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香门第【ming_san】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 作者:炉中雪 文案: 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可是如果我的竹马的青梅不是我,我该怎么破? 程一一心思一转,立即决定另觅芳草——相亲。 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妖孽一样的竹马,有些……阴魂不散啊…… 林溪(阴阳怪气):从来竹马青梅是绝配,你还想嫁给别人? 程一一(若有所思):我怎么听说,自古竹马是备胎呢? 林溪(抚额):你就不能把我扶正了? 程一一(蹙眉):那……我考虑考虑? 我是正经哒文案君: 你陪我长大, 我陪你变老, 从青梅竹马到两鬓斑白, 不过是两个人的一辈子。 大甜伤身, 小虐怡情, 作者我辣么萌, 结局当然he啦~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青梅竹马 因缘邂逅 主角:程一一 ┃ 配角:林溪,徐阳,苏晴,霍明远,陈晓曦等 =======================   ☆、第1章 自古相亲难成双 当我推开门踩着高跟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外跑时,正碰到林溪从外间回来。这个厨艺一流的妖孽显然是刚刚逛完菜市场,手里拎着各色的新鲜果蔬。明明是寻常的居家打扮,却偏偏显得非同一般。是的,非同一般,不是*凡胎的凡夫俗子,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上仙客,而是邪魅惑人的林间妖孽。我侧过脸来,眯了眯眼,适应了这略显强烈的光线后就又迈开步跑了起来。 “咦,今天这副打扮……你是要去表演杂技吗?”林溪一把抓住我的左臂,一双桃花眼里,满满的,都是促狭的笑意。 “你还杂技表演呢!”我翻了个白眼,伸手去拍他落在我手臂上的手,“快放开,我马上就要迟到了。” “什么事这么急?”胳膊上的重量忽而离去,我看到他身子微微向后倾斜,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看着我问,“今天是端午节,法定节假日,怎么,你还得去带孩子?” “去带孩子用得着这样吗?”我指指我这身打扮,用看白痴的眼光白了他一眼。 “说的也是,”他笑出声来,“你这个样子,出去不得把孩子们吓死。” “你!”我正想咬牙切齿,转念一想不能坏了这一身美好形象,只好把心头的怒火忍下去,换上一副明媚的表情看着他。 “你……干嘛?”他怔了一下,脸上的表情颇有些奇怪,一副被吓到了的样子。 我从来不知道我这样做会有这么强大的威力,但如果只要这样便能让这个巧舌如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妖孽变得吞吞吐吐、噤若寒蝉,我不介意多做几次。 于是我又冲他一笑。我想,如果我能看到自己的话,一定会被自己的笑给魅惑到,那该是怎样一个倾城倾国、颠倒众生的笑啊! “你要是想哭就哭,别这样虐待自己,”一个声音把我从自己的美好臆想中唤醒,“这种要笑不笑、要哭不哭的样子真的很丑。” 于是我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差点真要哭了。 “我这个样子,真的很丑吗?”我一边问着,一边从包包里翻着镜子。虽然我很少如此庄重地装扮自己,但好歹今天也是经过挑挑拣拣、修修改改大半天这才出门的,尽管我对自己的手艺也的确没什么信心,不过,至少,没有很丑吧? 我还没来得及看一看自己究竟是怎样的姿容,就听到妈妈带着无奈的声音从我头顶上方传来,十足的催促,“一一,你怎么还没走?” 于是我突然反应过来我原来便是一个即将迟到的人,再说几句话,也许就成了已经迟到的人了。 再顾不得照什么镜子,我匆忙把镜子放回包中便要往外跑。 林溪依旧追问我要去干什么,“相——”我深呼一口气,幸好没说出来。“听你的话,去表演杂技啊!” 我终于成功地摆脱了这个妖孽,一个人扬长而去。 坐在计程车里,我忍不住又从包包里拿出镜子来审视着自己。如果我的审美观没有问题的话,我长得应该不丑,鹅蛋脸,玲珑鼻,眼睛虽然不大,好在清亮有神。况且人常说,“一白遮百丑,一胖毁所有”,而我刚好不胖而且挺白,至少肯定不能算丑。想到这些,我微微放下心来。 世人皆看皮相,我也不免落入窠臼。听唐糖说这个相亲对象长得很美,为了不让自己被比下去,我早上六点便开始起床化妆,也许是我太紧张,化了卸,卸了化,却不料几次三番下来,我累得半死、心力交瘁,倒一次比一次化得难看。现实总在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付出与收获并不不总是成对等,而“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却往往是真的。 我努力的结果就是我马上就要迟到了,这是我第一次相亲,更是第一次替人相亲。据说对方是一个外科医生,温文尔雅,却掌握生杀大权,日日与阎王爷抢命。我对这种人总是怀着崇高的敬意,要知道,他能把手术刀使得出神入化,而我连菜刀都掌握不好。他能把手术台上的人剖切缝合、让他们起死回生,我却连只鸡都不敢杀。当然,救死与杀生,这两者之间有着质的区别。 我正忐忑不安,手机铃声便突然催魂似的响了起来。我接起来,一句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听到唐糖得意的笑声,“一一,把握住机会哦。我爸说这个孟焕的家世很不错,教养应该也不差,喜欢就赶紧收了。” 孟焕……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梦幻,我点点头,“好。” “一一你是不是紧张?”唐糖的声音略微一顿,似是迟疑了一下,这才神秘兮兮地说道,“我实话告诉你吧!其实这个孟焕不是我原来要相亲的对象,我原来要相亲的那个人他……他出了点意外。不过你放心,照我说,这才叫缘分呢!你替我,孟焕替他,也许是……” 我只觉得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车窗外的世界顿时玄幻了起来。吞了口口水,我才渐渐听到自己的声音,“出了什么意外?那这个孟焕……他是……” “他……听说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就是……就是年近三十都没有谈过恋爱,现在十分‘恨娶’。” 计程车停下的时候,我看了眼手表,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超出三分钟。我捏着拳头,做了三个深呼吸。也许没谈过恋爱也不是什么坏事,反正我也没谈过,两个人正好可以谈谈。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走过去,尽量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紧张。“我是程一一。” “程小姐您好,请坐。”他非常绅士地站起身来,为我拉开凳子,“要喝点什么吗?” 看到他俊美的侧脸,我微微一怔,片刻便反应过来,笑道,“谢谢,一杯白开水就可以。” 他转头向侍者吩咐,而后便一直低着头,仿佛在沉思什么。我想也许他也害羞,也便不放在心上,只是趁机打量着他。方才进来时惊鸿一瞥,只觉得这人格外的白,现下离得近了,看得仔细了,才觉得这人长得十分的好看,脸上一笔一画俱像是刀凿斧刻一般,格外的有型。 我正打量得起劲,猛然间见他抬头,笑着问我,“程小姐是幼儿园老师?” 他的笑容十分璀璨,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愈发显得唇红齿白。我只觉得被他的笑容晃花了眼,一边迷迷糊糊地点头,一边在心里暗自纳闷,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年近三十了都没有谈过恋爱? “对另一半的要求怎么样?比如说,工资?家世?长相?”他问,声音清润,让人听了很舒坦。 这个问题有些难以回答,我想来想去,总结了一下,“嗯……差不多就行吧。” 这个好看的男人点了点头,眉目间虽然含着笑,却分明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不过将将抿了口水,便听到他郑重其事的声音,“我想下个月就结婚,你看可以吗?” “啊?”我发现这个世界愈发玄幻了起来,这个好看的男人要跟我结婚,可他除了我叫程一一,是个幼师之外,对我一无所知。但他竟然就这样要和我结婚! 我喝了一大口水,略微压了压惊,然后放下水杯抬眼看他,以给幼儿园小朋友讲道理的方式诱导他,“孟先生啊,你看,我们是不是得先了解了解彼此再……” “先结婚再了解也是一样的,”他打断我的话,似乎正要跟我理论一番,侍者却就在这时上了饭菜,隐约中我仿佛听到他说,“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都是这么过来的,相信我们也可以。” 我可以好不夸张毫不羞赧地说,我是一个天字号大吃货,但是那一顿饭我却吃的味同嚼蜡,看着那满桌子的山珍海味只觉得头晕目眩。我在底下使劲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差点尖叫起来。既然不是做梦,那么我想,我今天可能走错了地方,而且很可能是穿越了。 对方再说什么,我一概没有听懂。我只知道,眼前这个恋爱史跟我一样空白的人想要跟我结婚,以结婚为目的的结婚,不涉及一丝情爱的结婚。我是想来跟他谈恋爱的,但他竟然想等结了婚之后再谈。他想跟我结婚! 来的路上,唐糖跟我说这个孟焕恨娶,我以为不过跟我恨嫁一样,都是以思春为前提。没想到他竟是这样的恨娶。我……我最怕冲动消费,买起来容易,等想退货却总会格外的艰难。 心里略微有了主意,我便觉底气足了许多,清了清嗓子,我微笑着开口,“孟先生,我想我们可以试着相处一段时间再做决定,不然万一结了婚之后发现两人不合适,岂不是麻烦?” 我自认我这话说得清楚而又得体,可是孟焕却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郑重承诺,“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提离婚的。” 眼前的男人很好看,我差点被他迷了眼。可是越是好看的男人越是危险,更何况这个男人二话不说斩钉截铁地就要与我结婚,常言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总觉得他图谋不轨。 更何况,他如何能保证自己绝对不会提离婚?除非他是…… 这想法一冒出尖来便如雨后春笋一般疯狂地生长起来。便如智子疑邻一般,无论他再说什么,再做什么,我都觉得处处透着浓浓的gay的味道。 我并不能肯定自己的猜想正确,却是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个。哪怕我的猜测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是真的,那我也要离他远远的,同妻的生活在我看来如同人间炼狱,我不敢冒这个险。 可是该怎么拒绝他呢?我低眉颔首,看着自己的汤匙在泛着油光的汤里划出一道道涟漪,心里愈发乱得很。 我的电话便在这时适时响起,我从来没有哪次像今天这样感激林溪的电话,稀疏平常的铃声竟宛若天籁之音,连屏幕上一闪一闪的“妖孽”二字也闪出了观世音的光芒。我如蒙大赦地站起身来,面上却不敢表现得过于明显,歉意地朝他欠了欠身,才道,“不好意思啊,我出去接个电话。” 刚将手机放到耳侧,林溪的声音便传了出来,他的声音浸透着一股魔力,简直要把我吸进去。“程二,来我家吃粽子吧!我妈刚包了你最爱吃的蜜饯粽子,说一定要你来吃。” “林溪,”我悄悄往孟焕的方向瞧了瞧,不自觉地压低了自己的声音,“你方便来接我吗?现在。” “不方便。”若是我没有听错,电话那头的声音略有些阴阳怪气。但是我却没有心思去琢磨他这是怎么了,只看着远处的孟焕出神。远远看着,窗边的那个人似乎愈发的白净俊美了,我暗自叹了口气,这么好看的人,年近三十,从未谈过恋爱,如此急切地需要一场婚姻,真的很像是个gay啊。心里这样想着,不由便嘟囔出声,“真是流年不利,第一次相亲竟然就相了一个gay……” “什么?”电话里突然穿出声音,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我说……嗯,我现在特别想吃阿姨包的粽子。”我回过神来,“你刚说方不方便来着?” “你等着,我马上到!” 林溪的话虽然简短,却像是一个定心丸一般让我安下心来。我略微迟疑了一下,还是去给手机定了一个闹钟,设置了与来电铃声同样的铃声。这才有模有样地走了进去。 “那个……对不起啊,我家里临时有急事,我哥马上来接我。”我摇了摇手中的手机,尽量表现得满是歉意。话音刚落,我便想起来,我好像忘记告诉林溪我在哪里了。 “那……”他唇畔噙着笑,依旧目光灼灼地将我望着。 我向来不懂得如何拒绝别人,此刻也不敢跟他对视,只好低下头来,抠着自己的手指轻声道,“不好意思啊,我觉得……也许我们不太合适。” “怎么会呢?”他身子微微前倾,脸上的笑容不减,分明有很多话要说。而我的手机就在这时突然响了起来。   ☆、第2章 妖孽的粽子好甜 许是因为我的来电铃声实在是响得太过频繁,孟焕终于忍无可忍,又也许是他也认识到了我俩绝无半点可能,所以知难而退。总之在我的手机第n次响铃之后,他终于风度翩翩地留下几句“既然程小姐有事,我就不打扰了”之类的话,就一个人绝尘而去了。 看到他甚是笔直的背影,我坐在那里暗笑不已。那哪是什么来电铃声啊,那是我跟林溪通完电话之后设的闹铃,隔五分钟响一次,每次出去“通话”四分钟,时间刚刚好…… 孟焕走了之后,我心头一块大石顿时落地。人一放松下来就容易感到饥饿,不知道对别人来说这个规律是不是果真能成为一个规律,但至少对我来说,这就是世上比真金还真的真理。总之那个奇葩的外科医生离开之后我就胃口大开,在林溪来的时候,我已经一个人在那儿大快朵颐、吃饱喝足了。 在看到林溪气喘吁吁冲进来的那一刹那,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依旧穿着我出门前看到他时他穿的那件衣服,头发上的汗珠一滴一滴地往下落,看起来,倒像是刚从水里出来似的。我看看窗外那肆无忌惮的大太阳,看着他如刚被雨淋过的模样,突然便有些恍惚。 “你不是有车吗?难道是跑过来的?”我问道,有些瞠目结舌。 他看着我,眼睛里闪烁着几许我看不明白的光芒,忽而又全部隐于眼底,销声匿迹。“车堵路上了。”他说,依旧是漫不经心的调调,尽管此时,他尚不能平缓地呼吸。 “不是说想吃我妈包的粽子吗?怎么,已经吃饱了?”他瞥了一眼桌上的狼藉,脸上竟显出几许鄙夷,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更多的却是明目张胆的嘲讽。鄙夷,是对我,嘲讽,却是对他。 这样的表情,他不常有,但我却确确实实见过。而每每看到他这个样子,我的心,都会莫名地忐忑不安。 “不是,”我下意识地为自己辩解,“我刚刚……” “刚刚怎么了?” “没什么。”我摇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想他知道我来相亲的事情。相亲一事虽然是我一时兴起,终归还是有个□□的,而那个□□……我抬头看他,只见他的嘴角噙着浅笑,眼中的光芒却瞬息千变,若是我没有看错的话,他的眸中分明有着一闪而逝的怒火,但却快得无法捕捉。在我正犹豫着要不要从实招来时,他突然笑着开口,“走吧,回去吃粽子。” 我默默地低着头,跟着他往外走去。阳光像熊熊燃烧的烈焰,肆无忌惮地炙烤在皮肤上,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烤板上的鱼,整个人都冒着快要烤熟了的气息。抬眼看看走在前面的林溪,明明是个衣冠楚楚的翩翩佳公子,这会儿却大汗淋漓得像是刚走出篮球场的毛头小子,看着他依旧滴着水的发丝,我不禁有些担忧,他……怕是早已被蒸熟了吧? 我们走了半个小时才到达他停车的地方,那个孤零零的车正与太阳对影成三人。走近了我才看到,车窗上还惨兮兮地贴着一张罚单,虽有些蔫蔫的,却丝毫不改其嚣张跋扈的模样。 前一秒,我还在腹诽他是不是故意在整我,明明可以打车过去,却偏偏要带着我在烈日下踩着高跟鞋暴走半个小时。这一刻,我却突然内疚得恨不得直接拿块豆腐撞死自己。 “这个罚单我来付吧。”我竭力弥补,虽然有些心疼。 “不……”他顿了顿,转过头来,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冲我一笑,就在我以为他要推辞,而我必须找出一些更加合理正当、义正辞严的话语来应对时,他突然出声了,“不然你以为,应该我来付吗?” 我愣了。 我先是后悔之前为什么要在他面前努力笑得那么“魅惑众生”,在他面前,我那只能算是东施效颦。然后我想到自己酝酿了那么久的说辞竟然让他这么一句四两拨千斤给扼杀在了萌芽阶段,不禁又有些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惆怅。 不过人们往往都是这样,总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别人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所以在做什么事情之前总会思前想后、顾左顾右,想着如果他这样我要怎样,他那样我又要怎样。结果,人家根本就不会这样那样,所有的一切都是不过你自己的想象。归根结底,我们都把自己看得太重要,自作多情的结果必然是要自食其果,老天虽残忍,却的确公平。 回过神来,我才突然意识到,所以,结果还是,我要跟钱包里的票票dbye。 “怎么,不愿意?”他伸出手来在我面前晃了三晃,嗤笑道,“也不至于吓成这样吧?” “没……”我低眉顺眼,继而暗自嘀咕,“就是不愿意也没用啊……” 似是我的温顺表现让他甚是满意,他把眉毛微微一挑,笑道,“不然,你下周末陪我去给我妈买个礼物,我们就一笔勾销?” “啊?”我惊诧地将头抬起,林溪莫不是忘了,我本来也要给陈阿姨买礼物的。 “那就这样定了。” 我张了张口,正要说话,他却一把拉开了车门就要塞我进去。我还没来得及挣扎,他那一双桃花眼便不紧不慢地扫了我一眼,虽然不紧不慢,却极其具有威慑力,“不觉得晒吗?” 于是我只好乖乖地进去。 “不是,给阿姨买礼物,你可以跟小曼姐去啊。”坐好之后,我终于找出问题的关键,“小曼姐眼光那么好,挑的礼物阿姨肯定喜欢。难道……不会吧,小曼姐这才刚回来,你们就吵架了?” “你脑袋瓜子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啊!”林溪作势要敲我脑袋,我赶紧躲,可惜车子里空间太小,我没躲过去。他手上的力量倒是不重,但是我躲闪的时候一不小心撞上了车窗,两面夹击,死伤惨淡。 我两手一起抱着脑袋,轻轻揉着,半是委屈半是不服地反诘,“难道不是吗?” “程二,你有没有一点良心,我为了你大老远地跑来,又顶着太阳跑,又得交罚款,”林溪气结,“你就陪我买个礼物还推三阻四的?” “我没有,”我放下手来,斜眼看他,“我明明是在为你着想好吗?再说,罚单我可以自己交。” “晚了。”林溪道,终于发动了车子。 “什么晚了?”我没反应过来。 “想反悔已经晚了,”他专注地看着前面,瞥都不瞥我一眼,“下周末记得空出来,陪我去买礼物。” “我……”我下周末还有个相亲呢。 “嘘——”林溪打断我,“别说话,让我专心开车,不然……” 他不再说了,我也噤声了。 我拿出桔皮在鼻端使劲挤了两下,开始静下来仔细思索整件事情的始末。 林溪要来,是我叫的,我有责任。但他把车抛到半路,跑过来找我,却也是我始料不及的。 而这罚单,罚的是违规停车的人,而既然他才是违规停车的人,而我又没有指使他,自然该罚他才是。虽然他这么做很可能是因为担心我,虽然他也的确牺牲很多,虽然对此,我非常感动也很感激,但是,说到底,我才是这个事情中最无辜的受害者。 我转头看了看林溪的侧脸,他开车的时候向来专注,凝神注目,薄唇微抿,显得整个人都冷峻了许多。似是发觉我在看他,他突然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语言十分简练,“晕车?” 于是我赶紧摇了摇头,转过脸去。窗外的屋社楼宇鳞次栉比,飞速地向后退去,我突然明白过来,虽然林溪为了尽快找到我,路上遇到的一切都让我负责,我觉得无辜,可是如果他听到我的请求却对我置之不理,或是不紧不慢、拖拖拉拉、久久不现身,我一定会更难过。 只是可惜了我的大好周末…… 到林溪家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妈妈也在。 “一一回来啦,快来吃个粽子,”陈阿姨热情地招呼我过去,“真是的,阿姨这段时间太忙,连蜜饯都忘了买,要不是林溪……” “妈,”林溪打断她,“外面热得要死,先让一一去洗把手再出来吃。”说着,不由分说便把我推向了洗手间。 水声哗哗地响着,我隐隐约约听到阿姨还在笑说着什么,只是实在听不真切。 我一走出来,外面便顿时安静了下来,妈妈已经把一个粽子剥好递给我,我对准蜜饯一口咬下去,只觉得甜,非同一般的甜,从发丝甜到脚底。 “阿姨的手艺真是越来越棒了!”我冲阿姨甜甜一笑,由衷说道。 “我们一一就是会说话,”阿姨看了看妈妈,又摸摸我的头,笑道,“喜欢吃就多吃点,特意为你做的。” “嗯嗯,谢谢阿姨。”我说着,不由往那一盘粽子上多瞧了几眼。刚刚妈妈直接把粽子剥好了给我,我也没能注意它原来长得什么样子,这一瞧才发现,这一盘粽子,长得,也忒惨绝人寰了点。 以往阿姨包的粽子都是模样娇好、棱角分明的四角粽啊,怎么这一次,一个个歪三扭四得这么不成样子?难道是这一次的粽叶质量太差?我琢磨着,暗想果真不能只看皮相,这次的粽子虽然长得艺术特征略微明显了点,但味道却明显比以往的要甜,显是蜜饯比以往加的多。而蜜饯多的粽子,我喜欢。 阿姨似乎是看出了我的疑惑,笑了一下,“林溪笨手笨脚的,不让他包他非得包,结果就包成了这样。不过,虽然丑,味道还是很好的。” “林溪包的?!”我一抖,差点把粽子抖到脚下。 “怎么了,一一?”妈妈问道。 “没事儿,太甜了,有点腻歪。”我敷衍着,又是一口咬下去。林溪虽然深得林叔叔的真传,做得一手好菜,却向来不会包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记得以前他说,男孩子家,生来就是操刀的,绝不能像个小姑娘家似的包这个包那个…… 一杯水从天而降,落到了我面前,然后我听到头顶传来声音,“喝口水再吃。” 我回头,看到林溪正一只手拿着毛巾擦头。他显是刚刚冲过澡,换了一身衣裳,浑身散发着薄荷清香。 “谢谢。”我拿起水杯,正要喝水。 “嗯,那个,一一啊,”我抬头,看到阿姨正动手剥着粽子,不紧不慢的样子。 “嗯?”我看阿姨那么不紧不慢的样子,心想应该也没什么要紧的事,就继续悠哉悠哉地喝我的水。 “听你妈说,你今天去相亲了?怎么样啊?” “咳咳咳……”我一口水没咽下去,差点阵亡。 阿姨赶紧过来拍拍我的背,口里直说着:“不急不急。” 我向妈妈发出求救的眼神,妈妈却视若无睹。我转向林溪,他目光幽深,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嗯,那个人,怪怪的。”我只好坦白。 我以为我这话一出口,他们就算不为我惋惜,至少也会表现出好奇,我甚至都做好了准备把那个人的家世背景、相貌品行事无巨细全部道出。却不料,他们的反应,竟像是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演出之后,发现所有的演员观众其实都安好无虞,面上的表情除了宽慰,还是宽慰。 “没关系的,”阿姨笑道,“一一你还这么小,不急不急。” “阿姨我已经二十三了!”我哭笑不得,再不早点行动,真的就成大龄剩女了。 “这不才二十三嘛,又不是三十二。”林溪揶揄。 “站着说话不腰疼,”我瞥他一眼,转而小声嘀咕,“不过的确没关系,反正以后还有好多场相亲……” 我分明看到,林溪的眼睛,十分危险地眯了眯;阿姨的嘴角,十分个性地抽了抽。只有妈妈还算比较淡定,但脸上的笑却颇有些不自然。   ☆、第3章 纯净水牌恋爱史 我急着相亲,确实是不能怪我。我程一一,自出生以来一直顺风顺水、安安稳稳,却唯有一点不够圆满——时年二十三的我,竟从来不曾有机会找一个人,谈一场哪怕是平淡似水的恋爱。 小学时太小,初中时太嫩,高中时妈妈时不时地在我耳边说早恋的坏话,大学时爸爸常常殷切教导我说,只有工作之后再谈恋爱并把恋爱结婚一举拿下才是正道。 其实在这方面,我并不是很赞同他们的理念,奈何我的人生轨迹却与他们的希望出奇的一致。这种命运的安排导致的结果便是,他们对我这二十三年的人生颇为满意,就连街坊邻居们也都颇为一致地以为我是一个乖乖女,并常常以我为楷模教育自己的子女。 但事实却是,我之所以听他们的话,只是因为,从来没有人来配合我来让我叛逆。我脑袋里有很多反叛思想,却往往只能想想;我骨子里住着一个欢天喜地的小魔女,能够表现出来的却只是那个听话懂事的乖乖女。其实,我一直想要有一个轰轰烈烈的早恋,奈何二十三年过去了,那个人还是迟迟没有出现,硬件设施赶不上,我就是再想飞也扑腾不起来。 同学们都说,没有早恋的人生不算是完整的人生。为了让我的人生完整一些,为了让我在未来的日子少一点遗憾,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我也是很努力地想要以身试法,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的。奈何天不遂人愿,愈是想要得到的东西便愈是得不到。 那日春暖花开、春光明媚,我与苏晴刚从数学的魔爪中挣脱出来,正在拼命燃烧自己被一张张试卷□□得凄惨惨的心。 那时候的我们,为了得到那可怜的快乐,天天缠着对方讲笑话给自己听。所谓笑话,就是让人发笑的话,可是纵然汉语再怎么博大精深,笑话再怎么数不胜数,我这一届草莽毕竟不如度娘,破脑袋瓜子里实在盛不了几斤几两。好吧,我承认,说了这么多,其实我只是为了掩盖那日我词穷的事实。 那日我站在她面前冥思苦想一阵之后终于才思泉涌,以她为主角编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能把西施都给笑成丑八怪的超级无敌大笑话,并为此十分得意。 那时的我忘了笑话都是拿别人的故事当乐子的,没有人愿意当一个笑话,哪怕是编的假的也不行。于是我的得意之作引来的不是她的赞赏,而是攻击——她恼羞成怒,不停地追着我打。我自恃自己的体育比她好的不是一点半点,因此边跑边笑边喊着“来打我啊”其实一点都不担心会被她打到。 那时候我想,就这样一直跑着也好,阳光正好,我们正年少。 可惜老天太不按常理出牌,正笑得肆意的我冷不防撞着一个东西,鼻子钝钝地疼,再也笑不出声。然后我捂着鼻子,抬头便看到他皱眉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以这般狼狈的模样。 那时的我,只看得到他背后明媚的阳光,暖暖的,能够绚烂整个世界的样子。我想我给他的第一印象已经足够狼狈,得赶紧做点什么弥补一下,才不枉那日那么好的风光。我这样想着,竟连声抱歉都忘记说出口,便冲他明媚一笑。 “哪里来的小丫头,怎么这么横冲直撞的?”他说着,语调温和,没有丝毫责备的意思。我不知道是那天天气太好还是什么缘故,竟觉得他的眼中有着隐隐约约的笑意。 我以为,接下来一定会像书里写的那样,我的横冲直撞,一不小心便撞上了我的良人,从此两人纠缠不休直至地老天荒。 但很明显,老天从来不肯如此好好对我。我不明白老天为什么这么喜欢捉弄我,我一不伤天二不害理,还时不时地做些好事帮助别人,按理说好人该有好报才是,但我从来没得过什么好处。难道是因为老天爷独居天上实在是太无聊,想透过我找些乐子,所以才总是捉弄我,并乐此不疲? 那个我以为的良人,也的的确确是个良人,可惜,不是我的。 正在我思考着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才能抹掉我刚才的鲁莽时,她已经冲了上来拉过我,我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便听到她柔柔的声音,“不好意思。” “没关系。”他说,带着明显的笑意。 “她跑得太急,我没能拉住。”她看着他,笑容十分温婉。本就是十足的美人胚子,一笑便足以魅惑众生。 “我知道。” ……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完全没有我说话的余地。为了显示一下我的存在,我咬咬嘴唇,酝酿许久,终于吐出一句,“我要回去做数学了。” 他俩愣了。 我也愣了。 我似乎有些明白老天为什么从不眷顾我了,我从来抓不住重点。比如说彼时,正常的人,但凡稍微正常一点,也不会像我这般突然傻不拉几的冒出这么一句大煞风景的话。我明明是想给他留个好印象,然后慢慢地让他喜欢上我从此永结秦晋之好的,却因为这鬼使神差的一句话,让他以为我是一个又笨又傻的书呆子,而且还是用榆木疙瘩做的。 就这样的,我撞上的不是我的竹马,后来差点却成了我的青梅的良人。那场我以为的能撞出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恋的邂逅,事实上也的确撞出了场轰轰烈烈的爱恋,可惜主角们都踩着七彩祥云在天上飞,而我,只能脚踩着一朵惨兮兮的小乌云,任头顶那一群乌鸦嘎嘎乱叫。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我看着他们后来互生情愫、情意绵绵,焦急地等待我的王子踏浪而来。奈何高中三年弹指一挥间,我的王子堵在路上还没能过来与我相见,我就被弹到了大学校园。 本以为早恋的计划没实现,来一个大学校园光明正大的恋爱也好啊。却不料,我的白马王子迟迟不来倒还算了,我还摊上了个“情窦未开”的称号。 我刚上大学那会儿,正是仙剑奇侠传三热播的时候。每天晚上,室友们必定集在一起刷剧,边刷还边对里面的人物、剧情评头论足,看到动情处,会哭得比剧情还惨。有的时候,熄灯之后,我们还会在卧谈中提到这个剧,谈服装、谈爱情、谈各自崇拜的里面的帅哥。 记得当时,宿舍里的女生喜欢的不外乎三个——魔尊、豆芽菜、还有白豆腐。他们三个,一个霸气横生,一个潇洒帅气,一个俊美无俦。而我,当她们让我选一个最喜欢的男角的时候,我选了仙风道骨、白须飘飘的清微道长,当她们咬牙让我再选一个的时候,我选了胖胖乎乎、傻里傻气的许茂山。她们以一种吃了苍蝇的眼光看我许久,总结出一句,“程一一你情窦怎么开得这样晚”,从此将我划入“另类青年”。 虽然当时我对他们的评价很是不以为然,但到后来我再想起这件往事的时候,却不得不佩服她们识人的眼光。 我喜欢清微道长,只是因为他长着一张慈眉善目、充满智慧的脸,让我觉得颇有安全感;我喜欢许茂山,很大程度是因为他肉嘟嘟得很可爱,让我看着就忍不住想去捏他的脸。虽然很丢脸,我还是得承认,在与异性相处这方面,那时候的我,尚处于幼稚园阶段。 后来,认命的我看着自己身边的几对苦命鸳鸯纠纠缠缠,终于幡然醒悟,再也不为自己情窦开得太晚而遗憾了。同时还暗暗佩服爸爸的英明神武——果真过早地恋爱难免过早地分手,既然最后都是散,还不如从来没有在一起过。如果等工作稳定下来了,再在同事、客户里物色一个志同道合者喜结良缘,想来倒能免去不少痛苦折磨。我这样想着,不禁觉得上苍着实待我忒好,让我一路欢欢喜喜没受什么爱情的折磨。 可是后来毕业后,不,准确地说是工作后,我才蓦然发现,身为一个幼师的我,想在同事里物色对象,简直堪比海底捞针。而平日里所接触的“异性客户”,不是年过花甲的“爷爷”,就是乳臭未干的小孩,虽然也的确有些个年轻有为的,可惜都是些有妇之夫。我总不能去做第三者吧?! 于是稀里糊涂了二十三年的我终于有一天灵光一闪,脑袋里一片澄明。当天就告诉爸妈和密友,我程一一,即日起,要开始相亲。 爸妈当时大惊失色,说我其实也不过二十三岁,不必着急。我向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此这般大说一通,他们依旧不为所动。无奈我只好使出我的杀手锏——要是对方跟我恋爱没有五年以上,我是绝对不会嫁的。于是爸妈终于知道了事态的严重性,开始努力为我张罗。 而唐糖,这个行事果断,向来雷厉风行的外企白领,在接到我的电话之后就立马给我安排了一场相亲,准确地说,是让我代她去相亲。说实话,我听过请闺蜜一起相亲壮胆的,见过请人陪自己相亲以便绿叶衬红花的,却从来没有见过让人替自己相亲的。可是唐糖说,我可以开一个先河,而且各取所需,也许我能一举钓上一个玉树临风的大好青年。她的话充满了浓重的商业腐臭气息,但是我却从中嗅出了一些薄荷清香。我想,也许我真的可以试试。 于是我便有了生平的第一次相亲,虽然是以如此怪诞的方式。   ☆、第4章 小曼归来我相亲 晚上睡觉之前,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大作,我接起来,是唐糖。 我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她的话便如冲|锋|枪一般朝我轰炸而来,“程一一啊程一一,你可算是接电话了!怎么样啊?今天这个孟焕孟大医生还对得上您老的法眼吗?是不是你们两个一见钟情、浓情蜜意、花前月下一直到现在,所以你才没有接我的电话?快快快,事无巨细,赶紧给我从实招来!” 我对着镜子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把自己撂到床上,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安置好自己,这才“事无巨细”地给她从实招来,“破灭了。” “破灭了?”手机里的声音带着电流的机械声,把唐糖那带着些惊诧与不解的声音进行了一番恰到好处的艺术加工,“什么破灭了?” “孟焕啊!”我顿了顿,怕她听不懂,又特意解释道,“梦幻破灭了啊。” 唐糖对我此番回答自然十分不满意,强烈勒令我将前因后果和经过仔仔细细地向她描述了一番。待我讲完之后,她在那头难得轻声细语起来,柔声安慰我,“没关系,一一,有机会我再给你介绍个好的。” 我点点头,眨了眨眼,突然翻了个身,小心翼翼地问道,“唐糖你真的不打算……” “我可不像你这么恨嫁,”唐糖在那头嗤笑出声,不过稍一停顿,话锋便转向了我。她转得如此自然,就好像方才的那一句话就是她的真实想法,丝毫不带勉强与逞强。 她说,“不过一一,说真的,你还小,也不用这么着急。你怎么会突然就想起来相亲了呢?” 于是我再也没有心思去想她与她的白马唐僧的故事,愣了半晌,正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却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算了,你不要说了。早点相亲也好。” “我也觉得,”我点点头,笑道,“反正是迟早的事。迟总不如早。” “迟不如早,”唐糖突然重复了两遍,然后我便听到带着唐氏特色的笑声激荡着我的耳膜,“一一,不过半年,我一定辞职。” 跟唐糖挂断电话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但我却一点困意都没有。唐糖问的对,为什么我会突然想要相亲呢? 我突然想起一周之前的那个晚上,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晚天上只有一弯隐隐约约的下弦月,有几颗星星散在夜空中寂寥地眨着眼。 小曼姐具体是什么时间回来的,我并不清楚。只是有一天突然接到了她的电话,她的声音依旧绵软,格外的温柔好听,她说,“一一,我回来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我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其实我早该想到的,我跟小曼姐其实并不是特别熟络,便是她从国外回来,无论如何,也不会首先想到与我联系。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尚沉浸在她回国的消息之中,丝毫没有往其他方面想。 那天傍晚我到达约定的餐馆的时候,时间不早不晚刚刚好。也许的确是我神经太过大条,明明知道是在2#a108号房间,却丝毫没有想过,既然选择了这么大的包间,想必人一定不少。 所以当推开门的那一霎那,我才会那么的惊慌失措。 大家都沉浸在彼此的交谈之中,并没有多少个人注意到我,我身形微微一顿,正想退出去看一看有没有走错房间,就听到小曼姐带着喜悦的声音响起,“一一你来了!” 不过是刹那间,我便成了全场的焦点。 我抬起步子走进去,笑道,“小曼姐,欢迎你回来。” 小曼姐拉着我坐下,给我倒了杯茶,轻声安慰我,“一一你不用拘谨,这些都是我们的校友,有好多你也认识的。待会儿……待会儿林溪忙完了,也会过来的。你只要照顾好自己的胃就好了,听说这家餐馆味道非常棒,你一定会喜欢的。” 她向来是这么体贴的人,我一向知道。明明体贴,却偏偏带着一股子疏远。明明句句是在为我着想,却偏偏让我心里更加难以舒坦。 我想,既然她的温柔体贴没有错,那么错的一定是我。 周围的师哥师姐们一听我的名字,也便认出我来,个个笑嘻嘻地看着我,又是倒茶又是送水,天南海北聊得起劲。于是我也就很合群地加入其中,与他们一起肆无忌惮地攀谈。 那一顿饭吃得极为热闹。小曼姐明明是个如水一般温柔娴静的人,却偏偏又能轻易地与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一时觥筹交错,彼此之间相谈甚欢。 林溪进来的时候,大家正聊到曾经的一件大事件。那件事情在晨华学校传得沸沸扬扬、轰轰烈烈,从小学部到高中部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好巧不巧,其主角便是林溪。林溪显然是早已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从推开门的那一霎便笑骂道,“好啊你们,趁我不在说我坏话呢吧!” 我抬头望去,就见他手臂上搭着外套,正大步流星地迈过来。他显然是直接从公司赶过来的,连衣服都没有换。劳累了一天,明明十分风尘仆仆,脸上倦色十足,却依旧掩盖不了身上的那股子妖孽样子。不知是谁笑着吹了声口哨,道,“这世界上果真是曹操跑得最快,连个八卦的机会都不给我们……” 我心里暗自点了点头,对,这个八卦我也想听,我从很早之前就一直想听,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了,竟然就被当事人这样打断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小曼姐袅袅婷婷地站起身来,朝着林溪笑得美若天仙,“你来了。” 林溪微微颔首,看着她笑道,“最近手头这个项目有些吃紧,来迟了些,实在不好意思。” 小曼姐脸上的笑容丝毫不减,声音轻柔,十分动听,“来了就好。” 周围的人却不肯就此善罢甘休,一个一个的都在起哄,“美女惜英才,我们可不管。来迟了,老规矩,自罚三杯,不然不让落座。” 一边早有人把座位撤了,一副我们人多势众你看着办的样子。 林溪眉梢一挑,十分的意味深长。还没有做出反应,那边小曼姐却已经出言解了围,“好了好了,这怎么也算是给我接风洗尘的晚宴,打着我的名义罚林溪,不大好吧?别你们得了个痛快,倒给我结了个仇人,这笔买卖太亏,我才不干。” 明明是调笑撒娇的语调,却生生多出了些暧昧不清的味道,众人俱是一笑,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小曼你也甭藏着掖着,当时在晨华学校的时候,谁不知道你俩的事?现在这样,是告诉我们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又是哄堂大笑。小曼姐的面上不知何时晕上了一抹绯色,唇角微勾,分明是娇羞不胜的模样。众人犹自起哄,这边林溪已经自己斟上了酒,笑道,“不就是三杯酒吗?” 这不喝还好,一喝,别人的神色就又暧昧了几分,“一个见不得对方受苦,一个舍不得对方为难,好一个郎情妾意,好一对青梅竹马。” “可不是吗?以前就听人说,青梅和竹马是绝配,我还不信,现在看着他俩,我可信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调笑之声不断。我一边侧耳听着一边埋头享用我的山珍海味,在不小心把红酒洒在了袖口的时候,终于堂堂正正地走出了2#a108。 把门一关,整个世界顿时就清净了不少。 我在卫生间整理好了衣服,怔怔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出神。在座的各位大都是小曼姐的高中同学,与林溪也是熟络地很。其原因自不必细述,小曼姐和林溪从高中时就在一起了,那个时候在整个晨华学校传得沸沸扬扬,连我们初中部都闻到了风声,更遑论小曼姐的同班同学。 这样的玩笑,我想,他们是早已开惯了的吧! 而我,明明早已习惯了的,却为什么在这一刻,突然觉得不知所措了呢? 我也不知道我在那里兀自出神了多久,直到我的视线中出现了一个窈窕的身影,我才突然回过神来。 小曼姐站在我的身后,低眉含笑,“还以为你怎么了呢,这么久不回去。原来是在这里照镜子呀!”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小曼姐却已经上前来拉我,“走吧,林溪累了一天,还没吃多少东西,别让他担心。” 别让他担心……原来他进去之后,还是看到了我的。 我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笑着跟小曼姐走出去。看着小曼姐窈窕的身影,我突然在想,也许只是因为她离开太久了,久到我都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一个不存在于记忆当中的人,便是曾经多么让人习以为常,现下也会令人难以适从的吧! 我的这套理论成功地说服了自己,心里顿时释然。若是养成一个习惯需要21天,那么我捡起一个习惯也许只要两天就够了。 待宴席散了,我朝着小曼姐笑着道了声谢,就要回去。我的声音并不大,林溪却不知为何听到了,他走上前来,一双桃花眼里似乎盛着些笑意,“刚好我们一起回去。” “你们是故意的吗?”小曼姐眉头微蹙,一脸哀怨地看着我们,道,“我在美国的时候就特别想念当初在晨华的日子,想念我们一起上下学的时候,想念我们一起在ktv唱歌的时候。我早期待着回来跟你们一起重温一下那段岁月呢,你们却这么快就要走了?” 我从不曾一个人背井离乡、远赴重洋过,自然无法真正与她感同身受。但是林溪却不一样。更何况,我想,任是谁都无法拒绝一个美女楚楚可怜的请求,而这个美女不是别人,正是小曼姐——他的初恋情人。 果然,小曼姐不过说了句,“走吧,大家都等着呢!”林溪便投降了。 而我,似乎就是在那电光火石之间,突然觉得,我似乎该相亲了。   ☆、第5章 狭路相逢难幸免 既然决定了要相亲,那便不能儿戏。我认认真真地写了份个人简历交给爸妈,让他们拿给自己信得过的同事看。爸妈拿起我的简历扫了一眼,忍不住笑我,“一一啊,这是相亲,不是找工作,你交个人简历做什么?” 他们不懂,工作只是几十年的事情,结婚却是一辈子的事,孰轻孰重,一比便知,丝毫马虎不得。 也许是我此举显得自己态度太过端正,那些个叔叔阿姨们都兴致勃勃地为我张罗了起来。我这里相亲名额甚多,相亲场一个接着一个。继孟焕破灭之后,我第三日又去相了一个,对方幽默风趣,长得也可以,我正打算与他进一步发展下去,哪知出门的时候不知哪里爬来了一只大虫子,我还没来得及大叫出声,就被他惨绝人寰的声音给震得魂游九天。我想,我本来胆子就小,再找一个比自己胆子更小的,别的不说,就怕以后子孙后代难以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里生存下去。 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着想,我决定下周末再来一场相亲。 所以,当半路杀出一只妖孽,非得要求我周末陪他去给陈阿姨物色礼物时,说实话,我真的很不情愿。但是迫于他的淫威,我还是千般不愿万般无奈地取消了我的相亲场,在那个明媚的早上懒懒地蜷在沙发上翻着杂志,等着他来敲门。 九点半的时候,林溪来了。 虽然早已习惯了他的“光芒万丈”,但推开门的那一刹那我还是有一种被亮瞎眼了的感觉。都说“人靠衣装”,我却觉得是“衣靠人撑”。我敢肯定,那月白色的衬衫穿在别人身上定然穿不出他这种感觉,人长得妖孽,披个破布在身上也能把人迷得七荤八素的。说什么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过是安慰自己罢了,老天要是真那么公平,干嘛不把我也变得像他那样好看? 我暗自感叹唏嘘的时候,自然不知道那只被我腹诽的妖孽正在打量着我,也自然不知道,他在打量我时那意味不明、瞬息千变的眼神。 “怎么?跟我出去就不需要打扮一下?”他双臂环绕在胸前,一双桃花眼里明暗不定,唇畔却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又不是去相亲。”我瞅了一眼自己的背带裤和休闲鞋,耸耸肩膀,突然抬头看着他那张妖孽的脸,笑了,“再说了,我要是打扮了,怎么衬托你这支红花呢?” 话音刚落,我忍住笑意,趁他发作之前赶紧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林溪带我去的那条街,正是我们常去的那一条汉街,那里的商品古朴低调,正是阿姨喜欢的类型。 可是,往常极是好说话的林溪,这一天却出奇的挑剔。我挑的每一件东西,都会被他一番先扬后抑而后一锤定音判个死刑。我思索半天,总想不出来问题出在哪里,索性停下脚步来,作出“请”的姿势让他先走。 “怎么了?”他一动不动。 “你自己选吧,横竖我选的你也看不上,何必自找麻烦。”我摊摊手,一脸的无奈。 “生气了?”他问,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看不出是在幸灾乐祸还是在良心悔过。 “没有。”我下意识摇头,待看到他那探究的眼神,只好继续说下去,“好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今天这么挑剔,可能是我们眼光都变了,已经不在同一个频道上了。可是我之前说过让你跟小曼姐一起来的,是你自己不听的。你今天这样莫名其妙,我……” 话至此处,我却心思一转,突然眉眼弯弯地看着他道,“林溪,不如这样,我去买两杯果汁等你,你自己去买礼物,买好了我们回家好不好?” “一一,我想……” “嗯?”我盯着不远处的冷饮店,漫不经心道。 “我想,要不咱不买礼物了。” “嗯,”我答应道,突然又觉得不对,立马将目光转回来放在他脸上,“不买礼物?那怎么行?!” “这次咱们自己动手做个礼物送给妈妈,不比买来的要好?”他眼波流转,在周围琳琅满目的商品上略一逡巡,便落定在我的脸上,我听见他笑着问我,“你说是不是?” 给自己的亲人送礼物,总是胜在心意,我点点头,却也发愁,“可是做什么好呢?” “什么都可以,绣一条帕子、烧一个陶瓶……怎么着都行,或者,我觉得做个小手包也挺不错的,在上边绣上一个我妈最喜欢的剑兰花,她肯定喜欢。” “这个主意不错。”我笑道。 “那我下周周末去找你,我们一起做。”林溪神色稍松,眼角微微轻挑。 “为什么要一起做,你又帮不上忙。”我怪道。 他却一脸的理所应当,“你得再教我个别的啊,总不能让我到时候两手空空。” “这……你说你一个大老爷们儿的,学什么女孩子做手工啊?”我嗤笑道,心里想起上次他包的那些惨绝人寰的粽子,不禁暗自咋舌。 “你这是……”他眼睛十分危险地眯了眯,身子微微前倾了一些,气势迫人地问我,“性别歧视?” “没有,”我忙矢口否认,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又转口笑道,“以前也不知是谁,连包包子、包饺子这样的活都嫌不够爷们儿呢!” “咳咳,”他把右拳置于口边,轻咳了两声,立马正色道,“好汉不提当年勇,再说了,我林溪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 可是我的相亲大业怎么能就此中断?我清了清嗓子,目光却不由自主地有些躲闪,“可是,我下周末有事……” “程二,不要忘了你今天是为什么跟我到这儿来的!”他眼角微微一斜,眼梢便带了些盛气凌人的气势。 于是我识相地将张开的嘴巴闭上,悻悻地转过身来,开始认命地思索教他做个什么才好。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绵软里透着些甜蜜,“明远,你看这个好不好?” “好。” “哎呀,你怎么什么都说好,我都不知道选哪一个了。” “你喜欢哪个就选哪个,真的都挺好的。” “嘿嘿,咱俩眼光就是像!让我想想。” 我终于听不下去了,转身拉着林溪就要走。却在转身的瞬间,被认了出来。 “一一!”说话的是霍明远,我分明看到他喊住我时瞬间僵下去的脸色,他身旁正一脸明媚笑容的陈晓曦,闻言顿了顿,看向我时却俨然又是一脸明媚的样子。 “嗨!好巧。”我只好冲他们招了招手,“你们慢慢逛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陈晓曦的脸色微红,不知道是愧于见我,还是因为跟霍明远在一起的自带娇羞。她依旧嘴角噙笑看着我,微微点了点头。霍明远却急急地又喊了我一声,语中三分痛苦,二分纠结,余下的竟全是期待。 “嗯?”我看向他,这个带着些阴沉孤冷的男人,现在早已不再是当初阳光爽朗的模样。看着他略带着期待的眼神,我突然笑了,轻描淡写道,“左转拐角处有一家扇子店,以前我和苏晴常去看。她很喜欢那里的扇子,曾经仔仔细细挑了好几把,打算送给我们,后来却说,送扇子寓意不好,所以全自己收着了。” 我分明看到,陈晓曦那一贯明媚的笑,已变得十分惨淡。于是我继续笑道,“那里有一种小骨扇,苏晴说特别适合晓曦,既然你们来了,不妨过去看看,夏天天这么热,有把扇子还是挺不错的。” 说完,我再也不看他们的反应,扯扯林溪,径直向前走去。 “她,还好吗?”走到他们身旁时,他突然闷闷出声。 “你说呢?”我测过脸来,愈发笑得璀璨。苏晴告诉我,都是造化弄人,不是他们的错。我不知道这是苏晴心里的真实想法,还是只是说服自己原谅他们的借口。但无论如何,面对他们时,我无法做到心平气和。 “你能不能把她的联系方式给我……”他的声音低微,脸上的神色更是低到了泥土里。可不知为何,看到这样的他,我的心底却突然生出了一种快意。 “你以为,”我定定地看着他的脸,语调嘲讽,“你还有资格去打扰她的生活吗?” 我清楚地看到他的脸色顿时变得状如死灰,于是再不言语,心满意足地带着林溪离开。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们,两年了,我们已经两年没有见了。毕业后我做了幼师,他俩双双读了研,我亲爱的苏晴早在三年前就去了云南的一座大山,再也没有回来。 我无时无刻都在盼着见到苏晴,苏晴走的那天送了我一盆仙人掌,如今已花开三季,可我与苏晴重逢的日子却仍遥遥无期。造化果真弄人,该回来的人迟迟不回,不该在这儿的却赖着不走。 联系方式……我不禁嗤笑,她到了那样一个地方,你还想怎样联系上她呢?我每月给她寄出一封信,大半年也收不到回信。明明是身在同一个国度,却仿佛处于不同的世界、不同的年代,那个陪我一起哭一起笑一起闯祸一起闹的苏晴,那个如山一样坚强、如风一般灵动的女子,就如风一般飘进了大山的怀抱,不知何时才能飘出来。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心里愁肠百结,无处发泄。 “你……还好吗?”林溪悠悠的声音飘在我耳畔,不禁把我吓了一跳。 “还好啊,”我顿了顿,环顾四周,只见路旁的树木郁郁葱葱,小吃店里的各色饭香直勾肚子里的馋虫。“这个,汉街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大小姐,我们早已经出了汉街了好不好。”林溪微微指了指一旁的路牌,“昭然路”三个字赫然醒目。 “不会吧,怎么走了这么远?”我瞪大眼睛,实在不能相信。 “走了二十多分钟了,能不远吗?”林溪笑着看我。 二十多分钟……我低下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饿了吧?我们先吃点东西,嗯?”林溪摸摸我的头,声音分外轻柔。 “林溪!” “嗯?” “我想去看苏晴。” “好。” “可是,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抬头看他,他的一双桃花眼里泛着层层柔光,像是冬日清晨湖面上暖暖的太阳。平日里邪肆惑人、风流倜傥的姿态早已不复存在,柔和的轮廓,安宁的面容,仿佛处事不惊,能安定人心。 不等他开口,我继续往前走,“走吧,我们回家。” 他却一把拉住了我,我皱眉看他,他笑了,“傻瓜,走错方向了。”   ☆、第6章 聚散无常无关扇 “就是苏晴偷的,我亲眼看到她放到她书包里的。” “你看都从她书包里找出来了,人赃俱获,还有什么好说的。” “臭一一,你给我站住,别以为我真抓不到你!” “一一你别急,我来帮你。” “一一,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早恋,可是怎么办,我那么喜欢他。” “霍明远,苏晴脚扭了,你来背她好不好。” “一一,真好,我们又可以在一个学校了。” “热烈祝贺苏晴同学担任我们新一届学生会主席!” “苏小晴,等你们俩结婚的时候,你一定要给我包一个大大的红包!” “霍明远,你个混蛋,你把苏晴弄哪里去了!” “一一,你说,坚强是错吗?就因为我坚强,我就活该承受所有的伤吗?” “一一,你看,不是每个人都有任性的资本的。有的人任性,是有恃无恐,有的人任性,却只会万劫不复。” “一一,我没办法骗自己,我放不下,我真的放不下。” “一一,也许这样也好,免得我们以后相互折磨、日日争吵。现在发现他不爱我,总比结了婚后才发现要好,不是有句话说,早死早超生么?” “一一,我走了,这个城市里除了你,已经再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但是山里的那些小孩,他们需要我,他们,不会辜负我。” “一一,这盆仙人掌送给你,等它开花的时候,你一定别把花摘了,不是所有的花都只有风干了才能永恒。一一,不要让它永恒。” “一一,日后你就会发现,其实这么坚强粗糙的仙人掌,也是能开出无比柔软娇嫩的花的。” “闭上眼缠绕袅袅炊烟上,红砖墙斑驳旧时光……”我睁开双眼,拿起手机,原来闹钟已响过两遍,而我竟毫无知觉。 我已经很久没有梦到苏晴,已经很久没有做过如此漫长而真实的梦。往事一幕幕就如电影般在梦境里上演,而我不过是梦里的一个观众而已,看着戏里的人哭哭笑笑、分分合合,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跟苏晴的友好关系,是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建立起来的,至今未曾有过裂隙。在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几个人能被我视作如自己生命一般的存在,但苏晴便是其中为数不多的一个。可是,这个如风一般的女子,两年前,如风一般地飘出了我的生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在我们还没心没肺嬉笑打闹的时候,是怎么也没想到会有一天这般天涯远隔的。那时候她精心挑选了扇子,先送了一把给我,我喜欢得不得了,当天就给扇子挂了个坠子,还盘算着让林溪帮忙用柳体在扇面上题了我的名字。 第二天下了好大好大的雨,夏日里的暴雨总是带着一种毁天灭地的气势,豆大的雨滴不管不顾地从高空砸下来,噼噼啪啪地在地上砸出密密麻麻的水涡。天色阴沉得厉害,窗外雾雾蒙蒙,整个世界都不再清晰真切,风雨飘摇,树杈摇曳,是个窝在床上寻求安全感的好时节。 我正在床上躺着把玩扇子上的坠子,那是我买来材料自己做的,虽算不得美绝人寰,到底也是好看。我向来对手工方面甚是上心,一想到苏晴手里还有几把没来得及送出去的,就不由自主地盘算着想帮他们都做好了坠子再送出去。只要搭配的好,肯定能够锦上添花。我凭着记忆在脑海里描摹着那几把扇子的款式颜色,把想到的所需要的材料认认真真地记在纸上,静静地躺在床上等着雨停下来。 可是雨连绵不绝,越下越上瘾。 门铃响的时候,百无聊赖的我正窝在床上与踩着小碎步款款而来的周公招手问好。迷迷糊糊地趿拉着鞋子走出去将房门打开,万没料到,竟看到苏晴湿漉漉地站在面前。 我急忙伸手拉她进来,“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 “原来是想等雨停了再来,可是雨总不停下来。”苏晴冲我笑笑,脚上去没有任何动作,“你别碰我,身上湿得很,我也不进去了,我来找你是想要回一个东西,拿了就走。” “什么东西?” “我送你的扇子,我想要回来,可……”苏晴说着,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我再顾不得其他,伸手就将她拉进了屋子,“我给你拿个毛巾你先擦一擦,待会儿冲杯姜茶,可别感冒了。” 那个时候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苏晴是想要拿回她送给我的那把扇子,更没有想到,她收回扇子的原因,与她苏晴的风格完全不符合。 寓意……那个时候的我,丝毫不知道寓意这个东西,竟然那样重要。 她正坐在沙发上抱着一杯红糖姜茶,我兴高采烈地进去把扇子拿出来,就听她说,“一一,我当时没有想到,送扇子寓意实在太不好,待会儿我把扇子拿回去,再送给你别的礼物。” 其实将扇子给她也未尝不可,但是得知是这个原因,我却还是免不得惊诧了一番,“我的苏晴女神,你什么时候也开始相信这个了?” “有句话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谨慎点没什么不好。”苏晴的神色十分淡然,红糖姜茶的水光映在她脸上,微微有些氤氲。 她向来谨慎,可是在这样的小事上如此谨慎,我总觉得有点小题大做。更何况,这把扇子我很喜欢,我亲自给它配了坠子,还等着林溪什么时候回来给它刻上我的名字。一切都已经盘算好了的事情,我舍不得就这样丢下。 “可你以前不是说,你是决计不会相信那些神神鬼鬼的嘛!”我模仿着她说话时的样子,抑扬顿挫道,“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世界上本来就没什么神神鬼鬼,都是人们在装神弄鬼。” “这不一样。”她的脸微微一红,本来就是绝色美人的模样,此刻鬓发微湿,却丝毫不显邋遢狼狈,只觉得艳若朝霞,足以沉鱼落雁。 “怎么不一样?寓意是好是坏,不也是人们主观强加的?扇子本身又没有什么魔力,我喜欢,它便是好的,我不喜欢,它便不好。”我晃一晃自己精心制作的坠子,颇是得意地问她,“好不好看?” 她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突然笑了,“你很喜欢它?” “那当然。”我将头微微扬起,“哗——”地一下摇开扇子,故作风流地扇了几扇。末了,又作出邪肆风流的样子来,将扇子一合,轻佻地挑起苏晴的下巴,不怀好意道,“小娘子看着面善,从了本公子可好?” 苏晴难得没有抵抗,只是将手中的杯子放下,伸手握上了我手中的扇子,长长的眼睫微微落下,在脸上投下微微阴影。我听到她说,“好,那你先把它寄存在我这儿,等哪一天,我是说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们分散了,到时候,我再把它还给你。” 她向来固执,但却甚少在这样的事情上固执,我瞠目咋舌,“晴晴,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神神叨叨的了,要不我给你钱,直接从你这儿买了这扇子得了,犯不着……” “哪有跟好朋友花钱买‘散’的嘛!”苏晴急道。“一一,你就还给我吧,你要是实在是喜欢,我就陪你再去买一个。” “自己买的不一样啊。”我极力抵抗。 “我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到我和明远分手了。”苏晴顿了顿,终于松开了握着扇子的手,她叹了口气,低头喝了一口茶,再抬起头来的时候,脸上明明带着笑,却透着些破碎的恍惚。“今天早上拿起扇子,幻想送给他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结果想着想着,我就想起了昨晚的梦。” “梦都是反的。”我小声嘀咕。 “我们做美梦的时候,都希望它是真的,做噩梦的时候,却告诉自己梦都是反的。可是美梦往往难实现,噩梦也未必不成真。不过我们安慰自己罢了。”她冲我莞尔一笑。那笑容甚是美好,我看不出丝毫凄凉的味道。 “可是……” “可是万一,噩梦成真了呢?万一我送了他扇子,然后我们分手了,一一,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不会的。”我矢口否认。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两个会分手,就像没想过我和苏晴有一天会分开一样。我们这些人,既然在一起了,就要一直在一起的。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苏晴摇摇头,突然笑了,那是一种恍惚中透露着决绝的笑,让人看了实在心疼。“一一,如果我没有送他扇子,我就可以告诉自己,这是天意,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我送了他扇子,而我们分手了,我就会怀疑,是不是如果当初我没有送他扇子,结局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苏晴……”我捏紧了自己手中的扇子,低声唤道。 “我知道自己这样想很无厘头,可是一一,我不想让自己有后悔的理由,哪怕这个理由再怎么荒诞无稽。”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苏晴面色凝重,一如之前沉重的天色。 不知究竟是太自以为是还是太自欺欺人,那时的我们,以为收回了扇子,一切就都能顺着我们的希望发展,就算不能更美好,至少不会太凄凉。然而如果有些东西注定要破碎,再怎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都是没用的。 那时的她想尽了一切办法来避免分手的诅咒,最终,却还是与他分了手。上天耍起赖来的时候,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苏晴走的那一天并没有如约把那把扇子送还给我,我知道是为什么。那日她捧着一盆幽绿幽绿的仙人掌,笑得前所未有的苍凉。我抱着她痛哭出声,而她,却是半滴泪都没有流。她冰凉的手缓缓地抚着我的背,在我耳畔轻柔地说,“一一,不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然后绝尘而去。 走出大概已有十米远,她突然转过身来,冲我大喊:“一一,这盆仙人掌送给你,等它开花的时候,你一定别把花摘了,不是所有的花都只有风干了才能永恒。一一,不要让它永恒——” 苏晴的话透过潮湿的空气,缓缓地淌到我的耳畔,从此停住。这个世间,没有什么能够永恒,我们苦苦挣扎苦苦追求的一切,往往在不经意间便能化为乌有,一如我丢失了的蝴蝶兰标本,一如,苏晴与霍明远的爱情。 一如,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我的苏晴,如今,几近音信全无。   ☆、第7章 那时我们初相识 小时候的我,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委婉一点的说呢,是很有武侠风范,直白一点就是十分危害社会。 有此外号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幼时的我太过顽劣,最擅长于有意无意地惹是生非。 因为我的存在,不,准确的说,因为我的辣手摧花,爸爸妈妈再不敢在家里养花;因为一不小心踢了林溪家的狗被反咬了一口,然后在家里断断续续哭哭啼啼了几近三天三夜,林叔叔家里再也不曾养狗;因为贪吃一不小心把林溪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已经快孵出小鸟的鸟蛋敲破,林溪为此三天没有搭理我。三天之后,林溪对我的称呼从萌萌哒的“小一一”,华丽丽地蜕变为恶狠狠的“小魔女”。 其实我虽然顽劣,本性还是纯良的,叫我“小魔女”着实是过火了些,不过既然是我惹毛林溪在先,也就姑且随着他叫了。 只是没想到这外号很快便响亮亮地传到了街坊邻居耳中,并以流感的速度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以致于后来我都觉得,不做些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都对不起自己的名号。亏得我生来胆小怕死,才将那冥思苦想良久之后积得的一肚子坏水全部变成了纯净水,少生了许多是非。 按理说,林溪大我五岁,是不会对我的校园生活有太大影响才对。奈何程老爷子向来对自己的女儿太过自信,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心思玲珑、天资聪颖,需得早点入学才不至于埋没于草莽。 当然,事实证明他虽具有识珠慧眼却还是被我这颗鱼目给蒙蔽了,程老爷子心心念念“天资聪颖”的爱女从来没能在学业上让他扬眉吐气,甚至大学刚一读完就丢下书本彻底罢工,兴高采烈地去当了幼儿园老师。此番结果甚是让他捶胸顿足,他总以为也许当初让我多在幼儿园里呆上两年现在的情况就会大不相同。此乃后话。 总之,程老爷子当初的英明决定的结果便是——五岁的我便已与七岁的哥哥姐姐们坐在一起晃头晃脑地背古诗了。再加上我所选择的学校是小学、初中、高中一体的,我大半的学习生涯都被压制在林溪的魔爪之下了,实在是悲乎哀哉! 人常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想来还真是有几分道理。因为从入学起就有林溪“照着”,我的小学生活过得颇为滋润。但也是因为他一天到晚“小魔女”、“小魔女”地叫个不停,学校大部分的人都对我的名字“如雷贯耳”、也对我本人“另眼相待”了。可是天知道,我可从来不曾惹是生非。 如果非得说有什么勉强称得上“小魔女”的行为的话,我想,也就只有帮苏晴澄清的那件事了。 苏晴这个人,从出现在我们学校开始便是一个传奇。据说她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因母亲改嫁,这才随着转到了我们学校。 她刚入学的那一天,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而轰动了整个校园,同学们围堵了我们的教室,争相张望想要一睹其风采,导致我半天都没能挤出教室去,后来还是学生处老师前来疏通,我才趁着间隙溜出去上了个厕所。 美貌这种东西,最经不得口耳相传,每个人添点油加点醋,听者便能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幅绝色的美人图来,等后来终于得见真人了,便会大失所望。总之,有关苏晴美貌的传言很快便在大家的感叹唏嘘、垂首叹息中消散了。 只是那股热浪刚散去,新的浪潮便席卷而来了——苏晴在月考和期中考试中连续名列榜首,并超出了第二名很多分。这给大家的震撼远远超出了她刚入学时所造成的轰动。一时间,苏晴成了我们小学部的红人,也成了中学部的名人。 彼时的我们正上五年级,正是开始注意自己的容貌、并偷偷给隔壁班的男生递情书的年纪。身边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个比自己好看很多的女生就罢了,还是个才貌双全的主,也无怪那些本身就不够闪耀的女生妒从心生、栽赃诬陷了。 其实,要说这事的确是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奈何天意如此,非得让我目睹事情的始末。 那天上完体育课后教室里便开始乱作一团,几个平时的大姐大颐指气使地嚷着要一个个地搜包,这尖锐的声音下,还隐隐地起伏着几声抗议和啜泣。 我还没来得去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便被林溪一声“魔女”给叫了出去,等我回来时,故事却已经接近了尾声。 “就是苏晴偷的,我亲眼看到她放到她书包里的。” “你看都从她书包里找出来了,人赃俱获,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拨开人群,看到苏晴的课桌上赫然躺着张婉的钢笔,周围满是散落的书本和文具。 这支钢笔如此熟悉,我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你不知道,张婉上个月过生日的时候,她爸爸送给了她一支钢笔,她喜欢得不得了。 今天上完体育课回来却发现不见了,原来是被苏晴偷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小a把“偷”字咬的很重。 “我没有偷。”苏晴倔强地咬着嘴唇,看得出有泪花在眼眶里滞留。 “我都看见了,体育课上有一阵子我身体不大舒服,就跟老师请了假回来趴会儿。我说怎么看苏晴鬼鬼祟祟的,原来是偷了张婉的钢笔。” “你胡说,我没有!”苏晴大喊着反驳,她的手紧紧地绞着衣角,白皙瘦削的手指骨节分明,看得出在强忍着颤抖。 “别狡辩了,都有人看到了。” “就是,自己买不起,就偷别人的,一点教养都没有。”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成绩好又怎么样,没想到人品这么下贱。看你……” “你们确定是苏晴拿的吗?”我拧起眉头,拿起桌上的钢笔凑到眼前看了看,又放回了原处。 “那当然了,我们都看见了呢!再说了,钢笔都从她书包里找到了,不是她是谁?!”小a说着,拉了拉小b的胳膊,朝她道,“你说是吧?” 小b颇是配合地附和了两句。 我继续皱眉,“不会吧?” “怎么不会了,就是的!”小b继续道。 “不对啊,”我把眉头皱得更紧了,“前段时间长跑比赛时我扭了脚,最近体育课一直都没上过。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办公室里帮老师整理东西,但没事做的时候我还是有时间到处溜达着玩一玩的……” “什么意思?”小a问道,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来的奇怪。 “今天我从教室门口经过的时候看到了。”我接着说。 “你也看到苏晴拿了?”同学c问道。 “我是看到有人拿了,但不是苏晴啊。”我看了看苏晴,又看了看罪魁祸首,我看到她怯怯地往后面缩了缩。 我想,我终于可以做一次大侠,来一场华丽丽的英雄救美了,于是模仿着电视里大侠的调调,说道,“我跟苏晴的关系也还没有跟你们铁,当然犯不着替她撒谎,可是,你们干嘛要这样栽赃她?” “我没有栽赃她,明明钢笔就是从她书包里找到的。”小a急了。 “可是我明明看到,这钢笔是别人放进她的书包的。”我扫了大家一眼,奇怪道,“你们难道都不看电视剧的吗?宫斗剧里最喜欢演这样的戏码的呀!栽赃嫁祸,贼喊捉贼。” 大家面面相觑,我分明看到,有些人的脸色,已经变了好几个色。 “那到底是谁偷的呀?”一个男生突然插话道。 “是——”我看着大家一个个神态各异的脸,正想把罪魁祸首揪出来,就听外面林溪大喊了一声,“一一,你怎么那么慢!” 于是我急忙把已经到了口边的话给收了回去,笑着去收拾自己的书包,“我才不告诉你们呢!反正不是苏晴就是了。都放学这么久了,你们一点都不急着回家呀?我可是要跟林溪哥哥走了。” 我想,其实我在学校里之所以一直顺风顺水,一方面,是因为我无论待人处事还是成绩表现都趋近中庸,虽未必讨人喜却一定不至于讨人厌;另一方面,就全仰仗于林溪。 由于他在外貌和才干方面都是与苏晴一样的人物,又比苏晴有着更为幸福的家庭和早早“占地为王”的先天条件,一般人都会在他的淫威之下让我三分。 果然,有人看了看窗外,嘟囔着什么离开了。 还有人嚷嚷着想知道真相,却被同伴们拉着走了。 人群散了。 然后我听到了苏晴抑制不住的啜泣声。我想,美女不愧是美女,哭起来都这么别具一格。换作我,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我早已哭得呼天抢地、满脸是泥了。 我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冲她傻傻地笑笑,“我们交个朋友吧!我虽然笨笨的,但是林溪很厉害的,有他在,没人敢欺负你的!” 她突然抬起头来,泪珠还悬在眼睫上,然后无声地落下来。 我指指窗外,冲她笑道,“呶,看到了吗?那就是林溪。” 然后我就看到她微微地笑了笑,如雨后的樱花初绽,她说,“程一一,谢谢你。” 也许是因为她的笑容带着一种不属于我们那个年龄的凄美,所以让我看得心疼。又也许,是我从小到大终于得以有机会堂堂正正地做一次“女侠”,所以想一直将自己这个形象竖立下去。那日我看着苏晴那恍惚的笑容,突然便下定决心来,这个女孩子,从今以后,我要好好照顾她,再不能让她受任何人的欺负!   ☆、第8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 在我跟苏晴结为好友之后,我才知道,在我之前,苏晴在我们学校也是有一个朋友的。那个女生叫陈晓曦,与我们同级,但不在一个班。 听苏晴说,她和陈晓曦是在幼稚园时就认识的,那时候陈晓曦住在外婆家,直到上了小学二年级才被爸爸妈妈接到a市。苏晴说,虽然那个时候年级很小,甚至都不懂得什么是友谊,她俩的关系可一直好得不得了。 苏晴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没想到两个人相继辗转,最后竟然转到了同一所学校。 于是,我认识了陈晓曦。 人们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想来实在不假。苏晴的这个朋友,虽然长得不如苏晴那么好看,却是心思细密、善解人意,很是让人喜欢。 于是,我与陈晓曦也渐渐成了好朋友。 我的世界突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像是突然找到自己的磁石了一样,拼命地往苏晴身边吸。与林溪一起吃饭的习惯不知不觉便消失了,我开始带着苏晴一起去吃饭,开始等苏晴一起回家,开始与苏晴一起分享我的小秘密,开始把我最得意的作品从林溪那儿转移向苏晴。 我的转变是如此之突然,以致于林溪对我说话都有一些阴阳怪气。我甚是不解,林溪却笑着跟我说,他乐得丢下我这块牛皮糖。 于是我笑着跑去找苏晴了。 自从跟苏晴皆为好友之后,我整个的生活,都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起来。 其他方面姑且不提,就我每天收到的雪花般的纸片,就能让我折出一片花海来。因为这,我的折纸技术有了质的提高,此乃后话。想来美之所向,是人人都有的。也无怪乎我一直市场惨淡,而苏晴和林溪却蜂花浪蝶不断。只是,苏晴与林溪最大的区别便是,苏晴从来不屑于搭理那些各色各样的情书与告白,而林溪,则会拿着那些他所谓的文采斐然的情书与我“分享”。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区别,我一向对苏晴的□□方面上心得紧,甘于做她的丫鬟红娘并乐此不疲。而对于林溪,却每每嗤之以鼻。 直到有一天,苏晴突然正色对我说,“一一,以后不要再帮我收情书了,我绝对不会早恋的。” 以我顽劣的性子,自然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就真的从此罢手。只是,多年的朝夕相处、推心置腹,让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对她顽劣起来。 我们一起把自己的心事写在沙子上,然后看着浪头打过,一切都平坦齐整如初;我们一起爬到城郊最高的那座山顶上,大喊着要幸幸福福地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们把自己的心愿写在孔明灯上,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悄悄地送往天上去;我们一起在校园里某个隐秘的角落里种了一株鸢尾和一株太阳花,隔三差五地去施肥浇水;我们……别人只说上天眷顾她,给了她倾城绝美的容貌又给了她惊才绝艳的才情,只有我知道,在这些光环的背后,她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辛酸与苦涩。 在我每天只知道看看电视、聊聊八卦、做完作业就扎在屋子里折纸剪花的时候,她却已然练就了一手好厨艺。之前的传言半真半假,她的确幼年丧父,现在也的确是随着母亲一起住在继父家里,可是,却不是因为母亲改嫁才转入我们学校的。她的继父原来也做了一笔好生意,只是云谲波诡的商场总是太容易生变,在她上四年级那年,她的继父因为决策失误又太过轻狂,一夕之间便是一败涂地。后来他带着她们母女俩一起辗转到了a市,决心重振旗鼓,却又屡屡碰壁。于是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终于性情大变,平时在家里挑三拣四不说,竟还有了暴力倾向。 苏晴有一天哭着跟我说,一一,我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让我妈妈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说这话的时候,就好像是在用血呐喊,毅然决然,不容置疑。 我知道这棵根在她的心里扎得有多深,那种咬牙切齿、血肉模糊的拼搏与努力,如荆棘鸟般孤注一掷的决绝与执着,让人看了不由心疼,却也无可奈何。 就是这样一个苏晴,让我怎么对她顽劣的起来? 于是,苏晴的生活渐渐地又一次平静了下来,而我,因为常常要为了拒绝那些狂蜂浪蝶费上许多口舌,舌口都变得伶俐了许多。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个月之久,我终于也不胜其烦。于是有一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出了我用得最为顺手的那把剪刀,在众人的注目下,哗哗哗几下就把那纸不知写得如何惊才绝艳的情书剪成了一朵窗花,然后一巴掌拍在他的胳膊上,很帅气地说了句,“记得回去贴在显眼的地方,以便于日日祭奠你这份还没来得及萌芽就已然猝死的单相思。”然后扬长而去。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我一时在初中部名声大噪,让我帮忙给苏晴递情书的人渐渐少了,让我帮忙剪花的人却越来越多了。 当然,还有一件让我难以启齿的后果便是,那日我的姿态实在太过潇洒,没有惊艳到周围的同学却直接惊动了教务处的老师,老师看着那地上七零八落的纸屑,直接罚我打扫了一个周的卫生。 此事传到林溪耳中,让他笑了很久。 为了不让他向我爸妈报告,我很狗腿地用四种不同花色的纸,给他剪了“梅”、“兰”、“竹”、“菊”,并小心翼翼做成书签的样子,打算亲自给他夹在书里。 可是当我做好了这一切,正站在林溪的教室外面等他回来的时候,有一个学长却不怀好意地冲我眨了眨眼,阴阳怪气道,“小公主啊,你别等了,你的林溪哥哥今天办了一件大事,不会回来了。” 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流言已经如潮水一般涌了过来。我这才知道,林溪打架了。 他们都说他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我虽不如他们读书多,却也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当下便恼了,恨恨地冲他们吼叫,“你们别胡说!” 他们却对我嗤笑,“以前还以为你是林溪的心头肉,现在看来,原来他心里还另有所属啊……” 那日我气得浑身发抖,但看着他们一个个不怀好意又带着些盛气凌人的样子,终究是什么都做不了。我把手中精心制作的书签奋力扔在说话的人身上,气势汹汹地便跑开了。林溪打架了,我得去看看他有没有受伤,我得先去看他。 我在教务处窗外拼命地透过窗子往里看,可是灰色的窗帘严严实实,阻隔了屋里屋外的两个世界。外面几个跟林溪玩得好的学长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冲我宽慰地笑笑,“你不用担心,林溪没事。”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问他。 他却只是看了看窗子,拉着我走开,“一会儿他就出来了,等他出来,让他跟你说。” 林溪打开门出来的时候,他的校服又皱又脏,像是受尽了凌虐。眼角有一块很大的淤青,在原本俊美无比的脸上飞扬跋扈,看起来格外难看。嘴角也破了,鲜红的血已经凝固,我却总觉得它还在源源不断地流着。他显然一出门就看见了我,径直走在我面前,抬手摸了摸我的头,扯着破了的嘴角冲我笑笑,于是我“哇——”地一下便哭了。 很久之后,我才哽咽着跟他说,我答应给他做的书签被我扔了。他抬手将我哭乱了的头发整理好,突然笑道,“没关系,一一,现在,你手里也有一个我的把柄了。” 可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把柄。 我问他为什么跟人打架,他却只是笑笑,什么也没有跟我说,任我怎么死缠烂打都无济于事。直到我抹了抹眼泪,抽泣着改口,说“你以后不要打架了”,他才终于定定地看着我,开口说了一个字,“好”。 没过多久,整个校园便传遍了一个消息——林溪和小曼姐在一起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冲冠一怒,为的便是小曼姐。 我这才明白,原来我手中的把柄,并不是林溪打架的事情,而是他与小曼姐的早恋。 一切,终于风平浪静。 林溪和小曼姐的恋情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苏晴依然保持着她年级第一的宝座,我依然在一个不高不低的水平徘徊来徘徊去。同班同学小c与隔壁班的小d的地下情都快打到地上来了,我还没搞明白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雁过留声,流水无痕,我们的初中生活就那样一晃而过。 然后,时光踢皮球似的把我们踢到了高中部,林溪却已经置身于远方的某知名大学。虽然他也会时不时地给我写信,偶尔也寄一些好吃的给我,却终究不能像以前那样一起玩笑打闹了。 为此,我惆怅了许久。也许是因为我向来藏不住自己的表情,也许是放假前后我的反差实在太大,苏晴常常取笑我说,我是一日不见林哥哥,就如三秋已过。 “他不在我开心着呢!”我给了她一记白眼,哼哼着,“从此以后这就是我的天下了,就算我再怎么惹是生非、为非作歹,都不用担心他会回家向我爸妈告状了呢!” “就你?”苏晴对我的话嗤之以鼻,“你能掀起什么风浪啊,最多也就让老师罚你值日一周呗。” 于是我不说话了。 好像,我只是习惯了林溪在的日子,习惯了听他在我耳边冷嘲热讽,习惯了把自己的残次品都往他那里堆,习惯了放学后,和苏晴一起跟在他和小曼姐的身后,慢悠悠地走。 没有他在,我也扑腾不出什么来。 没有他在,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 又好像有什么不同了。   ☆、第9章 红娘变身电灯泡 我本来以为,没有林溪的高中,应该就算是不完整的高中了。却不料,人生也跟做手工一样,一不小心割掉了一块儿,就会马上有一些别的材料来填补。虽然,未必真的填补得恰到好处。 高一那年,在我被数学折磨得晕头转向、不知东南西北的时候,一头撞向了霍明远。这一撞不要紧,竟然撞出了苏晴的爱情。 想来“不由自主”这个词实在是最霸气无理的了,一切的一切,不管合理不合理、合情不合情,只要用上这个词,就都能合情合理、顺理成章了。 苏晴说,她最喜欢《牡丹亭》里的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说,在她看到霍明远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全是这句话在回响。 然后她就知道,她已经不可救药了。 我不知道霍明远当时看到苏晴时是什么感觉,像苏晴这样的名人,他自然早就有所耳闻。不管倾慕也好,不倾慕也罢,总该是知道她的。我甚至在想,也许在苏晴刚入学的那一天,他也曾堵在我们教室门口试图一睹芳容过,也许那些被我折成纸花的情书中,有一封是他亲笔所写,可惜,苏晴连看都不曾看到过。 我不禁为他俩扼腕叹息。一时间竟忘了,原来我也曾有那么一刻,以为会撞上自己的爱情。 总之苏晴和霍明远就那么顺理成章、明目张胆地在一起了。在我们学校,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谈恋爱是不允许,但只要能够不影响学习,学校也不介意让大家共同进步。这无疑为他俩的爱情诗篇奏响了喜气洋洋的序曲。 从此我们的队伍再次壮大了起来,我、苏晴、霍明远还有陈晓曦,渐渐地成了四人组合,虽不能说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却实实在在是有你的地方就会有我的存在。 还记得当初苏晴曾说,她与陈晓曦有缘分,连转校都能转到一起。其实这话说得实在是有些欠妥,毕竟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她俩都没有分到一个班过,也因此,事实上,陈晓曦并不常常与我们在一起。 只是不知为何,进入了高中部以后,陈晓曦却主动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犹记得那是个很是明媚的午后,陈晓曦在课间跑到我们教室门口,笑着说要我们放学后等着她。那时颇为灿烂的阳光闪在她的脸上,一半张扬,一半静谧。我也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默契,她只说过那一次,却成了永远的协定。 那时毕竟年少,喜欢热闹。 我渐渐地习惯了没有林溪在的日子,每日与他们一起读书算数、嬉笑打闹,日子过得甚是惬意。 只是我不明白,陈晓曦的脸上为什么常常流露出落寞的表情。我曾问过苏晴,可苏晴说,也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不足与外人道、不愿让外人知晓。 于是我再不言语。 我每日都在苏晴与霍明远之间充当着红娘的角色,虽乐在其中,却也觉得有些莫名。也许身陷爱情的人都有这样的通病,明明可以光明正大地做的事,却偏要偷偷摸摸的进行。 霍明远说,做得太堂而皇之,就没有惊喜。 我在心里暗自咋舌,就怕明明是想制造惊喜,却一不小心弄错了个字,便成了是惊吓。 然后霍明远就笑了,一一,我之所以来问你,就是想让你帮我看看,这样,她会不会觉得惊喜。 于是我恍然大悟。 于是我就更屁颠屁颠地给他出谋划策、为他俩忙活了。从苏晴的饮食偏好到生活习惯,从她喜欢的杂志到讨厌的明星,从她最爱的泰迪狗到最害怕的毛毛虫,我把所知道的点点滴滴,倒豆子般全倒了出来,真的是事无巨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然,我不晓得霍明远究竟记住了多少。我只知道,那日的霍明远听完我的话后,立马请我周末跟他们一起去游乐场玩耍,以作为答谢。 我自然点头如捣蒜,没有拒绝的道理。 我想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霍明远一定宁愿被打死也不会那样做。因为那一天,我愣是把他俩的浪漫约会变成了灾难现场。 其实事情也着实怨不得我,胆子都是天生的,只听过吓破胆的,还没听过练大胆的。好吧,我的确听过胆子越练越大的,但是对于我这种天性驽钝的人来说再励志也没用啊,除非我吃了雄心豹子胆,当然,前提是我得有胆吃。 总之,我这个生性胆小的人成功混入了他们的行列,夹在他们中间进了游乐场。 那日天气晴朗,惠风和畅,淑女窈窕,君子文雅。我一路心花怒放,哼着不着调的歌,拉起苏晴就往前跑。 霍明远从身后追上来,笑着问我们,“要先玩哪个?” 苏晴转头看我,我眼珠子转呀转,问霍明远,“你去过鬼屋吗?” 苏晴顿时便有些瞠目结舌。 霍明远似是一直在看地图,所以没有看到苏晴的表情,我生怕他看到苏晴的表情之后会怜香惜玉、见色忘友,于是赶紧紧了紧苏晴的手臂,朝她挤眉弄眼。我的挤眉弄眼显然出了效果,苏晴半是愕然半是忍不住好笑,待霍明远抬起头来看我们时,已经全然不是之前那仿佛受了惊吓的样子。霍明远笑着指了指西边说,“小时候去过,大了之后就再没来过了。嗯,鬼屋应该是在那个方向,怎么,要先去那边看看吗?” 我又是点头如捣蒜。 哪知苏晴这个时候又临时叛变,丝毫不留情面地戳了戳我的脑袋,笑骂道,“瞧你那两眼放光的样子,待会儿有你哭的。”说罢,又把目光转向了霍明远,脸颊明明有些羞红,却依旧笑着开我的玩笑,“还是先玩一些温和的吧,别一下子用力过猛,把一一的胆子吓破了。” 于是我们中和了我俩的意见,选择了一个既不至于太过刺激又不至于太过温和的项目——家庭过山车。说实话,我对我们最后这个选择实在是很不以为然,一想“家庭过山车”,必定是小孩子都驾驭得了的游戏,我们三个堂堂正正的高中生,选择这个未免有些“大材小用”。 然而不论如何,我们总归是上去了。 事实证明,我果真是太瞧得起自己了。这个选择确实担得上“大材小用”四个字,只不过“大材”是过山车,“小用”是我。 从过山车启动开始,我的耳膜里震荡的便全是我的声音。我从来不知道我有这么好的嗓门,简直可以去给恐怖片的女主角配音。 于是霍明远与苏晴吓坏了,一个跑去买水,一个扶着我拍着我的背。而我,手里拿个塑料袋正干呕不止。 苏晴在一旁自责不已,说什么早知道这样,应该先带着我去鬼屋的。 我双腿发软、喉头难受,实在是无力说半句话。 后来霍明远回来了,递给我矿泉水的同时手里还摊着两片晕车药,“一一你平时是不是常晕车。” 是的,我晕车,晕得很厉害。 我和苏晴都是从来没有去过游乐场的主,一到游乐场,新鲜感便已冲至五脏六腑,什么项目危险不危险,自己承受不承受得了,早已被抛之脑后了,看着什么好玩就想冲上去试试。其实我并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好玩的地方,我爸妈却从不带我过来玩,任我怎么央求都没用。林溪说,那是因为我爸妈深知自己的女儿是什么样的德行,所以从不做得不偿失的事儿。我只当他是在取笑我。 现在我却明白了。 等我缓过来之后差不多一个小时都过去了,虽然期间我曾多次告诉他们让他们先去玩别的,我一个人坐会儿就好,苏晴却是怎么都不同意。 在我终于重新生龙活虎起来之后,苏晴就立马说要带我去鬼屋。我想,她是不想让我太扫兴吧!虽然知道我胆小如鼠,实在不像是能进得了鬼屋的主。但其他的项目哪怕再怎么温和,也能让我天旋地转、云里雾里。 “明远,你到一一右边去护着她,她胆子可小了,指不定待会儿吓成什么样呢!”在进鬼屋之前,苏晴笑着扯扯霍明远的衣角,向他示意。 我看到霍明远的表情瞬间变得甚是怪异。 “放心,我这一次绝不会拖后腿的!”我咬咬牙,信誓旦旦。 苏晴笑了笑,没有言语。 于是我紧紧地攥着他们的手,视死如归地迈步走了进去。 鬼屋的情景模拟的十分真实,夜黑风高,电闪雷鸣,周围都是荒山野冢、棺木成群。时不时地,会有僵尸从棺材里爬出,声音凄厉,步履诡异。 我想我一定是因为太专注于周围的棺木,才会忽略了身前的陷阱。总之当我回过头来时,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只血淋淋的手,颤颤巍巍、骨瘦嶙峋。 瞬时把我吓得魂飞破散。 我边大叫着边使出浑身的力气乱打一气,苏晴使劲抱着我,说,“一一,那是假的,假的!” 一片兵荒马乱。 我不知道最后我们是怎么走出去的,我记得外面的天空还是很晴朗的,可霍明远的脸色却不怎么好看了。 “霍明远,你被鬼打了呀!”我端详他半天终于找到了症结所在,不由大惊失色。 “是,被鬼打了。”霍明远抽了抽嘴角,话里总带着股咬牙切齿的味道。 “没事,我替你报仇了,我刚刚狠狠地揍了那只鬼一顿呢!”我略一沉思,立即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就见苏晴在一旁笑得双肩直抖。   ☆、第10章 人群深处多寂寥 在晨华学校,每个人都有四次分班机会,入小学一次,升初中一次,刚升入高中一次,高二文理分班一次。据说,这样安排便于学校管理,便于老师教习,也利于学生的学习、成长。 前两者嘛,我是不大清楚,只是后者,我可是深受裨益。我是前世做了多少好事才让上天如此厚待我,除了高二文理分班时不得不与苏晴分道扬镳外,其他时候一直都在同一个班时刻相伴。 或许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与别人的关系,都仅仅限于萍与水而已。你是萍,我是水,偶然相逢,却从不相依。 幸而她非浮萍,我也不是流水。 高二那年文理分班,苏晴与霍明远终于修成正果,再不用忍受异地之苦。与其说是缘分,倒不如说,是苏晴的优异成绩在老师那里施了魔力。 而我,思虑再三,还是进了让大家都头大的文科班。 在分班之前,林溪曾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以一个过来人兼哥哥的身份对我进行了苦口婆心的教诲。只是不巧的是,那日我的心里驻下了铜墙铁壁,任你七十二班武艺加三十六计,白费力气。 其实我知道,大家都觉得我幼稚,觉得我意气用事、不计后果。 也许我不该告诉他们,我讨厌学物理,只是因为物理老师在课堂上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一个人,从一百层楼上跳了下来,这只是一个自由落体运动而已。 而我,一想到那触目惊心的画面,就免不得对物理嗤之以鼻。 爸爸妈妈刚听到我这个所谓的天大的理由时,愣了片刻之后都笑了起来。 他们说,傻女儿呀,老师打个比方而已,你还当真了。 我反驳,可是地理老师就绝不会打这么没有人性的比方。 他们笑了,一一,不要因为老师的一句玩笑,耽误了你一辈子的前程。 我也笑了,我才不要为了这么一门没人性的学科,奉献出我一辈子的前程。 于是笑容在爸爸妈妈的脸上凝结了。 然后,他们找到了林溪。 没有人理解,为什么这么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人的选择。 没有人理解,为什么有的人明明很任性,却好似还受了别人的委屈。 那日林溪在电话里的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抑扬顿挫、循循善诱,从我自身的特点,到未来的生活就业,一边挖了坑,一边放了糖,就等着我笑眯眯地往里面跳。 他调笑,“一一,你自己想想,像你这么神经大条的人,怎么驾驭得了这么细腻繁杂的文科呢?” 我也笑,“我乐意。” 他再笑,“一一,你想想,你那么喜欢做手工,那些风花凝胶的工艺,各种调色的技巧,化学和生物都能教给你。文科能教你什么呢?” 我继续倔,“手工不过是乐趣,再说手工老师都会教我的。” 他继续诱导,“你就不想有一天能超越老师,自己创作些有意思的作品?” 我顿了顿,“那,你能让我不用学物理吗?” 林溪又笑了,“傻丫头,没有什么选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你总要学会割舍和忍耐。” “那我就不干!”我咬牙。 “一一……” “我就不要学物理。” “一一,你别任性。” “我没有任性。” “一一,你看,你看我和你小曼姐,你看我们的选择,这样多好。” “我是程一一。” “嗯?” “我不是小曼姐,”我顿了顿,长呼一口气,“也不是林溪。” 我记得后来林溪对我叹了口气,苦口婆心道,“一一,人生在世,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遵从自己的心意。你不要任性。” 于是我二话没说便挂断了电话。 我知道人生一世,可能会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很多的身不由己。可是,在我还能够遵从自己的心意时候,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如果明知道那样选择会让我不快活,为什么我还要那么选择呢?如果总是一味地屈服、迎合与退避,难道不会弄丢了自己吗? 那晚月光皎洁,落地如霜。我坐在窗前,剪了一夜的窗花。 第二天,我顶着一架黑框眼镜,目光炯炯地告诉苏晴我的决定,然后趴在座位上偷偷打了一天的盹。 那天下课之后,我听见苏晴在我耳边说,“一一,难得你胆大一次,就坚持到底吧!人生,毕竟是自己的。” 于是我忍了一夜的泪水瞬时决堤。 我转身抱住苏晴,哽咽道,“以后不在一个班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苏晴摸了摸我的头发,没有说话。 一切,终于尘归于尘,土归于土。 我们还是一起上下学,一起去食堂吃我们最爱的板栗鸡,一起讲笑话逗彼此开心,一起分享彼此的心事与小秘密。 与分班之前最大的不同就是,以前常常需要通过我牵线搭桥、传递消息的霍明远,再也不需要我这个小红娘了。 我依然喜欢粘着苏晴,喜欢在有她的地方肆无忌惮,尽管那些个地方,总还有一个霍明远。 只是渐渐的,迟钝的我也开始发现,其实,一切,都已不复往昔。 也许每一对情侣都不喜欢在你侬我侬的时候,旁边还有只巨大型的电灯泡。 哪怕这只电灯泡对她很重要。 也许“重色轻友”是人之常情,也许爱情总是比友情更容易使人沉醉,又也许,距离这个奇妙的东西,真的能把咫尺和天涯颠过来又倒过去。 总之,我的苏晴,自从跟霍明远分到了一个班,就再也不是我的苏晴了。 之前我粘着苏晴的时候,霍明远双手环在胸前,冲我哼哼,“程一一,你已经霸了她六年了,还不该让着我点。” 说得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应当。就好像真的是我太霸道,太不应该。 刚开始苏晴还会挽着我的手臂朝霍明远笑,“我跟一一谁跟谁呀!我喜欢被她粘着霸着。” 然后我就二二地伸出一把剪刀手,不顾形象地对他扮出巨丑的鬼脸。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苏晴渐渐不再帮我了。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苏晴开始摸摸我的头发,“好一一,咱们好女不跟男斗,就先让他这一回。”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不等霍明远开口,苏晴便会朝我微笑,笑得甜蜜,甜蜜得不像苏晴,“一一,今天中午我们要出去一趟,不要等我吃饭了。” 刚开始我还会一脸揶揄地开她的玩笑,“重色轻友啊小晴晴,有了明远哥哥就不要闺蜜了。忘恩负义呀苏女侠,得成眷属了就不要红娘了呀!” 然后看她说起话来再没有往常的伶牙俐齿,满脸绯红的样子,笑着把她推给霍明远,“你可得把我们苏大小姐给伺候好了,你看我们苏晴为了你都不要我了。” 只是渐渐的,我的苏晴,终究还是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叫她一起去逛街的时候,她对我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远约好了要去城西。” 我叫她一起去看电影的时候,她说,“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远约好了要一起做数学题。” 我叫她一起去跑步的时候,她说,“不好意思啊,一一,我每晚都跟明远一起到操场上跑两公里,实在是没有力气。” 有的时候,我会嘻嘻哈哈地笑着扯扯她的衣角,“那加我一个呗。” 然后看着她嘴角不自然的笑,再笑着补一句,“我开玩笑的,我找别人玩儿去,才不做你们的电灯泡呢!” 然后回班里跟同学们嬉笑,画画、折花,写信给林溪。 于是我开始明白,原来老天的手艺还不如我,不但不会修补残缺,还要在残缺的旁边再剜掉一块去。 我所以为的收获了霍明远,原来只是个美丽的误解而已。我谁也没有收获到,却渐渐失去了我的苏晴。 有时候少了苏晴和霍明远,我跟陈晓曦会一起对影自怜,大叹一声“同时天涯沦落人”,再来一句“不如怜取眼前人”,然后各自抖落鸡皮疙瘩一地。 我总说其实陈晓曦的情况比我好的多,至少都是理科生,一起做做试卷讲讲题也是好的。不像我,一下子就成了局外人。 可陈晓曦总说,身在局内却入不了局里去,才是真正让人难过。 说实话,她的话弯子好像转的有点大,我有些晕。 只是,有的时候,我真的会觉得,我、苏晴、霍明远和陈晓曦,其实,我才是来得最晚的那一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只我一个人流浪在外,无端漂泊。 以前邻居阿姨曾跟我妈说,你家一一性子真好,不过人缘好是好事,可得好好看着别让别人欺负了去。 我记得我妈当时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她不欺负别人就罢了,别人谁还欺负得了她!这孩子,看着对人好,其实心闭得紧紧的呢。哪能对谁都掏心掏肺的呢! 我当时虽然嘴硬着说了个“哪有”,其实心里赞同的紧。 其实,长那么大,真正走进我的心里的,只有林溪和苏晴而已。 只可惜,一个远在天涯,一个远在咫尺天涯。 我挑了张淡黄色的纸,剪了一支素心梅,附在信里,寄给林溪。   ☆、第11章 都说恋爱使人傻 我很快便适应了霍明远横亘在我和苏晴之间的感觉,虽然难免有时候会有些失落,却也没什么大的关系。 其实我很明白,就算没有霍明远的存在,我与苏晴也未必就能如以前那般形影不离。文理分班之后,差不多就等于个人走个人的路了,想像以前那样时时刻刻都把彼此系在腰带上,只是痴心妄想吧!就如林溪的离开,命运的车轮自有它的轨迹,我们改不了,逃不掉,只能笑着接受,然后给自己时间慢慢适应。 不过是又多了一个霍明远而已。况且,在我不在的时候,他还可以陪伴苏晴,让苏晴不必像我这样孤单。这样想来,似乎,我还要谢谢霍明远。 我还是常常做了手工品送给苏晴,还是常常跟她玩笑嬉闹,有时候迷惘的时候,也会找她出出主意;而她,也依然会跟我分享她的小秘密,会把心事说给我听,也会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给我补习数学。我们走向不同的方向,却从不曾分道扬镳。我们唱着不着调的歌,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春夏秋冬。 高二上学期过得很快,第一片冬雪落在校门口的那株腊梅上的时候,苏晴正和我一起倚在我们教室门口的栏杆上。她美目流盼,脸颊上有两朵淡淡的红云,说话间,那两朵红云愈发的娇艳欲滴,“一一,明远还有一个月就要过生日了,你说,我送他什么好?” “这还有一个月呢,急什么?”我看她那一脸娇羞的模样,便忍不住想要取笑一番,“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说的是不是就是你这样的?” “一一!”苏晴秀眉一拧,转身就要离开。虽然知道她只是做做样子,我还是很配合地反手拉了她一把,讨好的笑笑,“苏晴大小姐,我错了,您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跟小的计较了。小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不用你给我赴汤蹈火,”苏晴回眸一笑,拧了我一把,“就会说好听的哄人,还不快给我出出主意?!” “要不,”我伸出手去接了一片雪花回来,“送他一盆万年青?一年四季从头至尾葱葱郁郁,既让人赏心悦目,又能寓意你们的爱情万年如初。多好!” “听起来是挺有道理的……”苏晴微微点了一下头,突然又瞠目结舌地望着我,“程一一,就算你家没养过花,你也没必要每次出主意的时候,都拿花草盆栽当万能药吧!” “没有啊。”我的眼珠子提溜提溜转了许久,还是觉得这罪名担得有些冤枉。 “你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是一束鸢尾花,第二次,是一把醉蝶的种子,第三次,是一盆风铃草……”苏晴说话的时候,还扳着手指头,深情专注得不得了。 “鲜花配美人嘛!”我理直气壮。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给班主任送生日礼物,全班50个人,只有你一个人提议送盆秋水仙;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演讲比赛拿了奖,班长领着我们商量怎么处置奖金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提议买两盆蓝香芥摆在教室里;初二的时候……” “苏晴你记忆力实在是太好了,这都记得这么清楚!”我不由感叹。 “是你每次提的花名都太生僻,我特意回去查的……”苏晴扶额,“程一一啊,你能不能换个招啊!就算你叫一一,也没必要每次都这么统一吧?”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那让我再好好想想。” 于是我深思半晌,终于茅塞顿开,“出去买礼物的话,既花费钱又显得没诚意,还不如自己动手做,不管做些什么,礼轻情意重。” “那你说,做什么好?”苏晴也笑了,“你可是这方面的行家,得好好给我出出主意。” 我自然不能辜负苏晴对我的信任,当即愉快地把担子挑了下来。两天后,我得意地带着我的方案一、二、三、四、五,当着霍明远的面把苏晴拐到了一个犄角旮旯里,如此这般慷慨激昂地大说一通。 最后,综合各种方案,苏晴的选择是,给霍明远打一条围巾,做一个卡套,还有一套书签和一个笔筒。 说实话,当我知道苏晴的选择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的。这四样东西,除了围巾,都是我的主意,又简单,又实用,又能让霍明远时时刻刻带在身边,不至于压箱底。 送他个卡套,从此以后他每天吃饭打卡的时候都会想着苏晴。人是铁,饭是钢,这个卡套必定一天都不能离了他。 送他套书签,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他在看什么书,翻开第一页,想到的都是苏晴。 送他个笔筒,在他的学习生涯中,只要他还在学习,只要笔筒还健在,就能一直陪着他。 …… 其实,在我说这些的时候,是做了十足的准备等着让苏晴取笑一顿的。像苏晴这样的女神,自然不像一般的凡夫俗子,巴巴的黏在男朋友身边,恨不得让他时时刻刻都是自己的。 但显然,恋爱中的人脑子都容易发烧,因此思维也必异于往常。苏晴非但没有对我的主意嗤之以鼻,反而大肆褒奖了一番,更甚至,她融合了我的三套方案和自己的见解,制造出了一只超级无敌巨无霸出来。 于是我顿时觉得一个月的时间好像也不是很长,要准备这么多的东西,路漫漫其修远兮。更何况,她还要偷偷的准备,除了我之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于是苏晴再次成了我家的常客,除了周六下午准时到我家跟我学那几样手工的制作方法外,平时下了自习也会跟我回来加工半个小时。 那个时候,我们下了晚自习便已是九点,回到家差不多就要九点半。他俩刚在一起的时候,霍明远一直坚持要下了自习送苏晴回家,被苏晴断然拒绝。霍明远的恋爱明目张胆,但苏晴却是地地道道的地下情,苏晴瞒她爸妈瞒得紧,霍明远也便不勉强,只是下了自习总要陪苏晴走上一段,虽然他俩的家在不同的方向。 那一个月里,苏晴依然会跟霍明远一起走上一段路,只是一等霍明远转身走远,苏晴便会挽着我的胳膊,小声问我,“一一,我按着你教的做了,但是怎么……” 对于苏晴下了自习到我家里加工的事情,我是一点意见也没有。但我妈妈说的对,女孩子家,一个人在外呆太久,走夜路总归是不好。 于是我劝苏晴住在我房里,可她说,她如果不回去,她妈妈会担心的,继父也会不高兴。 我便只好作罢。 有时候,我看着她忙完作业又为了这些来回奔波、焦头烂额,实在是有些不忍心,就劝她,“其实也不用这么赶,以后慢慢做出来送给他也是一样的。” 可她说,不一样。 我不理解,好笑地问她,“只要是你做的,随便做个什么他都会喜欢的。不是有个成语叫,‘爱屋及乌’嘛!” 一抹娴静的笑在她脸上绽放开来,如月夜里绽放的白莲花,“可是我还是希望我做出的是只小凤凰,而不是乌鸦。” “那么,”我拔出她手中的针,“少做一样。反正他也不知道。” “但我知道,”她定定地看着我,“一一,我答应过自己的。” 苏晴向来如此,我早知道。只要定下了目标,就无论如何也要完成。我虽然不大理解她的执念,但却十分佩服她这一点。 我总在想,这样认真的她,这样努力的她,无论如何,都应该得到更好的条件,过上更好的生活。 霍明远过生日之前,苏晴终于如愿把四样东西都准备妥当。把这些礼物藏在我的卧室里,安置妥当后,她仰躺在我的床上,突然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一一,你都不知道,我之前做卡套的时候,为了防止被我妈发现,把不织布和针线都藏在了被窝里。晚上躲在被窝里做了一会儿,打算睡觉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到针了。” “啊?!”我吃了一惊,“早些时候忘记提醒你了,绣花针这种精细袖珍又有杀伤力的东西,一定要好好收着。最后找到了吗?” “找到了,”苏晴冲我眨眨眼,“那天晚上怎么都找不到,又不敢把动静弄得太大,我就躺下睡了。第二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在被子里找到了。” “天哪,”我惊呼出声,“幸好没扎着你。” 苏晴笑了笑,没有说话,她的目光柔和地落在天花板上,身体舒展,像一尾刚刚出水的美人鱼。良久,她坐起身来,重重的伸了个懒腰,笑道,“现在终于完成了!一一,谢谢你。” 我笑着扑过去,“我才不要你的谢谢,等你俩以后结婚了,记得给我包一个大大的红包!” 于是我俩闹作一团。 在苏晴给霍明远织围巾的时候,我闲着无聊,被她忽悠着也买了毛线。苏晴说,你的林哥哥那边天寒地冻,给他织一条吧! 我闻言觉得有理,就乖乖地给他织了一条。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跑到邮局,连带着给他写的信,一起寄了过去。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但我记得,那个冬天,很美很美。   ☆、第12章 程阿姨的生日宴 想想距离那个时候,也不过几载而已,竟恍若隔世。 也不知道现在苏晴怎么样了,山里的孩子是不是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一样皮,没电的日子里她都在做些什么,累了的时候有没有人能让她歇歇脚。 我把苏晴临走前送我的仙人掌搬到书桌上,然后拿出针线开始绣剑兰。 当林溪托着切好的水果来找我时,一只袅袅婷婷又不乏英气的剑兰已经赫然跃于娟上了。 林溪眼波流转,眉目间透着股邪气。 “看在你忙了这么久的份上,本公子就勉为其难,赏你块水果吃吧!”说着便要把葡萄往我嘴里塞。 我正想让他换块苹果,只是刚一开口,就被那颗玲珑剔透的葡萄堵住了嘴。 “呸呸呸!酸死了!”我忙不迭地往外吐,还不忘呲牙咧嘴地瞪他。 他捡了一颗丢到嘴里,一本正经地嚼呀嚼的,然后扮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冲我眨眼,“不酸呀。” 于是我看着他那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不由怒从肝上起,“林溪,做人要厚道,你不能仗着你长得比我好看就欺负我!” “这么说,我长得好看还怪我了?” “当然怪你。”我哼哼。 “哦,怪我。”林溪点头,“那么,你丑你还有理了?” “当然……”我正想哼哼,突然反应过来,不由怒极,但又不知该如何发作,只好咬牙切齿地嘟囔了一句,“真是,唯林溪与小人难养也。” “你又没养过我,怎么知道我难养?”林溪反驳,眉眼间漾满了笑意,他的眸光突然多了几分柔软,眼波流转,煞是好看。 “我!我不跟你计较。”我怔了半晌,终于扯扯嘴角挤出这几个字来,然后继续低头绣我的剑兰花。 林溪丢了一颗葡萄到嘴里,在一旁大笑出声。笑声回荡在寂静的书房里,却丝毫不显突兀,只觉得爽朗,喜气之中似乎还夹杂着些作弄的味道。 我在心里暗暗腹诽,笑吧笑吧,笑得满脸皱纹,看你还好不好意思说我丑! 然后每扎一针,都在心里暗骂一声妖孽。 “几日没见,手艺是越来越好了呀!等给妈妈绣完,也给我绣一朵吧!”林溪不知何时走到我身后,弯下腰来,在我耳边轻轻吐息。 他的呼吸温热,声音是说不出的轻柔,我不由身体一僵,一不留神,那银光闪闪的小银针就与自己的食指来了个亲密无间的舌吻。 人说,“食”指连心。 我条件反射一般,急忙将食指含在嘴里,一边抬起眼来恶狠狠地瞪林溪。 他似是也被我吓了一跳,一时眼波几经流转,竟然问了句,“哪里有创可贴?” 我一时愣了。 他看我不回答,竟然直接去开我的抽屉,还好我身手敏捷,把他挡了回去。 “你干嘛?!”我紧张兮兮地把抽屉护在我身后,满眼的警惕。 他神色略微带着些焦急,“找创可贴呀!你不是扎着手了吗?不疼吗?” 我顿时无语,“林大妖孽,林大公子,您是有多不食人间烟火啊,你见过谁被针扎了手还要贴创可贴的呀?” “我只是记得小时候,某人削铅笔时一不小心削到了手,哭得悲痛欲绝、呼天抢地,还一个劲儿地在那担心自己会不会就此死掉。”林溪把手臂环在胸前,眸子里晕满了戏谑的笑意,“好像还因为这,让我帮她背了三天的书包。啊……不对,好像是五天来着。” “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们要向前看,向前看。”我打着哈哈,低头继续绣我的剑兰花。 “那我呢?我做什么?”林溪问。 “嗯,我这儿什么材料都有,你要做什么都行。”我做出一副无敌大度的样子,其实心里却在不屑地冷哼,看你一双“玉手”能做出个什么丑东西! “哦,做什么都行。”林溪笑笑,右手随意拿了把剪刀,对着我那些棉麻布比划来比划去,一副磨刀霍霍、跃跃欲试的样子,“所以,哪怕我把你这些宝贝全毁了,也不能怪我喽?” 于是我彻底投降。 “先帮我把这块布对折一下,量二十公分,剪整齐了。” “好,横着剪还是竖着剪?” “横着。” “怎么感觉怪怪的呢?你看看。” “我让你剪二十公分,你怎么沿着折线给我剪了?!”我大惊失色。 “你说横着剪的呀。” “我!”我扶额,“……算了,你放着,待会儿我自己来。” “那我给你描花。” “好。” “用这只黑色的笔?” “嗯。” “其实也不难嘛!” “我看看……林溪,是描到纸上,不是木板上。”我扶额叹息。 “这……”林溪看看自己的得意之作,再看看我的脸色,终于决定听我的,“那我帮你……” 真的是,越帮越忙,越忙越乱,越乱越帮。 只是有的人,天生“古道热肠”,宁可帮倒忙,也不会坐视不理。此类人,生在魔界,必为乱世魔王;生在人间,必让周遭人遭殃。此类人,尤以林溪为甚。 陈阿姨生日那天下着雨,豆大的雨滴打在玻璃窗上,噼里啪啦的响。 林叔叔大显身手,做了一桌的山珍海味,没由的让我垂涎三尺都不止。林溪看着我那馋涎的样子,笑着揶揄,“程二啊,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从小到大在我家蹭过多少次饭了,怎么还是一副几天没闻过饭香味的样子?” 我微微斜了他一眼,张口就反驳,“那是林叔叔手艺好,要是你做的,你看我有出息没出息。” “是嘛!”林溪笑着揉揉我的头顶,“我倒想看看你什么时候落到我手里了,还有没有出息。” 说完盯着我看了半晌,单手握拳置于嘴边,眼里都是戏谑的笑意。 我摸摸头发,顿时气急,一肘子撞在他胸口,进了洗手间。 然后听到背后传来他的笑声,“别啊,挺好看的,跟鸡毛掸子似的,真的!” 吃饭之前大家纷纷把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小曼姐送了一对精美的耳坠,在闪烁的灯火下泛着幽绿的光,十足的贵气。 陈阿姨口中直说着破费了,但是人人都看得出,她对这个礼物实在是喜欢得紧。 一时间,我就觉得自己的礼物实在是有些寒酸。 “阿姨怎么跟我还这么客气,我从小到大,不知让您操了多少心呢!”小曼姐得体得笑笑,声音温柔似水,与窗外的雨声对比分明,相得益彰。 陈阿姨愈发笑得会心了,“小曼这次回来发展,不走了吧?” “嗯,”小曼姐点点头,对我们笑笑,“这不根都在这里么?当然还得回来慢慢成长发芽。外面好是好,到底不是家。” “那敢情好。”陈阿姨拍拍小曼姐的手,笑容愈发慈爱可掬,“说到家,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早点把事办了,那才真正叫有家……” “妈,”林溪看看小曼姐,突然打断陈阿姨的话,一双桃花眼里光华流转,如古潭幽井,让人一眼望不到底,嘴角的笑意极尽温暖,丝毫没有以往轻佻邪佞的模样,“儿子也给您备了大礼,你就不想看看?” 小曼姐低眉浅笑,我分明看到她的脸颊,在林溪那一眼扫过去时,霎时红云密布。 再看看林溪那迫不及待解围救困的样子,突然间,我便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怎么会以为他们吵架了呢?小曼姐这次回来,应该就是为着林溪而来的吧!只是中学时候太小,所以要藏着掖着不让叔叔阿姨知道,可是现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又是为何这样遮遮掩掩? “一一,你的礼物呢?怎么还不拿出来?”林溪把话转到我这儿时,我正沉溺于自己的思绪里,一时竟然忘了反应。 “这孩子,怎么还急着要礼物的!”陈阿姨嗔了林溪一声,对我慈爱地笑笑,“我们一一就算没准备礼物也没什么,能让林溪这小子花费心思来亲手给阿姨做个相册,就已经是阿姨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林溪笑了,“妈,话可不能这么说,一一为了这个礼物可是准备了好多天呢,你不想收也不能不让人家送呀,不然一一得多伤心,你说是吧,一一?” 我只好点头将礼物奉上,“礼轻情意重,只希望阿姨别嫌弃。” “这孩子,阿姨怎么会嫌弃呢!”陈阿姨笑着从我手中把那素雅的钱包拿在手里,柔和的笑容突然间便有些夸张,“呀!一一,这是你自己做的呀!瞧这支剑兰,绣的真好。花了不少时间吧!真是难为你了。” “阿姨喜欢的话,赶明儿我再给您绣一束。”看着陈阿姨抚摸着那束剑兰花,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我不由得有些欣喜。我冲阿姨笑笑,俨然一副行家的样子,得意得不得了。 然后林溪的笑声就撞到了我的耳朵里。 碍于大家都在,我不好意思冲他发作,只好偷偷瞪了他一眼,然后安安分分地吃饭。 一时觥筹交错,其乐融融。 饭后我看到林溪和小曼姐在阳台上站着,姿态随意悠然,不知在说些什么。窗外的夜色很浓,我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分外温馨,又分外凄凉。 这就是我与小曼姐的区别,林溪与小曼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言辞得当,举止得体,从来没舍得捉弄小曼姐过。而我,不是被捉弄,就是被嫌弃。 在他的心里,我永远是那个笨笨的小丫头,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程一一。 可我明明,已经二十三岁了。 我想,我要加紧我的相亲计划了。   ☆、第13章 一不小心撞上你 其实我早知道他们已经在一起,早知道他们可能永远都会在一起,可是永远那么远,我偶尔会恶毒地想,在这个通往永远的过程中,也许会生什么变故。可是现下看来,这个永远便是永远了,再不会有什么变故了。 以前苏晴曾不止一次取笑过我,说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林哥哥,两小无猜,从无嫌隙。 可是青梅竹马这个词,真的不是谁都用得起的。 我有一个林哥哥,从小为我保驾护航,免我孤苦,免我忧虑。可是,我还有一个林哥哥,从小,就打心底里瞧不起我。 “小魔女,你就不会小心点,不是昨天磕着了,就是今天拌着了,你脚底下是抹了油吗?” “啧啧,小一一,你确定你剪的是素心兰,不是霸王花?” “程二呀程二,你什么时候能学学小曼,有点女孩子的样子,怎么整天没头没脑、傻里傻气的。” “笨蛋,这个题都不懂吗?你是没动脑子还是压根没脑子啊。” “小丫头,你再这样下去肯定找不到男朋友的。” “嗯,长得丑不是你的错。” 如此种种,皆是出自林溪之口。 有人说,我脸皮太厚,百毒不侵。 其实又没有金刚不坏之身,谁能刀剑不入、百毒不侵呢?不过是装出一副我不在乎的样子,来掩饰心底的自卑罢了。 虽然,林溪也曾经这样把我介绍给他的同伴——“这是我妹妹,以后要是看到谁在学校欺负她了,一定得替她欺负回来。” 又这样向我的同伴扬言,“我妹妹比你们年龄小,你们可得让着她点。要是谁敢欺负她的话,可别怪我以大欺小。” 然而纵是这样,我还是觉得,自己没少受人欺负。 毕竟,论起杀伤力来,外人的百般羞辱,也抵不上他的一句玩笑话。 总之我的林哥哥,并不算得上是我的青梅竹马。电视里的青梅竹马,就算最后没能修成正果,至少也是彼此相爱的。而我们,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还有一千八百个日夜。我们既不相爱,又不可能在一起。 林溪与小曼姐,那才是青梅竹马,妙偶天成,金童玉女,天作之合。一个是房地产公司的部门经理,一个是刚刚进修回来的建筑设计师。一个玉树临风,一个窈窕可人。一个向来对对方赞美不已,一个自小便已把芳心暗许。 当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差,只缺个合适的时机,天气晴朗,五行顺畅,宜家宜室宜嫁娶。 只是从此以后,我便真的是一个人了。 我把自己的周末安排得满满的,每天匆匆忙忙去赶相亲场。我甚至给自己注册了珍爱网。 然而,却是姜太公钓鱼,一个不上。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去花店买了一束勿忘我,悬在有风的阳台上。 日子,依然平静无波。 林溪的公司好像最近正在搞什么项目,每日都要加班到很晚。我只是偶尔在靠着窗台折纸的时候,会看到他开车回来,然后熄火,从车里出来。夜色很浓,更深露重,每次看到他从车里迈出脚来,隐隐约约,都能看到另一边那个绰约的身影,那是小曼姐。 我想,也许,这便叫双宿双飞了吧。 真好。 星期天在公园里跑步的时候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在地,车主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瞪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一脸的不知所措。 我突然便想起来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刚学会骑自行车,得意洋洋,横冲直撞,一边跟人赛车一边唱歌,还时不时地回头冲林溪扮鬼脸。那日我唱的什么歌来着,好像是黑猫警长? 想起那个时候嘚瑟的样子,我不禁“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然后我就听到那小女孩怯生生的声音,“姐姐,你没事吧?”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左胳膊肘蹭破了一块皮,不是很严重,但也渗出许多血来。我轻轻抬抬手臂,小心地呼了呼气,站起身来。 “放心,我没事儿。”我冲小女孩笑笑,示意她把自行车扶起。 谁知她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俨然一副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的样子。 难道我们年龄差距太大有代沟,她看不懂我的意思?无奈,我只好自己动手帮她把自行车扶起来。 “你没事儿吧?”我打量她,除了衣服上被蹭上了机油外,好像并没有受伤的样子。 “啊?没事儿。”她像是刚刚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儿,扯扯自己的衣角,继而神色紧张地向身后张望。 然后我便看到一个男人匆匆忙忙地赶来,剑眉微蹙,一脸的紧张与严肃。 “宁宁,你又闯祸了?!”然后目光转向我,幽深的眸子里满满的都是歉意,“真是对不起,她刚学会骑自行车,掌控不大好,你没事吧?” 我分明看到那个唤作“宁宁”的小女孩身子往后缩了缩。 于是我笑了,“没事儿,小孩子嘛,活泼一点好。”说着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脸色已缓和许多。 “不过,”我笑容微敛,故意加重了语气道,“爱玩没什么,调皮也没什么,只是像这样危险的事情还是得注意。幸亏撞的是我,没出什么事儿来。要不然……” 我看到那小女孩儿脸都绿了,不禁又笑了出来,这女孩儿,刚才还木讷得像个人偶,现在这表情丰富的,简直能当调色板。 “要不然像我小时候那样,一下子撞到大石头上,把腿都给摔断了,可有的苦吃了。” 小女孩的表情愈发的有意思了。 我笑了笑,转身要走。 身后温润的声音便适时响起,“程小姐要是不忙的话,不如我们去医院上点药?你的手臂还是得赶紧处理一下的。” 医院倒是不必,只不过,我回过头来,微微蹙起眉头,“你怎么知道我姓程?” 晨光熹微,天边朝云密布,他就站在那蓝天红霞之下,眉目深远,笑容温暖。之前一直关注着唤作“宁宁”的小女孩,没有注意到他,现下不过回眸一瞧,竟然突然有些惊艳之感。他不像我的第一个相亲对象那样“肤白貌美”,也不像林溪那样魅惑苍生,可是就那样在太阳初升的地方站着,没来由地就让人觉得,好看,如画一般的好看。 我不自然地撇过脸来,就听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我叫徐阳,也是晨华学校毕业的,大你两届。” 事情发展的结果就是,在他不甚坚持的坚持下,我跟着他到附近的一个小药房拿了一些消炎药。 只是不知道药房什么时候开始有了那么多的规矩,买个药竟然还要留下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 其实我的警惕心向来很高,尤其是牵扯到像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之类的个人信息,更是谨小慎微、小心翼翼,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透露出一个字来。 大概是看到了我脸上的狐疑,营业员贴心地向我解释,“您不要多想,是这样的,我们药房最近正在完善我们的服务,您今天买的药虽然都是些非处方药,但是由于每个人的体质差异,同样的药可能会有不同的效果。我们留下您的信息只是为了将您所购买的药品进行统计分析并存档,万一以后您再来光顾我们药房,我们也好为您选择更加适合您的药品。” 我一听,说得还挺有理,可是我想来想去都想不通这跟家庭住址有什么关系。 “程小姐行事谨慎,这是好事。不过,像这种关系到身体健康的事,还是按照人家说的来比较好,你觉得呢?”徐阳的声音依旧不疾不徐,却听得我方寸大乱。我突然便觉得,自己像是一条蛇,被人一把抓住了七寸。 生命诚可贵,生命无价宝,若为生命故,万事皆可抛。 于是我乖乖地留下了联系方式,然后与徐阳分手,回家。 不想在楼下竟然看到了林溪。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我挑眉,“还是刚加班回来?” “回来取个文件,待会儿就走。”林溪揉揉眉头,一脸疲惫的样子,忽而向我凑近了两步,皱眉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我一怔,慌忙把手臂往背后藏了藏,然后冲他笑笑,“刚刚出去跑步的时候,被一个小女孩撞了一下。没事儿没事儿。” 我就知道林溪势必要把我数落一顿,就如小时候那样,我被狗咬了,他说,“你要是不踢它它会咬你吗?”我膝盖摔破了,他说,“你要是走路安分一点会摔倒吗?”就连我发烧了,他也会说是我的错——“你要是听叔叔阿姨的话,好好吃饭、好好穿衣服,睡觉的时候安分一点,会发烧吗?” 果然他开口便没有好话,“都这么大了还冒冒失失的,还没事儿,非要把腿给摔断了才叫有事吗?” “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小声嘟囔。 “你哪次是故意的了?”林溪眄我一眼,又道,“反正再摔着腿了我可背不了你了。” “谁让你背了。”我嘟囔着,不由想起小学的时候骑自行车摔断了腿,一直都是林溪背我上下楼的。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那个骂我、数落我最后还是安稳地背着我的少年,马上就要与别人结婚,然后搬出去,丢下我。 林溪盯我半晌,突然抬手看了看手表,“行了,先回去擦点药吧,小心待会儿发炎了。” 我点点头,就开始上楼。 “一一,”背后传来他的声音,我回头,只听他说,“以后小心点。”   ☆、第14章 结婚对象从天降 其实每一个擦身而过的过客都可能在某事某刻某地再次遇见,有缘的话彼此相视一笑,感叹一句“原来你在这里”;有份的话很快握手相识、把臂言欢,在以后的日日夜夜里共续前缘;无缘的话,对面相逢不相识,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也不过只是擦肩而过而已;无份的话,每次相见都觉得明明彼此并不认识,却没来由的觉得对方面目可憎。 我不知道我和徐阳属于哪种。 总之当次日在我家小区门口看到他的时候,我是实实在在吃了一惊。 不过在我那超级无敌小脑袋以云计算的速度飞快运行一周后,立刻便释然了。 之前苏晴跟我说过,所谓的巧合,都不过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臆测。说什么“说曹操,曹操到”,不过是因为某个人出现的时候你正在提他而已,可是就算你没有提到他,他也一样会在那样的时候出现在那里。人们只对两者同时发生的时候做了统计,于是得出结论:一提到他他便出现了,果真世上“曹操”的速度最快。其实更多的时候“曹操”是没有这么快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在背后嚼舌根,却从来没被发现? 在学生时代,我一向唯苏晴马首是瞻。尤其是像这种有理有据的话,我向来奉为真理。 所以我立马便把这种疑似巧合的巧合归结为自己的少见多怪——如果我在某段时间突然发现某人出现在我眼前的频率多了,很可能只是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人家而已。而让对方得知自己曾一度被视为空气,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于是我主动冲他微微一笑,“徐先生,您好。” 他丝毫惊讶的表情都没有,马上回礼,“程小姐好。” 我正在犹豫是立刻撤退还是再寒暄几句呢,他的声音便已然响起,“程小姐伤还没好,就又要去晨练了吗?” “伤?”我一愣,他的目光在我的左臂上游移不止,我终于明白过来,不由笑了,“这哪算什么伤啊,磨破了一点皮而已,不碍事的。” “还是小心点好,夏天天气热,当心发炎了。”他说着,往我身边踱了两步,然后站定,笑如春风,“昨天忘记跟你介绍了吧?我是医生,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迟疑地接过,只见上面写着“惠康医院脑神经主治医师徐阳”,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说实话,我从小便对医生佩服得不得了,这可是敢从阎王爷手中夺命的主呀!多厉害,多威风! 可是,自从上次跟那个外科医生相亲失败后,我对医生便愈发地敬而远之了。 俗话说的好,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再说,同在惠康医院,说不定两个人还认识。更说不定,两人之间还有什么交情,或者是,基情。 我心思几番流转,终于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回了现实里。却在正想着要怎么恭维他几句然后随机遁走时,被他抓着了手臂。 “你干嘛!”我下意识大吼一声。 “恩,伤口是有点发炎了。回去记得按时涂药,内服的药可以停了,外敷这些可一次也别落下。”他顿了顿,抬头看我一眼,满眼都是闪烁的星辰,“程小姐别误会,无论是站在肇事者家属还是医生的角度,我都该对您负责到底的。” “徐先生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手臂,心里因为他的那句“负责到底”忐忑不已。虽然事出有因,这几个字还是让人觉得似乎透着一种……暧昧的味道。 “那,我叫你一一?” “嗯?”我拧眉看他。 “你说不用那么客气,”他的笑容十分好看,既不张扬夸张,也不过分收敛,实在是恰到好处的好看。他不过微微一顿,又展颜道,“那么,叫一一不是刚刚好?”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声音越来越小,“再说我们又不熟。” “一回生,二回熟。”他伸出右手,“一一,很高兴认识你。” 我看着他那关节有力的手,再看看他脸上人畜无害的笑,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一回生,二回熟。”我不自然地笑笑,“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在一个并不算很晴朗的周末,我认识了一个名字带“阳”的男士,以一种极其乌龙怪异的方式。 从那天之后,我便常常在晨练的路上遇到他。再后来,我们开始经常地一起晨练。 我不由在心里感叹,苏晴果然天资聪颖,连这么个被人长久以讹传讹的“真理”都能勘破,着实是让人佩服。 我日复一日、亘古不变的晨练,在徐阳的加入下,渐渐变得有意思起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整日在手术台上操刀的医生下了手术台,也可以这样的平易近人、风趣幽默。 又也许,是我向来笑点太低。 我想,徐阳的出现,不早不晚,恰好填补了我内心的担忧与孤寂。以致于那些日子,我竟不再急着相亲了。 我每日准时出门晨练,偶尔会在晨练后与徐阳一起在街头吃点早点。依旧在有月亮的晚上倚在窗边剪花,然后,看着林溪与小曼姐一起下车,分手告别。 我曾给林溪买过一条宝蓝色的绢子,放在床头,偶尔兴致来了,也会细细地给他绣上剑兰。我想,也许等到他们结婚那天,我就可以把剑兰绣好了。 有时候又想,也许,我该给他绣一朵并蒂莲。 大约一周之后,林溪起早贪黑、忙得脚不沾地的工作好像终于告一段落,周末不再加班,晚上也不再晚归了。小曼姐也好像突然闲了下来,经常会到我们这栋楼来串门,当然,大部分都是去林溪家,只是偶尔会到我这里来。 林溪还是不改往日恶习,一闲下来就喜欢捉弄附带打击我。以前的我虽然战斗力远不如他,但还是会以卵击石、垂死挣扎几下。只是现在,我一想着也许不久后他便要与小曼姐结婚生子、搬离这里,就连挣扎都挣扎不起来了——反正马上就要走了,就让着你点吧。 于是林溪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今天支使我给他做这个,明天支使我给他做那个。这倒罢了,还挑三拣四的嫌我做的不好。就算他想在离开之前给我留个深刻的印象也不至于这样吧!还真的把老虎当病猫了不成?! 可是想想他每天早出晚归持续了那么久,可能心里早已积怨成疾,我那想要喷发的小火山就瞬时熄灭了。 其实从小到大,对他的奚落嘲讽,我早已习以为常,但是每次他拿我与小曼姐比的时候,我还是免不得心里钝钝的疼。 这样的话,等他跟小曼姐结婚了之后,就更不会把我放在心上了吧。我想。 前些日子我闲着没事,刻了许多版画。林溪见了似乎很喜欢,说要我哪天有空了给他也刻一个。这天林溪正在我的房间里挑我的版画,夕阳的余晖刚刚散去,屋子里一片安详静谧。林溪尚在对我的作品挑三拣四,小曼姐便在这个时候言笑晏晏地走了进来。 我一脸笑意地招呼小曼姐过来挑几个自己喜欢的小玩意带回去,谁知小曼姐对我笑笑,开口却是对着林溪,“林溪,张总说今晚开庆功宴,你还不收拾收拾出发吗?” 林溪站起身来,随手一指,“那就这个吧!”走出房门前不忘回头一脸嫌弃地叮嘱我,“记得把我做好看一点,这张丑死了。” 然后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把那张被他嫌弃的版画挑出来,左看看右看看,都没看出哪里丑了。 虽然,的确是不如他好看。   ☆、第15章 林哥哥与程妹妹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为什么会这么奇妙。在我整日里担心嫁不出去、四处相亲的时候,月老在一边袖手旁观,而在我决定放弃的时候,他又忙活着帮我牵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是说,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总之,在我停止相亲之后没多久,徐阳便向我展开了爱情攻势。平日里就陪我一起跑步、散步、吃点心,周末不值班的话会约我去看展览。 其实像我这么迟钝又没自信的人,自然是不敢把那么点小恩小惠、小陪小伴与“追求”二字混为一谈。只是徐阳曾经说过几句话,让我不得不想入非非。 他问我,一一,你上初中的时候,真的不认识我吗? 他还问我,一一,你初二的时候,真的没有收到我给你写的信?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确实有认真回想过,然而记忆的长河波光粼粼,闪瞎了我的眼都没让我看到有关这两个问题的影子。 我记得,徐阳看到我迷茫的表情后,脸上的表情很受伤。 “你上初二那年,我上高一。我亲手写了一封情书交给你的。”他说着,好看的嘴角微微一撇,带着些许幽怨。 “所有让我转交给苏晴的情书我都有转交给她的,我发誓!”虽然最后都被我拿来练手工了。 “你确定?” “当然。” “可是一一,我是写给你的。”徐阳脸上的幽怨表情更加明显了,“就算你交给了苏晴,她看到署名是你,也应该转交给你吧?” “可是,”我吞了吞口水,“那些情书苏晴看都没看过,全给我剪纸花了。” 徐阳一脸错愕地盯了我半晌,突然笑出声来,“原来是老天看我不顺眼,不想让我早恋啊。” 情书的事情就此翻篇,虽然我从来没能见到那封情书,至少能证明,我程一一,也是曾经被人喜欢过的。而且,那人尚且单身,而且好像还在喜欢着我。 这个认知让我得意了许久。 我想,这样的话,就算林溪跟小曼姐结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至少,我还是有人陪的。虽然我并不知道我爱不爱他,但是感情毕竟是培养出来的,我对自己有信心。 林溪知道徐阳的存在的时候,已经是大半个月之后了,那是在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清晨,寻常到我一点都不记得那是几月几日。我只记得那天早晨老天爷有着极为严重的起床气,在我们正在跑步的过程中突然下了大雨。害得我们只好跑到街边的房檐下躲雨不说,还差点误了上班的时辰。 那日的雨比虽不得以往的凶猛,却是更持久了些。原本我和徐阳还能在房檐下站着说说笑笑,可是眼见着时针慢慢地就要划过八点,却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于是徐阳决定冒雨去买伞。 徐阳要赶时间上班,而作为暑期无业游民的我,完全可以等到雨停再走。