:“就是主动对她好,主动多去看看她,主动投其所好。”她见高洋正要说话,知道他要辩白,道:“总之啦,好男人都是要主动追求女人的!” 高洋道:“那岂是君子所为!” 沈如初懒得理他,领着如意和松月出了清风人家,道:“我记得前面有一家药材店,我们过去看看。” 如意急忙道:“夫人说得这家药店就是杨家名下的产业,虽然杨家人没有亲自打理。夫人还要去看吗?”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道:“先去看看再说吧,现在也不是定夺的时候。” 进了那药店。里面稀稀拉拉的,没几个人,一看来了三个人。为首的沈如初通身气派,极可能是个金主。跑堂的学徒急忙过来招呼,热情道:“夫人,您是来买药呢还是看病?” 沈如初一愣,道:“难道贵店也看病吗?” 大部分药店都是不看病的,即便是看病也都是看些伤风感冒、头疼发热的小病,一般情况下,药店里没有足够的医师。只负责卖药,不负责看病。 那学徒憨厚地笑着,道:“我们掌柜的医术还不错,您若不是大病。掌柜的肯定能给看,只要您在这里买药材,看病不收钱的。” 松月道:“你这人还真是不会说话!我们夫人红光满面的,哪里像是个病人嘛!” 那学徒连忙道:“是,是。是小的说错了。夫人请坐,姑娘也请坐。我这就给二位倒杯好茶去。” 掌柜听见前头有声音,挑着门帘走了出来,见了沈如初笑道:“客官要买什么药材?是滋补的还是治病的?” 沈如初笑道:“刘掌柜不认识我了么?” 那刘掌柜定睛一看,认出沈如初来。笑道:“哎哟,原来是贵人哪!怪不得早上听见喜鹊在叫呢!夫人这次还是要买乌头吗?小店现在有上好的乌头,夫人要不要看看?” 沈如初笑道:“乌头不用买了,其他的药材我倒是想看看,顺带和刘掌柜谈个合作意向,做笔买卖。” 刘掌柜一个激灵,道:“哦?洗耳恭听。”他拉着椅子坐在了沈如初的对面。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我开了个医馆,规模不大,但也需要大量的药材供给,如果我每个月都从贵店进药材的话,刘掌柜给我什么价?” 刘掌柜摸了摸自己的一字胡,伸出右手做了个“八”字,道:“比市价少两个点,如何?实不相瞒,我虽是掌柜,但却不是这店的主人,再多的优惠我做不了主。您也看到了,小店生意不好,若是生意好,我也不肯将价格降到这么低。” 沈如初没想到这刘掌柜这么坦诚,一点也不像圆滑的生意人,不过见了沈如初两面,便把底给交了出来,笑道:“刘掌柜是个实诚人,既然坦荡荡,我也不好当小人,不愿常戚戚。你说按市价的八成给我,我觉得还算合理,勉强能接受。那么货款什么时候给呢?” 刘掌柜的小眯眼瞪大了,道:“当然是钱货两讫。” 沈如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钱货两讫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但这样一来就把她手里的资金链给中断了。 “刘掌柜的茶不错,好茶!”沈如初笑道,“钱货两讫无可厚非,只是……我想请刘掌柜稍微宽限今天,比如我们半个月结清一次,大不了我给你利钱。” “这……”刘掌柜想做这笔生意,但是又拿不定主意。 沈如初笑道:“刘掌柜也不用急着答复,可以考虑两天。过两天我再来贵店看看。” 刘掌柜哭丧着脸,道:“夫人您也太会做生意了,又要便宜还要赊账,这生意没法做哦!” 沈如初道:“没办法做?我也不会勉强你,刘掌柜觉得做不成,也不要紧。有道是买卖不成仁义在。” 刘掌柜道:“哎,夫人,您容我再考虑考虑。” 沈如初笑道:“好,你考虑清楚了就给我个答复,我很看好你的。”她对这个刘掌柜印象的确不错,从第一次来这家店买乌头开始,能拿出那样好的乌头也算是做良心药了。 出了杨家的药店,沈如初又去了金家药店,这次却不是开门见山地谈生意,而是随着买药的人一同进了店,这家店面比前面一家店大了不少,里面的人也多,一个白衣男子正端坐在那里给人看病。 “您老人这不是咳嗽,是肠胃虚寒,所以才有痰,要想好,先得养胃治胃。”那白衣男子笑道。 她前面坐着的一个老妇人,满脸的不信,道:“怎么会呢?我现在每天都干咳,又有很多痰……” 白衣男子笑道:“您就信我一次,若是吃了我的药没效果,我把药钱退给您!” 一听这话,那老太太屁颠屁颠过去付钱买药了。 一连看了几个病人,那白衣男子始终微笑相对,没有半点不耐烦,沈如初感慨万千,试问自己,她做不到那样!既有白衣天使的认真负责,又有服务人员的谦和恭敬,真是难得! “夫人,您哪里不舒服?请坐。”白衣男子温和地看着沈如初,笑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如初坐下来,道:“帮我开一副安胎的药。” 那白衣男子将手轻轻地搭在沈如初的手腕上,然后抱拳笑道:“夫人的确怀了身孕,而且脉象极好。至于安胎,我倒觉得不必了,是药三分毒,夫人现在身体康健,胎儿尚未成形,此刻用药为时尚早。” 沈如初点点头,心说这人还算有点业界良心。 那白衣男子又道:“不过,夫人倒是可以吃一点燕窝多补补,燕窝这东西最是滋阴补阳,女人吃了尤其好,小店有上好的血燕窝,不如夫人买些回去?” 沈如初笑了笑,道:“那好,就听大夫之言,称一两回去。” 白衣男子吩咐一学徒,道:“去为这位夫人称一两上好的血燕窝过来,要包扎好。” 沈如初冲着他微微一笑,道:“大夫怎么称呼?” “金煜。”白衣男子笑道,“夫人是来看病的?看着也不像是来安胎的。” 沈如初笑道:“那你觉得我是来做什么的?” 金煜摇摇头,道:“猜不出来,也不敢随便猜。” 沈如初道:“你每天要给多少人看病?都是不收诊金的?” 金煜道:“我这医术也是半吊子,大病看不了,小病勉强能上手,所以,靠诊金吃饭是不可能的了,只要他们在我这里买药,不嫌弃我医术不好的,我就给他们看病。” 沈如初道:“金大夫过谦了。” 那学徒将包扎好的血燕窝捧了过来,放在沈如初的面前,然后打开盒子,让沈如初查验。 沈如初毫不客气,拿起一块燕窝对着阳光看了看,只见里面呈半透明的丝状;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有一股馨香。 “东西还不错。多少银子?”沈如初问道。 金煜道:“夫人就给三两银子吧。” 沈如初道:“不便宜啊。如果我以后还会来买燕窝,你开什么价?” “夫人想给什么价呢?”金煜笑道,他隐隐发现沈如初不是一般人,对药材似乎颇有研究,对医理也很感兴趣,从进屋的那一刻起就一直盯着墙上的经络图看得出神,望着药箱出神。 宫氏医馆也有燕窝,卖的都是上成品,比金煜的血燕窝还要高档一些,一两燕窝也不过卖三两银子的价钱。 “二两银子,你还有的赚。”沈如初笑道。 金煜苦笑地摇摇头,道:“夫人觉得二两银子够了那就给二两吧。不过,我总觉得夫人不是来我们这里买燕窝的吧?” 沈如初笑道:“买燕窝的确不是我的目的,但好在金掌柜会做生意,说服我买了这么一份燕窝。”她将燕窝递给松月,起身向门外走去。 金煜急忙绕过桌子,追了出来,道:“你还没说你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呢?” ps: 鞠躬感谢元中堂大大送的平安符。兜兜呼求支持啦! ☆、151 女追男别有用心 沈如初顿了一下脚步,道:“你应该猜得到,你这么聪明。” 金煜笑道:“夫人真是说笑了,我又不是神仙,哪能谁的心思都猜的到呢!夫人若是没事,不如再聊聊?” 沈如初懒得理这种人! “他太精明了,和这种人打交道,我肯定占不到便宜!”沈如初笑道。 如意点点头,松月迫不及待道:“夫人说得是,奴婢总觉得这个金煜太精明了些,和这种人打交道不容易!还是那个刘掌柜厚道点。” 如意低声道:“主子的事,我们不要多嘴。” 松月急忙闭了嘴。 沈如初道:“该讲规矩时就讲规矩,但不是事事都要讲规矩。我很希望听到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只要对我们这个家或者医馆有裨益的话语,我都爱听。” 如意道:“是,夫人。” 沈如初摇摇头,如意就是太讲规矩,有时朕让人受不了! “夫人,您也忙了半天了,要不早些回去?可千万别累着了。”松月笑道,她盯着沈如初依然平坦的腹部,想着文旭临走之时的话,便是万分小心谨慎。 沈如初的确感到一股倦意,道:“还真是累了。” 如意道:“夫人,要不要我先回去将马车赶过来?” 沈如初摆摆手,道:“没多远路,我走回去。只是回去有什么意思呢?”回去之后,偌大的房间就她孤零零的一个人,除了看书也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 要是文旭在,就好了! 想到文旭,沈如初心头划过一阵失落。 而与此同时,文旭打了个大喷嚏。 林小三笑道:“将军,您这个喷嚏真是大气磅礴!” 文旭拍了一下他的脑袋。道:“你小子读过书没有?怎么比我还没学识!大气磅礴,那是用来形容喷嚏的吗?你们家喷嚏才是大气磅礴呢!” 张静风在一旁笑道:“将军别和他一般见识,他就是个大老粗!能想到大气磅礴这个词。已经是个造化了!” 林小三不服气,指着张静风骂道:“你小子别狗眼看人低!大气磅礴怎么了?我就喜欢这么用!有本事单挑!” 文旭被他们吵得不行。又拍了张静风一巴掌,道:“到一边去,那里有块空地,摔跤去,谁赢了我就给谁一样东西!赏的!” 一听说有东西赏,张静风与林小三都来了劲头,顿时像两只斗鸡。见了彼此那是分外眼红,林小三干脆光了膀子,拍拍胸脯道:“孙子,来吧!” 张静风家境好一些。读过几年书,为人也就斯文些,道:“你骂谁呢!你当我怕了你不成!我今天不打你个落花流水,我就不姓张!” 林小三笑道:“就跟着我姓林呗,我都喊你孙子了。还能把让你姓林吗?” 张静风一听那个火大,追着林小三就打过去。 文旭总算安静了片刻,走进营帐看一下地形图,在沙盘上比划了一下,看看驻军在什么地方更为稳妥。 “这么快打完了?谁赢了?”文旭头也没抬。仍旧专注地看着沙盘。 没有人回答! 文旭一抬头,顿时将眉头皱起来,不悦道:“这里是军营,谁让你进来的!出去!马上出去!” 来人正是余翠柳。 余翠柳莞尔一笑,道:“文旭,你好像很怕我?每次见到我都这么紧张?” 文旭怒道:“我怕你?哼,你也太高看你自己了!” 余翠柳走到文旭身边,笑道:“文旭,你忘了,是我向你提供的情报,不然你们怎么能找到胡山海的罪证?不然你怎么会像现在这样高枕无忧!” 文旭冷笑道:“可我也帮你杀了胡山海,帮你报了大仇!就算是因为你提供的情报,我们也两清了。” 余翠柳咯咯一笑,道:“所以啊你是我的恩人,我要报恩,我要以身相许!” 文旭骂道:“没见过你这么不知廉耻的女人!” 余翠柳根本没理会他,径直给他倒了一杯水,道:“你和沈如初是怎么认识的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管你什么事!”文旭怒道,但语气明显缓和了。 余翠柳道:“哎呀,我还真是羡慕她啊,怎么每个男人都喜欢她呀!她就那么好吗?你说是她漂亮还是我漂亮?” 文旭冷哼一声,道:“你没资格和她相提并论!” 余翠柳道:“是啊,我还真是没资格!毕竟我没她那么招人喜欢吗?你看看,除了你喜欢她,好像很多人男人也喜欢他,据我了解,就有……”她开始扳着手指数起来:“马文俊一个,文旭两个,唐天瑞三个,还有……” 文旭听了这话当即火冒三丈,怒道:“你说什么?!” 余翠柳做出一副无知无惧的样子,笑道:“对了,我竟然忘记了,宫云枫也喜欢她,而且是很喜欢啊!” 文旭额头的青筋已经暴突起来,握紧了拳头,道:“你再说一遍!” 余翠柳见文旭暴怒的脸色,当即做出害怕无助的样子,道:“你干嘛这么凶啊?我说的是实话嘛!宫云枫不仅仅是喜欢啊,简直是非常喜欢!” 文旭一拳捶在沙盘上,冷道:“我不打女人,你别逼我!” 余翠柳笑道:“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要把胡山海罪证的情报告诉你?我怎么知道是你在负责这个事情?” 文旭虽然在盛怒的状态,却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皱眉道:“你想说什么?一次性说完!” 余翠柳得逞地一笑,道:“你不赶我走了?” 文旭投来一记能杀死人的眼神,余翠柳急忙收敛了笑容,道:“瞧瞧你这个表情你大概已经猜到了。没错,就是宫云枫让我告诉你。” “他为什么让你告诉我这个?他的目的何在?”文旭冷道。 余翠柳冷笑一声,道:“他的目的还不简单,不就是看中了你们家的沈如初吗?那时我正在宫氏医馆里养伤,差点死了,你杀了胡山海的消息起初是封锁的,但宫云枫不知从哪里听到了消息,恰恰又了解到我知道胡山海叛国通敌的罪证,便让我来给你通风报信。” “目的呢?我问你目的!”文旭不耐烦地吼道。 余翠柳嬉笑道:“还不是为了撮合我们,给我一个亲近你的机会嘛!他知道我对你有意哦。”说完又凑了过来。 文旭骂道:“你还要不要脸!” “将军,俺要脸。”林小三冒了出来,哭丧着道:“不就是摔跤输了吗?俺大不了不要你的赏赐,还问俺要不要脸!” 张静风也跟着进来了,喜道:“将军,我赢了!” 余翠柳见人进来,仍旧死死抱着文旭,文旭明明是在将她往外推,但从外面看过去似乎在搂着余翠柳。 林小三与张静风当即一愣,腿一麻,面面相觑了一下,心说老大这是有节目,有女人在,自己可不能在这里坏好事,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正准备脚底抹油地开溜,就听文旭喝道:“你们回来,把这个女人拖出去!以后不准在我的营帐中出现!” 林小三与张静风对视了一眼,林小三小声道:“什么情况?” 张静风吐吐舌头,道:“不知道啊!” “不用你们两个兵蛋子的臭手!我自己会走!”余翠柳气呼呼地甩开文旭,冲着张静风、林小三一阵呼喝。 文旭道:“跟着她出去!以后在我十丈之内不能出现这个女人,否则你们两个等着吃板子!” 林小三撇撇嘴,道:“是,将军!姑娘,您以后别来了,您也听见了。” 余翠柳恨恨地看了文旭一眼,冷道:“算你恨!我就不信你会一直为了沈如初守身如玉!” 文旭冷道:“至少我不会为了你这种女人做出对不起初儿的事情!” 余翠柳最恨别人瞧不起她,看文旭的眼神恨不得把他给吞掉! “你们还跟着我做什么?滚回去,老娘我自己会走!”余翠柳骂道。 林小三贱兮兮地笑道:“哎哟,我哪里有你这么年轻的娘哦!” 张静风接着说了一句更贱的话:“将军不是说了嘛,十丈之内不能见到姑娘,这不还没出十丈嘛!” 余翠柳因为愤怒而脸形扭曲,踢了林小三和张静风几脚,但都被他们躲过了。 这两个兵蛋子不辱使命一直将余翠柳送到了十丈以外的地方,并在那里站了一会,防止余翠柳突然折回来。 “你说咱们将军怎么这么大的魅力,女人都是倒贴着跟上来,赶都赶不走。”张静风咂吧着嘴,一副羡慕至极的样子。 林小三嗤之以鼻,笑道:“咱们这样的人就别指望了,将军那是年轻有为!我这次用年轻有为没错吧?快说,有没有错?” 张静风无奈地摇摇头,道:“将军是年轻有为!真是羡慕死人了,在外军功卓著,在内,家有娇妻。听说夫人怀孕了……” “真的?”林小三八卦地问道:“几个月了?” 张静风骂道:“这样的事情也是你我能问的?你没看见将军没事时满脸幸福的笑嘛?方才还在想名字呢,说男儿叫什么,女孩叫什么……” ps: 鞠躬感谢逝去-独舞送的三张评价票和一个香囊;鞠躬感谢小小猪妹、水星的蒙面超人、本宫活着、元中堂四位亲送的平安符。兜兜好开心,今天似乎很热闹…… ☆、152 欲反间各怀目的 林小三道:“男孩的名字嘛,叫什么好呢!总不能像我爹当初给我取名字一样,叫什么小三小五吧!一定要叫个响亮点的名字!” 张静风白了他一眼,道:“我看你是吃饱了撑得!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将军还没发愁呢,你却在这里发愁了!” 林小三不依不饶,道:“别以为你今天摔跤赢了我就能教训我!小爷不过是让着你。”他不等张静风回答,又无限憧憬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当爹啊!” 张静风对他简直无语了,恨其不争道:“大丈夫尚未建功立业就想着儿女情长,你真是没救了!” “没救就没救,谁稀罕你来救,多管闲事!”林小三道。 二人屁颠屁颠地跑回营帐,道:“将军,已经把那姑娘送走了。” 文旭冷眼看着他俩,张静风一挺胸脯,道:“绝对离将军已经十丈开外!” 林小三又补充道:“我们还故意气了她一下,她肯定不会再来了。” 文旭用手指着两个兵蛋子,一个没憋住,哈哈大笑,道:“你们两个臭小子,就知道来逗我!”他笑了一会,恢复先前的严肃,道:“总之,你们不准让她再出现在我的视线内,否则你们就等着竹板炒猪肉吧!” 林小三眼睛一亮,道:“啊,将军,还有肉吃?” 张静风拉了他一下,给他使眼色,但这娃子只想着吃肉了。 文旭喝道:“是用竹板打你屁股,就叫竹板炒猪肉,你要吃吗?要吃的话,现在就有!” 林小三连忙摆手,道:“不要。不要!将军还是别和小的开玩笑了。” 文旭道:“方才摔跤,谁赢了?” 张静风道:“小的侥幸赢了。” 林小三不服气地小声道:“你也知道自己是侥幸赢了啊!” 文旭从靴子里掏出一把匕首,扔给了张静风。道:“赏给你的!上次从北夷军一个头目身上缴获的,很锋利!” 张静风如获至宝。捧着那匕首连连道谢,林小三却在一旁红了眼,喝道:“不行,咱们再比一次,谁赢了这把匕首就归谁。” 张静风嘿嘿一笑,道:“你以为我是傻子?我才不和你比!” 文旭看着二人闹得欢脱,倒也不好制止他们。兀自又陷入了沉思,心中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要回家看看沈如初。 他不得不承认余翠柳的那番话对自己触动很大,宫云枫那样的品性和样貌。无论是出身还是才学,无论是样貌还是气度,自己都自叹弗如,沈如初又是高洁的性子,和宫云枫也能聊到一处去。他们若是…… 他不敢往下想,越想越觉得烦躁,越发燥越是想回去! “我到底不放心什么?他们一个是我的好友,一个是我的结发妻子!我怎能听了不相干之人的一句话就怀疑他们呢!我真是以小人之心妒君子之腹!”文旭在心里狠狠地骂自己。 林小三和张静风仍旧在抢那一把匕首,活像两只争着骨头的小狗。 他自己取下盔甲穿在身上走出了营帐。张静风与林小三见状,道:“将军,我来吧。您这是要出去?” 文旭道:“我要去看看士兵们的操练情况,顺带了解他们的体能状况和饮食状况,要大胜仗一定要他们吃得饱!” 张静风急忙将匕首收在怀里,林小三也连忙帮文旭拿了佩剑过来。 “秦皮最近状况如何?”文旭一边走一边问。 林小三快人快语,道:“嗬,这混球可野了!太能打了,简直就是天生神力啊!以前看他那么瘦瘦小小的,没想到那么有劲!” 张静风也道:“将军您是不知道,他能活生生地接章将军一巴掌!太厉害了,您从哪里寻了这么个宝贝啊!” 秦皮在军中的反应甚是让文旭吃惊,不过也为他高兴,道:“我家的一个随从!带到军中来历练的!看样子是让他来参军来对了!” 且说余翠柳在文旭这里受了挫,当即气哄哄地离开了文旭所在的营帐,径直来到了主帅马征明所在的营帐。 “我说了文旭是个榆木疙瘩,不解风情,女色对他来说没有用,你偏不信这个邪!现在好了,人家碰了一鼻子的回来了!”余翠柳又娇又嗔地坐下来,对着马征明就是一顿数落,外人若是不知情还以为一对小夫妻在拌嘴。 马征明放下手中的兵书,笑道:“小心肝,来,喝杯茶先消消气!受这点挫折算什么,他若是那么好拿下,我还会让你出马吗?随便给他个丫头不就是了吗?让你出马也是情非得已,我可舍不得你。” 若是被人知道这一幕,恐怕要惊叹死! 马征明给人的感觉一向是严厉、严谨,不苟言笑的一个人,威震八方,城府极深,在疆北那是和安北王府平分秋色的狠角色,在安阳城那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竟和余翠柳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若是其他女人倒也罢了,毕竟英雄爱美人,谁还没点风/流史!可余翠柳不是寻常女子,是个很有争议的人!谁不知道当年他和胡山海那点韵事,谁不知道胡山海是被马征明设计除掉的! 余翠柳不是傻子,马征明什么心思她早已心知肚明,试问天底下哪个男人会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去勾搭别的男人、还能这般淡定坦然?何况,马征明这种充满野心的男人眼里根本没有情字,他需要的是对自己有利用价值的人! “你只会嘴上说说,心里根本就没有人家!文旭若是不听话,你觉得不可靠就砍了呗,费那么大的力气做什么!”余翠柳撒娇说道,她和马征明不过是相互利用,她利用马征明实现自己的目的,马征明想借用她的美色拴住文旭,必要时将他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 马征明笑着走过来,将手搭在了余翠柳的后背上,轻轻地在那里摩挲着,俯下身子在她耳畔嗅了嗅,道:“真香啊!” 余翠柳眼神惊慌地闪了一下,一巴掌拍过去,道:“哎呀,你就不怕被人看见?若是传出去对你名声多有影响!文旭那一头不是前功尽弃了!” 她从心底不喜欢马征明,若是被这种老头子占了身子,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马征明阴晴不定地笑了笑,道:“你要快点把文旭拿下!两军很快开战,你一个女人在军中多有不便!” 余翠柳不以为然道:“能有什么不便啊!军中不是很多女军人吗,大不了我和她们一样也去当兵呗,哪怕给你们挡刀呢,不也是有点用嘛!” 马征明冷冷一笑,道:“你太幼稚了!那些女人能算女人吗?她们可以打着赤膊上战场!比男人都猛,哪个男人敢对她们有贼心?你这么娇滴滴的一个大姑娘,若不是我命人保护你,你以为你现在还能好好的?” 余翠柳娇嗔道:“人家也想快些嘛!可文旭那个混帐根本就是不开窍,我能有什么办法!再说了,人家心里只有将军您一人,什么文旭武旭的压根没放在心上嘛!” 马征明上前一步,捏着余翠柳的下巴,余翠柳吃痛地喊了一声:“痛!” “你要发挥你的魅力,知道吗?男人都有兽性的,你趁着他兽性大发的时候,他那种人最爱面子,自以为是情种,只要和你有了肌肤之亲,将来不怕他不成为你的裙下之臣!” 余翠柳从马征明的营帐出来,不好不歹遇见了马文俊。 “马大公子好。”余翠柳娇滴滴地福着身子。 马文俊自来是风/流多情的性子,见有美女对自己抛媚眼,当即骨头酥了一把,又听余翠柳叫道:“大公子戎装的样子真是威武无比,依然风/流倜傥,真是羡慕马少夫人,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找了马大公子这样的如意郎君。” 马文俊听了这话,心中甚是得意,当即迈不动脚了,笑道:“姑娘怎么称呼?” 余翠柳笑道:“奴家蒲柳陋质,不堪入贵人之眼,奴家认得大公子,大公子不认得奴家也是常理。奴家告辞了。” 前一刻她用勾/魂的眼神看着马文俊,娇羞无比地冲他笑着,早就马文俊的魂魄勾了一半过去,现在又欲擒故纵地告辞,更让马文俊欲罢不能,追了上来,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怎么能在军营里随便走动呢!” 余翠柳道:“奴家翠柳。” 马文俊的脸色微微一变,他就是再傻,也知道余翠柳是什么人!不过心中却痒痒的厉害,有道是色/胆包天,他虽知道余翠柳的过去,但仍旧忍不住挑/逗地看着她,轻浮一笑,道:“抬起头来让小爷好好看看。” 余翠柳故作娇羞地躲到了一边,道:“大公子不要这样嘛!” 马文俊开心一笑,道:“你在哪个营帐里?”多年流连花丛的经验告诉他,和眼前这个女人有戏,加上坊间当年流传了很多有关翠柳和胡山海之间的风流韵事,光是想想,他就觉得自己的艳/福快要到了。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桑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雪花~飘~飘~桑、本宫活着桑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卡米米卡桑送的香囊。兜兜呼求一下正版支持吧!几分钱的订阅但成就了一个自信的扑货兜!鞠躬感谢啦! ☆、153 军中部署姐妹情 余翠柳心中冷笑,脸上却挂着一抹香甜的微笑,道:“我在女军那边。因为是一个人和丫鬟同住,所以,营帐比较小。” 这无非是告诉马文俊自己住的地方了。 马文俊开心地笑笑,满意地点点头,与余翠柳擦江而过时不忘在余翠柳的屁股上揩油。 余翠柳一转身,满脸的冷然,恶狠狠地骂道:“让你们这对父子不得好死!” 马文俊进了营帐,笑道:“孩儿给父亲请安!” 马征明不悦道:“这里是军营,没有父子!” 马文俊讨了个没趣,只得抱拳道:“末将马文俊参见元帅大人!请问元帅找我来有何吩咐。” 马征明点点头,示意他坐下,道:“我打算让你负责押运粮草。” 马文俊当即不乐意了,道:“爹!” “嗯?”马征明瞪大了眼睛,不悦地堵住了马文俊的嘴。 马文俊无奈,道:“元帅大人!这押运粮草是吃力不讨好的活儿,又不容易建立军功,您还是换个人吧!” 马征明怒道:“混账东西!眼皮子这么浅!押运官和粮草督运是至关重要的职务,没有粮草,怎么行军打仗!一定要找个最可靠的人来担当此任!都是被你娘宠坏了,你瞧瞧你现在什么样子,不是玩/女人就是和一群浪/荡子喝酒闲游!” 马文俊弱弱地说了一声,道:“您不是说军营里屋父子吗?这和我娘什么关系。”事实上,子不教父之过,若说起宠溺孩子,马征明也是当仁不让!谁让他年过半百,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莫说其他儿子了。就连个女儿也没有! 家里几房小妾,可肚皮一点动静都没有! 马文俊就是他的心头肉,甚至说是他的眼睛都不为过!可他毕竟是男人。男人和女人疼爱孩子的方式不同,他必须为他计深远。等他老了之后,这个儿子还能有个立足之地! “你还敢犟嘴!”马征明拿了一本书就扔了过去,马文俊一躲便躲开了。 马征明叹了一口气,道:“唉,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儿子!” 马文俊表面上恭敬地听从马征明的教训,心里却不以为然,想他年纪轻轻就是正五品的将军了。何等的威风!比起那些一处玩耍的同伴来,他算是名副其实的少年功成,春风得意。 “押运粮草的事情相对风险小一点,至少不用上战杀敌。但是却至关重要,只要中间不出差错,我到时可以名正言顺地给你上报军功!趁着我还有些权利,给你谋个好前程,将来别人说起来也说我们马家虎父无犬子。提起你马文俊也都是竖着大拇指称赞。”马征明深沉地说道,“我到时再给你派几个得力的人过去,你只管督运就是了。粮草是大事,一定要稳妥,只有交给自己人我才放心。” 马文俊道:“一切听元帅安排。一定不辱使命!” 马征明满意地点点头,道:“明天过来领将牌吧,先回家准备准备,和你娘、你媳妇道别。” 马文俊笑道:“爹,这军营里又有父子啦?” “臭小子,敢说你爹的不是!”马征明笑骂着,道:“上战不离父子兵,只要我们父子同心协力,一定可以打个漂亮的胜仗!到时,我们再一次光宗耀祖!” 马文俊听了这话,顿时踌躇满志,想着自己骑着高头大马游街夸官的情形,想着众多女人崇拜的眼神,他的嘴角隐隐带着一抹得意的笑,然后这抹笑越笑越大。 “爹,能不能问一下,怎么军营里有女人?我是说女人,不是女兵。”马文俊问道。 马征明一听这话,马上变了脸色,道:“那个女人你可不能动!你要是敢动,我打断你的狗腿!” 马文俊不悦道:“爹,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我是那种不知腥的臭的都往自己屋里带的人?我不过是问问,怕女人在军营乱了军纪,扰了军心!” 马征明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一道精光逼迫着马文俊,冷道:“你不要碰她!安阳城里哪个女人你都能要,就是不能碰她!” 马文俊嘀咕了一下:“有人横刀夺爱,我也没见你给我做主。” 马征明当即火冒三丈,骂道:“那是你没用!被一个臭丫头给耍了!” 马文俊又气又恨,也不知道是气马征明这么说自己,还是恨沈如初亦或者文旭,总之,口吻很不善,道:“元帅若是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 马征明看着马文俊离去的背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这个儿子太不成材了,不能吃苦不能受气,没有本事却眼高手低,马家恐怕不能像现今这般辉煌了。 且说沈如初在家,文旭走了这几日之后,她做什么事都没有精神,整个人恹恹的,饭也吃不了多少,又不肯出门走走,急得松月天天变着法儿给她说笑话、让甘草给她做好吃的。 “夫人,您多久没见宫夫人了啊?要不,我们今天去看看她?”松月笑道,拿着一把蒲扇给她扇着风。 沈如初道:“我不热,你别这么伺候我。我是有段时间没去看她了,但骨头懒了,不想动。” 松月笑道:“夫人,您忘了,前几天您还说要去告诉宫夫人自己怀孕的喜讯呢!她若是听见了不知道该有多开心!要是告诉的晚了,只怕她还不乐意呢!” 沈如初笑道:“你就是想着让我出去走走,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编那么多理由做什么!帮我收拾一下,让老宋套上马车。” 松月勤快地应道:“哎!奴婢这就去!夫人今天想梳什么发髻?穿哪套衣裳?” 沈如初笑道:“你看着搭配吧,素雅一点就好。” 到了宫家,大门去紧闭,看门的门童说唐梦瑶去了医馆,沈如初听了之后笑道:“想不到她现在还真去医馆学医了,好事呀!” 到了医馆,仍旧是忙忙碌碌的,很多病人,前来招呼的是一个矮胖的少年,他显然还没完全熟悉医馆里的工作流程,见了沈如初结结巴巴道:“夫人,您是、是看病还是买药?” 沈如初道:“咦,秦子辉呢?” 那少年道:“您说辉哥?他正在忙着给病人看病呢。” 沈如初笑了,道:“哟,秦子辉现在都能坐堂了?” “说什么呢你!我怎么就不能坐堂了!若是论资排辈,我比你先入门,我还是你师兄呢!我怎么就不能给人看病了,告诉你,别小瞧我,我医术好得很,只是我这人低调,最不喜欢显山露水!” 沈如初见他贱兮兮的样子,十分好笑,道:“你还能再贫一点吗?” 秦子辉一愣,继而道:“你竟然说我贫!好你个沈如初!” “初儿来了!子辉,你怎么又吵吵嚷嚷了?让病人听见了多不好!”唐梦瑶从里头走出来,大大让沈如初吃了一惊。 只见她穿了一身极其朴素的白色衣裙,身上也没有什么钗环装饰,褪去以往华丽的装扮,唐梦瑶整个人看起来瘦弱很多,多了几分楚楚可怜的娇憨。 “姐姐,我来了!去你家里没找到你,听小童儿说你在医馆就赶过来了,怎么样,还适应吧?”沈如初亲切地笑着。 唐梦瑶道:“现在好多了,刚来的那几天不适应,好累,骨头都快散架了!又臭!我这辈子也没服侍过谁呀!不过嫁鸡随鸡,我看着云枫那么有耐心,来医馆学医又是我自己提出来的,不好随便打退堂鼓,没想到坚持了几天倒也习惯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是不是现在觉得生活充实很多?” 唐梦瑶点点头,道:“每天从早忙到晚,哪有时间胡思乱想,自然就觉得充实很多!你今天来了,我找到借口偷懒了,走,我们家去,好好吃饭聊聊天。” 沈如初道:“那你事情做完了?” 秦子辉在一旁道:“不还是有我嘛,我这么能干的人!” 沈如初摇摇头,道:“我就当没看见你!” 秦子辉不悦道:“你这人怎么这么不会说话呢!好不容易来一次,哥我还想着请你吃个饭呢!” “免了,承受不起!”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你们两个怎么一见面就拌嘴啊!子辉,你是男人要让着初儿点!” 沈如初笑道:“姐姐,别理他!我们抓紧走吧,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你。” 唐梦瑶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吩咐飞雨出去买菜,道:“这银子给你,去买几个菜,多买些,一定要新鲜的,我要好好请我这个妹子吃饭!” 沈如初笑道:“姐姐别破费!天热,吃不完的东西要浪费的。家里有什么就吃什么,我不挑食的!”她这次见到唐梦瑶发现她现在变化很大,简直是脱胎换骨,整个人接地气了很多,以往总觉得她不是过日子的那种人。 唐梦瑶笑道:“你不挑食,我挑食啊!” 飞雨拿了碎银子当即出了医馆。 回到家中,唐梦瑶再次迫不及待地问道:“别卖关子了,到底有什么好事要说!” ☆、154 说孕事姐妹同心 ps:今天第二更送到。兜兜弱弱地呼求一下正版,正版支持就好! 沈如初故意拖长声音,道:“嘿嘿,暂时不告诉你!” 唐梦瑶一时起了玩心,朝沈如初扑过来,然后就挠她的痒痒,沈如初咯咯笑着,道:“好姐姐,饶了我这遭吧!我现在就告诉你啊。” 松月正和飘雪端着水果进来,一见这情形简直吓得魂飞魄散,急忙扑过来,拉开唐梦瑶,道:“宫夫人!我们夫人有喜了,可不能这样闹!” 唐梦瑶愣住了,挠着沈如初的手一时不知道放在哪里,喃喃道:“不会是真的吧?” 沈如初挑了挑眉头,笑道:“是真的哦。” 唐梦瑶瞪了一眼松月道:“你这个丫头,平时那么机灵,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早点说,方才若是闹出什么事来谁负责!” 松月急忙道:“好夫人,我知道错了,你就饶了我这回吧。” 唐梦瑶拉过沈如初,道:“还有你,也不好!和我卖关子这么久!” 沈如初见她满脸不悦,撒娇道:“好姐姐都是我不好,你就不要生气了嘛!” 唐梦瑶瞬间变了脸色,将沈如初拉到一旁,道:“快告诉我,几个月了?怎么看不出来呢。” 沈如初笑道:“当然看不出来了,今天才满一个月!” “文旭知道吗?”唐梦瑶小心翼翼地问道。 沈如初笑道:“必须让他知道啊!不然等他打完仗回来,发现我肚子大了或者孩子生了,那算怎么回事!我必须让他知道我已经怀孕了啊。” 唐梦瑶听了这话,哈哈大笑,道:“亏你想的出来!真是服了你了!说话又没个遮拦,我听了也就算了,若是别人听了岂不是要笑话你!你们感情那么好。他才不会怀疑你!他若是敢怀疑你,我第一个不饶他。” 沈如初捂着嘴一个劲地笑,道:“我就知道姐姐最疼我了!” 唐梦瑶道:“你现在可不能乱动。不能劳累,不能……哎呀。我也没经验啦!这样吧,我写信回家,问问我娘和家里的老嬷嬷吧。实在不行,让家里送个嬷嬷过来。” 沈如初一愣,要不要费那么多的周折?不过唐梦瑶肯如此对待自己,她心里暖暖的。 “姐姐,你对我这么好。我好感动哦!你一定是上天送给我的天使。”沈如初欢喜地抱着唐梦瑶。 唐梦瑶嗔道:“就你嘴巴甜!反正你身边要有个妥帖的老嬷嬷照顾才行!哎,这次我来安阳,没带老人来,就是飘雪和飞雨也都是新买的丫头。怕老人来这里不习惯,若真是有个三长两短,将来都不好落叶归根,所以,没带任何嬷嬷过来。” 沈如初笑道:“姐姐有这份心就够了。哪里真的需要嬷嬷伺候着。你忘了,我现在是大夫,还能照顾不好自己?” “老人经验多,在身边服侍着总是没错的。回头我就给家里写信。”唐梦瑶正色道。 沈如初嘻嘻一笑,道:“姐姐将来需要!” 唐梦瑶作势要打她。道:“叫你乱说!” 沈如初笑道:“姐姐,你们成亲比我还早,要个孩子怎么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唐梦瑶看了一眼松月和飘雪,道:“你们都在外间玩去,我们说会悄悄话,有什么事会叫你们的。” 待松月和飘雪出去,唐梦瑶拉着沈如初的手道:“我想有个孩子,可……可我们之间……我们之间已经许久……许久没有行/房/事了。” 沈如初微微一惊,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梦瑶为难道:“我也不知道怎回事,感觉他是正常的男人,每晚都回来的,可就是不……这种事我怎么好主动提出来嘛!是男人主动的才对嘛!” 沈如初点点头,心里已经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真相往往都是很残酷的,她不忍心打击唐梦瑶。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如果连最起码的生理冲动都没有,那可想而知,二人的夫妻感情淡薄到何种地步。 她就是想不明白了,唐梦瑶是美貌与才情兼具,出身也好,性情也温柔,宫云枫是石头做的,竟然不动情、不动心?何况唐梦瑶为了他可是牺牲颇多,试问,有几个女人肯为了爱情放弃养尊处优的生活,跟随丈夫千里迢迢、背井离乡? “姐姐,你别担心。我猜测,大概是姐夫他最近太忙了,你想想啊,医馆的事情要忙,王府那边又找他做事,男人嘛都是以事业为重,这不也正是你欣赏的一点嘛!好啦,你们肯定会和和美美的。”沈如初安慰道。 唐梦瑶道:“可我也想要个孩子。” 沈如初笑道:“姐姐,这还不好办!哪天你就主动一次呗!姐姐这么漂亮,还怕姐夫不心动?” “我不好意思!”唐梦瑶羞涩道。 她心里热切地盼望着和宫云枫有一个孩子,她不是看见沈如初怀孕了才这么想起,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盼望,她甚至做梦都想。 “姐姐,你呀,要放得开!你这么美,哪个男人不心动!”沈如初笑道,“对了,那个林子清怎么样了?姐夫有没有处罚他?” 唐梦瑶笑道:“赶他走了,你没见秦子辉已经接了他的席位吗?” 沈如初哈哈大笑,道:“这是他活该!姐姐,你可以适当主动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那是他身为丈夫的责任!不过呢,我觉得你现在去医馆的决定是对的,你是否发现你最近和他聊天多了?每天在一起的时间多了?” 唐梦瑶道:“是哦,我发现这一点了,我们经常一起讨论药材啊,说一些病人的事情。每天都见面,自然在一起的时间多。” “有什么改变吗?”沈如初笑道,“你有没有什么感触?或者说,你觉得姐夫有没有什么改变?” 唐梦瑶道:“看我的眼神变了,具体变在什么地方,我一时半会还说不上来,我觉得我们更像是一家人了,以往他对我客气尊重,现在有一股人情味在里面。” 沈如初笑道:“姐姐,这不就好了嘛,好兆头呀,说明你们感情正在升温。我不知道你们以前是怎样的感情状态,但按照现在这样的趋势发展,你们迟早会好到蜜里调油!别心急,你只管做你自己,别让他轻看了,要有自己的想法和圈子,让他孤立不到你。” 唐梦瑶道:“嗯,我也是这么想的。你说我会不会不能生育?我们之前也有过好多次……但是,从来没有……怀孕过……” 沈如初安慰道:“不会的,你别胡思乱想。也可能是身体虚寒的缘故,好生调理一下就是了。”她万分心疼地看着唐梦瑶。 唐梦瑶叹气道:“哎,女人啊,以后找人一定要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不然心里苦死了!你也别光顾着说话,吃点水果吧,尝尝这白桃……哦,对了,你怀孕能不能吃桃子?” 沈如初笑道:“能吃!为什么不能吃!” 唐梦瑶笑道:“那就好。这个大的给你,桃肉多。” 沈如初一边吃着桃子,一边道:“姐姐,下个月知府夫人有个宴会,是不是也来请你了?” 唐梦瑶笑道:“你怎么知道?要不要也跟着去玩玩?我本来不想去的,你上次还说这样应酬很无聊,但是听你方才那么一说,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去的,我要有自己的圈子嘛!” 沈如初笑道:“我也被邀请了,那个知府夫人是我舅母。” “舅母?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过?也是了,你现在今非昔比,很多人都开始来攀亲戚了。”唐梦瑶冷笑道。 沈如初道:“若算起来还真是舅母,知府老爷是文旭的远房舅舅,当年还蒙过我那早逝的婆婆的恩惠,这么多年一直待文旭不错。她前几天来看我了,让我也参加这样的宴会,当时会帮我引荐几个人。我本来不想去的,你知道,我最不喜欢这类的应酬,但是她说哪怕是为了文旭。文旭没什么根基,又不善逢迎,我这边再不去那些夫人攀交情,将来万一有什么事,连个帮忙说话的人也没有。” 唐梦瑶点点头,道:“你这么想也是对的。那咱们就一起去!你不知道,我早就想着我们一处去参加聚会了,不过很无聊,那些女人说话都很假。” 沈如初点点头,道:“姐姐到时可要帮衬着我,我什么都不懂,现在怀了宝宝,也不能饮酒凑趣,少不得要被别人说我清高不合群。” 唐梦瑶笑道:“别怕,有我在呢。”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从各自的男人说到了谁谁的男人;外间的松月和飘雪也在聊着。 “文夫人现在有了身孕,你比以前更忙了吧?”飘雪笑道。 松月道:“哎,也谈不上,就是比以前更小心谨慎了。你说咱们这些做奴才的,不就是盼望主子平安,想见主子的好么!关键是我们夫人好,待我们说话很少给脸色,特别仁义。” 飘雪笑道:“我们夫人也不错,不过,规矩稍微多了点。要是被发现我们俩在这里闲聊是要挨骂的。” 松月小声道:“你看两位夫人多投缘啊,我觉得和你也很投缘,不如我们也做对姐妹算了!” 飘雪笑道:“我们现在不就是姐妹吗?” ps: 呜呜,兜兜好不容易写了两章,献宝似的更新了,可为什么今天书评区那么冷清…… ☆、155 爱美丽高氏上门 松月笑道:“那倒也是。咱们不是姐妹胜似姐妹。我们夫人怀孕了,爷宝贝得不行,若不是上头有令,恨不得每天黑夜腻在夫人身边。你们夫人也快了吧?” 飘雪急忙收了笑容,凑过来低声道:“这可是我们夫人的心事,你可千万别当着面说出来!夫人每天都拜送子观音的!” 松月伸头看了一眼屋内的情形,道:“咱们做下人的不能议论主子的是非,今儿是我多嘴了。你可千万别犯了忌讳!” 飘雪笑道:“你就放心吧。走,我领你去吃些瓜果,厨房里还有好多。” 她正拉着松月往厨房走,唐梦瑶却出门叫唤了:“飘雪,去看看饭菜好了没有,另外把我的燕窝拿出去,炖两盅。我们饭后吃。” 飘雪脆生生地应答了,拉着松月继续走。 沈如初笑道:“姐姐平时也吃燕窝?燕窝是好东西,对女人来说美容养颜、滋阴补肾。” 唐梦瑶笑道:“这是云枫从医馆里带回来的,说是吃了这东西好,我平日里想不起吃,既然你也这么说,那我以后坚持吃!” 沈如初笑道:“我前两天也买了些,血燕窝,下次若是吃着好,给你也带点过来。” 唐梦瑶又道:“你饮食起居可有什么特别注意的?不行,我要现在就去给家里写信,让他们派个人过来!” 沈如初真的觉得唐梦瑶是在小题大做,笑道:“姐姐,现在还早呢!我都没什么感觉!也没有开始孕吐,能吃能睡,好得很!” 唐梦瑶嗔道:“不许你这么大意!” 沈如初又道:“要真是需要个有经验的嬷嬷过来照料,我们在安阳就能找到,为什么一定要千里迢迢从京城找呢。不是要给唐夫人他们添麻烦么!” 唐梦瑶一脸的骄傲,大家小姐的骄岑不经意便流露了,道:“安阳城里的嬷嬷一个个都土不拉几的。能有什么经验!一看就不会照顾人!” 沈如初摇摇头,道:“反正我这边不需要。我可用不起你们唐家的老人。”她见唐梦瑶还要说。笑道:“好啦,姐姐!真的还用不着啦,需要的时候会请你帮忙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吃饭了?” 唐梦瑶笑骂道:“吃货!” 吃饭的时候,沈如初又提到了七月在苏府聚会的事情,道:“到时姐姐可要照顾我呀,我什么都不懂的,别到时闹了笑话!又不认识什么人。反正姐姐在哪里我就去哪里。” 唐梦瑶笑道:“知道了,你都说了几遍了,我还能丢下你不成!不过,苏夫人也是第一次给我发请帖。我又不是什么诰命夫人,不过是个大夫的妻子,真是蒙她看得起了。” 她虽然自幼娇贵,但却并不傻,人情世故也懂很多。既然沈如初说了文家与苏家的渊源,她当然也明白徐氏也就是苏夫人邀请自己的目的——一来是看在沈如初的情分上,甚至她想到了自己之所以接到邀请,是沈如初提的要求;二来,苏夫人也希望她能在宴会上帮衬沈如初一把。 她的出身及交际圈子让她并没有把苏府放在眼里。虽然也不至于看不起。 沈如初笑道:“姐夫可不是普通的大夫,他在安阳城乃至疆北都是赫赫有名,出身也高贵,可是百姓心中最了不起的人物!姐姐更不用说了,是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千金大小姐!即便你们低调地生活着,也是我们这些人眼中的明星,闪耀得很!” 谁不爱听好话呢! 唐梦瑶开心地笑着,尤其是听见自己的男人被夸赞时,那真是喜上眉梢,道:“哪有你说得那么光鲜!来吃个鱼,这是新鲜的,这涟水河里的鱼挺鲜美的。” 沈如初对此很是赞同,道:“是啊,很鲜美,我最爱吃鱼了!” 吃完饭,又各自吃了一盅燕窝,沈如初心满意足,躺在摇椅上和唐梦瑶说说话,唐梦瑶慵懒道:“我今天就偷偷懒,不去医馆做事了。真是累啊,一辈子都没这么伺候过谁,你瞧瞧我的手,都粗糙了!”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梦瑶的手,扑哧笑了一声,那双白嫩的手比起先前来的确是粗糙了一点,但也是瑕不掩瑜,丝毫不影响美观。 她翻了翻自己随身的小香包,从里面翻出一个小小的竹筒,上面还画了一些细纹,道:“姐姐,你试试这个!” 唐梦瑶瞧了一眼,笑道:“又是什么好东西?你怎么那么多古灵精怪的玩意啊?” 沈如初笑道:“护手霜!你拧开那个盖头,往手心里倒一点出来,涂抹几下就好了,保管你的手会白嫩如初。” “当真?”唐梦瑶将信将疑,但手下却毫不迟疑地倒出了一点护手霜,笑道:“还蛮香的,像是有股苹果味儿。” 沈如初笑道:“姐姐若是喜欢,这个也送给你了,前提是你不嫌弃。” 唐梦瑶笑兮兮地道:“我喜欢!这股味儿香喷喷的,现在手背是滑滑的,很舒服。” 沈如初道:“先前送你的那些雪花膏还有吗?” 唐梦瑶支支吾吾道:“前些天就用完了,这几天又开始用那些桂花油,真是油腻死了,一点也不舒服。” 沈如初急忙起身,道:“走,去我们家,我给你再留着几瓶呢!” 唐梦瑶笑道:“真的?你还有多余的,还肯给我?其实,我很节省着用的,拿了两瓶出来送给其他姐妹了,她们也觉着好。还嚷着要到你这里买呢。” 沈如初笑道:“我又不制造这些,自己空闲时做出来的几瓶,还不够自己用和送人的。”心里却想着,将来也可以多生产一些,在医馆的边上开辟一个类似专柜的小门面,摆一些雪花膏和护手霜来卖,还有各种天然面膜。 唐梦瑶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女人天*美,唐梦瑶最不喜欢欠人情,更是不肯占别人便宜的主儿,但是在雪花膏这件事上,她偏偏无法自控,总有一种多多益善的感觉,沈如初肯相送,她是万万无法抗拒的。 “你和我客气我才要恼呢!”沈如初笑道,“我们收拾收拾就走吧,你就不用备马车了,等一下我让老宋送你回来。” 唐梦瑶笑道:“还是不要了,只有一辆马车,松月和飘雪怎么坐?我和你坐一辆,她们两人坐一辆,我让人备车去。” 二人笑兮兮地进了马车,唐梦瑶紧挨着沈如初坐下,在她身上嗅了嗅,道:“嗯——一股子味道。” 沈如初笑道:“什么味道,难道很臭?” 唐梦瑶挥挥手,道:“一股中药味。你现在不安心养胎,还在整天和药材打交道?先说好,你和药材打交道也算了,千万不能自己试药!” 沈如初笑道:“还好,不是臭味!你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我呀,不会自己试药的。”她的手情不自禁地放在了肚子上,轻轻摩挲着,微笑道:“想不到这么快就要当娘了。” 唐梦瑶一脸的羡慕:“好好保重啊。” 沈如初拉着她的手,安慰道:“姐姐,你这么好,这么善良,这么柔顺,一定会幸福的,一定会心想事成的。” 唐梦瑶微笑着点点头。 一路上,沈如初缠着她说了一些她所认识的贵妇,各自有什么性格特点,相处时有什么主意事项。唐梦瑶脾气好,也是有问必答。 到了文家,小白先是嗅到气味,还没等她们下车,自己一个飞箭冲到她怀里。 “哟,这什么表情,受欺负了?白大爷,谁能欺负你呀,就算有这样的心思,也没这个本领啊。”沈如初笑道。 她一边抚撸着小白的脑袋,见它垂头丧气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唐梦瑶笑道:“小白,还认得我吧?这是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沈如初知道小白的神奇之处,它哪里会轻易生病,笑道:“估计是在闹情绪。怎么也没个人呢!瞧瞧,我一出门,回来一个人影都没有。” 唐梦瑶道:“还不是你平日里太纵容她们了!要我说,下人是要管教得严一些,不然没规矩是要闹笑话的!” 沈如初不置可否。 麦冬匆匆从里面跑出来,见了沈如初和唐梦瑶,规矩地福身行礼,道:“夫人,您可回来了!” 沈如初皱眉,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麦冬道:“是夫人的娘家来人了。” 沈如初道:“谁来了?” 麦冬道:“夫人的伯娘来了。她也才到,不过已经将奴婢等人训斥了许久,又嫌弃茶水不好喝,连杯子都给摔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暗自生气,不知道高氏又闹腾什么!若说以前在沈家自以为是惯了倒也罢了,现在竟然跑到文家发作,早不来晚不来却等着文旭走了之后才来,分明就是来找自己麻烦! “小白,她骂你了?”沈如初心疼地问道,“傻样,你什么时候吃过亏啊!我都舍不得骂你,她骂你了,你竟然忍了?” 小白耷拉着小脑袋。 唐梦瑶皱眉道:“你这个伯娘真是不安分的性子!” ps: 鞠躬感谢青二十七姐姐送的香囊;鞠躬感谢凌尘一、水星的蒙面超人两位桑的平安符。兜兜很抱歉,昨天没来得及更新! ☆、156 起妒忌寻死觅活 沈如初道:“估计又是吃饱了撑得!” 唐梦瑶接过小白,笑道:“来,小白,我抱抱哦!怎么着,还真的受气了?” 小白喵呜叫了一声,跳到唐梦瑶的怀里,在唐梦瑶丰满的胸/部蹭了蹭,正巧被沈如初看到,骂道:“小色猫!” 小白偷/腥得逞一般地冲沈如初一阵咪/咪笑。 沈如初往客堂走去,看着地上碎掉的青花瓷茶杯,又心疼又愤怒,骂道:“都作死呢!东西坏了都不知道打扫!若是伤了人怎么办!” 高氏正喝着茶,听沈如初这么说,当即猛然放下茶杯,喝道:“你含沙射影说谁呢!目无尊长!” 沈如初冷道:“你到我们家做什么?还摔了我的青花瓷茶杯!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利?” 高氏冷冷地起身,道:“不要以为你现在是将军夫人了,我就怕了你!我是你的伯娘,你不敬我,你就是目无尊长,拉到衙门里是要挨板子的!” 沈如初冷笑道:“长辈?无理取闹的长辈不算长辈,不自重的长辈也算不得长辈!你拉我去衙门挨板子之前,你先问问自己,你一个平民妇人闯入我们家,闯入一个五品将军府里,恐怕在打我板子之前,先打你一个不敬之罪!” 高氏被说中了要害,脸色很难看,人本来就胖,天气又热,激动之下便有些喘,唐梦瑶也听沈如初说起过几次高氏,早就先入为主地厌恶上了,见高氏这般不讲道理,又蛮横过分,冷道:“这种人就该轰出去!你家里不是有几个女军在吗?怎么不在院子里啊。” 沈如初对唐梦瑶附耳道:“那两个女兵太能吃了,文旭虽然将她们留给我使唤,但实在使唤不起。这几天给她们放假了。” 唐梦瑶差点笑出来。 高氏是个爱面子的,整天混在马府,自以为有几分颜面。见唐梦瑶这么呛自己,当即不乐意了。骂道:“你又是什么东西,管我们家闲事!” 唐梦瑶不会爆粗口,但几时被人这般辱骂过?小脸气得一阵哄一阵白,看得沈如初又是心疼又是生气,指着高氏骂道:“这是我的客人,轮不到你在这里张牙舞爪!少拿你在沈家那一套来闹腾!我不吃你那一套!谁和你是一家人!你是沈家的人,我是文家的人!现在马上给我滚出去!否则……” 她冷冷地看着高氏。看得高氏脊背一阵发凉。 高氏起身理了理衣衫,摇头晃脑道:“沈如初,你是不是翅膀硬了?还是吃饱了撑得?你竟然做那种丑事,你丢人现眼不!你说你怎么那么不自量力。爱管闲事!你以为你是谁呢!” 沈如初听了这话又气又恨,怒道:“什么事?你先把话说清楚!说不清楚,你不要怪我不给你这个脸面!” 高氏哆嗦着肥肉,骂道:“你们沈家的女人嫁不出去了,非要赖上我们高家的男儿!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们自己。都是什么玩意儿!我们高家不要你们这样的,更不要被人休了的贱人!” 沈如初快被气得吐血了,唐梦瑶在一旁也差点被气炸了肺,一个劲地说:“这都是什么人!泼妇,真是泼妇!初儿。我们报官啊!” 高氏喋喋不休,道:“你说你们脸皮怎么那么厚!高洋平时多稳重,多厚道,多知书达理,若不是那个小贱人勾搭,你从中作梗,他们怎么就能做出那样苟/且的事情!” 沈如初从她的话里大概听出个意思,似乎高洋和沈念卿之间发生了点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情,偏偏又让高氏知道了,可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你把话说清楚,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管高洋是什么人,我也不敢高洋和沈念卿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只问你,这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沈如初吼道,她真的杀人的心都有了。 松月见状吓了一跳,急忙道:“夫人!夫人别动怒,千万别动怒!小心身子,一定要小心哪!您就在那边坐着,奴婢来帮您出这口气。” 她又对唐梦瑶道:“宫夫人您也那边请吧。” 高氏不依不饶,拉着沈如初骂道:“你还说不管你的事!若不是你怂恿那个小贱人,她哪来的胆子!若不是你从中使坏,她怎么会被休了然后赖在沈家白吃白喝!连高洋都说了,是你怂恿他们的!你做什么狗屁春秋大梦呢,高洋会看上一个被休掉的女人!?” 松月抓住高氏的手,用力推了她一把,喝道:“放开我们夫人!” 高氏也是个没脑子的,单枪匹马到人家里逞能,文家现在丫鬟仆从好几个,要真是动起手来,她哪里是人家的对手! 高氏指着松月骂道:“贱蹄子!贱婢!臭丫头!你主子都不敢打我,你竟然对老娘动手!你个死丫头!主子不是什么好东西,带出来的奴才也是个下贱货!沈如初你给我听着,你别的本事没有,处处勾/搭男人,连自己妹妹的男人都抢!要不是你勾/引,你现在的一切不都是媛儿的!要不是你勾/引,马文俊还能在得到媛儿之后对你个狐媚子念念不忘!” 沈如初总算是明白了,替高洋出头只是个借口,来自己这里为沈芝媛鸣不平才是真实目的。 唐梦瑶实在听不下去了,高氏说得那些话在她看来是对一个女人最大的侮辱,也是对一个女人最恶毒的人身攻击——污蔑她的贞洁。 “飘雪,松月,别和她理会,掌嘴,拖出去!你们两个也别傻站着!”唐梦瑶麻利地指挥着。 飘雪早就看不下去了,上前几步,和松月对视了一眼,作势就要打,高氏见情形不好,喝道:“你们想干什么?沈如初你不要太过分!我是你的长辈,你的伯娘!” 松月听她这么说还有点顾忌,毕竟是沈如初的长辈,而且打人的吩咐也不是沈如初亲自发出来的,飘雪胆子大,一巴掌就扇了过去。 那高氏也不是吃素的,一把抓住了飘雪那挥过来的一只手! “你们快过来帮忙啊。”飘雪叫着。 麦冬和红袖看了沈如初一眼,沈如初垂着眼皮,轻声道:“我现在头晕,什么都没看见!” 若说红袖反应迟钝,一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麦冬却是个精灵世故的妇人,急忙抱住高氏肥胖的腰肢,红袖见状也上前抱住高氏,两只手不知放在哪里,最后竟然抓在了高氏两只丰/满的乳/房上,高氏哇哇大叫,骂道:“你个骚/蹄子!把你的贱手拿开!” 沈如初和唐梦瑶看了这情形,捂嘴直笑。 飘雪刷刷就给了两巴掌,嘴里骂骂咧咧,道:“你个老泼妇!怎么这么爱闹事!你吃屎了啊,嘴巴那么臭,说出来的话那么难听!文夫人是你这种老泼妇能骂的!” 高氏被几个女人抱住了,挣脱不开,干脆撒泼喊起来:“杀人啦!放火啦!快来看呀!” “娘!你怎么在这里!怎么……怎么回事呀!”沈芝媛不知什么时候冲进来了,见高氏被几个人围着,心中又气又急。 沈如初感觉脑袋更大了,一个高氏都烦死人了,气得她五脏六腑都颠倒了,再来一个沈芝媛,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 唐梦瑶是见过沈芝媛的,见她进来,有些紧张。 高氏以为救兵到了,哭喊了半天,骂道:“丫头,我没脸活了!被这几个贱婢轮流打骂!你那个好姐姐,她……就是她指使的!丧尽天良呀!” 沈如初起身往屋里走,顺带留下一句:“麦冬、松月送客吧!” 她怕自己留下来真的会被气得吐血,若是放在平时倒也没什么,可她现在是怀孕的人,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不能不为肚子里的胎儿着想。 唐梦瑶急忙道:“你先进屋避一避。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沈芝媛见高氏的脸有些红肿,明显被人打过的样子,立马心疼万分,道:“娘!是我来晚了!是我不好,让你生气,让你无处发脾气,这才跑出来闹腾!都是我的错。” 唐梦瑶与沈如初面面相觑地对视了一眼,沈芝媛这真是转了性子? “媛儿,你怎么还帮外人说话!都是这个小贱人抢走了你的东西啊!不然的话,这一切都是你的,你现在跟着马文俊没名没分,娘也帮不上你,老脸都不要了,还是帮不了你呀!”高氏有些悲怆地看了一眼周围的房子。 文旭选的这方宅院,比沈家要宽敞明亮许多,房子也都是新建的,无论是式样还是做工,都是上乘的,让她怎么不羡慕! 沈芝媛皱眉道:“娘!这和三姐有什么关系!我看你是老糊涂了!我对文旭也没那个意思,我现在真心实意喜欢的马文俊马大公子!你再说那样的糊涂话,难怪马家到现在也不肯接待我!” 高氏忽然哭了,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骂道:“你们打死我算了!让我死吧,我就死在你们家!让你们不得安生!” 沈如初听了这话,头皮一阵发麻,这是什么情况? ps: 鞠躬感谢本宫活着亲送的两个平安符。兜兜撑不住了,好困啊,亲们晚安。总算把昨天欠得更新给补上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157 化干戈如初道歉 沈芝媛喊道:“娘!你就不能不闹腾嘛!” 唐梦瑶看了这情形,摇摇头,叹了一声气,道:“初儿,你还是先回去吧。” 高氏见沈如初要走,自然不依,哭得更响亮了,骂道:“沈如初你个狐媚子!你抢了我女儿的幸福!你现在又要毁了我那侄儿的幸福,我做鬼也不要原谅你!” 沈如初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只得停下脚步,吼道:“你说,你到底想做什么!你跑我们家到底要闹腾什么?” 高氏被她这么一吼倒是震住了,安静下来,继而可怜兮兮地看向沈芝媛,沈芝媛又生气又心疼,骂道:“沈如初!你这是什么态度!和我娘这么说话!她是你的长辈,你知不知道!” 沈如初努力平静自己的情绪,道:“你把你娘带走吧。今天的事情我就当没发生过。” 沈芝媛来气了,骂道:“人你也打了,说带走就带走!你良心是狗吃了?连自己的长辈都打!你今天不给个说法,我还就不走了!” 唐梦瑶站出来,道:“我来说句公道话,这件事本来就是沈夫人不对在先,她上门闹事,砸东西不说,还出口伤人,骂出来的话根本就是不堪入目!长辈是应该得到尊重,但前提是长辈要自重!” 这句话对沈芝媛而言就是火上浇油,她原本也是个火爆脾气,指着唐梦瑶就骂道:“你个臭女人,这里没你说话的份!是我们自家的事情!” 她转向沈如初,怒道:“沈如初,你今天道不道歉?” 沈如初深吸一口气,道:“你明知道是怎么回事,还要我道歉?好,我可以答应你道歉,那我是不是道歉了,你和你娘就马上离开我们文家?” 沈芝媛没想到沈如初答应的这么干脆,微微一愣。道:“好,只要你道歉了,我当然把我娘带走。” 高氏急忙道:“道歉?让这几个小贱人都挨个让我扇几巴掌,然后你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响头。” 沈如初冷冷一笑,道:“伯娘,今天得罪了,如初在这里向您道歉了。还请伯娘大人大量也放过这些丫鬟。虽说伯娘挨了打,她们方才在扭打过程中也挨了伯娘的打,也算是抵消了。” 她一边说,一边深深地福下身子。 高氏不肯作罢。怒道:“你眼睛瞎了?我什么时候打过她们?就算打她们又怎样?这些不过是狗奴才。就算是我打了她们。也是应该的!” 沈如初不和她理会,将目光投向了沈芝媛,淡淡道:“我待你不薄,无论你们过去对我做过了什么。我都既往不咎,我自问,对你有恩!你们若是再这么无理取闹,不要怪我翻脸不认人,不要怪我前尘往事算在一起!” 沈芝媛听了这话,脸色白了又白,拉着高氏道:“娘,我们回去啦!” 高氏一巴掌扇在沈芝媛的脸上,骂道:“没用的东西。胳膊肘往外!我打算死在这里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儿子不孝顺,整天围着一个女人转!女儿不争气,当个外室,至今连个妾都不是!我死在这里。也不让这个小贱人好过!” 沈如初和唐梦瑶对视了一眼,唐梦瑶轻摇着脑袋,低声道:“初儿,我们报官吧!不要真的闹出人命来!” 沈芝媛扑在高氏面前,道:“娘!你别想不开!马文俊已经答应纳我进门了!我以后一定孝顺你,你往后还有好日子过呢,哥哥不管我们娘俩,以后我就你一个亲人了,娘,你不能不要我啊!” 母女二人抱头痛哭。 沈如初无语了,这是什么情形? 高氏先上门捣乱,要死要活不说,最后竟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母女情深的戏码? “松月,去给他们端盆洗脸水过来,桌上的茶水换了新的来。回头若是走了,恭敬地送出去。我累了,进去歇息一会。”沈如初吩咐道,然后拉着唐梦瑶进了自己的屋子。 唐梦瑶心有余悸,道:“这样可不行,她若是以后再来闹怎么办!你这府里要多配几个人手,下次再不能让她进来。我看你今天被气得不轻。” 沈如初吁了一口气,道:“等一下吩咐老宋,让他以后不给这个人开门。”她又对怀里的小白道:“小白,你以后也要当个卫士,见了这两个女人,不准她们进我们家门,好不好?” 小白点点头。 唐梦瑶笑道:“它还听得懂人话呢!” 小白瞪了她一眼,唐梦瑶笑道:“哟,还生气了呢!” 沈如初笑道:“那是,咱们白大爷可聪明了,可了不起了!” 唐梦瑶微微打开一点窗户,看了看外面的动静,道:“还在那里哭闹,哎,沈家有这么一位妇人,估计也是鸡犬不宁了。” 沈如初无奈道:“她是挺不安分的,而且心思毒辣,她若真是恨上了我,我还真的有些担心。前面她说高洋和我二姐……怎么可能呢?前几天遇见高洋,他还垂头丧气的,怎么听她那个意思,好似发生了什么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可就算是发生了,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倒是想着去管一下闲事呢,可这不还没来得及回沈家嘛!” 唐梦瑶笑道:“你要做媒、撮合他们?” 沈如初道:“他们本来就是一对,硬被拆散了,现在高洋丧偶,我二姐和离,在一起无可厚非啊,高家还没闹腾呢,高氏却来我这里闹腾,可我到底做了什么?我想撮合,还没来得及呢!” 唐梦瑶笑道:“有没有可能他们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沈如初微微一愣,唐梦瑶这是提醒自己高洋和沈念卿已经暗度陈仓了? “应该不会,这高氏估计捕风捉影,我那二姐是老实性子,不敢越雷池半步的,怎么可能和高洋做出什么不光彩的事情。不知她走了没有?”沈如初道。 唐梦瑶跑到窗前看了一眼,见沈芝媛扶着高氏往外面走,松了一口气,道:“总算是走了!” 沈如初想了想,招呼红袖过来,塞给她一锭五两的银子,道:“给她送过去,买点补品或者医药费。” 不管怎么说,高氏都是沈家的人,又是自己的长辈,虽说她无礼在先,但打人也说不过去。 “姐姐你先坐一下,我给你拿雪花膏去,现在天热,不用那么稠的,这一批的雪花膏都比较稀,涂在脸上更舒服。” 唐梦瑶笑道:“不用给我太多,有一瓶我配着使用就好了。” 沈如初笑道:“女人啊,要保养好自己的脸,很有必要!反正这些东西都是我自己做的,纯天然,用的很舒心!姐姐喜欢就好,不用和我客气!” 唐梦瑶笑道:“你这些东西是好东西,先不说你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光是这些原材就很花钱!我都不好意思,不过,实在是挡不住这颗臭美的心!不要说女人了,就连小三——噗,我怎么也跟着你叫顺口了,就连天瑞还嚷着要呢!” 沈如初笑道:“这可不能给他用!” 她找了一个精致的布袋出来,给唐梦瑶装了几瓶,叮嘱道:“这一瓶呢,就是红色塞子的,是水,洗完脸之后先拍在脸上;这个绿色塞子的,是雪花膏,和以往一样都是涂在脸上的。” 唐梦瑶笑嘻嘻地接过来,道:“这么好的东西,我可舍不得给他!” 二人又坐着闲聊了一会,唐梦瑶忽然问到:“你和文旭是怎么怀上孩子的?” 沈如初脸色一红,打死她,她也不相信,腼腆斯文的唐梦瑶会问出这么火爆的话题。 唐梦瑶笑道:“我……我问错了,我的意思是,你怀孕的时候,有没有感觉,有没有觉得自己可能会怀孕?” 沈如初想了想,道:“会有感觉的,当时我们都很尽情,我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激动,感觉自己会怀个孩子。” 唐梦瑶没有这种体会,无比憧憬地看着沈如初,喃喃道:“真的啊?” 沈如初安慰她道:“姐姐一定可以生个大胖小子的。” 唐梦瑶道:“哎,我也想啊。成亲那么久,一点动静也没有,公婆已经开始过问了。还说要来安阳,简直吓死我了。” 沈如初一愣,听说宫云枫这次来安阳,已经和家里断绝关系了,但听唐梦瑶这意思,宫云枫和家人关系很好,仍旧是长子的待遇。“老人家想着抱孙子,那是好事。这也说明他们喜欢你,重视姐夫。” 唐梦瑶点点头,看了一眼外面,道:“时辰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你多保重,我过两日再来看你。” 沈如初一直把她送到大门口,依然依依不舍,道:“最近城里不太平,你一个人没事不要走动,我看一些老百姓开始搬家了,说是要打仗了。” 想起打仗,沈如初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文旭,心中一沉。 唐梦瑶道:“这也是我要交代你的。你也不用为了省那几个钱,还是将那两个女军家来,多少能帮上你的忙。你有什么问题,只管使唤她们,你现在身份不同往日,她们敢说半个不字!” ps: 很抱歉,昨天没来得及更新。鞠躬感谢千年恋、兮兮0两位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本宫活着亲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恋梦的女孩亲送的宝贵粉红。 ☆、158 夏日烧烤乐融融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知道了,姐姐。” 唐梦瑶见沈如初脸色不好,道:“早点回去吧,别送了。照顾好自己和孩子才是关键,其他的事情别太操心。虽说不太平,这疆北什么时候太平过?我过两日再来看你。” 松月扶着沈如初,道:“夫人,您先回去歇息一会,一天劳神,奴婢看着您脸色不大好。” 沈如初有气无力地点点头,道:“以后不准她们再来我们家。” “她们”是谁,松月自然不用再问,她只轻轻地和麦冬对视了一眼,麦冬也心领神会。 “你们给我端点葡萄过来。”沈如初躺在摇椅上,闭着眼睛享受着夕阳。 松月很快将洗得干净的葡萄端了过来,道:“人家说酸男辣女,奴婢觉得夫人这一胎一定是个男儿!” 沈如初撇撇嘴,道:“安阳的葡萄很甜,一点都不酸。何况,我喜欢女孩!” 松月讨了个没趣,她哪里知道这世间还有女人不喜欢生儿子!看文旭那劲头,恨不得今天怀孕明天就生个大胖小子出来。 “那夫人您若是生出的就是个小公子不也是皆大欢喜吗?你是不是想吃酸的?要不明天让甘草买一些话梅啊、青梅回来?还有山楂糕?”松月笑道。 沈如初道:“经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想吃了这些东西了,桃干、杏干、金桔、酸枣等等,只要是好吃的蜜饯,都给我买一些吧。” 松月笑着应了,开心地帮沈如初剥葡萄皮。 沈如初笑道:“我自己来,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松月,要不要给你找个婆家?” 松月花容失色,道:“夫人,奴婢最近没犯什么错吧?奴婢能伺候在夫人身边就是最大的幸事。” 沈如初道:“我们这小家小院的,也没什么油水,更谈不上什么头面。怎么可能是幸事呢!” 松月听了这话,急了,道:“奴婢很满足,真的很满足!奴婢现在过得是安稳的生活,夫人和爷待奴婢又好,能这样踏踏实实一辈子,能在乱世里活下来,也不枉我爹我娘辛辛苦苦把我养大。” 沈如初点点头,她也很满足现在的生活,说是米虫一样的生活恰如其分。要不是她想法太多。还会更悠闲。这种生活是她上辈子不敢想象的。也从来没想过文旭会突然之间发达了。听说发达的男人就变坏,至少目前还没看出文旭有这个苗头。 也许,是还没来得及变坏……但文旭对她的好,让她想不出任何文旭背叛她的理由。欣慰之时又暗暗惊心,忽然想到了不愉快的事情,就像是一盘精美糕点上落了一颗清晰的苍蝇屎,看着恶心,却又无可奈何。 那便是余翠柳! 想起余翠柳,沈如初的心情一下很糟糕,当即没了吃东西的心情。 “如意什么时候回来?医馆的事情应该差不多了吧?”沈如初道。 松月点点头,道:“夫人,要不让红袖去叫一声?” 沈如初点点头。道:“估计今天就会回来了,不用去了。你今天记得去后面的祠堂给二老上香,这是爷临走时吩咐的。” 松月笑道:“夫人,您想爷了吧?” 沈如初点点头,道:“嗯。昨天还梦见他了。不知他现在怎样了。” 松月道:“爷肯定是威风又帅气地准备步兵打仗呢!爷肯定也天天梦见夫人的。” 沈如初叹了口气,道:“有一件事我憋在心里很久了,那个余翠柳跟着爷走了,不知道她想干什么!想起就生气!” 松月也来气,道:“夫人,您当初就不该救她!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她就根本没安好心!看着咱们爷的眼神像是要把爷吃了!” 沈如初扑哧笑起来,道:“她就那么馋?” “何止是馋,简直是不要脸!”松月气呼呼地道。 沈如初笑道:“这也是个可怜人,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她遭遇是令人同情,但若是肯收心,还是可能找到自己幸福的。不过,我的男人,谁也动不了!谁敢动我的人,我让她好看、好受!” 松月第一次看见沈如初的眼神这么冷酷和绝情。 “我相信文旭会善待我,他不会受外界的诱惑,我与他之间值得彼此相互珍视一辈子。”沈如初像是自言自语。 松月笑道:“是啊,夫人,您是奴婢见过最恩爱的夫妻了,夫人现在又怀了身孕,等爷凯旋归来一家人和和睦睦的。” 沈如初含笑不语,眼睛忽然湿润起来,淡淡道:“我心里有他就够了,这些日子和他在一起,那些平淡的幸福够我受用一辈子了。爱一个人就是为他付出,让他开心,前提是值得。” 松月垂着头,不知如何接这句话。 沈如初沉默了一会,感觉眼睛更酸涩了,起身道:“还是进屋吧,晚上我们做烧烤吃,换个花样好不好?” 松月眼睛一亮,道:“烧烤?怎么做?要不要奴婢把甘草给叫过来?” 沈如初想了想,道:“不用了,我等一下过去交代几句,很简单的。比甘草平时做的那些菜还要简单。” 甘草按着沈如初的交代,在院子里架起了一对火,摆了很多菜和肉在一旁的桌子上,连调料都很齐全。 沈如初让家里所有人都围着火坐下来,还让甘草给他们准备的米酒。 沈如初考了一串鸡翅,沾了一点酱,笑道:“甘草,你做的这个酱真心很赞!” 甘草没听明白“赞”是什么意思,傻笑道:“这不是跟着大厨学的,是我小时候我娘做的,我跟着我娘学的。我也爱吃。” 沈如初笑道:“你们别拘谨,一起吃,多吃点!喜欢吃什么就烤什么。” 老宋笑呵呵地烤了一串羊肉,沾了一点辣酱,辣乎乎的吃得不亦乐乎;麦冬正拿起一串青菜想放在火上烤,却听见一阵敲门声,笑道:“有人来敲门,夫人您先吃着,奴婢去看看是谁。”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你们谁要喝酒,自己倒哦。松月,把那个馒头片给我拿来,我要烤馒头。” 松月笑道:“夫人,您一直烤着给我们吃,您先歇一会,让奴婢给您烤啦。奴婢的手艺也不错哦。” 沈如初笑着点点头,还真是有点累,道:“你给甘草烤些她爱吃的,平时我们那么有口福都是托甘草的福。” 甘草不好意思笑了,道:“都是奴婢应该做的。” 沈如初听见脚步声,一抬头,看见如意进来了。 “如意你回来的正巧,快过来一起吃烧烤。”沈如初笑道。虽说天气热,但热天吃烧烤别有一番趣味,至少不用担心天冷吃坏了肚子,沈如初不由得多吃了一些。 如意笑着见过沈如初,很自然地坐在了火堆边,道:“夫人,医馆的事情差不多了,明天就可以把家里囤积的药材运过去。过几天收拾妥当就可以开业大吉了。” 沈如初冲他竖起大拇指,道:“好样的!你辛苦了,这段时间天天起早摸黑的,来,喝点酒,吃点东西!我要好好谢谢你。” 如意腼腆道:“夫人您、您太客气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松月将自己烤好的一串鸡翅递给沈如初,沈如初摆摆手,道:“我先歇歇,让如意先吃吧。他肯定饿了。” 如意倒也没客气,接过鸡翅就吃起来。 沈如初递过一个调料碟子,道:“沾点酱更好吃。” 如意一边吃,一边和沈如初说了医馆的情况,简单汇报了钱财的使用情况,沈如初听了之后满意地点点头,道:“爷把你留在家里是对的,你的确是帮了我大忙!”她一边说一边烤着东西,分散给身边的人。 麦冬笑道:“夫人,您这个法子真好,这样烤东西吃真的很有趣。” 沈如初笑道:“我也是无聊了,难得有空,就和大家一起凑热闹了。好吃吗,甘草?” 甘草吃着烤香菇,嘴巴里填的满满的,拼命地点点头,道:“好玩!” 沈如初扑哧笑起来,这些人中甘草年纪最小,又最老实,所以,说出来的话最实在——烧烤未必好吃,但的确是“好玩”,尤其是第一次尝试。 “你们喜欢,过段时间我们再做一次烧烤。”沈如初笑道。 如意道:“再给我来一串鸡翅。” 麦冬笑道:“鸡翅已经没有了,鸡腿可以吗?” 如意笑道:“好!” 沈如初打了个哈欠,有些疲惫,道:“如意,我上次和你说的,开医馆要去官府办一些文牒,什么时候去办?” 如意道:“夫人,明天我就去办,这几天已经和官府里的人说好了,这些人都是爷走时打点好的,会给我们开方便之门,我只要去了,就能拿到文书。” 沈如初点点头,文旭处处为自己着想,把自己想做的事情提前都安排好了,这样的男人真的是万里挑一吧?于是,心中对他又多了一份思念,道:“你辛苦了。明天老宋去把金月和古三娘两个叫过来,我要指派她们做些事。” 老宋急忙应了。 ps: 鞠躬感谢本宫活着亲送的香囊。么么各位,兜兜呼求正版支持!不好意思,这一章又更新晚了。 ☆、159 保胎儿又见郡主 第二天一早,沈如初起床,忽然觉得下/体有些湿润和粘稠,就像是葵水来了的感觉,但是她现在有了身孕,不可能是来葵水了,那么最大的可能便是……小产? 这个感觉让沈如初头皮发麻,瞬间灵魂出窍,急忙起身,褪下里衣看了看,的确有淡淡的血迹,她有片刻忘记了呼吸,急忙唤来松月:“松月!快来,不好了,出事了!” 松月正在外间给沈如初整理衣服,她从来没见沈如初这样惊呼过,急忙放下手中的一切跑过来,因为地板早上才擦过,她跑的又快,步伐一个不稳,摔倒在地。 “啊!”松月一声吃痛的惊呼。 沈如初本来就心慌意乱,听见这种惊呼更是着急,道:“松月!松月,你怎么了?你过来看看啊!” 她好害怕! 这是她和文旭的孩子,她答应过文旭好好照顾孩子,并把他生下来的……她答应过文旭的,她答应过的! 松月吃痛地爬起来,好不容易来到沈如初的面前,道:“夫人,怎么了?您的脸色很不好!” 沈如初摇摇头,道:“你看看我身后,是不是有血?是不是?” 松月饶到沈如初身后,看见那纯白色的棉质裤子上有着一片鲜红的颜色,她脸色随之大变,结结巴巴道:“夫人,这、这、这怎么办?” 沈如初道:“别说了,快让老宋套马车!送我去医馆!我要去医馆。” “去哪个医馆?西市有几家药店的掌柜都会医术的,要不要去那里看看?”松月道。 沈如初急道:“我要去宫氏医馆!” 松月连忙跑出门,忽然又折了回来,道:“夫人,您自己也是大夫啊!” 沈如初怒道:“医者不自医!何况,你看我现在这个情况,我怎么给自己看病!你快去啊,快去让老宋准备!我心急如焚啊,你懂不懂?” “哦。哦,哦!”松月连忙跑了出去。 坐上马车,沈如初用一只手抚摸在腹部处,她觉得有个小小的东西再往下坠,那种坠痛感让她无所适从,让她心急如焚,只见她眉头紧蹙,苍白的脸色上挂着一抹汗珠,松月小心翼翼地扶着她,并为她擦汗。 “老宋。能不能再快点。”沈如初道。 老宋挥着马鞭。喝道:“驾!” 松月牢牢地扶着沈如初。道:“夫人,没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 沈如初依靠在马车内,想着自己怎么会突然流血呢?到底什么原因?是昨天受了刺激。受了气导致自己突然不适?还是因为昨天晚上吃烧烤,食用了油腻辛辣之物引发的? “吁——!”老宋突然停了下了马车,道:“夫人,到了。” 松月急忙跳下马车,然后扶着沈如初下来,自己先冲到医馆里,喊道:“有没有人?大公子在不在?宫夫人呢?” 跑堂的还是那个矮胖实在的学徒,前几天才见过,所以也认得松月。笑道:“松月姐姐,什么事?这么急!大公子在看病呢。” 松月道:“大公子在哪里?快带我去看看!我现在有急事求见。” 小学徒有些为难,道:“可大公子交代了,不准任何去见的。” 松月道:“那夫人呢?” 小学徒更加为难了,道:“夫人本来还在的。但是有些不高兴,所以先回去了。” 松月不管这些,在大堂里喊道:“大公子!大公子在吗?我们有急事找你!不好了,救命啊!” 沈如初有些不好意思,拉着松月道:“他可能在忙,你快去找个其他大夫来吧。” 松月急道:“不行啊!大公子帮你看病我才安心!何况这个事情……哎,我不管了!只要大公子在,我非把他叫出来不可!大公子——” 沈如初不理会她,自己到了大堂那里,正好看见陈赟那里比较空,上前道:“陈老先生,您帮我瞧瞧吧。” 陈赟急忙道:“怎么了,如初?你这脸色……快把手伸出来。” 沈如初正要伸手,却见宫云枫急匆匆地从内堂跑了出来,因为走得太快,长发被风带乱了,与他一贯的优雅有些不符,道:“什么急事?” 他是听见松月的声音才奔出来的,松月来了,那沈如初肯定也来了;若不是急事,松月不敢在医馆里大吼大叫,而且这件事一定是关于沈如初的! 他放下手中的一切就跑了出来。 “大公子,您可算出来了!是我们夫人出事了,您快来看看吧。”松月带着哭腔道。 宫云枫一惊,道:“如初怎么了?” 这边,陈赟正在给沈如初搭脉,道:“你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或者过于情急?心中郁结了一股恶气?” 宫云枫急忙走过来,霸气地道:“陈老先生,请让让。”他端坐下来,将手搭在了沈如初的手腕上,沈如初很紧张,道:“要不要紧?还有没有救?” 宫云枫道:“你最近经历什么事情了?痛而不通。” 沈如初知道他这是说自己的妇科症状,妇科讲究通而不痛,就是经络通畅了,不会有任何疼痛的感觉。经宫云枫这么一说,她也感受到自己体内郁结了一股气。 “昨天我伯娘到我家里闹了,很气人。晚上又吃了些油腻辛辣的东西。”沈如初皱眉道,“要不要紧?” 宫云枫抬头道:“不要紧。我给你开一副药,及时服下就好了。这个时候最容易滑胎,所以保养和调理很重要。” 沈如初点点头,迫不及待道:“谢谢你!药在哪里?” 宫云枫道:“别急!我还要给你针灸一下,否则,光用药也不行。” “针灸?”沈如初不解。 宫云枫命人从柜子里拿出一盒金针,道:“跟我进重症房。” 沈如初道:“还要进重症房?” 宫云枫点点头,然后进了重症房,并让松月也跟着来了。 等沈如初躺在床上,宫云枫命松月将沈如初扶住,然后用手在她的腹部轻轻试探了几下,找到了一处穴道。沈如初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个尖锐的东西生生刺了进来,她一声惊呼,那一刻真的疼得差点昏厥。 “好了,没事了。还痛不痛?”宫云枫关切地问道,当他俯身下来的时候,那温柔的神情让沈如初一阵恍惚,那亲切的笑容就好像是——文旭。 “松月,快扶我起来。”沈如初慌乱地起身,尽管腹部仍是隐隐作痛。道:“这是什么针法?能不能教我?这样真的没事了?” 宫云枫道:“你现在有了身孕。不用那么劳神学习这些。等孩子出生后,空了我再教你。现在没事了,你是不是觉得整个下体热气很大?” 沈如初点点头,道:“是的。感觉像是有一股热气往下涌。” “那就对了。没事的,放心吧,胎儿安好。等一下我给你开一副药,你安心安胎就是。”宫云枫淡淡地说着,然后做了个请的手势,将沈如初请出了重症房。 沈如初道:“我的医馆要开张了,过几天,能不能请你去亮亮相?” 宫云枫道:“可以。”他的语气清淡,但眸子里却有些哀伤。自己喜欢的女人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直到那种强烈的醋意和妒忌涌上心来,他才知道自己这么长的时间一直都是自欺欺人,曾经的喜欢并没有随着时间而淡去。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那真是太好了。有你去坐镇,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告诉大家,我们这是宫氏医馆的分店。” 她正笑得开心,肚子里的孩子保住了,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让她开心,从早上到现在,她悬而颤抖的一颗心总算落回了原处。 当她抬起头,却看见一抹冷艳的微笑,正高深莫测地看着她。 沈如初微微一愣,正要福身行礼,却听那人道:“免礼吧。” 沈如初点点头,道:“谢谢郡主!” 此刻的轩辕吉安仍旧是一身贵公子的装扮,摇着一把扇子,姿态优雅,那天生的贵气让人不由得在她面前卑微起来,就连沈如初也忍不住为她的贵气所震慑。 轩辕吉安笑道:“我就说嘛,还有什么事能让我们的宫大先生不顾一切地奔出来,连我这个郡主也不放在眼里,当时我就猜出是谁来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老大不舒服,微微蹙了眉头。 宫云枫看了一眼沈如初,发现了她的尴尬,道:“郡主说笑了。我是名大夫,治病救人自然是第一要务,要是郡主有急,我也会第一时间救助郡主的。” 轩辕吉安听了这话很开心,道:“真的?那我现在就不舒服,你帮我看看?” 沈如初总觉得这轩辕吉安看宫云枫的眼神有些特别,甚至……她以女人特有的敏感意识到了这二人之间那若有似无的暧昧情愫,联想到前面学徒说唐梦瑶因为生气离开了医馆,说不定便和轩辕吉安有关。 沈如初笑道:“郡主的药吃完了吧?我这边还要给你再配几副药吗?不如由我来给郡主查验吧?我的医术虽然不如大公子,却对郡主的贵体最为了解。”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千年恋两位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古龙龙上送的评价票。昨天没来得及更新的,今天尽量补上,兜兜最近生病了,希望大家见谅!另外,兜兜最近将以前的稿子拿出来发了一部单行本,叫《古墓明珠》,惊悚盗墓小说,胆子小的亲们晚上尽量别去看,不是鬼故事,但是有点小恐怖。对盗墓小说感兴趣的亲们,可以去看看。兜兜拜谢了。 ☆、160 轩辕吉安醋意重 轩辕吉安眉头一扬,冷道:“我为什么要你为我看病,你都说了,你的医术不如他!你的方子不错,我吃了很有效,但经他改进过的方子更好,我现在不需要你。不过你的赏赐我会继续给的,过几天就送到你家里吧,想要什么东西?” 沈如初并不想和她打交道,她这么长时间没来找自己,既不用自己提供药物,也不用自己去王府请平安脉,她便知道一切都由宫云枫打点好了,只是,人生有一种东西叫“万万没想到”,她万万没想到宫云枫和轩辕吉安之间竟然存在着一丝暧昧。 就算沈如初不肯承认,她也明显感觉到了轩辕吉安方才在和自己争风吃醋——只可惜看错了对象,她不过是个假想敌,宫云枫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郡主是个慷慨人,我若是假意推辞倒显得我不懂礼数,做人太假,如果郡主愿意赏赐,我最近开了一家小医馆,到时还请郡主大人的墨宝,一定要装裱好的哦。”沈如初笑道,“要是能再打赏一些银子,如初更是感激不尽。” 她一边说一边福着身子。 轩辕吉安冷笑一声,道:“你倒是不客气!” 沈如初笑道:“你若是希望我客气,我也会客气的。不过,我觉得郡主不喜欢……郡主,还是让我帮你号脉吧。” 她伸出小手,却被轩辕吉安躲开了,就听她笑道:“我都说了,我喜欢他给我看病!因为——本郡主喜欢男人!哈哈。” 沈如初带着深意看了一眼宫云枫,道:“姐夫,您这是解毒呢还是解铃?” 她故意喊宫云枫“姐夫”,提醒他现在的身份,也故意刺激一下轩辕吉安,所谓的解铃寓意则是开解心病,一个女人有了心病那便是动心了——她相信宫云枫听得懂这句话。 宫云枫道:“放心,我心里有数。” 轩辕吉安看不惯沈如初用这种口吻和宫云枫说话。既疏远又亲密,而且透着一股默契,就像是多年的老朋友,又有情人间的亲切,最让她受不了的是,凭什么沈如初可以对着宫云枫这么趾高气昂,偏偏宫云枫还不生气? “你还想不想要你的赏赐?想要的话——”她看了一眼沈如初的肚子,似笑非笑道:“那就安心养胎。” 沈如初看到了她眼神里威逼的意思,微微一福身,道:“郡主大人。那如初先告退了!姐夫。听说姐姐不开心。我先去你府上看看姐姐。” ——哼,宫云枫再听不懂后一句话的意思,那他就是猪了! “先不急,我帮你开了药。你回去就熬,一天两次,及时服用,连用七天,帮你培培气。”宫云枫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有劳姐夫了。” 待宫云枫转身去了大堂,轩辕吉安扭头看着沈如初,看得沈如初如芒在背,那眼神太有威压感了。 “他很在意你。”轩辕吉安道。 沈如初笑道:“郡主大人想错了。他在意很多人,其中也包括您。” 轩辕吉安冷笑道:“你我同为女人,他待你不同,这一点我感觉得到。” 沈如初头皮一阵发麻,真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轩辕吉安这口吻显然是对待情敌的口吻,那说明她真的喜欢上了宫云枫,那唐梦瑶怎么办? “郡主大人多虑了,我和我夫君的感情非常好。”沈如初道。 轩辕吉安挑衅地看了她一眼,道:“好到什么程度?” 沈如初想了想,道:“说那些生生死死的,也犯不着。这样说吧,如果他以后什么都不是了,甚至连饭都吃不起,我依然会对他不离不弃!我依然会给他生孩子!” 轩辕吉安点点头,眼神突然之间柔和许多。 “宫云枫人不错,英俊潇洒,气度也好,但他却是有家室的人。”沈如初淡淡道。 轩辕吉安一挥扇子,不悦道:“轮不到你来告诉我。” 沈如初无奈地摇摇头,转身去了大堂,她实在不愿意和轩辕吉安这种人单独相处,实在太压抑人了,而且被人当做假想敌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 “服用的法子我都写在上面了。”宫云枫道,将手中的纸条递给了沈如初,与她擦肩而过时轻声道:“她不是我们能惹得起的人。” 这句话让沈如初起了一层怒气! 惹不起?惹不起就需要你去出卖男色?那唐梦瑶怎么办?惹不起为什么还要招惹她? 生气归生气,沈如初拿好了药,还是和松月去了宫家。 进门的时候,飞雨小声道:“文夫人您可来了,我们夫人心情不好,前面还哭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没事,你们先下去忙吧,松月也去看看能不能忙帮做点什么!” 进了里屋,就听唐梦瑶道:“出去!谁让你们进来的!” 沈如初笑道:“姐姐,是我啊,如初!” 唐梦瑶一听是沈如初,这才从软榻上起身,出门打了珠帘,道:“进来吧。” 沈如初见她两只眼睛给水蜜桃似的,脸蛋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的样子,道:“姐姐这是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是姐夫?” 唐梦瑶道:“不提这个人了。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早上吓死我了!差点小产了!” “什么?”唐梦瑶吃惊道。 沈如初拍拍她的手,笑道:“姐姐不用担心,已经没事了。连早饭都没吃,这会子真是饿了,姐姐这里可有什么好吃的?” 唐梦瑶又是心疼又是好笑,道:“你个吃货!每次到我这里来都是找吃的!我让飞雨给你做,想吃什么?” 沈如初倒也不客气,笑道:“姐姐这里好东西多,有什么好东西都给我端出来呗!” 唐梦瑶嗔怪地看了她一眼,道:“怕了你了!”说完自己亲自出门叫来飘雪,对她吩咐一番,让她给沈如初端几样糕点和小米粥过来。 沈如初看着软榻上的那盘棋,比起昨天来是有动过,说明唐梦瑶今天在琢磨棋局了,她一般都是心情不好和无聊的时候才来下棋,而且一个人下棋……光是想想,就够孤寂的了。 “姐姐为什么生气呢?我今天去医馆,他们说你是因为生气才回来的?”沈如初道,原因她猜得到,但有些话还是等着当事人说出来比较妥当,若唐梦瑶坚持不说,她也没必要追问下去。 唐梦瑶眉头紧蹙,双睫含泪,道:“还不是心里不舒服。” 沈如初笑道:“说出来会不会舒服一些?” 唐梦瑶道:“我今儿也是早起去医馆,本来好好的,然后就看见了那个不男不女的郡主!我本来不知道她是郡主的,但云枫待她很恭敬,又神神秘秘的,之前也听说过这个郡主的一些事,加上她那身气派,我想不知道她是谁都难!然后他们二人就在内堂里聊了半天,时不时还传出一些笑声!云枫是谁?他是我的丈夫,是我不远千里追寻过来的男人,我在意他甚至胜过在意我的生命!那个女人看他的眼神,我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吗?云枫他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是那个轩辕吉安主动的,毕竟郡主身份在那里,能压死人,得罪这种人,你们将来的日子多难,姐夫大概也是虚与委蛇,其实根本没往那一处想!”——她只能先这么安慰唐梦瑶了,作为旁观者,她看得很清楚,但真相往往很残酷! 唐梦瑶痛苦地摇摇头,道:“轩辕吉安主动,他就要接受吗?有一句老话叫什么?苍蝇不叮没缝的蛋!我不是怪轩辕吉安主动,我是恨云枫他……他明明知道轩辕吉安的目的和想法,却毫不避讳地和她在一起有说有笑。初儿,你知道我心里有多痛,我忽然觉得这么多年我爱错了人……真的爱错了。” 沈如初心疼地搂着唐梦瑶,道:“没事的,你没爱错!一切都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别哭了,你这么哭泣,我好心疼。” 唐梦瑶嘤嘤哭泣了一会,道:“他们那么亲密算怎么回事?难道当我死了吗?她是郡主又怎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抢别人的男人!” 沈如初心里也来气,听唐梦瑶这么一说,爱打抱不平的心理又升起来了,越发觉得这件事宫云枫做得不妥当,扼制轩辕吉安是不可能的了,毕竟那样的女人根本无法掌控;只能从宫云枫这里下手。 “姐姐,你什么时候发现姐夫变了的?”沈如初道。 唐梦瑶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沈如初,沈如初会意,怕是她误会了,宫云枫的心思……唉! “一个月前吧,老是有王府的人来找他。”唐梦瑶道。 沈如初道:“那你就没和姐夫谈过自己的感受?没给他提过自己的要求?” 唐梦瑶痴痴道:“我来安阳之前,对他承诺过,我不干涉他的任何决定,我不过问他的任何事业,所以,他答应我学医,去医馆里做事,我已经觉得很意外很满足了。” ps: 没有存稿,真的好痛苦!亲们,兜兜今天的更新送上!谢谢大家的支持,继续呼求正版! ☆、161 留君心出谋划策 沈如初叹气道:“但那总该有个前提吧,比如他要一心一意对你!现在大前提都变了,你还固守自己的承诺!反正我信奉,好男人不是天生的,都是调教出来的!” 唐梦瑶蠕动了一下嘴唇,有些绝望地看着沈如初,道:“我一直都是仰望着他,我不会调教,不知道怎么调教。” 沈如初扶额,表示真的很无奈,事实上她也很清楚,好男人是天生的,文旭就是其中一个。宫云枫也算不得坏男人,至少没有可挑剔的地方,何况那样光彩照人的男人注定有些小脾气,哪怕是坏脾气! “那你教教我,我真的不会……”唐梦瑶楚楚可怜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笑道:“那你先让我吃饭嘛,饿着我不要紧,要是饿着了肚子里的宝宝,你忍心嘛!” 唐梦瑶被她逗笑了,骂道:“吃货!将来生个小吃货!” 沈如初从外间接了飘雪送过来的美食,还都是热乎的,还有她最爱吃的燕麦蒸饺,还有油煎小鱼干,还有凉拌笋丝。 “姐姐,我觉得你就是太斯文了,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太淑女!太讲究文明了!”沈如初一边吃一边道,作为一个吃货,一遇见美食,她就忍不住打开了话匣子,平白就和人亲近了许多。 唐梦瑶笑道:“吃你的吧!食不言寝不语的道理,你不懂?” 沈如初撒娇道:“姐姐家的东西就是好吃!” 唐梦瑶好脾气地笑笑,道:“和你说正经事呢!你这般吃相要被那些夫人笑话死的!” 沈如初笑道:“我只在姐姐面前这样啦,姐姐待我至真,我待姐姐也是至诚,其他人我才懒得管。”说完又拿起一块提子糕放在嘴里。 唐梦瑶幽幽道:“我现在甚至后悔我来安阳城了。初儿你看看我现在像什么样子,我简直就是个村姑!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放弃,但我没想过有一天会冒出这么一个强大的女人。我害怕……我觉得我这个原配完全没有竞争力。初儿,我害怕。” 她颤抖的双肩的确出卖了她此刻的情绪,沈如初放下筷子,有些不忍。道:“姐姐,总会有办法的。” “真的有办法?我能让那个轩辕吉安自动死心?你不知道,她看着云枫的眼神就像是看着猎物,势在必得一般,看得我心惊胆颤。”唐梦瑶忧伤着,神情落寞,惹人怜爱。 沈如初起身,对外头喊道:“松月!飘雪!你们两个进来一个把碗筷收拾一下!” 飘雪很快进来了,收拾了一下碗筷;松月随后端着水盆进来了,沈如初净了净手。拉着唐梦瑶坐在软榻上。笑眯眯地问道:“你平时下棋。可有什么心得体会?” 唐梦瑶道:“能有什么心得体会,我不过是打发时间。一个人下棋,恐怕再也找不到比我更无聊的人了。” 沈如初启发道:“你再想想,想想以往你下棋时。都是怎么做的?” 唐梦瑶道:“全神贯注,看对方走了什么棋,然后想对策。” 沈如初一拍手,笑道:“是啊,也就是说,对手动了,你再动;对手出什么招,你就用什么对策,也就是说。要用心。你想让轩辕吉安那样的人自动放下目标,我觉得难度很大,她是那种喜欢斗狠的性子,我和她打过几次交道,稍微了解一些。与其把希望建立在她身上。不如想着固本!所谓的固本,在你和姐夫的这段姻缘中,姐夫的心就是根本。” 唐梦瑶道:“道理我懂,可要怎么做呢?”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们以前如胶似漆、甜如蜜时,平时都有什么互动?” 唐梦瑶一时没明白过来,等她听懂这句话,脸上飞过一抹绯红,道:“那时我们会鸿雁传书,他喜欢写信的方式,偶尔配一些诗词。我有时会在心里别一朵干了的小花。一封信要写十几遍,看了又看,才看寄出来。” 沈如初又道:“你再想想,你们那时还做了什么浪漫的事情?” “浪漫?”唐梦瑶不解,“你怎么有这么多新鲜词?难道说安阳和京城有那么大的差别?” 沈如初笑道:“浪漫啊就是甜蜜蜜的意思,就是有些事让你开心快乐的同时还记忆深刻。” 唐梦瑶对于这句话并没有笑,而是很配合地开始思索起来。 “那时,我们会幽会,有时忙了几天,就为说一句话儿。让丫鬟们跑来跑去,就是送个小东西过去,那时真的很开心,感觉自己无忧无虑的,只要能听到他的消息,只要是好消息就会开心很久。现在觉得自己老了。要不是你问起,我都想不起我们之间还有那样的事情。”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有些事情当时可以做,现在却不能做。你现在需要重拾一些东西。让他想起过去的美好,也许你们现在到了感情疲倦期。你现在很受伤是不是?你心里很失落是不是?为什么失落?因为你对他付出了很多,你作了很多牺牲,但没有得到完全的回应,是不是?” 唐梦瑶点点头,道:“我是不是太计较了?他们不是说,爱一个人是不需要回报的吗?何况我和他现在是一家人。” 沈如初无奈地摇摇头,唐梦瑶真的是一朵白莲花,既然有个白莲花姐姐,她就不能不当一次黑巫婆。 “姐姐,你相信我吧?”沈如初问道。 唐梦瑶点点头,道:“那是自然!” 沈如初笑道:“那好,你就按我说的做,先走出第一步,第一步有效果了自然好,没效果你也不用担心,我们还有第二步。总之,你不能先放弃!你要记住,宫云枫是你的男人,没有你的准许,任何人都不能动他,更不能分享他!” 唐梦瑶下定决心,肯定地点点头。 沈如初道:“你现在不要掩饰和压抑自己的悲伤与愤怒,你按照以往的方式给他写一封信,内容就是回忆过去的美好,现在的无奈和苦涩,此刻你心中是何等悲凉!并且,你要强调,你打算回京城去!” 唐梦瑶犹豫道:“这样好吗?若是他不留我,怎么办?我还不想回京城……” 沈如初白了她一眼,道:“你知道为什么你们之间的感情不如往昔吗?就是因为宫云枫心思不在你那里了,而你一味地纵容他!男人不能太纵容!” 唐梦瑶道:“这样做真的有用?” 沈如初无奈道:“有没有用你总要试了才知道,你还没开始做就给自己找了退路,这样可不行!好姐姐,你快酝酿一下情绪,抓紧去写信!然后呢,我去医馆走一趟,我就说你在家痛哭流涕,悲恸难抑,恐怕是要出事情。” “这样不大好吧?”唐梦瑶迟疑着。 沈如初道:“好吧,那随便姐姐。姐姐若是不想这么做,那我也没办法。我先回去了,以后你和姐夫的事情我再也不管了!反正也管不着!那你就等着轩辕吉安把宫云枫抢走吧!” 她看出来了,唐梦瑶心里想尝试这个办法,可当久了大家闺秀,有些事情抹不开情面。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不大好。”唐梦瑶道。 沈如初冷笑,道:“有什么不好?我问你,你们唐家有没有争风吃醋的事情?” 唐梦瑶点点头,道:“自然是少不了的。我爹有几房小妾和贵妾,这些姨娘没一个是消停的,整天在家里闹个不停,我实在不喜欢那些勾心斗角,这也是我来安阳的一个重要原因。” 沈如初道:“比起她们的勾心斗角,你情真意切地写一封信怎么了?这么让你为难吗?你到底顾忌什么?是你养尊处优的大家风范?” 唐梦瑶被她这番话说中了心事,郑重道:“好!我做!我马上就去写。” 沈如初听了这话,很是欢喜,道:“那姐姐先写,我看着差不多了,就去医馆走一趟。” 唐梦瑶不好意思道:“要不,你现在就去吧?你在这里我酝酿不出那种悲痛的情绪。” 沈如初扑哧一声,和唐梦瑶相视而笑。 到了医馆,沈如初先和那敦实的学徒打听了一下,知道那位“贵公子”还未走,沈如初心中微恼,心中怪宫云枫拎不清自己身份,辜负了唐梦瑶的一往情深,而且竟然和轩辕吉安那种发育不全、脾气古怪、又喜欢女扮男装的人相谈甚欢——这、这是什么品位?也太重口味了吧? “辉哥,过来。”沈如初冲秦子辉招招手。 秦子辉知道沈如初怀孕了,方才那么一番紧急救助,整个医馆都知道沈如初怀孕了,他拿出前所未有的大度来,笑道:“恭喜啊,如初!要当娘了,可要当心啊!” 沈如初道:“谢谢辉哥的关心。大公子还在内堂吗?” 秦子辉撇撇嘴,道:“还在内堂,你说那个公子是谁啊,阴阳怪气的,偏偏大公子对他那么客气?” 沈如初笑道:“你别管是谁,去帮我大公子叫出来,我和他说个重要的事。” ps: 鞠躬感谢小小猪妹送的评价票;鞠躬感谢本宫活着送的两个平安符。谢谢大家的支持!最近接到好多人关心的电话,兜兜心里暖暖的。 ☆、162 巧谈判出生入死 秦子辉看了一眼沈如初的肚子,道:“还是不舒服?” 沈如初一时还没明白过来,秦子辉就一副义不容辞的模样,安排沈如初坐在了一旁的空位上,道:“你先等等,我现在就去叫大公子出来!” 他大步流星地朝前走了两步,一扭头,道:“我会不会被那个贵公子给捏死?” 沈如初笑了,忽然发现秦子辉除了嘴贱意外,还是很可爱的。 不多会,就见宫云枫匆匆走出来,问道:“怎么了?还是不舒服?有坠胀感?” 沈如初迎上他那关切的目光,心中微微叹息,这个男人的眼神竟然是清澈的,她还从里面看见了真实的关心,可惜这种关心她要不起。 “我还好,是姐姐。”沈如初垂下眸子,真心为唐梦瑶感到难过。 宫云枫松了一口气,道:“梦瑶怎么了?” 沈如初道:“我方才劝了半天,姐姐悲恸难抑,在家里哭得伤心,还打算离开安阳回京城去。” 宫云枫似乎没想到这么严重的后果,喃喃道:“怎么会这样呢。” “这样无理取闹的妻子,走了也罢。云枫,我们之间还有大事要商量。”轩辕吉安施施然地走出来,精致的小脸上带着一抹冷厉的微笑。 沈如初心头一震,安北王府是疆北的地头蛇,她得罪不起,要真是得罪了,恐怕连怎么死了都不知道! “郡主这么评论在下的妻子似有不妥当。”宫云枫冷道,轩辕吉安话里话外对唐梦瑶的讽刺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轩辕吉安一挥扇子,道:“那你回去处理一下吧。沈如初你进来本郡主有话要和你谈!” 宫云枫看了一眼沈如初,道:“你不去安慰你姐姐,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不如你还是去看看她。” 沈如初自然是明白她的意思,怕轩辕吉安为难她。 她并不想和轩辕吉安打交道,自己的劣势很明显,没必要不自量力地逞能;也想回去安慰唐梦瑶,可唐梦瑶现在最需要的人不是她,而是宫云枫! 她若不留下来陪轩辕吉安。那宫云枫就必须留下来,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宫云枫回去陪陪唐梦瑶,好歹让二人的关系缓和一下,同时,宫云枫肯为了唐梦瑶而离去,对轩辕吉安来说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刺激。 “郡主都让你回去了,难道你连郡主的命令都想反抗吗?”沈如初淡淡笑着,绕过宫云枫,走到轩辕吉安面前。盈盈一福身。道:“郡主好。” 轩辕吉安生冷地点点头。玩味地看了沈如初一眼。 进了内堂,轩辕吉安迟迟没有说话,沈如初始终微笑以对,毕竟活了两辈子。虽然两世为人都是个平民,见到最大的贵族就是眼前这位郡主大人了,但好歹心理年龄大于这个小郡主,总不能太输阵! “你不怕我?”轩辕吉安冷道。 沈如初恭敬道:“不仅是怕,而是还有敬重。郡主,您是想和我单独说什么吗?” 轩辕吉安冷眼看着她,笑道:“你很聪明,你该知道我想说什么!” 沈如初道:“我怕猜错了惹郡主大人不开心。” 轩辕吉安冷笑道:“你怕我不开心?我看你是怕我太开心!你不都看在眼里了吗?没错,我对宫云枫很感兴趣。” 沈如初上前给轩辕吉安倒了一杯水。道:“郡主请喝茶。宫云枫不属于您,郡主。他并不是您看到的那样,似乎很容易接近,但真的要走近他的心里、走入他的生活,很难。” “你似乎很了解他?你也喜欢他?”轩辕吉安冷道。 沈如初笑道:“我若说不喜欢。郡主也不会信!我可以很坦诚地告诉郡主,曾经,在我成亲之前,我对他心动过,这一点他也知道。不过,也仅仅是心动而已,我们并没有开始这段情感。现在,我全心全意爱着我的夫君。” “你说文旭?那个小武官?”轩辕吉安笑了,脸上的线条柔和了许多。 沈如初笑着点点头,道:“他很棒!” 与此同时,像是受到了强大的心灵感应一般,被人夸为“很棒”的文旭,正带领着一小队人马匍匐前行,近距离地接近敌营,以刺探敌情。 “将军先吃点东西吧。”秦皮捧了几个硬邦邦还有些发馊的馒头过来。 文旭摆摆手,嘘了一声,道:“都趴下来,不要动,此处是北夷境地,等一下敌军会派人过来巡逻,我们不要暴露行踪,都趴好了,就算有人给了你们一刀都不能动,不能发出声音!” 秦皮听了这话,一动不动地趴在文旭的身边。 此时六月底,正是草木茂盛的时候,北夷本是游牧民族,其境内多的是草木,青草长势甚好,都能没过一个成年男人的膝盖,隐藏在下面,一般不会被发现。不过,这里的蚊虫令人十分恐怖,蚊子白天也出没,比中原的蚊子打上两三倍,叮一口立马起一个大包,叮两口巴掌大的地方都会失去知觉。 半个时辰之后,听见了一阵哒哒的马蹄,接着便是几句大声的吆喝,又是一连串听不懂的鸟语。 文旭给了身边的人挨个送了“提高警惕”的眼神过去。 北夷的士兵是到边境来巡逻的,此处距离北夷的军营不足十里,安阳城的城郭尚在五十里开外,距离燕军驻扎的地方不足二十里,不过,马征明为了麻痹敌人,让这些军队隐藏驻扎,所以,北夷现在能看见的只是零零碎碎的燕军。 那些巡逻的士兵近了,更近了。 文旭将手里的弓箭准备好,所有人都开始准备。 “射!”文旭下令,数十支箭飞了出去,那些北夷兵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文旭等人的箭给射中了。 其中有几个人未中要害,想逃回去;有一个人拿起胸前的螺号打算吹起来,被文旭搭弓射箭,废了一只胳膊。 文旭冷道:“不要活口,带不走!大家快动手,切了脑袋回去领功!” 十几个精悍的士兵手起刀落,切了那一小队巡逻北夷兵的脑袋,然后跟着文旭回了军营。 先到马征明的帐下汇报情况,将北夷人的驻扎位置,周围的地理特征,多少营帐等情况如实上报,又把那些北夷人的脑袋呈上,道:“这些均是这次去刺探军情的将士们所斩,其中还有个千人长,请元帅依法论功行赏。” 燕国明文规定过,斩杀敌人、得首级者有赏!一个人头赏银十两,两个人头赏银二十两……以此类推。 马征明看也没看那些首级,点点头,道:“清点一下,由副将记录在册,待战役结束之后,由本帅统一上报,等朝廷嘉奖。” 文旭道:“谢元帅!” 文征明道:“这次做得不错。” 出了马征明的营帐,章必清追了出来,道:“文旭,你没事吧?” 文旭笑笑,道:“完全没事。谢谢将军关心。” 章必清道:“其实,这次刺探军情不该让你去!” 文旭笑道:“章将军何必说这些,你的心情我了解,这都是元帅下的命令,和将军无关。我不去也会有人去,总要有人去才行!” 章必清道:“你能这么想我很欣慰。你是我一手带出来的人,你的成功就是我的面子,我一直对现在的手下夸你,他们都以你为榜样!要是在以往让你去刺探敌情倒也无可厚非,但你现在是个将军了,只身涉险这种事情……哎,不说了,反正军人就是要服从命令。” 文旭笑道:“是啊,军人就是要服从命令。” 告别章必清,文旭的脸色非常难看! 下达这个任务之前,马征明给他戴了一顶高帽子,说他如何聪颖如何勇敢,但文旭并不是头脑简单的莽夫,他知道这件事意味着什么! 回到自己的营帐,林小三和张静风都在,一看他回来了,纷纷迎上前,问了很多关心的话。 “林小三,你去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文旭严肃地下了命令。 林小三二话没说,急忙跑出去召集人。 张静风等待着命令,就听文旭道:“你去把石磊叫来!” 文旭看着眼前排列整齐的士兵,他心里万分感慨,当年他也是新兵蛋子,冒了无数的生死,才捡回那么一点军功,如今自己成了将军,他不能让自己的部下去冒死!他不能为了军功让这些年轻的生命遭遇危险! “战事马上就要打响了,你们做好准备了吗?”文旭大声问道。 那些士兵整齐而响亮地回答:“准备就绪,将军!” 文旭从人群中走过,审视着一张张年轻的脸,这些人有的是新参军的,有的是陪着他出生入死的,道:“我不需要你们去做一个逞强的士兵,我不需要你们卖命为我赚取军功!我希望你们活着!知道吗,活着!” 如果死了,一切都没了,唯有活着,才有意义! 林小三有些激动,站在人群里响亮地喊着:“知道!” 文旭道:“你们直接听命于我,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得擅自行动,听见没有?!” ☆、163 生恨意质疑身份 众士兵异口同声道:“听见了!” 文旭点点头,这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军队,人不多,但却个个都是精英,足够以一敌十。 “你们要加紧训练,务必强健自己的体魄,时时刻刻准备奋勇杀敌!”文旭冷道。 众人道:“是!” 文旭训了一番话,道:“都加紧训练去!” “文旭!”石磊大老远就喊了起来,他现在的位阶比文旭低了两级,按理说是不能直呼其名的,但文旭不在意这些事。 文旭道:“进帐再说。” 石磊进了营帐,道:“你总算平安回来了,担心死我了!你这一去就是一天一夜!” 文旭很少见他这么严肃地说话,笑道:“我这不好好的回来了,怎么,你也学会女人那套担惊受怕了?” 石磊拍了他一巴掌,骂道:“少来!我可是把你当兄弟!你去敌营那里刺探军情我能不担心嘛!马征明实在太可恶了,他是不是变着法儿整你?你想想啊,他没有理由信任你,没有理由真心提拔你!” 文旭道:“这个问题我想过了。果真是个老狐狸!” “我从来就没把他当做好人过!你还记得上一场战役吧?他为了邀功,不讲策略不讲时机,硬是和北夷打硬仗,死了多少人?那一场战役死了多少弟兄!你还记得沈格飞吗?别的不说,光是沈家就死了多少人!”石磊一想起那场战役,就怒火中烧。 文旭的拳头也握紧了,道:“这也是我今天找你过来的原因。” 石磊道:“你有什么想法?” 文旭道:“这次马征明肯定会故伎重演,但北夷人却不会再上当,我们不能再让兄弟们去拼命。关键时候,我们要有自己的主张。” 石磊本就是聪明人,很快便明白了他的意思,道:“你是说,军令有所不受?” 文旭点点头,道:“你敢不敢和我一起做?” 石磊当场来了倔脾气。骂道:“他娘的,还有什么老子敢不敢的!我最见不得那些当官的为了自己的前途不惜手下的性命,这种人也配当将军!你有什么想法,我第一个支持你!反正我们两个人的营帐本来就近,你有什么动态,我一准呼应你。” 文旭伸出一只手,握着石磊的手臂,郑重道:“好兄弟。” 二人正聊着,林小三进来了,道:“禀告将军。外面有个人鬼头鬼脑。好像是跟踪石将军而来。” 文旭看了一眼石磊。石磊也正好将眼神投过来,他当即明白是怎么回事,骂道:“他娘的,竟然也早就怀疑上老子了!派人跟踪老子!方才老子为了兄弟做了大胆的决定。心里还有些战战兢兢,现在想想,这主帅也太他娘的没度量了,连自己一个小部下都不放过!更何况,我压根没把自己放眼里,他倒是看得起我!” 文旭笑道:“你先别急。他怀疑你我不是一天两天了,毕竟他这种人不是以德服人、也不是以理服人,既不能以身作则,也不能身先士卒。难免战战兢兢,怕自己的部下不服管教!” 石磊点点头,道:“过几天刘力俊也回来了,我们三个到时好好商量一下。” 文旭一愣,道:“你不知道?马征明让刘力俊在城内征集粮草了。不用到军营来了。但我猜测这根本原因是怕我们三个聚到一起更加难管。” 石磊摸摸脑袋,笑道:“我好像前两天听你说过一次,嘿嘿,最近都给忘记了。反正你我的心思是一致的,我在你这里也不宜久留,我想办法收拾一下那个不怕死的,他娘的,竟然敢跟踪老子!” 文旭道:“不要打草惊蛇。你今天处理掉一个兵蛋子不是什么大事情,但无疑表达了两个讯息,第一,你知道马征明不放心你,派了眼线在你身边;第二,你杀了这条眼线,无非是宣泄自己的不满!马征明若是耐心足够,肯定会继续派眼线过来,而且会更多;若是耐心不够,可能你会有生命危险!” 石磊道:“那你说怎么办?” 文旭笑道:“既然是过来跟踪监视你的,那我们就一起演出好戏给他看呗!我们恼了,不是兄弟了!” 石磊想了想,笑起来,道:“自从你成亲之后,发现你聪明了很多!说话做事肯动脑子了!难道成亲对一个人影响这么大?” 文旭笑道:“那要看你找什么样的女人了,找你家仙儿那样的人,恐怕很难!我现在就觉得你没以前那么机灵了,多了点俗气!” 石磊打了个哈欠,笑道:“何止这些,我还身体被掏空了,我现在根本不是你的对手!更别提刘力俊那个人了。” 文旭笑道:“这个我没说,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好了,我决定了,这次回去就把这个女人给休了,然后找个正经的女人成亲,再生几个大胖小子。”石磊笑道。 文旭道:“我们是不是该演戏了?” 当文旭和石磊正在上演一出好戏的时候,这边沈如初和轩辕吉安也正在激烈地交谈着。 轩辕吉安睥睨着沈如初,冷道:“可他喜欢你。” 沈如初笑道:“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只要心中没有执念,喜欢是一种很美好的情感。何况,我现在和他是好朋友,再递进一点说,他是我姐夫。”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姐夫有小姨子的一半。”轩辕吉安戏谑道。 沈如初感觉自己受了侮辱,正要发作,但想到此刻绝对不是发作的好时候,忍了忍道:“女人的直觉都很敏感,有时候甚至很准,郡主大人似乎喜欢大公子。” 轩辕吉安哈哈大笑,道:“你这么说,我只能说你的直觉一半准,一半不准。想知道哪里准,哪里不准吗?” 沈如初垂眸道:“洗耳恭听,还请郡主大人赐教。” 轩辕吉安笑道:“我是喜欢宫云枫,他英俊潇洒,温文尔雅,博学多才,学富五车,医术高明,智者仁心,对医术的执着令人感动,是万里挑一的好男人——这一点,准!不准的是,我对他的情感不仅仅是喜欢。” 沈如初一惊,没想到轩辕吉安竟然把话说得这么直白,而她所承认的这一点恰恰是沈如初最担心的一点,如果是简单的喜欢,沈如初有很多种方法让轩辕吉安死心,或者破坏宫云枫在轩辕吉安心目中的美感;但一旦爱上,那就像是在心里的种子生根发芽了,如何拔得出? “可他是有妇之夫!”沈如初冷道。 轩辕吉安不悦道:“那又如何!如果唐梦瑶死了,他还算是有妇之夫吗?” 沈如初当即打了个颤栗——这个女人太狠了! “郡主大人,你对宫云枫势在必得吗?如果用一样东西和你交换,你同意吗?”沈如初大着胆子问道,她必须为唐梦瑶的幸福去搏一搏! 宫云枫是唐梦瑶的一切,失去了宫云枫,她肯定无法活下去,何况轩辕吉安话里话外的意思是,若唐梦瑶成为她得到宫云枫的障碍,她会不惜一切将她除掉! 轩辕吉安冷笑道:“不同意!我说了,我一定要得到这个人,我现在很着迷!而且,我绝对不相信你有本事拿出我想要的东西来交换,你没那个能耐!你不过是个会说几句讨巧话的女人罢了,以为自己是谁!”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如果宫云枫不同意呢?他喜欢郡主大人你吗?” 轩辕吉安笑道:“我想要的东西,不需要任何人同意。任何人——自然包括他自己。何况,他会同意的,我这里有他想要的东西!” 沈如初静静地看着轩辕吉安,道:“郡主,宫云枫是唐梦瑶的。以你的条件和出身,你想要什么样的达官贵人、天潢贵胄没有!” “那是我的事情,和你无关。我之所以和你废话这么久,是因为我看得起你。你是有几分小聪明,最主要的是——宫云枫欣赏你,我也只好——爱屋及乌!”轩辕吉安冷道。 沈如初总算见识了什么叫不要脸的人! 没想到贵族之人不要脸起来丝毫不逊于平民! “我派人调查过你,你近两年来突然转换了性情,不但变得聪明了,还学会了打扮。”轩辕吉安围着沈如初看了一圈,“你从来未接触过任何医术,但在医馆里却无师自通一般学了很多东西,而且迅速出师,现在都开始自立门户了。从你给苏家老太太看病,给本郡主解毒,我就知道你的确是有两把刷子,告诉我,这些东西你是怎么学的?” 她狠狠地捏着沈如初的下巴。 沈如初一阵慌乱,下巴那里感受着来自轩辕吉安内心的挣扎与恨意,喃喃道:“我是跟着宫云枫学的医术,你既然去调查了,也该知道清楚。” 轩辕吉安冷冷看着沈如初,道:“说谎!你根本不是原先那个沈如初!说,你到底是谁!” 沈如初的心彻底乱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竟然有人第一次如此明确地质疑她的身份。 ps: 鞠躬感谢青二十七的平安符。么么各位。兜兜这一章更晚了,表示歉意。顺带说一下,明天尽可能双更,嘿嘿! ☆、164 好大胆郡主晕倒 沈如初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曾经她在心里编了无数个理由,想了一整套滚瓜烂熟的故事,但这么久从来没有人这么直接地闻起来,这些理由竟然像是生了锈一般,在轩辕吉安这样强势的人面前,沈如初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啪!”一声脆响,正对沈如初步步紧逼的轩辕吉安忽然翻了个白眼,然后晃悠悠地倒下去了。 沈如初一惊,道:“郡主!” 就见秦子辉笑嘻嘻地从后面一扇门进来,沈如初第一次明白,原来这间内堂还个后门。 “你、你怎么进来了?”沈如初惊道。 秦子辉笑道:“我怎么就不能进来?我若不进来你岂不是要被非礼了?这个混蛋,阴阳怪气的,我看着就烦,早想敲他脑袋了,正好有了这个机会!” 他一边一说,一边对着晕倒的轩辕吉安做了一个揍人的手势。 沈如初笑道:“你什么时候变成血性男儿了?” 秦子辉得意一笑,道:“我原本就是个血性男儿,只是你没发现而已!” 沈如初摇着头推开他,心里叹息着,这真是个二货啊!捅了这么大的篓子都不知道,还在那里沾沾自喜! 那可是轩辕吉安啊!信不信安北王带兵把整个安阳城都踏平了! 她走到轩辕吉安身边,试了试她的鼻息和脉搏,发现她并无大碍,只是晕倒而已,起身摇摇头,道:“别得意了,快来帮忙,将她扶到软榻上。” 秦子辉道:“你说这是个什么男人啊,不男不女的,看着恶心!我早就想揍他一棍了,方才那一棍真是太轻了!” 沈如初摇摇头,道:“这个人我们得罪不起!连大公子也得罪不起!你还是好生照看吧。去袁叔那里领一些安神的药物来。给她服用。再派人去把大公子叫过来。” 秦子辉不以为然道:“多大的事情!瞧你大惊小怪的!告诉你,我根本没把这个人放在眼里,等一下我就说是屋梁上的东西掉下来,不小心砸到他了!” 沈如初再次明白,什么叫“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秦子辉现在还没明白眼前的轩辕吉安是女扮男装。 沈如初冷道:“叫你去喊大公子就去喊大公子!” 秦子辉不悦道:“就你事多!大公子现在哪有功夫管这些,已经后院失火了。难道你想看着夫人和大公子继续不开心?你这个妹妹是怎么做的!” 沈如初恨不得给他一拳! “你知道他是谁?”沈如初问道。 秦子辉道:“我管他是谁!” 沈如初冷道:“行,你也下去吧,快去拿些安神的药物来。别在这里罗嗦了。” 秦子辉无奈地摇摇头,灰溜溜地出了内堂。嘴里气呼呼道:“真是好心白当驴肝肺!” 沈如初继续无奈地摇摇头。 “那还要去通知大公子他们吗?”秦子辉折回来问道。 沈如初道:“你如果有办法把夫人和大公子同时请过来。那你就去叫。否则就不用继续添乱了。他们现在都很烦。” 秦子辉白了她一眼,道:“你还是那么喜欢训人!亏我还以为你当了娘之后就会柔顺呢,还是那么凶!” 沈如初仔细端详了一下轩辕吉安,笑道:“你还是安静一下比较可爱。平时太凶了,都不像是个女人!” 轩辕吉安一动不动地躺着。 “我本来还有很多事的要做,很累,想不到来了一趟医馆出了那么多事情。”沈如初自言自语道,然后转身叫了松月进来,吩咐道:“松月,帮忙照看一下。” 松月一进来就看见轩辕吉安躺在软榻上,她也以为轩辕吉安是个男的,一时还没认出到底是谁。只想着沈如初和一个男子独处一室,对她名誉有影响,急忙道:“夫人,您先出去吧,奴婢在这里伺候着就好。” 沈如初笑道:“你以为她是男人?仔细看看。你以前见过一面的。” 松月向前一步,端详了一会,道:“还真是有点面熟,确真的想不起来了。” 沈如初笑道:“想不起也罢,你当时在灵石寺也只是匆匆见过一面,那个阵势,估计你也不敢盯着她看。你找个东西给她盖上。” 松月笑道:“夫人说的是,那次奴婢也没看清楚,那个场合,不敢看哪!不过听夫人这么说,想必这位不是公子,而是那天见到的大家小姐了。” 沈如初笑而不语。 秦子辉进来了,扔了一壶药过来,道:“这就是安神的药。你行不行啊?不行的话,还是我来吧,你自己都有病,身体不好,又要安胎。” 沈如初被他难得的体贴给小小地感动了一下,道:“你现在这么好?我没事。这点小事还做得来。” 秦子辉扬起短短的眉毛,笑道:“开什么玩笑!小爷我一直都这么好!好了,不和你废话了,等一下我一定把大公子和夫人都叫过来。”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那就拜托秦大哥了。” 松月笑道:“想不到秦子辉现在变了个人似的,自从当了坐堂大夫之后,整个人就成熟稳重很多,待人也客气了。以往见到夫人您总是忍不住要拌嘴,还把您当做竞争对手呢。” 沈如初无奈地笑了笑。 且说宫云枫回到家里,还没进屋,就有小丫鬟战战兢兢地过来报道:“爷,夫人心情不好,谁也不见,躲在屋子里哭了很久。” 接着又见了唐梦瑶的贴身丫鬟之一飘雪,遂问道:“夫人呢?” 飘雪红着眼睛,给宫云枫福身请安,道:“夫人在屋内呢,不肯见我们,文夫人前面来了,也是说不到几句就被夫人下了逐客令。爷,您快进去看看吧。” 宫云枫又是一阵快走,然后来到屋内,敲了几下门却没有任何应答,喊了几句也不见有人回应,这时飞雨走过来,道:“爷,夫人在后院的小花园里。” 宫云枫点点头,道:“夫人在做什么,知道吗?” 飞雨道:“夫人只是在发呆,还时不时地流泪。” 宫云枫推开门,看了一眼屋内,瞬间感受到了那股空荡荡的沉闷,他走到梳妆台之前,看到那里躺着一封信,已经用蜡封号了,他颤抖着手将那封信拿在手里,然后然后揣进怀里,快步走到了后院。 唐梦瑶正坐在秋千上发呆,秋千下面全部是她扔下来的花瓣,似乎上面还带着她的泪光。 “梦瑶。”宫云枫轻轻唤了一句。 唐梦瑶当做没有听见,仍旧坐在秋千上,轻轻晃动着,眼神里满是忧伤,她是爱宫云枫,为了宫云枫可谓放下了一切,可没想到这种结局。