我看着那连绵不绝的雨,朝他摇了摇头,“你待会儿买了伞直接走就好,我反正没事,就在这儿等着雨停。” 徐阳却笑了,那笑容像是冬日里的暖阳,在他身后重重雨幕的衬托下,好看得无药可救。我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在这儿等着雨停,不如等我。你等着,我马上就回来接你。”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幕里。雨很大,他跑得很急,但我想,以这里到超市的距离,饶是他跑得再快,也免不了被雨淋成一只落汤鸡|吧。 想至此,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一股歉意。 跑步的时候出了些汗,现在站在凉凉的空气里,不由便觉有些寒意。我磨搓一下手臂,蹲下身来,看着那雨水打在地上,溅出好看的水花。 雨水噼噼啪啪打在地上,像是水里的鱼不甘寂寞地在吐着泡泡一样,一个接着一个。我正百无聊赖地看着它们出神,一双皮鞋便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傻瓜,让你出门不带手机,被困了也没办法呼救吧?”林溪在我面前站定,把一把伞递到我手里。 我抬眼,见他已是西装革履、穿戴整齐,蓝白相间的领带规规矩矩的打了个结,配上他那双妖气肆虐的眉眼,没由的透着股邪气。 “出门的时候看到瑾姨,说你还没有回去,我就顺便来找找看。”许是见我愣愣地盯着他,他又是薄唇轻启,言语间,依稀透着股笑意。“怎么都跑到这里来了?害得我好找。” “跑着跑着就跑远了。”我站起身来,小声嘟囔。 “快跟我上车,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摇摇手中的伞,笑道,“这不是有伞嘛,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你快去上班吧!” 林溪显然没有听懂我的话,拉着我的手臂就往车里去。 好巧不巧,徐阳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他在我身后喊,“一一,我把伞买回来了。” 当时透过那重重烟雨,我没法看到他的表情,只是他的衣服湿漉漉得搭在身上,让人看了好生过意不去。 我看着他一步一步朝我走开,不由得扯扯林溪的衣角,“林溪,要不你送他回去?你看他都淋湿了。” 当时我并没有看到,林溪那晴朗无风的面孔,霎时便变得乌云密布。 “他是?”林溪嘴角依旧噙着笑,但是言语间却总有股阴测测的味道。 “哦,他是……”我还没来得及介绍,却已被徐阳打断。 “林大哥你好,我是徐阳,一一的朋友。”徐阳说着,已把手臂伸出,那滔天的大雨虽然把他淋得彻底,狼狈的衣着却依然难掩他那份丰神俊朗的气质。 “林大哥?”林溪伸手与他相握,目光却是看向我。我分明看到,他那风情万种的桃花眼里,向我投射的尽是寒光闪闪的飞刀,而且还是淬了毒的。 我吞了吞口水,正想开口,徐阳却又抢在我前面了。 “一一,这位不是你的林哥哥吗?”他转而问我,脸上的神情稍微有些复杂,再隔着那哗啦啦的雨,我是一点也没看懂。 在我正琢磨着他这是反问还是疑问时,他下一句话已经说出口了,“啊,不好意思,也许是我认错人了。请问先生您是?” 我分明看到林溪的嘴角十分危险地抽了抽。 “林溪。”他答,声音里听不出情绪。 他俩的目光交流持续甚久,我趁着他俩对视的时机,赶紧□□话来,“徐阳,让林溪把你送回去吧!你淋了这么大的雨,小心感冒了。” “不用了一一,”徐阳冲我笑笑,“这么点雨而已。我可是男人,哪有那么娇贵。” 闻言我不由笑了,再去扯扯林溪,“林溪?” 林溪似是再没了与我的默契,对我的暗示丝毫不理。只见他微微扫了一眼手表,像在讨论天气一样随意,“不知不觉聊了这么久了,都要迟到了……我得先走一步了,一一你待会儿路上小心。” 听他最后一句话似乎真的是在关心我,可是他在转身的瞬间分明在我耳边咬牙切齿道,“回去我们再好好算账。” 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被我听得清清楚楚却又不会让徐阳听到。 在我正在思考我们有什么账要算时,他突然摇下了车窗,朝徐阳开口,“徐先生,幸会。” 然后不等我说声再见就已绝尘而去。 我没想到的是,林溪竟然在当天晚上就杀到我家算账来了。 那时好像刚好是晚上八点,正是黄金档热播剧的时间,爸爸出门散步去了,我和妈妈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然后林溪便来了。 我妈向来对林溪比对自己的亲生女儿都好,林溪一来,端茶送水切水果的事情就全撂在我身上了。其实要我说根本不必这样,林溪从小就三天两头地往我家里跑,在这里那是人缘物缘样样都好,完全可以自便自理。 然而我也只是想想而已,还是得端茶送水挑他喜欢的水果洗好奉上来。 而后自己端杯牛奶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任妈妈在一边跟林溪从天南聊到海北。 一个广告的间隙,林溪突然叫我,“一一,我们出去走走吧!” 我第一反应就是摇头,“下一集就能抓到凶手了……” “这孩子,待会儿妈给你讲剧情!”妈妈把我的头发顺到耳后,“今天上午下过雨,外面空气很好,出去散散步吧。” “一会儿就回来,”林溪起身,一双桃花眼里光芒忽明忽暗,犹如夏夜里波光粼粼的湖面,我只看得到表面的波光,却看不懂湖底到底是什么。我还没有起身,他却已经作势要出门,仿似叹息的声音带着些许悲意,在电视里的广告声中消散开去,“不会耽误你很久的。” 于是我只好换了鞋子出门。 夜色清凉如水,路灯把林溪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我一步一跳地在他身后跟着,不时的踩在他的影子上。 “一一。”他在前面唤我。 “嗯?”我揉揉鼻子,下意识埋怨,“林溪,你怎么突然就停下来了!” “撞疼了?” “那当然。” “我看看,”他说着便去拉我的手,摸摸我的鼻头,皱眉道,“好像真的撞红了。” “都怪你!”我哼哼,抬眼扫过去,不曾想正好撞上他温柔的目光,一时觉得心跳都漏了一拍。 “好了,没事,”我打掉他落在我鼻头的手,歪了歪头,感受着周围如水的夜色,不觉心里舒坦得紧。我笑着看他,“说吧,大晚上的,把我叫出来干嘛?” 不及他回应,我却突然想起他早上临走时的那句话,不由得心一抖,“不会是真的找我算账的吧?” “你也知道我跟你有账要算?”林溪把手环在胸前,一脸趾高气扬的模样。 我立马把头摇的像个拨浪鼓,“我没欠你什么呀。” “是没什么,”林溪剑眉一挑,说话便有些阴阳怪气,“是林哥哥今天突然良心发现,觉得最近工作太忙冷落了妹妹。今天天气刚好,我们来好好聊聊,也好,联络联络彼此之间的‘兄妹’感情。” 我不由被他的“哥哥”、“妹妹”抖落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那晚夜凉如水,天上依稀散落着几颗星星,我跟林溪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轧了一晚上的马路。   ☆、第16章 轻易又有硝烟起 林溪那晚莫名其妙的约见很快便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我依然每天早上按时起床去跑步,顺便与徐阳聊聊天再吃些早点,也依然会在月明星稀的晚上倚在窗边折纸剪花,在兴致来了的时候伏在案边为林溪刻版画。 我不再想林溪与小曼姐可能即将逼近的婚事,也不再想远在天涯的苏晴到底身在哪里又过得怎么样。人生苦短,行乐需当前,实在不能自己为自己增添什么急流险滩。 暑假的日子平淡无奇,身为无业游民的我,每天吃饭睡觉打豆豆,看看电视翻翻杂志做做手工,一天就结束了。 偶尔,我也会跟徐阳出去走走,一起去野餐去钓鱼,去看电影去逛小街。 有的时候我也会出去看看店面,盘算着什么时候租间小屋开个diy小店。唐糖说待到我们的小店开业,她便立即辞职,与我轮流上阵,六|四分成。她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着细碎的光,煞是好看,我一点舍不得拒绝,也丝毫拒绝不了。迟不如早,我们都已决定好。 七夕那天徐阳送了我一大束玫瑰,我从每一朵上扯下一片花瓣夹在纸里做成标本,然后把剩下的一朵一朵倒挂在屋里等它们风干。 我与徐阳的关系其实也没有什么新进展,无非是隔三差五的见面、聊天、吃饭、看展览,他没有正式的告白,我也没有正式的答应。不过我想,也许,成年人的恋爱模式,总是跟那些青涩少年有所不同吧!不需要什么海枯石烂的山盟海誓,不需要各种花里胡哨的纪念日,甚至不需要一个真正在一起的仪式,就可以彼此相安无事、相濡以沫、相敬如宾。 其实我原本还想在后面加个“相亲相爱”,但想想我们俩之间好像还真没达到那种地步,便只好作罢。 玫瑰风干之后,我留了两朵插在案前的花篮里,然后把其他的从□□处剪去,配合着我之前做好的勿忘我与其他香料,一起放在几个透明的纱袋里,用丝带封了口,给爸妈、林溪、徐阳和小曼姐分别送去。 我挑来拣去,最后还是选择按照惯例,把最丑的那个送给林溪。 只是没想到,会被林溪拒绝。 在我小的时候,不管是做了什么diy,试验品总是会送到林溪那里的。虽然他有时也会作出一副嫌弃的样子,却是从来没有真正拒绝过。 那个时候的我尚且没有什么自知之明,明明做的很丑却还是喜欢献宝似的拿给他瞧。那个时候的他还晓得“呵护幼小”,不管心里嫌弃不嫌弃嘴上都会夸一句,“一一你好厉害啊,送我好不好。”那个时候的我尚不懂得中国人惯来喜欢客套,听他夸奖便只当真的是我做的好,所以送他的时候还总是有种忍痛割爱、大义凛然的样子。再大了一些的时候我就明白,原来都是他在让着我而已,是我有眼不识泰山,给点阳光就灿烂。 只是在我认识到那一点的时候早已为时过晚,每次尝试过一种新手艺都要拿到林溪那里去,早已成为习惯。 我记得初二那年我刚学会拿不织布做卡套,第一件独立完成的作品就是给了林溪。那是一个粉粉嫩嫩的卡套,上面的图案是y。 其实,我也晓得这样的色调与图案并不适合男生,但是当时我也没奢望他能把它带在身边发挥它的实效,只是习惯了把自己的第一件作品给他,哪怕他压箱底也好。 所以当我看到他在食堂刷卡时拿出这个粉粉嫩嫩的卡套时,心里的惊讶真的一点不比他的同学少。 我犹记得当时他的同学起哄,“呦,林大少爷什么时候转性了呀!竟然喜欢这种骚粉色,让我看看,这是……y?” 然后周围笑成一团。 我记得林溪一把夺过卡套放进口袋里,说了句,“本少爷就喜欢,怎么着了?这配本少爷的桃花眼!” 众人又是笑作一团。 我在一旁笑出了泪,心里却着实有些欢喜。 后来他一直用着那个卡套,虽然没有什么人取笑了,只是那一米八的大男生动不动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粉嫩粉嫩的y,那场面是说不出来的怪异。 终于有一天我实在看不过去了,就趁周末给他做了一个卡其色的,送到他手里。 所以,我是挤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连y版的卡套都用的出手的人,怎么会拒绝这个驱虫添香的香囊,又不需要带出门去。 后来我把这事说给徐阳听的时候,徐阳把香囊掂在手里,挑眉问我,他有没有说其他的什么? 我想都没想就开始摇头。 林溪当时碰都没碰那香囊一下,只斜眼瞟了一下,问我,“玫瑰花?” 我点点头,如数家珍般开口,“是以玫瑰花为主,也放了很多其他的香料,比如……” 然后没说完就被林溪打断,“拿走吧,我不要。” 我愣了,突然想到了什么,“你嫌它土呀!放屋里就好,不用带出去的。” “拿走。” “可以驱蚊子的。”我不死心。 “我不要。”林溪看都没看我一眼,只拿起手边的文件放在面前,凉凉地开口,“我这儿还有份文件要看……” 于是我就蔫蔫地走了。 听罢,徐阳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问我,“你不知道为什么?” “我哪儿知道啊?”我把脸皱成一个“囧”,把香囊从徐阳手里拿过来,拆开看看又绑上,“你闻闻,很香的。” “嗯,很香。”徐阳很配合地把脸凑过来,轻轻嗅了嗅。 “你说他为什么不要呢?还能驱蚊子呢!”我盯着香囊看了半晌,小声嘟囔,“林溪近来脾气是越来越古怪了。” “好啦,”徐阳轻笑一声,伸手把香囊拿走,“不知道就不知道吧!别琢磨了,不要我刚好多一份。嗯……好香的玫瑰香囊!” 我看着他那夸张的样子不由莞尔,心里却依旧闷闷的难受。 林溪的拒绝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把花篮里的那两支玫瑰抽出来研究了许久,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这么多年了,没觉得他不喜欢玫瑰花啊,也没有对什么花粉过敏…… 实在想不出问题出在哪里的我终于决定加班完成他的版画,不说亡羊补牢吧,至少,弥补一下。 只是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我还来不及弥补,便已失去了所有弥补的机会。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知道是巧合还是老天故意的安排,每次我去找林溪时,他不是正在工作就是正打算工作。其实我也并不是常常去找他,小时候那种粘他缠他的热乎劲早已随时间的流逝渐渐消减,尤其是在他上了大学之后,除了有的时候做了手工会去找他卖宝外,我并不常常去打扰他。 他和小曼姐的成双入对、双宿双飞,早已把我隔离在外。这一点,绕是我再迟钝、再无知、再不懂得人情世故,也是晓得的。 恋爱中的人,大都不喜欢有人掺和在中间的吧!就像以前的苏晴和霍明远。 只是以前,虽然我并不经常去找他,但只要我去找他,他就算是在忙也会放下工作来陪我会儿,不像现在,连一分钟都懒得搭理我。以前去找他,他从来没有哪次像现在这样冷漠过,就算是偶尔冷嘲热讽,至少还给个表情,不像现在,每次甩给我的脸都……怎么说呢,不是面瘫胜似面瘫,不是冰块寒若冰块。 “林溪,版画我做好了,你看看。” “放那儿吧。” “你看看嘛,我把你刻得可帅了,比那张好看多了……” “我还要工作,没时间。” “哦。” 于是我把版画放下,讪讪地退出他的房间。 “林溪,你最近工作好忙啊。” “嗯。” “我来的时候阿姨洗了些水果,你吃点再忙吧?” “放那儿吧。” “你看,我做了水果拼盘,很好看的!要不,你吃颗葡萄?” “不用了,谢谢。” “林溪……” “我正在工作呢,出门的时候记得帮我把门带上。” 于是我再次铩羽而归。 “林溪,你看,我给你绣了剑兰!” “谢谢,放桌子上就行。” “宝蓝色的帕子,颜色喜欢吧?” “嗯。” “我绣了很久的,你真的不看一下吗?” “我正在工作,一一。” “哦。” 我怏怏地在他房间里晃来晃去,从他的书架里翻出一本相对比较平易近人的《大秦帝国》,郁闷地翻来翻去。 还没翻多久,小曼姐来了。手里拿着托盘,放了牛奶与水果。 “阿姨让我帮你带上来的,吃点再看吧!”说着把托盘放到桌上,眼带笑意地跟我打招呼,“一一也在啊。” 我冲她笑笑,趁机偷瞄了一眼林溪。 只见他手里拈着一颗葡萄,笑着冲小曼姐招招手,“小曼你来得正好,快帮我看一下。” 那一笑,当真是倾国倾城,魅惑众生。 却笑得我浑身冰冷,如坠冰窖。 “你们俩忙吧,我……我先回去了。”我把书放回书柜里,努力扯出一点笑来。 林溪没反应,倒是小曼姐冲我笑,“再玩一会儿吧!急着回去干嘛呀,有事儿?” 这语气,十足的女主人的味道。 “嗯,突然想起出门前做完手工忘记把东西收起来了。待会儿被我妈看到了,又要说我邋遢了。”我讪笑着,“你们忙吧,我先走啦!” 这一次,真的是……落荒而逃。 那晚回去之后,我坐在案前给苏晴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虽然觉得可能依旧会石沉大海、再无音讯,还是忍不住想要给她寄过去。 两年前阴差阳错丢掉了一个朋友,现在,又要稀里糊涂失去一个“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上天待我真是不薄。   ☆、第17章 林大妖孽怒火生 林溪的无端冷漠让我终于不再心生幻想,已经二十三岁的我,再不会如小时候那样死乞白赖、没皮没脸。也许我真的在某些地方得罪了林溪,可是覆水难收,再折腾挣扎也是无用,更何况,他连让我扑腾两下的机会都不给,就一刀割断了我的咽喉。 暑假结束后,一切都又回到了正轨,刚开学的时候总比平时要累一些,新来的小朋友不是闹着要回家,就是怯生生的不说话,常常是这个还没哄好那个就开始闹,饶是我再有耐心也难免心力交瘁。 走出校门时,一抬眼便看到徐阳倚在车边,夕阳的余晖斜斜地洒在他身上,均匀地织出柔和的光芒。 见我出来,他缓缓向我走来,把我的包拿在手里,笑着朝我开口,“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你怎么会来?”我惊讶地开口,“今天下班这么早?” “嗯,领导看我最近工作太努力,特准我早点回家休息。” “医院这么人性化吗?”我一脸的狐疑。 “你也知道,医生太累的话,疲劳工作,是可能闹出人命的。”他一本正经道。 “这倒是……”我缩了缩脖子,突然又想到了什么,“可是,你工作……很努力吗?” 明明每天都跑完步才去上班的呀! 他终于绷不住了,笑着戳了戳我的脑门,“傻瓜,骗你呢!我想着你刚开学太辛苦,特地请了会儿假来犒劳你的!” 他脸上的笑容十分清朗,在夕阳下格外好看。我只觉得心里有一股莫名的情愫在微微上涌,默默地低下头去,“其实你不用这样的……工作要紧。” “都已经请好假了,难道要这么浪费掉?”因是低着头,我没有看到他的表情,但那声音却带着十足的宠溺。夕阳的余晖下,他的影子笔直挺拔。我抬起头来,看到他唇畔温润的笑容,“我已经定好了位置,走吧!” 徐阳带我去的是家很典雅的鲁菜馆,其实我最喜欢吃湘菜,总觉得够辣才够味,我记得我好像跟他说过。 “原来你喜欢吃鲁菜啊。”我了然。 “据说鲁菜是八大菜系之首呢,可别小瞧了它!”徐阳笑道,“知道你喜欢吃辣的,不过,刚开学的小孩不好哄吧?每天折腾着跟他们说话,还是得好好养养嗓子。” “也是。”我点点头,觉得他说得十分有理。 他给我倒了杯茶水,“更何况,鲁菜量大,我想你应该会喜欢。” 我正低下头去想要喝水,冷不防听到他这么说,不由得抬起头来看他,“你说什么?” “水有些烫,待会儿再喝。” “上一句?” “鲁菜量大,”徐阳顿了顿,一本正经地看着我,“一一你不喜欢吗?” 我的头顶顿时一大群乌鸦飞过。 早些时候,徐阳曾经问过我,问我爱吃西餐还是中餐,我当时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是中餐了。” 徐阳继续,“哦?吃不惯西餐吗?” “不是。” “那是?” “中餐量大啊。”我答,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然后我就看到,徐阳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 此时他又提起,我不知道该夸他有心还是怨他有意。他面上表情十分坦然,丝毫不像林溪那般捉弄我时的样子。我心里虽然尴尬,可是看着他的样子,又生怕自己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急忙故作从容地回了一句,“嗯,喜欢。” “喜欢就多吃一点,”徐阳又笑着开口,“没事儿,尽管吃,我养得起!” 他的笑容实在太过温暖,语气又实在太过宠溺,我低眉颔首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做声。 吃完饭之后我们俩一起在桥头走了许久,谈笑间,徐阳突然提议要过几天到我家里看我爸妈。我突然便有些不知所措。 许是看出了我的尴尬,徐阳笑笑,“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一一,我不勉强你。” “徐阳,我……”我急于辩解,张开了口,却又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两只拇指无意识地抠来抠去。 “一一,我以为,我们现在这种状态,已经是在谈恋爱了,”徐阳缓缓开口,眼里闪着细碎的光芒,“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不逼你。可是一一,你也不要让我等得太久,好吗?从高中到现在,一一,你能理解吗?” “我……”我看着他向来温润的脸庞上点缀着的几点落寞苍茫,突然便有些心慌,“我……我不知道,我没有谈过恋爱。”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我……我也不知道,我到底爱不爱你。”我只觉得心里乱作一团,下意识地嗫嚅着,渐渐把头低下,不期然竟看到昏黄的路灯之下,我俩的影子正重叠在一起。 “没关系,我等你,等你看明白自己的心意,等你爱上我。”徐阳说着,双手把我的脸捧起,他的目光清亮有神,说话的时候,唇角弧度微微上扬,“可是一一,你不要逃避。” 我望向他的眼睛,突然便发现那是一潭深井,能让人陷进去。 到家的时候已接近十点,徐阳把我送到楼下,临走之前伏在我耳边轻声说,“一一,不要忘了我们的约定。” 我点点头,说了声“晚安”,然后转身上楼。 却在三楼楼梯拐角处遇到了林溪。 我想,这便是所谓的“冤家路窄”、“狭路相逢”吧! 虽然知道他近来一直不屑于搭理我,我还是努力地在嘴角扯出一点笑,硬着头皮喊了声“林溪”,后来觉得实在太突兀,便又加了句,“今天夜色真好,你在这儿赏月啊?” 其实加不加这句话也没什么差别,反正他也不会搭理我。我心里嘀咕着,看了看他的背影便打算离开。 却听他突然开口,“程一一。” 我突然便觉得真的是完了,林溪叫过我“笨蛋”,叫过我“魔女”,叫过我“程二”,叫过我“一一”,每一种称呼都能反映出他不同的心情。而“程一一”,向来都是他生气发怒的前兆。而且,不是玩笑,是真正的动肝火啊! 上次他叫我“程一一”是什么时候来着?好像是我不小心用做手工的胶水粘了他考前复习用的笔记本,那一年我好像才十岁,上小学六年级。 我正琢磨着要不要装作没听到、赶紧上楼时,又听见他凉凉的语调,“怎么,你能跟人家花前月下到现在,我就不能在这里赏赏月亮?”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嘀咕。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他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看得我心里一乱,我还没来得及重复一遍,便听他说,“你过来。” 于是我走上前去,乌云刚好遮住了月亮,窗外的黑暗漫无边际,只有昏黄的路灯突兀地发出氤氲的亮光。 “好好一个女孩子家,跟谁学的不说一声就回来这么晚,嗯?”林溪定定地看了我半晌,终于发出声来,那声音虽然不大,却足够让人不寒而栗。 我撇一撇嘴,“我给我妈打过电话的。” “还敢撇嘴,打过电话就能这么晚回来了?对方什么人你了解吗?不怕被人卖了。”他声色俱厉,因为眉头锁得厉害,一双桃花眼都有些微的变形。 “不会的!”我矢口否认,“这点我敢担保。” 林溪突然笑了,只是在这样的情景下,配上外面浓重的夜色,那笑容便让人说不出来的诡异。只听他语带嘲讽,“呦,程一一你出息了呀,才认识多久就敢这么掏心掏肺的,还敢担保?” “他人很好的。”我争辩。 “好到没认识多久就敢对你动手动脚?”他冷哼。 “他也是晨华学校的,认识我好久了,”我突然意识到他可能误会了,不由急了,“你在说些什么呀,他哪里对我动手动脚了,那是……” “行了行了,”林溪摆摆手,“我才懒得听你们的耳鬓厮磨。不过程一一,你把眼睛给我擦亮点,别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呢!” “我有什么好骗的?”我不以为然,“再说,他才不会骗我……” “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呢!”林溪冷哼。 “你!”我不由气结,看着他那阴晴不定的样子,突然忍不住冷笑一声,“说的也是,跟你相处这么久了,都不知道你的心长什么样子,更别说他了。” 然后我成功的看到林溪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就打算撒腿离开。 “程一一,你小小年纪,别不学好。”他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哪里不学好了?”我转身,微微挑眉,面带讥讽。 “大晚上的跟男人出去鬼混,还不承认自己不学好?!” “林溪,”我深吸一口气,“我已经二十三了,我爸都不管我,要你管?” 爬过几个台阶,我又突然停下,转过身来,只见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未动。 “我爱跟谁鬼混,就跟谁鬼混,哪怕混成鬼,你也管不着。”我说,然后转身上楼,再也没有回头。 我不知道林溪为什么突然对我的偏见这么大,虽然他向来毒舌,喜欢对我冷嘲热讽。可是,我怎么都想不到,连“鬼混”这样的混账话他都能说得出口。 原来,我在他心里,竟是这么不堪的人呀! 怪不得他最近对我存心冷落,怪不得他对我送的香囊弃如敝履,原来,他是嫌弃我在外面鬼混啊!“鬼混”的我不配进他的屋子,不配跟他讲话,连送他东西都不配呀! 可是,只允许他与小曼姐双宿双飞,就不允许我去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吗?难道他们离开之后,还要留我一个人,空守着一座城,一扇门,就此了结余生? 我越想越难过,越想越委屈,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掉眼泪。 妈妈推门进来,见我这模样吓了一跳,抚着我的背问我怎么了。 我抹抹眼泪,扑进妈妈怀里,“妈……” 半晌,我哑着嗓子开口,带着浓厚的鼻音,“妈,我跟你说个事。” “嗯?” “我最近处了一个对象,过段时间带回来给你们看看,好不好?” 我感觉妈妈的身体顿了一下,我抬眼看她,只见她眉目间都是慈祥的笑意,“好。”   ☆、第18章 林溪出差冰雪融 自那晚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林溪。晚上下楼倒水时,正好看到陈阿姨坐在沙发上跟妈妈聊天。隐约中仿佛听到陈阿姨说,林溪的公司新开发了一个项目,把林溪派到s市去了。 我跟陈阿姨打了个招呼,站在饮水机旁接了水,就打算上楼。 却被妈妈叫住。 “一一,来,别一个人闷在屋子里,过来坐会儿。” 我只好依言坐过去,就看到妈妈把水果盘递到陈阿姨面前,笑道,“林溪真是越来越厉害了,上次刚晋了职,这次公司安排给他的,又是什么大项目吧?” 陈阿姨拿了颗葡萄,慢悠悠地剥着皮,笑道,“他们公司的事我也不懂,好像是要在那边开发一个度假村,听说那个地段特别抢手,好不容易才拿下了。哎,具体我也不清楚,但看着他这些日子起早贪黑地工作,当妈的,总还是忍不住心疼。也不知道他这样拼死拼活为的什么,我和他爸又用不着他赚钱养,还不如像咱们一一这样,简简单单、快快乐乐地过一辈子……” “你就知足吧!养了这么个年轻有为的儿子,”妈妈拍拍陈阿姨的肩膀,笑笑,“林溪这是要成大事业呢,你就在心里偷着乐吧!要是真像我家一一这样,胸无大志,整天待在家里让人糟心,那才让你哭呢!” “妈!”我哭笑不得,“哪有这么说自己女儿的。” 妈妈笑着摸摸我的头发,那样子,就像在安抚一只傲娇的宠物猫。 倒是陈阿姨开口了,“你妈编排我呢!你还当真了。不过一一,你闲了多到楼下坐坐,林溪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呢,每天回到家只有阿姨和你林叔叔,一个孤家,一个寡人,怪可怜的。” 我被陈阿姨那故作哀怨的样子逗得乐不可支,却又不好意思表现出来,正憋的辛苦,又听陈阿姨幽幽开口。 “整天做了好吃的,都没有人来吃。” 于是我立马主动请缨,“陈阿姨,以后我每天晚上都过去陪您好吗?只要您不嫌我烦……”说完看到妈妈那一脸怒其不争的样子,赶紧冲妈妈笑笑,“妈,您不会不同意的,对不对?” 陈阿姨闻言笑了,“阿姨才不会嫌弃一一呢!”说完盯着我瞧了半晌,叹了口气,“哎,想想你们小的时候,就喜欢在一起玩闹,三天两头的,不是林溪往这儿跑,就是你往楼下跑,多热闹啊!现在呢,一个个都忙自己的……” “孩子毕竟大了呀,”妈妈随手把我散在肩头的头发别在耳朵后面,目光里全是爱怜的笑意,“想想一一再过几年就要嫁出去了,我这心里,也不知道是忧是喜。” “妈……”完全没有预料到话题会这么快就转向这里,我突然便有些不知所措,“这不还得过几年呢嘛!再说,以后嫁了人,我还是会常常回来看您的呀!” “傻丫头,妈不是担心这个。”妈妈微微一笑,“来,吃块苹果。” 我正暗自疑惑,便听到陈阿姨话锋一转,又转向了林溪,不,准确地说,是我和林溪。 陈阿姨手里拿着一颗晶莹剔透的葡萄,分明已经剥好,却没有吃下去,只是掂在手里。她看着我,幽幽地叹了口气,接着问我,“一一啊,这段日子怎么都没见你去找过林溪?怎么了?两人吵架了?” 我身体微微一僵,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只小声嘟囔了句,“没有……” 然后我就听到陈阿姨脸色一变,“我就知道林溪这臭小子没干好事!从小就爱欺负一一,这么大了还是这个臭脾气。” “没有没有,他没欺负我……”我看陈阿姨好像真的生了气的样子,赶紧辩解。 不曾想陈阿姨的脸色立马由阴转晴,笑眯眯地看着我,“没欺负最好。一一,要是哪天他欺负你了,告诉阿姨,阿姨帮你收拾他!” 我点点头,心里暗叹,陈阿姨这变脸的功夫,是越来越厉害了。 果真从第二天起,我便天天晚上到林溪家里陪一会儿陈阿姨,有时候留在那边蹭饭,有时候就陪陈阿姨看会儿电视,又或者把自己的手工工具拿过去跟陈阿姨一起制作手工品。 这样的场景,多多少少会与幼时重叠。小时候,爸爸妈妈出差或者是有事不在家的时候,便会把我留在林溪家,林叔叔烧了一手的好菜,把我养的是心满意足、乐不思蜀。 可是如果林叔叔不在家的时候,我与林溪就会苦着一张脸,巴巴地瞅着陈阿姨订外卖,或是把我们带出去吃。 林家有个祖传的规定,林氏子,是君子就不能远庖厨。这是林氏必杀技。 而陈阿姨,据说曾经也尝试过为林叔叔洗手作羹汤,奈何手艺实在是有些惨绝人寰,被林叔叔大为嫌弃。于是,林家的厨房就被林家父子承包了。 其实陈阿姨的手艺,说句良心话,虽然不咋地,但也没有到那种惨绝人寰的地步。只是跟惊天地泣鬼神的林叔叔一比,还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大概是自己也受不了这样的落差吧,陈阿姨总是特别爽快地答应我们的要求。 晚上的时候,陈阿姨会陪我一起做手工,陪我一起把纸折好,细细地描上花纹。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林溪家里还养着一只萨摩耶,经常瞪大了眼睛瞅我们。 不知道那是不是林溪家养的第一只狗,但一定是最后一只。 我记不得那个时候的我是五岁还是六岁,反正那个时候的我,尚且不懂得“狗仗人势”、“狗通人性”的道理。 那天跟林溪一起到他家里玩的时候,进门刚好看到那只雪白雪白的萨摩耶滚雪球似的向他扑来,彼时的林溪正急于向我显摆他的新模型,就轻轻一脚把它踢到了一边去。 于是我也学着林溪的样子,在它扑过来的时候一脚踢过去。 这一踢不要紧,直接终结了林溪家里养狗的历史。 那只萨摩耶咬了我之后,我哭哭啼啼了将近三天三夜。为什么长相这么可爱的动物会变得这么凶猛呢?为什么我跟林溪都踢了它,而它却不咬林溪只咬我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只是每次想到狗就寒毛直竖,害怕得不得了。 因为这,我好几天没到林溪家去过。 林溪好心的给我送了一大堆零食,给我解释,“因为你踢它了,它当然咬你。” “那你也踢它了,为什么它不咬你?”我抽抽鼻子,问道。 “因为它是我家的狗啊。” “那它为什么咬我?” “因为你踢了它呀!” 于是我把眉头皱的更紧了。 林溪想了想,说,“一一,那是我家的狗,所以我能踢,但你不能。” 我愣了,“为什么你家的狗你能踢,我就不能?” “……因为那是我家的。” “你家的怎么了?”我皱眉。 “我家的,所以你不能踢。” 良久,我终于再次开口,“不对啊,那为什么你家的菜,我却能吃呢?” 林溪不说话了。 事情最后的结果就是,林溪家的萨摩耶在不久之后就送了人,从此再也没有养过狗。 想想当初林溪那一脸的不情愿还得跟我好言相待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想笑。 只是现在,事情怎么就发展到这种地步了呢? 这天我在林叔叔家里吃饭的时候,正巧林溪打电话回来。我顿时便觉得食之无味,只在心里盼着,林叔叔你可千万别说我在这里。 大概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显灵了吧,林叔叔就问了几句林溪在工作上的事,其他的什么也没提。 我心里的巨石顿时落地,正准备大快朵颐,就听到陈阿姨接过电话,“林溪啊,一一也在呢,你要不要跟她讲两句?” 我心里一惊,筷子掉到了地上。 正要弯腰去捡,却被陈阿姨抢了先,“一一你别动,我再给你拿套新的!” 我正想说我自己去拿,陈阿姨却已经把电话放到了我手里,“林溪要跟你讲电话呢!你们好好聊聊,阿姨去给你拿。” 我一顿,只好冲陈阿姨笑笑,道了声谢,把这烫手山芋拿到耳边,轻轻说了声,“喂?” “嗯。” 长久的沉默…… 我心里那叫一个悲愤交加啊,这肯定不是林溪要给我讲电话。 我正想把电话给陈阿姨,可陈阿姨竟然进了厨房就没再出来,而林叔叔,算了,林叔叔刚好端着碗要去厨房盛汤。 总不能就这么僵着吧!我想了想,终于问了句,“你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项目比较复杂……”林溪说着,突然咳嗽了两声,“快的话两个月,慢的话,说不定要大半年。” “哦,这么慢啊。”我随意说道,开始明白为什么陈阿姨会让我过来陪她了。 “嗯。” “中途能回来吗?”这样就可以看看陈阿姨和林叔叔了。 “看情况吧。” “哦。” “一一。” “嗯?”结果又是半晌的沉默,我空在一旁的手不自觉地抠着自己的衣摆,听着那头的寂静无声,终于开口打破这诡异的沉寂,“没事儿的话我就把电话挂了吧!还是,给陈阿姨?” “一一……咳咳……”电话里一段咳嗽声。 “你感冒了吗?” “没事儿。” “那我把电话给陈阿姨?” “一一。” “嗯?” “那天晚上……咳咳……是我口不择言,你……咳咳……” “没事儿,我都忘了。”我装作一副轻松的样子,一抬头,发现陈阿姨和林叔叔不知何时都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正目光炯炯地看着我。 “我道歉……咳咳……我们和好,好不好?” “嗯,”我点点头,“那……我把电话给阿姨?” “咳咳……不用了,挂了吧。” 我点点头,突然反应过来他看不到,只好又说了句,“好。” 然后等着他挂断。 “林溪!”我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你好好休息休息吧!别太累了。” “嗯。”我分明听到电话那头的他,浓厚的鼻音中,带着些许的笑意。 “记得吃药。” “嗯,”他的笑意更明显了,“我知道。咳咳……还有吗?” “没有了,你把电话挂了吧!”我说着,抬头看了眼陈阿姨,发现她正一脸笑意地看着我。 “你挂吧!”我正想把电话还给林叔叔,却听到电话里突然又传出他的声音。 于是我把电话挂掉,讪笑着还给林叔叔,对他们说,“林溪他好像生病了。” “哦。” “……你们……不担心么?”我惊讶。 “这臭小子,让他欺负你,活该!”陈阿姨说着,一副理所当然、大义灭亲的样子。 “……”陈阿姨,您真的是林溪的亲妈吗?   ☆、第19章 妖孽你要成妖王 和林溪和好之后我的天空都变得明亮了起来,闲暇的时候,我找出之前春天收集的樱花还有在花店里买来风干的满天星,用凝胶树脂做了几个镶花手镯,送给陈阿姨和小曼姐。 其实每次做了好东西,我都会留一个给苏晴。想当初我还是一个菜鸟的时候,每每做了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她都喜欢得不得了。而我,总是会把当初拿来实验练手的成果送给林溪,然后用从中得到的经验再好好做一个,左修右剪,精雕细琢,等到自己满意了,再送给苏晴。 那时候我的原则就是,精品配美人,至于美男嘛,随便。 只是我的原则与习惯还没来得及改变,苏晴就走了。我只能把做好的手工装在收纳盒里,等着有朝一日,她踩着一地的阳光,微笑着向我走来。到那个时候,我就把这一箱子的记忆与思念,全部还给她。 陈阿姨向来喜欢我的手工品,每次送她东西她都免不了把我大肆夸奖一番,而我,往往给点阳光就想灿烂,从此更是不遗余力地向她献宝。 至于小曼姐,我想,也许,她并不是很喜欢这些小物什,或者,在她眼里,做这些,都是在玩物丧志吧!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小曼姐跟林溪一样,都大我五岁,我却总觉得和她之间隔着一层什么,苏晴跟我说,那是代沟。 然而我与林溪之间却并不存在。 后来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陈晓曦说的有道理,因为我们同性,而同性,都是相斥的。 我眼中的小曼姐,总是温柔中带着一股子疏远,万事得体,却总是客气。虽然有时我生病了、受伤了,她也会来看看我,却似乎只是基本的礼仪而已。而平时,除了下课的时候会一起回家外,我们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交集。 可就算回家的路上,也通常是她和林溪并肩走在前面,而我一个人拖在后面。 还好后来,我有了苏晴。 “林溪的项目进行得挺顺利的,估计很快就要回来了。”我把凝花手镯交给她后,她低眉浅笑,脸上光晕柔和,极为温婉。 “嗯。”我点点头,这就是在同一个公司工作的好处吗?陈阿姨都还不知道的事情,她却早已知晓。 “等他回来,我们一起出去吃个饭吧!上次人太多,都没机会好好说说话,这次只有我们三个,就像从前一样。”她笑着,梨涡浅浅,眸中星光点点,没来由地让我觉得比平时更为好看。 “好啊。”我笑笑,心想小曼姐这个样子,和林溪真当得上是郎才女貌了。 “一一,你知道的,我从小就喜欢林溪。”小曼姐笑望着我,双手自然地伸向我的手边,轻轻地拉起我的手道,“这次我回来,真想把事情早点定下来。” “嗯。”我点点头,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的脸。我想,这就是恋爱中的女人该有的样子吧?想到他时会娇羞得脸红,唇畔会带着不自觉的笑,眼里会闪烁出整片星空的光芒……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努力了,对于徐阳,却还是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呢? “一一?” “祝福你们!”我回过神来,见小曼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努力在嘴角扯出一点笑,“小曼姐,我等着喝你们的喜酒。” 从小曼姐家走出时,外面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秋天的雨,总是带着股萧索的寒意。没有刺骨的冰冷,却让人周身都凝着一股子寒气,挥之不去。 等林溪回来,恐怕,也马上就要搬出去了吧? 回到家之后看到手机上有三个未接来电,我正打算点开回拨过去,手机却又响了起来。 是林溪。 我接通电话,“喂,林溪。” “怎么老打不通电话,你干嘛去了?”听他的语气,好像心情不大好? “嗯,出去了一趟,没有带手机。”我如实相告。 “约会了?”阴阳怪气的语调。 “没有。”我顿了顿,又补充道,“我给小曼姐送东西去了。” 电话里突然没了声音,半晌,在我怀疑是不是手机信号不大好,正想要换个位置时,他又开口了,“送了什么?” “树脂镶花手镯。” “有没有我的份?” “没有。” “程二,”那边的声音突然沉了下去,“你是不是还在生气?” “没有啊。”我矢口否认。 “那怎么没有我的份?” “树脂镶花手镯哎,镶花手镯哎,”我特意把“镶花”两个字咬得特别重,“你要这个干嘛?” “你管我!” “……”林大妖孽你这是要做妖王的节奏么? 我正无语问苍天,只听手机里又传出他的声音,“你可以给我镶个草啊。” “……”我抚抚额头,顿了半晌才想起来问道,“你打电话过来……有事?” “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吗?”林溪的语调又恢复到以往的漫不经心加调笑揶揄,“程二你也太没良心了,想你高中的时候有事没事给我打过多少骚扰电话,我嫌弃过吗?怎么跟你打个电话还……” 良久,我挂掉电话,不由感叹,林溪果真是到了更年期啊,催命似的给我打了这么多电话,竟然只是闲扯,还扯了这么久…… 其实,自从之前在陈阿姨那里跟林溪通了电话之后,林溪隔三差五的就会给我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内容倒是平常的紧,无非就是有空多去看看陈阿姨啊,他在s市新学会了一道什么菜,回来可以做给我吃…… 他工作的事情我是一点都不懂,他也绝口不提。 想来,这些事情他与小曼姐说就够了,犯不着对我……嗯,对牛弹琴。 林溪离开后的这些日子,我还是照常在早晨与徐阳一起跑步,照常跟他一起吃饭、聊天、看展览,满城尽带黄金甲的时候,也会跟他一起到郊外的枫林里采集红叶。 他没有再提见家长的事情,我也没有再跟妈妈提起过。 周末的时候,唐糖一个电话把我叫了出去,“一一,快来快来,我找到了一个很合适的店面,具体位置发到你手机上了哈,限你半个小时内赶过来,不然,小心本小姐不让你加盟了哦。” 于是我关上手机,二话没说就骑着脚踏车赶了过去。 认识唐糖的时候,我们都还很小,那个时候她很萌,性子很急。现在时光流转,我们都已老大不小,她依旧很萌,性子更急。也只有做手工的时候,能见她安分一点。 在小的时候,我们曾经很狂傲很张扬地梦想过,等长大了要做大师。那个时候,唐糖喜欢绣花,我喜欢剪纸。那个时候的我们都喜欢做梦。 后来,我们毕业了,我做了幼儿园老师,唐糖进了一家外企。幼时的扬言全都变成了笑谈。 唐糖进外企之后,没多久便被折磨得面黄肌瘦、容颜憔悴,每次见面,都免不得捏捏我的脸再摸摸自己,捶胸顿足道,“一一,外企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啊,我现在连折只乌龟的功夫都没有!” 每每这个时候我就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没关系,你有钱。” 她就哭丧着脸哀嚎,“这是真正的血汗钱啊!” 但是抱怨归抱怨,她还是很努力地在工作,很努力地在赚钱。 终于有一天,她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辞职,开店,做手工。她说,她想好了,这是迟早的事,迟不如早。 开始的时候,她还怂恿我辞了职跟她一起做,此事当然被我断然拒绝。小朋友多可爱啊,每天陪他们玩玩闹闹多有意思啊,又有双休又有寒暑假,多自在啊!虽然我也想过开个diy小店,但如果真让我辞职从此专干这一行,我是真的既没贼心又没贼胆。 于是唐糖退而求其次,准我在双休日和寒暑假过去帮忙,再综合我们开店时各自的出资,与我六|四分红。 我按照唐糖给的地址,马不停蹄地奔过去。 到达的时候,她正盯着手表,听到我的声音,立即作出一副女王的架势来,眯着眼冲我佯怒道,“三十一分钟,程一一,你迟到了。” 我喘着气,顾左右而言他,“唐糖,你好厉害啊,这个地段好啊!”这话虽然有转移话题之嫌,却也当真是我自己的肺腑之言。我之前也物色过好多个店面,却没有一个满意的,这个地段,不过分繁华嘈杂,又不偏僻冷清,就连店面大小也甚得我意。 我还没来得及再将唐糖大肆夸赞一通,便见她已经从女王范转变成了狗腿样,眉梢微扬,眼里带笑,唇畔轻挑,满满的都是自得外带谄媚象。只听她声音清润里带着些骄傲,“那当然,我可是找了好久的!” “房租怎么样啊?”我环顾一下四周,木质构造,倒是符合我们的店铺特色。 “我已经协商好了!店家急于转让,每平米每天才收两块钱!怎么样,便宜吧?!” 我点点头,在这个地段,这样的房租的确算是便宜的了。 “那我们就定下这个店面吧!我们俩好好设计设计,一起把它做好做大!”唐糖笑着,眼中尽是对未来的憧憬,整个人都熠熠生辉的,完全没有平时那种疲惫颓丧的样子。“从今以后,我唐糖就要翻身把歌唱了!”   ☆、第20章 一缘堂终于开业 那日见了唐糖之后,我们的diy小店就这么定下来了。唐糖负责采购,我负责设计,又是把自己从小到大各种各样的囤货全部拿出来挑选筛检,又是忙活着做一些别出心裁的工艺吸引顾客,忙得晕头转向,却又不亦乐乎。 我和唐糖的小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装潢布置,半个月之后就差不多可以开业了。 当时我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屋、琳琅满目的工艺品,颇是自得地冲唐糖眨眨眼睛,笑道,“简直棒呆了!明天就开张吧!” 结果吃了唐糖一记爆栗,“这么用心经营的店,怎么能这么草率就开张?!” “难道,还要沉淀沉淀?”我咋舌。 “不,”唐糖斜我一眼,一字一顿道,“是要找个良、辰、吉、日!” “唐糖,”我揉揉被她敲痛的脑袋,试探道,“你是想说,黄道吉日吧?” “有区别吗?”唐糖愣了。 我点点头,区别大了。 于是我们的小店拖拖拉拉,终于在五天之后开业了,据说,那天是近半年内与唐糖的八字最合的日子,宜开业,会大吉。 当时我曾问过唐糖,为什么不看看我的生辰八字,结果唐糖颇是自负地撇我一眼,很大爷地说了句,“放心,有唐糖本大仙在这里镇着,就算是有什么邪崇作祟,也一定躲得远远的。况且,看你这向来呆头呆脑、人畜无害的样子,也不会招来什么吧?” 事实证明,唐糖真是低估了我,呆头呆脑、人畜无害的我,成功的在半年之内为她招来了血光之灾。 此乃后话,暂且不提。 我们给我们的小店取了个很土却又很响亮的名字,叫作“一缘堂”,其实当初只是想要个“缘”字而已,可唐糖说,要把我俩的名字加进去才能显示我们的所有权。于是,“一缘堂”诞生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名字老是让我想起“六味地黄丸”来,于是为了避免误解,也为了更好的显示我们的属性,我们在名字后面又加了个备注——diy小屋。 我们低调奢华有内涵的“一缘堂diy小屋”终于大张旗鼓地开业了!听唐糖说,开业当天宾客爆满,挤得她都没地儿站。 唐糖说这话的时候面若桃花、目光炯炯,嘴巴都恨不得能与耳朵连成一条线。几乎信以为真的我,差点与她作出同样的表情。 倒是她的表妹小优爱说实话,当即一盆冷水迎面浇下,“唐糖姐你就吹吧!明明就刚开始那一阵而已。” 于是我看看依旧齐整的货架,对她们笑笑,“今天毕竟是工作日,小孩和大学生情侣其实都不怎么有空,顾客少也正常。” 唐糖过来一把抱住我,轻轻挎着我的脖子冲小优挑眉,“就是,这才第一天,还是工作日,能有这么多顾客已经很不错了。万事开头难,等过段时间就好了。” 说着又冲着我呲牙咧嘴地笑,“你说是吧,一一。” “是啊,”我拍拍唐糖的手,无奈道,“可是唐糖,你是要勒死你的合作伙伴吗?”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唐糖立刻把手拿开,跳到我对面笑眯眯地看着我,讪笑道,““一高兴,下手就每个轻重。” 我微微摸了摸脖子,抬眼看到唐糖那一脸明媚的样子,便觉得为她开心——折腾了这么久,她终于抵达真正属于自己的天地了。 也许我们的人生,有很大一部分都掌控在别人手里。我们所做的很多选择,都掺杂着别人的干预,只是有的时候,我们抵抗得了,满心欢喜地坚持了自我,而后自负后果;有的时候,我们势单力薄,退缩让步,选择了明知道不会让自己欢喜的那条路,却还是得后果自负。 如果说要为两者各选择一个代表的话,我想,前者无疑是我,而后者,便是唐糖了。 我这个人,从文理分科,到大学、专业的选择,没有一个选择曾屈服于父母、林溪、老师以及七大姑八大姨还有路人甲路人乙的淫威与干预,尽管过程也是十分的狰狞惨烈,结果毕竟是让我满意的。可是唐糖,这个生来便怀揣着艺术美梦的姑娘,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下,放弃了成为服装设计师的梦想,入了金融这一行。从此,被煎得外焦里嫩、憔悴枯黄。 工作之后,唐糖跟我念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她说,“一一,你能明白吗?我现在过的日子,就像是在日复一日地喝砒霜。” 而现在,她终于也得到她的蜜糖了。 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晖斜斜地洒进店里,照在我们琳琅满目的货架上,格外好看。徐阳捧着一盆水晶发财树大步走来,脸上是一贯温暖的笑意,“虽然知道你们的手工艺品都是无价的,但还是要祝福你们财源广进。毕竟,财源越多,才越接近无价。” 他的话成功地把一直对钱财又爱又恨的唐糖给收服了,唐糖大叹着“英雄所见略同”,又是给他端茶又是给他看座,热情得不得了。末了,又开始东拉拉西扯扯,从天南到海北,从三十六重天到十八层地狱,除了诗词歌赋和人生哲学她向来不大提及外,其他的是想哪儿说哪儿,没一会儿就把徐阳的家世背景给摸了个门清。 待我们出门去吃饭的时候,唐糖才终于收住了话头,开始收拾东西。 出门的时候,徐阳笑着在我耳边道,“你这个朋友很有意思啊。” 我扯扯嘴角,有些尴尬,“你别介意,她……嗯,向来自来熟。” “傻丫头,我没有介意。”他轻笑出声,帮我顺了顺扑到脸颊上的头发。 吃饭的时候唐糖依旧滔滔不绝地谈笑风生,徐阳坐我身旁,说的每一句话都恰到好处,而我们店里请的那两个助手,一个是唐糖的表妹,一个是唐糖的表妹的表妹,总之跟唐糖也都沾点亲带点故的,彼此间就算不是很熟络,也不像陌生人那么尴尬。一顿饭吃得和谐融洽、笑声不断。 “一一,你要不要去洗手间?”唐糖突然问我。 我摇摇头。 “陪我去一趟吧!”她说话的时候冲我眨了眨眼,然后没待我反应过来,就把我拉到了洗手间。 然后开口就是一个惊天炸雷,“不错啊,一一,口风挺紧的呀!都快把自己嫁出去了都不跟唐糖姐知会一下?” 我脸一红,“说什么呢,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别啊,这么好的资源你还等什么啊,还不赶紧把他收了!医学世家,年轻有为,长得又这么英俊潇洒……对了,”她突然眼珠一转,神经兮兮地看着我,“你们怎么认识的,认识多久了?” 于是我就如此这般把前因后果、来龙去脉给她长话短说了一遍。 结果她声音陡然增高了不知道几个分贝,“那你还不赶紧从了!”我立马捂住她的嘴巴,“嘘……你小声点,好丢脸!” “这不光家世好、模样俊俏,连人品都是一等一的呀!还为你守身如玉了十多年,你还有什么可犹豫的?赶紧收回家啊!”唐糖扫了周围一眼,压低了声音,一副要做什么偷鸡摸狗、见不得光的事情的样子。 我张了张口,没想清楚要怎么跟她解释才好,“他只是没遇上喜欢的人,哪里为我……” “得了,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她有胳膊肘撞了撞我,“再说了,你前段时间不是一直嚷嚷着要嫁人么?良人在此,你为什么不嫁?” “我是急着相亲,哪里急着嫁人了?”我哭笑不得。 “那你相亲不嫁人,是想过家家吗?”唐糖乜斜了我一眼,满脸的不屑。 “哪有,”我微微俯下腰来,打开水龙头洗了洗手,“先处处看吧!我也不急着结婚。” “你不急他急啊,你是才二十三,人家可都已经奔三了!”唐糖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食指轻戳我的脑门,“程一一啊,你不要仗着你年龄小就在这儿使劲耗,他之前等得起,现在可不一定等得起了。” “等不起就算了,”我冲她笑笑,“反正我……” “一一,你跟我说实话,”唐糖突然正经了起来,“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我心里突然乱作一团,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 “你不会………真的……不喜欢他吧?”唐糖面色一僵,一向伶俐的口齿却有些结巴。 我扯扯她的手臂,“快走吧,进来这么久,他们要担心了。” “一一你……”唐糖挣扎着不依,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你若不从我便不放你走的样子。 “我是在想,其实婚姻,也许并不需要爱情,你说对不对?就好像很多时候,爱情都不能坚持到结婚的时候。”我喃喃自语,待看到唐糖那倏忽变了的神色,这才意识到自己在说些什么,急忙住了口,一手扯着她,一手放在头边作出发誓的姿势,连诱带哄,“好了,我以后再跟你说……我发誓!” 出来的时候小优她们果真一脸好奇地看着我俩,我正不知道该怎样跟她们解释,就见唐糖装模作样地揉了揉肚子又皱了皱眉头,语气虚弱里带着几分哀怨,“不知道是不是这家店的菜不够新鲜,有点拉肚子。哎,你们也少吃点吧!” 我瞥了一眼餐桌,上面的食物已被消灭过半,再抬头看看小优她们,果真发现,她们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 我不由在心里为唐糖点了无数个赞。 刚一坐下,徐阳就把我的手机递到了我的面前,说,“一一,刚才有人给你打电话。” 我对他说了声“谢谢”,正想打开手机回过去。却又听到他说,“电话响了好几次,你都没回来。我想着他可能有急事,就帮你接了一下。” “哦,没事儿,谢谢你,”我手上动作微微一滞,下一秒却已经接过手机来,对上他的眼神微微一笑,毫不在意道,“是我妈吧?都跟她说了今天开业要一起吃饭可能回去晚点,她还是不放心。” “不是。” “嗯?” “是林大哥。” 我笑容一滞,“没关系,待会儿给他回过去。”   ☆、第21章 从来竹马配青梅 开业那天唐糖实在是太过兴奋,忙碌了一天也不知道疲惫,吃过饭非得拉着我们去唱会儿歌再走。 我当时想要拒绝,还没来得及开口,唐糖便自顾自地嘚瑟道,“让我们对酒当歌,活得潇潇洒洒,做做手工,共享人世繁华!”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里仿佛撒落着整个的星空,我看着她那一脸兴奋的样子,突然就不好意思开口了。 等唱完歌回来,已经是接近十点,本来我还想骑着自己的脚踏车回去,徐阳却说天色太晚,我一个女孩子,实在是不安全。 唐糖自然在一旁随声附和,连推带搡把我推上了车。“一一,你的自行车我明天还要用一下,先别骑回去了。” 我当然知道她说的不是真的。 但是,看着那么浓重的夜色,我还真是没有胆子一个人骑车回去。 回到家的时候,妈妈还在沙发上窝着看电视,看我回来,赶紧进厨房给我拿出来一杯热牛奶,笑道,“来,外面冷吧,先喝杯热牛奶暖暖身体。” “不是说让您先睡了吗?”我接过牛奶,喝了一口,顿时觉得整个人都是暖的。“妈,您不用担心我啊,我们就是出去吃个饭、唱个歌,都是朋友,不会出什么事儿的。再说了,不是还有徐阳在嘛!” “等你做妈妈了,就会明白了。”妈妈刮了一下我的鼻尖,又看看时钟,催促我,“喝完牛奶赶紧洗洗睡哈,以后可不要回来这么晚了。” 我点点头,正想让妈妈先去睡。就见妈妈伸了个懒腰,笑道,“不行,妈妈老了,撑不住了,先睡了哈!”说着就要回屋去。 “妈妈才不老呢,”我笑笑,“快睡觉去吧!我待会儿就去洗漱。” 妈妈进屋后,我才拿出了手机,之前没有接到林溪的电话,我就给他回了个短信,说我们今天开业,在一起吃饭,问他有没有什么事儿,没事儿的话等我回家再给他回电话。 后来去唱了两个小时歌,手机也没电了,也不知道他回我短信没有。 我把手机充上电,快速地洗漱好,然后窝在床上把手机打开。 一条信息,一个未接来电,前者发送时间是22:00,后者来电时间是22:12,我点开短信,上面只有八个字——开业大吉,早点回家。 我看看时间,还不到11点,于是给他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了,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的声音却已传到我的耳中。 “现在才到家?” 句子太短,我听不出喜怒。 “回来好一会儿了,手机在充电。”我如实回答,当然“好一会儿”这种用词,在他听来是什么意思就不关我的事了。 “跟徐……那徐什么……” “他叫徐阳。”我好心提醒。 “哦,”他淡淡的回了一句,“晚上一直跟他在一起?” 我突然便想起他在出差前与我的那次不欢而散,立马警钟大作,虽然现在山高皇帝远,也难免他会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让我难受。 “一一?”电话里突然又传来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分外慑人。 我一个不留神被吓得轻呼出声。 “你怎么了?”他问。 “没事,”我眼珠子微微一转,转口道,“刚刚好像看到了一只小强。” “程二,现在已经是冬天了。” “嗯。 “下次说谎时能不能编个稍微有点智商的?” “……”我点点头,“我尽力。” “哎,一一你不是程二,你是真二啊。”电话那头轻笑出声,分明十分戏谑又不怀好意。我正想骂回去,却听到他话锋一转,“不出意外的话,我下个周就回去了。” 我一愣,须臾却又笑得眉眼弯弯,“好啊,回来我给你接风洗尘……” “就你?”不屑的语气。 “怎么了?”我冷哼,“我……” “你也就能趁我回来,到我家蹭吃蹭喝而已。” “那你也可以到我家蹭吃蹭喝啊。”我随口接道,然后便听到林溪在那边轻笑出声。 是了,在我们小的时候,便经常会有这样的对话。我去林溪家蹭饭的次数多了,他便有些不满,于是我颇为大度的跟他说,“没关系,你也可以到我家蹭吃蹭喝啊!”然后他就撇撇嘴,“才不要,你家的又不如我家的好吃。”对此,爸爸妈妈表示很受伤,林叔叔却很得意,再加上我吃饭的样子总能让他很有成就感,他便经常邀我去蹭饭,还给我开小灶,气得林溪是敢怒不敢言。 想想那时候,除了“美好”,再无更贴切的言语可以形容。 床边的小台灯光晕昏黄,带着些暖光。我将手放在灯下,目光随意低垂,将将落在掌心细细的纹路上。有人曾跟我说,我的掌心纹路太过繁杂,想来命途会比较坎坷。我不知这话有几分真又有几分假,有时也会担心一语成谶,但大多时候还是宁愿相信这是无稽之谈。手指微微一动,指尖便锁住了几分暖光,我突然笑出声来,半是得意半是感慨,“其实你不在的时候,我也经常去蹭吃蹭喝。” 电话那头沉寂无声,但是不知为何,我却仿佛感受了林溪唇角的笑意。果不其然,不过片刻而已,我便听到林溪隐隐带着些笑意的声音,“一一,你还记不记得……” 当然记得,小时候的一切我都记得。 从蹭吃蹭喝,到各种光辉糗事,往事便如海潮一般向我们席卷而来,我们被挟裹着,不知道究竟是在向前进还是往回走,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直至我倒在床上,哈欠连天。 “就这样吧,睡吧。”林溪缓缓出声。不知是特地放轻了声音还是为何,他的声音在夜色的浸染下仿佛很有魔力,好听、催人安眠。 “嗯。”我轻声应着,迷迷糊糊地就要关手机。 “一一。” “嗯?” “以后跟徐阳出去的话,不要回来这么晚,”林溪顿了顿,“不安全。” “嗯,”我嘟囔着,“我跟唐糖们一起的。” “……” 然后我就听不到他在说些什么了。 林溪果真在一个周后回来了,他回来那天,正好是周末,a市迎来了第一场冬雪。 为了迎接林溪,陈阿姨把我们一大家子都请到了她家,林叔叔那一双惊才绝艳、能让天地惊能让鬼神哭的手艺,再次让我臣服在他的锅铲之下。 林溪进门的时候,身上还粘着一层尚未融化的雪花,像一个从深山中踏雪而归的王子,虽身上夹杂着一股寒气,目光却十足的柔和温暖。 陈阿姨帮他把脱下的衣服挂了起来,盯着他看了半晌,絮叨着,“在那边太累了是不是?还是伙食不好?饭菜不合你胃口?你看你这脸都瘦了一大圈了!” 然后我就看到林溪特别妖孽地说了句,“妈,瞧您,少见多怪了吧?现在流行瓜子脸,就是儿子这样的!” 一句话把屋里所有人都逗乐了。 林溪一回来,饭菜马上就上桌了,林溪一家、我一家,还有一个小曼姐,我们七个人围在一起,一边谈笑,一边享受林叔叔的盛宴。 窗外,大雪纷纷扬扬,铺天盖地。偶尔有一只麻雀从树杈之间飞出,枝杈微动,露出点点青绿。 久别重逢,林溪自然是大家的焦点。两位妈妈向来疼他,这次看他又瘦了那么多,更是不停地张罗着给他夹菜。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谈来谈去,不是林溪的生活,就是林溪的工作。 “果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我笑看着林溪,“这多日不见,你竟摇身一变,从流浪儿变成大少爷了!” 他闻言冲我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伸出手来在我的头顶轻敲了一记,喝道,“小丫头既然这么识相,还不快给本少爷布菜?!” 于是我只好给他加了块我最爱的拔丝地瓜,因为时间太久,地瓜已经凝在盘子上,我费了好大力才给他夹出来一点。 “看你这么辛苦的样子,有心了。”他把地瓜放进嘴里,嚼了一嚼,一脸欠扁的样子,冲我道,“不错嘛,再来一块!” 我欲哭无泪,他明明不爱吃地瓜的呀! 席间,两位爸爸兴致大起,竟然拼起酒来,两位妈妈也不知怎么谈起了当初上学时的情谊。我正想问问林溪,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他看看我的小店去,却见小曼姐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手中端着一杯酒,敬到林溪面前。她白皙如雪的腕上轻轻地悬着一个碧玉手镯,愈发显得那手臂纤细白嫩、柔弱无骨。只听她说,“这个项目可真是不容易做,能在这么快就拿下,林溪,你可真不愧是林溪!” 林溪执起酒杯,冲她微微一笑,言语间,连声音都轻柔了许多,“哪里快了,拖拖拉拉这么久,总算是完工了,要不恐怕春节都要在那里过了。” 两杯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暗想,林溪也就在小曼姐面前,才会那么温文尔雅。 “这一杯敬你,”只见林溪一杯酒下肚,又马上添了一杯,他的唇畔还是噙着淡淡的笑,长身玉立,温润如玉,他微微动动嘴角,说道,“要不是之前你的帮忙,这项工作说不定还真得拖到春节了。” 小曼姐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清,但是她的脸颊分明红了许多,眉眼间,笑意婉转,极尽温婉。 从来竹马配青梅,这句话用在这里,真的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埋头继续吃我的饭菜,却突然觉得,林叔叔这次的手艺好像没有往常的好。 不知过了多久,林溪突然俯到我耳边,轻笑道,“小丫头,还没吃够啊?” 我没有抬头看他,却总觉得他的话里带着些鄙夷的味道,但是吃饭并不是什么错,吃得多也不是罪过,我挺了挺腰板,将手中那块糖醋里脊夹起问他,“林叔叔做的糖醋里脊好好吃啊,你要不要来块?” 只见他轻笑了一下,仿佛正打算说什么,却又把身子坐正了。 我抬头,看到那边,小曼姐正低眉浅笑,与他说些什么。 于是我只好将那块糖醋里脊放在自己的盘子里,一点一点地咬下去。 虽然事实上,我早已吃饱。   ☆、第22章 一缘堂的平安夜 林溪出差回来之后的第一个周六,我就带他来参观了我们的小店。他看着那琳琅满目的工艺品,笑得颇是心满意足,待我给他倒了茶奉到他的手里,他颇是自得地眯了眯眼,一双桃花眼里风流婉转,语气轻佻,像极了电视上看到的纨绔子弟风流公子,“从此以后,我看上的,是不是都可以归我了?” “当然可以,”我谄媚地笑笑,狗腿道,“都知道林大公子年少多金,出手一定大方。” 他脸色陡然一变,问道,“难道以我们俩的交情,拿个工艺品还得收钱?” “那当然,”我哼哼,“亲兄妹也得明算账呢!” 他显然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脸色都变了许多,“那你之前送我的那些……” “此一时,彼一时嘛,”我一边给他顺着毛,一边作出黑脸包拯铁面无私的模样,一本正经道,“这是唐糖和我的共同财产,还是她六我四,我哪儿有胆拿着她的血汗随便送人嘛!” 林溪一言不发,只一瞬不瞬地将我看着。由于他的眼睛长得太风流,我总会嫌弃太轻佻肤浅,但其实但凡眼神正常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的眼形虽然风流,但那一双漆黑的眼眸却黑得幽深,从来望不到底。此时被他这样目不转睛地瞧着,我只觉得浑身不自在,正想开口问问他到底要干嘛,却见他那漆黑的眸子里突然漾出几丝轻轻浅浅的笑来,薄唇微微开合,连声音都带着些欢快,“我开玩笑的,你急什么?” 然后他环顾了下四周,转头问我,“你觉不觉得你这里缺点什么东西?” 我顺着他的目光四处张望,货架整齐,商品琳琅,实在是没什么不妥的地方。可是看着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又免不得狐疑,索性好奇地朝着他眨了眨眼,问道,“缺什么啊?” “你们这里全是手工品,没有任何东西是纯天然的。”他如老僧入定,淡然提醒。 “可是我们本来就是手工店啊!”我不解,却又突然了然,“难道要把店面一分为二,一半卖鲜花,一半卖手工艺品?” “这倒是个好主意。”林溪沉吟。 我只好无语问苍天。 谁知第二天,林溪就给我搬来了两盆常青树,一盆摆在柜台边,一盆摆在门口。 边摆弄还边念叨着,“一一啊,你们开业时我还在出差,没过来帮忙也没有送礼物,今天可都补上了。” 我一声“谢谢”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他的声音震得是外焦里嫩,他说,“看在我又是送礼又是出力的份上,一一你是不是得请我吃顿饭?” 疑问句式,命令语气。 于是我就被他大宰了一顿。 自从我们的“一缘堂”开业以来,我几乎每个休息日都会待在那里,有顾客的时候就上前帮忙服务,没有顾客时,就玩玩手机、做做手工,日子倒也过得悠闲自在。 刚开始时,妈妈总觉得这样两头忙活实在太累了,总想让我辞掉一个。不过看我乐在其中,也便不再干涉。 再后来,我们聘到了助手,再加上唐糖的表妹还有表妹的表妹,终于不再缺人手,也便用不着我和唐糖两个“老板娘”日日轮番坐镇,时间又自由了许多。 之前迫于无奈对唐糖许下的誓言,最终在唐糖的遗忘下无疾而终。天知道我有多么庆幸她忘记了,毕竟如果她当真追究到底,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向她交代。 我自己都搞不明白的东西,要怎样说给别人听呢? 也许我只是受不了孤独,反正是搭伙过日子,只要能好好过,跟谁都是一样的。 我与徐阳的关系依旧与往常一样,一样的见面、吃饭、聊天、看电影、看展览,我会跟他讲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们各种呆萌的趣事,说到激动处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他总会很配合地笑笑,有时候也会故作沉思的样子,一本正经地调侃一句,“原来做幼儿园老师这么有意思啊,看来我要考虑考虑……要不要弃医从教了?” 他有时也会提到一些他工作上的事情,有时会提起紧张的医患关系,有时会提起生命的变幻无常,有时会提起人心的世态炎凉。他的故事大都很沉重,就算是有人经历几番惊险后最终死里逃生,过程也总是让人为之一痛。更遑论那些千奇百怪、光怪陆离的事例,腰缠万贯而药石无效的,有法可医却因囊中羞涩而不得不放弃治疗的,病人一个人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儿子们却在门口大吵着争家产的,比比皆是。 我们都亲身经历、亲眼所见过无数的故事,只是,我的总过于轻松,而他的,又过于沉重。 沉重的故事,饶是你用再怎么轻松的语气讲出来,也难逃沉重的牢笼。 许是我脸上的表情也实在太过沉重,他讲着讲着,就会跳到其他的话题上去。他向来健谈,又生就阳光,总能恰到好处地转向另一个话题,毫不突兀,却又风格迥异,马上就能让我一扫之前的阴郁甚至轻笑出声来。 我曾经问过他,每天都要目睹这么多的生死挣扎、离合悲欢,不会难受吗? 他笑笑,说司空见惯的东西,总容易让人习以为常。 我没有接话,一边在心里暗自佩服他,一边又暗想,我还是想多习以为常一些简单愉快的东西。 明明没有说出口,徐阳却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他的脸上带着干净的笑,在我面前郑重承诺,“一一你放心,以后这所有的阴霾与负担都由我来承担,你只要快快乐乐的就好。” 这实在是再甜蜜不过的情话,我有些无所适从。 平安夜那晚徐阳本来约我去迪士尼,这是我俩从来没有一起去过的地方,他知道我晕车,知道我胆小,知道我第一次去游乐场时的凄惨下场。却也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物种,会对某种东西爱恨交加,喜忧参半,明明不能接触却还是心心念念地想要碰碰。 平安夜,据说那里布置得很美,有各种有意思的活动。 只是在我一切都收拾妥当、兴高采烈地等待着他出现在楼下,然后一起出发时,他突然打电话过来,语气焦急,带着十足的歉意,他说,“一一,真的对不起,刚刚突然来了个病人,我们科人手不够,我走不开……” 我了然地点点头,虽然有些失落却还是笑笑,“没关系的,你先忙。” “今晚可能不能陪你了。” “没关系,”我顿了顿,突然笑道,“平安夜嘛,平安最好,祝你们手术顺利。” 于是当天晚上百无聊赖的我去了我们的“一缘堂”,唐糖看到我的时候瞪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我知道她向来表情夸张,也便见怪不怪了。 “程一一,你不是去约会了吗?”她穿越店里的人山人海挤到我的面前,大声冲我吼,“你……你不会放他鸽子了吧?” 我看着周围的人射来的各种意味深长的目光,一脸羞愧地伸手去捂她的嘴,她却早走防备,轻巧便躲开了。 “程一一,今天店里这么忙我都忍痛割爱放你走了,大好青年你不好好抓着,大好时光你不好好约会,你竟然放他鸽子!” “我没有放他鸽子。”