别人喜欢宫云枫她能接受,毕竟像宫云枫这样优秀而瞩目的男人是很招人喜欢的,但是她不能忍受宫云枫心里还有别人,更不能忍受宫云枫为了某些东西而出卖自己的感情,那她这么多年苦苦追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宫云枫从怀里拿出一袋仍旧散发着热气的栗子,道:“梦瑶,我给你买了你自己喜欢吃的桂花栗子。” 唐梦瑶慢慢转了头,道:“你有心了。” 宫云枫坐在了秋千对面的栏杆上,淡淡地拿出一粒栗子剥开,道:“梦瑶,听说你哭了半天?为什么这么傻?” 他将剥开的栗子递给了唐梦瑶。 唐梦瑶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她根本无法抗拒宫云枫的温柔。 “我哭不哭,与你有什么关系?你还会关心我、在意我吗?这么久了,你什么时候在意过我的感受?”唐梦瑶说到这里,忽然觉得手里的栗子很是刺眼,眼睛一酸,又开始落泪。 宫云枫的心一下子柔软起来,就像是河蚌的体内突然吹来了一粒沙,让他也忍不住酸涩起来。 “梦瑶,对不起,这段时间委屈你了。你现在流泪,我心里很难过,是我忽略了你,只顾着忙自己的事情。我答应你,以后不会了,以后我会补偿你的,绝对不会忽略你。”宫云枫真诚地道。 唐梦瑶一抬眼,眼泪落了下来。 “可你现在不仅仅是忽略我,你还……你已经、已经变心了……你已经不是你了。”唐梦瑶道。 宫云枫蹲下来,握着唐梦瑶的手,道:“对不起,梦瑶。相信我,我以后会补偿你的。相信我这一次。” 唐梦瑶摇摇头,道:“相信你?我怎么相信你?你可以对我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你可以忽略我的感受,你也可以不履行你作为一个丈夫的责任,但是你不能拿自己的感情去交换!就算是交换,也必须真情与真情之间的交换,可你和那个郡主之间又算是怎么回事?” 宫云枫惊了一下,唐梦瑶平时很少说话,就算是聊天也是轻声细语,对宫云枫更是言听计从,甚至把他供在了神坛上。 他显然低估了唐梦瑶的聪明和智慧,她把一切看得明白,只是从不点破;一旦被点破,便有一股惊人的力量。宫云枫瞬间觉得面红耳赤,心情甚是忐忑。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大大送的香囊。么么各位。兜兜准备开码下一章啦!昨天说的双更希望今天真的可以做到! ☆、165 重温旧情分栗子 宫云枫伸手握住了唐梦瑶的手,道:“梦瑶,相信我。有些事我做错了,直到看见你哭,我心里那么酸,我才知道自己的感情一直都在。以前是我太残忍了。” 唐梦瑶被他这番简单的话感动了,与她一样,宫云枫也并不擅长甜言蜜语,平时更是很少和唐梦瑶这般恳切地说这么多心里话。 “好,我信你。”唐梦瑶破涕而笑,继续道:“你能和我说这么多话,我很感动,也满足了。” 宫云枫点点头,道:“原来梦瑶心思这般细腻。”他一边说,一边又剥了一颗栗子送过来,道:“还是热乎的,吃吧。” 唐梦瑶甜蜜一笑,将栗子又分成了两瓣,分了一半给宫云枫,道:“你也吃。” 宫云枫道:“我们去医馆吧。你今天的活儿还没做完。” 唐梦瑶指了指自己的眼睛,道:“这副尊容还怎么见人?去闹笑话?我可不去!” 宫云枫笑道:“你不去,怎么亲自将郡主送走?” 唐梦瑶笑道:“她是你请来的,自然是由你送走。我可不插手管这件事。” 宫云枫无奈地摇摇头,道:“她是不请自来。” 唐梦瑶现在占了上风,便有些不依不饶,道:“你不招惹她,她又怎么可能找你?难道说你太招女人喜欢了?” 宫云枫无奈地笑了笑,道:“梦瑶,我有苦衷的。” 他那哀伤的眼神立刻打动了唐梦瑶,她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言辞太过犀利的同时也给了宫云枫很大的压力,宫云枫的人生经历,她最清楚不好,他的抱负和理想,他所承受的一切苦难,想到宫云枫的不易,唐梦瑶的心立马柔软了,道:“我知道的。你若希望我去医馆。我收拾一下就陪你去。” 宫云枫笑道:“还是算了。来,再吃几颗栗子。” 唐梦瑶甜蜜地晃荡着秋千,道:“怎么想起给我买栗子了?” 宫云枫立刻明白她这是得了便宜又卖乖的心理,笑道:“想起你爱吃,我特意走到街对面买的。一直放在怀里捂着。” 唐梦瑶甜蜜而满足地看着宫云枫,笑道:“谢谢你,云枫。我觉得自己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这么开心。” “以后还会有更多开心的日子。”宫云枫笑道。 飘雪进来,道:“爷,夫人。秦子辉在外头求见。说是有急事。” 宫云枫道:“瞧瞧。事情来了。” 唐梦瑶笑道:“我先回屋稍微收拾一下,等一下和你一块去医馆,今天真的还有很多事没做完。” 秦子辉见了宫云枫,八卦心理又冒出来了。不说正经事,反而赔笑道:“大公子,和夫人的事情搞定了吧?” 宫云枫不喜欢他这种碎嘴的性格,道:“好生做你的事情。你有什么事要说?” 秦子辉看了一眼宫云枫的脸色,知道踩了他的忌讳,急忙道:“医馆里出事了!那个公子他、他晕倒了!” 宫云枫急道:“晕倒了?谁晕倒了?你说内堂里的那个公子?安公子?”——在众人面前,轩辕吉安不肯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总是让人叫她“安公子”。 秦子辉一见宫云枫这么紧张,当即也意识到犯错了。拼命地点点头,道:“就是那个安公子!” “我出来时,她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晕倒了!”宫云枫怒道,“那如初有没有事?” 秦子辉道:“可能是房梁掉了下来,正巧打在了她头上吧。具体怎么晕倒了我不大清楚啊。至于沈大夫。正在照顾那个公子呢。大公子,您快回医馆吧。” 唐梦瑶回屋补了个淡妆,出来之后见宫云枫脸色难看,又十分焦虑,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等他们回到医馆的时候,轩辕吉安还在昏睡。 “这到底怎么回事?”宫云枫盯着沈如初问道。 沈如初看了一眼秦子辉,道:“我和她正在聊天,她指派我出去给她泡茶,进来之后就见她昏倒在地了,我给她把过脉了,没什么大碍,应该很快醒了。” 唐梦瑶随后跟进来,脸色像是一朵盛开的桃花,沈如初登时明白他们肯定是和好如初了,能让一个女人瞬间消除感情所带来的心灵伤口,那必然是得到了更好更多的承诺。 “姐姐,你来的正好,她晕倒了,你要不也去试试手,给她号号脉?”沈如初狡黠地笑着,当着宫云枫的面,她不便直接追问他们之间的事。 唐梦瑶看沈如初笑得欢畅,以为是沈如初为了报复,在中间做了手脚,急道:“你、你没做过什么吧?她不会有什么大碍吧?” 沈如初摇摇头,笑道:“姐姐,我是个胆小鬼,怎么干哦!你过来,我告诉你怎么回事。” 她对着唐梦瑶耳语了几句,听得唐梦瑶一阵阵心惊,道:“什么?你说秦子辉?他、他竟然这么大胆!” 沈如初笑道:“想想很可爱,第一次发现秦子辉这么可爱。” 唐梦瑶捂嘴笑起来,看了一眼内屋,道:“她没事吧?” 沈如初笑道:“没事。姐姐别担心。” 宫云枫确认轩辕吉安没事之后,这才微微放下心来,起身道:“这到底怎么回事?她分明是受了突如其来的震击才昏过去的,有人偷袭她。” 唐梦瑶见宫云枫语气不善,急忙道:“云枫,别和初儿这么说话!这件事和她无关!回头稍后再和你私下里说。她没事吧?” 宫云枫点点头,道:“无大碍。等一下和她好好解释一番。对了,也可能是房梁不牢靠。” 沈如初笑道:“是啊,就是房梁不牢靠,而这位安公子正好也需要休息。” 宫云枫无奈笑了笑,道:“你先回去吧,你这身子需要休养,药也要抓紧服用。这次保住了,下次再遇见这样的事情,会棘手很多。” 唐梦瑶担忧地看了一眼沈如初,道:“初儿,乖,先回去吧,你也跟着担心了半天,回去早点歇着。” 她因为心情大好,说出来的话又绵又软,看沈如初的眼神也柔情似水。 沈如初笑道:“眼见着到了中午,我还没吃午饭,你们就开始下逐客令了?” 一句话逗得唐梦瑶和宫云枫都笑了。 沈如初看了一眼轩辕吉安,蹑手蹑脚地出了内堂,和唐梦瑶辞别之后,便回了家中。 “今天好险。”松月坐在车中,摸着自己的胸口道,“早上真是吓坏奴婢了,这会子脑子也不给用了,还白茫茫的感觉。” 沈如初笑道:“你就这么胆小?” 松月瞪大了眼睛道:“那是当然了!这是多大的事情啊!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爷回来还不把我们几个给劈了!” 沈如初笑了笑,道:“他说什么你们都听!我说什么你们都不听!” 松月急道:“怎么可能呢,夫人!您也是我们的主子哎。” 说到文旭,沈如初便有些担心,听说北夷那边已经蠢蠢欲动了,边境处已经打了几次不大不小的战役,现在很多军户里的壮丁都被征走了,前几天听说沈燕飞也去了部队,订婚的吴家姑娘还没来得及娶进门。 沈梦飞因为杨嫣的娘家势力非常强大,沾了老婆的光,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总之是脱了军籍,正忙着做一些生意。 “刘力俊是哪天成亲?我记得好像就是这几日了,千万别记错了日子,这是爷走时再三交代的,要送份厚礼过去。”沈如初道。 松月笑道:“夫人,后天就是刘爷大喜的日子。礼物奴婢都已经准备了,只等着那天拿出来。本来想着今天端给夫人过目的,还没来得及。奴婢给备了上等绸缎两匹,上等翡翠玉佩一对,还有礼金一百两。”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们成亲时,他只是出了礼金二十两,送了几个摆设过来。我们突然加大这么多的礼金,恐怕不大妥当。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爷升了官就开始贪污了呢。刘力俊那个老娘是第一等势力的人,我很不喜欢她。” 松月脸色红起来,道:“对不起夫人,奴婢太笨了,不知道如何当个好管家。这些都是爷走时吩咐的,奴婢本该先请示您的,不该照搬过来。” 沈如初想了想,道:“礼金仍旧按照二十两的送过去,绸缎和玉佩就不用改了,反正也是别人送的,我们留在家里也用不到这些,再去挑一两件像样的摆设给送过去。人情我们就做全了。” 松月急忙应答了。 “好些日子没见到爷爷了,怪想他的,最近不是忙着医馆的事情,就是围着爷转悠,都好久没回去了。”沈如初感慨着。 松月垂着眸子,道:“夫人,您现在有身孕,文家上下里外都靠您一个人打点,还有那么多人情世故,您不过去,老爷子肯定能理解的。” 沈如初笑道:“话虽如此,但想起来还是有些歉疚。这么多孙子孙女,我爷爷最疼的人就是我了。这两天收拾一下,我们一起回一趟沈家。” 松月笑道:“好,夫人!我们快到家了,夫人是不是饿了?”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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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三用袖子擦了擦嘴巴,又看了看被自己摸过的桌面,被他手上的汗渍带出了一个个污点,他当即不好意思地笑了。用袖子抹了几下,沈如初笑道:“不用擦的,三爷。等一下有丫头来收拾。你先吃点东西垫着,等一下留下来用饭吧。” 松月见他杯子里的凉茶已经被喝完了,当即又给他添了一杯。 黄老三看了一眼松月,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又喝了个干净,松月笑了笑,急忙又给满上了。 “不用了。姑娘!谢谢。”黄老三客气地说着,又对沈如初道:“三姑娘,我先回去了,话我是带到了,你要找个时间回去看看他。老爷子我最了解。他最疼的孩子就是你了,人老了,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不知道哪天就去了。” 这句话一下子击中了沈如初的心坎,道:“你回去告诉爷爷,我下午就去看望他,让他老人家安心。” “松月,把这些糕点打包给三爷送去,再给三爷准备个水壶,装一些凉茶,路上吃。”沈如初道。 松月道:“是,夫人。” 黄老三道:“不用!真的不用麻烦,三姑娘,我先回了啊。” 松月知道沈如初的心情,对穷苦人向来有同情心,手脚麻利地将糕点打包好,将凉茶装好,然后塞给了黄老三,道:“三爷,你就拿着吧!我们夫人的好心你还不懂?她把你当自己人,你干嘛还要见外?路上吃!你走路回去少说也要两柱香的时间,路上用得着!” 松月将黄老三送出去之后,又转身过来伺候沈如初,却见沈如初昏昏欲睡,双眼直直的,一点神采都没有。 “夫人,要不要先躺一会?等饭菜做好了,奴婢叫您起来?”松月笑道。 沈如初道:“我是要去趟一会,方才坐在椅子上都差点睡着了。”说完打了个哈欠。 松月笑着扶沈如初去内屋休息,临走还不忘叮嘱一下:“夫人,药我也让厨房给熬了,吃完饭之后正好吃。” 沈如初最怕吃药,中药那个苦啊,苦得她恨不得把胆汁都给吐出来! 她疲惫地躺在床上,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本来正想着孕妇的保养要点,顺带想着给孩子做一点胎教,她现在开始憧憬那个粉粉嫩嫩、聪明伶俐的小包子。 眼皮越来越沉重,思维也渐渐不受控制,这便进入了梦乡。 梦里像是一团雾,雾隐雾现之间,沈如初看到了自己的家,还是那个熟悉的小院子,还是那个小花园,松月仍旧在身边服侍着,只是她的笑容忽明忽暗,一会看着像松月,一会儿又分明是麦冬那张苍白的脸,再一会又变成了秋蕊。 对,是秋蕊,眼前的人根本就是秋蕊! “秋蕊,你怎么来了?”沈如初急道。 秋蕊冷冷一笑,道:“听说夫人您怀孕了,我怎么能不来看看你呢?最近还好吗?听说,你早上还差点把孩子丢了……” 沈如初有些茫然,道:“丢了?我丢在哪里了?” 忽然看见一个小包子跑过来了,穿着一身粉色的小衣服,粉雕玉琢一般,冲着自己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着:“娘亲!娘亲,你怎么不要我了?娘亲!我饿!” 沈如初心疼地想要抱起那个孩子,道:“来,我给你找吃的。快过来……” 但是不等她抱住那孩子,就被秋蕊一把夺过去了,道:“夫人,你想当娘,那你自己生孩子啊!这是我的孩子,不是你的!他不是在叫你!” 沈如初喃喃地摸着自己的肚子,道:“孩子?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她的腹部突然变得平坦光滑,而且还有一道疤痕在那里——她的孩子没了?孩子没有了? “孩子?我的孩子呢?秋蕊,我要孩子!你快还我孩子!那是我的孩子!” 秋蕊残酷地笑着,抱起那个粉嘟嘟的孩子亲了又亲,冷笑道:“你的孩子,你叫他,他应吗?他理你吗?你孩子没了,文旭不会理你了,不要你了!你看看,你多久没看到文旭了?你这里根本就是个空宅子!” 沈如初摇摇头,道:“不会的!一定不会的!你胡说!把孩子还给我!我要孩子!” 秋蕊抱着的孩子开始大声哭起来,沈如初起身来追,但浑身软绵绵的没有半分力气,又像是像是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她身上。 她挣扎了半天,但仍旧不能移动身体,而肚子上那道疤忽然裂开了,正汩汩地往外冒血,沈如初一惊,“啊——”地一声惊叫。 松月正巧进来叫沈如初起床,听到这一声呼叫,急忙放下手中的水盆,扑过来道:“夫人,醒醒!醒醒啊,夫人!” 沈如初艰难地睁开眼睛,喃喃道:“松月,是你?” 松月道:“夫人,您做噩梦了。”她看着沈如初额头上冒着细密的汗珠,脸色苍白得吓人,眼神发直。 沈如初道:“我梦见……” 松月给她擦了擦汗水,道:“夫人,噩梦不要说出来,不说出来就会散掉了。别怕,奴婢都在这里呢。饭菜已经做好了。” 沈如初道:“好。扶我起来吧。浑身酸痛,腰要断了。” 她想到了梦中的情形,那些景象让她很害怕,如果文旭在身边就好了,她一定不会这么惊慌和恐惧。 “爷最近来信了吗?”沈如初问道。 松月摇摇头,道:“估计也就是这两天的事情了,爷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夫人和小公子了。” 沈如初道:“以前不是十天就有封信过来,怎么现在都过去十六天了,还没来信呢。我放心不下。” 松月道:“恐怕是军队里太忙了,夫人放心好了,只要爷有了空闲肯定第一时间给家里来信的。奴婢多嘴一句,您现在最要紧的事,是照顾好自己和胎儿。夫人,您可不是一个人哪!”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知道的。” 肯定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才做了噩梦,她现在最在意的两个人就是文旭和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早上发生的事情让她心有余悸,加上文旭这么长时间没有音讯,令她不安。 “夫人,一起出去吃饭吧。您不是先前便说饿了吗?”松月笑道,然后拿了一方帕子过来,让沈如初擦了擦手。 沈如初笑道:“好,一起吃饭。等一下你让麦冬出去买几盒上号的糕点,等一下带到沈家。对了,桃花斋的酥饼一定要买,我爷爷最爱吃。” 松月笑道:“夫人,您真有孝心,老爷子肯定开心。奴婢等一下就告诉麦冬。” ps: 鞠躬感谢安小楼、花草君君两位女神送的平安符。兜兜拜谢了。 ☆、167 爷爷有病满心痛 沈如初感慨道:“爷爷是我在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人之一,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 松月笑道:“那是,你们祖孙的感情亲得很,连我们这些做奴才的都看在眼里。” 沈如初知道她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一般人也不可能明白。沈云忠为她所做的一切都让她感动,也许他没有足够的实力给沈如初一个明媚的未来,没有足够的财力给沈如初一个多彩的生活,但他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处处为沈如初周全。 “今天做了什么菜?”沈如初笑眯眯地问道。 松月笑道:“做了辣子鸡、红烧肉、鸡毛菜还有酸辣土豆丝,炖的是胡萝卜牛肉汤。” 沈如初想了想,道:“米饭要做的软和点,我现在吃了硬的米饭胃里泛酸。另外,我想吃酸菜鱼。” 松月笑道:“好嘞。奴婢让甘草明天就做。” 去了饭堂,沈如初细嚼慢咽地吃了一会,但是因为还记着梦里的情形,心情依然沉郁,吃了几块菜便没了胃口,道:“给我端几盘点心过来。” 甘草正要去端,却被松月制止住了,走到沈如初面前苦口婆心道:“夫人,再吃点吧,还不是用点心的时候。” 沈如初道:“可我确实没胃口。要不,给我端几个果子来。” 松月笑道:“那就更不行了,这一冷一热,吃坏了肠胃怎么办!奴婢不能让你吃。” 沈如初放下碗筷,道:“你呀,活像个老妈子!絮叨絮叨,真是烦死人了!好啦,我不吃啦,让老宋准备马车,我要去沈家。” 松月以为沈如初生气了,急忙赔不是,道:“夫人息怒!奴婢也是为了夫人好。夫人现在不比往日,不是一个人了。这饮食最为关键。要是奴婢说错了,回头任您处罚,但先把饭吃了。夫人,再吃点吧。” 沈如初无奈,重新坐到桌子边上,又吃了几块菜,咽了小半碗米饭,道:“这下你满意了吧?” 松月赔笑道:“嘿嘿,奴婢也是希望夫人多吃点。” 沈如初道:“别贫嘴了,你们也赶紧吃饭吧。吃完饭。松月跟着我去沈家。麦冬、红袖都去医馆帮忙。看看有什么力所能及的事情可以做;甘草在家里负责烧饭,顺带把园子里的花草都浇了水。” 众人听了,异口同声道:“是,夫人!” 沈如初原本以为沈云忠只是年纪大了。一个人在家无聊,又想她这个孙女了,所以巴巴地让黄老三过来传话给她。然而,待见面之后沈如初才知道沈云忠是病了,而且病得有些重,至少超出了沈如初的想象。 “初儿,来了。”沈云忠正躺在走廊里的躺椅上晒太阳。 沈如初一见沈云忠,差点掉眼泪了,只见沈云忠脸色蜡黄。整个人瘦得不成样子,活像是一个纸片,两撇白花花的胡子贴在那瘦削的脸上,更显得这老人倔强的性格、正直的人品。此时,他就像是一片枯黄的叶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随时都可能飘落到泥土里。 “爷爷,你怎么了?你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瘦?”沈如初轻轻地趴在沈云忠的身边,轻轻地握着那一双枯黄干瘦而粗糙的手。 沈云忠抽出一只手,在沈如初的手上拍了拍,道:“傻丫头,哭什么?爷爷不过是想见你才找你过来,又没什么事!我瘦了有什么不好,有钱难买老来瘦。快别哭了,让人看见了笑话。” 沈如初擦了擦眼泪,道:“爷爷,我给你带了你爱吃的酥饼,桃花斋的,还是热乎的,你要不要趁热吃一些?” 沈云忠感兴趣地笑道:“好啊!还是我们家三丫头贴心。酥饼啊是我是最爱吃的,尤其是桃花斋的酥饼。可惜啊,有些贵,偶尔吃一回还可以,天天吃,吃不起哦。” 沈如初撒娇道:“爷爷,这个要不了多少钱,你喜欢吃,以后我天天买给你吃。以前你舍不得吃,是因为要攒钱给我们用,现在轮到我们回报你了。松月,快把酥饼拿过来给爷爷尝尝。” 沈云忠拿起一块酥饼放在嘴里尝了尝,道:“真香。到底是桃花斋的糕点,就是不同凡响,光是这味道就香。” 沈如初轻轻帮沈云忠理着衣服,为他捏捏腿,道:“爷爷,为什么才半个月不见,你就瘦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你怎么不去看看大夫呢?就算你不肯去医馆,也要和我说说啊。” 沈云忠道:“哪有你说得那么严重!我没事。这酥饼真好吃。” 沈如初也跟着拿起一块酥饼,道:“那我也吃一块。”她并不是很喜欢酥饼,太甜腻了,上面沾了很多白砂糖,又有点油。 沈云忠一个劲地说好吃,但前前后后也不过是吃了两块酥饼,就再也吃不下了,笑道:“老喽!胃口不如从前啦!” 沈如初想哭,但忍住了,道:“爷爷,我帮你号号脉吧。” 沈云忠笑道:“好啊!我孙女的医术最高明了,来,给爷爷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应该没有大碍,就是最近生气。” 沈如初一边给他号脉,一边问道:“谁惹你生气了?伯娘?” 沈云忠叹了一口气,道:“就是她!我们沈家真是几辈子欠了她的!闹了家里又去你那里闹,闹不赢了,又回头来闹我,真是气死人了!我当时生生地吐了一口血!” 沈如初听了心中大怒,忍住了,细心地给沈云忠号脉,沈云忠的脉象又乱又弱,脉象又紧又沉,沈如初要用力才摸到,这说明病在里或者在脏,并且这迟脉很慢,说明沈云忠的内里有了毛病,而且病得不轻。 “爷爷……”沈如初轻轻唤了一声,道:“你身子骨还行,就是有点虚弱,要吃点好吃的补补。还有就是有点虚寒之症,也要开点药调理调理。” 沈云忠笑了几声,道:“你这丫头,又在安慰我!我自己的身子骨自己清楚。” 沈如初道:“爷爷别担心,一切有我在呢。你忘了你孙女是做什么的?走,我们一起到客堂坐坐,把婶娘和二姐姐都叫出来。” 沈云忠慢慢地起身,显得有些艰难,沈如初急忙将他扶起来,就听沈云忠道:“不中用了!先不用叫他们。我们祖孙俩个一起说说贴心话。” 沈如初扶着他慢慢走,道:“爷爷,你什么时候开始病的?我上次见你的时候还没发现这些。都是我不好……忽略了。”想到这里,她心里钝钝地痛了很久。 沈云忠笑道:“傻孩子,人老了,身体里的五脏六腑都开始偷懒了,我今年都快七十岁了,也活够喽。” 他依旧爽朗地笑着。 沈如初心知他的身体状况,却不忍心说出来让他难受,病人的心理都很脆弱,万一想不开,只会加重病情,笑道:“爷爷,人生七十古来稀,你现在是古稀之年,真是了不起!九月是你的生日,到时我们好生给你庆祝大寿!以后再庆祝八十大寿、九十大寿,你就当个一百岁的老寿星!” 沈云忠哈哈大笑,道:“那不是老寿星,是老妖精,老不死!” 沈如初笑道:“爷爷,我就要你当个老不死!一直都不死!你在了,我才安心!爷爷,你不准再说什么死不死的!” 沈云忠又是一阵笑,因为笑得急了,便急促地咳嗽起来,半晌才缓过来,沉声道:“你现在过得很好,文旭对你是真心的好,这些我们都看在眼里,你们衣食无忧,文旭又前途似锦,你将来也肯定能过上好日子!我就放心了。这么多孩子里,你最听话,最孝顺,看到你找了好归宿,我算是对得起你爹娘了,将来就算是阴间相见,也问心无愧了。” “爷爷,你又说什么死不死的事了!你不会死的!”沈如初不悦道,沈云忠每说一句“死”字就像是一根针扎在沈如初的心里。 沈云忠好脾气地笑着,连声道:“好好,我不说了。我这辈子也没什么遗憾,虽说儿子们都不在了,但他们没给我丢脸,都是铁血铮铮的好男儿!孙子辈的都找到了好归宿。只是我心中有个遗憾。” 沈如初急忙道:“爷爷有什么遗憾,说出来,我们一起帮爷爷实现心愿。” 沈云忠又是一声叹气,道:“你哥哥燕飞还未成亲,梦飞还没有下代。你呢,成亲也有段时间了,什么时候也给我生个曾外孙出来?” 沈如初现在只想着如何让沈云忠开心,这次回娘家也打算告诉沈云忠自己已怀孕,听他这么问,急忙笑道:“爷爷,我也正要告诉你呢。我、我怀孕了。” 沈云忠以为自己听错了,问道:“什么?你怀孕了?三丫头,你再说一遍。” 沈如初羞涩地点点头,道:“爷爷,你没听错,我有了身孕。” 沈云忠那干枯发白的胡子随着嘴唇的哆嗦而微微颤抖着,喃喃道:“好,好!真是太好了!几个月了?” ps: 鞠躬感谢姑苏三圣 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小小猪妹送的香囊。感谢大家。 ☆、168 诉恩情鸡犬不宁 ps:今天第二更送上,补前几天答应的双更。 沈如初笑道:“才一个多月,所以还没来得及和爷爷说。” 沈云忠一脸严肃道:“你是个大夫,现在你的医术要用上了,怎样保养,怎样注意,就不用我这个老头子来教了吧?这还要把你婶娘给叫出来!” 沈如初笑道:“爷爷,医者不自医嘛!早上还见红了,当时我都吓傻了,哪里还能想到如何医治!” “啊!现在没事了吧?那你不在家里歇着,怎么跑回来了?都怪我,早知道不让老三去找你了。唉,有段时间不见了,心里怪想你的。人老了,就盼着家里热闹,就想着孩子们能在身边,多看你们一眼也好,看着你们说说笑笑,心里就满足。” 沈如初抓住他枯瘦的大手,安慰道:“爷爷,是我们不好,我们太任性,只顾着自己,忽略了你的感受,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是你辛辛苦苦将我们这些人抚养长大。我对爹娘没什么印象和记忆了,我脑海里都是你为我操劳的身影……爷爷,我、我错了,我应该常常来看看你的。” 沈如初说着,眼睛湿润起来。 沈云忠道:“傻丫头,怎么哭鼻子了!快别多想了,伤心了对胎儿不好。我就是想你们了,我也想去你们家看看你,又怕不妥当,毕竟嫁出去的孩子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你虽没公婆主事,但还有那么一大群同姓族人在,我们不能让人家说闲话。” 沈如初抽泣了一会,道:“我才不怕他们说什么!” 沈云忠道:“走吧,去见见你婶娘和你二姐。念卿这孩子……哎,又倔强又胆小,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沈如初急忙擦了擦眼泪,道:“二姐姐怎么了?” 沈云忠又是一声长叹,这才娓娓道来。 原来沈念卿和高洋自幼有情。后来因为门不当户不对,遭到高家的强烈反对而未能在一起,他们的情愫被高氏发现之后,高氏急忙告诉了高家的人,高洋的父母立马勒令高洋娶了门当户对的姑娘为妻,而沈念卿被姚光祖看中,强行纳为妾。 后来的事情,沈如初都知道,高洋丧偶,沈念卿和姚光祖和离。经历人生苦难的两个人因为命运的安排再次相遇。那种长期压抑的情愫自然而然地萌芽出来。 可沈念卿是个胆怯的人。当年高洋向家人屈服,舍她而去另行嫁娶让她心理有了很大的阴影,她一见到高洋便想到当年他当年是如何离弃自己,那种难以言明的痛苦和重逢之后的欣喜交织在一起。让她又爱又恨,她一边折磨自己,一边又折磨高洋。 加之,沈念卿从来不是个自信的人,“一女不侍二/夫”传统观念深入她的心,遭受被休之辱的她更是无法轻易放下内心仅存的尊严,更加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高洋,于是对高洋态度便反反复复、时好时坏。 “爷爷。我觉得大表兄和二姐姐挺般配的,本来就是一对,家人拆散了他们,如今命运又让他们走在了一起,我们应该祝福他们。我看大表兄。并不是玩/乐轻/浮之人,对二姐姐这么多年都念念不忘,将来应该会善待二姐的。我们要祝福他们、撮合他们啊。”沈如初道。 沈云忠叹息道:“你还不了解她的性子?很倔!比你三叔当年都倔强!她吃了很多苦,这么多孩子里就数她命运最坎坷,从小也最懂事,我是不忍心苛责她半句。” 沈如初点点头,沈念卿的境遇的确让人同情。 沈云忠道:“高洋锲而不舍地来找她,基本上也算是打动她了,那几天我看到她脸上挂着难得的笑容,二人在一处也是有说有笑的。但又被高氏给发现了,对着念卿便是一顿痛骂,说出来的话很难听,把高洋也骂了!” 沈如初气道:“她怎么老是这样!根本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沈云忠道:“她就是这样的人!这么多年了,一直瞧不起沈家的人,总觉得沈家高攀他们高家了!老三家的到我这里告状,我气不过就当众责骂了她几句,没想到她竟然反唇相讥,说我们沈家没做好事,所以香火不好,死的死,伤的伤,就要绝后了!她骂我气我不要紧,不该说这样连祖宗先人都气愤的话!” 沈如初越听越气,道:“她简直疯了!昨天还去文家闹了!幸好文旭没有父母,我没有公婆,否则都不知道怎么交代了!她在那里撒泼了很久!” 沈云忠的拐杖狠狠地捣在地上,骂道:“真是猪油蒙心了!混帐东西,自己不要脸了,还跑到外面去丢沈家的脸!她没怎么你吧?” 沈如初无奈地摇摇头,道:“摔了一些茶具,骂了一会人,我当时气得也不轻,估计也是受气了,今天才见红的。爷爷,这样的人你还留着干嘛,直接撵出沈家算了!” “撵谁出沈家?你现在是什么人?我现在才是沈家的人,你滚回你的文家吧!”高氏尖刻地说道,像是从地下冒出来一般,肥胖的身子晃动着,如同一个土拨鼠。 沈如初拍着脑门,真是应了那一句话:闲谈莫论人是非。 沈云忠看了一眼高氏,骂道:“回去!初儿难得回来一趟。” 高氏气得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骂道:“你真是老糊涂了,处处偏袒这个小贱人!” 沈如初怒道:“你说什么呢!你敢骂我爷爷!我!”她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拳头,恨不得一巴掌打过去,不知道是不是怀孕初期的缘故,她现在情绪很容易躁动,尤其是遇见高氏这种不讲理的人,新仇旧恨加在一起,让她忍无可忍。 沈云忠叫了一声沈如初,道:“初儿!算了,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我们继续谈谈。”他顿了顿,道:“高氏,你先回去吧。我希望你记住自己的身份,你是沈家的媳妇,只要我这个老头子还没死,你说话做事就要注意分寸!” 高氏狠呼呼道:“她这个小贱人,怂恿你把我赶出沈家,这样做对得起沈家的列祖列宗嘛!还有,昨天她还让人扇我巴掌!” 沈云忠将拐杖举起来,狠狠地朝高氏身上招呼了两下子,骂道:“你眼里还有我这个爹吗?你要是不想继续留在沈家,现在就给我滚!” 高氏挨了打,睡在地上撒泼起来,哭天喊地道:“让我死了好了!还有什么脸面见人啊!我就算是个寡妇还轮不到你们沈家来欺负我!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王嫂听见外面的喊声,急忙从高氏所在的院子里出来,一看高氏睡在地上哭骂,而沈云忠气得胡子都翘了起来,沈如初也是一脸的晦气,急忙扑过来,抱着高氏道:“夫人,您这是怎么了?到底谁欺负你了?” 高氏仍旧哭着喊着,王嫂只好问沈云忠:“老爷子,这是?” 沈云忠怒道:“把她拖回自己房里!”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想上前扶一把高氏,但想着这高氏已经对自己恨之入骨,说不定会对自己不利,她摸了摸肚子,道:“松月,把她扶起来,和王嫂一块把她送回房里。” 接着,李氏和沈念卿也出来了,见沈如初来了,李氏笑道:“如初你家来了,怎么也不和我们打个招呼。怎么手这么凉?”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正说着去见婶娘和二姐姐呢。”她看了一眼高氏,心中异常烦躁,这沈家真是越来越不像个家了。沈云忠一天老过一天,手中又没有权利,在家中的位置也越来越低,根本没了以往的权威,高氏没有丈夫的约束,又仗着自己娘家有些势力,自然越发闹腾。 李氏装作没看见,冷道:“你当做没看见就是了!她现在就和疯狗差不多!你是不知道,前几天还把你爷爷气得吐血!” 沈念卿心软,想过去帮忙拉起高氏,却被李氏拉到了一边,道:“你还嫌她骂你不够多!” 高氏杀猪一般地哭嚎着,挣脱了王嫂和松月,仍旧赖在地上。 沈云忠听得心烦,走到跟前,蹲下来,道:“蕙兰,你说你想怎样?你说出来,我能满足你的,都满足你。” 蕙兰是高氏的名字。 高氏微微一愣,哭声停顿了片刻,接着又哭起来。 “我老了,没几日活头了,我知道你也早就嫌弃我这个老头子没用。这样吧,你也不用说什么不想活了,没脸活了,我死!我死了,你就该安心了吧?”沈云忠冷道。 高氏彻底愣住了,她虽然敢闹,却担不起逼死公爹的骂名,一看沈云忠铁青着脸,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前方,当即慌了神,道:“爹!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真的不是这个意思啊!爹啊!” 沈如初一听这话不对劲,急忙上前一步拉住沈云忠,喊道:“爷爷,你千万不要做傻事!你还有我们这么多亲人呢!” 沈云忠看了一眼高氏,又看了一眼众人,身子一晃,整个人倒了下来。 ☆、169 语重心长欲悔改 沈云忠虽然瘦削,但身材高大,又是个男人,这么毫无征兆地倒下来,沈如初和李氏虽然就在身边但根本接不住。 “爷爷!”沈如初与沈念卿异口同声道。 “爹!爹!”高氏和李氏也当即慌了神。 沈如初爬过来将沈云忠抱着坐起来,用力地掐他的人中,一边哭一边喊道:“爷爷,你醒醒!千万不要有事!爷爷。” 高氏急忙爬起来,想看看沈云忠到底怎么回事,却被李氏一把推到了一边,冷道:“大嫂!我受够你了!沈家所有人都受够你了!爹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你还有什么脸面去地下见大哥!你还有什么脸面去见你的儿女!这么多年了,你处处好强,处处要比别人强!你总是瞧不起沈家,却偏偏离不开沈家,你扪心自问,你是瞧不起沈家还是瞧不起你自己!” “我?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高氏哭着。 李氏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道:“爹若是个有什么闪失,你是不是故意的你都难逃干系!你看看谁能放过你!” 沈念卿也气得不行,眼泪汪汪地瞪着高氏,道:“你瞧不起沈家就别回来了!我们还瞧不起你呢!爷爷,爷爷你快醒醒!” “爹怎么样了?”李氏关切地问道。 高氏跪在一旁哭着,喃喃道:“我不是有意这么气你的……我不是有意的,爹,你原谅我……我恨我自己,我恨我自己啊!我控制不了自己,我见不得别人好!我没生出好儿子,养了个儿子是替别人养了,养了个女儿又那么不争气。我想死啊!” 李氏不耐烦道:“现在没人想听你说这些!” 王嫂拉着高氏,道:“夫人,我们先回屋吧,外头太热了。”高氏身子胖。这大热天自然是耐不住,流了一身汗,沾了地上的土,整个人脏兮兮的。 松月却担心沈如初的身体,可有帮不上什么忙,急得在周围团团转。 沈如初正全力以赴地帮沈云忠掐着人中、做着急救,哪有功夫顾及周围人是什么动作,也没听见她们在问什么。 沈云忠幽幽转醒,沈如初大喜,唤道:“爷爷!爷爷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哪里痛?快帮我把爷爷给扶起来。” 黄老三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大概也是寻了高氏那鬼哭狼嚎的声音而来。道:“我来,把老爷子放我背上。” 沈云忠躺在chuang上,沈如初坐在一旁,道:“爷爷。有没有好点?” “初儿。”沈云忠虚弱地唤了一声,道:“这个家要完了!” 沈如初回头瞪了一眼躲在门旁的高氏,安慰道:“爷爷,好日子还长着呢。好消息接二连三,你就不用担心了。等打完了仗,就给我哥哥成亲;二哥和二嫂那边也是甜如蜜一般,二姐姐不用在姚家受气,将来寻门好亲事也是指日可待;四妹妹已经得到应允,要正式嫁到马家去。我的事爷爷你也知道了。你瞧瞧,老天爷对我们沈家不薄啊。” 沈云忠的老眼有了一丝光彩,点点头,道:“好孩子,你真孝顺!知道心疼我。说这些话来宽慰我。” 沈如初笑道:“这不是宽慰,都是真事哦。松月,快去端些热水来,让爷爷喝点水。” 李氏凑上前,道:“爹,你安心养着身体,家里一切都挺好的。” 沈念卿见沈云忠那样,心中忧苦,犹豫了一会,道:“爷爷,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好点没有?方才真是吓死我们了。” 沈云忠摆摆手,道:“念卿啊,以后你要开开心心的,这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每日看你不是泪流满面就是愁眉苦脸,我这做爷爷的心里不好受啊!” 沈念卿正要说话,被沈云忠打断了,就听他道:“人生哪有那么多如意的事,就好像不可能天天是晴天一样,难道不晴天就不要活了?阴雨天、冰雪天,日子还是要继续啊。你爹走得早,这么多年你吃了哪些苦,爷爷心里都清楚。爷爷是没办法没能力,否则,一定会加倍补偿你的。” 沈念卿听了这话早已泣不成声,道:“爷爷,我知道了!” 沈云忠道:“你离开姚家,那是好事,真的是好事。那就是个魔窟啊!莫说是和离,就算是被休又如何?这不是多大的事情,错不在你。难道你宁可在姚家受罪,也要背着这样一个包袱?放下吧,孩子,你没错。我们沈家人都是好样的,你心里的痛苦爷爷知道。就算一辈子在沈家住着,又怎样?往坏里想,你好歹还有个活法,在姚家,恐怕命都没了!” 沈云忠一边说,一边流泪。 沈念卿只顾着哭,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李氏心酸,也跟着哭,道:“爹,你别说了。我会好好劝慰卿儿的。我也觉得这是个好事,好歹在沈家还能活着,在姚家……” 沈如初拿起帕子给沈云忠擦擦眼泪,自己坐在一旁抽泣,心里叹气着,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蕙兰,你过来。”沈云忠冲高氏招招手。 在众人怨恨的眼光中,高氏不好意思地挪进了屋内,来到chuang前,道:“爹,你叫我。” 沈云忠点点头,一双浑浊的老眼被泪水模糊,越发显得浑浊不清,更显得他风烛残年,晚景可怜。 高氏的眼睛已经红肿起来,胖胖的身躯上占着灰尘和汗渍,走到沈云忠面前,垂着脑袋道:“爹,我错了!我该死!”她抡起巴掌给了自己一耳光,“可我控制不了自己。我一辈子好强,一辈子想出人头地,可丈夫不争气,又早早去了,大儿子最孝顺,也死了;二儿子心里只有自己的媳妇,唯一的一个女儿也整天不三不四地活着。我心里急啊!” 高氏一边说一边哭。 李氏到:“你心情不好我们都能理解,你心里有苦楚,我们也能体会,但你不能也不该把心里的怨气撒到别人身上。” 高氏道:“三弟妹,我错了,过去我有很多做的不对的地方,我总是欺负你,是我不对。” 李氏正要说,却被沈云忠打断了,道:“老三家的你也不用说了,她现在心里肯定不好受。蕙兰,我老了,也没几天活头了,身子一天不如一天,今天还能和你们说说话,明天说不定就蹬腿去了。这个家再穷再破,也是个家,也是个容身之处。你们要和睦相处,家和才能万事兴。日子虽然不好过,但比起很多人,又算是好过的,终归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蕙兰啊,你都是要当奶奶的人了,这心高气傲的秉性也收敛一下。我们沈家不曾亏待过你,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的。我知道这些年,你虽然在家里闹,但在外头还是处处维护沈家的,这一点我代全家人谢谢你,大郎泉下有知,也会感激你的。至于孩子,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管不了那么多,只要他们幸福,过得开心就好,你又何必处处要求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来?” 沈云忠慢条斯理地说着,句句在理,让人不容反驳。 高氏面露惭愧,有口难言,只是不停地抹眼泪。李氏心软,当即软和了口气,道:“大嫂你别难过了,我们是一家人,整日住在一起,难免有些磕磕绊绊的事情。” “我对不起大家。”高氏低声道。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从松月手里接过碗,道:“爷爷,先喝点水吧。你的身体真是不如从前了,方才真是把我们给吓死了,回头我给你开几副药调理一下。” 沈云忠笑道:“不中用了,一把老骨头。不用开什么药,我不喜欢吃药。” 沈如初笑了笑,道:“爷爷,你可不能讳疾忌医。” 高氏在一旁插不上话,好不容易得了个空隙,急忙道:“爹,我错了。你原谅我这回,我一定好生孝顺你。你说得对,这日子是越来越好了,最苦的时候都过来了,我不能整日里胡思乱想,然后瞎闹腾,让大家都不安生。” 沈如初笑了笑,道:“伯娘,你说的是真心话吧?” 高氏不悦地看了沈如初一眼,道:“青天白日,红口白牙的,我一把岁数了还能说谎不成么?三丫头,我知道我过去有很多不妥当之处,让你寒心了,伯娘在这里给你道歉,但有道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我现在愿意悔改,你总不该一棒子把我打死。” 沈如初被这一番抢白呛得不舒服,却也不好当着两位长辈的面让她下不来台,道:“伯娘愿意帮我们当一家人就好。” 高氏笑了笑,道:“爹,你想吃什么?我亲自下厨给你做去!” 沈云忠舒心地笑了,道:“一家人只要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吃什么都好。让周婆子去做吧,哪里需要你们亲自下厨。” 李氏在一旁道:“大嫂,我去帮你。爹,初儿今天也回来了,晚上一定要吃顿好的。” 待众人走出去,沈如初道:“爷爷,你说大伯娘真的会改吗?她那样的性子,能改得了吗?” ☆、170 赠送宝贝祖孙情 沈云忠道:“初儿,你扶我坐起来。”沈如初乖巧地将他扶着坐起来,道:“爷爷,你身体还很虚弱,不如再休息一会。我先去给你开个方子。” 沈云忠道:“高氏一直都是这样的秉性,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让她一下子改掉恐怕很难,我也不存这个奢望,但她既然表示会改,我们就不能把这条路给堵死了,毕竟那是你伯娘啊!” 沈如初早就把高氏那种看透了,市侩而自私,善妒而心狠,不然当初也不会找人暗算她了,仇恨和怨毒就像是一颗种子,在她的心里早已生根发芽,想要一下子拔出来恐怕难度太大,如今沈云忠身体衰弱,不忍心作出忤逆他的事情来,凡事便顺着他的意思说,笑道:“爷爷说得有道理。那你再躺一会,我开个方子,让老宋去抓药。以前给你带的那些人参、灵芝你都要吃,不要舍不得。” 沈云忠笑道:“那些东西不实用,吃着不习惯。” 沈如初笑了笑,道:“你多吃几次就习惯了,家里还有些,我和文旭都年轻,用不到这些东西,回头都给你拿过来。” 沈云忠笑了笑,道:“看来我这次晕倒很有价值。” “爷爷……”沈如初转脸的时候就看见沈云忠狡黠的笑容,绽放在老脸上,活像是被暴雨洗礼过的白菊花。 沈云忠呵呵一笑,道:“你别这么看着我嘛!我本来也是快要晕倒了,不过是将计就计而已!没办法,晚辈们都太不体贴我这个老头子了,我也只好动点脑筋。” 沈如初哭笑不得地摇摇头,道:“爷爷,你摔了那一下恐怕也把自己摔痛了!快躺一会吧。不管你是不是装晕,药都是要给你开的。松月,去二姑娘那里要些纸笔过来,我要开个方子。” 沈云忠笑道:“三丫头你帮我保守秘密啊。” 沈如初笑道:“那你总要给我点好处啊。” 沈云忠瞪着眼睛,骂道:“你个小兔崽子。竟然跟我要好处?翅膀硬了啊你!这个给你!”他塞给沈如初一样东西。 沈如初只觉得自己手里一阵温热,接着又是舒服的冰凉,张开手一看,竟是一块鸡血石,用乌黑的璎珞拴着,老早就看见过这块鸡血石,沈云忠当做宝贝一样带着,没事的时候总是拿出来擦拭一番,时常念叨着当年就是这块鸡血石救了自己一命,那鸡血石上面有一个坑。据说当年一个北夷兵的长矛就击中了这块鸡血石。如果没有它。击中的便是沈云忠的心脏。 “爷爷,你这是做什么?这可是你的宝贝疙瘩,我可不敢要。”沈如初笑道,便将鸡血石往沈云忠的手里塞。 沈云忠作出恼怒的样子。道:“你又不听话了?给你的你就拿着!再说了,我这也不是给你的。” 沈如初纳闷了,这到底是给她的还是给谁的…… 沈云忠又道:“我这是送给你肚子里的曾外孙的!你有了身孕,你爹娘又不在,没人帮你一把,你拿件长辈的东西带在身边避避邪气。” 沈如初道:“可这是你的宝贝呀。” 沈云忠笑了,道:“说你傻,你还真不聪明!再宝贝的东西那也只是一样东西,和我的宝贝孙女和曾外孙相比。那也算不得宝贝了,我还有什么舍不得的。何况,我老了,还不知能活几天,有什么好东西自然要留给你们。” 沈如初皱眉道:“爷爷。你能不能不要开口闭口就说老了啊,死了啊,我听了心里很难受,真心很烦。” 沈云忠笑道:“那好,我不说了!东西你要妥帖地收好,保平安的,能帮你逢凶化吉。” 沈如初凝视着手里红得如血、如火的鸡血石,郑重地点点头。 松月捧了笔墨纸砚进来了,笑道:“夫人,东西拿来了,要奴婢现在研磨吗?” 沈如初点点头,道:“越快越好。”然后铺开纸张,按着沈云忠身体里的病理情况,写了一副药方,将她所知道的好药都用上了。 “你拿着这副方子让老宋去宫氏医馆里抓药,这里是十两银子,让他们一次给配三福药出来。”沈如初塞给松月一锭银子。 沈云忠一听三副药竟然要十两银子,当即心疼万分,道:“我不喜欢吃药!我只是老了,又没什么病,开那么多药干嘛!” 沈如初推了一把松月让她快去送给老宋,自己则宽慰着沈云忠,道:“爷爷,钱和你相比,钱更不算什么宝贝了!我可就你一个爷爷,只要你能健健康康地长寿着,只要我拿得出,多少钱都值得!” 祖孙二人会心一笑。 晚饭是在沈家吃的,高氏和李氏做了一桌子的菜,沈如初还是第一次吃到高氏做的菜,总体来说,手艺还不错,至少是拿的出手的。 沈云忠心情大好,当即提议要喝点小酒助助兴,高氏笑道:“爹,你等着,早就给你准备好了。” 李氏柔和地笑着,道:“想不到大嫂的厨艺这么好。” 站在一旁的周婆子也附和道:“大夫人的手艺的确是好,让我自愧不如啊。” 沈如初本来想阻止沈云忠喝酒的,但想着他们常饮的酒都是自家酿制的米酒或五谷酒,纯粮食的,没有半点添加,更不含酒精,小酌倒也是怡情之举。 沈云忠在饭桌上宣布了沈如初已经怀孕的喜讯,众人围着沈如初嘘寒问暖,又叮嘱了很多注意事项,然后便各自认领了一些针织女红的活儿,她们都知道沈如初不善针线,一时间让沈如初心底连番起了感动的涟漪。 原本李氏等人还想留着沈如初在沈家过夜,但沈如初想着沈家的房子不富余,自己原先住的那间房子已经腾出来给沈念卿住了,自己若是留下来必然是要和沈念卿挤一块,若是寻常日子倒也罢了,她现在有了身孕,又经历了早上那一番事情,所以难免小心翼翼,自然是拒绝了他们的好意。 最重要的,明天还有一桩大事要去做。 “你现在最重要的休息,万事都要给你身体让步。千万不要犯傻。”李氏千叮咛万嘱咐。 沈云忠却在一旁笑道:“明天那件事还非得她去不可。” 高氏笑道:“什么事还非得三丫头过去?” 沈云忠笑道:“刘力俊那孩子明天成亲。文旭和他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文旭现在出征了,初儿自然是要去凑份子出席的。” 李氏冷笑道:“刘力俊这孩子不错,但他那老娘……实在让人看着心烦!谁家闺女娶进门肯定是遭罪。” 高氏显然不赞同李氏这句话,但下午她才闯了祸,把沈云忠都气得晕倒了,这会子正需要夹起尾巴做人,所以张了张嘴倒也没出口反驳。 沈云忠想起当年孙氏是何等的无理取闹,当即也叹道:“是啊,那个老婆子的确让人生厌。不过,我们是看在刘力俊的面子上,这孩子对咱们沈家不薄。好了,初儿既然要回去,那就早些回去,我们也休要在这里议论别人家的是非。” 回到家中,沈如初觉得两只小腿胀得难受,泡脚的时候发现已经水肿了。 “夫人,您要不要去看看大夫?”松月问道。 沈如初笑道:“我自己就是大夫,还是个要开医馆的人,再去外头请大夫,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我没事,不过是今天站得多了有些水肿。” 松月看了一眼沈如初,蹲下来给她擦脚,小心翼翼道:“夫人,您是不是有心事?奴婢见你和老爷子聊天之后就一直强作笑颜。” 沈如初叹气道:“你倒是观察仔细。我爷爷身体不好,我心里担心。” 松月没敢再接话,淡淡一笑,道:“老爷子一看就是长命百岁的主儿,瞧瞧那对寿眉。” 沈如初笑了笑,心想松月这丫头是越来越聪明了,越发懂得她的心事了,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礼金和礼物都准备好了吧?”沈如初道,“一定要用漂亮精致的盒子装好。” 松月笑道:“夫人放心吧,奴婢早就准备好了。夫人早些歇着吧,今天忙了一天了。” 沈如初觉得腰酸背疼,真的是累得不轻,道:“是很累了。松月,我打算将隔壁那个房间做个耳房,以后你搬到耳房里来,万一我有什么急事也找得到你。” 松月笑道:“哎,一切听夫人的安排。奴婢能时刻在跟前伺候着,也就放心了。” 第二日一早,沈如初睡到自然醒,中间朦胧地醒了几次,但没斗争过那沉重的眼皮,加上浑身酸痛,倦意一阵阵地袭过来,她断断续续地又睡了个回笼觉,直到松月过来敲门。 “什么时辰了?”沈如初问道,“千万别去刘家迟到了。”她是想趁着人多的时候去,这样就和刘力俊那个老娘错开了,不然面对面的打招呼,她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松月笑道:“放心吧,夫人。现在才过卯时。刘家是中午吃流水席,还早呢。不过,现在要起床吃早饭了。” ps: 恭祝大家五一小长假快乐!当亲们在嗨皮地游玩时,不要忘了,还有一个在努力码字、力求及时更新的扑货兜啊! ☆、171 参婚宴人逢喜事 沈如初点点头,有些事交给松月去做,真是越来越放心,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代大户人家总会出现几个能干当家的大丫鬟。 她慢条斯理地吃了早饭,然后领着松月和红袖出门了,吩咐老宋道:“先绕道去一下医馆。” 老宋急忙应了,然后驾车到了医馆,基本上都修整得差不多了,门头和装潢都非常上档次,如意这些天一直在医馆里忙着,后来先来回奔波麻烦,干脆卷了铺盖就睡在了医馆里。 “夫人,您来了。不是说今天要去刘家道贺吗?”如意见到沈如初,眸子晶亮地闪着,看得出来最近心情不错。 沈如初笑道:“今天心情不错啊。” 如意也不掩饰,笑道:“医馆的事情越忙越顺当,官府的文书也都做好了,药材也按照您的吩咐准备齐全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差夫人您来坐堂问诊了。爷手里的生意有几笔尾款也收到了,爷临走时交代了,这些钱全权由您处理,回头我会详细算给您听的。” 沈如初笑道:“辛苦了,如意!我真是要好好感谢你啊,以后咱们这医馆需要个掌柜的,我看这人选,你就最合适。” 如意推脱道:“夫人,我哪有那个本事,我打打杂、跑跑腿还差不多。医术和看病我是一窍不通。夫人千万别说笑了。” 沈如初笑了笑,道:“你先忙着,我去一趟刘家,晚上你回府了我们慢慢聊。” 上了马车,松月先笑了,跟着红袖也笑了。 沈如初不解,道:“你们两个丫头笑什么?” 松月一边捂着嘴一边摆摆手,道:“没什么,夫人。奴婢就是笑着玩的。” “那红袖你又笑什么呢?”沈如初好笑地看着这两个丫头。 红袖脸皮薄,在沈如初面前也没那么得脸,所以说话做事要谨慎许多。不敢有半分大意,道:“夫人,奴婢就是看着松月姐姐笑了,这才跟着笑了。” “真的?”沈如初柳叶眉微微一挑。 红袖急忙道:“夫人,奴婢不敢说谎的!” “松月你说,到底笑什么。”沈如初觉得很好笑,松月今天的表现实在太不正常了,从见到如意那一刻开始,她似乎就在挤眉弄眼呢。 松月急忙止住笑,正色道:“夫人。奴婢是笑如意。他说自己心情好是因为医馆的事情进展顺利。奴婢觉得醉翁之意不在酒,医馆事情进展顺利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她微微卖了个关子。 沈如初摇着扇子,不急不躁地听她“下回分解”。 就听松月继续笑道:“咱们的如意大哥在忙碌医馆之事过程中。认识了一个姑娘,听说那姑娘对如意有几分意思。” 沈如初顿时来了精神,道:“哦?快说来听听,是哪家的姑娘,长什么样,人品如何,要真是看对眼了,我这个做主子的要赶紧张罗着给他提亲啊!” 松月笑道:“夫人,您先别着急!等八字写好了。再提亲也不迟呀!这姑娘姓金,听说生得很貌美,就是皮肤有些黑。也是个会医术的女子,他们也正是因为医术而结缘的。” 沈如初的兴趣又浓重了一层,莫说在安阳这样的边疆。就算在整个大燕,会医术的女子也没几个,学医是个苦差事,没几个肯学,肯学的又可能因为资质问题而难以学成,总之,懂医术且医术又差强人意的女子那真是凤毛麟角——这也是沈如初有些得意的地方之一。 “会医术?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好似你们都知道了,唯独我这个做主子的被蒙在鼓里。”沈如初笑道,“红袖,你也知道吧?” 红袖红着小脸,连忙摆手,一副要哭的样子。 松月笑道:“夫人,她是真不知情。您就别逗她了,等一会逗哭了,您还要拿自己的体己买东西哄她,何苦!” 一句话说得沈如初笑了,红袖却更加脸红,举着小拳头作势要打,但她哪里敢打松月,不过是摆摆样子。 松月急忙道:“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我说错了,别往心里去。咱们红袖是最大度最能干的。” 红袖撒娇地扭了扭身子,笑道:“我不和你说啦!就知道欺负我。” 松月笑着对沈如初道:“夫人,您还记得那个金煜吗?神农坊的掌柜?” 沈如初点点头,道:“记得,金煜嘛。怎么不记得,还在他那里买过燕窝。都说这金家的药店东西便宜,我看那燕窝却一点也不便宜。” 松月笑道:“奴婢方才说的这位懂医术的姑娘就是和这神农坊有关,是神农坊掌柜金煜的亲妹,名叫金梅来着。” 沈如初坏笑着,很快嗅出了八卦的气息,谁能想到木头一样严谨又无趣的如意竟然情窦初开了?她这个当主母的是不是该准备提亲了? “你说了半天,正题还没说出来。”沈如初笑道。 松月笑道:“夫人,您真坏。您都猜到了,还非要奴婢说出来。那好吧,奴婢就说了。如意大哥和这金梅姑娘看对眼了。” 沈如初“哦”了一声,心说难怪如意这些日子都不回家了,连铺盖都搬到医馆了,本来以为他是爱岗敬业,哪曾想还有泡/妞这一出。 松月看了一眼沈如初的脸色,心中打鼓了,按规矩,下人之间不能私相授受,也不能对外人产生情愫,这一辈子都要听从主人的安排,包括自己的婚姻大事都必须由主人做主,擅自处理自己的姻缘,那是做下人的大忌。 “夫人,这是奴婢多嘴了。如意大哥和那金姑娘也不过是多见了几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奴婢也是道听途说……”松月急忙解释。 沈如初知道她的心思,笑道:“如意有了钟意的姑娘这是好事,我替他高兴还来不及,你不用担心我会责罚他,肯定不会的!你前面说的时候那么开心,不就是知道以我的性情绝对不会责罚他吗?怎么一转眼就不自信了,不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松月嚅嗫了一下,道:“夫人,奴婢错了。奴婢知道夫人是好人,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最有慈悲心肠了。” 沈如初无奈笑了笑,道:“少来溜须拍马,我可不吃这一套。我先眯一会,到了就叫我。” 松月把沈如初摇醒的时候,沈如初就知道刘家到了,她并不想参加刘力俊的成亲大礼,总觉得有些尴尬,尤其是不想见到他那个老娘孙氏。 “你先下去看看,看看我爷爷他们到了没有。”沈如初道。 松月笑道:“哎!夫人,奴婢这就去看看。您先在车上等一会。” 沈如初点点头,然后拿出一块菱花铜镜,照了照发髻,让红袖过来帮自己整理一下,她对自己的容貌和形象从来都是很自信的,但光有自信还不够,也要好好维持和装扮。 “夫人,沈老爷子已经在了,正在大厅里等您呢。”松月笑着打开门帘。 沈如初下了马车,对老宋道:“老宋,你把门车交给他们的门房,会有人看管和喂马的,你也进来吃点东西,不要贪杯就好。” 老宋笑道:“我还是在这里等着吧,咱们家这马都是良驹,挑食。我还是赶回去自己喂吧。” 沈如初笑道:“还有这么个说法?算了,你来来回回也太辛苦了,就交给他们去喂吧,不是多大的事情。” 沈如初领着红袖和松月往刘家的大门走过去,松月和红袖分别捧了礼物和礼金,沈如初看了一眼门楣,发现刘家新置办的宅子很宽敞,有那么一股子土豪的味道,至少这门头做得又大气又漂亮。 “哟,文夫人,您来了!贵客呀!快快里面请。”一个管事的中年男人热络地招呼着,应该是刘力俊的本家,看样子很干练,穿着也很得体,像是有些世面的。 沈如初笑道:“恭喜刘大公子喜结良缘了。因我们爷出征在外,所以今天就我一人过来,这是我们爷给六大公子准备的一点心意。” 那管事的接过礼物和礼金,让一旁的文书记录在红色的喜簿上,然后高声唱着那礼物的名称和礼金的数额。 刘力俊也是穷苦出身,多的是穷亲戚,像沈如初这样送了这么贵重的礼物过来,连礼金都这么多的人屈指可数,所以当那管事的唱出名称和数额之后,引得众人纷纷投来注目的眼光,看得沈如初有些不好意思。 “哟,文夫人莅临寒舍,蓬荜生辉啊。”挂着大红花的刘力俊急忙迎了出来,当了新郎官的他满面红光,显得生机勃勃,真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沈如初笑道:“你这话说得真是太见外了。你成亲我是一定要来的!你看看你,人逢喜事精神爽。” 她也听说了刘力俊不用回军营,留在城内负责收集粮草的消息,这比起文旭等人上战杀敌的危险境况,不知道要幸运多少。 刘力俊笑道:“谢谢你能来,初儿。” 沈如初一愣,这一声“初儿”从刘力俊的嘴里喊出来,听起来还真是特别不是滋味,怪怪的。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本来五月打算双更的,目前看来,这是个奢侈的愿望,不管怎么说,本月一定会多更,这是兜兜对大家的承诺。另外,兜兜在此推荐一本好友的书:小刀郡主的《冠宠》,希望亲们可以去看看,喜欢的不要忘记支持哦。 ☆、172 喜宴上处处火药 沈如初皱眉,无可奈何地笑了笑,道:“文旭出征了,我不能不来哈。对了,新娘子什么时候到?” 刘力俊笑道:“等一下我就要去迎娶。你里面请,有什么需要就和管事的说。” 沈如初点点头,转身欲走,却被刘力俊叫住了,道:“初儿——” “那个、刘大哥,你还是换个称呼吧,叫我沈如初或者如初就好。”沈如初一听他喊“初儿”就起鸡皮疙瘩。 刘力俊自讨了没趣,当即脸色有些挂不住,他本来就是严肃而自持的人,嘴巴动了几下,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冒出一句:“总之,谢谢你来。还带了这么封后的礼物。” 沈如初笑了,道:“你怎么这么客气了!这不是应该的嘛!本来我还要早些过来帮忙的,文旭不在家,家里事多,而我……呵呵,总之,要恭喜你啦。” “谢谢你。我娶的是一个乡绅的女儿,人很朴实,我娘看着喜欢,说是好生养。”刘力俊不咸不淡地说着。 来来往往很多人,走过刘力俊的身边,免不了要拱手道喜,刘力俊一边和沈如初说话,一边和那些人还礼。 “俊儿,你怎么还没去接新娘子、我那乖儿媳?”孙氏惦着小脚从屋内走出来,或者说是看见刘力俊和沈如初说话,又说了那么久,便迫不及待地跑出来。 沈如初微微一点头,道:“我先进去了。” 刘力俊道:“沈老爷子在里面。宝丰,你带着文夫人进去找沈家老爷子。”他吩咐家里的长随。 孙氏瞪了儿子一眼,骂道:“瞧你那点出息,见了她就抹不开眼睛了!你想做什么?她可是嫁人了,你也要娶媳妇的!怎么见了她还像是眼睛粘了浆糊一般,舍不得挪开了。” 刘力俊皱眉,不悦道:“娘,你说这是什么话!还那么大声!” 孙氏凑过脑袋来,低声道:“娘可劝你小心点。朋友妻不可欺。那是文旭的女人,文旭现在官职比你大多了,你得罪不起!何况,你媳妇哪里差了?瞧瞧人家给的陪嫁,多好!” 刘力俊实在没功夫和她理论,道:“娘,你多心了!我不过是和她说两句话,她也送了大礼过来,怎么经你这么一说就那么不堪呢!” “你还敢犟嘴!你现在翅膀硬了是吧?你和她说两句话?我若不出来阻拦,你和她能说两千句话!”孙氏喋喋不休道。 刘力俊无奈道:“娘。你就进去等着吧。我这就出去迎亲了。时辰差不多了。” 孙氏眉开眼笑。道:“去吧,快去吧。” 沈如初进了内堂,跟着那个宝丰见到了沈云忠,让她微微意外的是。沈芝媛也在,还有她的贴身丫鬟杏儿。 “爷爷好。”沈如初福着身子笑道,不过隔了一天,沈云忠的气色看起来不错,虽然谈不上红润,却也不是昨天看到的蜡黄。 沈云忠招呼着沈如初坐下,对沈芝媛道:“怎么见了你姐姐也不打声招呼?快给你姐姐让点位置。” 沈芝媛有些不乐意冲沈如初喊了一声,道:“姐姐。” 沈如初没正眼看她,这对母女真是让她头大。只能惹不起就躲了。 “初儿,你来得正好,我们家也要有喜事了。”沈云忠笑道,然后望了一眼沈芝媛。 沈如初道:“莫非是马家肯娶你进门了?” 沈芝媛得意一笑,道:“这本来就是迟早的事情。男人嘛。我太了解了,只要满足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不肯给呢!” 沈如初白了她一眼,道:“哦。早知道你有这么大的本事,我就不劝马文俊纳你进门了,说不定你有一点还能当平妻了呢。” “你!你怎么变得这么刻薄讨厌呀!我哪里得罪你了今天!嗬,照你这么说,我现在的幸福还都是拜你所赐了?”沈芝媛小脸气得通红。 沈如初冷道:“你这种人,我可没兴趣给你送什么幸福!你自己好自为之!你今天没得罪,不代表你昨天前天没得罪!我受够你和你娘了,我告诉你,我就和你们杠上了!” 沈芝媛是个暴脾气的,当即火冒三丈,站起身来,压着声音,怒道:“你把话说清楚,我到底怎么了,让你这么大的火气!” 沈如初恼怒地看了她一眼,不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她吵闹,今天又是刘力俊大喜的日子,自己在这里吵闹,岂不是不给主家面子? 沈云忠急忙制止道:“你们姐妹两个怎么又有矛盾了?前段时间不是和好了吗?好了好了!就算是有矛盾,我们回家理论去,不要在外人面前闹腾,好不好?” 沈如初起身给沈云忠倒了一杯茶水,道:“爷爷,你喝点热茶。” 沈芝媛也不甘示弱,急忙抓了橘子过来,剥好了送给沈云忠,道:“爷爷,你吃点水果。” 沈云忠没接水果,看着沈芝媛道:“她是你姐姐,你要尊重她!你以为你和你娘做的事情我不知道?她还蒙在鼓里?我们都知道,但我们还是待你们如初,还把你们当一家人。你们若是还那么爱闹腾,沈家就不要呆了!你们只管走自己的阳关大道去!” 沈芝媛跟着马文俊一段时间,也养成了骄岑的性子,尤其是过了几天奢华的生活后,更不把一般人放在眼里,还颇有些嫌弃沈家家底太薄的意味,如今听沈云忠这么说,心中愤懑难平,更气沈云忠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偏袒沈如初,对沈如初的妒忌又加了一层。 “你最好收敛你的脾气,有脾气你回家发去!我可不吃你那一套!”沈如初冷道,她虽不至于要报复高氏及沈芝媛,但新仇旧恨加起来让她再也不愿善待这对母女,多看一眼都觉得心烦。 沈芝媛深吸一口气,道:“我今天来原本是想着和你道歉的,既然你这么咄咄逼人,这个歉意不道也罢!” 沈如初冷道:“你省省吧,我不稀罕!” 沈云忠语重心长地对沈如初道:“初儿,都是一家人,多大的怨气也该消消,哪怕是为了我这个老头子。你们都是我的孙女儿,我帮谁不帮谁,心里都难过。” 沈如初皱眉道:“爷爷,你不知道我心里的感受……唉。算了,我不计较就是了。” 沈芝媛想说话,却听沈云忠道:“你就少说一句吧。” “你总是偏心!从小到大就偏心!我不服!”沈芝媛叫道。 她声音有些响亮,孙氏穿梭在客人中间,正巧听见声音,急忙赶过来,笑道:“沈老爷子您这边有什么需要?有招呼不周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 沈云忠急忙道:“孙大嫂子太客气了,很周到!我这里要给你道喜呀!力俊是个好儿郎,今天是成亲,明年你就要抱孙子啦!恭喜恭喜!” 孙氏笑得合不拢嘴,道:“谢谢!谢谢!明天抱了孙子还是要请你来喝喜酒!”她一边笑一边又和沈如初、沈芝媛打招呼。 别看孙氏只是个没有什么见识的市井妇人,却深谙逢迎那一套,沈如初现在是五品夫人,文旭在军中的影响也与日俱增,得罪了沈如初就是得罪文旭,她怕刘力俊将来在军中吃暗亏,所以万万不敢得罪沈如初。 “文夫人,您来了!您能来真是我们刘家的光荣。喝茶!翠儿,快去给文夫人倒一杯好茶,还有瓜果都端过来。”她笑道,满脸满眼都是热情周到和欢喜的意味。 如今沈如初和沈云忠等人都是被安排在上座上,已经享受了贵客的待遇。 沈如初心中冷道,但伸手不打笑脸人,也不好让她下不来台,道:“这都是应该的,你就不必太客气了。” 沈如初语调里的生硬让孙氏心中不爽,但沈如初是她得罪不起的人,即便听着刺耳,也不能发作,苦涩了笑了笑,又和沈芝媛打招呼。 “四姑娘也来了,听说四姑娘也要大喜了。我这厢给姑娘道喜了。”孙氏笑道,眼里却有些鄙夷,沈芝媛给马文俊当外室,早就暗度陈仓,那是整个安阳公开的秘密,前段时间崔明月到外宅“捉/奸”的事情一直都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沈芝媛不是傻子,听得出她话里的揶揄和不屑,又最讨厌别人总是把沈如初放在第一位,沈如初之后才想起她——这简直是她的忌讳! “我爷爷让我陪着来的,我就跟着来了。听说新娘子的娘家陪了不少嫁妆过来,这的确是可喜可贺,省你们刘家打拼很多年了。”沈芝媛挤兑道。 沈如初听了这话,忍不住笑起来,这沈芝媛也不是一无是处,比如骂人时,就能不动声色地直击别人的痛处,而她看着孙氏吃瘪的样子,心中暗爽。 沈云忠喝道:“怎么和你孙大娘说话呢!没规矩!” 沈芝媛冷道:“爷爷,我不过是实话实说,孙大娘是不会怪我的。再说了,靠着媳妇娘家送的嫁妆过活也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情,孙大娘这么有远见,一下子就脱离了贫苦生活,倒是值得夸赞呢!” 孙氏的老脸早就挂不住了。 ps: 鞠躬感谢karlking k哥送的宝贵和氏璧与粉红;鞠躬感谢舞绾铃、兮兮0、水星的蒙面超人三位亲送的平安符。兜兜祝愿大家节日快乐! ☆、173 新娘趣事遭孕吐 “小小年纪,说话这么含枪带棒!积点口德吧。”孙氏嘀咕着。 沈芝媛冷道:“什么?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孙氏看了一眼沈云忠,道:“老爷子您也管管啊!算了,我招呼其他客人了。” 沈如初慢条斯理地喝茶,沈芝媛白了她一眼,沈云忠分别看了看两个孙女,笑呵呵道:“孙大娘你先忙去吧。” 孙氏万般不乐意,气呼呼地走了,挤过人群还不忘挂着笑容。 沈如初笑得开心,道:“爷爷,别理她!” 沈云忠笑了笑,道:“她也有难处,做人不能小肚鸡肠。我们今天是来喝喜酒的。” 沈芝媛冷冷道:“和她这种人客气什么!活了几十岁还那么没皮没脸,说话就和放屁一样!见钱眼开,德性!” “你就少说一句话!”沈云忠低声喝道。 正说着,外头传来一阵响亮的鞭炮声,沈如初笑道:“新娘子到了。” 沈芝媛也笑起来,道:“杏儿,我们去看看新娘子。” 松月站在沈如初的背后,踮着脚尖向外看,沈如初见状,笑道:“你想看就去吧。” “奴婢还是陪着夫人。”松月笑道,“等一下新娘子来敬酒,奴婢也能瞧见的。” 沈如初笑道:“去吧,说不定能抢一些糕饼、干果,你也跟着沾沾喜气。红袖也跟着去玩吧。”安阳城里的风俗,新娘子出嫁当天会携带很多被子及床上用品来,边边角角里会用红线拴着或锋着糕饼、干果等,家境好的,还会缝制一些铜钱、碎银子在上面。所以,新娘子进门的那一刻最热闹,妇女、姑娘、孩子最欢喜,会争着抢着去拖这些被子、褥子、衣衫什么的。 松月推了一把红袖,道:“红袖你去吧,我在这里守着夫人。” 红袖犹豫了一下。道:“那奴婢也留下来陪夫人吧。” 沈如初懒得再过问,松月想去,但责任感在,顾着沈如初不肯去;红袖也想去,但处处跟着松月,松月不去,她自然不好意思去。 沈云忠笑道:“那里人多。你就别去了。在这里陪着爷爷说会话。” 沈如初笑道:“好!爷爷,今天出门吃药了吧?” 沈云忠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哦,出门急了点。没来得及吃。” 沈如初不悦道:“爷爷。你要按时吃药啊!不然身体怎么好?唉。你就不能好好吃药吗?” 沈云忠呵呵一笑,道:“晚上回去一定吃药!爷爷错了,下次一定注意。你那个药方很有效,我就昨天吃了一次。感觉从内到外舒服了很多。我孙女真了不起,是个大医!” “真的吗?我的目标就是当个大医!”沈如初笑道。 门口传来管事人的一声高唱:“新郎新娘到!吉时!” 沈如初看了一眼门口,新娘子和刘力俊被一群人簇拥着进来,道:“爷爷,婶娘她们怎么没来?” 沈云忠道:“这样的时刻,她们的身份应该避讳一下。” 沈如初道:“那有什么!孙氏自己就是个寡妇。安阳这样的兵城,一年到头都要打仗,寡妇最正常不过。” 沈云忠笑道:“傻孩子,我们自家人当然不介意。但是别人介不介意可不好说!文旭最近有音讯吗?” 沈如初摇摇头,想到文旭,心中便有些黯然。 “别担心,文旭这孩子是有福气的,肯定会打个胜仗回来。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别胡思乱想。”沈云忠道,“一个人无聊了,随时可以回沈家住几天,只要我还活着,沈家永远欢迎你。” 沈如初点点头,道:“谢谢爷爷。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倒是你啊,一定要按时吃药!” “好好好!爷爷错了,错了就改,从明天起一定按时吃药!”沈云忠好脾气地笑着。 沈如初看了一眼沈云忠,发现他真的老了,就在一年前,他脾气还很冲,还会为了家事大发脾气,虽然清瘦但身材还是挺拔,如今佝偻着,越发清瘦,白花花的胡子似乎更加干燥了,以往还有几根稀朗的黑灰色,如今全白了;以往他说话总是很大声,说到做到,虽然年纪大却是风风火火的,当之无愧的当家人,如今说话语速慢了,声音低了…… “爷爷,你要照顾好自己,你说过要等着曾外孙出生呢。”沈如初撒娇道。 沈云忠没有笑,很深沉地看了一眼熙熙攘攘的客人,郑重地点点头,道:“只要阎王爷放过我一马,我还想带着曾外孙长大呢。” 沈如初笑了,道:“爷爷,我就等着你这句话呢。走吧,我们也去看看新娘子,这不是要拜天地了嘛。” 沈云忠笑道:“走,爷爷陪着你去。你远远瞧着就好,别凑前,这么拥挤,当心肚子。” “知道啦!”沈如初笑道,她远远看见戴着红盖头、一身大红衣裳的新娘子,和自己当初成亲的情形大同小异。 沈如初看不清她的脸,但看身材,实在不敢恭维,属于大块头的那种,估计比较符合老人家的眼光——好生养。 接着就是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等程序,直到新娘子被送入洞房,新郎官刘力俊也被人簇拥着推到了新房里。 “爷爷,我有些闷,喘不过气来,要不,我先回去了。”沈如初道,她并不是喜欢凑热闹的,何况眼前这热闹和自己现今的孤单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自己怀了身孕,但心爱的丈夫却不在身边,浴血沙场。她不但不能从丈夫那里得到慰藉,还要为丈夫提心吊胆。 沈云忠心疼地看了她一眼,道:“也罢,你先回去吧,等一下他们问起我就说你不舒服。你们两个丫头要好好照顾好夫人。” 松月和红袖都点头应许。 老宋被人叫去喝茶吃东西了,松月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和几个车把式划拳,见了松月过来,笑道:“这么快吃完了?夫人呢?” 松月笑道:“夫人叫我来喊你,说要提前回去,酒席就不吃了,她受不了那股酒气。你这边什么时候结束?” 老宋急忙将最后一杯酒喝进肚子里,道:“正事要紧啊!哥几个,改日空了再找你们喝酒,我先家去了!” 那几个人留他不住,只得放了他回去。 “夫人,您要不要去看看大夫?”松月在车上问道。 沈如初打了个哈欠,道:“不过是身上有些乏,又闻到了酒肉味,反胃得厉害,现在好多了。” 松月笑道:“奴婢给你讲个笑话吧。” 沈如初一副感兴趣的样子,笑眯眯地看着松月,就听松月道:“这可是奴婢亲眼看见的。说这个新娘子好生厉害,很有一身的力气,前面有人抢银钱,不小心绊倒了她,她差点倒了,但在将倒未倒之前,猛地推了那撞她的人一把,让那个人四脚朝天。哈哈,夫人您是没看见当时的情形,真的震惊了很多人哎。笑死我了。” 沈如初笑道:“怪道前面有阵子嘈杂得很!” 松月笑道:“还有啊,当时的新郎官脸色都变了!好家伙,这新娘也太厉害了吧。” 沈如初想象了一下当时的情形,噗嗤笑了起来,道:“等一下我先去医馆,你们两个回去让甘草多准备一些饭菜。” 她想到饭菜,脑子里白茫茫的一片,接着便是排江倒海的恶心感觉。 “呕……”沈如初一声干呕,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嘴巴,道:“停车!快停车!” 老宋将车停下来,松月想跳下车却看见红袖还死眼珠地坐在门口,便踢了她一脚,道:“还愣着干嘛!快去下去。” 红袖有些委屈地跳下马车,然后将沈如初扶了下去。 沈如初找了一处僻静,干呕了几声,恶心感越来越浓重,接着便呕吐起来。 “夫人!夫人!红袖,快去车上给夫人拿点水过来。”松月一边拍打着沈如初的后背,一边吩咐红袖。 沈如初呕吐了一阵,漱了口,感觉心里舒服多了。 “不要紧吧,要不要看大夫?”就听有人在身后问道。 沈如初一惊,什么人? 她一回头,就看见马文俊正衣冠楚楚地站在自己的面前,玉冠锦衣,十分潇洒。 “没事,谢谢。”沈如初淡淡道。 马文俊笑道:“要是不舒服,我可以送你去医馆看看大夫?哦,我忘记了,你自己就是个大夫。” 沈如初冷道:“我都说了,不用!” 马文俊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想了想,道:“我最近在军营看见文旭了。” 沈如初一愣,急忙收住了脚,道:“那又如何?” 马文俊向前走了两步,道:“难道你不想知道他的现状吗?” 沈如初狠狠心,道:“不想。” 马文俊自讨了个没趣,道:“我好像没得罪过你,或者说,是你得罪我了,为什么对我有这么大的怨气呢?” 沈如初觉得他这句话简直是莫名其妙! 要说怨气,她还真的没有过! 马文俊是个花花公子不错,但却没有对沈如初做过恶劣的事情,所以,沈如初并不是很讨厌他,甚至不讨厌他,只是也不想和这个人走得近或者有什么交集。 ☆、174 遇大少心有防备 沈如初看了马文俊一眼,看见他满脸的紧张和期待,她忽然笑了,叹了一口气,道:“我可从来没对你有过怨气。你不找我们麻烦,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马文俊见沈如初笑了,心中有些受宠若惊,笑道:“我从来没有找过你们麻烦,你可能是误会了。对了,要不要紧,需要去看大夫吗?我认识一个很不错的大夫。” 沈如初笑道:“比宫云枫如何?” 马文俊笑道:“自然是……比他差了点。” 沈如初笑道:“听说你终于肯纳沈芝媛进府了?谢谢你了。” 马文俊冷笑了一下,道:“这有什么好谢的,就算需要谢谢,也不用你来谢!”他幽幽地看了沈如初一眼,鹅蛋脸上有一抹红云,依旧是眉目秀丽,让人看了忍不住还想看。他甚至后悔,后悔自己当初打了那么一个赌,明知道她在耍心眼,但还是和她打了那么一个赌。 他明知道自己对沈芝媛的感情和态度,但因为沈如初的一句劝说,竟然不惜与崔明月争吵冷战而同意将沈芝媛纳进府里。 他明明很恨文旭,夺妻之恨,没齿难忘,他应该牵连到她身上的,自己所受的一切耻辱、他成长至今所经历的最大磨难和挫败,都是眼前这个小女人给的,但不知为什么就是恨不起她来,每每见到她笑,他总有一种心花怒放的感觉。 他深知自己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每次见了沈如初他总是忍不住要作出翩翩君子的态势来,为的就是不让她看轻自己。 沈如初看着他,忽然觉得他并不欠自己什么,淡淡一笑,道:“谢谢你,为我自己。” 马文俊彻底愣住了。 “也许你不是个正人君子,但你的确没对我做好小人的事情,我要谢的正是你曾经用君子的一面对待我,我希望并恳请你能一如既往地对待我和我的家人。包括文旭。这辈子,你高高在上,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缺一样东西未必是一种遗憾,只是一种经历罢了。”沈如初轻轻说道。 马文俊笑道:“你能和我说这么多话,而且以这么和善的态度,我很高兴。不过,我和文旭之间的事,是男人之间的争斗,不是你一句话就能化解的。” 沈如初忧伤地看了他一眼。马文俊于心不忍。又道:“文旭他很好。很受父亲的重要。” 沈如初听了这话,安心很多,笑道:“他一切还好吧?” 马文俊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和他又不是天天在一处共事。不过。有个女人叫余翠柳的,对他很有意思,一直追到了军队里。” 沈如初心里瞬间慌乱了一下,恍惚看到了文旭临走那天,余翠柳骄傲得意的小脸,那么一抹淡然的微笑却充满了自信和志在必得。 “难道军队也不管这些?”沈如初道。 马文俊得意一笑,道:“余翠柳的身份不同,你不要小瞧了这个女人。谁会管这些事?仗都打不完!” 沈如初道:“我相信文旭。我先回去了。” 马文俊笑道:“我送你吧。” 沈如初皱眉,冷道:“马大公子。请您时刻记住您自己的身份,如果您记不住,也请记住我是个有夫之妇!” 马文俊微微一愣,尴尬地笑了笑,道:“你这个女人凶起来的时候真的很讨厌!你是第一个这么冷这么凶对我说话的女人。” 这句话倒是没半点夸张。他平日出入风/月场所,那些女人为了从他这里得到好处,想方设法讨她欢心,不可能对他冷淡或恶语相向。 沈如初上了马车,没去理会马文俊,对老宋道:“老宋,快些走。先去医馆。” 坐上车,沈如初心中有些不平静,一来是因为见了马文俊,每次见到他心情多多少少都会受到波动,虽说马文俊目前并没有过分的举动,但以他的实力来看,想做什么事,在安阳城做不成?安阳城就是他的天下! 本来想借助安北王府的势力和马家抗衡,前面倒是有点效果,至少马征明和马文俊没有硬来抢人,彼此之间的怨恨也是不了了之,至少表面上,是化解了。如今沈如初和那个轩辕吉安相处得并不愉快,她也不愿意继续和那个阴阳怪气的郡主打交道,安北王的势力就暂时借用不上了。 听马文俊方才的意思,他和文旭之间的仇怨还未结束,也不会擅自罢休。 “想狐假虎威狗仗人势都没机会,失败!”沈如初自言自语道。 松月道:“夫人,您说什么?” 沈如初苦笑了一下,道:“没什么。” 松月道:“奴婢多嘴说一句,这个马文俊好像对夫人——不死心……” 沈如初瞪了她一眼,这丫头真是越来越大胆,这种话也敢当着自己的面说,马文俊的心思她自己不知道吗?可有些话是不能说出来的! 松月自知言语莽撞,急忙道歉,垂着脑袋不说话了。 沈如初道:“以后见了这个人当做不认识,也少和沈芝媛来往。记住,我们文家和他们马家没有任何关系,以后见了他们马家的人,能绕道就绕道,不能绕道就当做没看见,总之,长个心眼。” 她倒是不怕马文俊暗中对自己使坏,就怕马家的人不放过文旭;另外就是很忌惮崔明月这个人,加上前面遭遇过崔明月的绑架和暗杀,让沈如初对崔明月这个角色十分防范,这样一个心狠手辣又十分有手段的女人,沈芝媛哪里会是她的对手,不知道她去了马家是福还是祸! 松月唯唯诺诺地答道:“是,夫人,奴婢一定多加小心,方才是奴婢多嘴了。”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马文俊还没坏到那个地步……” 她却不知道,马文俊不是没坏到那个地步,只是对她还没坏到那个程度;马文俊在很多时候遗传了马征明的心狠手辣,除了二世祖的身份,他还是玩弄权术的高手。只是这么多年,他想要的一切都被马征明铺好了道路,他的人生畅通无阻,是以养成了花花公子的性情,但骨子里的狠戾却不比马征明少半分! 谁见过饿狼的孩子是食素的! 松月道:“奴婢会记住夫人的教诲,请夫人放心。” 沈如初道:“我就是不放心也没办法。马文俊固然要防,他那位夫人却更加要防,一不小心就会要人命!” 上一次在马文俊的外宅,她明面上是去找沈芝媛的麻烦,暗地里却是让沈如初只身涉险,要不是她当时有防备,马文俊又正巧赶到,最后会发生什么事根本无法预料。 松月道:“奴婢也觉得那位马少夫人实在了得,光看那对吊梢眉还有眼角的戾气,就知道她心肠歹毒了。夫人,您一定要小心啊!” 沈如初摸了摸肚子,道:“就怕防不胜防。” 松月安慰道:“夫人别怕,您有苏府和王府撑腰,还有大公子和宫夫人他们帮忙,爷走得时候也给你留下了两个人当保镖,奴婢觉得她不敢乱来的!” 沈如初苦笑了一下,这个松月想法真是天真。 正说着,红袖怯怯地道:“夫人,医馆到了。” 沈如初看了一眼红袖,笑道:“红袖,你到文家也有段时间了,家里没几个人,我把你们都当做自己人、一家人,以后你不用事事这么拘谨。” 红袖连连点头,道:“夫人,奴婢知道了。” 沈如初摸了摸红袖的手,笑道:“下次别这么拘谨了。”然后看了一眼松月,开玩笑道:“要是松月欺负你了,直接和我说,我给你做主。” 红袖偷偷瞅了一眼松月,拼命地点头,道:“嗯!” 松月气得睁大眼睛,道:“嘿,你还好意思点头?既然到了医馆了,你还愣着干嘛?还不快下去?” 沈如初道:“松月!红袖她为人腼腆,你不要那么凶。” 松月急忙道:“是,夫人。” 红袖搀扶了沈如初进了医馆,门头、牌匾都已经做好了,屋内的摆设、箱子、柜台也都做好了,几个瓦匠正在那里刷漆。她四下看了看,又回想了宫氏医馆内的布置,好似差了一些对联、摆设,还有一些桌椅没有摆起来,正堆在一起。 “夫人,您来了。我领您四处看看吧。”如意谦和地笑着。 沈如初上下打量了一下如意,只见他眉目生辉,浑身上下是一身新衣,整个人看上去神清气爽,笑道:“如意,你这是遇见什么喜事了?” 如意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夫人说笑了,我哪有什么喜事。每天就在医馆里忙活,现在医馆的事情做得差不多了,就等着大夫们到位,正式开业了。” 沈如初笑道:“今天去买药材了?” 如意笑道:“我按着夫人列的那些清单,在预算的银两内买了一些药材。就是在西市的金家药店买的。他们给的价钱很实惠,货物也好,夫人要不要去看看?” 沈如初啧啧了两声,道:“金家的药材便宜?我上次买燕窝可没看出哪里便宜啊?” ps: 是兜兜写得太差了么?最近书评区真心安静到:掉根针都听得见声音……惆怅啊。 ☆、175 来医馆分外热闹 如意与沈如初对视了一眼,道:“我买的药材真的比其他药店便宜,大概便宜了一成。我都是比较之后才买的。” 沈如初笑道:“我自然是相信你的。绝对可靠之人。我想问的是,这金家的药店现在谁做主?” 如意完全不能领略这个问题的要领,道:“就是、就是他们掌柜啊。怎么了,夫人?是不是他们家药店卖假药啊?那我下次再也不去买了。” 沈如初噗嗤笑了,道:“别紧张。我还没发现金煜卖假药。” “那到底怎么了,夫人?”如意还是有些紧张。 沈如初在考虑到底要不要问有关金梅的事情,如意又腼腆、自尊心又特别强,要是没那回事,他肯定不开心;要是有那么一回事,万一因为自己的过问而导致这段才萌芽的感情无疾而终,那更是不好。 “没事。如意,事情做得不错!非常好!”沈如初转了个身,看了一眼医馆里的装饰,赞道:“连布置都很对我的口味。谢谢你,非常感谢!” 如意受宠若惊地看着沈如初,一个劲地道:“夫人,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您别夸我,千万别夸我!” 沈如初笑了,道:“你为了医馆的事吃住在这里,好久没回家了,这里终究不是家,生活起居多有不便,你就搬回去吧。” 如意笑道:“多谢夫人的关心。我住在这里很好。以后打算在这里常住,医馆总需要有人看着,夜里也要有人守着,我正合适。还要多谢夫人给我这么个机会,让我对医术啊药材啊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沈如初笑道:“那你自己定夺吧,以后想学医,我给你找个师傅带一段时间,以你的聪明肯定没问题的。” 她正笑吟吟地看着屋内的布置,忽然一股刺鼻的油漆味传来,那是香蕉水的味道。又是一阵恶心,捂着嘴巴,急道:“我先出去一下!” 松月急忙跟上来,扶着沈如初,道:“夫人,是不是又恶心想吐了?” 红袖端了一杯茶跑过来,递给松月。 沈如初早饭本来吃的不多,午饭又没吃,这一会功夫吐了两次,根本没东西可吐。吐出来的都是些酸水。 “现在好多了。”沈如初一边漱口一边道。“回去吧。” 松月道:“夫人。要不要先歇一会?” 沈如初摇摇头,道:“闻见这股味道更难受。我现在不知道是饿的还是吐的,胃里空荡荡、*辣的,很难受。” 松月道:“那我们现在就回去。您这边还有什么事要和如意大哥交代的吗?” 沈如初摇摇头。正要出门,却听外头一声清亮的叫唤:“如意大哥,你在吗?” 沈如初与松月对视了一眼,八卦因子就像是爆发的小火山,让沈如初的脑子突然清醒起来,道:“金梅?” 松月茫然地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应该是的。” 接着便看见一个身着淡绿色衣裙的年轻女子笑盈盈地走进来,嘴里仍旧唤着:“如意大哥。” 如意满脸通红。看了一眼沈如初,道:“夫人!这……金姑娘,你来了,里面请坐。” 金梅也是有见识的,也听如意说起过沈如初。虽是第一次见面,但很快便认出这就是如意非常敬佩的“夫人”,急忙福身笑道:“这就是文夫人吧?我是神农坊的金梅,今天过来看看贵医馆还有什么需要,回头我们好进了药材给送过来。” 沈如初笑了笑,道:“原来是金姑娘,让你费心了。我们医馆还未正式开张,回头有什么需要我让如意和你直接说。” 金梅看了如意一眼,偷偷地笑了。 沈如初就算是个瞎子也看出了这二人之间的情意,正在那里眉目传情呢! 金梅笑道:“好啊,如意大哥很能干的。” 松月和红袖听了这话连连发笑。 沈如初笑道:“你们两个别光顾着笑,赶紧给金姑娘上杯茶,这么热的天,快去!如意你也别闲着,去看看还有什么水果都端出来,让金姑娘尝尝,解解暑。” 金梅有些受宠若惊,道:“夫人您太客气了。我自己来就好。” 沈如初看她随和大方,热情爽气,心中有些欢喜,有意撮合她与如意,便道:“听说你懂医术?” 金梅喝了一口茶,一听沈如初发问,连忙放下茶杯,道:“跟着家父学过几年,只是懂了一点皮毛,不能和夫人相比。我常常听如意大哥说,夫人医术了得,天生聪颖,学医没多久但已经能单独坐堂了,而且是在宫氏医馆里做事,真是了不起!夫人,我好佩服你!” 沈如初笑了笑,道:“哪有他说得那么厉害。我也只是略懂罢了。” 金梅瞪着一双大眼睛,赞道:“夫人,您是真的厉害啊!你都自己开医馆了,整个安阳城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你这样的女子来!” 沈如初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笑道:“你嘴巴这么甜,要谢谢你夸我。你今年多大了?” 金梅看了一眼沈如初,显得有些不好意思,道:“夫人,我能不能不说?” 沈如初笑道:“可以啊,*嘛!我也不喜欢告诉别人自己的年龄。” 金梅没想到沈如初这么风趣可爱,笑道:“夫人你真可爱!我是不好意思说自己的年龄,我比一般姑娘都偏大。”她不好意思地搓搓手。 沈如初笑道:“那就不说。你平时都在家里做些什么?在药店帮忙吗?那天我们去你们金家的药店,没有看见你哦。” 金梅笑道:“你说买燕窝的那天?我在药店的啊,只是夫人没看见我罢了。当时那些燕窝还是我包扎好的呢。我平时在家里很闷,干脆就跑到店里帮忙做点事。” 沈如初想了想,又道:“你想不想出来做事?” 金梅眼前一亮,道:“出来做事?你们医馆招人吗?好啊!我愿意来你们医馆的,哪怕不要工钱也行的。” 沈如初笑了笑,道:“不要工钱也行?这样的人我可不敢用!如果你来我们医馆做事,我可是要和你写契约的,要规定在我这医馆里共事多久,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当然,工钱我是照付的。” 如意一听这话,道:“夫人,咱们医馆的人不是已经够了吗?需要再请人吗?” 沈如初一愣,心说这小子是什么意思?难道他还不想见到金梅?自己这是给他们创造机会哎! “金姑娘懂医术,又是女孩家,比较心细,将来总会用得到。多个人也无妨。”沈如初淡淡笑着。 金梅笑道:“还是夫人考虑得周全。夫人,您说要签多久的契约就签多久。那我们什么时候签?” 沈如初心说这丫头还是个急性子,笑道:“你家人同意你出来做事?你哥哥不会反对?” 金梅当即蔫了,道:“父母肯定不同意,我哥哥那边好说,他向来是很开明的,就算是反对,我和嫂子说一说,嫂子一开口,他肯定不会反对的。” 如意不悦道:“你来医馆能做什么嘛!” 金梅不乐意了,道:“我能做很多事啊。夫人都没嫌弃我,你嫌弃什么?我又不用你发工钱!” 松月和红袖又在一旁发笑。 沈如初道:“你先回去和家人说一声,他们不反对了,你随时可以过来,我不在,还有如意接待哦。” 金梅笑道:“嗯!谢谢夫人,你真好。能和你一块共事,将来肯定能学到很多东西。” 沈如初笑道:“你别怕我夸得太好,我没那么好。以后还要多多向你学习。对了,吃午饭没有?” 金梅看了一眼如意,如意急忙将头转过去。 沈如初顿时明白了,笑道:“我们府上离这里不远,一块到家里吃顿便饭吧。” 金梅又看了一眼如意,如意还是不肯看她,金梅忍不住问道:“如意,你说我要不要去?” 如意皱眉,道:“你爱去不去。” 沈如初笑道:“好啦,走吧!如意你和松月、红袖走着回去。我带着金姑娘坐车回去。” 金梅性格开朗,是个自来熟,听沈如初这么一说,当即挽着沈如初的手臂往车内走去,留下松月和红袖对着如意挤眉弄眼。 “看什么看!和我没关系!”如意倔强地道。 松月笑道:“是啊,和你没关系!这金梅大小姐和我、红袖有关系,是冲着我们来的!只是,每次听见她甜甜地叫:如意大哥,为什么不是叫松月妹妹、红袖妹妹呢?如意,你实话告诉我们,这位金姑娘到底多大岁数了?” 如意不善言辞,被松月这么一说,当即红了脸,甩了袖子道:“我不知道!别来问我。夫人都走了,你们还不跟上去伺候。” 红袖笑道:“如意大哥,你冲我们凶什么!我们又没说你什么。我们可没说你和这个金梅姑娘有什么关系,你自己不要多想。” 红袖也是个闷葫芦,遇见松月这样的,她是半天倒不出一句话来,遇见如意这样的,她就可劲儿地欺负着。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水星的蒙面超人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兜兜这两天有事,可能会更新不及时,请亲们放心,兜兜一定会勤恳码字,万一有断更情况,兜兜一定会尽快补上。 ☆、176 上门客宴请金梅 如意看着红袖,道:“连你都来揶揄我!” 红袖吐吐舌头,笑道:“因为你最好嘛!” 松月急忙补了一句,道:“最好欺负!” 如意笑道:“你们不要一唱一和在这里惹我生气。你们自己想知道什么自己回府问吧。我这边还有点事,就不回去了。” 松月急道:“你不回去怎么行!夫人不是交代了嘛,让你回去吃饭!” 如意道:“我不想回去。” 松月笑道:“哦,我明白了,你是故意想惹夫人生气!夫人的话你都不听了。” “松月姐你没明白,如意大哥是不想见金梅姑娘!我看着金姑娘挺好的啊,怎么就这么不招如意大哥待见呢!”红袖若有所思道。 如意瞪了她一眼,骂道:“你这丫头就是欠打!看来我平时对你们太客气了。” 松月笑道:“好啦,不说了,快回去吧,等一下夫人还见不到我们,要责骂了。” 如意又把事情交代了一下,吩咐那些工人如何做事,交代了一下要求和标准,这才和松月、红袖收拾了一下东西回去。 路上,松月笑道:“如意大哥,我觉得这个金姑娘挺好的,为人热心不说,性子也爽利,夫人也很喜欢她。” 如意道:“你怎么知道夫人喜欢她?” 红袖笑道:“这还不简单。你看看平日里夫人叫谁去家里用饭了?金姑娘这是第一遭!我们夫人最是真诚,不喜欢虚与委蛇那一套,不喜欢的人她肯定不愿意搭理的。” 松月白了她一眼,道:“你在夫人面前连个屁都不放!这会子呱啦呱啦说话了,那么能说!害的夫人一直以为我在欺负你,没见过你这么能装的!” 红袖眨眨眼睛,欢乐地笑了,道:“松月姐姐,你那么得夫人的信赖,你就让让我嘛!” 松月嗔道:“夫人喜欢真诚的。喜欢有能力、勤快的,你装可怜是没用的!只要你好好做事,真心实意为了文家好,夫人和爷都不会亏待我们的。” 如意道:“松月说得没错!我跟着爷很多年了,爷是怎样的人,我最清楚不过;夫人又聪明又正直,我们只要好好干,将来肯定有前途!” 红袖笑道:“哎呀,要是夫人知道我其实很爱说话,会不会责骂我哟!” 松月掐了她一把。道:“就你会多想!夫人没那么小心眼!” 沈如初正在课堂里喝茶。忽然就打了个喷嚏。心说这是谁在念叨自己呢,想到了文旭,也许是文旭在想念自己。 “文将军什么时候回来?”金梅喝了口茶,找了个话题。 沈如初笑道:“谁知道呢。听说城外已经打起来了,他现在不可能回来了。” 金梅一惊,道:“这城内还是风平浪静的啊,没看出半点打仗的动静。” 沈如初看了金梅一眼,笑道:“那是粉饰太平,很多人心里都开始打鼓了,而且整个城内的治安属于内紧外松,看着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但你没发现城内忽然多了很多兵?上上下下都在收集粮草?你没看见军队又开始征壮丁去修理工事了?” 金梅点点头。道:“听您这么一说还真是这样。又要打仗了?哎呀,别打了啊,打了这么多年,死了多少人啊!再死人,这安阳城都快成为空城了!不过。我怎么没看见官员的家眷带着细软出城了?以往他们出城可勤快了!” 沈如初笑了,道:“去年打了个大胜仗,他们大概觉得有所依仗,所以就没走吧?何况今年又征了不少新兵,还有疆北驻扎在此处的守卫军,他们北夷再骁勇善战,毕竟人数少,想打赢不是那么容易的。何况,我听说,这么多年了,虽然死了很多人,打了很多仗,但北夷真正攻进安阳城的次数寥寥无几。” 金梅笑道:“那倒是!北夷人实在太可恨了!这些北夷狗,总是来侵略我们。夫人,您喝的这是什么茶,好香啊。” 沈如初笑道:“金骏眉,新茶。喜欢的话,等一下让下人给你包一些回去。” 金梅不好意思笑了,道:“让夫人笑话了。家里倒是有些茶,只是我这个人不爱喝茶,完全是个外行。” 沈如初笑道:“我也是个外行,就是凑个热闹。对了,我问个事情,你觉得如意这个人怎样?” 金梅的小脸一下子红了,道:“他呀,我还不是很了解。夫人觉得他如何呢?” 沈如初一见这情形,顿时明白了,金梅好歹也是个富家小姐,金家多少有些家底;如意再能干也不过是文家的一个下人,从世俗角度来看,二人并不般配,她这么追问,金梅也明白她的意思,金梅没光火没发怒,反而是羞涩,足以说明她对如意的情意。 “你不愿意说就不说。松月怎么还没回来?麦冬,去看看饭菜好了没有?对了,金姑娘,你有没有什么忌口的或者特别爱吃的菜?”沈如初笑道。 金梅笑道:“夫人您太客气了,我不挑食,什么都吃的。” 沈如初笑道:“那就好。麦冬让厨房多做两个菜,不要太油腻。” 她现在是吃不得油腻的,闻到一点油腥味就会恶心反胃。 麦冬笑着道:“夫人,奴婢已经告诉过厨房了。奴婢听说孕吐时少吃粥水,多吃一点干的东西,能缓解孕吐的,奴婢让甘草给做了几块烤馍,等一下夫人尝尝。” 沈如初笑道:“我现在想吃西瓜,还有辣子鸡。” 麦冬笑道:“那奴婢现在就去告诉厨房,让她给准备着。” 金梅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恭喜夫人有了身孕,看夫人这种饮食习惯,一定是个男孩。” 沈如初一愣,道:“你能看出我有身孕了?” 现在不过两个月,孕相并不明显,腰肢也没有粗起来,她若不说,一般人看不出她怀孕了。 金梅自信一笑,道:“夫人两颊微红,面部有些浮肿,一般人看不出来,但我们学医的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我先前便推断夫人已经有了身孕,应该在两三个月了。加上方才这位大嫂说到孕吐的事情,我更加确认了。恭喜夫人。” 沈如初笑道:“你很有眼力,很好。我是真心欢迎你到我们医馆来做事,工钱不会亏待你的。” 金梅笑道:“好啊!我们一言为定!我等一下就回家和父母说去。” 松月和红袖进来了,福着身子对沈如初道:“夫人,我们回来了。” 沈如初笑道:“你们这半天没回来,我还以为被哪只猫给叼去了呢。” 松月笑道:“夫人就知道取消奴婢。奴婢虽是属耗子的,但什么猫能叼得动奴婢这样大的耗子哦。” 沈如初笑道:“咱们家小白不就是个猫大王嘛!哎,小白呢,怎么这半天不见了?” 话音才落,小白闪电一般冲了过来,才进门看见有客人在,急忙抖了抖身子,像个大王一样踱着步子走了进来。 “小白,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金大小姐。”沈如初招呼着小白,却不敢抱它,李氏叮嘱了她许久,这怀孕的人最忌讳抱那些猫啊狗啊的。 小白跳到沈如初的身上,喵呜地叫着,一副讨好的模样。 沈如初拍着它的小脑袋,道:“小白乖哦,我现在怀了宝宝,不好再抱着你哦,一边玩去吧。” 小白很委屈地耷拉着脑袋,可怜巴巴地看着沈如初。 金梅见小白可爱,又为了讨好沈如初,上前一步,逗着小白,笑道:“小白?你叫小白?来,让我抱抱好不好?” 小白瞪了她一眼,压根不买账。 沈如初见它样子可怜,没办法,只好把它抱起来,点着它的小鼻子,骂道:“以前你那么心高气傲,不是雪龙猫大人吗,这会子怎么这么缠人?你羞不羞啊?” 小白很得意地在沈如初的怀里蹭了蹭,吓得麦冬急忙跑过来,道:“哎哟,夫人,您这个时候真的不能抱猫啊!” 小白无限委屈地看着沈如初,又喵呜喵呜地叫着。 沈如初笑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好啦,就这么乖乖躺着吧。今天到哪里溜达去了?” 金梅笑道:“夫人真有趣,还能听懂猫儿的话。” 沈如初笑道:“这只猫很有灵性的,以后你多来我们家走动,和它熟悉了,就知道它很有趣了。松月,饭菜好了吧?如意也跟着回来了吗?” 松月笑道:“回夫人,如意也回来了,在前厢候着呢。饭菜都已经在饭厅摆好了。” 沈如初起身,笑道:“金姑娘,这边请吧。家里也就是粗茶淡饭,不要嫌弃。” 金梅笑道:“怎么会嫌弃呢。”她一边说,一边回头看了看,沈如初明白她这是在找如意,笑道:“松月,把如意叫过来,大家一起吃饭,人多吃饭热闹,金姑娘,你不介意吧?” 金梅笑道:“不会!不介意!” 松月有些为难,道:“夫人,这样不大好吧?”平时他们也会和沈如初等人一桌子吃饭,但那时没外人在,如今来了客人,再这样做恐怕太失体统了。 沈如初笑道:“没事,你叫如意来。对了,把如意爱吃的豆腐乳也端上来。”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大大送的宝贵香囊,兜兜继续受宠若惊。谢谢各位的支持。 ☆、177 鸿雁传书信始来 沈如初知道松月的意思,笑道:“金姑娘,你真的不介意吗?” 金梅连忙摆手,笑道:“夫人这么待下面的人,说明夫人宅心仁厚,也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遇见这样的主子。我不介意,大家一起吃饭热闹。以往我在家里就很想和我的丫鬟水仙一起吃饭,但我娘总是不准。” 沈如初笑道:“那好,松月去把如意叫过来,让老宋也一块来。人多了,热闹。看着你们吃得开心,说不定我胃口好些。” 松月怕沈如初闻到油腻味会恶心呕吐,便道:“夫人,要不要将饭菜单独放?” 不等沈如初回答,麦冬抢先道:“夫人要吃西瓜,还有特意为夫人准备的烤馍。” 松月看了她一眼,眼风很锋利,却没有说什么,直接去了前厢。 金梅笑道:“夫人,你现在多吃点水果好。对了,还有蔬菜。” 沈如初想了想,道:“嗯,不错的建议。走吧,我们现在去饭堂。” 进了饭堂,沈如初看着满桌子的饭菜,以往喜欢的菜香、饭香现在看来有些恶心,反胃的感觉又游了上来。 麦冬看沈如初仍旧抱着小白,伸伸手,道:“白爷,来,让我抱抱吧。” 小白把头一扭,仍旧是趴在沈如初的怀里。 沈如初点了它的脑门,骂道:“怎么越发傲娇了!” 但不知怎么回事,抱着小白,她胃里的恶心感觉明显减淡,身为大夫,她很敏感地发现了这一点,为了验证这种感觉并不是错觉,她将小白放下了,看着那满桌子的鱼肉,恶心感顿时翻江倒海地奔涌过来。 “呕!”沈如初急忙捂住了嘴。 小白不明所以地看着沈如初,待发现沈如初的状态后。眼神里闪过小小的得意,竟然向她单起了一只眼。 妖孽啊! 沈如初笑着将它抱起来,道:“你这二货都要成精了!” 金梅看着小白也是越看越喜欢,笑道:“夫人这只猫是从哪里买来的?我也想养只小宠物?” 一听“宠物”二字,一直慵懒打盹的小白抬起了高傲的脑袋,不耐烦地瞪着金梅,吓得金梅不敢再说下去,讪笑道:“它听得懂人话?” 沈如初笑着点点头,道:“是啊,它很有灵性的。千万别小瞧它。不是我买的。是别人送的。”应该算是千雪送的吧? 接着如意和老宋等人也过来了。有些不好意思地站在门口。 “都愣着干嘛,自己找座位都不会吗?”沈如初道。 松月先挑了个靠近沈如初的位置,半坐着;红袖等人便挨着松月;老宋坐在麦冬的边上;接下来还剩余两个位置,不管在哪里。都是离金梅最近的,如意无奈,走到老宋身边道:“老宋,换一下。” 老宋不知道如意和金梅之间的事情,只当如意见了生人发怯,问都没问,便让了座。 “吃饭吧。金姑娘,有什么喜欢吃的,就多吃点。不用客气。既然你想到我们医馆做事,以后大家就是一个屋檐下生活,一桌子吃饭,千万别客气。”沈如初笑道,“甘草你离金姑娘最近。记得给金姑娘添些饭菜,有什么喜爱吃的,就端过去。” 金梅笑道:“夫人,您千万别那么客气。” 沈如初拿了一小块西瓜,刚吃了几口,就听外头有人在敲门,很大声。 老宋看了沈如初一眼急忙放下碗筷,出去开门了。 金梅也看着沈如初,然后浅浅一笑。 沈如初看得出金梅是个聪明的女子,并非大大咧咧的姑娘,她说话做事总是顺着沈如初的心意,处处讨沈如初开心,想必是从如意那里打探了不少自己的讯息;这也说明她对如意上了心思,所以才想方设法讨好自己这个当家主母的。 有些话不需要点破,自己明白就好。 如意也急忙跟了出去。 沈如初笑道:“我记得如意今年好像二十岁了,比我还年长了几岁,虽然年轻,却是咱们文家的老人了。我们都当他是家人。爷临走的时候,还叮嘱我,要是遇见合适的姑娘,记得给如意留心一下。” 她像聊家常一般抛出了这样一番话。 金梅一愣,继而笑起来,道:“那夫人可遇见什么合适的姑娘没有?” 沈如初笑道:“合适的姑娘倒是不少,关键是如意要看得上才行。我不是自夸,如意很能干,踏实,勤劳,聪明,不爱说话,但觉得靠得住!如果他成亲,我们自然会帮衬到底,也不枉他为文家做事这么多年。如意不是家奴的身份,我们已经帮他脱了奴籍。” 金梅自然明白沈如初这番话是说给自己听的,也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如意在文家很重要,虽说是个下人,但沈如初和文旭都很器重和在意这个人,将来定然不会亏待他;再就是,如意现在并不是奴才的身份,是个自由身。 “如意大哥的确是个聪明能干的人。又有夫人和文将军这么提拔,将来肯定能出人头地的。”金梅笑道,她的聪明之处在于既不点破,也不出卖自己的感情。 沈如初知道今天的试探要到此为止了,金梅既然不肯说,那她也不必瞎操心,本来是好心帮忙撮合,管得太多反而可能会适得其反。何况,平心而论,她对金梅并不了解。最重要的是,一切要看如意的心意。 老宋进来道:“夫人,刘公子来了。” 沈如初皱眉,道:“刘力俊?他不当新郎官跑我们家做什么?”她心里犯嘀咕。 刘力俊进来后,笑道:“我出来没看见你,问了家人才知道你不舒服,先离开了,现在好点了没有?” 沈如初皱眉,冷笑道:“为了这么点事情,你特意跑一趟?这算不算小题大做了?” 她不喜欢刘力俊黏黏糊糊的性子,自己都当新郎成亲了,反而对自己这么主动了,当初做什么去了?她并非介意刘力俊当初拒绝了沈云忠的提亲,只是瞧不起男人这么没担当。 刘力俊脸色变得有些难堪,道:“我就是过来问问。你们继续吃饭吧。” 沈如初笑了笑,觉得自己前面那番话有些过分,道:“我送你吧。你今天可是个角儿,少不了你这个新郎官,快些回去吧。” 将刘力俊送出了大门,刘力俊忽然道:“不知为什么今天成亲了,却一点也不高兴。” 沈如初也感受到了这一点,丝毫没从他身上看出一个新郎官该有的幸福和甜蜜来,于是笑道:“新娘子不是你自己选的?” 刘力俊微微叹气,道:“我娘选的,她喜欢。” 沈如初一听就来火,骂道:“那是你活该!” 刘力俊不但没反驳,反而沮丧道:“你说的对,我活该!可这么多年我和我娘相依为命,她把一切好的东西都给我了,有些事我不能不顺着她。” 沈如初冷笑道:“既然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认为值得这么做,做自己心甘情愿的事情,那就高兴点。快点回去吧。” 刘力俊犹豫了一下,上了马,道:“最近有文旭的消息吗?” 沈如初叹气道:“我也很想知道他的消息。你这边有什么渠道可以帮忙打探一下吗?” 刘力俊道:“我现在负责在外头收集粮草,主要是给马文俊做副将,后天会跟着马文俊去一趟军营,报道一下粮草收集的进展,到时我会找人打探一下文旭的消息。” 沈如初道:“那就一切拜托了。” 刘力俊道:“没事,应该的。文旭是我兄弟,我也想知道他的现状。不过你不用担心,文旭是个头脑聪明的人,命也大,肯定没事的。” 沈如初点点头。 刘力俊又道:“那我先回去了。” 沈如初笑道:“好,新婚快乐。”她还是祝福了一句。 刘力俊苦涩地笑了一下,道:“多谢。” 沈如初送走了刘力俊,便没了心情吃东西,只盼着文旭能有只言片语回来,她不奢望什么甜言蜜语的情话,只要报平安就好。 松月站在门内,看沈如初有些失神,心疼地唤了一声:“夫人。” 沈如初没说话,默默地往里走,松月又道:“外头热气重,还是进屋吧。” “我不想吃了,没什么胃口,你把金姑娘招呼好,不要失礼了。”沈如初浅笑着。 松月点点头,道:“要不要奴婢再去端点水果来?你从早上到现在就没吃什么东西了。就算你不想吃,也要肚子里的孩子着想一下。” 沈如初摆摆手,道:“真的吃不下了。我想进屋躺一下。” 松月将大门关好,刚转身要走,又听见一阵敲门声。 “谁呀?”松月隔着门问了一声。 外头传来一声粗犷的声音,道:“是我,古三娘!我找夫人有急事。” 松月看了一眼沈如初,将大门打开了,来人果真是古三娘,还有那个和她形影不离的金月。 “见过夫人。”二人抱着拳头异口同声道。 沈如初笑道:“你们来的正好,本来也想着这几天把你们叫过来,大家一起聚聚,吃吃饭喝红酒。最近还好吗?” 金月笑道:“多谢夫人挂念!属下一切都好。这次来,主要是代将军传信的。”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 ☆、178 遭反对据理力争 沈如初有些激动,连忙问道:“信?在哪里?快拿来给我看看。” 金月和古三娘对视了一笑,只见古三娘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恭敬地交给沈如初,道:“夫人,请看。” 沈如初一把抓过信,正要迫不及待地打开,忽然想到这二人还站在门口,道:“松月,快把两位女将军带到客厅去,要是二位还未吃饭的话,不妨留下来吃顿便饭。” 金月笑道:“谢夫人,我们两个是吃了饭过来的。” 古三娘接过话,笑道:“要是没吃饭,我们也不敢临时过来,否则你们那点饭哪里够哦!” 松月抚抚胸口,松了一口气,要真是留这两个人在家吃饭,肯定要再做一顿,非忙个鸡飞狗跳不可。 沈如初欢喜地抓着信,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那是文旭的字迹,沈如初认得,简直就是刻在了脑海里一般,更为主要的是,信纸上还有他们离别时约定好的暗号:信纸里夹一朵小野花,画了一个月牙儿。 “一切安好,勿念!近日将归。守口。”只有寥寥的几个字。 沈如初的心剧烈地颤抖着,兴奋着,文旭竟然要回来了! 她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文旭要回来了! 她一边念叨着一边抚摸着小腹,心道:孩子,你爹要回来了,你是不是很高兴?是不是很想他? 小白精灵一般从门缝里挤进来,仰头看着沈如初,一脸的臭屁,围着沈如初看了又看。 沈如初笑道:“小样,怎么,你也知道了?那你和我说说,到底知道什么了?” 小白伸出一只雪白的爪子,捂住了嘴巴,在那里咯咯地笑着。 沈如初笑道:“我的小祖宗,你这表情和动作真是逆天了。要吓死人!幸好我见怪不怪了,要是一般人见了,多半要被你给吓死。” 小白撇撇嘴,白了沈如初一眼。 沈如初沉浸在喜悦中,也不和它一般见识,将它放下来,道:“小白,不知道为什么我抱着你就没有孕吐的感觉,为什么?” 小白立刻扬起自己高傲的头颅,丢给沈如初一记白眼球。尾巴一下卷了起来。 沈如初道:“好啦。我知道啦!你不用鄙视我。你是雪龙猫,是猫中之龙,猫中之王,所以浑身是宝!我说得对不对?” 小白得意地笑了笑。似乎在夸沈如初孺子可教。 沈如初将小白又抱了起来,道:“小白,和你商量件事,再给我点尿好不好?我想研究一下,如果用你的尿做一款香水或者配入雪花膏里,会是什么结果,有什么疗效。” 小白跐溜一下跳了出来,恨恨地看了一眼沈如初,喵呜地叫了一声。 沈如初蹲下来。商量道:“小白,你就答应吧。我又不浪费!再说了,不就是泡尿嘛!” 小白又是一个白眼投过来,然后当着沈如初的面撒了一泡尿,沈如初急忙上前闻了一下。差点又吐出来——好恶心的猫/骚味! “死小白!你竟然敢戏弄我!看来我不给你厉害尝尝,你是不知道我这个主子了!”她一把上前抓住小白,提着它两个耳朵,骂道:“气死了!平日里白养活了你这样一个白眼狼!问你要泡尿都这么难!” 小白挣扎了一会,实在挣脱不了沈如初的双手,它也不舍得对沈如初使出那一双利爪,最后只得屈服了,可怜兮兮地看着沈如初。 “快点!我不偷看!你尿在这块帕子上,老实点,别耍滑头,否则,以后别指望从我碗里分半点好吃的,连大白菜都没有!” 小白嫌弃地看了她一眼,拖着沈如初的那块帕子,躲到了桌角边。 不多会,沈如初的房间内传来阵阵异香,小白在桌椅上跳来跳去,然后将帕子扔给了了沈如初。 “谢谢小白哦。我好好研究一下。对了,白爷,你身上还有什么宝贝?有的话再贡献点吧,你看看,我们相识一场,相处得也很愉快,你多少施舍点嘛。”沈如初谄媚地笑着。 小白吹着胡须,没理会她,喵呜一声跳出了窗子。 沈如初看着小白的背影笑了笑,拿着文旭的信继续甜蜜地憧憬着,他说将要归来,到底什么时候归来呢?难道说这场仗不大了? “夫人,奴婢给你送了点西瓜汁进来,您喝了解解暑吧。”松月在外头道。 沈如初笑道:“进来吧。” 松月知道沈如初收到了文旭的来信,见到沈如初满脸笑容,喜笑颜开的模样,便知道文旭传来的是好消息,笑道:“爷来信了?” 沈如初点点头,“嗯”了一声。 松月又道:“爷说了什么好消息?奴婢瞧着夫人很开心,说出来让奴婢也开心一下吧。这是西瓜汁,甘草按照你之前教的法子做出来的,在井水里泡过,还是冰凉的呢。” 沈如初笑道:“就是报平安。他不来信,我总是提心吊胆的,知道他平安了,我比什么都欢喜。你把西瓜汁放下来,找个东西把这地板拖一下,小白撒尿了。” 松月惊讶道:“小白在屋内撒尿?它从来不会做这样的事啊,今天这是怎么了。对了,夫人,金姑娘要回去了,正说着要来和你道别呢。” 沈如初道:“你觉得如意对她是什么心思?” 松月笑道:“奴婢觉着如意大哥对这金姑娘与众不同。夫人您想想,如意大哥为人多敦厚,什么时候给别人脸色看过,他现在对金梅处处避讳,还不是因为心里有想法。再说了,金梅表现得那么明显,谁都看得出她的心思,如意的避讳显然又不够力度。” 沈如初笑道:“你倒是细心,连这一点都观察到了。既然如此,那等一下就让如意去送送她吧。” 松月笑道:“咱们府里又要添新人啦!” 金梅来请辞时,沈如初让如意去送送,如意磨蹭了一番,还是硬着头皮将金梅送出了门。 “就到这里吧,你家不远,自己找得到。”如意道。 金梅不乐意了,道:“夫人可是让你把我送回家的,什么是送回家,就是送到我家为止。” 如意不耐烦道:“我下午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你又不是找不到家。” 金梅眨巴了眼睛,道:“我可以先帮你把事情做完,然后你再送我回家啊。” 如意皱眉,不肯再说话。 金梅有些委屈,道:“以往你不是这样的,现在为什么这么冷言冷语了?我又没得罪你。” 如意叹了口气,道:“你以往也不是这样的。” 金梅急道:“我现在这样不好吗?我觉得……我、我比以往更热情了啊。你看夫人都这么喜欢我,还让我在医馆里做事,你为什么反感?” 如意不说话。 金梅追问道:“你说啊!快说啊!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嘛!” 如意道:“你没得罪我。走吧,送你回家。” 金梅复又欢喜起来,一路上蹦蹦跳跳,问了如意很多关于沈如初和文旭的事情,如意要么“嗯”一声,要么直接答“不是”,搞的金梅很无趣。 “你说你这么闷,以后怎么和人相处啊?”金梅感叹着,想象着自己将来日子的苦闷,心中有些惶恐。 如意道:“我和人相处没问题。你家到了,我回去了。” 金梅的心思全在如意身上,一路上东绕西绕了一大段路,最后还是磨蹭到了金家的神农坊,她一见如意要走,毫不顾忌地拽住了如意的胳膊,道:“先进来喝杯水吧!” 如意看着金梅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微微皱眉。 金煜看见门口的这一幕,从里面走出来,喝道:“梅儿,你这是做什么!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金梅委屈地看了金煜一眼,不敢反驳。 如意偏过头去,道:“我走了。” 金梅心头一阵失落,唤道:“哎……你……你不喝杯水吗?” 金煜连忙将金梅拉到了后院,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斥:“你是个姑娘家,应该知道什么是矜持!还有,你从小读的诗书女训呢,怎么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举止仪容!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出门连个丫鬟也不带,还在自己家门口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要是被人看见了又传出去,还不知道怎么编排你呢!” 金梅不服气道:“哥,你不要整天训我好不好!我是大人了,我也有自己的想法!我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犯不着处处用贞洁烈妇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你说什么!你脑子进水了!你什么心思我还不知道!”金煜怒道。 金梅的底气顿时消了一半,喃喃道:“你都知道了,为什么还阻止我?”她一转身,赌气坐在了椅子上,气呼呼而又委屈地看着金煜。 金煜骂道:“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们金家再没落,没有道理让你嫁给一个下人!你看上他哪里了,呆头呆脑的,脾气又古怪!” 金梅气得站起来,道:“他哪里古怪了,他只是不爱说话罢了!你不要一口一个下人来称呼他,我们也不是什么高贵人家!” ps: 鞠躬感谢左心宁姐姐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千年恋送的平安符。 ☆、179 文旭归来现旖旎 金煜听了这话怒不可遏,道:“总之你不能和他交往!你快点死了这个心思!我们金家丢不起这个人!” 金梅也来火了,道:“你管不了我!我们金家也没什么了不起!你就不用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金煜火冒三丈,扬起巴掌,正要打下去,手掌在半空中扬了半天,也没落下来。 “这是怎么了?吵成这个样子。爷,你这是要做什么!外头那么忙,快出去忙吧。”金煜的妻子陈氏急忙跑过来,拉下了金煜的手,一边给他使眼色,一边将他往外面推。 金煜气呼呼道:“怎么回事?你问问她!越来越不像话!从明天起,你不准再踏出金家的门!敢走出一步,就打断你的腿!” 金梅哭道:“你打啊!现在就打断!你打死我好了!” 陈氏拿出帕子给小姑子擦了擦泪水,柔声道:“怎么了,梅儿?你哥哥脾气大了点,你别和他一般见识。来,心中有什么委屈就和我说说。我帮你理论去。” 陈氏会做人会说话,所以金家上下没有不喜欢她的,金梅也不例外。 “嫂子,哥哥他说话太难听了!”金梅一边哭一边诉说着自己的心事,陈氏默默地听着,却听出了不一样的苗头,心头一紧,却不动声色地看着金梅,等她把话说完。 且说,金梅这边正和嫂子陈氏说着自己的心事,沈如初在家里却也没闲着。医馆的事情已经准备妥当,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着开业了。 她原本想着,是不是等文旭回来了再开业,他既然说了将归,那肯定是近期要回来;但转念又想,万一文旭这几天不回来,岂不是又要耽误很多天?不能把自己的计划建立在别人的基础上,这样一来。既给别人产生负担,又可能荒废了自己的计划。 沈如初当即决定,开业典礼定在下旬,她象征性地翻开了一下黄历,发现七月二十就是个不错的日子。 “最近有些忙啊。”沈如初叹气道,翻开自己的记事簿,事情真的不少,今天是刘力俊的成亲,明天要找宫云枫商量着开业的事情,后天是马文俊将沈芝媛接到家里;再过几天又是苏府的名媛聚会。在此之前还要和唐梦瑶多沟通一下。 松月笑道:“夫人。您是太忙了。” 沈如初道:“没办法。想法多,又想一一实现,自然要忙起来。” 松月笑道:“夫人您是太能干了,是奴婢见过最能干的人了。” “你见过多少人啊?给我这么一顶高帽子。我可戴不住!”沈如初嗔道,“先去收拾一下吧,等一下我要去宫家看看。你出去给买两盒上好的糕点带着。沈芝媛那边给她配几匹段子吧,她爱要不要。“ 松月笑道:“好,奴婢这就去办。“ 沈如初坐在梳妆台前,仔细看了看镜子里的人,她慢慢散下头发,轻轻地梳着头,心里想着文旭归来的情形。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呢?”一个浑厚的声音道。 沈如初差点从凳子上摔下来,这个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可她根本没看见任何人影……更何况,今天才接到他的信,怎么可能今天就回来了? “不会的!怎么可能是他呢!一定是我幻听了!”沈如初自言自语道。 她继续梳头。但心已经不像先前那般平静了。 “文旭,你什么时候回来?”沈如初望着镜子叹气道。 “初儿……”一声温暖的叫唤,让沈如初整个心都颤抖起来,面前的铜镜里赫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沈如初猛然一转身,因为过于激动,身形不稳,凳子突然歪倒了,她整个身子后翻过去,眼见着就到摔倒了,却被一双温暖的大手给捧住了。 “这么不小心,还是说见到我了,太开心了?”文旭戏谑地道,抱着沈如初的手却不肯松开。 沈如初一转身,嗔道:“你坏死了!竟然吓唬我!差点摔倒了,万一伤着了孩子怎么办!”她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敲打着文旭厚实的胸膛。 文旭捉住沈如初的小手,道:“初儿,我不是故意的!我错了,你原谅我一次吧。来,让我抱抱,看看我的初儿有没有变胖。” 沈如初羞涩地看了他一眼,笑道:“我才不想变胖呢。” 文旭深情地注视了沈如初一会,沈如初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文旭火热的嘴唇便覆了过来,那样温热,那样柔软,熟悉的味道,动人的感觉。 沈如初被吻得喘不过起来,胸?脯轻轻地起伏着,将文旭轻轻地拥紧,抚摸着他宽阔的后背,喃喃道:“好想你……想你……” 文旭几乎将她胸腔内的口气都吸尽了,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的怀内。 “初儿,我想死你了!太想你了,就是因为想你,我才偷偷溜回来的。”文旭道。 他一边拥着沈如初,一边往床边走去,沈如初的身体变得软绵绵的,任由文旭抱着、吻着,就在这时,松月在外面敲门道:“夫人,给沈家送的绸缎奴婢已经准备好了,您要不要再过目一下?” 沈如初一愣,文旭也跟着愣了一下,继而冲着沈如初狡黠地笑着,摆摆手,示意沈如初不要声张他在屋内。 沈如初道:“不用了!松月,我想睡一会,你和其他人都不要打扰。” 松月虽然有些狐疑,但也没多问,道:“那夫人您先歇着,奴婢这就下去了,收拾一下院子和书房。” “她走了……”沈如初轻声道,两眼水汪汪地看着文旭。 文旭又是一阵急切地亲吻,自己一下倒在了床上,然后连带着沈如初也一同躺到了床上,沈如初笑道:“你这个时候回来,有没有吃午饭?饿不饿?” 文旭笑道:“我虽吃了午饭,但还是饿哦!” 沈如初挣扎着要起身,道:“那我让甘草给你做些吃的。”她小心翼翼地护着腹部,现在是怀孕初期,忌讳行房/事,但男人都容易生/理冲动,加上二人分别这么久,小别胜新婚,文旭这样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有需求最正常不过,就算有这方面的要求也无可厚非。 文旭握着沈如初的手,笑道:“我想吃你呀!” 沈如初笑道:“你忘了我有身孕,这个时候不能太激烈的。我怕影响孩子。” 文旭笑道:“放心吧,宝贝老婆,我也心疼自己的儿子呢!我有分寸的,放心吧,我会很小心的。好夫人,好初儿,你就让我满足一次吧,这么久了,真的快憋死我了。我和你说我,这段时间我在军营里跑马了几次。” 沈如初扑哧笑了,道:“没见过你这么贪嘴的!那你要不要先去洗洗?” 文旭笑道:“不用了,我还没发臭吧?我这次是偷偷回来的,最好动静小一点。” 沈如初笑道:“还不臭?几里都闻得到你身上的味儿了!”她一边说一边解着文旭的衣服,一边轻轻地亲吻挑/逗着他,而文旭早就不能抑制,身体的某个部分几乎要爆掉。 接着,便是一番春/光无限的旖旎缱绻。 整个过程中,沈如初毫无快/感而言,一来处处顾及着肚子里的孩子,二来又尽可能让文旭得到小小的满足。 待文旭尽情释放后,沈如初笑道:“这下满足了?” 文旭笑道:“谢谢初儿!”他亲吻了一下沈如初微微隆起的肚子,笑道:“也谢谢我宝贝儿子,这么体谅老爹的苦衷!好满足,太幸福了!” 沈如初嗔道:“瞧你那点出息!难不成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这点事?” 文旭笑道:“我是想见老婆大人!实在太想你了!做梦都想,我在军营里根本没心思打仗,想着你在家里受苦了,一个人要忙碌那么多事,还怀着孩子!我实在放心不下。不管怎么说也要跑出来看看你!正好有个空隙,我和石磊商量了一下,万一有人找我,有他在军营里把我掩饰。” 沈如初心里隐隐有种不安的感觉,担忧道:“这样不大好。老公,你还是快快回军营吧。” 文旭道:“难道你舍得让我走?我还没和初儿亲热够!我真是一刻也不想离开你!我想看着孩子出生,想在你身边照顾你。” 沈如初听了这话,泪光闪闪,轻轻地窝在文旭的怀抱里,道:“我舍不得你!我每天都在想你、担心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在念着你,总觉得你在身边,甚至产生了幻想了。尤其是自己有了难处,更是想你。前些日子,突然见红了,真是吓死我了,当时就魂飞魄散,饭都顾不上吃连忙跑到医馆,幸好有宫云枫出手相救,这才转危为安,保住了孩子。我想死的心都有了,如果孩子没了,我要怎么向你交代啊。” 文旭轻轻捂住了沈如初的嘴,道:“不会的,老天爷不会这么对待我们的!别说傻话。都是我不好,我不能时时刻刻陪在你身边。” 沈如初叹气道:“我不怪你……” ps: 鞠躬感谢元中堂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元中堂、李肚白送的评价票。么么 ☆、180 情意深深问家事 文旭深情地拥着沈如初,在她额头上轻啄了一下,道:“我知道你最乖了!我不想当什么将军了,我们走吧,走得远远的,找一个没有战争不用打仗,也不会死人的地方,我们自给自足,我有能力养活我们一家人,我们想生多少孩子就生多少。” 沈如初想了想,这也是她曾经想过的画面,哪有的画面真的好温馨、好恬淡。 上一世,她在人群里穿梭流浪,忙于追逐名利和成功;这一世,似乎命运开始眷顾她,给了她这样一个上进而优秀的男人,可那种担惊受怕、那种因为挂念而噩梦连连,她又如何承受?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不弥补感情中的缺失和无奈。 “好!我们一起去过这样的生活,如果你真的下了这样的决心,我们就一起走!天下这么大,一定能找到属于我们的乐园!我们一直循规蹈矩地做事做人,就让我们疯狂一次!”沈如初爬起来,手肘撑在文旭的身上,看着他,轻轻地笑着。 文旭笑道:“好,你等我!等这场仗打完之后,我就带着你走,游山玩水,走到一处喜欢的地方,我们就在那里落脚定居。你说好不好?” 沈如初想也没想,道:“好!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去哪里都好!” 文旭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笑道:“小样,嘴巴这么甜,这么会说话。来,让爷亲一个,尝尝这小嘴到底有多甜。” 沈如初飞速地俯下身子,在文旭的嘴巴上轻轻吻了一下,笑道:“有没有尝到?甜不甜?” 文旭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舔了舔嘴唇,啧啧道:“甜,真的是甜的,不过我还没吃够!”说完又要欺身过来,但他知道沈如初有身孕,所以像做俯卧撑一样。用手将身子支起来,防止压倒沈如初的肚子。 沈如初笑道:“好啦!不闹了,让我起来整理一下衣服吧。你也要出去和大家见上一面,他们都很想你、惦记你。” 文旭笑道:“我是偷着溜回来的,越少人知道越好。他们见不见无所谓,最主要的是见到你了,就算是让我死了,我都甘心啊!牡丹花下死……” 沈如初在他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巴掌,骂道:“说什么死不死的!也不知道避讳一下!你现在是领兵打仗,说这个词。让我们听了多难受!” 文旭愣了一下。哄道:“好。是我错了,我再也不说这个词了!我文旭是谁,我福大命大,这辈子肯定长命百岁老妖精!来。笑一个!” 沈如初笑道:“这还差不多!下次你再敢胡说,别怪我不客气!” 文旭将屁股撅了过来,道:“上面的肉结实,你随便打!” 沈如初笑道:“真是厚脸皮!不管怎么说,你得去见见松月他们,不然他们迟早要猜出我房间内有个男人,说不定还以为我养了野男人!我可担不起这个骂名!” 文旭哈哈大笑,道:“好吧,一切听从老婆大人的!” 沈如初一边整理衣服。一边从柜子里给文旭拿出一套干净的换洗衣服,道:“你先去洗洗澡吧,晚上想吃什么,我让人给你做。” 文旭眸子黯然起来,哑着声音道:“初儿。我马上就要走,不能耽搁太久!我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到军营的。” 沈如初的心一沉,道:“那总能吃了饭再走吧。” 一转头,便觉得眼睛酸涩无比,想哭的冲动劈头盖脸而来。 文旭点点头,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道:“好,我们一起去饭堂吃点东西。家里还有什么好吃的?我好想吃你上次做的胡萝卜牛腩,味道真是香!” 沈如初破涕而笑道:“那有什么难的!你想吃我就给你做呗!你等等,我做菜很快的。” 文旭一把拉住沈如初 ,轻轻地亲吻沈如初的手,呢喃着,道:“初儿,别走!你现在身子不便,不要累着了。甘草做的菜也很好吃。你多陪我一会,让我多看看你,我心里就满足了。” 沈如初笑道:“那和我一块出去吧,总要让他们见见你。对了,刘力俊大婚,你要去一趟吗?” 文旭笑道:“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看你和孩子,其他人我才不管。” “你不怕刘力俊下次见了你,骂你有异性没人性?”沈如初笑道,然后拉着文旭坐在了梳妆台那里,“坐好,我帮你整理一下头发。” 文旭笑道:“管他怎么说!他比我更加没人性,现在都不来军营了,以往我们三个人同心协力,他自己在城内讨老婆,我和石磊在战场拼死拼活。” 沈如初笑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小肚鸡肠了?你们还是好兄弟呢!我把礼金给送到了,在那里坐了一会就回来了,酒肉味实在太重了,我坐在那里又累,又恶心想吐,干脆就先回来了。你不怪我吧?” 她一边轻轻地给他梳头,文旭的头发有些打结了,加上这段时间没有打理,发梢有些枯黄,沈如初拿了一瓶头油,给他抹在了发梢上。 文旭叫道:“别!别给我用头油!那是你们女人才用的东西!我这么一用,多娘啊!” 沈如初无奈地摊着手,笑道:“不好意思,爷,已经用了!” 文旭叹气道:“哎,我的一世英名啊!就被头油这么给毁了!” 沈如初将他的脑袋端正,笑道:“别贫了!我接着给你梳头!”她一边梳头一边和他简单地诉说这段时间家里所发生的一切,包括有个姓金的姑娘对如意有点意思。 文旭整理了一下衣冠,认真道:“你一定要帮如意把把关,他很老实,实心眼,如果需要下聘礼什么的,你尽量给他最好的,不要让他在丈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如意跟着我十几年了,我们情同手足。” 沈如初嗔道:“哟,这是不相信我呢?我还能亏待如意不成?我听过人家嫁姑娘不放心的,千叮咛万嘱咐的;没见过娶媳妇也这么不放心的!如意是谁?你一手带出来的得意人物,心如明镜,哪里需要我们给把关。只要他喜欢,我们就帮忙张罗婚事就行了。” “话不能这么说!如意很腼腆,这样的事不会主动开口说,肯定是怕给我们添麻烦。万一他情窦初开,看错了对方,那个姑娘是个水性杨花的,又或者单纯利用他!总之一句话,你要多替他把把关。万一他鬼迷心窍,不听你的,你就拿我来压他!他不敢忤逆的。”文旭郑重其事地交代着。 “还有,姑娘漂亮不漂亮无所谓,关键是人好,心底善良,贤良淑德,也要尊重你,不能娶个女人进家,然后弄得鸡飞狗跳。”文旭又补充了一句。 沈如初笑道:“你几时变得这么啰嗦了?为了如意你还真是上心!” 文旭笑道:“如意就像是我的亲兄弟,我爹我娘就我一个孩子,他从小在我们家,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沈如初拉着他,笑道:“你的心思我都明白。放心吧,如意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我不会亏待他的!有什么事我会及时给你写信的。” 文旭点点头,握着沈如初的手,笑道:“你办事我放心。就是辛苦你了,我这些天不在家,你受累了。” 沈如初摇摇头,道:“你说这话就见外了。走吧,他们看到你肯定很惊喜的。” 她拉着文旭走出房间,松月端着东西走过来,一见沈如初的房间内走出一个大男人,震惊了一下,接着看清来人是文旭,更是大大吃惊。 “爷!爷,您回来了!”松月笑道。 沈如初看了文旭一眼,二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松月上前福身,笑道:“松月给爷请安了。爷,您什么时候回来的?奴婢去叫其他人来,他们都很想念爷呢。”然后放下东西,一溜烟就跑开了。 文旭笑道:“初儿,我回来看了一眼,看见你和孩子都好,大家都开开心心的,一家人那么团结,我就放心了。谢谢你。” 沈如初笑道:“又和我见外了!走吧,先去吃点东西。” 文旭笑道:“你总把我当饭桶,总是劝我吃东西。好,大吃一顿去!不过,你不能亲自下厨,我怕你累着。” 去了饭堂,沈如初让甘草和麦冬去准备一些好酒好菜,自己则给文旭泡了一杯茶,笑着给他倒了一杯茶,道:“喝点茶。“ 一转身,如意也进来了,对文旭道:“爷,您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沈如初也随手给如意倒了一杯茶,笑道:“如意,坐下来,喝杯茶,和爷聊聊。“ 如意不好意思地笑着,道:“夫人客气了,我就这么站着和爷说话就好了。“ 沈如初笑道:“让你坐下就坐下!喝茶吧。“ 如意向文旭汇报了一下家里的情况、医馆的进展,文旭笑道:“做得不错!如意,我听说有个姑娘……“ 沈如初急忙干咳了几声,如意是什么人?性子腼腆的要死,文旭这么开门见山地问话,不是要吓死他? ☆、181 天虚公子是传奇 如意脸色一下就红了,将手中的茶水放在了桌子上。 文旭明白了沈如初的意思,也干咳了一声,道:“如意,你年纪也不小了,有没有中意的姑娘,要是看中了我让夫人去给你提亲。” 如意已经脸红脖子粗了,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文旭喝了一口茶,早从如意的局促中看出了几许端倪,道:“如意,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是说真的,如果你遇见中意的姑娘,就和夫人说,我们给你提亲。” 如意笑道:“没、真的没有。让爷和夫人费心了。” 沈如初笑道:“如意,这段时间你辛苦了。我和爷商量了一下,给你的工钱加倍。” 如意起身,急忙道:“不用了,夫人!文家对我有恩,我就算是一分钱不要,做事也是应该的。何况,爷和夫人给我的工钱已经很高了。恕我不能接受,还请爷和夫人收回成命。” 沈如初和文旭对视了一眼,文旭笑道:“也罢。那就维持先前的工钱不变。我听说,有个姓金的……” 沈如初急忙瞪了他一眼,心说男人怎么也这么八卦呢?真是后悔告诉他金梅的事情了,现在八字都没一撇,他这么一个劲地追问反而可能好心做坏事。 文旭尴尬地喝了一口茶,道:“这饭菜好了吗?我要快点吃,吃完就要走。” 如意惊道:“爷,这次这么匆忙吗?不在家里等着医馆开业吗?” 文旭道:“我只能在家里做短暂的停留。如意,我不在家的时日里,你要照顾好这个家,照顾好夫人,要听夫人的话,知道吗?” 如意点头,郑重道:“爷,请您放心!如意一定全心全力。文家的事就是如意的事,如意一定照顾好这个家,一定好生孝敬夫人、听夫人的话!” 松月也急忙福着身子,道:“爷放心,奴婢一定尽心尽力服侍夫人,对文家不会有半点二心。” 沈如初笑着走到文旭身边,道:“你不要总威吓他们!你不在的日子里,他们真的是尽心尽力,没有半点疏忽。” 文旭笑道:“那好,都有赏。加工钱!” 沈如初白了文旭一眼。什么时候他也变得这么俗气了。不论什么事动不动就要和钱挂钩,但这些话不能当着下人的面说起,笑道:“知道了,爷。” 这时。麦冬在门外伸着脑袋朝屋里瞧着,沈如初笑道:“麦冬,进来吧。” 麦冬进来之后,给文旭请安,讪笑着,道:“爷,您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搓着手,道:“爷,您可回来了!” 沈如初明白她在担心什么事。笑着对文旭道:“麦冬大概是想问秦皮的事情。秦皮这孩子怎样了?” 文旭笑道:“秦皮很能干,也能打!进步非常快,天生就是当军人的料,而且已经立了一个小功,给我们文家长脸了!不愧是我一手带出去的人。你就放心吧。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护住他的安危。” 麦冬急忙跪下来,抹着眼睛,抽了抽鼻子,又哭又笑,道:“奴婢听说这孩子一切都好就安心了!不指望他建功立业,只要他能平安回来,能成为真正的男子汉,我对我那死去的兄嫂也算是有交代了。一切交托给爷了。” 沈如初示意松月把她拉起来,道:“麦冬,你来了我们文家,我们就是一家人。这些时日你真心实意地为文家做事,我们自然也要在能力允许范围内善待你们。” 文旭笑道:“放心吧,秦皮这孩子很机灵,他肯定能建功立业,给你脸上增光的。” 麦冬又是一阵千恩万谢。 沈如初道:“去瞧瞧饭菜好了没有?” 文旭吃了点东西,沈如初一直坐在边上陪伴,虽说那饭菜里的油腻味让她隐隐有些恶心感,但为了和文旭多聚一聚,生生忍住了。 “初儿,我要走了。”文旭放下碗筷,不舍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一愣,道:“你才吃了这么点东西?再吃一点吧。” 文旭笑着摇摇头,道:“傻丫头,我本来就不饿。真的要走了。如意去给我拿一顶斗笠过来,我从后门出。” 沈如初依依不舍地拉着文旭,道:“我舍不得你走,老公。” 文旭笑道:“不走不行啊,老婆大人!” 沈如初撒娇道:“我知道的,我只是不舍嘛,不会无理取闹的。”她摸着自己的肚子,笑道:“孩子,宝贝儿,快给你爹说再见哦。” 文旭俯下身子,将自己的脑袋伸到沈如初的肚皮上,然后轻轻地吻了一下,道:“乖孩子,在家要听你娘的话哦。爹出去建功立业了,以后让儿子你少奋斗几年!” 沈如初看着文旭,道:“抓紧走吧,别耽误时间了。有时间记得给家里报平安。”她一边说一边把文旭往外推。 文旭笑道:“你现在又赶着我走?” 沈如初笑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何况,你在家里多呆一刻钟,就多一分危险。你擅自溜出军营,就是擅离职守,要是上纲上线还可以说是临阵脱逃,都是大事。你还是早点回去吧。我还是那句话,不求你建功立业,只求你平安归来。我和孩子都还在等着你。” 文旭抱着沈如初,然后松开她,道:“好,等我回来!” 送走文旭,沈如初坐在凉亭里喝茶,迎风而笑。 松月笑道:“夫人,您笑什么?”她一边说一边给沈如初泡着茶盅,又给她斟了一盅茶,“是不是因为爷突然回来了,所以您特别惊喜?奴婢也很惊喜!” 沈如初笑道:“我只是感叹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一天之中竟然有这么多的事情发生。先是刘力俊的大婚,后面便是见了金梅,接着爷回来了。人生啊!” 松月笑道:“爷真有本事,还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夫人!爷对夫人真是情深意重,一定是太想夫人了,又特别放下不下家里,这才跑出来见夫人的。” 沈如初笑而不语,道:“松月,最近安阳城里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儿,说来听听。”有些事她不知道,平时也不大在外头走动,但是这些丫鬟仆妇们消息很灵通,总能打探到一些消息,其中不乏谈资很足的噱头。 松月想了想,笑道:“夫人,您想听什么方面的?” 沈如初笑道:“你就拣你认为有趣的说,街头巷尾议论最多的那件事说。” 松月笑道:“夫人,您真是问对人了。最近还真有件事,大家都在纷纷议论呢。”她说这话的时候,两眼放光。 沈如初笑道:“那就别卖关子,快些说!坐下来吧,喝点茶,润润嗓子。” 红袖和甘草正在院子里给花浇水,沈如初见了,招呼她们过来,笑道:“你们等一下也过来,听松月说故事。” 红袖笑道:“好嘞,夫人!” 松月说:“夫人,您听说过天虚公子吗?”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这可是整个僵北响当当的人物,我就算是孤陋寡闻也听说过这么号人,听说他是众多少女的春闺梦里人,倒贴的姑娘一大把。”关于那些追星的传闻,沈如初听过不止一起了,沈如初只能说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总有那么一群脑残粉,古人追星起来也很疯狂。 这天虚公子,听说此人天资聪颖,虚怀若谷,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因为一直生活在北方地带,人家又送其称号“北公子”,与另外东、西、南三名公子并称大燕四大公子。 松月笑道:“奴婢今天要说的这事就是关于这个天虚公子的。他要来我们安阳了,听说他要来安阳寻找他的姻缘。“ 沈如初冷笑一声,道:“这又是个噱头!他那样的人哪里欠缺姻缘了,无数名门闺秀都争着抢着嫁给他,何必到安阳来,津川城不好吗?” 津川城是整个僵北最为繁华的地方,号称僵北的“小江南”,是个鱼米之乡,最为富庶,有道是地灵人杰,所以,出了天虚公子这样的人。 松月急忙道:“夫人,话不能这么说啊!传闻说,他二十几岁了,一直未曾婚配,有人给他算过命,说他的缘分上天定,是前一世的姻缘,他要朝北来,才能找得到自己的缘分。他来了我们也正好一睹风采啊,听说他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是个十足的美男子!而且才高八斗,文武全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往今来,无所不通,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他出生之时,满院子的紫雾缭绕,香气满屋,种种异象,都说他是天上的星宿下凡。简直……简直没办法形容!” 松月激动地说着,两眼彻底放光了,看得沈如初想要发笑。 “真的这么神奇?”沈如初淡淡笑着。 松月急忙道:“夫人您是不知道,现在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件事呢!多少女儿都开始蠢蠢欲动了,连很多花店、水果店的鲜花、瓜果都在预定完了,就等着他来了,给他投掷瓜果鲜花呢。” 沈如初坐直身子,给松月倒了一杯茶,道:“再喝一杯茶,慢慢说。” ☆、182 半夜放火惧中怒 松月说到兴头上,毫不客气地抓了那茶盅,就喝了下去,然后咽着口水,接着道:“多谢夫人,那奴婢接着说啊!这天虚公子不但生的花容月貌,还高大挺拔,玉树临风,涵养也十分好,见过他的人无不认为他是谪仙人。” 沈如初干咳了一声,道:“生得花容玉貌是形容女人的吧?” 松月一拍大腿,道:“夫人您还别说,这天虚公子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不知多少女人自惭形秽!奴婢估摸着也只有夫人您这样的国色天香才能与之抗衡吧?” 沈如初摆摆手,嗔道:“你说书就说书,不要把我扯进来,扯进来也罢了,还给我戴高帽子!” 甘草和红袖也做完了事情,凑着过来,坐在沈如初的脚边,眼巴巴地看着松月。 松月道:“那我继续说啊!可能是这天虚公子太完美了,连老天爷都妒忌了,所以这天虚公子生下来便身有残疾,双腿不能行走,常年坐着。哎,真是可惜哦,不然的话,要有多完美呀!这次他来安阳,说是听了铁算子的话,在这里能找到他两世的夙缘。天虚公子之所以独身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这份夙缘。奴婢真的太好奇了,到底是什么样的奇女子啊!” 沈如初笑道:“什么两世夙缘,到了这一世,就只是一世,管不好自己这辈子,还提什么上辈子和下辈子。可笑!可见这个人是很糊涂的。” 松月早把这天虚公子当做了自己的偶像,容不得别人有半点诋毁,但也不敢当面忤逆沈如初的话,讪讪地笑了笑。 “你们三个聊一会,我去看看书。顺带整理一下医馆开业的事情。”沈如初起身道,她觉得自己现在的心态很苍老,自从成亲之后,一切都安稳下来,尤其是怀孕之后,她甚至觉得自己能看见以后几十年的路。以后大概就是古井无波一般的生活,有可能千篇一律、一成不变。 松月笑道:“夫人,奴婢去给你研磨吧?” 沈如初笑道:“不用了,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思路更清晰。” 松月有些失落地看着沈如初离去。 红袖笑道:“松月姐姐你说到哪里了?接着说啊,我们也想知道那天虚公子的事情,真是如天神一般。” 松月没了兴致,没好气道:“哪里有那么玄乎了!不过是坊间那些无聊的人传出来的闲话!你们还当真了!我说给夫人听,是为了让她解闷。” 甘草傻呵呵地笑着,道:“红袖也知道?那你也给我说说吧。” 松月笑道:“明天的菜买了吗?你们上街买菜吧,一边买菜一边聊天。说不定还能从外头听到一些传言呢!” 甘草和红袖对视了一眼。欢喜地手挽手跑开了。 松月在后头叮嘱道:“记得给夫人买一些新鲜的瓜果!” 沈如初自己在书房看了一会书。然后静坐了一个时辰,一转眼到了晚上,照例是没胃口,没吃多少东西就躺下了。 她现在需要的睡眠很多。这半个月以来,早睡晚起不说,白天还要小睡一会,因为白天事情太多,根本没闲暇休息,所以,沈如初早早躺下了,而且沾了床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不是胎气的问题,沈如初总觉得腹内燥热难捱。平时还算清凉的房间突然变得如同蒸笼一般,她的嘴巴焦干,身边像是火烤一般。 “咳咳!”沈如初干咳了几声,但眼皮沉重,怎么也睁不开眼睛。就像是被一个梦魇缠住,她想喊但也喊不出声音。 “松月……松月!如意……来人哪!文旭,老公!老公!”沈如初喃喃道,想要翻身,但浑身绵软无力,根本动弹不得。 “哐当”一声响,门被人撞开了。 就听一个粗犷的声音道:“夫人!快救夫人!” 接着听见几声焦急的哭喊声,道:“夫人!夫人,您在哪里?快救夫人啊!” 沈如初感觉自己被人抱起来了,胸口中沉郁着一股浓烟,呛得她不停地干咳着。 “快给夫人打盆冷水过来,你们几个别愣着,打水去扑火啊!”一个严厉的声音安排着,沈如初隐隐还听见几声哭泣。 “哭!哭!就知道哭!都什么时候还哭!现在哭能顶屁用!等一下出事了,你们就好瞧了!哭瞎了眼也没人救你们!”又是一声威吓。 沈如初想睁开的眼,但无论做了多大的努力都没用,明明是有意识的,但却不受自己控制。 另一个粗犷的声音道:“夫人应该是受了迷香!简直太歹毒了!金月你留下来照看保护夫人,我领着几个人去灭火!” 说话的正是古三娘。 金月道:“好!你们几个也别哭哭啼啼了,都抓紧救火!” 松月看了一眼正在昏迷的沈如初,道:“夫人就交给你了!” 等到天微微亮的时候,沈如初幽幽转醒,捂着脑袋,道:“怎么了?你们都在这里?脸上都涂了什么东西,黑乎乎的?到底怎么回事?我昨晚做了噩梦,好像是失火了?” 松月哽咽着,上前扶起沈如初,道:“夫人,您不是做噩梦,是真事。咱们家、咱们家昨夜失火了。夫人还中了迷香,要不是金月、古三娘二位将军在,恐怕凶多吉少。” 沈如初浑身软绵绵的,在松月的搀扶下,勉强站了起来,道:“现在火灭了吧?有什么损失吗?报官了没有?” 古三娘道:“回夫人,火已经灭了!老宋已经去报官了,等一下应该就有捕快来了。损失嘛,您的卧房差不多全毁了。夫人,您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沈如初一惊,看了众人一眼,急忙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差点吓得魂飞魄散,又给自己号了号脉,最后确定胎儿无碍,这才微微松口气。 “去看看房子吧。”沈如初道,她心中暗自吃惊甚至可以说是惊恐,有人来放火,而且找准了自己的房间,又事先给自己下了迷香,显然是要置她于死地。到底得罪了什么人,竟然有人想要杀死她? 金月道:“夫人,恕我多嘴,您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仇家,所以,这人暗中使坏,来找您麻烦?” 古三娘捣了金月一下,道:“住嘴!” 沈如初摆着手,笑道:“三娘,金月这么问无妨的!坦白说,我也在思索自己到底得罪了什么人,竟然有人对自己痛下杀手,而且找上门来了,放火、迷药,一应俱全,而且选在晚上,知道我们这院子里没人,显然是早就踩了点,有备而来。他们是万万没想到你们二位在这里。” 沈如初冷笑着。 松月上前一步,恨道:“夫人,奴婢知道是谁干的!一定是……” 众人都看着松月,沈如初却对她使了个眼色,道:“松月,话不能乱说。我心里有数。” 松月急忙退了一步,道:“夫人,奴婢不说了。” 沈如初带着冷笑去看了那被烧坏的房子,在里面看了看,见到一些东西还翻动了一下,找到了一些油渍,还有火把的残留物,她心中更加确信,这定是有人蓄意为之。想要杀她、又敢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杀她的人,在安阳城没有几个,她多多少少还是想到了一个人。 崔明月! 沈如初嘴角的笑意越发森然。 “派人去看看,官差到底来了没有?等他们来救命,早就成灰烬了!”沈如初不悦道,“再去医馆看看,到底有没有事!” 既然有人想对她下手,能查到她住在这里,定然也知道她在附近开了医馆,恐怕也对那里做了手脚。 金月笑道:“夫人,我腿脚快,我去吧。我会一点轻功,跑得快!” 沈如初点点头,道:“快去快回。” 金月出门的时候,有人冲了进来,只见捕头刘诣安带着几个兄弟风风火火地奔了进来,进门就大着嗓门嚷道:“谁放火了!王八羔子,竟然在爷的地盘上不安分,找死呢!” 沈如初带着几个人迎了出来,给刘诣安微微行礼,道:“捕头大人,您总算是来了,有人给我们家放火。” 刘诣安听了这话,大怒,道:“混帐!文兄弟可是把你们托付给我的,没想到竟然出现这种事,要是被我抓到了这个王八羔子,老子一定把他碎尸万段!你们几个去失火地点看看,找些蛛丝马迹,一定要把这帮混帐东西给抓到!” 沈如初看了一眼松月,道:“松月,给捕头大人泡茶去。捕头大人,这边请,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聊天。” 在她看来,刘诣安这样的人,多数是虚张声势,平时狐假虎威惯了,根本就不是查案的料,也不会把他们这放火的事情放在心上,到他们这里走一遭,一来是人情,必定先前有文旭的嘱托;二来就是象征性地过来查验一下,这样也算是交差了。 “不忙!不急!弟妹,咳咳,文夫人,爷我是来查案的,先查案!我先去现场勘探一下,说不定能发现一些线索!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我一定抓住这个混蛋,绝对不轻饶,不然实在没办法向文兄弟交差!” 沈如初听了这话,微微吃惊,心说自己是小看了这位捕头大人,笑道:“文旭恩怨分明,不会错怪不偷大人的。” ☆、183 火场探案猜凶手 刘诣安也听出了沈如初话里的不信任,哈哈一笑,道:“我说弟妹,你别小瞧你哥我呀,我可是出了名的负责,肯定先办案子了!不过,我真是佩服文旭那小子,找到你这么个媳妇,有眼光!” 他一边说,一边竖起大拇指。 沈如初笑道:“捕头大人这是在夸我吗?这边请,我带您去现场看看。我们也从现场找了些东西出来,说不定对破案有用。” 刘诣安笑道:“当然是在夸你!发生这样的大事,若是放在一般妇人的身上,早就呼天抢地了,哪有弟妹这般淡定从容。女中豪杰,非常了不起。” 沈如初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笑道:“捕头大人谬赞了。这边请,这里便是我的卧房 ,还好救火及时,并没有烧毁太多屋子。” 刘诣安皱着眉头看了一眼那已经坍塌的两间房子,道:“可有什么财物损坏?” 沈如初苦笑道:“能烧的东西都坏了,衣物、绸缎、珠帘,一些贵重物品还在的,我都放在沉香木的盒子里,比较耐烧。”古代建筑多数是用木头制造的,最容易燃烧了,加上窗棂都是木头制造的;沈如初这间卧房颇为讲究,所以,窗棂并不是用纸糊的,而是用霞样纱装订的,又透又亮,还不容易戳坏——但这霞样纱也是易燃的物品。 刘诣安在那半边坍塌的房屋内巡视了一番,沈如初让老宋将自己先前寻出的几样东西交给刘诣安,道:“捕头大人,这是我们在放火现场找到的,您过目。这是火把,上面还有油渍,可见有人是蓄意放火,目的就是要将我置于死地。” 刘诣安看着那些东西,又陆陆续续从属下那里接到一些物件,自己也在现场审视了半天。凝重地点点头,道:“来人目标明确、目的明显,不是善茬。在老子的地盘上闹事!哼!” 他身子一纵,跳到了墙头上,仔细查看着那青瓦上的痕迹,蹲下身子在几块青瓦上轻轻摸了摸,冷笑道:“这人是翻着屋顶过来的,应该是个练家子,会轻功,这踩踏在房梁上的脚步痕迹很轻。用迷香。下三滥的手法。” 刘诣安从房梁上跳下来。身手十分矫捷。沈如初这才相信这位捕头不是浪得虚名,也不是官府里的蛀虫,是有两把真刷子的。 他对手下道:“动作利索点!把可以的证据都搜集出来!一个也不准落下!还有,你。把这个着火院子的地形图都画下来!你们几个跟我们到衙门去做口供,说一下什么时候发现着火了,发现时火势如何,你们什么时候扑灭的。” 沈如初道:“捕头大人,先喝杯茶,歇歇吧,这么大热的天,这么早就把你们叫过来,真的太抱歉了。” 刘诣安歪着脑袋。审视地看着沈如初,道:“你老实和我说,你是不是已经知道谁放的火了?上次你被绑架,幸亏我和文旭及时赶到!你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 沈如初做了个请的手势,道:“这件事说来话长。我们屋里坐着说吧。”接着她便把马文俊当初想纳自己为妾、自己如何拒绝、中间又是如何引起了崔明月的妒忌。 “你是说,那次绑架就是出自这位马少夫人之手?”刘诣安挠着后脑勺,有些犯难地问道:“要是真的如此,就难办了!谁敢去马大帅府上抓人!” 沈如初早就预料到了这么个结果,笑道:“捕头大人不用担心,这个案子能查就查,不能查也不勉强。”以马家在安阳城的势力,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还不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有可能这边出事表面上履行公务,公事公办,那边暗地里就去通风报信了。在权势面前,正义值多少钱、友情又值多少钱!刘诣安岂会因为文旭的缘故而去得罪马家?——这个道理沈如初岂能不明白? 刘诣安不悦道:“我觉得你对本捕头好像不大信任!从我进门那一刻起,你似乎一直在敷衍,你觉得我来这里不过是走过场,还是不相信我肯秉公办事去找马家的少夫人?” 沈如初被他看透了心事,当即有些尴尬,道:“捕头大人真是太犀利了,说得如初有些不好意思。如初有怠慢失礼之处,还请大人海涵见谅。”她一边说一边福着身子,正色道:“大人您只说对了一半,还有一半是因为如初不愿意这件事影响了大人的仕途,马家在安阳城的势力众所周知,大人既然是我家爷的朋友,如初就不能因为这点事而牵连到大人。” 刘诣安笑道:“弟妹你太客气了,不嫌弃的话就叫我一声大哥,别叫什么大人!让你一个五品将军夫人叫我一声大人,我受之有愧啊!我这算什么大人!我听说文旭又立了军功,先恭喜了!”他看了看四周,院落摆设,笑道:“你们家要再扩建一下喽!要有将军府的气派。” 沈如初笑了笑,道:“不瞒刘大哥说,我们家底很薄弱,我和我们爷都出身寒微,没有什么依托,目前维护现状已经是举步维艰,实在没有财力再去讲究那些排场了。” 刘诣安点点头,笑道:“你说得很实在。不用着急,慢慢来,我看好文旭,这家伙聪明能干,是个了不起的男人!你当初选他说明你也有眼光。” 正说着,一个捕快过来,道:“刘捕头,现场的图案属下已经画好了,请捕头过目!” 刘诣安接过来看了看,点点头,道:“到衙门之后,去查查最近有没有可疑的人,那些平日偷鸡摸狗的人也都去查查。” 那捕快抱拳应道:“是,捕头!” 接着又有两个捕快过来请示事情,将搜集的所有证据材料都打包好,刘诣安看了看那些材料,道:“好!我们回去,好生调查一番!就不信抓不到那个王八羔子!” 沈如初笑道:“刘大哥,先歇一会再走吧。” 刘诣安摆摆手,道:“不用了,事情很棘手啊,我要早点回府衙调查一下,尽快给你答复。你们也跟着我去一趟府衙吧,我们做一份口供。” 沈如初福着身子答谢道:“好,松月快去收拾一下。多谢刘大哥,让您费心了。” 去了府衙,沈如初及府内的各人都做了一份口供,然后便回到了文家,恰恰看到如意骑着马迎面走来,见了沈如初的马车急忙勒住马。 “夫人!”如意跳下马,眼神中透着焦虑。 沈如初从马车中探出头来,道:“如意,怎么了?医馆有没有事?” 如意急道:“夫人,医馆也出了事情,不过是有惊无险!家里怎么了?金月告诉我,家里被人放火了,你还中了迷香!我听了这话就往回赶,但医馆里有人捣乱,把我给拖住了。夫人,您还好吧?要不要紧?”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没事。先回家吧,回家我们慢慢说。” 松月紧张地握着沈如初的胳膊,紧张道:“夫人,这是有人想害我们,怎么办?到底怎么办啊。” 沈如初皱眉,道:“不要自乱阵脚。” 进了屋子,如意简单陈述了一下昨晚医馆发生的事情,原来也有人去医馆放火了,但是被如意发觉并及时制止了,不但躲过了迷烟的袭击,还和那个放火的人打斗了半夜,本来就要把那个纵火的凶徒擒住了,但天亮时又来了帮手,这才让他们给逃脱了。 金月去告知如意家中事情的时候,如意才和那凶徒搏斗完,本来也是打算收拾一下就回家查看的,听了金月这么一说,更是着急,但医馆又出了事情——先前做工的几个人过来闹事,说是工钱给的少了。 “怎么会工钱给的少了呢?我不是还加倍给他们工钱了吗?”沈如初皱眉,“真是事情都凑巧了。” 如意道:“我觉得太奇怪了,应该不是工钱的问题,他们的工钱我都按着夫人的吩咐及时支付了,而且都比约定的工钱要多,他们却突然来闹事。我觉得很奇怪!凶徒才走,他们就来了,而且是结对而来,肯定有缘故。” 沈如初点点头,道:“这件事肯定是有人暗中想对我们不利,而且目标就是我。他们在暗处,我们在明处,这是最可怕的地方。将火放到家里,杀了我,一了百了;将火引到医馆,显然是想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就算是一下子没杀死我,医馆被毁,我也好过不了。这个人真是恶毒至极!” 如意道:“夫人,您一定要小心啊!从现在开始,让金月、古三娘两位将军白天黑夜都跟着您。这个人显然是早就计划好了,若不是昨天晚上金古二人也在院子里,后果不堪设想!” 松月急忙道:“是啊,夫人!您一定要小心啊!”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们都猜猜看,到底是什么人要对我不利?有没有防范的办法?” 如意看了一眼松月,道:“我暂时猜不到是谁。” 沈如初看了一眼松月,松月道:“奴婢觉得是马家的人!就是崔明月!” ☆、184 郡主闹事强加盟 沈如初笑了笑,没有说话。 松月急道:“夫人,您怎么一点也不急啊!” 沈如初笑道:“我着急就有用嘛!松月,你太心急了。就算我们知道是崔明月派人所为,我们能做什么?是能跑到马家要人?还是能找谁给我们主持公道?” 松月道:“找人给我们主持公道?夫人,您可以找郡主大人啊!您不是和安北王府还有联络吗,能不能让郡主给我们出面呢?” 沈如初白了她一眼,道:“那证据呢?先不说我有什么东西能和安北王府这样的势力交换,就算找到了安北王府,找到了郡主这样的靠山,也要师出有名,证据呢?我们凭什么说崔明月对我们下毒手?” 松月被问得哑口无言。 如意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认识几个弟兄,身手都不错,要不要叫他们来帮忙?” 沈如初道:“叫他们来帮什么忙呢?” 如意被问愣住,道:“可以让他们来帮忙保护夫人,医馆也需要有人来看着,万一再遇见闹事的,也好有个应对。” 沈如初叹气道:“我们是开医馆的,不是开武馆的,不需要打手。好了,我知道你们现在都很紧张,甚至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不用担心,他们的目标是我,不是你们。先等几天,看看官府能查出什么来。” 松月皱眉,担忧道:“夫人,他们要是找奴婢等人倒也算了,找夫人的麻烦更让我们担忧呀!夫人,您一定要小心啊!” 沈如初点点头,道:“知道了。好了,你们各自忙去吧,松月带人去收拾一下屋子,给我收拾一间干净的屋子,我搬过去;原先烧坏的屋子先放在那里。暂时不要动,保留现场。如意继续处理医馆的事情。这件事,我心里有数,你们放心,我会保护好你们的,你们都不会有事的。” 众人这才稍稍安心。 甘草战战兢兢的,做菜的时候心不在焉,锅都烧干了竟然不知道,灶膛里的火就冒了出来,厨房里堆的都是柴火。一沾火星便燃了起来。甘草这才着急起来。喊道:“来人哪!失火了!失火了啊!” 麦冬、金月、古三娘等人离得最近,急忙冲进厨房,一起将火势给扑灭了。 沈如初也听见了喊声,急忙领着松月过来。厨房已经狼藉不堪,沈如初道:“这到底怎么回事?还嫌烧的不够嘛?” 甘草吓得急忙跪下来,道:“夫人,是奴婢错了,奴婢不小心……不小心失火了,还请夫人治罪。”她哆哆嗦嗦地跪在那里。 松月上前一步,就甩了一巴掌给甘草,道:“你这个贱人!怎么那么不小心,还嫌家里不够乱嘛!没用。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好。” 沈如初道:“松月!我这个当主子的还没发话,你就去打人!” 松月急忙道:“奴婢知错。夫人恕罪!” 沈如初摆摆手,不耐烦道:“你和甘草今天都不要吃饭了!麦冬!” “奴婢在。”麦冬有些紧张。 沈如初道:“今天的饭菜就由你做。” 麦冬道:“是,夫人。” 沈如初看着那被烧毁的房间,心情有些烦乱。招呼了金月、古三娘道:“你们两个陪我去一趟医馆吧。” 沈如初前脚刚走,后脚唐梦瑶便带着飘雪、飞雨两个丫鬟过来了,从老宋口里得知沈如初已经去了医馆,文家的门都没进,就直接坐着马车去了医馆。 沈如初才从车上下来,就听后面有人喊:“妹妹!” 沈如初一转眼,就看见唐梦瑶坐在车里,正搭起窗帘看向沈如初。 “姐姐!”沈如初走到马车前,将唐梦瑶牵了下来,“姐姐,你来了?几天不见,还挺想你的。看你气色不错哦。” 唐梦瑶一下车就点了沈如初的脑门,道:“你呀,就是嘴巴甜!几天不见,我心里想你,便过来了。正好带你了点瓜干过来,很甜的。” 沈如初笑道:“多谢姐姐关心。姐姐快屋里请。” 二人进屋又说了一会话,唐梦瑶显然还不知道文家出了事情,聊起来的都是家长里短,这话头一起开,不知不觉又到了宫云枫的身上。 “云枫说这段时间你们医馆要开业了,他打算过来入驻几天,好为你们医馆争一些名堂。当时你有什么想法只管说。”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笑道:“我先谢谢姐姐和姐夫了。” 唐梦瑶从食盒里拿出一碟瓜干,笑道:“你尝尝看。这瓜干很甜的。现在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 沈如初笑道:“最近食欲不大好,开始孕吐了。不过,这些瓜果、蜜饯一类的东西我很喜欢吃。谢谢姐姐。” 唐梦瑶笑道:“你喜欢吃就好!我和你说件事,轩辕吉安找过我。” 沈如初一惊,道:“找你做什么?” 唐梦瑶叹气道:“她告诉我,她喜欢宫云枫,问我愿不愿意让?” 沈如初听了这话很生气,道:“她也好意思说得出口!简直是欺人太甚!不过,我相信你不会答应她的。” 唐梦瑶微微一笑,道:“还是你了解我。云枫就是我的天,我怎么会把他让给别人!她轩辕吉安就算是郡主也不能如此!我当即拒绝了,她恼羞成怒啊。” 沈如初笑道:“那是必然的!她那么骄傲,谁也不放在眼里,受了这个挫败感,肯定心里不舒服,你小心点,当心她变本加厉。” 唐梦瑶笑道:“走一步算一步了。有些事我们根本无法预料的。只要云枫不变心,我就心满意足了。别人喜欢他,说明他优秀,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你能这样想,就太好了!姐姐,发现你最近真是改变很大啊,而且是由内而外的改变,很棒!”沈如初笑道,一边说一边竖着大拇指。 “郡主到!”一声高扬的唱和传来。 接着便看见喜鹊领着两个婢女前来清理现场,把一群闲杂人等都赶到了一边,然后与沈如初挤眉弄眼地一笑。 沈如初和唐梦瑶对视了一眼,沈如初道:“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看来不想见都不行!” 唐梦瑶有些紧张,道:“不会是追我追到这里来的吧?” 沈如初冷笑道:“那她要有多厚的脸皮,抢人家老公还抢的那么明目张胆、肆无忌惮!我们看她出什么牌,从容应对就是了。” 唐梦瑶点点头。 轩辕吉安这次是穿了女装,而且是盛装出现在医馆的门口。 沈如初和唐梦瑶都迎了出去,一起福身行礼:“给郡主大人请安。” 轩辕吉安脆声道:“免礼。” 黄莺早就给她铺好了座位,小心翼翼地扶着她坐下了。 沈如初和唐梦瑶又是相视了一下,谁也没开口说话,都等着轩辕吉安先说话。 黄莺从两个婢女手里接过她们自带的茶具,给轩辕吉安斟茶倒水。 轩辕吉安看了沈如初一眼,又把目光放在了唐梦瑶的身上,目光冷冽而犀利,带着探究的意味,冷声道:“你这个医馆还不错,打算什么时候开张?” 沈如初这时想不出声都不行了,道:“本月的月底。谢谢郡主大人关心。” “宫云枫也参与了这家医馆的经营?”轩辕吉安问道。 听见宫云枫的名字从轩辕吉安的嘴里说起,唐梦瑶有些紧张地看了一眼沈如初。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郡主大人,我姐夫他并不参与这家医馆的任何经营,如果后面会过来帮忙,那也是看我这位姐姐的面子。” 轩辕吉安笑道:“沈如初,你说话能不能不带刺!我长这么大,你是唯一一个对着我说话带刺的人——很讨厌!你当真以为我不敢杀你?你当真以为你那个拼死赚军功的男人能护你周全?” 沈如初微微一福身,道:“郡主大人,如初不敢。如初是实话实说。不知郡主大人今天前来有何赐教。” 轩辕吉安拍拍手,就见两个婢女捧着托盘鱼贯进来,托盘上盖着红绸子。黄莺看了轩辕吉安一眼,得到示意后,上前一步将红绸子掀开。 “这是我入股的钱。”轩辕吉安嘴角带着笑。 沈如初没听明白,道:“郡主大人的意思是?” 轩辕吉安以为她在装傻,不耐烦道:“你这么聪明的女人,不会不明白我的意思吧?估计你不但猜到了我的来意,也猜出了我最终的目的。这家医馆算是本郡主和你共同开的。” 沈如初苦笑道:“没有其他选择了?” 轩辕吉安冷道:“有!只要你不怕麻烦。” 沈如初眉头蹙起来,她看了一眼轩辕吉安,她的话让她大吃一惊,她甚至怀疑昨天晚上的事情是这个女魔头给她的一个下马威。 “郡主大人愿意加盟我这家小医馆的经营,那是我三生有幸,求之不得!请问,郡主大人想占几成股份?”沈如初笑道,既然躲不过,不如精明地对待。 轩辕吉安伸出一个手掌,晃了晃,道:“自然是一半。这里是两千两银子,够你赚很久了。我想,你并没有吃亏,你觉得呢?” ☆、185 涟水泛舟听歌声 沈如初哈哈一笑,道:“多谢郡主,何止没有吃亏,简直是占了大便宜!我们要立什么字据吗?” 轩辕吉安不屑地冷哼了一声,道:“字据不字据,你敢玩花样吗?” 沈如初笑道:“的确不敢。不过,如初能先请教郡主一个问题吗?” “说!”轩辕吉安冷道。 沈如初道:“昨晚,有人到我家里和医馆纵火,郡主大人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轩辕吉安盯着沈如初,两道目光就像是两只锥子,看得沈如初浑身不自在,唐梦瑶在一旁大吃一惊,道:“初儿,你说什么?有人对你们纵火?是谁?没事吧?有没有人受伤?东西毁了没有?” 沈如初浅笑道:“还好,只是毁了些财物和房子,没有人员伤亡。” 唐梦瑶抚着胸口道:“我去你家时,没人告诉我啊!到底是什么人做的?”她一边问一边拿眼神等着轩辕吉安。 轩辕吉安冷冷一笑,道:“本郡主没兴趣做这种下三滥的事情!何况,我手下也没有这种脓包,我想叫她死,她还能活到现在?” 唐梦瑶怒道:“你并不是想让她死,你只是想来个下马威!卑鄙!你算哪门子郡主!” 黄莺一看有人对轩辕吉安不敬,当即怒道:“放肆!竟敢这么对郡主说话!” 沈如初将唐梦瑶拉到了自己身后,道:“姐姐,没事。别担心。”唐梦瑶那样娴静的性子,若不是为了自己出头,她不可能多管闲事。 沈如初道:“郡主大人,我姐姐说话直接了点,但她也是担心我的安危,并无其他意思。既然郡主否认了,那我百分百相信不是郡主做的。” 轩辕吉安冷笑道:“本郡主不需要你的信任!你爱怎么怀疑就怎么怀疑!不过,由此可见。你的医馆很需要本郡主的参与!以后这就是本郡主的产业之一了,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动本郡主的东西!” 沈如初也想到了这一层面,莫说轩辕吉安还有可以利用的地方,又愿意给这么多的银两,就冲他们王府在疆北的势力,白白抢了医馆去,她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笑道:“那就欢迎郡主加盟我们医馆!郡主想怎么管理呢?有什么良策或建议?” 轩辕吉安冷道:“本郡主对这么个小医馆没有管理的兴趣,你按着自己的意愿折腾就好!我会在关键的时候用上。当然。平日的分红我也要。半年算一次。你不会做花账的吧?” 沈如初冷哼一声。道:“没那个必要。” 轩辕吉安爽气地站起来,道:“那今天就到此为止?” 沈如初扯了扯嘴角,道:“那如初恭送郡主大人。” 唐梦瑶不情愿地福了福身子,道:“恭送郡主。” 轩辕吉安看了唐梦瑶一眼。冷冷道:“宫云枫医术越来越高明了,我很欣赏他!这样的男人不应该被关在家里,要好好地展现。” 唐梦瑶反唇相讥,道:“我夫君的医术本来就高明,不需要郡主重复肯定。他这样的男人是否愿意展现,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郡主还是少花点心思来管我们这些平头百姓的事情。” 黄莺怒道:“放肆!” 唐梦瑶瞪着黄莺,怒道:“放肆的是你!你一个小小的奴婢。有什么资格对着我大呼小叫,狗仗人势也要有个限度!” 黄莺平时很得轩辕吉安的脸,办事有能力,平时狐假虎威,借着轩辕吉安的势力没少作威作福。几时受过别人的责骂,听唐梦瑶这么骂她,早就火冒三丈,伸手要打人了。沈如初怕唐梦瑶吃亏,急忙将她拉了过来,而轩辕吉安则冷道:“黄莺,走了!” “是,郡主!”黄莺恨恨地看着唐梦瑶,甩着袖子离开了。 沈如初叹气道:“姐姐,你何必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走,我带你散散心去,我们去游船好不好?” 唐梦瑶正色道:“放心,我没生气!我就是故意气一下那个女人,出来抢别人的夫君还那么理所当然!你和我说说,昨晚到底怎么回事?” 沈如初简单地把昨晚发生的情况说了一下,唐梦瑶听后又气又恨,骂道:“哪里来的贼子!竟然还对你用了迷香!你要不要紧,孩子呢,有没有伤害?” 沈如初摇摇头,道:“孩子没事,我也没事。” 唐梦瑶松了一口气,道:“那你得罪什么人了?会不会是……是那个女人?”关于崔明月的事情,她听沈如初说起过,她不止一次叮嘱沈如初要小心这个女人,本以为轩辕吉安曾插手过,马家就消停了,想不到马家消停了,这个女人却不肯罢休。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猜是的。” 唐梦瑶道:“那我最近搬来和你一起住吧,陪你说说话,好歹有个照应!” 沈如初笑道:“不用了,姐姐。让你和姐夫分/居,我要承担多大的罪过!一起去泛舟?”她现在很压抑,文旭不在,她必须自我放松,哪怕是为了孩子。 唐梦瑶看着沈如初强作笑颜,知道她所承受的一切,道:“好,我们一起泛舟去。不过,你们家经历了这样大的事情,要先报官。我陪你去报官吧,顺带让小三……天瑞找他的同僚帮帮忙,有人好办事。” 沈如初道:“一早便报官了,已经在处理了,走吧,从这里到涟水河还有一段距离呢。” 松月被沈如初罚在家里,金月跟着去了,负责驾马,飞雨、飘雪二人一辆马车,在马车里放了一些食盒,装了一些饮品和食物;沈如初则和唐梦瑶一辆马车。 到了涟水河,沈如初命金月去租了一艘小船,和唐梦瑶手挽手上了船,唐梦瑶招呼两个丫鬟将酒菜摆在了桌子上,几个精致的糕点,还有沈如初最爱吃的瓜干。 涟水河上飘荡着大大小小的船只,有上百只,水平如镜,有风吹过来,虽然是夏季却有别样的清凉,视野开拓的同时也让人心情大好。 “姐姐,你喝酒,我喝茶。”沈如初给唐梦瑶斟了一杯酒。 唐梦瑶笑着饮下,笑着看向远方,惬意地笑着,道:“这里真好,早该来了。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 沈如初知道唐梦瑶的文人气质又来了,笑道:“姐姐真是好文采!说得真好!我也来凑个热闹吧。” 唐梦瑶伸出纤纤素手,笑道:“妹妹请!” 沈如初一抬眼,看见湖面上空飞起无数禽类,像是海鸟又像是大燕,问道:“姐姐,那些是什么鸟?” 唐梦瑶嗔道:“亏你还是在安阳长大的呢!连大雁都不认识吗?这些大雁要飞到南方去过冬了,就是传说中的早雁。” 沈如初一愣,她哪里是土生土长的安阳人哦!但也是有口难言,憨笑道:“现在还是夏天,要过半个月才立秋呢,它们这么快就飞走了?” 唐梦瑶笑道:“北疆严寒,天气冷得快。它们现在飞,也不是一下子就到了南方,飞个几个月,到了南方,正好是过冬。晚走就来不及了。”她给沈如初斟了一杯酒,笑道:“你的句子呢?要是说不出来,可是要罚酒的。” 沈如初苦笑道:“好姐姐,我现在是怀了宝宝的人,不能饮酒。姐姐饶了我这遭吧。我现在就出个对子,献献丑——风驱早雁冲湖色,雨挫残蝉点柳枝。” 唐梦瑶完全没想到沈如初竟然有这样文采,说了这么一个寓情于景的好句子,又开心又惊喜,笑道:“好丫头!瞒我那么久,还说自己不会作诗,这两句多妙!” 沈如初不好意思地笑了,道:“姐姐谬赞了!我连姐姐的万分之一都不及。我们到船头那里吹吹风吧。” 唐梦瑶笑道:“好啊,我们一起去。” 甜蜜一起走到船头,划船的是个船娘,又高又胖,和金月、古三娘的身形差不多,否则也撑不动这好几人坐的船。 沈如初笑道:“让我想起了年少的时候。” 唐梦瑶感慨道:“是啊,我也想起了自己当姑娘的时候,那时还在京城,春天的时候我们喜欢去山上踏青;夏天的时候,我们喜欢就喜欢游船,三五成群的,很热闹。那时真是无忧无虑的,偶尔会想着找个如意郎君。姐妹们之间会为了一点小事争风吃醋,但一转眼就忘了。当然,也有很多让人心烦的事,总会有些爱攀比的人,为了满足的自己的虚荣心甚至能把我们的聚会闹得不欢而散。” 沈如初听着她的回忆,能想象出当时的繁华和欢乐,这些膏粱子弟的优越生活。 “我们老了,所以爱回忆了。”沈如初苦笑道,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可怜,上一世的回忆她不愿意去想,这一世的回忆偏偏又这么短暂。 唐梦瑶不以为然,笑道:“你比我还小,说什么老了!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听听,对面的船上有歌声,很好听。” ps: 兜兜求支持呀!顺带为自己的单行本打个广告——《古墓明珠》,胆子小的童鞋,千万别晚上看。谢谢。 ☆、186 琵琶声声故人来 沈如初笑道:“这声音真翠,唱腔很好。弹得是琵琶哦。” 唐梦瑶笑道:“是唱的不错。你听得懂她唱什么吗?”那唱歌之人用的并不是安阳本地话,而是浓浓的外乡音,声音软软柔柔的,让人光是听了声音就起了怜爱之心。 沈如初摇摇头,道:“听不懂她唱什么,不过真好听。” 唐梦瑶笑道:“我喜欢她弹得琵琶声。” 沈如初吟哦道:“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曾经古诗中的意境如今自己也亲身经历了一回,沈如初笑得很舒心,一时间主板烦恼烟消云散。 唐梦瑶吃惊地看了一眼沈如初,道:“初儿,我发现你出口成章啊!整日说我是才女,我现在才明白,你哪里是夸我哦,根本就是取笑人家嘛!” 沈如初笑道:“好姐姐,那都是别人写的,我不过是背下来罢了。” 唐梦瑶笑道:“我不信!这么好的诗句,我怎么没读过!我虽算不上饱读诗书,但也看过不少诗词,怎么就没你说得这一首?” 沈如初扶额叹气,什么叫祸从口出,这就是祸从口出呀!自己好死不死的,吟哦什么诗句嘛! 好在这时,船娘开腔了,笑道:“二位夫人,要不要我把船往前撑,靠近些,你们也听得真亮?” 沈如初看了看那船,分明就是一艘画舫,又高又大,装饰浓艳而俗气,船头莺莺燕燕成群。时不时看到几个姿态妖娆的女子穿梭在那里,不但有琵琶声,还混杂着女人们的娇笑声,再看那些女人的穿着,虽说天热穿得少,但又少又那么透的,实在太不多见了。 “船家,这是什么船?”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看了沈如初一眼,笑道:“你个傻丫头,那样的船自然是青/楼的。寻常人家的姑娘。谁会穿成那样在这里唱歌。你再看看。时不时还有男人上船呢。” 船娘笑道:“这位夫人说得极是。那可不就是畅春楼的画舫嘛!” 沈如初一愣,这畅春楼的名字很耳熟,想了想好像从余翠柳的嘴里听说过,她当初想去畅春楼找金牌杀手夜无常。为的是杀掉胡山海为父母报仇。 “我听说夜无常是畅春楼的常客?”沈如初笑道。 船娘侃侃而谈,道:“夫人说对了,这杀手第一、勾命无常的夜无常就是畅春楼的贵客,听说他每年将自己杀人得来的金子全部花销在畅春楼这个销金窟了。畅春楼的姑娘美貌动人,个个都是多才多艺,伺候人的本领又是一流的,英雄难过美人关,就算是天底下最冷酷的杀手也过不了这一关!” 这些在河里撑船的人,见惯了南来北往的人。听了不少趣事、奇事,自然也算是见多识广,能和客人侃侃而谈。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梦瑶笑道:“姐姐,我还是远离吧。不要遇见了登徒子,招了晦气。” 唐梦瑶笑道:“好。就依你!我们就在这里听听歌也挺好的。” 沈如初笑道:“姐姐,走,我们继续吃东西去。过段时间我们再来游船。船家就在这里停着吧。” 那船家笑道:“好!不过,上游更好玩,有很多莲花,这个季节还有莲蓬,又甜又清香。” 说到莲蓬,沈如初两眼放光,笑道:“那船家,这哪里有卖的?一定要去上游吗?” 船家笑道:“不去上游也可以。夫人瞧瞧那边,那里就有搜小船,卖的便是莲蓬。” 沈如初拉着唐梦瑶的胳膊,撒娇道:“好姐姐,我们去一下吧,我想吃莲蓬!” 唐梦瑶嗔怪地看了她一眼,笑道:“小吃货!船家,就朝那个方向去吧,错开那艘画舫,绕开一点。” 她一边说一边让飞雨塞给船家一锭小银子。 船家欢天喜地装好银子,飞快地摇着船朝河中心驶过去。 沈如初坐在船头,笑兮兮地看着水面上的景色,唐梦瑶坐在她边上,给她递了一块杏干,笑道:“你最爱吃蜜饯了。这杏干是我让厨娘亲自腌制的,用的是我们老家的法子,用冰糖泡了,又晒干。所以,这杏干酸中带甜,甜中带酸。一点都不腻人。” 沈如初笑道:“只要是姐姐喂我,就算是毒药,我也甘之如饴啊。” “贫嘴!”唐梦瑶嗔道。 虽说那船娘按着唐梦瑶的授意,将小船划开了,离那画舫稍微远一点,但因为是朝河中心驶去,所以离那画舫的距离比起先前还是近了好多。 “夫人!”沈如初正和唐梦瑶说笑,却听有人朝这边喊话。 沈如初四周看了看,却没看见谁在喊话。 船娘笑道:“夫人,有人喊你呢。” 沈如初吃惊道:“喊我?谁喊我?” 船娘朝那画舫上看了看,抬起下巴,道:“不就是她嘛!” 沈如初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见画舫上站着一个妙龄女子,怀里抱着琵琶,正冲沈如初招手,唐梦瑶也看到了这一幕,道:“你认识她?” 沈如初看过去,发现那女子的面容十分眼熟,想了一会才想起那人是谁,遂点点头,道:“还真是个故人。” 唐梦瑶道:“你怎么认识畅春楼的人呢。” 沈如初笑道:“说来话长。”她站起身子,冲对面的画舫笑道:“千雪,别来无恙!” 对面的弹琵琶女子正是千雪! 千雪巧笑倩兮,明眸皓齿,浓妆却不艳抹,风情万种地站在那里,道:“如初,你变得更加漂亮了!” 沈如初不置可否,淡淡笑着,道:“你回来了。” 千雪点点头,低头看着琵琶,信手拨动了两下琴弦。 唐梦瑶笑道:“这是你朋友?要不要叫她过来一起说会话?”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梦瑶,笑道:“你不介意?” 唐梦瑶白了她一眼,道:“你的朋友,有什么好介意的!” 这时,画舫里走出几个身材曼妙的女子,拉着千雪,笑道:“哟,这是你的好姐妹呀!一个个还都挺水灵的,要来我们畅春楼吗?” 另一个笑道:“她们两个若是来了,恐怕要抢走我们不少生意呀!千雪,你怎么不介绍一下你的好姐妹呢?” 千雪正色道:“她们是我的朋友!请你们尊重我的朋友。”她一边说,一边作势要拨动琵琶。 那几个人似乎吃过千雪的亏,急忙闪到一边去了,一边闪一边抱怨:“真是的,不过是开句玩笑,犯得着这么当真?” 沈如初和唐梦瑶小声道:“我这个朋友有些特别,不是一般的风尘女子。” 唐梦瑶笑道:“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正说着,就见对面的画舫上放下一只小船,而千雪已经坐在了小船上。 “好久不见了。我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没想到……”沈如初一边说,一边将千雪拉上船。 千雪浅浅一笑,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散,是为了聚。很高兴又见到你。” 沈如初和唐梦瑶介绍说:“姐姐,这是千雪。” 千雪和唐梦瑶相互福着身子,算是见礼了。 “千雪,这是我的义姐唐梦瑶。”沈如初笑道。 千雪点点头,道:“就是宫大公子的夫人吧!我听闻过。你们一对姐妹花在这里游船实在很惹眼。瞧瞧,那边已经不少公子哥儿朝你们这边看了。” 沈如初没把这话放心上,唐梦瑶听了这话却心中不快,暗自埋怨千雪说话轻浮,不知轻重。 “来,喝点酒水,顺带和我们说说这一年你都去了哪些地方?有哪些有趣的见闻,让我等也长长见识。”沈如初笑道,并没有当着唐梦瑶的面点明千雪的身份。 千雪笑道:“就是在北夷。北夷的天更冷更干,不过那里的羊肉却特别的香。” 唐梦瑶惊道:“你去过北夷?” 千雪喝着杯子里的酒,笑道:“好酒!”然后媚眼如丝地看着唐梦瑶,道:“怎么,如初没有告诉你,我本就是北夷人。” 大燕和北夷现在起了战事,而且有恶化之势,大规模的战争一触即发,现在安阳内出现的北夷人越来越少,也鲜有燕国人去北夷那边贩卖瓷器、皮草等物了。千雪竟然毫不避讳地承认自己是北夷人,这多少出乎唐梦瑶的意外,就连沈如初也吃了一惊。她之所以瞒着唐梦瑶,就是担心千雪并不愿意让人知道她的身份。 唐梦瑶笑道:“听说北夷人粗犷高大,民风彪悍,但我见千雪姑娘,风雅得很。”她这句话里微微有些讽刺的意味,说一个粉头风雅,基本上是说她风/骚了。 千雪不以为杵,优雅地笑着,道:“我母亲是大燕人。我的长相随我的母亲。” 唐梦瑶笑道:“那你该承认自己的大燕人,毕竟这是燕国的土地。” 千雪冷哼一声,看向唐梦瑶,道:“可惜,我没的选择,谁叫我母亲没有我父亲强大呢。” 沈如初急忙打断二人的对话,道:“来,我以茶代酒,敬二位一杯。” ps: 推荐一本好友的书:《风水密码之夺宝》,看简介很吸引人,兜兜去点击看了看,很玄乎,很不错的书。不是鬼故事,亲们放心去看。 ☆、187 起冲突杀手无常 千雪优雅地端起杯子,看着唐梦瑶,笑道:“宫夫人不必担心,千雪无论是北夷人还是大燕人,都是个卖唱的风/尘女子,不会影响大局。” 唐梦瑶笑道:“千雪姑娘说笑了。不过我前面听姑娘的唱腔,好像吴侬软语,不大像是北方人,更难以想象你是北夷人。” 千雪笑道:“我母亲是南方人。” 沈如初见她们二人气氛有所缓解,也就放下心来,笑道:“莫谈国事,莫谈国事。我们喝酒聊天。” 唐梦瑶笑道:“我们根本不是在谈国事,我们在聊风土人情。” 千雪好笑地看着沈如初,道:“嫁给那个傻小子了?” 沈如初道:“哪个傻小子?” 千雪道:“还不是那个暗恋你许久的傻小子!经常到沈家玩的那个,好像叫文旭!” 她走的时候,沈如初的亲事还没有完全定下来,她并不知道沈如初嫁给了谁,只是这么猜测着。 唐梦瑶笑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那个傻小子已经成了大将军了!” 千雪笑道:“那就是立了不少军功喽?” 沈如初道:“没什么军功,不过是帮着主帅铲除过一个叛贼。你这次来安阳,什么打算?” 千雪笑着自己倒了一杯酒水,笑道:“还能有什么打算,我就卖唱为生呗。” 沈如初道:“我听说夜无常在畅春楼?他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样武功高强啊?和我们说说吧,我们都很好奇呢。” 唐梦瑶也来了兴趣,央着千雪,道:“是啊,说说吧。这夜无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不是很凶残,很冷酷,是不是瘦瘦高高的,对了,有一柄很长的、见血封喉的剑?” 沈如初确认:不管是什么出身的女人。心中都充满了幻想和遐想,对江湖都有一种向往。 千雪笑道:“我没见过他的真面目。” 沈如初点点头,若有所思,道:“我猜测,他是怕别人认出来,毕竟杀手这个行业风险大,杀了人,自然迟早要被人杀。多一分隐瞒就多一分安全。不过,他为什么高调地呆在畅春楼呢?莫非这里有他心仪的姑娘?” 千雪笑道:“想不到你们对这些事感兴趣,真是羡慕你们——北夷已经攻打过来了。你们不思报国。却在想这些事?” 唐梦瑶笑道:“我就算思着报国又怎样?我能做什么呢?再说了。北夷想打进安阳,攻陷疆北,还没那个本事!我们这叫及时且行乐。” 沈如初发现唐梦瑶现在伶牙俐齿,很是能说会道。不过千雪的话触动了她,苦笑道:“千雪,你说得对。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现在的生活是有些奢侈。” 千雪冷笑道:“算了,每个人的心思都是不同的,比起那些只会逃跑的官员及其家眷来说,你们又算是好的了。我还是和你们说说夜无常的事情吧,夜无常在畅春楼从来没找过女人。” 沈如初和唐梦瑶对视了一眼,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他在畅春楼却不找女人?难道她本来就是个女人?他在畅春楼的开销应该不小吧?”沈如初惊道。 千雪笑道:“是男人。这一点我完全可以肯定。不过,我到畅春楼没多久,还真没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他在畅春楼包有不同的房间,每晚具体在这里睡觉,没人清楚。总之。是个神秘人。” 沈如初点点头,道:“这才是杀手的特点,神秘!不说这个人了,千雪,你见过我哥哥没有?” 千雪有些伤神地望向远方,摇摇头,道:“他不是出征了吗?我怎么见他?何况,见了不如不见。不见的好啊!” 沈如初沉默了半晌,道:“他还记挂着你,我一直很好奇,你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 千雪跳着眉毛,神采瞬间飞扬,笑道:“这是个秘密。总之,我无意之中结识了他,他救过我一命,而我,已经报答了他。” 沈如初笑道:“很浪漫的际遇。你打算一直在畅春楼?” 千雪笑道:“也没什么不好!畅春楼好吃好喝,说不定哪天我还能遇见个金主呢。对了,有个人你大概认识,现在还有些名头呢。仙儿,哦,就是以前的秋蕊,现在可是环采阁的红牌,前些日子我还见过。”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梦瑶,二人都很吃惊,秋蕊什么时候去环采阁了? 环采阁和畅春楼一样,都是销金窟,说白了,就是风/月场所。 “秋蕊?仙儿?她不是嫁给王连盛了吗?不在马家?什么时候去了环采阁?”沈如初皱眉道。 千雪笑道:“我知道的仙儿就在环采阁。” 沈如初心中一沉,没想到秋蕊竟是这样的结局,半晌说不出话来。 唐梦瑶道:“这丫头竟然去了环采阁,莫非……” 千雪笑道:“你们不要担心了,她现在很红,吃香的喝辣的,很滋润。以前跟着你还要服侍你,现在却有几个丫鬟一起服侍她。” 唐梦瑶有些鄙夷地看了她一眼,道:“并非人人都想过娼/妓的生活。” 千雪反唇相讥,冷笑道:“笑贫不笑娼,难道你没听说过吗?娼/妓也没什么不好,和那些名门望族的夫人并无差别,无非是服侍一个男人、服侍很多个男人的差别。你说呢,宫夫人?” 沈如初听不惯千雪这种话,当即加入了唐梦瑶的阵营,冷道:“千雪,你想做什么是你的权利,笑贫不笑娼也不假,但粉头始终不是光彩的职业。” 千雪放下杯子,扭着身子,笑道:“看来,我该走了。” 沈如初笑道:“希望以后还能再见。” 千雪优雅地踏上小船,回眸一笑,道:“肯定会常见的。你忘了,我们是有缘人。” 沈如初笑道:“慢走。再见。” 千雪一走,唐梦瑶便开始数落沈如初,道:“初儿,你怎么认识这种不三不四的女人!别和这种人来往了!简直是自甘堕落!落入风尘了,还说风凉话!气死人了!哎呀,回去吧,回去吧!想起这个女人就心烦。她太嚣张了!” 沈如初笑道:“姐姐,你何必和她一般见识呢!不瞒姐姐说,我觉得千雪并不是简单的歌女,她来安阳应该是有目的的。据我了解,她之前来安阳便是当细作的。青/楼来往人员繁杂,什么人都有,这样的场合最乱,但是越乱越容易混淆视听,也进行信息交接和贩卖。” 唐梦瑶一惊,道:“那还得了!我们去报官吧,把她抓起来!不能让这种人为患我们大燕。初儿,你还年轻,社会阅历还少,不能被这种人给骗了!”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姐姐,我知道啦!我和她没什么关系的!不过是因为我哥哥的缘故才认识她。至于她是不是细作,我们没凭没据的,就算去官府说了,他们也不会管的,就不要多管这种闲事了。不过,今天让姐姐不开心,是我的错。姐姐原谅我哦。” 唐梦瑶捏了沈如初的脸蛋,笑道:“你呀,小嘴这么甜,又在这里扮可怜,我原谅你了!走吧,我们回去,玩了这么久也该回去了。”然后便吩咐飞雨、飘雪收拾东西准备回去。 且说,千雪回到了畅春楼的画舫,便进了自己的房间。不多会便有人闪了进来。 “你找我。”一个冷漠的声音。 千雪歪在软榻上,转过身来,看见一个高大的背影正背对着她。他一身黑衣,浑身散发着冷然的气息,就像是北极的寒冰,让人远远便感受到森然和寒冷。 “夜无常,看来你还有些名气,以往我还真是低估了你哎!我今天听见有人在议论你,而且都是足不出户的女人,把你说得神乎其乎的,问了很多关于你的问题!好似对你很感兴趣。”千雪笑着,妖娆地站起来,走到夜无常的面前,轻佻地抬起夜无常的下巴,“如果他们知道你不但是个顶尖的杀手,还如此英俊的话,是不是更讨人喜欢?” 夜无常冷然地看着千雪,英俊的脸上带着一层寒霜,冷道:“你有什么事直接说,请不要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千雪冷道:“你脾气还很大!哼,没有我们北夷的庇护,你以为你能活到今天嘛?夜无常,你要记住,你的命是谁给的!” 夜无常冷道:“你们需要我这条命随时来取!当杀手的那一天起,我就没打算长寿!” 千雪冷冷地看着他,憋了一口气,拳头紧紧地握起来。 “你去帮我杀个人!”千雪冷道。 夜无常冷道:“说!” 千雪道:“自然是大燕的主帅马征明!我要看到他的首级!他一死,就群龙无首,自然就军心涣散!” 夜无常想也没想,道:“收到!” 千雪冷冷一笑,道:“来,喝一杯,期待你的好消息!”她端过来一杯酒。 夜无常冷冷一笑,道:“谢了!” 千雪冷道:“你可以不喝酒,但是……解药你也不想要了吗?” ps: 鞠躬感谢0拈香一朵0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小小猪妹送的两个平安符。求亲们继续支持正版哦。 ☆、188 畅春楼千雪密谋 夜无常冷然看着千雪,眼底尽是森然,他伸手接杯子,千雪却在这个时候送了手,那杯子眼看要落在地上,夜无常不慌不忙踢了一脚,那杯子飞起来,他纵身跃起,之间那杯子在墙壁上打了个漂亮的圈儿,然后稳妥妥地落在了他的手上。 “我会尽快!”夜无常饮下酒,冷道。 千雪冷笑道:“希望我不会等得太久。” 当夜无常走出房间,一个婢女模样的人走了进来,道:“小姐,他靠得住吗?” 千雪冷道:“他没有选择。” 那婢女点头,道:“家主大人又来信了,催促小姐快一点得到情报。小姐确认那个马文俊会来畅春楼?” 千雪变得不耐烦,道:“我知道了!催我也没用,一切都要按部就班地来!马文俊来不来畅春楼,哼,我不知道!” “你……”那婢女也随之不耐烦地道:“可是家主大人等不及了!小姐还是抓紧吧,不要等家主生气了!” 千雪一巴掌甩过去,骂道:“你是什么东西!在这里教训我!我父亲交代的事情我自然会去做,轮不到你在这里指手画脚!” “你!”那婢女捂着红肿的半边脸,气得七窍生烟,却不敢发作。 千雪怒道:“滚!马上滚出去!” 那婢女跑出门,正好与进门的老鸨撞了一个满怀,那老鸨骂道:“没长眼睛呀,死丫头!”一边说一边还掐了她一把。 那婢女满眼杀气,却听千雪道:“你出去!去厨房给我端点吃的来。” 那老鸨笑道:“哎哟,女儿呀,你还在吃东西呀,就不怕发福嘛!我和你说呀,这男人呀都喜欢身材玲珑的,十个里面有一个喜欢丰满的!你可要给我注意了啊。这甜食呀、肉食啊,都少吃。” 千雪换上笑容,道:“妈妈。我知道啦!放心吧,我就是吃一点水果,水果吃多了,嗓子更润,才好给妈妈多唱几首歌,多招揽几次客人啊。” 那老鸨笑得脸上的粉都掉了一层,笑道:“这才是我的好女儿!妈妈我没白疼。现在外头来了个贵客,女儿你出去唱一首呗,给的打赏肯定不少!”老鸨眯眯笑着。 千雪转身拿了琵琶,笑道:“妈妈。是什么贵客呀?让您亲自招呼。” 那老鸨眉开眼笑。道:“这可是咱们安阳城有名的花花大少。马文俊马大公子!” 千雪微微一愣,继而笑靥如花,道:“妈妈,您要不先招呼一下。我补个妆?我这个样子见贵客,好像寒酸了一点哎。” 老鸨笑道:“好好好!就依你!想不到你这孩子这么懂事。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个月妈妈我再给你做身漂亮衣裳。” 这边,千雪正在竭尽所能地讨好、魅/惑马文俊;而那边,沈如初和唐梦瑶已经到了医馆。 “你去我们家住几天。”唐梦瑶道,是不容置疑的口吻。 沈如初笑道:“姐姐,我现在大着肚子,很麻烦的,一会儿吐了。一会儿痛了的,让人不消停!” 唐梦瑶道:“不行,你今天一定要跟我回去!你的卧室都被烧了,你还怎么住?何况,昨天能放火烧你们家。今天就一定安全了吗?你去我们家住几天。我不怕麻烦的,在安阳,我就三个亲人,你是我的亲人,我怕什么麻烦!” 沈如初不可思议地看着唐梦瑶,发现她成熟了很多,说话做事贴地气了,完全不像是最初认识的那个只会吟诗作对、优越感十足的娇小姐。 “姐姐,谢谢你。就是因为有人在暗中想要对我不利,我走到哪里都是个麻烦,我不想连累其他人。我已经让松月给我布置了其他房间,我们家房子还是有几间的哎,住处您就不用担心了。”沈如初娇憨地笑着。 唐梦瑶正色道:“我不和嬉皮笑脸!你今天必须跟我走。哎,我要知道那个女人蛇蝎心肠,早该劝你长个心眼。幸好你命大,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这一辈子都活得不安!” 说到动情处,唐梦瑶红着眼。 沈如初顿时慌了手脚,道:“姐姐,别难过,我跟你去!你要不要先和姐夫说说?我这贸然去,总是不大好吧?” 唐梦瑶笑道:“别人他一准不欢迎,你去了,肯定没问题!走吧。” 沈如初没想到唐梦瑶这么心急,笑道:“好姐姐,你总要让我拿几件换洗的衣服,带一些日常用品吧?松月那丫头还被我罚在家里干活,总要带个人随身伺候着吧?” 唐梦瑶笑道:“我一心急就把这回事给忘了!那我们快到你家里收拾一下。” 飞雨捂着嘴笑道:“瞧把我们夫人给急的!” 飘雪道:“夫人最喜欢的就是文夫人!这下好了,家里以后热闹了,夫人再也不用天天念叨文夫人什么时候来看她了。” 唐梦瑶作势要打,骂道:“你们两个小丫头,当着我的面就编排我了!看我不缝了你们的嘴!” 飞雨和飘雪急忙躲到了沈如初的身后,沈如初笑道:“好了,不闹了,姐姐我们先回一趟家。不过,今天真的要去你们府上?明天沈芝媛出门子,我要去一趟沈家哦。” 唐梦瑶大包承揽,笑道:“明天我陪你一起去,免得你自己去了,又受高氏母女的气。” 沈如初笑道:“姐姐,你小瞧我!就凭她们两个,能给我罪受?” 唐梦瑶笑道:“好了,不说了,快回去收拾一下吧。” 沈如初笑道:“姐姐,别急,医馆的事情我还要交代一下。”当即叫了如意过来,道:“郡主给了多少银钱?有没有点数清楚?” 如意笑道:“回夫人的话,郡主送了足足三千两纹银过来。这些银两怎么处置?” 沈如初看了如意一眼,道:“送到大丰钱庄存起来。另外,将医馆的开业、经营情况都整理妥当,认真誊写一份送到王府,让郡主知晓;再准备一份收据,写明收到郡主三千两的纹银,加盖咱们医馆的印鉴。” 如意道:“是,夫人,我这就去办。” 沈如初想了想,又道:“慢着!你再去准备一份请帖,要烫金的那种,越高档越好,邀请郡主来参加医馆的开业大典。” 如意道:“是,夫人。那请帖的内容要我来写吗?”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道:“自然是你写,你若字迹难看,花点钱请人写。反正我的字是拿不出手的。一切准备妥当了,将这三样东西一块送到王府,交给郡主。” 如意道:“是,夫人。我这就去办。” 唐梦瑶笑道:“你真的让轩辕吉安来插手你们医馆的事情?” “我还有其他选择吗?没的选择。”沈如初笑道,“走吧,我们回去收拾一下。” 唐梦瑶道:“我觉得轩辕吉安是有目的的。” 沈如初笑道:“什么目的?” 唐梦瑶笑了笑,道:“算了,该来的总会来的,我们管不了,只能小心防着了。” 回到家中,沈如初让松月收拾了一下,带了一些日常用品,又交代了留守之人在家的注意事项,便和唐梦瑶一起去了宫家。 路过桃花斋的点心点,沈如初笑道:“姐姐,我下去买些点心吧。” 唐梦瑶笑道:“家里的点心多的吃不完!我们有专门做点心的厨娘,你想吃什么直接让她给做,比外头买的还要干净好吃!” 沈如初笑道:“是我爷爷爱吃,我打算买一点明天给爷爷带过去。” 唐梦瑶笑道:“那也让我家那位厨娘给做吧,明天一准来得及。你呀,什么都不用准备,只管陪着我聊聊天。过两天得空了,我带你出去散散心,我估计你昨天也受惊了,要给你压压惊。” 她心疼地看着沈如初,兴许是昨天没睡好的缘故,沈如初脸色有些灰白,眼睛也无神。 “姐姐,有你真好。你比我亲姐妹都还亲。”沈如初撒娇道,“要是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 唐梦瑶笑道:“又说什么傻话呢!” 沈如初正色道:“姐姐,我不是说傻话!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先是嫁给了文旭,又和你成了姐妹。如有来生,来生我们也一起做姐妹!” 唐梦瑶笑道:“好啊!我也要感谢你呢,有这么好的妹妹,又聪明又能干。” “吁——”车夫忽然勒住了马缰,停了下来。 唐梦瑶道:“怎么忽然停下来了?” 那车夫笑道:“夫人,是三爷呀!” 接着便看见唐天瑞出现在马车前,笑道:“姐姐,这是去哪里逛了呀?我能不能上车蹭一会?”他自己牵着马。 唐梦瑶笑道:“这么小的马车哪里坐得下三个人!你还是骑你的马去吧!” 唐天瑞笑道:“还有什么人也在?是姐夫吗?” 沈如初探出一颗小脑袋,道:“不是啦!是我呀。这里已经没位置了,你自己骑马去!” 唐天瑞笑道:“原来是你在。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呢?” 唐梦瑶笑道:“去宫家喽!我一个人闷得慌,所以拉着初儿去我们家住几天,行不行?” 唐天瑞连忙道:“行!当然行!” ☆、189 宫家来客显惊慌 ps:兜兜弱弱地呼求正版支持! 沈如初与唐梦瑶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唐天瑞笑道:“姐姐,晚上我去你们家蹭饭,天天在衙门里吃饭,肚子里的油水都被刮出来了。” 沈如初笑道:“怎么人家当官都脑满肠肥,你当官却连点油水都没有!说实话,是不是怕我们问你借钱?” 唐天瑞骑着马,笑道:“谁叫我们是清水衙门!所谓清水,就是没有油水的意思!你问我借什么钱,你很缺钱吗?” 沈如初笑道:“缺钱,那你借吗?” 唐天瑞急忙看向唐梦瑶,笑道:“我没钱啊,每个月就那么点俸禄,我都不够花销了。你若是需要钱,找我姐姐借。” 唐梦瑶嗔道:“你先忙着吧,整日里说钱不够用!我要是写信告诉爹,仔细你的皮肉!” 唐天瑞吓得了一跳,道:“好姐姐,你千万别告诉爹啊,他现在写信催着我回去呢!我不想回去,安阳多好玩啊!” 沈如初笑道:“姐姐,你看小三,好像长高了。” “去,一边去!我比你年长,你该叫我一声哥哥,有这么拿兄长开玩笑的吗?”唐天瑞笑道。 沈如初笑了笑,看着唐天瑞灿烂的笑容,忽然觉得自己老了,心中涌起一种沧桑之感。 唐梦瑶笑道:“你虽年长,那是虚长了,初儿比你懂事!爹让你回去,你就回去,安阳有什么好留恋的,兵荒马乱的不太平,我劝你还是趁早回去,不要让爹娘担心!我已经收到两封信了,被他们念叨的脑袋疼。” 唐天瑞自说自话,道:“我才不要回去呢!到了京城我肯定要被闷死了,爹又要逼着我去学那些四书五经,又忙着去应酬。烦死了!” 唐梦瑶无奈地摇摇头。 唐天瑞浑然不知道唐梦瑶的心情,仍旧惆怅地想着如何推托回京城的事。 “你不用再做事了?”沈如初问道,“现在就可以回家了?” 唐天瑞苦笑道:“没人叫我做事,他们都不敢使唤我。要不是我勤快,想多学点东西,可以一直赋闲在家——这些人也真是的,一个个都以为我是膏粱子弟,我是有真才实学的好嘛!” 沈如初笑道:“是哦,你是有真才实学的。我一直觉得你有真才实学呢!姐姐说得对,你应该早些回京城。儿行千里母担忧。” 唐天瑞笑道:“那我爹娘也催我姐姐回去了。她为什么没动静?” 唐梦瑶嗔道:“你和我比?我在这里是有家的。你姐夫在哪,我就在哪!” 沈如初帮衬道:“就是!你怎么能和姐姐相比!” 唐天瑞笑道:“我一张嘴说不过你们两张嘴!姐姐,你就等好吧,爹娘绝对也会让你回去的。由不得你选!我太了解他们的为人了。” “闭嘴!不准你这么说爹和娘!”唐梦瑶沉了脸色。 唐天瑞笑道:“好吧,我说错了。前面有家卖烤鸭的店,我去买只烤鸭,打打牙祭。我这肚子里的馋虫哦,都快饿死了!”一边说一边纵马冲了出去。 沈如初揭开帘子,笑道:“那你多买两只!留着晚上到宵夜!” 唐梦瑶笑道:“我这个弟弟从小被父母宠坏了,不过人品、心地都很好,没有坏心眼,可惜对仕途没有兴趣。这可极坏了我爹——我虽上面还有个哥哥,如今也成家立业了,倒是不让父母操心费神的,可天瑞是爹娘的心头肉,我爹最喜欢他能继承他的衣钵。可你也看到了,天瑞根本没兴趣。” 沈如初安慰道:“姐姐别担心,小三总有一天会成熟长大的。他现在不是比最初到安阳时成熟很多了吗?慢慢来,别担心。” 当唐天瑞买好烤鸭,一溜烟跑到宫家门口的时候,他顿时傻眼了。之间宫家的门口停了一辆朴实却不失气派的马车,马车上有唐家的徽记。 他当即有些慌神,急忙驾着马又跑了回来。 “你不是先回家了吗?怎么又回来了?”唐梦瑶支起窗帘,笑着问道,唐天瑞手里拎着两只油腻腻的烤鸭,样子十分滑稽。 沈如初扑哧笑了,道:“你这什么表情,难道遇见比你还馋的人打劫了?” 唐天瑞道:“比打劫还可怕!京城有人来了。” 唐梦瑶脸色变了变,看了一眼沈如初,然后冷声吩咐车夫快一点。 沈如初道:“姐姐,唐家来人了?” 唐梦瑶点点头,道:“是的,只是还不知道是谁。天瑞,谁来了,你看清了吗?” “我哪里敢去看!我见了那唐家徽记的马车就赶紧绕回来了。姐姐,我今天晚上不去你们府上吃饭了,嘿嘿,我带着烤鸭到学正司吃去!”唐天瑞一边说,一边想开溜。 沈如初笑道:“你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不如先问清楚情况。何况,唐家来人也不一定就是带你回去的,你有胳膊有脚的,哪里那么容易带你回去!” 唐梦瑶笑道:“初儿说得对!你这样偷偷摸摸的行为说明你还没长大,要是被爹知道了,肯定要骂你,更不放心你在安阳了!” 唐天瑞瞠目结舌,道:“还有这么个推论?我还必须去见见不成了?” 沈如初不便插话,和唐梦瑶的关系再好,这也是唐家的家事。 “你都不知道来人是谁就吓成这样子,我真不知道如何说你了!先回家吃了饭再说吧。”唐梦瑶叹气道。 唐天瑞驾着马和马车同步前进,不一会便到了宫家。 宫家的大门大开着,守门的小厮看见唐梦瑶的马车和骑马的唐天瑞,急忙将他们放行了,很自然地拿过凳子让唐梦瑶下车,然后顺手牵起了唐天瑞的马。 “夫人,文夫人、三爷,唐家来人了,小的瞧那气派、口吻不像是说假,不敢拦着,请进屋子了。”小厮打着千儿道。 “来的是谁?”唐天瑞问道。 那小厮一边拉着他的马一边道:“是位老夫人。小的没敢过问,万一是唐府的老夫人,小人就唐突了。” “悠着点,我这坐骑认人的。”唐天瑞叮嘱道。 那小厮笑道:“三爷您放心,小的一定好生照看。” 这时,从院子里跑出一个丫鬟,见了唐梦瑶福身行礼之后道:“夫人,来了一位老夫人,说是京城唐家的人,正在客厅候着呢。” 唐梦瑶与唐天瑞对视了一眼,明明是自家来人了,却不由自主生出一种如临大敌的紧迫来。 “初儿,你是先到我那耳房里歇着,还是和我一起去客厅?”唐梦瑶道。 沈如初想想,不管来人是谁,出于对唐家的尊重都要去拜见一下,遂道:“还是陪着姐姐去客厅吧。” 进了客厅,就见一个衣着华贵、气质高雅的妇人在,看那衣着打扮、身段脸孔以及身上散发出来的浑然天成的世故与历练,沈如初猜测此人约莫五十出头,但看上去不过四十岁的样子,皮肤很白,脸上除了淡淡的细纹外,并不见明显的皱纹,发髻盘得一丝不苟。 唐梦瑶笑道:“喜嬷嬷,您来啦!” “喜嬷嬷,你老人家千里迢迢地来疆北,一定累了吧,在安阳多休息几天,过两天我带你领略一下安阳的风土人情。”唐天瑞笑道。 沈如初吃了一惊,原来这人并不是唐老夫人,不过是唐家的一个嬷嬷,却有如此气度和仪表,可见唐家的底蕴。再看唐梦瑶和唐天瑞的神态和言辞,她知道这个嬷嬷在唐家肯定有些地位,否则唐大人不可能派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来疆北,那样一来,更别指望能将唐天瑞带回去了。 沈如初福身道:“如初给嬷嬷请安了。” 喜嬷嬷之前一直在喝茶,显然没把唐梦瑶和唐天瑞的话放在眼里,直到沈如初上前请安,她才轻轻放下茶杯,道:“你就是大小姐的结拜姐妹?” 沈如初微微笑着,道:“是的,嬷嬷。姐姐聪慧善良,又出身名门,不嫌弃我寒微,愿意与我义结金兰,是我高攀了。这一年跟着姐姐学了不少东西。” 喜嬷嬷不置可否,没有评断,只是审视地看了沈如初一眼——沈如初衣着简朴,头饰简单,没有半点张扬的贵气,她在心里已经认定沈如初最多就是个小家碧玉。 唐梦瑶急忙道:“初儿,你别这么说,你才是真的聪明、喜嬷嬷,初儿她不但知晓诗词歌赋,还医术高明,夫君是五品将军;娘家祖上也是有过军功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真想翻白眼,唐梦瑶这是给自己戴高帽子呀。 喜嬷嬷重新打量了一下沈如初,微微点头,道:“老奴这次前来,是要做两件事。” 唐天瑞笑道:“嬷嬷,咱们不急着做事,要不先带你四处走走?保证你来了安阳不想回去了。这里的天空很蓝很蓝,云彩很低,就在低空中,仿佛你一伸手就能够得到。有广阔的草原,是天然的赛马场;还有这里的瓜果,真的很甜很甜。一年四季都能看到不同的鸟儿,山林里还有很多珍奇的兽类;这里人民风淳朴,还有呀,这里的东西好便宜!这些在京城根本就不可能看到。” ps: 鞠躬感谢逝去-独舞亲送的香囊;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亲送的平安符。谢谢支持兜兜的亲们。 ☆、190 谎称怀孕引来人 唐梦瑶笑道:“是啊,天瑞说得没错,安阳真的是个不错的地方,别看外表不光鲜,其实这里的百姓生活很开心。至少,很多事情我们觉得很新鲜。” 沈如初差点笑出来,幸好她没说安阳百姓很幸福,生活很富足——疆北本就偏僻贫瘠,安阳又是疆北的边界,更是大燕的北方门户,不但与北夷接壤,还与柔然等国度毗邻,是战乱频发之地,所谓唇亡齿寒,安阳城池尚且积贫积弱,这里的百姓更不必说了——简直就是苦不堪言,赋税不说,还饱受战争带来的失亲之痛,用“民不聊生”来形容丝毫不为过。 可以说,安阳是贫富差距非常大的城池,这里有富人,有官员,有了不起的隐士,他们过着自己想要的怯意生活,但老百姓却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 喜嬷嬷道:“小姐,三公子,就算你们说得天花乱坠,安阳如何好,疆北如何美,老奴也不会信的。何况,老奴此来并不是为了游山玩水。” 唐梦瑶浅笑着坐下来,说了这半天话,她和唐天瑞、沈如初都还站着,道:“你们两个也别站着,坐吧。想喝什么茶,让飘雪给泡去。” 沈如初笑道:“给我一杯蜂蜜水就好。” 唐天瑞也不客气,道:“铁观音。” 沈如初看出来,唐梦瑶和唐天瑞是有意冷着那喜嬷嬷,故意不开口和她说话,但到底是老人家了,见过场面,想必在唐家也是说得上话的,很是沉静,不急不躁、不卑不亢,慢慢地喝自己的茶,也不急于表达自己的目的。 飘雪捧着茶水过来,按着各自的口味放了下来,唐梦瑶笑道:“飘雪。吩咐厨房做饭吧。嬷嬷肠胃不好,又长途奔波,吩咐他们给做一份牛肉羹,再熬一点小米粥,还有,糖醋鱼也要做一个,一定要挑新鲜的鱼。” 喜嬷嬷见唐梦瑶这么贴心,也不好摆谱,笑道:“多谢小姐这么照顾老奴。我这把老骨头,不中用了。但是还没废到那个程度。三公子。老爷和夫人很挂念你。希望你早些回京城,在京里的职务都给你谋划好了。” 唐天瑞当即火了:“我才来安阳多久?不是让我出京历练一年的吗?我现在才几个月!一方面总喜欢事事为我打理,一方面又总是嫌弃我没用,说我不如大哥。不如这个不如那个!” 沈如初看了他一眼,道:“天瑞,有话好好说。” 喜嬷嬷道:“三公子,老奴知道你心里有怨气,但老爷和夫人也是为了你好,儿行千里母担忧,不管他们做什么,都是为你计深远。按照老爷的意思,原本是打算让你在安阳住上一年。在这里做出一些政绩来,但今非昔比,北夷入侵,安阳即将大乱。夫人想你念你,盼着你回京。因为担心你,彻夜睡不好觉,心口疼的毛病都犯了。” 唐梦瑶一听这话,紧张道:“有没有及时去宫里找太医看看?要不要紧?” “小姐不必担心,虽说夫人隔三差五疼上一回,但宫里派了个专治心口疼的老太医过来,病情还算稳定,比起以前好多了。可她就是想你们。老爷虽不表达思念之情,但老奴知道他也是想你们的。老奴这次来安阳,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喜嬷嬷道。 唐天瑞根本没性子再听下去,母亲的病情让他担忧,被催促回家让他心烦,对安阳的流连让他苦闷,他当即起身,但还没站稳,就听唐梦瑶喝道:“坐下!你这样的脾性,如何让父亲、母亲放心!你让嬷嬷回去和爹娘怎么交代!” 唐天瑞忍气吞声地坐下来,但椅子上像是放了钉子,让他坐立不安。 沈如初坐在唐梦瑶的下手,对着唐天瑞看了几眼,不过也不明白这姐弟两个为什么对这个喜嬷嬷有些忌惮,他们两个的为人的性情沈如初还算有些了解,养尊处优的境遇让他们多多少少有些骄傲,难得耐着性子听人说话。 喜嬷嬷笑道:“还是小姐说得对。小姐,老奴这次来,也是为了小姐。您的信夫人看了几遍,也让老奴看了,我们都替小姐开心,尤其是夫人,反反复复看了许久的信,然后命人赶制了不少小孩的衣着用品,让老奴过来,一来是照看小姐的身子,让小姐顺利生养;二来是问候姑爷,方便时让小姐和姑爷一同进京,在京城住几天。临行时,老爷还交代了,若是姑爷愿意在京城发展。” 沈如初看了唐梦瑶一眼,心中万分惊讶,心说:姐姐什么时候有了身孕?她都没告诉我! 唐梦瑶闹了个大红脸,不好意思地摩挲着杯子,笑得很不自然,道:“嬷嬷,你来了我就放心了。您服侍过我娘生养我们兄妹几个,又帮着我大嫂生下几个侄儿侄女,有你在,我就安心了。” 喜嬷嬷得意地笑了,道:“小姐,你起身走几步,让老奴看看,老奴看你的步行来判断一下生儿生女。” 唐梦瑶急忙道:“不用了,嬷嬷,男孩女孩我都喜欢,云枫他也不介意的。你才到安阳,一路奔波,先休息一会,等一下饭好了,我叫你起来吃饭。飞雨,去给嬷嬷收拾房间,将嬷嬷带来的衣物都收拾妥当,带到她的房间去。另外,叫人去医馆请爷回来,就说家里来了客人,让他务必回来一同吃晚饭。” 喜嬷嬷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被唐梦瑶连推加拽送到了厢房,又给她带来的小丫鬟交代了一下规矩,让她好生照顾喜嬷嬷。 送走喜嬷嬷,唐梦瑶深吸一口气。 “姐姐,你怀孕了?”沈如初和唐天瑞异口同声地问道。 唐梦瑶支支吾吾道:“我……我没……我没怀孕。我是替初儿请来嬷嬷的,我若是说我的姐妹怀孕了,娘亲怎么肯派喜嬷嬷来!但是我若说我自己有身孕了,就不一样啦!” 唐天瑞鄙视又微怒瞪着唐梦瑶,指着她道:“你!你……姐姐,原来喜嬷嬷是你叫来的?姐姐啊,你好糊涂呀!喜嬷嬷你都敢招惹过来?这下惨了,我们以后衣食住行都要处处受到约束了!唉,我不想回去,京城除了繁华没什么好的!” 沈如初道:“姐姐,你……你让我说什么好!让我这个妹妹太惭愧了……不过,让嬷嬷给姐姐调养一下身子,说不定很快也有喜了。” 唐梦瑶娇嗔地看了沈如初一眼,道:“这样的事要看机缘的,跟调养有什么关系。你呀,也算个有福气的丫头,我才让你来府里住,嬷嬷紧接着就到了,有她在一旁指点,肯定对胎儿大大有利。” 沈如初笑道:“主要是姐姐太好了。” 唐天瑞苦笑道:“你们倒是姐俩好,可就苦了我了!我不想回京城啊!我在安阳城还有很多事情没做完……这里的学院很少,熟读诗书、知晓礼义的大家更是少之又少,不少人尚处于未曾教化的状态。” 唐梦瑶笑道:“天瑞,我真的很为你高兴,你现在这么有想法,又有抱负打算,说明你真的长大了,成为一个男子汉了!做姐姐的以你为荣!我支持你留在安阳,做完事再说。嬷嬷那边我帮你想想办法。” 沈如初笑道:“是啊,小三!你有这样的想法和大义,算是个男子汉了!以后再也不能叫你小三了。” “你说的,以后不叫我小三了?嘿嘿,算你识相!那你说说看,以后怎么称呼我?”唐天瑞笑道,摸着光滑的下巴,啧啧地点头。 沈如初笑道:“那叫你大三喽!” 唐梦瑶在一旁捂嘴笑着,唐天瑞气得差点跺脚,瞪着沈如初,道:“别胡闹!叫三哥!” 沈如初撇撇嘴,笑道:“三哥就免了吧,还是小三好听!” 唐天瑞作势发怒,唐梦瑶笑道:“好啦,你们怎么一见面就闹!一闹又没法收拾!就是一对活宝。” 沈如初也觉得自己和唐天瑞碰在一起就是对活宝,总是叽叽咯咯斗嘴;说是气场不对吧,但二人又有很多默契,而且彼此之间是好朋友。 唐天瑞很绅士地看着沈如初,笑道:“我这个做哥哥就让着你一次。” 沈如初笑道:“那就谢谢三哥喽!” “算你识相!嗯,这声三哥还是很好听的。受用了。”唐天瑞笑道。 沈如初对唐梦瑶道:“姐姐,我有一事不明。” “你说。”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道:“我觉得姐姐和小三对喜嬷嬷十分敬重,有些好奇。喜嬷嬷虽然是长辈,但终究是身份有别,尊卑不同,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唐梦瑶笑道:“你观察倒是很仔细。这喜嬷嬷虽说只是我们唐府里的一个下人,但却颇受我父亲、母亲的倚重。她年轻时服侍过我奶奶,又是陪着我爹一起长大的,所以,我爹对她有半个姐姐的情意;我娘嫁到唐府后,她又帮着我娘管理家事,上上下下没有不服气的。她精明世故但对唐家十分忠心,服侍三代人,所以,我们都很敬重她。”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送的评价票。么么,兜兜会加油的 ☆、191 玩陶艺放松心情 沈如初心说,这就难怪了,喜嬷嬷在唐家属于“三朝元老”,有点姿态那也是正常,笑道:“嬷嬷一看就是能干而严谨的人,值得我们尊重呢。” 唐天瑞嘀咕道:“她管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不仅是严谨简直是严厉呀!” 沈如初道:“你一个男子汉怎么喜欢背后说人坏话呢!” 唐天瑞道:“我说坏话?我一个做爷的,会说别人的坏话!别总是瞧不起我!” “他倒是没有编排谁,喜嬷嬷真的很严厉,我们兄妹三个都是她带大的,对我们的要求都很严格,这一点深的我爹娘的心意!我和大哥还好,比较听话,也很乖巧,某人就惨喽!”唐梦瑶笑道。 “姐姐,我发现你现在就是唯恐天下不乱!我回头告诉姐夫,让他好好和你谈谈!”唐天瑞板着脸道。 沈如初嗅到了一股火药味,也不去招惹他,笑道:“不和你争论了!等一下带你出去玩,消消火。” “真的?”唐天瑞两眼放光。 沈如初道:“自然是真的,我还骗你小屁孩做什么!” 唐天瑞恨得牙齿痒痒,道:“你也不是个省心的!真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好吧,现在日子好过了,三个女人!” “小三,你错了,我们这三个人唱不出一台戏来,你呀,要赶紧找个姑娘,成家了,就可以唱戏了,到时说不定不止三个女人!”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天瑞你回了京城让爹娘给你做主吧,那么多名门闺秀,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贤淑,我就不信你一个也看不上。” 唐天瑞道:“哎呀,姐姐,我已经够烦的了!你这是火上浇油知道吗!我尚未成功。还没有半点业绩,我不想娶亲!再说了,我这个样子,谁愿意嫁给我嘛。” 唐梦瑶笑道:“好了,好了!我不说了。初儿不是要带你出去玩么?还不去?难不成等嬷嬷出来拦着你们?” 沈如初领着松月,唐天瑞带着家奴冠生,便喜滋滋地出了宫家的大门。 “天色不早了,我们不能走太远,就在附近玩,我知道有个去处不错的。”沈如初笑道。 唐天瑞不以为然。道:“不错的去处还有我不知道的?安阳什么地方三爷我没去过?” 沈如初站住。双手环抱着。笑道:“当真都去过了?” 唐天瑞得意道:“这是当然!只要是好玩的地方。” 沈如初鄙视地看了他一眼,道:“方才我还以为你多么有雄心壮志,以为你多有抱负,现在看来也不是忙什么正经事了。都去玩乐了!” 她一边说一边看见唐天瑞幽怨的眼神,笑道:“好吧,看你今天心情不好,咳咳,又那么怕喜嬷嬷,我带你去玩陶艺。” “陶艺?”唐天瑞吃惊道。 沈如初笑道:“咳咳,就是去做花瓶、罐子一类的,总之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唐天瑞瞪着眼睛,道:“做花瓶、罐子?玩泥巴?我看你是闲的吧!我才不要。脏死了!” 沈如初鄙视地看了他一眼,道:“陶土是很干净的,而且这家店里的陶土是最好的陶土,红紫色的,粘性很强。最适合做陶瓷。跟我走吧,很好玩的,一点也不腌臜!而且特别能放松情绪,让人心情愉悦。” 唐天瑞跟着沈如初走了两条街,到了一处庄园,上面写着“陶庄”两个字。 “就是这里?我还真没来过!”唐天瑞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门口都没人守着,大门也一直敞开着。 沈如初笑道:“你算是来对了!我带你去见掌柜的。”她轻车熟路地走了二道门,那里便有伙计在守着了,见了沈如初笑道:“夫人,您又来了,还是做陶艺吗?” 沈如初道:“是啊,我带了个朋友过来,你们掌柜的在哪里?带我去见见。” 那伙计笑道:“掌柜的还在陶艺房,在那里研究陶艺呢!已经做了一天了。” “你们掌柜真够痴迷的,难怪做出来的陶瓷器皿都那么精美呢!”沈如初笑道。 进了专门的陶艺房,沈如初将唐天瑞和那掌柜的引荐了一下,掌柜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形微胖,但看着就是正经老实的人,姓李,三代都是做陶艺的,听他以前说,前两辈人勉强糊口,到他这一辈才混好,有了这片产业,不但有专门烧制陶瓷的火窑,还有卖陶器的小店。 “文夫人,您来了!今天想尝试做什么?”那掌柜的笑道,放下手中的活儿,洗了洗手,吩咐一个伙计道:“去给文夫人和这位唐公子上茶!” 沈如初笑道:“我会做什么呀,不过是乱作!做出什么算什么吧!” “哎,话不能这么说!夫人您天赋很好,动手能力也强,做出来的东西虽然不是传统的器皿,却很有创意。上次我仿着您做的器皿让伙计烧制了几个,销量很好!”李掌柜笑道。 唐天瑞挑着眉毛,笑道:“就是玩泥巴?” 李长贵笑道:“可以这么说,唐公子。您就坐在这里,先试试,这些泥巴很好玩的。” 唐天瑞皱着眉头,低头看了看自己白嫩的手,老天爷,他这一辈子都没摸过这种黏糊糊、脏兮兮的东西哎,道:“那些白亮精美的瓷器就是由这玩意烧出来的?不会吧?” 李掌柜笑道:“一定会哦!不要小瞧这些粘土。我这里主要是设计形状和花纹,所以用的粘土更是上品。” 沈如初笑道:“别磨蹭啦!先坐下试试吧,这些泥土都是采自高山之上,很干净的。你先把手放上去,找找感觉。我保证你做完之后心情会很好。” “可我不会做呀。”唐天瑞触电似得将手放在了那一滩稀泥上,又急忙缩了回来。 “你不会做,有李掌柜在,他可是做陶器的行家!安阳里的大户都喜欢来陶庄买陶器,便宜不说,质量和釉彩丝毫不逊于官窑里的陶瓷!” 李掌柜搓着手,很朴实地笑了,道:“做陶艺很简单,你们不靠这个生活,怎么做都行,随心所欲,按着自己心意来。来,我给公子示范一下——现在的陶土都是做好的,你只需要拉坯就行了。手要这样放,不要太僵硬,慢慢来,轻轻转动,按照自己心中所想的形状,慢慢地拉、慢慢地转。” 唐天瑞按照他示范的动作,跟着学了一下,李掌柜笑道:“对,就是这样!我做了很多年,很熟悉了,也因为熟悉所以绞尽脑汁也做不出什么花样来,你也可以学着文夫人,看看她怎么做,寻一些启发。” 沈如初笑道:“别学我,我可不是合格的师傅。我自己都是瞎闹腾。你跟着我学,学不到真正的东西,第一次做,别对自己要求太高。先听李掌柜说说工序,也算打个基础。”她已经让松月挽起了袖子,自己拉着一块陶土在那里揉搓了。 李掌柜笑道:“唐公子,要不我给你说说这做陶艺的工序?” 唐天瑞来了兴趣,正埋头在那里钻研,想也没想,笑道:“那你说说呗。”他正搓着那陶土,玩得起劲。 李掌柜笑道:“这做陶瓷,第一步呢就是淘泥,别小看这个活儿,作为制瓷的第一道工序淘泥极为关键,好的泥土要看粘性是否够,颜色似乎正,里面是不是含沙。所谓陶泥就是把瓷土淘成可用的瓷泥。这第二步就是摞泥——淘好的瓷泥并不能立即使用,要将其分割开,摞成柱状,以便于储存和拉坯用。” 沈如初笑道:“你也听着点,学点知识,别小看这门手艺!” “我可不敢哪!连你玩得这么兴致勃勃的玩意,我必须尝试一下才行啊!”唐天瑞笑道。 李掌柜笑呵呵地道:“这第三步呢,就是公子和夫人正在做的事即拉坯:将摞好的瓷泥放入大转盘内,通过旋转转盘,用手及拉坯工具,将瓷泥拉成瓷坯。接着便是印坯:拉好的瓷坯只是一个雏形,还需要根据要做的形状选取不同的印模将瓷坯印成各种不同的形状。 因为刚印好的毛坯不均匀,有薄有厚,需要通过修坯这一工序将印好的坯修刮整齐和匀称,这就是修坯。” 唐天瑞抬了一下脑袋,笑道:“呵,听起来还挺复杂的。只是,我为什么做来做去,转来转去,还是一滩烂泥……”他不甘心地看向沈如初,沈如初的手灵巧地转动着,手里的瓷土已经慢慢有了一个形状。 “慢慢来,都和你说了,不要心急。记住,你不是来这里当学徒的,不是学手艺的,放松!要放松哦。”沈如初笑着道。 李掌柜笑道:“是啊,文夫人说得没错,公子不必心急,慢慢来,毕竟是第一次,万事开头难。我接着讲工序?” 唐天瑞笑道:“那你接着讲吧。反正我是要把这坨泥巴给弄出一个东西来,哪怕是个瓢呢!我还不信这个邪了!” ps: 鞠躬感谢5.16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平安符。 ☆、192 陶艺工序忆相思 李掌柜笑道:“我粗略地介绍一下,公子听听就好。”他看唐天瑞绫罗绸缎地穿着,一看就是富家子弟,来陶庄不过是一时兴起,或者根本就是陪着沈如初来的,对这种人自然不能多要求,这些人在他看来,根本就是图个乐子。 “接下来便是捺水,这捺水是一道必不可少的工序,即用清水洗去坯上的尘土,为接下来的画坯上釉等工序做好准备工作。然后便是画坯:即在坯上作画是陶瓷艺术的一大特色,画坯有许多种,有写意的、有贴好画纸勾画的等等。” 沈如初笑道:“李掌柜,下面的几道工序我知道。” 李掌柜笑道:“那就请文夫人说了吧。” 沈如初不停地转动着手里的粘土,已经成了一个细颈大肚的花瓶形状,笑道:“画坯之后呢就需要上釉了,画好的瓷坯表面仍旧是粗糙,但上好釉后则全然不同,光滑而又明亮;不同的上釉手法,又有全然不同的效果。说到这里我可要好好卖弄一番了,陶瓷釉的种类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有着不同的分类方法。按照釉的成分,可以分为石灰釉、长石釉等;按照烧成温度,可以分为高温釉和低温釉;按照烧成后的外表特征,可以分为透明釉、乳浊釉、颜色釉、有光釉、无光釉、结晶釉、玻璃釉、开片釉、窑变釉等。此外,施釉方法也有多种,如浸釉、蘸釉、浇釉、喷釉、荡釉、滚釉、刷釉等。极具代表性的瓷器也很多,如哥瓷的开片釉,钧瓷的窑变釉,定窑白瓷的蜡泪痕等。” 唐天瑞笑道:“你就骄傲吧!那我问问你,这釉的来源是什么?” 沈如初想了想,笑道:“这个问题也难不住我!釉的材料来源,同胎土一样,一般也是就地取材。由于釉的成分不同,以及烧成温度、窑内气氛、施釉方法、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差异。各个地区、各个窑口的陶瓷产品在釉方面往往会形成一定的特色,具有比较鲜明的特征。比如,寿州窑瓷器以生产黄釉为主,另外还有黑釉、茶叶末釉和窑变釉等。黄釉色调深浅不一,釉色呈现出黄、蜡黄、鳝鱼黄、黄绿、黄褐等色,器物积釉较厚处常呈现翠青色窑变釉。采用蘸釉法施釉,一般施釉不及底,多数器物的底和圈足无釉,常有流釉现象,在器物下腹部出现蜡泪痕。釉层厚薄不均。釉色浓淡不一。玻璃质感强。胎釉结合有时不紧密。出现剥釉和自然开片现象。” 唐天瑞笑道:“想不到你了解得还挺多!你算不算才女?博学多才?又懂医术,又会解毒,还会治家,现在还学了陶瓷的手艺。我姐姐还说你懂诗词,初儿,我对你刮目相看呀!从你身上我也算明白一个道理:学无止境,真的是学无止境啊!” 李掌柜点着头,笑道:“文夫人的确是聪明好学,我等自愧不如。” 沈如初被他这么一本正经地赞美着,有些不好意思,笑道:“别夸我!我会飞上天的!我接着说下面的工艺啊。剩下最后两步了,第九道工序就是烧窑。让瓷坯在窑内经受千度高温的烧炼。最后一步就是成瓷了,经过几天的烧炼,窑内的瓷坯已变成了件件精美的瓷器。当你亲手做的东西变成一件艺术品,你会特别有成就感的!” 唐天瑞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那团泥巴,撇撇嘴。道:“我看难度很大嘛!” 沈如初笑道:“第一次做,自然不容易!万事开头难。你多试几次就可以了!你是力道不对,不均衡!所以刚成形就会又坍掉。” 唐天瑞洗了洗手,笑道:“我还是不折腾了,看着你做。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沈如初一边做,一边将脑袋伸向松月,示意她给自己擦擦汗,笑道:“是文旭带我来的。第一次来,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那是去年的事情了,自己才到宫氏医馆里做事,文旭来找自己,自从被崔明月绑架之后,文旭只要自己有空,总是亲力亲为地接自己。有一天,她因为一味药没有认出来,查了半点典籍也没有找到,于是心情极度烦乱,文旭来接她时看出了她的闷闷不乐,便提议带她去个地方——便是陶庄。 想起文旭,想起那件事,沈如初的心弦被轻轻拨动起来,在心底奏出了美妙的声音,她知道这乐声便是——思念。 她甚至想过,要不干脆不开什么医馆了,自己当个行军的军医算了,救死扶伤岂不是更有用场?但是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她总不能挺着个肚子跟着行军打仗的军队;何况,文旭一定不会让她这么做! 唐天瑞笑道:“他倒是挺会选地方,很对你的口味,看不出这小子还有这一手。”他的话里带着一股酸酸的味道,就连李掌柜都闻见了,笑道:“文爷眼光很好,我这里虽然简陋了些,却最适合放松心情。唐公子不嫌弃的话,可以随时过来,我不收任何费用。” 唐天瑞一愣,道:“你们这里还要收钱?” 李掌柜不好意思笑了,道:“这……” 沈如初笑道:“亏你还是个爷,还经常出来走动的。人家给你地方,教你手艺,提供你陶泥,你若要成品,还要画颜色,这颜料不也是钱吗?” 唐天瑞笑道:“是了!那掌柜的,这些需要多少钱?冠生,把银子给付了。” 李掌柜连忙摆手,笑道:“两位贵客,这些东西值不了几个钱,你们能来是给我们这个小店的面子!以后若是需要,买几个陶瓷瓦罐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了。” 沈如初笑道:“李掌柜你也不用客气,将来买瓷器是买瓷器的钱,这些钱你先拿着。” 李掌柜连忙道:“使不得使不得!二位都是贵人!能来我这里做陶艺,那是给我李某人的面子。夫人和公子还是将银钱收回吧。” 沈如初笑道:“冠生,那就把钱收起来吧。”她看了看自己的陶罐,形状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厚薄很均匀,她满意地看了一眼,笑道:“李掌柜,你看看我这瓶子做得如何?” 李掌柜上下左右看了一眼,又拿手去摸了摸,笑道:“不错!很均匀。夫人接下来是要上色吗?”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天瑞,笑道:“不了,我还等着回去。上色就交给你吧。要是不需要这么个坯子,丢了也罢。” 李掌柜笑道:“不可不可!夫人做出来的这个瓶子有仙气儿,我得留着,然后仿着夫人上次画得花样儿,描一个上去。” 沈如初但笑不语,唐天瑞却开口说话了,笑道:“李掌柜,赶明儿这个瓶子烧好了别卖,给我留着,我买下了。” “好嘞!”李掌柜答应的爽快。 出了陶庄,沈如初笑道:“你要买那个瓶子做什么?连个样子都没有,花样也没看到,你未必喜欢。” 唐天瑞笑道:“这你管不着,爷喜欢就好!” 沈如初撇撇嘴,笑道:“唐小三,如果你不这么自我感觉良好的话,你会可爱很多的。” 唐天瑞皱眉:“男人不能用可爱俩形容!” 二人正走着,飘雪迎面走了过来,而且越走越快,几乎是奔了过来,见了他们笑道:“奴婢就说三爷和夫人往这边来了吧?那个飞雨非说您们往对面去了。” 沈如初笑道:“那你还不去把你追回来?我们这就家去了,是不是夫人叫你来找我们的?” 飘雪笑道:“让她多走一段再说!找不到您们她自然会回来的。饭菜都做好了,就等着文夫人和三爷回去呢。” 唐天瑞忽然打了退堂鼓,道:“我不回去行不行?” 沈如初笑道:“当然不行。喜嬷嬷可是冲着你来的,千里迢迢的,一个老人家多不容易!何况,我听说喜嬷嬷虽然对你严厉,却是最疼你的。第一顿饭你就不陪着她吃,她要伤心死!” “算了,说不过你!你这张嘴太厉害了,死人都被你说活了。”唐天瑞笑道。 沈如初笑道:“哪有,我不过是实话实说。你说,如果我今天住下来,喜嬷嬷会不会不开心?或者到时问我很多问题啊?” 唐天瑞笑道:“有可能!好歹你也是将军夫人,虽然文家那个院子不算大,更算不上将军府的规模,但你好歹……还是正五品将军的原配夫人么,待在宫家算是怎么回事嘛!” “你也这么认为?”沈如初笑道,“那看来我要和姐姐道别了。” 唐天瑞笑道:“不过,我相信姐姐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保管喜嬷嬷不会问你这件事,还巴望着你能留下来多住几天——我姐姐有这个能力。” 沈如初笑道:“我也相信。”唐梦瑶很聪明,可能这世上最让她无可奈何的事情就是宫云枫了,因为太在意了,所以事事迁就,可宫云枫那样的男人,又怎能让人不在意呢! ps: 鞠躬感谢§寻香帅§送的宝贵粉红。谢谢 ☆、193 心事重重说夜话 转弯时,沈如初看到了宫云枫,依旧是蓝色的衣衫,穿在他身上,在这大热天里显得清爽,宫云枫身材高大挺拔,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人,所以穿什么都显得不俗,配上天生的气韵,的确有几分贵公子的气质。 唐天瑞有些吊儿郎当地走上前,近乎玩世不恭地叫了一声“姐夫”,自从知道轩辕吉安对宫云枫有企图,而宫云枫总是顺水推舟,保持不接受但也不拒绝的态度,这让他很恼火,为唐梦瑶觉得不值,所以对宫云枫便没有好脸色。 沈如初本来有些诧异,唐天瑞可是最喜欢跟在宫云枫屁股后头转悠的人,曾经听他说,宫云枫简直就是他少年时期的偶像,有着榜样的力量。 “大公子。”沈如初浅笑着,唐梦瑶不在的时候,她还是习惯叫他大公子,而不是姐夫。 宫云枫表情沉静,没有悲喜,道:“家里来了什么人?” 唐天瑞赌气不说话,飘雪和松月是下人不可能抢着答话,所以回答的任务就落在了沈如初的身上:“是喜嬷嬷。”她怕宫云枫不明白,又补充了一句:“姐姐的教引嬷嬷。” 宫云枫笑道:“喜嬷嬷?我认识。” 唐天瑞不理他们,自己独自走在前面。 沈如初知道他今天心情不好,对宫云枫也是有些意见,就没提这一茬,笑道:“最近医馆忙吗?” 宫云枫笑道:“医馆的事情你知道的,一直很忙。你呢,什么时候正式开业?” 沈如初苦笑着摇摇头,忽然有一种想诉说的冲动,道:“轩辕吉安下午去医馆找我了。” “她找你做什么?”宫云枫微微有些吃惊,因为吃惊,所以语速有些快。 沈如初道:“她来给了一笔银子。” “打赏你的?”宫云枫还是不解。 沈如初冷笑道:“王府是不缺银子,可郡主也没好心到随便给银子花。” 宫云枫点点头,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件事我会找她谈的,你不用担心。” 沈如初忽然受不了宫云枫这种敷衍的说辞。他找轩辕吉安谈谈?他哪里来的自信?他凭什么和轩辕吉安谈?他既然猜出了是怎样的问题,他以为他能谈的了?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不必了!我知道该怎么做。我已经接受她了。”沈如初冷道。 宫云枫不解:“你接受她了?” 沈如初不耐烦道:“我除了接受我还有其他选择吗?我不明白,你现在怎么了?为什么以前那个睿智的你不见了呢?” 宫云枫正要开口,唐天瑞在前头喊道:“你们能不能快点走!”他一转身走到沈如初面前,道:“这么多话要说么?走啦,姐姐在等着我们吃饭!” 沈如初和他并肩走着,低声问道:“你好像对他有意见?” “你要是我,你对他也会有意见的。他这种人就一副皮囊好,以前真是错看他了!”唐天瑞不悦道。 沈如初瞪了他一眼,道:“别乱说!姐姐听见了又要生气了。” 到了家中。和喜嬷嬷等人吃了一顿温馨的晚餐。至少表面看起来很温馨。喜嬷嬷在烛光的映射下也显得慈眉善目,很和蔼地说着问候的话语,还让一同前来的丫鬟拿来了京城的特产,让唐梦瑶等人解了思乡之苦。 沈如初本来是有些担心。害怕喜嬷嬷会问一些严厉的问题,她最怕的就是被人审视地看着、被人严厉地盘问着。还好,原本担忧的一切都没有发生。整个氛围都很和谐,直到唐梦瑶主动问起了怀孕的注意事项。 “嬷嬷,初儿怀孕了,现在两个多月了,要注意什么?有没有什么忌讳的?”唐梦瑶笑道。 喜嬷嬷看着沈如初,笑得很可亲,沈如初瞬间有种错觉。喜嬷嬷的眼神太像个母亲了。 “来,初儿,你过来,和我说说最近是不是恶心呕吐,惫懒思睡?”喜嬷嬷笑呵呵地问道。 沈如初笑道:“是啊。最近总是睡不醒,闻到腥味会恶心想吐,吃的东西大部分吐出来了。这越吃不下东西就越没精神,一没精神就想睡觉。” 喜嬷嬷笑道:“这是女人必经的状态,害喜——每个女人都会经历,只是每个人的程度不同,你先不着急。我有个法子,去山上采摘一些野山楂,越酸越好,捣碎了熬粥喝,让你有胃口,可以多吃点,当初夫人怀小姐、公子的时候,我就是用这个办法,她说效果很好。” 沈如初道:“真的?那明天让人去买一点山楂吧。” 唐梦瑶笑道:“我就说了嬷嬷有办法。嬷嬷,还有什么注意的地方,初儿没有婆婆指点,自幼母亲也早逝,你可要不吝赐教哦。” 喜嬷嬷笑道:“小姐这是说哪里的话,既是你的结拜姐妹,我岂能有所保留?初儿,还有其他什么症状吗?你太瘦了,要注意休养,这生孩子可是大事情,马虎不得!明天早上让厨房给你熬一碗姜汤,喝了对身体好。一来减少害喜的痛苦;二来姜汤可以暖胃,补补脾气。有什么喜欢的食物,只管和我们小姐说,让厨房去做。” 沈如初笑道:“谢谢嬷嬷这么关心。有你在,我心里有底气多了!之前总是担忧,自己没经验,夫君不在身旁,没有娘亲教导,公婆也早逝。谢谢嬷嬷!” “傻孩子!别怕,你呀,这一胎准是个男孩子!一举得男是喜事。”喜嬷嬷笑道。 沈如初又是一番道谢,只是心中暗自纳罕这喜嬷嬷的变化真快,下午和晚上完全是判若两人,不知道自己和唐天瑞离开这一小段时间里,唐梦瑶和她说什么。 唐梦瑶想着和沈如初一床睡,便让飞雨搬了自己的东西到了东厢的客房,和沈如初挤到了一张床上。 “姐姐你来和我一起睡,姐夫知道岂不是要恨死我!”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放心,他没这个胆!这么热的天,他身上热的很,我早就想找个借口搬出来自己睡了,一直没有合适的理由,现在你正好来了,还有比这个理由更好的借口么?我们姐妹两个说说体己话。” 沈如初笑道:“姐姐现在也调皮的很呢。姐姐,你会不会跟着喜嬷嬷回京城?” 唐梦瑶笑道:“如果我走了,我肯定也要把你带走,我带你走,你走不走?” 沈如初笑道:“我要等文旭回来。” 唐梦瑶笑道:“你们现在小两口如胶似漆的,感情那么好。不过安阳现在动静很大,很多人都开始搬迁了,听说北夷要打进来了,不知道是真是假。” 沈如初笑道:“不管是真是假,我都要等他回来呀。他找不到我会着急的。你们回京城一段时间挺好的,我建议你们回去,一定要把姐夫也带回去。” 唐梦瑶很快领悟沈如初的意思,道:“我和你想到一块了,回了京城我就不信那个郡主还能盯过来!就算她够胆子去京城,也不敢那么名不正言不顺地去找宫云枫,不要说我们唐家不准,就是宫家也是不准的。” “你公婆都很喜欢你吧?”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喜欢也谈不上,我们隔得远,没什么纠葛,我又时常送东西回去,自然是印象好的。要是整日住在一起,未必那么开心。这也是我不想回去的一个原因,宫家的府邸虽然大,但里面已经住了两房人了,加起来好几十口,人多口杂,我想想就头痛,不如在安阳自在。” “可安阳混乱,我还是觉得你回去一趟比较好。一来看看父母亲人,全了自己的孝心;二来绝了轩辕吉安的痴想;三来也是避避风头,要真是攻打进来,几家能逃脱啊。”沈如初语重心长地道,有时候她自己都觉得她更像是个姐姐。 唐梦瑶忧虑道:“那你怎么办呢?” 沈如初笑道:“我怎么办?我把肚子里的小兔崽子生出来,等文旭回来呀。我和你不同,我的一切都在安阳,我就算是走,也走不掉。” 她说得是实话,无论是以前的沈如初还是现在的她,所有的一切都交给了这片并不肥沃的土地,这里有她一辈子都无法割舍的东西。不仅仅有肚子的这个孩子,还有另一个即将诞生的孩子——医馆。 唐梦瑶拉着她的手,道:“妹妹,回京城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云枫未必肯……” 沈如初道:“他为什么不肯呢?” “他本来就可以留在京城,为什么要来安阳呢?这里面肯定有原因,既然在这里扎根了,又怎么可能轻易舍弃一切跟我回京城呢。”唐梦瑶微微地叹息着。 沈如初在静谧的夜晚听见了身边这位美人的忧愁和哀怨,道:“你不去问问怎么知道答案呢!明天我帮你问问?” 唐梦瑶笑道:“算了,还是明天我亲自和他说吧。喜嬷嬷也会和他提起这个事情的。我不想让他为难……” 沈如初笑道:“姐姐,你就是太善良了。男人就该对你呵护、谦让、包容,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更不用觉得为难啦。” ☆、194 芝媛出嫁举家庆 沈如初翻了个身,笑道:‘姐姐,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我怎么想的?我和你的想法差不多!而且到安阳也有段时间了,是该回去看看了.‘唐梦瑶笑道,‘你呢,最近不担心有人打文旭的主意了?‘ 沈如初笑道:‘现在好多了,文旭在打仗,难不成还有时间在军队里谈情说爱!‘ 唐梦瑶笑道:‘我听说之前有个叫杜雨姗的妹子,对文旭很喜欢?怎么,现在死心了?‘ 沈如初苦笑道:‘死没死心我不知道,要亲自问这个妹子了!我没把她当回事,文旭不喜欢这类女人,又霸道又任性!‘ 唐梦瑶笑道:‘可你也不要大意了,女人有时很会伪装的,尤其是为了男人,甚至不择手段!‘她一边说一边叹口气,‘轩辕吉安为什么要给你银子,死皮赖脸地加入你的医馆,她的心思我还不明白吗?_这就是手段!‘ 沈如初道:“可以不让姐夫参与我医馆的事情,她的算盘就落空了。我不担心杜雨姗能把文旭抢走,那种女人少了点脑子。”在她看来,这种女人就是当炮灰的,“但我怕文旭变刁了,以为很多人喜欢,所以就自我感觉良好了!” 唐梦瑶笑道:“人家本来就不错,现在看来简直就是前途无量!是你福气好!再说,男人哪个没有三妻四妾的,他迟早不是池中之物,身边还能少了女人?你能看得住?”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里万分堵,道:“姐姐,我们不说了,睡吧。我相信他不会辜负我的,一辈子一双人。” 唐梦瑶知道自己说中了她的心事,也不好一个劲地泼冷水,笑道:“早点睡吧,明天不是还要回沈家吗?睡吧,把薄被子盖在身上。昼夜温差大。我下去将灯吹灭。” 她本来就睡在外面,所以下去比较方便。 沈如初“嗯”了一声,转过了身子,闭着眼睛,却真心睡不着,尤其被唐梦瑶那么一说后,瞌睡虫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唐梦瑶那边除了均匀而轻微的呼吸声,但沈如初知道她也没睡着。 半晌,沈如初轻轻问道:“姐姐,睡着了嘛?” 唐梦瑶睁开了。笑道:“还没。你怎么也不困?” 沈如初道:“一天发生这么多的事情。实在睡不着。心里有些乱。就像是有一万匹野马在奔跑,心烦意乱,脑子也嗡嗡地痛着。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唐梦瑶道:“初儿,我真心佩服你。要不是亲耳听你这么说,我都看不出你一点慌乱,你把自己的情绪掩饰得很好,是能做大事的女子,我是越来越佩服你了。这么多事加在一起是让人头痛。轩辕吉安那边倒还好,至少目前没看出她要对你不利,最多就是找茬或者妒忌。” 沈如初笑道:“我有什么可妒忌的,她虽然脾气古怪,但也是个美人。在疆北又是炙手可热,那样了不起的人物。而且,她的危险性不低,伴君如伴虎。我们都要小心。” 轩辕吉安今天能容忍她,不代表明天还能容忍她。哪一天不能容忍了,她可以找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将自己处死,恐怕别人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可我现在最担心是崔明月那边,这个女人太歹毒了!初儿,你要小心呀,她可能会打你肚子里孩子的主意。我让你到我家里来也是出于这个目的,万一他们使坏,在你的饭菜里加点料,伤了孩子,恐怕比伤害你更让你难受。”唐梦瑶沉声道。 沈如初一惊,从床上坐起来,道:“不行,我不准任何伤害我的孩子!” 唐梦瑶道:“初儿,你别激动!没事,现在没人要伤害你的孩子。要不,你跟我回京城吧?我爹以及我们唐家在京城还算有点影响,没有人敢到我们府上来伤害你,等你把孩子生下来再说?” 