我扶额,唐糖你什么时候能沉稳一点,安安静静等人把话说完? “真的?”她一脸狐疑地望着我。 我点头。 “那……”她声音一下子压低了不知道多少分贝,“是他放你鸽子了?” 我想了想,再点点头。 就见唐糖别有深意地拍拍我的肩膀,讪笑道,“哎,男人嘛,工作忙,这是人家有上进心,你体谅着点儿就好,可别往心里去啊!” 我程一一真的是交友不慎,交友不慎啊! 我给了她一个白眼,没有说话,径直工作去了。 这天晚上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顾客盈门、人满为患,来来往往的人群,晃得我头晕。 再看看唐糖,看她那满面春风、乐不可支的模样,我就忍不住想笑。 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我打电话叫来了我妈妈,她进来看到我们店里这样的情形,一双眼睛眯得跟弥勒佛一样。 晚上十点的时候,爸爸来了,说是这么晚了我们还不回去,还不接电话,所以过来看看。 他笑眯眯地摸着我的头,“就说我们家一一厉害,随便开个店都开得这么红红火火。” 虽然早已习惯了他对自家女儿的自吹自擂,这一句话还是听得我汗颜不已。 眼看已经十点半,顾客还是没有减少的趋势,我终于忍不住催爸爸把妈妈带回去休息。 妈妈急了,扯了扯我的袖子,小声在我耳边嘀咕,“怎么这么晚了大家都还不回去?现在的孩子们都这么野吗?” 我哭笑不得,只能长话短说地解释一番,“妈,这可是平安夜啊,那一对对情侣盼这个节日都不知道盼了多久了,怎么会善罢甘休。” “那让他们到其他地方逛去,我们打烊,回去休息。”妈妈拍拍我的手,环顾了一下四周,加重了语气道,“大冷的天,你明天还得上课呢!” 我对妈妈这任性的话是哭笑不得,“妈,你跟我爸先回去,我待会儿就回去。” “那不行,你一个女孩子家的,晚上走夜路多不安全。” “妈……”我无奈,“我们这才刚开业没多久,好不容易生意好一点,哪有把顾客赶走的道理。店里的员工待会儿也得让人家先走,我总不能留唐糖一个人在这儿吧!” 双方正争执不下,就见唐糖笑眯眯地走过来,揽着我的肩膀颇为信誓旦旦地向我妈承诺,“阿姨,您就别担心了,待会儿我表哥来接我的时候,我们把一一送回去。” 在我们的软磨硬泡与狂轰滥炸下,爸爸妈妈终于叮嘱了我几句之后离开了。 待我们真正打烊的时候已经快到十二点了,唐糖看看那凌乱不堪的货架,抱着我笑出声来,她的声音难得的有些温柔似水,我听见她说,“一一,我好开心,真的。” 我回抱她一下,笑道,“我也很开心。” 然后转身去收拾货架。 却被她拉住。我回头看她,只见她满脸的笑意,“走,我们回家!明天再收。” 出门的时候唐糖的表哥果真已经在等着了,我放开唐糖的胳膊正打算上车,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一一”。 声音不疾不徐,熟悉得不得了。   ☆、第23章 大家都是三合一 平安夜里,他伫立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声音温润,在喊我的名字。 夜很深,也很黑,可我却突然间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我的面前漆黑一片,连一面镜子都没有,但我却知道,我的眼睛正在发光,色泽虽一点也不逊于那漆黑的夜色,但如果眸子里的光芒可见,一定能够将这黑夜点亮。 这是属于黑夜的光。 不过是顷刻间,我已经跟唐糖他们挥手再见,朝他奔去。 “你怎么会来?”我惊诧道。 “在楼道里遇到了程叔叔和瑾姨,说你还没回来,”林溪帮我把车门打开,推我进去,“生意不错嘛!” “那是,”我得意地晃晃脑袋,“这可是我程一一的店!” 然后我就听到林溪低沉的笑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分外好听。 车里开了暖气,与外面寒风凛冽的黑夜全然不是一个世界。我一边伸手系着安全带,一边在心里感慨,林溪似乎总能在某些很微妙的时刻遇到我的爸妈,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像一个拯救落难公主的骑士,带我走向平安富丽的世界。只不过…… 只不过从小到大,他的公主一直都是小曼姐,而我,只是一个四处闯祸的野丫头,给他捅娄子,等他收拾烂摊子。 “来,趁现在还没到十二点,”我的思绪被他带着笑意的声音从九霄云外拉扯回来,只见他手里拖着一只苹果,一双桃花眼里星光点点,“虽然有些凉,还是咬一口吧,图个吉利。” 于是我两眼放光,笑意盈盈,“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没有吃平安果?” “自然是因为……”他顿了顿,突然神经兮兮地看了看周围,向我勾勾手指头。 我不明就里地附耳过去,就听他缓缓开口,“因为我,神机妙算。” “咳咳……”我一个不留神,被口水呛到了。 为了掩饰尴尬,我咬了口苹果咽下,转头眉眼弯弯地向他道谢,“林溪,你出现的可真是时候。我刚跟唐糖说羡慕她有个表哥呢!现在想想,也没什么好羡慕的……” 但我这委婉的致谢方式似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效果,车里的灯光略有些昏暗,自我开口提起唐糖的表哥,林溪自始至终留给我的就只有一张侧脸,一直等到我滔滔不绝地表达完自己的激动之情,他才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语无波澜,“坐好了,我们回去。” 那天晚上洗漱完毕躺到床上时已经将近凌晨一点,周公的魅力实在太大,我连闹钟都忘了定就急着跟他约会去了。 这件事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第二天被妈妈叫起床后,我没有去跑步也没来得及吃早餐,就直接奔赴学校去了。 到了学校才发现,我忘了带手机。 下午放学的时候,阳光还很是明媚,被西风摧残透底的大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杈,不甘而固执地肆意伸展。我弯下腰去跟最后一个孩子挥手再见,抬眸就见到徐阳长身玉立在一侧,正目光灼灼地将我望着,我们四目对接时,他对我粲然一笑,却完全没有以往的风采。 仔细一瞧,我才发现,他的眼睛里爬满了红血丝,轩昂的眉宇十分憔悴,看起来,似是没休息好的样子。 我心思略微一转,立即就找出症结所在来,试探问道,“昨天的手术……很棘手吗?” “嗯,”他点点头,似是果真累极,连那声短暂而仓促的“嗯”字都虚弱无力。我张了张口,却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说,就见他突然目光恳切地看着我,说,“一一,对不起,我昨天实在是走不开,你知道的,人命关天。” 于是我只好把张开的嘴巴合上,点了点头,“嗯。” “一一,”他似乎更焦急了,眉头紧锁,虽然唇畔还噙着笑,看起来却是十分的勉强,“不是我太看重工作,有些工作,真的是马虎不得。” “嗯,我知道。”我也冲他笑笑,看来昨天的工作真是把他累坏了,面容憔悴不说,说话还奇奇怪怪的。 “那你别生气了,好吗?” “我……生气?”我奇怪道,“我没生气啊!” “真的?”他问。 “真的。”我点点头,待看到他眉头紧锁,略微一想,赶紧笑着向他解释,“你可是去救命的,我佩服你都来不及,又怎麼会生气呢?” “好吧,没生气就好,”似是看我的表情也不像生气的样子,他突然释然一笑,“给你打电话你不接,早上也没有出来跑步,还以为你生气了,不理我了呢。” 打电话……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昨晚店里太忙,没工夫看手机。今天早上又睡过头了……” “这么说,昨天生意很好嘛!”他打开车门,帮我理了理头发,“外面这么冷,先上车吧!” 我坐进车里,一边摘下手套一边笑着跟他吐槽,“现在的情侣们真是有激情,昨晚我们一直忙到十一点多才关门,可累坏了。” “这下可赚了个盆满钵满了。”他轻笑。 “可不是嘛!你都不知道昨晚唐糖那开心的样子,忙得脚不沾地的,却得意得快要飞到天上去了。” “可以想象,”他把车窗微微摇下,发动了车子,温柔道,“昨天晚上爽约了,今天晚上说什么也要好好弥补一下。我订了餐厅,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再去游乐场,行吗?” “好啊,”我点点头,突然又开口,“不过要先到店里一趟,我的手机昨晚落那儿了。” 圣诞节过后没多久,寒假到了。我几乎每天都要往店里跑一趟,虽不如以前清闲,却充实了许多。 自我放寒假以来,徐阳又提过几次见家长的事,可是每当他一提,我的心里就慌乱地厉害。徐阳说这是正常反应,但我却总觉得哪里不对,也许在这方面,我一直都是一个胆小鬼,从来都不敢面对。 可是他总不能一直因为我的逃避而负累。纵使脾气再好,耐心也总有磨没的时候。 那日月朗风清,天上没有一颗星星。晴朗的夜空下,街道树枯枝上不带一点残叶,在月华之下有种萧索的美。 他与我站在桥头,风吹得我的发丝四处飞舞,我浑身上下包裹得像个恐怖分子,他却一身的清爽。我记得他说话的时候带着些许自嘲的味道,“一一,我过了年就二十八了,已经不小了。” “嗯。”我点点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林溪只比他大一岁,但林溪的婚事眼看就要在即了,我却…… 徐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听到他叹息似的声音,“你要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 “我……”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只觉得这晚格外的冷,纵使把自己浑身上下包得像个恐怖分子都无济于事,冷风无孔不入,吹得我五脏六腑都有些哆嗦。我嗫嚅着,“我不知道。” “一一……” “徐阳!”我抬头看他,绞绞自己的手指头,心里七上八下的,“我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很自在、也很开心,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种感觉,不像爱情。” “那你觉得怎样是爱情?”徐阳好脾气地笑笑,眼里却分明是落寞的模样。 “我也说不上来,你知道的,我没谈过恋爱,”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又不知道自己的眼睛该往哪里放,只好低头看自己的手,“但是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真的没有那种感觉。” “一一……” “我知道,这样对你不公平,”我抬眼看他,突然有些惊慌失措,“徐阳,我错了,我分明不爱你,还耽误了你这么长的时间,要不我们……” “一一,你先静一下,听我说一句,好吗?”徐阳突然伸手搭上我的肩膀,徐徐开口,“我知道你没有爱上我,我知道的。” “可是没办法,一一,我不想放手,也放不了手。”他定定地盯着我的眼睛,突然自嘲地笑了笑,“不是你的错,你不要道歉,是我不够努力,没能让你爱上我。” “我……”我正要开口,却又被他打断。 “你先别说话,听我说完,”他笑笑,清冷的月光洒在他的眼里,碎成了琉璃,“我们作个约定吧!一一,三年,我等你三年,我们都给彼此一个机会。” “什么……三年?”我疑惑。 “我们定个三年之约。三年之后,若是你我都没有爱上别人,你就嫁给我。一一,没有爱情的婚姻,未必就不幸福,你相信我。” 我暗自思索,没有回答,就听他苦笑道,“可是,如果在这三年之内,你爱上了别人,我……我就放手。” 我蓦然抬头,依旧没有回应。徐阳的眸光深沉似海,却只有死水微澜,我突然有些心疼这个阳光一样的男人。我一直以为,所有的好人都应该得到好报,所有的付出都应该得到回报,便是现实生活并非如此,我们也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努力不辜负任何一个真心,努力不辜负任何一场青春。可是苏晴那么好,霍明远辜负了她。徐阳这么好,而我…… 从来他带给我的只有快乐,而我给他的回报,却只是这样一个近乎缥缈而无理的约定。 徐阳张口,声音里透着无奈与自嘲,“难道,连这样都不可以吗?” 我定定地将他望着,终于不再逃避,“徐阳,我会努力,努力爱上你……” 我一直告诉自己,爱上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更何况徐阳他这么好,这么好这么好,要爱上他应该易如反掌才是。就算是我对自己没信心,也该对他有信心。不过是时间问题,仅此而已。 那年冬天有些干,除了林溪出差回来那日下了一场初雪,直至年尾也没有再没见过一片雪花。明媚的冬阳慷慨淋漓地照射在大地上,将世间万物都附上了一层暖意。 我喜欢雪天,却畏惧寒冷。以失去扬扬大雪下的银装素裹为代价,得到这样一个温暖非常的冬阳,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做人,总该学会知足。 年尾的时候,大街上张灯结彩,热闹非凡。除夕前日,我正在店里认真核算账目,不期然竟遇上了霍明远和陈晓曦。他们显然没想到我会在店里,更没想到我是店主。彼时陈晓曦手里正拿着一串紫砂串珠,显然是看好了想付账的样子,只是一看到柜台那边坐的是我,顿时便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好像不知道那串珠子要往哪里放才好。 我也没想到会这样突然与他们相遇,不过意外归意外,却也不像上次见面时那样控制不住自己了。我挺直了身子,努力笑里不藏刀,轻声细语地向她打招呼,“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虽然回应着,她却分明不如我这么自在,脸上的讪笑竟都透着股难堪,我看到她纤长的手指正在下意识地拨弄手里的串珠,像是在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似的。她问我,“你最近……还好吗?” “谢谢挂念,我很好,”我客气得笑笑,看看她,又看了一眼霍明远,突然忍不住嗤笑一声,“看你们的样子,我就不用问你们的近况了吧?” “这串珠子多少钱?”她面色一僵,终于维持不下去,开始直奔主题。 “这哪能让你出钱啊?”我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脸上依旧是亘古不变的微笑,“喜欢就拿走吧!我送你了。” “这怎么好意思……”她脸一红,伸手扯扯霍明远的衣袖。 “陈小姐说笑了,”像是听到了什么世界级笑话一般,我那一直保持得十分完美的得体微笑瞬时破功,唇畔的笑容愈发璀璨,眼里的光芒却愈发讽刺。我站起身来,双手按在桌子上撑着身子,凑近了陈晓曦道,“当初大活人都好意思抢,今天白送给你了你还不敢要?” “程一一,”霍明远终于有了反应,不再板着一张脸装傻充愣当雕塑,只听他开口,语气颇是无奈,又带着些乞求的味道,“你适可而止吧!” 我笑笑,没说话,他俩愣了半晌,离开了。 “等等,”在他们出门前,我冷声开口,“把你们的东西拿走。” 他们顿了一顿,没有回头。 小优她们见状赶紧给我倒了杯水,口里直说着,“一一姐,你喝杯水,消消气。” “为他们这种人生气多不值得啊!”念念附和。 他们这种人……“你认识他们?”我惊诧道。 “不认识,”念念摇摇头,转而哼哼,“但他们这个样子,一看就不像好人。” 我不由笑出声来。又见小优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笑道,“一一姐,看不出来啊,生气的时候挺御姐的嘛!杀伤力很强啊。” “老虎不发威的时候,通常都会被当成病猫,”我顿了一顿,突然坐下,笑着推推她们,“好了,都围着我干什么?快去忙去吧,今日最后一天,盘点好了就发工资,大家回家过年!” 念念和小优的脸上顿时就笑容满面,我浅浅喝了一口茶,看着她们忙碌的身影,突然就笑了。我从来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加赞同苏晴当初的选择。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就再也不用忍受这些是非了。连我看到了都有这么大的反应,更何况她呢?这个美丽的女子,这个历经人世辛酸的女子,实在不该承受这么多的苦难与折磨。 就让她在那边生根发芽,重新开始,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吧! 将杯子放下,我用眼角余光扫了一下墙上的钟表,突然便跳了起来。已经十点了,今日徐阳要回老家,我说好了要去送他的。 本来想着临别之前,总要给他留一个美好的印象,至少也要化个美美的妆,以显示出我对他的重视。可是看眼下的情况,以我自己那三流的化妆水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估计只能画出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小丑来,还不如素面朝天好。 年前哪里都是人满为患,机场更是摩肩擦踵。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原本还想凭着自己一己之力迅速找到徐阳的定位,不料到了机场之后,竟然感觉所有的人都长得一个样子,饶是徐阳再怎么长得光彩夺目、引人注意,我也没看到他的影子来。眼看着时间一点点流走,我只好拿出手机来,给他打了个电话。 一边讲着电话,一边继续在人群之中穿梭。直至我看到一个面上带笑的俊美侧影,这才把手机放下,欢天喜地地喊了一声,“徐阳——”。 机场人声嘈杂,为了让他听到我的声音,我特地亮出了平时在幼儿园里维持秩序时的程一一式金嗓门。那声音极大,且极具穿透力,周围竟然有人被我吓到了,一副见了鬼的样子将我望着。我还没来得及将自己的歉意与羞愧表现出来,徐阳却已经回过头来,大步流星地朝我走来。 他一身黑色简约长款大衣,愈发显得整个人挺拔俊秀。走路的时候仿佛足下生风,脸上的笑容并不是十分灿烂,却是十足的温暖。 “一一。”他在我面前站定,就这样轻轻地唤我。我抬头看他,等他继续开口,却见他就这样站在我面前笑望着我,除了一声“一一”,再没有说只言片语。 气氛略微有些奇怪,我看了看手表,笑着叮嘱他,“路上小心。” 他眉目带笑,只略微点了点头,便突然一把揽过我的肩。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满满的都是笑意,“走!” 我跟着他抬步上前,看着周围如潮的人流,笑着跟他吐槽这拥挤的交通。我的话还没有讲几句,他却突然出声将我打断,“一一。” “嗯?”我侧过脸来,抬眼往他。 他的目光却并没有落在我的身上。我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一男一女正在对面站着,女子眉眼清秀,气质端庄,男子气势凌然,却也眉目带笑。 的确是郎才女貌。 可是这世界上这样的郎才女貌并不罕见,徐阳却为什么……我的疑惑还没有表现出来,便已经有了答案。徐阳揽在我的肩膀上的手微微用力,目光轻轻巧巧一转,便落在了我身上。我看到他眼中带着些忐忑的笑意,“一一,这是大姐和姐夫。” 大姐……姐夫?! 我突然有一种莫名其妙被见了家长的感觉,心里顿时五味杂陈。但是事发突然,倒也没有之前那么多的想法,只是笑着朝着他们点头问了好。女子抬起步子,正笑意盈盈地朝我靠近,我的怀里就多了一团东西。 小东西戴着毛茸茸的帽子,围着厚实实的围巾,大半个脸都被那个猪头图案的卡通口罩给盖了个严实。她从我怀里抬起头来,也许是因为包得太过严实的缘故,愈发显得那一双漆黑的瞳孔光彩熠熠。“一一姐!” 我不得不承认,我其实是个脸盲,看着眼前这个目光灼灼的小女孩,我是怎么都没认出她是谁来。我的学生都还小,我任教时间也没有几年,便是以前教过的孩子也不可能转眼就长这么大了。可是除了我自己的学生,我实在不记得我还曾经跟哪个小孩这么熟络过。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让她把口罩摘了我好看个清楚,便听到对面略带嗔怪的呵责声响起,“宁宁!” 声音刚落,我怀里的小东西便松了手,将自己脸上的口罩一摘,眨巴着眼睛看我,“一一姐不不记得我了?我是宁宁啊!” “宁宁?”我这才想起,徐阳曾不只一次跟我提过,他的大姐有一个女儿,小名叫做宁宁,就是那次骑自行车撞到我的那个小丫头。 他说他这个外甥女出了名的淘气,我却总不相信,明明上次见面的时候乖巧的很。每到这个时候,徐阳就会笑着将我望着,意味深长地说,“以后你们多相处相处,就知道了。” 现下第二次见面,我倒是没觉出来有多淘气,只是觉得有些……嗯,自来熟。 我看着那张圆乎乎的脸,突然忍不住伸手捏了一把,笑道,“原来是你啊。怎么样,现在自行车学会了吗?” 她得意都将脸撇向一边,笑着哼道,“早学会了,小小的自行车难道还能难得到我?!” 说罢,似是又想到了当初撞到我的事,原来的得意之相便顿时销声匿迹,只偷偷抬眼敲了敲一旁的徐阳,仿佛还要说些什么,却被身后的女子斥责之声打断。 女子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笑道,“一一啊,宁宁这丫头淘气,你别见怪。” 我看着宁宁在一旁嘟着嘴一脸不服的样子,不觉忍俊不禁,笑着摸了摸她的头,道,“不会啊,我就喜欢这样的小孩子,多可爱。” 不过一起聊了片刻,登机时间便到了,徐阳的姐姐握着我的手,掌心十分温暖,她的双眸中柔光闪闪,叮嘱道,“一一啊,等我们过完年回来,有空一定要到家里玩儿啊。” 徐阳在一旁笑着没出声,我只好点点头,对他们笑笑,说了声,“嗯,好啊。” 宁宁却在这时突然冲到我跟前,神秘兮兮地朝着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蹲下一点。她的气息很轻,我只觉得耳朵痒的厉害。 “一一姐,你可一定要来啊,我有东西给你看。” 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到底是什么东西,她却已然一溜烟跑开了。可是我除了上次被她撞到在地之外,与她再没有什么交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会有什么东西要让我看,而且还要如此偷偷摸摸的。 那个时候我想,小孩子的世界与我们成人的世界到底不同,也许她只是喜欢这样神秘兮兮地故弄玄虚,我根本不必在意。 所以我根本没有想到,多日以后,自己竟然会从宁宁的手中看到那些东西,那些……不知道到底是该属于我还是属于他的东西……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想必多年以后,一切又会有更大的不同。 除夕夜里,我们和往常一样,跟林溪一家一起包了饺子,围在一起吃了团圆饭,而后一边看着春晚一边唠嗑。 我向来撑不过十二点,早早地便哈欠连天,回房睡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看到徐阳给我发的短信,凌晨零点,分毫不差。 我想,我还是没有学会好好地爱人,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没有想起任何人,没有想到,其实身为我的“男朋友”徐阳,也需要我的思念、也需要我的关心。 就如平安夜那日,我一夜好梦,他却彻夜未眠。所谓“多情却被无情恼”,说的大概就是这个吧! 这个认知让我感到极为羞愧与自责。我顾不得穿衣服,急忙给徐阳回了个“新年快乐”过去。待就穿好衣服走到了门口,又觉得这样好像没有为人“女朋友”的样子,于是赶紧给他拨了个电话过去,电话一响,我便笑道,“新年快乐啊,徐阳!” 然后就听爸爸笑道,“果然女孩儿外向,这年都还没给爸爸拜呢,就先拜给男朋友了。” 吓得我一下子就把电话给挂断了。我不好意思地跳了一下脚,娇嗔一声,“爸!” 就见爸爸侧身一让,笑道,“好了,大懒虫,赶紧出来吧,林溪都来拜年了!你快去洗漱一下,瞧这头发,跟鸡毛掸子似的。” 我不好意思地缕缕头发,抬眼看到林溪长身玉立,正一瞬不瞬地看着我,那脸色,有着我看不懂的阴鸷。 “新年快乐啊!”气氛有些小诡异,我赶紧笑笑打破尴尬。 却见林溪呆立着,眸光中的阴鸷稍退,幽深却丝毫不减。半晌,他才开口道,“新年快乐。” 剧情发展不合常态,我拧着眉头看他良久,还是忍不住摊手到他面前,“红包呢?” 他的脸上这才漾出一抹笑来,伸手从口袋中拿出一个红包来,笑着放进我掌心,“给你,财迷!” 于是我心满意足地作揖道谢,准备去洗漱。 却听到林溪蓦然开口,“好好收着,不知道还能再给几年了。” 我转身看他,“一辈子的啊!小时候你不是答应过我吗?每年都要给我包红包的。怎么,你反悔了?林溪你也太小气了,一年一个红包才花你多少钱啊,再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溪打断我的话,定定地看了我半晌,这才笑着道,“那就还是小时候的约定,每年的这个时候,我给你发红包。” 旧岁年尾日日晴天,新年年头却下了好大的雪。我在院子里堆了一个雪人,努力把它画得眉眼弯弯,然后给它围上厚厚的围巾。 下午路过的时候,却发现,雪人背后不知什么时候写了三个字——“程一一”。 看那字迹,不用猜,肯定是林溪。 于是我跑去找林溪理论,大过年的,我尽量把语气放得温婉,“你怎么能在我的雪人身上乱写呢?” “练字。”林溪手里拿着飞镖,正一个接一个的射出去。他的动作十分潇洒,桃花眼微微一眯,分明是专注的模样,却没来由地让人觉得不怀好意。 我耐下性子,好言相待,“林溪啊,你就算想练字,也犯不着往我的雪人身上写啊!你就算要写,也该写你的名字啊,写我的干嘛!” 林溪瞟我一眼,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反问我说,“雪人不是你堆的吗?” 话是这么说,可是……虽然我努力地想把它画得眉眼弯弯,可是天气实在太冷,我手一抖,就画得有些歪歪扭扭、不成样子。好吧,明人不说暗话,我就说得直白一点吧!那雪人最终被我被我一番艺术加工,加工得很丑,而且,不是一般的丑…… “再说了,”我还在暗自嘀咕,就听林溪接着开口道,“那雪人长得挺像你的啊!” 真的是,唯林溪和林溪难养也啊! 我气闷地转身,正想出去毁尸灭迹,就听他在后面笑道,“别生气呀,大不了我写我的名字就是了。” 于是我转头,笑了,“真的?” “那当然,”他扬扬眉,把最后一支飞镖投掷出去,正中靶心。他走到我跟前,笑道,“天也快黑了,我等晚上再写,明天早上你再验收,包你满意。” 结果第二天早上我出门一看,雪人上果真写上了“林溪”两个大字,是化了颜料写的,历经一夜的寒霜,早已凝结成冰,火红火红的,煞是扎眼。 关键在于,那“程一一”三个字显然也被他用同样的工序处理过一遍,潇洒肆意地站在“林溪”旁,怎么看怎么的怪异。 只是,无论如何是不能轻易抹掉了。当然,除非我把雪人给毁了。 我想了想,还是忍痛决定把它铲平。然后一边铲一边在心里泪奔,人与人沟通怎么这么难啊,我明明不是这个意思…… 五天春节结束后,我们的“一缘堂”就恢复营业了,刚过完年,街上还是一派喜庆的气象,我和唐糖每天都泡在店里,闲来无事,就听着音乐做手工。 唐糖最近迷上了手工复古发簪,买了一大堆材料来串着玩儿,串好了就放我头上比划,却总做不出什么得意之作。 她捶胸顿足、冲我叹气,“哎,一一啊,幸好你没生在古代啊,要不这一堆的簪子插在头上,实在是有些惨不忍睹啊。” 说完,她也不看我那能喷出火的脸色,把簪子往我手中一放,声音是说不出来的惋惜,“这么高档的东西,还是让那些古典美人来驾驭吧,来,包起来摆出去。” 我摊开手掌,看那泛着莹莹珠光的发簪,突然就想,它插在苏晴头上,一定会很好看,很好看很好看。 于是我也迷上了发簪,在唐糖撒手不干的时候,我从剩余的材料中挑了一些好看的,带回家里。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就坐在书桌前,折线、串珠、点胶,做出一个个流光溢彩的发簪来,然后看着它们的样子,选了几个宋词的词牌名来给它们命名,“点绛唇”、“蝶恋花”、“长相思”、“鹊踏枝”…… 春节过后,霍明远一个人到店里找过我好几次,每一次都问我苏晴的消息,我自然一次也没理。 他每次都说,一一,我没有打扰她的意思,我只是去看看她过得好不好而已。 但是有什么用呢?苏晴过得好也罢,不好也罢,也不会因为他的出现而改善分毫。而且,他的出现,只会让她难堪,只会让她痛苦吧! 我的冷漠态度显然没有撼动霍明远分毫,他依旧日日到我店里去,日日询问同样的消息。他的姿态日渐卑微,卑微到我于心不忍。 可是,我怎么能于心不忍呢?对这样一个把苏晴害到这个地步的人,我怎么能于心不忍呢? “霍明远,你什么时候脸皮变得这么厚了?”我看着他那卑微到尘埃里却依旧锲而不舍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冷笑,“怎么,跟陈晓曦在一起之后,就这么点长进吗?” “一一,”霍明远的脸色越来越差,却还是勉强对我笑了笑,“当初是我的错,不关晓曦的事,你们之前毕竟也是好朋友,何必闹得这么僵?” “霍先生真会说笑,她算我哪门子的好朋友,”我哧道,“她跟苏晴才是好朋友呢!两人从幼稚园开始玩到大,那才是真正的好朋友呢!我跟她算什么……咳,瞧我,班门弄斧了,霍先生肯定比我清楚。把昔日的姐妹花好朋友玩弄在鼓掌之中,霍先生可真是厉害!” “程一一你……” “我怎么了?”我扫了他一眼,他越是难堪,我便越是会想到当初的那段过往。他越是气急败坏,我便愈是口不择言,“把一个逼得背井离乡,一个收服得死心塌地,你还嫌不够吗?” 他神色颓然一松,“我只是去看看她而已。” “然后呢?看看她是不是还在为你魂牵梦萦、是不是还因为你痛得死去活来?这样会让你更有成就感,是不是?” “我没你想得那么卑劣!” “那你想怎样?”我斜眼瞧他,甚是不屑,“还是,你想抛下陈晓曦,吃个回头草?” 霍明远终于气急,离开了。 于是我拿出镜子,看着自己的脸,突然便流下泪来。唐糖见状立马扑到我面前来,慌乱道,“程一一啊程一一,看你在他面前挺伶牙俐齿的、战斗力挺强的啊!怎么敌人落荒而逃了,你却躲这儿哭起来了呢!” 我抽抽鼻子,眨眨眼睛,哽咽道,“我才没哭呢!” 也许是我这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太差,唐糖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正巧店里来了顾客,她拍拍我的肩膀,说了句话便走开了。 她说,“一一,拿出你没心没肺、百毒不侵的武器来,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只是,别误伤了自己哈!” 其实,伤害了霍明远,我一点也不开心。 我还记得刚开始的时候,我那么努力地为他们牵线搭桥,又那么不害臊地掺和其中、不让他们自在。 我还记得当初上学时,他为了能多跟苏晴在一起一会儿,常与我针锋相对、争得你死我活。 我还记得当初苏晴丢下我,与他在呆一起的时候,我的从头到脚的孤独和打心眼里的祝福;我还记得我和他一起,为了给苏晴一个难忘的生日,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里跑遍了大街小巷;我还记得苏晴为了给他做个生日礼物,跑到我家学了好几晚的手工;我还记得……我记得当初所有的开心乐事,可是当初有多欢乐,现在,便有多悲凉。 我们曾经是那么好那么好的朋友,我们曾经有过那么多愉快的回忆,我们曾经,那么认真地为同一个人的快乐努力,只是现在,斗转星移,物是人非今非昨,我们却只能,认真地为一个人的幸福争吵。 谁都觉得自己是为她好,所以谁都不愿意有分毫的退让。     ☆、第24章 情人节和元宵节   霍明远的事让我久久不能释怀。表面上,在与他的那一番争执中我所向披靡,把他打了个落花流水,但事实上,我们谁也没有赢了谁。苏晴远走他乡,带走了我们最为潇洒昂扬、痛彻心扉的青春,不管谁能逞得一时口舌之快,苏晴毕竟走了,遍体鳞伤地走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是我们一起逼走的。   这一切的一切,我们都要负起责任。   我拿出苏晴给我写的信,细细地读了一遍。然后把她的地址记在便签纸上,放到包里。   我想,我并没有立场一味地阻止他,两相煎熬,不如早些了断。这样,也许对他俩都好,对陈晓曦也是一种解脱吧!   虽然我不能说,自己对霍明远知根知底,却总还是了解他的。也许只是性格使然,他对任何一个喜欢他的人都狠不下心来,要不然,陈晓曦也不可能有可趁之机。只是他似乎并不知道,这样处处留情,才最是无情。   他向来如此,总喜欢把一切都做到最好,安放妥当。无论伤害了谁,他总会竭力弥补,之前是陈晓曦,现在,是苏晴。我不知道他这样是好还是不好,是对还是错。但我想,这样拖着,总不是个办法。   也许,大家都需要一个机会。   在遇到两难抉择时,我通常都会选择最简单的方法。自己无法痛下决心的,只能交给上天处理。至于这一次,我想,要不就把难题交给上天吧!如果在寒假结束之前他再来问我,我就告诉他;如果他再也没来,那便……各自珍重吧!   2014年的情人节刚好和元宵节是同一天,大街小巷里张灯结彩,热闹得不得了。距离我们“一缘堂”不远处有一家花店,早早地就采购好了各色玫瑰,准备在情人节那天大显身手、大捞一笔。   唐糖早在春节前就发出命令,让我们所有人在闲暇时候好好折些玫瑰,以便在情人节的时候出售。   我当时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被她一巴掌拍得手背通红。   “干嘛,我没发烧!”唐糖白我一眼。   “嗯嗯,刚才试出来了,体温正常,”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么,你是被什么妖魔附身了?”   唐糖还没有发作,小优便已在一旁附和,“对啊对啊,糖糖姐,现在都流行送鲜花,谁会买假花啊!”   我点点头,还唐糖一记白眼,“还是在这么特别的日子里,唯恐对方不知道自己爱得不够深,爱得不够真么?”   念念突然面色发白,神经兮兮也□□话来,“在我们老家那边,纸花都是献给死人的……糖糖姐我们这样干,会不会遭报应啊……”   此言一出,我便很不厚道地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待看到念念那张惨无血色的脸,才赶紧忍住了笑意,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念念你放心,我们折的玫瑰花不是你们老家烧给死人那种,待会儿我教给你你就明白了。”   念念吞了口口水,紧张兮兮地点了点头。我回头看到唐糖那满脸憧憬的样子,止不住开口,“不过,唐糖你的想法真是匪夷所思。”   “你们知道什么呀,”唐糖鄙夷地扫了我们一眼,一边素手摆弄着彩纸,一边开口,言语间,再也没有往常火急火燎的样子。只听她说,“你们谈过的恋爱有我多吗?有我了解恋人的心理吗?你们修过市场营销方面的课、读过经济方面的书、了解消费者的心理吗?”   我们几个面面相觑,真的不好意思接口了。   “你们就尽管折,越多越好,越美越好,”唐糖眄我们一眼,把折好的玫瑰轻轻放在小优手里,“我去采购玫瑰花,放心,到时候赚了大家都有份,亏了都算我的,总不会让你们白干的。”   她这一番话说下来,我们自然是不好再说些什么,各人拿了一大叠彩纸,安安分分地折花去了。   情人节前一天,唐糖采购的玫瑰都已送货上门,而我们手中的假花也能插出几支花束来了。唐糖把采购的玫瑰花分作了两拨,一半单独售卖,一半,把我们的“假花”掺了进去。   小优见状不明就里,吓了一跳,“糖糖姐,你……你不是想……欺瞒顾客吧?”   唐糖转过头来,冲她诡异一笑,纤长的食指往唇畔一伸,示意我们噤声。她眸子里透着些笑意,又带着些神秘,我和念念她们面面相觑,一个耸肩一个摇头,最终都一致地把目光锁在了唐糖身上。   然后我就看到唐糖从包里拿出了数张卡片,分别□□花束里。   我狐疑地抽出卡片一看,只见上边歪歪扭扭地写了一段话——香水有毒,玫瑰有假,但我对你的爱,从不掺假!后面还画了几个红果果的爱心。   我还没来得及发表评论,就见唐糖一脸得意地转身朝我嘚瑟,“怎么样,不错吧?我忍得好辛苦啊,一直没有告诉你们,就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哎,终于揭开庐山面目了,可憋死我了。”   “是很有新意……”我迟疑了一下,“不过唐糖,你确定这样能卖好吗?”   “卖不好也不要紧啊!”唐糖长臂一捞,捧起一束花来,凑到鼻端使劲嗅了嗅,立即眉目舒展,笑意盈面,她右手一摊,指着那堆鲜花,一脸的得意,“我们鲜花、手工玫瑰一起卖,先试试看,哪个卖得好就按哪种方式卖,最后剩下的,大家有人送的就送人,没人送我们就给它处理了做书签、做手环。”   “你这个如意算盘可打得真好,”我不由笑道,“果真是生意人啊,这怎么算也不可能亏本啊!”   “那是!”唐糖颇为得意地对我扬了扬头。   “不过糖糖姐,”小优拉拉唐糖的手臂,“这个字体,是不是……有点……嗯,单调?”   唐糖盯着卡片左瞧瞧右看看,嘟囔了句,“挺好看的呀!”   唐糖用的是圆体,好看有余,却庄重不足,像这种庄严的爱的宣言,好像是要庄重严肃些好。   “是很好看,”我笑笑,“这样吧,我回去让林溪帮忙写几个楷书,我再回去加几种不同的字体,咱们穿插着,顾客喜欢哪个就让他们挑哪个!内容只有一个,形式咱就多样些。”   于是我当天晚上就敲响了林溪书房的门,把唐糖写好的卡片往他桌子上一放。   然后,我就看到,他的脸竟然难得地……红了……   我想一定是因为我白天在店里看了太多的红玫瑰,所以眼睛出了问题,所以也便不甚在意,笑嘻嘻都将手中那些空白的卡片交给他,说道,“林溪,麻烦你帮我把这句话抄一下呗!我们店里明天要用。”   他没有抬头,也没有点头,连个简单的“嗯”都没有。   难道没有听懂?我心里狐疑,只好又解释了一遍。话还没说完,他突然清了清嗓子,语无波澜道,“你先回去,待会儿我给你送回去。”   这么点活……就是十分钟的事,等等就好了,至于让他再送一趟吗?   还是说,他想找个机会活动活动筋骨?   ……   情人节那天店里的玫瑰果真卖得极好,没过晌午,便已被抢购一空。只是这样一来,倒不知道究竟是唐糖的“真假玫瑰”策略起了作用,还是情人节那天供求关系的影响。   有玫瑰花做主打,我们的爱心小手工品也附带着卖了许多。唐糖整个人已经有些得意忘形了,竟然还打算给玫瑰花原产商打个电话,让他再发点玫瑰过来,被我果断制止。   先不说这些玫瑰在情人节当天批发着是怎样的价钱,等我们的玫瑰花回来,人家该买的都已经送出去了,哪儿还有人来买什么花?   唐糖闻言也觉得有理,却不免心有遗恨,直嚷嚷着明年一定要多准备一些玫瑰,好好的大卖一场。   中午就把玫瑰买完的好处就是,傍晚时分,我们就关了店门,可以自由安排了。有情人的去过情人节,没有情人的,就和家人过元宵节。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情人节,出门的时候唐糖把我大肆取笑了一番。我知道他向来向着徐阳,也便没有理她。   我跟徐阳的关系,似乎在我春节的那通电话之后有了些微的进展。虽然那通电话只有两三秒,内容只是一句“新年快乐”。   我想,我可以试着去学会爱他。只要我决定去爱一个人,我一定可以爱上他,可以好好地爱他。   我回家化了一个淡淡的妆,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笑。不美,却也不丑。   在出门过情人节之前,我到林溪家里去了一趟,把我妈最拿手的手工汤圆给叔叔阿姨送去,顺便,也给林溪报告一下我们当天的战绩。   陈阿姨见我过去开心得不得了,坚持要留我吃晚饭不可。其实我以前经常在林溪家里吃饭,不管是寻常日子还是逢年过节。我爸爸妈妈向来没有那么多讲究,并不要求我必须在家里吃团圆饭,再加上我从小就觉得林溪家的饭菜比我家的好吃,有时候馋虫上来了,不请自来也是有的,更别说是主人家邀请了,真的是,来者不拒,从来都没有拒绝过啊!   只是这天,我已经有约。我对陈阿姨不好意思地笑了一笑,推辞到,“阿姨,我今晚跟朋友约好了要出去……”   “什么朋友啊?”陈阿姨貌似不经意的样子。   “嗯……”我顿了半晌,尴尬道,“男朋友……”   然后我就看到陈阿姨的嘴角十分诡异地抖了抖。只听她讪讪一笑,“咳咳,男朋友啊,一一你什么时候交了男朋友?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也不跟阿姨说一下……”   “也就最近的事儿……”   我话还没说完,就听陈阿姨一声咆哮,着实吓了我一跳,只听她喊,“林溪!一一都有男朋友了,你还不抓紧点!”   只见林溪凉凉地扫过来一眼,半晌才从喉管处发出一声,“嗯。”   于是我在嘴角扯出一点笑,跟他们挥手告别,走出门去。   外面天气晴朗,夕阳的余晖正残喘着那最后一丝气息,偶尔会有北风呼过,从指尖冰凉到心底。   我的包里还放着记有苏晴地址的便签,但我想,也许再也用不着了吧!霍明远已经将近一个周没有来找过我,过了元宵节,想是更不可能了。   我紧了紧围巾,对着空气笑笑,前去赴徐阳的约。   ☆、第25章 转角究竟遇到谁   这天晚上我跟徐阳约在一家西餐厅,其实在这样一个花市灯如昼的日子里,我更喜欢“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但徐阳却坚持把约会地点定在了这样一个与中国传统节日八竿子打不着的地方。大概在他心里,可能每一个女孩都比较喜欢烛光晚餐、香槟美酒,而在情人节这个特殊的日子,唯有伴君幽独才更有恋人的味道吧!   吃饭的时候他送了我一个松木匣子,上面有着细细的雕花还有我俩的名字。老实说,我真的很喜欢这个礼物,正好可以用来盛放我给苏晴做的各式发簪和凝脂手镯,还有那奇形怪状的凝花琉璃。   徐阳的眼中倒影着摇曳的烛火,柔和却又带着耀眼的光泽,他轻轻开口,声音温润,“知道你在店里看了一整天的各色玫瑰,我就不来招你嫌了,这个松木匣子是在一个根雕石刻店里订做的,我手笨,只刻了我们的名字,你可不要嫌弃。”   我虽然喜欢得很,却也尴尬得要命。我忘了情人节的时候是要给恋人准备礼物的,人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果真是真理。我记得化个淡妆来讨他欢喜,记得早点赴约不让他久等,记得吃西餐的时候要表现得淑女一点、不能丢他的脸,记得……我记得一切的一切,却偏偏没有记得,要准备一个礼物给他。   “怎么了?不喜欢吗?”徐阳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少了几分温润,却多了几分疑虑与焦急。   我惶然抬头朝他笑笑,回道,“没有没有,我很喜欢。”   说着不等他反应就赶紧从包里翻出两个丸子来,攥在手里,再努力让自己说话多一点底气,“那个,徐阳啊,你喜欢吃汤圆吗?虽然我不能做食用汤圆给你吃,但是,我有手工丸子!虽然……不能吃,但是很好看的,你要不要?”   徐阳显然没明白我是什么意思,他的眉头皱在一起,像两座小山丘。   我把手掌摊开,晃动着手里的那两只卡通丸子给他看,努力让自己笑得不那么没底气,“你看,还是很可爱的。”   他突然右手握拳放在唇边,然后我就听到,有笑声从他手边传出来。   “你不要就算了,我下次送你个别的也行。”我看他笑得双肩直抖,只以为他嫌弃这两只丸子长得太丑。   “别动,我要!”他看我把手一攥就要往回收,赶紧伸手来抓那两只丸子。   结果,自然……是抓到了我的手。   他抓着我的手,良久都没有动。我觉得气氛实在有些诡异,就装傻充愣似的冲他笑了笑,然后往回撤手。   就听他说,“一一,你不用这样的。”   我抬眼看他,他目光温润,唇畔带笑,却并没有丝毫温暖的感觉。烛光摇曳,落在他那一双清澈的眸子里,只显得分外寂寥。他的声音比以往要轻柔许多,也要低沉许多,“虽然说礼尚往来,也不用这么勉强自己。”   我心里一慌,急忙辩解,“我只是忘了……”   他低头笑了笑,“我知道,没关系。”   徐阳最终还是收下了那两只手工丸子,晚餐之后我们一起到汉街看花灯,其实花灯年年都有,样式也大同小异,并没什么新奇的。可是路上年年人来人往,热闹得不成样子。   我想,也许,在某个转角,我可能会遇到林溪,正与小曼姐一起说说笑笑。他俩这样的人物,一起走在街上,可真是能让那各色花灯都失光了。   我的幻想最终终结为一个幻想。我没有遇上林溪,却弄丢了徐阳。   不,准确地说并不是我弄丢了他,是医院需要他,是他丢下了我。   想来世事果真无常,晴天里会有霹雳,繁华里会有寂寥,明明是欢欢喜喜的开幕,却最终要哭哭啼啼地收场。   正与我玩笑的徐阳接到了电话,脸色便瞬间变得凝重起来。听里面的意思,不知道哪个繁华路段起了连环车祸,情况十分严重,医院里人手不足,要徐阳赶紧过去。   人命关天,徐阳立刻十万火急地赶了过去。临走时,他那一双向来盛满阳光的眸子里散落着细碎的灯火,来不及向我解释什么,只是那么担忧而又匆忙的一望,简言叮嘱我,“你待会儿早点回去,路上小心。”   我点点头,“你也小心。”   徐阳焦急的背影穿梭在摩肩擦踵的人群中,不一会儿便无从寻觅。街上依旧张灯结彩,处处笑语连连,各种稀奇古怪的花灯将夜晚映得恍若白昼,目光所及之处,几乎每一张脸上都带着真实的笑意。可我却突然觉得有些落寞。   我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天,我一个人站在街头,看着周围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不敢哭,也不敢说话,只是一个人倔强地站在那里,努力在脸上挂上一抹自然的微笑,一动不动地等着,等着。   那种感觉很孤单,孤单得有些可怕。   那个时候,我还不到五岁,我清楚地记得妈妈那天穿着一件水蓝色的大衣,握着我的手,掌心温暖。   我不记得当时妈妈在做什么,我只记得,那条街上很热闹,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卖鱼的人家,有几只很好看的小金鱼正在鱼缸里吐着泡泡。   我盯着那些小金鱼盯了很久,越看越是喜欢,就嚷着要妈妈帮我买两条回去。   可是我一抬头,却怎么都找不到妈妈了。   我以为妈妈可能在跟我躲猫猫,于是兴高采烈地围绕着那几个小摊铺找了很久,却怎么都找不到妈妈的影子。   周围人来人往,我却一个人都不认识。   于是我终于开始认识到,我把自己弄丢了。   我记得爸爸之前教过我,在外面的时候,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说话。爸爸还说,万一找不到爸爸妈妈、找不到家了,一定不能哭,不然可能被坏人抱走,就再也回不了家了。   我努力回想着爸爸教我的方法,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装作没有被妈妈抛弃也没有弄丢自己,装作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站在原地,等着爸爸妈妈过来,把我领回家去。   想来也惭愧,那时我年纪轻轻,却早已经学会伪装了。假装这种技能,好像每个人都能无师自通。   然而,那时毕竟年幼,努力做好一切,却还是错了一点——我坚守的那方土地,并不是与妈妈走失的地方。   于是我在那里呆立到双脚麻痹,也没有等到我的妈妈。直到天色将晚,太阳佝偻着身体渐渐爬出地平线去,我才被一个一身警服的叔叔领到了警察局。   从那以后,每一次出门,我都紧紧地拉着妈妈的手,从此再也不曾把自己弄丢。   可是这个世界这么大,不是只要紧紧拉着那双温暖的手,就可以永远欢乐无忧。   那双手再怎么温暖,再怎么温厚有力,终究不是自己的手……   我突然间觉得有些慌乱无措。我知道人生在世,要背负的担子太多太多,身不由己的时候也太多太多。我知道徐阳有他自己的斑斓世界,有他不得不担负的神圣使命。我知道他并非是有意这样丢下我,知道他的每一次爽约其实都是在拯救生命。可是我一个人站在这繁华而欢乐的街头,突然就有些难以抑制的难过。   可是我在难过些什么?世界也许很安全,只是我的心里缺乏安全感罢了。这是我的问题,与徐阳无关。他救死扶伤,我该尊敬才是,他医德高尚,我该自豪才对。   未来一定有更多这样的情况,我该习惯才是。   我甩甩自己的头发,努力对自己笑笑,然后转身,打算回家。   却在转角处遇到了霍明远。   “嗨!好巧,”我对他笑笑,往他身后看了一眼,没有陈晓曦,“怎么?情人节,一个人过吗?”   “一一,”他苦笑,“你真的非得这样不可吗?”   “我……”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尖,突然不知道该如何辩解才好。我并不喜欢与他针锋相对,并不喜欢扯了他的伤疤再撒上一把盐。可是,在我想要放过彼此、好言相待的时候,说出来的话却仍会让他觉得恶意满满。   “今晚我去你们店里找过你,可是你们关门了,”他自嘲似的笑了笑,“一一,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你。”   “你……还是不死心?”我看向他的眼睛,这个目光清澈的大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眼睛里藏了太多的感伤。   “我只是想,再试试看。”   我从包里拿出那张写有苏晴地址的便签纸,递给他,“你说的,不会打扰她。”   我分明看到他的脸上瞬时有了光彩,眼里也似有死灰复燃。他接过便签纸,眸中波光闪动,声音带着颤抖,“谢谢你,一一。”   “我也不知道我这么做是对还是错,”我收回手来,看着他的眼睛,“我曾经以为,努力撮合你们,让你们好好在一起,一定是对的。结果却是错的。”   “我……”   “霍明远,”我不待他说下去,便笑着开口,“苏晴她……可能早就原谅这一切了。你去看她,看她好好的就好,我们大家,都应该有自己新的生活。你和陈晓曦,我……我祝你们幸福,真的。”   “谢谢你,一一,”明远看着我,深色复杂,决心满满,“等我回来,我们就忘记这一切,开始新的生活!”   “情人节,真的不和晓曦一起过吗?”   “她学校有事,已经回学校了。”   “那你呢?”   “我……我想回去把手头的事交代一下,然后请个假,去看看苏晴……”   “嗯,那么,祝你一切顺利!”   “谢谢。”   那晚我跟霍明远混迹在嘈杂的人群中,旁若无人地像多年前一样交谈许久。那晚正是上元,月亮格外的圆,映着街上的通明灯火,分外讨喜。   也许,我们都该忘记过去那些恼人的回忆,开始新的生活。   既然事已成定局,不如放手,然后,向前走。   ☆、第26章 为谁洗手作羹汤   我把苏晴给我写过的信从抽屉里拿出来,放到徐阳送我的松木匣子中。   三年前,苏晴走的时候,脸上带笑,却是如山间的一汪死水,她总说她是一个灰姑娘,没有南瓜马车,也没有水晶舞鞋,有的,只是最薄弱的心防和最坚不可摧的伪装。照她的说法,只要学会假装,总有一天能锐不可当。   那一次,是她伪装得最失败的一次。   这三年来,我常常写信给她,告诉她a市发生的各种新鲜事,告诉她我给她做了新的手工品,等哪一天重逢了就送还给她。她也会给我回信,可是在她写给我的信中,字字句句都围绕着那些山区的孩子,对于山外的一切,从来都只字不提。   以致于我都觉得,好像她的一生,本就是从那里开始的一样。   从来没有在a市呆过,从来没有遇到过霍明远,从来没有过那些惊天动地的欢喜和毁天灭地的绝望。   她给我的信时长时短,有的时候,她会详细地给我讲她和孩子们之间发生的故事。她说那里的孩子家境都很贫寒,她说那里的孩子常常给她温暖,她说,也许是真的,幸福都得通过比较才能使人认识到。她说,“一一,我现在过得很好,他们需要我,而我,我需要他们需要我。”   我不知道她所写给我的快乐是真的,还是只是她的伪装。她的心里有着巨大的伤痕,但她从不给人看。以前她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说是一只小猴子,胳膊上受了伤,细致地缠了绷带。其他的猴子们知道了之后,都争先恐后地来看望他,先是看看他的伤势,再一脸同情地感叹一句,“哎,伤得好严重,你好好休息吧!祝你早日康复。”大家的关心都发自心底,出于善意,小猴子每每感动得眼泪哗哗。只是没过多久,那只猴子便死了。   我当时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支着脑袋问她,“伤得那么重吗?无药可医了吗?”   苏晴笑了,“其实只是一个小伤口而已,养几天就好了。可是来看望他的人那么热情,每每都要他扯下绷带给他们看,越看伤口越感染,越看伤口越难愈合,最后溃脓发炎,直到回天乏术。”   现在的苏晴,就像那只小猴子一样,一个人在角落里舔舐伤口,等它自己愈合。而我,除了在这边等她,什么也做不了。   我仍旧每天开开心心地上班,开开心心地与林溪斗嘴,开开心心地跟徐阳约会。我们这么努力,理应得到幸福。   唐糖一直沉浸在情人节那天“玫瑰的海洋”里,那日的大卖让她对自己往后的人生自信满满。为了庆祝她的初战小捷,她决定在接下来的第一个周末带着我们出去野餐。   而我们的“一缘堂”,因为无人照料,只能暂且让它歇息一天,美其名曰“养精蓄锐”。   唐糖说,这是放长线、钓大鱼,自己开的店,就要随时能控制它的开关,这样才能使自己有成就感。   其实在这样的季节出去野餐实在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但唐糖说,正是周围的断壁残垣和枯草秃枝,才能映衬出我们张扬灿烂的青春。   我想,唐糖一定忘了,这一年,她已二十有六,早已不适合用“青春”这样的字眼。   我们出去的那天阳光还算明媚,打在身上,能温柔岁月的样子。唐糖果真像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一到目的地就边跑边大声的叫。   看得念念目瞪口呆,“唐糖姐这是怎么了?”   我看看她们,又看看那边潇洒张扬的唐糖,故作沉吟道,“也许,是被一种叫青春的东西附了身吧!”   我们把毯子铺在地上,摆上水果和点心。时下的确不是野餐的好时光,虽是新春时节,春水倒已初生,春草却还没有冒头,周围一片寂静料峭,偶有不知名的鸟雀在枯草丛中踱来踱去,却也是悄无声息。然而我们的心情却与周围的景象截然不同,这是新的一年,很快就会有树木发出嫩芽,花蕾绽放枝桠,一切的一切都将恢复生机,一切的一切都将获得新生。   微风习习,带着些料峭的凉意,却让人觉得清爽至极,我们将炊具拿出来,在轻柔的微风中沐浴阳光,洗手作羹汤。   唐糖从我手中夺过菜刀,一边挥手斩洋葱,一边挥泪说,“不正常啊一一,你手工做得那么好,手应该不笨啊。”   我把下巴微微扬起,哼了一声,“我本来就不笨。”   “可是你这刀法,也太……别具一格了吧!”   难得唐糖也会用这么委婉的字眼,我真的有点感激涕零。   我正想转身去帮小优她们,就听唐糖在身后大喊,“一一啊,赶紧给徐阳打电话,让他过来!”   “不是我们内部的活动吗?”我回头疑惑道,“叫他干嘛?!”   “你什么都干不了,还不赶紧找个帮手?”唐糖从一旁挑起一块萝卜扔过来,横眉怒目,活生生一副母夜叉的样子,“快点去打电话啊!”   于是我只好去给徐阳打电话,其实这段时间他经常值班,我也有几天没见他了。   电话响了很久,没有人接听。   再看看唐糖那锋利的眼神,我只好再接再厉,又打了一个过去。   这次接通了。   徐阳的声音带着些疲惫,疲惫中又透着些喜悦,“一一。”   “嗯,徐阳,我跟唐糖她们在外面野餐,你要过来吗?”   “野餐啊,可以带家属?”他的声音微微有些沙哑,却是出奇的好听。   我被他这一个“家属”说的有些心慌,只硬着头皮问他,“你来吗?”   “今天恐怕不行……”他笑笑,“现在在医院呢!走不开……”   “恩,”我也笑笑,“没关系,那你忙吧,工作重要。”   “一一,”他缓缓开口,“下次再有这样的活动的话,记得早点跟我说一下。”   “嗯。”我点点头,不知道还要说些什么。   就听他又开口,“我好跟别人调班。”   于是在那顿野餐中,最终还是我一个人坐享其成。依唐糖的理论,不会做饭的人,都还是个孩子,未必真的有人照顾,却怎么都离不了别人的照顾。   唐糖说,照我这样,有人宠着还好,一旦失宠,日子就会过得很艰难。   她说这话的时候难得的正襟危坐,身上散发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气息,我虽然知道她这表现不乏故意演戏的成分在,可是她说的如此有道理,我必须得好好想想才是。于是我决定发奋图强,好好学一手厨艺,假使哪一天真的陷入孤立无援之地了,也总不至于把自己给饿死。   既然要学了,就要好好学。既然要学好,就必须得找个好师父。依着这样的理念,我必然是要拜到林叔叔的门下无疑。   于是我第二天就拿着点心敲响了楼下的门,开门的是陈阿姨,看到我就两眼放光。我想,就算是亲女儿回门,陈阿姨的反应也有些夸张吧!   当知道我的来意之后,陈阿姨指着我的脑门儿点了好几下,一个劲儿地说我没出息。她说,真正成功的女人不用练得一手好厨艺,而是有一个厨艺巨好的丈夫,让他日日为她洗手作羹汤。   我想这可能是每一个女人的梦想,但可能大多数女人都只能这样想想,而我,便是这大多数女人中的一个。我讪笑着,“哪儿能每个人都像您这样,运气这么好啊。”   “我看一一就有这样的运气!”阿姨笑眯眯地看着我,看不出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说真的。   我仔细想了想,徐阳的手艺好像真的不怎么样,跟林叔叔相比的话,哎,还是别比了……   “阿姨您又取笑我呢。”看着陈阿姨意味深长的样子,我终于缓过神来,不由失笑,陈阿姨向来喜欢开玩笑,怎么这么多年了,我还是这么轻易就当真了……   “怎么会呢?你看林溪的手艺不就很好?”陈阿姨依旧保持着百年不变的笑,突然又一本正经道,“要不,阿姨给你介绍一个?”   “阿姨,您忘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努力保持脸上的笑,尽量不让它显得僵硬。   “没事啊,男朋友嘛,又不是老公,不好咱就赶紧换!”陈阿姨说这话的时候,手里还捧着茶盏,慢悠悠地晃着,那样子,就像古时候的官太太,说一不二。   这下,我是无论如何都保持不了脸上的笑了……   最终我还是跟着林叔叔学了几次厨艺。其实以我这半吊子的水平,说“厨艺”实在是有些玷污了这两个字了。手工刀就像我自己的手,让它向左它就向左,让它向右它就向右,分毫不会差。但是菜刀嘛,就像是一个惯用短刀的人从别人那里偷来的长鞭,真的是怎么使怎么别扭。   林溪知道我跟着林叔叔学厨的时候,将我大肆嘲笑了一番。他说,“程二啊程二,说你二你还不承认,菜刀是应该这样使的吗?你以为你在雕花还是在刻版画?”   他还说,“一一啊,洗洗睡吧,把醋当成了酱油,这一锅子菜还能要吗?”   最后,大概是实在是忍受不了我这只菜鸟了吧!他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看着我,颇为勉为其难地说,“算了吧,一一,你别学了。要不以后不管你去哪儿都带着我,我给你做。”   我自然不可能走哪儿都把他带着,我能带走的,只能是他和林叔叔的厨艺。   于是我告诉他,“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与其在这里嫌弃我,不如快来帮我看看,到底是哪里老让我出错。   他当时给了我一记白眼,拿了个水果走开了。   不知道是林叔叔的命令,还是他自己神经错乱。有一天他突然给我写了详细的菜谱,让我下了班到楼下找他,他要教我做。   那道菜是“梅菜扣肉”,他最爱的菜式。   那晚忙活了很久,到陈阿姨和林叔叔都饿得有点发昏了,我的梅菜扣肉才刚刚有点梅菜扣肉的样子。   从那以后,我连续做了一周的梅菜扣肉,每次做好都拿到楼下给林溪尝,直到有一天,他的一双桃花眼波光荡漾,唇角的笑意都十分的温和柔软,我听到他说,“恭喜你,程小二,你可以去做掌勺的了。”   ☆、第27章 画像与集体合影   既然学会了做菜,哪怕只是一道,也得耀武扬威地给唐糖她们瞧瞧厉害才好。我下了班之后就匆匆赶回去钻进了厨房,煮了粥,烧了菜,盛在饭盒里给念念她们带去。   念念她们一听说有吃的,脸上的笑便绽放开来,但是又一听是我亲手做的,那笑容便不大好看了。她们向来不看好我的厨艺,但因为我毕竟比她们年长一些,此刻虽然有些大惊失色外带嫌弃,倒也不好意思表现得太过明显。只是讪讪一笑,“一一姐你什么时候学的做菜啊?”   倒是唐糖一脸玩味地将我瞧着,意味深长道,“不错嘛!觉悟挺高的呀。”   我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来将食盒打开,招了招手让她们都过来。唐糖却是不动,只是推了推小优,笑道,“快去尝尝你们一一姐的手艺。”小优和念念她们面面相觑,分明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挪着小步子到了我身边来。看着她们不情不愿又有些视死如归的样子,我禁不住在唇畔漾出一个笑来。我等着看她们惊愕的表情,等着她们的刮目相看。   果不其然,她们凑近一看,脸上的表情就蓦然夸张了几分。“一一姐,这真是你做的呀?”小优显然不敢相信。   我气定神闲地给她们一人递了双筷子,眨了眨眼道,“尝尝看,是不是色香味俱全?”   我的梅菜扣肉很快被她们风卷残云扫荡一空,唐糖夹着最后一块肉看了许久,砸吧了砸吧嘴巴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这话果真说得不假。”   “我本来就是块璞玉,只是一直没有雕琢而已,你们可别小瞧我。”我正得意,却听唐糖叹了口气,拉长了语调道,“以后徐阳可有口福喽——”   话音刚落,徐阳便从门口进来,声音带笑,“什么口福?”   “娶了我们心灵手巧的一一回家,日日给你洗手作羹汤,可不是有口福吗?虽然你来得有些晚……”唐糖看了一眼剩下的残羹冷炙,又看了一眼眉目带笑的徐阳,突然在唇畔扯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来,“但是没关系,你们来日方长。”   这话说得我有些羞愧难当,无视唐糖那带着暧昧的眼神,我急忙转移话题,“徐阳你怎么会来?”   徐阳眸光似水,带着些微的暖光,只听他道,“刚好下班路过,就进来看看。”说着,仿佛调笑一般,故作幽怨地叹了口气,“没想到还是晚来了一步。”   “既然技艺在手,随时都可以再做,”我一边动手收着饭盒,一边笑道,“下次我再做给你吃。”   收拾妥当之后,唐糖早已推着念念她们各自忙活去了,徐阳站在我的面前,怔怔地将我望着,我觉得气氛有着些微的诡异,不禁皱着眉头开口问道,“有什么事吗?”   徐阳没有答话,却是抬手给我递了一张粉嫩嫩的卡通贺卡。这贺卡的风格与我幼时的风格极为相似,我怔了一下,“这是?”   “宁宁周末过生日,想让你去参加,”他将我的手指摊开,把那粉嫩嫩的贺卡放在我的掌心,眉目带笑地看着我,轻道,“打开看看吧,这小丫头念叨了好久,特意写了让我送给你。”   我想起来上次在机场时突然扑进我怀里的小丫头,不禁便有些忍俊不禁。打开贺卡一看,只见浅粉色的背景下工工整整地写着几行字:   一一姐,你好,好久不见。周末是我的生日,你可以来参加吗?我有东西要给你看。   我突然想起,上次在机场的时候,临登机前她曾经凑到我的耳边,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她有东西要给我看。当时我也没有特别放在心上,可是此刻她再度提起,我便禁不住有些好奇。   我将卡片合上,抬头看着徐阳,“好呀,你帮我告诉她,到时候我一定参加。”   我分明看到徐阳的眼睛蓦然亮了起来,面上的表情虽依旧和煦温和,却分明染上了几分喜气。我的唇畔也不自觉地溢出一抹笑来,轻声问他,“宁宁喜欢什么呢?我到时候过去总不能两手空空,得趁早给她准备个礼物才好。”   徐阳似是愣了一下,这才匆忙开口回答,“什么都不用准备,只要你来就好了。”   ……   宁宁生日那天天气格外的好,澄澈碧蓝的天空中随意散落着几片白云,我将自己亲手做的卡通笔筒和布偶交给宁宁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简直要绚烂过天边明媚的太阳。徐阳的姐姐身上系着围裙,一直在厨房里忙活,我想着自己现在也算是会做菜的人了,便主动请缨要到厨房去帮忙,结果却被赶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极为温婉而又温暖的笑,说她一个人便可以,让我到外面吃点水果点心休息休息。   我还想坚持,宁宁却扑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她的一双眸子亮得出奇,带着些欣喜和神秘。“一一姐,你跟我过来,我有东西给你看。”   徐阳的姐姐嗔道,“不许淘气。”   宁宁却眨了眨眼,“今天是我生日,你说了不凶我的。而且,我没有淘气,我只是让一一姐看个东西而已。”   说罢,便扯着我的手往她屋里走。徐阳坐在沙发上讲电话,见我被宁宁扯着,笑着跟我打了个无声的招呼,满心满眼的都是宠溺的样子。   到了宁宁的房间,她让我坐在床上,然后颇有些鬼头鬼脑地在门口张望了一番,确定没有人在才小心翼翼地将门关上。   我看着她这样谨小慎微的样子,不禁有些好奇。加上这一次,我与她也不过见过三面而已,她能有什么秘密非得与我分享呢?而且,还只想与我分享?   我的疑惑很快便有了答案,她从抽屉的最底层拿出一个相册来,神秘兮兮地摊到床上,然后便自顾自地翻了起来。   “原来你是要与我分享你的相册啊。”我有些哭笑不得,至于这么神神秘秘、鬼鬼祟祟的吗?   “找到了!”宁宁突然欣喜地欢叫出声。刚刚叫出来,却立即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漆黑的眼球咕噜咕噜转了几转,这才放开手来,将相册凑近了我一点道,“一一姐,你看,是不是你?”   我吃了一惊,下意识地低下头去。那是一张高中时的毕业合影,三四十个人挤在一起,每个人都很小,但是五官却能清晰地分辨出来。我留着齐刘海,梳着马尾辫,十足的傻气,但是眉眼间却与现在别无二致,也怪道她能认出我来。   可是……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徐阳早已上了大学,又怎么会有我的毕业照?   我犹自看着照片出神,便听到宁宁在我耳边嘚瑟道,“没错吧一一姐,就是你,从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撞上你时我就认出你了。”   我点点头,却犹自不解,“这张照片里这么多人,你难道把每个人都记下来了?”   宁宁却摇了摇头,郑重其事道,“不,我只记下了你一个人。”   可是我在那近四十个人中极不起眼,又有什么理由让你单单记住了我?我正想开口问,却见宁宁再次低下头去,“一一姐,我还有东西给你看。”   我的目光紧紧地落在相册上,随着宁宁的翻动,相册里面图片轮换,几乎晃得我眼花缭乱。不过片刻,宁宁手上的动作便停了下来,我还没有专门定睛去看,却已然蓦地呼吸一滞。   那不是一张照片,而是一张画像,画像上的人与方才那张合影中的我一模一样。铅笔细细勾勒,每一笔都极为细致生动。   “这是我舅舅画的,”宁宁笑着开口,“听妈妈说,我舅舅小时候学过画画。他的屋子里好多自己的画,我以前常去他屋里玩,有时候就会翻他的画,有时候也会看他的相册。”   “我是因为看到了这张画,所以才记住你的,后来看到了那张相片,就觉得跟在哪里见过似的……”外面似乎有人走过,宁宁说着说着,蓦地就住了口,手脚麻利地将相册合起,再轻手轻脚地放回去。   “为什么要收回去?”我挑眉。   宁宁却一脸为难地将我看着,半晌才红着脸道,“一一姐,这照片和画像都是我昨天晚上才从我舅舅房里偷拿出来的,不能让他发现。等你走了,我还得给他放回去……”   那天吃过饭之后,徐阳送我回去。我看着他沉静而又带着柔光的侧脸,突然笑着开口,“等再过段时间,你来我家看看我爸妈吧!如果……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赶在你三十岁之前把事定下来。”   许是因为我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徐阳一时有些震惊。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分明有一瞬的颤抖,却是须臾便恢复了正常,我听到他带着笑意的声音,“好。”   临下车时,徐阳突然凑过来吻了一下我的脸颊,仿佛蜻蜓点水一般一触及止。我的身体蓦地一僵,便听到他欢喜开口,“一一你等我,等我回老家办完了事,就来拜访叔叔阿姨。”   我点点头,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轻道,“好。”   ☆、第28章 晴天如何有霹雳   徐阳回老家的时候我去送他,他信誓旦旦地向我承诺,“一一,三日后我就回来,等过两天挑个吉祥的日子,我就去你家。”   我点点头,叮嘱他路上小心。   上午店里向来比较清闲,我回去之后,百无聊赖,就站在货架旁摆弄那些陶器。那日阳光很好,念念说,她在邻街看到了一款衣服,很是喜欢,想让小优过去帮她看看。我看店里也没什么要忙的,也便欣然应允。   只是我忘了,上天的逻辑与我们人类并不相同,他想让你发生点什么事的时候,必定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支开你身边所有人,使你陷入孤立无援之地,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最强烈的悲剧色彩,以满足他老人家低级的恶趣味。   不过我想,就算我时刻铭记着这一点也没用,我区区一个凡夫俗子、一届女流之辈,实在是琢磨不透,他老人家什么时候会犯恶瘾,也不知道它是怎么一个犯法。   那日阳光正好,我刚送走了一波客人,正哼着不着调的歌,拿着抹布去拭陶器上的灰尘。   陈晓曦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   她进来的时候,我手里刚拿上一个自己烧制的陶器,听着身后有脚步声,只当是顾客,便边擦拭着手中的陶器边说了声,“欢迎光临。”   然后我微笑着转身,就看到了陈晓曦。   瞬时那一抹微笑在我脸上凝结,然后脆成渣渣,散落在周遭的空气里,无从寻觅。   眼前的人蓬头垢面,双目猩红,大大的眼袋和黑眼圈齐齐展现在脸上,一点不像陈晓曦以往的模样。   她在我面前站定,定定地看了我半晌,突然冷笑了声,“程一一,霍明远死了,你满意了吧?”   我一愣,手里的陶器瞬时脱落,砰地一声碎了一地。   “你说什么?”我抬头看向她的眼睛,“你在开什么玩笑呢!一点也不好……”   “开玩笑?”陈晓曦冷哼,突然大哭起来,发了疯似的摇着我的肩膀,“程一一,你为什么要告诉他苏晴在哪里,为什么不放过我们?我们俩好好的,你为什么要来破坏,为什么要让他去送死?为什么?”   陈晓曦的话就那么突兀地撞进我的耳朵里。我觉得鼓膜一阵发疼,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却清清楚楚地听到,她说,霍明远,死了。   可是怎么可能?霍明远,怎么会死了呢?   前段时间他还出现在我的面前,还低声下气、委曲求全,现在,陈晓曦却说,他死了?   我尚未从这个消息中反应过来,陈晓曦便突然放手,使劲把我推到地上,然后退了两步,自嘲中又带着绝望地笑了笑,突然冲上来抓起货架上的东西就往地上摔。   陶瓷和琉璃砸在地上,噼里啪啦地响,夹杂着她撕心裂肺的喊叫,没由的让人胆战心惊。   我起身去拦她,却又被她推到在地。我从来没想到柔柔弱弱的陈晓曦竟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我也从没想到过,向来温温柔柔的陈晓曦,竟然会有一天像泼妇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疯似的咆哮摔东西。   我更没有想到,我第一次见识到她这一面的时候,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女人发起疯来,总是恨不得毁天灭地。   我的手在摔倒的时候按在了陶瓷碎片上,正郁郁地往外冒着血,想爬起来,却觉得左腿脚踝处钻心的疼,怎么都使不上力来,应该是摔倒的时候崴到了。我慌乱地摸摸口袋,想打电话,却怎么都找不到电话在哪里。   我们的动静越闹越大,门外聚集的人也越来越多。阳光渐渐地被人影遮挡,只有些微的光线吝惜地照射进来,不算柔和的光落在碎了一地的陶瓷琉璃上,愈发显得周遭怪古嶙峋。周围的世界突然变得陌生起来,我转过眼来看了看门口的人群,他们一个个往里望着,脸上带着我无暇揣摩的神情。   没有人上来制止这一切。   我不再看他们。中国自古就有古训,“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想来他们站在一边冷眼旁观也算正常。他们不想牵涉进来,我只能自己面对这一切。   我看着陈晓曦发了疯地在店里摔砸东西,琉璃珠与陶瓷与地面相撞,劈啪作响,把我的耳膜震得突突发疼。可我还是听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咆哮,“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让他去送死……我们本来好好的,你为什么要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我也好想问一句,为什么?   我忍着手脚的疼痛努力地站起身来,想要去拦住她,想要她冷静下来,还想要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我的头突然疼得厉害,陈晓曦踉跄的身影在我眼中晃来晃去,最终化作一抹模糊的光斑,忽而消失不见。   再醒来时,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爸爸妈妈都在,一脸的焦急与担忧。   “一一,你怎么样了?头晕吗?手疼吗?还有哪里不舒服?跟妈说。”妈妈仿佛突然间老了几岁,眉眼间都是藏不住的沧桑。   “一一这才刚醒,你先别急,让孩子缓缓。”是爸爸的声音,温和慈祥。   “妈,爸,”我轻轻开口,“陈晓曦说,霍明远死了。”   我定定地盯着他们,等着他们跟我说,“傻孩子,做噩梦了吧?”   就如我小时候时那样。   然而没有。   医院里,静得只听得到呼吸的声音。   门突然被推开,林溪大踏步进来,带着一身的寒气。   “一一醒了?”他脱掉大衣放在床尾,伸手碰了碰我的额头,“怎么烧还没退吗?”   我缩了缩脖子,“是你的手太凉了……”   爸爸给林溪倒了杯热水,递给林溪,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辛苦你了,林溪。”   “程叔怎么跟我还这么客气,”林溪笑笑,接过水杯,“都办妥了,不用担心。”   “陈晓曦呢?”我伸出手来,想要拉拉林溪的衣角,却发现自己的手被裹得像粽子一样,微微一动,还钻心的疼。   “已经安置好了。你别想那么多了,有我们呢,”林溪把我的手放好,安抚地对我笑笑,“乖,再睡一觉,醒来一切就都好了。”   “陈晓曦说,”我看着林溪,突然眼眶便有些湿润,“霍明远死了。”   我分明感觉到林溪握着我的手僵了一下。   “怎么死的?”我的声音无法抑制地颤抖,“也是……出车祸吗?”   “不是不是,”妈妈抢口答道,坐在床边替我掖了掖被角,又把我有些凌乱的头发抚到一边,嘴角扯出一点笑来,“一一乖,先不要想那么多好不好?医生说你摔倒的时候撞到了头,可能有些轻微的脑震荡。再加上伤口发炎,发了高烧,需要静养段时间。等过段时间我们再谈,好吗?”   “林溪……”我看向林溪,嘴唇依旧止不住颤抖,“你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   “恐怖袭击,”林溪定定地看着我,深邃的眼眸中目光极为悲切,“他在回来的路上,要从昆明转车。一一,你知道的,前两天各大媒体都在报道,昆明火车站……”   “所以,如果我没有告诉他苏晴的地址,他就不会死了,对不对?”我努力地想在嘴角扯出一点笑,像以前的苏晴那样伪装着很坚强,却是半点都做不到。   “一一,你别这样。”妈妈俯下身来抱着我,“各人都有各人的命数,谁也预料不到……”   “不是的,妈……”我哽咽着,“如果我没有给霍明远苏晴的地址,他就不会去云南,如果他没有去云南,就不会去昆明火车站,如果他没有去昆明火车站,现在就还好好的,陈晓曦也会好好的,一切就都好好的……”   “一一……”   “为什么我要告诉他苏晴的地址呢?”我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他问了我那么多次我都没给,为什么偏偏这次就给了呢?”   “可是不是的,”我摇摇头,泪水顺着眼角滑进头发里,“我没想到他会因此死去。我没想到秦阿姨会出车祸,没想到霍明远会出事。我明明想让一切都好好的,为什么结果却总是恰恰相反呢?可是我真的是想让一切都好好的啊……”   “不是你的错,不是一一的错,”妈妈亲吻着我的鬓角,一遍一遍地重复。   然后我的世界,再次陷入一片混沌之中。   依稀中,我似乎看到苏晴在向我招手,多日不见,她似乎比以前更美了。她穿着一身白色纱衣,风一吹,衣袂翻飞,美丽却又缥缈至极。她顾盼生辉,薄唇微抿,轻轻喊着,“一一”。   我向她飞奔过去,却见她越退越远,越退越远。我冲她大喊,“苏晴——”   她笑了,一如当初初见时的模样,温柔、美丽,却又带着一种疏远。我心里一慌,声音都有些发抖,“苏晴,我是一一,你不认识我了吗?”   “一一,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她的笑容开始有了温度,如每次我们嬉笑玩闹时那样,甜美中带着些羞涩,羞涩中又带着些许宠溺。只听她说,“一一是我最好的朋友啊,我怎么会不认识呢!”   我心里一松,却见她的笑容越来越张扬,越来越夸张,渐渐地,秀美的脸都变得有些狰狞。她飞奔到我的面前来,瞪大了双眼看我,她的眼睛向来灵动,此刻却目眦尽裂,她薄唇轻启,柔声似水,像恋人的呢喃,“一一啊,害死了我的妈妈,又害死了我的爱人,我怎么会不认识呢?”   于是我顿时如坠冰窟,慌乱地向她解释,“苏晴……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苏晴转身,几近疯狂地笑了笑,“你哪次是故意的呢?”   “苏晴……”我伸手去拉她的手,只觉触手冰冷,我吓了一跳,“苏晴你怎么了?”   她没有答话,甩开我的手就往前奔去,我喊着她的名字,拼命追她,却是越追越远。   然后,眼睁睁地,看她消失在我的视线。   ☆、第29章 都是风水惹的祸   再醒来的时候,窗外已是一片黑暗。在那么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所有的自欺与欺人都消失于无形,我终于开始认清现实。   霍明远死了,死在一场恐怖袭击中,死在我们终于决定放下一切去追求幸福的路上。   上天的恶趣味与日俱增,我们躲不及,也逃不掉。   天亮之后妈妈给我带了白粥,她看着我一点点喝完,又揉了揉我的头顶,笑着跟我说,“一一,这就对了,好好吃饭,好好生活。逝者已矣,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生活。”   我鼻头一酸,喊了声,“妈……”   “不是你的错,一一,不是你的错,”妈妈把我抱在怀里,轻抚着我的头发,她的掌心十分温暖,温暖得有些醉人,“是造化弄人,大家都是受害者。”   “我什么时候能出院?”我抽抽鼻子。   “只要烧退了,随时都可以。”   “我想回家了。”我喃喃开口。医院里总会给我一种阴森的感觉,虽然放眼望去,四野是那么平静温和的白色,就好像……一切都可以从头开始。   “好的,我这就去给你办出院手续,让你爸爸来接我们。”妈妈把碗放在桌子上,出门前冲我安抚一笑,“你先别急,再躺下休息一会儿。”   我很快就坐着爸爸的车回到了家,几日不见,苏晴送我的那盆仙人掌却仍是原来的样子,一点没变。   如果我们能像这只仙人掌一样,该有多好。   因为身上的伤,幼儿园那边的工作我请了一个周的假。唐糖来看我的时候,看着我这一身的惨样,说话都比平日里温和了许多。她坐在我的书桌前支着头看我良久,终于唉声叹气道,“一一啊,怎么我出去玩几天,你就摊上了这么大的事儿呢!”   她这个“摊上大事儿”的措辞着实是让我有些不知怎么回应才好,但我转念一想,我闹出了人命,这个人还是我的朋友,不是摊上了大事儿又是摊上了什么呢?   我低头敛眉,没有回答。   唐糖似是感觉到四周的气压实在太低,就有意转变话题。她说她这次去表姑家的时候邂逅了一个帅哥,两人是在西湖断桥上相遇的,就像许仙和白娘子一样。她说那日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正是适合喜结善缘的好时候,只是可惜相遇的时节不大好,西湖里没有接天的莲叶和无穷的荷花,断桥上也没有残雪,只有一抹残阳在吃力地往下爬。   唐糖很少有这么文艺的时候,文艺到,我都有些怀疑这个故事的可信度。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质疑,就听她说,“一一,你知道的,我二十六了,却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我爸爸整天催命似的催我。我心里虽然……虽然放不下,可是,与其让他们帮我安排相亲,还不如我自己找一个。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喜欢被人安排的感觉啊!所以,我就想,也许,也许我们两个可以试一试。”   我终于被她那眉飞色舞中又带点小娇羞的样子所感染,开口问了句,“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唐糖突然收敛了眉眼,“然后,我听到有个小女孩儿在不远处冲他喊——爸爸。”   我不知道唐糖这个故事是真的,还是只是编来给我玩笑的。我看着她那一副生不逢时、欲哭无泪的悲愤模样,很是不厚道地笑了笑。   然后就听唐糖笑了“就是嘛,笑一笑才是程一一嘛!哎,真是的,为了编这么个故事耗费了我多少脑细胞,你可得赔我!”   “店里损失不小吧?”我笑笑,“等你把数额算出来了,我一定赔你。”   “哎,这有什么啊,乖乖养伤吧!别想这么多了,”唐糖说着,突然神秘兮兮地凑到我跟前来,我很配合地附耳过去,就听她说,“而且我买了保险的啊!”   事实证明我这么配合她就是在自寻死路,唐糖这个大嗓门,悄悄话都不知道要小点声,震得我的骨膜嗡嗡直响。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捂耳朵,却用错了手,缠着绷带的右手直直地撞上了唐糖的脸,瞬时就泪流满脸了。   下意识的行为,果真不靠谱啊……   结果,唐糖帮我重新包扎了一下,恩,最后的效果——她把我的手扎成了一朵花。   唐糖全神贯注地帮我包扎的时候,我疼得呲牙咧嘴,咬牙切齿地跟她说,“都怪你当初开业的时候没有让算命先生算算我的,现在好了吧?开业不到半年,我就成这样了。”   唐糖闻言一怔,手上的力度瞬时增了几分,我欲哭无泪——这就是所谓的“自作孽,不可活”吗?   却见她慢条斯理地往我手上吹了几口气,把我的手放在桌上,然后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大腿上,“一一你怎么不早说?!我这就回去找先生帮忙看看,等你好了咱再找个好日子,重新开一次业!”   我被她的反应惊到了,连忙开口,“唐糖我开玩笑的……”   “不,”唐糖一本正经地看着我,“你说的是对的!”   “我真的是开玩笑的……”   “就这么定了!待会儿我就去找先生算算。”   “唐糖……”   “瞎猫也会撞上死耗子嘛,一一,自信一点,有时候玩笑还真的就是真理呢!”   “唐……”   “好了,不说了,我出去找算命先生去了啊!”唐糖抓起自己的包包就要走,临走之前还不忘拿手机对着我伤残的手拍了张特写,“真没想到我唐糖这么厉害,包扎个伤口都能包扎成艺术品。”   于是我看着她那风一样消失不见的背影,终于把张开的嘴巴又闭上了。   在我出事的这几天,林溪每天都会来我这里小坐一会儿。有时候他也会给我带些好吃的,但是我用不惯左手,每每吃的很笨拙。   有时候把食物洒出去了,他就会一脸嫌弃地看着我,口里说着,“一一,你怎么这么邋遢,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   这时候,我就会朝他翻出更没有女孩子样子的白眼,“你用左手试试?!”   谁知他就真的试了。用我的餐具,吃我的食物,可是,一滴都没有洒出碗去。   果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行动上比不过,便只能嘴皮子上扳回来,我乜斜着眼看他,试图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战胜他,“亏你手脚这么伶俐,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你应该照顾病残,及时施以援手,怎么能这样嘲笑我呢?!”还附带炫耀你自己,小人得志!   “别骂了,大不了我帮你就是了。”林溪笑笑,“至于这么生气吗?”   “算你识相!”我得意地把脑袋三十度上扬,等他低眉顺眼地过来帮我。   可是他果真端起碗来喂我的时候,我却开始后悔了。   “还是我自己来吧……”我讪讪地偏过头去,我们早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这种举动,还是……嗯,不妥。   “怎么了?”林溪的眉头微微皱起,语气倒不带一丝不悦。   “女人当自强嘛!我自己应付得了,”我讪讪开口,“刚刚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林溪手上的动作顿住,一双幽深的眸子少了平日里的风流倜傥,却突然多了几分我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愫。我不自然地在嘴角扯出一抹笑来,问他,“怎么,我脸上真的很脏?”   林溪却摇了摇头,“赶紧吃吧!我最近工作比较忙,可能不能常来看你。你要是有什么特别想吃的,给我发个短信,我晚上回来给你做。”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原来受伤还有这样好的福利,也不算……”   我正笑着感慨,却见林溪拉下了脸来,“净说些胡话……”   我本来还想再提一下苏晴的事,见他脸色沉了下去,便知不是一个好时机,赶紧转而笑道,“你不是工作忙吗?快去工作吧!”   我曾经不只一次跟林溪提起要去看苏晴,他虽然常挖苦我,却每每在我提到这件事的时候一脸的温柔,然后说,“好。”但是彼时的我只能说说而已,苏晴给我写信的时候从来不会把她的具体地址留下。大概,是怕我们去找她。   现在,她给了我她的地址,但我一提起要去看她,林溪便会立马冷下脸来,命令般地吐出两个字,“不行。”   在爸妈那边,我更是提都不敢提。   但无论如何,我是要去看她的。我知道霍明远这事让他们心有余悸,他们虽然说是天意、是偶然,但如果我去了,他们也怕万一。   但他们不明白的是,发生了霍明远这件事后,我更是不得不去看她。我虽然生性胆小,又向来贪生怕死,但如果不去走这一趟,我这辈子都难以心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如果我平安的回来了,也许,我就可以真正说服自己,霍明远的死,真的不是我的错。   徐阳从老家回来的时候才知道我的事情,当即就赶到了我家。因为我的伤,妈妈特意请了假来照顾我。所以他自然见到了我妈妈。   在他回老家之前,我曾跟他说过,等他回来就安排他见我爸妈。却不料我的安排还没有开始,老天却已经以这样猝不及防的方式将他召唤到了我家。这是他第一次见我妈妈,当时我还沉浸在霍明远的事情中没有晃过神来,并没有在意他们都聊了些什么。   徐阳跟我说了很多话,但我都记不得了。准确的说,我当时就没有听进去。我只记得窗外有两只不知名的鸟,正在光秃秃的树丫上跳来跳去。   再后来,徐阳第二次来的时候,我刚好收到了苏晴的信,写信的时间是元旦之前,信里字字句句都充满着喜气。只是辗转了这么久,跨越了这么多的时空,在此时此刻看到这样的信,真让人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你一定知道苏晴吧?”我把信装进徐阳送的松木匣子里,开口问徐阳。   徐阳笑了,唇角微微上扬,一如既往的温暖,“当时惊才绝艳的传奇,怕是想不知道都难吧?”   “那么你一定也知道她和霍明远的故事。”我叹息一声,看着窗外,光秃秃的树枝上依旧落着几只不知名的小鸟。   “其实并不知道多少,只是有一天突然听说,不食人间烟火的初中部女神竟然跟同年级名不见经传的霍明远在一起了,这在当时的高中部也算是轰动了一时,但很快就过去了。”徐阳顿了顿,又冲我笑了笑,“你也知道,那个时候我已经是高三,对于这些事情并没有过多关注。”   “那么,”我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看到他瞳孔里反射出的我的身影,轻声道,“你也一定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发展成这样。”   “如果你想说的话,”他抚了抚我的头发,“一一,我在听。”   苏晴跟霍明远认识的时候,天上阳光正好,我们正值年少。校园里的紫薇花开了好几个春夏,我们还不会好好地爱人,也不会好好地被人爱。   也许是真的,有些人,遇上了是缘,有些人,遇上了是份,但还有一些人,遇上了,也许就是一辈子的劫难,彼此相爱,却也彼此相杀,直至万劫不复。   后者,说的就是苏晴和霍明远。   高二文理分班之后,苏晴和霍明远天天腻在一起,几乎没有我插脚的余地。那时候的我,还像一个被遗弃了的怨妇,为此感伤了许久。不过现在想想,要是我也有一个和当时的程一一一样不自觉的朋友,我约会的时候肯定死也不带她。   其实,像苏晴这样的女孩子,虽然大张旗鼓地谈了恋爱,却依然能够十分理智。她有她的抱负、有她的心愿,她有她的无奈,有她的苦痛。她曾信誓旦旦地跟我说,她绝对不会早恋,绝不会让她的继父生气,绝不会让她的妈妈担心。但她也迷惘无助地问我,怎么办,她那么喜欢他,还没有拿起,就已经放不下了。   如果说,她当时决定与霍明远在一起,是因为“情不自禁”,那么我想,她后来与霍明远分手,也许,可以说是“情非得已”了。   其实高中三年弹指一挥间,在人生的长河中,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只是那三年发生的一切,却足以改变我们此后的一生。至少,苏晴与霍明远的命运,就是在这三年里被画上了咒符,牵往了现在这个并不让人喜欢的方向,但那时候的我们却一无所知。   我还记得,高二下学期的时候,苏晴和霍明远还像连体婴一样,感情好得不得了。虽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小摩擦,但人说“打是亲,骂是爱”,情侣之间,就是有摩擦才会有火花。每次苏晴找我吐槽诉苦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与她同仇敌忾将霍明远骂个狗血喷头,她却已经言笑晏晏地原谅他了。   苏晴说,在遇到霍明远之前,他俩都棱角分明,相遇之后,为了不至于扎到彼此,都在努力地把自己磨圆磨平。只是,不管结果如何,这个磨合的过程必定伴随着痛苦。   苏晴向来比我通透,在□□上,更是比我有发言权。我也便习惯了听她跟我讲他们之间的种种,分享她的甜蜜与惆怅,与她一起欢乐一起忧,却从不加以干涉。   只是,到了高三,她讲给我的故事里,快乐越来越少,烦恼却越来越多了。   苏晴的成绩向来很好,谈了恋爱也没被拖累分毫。她的目标是考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而以她的成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实现这个目标应该是绰绰有余。   但是霍明远的话,虽然我承认他比我聪明,但以他当时的水平,也就比我好那么一点点,要想赶上苏晴的话,还是任重而道远。   高三的时候,课业重了,学校的管理严格了,处于最前线的我们,压力也大了。苏晴的成绩虽然好,却也是不敢懈怠分毫,进入高三没多久,他俩的约会时间便差不多被挤得所剩无几,除了一起做做题、吃吃饭、跑跑步,也没什么额外的时间出去风花雪月。   其实,在我看来,霍明远并不算是什么踏实安分的学生。都说男生比女生成熟得晚,以前我是没有注意到,但自从苏晴与霍明远在一起后,我便有了深切体会——在苏晴的言谈举止已经颇有些贤妻良母的感觉的时候,霍明远还像是个毛头小子。   在高一、高二的时候,霍明远常常会带苏晴去跟他的哥们儿们一起活动。他打篮球的时候,苏晴就备好了水,坐在一边看着;他们一起骑车出去野餐时,苏晴就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路边杨柳依依,哼歌给他听。苏晴的桌球是霍明远教会的,她高中时代大部分的激荡时光,都是霍明远陪着度过的。   可是,这个给了她许多快乐的男孩,在高三的时候,渐渐的离她越来越远了。   在一模考试结束后,苏晴终于苦着一张脸找到我,问我,“一一,你说,我和明远,是不是真的不合适?”   我当时着实是被吓了一跳,忙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明远他……”苏晴摇摇头,唇畔溢出一丝苦笑,“我也不知道,也许,我真的逼他逼得太紧,而他,并不喜欢这样。”   我知道,高三后半期,大家都在忙着冲刺,苏晴的成绩虽稳居榜首,却也是被虎狼急追,岌岌可危。   而霍明远,也许,并没有苏晴那样的能力,也没有那样的志向吧!   “你想……他跟你考同一所学校?”我眨巴眨巴眼睛,说话有些哆嗦。   “哪有,”苏晴转过身去,看着窗外,楼下的月季花来得正灿烂,红的黄的一片一片张扬夺目、鲜艳欲滴,“他跟我不是一路人,我早知道的。”   我看看她的侧脸,又顺着她的目光看向那片灿烂的月季,没有说话。   “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我还是有这点觉悟的,”苏晴侧头看我一眼,调皮地吐了吐的舌头,“但是,我还是觉得,如果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为什么不试试呢?”   “嗯。”我点点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苏晴的话说的实在是太委婉,我听得有些云里雾里。   “这次一模考试他考得不是很好,试卷发下来之后,我去帮他分析试卷,结果却被他甩了脸色……”   “凭什么?”我眉头一皱,这霍明远也太不识好歹了吧。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哪里做错了,”苏晴苦笑,“我知道他玩心重、行为叛逆,当初喜欢上他,也与他这些特点脱不了关系。我隐忍、伪装着坚强,他身上有着我没有的真实,还有我向往的疯狂与叛逆。”   我看着她,等她继续说下去。   “可是现在,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了,多多少少,也得收敛着点。事分轻重缓急,熬过这一关,以后才能更潇洒。”   “是啊。”我点点头,林溪也是这么说我的。   “也许是我逼他逼得太急了吧!”苏晴朝我笑笑,又开口道,“没关系,我们还有时间。”   我不知道那次他俩闹得怎么样,总之我第二天看到他们的时候,一切都还和往常一样。   我以为,苏晴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处理方法,我以为,那次的矛盾还会和往常一样,无端生火,又能立刻消灭。   然而我错了。   随着高考的临近,苏晴和霍明远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苏晴虽然底子好,也难免会有失误的时候。自顾不暇的时候,也难免会忽略了霍明远的感受。   我不知道事情的□□到底是什么,总之,有一天,苏晴突然告诉我,她和霍明远完蛋了。   那时候我们高考三模刚结束没多久,距离真正的高考,也不过几天的时间而已。夏蝉在窗外拼了命的鸣叫,让人心里莫名窝火。   “完蛋了,是什么意思?”我吞了吞口水,一时有些难以接受。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苏晴蓦然转过头去,喝了口水,一字一顿咬得清清楚楚,“我们分手了,结束了,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了。”   她的声线本来就很柔和,说出的话向来像山涧清泉一样,清新流畅。彼时她特意放缓了语速,把每一个字咬得重重的,我不知道她是在向我解释所谓的“完蛋”这个词,还是在说服自己接受这个既定的事实。   我一时没想到该说些什么才好,只是把手轻轻搭在她的肩上,试探地问了句,“你还好吧?”   苏晴依旧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听她说,“没事儿,也许晓曦说得对,我们俩本来就不适合。”   “不适合?”我小心地笑了笑,“你不是说,没有谁与谁生来就刚好能契合,只要彼此相爱,愿意将自己的棱角磨平,也是能幸福的在一起的吗?”   “可是如果这两个不是山上的棱角,也不是河里的石头,而是冬日里的焰火和夏日的海水。如果火焰爱上了海水,你说,他们要怎样才能在一起?”苏晴转过头来,我看到她的眼眶红红的,黑色的瞳孔如刚被水浸过的玛瑙一般,明明有液体已经迫不及待要决堤而出,却又生生的被挡在了眼眶里。   于是我挂在脸上的那些许的笑意瞬时便消失于无形,“不能再试试了吗?”   苏晴淡淡地扯了扯嘴角,“一一,如果注定不能在一起,不如早点了结。早死,还能早超生。你说对不对?”   我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那个时候我想,也许苏晴和霍明远之间的这些争执与分歧,也都只是“高考综合症”的表现而已。在高考的压力下,也许每个人都可能精疲力竭、不堪重负,都可能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当成生死攸关的大事件。但是高考之后,压力小了,心情好了,也许,一切也便好了吧!   没有什么解不了的结,只要高考过后,所有的一切肯定都能迎刃而解。   我这样想着,紧紧捏了捏苏晴的手,鼓励地对她笑笑,“那我们现在不想这个,好好考试。”   “嗯。”苏晴突然笑出来,但我却看到,那隐忍多时的泪水,也都瞬时决堤。   “晴晴你别哭啊……”我慌忙抱着她,拍着她的背语无伦次地安慰,“不管怎样,不要影响自己的心情,好好考试要紧。”   “我就再哭这一次!”她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虽一如既往的倔强,却破碎的不成样子。   上晚自习的时候,窗外的蟋蟀正争先恐后叫得响亮。我把政治课本翻到目录页,塞着耳塞,闭上双眼,在心里一点一点地回顾课本。想不起来的时候,就睁开眼睛看两眼,然后继续合上眼睛背。照我们老师的说法,当我们能够做到不看课本就能把书里的内容背得滚瓜烂熟时,差不多就能高考无忧了。   我的同桌突然捅了捅我的胳膊,我睁开眼睛,发现她的眼睛瞪得奇大,面色略显苍白,表情甚是诡异。   我拔下耳塞,循着她的目光回头往身后望了望,夜色清凉,外面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真切,教室里同学们都在凝神复习,好像也没什么不正常。我突然汗毛倒竖,有些脊背发凉,急忙探过身去低声问她,“怎么了,见鬼了?”   就见她脸色一僵,吞了口口水才道,“一一,你刚刚的脸色……”   我不禁伸手摸了摸脸,也没发现什么不妥来。思及我并没有本事摸出自己的脸色来的事实,我终于再次探过头去问她,“怎么了?”   “你闭上眼的时候,脸色苍白,面无血色,跟鬼似的。”   我眉头一皱,双眼一眯,还没来得及发作,就听到她说,“可是你一张开眼,血色就回来了……一一,你不是被什么……被什么附身了吧?”   我凉凉的扫了她一眼,为了不吓到她,只好背过身去。塞上耳塞,闭上眼睛之前,我想,窗外的夜色那么好,要是能出去就好了。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就在窗外看到了霍明远。他招了招手,我环顾四周,应该是在叫我。   于是我悄悄溜了出去。   其实在苏晴跟我说了他俩分手的事情之后,我并没有认真。也许他们目前是真的分了手,但难免高考之后破镜重圆。苏晴那么喜欢霍明远,怎么可能说分手就分手?!   而且,在此事中,想必我还得做一次和事佬,帮他们重修旧好。   但显然,我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也低估了事态的严重性。   我跟着霍明远出去之后,在白月光里仗义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得意地笑笑,“放心,我帮你把苏晴追回来!马上就要高考了,你加油啊!”   然后我就看到霍明远不自然的笑了笑,“一一,这两天你抽空多去陪陪苏晴,马上就要高考了,她状态一直不好……”   “为什么要我陪?”我挑眉,“这时候不正是你表现的好时机吗?”   我不明白恋爱中的人为什么都这么的奇怪,为了给对方惊喜,常要讲堂堂正正的事做得偷偷摸摸。这也罢了。为什么明明彼此相爱,彼此在乎,却还要相互伤害、相互折磨?   却听霍明远叹了口气,“我去,她的状态只会更差。”   夜色朦胧,教室里地灯光透过窗子微微洒了出来,照在霍明远挺直的脊背上。他微微低着头,平日里阳光开朗、谈笑风生的样子全不见了,只有无休无止的孤独与凄凉在他周身凝聚。我从来不曾见到过他这般模样,证了半晌,这才喃喃开口,“不是有句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吗?”   “这次这个结,怕是解不开了,”霍明远的声音很小,像是在自言自语,他转头对我笑笑,目光恳切,“一一,你去劝劝她吧!马上就高考了,我不想因为这事影响了她的考试。”   “到底怎么了?”   “也许,真的是不合适吧!”霍明远苦笑了一声,“拜托你了一一,我先回去了。高考加油!”   我看着他那仓皇的背影,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好像有什么东西真的变了,而且,好像变不回来了。   外面的蟋蟀依旧在欢快地叫个不停,夜色格外深沉,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明灭不定的星光,教学楼旁呆滞不动的柏树开始有了轻微的摇动,树影在漆黑的暗夜里婆娑。起风了。   我继续回去背我的政治书,一只蜘蛛从房顶掉下来,落在我的书上,我还没来得及惊呼出声,便发现它一动不动,俨然已经死去。   我去看苏晴的时候,她果真没精神得很,我摸摸她的额头,不是特别烫,但是,明显比我的烫。   “怪不得脸色这么差,原来是发烧了,”我缩回手来,问她,“吃药了吗?”   苏晴点点头,“吃了,没事儿,不严重的。”   “这过两天就高考了,这样拖着怎么行,要不去打个点滴?”我又摸了摸她的额头,向她建议。   “没事儿的,”苏晴把我的手抓下来,握在手里,“不要紧。”   “不会影响考试吗?”我问。   苏晴摇摇头,没有说话。半晌,她突然抬头冲我笑了笑,催我,“你赶紧回去吧,马上就要考试了,临阵磨枪要紧。”   我定定的盯着她的脸,“你不要因为你们俩闹矛盾了,就折磨自己。马上就要高考了……”   “我没有折磨自己,我也不想发烧的,但它迟迟不好。”也许是因为发烧的缘故,苏晴的声音有些沙哑,却一如既往的倔强,“我才不会因为这点事,影响自己的高考。”   “那为什么不打针?”我疑惑。   “我又不是你,随便有个头疼脑热的就非打针不可,吃点药,休息休息就好了。”苏晴促狭地冲我一笑,也许是笑的时候血气上涌,苍白的脸上倒浮出了些血色。   我不好意思地低头看了看脚尖,在生病打针这方面,苏晴向来与我不同。她虽然体质不如我,生了病却总比我坚强的多,如果不是严重到非打针不可,总是吃着药也便扛过去了。   而我,如果跟她一样发烧了,必定早嚷嚷着要去医院打两针,恨不得立马见效,能继续活蹦乱跳才好。eeee   其实我这个一生病就爱打针的毛病,全赖林溪。据说,在我小的时候,还不懂得人话的时候,每次去医院打针都特别的惊天地泣鬼神,不把妈妈哭得肝肠寸断,就把护士姐姐哭得心烦意乱,护士姐姐一着急,更是手忙脚乱,于是我就更加鬼哭狼嚎。如此一番折腾下来,所有人都免不得心力交瘁。   后来,大概在我四岁的时候,林溪一本正经地告诉我,生病了就要打针,不打针就会死掉。   我仔细想了想,与死掉的痛苦相比,打针的疼痛似乎并不算什么。   于是,后来每次生了病,我再不用爸妈威逼利诱着把我带去医院,就已经自己嚷嚷着要去打针了。   护士姐姐总笑着夸我,“这孩子真勇敢!”   她一定不知道我有多么怕死。   林溪总是这样,自小,就知道如何捏我的七寸。   苏晴带着点调笑的声音把我的思绪拉扯归位,“好了,你赶紧回去复习吧!多看一点是一点,你林哥哥不是说等我们高考之后要带你毕业旅行吗?你有把握吗?”   一提及毕业旅行,我就想到了自己的泰国人妖梦,心里虽然憧憬,却也怕高考不给我面子。我哀怨一叹,反手握握苏晴,“哎,我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你一定可以的!”苏晴冲我坚定地笑笑,她的目光中充满了信任与鼓舞,与之前我刚见到她时的萎靡大不相同。我微微放下心来,冲她笑笑,“那我走了,你记得多喝点水,吃点水果。”   我给苏晴送了一堆苹果,勒令她每天吃两个。   然后每天潜心苦读,努力在最后那两天里多往脑袋里塞点东西。林溪答应了我,如果我能考上v大,就满足我的愿望,带我去泰国旅行。但是如果考不上……   高考那天天气一如既往的闷热,我穿着帆布鞋,踏在地板上,有种脚底板都要化了的感觉。   站在学校大门口,我突然有些恐慌,四四方方的教学楼就好像是一座牢房,我们都是刚刚被押送进来的刑犯,面无表情地等着待会儿受审定罪。谁也不知道前方到底是什么。   妈妈摸了摸我的发顶,安定人心地笑笑,“不要紧张,就跟平常的考试一样,正常发挥就好。”   我才硬着头皮把头点了三点,就听到妈妈的手机铃声响了。妈妈显然是比我更紧张,铃声都已响了许久,她却浑然不觉,直到我忍不住出言提醒,“妈,你电话在响。”   我听到妈妈对那边笑着开口,“一一啊,还没进考场呢!对,在我身边……”   我正在一旁猜测妈妈的哪个同事竟然这么关心我,手机却已经被妈妈塞到了我手里,而后我便听到林溪带着笑意的声音,“一一。”   “嗯。”   “紧张吗?”   我点点头,嘴上却是言不由衷,“不紧张!”   “那就好,”林溪在那边轻笑出声,过了半晌才又轻声开口,“放心,今天把我的好运全送给你,你一定会很顺利的……”   ☆、第30章 造化总是爱弄人 与苏晴一起走进校门的时候,她依然处于低烧状态,临进考场之前,她还冲我安抚地笑了笑。我想了想,以她的实力,虽然发了烧,应该也能把我们打得落花流水、杀个片甲不留。于是我也冲她做了个加油的手势,各自进了各自的考场。 考完数学之后,同学们哭倒了一大片。我看着那惨绝人寰的场面,又看了看苏晴,她的脸上没有一丝波澜,也许,应该考得还不错。 而我,我心里暗自戚戚然,人妖怕是看不了了。 最后一门考完的时候,我大舒一口气,一步三跳地跑到了苏晴的考场,她刚刚走出门,神色有些恍惚。 我只以为还是因为发烧的缘故,拉着她的手,冲她笑着吼,“苏晴,高考结束了!我们解放了!” “嗯,结束了,”苏晴回望着我,目光依旧有些恍惚。她似乎在努力朝我微笑,但那一抹笑容却在唇边碎的不成样子。我从来不知道,原来笑容也可以这样,这样的沉甸甸、惨戚戚,这样的支离破碎。只听她缓缓来口,声音小如蚊呐,她说,“一一,我这次,没有发挥好……” 我这才发现,我握着的那双手,沁凉如霜。 “怎么会……”我讷讷地看着她,“这次考题本来就难,你看考完数学后哭倒那一大片,你别自己吓自己。” “不是这样的,”苏晴摇摇头,“算了,都已经结束了。都结束了。” 她的手沁凉如雪,我抬头透过窗子望了望天,只觉得太阳像被缚了手脚的乌龟,怎么都爬不下去。玫红色的晚霞一点一点凝结起来,渐渐地铺满了天空,像一场血腥的杀戮,迟迟不肯落幕。 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只是苏晴这丝抽的也太慢了些。距离高考结束差不多一周之后,她的烧才彻底退去。 在这期间,霍明远从不曾看过她一次。不知道是从来没想这么做,还是有心无力去不得。 她也再没提过霍明远。 每次我跟她提起霍明远,她都会不着痕迹地扯到别的话题上去。她说,“一一,都结束了。我现在就想赶紧把身体养好一些,然后出去打个工,赚点生活费。” 我去找霍明远,霍明远也避而不见。 最后,我找到了陈晓曦。陈晓曦高考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烫了个大波浪,说是要换个样子,迎接新的征程。 不过,不得不说,这样的发型,一下子就让她变得知性了许多,她的面部线条本来就柔和,配上这样的发型,简直娇弱得……我见犹怜。 我跟陈晓曦喝着柠檬水,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来逛去。然后就在一个十字路口遇上了霍明远。 a市实在太小。 “你真的不再去找苏晴了吗?”我问他。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俩是地下恋,她爸爸妈妈都不知道,我怎么去找她?”霍明远依然面上带笑,却不似初见她时那般阳光明朗。 “她现在在我们学校后街的星巴克打工。”你可以去那里找她。 我分明看到霍明远的脸色有一瞬间的明灭不定,可他不过是淡淡“嗯”了一下,说,“知道了。” 我还想继续说点什么让他早些付诸行动,陈晓曦却突然扯了扯我的衣角,我转头看她,就听霍明远说,“我跟哥们儿约好了去打球,先走了哈!” 我来不及开口,他便已经消失于转角。 我叹了口气,“他跟苏晴,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呢?” 只听陈晓曦淡淡笑了笑,“性格不合适吧!也强求不得。” 我思来想去,也没想出来他们性格到底哪里不合适了。明明是男才女貌,明明是两情相悦,明明……“霍明远跟苏晴在一起,多多少少,总会比较自卑吧!苏晴那么优秀,又那么努力,霍明远再怎么样也赶不上。” “可是苏晴也没非让他赶上啊。”我努努嘴,不服气道。 “苏晴让不让,是苏晴的事。”陈晓曦喝了一口柠檬水,仿佛沉思了片刻,复而抬头冲我眨了眨眼睛,“可霍明远想不想,就是霍明远的事了。” 我闻言一愣,也眨了眨眼,“就因为这个?” 陈晓曦朝着霍明远离去的方向怔忡了半晌,这才转过头来笑道,“道理是这样,事实可比这个复杂得多了。苏晴没有跟你说吗?” 我摇摇头。她向来隐忍,尤其是上了高中以来,经常将快乐与我一起分享,痛苦却自己承担。我知道,也许在她心里,比起让我与她一起烦恼,她宁可自己一人承担一人解决。她向来这样,我早知道的。 “她都没跟你说,我更不好跟你说什么了。”陈晓曦拉我进了一家服装店,边看着衣服,边随口说道,“不过我作为旁观者,也许看得倒比他们自己要明白些。” 我亦步亦趋,等着下文。 “比如说高三后期,大家压力都比较大。霍明远考试没考好了,苏晴比他自己都急,什么都不说就急着给他补习。可是一口哪能咬成一只胖子呢?” “苏晴跟我说过,”我点点头,转而辩解,“可是苏晴也是为他好……” “你难道不知道有个词,叫‘好心帮倒忙’?”陈晓曦把一个鹅黄色的连衣裙拿下来,往身上一比,冲我回眸一笑,“这条好不好看?” “好看。” “不行,颜色有些亮了……”陈晓曦摇摇头,把衣服放回去,继续开口道,“苏晴想帮霍明远,可是霍明远却并不需要这样的方式。苏晴越是急着帮他,他便越是难以承受。你想啊,如果是你的话,你考试没考好,心里是不是本来就挺受挫的?这个时候你最需要的是什么?是让人来马不停蹄的直揭你的伤疤吗?当然不是。” 我点点头。 “苏晴的错,错在太直接,也太急切。她的剂量用的过猛,霍明远承受不住,于是就一命呜呼了。” “哪有那么夸张。”我缩缩脖子,暗自咋舌。 陈晓曦白了我一眼,继续说道,“霍明远心里自然也是希望能变得更优秀一些,这样也能更好的与苏晴比肩。可是天下不如意之事十之*,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与苏晴之间的差距,真不是努把力就能追上的。他考得不好,本来心里就压力大,苏晴又不会安慰他,直接就跟他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对的。他自然会觉得累,自然会自卑。” “两个人在一起,不就是要一起努力,一起让彼此都变得更好吗?”我疑惑。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最经受不起的,就是心累。”陈晓曦叹了口气,转口道,“算了,我们就别在这儿瞎操心了,看衣服吧!你看这件怎么样?” “要不你试试?” …… 林溪回来的时候,我们高考成绩还没有出来。我心知泰国是去不成了,在他面前也不敢嘚瑟。许是看我老是蔫蔫的,他挑着眉看我,笑说,“怎么?要不我们把毕业旅行提前进行了?” 林溪难得有这么大度的时候,我心里不安,小心翼翼地问他,“能去泰国吗?” “你的毕业旅行,自然是你做主。”林溪笑道,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说不出的风流倜傥。 这半年不见,他又妖孽了不少啊……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小声嘟囔,“可万一放榜之后,我成绩没到之前的目标怎么办?” “程二啊程二,瞧你这点出息,”林溪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语气倒没什么变化,“你就这么点儿自信?” “我这是有自知之明,”我轻轻地吐吐舌头,试探道,“要不,我们走第二条路线?” 林溪盯着我看了许久,在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被看透的时候,他突然字正腔圆地开口,“不,我今天还就信你这一回。” “啊?”我不明就里。 “去泰国!”林溪咬牙。 我目瞪口呆,林溪你又不是我,哪儿来的这谜一般的自信? 我们最终还是去了泰国,我如愿见到了人妖,却被他们吓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结果自然又被林溪大肆嘲笑了一番。 我跟林溪说了苏晴和霍明远的事情,自始至终,林溪都一脸淡定地看着我,从没有作任何评论。直到最后,他很不客气地丢给了我一个白眼,说,“程二你果真是二啊,这点道理都看不明白?” “哪有。”我下意识的反驳。 林溪只一瞬不瞬地盯着我,他的目光极为幽深,隐隐含着些我看不懂的情绪在里面。我正被他看得心里发慌,便见他错开眼开,长长地叹一声,又转过来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惋惜道,“以前说你比小曼傻,只当你还小,可是你看,你同学都懂的问题,你却一窍不通,可见是真傻。” 我张了张口,正下意识地想要反驳,脑袋里却灵光一闪,仿佛突然间醍醐灌顶,明白了什么。 我突然沉默下来,林溪也便没有说话,两相沉默正是此处无声胜有声,林溪的魔爪却突然伸到了我的头顶。 他像给宠物顺毛一般揉了揉我的头发,温声笑道,“好了,傻一点也没什么不好,可爱。” 我抬起头来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你才傻!” 说完,再不看他什么反应,一边理着头发一边走开了。 其实很早之前,我就发现,在某些方面,霍明远跟我非常像。一样的自卑,一样的小心翼翼。只是,唯一不同的是,我胸无大志,容易满足,而他,却不是。 苏晴高考的时候,果真没有发挥好。明明是清华北大的料,却跟我这个菜鸟考了差不多的分数。 放榜的那天天气格外的热,我拉着苏晴直冲到公告栏那边,还没走近,就听到周围同学一声声兴奋的喊叫和沮丧的咒骂,声音此起彼伏,在燥热的空气里格外惹人烦闷。 那天的我只顾着从那攒动的人群中挤过去寻找苏晴和我的名字,所以没有看到周围同学意味不明的目光。如果看到了那些目光中难以掩饰的悲天悯人与幸灾乐祸,也许,我就不会在找到苏晴的名字时,那么的惊讶茫然,那么的慌乱而不知所措。 虽然,苏晴跟我说过,高考的时候她状态不好,成绩可能不大理想。但我没想到,她所谓的不大理想,竟然不理想成了这个模样。 那个时候她看着一脸震惊的我,拉拉我的手,努力地对我笑笑,我听见她说,“一一,这下,我们又可以在同一所学校了。” 她的嘴角带笑,声音却一点笑意都没有。酷热的午后,阳光嚣张地恨不得在大地身上灼出几个洞来,闷热的空气静止不动,一点风也没有。然而,我却没来由的,突然打了个哆嗦。 苏晴的手向来凉凉的,以前,我曾把她的手捧在手里,双眼放光地向她感叹,“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玉手柔荑、冰肌玉骨啊!”苏晴玉手轻轻一提,就戳上了我的脑门,她面上带笑,有些傲娇,她说,她那是体寒。 那时候,她的手凉如月光,可是这一刻,她的手,却是寒若冰霜。 她拉着我走出人群,头也不回地往校门口走去,出门的时候,我一回头,恰看到霍明远直直地站在公告栏旁,不知在看着什么,一动不动,就像一株孤松,屹立于高山悬崖边上。 苏晴拉着我一直往前走,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后来干脆跑了起来。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她有这么强的爆发力,饶是我的体力和体育都向来比她好,却怎么都跟不上她的脚步。我跟在她后面气喘吁吁,毒辣的太阳差点把我们烤成烤乳猪,看着她那孤绝的背影,我突然有一种错觉,就好像我们是在逃命,一旦停下脚步,就可能万劫不复。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强迫苏晴停了下来。我努力平缓了一下自己的气息,环顾一下四周,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引着苏晴过去。 她显然也气息不稳,像缺水的鱼一样大口大口的呼吸,只是末了,总不忘送一张笑脸给我。 苏晴是个美人,从我见到她的那一天我就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更是比以前出落得好看,虽不至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却真是举手投足间都让周围人事颜色尽失。 这样的美人,无论作出什么表情也都是美的,只是,强颜欢笑的时候,那种支离破碎的美,却总免不得让人心口一滞,胆战心惊。 “苏晴,你哭出来吧,我知道你难受,你不要总这样笑着。”我终于无法忍受她这个样子,摇一摇她的肩膀,对她喊。 她却依旧笑得如一朵空谷幽兰,目光透过我看着远方,苍茫而又辽远,。 “苏晴,”我再看不下去她这个样子,索性抱着她劝她,“你为什么要这么隐忍呢?每天都这么故作坚强,不累吗?” 她突然笑出声来,“一一,我上次哭的时候,你跟我说别哭。现在我不哭了,你又劝我哭出来。做人,怎么就这么难呢?” “晴晴……”我一时手足无措,“我……” “一一,你忘了,我发过誓的,我再不哭的。”苏晴推开我的肩膀,定定地看着我,“哭有什么用呢?” 我知道,苏晴的妈妈性子柔弱,在家里受了继父的欺负,除了抹眼泪什么也做不了。苏晴心疼她的妈妈,却也恨极了她妈妈这个模样。 在我受点小委屈就挤豆豆的年纪,苏晴就咬牙切齿地跟我发誓,“一一,如果以后遇到什么挫折、受了什么委屈,我一定不会哭的!” 眼泪只是无用的分泌,是承认自己是弱者的标记。可苏晴,她从来不愿承认自己是弱者。 “可是,哭出来,至少你心里会好受一些。”我突然发现所有的语言在此时此刻都分外的苍白无力,周围的行道树耷拉着脑袋,显然已不堪折磨。 “我没事,”苏晴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有什么情绪,“我早说了这次考得不理想,我知道的。” 于是我捏捏她的手,努力地朝她笑笑,“其实也没关系,大不了再复读一年,老天不会对你这么狠的。” “是啊,”苏晴看向我的眼睛,仿佛嘲讽似的牵了牵嘴角,“老天不会对我这么狠的。” 那天骄阳似火,四周弥漫着干燥的泥土的气息,仿佛有什么被烤坏了的味道。 苏晴最终也没有复读,她跟我报了同一所学校,在y市,据说,那所学校种了大片大片的扶桑花。 老天也许不忍再次对她狠心,可不代表别人不会。家家有家家的愁,各人有各人的忧,她母亲性格懦弱、体弱多病,继父的脾气越来越不好,商场失利后又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早已是家徒四壁,巴不得她立马自立能赚钱才好,谁还肯供她再读一个高三……填报志愿的时候,苏晴的眼里尽是破碎的星星,她说,“一一,真好,我们又可以在同一所学校了。” 我却看不出有哪里好。苏晴本应该有一片汪洋,不该跟我一样,被困在一方小池塘。 在那段时间,我见过一次霍明远。他问我我们报的哪所大学,我想了想,终究是没有告诉他。 既然已经与苏晴分手,不管前因为何,结果,都该被当作路人甲吧!藕断丝连,纠缠不清,最是麻烦。 可是最后,他却还是跟我们进了同一所学校。 当我在大学校园里看到他的时候,真的有一种见鬼了的错觉。但是苏晴却比我淡定的多,当时我想,也许是苏晴向来喜怒不大形于色,所以看起来平静无波吧!在她的心里,必定也如投石入水,虽不至于掀起什么惊涛骇浪,至少也荡出了几层涟漪。 事实证明我当时的猜测是对的,霍明远的再次出现果真在苏晴那里荡出了千层波万丈浪,在大学入学初的军训结束后,他俩已经和好,虽然我不知道,是不是还如初。 不知前因后果的同学把他们奉为一对璧人,一个个口耳相传着,说建筑系的才子浪漫求爱、贴心守护,不出一个月便拿下了金融系的系花。其实刚入学,哪儿看得出什么才子不才子,只不过为了听起来好听,更像传奇故事而已。 再到后来,又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了另一个版本,说是建筑系的才子为了追回初恋情人苏晴,不惜以高出本校投档线60分的成绩入读本校,两人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c大,从此你找座来我打饭,恩恩爱爱到天涯。 这两个版本在我们学校传得沸沸扬扬,就连我的室友都一个个地双手合十,眼冒红心,娇滴滴、羞怯怯地憧憬着,“要是我也有一个霍明远这样的恋人就好了。” 看着她们那一脸娇羞与憧憬的样子,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告诉她们,苏晴与霍明远在一起之后,曾经受了多少的苦,又落了个怎样的下场。 我不知道霍明远是怎样说服苏晴的,不过大家的传言虽不尽实,至少也能确定,他是下了一些功夫的。 更何况,苏晴本来就爱着他。 不管是说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说破镜重圆,对于这个结果,我实在是欢喜得紧。每次看到他俩一起走在校园里,阳光斜斜地打在他们身上,真是有种——一个温暖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的样子。 苏晴在c大很快崭露头角,不管是学业还是部门活动,亦或是志愿服务,都做得只有最好没有更好。 一时间,她便成了我们学校的公认女神。刚开始因为种种原因只当她是花瓶的人也尽数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又因为霍明远的存在,不知多少好男儿不得不把碎成渣渣的心重新捡起来黏上,面上还得作出一副大度的样子,说他们天赐良缘、天作之合,是最佳良配。 有关苏晴高考失利的传言也渐渐四起,想象力丰富的人民群众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七拼八凑起来,串成了一个故事,说是苏大女神和霍大才子相爱多年,却因为某些误会或是争执分了手,结果苏大女神由于用情太深,被伤得体无完肤,高考的时候心思恍惚,自然没发挥出应有的水平来。霍大才子心里愧疚,不惜一切代价追着女神到了c大……听到这话的时候,我正和苏晴走在去食堂的路上,闻言我实在不得不佩服编故事的人丰富的想象力和逻辑推理能力,就轻轻地用胳膊肘顶了顶苏晴,冲她笑道,“大家好厉害啊,这都能猜到。” 然后我就看到苏晴的脸突然有一瞬间的惨白。 “怎么了?”我不明就里,“身体不舒服吗?” “没有,”苏晴回我一个微笑,“就是从别人口中听到这样……真实的传言,有些意外。” 如果我有陈晓曦和小曼姐一半的细心与敏感,也许,就能看出苏晴的笑容有多勉强,说的话又是多么的自嘲。 可惜彼时的我丝毫没察觉出任何不对劲来,拉着苏晴的胳膊就往左转,还自顾自地笑得灿烂,“快!快!那边有座位!” 现在想来,有我这样的猪队友在,也难怪苏晴会遇到各种不顺。我没谈过恋爱、神经大条、口不择言,总在不经意间触及苏晴的伤疤,却仍不自知地在一旁乐呵。 那个传言一切都好,就是最后一句,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都足以使女主角心伤,尤其是苏晴这样骄傲的女子。 只可惜,那时候的我,尚且看不出因愧疚追来与因爱追来有什么不一样。反正最后的结果都是在一起,只要两个人好好的就好了,何必那么纠结那些细枝末节呢? 直到三年后,在那个残阳如血的夏天,在那个撕心裂肺的时节,我终于明白。 只是已经太晚。 大二的时候,苏晴和霍明远在各自学院的学生会任了职。他俩的关系在我们学校向来是一桩美谈,部门纳新的时候,大一的小屁孩们就一个个早已对他们的事迹津津乐道。看来领袖的人格魅力果真十分重要,他们两个部门的报名人数都创了历史新高,惹得其他部门的部长是“怒目而视”、“怨声载道”。 由于他俩的这层关系,他们这两个部门常常会在一起联谊。当然,这也得益于新招的那些好奇心重的小鲜肉们的提议。 总之,由于他们的频频联谊,他们两个部门之间促成了三桩美事。据说,小干事们看着他们这对郎才女貌,羡慕得紧,总觉得建筑系和金融系是绝配。虽然事实证明,他们全部都看走眼了。 看苏晴和霍明远的样子,那段时光,应该过得十分的惬意。 大二结束之后的那个暑假,苏晴申请了学院里的某个支教团的名额,告别我们去了云南的某个山区。 我记得在她报名的时候我问过她,“支教要自费呢!你暑假不去打工了?” 苏晴笑得十分的灿烂,像一朵迎风绽放的红蔷薇,美丽却不张扬,柔弱却又刚强。她说,“没关系,我有奖学金,再加上学期内出去做的兼职,够的!” 她的笑容实在太过绚烂,绚烂得有些不像她。她说,“一一,你知道的,去山区任教,一直是我的梦想。只不过我妈妈现在的处境不大好,所以……” 在苏晴出发之前,霍明远送了她一块玲珑通透的玉,说是请大师开过光的,希望能保佑她一生平平安安、安好无虞。 我当时在一旁忍俊不禁,忍不住取笑他,不过是去一个月山区而已,又不是到什么深山野林、虎狼出没的危险之地,至于那么紧张么? 结果自然被大肆鄙夷了一番。霍明远肉麻兮兮地揽着苏晴的肩,得意洋洋地冲我扬了扬眉,“怎么滴?我乐意!你嫉妒也没用,这是我家苏晴的。” 我不屑地“切”了一声,捂着眼睛对霍明远道,“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成何体统?!真是世风日下啊世风日下……” 那个时候我们一起玩闹一起笑,快乐得不知什么是愁。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当初如胶似漆甜如蜜的苏晴和霍明远,竟然也会有一天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 那个暑假很漫长,苏晴回来的时候,白净的脸像是涂了一层浓咖啡,笑起来的时候,显得牙齿格外的白。 但是她刚回来没多久,就与霍明远大闹了一场。 理由很简单,苏晴回来之前,把霍明远送她的那块玉送了人。她说那是一个很乖巧的小女孩,在她支教期间,那个小女孩失去了爸爸。 苏晴说,那个小女孩那么可怜,又那么可爱。她说,那个小女孩在本子上写着,“苏晴老师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老师”。她说,那个小女孩在一个孤月独明的夜晚,躺在她的怀里问她,“苏老师,你说每一个逝去的人都会变成一颗星星,在天上守着他爱的人。可是,苏老师,今晚怎么没有星星呢?爸爸呢?” 苏晴说,她到那边除了生活必需品和教学用具,什么都没有带。但她想,她总得给那个小女孩留些什么。她希望那个孩子能平平安安的过完以后的人生。 其实我很能理解苏晴的做法,不是因为我护短,而是因为,我实在太了解她。她是在那个小女孩身上,看到了以前的自己。 但是霍明远不懂。在霍明远的心里,苏晴此举无非证明了一点——她不够爱他。无论苏晴说些什么,也都无济于事。 我不知道是不是人只要谈了恋爱,就会变得特别的斤斤计较、不可理喻。也许他俩都不够信赖对方,因为在彼此身上找不到安全感,所以才会惯于从一些细枝末节中去猜测对方对自己的真心。但是作为旁观者的我,却是能清清楚楚地看出他们对彼此的心意。 只可惜,我这个好容易把一切看得通透的人,没有办法涉足进去。 在他俩冷战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再次做起了和事佬。 然后我才知道,那块开了光的玉,并不是一块普通的开了光的玉,那是霍明远的妈妈送给未来儿媳的见面礼。 结果,还没捂热呢,就被苏晴转手送了人。 “你怎么不早说是你妈送的?!”我仰天长啸,霍明远啊霍明远,这么大的事儿你怎么不提前知会一声呢! “有区别吗?”霍明远嘴角微撇,分明是嘲讽的样子,“我妈的她也会照样送人,在她心里,我永远要排在后面。” “哪有,”我撇嘴,“她为了你都把我丢下了呢!” 霍明远鄙夷地看了我一眼,一副“你算老几”的样子,看得我是怒不可遏。 不过一想到我是来劝和的,我就把怒气压了下去,好脾气地对他笑了笑,“苏晴为你做了那么多,我们都看在眼里呢!这次是特殊情况,你就不能体谅体谅吗?” 然后我就听到霍明远冷飕飕地给我抛来两句,“是啊,她每次都是特殊情况,学习是,学生工作是,校外兼职是,连一个才认识一个月的小女孩都是,就我不是。” 我瞠目结舌,恋爱中的男生,果真心思异于常人。爽朗大方的阳光男孩霍明远,怎么就成了这副小肚鸡肠、深闺怨妇的样子?! 这边碰了壁,我只好去找苏晴。苏晴正是一副愁肠百结的模样。 “哎,看来这次要你去道歉了,”我一脸痛心地看着她的眉眼,“那块玉是霍明远他妈妈送的。” “我知道啊。”苏晴叹口气。 于是我再次石化——我的苏大小姐啊,知道你还送?!! 就听苏晴一脸后悔不迭的样子,“早知道是他妈妈送的,借我十个胆我也不敢送人啊。可偏偏就是这么巧,刚好明远送了我一块吉祥的玉,刚好我到山区遇到了那个小女孩,刚好那个小女孩让我心疼爱怜,刚好我身边除了那块玉再没什么更适合相赠的东西……” “所以说,是造化弄人?” “不是造化弄人,”苏晴摇摇头,“是造化太弄人了。” “那……”我用胳膊捅捅苏晴,问道,“难道就这样,让造化继续弄下去?” “我这不也正在想办法嘛!”苏晴叹道。 “眼下唯一的办法,就是你去道歉。”说话间,我颇是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就见苏晴一脸委屈地回望着我,轻轻开口,“我就是在想,用什么样的方式,才更容易让他原谅我。” 他俩终究还是和好了。我不知道苏晴用的什么方法,但我想,只要苏晴去道了歉,霍明远自然会顺坡下驴,没有与她一直置气的道理。 之后的日子,我依旧过得恬淡如水,而苏晴与霍明远,一如既往地轰轰烈烈。 苏晴依旧把每一天都过得充实精彩。她一天比一天努力,有时候我都会怀疑,她到底是不是跟我们一样的血肉之躯,是不是跟我们有着同样的组织构造。不然,她怎么就能那样的坚强、那样的坚持不懈、万物不可阻挡? 但无论如何,我是如何也做不到她那样的努力程度。 我记得苏晴曾望着远方,目光坚定又深远悠长,她说,她的妈妈在等她,山里的那帮孩子在等她,她不能辜负了他们。 我想,苏晴之所以落了个这样的下场,也许就是因为,她的身上,实在担负得太多。 大三的时候,苏晴竞选上了学生会的主席,愈发的光鲜亮丽、引人注目。 也就是那个时候,陈晓曦到了我们学校交流学习。高考这个神奇的东西,有时候真让人觉得啼笑皆非。苏晴这个所有人心中的准状元没能金榜题名,陈晓曦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倒是在高考中超常发挥,进了一个不错的大学。 也许很少人会选择在大三这个时期选择出去交流,也许很少人会选择到比自己所在的学校差上好多的大学学习,于是陈晓曦的这一奇葩选择立马一传十十传百地传遍了我们的整个校园,一时也成了我们学校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 广大人民群众再次发挥了他们天下无敌的想象力。有人说,可能是c大离她的学校比较近,搬东西比较方便;有人说,以她的水平,到了c大铁定门门拿高分,回去了算绩点时有优势;有人说,她是在学校受了情伤,为了逃离那个伤心地,不惜一切代价,哪怕选择的学校不如之前的好;有人说,她是看上了我们c大的某位才子,为爱奋不顾身、赴汤蹈火、不顾一切;还有人说……对此,陈晓曦给出的说法是,她只是想来看看老朋友而已。 我想了想,感觉这个理由虽然不够充分,倒也还能说得过去。况且,与苏晴和霍明远读同一所学校,怎么也算不上委屈了她。 于是我们的大三更加热闹了起来,有时候我们一起走在路上,会有一种时光倒流、我们又回到了高中的错觉。 可是,错觉终归只是错觉。 我们都已经大了,该变的不该变的也都已经变了。一切的一切都早已不复往昔,纵使表面上别无二致,终究还是不一样了……可惜等我认识到这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   ☆、第31章 忽然又有大事起 那日万里无云,残阳却如血;那日晴朗无风,骇浪却滔天;那日莺啼婉转,却怎么,都算不得是个好时节。 时至今日,我仍然会想,如果没有陈晓曦到C大交流那一年,一切,是不是就会有些不同。 只是,凡事只要用上了“如果”,便注定再无可能。 陈晓曦到C大交流了一年,那一年我们一起出去踏青,一起去唱歌狂嗨,过得不知人间疾苦。 那一年,苏晴昼夜悬梁刺股,终于修完了本科所需要的所有的学分。 那一年,我们有一个华丽丽的开场,一个轰轰烈烈的经过,和一个凄凄惨惨的落幕。 如果,时光就停留在那一年开始的时候,该有多好。我们依旧是最无话不谈的朋友,苏晴和霍明远仍然是最天造地设的恋人,晚上校园里的路灯能把我们的影子融在一起,空气里会有我们连连的笑语。 只是,岁月无情,不顾苍生。 那是一个并不算炎热的傍晚,有两只喜鹊在树上婉转鸣唱。苏晴说,她终于安排好了一切,要在这边陪霍明远毕业。 苏晴之所以拼死拼活在大三结束之前把所有的课程全部修完,就是为了能够早日工作。她的继父的脾性是一日不如一日,她说她得早日经济独立,才能带她妈妈过上好一点的生活。 其实,霍明远虽然不是什么富家子弟,家境还算是比较殷实的。早些时候看到苏晴这么辛苦、这么拼命,他也曾心疼地跟苏晴说,别怕,我有钱,以后咱们结婚了,把妈妈接过来,我带你们一起好好过日子。 苏晴跟我说,她最怕的,就是霍明远跟她说,“我有钱。” 苏晴说,“我的妈妈,就是因为一辈子都在依附着男人,所以才过得如此的苟延残喘、凄凄惨惨。”她说,她绝对不会重蹈她妈妈的覆辙。 所以她虽然面上对霍明远笑得如沐春风,心里却实实在在是难过得紧。霍明远劝她不要那么急着修完所有的课程,急匆匆地毕业,会错失很多美好的风景。她纠结了很久,最终却还是决定依照原来的计划,早日毕业赚钱。 最重要的是,她这个计划早在高考之后就已经成形,在霍明远还没有与她破镜重圆之前,她便已经在一步一步筹划着这件事了。到了大三,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实在是没有放弃的道理。 因为这,霍明远气闷了许久。苏晴到学校附近的一个蛋糕店鼓捣了一个下午,认认真真地做了一个蛋糕送给霍明远。她在蛋糕上面歪歪扭扭地画了两个娃娃,还有他俩各自名字的缩写。苏晴说,“没关系啊,我可以先在我们学校附近找个工作做着,陪你毕业。” 于是霍明远终于释然。 只是大三那一年,苏晴又是忙着学生会的工作,又是忙着学习不同的课程,还要准时到外面做兼职,实在是繁忙得很。很多时候,在我们相约着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她都因为被各种正事缠身,而不得不将我们残忍拒绝。不过,有时候虽然缺了她,霍明远却依旧会与我和陈晓曦一起出去。 当时的我实在太笨,看到霍明远一个人来了,还冲他竖起了大拇指,直笑着称赞,“呀!霍明远你真是仗义,苏晴来不了,你还替她陪我们……” 当时的我怎么就没有注意到,陈晓曦那意味深长的眼神,和脸上带着娇羞的笑意…… 那个时候,每次跟霍明远与陈晓曦出去,不管看上了什么好东西,我总会给苏晴带一份回去。先是炫耀一下我们的华丽生活,再犒劳一下她的艰苦奋斗,最后不忘调戏她一句,说,“人家都是夫唱妇随,怎么到了你俩这儿,就成了‘妇不在,夫来陪’?” 刚开始的时候,苏晴也会羞红了脸,笑骂我一句。可是后来,有一天,她的目光浓重幽远,声音空灵又有些凝重,她问我,“一一,你说,我是不是真的选择错了?” 我愣了一下,接着笑出声来,“哈哈,苏晴,后悔吧?羡慕吧?嫉妒吧?恨吧?看我们过得多潇洒、多自在、多快活!” “我不是说这个……”苏晴敛眉颔首,笑容有着我看不明白的纠结与苦涩。 “那你是?”我蹙眉想了半晌,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自顾自地说道,“没关系啊,等你毕了业,就能潇洒地看着我们苦苦挣扎了。” 然后就见苏晴支着下巴,叹了口气,“就怕到时候晚了,追悔莫及。” 于是我再也不向她开这样的玩笑了。 都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苏晴这枚金子实在是太过光彩夺目,大三下学期的那个春季,便已经有好几个知名企业向她伸出了橄榄枝。作决定之前,苏晴自然也会去征求霍明远的意见,但霍明远却笑道,“反正我给的建议你一个也没采纳过,何必来问我。” 苏晴只当他在开玩笑,好脾气地问他,“你毕了业之后不是想去S市读研吗?要不我直接把工作找到那里?” “是不是真的去S市读还不一定呢!”霍明远挑眉,“你不是说陪我毕业吗?先就近挑一个吧!等我毕业了你再换。” 于是苏晴点头答应,这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夏蝉开始啁啾的季节,霍明远刚刚拿到了一个有关建筑设计比赛的奖。我们去向他道贺的时候,他笑得嘴角差点能挂到耳朵边上去。 那天晚上,苏晴约了他一起庆功,让我们闲杂人等有多远躲多远去。 下午我跟苏晴慢悠悠地漫步在校园里,苏晴说,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皮老是跳来跳去。我笑眯眯地望着她,说道,“难不成今晚跟你家相公一起吃饭,你还要发笔大财?!” 苏晴还没来得及接话,她的手机便响了。 然后我就看她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极为苍白。 “一一,你让我室友跟导员说一下,我有急事,先回家了。还有,记得帮我跟明远说一下,我今晚不能跟他一起吃饭了,改天补回来。”苏晴神色匆忙地交代我几句话后,就飞速地冲到了校门口,任我怎么喊也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于是我匆匆忙忙地找到了苏晴的室友,又匆匆忙忙地跑去找霍明远。