沈如初坚定地摇摇头,道:“不能,我不能……我要等着文旭回来,我答应过他的。姐姐的心意我领了。崔明月那边我会想办法解决的。过几天就去苏府做客,听说她也会去,我到时和她谈谈。” “如果谈不成呢?你能怎么办?崔明月不仅仅是马家的少夫人,娘家的背景也深厚……”唐梦瑶还要往下说,但看见沈如初在身边又躺了下去,知道她没耐心再听,干脆也就缄默起来。 沈如初在黑暗中摸索到唐梦瑶的手,道:“姐姐放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不可无。如果她不肯放过我,哼,我也不会束手就擒的。”她暗下一个决心。 唐梦瑶惊道:“初儿,你的手怎么这么冷?” 沈如初笑道:“有些气虚而已,所以手脚容易冷,姐姐别担心。睡吧,明天去沈家。” 第二天一早,沈如初醒来时,发现唐梦瑶已经不在身边了,她笑了笑,大概自己睡得死,唐梦瑶又不忍心叫醒自己,所以先出去了。她略微躺了一会,这才起身出门伸了个懒觉,正要打哈欠,一个人影在她眼前晃动着,沈如初急忙捂住了嘴巴,道:“喜嬷嬷早上好。你起得真早。” 喜嬷嬷微微一笑,道:“文夫人醒来?我让厨房给你准备了姜汤,等一下不要忘记吃了,睡了一夜,胃里空着,最容易恶心反胃。” 沈如初心中一暖,道:“谢谢嬷嬷。您费心了。” 喜嬷嬷笑道:“应该的,小姐费了那么多心思让我来安阳,大部分原因就是为了你,你不用感谢你,承着小姐这份情就是了。”她一边看着沈如初,眼神里带着一股威压,让沈如初心中一沉。 唐梦瑶走过来,笑道:“嬷嬷,初儿,你们在聊什么呢?” 沈如初正要开口,喜嬷嬷道:“没什么,我不过是个文夫人说了一下注意事项,让她平时多走动,这样对胎儿有利,将来也好生产。小姐,您这是忙完了?” 唐梦瑶笑道:“我没什么好忙的,就是和飘雪上了一趟街,给初儿买了点新鲜的水果。你是不知道哦,这丫头最爱吃水果,一天都不能断。” 沈如初有些不好意思,道:“姐姐,你醒了都不叫我一声,多不好意思嘛!松月这孩子也真是的,也不知道叫我一声!” “这有什么关系!你现在是孕妇,休息最重要,昨天我们聊了那么久,白天再不多睡一会,身体怎么吃得消!是我不让那丫头叫你的!走,洗漱一下去吃早饭。”她又对喜嬷嬷道:“嬷嬷,我也买了鱼,中午让厨房烧给你吃,尝尝这里的鱼,很鲜美哦!” 喜嬷嬷笑道:“让小姐费心了!” 唐梦瑶又道:“吃完早饭我和初儿出去办点事,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你想吃什么就让厨房去做。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 “小姐和文夫人要出去?”喜嬷嬷道。 唐梦瑶笑道:“去一趟初儿的娘家。嬷嬷不必担心。” 当沈如初和唐梦瑶坐着马车到沈家的时候,沈家已经到了不少人,亲邻朋友几十口,沈云忠也让人准备了几桌酒席——这倒是让沈如初吃了一惊。 “爷爷,家里来了这么多客人呀!”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递上礼物,道:“爷爷好呀,这是我买来孝敬你的。您老人家最近身体怎么样了?初儿提起你时总是很担心。” 沈云忠受宠若惊,道:“使不得!万万使不得!您能来就是给老朽面子了!我现在身体还算硬朗,吃了初儿开的药,平时也配合着锻炼,好了很多!宫夫人,您里面请,快快里面请。” “初儿,你也跟着到屋里歇歇吧。”沈云忠慈爱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笑道:“我不是很累,我帮你招呼客人吧。今天来了这么多人?” 沈云忠道:“这也是件大事,你伯娘要求的,就请了一些亲戚朋友过来,就当热闹一下了。芝媛她虽不争气,但好歹也算是有个归宿了,去马家当妾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沈如初笑道:“爷爷说得是,这也是件大事,咱们是应该热闹一下。”她难得看见沈云忠这么好心情,不想破坏他的性质,何况沈芝媛这样的害人以后进了马家就是马家的人了,马家容不得她乱来,真的乱来惹了麻烦,那也有马家去拾漏子。 沈云忠笑道:“还是进去歇着吧,人不多,我忙得过来,等一下鞭炮响了,马家就会有人来接了。你进屋去看看芝媛,你也劝劝她,以后要循规蹈矩地做人,千万不可向以前那样使性子。” 沈如初道:“爷爷,我就去了。你累了就到一旁歇着。” 她挽着唐梦瑶进了高氏所在的院子,高氏和几个妇人在那里忙活着,杏儿还有之前外宅里的两个丫头也都在。 高氏见了沈如初和唐梦瑶,倒也热情,道:“你们来了,都进来坐会吧。王嫂,快去给宫夫人和三姑娘端茶。芝媛前面还念叨着你们呢。庆兰也在,你们姐妹几个正好聊聊天。” 沈如初浅浅地笑着,对高氏的这番热情实在不感冒,唐梦瑶也只是礼貌地笑笑。 ☆、195 受凌辱大姐有难 沈芝媛面对着镜子,坐在梳妆台前,一听沈如初来了,身子僵硬了一下。沈如初心想着,高氏这对母女最是前倨后恭、势力多事的主儿,恐怕今天不会欢迎自己。 “要恭喜伯娘和妹妹了。我带了贺礼过来,已经交给账房先生了。这是宫夫人。”沈如初不动声色地道。因为沈家请了亲友过来,这些人总是要送一些财物和喜钱,于是按照风俗便要请个账房先生来,就是做账的人,在红绸子的喜簿上写下送礼人的名字、喜钱和礼物。 沈芝媛转身走出来,真诚地看着沈如初,道:“三姐来了,快进来坐吧。谢谢三姐不计前嫌来看我。” 沈如初和唐梦瑶对视了一眼,心说这沈芝媛转了性子? 沈芝媛拉着沈如初道:“三姐,你来看看我这妆容得体吗?哪里还要改一改?” 沈如初尴尬地笑了笑,拨开沈芝媛的手,道:“恭喜四妹大喜。四妹今天很好看,无论是妆容还是衣着都很得体。” 她说得是真心话,沈芝媛长得很清秀,而且有点妖媚,和高氏的高大肥胖不同,沈芝媛除了脾气和眉眼有些随高氏,其他方面都不像高氏,若不知情都想不到这是一对母女。沈家不富裕,但沈芝媛却一点也不像是小家子出身,而且刁钻的性子也好似大家闺秀的娇生惯养,人又生得美,所以,通身气派还算是上乘的。 沈芝媛开心地笑着,跳起来道:“三姐说的是真的?你眼光最好了,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方才还担心半天,担心你不来呢。” 高氏干咳了一声,喝道:“媛儿。注意仪表态度!蹦蹦跳跳的像什么样子!” 沈芝媛不悦地嘟囔了一句。 沈如初抽出个空隙走和站在一旁微笑的沈庆兰打了个招呼,道:“大姐姐来了。姐夫的身体好些了吗?” 一听问到吴浩远,沈庆兰的眼神就暗淡下去了。那勉强做出的喜悦之色也陡然消失,高氏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干脆打发她们到其他房间闲聊,道:“你们姐妹两个要不到外头的耳屋去说会话?” 沈庆兰点点头,眼睛湿润着。 沈如初心中叫苦,她不过是随口一问,她才不关心那吴浩远的死活,那么个垃圾人,当了太监是报应! “你姐夫他……好不了!现在脾气很暴躁。总是打骂下人,前些日子还有个下人跳井自杀了,又使了银子给官府才把案子给结了。”沈庆兰一边说一边抹着眼泪。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梦瑶,叹气道:“姐姐辛苦了。” 唐梦瑶柔声道:“吴夫人。你也不必难过,事情来了,总是要面对的,兴许他只是最近心情不好,以后慢慢会好起来。我看你比以往消瘦了许多。要照顾好自己啊。” 沈庆兰一听有人这么劝她,更是悲从心来,眼泪一下子漫出来,道:“宫夫人,不瞒您说。我现在想死的心思都有了,就是放心不下孩子,还那么小。你说这都是遭了什么罪!我夫君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却也不是那种偷鸡摸狗的小人,怎么就遭受这份罪!这些挨天杀的,伤他哪里不好,偏偏……偏偏坏了他的人/道!” 沈如初忍不住插嘴道:“大姐姐,你对大姐夫了解多少?”对,他不是偷鸡摸狗之辈,但比偷鸡摸狗的性质要严重无数倍!连自己小姨子都不放过!就他那放浪形骸的贱样,恐怕下手的不止沈芝媛一个,家里的丫鬟就没几个幸存的。 沈庆兰茫然地看了一眼沈如初,道:“你什么意思?浩远他……他一直待我很好,很顾家,性子很和善,不会得罪什么人的。” 唐梦瑶知道沈如初要说什么,急忙打了圆场,道:“算了,初儿,不要说了。吴夫人你也不要太悲观,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事,虽然你夫君的遭遇的确很悲惨,你所受的苦我们更是感同身受,但凡事往好处想。夫妻之间,感情更为重要,你这么不离不弃地陪在他身边,他就是铁石心肠也会柔化,一辈子珍视你。” 沈庆兰无奈地摇摇头,道:“你不知道,他现在变了性子,根本不会珍视我的。” 沈如初想着吴浩远那种败类的性格,会不会因为无法发泄性/欲而折磨沈庆兰,道:“是不是他欺负你了?” 沈庆兰点点头,道:“好妹妹,家丑不可外扬,我也不想说,但我心里简直比吃了黄莲还苦,你是我的亲妹子,我若还不能和你诉说,我真是要苦死了!他现在根本就不是个人!” 沈如初一惊,拉着沈庆兰坐下,道:“大姐,你别哭,有话慢慢说。” 唐梦瑶也在一旁安慰道:“是啊,慢慢说,有什么问题我们一起帮忙解决。他到底怎么了?” “他……妹子,我真的没办法说啊!你看看就知道了。”沈庆兰一边说一边起身,轻轻走到门前关了门,然后慢慢褪下衣服,沈如初和唐梦瑶顿时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沈庆兰肌肤所见之处,都是伤疤,有牙印,有指甲印,烫伤,还有刀片划过的痕迹,还有一块又一块的淤青,不是被打出来的就是被掐出来的。 “他虐待你?这个恶棍!”沈如初气得说不出话来。 沈庆兰道:“嗯。你们都说将来的日子会好过,能感化他……我原本思索着,就算夫妻之间没有房/事,我们也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烟火问题不用发愁,我能一辈子熬着,陪在他身边……可他——根本不是人呀!每天晚上都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非要到他筋疲力尽了才放手。” 唐梦瑶是个大家闺秀,没见过这个场面;沈如初也没见过,但上一世听过的八卦新闻太多了,没吃过猪肉却也见过猪跑了,所以早早便猜到了。 “姐姐,你离开他吧,这样下去你根本就没有活路。”沈如初坚定地道。 沈庆兰摇摇头,道:“吴家在安阳还算是有些势力。我不能连累家人。我要争口气,吴浩远现在总是取消我们沈家,说我们沈家的女人都下/贱,没有男人活不下去,必须男人入捣了才能满足!他侮辱我也就算了,凭什么把我们沈家的女人都算上!我死也要死在吴家,我就是要告诉他,我们沈家多的是贞洁烈妇!” 沈如初无奈地摇摇头,道:“大姐,这又何必呢!嘴巴长在他身上,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你为了争一口气,证明一个无所谓的事实,要吃多少苦!” “怎么能是无所谓呢!妹妹,你真是糊涂了!我也舍不得孩子,我死都不怕,我就是舍不得孩子!”沈庆兰道。 唐梦瑶给沈如初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不要再劝下去了。 “姐姐,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等一下跟我回去,我给你上药,你先在沈家住几日吧,就说这边需要你帮忙,他就算是再混帐,也不至于来沈家拉你回去。你先把身上的伤养好再说!”沈如初道。 想起那些伤,沈如初心头堵得厉害,触目惊心。 沈庆兰道:“这些伤不过是你们看到的一部分。他还把硬物塞进我的下体……非要弄到流血为止,他兴奋了才肯罢休!家里的丫鬟被弄死了两个。还有那个跳井的,我知道也是受不了他的折磨!” 沈如初道:“姐姐,他现在根本就是个恶魔!” 唐梦瑶听了这话,惊得花容失色,道:“这……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事!” 沈如初见她脸色不好,道:“姐姐,这边坐一会吧。吴浩杰是疯了,你听听就是了,别放在心上。” 沈庆兰也急忙道:“是啊,宫夫人,这些事都是下作胚子做的,是我口快,让你见笑了。” 唐梦瑶脸色苍白地摆摆手,道:“是你受苦了!等一下一定要初儿给你看看伤。” 沈如初道:“你还是离开他吧,你不怕死,我还想有个姐姐呢。”想起沈家四个姐妹的命运,沈如初心酸如潮,真的想哭。 现在看来就属自己相对幸福点,可自己真的幸福吗?原先那个沈如初不是花季就早早逝去了吗?否则自己怎么可能借用到这具躯体? 沈芝媛幸福吗?她若是幸福,不会在年少时就被吴浩远那个畜生占了身子,现在不受马文俊的待见,看着趾高气昂,不过是去马家当妾,恐怕还不如个体面的丫头有地位。 沈念卿就不必说了,遇见姚光祖那样的恶棍!能活着回到沈家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沈如初现在巴望着她能和高洋重续前缘,将来也好有个依靠。 原本以为沈庆兰是最幸福的,见识吴浩远的劣行之后,沈如初才知道这个女人也是有苦难言,现在更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为什么女人的命运要受男人的掌控? 为什么女人离开男人就不能活下去? 为什么女人的世界如此艰难? 她不相信!如果这就是这个时代女人的命运,她要抗争下去,她不会屈服,不会妥协,哪怕最后是遍体鳞伤! ps: 鞠躬感谢唐门之我是男孩送的香囊;鞠躬感谢初尘相见、米虫人生各自送的两个平安符。 ☆、196 真凶手不可饶恕 “初儿,你怎么了?初儿……”唐梦瑶轻轻唤着,她见沈如初神情呆滞,眼神清冷,眼中无物,以为她出了什么事情。 沈如初眨了一下眼睛,回神,道:“我没事,就是想点事情,想出神了。”她拉住沈庆兰,道:“伯娘知道你的事情吗?她是什么看法?” 沈庆兰摇摇头,苦笑道:“这样的事情告诉她有什么用,让她操心!我一个人担着吧。看你先前的神情,恐怕这件事也影响到你了,我都有些后悔和你说了。这件事,还请妹妹和宫夫人不要和外人说道。” 沈如初点点头,唐梦瑶道:“你放心,我和初儿都不是饶舌的人。不过你身上的伤真的要尽快处理。” 沈如初又道:“姐姐,你先坐一会,我进去和四妹说句话。顺带让松月回一趟家把我的药箱拿来。” 沈庆兰道:“那就拜托妹妹了,我就怕我这身上的伤养不养都无所谓,回去还是会闹出伤来。” “这怎么行!必须要养!你回去告诉他,若是再这样下去,你就把他的丑事给张扬出去,让他一辈子都别想出门见人了!”沈如初气道。 沈庆兰道:“他现在就不肯见人了。公婆都心疼他,处处顺着他……都是命呀!妹妹,听说你有了身孕,姐姐要祝贺你了,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我这个玉镯子送给你,也算是一点心意。” 沈如初急忙制止,道:“姐姐,不用!真的不用。” 沈庆兰笑道:“妹妹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找了如意郎君不说,这么快有了身孕,肯定是个男儿!我这不是给你的,是送给孩子的。以后也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去看你。” 沈如初笑道:“孩子还没出生呢!你没时间来看我,我们找了时间去看你呀!镯子先收好。” 沈庆兰的眼神有些悲凉,又充满了疲惫。将拿布满伤疤的手腕收了回去。 沈如初无奈地摇摇头,吩咐松月快些回家将她的药箱还有摆在药匣子里的外伤药都给带过来。松月领命而去,她则转身进了内屋。 沈芝媛仍旧喜气洋洋的,有些迫不及待,脸上的兴奋不言而喻,高氏也十分欢喜,带着宠溺又嗔怪的口吻“教训”着沈芝媛。 “娘啊,我有些紧张。”沈芝媛笑道。沈如初难得看见了一抹娇羞。 高氏笑道:“傻姑娘!哪个女人当嫁娘不紧张!你今天走出了沈家的门,往后就是个大人了,不再是姑娘家,可不能太任性了。” 沈芝媛撒娇道:“娘。我知道了!从早上到现在你都在我耳边念叨了不下二十次,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 沈如初笑道:“伯娘说得没错,你要是听进去了,伯娘还会重复那么多次?” 高氏笑道:“就是,瞧瞧你三姐。以后多学着点!初儿,要不你和她在这里说说悄悄话,我到前头招呼一下客人。” 沈如初坐下来,将屋内的几个丫鬟妇人都打发出去,笑道:“怎么没见二姐姐?你是不是又说什么话得罪她了?”沈念卿是个好脾气的。心底也善良,但是却算不得心胸宽广,别人说的话做的事她容易放在心里、憋在心里,甚至一个眼神都可能让她不舒服,所以包括沈如初在内,和沈念卿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尽量不提那些可能令她不愉快的事情。 沈芝媛的嗓门一下子就高了,白了沈如初一眼,道:“你对我就是有偏见!我能说她什么啊!昨天我还好好地邀请她来帮帮忙呢。她那人小心眼,又爱哭鼻子,从小到大就是,你又不是不知道!” 她一边说一边气呼呼地坐下来。 沈如初道:“你这样的性子,平日里那样的做派,不对你有偏见才怪!你没招惹二姐就好好说,扯出这么一大堆做什么!大姐现在日子过得很艰难!” 沈芝媛气焰又大起来,道:“你说这什么话!她是我亲姐姐,我还能害她不成!是那个混蛋太……哼!” 沈如初冷眼看着她,道:“你再说一遍这件事和你无关?你说一遍试试?” 沈芝媛闹了个大红脸,恨道:“你干嘛总是不肯放过我!就算我过去得罪你了,我不是改了吗?为什么你就不能不和我作对呢!吴浩远是什么人,我不说难道你不明白吗?你现在还在装糊涂?你还想当好人?” 沈如初怒道:“不要放肆!我当然知道他是怎样的人,我也知道你做了什么!我只是提醒你,大姐过得很不好,身为妹妹,你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 “那你说说我需要怎么负责?”沈芝媛挑衅地说道,“三姐,你别忘了,我那么做不仅仅是我心中有恨,我也是替你报仇呀!” 沈如初不解,冷道:“不要把什么事都推在我身上,我不需要!” 沈芝媛冷冷地走过来,逼视着沈如初,道:“你不要忘了,吴浩远曾深深地伤害过你!你应该比我更恨他,我真的不明白,你怎么就这么大度,原谅这么个人渣!” 沈如初更加不解了,道:“我恨他?为什么?” 沈芝媛冷笑道:“说你装糊涂,你还不承认!难道你忘了那一年,吴浩远曾对你图谋不轨,你是个烈性子,自然是不肯和他那种人同流合污的,所以……他就对你动手了,你情急之下咬舌自尽,当场昏迷过去。那个混帐东西才罢休!” 沈如初惊异地看着沈芝媛,冷道:“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当时你也在场?” 吴浩远伤害自己?他到底对曾经的自己做了什么?到底怎么回事?她现在的生活很好很幸福,她害怕和那种畜生牵扯到任何关系! 沈芝媛到底知道什么? “我说什么!你自己不都是知道的嘛!你到底干嘛呀!”沈芝媛被沈如初看得心生畏惧。 沈如初冷道:“你最好和我说老实话!告诉你,我不再是从前那个沈如初,到时你别怪我对你不客气!我不和你说玩笑!” 沈芝媛吓了一跳,道:“你想做什么?” “你懂的!我想听实话!”沈如初冷道。 高氏忽然进来了,道:“你们姐妹两个说什么呢?这么神秘?媛儿你快准备一下,我听说马府的轿子已经来了,快到了。快些准备!” 她很快看出了房间里氛围的诡异,道:“如初,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媛儿又做了什么事惹你不开心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再让她这一回。” 沈如初心中窝火,本不想理会高氏,但她终究是个长辈,现今也没有招惹自己,犯不着再去得罪她,笑道:“伯娘,您说什么呢!我和四妹正在聊天呢!说一些体己话而已。” 她看了一眼沈芝媛,沈芝媛笑道:“是啊,娘,我在和三姐说一些悄悄话,你先出去忙着吧,不会耽误正事的。放心啊。” 高氏仍旧有些不放心,自己的女儿是什么人她最清楚,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沈芝媛那性子是定型了,最能招惹是非,本来就把沈如初给得罪了,现在看着沈如初的脸色阴沉着,便猜出这二人之间有些纷争。 “有什么事慢慢聊,媛儿,以往都是你不对,娘也跟着做了很多错事,你要好好和你三姐道歉,有些事要跟着她学。”高氏叮嘱道。 她现在对生活很满足,女儿虽然是去高门做妾,但好歹有归属了;儿子虽然不大顾家,但现在日子过得红火,夫妻感情也融洽——她再也不想折腾什么了!就是这份满足让她生出了不少善念。 沈芝媛笑道:“娘,你放心吧,我和三姐关系好着呢!过去的事三姐没和我们计较过。是不是啊,三姐?” 沈如初笑道:“都是一家人,说那些见外的话做什么!我和四妹说一些婚后的事情,教她如何与婆家的人相处呢!你也知道的,马家的少夫人崔明月可是厉害的角色!” “崔明月”的名字一抛出,高氏立马知道了事情的重要性,连声道:“你们聊,你们慢慢聊!媛儿,好生和姐姐学习啊!” 待高氏一走,沈如初冷道:“你说吧。” 沈芝媛道:“我不管你是真的忘记了还是故意来试探我,我不妨告诉你,我当时的确在场。” “你为什么不出来制止他?”沈如初冷道,她似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重生在这具*上,应该是原先的沈如初死了——这个问题她从来没想过,现在听沈芝媛说起,她才联想到,本体应该是死了,否则自己不可能重生的。 沈芝媛痛苦地闭上眼睛,道:“我那时还小,很害怕。而且我身子被玷污了,我希望多个人和我一样。” 沈如初皱眉,骂道:“好恶毒!” 沈芝媛冷道:“谢谢。不过你仍旧要感谢我,当时如果不是我出现,很好地满足了那个畜生,你以为你咬舌自尽、你以为你昏迷就能逃过他的毒手?你真是太天真了!” 沈如初心乱如麻,她很想告诉她:当时的沈如初并不是昏迷了,是死了! 原来吴浩远竟然是杀害本体的凶手! 不可饶恕! ps: 鞠躬感谢5.240拈香一朵0、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兜兜呼求各位好友的支持!鞠躬感谢! ☆、197 有人欢喜有人忧 沈芝媛看着沈如初的脸色,猜出了她的心情,幸灾乐祸道:“怎么,你现在想起来了?不肯掩饰情绪了?是不是和我一样也想着报复了?” 沈如初冷道:“你不用幸灾乐祸!如果我告诉大姐,你和吴浩远之间发生了什么,吴浩远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觉得结果会如何?” “你敢!”沈芝媛愤怒地甩着袖子,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沈如初冷道:“我敢不敢,你该知道的!” 沈芝媛怒道:“你为什么总是和我作对?从小到大,你比处处比我好,我不觉得你比好,但他们都觉得你比我好!我告诉你,我不服!” 沈如初冷笑了一声。 沈芝媛又道:“你什么好处都得了,就连我最在意的东西也是你不要才轮到我身上的,凭什么?到底凭什么!” 沈如初冷道:“你冷静点!我今天来,不是和你争论这些的!这两年你和你娘做的那些事,我若是真的计较,我今天还会到这里来?我原谅你们是因为把你们当一家人,我相信你们还没坏到那个地步,但是,不代表我好欺负!——你要时刻记住这一点!” 沈芝媛憋着一股气,不肯说话,但也不敢冲着沈如初发火。 沈如初道:“我只想说,大姐是你的亲姐姐,她现在过得很悲惨,自从吴浩远被你找人……”她想了一会,这才找到一个比较缓和的词语:“找人教训后,他就变了性子,每天晚上不是折磨大姐就是折磨那些丫鬟,吴家的丫鬟已经死了几个;大姐现在也是遍体鳞伤,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早知道这样,你当初就不该留着他一条狗命!” 沈芝媛一听急了。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沈如初道:“我骗你做什么!” 沈芝媛急忙跑了出去,嘴里唤着:“大姐!大姐!” 沈如初在她转身的那一刻看见了她眼底憎恨报复的目光,心中微微一动。她知道她的计划已经完成了一半。 松月进来道:“夫人,药箱已经带来了。奴婢照着您平日教的,选了几样外伤药带过来。”她吃力地提着一个红色的大药箱过来。 沈如初道:“药箱放下,去把我大姐叫过来,我给她检查一下。” 不多会,沈庆兰进来了,眼圈红红的,显然是哭过。后面跟着面容有些扭曲的沈芝媛,眼圈也是红红的。 “大姐,来,我帮你检查一下。松月。你去外头看着,不准任何进来。”沈如初道。 沈芝媛道:“大姐,吴浩远那个混蛋这么待你,你还替他说话,你是不是糊涂了!” 沈庆兰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既然嫁了他就该对他好,这辈子都要陪在他身边。他以前不是这样的,要怪就怪那帮天杀的贼人!四妹,你有空就和马大公子说说,让他将那帮凶手给抓到。碎尸万段!” 沈芝媛的脸色如同死灰一样难看,半天说不出话来。 沈如初道:“大姐,这边坐。”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响亮的鞭炮声,高氏满面笑容地迎进来,道:“快点快点!接亲的轿子到了!你们几个别愣着,快把盖头给四姑娘盖好。” 沈芝媛忧郁地看了一眼瘦弱疲惫的沈庆兰,一狠心,接过丫鬟的喜帕,盖在了头上,由两个小丫头扶着出了门。 高氏望着沈芝媛悠悠颤颤地走出闺房,喜极而泣,竟用帕子抹着眼睛,最后不好意思笑了,道:“这个臭丫头,总算出门子了!” “出门子”是安阳的方言,意思是“出嫁”。 沈庆兰笑道:“是啊,娘,四妹不但出门子了,还找了个好人家。” 若说沈家这边喜气洋洋,马家那边则是一片沉寂,气氛沉闷中透着怒气!对,是怒气! 柳氏对马文俊纳妾一事并不反对,一来崔明月多年未育,她早就极坏了,对崔明月也多有怨言,马文俊就是她的心头肉,这辈子只有崔明月一个女人,她都替马文俊觉得不值,何况崔明月拴不住马文俊,让他整天在外面鬼混——外面那些女人都是什么货色!她需要其他的女人来帮忙拴住马文俊;也需要其他的女人来接受她的调教,将崔明月的气焰完全打下去!二来,高氏整天来请安问好,时不时送点小东西孝敬一下,就冲这份好感,柳氏也不能阻止她女儿来马府当妾,何况不过是个妾而已! 当然,她也没把马文俊纳妾的事情放在心上,完全没当回事,按照她的想法,不过是个妾!马征明当年也有几个妾,可那些妾哪个敢在她面前撒野,在马府里也不过是半个奴才,见了她还不照样唯唯诺诺、请安问好! 又因为当初沈如初对马家的拒绝,让马家很没颜面,要不是安北王府出面提到了这件事,她柳氏第一个咽不下这口气,所以带着对沈如初的气,她有一颗想要调教沈芝媛的决心,于是乎,对这个即将来到府中的、儿子的小妾,柳氏的情感很复杂。 和柳氏的沉静不同,崔明月早已在房间抓了狂! “滚出去,别让我看见。”崔明月怒道。 李嬷嬷无奈地摇摇头,盛怒之下的崔明月越来越没有淑女的风范,越来越不像个大家闺秀,眉宇间的戾气混合了那深闺里的怨气,整个一怨妇的形象——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讨男人欢心? 银铃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 崔明月怒道:“那个贱人现在到哪里啦?那个婊/子呢!公子人呢?” 坠儿怯怯道:“公子还在书房看书,前面出了一趟家门,奴婢问了公子身边的王连盛,说是去了畅春楼兜了一圈,并没有做什么。那个婊/子还没到,要奴婢出去看看嘛?” 崔明月随手抄了一样东西扔过去,骂道:“你出去干嘛?接那个贱人回来?她算什么东西,连个娼/妓都不如的烂货,凭什么要进我们家门!” 坠儿被骂的凄惨,连被东西砸了一下,半边脸火辣辣地痛着。 李嬷嬷实在看不下去了,道:“少夫人,她不过是个下贱的人,就算进了马府也兴不了什么风浪,您何必为了这么个贱人而发这么大的脾气……” 崔明月粗暴地打断她,喝道:“你说什么?你嫌我脾气大?嬷嬷,我看你是老糊涂了!没有我,或者我在马家没有地位了,你以为你还能像现在这么光鲜么?你以为下面那些奴才还能对你客客气气吗?” 李嬷嬷被她这句话呛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们一个个都摆个死人脸做什么!去把公子给我找来!”崔明月骂道。 银铃就在外面,道:“少夫人,奴婢这就去请。” 李嬷嬷道:“老奴是怕您伤了自己的身子。您还记得早年少夫人还在闺阁中,夫人是怎么教导少夫人的吗?夫人曾说,要笑——女人笑的时候才美。哪怕心里充满了恨和委屈,也要笑;找个男人高兴的时候,把自己心里的委屈说出来,把自己的要求说出来——任何时候都要温柔都要娇滴滴……这是夫人教导您的,您都忘记了吗?” 崔明月愣愣地看了一会李嬷嬷,然后急忙跑到梳妆台面前,扒着自己的脸左看右看,迫不及待地问道:“嬷嬷,我现在是不是很丑啊?我现在是不是老了?怎么回事,我竟然有鱼尾纹了?好可怕,太可怕了!我现在是不是真的那么让人讨厌?” 李嬷嬷温和地笑着,道:“怎么会呢!少夫人一直都那么明艳动人,正是青春年少时,怎么可能老了!您是最近心情不好,天气又热,吃不下东西,所以消瘦了,看上去脸色有些不好!老奴觉得少女人这个时候不应该生气,或者说就算是心里有气也不能表现出来,反而要欢欢喜喜地去给公子和夫人道喜。然后趁着公子心里对您的歉疚,今晚就留公子在您这里歇息,让那个小贱人知道,即便进了马家她也不过是个没地位没靠山的贱妾而已,给她一个下马威!老奴算了算,公子有十八天不曾到少夫人的房里来了。” 崔明月恨恨地拿起一把牛角梳子,道:“给我梳头打扮吧。我这就去前厅。我崔明月不会轻易认输的,就算是认输,也不会对这样的贱货认输!” 李嬷嬷见她听得劝,心里高兴,道:“少夫人,您可是公子明媒正娶、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原配夫人,您的地位是无人能撼动的。老奴猜测,这件事也是夫人在里面怂恿着,无非是想找个人早早生个一儿半女,再者扶持个臂膀,将来约束一下少夫人您。毕竟金玲是咱们崔家的丫头,处处受制于您,她不可能重用这个人的。所以,对于这个沈芝媛,少夫人明面上不把她当回事,暗地里却不得不防。” 她一边给崔明月梳头,一边说道。 崔明月深吸一口气,道:“这些道理我懂!但是,夫人也太小看我了,文俊的第一个孩子只可能是我肚子里生出来的!” 李嬷嬷笑了笑,道:“少夫人,这样的话,咱们要烂死在肚子里。您今天要穿哪一套衣裳?” 崔明月又来了一股气,道:“凭什么要去道喜!我恨都来不及!不去了!” 李嬷嬷叹气道:“少夫人,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老奴觉得您还是穿前些日常穿的那套绿色衫裙,又好看又清爽,还雅致。公子看了一定喜欢。” ☆、198 脸贴金妾不如妻 崔明月冷道:“那套衣服我不想穿!给我把那套流苏月白的长衫拿来。” 李嬷嬷笑道:“也好,那件衣服最配少夫人的气质了,让老奴再给少夫人梳一个彩云追月髻,就更美了!”她给坠儿使了个眼色,坠儿急忙去衣柜将那套月白色的长衫给去了出来。 崔明月道:“不用了,就梳一个最普通的发髻,你不是让我扮柔弱吗?既然是柔弱,那还要什么花样,连首饰都不用了。” 她站起来,让坠儿给她换了那月白色的长衫。 “你们几个不用跟我去了,我带着李嬷嬷去,你们去院子里打听一下,顺带请公子过来。”崔明月恢复了理性,对着镜子看了看,冷笑了一下,道:“走吧,嬷嬷,我们是该给夫人道贺去,给公子道贺去。我是个有气度的人,这种小角色还不配成为我的对手!” 她骄傲地一转身,敛起了眼底的杀气和恨意,领着李嬷嬷去了柳氏的房间。 柳氏正在听书,她有个爱好便是听那些女艺人说评书,或者说那些才子佳人的桥段,而且百听不厌,起初,崔明月为了讨好她还经常陪着她听,后来实在是听厌了,听来听去就是那几个俗套的故事,总是才子佳人,再不然就是大家闺秀爱上了穷书生,富家小姐与傻小子私奔——在崔明月看来,这些故事根本就是不登大雅之堂,哪个千金大小姐会做这样离经叛道的傻事? 后来因为柳氏对她迟迟不能生育孩子心怀不满,崔明月又怪她多管闲事,总是张罗给马文俊纳妾,于是二人表面不动声色,但心里却结了梁子——婆媳本来就如同天敌一般,二人便暗自里相互较着劲。 显然,崔明月现在落了下风。 “娘。”崔明月笑得很谦卑,很亲切,讨好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那说书的女先生是经常到府里走动的人。自然是见过崔明月的,笑道:“少夫人来啦!给少夫人请安了。” 崔明月笑容可掬道:“陈大姑别这么客气。娘最喜欢听你说书了,你能说书讨娘欢心,我感激你还来不及呢。” 她一边说一边凑到柳氏跟前,道:“娘啊,今天外头那么热闹,你怎么不去瞧瞧呢。” 柳氏冷道:“有什么看头,不就是一个妾嘛!” 崔明月不知道怎么接这句话,心中火大,但不敢有半分流露。讪讪地笑着。 她慢慢起身。道:“陈大姑。你先回去吧,今天就听到这里,改天吧。” 陈大姑笑道:“哎,我这就回去。多收集几个新鲜的段子,下次说给夫人听。”又冲崔明月作揖道:“少夫人,我这就回去了。” 崔明月笑道:“陈大姑慢走。” 柳氏笑道:“你今儿怎么想起到我这里来了?不是前段时间还气我多管闲事,谋划着给俊儿找妾室吗?” 柳氏这段时间一直没闲着,就算没有沈芝媛,她也会按照自己的标准给马文俊寻个小妾回来,之前的那个金铃被崔明月看得死死的,又不会讨男人欢心,马文俊两个月都未必去她房里一次。这样的女人有什么用,怎么可能生出孩子来! 崔明月很无辜地看着柳氏,委屈道:“娘啊,都是媳妇不懂事,太任性了!但我从来没怪过你啊。只是想着又有女人和我一同分享丈夫,心中很失落,没办法从那种痛苦中走出来。娘也是为了马家的香火着想,本来就是媳妇没用,进府这么多年没给马家添个一儿半女,纳妾本来就是应该的。只要进来的女人愿意全心全意服侍文俊,又能给马家添丁,我就算是从此青灯跟前吃斋念佛也值得。” 柳氏看她说得真诚,便不多加责难,道:“难为你有这种想法,不枉我疼你一场。你放心,有我在,你这少夫人的位置就在,不管是谁,也不管是谁先给马家添丁,妾始终是妾!” 崔明月点头道:“娘,是我自己没福分,文俊待我很好,这些年的福分我都铭记在心。是我命中没有子嗣,只要其他人能给马家能给文俊生下孩子,就是我崔明月的恩人。这段时间我想明白了,人不能太自私,我不能因为爱文俊就要把他 。以往是我错了,娘,你肯原谅我么?” 柳氏道:“你是我儿媳妇,就算过去你对我的做法有些微词,我也会担待的,没怪过你。快别说这些傻话了,把眼泪擦擦,让下人们看见了笑话。我说了,有我在,不管哪个妾,都得尊重你这个正室!” 崔明月一边抹眼泪一边对柳氏的话深信不疑——柳氏是当惯了正室的人,对那些狐媚子的妾室最是看不顺眼,只要哪个小妾敢动正室的念头或者想把男人独占了,柳氏肯定是第一个不轻饶的! 崔明月急忙道:“媳妇不敢有半点微词。娘,媳妇过去不懂事,你原谅媳妇一次吧。” 柳氏笑道:“好啦,你就不用到我这里卖乖了。不管怎样,我都是认你这个儿媳妇的。走吧,我们出去看看,顺便和俊儿交代几句。你肯来我这里认错,说明眼中有我这个娘,做娘的没有不给你做主的道理,我自然是要和俊儿说道两句。” 崔明月顿时柳氏的意思,这是要带着自己去马文俊那里为自己争口气,给他提个醒,笑道:“一切听娘的。” 柳氏皮笑肉不笑,雍容华贵地走了出去。 马家显然没把纳妾这回事放在眼里,主院里一片安宁,仆人们自觉地做着自己的事情,见到柳氏和崔明月行来,大老远便恭敬地请安行礼;沈芝媛所在的院子是个小偏院,离主院隔了两道墙,虽然不远,但主院偏院显然不可同日而语,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我把那丫头安排在偏院,你还满意吧?”柳氏似笑非笑。 崔明月笑道:“让娘费心了。” 将妾安排在偏院,说明柳氏不是很待见这个即将入门的妾,对崔明月来说便是一个安慰。 柳氏笑道:“这丫头你是见过的,什么个印象?” 崔明月一愣,继而想起自己当时去别院闹过,当时自以为小心谨慎,是瞒着府里的人,尤其是柳氏的,现在柳氏这么一问显然是知道有这回事了。 “娘,这女人挺聪明的,皮相也不错。就是瘦了点。”崔明月笑道。 柳氏道:“我们府上想养胖一个人那还不容易。”她明白,崔明月说沈芝媛体瘦,摆明是说沈芝媛难生养。 崔明月干笑了一下,道:“娘,您说的是。要不要派一两个丫头过去伺候着?” 柳氏想了想,道:“你那里可有什么小丫头,送个过去?我听说之前俊儿在外宅给她买了几个丫头……一个妾而已,要那么人伺候着,还真把自己当主子了?” 崔明月知道这是柳氏送自己一个人情,明面上是让她送个丫鬟给沈芝媛,暗地里却是让崔明月扎个眼线过去——崔明月也是大院里出来的人,这点道理不会不懂。 “我院子里有个新来的丫头,唤红玉的,挺机灵的,就送给新来的妹子使唤吧。”崔明月做出大方的样子。 柳氏微微点点头,二人慢慢行着,正巧看见马文俊迎面走过来。 马文俊穿了一身鲜亮的新衣裳,越发显得风/流倜傥,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偏偏这抹笑容显得春风得意——就是这抹笑容激怒了崔明月。 “不就是领个破烂货回来当妾吗?用得着这么开心?”崔明月心里冷冷地想着,脸上的颜色便难看了几分,没有先前的和颜悦色。 “俊儿,你今天气色不错,轿子是不是快进府了?”柳氏笑道。 马文俊笑道:“应该快了。让娘费心了。” 崔明月微微一福身,笑道:“我这里要恭喜少爷了,迎得美娇娘!” 马文俊听出了她话里的拈酸吃醋,笑道:“多谢夫人。” 崔明月不动声色,笑道:“谢我什么呢,我可没为少爷做过什么呀。” 柳氏笑道:“俊儿,娘要和你说几句。”她拉着马文俊的手,道:“这妾,娘是准你纳了,也准你领进门了。但是,这妾大,打不过妻,知道吗?” 马文俊也是聪明的人,知道柳氏当着崔明月的面说这番话是说给崔明月听的,他既然乐得坐享齐人之福,当然也不能不给崔明月这几分面子。 “娘说的是!孩儿就算是糊涂也不至于如此糊涂,我与明月乃是结发夫妻,这份情意谁人也比不了,若不是为了子嗣,孩儿是不肯纳妾的,这一点还要谢谢娘和明月的成全。明月一直深明大义,主动劝我纳妾,贤惠至极。”马文俊随口扯了个谎言,往崔明月脸上贴了一块金子。 崔明月笑得很难看,心里怪马文俊扯谎,但当着柳氏的面断然不敢对马文俊有怨言,道:“少爷,我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马家的香火。何况这两年你念着咱们夫妻恩情,房里头确实冷清了点,是该纳妾了。” ps: 鞠躬感谢5.25姑苏三圣、秦怀风月送的平安符。兜兜这两天会争取双更,继续呼求亲们的支持,正版支持就好,嘿嘿 ☆、199 入豪门芝媛窃喜 马文俊笑道:“明月,你能这样想我就太欣慰了,你放心这些女人加起来也不及你在我心中分量的万分之一。将来若是生了孩子全都寄在你名下,你才是他们真正的母亲。” 崔明月心中怒吼,面上却带着笑容,道:“我们夫妻二人不要当着娘的面客气来去了。那边院子收拾好了没有?要不要我派个人去看看?” 马文俊笑道:“一个妾而已,就那样,哪里需要你再派人手过去。” 柳氏笑道:“好啦,这里也没你什么事了,听说人也快要到了,你去那边看看吧。虽然是纳妾,不用考虑这妾怎么想,但咱们马家的面子不能不要。不还是来了一些宾客吗?你去招呼一声吧。” 他们在偏院里摆了一些酒席,让前来的官员富绅们吃流水席,这些人来道贺不过是想和马家攀交情,哪个人是缺少吃喝的?加上马家将酒席摆在了偏院显然是不重视之意,于是乎连吃酒席的心情也没有,留下贺礼,便匆匆离去。 准备了十几桌的酒席结果留下用餐的人连一半都不到! 所以,偏院也算不得热闹。 马文俊看了一眼崔明月,崔明月愤怒地瞪了他一眼,连忙换上柔顺的笑容,又带着醋意道:“爷,你可不要有了新人忘旧人哪!” 马文俊讪笑着,道:“你真会说玩笑,你可是我的原配,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 柳氏道:“明月,将这丫头纳进门是我的主意,不是这个丫头有多好,而是为了马家的声誉着想。堂堂马家的大公子,在外养了外室,算什么道理!传出去对你名声也不好!难说了,马家的少夫人,连个妾室都容不下,硬生生让自己的爷在外头养人?” 崔明月被这句话给噎住了。如同咒语一般,听得她热血倒流,恨不得马上找样东西过来撕扯,跟在她身后的李嬷嬷看出了异样,想提醒她,但她是跟在后头的下人,主子们在前头聊天,她不可能上前和崔明月说话,身为老嬷嬷,这点规矩她不会不懂!所以。暗自为她捏了一把汗! 马文俊看出了崔明月的尴尬。虽说这两年与崔明月的感情变淡了。越发觉得这女人强势而自私,又是善妒的,但想着终究是夫妻,既然表面还谦和着。那就要谦和下去,总好过后院着火,闹得鸡犬不宁,于是笑道:“娘,这和明月无关,是我胡闹了!等这个小贱人进门,我一定好好管教,到时还请娘和夫人多多帮忙,好生调教。” 柳氏冷哼一声。看了一眼崔明月,道:“反正你记住,妾再大,也不能大过妻!” 马文俊笑道:“那是一定的!娘,你就放心吧。” 崔明月心中苦涩。马文俊的笑容恰到好处刺激到了她,她实在忍不住了,道:“娘,我身子有些不舒服。娘,相公,没有别的事,我就先回去了。” 马文俊笑道:“要不要找个大夫过来看一看?” 柳氏却道:“那你回去歇着吧,这两天没事了,过来陪我听听评书,听听戏。” 崔明月应道:“好的,娘。对了,娘中午想吃什么,等一下媳妇亲自去做?” 柳氏对崔明月的厨艺不敢恭维,所谓的亲自去做,也只是站在厨房内指挥下人们去做,她自幼娇生惯养,根本就不会厨艺,若真是让她亲自去做,不知会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想吃清淡点的,上次灵石寺的斋菜还不错,挺清爽,比照着做一份,尤其是那个香油小素鸡,还有清炒的嫩笋。”柳氏倒也不客气,丢给崔明月一个表现的机会。 崔明月领了命令便退下了,回到自己房间自然少不了又是一通发脾气,对着李嬷嬷又是一顿抱怨,她怎么也不能忍受马文俊从外面领了个女人回来——而且这个女人还是沈如初的妹妹!如果说她对沈芝媛充满了鄙视和恨意,那她对沈如初的情感几乎可以用恨之入骨来形容! 太可怕了,那个女人竟然夺走了马文俊的心,让他彻底转了性子! 沈如初没出现时,马文俊什么时候想过纳妾?这一切全部是因为沈如初! 崔明月恨得牙齿痒痒。 且说柳氏这边还在和马文俊闲聊着,道:“你也看到了,你这个媳妇还算是知书达理,讲究个体面的,所以,你纳妾她虽然不大乐意却也没闹腾。以后你可不准再做什么荒唐事,那些在外头养人的事情不成体统,你是谁?你是马家的长子,整个马家都要由你继承!你现在最需要做的是,抓紧生个儿子出来!” 马文俊唯唯诺诺,道:“娘说得极是,都是孩儿不好,让娘操心了。” “说这什么傻话!我就你这么一个孩子,我不替你操心,替谁操心!”柳氏笑道,“那个沈芝媛恐怕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母亲看着老实忠诚的样子,其实也是个花花肠子。我少不得要调教一番。” 马文俊笑道:“一切由娘做主,是该调教调教。” 沈芝媛坐着二人抬的小轿子,晃晃悠悠从马府的边门进了那个偏院,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鞭炮声,接着便是被杏儿等人掺进了 。 “杏儿,爷呢?”沈芝媛坐在床边,招呼杏儿过来问道。 杏儿小声道:“没看见呀,说不定在外头招呼客人,姑娘还是等等看吧。” 另一个丫鬟名叫绿萝的,之前在外宅时买进来的,道:“杏儿,现在不能再喊姑娘了,要叫姨娘了,马家是大户人家,没了规矩是要受罚的。” 沈芝媛笑道:“是啊,杏儿,这称呼可能不乱叫。怎么,外头有很多客人吗?”听说有客人,她心头一喜,这说明马家挺重视她这个小妾,否则不可能开席宴请宾客,心里想着自己总算是熬出头了,将来再好好巴结一下柳氏,这马府小妾的日子应该不难过。 杏儿犯难地和绿萝对视了一眼,绿萝笑道:“有啊,姨娘,奴婢瞧见那边放了不少礼物呢。应该很多人留下礼物便有事先回去吧,有几个人在吃酒席。” 沈芝媛笑道:“果真是大户人家,没有那些贪图小便宜的穷亲戚、穷朋友。不知道爷什么时候才回来?” 她只想着自己的哦好日子到了,却没有看见外面的实际情形,即便是杏儿、绿萝之流也知道这是个偏院,方才是从边角的侧门进来的,这房间说是新房也是半旧不新的,除了那些红绸和大红喜字,再也看不出半点喜庆的气氛,床上的鲜红的鸳鸯戏水的大被子,是前几天沈家送过来,铺起来的。 至于房内的其他装饰,也普普通通,虽然不是寒酸,却也实在看不出这马家的富贵来,比起之前沈芝媛住的外宅都差了点。 “姨娘今天进门,爷肯定不会外出的,等一会应该就来看姨娘了,姨娘还是耐心等等吧。”杏儿笑道。她心思比较简单,以往跟着沈芝媛生活比较简单,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的事情,自然也多想。 绿萝倒是有些心机,道:“姨娘先别急,要不,奴婢先去问问,爷在什么地方?” 沈芝媛想起高氏在家的嘱托,到了马家要处处小心谨慎,便道:“算了,再等等吧。”心中却有些失落,虽然是纳妾,这拜天地的程序省了,但连个喜婆都不请,实在让人失望。 “小的给新姨娘道喜。”一个中年妇人的声音传来。 绿萝灵巧,急忙福了福身子,道:“这位嫂子怎么称呼?” 那妇人的后头走出来一个小丫头,伶牙俐齿的样子,道:“这是我们管家娘子,也是我们后院管事的,周嫂子。” 绿萝笑道:“周嫂子好。”说完便转身从一堆红包中找了一个大的,塞给那周嫂子,又寻了个小点的,给了那个丫头。 周嫂子笑道:“夫人让我过来瞧瞧,这边可有什么东西欠缺。顺带让我转告姨娘,今天就不用到那边去看夫人和少夫人了,请安放在明天早上吧。” 沈芝媛盖着盖头不便说话,拉了拉杏儿的手,杏儿道:“周嫂子,我们姨娘说了,能服侍爷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这里不缺什么,让周嫂子费心了。明天请安,姨娘一定会准时过去的,还请周嫂子代为转告。” 周嫂子眼界高,没把沈芝媛放在眼里,虽说沈芝媛给的那个红包还算有些分量,当即不冷不热道:“那我就回去转告夫人。等一下,我让厨房的人按照姨娘的配置给沈姨娘送些饭菜过来。衣食用度,我也会上报库房,及时给你送过来。有什么需要的,只管差人和我说。” 杏儿道:“谢谢周嫂子想的如此周到。周嫂子慢走。” 她的话数,都是高氏之前口对口教授的,她整日在马府走动,对这里的人和事知道得不少,自然要反复叮嘱,哪个比较受宠,谁管什么事,每个人有什么性格,给谁要送多少打赏,她早就安排好了。 送走周嫂子,杏儿拍着胸口松了一口气,道:“哎呀,好在有夫人指点,吓死奴婢了!姑娘……” 绿萝在一旁瞪了她一眼,她急忙改口道:“哦,不,姨娘,您是不知道,这周嫂子气质真好,不愧是大家的管事啊!” ps: 鞠躬感谢karlking k哥打赏的宝贵和氏璧与粉红;鞠躬感谢雪花~飄~飄~ 即飘大打赏的宝贵桃花扇;鞠躬感谢初尘相见大大送的评价票。 ☆、200 衙门缉凶传讯息 沈芝媛冷道:“笨妮子,后面还有更多难对付的人呢!这个周嫂子,哼,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奴才 ,这么嚣张,迟早有一天我要好好收拾她!” 杏儿被她骂得吐着舌头,不好意思看了一眼绿萝。 绿萝看不惯沈芝媛才进门就要生事,但又不能说,只得劝道:“姨娘,您先忍忍,以后您得势了,还是由您说了算。” 沈芝媛冷笑连连,道:“去看看爷什么时候回来,这院子有什么人,打赏的银子都送出去。一个个都学着机灵点。” 杏儿、绿萝便拿了红包出去,发给在院子里办事的马家下人,留下一个叫彩虹的丫头守着沈芝媛。 “现在是什么时辰?我好饿,早饭都不让吃。”沈芝媛问道。 彩虹老实回答,道:“已经是午时了,可能还要等等。说不定爷是去吃午饭了。” 沈芝媛有些气闷,道:“他去吃饭了?可我还在饿着肚子呢!” “既然饿着肚子,就让下人送饭菜来呀。”马文俊踏进了屋子,爽朗地说道。 沈芝媛一激动,娇滴滴地喊了声“爷,您来了。” 马文俊“嗯”了一声,四处看了看环境,这也是他第一次来这个偏院,平时很少踏足,就算是来了,也不会进这个房间。 和马府主院里的房间相比,这偏院的房间实在算不上优雅,虽说也看得出特意按照新房的规格布置了,但那粗劣的布置反而更让人看了不舒服——就这么个房间,还不如他在外头置办的小院子,要他以后还怎么来过夜?——马文俊心里郁闷地想着。 彩虹看见桌子上放了一杆喜秤,当即端了过来,笑道:“奴婢恭喜爷贺喜爷,请爷为姨娘揭开盖头。” 沈芝媛忍不住道:“时辰到了吗?” 彩虹道:“来时夫人交代了,说是爷可以进了新房就掀盖头的。”这纳妾终究不是娶妻,没有那么多规矩和讲究。何况在安阳这种穷地方,能纳妾的人家并不多,非富即贵,而进门当妾的多数都是穷苦人家的姑娘,这样的人进门当然没什么地位。 马文俊看了看喜秤,微微一笑,漫不经心地将沈芝媛的盖头揭开了,沈芝媛抬起娇艳的小脸,一副等待临/幸的神情,直/勾/勾看着马文俊。看得马文俊喉结一动。 且说沈家这边。沈如初给沈庆兰看了身上的伤。给她涂了药,又开了一些中药给她,包括外敷和内服的。 “不能再受伤了,这些伤就算是痊愈了。也会留下疤痕的。我给你把了脉,你体内也受了伤,你再不好好养伤恐怕命都保不住。你跟着他图什么呢?”沈如初尽量耐着性子问道。 沈庆兰道:“妹妹,你还年轻,有些事不懂。女人一辈子都需要一个男人,哪怕这个男人身有残缺。他过去对我还是极好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气不打一出来,道:“他对你极好?哪里极好?不打骂你?不嫌弃你?没有纳妾?每个月给你例钱?舍得在你身上花钱?姐姐,你能不能有点——追求?” “这样还不够吗?他也没什么恶习,若不是情势所逼。他从不会主动去烟花之地……能给我一个安稳的家,能让我衣食无忧,这样的生活我很满足了,我还要什么呢?”沈庆兰道。 沈如初被噎了回来,唐梦瑶怕她把话挑明。急忙打圆场,道:“别说了,都是好姐妹,每个人对幸福的看法不同罢了,何必争下去呢!不过,吴夫人,你真的要注意,你现在是遍体鳞伤,要是再受伤,不知多严重!实在不行,你和吴家老爷老夫人说说,让他们劝劝你夫君,好歹也是孩子的母亲,总不能这样折磨。” 沈如初赌气不说话,她知道这个时代的女性愚忠守旧,但没想到竟是病入膏肓的地步——本以为这安阳民风粗犷,便没有那么多束缚女子的封建礼俗,万万没想到,这么多女人依旧饱受封建礼制的摧残。 沈庆兰看到的只是吴浩远温柔的一面,却不知道他为人卑劣的一面——他虽不寻花问柳,那是因为他自视甚高,不肯找那些烟花女子,却没少摧残良家妇女,莫说自己家里有些姿色的丫头仆妇,就连自己的小姨子也没放过。 沈如初恨恨地握紧了拳头——本体就是被那个畜生害死的,若是这个仇都不报,她还有什么资格整日劝说别人,整日让人们放下那些无形的枷锁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唐梦瑶看着沈如初脸色不好,过来牵着她的手,道:“你有身孕,别动气,别多想。” 沈如初点点头。 沈庆兰觉得不好意思,以为自己辜负了沈如初的好意,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妹妹,让你担心了。我还好,身上这点伤不过是皮肉伤,你千万别告诉我娘和爷爷。” 沈如初再次点头,道:“姐姐,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这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沈庆兰苦笑了一下,道:“谢谢妹妹。” 沈如初又安慰了她几句,道:“怎么这半天都不见二姐呢?” 沈庆兰冷冷一笑,道:“我好像看见大表兄也在。” 她答非所谓,但沈如初很快猜出了她的心思,她这是暗示高洋也来了,沈念卿躲着不出来,就是去看高洋了。 “大姐先坐一会,我去看看二姐。好久没见了,怪想她的。”沈如初笑道,又对唐梦瑶道:“姐姐,你也和我一道去吧。” 唐梦瑶跟着沈如初出了内屋,走到院子了,沈如初却拉着她去找沈云忠,三人在一处闲聊起来,沈云忠气色不错,和前段时间的病态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沈如初打心底为他高兴,聊着聊着便话多起来。 沈云忠道:“总算了了一件心事。四丫头脾气不好,能有个去处也算是福分,马家虽是深宅大院,但过去就是半个主子,将来日子兴许有过头。” 沈如初笑道:“是啊,爷爷,四妹肯定会过上好日子的。您就放心吧。”她虽然笑着,但眼皮却跳个不停,心里也跟着慌慌的。 唐梦瑶难得见这祖孙两个都开心,一个劲地陪着沈云忠说话聊天,从京城的风土人情一直聊到了沈云忠当年从军的经历,二人说得不亦乐乎,沈如初在一旁听着,只顾着想心事,却也没听出个所以然来。 沈芝媛说得那件事实在让她太震惊了!不但是震惊还带着仇怨! 正说着,就见黄老三领着如意匆匆寻过来。 沈如初急忙起身,道:“如意,怎么了?家里出事了?” 沈云忠也急忙问道:“怎么了?家里有什么事?” 唐梦瑶也连声问道:“如意,到底什么事?你这么急匆匆,可是有急事?” 如意看了一眼沈如初,道:“刘捕头派人过来了,说是……” 沈如初怕他说出文家遭人放火之事,引起沈云忠的担忧,对他身体不好,当即给如意使了个眼色,道:“这边来说,到底怎么回事?” 唐梦瑶也跟着紧张起来。 沈云忠道:“初儿,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如意跟着沈如初到了一旁,道:“夫人,刘捕头说已经抓到纵火案的凶徒了,让您去认一样东西。夫人,现在去吗?” 沈如初道:“去府衙认?有没有说认什么东西?” 如意道:“我也没听清楚,那个衙役说得也很模糊,只说抓到了凶手,让您过去看看。” 沈如初道:“好,我去看看吧。家里现在什么情况?” 如意道:“一切安好,房子已经找人修葺了,这几天就可以完工,医馆的事情已经全部准备就绪。夫人什么时候回来住?” 沈如初道:“不过是宫夫人担心我心情不好,接我去她家稍微住几天,我过两天就回去。走吧,我们去一趟府衙。” 如意道:“好,我这就去准备马车。” 唐梦瑶因为担心,远远地站在一旁朝他们这边看,沈如初走过来,道:“姐姐,我们先回去吧。” 沈云忠也非常担心,道:“初儿,这么急着回去,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沈如初笑道:“爷爷,家里能出什么事情?一切都安好。我回去是因为家里事情多,家里的事,医馆的事。别担心,更别乱想。” 沈云忠还是不相信,道:“你这孩子……哎,算了,早些回去吧,我这把老骨头也帮不上你什么忙,就不给你们添乱了。等等,我去屋里给你们端样东西,你们带回去没事的时候吃。”他屋里端了一簸箕的莲子出来,道:“我在街上看见了,就买回来,想着初儿小时候爱吃,特意晾干了。” 沈如初心中感动,道:“谢谢爷爷。” 沈云忠道:“瑶儿也带些回去,没事的时候当零食尝尝。” 唐梦瑶笑道:“谢谢爷爷,这莲子好饱满,一看就好吃。” 沈云忠笑呵呵地看着沈如初和唐梦瑶,挥挥手,道:“去吧,回去做事吧,这两天忙完了,我过去看你。” 沈如初点点头,和唐梦瑶出了沈家。一出门,唐梦瑶便迫不及待地问道:“初儿,到底什么事?” ☆、201 天虚公子来安阳 沈如初道:“刘逸安传话过来说是找到防火的凶徒,让我去辨认一下。” 唐梦瑶惊道:“这么快?一天时间?这刘捕头这么神奇?” 沈如初垂着眸子,道:“我也不信啊,既然是有意要置我于死地,怎么可能这么没用,这么快被抓到了,不管怎么说,先去看看吧。姐姐你和我一起去。” 唐梦瑶点点头,二人坐了一辆马车去了府衙,在那里见到了刘逸安。 “抓到那个毛贼了,竟敢在我管辖的地盘上撒野,揍不死他个龟孙子!”刘逸安大大咧咧地骂道,“走吧,去大牢里看看,这孙子还挺倔的。” 沈如初不动声色对唐梦瑶道:“姐姐,你在外头守着吧,我和如意跟刘捕头进去看看。” 唐梦瑶道:“里面湿气重,你有身孕,那种环境去不得!刘捕头,把人带出来吧。初儿她有身孕,去那种地方总归不好,还请刘捕头通融一下。” 刘逸安看着沈如初,哈哈一笑,道:“也罢,我好人做到底。你们两个去大牢里把马三给我带出来!” 两个衙役领命而去。 沈如初问道:“刘捕头,您是如何抓到这个人的?” 刘逸安道:“这小子平时不务正业,专门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最近却突然发财了,我是在赌场里抓到这王八蛋的,本想问问他最近有没有人干过什么坏事,却发现这小子自己做了坏事!拿了买主的钱,去放火行凶了!” 沈如初道:“那他交代是谁主使他了?” 刘捕头道:“这混蛋打死也不肯说!” 正说着,马三便被人拖到了堂上,沈如初老远便闻到一股血腥味,胃里一阵反胃,唐梦瑶也闻见了,连连以手掩鼻。 只见那马三被打得遍体鳞伤,是被人拖上来的,那两个衙役一松手。马三便如同一堆烂肉一样倒在地上。 “什么时候抓到的?”沈如初问道。 刘捕头很得意,道:“今天早上抓到的,这小子大清早就去赌场赌钱!马三,你好生招了吧,免受皮肉之苦!” 沈如初大大地震惊了,这才抓了半天就把人打成这个样子,这古代的刑讯逼供也太吓人了——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唐梦瑶也震惊了,拉着沈如初往后退了两步,心里有些怪刘逸安,办案便办案。让沈如初过来认什么人?又不是文家的人。她当时也没看见谁放火。怎么认? 马三在地上哼唧了半天,想爬起来但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喃喃道:“我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是去放火,怎么说?” 刘逸安不耐烦了。骂道:“小王八羔子,和我还犟嘴!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来人,再打!我从你家里都搜出了火药、火折子还有夜行衣;现场留下的鞋印也和你脚上的鞋子一般大小,你还嘴硬!你平时那么穷困潦倒,若不是受人指使得了好处,你会那么大方,有钱去赌坊?” 沈如初道:“刘捕头。” 刘逸安慢慢转过身来,道:“怎么了?你也来看看,这个人是不是那天晚上去你们家放火的人?对对。快来认一认,就是让你们来认人的!” 沈如初皱眉,道:“那天我中了迷香,昏睡过去了,根本不知道家里失火了。更不曾看见任何人。等下人们来救活时。已经起火了一段时间了。” 刘逸安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道:“也对,你都不省人事了,应该没看见谁放火!”他蹲在马三面前,道:“马三,你要老实点。你知道刘爷我有的是手段!你小子平日毛手毛脚的,学了点飞檐走壁的功夫,家里又有夜行衣、火药,还有鞋印,你说你和这案件一点关系也没有,老子我不信呀!” 唐梦瑶道:“刘捕头,现在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要不就不耽误您办案了,我们先回去?” 刘逸安看着沈如初,道:“你也想早点回去?不认了?” 沈如初无语,她不是不认,是根本不知道怎么认!而且直觉告诉她,这马三根本就不可能是纵火的凶手! “刘捕头,我们不懂审案,在这里帮不上什么忙,只会给你添乱,此事全权交给您办理,我们放心。”沈如初笑道。 刘逸安觉得这话听着顺耳,笑道:“罢了,这些断案的场面你们女人肯定看不惯,别吓着了肚子里的孩子,你们先回去,等有消息了,我第一时间通知你们。放心,凶手我一定会抓到,绝对不会放过的。” 沈如初道谢了一番,和唐梦瑶走出了府衙。 唐梦瑶抱怨道:“这个刘大头会办案么?瞧瞧他那样子,实在看不出是会办案的,这个捕头是怎么当上的?我真是好奇!” 沈如初突然停了下来,不可思议地看着唐梦瑶。 “怎么了?”唐梦瑶道。 沈如初笑道:“想不到姐姐也会这么揶揄人了!” 唐梦瑶轻轻拍了她一下,道:“还不都是跟你学的——这真叫近墨者黑!你呀,就是那个墨!” 沈如初笑道:“好,我就是那个墨;姐姐就是那个朱!姐姐是猪?” 唐梦瑶马上明白沈如初这是拐弯抹角地来骂自己,笑道:“你个疯丫头,简直是要作死了!连我你都敢骂!看我怎么收拾你!” 沈如初笑道:“好姐姐,我错了,再也不敢了!” 二人这么一闹便将方才在衙役里的沉闷和不快统统抛开了。 上了马车,沈如初连连打了几个哈欠。 唐梦瑶道:“你靠我身上眯一会,到家了我叫你。” 沈如初笑道:“不累。你早上起得比我还早呢。咱们两个人一道说说话。你打算什么时候和喜嬷嬷一起回去?要是准备回去,就趁早,这安阳城不安稳啊。”她脸上笑着,心里却有些叹气,这医馆开得不是时候啊。 唐梦瑶笑道:“我要和云枫商量一下,只怕他不肯回去。这里有他太多的心血,而且,他的心思我明白。” 沈如初道:“可家庭也很重要,安阳有什么值得你们留恋的?你们的根都在京城——天子脚下。多少人想去还去不了。” 唐梦瑶无奈地摇摇头,道:“他有自己的打算,我不能强迫他,如果他不回去,我宁可陪着他,从我跟着他来到安阳,我就没打算一个人回去。” 沈如初道:“那你怎么和唐夫人、唐老爷交代?” 唐梦瑶笑道:“这个我自然会和他们说的,何况他们最希望天瑞回去,只要让天瑞回去了,他们也就安心了。毕竟我是已经出嫁的女儿。” 沈如初握着唐梦瑶的手。道:“姐姐。你真的是个好女人,你一定会很幸福的。” 唐梦瑶笑道:“我也这么想的。” 如意在外头赶车,忽然转过头来,道:“两位夫人。我们要不要绕道,前面很拥堵。” 沈如初道:“为什么拥堵?” 如意挠挠头,道:“听说好像一个什么天虚公子的花车经过这里,城里的老百姓都来围观了。” 沈如初笑道:“哦?天虚公子真的来了安阳城?” 之前听松月说起,想不到天虚公子竟然在这兵荒马乱的档口来了安阳城,在沈如初看来,真是好日子过多了。 唐梦瑶笑道:“你也知道天虚公子?” 沈如初笑道:“之前无聊,听松月说出提起过。姐姐也知道这天虚公子?” 唐梦瑶笑道:“何止是知道,耳朵听了千百遍。都快生出茧子来了!之前那些夫人小姐动辄就提起这个天虚公子,那迷恋的神情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姐姐难道不好奇?”沈如初笑道,“我对这个天虚公子倒是很好奇嘞!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那么神奇,恍若谪仙一般。” 唐梦瑶笑道:“应该就是传说中那么神奇!我在京城的时候就时常听说,东南西北四大公子。听说这天虚公子相貌最为出众,你想想,其他三个公子均是百年难得一件的俊秀儿郎,这北公子也就是天虚公子尤为出众,可想而知,真的就是谪仙人了。” 沈如初笑道:“姐姐,要不我们也去看看?” 唐梦瑶看了一眼沈如初的小肚子,道:“你现在有身孕,你看看这条道被挤的,万一伤到了你怎么办?你都是嫁做人妇了,看了也是白看!” 松月和飘雪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她们的马车边上,道:“夫人,要不要去看看?” 沈如初看见松月晶亮亮的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眼睛是前所未有的闪亮,道:“我要是不让你去看,你不是要恨死我?去吧,小心点,千万别和人家争什么风头!早点回来。” 唐梦瑶对飘雪道:“初儿都准松月去看了,我少不得也要准你去。早去早回,别在外面惹事。” 两个丫头欢快地应了。 唐梦瑶道:“初儿,你对这些下人实在太客气了,没有半点做主子的威严,我看你们的家下们对规矩不是特别了解。” 沈如初本想说人本来就是平等的,让他们服侍自己,已经于心不忍了,再用那些条条框框来约束他们,自己办不到;反驳的话到了嘴边又被咽下去了,笑道:“我拿他们当一家人看待呢!以心交心,他们对我都极尊重和忠诚。” ps: 鞠躬感谢5.28 0拈香一朵0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千年戀 送的评价票。 ☆、202 观公子战事惨烈 唐梦瑶听了这话,摇摇头,道:“你的心思我总是理解不了。要是换做以前,我娘知道我和下人走得这么近,非要骂死我不可。” 沈如初笑道:“姐姐,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这句话一语双关,但唐梦瑶却只领略一层,道:“我没那个意思,你我既是姐妹,自然是应该同甘共苦,方才是我说话冒失了。不过你们这样也好,你们家比我们府上不知要热闹多少。” 沈如初笑了笑,道:“姐姐你别多想,我没有其他意思。要不,我们也去看看这天虚公子,是不是真的如同传闻中那样光彩照人?” 唐梦瑶还是有些犹豫,道:“可是你现在身子不便呀。你看看外面有多少人,万一碰着了,你让我怎么和文旭交代?怎么和沈老爷子交代?” 沈如初有些失落,道:“好吧,那我们走吧,就从一边绕过去,说不定能看到一二。你说这天虚公子来安阳到底是做什么?而且这么大的动静。” 唐梦瑶道:“听说来找什么前世之缘,这个天虚公子年纪不小了,但一直未婚配,听说连个红颜知己都没有,说是姻缘前世已定。最近测算出,他的前世姻缘就在安阳。这便寻找缘分来了,说说这天虚公子也真是太闲了,这么闹腾。” 沈如初道:“他家里很有钱?” 唐梦瑶笑道:“应该是的,不然普通人家闹不出这样的气势。听说是个武林世家,庄园遍布全国,黑白两道通吃,没有不买账的,就连当今圣上都不敢动这个家族。” 沈如初暗自吃惊,果真是有来头的。 车子越超前走。越行得慢,前面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大超出了沈如初的想象——安阳并非繁华的城池。平日里走南闯北的人,但居住的人并不多。至少看不见这么拥堵的现象。 看来,古人的追星程度不压抑现代社会的脑残粉! 沈如初笑道:“姐姐,我们调换个位置,你那边似乎更容易看见那个什么公子的花车。” 唐梦瑶好笑,道:“瞧瞧你那傻样,什么时候也爱凑热闹了!来吧,和你调换位子。”沈如初喜滋滋地换到了另一边。扒着窗口往外看,就见外面熙熙攘攘的全部是人,她还眼尖地看见了松月和飘雪她们,笑道:“这两个丫头真是太能钻空子了。这会子就挤到了前面。” 如意慢慢驾着车,小心翼翼,生怕有人激动之下撞到了车子上。 唐梦瑶挤过来,笑道:“让我也看看。” 之间街道的正中心缓缓行驶着一辆花车——确切地说是一辆由四匹白马拉着的车,车上挂着飘逸轻柔的帷幔。帷幔随风招展,更显得这车中之中的与众不同。中间端坐着一个衣袂飘飘的人,四周跟着八个丫鬟,不停地撒着花瓣,而前后各有四个劲装少年骑在高头大马上。 四周的少女时不时发出一声尖叫。有人忍不住扔了鲜花在车上;还有人扔了各种瓜果过来,沈如初捂着嘴巴直笑,道:“这么走一天,都够开个花店和水果店了。想不到安阳的女子这么疯狂。” 唐梦瑶凑过去,笑道:“这不算什么,要是放在京城更有疯狂,肯定还有很多小姐扔一些情诗过去,其余三个公子经常在京城里晃荡,场面比这个还浩荡。啧啧” 沈如初隔得远,根本看不清那坐在车中之人长什么样子,不过背影很俊逸,那几乎垂在腰际的墨黑头发更是让他增加了不少飘逸。 “算了,不看了,脖子都快酸了,也没看出个所以然!这个天虚公子也太不谦虚了,弄这么大的阵仗!”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你不看了,就换过来,好歹让我看一会嘛。” 沈如初笑道:“哦,原来你也喜欢看美男。哼,看我不回去告诉姐夫!” “我还要告诉文旭呢!你自己看美男的心思比我积极多了。”唐梦瑶笑道。 二人推推搡搡之间,沈如初握在手里的帕子忽然轻飘飘地飞出了车外,当然,她们闹得正开心,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沈如初笑道:“姐姐,你现在好坏哦!文旭才不会相信这些,他是百分百相信我!” 唐梦瑶呸了一口,道:“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你,这么美丽年轻的小媳妇放在家里,他能放心才怪你!除了叮嘱我好生照顾你,也让我好好看着你!” 沈如初撇撇嘴,道:“我才不信呢!” 想起文旭,沈如初心头暖暖的,她有一种感觉,文旭还会突然降临一般,给她个大大的惊喜,让她在大吃一惊的同时,欢喜无尽!甚至于喜极而泣。 但是,她身为女人的感觉也有不准的时候——比如现在。 文旭正在前线奋力厮杀——好在,北夷这次只是派了少量的士兵,但却个个都是能征善战的死士,将北夷人骨子里的好战因子悉数发挥出来。虽然来者只有几百人,却比几千人还能打,加上他们占了有利的地势,一场战役打了整整一天一夜。 文旭领了一千多人前去剿灭,虽说在人数上占有优势,但马征明给文旭调拨的这一千人里基本上都是老弱病残,再不然就是没有实战经验的新兵蛋子。文旭虽然怨恨马征明,但却军令难为。 好在,这群人也是铁血铮铮的汉子,没让那群北夷人占了便宜! 一场战役打下来,那几百个北夷人悉数被歼灭,文旭所带的军队也死伤惨重。就连文旭自己也受了伤——要不是秦皮及时替他挡了那一箭,恐怕后果更严重。此刻,文旭抱着秦皮快马加鞭赶回了营帐。 “你们快去把军医叫过来!快!迟了,老子要你们的命!”文旭吼道,几个士兵急忙跑了出去。 文旭抱着秦皮大步流星地走进营帐,将他放在铺盖上,道:“秦皮,你小子有种!好样的!爷我很欣赏你!坚持住,军医马上就来了。” 秦皮虚弱地点点头。 他左肩上的箭头还插在那里,依然在往外滴着血,上身的衣服几乎被血液湿透,文旭看着他瘦弱但倔强的面容,心生不忍,这孩子今年才多大?还是个孩子呀!自己答应麦冬带他平安回去的,自己答应的! “将军,我会不会死?”秦皮虽然野劲十足,但在死亡面前流出了无法遮掩的孩子气。 文旭顾不得自己身上的血污和伤口,道:“不会的,你小子命大的很,一看就是当将军的料,怎么可能死呢!给爷清醒点,千万别睡着了,知道吗?” 被文旭这么夸赞,秦皮微微兴奋了一下。 “你是最棒的,你小子生来就是个不要命的主儿,带你来军营完全没错!不过,你要听话,要好好地活着,知道吗?”文旭坐下,很严肃地说道。 秦皮虚弱地点点头。 “人都死了吗?军医呢?”文旭走出营帐,怒吼着。 林小三在一旁不敢接话,张静风大着胆子道:“将军,已经派人去请了,应该很快就到。” 文旭看了一眼帐内躺着的秦皮,那支箭几乎将他整个左肩都穿透了,那螺旋的肩头已经深入了骨肉,根本拔不出来——再不及时救治,那条胳膊就要废掉了,何况,这样流血流下去也会出人命的! 就在这时,石磊带着两个军医过来了。 “你怎么来了”文旭有些吃惊。 石磊道:“我早就预备好了军医,听说你归来了,就赶紧带人过来了,怎么样,哪里受伤了?” 文旭道:“废话不说了,快进去看看,我的一个属下为了救我受了重伤!快去看看。” 石磊道:“那你怎么办?” 文旭道:“我不要紧,只是轻伤。”他推了推其中一个军医,道:“快进去!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将这个人救活!” 两个军医唯唯诺诺,道:“一定尽力一定尽力!” 石磊看着满身血污、手上扎着纱布,脸上也被划伤的文旭,道:“你也让人给看看吧,我带了两个军医来呢。” 文旭道:“不用!先仅重伤的人开始。” 两个军医道:“两位将军,此人伤势甚重,我们需要将箭头给取出来。还请两位将军先到外面去一趟。” 文旭看了一眼秦皮,秦皮正期待地朝他这边望着,他犹豫了一下,走到他跟前,道:“秦皮,没事的,他们肯定能治好你的,要是痛你就叫出来!别怕。” 秦皮点点头。 文旭被石磊拉到了帐外,道:“你真的没事?” “没事。”文旭冷着脸。 石磊道:“这场战役,损失惨重啊!不知元帅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派你带着这样一队人马去打头战呢!” 文旭冷道:“我知道他怎么想的,但我不能违抗军令!这些人死的太惨了!”他握紧了拳头,战役的惨烈,死者的惨状历历在目,刺激着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石磊道:“我也怀疑马元帅在公报私仇!哼,这样下去,军队迟早要完蛋!北夷人迟早要打进来!我们这么卖命地打仗,你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文旭一惊,道:“在做什么?” ps: 鞠躬感谢5.29小小猪妹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一本书——作者:云帮主,书名:《学霸家政妹》,简介:超级学霸,样样都会,就是不会做饭! 一心从政,愿望实现,却是家政! ☆、203 作远谋兄弟同心 石磊叹了一口气,道:“那个翠柳你还记得吧?” 文旭没有耐心,皱着眉头,现在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思管那些事,还有心思管什么翠柳!他瞪了石磊一眼。 石磊道:“就是那个余翠柳,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那么多姑娘,整天和那些将军通宵达旦地喝酒,哪里还像是在战场,根本就是寻欢作乐!气人!马征明让他那宝贝儿子押运粮草,但他儿子做什么去了?眼看粮草就要用完了,但他竟然回家纳妾了!” 他越说越生气,气得额冒青筋,骂道:“这一群王八羔子,老子不干了,不给这群丧权辱国的东西卖命了!” 文旭看着石磊,道:“先别急,我们要找准机会!现在还是要继续卖命的,否则我们不是死在北夷人的手里,而是被马征明杀死!我们找个时机,多联络一些将军,到时集体将马征明给推翻!” 石磊冷笑道:“你就瞧好吧,马上就没有粮草了,到时不知多少人要暴动!我就不信他马征明能顶得住!没有粮草,将士们空着肚子和兵强马壮的北夷军队打仗?能守着几天?!” 文旭点点头,道:“这件事我们慢慢谋划,不能再这么死命地听从马征明的指令了,他根本就是想将我处死!但是因为没抓到把柄,所以不敢公开将我处死,只好暗地里算计我!要不是我命大……哼,这样的元帅,我们还为他卖什么命!” 石磊道:“我那边已经有人大大不满了。你是不知道,这个月的军饷被克扣了,上面有人泄露说,马征明为了讨好京城里的大官,私自挪用了这笔钱……” 文旭听了这些话简直是咬牙切齿,恨道:“这是逼着我们造反!” 正聊着,营帐里传来一声尖叫,文旭急忙跑进去。道:“怎样了?秦皮!” 其中一个军医将箭头扔到了水盆里,道:“总算把箭头取出来了,好在箭头上没有毒,否则他这条胳膊要废掉了!” 文旭道:“那他现在怎么了?” 另一个军医在熟练地上药、包扎伤口,道:“好生养着,会康复过来的。虽然穿进了骨肉,但好在没有伤到筋,将来就算有点后遗症也不影响正常使用的。” 文旭这才放下心来,蹲下身子,看着秦皮苍白的小脸。道:“臭小子。我就说了吧。你命大!现在感觉怎么样?” 秦皮动了动焦干的嘴唇,道:“将军,我……我饿了!” 文旭哈哈大笑起来,道:“林小三去火事房给这小子端点好吃的来!把我的伙食给他端过来。有什么鸡汤,骨头汤一类的,也要点过来!就说我受伤了,我要吃!” 林小三道:“是,将军!” 石磊进来看了一眼秦皮,笑道:“好小子,够勇敢!等你好了,爷送你样好东西,就当嘉奖你了!听说你把你们家爷给救了?” 秦皮憨厚地笑着。 文旭笑道:“你没事就好。好好养伤,这段时间不要大动!你别光顾着傻笑,还不快谢谢石将军,他手里可都是好东西!” 石磊捶了文旭一拳,骂道:“你小子就知道算计我!” 文旭吃痛地闷哼了一声。石磊见状,道:“你受伤了怎么不早说!你们两个快过来给文将军看看!” 文旭摆摆手,道:“我是轻伤,捱得住!你们两个还是去外面给其他人看看吧,他们伤势都比我严重!” 石磊皱眉,道:“没见过你这样当将军的,每次杀敌第一个冲锋陷阵!你这样只会死得快!坐下,让我给你看看。” 他揭开文旭的伤口,肩头上的一刀足足有一寸深浅,差点就看见了骨头,从脖子那里一直划到胳肢窝处,看上去触目惊心,因为包扎得手法不对,加上天气炎热,伤口处是血肉模糊的一片,看起来触目惊心! “你还真能忍!”石磊道,“你们两个过来一个,他的伤口很严重,我处理不了!” 文旭正要制止,却被石磊拒绝了,道:“你就不要逞能了!你总不想自己这条胳膊废了吧?” 包扎好伤口,文旭道:“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石磊道:“我不想回去,才不想看那群鸟人的恶气,整天只会纸上谈兵!现在更过分,都开始在营帐里玩/弄女人了!我非找个机会把那些臭娘们给杀了不可!” 文旭道:“你不要冲动!林小三、张静风,你们两个出去把风,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都不得进来!来,我们两个商量一下。” 石磊皱眉道:“你这么神秘,不怕马征明怀疑?你这里肯定有他的眼线,包括我,他也是不放心的,肯定早就命人盯着了。” 文旭冷笑一声,道:“你以为我没想到这一点么?走吧,这个营帐有后门,我们拎着一壶酒,偷偷溜出去喝酒,他们即便知道了,也只当我们是溜出去喝酒,不会怀疑我们密谋事情的。” 石磊疑惑道:“这样都行?” 文旭得意一笑,道:“必须行!你若是一本正经地谈事,马征明肯定会怀疑;我们要是故意做点违法乱纪的事情,他反而放心了,以为我们不成气候,忘不了玩乐,反而会睁只眼闭只眼!” 石磊笑道:“文旭,我不得不说你现在变聪明了,以往你哪里有这份心思啊!佩服啊,我现在发现初儿好会调教男人!” “别初儿初儿地喊,那是我媳妇!你要喊,喊你们家仙儿去!”文旭当即表达了自己的抗议,沈如初可是他的宝贝媳妇,除了他,谁也不能有任何想法——对,连想法、叫法统统不准许! 石磊哈哈大笑,道:“恐怕我这次回去,仙儿就是不是我的仙儿了,说不定跟着哪个小白脸先跑了!这个娘们,心野着呢!” 文旭笑道:“咱们言归正传,商量一下如何团结起来反对马征明。现在北夷只是派了少量人马过来,连先遣部队都算不上。我们虽说是胜了,但付出的代价也很大。接下来,便会有大规模的进攻,我们在想办法保住疆土的同时,也要想办法保护好自己——按照现在这个状况来,迟早要被马征明给玩死!” 石磊道:“他现在到处排斥部下,凡是他看着不顺眼的,或者可能阻碍他的,他都往死里整,当年曾在胡山海旗下混过的人如今更凄惨!以往只觉得胡山海是个混蛋,想不到和马征明一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胡山海的一些老部下,我可以去说服,平时有些交流。” 文旭主动道:“章必清那里可以去争取一下,但是我不能确认,要先去试探一番。另外,你方才说的,马征明克扣军饷,确有此事?” 石磊道:“你随便找个小兵问一下不就知道了?” 文旭点点头,道:“喝酒吧,然后装着喝醉回去就好。” 石磊笑着接过酒壶,道:“我酒量很好的,你这么点酒还想让我喝醉?——笑话!最近能不能和刘力俊联系上?如果他在城内帮我们储备一下粮草,将来说不定也用得上,都交给马文俊那个绣花枕头,我实在不放心。” 文旭道:“这件事要好好谋划一下,恐怕马征明对此早有怀疑,一定要小心,否则我们两个小命就难保了。” 石磊点点头,道:“我们见机行事吧,保持联系。万一不能及时碰面,我们派个信得过的人来,到时对一下暗号?” 文旭道:“暗号是必须的,叫什么的?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又不会被传出去,传出去也解不开?” 他们两个一边喝酒一边思索,最后总算想出一条妙计来,之后石磊假装有些醉意,晃晃悠悠地准备回去,而文旭则是装模作样地去马征明所在的主帅营帐汇报战况。 只是经过几个将军所在的营帐,文旭便听见了里面的莺莺燕燕之声,听得他头脑一阵充血!这些将军实在太把打仗当儿戏,殊不知将军不带头,士兵没有榜样的力量,怎么能打好仗?何况没有良谋和指挥,士兵只能去送死! “你这是要找马征明?”一个轻柔的女生飘过来。 文旭顿了一下,继续往前走——他不用回头也知道这来人是谁。 “你这次去会掉脑袋的,不管你信不信,这是个事实,马征明早就找到了借口,这次可以堂而皇之地将你处死了。”余翠柳笑呵呵地说着,明明是说一件死亡的事情,但她笑得如此开心,越发显得这个女人心机很重。 文旭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余翠柳笑道:“冤家,你这么问可是要让我伤心死哦!我对你的心思你还不明白?我为什么死皮赖脸地留在这军营,还不是为了帮你打探消息?你现在去营帐见马征明,无论你说自己是输了还是赢了,你都得死!你的战况根本不用汇报,他早派人去了解清楚了!” 文旭冷道:“为什么我一定要死?他想杀我不假,但搞出那么多的名目无非是不想坏了他那个假名声,难道他现在不需要顾及了?” ps: 提前祝愿亲们端午节快乐,嘿嘿! ☆、204 有惊无险遇刺客 余翠柳一听这话便知道文旭此刻心虚,越发来了劲头,道:“他现在根本不需要顾及,他需要的只是掌控,对所有人的掌控。他把你当做眼中钉,想要除掉你是迟早的事情。” 文旭沉默起来,心中打着鼓,余翠柳并非危言耸听,马征明的杀气越来越重,权术之心也越来越重。他想了又想,马征明根本不可能放过自己的——他先是抢了他儿子心爱的女人,他就那么一个宝贝儿子,势必要替马文俊出这口气;胡山海的死,所有人第一个怀疑马征明,二人不和多年,死对头斗争多年,而胡山海是被文旭所杀,他不但因为此事将文旭升迁,还委以重任,这无异于是昭示世人,杀害胡山海他是幕后主使——但是,如果他将文旭杀死,既能保住秘密,又能免去嫌疑,何乐不为? 他的沉默激发了余翠柳的大胆,她知道文旭此时正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我可以和你合作。我可以让马征明暂时放过你。”余翠柳道。 文旭冷笑道:“你似乎高估了你的能力?” 余翠柳道:“你不是傻子,你对自己的境况十分清楚。你怀疑我的能力无可厚非,但是你现在若想活着,和我合作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你没什么损失。”她知道男人的心思,所以把话说得还算是柔软,至少语气上听起来不让人很难堪。 文旭冷道:“代价呢?” 余翠柳道:“你帮过我,我还你一次人情,从此我们互不相欠。”她一边说一边高傲地转身走了,留给文旭一个前所未有的决绝的背影,就是这个背影让文旭的心底竟然起了一层淡淡的失落—— 这个曾经对他爱慕甚至于死缠烂打的女人竟然可以这么从容地转身?原来她还有这么高贵的一面。 总之,就在那个瞬间,文旭的心情有些复杂。就连脚步也有些沉重。 但是,去见马征明势在必行,哪怕他的营帐里已经准备了刀斧手! 他来到营帐前。让那两个士兵先去通报,他心里想了很多应对的话。手在腰间的匕首处放了放。不多会,马征明招他进来,文旭行礼,道:“征讨先锋,五品参将文旭见过大元帅!” 马征明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来,道:“来了?” 文旭挺直了身子,道:“是。元帅!” “听说这次死伤很多人?”马征明冷冷地说道,一听便是语气不善。 文旭进来时便看了看营帐里的情况,虽然站了六个全副武装的士兵,空气中也透着危险的气息。但文旭感觉的到,还没危险到要他性命的地步,他尽可能平静地说道:“报告大元帅,这一场战役,我们赢了!应该说大获全胜。北夷人被我们杀的一个不留!”多年的从军生涯让他知道什么是报喜不报忧,上峰的官员们最喜欢听见的就是捷报。 马征明冷笑道:“你带去一千两百人,死了三百人,又五百多人受伤,损失的军马也不在少数。对方。却只有三百余人……这样的战役也能算是胜仗?”他说得不急不慢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威压。 文旭的心跳明显加快,他对马征明的为人并不特别了解,之前二人地位悬殊太大,他根本没机会、没资格和马征明面对面说话。 营帐里的气氛瞬间冷凝起来。 文旭急忙跪了下来,道:“都是属下指挥不力,还请元帅恕罪。”想起一年前那场惨烈的战役,当时的死伤更严重,但马征明自己还不是照样上报朝廷,说打了胜仗? 马征明冷哼一声。 文旭心头一跳。 “请元帅恕罪。”文旭继续道。 就在这时,外面进来一个士兵,道:“报告元帅,有京城密函送到。” 马征明微微一愣,他万万没想到在这个档口竟然有来自京城的密函,皱眉道:“呈上来。”他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文旭,皱眉道:“你先下去吧。这件事本帅会论功行赏的,不管怎么说,终究还是个胜仗。” 文旭道:“是,元帅!” 他退出营帐的时候尚有些不可思议,没想到马征明竟然放自己回来了?至少目前不会再杀自己了。 离开主帅营帐,文旭见到了余翠柳,她正好笑地看着文旭,似乎胸有成竹。 文旭吁了一口气,似笑非笑地看着余翠柳,他不明白余翠柳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到底做了什么,但是从余翠柳自信的表情,他知道,她一定在这里面做了手脚,遂道:“你似乎非常自信?” 余翠柳得意地冷冷一笑,道:“我不做没有把我的事情。今天算我还你一个人情。” “那个密函是你命人送进去的?”文旭问道。 余翠柳不置可否地笑笑,道:“你说呢?” 文旭冷道:“我没耐心和你猜这些。” 他一边说一边走,余翠柳也不拦着,更没有像往常那样粘过来,笑道:“今天是我帮了你,不管你高兴与否,这都是个事实。” 文旭停下了脚步,道:“你怎么知道京城密函的事情?” 余翠柳得意地笑了,有些高深莫测地道:“你还记得你是怎么找到胡山海密谋敌国的证据吗?你是怎么找到的?” 文旭冷哼一声,道:“自然是你说的。” 他顿时明白,余翠柳肯定是知道了马征明与京中高官联系的内幕,又知晓其中的一些细节,所以能假借密函一事,唬过马征明。 “谢谢。”文旭淡淡道,“我欠你一个人情,将来会还的。” 余翠柳笑了,明媚而阳光,道:“你心里真的这么想?” 文旭眼角的余光看着她靠近过来,不由皱了眉头,道:“请你自重!即便我欠着你的人情,我也不需要对你假以辞色。” 余翠柳哈哈大笑,道:“我以往还真是高看了你!救命的恩情,竟然不能让你假以辞色,你到底是大英雄还是忘恩负义的真小人?” 文旭被她骂的很是难堪,道:“不管你怎么看我,我只是不想和你有瓜葛。告辞。” 余翠柳冷冷一笑,道:“保重!” 文旭顿了一下,继续往前走,余翠柳却在他身后冷冷地笑了,道:“我就不信你真的能守身如玉?哼!我有的是耐心。” “你总算出来了,吓了我一跳!”石磊偷偷溜出来,他穿着普通士兵的衣服,而不是他自己的那身盔甲。 文旭瞧了瞧他,道:“我没被杀死,也快被你吓死了!你怎么来了?” 石磊道:“还不是怕你有事,不仅是我来了,你瞧瞧还来了不少将军,都是当年出生入死的兄弟!” 文旭一回头果真看见不少年轻的少将军,说是将军其实也就是一些品阶很低的小武官,当年和文旭一起当兵一起打仗,大部分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拼死拼活换了一点军功,当了个小武官,管了一些新兵蛋子,根本没什么实权。手中没实权,身后没有过硬的后台,也没有过人的本领,所以这些人都不是马征明重用和拉拢的对象。 文旭一抱拳,道:“文旭谢过各位将军!各位将军的情义,文旭没齿难忘,将来若有机会,定当肝脑涂地以回报!” 众人抱拳回礼,因为是在军营中,到处又都是马征明的人,他们不敢太过张扬。 文旭道:“安全起见,还请各位将军速回。” 众人抱拳离开。 石磊道:“马征明越来越*了,不但在军营里招了很多军/妓进来,昼夜宣淫不说,还贪墨军饷,最近更是过火,我已经打听出,他竟然不分青红皂白杀了不少部下,只要这些人稍微有些异常的,他都没有放过。现在连尸首都找不到!可恨,这些人不是为保家卫国而死,竟然被自己的主帅给杀死!” 文旭拳头紧紧握在一起,道:“我们不得不反了!还要好好谋划一番,保住自己的性命,又要取了这狗官的性命,还不能让北夷人践踏我们的国土!” 石磊道:“是要好好谋划一下!现在该怎么办?” 文旭道:“我们见机行事,先按兵不动。” 石磊点点头,道:“我先回去了。” 当天晚上,军营里便大乱,说是大元帅马征明被人行刺,而且受了伤。这个消息在军营里炸开了锅,一大批人为此惴惴不安。 文旭也为此大吃一惊,当即悄悄找了石磊等人来问话,石磊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也万分心急,一见面便焦急道:“是不是你做的?你小子就算想做大事,想一个人承担,也不能这么不要性命呀!” 文旭冷道:“不是我!你怎么不用脑子想想?我岂是那种贸然行动的人?不知道他现在什么情况了,伤势如何?” 石磊道:“我也只是才听说他遇刺的事情,又不是他的心腹,他不会将自己伤势的消息告诉我们的!哼,瞒着我们还来不及呢!跟上这么个长官,真的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文旭思索道:“到底是什么人所为呢?难道是北夷人派来的杀手?现在杀手在哪里?”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送的香囊;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宝贵粉红。祝愿亲们看书愉快、端午节快乐! ☆、205 刺马夜无常受伤 石磊很无辜地看着文旭,道:“这些问题别问我,我没有答案的!不管是谁,要真是把这个老东西杀了就好了!” 文旭道:“他现在还不是死的时候,他若是死了,恐怕燕国的北门就要被打开了,到时我们谁也没有好果子吃。” 石磊不以为然,道:“他死了乱不了!他平时除了搞那些权术,没见他做什么好事!哼,他真的不适合当个将军,该去京城做个奸臣!十足的奸臣啊!真不知道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得了大元帅,我自从参军以来,就没见他像模像样地打过一次仗!跟着这种人,老子就觉得窝囊!” 文旭皱眉,道:“你今天怎么那么多废话?我和你观点不同,蛇无头不走,他就算是再不济,那也是三军主帅,他若是真的死了,就要出大乱子了!” 石磊道:“大道理我都懂,我现在就是有点看不惯他。” 文旭道:“以往你可不是这样的?要说我们三人中,你是最市侩的呀,最会做生意,一件事经你那么一想,八成能和钱挂钩,而且你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一个最佳的选择,不应该呀!你竟然会对他愤慨不已?真的转了性子?” 石磊呸了一声,道:“老子在你眼中就是这种人?老子真是白认识你这么多年!”他一边生气,一边又哭笑不得,文旭说得可不就是以前的他吗? 文旭急忙赔不是,笑道:“我错了我错了,你别恼!我赔不是!认认真真地赔不是!” 张静风和林小三难得看见文旭吃瘪,站在一旁想笑又不敢笑,憋得有些难受。 “出去笑吧。”文旭冷眼看着他们。 林小三与张静风一听,跐溜一下跑出了营帐。 石磊这时正色道:“我估计等一下便会召集我们进去,我们要如何应对?” 文旭冷眼看着他。道:“你这句话问的,好像我们是刺客一般?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又不是我们行刺。我们怕什么?”他话音刚落,顿时觉得不对劲。和石磊对视了半天,道:“糟了,会不会他根本就没有遇刺,整个过程就是他自编自导的一出戏?他目的是要借此除掉一些人?” 石磊一拍脑门,道:“就是这么回事!一定是这样的!这个老狐狸,带兵打仗不行,玩心眼就是多!他这一下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恐怕他的狗腿子已经埋伏好了。” 文旭道:“我先去见见章必清。你也回去和各位将领打声招呼,心里有个准备。另外,不是急事,不要到我这里来。如果我需要我会去找你的,记住我们的接头暗号!” 石磊道:“你多保重!” “好兄弟,我连累你了!若不是我,说不定你现在也不会这么碍眼,至少还悠哉地当着你的小将军!”文旭真诚地说道。 石磊瞪着小眼睛。骂道:“你放屁!老子和你是生死之交,说这些废话,给个娘们似得!我稀罕狗屁将军,我宁可战死沙场,也不受那份窝囊气!” 文旭微微一笑。道:“保重!” 石磊转身捶了他一拳,骂道:“别给个娘们似的!” 且说,军营里文旭等人在紧锣密鼓地想着如何应对马征明等人的刁难和迫害,暗自里想方设法拉拢一帮人,在关键的时候举旗起义;而这一边,安阳城的城内,依旧有一处歌舞升平的好去处,就在这个好去处的内部却暗藏了一股杀机。 千雪躺在软榻上,姿态十分妖娆,旁边站了个丫鬟,说是丫鬟,但眼里却没有一个仆人应有的恭敬。 “你还有多久能得手?”那丫鬟装扮的人问道。 千雪仍旧吃着葡萄,道:“这中原的葡萄就是甜,腻死人了,没有我们北夷的葡萄好吃,酸里带着甜。” 那丫鬟带着怒气微微道:“我在和你说话!和你谈论正经事!” 千雪不紧不慢道:“我也在谈论正经事啊?难道这哪里的葡萄好吃不算是正经事?” 那丫鬟几乎要爆发了,走到茶几前,瞪着那盘葡萄胸口起伏了半天,怒道:“家主大人让你快些!” 千雪冷道:“你在和谁说话?!” 那丫鬟虽然有气,却不敢发出来,道:“这屋里只有我和小姐你,自然是和小姐说话了。” 千雪一脚踢开了那个茶几,只见那茶几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到了那个丫鬟的面前,她身子一闪便躲开了,就听千雪骂道:“你算什么东西?在府里,不管我是不是受宠,我都是小姐,而你,始终是个奴才!现在,你被派出来是协助我执行任务,我,是你的头子,我说什么你都要执行!” 她飞身上前,就是几个耳光甩过去,冷道:“我上次已经警告过你了,不可和我这样说话!” 那丫鬟愤怒地瞪着千雪,冷道:“算你狠!” 千雪骂道:“马上给我滚出去!” 那丫鬟恼恨地捂着两边脸,气呼呼地甩门而去。 千雪松了一口气,重新坐在位置上,冷道:“出来吧。” 夜无常一身夜行衣、脸色苍白地从衣柜里跑出来,因为没站稳,差点从摔倒在地,踉踉跄跄地走了过来。 “你真是没用!本来指望你去杀人,却不想被人杀得只剩下半条命了!”千雪冷道,但眼神里却有些不忍:“伤势怎样了?要紧吗?” 夜无常脸色苍白,一看就是失血过多,而他浑身全是血,道:“我受了伤。” 千雪用力拽过夜无常的一只手,给他号脉,冷道:“还死不了,至少没有中毒!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夜无常平躺在地上,任由千雪为他疗伤。 千雪一边将他的衣服解开,一边吸着冷气——夜无常伤势很重,浑身上下没有几处完好的地方,有些伤口都能看见骨头了,那些往外翻转的皮肉就像是一张张血盆大口,渗着血液,十分恐怖。 “你这次去一点收获也没有?”千雪一边为他上药、包扎,一边冷声问道。 夜无常闷哼一身,那些金疮药撒在伤口处,钻心一般的疼痛。 “嘶——”他吸着凉气。 “我杀了几个副将,还有一人应该军阶很高,哼,燕军现在已经乱成了一团,就算马征明没死,也受了很重的伤,能不能活过来还是个问题。你可以稍微等一下。”夜无常道。 千雪的眼神瞬间一亮,道:“此话当真?” 夜无常冷哼一声,道:“自然当真。” 千雪见他语气轻慢自己,道:“哼,你还骄傲得意起来了?交给你的任务你非但没完成,还让我在这里伺候你,为你疗伤!”她一边说,一边手下用力,疼得夜无常又是一声闷哼! 夜无常冷道:“我夜无常从来不会空手而回,要不是身上有毒,抑制住了一部分内力,我也许不会受这么重的伤。” 千雪冷道:“自己不成功就不要找理由!你不就是个杀手嘛,杀人工具而已!” 夜无常眼神有些黯然,盯着千雪,道:“我真的只是工具吗?在你眼中,我只是工具?” 千雪不肯与他对视,早已被他眸子里的深沉与痛苦感染,像是被什么蛰了一下,让她心头一痛,偏偏无处可躲。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杀人工具?我为什么会中了那剧毒?我为什么要甘心受你们的驱使?”夜无常冷道,他艰难地站起身子,逼视着千雪。 千雪冷道:“你的命是我们北夷给的,是我们北夷让你重获新生!你自愿饮下那杯毒酒,你自愿给北夷效力。” “你说的真是轻巧……”夜无常冷道,“我早说过,我的命不值钱,我也不稀罕这条烂命,你们想要,随时可以拿去!但是——” “但是什么?”千雪有些急切地问了一句。 夜无常道:“但是,我想多看你几眼。” 千雪一惊,道:“你……” 夜无常淡淡道:“你应该早就知道的。”他说完之后,忧伤地看了千雪一眼,然后纵身从窗户处跳了出去。 就在这时,那个丫鬟去而复返,在门外道:“小姐,我可以进来嘛?” 千雪冷声道:“进来吧,正需要你收拾一下。” 那丫鬟进来之后,两只眼睛便四处搜寻着,千雪道:“他已经走了。地上有些脏东西,收拾一下吧。” 她说得漫不经心,压根没把那丫鬟虎视眈眈的眼神放在眼里。 “结果如何?”丫鬟迫不及待地问道。 千雪冷道:“你要我说多少遍你才能记住,我的事不需要你管,你也没有资格管!我自己会向父亲大人汇报的。” 她张了张嘴,想反驳但终究还是把到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 千雪的父亲是北夷的一位位高权重的王爷,她的母亲只是当年被掳去的一个江南女子——燕国的人在北夷人眼中是低等的民族,所以,即便这位美丽多才的江南女子在燕国曾是一位大家闺秀,但在北夷也丝毫没有任何地位,在王府里更是不受待见。 千雪的父亲也只是一时图着新鲜才带着侮辱的兴味宠幸了她,最后生下了千雪。千雪的出生并没有给她的母亲和自己带来多少幸运,她继续她母亲的悲剧…… ☆、206 苏府又遇挑衅人 曾经受过的屈辱和委屈,曾经受过的压力和排挤,是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那些灰暗的记忆就像是烙印一般,深深地烙在她的脑海里。 为什么连一个丫鬟都敢给她脸色?都敢用这种口气和她说话? 十二岁那年,她爆发了一次,她把一个瞧不起她的丫鬟给杀了,当她狼狈地被管家带着人抓到那个男人面前,她跪在地上,努力抬着头也只看见了那个男人一尘不染的皮靴。 她记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她浑浑噩噩、战战兢兢地跪在那里,手里还拿着那杀人的凶器——一把药碾子!虽然沉甸甸地在手中,却因为害怕而丝毫不觉得沉重。她只记得那个很少见她的男人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要杀人?” 千雪当时只说了一句话,冷冷地看着那个男人,她抱着必死的心态道:“我不过是杀了一个奴才!不管你认不认,我身上流着你的血,他们——不配说我下贱!你可以杀了我,但不能让我下贱地活着!” 就是这样一句话让那个从未正眼瞧过她们母女的男人对她刮目相看,并从心底认定她身上流着他的骨血,所以才有这般的野性和魄力,才有杀人之后的镇定,才有将奴才踩在脚下的冷酷,他当即哈哈大笑!不但免除了她的惩罚,还命管家给她们母女安排了上好的院子,让衣食用度和其他姬妾一样。 这是千雪第一次尝到被人重视的滋味,第一次尝到暴力所带来的美好,第一次尝到被人尊重的感觉!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用自己弱小的身躯将一个四肢粗壮的成年北夷女人杀死!并获得了美好的衣食和房间,是她二十年的记忆里最痛苦偏偏又最兴奋的一天。 自此,千雪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变动。 本以为会一辈子坐吃等死、默默无闻,最多以王府的名义许配个人家。亦或者送到大臣那里做个姬妾,成为政治的牺牲品,但她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将她培养成了一个杀手,一个细作。一个歌姬,一个叛徒,唯独不是一个女儿! 她想过逃,但是她如何逃得了? 何况,即便她逃得了,王府里还有她那多愁善感、又身体虚弱的母亲,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她安度晚年。让她能和府里的其他姬妾一样平起平坐,为了这样一份奢望,她不得不卖命地杀人、做任务,以求那个男人的垂青和善待! 可她累了。从离开沈燕飞的那一刻起——亦或者,从遇见他的那一刻起,她是因为累了,所以才可能遇见这样的男人吧? 往事如烟,偶尔漫上脑海。依然能起到煽情的作用,千雪只觉得眼睛里有些湿润,而门外传来了老鸨热情洋溢的声音——她自信地理了理头发,擦了一下眼角,换上了如花灿烂的笑容——她知道。新的一天,新的节目又要开始了,轮到她上场了。 且说,沈如初这边,在宫家好吃好喝地住了几天,转眼到了徐氏宴请的日子。 “姐姐,你说我穿什么衣服好?这件衣服我喜欢,也是新的,但好像太素了点。”沈如初没办法定夺,对穿着打扮,她有自己的风格和品味,眼光也一直很好,但很正式地参加宴会,衣着打扮不仅是个人的形象,还表示对主家及在场宾客的尊重。 唐梦瑶笑道:“是太素了点,到时大家都穿红戴绿的,你太朴素了,她们说不定会认为你清高。首饰也要戴一些。” 沈如初换了一套刻丝泥金银如意云纹缎裳,配了一件暗花细丝褶缎裙——这些衣服本来是压箱底的,一来是没有什么重要的场合需要穿这些衣服;二来,文旭又不在家,自己也犯不着打扮得花枝招展。 “初儿,你这种打扮真是——太漂亮了,而且很高贵,这一下肯定是艳冠群芳啊。”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再看唐梦瑶,上身是蝶戏水仙裙衫,下身穿着软银轻罗百合裙,素雅非常,加上她本来肤色白皙,身材微丰,越发显得仪态万千。 “姐姐也特别美。听说姐夫今天也过去?”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谁知道他今天是怎么了,竟然主动提出陪着我去!以往他才不乐意去这样的宴会。” 沈如初笑道:“姐夫想去,陪着你去,不知要羡煞多少人,你还不乐意?我觉得姐姐这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哦!” 唐梦瑶幸福地笑着,道:“你呀,总是帮他说话。”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如初尴尬地笑了笑,冤枉啊,她才没有帮着宫云枫说话呢!虽然这段时间宫云枫很好地和她保持着距离,但避嫌的道理她始终谨记在心。 宫云枫却早已准备好了,他在外头敲着门,道:“夫人,初儿,都准备好了吗?再不走要迟到了,迟到了可不好。” 沈如初忽然想笑,这宫云枫什么时候说话也这么啰嗦了? 唐梦瑶笑道:“马上就来了!东西都带了吗?” 宫云枫在外头带着笑意道:“都放在马车上了。” 唐梦瑶推门而出,宫云枫大大惊艳了一番,笑道:“这身衣服很适合你。”他一抬头看见沈如初笑靥如花地出来,也是一番惊艳,随口道:“初儿的装扮也恰到好处。走吧,我驾着马车送你们过去。” 只见宫云枫一身雪白的衣袍,领口恰到好处地开着,小麦色的肌肤若隐若现,儒雅之中又显出了男人的英气,束着发带,看上去十分儒雅——这还是沈如初第一次看见宫云枫穿了其他颜色的衣服,她真的很想说,白色更适合他! 唐梦瑶在一旁笑呵呵道:“你今天的装扮也不错,真不知为什么你这么钟情于蓝色,明明白色更好看嘛!” 宫云枫笑而不语。 沈如初笑道:“要不,赶两辆马车好了?姐姐和姐夫坐一辆,我单独坐一辆?飘雪和松月也和我坐一辆。” 宫云枫笑道:“我驾马车送你们。两辆马车太麻烦。咱们家有辆大马车,四个人坐足以了。” 沈如初心情有些兴奋,毕竟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宴会;但心里又有些不安,上次孩子差点没保住,这让她想起来便心有余悸,万一在宴会上一定要喝酒什么的,那还真不知如何是好了,遂道:“姐姐,我不能喝酒哦。” 唐梦瑶捂着耳朵,苦笑道:“这句话你前前后后说了不下十遍!我知道啦,一定不会让你喝酒的,你不心疼孩子,我还心疼呢!” 松月和飘雪捂嘴直笑。 到了苏府,早有家丁在门口候着,宫云枫递上请帖,那家丁十分热情,道:“原来是宫大公子、宫夫人、文夫人,三位贵客里面请。” 宫云枫带着唐梦瑶、沈如初两大美女,往里面走。 沈如初和那领路的家丁道:“苏老太太近来安好?” 那家丁笑道:“托夫人的福,我们老太太身子骨还算硬朗。” 宫云枫被带到了前厅,和苏老爷说话去了,沈如初这才明白,原来宫云枫是约了苏老爷;沈如初和唐梦瑶则被带到了后堂。 客厅里已经有了一些人,徐氏见沈如初和唐梦瑶到来,急忙热情地下座迎接。 “来来,我给大家引荐一下。”徐氏一手拉着沈如初一手拉着唐梦瑶,热情对众人道。 众人也急忙起身,沈如初只是扫了一眼,看见在座的有已婚的妇人,也有待嫁的姑娘。 沈如初忽听一个脆生生的声音道:“苏夫人不必介绍了,这两位夫人我都认得。一个是宫氏医馆宫大公子的夫人,通政使司副使的掌上明珠唐梦瑶唐大小姐;一个是军校的妻子——小小军校,不过是六品的小武官,当真当得起一声夫人吗?不过,到底也是苏夫人的客人,我也不好太不给面子,喊你一声文夫人倒也罢了。好像文夫人之前还是军籍吧?” 沈如初只觉得脊背一阵发凉,她不用回头也知道这说话之人是谁了。当即心中有些烦躁,连带着觉得自己的肚皮一阵紧。 ——杜雨珊! 唐梦瑶也跟着蹙眉,杜雨珊的事情她也有所耳闻,遇见这种人真的很头痛,智商不高,但特别能惹事,招惹上了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徐氏一听这话,眼神凌厉地扫了她一眼,看得杜雨珊头皮一阵发麻——她是个色厉内荏的主子,遇见比自己狠的角色她从来强硬不起来,何况这是苏家的地盘,她方才的做法的确是逾矩了。 徐氏正担心沈如初也来个泼妇骂街,到时这宴会就要开不成了,但沈如初却不急不躁,笑道:“多谢杜小姐对我如此了解,如初真是受宠若惊。可能有件事忘了说了,前儿我家夫君写信来说,他立了个小军功,如今又升了一级,现在是前锋校了。” 杜雨珊脸色一沉,更加挂不住了。在她看来,沈如初这是挑衅她,故意显摆自己家势,要知道她父亲现在是府通判,也不过是正六品的文官,管理地方行政,若真论起实权来,还不如文旭有实力,至少手里掌握着一些兵力。 ps: 鞠躬感谢0拈香一朵0送的平安符。兜兜拜谢各位的支持!这个月一定努力多更新呀! ☆、207 讨欢心苏府拜见 “你什么意思?炫耀自己丈夫了不起?”杜雨珊压低了声音,瞪着沈如初。 沈如初对杜雨珊还算有些了解,这个女人又笨又冲动,也不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最容易被人当枪使唤,她最担心杜雨珊冲动起来没有理智,万一伤了自己的孩子就不大好了,急忙往唐梦瑶身后挪了挪。 徐氏冷道:“雨珊,今天来的都是我的贵客,休得无礼!文夫人不仅仅是前锋校的夫人,还是我们老爷的外甥媳妇,容不得你在这里胡闹。” 杜雨珊愣了一下,压根没想到文旭那样的人竟然和这苏知府、苏老爷还沾亲带故,当即有些下不来台,道:“苏夫人,我不知道你们还有这层关系。” 沈如初干脆演戏,笑道:“杜小姐也是无心,夫人不必责骂。我本就是寒苦出身,杜小姐不过是实话实说。还请苏夫人继续给我和姐姐介绍吧。” 苏夫人喜欢沈如初这么大气,瞪了杜雨珊一眼后,便和蔼地笑道:“你也别一口一个苏夫人了,就喊我舅母,听起来亲切。” 沈如初当即卖乖,甜甜而大方地喊了一声:“舅母。” “这位是知州夫人,阮夫人。”徐氏指着一个身形微胖但皮肤十分白皙的中年妇人道。 沈如初微微一福身,道:“见过阮夫人。” 阮夫人本来就是和软的性子,方才徐氏又特意强调这沈如初是她的外甥媳妇,二人的关系不言而喻,当即和善地笑了,道:“文夫人年轻貌美,真是闻名不如一见。我也要恭喜文将军又蒙嘉奖,步步高升。” “宫夫人来安阳,住的可习惯?”阮夫人笑眯眯地看着唐梦瑶。“外来和尚会念经”是一种普遍的心理,这安阳城里的妇人总觉得京城里的人更有品位,更有眼光。尤其是唐梦瑶这样的大家小姐,更是争相结交的对象——说出去多有面子。 唐梦瑶笑道:“安阳风土人情与京城大不相同。不过却各有千秋,各有特色。我很喜欢安阳。” 阮夫人李氏笑道:“那就好。过些日子,我们府上也要办个宴会,宫夫人不嫌弃到时也去凑个热闹吧。文夫人也要一道过来。” 好嘛,现在就发出邀约了。 唐梦瑶和沈如初不好当众拒绝,只好笑呵呵地接受了。 接着又见了几位夫人和小姐,虽然在唐梦瑶看来那些都是不入流的官家。但在安阳甚至疆北,这些人算是有头有脸了,当地的军政、户政的家眷都来了。 “苏夫人,听说您还请了马家两位夫人来?”问话的都转运盐使司司长的夫人元氏。 徐氏笑道:“是啊。请是请了,只怕马夫人不会来,她最近深居简出,马少夫人答应了会来。你不是还有事要问么,等一下不要错过了机会。我帮你们引荐一番。” 元氏笑着谢过了。 沈如初心中不痛快,本身这种环境就让她觉得压抑,要认人,要寒暄,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要分三六九等,要处事圆滑,就连拍马屁也要恰到好处——这大概就是应酬。另外就是听说崔明月要来。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沈如初还不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撕破脸皮当泼妇。 不多会,文静春的夫人乌氏也到了,文静春虽没有官职在身,但教了不少有些本事的学生出来,在安阳这个地方也算得上德高望重了,所以乌氏来参加宴会倒也不奇怪。 沈如初见人还没到齐,至少那个崔明月还没到,便和徐氏商量着去看看苏老太太。徐氏是个爽快人,笑道:“难为你有心,老太太很喜欢你,去吧,我让紫花带你过去。”说完便命令那个叫紫花的丫头带沈如初去后院拜见苏老太太。 沈如初去,唐梦瑶自然也要跟去的。 出了客厅,二人很有默契地相视一笑,只是碍于紫花在,没有言明。 “苏老太太人特别亲和,等一下你看了就知道了。”沈如初笑道,“不知道我带的这个礼物她喜欢么。” 唐梦瑶笑道:“应该会喜欢,你可是花了很多心思的。等一下照着做两个,我回了京城带给我娘她们。” 沈如初笑道:“好!这几天就给你做好。” 唐梦瑶笑道:“不着急,慢慢来,别累坏了身子。” 紫花领着她们穿过曲径通幽的小道,没想到这知府大院还别有一番景色,唐梦瑶笑道:“你们知府大人品位很好。” 紫花笑道:“这些楼台盆景都是我们夫人设计并请人来做的。我们老爷不爱管这些事。两位夫人,前面就是万寿阁了,是我们老太太住的地方。” 沈如初笑道:“原来都是苏夫人的手笔,真是见识了。” 紫花笑而不语,走到门前和万寿阁的丫头打招呼,小丫头跑进去,然后又一阵风似得跑出来,笑道:“紫花姐姐,老太太让两位夫人进去呢。” 见了苏老太太,沈如初急忙请安,笑道:“老太太,您还记得我吧?” 苏老太太仍旧是淳朴的装扮,亲和依然,似乎比上次见面要消瘦了些,这也正常,毕竟天热,胃口不如以前好。 “记得,文旭的媳妇,沈家那三丫头,我怎么会不记得?你欺负我老了,不成?”苏老太太说着笑话。 沈如初笑道:“老太太,我怎么敢呢!再说,您可是一点也不老哦。这是我的好姐妹,唐梦瑶。宫氏医馆的当家太太。” 苏老太太笑道:“知道,之前文旭来拜望我时,说起过,那孩子提起你都眉飞色舞,以你为荣啊!前几天儿媳妇将邀请人员的名单拿来给我看,就说了你们二人是好姐妹。别站着,快坐下。” 她拉着沈如初坐在自己身边,唐梦瑶坐在了对面。 “老太太,这是我送您的小礼物,这叫安神枕,您枕着它睡觉有利于睡眠,而且能静心安神,里面全部都是我亲自挑选的草药。夏天用这个枕头,还能防蚊虫呢!”沈如初奉上那个小枕头,笑道。 苏老太太笑道:“哎呀,这是好东西呀!昨晚我还被蚊虫闹了一晚上,嗡嗡在我耳边响着,吵死了!谢谢啦。” 她看了一眼沈如初微微隆起的肚子,笑道:“孩子几个月了?” 沈如初笑道:“回老太太的话,三个月了。” 苏老太太笑道:“可要好好照顾自己,文旭这孩子不在家,你辛苦了。以后没事就到我们府上住几天,有干净的客房给你。你不嫌弃我老太太,也可以到万寿堂来和我一起住着。” 沈如初笑道:“老太太,我是怕给您添麻烦,陪在您身边那是我的荣幸啊。” 苏老太太为人和善,心底善良,因为记挂文旭之母当年对他们母子的恩情,所以对文旭极为厚待,连带着对沈如初也十分欢喜,笑着扔给一个丫鬟一串钥匙,笑道:“去把那个黄杨木的箱子打开,把我们那对玉镯子取来。” 那丫鬟领命而去。 沈如初知道苏老太太这是要给见面礼了。 “老太太,桌子拿来了。”那丫鬟交给苏老太太一个小巧的乌木盒子。 苏老太太笑道:“难得你们两个小丫头还记得我这个老太婆,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们,来,这对镯子一人一只,也算是个心意。” 沈如初一边谢着一边推脱,唐梦瑶更是不好意思收下那镯子,道:“老太太,这如何使得!” “你们再推脱,我可就不高兴了!”苏老太太板着脸道。 沈如初接过那只镯子,只见镯子通透无比,色泽温润,油脂光泽;当她把镯子套在手腕上,碰到了原先戴在手腕上的镯子,发出叮当的脆响。 “多谢老太太。”沈如初和唐梦瑶异口同声地谢着。 苏老太太道:“你不用谢我,这些东西也都是年轻时用的,现在老了,用不到了。一直封在箱子底。” 沈如初道:“老太太等一下要去参加宴会吗?” 苏老太太道:“太吵了,我是不乐意去了,迎来送往的,累得慌。坐在那里不动吧,她们又要说你怠慢了,干脆就不见了。你那舅母喜欢做这些事,让她忙乎倒也省心。” 唐梦瑶没想到苏老太太这般直爽,说话也不拐弯抹角,笑道:“老太太是有福气的人,才找到苏夫人这么能干的儿媳妇。” 沈如初也跟着帮腔道:“是啊,老太太。您就是有福气的人。” 苏老太太笑道:“你们两个丫头会说话,我老人家是活了一把年纪,会看相,你们两个才是有福气的人!别光顾着陪我老太婆说话了,前头应该来了不少人,你们去走动走动,结识一些夫人小姐,将来说不定多条路。” 沈如初笑道:“我们这才来,您就要赶我们走呢,老太太?您一个人在这里也闷得慌,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人也不认识几个,不如您也出去走动一番,顺带教导一下我?” 苏老太太点了一下 她,笑道:“你个小猴精!你哪里需要我教你,我看她们十个加起来也不如你一个人有脑子!” 唐梦瑶急忙帮腔,笑道:“是啊,苏老太太,您要是去了,我们肯定就更热闹了!初儿胆子小,没有你在背后撑腰,连据话儿都不敢说。” ps: 鞠躬感谢6.3——mo小小、燕青灵两位亲送的评价票;鞠躬感谢小小猪妹亲送的两个平安符。谢谢大家的支持哪。 ☆、208 遇恶棍淫狼恶虎 苏老太太笑道:“你们两个小丫头,就会闹腾!我一把老骨头,去了前面只会招人嫌!你们自己去玩吧,等下半晌了我再过去。”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沈如初和唐梦瑶也不好再坚持,当即辞别苏老太太,跟着一个丫鬟去了前院的客厅。 那丫鬟带着二人以及松月、飘雪在院子里饶了一圈,沈如初笑道:“这好像不是来时的路。” 唐梦瑶也笑道:“这好像不是来时的路,我记得之前的路上没有这个亭子哦。” 那丫鬟回头笑道:“二位夫人别担心,我们夫人吩咐了,就是方才紫花告诉奴婢的,让奴婢带着两位夫人在院子里走走,看看,前面的贵客还未到齐,不急着这一时。” 沈如初见那丫鬟笑容真切,不像是撒谎,而且这是苏府,也不至于闹出什么乱子来,便放心地跟着那丫鬟往前走。 “用力点!再用力,一定可以拖上来的!”身后传来一阵脆生生的声音。 另一个年轻的声音道:“柳红姐,不如我们叫几个男丁过来帮忙吧,我们三个人实在拖不动这个小船啊!” 原来几个丫鬟在拖一条小船,想把那小船从湖里给拖上岸。 沈如初见那几个人拖得吃力,每次小船都快到岸上了,但因为力气不够,所以总是滑下去,遂道:“松月,去帮忙。” 唐梦瑶笑着对那丫鬟道:“知府大人和夫人很有雅兴,是不是经常泛舟湖上,吟诗作对?” 那丫鬟捂嘴而笑,道:“我们夫人偶尔会泛舟,但是大人肯定不会的。” 沈如初笑了,道:“苏大人严谨又忙碌嘛。”她从文旭那里也听说了,这苏大人是个严谨的性子,不苟言笑不说,少了点趣味,但为人却是很正直的。联想到苏夫人徐氏。那倒是个会玩的主儿,也爱玩,这两人结合在一起应该是一对欢喜冤家,不过现在看着倒是很恩爱,传了不少佳话出来,至少这苏老爷没纳妾——这在世人眼中是多难得! 唐梦瑶笑道:“飘雪,你也过去帮忙吧。”飘雪当即去了,这丫鬟很机灵,也懂揣测主子的心思,她当即明白。唐梦瑶让她帮忙是虚。实则是去和那些丫鬟套个近乎。了解一下这苏府的实情,至少也打探一下苏老爷、苏夫人的喜好。 那丫鬟笑道:“二位夫人真是热心肠,有这两位姑娘帮忙,一准能把那小船拉上来。我们夫人说了。船在湖里泡得久了,有些绿苔,腥味重,要拉上来刷刷晒晒,再不然就换个新样式的小船。”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只想着在这园子里溜达倒也不是坏事,走在林荫小道上,有微风吹过。还很凉爽,她是不喜欢和那些女人打交道,那酸掉牙齿的寒暄实在让她不寒而栗;唐梦瑶倒是适应了那种生活,但能单独出来走走倒也是惬意的事情,至少她不会反对。 进过一片假山。沈如初笑道:“姐姐,这假山很好,又瘦又洞,比我家那个不知好看多少。”文家院子里也有个假山,但很小,既不能影响风水也不能增加景致。 唐梦瑶笑道:“这假山很讲究,形状好,石材也是上等,最主要的是,远看像是一朵花,有花开富贵之意。回头让人从山上运一些回来。你不知道,这安阳城外西山的石头最有名,京城很多人家不惜重金千里迢迢从这里运送石头,放在院中当摆设。” “那真是劳民伤财了。”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道:“这疆北的官员为了巴结京中大员,也可能讨巧找一些奇形怪状的石头送到京城——这些事我听得多了。” 沈如初点点头,心里想着的却是这些官员的*,但又不能当着唐梦瑶的面骂出来,说不定唐梦瑶的老爹就是个大贪官! “那个丫鬟呢?”唐梦瑶一抬头,发现那个丫鬟不见了。 沈如初一惊,急忙转身去寻松月和飘雪,竟然没看见她们的踪影。 她的心咯噔一声,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姐姐小心!”沈如初转身拉着唐梦瑶,往原来的方向走。 唐梦瑶也觉得有些不正常,道:“有古怪!” 正说着,突然冒出两个眉眼狰狞而猥琐的大汉。 “两位夫人这是去哪里?莫非是迷了路?”一个大汉淫/邪地笑着,此人五大三粗,看上去有三十几岁,脸上还有一道疤,从左眼角一直划到右脸的下巴处,笑起来时那道疤像是扭动的小蛇,看上去十分恐怖。 沈如初当即明白是怎么回事,她的手感到一阵颤抖,她知道唐梦瑶在哆嗦——唐梦瑶是个十足的大家闺秀,什么时候遇见过这种恶事?当即心里打起了鼓。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沈如初厉声道。 还是那个刀疤脸的人开口了,道:“爷在这里等着,陪你乐呵一下呀。” 另一个人身形高大,但十分瘦削,脸色有些蜡黄,若是放在现代,沈如初第一印象就觉得他是个瘾君子,眯缝着一双色眯眯的小眼。 唐梦瑶骂道:“你们都让开,再不让开,我就喊人了!” 那个瘾君子一般的男人笑道:“那你喊啊!喊来了人又怎样,你的名节都没了,以后你还有脸活吗?” 沈如初轻轻握了一下唐梦瑶的手,然后松开了,道:“你们两个想怎样?” 那刀疤脸道:“陪我们哥俩玩玩,伺候舒服了,今天的事情我们给你们保密,否则……哼哼,你们不会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被人非礼了吧?你们不会想让所有人看见你们发骚的样子吧?” 唐梦瑶气得脸通红。 沈如初道:“那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呢?” 瘾君子没耐心道:“你管我们是什么人!让老子舒服了,老子就放你一马,见你们这么细皮嫩肉的,应该味道不错。伺候男人应该也有一套。” 他一边说一边开始解衣服。 唐梦瑶有些头晕,道:“这是什么味道,为什么这么香?为什么我的头这么晕……好热。” 沈如初道:“姐姐,你屏住呼吸啊!”她掏出一方帕子堵住了唐梦瑶的口鼻。 “陪你们也不是不可以,但你们要告诉我们,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谁派你们来的?”沈如初冷道,“不然的话,我们宁死不从!”她一边说一边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就是当初出嫁时杨嫣送她的碧玉簪子。 那刀疤脸满脸的不屑,骂道:“小贱妇!老子见过的贞洁烈妇多了去了,但没人能在老子的媚/香下继续保持贞洁的!你想死,那你去死呀!快点,老子对尸体也很有兴趣的,人刚死了,尸体还是热的,玩起来很舒服。” 沈如初也慌了,她没想到这两个人竟是采花大盗,她方才猜对了,空气里有人下了药,她本来以为是蒙汗药一类的,却没想到竟然是春、药! 再看看唐梦瑶,眼神已经有些涣散,脸色也生出了潮红。 “哎,大哥,尸体有什么好玩的,又不能叫不能动的。再说了,这么娇滴滴的小美人儿,万一弄花了脸,我可不愿意跟着一个丑八怪亲热!”瘾君子打着哈欠,色眯眯地看着沈如初和唐梦瑶,“大哥先来!” 刀疤脸怒道:“放屁!老子就是刀疤脸,哪里丑了!有刀疤怎么了,等一下老子还要在她们脸上划几下呢!”说完从袖子里摸出一把脏兮兮的匕首。 沈如初和唐梦瑶二人着实吓了一跳,而唐梦瑶因为药效的问题,已经有些神志不清,喃喃道:“初儿,你快跑。我腿软,走不动了。” 沈如初没理她,只把她拉到了自己身后,问道:“就算让我们死,也该让我们瞑目,我们是逃不掉的,都中了你们的迷香。我就是想知道,是谁让你们来的?” 刀疤脸暴躁起来,一跺脚,恨不得马上将沈如初给吞下去,那瘾君子却嘿嘿一笑,道:“大哥大哥!别着急嘛!对女人温柔一点,这样玩起来才舒服!她想知道什么就给她说嘛,反正她们都是我们的人了,还不任由我们摆布,遮遮掩掩都来不及,还敢四处说道?” 刀疤脸瞪了他一眼,瘾君子讪讪地笑了,一转脸,又是满脸的淫/笑,道:“小美人,我告诉你也可以,但等一下你们可要好好伺候我们哥俩!我们是疆北赫赫有名的淫狼恶虎两兄弟,喜好么,除了杀人就是玩女人,这疆北的大家闺秀、名门夫人,不知多少都是我们兄弟的胯下客。我们功夫很好的。” 唐梦瑶一听这话,又气又恨,浑身哆嗦,将沈如初拉了过来,道:“你们两个畜生,她已经怀了身孕!” 