我想苏晴家里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我想,也许她一个人应付不了。我想,我得找到霍明远,让他去帮她。 只是那段日子我的手机在我的虐待下终于不堪受辱,开始消极罢工,我把它丢在宿舍,还没来得及送出去进行“思想教育”。要不然,一切,也许就会变得不同了。 那天傍晚,我厚着脸皮从路人那里借来了手机,才发现其实我并不记得他的电话号码。我在霍明远的宿舍楼下急得团团转,却怎么都没办法叫他出来。 那晚夜凉如水,天上散落着无数颗星星。我在霍明远的宿舍楼下守株待兔到十点半,数遍了天上所有看得到的星星,也没等到他。 第二天,我匆匆忙忙把我的手机送出去修理,不期然,竟在路上遇到了陈晓曦。她的样子似乎跟平时有些不一样,我却说不出到底哪里不同来,只是问她,“你能不能把苏晴和霍明远的电话号码给我?” 她面色一僵,局促地扯了扯自己的衣角,对我不自然地笑了笑,“我忘记带手机了。” “你是不是晚上没有休息好啊?”我看着她那苍白的脸色,终于看出哪里不同来。 “嗯,蚊子有些多,”她拢了拢自己的衣袖,似是周围真的有好多蚊子似的。她朝我微微笑了笑,说,“一一,没事儿的话我先回去了,待会儿有课。” 于是我点点头,与她挥手告别,赶紧转身修手机去。 等我联系上苏晴,已是第二天下午。苏晴说,她的继父赌钱输了,打了人,现在正在牢里关着。 “很严重吗?”我试探地问。 “头破血流,能不严重吗?”苏晴在电话那头轻笑了一声,“我早知道,他这样下去肯定会出事,只是没想到竟然闹成了这样。” 我心里打了个激灵,转而问道,“那,阿姨还好吗?” “我妈毕竟跟我不一样,对我继父……”苏晴顿了顿,又缓缓开口,“算了,不说了。没事儿,你不要担心。” “可是,得赔偿人家的吧?”我想了想,还是开口,“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话,一定要跟我说,我……我从小到大,也存了些私房钱的。” 就听苏晴说,“谢谢你,一一。我先想想办法。” 挂了电话后,我就在想,苏晴能想什么办法呢?虽不能说举目无亲、家徒四壁,却也好不到哪里去,不偷不抢,难道还能天降人民币来? 我给妈妈打了个电话,问能不能把我的嫁妆提前给我。 我妈当时吓了一跳,以为我瞒着他们谈了恋爱,要“携郎私奔”。 我只好把苏晴的事情跟她从头至尾和盘托出。妈妈笑了,“傻丫头,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好事。我们给你支援,不用花你的嫁妆。” 我长舒一口气,终于想起来,我还没有联系上霍明远。 于是我赶紧打了个电话给他,一遍一遍地打过去,却没有一次能收到回应的。在第n遍之后,我终于死心,手指翻飞着给他发了个短信,只说让他看到之后速回话,苏晴出事了。 却没想到,等霍明远回电话的时候,竟已经是两天之后。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这里的小天使都是真爱!谢谢你们的陪伴,mua! (-^〇^-)   ☆、第32章 你把苏晴还给我 接到霍明远的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给远在美国的林溪写邮件。我把苏晴的事情详详细细地写进邮件里,那时候宿舍里闷闷的,一顶吊扇在房顶吱呀吱呀地转,窗外有不知名的虫子在叫个不停,苏晴的故事实在太长,我写啊写啊,却好像怎么都写不完。 然后我就接到了霍明远的电话,他的声音里带着些许的鼻音,似乎感冒了的样子。 我顾不上问他是不是生病了,也顾不上问他为什么这么久才给我回电话,就一鼓气把苏晴的事情像连环炮似的给他发射过去。末了,还自顾自地吞了吞口水,叮嘱他说,“你赶紧去看看她把!她自己肯定应付不了。” 在那通电话里,我只听到他刚开始喊的那声“一一”,和最后一句,“知道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再也没有见过霍明远,我知道,他肯定是回去陪苏晴了。以他俩那抵死纠缠的感情,出了这样的事情,就算不为对方赴汤蹈火,也定然不会袖手旁观。 我是这样了解他俩。 只是我没想到,霍明远没过多久就回来了。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食堂里吃饭,我把自己的餐盘放在他面前,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苏晴说她一个人应付得了,要他赶紧回来,不要耽误自己的学业。 当时我就在想,在这种情况下,霍明远怎么能这么听苏晴的话呢?一个女孩子,再怎么强悍、再怎么坚强,到底还是个女孩子,总还是需要一个臂膀。而这个最能给她依靠的人,怎么就这样说走就走了呢?! 我的情商向来被大家视为一级残疾,可饶是如此,我还是觉得霍明远的做法实在欠妥。我想,如果换作是我,我定然是不会像他这样,在自己的恋人最需要自己的时候撒手不管的。也许,苏晴只是跟他客套一下呢?也许,苏晴其实很想让他留下呢?我越想越觉得他这样不应该,便义正言辞地向他开口,“你怎么就这样把她丢下了呢?!” 却不想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便点燃了他心里整个的宇宙,他的周身爆发着无边的怒火,差点将我烧得葬身现场。 他面色铁青,眼里火光四射,五分怒气、五分鄙夷,他说,“那你想我怎么办?!” 虽然感觉到了他那滔天的怒火,我还是硬着头皮开口,“当然是……” 只是我的话还没说完,就听他喊我的名字,音量陡增,语带讽刺,他问我,“程一一,你为什么每一次都这么自以为是?” “我……”我正张口反驳,就见他已站起身来,端起吃了不到一半的饭菜就往门口走。他的步履太过匆忙、背影又太过决绝,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之前的表现实在太高调,以致于方圆十米的同学们全都停下了筷子在看我们。我只好装作没看到的样子,开始埋头吃我的饭。 晚上给苏晴打电话的时候,我特地提了一下霍明远,问她,在霍明远去看她的那两天里,两人发生了什么。 苏晴却表示一切正常。 于是我就把霍明远那莫名其妙的发作当作暂时性抽风,立马抛在了脑后。 苏晴说,她正和妈妈商量,也许,过段时间会把A市的房子卖了,然后,一起来Y市。 我突然便觉得,从此以后,我亲爱的苏晴就要成为一叶浮萍,在这尘世间漂泊不定。 大约过了两个周吧,苏晴回来了,本来就是袅袅婷婷的样子,经过这大半个月的煎熬,更是消瘦得如弱柳扶风,仿佛一碰就要摔倒的样子。 那是一个并不算炎热的傍晚,有两只喜鹊在树上婉转鸣唱。苏晴净白如瓷的脸颊上梨涡浅浅,她说,一一,那边的事情我都安排好了,过几天我就去签下中行的offer,在这里陪你们毕业。 当时我还很有骨气地把脸背过她去,取笑她说,“得了吧!还陪我们,分明就是陪你家明远。我才不屑的沾这些光呢!” 她很难得的没有反驳我,也没有把脸羞红,她眸中星光闪闪,唇畔笑意盎然,她说,“一一,我们都值得更好的生活。” 我看着她那一脸憧憬的样子,心想,真好,苏晴的命运,终于可以真正主宰在她的手里了。 我不知道她这些天来都经历了些什么,她也没跟我说细节。我只知道,她的继父被判了三年。她和妈妈变卖了她们的家产,又拿出自己积累多年的小金库,赔偿给了那位受害者。也许是人家见她们母女可怜,也没怎么为难她们。 不过我想,无论过程怎样艰难、怎样痛苦,总归是雨过天晴、风平浪静了。从今日起,她便可以与霍明远一起经营他们的未来了,从此风日晴和,明静悠远。 苏晴去找霍明远的时候,我回宿舍给林溪发了封邮件,告诉他,果真祸兮福所倚,虽然苏晴家里屡遭变故,虽然她的继父惹得她们倾家荡产、居无定所,却是给了她自由,可以任她飞翔了。 那晚我睡得格外安稳,早上起床时才发现,外面一片狼藉,树叶湿漉漉地贴在地上,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夜里,竟然下雨了吗? 我打开手机,里面一串的未接来电。点开一看,都是苏晴的室友。 我这才知道,在我黄粱一梦、一觉睡到天亮的那一晚,苏晴一宿未归。 我笑着安抚安抚她的室友,“没关系,一定跟霍明远在一起呢!” 可她的室友说,她们给霍明远打过电话了,没有。 她们还说,昨晚**点的时候苏晴回了趟宿舍,不知拿了些什么东西,就出门了。她们说,苏晴的样子有些不对劲。 于是我赶紧挂断电话,转而联系苏晴。 却一直无人接听。 我一边打电话给霍明远,一边往楼下飞奔。电话一通,没给对方一个开口的机会,我就张口问道,“霍明远,苏晴呢?” “一一。”我愣了,这个声音,分明是陈晓曦。 “哦,你们都在一起啊,怎么都不叫上我呢!”像是乌云散尽之后的曙光闪耀,我立即眉开眼笑,“害我和苏晴的室友一番好找。” “不是,苏晴不在我们这……”我来不及蹙眉询问,就听陈晓曦一字一句的开口,“苏晴和明远,他俩已经分手了。” “你在说什么呢?”我顿住脚步,感觉有些恍惚。 “一一,”说话的人变成了霍明远,“我是霍明远……我跟苏晴……我们昨晚刚分手……” “苏晴呢?”我强忍着心头的种种疑团与怒火,问道。 却听霍明远慌乱开口,“她不在你那儿吗?昨晚她室友给我打电话了,我以为,她会去找你……” “到底是谁自以为是?”我冷笑一声,转口问道,“你们现在在哪儿?” 对方一片沉默。 “不管你们发生了什么,”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开口,“霍明远,苏晴昨夜一夜未归,你怎么能在那儿……” 然后我就看到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过,迎面几个女生步履匆匆,面色凝重。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的时候,我隐约听到她们说,好像有人跳楼了。 我心里一惊,转身拦住一个女生,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就听她慌乱开口,“17号楼有人跳楼了,好像是……” 于是我不等她把话说完,就匆匆向17号楼的方向奔去。17号楼,那是苏晴的宿舍楼。 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扑面而来,我的心跳得极快,不知是紧张的缘故,还是只是因为我跑得太快。 然后我就听到电话里霍明远焦急的呼叫,“一一!一一!怎么了?” 我这才想起来,我还没来得及把刚才的话说完,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之前想说什么了。我对着电话咆哮出声,“霍明远,要是苏晴出了什么事儿,我跟你没完!” 然后“啪”得一声关掉电话,继续往17号楼狂奔。 17号楼前聚集了很多的人,我看着那层层的人群,突然便不敢往前走了。 如果……如果是苏晴的话,该怎么办? 可是,如果是苏晴,如果真的是苏晴的话,难道就这样让她走了吗?怎么可以? “听说是从七层楼跳下来的,不知道还有没有救。” “听说学习很好呢!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不开。” “哎,这么年轻,为什么要选择自杀呢?虽然活着也不容易,但是……” 周围七嘴八舌的议论像是九都魔音,催的我心烦意乱、忐忑不安。我咬了咬牙,拨开层层的人群,努力挤身进去。 不远处的水泥地板上一摊猩红,淋漓的血泊之中隐约有个模糊的人影。我怔了怔,伸手胡乱擦了擦眼泪,重新抬眼看去。   ☆、第33章 到底是谁负了谁 谢天谢地,不是苏晴。 我突然破涕为笑。也许这个笑容实在太不合时宜,周围的人一个个都看着我,面色怪异。我没有说话,依旧忍不住又哭又笑的,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挤出人群去。 世事如此无常,生命如此脆弱。 但我的苏晴,很坚强。 我心里的巨石刚一落地,就看到了霍明远匆忙而来的身影。他身后跟着陈晓曦,我想,不用他说,我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了。 可怜了苏晴,刚刚经历了那么多的艰难磨难,刚刚失去了一切、放弃了所有,刚刚决心与自己的“爱人”一起并肩努力、创造他们的美好生活,就遭到了这样的抛弃。 隆冬之际,无以蔽体,无以御寒,无人雪中送炭,却有雪上加霜。 老天爷想要伤害一个人的时候,当真是浑身解数、不遗余力。 “不是苏晴,”霍明远看着我,目光里有些哀恸,却又有些嘲讽,“她怎么可能因为这个就想不开呢?” “听你的意思,你还希望是她了?”我不可置信地看过去,看着他突然僵硬的脸色,和一直跟在他斜后边的陈晓曦,突然笑了,“霍明远,人都说我眼瞎,我还不承认。现在看看你,我突然发现大家说的是对的,原来你竟然是这样的人……” “一一!”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陈晓曦打断,她从他身后迈出来,面色苍凉,语带焦急。 “陈晓曦,”我陡然拔高了声音,也顾不得周围是不是有人侧目,只是定定地看着她,定定地开口,“你来C大,原来是为了他呀!你早说呀!这样横刀夺爱算什么?”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怎样?”我忍不住冷笑一声,嘲讽道,“枉苏晴把你当那么好的朋友,你这好朋友当得当真是好啊!” 陈晓曦垂下头来,声音虽低,一字一句却吐得清晰,“我也不是故意的……” “是啊,情之所至,情不自禁,情难自已,”我冷笑,“是我太笨,你提醒过我的,怪我没有告诉苏晴。可是陈晓曦,你的原则呢?你的……良心呢?你难道不知道你这样算什么?‘小三’啊,是‘小三’你知不知道……” “一一!”他俩还真是像,叫我的名字的时候,都是同一个调调。 我看着他俩那异口同声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脱口就道,“你们不要脸!” 陈晓曦拉了拉霍明远的衣角,走到我面前来,附在我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她抬起头来,一瞬不瞬地看着我的眼睛,她的眼里分明含着泪,闪闪的泪花中,我无法透过她的瞳孔看到自己的怒不可遏而又惊慌失措的脸。她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可我却是听得一字不落、清清楚楚。我看到她的唇瓣上下开合,“我也不想这样的,可是一一,你看,造化这般弄人。” 我来不及反应,就听霍明远开口,“先找苏晴吧!其他的事情,我们以后再说。” “她会不会又回家了?”陈晓曦抽了抽鼻子,凝眉问道,“她家里的事情,完全处理好了吗?” 我怔怔地看着他们,原来苏晴什么都没告诉他们。我越过陈晓曦去看霍明远,努力忍着上去打他一巴掌的冲动,一字一句道,“苏晴的家已经卖了,她跟她妈妈在Y市租了间房子……她了断了那里的一切,要在这里好好的陪你毕业。” 陪你毕业……我将这几个字咬得极重,终于忍不住冷笑一声,再顾不得看霍明远的表情,就从他俩身旁飞奔而过。 造化弄人,造化这般弄人。 陈晓曦说,她与霍明远发生了关系,在苏晴爽约的那一晚。 陈晓曦说,她一直喜欢霍明远,只是想来看看他而已,一点没有要破坏他俩的意思。 陈晓曦说,那晚霍明远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小哥拿他的手机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打通,直到打了她的…… 到达苏晴的新家的时候,我的情绪还没有调整过来。我不知道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到底是谁的错。可是我知道,无论是谁的错,苏晴都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 苏晴的妈妈正在屋里打扫卫生,给我开门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些许的笑意。 “阿姨,晴晴呢?”我进屋去,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开心一点。 “她昨天不就回学校去了吗?你俩一起出去之后,她就没再回来啊!”苏晴妈妈似是看出我的不对劲来,脸色突然凝重起来,“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连忙摇摇头,“没事儿,没事儿,阿姨,你不要担心。如果她回来了的话,您告诉我一声哈!我找她有事……您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吧?” “嗯,我知道。”她答应着。面上却依旧狐疑,只定定地地看着我问,“到底怎么了?” “真没事儿,”我咧开嘴努力冲她笑笑,“我还有事儿先走了,阿姨您忙吧!” 出门之后,我打电话给霍明远,问他有没有苏晴的消息。 他说他去他俩以前常去的小店看了,没有。他说,还有几个地方他还没有去,他再去找找。 我又打电话给苏晴的室友,也是无功而返。 夕阳像只巨大的火轮,挂在天边摇摇欲坠。天上的晚霞一如当初高考结束之时那日一样,滔天嗜血。 天色暗下去的时候,我接到了苏晴妈妈的电话。“阿姨,是苏晴回去了吗?”我当时满心满脑都是这件事,压根没经过大脑思考,话就脱口而出了。 却听她妈妈在电话那头问我,“晴晴说今晚要回来吃饭的,怎么天都黑了,还没回来?” “可能在忙吧。”我不自然地笑笑,眼珠子转了一转,赶紧转口解释道,“她这不回去了好多天嘛!学校这边的事情落下很多呢!” “一一你跟阿姨说实话,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这心七上八下的,都说母女连心,我感觉得出来,你别瞒阿姨。” “怎么会呢?” 可是电话那头却依然穷追不舍,“到底怎么了?晴晴呢?” 我想了想,也许母女连心,阿姨能猜得出来苏晴去了哪里,就坦白道,“阿姨,晴晴跟霍明远分手了……从昨天到现在都没回来,不知道去哪儿了。” 我分明听到电话那头有什么东西碎了的声音,好一会儿,才听到阿姨的声音,“怎么会这样……” “阿姨您别想太多,我们正在找她,很快就会找到的。”我努力安抚着阿姨,心想着,要 请个假回家一趟,晨华学校有我们太多的回忆、太多的秘密基地,也许在那里找得到苏晴。 第二天上午交代好室友之后,我就赶忙踏上了回家的列车。列车启动的时候,我突然就在想,也许,一个月前,苏晴也是坐在我这样的位置,靠着窗,却不能跟我这样看窗外的风景。 在那个凄凉的夜里,她坐在按着既定轨迹行驶的列车上,看着窗外无边无际的黑暗,忧心自己的父母,又觉得愧于霍明远。 在那个凄凉的夜里,霍明远借酒浇愁,陈晓曦歪打误撞,一个神志不清,一个情难自已,一夜翻云覆雨。 也许,在老天的眼里,这真的是一出好戏,滑稽、讽刺,虽然毫无新意。 我回到A市的时候已经是傍晚,爸妈看到我时着实是吓了一跳。我跟他们大致讲了讲事情的始末,得到了他们一通感叹唏嘘。 那一晚我跟妈妈睡在一起,妈妈嘱咐我,“一一,虽然你没有谈恋爱,但既然出了这个事了,妈就提前给你上上课。男朋友这种东西,能留住就留,留不住就放他走。谁还稀罕他不成?千万不能自己一个人放不下,想不开,还硬撑着。” 我点点头,说,不会的。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在我抱着妈妈睡得香甜的时候,苏晴的妈妈,正在街头发了疯似的寻找她的女儿。 第二天我去了晨华学校,避开人群到了我与苏晴的秘密基地,在那里我们一起种过一株太阳花,还养了一片的鸢尾。在那里,我们用小铁锄刨过坑,埋葬过我们的秘密。 我们种的太阳花早已不见了踪迹,那丛鸢尾倒是有了更加繁茂之势。我看周围的泥土有些稀疏,不知道是园丁叔叔松的土,还是苏晴来过。 我拿出随身带的小铁锄,轻轻刨了刨脚下的泥土,直到我刨出了一只小木马。那是高二的时候,霍明远送给苏晴的。苏晴说,她最向往的,就是到大草原上骑马,无忧无虑,潇潇洒洒。 我在四周转了许久,边走边呼唤着苏晴的名字,却是无人应答。 可是显然,她回来了,她到这里来过! 我将木马重新埋进土里,马不停蹄地奔向其他地方去。那日我辗转在我们常逛的小店、苏晴和霍明远约会时最常去的地方,却怎么都没有看到苏晴的身影。太阳又毒又辣,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似的,呆滞而又沉闷,街道树梢一直有撕心裂肺的蝉鸣声。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接到了霍明远的电话。他说,苏晴回去了。 我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听他道,“苏晴她妈妈出了车祸,还没有出手术室……医生说,要做好心理准备。” 我急忙买车票回去,却在车上收到了霍明远的短信。 于是我在列车上放声痛哭。周围的人吓坏了,忙问我怎么了,我抽抽噎噎、泣不成声,“我最好的朋友……她妈妈……她妈妈……死了……”   ☆、第34章 躲不过的离与散 回到Y市看到苏晴的时候,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纱裙,她的肤色本来就白,在这强烈的色彩对比下更是苍白如雪。那清澈如水的双眸,此刻却密密麻麻地织满了红血丝。原本红润的嘴唇此时却像是久旱缺水的天地,干裂得不成样子,刚刚张开口来,那苍白的唇上便有鲜血渗出来。我听到她织布机一般嘶哑难忍的声音,“一一,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凑上前去伸手抱住她,触手冰凉,嶙峋的骨头凸起,很是硌手。“没关系,你还有我……” 然后我就听到她撕心裂肺的哭声,她哭着问我,“一一,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对我!” 我除了抱住她,什么也不能做。世事无常,我们既预料不到,又无法弥补。 后来,苏晴告诉我,“一一,你知道吗?我把我和明远之间所有的东西都带回A市去了,能烧的都烧了,不能烧的,我把它们埋在了土里……” “我知道,”我点点头,“我回去找你的时候,看到了。” “一一,我就是想把我们的过去埋葬了而已。我就是想回A市了结了过去,回来跟我妈妈好好过我们的生活。为什么会这样?!” 我的脊背突然一片发冷,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如果我当时没有告诉阿姨她的事情,是不是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了?苏晴她这么坚强,她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要埋葬过去、重新开始,如果我没有告诉阿姨她失踪的事,也许现在,她正和阿姨在她们的出租屋里一起吃饭……我的心突然陷入了极大的恐慌,张了张口,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口,只是把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使劲地紧了紧手。 “你不知道这样的感觉,一一,你不知道,”苏晴摇着头,瞳孔紧缩,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了似的,她说,“我回A市埋好了这些东西,一个人冷静了冷静,就坐着晚上的列车回来了。我走出火车站,努力地对自己笑了笑。我以为我笑一笑,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一切就都会好好的。可是一一,我出了火车站,就看到了我妈妈,她躺在一滩血泊之中,一动不动。” “苏晴……”我心里一紧,竟然不敢往下听下去。 “那个时候天还没有大亮,街上的人不是很多,但是还是有好多人围在一起。我知道那边出了车祸,但没想到会是我妈妈。”苏晴没有看我,我却看到她双眼通红,泪花浮动,她说着,那眼泪就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一滴滴地往下落,“她手里捏着回A市的车票……一一,她是要回去找我……” 天色渐渐暗了,窗外蛐蛐开始唱歌了,天上既没有孤月皎皎,又没有众星朗朗。我跟苏晴在她租的那间房子里,聊了一个晚上。 在那一晚,我终于知道了那天她去见霍明远时,都发生了些什么。 那是一个并不算炎热的傍晚,有两只喜鹊在树上婉转鸣唱。苏晴满心欢喜地去找霍明远。她没有打电话给他,没有告诉他她已经回来了,她想给他个惊喜。 然后她就在霍明远宿舍楼下的那片小树林里,看到了霍明远与陈晓曦。 苏晴说,她看到霍明远与陈晓曦一起,似乎在争执些什么的样子。她心里狐疑,正想上去排解,就听霍明远说,“晓曦,你给我点时间,我一定跟苏晴分手。” 要说天崩地裂也不过如此,男朋友与好姐妹一起,一个在背后递刀子,一个温柔地捅死你。 苏晴在他们身后站了许久,直到他们发现她。那个时候霍明远面色冷凝,分明是手足无措的样子,倒是陈晓曦对苏晴开了口,“苏晴,这件事算我对不起你。可是,我真的离不开霍明远。我比你爱他,比你懂他,比你更会照顾她,你放手吧!” 苏晴没有理她,只是问霍明远,“明远?” 霍明远讪讪地看着她,言语间有几分软弱,“苏晴,是我们对不起你,我和晓曦她……” “我听到了,你不用在大庭广众之下再宣布一遍,”苏晴努力保持着脸上的微笑,“我刚刚听晓曦说,你来C大,只是因为我高考失利,你过意不去?” “对!”陈晓曦忙道,斩钉截铁。 “我问你。”苏晴紧盯着霍明远,自始至终都没有看陈晓曦一眼。 就听霍明远吞吞吐吐地开口,“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也……不全是。” “呵呵……”苏晴嘲讽地笑了笑,转口问道,“所以呢,你的决定是?” 霍明远像是在心里挣扎了许久似的,表情很是纠结。半晌,他才看向苏晴,像是终于作了什么重大决定似的,缓缓开口,“苏晴,晓曦她,她离不开我,而且我们……你向来比她坚强,没有我也能过得很好,但晓曦不一样……苏晴,晓曦她承担不起这样的伤……” “霍明远你好搞笑,”苏晴终于忍不住冷笑出声,“我坚强,所以是我的错,所以活该我承受所有的伤?” “苏晴,你就放手吧,成全我们吧!”没等霍明远答话,陈晓曦就上前央求道,“你知道的,我家很传统的,我妈要是知道我跟人……跟人那个了,一定会打死我的。我这辈子跟定他了……” “你不告诉你妈不就得了?”苏晴挑眉,终于开始正眼看她,“如果我的女儿背着她的好姐妹跟人家的男朋友上床,我也想打死她。” 陈晓曦被苏晴一噎,张了张口,却是什么也没说,倒是霍明远把她护在身后,对苏晴说,“苏晴,这件事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你,你有什么火都冲着我来,不要……” “怎么?说这点话你就心疼了?”苏晴反讽,“你们这样对我,我的心就不疼吗?” 说着,她看了看依偎在霍明远身后的陈晓曦,对她笑道,“我一直把你当好朋友的,晓曦。” 陈晓曦愣了愣,开口道,“我也一直把你当好朋友。但是,苏晴,爱情这东西,跟是不是好朋友没有关系。如果他爱的是你,不是我,那我怎么也抢不走。不是我抢了你的男朋友,是你自己留不住却还要强求。” “是啊,是我留不住,”苏晴后退了两步,“霍明远,我原本也以为,我们可以一起走到最后的。却原来只是一场误会而已。你放心,世事无常日日新,当年高考的时候,虽然我发挥的不好,却也不都是因为你。你不必因此内疚。我……我祝你们幸福。” …… 讲完这些事情之后,苏晴问我,“一一,你说,坚强是错吗?就因为我坚强,我就活该承受所有的伤吗?” 我紧紧地抱着她,她骨瘦嶙峋,硌得我心疼。 在那几晚,我都住在苏晴的屋子里陪着她。那段时间的她非常的脆弱,像被弓惊了的鸟。晚上睡觉的时候,她从来不敢关灯,她说,“一一,没有光我睡不着。” 但在我夜间醒来的时候,她的双眼,分明睁得圆圆的。 我突然便想到,苏晴以前说的,心情阴郁时,就看看暖色调,这样就可以骗自己,其实天气晴朗,她的心情也很好。我突然明白,她只是想靠着那刺目的光来驱散她心里的黑暗,她只是需要光。 有时候我夜半醒来,会凑到她跟前开解她几句。只是我向来口拙,说来说去左不过一句,“一切都会过去的,苏晴,你还有我,你还有自己,还有未来的一大片世界等着你去发现。” 我说这个的时候,苏晴总会冲我笑笑,她说,“谢谢你,一一。我明白的……” 只是,明不明白是一件事,想不想得开却又是另一件了。 苏晴曾怔怔地看着我,像是在跟我说话,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她说,“一一,你看,不是每个人都有任性的资本的。有的人任性,是有恃无恐,有的人任性,却只会万劫不复。” 她还说,“一一,也许这样也好,免得我们以后相互折磨、日日争吵。现在发现他不爱我,总比结了婚后才发现要好,不是有句话说,早死早超生么?” 只是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目光空洞,失魂落魄,一点都不像我认识的苏晴。 料理完母亲的后事之后,保险费与肇事司机的补偿费还剩下许多。苏晴决定把这些钱捐给山区,她说,这是她的妈妈用生命换的钱,她要让这带有生命的钱在最有生机的地方发挥最大的作用。 她也没有留在Y市工作,等所有事情都处理好之后,她便动身去了云南。她说,“一一,我没办法骗自己,我放不下,我真的放不下。我走了,这个城市里除了你,已经再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但是山里的那些小孩,他们需要我,他们,不会辜负我。” “可是,那里晚上有电吗?有灯吗?” “我总不能一辈子都依赖着那么点光亮活着。如果发现世界是亮的,自己心底却没有一丝光线,那才是真的可怕。”   ☆、第35章 青梅与猪的较量 讲完那段过往的时候,正有一抹残阳斜斜地挂在天上,我看着窗外孤飞的鸟,问徐阳:“你说,为什么像苏晴这样好的女孩子,却要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呢?” 良久,我才听到徐阳的声音,他说:“所谓天灾**,一一,不是想躲就躲得过的。我们只能用力去追求幸福,但是,谁都无法保证,一定能够得到。” “对啊,”我点点头,回头看了他一眼,喃喃道,“没有谁存心去算计谁,却还是免不了悲剧。没有谁去争夺谁的幸福,我们还是没法把幸福留住。” “不要这么悲观,一一。”徐阳扳过我的肩,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他的面部线条向来柔和温暖,此刻目光灼灼,仿似有焰火在燃烧闪耀,我听到他温柔的声音,“这个世界上,除了悲剧之外,还有正剧和喜剧。一切都是偶然而已,不要因为这样的偶然,丧失了自己对生命的敬畏、对生活的希望……” “可是大家的幸福,大都毁灭在奔向幸福的路上,都毁灭在对幸福与希望的憧憬里。苏晴是,霍明远是,大家都是,”我回望着徐阳,他眼里依旧带着光亮,我顿了顿,把那句对林溪说了无数遍的话说给他听,“我想去看看苏晴,如果可以的话,就在今年暑假。” 就听他说:“好,到时候我陪你去。” 我点点头,微不可见地笑了笑,而后倚在徐阳的胸口,看着窗外的一片昏暗死寂。他的胸口有强有力的心跳声,那是生命的痕迹。 伤好了之后,我带着一束白菊去看了看霍明远。四野茫茫,一片沉寂,那是真正的属于死亡的沉寂。 我知道,霍明远是想做个圣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得把两者都做得色香味俱全,哪怕以后要拱手相让,至少也是完美的。 可是,我们都忘了,这个世上除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之外,还有一个词,叫作“事与愿违”。 我把那束夹着四叶草的白菊放到他的墓前,朝他深深鞠了一躬。愿他在另一个世界里得以安息,也愿我们尚存于世的人们,得到幸福。 我的生活渐渐的又步入了正轨,整日里与那帮可爱的小孩子们闹成一片,过得无忧无虑。妈妈看了笑得鱼尾纹都聚在一起,轻抚着我的头发说,“这才是我家一一啊,活蹦乱跳、快快乐乐的,多好!” 我搂着妈妈的肩膀,不好意思地笑笑:“不好意思啊,妈妈,让您担心了。” “傻孩子,”妈妈捏了捏我的鼻子,“现在知道不好意思了?以后可不要再这样了,妈妈宁愿你一辈子傻傻的笑着,就这样快乐地过一辈子多好。” “这么傻会嫁不出去的!”我笑道。 “嫁不出去我和你爸爸养你!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你只要能健健康康的活着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妈妈轻拍着我的手,突然转口道,“徐阳这孩子,妈妈看还挺不错的,要不什么时候你正式带回来我们吃顿饭?” “不都见过了吗?”我咋舌。 “那段时间被你这臭丫头整得到处乌烟瘴气的,我们都没心思看他……” “那你还说他不错……” “咳……妈妈的意思是,乍一看还不赖,但是究竟家室、人品如何,还得我跟你爸爸再好好研究研究。” 我:“……” 唐糖果真言出必行,找先生给我看好了日子,大张旗鼓地又开了一次业。其实也不能说是真正的开业,就是在一个黄道吉日放了一挂鞭炮,又不知从哪里找了一柄八卦剑悬在店里,美其名曰,“驱邪避灾”。 我对唐糖此举甚是无语,但一想到罪魁祸首正是我自己,也便只好由着她折腾了。 念念她们对我的回归甚是开心,说是我不在的日子她们被唐糖欺负惨了。我自然不会相信唐糖会欺负她们,不过看着她们那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还是很配合地说了句,“没关系,以后我罩着你们。” 那晚我们几个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林溪和小曼姐也来了,说是当时开业的时候一个出差、一个生病,没有赶上场,这次说什么也要补回来。再加上我久病初愈,正好一起庆祝一下。 唐糖对他们的加入开心得不得了。她向来不敌美色,又自小对林溪垂涎已久,能有帅哥作陪自然是乐得自在。出门之前,她还一个人躲在一边补了许久的妆。我看她那眼冒红心的样子,还是没忍住取笑了她一下,“林溪已经有女朋友了,你省省吧!” “啊!我的长腿欧巴!怎么能这么快就有女朋友了呢?” 我看着唐糖那一副时运不济、悲愤欲死的样子,不禁忍俊不禁。这个年近三十的大龄剩女,从来没有操心过自己的婚事问题,自从自己的白马王子摇身一变成了唐僧,她便扬言自己从此要游遍花丛,再不往自己身上沾半片叶子。在这一点上我十分佩服她,她的演技简直是影后级别,我只能忘尘莫及。我配合着她抚额长叹,“唐糖啊唐糖,他都已经二十有九,有女朋友不很正常吗?你还是省……”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唐糖揪住了胳膊,她恶狠狠地问我,“我不管,你说,他到底被哪只猪给拱了?” 我被唐糖这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深深折服,终于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我掰开她的手,把她的口红放在桌上,对她说,“赶紧出发吧,待会儿你就看到了,那不是猪,那是他的青梅竹马。” 话音一落,就听到外面林溪妖孽的声音响起,“什么猪?什么青梅竹马?你们俩在聊什么聊呢,这么开心?” “听一一说……”唐糖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似乎比我还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我在她胳膊上掐了一把,因为想着隔着衣服,怕没有效果,就多使了一把劲。 结果好像用力过猛,她五官都都有点变形了。 我赶紧松手,拉着她走出去,对林溪他们笑笑,一本正经道,“没什么,我们讲个笑话而已。你们怎么会一起过来?” 小曼姐笑了笑,没有说话,林溪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似乎还在想我刚才所谓的“猪与青梅竹马”的故事。只有徐阳开了口,他走上前,把我的包提在手里,笑道,“刚好在门口碰到林大哥他们了,就一起进来了。” “不是说饭店见的吗?”我惊诧道。 “林溪说咱们定那一家档次太low,要换一家远一点的。”唐糖凑到我耳边嘀咕,“本来说要给你一个惊喜,就没告诉你,一一,你说,他选的地方,该不会是他和他的青梅竹马的约会基地吧?” 我朝她翻了一个白眼,他这哪是要给我惊喜啊,他分明是想借机敲诈我一顿。还约会基地…… 也许我们俩的小动作实在是太明显,林溪终于按捺不住了。只见他径直走到我面前,轻敲了一下我的脑门,桃花眼微微一挑,说道,“好好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这么喜欢翻白眼?!快走了,我订的这家餐厅,包你喜欢!” 于是我们关灯锁门,出发了。 林溪和小曼姐在前面带路,唐糖载着念念她们紧跟其后,而我,自然坐了徐阳的车。 路上徐阳问我,“你带的橘皮多吗?这个时间比较堵车,怕你会晕。要不吃片晕车药?” “现在吃没用了吧?”我眨眨眼,“很远吗?” “据说挺远的……” 我把车窗再往下摇一些,拿橘皮往鼻前一凑,使劲挤了两下。 晃晃悠悠将近一个小时,我们才到达目的地,林溪他们似是已经在前面等了许久,见我们过来,唐糖还取笑了句,“说,你们是不是在哪里你侬我侬了?怎么这么慢!” 我还来不及反驳,就听林溪说道,“你还好吧?忘记提醒你先吃片药了。” 我顺了顺自己的胸口,冲他咧咧嘴,“没事儿。” 但其实,我还是有些晕乎的,晕乎到……都没看清楚这家店的名字。 不过,这家店的装潢很有意思,我很喜欢。 吃饭的时候唐糖附在我耳边嘀咕,“一一啊,原来这就是你所谓的青梅竹马啊,我怎么感觉这么面熟呢?” 我白了她一眼,鄙夷道:“你见所有的美女帅哥都面熟……” 唐糖闻言没理我,过了一会儿又凑过来,“我一直以为你才是林溪的小青梅呢!这个‘小曼姐’,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 我迟疑了一下,回答道,“大概是因为,我跟她,也不是很熟吧。” 唐糖皱着眉盯了小曼姐许久,我看她的目光实在太过明目张胆,赶紧夹起一块红烧茄子,放进她的盘里,劝她道:“还是乖乖的吃你的饭吧。” 其实那家菜并没有什么特色,唐糖所谓的“惊喜”和林溪所谓的“包你满意”都有些言过其实。酒肉穿肠过,什么都是一样的结果。 直至那道红烧狮子头上桌,入口滑嫩,我终于一脸震惊地向林溪看去。 就见他笑得温润如玉:“前段时间一起跟同事在这边吃过一次,怎么样?这道红烧狮子头,有外公的味道吧?” 林溪的眸中散落着无数烛火,我点点头,突然舍不得移开眼去。 其实红烧狮子头并不算是什么特殊的菜品,大街小巷里也许随便进家餐馆就买得到。可是能做出这样的味道的,我还是第一次在外面吃到。 我的外公,是一个很慈祥的人。我小的时候,他把我抱在膝头,教我打过弹弓、哼过小调。我小时候嚷嚷着要打耳洞,爸妈不依,是外公瞒着他们偷偷把我带出去。打耳洞的感觉比打针疼,但外公问我疼不疼的时候,我咬牙切齿地说,“一点也不疼!” 我的外公,生平只会做一道菜,那就是红烧狮子头。据说,他年少的时候,就是靠着这一道红烧狮子头,赢得了我外婆的芳心。 这是他的独门秘方,连我妈妈都没有传授。他为我外婆做了一辈子的红烧狮子头,直到外婆离开人世。 在我小的时候,每次外公到我家里来,必定会给我们做这个菜,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林溪才会对我家的菜赞不绝口。 可是,后来,外公走了,在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病,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瘦得皮包骨头,颧骨突出,双眼睁得极大,却一点神采都没有。他躺在病床上,呼吸格外沉重,突然间,他把头转向我,浑浊的目光不偏不倚地落在我身上,似是想要跟我说些什么,张口喑喑哑哑,那个样子,就好像是死亡边缘声嘶力竭的挣扎。我怕极了他这个样子,慌忙转头去找了妈妈,自此,直至他离开人世,我也再不曾到他的病床前过。 那段时间我夜夜都会做噩梦,梦里都是外公形如枯槁的样子,他长着嘴,咿咿呀呀不知在说些什么。 分明什么都听不懂,我却总觉得那是他对我的控诉。他对我那么好,而我,却因为自己的胆小懦弱,在他弥留之际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这件事是我心底的秘密,如鲠在喉,让我夜不能寐,却又不敢告诉妈妈。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告诉了林溪。林溪揉揉我的头发,对我笑笑,他说,傻一一,外公在那边已经安息,他知道你胆小,不会怪你的。 从此之后,我再也没吃过红烧狮子头。 可是,真的……不会怪我吗? 吃过饭之后,我打包了一份红烧狮子头带走。徐阳仍然坚持让我坐他的车回去,可林溪说,不用那么麻烦,他载我回去,刚好顺路。 徐阳牵着我的手,对林溪笑道:“林大哥说笑了,这怎么能算麻烦呢?能多跟一一待一会儿,我求之不得。” 大概他的话说的实在太肉麻,念念他们囧了,林溪的脸绿了,我也手足无措了。 就听林溪叫我:“一一?” 我一惊,正想向他走去,就觉得徐阳手上的力度加重了几分,我瞧瞧他的侧脸,又看看林溪与小曼姐,终于开口道:“我还是坐徐阳的车吧,路上也好说说话。” 如果跟林溪与小曼姐在一起,岂不是又像小时候那样,三人行,必有一人落单。而我,好巧不巧,名叫“一一”。 我说话的时候,林溪的面色分明阴沉了许多。小曼姐却在这时扯扯林溪的胳膊,开了口,“人家小两口正是热恋的时候呢!林溪你可别棒打鸳鸯啊。” 她这一句话逗得唐糖她们一个个眉开眼笑,都揶揄着,“一一你们俩一边肉麻去,让我们这一帮单身贵族情何以堪……” 我抬眼看看林溪,便听到他语无波澜的声音,“路上小心。” 我点点头,“你们也是。” 真正在路上的时候,我捧着那一碗红烧狮子头,把头微微一歪,倚靠在车窗旁,随即便闭上了双眼。 “困了吗?”徐阳问我。 困吗?我不困,我的大脑异常清醒。可是我却突然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尽了似的,连抬抬眼皮张张嘴唇的力气都没有,只从鼻腔里闷闷地发出了一个音节“嗯”,再不想张口说一句话。 徐阳的声音温和地在我耳边响起,“困了就睡吧!睡着了就不晕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些微的笑意,虽闭着眼,我却还是能感觉到他周身洋溢的喜气。 可是我的心却突然空得厉害。   ☆、第36章 桥归桥与路归路 上楼的时候看到林溪正在楼梯拐角处,正是上次我们吵架的时候他站的那个地方。只是那晚月光皎洁、落地如霜,而这一次,外面漆黑一片,像一只巨大的怪兽,四处都是它狰狞的爪牙。 都说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我想想他之前那铁青的脸色,不由便有些心里发怵。 也许很正常,我跟徐阳在一起,他也会生气,就如当初他跟小曼姐在一起时我的郁郁寡欢一样。可是,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归宿。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了声,“林溪。” 他转过身来,楼道里的光线不是很好,我没有看清他的表情。只听他淡淡开口,“回来了。” “嗯。”我点点头,觉得周围的沉寂实在有些可怕,便又笑着开口,“怎么不进去呢?” “吹会儿风,清醒一下。” 我愣了一下,如果我没有记错,他今晚分明滴酒未沾。 似是察觉出了我的疑惑,林溪接着说道,“有时候明明很清醒,却又忍不住犯迷糊。” 他的这句话说得太玄妙,成功地把我给绕晕了。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他说,“一一,我问你一个问题。” “问啊,”我笑道,“只要我知道,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很喜欢徐阳?” “我……”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很喜欢”这个表达极为微妙,微妙到我根本不知道它的标准是什么。 “很难回答吗?”林溪笑道。 我顿了顿,嘴里终于蹦出了几个字来,“他对我很好。” 林溪剑眉一拧,就要开口,却被我挡了回去,我看向他的眼睛,笑道,“林溪,我知道,你舍不得我嫁出去。” “你知道?”林溪反问。 “嗯,”我点点头,“你怕我嫁出去之后,就再也不是你的程二了。你怕我嫁出去之后,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容着你欺负了。” “你这样想?” “当然,你也担心,我嫁出去之后会被人欺负,”我笑笑,“可是,我总要嫁人的啊。我们都不小了……” “是啊,我们都不小了。那个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的小一一,也长大了。”林溪揉了揉我的头顶,说话间,唇畔带笑,眼里却深不见底。 我努力对他笑笑,“你放心,徐阳他对我很好的。” 林溪张了张口,似是要说什么,却终是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他那双明灭不定的桃花眼,终于说了声,“回去吧!挺冷的。” 他点点头,“你先上去吧!” 我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来,他的背影融合在夜色中,像一株崖边峭立的古松,我说,“谢谢你,林溪,今晚的红烧狮子头,我很喜欢。” 他笑了,文不对题,“一一,以后他要是敢欺负你的话,记得跟我说,我帮你揍他!” 我笑了笑,转身上楼去。可是我的心里,分明钝钝的疼。 在我上初二的时候,唐糖的一个堂哥结了婚。她说那是跟她关系最好的表哥,是她所有的亲人中,最懂她、最支持她的人。她说,她堂哥结婚,她很舍不得,很伤心,很难过。 当时我不理解,问她:“为什么你要难过呢?你堂哥结婚之后,还是你的堂哥啊,你还多了个堂嫂来疼你,赚大发了!” 可是唐糖说,“一一,你不懂的,堂哥结了婚,就是堂嫂的了……以后他们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们的世界里没有我……” 当时我听得似懂非懂,只好不懂装懂。到后来终于真正懂了,心里,却宁愿自己永远都不懂。 林溪与小曼姐从高中时就在一起了,那个时候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我虽然跟他们不在同一个级部,却也略有耳闻。那个时候,我还傻兮兮地问过林溪,“你真的和小曼姐在一起了呀?” 当时的林溪很不屑地看了我一眼,说了句,“谣言止于智者。” 于是我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智者,只好把那些个传闻都当作谣言。只是看到他跟小曼姐整日里有说有笑的样子,又觉得无风不起浪,也许两个人真有些什么。 也许是我当时的眼神出卖了我,林溪眯着眼看着我,几乎带着警告的意味,“不许告诉我爸妈,也不许告诉程叔和瑾姨。”末了,他又补充道,“谁都不许告诉!” 此言一出,若是再有什么不明白的,我程一一也便真的是个傻子了。 当时我并没有觉得什么,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却都不同了。我舍不得林溪,这个从小伴我长大的邻家哥哥,我舍不得他,我舍不得他跟别人在一起,哪怕这个人是他喜欢的青梅。但因为深知再怎么舍不得也终将被迫舍得,我没有告诉他。 其实仔细想来,人生在世,哪有那么多的舍不得,不过因为人生来贪婪,总想要得到更多。 唐糖恨不得她堂哥的心里永远都只有她一个,护她、宠她、支持她,可是多年以后,她的堂哥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依旧活得这么快乐。 没有谁会离不开谁,不过是暂时的落差造成的暂时的痛苦,时间会帮我们疗伤,所有我们以为的无疾而终,都将变成不治而愈。 我把红烧狮子头放进冰箱里,给苏晴写了一封信,告诉她,这个暑假,我要去看她。 我跟徐阳约好了要去看苏晴的事情,我谁也没敢告诉。不管是林溪还是我爸妈,一旦他们知道了,铁定会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拦我。 因着只有我俩知道的关系,我倒产生了一种戏剧性的错觉,就好像,我要与他私奔、一起浪迹天涯了似的。 这样的感觉十分新奇刺激,我喜欢得很。 只是没想到,还没容我得瑟多久,一切就都露馅儿了。虽说纸包不住火,可我们这层纸,也忒弱了些。 那晚之后林溪跟我说,要我找个时间把徐阳约出来,单独的,他要替我把把关。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不看好徐阳,但我想,给他们个机会让他们消除成见也好,如果以后我跟徐阳结婚了,他俩总免不得还是要见面的。 于是我欣欣然地答应了下来,很快就找了个时机把徐阳约了出来。 那晚天上有着一弯下弦月,星星不停地眨啊眨,快活得不成样子。 那晚林溪和徐阳一见面,寒暄了不到五句就开始喝酒。我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男人的相处模式真特别,什么话都不说就开始拼酒。难道真如武侠剧里说的那样,“兄弟,喝了这碗酒,我们交个朋友”? 大概喝得差不多了,林溪大改以往妖孽邪肆的形象,一句句话说得是情真意切。 林溪眉梢上挑,说不出的不屑一顾,“一一是程家和林家的掌上明珠,你要是敢让她磕磕碰碰,别说碎了破了,就是蒙上点尘,我们也不会放过你的!” 徐阳气质温润,不卑不亢,“林大哥我知道,我会好好照顾她的,你放心。” 林溪双眼一眯,盛气凌人,“一一胆子小,医院那些阿谀我诈、悲欢离合,别跟她说。” 徐阳温润一笑,一概应下,“我知道,你放心。” 林溪:“一一晕车晕得厉害,车上记得备好生姜、橘皮、晕车药,开车的时候记得慢一点……” 徐阳:“嗯,我知道,你放心。” 林溪:“一一……” 我终于忍不住拉了拉林溪的袖子,他这种“临终托孤”般的罗嗦与悲凉让我有些坐立难安,这八字还没一撇呢,说这么多是不是有些早? 结果被林溪凉凉的一瞥给惊了回去。 我看这场景着实是怪异得很,终于决定找个凉快的地方自己呆着去,于是我对他们讪讪一笑,拿起手包说了声,“你们继续,我上一趟洗手间。” 那一晚,我滴酒未沾,却总有一种晕眩的感觉。林溪最近的表现实在是有些怪异,都说事出无常必有妖,不知道是不是哪颗星星错位了,也不知道究竟是祥瑞还是凶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前段时间受了伤,没有消瘦下去,反倒更圆润了几许,此刻两颊绯红,眸中含泪,有点不像我自己。 我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眸中含泪,为什么我会眸中含泪呢?我眨眨眼睛,让眼里的泪水顺着脸颊滑下来,然后大叹了一口气,怪只怪林溪这个妖孽突然大改路线,走起了煽情风。 如果,我们还像以前那样,该有多好。如果,我不嫁,他也不娶,我们就一辈子呆在原地,该有多好。 如果未来,他娶的不是小曼姐,我嫁的也不是徐阳,该有多好。如果未来,我们常在一起,我给他做一辈子的梅菜扣肉,他给我做一辈子的满汉全席,该有多好…… 想到这里,我突然打了一个激灵。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轻笑了一声,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拍拍自己的脸——清醒点吧,程一一,你凭什么用那一道梅菜扣肉,换人家一桌子的满汉全席呢? 更何况,就连你仅会的那一道梅菜扣肉,也是从他那儿学来的。那是伴你长大的邻家哥哥,不是陪你到老的如意郎君。 我擦了擦脸,收拾了收拾心情,满脸堆笑地走了出去,却看到他俩完全没有刚才那种和平谈判的样子,一个个面红耳赤、剑拔弩张的,是……谈崩了? 我急忙快步走上前去,还没来得及开解开解,就听林溪气急败坏地开口,“程一一,你们俩商量好了,要暑假里去云南看苏晴?” 我缩了缩脖子,在心里把徐阳暗骂了一顿,不带这么出卖队友的啊…… 我还没有开口,就听徐阳反驳道,“我陪她去,有什么不放心的?” “就是你陪她去,我才不放心!”林溪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瓶碗晃晃悠悠、叮当作响,声音带着说不出的阴阳怪气与鄙夷,“我自己陪她都不放心,会放心你?” “林溪,”虽然还没有想好说辞,我还是硬着头皮开口,“我……” “闭嘴!”林溪斜了我一眼,“回去再跟你算账。” 我哑了口,就见他斜睨着眼瞧着徐阳,语调依旧是说不出的阴阳怪气,“你陪她?你凭什么陪她去?” 我分明看到徐阳的手,早已反握成拳,手背青筋四起,说出的话也再也没有以为温文尔雅的样子,“凭我是她的男朋友,凭她愿意,凭……” “男朋友?”林溪笑了,“信不信我立马就能让你变成她的前男友?” “林大哥,”徐阳分明怒了,“我随着一一叫你一声‘大哥’,是尊敬你,可你也不能欺人太甚……” “笑话,随着一一叫我一声‘大哥’?!你问问一一,她什么时候叫过我‘大哥’?”林溪依旧笑得冷峻邪魅,“徐阳我告诉你,去云南这事儿是门儿都没有!有种你问问一一她爸妈,你看他们敢不敢让一一跟你!” “林溪……”我看形势越来越不妙,再这么吵下去非得打起来不可,终于忍不住上前拉了拉林溪。 却被林溪反手一握,“程一一,跟我回家!”   ☆、第37章 事情败露二三事 那晚迫于林溪的淫威我只好跟他回家去,路上偷偷给徐阳发了个短信,说林溪今晚喝多了,让他别介意。后来想了想,又给他发了一条,让他回去的时候小心一点。 一路上,林溪周身都散发着慑人的寒气,他没有开口,我也不敢说话。一直到走到了楼梯口,他才停下来,紧紧地盯着我,似是要从我脸上盯出一个洞来。 我终于挂不住了,跟他服软,“林溪,我错了,我们改天再说,嗯?” 他依旧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眸色渐深,似要喷出火来,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吓得不知该如何是好。 半晌,我挣了挣手,小声冲他喊,“你先放开,弄疼我了。” 就听他嗤笑一声,“程一一,有出息了啊你,这么大的事儿也敢自己决定了?” “我没有……”我小声嘟囔,正想分辩,又突然想到跟醉酒的人谈判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就尽量把声音把声音放得轻柔一些,好言哄着他,“你喝多了,我们明天再谈好不好?” “我清醒着呢!”他不屑地眄了我一眼,继续道,“有了男朋友了不起了?程叔叔他们同意了吗?你们才认识多久,你就敢跟他私奔了?” “你在说什么呢?”我听着他这毫无逻辑性可言的话,再次确定他不仅醉了,而且醉得还不轻,我挣扎了几下,还是没能把手给挣脱出来,只好直视着他,“我是要去看苏晴,哪里……” “看苏晴?!现在昆明是什么情况你难道不知道?还敢去云南,你不要命了!”他的声音越来越大,似是怒到了极点,我偷偷往楼梯上扫了一眼,生怕惊动了我爸妈。 还好还好,昏暗的楼梯里静得只能听到我俩的声音。 我看着炸了毛的林溪,叹道,“是你们说的,只是偶然而已……” 却立马被林溪打断,“我们说霍明远的死是偶然,可没有说昆明火车站的恐怖袭击是偶然!”他突然甩开了我的手,冲我咆哮,“程一一,你已经不小了,怎么还这么任性,哪里危险往哪里去,你以为这是过家家吗?” 我怔怔地看着他,好像突然被定了身似的,口不能言,动弹不得。 就见他突然放缓了语气,“一一,现在像火车站这种人群密集的地方都不安全,咱们就先避一避,好好地过日子,不好吗?” “你们都在骗我,对不对?”我深吸了一口气,再开口的时候,声音竟然不由自主地带着些哽咽,“其实我知道,陈晓曦说得对,霍明远的死,跟我脱不了干系……你们都在安慰我而已……” 林溪面色一震,如梦初醒般冲我喃喃,“不是的,不是的一一,我们没有安慰你……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是霍明远……”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重复着,突然笑了,“所以林溪,让我去。老天如果想让我活着,那我就会平平安安的,如果不能,那……那也是我的命。” “林溪,如果我不去的话,”我突然放声哭出来,像是多日来积累的情绪全部决堤,水势凶猛,没有收回的余地,“如果我不去的话,我这一辈子都没法过去这道坎。我总觉得霍明远是因我而死,我骗过自己好多次,可是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一一……” “我经常梦到苏晴,梦到她满目狰狞得看着我,说我害死了她的妈妈,又害死了她的爱人……”我缓缓蹲下身子,紧紧抱着自己的头,扎着马尾的头发早已松散,发丝在我指间肆意凌乱。我突然觉得有些发抖,“我也一直告诉自己,不是我的错,只是巧合而已,可是,怎么能这么巧呢?林溪,你告诉我,怎么会这么巧呢?” 也许是我们俩的动静实在太大,林溪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的问题,陈阿姨就出现了。她看着我们俩这幅情景着实是吓了一跳,马上叫来了林叔叔,把我俩带回了屋里。 那晚陈阿姨和林叔叔的几番问询都没有得到回应,林叔叔最后以一句“算了,孩子们都大了,让他们自己解决吧!”把陈阿姨拉回了屋里。 林溪与我相对不语,我低着头,没有看到他是什么样的表情,直到他塞给我一大包纸,我才终于抬起头来看他,可他却自己钻进了洗手间,良久都没有出来。 出来之后,他显是清醒了不少。先是给我倒了一杯热水,放到我手里,这才在我身旁坐下。他微弓着身体,十指交叉,终于在我的抽噎声中缓缓开口,“山路十八弯,路也是坑坑洼洼的,我怕你这身体受不了。” 我抽抽鼻子,“我每天都锻炼身体的……” “傻瓜,”他突然笑了,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平时坐会儿车就晕,那边漫漫长路,不知道晕得怎么样呢!” 我……我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我小时候曾跟爸妈们一起自驾游过,中途有一站是座并不算连绵起伏但景致极好的山,山路虽然蜿蜒,但并不是特别崎岖陡峭,可是不过行进了一半,我便晕得面色苍白,几乎魂归天外。那日的自驾游因此迅速结束,一回家我便发起了高烧,据说那是我有生以来烧得最严重的一次,自此,我再也不曾舟车劳顿往山里去过。苏晴所在的地方……我虽没去过,但是依着苏晴的描述,的的确确是山路十八弯,我若是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去了,说不定还真的会出什么事。 可是考虑归考虑,最终却还是被我刻意忽略了。自霍明远死后,我每天夜里噩梦缠身,不得疏解,去云南的冲动已经战胜了一切,晕车的问题根本算不得什么。 我顿了顿,抬头看向林溪,“我可以练练,说不定到那个时候就能适应了……” 那晚最终的结果就是,林溪答应我,要帮我说服我的爸妈。但他有一个条件——我得向他证明,在路上不会晕死过去。 那晚洗漱完之后,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便觉得有些恍惚。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风华正茂,青春却似乎已老。 我叹了口气,对着镜子扯扯自己的脸,翻了个白眼,办了个鬼脸,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才发现手机上数条未接来电,是徐阳。 我赶紧给他回拨过去。似乎刚刚拨出而已,电话便已经接通了。 于是我迫不及待便开口,“徐阳,对不起啊,昨晚我睡着了,没接到你的电话……” “没关系,”他笑了笑,从声音听起来,应该没有生气,“我就是担心你,昨晚回去之后……林大哥没对你……” 我拿着梳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理着被自己睡成鸡毛掸子的头发,等着他把话说完,却只听他支支吾吾一番后再没了下文。我只好试探着问了句,“嗯?” 却在他说话之前脑袋突然转过弯来,立马又愧疚地开口,“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林溪他昨晚会那样,他喝多了,你别往心里去啊。” 也许我插话插得实在太不是时候,徐阳许久都没开口。 我听着桌子上的闹钟滴答滴答地响,心里忐忑不已。徐阳这样好脾气的人,以往在这种时候都颇有宰相的风范,别说肚里能撑船了,就是一艘航母也能畅行无阻。可是这次……我想,也许林溪昨晚的行为,真的有点过分了吧! 我正兀自想着,耳畔便传来了徐阳的声音,语气半是失落、半是无奈,他说,“一一,你有没有想过,你是在以什么立场,替他向我道歉的呢?” “我……”我张了张口,突然便愣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我只是想让大家相安无事,并不曾考虑什么前因后果与是非曲直。 我还没想明白怎么回答徐阳的问题,就听他在那头轻笑一声,转口道,“算了,不说这个了。暑假还去云南吗?” 于是我立马如打了鸡血似的,声音都洪亮了许多,“去!为什么不去?!” 他在那头淡淡地“嗯”了声,似乎有些意味深长的样子。 我心里一惊,难道昨晚林溪的行为真的伤他不轻,他不愿意陪我去了?我这样想着,免不得试探地问一句,“你不会……不陪我去了吧?” “怎么会?不管你去哪儿,只要你去,我一定陪你……”他笑了,我心里一松,就听他继续道,“我只是在想,一一,你能自己做主、坚持自我,很好。” 我本来还想问问他,有没有什么治疗晕车的好方法。只是听他这么一说,便只好把这个问题咽回肚里,硬撑着冲他大言不惭,“我程一一向来说一不二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在那头轻笑了一声,“不过,这样也好。” …… 我打听了许多治晕车的方法,却都是治标不治本,要达到林溪的要求,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想来想去,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好找到林溪,“你看,我带上醋、鲜姜、桔皮、柠檬、苏打饼干、果汁、榨菜、风油精、胃复安、伤湿止痛膏……把所有能防治晕车的东西都备齐了,上车前该吃的吃、该贴的贴,不会有问题的……” 那个时候我话还没说完就遭到了林溪的唾弃,他声音不大,却极为讽刺,“程一一,你到底有没有搞清楚状况?那边的山路是九曲回肠,你拿这些东西,是要去过家家还是怎么着?” 我还要分辨,就听他凉凉开口,“我还是直接跟程叔说了吧!你自己向他交代去……” “别!”我立即伸手将他拦下,“你等我回去再想想办法,现在离暑假还很久,你再等等我。”   ☆、第38章 程式公交训练法 四月份,正是草长莺飞的时节。我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愁肠百结。 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我生来就晕车晕得这么厉害,那些想去的地方、想看的人,向来都只能想想。 可是这一次,无论如何,我是要去的。 我想尽了办法,想破了脑袋,都没能想出个什么好对策来。我向来贪生怕死,又一直被娇生惯养着,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勤劳能干、艰苦奋斗能吃苦的人。可是这一次,我想,就算是爬,我也得爬过去。 因为瞒着爸妈,又不好跟徐阳开口,我只好把唐糖她们当作救命稻草,每每在店里闲着没事的时候,就拉着她们给我出主意。 念念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最笨的方法,也许就是最好的方法。 小优说,有一种治法,叫以毒攻毒;有一种医法,叫死马当成活马医;还有一种心理疗法,叫作心理暗示法。 唐糖终于说了一句让人听得懂的话,她说,从今天开始,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去坐公交车吧! 我尚未来得及回应,就听小优说,“记得每次上车的时候都默默告诉自己,‘我喜欢坐车,我喜欢坐车,我非常喜欢坐车!’说得越多、越像真的越好。初中的时候我不喜欢学英语,老师就是用这种办法治我的。” 我挑眉,“后来你就喜欢上英语了?” “没有,也许我上辈子是个英国人,英语说腻了……”说这话的时候,小优低眉顺眼,分明是底气不足的样子,但她很快喜笑颜开,两眼放光地看着我,说道,“但是一一姐你不一样啊!” “哪里不一样了?”我诧异道。 “我当时心里对英语抵触得很,面儿上虽然照着老师的说法,把‘我喜欢英语’五个大字龙飞凤舞地写在英语课本上,每天在心里默念好多遍,但其实潜意识里一直有个小人儿在说,‘我不喜欢英语,不喜欢英语,就是不喜欢英语’,所以才没成功。但是一一姐,你是有目标的呀!你想想要去云南爬大山,这些不喜欢的讨厌的就都不是事儿了。” 我点点头,这就是她所谓的“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其实她们这些不是办法的办法我都想过,当初就跟林溪说,“也许练练就好了”,但想想晕车时那种让人“欲死欲死”的感觉,我忍不住指望着能通过吃药、健身来让自己多活几年。 听说心理学上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疗法——系统脱敏疗法和满灌疗法,对治疗特殊恐惧症极有奇效。前者通过让患者放松来达到抵挡恐惧与焦虑的目的,而后者,则是在没有进行任何放松训练的条件下,突然将患者置于其最为恐惧的情境之中,以高强度的刺激和受刺激后并不恐怖的现实情况,帮助病人消除由这种刺激引发的习惯性恐怖、焦虑反应。 我想,虽然这些疗法,针对的都是焦虑症、恐怖症似的心理病症,与我这种晕车呕吐的生理反应实在是有些八竿子打不着。但是,八竿子打不着,“歪打”却能“误着”呀!再说原理都是一样的,就算不是良方,至少也能有所帮助吧! 当天晚上回去之后,我一个人斟酌了许久,终于在第二天,带着精备的武装一个人堂而皇之地坐上了公交车。所谓精备的武装,其实不过是用来放松与转移注意力的话梅与舒缓音乐,用来缓解不适感的橘皮、姜块、风油精,用来…… 那天傍晚我搭上了一辆公交,不管方向,不顾终点,坐在窗口假装欣赏暮色四合的景色。 我塞上耳机,告诉自己那走走停停、晃晃悠悠的公车,只是幼时伴自己安眠的摇篮而已。等到公车晃晃悠悠到达了终点站,车上只剩下我和司机,我揉了揉太阳穴,把橘皮凑到鼻端使劲挤了两下,晕晕乎乎地走到前面,又投了两个币,就在前面坐下。 司机大叔看了我一眼,说,“坐错方向了呀?” 我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公车启动了。 那晚从公车上下来差不多已是八点,我到附近一个冷饮店坐了许久,看着自己那惨白惨白的脸,心想林溪真是料事如神,依着我这样的身子,到了那边,不死也得丢掉半条命不可。 就这样,我坐了大半个月的公交车,每天都骗着爸妈说,我是跟徐阳约会去了。看着他们那饱含深意的目光,我又是心虚,又觉得辛酸,我这大好的青春年华,不能与我的“如花美眷”花前月下,却要在这害死人不偿命的公交车上备受煎熬…… 在我觉得我的技艺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水平之后,我终于自信满满地朝林溪嘚瑟。我说,“林溪,我现在坐车已经不怎么晕了,连续坐上两三个小时都没有吐呢!” 我等着林溪眼含笑意地告诉我,“那行,等你暑假去的时候,我替你劝劝你爸妈!” 却谁知他斜挑着一双桃花眼,说话间颇有些阴晴不定、阴阳怪气的感觉。他反问了我一句,“真的?” 我不知道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迟疑了一下,觉得不管实力如何,也绝对不能在气势上就输掉半截。于是我点了点头,胸有成竹地笑笑,说道,“真的。” 他死死地盯着我看了许久,周围的空气好像凝结成了一块,再也没有流动的感觉。 我被他盯得发怵,心想林溪被岁月磨砺得也忒老成了些,整日里不是阴晴不定就是不动声色,真是……非我辈揣摩得透的啊! 我正兀自在自己的思绪里感慨万千,就见林溪站起身来,修长的手指微微一旋,勾起了车钥匙,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便大步一迈往前走去。 “你去哪儿啊?!”我疑惑道。 林溪停下脚步,回头冲我诡异一笑,“当然是去检验你说的话的真实性,怎么,你不敢?” 我看他那势在必行的样子,又觉他言语中充斥的尽是不屑与挑衅,不由得把腰板挺得笔直笔直,下巴一抬,“切”了一声,“不敢是小狗!” 话音刚落,就见他扯了扯嘴角,转身就往外走。 我急忙拉上他的衣角,笑道,“晕车药要提前半个小时吃才有效,你得等我做个准备。” 他抬手看了看时间,说,“好,就半个小时。” 我闻言如遭大赦,立即跑回去吃了胃复安,细细地切了姜片,用伤湿止痛膏贴在肚脐上。做好这些之后,我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我的包,看风油精、桔皮、耳机、薄荷含片、梅子、零食等一切都在,这才放下心来。虽然在林溪面前的时候,我说得极为理直气壮,但到底也是知道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的。不成功,便成仁,没想到我程一一今日竟要在这么一件小事上体现自己的能耐了! 但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林溪他竟然跟我放绝招!我更没想到他这一绝招的杀伤力会这么强,差点让毫无招架之力的我,顷刻间成为一缕车中亡魂。 林溪把我塞进车里之后,说了声“坐好了”,然后就发动了引擎。 因为我实在路痴得厉害,他又不是走的寻常的路线,我实在不知道他这是要把我带到哪里。但一想到他说要检验我说的话的真实性,就不免警钟大作。我把耳机塞好,把歌目选好、音量调到正合适,拿桔皮在鼻端轻挤两下,偷瞄了两眼林溪,奈何什么也没瞄出来,只好乖乖的闭上了眼。 等到下车的时候,我虽精神不大好,倒也没有什么强烈的晕眩的感觉,更没有想要呕吐的冲动。我大松一口气,以为我就这样轻轻松松地逃过了他这一关,却不料,那真正的考验,其实还没有真正开始。 我冲林溪得意得笑笑,“怎么样,坐了这么久的车,我依然生龙活虎的,一点都不晕的!等到了云南……” 我话还没说完,就见林溪将头一转,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笑容便顿时碎成了渣渣。 他回过头来,往手上倒了些风油精就往我太阳穴上涂,边涂着,还边说,“刚才车开得稳,只是个小热身。现在我们要进山了,你要不要再准备一下?” 我看了看那有些蜿蜒的路,正想点头,转念一想到“士可杀,不可辱”,就很有骨气的把头一扬,说了句,“不用了,我们出发吧!” “你能行?”林溪挑眉。 “你看不起我?”我瞪眼。 “待会儿可不准哭鼻子。”林溪失笑。 “谁哭鼻子谁是小狗!”我哼哼。 “那我们这就出发了,一一小狗。” “嗯……”我点点头,正要塞上耳机,突然看到林溪满脸促狭的笑,这才反应过来他说了些什么,不由气结,“林溪你才是狗!” 林溪笑了笑,没吭声,我却因为这一个小插曲,心情放松起来,再没了那“如临大敌”的感觉。 只是没想到,山里的路会那么的崎岖。 刚开始的时候,我看着那崎岖而又狭窄的路,颇是担心林溪的车技。这样的路况,他又不熟悉,万一一不小心没控制好…… 然而我还没来得及好好质疑一下他的水平,就已经被颠得说不出话来。 “林溪,你能不能……能不能慢点。”我一边涂抹着风油精,一边问他。 “怎么,受不了了?”林溪说道,言语间,没有丝毫关切的味道。 “不是,”我急忙摇头,转口道,“这里路不好,我怕你开不好,我们……” 林溪却看都没有看我一眼,语气甚笃,“放心,我驾车来过好多次,不会带着你冒险的。” “哦。”我看了看林溪那专注而又坚毅的侧脸,心想,这个人,好像从来就没有对我怜香惜玉的时候。我顾不得垂影自怜,就迅速拿出姜片放在鼻端,使劲嗅了嗅,又拿了晕车药吃了两片。 却似乎并没有什么用。我的脑袋愈发的晕晕乎乎,胃里翻江倒海,只差一吐为快,浑身瘫软,一点力气都没有。 难不成这大半月的辛苦都白练了?我琢磨着,愈发觉得心有不甘。便强撑着身子打起精神来,努力想象见到苏晴时的场景,努力暗示自己自己可以,只要挺过去,一切痛苦就都将成为过去。 我这样想着,果真好了许多。 却也只是勉强撑过了林溪的考验而已。林溪一将车停下,我立马冲下去,扶着树就呕了起来。林溪把一瓶矿泉水开了盖递给我,问道,“你现在还坚持要去吗?” 我接过瓶子,站起身来,冲他坚定地点了点头。 “那里的路比这里的还差,路程还更远。” “我挺得过去的。” 一阵静默之后,林溪揉了揉我的头发,说,“那好,到时候我帮你说点好话。” 作者有话要说:  人无完人,文无完文,作者菌知道自己写得不够好,有很多不足需要改正,在这里先谢谢大家的包容与指点。 可是本文的设定就是这样,也许触了某些人的雷区,但设定如此,他们有他们的人生轨迹,作者菌也不能随心所欲。如果冒犯了谁,那么很抱歉,作者菌在此道歉。如果此文不是您的菜,请不要继续,人生不易,何必倒自己的胃口也给大家添堵呢? 作者菌自知自己道行尚浅,虽然也有潜心修炼,但至今尚未得精髓,未及正果。作者菌会努力,希望在不久的未来,作者菌能够邂逅一个更优秀的自己,还有素未谋面的更美更好的你们~ 再次感谢大家(*^ω^*)么么哒~   ☆、第39章 见长啊尘埃定 我还没有想好要什么时候告诉爸妈我要去云南的消息,就听妈妈有一天突然问我,“一一啊,看你最近跟小徐处得很好的样子,什么时候带回来给爸妈见见?” 我想了想,也许爸妈跟徐阳见了面之后,会更放心让他陪我去云南。当然,前提是他们得喜欢徐阳。 不过我想,像徐阳这样堂堂的相貌、温文尔雅的性子,应该很容易讨爸妈欢喜的吧? 于是我冲妈妈明媚一笑,回道,“那我明天问问他。” 第二天早上跟徐阳一起跑步的时候,我看着那初升的朝阳,笑着开口,“最近什么时候有空啊?” “怎么?”他笑了,“又要出去玩儿吗?什么时候?”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不是,是……是我妈说,要请你到我家吃饭……” 然后我就看到徐阳的面色瞬时明亮了起来,“我想想啊,最近是手头还有几个手术在等着,等忙完之后我就可以……” “不用那么急的,”我看着他的样子不禁莞尔,“我妈也就那么一提,没准儿现在都忘了呢!你先忙,等什么时候有空了再安排也不迟。” 却听他道,“那怎么行,这可是未来的岳母大人,怎么能让岳母大人久等了呢?!你放心,我回去好好计划计划。” 我笑笑,还没说话,冷不防又听他道,“等跟你爸妈见过面,你什么时候也去见见我爸妈吧?” 他的语气还带着些试探与迟疑,我看着他那双满是期待的眸子,终于轻轻地点了点头。 却不曾想,他的“好好计划计划”,竟然就是在三天之后。 徐阳去我家的那天正是周末,阳光灿烂得不成样子。窗外蝉鸣啁啾,有两只不知名的鸟儿在欢声歌唱。爸爸换了一身新衣裳,自换上之后,隔几分钟就要问我一次,看起来怎么样。 “很好看!真的很好!”被几次三番地问下来,我实在是有点哭笑不得,“爸,又不是会见国家领导人,干嘛这么郑重啊?” “爸爸当然得打扮得年轻一点、精神一点,要他知道,咱们家一一可是有靠山的!敢欺负你,老爸揍他!” “这……”我实实是被爸爸这副笑意洋洋中又带着些咬牙切齿的样子给惊得不轻,“您不是说,拳头都是蛮人武夫的方式,咱们知识分子,靠的是口诛笔伐么?” 爸爸面色略微一僵,不自然地缕了缕自己的袖口,这时候妈妈端着切好的水果走了过来,笑说道,“傻丫头,小徐快到了吧?快到楼下接接他去!” 我一边答应着,一边搂着爸爸的脖子笑道,“放心吧爸爸,徐阳他不会的!” 徐阳来的时候带了一方上好端砚、两饼千年普洱,还有一些营养品。妈妈口里直说着破费,看向徐阳的目光里却满是慈祥而温和的笑意,倒是爸爸,从头到尾,都是一副不怒自威、生人勿近的样子。 那顿饭吃得极是祥和融洽。徐阳这个人,君子如玉、温文尔雅,就宛若冬日里徐徐升起的太阳,温暖而不张扬。这样的人,应该很难让人不喜欢的吧?! 那天送走徐阳之后,爸爸把我叫到跟前,紧张兮兮地问我,“一一啊,之前你说的,不跟对方谈上个五年以上绝对不会结婚的。这话可还算数?” 我正在想我到底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就被妈妈一把拉到身后。她像母鸡呵护幼崽一样将我护在身后,不给我反应的机会就向爸爸反驳,“说什么呢!我们一一现在也已经24岁了,再谈个五年,等生孩子不得30了?” “30岁也不大嘛!”爸爸感叹。 “你就不想早点抱外孙?”妈妈反问。 “我……”我分明听到爸爸迟疑了一下,接下来的话却还是死守着自己的阵地,“再迟几年也是一样的!” “可是30岁之后生的孩子不如30岁之前生的孩子质量高啊!”妈妈终于拿出了他们知识分子应有的知识与阵势,试图以生物学的理论知识占据绝对优势。 “那我们一一不也是你30岁之后才生的?!” “所以才这么笨啊……” 我终于听不下去了,无奈地抚了抚自己的额头,一个人回了房间。 边走边在想,徐阳这个人还真是厉害,这才见一次面,怎么就把我妈收拾得如此服服帖帖!分明前不久,妈妈还很是舍不得我嫁出去的…… 一个人坐在床前,我开始思考爸爸提的那个问题。出嫁,嫁给徐阳,好像很遥远的样子,却又好像马上就要到来了。跟徐阳认识到现在,这一个个日日月月,分明是一步一步地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可为什么,我依然会有一种猝不及防的感觉? 结婚……我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突然想起之前很火的“是嫁给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的问题,我爱的人……算了,徐阳爱我,我也可以努力学着去爱他,结婚之后,应该也是可以和和美美的吧! 我拿起床头的台历,看了看计划要去看苏晴的时间,日程越来越近了。明明一切都做好了准备,万事俱备,坐等时机,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并没有自以为的那种喜悦的感觉。执着了太久,好不容易盼到了头,却突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执着些什么。到底是太想念苏晴,还是只是想证明给自己看,霍明远的死,其实跟我毫无干系? 我把台历放下,挑了张好看的信纸,抬笔开始给苏晴写信。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的事,虽算不得惊天动地,却也是惊心动魄,更重要的是,这一切,大都与她有关。然而,我却一点都不能向她提起。我想了许久,只给她写道:你送我的仙人掌马上就要开花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两个月之后,我去看你! 黄昏时分,晚霞染红了半边天,像是泣血的玫瑰,一片一片的花瓣都在凄美地调散。我下楼去给苏晴寄信的时候,正好遇到林溪。他一身白色运动服,手里拿着网球拍,仿佛还是高中时的那副模样。 我用拿着信的那只手在他面前挥了挥,冲他笑道,“我要给苏晴寄信去了,过两个月,我就去看她。” “过两个月?具体时间定了吗?”他眉梢微微隆起,闲着的左手往兜里一摸,似是要找什么的样子,却是什么也没有拿出来。 “8月2号,”我看他的样子,只以为他有什么要紧的东西不见了,急忙问道,“怎么了?找什么呢?” 他的隆起的眉头却倏忽之间舒展开来,眸光坦荡,面容安详,带着点笑意向我解释,“没什么,想看一下手机,忘了今天去打球的时候没有带。” 我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他面前,问道,“要不要先用一下我的?” 他的左手分明已经伸了出来,却又在中途收了回去,“算了,回去看也是一样的。” 他的脸色有些落寞,像是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似的。我想,此刻最正确的做法就是赶紧与他告别,放他回家。但我看着他这么人畜无害的样子,就不舍得这么轻易地放他回去。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厚着脸皮提醒了他一句,“等暑假我跟我爸妈说的时候,你可一定得帮着我!” “嗯。”他的目光直直的落在我的眼里,唇畔的笑意尽是些破碎的痕迹。 我一直觉得,林溪的脸有着非常好看的棱线,虽然张扬,却丝毫不显突兀。我也一直觉得,林溪的那双桃花眼深不见底,每一个眼神流转都让能人想入非非,却又想得不对。但是在那一刻,我却恍惚间好像懂了,他的眼睛深处,那无尽的破碎与落寞。 可是他怎么会落寞呢? 我正想得出神,就听他轻轻问道,“你跟徐阳商量好了?” 我点点头,“他说到时候请个假,再跟别人调一下班,时间差不多就够了。” 夕阳把我们的背影拉得越来越长,渐渐的消失不见了。我看了看时间,终于说了声,“那我去寄信了?” 我的步子还没有迈开,就听他突然清了清嗓子,喊了声,“一一!” “嗯?”我抬头询问。 “改天再找个时间,帮我约一下徐阳吧!” “啊?”我不由得想起了上次他们见面时的场景,那个场面……我可真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放心,我不会再像上次那样了,”似是看出了我的疑虑,林溪朝我坦荡地笑笑,补充道,“这一次,我们好好吃顿饭,好好聊聊。” 我只好点了点头。 那日走出大门前,我回头看了一眼,林溪还站在那里,暮色四合中颇有些形销骨立的样子。我心里莫名一痛,目光对接的瞬间又笑着朝他挥了挥手,然后转身就走。 8月2号,其实,不到两个月了……   ☆、第40章 双人行变单人行 我把之前做给苏晴的手工品全部找了出来,打包好,等着8月2日的到来。 7月份的时候,我依着林溪的话又一次把徐阳约了出来,为了防止他们一不小心喝多了会打起来,我特意找了一家不卖酒的饭店。 饭桌上,林溪一改平时邪肆的模样,说话的时候比跟小曼姐在一起时都要温和许多。我一直觉得人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总能随时随地轻易地变幻脸色、转换角色。而林溪,他是一种很奇特的人。他比齐天大圣都懂得七十二变,而且变得毫无征兆、又快又好。 那次“林徐会谈”十分的成功,林溪再一次以“临终托孤”的姿态对徐阳进行了殷切的叮嘱与警告,不过语气与脸色都比上一次要缓和了许多。 那一次的和平会谈之后,他俩似是终于冰释前嫌。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自从林溪与徐阳见面以来,他似乎从来都没有对徐阳好言相待过。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讨厌徐阳,不过各花入各眼,林溪本就品味独特,也强求不得。 无论如何,他俩能够和平共处,实在是比之前针锋相对要好得多,否则我夹在中间,真有些难做。 七月底的时候,我终于把要去云南看望苏晴的计划告诉了爸妈。不出所料,他们果真严词拒绝。我的援兵——林溪此时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他就我的身体条件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分析,而后又搬出了徐阳这个救命医生与靠谱男友的双重身份,对我的爸妈进行了十分有利于我的计划的诱导。 他的口才实在太好,威信又向来很高,估计爸妈实在是不知道以什么理由阻止我了,便只好默默地帮我收拾好东西,叮嘱我路上千万小心。 而徐阳,他说,他已经跟主任打过招呼,到时候请个假就能走。 我记得,爱看小说的念念曾经在闲暇时刻给我们讲过桐华写的《长相思》,里面的九命相柳离去时,心头的小夭正是“有处可去、有力自保、有人可依”。故事情节听过也便忘了,倒是这一句话,时不时的会在我脑海中荡上一荡。 那么我现在,是不是也算是有处可去、有力自保、有人可依了呢? 那一晚,天上有着一轮昏黄的月亮,像古时昏暗的烛火,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坠落。枝杈摇曳,树影婆娑,有两只喜鹊立在枝头低声鸣唱,格外的悦耳动听。那一夜,我梦到我和苏晴一起策马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耳边笙歌婉转,眼前坦荡一片。 8月2号那天,是爸爸送我去的火车站。出门的时候,看到门口放着一袋草莓,一个个鲜红欲滴,很是爽口的模样。我愣了一下,把它提起,就看到袋子便躺着一张便条,上面龙飞凤舞的字迹,正是出自林溪。 “怎么了?”爸爸问我。 我把便条随手塞进口袋里,冲爸爸笑笑,“林溪昨天跟阿姨去逛草莓园了,知道我今天走,就洗了些,让我在火车上无聊的时候吃。” “咳,”爸爸把门锁上,帮我把草莓拎在手里,笑道,“这孩子,怎么不送家里呢?都到门口了,也不进去坐坐。” “可能……上班太急,怕迟到吧!”我猜测道。 我们订的那趟火车的发车时间是上午十一点,那天天色阴沉,有些闷热,似是马上就要下雨的样子。爸爸把我送到火车站没多久就被我赶走了,因为我突然想起我挂在阳台上的花和画忘了收,怕待会儿下雨被弄坏了。 刚开始的时候,爸爸死活不依,他的理由非常的感天动地,他说,那些东西怎么会比他的宝贝闺女还宝贝。 可他忘了,那些全是他宝贝闺女的宝贝。 最后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他终于屈服,叮嘱了我几句之后就回去了。 那一天,我坐在候车室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差点睡过去。 十点半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给徐阳打了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检票时间到了,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再等等他。 我一直给他拨电话,一直拨、一直拨,拨到十点五十分,我终于放弃了,拉着箱子就去检票。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是徐阳。 “你到哪儿了?!火车还没有启动,你快过来,还来得及!”我把电话接起来便有些激动,语速都快了许多。 却听那边徐阳有些尴尬地开口,“对不起啊,一一……” 我程一一这辈子最怕听到的三个字,就是“对不起”。伴随着这三个字的从来都没有好事,要么是伤害已经造成,要么是伤害即将发生,真的是……好残忍的三个字。 “去不了了,是吗?”我把票递给检票员,缓缓开口。疑问的句式,肯定的语气。 电话那头声音嘈杂,我听到他急切的回答,“实在是没办法了,一一,人命关天……” “我知道了,”我笑笑,转身飞速地进站,“你忙吧,医生嘛,救死扶伤才是正经事。” “你……”他显然也很匆忙,语速极快,“我回头再跟你解释,你先回家,我们下次再去。” “嗯。”我淡淡地回应了一下,挂断了电话,飞奔着上了火车。 我犹记得,徐阳说过,“只要你去,我一定陪你。” 可他身上背负的都是人命,任性不了,马虎不得。 我拿出林溪给的草莓,挑了一颗最红的塞进嘴里,然后看着窗外匆匆而过的风景,还有玻璃窗上自己模糊的影子,在心里对自己自言自语。 没关系,程一一,你还有处可去,你还有力自保,你……还能依靠自己。 我这样告诉自己,便突然觉得,好像少了徐阳,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大概是因为昨夜梦里跟苏晴玩得太起劲,所以没有休息好。傍晚的时候,我就在火车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一觉醒来,已是凌晨两点,手机上好多个未接来电,徐阳、爸爸、妈妈、林溪…… 我揉了揉眼睛,依稀觉得,这短短的几个小时内,自己不过稀里糊涂、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可外面,可能发生了些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我还没决定好要先把电话回给谁,电话便又响了。是爸爸。 “一一,你在哪里?” 我怔了怔,如实回答,“在火车上啊……” 我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就被爸爸厉声喝断,“你怎么能一个人就去了呢?!先不说那边太不太平,你一个女孩子家,一个人,又晕车晕得那么厉害,怎么应付得了?你也太任性了!赶紧给我回来!” 爸爸很少这样凶我,所以当他这样发作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怎样才最能让他平息怒火,只是让我回去,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现在怎么回去?”我看车厢里的人大都还在睡觉,只好压低了声音反驳,“大半夜的,火车还跑着呢!” “下一站就给我下车,坐反方向的车回来!”爸爸厉声给我指点。 我只好搪塞,“现在没有合适的票……” “你现在到哪儿了?我给你买。” “到……我也不知道……”我一边低声应付着,一边在心里暗自戚戚。人家都说,越是温柔的人,发起狠来就越是凶。看来,我这次真的是一不小心在老虎头上拔了一根……不,是一撮毛啊! “你……”爸爸似是还要劈头盖脸凶我一顿,却被妈妈夺过了电话,“深更半夜的,让她一个女孩子下车多不安全。让我跟她说……” “一一,你听妈说,你一个人去实在是不太安全。你等天亮了就下车,先回来,等过段时间妈陪你去,啊!” “妈!”我叹道,“苏晴当时不也是一个人来的吗?你们不要瞎操心,没事儿的。” “你跟人家苏晴能比吗?”妈妈急了。 “我!”怎么就不能比了?!一样都是女孩子,一样都是这么大的年纪,不,她当时比我现在还要小,而且,她还长得比我更容易让人犯罪…… …… 那天晚上好说歹说,我同意了天亮了就下车。但是我想,下车回家还要差不多一天一夜,有这个时间,我怕是已经见到苏晴了吧?到那时候木已成舟,况且看我安安好好、健健康康的,他们也便没什么好担忧的了吧! 那天晚上挂断电话之后,我翻来覆去再也没有睡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进车厢的时候,我正在幻想见到苏晴时的第n种场景。 听她说,山里的小茅屋旁,遍地都是小野花。她还说,有一个地产商在那边开发了一个项目,有一个富豪给那个学校捐了很多的物资,一切,都在越来越好……   ☆、第41章 单人行变双人行 这就是昆明火车站了……岁月是个多么神奇的东西,只是五个月而已,便已经丝毫看不出当时恐怖袭击时的痕迹了。 我把包里那束风干了的白菊花拿出来,在人少的地方走了一圈,然后,把它放进了垃圾桶里。 霍明远……我要去看苏晴了,你在那个地方,还好吗? 出火车站的时候,太阳刚好当头照,好在昆明地势高,倒也没有热得受不了。 我拖着行李,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顿时有一种出逃的错觉。这也算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一个人出这么远的门了…… 我吃了晕车药,到洗手间在自己的肚脐上贴好了姜片,从包里拿出小镜子,对着自己努力笑了笑,然后到汽车站买了一趟最邻近的车次。照苏晴的说法,这趟车只能开到县城,到了县城还要转车到镇里,然后再搭个车去找她所在的那个小村庄。 苏晴说,虽然这边偏僻,但是由于老师太少,只要提到“苏老师”,父老乡亲们都知道,所以并不难找。我想,苏晴果真还是原来的那个苏晴,连这个谦虚的习惯都一直保持没变。话说得如此委婉,其实真相就是——我的苏晴大美人,她在当地是个名人。 半个小时之后,我把行李箱放进行李舱里,坐上了大巴。我找了一个比较靠前的位置,把窗户打开之后,就塞上耳机开始闭目养神。 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车开始启动了。或许是因为还在市区的原因,这里的路况并不比A市的差,依着我在林溪的逼迫下所进行的“魔鬼训练”,应付这样的情况简直是不在话下。我听着耳机里传来的舒缓音乐,心情舒畅得不得了。 可是好花总不常开,好景并不常在。我心里的那个小人还没能嘚瑟上半个小时,恶心晕眩的感觉便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我在心里默念了数遍“程氏独门静心诀”,却还是难受得要死。 我紧蹙着眉头,努力张开眼睛往窗外看了一眼,山路陡峭,九曲连环,只看得人更加晕眩。我暗自在心里叹了口气,我当时怎么能拿公交车练手呢?我分明应该去游乐场坐过山车啊!! 默默地闭上眼睛,我不由在心里哀嚎——林溪这个乌鸦嘴,看来我真要在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不死也要丢半条命了…… 我从包里拿出一颗乌梅,试图压制住自己那强烈的呕吐感。却只是徒劳。 桔皮、姜块、晕车药……当所有的准备都被崎岖不平的路与颠簸的车给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我终于忍受不了,伸手到包里去拿我的最后法宝——塑料袋。 我闭着眼在包里摸索半天,终于认命地把眼张开。低下头来,还不待寻找,便有一个塑料袋映入眼帘。拿着塑料袋的手修长有力,甚是好看。 来不及道谢,我一把抓起那个塑料袋,当即呕吐不止。 末了,在那只手递过水来的时候,我终于得以说了声,“谢谢。” 然后抬眼看他,正想说一声,“我这里有水。”却在抬头的瞬间哑口无言。 “不漱一下口吗?” 这个声音……完了完了,我一定是坐车坐傻了,出现幻觉便罢了,竟然还幻听了。这个人……这个人怎么这么像林溪?! 像是受到了蛊惑,我接过他手中的水,漱了漱口,把脸转向窗外,葱绿的是树,陡峭的是山,那轮圆圆的太阳依旧很刺眼。我的旁边,坐着一个好心的路人甲,路人甲不可能姓林,更不可能是林溪。 微风拂过,我稍微缕了缕自己的思绪,总算感觉清醒了些。把陌生人认成林溪是我自己的错,接受陌生人的帮助却将人家晾在一边,更是我的错。程一一,你坐个车,智商、情商都开始负增长了呀! 我用空着的右手拍了拍自己的脸,就准备转过身来向旁边这个好人好好致谢。 却感觉有人在扯我左手中的袋子。 我循着自己的手臂看去,便看到了那双修长的手,然后,身后传来了他的声音,“松手,我去把它扔了。” 我身子一僵,乖乖地松了手。 是林溪,真的是林溪。 都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在异地遇到了一个老乡,这个老乡就住在我家楼下,从小伴我一起长大。 看着他走到前面把袋子扔进了垃圾桶里,又看着他满脸寒霜地向我走来,我终于忍不住往窗边缩了缩身子,问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林溪眼皮一挑,斜斜地扫了我一眼,开口的时候语气甚是不屑,“程叔叔不放心你,派我来护花呗!” 我一听到“护花”,心里着实是欢喜得很,正不自觉地在脸上漾出一个笑来,就听他语势骤转,声色俱厉起来,“程一一你真是一天比一天出息了啊,这长路漫漫、穷乡僻壤的,你就不怕被人卖了?!” 于是我那投石入水般激起的笑意立马如刚刚生起的火苗一般被熄得彻底,下意识地想为自己辩解,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只好小声嘟囔了一句,“这不是有你吗……” 然后我就看到林溪的脸霎时变成了一张调色板。 他的眉头拧作一团,眼神火热得似要喷出火来。我知道他是气急了,正想说些什么平息一下他的怒火,胃里却一阵翻腾,又忍不住想要呕出来。 于是他又递过来一个袋子…… 似乎是看我实在难受得紧,他再没有凶我,也没有逼我说什么。他甚至动用了他的美人计,向司机师傅乃至车里所有的人讨了一个赏赐——停车,带我下去吹会儿风。 再上车的时候,我已经吐得四肢酸软无力。林溪依旧不改其毒舌的本性,在我如此奄奄一息的时刻,还不忘嘲讽我,“你当初创的那些程氏独门疗法呢?怎么不用上?!” 我掀起眼皮哀怨地看了他一眼,很不情愿地说了句,“失灵了。” 不知道是我这泫然欲泣中又带着些要死不死的独特神情感染了他,还是我那句有气无力中又带着些不情不愿的话打动了他,总之,在我说完这三个字之后他便风格突变,说话不再夹枪带棍,连动作都体贴了许多。 他对我温言以待,“要不你睡会儿吧,睡着了就不晕了。” 我摇了摇头,不是我不领情,也不是我敬酒不吃吃罚酒,实在是……我无奈道,“车太颠了……” 良久,我又听到他的声音,三个字,语气很轻,隐约中仿佛带着点笑意,“你过来。” “嗯?”就这么点距离,过哪儿去? 也许是懒得跟我废话,他一个伸手,一把就把我给捞了过去。于是我终于明白他的意思,把头一歪,就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只是靠上去的时候,我很是随意地猜测了一句,“你这么瘦,肩膀肯定硌得我头疼。” 于是所有的美好在这一句话中灰飞烟灭,我还没来得及碰到他的肩膀,林溪就将我推了回去。他把我的头靠在了硬邦邦的玻璃上,凉凉地说了句,“哦,那你靠着玻璃吧!省得靠着我头疼。” 我靠着玻璃欲哭无泪,为什么我要作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猜测?! 我正暗自后悔,就听到林溪宛若天籁的声音又一次回荡在我的耳边,还是那两个字,“过来。” 于是我二话没说,马上靠了过去。 没想到又被他一手给挡了回去,我皱眉看他,见他一脸好笑地看着我,说道,“过来,我们换个位子。” 于是我的眉头拧成了一团麻花,林溪啊林溪,你能再睚眦必报、趁火打劫一点吗?我就靠着窗边这一点点的风来保持清醒了,你……不就是说你瘦了点嘛,至于这样折腾我吗? 我在与他的眼神对战中终于败下阵来,乖乖地弓起身来,跟他换了位置。 边换,还边在心里把他臭骂了一顿。 一坐好,我就把耳机塞上,将身子转向过道那边,斜斜地靠着座椅,开始听我的催眠曲。 一首歌都还没听完,身子就又被林溪拌了过去。我不由气结,扯下耳机就冲他埋怨,“你还让不让人安生了?!” 一句话说完,便愣在那里。 然后,任由林溪把我的头放在他膝上的抱枕上。 我听到他温言开口,“这样不硌了吧?” 我点点头,又看到他抽出一张湿巾擦了擦手,尔后,将双手置于我头边,不轻不重地按压着我的太阳穴。 他说,“按一按,也许会好点。” 我躺在他的膝头,仔细盯着他看了许久。他那双风流的桃花眼中流转的尽是温柔,实在不像记忆中的林溪。 可他,确确实实,就是林溪。 我把耳机重新塞上,就要闭上眼睛。却在半睁半闭间听他在我头顶开口,“别一直塞着耳机,对耳朵不好。” “可是我得转移注意力,”我认真道,“不然我老想吐。” “你把耳机放下,我们说说话。” “我不想说,”我分明看到林溪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许多,于是我赶紧接着说了句,“我没有力气。” 他的唇畔溢出一抹笑来,“那我来说,你听着就好。” 我被他那一抹笑给魅惑得不得了,心想这次果真是爸爸派他来“护花”的呀!对我都这么“怜香惜玉”…… 于是我乖乖地把耳机放下,问他,“你会讲故事吗?” “什么故事?” “嗯……”我想了想,“比如,《一千零一夜》啊,《快乐王子》啊……” “程二!” “嗯?” “你多大了?还听这些。” “我!我这是童心未泯……”我顿了顿,“小时候坐车的时候,我妈都给我讲这些的……你,你不会吗?” 我分明看到他的神色有那么一瞬非常的不自然,但是他很快便恢复了正常,他扯扯嘴角,神情有些傲慢,“这些太幼稚了,你换个别的。” 我想了想,试探道,“要不,你给我讲讲你跟小曼姐的事?” “嗯?” 程一一啊程一一,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们俩的事,他怎么会告诉你呢? 于是我立即偃旗息鼓,闭上眼睛假寐,“算了,你随便讲点就行了。” 可是头顶上方却是一阵沉默,手上的力度也渐渐轻了,渐渐地有停下的迹象。我疑惑地睁开眼来,却见林溪紧闭着双眼,眉头紧紧地拧在一起,额上的汗迹斑斑驳驳,肆无忌惮地流淌开来。我慌乱地坐起身来,“你怎么了?” 他依旧眉头紧锁,两片薄唇紧紧地抿在一起,不留一丝缝隙。 看样子分明十分痛苦,我吓坏了,下意识伸手去怕碰他的额头,“林溪你怎么了?头疼吗?” 我的手才不过刚碰上去,他便伸手握住了我的手腕,我看到他苍白中略显狰狞的脸上溢出一抹极淡极淡的笑来,“我没事,最近没有休息好,突然有些头疼。” 他的掌心潮湿,却并不温暖。我看着他那显然已经放松的脸,终究是放心不下,“不要紧吗?” 他摇摇头,放开我的手,朝我笑道,“傻瓜,不过就是没休息好,能出什么事?” 我正想说让他赶紧休息一下,却听他阴阳怪气道,“还不是你任性妄为,不然我还在A市自自在在地做我的大少爷,哪里用得着向现在这样奔波操劳?” 这话说得颇有林溪惯常的风范,我微微放下心来,不好意思地嘟囔,“谁让你跟来的……” 林溪好脾气地没有与我争执,只是问我,“头不晕了?” 我摇了摇头,林溪一脸深意地望着我,我想了想,终于开口,“忘了。” 他却依旧伸手将我安置在他的膝头,擦了擦手,修长的手指重新按上那几个穴位。我听到他的声音,“路还很远,我们聊聊天。”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他问道,“一一,你记不记得,你小的时候,把你的存钱罐拿来,跟我换了一样东西?” “记得啊,”我点点头,“一个小木偶。” “其实,那个木偶不值那么多钱……” “我知道啊,”我突然笑了,“我故意的。” “你故意的?” “对啊,我知道你急着用钱啊。看我小时候多善解人意……” “是比现在善解人意……” “……” “对了,你记不记得……”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比较忙,评论回复可能会慢一点,亲爱的萌表介意(*^ω^*)么么哒   ☆、第42章 二人二狗的较量 一路上,林溪把我从小到大做过的各种糗事给细数了个遍,看着他脸上时不时浮现出的促狭笑意,我就觉得有些天雷滚滚——到底是谁幼稚?! 到达苏晴所在的那个小村落的时候,山石都已覆上了玫红色的薄纱。我跟林溪边走边问,终于找到了苏晴的家。 那是一个小土房,房外用篱笆圈了两处地,一边种着五颜六色的花,一边种着葱绿葱绿的菜。 有一扇小木门,只是微微虚掩着。我这一路的奔波疲惫一扫而光,大喊着苏晴的名字就要推门而入。 这一推门不要紧,扑出来了两条大黄狗。 人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对于每一个人都同样适用,至少,对于我来说,可真算得上是一条黄金定律了。自从幼时被林溪家的萨摩耶给咬了之后, 我向来对狗敬而远之。更何况,这不是萨摩耶,这是乡间呲牙咧嘴、凶神恶煞的大狼狗啊…… 我条件反射般地尖叫一声,拔腿就跑。 却撞进了林溪的怀里。他丢下行李,反手一捞,把我护在他的身后,修长的腿猛然抬起,狠狠地踢了两下,这便转身拉着我跑。 事后我就在想,我傻就罢了,林溪怎么会跟着我一起犯傻呢?我们两个普普通通的人,又经过了舟车劳顿,怎么可能跑得过两条发怒了的乡间野狗?! 只是情急之下,总来不及作过多的考虑。林溪拉着我拼命地往前跑,那两只大黄狗在后面穷追不舍。我边跑还不忘回头看看,这每一回头,都要增几分提心吊胆。 “怎么办怎么办?林溪,它追上来了!”我喘着粗气大声问林溪,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在声嘶力竭地呼喊。 林溪加快了脚步,我踉踉跄跄地跟上去,却因为山间小路的崎岖不平,差点被绊倒在地。 林溪扶着我跑了几步,突然对我笑了笑,那一抹笑极为明媚动人、坚定有力,他说,“一一,你先跑,我有办法。” 那自信满满的笑容实在是太魅惑人,以至于我丝毫未作他想,看了看那逼近的大黄狗,颤抖着声音喊了声,“你小心!”就直直地向前奔去。 这是一个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地方,我像是脱离战场的逃兵,用尽了力气去寻找避难之所,却是无处可去。只能横冲直撞、漫无目的地向前奔跑。 跑下去,不能停,跑下去…… 山里的地形不但崎岖不平,还有些险峻。我脚下一滑,便顺着一个小土坡滑了下去。地上有着形状各异、大小不一的石头,□□的肌肤硌在上面,火烧火燎的疼。 好在那个土坡不是很陡,也不是很长。我滑了一会儿便扒着地停了下来,乡间的傍晚,有着各种鸡鸣与狗叫。我大声喊着林溪的名字,却除了鸡鸣狗叫与我的回音,再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四野空旷,各种我叫不出名的植物在夕阳的余晖下晕上了一层暖色,可是我的心却突然间冷得厉害。四周狗吠鸡鸣之声此起彼伏,忽而又归于沉寂。我突然便有些害怕。林溪说他有办法,可是他一个人,怎么对付得了两条大黄狗呢?他从小到大,也就养过那么一条萨摩耶而已,怎么会知道狗的脾性,又怎么知道如何对付乡间的野狗? 我越想越害怕,站起来便要回去找林溪。可是一想到那两条气势汹汹的大黄狗,我便四肢无力,双腿直抖,怎么都无法迈动步子。 无力地蹲在地上,我把脸埋在腿上,止不住地浑身战栗。怎么办?怎么办?为什么我这么没用?为什么我要丢下林溪一个人跑了这么远?如果……如果林溪……我该怎么办? “林溪——”我扯着嗓子大声地喊着林溪的名字,妄图听到他的回应。却只是听到自己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声嘶力竭,一声比一声撕心裂肺。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四野空旷,野草丛中有不知名的虫子在浑身解数地嘶叫着,所有的担忧与害怕都已化成绝望,我从地上抓了两把土,再使劲儿地摔下去,用这种消极无用的方式发泄着自己内心的悲愤与恐慌。 为什么狗叫声突然就没了?它们是不是正在咬林溪?为什么我叫林溪的名字林溪却一直不答应呢?会不会……我突然想起以前在网上看到的有关某人被自家狗咬死的报道,只觉得脊背发凉。我越想心里越慌,越想便越觉得林溪可能真的被狗咬死了,我的心里疼得厉害,仿佛五脏六腑都绞在了一起,几乎无法正常呼吸。如果……我是说万一,万一林溪真的出什么事儿的话,我……我就陪着他。我们俩一起葬在这座小土坡上,至少也不寂寞。 可是我想要他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活着…… 正是泣不成声的时候,我却突然听到了林溪紧张的声音,“你怎么了?” 我抬起头,看到他略显狼狈地站在我面前,没有少条胳膊,也没少条腿。 于是我噌的站起来就要往他怀里扑,却由于蹲了太久的缘故,斜斜地就往一侧倒去,还好他扶了我一把,我听到他再次开口,“你怎么了?伤着哪里了?” 我泪眼汪汪地看着他的脸,顿了片刻,终于扑到他的怀里大哭了起来,“林溪,你没死,太好了……” “谁说我死了?” “我……”我抽抽鼻子,眼泪却愈发地凶猛了起来,“那两条狗那么大,又那么凶,我以为你被它们咬死了……吓死我了。” “傻瓜,”林溪一下一下地抚着我的头发,突然笑出声来,“像我这么风流倜傥、翩翩如玉、舍生取义、英雄救美的大侠,怎么会落得个这样没出息的死法?!” 我闻言也是一怔,又想到“被狗咬死”这种死法好像的确是有些掉价,也禁不住破涕为笑。 “好了,我们去找苏晴,嗯?”林溪抚了抚我的头发,扶着我的肩膀将我撑起来,“走得动吗?” 我点点头,直起身子来,这才看到他的右手上,有几道鲜红的血印,有些已经凝结,有的还在郁郁流淌。仔细一看,还有几道伤口,很是狰狞的样子。 我心里一紧,惊呼出声,“你的手!” “被咬了一下,”他笑笑,伸出左手来拉我,“没事儿,不疼,待会儿回去洗一下就好了。” “还有哪里伤着了吗?”我站住不动,上下打量着他。 却被他使劲一拉,“好啦,快走,苏晴在等着我们呢!” “你见到她了?”我惊讶。 “嗯。” “不打狂犬疫苗的话,会不会得狂犬病?” “苏晴说镇里有诊所。” “真的不疼吗?” “不疼。” “林溪!” “嗯?” “对不起……我不该丢下你一个人的……” “傻丫头,我等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等到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你还不给我吗?” “我……” “你留下来能做什么?难道当肉盾,被狗咬?” “……” “好了,马上就要见到苏晴了,你不开心吗?” “我……开心。” …… 想想事实果真难以预料,我想了无数种与苏晴重逢时的场景,但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今天这种情况。 我们来不及热泪盈眶地拥抱,来不及稀疏平常地寒暄,就直接把林溪按到凳子上,给他清洗手上的伤口。 苏晴说,她已经联系好了人,待会儿就带林溪到镇里打疫苗。 苏晴说,村子里的狗不比自己家养的宠物,马虎不得,一定要把沾在伤口上的血液和狗唾液冲洗干净。 林溪直推脱着要自己来,被苏晴严词拒绝。苏晴说,“你右手伤得这么严重,哪使得上什么劲,我来吧!” 当时的我并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要使劲。 却见苏晴用清水和肥皂水把伤口清洗过后,把手放在林溪的伤口周围,在伤口边上用力地挤压。 我分明看到林溪的眉头蹙得紧紧的,可当目光与我交接,他的眉头便忽而舒展开来,他恍若无事地笑了笑,对我说,“没事,不疼的,你别害怕。” 我没有害怕,可是,林溪,怎么办呢?我心疼,我怕你疼。 如果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我一定不会那么任性,不会执意孤身一人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苏晴。 我正兀自沉浸在自己的歉疚与自责之中,就听苏晴轻轻开口,“腿上的伤怎么样?我联系的人已经到了,要不让他等一下,我们清理一下再去打针?” 我心里一紧,“腿上也被咬了吗?”说完又觉得自己白痴,两条大黄狗呢,怎么可能就只咬他一只手?!再说了,刚才他走路的样子,明明有些怪怪的。 林溪看了我一眼,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裤腿,站起身来,对苏晴道,“没事儿,到那边再处理也是一样的。” 苏晴看看林溪,又看了我一眼,笑了,“那行,我们赶紧去。” 我正抬步打算跟上去,就听林溪开口,“一一就在家里等着吧!你晕了一天了,别坐上车又晕车,给人家添麻烦。” “我……”我正想找理由反驳,就见苏晴笑了,“添麻烦倒不至于。不过这个车很小,坐不了这么多人的。一一你就在这儿等着,锅里我煮好了饭,你先吃点,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于是我只好站住,眼睁睁地看他们的背影逐渐消失在暮色之中。 夜色渐渐凝重,星星一颗一颗爬上了天空。我坐在小矮凳上,支着头仰望星空。 外面偶尔会有人声,不时地还是会传来狗吠的声音。今天的那两条大黄狗……听林溪说,都是苏晴养的。那个时候苏晴刚来,那两只狗才跟老鼠一般大小,没想到第一次发威,咬的竟是我们。 我想,从此以后,林溪恐怕也要跟我一样怕狗了。   ☆、第43章 谁又是谁的青梅 那晚林溪和苏晴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我一个人在屋檐下,把林溪在火车上给我讲的往事全部回想了一遍。 吃过晚饭之后,我和苏晴把林溪安置好,而后两个人一起在院子里坐着谈天。 山里的空气带着些青草和泥土的芬芳,没有灯光的污染,夜色显得格外的浓厚。湛蓝的夜空中没有一颗星星,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月亮光华流转,璀璨得几乎有些耀眼。 我还未来得及问苏晴近来的情况,就听苏晴笑道,“你们果真在一起了呀!” “什么?”我愣了。 “你和林溪啊,”苏晴挎着我的胳膊,把头放在我的肩膀上,轻笑着,“之前你写信说,要带男朋友过来,我就在猜,会不会是林溪呢?但后来一想,如果是林溪,你肯定就直接告诉我了,为此我还遗憾了许久呢!没想到还果真是。” “不是啊,”我讪讪一笑,“你误会了……林溪他……我是有一个男朋友,他叫徐阳,是个医生。” “真的假的?”苏晴不可思议地把头抬起,皎洁的月光洒在她沉静的脸上,分明还是当初那个模样。 “当然是真的啊!”我生怕她不相信,将头使劲地点了点,目光炯炯地看着她,“本来是要跟他一起来的,可是他们医院临时有事……所以……嗯,所以……” 我正在纠结怎样向她描述我的独自启程与奇遇林溪,就在朦胧的月光下看到她蓦然瞪大的双眼,黑色的瞳仁此刻极不显眼,但那周围的一圈眼白却散发着清冷的幽光,在寂静的夜里颇为醒目。我听到她几乎是震惊的声音,“不会吧?” 我皱了皱眉头,不知道她这个“不会”究竟是指哪方面。 “不像啊!我看林溪这样子,还跟以前一样啊!” “以前什么样?”我微微凑近了她,试图从她的脸上发现些什么。多年不见,我跟苏晴之间显然已经有隔阂了,这么简单的大白话都开始有沟通障碍了。 “喜欢你呗!” 我看着苏晴那一本正经、理直气壮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苏晴扯扯我的胳膊,不明就里。 这种故作无辜的样子更让我忍俊不禁,为配合她,我故意做出一种很夸张的样子道,“我的苏大女神啊,多年不见,你这讲笑话的功力大增啊!” 却见苏晴一脸的严肃,神色中似乎还带着些冷凝与沉重,“这么多年了,一一,你难道真的感觉不到吗?” 我怔住了。 “林溪一直喜欢你的啊,你……你有男朋友了?还不是林溪?!” “我……”苏晴的表情如此的严肃,我看不出任何开玩笑的痕迹来。拧眉盯她许久,我终于轻笑出声,“苏晴,你真的搞错了,林溪有女朋友的,是小曼姐,你记得吧?以前我们经常一起下学的,她跟林溪走在前面,我们跟在后面……当初林溪为了她跟人大打了一架,为此还受了处分,没过多久,就传出了他俩在一起的消息,那个消息在我们学校传得沸沸扬扬,你难道不知道?” 话音刚落,我便突然想起,那个时候苏晴的母亲生了场大病,她每日里两地奔劳,常常神思恍惚,想来也没有什么心思留意这些。 果不其然,苏晴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这么大的事,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扯扯嘴角,终于扯出一个极淡的笑来,“就算那个时候不是,现在也是了。小曼姐从美国回来之后,进的便是林溪的公司,二人……”我顿了顿,半晌才想出一个词来,“很般配。” 夜凉如水,山风习习,吹在草木丛中,泛着些微的呜咽之声。我突然紧了紧手臂,不自觉地在唇角扯出一抹苦笑来——在我情窦未开时,林溪便已经名草有主。后来我的情窦开了,一切却都已经晚了。当初林溪与小曼姐在一起时,我心里难过,却只以为那种难过与唐糖的堂哥结婚时她的难过一样的,后来发现不一样了,也只能骗自己其实就是那样。可能我与他有缘,他却与我无分,天意如此,谁也强求不得。 苏晴长叹一口气,又把头靠在了我的肩上,她的发丝拂在我的脸上,微微有些瘙痒。良久我才听到她的声音,清冽中带着些柔软,柔软中又带着些刚毅,“我以前还在想,虽然我跟明远没有好结果,但至少你跟林溪是能一起走到最后的,没想到……” “苏晴!”我一听到霍明远的名字就心里忐忑,急忙将她的话打断。我的声音是如此急切,在宁静的夜里如此突兀,我分明感觉到苏晴的身子震了一下,可我却顾不得向她解释道歉,只是笑着问她,“我们聊聊你吧!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我啊,”苏晴从我的肩头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我,月光愈发皎洁了,她的眼睛格外亮,里面似是藏着生命之光。她说话的时候,眉眼盈盈,笑意婉转,格外好看,“一一你记得吗,刚开始我给你写信的时候告诉过你,这边经常停电,可是孩子们的眼睛,却总是灿若星辰。他们需要我,而我,我放不下那一双双充满希冀的眼睛。” “难道一辈子都要留在这里了吗?”我心里一凛,拉着她的手便突然捏得死死的。 “也不是,”苏晴顿了顿,大概是感觉到了我手上蓦然加重的力度,她突然回握了我一下,冲我安抚性地笑了笑,这才继续道,“你别紧张。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有个人,他往这边捐了很多物资?” “记得,”我点了点头,手上的力度也不由放松了些,“是个富豪吗?” “其实也算不上特别富,只不过比较热心公益、热心教育,”苏晴把垂下来的头发抚到耳后,站起身来拉我,“走吧,我们回去睡觉,我再慢慢跟你说!” 然后我便知道,那个人,是一个电器集团的年轻有为的总经理,从苏晴到这里来的第二年开始,就每年都往这里捐物资。苏晴说,当时她看这边的条件实在太差,就在网上发起了求助,希望爱心人士能为这边贡献一份力量。一年后,就遇到了他。 他俩一直保持着书信来往,偶尔,他也会来这边看看孩子们,看看苏晴。日复一日,你来我往,虽然不能说日久生情,却也终究是互生了情愫。两人彼此仰慕,彼此欣赏,也常常在一起谈论彼此的理念与理想。 苏晴说,“他说得对,以我的能力,在这边教书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如果把自己的才智用在经商、融资上,也许能为这些贫苦的孩子做得更多。” 但苏晴又说,“可是,无论如何,我不能就这样撒手而去,这帮孩子需要教育,他们那么需要我,那么依赖我,我怎么能就这样把他们丢下?就像当初……他们丢下我。” 苏晴说,他俩作了约定,三年,苏晴再在这边陪他们三年,而他在外面帮孩子们物色老师,三年后,她就跟他走。 我问苏晴,“你爱他吗?” 苏晴笑了,“只要我决定爱他,爱一个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关键是,他懂我,我懂他,这就够了。”她的声音豁然变得柔软起来,在沉寂的夜里分外好听,“一一,你大概不会明白,在那样的时候,如果说这里的孩子们给了我满片星辰,那他就给了我万缕阳光,一一,你知道光源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一晚,苏晴再也没有提起霍明远。我想,也许,在她的心里,他早已成为一段尘封的回忆。这样也好。 逝者已矣,生者,就好好珍惜当下,好好生活。 第二天,苏晴带着我和林溪参观了一下他们的学校,红色的砖墙,很新的模样。苏晴有些羞赧地笑了笑,跟我们说,“这是他建的。” 她指了指旁边的大片空地,笑道,“我们打算在这边给他们建一个操场,在那边建一个图书馆。” 我看着她笑靥如花的模样,突然便有些热泪盈眶,我的苏晴,我的灰姑娘,终于得了属于她的魔法,也终于,找到自己的王子了…… 下午的时候,苏晴要给孩子们补课,让我和林溪四处转转。村落四周,大山起伏连绵,有袅袅青烟从土坯房里轻轻升起,莫名地让人觉得温馨。不远处有群羊驼,牧羊人悠闲自在,带着它们在山腰绿草丛生处走走停停,与天上那流动的白云相得益彰。我与林溪漫步在青山绿水间,看着A市少有的蓝天白云,心情甚是愉悦。 我伴着山风轻吟浅唱,享受着山里的静谧时光。路上各种不知名的小花散了一地,玩心起来的时候,我随手采了一朵不知名的野花就插在发间,然后回头冲林溪眨眨眼,“好看吗?” 林溪点点头,一双桃花眼里笑意流转,长身玉立,置身于这样的景色之中,倒真的像是画里的景致了。只是,除了那只有些狰狞的右手…… 我敛了笑意,问他,“还疼吗?” 他很是不屑地扫了我一眼,说话的时候,语气颇为傲慢——“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算什么?!” 我看着他那傲娇的样子着实是有些忍俊不禁,倒也不戳破,环顾四周道,“其实想想,以后生活在这里也是蛮好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莺啼燕舞、鸟语花香……” “鸡鸣狗吠。”我还没把我准备的四字词语给卖弄完,就被他以这四个字挡了回去。他的声音不咸不淡,听不出来是在善意提醒,还是恶意作弄。 我觉得还是转移话题比较好,就随便指了一个地方,边走边跟他说,“那个,我们到那边走走吧!” 却听他在我身后喊了一声,“一一!” “怎么了?”我回头,笑靥如花地看他。 他唇瓣噙笑,深邃的眼眸却情愫难辨,阳光从他身侧照射过来,在黄土地上拉下长长的投影。可他却是什么都没有说,只那样一动不动地将我望着。他不动,地上的投影也便静止着,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切都沉寂了。不知为何,我突然便有些心慌,正慌乱地转过身去,却蓦地听到他的声音,“原来你一直是这么以为的。” “什么?”我身子一僵,再次转过头来,林溪却在这时一步一步向我走来。山里泥土松软,他的步子似乎很轻,行过处却有细细的灰尘扬起,我看到阳光在他脸上投下的柔光,很轻很柔,很柔很轻。 “小曼是我女朋友,”他眼神流转,终在我脸上定住,“你一直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 我身体一僵,有种做坏事时被人抓了个现行的感觉,“林溪你怎么能偷听我们讲话……” “我没有偷听,”说话的时候,他似是欲拿右手去揉自己的睛明穴,却突然改换成了左手,阳光打在他的手上,在他脸上投下模糊的影子,如他目中的神色一般明灭不定。他扯了扯嘴角,很是无奈的样子,“是苏晴说的。她说,你跟她说,小曼是我女朋友?” “难道不是吗?”我想,我说的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话,也不是什么侮辱诽谤,用不着在气势上矮他半截,于是说这几个字的时候,便故意把腰板挺得更直了些。 “不是。” 我本打算以不变应万变,却不料他这两个字说出来,我便整个人都变了。 我呆立了半晌,终于回过神来,再张开的时候舌头竟然都有些打结,“你……你说什么?” “我说,小曼,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他定定地看着我,眸光深若古潭,中间一抹浓色,如涡旋一般让人沉醉。 作者有话要说:  读者群:577200747,有兴趣的盆友可以戳进来玩一玩呀!敲门砖是作者菌的任意文名或角色名~   ☆、第44章 山月不知心底事 林溪说小曼姐不是他的女朋友,这个从高中时就宣称和小曼姐在一起的人竟然说,小曼姐不是他的女朋友。 我一时不知该做什么反应,只呆怔着将他望着。他的眸色十分淡然,整个人姿态慵懒地站着,分明是气定神闲、处变不惊的模样。我看着看着,突然便笑了。 “你逗我呢!”既然明白过来,心中也便释然,可是一想到他连这种事情都拿来开玩笑,心里不禁还是有些不满,“你们怎么都喜欢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呢?” “程一一你真的是傻子吗?” 冷不防听到他这么说,我有些懵,下意识地顶嘴,“你才是傻子呢!” 却见他突然笑了,笑容里带着些苦涩,声音格外的轻柔,“是啊,我们俩都是傻子。我傻,所以才会喜欢你。你傻,所以才一直对我的喜欢置之不理……” “林溪,你……你在说什么呢?”他没有喝酒,我也没有做梦,可是,为什么剧情的发展如此诡异?! “说你傻,你还不承认。一一,我在向你告白,我喜欢你,你呢,你喜欢我吗?”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薄唇微抿,深色专注,深邃的眼眸却似乎能沁出水来。此刻的我离他很近,听得到他的呼吸,看得到他脸上细细的绒毛,他站在阳光下,整个人柔和得不像我认识的那个林溪。 “你喜欢我吗?” 他的声音突然放低,却更加醇厚富有磁性,短短的五个字飘在空中,在沉寂的山谷里悠悠回荡。世界如此安详如此静谧,我们两个离得如此的近,我几乎能够听到他的心跳。仿佛受了蛊惑一般,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说了句,“当然喜欢。” 仿佛是电影里的慢镜头,我看到他的脸上渐渐地绽出笑来,唇角微微勾起,再勾起,直到无从继续。那一双风流倜傥的桃花眼此刻分明更加倜傥了许多,漆黑幽深的眸子亮光闪闪,带着明显甚至是张扬的笑意。身后的树似乎更绿了,山也更青了,可是阳光却似乎弱了许多,甚至比不过他眸子里的亮光。我将将反应过来自己方才说了些什么,还没来得及懊恼,他却长臂一伸,一把将我拥入怀里,他的身上带着极淡的薄荷清香,极淡,却莫名地有些让人沉溺。我感觉到他的左手正在轻轻地抚着我的头发,不同于以往的□□,而是轻柔地抚摸。 “林溪——”我手上微微使力,想要把他推开,他却是加大了拥着我的力气,我听到他在我耳边低喃,“我知道,我就知道。” 我手上的力气蓦然一松,知道……便是知道又如何?你有你的竹马青梅,我有我的结婚伴侣,我们各有各的路要走,既不平行,也不相交。 “林溪你放开。”我咬了咬牙,终于开口,“你这样让小曼姐知道了……” “我跟她没有关系,”林溪叹了口气,“一一你还不明白吗?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的拳头不自觉地缩紧,略长的指甲硌进掌心的嫩肉里,钝钝地疼,“你们……吵架了?” 林溪身子一僵,半晌,他终于将我放开,眉头紧锁着将我望着,目光在我的脸上流连许久,这才开口,“你为什么老是这样说?我跟她从来没有在一起过,一一,你听明白了吗?我和小曼,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 “怎么会?”我的眉头不自觉地皱成两团,看着他那郑重其事的样子,只觉得脑袋沉沉的有些晕,我抬手揉了揉眼,复而抬起头来看他,“你和小曼姐高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你为了她打架,打得浑身是伤,在学生处被老师批评,最后还受了处分。后来你们在一起了,晨华学校传得沸沸扬扬,几乎人尽皆知……” “传言怎么能轻易相信?”林溪打断我的话,无奈地摇了摇头,“再说,一一,我不是跟你说过吗?谣言止于智者。” “你说,我手中也有你的把柄了。”我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试图从他的眸光中看出些端倪,却是徒劳无功,可我还是一瞬不瞬地盯着他,“你还说,不许我告诉别人,不许我告诉爸妈,也不许我告诉陈阿姨和林叔叔。” 可现在你跟我说,你们从来都没有在一起过? 林溪怔怔地看我半晌,突然便笑了,那抹笑极其苍茫,透着些恍惚与恍然大悟,还有几分遗恨。我听到他带着苦笑的声音,“原来是这样。” 事实便是如此,原来就是这样。我记忆力虽不是很好,这件事,我却记得一清二楚。可是林溪,你今日这样,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突然觉得十分疲惫,我爱的人不爱我,这原也没有什么。我一直知道他不爱我,也从来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可是为什么他有了自己的佳人,却还要这样逗弄我? “我们回去吧。”我钝钝出声,抬步就往回走。林溪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臂。 “一一。”我听到他这样喊。 我没有回头看他,也没有继续迈开步子往前走。他不出声,我便只好先开口,“我有些累了,回去吧!” 他却没有松手。 我终于测过脸来看他,却见他凝眉敛目,面带哀色。他的声音略有些凄凉,“我一直不知道你原来……” “当初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我问过你是真的还是假的,你从没有否认过。”我眨了眨眼,突然笑了,“走吧,林溪,现在追究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你有小曼姐,我有……” “我没有!”林溪手上的力气蓦然加重,我的手臂有些疼。“我是没有否认,但也从来没有肯定过。我是不允许你告诉别人,可是一一,既然不是真的,又何必告诉别人?” 既然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你的意思是,”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个时候,那个传言是假的?” 林溪点头,没有做声。我却禁不住笑了,“林溪,当初我年龄小,不懂事,可是不是空穴不来风……更何况,你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些流言,或者说,这些流言,其实都是你默认了的,对不对?” 林溪沉默。我想这又是默认了,抬起步子就开始往回走。没料到他手上蓦地一用力,微微一带,便将我带进了他的怀里。 “一一,”他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短短的两个字,却分明包含着无尽的痛楚与哀伤,我从来不曾见过这样的林溪,一时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却听他在我头顶继续开口,“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当初我的确是……我不只默认了,甚至光明正大地承认了。可是一一,那不过是个面子工程而已,做不得真。” “什……什么意思?”我的舌头有些不听使唤。 “当时小曼……”我屏气凝神,静静地等着他说下去。那个传遍晨华学校的流言,那个我一直想要了解透彻的八卦,而今,总算是能够水落石出了。但林溪仿佛是突然之间陷入了沉思之中,良久都没有出声,过了许久,他才叹了口气,“这件事情关乎小曼的**,说来话长,我以后再慢慢跟你说。总之我从来都没有跟小曼在一起过,你不必再……你那时候笑嘻嘻地去问我是不是早恋了,我只当你是在看热闹,唯恐你一回家就搞得人尽皆知,这才威胁你不让你说出去,没想到……现在,一一,你知道了,我喜欢你,我从小到大一直喜欢你,现在我问你,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我愿意,我一直愿意,很愿意很愿意。但是愿意却又能怎么样呢? 我身体一僵,“我有男朋友了。” 然后我就感觉到,林溪的身子,也在顷刻间冻结在原地,又冷又硬,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开口,“你喜欢他吗?” “我……” “不喜欢,对不对?”林溪把手臂拿开,而后轻轻抓着我的肩膀,“一一,我不逼你,你好好问问自己,你真的喜欢他吗?” 我看看林溪那有些冷峻的下巴,终于把目光落进他的眼睛里。我想若是没有来云南的这番经历,我应该不久之后就会跟徐阳结婚。我也许不爱他,但是既然得不到爱情,嫁给谁也都是一样的。徐阳性子好,待我也好,而我也能知恩图报,好好地待他。能够与他和和美美地过一辈子,彼此相安无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事情为什么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 眼前的人目光专注,带着些小心翼翼。我突然间想起在车上时他的温柔相待,想起以前的种种一切。就是这个人,陪着我度过了无数个日日月月,看着我一路跌跌撞撞,给我教训,陪我疗伤。我喜欢的人,本来就是他啊! 而我喜欢的人,现在,说他喜欢我。 我的世界突然间天旋地转,我分不清楚海和天,分不清楚云和山,分不清楚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是非与善恶,整个世界一片影影绰绰,唯有面前的这个人格外清晰。 “林溪——”我看着他眸中明灭不定的光芒,突然就忍不住落下泪来,这是我喜欢的人,这是我从小到大一直喜欢的人,我想要跟他在一起,长长久久地在一起。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老天要这样捉弄我?我终于忍不住质问他,“你既然喜欢我,为什么总凶我?既然跟小曼姐没有关系,又为什么一直让我误会你们在一起?我去相亲,你为什么不拦着?你怎么能在这个时候跟我说你喜欢我,怎么能……” “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林溪把我抱在怀里,任我怎样挣扎捶打都没有松手。他低头吻了吻我的额头,低声诱哄,“不哭了啊,都是我的错。” “现在我成了别人的女朋友了……”我在他怀里哭得几乎呼天抢地,丝毫没有收住势头的余地,“林溪,你让我怎么办……” “没关系,一一,交给我,”林溪轻抚着我的背,重复着,“好了好了,不哭了啊,都交给我,我来解决就好,你什么都不用想,都交给我……” “可是徐阳他……他……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乖,什么都别想,我来解决。” “我……我不能对不起徐阳……” “是我的错,你没有对不起谁……你不爱他,还一直拖着他,那才是真正的对不起他。” “我……” “更何况,”林溪扶着我的肩将我支起来,看着我的脸郑重其事道,“一一,现在误会都已经解开了,你还能若无其事地跟他在一起吗?” 我被他一噎,看着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愈发觉得心里堵得要命。双唇颤抖了许久这才终于咬着牙发出声来,“林溪你……你混蛋!”   ☆、第45章 山一程又水一程 林溪出奇的好脾气,我要打他,他便不躲不闪任由我打。我要骂他,他便温顺乖巧任由我骂。后来我没有力气了,便只能蹲在地上看着那模糊的尘土抽抽噎噎。 我不知道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究竟怪谁,可是一想到竟然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误会让我们陷入这样的境地,心里便难受的要命。我喜欢的人好不容易向我告白了,我该高兴才是,可是此时此地,已经答应了跟徐阳在一起的我,又如何能高兴得起来? 我从来没有哪一刻比此时更加气恼自己,从来没有哪一刻比此时更气恼林溪。如果我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小曼姐,心里尽管难过,至少不会觉得遗恨,可是现在,他却告诉我,我所以为的一切都不过是误会一场,我爱的是他,他爱的是我,可是我们竟然就因为那样一个乌龙的误会生生错过。 林溪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我也曾经想过要向你告白,可是每一次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是我太优柔寡断,是我太谨慎小心,是我的错……” 可是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我心里仿佛有无数只蜘蛛在争先恐后地盘丝结网,蛛网交错相织,将我的心缠得密不透风、暗无天日,我找不到出口在哪里,只是不停地伸手去拔脚边的草,翠绿的汁液与浓厚的黄土掺杂在一起,不一会儿便把我的手指弄得色彩斑斓。然而我却看不清楚,眼里的泪水止不住地往外淌,周遭的一切都是混沌一片。 林溪伸出左手笨拙地帮我擦着眼泪,低声诱哄,“好了一一,你不要哭,我不逼你。我们先去洗把脸,以后再说,嗯?” 我却没有抬头看他。我觉得我要疯掉了,我想和林溪在一起,这个我喜欢了这么久的人,我做梦都想跟他在一起,可是怎么办,我已经有了徐阳,他那么好,我怎么能这样不负责任地伤害他?我的心里恐慌地厉害,突然站起身来就要走开,林溪正蹲在我的身侧,我猛地直起身子来,立即便撞上了他的下巴。额头有点疼,却突然间让我清醒了一些,我透过眼眶里的泪水愣了半晌,倏忽便撒腿跑开。 我听到林溪慌乱的声音,“一一!” 可我却没有停下脚步。我不想面对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与他之间的这段感情纠葛。他刚伤了腿,追不上我的,我只要拼命往前跑,就可以摆脱他! 他的声音却越来越近,我的视野却越来越暗。我想我是起得太猛,没有关系的,一会儿就会好的。可是我的视野还没有来得及明亮起来,却觉得脚下一滑,身子一歪,就倒了下去。山里的路上各种大小的沙石数不胜数,我跑得匆忙而又急切,这一摔,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天昏地暗。矮坡并不险峻,我便如被狗追那日一般滚了下去,就这样滚下去也好,再也不用想这些恼人的事情了。我突然有些释然。 可是我终究没有这样滚下去,抱着我的怀抱温暖有力,我的头顶处有着急促的喘息。我听到林溪慌乱的声音,“一一!你怎么样?” 我睁开双眼,便看到林溪眉头紧锁地将我看着,他的手臂温热有力,温厚的手掌紧紧地抓着我的胳膊,我甚至觉得有些疼。我突然有些搞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呆怔着将他望着。 林溪双唇紧抿,咬着牙将我扶起,我看到他的目光在我身上流连许久,似是确定我没事,这才微微舒展了眉头。可是不过片刻,他的周身便冷凝了起来,“这样的地方也是说跑就跑的?不过多大点事,你就连命都不顾了?” “我哪有?”我下意识反驳出声。我只是没想好怎么面对你而已,我这么怕死,怎么会因为这么点事就不顾自己的性命?林溪握着我的手臂的手渐渐收紧,我只觉得疼得厉害,终于甩了甩胳膊示意他放开。 他手上力气松了许多,却依旧没有放开。待过了半晌,他终于放手,仿佛自言自语一般,轻道,“我说了不逼你,你又何必……我又不是什么毒蛇猛兽,你至于逃得这么快吗?” 我低下头去,没有做声,周围一片静默,良久我才听到他的声音,透着些无奈与决然,“好了,一一,我明白了。”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明白了什么,就见他自嘲而又凄然般地笑了笑,“今天是我唐突了,你不要放在心上。就当我发烧了说的胡话,你就当笑话听一听,回去以后,依旧跟徐阳继续你们的美好未来,我绝对不再掺和进去。” “林溪你——”我蓦地抬起头来,咬着唇颤抖了许久,这才终于接下去,“你就是一个混蛋!” “对!我就是一个混蛋,要不然也不至于……”他惨然一笑,突然伸出左手去拉我,“走吧,一一,回去吧,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你不要怕我。今天的事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以后……我们还和以前一样。” 我突然无可遏制地扬起手来,他怎么能这样?!怎么能在跟我说了这么多之后,突然就这样若无其事地放手?!当作玩笑话……明明是这么正经的告白,他竟然让我当他在开玩笑,可是这怎么可能是在开玩笑?!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里带着一种毅然决然的绝望,我突然下不去手来,只是哆嗦地看了他半晌,这才道,“林溪你就是一个懦夫!” 林溪沉默无语,神色极为黯然。我愈发气结,忍不住使了力气甩去他落在我胳膊上的手,愤愤出声,“我跑了,你就不能把我追回来?!你这样说放手就放手,觉得很潇洒么?” 林溪的眸光骤然放亮,看了我半晌才欣喜地开口,“一一你的意思是……” 眼前的林溪比我认识的林溪要痴傻得多,我有些不认识他。我摇了摇头,就要转身离开,却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臂。他手上微微使力,一把将我带进他的怀里,我听到他胸膛的心跳声,极为有力。 “好,我来把你追回来,”林溪单手抱着我,声音透着十足的欣喜,“一一你别哭,我来把你追回来……” 他的声音柔和得紧,简直带着些蛊惑的感觉。