刀疤脸道:“真晦气!老儿,有身孕的这个交给你了!” “好,谢谢大哥。我是金刚杵,嘿嘿,等一下让你尝尝厉害,见红不要紧,反正不是我的骨肉!”他已经将外套脱了下来。 那刀疤脸更直接,直接脱了裤子,露出那半尺长的一个黑乎乎的话儿。 ps: 鞠躬感谢逝去-独舞亲送的香囊;鞠躬感谢吴千语、门前买菜的老奶奶两位亲送的平安符。 ☆、209 脱离魔掌寻生机 唐梦瑶的一时尚存,见眼前这两人无礼可憎,心中恼恨至极,偏偏又使不出半点力气,嗓子干得要死,骂道:“无耻之徒,滚远点!” 沈如初冷眼看着这两个人,冷道:“快说,什么人让你们来的?” 刀疤脸早就没了耐心,瘾君子嬉皮笑脸,舔着舌头,十分猥琐的样子,道:“告诉你们也无妨,你们等一下尝到滋味了,欲罢不能,莫说声张了,恐怕求我们再给都来不及!你们得罪了什么人,你们自己不清楚吗?” 沈如初心里咯噔一声,道:“无缘无故,我们平时都不出门能得罪什么人!快说,不然我就划花我的脸!” “初儿,不要呀!”唐梦瑶沙哑着声音,她张嘴了好几次,好不容易才吐出这么一句话。 沈如初宽慰地拍了拍她的手,道:“没事的,姐姐。” 她看出这瘾君子和那刀疤脸都是色中饿鬼,死人不怕,真的可能做出奸/尸的勾当来,但却喜欢美女,这脸蛋花掉了,还算什么美女! 瘾君子可惜地摇摇头,正在脱裤子的手马上停下了,道:“女人还真麻烦!让你做个明白鬼,你先把簪子放下来!等我玩够了,你再花自己的脸!我们哥俩出场可是要大手笔的,一般人家付不起那个价钱,告诉你也无妨,请我们的是个丫头,年纪不大!嘿嘿” “老二你!”刀疤脸厉声喝道,满脸的戾气让那种脸看起来更加可怖。 瘾君子嘿嘿一笑,露出两排黑黑的牙齿,道:“大哥怕什么,等一下还不把她们给玩死,玩不死她们也不要活了,说出来就当积德了!喂。小娘们,我们也不知道那是谁,也不去猜。那个丫头给了我们五百两的银子,还剩三百两的尾款。说好了今天晚上在鸿燕居碰头。嘿嘿,你们到底得罪了谁呀,她们这么恨你?要知道,敢请我们色狼恶虎的,那可都是不要命的!来吧,小美人!” “真的?”沈如初问道。 瘾君子还要说话,却被刀疤脸喝道:“哪来那么多废话!” 刀疤脸抖动着那恶心吓人又粗壮的话儿。瘾君子也流着哈喇子扑过来,唐梦瑶惊恐而绝望地闭上眼睛,差点晕倒过去。 “啊啊!”两声惨叫传来,唐梦瑶摔倒在地上。 “姐姐没事了。别怕。没事了。”沈如初身手去抚摸唐梦瑶的脸蛋,发现黏黏的,都是冷汗。不知道是唐梦瑶脸上的,还是她自己手上的。 唐梦瑶见是沈如初,微微恢复神智。一睁眼便看见那色狼恶虎两兄弟蜷曲着躺在地上,惊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初儿,这是怎么了,他们……” 沈如初冷道:“他们是咎由自取,我们快点离开这里。不用管他们了。” 瘾君子瑟瑟发抖、脸色发黑,惊恐地看着沈如初和唐梦瑶;刀疤脸则是不甘心,眼睛瞪的如牛眼一般大,在沈如初和唐梦瑶经过的时候,他咕噜转了个身,吓得沈如初跳脚起来。 “初儿,我头晕,好难受……好口干。”唐梦瑶道,眼神也有些不对。 沈如初道:“姐姐,没事,再忍忍,我一定想办法救你,等等。我先找到飘雪和松月。你还能再坚持一会嘛?” 唐梦瑶喘着粗气点点头。 沈如初道:“我们快些走,快离开这里。”她心中惊惧不定,没想到在知府院子里遇见这样的事,要不是自己有所防备,随身携带了几根毒针,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光是想想,她就两腿发软,心惊肉跳。 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沈如初历历在目,当时她压抑着内心的恐慌,一边套着那二人的话,一边悄悄摸出毒针,她现在甚至记不起她是怎么放出了那那些毒针——她不会武功,更不要说什么内力了,毒针之所以能射中色狼恶虎,完全是因为这二人麻痹大意,以为沈如初和唐梦瑶中了媚/香,本身就是柔弱女子,如今只有被他们蹂躏摆布的份儿。 沈如初托着唐梦瑶绕过那两人,忽然远处传来呼喊的声音,沈如初一喜,那正是松月的声音——因为是在苏府上,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所以她压着声音叫的很小声。 “姐姐,再忍忍。”沈如初艰难地拖着唐梦瑶,她的腹部感到一阵收紧,胎儿三个月大了,微微有些感觉,肚皮也在一天天地绷紧,现在每次用力,她都有种担心,担心肚皮会炸开——当然,她知道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但还是忍不住担心。 松月和飘雪的声音越来越近。 “夫人!夫人!”松月和飘雪看见她们了,急忙扑过来。 飘雪更是大吃一惊,唐梦瑶眼神朦胧,大半个身子都倚在沈如初的身上,脸色潮红,像是得了什么重病一般。 “文夫人,我们夫人这是怎么了?夫人,夫人您醒醒。”飘雪叫起来。 唐梦瑶听见喊声,微微睁开眼睛,道:“飘雪,你总算来了,方才去哪里了?” 沈如初一伸手,在她后脑勺那里拍了一掌,唐梦瑶当即昏了过去。 飘雪惊道:“文夫人,您这是?” 沈如初冷道:“现在来不及解释,你们两个快把姐姐扶走,等一下见机行事。”因为是个大夫,对毒药也有些研究,所以她很敏感地意识到空气里有毒,当即屏住呼吸,然后用帕子捂了口鼻,要说一点媚/香也没吸入,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微量,所以不至于产生严重后果。 松月道:“夫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如初整理了一下头发,又用帕子擦了擦手,道:“你们看看我哪里有不妥当的?头发乱吗?” 松月仔细看了看,将沈如初鬓角的一些碎发理了理。 沈如初道:“走吧,先回到万寿阁,苏老太太那里。” 到了万寿阁,沈如初推说唐梦瑶身子虚弱,在外头走动中了点暑气,所以昏迷过去了;苏老太太当即吃了一惊,连忙让人给唐梦瑶腾出一间房子,道:“沈家丫头,你不就是个大夫吗?给她瞧瞧,需要什么药,你说了来,我让下人去买。” 沈如初道:“老太太,我这个姐姐身子虚弱,所以家里头给她配了专门的养荣丸,外面的药乱吃不得的。现在最要紧的是家去,她夫君也就是我姐夫,今儿正巧也跟了过来。还请老太太派个人去前院,叫了我那姐夫过来。” 她一边说,一边泛了泪光上来,苏老太太看了一阵心疼,连声道:“你们两个快去前院找了大老爷,还有宫家的大公子,就说宫夫人病倒了,让他快些过来。” 那小丫鬟连忙去了。 沈如初猜测,这件事苏老太太并不知情,先前那个领路的丫头是在外头伺候的,是不是这府里的人很难说,现在让她跟前的贴身丫鬟出去叫人,应该不会出什么乱子。 “沈家丫头,你也别担心了。哟,这还哭上了?快别哭了,我看她没什么事儿,脸色还是好的。要不,先请个大夫来瞧瞧?”苏老太太道。 沈如初道:“多谢老太太垂爱。我不就是个大夫么,已经进行了简单的救治,不会出生命危险,但这养荣丸是要快些服用的,不然会落下病根。老太太,你们苏府好气派,我好不容易来一趟,这又要回去了,不知道舅母会不会怪我不懂礼数?” 苏老太太笑道:“不会的,我回头和她说一声。救人要紧呢。你又说我们家好看,我让你过来陪我老太婆几天你又不肯。” 沈如初正要卖乖解释,苏老太太笑道:“行啦,我和你说玩笑儿。” “老太太,您这万寿阁里有几个丫头伺候着?”沈如初笑着问道。 苏老太太笑道:“跟前的有两个人,算是方才去前院的那个。二等丫头也有两个,粗使的婆子两个;至于那些厨娘啊,园丁啊,都是府里共用的。” 沈如初笑道:“哦。前面我和姐姐出去,领路的丫头怪俊俏的,鹅蛋脸,右嘴角有颗美人痣,可是您这里的丫鬟?” 苏老太太想了想,皱眉道:“好像没有。我这里总共六七个人,没道理我不认识。”她一边想,一边问另一个站在一旁的丫头,道:“冬梅,你见过这个人么?” 那冬梅想了想,道:“文夫人,那丫鬟是不是颧骨有些高?皮肤挺白的?” 沈如初想了想,还真是挺白的面皮,笑道:“你认识?” 冬梅看了一眼苏老太太,苏老太太示意她说下去,于是道:“夫人身边好像有这么个丫鬟,以前和紫花一道来过咱们万寿阁。” 沈如初心里一惊,但还是不动声色,看了一眼唐梦瑶,又看了看门口,还是不见宫云枫来——最糟糕的打算就是,宫云枫因为有事提前离开了苏家。 “那丫头怎么了?”苏老太太问道。 沈如初轻轻一笑,道:“没什么老太太,就是她不会带路,给我们带丢了,在院子里转了一大圈,结果我姐姐就中暑晕倒了。” 苏老太太一激动,没想到自家丫鬟这么不长脸,道:“还有这种事?没用的东西,连路都不会带。” 沈如初赔笑道:“老太太,不生气好么?都是我多嘴……她又不是故意的。您这样一说,夫人不是要怪我巴巴到您这里告状,说她不会用人么?也怪我和姐姐喜欢苏府的院子,转来转去的。” ☆、210 指派人手捉真凶 苏老太太只当沈如初是胆子小,怕得罪苏夫人徐氏,而且这事也不算大事,既然沈如初不追究了,她也犯不着去较真,毕竟那个丫鬟是徐氏的人,不是犯了大错,她还不至于要去多管闲事,笑道:“你这丫头也太谨慎了点。不过,谨慎是好事。” 沈如初笑道:“老太太,您什么时候再去灵石寺呀?” 她急忙转移了话题。 苏老太太道:“打算下个月初再去一趟。年纪大了,很多时候都不想动。上次多亏了你呀。” 沈如初笑道:“那是老太太虔心向佛,多蒙佛祖保佑,我不过是举手之劳。” 一句话说到了苏老太太的心坎上,她笃信佛法,所以最喜欢听别人说她虔诚,说她蒙受佛祖保佑,乐呵呵地笑着,道:“你也会蒙佛祖保佑的,真是好孩子。”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梦瑶,用手指试了试她的鼻息,还好,一切正常。飘雪却在一旁急的团团转,但是沈如初让她不要多问,她又不敢乱说话。 沈如初道:“你去门口看看,大公子来了没有。” 飘雪听了这话,快步去了门口。 “老太太,今天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叨扰您这么久。”沈如初真诚地道歉。 苏老太太道:“这都什么话!我这里冷清,难得有人来。” 飘雪在门口喊着:“来了,来了!” 沈如初皱眉,苏老太太依旧慈爱地笑着,道:“慢点,慢点!谁来了?”她叫着奔进来的飘雪。 飘雪道:“我们家爷来了。” 正说着,一个丫鬟进来,道:“老太太,宫大公子在外面求见。” 苏老太太满意地点点头,在这个档口,仍能谦谦有礼。在外面求见,而不是闯进来,说明宫云枫是个君子,至少不会是个小人,光是这一点。苏老太太就很欣赏。当即道:“快请进。” 宫云枫进来,看见躺在软榻上的唐梦瑶,心中紧张。急忙给唐梦瑶试了试脉搏,然后看了沈如初一眼,道:“这是怎么回事?” 沈如初道:“姐姐突然晕倒了,先不说了,我们快些家去。” 宫云枫当即点点头,抱起唐梦瑶,然后郑重地和苏老太太请辞。 “老太太,夫人那边就由您去说说了。姐姐这身体,我好担心。实在无心继续参加宴会了。”沈如初道。 苏老太太宽慰她,道:“你只管放心家去,你舅母那边有我说话呢。” 出了苏府大门,宫云枫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沈如初道:“先不要问这么多,我们先回去。我们在苏家的后院被人陷害了,差点回不来。姐姐中了毒,我怕被人看出来,只好将她敲晕。先别说了,快回去。” 宫云枫当即没有停留,驾着马车回到了宫家。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宫云枫将唐梦瑶安顿好。确认她身体没有大碍了,这才安心。 沈如初把苏府遇见色狼恶虎的经过说了一番,想起当时的情形,沈如初仍旧心有余悸;听得宫云枫也是大吃一惊,他万万没想到在苏府里竟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他当即皱紧了眉头,一掌拍在了桌子上,冷道:“真是岂有此理!这件事到底是什么人所为,肯定不是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色狼恶虎的确是亡命之徒,但就算是*熏心也不至于光天化日之下到一个官员府中闹事。” 沈如初道:“这本来就是有人预谋的,他们是被人买通的。当时松月和飘雪都被他们引开了,我也是到现在才想明白,他们是故意将我们几个人分开。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我还留了一手,我不但没中毒,而且……还让他们中了毒。” 宫云枫听了这话,嘴角微微上扬,他早就知道这个小女人不同凡响了,别看长得斯文,很有一套思路。 “你是因为给轩辕吉安解毒,所以,也学着下毒了?”宫云枫问道。 沈如初皱眉,道:“现在不是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吧?什么下毒,我只是防身,好么?” 宫云枫被她呛了一下,遂道:“什么人你能猜得到吗?”不知是谁这么歹毒竟然要对唐梦瑶和沈如初下手,这两个女人对他而言都是意义非凡,要是被他知道,他一定要千百倍奉还! 沈如初反问道:“你手里有人吗?”记得上一次她听文旭说起过,说宫云枫很不简单,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大夫。 宫云枫看着沈如初,半晌没说话,但眼神深邃而沉稳,像是一道光能将人灵魂深处最幽暗的地方照亮,也看的透彻。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道:“我从那两个恶棍嘴里套出话,他们是受人指使,还有一部分尾款没有收,今天晚上在鸿雁楼碰面。如果你有人,可以派去鸿雁楼那里守着,说不定能抓到这个人,到时就可以查出幕后主使是谁了。” 宫云枫道:“万一他们知道色狼恶虎失败了,肯定不会再出现在鸿雁楼——不过我们可以试试。” 沈如初点点头,有些不甘心,心里想的是文旭,如果文旭在的话,他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出头的,绝对不会像宫云枫这般犹豫不决。 “这件事和苏府到底有没有关系?”沈如初忍不住将这个问题说出来。 宫云枫道:“难说。不过,苏府和你或者文旭有什么冤仇呢?要这样对待你?”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来气,不悦道:“你怎么敢肯定这件事就是冲着我来的?或者和文旭有关。难道不可能是因为你得罪了人?” 宫云枫听出了她的怒气,微微一笑,道:“初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起之前你受到的几次刁难和迫害,这次应该还是同一个人所为。难道你自己不怀疑崔明月?” 沈如初一愣,吸了一口气,崔明月这三个字如同绳索一般,像是套在了她的脖子上,和那些噩梦一般的境遇绑在一起,让她每次听见都愤恨和恼怒,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冷道:“她实在太可恶了!” 宫云枫上前一步,伸出手,本想放在沈如初的肩头,但又停下来了,道:“我等一下便派人去鸿燕居守着,如果他们在那里交接一定会把他们抓住。苏府那边我去打探一下,尽量把消息封锁掉。你用的是什么毒针?” 沈如初道:“我真该把他们给杀了!可恶!我本来带着那些毒针只是为了防身,并不是要害人,所以只是将他们暂时迷晕,药效一过,他们就会醒过来。” 宫云枫道:“没事,你不用自责。我确定他们不会死,就放心了。应该说,幸好他们没死,否则,事情就闹大了。苏府什么地方,死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追查下去?你和梦瑶匆匆离开苏府,连宴会都没参加,她们多少会议论,万一发现了色狼恶虎的尸首,他们肯定将你们和这件事联系起来,那个要害你们的人自然会从中推波助澜。” 这个结果沈如初也设想过,经宫云枫说出口她更加确信。 “便宜那两个恶棍了!姐姐现在怎么样了?”沈如初道。 宫云枫道:“她身体很热,但又不像是风寒。” 沈如初一愣,继而笑道:“姐姐中的媚/香,一种春/药,你是大夫,你知道该怎么做。我带着丫鬟出去散散心,顺带找人打探一下苏府那边有什么消息。” 宫云枫闹了个大红脸,明白沈如初的意思,愣了一会,道:“你不用插手这件事,我会全部处理。相信我。” 沈如初一愣,从宫云枫嘴里如此郑重地说出“相信我”三个字,还是分量十足的,除了文旭,宫云枫也算是值得沈如初相信的人之一。 “唉。”沈如初微微一叹气,想起最近发生的事情,她心乱如麻,难道崔明月非要置自己于死地不成? 宫云枫投来一抹心疼的眼神,不过转瞬即逝,微微一笑,道:“你放心,有我在,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沈如初不领他这个人情,道:“你这个承诺应该对姐姐说,我相信她应该很喜欢听的,嗯——就从轩辕郡主那里做起吧。” 宫云枫嘴角扯动了一下,他这个人喜怒不形于色,很少发脾气,有时候生气也会微微一笑——这也是沈如初觉得他可怕的地方之一。 “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沈如初俏皮一笑。 宫云枫脸色又是一红,道:“我先安排好人手。这件事你就不用插手了,最近住在宫家。”他这话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听得沈如初有些莫名其妙。 随后,沈如初领了松月、飘雪等人去后花园里散步,宫云枫却在书房里招呼了两个家丁过来,其中一个便是医馆里的老袁头。 “大公子,这么着急什么事?”老袁头先开口了,声音沉稳而内敛,与平时那个有些贫嘴的老袁头大不相同。 另一个人说出来,则会让沈如初大吃一惊,那便是秦子辉,只见秦子辉也收起了平时嬉皮笑脸的神情,冷声道:“大公子,有什么吩咐?”他很意外地看了一眼老袁头,没想到宫云枫这次竟然把他们同时叫上了。 ps: 鞠躬感谢龙吟月大大送的宝贵粉红。 ☆、211 玉成好事烂棋人 秦子辉和老袁头都是顶尖的高手,无论是谋略还是武功,都非常人能比,是宫云枫在安阳的左膀右臂。 宫云枫道:“你带两个人,去一趟鸿燕居,看见可以的人拦住。带回来,不管用什么手段,我要亲自审讯。” 秦子辉道:“是,大公子!” 老袁头幽幽地熄灭自己的烟斗,但房间内仍旧有烟味,宫云枫皱眉,道:“我说了多少次,你现在的身份是医馆的抓药大夫,抽烟总归不好。” 老袁头道:“是,大公子,我下次一定注意。还请大公子分配任务。” 宫云枫扔来一个小牌子,老袁头清楚地记得那墨色石牌上面的字样“杀”——这是一条追杀的命令,就听宫云枫轻轻道:“找到色狼恶虎两兄弟,不惜一切代价务必将他们杀死,我要看见他们的人头。” 此刻,他像是一头刚刚睡醒的豹子,即便声音轻柔,即便眼睛微闭,也掩饰不住那身上散发出来的霸气和杀气,跟随他半生的老袁头早就知道了他的可怕,但又从心里由衷地敬重他,并一心一意地追随他。 “是,大公子。我一定取了那两个人的首级回来!”老袁头铿锵有力地应道,出门时带走了那块墨色的小石牌。他知道这次一定不能失手,因为宫云枫很少下杀令,一旦做出这个决定,那就势必要得手。 何况,那是两个大恶人,官府正在悬赏通缉。 宫云枫布置好任务,正好出门,忽然想起沈如初的话——唐梦瑶中的媚/香。是春/药,需要怎样解读他自然最清楚不过,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身进了唐梦瑶的房间。 沈如初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在那里喝茶,心绪却不宁——就算她在宫云枫面前不承认,但她心里也十分清楚,这是有人冲着她来的。目的就是要将她杀死。 “松月,你去把金月和古三娘叫来,让她们明天去医馆,要在那里好好守候着。”沈如初道,她有一种预感,将会有人去医馆下手。 松月道:“夫人。奴婢这就去。飘雪姐姐,我们家夫人就拜托你和飞雨姐姐照顾了。” 飘雪笑道:“这是我和飞雨的荣幸。” 沈如初笑着道:“飘雪,喜嬷嬷现在忙什么呢?” 飘雪笑道:“在教导丫头们如何做事。教她们规矩呢。夫人有事吗?” 沈如初想着古人规矩多,礼数多,喜嬷嬷是个老古董,要是她知道了宫云枫和崔明月大白天在屋里行房/事,一定会说道;万一去破坏了那美好的时刻就更加不应该了,于是笑道:“喜嬷嬷有什么爱好?会下棋么?” 飘雪笑道:“会的,奴婢是听飞雨说的,说喜嬷嬷在京城有时还陪老夫人下棋呢。” 沈如初笑道:“那你把她请到这里来,我和她下盘棋。记住,千万不要带着她绕过你们夫人的房间。” 飘雪道:“好。奴婢这就去请。” 不多会,喜嬷嬷来了。手里端着一盘棋,笑道:“文夫人,您找我下棋?” 沈如初急忙起身给她行礼,笑道:“嬷嬷,您千万不要和我客气,别用什么敬称了。叫我初儿或者如初就好。” 喜嬷嬷笑道:“这尊卑有序,您是大小姐的结拜姐妹,可不就是我的少主子么?” 沈如初笑道:“嬷嬷快请坐。什么少主子,千万别折煞我。以后叫我如初就好。听说嬷嬷棋艺精湛,如初想请教嬷嬷指导一二。” 喜嬷嬷很谦虚,毕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道:“你也别客气,我们大小姐经常夸你如何有才,会作诗,出口成章,又懂医术,这棋艺想必也很了不得。” 沈如初当即满头冷汗,她不是谦虚,是真心不会下棋,若说象棋她勉强会走两步,而这为其完全就是凑个热闹,分得清白棋黑棋就不得了了! “真的不谦虚,不会下棋,是要和嬷嬷请教呢,还请嬷嬷不吝赐教。”沈如初笑着,心里却想着,为了唐梦瑶的幸福,她只好硬着头皮和喜嬷嬷纠缠一番了。 喜嬷嬷微微一笑,道:“大小姐的棋艺很好,不如我去把大小姐请过来。” 沈如初急忙拉住喜嬷嬷,嘿嘿一笑的,道:“不必了。姐姐方才回来,说是有些头晕,让她歇一会吧。” 她心里吓了一跳,这喜嬷嬷也真是的,怕什么来什么,她竟然要去叫唐梦瑶。 “对了,你们怎么不在苏府用膳?”喜嬷嬷问道,“今天苏府应该去了不少的名媛啊,怎么不借机多认识一些人?” 沈如初尴尬地笑了笑,道:“姐姐不是不舒服嘛,我又闻不得荤腥,便和我舅母说了,提前回来了。” 她一边说一边摆好棋盘,笑道:“我要白棋。” 喜嬷嬷笑道:“舅母?苏夫人是你舅母?” 沈如初笑道:“是啊,舅母,我夫君的远房舅舅,但以前走动很密切,关系很好。” 喜嬷嬷“哦”了一声,心底却对沈如初又多了几分看重,道:“这都快到晌午了,吃中饭的时间到了,不知道大小姐的身体现在怎样了,好些了没有?” 沈如初急忙落了一颗棋子,道:“嬷嬷,你就别担心了,姐姐只是有些累了,等一下自然会出来吃饭的。现在需要休息一会。我们好歹先下完这盘棋嘛。” 喜嬷嬷走了几步棋,这才发现沈如初说自己“不会下棋”根本就不是谦虚,而是实实在在的不会下棋,起初她还斟酌许久,想着沈如初那样走到底是什么目的,又担心她是不是另辟蹊径,所以剑走偏锋,故意麻痹自己,最后才发现这根本就是盘烂棋——烂得她哦,牙痛。 “你确定走这一步了么?”喜嬷嬷问道,嘴巴半天合不拢,见过烂棋,没见过这么烂的棋啊! 沈如初嘿嘿一笑,将手缩了回来,换了另一个位子,道:“要不放这里?” 喜嬷嬷倒抽一口冷气,差点没喘过气来,这不但棋臭,而且棋品也极其臭啊!冷着老脸道:“落棋无悔真君子。” 沈如初嬉皮笑脸道:“嬷嬷,我是假小人。” 喜嬷嬷冷道:“你呀,怎么说你好哦。” 飘雪和另外两个小丫头捂着嘴巴笑着,心里都说,这文夫人实在是个有趣的人儿。 自从发现沈如初的狗屎棋艺之后,喜嬷嬷便有些心不在焉了,沈如初也没当回事,只想着拖住这喜嬷嬷一时半刻,好让宫云枫与唐梦瑶玉成好事。 “好雅兴,输赢如何?”宫云枫的声音传来。 沈如初松了一口气,宫云枫这时候出来,说明“好事”已经做完,笑道:“下棋本来是雅事,论输赢岂不是俗套了?” 喜嬷嬷的嘴角快要扭曲了,撇嘴撇得厉害,道:“下棋的确是雅事,但按照你这么个下法,实在是雅致不起来。” 沈如初也不反驳,道:“姐姐呢,现在好些了么?” 一句话问得宫云枫脸红了,道:“她说再休息一会,让我们不必等她吃午饭了。” 沈如初高深莫测地挑了挑眉头,估计她是害羞不肯出来见人。 宫云枫却在吃饭的档口被安北王府的人给叫走了。 沈如初本想拦阻,但想想自己根本没权利拦阻,是宫云枫什么人?即便她知道宫云枫是被轩辕吉安叫去的又怎样? “你们慢慢吃。初儿,等一下代我去陪陪梦瑶,给她端些饭菜过去。”宫云枫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好。你注意安全。” 宫云枫道:“我去去就回。” 待宫云枫一走,喜嬷嬷问道:“姑爷和安北王府走得很近?”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泛泛之交罢了,主要是去给王府的人看病,请个平安脉什么的。” 喜嬷嬷道:“我来时京城里就传开了,说这安北王有反心,已经好多年没有去朝圣了。” 沈如初笑道:“嬷嬷,那和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有什么关系。” 喜嬷嬷对沈如初的话将信将疑,但没有证据也不好往深处问,笑道:“大小姐这几天有没有和你透透口风,什么时候回京城?” 沈如初一听,这又是来套自己的话,笑道:“嬷嬷你就放心吧,姐姐一定会跟着你回京城的。她很想老夫人和唐大人呢。” 喜嬷嬷笑道:“这我就放心了。只要三公子和大小姐肯回去,我也算是对老爷夫人有个交代了,这辈子也是功德圆满,回去就好和老爷夫人请辞,告老还乡了。” 沈如初笑道:“你还年轻强健着呢,说什么告老还乡!我吃饱了,嬷嬷慢用。” 接着沈如初让人准备了饭菜,亲自端到了唐梦瑶的房间,唐梦瑶穿着一身轻纱的中衣坐在镜子前,里面的粉红肚兜若隐若现,配上那丰腴的肩膀,更是让人看了悸动不已。 “好姐姐,吃饭了。现在好些了么?”沈如初笑道,“前面我是迫不得已才将姐姐击昏,姐姐千万不要恨我哟,大不了再让姐姐打个十下八下。” 唐梦瑶嗔怪地看了她一眼,道:“我怎么会怪你!幸亏当时你灵活,否则……哎,现在想起来真是让人胆战心惊。后来是什么情况?我问云枫,他却不肯说。” ps: 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水星的蒙面超人、卡米米卡三位亲送的平安符。么么各位。 ☆、212 宫云枫为卿一怒 沈如初笑道:“我当时便感觉空气中有股奇怪的香味,想提醒你已经来不及。我借故和那两个恶人拖延时间,其实是为了麻痹他们,接着我便拿出毒针——我自制的,射到他们身上,那毒针上淬得并不是剧毒,只能使人麻木失去知觉。等他们不能动弹,我就带着你离开了,然后怕药效发作,闹出事情来,就带着你离开了。” 唐梦瑶还沉浸在先前与宫云枫的温柔缠绵中,也没把沈如初的话完全听进去,笑道:“云枫呢?” 沈如初笑道:“姐姐,我看你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 唐梦瑶猛地一转身,嗔道:“谁说啦,我很关心这件事!哼,我恨不得那两个混蛋去死!初儿,要多谢谢你,不然……不然我真的唯有去死了。” 她激动地走过来,拉着沈如初的手。 沈如初动情道:“姐姐你好傻,竟然也说傻话了。我当时就想,哪怕是我死了,我也要尽力保护你的。你对我那么好,我应该回报你的。别怕,他们没有伤害到你。这件事千万不要有什么心理阴影,我也和姐夫说清楚了,不会有任何误会的。” 唐梦瑶笑道:“傻丫头,你姐夫能有什么误会!方才……不好你说了!” 她羞涩地转过身子。 沈如初推了推饭菜,道:“姐姐,再甜蜜也要吃饭啦,快趁热吃吧。知道你们两个亲热了,为此我还拉着喜嬷嬷……” “啊。喜嬷嬷知道了?”唐梦瑶花容失色,被喜嬷嬷知道她大白天行鱼/水之欢,恐怕又要被喷口水了。 沈如初笑道:“她不知道的。我拉着她下了半天的棋,估计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和我下棋了。” 唐梦瑶听了哈哈大笑,道:“你那臭棋,谁和你下过一次都不会再和你玩了。” 沈如初笑道:“你还说!我还不是为了你嘛。我有自知之明,从来不主动找人下棋的。先吃饭,吃完饭我们分析一下上午在苏府的事情。真是人心险恶呀。” 唐梦瑶道:“你别担心,这件事云枫一定会管的。再不然我会写信回京,让我爹派些人手来。”她端过碗筷,从容地吃着饭菜。 沈如初叹气道:“应该是冲着我来的,是我连累了你。我想着这两天我就搬回去。” 唐梦瑶急忙放下碗筷,道:“不准你这么乱说。怎么是你连累我?明明是你救了我!你不是惹是生非的人,但有人来找你晦气、想害你,你也没办法控制。我不能让你在这个档口离开,一切都事情定了再说!” 沈如初笑了笑。道:“姐夫出去了,安北王府的人有请。” 唐梦瑶愣了一下,眼神划过一丝黯然。道:“什么安北王府。不就是那个轩辕吉安。哼,我还真的要考虑一下,是不是要让云枫娶个平妻回来。” 沈如初激动道:“姐姐,万万不可!什么事你都可以谦让,唯独这件事不行!何况,姐夫都没说什么。你何必先放弃。” “他是没说什么,但他直接去做了。他这么毫不避讳和那个郡主交往,何尝顾及过我的感受。”唐梦瑶冷笑道,心中暗暗失望。 沈如初安慰道:“姐姐,你千万别这么想。我相信你在姐夫心目中的地位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男人嘛。喜新厌旧是在所难免的,但分得清孰重孰轻。等新鲜感一过,肯定还是姐姐最重要,何况轩辕吉安权势甚大,姐夫为了保全自己和一家人,总不至于要得罪安北王。姐姐宽心点,我有种预感,姐夫心里最爱的人就是你。” 唐梦瑶苦笑道:“有些事很难说,也许曾经我是他最在意的女人,但现在……算了,我吃不下了,让飞雨过来收拾一下吧。” 沈如初道:“姐姐,你受了惊吓,要好好休息,不可胡思乱想。说不定呀,你很快就有宝宝了哦。” 唐梦瑶一愣,半晌没反应过来,但想起和宫云枫的亲热,羞涩地笑了,道:“你呀就会乱说!不理你了!” 沈如初笑道:“你先穿好衣服,我找人来收拾碗筷。” 唐梦瑶笑道:“等一下我教你下棋。” 沈如初一听,脊背一阵发凉,道:“姐姐,不是吧?我现在不想学棋啊,好头痛,我怀了身孕,要好好休息的嘛。” 唐梦瑶笑道:“休想偷懒。” 且说宫云枫正吃着饭便被王府的人叫走,来到醉仙楼的雅间,就见轩辕吉安盛装坐在那里,正优雅地喝茶。 “你来了,请坐。”轩辕吉安笑道,笑容明艳而灿烂,就像是怀/春的少女看见了久别重逢的恋人。 宫云枫微微扯了一下嘴角,道:“怎么是你?” 轩辕吉安笑道:“好像只可能是我。除了我,你和王府的其他人有交往吗?” 宫云枫被她问住了,的确除了她,王府的其他人不可能找他,遂道:“不知郡主找我有何贵干?” 轩辕吉安笑道:“先喝茶。这茶不错,京城的皇帝老儿专用茶,我尝了尝的确很香。你试试。”她的脸蛋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比她实际年龄要小上几岁,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个女子养尊处优,而且有些精怪,并非好对付之人。 宫云枫品了一口茶,道:“的确是好茶。” 轩辕吉安忽然哈哈大笑,道:“你就不怕我在茶里下了毒?”她一边笑,一边邪恶地看着宫云枫,小手一招,宫云枫的脑袋往后一仰,躲开了她那轻/佻的抚摸,道:“郡主,你不妨说说,你下了什么毒,说不定我可以解。” 轩辕吉安笑得很妩媚,轻柔而邪魅地道:“我说过,你迟早是我的人。如果我说,我在这茶里下了春/药,你信吗?” 宫云枫一惊,脸色大变,在他印象中,轩辕吉安喜怒无常,根本就不是个按常理出牌的人,平时帮着安北王做了不少事,仗着安北王的疼爱和信任,平时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是个一等一的狠角色。 “哈哈,太好玩了!瞧瞧你吓成这个样子,真是没想到!”此刻,她笑得像孩子一样天真无邪。 宫云枫平静地又喝了一口茶,道:“即便是毒药,也是好茶。郡主今天当真就是请我来品茶的?这茶清香甘醇,第一口微涩,但入喉仍有余香,茶色碧绿,的确是好茶。” 轩辕吉安一手支着下巴,有些迷恋地看着宫云枫,道:“难道你不明白,当一个女人心动了,能请到心爱的男人喝茶,那就是最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吗?而且是最美好的事情。” 宫云枫嘴角动了一下,却也不失从容,道:“在下已经成亲,且伉俪情深,郡主错爱了,在下不敢当,若郡主没有其他人,在下先告退了。” 轩辕吉安杏眼一睁,道:“你站住!我有事。” 宫云枫回眸,道:“请讲。” 轩辕吉安冷道:“沈如初的医馆你参与吗?” 宫云枫皱眉,道:“这是初儿一手建立起来的,我不过是帮忙,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实际行动起来。郡主有何赐教?” 轩辕吉安冷道:“现在这家医馆有我一半的份额,你应该听说了吧?这样算起来,我们是合作伙伴了,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宫云枫道:“我听说了,不过在下以为郡主这番作为并不妥当。郡主想要什么产业、想发什么财,在整个僵北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但开医馆,并不能发大财,而且郡主对医理并无研究,也不适宜去做这份苦差事,不如放初儿一马。” “哼,放她一马,凭什么?”轩辕吉安叫嚣道:“一口一个初儿,叫的那么亲切,看来我没猜错,其实比起你那青梅竹马的表妹原配来,你似乎更在意这个只和你相处了半年的女人。如此一来,我更加不能轻易放过她了,跟我抢男人,哼!” 宫云枫冷道:“郡主,请自重。我不会和你合作的。我就是个普通的大夫,治病救人,郡主若是有病,我很乐意治疗,但是合作——抱歉,我不是生意人。” 轩辕吉安冷道:“你只是和普通的大夫?哈哈,宫云枫,你真是撒谎都不眨眼呀!你也太小瞧我们安北王府了,你的动向,我们想查还有查不到的吗?只是,我们一向井水不犯河水,倒也不至于向你出手。你若是这个态度,恐怕我抢的不仅仅是医馆,还有……她的——小命。” 宫云枫身形一动,飞速来到了轩辕吉安的面前,狠狠地捏起她的手腕,冷冷地逼视着她,道:“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轩辕吉安被捏得疼痛,闷叫了一声,但仍旧倔强地看着宫云枫,冷笑道:“虚伪!你明明在意的是沈如初,却整天和唐梦瑶扮恩爱!我命令你放手,否则,我马上就可以找一群人、有无数个理由将沈如初碎尸万段!” 宫云枫冷冷地甩开轩辕吉安,冷道:“你开个条件吧。” “哟,你为了那个女人还真是什么都舍得啊。是不是我开什么条件你都答应?”轩辕吉安妩媚一笑。 ☆、213 心结难了暗讯问 宫云枫不喜她的轻佻,冷道:“当然不是。所以,有些条件你最好别开口!” 轩辕吉安冷道:“可我偏要开口。我要你娶我!” 宫云枫想也没想,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在下告辞!” 轩辕吉安冷冷一笑,道:“我所认识的宫云枫并非一个儿女情长的软弱男人,而是满心抱负,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男人!你甘心在安阳这个破地方当一辈子大夫?你那些抱负呢?你承载的家族愿望呢!你对全家蒙冤被贬的憎恨呢?” 她每一句话都说在了宫云枫的心里,如同一根根毒针,带着最恶毒的寒意扎得宫云枫的心在颤抖、在痉挛。 “可我能为你达成你的目的,让你施展抱负,让你成为你想要成为的人。我父王很疼我,我是名副其实的掌上明珠,我是整个北疆第一名媛!哼,皇帝老儿算什么!”轩辕吉安冷傲地说着。 宫云枫定了定神,道:“你应该学学如何讨男人欢心。讨价还价是无法让男人喜欢的。另外,我再提醒你一下,我的人你不能动,否则……” “否则怎样?”轩辕吉安挑衅地笑着。 “不惜一切代价。”宫云枫冷道,他对轩辕吉安的最后一点耐心也消失殆尽——这个女人竟然和自己“交易”,简直是不自量力。 轩辕吉安换了脸,灿烂一笑,道:“那本郡主想知道,沈如初算不算你的人呢?” 宫云枫冷道:“算。” 轩辕吉安咋舌道:“本郡主真是小瞧了这个女人。佩服呀!能让你死心塌地为她着想,明明自己嫁了别的男人;还能把你妻子哄得团团转,明明就是你妻子最大的情敌!” 宫云枫没有理会,径直下了楼。 轩辕吉安身子一跃,斜着坐在了椅子上,姿态丝毫没有优雅,却是不常见的洒脱,冷冷一笑。道:“我就是喜欢这种男人!霸气!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屈!看你怎么飞出我的五指山!” 房间内进来两个劲装的人,一男一女两少年,那男少年抱拳道:“郡主,我们已经查出宫云枫参与官盐的运送和截留,要不要出手?” 轩辕吉安摆摆手,道:“不必了。那些都是小打小闹。还有,不要告诉我父王!” “是。郡主!”二人异口同声道。 且说宫云枫回了医馆,直接进了自己的小书房,在那里闭目养神。想着轩辕吉安的话。心中又是刺痛又是恼怒,有一种心事被人看穿的尴尬! “啪!”他一拳捶在书桌上,心中没来由一阵烦躁。他怎么能为了儿女私情而放慢脚步、更改征程?他来安阳的目的是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这一家医馆吗?如果开医馆,以宫家的势力,在哪里不能开医馆?凭着那祖传的精妙医术,在哪里不能将宫家的医术发扬光大?! 他完全可以接受轩辕吉安的提议。如果能借助安北王的势力,完全可以事半功倍!他之前想方设法接近轩辕吉安不就是等着这一天吗?为什么机会放在面前他却无法接受? 宫云枫再次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一抹落日的余晖通过窗户照射在他身上,将那原本就十分俊美的五官映衬得越发脱俗,甚至给他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就像是远古的神坻。高贵、内敛、沉稳、大气,像是积淀了几千年的哀愁。让看了会心疼,心疼了想膜拜。 也许真的太累了。 他想起这两年所做的事情,每一件事一旦公诸于众,一旦被朝廷知道,那都是死罪!他不但截留和私吞官盐,还抢了不少贪官污吏的供奉。他自问,没有辱没天地良心,但每一条却都是实实在在的死罪! “轩辕吉安到底知道多少?”这是自下午与轩辕吉安见面以来,一直困惑他的问题,她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但是到底知道了多少?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对轩辕吉安并非完全不了解,但轩辕吉安背后是手握十万重兵的安北王府,即便知道了她的一切,她也有恃无恐。 宫云枫思索了一会,拿起笔便奋笔疾书地写了一番,然后将那张纸折叠好,小心翼翼地放进信封里,正想着用蜡封上,却听见一阵敲门声。 “进来。”宫云枫道,声音一如既然的清和,让人听了很是舒心。 进来的是秦子辉。 “大公子,嘿嘿,我回来了。您吩咐的事情已经办妥了。”秦子辉一边打着哈哈,一边笑道——这句话一语双关。 宫云枫头也不抬,道:“人呢?” 秦子辉秉着那一贯的小脸,道:“我放在后堂的里间了。” 这又是一句暗语,所谓的后堂,根本就没有里间,但在后堂却有两间暗间,最是私密,就连唐梦瑶等人也是绝不知晓。 “你先出去忙吧。等一下我会处理的。如果夫人或者其他人来找我,就说我出去办事了。”宫云枫淡淡道。 秦子辉道:“是,大公子。” 当宫云枫走进暗间时,看见的是一个正躲在角落里发抖的年轻女子。 一见有人进来,那女子立马嚣张起来,指着宫云枫道:“你是什么人!好大胆子,竟敢绑架我!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宫云枫优雅地坐下来,倒了一杯茶水,方才秦子辉很体贴地在他进来之前泡了一壶茶放在桌子上。 那女子被宫云枫的从容淡定给激怒了,骂道:“你是哑巴还是聋子?我和你说话呢!你知道我是谁吗?连我也敢抓,我看你们是不是活腻了!你到底是什么人,说啊!” 宫云枫冷笑道:“你是谁?” 狗仗人势的奴才他见多了,但是这么嚣张的还是头一次见。眼前这个女子虽然穿得是绫罗绸缎,但打扮气质一看就是个婢女。 那女子冷道:“你给我听好了,我是马府的人!” “你有什么凭证?冒称马府的人,要是送到官府那可是要重判的。”宫云枫悠闲地喝着茶,看也没看她。 那个女人以为宫云枫被吓唬到了,气焰当即又高了八丈,从怀里掏出一个玉牌扔了过去,道:“你睁开眼睛好好看清楚!马府每个人都有一个腰牌,这腰牌上刻着我的名字、属于哪个院子的。看清楚了,然后找个轿子把我送回去,我说不定开心了还能给你们求情,绕你们不死!” 宫云枫根本没去接那个腰牌,只是瞥了一眼,只见上面有“银铃”二字。 “你叫银铃?”宫云枫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女人是马府的人,马府里谁最喜欢沈如初去死,他不用想也猜得出,崔明月! 银铃得意地挑着眉头,笑道:“现在怕了?哼!放我走还来得及。”这丫头也不傻,跟着崔明月混久了,自然也学了点察言观色的本领,宫云枫如此冷酷,根本没把她这个角色放在眼里,她从宫云枫一进门便感到了一股威压。她想先震住宫云枫,然后趁机溜走。 “崔明月让你去鸿燕居做什么?”宫云枫冷道。 银铃迫于宫云枫的威压,再不像先前那般傲气凌人,道:“去见两个人,交一笔银子。” 宫云枫点点头,道:“统统说了。我没多少耐心。” 银铃看了一眼宫云枫,那英俊的脸上仍旧是冰冷无比,浑身透着一股寒气,道:“我不过是个下人,哪里知道太多的事情,主子交代什么我就去做什么。本来我都是在内院里伺候着的,今天主子突然让我送些银两到鸿燕居,说是有人在那里等我。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至于为什么送银两,送给谁,我根本不知道,也不敢去问。只知道是两个男人,我本来也是不愿意去的,抛头露面的,但是主子命令不能违抗。” “她最近会出府吗?”宫云枫淡淡地问道。 银铃道:“主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很少出府的。” 宫云枫一甩袖子,一道掌气击出去,直接把银铃震到了墙上,一口鲜血喷出来,银铃脸色大变,不仅仅是因为自己受伤,而是因为恐惧! 她没想到眼前这个看似斯文的男人竟然如此可怕! “我说,我说!后天我们少夫人会出府,要去见一个亲戚。”银铃颤抖着道。 宫云枫轻轻地放下茶杯,看着银铃一眼,只是这一眼就吓得银铃魂飞魄散,她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哆嗦道:“你想做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不要杀我!我只是个下人,什么都不知道。” 宫云枫冷冷一笑,转身出了暗间。 秦子辉在门口候着,见沈如初出来,轻声道:“大公子,怎么处理?” 宫云枫点点头,道:“不留后患!” 秦子辉当即明白,然后轻轻地走进了暗间。 宫云枫静静坐在大厅那里看书,整个人看上去干净无比,那浑然天成的文人气息更让他多了几分优雅,有不少路过的姑娘情不自禁地伸头进来探望,然后三三两两羞涩地掩面而去,这样的情形宫云枫早已见怪不怪,他觉得可笑——可笑这些女子不知道他的可怕。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0拈香一朵0送的平安符,么么亲们。 ☆、214 互相劝勉议开馆 宫云枫偶尔一抬头便令那些痴迷张望的过路姑娘或者正在就医看病的女病人惊慌失措、然后羞涩地垂下脑袋。 他之所以要在大堂那里看书,是在等一个人——老袁头! 老袁头没来,却等来了沈如初。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这么风雅?” 宫云枫一抬头,看见了沈如初眼里的戏谑,这是在笑话他做学问还找了这么个热闹的地方——在大堂里,太招摇了。 “在这里等人。”宫云枫抖抖衣袍,站起身,道:“你有事?” 沈如初笑道:“没事就不能来医馆了?我来医馆学习一番不行么?”事实上是唐梦瑶放心不下宫云枫,自己又不好意思追出来,沈如初猜出了她的心思,提议到医馆办点事,这才来了医馆,来之前她也不能确定宫云枫就在这里。 宫云枫笑了笑,道:“你想学什么?我教你。” 沈如初笑道:“我想学金针走穴,大公子真的愿意教吗?” 宫云枫笑道:“这个迟早要教你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心急不得。走,我请你喝茶。” 沈如初一愣,道:“去茶馆?” 宫云枫无可奈何地笑了,道:“难道你怕我这里没有好茶?” 沈如初笑道:“怎么会!” 宫云枫将手中的书收好,做了个“请”的手势,道:“走吧,尝尝我新买的茶。” 沈如初笑着跟宫云枫进了内堂。那里的小炉子上烧着一壶滚烫的开水,旁边摆着一套茶具,沈如初笑道:“松月,过来帮忙。” 松月连忙应声,笑道:“是,夫人。大公子让奴婢来吧。” 宫云枫摆摆手,道:“没事。我来。”他轻轻地将茶叶从茶钵里取出来,放在了紫砂茶壶里。那修长白皙的手指放在茶钵里,捻出一小簇深绿色的茶叶,将那滚烫的开水浇进去,顿时满屋子都是清新的茶香。 沈如初深吸一口气,道:“雨前毛尖,高连山的毛尖。真香。” 宫云枫笑道:“鼻子很灵。医馆什么时候开张,有没有定下来?” 沈如初点点头,道:“本来定的是下月初,但是。最近出了很多事情,心里很烦,这医馆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开下去。我现在想起来。真是觉得自己不知天高地厚。” 宫云枫看了一眼沈如初。眼神很温柔,声音更是温柔,笑道:“别担心。船到前头自然直。知难而退可不是你的风格。” 沈如初笑道:“那我是什么风格呢?” “很有个性,聪明、努力、又有钻研精神,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若是托生男儿身,将来肯定有一番作为。别灰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还有我在。”宫云枫温和地笑着,将第一杯茶倒出来,洗了洗茶具,又浇了浇茶趣。 他动作娴熟。一看就是喝茶的行家。 沈如初笑道:“谢谢你的夸奖。真的很感谢你。这段时间我也在反省自己,想想这段时间的经历。像是做了一场噩梦,没想到自己这样一个小老百姓也经历那么多的暗杀和迫害,现在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现在是多事之秋,强敌进攻,内政不平,我又有了身孕,也操劳不得,不怕大公子笑话,我甚至后悔自己开医馆了。真是心有余力不足。” 宫云枫双手递过来一盅茶,道:“尝尝。” 沈如初接过茶,轻轻地闻了闻,道:“谢谢。” 宫云枫道:“我看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吧。明天就开张,我来主持,你只管到场就行,一切有我。” 沈如初道:“明天?会不会太仓促了点?” 宫云枫摇摇头,道:“不仓促。医馆的名称定了吗?就是回春坊?” 沈如初点点头,道:“是,取妙手回春之意。有你帮忙,我心里有底气多了。谢谢你。” “你肯信任我,不怕我有觊觎之心,我也要谢谢你。来,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预祝你开业大吉。”宫云枫浅笑着。 沈如初道:“谢谢。我也敬你一杯。” 松月在一旁替沈如初开心,笑道:“有大公子帮忙,夫人就再也不用担心医馆的事了。” 沈如初笑道:“傻丫头,大公子那么忙,我们不能依赖性太强。” 松月笑道:“我们不是要依赖大公子,等爷回来就好了嘛!” 不知道松月是不是有意在这个时候提起文旭,总之,宫云枫和沈如初都微微尴尬了一下。说来也巧,就在沈如初想着回避时,当学徒的小胖墩过来敲门了,道:“大公子,外头来了位爷,要见文夫人。” 沈如初一愣,道:“是谁?” 小胖墩 挠了挠头,道:“他没说。” 松月作势要打,道:“都不知道什么人,你就过来通告,快出去问!问清楚了再来。” 沈如初道:“松月,别总欺负老实人。” 松月道:“是,夫人。不过,这个小胖子好笨哦。” 沈如初瞪了她一眼,不过转而一笑,道:“你从哪里找了这么个傻小子来?学医术也需要悟性的。” 宫云枫自然明白她的意思,道:“林子很有悟性的,只是比较厚道罢了。” 沈如初笑道:“好啦,知道你看人不会错的。” 不多会,小胖墩林子又跑进来了,满头大汗,道:“文夫人,他说他叫刘力俊。” 沈如初道:“他来了?”她急忙起身,对宫云枫道:“大公子,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宫云枫点点头,仍旧继续泡茶。 松月扶着沈如初出了内堂,去了大堂。看见刘力俊正焦急地站在那里,手里还拿着一根马鞭,见沈如初出来,愣了一下,往前走了两步,继而加快脚步,然后快步走到沈如初的面前,距离两步远处又直直站住了。 “你怎么样了?”刘力俊憋了半天。总算冒出一句话。 沈如初一愣,心里吓了一跳,难道说上午在苏府发生的事情这么快就传开了?连刘力俊都知道了,那要传到什么程度? 刘力俊又道:“听说有人到你家里放火,到底是什么人所为?我今天碰见刘逸安,无意中听见他说起,我就急忙去找你了,才知道你现在从家里搬出来住了。去了宫家,说你来医馆了。我又急忙赶过来。你现在没事吧?” 沈如初心里有些感动,道:“让你费心了,我没事。” “到底什么人所为?你说出来。我们大家一起想办法。文旭出征在外,我有义务照顾好他的家小。你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和我说,知道吗?”他的口吻俨然是大哥的口吻。 可惜,沈如初并不领这份情——因为他那个极品老娘、而他又是愚孝,坏印象一旦形成便很难改变,所以。沈如初对他从来都是不冷不热,若不是碍于文旭的情面,她都不想搭理这个男人。 一个只会愚孝的男人就算是本事再大、条件再好,这辈子也算是废掉了! “谢谢关心。我还好,现在和姐姐作伴。很顺利。”沈如初淡淡笑着,“你不是要忙着征集粮草吗?我这点小事我自己会处理的。” “还好?你这叫还好?”刘力俊提高了嗓门。道:“有人想害你,都去你家里放火了,你说还好?不行,我要给你调派两个人手过来,保护你!” 沈如初觉得很无语,过去现在和将来,她都不想和刘力俊有什么牵扯,不为别的,就是不想招惹到他那个老娘,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刘力俊现在热心好意地要帮忙,万一他老娘知道了,还不知要怎么闹腾。 “真的不用了。我现在很好的。”沈如初冷道。 刘力俊仍旧不放心,道:“可凶手到现在也没抓到,你仍旧很危险的。你不能这么任性,而且住在宫家终究是不方便的。” 宫云枫这时施施然地出来了,淡淡一笑,道:“没什么不方便的。” 刘力俊一见宫云枫出来,眼神里便多了一分仇视,道:“你能保证她的安危吗?” 宫云枫似乎懒得回答这个问题,反问道:“那你能吗?” 沈如初不想见这二人争吵,这算什么事?这两个男人和自己有一毛钱关系?冷道:“你们都别吵了!你先回去,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处理,不劳你费心!” 刘力俊苦笑道:“我好心过来帮你,你当驴肝肺?” 沈如初皱眉,不肯再啰嗦。 刘力俊又道:“罢了,我也不指望你领我的人情。明天我会派两个人过来,寸步不离地保护你,直到文旭回来为止。” 沈如初怒道:“我说了,不需要!你这个人怎么听不懂我的话!” 宫云枫笑道:“他也是好意,你不要再拒绝了。” 可刘力俊又不领他这份人情,冷道:“初儿,你还是回文府住着吧,在宫家你始终是个外人,别跟着某些人学了坏脾气。” 沈如初又是一怒,道:“刘力俊,你这话说得过分了!我告诉你,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不准你或者任何人借着好意的由头来干涉我的生活。我很好,不需要你的人手,谢谢!” 刘力俊吃了瘪,一生气,叹息着抽了一下子马鞭,扭头就出了医馆。 ps: 鞠躬感谢吴千语亲送的平安符。兜兜最近实在太忙了,毕业交替的事情,工作的事情,各种事情……很惆怅啊,每天一更,已经是拿出吐血的经历在码字了,真的,用生命在码字(刚刚写完,马上上传了。真的好困好累啊) ☆、215 送匾额医馆开业 沈如初见他气呼呼地离开医馆,不以为然地笑了,这个男人也太自以为是了,他关心自己固然是好事,但是这么想当然地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实在不可思议,最主要的是,沈如初就是放不下以前孙氏的无理取闹,而刘力俊处处迁就孙氏,这一点让沈如初很是瞧不起。 “你对他好像很有意见?”宫云枫浅笑道。 沈如初冷道:“我就是看不惯他那种自以为是!” 松月在后面接了一句:“还有那份愚孝,简直吓死人。” 宫云枫道:“走,我们回去,好好商量一下明天的开业典礼。明天一定会热闹的。” 沈如初有些犯难,道:“可是我真的还没准备好?” 宫云枫道:“医馆建好了?药材到位了?人员就绪了?开医馆的一切你都有了,你还要准备什么呢?你只需空出一颗心,一颗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心就够了,至于其他的,我觉得不重要。” 从宫云枫口里说出的话就是那么有说服力,虽说口气有些强硬,但沈如初听着一点也不反感,笑道:“那就听大公子的吧。总要买挂鞭炮吧?” 宫云枫笑道:“安阳城里卖鞭炮的地方非常多,恐怕西市都能找出好几家来,这个问题何至于令你发愁。走吧,我们回去。” 他正要出门,迎面跑来一个女子,不知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一下子倒在宫云枫的面前。宫云枫身手灵活,一把将她拉住,道:“姑娘,你没事吧?” 那姑娘唇红齿白,面容红润,身段玲珑,有几分姿色,她娇羞地看了一眼宫云枫。眼底闪过一抹喜色,道:“公子,我是来看病的,最近总是昏沉头痛,不知生了什么毛病。您就是这医馆的大医宫大公子吧?” 宫云枫点点头,道:“正是在下。姑娘要看病,这边请。”他将那姑娘领到诊台前,让其中一个坐堂的大夫给她号脉,道:“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姑娘有什么症状不妨和这位大夫说。这是杨大夫,医术不在我之下。” 那杨姓的大夫笑容可掬道:“姑娘。哪里不舒服?” 那姑娘顿时柳眉竖起来。不耐烦道:“你是大夫,不会号脉吗?”她一扭看见宫云枫要出门,身旁站着沈如初,只见沈如初温婉美丽,气质优雅,宛若仙子下凡。虽然穿着朴素的衣裳但依旧掩饰不了天生丽质,那双明亮的眼睛透出一股温和的光芒,一看便知蕙质兰心。这姑娘当即自卑起来。 走出医馆,沈如初笑道:“又是一个春心萌动者?”她自然不肯放过这么好的调侃宫云枫的机会,方才那女子的言行她尽收眼底。自己也是过来人,自然知道那女子内心所想。 宫云枫装傻:“什么春心萌动者?不过是个病人。” 沈如初笑道:“是吗?什么病人这么热情。进门就投怀送抱?” 宫云枫的脸都绿了,喃喃道:“别乱说,要是被你姐姐听见了,不得了!” 沈如初又抓住了一个笑点,笑道:“哟,没想到大公子还是妻管严呢,怕姐姐知道?真的是怕了么?” 宫云枫一甩袖子,道:“我现在是怕了你了,行了吧?” 松月捂嘴笑着,沈如初听了这话也笑起来,道:“那个姑娘看病是虚,过来领略大公子的风采才是实。这丫头也太不自量力了。” 宫云枫笑道:“不和你说了,我去那边买点栗子,梦瑶很喜欢吃栗子。” 沈如初笑道:“好啊,多买点,我也喜欢吃。” 买好了栗子,沈如初和宫云枫回到了宫家,唐梦瑶看见二人笑容满面地进来,心中一酸,有些不是滋味,但想着宫云枫至少不是跟着那轩辕吉安走了,心里略微舒服一些。 席间,沈如初笑道:“姐姐,我的医馆明天开张,你一起过去呗。” 唐梦瑶一愣,道:“这么快?都准备好了吗?是不是要缓缓?” 沈如初笑道:“这是姐夫的主意。说开张也不过是个形式,让街坊邻居知道我们医馆正式营业了。我本来还想着请一些亲戚朋友过去坐坐,姐夫说不必了,一切从简,行医者不在乎这些门面光的事情,医术高明才是真理。” 唐梦瑶笑道:“他呀就会教训人!不过,医馆尽快开张是好事,你也了了一份心事,好早些施展自己的抱负。明天我跟着你去医馆。” 沈如初笑道:“姐姐最好了。” “安心吃饭吧,这个鸡腿一定要吃下去!”她夹起一块鸡腿放在沈如初的碗里。 宫云枫看着这两个女人一唱一和聊得很开心,完全没有自己说话的份儿,比起以往两个人吃饭时的那种沉默,他似乎还比较受用现在这种热闹的状态。本来叫着喜嬷嬷一块来用膳的,但喜嬷嬷坚持说尊卑有别,不肯一桌子吃饭。 用完饭,宫云枫将沈如初叫到了书房,道:“我给你看样东西。” 沈如初不解,道:“你这是要送我什么宝贝?” 宫云枫无可奈何地苦笑了,道:“你看我像是有宝贝的人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俗气了?” 沈如初忍不住就斗嘴起来,道:“我从来都是个大俗人!你若是没什么宝贝,那这天底下也没几个人有宝贝了!” 宫云枫不理会她,走到一旁,拉开了那块红绸子,露出一块精致、大气、一看就是良工打造的匾额,上面写着:“回春坊”三个字。 “送我的?”沈如初有些惊喜。 宫云枫笑道:“是啊,送你的。我亲自写的字,让人拿出去装裱了。” 沈如初有些激动的说不出话来,门外却传来唐梦瑶的声音:“我给你们送了点冰糖梨水。方便进去吗?” 沈如初笑了笑,心里自然明白唐梦瑶的心思,急忙去开了门,笑道:“姐姐,我正想吃冰糖梨水呢!我们在讨论明天开业庆典的事情,姐姐也来说说想法。” 唐梦瑶很谦虚地一笑,道:“我能有什么想法?你们定就好了!既然打算一切从简,更不需要那些世俗的花样了。我觉着,这鞭炮一定要响、要长!” 宫云枫笑了笑,觉得唐梦瑶变化很大,以前说话文绉绉的,轻声细语,不会说半句粗话,如今各种玩笑话也是信手拈来。 沈如初笑道:“姐姐这个提议好!我要让如意快些准备。明天一早我们就去医馆。” 宫云枫笑道:“可以,我到时叫两个大夫过去。” 沈如初笑道:“一切就拜托姐夫啦。” 唐梦瑶沉思了一会,道:“是不是要叫上轩辕郡主?” 沈如初一愣,这个问题她不是没想过,毕竟轩辕吉安送了那样一大笔银子过来,说好了有她一半的产业,若是开业这等大事不叫她,不知道会不会借题发挥。若是此事由她全权处理,她肯定会去邀请,但因为宫云枫突然插手管这件事,她就全然放心了——一切交给宫云枫,没什么不放心的。 宫云枫不等沈如初回答,道:“不用请了。此事我自有主张。” 三人又商议了一会,便各自回房睡了,原本唐梦瑶坚持要陪着沈如初去客房睡觉的,却被沈如初拒绝了:“姐姐,你再和我挤在一起,估计姐夫就要大怒了!” 唐梦瑶想起白天发生的事情,又听沈如初这般调侃,嗔道:“别乱说。我是过来照应你。他怒?他敢!” 沈如初不得不苦口婆心,道:“姐姐,回自己房间去吧。姐夫最近对你很上心,你要抓住他这颗心啊,男人也是要哄的!不管这个男人在外面多么威风多么了不起,回到家里就要当个孩子一样哄着。” 唐梦瑶道:“也不知道你从哪里学了那么多歪理!” 沈如初笑道:“只要有用,歪理也是好道理!好姐姐,我困了,你再和我聊下去,我会睡不着的。”说完便打了个哈欠。 唐梦瑶不好再留在她房间,这才回了自己房间,这一夜和宫云枫又是两情欢洽,如胶似漆。 第二天一早,沈如初、唐梦瑶先坐着马车去了西市的医馆;宫云枫先回宫氏医馆办点事情,说是随后就到,顺带将那个匾额也带过去。 沈如初的医馆本来就有匾额,也是请安阳城里最好的工匠做的,但宫云枫巴巴地自己写了墨宝,又找人装裱好,这份情意不能不领,于是让如意将原先的匾额换下来。 如意和老宋二人齐心协议将匾额给撤了下来。 “如意,我们医馆今天要开业,药材什么的都准备好了吧?”沈如初拍着手上的灰尘,在医馆里又四下看了看,从表面来看还算满意。 如意两眼发亮,道:“夫人,今天就开业?一切准备就绪了,可这医馆里还没大夫在啊,这几天就有不少生病的街坊邻居过来看病,可没人坐诊呀。” 忽听外面传来一声清脆的声音,道:“谁说没人坐诊?现在夫人回来了,随时都可以给人看病呀!我也是过来帮忙的!” 沈如初一转脸,看见金梅一身娇俏的打扮,神清气爽地走进来。 ps: 鞠躬感谢湛蓝海岸线亲送的香囊;鞠躬感谢小小猪妹亲送的平安符。兜兜夜里做梦神光涨了,早上起来才知道神光又掉了结果,终于明白: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晚安哦,亲们。 ☆、216 免费就诊庆开张 如意一看来人,当即转过身去,黑黑的脸膛透着一丝绯红。 沈如初笑了,金梅的到来并非意料之外,这个丫头显然是动了心思,一来有些不安分的因子,喜欢外面的世界,她独立在外行医,也相当于闯荡世界了;二来就是看上了如意,不然她这个小医馆可没那么大的吸引力。 沈如初热情地和她打了招呼,又把她引荐给唐梦瑶,笑道:“姐姐,这是金家药店大小姐,金梅。会医术哦。” 唐梦瑶笑着打量了一下金梅,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金梅笑道:“我认识您,您一定是宫夫人吧?宫氏医馆大掌柜的夫人。谁不知道文夫人有个好姐姐,就是你喽。再瞧瞧您这气派和打扮,一看就是京城来的。” 唐梦瑶不大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这么自来熟,对金梅第一印象还算好,认为这个姑娘长相比较大气,一听沈如初说她懂医术又暗自多了几分敬重和佩服,而且金梅衣着打扮很得体,端庄大方,但金梅抢着说话,则显得大大咧咧,当即淡淡一笑,道:“金姑娘真是个爽气的人。” 沈如初笑道:“你家人肯放你出来帮忙了?” 金梅得意而又有些孩子气地一笑,道:“他们不会反对的!反正你欢迎我就好了嘛。” 沈如初笑道:“自然是欢迎的啊,我这里缺少一个能干的女大夫。今天正式开业,你要做好准备哦。” 金梅又惊又喜。道:“啊?今天开业?哎呀,太突然了,我都没来得及给你准备贺礼。” 沈如初笑道:“别那么客气,你可是这里的大夫,是这个医馆的人,我们是自己人,自己人和自己人哪里需要那么客气!进去适用一下情况吧。让如意带你熟悉一下医馆的情况,如意领着金姑娘四处瞧瞧。” 如意当着沈如初、唐梦瑶的面。自然不敢违抗,就算是不乐意也没有表现出来,很客气了领着金梅进去了。 唐梦瑶笑道:“你怎么认识这姑娘的?” 沈如初笑而不语,转身指着如意和金梅离开的方向,道:“你自己看喽。”唐梦瑶看过去,之间金梅处处贴近如意,笑容满面,而如意则是一脸的不好意思。 “这丫头倒是大胆。”唐梦瑶淡淡道,语气中有些不屑。 沈如初吩咐老宋。道:“老宋,你去买鞭炮吧,要买个大点、响点的。” 老宋急忙领命而去。 不多会。宫云枫也来了。看见门头上空着,当即命人将他亲手写的匾额挂了上去,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还感谢沈大夫给我这么个机会,让我的墨宝得以展现。” 沈如初笑道:“那是因为宫大公子瞧得起我哦。谢过谢过。” 唐梦瑶在一旁笑着,心里有些泛酸。但被她克制下去了,就听沈如初唤她:“姐姐,你最懂书法了,来点评一下姐夫的墨宝吧。” 唐梦瑶笑道:“他的字呀,我可不敢点评。” 宫云枫笑道:“夫人但说无妨啊。” 唐梦瑶笑道:“这字嘛……”她摸着下巴仰着脑袋端详了半天。啧啧嘴,摇摇头。看得宫云枫一阵紧张,道:“梦瑶有话直接说嘛,批评指教我还承受得起。” 他们这个架势看得沈如初有些担心,莫非宫云枫写的字,唐梦瑶完全看不上?可她这个外行看着挺好的,遒劲有力,漂亮的行楷,大气而恢宏,很有几分气势。 唐梦瑶看了他一眼,吐出三个字:“还不错。” 沈如初与宫云枫同时舒了一口气,唐梦瑶道:“我是故意逗你们玩的!快挂好吧,等一下鞭炮来了,我们就正式开业,我都有些等不及了。” 沈如初笑道:“姐姐,你先去喝茶,稍微坐一会,很快就能好。等一下有你们忙的。我打算今天开业大酬宾,所有人都可以免费来就诊,药材也打个折扣,总之不亏本就好。” 唐梦瑶有些吃惊,道:“第一天你就做这亏本买卖,会不会不大吉利?人家不是说开门红嘛!”唐梦瑶出身官宦世家,对生意是一窍不通,只是听人说起一些皮毛,比如什么开业大吉啊,开门红啊,都是惯常的祝福语;她更不知道现代人的营销理念。 宫云枫笑道:“我觉得这样不错,现在收一些人气进来,传一些名声出去。” 沈如初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姐夫,你调派的那些人呢?什么时候到?” 宫云枫笑道:“应该就来了,我让他们将就诊的工具都带过来。” 唐梦瑶见沈如初挺着个肚子,虽然不明显但依旧有些微凸,一看便知是孕妇,心疼道:“你先过来歇一会吧。其余事情都交给云枫吧,有他在,你完全不用担心的。” 沈如初撇撇嘴,道:“哦,原来你这么相信你老公的能力哦,看不出来么!” 唐梦瑶嗔道:“要死啊你,连我也笑话!让你歇着还不好?” 沈如初笑道:“我错了,我喝茶!” 一杯茶刚下肚,老宋便大汗淋漓地抱着一大盘鞭炮跑进来了,道:“夫人,鞭炮买来了,我买了最大的一串,也是最响的。现在要做什么?” 沈如初站起来,心里还有些小激动,道:“交给大公子吧。”转身叫着如意等人,道:“你们几个别闲着了,都到门口站着,敲敲锣去,吆喝几声,今天看病全免费。” 松月笑道:“夫人,免费看病?哪有您这样开医馆的啊?” 沈如初瞪着她,道:“别啰嗦,你只管去吆喝,多拉几个人进来,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的医术,给我们做做口碑宣传。凡事都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 松月“哦”了一声,拉着金梅便出了屋子,如意却四处找锣鼓。 宫云枫进来,笑道:“匾额都挂好了,鞭炮也来了,就差你这个馆主去点燃爆竹,准备开业了。” 沈如初道:“可大夫还没来呢,开业了,馆里连个坐堂的大夫也没有,岂不是要闹笑话?” 宫云枫笑道:“别着急,会来的。” 正说着,三辆马车停在医馆的门前,从马车里各自走出两个人,都是宫氏医馆资深老大夫,口碑都甚好,当然除了秦子辉。 陈赟走在前头,先给宫云枫抱拳行礼,道:“大公子,我们来了。” 宫云枫笑道:“诸位辛苦了,里面请。” 沈如初急忙迎出来,道:“诸位辛苦了,里面请。松月快给各位大夫上茶!”陈赟等人一边说着道喜的话,一边鱼贯进入,安稳地坐在了就医台上。 秦子辉贱兮兮地走过来,道:“好家伙,当年就看出你非池中之物了,果不其然,这会子就把医馆开起来了。怎么着,大公子这是要把医馆搬过来呀,连我都给叫过来使唤了。” 沈如初撇嘴道:“你在这里我还不稀罕呢。” 秦子辉不悦道:“嘿,你这丫头,开医馆就了不起了!我比你入门早,按理你还要叫我一声师哥呢,你这是什么态度!” 唐梦瑶见二人一碰面又斗嘴,笑道:“子辉,你就少说一句,让着初儿,她现在有宝宝了。” 沈如初道:“他才不肯让着我呢!” 唐梦瑶嗔道:“好啦,你也少说一句。每次他都被你气的够呛。” 宫云枫笑道:“你们谁过来放鞭炮,初儿,你是医馆的馆主,过来吧,这炮仗还需要你点燃。” 沈如初胆子小,又怀孕,怕影响孩子,道:“我不去点行不行?我怕影响胎儿,我去楼上看着就好。” 宫云枫笑道:“那好吧,我就越俎代庖一次了。梦瑶,你要不要来一起点爆竹?” 唐梦瑶也是个胆小的,连忙摇头,道:“我还是陪初儿上楼去看看吧。”楼上有个雅间,沈如初专门做出来供大夫们休息的,还给自己专门开了个房间,想着将来若是累了,就可以到楼上休息一下,有客人过来也可以接待一下。 如意、金梅、松月、飘雪等人已经敲锣打鼓地出去了,站在街头、巷尾吆喝起来,而医馆这边鞭炮声声,也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当即引来了不少围观的老百姓。 其中一个老大爷,道:“你们这里开业,真的看病不要钱?” 宫云枫做了个请的手势,道:“里面请,君子无戏言,我说了今天免费就诊绝对不会收任何诊金,若是寻常的草药也可以免费赠送。” 老大爷道:“那就给我老头子看一下,我前几天上山打柴摔了一跤,最近腰痛,人老了,这身子骨都脆了。”说完便大摇大摆地进了医馆,接待他的正是老大夫陈赟。 沈如初和唐梦瑶也站在了门口,帮着宫云枫一起接待病人。 有一个年轻姑娘道:“瞧瞧,那不是宫氏医馆的大公子吗?他的医术可高明了,怎么跑到回春坊来了?” 另一个姑娘咬着舌头道:“你还不知道吧?这回春坊也是宫大公子开的医馆,因为宫氏医馆看病的人太多了,实在忙不过来,所以开了这么一家分号。” 沈如初听了想笑,微微看了一眼宫云枫,心说:嘿,又沾了人家的光! ps: 鞠躬感谢karlking k哥送的宝贵和氏璧、粉红还有评价票,太感谢了哦;鞠躬感谢逝去-独舞亲送的香囊,很喜欢啊。鞠躬感谢0拈香一朵0亲送的平安符,费心啦!晚安,总算写完了,困死我了! ☆、217 免费就诊赢口碑 沈如初笑道:“两位姑娘也进来坐坐吧,就算是不看病,我们医馆也有好东西赠送哦。”沈如初早让人搬了一些雪花膏、胭脂膏、香饼子、香囊过来了,分成小小的一份,比照现代试用装的模式。 那个姑娘笑道:“我们又没病,要你们看什么!医馆里除了药,还能有什么好东西!我们不信,也不需要药。” 沈如初笑道:“是美容养颜的好东西哦,而且免费赠送。” 另一个姑娘捣了捣那个说话的姑娘,道:“进去瞧瞧也无妨。” 沈如初做了个请的手势,吩咐麦冬等人将雪花膏等东西拿出来,沈如初看了看那两个姑娘,一个皮肤有些黑,而且有些出油,便给她选了一小瓶玫瑰花瓣炼制出来的雪花膏,有美白除油功效;另一个姑娘,肤色暗黄,有很明显的细纹,便给她选了保湿提色的石榴花润肤膏。 “你们每天早晚洗脸之后轻轻涂抹均匀就行了,过了七天自己对着镜子看看效果,好的话再来找我。”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道:“初儿,你真舍得,这可是好东西。不行,我自己也要拿一瓶。” 沈如初笑道:“好姐姐,回头给你送过去。” 本来那两个姑娘还将信将疑,一听唐梦瑶这么说便有些心动,再看唐梦瑶和沈如初的脸色,都是白里透红,粉嫩无比,道:“你们也是用了这个东西才脸色那么好?” 沈如初笑道:“当然喽。真的是好东西。拿回去试试就知道了。” 另一个姑娘笑道:“想不到你们医馆还有这样好东西,这到底是治病呢还是美容啊?比起隔壁的胭脂铺子怎么说?” 沈如初笑道:“我不做比较,你们用了之后自己做比较。” 外头又有几个人进来看病。都冲着这免费就诊名头来的;待那两个姑娘出去,和外头的女人说了一会,又涌进几个妇人,进来就是要那雪花膏和胭脂、香囊。 唐梦瑶笑道:“女人都是爱美的。我看呀,你这医馆不如改成胭脂铺子,卖雪花膏,一准火!” 松月道:“是啊。奴婢也这么想的,女人肯定舍得花钱在自己脸上。” 唐梦瑶笑道:“何止是脸蛋,也舍得花在衣服穿戴上。” 沈如初笑道:“不着急,慢慢来。你们先在这里招呼一下,我到楼上休息一下。有些累。” 她轻轻上了楼,坐在雅间里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品尝,心里却百感交集,想起过往的很多事,她想学医。于是学医了;她想开医馆,如今也开了——只是这惊喜来得太快,因为太快了。就像是猪八戒吃人参果,还没有尝到那美妙的滋味。 “文旭,医馆开业了,可惜你不在。你要是在就好了。我们就可以一起点燃爆竹,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的。你还好么?”沈如初自言自语道。这么多天,她让自己忙碌起来,忙起来就没有心思和时间去胡思乱想了,忙起来就不用焦虑地担心文旭的生死了。 她想起了文旭爽朗而真诚的笑容,想起了他耍赖骄傲的模样。想起他当初对自己掏心掏肺的付出、对自己宠溺和纵容。她心里又甜蜜又忧伤——女人都是爱幻想的,她想到了将来,肚子里的宝宝出生了,是个可爱娇憨的小家伙,文旭见到孩子时的欣喜若狂、抱着孩子撒欢的笑容,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画面。想到这里,她甜蜜地笑了。 “一定会好起来的。文旭,你一定要平安归来哦。”沈如初心中念念有词。 她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的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宫云枫正不亦乐乎地招呼着,医馆里进进出出很多人,有些人出门的时候手里还提着一些草药包。她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原来自己一门心思想建立的医馆终于开业了。 她以为还要过一段时间,她以为经历那么多的挫折后,她自己会退缩;她以为医馆的事情不会那么顺利;她以为轩辕吉安从中插了一脚,事情会复杂——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复杂了,就该像宫云枫那样,一切从简。 “大公子,也谢谢你。”沈如初由衷地感叹着,若不是宫云枫,医馆的事情不会那么顺利;是他给自己打开了一扇窗,而且一直在帮助自己,所以,对宫云枫,沈如初无论如何都只有感激、感谢,甚至感动。 “姐姐,也谢谢你。”想起唐梦瑶,沈如初心里暖暖的,这个姐姐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如同亲生姐姐一般,对她处处照顾、对她千万忍让。这辈子,都是她心中最温暖的记忆。 她摸着自己的腹部,喃喃道:“宝宝,你看到了吗?娘亲的医馆终于开了,心里满满的感动,你一定感受到了对不对?”这时她感到腹部一阵颤抖,笑道:“小坏蛋,就算听得懂娘亲的话也不用这么兴奋呀。好了,我们下去忙吧。” 下楼的时候,看见大堂里坐了几个人,正在就医问诊,几个坐堂的大夫都认认真真地看病开药,金梅在一旁跃跃欲试,一边招呼病人,一边不时走到不同大夫身边,问问看看,见沈如初下楼,道:“文夫人您来了,我也好想去试试啊。” 沈如初道:“试试什么?” 金梅道:“试试给人看病啊。平时我们药铺有人来看病什么,我哥哥若是忙不过来,我就帮忙看病,很灵验的。” 沈如初却不敢让她立马上手,毕竟开业第一天,若是出了什么差错,闹了什么笑话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再说了,这金梅医术到底如何,她没有试过,更不敢盲目让她给病人看病了。 正不知如何拒绝她,一转头见门口站了一个人。 沈如初眼前一亮,若说这个人是沈如初最不待见的人之一,但此刻见了却并不反感;松月一见来人,眉毛都飞起来了,道:“夫人您看,又是那个瘪三哎!” 沈如初扑哧一笑,道:“也就你敢这么说了,人家可是众多少女的梦中情人,镜花斋的大掌柜!快把他请进来。”说得正是隔壁镜花斋的掌柜贺子敬。 松月气呼呼地跑过去,对贺子敬道:“你来干什么?” 贺子敬抬眼看了看,道:“你们开业,过来送份贺礼。” 松月看见他手里捧着一个盒子,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贺子敬对这个野蛮的丫鬟无奈地摇摇头,道:“一串上好的珍珠,可以当项链,可以做珠花。” 沈如初走过来,道:“还可以碾碎了抹脸。多谢贺大公子了。这么好的东西,应该留给你夫人使用啊。”在她印象中,贺子敬是个很市侩的人,为了攀龙附凤,结交一些有权势的人,根本就不顾什么礼义廉耻了,所以,对待这种人根本不用太客气。 贺子敬自以为有风度地一笑,道:“这么好的珍珠也只有文夫人这种人间极品才配得上。”他一转头看见三三两两的姑娘手里拿着瓶瓶罐罐、说说笑笑地走出去,道:“原来你们医馆还卖胭脂水粉?这到底是医馆呢还是胭脂铺子?” 沈如初笑道:“既然来了,不妨让我们这里的大夫帮你看看。谢谢你的贺礼,很贵重。” 贺子敬笑道:“我又没病,找你们看什么呢?” 沈如初笑道:“话不能这么说。没有人是绝对健康的,只是有些隐疾可能不被发现而已。而且当这些疾病被发现时可能就是晚期,已经没救了。我建议你还是找个大夫看看,今天就诊一缕不收诊费,就算没病也当是给自己的身体做个检查了。” 贺子敬挑挑眉头,撇撇嘴,不置可否,道:“也好,试试看。我要看看你这医馆是不是真的能回春。” 沈如初招呼金梅,道:“金姑娘,就劳烦你给这位公子看看病,检查一下身体。” 金梅笑道:“好,夫人!一切交给我吧。这位公子,里面请。” 唐梦瑶看宫云枫一直站在门口吆喝,心疼地倒了一杯凉茶过去,道:“歇一会吧。自家医馆开业也没见你这么上心。” 宫云枫笑道:“宫氏医馆开业的时候你又不在,怎么知道我没有现在上心呢?我若是不上心,你肯定又要怪我不上心了。瞧你自己笑的,像是你开了医馆似得。” 唐梦瑶笑道:“我妹妹的医馆,就是我的医馆。先喝杯水,进去凉快一下,看你衣服都汗湿了。我站在门口招呼一会吧。” 沈如初走过来,笑道:“你们都进去歇会吧,姐姐、姐夫辛苦了。我站这里招呼一下。想想等一下去哪里吃饭,去俏渔府怎么样?我请客。” 唐梦瑶笑道:“哟,这是要你破费了哦。听说俏渔府里的菜味道很好哦。云枫,我们去吃好不好?我还没到菜馆里吃过菜哦。”她是大家闺秀,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外面的世界很危险,所以没有人陪同,她是万万不会到外面走动,更不会去下馆子;府里又很多厨子、厨娘,会做各种菜,所以很少到外面吃。 ps: 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三七年的爱送的评价票。兜兜今天立志要双更啊!么么各位。 ☆、218 治病救人成就感 沈如初连声答应,道:“我现在就让人去俏渔府预定个雅间。”然后招呼老宋,让他去定个雅间。 唐梦瑶怕宫云枫不肯,可怜兮兮地看着宫云枫。 “去俏渔府吃饭,别这么看着我了,让人家看见了笑话。”宫云枫憋着笑,说道。 唐梦瑶讪讪地看了他一眼,继而欢欣鼓舞地笑了,沈如初看着心疼,笑道:“姐姐,下次想下馆子和我说,我随时陪着你过去。这酒楼里的饭菜和家里烧出来的饭菜味道不一样哦,偶尔去尝尝还是很不错的。” 唐梦瑶像个孩子似的,拼命地点头,道:“嗯!下次想吃了就叫你。”说完还挑衅地看了宫云枫一眼,宫云枫有些无奈地摇摇头,他肯定不明白,这女人之间还有一种友谊叫“闺蜜”。 三人正说着,忽然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哀嚎,沈如初大惊,心说这开业第一天不会就出事吧?循着声音跑过去,却见贺子敬捂着胳膊,龇牙咧嘴,见了沈如初竟像是找到了避难所一般,道:“文夫人,你要管管你这里的大夫,太野蛮了,你看看,把我胳膊都扎成这样了,都出血了!” 他撸起袖子,展示给沈如初看,但沈如初却没看到任何血迹,道:“没有血啊,贺掌柜。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金梅快嘴,道:“夫人,我是看着他眼圈凹陷、两眼无神,四肢无力,一看就是失眠健忘的症状。方才给他号脉,发现他体内积血严重。血脉不畅通,方才施针帮他疏通血脉,越是堵塞严重的地方,针扎下去越容易有痛感。而且他颈椎也有问题,我顺带帮你正了一下颈椎。哪里知道他那么怕痛。叫得那么大声。” 贺子敬道:“你那么用力,又给我下了针,能不痛骂?不信你自己试试!” 沈如初制止住二人的争吵,道:“先不要吵。贺掌柜,我来问你,你现在感觉如何?还那么痛么?” 贺子敬皱眉,道:“奇怪了,竟然没那么痛了。” “那你再扭扭脖子。动动腰椎,是不是感觉比之前舒服多了?”沈如初循循善诱道。 贺子敬真的照做了,最后瞪着一双眼睛,似乎不可思议,道:“还真是舒服多了!至少没有之前那么僵硬了。我这脖子呀,之前一扭动就痛,坐久了脊椎也痛。” 沈如初笑而不语,围观的群众听到这番话都有些鄙视地看着贺子敬。对回春坊之前生出的质疑也全然打消。 贺子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没想到还这么有效,姑娘的医术真是高明。” 沈如初心里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道:“你这脊椎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也不可能一朝一夕就治好,以后有时间就过来,让我们这位金大夫继续帮你诊治。脊椎问题不是小事,要是严重了可能导致浑身瘫痪的。” 贺子敬道:“一定一定。反正是邻居嘛,今后还要拜托文夫人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金梅,你送送贺掌柜吧。” 金梅笑道:“贺掌柜,这边请哦。” 如意在里头忙着打杂,迎来送往不说,还要负责抓药,见金梅和贺子敬有说有笑,脸色有些难堪,但也不敢发泄不满,继续埋头做手里的事情。 沈如初看着医馆进进出出很多人,有的来看病,有的来抓药,虽然今天是赔本的买卖,但是这些人将来都是回春坊的活招牌,有他们给自己宣扬,不怕医馆没有病人来。她开医馆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赚钱,当然赔钱的事情,她也不能做,总要糊口度日,谁也不是观音菩萨,也做不了菩萨那份工作;能将自己的医术发扬光大,能传承上一世父母家人的心愿,能在这一世治病救人——这是她最终的目的,也将是她最大的成就。 那些病人出门经过沈如初和宫云枫的身边,无不恭恭敬敬地道谢,光是这一份谢意都让沈如初满满地感动着。 宫云枫看着满眼激动的沈如初,道:“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沈如初笑道:“是啊,很有成就感,简直太有成就感了。从来没有这么满足过,能为他们分担痛苦,真是件很喜乐的事情。谢谢你,大公子。没有你,这个医馆肯定还不能开业,还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我心里没底气,没信心。” 宫云枫笑道:“但是迟早都会开起来的,这一点我对你绝对有信心。你去里面坐着吧,注意休息。” 沈如初的确有些累,小腿感到一阵阵的麻,有些水肿,但是心情愉快,正是情绪高涨时,让她当个无事人进屋坐着怎么可能呢,笑道:“没事,我站一会不要紧。” “你看看那是谁来了?”宫云枫指着正朝这边几个人问道。 沈如初一看,正是沈云忠、李氏、沈念卿等人。 她急忙迎了出去,唐梦瑶见沈如初出门,连忙让松月跟上去搀扶着。 “爷爷,婶娘、二姐姐,你们怎么来了?”沈如初欢喜地问道。 沈云忠笑道:“我们听到鞭炮声,以为是谁家有喜事,后来就听见有人说医馆开业啦,免费就医问药,很多人都涌过来。我看看这个方向像是你们的医馆,就过来看看。怎么开业了也不通知我们一声?” 李氏道:“就是啊,老爷子和我们念叨过几次了,说是等你这医馆开业了一定要过来。你这丫头,开业了都不告知我们一声。” 沈念卿笑道:“娘,别说了,三妹妹肯定是有原因的。不告诉我们,我们不也知道了么。”又对沈如初道:“好妹妹,你真是太了不起了,一个人开这么大的医馆,真是太有本事了。可惜我这辈子又无能又懦弱。” 沈如初笑道:“二姐,不准你这么说自己哦。不是不通知大家,实在是临时起意,突然准备的开业,谁也没请,也不打算办什么酒席了。和大公子等人商量了一下,说是择日不如撞日,昨天才下的决心。今天就买了个挂炮仗,什么都没准备。” 沈云忠笑道:“走吧,我们是来给三丫头道贺的。你这个丫头,平时那么谨慎有主意的一个人,怎么这次匆匆忙忙?开业是个大事情。” 沈如初笑道:“这段时间接连出了些事情,耽搁了,心里也没底。大公子和姐姐肯帮忙,愿意来管理医馆,所以,顺着他们的意思今天开张的。” 沈云忠笑道:“你呀!不管怎么说,都要恭喜你,你这是要造福乡里,是好事情,爷爷第一个支持!” “婶娘也支持!”李氏笑道。 沈如初笑道:“谢谢爷爷,谢谢婶娘,谢谢姐姐。” 松月将沈云忠等人都安顿好,又到大堂那里忙活了,她主要是负责那些雪花膏、胭脂香囊的发放,最后发现来免费领取的女客人实在太多了,道:“夫人,这真是亏本的买卖啊,一天要送出去那么多雪花膏,你要做多久啊?还有那些胭脂、香囊的,都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呀?” 沈如初笑道:“你眼光放长远点。我打算在那个角落开辟,做成一个专柜,将来专门卖这些雪花膏,也可以配上一些胭脂水粉。” 松月吐着舌头,道:“夫人,这样也可以吗?” 沈如初道:“有什么不可以呢?女人爱美是天性。只要我们的雪花膏出名了,还怕没有人肯花银子来买么?你呀,别抱怨,只管客客气气地按照我教你的方法给那些人发放雪花膏和胭脂。” 松月道:“是,夫人。奴婢不是抱怨,是不解。不过见夫人这么胸有成竹,奴婢知道夫人一定有了好主意。奴婢这就按着夫人的吩咐去做。” 且说沈如初在城里忙得不亦乐乎,心里想着文旭,在这个时刻,她真的很需要有个人来分享她内心的喜悦和成就感,而这个人只能是文旭;她对文旭的思念也越来越浓,偏偏这份思念就像是没有翅膀的候鸟,飞不到他的身边。 而文旭正在战场上全神戒备。此刻,他正威风凛凛地端坐在骏马上,随时准备冲出去杀敌。这一次他不是先锋将军,但是却负责整个进攻部队右翼的安危。 他正凝视着远方,眼底的杀意登时而起,对面便是骁勇善战的北夷人。他摸了摸胸口,那里有沈如初为他求来的平安符,有沈如初给他的最温暖的祝福。 身为军人,他随时做好了为国捐躯的准备,随时打算马革裹尸;但是身为丈夫,他答应过沈如初要活着回去;身为父亲,他心中满怀期待,想看着孩子的出生,并见证他成长的每一步。 “初儿,我一定会活着回去!你等我!”文旭心中默念着,他的心忽然微微地颤抖了一下,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让他不由自主地分神,脑子里尽是沈如初的音容相貌,他甚至听见一个甜甜糯糯的声音在唤自己“爹爹”。 ☆、219 声名鹊起秋蕊来 战场上传来一阵号角声,石磊纵马来到文旭身边,道:“你看看现在的局势,这行军布局,我很担忧啊。这马征明真的一件好事都不做!” 文旭冷道:“你牢骚太多了!这是场硬仗。” 石磊叹道:“硬仗没错,但是我们要保存实力呀,难道都白白去送死吗?老子不是贪生怕死的人,这么点芝麻大的军功也是从死人堆里抢来的!可他这样做算什么呢,拿兄弟们的命去换他的仕途!我们死了当然不要紧,他还可以上书让朝廷再派兵力过来!” 文旭不理会他,全神贯注地看着远方,道:“分到我们这里的粮草还剩多少?” 石磊没好气道:“不多了,最多只够吃三天!你看看这些人,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哪个饭量小,一顿不吃饱拿什么打仗!”说完恨恨地握着拳头。 文旭道:“别担心,我已经命人送信出去,让刘力俊给我们送点粮草过来。” 石磊道:“这样也可以?” 文旭道:“你说呢!我们三个是光屁股长大的,我们的心思刘力俊肯定懂的!” 石磊道:“改天我非把马文俊给宰了!这个混蛋,整天花天酒地的,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押运粮草,他这种人怎么能做押运粮草这种事!” 文旭懒得再理会石磊的抱怨,他所说的何尝不是他心中所想的,但是抱怨没有用!他要活着,还要领着这成千上万的弟兄都活下去。就必须动脑子,光靠蛮干是不行的。 他抬头望了望天。思绪有一瞬间又飞走了——这个时候医馆应该开起来了吧?自己不在她身边,不知道她要忙成什么样子;就怕她忙起来顾不上自己的身体,如今怀着宝宝,不能太操劳;何况行医是个辛苦活,不知道她能不能承受。 想到沈如初。文旭的心瞬间化成了一片柔和的水;但是似箭的归心又让这如水的心瞬间化成了冰凌,要狠狠地刺向敌人。 且说沈如初等人顺利完成了医馆的开业,而且出其不意地营造出了良好的口碑,凡是在回春坊就医过的人,都说那里的大夫医术高明,态度亲和,又有宫云枫亲自坐镇,不出几日回春坊便有些名气了。 毕竟在安阳这样的地方。药店倒是有不少,但是医馆却寥寥无几,如今新开了一家医馆,馆主是个女人,这本身就是个噱头,引得老百姓纷纷猜测;加上宫氏医馆、宫云枫在安阳赫赫有名,能请到这位大公子亲自坐镇,又是一个噱头。 不管什么时候。老百姓的八卦天赋都不会被扼杀的。 另外,还有一样让回春坊打响名气的东西,那便是沈如初的雪花膏——这雪花膏甚至让回春坊在短短的时间内声名鹊起。关于这一点,沈如初万万没想到,但有些意料之中。 需求的人多了,已经到了供不应求的地步,沈如初在想着,要将自己的手艺及工艺传授给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让他来生产雪花膏,但一时半会还没物色到这样一个让你,而且要大规模生产雪花膏的话,人力物力又要投入不少,她现在根本拿不出这笔银子。 “我早就说了,雪花膏是好东西,瞧瞧,这么多人来买,缺货啦!我有些朋友听说你在卖雪花膏,民间又把雪花膏的功效传得神乎其乎,都托我来求购一些。”唐梦瑶笑道,穿着一身简单的绿色衣裙,比起以前的华贵来清爽素净不少,整个人看上去更加年轻了。 沈如初笑道:“没有了姐姐,家里还剩一瓶,我自己留着抹脸用的。过几天空了,我再做一些,到时一定给你留几瓶。想不到医馆开了每天这么忙。”她伸了伸手臂,坐了小半天,感觉腰酸背痛的。 唐梦瑶笑道:“当然忙了,你收的诊费那么低,老百姓都来看病,也看得起病,多年的沉珂都来找你们,自然是忙了。你呀,把我们医馆的生意全部抢了,哼,早知道不来帮你忙了!” 沈如初急忙撒娇道:“好姐姐,千万务必一定要继续帮我哟。你是我的动力,有你在我就安心多了。我给姐姐发工钱嘛!” 唐梦瑶笑了,道:“看你那么可怜兮兮的,我就勉强帮你一段时间。”她一来是帮沈如初,二来是放心不下宫云枫,宫云枫每天都到医馆来,她就算是不想来也不行。 沈如初笑道:“还是姐姐最疼我。走,我请姐姐上楼喝茶去。” 二人说笑着往楼上走,进了雅间,沈如初让红袖泡了一壶热气腾腾的茶,沈如初便躺在摇椅上闭眼休息,唐梦瑶则站在窗户下往下看。 她看见三五个花枝招展的姑娘朝医馆这个方向走过来,她笑了笑,想必又是来买雪花膏的姑娘。只是这几名姑娘看上去有些不同,若说哪里不同,她一时也说不出来,漂亮、可人、仪态万千,衣着也都十分精致,颜色鲜亮。 沈如初也听见笑声了,起身走到窗前,道:“姐姐看什么呢?” “来了几个美人。”唐梦瑶笑道,“我总觉得这几个姑娘有些奇怪,好像……” 沈如初伸着脑袋看了一眼,道:“好像不是良家姑娘?” “对,就是这种感觉!太轻浮了点,还有那衣着,好暴露。”唐梦瑶鄙夷地说了一句。 沈如初笑道:“不管她们,来,我们喝茶。” 二人正品着茶,楼下便传来嬉笑的声音,一个女人娇俏地道:“瞧瞧那些大夫一见我们进来,眼睛都像是起了针眼,眼睛眨都不眨。”——听这声音很是年轻。 另一个声音道:“天下男人都一样,难道你见的少了?” “行了行了,我们是出来买东西的,不是出来发/骚的,等一下回了馆子,又你们发/骚发/浪的时候。丫头,听说你们这里卖一种胭脂,新兴的,叫什么雪花膏?”一个尖细的声音道。 站在门口处迎客的是甘草,这丫头没见过什么世面,一见来人一个个衣着光鲜、光彩照人、香气扑鼻,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女人的风情,内心的自卑让她早就慌了神,怯怯道:“已经卖完了。” “什么?你们卖完了?我们好不容易赶过来,竟然没有,这也太扫兴了吧!小丫头,你不是故意骗我们吧?”还是那个尖细的声音。 松月冲过去,道:“我们开门做生意,上门就是客,怎么可能欺骗各位姑娘呢,有雪花膏岂有不卖姑娘的道理?确实是太紧俏,早就卖光了,姑娘还是请回吧。” “哟,还蛮能说的嘛。”来人中一个高挑个子的年轻姑娘说道。 另一个姑娘则道:“算了,没有就算了,我们还是快些回去吧。” 那个高个子姑娘道:“好不容易来一趟,急什么呢!没有雪花膏,我们顺带看看病,说不定能验出些什么来呢!” 另一个姑娘急忙附和道:“好主意!我选最里面那个小白脸,不管医术好不好,我看他顺眼。” 高个姑娘啐了她一口,道:“真是当粉头的命!走到哪里都是风/骚!” 那个姑娘反唇相讥,道:“你也好不到哪里去。”说完便拉身边的另一个姑娘。 松月看着那个姑娘,皱眉,失声道:“秋蕊?你是秋蕊?” 先前提议离开的姑娘便是秋蕊,她见自己被松月认出来,更是羞愧难当,转身快步出了医馆,却被松月给追了回来,道:“你,你怎么去那种地方了?” 秋蕊晦涩地偏过头,不肯正视松月。 “这医馆是夫人开的,你知道吗?”松月试探着问道。 秋蕊冷道:“要是知道是她开的,打死我也不会来!” 松月道:“夫人还蛮挂念你的,既然来了何不看一眼夫人再走呢?” 那个高个子姑娘笑道:“哟,原来还是旧主开的医馆!秋蕊,你不好好跟着这样一位主子,混到我们一个地步,我都不知道说你什么好!瞧瞧这医院,布置的很雅致嘛。原来老百姓嘴里传得那位传奇女子便是你的旧主子呀,快叫出来让我们看一看!” 秋蕊骂道:“放你娘的狗屁,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都给我回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高个子姑娘显然是常年说话占上风的那种犀利角色,没想到秋蕊会当众让她下不来台,骂道:“贱蹄子,你骂谁呢?你当年是跟着人私奔的吧?只是没想到会被那个有情郎卖到窑/子里吧?” 这是秋蕊最忌讳的事情,被人当众揭穿,当即情绪有些失控,松月看在眼里,道:“秋蕊!秋蕊,别冲动。有话好好说。” 沈如初听见声响,早就下楼了,站在楼道上观察了一会,秋蕊比以前成熟多了,确切地说,是熟透了,身上散发着成熟妇人的气息,还有窑/子特有的风格。虽然这条路是她当年自己选的,但是见到她这个模样,沈如初还是心中隐隐作痛。 即便是离弃她的人,她也真心祝福着,并不希望看到这一幕。 “秋蕊。”沈如初哽着声音唤了一句。 ps: 鞠躬感谢独孤求输、风解我、看书的白痴三位亲送的评价票,说明亲们已经全定了哦,感动啊。其余亲们有免费评价票的也请奉上吧。么么哒 ☆、220 大事件梦瑶有喜 秋蕊愣了一下,看了沈如初一眼,转身就冲出了门,松月急忙追出去,道:“夫人一直很惦记你的!” 秋蕊瘦弱的背影晃动了一下。 沈如初挺着个肚子走出来,又唤了一句:“秋蕊,既然来了,就进来坐坐吧。” 秋蕊的身形又晃动了一下,嘴巴哆嗦了半天,憋出一句话:“不必了。” 松月却拉着秋蕊不肯放,左右为难地看了看沈如初、又看了看秋蕊。 沈如初道:“也罢,既然缘分都尽了,那就山高水长各自保重。你若是想回来看看,我们随时欢迎你。松月,扶我进去吧。” 松月急忙松开秋蕊,过来扶着沈如初,但沈如初却没有走动,仍旧面对着秋蕊;秋蕊见松月离去,急忙转了身,这一转身便与沈如初见了个正着。此刻,她满脸泪水,神情哀伤。 沈如初叹气着,道:“进来坐坐吧。” 秋蕊摇摇头,道:“你怎么不嘲笑我?嘲笑我当年多幼稚多可悲?” 沈如初笑道:“如果我是会嘲笑你的那种人,当年我就不会放你走了。放你走是为了让你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亦或者让你远离不幸。后面的事情我无法预料。” 秋蕊流泪了,默默地看了沈如初半天,然后猛然转身,哭着跑开了。 沈如初又是一阵叹息。 唐梦瑶从房里走出来,道:“这件事你随她去!本来就不是安分守己的人,你管不了她的事。外面天热。进屋来吧。” 那几个粉头见秋蕊哭着离开,而回春坊里又买不到雪花膏。一个个怏怏而回。 “姐姐,你有没有可靠的人,我想把雪花膏的制造工艺传给他,让他生产雪花膏。”沈如初问道,如果雪花膏这块生意能发展起来。她会考虑再开辟一个店面专门销售雪花膏。 唐梦瑶道:“回头和你姐夫商量一下吧。我在安阳还没你认识的人多呢。” 沈如初笑道:“可姐姐认识的人,都是一个当百。” 她们一边说一边朝账房走去,因为才开业,人手不够,又不值当马上再去请个账房先生来,于是这活计便由如意暂时担当了。交给如意之后,她再一次发现如意简直就是个宝——别看平时木讷不爱说话,但交给他的事情都做得井井有条。效果都超出自己的预想;再看看这账目,清清朗朗,明细而有调理。 “如意,你真是个人才!我给你加工钱。”沈如初笑道。 如意不好意思笑了,道:“夫人,您别动不动就要给我加工钱,我图的不是钱。再说,你赚钱也不容易呢。先看看账目吧。” 沈如初看了一眼如意汇总的账户。道:“还好,开业这么多天才赔了两百两。” 如意的脸色都绿了:人家开医馆都是为了赚钱,怎么摊上这么个主子?什么叫“才赔了两百两?”他好心地指出来:“卖雪花膏赚了两百八十两。这抵扣了一部分亏损,否则亏损的更多。” 沈如初笑道:“别担心,总会好起来的。我们现在是开拓市场。这些亏损在我预算之内。治病救人才是我的目的,你没看见那些人满意地走出医馆,我心中不由自主地也跟着满足起来,我不忍心看着那么多穷人治不起病。就当做做善事吧。等哪天进来财主了,我们多收点钱。” 如意还能说什么呢,只得默默答应了,心里盘算着要再去做一些别的生意,最好能私下里和柔然族再交易一次,好歹赚钱点,否则这医馆还能再开几天? 沈如初要是知道有这么忠诚的人、如此费心地为医馆着想,恐怕亏死了她都不担心,做梦都会笑醒! 唐梦瑶见沈如初笑得欢喜,凑过来,道:“怎么,赚钱了?” 沈如初笑笑将账簿递给唐梦瑶,道:“自己看看吧。发财这条路太漫长了,我还需要继续求索。” 唐梦瑶蹙眉,继而又笑道:“你还需要多少银两运转?我手里头倒有些私房钱。” “姐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到时需要了再和你说哦。”沈如初笑道,朝唐梦瑶身边蹭了蹭,这人未到但肚子已经到了。 唐梦瑶笑道:“才四个月肚子就这么大了,我猜测这次一定是龙凤胎!” 沈如初无奈地笑了笑,道:“不可能的事情。我自己是大夫,号脉过了,不过是龙凤胎的,姐姐你的龙凤胎愿望只能等着自己来实现喽。” 唐梦瑶道:“怎么又说到我身上了!” 沈如初拉着她,道:“你和姐夫……”她用眼神说出了自己想问的问题。 唐梦瑶道:“我不知道,小日子没来,拖了好几天了。” 沈如初惊喜道:“让我给你看看脉象,说不定……” 她探了探唐梦瑶的脉息,感到一丝异样,但是不明显,道:“寸脉沉,尺脉浮。” 唐梦瑶见她神色有异,道:“怎么样?” 沈如初道:“左右手各有3个脉,上脉、中脉、下脉即;寸、关、尺三脉。女子脉象若呈现寸脉沉,尺脉浮,那就是……”她故意顿了顿。 唐梦瑶紧张道:“那就是什么?” 沈如初笑了笑,道:“你最近有没有感觉到异常?除了小日子以外?” 唐梦瑶道:“好像胃口不大好。” 沈如初笑道:“如果我没有判断错的话,姐姐你怀孕了哦。” 唐梦瑶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沈如初,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我……什么?” 飞雨在一旁笑道:“夫人,您怀孕了!” 因为很大声,所有大堂里的人都听见了,飞雨自知失言,急忙捂住了嘴巴。 唐梦瑶有些不可思议,没想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这么快就到了眼前,当即激动地握着沈如初的手,道:“这是真的?你没逗我?” 沈如初认真道:“好姐姐,我怎么可能拿这种事情逗你呢!不过,时日短了些,我还没有十足的把握,不如再找个大夫帮你看看。” 唐梦瑶害羞道:“这种事情怎么好声张,太难为情了,万一不是真的……还是不要去了。我等云枫回来再说。” 提起宫云枫,这两天都没见到他了,沈如初遂道:“姐夫这两日忙什么去了,都没见到人。” 唐梦瑶道:“他做什么怎么会告诉我!” 沈如初见她语气里带着怨气,柔声安慰道:“姐姐,你要多体谅姐夫啊。是我不好,总希望你陪着我,让你们疏离了。以后姐夫若是不来,你就跟着他去宫氏医馆吧,这样你们多碰头,你也安心些。” 唐梦瑶脸色有些难堪,道:“这些事你就不用管了。男人要是想变坏,你看也看不住;男人若是心里有你,在哪里都会想着你。我跟着他做什么?只会让他心烦,一个人在家有什么意思,还不如过来帮你。” 说起帮沈如初,这种“帮”真的只是精神上的,唐梦瑶一不懂医术,二不会照顾人,医馆里有些重活也绝对做不来,沈如初也不可能让她去做;但沈如初从心里感谢唐梦瑶。 沈如初见唐梦瑶心情不好,附耳道:“姐姐,别动气哦,你现在可是有宝宝的人。”她看了唐梦瑶的脉象,虽然不是百分百确定,但基本上可以断定唐梦瑶已经怀孕了。 唐梦瑶听了这话,脸色顿时缓和很多,又忍不住问道:“你说得是真的吧?” 正说着,秦子辉过来了,贱兮兮地问道:“两位夫人,安阳城里出大事了,想听不?” 沈如初笑道:“在你眼里还有什么事情是小事?” 唐梦瑶笑道:“子辉你又要危言耸听了!” 秦子辉不以为然地翻翻白眼,道:“这是大事,你们不信我也没办法。你们没看见,今天光是捕快、官兵从咱们这医馆门口来来回回走了很多次?” 沈如初听说官兵,马上联想到燕国对北夷的战事,问道:“是不是北夷人打进来了?” 秦子辉有些鄙夷地看了沈如初一眼,道:“亏你想得出来!燕国好歹在疆北屯了三十万大军,北夷人总共也没有三十万人,燕国人又不是纸片人,他们想打进来就打进来!” 沈如初松了一口气,道:“还好。我去忙了。”对于秦子辉口里的八卦,她实在没什么兴趣,而且秦子辉经常是“雷声大雨点小”,每次散发八卦都吹嘘得很厉害、很爆料,但最后听下来不过是芝麻绿豆的小事。 唐梦瑶也没什么兴趣,道:“我去看看那边有什么要帮忙的。” 秦子辉一看没人对他的八卦感兴趣,当即成了泄气的皮球,道:“唉,你们要不要这样?真的是大事件呀这次。” 沈如初没功夫理她,正要和如意商量一下,去哪里进一些药材回来,这段时间半卖半赠,药材用的差不多了。 唐梦瑶抬眼看了一下门口,看见很多士兵行色匆匆,心里有些惊奇,遂道:“不是都去前线打仗了么,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在巡城?” 秦子辉逮住这句话,道:“我说夫人,他们不是在巡城呀!”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大大送的香囊和评价票;鞠躬感谢行云2、金沐灿尘送的评价票;鞠躬感谢淡然飘过1送的香囊。昨天没有更新的章节,兜兜今天会补上哦。谢谢大家的支持,求个正版订阅吧。 ☆、221 惊传闻崔氏之死 唐梦瑶不喜欢秦子辉一惊一乍,道:“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秦子辉贱兮兮地一笑,道:“听说是马府出事了。” 沈如初耳朵尖,听了这话冷道:“他们又去折腾什么人了?马府出事,哼!差点在安阳横着走的人,能出什么事!” 秦子辉冷笑一声,道:“这次你猜错了,我听说……”他急忙凑到唐梦瑶跟前,唐梦瑶嫌弃地摆摆手,道:“有话直接说!” 秦子辉压低了声音,道:“听说马府的少夫人遇害了,就在昨天。” 唐梦瑶怔了怔,根本不相信这个传闻,道:“你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 秦子辉一副“你爱信不信”的表情,但想起唐梦瑶乃是宫云枫的夫人,又陪了笑脸,道:“我有个好哥们在衙门当捕快,前面经过医馆门口,正好被我撞见了,就说起来了。现在还没传开,要记得保密啊。” 唐梦瑶根本不相信,甚至当个笑话听了,一转眼到了沈如初身边,道:“你猜他方才说了什么?” 沈如初抬头笑了笑,道:“估计又是什么‘重大事件’,从他哪个好哥们、好朋友那里听说的。” 唐梦瑶笑道:“嗯,猜对了一半。他说马府的少夫人遇害了。” 沈如初放下手中的笔,呆呆地看着唐梦瑶,道:“什么?你再说一遍?” 唐梦瑶回过神来,吃惊地看着沈如初,道:“我是听秦子辉说的。他说,说……你方才没有听错。就是说崔明月……” 沈如初摇摇头,继续拿起笔,道:“我小时候便听说,好人不长寿,坏人活千年。她那种人,哼,估计千年王八都被她比下去了。” 唐梦瑶嘿嘿一笑,凑到沈如初身边,道:“初儿,你再帮我号脉看看,是不是真的、真的怀孕了?”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无奈地放下笔。拉过唐梦瑶的手,又认认真真地给她号脉,半晌,郑重其事道:“我敢保证并肯定,你是怀孕了。” 唐梦瑶还是不敢相信,道:“你说的都是真的?没骗我?” 沈如初无奈地叹气,道:“我骗你做什么?” 唐梦瑶喃喃自语,道:“我有孩子了?我有孩子了。真的有孩子了?” 飞雨过来搀扶着唐梦瑶,道:“是啊,夫人。你有身孕了。快这边坐着,千万不要累着。奴婢去告诉爷吧。”这丫头大概是个急性子,才把唐梦瑶安顿下来,就拎着裙子往外跑。 沈如初看不下去了,道:“飞雨,你知道你们家爷在哪里吗?” 飞雨跨出去的半条腿又收回来了。挠着脑袋道:“是哦,爷在哪里呢?会不会在咱们家的医馆里?”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梦瑶,这种呆萌的丫鬟只能交给她的主子了,唐梦瑶嗔道:“爷忙完了自然会过来找我的。你这个急脾气什么时候改改!”说的飞雨很不好意思地笑了,道:“要不,奴婢回府告诉喜嬷嬷去,她听见了一定高兴坏了。” 唐梦瑶笑道:“不用了吧?”她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想让喜嬷嬷快些知道,毕竟喜嬷嬷有服侍人生产的经验——话音还没落,飞雨就真的飞了出去。 飘雪知道这个消息后也像个无头苍蝇,在医馆的大堂里乱转,一会问问这个大夫怀孕了要注意什么,一会又看看唐梦瑶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不多会,整个医馆的人都知道唐梦瑶怀孕了,一个个走过来给唐梦瑶道喜,连带着病人都走过来了。 大堂里一片混乱。 沈如初有些头痛地看着这几个二货,心中隐隐觉得肉痛——早知道就不该那么快告诉唐梦瑶她怀孕的事情。要怪就怪自己——快嘴吧。她突然有一种想抽自己嘴巴子的冲动。 如意看着沈如初抽搐的小脸,早就猜出了她的心思,忍着笑,道:“夫人,要不你到楼上雅间去写?” 沈如初拿起那张纸,道:“差不多了,先去把这些药材买齐了。要不去照顾一下金梅家的生意?”她试探着问道,既然这两个郎有情妾有意,那要好好撮合才是。 如意又闹了个脸红,道:“他们家的药材又不便宜,为什么要买他们家的。” 一看见如意出现,金梅就忍不住朝这边瞄。 沈如初也瞥见了金梅的动作,小声道:“这段日子我见金梅人还不错,很热心,也不是娇滴滴的妞儿,至少不娇生惯养;你嘛,老成稳重,她嘛开朗大方;你会做生意,她懂点医术;郎才女貌,很般配的。” 如意脸红脖子粗,不好意思与沈如初对视,道:“我对她没那个意思。” 沈如初语重心长道:“爷走的时候交代我了,特意叮嘱了你的亲事。只要你喜欢,我们都会给你争取的,你自己也不能轻言放弃。我看金梅是个不错的姑娘。你也不要因为人家主动就拿乔,倒是失了大丈夫的气魄。” 如意头埋得更低了,道:“可我和她门不当户不对。” 沈如初道:“别说这样的丧气话,她也不过是个药材店掌柜的女儿,又能比你高贵多少?在我和爷眼中,你就是我们的兄弟,将来若是成家需要,我们有多少能力出多少能力,绝对不会输了礼数,更不会亏待你。” 如意道:“夫人,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告诉你,没有任何人可以看不起你。金梅也没嫌弃过你,你又何必庸人自扰呢。好了,去买药材吧,和金老板商量一下,能便宜尽可能便宜哦。现在兵荒马乱的,生意不好做,穷人也看不起病。” 如意点点头,沈如初见他不反对,便想着进一步撮合,招呼金梅过来,让她和如意去挑选药材。 金梅当然是欢欣鼓舞,终于有了单独和如意相处的机会,当即打了包票,道:“夫人这件事交给我吧。我一定让我哥哥把最好的药材卖给回春坊,还要开最低的价钱。” 沈如初笑道:“那不是让你们金家做赔本的买卖?这样可不好!正常价格就好,关键是药材要好。” 她一边交代着买药的注意事项,一边看向唐梦瑶,没想到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好像动一下就伤到肚子里的宝宝似得,飘雪很卖力地给她扇着扇子;唐梦瑶嘴角挂着傻呵呵的笑容,很满足、很惬意,瞬间充满了母亲的光辉——沈如初发现,唐梦瑶从来没有这么美过。 “姐姐,就这么一直坐着?”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不解,道:“那我要要做什么?是不是有什么注意事项,你最有经验了,教教我哦。”说完又不好意思地笑了。 沈如初笑道:“别紧张,要放轻松。” 唐梦瑶笑道:“这就够了?” 唐天瑞忽然进来了,见到这一幕,笑着问道:“什么够了?沈三快过来给我看看,我现在好头痛。很难受。” 自从沈如初管他叫唐小三以来,出于强烈的报复心理,唐天瑞叫沈如初——沈三——一点也没错,姓沈,排行老三。 沈如初笑道:“你问问姐姐就知道什么事了哦。” 唐梦瑶还没开口呢,就羞涩地偏了身子,笑道:“你哪里不舒服?” 唐天瑞擦擦眼睛,就算唐梦瑶出嫁那天他也没见她这么害羞过,当即好奇道:“姐姐,你没事吧?到底怎么了?” 唐梦瑶嚅嗫道:“没什么事,别听初儿瞎说。你哪里不舒服,让她给看看。” “呶,沈三,帮三爷我看看,今天发俸禄了,等一下给你打赏。”唐天瑞得意地笑着,故意想看沈如初出糗,偏偏沈如初不理他这一套。 “这边请把。没见过哪个病人像你现在这样中气十足的。”沈如初笑道。 唐天瑞道:“这几天总是睡不好,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干燥的缘故,今天嘴唇这里还起了一个泡,又头痛。” 沈如初撇撇嘴,道:“听你这么说,真是吃了很多苦、病得很严重呢。”她将兰花指轻轻搭在唐天瑞的脉搏上,最后无奈地摇摇头,道:“你就是上火而已,不但睡不好,还晚上冒虚汗是不是?” 唐天瑞故意装作不屑的样子,道:“算你还一点真本事。” 沈如初笑道:“我给你开味药吧,保管你药到病除。”她冲松月招招手,松月跑过来,沈如初对着她附耳说了几句,松月看了一眼唐天瑞,捂嘴笑着离开了。 “你又出什么馊主意?你开什么药先给我看看。”唐天瑞活像个小孩子,自从喜嬷嬷来了之后,他不但没有受到约束,反而将叛逆给勾出来了,一般人看不出来,光看外表还以为他是大人了,成熟了,只有亲密的人才能发现那种微妙的变化。 沈如初笑道:“我怎么可能出馊主意呢?你现在是学政大人,我可不敢哦。” “那你的丫鬟笑什么?笑得那么诡异?”唐天瑞防范地看着沈如初,作为过来人,他可是吃过苦头的。 沈如初笑而不语,松月很快端了一碗青花瓷大碗的液体过来,闻着还挺香的,看着也不像是药,惊恐道:“这是什么东西?” ps: 亲们凑合看吧。最近实在休息不好,事情太多了,恨不得把人分成两半,或者四半好了嘛! ☆、222 为去留姐弟生隙 ps:写这一章的时候,兜兜想笑:222哎,亲,你今天二了吗? 沈如初白了唐天瑞一眼,实在看不惯他那傲娇的模样,终归有些娘气——一个男人身上带了娘气会怎样自然不言而喻,有些不耐烦道:“好东西,你吃了就好,能治疗你的失眠!头痛!” 唐天瑞狐疑地看着沈如初,迟迟疑疑地端起那个青花大海碗。 沈如初冷道:“不乐意就别吃!搞得好像我什么时候害过你一样!你爱吃不吃,松月端回去吧。” 松月作势要把碗端走,唐天瑞慌了神,嘿嘿一笑,道:“沈小三,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小气了?和你说句玩笑话都不行?” 沈如初很横地回击:“不行!我现在是孕妇,孕妇最大!松月,把碗端走。” 唐梦瑶知道唐天瑞在撒娇耍赖方面根本不是沈如初的对手,心疼弟弟,急忙走过来,道:“你们别闹了。天瑞你也真是的,初儿怎么会害你!给你东西吃,是为你好。” 唐天瑞道:“我不是担心她害我,是怕她捉弄我。” 沈如初撒娇道:“姐姐你看看他!我什么时候捉弄过他,最多就是说话占了点上风!” 唐天瑞笑着看了看沈如初,端过碗用勺子搅动了一下,发现那根本不是药,而是绿豆百合,惊道:“这也能治病?” 沈如初笑道:“你睡不好是因为内有火,加上天气燥热,这绿豆百合汤是消暑的好东西。只要去火了,自然就睡得好;睡得好了,又怎么会头痛呢?” 唐天瑞一边听她说,一边狼吞虎咽地喝下那绿豆百合汤。然后抹抹嘴巴,道:“还有么?就是甜了点,好像冰糖放多了。” 沈如初笑道:“松月,等一下再给三爷端一碗过来,少放点冰糖。” 唐梦瑶在一旁笑道:“家里也经常做,可做了那么多次。没见你吃过几次。”唐天瑞平时也住在衙门,但衙门条件艰苦,他独身一个人,也不值当再去置办一座院子,干脆就住在宫家。 “感觉家里做的没有沈小三做的好吃。”唐天瑞一边吃一边道。 沈如初瞪着眼睛,骂道:“人家都说:吃人嘴短,你都吃了我的东西,怎么还一口一个沈小三?欠揍!” 唐天瑞笑呵呵的,也没再和她争论。 沈如初懒得理他,医馆里很多事要忙——她现在秉承“哪里需要哪里搬”的理念。医馆里哪里有事都少不了他;哪个大夫不在或者临时外出,空缺她要顶上,这倒是她很喜欢做的事情,毕竟医术才是她的专长,治病救人才是她开医馆的目的;医馆里缺少什么,她要去买或者指挥人去买;哪里有疏漏。她要急忙定制改进计划;人手要合理调派;资金要随时运作。总之,医馆里的人数她最忙、最全能。 唐梦瑶待沈如初一走,便有些担忧地看着唐天瑞,道:“爹娘让你回去,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唐天瑞一听这个话题就不耐烦,道:“姐,我这是做正经事,刚做出点成绩,见了绩效,连知府大人都夸我呢!怎么又回去了?回去和那群纨绔子弟整天花天酒地?爹娘不就是怕我跟着他们学坏才将我送过来的吗?” 他说得振振有词。没有一点反驳的余地。 “可是,父母在,不远游。爹娘这么关心你,你怎么不能让他们太担心;何况让你回去是为你好,官职什么的都给你准备好了。就等着你回去上任,官阶比你现在的还大;难道在京城当官不比这里好?何况有爹爹和大哥罩着,能让你受半点委屈?”唐梦瑶冷道。 唐天瑞道:“姐,你怎么也这么市侩了。我是真心喜欢这里,喜欢这位职事。就算是回去,也不是现在回去。再说了,你不是也没回去嘛。” 唐梦瑶叹气,又有些生气,道:“天瑞,不要把姐当傻瓜,你的心思我还不明白!你是喜欢这里还是喜欢这里的某个人?” 唐天瑞端着碗的手一僵,整个人也跟着一僵,道:“姐姐,你都知道了还问什么?” 唐梦瑶见不得他这样的态度,似自暴自弃又似不讲道理,冷道:“你这样做,我很失望!你赶紧给我回京城去!你这是觊觎,知道吗!这里不需要你,你马上跟着喜嬷嬷回京城!” 唐天瑞不肯,但也不会在公共场合与唐梦瑶争吵,皱眉道:“姐姐,我知道你关心我,从小到大疼我让着我,但是我现在长大了,我自己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分得清轻重。” 唐梦瑶气得脸色通红,不由得脑子一阵昏沉,捂着脑袋,眉头紧蹙,飘雪本来正在安抚一个生病的小姑娘,朝唐梦瑶这边瞥了一眼,便看见唐梦瑶神色痛苦,急忙跑过来,道:“夫人,您怎么了?” 唐梦瑶摆摆手,道:“扶我去楼上歇息一会。” 飘雪见唐天瑞脸色也不大好,知道这二人闹了别扭,本想告知唐天瑞有关唐梦瑶怀孕的事,但唐梦瑶走得急,唐天瑞也没打算听。 沈如初瞧见这二人说了一会话,然后唐梦瑶走开了,她只当唐梦瑶累了,也没多想。她也想休息,可是医馆里实在太忙了,走不开。 “请问沈大夫在吗?”进来一个少年,身上穿着跑堂小二的衣服,肩头上还搭着一条白帕子。 沈如初还没明白过来,环顾了一下四周,整个医馆就她一个姓沈的,遂道:“我就是,什么事?” 那人道:“有位客官让小的交封信给您,说是您见了这信之后就知道他是谁了,他在清风茶楼等您。” 沈如初有些狐疑,但还是接过了那信,没有打开,问道:“那人长得什么样子?是男是女?” 那少年微微一笑,显得憨厚无比,道:“那位贵客特意叮嘱了,不让小的告诉您,只说您看了信之后就知道是谁了。” 沈如初道:“谢谢你。” “这是小的应该做的,收了那客官打赏的银两。沈大夫若没有其他事,我就先回去了。”那少年很恭敬地道。 沈如初本想问问他,那个人想见自己到底为了什么事,但转念一想,问了也是白问。 看了一眼信封,就是最常见的那种,甚至都没有封口。她有些好奇,但是又怕这信里有鬼,毕竟最近开医馆的事情在安阳传出去了,多少闹出点名堂来,树大招风,难免会招人嫉恨,遭到算计,这一点她不得不小心;再者,崔明月那边一直盯着自己不放,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了,还有轩辕吉安——想起这些人,沈如初心瞬间乱起来。 上辈子做了太久的平凡人,过的是平淡的日子;这辈子,没想到过平淡的日子竟然是奢侈! “又或者……”沈如初嘴角微微上扬,又或者这信是文旭找人送过来的,他和上一次一样,悄悄溜回来看自己,既然是偷偷摸摸回来的,就不能大肆声张,自然是小心翼翼的。 她带着一分希冀打开了那封信,随之有些失望。 信纸上的确是她熟悉的字迹,但是却不是他心心念念的文旭,而是宫云枫——沈如初甚至有些反感:他这么做到底是什么意思?明知道唐梦瑶在回春坊,还要邀请她单独出去?有什么事情不能在医馆里当面说,非要跑到清风茶楼去?就算去清风茶楼也没什么大不了,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偷偷摸摸的? 可信上说,有重要的事情相告。 那到底是什么事情呢? 沈如初还是决定去一趟,她相信宫云枫不是那种无聊的人,她一直看不透,但是她绝对相信他,直觉告诉她,宫云枫不会伤害自己。 当即命老宋备了马车,单身一身去了清风茶楼。 跑上来迎接的并不是先前送信的那个小二,只是他似乎认识沈如初,恭敬道:“您就是沈大夫吧?” 沈如初“嗯”了一声,她还没自恋到以为人人都认识她的地步——肯定是宫云枫早就交代好的。 “这边请,小的带您上楼。”那店小二仍旧是笑容可掬的谦恭模样。 沈如初顿了一下,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记起当初崔明月在沈芝媛的外宅闹出的那件事,当时多亏了马文俊突然赶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想到这里,她转身出了茶楼的门,对在外头等待的老宋交代了一番。 老宋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沈如初要这般叮嘱,但还是忠诚地接受了她下的任务。 跟着那小二上了二楼的雅间,小二敲了敲门,道:“沈大夫,请进吧。”然后转身便走,里面没有传出任何声音。 沈如初皱眉,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门,果真看见一人正临窗背对着门口,仍旧是蓝色的衣裳,看身形的确是宫云枫。 “大公子。”沈如初唤道,明明心中不解、有气,但是宫云枫的气场实在太大了,面对这样的大气场沈如初不自觉地矮了半截。 “你似乎不够信任我,所以,来之前应该做了很多心理挣扎。”宫云枫转身,微笑着道,明明是笑着,但却让人看着有些冷,继而心虚起来。 ps: 鞠躬感谢mito亲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灭凤』、千年戀、觅知音100三位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觅知音100亲送的评价票。 ☆、223 人生如茶三道香 沈如初没想到宫云枫会这么问,至少在她印象中,宫云枫是一个说话很委婉的人,很少如此直白,至少没对她这般直接而冷然过,心中隐隐一阵慌乱,又带着些许的遗憾,她不喜欢宫云枫这样的语调,问出这样的话题,有一点点将她占为己有的意味——就是带着占有的目的,所以才容不得半点怀疑和犹豫,那样似乎便是背叛了。 沈如初蹙眉,慌乱和遗憾又被恼怒取代,总觉得宫云枫这般态度让她很失望,似乎过去她把他看得太高了,那么神秘莫测、那么温文尔雅,但他现在的表现就像是洁白无瑕的轻纱上沾了一点颜色,虽说不至于太扎眼,但终归是不好的感觉。 “你这话说得不对,至少不完全对。我并不是怀疑,我只是谨慎。我若是不相信你,即便我认出那是你的笔迹我也大可不必来,不是吗?经历这么多事,还有人处心积虑想害死我,我若连点防范心理都没有,就活该去死,对不对?”沈如初道,语气有些冷,但还是宫云枫能接受的程度。 宫云枫笑了,道:“坐下来喝杯茶吧。” 沈如初倒也没和他客气,轻轻坐下来,很自然地举起热水壶,把茶具洗了洗,道:“真是好茶。”她闻到了淡淡的茶香,心情没来由轻松了一些,刚进门时的压抑和不平也减退了不少——她并不是爱茶的人,前一世喜欢的是咖啡,这一世跟着宫云枫学医那会经常看见他泡茶。这才学了一点半点的茶道,跟着品茶。 “请。”沈如初很大气地摆了一下手。 宫云枫道:“什么时候你的防范心理又加强了?” 沈如初一愣,连番遭受宫云枫的追问,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咄咄逼人。她起初有些不适应,心中惶惶不安,想逃避但又不知所措,但宫云枫的态度又让她突然清醒起来,知道今天不是善茬,躲。是躲不过了! “我从来就没低过,只是有时候你故意视而不见罢了。”沈如初淡淡笑着,从容地端起一杯茶,道:“你不尝尝么?真的是好茶。原来这清风茶楼名不虚传,连这种上好的大红袍都有。” 宫云枫重新端起茶杯,很优雅地抿了一口,道:“的确是好茶。你喜欢就好。” 沈如初笑道:“你请我喝茶,自然是喜欢。”她偏偏不主动开口问宫云枫找她前来到底所谓何事,她就不相信他会憋得住! 宫云枫笑了笑,沉默了一会。忽然道:“最近文旭有没有给你传过口信?” 沈如初摇摇头,文旭已经没有音讯好久了。她失神地看了一眼沸腾的茶水,忽然一个激灵,道:“你有文旭的消息?”若是没有,他怎么会无缘无故问起。 宫云枫摇摇头,道:“我的心思你该明白。” 沈如初面对他如水的眼神。说不出拒绝和狠心,垂着眸子,看着茶叶在水里起起伏伏,道:“明白又如何?你若是聪明就不该说出这样的话。” 宫云枫道:“我若是聪明,应该就不会做这样的傻事。再多的聪明,遇见一个情字也就成了愚笨,越聪明越愚笨。这世间有什么智慧可以越过一个情字?” 沈如初突然听见如此哀怨的话,而且出自宫云枫之口,仍旧有些尴尬,微微一笑。仍旧耐着性子道:“有些人错过了便是一生;有些事是无法回头的。姐姐很好,文旭很好。”她顿了一下,又道:“我知道你明白我的意思。” 宫云枫道:“明白又如何?” 沈如初扑哧笑了,显然是在学自己,笑道:“想不到你活学活用。”一句玩笑轻松打开了彼此的防范。沈如初接着笑道:“你今天这是怎么了?这么神秘?” 宫云枫也笑了,道:“你还是笑着说话吧,笑起来很好看。我不是神秘,我是心里压抑,想找个人说说话。” 沈如初听了这话竟然有些心疼,轻声道:“你怎么了,是不是遇见什么心事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说给我听。我善于倾听并且保密哦。” 宫云枫的眼神柔和地看着她,道:“听你这么说,我忽然释然了。” 沈如初被他这么一说,神经又紧张起来,盯着茶水,感概道:“人生就如同这茶水,要经历那么多的灼热,才能泡出这样清冽的茶香,这样宜人的茶水。浮浮沉沉,谁也不知道自己下一刻在哪,也许飘着也许沉下去。头道水、二道茶、三道茶水最精华、四道清甜韵味。我们这个年纪该是二道茶了吧?二道茶的茶汤清澈见底,韵味有神,但是还有杂味,所以难免带了点青涩。” 宫云枫笑道:“你对茶道倒是有些研究,这个比喻也甚好。” 沈如初笑道:“算不上研究,这些还都是你教我的。” 宫云枫道:“你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你这么聪明不需要我教的。也许我们该尝尝这三道茶了,是不是像你所说的清甜而充满韵味。” 沈如初笑了笑,倒出了第三道茶,笑道:“你一定可以这样的。在我眼中你就是这样的。对了,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宫云枫淡淡一笑,尝了一口茶,道:“味道的确很好。我也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沈如初一拍手,笑道:“我先说!保管这个消息让你听了之后一点喝茶的性质都没有,马上奔出茶楼。” 宫云枫挑挑眉头,有些挑衅地看着沈如初,表示才不相信她说出的消息会让他那么兴奋。 沈如初笑道:“你准备好了?要准备好哦。” 宫云枫笑了,道:“你就直接说吧。” 沈如初笑道:“姐姐怀孕了。” 宫云枫面无表情,仅仅是眼神里划过一丝惊讶,道:“你确定?” 沈如初显然对他这种态度和表现不满意,道:“你这是什么态度啊?你要当爹了,怎么一点都不高兴呢?我自己亲自号脉,而且不止一次,当然能确定!”她真的很生气,替唐梦瑶生气——唐梦瑶多爱眼前这个男人呀,可这个男人什么态度?这到底是什么态度? 宫云枫道:“她总算如愿以偿了。” 沈如初怒道:“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姐姐多在意你、多想要个孩子,你知道吗?你身为她最爱的男人、她的夫君,你说出这样的话就不觉得愧疚吗?你可以辜负任何人,但是你不能辜负唐梦瑶!” 宫云枫看着她,慢慢道:“那我反过来问你,是不是说:你可以辜负所有人,但不能辜负我?难道你不知道我对你的心意?” 沈如初听了这话,脑子嗡嗡叫了半天,这是她最不愿意听见的话,实在承受不起这份情意,她不能对不起文旭,但对宫云枫她也有深深的歉疚;而唐梦瑶,则成了她心中的痛,那么美好的女子,自己承受着她的恩惠和关爱,却分享着她丈夫的关爱——虽然她不是有意的。但一句不是有意的就能弥补所有的过错吗? “不要这么说,求求你不要这么说……我不能承受……不可以的。”沈如初痛苦地说道。 宫云枫道:“你我都是经历过情爱的人,也该知道情爱的感觉。梦瑶什么都好,我这辈子什么都可以给她,但是唯独那个情字给不了。我连心都丢了,找不回来了,哪里还有情?” 沈如初忽然想哭,鼻子一酸,眼泪便冒了上来,道:“求求你,你再试着去爱一次,我听说过你们的故事,知道你们曾经的美好。真的,爱情可以回来的。” 宫云枫道:“回不来了。罢了,不说这些了。对不起,让你痛苦了。这些事本该我一个人承受的。” 沈如初痛苦地摇摇头,道:“这些事我知道,只是没挑破不敢去面对。我希望姐姐幸福,让我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宫云枫苦笑了一下,道:“她听见这话一定感动的流泪。她是个很善良的女人。以前一大群官宦小姐中,她最淳朴,就像是一朵迎春花,不显眼,但是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见。” 沈如初道:“既然你知道她善良,为什么还要去伤害她呢?何况,你这样做并不明智,我不能对不起文旭,我爱他,在意他,这辈子只要他不离不弃我就能做到生死相依。” 宫云枫的手握了起来,但又松开了,沈如初这句话刺得他胸口一阵阵的痛,痛的他瞬间呼吸困难,但很快便镇定下来,道:“对不起,今天我又失态了。每次和你见面我都忍不住遐想,朝夕相处久了我便压抑不住那份情感。我不该如此。现在你的医馆也步入正轨了,我想是时候我要退出了。” 沈如初一惊,道:“你要走了?” 宫云枫笑道:“不是走,只是我的医馆也要人打理。那几个大夫就留在你的医馆吧,我这边还忙的过来。” 沈如初微微恢复理智,道:“你方才说有好消息,什么好消息?” 宫云枫淡淡道:“崔明月死了。” ps: 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的平安符。亲们,睡啦,实在撑不住啊……呜呜,只是晚上的网速好差,每次更新都要发半天才能更新成功…… ☆、224 推心置腹化清风 沈如初一惊,道:“那不是传闻?” “怎么,你知道?”宫云枫淡淡道,事实上他已经猜到了沈如初知道了,秦子辉放出的传言也是经他的授意,他平时的插科打诨、八卦犯贱不过是装出来的表象。 沈如初便把秦子辉的传言说了一边,道:“我以为只是流言呢!子辉这个人嘴里能有几句实话,是个听风就是雨的主儿。” 她想想,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宫云枫说有好消息告诉你,结果这个消息就是崔明月死了;第一,他怎么知道崔明月死了?第二,如果他仅仅是打听到崔明月死了,他犯不着这么兴师动众、神神秘秘把自己叫到这里来?第三,他强调这是“好消息”,特指对自己而言,如果他没参与,他为什么说这是好消息呢? “崔明月是怎么死的?你在这里面起了什么作用?”沈如初警觉地问道,但是她万万没想到宫云枫有那么大的本事和胆量,竟然将将军府的少夫人给处死!她绝不敢朝这个方向上去想。她所认识的宫云枫是个温文尔雅的人,是个医者、读书人、斯文人,打打杀杀的事情他不会参与,即便文旭不止一次说起,说他很有实力和背景。 宫云枫道:“我以为你能猜到。” 他没有直接说,但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却无疑是给了沈如初一个确切的答案,瞬间在沈如初的心底掀起了滔天巨浪。沈如初抚着胸口,道:“你是说崔明月是你、是你杀死的?” 宫云枫点点头道:“如果她不死,你以为你还能活吗?” 沈如初一愣。道:“可是你就去杀死她?你是杀人犯!”她真的很吃惊,杀人在她看来是天大的事情,上辈子的法制教育根深蒂固地存在了她的脑海里,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会生出那样的念头的,但是对于崔明月……她真的恨,以至于恨不得杀死她! “谁知道是我杀了她?”宫云枫淡淡道。 沈如初道:“可是……可是……”是啊,以宫云枫稳妥的的个性,办事不可能留下把柄,而且这件事实在是件大事。所以,他一定会周密地部署,所以不到万无一失的地步,他绝对不会贸然行动的。 宫云枫道:“她已经死了。” 沈如初捂着嘴巴,心中波澜起伏,又把宫云枫的话想了想,总算理出个头绪来,问道:“你是因为帮我,才杀死她?” 宫云枫并不是那种急于邀功的人,淡淡道:“算是如此吧。” 越是这样模棱两可越让沈如初好奇。越想问出个究竟来,在她看来,宫云枫为了自己竟然去杀人,而且杀的还是崔明月那种人,他是怎么做到的?又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话到嘴边又被吞了回去,她知道这个时候问他。他绝对不会说的。 “我发现你越来越神秘了,你不是一个大夫那么简单。你身上好像有一种让人看不透的东西,身世、做派、力量……算了,我要回去了,你也去看看姐姐吧。”沈如初道。 宫云枫道:“我想问你一句话。” 沈如初站住,心里打鼓,却也没有拒绝,道:“问吧。” “如果没有梦瑶,你会选择我吗?”宫云枫道,语气虽然平静。但沈如初还是听出了这话里的紧张和期待。 沈如初退了回来,重新坐下来,道:“坐吧,我们继续喝茶。这几天也挺忙的,难得有这份闲情雅致。” 宫云枫看着沈如初。道:“我在问你话。” 沈如初笑了笑,道:“我听见了,正打算回答你。” 宫云枫道:“好。”他倒水的动作有些机械,显然在等待一个答案。 沈如初继续浅浅笑着,很优雅地喝着茶,她心里泛起一丝满足和得意,这么久了,一直将宫云枫看得高高在上,自己虽然不曾表露,但内心何尝不是一个小粉丝的心态?如今看着宫云枫慌乱,她有一丝的窃喜:总算和这个男人平起平坐了。 “人生没有那么多假设……当然我这样的开场白并不讨喜,连我自己都觉得俗套,但事实就是如此。姐姐实实在在存在着,她在你的心里,同样,也在我的心里。我们两个人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所给予的关爱和包容,却坐在这里喝茶聊天?当然,喝茶聊天没什么大不了,我们坦坦荡荡,但是我们的内心是如何想的呢?在外人看来又是怎样的光景?如果姐姐她知道了这一切,她会何等伤心?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我很自责,因为我是个自私的人。”沈如初平静地说着。 “你能越过姐姐吗?你不能。如果你能,你就不会这般隐忍和小心,为什么?因为你怕伤害她!我能越过姐姐吗?我也不能。从我知道是你给我传信并约我到这里碰面,我就一直惴惴不安,充满了对她的歉意,为此不安自责!我自问我不是没有道德底线的人,我更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是个有担当的男人。你或者我,我们任何一人谁能承受的起那种良心的谴责?”沈如初说到这里稍微有些激动。 即便是在婚外情很普遍的现代社会,沈如初也不屑于当个第三/者,何况这是注重礼教的古代。在古代,婚外情是为人所不齿的,三妻四妾没问题,但是君子不夺人之美,更不能横刀夺爱,不可觊觎他人之妻子;同样,女子更不能勾/搭有妇之夫。 宫云枫始终平静地看着她,眼神痛苦,但仍旧柔和,就像是一潭深水,只要被他注视,都能让人有溺死在内的冲动。 沈如初道:“何况,我现在有了文旭。我不可能背叛他的。他对我的好,是值得我这辈子守候并回报的。我不指望他给我荣华富贵,现在的生活我很满足。”她露出满意的笑容,她对目前的状态真的很满足,生活和美,虽然累了点,也算是劳有所报,做自己最喜欢的事,还有自己最期待的事——生出一个健康的宝宝。 宫云枫道:“那我呢?我的心意你该知道,可是你却能做到视而不见。所有人的感受你都考虑到了,唯独没有考虑到我,这样对我来说,又何来公平?不管我是谁,我自认为堂堂正正,即便对你的情意,我也认为无可厚非。在情爱面前,我不过是个无助的男人。”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爱一个人的时候,无法掩饰那份情感,不能装作不爱;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也没办法装作去爱。我承认,过去,我对你很心动,我甚至期盼着能嫁给你,期盼着你娶我,带我脱离当时被逼婚的困境。” 宫云枫听到这里,眼睛一亮,身子微微朝前倾了倾,手中的茶水溅了出来。 沈如初见他这般表现,笑道:“你先听我慢慢把话说完。我原本是没有勇气和你说这些的,至少不敢当面承认曾经喜欢过你。我说过自己是个自私的人,从来没到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地步,我做不到,即便我可以这样做,我也不会做这种傻事。事实上证明,错过就是错过了,不管是否后悔,都没有后悔药。而且,我们现在都很幸福不是吗?在外人眼中我们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们的另一半都有让人羡慕的地方。姐姐,也就是你的妻子,美丽大方,温婉多才,是大家闺秀,曾经也是你心中的白莲花;文旭,聪明能干,淳朴善良,又是个小武官,有无限上升的潜力。”沈如初前所未有的平静。 “你究竟要说什么?”宫云枫却心中惊起一层涟漪。 沈如初道:“我就是想告诉你,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风景也在我们身边。我们都不必去做傻事。” 宫云枫皱眉,道:“可你说你曾经喜欢我,并期盼我能娶你为妻,这样的感情又当如何释放?” 沈如初笑了笑,发现宫云枫这个问题实在幼稚,道:“你也说了那是曾经……曾经就是过去的事了,可我们活在当下。其实你该明白的,如果我现在还爱着你,我不会把这样的情绪告诉你,把曾经的心事告诉你,因为我怕你知道,我怕你笑话我。我之所以敢说出来,那是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现在只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我义姐的丈夫。如果你觉得现在这样的相处和身份仍旧让你困惑和无法避让,我们可以不见面。” 宫云枫面如死灰,道:“这就是你想要告诉我的事情?” 沈如初道:“是的,我在你面前除了自卑什么都没有,我以为我聪明,我以为我有独特的思维,我以为我可以吸引到你,可是,你就像是一阵清风,在我生命中留下了短暂的记忆,然后回归了你的山林,很快娶了别的姑娘。这样的你,我爱不起,不敢爱,也不会爱。而现在,我对你没有半分男女之间的遐想,我尊重你、姐姐、文旭,也尊重我自己并安于现在的生活,所以,请你务必珍惜当下,珍惜身边的人。我也不过是你生命里的一缕清风,你不必追求那种虚无的感觉。” ps: 鞠躬感谢mito送的八个平安符哦。下面还有一更。 ☆、225 离间情意风波人 沈如初一口气说完这些话,道:“谢谢你,谢谢你一直帮着我,这份恩情我会铭记于心。甚至可以说,你是我人生中遇见的第一个贵人,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 宫云枫痛苦地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继续沉默着。 “也谢谢你给我这样一个机会,这番话我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没有机会当面和你说。我以为要一辈子烂死在肚子里。“沈如初笑着,心中却涌起无数的悲哀。如果当初宫云枫能有这份决绝多好,自己的生活会不会是另一番景象? 她又觉得可笑,自己今年才多大,按照这具身体的年龄,还差一点才到十八周岁,若是放在上一世自己中学刚刚毕业,何来谈婚乱嫁。但是——她摸着肚子里的孩子,里面已经有了隐隐的胎动,知道随着母亲情绪的变化而时强时弱,她知道这一切都已经注定。 宫云枫道:“走吧。以后还是尽量少见面。你既然一切安好,我……就此别过吧。” 沈如初再一次伤感,就在他转身的一霎,说再见的不该是自己吗?自己也一直想要再见,如今真的再见了,为什么又那么失落? “好,保重。”沈如初道,本想让他去看看唐梦瑶,但是又生生将这句话吞回去了。他恐怕也听不进去吧?看着他苍白的脸色,沈如初忽然觉得自己很残忍。但是没办法,她的心只有一颗,已经送给了文旭。收不回来了;她的人也只有一个,已经向文旭托付终生。她从来不是野心很大的女人,她只要安稳的日子,活得滋润而充满活力;对爱情也一样。找对了人,她就不愿意再去尝试人间更多的风景,哪怕那风景真的很美很吸引人。 就在沈如初魂游天外,望着茶水发呆,心中却将过往的一幕幕都回忆一遍的时候,门口传来了一阵骚动。 正要出门的宫云枫连连后退了几步。 沈如初一惊。急忙收回心神,就见门槛上踏进一只漂亮的绣花鞋,接着便是花花绿绿的一些衣裳,看上去都是华美的料子。 “宫大公子果真在这里。这清风茶楼的新茶还不错吧。”一个妇人笑容满面地说道,就像是和一个老朋友在寒暄,但是那堆积起来的笑容显然透着一丝不明的恶意,至于那恶意的内容沈如初一时还想不出来。 这个妇人有些脸熟,沈如初似乎在哪里见过,但是一时又想不出到底是谁。 接着又进来两个人,一个人是她非常熟悉但又不愿意见到的——杜雨珊;另一个圆乎乎的。一脸的厚道,看着眼熟但是也仅仅是眼熟而已。 杜雨珊轻蔑地朝沈如初看了一眼,她满脸的得意和嘲讽让沈如初瞬间明白了最先进来的那个妇人笑容里的含义——没错,捉/奸! 沈如初想起来了,第一个进来的妇人是都转盐运使司司长夫人元氏,那个脸蛋圆乎乎的中年妇人是知州夫人李氏。这两个人都是在苏府的宴会上见过的,自己和她们只不过是一面之缘,她们之所以追到这里,肯定是因为杜雨珊的原因! 想到杜雨珊,沈如初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这个臭丫头,自己迟早要好好收拾一下! 再看那个元氏,一脸的刻薄,一看便不是省油的灯,看来当时在苏府所表现出来的温柔贤淑都是装出来的;李氏呢,还是呆呆木木的样子。不像是多管闲事的主儿。 “这里茶水不错。几位夫人不请自来,似乎有失体统。”宫云枫铁青着脸,他一眼便看出这几人的目的了,心中怪自己莽撞,不该将沈如初叫到这里来。 元氏冷笑道:“自然是来看看宫大公子了。”然后绕过宫云枫高大的身躯。冲沈如初笑了笑,道:“哦,还有这位文夫人。哎呀,要是文将军知道了,还不知怎么想哟!” 沈如初的冷静在关键时刻显露出来,脑子灵活地分析了一下:她们捉/奸来了?要是捉/奸,那该是唐梦瑶做的事情,她们凑什么热闹?即便捉到了,也达不到她们想要的效果,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唐梦瑶也来了,只是没进来。 沈如初冷道:“元氏,你多管闲事倒也无所谓,只是不该坏别人的姻缘、毁别人的手足之情、灭别人的清白无辜!我是在这里,但是我对天起誓,我没有做对不起我丈夫文旭的事情,没有做对不起我义姐唐梦瑶的事情!我和我姐夫宫云枫在喝茶、讨论医馆的事情。” 宫云枫冷道:“你不必理会她们,这群无聊的人!我们走。” 沈如初道:“我不能走!我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你们讨论医馆的事情?需要单独到茶楼找一间雅间,谈得这么私密?连个丫鬟都不带,若不是私会,为什么要自己独身过来?”杜雨珊冷笑道。 沈如初冷道:“杜雨珊,我知道你想嫁给文旭很久了,但是你也犯不着用这种方式来陷害我!我和你说过,只要文旭愿意娶你,我本人没有意见的!” 宫云枫冷道:“你们够了!不要侮辱我们的人格!否则……”他平静而俊美的脸上已经罩上了一层微微的怒意,竟有一种令人生畏的感觉,让原本就胆小怕事、又不愿意来的李氏当时就打了退堂鼓,道:“我有些不舒服,先回去了。” 杜雨珊一把拉住她,道:“干娘,你怎么关键时候不帮我呀!平时你都是最疼我的呀。”原来她是杜雨珊的干娘。 李氏道:“我怎么帮你?你不要以为我糊涂,你想做什么大家都知道,可也不能乱来!大公子在安阳的名声和为人谁不知道?文夫人也是有品阶的官员之妻,这样的人也是能随便诋毁的?你呀,还是收敛一下性子吧。” 杜雨珊怒道:“干娘!” 元氏不愿意临时队伍解散,拉住李氏道:“李夫人,先不要走。我们又不是过来做坏事,只是陪着珊儿过来喝茶,碰巧看见大公子和文夫人在这里,打个招呼罢了,至于其他的……”她咯咯笑着,对着李氏一阵耳语。 李氏又无奈又有些好奇,只得留下来。 沈如初见了这情形,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我们不管。我希望你们不要利用这些捕风捉影的事情来伤害无辜的人。你们可以伤害我,中伤我,甚至诋毁我和宫云枫之间有不清白的事情,但是不能伤害唐梦瑶!” 杜雨珊冷笑道:“可笑,实在太可笑了!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你在抢人家的丈夫,在这里私会,却口口声声要维护她?你要不要脸?” 沈如初气得不轻!凸起的腹部也跟着鼓鼓地起伏,这大概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遇见如此气人的场面,因为极度生气,所以腹部突然收紧,微微感到一种痛感。 她眉头紧紧粗起来。 宫云枫道:“初儿,你怎么了?” “你们都闹够了吗?我的丈夫和我的妹妹之间是清白的,我不许你们再诋毁他们!”唐梦瑶拨开人群,冲了进来,愤怒地看着杜雨珊她们。 她本来就是被她们怂恿过来的,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带着一个妻子的敏感和恐慌,就跟了过来,有些事情是她不愿意面对但又迫切想知道的——宫云枫的心意她知道放在哪里,可她不甘心! 杜雨珊连同元氏用了那三寸不烂之舌才游说她过来! 但是在来时的路上她就后悔了,她要来做什么?真的如她们所说的那样,她见到了想象中不堪的一幕,她就安心了?那是她想要的? “姐姐。”沈如初唤道。 唐梦瑶脸上挂着泪,冲杜雨珊她们道:“你们滚!我现在不想见你们!还有你,一个大姑娘,却一点羞耻之心都没有!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觊觎别人的丈夫吗?” 宫云枫上前一步,拉住唐梦瑶,柔声道:“不必理会她们!” 李氏见状更是面露难堪,道:“你们不走,我先走了!哎,这是闹得什么事,真是丢人丢尽了!” 杜雨珊道:“干娘,我是真的接到消息说他们在这里私会才赶过来的嘛!他们二人一直不清不白的,闹出的风言风语也不是第一次了。” 李氏瞪了杜雨珊一眼,道:“回头我要和你娘好好说说,你现在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元氏急忙打圆场,笑道:“咱们自己人怎么起了内讧呢!珊儿也不算是无理取闹,就连宫夫人自己不也是信以为真了吗?不然怎么会跟着我们来?一路上还哭了好几回呢!这女人呐,最敏感了,自己的丈夫心思在哪里,还有自己不清楚的?” 沈如初知道她这又是在蛊惑唐梦瑶,抢先一步骂道:“你也一把年纪了,怎么也那么不知廉耻!女人要相夫教子,一个大家闺秀更该如此,而不是整天把情爱放在嘴边,还在教一个未出阁的姑娘,你到底安得什么心!杜雨珊猪油蒙了心,你也跟着糊涂了不成!” ps: 嘤嘤,这是兜兜今天补的。鞠躬感谢吴千语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苍之非难亲送的五个平安符。么么各位! ☆、226 闹事之人灰溜溜 元氏是见过世面的,在家族长期的宅斗中也练就了金刚不坏的本领,更是伶牙俐齿,当即还击道:“文夫人,我看你是心虚了吧?咱们明人面前不说暗话,这其中的猫腻和弯弯肠子你我就不必挑明了说吧?宫夫人是大家闺秀,又是京城里来的,不会与我们一般见识,但你也不能利用她的单纯,你这做戏给谁看!你能发誓说你没藏奸?” 沈如初知道自己碰上人精了,她本来有些的确是故意说给唐梦瑶听的,但并不是要利用唐梦瑶,而是让唐梦瑶知道自己并没有对不起她,至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她,只要唐梦瑶拒绝这几个女人的“好意”,整个事件孰对孰错就显而易见了。 “我敢发誓我没有藏奸,问题是你敢骂?”沈如初冷冷地看着她。 杜雨珊冷道:“沈如初想不到你那么淫/贱,挺着个大肚子还出来幽会男人,还是自己结拜义姐的丈夫,你说你怎么那么不知羞耻!” 沈如初怒不可遏,杜雨珊冷嘲热讽充满恶意的脸在她的瞳孔中一再放大,充斥着她的脑海,她的声音扑面而来,形成了一张无形的大网,沈如初扬手就甩了她一巴掌,瞪着大眼愤怒地看着挨了巴掌吃惊不已的杜雨珊。 李氏本来已经下楼了,领着她带来的两个丫鬟,但是清脆的响声让她止住了脚步,又急忙转身上了楼,毕竟担着干娘的名头,万一杜雨珊闹出了事情。她也不好回去交代。一进门就见杜雨珊一边捂着脸,一边发疯似的想要冲过去。 李氏当即吓坏了,拉着杜雨珊道:“你疯了!她现在是孕妇,你不能过去!” 唐梦瑶本能地想要护住沈如初。但忽然想到自己现在也是个孕妇了,不由得又往后缩了半步,沈如初拉住唐梦瑶,将她往宫云枫身边送了送。自己则从纹炉上抓起茶壶,喝道:“你上来试试,不怕毁容你就过来!” 杜雨珊后退了一步,气焰消了不少,骂道:“泼妇!你们看看,我早就说她是个泼妇了吧?什么正五品的夫人,我呸!十足的泼妇啊!瞧瞧,快瞧瞧!” 沈如初冷道:“我就是泼妇,也好过你犯贱!没羞耻!” 她一边说一边拿着茶壶往前走了两步。唐梦瑶心惊。唤道:“初儿。别冲动!” 沈如初冷道:“我不是冲动,我就是想教训教训这个小贱人!我看她还怎么作威作福!你们谁想毁容的,尽管护着她!” 一句话吓得元氏和李氏急忙躲到了后面。杜雨珊失望而愤怒地看着这二人的表现,将怒火发到了自己的丫鬟身上。骂道:“你们两个贱蹄子,我被烫伤了,你们就等死吧,我非要把你们的脸给撕烂!还不过来护着我!” 那两个丫鬟战战兢兢移动到杜雨珊的面前,杜雨珊忙不迭地推了她们一把,眼见她们就要扑到沈如初的身上,撞到那个茶壶,就在这时,那两个丫鬟仿佛是受了什么牵引力一般,忽然向后面倒去,正好压在杜雨珊的身上,连带着杜雨珊一同摔倒在地。 杜雨珊发出一声尖利的惊叫。 清风茶楼的掌柜听见叫声,急忙跑到了楼上,见了这情形,一拍大腿,道:“诸位夫人、小姐、公子,这到底是怎么了?这位小姐有没有摔伤?小人是这间茶楼的掌柜,可有招待不周之处?”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这群人,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戾气、怒气,又见这群人衣着华丽,一看便不是好惹的角色,于是陪着小心,道:“诸位稍安勿躁,息怒息怒,这顿茶算是我请的,就当给各位压惊赔不是。这位夫人请把手中的茶壶放下,好么?容易伤人的。” 沈如初冷道:“让她们滚出去!或者你去报官!” 杜雨珊在元氏和李氏的搀扶下爬起来,骂道:“报官?你去报啊!让全城的人都知道你偷人养汉了!我看你有什么脸面继续活着!” 沈如初又是一阵气恼。 唐梦瑶也非常生气,骂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明明是你要陷害我们,离间我们夫妻、姐妹轻易!没想到你这么恶毒!” 杜雨珊现在两头不是人,一甩手,道:“你们怎么成了哑巴了,来之前都是欢欣鼓舞的,一个个摩拳擦掌,说要出口气,怎么现在都不说话了!” 元氏被她骂的不好意思,道:“好好的,你怎么把矛头指向我们了?我们好心跟你过来,最后还成了我们的不是?” 李氏也跟着帮腔道:“是啊,你这丫头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人都快被你得罪光了。” 杜雨珊冷道:“可你们说过要帮我的呀!你们两个还躺在那里挺尸呢!去报官,把这对奸夫淫妇都给我抓起来!” 她现在气急败坏,方才又被扇了一巴掌,报复的心理更是强烈,恨不得用一切办法让沈如初等人难过。 元氏拉着杜雨珊,道:“你真的要报官?” 杜雨珊道:“就是要报官,把他们的丑事给传出去,哼,带她到公堂上脱下裤子打板子!” 沈如初听了这话又好气又好笑,心说,这女人八成是脑子坏了! 元氏皱眉道:“我看你是气糊涂了!你睁眼看看,这三个人里面哪个你能得罪起?宫云枫在安阳城算是名流,多少人受过他的恩惠?听说最近和安北王府的郡主十分交好,得罪了他不要紧,万一牵连到郡主,你们杜家肯定要遭殃,指望杜大人那点官职根本不够用!唐梦瑶的父亲是京城里的高官,万岁爷面前的红人,连宰相都要高看一眼,你或者你父亲敢动他的女儿?” 杜雨珊你急道:“那我将沈如初抓起来总可以了吧?我本来也不是要折腾其他人,就是看不惯这个贱女人!” 元氏叹气,心说这杜雨珊真是榆木脑袋,实在不开窍,只得耐心道:“她也不是你能动的人!现在是什么时候?两国交战!她丈夫文旭,莫说是有军功在身的,官阶不比你父亲低,手里还掌握了不少兵力!这个时候你对从军家眷动用刑罚或者招惹他们,这是什么罪名?往轻里说,那是恶待军眷,重大五十杀威棒;往重里说,那是有意破坏战事,上纲上线那就是谋逆不敬,是要掉脑袋的!” “那你们来的时候怎么没人告诉我这些?现在箭在弦上了,一个个都打退堂鼓,这个不能动,那个也不能动!”杜雨珊越想越气,感觉自己被人耍了! 李氏在一旁道:“可是我们没想过要报官呀!”惊动了官府,她们也要被暴露了,到时都知道她们跟过来了,知情的说她们是来帮忙的;不知情还以为是她们撺掇杜雨珊过来闹事的,到时既引起了笑话,又得罪了一大群人——宫云枫、唐梦瑶、沈如初都得罪了,少不得还牵连到那些与他们交好的人。 元氏又道:“原本我们想着,这是铁板钉钉的事情,谁知道她们不起内讧了!算了,妹子,来日方长,不急在这一时。听我一句劝,先回去吧。” 那两个丫鬟等在一旁,等待进一步的消息;茶楼的掌柜则笑兮兮地看着,知道她们权衡一番,不大可能去报官了。 “小姐,还要去报官吗?”一个丫鬟怯生生地道。 杜雨珊一巴掌拍过去,骂道:“不去了!没眼见呀!连这个都要问!” 那掌柜的笑兮兮道:“几位夫人小姐慢走,欢迎下次来光顾。” 杜雨珊又是一阵恼火,骂道:“你眼睛瞎了?哪只眼睛看见本小姐要走了?你希望我走,我还偏不走了!” 李氏给元氏递了个眼色,元氏拉着杜雨珊道:“走吧,我家里有上好的茶,我请你喝茶,消消气。这里有什么好呆的,环境这么差。” 杜雨珊见有人给了她台阶下,便跟着元氏下了楼;李氏对沈如初等人赔笑道:“不好意思,让三位见笑了。回头我一定让她父母管教好她。” 宫云枫冷眼看着这一切,始终没说话,但看神情心中是有怒气的。 李氏以为唐梦瑶最好说话,于是又道:“让宫夫人受惊了,前面都是误传,误传啊!” 唐梦瑶冷道:“杜雨珊是欠管教,但你一把年纪了还掺乎这种事,未免让人太失望了!下不为例,否则,想想你家老爷头上那顶乌纱!” 李氏吓了一个哆嗦,唐梦瑶说的是真是假当然有待考证,但问题是,唐梦瑶的老爹真的有些本事,随便立个名目拿掉一个知州的帽子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她本就是胆小怕事的妇人,听见唐梦瑶这么一说,当即脸色苍白,笑起来比哭还难看,道:“不敢了。不敢了。我是一时糊涂硬被这丫头给拉过来的,这件事和我们老爷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连自己的内宅都管不好,还指望他做好一州百姓的父母官么?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唐梦瑶冷道。 李氏又是一阵哆嗦,待要解释,宫云枫冷冷丢下一句:“滚!” ☆、227 多事之秋马家祸 当一切安静下来时,沈如初觉得筋疲力尽。 茶楼掌柜很有眼力劲,前面走的那三位,穿金戴银,非富即贵,明明是兴师问罪来的,但却灰溜溜地走了,显然这留下来的三位更有实力,当即笑道:“让三位客官受惊了,请坐,我让小二给你们重新上茶,三位想喝点什么?” 沈如初冷道:“你这里有马车或轿子吗?” 那掌柜连忙道:“有,有!马车和轿子都有,夫人想坐什么?去哪里?” 沈如初道:“回春坊。” 她没有看唐梦瑶和宫云枫,心中隐隐有股怨气——她也是受害者呀!怎么就成了传说中的小/三,还担了一个勾/搭自己姐夫的骂名! 如果唐梦瑶不怀疑自己,会跟着这几个八婆来茶楼找他们嘛?如果宫云枫能安分守己,不存非分之想,又怎么会单独约自己过来?可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做!既没有勾搭谁,也没有出卖谁!若不是看在唐梦瑶的面上,若不是对宫云枫充分信任,她会傻到一个单独到茶楼来见他?可最后被人辱骂的人却是她自己!那她的委屈和谁说去? 哦,所有人都是无辜的,都是受害者,唐梦瑶多无辜多无助,丈夫背着她找了其他女人;宫云枫多么深情多么无助,他单恋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本身就是不幸了——可她做了什么呢?最后要承担这么多委屈? 越想越委屈,眼泪便掉了下来! 好久没哭了,就连那天遇见色狼恶虎两个大恶棍她都没哭! 她不怕恶人。不怕坏蛋,不怕别人欺负她,不怕别人冤枉她,但是她不能忍受自己最在意、最信赖的人也要冤枉她! 她出门的时候正好遇见匆匆敢来的唐天瑞。道:“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还哭了?” 沈如初推开他,没答话,唐天瑞不放心,又跟出来叫了几句。道:“你到底是怎么了嘛!叫你也不说话?好好怎么哭上了?到底谁欺负你了啊?” 沈如初还是不理她,捂着嘴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踩着凳子坐上了马车,叮嘱那车夫快些走。 唐天瑞吃了闭门羹,前面又被唐梦瑶数落一顿,心中老大不自在,要不是听说唐梦瑶被人请到了清风茶楼,她实在放心不下。他才懒得过来! “天瑞。你怎么来了?”唐梦瑶从楼上走下来。正好看见他。 唐天瑞本来就在气头上,见唐梦瑶与宫云枫一起下来,只当他们夫妻二人有闲情逸致在这里喝茶。当即甩了脸色,根本不像理会唐梦瑶。 “天瑞。我在叫你,你怎么不说话?”唐梦瑶不甘心,又问了一遍,“是不是看见初儿坐马车回去了?” 唐天瑞没好气道:“明知故问!你们好心情在这里喝茶,害得我白担心一场。” 唐梦瑶道:“我不是来这里喝茶的。走吧。” “走?去哪里?”唐天瑞仍有闷气。 唐梦瑶道:“回春坊,去看看初儿。唉,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听那些人的话,不该追过来……” 宫云枫想要伸出伸臂揽起她,却被她躲开了,一脸的防备的厌恶,道:“如果不是你,想必不会有今天的事情吧?” 宫云枫脸色难看,微微昂头,叹了一口气,道:“是我的错。很抱歉。”说完大步流星地走开了,唐天瑞却见不得他这般对待唐梦瑶,追上去,骂道:“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姐姐跟着你吃了那么多苦,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 他一把抓住宫云枫的衣服,唐梦瑶见状,生怕这二人再闹起来,道:“你们快别吵了!天瑞放开手,有什么事我回家再说。” “姐姐!你不觉得自己很窝囊么?该回京城的人是你,而不是我!你跟着喜嬷嬷回去吧。”唐天瑞赌气说道。 唐梦瑶冷道:“我不许你这么无礼!” 唐天瑞一扭头看见已经走远的宫云枫,冷道:“无礼的人是他吧?你怎么不去说他呢!” 唐梦瑶怒道:“我再说一次,不许你这么说他!记住,他是你姐夫,我的丈夫!” 唐天瑞冷道:“那你扪心自问,他是不是尽到了一个做丈夫的责任?你嫁给他这么久,你开心过吗?” 唐梦瑶声音柔和起来,道:“只要在他身边我就觉得是幸福。” 唐天瑞又道:“那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看起来也不像是一起过来喝茶的?还有沈小三,她为什么哭?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唐梦瑶道:“回去之后我慢慢和你说吧。走,那边有你爱吃的凉粉,我去给你买一份。”安阳城内有一种消暑的小食品,就是这种凉粉,配一点香醋和蒜泥,加一点辣椒和特质的调料,很是美味。 “好啊。我正想吃呢。”唐天瑞笑道。 前一刻还在剑拔弩张的两个人,此时又和睦相处起来。 且说马家此刻乱成了一团。 先是柳氏听闻崔明月横死,差点晕倒,虽说她对这个儿媳妇谈不上什么喜欢,但终究是马家的人,如今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死了,而且死的莫名其妙,不疼不痒,那还真是稀奇!简直就是触目惊心! 崔明月是在自己房里死的,而且是上吊死的——她有什么想不开要上吊?打死柳氏她都不会相信,崔明月的性子她还是了解的,这种人怎么可能自杀?可是家丑不可外扬,她又不想惊动官府,于是便紧急休书给马文俊,让他暗中调查! 有人将毒手伸到了马家,而且在这个两军对垒的节骨眼上,这可是大事!柳氏努力镇定着,但却掩饰不了内心的惊恐。 只是,噩耗远远不止这些。 接着便是马文俊在接到消息赶回来的路上出了点事,听说是从马背上摔下来了,不过也没什么大碍,就是一条腿给摔断了。 当柳氏听见这个消息时,当即就晕倒了。她一生的心血都在马文俊身上,就这么一个儿子,竟然摔伤了腿——摔伤了腿倒不是多大的事情,虽然也算得上一件大事,她最怕的是事件背后的阴谋和黑手!当她幽幽地醒过来时,看见的是捧着药碗跪在床前的沈芝媛,当即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甩过去,骂道:“丧门星!扫把星,自从把你纳进门,就没一件好事!来人哪,把这个贱人给我拖出去,没我的命令不准她在主院里出现!扫把星!” 沈芝媛吓了一跳,被柳氏这么一震,也不知如何是好,她才进门没多久,要不是崔明月突然死掉,她还没机会来主院伺候着。 当两个壮实的仆妇将她强行拖走时,沈芝媛傻眼了,这才知道什么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早上,她听见崔明月的死讯,喜极而泣,搞的一群丫头都以为她是为崔明月哀伤,但又觉得这个姨娘的表演实在有些过火,明明是水火不容的两个,偏偏要这般悲戚;沈芝媛差点就去烧香拜佛了,觉得这是佛祖保佑,给她的机会——崔明月死了,她说不定就能扶正了——扶正啊,真是想想都开心。 当她被扔回偏院,并且偏院的大门都被锁好的时候,那个叫红玉的丫头便开始嘲笑了,道:“沈姨娘,方才不是喜滋滋地过去在,这么快就回来了?夫人待您可真好啊,大概是怕你累着吧。” 沈芝媛冷笑一声,招呼了杏儿还有之前在外宅买的丫头,道:“外头的门锁上了,以后这个偏院不能随意进出了,你们知道吗?” 几个小丫头面面相觑,杏儿有些着急,正要说话,却被沈芝媛挡住了,又道:“红玉是个眼界高的,不然也不会找到少夫人这么一个高枝,只可惜,这个高枝——折了!你们几个还愣着做什么,好好给我教训一下这个小贱人!” 红玉惊道:“在内宅私斗,是要杖打三十大板的,你们连规矩都忘了吗?” 沈芝媛冷道:“我先赏你三十大板再说!” 接着红玉的嘴就被捂了起来,衣服被杏儿等人三下五除二撕扯了一番,破破烂烂的,有些地方都不足以遮羞了。 接着便是一顿拳打脚踢,虽说这些都是弱女子,没多少力气,但红玉也是个柔弱的少女,根本经不起这顿痛打。 “我心里有空气还没咽下,你们把这个贱人的头发给我剪了!最好弄得比狗啃了还难看!”沈芝媛笑道,既然在柳氏那里受了气,自然要找个发泄的出口。 杏儿不辱使命,领着另外两个丫头,做得那叫一个卖力,可怜红玉平日里那么嚣张,如今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哭得嗓子都哑了,可惜发不出半点声音。 沈芝媛还不解气,下了台阶就是一顿踢打,偏偏踢在红玉的私密处,骂道:“贱货,现在知道怕了?知道求饶了?平时向崔明月告状时怎么不见求饶!哼,你当我不知道,你不仅告密,还在我饮食里放绝子药!我怎么能轻易饶了你这个贱人!打,给我狠狠打!” 杏儿等人平时也没少受红玉的欺负,自然下手卖力。 ☆、228 鸡犬不宁又逞凶 那红玉经众人这么一番胖揍,心中又恨又气又羞又怕,浑身是伤口,又受了惊吓,所以等杏儿等人停下来时,早就奄奄一息。 “姨娘,她好像死了?”杏儿方才打地最起劲,现在有些害怕了。 沈芝媛跑上前一看,那红玉趴在地上的确是一动也不动,像是一条死狗,她踢了两下也是没反应,她蹲下身子,在她鼻息上试了试,然后大大咧咧道:“没事,死不了!把她拖下去吧,扔床上,死在这里实在让我看着不爽!”她双手叉腰,一脸的煞气,只有杏儿知道沈芝媛骨子里有多邪恶,因此对她的命令不敢不从。 另一个丫头战战兢兢道:“姨娘,要是真的死了怎么办?” 沈芝媛冷哼一声,道:“她主子都死了,她既然在这么忠心也该去尽尽孝心了。我就是要告诉你们,平日里不要狗眼看人低,我再不济也是个姨娘,你们做什么最好三思!” 杏儿给另外两个丫头使了个眼色,那二人便将红玉连拖带拉地送到了她的房间。 “我就不信这个院子能困得住我。”沈芝媛冷冷望着那扇紧闭的大门。 杏儿有些担心,生怕她这个时候又发作,倒霉的便是自己,道:“姨娘,现在府里乱着呢,方才夫人的态度你也看到了,不如先安静几天,凡事都有爷给您做主呢。” 沈芝媛又是一声冷哼,道:“那个色中饿鬼,指望不上!我自有我的办法。杏儿。你跟着我,总有一天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崔明月,哈哈,她也有今天!” 谁能想到崔明月突然死了!有她在。沈芝媛觉得自己这辈子都要被压下来,她现在死了,终归是有一线希望的,虽然目前的情形看上去并不乐观! “给我找件素净的衣服来。我要去佛堂。另外这几天就不用给我准备饭菜了,每天送点水来就行。”沈芝媛吩咐道。 杏儿不解,道:“姨娘,您这是打算?不管怎么说,都要注意身体啊,身体才是自己的。” 沈芝媛摆摆手,道:“你家主子的心思你那个榆木脑袋是跟不上的,只管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就行了!” 且说马府内继续混乱,混乱的上空又笼罩着一层阴云。而在这阴云之下一种传言不胫而走:说是马征明当年只顾建功立业。不顾将士的死活。明明是打了败仗却谎称捷报,欺上瞒下获取军功,一将功成万骨枯。马家是踩着疆北战士的鲜血和白骨往上爬的,现在那些屈死的将士寻仇来了! 当然也有人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说这根本就是胡山海旧部在报复,因为军营里混不进去,所以先从马家的家眷下手了。现在死的是少夫人,下一个便是老夫人了! 另外,还有一种传言,说是崔明月阴气重,平日为人阴损,所以损了阴德,不但不能生育子嗣,还早夭! 柳氏听见这些传闻后差点气疯了,当即命令管家找了一群壮丁连同保家护院的将士去把这些传流言的人救出来,一律杖毙! “娘,息怒。别气坏了身体。”马文俊在随从的搀扶下,翘着打了石膏的左腿一瘸一拐地走到了柳氏的床前,看着柳氏突然间衰老而苍白的面容,又想想突然死去的妻子,心中又悲凉又慌张,但是偏偏逞强不肯表露出来,还大言不惭道:“这些都是意外,你千万别担心!今时今日,谁敢动我们马家?就连安北王府也没这个胆量!” 柳氏拉着马文俊的手,眼泪突然就落了下来,她并不是一个爱哭的女人,这么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让她自然而然地学会了掩饰自己的情绪以及喜怒哀乐,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流露出脆弱的一面;当然,她也不是强势的女人——她认为那样不够优雅。 但是,此时此刻,她却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心中万分悲苦,颤抖道:“俊儿,你是我的心头肉!你有一点损伤,我比自己死了都难受,伤在你身上,却千万倍地痛在我身上!” 马文俊经她这么一说,又感动又难为情,道:“娘,您放心。我很快就好了,大夫也说了,修养一段时间就好。我已经休书派人送给父亲了,只要暂时找个人取代我在军中的职事就可以了。您千万别哭,哭了就不美丽了哦。” 柳氏被她逗笑了,道:“没个正经,都是大人了!我一把年纪了,还能用美丽这个词!” “娘在我心目中用于那都是最美的,从来没有老过。”马文俊道,顺带回忆了一些童年的记忆,想起自己当初的调皮,马文俊显出了与年龄不符的腼腆,而这份腼腆在柳氏看来却是最美好的象征:在她心目中,没有比马文俊更好的儿子了,那么单纯,那么善良,那么的——腼腆! 这样的人儿,她如何放心得下?这样的人儿如何应对那一班虎狼之师?这样的人儿,如何在宦海中沉浮自如? 可她哪里知道马文俊的野心和荒唐! “这件事总要查个水落石出,否则怎么向崔家交代!给崔家的信有没有送出去?”柳氏道。 马文俊道:“已经命人送出去了。娘,你就放心吧,这件事我一定会查清楚的,一定要严惩凶手!另外,我找了仵作来,我想查查明月的真正死因!” 对于死后解剖这种事情,古人都比较忌讳,认为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死者不能入土为安将来会闹得家宅不宁,听到马文俊请了仵作,柳氏犹豫了一下,道:“要是崔家的人知道了恐怕要闹事,毕竟人都去了。这不是普通的作案,根本就是有人要对我们马家下毒手,你即便找出了死因又如何?未必就找得到凶手,最后还会得罪崔家,不是又生出一桩事来?” 要说崔家,乃是云州知府,按理说一个四品的知府马家压根不用放在心上,但云中乃北疆的粮草库,那里物资富饶,马征明用兵打仗的粮草有一半是从云州那里征集的,要是没有崔家的后援,一切哪有那么顺利;何况崔家当家人也就是崔明月的父亲现在的官阶是不如马征明高,但当年却是齐肩的,不分伯仲,所以马家、崔家结亲那是名副其实的门当户对。 何况崔家人丁兴旺,不要说旁系了,光是直系,崔明月上有两个哥哥,下有弟弟,而且多有才干,那旁支子弟更不必说了;虽说势力、官职比不上马家,但底蕴未必就输于马家——就是冲着这一点,马家也不能在这个时候节外生枝,将崔家给得罪了。 马文俊道:“这个问题我考虑到了,但是势在必行,说不定能查出蛛丝马迹。毕竟人已经死了,只有找出凶手,才能让她真正安息。” 柳氏又道:“实在不行给老爷写封信,让他派一两个得意的助手过来,协助你处理这件事。你要是有个三场两短、我、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马文俊蹙眉,马征明在营帐遇刺的事情他并没有告诉柳氏,要是她知道了恐怕受不了这个打击,现在军心已经出现涣散的情形,围绕在马征明身边的一部分是见风使舵的人,并不是真的效忠,不过是趋炎附势;一部分是不得不听从他的人;只有极小一部分的死忠,这种人必须随时留在军营内等候调遣,这个时候怎么能派出来处理马家的家事? “娘,这件事交给我好了,我有办法,一定会抓出凶手的!”马文俊信誓旦旦道,努力笑得开心点,好让柳氏放心。 柳氏道:“可是你的腿?你要好好休养才是!” 马文俊笑道:“休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有些事不是靠跑腿,我想要做什么,一大帮子的人给我跑腿,供我差遣!主要是动脑子。”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柳氏欣慰地点点头,道:“你一定要小心。平时不要出入,一旦出门一定要多带几个人手。我就怕这群人狗急跳墙。”她目光狠狠地看了一眼窗外,在她看来敢对马家动手的人一定不是哪个平头百姓,肯定是一伙势力,而且是不容小觑的势力。 “你有没有可疑的对象?”柳氏忽然问道。 马文俊心中的确有可疑的对象,但却笑道:“娘,我哪有那么神乎其技的,什么都没查就知道是谁做的。等有消息了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你就安心吧。” 柳氏道:“我不安心哪!你让我怎么能安心!” 马文俊忽然有些不耐烦。 柳氏又道:“对了,你把沈家那个小贱人给我轰出去,我现在见到她就心烦!自从她进了家门,家里就没一件事顺利的,连我那株白玉兰都莫名其妙死掉了!晦气得很!就是个扫把星,赶紧弄走,眼不见心不烦,实在不行,扔点银子给沈家。” 马文俊现在没心情处理这些琐碎的事情,道:“娘,等这事情过了就把她送走,这个节骨眼,为这么个贱人再闹出的事情来,犯不著;你就别生气了。我约了人去办事,这会子他差不多到了,我先去办事了。” ps: 鞠躬感谢小小猪妹、吴千语、0拈香一朵0、淡然飘过1四位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唐门之我是男孩送的评价票。么么 ☆、229 多情总被无情恼 待马文俊被王连盛等随从扶着走出去,柳氏急忙招来大丫鬟紫云道:“去把老五给我找来。”老五是马府里的家奴,说是家奴却又身份特殊,听说是当年柳氏的陪嫁,在马家不用做什么事,养着几匹马,但领的月钱却一点也不少。 紫云问也没问,当即出门去寻老五。 若说马家这边正在运筹帷幄,安阳城内尚有一处地方也不曾安宁,那就是畅春楼! 当千雪不着寸缕地从绣床上走出来,那美丽的、泛着青春光泽的胴/体看上去是那么的诱人、那么的令人神往;那双精致的小腿细长而圆润,没有一丝赘肉;如同弱柳一般的蛮腰盈盈一握;再看她的脸,那样的青春和美丽,又带着一抹满足的春/情。 床上的男子舒服而满足地翻了个身。 千雪有些妩媚但更多是轻蔑地回头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无形之中将房内的荡漾着的旖旎和春/情激荡的无影无踪。 “你满意吗?我这样的付出。”千雪轻轻问着,慢慢从地上拾起衣服,胡乱地披在身上,仍旧掩饰不住那满脸的娇媚和年轻身体上散发出来的青春和火热。 躺在床上的男子是疲惫后的满足,将头埋在漆黑的头发上,半敞着胸膛看上去壮实,此刻他媚眼如丝,显出与年龄及那张方正的脸不相符的媚态来,额角上还有着浅浅的汗渍,道:“满意,非常满意!” 谁能想到这便是名震天下的第一杀手——夜无常!江湖上传闻。夜无常不好女色,为了练剑,不喝酒、不好色,一直独身一人。这么多年来无影去无踪。所以很多仇家即便花了重金也找不到他的人,谁能想到他会藏身在这烟花巷里。 千雪冷道:“那件事就交给你了,如果再失败,我可保不了你!”她说这话的时候不带一丝情感。很轻但也很冷。 夜无常依旧躺着,嘴角岑起一抹高深莫测的笑,道:“不用你反复交代。”他对眼前这个女人又爱又恨,爱的什么他说不清楚,那根本就是难以名状的情愫;恨的是什么,他却不曾忘记,这个女人根本就是利用他! 就连床上的欢愉她也没有半点投入,就像是一个妓/女对待一个嫖/客的态度,完全是职业化的讨好——最恨的是。这种事她做起来似乎驾轻就熟。 千雪冷笑道:“我不是交代你。我只是怕你怎么死了都不知道。你的行踪早就暴露了。知道吗?连手无寸铁的妇孺都知道你在畅春楼了。” 夜无常冷道:“知道又如何?可他们见过我的真身吗?就算找得到我,哼,能杀死我?不自量力!” 千雪冷道:“你这么自信当然是好事。当心是自负,最后落得个身首异处!” 夜无常冷道:“身首异处?你想当寡妇?” 千雪冷道:“如果和你亲热了一会便是夫妻。你死了我便是寡妇,那我当过很多回寡妇了!”她说得轻描淡写,在夜无常看来则是厚颜无耻,根本就没有廉耻可言,骂道:“你不要这么下贱!就算这么下贱了,也不要说出来!” 他身手迅猛地抄起一件衣服,将千雪裹住,然后拉到了床前,狠狠地掐着她的脖子,那么细腻、白皙又如同瓷瓶的脖子,他真的舍不得,但他恨! “我就是这么下贱,我还偏要说出来!你要记住,我和你之间根本就是交易,没有真感情!我们这样的人配谈情说爱么?”她冷道,似乎并不忌惮夜无常的发作。 夜无常冷厉地看着他,双手颤抖,手下又多了几分力气,只要再用一分力气,千雪便必死无疑,但千雪根本没有挣扎,平静地看着他,就像是一个母亲看着一个孩子,那么温柔,那么耐心,偏偏又充满同情,就那么悲天悯人地看着他,眼神有些空洞,但空洞也掩饰不了那同情的嘲讽。 夜无常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没有怒气,当然生气也随之消失。 “不要忘了你的任务。这次一定要得手!”千雪起身,冷冷滴说道,整理了一下衣服,忽然,又恶作剧地转身,然后将衣服扯开,咯咯笑着:“要不要再来一次?想不到你这么厉害,第一次就可以让女人这般有感觉……嗯,对了,欲/仙/欲/死!” 夜无常瞪着他,每次见到她这么下贱而堕落,他心头又奔涌着无数酸涩的感想,就像是一个渴望美酒的人忽然喝道了一泡屎尿,那感觉实在太糟糕了!偏偏他还心存幻想!他不相信千雪是这样的女人,总以为她有苦衷,每当他这么以为的时候,千雪总是毫不犹豫、毫无顾忌地破坏她在他心目中那点美好的形象;但是,每当他打算放弃的时候,她又总能不经济地流露出自己美好的一面,从而让他欲罢不能! “贱人!”他狠狠地吐出一句,那么简短有力,那么恨! 千雪听见了,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丝毫没有受伤甚至没有受到影响,淡淡道:“贱人总好过死人。” 夜无常拳头握紧,纵身跃起,在半空中裹了自己的衣服,然后踢踏了几脚,九转凌云步用起来,从床头上拿起他的剑,便冲出了房间——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千雪冷冷地看着他消失的背影,道:“还算识相!” 就在这时,那丫鬟又敲门进来了,在千雪面前比划了半天,千雪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哼,还是没舌头的好,否则有些吵!” 那丫鬟急忙垂下头,不敢与千雪对视。 千雪哈哈大笑,道:“你总算是知道我的手段了!” 是的,她将这个丫头的舌头活生生地切了下来,掉在地上的时候那大半截的舌头还在动弹——直到那个时候,小丫鬟才知道千雪的功力以及狠心,能将这一切做得不动声色,是多么可怕的角色!自此,再也不敢在千雪面前有半分叫嚣! 当夜无常回到自己的房间,易容走了出去,当他出现在大街上时是一个算命打卦的先生,背着一对褡裢,举着一个“铁算子”的招牌——世人只知道夜无常第一快剑,杀人无形,但是却不知道他还是易容的高手。 他就这么摇摇晃晃、看似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一抬头,就看见一辆华美的轿子急匆匆地行过来,几个轿夫看起来都很吃力,那说明要么轿子里坐的不止一个人;要么这些人已经抬着轿子疾走了一段距离。 “小哥,不听在下几句良言么?”他拦住了跟随轿子疾走的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显然没有耐心,推搡了他一下,骂道:“眼睛瞎了,看不见小爷这里有急事嘛!想发财也长点眼识!” 算命先生撸撸胡子,笑道:“小爷,你这是血光之象,还请听我一句话。我若说得不准,你打了我的招牌!” 那年轻人作势就要打,一把拽过他手里的招牌,狠狠扔在地上踩了踩,骂道:“叫你再胡说八道!今天拆了你的招牌,下一次可就是拔了你的牙!” “哼,将死之人还如此凶悍!我若没猜错,小爷你是给贵人当差的,而你家贵人今日有伤在身,又有主母不幸身亡。唇亡齿寒,城楼失火殃及池鱼。唉!”那算命先生很遗憾地摇摇头,惋惜地俯下身子将那已经破了的招牌捡起来。 那年轻人露出凶残的样子,对着那算命先生就是几脚,骂道:“要你乌鸦嘴,要你诅咒我们家爷!找死呢你!” 轿子忽然停住了,里面传来话,道:“连盛,问问他可有破解之法?” 原来这轿子里坐的正是马府的大公子马文俊,而跟在后面的便是马文俊的贴身小厮王连盛。王连盛本来被这算命的中年人吓了一跳,心中担惊受怕着,毕竟他整日里跟着马文俊,若是马文俊有个三长两短,他一准好不了;就算那些暗杀者能放过他,马家肯放过他?他本来也想求求神、拜拜佛,找个高人化解一二,但是当着马文俊的面,他不敢有半点分心,尤其是这个时候,以他多年跟随马文俊的经验来看,现在正是他表现忠心的时候,哪怕没有中心也要表现得忠心! “我们家爷问你了,有什么破解的法子吗?”王连盛道,口气里就谦恭了很多,还帮那算命人拍打了一下衣服,笑道:“方才多有得罪,先生多多包涵,多多包涵。”他一边说一边把那算命先生拉到了一边,苦哈哈道:“先生,您是不知道,我方才那么做是情非得已。正如先生所言,我们府上出了点事,爷正心烦呢,最害怕听见别人危言耸听。你也看到了,前前后后跟了那么多人,不止眼前的这些人,还有那些穿着便衣的人,对,就是那些混在人群里的,也都是暗中保护我们爷的。” 算命先生悠哉地摸着胡须,道:“我早就料到这轿子坐的是贵人。你瞧瞧,轿子顶上有一片紫气,只可惜,紫气东来,这紫气却有西去的架势,而且有黑云缭绕。” “哪里?在哪里?我怎么看不见?你不会是糊弄我吧?”王连盛将信将疑。 ☆、230 出言不逊惹祸端 那算命人冷笑道:“我十岁上茅山,学了十五年才下山,开过天眼的!你若不信,只管找其他人去化解,大可不听!”他冷冷地甩袖子转身,端着架子。 王连盛那是病急乱投机,何况还有马文俊的命令在身,笑道:“先生,我不懂这些,说句玩笑话儿,别当真!听先生口音不像是本地人?” 那算命者微微一笑,眼神深邃而内敛,像是有些道法的人,悠悠道:“我是南方人,来此地帮扶有缘人,也算是给自己的道法提升一层。这是你们的劫数,也是我本人的劫数。一言难尽。小爷,你可是问破解之法?” 王连盛搓着手,笑道:“自然,自然。先生,有什么破解之法,你可不要藏着掖着,我告诉你,我们家这位爷可是金主,只要你的法子有用,赏钱大大有!哎,不瞒你说,是真的出事,否则,我们爷平日里可不信这些玩意。” 那算命人微微一笑,显得高深莫测,道:“破解之法谈不上,但我倒有一法可以将这灾煞稍微化减。” 王连盛像是抓住了救命的稻草,拉着那算命人道:“那你快说说什么法子!走,跟我见爷去。” 算命人摆摆手,道:“急不得!急不得!” 王连盛想了想,便试探他道:“我先考考你,是驴是马都要牵出来溜溜!你先看看我家里有什么人。” 那算命先生呵呵笑了,道:“看你眉短兄弟缘薄,应该没有什么兄弟姐妹;看你额头左角日官凹陷。说明你此生克夫,令尊早年过世;你额头右角为月官,主母亲,月官尚且饱满。说明令堂安康健在。” 王连盛听得有些稀奇,这些事情完全和他的自身情况一模一样,嘿嘿一笑,道:“你还能看出什么?” 那算命者笑道:“还能看出很多。比如。你眼角有痣,不掩你风/流本质;眼睛周围有黑色云雾环绕,说明你纵欲过度……还有……” “停!够了!瞧瞧你都把小爷说成什么人了!先打住,我们说正经事,你有什么办法帮我们爷化解一下灾煞?” 那算命者笑了,道:“不妨事,我不会乱说。如果你告诉我生辰八字,我能测出的东西就更多了。” 这时从人群里冲出来一个粗壮矮胖的老头,上来就推开了王连盛。满脸凶煞地看着那算命人。眼里的凶光活像是一头饥饿的野狼;王连盛被他推出三丈远。跌坐在地上,正揉着胳膊道:“我说五爷,你吃错药了?这么凶做什么!” 此人便是柳氏口中的老五。柳氏对此人很是倚重,想来不会是吃白饭的主儿! 算命人被他那凶神恶煞的目光看得有些发怵。呆呆道:“你想做什么?我可是一分钱都没收……”别看他五短身材,但一下子就把王连盛扔出那么远,至少是有一股蛮力的。 “哼,装神弄鬼?”他一边说一边抓住那算命人的手腕,用力试了一下他的脉门,就听那算命人哎呀一声惨叫,抱着手腕哀嚎着。 好家伙,这个五短身材的老头真是不简单! 王连盛道:“五爷,人家就是个算命的,你这又何苦呢?哎,我说先生,你没事吧?” 老五瞪了他一眼,吓得王连盛急忙闭嘴。 马文俊因为左腿受了伤,所以能坐着基本上就不走,依然坐在轿子里,但那算命人的惨叫声显然也听见了,派了个小厮招呼王连盛过去,王连盛狗腿的跑过去,和他说了一番,马文俊皱眉,道:“老五是越来越暴躁了,见谁都打!” 语气之中显然有着不满。 王连盛简直就是马文俊肚子里的蛔虫,当即附和道:“就是呀,他总是分不清尊卑,敢在爷您面前造次!小的看这个算命先生似乎有两下子。小的什么都没和他说,他光是看面相就点破了很多东西,还说如果有小的八字能算出更多的东西。” 马文俊皱眉,道:“什么来路?” 王连盛被问住了,试探地答道:“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要不小的找人去摸摸底?” 马文俊继续皱眉。 王连盛急忙补了一句,道:“不会武功,方才五爷已经出手试过了,惨叫声就是他发出来的。爷,要不要再试试?” 马文俊道:“算了,办正事要紧。这些鬼力怪神的东西,没事的时候可以折腾一二,现在没心情做这些。” 王连盛连连称是,又道:“爷,您这腿还痛么?小的听说那沈家小娘子开了一家医馆,口碑很不错,就在西市。叫什么回春坊,要不去试试?” 一听见沈如初,马文俊的脸上现出了一抹前所未有的柔情,不明显,但眼睛却亮了一下,似有心动,王连盛善于察言观色,道:“爷,不耽误这一时啊。再说了,府衙那些人算什么,还不都是听从您的指令,让他们到府上都是应该的,何至于让您带着伤还亲自跑一趟。” 马文俊听着有理,这段时间是不能近女色了,毕竟腿上打了石膏,还隐隐作痛,那些床第之间的快活事肯定是做不了了。 “那去一趟?”马文俊笑道。 王连盛见马文俊难得露出笑容,当即手舞足蹈,笑道:“去一趟,爷,咱们现在就走!” 但是还没来得及让轿夫转头,老五又冲了上来,瓮声瓮气道:“这是要去哪里?怎么变道了?” 王连盛有马文俊的指令在身,自然说话硬气些,笑道:“五爷,咱们爷要去看大夫,这不,腿上受了伤,正痛得紧,要找个大夫去看看!” 老五不买账,喝道:“不行,夫人有令,按照原先的计划进行!爷早上出门时已经上了药,也请了大夫看过了,暂时没有大碍。我告诉你,你小子不要整天迷惑爷做一些五迷三道的事情,不务正业,看我不回了夫人让她撵了你滚出去!” 王连盛一脸的无辜,打是打不过这个倔老头了,何况资格也没他老,赔笑道:“别介,五爷!我平时可是尊重您老。这不是爷的意思嘛,突然间痛了,咱们这做吓人的,不能代替爷痛,还不能帮爷分忧么?” 老五冷道:“必须去府衙,商讨护卫之事。”现在军队抽不开人,马家府上有数十人;今天为了保护马文俊,这数十人里抽调一半出来,这样一来马府就没有守卫了。按照柳氏的意思,是一定要写信给马征明,让他指派一些人手回来,但是却被马文俊强烈制止住了,她也只得作罢,另作她想,便想着从府衙调派一些捕快和兵卒来守卫。 何况,崔明月之死、马文俊受伤,这些事都要交给府衙的人来查办。 马文俊不喜老五这么顽固,却也懒得与他争执,摆摆手,道:“去府衙,去府衙!” 那算命先生凑上前,拉着王连盛,道:“这位小哥,轿子里这位贵人的吉位在正西方,这东北方向是大凶,去不得去不得呀!且看这轿子顶上的一团黑气,正是朝着那东北方向飞去。” 王连盛冷道:“你这是唬人吧?” 那算命先生道:“唬人?我是开过天眼的,这口饭是祖师爷给的,可不是信口开河!何况,我有多大的胆子敢和轿子里的这位贵人说玩笑!” 老五一个箭步冲过来,拽着那算命人的衣领,一下子甩了出去,道:“我看你就是胆子够大!滚,不要让老子看见你!” 那算命人被扔出好几丈远,甩在地上,皮青眼肿的,半边脸当即被擦破了,渗着血。 王连盛吓得摸着胸口,半天说不出话来,对马文俊道:“爷,咱们还是继续行路吧。” 马文俊来了气,他从小到大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就连马征明也极少当着他的面发这么大的脾气,他老五算什么东西?再老资格还不是个奴才!他若是好生相劝,马文俊兴许就听了,毕竟心里舒坦,他分得清好坏对错,也不至于太过荒唐,但老五这么一再在他面前耍横,让他顿时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脸色阴沉了许多。 王连盛最知道马文俊的脾气,心中对老五的野蛮举动也怀恨,当即煽风点火,道:“爷,您说五爷这脾气怎么比您这当主子的还大呢!瞧瞧那个算命的先生,人家也是为了爷好,这算命打卦的人最是得罪不起,不指望他们能排忧解难,但是他们使坏的话,那还得了?” 他一惊一乍的,说得马文俊心情更加不爽,当即道:“我今天还就不去府衙了!转头,我要去回春坊。” 王连盛笑道:“爷,好嘞!您只管去医馆,小的现在就派个腿脚利索的人去府衙啊,把那群大人都招到府上商议,耽误不了您的大事。” 老五见轿子转头,当即气恼,于是说话的口气更加不逊,打着嗓门道:“爷,你这折腾什么?正经事不做,又受王连盛这小子挑唆!” 王连盛仗着马文俊撑腰,说话便也不客气了,道:“你别总惹咱们爷生气好么?爷最近心情烦着呢!” ps: 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门前买菜的老奶奶两位亲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逝去-独舞亲送的香囊! ☆、231 有刺客公子毙命 老五怒了,拉着王连盛的衣衫,一下子把他拎过来,骂道:“你小子最混账!整天教唆爷一起玩乐,不务正业!” “爷,你听他怎么说你呢!说你不务正业!”王连盛典型的小人心态,喊得那叫一个响亮,生怕马文俊听不见。 马文俊愤怒地揭开窗帘,怒道:“老五,放了小连子!” 老五恨恨地将王连盛推搡开,走到轿子前面,道:“爷,万万使不得。您千万别听那臭算命的乱说,要不让我去把那小老儿给宰了!” 马文俊听了这话更是火冒三丈,差点从轿子里跳出来,骂道:“你一把年纪了,别总是这么争强好胜!还跑到大街上来逞凶,要是传出去你让我们马家有何颜面!” 老五急得满头大汗,想说什么,嘴巴张了半天也说不出半句话来,而且他即便再耿直也看出马文俊火了,可他不服气,梗着脖子,盯着马文俊看了半天——马文俊恼火地放下窗帘,这在他看来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王连盛只顾着和老五斗气,自然处处煽风点火,让马文俊心中对老五的敌视又重了几分,冷道:“老五,你想以下犯上?” 他这一喝,有几分威力,毕竟养尊处优的正经主子,不怒自威,何况是发怒的档口,老五再不情愿,也只得让行,道:“爷一定要小心谨慎。” 马文俊气恼地再次放下窗帘,王连盛也懒得理会他;谁也没有看见那艰难爬起来的算命者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当马文俊的轿子彻底转了个方向、向西市行过去的时候,老五还是悄悄跟了过去,王连盛却见不得他,凑到轿子钱。道:“爷,五爷也跟着来了。” 马文俊又怒了,自从腿受伤之后,他就脾气暴躁了许多,这是人的本能,因为不能动弹的人最容易生病或发怒,若是手受伤了倒还好说。这腿受伤了,连带着让他这个血气方刚的青壮男子连鱼水之/欢的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活该他恼火! 这也难怪王连盛撺掇着他去看沈如初——这小子机灵,最了解马文俊的心态,俗话说得好,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就因为得不到,所以沈如初在马文俊的心目中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好比是摘不到的月亮。皎洁、明亮,是最好的意/淫对象!此时不意/淫更待何时? “他算哪门子爷!”马文俊怒道。 王连盛看效果达到了,急忙谄媚笑道:“爷啊,您息怒。小的这就去把他给打发走。”他往后看了一眼,又吓得躲了回来,装出一副害怕惊恐的样子。喃喃道:“爷啊,小的不敢。恐怕再被他摔一次,小的这屁股非变成四瓣不可!” 马文俊道:“没用!直接告诉他。让他回家,他的职责就是看家护院,家里也需要人守着,别跟在我屁股后头,这么一大群人的,还怕我走丢了不成?” 王连盛自然忙不迭地将这番话如实转告给了老五,末了又道:“五爷,不是我多嘴,爷到底是主子,将来整个马家都是爷的。你犯不着得罪他呀!何况,这个档口,马府的安危也很重要。夫人在家就不用保护了?听我一句劝,还是回去吧。爷这边有我呢。” 老五听了半天,虽然不服气但也觉得句句在理,找不出半句茬来,最后一句总算让他抓住了把柄,啐了一口道:“有你?有你顶个屁用!” “别动气别动怒!好,我没用,我连屁用都没有!您老人家就听我一回,先回去吧。”王连盛道。 老五站在那里走也不是,回也不是,柳氏只是吩咐他保护马文俊去府衙办事,并没有吩咐他寸步不离地跟在马文俊身后,何况马文俊的品性他是了解的,万一马文俊是去荒唐了,自己怎么办? 等他回过神来,马文俊的轿子已经紧走慢走地行了一段距离,这时一个卖菜的庄稼汉走了过来,低语道:“五爷,您看这该怎么办?我们要不要跟过去?” 老五暴躁道:“不跟!让他吃点苦头!马家迟早被他败完!”但是他也不敢贸然离开,就在附近逡巡着,保持着适当的距离——能看见马文俊的轿子,但是不至于烦着马文俊——这已经是他这种粗人能做出的最细腻的活儿了。 且说马文俊的轿子摇摇晃晃去了西市,朝沈如初开的回春坊走过去。 就在这时,之前被老五打伤的算命先生突然不见了,连那“铁算子”的招牌都扔在了地上,王连盛发现这一点后,很无耻地以为:一定是这个算命先生是个怂货,被五老头那么一打早吓得屁滚尿流,滚得远远的了! 他似乎看到了一阵风声,瞬间凉爽了一下,但也紧紧是凉爽了一下,而且这凉爽是贴着自己的耳边过来的,那种凉飕飕里还带着一股阴冷,他本能地偏了一下脑袋,倒不是要躲过什么,只是想回头望望,到底是怎么回事。 接着就听见王连盛“啊!”的一声惨叫,他的右边耳朵被活生生地削了下来,因为剑法实在太快了,就在耳朵的残片落在地上的时候,他看了几眼——对,是看了几眼之后才感觉那股钻心道的痛,才知道那是自己的耳朵,才发出那一声惨叫! 而与此同时,那柄快剑已经刺进了轿子里,王连盛分明看见马文俊整个人从轿子里栽跟头一般倒下来,王连盛顿时傻眼了,简直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爷!来人哪!”王连盛惨叫着,扑过去。 老五听见了喊声急忙带着人冲了过来,但是他赶到时看到的也不过是马文俊蜷缩在地上的身体,痛苦地扭曲着,那条打了石膏的左腿仍旧保持着僵硬的状态,和他整个蜷缩的状态一点不搭配;或者说那根本就是一句尸体——他探了探马文俊的鼻息,用那双颤抖不已的老手,结果如同他担忧的那样,眼前的马文俊已经由前面活生生的状态变成了一个——死人! 真是好快的剑!一招致命!而且击中了胸口处,直达心脏,连半分偏离都没有!马文俊临死时都没来得及看清凶手是如何出手的,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什么都不知道,所以,直到死亡,他才知道自己被人刺了一剑! 他不甘、痛苦、不可思议! 他双手捂着胸口,像是在防止自己的心脏蹦出来,这说明剑刺进去的时候他都没有感觉到,直到剑拔出来他才意识到,才感受到了心脏传来的痛感。 王连盛呢,正一手捂着耳朵,跪在地上找耳朵残片,明明捡起来放在手里了,已经手抖的太厉害,又掉在了地上——他就一边捡着、一边哭着;一边抖着,一边掉着;如此往复了很多次。 “我的耳朵……我的耳朵……”他喃喃低语,眼泪鼻涕弄了一脸,还有血液,弄得半个肩膀都湿透了,红红的,很吓人。 老五抓着他的衣襟道:“没用的东西!整天只会撺掇爷去荒唐,如果不是你……不是你撺掇,爷怎么会敢我走?怎么会……”他越想越气,一拳头揍过去,王连盛的小身板根本吃不消,当即摔在地上,连门牙都掉了两颗! 王连盛被先前的情形吓坏了,根本不知道疼痛,一个劲地念叨:“我的耳朵,我的耳朵呢?快还我的耳朵!” 老五又气又急又心疼,马文俊再不成才也是他看着从小长大的,何况柳氏就这么一点骨血,他还年轻,还有大好的前程,竟然死于非命!他后悔方才没有跟上来……他和谁赌气呢?他犯得着赌气吗? 死的不止是马文俊,还有他那四个轿夫——这四人也并非普通的轿夫,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兵,不仅仅是给马文俊抬轿子那么简单,还负责保护他!可这死人也都是一招毙命,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他越想越恼火!他恨自己!恨自己无能!可他这辈子不善表达,一辈子吃苦、吃亏都在这张笨嘴上。 他冲着天大吼一声,连衣服都撕扯破了,再低头的时候,有人看见他老泪纵横,嘴唇哆嗦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已经派了一些人四处去搜寻凶手,可是能在瞬间削掉王连盛的耳朵并且一招将马文俊毙命的人,那自然是绝顶高手,想抓到谈何容易! 何况这时已经围了一群过路的人——任何时代、任何场合都有看热闹的人,越爱看热闹就越麻木。 从人群里挤进来几个人,将马文俊的轿子团团围住,都不敢相信眼前的情形,一炷香之前还是趾高气昂、活生生的大爷,怎么一转眼就成了死人呢? 老五跪在地上,将马文俊抱起来,骂道:“都是死人吗?你们两个快去叫大夫,把全城最好的大夫都请到马府!你们几个去报官,把这里看护好,其余人都跟我回去!” 围观的百姓害怕老五身上的煞气,自觉地让出一条道来,老五抱着马文俊,迈着沉重的步履,然后突然之间健步如飞,朝马家的方向奔去。 ps: 不好意思昨天写完已经凌晨过几分了,实在好困,就没更新,今天补上。 ☆、232 施医术恻隐之心 因为整个事件就发生在西市的范围内,离回春坊不远,过往的人群叫嚷着,疯了似得朝那个方向涌过去,秦子辉好热闹,连病人都不要了,就跟着人跑了过去。 沈如初本来就没指望一只猴子能安稳过,便随着他去了。 如意见状不满道:“他这样的性子,怎么适合当个大夫,干脆让他回去得了。” 沈如初装作没听见,秦子辉并非一无是处,这个人精溜得很,土生土长的安阳人,安阳的大街小巷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都瞒不过这个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个百事通一样的人,就算本事不大,但解闷的作用是有的;再就是,这是宫云枫送过来的人,岂是说送走就送走的? 金梅却道:“至少他比你有趣,也能开得起玩笑。” 沈如初听了这话,笑了笑,这也是她想说的——秦子辉脸皮厚,吵了闹了都不要紧。金梅这段时间每天都在医馆里帮忙做事,医馆的病人不多,她有时还看看书,和沈如初一起探讨一下问题,最近二人还研究起了针灸。 另一个方面,应了那“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一句话,金梅和如意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二人经常在医馆里出双入对,医馆里的人经常拿他们说一些不咸不淡的玩笑,当然玩笑的内容就是撮合他们在一起。碰上沈如初这么不着调的女主子,如意又苦闷又喜悦——沈如初经常和他出谋划策,让他带着金梅花前月下地约会,不但给他制定好了路线,还给他休假。就连消费的银两都准备好了! 对于金梅呢,沈如初也经常鼓励她要大胆,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人,并帮她分析如意一言一行的含义,听得金梅一愣一愣的,时不时会问道:“太不可思议了,夫人。您是怎么知道的?” 沈如初摸着自己的大肚皮,神秘莫测地一笑,道:“我就是知道额!” 总之,这段时间还是过得有些滋味,当然除了这几天——先是因为那天在茶馆的事情,宫云枫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唐梦瑶也音讯全无,只让自己的丫鬟飘雪送过一次冰镇凤梨来,说是稀罕物件让她尝尝;而唐天瑞呢。听说正被喜嬷嬷看着,基本上寸步不离,就等着收拾妥当回京城了。 如意看了一眼金梅,道:“他有趣,那你找他去。”这句话充满了醋意,但明显又底气不足。在金梅看来却是揶揄和讽刺,敏感的心一下子挑动起来,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过实话实说而已!” 沈如初摇摇头。恐怕这二人又要拌嘴了。 金梅长相很斯文,远远看过去像是受过良好教养的,事实上,金梅不但从小跟着他父亲学过一些医术,也是从小在私塾里长大的,读过书,有些见识,但是不能听她说话,一开口说话就暴露了北方大妞的本性——豪爽有余,温婉不足。 果真。如意不悦地转过头去,不肯再说话。此刻说话,岂不是火上浇油?加之他本来就不善言辞。自然也争辩不过金梅;但是在这金梅看来,就是如意理亏的表现,又嫌他心虚,道:“好啊,你果真是嫌弃我了!” 沈如初见不得女人这样,动辄上纲上线,不但让男人活得累,就连自己都不开心——何况在医馆,这是工作的场合,是情侣闹情绪的地方? “你们有什么私人问题私下里解决,现在好好做事!各就各位!”沈如初冷道。 她平时并不板着脸和谁说话,但是她的话还没人敢不听,金梅再对如意有不满也只得讪讪地离开。 沈如初正在帮一个小姑娘看病,不过是三四岁的样子,却烧的厉害。 “怎么烧成这个样子才来看大夫?”沈如初带着微微责怪的语气,孩子这么小,在医疗条件不发达的情况下,很容易烧坏身体的某个器官,这辈子就算是毁了。 那家长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红黑的脸膛,道:“家里实在没钱……今天进城,好不容易把这一年养得几只鸡给卖了,凑了点医药费,您看这点钱够吗?” 他战战兢兢地用一只指甲里满是污泥的手在怀里摸了一会,然后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桌子上,待他把手拿开,却是五钱的碎银子。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眼前的确是个穷人,头发乱成了一团,上面还沾着杂草,衣服破破烂烂的,有很多油污,裤脚卷在膝盖处,小腿上还有泥巴沾过的水渍痕迹。 “松月快去用冷水冰一些毛巾过来,要快。”沈如初将手放在那孩子的额头上,真的是太烫了,古代没有什么体温计,只能考手去触摸、去感受。 那老实汉子战战兢兢地看着沈如初,也不敢多问。 “你跟我来吧,里面有张小床,把孩子放上面,你这样抱着她,她总是蜷缩着也难受。”沈如初道,楼下的大厅里本来就单独开辟了几间小房子出来,原本就是当病房使用的。 那汉子感激地看着沈如初,跟着她去了一件小房子。 沈如初又吩咐麦冬道:“你去把我之前配好的清热解毒的药丸给我拿些过来。” 麦冬急忙去了。 不一会,松月也将凉毛巾拿了过来,沈如初轻轻地贴在孩子的额头上,并叮嘱松月,道:“过个半柱香的功夫,再给她换一块冷毛巾。” 松月点点头,道:“这孩子烧得很厉害。”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坐在床边等麦冬送药过来,那汉子总算鼓足勇气问了一句话:“夫人,这孩子不要紧吧?家里实在没钱……连饭都吃不上,哪里还有钱看病。前段时间为了买米,我家婆娘连祖传的镯子都拿出去当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如刀绞,道:“别担心,我会尽力的。” 正说着,麦冬进来了,捧了一盒药丸过来,道:“夫人,喂几颗?” 沈如初道:“孩子还小,药力不能太强,把药丸捣碎了,先喂半颗,多喂几次。” 麦冬道:“是,夫人。” 沈如初现在基本上是自己照顾自己,至于麦冬和松月,都叫到医馆里帮忙了,连红袖都没闲着;甘草仍旧是厨娘的工作,每天给医馆的大夫们做饭,做的菜不用像以前那么精致,但量却大了很多,所以,也不闲着。 老宋负责帮忙运运货,每天在医馆和家之间接送沈如初等人,遇见有急事的大夫们,还要接送他们;再就是帮忙传传话、买买杂物——所以,也是物尽其用。 沈如初看着那孩子烧的红红的小脸,又赶紧接过松月递来的冷毛巾给她换了;孩子很瘦,基本上皮包骨头了,小胳膊只比成人的大拇指粗一点,她一阵心酸,道:“松月,去看看还有没有没动过的饭菜,热了给他送些过来。另外,你再去用纹炉给这孩子做点粥,放点鸡蛋和瘦肉——没有的话,去买一点吧,银子到如意那里领。” 松月道:“是,夫人。不过府里应该有粥,就算没有做起来也快,不如让老宋去拿一些过来。” 沈如初点点头,道:“也好,让老宋去办吧。” 吃了半颗退烧药,冷敷了几块毛巾之后,那孩子醒了,醒了之后便摸着小肚子道:“爹,我饿了!” 沈如初被她那可怜巴巴的眼神震慑了,心疼的不行,抱起她道:“走,我带你去吃东西。” 松月则将热好的饭菜给那个汉子送过来,道:“你不嫌弃的话就吃了吧,虽说是我们中午吃剩下的,但是都是没动过筷子的。” 那汉子有些犹豫,对着那慢慢一大满的饭菜吞了吞口水,摆摆手,道:“我不饿,谢谢、谢谢你们。” 沈如初道:“不要钱的,放心吃吧。” 那汉子道:“不要钱?” 沈如初道:“吃吧,不要你钱。” 那汉子颤抖着接过碗,道:“让孩子先吃吧。” 那孩子一见有吃的,便想着从沈如初的怀里挣脱,松月见状,道:“夫人,让奴婢来抱吧。”那孩子只顾着挣脱,一双脚正踢在沈如初凸起的肚子上,看得人心惊。 沈如初将孩子交给松月,道:“怎么老宋还没回来呢?” 正说着,老宋提着一个食盒过来了,道:“夫人,我来了。家里还有点蔬菜粥,甘草急忙热了热,又加了点蛋花在里面,切了几片卤肉过来。” 沈如初道:“松月,你喂喂这孩子吧,先吃点稀的,不然肠胃受不了。” 那汉子捧着个碗,半天没动筷子,道:“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这么好的饭菜我想留着带回去让他们也尝尝。” 沈如初也不勉强,道:“等一下就让人给你打包了。” 出了病房的时候,秦子辉一蹦一跳地窜进来了,沈如初见他那猴子一般的身形强烈怀疑他的年龄,但也不会去纠正什么——一切由着他去,他这个人除了八卦点、贱兮兮了一点,其他的都还好。 “哎,哎!别走啊!出大事了,这次绝对是爆炸性的大事!我敢说,这么多年,安阳城没出过这么大的事情!”秦子辉两眼放光。 ps: 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亲送的评价票哦,么么哒! ☆、233 夫人上门有因由 沈如初好笑地看着他,笑道:“要是这个消息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后院里的碗碟就你洗了吧?”她都习惯了秦子辉这种“雷声大雨点小”的做派。 秦子辉一拍胸脯,道:“你敢不敢把赌注加得再大点?” 沈如初笑道:“你想怎么加?” 秦子辉道:“一个月的碗碟!要是我说的事件是假的或者影响不大,我全包,除了每天医馆里的事情,我额外再去洗碗碟;要是你输了吗?你洗一个月的碗碟,还不能让任何人帮忙?” 沈如初笑道:“恐怕你要输了!你得来的都是小道消息。” 秦子辉笑道:“哼哼,总算要赢你一次喽!我和你说吧,就是……” 松月忽然冲进来,见了沈如初就大喊:“夫人,不好了不好了!外头有凶杀案!死人啦!” 沈如初瞪了她一眼,这满屋子的病人,她这样大呼小叫成何体统,再说,这兵荒马乱的,不死人才是怪事。 松月急忙收敛了情绪,低声道:“夫人,真的是大事……” 秦子辉急忙过来捂住松月的嘴巴,道:“别说!千万别说,我正和她打赌呢,眼见就要赢了!求你了,姑奶奶,千万别说!” 沈如初给松月使了个调皮的眼色,松月会意,笑道:“就是马文俊被人杀死了!” 秦子辉悔恨地直拍脑袋,痛苦地看着松月,握了拳头挥在半空中,叫道:“你这个八婆!太嘴长了,你是属猪的吗?这么快嘴,我正求着你别说,一转眼就说出来了!” 松月皱眉地看着他,一脸的嫌弃。道:“你连这种赌都要打,你有没有人性?还有和我们夫人打了什么赌注?” 秦子辉道:“真是烦人!赌注不大,就是让沈小三洗一个月的碗碟!但是我享受的是那种感觉。” 他现在也跟着唐天瑞叫沈如初沈小三了。 松月一听。一巴掌拍过去,骂道:“你还真有种呀!我们夫人挺着那么大的肚子。你还想让她洗碗,难道我们这些人难道都是死人吗?我们就是要伺候夫人的!” 沈如初没兴趣看他们两个争论,道:“松月,你说得可是真的?马、马文俊死了?怎么死的?” 松月道:“是被人刺死的,就在半个时辰前,很多人都看到了!听说连他的侍卫都被杀死了!当场死了很多人!” “什么人做的?马文俊平时那么拽,竟然有人把他杀了?为什么?”她听说马文俊被杀。心里隐隐有些难受,虽说马文俊是个人渣,对自己也没什么恩惠,但是平心而论。他也没有对自己卑鄙无耻过,否则自己也不会是现在这个境地。 仔细想想,马文俊待自己还算不错,以他那种身份可以做出更无耻、无礼的事情,可以将她的人生彻底毁掉。但是他没有,不但没有,有时候还尊重自己——光是这一点,沈如初并不想他死,至少没有对他没有足够的仇恨以至于盼望他死——作为一个男人。马文俊是混帐了点,但是沈如初又不会把他当单纯的男人看待,因为和自己没关系;作为一个平常人,马文俊还没坏到那个程度。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各自做事去吧。” 松月嗯了一声,然后对着秦子辉做了个鬼脸,秦子辉恨不得又挥拳头过去。 沈如初去了小病房,那孩子吃了东西、服了退烧药之后,精神大好,脸色也好了许多,见了沈如初还会腼腆地笑着,沈如初摸摸她的额头,烧已经退了差不多了,道:“还饿吗?” 小孩子不好意思摇摇头,倒是她父亲说话了,道:“多谢夫人,您真是菩萨心肠,这孩子吃了很多,不饿,不饿的!” 沈如初又让麦冬给他包了几颗药丸,让他回去之后按照自己先前的方式喂给小孩子吃,完全退烧之后,就不用再喂了。 “你们现在可以走了。我给你的退烧药分量比较多,你带回去后用不完留着备用。” 那庄稼汉千恩万谢,紧张地摸出那半钱银子,道:“这、这个够吗?”他努力掏了半天,又掏出几个铜钱来,沈如初让麦冬把那半钱银子拿了,道:“你们也不容易,就象征性收你们一点药费,诊费也不用了。饭菜已经给你打包好了,带回去吃吧。” 那汉子又是一阵感谢,让那丫头给沈如初磕头,沈如初道:“不用了,天色不早了,早些回去吧。” 送走那汉子,沈如初又去大堂里巡视了一圈,基本上没有什么病人了,她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可以稍微休息一下。 “夫人,要不要吃点东西?想吃什么?”松月殷勤地过来询问,最近沈如初饭量大增,过了最初的孕吐之后,沈如初每天要吃四顿饭,有时甚至是五顿,而且每顿都吃了不少——胃口十分好! 沈如初摇摇头,道:“今天没胃口。” 松月不解,道:“夫人,您平时到这个点就会饿的呀,今天怎么了?” 沈如初也不知怎么回事,就觉得今天没胃口,心里堵得难受,酸涩难耐,又不知如何表达,也许是那个小姑娘无辜的表情让自己心疼,也许是马文俊的死让自己遗憾,总之,她今天的心情十分失落。 “马文俊死了,官府没人来查吗?马府那边有什么动静?”沈如初淡淡地问道,“好久没见到沈芝媛了。” 这个时候她竟然想到了沈芝媛,崔明月的死对她来说大概是再好不过的喜讯了,但是马文俊的死……她就成了寡妇! 松月想了想,也不知怎么回答,只道:“夫人,要不我再去打探一下?” 沈如初最怕多事,笑道:“有那功夫还不如去给我做点吃的,我要吃玉米排骨汤,再给我配一点鸡蛋面。忽然又有些饿了。” 松月喜道:“夫人,不如我们现在就回府吧?” 沈如初点点头,道:“去收拾一下吧。我再躺一会,有什么事让如意看着点。”她躺在那里,真的有些累,躺着就不想动了,所以特意将家里的摇椅搬到了医馆里。 红袖却面带喜色地跑进来,道:“夫人,苏夫人来了,还带了一大群夫人,就在门口呢。” 沈如初一愣,道:“苏夫人?哪个苏夫人?” 红袖结结巴巴道:“她说是知府夫人,长得很白,瘦瘦高高的,看上去三十出头,另外几个也都是年龄相仿,一个个都衣着华丽……奴婢都是第一次见到。” 沈如初笑了笑,道:“你这丫头没见过世面。”那徐氏今年至少四十多岁了,虽然保养得不错,但也没红袖说得那么夸张,看上去才三十出头,“跟我一起去迎接客人吧。” 都让人来传话了,显然是等着她出去迎接呢——这派头! 沈如初对这群矫揉造作的贵妇们好感不多,但是也不想得罪她们。 “舅母您来了!这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沈如初满脸笑意,然后一一和其中认识的夫人们打招呼。 徐氏微微一笑,道:“我想你了,便过来看看。你这医馆说开就开了,开业那么久我们都还没来看看。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两颗灵芝你收下,开医馆的总要有些压轴的好药,说不定将来用得到。” 沈如初受宠若惊地接过那两盒灵芝,道:“舅母,这、这实在太贵重了,我真是、真是受宠若惊……” 徐氏笑道:“你担得起!收下吧,一家人还用说两家话?带我四下里看看吧。” 沈如初笑道:“好。舅母。各位夫人这边请。红袖,快去楼上准备茶具、好茶,我请各位夫人喝茶。”她一边说一边悄悄用眼神观察了一下其他人——这里面有元氏、李氏等人,这二人脸上带着微微的尴尬,说白了就是不乐意,沈如初虽然不明白,徐氏这个时候也没有直接说,但还是隐隐猜得到应该和前几天的茶楼时间有关。 沈如初强打起精神,领着徐氏等人在医馆看了一圈,徐氏笑道:“你这里挺好的,让人看着就很放心,是个看病的好去处。下次我若生病,一定要找你,你可不要推脱啊。” 沈如初撒娇道:“舅母,您人这么好,又是有福气的人,一辈子都会安康强健的,哪里需要看病哦。您现在需要的只是调养,永葆青春而已。” 其余夫人也跟着附和,倒不是给沈如初面子,主要是徐氏是这些人里品阶最高的,好话谁都爱听,对上司拍马屁的机会谁都不愿意错过。 徐氏笑道:“听说你这医馆里还卖一种叫雪花膏的胭脂?很好用。口碑好得很,都传遍了大街小巷,连我身边的丫鬟都知道,前天还和我说起过呢。这到底是什么好东西?” 一旁一个年纪稍轻的妇人连忙道:“是啊文夫人,这雪花膏到底是什么好东西,怎么那么神奇!前几天我看见刘夫人在用,一个劲地和我夸雪花膏如何好用,用完之后脸上润润的、滑滑的,我看着她气色不知好了多少哦!” 沈如初算是明白,这些人根本就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就是为了那雪花膏而来。 ☆、234 明赔礼暗结梁子 沈如初当即悄悄吩咐松月将剩余的雪花膏按着几位夫人的人数都分配好,用上好的锦袋装好,笑道:“舅母和几位夫人不嫌弃,等一下带一些回去试用一下。并不是什么高雅之物,不过我先前得空自己琢磨出来的,而且不同的肤质要用不同的雪花膏,东西不算贵重,但用起来颇为讲究,这样才会有好结果。” 众人一阵称赞,有些迫不及待地意味,脸上洋溢着喜气,总算没跟着徐氏白跑一趟——这雪花膏现在市面上根本买不到,有价无市,但是用过的人都是交口称赞,夸得神乎其神! 松月很快将雪花膏 都装好了,沈如初看着上面的标签,又微微观测了一下各个夫人的肤质,笑道:“这些雪花膏都是不同材质做出来的,适用于不同的肤质,我按照各位夫人的皮肤质地赠送雪花膏。” 徐氏笑道:“哟,这真是不好意思,本来就是过来看看,已经给你添麻烦了,还要你送东西。” 沈如初笑道:“舅母真是太客气了。舅母和各位夫人能来,那就是给了如初天大的面子,这些雪花膏本来就是自家做出来的,图的就是个好用、新鲜,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件,各位夫人肯收下也是给如初天大的面子。一点都不麻烦的。” 元氏笑道:“听文夫人这么说,这雪花膏很是讲究,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沈如初笑了笑,心中不喜欢元氏,但是也没当着众人的面给她难堪,道:“比一般胭脂水粉省事点,各位夫人要用了才知道自己喜欢与否。” 元氏笑道:“文夫人你看看我适合哪款雪花膏?” 沈如初笑了笑。道:“米夫人先不着急。”元氏的夫家姓米,所以称呼其为米夫人。 接着,沈如初从徐氏开始,分别给大家发了雪花膏——然后只盼望她们能快点走,自己好去吃玉米排骨。 但徐氏好久没有要走的样子,一双凤眼看着身旁的几个妇人,对沈如初一笑。道:“如初啊,舅母今天来,还有一件事,就是要为你主持公道。” 沈如初虽然料到她们是为了茶楼的事件而来,但当徐氏这么说出口时,仍旧作出惊讶的样子,道:“舅母这话是从何说起?” 徐氏笑道:“你别怕,别紧张。我先给你引荐个人——也怪我,方才只顾着参观你的医馆。竟然忘记给你介绍了。这位便是通判夫人文氏,算起来是文旭的同宗,按理你还要喊一声姐姐哦。” 沈如初早就看见这个妇人了,三十出头的年纪,身材有些丰满,穿得很艳丽。一身大红色,活像个红包;细细的眉毛看上去有些刻薄,整张脸上最有特色的地方就是那双眼睛。不大,但是眼珠乌黑——杜雨珊也遗传了这一特色;猛的一看,杜雨珊与她并不相像,但仔细观察,二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一看便是母女像。 “见过姐姐。”沈如初微微一福身。 文氏急忙客套道:“妹妹别多礼。妹妹这身子越发重了吧?看着肚皮儿尖尖的,一看就是个男孩。” 沈如初笑道:“男孩女孩我都喜欢。” 本来就是一句心里话,但在文氏听来,却像是故意在反对她,当即讪笑了一下。道:“也是,也是。” 徐氏笑道:“我来呢,是因为昨儿听说了茶楼的事情。都是珊儿那孩子不懂事。闹腾起来,我已经骂过她了!” 文氏也急忙道:“是啊,妹妹,珊儿不懂事,从小被我惯坏了。他爹爹又忙着政事,没人管教,所以这孩子任性,做事又冲动,这才冲撞了妹妹。妹妹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她这一遭。我已经骂过了,还用家法处罚了,她脾气倔,受了罚一时受不了,几天不肯吃饭,这正病着呢,否则一定会亲自来给妹妹道歉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冷笑:杜雨珊病了?还几天没吃饭?她岂是那种人!无非是编个拙劣的借口躲着不肯来见自己,不来也好,自己还不想见那种人!什么叫饶了她?难不成自己还惩罚了杜雨珊不成? “姐姐说得这是哪里话,小孩子嘛,爱玩爱闹也是正常的。不过这次玩的也太严重了。我虽没读过什么书,不懂那些大义,但也知道礼义廉耻,也是正正经经人家的女儿,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伤风败俗之事!回来之后,我不吃不喝,真想一死了之!”她一边说,一边干脆挤出几滴眼泪来。 徐氏见状,柔声安慰了几句,又面带怒色,道:“李氏、元氏,珊儿年纪轻,不懂事也罢了,你们两个都是为人妇、为人母的人了,怎么也跟着胡来?还不道歉!” 李氏本来就理亏,事后也十分后悔,本来今天是托病不来的,但是徐氏下了死命令不能不来,也不敢得罪了沈如初、唐梦瑶之后又得罪了徐氏,听徐氏这么一说,急忙福着身子,道:“我是糊涂了,还请文夫人大人有大量,原谅我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下次。再就是,算我欠文夫人一个人情,以后文夫人不嫌弃,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开口。” 沈如初道:“杨夫人不必客气,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你年长于我,按理应该称你一声姐姐,你这样说,我如何担得起。”李氏的夫家姓杨,所以称其一声杨夫人。她一边摸着眼泪,一边做出谦和的样子,既然有徐氏给自己撑腰,那黑脸让她去唱好了,自己若是再强势难免惹人烦,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 李氏道:“担得起,担得起!文夫人,求你原谅。这是我备的一份礼物,聊表心意,还请文夫人一定要收下。” 她从丫鬟手里接过一个礼盒,塞给了沈如初。 沈如初为难地看着徐氏,道:“杨夫人、舅母,你们这么盛情,我怎么好意思?杨夫人既然认错了,我受的委屈再大也该消了,这礼物是万万不能收下的。还请杨夫人收回吧。” 李氏也犯难地看了一眼徐氏,徐氏圆场道:“这是李氏的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你收下了她才安心,那件事我们就揭过去了,以后大家还是好姐妹。过了这两天,我请大家去我府上坐坐。” 徐氏都这么说了,这点面子谁都要给的! 沈如初接过那礼盒,顺手交给了松月。 元氏这时已经迫不及待了,上前一步,拉着沈如初的手道:“好妹妹,你人美,又聪明,心地也好,这一次也一定要原谅我!我是无聊了,便跟着杜雨珊那丫头去看热闹的,没什么坏心眼,却不小心伤害到妹妹了,我心里十分不安,特意过来给妹妹道歉。还请妹妹一定要原谅我。”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冷笑连连,什么是鬼话,这元氏就是鬼话连篇!杜雨珊是要找茬、是针对自己没错,但元氏岂是她自己说得那般无辜,仅仅是去看热闹的?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这元氏至少在里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她微微地瞅了一眼文氏,文氏脸色很难看,这个元氏竟然竟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全部赖到杜雨珊身上,她怎能不气? “这么说来,米夫人是当时碰巧遇见了杜雨珊,二人又碰巧去了清风茶楼哦?”沈如初笑道。 元氏这事若说自己“碰巧”那也太假了,一来没诚意,二来就是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当傻瓜了,她当然不会这么说,嘻嘻一笑,道:“就怪我当时太无聊,杜雨珊那丫头又爱闹,非要拖着我过去,还说不好玩她请我听一个月的戏!哪里知道当时文夫人和唐夫人就在那里哦!杜雨珊一直在说捉/奸啊什么的。” 文氏忍不住了,道:“米夫人,珊儿不懂事,十几岁的丫头,难道你也不懂事?珊儿现在不在,你就把什么事都推给她,有你这么做长辈的吗?亏你平时还姐姐长、姐姐短地叫着我!这不是两面三刀吗?” 沈如初看着她们狗咬狗一嘴毛,心情很舒畅,道:“我这边倒是无所谓,就是我义姐宫夫人那里受了委屈。唉!” 徐氏听沈如初这么一说,道:“如初,这个你放心,宫夫人那边我们也有交代的,她是受了委屈,这一点我们都知道。大家都是好姐妹,冤家宜解不宜结,这件事我管到底,回头也会带着她们给宫夫人赔礼道歉的。” 沈如初笑道:“让舅母和各位夫人费心了。” 元氏和文氏又相互瞪了一眼,但这一眼也没逃过徐氏的眼睛,她急忙训斥了二人一顿,这才将二人的怒火硬给压了下去,但是谁都看得出来,这二人肯定是结了梁子了。 元氏眼睛活,但由此来看并不是情商高的人,她见自己拢住了沈如初,心中还隐隐有些欢喜,又急忙让自己的丫鬟将自己带来的赔罪礼物奉上,笑道:“好妹妹,咱们这是一笑泯恩仇,以后还是欢欢喜喜的。过几日苏夫人的宴会一定是要去的。这是我的心意,千万不要推脱哦。” 沈如初知道推脱不掉,说了一番客气话,也就收下了。 ☆、235 伤离别唐三辞行 文氏恨恨地看了元氏一眼,也当仁不让地给沈如初准备了一份大礼,沈如初没打开看,但是拿在手里就沉甸甸的,应该是价值不菲。 徐氏放下茶杯,道:“依我说,这医馆看了、雪花膏得了,歉道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如初忙了一天,又是怀孕的人,要好生休息的。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 本来她们中的很多人都不乐意来,毕竟是过来赔礼道歉的,若不是碍于徐氏的情面,她们才不肯来呢——这些人平时都自视甚高,总觉得高人一等,何尝低三下四给别人赔礼道歉过;不过徐氏平日里不是爱管闲事的主儿,这次却作好作歹非要带着她们来赔礼,她说得在情在理,沈如初和唐梦瑶都不该是随便得罪的,由不得她们不来。 沈如初心中暗自松口气,心说总算把这几尊神给送走了,客客气气、谦谦虚虚地将这些贵妇们送走了。 松月见人一走,喜滋滋地笑道:“夫人,咱们这下发了,看看她们都送了什么好东西过来。” 沈如初笑道:“瞧你那点出息!这些人我最好一辈子都不见,见了就头痛。累死我了。”她对这些人可没什么感情,她是那种表面上对谁都不错,但实际上很难上心的那种人,并不是她虚伪,只是她对一个人好前提是这个人值得她去付出。 松月道:“要不,奴婢帮你捶捶?” 沈如初道:“不用。你按照我之前教你的手法帮我梳理一下腿上的经脉,站了一天,又水肿了。” 松月道:“夫人,您就是太卖命了!是医馆重要还是小公子重要?您再这么卖命,等爷回来了。奴婢第一个去告状!哼。” 沈如初知道松月忠心,是为自己好,笑道:“你手劲稍微小点就更完美喽!” 松月手上用力小了点,笑道:“现在呢?” “完美的!”沈如初舒服地躺着,撇嘴赞叹着。忽然肚子里的小东西狠狠地踢了她一脚,她哎哟一声地喊起来,松月急忙道:“夫人。怎么了?” 沈如初笑道:“我的玉米排骨呢,饿死我不要紧,肚子里的小家伙开始抗议了,饿了,所以在狠狠地踢我呢!” 麦冬正巧拉着药箱从旁边经过,听了这话笑道:“夫人,奴婢去后面的小厨房给你端。” 沈如初笑道:“好啊。用大碗给我装哦,我吃得下的,顺带给我带一些水果过来。” 麦冬爽快地应了。 沈如初本来就是对着门口坐着的。门口走进一个人,因为背对着光看不清,但高大的身材在夕阳的映射下显得特别伟岸。 “我们的贵客来了,恐怕这一碗排骨汤是不够了。”沈如初笑道,微微坐直了身子。 松月一抬头,见是唐天瑞。笑道:“恐怕还真是不够呢!” 唐天瑞人还没到跟前,声音先传来了,笑道:“你这么吃。不怕肥死你啊!” 沈如初笑道:“难道你没听说过吗?做媳妇的女人平时吃饭的肚子要小,受气的肚子要大;一有了胎,肚子真大了,那时吃饭的肚子可以放大,受气的肚子可以缩小。我现在就是有了胎,吃放时可以无限放大而不用受任何气!” 唐天瑞笑道:“你还真能往自己脸上贴金,明明就是个吃货,还说得这么冠冕堂皇!” 麦冬正巧端着香气扑鼻的排骨玉米汤过来,见唐天瑞也在,给唐天瑞行了礼。便把碗交给了沈如初,并叮嘱道:“夫人,还有些烫。要小心点!” 沈如初笑道:“唐小三要不要也来一口?真的很香呢!” 唐天瑞瞪着眼睛,道:“你当我是你呢,你当人人都和你一样是个吃货?要吃赶紧吃,少在这里显摆!吃完了我和你说正经事。” 沈如初舀起一口汤,在嘴边吹了吹,慢慢咽下,又挑起一块没有骨头的肉吹了吹,继续放在嘴里,慢慢咀嚼了两下子,笑道:“我喜欢一边吃饭一边说事情。你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直接说呗。” 唐天瑞清了清嗓子,道:“我、我是来和你辞行的。” 沈如初夹着排骨的筷子晃动了一下,但很快恢复平常,将肉送进嘴巴里,摇了摇身下的摇椅,然后慢慢把肉吞进肚子里,笑道:“这是好事呀!安阳本来就不是你该呆的地方,你早就该回京城了。现在还太平,但接下来怎样很难说。” 唐天瑞早就料到沈如初这般反应了,苦笑了一下,道:“没其他事,我就是过来道个别。看你笑得这么没心没肺,我也就放心了。” 沈如初正色道:“马文俊死了,被人刺死的,你知道吗?” 唐天瑞点点头,道:“那么大的事情,整个安阳城恐怕没人不知道吧?现在安阳城的城门都被封住了,没有知府和臬司府的印章通行证是不准出城的。刺客应该还在城内。他虽不成才,但我好像也没听说他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应该不是仇家寻仇来了。” 沈如初道:“那也未必。胡山海怎么死的?马征明的仇家可不就是马文俊的仇家?何况,当前最大的仇家是——北夷人。” 唐天瑞道:“你分析得不错。不过这些事我管不了,本来也不归我管!父亲大人又来信了,说我要是再不回去,他就亲自带人来疆北把我绑回去!我现在一回家,喜嬷嬷和姐姐就在我耳边唠叨,我都快疯了!想想,还是回去吧。这里似乎也没什么让我留恋的了。” 沈如初笑不出来了,只道:“回去才是正道。我琢磨着城内要大乱了。你要是走就早些走。对了,你说出城必须有印章,通行证你拿到了吗?” 唐天瑞笑道:“我想走,他们还敢拦着我?” 沈如初笑了笑,道:“也是,他们可不敢拦着你。你怎么看也不像是刺客。走吧,到楼上去,我请你喝茶吃糕点,别在这里干坐着啦!糕点都是我亲手做的,去尝尝呗。” 唐天瑞笑道:“有好吃的,自然是要去的!你还会做糕点?” 沈如初不好意思说,自己做出来的那也不叫糕点,根本就是蛋糕的“失败款”,不过凑合着能吃,配了鸡蛋和牛奶,除了丑一点,还像那么一回事,毕竟自己学艺不精,工具也有限,能做出那样的成果,她已经心满意足了。 当唐天瑞看到那一碟子所谓的“糕点”时,有点小震惊,咧嘴笑道:“这就是你的手艺?哈哈,笑死我了!你终于不是什么都会的!太好笑了,这是哪门子糕点?”沈如初脾气出奇地好,道:“先别笑话,尝了再说。我就不信你还能在别家吃到这样的糕点!” 唐天瑞笑道:“当然是吃不到了,这么丑!给我吃我也不肯吃的!这到底能不能吃?” 沈如初毫不客气地捻起一块就放在了嘴里,然后还嗦了嗦手指头,示意唐天瑞也试试,道:“味道不错的。” 唐天瑞有些怀疑地拿起一块,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他是真的不敢吃这个所谓的糕点,但是闻起来味道还不错,悄悄尝了一小口,入嘴即化,又甜又香,浓郁的蛋香、奶香让人回味无穷,赞道:“看不出来嘛,长得丑但是尝起来还不错!” 沈如初得意一笑,道:“这叫心灵美!和我这个人一样,关键是内在美。别站着啦,坐下,喝杯茶。这可是进贡的普洱茶哦,消脂、消食、祛痰,还特别暖胃。” 唐天瑞笑道:“想不到你还藏了这么好的东西。” 沈如初摇摇头,道:“你们唐家什么好东西没有呢?这些东西在安阳是好东西,放在京城还不是稀松平常?什么时候启程?” 唐天瑞道:“打算明天就走。” 沈如初一愣,虽然知道这个档口越早走越好,也知道唐天瑞不会耽搁太多时间,但是听说他明天就走,还是很吃惊,道:“这么快?东西都收好了吗?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呢,我也好给你准备点安阳的地产带回去。你真是太不够意思了!根本没把我当朋友嘛。” 唐天瑞笑道:“给你省钱还不好?” 沈如初是真的恼了,冷道:“我就差你那点钱?你成心是让我心里难受!难道你不知道,走的人比留下的人要轻松很多?如果可以,我宁可走的人是我,让你们一个个都留下来狠狠地想我!” 她这句话不是开玩笑,是她本来就这么想的。 唐天瑞笑道:“走得的人也不轻松呀,即使留下的是你,也会狠狠地想你的。我今天来,还有一件事要和你说,是想请你帮忙的。” 沈如初道:“你说,能帮的,我一定会帮。” 唐天瑞道:“我姐姐有身孕了,你知道吧?” 沈如初点点头,很娴熟地给他添了一杯茶,道:“我是最早知道的,当天还是我给她号脉的,本想当时告诉你的,但你那天不知怎么回事,好像火气很大。” 唐天瑞点点头,道:“我姐姐为人清高,朋友不多,能谈得来、又让她瞧得起的人更是寥寥无几,她怎么对你,你应该清楚,恐怕对你的情分不比我差多少。” ps: 今天的第二更,兜兜是有多少存稿用多少,新鲜出炉,亲们请慢用! ☆、236 送图志宴请唐三 沈如初温暖地笑着,道:“姐姐待我的情意,我心里知晓,不会也不曾忘记。你直接说吧,到底需要我做什么,是不是姐姐那边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 唐天瑞似有难言之隐,道:“我姐姐的为人我最了解,别看是大家闺秀的做派,很少发脾气,但脾气很倔强,不肯认输、不肯求饶,甚至不肯诉苦。我希望你能多去陪陪她,她很喜欢和你在一起,和你在一起她就会很开心。” 沈如初诚恳道:“我会的,请放心。是这段时间稍微有点忙。” 唐天瑞道:“她最近不开心,或者说从嫁给宫云枫之后,她就不开心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你和她很少来往了,但是我知道这件事和宫云枫有关,对不对?” 沈如初不说话,看着杯子里的茶水,她的沉默就等同于默认,也给了唐天瑞进一步打开话匣子的权利,道:“宫云枫喜欢你是不是?可是你们都各自成亲了,为什么不成全彼此呢?我姐姐不傻,她什么都知道,之所以不肯说,是太害怕失去你们,你和宫云枫!” 他越说越激动,以至于声音很大,让沈如初微微有些吃惊,又忍不住生了一股怒气出来,皱眉,不肯说话。 唐天瑞见她这般神情,放慢了语速,道:“我这算是个不情之请了,我希望你能看在我姐姐如此待你的份上,善待我姐姐。最好,不要再和宫云枫见面,有联络……也许我今天说的话太过分了,但是,我实在放心不下我姐姐。请你原谅。”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笑道:“你把我说得好人渣,好似我专门破坏姐姐的幸福似得。” “我不是那个意思,是我表达不当,不过……真的很希望你能照顾一下我姐姐,虽然你比她年纪轻,但却比她历练多了,而且她真的很喜欢、很在意你。就当我求你了。” 沈如初微笑道:“放心吧。就算你不来求我,我也会这么做的,因为我也很喜欢、很在意她。这个蛋糕还要吃么?”她急忙转移了话题。 唐天瑞笑道:“丑是丑了点,但味道还不错。”说完,很配合地抓了几块大快朵颐起来。 沈如初转身在案台上翻了翻,找出一本很大的书,笑道:“这本书叫《安阳图志》不但记录了安阳的风土人情,还有名胜古迹,以及各类物资。里面的插画很棒。栩栩如生,我也是千方百计才找到的。虽然看过了,旧了点,但是你带回去吧,就当送你的离别礼物,将来也好有个念想。万一想安阳了,就拿出来看看;万一瞧见什么好东西了,可以给我写信。我给你捎点过去。” 唐天瑞爽气地接过那本书,笑道:“我就等着你这句话了!这安阳很多东西我都喜欢啊!实在是喜欢,别的不说,那个李掌柜的陶器就很喜欢呀,还有醉仙楼的烤鸭,俏渔府的鲜鱼,就连医馆隔壁那个宋老伯包的大馅饺子我都喜欢!到时你可要记得给我送过去。” 沈如初笑道:“少来!这些东西都是容易坏的,估计还在路上就臭掉了!说点实际的,明天什么时候走,我过去送你。” 唐天瑞笑道:“好啊。你去送我正好,这也是我今天过来的目的,我姐姐也会去送我。她最近挺想你的,但是不知为什么又不肯来见你,正好借着送我的机会,你们碰面聊聊。她很腼腆的,所以你要主动点。” 沈如初骂道:“嗬,敢情我就是个厚脸皮的?” 唐天瑞笑道:“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总算有一次自知之明了。” 沈如初瞪了他一眼,道:“要不,晚上一起吃饭?我请客!” “你请客,我付钱!可以啊,说吧,想去哪里吃饭?”唐天瑞笑道,“不过马家出了那样的事情,整个城里都乱了,恐怕吃饭的酒楼也不安宁,你这样……”他看了一眼沈如初的肚子,“不如还是在家里吃得好,或者我干脆去一趟酒楼,买一些你想吃的东西带回来给你吃。” 沈如初笑道:“那就在我家吃吧,甘草的手艺还不错。” “没问题。”唐天瑞笑道,他没那么多忌讳,心思比较单纯。 沈如初收拾了一番,便准备回府了,出门的时候正巧遇见了刘力俊,沈如初问他有什么事,他支支吾吾半天不肯说。 “你再不说,我就走了。”沈如初感觉耐心快耗尽了,“你一个大男人,有什么话不好说的!” 刘力俊看了一眼一直跟在身旁的松月和唐天瑞,仍旧有些不好意思,唐天瑞会意,借故拉着松月离开。 “你现在可以说了吧。”沈如初道。 刘力俊搓着一双大手,道:“是、是这样的,我、贱内最近身子不舒服……”他憋了半天才说出这几个字。 沈如初皱眉,道:“她不舒服,让她过来看看嘛,我不收你们诊费的。” 刘力俊仍旧红着脸,道:“她、她一直葵水不断!” 沈如初道:“葵水不断?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症状?有没有血块?是不是伴随心慌、头晕、出冷汗、腹部疼痛甚至晕厥的状况?” 刘力俊道:“她不肯说,我劝了半天她也不肯过来见你,说是挺难为情的,其他女人都没有,就她一个人有这种事……我看她最近脸色也不好。” 沈如初“哦”了一声,道:“这种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女人嘛,已婚的妇人哪个没有妇科病,犯不着讳疾忌医。你还是劝她过来看看,这事不能拖,以免伤了身体,将来怀孕都难。” 刘力俊连连点头,一副很崇拜的样子,道:“还是你厉害,一说就懂。想不到你还是块学医的料子!” 沈如初笑了笑,道:“这些不算什么的,都是常识性的。不过这种问题一定要慎重对待,具体什么病,我们要查验了才知道的。总之,讳疾忌医不可取。让她放心好了,我们都有职业操守的,会保密哦。” 刘力俊笑了,道:“好,我明天一定要她过来看病,绝不能讳疾忌医!” 沈如初又道:“晚上有事吗?” “你需要我做什么?”刘力俊挺直了胸脯,以为沈如初有事求他。 沈如初笑道:“就是请你一道吃个便饭,在我家。唐三公子明天要回京了,我这算是给他送行。你要是没事的话,就一起来吧。”当然,她还想顺带打听一下文旭的事情。 刘力俊犹豫了一下,道:“好啊!”接着不等沈如初开口,便道:“我最近一次送粮草去军营,但是没见到文旭,听说他当时带兵去战场了。” 沈如初道:“哦。那你有没有打听到其他消息呢,他最近怎样?战事顺利吗?对了,今天西市发生的事情,你听说了吧?” 刘力俊点头,道:“这么大的事情,恐怕没人不知道!这下不知道马元帅要多震怒!”他看了看四周,凑过来低声道:“我听说马元帅在军营内也出了点事情,受伤了!” 沈如初吃惊地看着他,忽然觉得这里不适合谈论这些事,遂道:“走吧,都去我家。”说完便招呼唐天瑞。 甘草早就做好了饭菜,沈如初又让她去多加几个下酒菜,又吩咐红袖去把文旭珍藏的几坛好酒好搬出来。 “哈哈,文旭这家伙,吃饭做事都不挑,但对酒很讲究!收藏的都是美酒!要是知道我们偷喝了他的好酒,不知道要心疼成什么样子!”刘力俊笑道。 沈如初笑道:“他可没那么小气!何况,这酒是我光明正大拿出来请你们喝的,怎么能算是偷喝呢!你们只管放心地喝,回头文旭闹腾起来,我给他交代呗!” 唐天瑞笑道:“他可舍不得迁怒于你!反正我也不怕,大不了让他追到京城呗!”他一边说一边打开了封着坛口的泥塞子,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溢满了整个院子。 沈如初深深吸着那酒香,笑道:“还真是好酒呢!光是闻闻就让人醉了。” 唐天瑞给刘力俊倒了满满的一碗,又给自己满上了,然后问沈如初,道:“要不要来一点?” 沈如初摇摇头,笑道:“怀宝宝的人不能吃酒!” 唐天瑞和刘力俊自然不会勉强,三人一边吃菜一边喝酒,一边说笑,但气氛却仍旧有些伤感,想到离别,沈如初忍不住叹气。 “你今天怎么老是叹气?”唐天瑞斜着眼睛问道。 沈如初愣了一下,道:“叹气?我有吗?” 刘力俊仗着酒劲,话也多了,笑道:“有!光是这一会我就听你叹了三声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我兴许能帮上忙。” 沈如初笑道:“我没什么不开心的。来,你们继续喝酒,我去厨房看看。” 松月扶着沈如初起身,麦冬却进来了,笑道:“夫人,宫家夫人和嬷嬷过来了。正在院子里头呢。” 沈如初又是一愣,就连唐天瑞也有些吃惊,道:“我姐姐和喜嬷嬷来了?” 麦冬笑着点点头。 沈如初和唐天瑞对视了一眼,然后急忙跑出去迎接了。 ps: 鞠躬感谢左心宁、姑苏三圣、0拈香一朵0三位亲送的三张粉红……这是逼着我三更呀!好吧好吧,兜兜今天三更送上!不管你们赞不赞,兜兜都是吐着心头血码完这些字的,而且是码完就是上传,不带有半个字存稿的! ☆、237 酒不醉人人自醉 唐梦瑶和喜嬷嬷正站在院子里,唐梦瑶一听见脚步声,急忙转身,看见沈如初正冲着她笑,有些不好意思,仍旧怔怔地站在原地,喜嬷嬷在一旁轻轻推了她一下,道:“还不过去说话?在家这些天可没少念叨。一直要来,来了,又不说话?”喜嬷嬷是笑着说的。 唐梦瑶温和地看着沈如初,轻轻笑了笑,道:“我来看看天瑞,他说过来和你辞行的。” 沈如初笑道:“姐姐,天瑞正在喝酒吃饭,你来了正好,和喜嬷嬷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我让厨房再去添几个菜。”她热情而欢喜地拉过唐梦瑶,挽着她的臂膀,这个亲切的动作让唐梦瑶心中的隔阂以及自己臆想出来的尴尬瞬间消融。 沈如初知道她的性格,她那么善良和美好,腼腆的性子,肯定是想见自己而不敢来见自己,怕自己还在气恼茶楼那件事,如若不然,她即便知道唐天瑞在这里,她大可以派个下人过来询问,没必要自己亲自过来;何况,唐天瑞前面已经派了自己的小厮回去告知了,说自己要留下来用晚饭的。 关于茶楼那件事,沈如初心中是有阴影的,也是怪过唐梦瑶的,想起那天的情形,她的情绪依旧激动,心中还是免不了有一丝愤慨——她是不在乎杜雨珊、元氏等人的陷害、嘲弄,但是她受不了自己最在意的朋友竟然也带着怀疑的态度去“捉/奸”——然而,终究是情意占了上风,如果让她在原谅和记恨之间选一样,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原谅。她相信,唐梦瑶就是她一辈子的挚友、一辈子的好姐姐。 “姐姐,你怎么来了?我不是派人带话回去了吗?说我今天晚上不回去吃饭了。嘿嘿,你别说,初儿家的厨子烧出来的饭菜不错,这酒更是好酒!”唐天瑞笑道,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脸庞红彤彤的,微微有些大舌头。 唐梦瑶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沈如初,生怕自己的小心思被她看出来,沈如初笑道:“姐姐还不是担心你才过来的,你别不识好人心!来,姐姐,这边坐,喜嬷嬷坐这里。松月快去加两幅碗筷!” 刘力俊急忙起身给唐梦瑶和喜嬷嬷行礼,双方客气滴寒暄了几句。 喜嬷嬷一见唐天瑞喝酒。而且好像还有点醉意。顿时紧张起来。踱着小脚步子跑过去,道:“哎哟,小祖宗,您怎么能喝酒呢!还喝醉了。快别喝了!” 唐天瑞手中的小酒壶被喜嬷嬷夺了过去,唐天瑞顿时觉得扫兴,嘟囔道:“你总是多管闲事,这么小的酒壶,我才喝了多少?不过是半壶酒,哪里就醉了?以往在京城,哪次宴会,我喝得酒比现在少了!” 喜嬷嬷正色道:“这个老奴可不管!在老爷夫人面前哪怕你喝了一坛、一缸,只要老爷夫人不骂、您不出事。都行!可老爷夫人不在,老奴不能由着您乱来!” 唐天瑞正要发作,却听唐梦瑶笑意盈盈地拿过了喜嬷嬷手里的小酒壶,很温柔地给唐天瑞斟满了,笑道:“喝吧。难得今天高兴。嬷嬷。今天就当给我个面子,让天瑞痛饮几杯,只要不醉,能出什么事呢!” 唐天瑞梗着脖子,冷哼:“就是,我又不会喝醉!” 沈如初已经跑到厨房忙活了,甘草一个人要烧那么多菜确实不容易,笑道:“甘草,今天你辛苦了。来,让我炒几个菜,你坐一旁歇息去。” 甘草头摇得像是个拨浪鼓,道:“使不得,使不得!做菜本来就是奴婢分内的事情,如何敢劳烦夫人!夫人,快出去吧,这厨房间热得很!”她因为紧张、因为不知如何劝说沈如初,导致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松月也急忙过来劝,笑道:“夫人,就算您想下厨,也要等小公子出生之后呀,您现在大着肚子,厨房里油烟重,地上又滑,万一……那多不好,您让我们怎么担待得起!” 甘草觉得松月说得有理,拼命地点头。 “您都累了一天了,就安心坐着吃东西去,奴婢留在这里帮甘草吧。今晚宫夫人也来了,您该去好好招呼一下,不然的话,她恐怕又要多想了,还以为您记挂那件事不肯放下呢!”松月又道。 沈如初道:“也好。你就在这里帮忙吧。” 等回到桌子上时,一桌四个人正吃得开心。 沈如初笑道:“饭菜还和口味吧?这些菜啊,都是改良过的,以往不是这么个口味,我就按着自己的喜好让甘草稍微变了个花样。“ 唐梦瑶夹起一块腰花,笑道:“不错哦。这个腰花麻麻辣辣的,我很喜欢。” 刘力俊吃了一口白斩鸡,笑道:“这个鸡是怎么做的,油嫩嫩的,外面的皮很滑嫩,里面的肉又很有劲道。” 沈如初笑道:“主要是要煮的好,不能煮的太烂了,否则就没劲道;也不能煮的生了,否则肉里面还有血水,看着都觉得恶心。煮好之后要搓上油和盐巴,看上去就是黄橙橙的,还有股淡淡的咸味。” 唐天瑞毫不客气地抓了一条鸡腿,本想放在嘴边,但又停住了,递给了沈如初,道:“你是大肚婆娘,鸡腿就赏给你了。” 沈如初知道唐天瑞的脾气,也不反对,笑着接过鸡腿,道:“谢谢三爷。” 唐天瑞又撕了另一个鸡腿,沈如初有些担心,在她看来这唐小三始终是个孩子,未必能想得周全,虽然谁也不稀罕这个鸡腿,但终究是个心意,按道理是应该给唐梦瑶的。 “姐姐,你也是大肚婆了,这只鸡腿就给你了,多吃点,争取给我生个白白胖胖的大外甥。”唐天瑞笑道。 沈如初舒心地笑了,开心地啃着鸡腿;刘力俊也跟着笑了,痛快地喝了一杯;唐梦瑶拿着鸡腿迟迟没下口;喜嬷嬷站在一旁却总是担心唐天瑞喝多。 沈如初不敢饮酒,也不准唐梦瑶饮酒,但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笑道:“这天下没有不好杯中之物的豪杰,嬷嬷就不要阻止了。以后再和他们喝酒,不知何年何月!” 她虽笑着,但说出来的话却十分酸涩,眼神也忽然之间亮晶晶的。 唐天瑞听了这话忽然豪情万丈,笑道:“说得好!我干了!兄弟,一起来!” 刘力俊是个粗人,酒量一向不错,自然是不怕醉的,痛痛快快地陪着唐天瑞喝了三杯。刘力俊笑道:“真是好酒,好酒!” 唐天瑞笑道:“兄弟,等你去了京城,我也请你喝好酒!京城里美酒多,但是像你这样铁骨铮铮的汉子却少,我欣赏你!来,我再敬你一杯。” 沈如初见二人喝得也差不多了,再喝下去就真的会醉了,想着唐天瑞明天还要启程,便将酒坛子收起来了,笑道:“现在只准吃菜,不准好酒了!敬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麦冬,快把这半坛子酒封起来。” 麦冬依言将那剩余的半坛子给端走了。 唐天瑞有些醉意,指着沈如初道:“沈小三,你太不仗义了,不够意思!我都要走了,你还不肯让我喝个够!不是好朋友!” 刘力俊看着唐天瑞的神情,有些想笑,道:“兄弟,今天差不多了。想尽兴,我们改天继续!”他从几人的谈话中也断断续续知道唐天瑞明天就要离开安阳城了,自然不肯再陪着他喝下去。 沈如初笑道:“好,我不够意思,不仗义,是个小气鬼!那赶明儿我去了京城,你也别请我喝酒!” “请!一定要请!我要把我最好的东西都给你,只要你去京城!”唐天瑞道。 沈如初笑道:“嗯哪,就等着三爷赏赐呢!” 唐梦瑶苦笑道:“天瑞,你有些醉了。” 喜嬷嬷在一旁抱怨道:“早就说了三爷不能饮酒,现在好了……哎,要不要老奴去煮一些醒酒汤?” 唐梦瑶道:“没那么夸张!”她对喜嬷嬷也没了耐心。 唐天瑞更是直言不讳,道:“我都要回去了,你还管着我?我看你该告老还乡,回家养老了。” 喜嬷嬷讨了个没趣,老脸挂不住,沈如初虽然不喜欢她,但也不想在自己家里看着他们闹别扭,笑道:“大家聚在一起图个开心嘛!三爷,你别嘴巴不饶人!来,吃个鸡翅膀,祝愿你展翅高飞!安阳是个穷地方,又是兵荒马乱,三教九流的,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 唐天瑞苦笑着,道:“错就错在我来了。来了,便不想走了。” 沈如初笑道:“瞎说!吃东西吧。” 唐天瑞拉着刘力俊忽然不放,感慨道:“兄弟,你知道我现在心里多心酸吗?堵!堵死了!可我一个爷们,不能哭呀!” 刘力俊笑了笑,道:“算是能理解吧。” 他们之前见过面,但也仅仅是点头之交,交集不多,也没什么深入了解。 沈如初看了一眼唐梦瑶,二人心照不宣,然后双双离席,走到一处僻静处,沈如初笑道:“姐姐,最近可好?” ps: 勉强写好一章,嘿嘿,保底粉红来一点呗,各位大大,兜兜卖萌哦 ☆、238 欲寄相思无尺素 唐梦瑶道:“就那样子,最近总是睡不好。” 沈如初拉着她的手,中指和食指则瞧瞧触碰着她的脉搏,笑道:“嗯,身子是有点虚,不过胎儿很稳健哦。” 唐梦瑶一愣,才明白沈如初为什么拉着她了,原来是瞧瞧给她把脉,笑道:“让你费心了。是我心太窄了,有点心事就睡不着。先是怀孩子,这件事让我兴奋得睡不着,害怕合上眼睛,总觉得一闭眼就成了幻想;后面是茶楼那件事,我……” 沈如初温和地笑着,道:“姐姐,还当不当我是妹妹?当我是妹妹,这件事就过去了哦。你不好受,我承认我也很难受。我们这么难受不就是因为在意彼此吗?既然在意彼此,又何必闹成这个样子呢?好了,都过去了哦。” 唐梦瑶道:“你这么想,我就安心了。这几天真的像是过了几年,我觉得自己做人挺失败的,以为自己要失去你了,而且也让云枫很伤心,他已经很多天没有回来了。” 沈如初心中吃惊,道:“那他去哪里了?” 唐梦瑶叹气,冷笑,道:“轩辕吉安对他缠着不放,他还能去哪?或者说他去哪里都行。”她的口吻颇有些无所谓。 沈如初有些不解,道:“你就任由事情这般发展?” 唐梦瑶继续冷笑,道:“要不然怎么办?反正我现在有了孩子,将来孩子就是我的一切,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情。” “你这种思想要不得!千万不能有这种消极的思想,没见过你这样将男人往外推的!就算你对他有些失望,就算你有了孩子这个寄托,但也不能这么悲观,你这样做不正中了轩辕吉安的下怀?”沈如初道。 唐梦瑶道:“我现在不想这件事。以往总是他往后退,我拼命拉着,小心翼翼维护着,如履薄冰地走了这么长时间。还是不能善终,我尽力了。他若想折腾就由着他去吧。”她说这话时带着极大的恨意和愤怒。 沈如初道:“别担心,他不会喜欢上轩辕吉安那种人的。你最近千万不要动气,要注意胎儿。万事以孩子为大。” 唐梦瑶的态度让她大为吃惊,她听说过很多女人因为怀孕或坐月子期间丈夫出轨,导致流产及各种后遗症的,但唐梦瑶却异常的冷淡;若她真的放下了,不在意了倒也无所谓,沈如初最担心的是她太过失望了,所以干脆破罐子破摔了。 唐梦瑶笑道:“我现在只关心孩子,其他的都无所谓。你肚子里的宝贝最近还老实吗?” 沈如初笑道:“不老实,越来越调皮了,现在夜里还会踢我。哼。等他出来了,我非打他屁屁不可!走吧,我们去看看他们喝得怎样了。你回去吗?” 唐梦瑶道:“我不回去,我回去干嘛?” 沈如初笑了,这才明白唐梦瑶前面说了那么多根本就是赌气——要是真的心灰意冷。一定会借着这个机会回京城,分开不就一了百了!她不愿意走,说明她心里根本就舍不得宫云枫。 “你的身子不宜远行,万一在路上磕磕绊绊的,现在最需要静养。就算你要回去,我也要劝你。”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已经将情绪掩饰得很好了。 沈如初本想再劝劝。但是现在这个档口,提起宫云枫未免太尴尬,她现在是刻意回避,尤其是连唐天瑞都来求自己不要和宫云枫再有往来,更不愿意轻易提起这个名字。 “你们两个在这里,叫我好找!”唐天瑞红着眼睛。醉意比先前更明显了。 唐梦瑶嗔道:“叫你少喝点,瞧瞧你现在这样子!” 喜嬷嬷追过来,一拍大腿,叫道:“老奴早就说了,三爷酒量不行。瞧瞧现在,可不是被我说中了!” 唐天瑞本来就是对她不满,又仗着酒气,当即语气就不善,怒道:“要你管!少管爷的闲事,做好你的本份!” 喜嬷嬷有些委屈,按照往日的做派,这番肯定要折腾一番,摆摆姿态什么的,但唐天瑞愿意顺从地回京城,这对她来说已经算是一种妥协,现在又是醉酒的状态,若真是计较起来,自己肯定占不到半分便宜,当即委屈地看了一眼唐梦瑶,唐梦瑶是个息事宁人的主儿,道:“嬷嬷,你累了,一边歇着去,等一下我们就回去。” 沈如初对唐天瑞道:“怎么样,真的醉了?” 唐天瑞对她嗤之以鼻,笑道:“笑话!小爷我是那么不胜酒力的人?明天照样早起、照样启程!” 沈如初见他步伐有些不稳,知道他喝了不少,笑道:“好好好,你没醉!没醉就好。” 刘力俊过来,道:“我护送你们二位回府吧。” 沈如初笑道:“时辰不早了,你也早些回去吧,嫂夫人估计要担心了。这边我让老宋送过去就是了。” 唐梦瑶笑道:“我是让人赶了马车来的,我们挤一挤就可以了,不用再麻烦你。” 沈如初看了一眼喜嬷嬷,笑道:“不麻烦。”一个马车挤了三个人,而且又让唐天瑞和喜嬷嬷坐在一起,不知要生出什么事来。 唐梦瑶笑道:“天色真的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还有不少东西要收拾呢。初儿,我们先回去了,在这里打扰你半天了。” 唐天瑞笑道:“沈小三,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去京城,我带着你四处逛逛,京城更好玩,至少要繁华很多!那是天子脚下,王者之气,你走在京城的街道里,会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清明,但也多了一股霸道,还有呀,纨绔之风盛行,那京城里的男子都有几分娘气。”他大着舌头说了半天,情急之下还拉着沈如初的手。 沈如初知道他喝醉了,否则哪来那么多的废话,轻轻拨开他的手;唐梦瑶看着尴尬,怕唐天瑞唐突了沈如初,急忙把她往一边拉。 “你们明天什么时候走,我到城外那里送送你。”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道:“不用了,明天大清早我们就会出城,都安排了。你大着肚子不方便,这份情意我们心里都懂。好了,过两天我过来看你,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沈如初点点头,将唐梦瑶等人送出门口,送了又送,站在路边挥了半天手,直到那马车在夜色中消失无影,她收回目光。 “夫人,我们回去,外头露水重。”松月道,这时候的安阳夜晚已经有些冷,还会降一些露水。 沈如初点点头,道:“这一别不知什么时候再相见。” 松月笑道:“夫人,唐三爷不是说了吗?让您去京城玩呢。等咱们爷打了胜仗回来,说不定就去京城领赏了,到时小公子也出生了,您就和爷一起去京城呗。”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因为她明白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不知是心事太重,还是晚上吃得多了,沈如初躺在床上迟迟难以入睡,她不仅仅是想起了唐天瑞的离去,还想到了宫云枫——宫云枫越发显得神秘了,她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谁,到底想做什么,但是她现在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其实,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沈如初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只是这么长时间,她刻意让他从神坛上走下来。 还有文旭——她现在已经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情感了,想念,担忧,祝福,期盼,还有微微的抱怨,从怀孕到现在,他几乎没在自己身边过,无数个孤独、艰难的日子,都是她一个人扛过来的,受过的委屈、有过的危险,她还有几次差点死掉了,可这一切都是她默默地承受着。 文旭是保家卫国,这的确是一件光荣的任务,可这对她一个女人而言有什么意义呢?她渴盼的不过是一份安稳的生活,可现在有什么安稳而言?她并不奢求什么荣华富贵,她相信凭着她的本事,足够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她一直认为,需要的就是最好的!可她无数次需要文旭的时候,文旭在哪里呢? 每每想到这里,沈如初便揪心地痛。 别和她提什么深明大义,她从来就没打算做一个深明大义的女子;也不要和她说那些忠贞不渝的誓言,再美的誓言比得上朝夕相处的温馨? “文旭……文旭……”沈如初默念着,她轻轻地起身,披着衣服走到了院子里。夜空十分清明,夜幕上繁星点点,就像是深蓝色的天鹅绒上缀着亮光闪闪的钻石,皎洁的月光看上去清冷无比。 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喃喃自语:“宝宝,你知道娘亲现在有多思念你的爹爹?每次担惊受怕、每次孤独无助,都希望他能在身边,可是……”她说不下去了,一行清泪轻轻落了下来,那思念如同蛊毒吞噬着她的内心和情感。 如果没有肚子里这个孩子,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还能守着这份信念多久。此刻,她终于明白什么是“欲寄相思无尺素”…… ps: 鞠躬感谢独孤求输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小炮兵085送的香囊;鞠躬感谢千年戀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吴千语两位亲送的平安符。兜兜最近实在很累,心情也不大好,所以……更新可能不会正常,但后面会慢慢补上的。 ☆、239 生相思夜梦水仙 相思太浓,成了酒——心情沉郁的时候饮酒是最容易醉的。而此情此景让沈如初有一种心醉的感觉,心里一阵钝钝的痛——曾经,她所设想的幸福就是与心爱的人朝夕相伴。平心而论,最初文旭并不显眼,她并未心动,更谈不上一见钟情;但是文旭用自己的真情实感打动了她,让她相信,他就是她这辈子的良人。 如今,良人不在身边,她要一个人面对种种困扰和苦难,她受尽委屈,她饱受相思的煎熬,她想抱怨,可她抱怨什么呢?抱怨自己有一个英雄式的丈夫可以舍家为国?抱怨文旭未兑现曾经的承诺? 可面对这样的大时局,文旭也无从选择。 都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但是她和文旭现在连朝朝暮暮都没有——想到这里,沈如初心中隐隐升起一股怨气。 “吱嘎”一声,门响了,沈如初一转身,是麦冬披着衣服从房内走了出来。 “夫人,怎么还不睡?”麦冬问道。 沈如初苦笑道:“睡不着,出来走走。你呢,也睡不着?” 麦冬笑道:“奴婢不是睡不着,是晚上酒水喝多了,这会子起夜来了。” 沈如初闷头笑着,恐怕失眠的人并不多,这个点是人最犯困的时候,道:“那你快去吧,我坐一会就回屋了。” 麦冬上完茅厕回来,看见沈如初已经不在院子里了,四周看了看,确定她没有走远,应该是进屋了,当即小心翼翼地敲敲门,道:“夫人,您在屋里么?” 沈如初躺在床上,道:“在的。睡了。你也早些歇着吧。”有些心事只能自己承担,说与他人也不过是图个嘴快,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何况并不是人人都懂她的心事。 第二天一早。松月照例来敲门,却被麦冬给制止住了,低声道:“夫人昨天睡得迟,这会子恐怕还在困,你晚些叫醒。” 松月疑惑道:“夫人睡得迟你怎地知道?不过,夫人应该是还在困,平日里这个时辰老早就醒了。”沈如初的作息时间很规律,怀孕以来就更加规律了,早睡早起是她一贯坚持的原则。 麦冬看了一眼四周,道:“昨晚我起夜。看见夫人在院子里伤神。” 松月皱眉,道:“麦冬姐,你是懂人事的,主子的话可不要乱说,到我这里就是结了。”她不喜欢别人说沈如初半点不好。一个独身的妇人半夜不睡,在院子里伤神,无非是害了相思,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传出去终归不大好。 麦冬不喜欢松月这个态度,但松月比她进门早,又在沈如初面前得脸。所以她也不好反驳,冷道:“我不过是好心提醒你,先不要叫醒夫人。孕妇很需要睡眠的。” 松月道:“谢谢麦冬姐。”说完端着洗脸梳头的东西转身回去了。 沈如初前半夜睡不着,后半夜又睡得很死,中间还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养了水仙。而且是并蒂水仙,开得那叫一个美和灿烂,关键是这水仙开出来的竟然是蓝色的花儿。这一梦竟然让她醒来的时候回味无穷。 “我睡了这么久?”沈如初看着日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松月会说话,笑道:“您是太累了。正需要睡眠,否则您才不会睡懒觉,就是让您睡也睡不着的。” ——这话沈如初爱听。 她天生就不是睡懒觉的料! “松月,你帮我去看看哪里有水仙啊,我突然想养水仙。”沈如初笑道。 松月笑了,然后愣住了,半晌才道:“夫人,这个季节没有水仙啊,要再过几个月。到时奴婢去买些回来,养在屋子里甚好。奴婢也很喜欢。” 沈如初笑道:“我也知道水仙分季节的,呵呵,那就算了吧。咱们去医馆吧。等一下你让老宋去宫家问问,唐三爷走了没有。” 松月笑道:“夫人,您怎么不叫他唐小三了?奴婢觉得唐小三还蛮好听的。” 沈如初嗔道:“那沈小三呢?好听么?还有林小三……” 松月捂嘴道:“都好听。其实三爷很可爱,别看生得秀气,其实很有男子做派的,我听说不少小姐都爱慕他呢。” 沈如初撇撇嘴,笑道:“这个你又知道?” 松月撒娇道:“艾叶,夫人,您别总是嘲笑奴婢嘛?奴婢也都是听人说起的啦。” 沈如初笑道:“我不是嘲笑你,我只是好奇,你说你每天跟在我身边,基本上寸步不离,怎么你就听见了这些,我偏偏听不见呢?” 松月一愣,道:“哎,还真是这么回事哎。为什么我就听见了,但您没听见呢?真是怪事!” 沈如初笑了笑,道:“慢慢想吧。” 在去医馆的路上,沈如初昏昏沉沉的,还有些困,身后头忽然传来一阵吆喝,像是“让开!让开!不想死的都给老子让开!”一类的话。 因为医馆离文家并不远,所以沈如初尽可能走路去医馆,也算是锻炼一下身体了。 松月急忙拉着沈如初往一边避让。 “这到底怎么回事?”沈如初问了一下身旁的老伯。 那老伯道:“还能怎么回事,这不是马大公子遇害了,马元帅一气之下将军队调进来,打算找出凶手为马大公子报仇呢!” 沈如初惊道:“军队都调派到城里了?” 身旁另一个人道:“这还用问吗?眼前这么多军人是哪里来的?” 沈如初一惊,正是打仗的档口,马征明将军队调派到安阳城来查办是谁害死了自己的独子,这也未免太儿戏了! 不仅是安阳城内一片大乱,马家早就坍塌了! 柳氏先是死了儿媳妇,崔明月的死并不是她难过的原因,她谈不上多难过,当时只是有些犯难,总归是不好向崔家交代的;再就是担忧,总觉得这是一个开始,有一双无形的黑手在向马家动杀机。 作为一个经历过风浪的夫人,柳氏那时便发现了端倪,她虽不知道是谁在部署那个局、要对马家下毒手,但是她并不敢掉以轻心,并动用了自己所有的力量来保护马文俊的安危,没想到万事都在她的部署之中,马文俊还是死了! 对于马文俊的死,柳氏第一个反应就是晕死过去! 整整是晕过去一天一夜,所有人都以为救不活了,就在各大名医准备放弃的时候,有一个医师给柳氏施针,将她救醒过来。而这个医师便是宫云枫。 柳氏醒过来的时候,头发落了大半,几乎成了秃子——要是放在平时,她肯定会惊叫起来,再不肯出门见人,但是马文俊的死让她心如死灰,形同一个活死人,连命都不想要了,哪里还顾得上形象! 老五一直跪在床前,大脑袋已经磕破了,见柳氏醒来,半天说不出一句话,仍旧是跪着磕头,碰得那地板咣咣响。 “老五,你一刻也不准停歇,拿着咱们马府的令牌去军营给老爷送信,就说俊儿走了,让他来给俊儿报仇。”柳氏用轻微但冷冽的声音吩咐道。 老五二话没说,又是郑重地磕了个头,道:“夫人,老五这就去了!” 柳氏走下床,看着众人,又看着自己的丫鬟道:“过来给我梳洗。你们都杵在这里,大公子那边不用管吗?你们都是死人吗?” 一干大夫唯唯诺诺,急忙拎着药箱告退,宫云枫也顺势准备离开,却被柳氏叫住了:“宫大公子请留步。” 宫云枫一愣,即便不愿意也只能留下,自从马府出了事情,这马府里里外外不是家丁就是士兵,再不然就是紧急赶到这里捕快衙役,想拦下谁那再容易不过。 “夫人,还有什么吩咐?”宫云枫恭敬而客气道。 柳氏有些激动,这次醒过来像是突然老了二十岁,以往看着不过是四十岁的夫人,如今竟像是年逾六十的老妪,她哆嗦着嘴唇,似有些为难但又特别紧张,道:“你医术那么高明,能将我从鬼门关里救出来,不如你去看看俊儿吧?啊,去看看吧。你肯定有办法的,他这孩子八成又是喝多酒了,睡得死一些,你让他醒过来。” 站在一旁的紫云等人听了这话,心疼得掉眼泪,这柳氏八成是得了失心疯,马文俊已经死了,尸体被老五扛回来的时候已经冷了。 宫云枫道:“夫人,请您节哀。马大公子的事情我的确无能为力。” 柳氏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道:“宫大夫,宫大公子,你一定有办法的!你医术那么高明,他们都说你可以起死回生的,你就帮帮我这一次,我们马家一定会感谢你的,你想要什么我们都会满足你的,你说啊,你需要多少诊金?” 宫云枫不知如何拒绝。 柳氏喝斥身旁的紫云道:“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库房领了银子过来,付宫大公子诊金!” 紫云犯难,但也只得过去。 宫云枫将柳氏搀扶起来,道:“你先起来。我陪你过去看看吧,不过能不能医好,我不敢保证。” 柳氏感激涕零道:“好好,谢谢你了。你出手,俊儿一定有救的。”然后就不停地念叨:“俊儿有救了,俊儿有救了……” ps: 鞠躬感谢觅知音100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千年恋、0拈香一朵0、水星的蒙面超人三位亲送的平安符。 ☆、240 冲冠一怒为爱子 宫云枫无奈,只得在众人祈求的眼光中跟着管家往前院走。 前院已经布置成灵堂,虽然尚在布置之中,但白帆、灵堂布、挽联、香炉等都已经就绪,连棺材都送了过来,虽然马文俊的尸首还未正式入殓,但那黑漆漆的乌木棺材看上去仍旧让人触目惊心。 柳氏看着那口棺材立马疯了一般,骂道:“谁让你摆了棺材在家里?谁让你这么做的!多晦气!太晦气了!你真是越老越不中用!滚,马上给我滚!我们马家不要你这种废物!” 那五十多岁的精瘦的管家被柳氏这一番责骂闹得有些尴尬,毕竟是马家的老人了,当管家的,那算是马家的半个主子,除了马征明等人,谁不买他的账?柳氏这一番怒喝,却没几个人听令。 “你们都是死人吗?都不想做了?都找死?我让你们把这个东西给我抬出去!抬出去!”柳氏喝道,那棺材刺激着她脆弱的神经,只要它横在那里就让她以为马文俊还活着、还有救的幻想破灭! 她拼命地摇头,疯狂地拍打着那棺材,因为身体虚弱几近昏迷过去,那管家示意众人将棺材抬出去。 “放哪里呢?”一个忠厚的年轻人问道。 管家不耐烦地低声吼道道:“先抬出去,别让夫人看见。” 一群人唯唯诺诺地将那厚重的棺材抬了出去。 柳氏仍旧在发疯,有些口齿不清地骂着,再无往日贵妇的仪容;她望着门上挂着的白灵花,更是气结,拼命地撕扯着,抱着一朵花肆意哭着,最后再次昏倒——若不是宫云枫眼疾手快,恐怕直接摔到在地上了。 “夫人!夫人!宫大夫,您看看这如何是好?我们夫人……哎。大公子根本就是走了,早就冷了,现在都僵了……”管家唉声叹气道。 宫云枫道:“先把人抬进去,应该是受了刺激。加上身子虚弱,一时昏迷过去,应该无大碍,只是这精神……”他一边说一边摇摇头。 给柳氏号了脉,脉象很微弱,他当即喂了他一颗急救的药丸,又开了一副药方子,叮嘱那管家好生照料:“她不能再受刺激了,你们要守护在她旁边,醒来时记得给她准备一些流质的食物。按照方子给她服用药物。” 那管家有些犯难,道:“宫大夫,你能不能留下来?诊金什么的好说,我们给你十倍的诊金。我怕夫人醒过来又……” 宫云枫道:“我医馆里还有很多事情,的确不便在此久留。夫人这边应该没什么事了。如果有事,再去叫我,我肯定第一时间赶过来。” 管家仍旧为难,道:“宫大夫你还是留下吧。” 宫云枫道:“很抱歉,贱内有了身孕,身子又虚弱,我不能不在跟前稍加照顾。马夫人不过是一时受了刺激。并无大碍,还请您放心。”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那管家自然也不好强留。 且说,老五带着柳氏的命令、拿着马家的令牌,骑着快马一路奔到了军营,好不容易见到了马征明。才知道马征明受了伤,看样子伤的还不轻,他还不知道马征明差一点就没了命。 “老爷!”老五噗通一声跪下来,还未开声,老泪便流个不停。 马征明前一番受了重创。好不容易从鬼门关捡回一条老命,这会子见老五跪在地上老泪纵横,心头一惊,道:“这是怎么了?有话好好说,快起来。” 他虚弱的样子让人心惊,活像个纸片人,坐在那里晃晃悠悠,好像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刮走,那颤抖的样子让老五这个性情暴戾的汉子忍不住心头又是一阵酸楚,喃喃道:“大公子……大公子……” 马征明惊道:“文俊他怎么了?”昨晚他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自己最心爱的白玉兰忽然枯死了,还从根部冒出血来,当时他就吓醒了,一整天都心跳个不停,跳的那么急、那么快,就像是在宣告着噩耗的来临。 当老五哭着提到马文俊的时候,马征明彻底懵住了,双手抖动得更加厉害了。 “老爷,都是我没用!大公子他……他死了!”老五哭着说出这番话,他虽不是性情中人,甚至有些暴躁粗糙,但这么多年吃喝在马家,他对马家也有了深厚的感情,尤其是看着马文俊长大的,在他心目中马文俊不仅仅是自己的少东家,还是孩子一样的亲切存在。 马征明踉跄了两步,重新跌坐在椅子上,道:“你说什么?什么?” 老五看着马征明如雷轰顶的神情,不忍再重复先前那句话,跪在地上呜呜哭着,让营帐内的士兵都十分动容。 马征明吼道:“我让你再说一遍!” 老五被马征明的气势震住了,呆了片刻,道:“大公子被人刺死了!” 马征明坐在椅子里喘粗气,半天说不出话来,然后喷出一口鲜血了,整个人看上去恐怖而可怜,他颤巍巍地伸出一只枯瘦的大手,指着老五颤抖了半天,最后道:“什么人干得?” 老五道:“还没查出来!” 左右两个亲卫兵急忙过来将马征明搀扶,却被马征明拒绝了,他突然坐正了身体,整个人散发出强大到不可遏制的戾气,像是变了个人,与方才的奄奄一息判若两人,甚至比他未受伤时都显得强大和严厉。 “来人,召集兵马,随我回程!”马征明下令道。 当马征明带着浩浩荡荡的大部队返回安阳城的时候,马家这边还没消停,柳氏正昏迷睡着,时不时传来悲戚的声音,一边是崔明月的院子传来的,呜呜咽咽的,有人说是大白天闹鬼;一边是停放马文俊尸首的院子里传来的,丫鬟仆从一大堆,谁见了都落泪——马文俊平时待他还算不错,很少打骂下人,所以,在一干仆从中很受爱戴。 至于那个丢了一边耳朵的王连盛,如今疯疯傻傻的,正不合时宜地傻笑着,谁见了都厌烦地瞪他几眼。 而这一厢,回春坊里冷清了许多,兵荒马乱的,老百姓本来就看不起病,就算沈如初等人肯免费救治,但老百姓轻易也不会往医馆跑,不敢来;再者,马家出了这样大的事情,官府已经下令严查了,城门都被封住了,只准进不准出,城内的老百姓更是不敢随意走动,能不出来都是宅着尽量不出来。 听闻,不少喜欢在公共场合嬉闹、又尚武的人被抓进去不少,有些人出来之后都脱了形;有些人至今也没被放出来;这个传闻闹得整个安阳人心惶惶,北夷人没打进来,自己人却闹腾成这样子,这日子……啧啧……当然,老百姓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敢怒不敢言。 沈如初正坐在二楼上打发时间,本来医馆没人,她就只能闲着,账目有如意负责,药材有陈赟负责,各种杂务就交给了秦子辉,她倒是乐得当一个甩手掌柜。 “夫人,夫人!”松月叫着,还在楼梯上爬着呢,就叫了,声音里透着一股欢喜。 沈如初笑道:“什么事让你这么兴奋?你这脆生生的声音恐怕能传出两里路。” 松月笑道:“夫人,您就喜欢打趣奴婢!三爷来了。” 沈如初道:“三爷?哪个三爷?” 就听楼下传来一个爽朗的声音,道:“还能是哪个?就是小爷我呗!” 沈如初一愣:这唐小三还没走? 她小心翼翼地下楼,因为肚子大了,遮住了脚下的视线,这下楼比爬楼还艰难,松月在一旁用心地扶着。 “你这是还没走还是由回来了?”沈如初笑道。 唐天瑞大摇大摆地找个椅子坐下来,道:“我又回来了。” 沈如初笑道:“来,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好端端地又回来了?”本来好不容易定好的行程,突然被取消,不知道远在京城的唐老爷是何等担心,但此刻唐天瑞一副巴不得回来的样子,正笑得没心没肺。 唐天瑞笑道:“出不了城呗!” “呸!你从知府老爷那里拿的出城官牒,怎么可能出不了城?说个谎话也动点脑子!”沈如初对他这个说话嗤之以鼻。 “嘿!你别这么怀疑地看着我好么?你别不信啊,我是真的出不了城!”唐天瑞急了。 沈如初道:“这样一点都不好玩!现在安阳这么乱,你该早些回京城的!” 唐天瑞不耐烦道:“我是真的走不了!马征明回来了,带了一大票的军队,已经将城门封死了,所有的城门,甚至还派了一大队人马散到北疆各个地方去追捕杀害马文俊的凶手了!知府给我官牒根本不管用!” 沈如初一惊,没想到马征明竟然为了自己的宝贝儿子做出这么大的动静,想到正是战事紧急的时候,他身为三军主帅竟然带着大批人马来处理自己的家事,恐怕边疆情势危急。 “你怎么了?人又不是你杀的,你脸色这么难看做什么?”唐天瑞看沈如初脸色不好,急忙问道。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冷道:“我是北疆的安危难过!” ☆、241 天虚公子来医馆 唐天瑞笑道:“你别总是忧国忧民,放心,死不了!马征明再糊涂也不至于连燕国的北方屏障都丢了,否则就不是丧子之痛,恐怕他家的祖坟都要被掘了!” 沈如初笑道:“有时候,人会丧失理智的。何况,马征明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在北疆的地盘上竟然被害了,他这般作为——情理之中!” 唐天瑞笑道:“管他是不是情理之中,我现在是不用回京城了。” 沈如初不解,道:“我一直不明白,京城哪里不好?安阳又哪里好?” “安阳没有什么好,穷山恶水多刁民;京城也没有哪里不好,可我就是不想回去,受不了那种氛围,以前觉得所有人的生活都是那样,也都该那样,出来走动了一番才知道每个人的生命该有不同的轨迹。” 沈如初歪着脑袋看着他,笑道:“不走寻常路?” 唐天瑞笑道:“你不也一样。” 沈如初笑道:“姐姐知道你没走成吧?” “知道,都在家里捶胸顿足呢。哎,那丫头,别见了爷就一个劲地躲啊,躲也就躲了,干嘛还偷着乐?”唐天瑞眼见,看见了在一旁害羞偷笑的松月。 沈如初也发现了一些异样,松月羞涩的模样让她多多少少起了点疑心,但安阳即便民风粗犷些也讲究男女大防的,这个档口倒不好意思乱开玩笑,道:“人家松月还是姑娘家,你少在那里胡说八道。在我这里就别闲着,去帮如意将那些药材搬进去。” 唐天瑞“嘿”了一声,笑道:“也就你会使唤小爷我了!”说归说,但还是老实地去帮如意搬东西了。 沈如初根本不理会他的絮絮叨叨,医馆里现在不忙,并不是非要他去做什么,只不过是见不得他游手好闲地在这里聊天打秋风。 “我发现自己现在活像个酒肆的老板娘。望着门口,巴望着有人来。”沈如初笑道,她最大的聪明之处就是善于自嘲。 松月笑道:“夫人,您就别给自己戴高帽子了。人家开酒肆的比我们赚钱多了去了!你给别人看病很多时候都不收钱,还免费送药。哎,等爷回来怎么和他交代哦!” 沈如初笑道:“你只管如实说我败家就好!” 主仆二人说说笑笑,这时便有两个漂亮的女婢弱柳扶风但速度又极快地走了进来,她们的衣着很特别,虽然穿的是白纱素色,但却在人群里特别扎眼,以沈如初的阅历来看,这二人并非常人,但肯定是下属或丫鬟一类的身份。她们打的是头阵,后面应该还有更厉害的角色登场。 唐天瑞看到这一幕,凑过来,对沈如初笑道:“这是有客上门呀,看样子很难缠。怎么着,要不要哥帮你解决?”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笑道:“你还是安心帮如意搬东西去!再不然就家去,别让姐姐太担心。” 唐天瑞不耐烦道:“絮絮叨叨的,现在比我姐还唠叨!” 沈如初正要答话,那两个年轻貌美的女子便来到了她跟前,其中一个道:“请把你们这里最好的大夫请出来。” 虽然用了一个“请”字。但沈如初丝毫没看出她有“请”的意思,一张精致的脸蛋上带着很明显的冷淡和骄傲,似乎把别人看到了尘埃里,还有一抹淡淡的嫌弃。 沈如初笑了笑,当然,也只是嘴上笑了笑。道:“姑娘,你是哪里不舒服?或者你说说症状,我也好对症下药,或者给你匹配一个在该病症方面有专长的大夫。” 那姑娘柳眉倒竖,冷道:“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有病?难道这医馆里没人吗?要你一个大肚婆娘在这里迎接客人?” 如意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和沈如初相处的时间越长,他对沈如初越了解,越发为沈如初的人品、学识、为人所折服,所以见不得别人对沈如初这般无礼,何况眼前这两个姑娘一看便是外地人,而且态度嚣张。 “你们有病就看病,没病不要在这里找茬。”如意冷道。 唐天瑞更是看不惯这两人,笑道:“好好的姑娘跟谁学的,这么霸气,还是说,跟了一个霸气的主子,时间长了就变刁了?” 他毫不客气地点出了这二人奴才的身份,让她们两人顿时少了不少气焰,用眼神剜着唐天瑞。 “怎么,我说错了?那你们自己说说,是不是当奴婢的?嘿嘿。小爷我看人很有一套哦。”唐天瑞分明就是火上浇油,想要惹恼、气走这二人。 那两个姑娘当即不乐意了,拿着一双杏眼瞪着如意和唐天瑞,表情十分厌恶,冷道:“我们到你们这样的小医馆来看病是你们的福气,别不识好歹!” 沈如初最见不得人目空一切,冷笑道:“那二位姑娘请便,我们馆子小,接待不起你们这样的贵客,请回吧。如意送客。” 其中一个婢女,“唰”一声,就把腰里的软剑给抽了出来,当即吓了沈如初一跳,没想到这二人还是个练家子! 软剑,顾名思义其剑身柔软如绢,力道不易掌握运用,习练时须精、气、神高度集中,所以,在剑器种类中属高难型剑术,而且江湖中有“君子不习软剑”的说法,皆因这软剑的招数过于歹毒,仿的是那毒蛇的身法,据说好的软剑可以藏身毒蛇体内,随着蛇身的游动而扭动。 如意见状,急忙将药篓子挡了过去。 另一个婢女则冷道:“你这是做什么!”示意那个女子将软剑收起来。 沈如初还没看清那人的手法,软剑已经妥妥地放在她的腰间。 “不识好歹!”那拔剑的女子冷冷地丢下一句。 沈如初皱眉,却也不敢轻易得罪这二人,又怕在医馆里打起来,她们只是过客,打烂了东西就走,损失谁来赔偿?何况,医馆里出现打架斗殴的事件,对医馆的声誉影响太大,思及此处,便道:“二位姑娘,他们二人不会说话,方才多有得罪,失礼之处还请海涵。姑娘若是有事,不妨直说。” 那拔剑的女子非常横,看见沈如初态度变好,很是得意,以为自己方才的举动震慑到了沈如初,冷笑道:“现在知道怕了?你们这里可有什么接骨的法子?” 沈如初皱眉,道:“接骨?可是有人骨折了?” 另一个女子道:“少废话!要你接骨,自然是骨折了,就直接说能不能,不能话不要浪费我们时间!” 沈如初不想和她们废话,只想将她们打发走,道:“我不能。姑娘还是请回吧。” “你!哼,浪费我们时间!我们走。”那拔剑女子扭头就要出门。 沈如初松了一口气,指着如意道:“以后少招惹这些来历不明的人。这安阳城里别的没有,能人异士倒是不少。”这个是大实话,因为安阳位于边关,很多人犯了罪或者为了逃避仇家,都会到这里来避难,或者经由这里去关外。 如意点点头。 忽然就闻到一股花香,而且是郁金香的味道。 沈如初笑道:“今儿是什么日子,这么香喷喷的?” 唐天瑞笑道:“我看不会是什么好日子,现在人心惶惶,你就等着看吧,说不定就屠城了。” 沈如初惊道:“屠城?谁屠城?为什么屠城?”问题刚问完,她似乎已经想到了答案,马征明能不顾一切地冲回城里为自己的宝贝儿子报仇,还有什么疯狂的事情做不出来? “哎,你早几天走就好了。现在被关在这里……现在走不了倒是其次,就怕北夷人冲进来,那时才是真的走不了。”沈如初叹道。 唐天瑞笑道:“我不怕。” 郁金香的味道越来越浓,等沈如初抬眼时,她看见一辆精致豪华的马车停在了医馆的门口,几个丫鬟跟在马车四周,不停地撒着花瓣,但撒得明明是茉莉花瓣,却传来阵阵的郁金香味道。 唐天瑞笑道:“今天你一定没看黄历,所以,招惹了不少人。” 沈如初呸了一声,道:“你说清楚了,是我招惹他们还是他们招惹我!”但进门的总是客,沈如初走上前,道:“你们这是看病呢还是抓药?” 不出意外,那两个白纱女子也在,她们此刻完全是一副谦恭柔顺的模样,其中一人道:“是我家主子慕名前来,想拜见一下沈大夫。” 沈如初苦笑了一下,道:“都是浪得虚名,不值得……额,请问是贵公子还是贵千金?”她还不知道这马车里的人是男是女。 先前拔剑的婢女道:“我们主人是公子。” 沈如初笑道:“那请问有什么可以为贵公子效劳的?”她实在想不出安阳这样的穷乡僻壤有什么贵公子出没。 松月却看出了点眉头,在她耳边道:“夫人,您瞧着是不是那个天虚公子?北公子呀!” 沈如初恍然大悟,想起那天花车在安阳城大街上经过的情形,真的是万人空巷,都去围堵这天虚公子的花车了,笑道:“要不先进来坐下再说?” ps: 鞠躬感谢小刀郡主送的评价票;鞠躬感谢行云2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送的平安符和香囊 ☆、242 贵公子身有奇毒 写在篇前:忙了,又病了;忙与病似乎从来都是不离不弃。兜兜若说自己身体天生羸弱,似乎有点顾影自怜的臭屁感,不说也罢。感谢大家不离不弃,兜兜无以回报,抱着病躯努力码字,只说一句:且写且珍惜。 沈如初话音才落,那两名侍女便有些不耐烦,还是那个先前拔剑的姑娘,冷道:“你说进去就进去?就你这个地方,也不怕污了我们公子的脚?” 沈如初皱眉,冷道:“如意,送客!” 这两个女人也着实可恶! 如意冷冷看着那两个人,冷道:“夫人说了,二位出去!再不然……” 沈如初扶额,忽然觉得自己该养一条狗了,实在不行,关门放狗便可。 “你!找死!”那个女人再次拔出了剑。 如意皱眉,心中厌恶至极;唐天瑞在一旁也是气愤不已,他自幼大男子主义,最见不得飞扬跋扈的女人,而且这两个人不过是个奴婢,这气焰也太过嚣张了! “赶都赶走,这是癞皮狗吗?”唐天瑞故意阴阳怪气地说道。 那女人的剑直接就刺了过来,唐天瑞不会武功,但如意却有些根基,眼疾手快地拉着唐天瑞避开了。 这时,门外走过来一个红衣女子,一把握住那持剑女子的手腕,冷道:“白素,不得无礼!” 原来那女子叫白素,倒是配得那一身白纱的衣裳,只可惜这个人配不上,沈如初心中一阵冷笑,道:“若是看病,我这医馆打开大门,热烈欢迎;若是找茬,还请姑娘回去吧。”原本她还想着看看那天虚公子是何许人也,如今这么闹腾,再没什么想法。 那红衣姑娘稳重而客气道:“夫人不必动怒。是我们无礼了。还请夫人见谅。我们公子有事相求。” 沈如初看着那红衣姑娘,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明眸皓齿,长相甚是标致。身材也是玲珑有致,笑道:“只怕贵公子的事情,我爱莫能助,还请姑娘转告。” 那红衣姑娘倒是有几分涵养,但沈如初前头受了气,对这一伙人实在没有好感。 “夫人,我们还是进去再说,我们公子给的诊金绝对不会少。”那红衣姑娘道,然后从袖笼里拿出一锭金子来! 银子常见,但金子却稀罕。寻常百姓根本见不到金子,更别说这么一锭,约莫十两的样子,但沈如初并非那见钱眼开之人,她开医馆本身也不是为了赚钱。平时替多少穷苦人家免费看病,甚至连药草都是免费赠送的;这一群人一看就非等闲之辈,出手这般阔绰,若不是遇见了难事,也不至于到她这小医馆来求助,但到底遇见了什么事情,她又猜不透——总之。不会是太简单的事情! 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沈如初还是淡淡拒绝了,道:“姑娘,我们这穷乡僻壤的,只是开了一家小医馆,说是医馆也不过是个药炉。恐怕不能为姑娘及贵公子效劳,还请姑娘另请高明吧。” 那红衣姑娘似有为难。 这时,从门外传来一声风轻云淡的声音,道:“你既开医馆,想必有客悬壶济世之心。我又听闻这回春坊时常救济百姓,在坊间颇有口碑,为何今日却单单拒绝我等?莫不是这回春坊给人看病还分本地人、外乡人不成?” 沈如初一抬眼,便看见一个身着白衣的翩翩佳公子。 那公子面如冠玉,剑眉星目,唇红齿白,墨发如丝,身形挺拔之中又带着一股书卷气,若将此男比作那女子,比世间女子又俊俏几分,但分明又带着阳刚之气,让人丝毫不会怀疑他的男儿身。 他如同谪仙人一般,不食人间烟火,但偏偏透着一股亲和,明明是第一次见,却能让人产生一种仿佛故交一样的错觉。 沈如初晃神了一会,不是为眼前此人的容貌,而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身旁的松月早就流了半天口水了;唐天瑞则是满脸的不屑,还带着一丝妒忌;如意最冷静,眸子里仍旧是清冷。 “公子如簧巧舌,令人惭愧。如果公子是真心求医问药,那就请进吧。”沈如初笑道,恢复原先的神态。 那红衣女子听沈如初用一种调侃的语调,并用到“巧舌如簧”这个词,脸上不大乐意,拿着眼睛意味深长地、带着警告意味地看了一眼沈如初,但是碍于那公子在场,不敢造次。 那贵公子客气地一笑,不以沈如初的态度为忤,笑呵呵地进了医馆。 沈如初道:“敢问公子哪里不适?”她现在几乎可以肯定眼前这位贵公子便是那天虚公子,又称“北公子”的百里无缺。这百里无缺乃是出自北疆的大家族——百里家族,百年基业,祖上乃是燕国开国功臣,世代爵位;到了百里无缺这一代,爵位仍在,但只是一个虚位了,好在百里家族家大业大,近几十年又在武林中崛起,比之以前反而更有声威了。 那公子微微一笑,道:“请问夫人,可有雅间?” 沈如初挑着眉头,冷笑道:“公子,我这里是开医馆,接纳的都是生病之人,不是酒楼茶肆,没有什么雅间。” 百里无缺很客气地抱拳,微微躬身,道:“在下百里无缺,这厢有礼了。”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久仰公子大名。前些日子,公子的花车更是在安阳引起了万人空巷的动静。” 松月抱着小手,差点雀跃得跳起来,口水都擦了几回。 沈如初回头瞪了她一眼,小声道:“快去忙活吧。” 松月觉得沈如初这个命令好残忍,但还是乖乖地跑开了。 百里无缺又道:“夫人,在下乃是隐疾,不希望众人知晓,还请夫人开个方便之门。” 沈如初顿了一下,已经来到了大堂前,轻轻坐下来,指着面前一个凳子,客气道:“百里公子请坐。” 百里无缺很自然地坐下来,堂中早就聚了不少人,医馆的大夫、帮工还有尚在医馆里看病的病人。 “公子,请伸出手腕,让我看看你的脉象。”沈如初浅浅笑着。 百里无缺依言伸出一只十分俊美白皙的手,递给了沈如初。 沈如初号脉之后,脸色微变,又看了一眼百里无缺,道:“公子,贵体有恙,跟我上楼吧。” 她轻轻起身,领着那百里无缺上了楼,并吩咐如意、松月等人在楼下安心候着,自己有需要时会过来吩咐;百里无缺自然也让那些婢女在堂下候着。 沈如初瞥了一眼那些婢女,一个个眉清目秀但无一不带着杀气,站在门口像是门神一般,笑道:“百里公子,她们这样站在门口,哪个还敢进来看病问药?” 百里无缺顿时明白沈如初的意思,对那领头的红衣女子道:“将人撤去,不必守在门口。你们自行离开,需要时我自会叫你们。” 那红衣女子领命而去。 进了楼上的雅间,沈如初笑道:“这本是我的休憩之所,并非什么雅间;我之所以带公子上楼,是因为我探出公子体内有剧毒,怕惹人恐慌,故此将公子请到这里。” 百里无缺笑道:“夫人真是蕙质兰心,实乃有心之人,在下感谢夫人的格外对待。请问夫人,我这毒可有解?” 沈如初笑了,道:“你也知道自己中毒了?” 百里无缺道:“自然是知道的,不然何苦来麻烦夫人?” 沈如初笑道:“可我不过是个普通妇人,开个小医馆完成自己幼时的心愿,并不懂什么解毒,恐怕公子这次要白来了。” “可在下却知道夫人是解毒的高手,轩辕郡主身上的奇毒就是夫人给解的吧?”百里无缺浅笑着。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不舒服,又觉得百里无缺这话太过直接,听了不是很顺耳,遂道:“公子是从何处得来的消息?” 百里无缺道:“在下自有门道。还请夫人巧施妙手,救在下一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沈如初笑道:“可我确实无能为力。” 百里无缺笑道:“夫人,真的不肯施救?” 沈如初收起笑容,道:“让我再看看你的脉象。” 百里无缺又把手伸了过来,沈如初探着脉象,皱眉道:“你身上中的是菱花散,乃是一种奇毒。只是,这毒……”她淡淡一笑。 百里无缺道:“这毒如何?” 沈如初道:“这毒不但能毁人心脉、丧人心神,最明显的就是毁人容貌,常用在女子之身。我观公子脉象,中毒之日已久,但公子容颜并无损毁之相,而且你体内有一股真气压制着这毒素。” 百里无缺点点头,道:“夫人说得不错。我修习一种心法,的确可以压制这种毒素,只是因中毒日久,我的容貌已毁,夫人现在看见的这张脸不过是……” 沈如初一惊,冷道:“难道你易容了?” 百里无缺苍白了笑了一下,道:“并非易容,也是一种功法。夫人可要看看我的真面目?” 沈如初皱眉,道:“你今日前来,就是为了这张脸?想不到男子也爱美。” 百里无缺苦笑道:“让夫人见笑了,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下也不能免俗。” ps: 鞠躬感谢青二十七送的桃花扇;鞠躬感谢gaodaaa 送的香囊;鞠躬感谢千羽来了、卡米米卡 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0拈香一朵0 、门前买菜的老奶奶、吴千语、千年戀 送的平安符; ☆、243 解毒小白鼠心虚 沈如初盯着那张完美无缺的脸看了一会,垂眸道:“可我并没有发现异常,你这心法果真了得。既然心法有效,公子又何必来找我?我可没本事解毒。不过是个村野郎中,靠着夫婿卖命的军饷开了这家小医馆。” 百里无缺温和地看着沈如初,眼神温柔,温柔得根本不像个陌生人,就好像是一个男子深情地看着自己的恋人,同样温和的还有他的声音,道:“夫人,你要不要看看我的真面目?” 沈如初惊道:“怎么,现在看到的不是你的真面目?” 百里无缺摇摇头,道:“是,也可以说不是。我的真面目本来如此,但中了这菱花散之后,我的样貌……你现在看见的只是表象。” 沈如初当即打了一个禅语:“人生在世,有什么东西不是表象,何况容貌这种东西。” 百里无缺还要解释,沈如初摆摆手,道:“公子的意思我明白,公子想说你这张脸是修正后的脸,你本来的相貌的确如此,只是遭遇菱花散之毒后便容貌残毁,心法也只是维持了一个表象。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这表象也不会每天都能维持,所以,公子应该不常见客的。” 百里无缺轻轻拍手,笑道:“夫人真是冰雪聪明。” 沈如初冷笑了一下,并不是很喜欢这冰雪聪明的赞美,道:“难道木陵无人能解吗?以百里公子的出身、家世、威望,想找什么样的名医、神医找不到呢?”木陵是北疆最繁华的城池,也是百里家族百年基业的所在。 百里无缺笑了笑,并没有回答沈如初的问题,而是道:“夫人知道我这次来安阳的目的吗?” 沈如初笑道:“不知。也没兴趣知道。平日里很忙,没工夫过问这些事。公子若是想说,我倒是乐意听一听。”“我来安阳城,是寻前一世姻缘的。夫人,您信姻缘前盟吗?”他问得那么温和。温和里还带着一股小心翼翼,让人无法像是受了蛊惑一般,无法拒绝。 沈如初笑了,道:“我不信。但若这种神奇的事情发生在公子身上,我也会选择相信。就算公子是寻前盟而来,这和解毒有什么关系呢” 百里无缺笑道:“我来了安阳之后,才知道原来这里还有一个解毒的高手,以前从来都没听闻过,至于夫人……”他轻轻咳嗽了一声,似乎在掩饰某种尴尬,“我若说了,还请夫人见谅,我派人查过夫人的底细。夫人乃是安阳土生土长的姑娘,一生之中并无任何异常,除了两年前夫人突然晕倒,晕倒之后性情大变……” 他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看了沈如初一眼。看得沈如初有些心虚。 “我不过是个再平常不过的人,犯不着劳烦公子来调查我。我只是好奇,公子为何一口认定我会解毒呢?”沈如初始终不想搀和这件事。 百里无缺道:“夫人若是不肯出手,在下也不便勉强。只是夫人的解毒之术甚为高明,若是不加以利用,可谓埋没了才华。在下虽是浪得虚名,却并非那奸恶之人。夫人能够妙手回春,也算是将自己的医术找到了用武之地。” 沈如初皱眉,道:“你是从哪里知道我会解毒的?”除了先前硬着头皮为轩辕吉安解毒以外,她就没再试过任何解毒的方子,难不成还一战成名了? “郡主的毒是由夫人解的吧?”百里无缺淡淡道。 沈如初心头一动,消息来源果真是轩辕吉安那里。她本想追问他与轩辕吉安是什么关系。但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这些人并非寻常之人,他们之间的事还是少知为妙,遂道:“那让我看看你中毒之后的真面目吧,我也好试试如何解读。” “夫人还是不要看的好。在下怕吓到了夫人。” 沈如初不喜欢强人所难,也怕看见那一张近乎完美的脸孔背后是千疮百孔、溃烂流脓的丑陋,道:“你不想让我看,我也不勉强。只是,你的消息可能有误,我并不会解毒,你要白来一趟了。” 百里无缺仍旧笑着,道:“夫人真是谦虚。” 沈如初没理会他,心中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百里无缺态度这般谦和,比起那天在花车上的如同神坻一般的男子,他此刻亲和得如同邻家大哥哥,也正基于这份谦和,沈如初倒不好态度太过强硬,也不忍心拒绝,遂道:“我的确给轩辕吉安郡主解过毒,但那是误打误撞外加临时抱佛脚,并不是真才实学。对于你身上的毒,我恐怕是,无能为力。” 百里无缺笑道:“夫人一下就探出我身上中的是菱花毒,这份功力是多少名医大家都做不到的。”他温和地看着沈如初,眼神里有一丝说不明白的情愫。 沈如初拉开抽屉,从里面捧出一个铜匣子,又从匣子里拿出一个小罐子,走到百里无缺面前,道:“我这里有一种百花丸,能解毒,但是能不能解你身上的菱花散之毒就不得而知了。” 百里无缺看见沈如初从那小罐子里倒出一颗颗晶莹剔透、又显出一点绿莹莹光芒的小药丸来,如同黄豆一般的大小,表面不是特别光滑。 “我自己做的。你要是——”她看了百里无缺那完美的脸庞之后,心里抽了一口冷气,真是妖孽一个,尤其是笑得那么风轻云淡的时候,“要是不怕死,可以尝尝味道。” 百里无缺看了一眼那小药丸,想也没想,捻起两颗药丸就要吞下去,却被沈如初制止住了,冷道:“我这百花丸很金贵的,你一次吃两颗,哼!” 百里无缺微笑着放下一颗药丸,另一颗则直接放到嘴里。 “茶壶里上有水。”沈如初淡淡道,“这个药不知道对你的毒有没有作用,先试试吧。恐怕,你也没指望我能帮你解毒,不过过来试试。” 百里无缺优雅地倒了一杯水,吞服下那颗药丸,然后闭起眼睛,慢慢运功了一会,沈如初看着他坐在那里吐纳,微微一笑,将小罐子收起来,这百花丸可是她照着那本《毒经》炼制出来的,能解百毒,虽然有点半成品的味道,但也是金贵的很,留着救命用的。 百里无缺的脸忽然一阵红一阵白,里面的血管不停地跳动着,像是要冲破皮肤,还冒出一股黑气来,看得沈如初有些心惊。 “你没事吧?”沈如初着急地问道。 百里无缺的 身子晃动了几下,额头上冒着黑气和冷汗,嘴唇有些哆嗦,半晌没给沈如初答话。 松月见沈如初和百里无缺二人上楼很久,一直没有动静,忍不住过来敲门,唤道:“夫人,在里面吗?” 沈如初轻轻地走到门口,将松月放进来,示意她不要出声,指了指百里无缺,他仍旧在那里运功,整个人从背后看都冒着热气,看得沈如初目瞪口呆——难道这就是古代的上乘武功?传说中的内力? 沈如初坐在椅子上,心中很紧张,她虽不懂武功,却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打扰他;松月紧张地揉着帕子,又盯着百里无缺看个不停,差点流出口水来,吃吃地笑着,对沈如初附耳道:“这天虚公子真好看。” 沈如初鄙视地看了她一眼。 松月又道:“他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夫人,我有些怕,要不要再叫一些人进来?”此时,百里无缺的表情有些扭曲,血脉和赌气又不停地在他脸上的血管里游走,看上去的确很难看,甚至有些恐怖。 沈如初摆摆手,示意她不要声张。 松月紧张地搅着帕子,一会看看百里无缺,一会看看沈如初。 “夫人,他不会有事吧?”松月小声问道。 沈如初道:“不知道。” 不过经松月这么一问,她心里有些紧张,毕竟那百花丸只是半成品,而且没有在人身上试验过,有没有功效或者副作用还不得而知——思及此处,沈如初便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太冒失了。 她本来信心满满地以为这百花丸就算不能解毒,也绝对不会有毒的,但是现在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有没有毒,她并未试验过,根本就是个定数。 就在她紧张等待的时候,百里无缺的身子忽然安静下来,不再像先前那般打摆子了。 “你感觉如何?”沈如初紧张地问道。 百里无缺忽然睁开眼睛,这一睁眼不要紧,着实吓了沈如初一跳:原先是漆黑的眸子,现在竟然是明显的茶褐色。沈如初之所以观察如此仔细,完全是因为她看人喜欢看眼睛,对眼睛这个人体部位很敏感。 “你……你的眼睛?”沈如初有些惊讶,但是又急忙道:“你现在感觉如何?” 松月紧张地凑过来,看着百里无缺,小脸又是一阵红,每一片红云都在传递一种讯息:这个男人真好看。 百里无缺笑了笑,道:“夫人,您这百花丸之前用来解过毒吗?药效如何?” 沈如初登时红了脸,她要怎么告诉他:他就是个小白鼠! ps: 鞠躬感谢元中堂送的平安符。兜兜呼求支持!正版支持就好! ☆、244 说毒圣祸根初露 “你现在感觉如何?”沈如初问道,急忙转移话题,她见百里无缺面色比先前好了很多,明显有了一丝血色,眼睛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芒,想来也是那百花丸起了作用。 百里无缺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道:“差点没缓过来,这百花丸里有一股邪力,劲道很大。如果你能解我身上的毒,你应该知道这药所产生的影响,因为百花丸是你自己炼制的,至少你该知道这百花丸对我会产生什么影响,但你却不知道。” 沈如初无辜地看着他,道:“我一直都没说我能解你身上的毒,百花丸是我炼制的,但是也不是针对菱花散的毒性,能不能解你身上的毒,根本就是个待定的事情。你也不要指责我,我这百花丸金贵的很!不管怎么说,你现在都好好地站在这里,而且气色比先前好多了。” 其实,沈如初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心虚,那百花丸的药效她真的不知道,只是按着《毒经》的方子去做,而且还融入了自己的想法在里面,只知道吃不死人,但能不能解毒、能解什么毒、会不会与某些毒相冲,她是真的不清楚。 松月在一旁早就吓得脸色发白,自从她听闻百里无缺中了菱花毒。她心里想的是,如果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小伙伴,那该会引起怎样的轰动? 百里无缺笑了笑,那褐色的眸子似乎带了一股淡淡的嘲讽,但是并无恶意,反而让他看上去又多了几分生活气息,道:“也罢。总之感谢夫人的百花丸,有效。对我体内的毒有抑制作用。” 沈如初松了一口气,道:“听你这口气似乎还不乐意?” “我只是不乐意给夫人试药罢了。”百里无缺笑得有些无奈。 沈如初脸色有些尴尬,道:“我早和你说了,我不会解毒,但是不肯相信我。这百花丸即便对你体内的毒有抑制作用。但也仅仅是抑制作用,并不能化解你体内的毒素。所以,还是另请高明吧。” 百里无缺笑着,很温暖很无害的样子。道:“可是夫人能配置出这样的百花丸,而且据我所知,这百花丸已经失传多年,还是五十年前毒圣老前辈的杰作。夫人怎么会配置百花丸呢?虽然这药名叫百花丸,却并不是用百种花制作而成。在下很好奇,夫人到底师从何人,而知道这百花丸的配方?” 沈如初冷道:“机缘巧合。你大概也听说了,我喜欢鼓捣一些小玩意,比如雪花膏一类的东西,碰巧制作成了这百花丸。我这百花丸可是名副其实用一百种花制作出来的。应该说此百花丸非彼百花丸。百里公子还是不要多心、多想了。” 百里无缺又笑了。 沈如初看着他的笑,有些气闷,这家伙估计是个笑面虎,虽然总是笑容可掬,说不定包藏祸心。一定要谨慎对待才是。 松月却陶醉在他那迷人的笑声里,差点流哈喇子! “多谢夫人搭救。夫人妙手仁心,这回春的美誉当之无愧。”百里无缺郑重地鞠躬抱拳行礼,弄得沈如初有些不好意思。 沈如初笑道:“客套话咱们就不说了。我这开医馆的,可是要收诊金的。嗯,虽然没实质解决你的病痛之苦,但我也尽力了。且我那百花丸的炼制工序颇为复杂,也极为珍贵——虽然不能和毒圣前辈的百花丸相提并论。这样吧,就收你诊金五十两吧。” 百里无缺笑道:“这是应该的。只是我这次出来没带银两……” 沈如初皱眉。 松月一下子醒了,不悦道:“你堂堂一个北公子、天虚公子,那么大的排场,那么大的家业。仆从成群,竟然没有五十两银子,你说出来谁信!” 是啊,谁信!就好像说皇帝老子是穷光蛋一样,整个国家都是他的。他竟然说没钱? 沈如初轻轻瞥了一眼百里无缺,这浑身上下都是绫罗绸缎,佩戴的东西无一不是精妙绝伦的物件,甚至可以说都是价值连城的,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说没带银两。 “你叫无缺,大概只缺了一样东西:银两。”沈如初笑道。 百里无缺很悠哉地晃动了一下脑袋,道:“夫人稍安勿躁,在下虽没有银两,但是有金子。只要夫人能为在下解毒,银两、金子都不是问题。” 沈如初笑道:“我都说了我不会解毒,你就给我座金山银山,我也无能为力爱莫能助。” 百里无缺笑道:“夫人一定有办法的,能配置出这样的百花丸,我相信夫人和五十年前的毒圣前辈定然有些渊源,甚至武林中流传老前辈并未仙逝。” 沈如初心头一动,但是没有表现出极大的惊讶,从百里无缺嘴里第一次说出毒圣的称号,联想到那本《毒经》的奇妙,她已经猜测到自己所得的那本《毒经》有可能就是这位毒圣老前辈的杰作,只是这《毒经》的孤本怎么会在宫氏医馆封存的旧书里呢?宫云枫对此真的完全不知情?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你也看见了,我都快临产了,根本没那份心思为你研制什么解药;最重要的是,我不懂解毒!”沈如初这句话说得很强硬,带着淡淡的不耐烦,谁都不喜欢被别人强人所难,她也不例外。 百里无缺点点头,显得有些黯然,欠了欠身子,道:“那就不打扰夫人了。在下先告退,过两日再来拜访。” 沈如初道:“松月,送客。记得把诊金收了。”她轻轻地背过身去,现在兵荒马乱的,生意不好做,开医馆的更加艰难了;穷人来看病,她不忍心收费;富人来看病,可也不能漫天要价。何况,安阳城根本就没什么富人——所谓的富人,基本上都是那些当官的,还有囤积了几代的富商,但这种毕竟是少数。 松月又惊喜又紧张地看着百里无缺,牙齿打颤,道:“公子、百/北公子,这边请。” 百里无缺笑呵呵地冲沈如初道:“夫人,在下告辞。” 沈如初道:“不送了,百里公子。” 百里无缺优雅地下楼,眼里根本看不见任何人,那高傲从容的神情又如同神坻一般,就连跟在他身后一丈之内的松月都忍不住心怀敬畏。 待百里无缺一走,沈如初便陷入沉思:他为什么来回春坊?他怎么肯定自己能解他身上的菱花毒?他那样的出身,何人要给他下菱花毒?既然他确信自己能为他解毒,那他肯定不会轻易放弃了,如果自己必须给他解毒,失手了怎么办?既然他说的毒圣五十年前便销声匿迹了,为什么他能知道自己配置的百花丸就是毒圣当年配置的百花丸? 沈如初显然没有和他说实话,那百花丸虽然名叫百花丸但的确不是用百种花炼制出来的,需要的药材很多,百花丸不过是个名头而已。 “早知道,就该重新取个名头,就不会这么惹眼了。”沈如初叹息道。她只是没想到自己无意中得到的那本《毒经》竟然是一位用毒大家的毕生心得凝结而成,而这位大家实在太有名了,以至于五十年过去了,还有那么多人念念不忘。 她突然站了起来,再也坐不住了——百里无缺为什么突然提到毒圣?莫非就是冲着那本《毒经》来的? 这个想法让沈如初大大吃惊。 她急忙走到窗前,看着楼下,百里无缺的马车正经过,与此同时,百里无缺突然掀开了窗帘,伸出一张带着笑意的脸来,与沈如初的目光不期而遇。 沈如初急忙闪躲到一边。 就在这时,传来噔噔的声音,松月欢快地跑上来,叫唤道:“夫人,看,他给了这么一锭金子!是金子哎!奴婢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大块的金子!” 沈如初看着那黄橙橙的一坨,笑道:“让如意收好了,金子惹眼又惹事,改天让如意去钱庄换成银子。” 松月领命下去了,但唐天瑞又上来了。 “那小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北公子,哼。”他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一副痞痞的样子。 沈如初道:“是啊,北公子。怎样,是不是美貌绝伦?把我们女子都比下去了,真是没天理。” 唐天瑞笑道:“也有你自卑的时候?” 沈如初反击道:“我不是自卑,只是羡慕。我有什么好自卑的,你比我丑,你都没自卑,我又何必妄自菲薄呢!” “你一天不损我,似乎就不开心。我在想,我若是走了,回了京城,你找谁开涮去?”唐天瑞笑道,“说真的,他到底怎么回事?那么神神秘秘的,你们又聊了那么久!” 沈如初正色道:“他身上中毒了,问我能不能解毒,你知道我那点本事,根本无计可施。” “不会吧?他可是北公子,可是堂堂百里家的继承人,谁敢对他下毒?到底中的什么毒?”唐天瑞简直就像是个好奇宝宝。 沈如初可没唐梦瑶那份耐心,道:“你就少问一句。我又不会解毒,只知道他中毒了,但是根本看不出来他中了什么毒。好了好了,这事过去了,别提了。这种贵人,咱们招惹不起。”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灵山路远送的香囊。 ☆、245 分配任务要待产 唐天瑞听沈如初这么说,撇撇嘴,道:“你不爱说我也不勉强。看吧,小爷难得回来了,又给你干了这么半天的活儿,晚上请我吃什么好吃的?” 沈如初丢了一记白眼给他,笑道:“你想蹭吃蹭喝直接说就是了,找那么一大圈的理由。说吧,是想在家里吃,还是去外面吃?” 唐天瑞砸吧了一下嘴,笑道:“我听说上个月安阳的西市开了一家不错的酒楼,叫天香园,里面的水晶肘子、茴香鱼、还有清蒸蟹,都很不错。我呀,正想打打牙祭。” 沈如初笑道:“你个吃货!” 唐天瑞看了一眼沈如初的大肚子,笑道:“我也是想犒劳犒劳我的大外甥!你还有几个月就生了?” 沈如初想了想,道:“十月怀胎,一般只需九个多月,算日子的话,还有两个月。” 唐天瑞开心地拍着手,笑道:“这下我能等到这个臭小子出生了!走吧,晚上我请客,你最近瘦了,哪里还有孕妇的丰满呀,我带你吃点好吃的去。” 沈如初笑道:“你呀,自己嘴馋想吃就直接说,拐弯抹角那么多。行啦,晚上一起去,要不要派人去叫姐姐来?” 唐天瑞笑道:“也好。姐姐现在也需要吃点好的,开心点。” 沈如初急忙招呼红袖去叫老宋,让老宋去宫家把唐梦瑶接过来。 晚上,沈如初做东在天香园的请唐天瑞、唐梦瑶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席间最开心的人就是唐天瑞,他似乎很庆幸自己没有回京城,丝毫不在意自己是被马征明被迫赶回来的;唐梦瑶确实满满的心事,不过是一夜不见,整个人似乎又憔悴了许多。如果说之前她是珠圆玉润,如同一颗善良的明珠,如今看起来却失去了光泽。也没有了往日的圆润。 “姐姐,你今天心情不好?”沈如初柔声道,整个晚上唐梦瑶看起来都是心不在焉,也没什么胃口。东西都不大吃,“是不是为三爷担心?不要紧的,马征明只是复仇心切,所以才拦截出城的人,等这个事件过了,肯定会放行的。稍微等几天。” 唐天瑞喝着小酒,道:“是啊,姐,别担心,我肯定没事的。这也是天意。我不该这个时候回京城。晚走几天也好,我正好陪着你,这段时间我见你心情也不好。” 唐梦瑶道:“你哪是陪着我,根本就是气我!” 沈如初急忙笑道:“姐姐,来。多吃点鱼,还有这些山药也是好,蟹嘛,就少吃点,寒气太重,对孕妇不好。” 唐梦瑶勉强笑了笑,笑容有些疏离和疲惫。道:“我没什么胃口。天瑞,你知道这样,爹娘又多担心!” 唐天瑞看了一眼沈如初又看看唐梦瑶,道:“姐姐,我知道你为什么心情不好。这要怪就怪那个宫云枫!哼,等我回了京城。非要亲自告诉爹娘不可!” 沈如初敏感地意识到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只是唐梦瑶和宫云枫之间的事情,她现在不愿意也不敢过问了,茶楼事件让她心有余悸。 唐梦瑶瞪了唐天瑞一眼,冷道:“休要胡说!还嫌爹娘不够操心!等安阳城内的事情稍微消了点。你马上给我回京城!” 唐天瑞皱眉,嘀咕道:“凭什么?爹娘也很想你啊。你怎么不回京城?” “你和我不同!我的丈夫和家都在这里!”唐梦瑶难得提高了嗓音。 沈如初急忙当和事老,从中调停。尽管如此,一顿饭还是不欢而散。 沈如初回了文家,叫来了家里的老宋、甘草、红袖、松月,让麦冬、如意等人也从回春坊赶回来。 “夫人,有什么吩咐?”如意看了一眼众人,原来大家都在,难得聚得那么齐。 沈如初笑道:“都别站着了,坐吧。” 众人依次坐了下来,沈如初这才开口道:“我这身子越发笨重了,精气神也大不如从前,你们也看出来了,我这样的状态不适宜继续在医馆里忙乎了。所以,今天召集大家过来,是要分配一下任务,大家以后各司其职。” 老宋人比较爽直,憨厚一笑,道:“还请夫人吩咐。我老宋没什么本事,但是还有几分蛮力,只要我能做的,夫人尽管吩咐。”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附和。 沈如初看了一眼老宋,道:“老宋,那就从你开始分配任务的。你的任务比较机动,就是比较灵活,除了驾车,给医馆运送药物以及个人必要时的出行,至于其他的安排,随时听从我的安排。” 老宋点头道:“是,夫人。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小事,我一定能办好的。” 沈如初笑道:“小事也要谨慎,现在可是兵荒马乱,万事都要小心。现在有件事要你去做,你辛苦一趟,驾车去北市,把金月和古三娘二人接来。” 现在是需要她们出场的时候了,沈如初不相信她们有多大的本事,也不指望她们能帮上多大的忙,但是,必要的时候总能排上用场。 老宋领命消失在夜色中。 “如意,这个月的诊费有多少?药费有多少?”沈如初问了问账目。 如意想了想,道:“最近看病的人都很少,来的人也都是剑伤、刀伤,缺胳膊断腿的人多,不是打架斗殴所致,就是被那些兵痞子打伤。这个月的诊费进账是三百六十两,药费进账是是四百一十两。” 沈如初笑道:“哟,听起来很可观嘛。那我们买药材的钱花去多少?请医师的钱又花去多少?” 如意苦笑道:“上个月还能持平,这个月已经入不敷出了。请医师的钱总共花去三百两,还有各种零用的费用是一百两;另外就是药材的费用,花去的银两有五百两。” 沈如初愣了一下,道:“是不是把我们之前两个月赚的那点钱也给赔上了?别人开医馆都是赚钱,我虽不以赚钱为目的,但这么赔钱,我这心里多少难以平衡呀。” 松月等人面面相觑,心中也颇为沈如初感到不值得,但是谁也不愿说出来——沈如初心善,见到那些穷苦人来看病,根本不忍心收什么诊费,甚至会免费赠送药物。 如意沉默着不说话。 沈如初道:“现在看病的人少了,但医师们的酬劳不能克扣,而且要如期支付;当然,如果有的医师愿意另谋高就,我们也不勉强,给足银两送他们走。当然,如果陈赟老先生要走的话,最好做挽留,这位老医师不简单哪。我看这疆北的架势,这回春坊应该开不了多久了,恐怕到时候……” 如意紧张道:“到时候会怎样?” 沈如初摆摆手,道:“算了,还是接着前面的话头说,能免费给穷人看病的就免费看,就当做做善事吧。” 如意道:“现在因为百姓们都知道我们回春坊可以免费给穷人看病,传开了,附近的穷人都过来看病,有些人明明付得起诊金,但也扮作穷人,真是可恨!” 沈如初苦笑道:“那你就要学会判断了。以后医馆我会少去了,就交给你和金梅了,这不是简单的活儿,你要上点心。以后遇见那种扮穷人、骗诊金的人,别客气,直接轰出去。” 一听沈如初将自己和金梅又挂钩在一起,如意脸色又红了,但是没有以前那种不自然,反而笑了笑。 “别傻笑了,你和金梅的好事也将近了吧?你什么时候想好了,趁着我这身子还能动,我好陪着你去金家提亲。”沈如初笑呵呵道。 如意彻底脸红了,道:“夫人,别说笑了,千万别说笑!金姑娘她……夫人,还有其他事情吩咐吗?” 沈如初正色道:“总之,医馆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另外我会让松月、麦冬等人配合你,给你支援。你有任何事情自己解决不了的,也可以随时来问我,我们共同协商解决。” 接着,她又对麦冬、松月、红袖等人道:“你们方才也听见了,你们的工作不仅仅是服侍我,更主要的是在医馆里帮忙,协助如意。我的生活起居主要由松月负责。” 松月等人笑道:“是,夫人。” 甘草在一旁垂着脑袋,怯怯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笑道:“甘草,你的责任十分重大,而且了不起:就是要给我们做好吃的。我们并不是什么富贵名门,也没有多余的钱去挥霍,居家过日子不容易,所以,我需要尽可能花少的钱,给我们做最丰盛的饭菜,可以吗?” 甘草很激动地点点头,道:“一定可以的,夫人。”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在这里替爷谢谢你们了,谢谢你们这段时间对我尽心尽力的照料,也谢谢你们对医馆毫无保留的付出,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文家的今天。” 松月等人都受宠若惊,如意带头道:“夫人,您千万别这么说,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您和爷对我们有恩,这份恩德我们一辈子也回报不了。” 麦冬接着道:“是啊,夫人,您对我的恩德……即便是现在也谢谢您,让我有个家。” 沈如初笑道:“都说傻话呢,我们是一家人嘛!” ps:  鞠躬感谢撄锋送的四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门前买菜的老奶奶送的平安符。 ☆、246 听音讯法场寻人 这个决定沈如初之前也反复掂量过、权衡过,最后才下了这个决心,肚子里的宝宝动静越来越频繁,身子一天比一天沉重,多走几步路都觉得肚皮要炸开了,要不是松月步步搀扶,她差点看不清脚下的路;很容易饿,很容易累,走到哪里都需要人服侍,她这样的人在医馆里根本做不了多少事。 原本她还再坚持几天,毕竟医馆才步入正轨,开业没多久,正是需要人打理的时候,她舍不得离开,一天不去医馆,她心里不习惯;医馆就像是她的孩子一般,凝聚了她的心血以及对未来的全部期待。然而,百里无缺的出现让她不得不尽快下决心——她相信百里无缺还会再去医馆的,无论是冲着那本《毒经》还是百花丸,他肯定还会出现的。 她不去医馆,借着在家安胎的名义,虽然是一种鸵鸟政策,但好歹也减少了与百里无缺直接碰头的几率,更将那自己本就是个普通妇人的身份坐实。 屏退了所有人,沈如初坐在了梳妆台前,但并不是梳妆打扮,而是自己研磨写起了东西——她的面前摆放着一本发黄、生着霉斑的旧书,页面上的墨迹渐渐淡去。 沈如初拿出一本小册子,认真誊写着。 两个时辰之后,沈如初将那本《毒经》誊写完毕,放在了三本厚薄相同的小册子上,每一条解毒、制毒的方子都被她分成了三份,写了不同的小册子上,只看一本小册子是不可能看见一条完整的解毒或制毒的药方。 “这本书是好书,不能落入坏人的手里,也不能被蠢人给浪费了。我要保护好它。哪怕是不惜毁掉它,也不能随意落入坏人的手里。”沈如初心道,既然百里无缺能找到她,而且话里话外都是在探听毒圣及这本《毒经》的消息,那么他肯定是掌握了一些线索。知道至少是怀疑《毒经》在自己手里。 在家安静地待了几天,果真,不用去医馆,不用操心受累。日子自然是舒坦很多,每天睡到自然醒,下午的时候在松月的陪同下去外面散散步;甘草总是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在美食的诱惑下,沈如初的肚子比以前更大了,这几日她时常摸着鼓鼓的肚皮,对着肚子里的宝宝喃喃自语,道:“宝宝,你告诉娘亲,是你又长大了。还是娘亲又变胖了?你在里面要乖乖听话,再不准踢娘亲了,否则等你回来,一定要打你的屁屁哦。” 自从有了这个孩子,她对文旭的思念减淡了不少了。毕竟是有了新的精神寄托;她自己也在压制对文旭的担忧和思念,并不是不在意他,而且每次思念文旭的时候,她的情绪都会特别低落,甚至伤心落泪,这样对胎儿的影响很不好,所以。沈如初每次想文旭的时候,总是转移注意力,将心意放在了宝宝身上。 肚子里的宝宝仿佛能感受到沈如初的情绪,很乖地在沈如初的肚子里动了动,像是撒娇,沈如初又拍拍肚子。道:“知道怕了吧?那就要当个乖宝宝哦。” 这时,甘草端了一碗红豆汤过来,道:“夫人,喝点红豆汤吧,又沙又甜。您之前说过的,这红豆汤可以补血。” 沈如初笑道:“是啊,红豆汤可以补血。你自己也喝一些。”她看着甘草已经渐渐红润的脸庞,整个人比她进府之前胖了不少,也白嫩了一些。 甘草笑道:“奴婢身体很好,不用补的。奴婢总共熬了两碗,另一碗先给夫人放着,待晚间的时候吃,到时加了百合,放一些汤圆,煮给夫人吃。” 沈如初笑道:“那也好。让你费心了。多亏有你啊。” 甘草不好意思地笑了。 沈如初端起那碗热气腾腾的红豆汤,放在鼻子下闻了闻,笑道:“真的很香甜。谢谢你,甘草。” 甘草笑道:“夫人,这都是婢子应该做的。您再和婢子这么客气,婢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正说着,松月风风火火跑进来了,还没到沈如初身边就大声道:“夫人,不好了!不好了!” 她经过沈如初的一番调教,很多时候都能做到处事不乱,虽是个丫头,却难得的有分寸,所以,当她喊出“大事不好”的时候,沈如初着实大吃一惊,惊得她手一抖,碗里的红豆汤便溅了出来。 “怎么了?医馆出事了?那个北公子又派人来找麻烦了?”沈如初急忙问道,将自己的猜测一口气说了出来。 松月喘着粗气,手里还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是给沈如初买的新鲜瓜果,她捂着肚子,显然还来不及回答沈如初的问话。 沈如初复又坐下,道:“你先稍微歇息一会再回答吧。” 松月喘气道:“夫人,一大批军人在安阳城中心摆了一个*场,里面、里面绑了两个人,就是咱们之前游湖时见到的,那个小姐,哦,就是畅春楼的那个;还有一个杀气冷冽的年轻男人,都在那里五花大绑呢。” 沈如初听了这话,有些怪松月的莽失,道:“安阳城本来就是个军城,军人说了算,兵痞当家,他们想绑架几个人,或者让一些人掉脑袋,也没什么大不了。说不定是马征明抓到了凶手,想要公开正法,又或者当众宣泄仇恨,折磨那些人一番,也很正常的。” “不是啊,夫人……”松月仍旧气喘吁吁。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千雪也被绑在法场上了?你看得真切?” 松月点点头,道:“嗯,奴婢看得真切,一定是那个姑娘绝对不会错的。她浑身是血,好像、好像快要死的样子……听说是要被凌迟呀……已经围了很多人。”她一边说话,一边牙齿打颤。 沈如初又是一惊,凌迟在古代并不少见,但是若是要自己亲眼所见,而且就发生在自己身边,多少让她毛骨悚然。要是凌迟其他人,她肯定当做没有听见,但千雪……不管怎么说,还有一些情分在。 她正考虑要不要过去看看,因为她实在是帮不上她什么,过去了也只能是围观,白白看着她受苦,万一刺激到肚子里的孩子,那真是得不偿失了。然而,松月接下来的话,又让她不能不去了,就听松月道:“奴婢看见三爷也在。” “哪个三爷?唐天瑞?”沈如初道,唐天瑞本来就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即便在也不足为奇。 松月连忙摇头,道:“不是啊,是燕飞三爷。” 沈如初心头一惊,道:“你真的看见我哥哥了?他在那里做什么?”她已经很久没见到沈燕飞了,一来彼此都很忙,二来沈燕飞也随着战事的推进而不停调动,甚至前段时间听说他又要到前线去打仗,只是日子还没定。 松月仍旧喘着粗气,急忙点点头,道:“奴婢肯定是看见三爷了。”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道:“让老宋备马。” 松月想也没想,道:“哎,奴婢马上就去。”走了几步又发现不对头,道:“夫人,那个场面会很血腥,奴婢都不敢看,夫人您现在怀着身孕,还是不要去了,那里人又多,万一挤到、碰到,总归是不好的。” 沈如初扬扬手,不肯再多言。这个情况下,她没办法不去,有时她也怪自己多管闲事的性子,但是沈燕飞是自己的亲哥哥,那能算是闲事吗?现在千雪被马征明抓起来,多数和马文俊被杀事件有关,联想到千雪的神秘身份,她基本上坐实了北夷细作的身份,刺杀马文俊主要是从另一方面打击马征明——事实上,她也完全取到了这样的效果。 沈燕飞和千雪之间的关系,恐怕没人比她更清楚,沈燕飞突然不顾一切跑去了法场,万一冲动做出什么傻事……后果不堪设想。 沈如初坐在马车上,还在梳理千雪和马征明之间的关系,当她想明白千雪是细作之后,一切问题迎刃而解;至于马征明要闹出这样大的动静,实则是要出口恶气,但这种做法实在不明智,只能说痛失儿子的悲恸让他疯狂而愚钝。 离法场还有几十丈远,就看那里人头攒动,外围是成群结队守护的士兵,一个个全副武装,警惕戒备的样子;法场四周围着很多老百姓,在那里看热闹。至于法场边上,仍旧齐整地站了一圈士兵。 法场高出平地一丈的样子,所以众人都是仰头朝上看。 马征明端坐在案台中间,身后跟着几个威风凛凛又杀气腾腾的年轻将军。 沈如初遥遥坐在马车里,抬头望去时,差点将其中一个年轻将军误认为是文旭——想念一个人,走到哪里都会思念;看谁都会觉得像他。 法场中心有两个柱子,上面用铁链绑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披头散发,显然是被人用过了重刑,沈如初看不真切,不确定那个女人便是千雪,但看身形确实有几分相似。 “老宋、松月,你们过去找找人,看见了三爷,把他叫过来;万一他要做什么冲动的事情,死命给我拖着。”沈如初吩咐道。 ps: 鞠躬感谢奈流觞_ 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撄锋 送的三个平安符;鞠躬感谢0拈香一朵0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灭凤』送的评价票。兜兜最近身体不好,又特别忙——就是累病的好么?连带着牙痛,半夜半夜地睡不着。勉强送上一章,还请亲们不嫌弃。 ☆、247 见兄惨死心生恨 松月道:“这么多人,到哪里找啊?夫人,您千万要小心……”正说着,旁边便有人挤过来,松月用力地推着那人,骂道:“不长眼睛呢!看不见我们家夫人挺着大肚子!” 那人是个中年男人,被她又推又骂,脸上挂不住,一阵红一阵白,道:“肚子那么大了,还来凑热闹,活该!”说归说,但人却自觉地避让到了一边。 松月还要找那人理论,却被沈如初拉住了,道:“我们不惹事。四处看看,看见了三爷就叫一声。” 话音才落,老宋就在边上喊道:“夫人,您看!” 沈如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真看见了沈燕飞,穿着一身黑衣,在骚动的人群里显得很扎眼。 “老宋,你去把我哥哥给拉过来。”沈如初担忧地看着他,他正拼命地挤过人群,朝法场上挤过去,他想做什么沈如初并不是特别明白,但是多少能猜到一些。 老宋应了一声,便用力地挤过去。 台上传来一阵低沉而悠长的号角,就像是大燕的哀鸣,又像是困兽的怒吼,人群忽然安静下来,沈如初静静地站在人群里,前后左右都是人。 “夫人……”松月轻轻地唤了一声。 沈如初拉着松月的手,道:“要不,我们先出去吧,我怕场面太血腥……”她对凌迟什么的根本没兴趣,尤其是怕影响孩子。 松月为难地看了一眼四周,道:“夫人,现在恐怕无法出去。” 沈如初紧张地看了一眼前方,老宋和沈燕飞都不见了,人头攒动,根本看不清谁是谁,她现在担心沈燕飞等一下闹出什么动静来,整个人群都炸锅了,她被挤来挤去。可能会产生无法预计的后果。 她捧着肚子,对松月道:“我们要出去,你在前面开路,在这里太危险了。我们饶到西边去。” 松月道:“是。夫人。让一让,请让一让啊,拜托,借过好吗?”众人一见沈如初挺着大肚子,很自觉地给让出一条细缝来。 沈如初跟在松月的后头,沿着这道细缝挤出了人群。出了人群,沈如初微微松了一口气,又朝人群里看过去,始终不见老宋和沈燕飞。 “夫人,别担心了。不会有事的。三爷做事有分寸,再说,这两个凌迟的人和他有什么关系呢。老宋您就更不用担心了。”松月安慰道。 接着便听见法场的台子上有人训话,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副将:“此二犯罪恶滔天,是北夷人的细作。不但在暗中破坏北夷与燕国的关系,将从燕国窃取的军事机密送往北夷,还残忍地将马文俊马将军杀害,让我燕国又损一名猛将!” 众人听到这里纷纷交头接耳地议论。 “肃静!你们都给我闭嘴!”那年轻的将军喝道,身旁已经有两个士兵甩着鞭子,震得那地哗哗作响,响声在半空中飘荡着。 “此人便是北夷王爷之女贺兰飞。化名千雪,在我燕国领土上多年从事细作活动;而他便是天下人恨不得将其挫骨扬灰的杀手夜无常!此人罪大恶极,论罪当诛,唯有凌迟方能解我国百姓心头大恨。” 沈如初听到这里冷笑了一声,恐怕唯有将他们凌迟才能解马征明的心头大恨吧! 众人听见“凌迟”二字,顿时像打了鸡血一般。又是一阵骚动,显得兴奋异常,人头攒动处,夹杂着兴奋的低吼,而台子上的侩子手们已经展开了包裹。里面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工具,那两个侩子手估计横着拉起来,对着众人亮了一下,远远望过去,足足有好几十样工具,大小不同,扁圆不拘。 沈如初倒吸一口冷气。 “还没看到老宋和三爷啊,夫人,要怎么办?”松月问道。 沈如初紧闭双唇,不肯说话,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突然,法场上又是一阵骚动,沈如初虽然站在边缘,但是也清晰地听见了众人齐声发出的唏嘘,一个黑影跃到了法场上,接着便向那台柱奔过去。 “哥哥!”沈如初定睛一看,发现那黑影正是身着黑衣的沈燕飞,而老宋扒着那法场的边缘,一个劲地冲他招手,时不时还回头寻望。 松月也看见了沈燕飞,道:“夫人,三爷怎么到法场上去了?这……” 沈如初咬着嘴唇,心提到了嗓子眼,紧张地看着沈燕飞,之前的担心如今全部化为了事实,她急忙奔过去,松月也跟着跑起来,搀扶着她,一边跑一边问:“三爷到底想做什么?” 沈燕飞手里拿着一把长剑,几个士兵过来作势要将沈燕飞轰下台去,但是沈燕飞像是一头狂怒的豹子,没做任何理论,便将那四个上前拦截的士兵给杀死了! 众人一阵喧哗! 而那两个做足了准备工作、正要行刑的侩子手也被眼前的情形给惊住了,一时不知从哪里下手,一直端坐在一旁的马征明喝道:“动手!” 那侩子手愣了愣,哆哆嗦嗦地拿着工具,朝那台柱上的两个人动起刀子来,紧接着听见一声哀嚎,像是要撕裂天空的样子,惊得众人吸着冷气又忍不住感到兴奋,一个个都往前拥了几步。 那声惨叫是千雪发出来的。 又是几个士兵围上来,将沈燕飞团团围住,而且直接兵戎相见,显然是要将沈燕飞拿下,马征明则下令道:“将这个胆敢硬闯法场的犯人给我就地正法!” 接着便又出现几个士兵,一起围着沈燕飞。 沈如初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喊道:“哥哥,你下来,快下来!”她害怕一睁开眼睛就会看见沈燕飞血肉模糊的残像,她恨自己无能为力。 又是一声惨叫!沈如初抬眼看去,千雪的脸上到处是血,显然那两刀是割在了脸上——这种酷刑实在太残忍了! 夜无常终究是个男人,死命忍着,不肯惨叫,甚至发出一阵阵鄙视的吼叫:“马征明,你绝后了!你的祖坟马上也要被北夷人给踏平了,看你以后如何面见你的列祖列宗!” 沈燕飞根本听不见任何声音,眼睛痛苦地看了一眼千雪,满眼里都是哀伤和愤恨;明知有人围攻他,但是他却做了让所有人都意外的动作——他竟然将剑投向了千雪!这把剑不偏不倚地射在了千雪的胸口处。 千雪临死之前,苦笑了一下,嘴巴动了动,说了什么,没人听得清。 就在沈燕飞投出长剑的一刹那,几只长矛纷纷刺向了沈燕飞的胸口。 “哥哥!”沈如初向前扑着,要不是松月拉着她,几乎扑到在地。 松月也惊叫道:“三爷!” 沈燕飞身体后仰,重重地倒下来,他似乎听见了呼喊声,微微一扭头,竟然看见沈如初——沈如初的瞳孔瞬间放大,但她却看见了沈燕飞在笑——没错,那是一种满足的微笑;再看台柱上,千雪垂着脑袋,已然死去。 那些士兵仍旧拿着手中的长矛用力地朝沈燕飞的身体上重重地刺戮过去,沈燕飞早成了一个血人,血肉模糊,鲜血纷飞。 沈如初捂着嘴,体内一阵恶心,头晕目眩,随之便感到一阵腹痛,很激烈的腹痛。 “不!哥哥!”沈如初的眼泪夺眶而出,沈燕飞并不是一个多优秀的人,话不多,有些倔强,甚至在所有人的心目中存在感都很低,可他却是真心实意地疼爱着沈如初,那份兄妹之情时常在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中传递过来——那些事太过微小,微小到沈如初都快遗忘了。只是,往事此刻正铺天盖地地涌上来。 沈燕飞在沈家最贫苦的时候,悄悄塞给沈如初很多零用钱;沈如初受欺负的时候,沈燕飞第一个挺身而出,毫无理由地护着她;自从爹娘去世,原本沉默的沈燕飞更加沉默了,但对沈如初这个亲妹妹也更加上心——他小心翼翼地将积攒的银两,全部拿出来给沈如初办嫁妆,目的就是让沈如初欢欢喜喜地出嫁;他听见沈如初怀孕的消息,比任何人都开心。不仅仅是对沈如初,对整个沈家,沈燕飞都是默默付出的那一个。 她痛苦地蹲下身子,而法场内的杀戮仍然继续,人群里的骚动随着沈燕飞的倒下而推到了*又降回了原点。 “夫人,您怎么了?要紧吗?夫人,别吓唬奴婢啊!”松月哭着,一边望着法场,一边看着沈如初,“老宋呢,怎么不见老宋?” 沈如初吃力地摆摆手,下体感到一阵坠胀的痛楚。 “扶我起来。”沈如初虚弱地唤道。 松月将沈如初扶起来,哭道:“夫人,您再坚持一下,奴婢扶您上马车,咱们先回去……三爷的事情咱们没办法,没办法呀!” 沈如初望了一眼法场,沈燕飞的身体是平躺着的,一条腿蜷曲着,他的四周是晕染的鲜血,而且面积在扩大。——她的确是对沈燕飞的死无能为力,但是,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是她至亲骨肉的生命,她怎能坐视不理?她怎能任由沈燕飞如此悲惨地死去? “你凭什么杀人?你凭什么?”沈如初使出所有的力气怒吼着,咆哮着,她恨,她没办法不恨! ps: 鞠躬感谢小小猪妹、撄锋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左心宁、水星的蒙面超人、mo小小送的平安符。 ☆、248 伸援手公子别谋 沈如初不知哪里来的力量,声音之洪亮是前所未有的,声音里的悲愤、惋惜、痛恨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了,瞬间安静下来。 马征明本来像一只假寐的狮子,斜坐在太师椅里,用一种悠闲但又残忍的目光看着场下的百姓,千雪的哀嚎、沈燕飞的惨死、夜无常的隐忍似乎都让他兴奋,但又感到一丝不满足……他以为可以更残忍、更无情、更血腥的! 他冷冷滴站起来,像是一个正要觅食的野兽,冷冷地看着法场下方骚动的人群,以及在人群里显得扎眼的沈如初——她挺着一个大肚子,周围的人自由地给她让出了一些空间。她一边悲戚,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艰难地朝法场上走过来——那挺着的、有些颤抖的肚子似乎成了一种无声的抗议! 马征明眯缝着眼睛,看清来人是沈如初后,指着那几个正要拦阻的人道:“让她上来。” 松月战战兢兢扶着沈如初上台,对着沈燕飞的尸体想看又不敢看。 “你也想来送死?”马征明近乎咬牙切齿,慢慢地踱着步子,走到沈如初的跟前。 沈如初憎恨地看着他,冷道:“我来给我哥哥收尸!” 她一边说,一边扑到在沈燕飞的跟前,哭道:“哥哥,你为什么这么傻?活着比死还累吗?你为什么这么傻?” 马征明喝道:“他犯了大罪,擅自劫法场,论罪当诛,又当众行凶,刺杀士兵数人,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要在这里暴尸三日!你现在下去还来得及!” 沈如初听见这番话,差点肺都气炸了,她很想破口大骂。但是骂一个畜生而且是疯了的畜生有用吗? “他已经死了!”沈如初冷冷道。 马征明冷道:“来人,把这个女人也带下去!关入大牢,等候发落!简直都反了!” 沈如初慢慢站起身子,看着马征明。忽然笑了,道:“你就是杀再多的人,也掩饰不了你心中的绝望与恐慌!对,我们都犯了你的忌讳,我们该死!那北夷人呢?北夷人是不是更该死?你怎么不去杀北夷人?将践踏国土的北夷人赶出国门?” 马征明听了这话,怒火攻心,当即按住了腰间的佩剑,冷道:“我记得俊儿生前很钟意你,是也不是?” 沈如初冷哼一声,听起这话心中更加憎恶。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想起马文俊生前虽然不善却也不曾作恶多端,总体来说尚能算一个心存善意的人,遂道:“你这样做,不配为人父!有一番话。即便不当我来说,我也忍不住要说!你放着敌寇不去歼灭,却将大部队带回城里为自己的儿子报仇,你扪心自问,你是否对得起皇天后土、对得起皇上多年如一日的圣恩?” 松月在一旁紧张地扶着沈如初,又不安地看着马征明。 “哗!”一声,马征明的佩剑拔了出来。在惨白的阳光下显得那么刺眼,晃得沈如初睁不开眼睛。 沈如初的心沉了又沉,心中一阵沉痛,也许今天就要丧命在这里了,她不后悔,如果面对亲人的死亡。她连上前收尸的勇气都没有,她不配为人!她只是觉得愧对文旭,愧对肚子里的孩子!因为自己的冲动,连累孩子还未来得及见到这个世界;文旭最放心不下的大概就是自己和孩子,如今一尸两命。让文旭如何度过? 想到这里,沈如初的心狠狠地痛了痛,眼泪奔涌而出。 松月瞬间慌了手脚,跪在地上猛磕头,哭道:“将军,马将军,你大人有大量,就放过夫人一马吧,夫人她、她快要生了啊!马将军,你就行行好吧!” 沈如初仇恨地看着马征明,她想好了,只要他的剑真的刺过来,她一定要狠狠地踢上马征明几脚,绝对不便宜了这个老匹夫! 老宋这时也从人群中挤出来,颤颤巍巍地靠近法场的高台,喃喃道:“夫人!夫人,这可怎么办?” 突然,几个白影一闪,法场上出现了几个白衣飘飘的年轻女子,其中一人手中寒光一闪,正好碰到了马征明手中的剑,咣当一声脆响,引得四周将军、士兵纷纷拔剑向前。 “马将军,请给我家主人一个薄面,容我带这位夫人下去。”一个脆生生的声音道,沈如初在她身后听着有些耳熟。 再看那身白衣,沈如初顿时明白了,这几人是那个天虚公子百里无缺派来的。 那女子从袖笼里落出一块金牌,到底是什么牌子沈如初没有看清,只见马征明看见那个令牌脸色变了变,变得很难看,但还是极不情愿地将宝剑放回了剑鞘! “哼!”马征明冷眼看了一眼沈如初,眼神里有一种不明的东西让沈如初反而有些害怕,之间他摆摆手,冷道:“快滚!不要耽误本元帅行刑!” 那几个白衣女子过来二人将沈如初轻轻扶起来,面无表情道:“公子让我们接你走!跟我们走!” 沈如初看着躺在地上的沈燕飞,道:“我哥哥也要带走!” 那天配着软剑、名为白素的女子冷道:“就你事多!你这种人真是……”她说话向来刻薄,除了百里无缺,谁也不放在眼里,那天在医馆已经几番拔剑相向! 沈如初道:“我没求你们!要帮就帮到底,我自然会感激你们;不愿意帮,我也不怪你们!谢过姑娘方才的救命之恩!” 白素冷哼一声,冷道:“我才不会管你们的死活!你们两个,把这个尸体也带走吧。马将军,再送我们家公子一个薄面,这具死尸我们也要了!” 马征明愤恨地看着白素等人,最后从喉咙里冒出一个字:“滚!” 当沈如初被白素等人带到回春坊的时候,百里无缺已经在那里守候了。 “文夫人请节哀。”他见到沈如初便如是说,想来已知晓沈燕飞遇害的事情,道:“我已经命人为令兄准备了上好的寿木。” 沈如初脸上仍旧挂着泪水,嘴唇干得有些起皮,道:“谢谢百里公子。” 百里无缺见沈如初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神态,谦恭一笑,道:“这等惨事我已听闻,马征明实在做得过分!可惜我没能及时赶到,未能救下令兄。” 沈如初冷道:“百里公子的恩情,如初不敢忘,倘若将来有回报之处,公子尽管言明,只是现如今,我哥哥不幸惨遭迫害,我心情沉郁悲痛,没心情和百里公子寒暄,还请公子回去吧,让我办完哥哥的丧事再说。” 如意等人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沈燕飞血淋淋的尸体被带了回来,百里无缺又让人准备了棺材,他们也从松月口中断断续续知道了前因后果,一个个悲愤无比! “你们都不要愣着了,老宋去准备马车,给我哥哥买口上好的棺材来;如意,你去准备一些衣衫,给我哥哥换洗一下,别让他这么血肉模糊地回沈家。麦冬、红袖你们也别闲着,去准备香火材料吧。”她的心钝钝地痛着,痛的她恨不得将心挖出来,再补一补。 百里无缺讪讪地站在那里,显得有些尴尬,因为他从来都是养尊处优,被人簇拥着的,只有他看不上眼的人,从未遇见这么不待见他的人。 白素站在一旁,有些为百里无缺鸣不平,但是敢怒不敢言,要知道上次因为对沈如初态度不好,影响恶劣,百里无缺差点废了她一只胳膊,若不是一干姐妹求情,恐怕……想到这里,白素的脸色更是一片寒霜。 她,包括其他婢女,都不明白,为什么百里无缺偏偏对沈如初这样的女子加以青眼?在北疆,甚至燕国,倾慕百里无缺的女人不计其数,莫说名门闺秀,王公贵族的千金也比比皆是,何曾见过百里无缺这般低声下气地对待一个女人? “夫人,真的不需要我帮什么吗?我有很多……”百里无缺笑道。 沈如初有些厌烦,冷道:“我说了,不用。公子慢走。” 白素实在是忍不住了,火爆道:“你这是什么态度?竟然和我家公子这样说话!方才是他救了你的命!” 沈如初厌恶地看着白素,冷道:“你这又是什么态度?你一个婢女,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对我说话?” 白素还想发作,背后却看到一阵冰冷,侧头一看,正对上百里无缺阴沉的眸子,吓得她急忙后退,将话吞了回去。 “和文夫人道歉。”百里无缺冷道。 沈如初怒道:“百里公子,你要是教训家奴,大可以回去再教训,没必要当着我们这些外人的面……我现在心情很不好,恕不招待,请回吧。” 百里无缺笑了笑,欠了欠身子,道:“那我就告辞了。” 沈如初道:“不远送了。谢谢公子搭救之恩,大恩不言谢,但如初一定会报答公子的。” 她一边说一边朝后院里走去,后院有一间小屋,如意已经将沈燕飞的尸体搬到了院子里,正轻轻地为他擦拭着,见沈如初进来,急忙挡在尸体前方,道:“夫人,你还是回避一下吧。” ps: 鞠躬感谢左心宁姐姐送的桃花扇,太破费了。谢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 ☆、249 闻噩耗沈老悲痛 ps:兜兜恭祝亲们中秋节快乐!最近真的是快累死了——还好,看见兜兜更新了,说明兜兜还活着,活着的感觉真好! 沈如初怔怔地看着里面躺着的沈燕飞,中衣上的血迹依然醒目,她心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明明那么痛那么恨,但一股脑地拍过去、推过去,却感到了软绵绵的无礼——那是弱小者的无奈啊! 她以为她不会痛苦,至少不会痛苦得那么强烈和持久;她以为她对沈家人的感情还未强烈到为此产生仇恨的程度,然而,她现在恨不得把马征明碎尸万段!她以为她会很快从这失去兄长的悲苦中走出来,直到那顿顿的心痛排山倒海地袭击过来;她以为她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会忍住眼泪,直到自己的脸上挂满了冰冷的眼泪。 沈如初就站在门口,想进去,却进不去;想退出,却又忍不住多看沈燕飞几眼。 她有那么一刻,万分自责,对于这个哥哥,她竟然了解不多——除了知道他性格刚烈,不善言辞,身强体壮,喜欢的人叫千雪以外,其他事情她一概不知。他有什么喜好,有什么特长,经历过什么,她无从知晓,也从来没想过去打探。 她享受着他身为兄长所带给她的关怀,却从来不知道这个兄长心里到底想些什么,甚至没有尽到一个亲人应尽的义务,现在细细回想,沈燕飞在生前便有很多异于常人之处——在这样的乱世,这些性情都是致命的元素。 如果她早点发觉并认真地规劝,是不是好很多? 沈如初深深地自责。 如意看了一眼沈如初,道:“夫人,回去吧。三爷这里有我呢。”他说话带着浓重的鼻音,似乎要哭了。 沈如初身后传来松月的抽泣声,道:“夫人,咱们出去吧,您心里难过奴婢都知道。可您还怀着小公子呢。” 说起孩子,沈如初心中更痛了,这孩子似乎感受到了她的悲伤,在肚子里扭动着。似乎也表达了无限的哀思。 沈如初呆呆地走上楼,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静静地坐在那里,松月送来一杯茶,她想也没想,就一口气喝完了,却不知道那茶水是什么味道。 松月看着有些心疼,抹了几把眼泪,道:“夫人,节哀。奴婢也不知道如何劝您。您身子重要,人死不能复生,三爷也不希望看见您这么痛苦,何况,三爷临死的时候嘴角还带笑呢……” 沈如初看了松月一眼。松月以为自己说错话了,急忙停下来,摆手道:“夫人,奴婢不是那个意思……三爷他……都是奴婢不好,乱说话!要怪就怪马征明,简直是草菅人命!” 沈如初幽幽问道:“你说人命怎么会那么轻贱呢?” 松月不知道如何答话。 麦冬上前接话,道:“夫人。弱肉强食,自古就是这么个道理。不过,夫人别担心,咱们爷厉害着呢,有前途,夫人一看就是贵人相貌。富贵指日可待。只是三爷这事……唉,可恨,马征明实在可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先是可怜,宝贝儿子,那么护着却死于非命;如今却是可恨之人!哼。马上掉脑袋的人就是他了……”沈如初心中翻涌着一股仇恨,她知道,根本不用她动手,北夷马上就要杀进来,就算没有北夷人,马征明这般违抗命令,也迟早会招来京城的杀身之祸! “夫人……”松月轻轻唤了一声,道:“马征明一定会有报应的,三爷会安息的,夫人,您还是先照顾好自己。” 沈如初点点头,稍微回了点神,道:“老宋回来没有?” 正说着,楼下传来响动,麦冬急忙下楼看了看,老宋已经将棺材运回来了。 “夫人,老宋回来了。”麦冬道。 沈如初见了老宋,吩咐麦冬给他取了一锭银子,道:“你去给我三哥买点衣服,添置点玉器。”安阳的人都迷信,认为死人带着玉器下葬好安息,“我回家找找,要是有合适的玉器,也寻几样出来。松月回头就去做这件事吧。” 麦冬又道:“夫人,这事要不要通知老太爷?”——她嘴里的老太爷就是沈云忠。 说到沈云忠,沈如初的心又是一阵钝钝的痛——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悲剧一再在沈家上演,何等的悲苦! 如果说,前面的父辈的兄长是战死沙场的悲壮,那沈燕飞的死算什么?不是死在敌人的铁骑和刀枪下,而是死在自己统帅的刀剑下——何其让人痛恨! 沈如初紧紧地握住了拳头,沉痛地闭上了眼睛,道:“等一下让如意想办法给爷捎个信,说说我三哥的事情,让他小心点!” 马征明如今像是一条疯狂的野兽,见人就杀,听说这些天很多人被捕,然后秘密被杀害了,只因为马征明怀疑这些人和马文俊的死有关! 麦冬没得到答复,见沈如初情绪不好,不敢继续追问,安静地退到了一边。 “爷爷那边,我亲自去告诉。”沈如初淡淡道,“你们两个陪我过去吧,顺带将药箱带上,我怕爷爷受不了这个打击。” 纸包不住火——沈云忠迟早要知道这件事,当时那么多人看见了,恐怕沈燕飞的事情早已传到了沈云忠的耳朵里。 到了沈家,沈云忠正在给小鸡喂食。 “爷爷,家里什么时候养了鸡啊?”沈如初笑道,又松月和麦冬搀扶着,这身子越来越重,她都不肯穿裙子了,裙子遮着脚,走起路来特别不方便,根本看不清眼前的路。如今她穿的是一条自己改制的淡绿色短裙,正好遮着肚子和屁股的那种,看上去有几分调皮。 沈云忠看沈如初来看他,登时老脸笑开了花,又见沈如初这身打扮,歪着头看了一会,道:“我这孙女人长得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沈如初笑道:“爷爷,你又逗我!” 沈云忠笑道:“不逗你,是真好看!我养鸡是为了给你炖汤补身子,这些可都是老母鸡,我前段时间买回来,本想给你送过去,看着太瘦了,怕没油,自己就养了起来。我这曾外孙要出生喽,可得吃点好的!” 沈如初笑道:“谢谢爷爷,孩子出生了,还得您这个太爷爷带着啊!我可管不了这么个小东西!爷爷,你这鸡养得不错啊,一个个都那么肥!” 沈云忠笑道:“那是,我要给我乖孙女炖母鸡汤,好把曾孙子养得白白胖胖。咕咕,都过来吃食。”他随手又撒了一些玉米粒。 沈如初心中一痛,苦笑了一下,心中酝酿了很多开场白,明明打了那么久的腹稿,但话到嘴边却一句也说不出来,木木道:“爷爷,有件事我要和你说,唉……爷爷,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沈如初哭了,咬着嘴唇半天不知如何说下面的话。 沈云忠慌了神,放下手中的粮食,惊道:“怎么了这是?来,有什么事和爷爷说。” 沈如初抹着眼泪,哭得根本喘不过气来,这可把沈云忠吓坏了,道:“傻丫头,这是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说给爷爷听,爷爷给你做主。是不是家里出现什么事了?是不是……”他老眼浑浊地看着沈如初,抓着沈如初的手有些颤抖,胡子又开始抖动了。 “你、你说,到底怎么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云忠指着如烟问道。 如烟也跟着哭了,道:“老爷子,您要挺住啊,是三爷……三爷他没了!” 沈如初在一旁拼命地点头,沈云忠身子晃了晃,硬是一口气没喘过来,捂着胸口直抽搐,吓得沈如初急忙拉住他,又叫了如烟和黄老三过来帮忙,围着沈云忠忙活了半天,这才将他救醒。 “爷爷,你要坚强点,哥哥是……是战死在沙场,是个了不起的英雄,是我们沈家的骄傲。”沈如初道,她相信沈云忠能接受这个说法,若是如实告诉他,沈燕飞是被马征明杀死,不是被敌人所杀,而是死在自己的统帅手里,还死得那么惨,他肯定悲愤交加,说不定就…… 沈云忠道:“唉,我们沈家……老天爷,为什么你要将我的子孙一个个带走,却单独留下我这把老骨头!” 沈如初哭道:“爷爷,我们为国捐躯,是件光荣的事情,您是老英雄,受人敬仰。这是我们军户的命,安阳城里多少户人家和我们一样……怨天……会好起来的,爷爷,相信我,真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沈云忠呆呆地看着沈如初,道:“你哥哥现在在哪里呢?” 沈如初含泪道:“在医馆。” 沈云忠颤抖着,哆嗦着,道:“那我要去看看,把他接回来,这是沈家的人,不能放在外面喽!” 沈如初哭道:“好,爷爷,我们一起去,去把哥哥接回来!” “你不用扶着我,我能走,还能承受地住!你说得对,这就是我们军户人家的命!好在你现在不是军户身份了,以后娃儿也不用当军户!好孩子,好好活着。”沈云忠的情绪忽然平静起来,顺带整理了一下衣裳,“燕飞没给沈家丢脸,也是条热血好汉!” 沈如初心如滴血,但仍旧配合地点点头,道:“爷爷,哥哥好样的!没给咱们沈家丢脸。” “好啦,傻丫头,别哭了,你现在有身子了,孩子重要!”沈云忠反过来安慰她。 ps: 鞠躬感谢千语千羽送的平安符。恭祝大家节日快乐! ☆、250 办丧礼人情凉薄 沈如初心中一动,沈云忠这番看似平常的话语让她温暖却揪心,一个人能在自己悲痛的时候还想着别人的感受,要么是善良要么是在意。 “爷爷,我没事,可惜哥哥……”沈如初落泪。 她的心里锥刺一般的痛——安阳城里的战乱让她原本敏感的神经渐渐生出了麻木的迹象;而作为从医者,她了很多生死哀伤,她费尽心思去医治,哪怕是贴钱她都愿意,为的就是心底那无处安放的良知与善意。 “我去看看他,看看三小子……自小不爱说话,闷捣蛋,教书先生说他不读书,说他不开窍,我知道其实他最聪明,有一次呀,他不小心打坏了我一个玉烟嘴……”沈云忠絮絮叨叨很久。 沈如初不忍心听下去,但更不忍心打断。 “初儿,你说我们沈家到底做了什么孽哟,满堂儿孙竟然是这样……军户,唉,军户的命呀!”沈云忠叹息着,每说一句话就像是秋风扫落叶的悲叹,听着让人心酸。 “爷爷,我们会好起来的……”沈如初艰难吐出这几个苍白的字,连她自己都不相信的话,让这位饱经风霜、经受那么多生离死别的老人如何相信?她说不出任何安慰的话来,只因为她心中感受到沈云忠的痛苦,她知道人死不能复生,活着是希望但也是绝望。 沈云忠颤巍巍地走着,沈如初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步履蹒跚、瘦削而伛偻,心中有说不出的痛楚和悲伤。 沈云忠见到沈燕飞的尸体,怔怔看了看,身形微微颤抖着,老泪纵横的样子让一干人看得心碎。 接着,沈云忠将沈燕飞的尸体运回了沈家,又按照安阳的风俗将他入殓——沈家的亲朋好友能到的都到了,因为在打仗。很多尚在外面征战的壮丁来不及参加沈燕飞的葬礼,甚至没有听闻他的死讯。 文旭接到了沈如初托人送进军营的信,当即也是震怒万分,心中更是对沈如初思念和担忧万分。恨不得生出一对翅膀飞到家中,陪着她走过这段艰难的时光,看着自己的孩子出世——但是,他做不到。 现在军中形势大乱,而北夷人已经趁机发动了几次规模不大不小的偷袭和进攻,现在北疆的形势非常危急,一不小心就可能失守——若是燕国失去了北边的屏障,整个国家都会大乱。 “我对不起初儿。”文旭想了想,只说了一句话,将那封信揉搓了一下。又小心翼翼地铺展平直,然后叠好放进了怀里。 石磊叹口气,拍拍文旭的肩膀,道:“初儿会理解你的。现在战事吃紧,也只能先委屈她了。不知我家里那个小妾怎么样喽?” 文旭笑道:“你说仙儿?” 石磊苦笑道:“你小子就别寒碜我了?我还有其他妾吗?这个女人。哼哼,估计我回去之后就找不到人了。” “未必,马家倒台了,那个少夫人不是死了?她挺活络的,没了靠山,不至于还去马家找晦气。放心,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文旭安慰道。 石磊笑道:“你倒是会安慰我。你们家初儿那么美,又能干,说不定也……”话还没说完,文旭一记冷冷的眼神剜过来,冷道:“别乱说!初儿不是那种人!” 石磊道:“都是战争惹出的事,让我们有家不能回!这群北夷孙子。我一定亲手宰了他们,让他们一辈子老实放牛羊,别没事就到我们燕国来晃悠!” 文旭哭笑了一下,道:“没人不恨北夷那帮孙子!但我现在更恨马征明,他最该死!就因为他指挥不当、舍大为小、为了一己之私竟然擅自离开战场。导致我们这么多兄弟阵亡!要不是因为他这个主帅丢下自己的士兵跑回家,我们怎么会惨败至斯!” 他越说越气愤! 石磊也跟着红了眼,恨道:“先不忙着生气,我们还要和章必清再去说服其他将军,独木不成林,光靠我们几个和手里那些兵,不能成大事!一切都等击退北夷狗再说!” 文旭道:“等等,家里出了事,我放心不下,我打算让林小三回去一趟,一来让初儿安心,告诉她我一切平安,会活着回去;二来,帮忙料理一下家中的事情,实在不行,医馆就不要开了。” 石磊道:“也行,林小三回去挺合适,现在正混乱,我去打声招呼,回去几个人不成问题,要不要多带几个人?” “多带几个人?那我们和马征明有什么区别?他可是一口气带了很多能征善战的将军回去!”文旭道。 且说沈如初在沈家帮着沈云忠等人料理沈燕飞的身后事,沈燕飞本身就是未成家的人,按照安阳的风俗,那还是个孩子,是不能入家门的,所以,他的灵柩一直停在沈家的门前——又没妻儿子嗣,葬礼办得很简单但也非常庄重。 在举办葬礼的过程中,有个问题摆在沈如初等人面前——那就是沈燕飞的未婚妻吴文娟,这门亲事怎么办?在安阳城,有不少望门寡的事情,只要两家愿意,即便男人过世,依旧可以将这女子娶回家,再从同宗里过户一个男孩寄养在名下,当然也可以解除这门婚事。 “爷爷,你怎么看见这件事?”沈如初问道。 沈云忠道:“吴家想必也听说了燕飞的事情,现在也没派人来吊唁,这个中缘由想想也好明白,我们不强求——何况,你也说了,燕飞心思不在那丫头身上。” 沈如初有些气愤,道:“可吴家这么做也实在没道理!亲事可以退了,但没有这么做人的!以往看着这吴家倒是挺醇厚的一家,我们沈家对他们也不薄,光是给那个丫头买彩礼首饰,哥哥也没少花钱。” 松月在一旁也为沈家打抱不平,道:“就是!夫人说得对!这吴家的人好没良心!” 沈云忠叹气道:“罢了,夫妻本是同林鸟,何况他们根本没成亲……那丫头看着也怪可怜见的,不如重新找个人家。” 沈如初摇摇头,也不好将话说得刻薄,毕竟自己已经出嫁,也不好过多干涉沈家的事情,何况她绝对不赞成一个年轻女人守什么望门寡!但她的确看不惯吴家这种做法。 吴文娟只是吴浩远的堂妹,是远亲,所以和吴浩远家的富足相比,寒碜许多,名符其实的贫寒之家,当初沈家看中的是吴家的简朴,想着这样家庭出身的姑娘能沉下心跟着沈燕飞,而且那吴文娟看起来很壮实,一看就是好生养的女人——古人的审美和现代人不同,古代人尤其是安阳城的军户人家看重的是生殖繁衍能力,将传宗接代放在第一位。 当初沈燕飞心有所属,死活不肯订亲,也是沈云忠等人又是苦劝又是拿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说事,这才定了吴家的姑娘。 黄老三蹲在一旁的墙根上,瓮声瓮气道:“说到底还是忘恩负义!退婚可以,彩礼要还我们的!” 沈如初不置可否。 沈云忠叹气道:“人都走了,还要那些彩礼做什么?我看吴家也拿不出那些东西来!对了,三丫头,我怎么听说燕飞的死……是、是在法场上?” 沈如初一时慌了神,本来编了很多话数,只是没想到沈云忠会突然问起,道:“爷爷,谁和你这么说的?法场、法场和我哥哥有什么关系?” “那既然是战死的,怎么没人上门慰问?战死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就他一个回来了?”沈云忠疑惑道,“外头很多风言风语,我老了,不想管这些,可你也不能骗我吧,初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如初又是一阵心慌。 松月在一旁道:“老太爷,夫人怎么可能和您说谎呢。三爷的确是战死的,至于为什么能被带回来,还不是因为我们爷在军队吃得开,托人帮忙嘛,想的就是让您老人家见最后一面。别听外头那些人嚼舌根!” 沈如初心说:好丫头,够机灵。 沈梦飞在一旁帮腔道:“是啊,爷爷,这还多亏了文旭帮忙呢。唉,可惜三弟如此年轻……”沈如初早和众人打好了招呼,不能让沈云忠知道沈燕飞是在法场上被马征明杀死的事实。 沈云忠叹气道:“不说了。军户……好在梦飞现在脱了军籍。孙媳妇现在怎样了?” 沈梦飞笑道:“一切都好,这不又怀上了。原本也要过来帮帮忙的,我怕她帮不上什么忙,反而添乱,这几天孕吐反应也非常大,就没让她来。” 沈云忠点点头,道:“沈家传宗接代的重任就交给你了,梦飞。你媳妇儿那里你要多上点心。” 沈如初听了却沉默不语,杨嫣的小姐脾气也太大了,沈燕飞过世,奔丧的场合,她竟然不出现,但一抬眼看见沈梦飞眼神里的歉意和无奈,也不忍说什么。 将沈燕飞的灵柩下了葬,葬礼也算基本完成了,沈家做了一些流水席供前来吊唁的亲戚朋友吃——这一忙活就是一天,沈如初感觉自己双腿肿胀的厉害,但又要跟着张罗一下。 直到下半晌,沈家来了一个人。 ☆、251 早打算如初待产 见到这个人,沈如初还真是有些吃惊,然后一颗心小心翼翼地跳了几跳。 松月道:“夫人,大公子来了。” 她口中的大公子自然是宫云枫。 沈如初好久没见到他了,因为忙着医馆的事情,即便知道他是躲着自己,也没工夫去过问;早上唐梦瑶来过了,她本来想问问的——又怕唐梦瑶多心,干脆不问。没想到宫云枫自己找过来了。 沈如初过去迎接,二人对视了一会,都有些不好意思,沈如初先开了口,道:“好久不见了。” 宫云枫眼神迷离了一会,道:“是啊,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沈如初微笑着点点头。 “你哥哥的事情我听说了,节哀顺变。你现在要好好照顾自己。”他拖着尾音,扫了一眼沈如初的肚子,又道:“不要太累了。医馆的事情让下面的人去忙吧,最近病人也少了。” 沈如初有些吃惊,他怎么知道医馆最近病人少了?但是也不好问出口,淡淡一笑,道:“现在的确不忙了,回头交代一下,我就不过去了。” 宫云枫点点头,道:“孩子应该快出生了吧?下月初?”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记得倒是清楚,谢谢啦。” 宫云枫浅浅地笑着,道:“到时需要帮忙,记得找我。” 在古代,因为医疗技术不发达,药品不健全,医疗设施简陋,更没有专业的助产人员,靠的稳婆,所以女人生孩子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每次生孩子都相当于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 沈如初笑道:“先谢谢了。我爷爷在那边,你过去看看吧。”她看见宫云枫的手里拿着一个用白纸糊起来的礼盒——这也是安阳的风俗,向死者的亲属赠送一些礼物。表达哀思和沉痛,也是对生者的安慰。 宫云枫依言过去和沈云忠打了招呼、送了礼物,表达了自己的惋惜和安慰。 沈如初这段时间其实挺担心宫云枫的,虽然唐梦瑶不说。但她也听见一些风言风语,说宫云枫和轩辕吉安走得很近——“走得很近”是个暧/昧的话语,当她看见有人挤眉弄眼地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下便猜中了几分。 出了沈家的门,沈如初叫住了宫云枫,道:“大公子,要不我们谈谈?” 宫云枫顿了顿,看了沈如初一眼,道:“我最近很忙,改天吧。” 沈如初心中一阵失落。毕竟宫云枫没有这样拒绝过自己,瞬间被一阵前所未有的自卑感侵袭了,眼神有些受伤,叹气,道:“其实。我就是想问问,问问你和那个轩辕吉安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安阳城里的人都在传……” “传什么?嘴巴长在别人身上,我还能阻止别人说什么吗?”宫云枫带着一抹冷然的笑意,看得沈如初有些愤怒。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要是你真的那么堂堂正正,为什么他们会传出那样的流言?”沈如初带着薄怒问道。 宫云枫摇摇头,道:“我的事。轮不到你来管!” 沈如初气道:“我没打算管你的事,我只是为姐姐鸣不平!她是如何待你的,你又是如何待她的!” “你比我清楚我为什么这样做!”宫云枫冷道。 沈如初失望地点点头,道:“好!我知道了。”她忽然明白,这世上没有不变心的男人,只是诱惑不够大而已。 轩辕吉安谈不上有多美。但是自有一股风韵;最主要的是,她是郡主!可以说是整个北疆最有权势的女人!安北王对她的宠爱和信任,让她在北疆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宫云枫看着沈如初离去的背影,皱了一下眉头,表情有些僵硬。跟在身旁的秦子辉低声道:“大公子,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宫云枫道:“那两个人处理得怎样了?” 秦子辉低声道:“老袁头已经干净利落地给……”他做了一个砍人的手势。 宫云枫点点头,道:“他们该死!信送出去了吗?” 秦子辉很郑重地点点头。 宫云枫不再说话,看似不经心地瞥了一眼沈如初的马车,只见那马车渐行渐远,渐渐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沈如初回到家中,心中微微有些失落,说不出的惆怅感。 松月看在眼里,也不敢过问,于是找了个话题,道:“夫人,稳婆我们是不是该找了?听说东城的杨婆婆经验最老道,经她接生的孩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安阳城里的大户人家才请得起,请她接生和安胎的费用很高的。咱们要尽早去请,现在去请都未必请得到,不过,咱们家爷是将军,您又是这安阳城里有名的女郎中,这点情面她肯定要给的。” 沈如初这是第一次生孩子,心中难免紧张,本来不信稳婆那一套,但是也没有其他选择,莫说是安阳这样的地方,就是皇宫里的贵人也都是请稳婆去接生,根本没有专门的产科大夫! “你去请吧,有话好好说,礼物备好了,别失了礼数。”沈如初道,“这两天我再去宫家走一趟,有姐姐在,我会安心很多。” 松月笑道:“是啊,有宫夫人在,奴婢也跟着放心。对了,还有那个喜嬷嬷,一道请过来呗。这件事不牢夫人费心,奴婢和麦冬姐商量着,我去请杨婆婆,她去请宫夫人。” 沈如初看松月这么兴师动众,有些不好意思,笑道:“这么兴师动众的,会不会闹笑话?” 松月笑道:“就算是再大的动静咱们夫人也担得起!要是爷在家,这些事早就备好了,一准比现在隆重许多。” 沈如初笑道:“这两天有爷的消息吗?” 文旭对她来说有些陌生,这段时间没收到文旭的消息了,她甚至渐渐习惯了没有文旭的消息——也许没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松月为难地摇摇头,道:“夫人,暂时还没有。不过,奴婢想着应该就是这两天了,爷一准给我们回信。” 沈如初点点头,道:“去吧红袖叫来,最近这两天家里都有什么事?”这几天只顾着沈燕飞的丧事,没来得及顾上家里。 红袖进来后,先是汇报了这几天什么人因为什么事到家里来过,接着汇报了这几天的日常生活,也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听到一半沈如初就听不下去了,道:“罢了,下去吧。” 红袖正要下去,沈如初叫住了她,道:“这几天城里有什么动静?” “和往常一样,就是多了一些兵,听说都是马家军。好像比以往还热闹了一点,夫人,咱们是不是要打胜仗了?”红袖笑呵呵地问道。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说是要打胜仗那就是打胜仗呗。” 松月想着沈如初这几天都没吃什么饭,便道:“红袖,你下去给夫人做几个爱吃的菜吧,蒸蛋,红烧鱼什么的,不要放辣椒,夫人最近肠胃不大好。” 红袖笑嘻嘻道:“奴婢这就下去帮着甘草做饭去。” 沈如初的确是没什么胃口,不过想着自己不吃,肚子里的孩子也要吃,每顿饭还是会吃一些。 “怎么这两天不见如意呢?”沈如初道。 松月笑道:“夫人,您忘了,可是您叮嘱他寸步不离地呆在医馆的,您说那是您的心血,您现在顾不上,必须有个底实可靠的人打理。” 沈如初苦笑了一下,叹道:“天天那么多烦心事,早就不记得了。回头把他叫来,有些事我要交代清楚。” 当天晚上,唐梦瑶就带着喜嬷嬷及飘雪、飞雨等人,带着自己的衣服用品,住到了文家。按道理,唐梦瑶这样的大家闺秀,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夫家住到外人家里的道理,喜嬷嬷也是苦劝半天,但唐梦瑶坚持认为在安阳城没有那么多讲究,自己现在也不是什么官宦家小姐,嫁夫随夫,现在宫家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何况去文家住着陪伴自己的妹妹,天经地义,谁能说出个不是来? 其实,她内心还有一个真实的想法,就是想躲开宫云枫一段时间——这些日子宫云枫越发不像样子了,白天见不到人影,甚至夜不归宿了,行踪更是不曾和唐梦瑶说起,唐梦瑶赌气,压根也不曾过问。 喜嬷嬷对此倒是看得开,很委婉地归根于唐梦瑶怀了身孕,行不了夫妻/敦/伦,宫云枫是个正常男人,自然要找个发泄的地方,劝慰唐梦瑶看开点,生下孩子尤其是第一胎生出个男孩来,那才是最重要的事。 唐梦瑶对她这番理论只能用无语来形容,说得她心烦了,便勒令喜嬷嬷不准再说。 她深知宫云枫不是那样的男人,不管他心思是否在自己这里,他都不是那种随便的男人,最主要的是他清高,一般的女人怎么可能入得了他的眼? 沈如初见唐梦瑶过来,心情顿时舒畅许多,这些天的压抑和烦闷少了很多。 “让姐姐过来陪我,不知道姐夫怪不怪?”沈如初道。 唐梦瑶笑道:“他不会怪的!就算你不派人去请,我也打算过来陪陪你,这些天,你又瘦了。” ps: 鞠躬感谢独孤求输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左心宁和水星的蒙面超人两位好友送的平安符。么么各位,嗯,最近有人说兜兜是文艺女青年,真的咩? ☆、252 唐梦瑶文家陪产 沈如初笑道:“姐夫胸怀大志,又有悬壶济世的本事和决心,生逢乱世,自然繁忙。姐姐也要多理解才是。来,我们吃甜品,这可是木瓜牛奶汤,女人吃了有丰/胸的效果唷。” 唐梦瑶看了一下沈如初的胸,兴许是快要临产的缘故,明显比以前丰满许多,捂嘴笑了笑,道:“你就用不着了吧?” 沈如初笑道:“姐姐现在也变坏了哦。女人永远用得着。我不是为了丰/胸,是当甜品吃。尝尝吧。” 唐梦瑶闻了闻,皱着鼻子问道:“这牛奶能吃吗?不是畜生身上的吗?这么恶心的东西怎么吃哦。” 沈如初撇撇嘴,道:“这个恶心?这是最健康的,刚从牛身上挤出来,煮开了,你闻闻,香喷喷的!” 唐梦瑶摆摆手,一副嫌弃的模样。 喜嬷嬷赶紧过来,挡住沈如初,笑道:“文夫人又开玩笑了,这东西怎么能给人吃?我们小姐想喝奶,找个奶娘就是了,这东西……”她撇嘴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笑道:“北夷人不但喝牛奶,还喝羊奶,所以身体才那么壮实!你们不愿意喝也罢了,我让甘草给你们做了甜蜜蜜的红豆沙。” 她一边说一边将牛奶木瓜吃下,还意犹未尽地看着唐梦瑶等人,笑道:“你们真是不识货。这才是真美味,真营养。” 唐梦瑶笑了笑,道:“反正我是不吃的。” 二人又聊了一会,沈如初让人给唐梦瑶安排好了房间,看见唐梦瑶坐在灯光底下,眼神有些黯然呆滞,以为她是困倦了,便拉着她去休息。 唐梦瑶住在里间,喜嬷嬷住在外间,本来外间住的是飘雪和飞雨。二人轮番着值夜的,但喜嬷嬷嫌她们年纪轻,怕她们夜里贪睡,不能照顾好唐梦瑶。她自己主动请缨住到了外间。 “夫人,怎么有心事?我看你这段时间都闷闷不乐,是不是因为姑爷的事?”喜嬷嬷担忧地问道。 唐梦瑶不置可否,道:“睡吧,嬷嬷。我没事。人心都会变的,变的不仅仅是他,还有我……” 喜嬷嬷欲言又止,沉默了半晌,忽然道:“我月初给京城写了一封信,夫人和老爷应该会很快派人来接您和三公子回去。” 唐梦瑶一愣。继而有些微怒,道:“嬷嬷,我说了多少次,我的事情不要你管,更不要告诉我爹娘。难道你把我的话当做耳旁风?” 喜嬷嬷动了动嘴唇,脸色有些尴尬和焦急,急忙道:“可我看着您总是闷闷不乐,心中担心。您嫁到宫家,跟着大公子来到安阳一载有余,夫人和老爷都十分想念。” 唐梦瑶仍是皱眉。 喜嬷嬷知道她在气头上,又怕说下去惹恼她。便不再开口。 “这里是文家,我们不要在别人的家里闹笑话!天色已晚,歇着吧。”唐梦瑶冷冷地道。 喜嬷嬷道:“哎,我这就下去歇着。您这边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唐梦瑶点点头,自己独坐在房中许久,睡不着。被喜嬷嬷这么一提,这些日子的忧虑和焦躁又涌上心头,对宫云枫的抱怨也随之而至。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对待我?”唐梦瑶喃喃自语,“当年的花前月下真的是过眼云烟吗?你和那个郡主……宫云枫,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我们的缘分真的散了吗?” 唐梦瑶一阵揪心的痛。 是夜。又是半宿未睡。 就这样,唐梦瑶带着自己的心事在文家住了几天,在这段时间里,宫云枫只是匆匆来过一次,派秦子辉给送了一次东西,之后就再没什么音讯。沈如初本来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宽解一下,但实在力不从心,胎动越来越频繁,肚皮也越来越紧,杨婆婆已经被请到家里了,正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沈如初吃完早饭,挺着个大肚子出来晒晒太阳,因为是北方,虽然出了太阳,但未过辰时,外面还有点清冷。 杨婆婆袖着两只手,吃得心满意足,笑呵呵地看着沈如初,道:“夫人啊,要我说,你这一胎肯定是个大胖小子。” 沈如初笑道:“男孩女孩都好,女孩贴心。” 杨婆婆笑道:“怎么能一样呢!文家这么大的家业,文将军还在外头建功立业,以后呀,会更加家大业大的,丫头片子怎么行!” 沈如初不喜欢别人歧视女孩子,当即收了笑容,道:“杨婆婆,我说了男孩女孩我以及我们家老爷,都喜欢!” 杨婆婆有眼力,当即顺着沈如初的话,道:“那是,那是,夫人说的是,这姑娘要是生在普通人家那就是丫头片子,生在文家这样的府里,那就是千金小姐,夫人又是这般花容月貌,聪慧过人,文小姐将来也必定倾国倾城,那上门提亲的还不是要把门槛都给踏破了!”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 一转眼又到了十月中旬,安阳已经开始入冬,沈如初也早早地穿上了棉衣,唐梦瑶更是穿起了貂裘,整个人看上去多了几分雍容华贵。松月担心沈如初衣着太薄,将箱底的雪狐大氅拿出来,给沈如初披上。 沈如初笑道:“我现在好热,棉衣都不想穿。”这是真话,自从怀孕,她体内总有一股热气,手心总是出汗,根本不冷。 松月笑道:“那也得披上!”松月不由分说就给她罩上了,“我听杨婆婆说,也就这一两天的事情了,这两天奴婢天天扳着手指头算日子,一件件事想着,生怕落下来哪一件!” 沈如初笑道:“你这么一说,弄得我都很紧张。松月,我很害怕哎。对了,婶娘来了没有?你快让老宋去沈家把我婶娘接来啊。” 这世上,李氏也算是她能够信赖的人之一,有她在身边,自然好很多。 说来也巧,还不等松月给老宋传话,李氏竟然到了,连同高氏也来了。 见到高氏,沈如初心中便有些烦,就连唐梦瑶也不肯露个笑脸出来,李氏夹在中间有些尴尬,讪笑道:“老爷子说你这几天就要生了,让我过来帮忙照顾一下,也给你打打气。” 沈如初道:“有婶娘在,我心里有底气多了。爷爷最近还好吗?” 李氏看了一眼高氏,笑道:“老爷子身体还算硬朗。说着过两天也过来看看你呢,就等着抱曾外孙呢。” 沈如初笑了笑,见高氏有些尴尬地站一旁,整个人明显瘦了很多,就像是缩水一般,又像是被剃了毛的京巴,似乎瘦了不止一圈,整个人也没有之前的趾高气昂。 “初儿……”高氏怯怯地叫了一声。 沈如初勉强笑了笑,道:“伯娘有什么要吩咐?” 高氏连忙摆手,显得谦卑异常:“不敢吩咐,不是吩咐,就是过来看看你……听说、听说你这两天要生了。” 沈如初点点头,实在没心情和高氏寒暄,便道:“松月,今天来了这么多亲戚,让甘草多做几个菜。” 松月有些犯难,道:“夫人,恐怕多做不了,甘草早上就和我说了,买不到菜……城里头这几日很乱。” 沈如初皱了皱眉,这几日城里乱她也听说,并感受到了,虽然身体不便,很少出门,但也没少听人说起,而且如意还传来话,说有些士兵到医馆里闹事。 唐梦瑶在一旁道:“都是自家人,有什么就做什么好了,不用那么讲究。” 沈如初不好意思笑了笑,道:“那可不行,难得你们都在。松月,去看看我们还有没有腌肉一类的,拿些出来,多做几个菜。” 松月笑道:“有腊鸭、腊鸡,还有腌的猪肉、牛肉,还按着夫人的吩咐窖起来一地窖的白菜、萝卜什么的,都可以拿出来吃。额,对了,还有咸鱼。” 沈如初笑道:“去吧,多做几个菜。” 高氏和李氏走在沈如初的身后,高氏轻轻地拉扯着李氏的衣袖,李氏轻声道:“你有什么事直接说,拉我做什么。” 虽然声音小,但沈如初还是听见,沈如初和唐梦瑶对视了一眼,然后当做什么都没听见,心中微微一叹气:这高氏,果真是上门无好事。 高氏突然跑过来,可怜兮兮地看着沈如初,道:“初儿,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这才来找你的,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帮帮我。” 沈如初听了这话便有些生气:凭什么要帮她?要是放在平时也算了,现在兵荒马乱的,自己马上就临盆了……不耐烦道:“你先说说什么事,能帮的我自然尽力,不能帮的,我也无可奈何。” 高氏连忙道:“不难的,不难的,真的一点也不难。就是你妹妹……” 沈如初拿眼看了她一眼,高氏急忙道:“就是媛儿,媛儿这段时间一点音讯也没有,我、我担心啊。” 沈如初冷道:“她不是马家的姨娘吗?你和马夫人关系又好,直接去一趟马家问问不就清楚了。” 她压根不想和马家有什么牵扯,何况她现在全部心思都放在生孩子这件事上,因为是头胎,风险很大,她又没经验,所以时常紧张,紧张又期待,压根没精力再去做其他的事。 ps: 鞠躬感谢左心宁、千年恋、『灭凤』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两个平安符。 ☆、253 历苦难喜得贵子 高氏急道:“马夫人已经疯了!马府现在戒备森严,马大帅也和疯了差不多,谁还敢去!” “你不敢去,难道我就敢去?你自己闲着都不去,她可是你女儿!”沈如初听了这话,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李氏见沈如初动怒,急忙给高氏使了个眼色,拉着沈如初道:“初儿别动怒,身子要紧。乖啊,别和伯娘一般见识,她也是心急了,一个妇道人家没什么见识,马府现在疯了一般,到处杀人,谁还敢去。你伯娘的意思和我说过,她想让你托个朋友去打探一下,毕竟文旭在军中认识那么多人,能帮忙捎个话什么的,打听不到也没关系。” 沈如初皱眉道:“现在兵荒马乱的,我到哪里找人去打听?你们也说了是文旭的朋友,文旭又不在家,我一个妇人,怎么找他的朋友?何况,我现在……”她看了一眼自己的腹部,“我快生了。” 高氏又是一阵着急,道:“初儿,我知道过去是我不对,是媛儿不对,你就原谅、原谅我们吧。我们现在也受到了报应……这丫头不省心,这些我都知道。可是到底是自己的骨肉,我就这么个孩子,你好歹也看在你们骨肉一场的份上,或者看在老爷子的份上,帮忙去打听一下,需要什么花费你只管说。” 沈如初道:“伯娘,你能不能缓两天?你看看我现在……” 正说着,忽然腹部感到一阵疼痛,似乎有什么东西突然破裂了,紧接着就有一股暖流顺着两腿之间流出来。 “不好!松月,快!快叫人!”沈如初喊道。 松月差点跳起来,想扶着沈如初又想转身叫人。李氏急忙跑过来,扶着沈如初,唐梦瑶也吓坏了。催着松月道:“快去叫稳婆呀!” 松月一着急,还不等迈步子就扯着嗓门喊开了。 杨婆婆也听见这边动静了。急忙跑过来,一见沈如初这态势,急忙道:“快进屋,快去烧热水!那个,你们两个跟我进来。你们几个不经人事的,都不要来了,在外头候着,伺候着。” 唐梦瑶不知道所措。 松月拉住唐梦瑶。道:“宫夫人您还是去别的屋里歇着吧,听说……听说女人头胎很痛的……” 唐梦瑶急忙点点头,心中一阵阵地紧张。 飘雪看唐梦瑶仍傻愣愣地站着,道:“夫人,我们屋里歇着去吧,又帮不上忙……”后面的话没好意思说出来。 文家一时忙成了一团。 松月命甘草和红袖将沈如初扶到房间里,她跟在后头,杨婆婆正扭着肥胖的大屁股快步走在前头,松月一回头看见高氏也跟过来了,当下道:“大夫人。您还是在外歇着吧,您最近心情欠佳,哪里受得了屋里头的闹腾。快别进去了。”实则是害怕她坏事。 沈如初是头胎,所以这生产起来有些困难。 好在她是个大夫,虽然生孩子是头一遭,也没替人接生过,但自己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这其中的痛苦是免不了了。 要说疼,那是真的疼,撕心裂肺的疼着,床头的杨婆婆还在那里喊着:“使劲!再用力。用点力!” 沈如初喊着:“我没力气了,真的没力气了!” 杨婆婆抓着沈如初的手。道:“你可是当娘的人了!快使劲,孩子就要出来了!” 沈如初又疼又累。浑身绵软,身上全部被汗湿了,丫鬟们捧着热水进进出出,杨婆婆在一旁着急,便将手伸到了沈如初的裙底,沈如初一惊,浑身又来了点力气,道:“我自己来!我自己来!啊!” 李氏站在一旁,看着心疼,拧了一块热毛巾给沈如初擦擦干,道:“好孩子,再用力点,别怕!当女人,都会遭这场罪,等孩子生出来你就心里甜了!” 沈如初的嗓子嘶哑了,哭道:“婶娘,可我真的没力气了!” 李氏有些心疼,道:“那也要用力呀,不然孩子怎么出来。女人呀,生完头胎就好了,别怕。” 沈如初忽然觉得胃里空荡荡的,又使了这半天劲,道:“婶娘,我好像是饿了……” “噗嗤,你这丫头,正生孩子呢……等一下婶娘亲自下厨给你做好吃的,红烧辣子鸡,再给你做一份鱼鲜面疙瘩。” 沈如初和她这么一说,反而轻松许多,没有最初那么紧张了,身上微微又生出许多力气来。接着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痛的她情不自禁地喊出声来。 杨婆婆在一旁急了,喝道:“你们还有闲心在这里聊天!” 沈如初又痛又累,也不知道自己喊得是否大声、又在床上努力了多久,脑袋里像是装了铅水,又沉又重,连思索的空间也没有。 杨婆婆见她精神不足,有些担心,道:“你是羊水先破,再不把孩子生出来,就晚了!晚了,孩子保不住!” 沈如初没听见她前面说了什么,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但“保不住”三个字却在她脑海里盘桓,似乎响彻了千百遍。 “我一定要把孩子健康地生下来!这是我的孩子,这是文旭的骨肉,我无论如何都要把他生下来!哪怕我去死,我也要把他生出来!”她脑子里闪过十月怀胎的情景,想到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这个小东西给自己带来的欢乐和担忧,那脐带所连接起来的震动和感应…… 沈如初使出所有的力气,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把孩子生出来! 他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他要来看看世界多美好! “我要使劲!我要孩子!”沈如初浑身生出无数的力气来,下体的疼痛也让她无暇顾及,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要让肚子里的宝贝健康地来到人世。 “哇……哇……”一声清亮的啼哭响遍了整个房间。 “生了,生了!孩子的头已经出来了,再加把劲!来,把手给我,我和你一起用力!”杨婆婆紧紧抓着沈如初的手。 沈如初听见孩子的哭声,简直喜极而泣,嘴里喃喃自语:孩子,我的孩子…… “生了,这下生了!哎哟,是个男孩子!我要恭喜夫人了,文家有后了,头胎便是男孩子!”杨婆婆笑道,手脚麻利地剪断脐带,又命人端来温水,仔细给那婴儿擦拭身体,然后包裹起来。 李氏很开心,欢喜得不知道如何是好,一个劲地说:“是男孩就好,真是谢天谢地,谢谢老天爷,谢谢菩萨,谢谢……”最后不知道还要谢谢谁了。 松月等人在门外候着,一听见孩子的哭声,跳起来,道:“生了?是不是生了?是不是个小公子?” 麦冬是在房内帮忙的,冲着门外喊:“生了,夫人一举得男,是个小公子!” “哎呀,真是太好了!我就说吧,夫人这一胎一定是个男的,果真!要是爷知道,该多欢喜!”松月笑道。 唐梦瑶正在房内坐立不安,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这个说法她听说过,也很为沈如初担心,一听见外面动静,便急忙跑出来,问道:“可是孩子生出来了?” 松月欢喜地点头,道:“是啊,宫夫人。我们夫人生出来了,是个小公子!” 唐梦瑶当即欢喜地捉住松月的手,一个劲地道:“真好,真好!真是太好了。飞雨,你说好不好?” 飞雨笑道:“好!真的好,奴婢觉得文夫人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夫人,您肯定也会生个小公子的。奴婢现在好期待哦。” 高氏在一旁讪讪的,咧嘴笑了笑,但笑得很勉强,道:“如初这丫头一直命好……” 松月嘴巴不饶人,道:“我们夫人不但是命好,心也好!好心有好报,这才有好命!” 高氏哆嗦着嘴唇,脸色不大好看,但也没有和松月争吵。 唐梦瑶道:“你这丫头,大喜的日子,怎么不懂规矩了?” 松月欢天喜地道:“嗯,宫夫人教训的是,我进屋抱孩子去了,迫不及待呀!” 和她一样迫不及待的还有另外一个,就是沈如初。 “我要抱,我要抱抱!把孩子给我。”沈如初着急地伸出手。 李氏按着她,道:“你刚生完孩子,不要乱动。好生躺着,我把孩子抱过来。” 杨婆婆却不急不慢,拿了一杆小秤给孩子称了体重,沈如初看着着急了,孩子在哇哇哭呢,喊道:“把孩子给我!孩子给我呀,不用称了!我要孩子。” 李氏笑道:“还是称称分量,这是有讲究的,不急这一块。” 松月挑着门帘进来,欢喜道:“小公子多重?婆婆快说快说。让我看看,让我看看!”说完就凑了过来。 小家伙哭得更响亮了。 沈如初心疼得不行,道:“小点声,别吓到孩子!”自从孩子一出生,她心里松了一口气,就连肚皮都松了起来,和之前绷得紧紧的,完全是两种感觉。但是,孩子出生之后,她满心满眼都是孩子,稍微有点动静,整个一颗心都悬起来了。 这娘——不好做呀。 杨婆婆看到秤砣滑到一边了,笑呵呵,道:“还真是个大胖小子,七斤三两!”L ps:统一答谢:鞠躬感谢这段时间970856送的三个平安符;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两个平安符;拈花一朵、隐士逍遥仙、残天羡、千年恋送的平安符;左心宁送的南瓜灯。鞠躬感谢各位好友! ☆、254 说文旭心有症结 松月拍手笑道:“小公子真是一出生就贵气!” 杨婆婆笑道:“真真是贵气,瞧这白白嫩嫩的,我老婆子接生这么多年都没见过这么白嫩水润的孩子,瞧瞧,长得多讨人喜欢!” 只见那孩子白白嫩嫩,一双大眼乌黑,正滴溜溜地转动着,小嘴轻轻地蠕动了几下,前一刻还在憋着嘴哭的,这一刻笑眯眯的,别提多可爱了。 松月凑到跟前,欢喜得不行,喜道:“小公子真漂亮,长得和夫人一个模子一样,唇红齿白!” 沈如初急坏了,一个劲地喊:“给我抱抱,是我儿子,给我抱抱呀!我要抱抱!” 唐梦瑶也跟着进来了,笑道:“知道是你儿子!瞧把你给急的!松月,还不把小宝贝给你们家夫人抱过来?” 沈如初早就伸长了胳膊,等着接那小婴儿入怀。 松月抱了就不肯松开,一个劲地夸那孩子漂亮,唐梦瑶也凑到跟前,开心地哄逗那个孩子,笑道:“这孩子真像你!” 沈如初笑道:“快抱过来给我看看呀!我儿子,我儿子嘛!”说话的语调带着一点娇嗔,“宝宝,快过来,让娘亲抱抱。” 唐梦瑶笑道:“知道是你儿子!给你。”说完,把小宝宝送到了沈如初的身边。 沈如初一看那孩子,热泪盈眶,这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是她的心头血,是她的宝贝疙瘩,是她心心念念的亲人。 “这怎么还哭起来了?这是好事情呀。天大的喜事,瞧瞧这孩子多讨人喜欢,这小模样,真是的……我要当他干娘的!”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一边哭一边笑。却不知道如何抱孩子,弄得那孩子哇哇大哭。 唐梦瑶在一旁道:“你瞧瞧,把孩子都弄哭了。没见过你这么当娘的。你不心疼,我这个当姨娘的还心疼呢。” 沈如初茫然地看着李氏。道:“婶娘,这、这怎么抱孩子呀!” 李氏笑话了她半天,教她如何抱孩子,又给她讲了很多带孩子的事宜,说的沈如初一愣一愣的。 杨婆婆笑道:“要开奶的,不然孩子饿了怎么办?” 沈如初发现怀孕后胸部就丰满了很多,生完孩子那里胀胀的,说不出那种奇怪的感觉。虽然不知道开奶是怎么回事,但也能大概猜出是什么状况。 “有点疼,夫人要忍着。”杨婆婆笑眯眯地看着沈如初,又道:“夫人一定奶水充足。” 沈如初不好意思地笑了,道:“一切都为了孩子嘛。” 杨婆婆显得胸有成竹,道:“夫人真是有福气的人,脸色好,奶水肯定足,就连生出来的小公子都那么健壮。太讨人喜欢了。” 小孩子不知道是被吵到了还是饿了,又哇哇哭起来。沈如初心疼的不知所措,一个劲地问要怎么办。 杨婆婆笑道:“应该是饿了。来,我给夫人开奶。开奶有点疼,夫人要忍忍。” 沈如初点点头。为了给沈如初开奶,产房里又忙起来,好在杨婆婆经验丰富,倒不是难事儿,很快便将奶/水引了出来。 待给孩子喂好奶,哄着入睡了,沈如初便吩咐松月好生招待杨婆婆,又让人下去准备喜蛋等物。 一转眼半个月又过去了。 安阳在这期间还断断续续下过两三场的小雪。冬天的意味越来越明显,文家比起以往更加热闹了。先是李氏和沈念卿都到文家,帮忙照顾沈如初坐月子;唐梦瑶带着两个丫鬟和喜嬷嬷也在。一时间进进出出,别提多热闹。沈如初现在根本没心思去管医馆的事情,每天一门心思扑在了那个小不点的身上,如今医馆的生意也不好做,如意也经常回家看看沈如初,帮忙料理一下家中的事情。 整个院子里其乐融融,为这个冬季带来了暖意。 沈如初抱着小不点,刚刚给她喂完奶,清晨的阳光照进来,母子二人的身上像是披了一层金色的霞光,让站在一旁的唐梦瑶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圣洁。 “听说仗要打完了,文旭也快回来了吧?”唐梦瑶开了个话题。 说到文旭,沈如初的心里一沉,这些天文旭都不在自己身边,那些担心、无助、悲观、伤感、痛苦的日子,都是她一个人扛过来的,还有生孩子那天,她几乎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圈,虽然没有传说中的凶险,她自己作为大夫也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但在设施简陋、医学落后的环境下,有生命危险本就是常事——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不在自己身边? 说什么保家卫国——这样的大道理,她懂;说什么男儿建功立业——这样的心思,她也明白;可她就是说服不了自己,她渴望的是温暖,是相互扶持的默契,她不追求什么同生共死的红红绿绿,来到这个朝代,嫁给文旭,她求的就是个安稳。 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生孩子,这是女人一生中的大事,也是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竟然不在自己身边——这样的遗憾,她不能原谅;这样的状态,她不能忍受。 还有一点,让沈如初心中对文旭隐隐生出了不满,也是她情绪的导火索——孩子出生到现在,竟然没有见到自己的父亲! “你不用担心,文旭肯定会凯旋归来的。不过,这几日城里不大太平,不是说打胜仗了吗?马征明已经领着人回军队了……唉,现在局势。不过,你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做好月子,照顾好孩子。”唐梦瑶道。 沈如初叹气,道:“他不回来陪我不要紧,可是孩子……孩子还那么小。我没指望他建功立业,也不想他当什么大英雄。我不是怪他,我只是不喜欢现在的状态,不喜欢这样的夫妻生活。” 唐梦瑶道:“我理解你的心情,看你这几天闷闷不乐的。都会过去的,这里是边疆……饱受战火,能活着就有希望,其他的,谁敢奢望。” 沈如初点点头,逗着怀里的孩子,笑道:“宝宝,你说娘亲说得对不对?” 唐梦瑶嗔道:“他一个小孩子知道什么!明明已经吃饱睡了,你又闹他,等一下哭了就看你捉急心疼了!” 沈如初笑道:“真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越看越喜欢,嘿嘿。姐姐,你生个女儿吧,我们做亲家,哈哈。” 唐梦瑶笑道:“男孩女孩都无所谓,只要健健康康我就喜欢。好啊,那就生个女儿,将来我们做亲家。对了,我是不是要准备定亲礼,把你们家宝贝儿子给预定下来,省的被人抢走了?昨儿来的几个夫人,都说你们家宝宝漂亮,将来是个有出息的,抢手得很!” 沈如初看着怀中的小婴儿,脸上现出母性的光辉,笑道:“只要他将来喜欢就好,我才不管什么名门闺秀,只要我儿子喜欢。对了,我要给我儿子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唐梦瑶道:“要不等文旭回来再取吧?毕竟这取名字是大事……” 沈如初有些气,回了一句:“姐姐!他若是不回来了,我儿子就一辈子不取名字了?” “傻丫头,快闭嘴,别乱说!这种丧气话也敢乱说。”唐梦瑶嗔道。 沈如初道:“我现在就是对他有气!自从怀了孩子,他可曾对我和孩子尽到一分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我不管是什么客观原因还是主观问题,我只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她这一激动,便让孩子哇哇哭起来。 唐梦瑶心疼地抱过孩子,嗔道:“别激动,你看看,把小宝贝吓得!” 沈如初冷道:“反正现在想起他,我心中就不满。” 唐梦瑶苦口婆心道:“那你也不能吓到孩子呀。文旭在这方面是有欠缺,但是,他也是有心无力,比起那些有力无心的人,是不是要好很多?” 沈如初自然听出了她话里的幽怨,说的大概就是宫云枫,除了前几天借着看孩子的名义来过一次文家,唐梦瑶过来小住后,宫云枫一共过来两次,还有一次连饭都没吃,和唐梦瑶匆匆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姐姐,我觉得这其中可能有些误解,你和姐夫……”她顿了顿,“总会幸福的,我坚信这一点。姐夫是个了不起的男人,可能前半生的路太顺了,亦或者对他来说太压抑了,他有一天肯定会明白,陪在他身边的人才是真正的明珠。他不是个坏男人,骨子里很正直。你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唐梦瑶眼神古怪地看着沈如初,有一丝愤怒,道:“你怎么替他说话?” 沈如初眼神平静地迎视上去,淡淡道:“你心里也这么想的,不是吗?我希望你幸福,所以,在你想要放弃的时候,我愿意给你信心,更多的信心。” 唐梦瑶苦笑道:“女人的信心不在这里。不管怎么说,我现在都有新的希望了,我知道就算他心里没有我,也会善待我和孩子的。” 沈如初还想再安慰,红袖慌慌张张跑进来了,喊道:“夫人,宫夫人,不好了,不好了呀!”L ps: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吴千语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舞绾铃送的评价票。亲们,谢谢你们还没有忘记兜兜哦。最近努力更新,忙完这段时间就好。另外就是,《良配》将要完本了哦。 ☆、255 兵临城下急部署 沈如初一惊,道:“怎么了?有事慢慢说,到底是什么事?”最近她也总觉得心慌慌,夜里莫名其妙地睡不好,半夜会醒来很多次,一来是个孩子喂奶换尿布,二来就是自己心神慌乱。 最近安阳城里也不太平,时不时蹿出很多北夷人,在城里进行小面积的烧杀抢掠,不少妇人小孩子都未能免遭毒手。 府衙倒是派了很多人去追捕,也抓了不少北夷人,杀的杀,砍得砍,但这北夷人像是野草一般,春风吹又生,而且越来越多。 唐梦瑶也觉得这安阳城不太平,这几天也特别焦躁不安,担心宫云枫的安危,又想着如何送唐天瑞回京城。 “到底怎么回事,慢慢说。”唐梦瑶很着急,但仍不忘大家闺秀的斯文。 红袖擦着汗,道:“不好了,不好了!夫人,宫夫人,北夷人进城了!” “不是前段时间就有北夷人进城了吗?大惊小怪!”沈如初哄着孩子,冷道。 红袖道:“这次不同了,是军队呀!一大批的人,见人就杀了,已经杀了很多人了。奴婢跑得快才逃回来,也没看清楚到底都是什么样,跑回来时听路人说,昨天我们的军队打了败仗,北夷人胜利了,一鼓作气进了城。夫人,我们怎么办?这要怎么办?” “府衙的人呢?”沈如初问道,但是话音才落,又道:“府衙那几个人肯定没什么用!疆北军那么多人都没挡得住北夷人!马征明,哼……怎么办?” 她心里有点乱。 唐梦瑶道:“现在要怎么办?飘雪,你快去府里看看,三爷还好嘛……顺带去看看,看看爷……” 飘雪道:“是,奴婢这就去看看。” 沈如初拦住飘雪。道:“现在外面这么乱,她一个姑娘家,跑的又慢。万一有事,不如我让老宋去吧。红袖你去和老宋说一声。让他去宫家看看,看见三爷和大公子,让他们都到文家来吧。让他路上小心。” 红袖慌乱地点点头,道:“是,奴婢这就去和老宋说!” 沈如初想了想,道:“姐姐,回头我让如意去你们家,将细软什么的收拾一下吧。这安阳城……”她欲言又止。 好在她之前有所准备,虽然没有像其他权贵家眷那样早早离开安阳城,但是,也做了一些防身的准备。 唐梦瑶道:“唉,现在哪里都不太平,等如意回来再说吧。要是云枫在就好了……云枫……”想起宫云枫,唐梦瑶一阵揪心的痛。 沈如初拉着她的手,安慰道:“不要怕,姐夫肯定会来找你的,要是有好去处。你们就先走。” 唐梦瑶道:“要走一起走。” 沈如初笑道:“你们几个都去收拾准备一下,把松月叫来。” 松月到来之后,沈如初吩咐她将家里的细软都收拾准备好。又让她将之前准备好的食物都打点整理一下。 “初儿,你这是?”唐梦瑶有些不解。 沈如初叹气道:“之前我和文旭在院子里做了个小地窖,以防万一的。平时放点粮食什么的,只用了外面一间小的,往里头还有一间更大,万一有事,我们躲在里面还能撑个几天。” 唐梦瑶叹气,道:“想不到那么多人,那么庞大的军队竟然一败涂地……这城里的老百姓要受苦了。就算有个小地窖又能怎样?” 沈如初也是满心焦虑。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孩子,心中更是焦躁不安。充满不详的预感,孩子现在就是她的全部。他要怎样平平安安地活下来,然后长大成人? “别担心了,我们想办法出去,现在应该还有机会出城吧?”唐梦瑶道。 沈如初摇摇头,道:“谈何容易……早知道,就该跟着他们一起,当时想的是等着文旭凯旋归来,我不能独自走了,还有医馆,没想到现在却要连累到孩子了……”想到这里她的心像是被夜猫抓过一般,当即流下热泪。 “好好的,别哭,总会有转机的……”唐梦瑶慌乱地安慰着她。 怀里的孩子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面容很恬静,像是快要睡着的样子。 沈如初擦擦眼泪,勉强笑道:“姐姐说的是,不能轻易放弃,我相信我们都可以好好地活下去。” 麦冬在一旁接过孩子,道:“夫人,让奴婢抱一会吧,您也太累了,这几天晚上都没睡好。”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去把红袖叫回来,要快!现在恐怕来不及了。”麦冬也没问因由,匆匆跑出去将红袖从前院叫了回来,沈如初问道:“有没有看清多少人进来?现在都在哪里了?” 红袖慌张地摇摇头,因为紧张,原本不大的眼睛显得异常突出,仍旧是气息未定的样子,道:“夫人,已经进城了,很多人,多的数不清呀!连衙门的人都不敢挡着!” 沈如初有些愤怒,道:“这些官兵都是吃白饭的么?安阳城自开国以来便是军事要塞,重兵之城,城墙坚固,还有护城河,难道官府就没有组织军队来守护?何况,这护城的将士呢?前两天还风平浪静的,虽然听说了动静,但都是捕风捉影的事情,没想到今天就进了城,你真的看清楚了吗?” 红袖哆嗦着嘴唇,道:“奴婢虽然没亲眼看见北夷人烧杀抢掠,但那么多老百姓奔跑过来,吓得一个个面色难看,身后还是一连串的惨叫,奴婢还听见了马蹄声……感觉不远了。” 沈如初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道:“怎么会这样,根本来不及去叫他们了!我们先管好自己。红袖,去把老宋叫回来,让老宋去找如意,把医馆里的药品收好,带一些急救的药物回来!” 唐梦瑶担忧起来,蹙眉道:“那云枫和天瑞……还有家里……” 沈如初道:“姐姐,这都什么时候了!我们先保护好自己,他们两个大男人肯定比我们灵活,说不定等一下就找过来了。” 唐梦瑶担心地握紧了拳头,道:“我还是想回家看看……” 沈如初一把拉住她,道:“姐姐,你现在不能回去,这兵荒马乱的。” “可是我,我放心不下……也真是的,怎么北夷人说攻进来就打进来了!护城军都做什么去了!还有疆北的大军呢!那么多人阻挡不了北夷的弹丸之地!”唐梦瑶激动道。 沈如初道:“不管怎样,我不能放你回去!太危险了。” 唐梦瑶犹豫了一下,道:“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们各安天命吧!我担心着他的安危,谁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 喜嬷嬷却在一旁跳起来,道:“那三爷怎么办?老爷和夫人可是叮嘱老奴好生照顾好您和三爷的呀!不行,老奴要回去找三爷。” 她一边说一边作势要出门。 唐梦瑶道:“嬷嬷,你知道天瑞在哪里?” 喜嬷嬷楞了一下,道:“就算不知道也要找呀!” “你现在出去等于送死,去了也不一定帮得上他。我们不如等着。”唐梦瑶道,脸色已经非常难看,额头上甚至冒出了细汗。 沈如初不悦道:“这个时候了,就不要再添乱了!现在能自保就是老天爷睁眼了,出去送死作什么!” 老宋跑过来,道:“夫人,您找我?外面乱起来了,我前面出去兜了一圈,来了不少北夷人,护城军都在城楼那里对抗着,这一队人马不多,是悄悄溜进来的。” “溜进来?”沈如初皱眉,但也顾不得思索太多,道:“你快去找如意,医馆里的药都收好了,一旦打仗,总会用得着,带一些急救的药物回来。” 老宋道:“是,夫人,我这就去准备。”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和如意要是来得及,就去一趟沈家吧,让我爷爷照顾好自己。” 老宋郑重地点点头。 沈如初又道:“你也多保重,老宋!” 老宋再次庄严地点头,然后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松月这时出来了,道:“夫人,都收拾妥当了。” 沈如初道:“别的先不说,金银细软装好了,埋在花园地下,上面铺上草坪,然后把食物等送到地窖里。” 松月道:“是,夫人。” 唐梦瑶越发紧张起来,从小养尊处优惯了,遇见这种生死相离的场面便有些慌张,一时间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所以,看见沈如初镇定自若地指挥着,心中便有说不出的崇敬和羡慕。 喜嬷嬷在一旁也啧啧称赞,道:“文夫人真能干!怪道那么受人尊重了。” 院子里只剩下了女人,几个女人正忙碌着,准备着,因为紧张和担忧,又时不时出错,所以显得更慌乱了。 忽然前面传来一阵剧烈的拍门声——老宋走了之后,红袖和麦冬便将大门拴好了。 “谁?”院子里的人都有些紧张。 松月等人齐齐地看着沈如初,等着沈如初发号施令。 沈如初让麦冬和松月等人拿好铲子等工具,跟着她来到门前,喝道:“什么人?” “是我!”一个焦急而熟悉的声音道。L ps:嘿嘿,你们一定没想到,兜兜今天又更新了吧?哒哒,我是一个勤快的码字娃! ☆、256 唐小三身负 重伤 唐梦瑶喜道:“是天瑞!是天瑞呀,快去开门!” 沈如初也开心一笑,道:“快别愣着了,去开门吧。” 来人正是唐天瑞。 “你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唐梦瑶关切地问道。 唐天瑞喘着粗气,道:“先不说这些了,北夷人进城了,很乱,你们快些进屋避一避。我带着家里的壮丁在院子里守着,你们这些女眷都进去。” 唐梦瑶担心道:“那怎么行,你哪里是那些野蛮人的对手!跟我们一起进去。你这几天怎么瘦那么多?” 沈如初道:“先不忙着叙旧,我们先进去吧。姐姐,你和喜嬷嬷等人先进地窖,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出来。帮我把宝宝带下去。松月,你陪姐姐过去。” 唐梦瑶道:“那你呢?” 沈如初道:“我等如意回来。” 松月着急道:“夫人,万万不可,您先陪着宫夫人进去,奴婢在外面守着如意回来。” 唐天瑞道:“你们都不要争了,都先进去!北夷人马上就要进来了,这是一群穷凶极恶的人,杀人不眨眼的狂魔!” 沈如初推了一把唐天瑞,道:“你也进去!”他若是不去,唐梦瑶肯不会进去的。 唐天瑞道:“听我的,你进去!我在外面守着。这次进来的只是一股北夷人,守城军也在奋力打斗,估计他们不会在城里时间太久,只要我们撑过这段时间就会安全了。” 沈如初放心不下如意,毕竟是文家的老人了,文旭视他如兄弟,这么多年对文家的贡献、对她的尊重和信赖,这个时候她不能不管。何况还等着他从医馆里带一些药物回来。 沈如初推了唐天瑞一把,道:“松月别愣着啦,快带三爷和宫夫人进地窖。记住,如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准出来。也不能出声!记住,带一些食水进去,以防万一。” 她一边说一边将怀中的孩子塞给了唐梦瑶,笑道:“姐姐,你先进去,我随后就来。” 松月不肯,但也不敢违抗沈如初的命令,只有唐天瑞仍旧坚持和她一起留下来等如意。沈如初只得妥协,想着北夷人这一时半会也不会进来的。 “最近几天跑哪里去了?连个人影都没有,姐姐担心死。”沈如初裹了一件裘皮大衣,坐在院子中,静静地面对着大门的方向,看似平静,内心却也是千回百转。 唐天瑞道:“我不还是州学正嘛?事情不少。”他虽然是笑着说的,但眼神却有些迷茫。 沈如初笑了笑,道:“这乱世呀,恐怕也只有你这样的人才想着做事了。那些当官的有几个不去逃命了。早知道,前段时间你就该早点回京城的,哪里需要在这里担惊受怕。连带着我们也替你担心。要不,你赶紧进地窖?” 唐天瑞笑道:“我在你眼中就是这么娇气,而且又胆小?” 沈如初笑道:“谁叫你是官二代呢!你不在的时候不知道姐姐多担心,还有喜嬷嬷,恨不得将你挂在嘴边说一百次!” 唐天瑞笑道:“要不要那么夸张?和爷说说看,你心里怕不怕?北夷人来了哦,烧杀抢掠的,你这么漂亮,嘿嘿……现在进地窖还来得及哦。” 沈如初嗤之以鼻。笑道:“少来!管好你自己吧。” 唐天瑞道:“放心,北夷人不会在城内太久。我从朋友那里打听到,说是疆北军已经打了胜仗。安北王也派了军队过来,去了一部分到战场,还有一部分要赶到安阳城来救急。” 沈如初道:“那就好,希望以后再也不要打仗了,老百姓的日子实在太艰难了。我想着,等这场战争结束,我也要离开安阳,离开疆北,找个安静太平的小城过日子,让孩子长大成人。” “你有这样的想法就对了,女人就该过安稳的生活。到时,我们几个一起过去,找个小城定居下来,我们还做朋友。”唐天瑞认真地说道。 沈如初笑道:“先这么说吧,你也是身不由己,自己做不了主的。不过,你前面说疆北军打了胜仗,那到底怎么回事?打了胜仗还能有北夷人进城作乱?” 唐天瑞道:“进城的只是一小股北夷人,是先头部队。原先是疆北军打了败仗,但安北王及时派军队救场,反败为胜,进城的这批北夷军队恐怕还不知道自己战败的消息,是先遣部队。” 沈如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看着门口。 “不知道如意什么时候赶到,明明那么近的距离,怎么……”沈如初喃喃自语。 唐天瑞安慰道:“没见过你这样的主母,下人的安危比自己的安危都重要。” “如意不是文家的下人,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是一家人,没有如意,我们文家现在还不知成什么个样子。”沈如初急忙纠正。 唐天瑞摇摇头,道:“初儿,你真的与常人不同,和你在一起,无论是什么样的身份,都会很舒服,甚至能学到东西。如果我早一些遇见……如果……” 沈如初笑道:“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说这些?真不知道你脑子里想些什么!我们之间……我们之间这辈子就安心做朋友吧!” “那也行呀,做朋友也很幸福。”唐天瑞道,“你怕吗?” 沈如初睁大眼睛,道:“怕,怎么能不怕呢?来势那么急,这是两国打仗,遭殃的不都是我们这些老百姓,你听外头,都是惨叫声……”院子里出奇地安静,外头的嘈杂和惨叫声能够清晰地传进来,每一声惨叫都让沈如初心头一颤。 “如果能逃过这一劫,我以后天天吃肉,一天都不缺,现在想想,有肉吃,能够安静地过日子,就是幸福。”沈如初笑道,说完又为自己这股傻气感到不好意思。 唐天瑞笑道:“你呀,就是比一般人聪明,也敏感,能够有这样的感触,我没想那么多,虽然知道时态很糟糕,但还没有严重到那个地步。我们应该没那么惨,很容易就被抓到了,抓到了就被杀死了,你说是不是?别怕,有我在呢,就算是死,还有我陪着,你路上也不至于太寂寞。” 沈如初苦笑了一下,道:“乌鸦嘴,我可不想死!我想活着,生活虽然艰难,但还是充满了希望,何况我的孩子那么小,我要将他抚养长大。” 唐天瑞微微一笑,道:“对的,我们一定会活下去的。”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声音有些微弱,沈如初转头的时候恰巧看见他捂着胸口,脑袋无力地垂着。 “天瑞,你怎么了?天瑞!”沈如初上前一步,扶住唐天瑞,焦急地呼喊着。 唐天瑞无力地笑着,沈如初那只捂着胸口的手,上面沾满了鲜血,道:“初儿,我恐怕是不行了。”他一边说一边笑,道:“我不怕路上寂寞,你能活着一定要好好活着。”他的嘴里也满是鲜血。 沈如初又怒又惊,更多的是心疼,那种心碎的疼痛像是晕染的墨迹,在她的心里无限地放大、迅速地蔓延,“我不准你说胡话!你要活着!你必须给我活着,否则我一辈子也不原谅你。” 她用力地拖着唐天瑞,喊道:“你不能有事,我是大夫,我医术不错,我能治好你!”她这样说的时候,心中没底,与其说是安慰唐天瑞,不如说是给自己打气,前面她看了看唐天瑞的伤口,虽然是伤在右胸口,但是伤口很深,而且还有箭头在里面,流了很多血——若是把箭头取出来很可能造成血管断裂,那他的命…… “你记住我说的话,和你做朋友很幸福,只要是和你在一起,都会幸福……我不后悔。活过,爱过,就好……不要告诉我姐姐,她会担心的,她太善良的,善良的根本不像是我们那种家族出来的人。”唐天瑞虚弱地回答。 沈如初的眼泪漫出来,她现在明白为什么唐天瑞不肯进地窖,他怕唐梦瑶担心;他坚持坐在这里陪自己,也是放心不下自己;他那么匆匆忙忙地赶回来,应该是为了给他们通传消息,他早就受伤了,可是她身为大夫到现在才发现…… 她算什么大夫?她算什么朋友? 沈如初心中痛苦地自责着。 她将唐天瑞放在软榻上,慌乱地进屋里找药箱,什么都没找到,最后想起来药箱已经让松月拿到地窖下应急去了。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沈如初颓废地坐在床边。 “我不能这么放弃!我一定要救他,我一定可以救他的!”沈如初内心安慰自己,迅速找出剪刀、匕首和干净的白布。 “你不要说话,我帮你把箭头拔出来,相信我,我们肯定可以的!只要等到如意回来,带一些药回来,你就有救了,没伤到心肺,你肯定没事的。”沈如初跪在唐天瑞的跟前,将衣服慢慢剪开。 唐天瑞道:“我相信你,别给自己压力,大不了一死,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沈如初全神贯注地盯着伤口,没时间接他的话茬。L ps:鞠躬感谢仟釒笶送的平安符哦,兜兜更新来啦 ☆、257 贼人闯入命堪忧 唐天瑞又道:“我这辈子锦衣玉食,能享受的都已经享受过……以前也是京城里的公子哥,只可惜……咳咳” 沈如初忽然落泪的,心酸无比,哽咽道:“你再胡说,我就不理你了!你还那么年轻!”想起自己的前世,唐天瑞这种二十出头的小年轻在现代社会只能算是半大的孩子,还是个可以撒娇放纵的年纪;如今却生命走到了尽头——他的伤口很深,几乎将后背也穿透了,只是冬天穿的厚,若不是血流的太多晕染了外套,还不能轻易发现。 唐天瑞凄凉地笑了笑,将手盖在沈如初沾满血液的手上,安慰地拍拍手,道:“我就算是死了,也会在天上保护你的……只是,你可能不需要,你有文旭了……” 沈如初哭得更凶了,联想到自己,曾经她也以为自己不是一个人了,一切都有文旭,事实上文旭也做了很多小中见大但又让她感动的事情,她以为找到了依靠,以为从此即便是平凡但也可以幸福地走下去,但是一场战争让她和文旭分离,文旭的存在没有带给她丝毫生活上的照顾,在她人生中无数个需要他的时候,他都无法在自己身边。 这是什么样的感受? 她憎恨这场战争! 她甚至开始憎恨素未蒙面的北夷人——安阳人甚至整个北疆百姓对北夷人那种水火不容的憎恨曾经让她困惑过,如今她也能体味那种心情了。 要不是北夷人的侵略,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流离失所,怎么会有那么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别说话……相信我……”沈如初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并收回那些悲凉的思绪,道:“别怕。有我在!” 沈如初这样说着,自己却没有太大的把握——伤口太深了,又流了那么多的血。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药物,她前面翻遍了整个房间。根本没找到金疮药——之前全部打包好让松月带到地窖去了。 “夫人!夫人!”沈如初听见背后有人在叫他,而且声音很轻,吓得她手一抖,差点把刀给探进伤口里了。 “谁?”沈如初惊道。 一转身看见如意背着一个大包站在门口,大汗淋漓的样子,来不及擦汗,一手提着大包裹,一手拉着金梅。而金梅一身村姑的打扮,若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 “你、你们怎么进来的?”沈如初道,明明已经让他们把大门拴好了。 如意道:“我看到大门紧闭,又不敢大喊大叫,就跳进来看个究竟。其他人呢?” 沈如初道:“等一下再告诉你们。带药回来了吧?” 如意看了一眼躺在那里的唐天瑞,惊道:“唐公子这是怎么了?” 金梅则是小声惊叫了一下,沈如初顾不上她的情绪,心理乱糟糟的,想着等一下再安排金梅等人下地窖。 “有什么要帮忙的?夫人,要热水吗?我这就去准备。”如意问。 沈如初道:“我问你话呢。你带药回来了嘛?快,快帮我找些金疮药,还有止血的药。对了,还有我上次研制出来专门消毒用的!我现在就要用。” 如意慌忙将药翻出来,一一递给沈如初。 沈如初小心翼翼地处理唐天瑞的伤口,唐天瑞越来越虚弱,目光渐渐有些散,看如意都看得不清楚,喃喃道:“是如意吗?你总算是……回、回来了,你们……你们夫人……担心……” 沈如初道:“你不要说话,再忍忍。止住血就没什么问题了!你要相信我能救活你的。” 唐天瑞扯了扯嘴角,睁大了眼睛。似乎想要把沈如初看清楚。 如意看了一眼金梅,道:“要不。你先去屋里躲着吧,你胆子小,这里有我帮忙。” 金梅走也不是,躲也不是,神情有些紧张,道:“我、我还是留下来吧,我怕……” 沈如初根本顾不上他们,冷道:“金梅进去吧,如意在这里帮忙就好。我需要热水。” 如意急忙去了厨房准备热水。 就在这时,一阵剧烈的敲门声从大门口那里传来,确切说是踹门的声音。 沈如初全神贯注地给唐天瑞清理伤口,然后一针针缝起来——伤口很深,而且已经有了发炎的迹象,加上天气严寒,缝起来才有利于伤口的愈合。 金梅一听踹门的声音,顿时吓得魂飞魄散,道:“啊!北夷人来了!”她这一声惊叫,惊得沈如初下手时一抖,走针的方向都错了。 “你瞎叫什么!都把北夷人招呼进来了!”沈如初不满道。 剧烈的撞击声以及呼喊声也惊到了如意,甚至让唐天瑞微微睁开了眼睛,道:“他们来了?你快跑……跑吧。” 如意端着一盆热水,道:“夫人,现在该怎么办?” 沈如初给唐天瑞擦拭了一下,清理了唐天瑞身上的血迹,但又小心翼翼的,以防伤口沾到水。外面的踹门声越来越响,木门晃动的声音也惊扰着这房间里的每一个人。 “现在该怎么办?”金梅紧张地拉着如意的袖口。 如意安慰地拍拍她的后背,道:“梅儿不怕,有我在呢。”自从和金梅的关系明朗起来,如意也不再冷若冰霜,加上金梅一向热情待他,他现在亲切地叫金梅“梅儿”,前面的牵手行动也说明了一切。 他犹豫了一下,对沈如初道:“夫人,要不,我带金梅去后院,找个地方藏起来?”他估摸着这一小队北夷人不会在一个地方折腾太久。 沈如初冷道:“不行。我这里还需要你帮忙。给我擦擦汗。”虽是大冬天,但沈如初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如意急忙放下手中的水盆,给沈如初擦了擦汗水。 沈如初盯着伤口,慢慢移动手中的手术刀,轻轻切开箭头周边的血肉,慢慢将箭头拔出,每拔出一点,唐天瑞都随之发出痛苦的呻//吟,脸色也更加苍白。 沈如初既要保证出血最少,又要确定箭头能顺利拔出来,她心里万分紧张——这是她的挚友,是她最在意的人之一,万一她没有将他救活,万一他死在自己的手下,万一他……沈如初不敢继续想下去。 如意在一旁也给沈如初捏了一把汗,他时不时地帮沈如初擦擦汗,抽空又把可能用上的药物都取出来,摆在一旁。 眼看那箭头就要被拔出来了,就在这时,大门似乎被撞开了,匆匆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还夹杂着嘈杂声,东西破碎的声音清晰而刺耳地传来——就是这刺耳的脆响让沈如初从全神贯注的状态中微微出神。 “这可怎么办?怎么办呀?”金梅焦急的声音,透着哭腔,她四处看了看,根本没看见哪里可以躲藏。 如意看了一眼沈如初,仍旧眉头紧蹙,安然地给唐天瑞做着手术,他推了一把金梅,道:“那边的衣柜够大,你先进去躲躲,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出来。” 金梅不肯,道:“那你呢?你怎么办?” 如意皱眉,不肯搭理,但对上金梅可怜巴巴的眼神,忍不住,道:“我不要紧。你先进去吧,你在这里也帮不上忙,我要陪着夫人。” 金梅被如意推着躲进了衣柜里,如意将柜子从外面锁好,钥匙从窗外扔了出去。 脚步声已经到了门口。 如意道:“夫人,还有多久?” 沈如初没答话,接着松了一口气,一支半尺长、沾满血肉的精钢箭头被取了出来,扔在桌子上,血水还在滴答。 如意见状急忙道:“夫人,这是止血的药,我给敷上吗?” 沈如初有些虚弱,精力高度集中,担心唐天瑞的伤势,这段时间本来体质就弱,又受到战事的影响,微弱道:“不用。我要把伤口彻底清理好,这箭上有毒,虽然不是剧毒,但是……” 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了。 “将军这里还有人,两个南蛮子在。”一个北夷大兵用方言问道,因为安阳离北夷国不远,所以,两地的语言虽然不是互通,但也有相似之处,所以,沈如初勉强听得懂。 接着就是剑光一闪,几个北夷人包围过来,然后便是听见重重的铠甲晃动的声音。 沈如初的手由微微颤抖到剧烈颤抖,心中祈祷了无数个神明,她怕死——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她更害怕救不活唐天瑞——就差最后一步了,箭头已经被取出来,只要止住血,不让伤口感染,唐天瑞活下来的几率很大。 如意警惕地绕到沈如初的跟前,从怀里拿出一对双节棍。 沈如初看了一眼来人,那人高大威猛,全身武装,因为背对着阳光,加上戴着头盔,所以看不清面容,但浑身透着一股威压,让人不寒而栗,还未交手便知道是个厉害角色。 那人看着沈如初只是看了他一眼仍旧埋头清理躺着之人的伤口,冷道:“你就不怕死吗?” 沈如初深吸一口气,道:“怕死就不用死了吗?”她抬眼看着他,几乎是一瞬间,她竟然看淡了生死,生出了许多勇气了,她不知道就是这一份勇气给她和他们活下去的转机。L ps:ps:鞠躬感谢仟釒笶、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么么哒各位。 ☆、258 护同伴被迫救人 沈如初只觉得眼前得阴影晃动了一下,离她又近了一步,她忍不住后退了一下,却碰到了身后的桌子。 “不怕死的女人——该死。”那个冰冷的声音在沈如初的耳边响起,吓得沈如初一个哆嗦。 如意急忙想要冲过来,却被几个北夷人直接按到了地上。 躺在一旁的唐天瑞,气息微弱,正处于昏迷的状态,两个北夷人走过去,粗暴地把他拽起来,唐天瑞耷拉着脑袋。 “你们放开他!他受了重伤,快要死了!”沈如初大喊,完全没有平日里的沉静。她看着唐天瑞昏迷和虚弱,心如刀割,只恨自己没有高强的本领,眼睁睁…… 似乎有人给了那两个北夷人手势,唐天瑞又被扔到了边上,虽然重重摔了一下,但仍旧是昏迷中。 “老天爷,老天爷……”沈如初心里着急,默念着,不知道要如何向上天祈求,她正要跑过去,看看唐天瑞是否无恙,但忽然感到脖子上一阵冰冷,一把黑漆漆的精钢大刀就抵在了她下巴上。 如意想挣扎,被人狠狠地踩住了脑袋,根本动弹不得! 她心里想着,这下真的是在劫难逃了,谁能好好活着,会舍得去死?不管怎么说,她对现在的生活还算满意,虽然辛苦了点,但做的都是自己喜欢的事,而且劳有所获——付出就有回报。 她还不想死! 她垂下眸子看了看那厚重而锋利的钢刀,胸口剧烈起伏着,她相信眼前这个人应该还不想杀死她,否则,这一刀下去,早就当了刀下鬼,连害怕都没机会。 “你受伤了?”沈如初看到他握着刀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接着一声微弱的“啪嗒”声传来——沈如初对这个声音很敏感,大概是基于自己医者的身份。 眼前的这个人受伤了,而且是很严重的伤,虽然伤口处做了简单的捆绑,但血液仍旧透过衣服和纱布渗透出来,他不过是在她面前站了一会,地上已经滴落好几滴鲜血。 那人不说话,倒是他的下属在听见沈如初问话后,有些紧张地朝前凑了凑。 “我可以帮你治好。”沈如初鼓起勇气道。 她微微动了一下身子,那人有所警觉,手里的钢刀又急迫而凶狠地移过来,吓得沈如初一时间魂飞魄散,那架势简直就是要她的脑袋。 如意大叫:“夫人!你们快放了夫人,杀个女人算什么英雄好汉!你们北夷人就是孬种,连个女人都不放过!连个将死之人都不放过,你们这群畜生!畜生!” 他好不容易抬起的头,又被人狠狠地踩下去,满嘴都是血。 “把他的舌头切下来!”那人冷道。 沈如初大声道:“我可以帮你治好你的伤,你流了那么多血,如果不及时治疗,你这条胳膊可能就废了,甚至有生命危险。” “我现在就废了你!”那钢刀就挥了过来。 沈如初本能地将头一偏。 “哼,原来你也怕死!你真的会疗伤?”那人的声音忽然轻柔起来,似乎还带着一丝得意,沈如初正在惊疑和恐慌之中,又想着如何说服这个北夷人放了她的朋友,自然顾不得他声音里的变化。 沈如初道:“我怕死,我不想死。你放了我的朋友和家人,我可以帮你治好你的伤,我是个大夫,我懂医术。” 她说得无比诚恳,甚至为了打动对方,而与他对视。她看到的是一双淡蓝色而深邃的眼睛——蓝色本该让人安静和遐想,但沈如初却从那浅蓝色的瞳孔里看到狼性——张牙舞爪的霸气和凶狠。 她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怎么,你看我一眼就怕了?燕国的女人就这么胆小,哈哈!”他戏谑地说着、笑着。 周围的北夷士兵也跟着哈哈大笑。 沈如初看着他们的张狂劲,无奈地笑了,这群人还真是夜郎自大。 “女人,你笑什么?”那人又道,他显然发现沈如初那不经意的讥笑了。 沈如初正色道:“放开他吧,我需要一个帮手,你的伤口不能耽搁了。时间很赶。”他们只是一小股兵力,瞧瞧潜入而已,听说外头已经打了胜仗,就凭他们几个人,恐怕还不够守城军和府衙那些人塞牙缝的。 估计他们原先是想着里应外合的,只是没料到他们倒是打进来了,外头的人却败仗了。 不过,北疆战事胜利的消息目前也无人证实。 “你真的会医术?”那人挑着眉头,仍是不解,在他眼中,女人都是附属品,除了生孩子、伺候男人,别无它用。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的性命不还是在你手里吗?” 她转身走到唐天瑞的身边,将他身体扶正,给他盖好毛毡子,试了试他的鼻息和脉络,然后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瓷瓶——那瓷瓶只有拇指大小,从里面倒出一粒黑紫色的药丸,放到唐天瑞的嘴里,让他含着。 “你在这里照顾好他,有什么异常随时叫我。”然后她悄悄给如意使了个眼色,凑过去,低声道:“等一下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你把他带走,从后门走。” 如意不肯,但沈如初不给他反驳和反对的机会。 “你把手给我。”沈如初道,她已经来到了那人身边,那人此刻正坐着,沈如初才发现此人真的是好高,完全配得上高大这个词——他即便是坐着,看上去和站着的沈如初竟然差不多高。 “治不好,哼!”他冷哼了一声,蓝色的眸子似乎瞬间燃起了红色的火焰。 沈如初又是一惊,差点后退。 他的伤口的确很严重,虽然在同一条胳膊上,但是伤**错纵横,而且是被不同的器械所伤,有刀伤、有剑伤,还有暗器所伤。 不但能看见骨头了,骨头上还裂开了两寸长的裂缝——很清晰的刀痕。 沈如初倒抽一口冷气,这个人也真是个硬骨头,那刀砍在骨头上像是砍在了钢板上,只留下一道白痕,若是砍在一般人的手臂上,只怕整条胳膊都不保了。 “刀剑伤口都正常,这暗器之伤,有毒,我要帮你清毒。伤口太深了,你们包扎得太死,已经有腐肉了,要清理掉……会痛,忍着。”沈如初道。 她站起身,忽然感到一阵头晕,前面为唐天瑞手术消耗了很多精力,一整天又过得战战兢兢,几次徘徊在生死边缘,已经心力交瘁。 “拿酒来!”那人低吼了一声,有些不满地看着沈如初,大概是碰到了他的伤口,有些吃痛。一个北夷士兵急忙递过酒囊,接着,沈如初就闻到浓烈的酒香,典型的游牧民族的烈酒,在北疆也有很多人喝,冬季喝这种酒有取暖的作用,当然酒量不好的,最好不要尝试。 沈如初冷道:“你最好不要动,这样我才能将伤口清理干净,否则,你这条胳膊可能就废了,而且还是右手!” 那人猛地喝了一口酒。 沈如初一边清理伤口,一边又担心唐天瑞他们。 “专心点!记住你的小命还在我手里!”那人冷道。 沈如初手里一哆嗦,手术刀也就微微偏了方向,少不得让那人又是一阵吃痛。沈如初觉得这个人就像是一头狼,即便只是伸伸腰,也让人不寒而栗。 经过一番处理和包扎,沈如初累得满头大汗,擦擦汗,道:“不要沾水,及时换药。胳膊应该保得住。” 那人道:“我叫巴沙。跟我走。” 沈如初皱眉,道:“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北夷人对仁义〖道〗德如何理解,但是,我方才救了你,保住了你的胳膊,你就算不感谢我,至少也不能恩将仇报!” 巴沙道:“我怎么知道你没有动过手脚?看你的手法很熟练,像是个大夫。可是大夫不是只会治病救人,还能要命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吊/儿/郎/当的语调,与他周身的气质完全不符。 沈如初差点气的破口大骂,但一看院子里的北夷人,还有眼前巴沙那高大挺拔像小山一样的身躯,她明白现在不是逞强斗狠的时候,自己也明摆着处于下风,硬生生将心里的怒气压下去,道:“那你想怎样?” 巴沙冷冷一笑,像极了那不可一世的狼王,道:“跟我走,保证我这条胳膊完好无损,否则!”他眼神凌厉地闪过来,虽然只是微微一闪,却让沈如初又是一个哆嗦。 沈如初道:“我跟你去哪里?我哪里也不去!” 如意跳到沈如初的面前,护住她,道:“你们要带她去哪里?夫人,你快走!我和他们拼了!”他会一些功夫,所以身手还算灵活,但巴沙也不是吃素的,加上人多,所以,不过是三五下,如意又被人制住了。 “如意!为什么你不走?我让你带着天瑞走的呢?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沈如初急得要哭,她也知道这些北夷人凶悍无比,看得严实,根本没机会逃脱,尤其是这个叫巴沙的人,简直比狐狸还狡猾,怎么可能让他们走呢! 她必须想办法让这些人尽快离开,否则,地窖里的人也可能暴露!(未完待续 ☆、259 打胜仗文旭归来 如意哭道:“夫人,对不起!我对不起爷啊!我要和你们拼了!你们这些畜生!放开她!” 一个北夷士兵一巴掌甩过去,接着便是一阵拳打脚踢,如意嘴角鲜血直流。 “你们干嘛打人!不要再打了!放了他们,我跟你们走!放了他们啊!”沈如初咬咬牙,冷声道。 那些人仍旧不停手,沈如初气急,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然后抓起一把椅子就要冲过去打,但是还没冲到跟前,就被一个北夷士兵给夺了下来。 巴沙忽然哈哈大笑,道:“有点意思!像我们北夷女人!” 沈如初气的直跺脚! “把她带走!”巴沙忽然命令道。 一个北夷士兵问道:“那这两个人呢?” 巴沙冷笑一声,走上前,刀柄一晃,就把如意砍倒在地。 沈如初惊叫道:“啊!你杀了他!你这恶棍!侩子手!” 巴沙轻蔑地看了一眼沈如初。沈如初有些魂不附体,跪在如意身边,发现他根本没流血——原来巴沙只是打昏了他。 她破涕而笑。 “你老实跟我走,否则,这两个人,我杀了!你这座宅子,我烧了。我这人,不喜欢废话。”巴沙冷道,沈如初似乎听见苍狼的呼啸。 沈如初看着昏迷不醒的如意和唐天瑞,心下一横,道:“跟你们走就是了。你们放过他们。”她的心在那一刻几乎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揉碎,她可以谁都不管不问,但是孩子呢?那是她的心肝宝贝。 她好想去抱抱他,吻吻他,哪怕是和他说再见,让她看他最后一眼也好呀! 为什么要这么残忍?骨肉分离是什么痛苦? 她根本不相信这世界还有什么奇迹,她根本不相信自己这番去北夷,还能活着回来?她可以坦然面对死亡,但是让她如何面对与孩子之间的生离死别?他还那么小,又那么可爱,没有母亲,他将来的路要如何走下去? 她丝毫不担心唐梦瑶会像照看自己的孩子一般照看她的宝宝,但与亲生母亲终究是有差别的吧? 她竟然不能见自己孩子最后一面,她不甘心! 出门的时候,沈如初深情地望了一眼那地窖的方向,她恨不得奔过去,然后将孩子抱在怀里,告诉他一切有娘亲在,让他不要害怕……但是她却不能,哪怕是最后一眼都不行! 这群北夷人都是穷凶极恶之人,她若是暴露了地窖所在,遭殃的恐怕是所有人,她不能那么自私!她不可以那么冲动。 “还舍不得走?我们北夷比你们这里好百倍。”巴沙昂着骄傲的头颅,笑道。 沈如初心里正恼火,听了他这话,更是一股无名火腾地升起,冷道:“那你们何必来侵略我们燕国!哼!” “什么是侵略?这北疆本来就是我们北夷人的地盘!”巴沙怒道。 沈如初冷笑一声,和这种人有什么争论的?本来就是野蛮的民族! 再见了,我最亲爱的孩子了,再见了,好姐姐!再见了,松月;再见了,唐小三;再见了,如意! 这辈子恐怕再也见不到了…… 还有文旭……想到文旭,沈如初内心的悲痛排山倒海地涌过来,该如何评价这个男人?该如何对待当初他的深情?又该如何面对自己内心的委屈和惆怅?如果文旭此刻在她身边,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沈如初内心百感交集,眼泪潸然而下…… “哼,女人真麻烦!”巴沙蹙眉,一抬手就把沈如初给打晕了,然后自己亲自将沈如初扛在了肩头。 唐梦瑶等人躲在地窖里,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原来沈如初在准备地窖之初就考虑到通气性,在靠近墙角的一边留了个小洞口,周边放了花盆等杂物,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就算是走近,也不会轻易发现。 唐梦瑶捂着嘴流泪,众人看见沈如初被带走,也是含泪而泣。 “我们、我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眼睁睁地……看着初儿……”唐梦瑶泣不成声,但又不敢哭出声来。 松月抱着婴孩啜泣不已,喃喃道:“小公子,你没娘亲了……你的娘亲被带走了……夫人呀!” 一群人抱在一起哭,直到文家的院子里寂静起来,接着又听见风吹大门的声音。 半个月后,文旭领着一大队人马从前线回到安阳城内,受到了老百姓的拥戴——因为打了个漂亮的大胜仗,听说不但歼灭了上万的北夷人,还将北夷士兵赶出安阳城外三百里之外,以至于北夷人放弃多块肥沃的草地。 这次能够凯旋归来,完全是个奇迹……按照文旭在军中的地位,根本不可能得到更多人的拥护,即便马征明昏庸无能,但在他之上还有太多职位更高的军官,根本轮不到他来做主,但好在军营里有章必清、石磊等人帮忙,软硬兼施,分析利弊,一时间激发了军中士兵的热血以及保家卫国的决心,从而拉拢了不少人,一时间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加上外面有刘力俊全力以赴地准备粮草,一来是故意切断马征明在粮草方面的共计,二来是按照文旭的要求,及时补给他们在军备物资上的不足。 有道是,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就是文旭、石磊、刘力俊这样三个人,里应外合,各自发挥特长,最终形成了强大的力量——那就是军心! 接着,便是战略和战术上的调整,先是取得了几次小战役的胜利,彼此伤亡均不大,但是也很好地挫了北夷人的锐气;接着便是几场决定胜负的大战役,在这些战役中,北夷人节节败退——但据说这是北夷人的军事策略,目的是诱敌深入,将疆北军一举歼灭。然而,文旭等人看出了敌人的诡计,于是将计就计。 之所以会有一小队北夷人先行潜入安阳城,以期待里应外合,根本原因便是北夷人以为这次胜利在望,错误地估量整个战事,误以为胜券在握。 当文旭踌躇满志地接受百姓的拜谢与欢迎,接受官员的祝贺与恭维,他并没有在这种虚荣和浮华的气氛下沉溺,想到的便是沈如初! 他已经从刘力俊那里知道消息,沈如初给他生了个大胖儿子,母子平安——他们一定安好吧?家里应该没有什么变故吧? 当他听闻之前有一小队北夷人闯入安阳城,烧杀抢掠,死了很多人,尤其是一些官宦人家,是这群人攻击的首选目标,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沈如初母子平安吧? 当他驾着快马冲到文家的时,看到的是冷清的院落,似乎并没有遭受破坏,那也就是说,沈如初和孩子安好无恙——他微微松了一口气。 麦冬正在院子扫地,看见文旭高头大马地走进来,一时没认清,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然后急忙跑过来请安。 文旭气势十足地一挥手,道:“家里这么冷清,人都到哪里去了?夫人呢?”他一边问,一边往内屋看过去,嘴里还唤着:“初儿,初儿!我回来了!” 松月匆忙从房间里奔出来,唐梦瑶挪着笨重的身躯也到了门边。 “爷,奴婢对不起您和夫人。”松月噗通跪下来,接着其他人也跟着跪下来。 “你先起来,这到底怎么回事?夫人呢?你是说初儿……初儿她……”文旭心如刀割,万般苦楚涌上心头。 “你们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文旭怒道。 如意跪在地上狠狠地扇自己嘴巴子,扇得鲜血直流,喃喃道:“都是我没用!是我没用!没保护好夫人。” 众人哭着将沈如初被北夷人带走的事情告诉了文旭,文旭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当即要冲到北夷国去寻沈如初。 “你现在去不是白白送死吗?就算你不顾及自己的性命,难道你也不顾及自己的孩儿?孩子还那么小,初儿现在生死未卜,你若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将来这孩子不就成了孤儿?”唐梦瑶哽咽道。 她转身从婴儿床里将那娇小柔嫩的婴儿报出来,送给文旭,道:“这是你和初儿的孩子,看看他吧。” 大概是文旭身上的血腥味比较浓,小孩子天生比较灵性,刚被文旭接到手中便哇哇大哭,哭的文旭心里软软的又钝钝地痛着。 “我一定要把初儿找回来!一定要!是我不好,回来晚了。早知道我就不恋战了,早些结束,就可以早些回来;那些北夷人早知道打了败仗,也不会妄想里应外合,派了小拨人马进城来……都是我的错。”文旭蹲下身子,泪如雨下,看得一干人心酸无比。 唐梦瑶见众人战战兢兢,都不敢劝阻,只得自己斗胆上前,道:“当时的情形很无奈,初儿也是为了救我们才被带走的,她不想暴露我们……她这样善良的性情,老天爷一定会保佑她平安归来的。你不要自责,也不要怪他们,他们尽力了。” 文旭冷冷地看着众人,怒道:“临走时,我是怎么交代你们的?啊?你们又是怎样信誓旦旦答应我的?” 众人又是一番啜泣自责,沈如初被带走,他们心里也非常难过。 ☆、260 设法回国遇巴沙 他一怒之下将身边的桌椅全部掀翻了,瞪着众人道:“你们怎么和我交代?!要是初儿有任何闪失,哼,你们!” 松月抱着孩子跪在地上,不停地掉眼泪,又不敢哭出声来,孩子被响声吓得哇哇大哭。 唐梦瑶想上前,但摸着肚子又犹豫了一下,文旭现在就像是发怒的豹子,谁靠近他都可能受伤的。 “文旭,你冷静点……”唐梦瑶道。 文旭怒道:“冷静?你让我怎么冷静?我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被北夷人带走了,而你们每个人都安好,唯独初儿她……我没办法冷静。” 唐梦瑶上前一步,从松月的手里接过孩子,道:“你看你都把孩子吓哭了。不管怎么说,孩子出生到现在,你都没抱过他,从来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你知道初儿对此有多介怀嘛?” 文旭一愣,心里只顾着沈如初,念着沈如初,为沈如初被北夷人带走而愤恨,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孩儿。 他收起全身的戾气,走到唐梦瑶的身边,轻轻地抱起那个孩子,道:“好孩子……是爹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娘……好孩子。” 他有些粗鲁而笨拙地吻着那小宝宝,弄得那孩子继续哭……自从沈如初被带走,孩子比以往爱哭闹,夜里也喜欢闹人,看得唐梦瑶等人更是心疼。 文旭在家里稍微安顿了一下,交代了一下事情,连饭都顾不上吃,便匆匆回到安阳城临时建立的军部,也在州府的边上。他要即可安排好,深入北夷地去寻找沈如初——他坚信沈如初一定还好好活着。 且说,沈如初被巴沙打晕带走,等她醒来时,已经到了北夷王国的境地,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些稀疏散落的村庄,确切说是部落。 “这就是北夷王国?”沈如初头脑昏沉。好像是睡了很久。但是浑身酸痛疲惫。 巴沙没有说话,整队人都是阴沉着脸,沈如初便猜测北夷人一定是打了败仗。否则他们这会子不会在这里,更不会是这种神情,所以,也不声不响地不说话。 原本她是被绑着放在马背上。但时间长了,一个姿势久了。便浑身难受。 “能不能把我放下来了?我要下来!”沈如初喊道,她本不想惹事,但是实在太难受。 巴沙顿了一下脚步,然后将沈如初抱了下来。将她手脚上的绳索都切断,又把她抱起来,吓得沈如初哇哇大叫——除了文旭。自己还没被其他男人这样抱过! “啊,放我下来!放我下来!”沈如初在他肩头踢着脚。 巴沙一番手将沈如初扔到了马背上。吼道:“坐好了!” 沈如初这才明白原来他是要把自己放到马背上,白白虚惊了一场,倒显得自己轻浮了,于是有些不好意思。 本来走得很顺当,眼看着就要进入北夷王国的都城——秦阳城了,沈如初却在这档口逃掉了。 要说她是怎么逃掉的,也多亏她有办法,临出门的时候她让巴沙派人把药箱子带上,这样好给巴沙换药。 也就是在给巴沙换药的档口,沈如初巧妙地将几种药混同在一起——这些药都是她亲自调配的,什么材质什么药效她一清二楚,然后按着《毒经》上的法子简单调制了一种迷药。这些人就是中了迷药才昏迷。 沈如初已经意识到危险的存在,第一,巴沙脸色阴晴不定,而且嗜血无比,现在吃了败仗,说不定下一刻就拿她开刀了;第二,即便巴沙不杀她,那其他北夷人呢?整个北夷处于战败的境地,恐怕对燕国的嫉恨又多了一重,对于沈如初这样的燕国人,恐怕人人想得而诛之。 只要离开巴沙这些人,她悄悄隐居起来,总有机会回到燕国的……她还有宝贝孩子在家里等着她,就算是千辛万险,也不能阻止她求生的欲/望,以及回到家中团圆的想法。 离开巴沙之后,沈如初穿着一件北夷男装,把脸涂脏,找了个人多的地方呆着,说不定能打探到一些消息,她从如意那里知道,北夷人和燕国之间私下里有商贸交易,要是找到这样的商队,就肯定能回到安阳——因为安阳是燕国的北大门,是北夷去往燕国其他城池的必经之地。 按照沈如初之前的设想,商贸必是在繁华之都,而从事商贸的人往往不会参与政治,也就不存在敌我仇视的情绪,只要有钱赚,利益便是永恒的朋友。 她先是来到了秦阳城——听说秦阳城之前不叫秦阳城,叫黄虎城,盛产凶猛矫健的黄虎而得名,而北夷人又以黄虎为图腾,但是北夷人又仰慕中原的文化,加上离安阳城最近,上一代国君便将黄虎城改为秦阳城。 北夷王国虽然是号称王国,但其中有一半是游牧百姓,另一半才是安定在城镇的人,所以集镇都很小,即便是北夷的都城,虽然广阔但看上去并不繁华,风沙很多,比起安阳城来,还少了几分幽静。 沈如初找了一家最大的客栈——一来这里热闹,说不定能打听到商队的消息,也可能遇见在这里的燕国人;二来,人多,也多了一分安全。当然,住店之前,她还找了药店买了几样药品,躲在客栈里配了一些防身用的毒药。 说来也巧,沈如初这才在这家名叫“德客源”的客栈里住了三天,就发现了与商队有关的消息。她平时吃饭,都是让店小二送到房间来,毕竟是女扮男装,又不是北夷当地人,这样可以避免被人发觉,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一天,沈如初吃完饭,又在房间内乔装打扮了一番,本想出门去附近的酒肆看看,却发现客堂中坐着几个人——这几个人衣着和普通北夷百姓没什么差别,但周身透着一股特殊的气质,沈如初想了又想也不明白到底特殊在哪里。 直到听见他们几个人在小声说话——说得正是燕国话。 沈如初差点冲过去,那种乡音真的是太亲切了! 她找了张附近的桌子,让店小二给上了一壶茶——是北夷人喝的那种奶茶——一般都是羊奶熬制而成,在冬天喝最是暖身。沈如初喝不惯这东西,点上来也不过是做做样子。 沈如初隐隐约约听见那几个人在说天气的问题,话不多,但都是无关痛痒的事情,偶尔还朝沈如初这边投来一抹警惕的目光。 “这档口,恐怕我们这些消息都没什么价值了。”其中一个人低声道,“白来了,这一趟。” 沈如初觉得这几个人应该不是普通的商户,太过神秘,身上也多了一层戾气,少了一分商人的和气,加上一个个面目不善,这种人还是少打交道为好。 她叹了一口气,走出了德客源。 街上稀稀朗朗的人群,有几个摊位卖着刀具、首饰一类的东西,还有一些专门卖骨雕的。沈如初没有心情看这些,她买了一把小巧精致的匕首。 “多少钱?”沈如初尽量压低声音问道,她听得懂北夷人说话,却不会说北夷话,而此时说燕国话最容易引起怀疑,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卖刀的是个高壮的北夷大汉,浑身散发着彪悍的气息,用北夷话告诉沈如初是一两银子。 沈如初扔给他一两银子,就在这时,沈如初的手被那大汉抓住了手腕,用蹩脚的话,问道:“你是燕国人?” 沈如初一阵惊慌。 那大汉看了沈如初白皙纤细的手,又道:“你是女人?” 沈如初见状况不好,急忙挥了一下袖子,将那大汉迷晕,自己匆匆离开,心里后悔自己太莽撞,不该在这个时候出来买什么刀具。 才走了没几步,沈如初便吓得节节后退,接着掉头便走。 但是,却被人一跃而过,堵在她的面前。 沈如初侧着身子想从那人的身侧闪过,却见那人一移动,又堵住了沈如初的去路。 “你们!”沈如初干脆放弃抵抗。 一个北夷壮汉将沈如初向后推了几步,将她推到原来的方向,沈如初看见一个人正虎着脸对她俯视着。 沈如初讪讪一笑,道:“巴沙大爷,您这是要干嘛?”此刻,她也只能扮演着狗腿的角色了。 此人正是巴沙! 巴沙换了一套崭新的衣裳,让沈如初注意到他的装扮,并不是因为衣衫的新,而是因为那衣衫的贵! 不但材质上乘,做工一流,还配了北夷皇室的标志——虎头银饰。 “你好大胆子!”巴沙微微怒吼,声音低微,但是却特别有气势,吓得沈如初身子一哆嗦。 “巴沙大爷息怒,我不是故意惹恼你们,也没得罪你们。我只是怕你们杀我,自己先逃了,这是人之常情嘛。”沈如初道。 巴沙冷道:“你给我们下毒!” 他说话向来简洁。 沈如初讪讪一笑,道:“我也是迫于无奈,不小心的事情。你的手臂怎样了?”只见他身形矫健,脸色也不错,看来已经康复得差不多了。 她一边笑着,一边将手伸到了衣袖里。 但是巴沙的手比她还快,在沈如初拿出毒药时,已经牢牢扣住了她的手腕,冷道:“还想给我下毒?”L ps:鞠躬感谢初尘相见送的桃花扇;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多谢大家。 ☆、261 启程进京倍思亲 沈如初没办法施展,眼看着又被这群人给抓住了,急道:“放开我,你们到底想怎样?” 巴沙冷道:“揍你!”说完,蒲扇般的大巴掌竟然拍到了沈如初的屁股上,把沈如初气的那叫一个跳脚,骂道:“变1态!你打我哪里呢?死巴沙!” 巴沙嘿嘿一笑,与他之前的冷傲、霸道倒有几分出入,显得调皮,道:“你这小身板,除了这里,打你哪里都会要了你小命!”说完,又是一巴掌拍过去。 沈如初那叫一个恨,狠狠地捶了巴沙几拳头,但巴沙整个人给座小山似得,沈如初这几拳还不够给他挠痒痒。 就这样,沈如初被巴沙带到了自己的府邸。 且说,文旭这边急匆匆地准备亲身深入北夷境地,欲将沈如初寻回来,就在此时又接到了圣旨,圣旨是让他进京面圣,领赏谢恩。 “我不去,我现在哪有什么心思去京城!这一去京城,就算是快马加鞭,没有一个月怎么来回?何况京城里的那些达官贵人,哪个不是勾心斗角的主儿,我们这些人去了,又是领赏的,指不定得罪了谁。”文旭忧心忡忡。 刘力俊叹道:“这些都是人人求之不得的事情,接到圣旨呀,你想过吗?我们这样的人竟然能接到圣旨,能有机会去京城去皇宫面圣,能在文武百官面前接受皇上的嘉奖,这是祖宗积了几辈子的德,这才祖坟上冒烟,轮到我们去享受这份荣誉?你这傻小子!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史磊翘着二郎腿,捻起一块糕点吃得正开心,笑道:“你们讨论好了没有?我看各说各有理。一个挂念娇妻。精神可嘉;一个追求功名,无可厚非。文旭,我问你,抗旨不尊是什么罪名?” 文旭不耐烦道:“可是初儿怎么办?我的儿子还在嗷嗷待哺,我的妻子现在生死未卜,我有什么心情去京城领赏?那我成什么人了!” 刘力俊无奈地摇摇头,道:“我知道你们夫妻情深。初儿何尝不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可是你去了又怎样?第一。你贸然前去,未必就能找到初儿;第二,抗旨不尊。你觉得你还能保得住这颗脑袋嘛?第三,等领旨谢恩之后,我们和你一起去北夷找寻,多个人多份力量。而且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你贸然冲动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文旭眉头紧蹙,冷道:“你们让我再想想。” 史磊拍拍刘力俊的肩头。道:“你也不要太逼文旭,让他好好想想,这不还有几天时间嘛。” 刘力俊瞪着眼睛,道:“怎么是逼他?连你也这么说……我!钦差还在这里候着呢?北疆边远。文旭现在掌握了兵权,又打了胜仗,这样的人不是皇权最忌讳的吗?可以不去京城面圣?” 史磊笑道:“这些道理。我和文旭都懂。走吧,他会想明白的。轻重缓急,总有个先后。”他搂着刘力俊就往外走。 文旭没心情和史磊、刘力俊他们理论,当即骑马去了宫家——孩子被唐梦瑶带到宫家,文旭给他取了个小名叫“念儿”,意思想念沈如初。 “念儿呢?让我看看。”文旭迫不及待地问道。 唐梦瑶道:“刚刚喂完奶睡下了。你这么急匆匆地做什么?” 文旭道:“我可能要进京一趟,这一走又是好长时间,想多看看他。” 唐梦瑶微微一惊,道:“你不去找初儿了?”她内心很失落,还有一丝愤怒,为沈如初感到不平。 “圣旨来了,要进京听后封赏。我没有其他选择。”文旭淡淡道,心里无奈,丝毫没有功成名就的欣喜。 唐梦瑶冷笑一声,道:“功成名就?好样的,京城里不缺官宦家的小姐,赶快去吧。” 文旭急道:“你这什么意思?难道是我不想去找初儿嘛?我比谁都心急!” 唐梦瑶冷道:“你们男人都是这样!”想起宫云枫,她的心更是冷了一份,难道所有男人都是这样嘛?为了前程可以抛弃妻子? 文旭蹙眉,道:“我走了,念儿就交给你了。拜托。” 唐梦瑶温柔地看着怀里的孩子,道:“你要走,只管走。孩子的事,放心。我是他姨娘。” 文旭有些尴尬,他自然听明白唐梦瑶话里的意思:她照看孩子是为了沈如初,和他无关。 “那好,多谢了。我已经吩咐如意每日到你府中来,有什么需要只管安排他去做。”文旭看了一眼孩子,有些不舍。 唐梦瑶道:“你多保重。这里有一封信,你有空交给我爹,顺带告诉他,我一切安好,不要让他担心。” 文旭将信折叠好,小心地揣进怀里,道:“放心,一定带到。” 唐梦瑶转过身,道:“飘雪,送文爷出去吧。”她没有告诉文旭,在这封信里,沈如初特意恳求她父亲暗中对文旭多加关照。京城的官僚气氛,她最清楚不过,浮华中透着阴沉和算计,一步考虑不周全,都可能得罪人。 说是领赏受封,也是危机四伏,有道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别人不说,那端坐高堂者便多有猜忌,自古“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加上天高皇帝远,难免有小人进谗,所以皇帝忌讳兵权在握之人,而将领也忧心皇帝无端猜疑自己。 文旭等人年轻气盛不说,又生于边关、长于边关,生性淳朴,为人匡正,又是常年厮杀于战场,豪爽有余但细腻不足,这种人哪里擅长勾心斗角;又是突然飞黄腾达,先不说文旭等人能不能收敛心性,会不会因此骄岑自持,光是被敕封这一事,就不知要招惹多少嫉恨! 且说文旭和史磊、刘力俊、章必清等人商量了一番,就上路,奔着京城而去。这些人中有的骄傲自得,俨然以胜利者自居;有些人则依旧是粗鲁莽撞的性格,大大咧咧,咋咋呼呼;文旭是这些人中最持重,也是最凝重的人。 持重的是性格,凝重的是心情。 “你能不能笑一笑?”石磊调侃道,“我早就说了嘛,成亲那么早做什么?你看看,现在苦恼来了吧?一个妻子有了身孕,这不,老刘正担心,哦,不,也许是巴望,巴望着得个儿子;文旭呢,那就惨了,担心着娇妻佳儿。我就自在喽,说不定京城里哪家达官贵人看上我了,我就平步青云喽。安阳那个鬼地方我也不去了。” 刘力俊哭笑不得,道:“就你嘴贫,一路上光听你说这些了。估计没有哪个官宦的小姐能看上你这种青皮流手,亲事还没定呢,先讨了一房小妾。仙儿怎样?” 史磊瞪眼,急了,道:“你别乱说,我那是当时上了马文俊的当!仙儿这个小贱人,我回去就休了她!简直……当初眼瞎了啊,找了这么个丑女人!啧啧” 文旭蹙眉,脑海里全是沈如初的音容笑貌,也没有听清他们的谈话。 刘力俊趁机打趣,道:“莫非是给你戴了绿帽子,还被你抓了个正着!?” 石磊一脚踢过去,当然,都在马背上,自然踢不到,刘力俊则巧妙地躲开了,然后哈哈大笑。 章必清看文旭愁眉不展,道:“文旭,别担心了。我知道你们夫妻伉俪情深,等咱们从京城受封回去了,给你挑选几个身手好的人,一定把你家弟妹寻回来。你就放心吧。” 文旭现在在军中的声威已经远远超过章必清,所以,章必清现在对文旭十分客气。 文旭微微一笑,道:“但愿如此。不过,你们不用担心我,倒是要好好想想过几天进了京城,见了圣上要说些什么,注意些什么,京城不比安阳。” 章必清道:“是啊,对于马征明的死,我们也要找个说辞。听说马征明在京城是有靠山的。毕竟……马征明是被我们弄死的,虽然他领军不利,督军不严,本来就是罪该万死,但是……我们的确要小心谨慎对待。你这边有什么想法?” 文旭想了想,道:“越低调越好,越简单越安全。马征明是死有余辜,这种人在北疆,只会祸国殃民。如果他不死,北疆几十万人就会死。但是,他根基不浅,京城里也有人,很多人我们都得罪不起。这趟京城之行,是福还是祸,难说啊。” 章必清点点头,道:“我同意你的说话。最近传来消息了,北夷要进行议和,想想,还真是扬眉吐气,北夷人竟然要找咱们议和,真是稀罕事。这场战打的,真是过瘾!” 文旭没有接话,眼睛凝视前方。以前不是不担心沈如初和孩子,不是不想念,而是在战火和厮杀中根本无暇顾及,任何分神都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可现在沈如初不在身边,没有心爱的人与自己分享成功的喜悦,再多的成功又有什么欣喜而言? 如果沈如初在自己身边,那该多好!——这是文旭心底的想法。L ps: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左心宁两位大大送的宝贵腊梅。么么哒,好可爱 ☆、262 受封赏文旭擢升 可沈如初身在何处? 文旭不敢想,最近也是噩梦连连,一闭上眼就看见沈如初在呼救,有时甚至看到沈如初鲜血淋漓的样子。——这种无形的痛苦日夜折磨着他,比起战场上的生死较量,这种内心的煎熬更让他无法承受。 “我亏欠了她很多……如果我能陪在她身边、如果我没有贪功,早些回来,一切是不是都变了?在她最需要的时候,我却不在;我当年承诺了她什么?可我什么也做不到。衣锦还乡又如何?那又如何?”文旭在心里呐喊着,可没有人能理解他内心的自责和无助。 所有人都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满心盼望着封赏,期待着光宗耀祖;他们踌躇满志,甚至有一点骄傲自满。 文旭怀着极度自责和不安的心情到了京城,一切比他预想得要顺利——京城比他想象得要繁华,京城的达官贵人似乎也比他想象中要好相处,至少表面上和颜悦色。 石磊等人非常兴奋,早就安奈不住性子,带着几个手下乔装打扮逛京城去了,刘力俊和章必清则心思沉重些,想着办法在京城结交一些达官贵人——这次来京城,他们也备了不少特产,虽说不上多值钱,但看着都是稀罕物件。 唯独文旭闷闷不乐。 他也是有自知之明,倒是也不去扫大家的兴致,自己老老实实一个人呆在驿馆里,等着皇帝的召见——原本只是因为没兴致,不参与一些社交活动,想不到却因此得福。 原来,当朝的皇帝虽不是那昏聩的君主。却也是个小肚鸡肠的人,最是见不得臣下功高盖主,尤其是马征明一事让他有了忌讳,所以,文旭等人明着是进京朝拜听后赏赐的,实际上也是要考察他们的人品举动,是否有反心。为此。皇帝命人暗中查看他们的言行举动。事无巨细地将报告给他。 唯独文旭最为低调谨慎,所以,也是最得皇帝的欢心。自然也就放心起来,加上文旭功劳最大,自然封赏也是最多的。在封赏之前,有近臣猜出了皇帝的心思。就上奏了,说文旭此人勇猛过人。三军之中拉拢将士,奋勇杀敌,可见有勇有谋;心思缜密绝不是一般人能比;罔顾尊卑,未领皇命便将主帅弑杀。可见天生反骨,野心勃勃;这样的人必然是乖张孤傲,但为何行事如此低调?一来说明他谨慎;二来说明其心思深沉——这种人多数靠不住。忠诚的外貌下包藏祸心,很可能是狼子野心。劝谏皇帝不要加以重要。 然而,这皇帝自幼登基,经历过不少血雨腥风,也是兼管诸多勾心斗角,防人之心自然是少不了,但因为曾经少年得志,如今人到中年也算是顺风顺水,所以便不把一般人放在眼里,自然也就认为文旭这样没有身家背景的人掀不起什么风浪来,而且他十分欣赏文旭的果敢和胆识,笑道:“朕需要的是勇士,不是懦夫和草包!如果他当时不那么做,马征明岂不是要把朕的十万疆北军拱手送给了北夷蛮族!何况,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相隔数千里,朕如何随时了解那里的情况,等朕知晓军情再送达旨意,一切为时已晚!朕嘉奖的便是他的勇气和胆略!年轻人,是要有点想法,朕需要的是为朕守卫边关、战死沙场的好将领。” 那近臣还是不甘心,道:“圣上圣明,真是百姓之福、天下之福、文武百官之福。然而,这文旭心思沉重,不得不防啊!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圣上一片好意,恐怕他不知好歹,不知天高地厚,给辜负了。” 皇帝眼睛一瞪,冷道:“他敢!” 那近臣又道:“圣上,您是真命天子,天潢贵胄,自然不知道这些草根出生之人心里的促狭、小气,那还不是饿死鬼一口吃成了胖子,就文旭那种出身,还有不耀武扬威的?圣上,您不能不防啊,说不定到时这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皇帝想了想,心说也是这么个理儿,心里盘算了一番,计上心来,笑道:“朕自有办法。封赏势在必行,若是朕做不到赏罚分明,以后怎么号召天下人,怎么能让贤能之人为朕所用!你无需再多言!” 那近臣又是一番歌功颂德,嘴上说的天花乱坠,心里却暗暗不满意。 不管怎么说,文旭进京之后心情也好了不少,起初的担忧、自责、懊悔也在觥筹交错之间渐渐消弭,被人追捧、受人尊重的状态让他的自信前所未有的膨胀,那种接近权力的感觉,就像是从天而降的馅饼,砸得他有些发蒙,又惊喜的不行。 男人嘛,当他站在人生的顶端,又被众人捧得很高的时候,得意是难免的,文旭未能免俗——他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想念和担忧沈如初。 唐梦瑶的父亲唐坤,接了唐梦瑶的信,对文旭倒谈不上照顾有加,却也按着长辈的身份说了一些京城官僚中的规矩,有哪些人需要提防,有哪些人可以结交,倒也是毫无保留地说了许多,让文旭好一番感动,心说这唐坤倒有几分热心肠,相貌堂堂,比起很多历代为官的世族不知要周正几分。 为此,文旭好一番感谢,只怪自己来时没有准备充分,带来的东西都不登大雅之堂,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意。 不料,唐坤一语道破天机,笑道:“你也不用谢我,要谢就谢我们家瑶儿,她可是在信里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对你提点照顾,说你是她的一个好姐妹的夫君,是她在安阳的朋友,她在那里承蒙你们全家的帮助,她很感恩,让我一定要竭尽所能帮助你。文将军,这样文武双全、沉静有谋,哪里需要这个丫头这么担心,哈哈。” 文旭急忙道:“原来如此。让姐姐费心了。唐大人请叫我文旭便好,这将军二字实在担待不起。多谢姐姐、多谢唐大人的提点,文旭铭记于心。” 唐坤笑道:“我在瑶儿的信里不止一次看她提到这位好姐妹,也就是你的夫人。这是怎样的奇女子,下次来京,我一定要好好接待。瑶儿那可是一个赞不绝口啊,听说她妙手回春、施药救人,十分了得。” 听见沈如初的名字,文旭的心猛然一沉,黯然道:“贱内现在被北夷人带走,不知所踪。” “怎么回事?说来听听。”唐坤惊道。 文旭便把北夷人如何派一小股军队潜入安阳城、沈如初如何为了保护大家的事情原委简单说了一遍,听得唐坤一阵唏嘘,一个劲地称赞沈如初真是奇女子。 “对了,我那幼子唐天瑞如何?瑶儿这次在信中只说一切安好,并未详谈,这孩子许久不曾来信,我写去的信也未曾回复,让他娘亲万分担心。”唐坤问道。 文旭想起临来时,唐梦瑶的叮咛,当即回答:“唐公子一切安好,我临来时还见了他一面,忙着安顿流民,抚慰将士。” 唐坤不信,道:“他不过是个学正,哪里需要他去做这些!一定是他贪玩。” 文旭正色道:“唐大人,安阳不比京城,安阳荒凉,不但物资匮乏,人才也极缺,所以唐公子在安阳极为受重视,真可谓年轻有为,颇有口碑。”——他这句话半真半假,唐天瑞虽然不是才华横溢,但也不是传说中的公子哥儿,所以,在安阳还是踏踏实实做了几件事。 唐坤听罢,心中也微微喜悦,便不再细问。忽然想起一件事,道:“文将军现在是炙手可热的人物,年轻有为,凯旋归来,皇帝一定会重用,想结交将军的人不在少数……我原本想着,留将军在府里用餐,我们一见如故,也好多聊聊,顺带了解一下我那一双不肖儿女的情况,但是……人多口杂,若是传到皇帝耳中,难免要起一些隔阂。恕我不能款待,我这里略备薄礼,请将军务必收下。” 文旭自然也明白他的意思,当即客气地请辞。 在驿馆中又待了两天,宫里的太监便过来宣旨了,宣文旭、石磊等一行人进宫面圣听后封赏,还给他们带来了一身威武漂亮的铠甲。 封赏远比他们想象得要顺利,场面也异常盛大——虽然文旭等人不知道之前燕国对凯旋归来的战将如何封赏,又是何等规模,但是按着他们所见的,也是声势浩大,十分了得,这让文旭等人内心澎湃了许久。 燕国的皇帝见了文旭等人,打心中欢喜,认真打量了他们几个,发现一个个都威武挺拔,英气逼人,淳朴之中透着果敢,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果真是年轻有为,朕深感欣慰!哈哈……”接着便让内侍宣读圣旨,按着各自的功劳加以封赏,文旭得到的赏赐最大,被封了一个正四品的前锋参领——这种擢升让文旭大吃一惊。要知道当年的马征明也不过是个从三品,他可是在朝中钻营多年之人,自己何德何能竟然一下子当了正四品的武官? 石磊、刘力俊、章必清等人也是各自领了封赏。L ☆、263 不患寡而患不均 文旭虽然又惊又喜,想不到这样一个大馅饼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砸在了他头上。说实话,当初对建功立业、封侯拜相根本没动过心思,只知道马征明不能容他,想着保命,想着为北疆百姓做点实事。 但是这是圣旨,文武百官都在,抗旨不尊那可是掉脑袋的大罪,龙颜大怒的话,满门抄斩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何况唐坤特意交代过,圣意难测,这京官群体之间更是复杂,万不可做出忤逆之事,收着锋芒,但也不能将锋芒全然藏起,这样别人会认为你这个人城府太深、野心太大,既容易引起皇上的猜忌,又容易被人当了靶心;同样,一旦皇上有赏赐,不能不要,不要则显得孤高,孤高便是忌讳;谦逊是好事,但过度的谦逊就是骄傲。 唐坤这席话,文旭牢牢记在心里。 那内侍将圣旨宣读完毕,文旭等人当即叩首谢恩,说了一些感恩戴德的话,倒也朴实,符合场景,这让皇帝心里很舒畅,就好比是一个主人扔给小狗一块骨头,他不希望见到小狗多清高多挑食,而是看着小狗摇着尾巴感恩戴德。 “朕忽然想起一件事,光顾着犒赏三军的勇士,为国杀敌那是国事,却未来得及关心一下你们的家事。几位爱卿,可都婚否?”皇帝眯缝着眼睛,看似随意却透露出精光来。他这么不经意地问着,却让下面的人心里各怀想法,唯独那个近臣笑而不语,心中有数。 要是放在京城,像文旭等人是不可能未嫁娶的。燕国的风俗,十五岁都差不多可以顶大梁、领一家人过日子了。但是在北疆就不一样了,那里地广人稀,说白了就是贫瘠穷困,在这样的地方,姿色好点的姑娘家都想嫁出来;有钱有势的人家又不止娶一房妻室;一来二去,便是男多女寡。到了婚配的年龄不曾婚配也是常有的事情。 有人觉得皇帝真是体恤下属。有人想着这圣上肯定是下好了套儿,等着这几个边关土包子跳进去;也有人觉得皇帝不过是因为打了胜仗心情好,真的是闲聊。 不管大家怎么想。都觉得这是天大的恩赐,你想想天下那么大,燕国那么大,有几个人能让皇帝亲自过问他们的家事?有几个人配备皇帝这样关心? 何况。皇帝嘛,哪有说话没有深意的?就算是没有深意。一个无意的举动也能被无数臣子猜测和推论出很多深意来。 这群人中只有石磊一个人未曾婚配,虽说有个仙儿,但仙儿毕竟只是个妾室,不登大雅之堂。不能算是婚娶。 石磊道:“回圣上,臣下尚未婚配。” 皇帝微微勾着嘴角,道:“哦。原来石爱卿未曾婚配。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这话不假;但是无家何以立本?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古礼,不可荒废。这样吧,今年遴选秀女,有几个秀女朕与皇后及贵妃看了都看不错,不如指一人与你为妻。” 石磊受宠若惊,皇帝老子给指婚,这是什么荣宠;何况能入宫当秀女者,都是有一定身家背景的人,要是运气好,不是进宫当娘娘或者指婚给王族大公的,指婚给他这种人,那好比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他这样想着又觉得过于妄自菲薄,自己现在好歹也是个少年将军,祖上冒了青烟,以后也算是前途无量,京城里的大官也有人开始拉拢他了,若是再找个有家势的媳妇,那平步青云也不是不可能。何况,这牛粪哪,最是滋养啦。 “微臣谢过圣上,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石磊急忙跪下来谢恩。 皇帝又看了一眼文旭,道:“文爱卿呢?” 文旭心头一跳,心说不好,到底还是轮到自己了,遂道:“回圣上,微臣已有妻儿。微臣与拙荆青梅竹马、伉俪情深。” 他不等皇帝开口,先把说在了前头,按理说这也是大忌讳,他心里是知道的,怕就怕皇帝也塞给自己几个女人,这样的话就对不起沈如初了,倒不如先把话说明白。 唐坤站在众臣队伍中,暗暗为他捏了一把汗。 “看不出文爱卿不但能战场杀敌,还是个多情的种子,倒有一股怜香惜玉的劲儿。难不成爱爱卿惧内?”皇帝似乎心情真的特别好,玩笑话都说起来了。 众臣子都笑起来。 文旭却不恼,脾气好好的,道:“回圣上,文臣不惧内,拙荆贤良淑德、聪慧过人,又心地善良、光明磊落,断不会做出让微臣为难不悦之事,这种女人,微臣疼爱还来不及,如何会惧呢?” 他这番话再明白不过。 皇帝的意思也非常明显。 给石磊指婚不过是个幌子,想给文旭塞几个女人才是要点。皇帝既然打了这种心思,自然不敢善罢甘休,何况他是君,文旭在他眼里,连个臣都未必算得上,不过是个穷乡僻壤的小子,他将来还要使唤而已。 “哦,原来爱卿还是个痴情的人,真是难得。伉俪情深,倒也让朕羡慕。武能为朕平定战乱,文能顾家,不错。你现在有多少子嗣?”皇帝问道。 文旭也没多想,道:“回皇上,微臣现在膝下有一子。” 皇帝笑道:“哦,才一个呀。朕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两个皇子,三个公主了。” 文旭心道:那是你的女人多,就算不是人人都生养,三宫六院有一半的人诞下子嗣,这也有两位数的皇子公主了,笑道:“那是皇上洪福齐天,真命天子连老天爷都庇佑,这多子多福的福分自然要远远超过普通人。” “哈哈,这话朕爱听。朕这里有两个丫头倒也不错,国色天香来形容算是名副其实,朕就赐给你,当个侧室吧,将来也好多多诞下子嗣,延续你们文家的香火。”皇帝今天就像是个多管闲事的老爹,有点反常;伴君如伴虎,反常的时候就是最可怕最危险的时候,这个道理文旭可能不大明白,但唐坤却异常清楚。 文旭还想拒绝,却被章必清拉住了,给他使了个脸色。 皇帝这架势已经够明白了,就是要给他赐个女人,至于什么原因,那就是深层次的想法了。文旭也看出了这个苗头,心中苦恼却有不敢发作,只得道:“多谢皇上。” 皇帝笑道:“不要多谢朕,要多多延续香火,这才是正经事。” 这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这些女人你不但要收下,带回去之后还不能当摆设。 先说这群人中,最开心的就是石磊了,皇帝老子给他指婚,那份骄傲恐怕他睡觉都能醒;京城里一些想拉拢他的官员也趁机送了礼物过来,美其名曰新婚贺礼——但是把贺礼送得那么贵重,远远把赏赐比下去了,他不会不明白,以他的能力和地位,以及所处的位置,说是帮谁,可能性非常小,毕竟天高皇帝远;但是拉拢他,让他为这些高官效力,倒是不错的棋子。 石磊那未过门的媳妇、选秀的女子,是南方一个小州知州的女儿,是嫡长女还是庶出的就不大清楚了,听说样貌不错,能当秀女的,太丑了估计也没人要。 “皇帝还真是不放心我们啊,说是给我指婚,倒是找个靠北边的地儿呀,风俗习惯也相同,到时也好回娘家,好嘛,找了一个南方的,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就算是再有什么野心也得不到什么扶助。”石磊道。 刘力俊笑道:“那你倒是顶撞一下皇上,把那妞儿退回去呀。在这里得了便宜又卖乖。你也别大意,照我猜测,皇上指派这样一个人来和你成亲,恐怕不仅仅是两地路远,能割断好掌控的缘故,说不定还有其他想法。” “什么想法?”石磊问道。 他们两个心情不错,所以乐意谈论这个问题,顺带谈一下他们去了哪个府邸,吃了什么好东西,都见识了哪些人,谁对他们多好。 章必清冷哼一声,他心情有些不好,不是一般的不好,是相当失落,这群人里原先就数他最厉害、职位最高、最有权利,武功也差不多是最厉害的,要不是他一直撑着,会有他们这几个人的今天? 结果呢,虽然他的封赏不少,但是比起文旭来,那就是差很多了;比刘力俊和石磊是稍微好点,但是这番封赏下来,他们就没什么地位上的差别了,何况石磊有皇帝指婚,好歹配了个大家闺秀,就石磊以前那青皮做法,都不配和大家闺秀说上一句话,只有干瞅着的份儿;刘力俊虽然没被指婚,但也有人为了拉拢他,送了两个漂亮的小妾。 说起那小妾,又是文旭气结的地方,其中一个女子竟有五分像着沈如初。当初可是领了七八个女子让他挑,他选谁不好,竟然选了这样一个女子;他那点心思,文旭想起来就不痛快;加上皇帝一口气给他赏了几个女人,两个侧室,各自又带了两个丫鬟,这回安阳恐怕都没个住处!L ps:更新了……总算是更新了。让亲们久等了,么么哒 ☆、264 思心切北夷寻人 现在文旭是有苦难言,说出来又怕别人说自己得了便宜又卖乖,干脆喝闷酒得了。章必清也在喝闷酒,二人倒是碰上了。 文旭能理解章必清的心情,章必清却理解不了文旭,见文旭也在喝闷酒,道:“你有闲心喝闷酒不如去结交一些达官贵人,将来朝中有人,何愁前途。” 文旭苦笑,道:“章大哥我的苦你不懂。这荣华富贵如云烟,今天来了明天可能就散了,马家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还要看命,我们那样的出身,只怕现在已是顶尖,再往上爬,力不从心,也会伤了子孙后代的福分。我现在担心的是我家妻儿,我对不住他们。” 章必清不以为然道:“皇上都说了,大丈夫何患无妻,你还怕找不到好女子嘛,你一表人材又有本事。再说了,皇上可是给你派了两个美人儿,你还能不要?要了还能让人家独守空房。我也是男人,我还能不了解男人那点想法?” 所谓男人的想法大概就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就是见一个爱一个;不求矢志不渝,但求左拥右抱、齐人之福。 文旭问过自己,自己是不是这种人? 他无法清高地说自己不是那种男人,但是因为爱情,因为那个特别的女人,他愿意放弃世间的繁华,因为在她身边,就是万般繁华。 文旭摇摇头,道“和心爱的人分享成功,那才能体会成功的喜悦。我有初儿就够了。皇上不会无端赏给我两个女人,呵呵,那份心思你肯定也猜得到。” 不是傻子都是猜得到,监视。那是皇帝送出来的耳目。 章必清苦笑了一下,道:“你媳妇命好,找到你这样的男人,这辈子也够了。” 文旭话锋一转,道:“无论如何,我都记得你是我们的大哥。”为了这句话,章必清的心情有些好转。兄弟情在。何必想那么多。 在京城又呆了两日,几人合计了一下便请旨回北疆。皇帝没有不同意的道理,自己的疆土需要守着。 辞行的时候。文旭特意去了一趟唐府,拜谢唐坤这段时日的照顾和指导,唐坤倒是客气,道:“你我一见如故。本官也非常欣赏你,本官没为你做什么。是你自己上道。这次回北疆,若是得空还请你去见见小女,给她带点东西过去。小外孙听出要出生了,我这当外公的恐怕没机会去探望了。有些东西你帮忙给捎过去。” 文旭一口应下来,道:“唐大人担待的事情太多了。我这次来京,和您走得最近。在外人看来大概是以为您要拉拢我了,是以不见其他人来找我。大人帮我挡去了不少应酬和不必要的麻烦。自己却可能被同僚以及皇上猜忌。文旭感恩不尽,以后若是有机会,定当涌泉相报。” 唐坤没想到文旭能看到这一层,心中对文旭的看重又多了几分,还真的生出几分拉拢他的意思来,少不得又交代了一番。 回到安阳城的第一天,文旭先是让如意找了一个古朴雅致的院子将那两个女人及其她们带来的人安置下来,各自派了一个婆子去照看她们的生活,自此也没踏入那个院子。 “如意,家里的一切都交给你了,我要去一趟北夷。”文旭道。 如意自然知道他的想法,但是只身一人去北夷实在太危险了,道:“爷,让我陪你一起去吧,好歹有个照应,家里可以交给老宋,松月也很熟悉情况,总不会出什么差错的。” 文旭摇摇头,道:“不行,现在家里人多了,尤其是来了京城的女人,这两个人是皇帝应塞给我的,我惹不起,只能躲着,但我们都要好生伺候着。我对外宣称去了军部,要去守军,这个月不会在城中,这样可以瞒过一段时间,即便她们向皇帝汇报,也不至于被猜忌。” 如意道:“那你好歹也要带几个得力的助手去。” 文旭道:“我带林小三同去,带太多人的容易惹眼。放心,爷心里有数。” 如意无法再劝,又道:“要我去把小公子接回来吗?” 想到念儿,文旭心中一阵柔软,道:“不用了,在宫家挺好。唐小姐要生产了,虽然不便,但是有她照顾念儿我放心。” 文旭亲自带人将从京城带来的东西送到了宫家,自己也不忘添置一些物品一道送去,和唐梦瑶说了一些京城里的见闻,聊了聊唐家以及唐坤夫妇的现状,让唐梦瑶解了想家、想亲人之苦;又看了看念儿,念儿吃了奶,已经熟睡了,红扑扑的小脸看着十分可爱。这孩子有几分像沈如初。 看见他,文旭这颗心就有些疼。 “宫夫人,这段时间文旭不在,念儿就劳烦您照看了,有什么需要我已经嘱咐如意,让他定期给送过来。”文旭道。 唐梦瑶身子越发沉重了,道:“你不必客气,这孩子就跟我亲生的孩子一样,没什么差别。我自会善待他,可怜的孩子……” 她微微叹气,想到沈如初,她就会长吁短叹。 飞雨知道她这又是想起沈如初了,安慰道:“夫人别担心了,文夫人吉人自有天相。” 唐梦瑶看了一眼文旭,也知道他从京城里带了两个女人回来,还都是皇上赏赐的,作为官宦家的小姐,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能隐隐为沈如初担忧;原本想着就算文旭升官发财了,但念在过去的情分以及孩子的份上,必然会全力找寻,万一找到了呢?但是,现在来了两个如花似玉的男人,还是皇帝赏赐的,文旭只怕没心情去顾及沈如初的死活了。 文旭就算抛弃妻子也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皇上赏赐的,皇命大过天,难不成为了一个不知下落、又无背景的妻子,违抗圣命? 天底下没有这么傻的男人——在唐梦瑶看来。 “你出军打仗这段时间,初儿在家里里外外操持着,吃了不少苦。本以为你打了胜仗回来,可以过上一段太平日子,没想到,为了我们这帮人自己现在生死未卜,一天好日子也没过上,我这妹妹……”唐梦瑶抹泪,这番话也是说给文旭听的。 文旭听了这话百感交集,道:“宫夫人请放心,我一定会将初儿找回的。” 唐梦瑶苦笑了一下:谈何容易…… 文旭带着林小三扮作商人去了北夷,路过泰阳城,不偏不倚还正好入住沈如初住过得那一家客栈,目的也是为了打听消息。 “爷,那边有几个柔然人,要不要过去打探一下?”林小三问道。 文旭垂着眸子没有说话,林小三不敢再问。 “听说巴沙王爷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女人。王府里乱成了一团。”一个人道,看那人的穿着打扮像是北夷人,但说话却燕国人。 另一个人道:“这不是正常吗?燕国女人漂亮!” “听说那女人是有些姿色,啧啧,北夷刚打了败仗,这档口,巴沙喜欢上了燕国的女人,真不愧是巴沙。”那人道。 “依我说,还是那个女人魅力大,不但活命了,还能嫁给巴沙王爷。”另一个道。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 文旭心头一惊,心道:“女人,莫非是初儿?” “爷,要不要我去套套话?”林小三道,他也怀疑那两个人说的是沈如初,他见过沈如初,知道她是有多与众不同,知道她是何等貌美,能吸引巴沙自然是有资本的。 这时,几个北夷士兵模样的人走过来,那两个人立马闭嘴,装模作样地吃饭。 几个北夷士兵用着北夷话交谈着。 “你仔细听着。”文旭吩咐道,林小三知道一些北夷土话。 林小三点点头,二人漫不经心地吃饭,他们现在是扮作柔然的样子进城的,燕国和北夷两国局势紧张,没有燕国人敢在这个时候过来贸易,柔然是个小国,双方均不得罪,所以扮作柔然人会比较安全。 那几个北夷士兵点了不少菜,文旭为了多听点内容,也只得加了两个菜,在那里慢条斯理地吃着,因为心思都在沈如初身上,吃得什么竟然不知。 直到那几个北夷士兵酒饱饭足地出了客栈。 他们上楼进了房间,关好房门,林小三道:“爷,我听他们几个说,巴沙在攻城之前进了安阳城,带走一个女人,巴沙之所以对那个女人好,是因为女人救过巴沙的命。” 文旭若有所思,忍不住又联想起沈如初,她懂医术,医者父母心,她是最有可能最有条件救人的。 “他们这次很恼火,因为听说那个女人又逃跑了,他们是过来找人的,听说那个巴沙发了很大火,要是找不到他们都会遭殃。”林小三道,“还有一些话我也听不懂,反正他们说得大致是这个意思。” 文旭道:“这么说来,这个人真的有可能是初儿了。她若是逃出来必然要经过泰阳城,看来我们要在这个地方多住几天了。我要想个万全之策,先把退路给准备好。” 他心里默念着:初儿,我来了,我一定把你平安带回家。L ps:兜兜更新来了,呼呼,好不容易码完一章。大家晚安额 ☆、265 帖布告音讯已现 文旭让林小三出去,想办法找个柔然人过来,林小三遵命下了楼,不多会还真的带了一个柔然上进房间。 那柔然人有点不耐烦,进门便是一口柔然土语,问道:“到底找老子什么事情?非要把老子请到这里说话!” 文旭会柔然语,道:“冒昧请阁下前来,是希望阁下能帮在下一个小忙,带我去见一下柔然在泰阳城地界的头领。” 在泰阳城做贸易的柔然人有自己的首领,在柔然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去其他国境做贸易的,有专门的组织,也有专门负责的人,文旭因为之前一直和柔然有交往,所以对此比较清晰。 那柔然人顿时竖起了眉头,嚷道:“我们柔然的头领是你们想见就能见的吗?” 文旭道:“阁下误会了,不是柔然的头领,是柔然在北夷贸易领域的头人。” 柔然冷道:“那也不行。” 文旭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那是一串珠子,道:“那请阁下将这样东西拿给头人看。” 那柔然人还算是有点见识,那珠子的确是柔然人的东西,有柔然人的图腾在上面,看那珠子的质地和做工,也知不是常人所拥有。 他看了一眼文旭,道:“我给你带过去。” 文旭笑道:“多谢阁下。” 第二天,便有很多柔然人暗中搜寻那个逃出来的燕国女人,还有人借着商贸的名义去了一趟乌沙王爷的府邸,乌沙正为了那个女人的消失而大发雷霆。 文旭给柔然头人描述了沈如初的相貌,又将自己来时请人画的画像展示给柔然头人看,这个柔然头人没有让文旭失望:据回来的柔然商贩汇报。根据王府的下人的描述,那个逃出去的燕国人的确像画像中的人,听说巴沙很喜欢那个女人,为了她都和王妃翻脸好几次了。 为此,文旭几乎可以肯定那便是沈如初。 她还活着,还活着! 文旭想到这里,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林小三也为了这个讯息激动不已。笑道:“爷。咱们马上就能见到夫人了。太好了。” 文旭道:“现在还不能大意,这次多亏了柔然人帮忙,回去之后我要好好感谢他们。” 林小三为此对文旭无比崇拜:爷怎么认识那么多人呢?连柔然人都肯帮忙。真是太了不起了!又为自己能跟着这样一位主子庆幸不已。 当务之急是将沈如初找到,然后带回燕国,可是沈如初去哪里找呢?而且沈如初好像很谨慎,这也是她一贯的性格。但是根据文旭的判断,沈如初多数还会来到这家客栈。因为这里是消息来源,也是各国商队汇聚的地方,她若是想出城,势必需要混到一个商队里。 他能想到这里。那么巴沙肯定也会想到这一步,据北夷人说这巴沙王爷十分聪明,原本是可以继承王位的。但这位爷却是个性情十足的人儿,不愿意过问政治。这才当了个王爷,但是文治武功却十分了得。 巴沙既然能想到这一层,就肯定会派兵在这里把守,难怪最近几天总是见到很多奇怪的人在这周围转悠。 文旭每天都扮作商人,去看货、去谈价还价,和一群柔然人甚至北夷人扯皮,林小三看着文旭演得那么像,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他真的是个柔然人,而且是个地道的商贩,那叫一个斤斤计较,但打过交道的柔然人还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秉承“买卖不成仁义在”,谈不成买卖却总不忘请人家喝酒吃饭。 “要想办法把这群人引走,引走了他们,说不定初儿就出现了,我有一种预感,她就在我身边,躲起来了。”文旭道。 他真的感受到沈如初的气息,那种挥之不去的熟悉感觉一直在文旭的周围,只可惜他们却一直未碰面,也许沈如初是担心被抓,只能隐藏起来。 “爷,让我扮作夫人,将他们引走吧。”林小三道。 文旭摇摇头,道:“这个太冒险了。如果发现你不是他们要找的人,恐怕凶多吉少,何况,你一旦暴露,也无异于告诉他们,初儿就在附近;万一初儿真的在这里,岂不是也暴露了?” 林小三道:“可是他们在这里,您和夫人就一直无法碰面。” 文旭道:“我再想想办法。你要沉住气。” 又过了两天,泰阳城里帖了不少画像,说是刚出生几个月的孩子被人拐带了,上面清清楚楚写了孩子的出生年月,还有一张婴孩的画像,画像中的孩子粉雕玉琢,在左臂的臂弯里有一颗樱红的胎记。 就在那画像贴出去第二天,德客源的天字二号房里来了一个陌生人,是一个胖乎乎的北夷妇人,年纪大约五十岁。 她连比带划地说了一通。 林小三给文旭翻译了一下,道:“她说是受一个年轻人的指派,来给爷你送点东西。” 文旭激动道:“快问,送什么东西。” 那北夷妇人给林小三一个破布条,领了赏钱就走了。 文旭打开那破布条一看,并没有什么特别东西,只是写了一个生辰八字,比布告上的日子还准确,还在最后一行落了一个字:宏。 起初文旭不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感觉是沈如初给自己传递消息,又怕暴露自己所以才小心翼翼,也是一种试探,万一那张贴布告的是巴沙的人,她也有个退路,不至于暴露出自己。 “这是初儿,一定是初儿!”文旭喜道,虽然字体不是沈如初写的,她的字迹他认得;但是能看懂那布告中的内容,知道念儿的具体生辰,在这泰阳城里大概也只有沈如初;至于那个“宏”字,那是根据文家的族谱而来,至念儿这一辈,是“宏”字辈的。而且能找到德客源天字二号房这个线索的,说明已经看懂了那布告里的内容。 “真的找到夫人了?那在哪里碰头?”林小三喜道。 文旭笑道:“不急。这是初儿的一番试探,城里如果没有特别动静,她应该会上门找我们的,你先下去,将房费续上,我们在这里多住几天。” 林小三急忙应下,去了柜台却听说天字二号房被人给预定了。 “老板,我们这住的好好的,又没退房,为什么让别人给预定了?”林小三有些愤怒。 “我想给谁住就给谁住,这里老子的店,老子说了算!”掌柜的是北夷人,性格暴烈。 文旭从楼上下来,道:“算了,三儿,让其他客人定吧,我们就住楼下,掌柜的,我见那玄字一号房空着,不如让给我们?” 文旭说得是柔然话,掌柜虽是北夷人,但长期在这里开店做生意,什么人都见过,自然听得懂柔然话。北夷人对柔然却没有什么喜恶。 那掌柜的本就是理亏,是收了别人高价定金,这才做出这等事,听文旭这么一说,这几天也看出文旭是个有油水的人,而那玄字一号房的确是空着,笑道:“好,好,玄字三号房,我给你们半价。打算住几天?” 文旭笑道:“先住个五天吧,有劳掌柜费心了。”他说得是柔然话。 “可是,如果夫人找不到我们怎么办?”林小三担心道。 文旭道:“我们这几天要小心谨慎,多长个心眼,尽量在大厅里候着。我想,初儿那么聪明智慧,一定有办法的。掌柜的在我们还住着的时候就把房间让给别人,肯定有人出了高价,让他觉得有利可图,所以连诚信都可以不要。” 林小三道:“北夷人性格耿直,恐怕不仅仅是价高的问题,也可能这个掌柜收到了其它指令,被迫这样做。” 文旭脸色凝重,道:“莫非巴沙或者其他人也发现了那布告中的秘密?” 这是他最担心的问题,如果是这样,恐怕凶多吉少。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巴沙看出了端倪,泰阳城是北夷的地界,以他王爷的身份,莫说将沈如初抓回去,恐怕连自己都难逃此厄。 这是文旭看不透、想不明白的地方。 “我们去大厅看看,顺带吃点东西。”文旭道。 进入客栈大厅的时候,正好有个人去了柜台,只听那人道:“掌柜的,这里可有房间?” 掌柜道:“德客源什么时候缺了房间。客观住几天?听你这口音……”这口音显然是燕国人。 那人道:“我这人挑剔,想住上房,听说天字一号房不错,我住两天。” 那掌柜的有些鄙夷,道:“都要天字一号房,可老子这里只有一间天字一号房,其他房间爱住不住!” 那人悻悻然,道:“你这掌柜的,太不通情理,没见过这么做生意的。” 掌柜道:“老子北夷人,你个燕国人来住店,给你住就不错了,老子都没宰了你!” 文旭笑着过去打圆场,用柔然话道:“掌柜的,我们都是行走江湖做生意的,图的是黄白之物,和气生财;” 那掌柜冷哼了一声。 文旭又对那人道:“这位兄弟,也不要气恼,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走,我们过去喝几杯,也算是交个朋友。”L ps: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左心宁送的香囊。感谢哦 ☆、266 天长地久人和美(大结局) 那人还要推脱,文旭笑道:“哎,兄弟不必客气,我们做生意的,走南闯北,多个朋友多条路,我听你是燕国口音,向你打听个事情,问点门道,等得空了去一趟燕国采办点东西,我家里有几个婆娘很喜欢你们燕国的丝绸。”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再退却也就有些不合情理。 那人便跟着文旭到了餐桌,文旭像模像样地又加了一些酒菜。 二人倒也闲聊了几句,一盏茶的功夫,那人便去柜台拿了房牌,去了房间。 刚关好门,就听见了敲门声。 门打开一条缝,文旭闪身进门。 “初儿,是我!想死我了!”文旭紧紧抱住她,道:“我终于找到你了!找到你了,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答应你,这辈子再也不分开了。” 他一边说一边流泪。 而他怀里的人正瑟缩着肩膀,颤抖得厉害。 “初儿,是我不好,让你吓到了。不怕,我们马上就回家。”文旭安慰道。 来人抬起一双朦胧泪眼,泪水洗去她脸上的污渍,一张清秀的脸露出来——真的是沈如初。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沈如初哽咽道。 这是她第二次逃出来,巴沙对她的防范越来越严,对她的逼迫也越来越紧,他想纳他为妃子,除了王妃,他还可以纳四位侧妃,目前还空缺一位。 甚至有一次,巴沙借着酒劲想对她用强,要不是她以死相逼,恐怕这时候她只能留在王府当侧妃了。说起来,那个巴沙还不错。有点小帅,也非常霸气威武,又是个王爷,但做了娘的人,除了孩子,大概谁也看不到眼里。 原来沈如初的确看到了那告示,猜测应该是文旭来了。那孩子的臂弯处的确有颗红痣。只有见过那孩子的人才知道这一点;配上那生辰八字,定是自己的孩儿无疑。 但她又担心这是个圈套,先找人试探了一番。而未亲自前去,她相信如果是文旭的话,一定能猜到送布条的人就是她。 果真,文旭也猜出了她的意思。料到她近日会来德客源与自己相见。 他们相互对望了很长时间,仿佛能将对方的一辈子看透。又仿佛只有这样凝视才能缓解这么长时间的担忧、想念。 “孩子怎么样了,现在好吗?”沈如初回过神来,第一句话就是问孩子。 文旭道:“孩子一切都好,交给宫夫人带着了。你就放心吧。” 沈如初道:“巴沙恐怕已经派人把守了出城的关隘,而且现在两国对立情绪强,燕国人也不能随意进出的。只怕我们出去很难。你也真傻。为什么要跑来这里?” 文旭道:“我放心不下你。我要亲自找你回去,你是我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我不能不管,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要来。” 二人又说了一会话,便匆忙收拾了一下行礼,又命林小三去找了那个柔然头人,几人商议了一下,当天便混在柔然的商队,准备出城。 这柔然头领倒是有几分能耐,顺顺当当地出了泰阳城。 “扎木大人,这次多亏了你,大恩不言谢,日后文旭一定回报。”文旭抱拳道。 那头人道:“你有首领大人的信物,我信你。帮你也是应该的,请上路吧,我们方向不同,就此分开,你再朝前行五十里就是你们燕国人的地界了。” 沈如初和文旭共同乘坐一匹马,林小三单独骑了一匹马,都是北夷的好马,五十里也不过是一盏茶的功夫。 却见身后黄沙扬起,有快马追来。 “不好,巴沙追来了。”文旭道,驾马快驰。 身后的追兵有数十人,的确是巴沙带着人追过来了,城中的布告也引起了他的怀疑,当他解密出那布告的信息和线索时,沈如初已经和文旭相会了,便急忙派人追过来。 原本他可以更早一步猜出那布告中的信息,或者直接拦截了沈如初和文旭的去路,甚至连那帮柔然人也一并监视、处理了;毕竟那么一只马队,实在很显眼,之所以让沈如初和文旭走掉,这里面还有一个插曲。 当初派来搜索追寻沈如初的可不止巴沙手下,还有王妃的人,这王妃原本是想着除掉沈如初,三番五次也没讨到好处,却是吃了几个哑巴亏,知道这不是善茬,但她知道沈如初不想留在北夷,二人一合计,便想到个计策,那就是放沈如初出王府,只要沈如初回了安阳,到了燕国,巴沙就是再喜欢也只有死心的份儿——沈如初离开,这是博弈互赢的结果。 在泰阳城内,也是王妃的人混淆视听,让巴沙的手下没了方向感,在混乱中没来得及第一时间向巴沙汇报,文旭就钻了这个空子。 “他们会追上来吗?”沈如初担心道。 文旭拉紧缰绳,道:“坐好了!驾!” 那骏马飞驰起来,林小三紧随其后。 巴沙也跟着追上来,距离不过是几百米。 但是文旭的骏马越跑越快,眼见着距离拉大,巴沙的手下,道:“王爷,不如末将一箭把他们给射下来,王爷得不到的东西,他们也休想得到。” 巴沙摆摆手,道:“她对我有恩,我们北夷人不能恩将仇报!哼,就算她回到燕国又如何,本王想要,还是一样可以把她抢回来。” 他眼神幽幽地望着那两匹绝尘而去的骏马,心中隐隐有些愤怒,但是又有些佩服文旭,他敢只身犯险来到北夷境地,这样的男子也是一片真心,这样果敢的人是配得她的爱的——这样想着,他心里似乎又平衡许多。 且说沈如初和文旭平安回到安阳城,匆匆忙忙,连衣服都未换洗就去了宫家,见了念儿。两个月不见,念儿长大了许多,看见念儿的那一刻沈如初的心像是沉到了蜜水里,有什么幸福比家人团聚更好?有什么甜蜜比看着襁褓中的孩子长大成人更美? 沈如初这段时间为了躲避追兵,吃不好睡不好,整个人都憔悴许多,回来之后狠狠睡了两天这才缓过神来。然而。她没想到还有件更头痛的事情等着她——皇上送给文旭的那两个女人。 松月立在一旁,一脸的忧虑。 “怎么办?谁引来的问题谁解决。”沈如初冷笑道,真是烦人。这个问题必须文旭出面解决,让她和别的女人争风吃醋、当正室扮大,她做不到,演技和实力都不够。 她是挺痛苦。是个女人都不愿意自己家里无端多出两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来分享自己女人的爱,谁知道了都觉得心里添堵;心说。早知道还不如留在巴沙王府呢,好歹也是个王妃,每天大块吃肉,不要提多开心。 但文旭没有让她失望。当即决定上书给皇帝,请求辞官归家。 “你冒着生死换来的功勋,为了文家争了颜面。是祖上的光彩,你真的就舍得放弃?你的抱负就是成为人上人。你真的舍得放下功名利禄做一个普通百姓?”沈如初逗弄着念儿,没有看文旭。 在她看来,文旭也不过是随口说说。 “那你呢,你从一个将军夫人回到普通民妇,你能接受吗?”文旭笑道,“当初拼死赚军功,前面是为了能配得上你,好将你娶回家;后面是为了你活得更好,让人尊重。” 沈如初笑道:“只要不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我这糟糠之妻就算是吃糟糠我也认了。我有医术,你会做生意,我们不当官,到哪里不能将小日子过得红火滋润。听说江南水土很养人,钟灵毓秀。” 文旭在她小脸上摸了一下,轻轻一掐,道:“你是糟糠之妻,那全下女人都是糟糠了。有你这句话,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下个月我们就收拾一下去江南。让我们念儿娶个江南水乡的女儿。” 文旭辞去军中一切职务的上书到了皇城,不再是将军,不再守候那北疆的土地,不再朝中为官,皇帝也就没有什么猜忌之处,也不存在派人监视一说;那两个女人也就可管可不管,彻底失去了价值。 但那上书着实让皇帝震怒,差点要将文旭问罪,后来被一些大臣给劝住了。 又过了一个月,文旭真的带着沈如初和念儿南迁了,虽然没有一下子迁到江南,却也离安阳有段距离了。 宫家也发生了一些事情,先是唐梦瑶生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儿,沈如初一看便喜欢上了,好东西不知道送了多少,唐梦瑶都看不下去,沈如初笑道:“我这是送给未来儿媳妇的,再好的东西我都舍得!” 唐梦瑶倒也有这个打算,觉着念儿不错,恨不得将念儿也一起抱过来喂养。 安北王忽然全家被灭,连那个了不起的轩辕吉安也没能幸免,而他们的罪名是谋反篡逆,证据十分齐全。 依照安北王屯聚疆北多年的积累,又养了数万精兵,想要反抗也是可以抗争一段时间,但是那些士兵却大部分被人提前策反了,他们这才放弃抵抗。 据法场上的人称,轩辕吉安临死时仰天大笑,喊道:“宫云枫,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宫云枫后来被擢升为疆北五州的州牧,不是最高长官,但是却管得地盘极大,也说得上话。 再后来听说,宫云枫和唐梦瑶二人的感情极好。 一年以后,江南水乡的楼台之间,有一个姿容美丽的少女正带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在那里识字,看她微微隆起的肚子,大概是又怀了孩子。 “念儿,有没有调皮?你娘亲怀了宝宝,你不能总缠着娘亲哦。有没有帮爹爹照顾好娘亲?”一个高大儒雅的男人道。 那孩子奶声奶气道:“念儿有照顾好娘亲哦,前面念儿还给娘亲拿了酸枣糕。” (全书完,谢谢观看)L ps:鞠躬感谢所有的书友一路陪伴,有你们,兜兜才可以忍受孤独地写下去。兜兜的书,每个结局都是美好的,兜兜说过,要给故事一个美好的结局——这是兜兜写书的初衷,也希望大家能喜欢。 本图书由(慕寒雪影)为您整理制作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