我呆怔了半晌才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些什么,一时百感交集,不知该如何是好。 良久,我听到林溪的声音,“一一,等回去之后,我们找个时间去龙王庙里拜拜龙王吧!” 冷不防听他这么说,我有些懵,“嗯?” “你这动不动就哭的习惯可真是不好,你看红楼梦里的林黛玉……”他说着,突然顿了一下,这才继续道,“你本该像史湘云,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这样才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林黛玉的风格不好,也不适合你。” 我抬眼看他,微微拧眉,“你嫌弃我?” “怎么会?”他矢口否认,“我是看你泪流得太多,怕伤身体。” 他很少这样直接地表达对我的关心,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半晌才撇撇嘴,“还不都是你害的……” “嗯,都是我害的,是我不好,”林溪好脾气地刮了刮我的鼻尖,有些宠溺地笑了笑,“以后,我再不害你了,再不惹你哭了,嗯?” “嗯,”我想想自己曾经为他神伤的那几次,瓮声瓮气地问道,“你说话算数?” “当然算数。” 我抬头看着他那张好看的脸,正想开口,就被他拉住了手。他掌心温热,拉着我的力度不重,却也坚实有力。我看到他宠溺地笑了笑,“走,我们去河边洗把脸,瞧你哭的,跟大花猫似的。回头给人看到了,都以为我欺负你……” 我眉毛一挑,反驳道,“本来就是你欺负我。”说罢,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处于怎样的境地,便狠狠地甩了甩自己的手,故意冷声道,“你放开,我还没有答应你。” 许是我的动作幅度太大,一不小心撞上了受伤的右手,他的面色突然间苍白起来,豆大的汗珠仿佛在顷刻间爬上了他的额头,那拧作一团的眉头看得我的五脏六腑都疼了起来。我赶紧凑近了搀扶着他,“林溪你怎么了?我刚打着你伤处了?” 他摇了摇头,几乎是呲牙咧嘴地朝我笑了笑,罢了却抬了抬自己的右手,有气无力道,“一一你乖一点,我缓一缓。” 我这才注意到他那包扎着的右手,之前一直低着头做鸵鸟,所以没有注意,现下一看,才发现他手上的白纱布已经变得灰蒙蒙一片,在一片灰雾之下还盖着几处晕红的鲜血,想是刚才来救我的时候伤着了。现下又被我发了狠力一撞,也不知里面情况怎么样。我突然开始后悔自己的任性,是的,我想跟他在一起,哪怕毁天灭地,我都想跟他在一起。可我为什么要让他痛苦让他难过呢?他痛一毫,我就痛一分,我恨不得替他痛!我宁愿伤了自己都不愿意伤了他,可是现在,我又在做什么呢? “林溪,你还好吗?很疼吗?” 没有人回答。他的额上依旧在源源不断地冒着汗珠,紧锁着的眉头没有一丝的放松,分明已是疼极。 我突然害怕得厉害,凑近了抱住他,慌乱道,“林溪你别吓我,很疼吗?是我不好,我不应该打你的……你等着,我去找苏晴,去找医生……” 可是林溪却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怎么都不松开,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睁开眼睛抬起头来看我,他的神色依旧苍白,却是带了些血色,我看到他在唇角扯出一抹笑来,“傻丫头,这是苦肉计,你怎么这么好骗?走吧,我们洗把脸回家,别让苏晴担心,嗯?” 苦肉计……么? 我心里一噎,再也不去看他,自顾自地走到河边洗了把脸。山涧溪流清澈凉爽,沁凉的河水扑在脸上,不一会儿便让我觉得清醒了不少。 那天回去的时候,夕阳正在不情不愿地往山下爬。苏晴看着我俩一个个灰头土脸的样子,什么也没有问,只是看着林溪伤着的右手皱着眉头,“怎么弄成这样了?” 我无意识地绞着自己的衣角,不自在地张口道,“苏晴,医药箱在哪里?” 待给林溪重新消毒上药包扎好,天色早已暗了,我们围在一起吃了饭,相对无言。 气氛……是有些尴尬的,可是谁也没有打破这层尴尬。直到晚上洗漱好了躺在床上,苏晴才开口问我,“你和林溪……今天发生了什么?” 我心里正是烦闷而无处发泄,听苏晴这么一问,立即便如倒豆子一般把一切都倒了出来。 最后,我还颇是文艺地总结了一句,“想想这个世界真是玄幻,觉得亲密无间时偏偏隔阂如山,以为要分道扬镳了,却又突然百川归海、殊途同归了。” 苏晴闻言笑了笑,纤手一指,就戳到了我的脑门上,“别跟我拽成语,你俩原本就该是一对,哪里来的这么多歪理?!” “哪有!”我不好意思地撇撇嘴,想到徐阳,心里到底还是不安,忍不住嘟囔道,“苏晴,我现在心里真的乱得很。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这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可是我是有男朋友的人啊……我这样始乱终弃,对徐阳来说……你说我该怎么办?我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一切,事情怎么就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苏晴似是怔了许久,这才轻笑出声来,“傻瓜,男女朋友分分合合本就是常事,又没有规定成了男女朋友之后就一定得在一起……” 苏晴说话的时候明明带着笑,可是我却从中看出了些凄惨的味道,我突然想到了陈晓曦和霍明远,心里顿时一慌,急忙去扯苏晴的袖子,“苏晴……” 苏晴却一把反握住了我的手,眸子里的笑意坚定却毫不凄惨,“是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未必就不幸福,可是一一,既然能够鱼和熊掌兼得,又为什么要拒绝呢?更何况,也许这样,对于徐阳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娶了一个心里有别人的人,无论如何,都是很痛苦的。” 我点了点头,没有做声。 “我不了解你说的徐阳,也不能说很了解林溪。但我总觉得,你和林溪更合适一点。就拿你这次来云南的事说……两个人在一起,是要相互包容,这样才能和睦长久。可是在这个世界上,能遇到一个能为自己奋不顾身的人太难了,能遇到一个自己爱得死心塌地而对方又能为自己肝脑涂地的人太难了。遇不上或是得不到的时候,我们才会退而求其次,可是既然遇上了,既然是可以得到的,一一,你说,为什么要将其拒之千里呢?” 夜色很深,寂静辽远。不知聊了多久,苏晴突然轻笑着开口,“这下你就不用遗憾了,等你结婚的时候,我就去给你作伴娘。” 良久,我才出声应道,“那我一定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早在以前读书的时候,我们便嚷着要去当对方的伴娘,那时候总说,谁结婚迟,谁就要去给对方做伴娘。那时候我看着苏晴和霍明远恩恩爱爱,总是很伤感自己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势必要比苏晴结婚得晚。为了安慰我,霍明远曾经答应过我,到时候要给我包一个大大的红包。苏晴也笑着向我承诺,“没关系的,一一,到时候我可以让我的孩子去给你做花童,也是一样的。” 没想到,上天给我们开了个这么大的玩笑。 我犹自沉浸在对霍明远的伤怀之中,便听到苏晴温柔的声音,“等到四五年之后,也许你已经有了一双儿女,正好可以去给我做花童。” 我笑了笑,闭上了眼睛,“嗯。” 两天后,我和林溪辞别了苏晴,一起踏上了我们的彩云之旅。 我不知道林溪总共请了多少天的假,但他说,既然受了那么多苦才来到这个地方,不如痛痛快快玩两天再走。 我自然欣然同意,我早想看看《还珠格格》里面那个美轮美奂、超凡脱俗的大理,听说,苍山横亘在洱海西岸,就像一对情侣在相依相伴。 况且,上关风,下关花,苍山雪,洱海月,本就是风花雪月的好去处。 我们先是到天龙八部影视基地看了看仙女姐姐,下山的时候,在山腰处的园子里赏了许久的花,品了半晌的茶。 那个园子里,种着大片的曼珠沙华。八月份的时候,正是曼珠沙华盛开的好时节。火红火红的一片,有着一种凄美决然的惊艳。 我看着那片迎风摇曳的花,开口问林溪,“你知道吗?曼珠沙华还有一个名字,叫作彼岸花。彼岸花,花开彼岸,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它……代表的是最绝望的爱。” 林溪笑了,“傻丫头,一朵花而已,哪儿来的那么多歪理。它还有一个名字,叫作蒜头草,只是石蒜的一个品种而已,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堂?!” 我被他堵得无话可说,又实在憋闷得紧,只好对他翻了个白眼,埋怨道,“你怎么一点情调也没有……” “说了多少遍了,女孩子家不要老是翻白眼……”林溪似是无奈地笑了笑,牵着我的手,引我向前走,“一一,你一定知道,有一种树,叫英雄树。在盛开的最旺盛、最绚烂的时候,整朵整朵地坠落,像是英雄在迎接死亡,从容不迫,毅然决然。” “嗯。” “可是每年春天到了的时候,它还是会朝气蓬勃地开花,满树通红,像是燃烧的火焰。”林溪握着我的手紧了紧,我抬头看他,他正笑意盈盈地将我望着,“所以说,我们万事万物,都自有自己的一套法则。彼岸花凄美,英雄树壮烈,可它们本身并不绝望,它们活得很好。” 我看着林溪那张明媚的脸,还有异常温柔与认真的神色,突然怔怔地开口道,“算了,你还是不要有情调了!太吓人了……” 话还没说完,头顶便结结实实吃了林溪一记敲。 傍晚时分,我们去了洱海。我早听说那洱海是情侣幽会的绝妙之所,据说那里的月亮格外的亮,在湖面上寂静闪耀,光华流转,甚是好看。我急于看那洱海月,早早央林溪吃了饭,在洱海边上翘首以待。百般想,千般念,万没料到那晚是阴天,月亮羞羞答答,怎么也不肯出来。 也许是我那失落的思绪表现得实在过于明显,林溪安慰我说,“没关系,没有月亮,我们在这里走走也好。” 我实在是想不出走走有什么好,走了一天,早已累了。 似是看出了我的想法,林溪突然指了指一边的游船,笑道,“要不我们去坐船,洱海上还有一艘歌舞船,我们可以到湖中看歌舞。” 我翻了一个白眼,没有理他。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厮一定是故意的!他又不是不知道,我晕船,晕得比晕车都厉害。 “回去吧。”我兴致缺缺。 林溪却没有回应,只是突然间蹲下身子去。 “你干嘛?”我疑惑。 他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说话间带着股视死如归的调调,“上来吧!我背你。” 古人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想我得做个聪明人,兵不厌诈才好。 于是便没有搭理他,神色淡然地径直从他旁边走了过去。 却被他一把抓住。 “你干嘛?!”冷不防吓了一跳,我下意识大叫出声。 “背你啊!”他回答着,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这么紧张干嘛?!怎么?你怕我把你吃了?还是怕我把你卖了?” 我撇撇嘴,说,“那还真说不定。” “我在你心中,就这形象?”林溪语调幽怨,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 考虑到在没有月亮的夜晚,视野总不是太好。我挺直了腰板,使劲地点了点头。 却听林溪轻笑出声,“好了,傻丫头,脚不疼?” “也不是很疼……” “不用我背?” “不用。” “好吧,是我没事找事,瞎操心,”林溪长叹一口气,“想我上次背你的时候,你才上小学,我还是你的邻家哥哥。转眼,你这么大了,竟然嫌弃我背不动你。可怜我操碎了心,好心竟然被当成驴肝肺……” 我正想反悔,就听他接口道,“算了,那我们回去吧!” 我赶紧追上去,“别啊。” “你不是说回去?” “你不是说背我?” “你不是说不用?” “我!我不管,你背我!” “你不是脚不疼?” “有免费的车夫为什么不用?” “哦,车夫不干了。” “你!我不管,你背我!” …… 最后的最后,他还是蹲了下来,把我背在背上,沿着洱海走了许久。 林溪的背很坚实,很温暖。 第二天早上,我们去了苍山。经夏不消的苍山雪,素来是苍山景观中的一绝。我们去的时候,远远望去,山腰上分明苍翠欲滴,山顶,却依然萦云载雪,甚是美丽。 听人说,苍山有着十九峰和十八溪。听说这是自然界最独特的恋爱方式——总有一个失恋者。 对于那十九峰,我倒是没什么兴趣。只是那十八溪,听说,水尽清冽,潭极秀美,其中最具盛名的十八溪之首——清碧溪,素来有“碧溪归来不看水”之称。 我扯扯林溪的袖子,笑道,“走,我们去瞧瞧,究竟是这清碧溪美,还是林溪美?” 林溪难得地没有回嘴,只是笑了笑,非常乖顺地说道,“行,那我们就看看去。” 我对他这样乖顺可人的样子甚是满意,满心欢喜地与他一起跋山涉水,看了那深青色的下潭水,又去看了那鸦青色的中潭水。看过那波光粼粼、清澈见底的下潭水,又看过那飞流直下、飞花点翠的中潭水,林溪终于问我,“怎么样?我俩谁更美?” 我看着他那一脸得意的样子,没忍心打击他,很是委婉地说了句,“高山之水不染尘俗,你嘛,身居闹市,难免风尘味重了些……” 林溪闻言十分危险地眯了眯眼睛,笑里藏刀地问我,“你说,什么味?” 我想了想,很识相地改口道,“男人味。” 他似是十分满意,很是温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发,只是那感觉,像极了在给宠物顺毛。 我突然问他,“林溪,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林叔叔会给你取名叫‘林溪’?” 他的眸光说不出的温柔宠溺,薄唇微启,声音轻似湖中漂浮的羽毛,只是说出的话却极为俗气,“好像是说我五行缺水……” “真俗,还五行缺水,我们家就不看这个!”我故意做出了一副嫌弃的表情,须臾又扬了扬眉,得意笑道,“我这名字,可是有典故的!” “哦?”林溪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抬手捏了捏我的鼻尖,笑道,“什么典故啊?” “你可知道,清代有个词人,叫作纳兰性德的?”虽是问句,我却不等他回应,便自顾自地讲了下去,“他有一首《长相思》,开头就是‘山一程,水一程’。我的名字,就是取自这里。” “山一程,水一程?”林溪重复道。 我得意地将头高高扬起,“对!山一程,水一程。程一一。” “真是一个好名字……”林溪把我揽在怀里,笑道,“既然这样,以后,我们孩子的名字,就交给你了……” “好啊好啊,”我满口应道,却突然间反应过来,不觉羞红了脸,“哪里来的孩子……” “一一,”林溪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等回去之后,我们就结婚吧!” 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前,没有说话。 “一一?”他作势要把我推开,我像一个磁铁一样紧紧抱着他,一动不动。 “我还没有答应你……” “那你现在正好可以考虑考虑。” “你这样的求婚一点诚意都没有。” “那等回去之后,我再补一个给你。” “我……”我顿了顿,“我爸说,要再留我几年。” “嫁给我也是一样的啊,我们可以先不搬出去,楼上楼下都是我们的家,程叔一定同意。” “我……我还小……” “你嫌弃我比你老?” “我们才刚在一起。” “二十多年了,还叫‘刚在一起’?” “……” “结婚之后你就不用去蹭饭了,我天天做好吃的给你。” “……” “我学会了那家店里的红烧狮子头。” “……” “一一,一一你松松手,你就是不同意,也没必要谋杀亲夫啊!” 我闻言手头一松,就被他拉开了距离,他凝神看我许久,笑出声来,“一一,你在害羞?” “才没有呢!”我嘴硬着,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热得要命。 “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脸红什么?” “都说了我没有……”我抬起头来,正想反驳,却被他攫住了双唇。 林溪的薄唇温软,带着清新的薄荷香。 上关风,下关花,苍山雪,洱海月。好一场风花雪月……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这一章好肥有没有 (-^〇^-) 作者菌今天中午午休时梦到被大家骂得狗血喷头,不过醒来全不记得大家骂的什么了(╥╯^╰╥) 嗯,梦都是反的。。。。   ☆、第46章 秋海棠是断肠花 回去之后,我自然是被爸爸狠狠地数落了一通。林溪一本正经地站在旁边,看着我那求助的眼神,半点情都没为我求。 我自然没有机会告诉爸爸,我和林溪在云南发生的事情。 刚回到家那一天,我便接到了徐阳的电话。在电话里,他的话中带着浓重的歉意,说什么都要我出去见他一面,他好当面向我解释。 其实有什么好解释的呢?人在江湖,难免身不由己。况且他身上担负着那么多的人命,而我又算什么? 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们之间的纠葛,又该怎么告诉他我与林溪的纠缠。 我需要一段时间缓冲,需要一段时间,来整理自己的思绪、组织自己的语言。 挂断电话之前,我对着空气点了点头,跟徐阳说,“行,那明天晚上我们老地方见。” 挂掉徐阳的电话之后,我便撑着脑袋双目无神地发呆,就这样回来了,该面对的总要面对,该解决的总要解决,谁也无法逃避。 可是,该怎么面对呢? 我正发愁得将自己的头发扯成了一团鸟巢,就听电话再次响起,我接起来,“喂?” 打电话的来是唐糖,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脆动人”,开门见山地问我,“听说你回来了呀!赶紧过来上班!越早越好!” 我眨了眨眼,“你这万恶的资本家,吃人不吐骨头啊……” 唐糖却在那边笑骂出声来,“呸,程一一,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这一去这么多天,什么夙愿也都了了吧?还不回来接班替替你唐糖姐?” 我立即做小伏低,“好好好,我明天就去。” 临挂电话之前,我突然听到唐糖一声咋呼,“等等!” 我笑了,“又怎么了呀?” “一一,上次我们几个一起吃饭,我不是说看那个小曼眼熟吗?”唐糖说,“你说我见所有的美女都眼熟,一一,这次你可说错了,我是真的见过她。” “嗯?” “我以前在一个咖啡馆看到过她。” A市这么小,擦肩而过在所难免,只是唐糖你这样郑重其事,是在……我点点头,故意拉长了语调,“唐大女侠果真记忆力超群,只是一面之缘,竟也记得如此清楚,小的佩服佩服……” “别贫了。我能对她有印象,现在又能想起来,全是因为……”唐糖说着,突然便戛然而止。我愣了一下,“因为什么?” “我看到她的时候,她跟徐阳在一起。”唐糖的声音透过电流传进我的耳朵里,“徐阳说,他们是校友。” 我点了点头,“嗯,我们都是校友。”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他俩也认识罢了。 不过,也都无关紧要了。 我对着电话那头不经意开口,“你怎么现在突然想起这个?一惊一乍的。” 却听唐糖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前两天我又遇到他俩了,还是在那家咖啡馆。不然我也不会想起来……” 我沉默无言。跑了一个我,又跑了一个林溪,想来他俩是得见一面。而现下情形成了这样,算来他俩倒是有先见之明的。 我正兀自沉思,就听唐糖接着道,“一一,我本来有些担心……不过你们都是校友嘛,见个面吃个饭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你也不要太计较了。” 唐糖的语气十分欢快,带着她独特的搞怪,我却破天荒地没有笑出来,只是回道,“嗯,我不计较。” 末了,又叹了口气,“也不好计较。” 不是说所有事都能计较分明,剪不断理还乱的时候,也许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遵循自己的内心。 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认,从我下意识地骂林溪是懦夫,下意识地说让他把我追回来时,其实,在我的心里,我便已经决定好了。纵使飞蛾扑火,纵使十恶不赦,纵使从此背负骂名永坠地狱,我也已经决定了。 无论徐阳曾经很谁见过面,又做过什么,都无关紧要了。 在云南的时候,林溪说,一切交给他便好,他会处理好一切。我不知道他打算怎样处理,但我想,徐阳这边,总还是得我自己了结。 男人与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方式无非三种,要么是喝酒,要么是打架,要么,就是喝完了再打。无论是哪种,都不如我去好言相商来得简单,毕竟,明明可以和平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还要以粗鲁暴力的方式解决呢? 好吧,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事究竟能不能和平解决。 洗漱好以后,我给林溪发了条短信,说我跟徐阳的事情不用他再操心,让他得了空赶紧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 虽然被狗咬了之后,他的伤口在苏晴那里也得到了及时的处理,疫苗也坚持打着。但是,身体这个东西,丝毫不能大意。 我的短信发出去没多久,他就把电话打了过来。我倚在床头把电话接起,就听他笑道,“那点小伤,再打两次疫苗就好了,哪用得着去检查身体……” “小心驶得万年船嘛!”我不以为然。 “怎么?一一,”他依旧笑着,“你是怕我万一得了狂犬病,拖累了你?” “没有啊,”我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在电话这头装出一副怯生生的样子,可怜兮兮地补充道,“但是,林溪啊,我不想那么早就守寡……” “程一一!”林溪怒了。 我急忙开口,“所以你赶紧去检查一下身体,要是发现哪里有问题了,也好早些治……” “你就这么盼着我生病、盼着我死?”林溪的声音透着股阴阳怪气,让人不自觉地就会想起,他斜挑着桃花眼时那吊儿郎当的模样。 “我哪有!”我反驳道,“我是盼着你健健康康的,所以才劝你去。你怎么那什么什么,不识好人心呢?!” “没事儿,”林溪笑了,“等我们结婚了,做婚检的时候查一下就好了。” “不行!”我严词拒绝,“到时候该做婚检我们再做婚检,现在,你得赶紧去做个全面的检查。” “哈哈!”林溪在那边狂笑不止,我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就听他敛了笑意,郑重其事地跟我说,“一一,我们去做婚检吧!” “我……”我下意识地超门口观望了一眼,压低了声音道,“我爸妈还在气头上呢,我不敢说我们的事。” “要不,我去说?” “不用!”我笑道,“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你好好地去检查一下身体,省得让我一直担心……” “那……徐阳的事情,真的不用我去?” “不用。” …… 第二天白天下了一场雨,到了晚上,街上的人寥寥无几。倒是周围的灯火一如既往地亮着,映在被雨冲刷过的地上,有一种诗意的寂寥。 徐阳早已坐在窗前等我。这是我们最常来的饭店,里面的菜品并不算多,但是特别对我的胃口。 看到徐阳坐在我们惯常坐的那个位置上,脸上却没有以往的温润阳光,我突然便有些怯场。 这个人,我们相遇在十多年前,相识在去年夏天一个并不算明媚的早上。我们之间,也有很多温馨浪漫的回忆,也有很多耐人寻味的点点滴滴。 可是今天,一切就都将画上句点。 原因却只是,我辜负了他。 他的目光落在窗上,似是没有发现我的到来。我呆立许久,终于还是硬着头皮抬腿走上前去,笑着唤了声,“徐阳。” 他猛然回头,似是被吓了一跳。但他的脸色很快便恢复正常,眼里带笑地招呼我,“你已经来了呀!我竟然没有看到……快坐,我去叫人上菜!” 说话的时候,他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窗外,又不着痕迹地把目光收回来。我知道,他是在看我,以前约在这个饭店的时候,他总会先到一会儿,然后坐在这个位置往窗外看,看到我走过来了,就招呼人来上菜。 可是这一次,我心里不安,为了把路走得长些,特地绕了远。 我僵坐在那里,看他满脸是笑地望着我,心里难过的要命。我不爱他,我与他在一起时,从来没有过心动的感觉,虽然他向来温柔,相处起来让人如沐春风。 我可以假装我爱他,我可以骗过自己,也可以骗过他。我们可以结婚,甚至很幸福地在一起,一起培育自己的孩子,一起等时光散去,等到我们两鬓斑白、容颜衰老…… 可是,我有林溪。虽然他向来毒舌,凡事都不肯让我。但是,他是林溪,他是我的林溪啊! 我保持着自己脸上的微笑,目光涣散地扑在徐阳的脸上。他的嘴唇一起一合,说话的时候,神色还不时变了几变。 在他唇畔的笑趋向欢乐的时刻,我终于开了口,“徐阳。” “嗯?”徐阳笑望着我,又在我说话之前弯下腰去,笑道,“之前你不是说想要去看海棠?前些日子我去了趟花卉市场,买了盆秋海棠回来,你看好看吗?” 我看着徐阳把那盆娇嫩的秋海棠放到桌子上,绿叶配红花,正是最美的模样。 听说,秋海棠代表着思念,它还有一个名字,叫作断肠花。 不过我想,徐阳一定不知道。 我讪讪地点点头,说,“嗯,好看。” “待会儿送你回去的时候,帮你搬回家里。虽然花期快过了,但等到明年夏天,一样还会开得这么好看。”徐阳依旧笑望着我,“吃菜吧!都凉了。” 我看着他那言笑晏晏的模样,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明知道迟早要说,却总拖着不说,非要等把他抛上了最高处,再让他瞬间失措,坠落下去。 既然结果已成定局,与其凌迟,不如手起刀落,干净利索。 我这样想着,终于硬着头皮直奔主题,“徐阳,我们分手吧!” 我分明看到,徐阳拿着筷子的手抖了一抖,筷子端头夹着的那粒花生米,在桌子上跳了好长一段圆鼓舞。 徐阳苦笑一声,放下筷子,说道,“你还是不肯原谅我……” 我慌乱摇头,“没有,我没有怪你。” “那你为什么……” “徐阳,”我打断他的话,我胸中憋闷,一定要趁着这“一鼓作气”全说出来才好,我看着他的眼睛,匆忙解释,“不是你的错,是我。你很好,是我太任性。你对我很好,我很感动,也很感激。可是,徐阳,我不爱你,你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教我爱人,我却没有学会。你……你不要再在我的身上浪费时间了,也许你的佳人正在不远处等你……” “一一,”徐阳把手伸过来,覆在我的手上,他看着我,笑里含伤,“我不觉得浪费时间。” “我……”我不敢看他的脸,更不敢看他的眼,只好把头低下,轻声说道,“我爱上别人了。” “林溪?” “你怎么知道?”我惊愕地将头抬起,就见徐阳的唇畔溢出无尽的苦涩与嘲讽。 “所以你不是没有学会,你只是没有学会爱上我而已。”徐阳把手从我手上拿开,说话的时候,语气颇有些林溪惯有的调调,只是不知道究竟是自嘲多一点,还是讽刺多一点。 我心里一痛,张了张口,却只是说了声,“对不起。” 却见徐阳鄙夷地冷哼了一声,目光灼灼地盯着我,说,“对不起……呵,所以这么久了,你只是在玩我而已?” “我没有!”我下意识地否定,“如果没有林溪,我真的是打算好好跟你过一辈子的。可是……” “林溪……”徐阳冷笑,“他可一直都在。” “徐阳……”我张了张口,还想说些什么为自己开脱,却发现早已江郎才尽、无话可说。徐阳说得对,林溪……他一直都在。从一开始,就是我和林溪的错,徐阳一直都是受害者。 我把头深深埋下,什么也说不出口。 时光凝结在那一刻,久久都没有散去。直到沉寂之中徐阳缓缓开口,“你记得吗?我们之前有个三年之约。我说,如果在这三年之内,你爱上了别人,我就放手。” 我抬头,看到徐阳神色如常,唇畔带笑地看着我,“一一,你不用说对不起,你只是在遵守我们的约定而已。” “徐阳……” “我终究还是输给他了……”徐阳叹了口气,苦笑一声,“我以为我步步为营,总还是有些机会,却终究还是输给他了。” “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徐阳看向我,忽而在唇角扯出一抹笑来,“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是我妄求。你放心,我……我也不是非你不可。” 我只错愕地看向他,不及开口,便听到他道,“一一,我祝你们幸福。” 他伸手与我相握,整个人如同阳春三月的柳,温润无害、清新讨喜。就仿佛之前那个冷嘲热讽、恶语相向的人不是他一样。 我看着这剧情出人意料的大反转,愣了一下才进入状态来,“你也是,徐阳。你一定会找到一个懂你、爱你的人,她一定比我好很多。你们一定能幸福。” “借你吉言,”徐阳淡淡一笑,目光落在那盆秋海棠上,“这盆秋海棠,待会儿还是给你送家里去。就当,是我们的分手礼。” 原来,你知道秋海棠的寓意……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我总担心会被打…… 徐阳:你是想……我帮你求求情? 作者菌忙不迭点头,待抬起头来,徐阳早已翩然离去。 空气里只回荡着他淡淡的叹息:其实我也想打你…… 作者菌:……   ☆、第47章 风不定而人初静 那天回去之后,徐阳帮我把花搬到楼上,没有进门就转身要走。适逢妈妈从房里出来,看到他便招呼道,“小徐来了,怎么不进屋坐坐呢?” 我正尴尬地想去扯妈妈的衣角,就见徐阳回头对我妈妈得体地笑笑,说,“不了阿姨,我回去有些事情要处理,改天再来拜访您。” 于是妈妈微笑着与他告别,又别有深意地看了看那盆秋海棠,问我,“小徐送的?” 我怏怏地点点头,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见妈妈玉手一指,道,“那搬你屋里去吧!” 于是我只好把它搬到自己屋里去。 刚把花盆放下没多久,电话就响了。我接起来,是林溪。 “回来了?”林溪的声音不疾不徐,听不出什么情绪。 “嗯,刚到家。”我把自己摔在床上,感觉出去吃了顿饭,跟打了一场大仗似的,差点筋疲力尽。 “听瑾姨说,徐阳送了你一盆花?” “嗯。” “你还搬到你自己屋里去了?” “嗯,”察觉到他语气不对,我又急忙解释道,“是妈妈让我搬的!” “乖,放阳台上去。”林溪口气软了下来,听着都顺耳许多。 于是我乖乖妥协, “好。” 电话那头,林溪分明笑了。 “林溪,”我缓缓开口,把每个字都咬得重重的,“徐阳那边……我已经解决好了。” 良久,我听到他的声音,依旧不疾不徐,不温不火, “好。” “他真的……是个好人。” “嗯。” 所以,林溪,我们两人联手,伤害了一个极好的人。我们一定要幸福,要很幸福很幸福,才对得起今天的肆意妄为。 “林溪,”半晌之后,我笑着开口,“从今以后,你要对我好一点。” 林溪轻笑出声, “我对你还不好吗?” 我想了想,终于改口,“算了,还是我对你好一点吧!” “傻丫头……” 挂断电话,我恹恹地躺在床上,看着那盆秋海棠,心思几转,愁肠百结。 伤人一千,自损八百,这话说得果真不假。 这个阳光般的男人,迎着朝阳走进了我的世界,却终归是伴着月华退场了。但愿他能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对着那盆海棠发了许久的呆,终于站起身来,到浴室去洗了个澡。 明天,会更好。 第二天早上出门前,我习惯性地看了一下手机。有一条短信,来自林溪。 记得把花搬到阳台上 精炼简短,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 我这才想起,昨晚泡了个澡就睡觉了,竟把这茬给忘了。 于是立即转身回去,把那盆秋海棠搬到了阳台上。 阳台上阳光正好,洒在那盆孤零零的秋海棠上,不知怎么呈现出一种极为萧索的美。 我告诉了唐糖这些日子发生的种种事情,也向她坦白了我与徐阳分手的事实。 我以为,她就算不会立即炸毛,以她那独一无二的嗓门把我从里到外臭骂一顿,至少也会表示一下惊愕与惋惜,依着她以往对徐阳的态度,总是要为他说上一大车的好话让我回头是岸才是。却不曾想,在我小心翼翼向她讲述的时候,她的脸色非常精彩地上演了一出哑剧,最后却平静地拍着我的肩膀,道了声,“这样也好。” 这处事风格实在太不像唐糖,我有些不敢相信。 却在发愣的时候听她叹气,“你的心思本来就不在徐阳身上,早点分了也好。” 闻言,我垂下头来,在心里暗自自责——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小心翼翼,终究还是祸害了这么一大好青年。 唐糖在我的肩膀上大拍一下,笑得两眼冒光,“嫁给林溪多好啊!别的不说,这基因可是万里挑一的啊,以后生个孩子,再也不用担心需要去整容的问题了……” 我突然发现我跟她谈这件事情就是一件天大的错误……浪子回头金不换,不如早些收手。 于是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道,“还是赶紧给自己找个好人家嫁了吧!”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一直没有敢告诉爸妈这件事情,他们似乎很喜欢徐阳,当然,也很喜欢林溪。 但是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女儿如此三心二意,竟然在第一段恋情中就如此明目张胆甚至大张旗鼓地……额,劈腿,不行,后果太可怕,我想都不敢想。 林溪对于我的逃避甚是不以未然,几次三番怂恿我回去坦白,却都被我以这样那样的理由给挡了回去。 刚刚挨了一顿骂,可别再去讨上一顿打。 虽然记忆中,爸爸似乎不曾对我动过手。 因为我一直没敢跟爸妈说我们的事,我跟林溪的恋情也迟迟没有摊到桌面上来。好在以前我们就交往甚密,又一起在云南走了一趟回来,常常待在一处,倒也没人起疑。 只是这种明目张胆地偷偷摸摸的感觉,真是新奇又让人沉迷。 林溪拗不过我,终于听我的话,到医院去做了一个全面的检查。 检查结果很好,我很是欢喜。 我们的日子过得甚是甜蜜。林溪虽然还跟以前一样,时不时地会挖苦我、作弄我,却在我这里不知如何自动翻译成了甜言蜜语。以前所谓的冷嘲热讽,而今,却都成了情侣之间的打情骂俏。 我不由惋惜,如果早知道林溪表达感情的方式如此诡异,我何必那般暗自伤心?!这一年又一年的,多少脑细胞含冤而死,又有多少眼泪滚滚付之东流去,实在是悔之不及。 我们的甜蜜时光在某天晚上戛然而止,那天晚上我在林溪家里蹭完饭之后,就一本正经地在林溪房里跟他谈天。 林溪说,他要去美国出差,上次临时起意去云南,他放弃了一个很好的机会,这一次,无论如何,都得好好大干一场。 我很是小鸟依人地依在他的怀里,问他,“要去多久?” “现在还不能确定,也许几天就回来了,也许,要大半个月。” 我觉得我们正处在热恋期,实在是不想跟他远隔天涯这么久,后来觉得自己这样实在是有些小家子气,只好故作大方地说了句,“没关系,你去吧!我们来日方长……”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到林溪的身体突然有些僵。只是待我疑惑地抬头望向他的时候,他的目光温柔绵长,唇畔带着促狭的笑,“怎么,你舍不得我?” “哪有!”我把头一扬,有意把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一心掩饰我内里的心虚。 可是,看着他那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的眼睛,我突然便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把头埋在他怀里,“我找个时间跟我爸妈说我们的事情,等你回来……” “一一,”林溪在我头顶开口,“等我回来,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告诉他们。你现在……先不要说。” 我疑惑地想要抬头看他,却被他紧紧地抱在怀里,他的手轻轻地抚在我的头发上,时不时地亲吻我的额头。 “林溪……”我挣扎了一下,“你不是一直想让我……” “乖,别动,”林溪把我的头轻轻地按在他的怀里,言语轻柔,让人沉溺,“明天就要走了,让我多抱一会儿……” 于是我紧了紧手臂,顺从地依偎在他怀里,享受着这一时的安稳静谧。 良久,我终于开口,“明天几点的飞机?” “早上六点。” “你等等我,”我终于抬头望他,“我去送你。” “不用了,”林溪笑了,再开口时,又是带着些讽刺的味道,“就你这体质,也好意思去送人?还是乖乖地待在家里,别跟我添乱了……” 我正想反驳,就见他脸色一转,哀怨地叹道,“况且,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别到了机场,你又舍不得让我走了……” “我才不会!”我故作不屑地看了他一眼,“就算是舍不得走,那也是你才对,我才不会呢!” 林溪深深地将我望着,神色不知为何有些哀伤,在我正想出声询问的时候,他缓缓地开了口,“是啊,我舍不得走。” 于是我愣在原地,呆若木鸡。 事实证明,林溪一走煽情文艺风,我便会血溅当场。一方面,是因为他气场太强,我驾驭不了。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他平时实在是太过吊儿郎当。画风突然天旋地转,任谁都得晕头转向、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那……我就不去了,”良久,我终于讪讪开口,“你路上小心。” “嗯。” “等你……”我红着脸不敢看他,“等你回来,我们找个好日子,把事办了吧!到时候,就让苏晴回来给我作伴娘。” 然后,我们生个像你一样英俊聪明的孩子,给苏晴作花童去…… 那夜我回去之后,良久都没有睡着。 一想到过不多久就会跟林溪结婚,然后朝夕相伴,白头到老,我就两眼冒泡泡。这一冒泡不要紧,我的整个世界全部都是对美好未来的想象,压根无暇顾及林溪跟我说了什么…… 我把被子蒙在头上,长叹一口气——林溪到怎么说来着? 程一一,你怎么这么没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某篇文下看到一个路人甲说,在晋江评论少说明文笔不好,可素大家一般不都是评的剧情么。。。。   ☆、第48章 双喜字与并蒂莲 林溪走的那天早上,我早早地换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给他发消息。 “几点出门?” 两分钟后,他回我,“说了不用你送。” “我不送。”我把信息发过去,又补了一句,“我就问问。” “待会儿。” 我盯着手机愣了一会儿,不知道他所谓的“待会儿”是待多久一会儿。索性把门打开,站在门口等着。 过了一会儿,楼下门响了,我利落地把毛巾搭在脖颈上,佯装随意地跑下楼去。 果不其然,还没出楼梯,我便“偶遇”了林溪。我冲他笑笑,故作惊讶道,“呀!真巧,竟然在这里碰到你了,你这就要走了呀?” 我看到林溪脸上的表情很是无奈,他哭笑不得地看着我,回应道,“是啊,好巧,你今天跑步的时间挺早啊!” 我脸上一红,“还好吧。” “嗯,”林溪一脸玩味地看看窗外,又看看我,笑道,“是还好。” 我看着那伸手不见五指的窗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道,“我觉得最近有些长肉了,要加大自己的运动量。所以先跑半个小时楼梯,再出去跑步。” 林溪闻言伸出手来捏了捏我的脸,笑道,“好像是胖了点。” 我眉头一皱,一把拍掉他的手,“哪里胖了?!” 话说出来便有些后悔,程一一啊程一一,你犯得着这样……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 我看着林溪脸上那意味不明的笑,终于尴尬地打算逃跑,“我去跑步,啊不!去跑楼梯……那个,你路上小心,出差愉快!” 说完便转身开始下楼。心里暗自思忖,不出五步,林溪一定会叫我…… 果然,下了三个阶梯后,我听到林溪的声音,“一一!”。 我回头,实在无法掩住脸上的笑意,“什么事?” “这一次出差,我……我跟小曼一起去。” 我面色一僵,但一想到林溪在云南的时候跟我说过的话,便立即释然。虽然他终归还是没有告诉我当初他跟小曼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我想,对已经过去的事情耿耿于怀终归不是什么明智之举,更何况林溪何曾真正骗过我,我总要相信他。于是我笑意盈盈地应了声,“嗯,好啊。” 说完,我有些羞赧地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尖,低声嘟囔道,“你不用跟我说的。” 我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盯到脖子都有些累了,也没听到林溪开口。按说这时本就应该“此处无声胜有声”才对,但是清晨的楼梯里有些清冷,我们两个一不说话,突然便有些静谧得可怕。良久,我终于掌不住抬头看他,便见他眼睛一挑,笑道,“这不是怕你吃醋……” “我才不会呢!”我微微朝他翻了一个白眼,见他还在笑,便抬脚“蹭蹭蹭”地跑到他面前,迎着楼梯间的灯光看他,“不过林溪,你这桃花眼可能真的很招蜂引蝶哎,要不……” 我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林溪攫住了双唇。他不复以往的温柔舔舐,唇舌之间,带着股明显的毁天灭地的势头。 终于,他放开我,将我拥在他的怀里。我犹自气喘吁吁,便听到他在我头顶喃喃开口,他说,“一一,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我回来带给你。” 我还没缓过神来,便听他道,“算了,到时候我自己看着办吧!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然后我便一个人呆立在那里,满脸通红地回味那一段绵长深沉的吻。 直到天色渐渐泛白,直到朝霞铺了满天,直到时间快步离去,已经是时候出发去上班…… 林溪走了之后,还是时不时地会给我打电话。我几次三番跟他提起,想要告诉爸妈我们的事情。却都被他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拒绝。 我暗自叹息,果真,风水总喜欢轮流着转。早知道如此,我该听他的话,早点招了的…… 不过我又喜滋滋地想起,他之前好像答应过我,要给我一个浪漫的求婚? 我也问过他,工作是否顺利,要多久才能回来。却总是得不到确切的答复。林溪说,他手头这个项目比较复杂,虽然他在努力,但是,一切都说不准。 他说,“一一,说不准的事情,我不能承诺给你。” 我心里暗暗一叹,林溪,你也太认真了吧…… 我拿着我跟林溪的生辰八字,到唐糖常去的那个先生那里,求了最邻近、最吉祥的结婚时间。说实在的,对于这些神神鬼鬼、玄乎其玄的东西,我向来有些嗤之以鼻。但一落在自己身上,又总免不得拿出一种“小心驶得万年船”的态势来。况且,像这种带着些民俗风味的传统,我总想全部在自己身上试上一试,不管是否有用,起码乐在其中。 那个先生长得慈眉善目,留着长长的花白胡子,脸上调皮的皱纹里任性地堆在一起,似乎藏满了智慧的样子。他盯着我看了许久,看看我俩的生辰八字,闭眼凝神,掐指一算,说我俩乃是天造一对、地设一双。听他的意思,这天赐良缘实在是得之不易,千万不能轻易错过,一旦错过,就算回眸千万次,扭断了脖子,也再也找不到这么合适、这么好的了。 先生说,如果今年就想结婚,那就订在两个月后,良月初二,保证我们以后和和美美,白头到老。 闻言我笑得眉眼弯弯,不管先生说的是真是假、有没有科学依据,我都愿意奉为真理。 晚上的时候,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林溪。他在电话那头静默很久,终于轻笑着开口,“一一,你这么急着嫁给我?” 我在电话这头偷偷点了点头,如果结婚对象是你,我当然着急。 但鉴于女士在婚事、□□上都应该矜持一点,我就很是矜持委婉而含蓄地说了声,“其实也不是很急。” 那晚我跟林溪还没有说上几句话,林溪就被小曼姐叫了过去,说是临时有个电话会议,让他赶紧准备准备。 为了打发没有林溪时的孤独时光,我去买了大红色的纸,边想着他,边憧憬我们的美好未来,边仔细地描边剪纸。有时候刻着刻着走了神,会一不小心多刻下一大块来,然后整张纸就此报废,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一切功亏一篑。 可纵是如此,我还是每晚都会坐在案前好好地剪,并乐此不疲。做出成品之后,就仔细地放在匣子里,上了锁,以免被妈妈发现。 我剪了大红的双喜字,还有比翼齐飞的鸟。 我还在想,过段时日,要给林溪绣上一株并蒂莲。花开并蒂,并蒂是“一”,二木为“林”,就是我和林溪…… 林溪这一去,就是大半个月。听说他要回来的消息的时候,我正在店里跟念念她们串珠子。在电话里听他说第二天就要回来,我一激动,把珠子撒落了一地。 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照这个算法,我与他已经半个月没见,算来,其实已经分别了半辈子。 人的一生,也就两个半辈子啊! 我越想越觉得情难自禁,恨不得马上跑回家去与他相见。后来才突然意识到,他第二天才回来,我就是快马加鞭,立马奔回家里,也是白忙活一次、空欢喜一场。 思及此,我也只好怏怏地坐下,陪着念念她们继续串珠子…… 也许是我这一连串的肢体动作与心理活动都太过激烈,念念她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地将我望着,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我终于察觉出了周围气氛的怪异,故意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假装诧异道,“怎么?你们在比谁的眼睛大吗?” 说完,不等她们反应,换上一副大Boss的表情,冷冷道,“我手滑,把珠子撒了,你们怎么也不帮忙捡一下?” 念念她们如梦初醒,急忙弯下腰去捡珠子。 而我,就在她们弯腰捡珠子的时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幸好糊弄过去了,不然被这帮小孩给看了笑话,实在是……太丢脸了。 为了防止我空降在机场,林溪死活没告诉我他具体的时间安排,只是一再叮嘱我说,等他回来,天一定已经黑了,让我白日里安心工作,等他到家收拾一下,就给我打电话。 我满心期待,第二天在手工店里的时候,就时不时地看手机,等他的消息,等着天黑。等着下班,去与他相见。 我还在闲暇的时候仔细地化了个妆,不浓不淡,想来林溪应该会喜欢…… 那天,时光老人老赖着不走,我盼啊盼啊,没盼到林溪的电话,却终于盼来了太阳的退场。我跟念念她们交代一番之后就回了家,从林溪家门口经过的时候,一冲动,差点伸手去敲门。 还好还好,后来忍住了。女孩子,要矜持,等林溪的电话吧!也许他回来太累,还要休息一下…… 吃晚饭的时候,林溪终于给我发来了消息,说他已经回来,给我带了礼物,让我吃完饭过去拿。 我迅速扒拉了两口,就急急地往外跑。跑到门口突然又拐回来,到房里拿了前几日一针一线绣的那条并蒂莲的帕子,又跑到洗手间漱了个口,补了个妆,理了理头发,这才兴冲冲地奔下楼去。 许是为了迎接我的到来,林溪特地给我留了门。我喜滋滋地推门进去,没看到陈阿姨和林叔叔,便兴高采烈地边大喊着“林溪”,边朝着他的屋子走去。 林溪房门微掩,我轻敲了一下门,便迫不及待地推门而入。 “林溪——”   ☆、第49章 东窗总有事时 “林溪,你……你们!”我瞠目结舌地看着眼前这一切,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个说好了要跟我结婚的男人,现在,正在亲吻另一个女孩子。 而那个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小曼姐。是林溪口中,不是他女朋友的——小曼姐。 我以为我会从林溪的脸上看到慌乱的表情,我以为他会愧疚,会无措,会立马冲上来跟我解释,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 然而没有。他慢条斯理地把小曼姐放开,然后站起身来,面上含笑地朝我走来,他声音低沉,邪肆魅人,他问我,“一一,你怎么不敲门呢?” “我敲了,”我顿了一下,说,“是你说的,让我今晚吃过饭就过来。” 你说,你从美国给我带了礼物,可是林溪,这就是你给我的礼物吗? 林溪抚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笑叹道,“瞧我这记性,你来拿礼物的是吧?你等一下,我拿给你……”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他转身从桌子上拿出一个礼盒过来。他动作很慢,似是在那儿观察有没有拿错。 终于,他转过身来,冲我笑道,“呶,在这里,我为你订制的项链,‘山水两程’。你看喜不喜欢?” “林溪,”我没有动作,任他把项链取出来,戴在我的脖子上。我强撑着,笑问他,“你和小曼姐……你们,是怎么回事?” “我……一一,既然被你撞见了,我就明说了吧!”林溪转头看了小曼姐一眼,回过头来的时候,眸中尽是说不出的怜惜,“其实,我一直跟小曼在一起,前段时间,我们吵了架,公司有个项目刚好她得跟着,又有人推荐让我负责。我……” “你不想看见小曼姐,所以,才请了假去了云南。”我喃喃开口,意外的发现,自己口齿十分清晰。 林溪点了点头。“原来你都知道。” “对啊,我知道,”可惜现在才知道。我看着小曼姐悠闲自在地在一边摆弄自己的指甲,她的脸上泛着红光,分明是缠绵之后尚未来得及褪去的羞赧,可是她是那样的气定神闲,似乎连看我一眼都觉得不屑一顾。我想相信林溪,我一直都在无条件地相信林溪,可是现在,我不知道该相信谁,又该相信什么。我攥紧了拳头,努力吸了口气,努力使自己的声音不那么颤抖。“你们现在和好了?” 林溪回头看了一眼小曼姐,虽只留给了我一个侧脸,可是我却依旧看得出来,他的眸光极为温柔宠溺。他坦荡开口,似是跟一个老朋友讲述自己的恋情一般,“嗯,这次我们一起去了美国,发现……” “那我呢?”我打断他的话,拼命忍住将要决堤的泪水,一字一句地问他,“林溪,我怎么办?” 小曼姐却在这时突然错愕地将头抬起,仿佛突然听到了什么噩耗一般,秀气温柔的脸瞬间变得苍白一片,“什……什么意思?” 我看着她瞬时苍白了的脸色,突然觉得有些不认识林溪。眼眶里的泪水渐渐多了起来,氤氲一片,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包括近在咫尺的林溪,包括那边神色惊愕的小曼姐,包括所有的一切。我终究还是忍不住问他,“在云南的那一切,原来都是假的吗?” 林溪没有开口,我却听到了小曼姐的声音,“云南……你们在云南发生了什么?林溪你做了什么?!” 小曼姐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了的惊愕和颤抖,我抬手擦了擦不知不觉流下来的眼泪,继而一瞬不瞬地盯着林溪。可是林溪却已经大步走向小曼姐身边,我看着他俯下身去,在小曼姐耳边低声说了些什么,不过是一瞬间,小曼姐的脸色便恢复了些血色,眉头蓦地舒展,眉眼间,甚至突然晕上了些微的甜蜜与娇羞。我看到她站起身来,笑意盈盈地将林溪望着,“那明天中午还是老地方,不见不散。” 说罢,竟径直从我身边走开,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分明特意看了我一眼,可眼里却尽是不屑与意味深长。 我发现我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 “我也没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林溪的目光一直落在门口,那个小曼姐离开的方向,他的声音极轻,像是在自己喃喃自语,其间带着些留恋,带着些无奈,又带着些不甘。我还没有做出反应,他却已然转过头来,一双桃花眼极尽风流婉转,分明盛满了笑意。他长臂一伸,半揽着我对我笑道,“傻丫头,等我跟小曼结婚了,就在外面给你买一套房子。你放心,小曼不知道的,不会去为难你的。”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果真是秋天到了,到处都是萧索的寒意,连我这种不易受寒的体质,竟都手脚冰凉,浑身都有些哆嗦。 “我们还是能常常在一起的。”林溪凑到我耳边,低声诱哄。 “你是说,”我瞪大了眼睛,说话都有些哆嗦,“让我做你的……做你的……情人?” “人家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你放心,我会对你好的。” 我看着林溪那张熟悉的脸,突然发现,原来我并不认识这个人。他怎么能如此恬不知耻地说出这样不要脸的事?!他怎么能这么残忍地对我?! 他不是我的林溪。 我从他的怀里挣开,看着他那张魅惑人心的脸,把手里的帕子狠狠摔到他的脸上,大骂了一声,“你混蛋!” 再不愿在这个地方待下去,我终于不顾一切地跑了出去。 路上似乎撞到了谁,我也没在意,横冲直撞地就跑回家去,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趴在床上痛哭流涕。 妈妈多次拍门未果后终于拿出了备用钥匙,一进来就轻拍着我的背,问我怎么了。 “他有女朋友,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我起身抱着妈妈,鼻腔拥堵,说起话来极为吃力,可我却还是止不住哭喊着,“他这个骗子,我不要他了……” “他怎么……”我分明感觉到妈妈的身子突然僵硬了许多,却是须臾又柔软了起来。 “好好好,不要就不要了,傻闺女你别哭,”妈妈拍着我的背,诱哄着,“别的不说,就他这个性子,本来也不适合你,管不住你又陪不了你,这一次要不是林溪,还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 “妈——”我心痛如刀绞,他就是林溪啊! “好了好了,不要他了哈!我们一一这么好,回头找个更好的……” 那一晚,我在妈妈的安抚中终于抽抽噎噎地平静下来,我向来知道,上天惯会捉弄人,却从没想过,有一天,它会跟我开这么大的玩笑。 我也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这么气势汹汹、张牙舞爪,把毫无准备的我,杀得措手不及。 时光没有加快脚步,可就在刹那间,我的心,便已然老去。 那晚我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梦见我与林溪在高山之巅上建了一座楼宇,每天早上推开窗,就能看到那些似锦的云霞,缠缠绵绵地流淌在我们的面前。 我与林溪依偎在窗前,在这醉人的风景里,时而打情骂俏,时而低语呢喃,时而……阳光正好,而我们未老。 却只是一场梦而已。 我拿出镜子,看看自己红肿的眼睛,突然笑了,“程一一啊程一一,高处不胜寒,站得越高摔得越惨,你怎么就是不听话呢!” 林溪他阅人无数,只是……玩玩你而已。是你自己笨,几句甜言蜜语,就把你哄得死心塌地。 还以为这一生,你都是他的唯一,却原来,你只是他的不知道是几分之一。 仅此而已。 我自嘲一笑,穿好衣服,站起身来就去洗漱。 为了掩饰自己的疲态,我化了浓浓的妆,只是效果却似乎并不怎么明显。那红肿的眼睛、大大的眼袋,笑起来的时候就像两只坏了的核桃。 但我还是努力对自己笑笑,上天越是不让我们好过,我们就越是要好好地活着。至于林溪……就让他去寻他的莺莺燕燕、花花柳柳,而我,没有他,也自有我的浮世清欢可以独享。 没有谁会离不了谁,只是换一种生活。如此而已。 我骑着脚踏车去了幼儿园。课堂上,孩子们奶声奶气地叫着“老师”,直叫得我头顶的阴云尽数散去。 大不了就孤独终老,反正会有一帮又一帮的孩子,给我欢笑。 人生,也不是很寂寞。 爸爸妈妈都不知道我和林溪的事。那晚妈妈抱着我,为了安慰我,一直在编排徐阳的不是。可怜徐阳稀里糊涂躺了枪,不过,也无甚关系,他已离我而去,无论妈妈说什么,也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 只是如此一来,便少了我许多麻烦。我不想让我爸妈知道我和林溪的事。做父母的,难免爱子心切。知道自己的女儿受了这样的欺辱,总会拼尽全力欺回去。 可是他们与林溪一家,是那样好的关系。多年校友加多年邻居,如果因为这事生了嫌隙,真的……不值。 我每天装得若无其事,不让他们看出任何端倪。妈妈只当我自愈能力超强,看我平日里正正常常,也便不再提及……我失恋的事。只是会时不时地提起,某某同事有一个相貌堂堂的外甥,某某同事有一个才华横溢的侄子,要安排个时间给我们见面。 每每听到这话,我就对妈妈笑笑,说,“妈,我今年才24,其实也不用着急。” 妈妈跟我说,没有过不去的坎。 我点点头。 只是,我还没过去。 白天的时候,面对着人群,我总能假装自己很好的样子。就好像天气很晴朗,我的心里就会弥漫着阳光。 只是到了晚上,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便会突然陷入巨大的恐慌,深夜是个无底的黑洞,一不小心陷了进去,就会被吞噬在无边的黑暗里,从此暗无天日。 我就这样过我的日子。 有时候,我也会把我们的事情在脑海里放电影似的过一遍,也因为那一点一滴的小甜蜜笑得像个傻子,笑完之后却又止不住泪流满面。 苏晴曾经站在窗前,跟我说,她在一心一意、小心翼翼地经营他们的爱情。但是有的时候,难免会有一着不慎,从此满盘皆输。 她习惯做两手准备,惯于把事情想到最糟处,做最坏的打算,以便有最好的准备。 她曾对我说,她与霍明远在一起时,之所以常常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只是因为她知道,她向来都有所失,却从来无所恃。 而我,从来没有苏晴这样透彻的自知之明。从小到大,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有所可恃,因此,做起事来难免横冲直撞、肆无忌惮。只是没想到,我还没来得及持宠而骄,就被打入了冷宫里。 于是我才明白,其实我跟苏晴一样。我以为我已经拥有的东西,其实并不是我的。而我确确实实拥有的一切,又随时都可能会失去。 不过没关系,我还有自己,还有我的爸妈,在有生之年,绝不会将我抛弃。 逃不脱、忘不掉的,就都留给时间吧!相信它会帮我们治愈一切,就如苏晴那样。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写这段的时候特别心疼,但是后来跟闺蜜提起的时候,说着说着,就突然发现,哎呀妈呀怎么这么狗血呢!说多了都是泪,大家自备雨具,作者菌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去嘤嘤嘤~   ☆、第50章 又有谁嫁给爱情 时间还没来得及将我彻底治愈,我便从妈妈口中得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林溪被公司派往了美国的分部,没有个一年半载是不会回来了。妈妈还说,听林溪的意思,他有意在美国定居。 我不知道该对此事作何种反应,这个林溪不像我记忆中的林溪,我们本就早已毫无任何关系。 况且他本来就打算与小曼姐双宿双飞,多我一个、少我一个对他来说也都不算什么。 而我,少了他,应该也一样能够独自过活。 这些日子,我一直躲避着林溪。除了前几天去给他送还那条他系在我脖子上的项链,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或者说,有时候偶尔遇到,也只是视而不见了…… 而那一次,我去还项链的那一次……那次的经历实在太鬼畜,我再也不想忆起。 林溪带着他惯有的那种吊儿郎当的表情,握着我的手对我说,“来吧,一一,既然你爱的是我,受这么点委屈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说,“如果你真的不愿意跟着我受委屈,那就回去找徐阳吧!虽然我觉得,与他相比,我能把你照顾得更好,但既然你不愿意,不如找他去吧!” 那日我气得浑身发抖,被他紧握着的手攥得紧紧的,指甲嵌进掌心,滴出血来。 他把我当什么?又把徐阳当什么? 那日我挣扎了许久,终于挣脱了他的束缚。却在扬起手来欲要打他的那一瞬,突然冷笑一声,收了手。 我说,“林溪,到此为止吧!你我桥归桥,路归路,从此恩断义绝。” 我以为我跋山涉水,终于找到了属于我的林间小溪,却原来不是。 林溪从一只美丽的妖孽,神不知鬼不觉地蜕变成了一个恶魔。 那么,就让他祸害别人去吧! 林溪去美国之后,我更加努力地经营我的生活,我去花卉市场买了好几盆花回来,摆在阳台上,又买了两只会唱歌的鸟,挂在花架旁。 在手工店里尝试什么新工艺的时候,不论做的是什么,是好还是坏,第一件作品都会被我给扔进垃圾桶里。 我依旧每天早上准时出门跑步,独自一人,在或是浑浊或是清新的空气里拼命地呼吸。我也开始在妈妈的指导下摸索一些厨艺,只是那道我最拿手的梅菜扣肉,却如石沉大海般,再没了登台露面的机会。 我自然没有听林溪的话,回去找徐阳。我们都已几经践踏,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羞辱。 那个阳光一样美好的男人,就让他依旧阳光下去。 而我这个“山一程,水一程”的程一一,就让我在这两程山水里,继续我的茕茕孑立、经营属于自己的各种鸡毛蒜皮。 我不知道林溪是怎样跟林叔叔和陈阿姨说的我们的事情,但是,我与林溪闹崩之后不久,我便清楚地感觉到,陈阿姨看我的眼光,与以前相比,是大不相同了。那种打心底里的熟络与爱怜,不知不觉已销声匿迹,与我说话时,那种泰山崩于前也依旧兴高采烈的神采,全都消失不见了。 她看我的眼神里,总带着一种悲天悯人般的哀戚。我猜测,也许她是知道林溪对我做的一切,觉得对不起我吧!虽然事实上,她完全不必如此,我与林溪之间的风风雨雨,都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是好是坏,我们自己承担,犯不着让他们心生愧疚。 不过,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无论如何,自我与林溪绝交之后,我与陈阿姨他们也基本上断了联系。林溪不在家的时候,陈阿姨也再没提过让我有空常到她家玩玩,偶尔相遇时,也不过几句寒暄,便再也没了下文。 好在,我爸妈对此事毫不知情,与林溪一家,依旧如以往一般相交甚密。 唐糖知道了这一连串带着些黑色幽默味道的滑稽事情之后,对着我好一阵的感叹唏嘘。先是叹了一声我的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后是叹了一下她自己识人眼光的巨大问题,最后花了很长的篇幅把林溪从里到外、从头到脚给臭骂了一顿。 也许她真的没有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想听到的两个字,就是“林溪”,我不想知道有关他的任何消息,哪怕是与我同仇敌忾,将他的短处一一细数干净,也不会让我产生丝毫的愉悦心情。 我知道,唐糖把他骂得狗血喷头,是为了平息我心头的怒火。可是她不知道,我对林溪,早已没有任何情绪。有关他的一切,无论是大是小、是好是坏,都与我没有丝毫的关系。 我是天真任性、没心没肺又有些无法无天的程一一,我要做回这个快快乐乐的程一一。那些已经成了回忆的幸福,不如不去回忆,而那些令人痛苦的经历,不如就让它们成为过去。 为了治疗我的情伤,唐糖很是仗义地邀请我作陪,去她的相亲现场。她最终还是屈从于父母的胁迫,走上了相亲这条路。 也许这就是主动与被动的不同。想我当初去相亲时,花了一个早晨的时间来给装扮自己,给自己化上最为精致的妆容,穿上漂亮却磨脚的高跟鞋,只为了给对方一个不错的第一印象。而唐糖,她倒也是花了些时间来装扮自己,却是拿着浮夸的口红和眼影,把自己画得像是一个小丑。 当时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把自己化成这副鬼样子,颇有些瞠目结舌。可她说,她不要通过这样不靠谱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 唐糖说,如果可以,一定要嫁给爱情,不行的话,退而求其次,要嫁给爱自己的人。如果,两者都不行的话,那么,不如不嫁。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嫁给自己爱的人呢?唐糖难得收敛了嗓门,低沉着声音,跟我说,“一一你不懂的,你没有经历过,不知道爱一个人是多么的辛苦。一直只有付出却得不到回应的爱,真的会让人觉得绝望。” 我知道,唐糖在学生时代,暗恋过一个男生。从暗恋发展到单恋双恋再到失恋,用了九年。那个她所以为的白马王子,在他面前是个彻彻底底的唐僧,任是她如何感化都改变不了。 自此之后,她再也没爱过任何一个人。 不过,此事时隔已久。我一直相信,像唐糖这样的好女孩,总会遇到她的真命天子,总能得到属于她的幸福。 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我有一种直觉,像唐糖这种执着决然的姑娘,终有一天是会嫁给爱情的,而我,兜兜转转这么些年,照而今的情形来看,怕是终归要孤独终老。 我的爱情原来只是一出滑稽而又讽刺的骗局,爱我的人已经被我驱逐出境去,我的身边,除了我的影子,就只剩下我自己。 唐糖的那次相亲果真以一种啼笑皆非的方式开了场,又以一种不了了之的方式结了尾。 那场相亲之后,唐糖还没来得及好好地松一口气,就一脸任重而道远的样子拍着我的肩膀,说,“一一,这场黄了,还会有无数精神抖擞的相亲场等着。以后我们就这样做吧!我来扮演不良少女,你来扮演清纯玉女,就算不能把他们全部吸引到你这里来,至少也在强烈的对比反差下,让他们对我敬而远之、退避三舍……” 自从跟林溪闹崩之后,我突然便变得聪明敏感了起来。 所以唐糖这话一说,我就明白过来,其实,她是想让我通过另一场恋情,来走出这段日子的阴霾。 只是,我该如何告诉她,哪怕阴霾尽数散去,那些瘴气却早已吸入肺腑,吐之不去…… 道理都浅显易懂,可是实施起来却总比登天还难,彼时的唐糖,现时的我,皆是如此。 唐糖的这个算盘并没有打上很久,因为她的第三个相亲对象,是个医生。我陪她去相亲的时候,在那个医生身旁看到了徐阳。 A市实在太小。 那顿饭吃得异常尴尬。我与徐阳相对坐着,除却刚见面时礼貌的问候外,谁也没有开口。 倒是唐糖,难得的与那个所谓的相亲对象相谈甚欢。我与徐阳相对无言甚久,终于不好意思地开口,“你最近,还好吗?” 徐阳的脸上依旧是旧时温暖人心的笑,“还是老样子。你呢?你跟林溪,还好吧!” 于是我面色一僵,再接不上话来。 我的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响起。我接起来,是念念,说是有个顾客前些日子在我们这里定做了一个陶瓷小玩偶,今日来取,她却怎么都找不到那个小玩偶在哪里。 于是我如蒙大赦,终于落荒而逃。 自此,我再也没有去参与过唐糖的相亲。 日子就这样过着,秋天走了之后,冬天就来了。等熬过了冬天,就是春了。 徐阳偶尔会到我们店里来,说是分手之后不能做情人,朋友也还是做得的。那日我走了之后,他从唐糖口中得知了我跟林溪的事情,却从没有嘲笑我,也没有安慰我,甚至连提都没有提起过林溪。要不是唐糖向我招了,我都看不出来,原来这一切,他都已然知晓。 直到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路旁的行道树已经萧索得没有一片叶子,徐阳突然跟我说,“一一,我今天上班的时候,看到林溪了。”   ☆、第51章 大雪里重见故人 我犹记得那日,外面的北风张牙舞爪,尘土随风席卷而来,撕扯着大地。 徐阳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透过店里的橱窗,静静地看着外面的混沌天地。在末日般的天气里安居一隅,总会没来由地让人觉得安心。 他在电话里缓缓开口,说,“一一,今天我上班的时候,遇到林溪了。” 我错愕地愣在那里,突然笑了,“徐阳你开什么玩笑呢!林溪在美国,以后,可能都不回来了……” “我说真的,我看到他了。” 我对着玻璃哈了口气,伸手擦了擦玻璃,外面的世界顿时一片清晰。张了张口,声音却不带一丝波澜起伏,“那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那晚回家之后,我躺在床上,突然无法抑制地思念着我们之间那段短暂却甜蜜的过往,还有幼时那令人啼笑皆非的点点滴滴。我知道,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就算相遇,也该形同陌路才是。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心绪,哪怕只是听到一丁点有关他的消息,在我的心里,也会由层层涟漪,蔓延成千涛万浪来。 我骗得过别人,却总骗不过自己。 林溪,他回来了,他在A市。也许现在,就在我的楼下。 第二天,风和日丽,狂风吹过的天空,一碧如洗。我站在阳台上抬头看那冉冉升起的太阳,从玫红变成橘红,越来越高却越来越小。偶有候鸟飞过,在湛蓝的天空下划出优美的影迹。真是再好不过的天气,我想。 饭桌上,我一直留意着爸妈的对话。照以往的习惯,林溪家里出了什么大事,林溪有了什么新的消息,他们必然会在饭桌上提及。只是那天我慢吞吞地吃完了早餐,也没有听到他们提起任何有关于林溪的话题。 吃晚饭的时候,我终于耐不住性子,装作无意地提了句,“听说林溪回来了。” 不期然,竟看到爸妈同时愣在那里,那时的他们正要夹菜,筷子伸在空中,突然像被定住了似的,一动不动。 我看到妈妈慢条斯理地把筷子放下,拿纸巾擦了擦嘴角,问我,“你听谁说的?” 我也愣了一下,才答道,“一个朋友。” “林溪不是还在美国?”爸爸面上平静无波,气定神闲地夹了口菜放进嘴里嚼了嚼,这才抬头微笑着看我,“认错人了吧?” 我正想反驳,张了张口,却又无声地闭上。我这是在做什么呢?林溪他在哪里,有没有回来,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顿饭吃完之后,我去用冷水洗了个脸,冰凉的水狠狠地刺激着脸上的毛孔,一直冲击到心里。我看着镜子里面自己因为水温而冻得发红的脸,突然笑了笑,既然回不去,就让它们全都活在回忆里。 我再也没有打听林溪的消息。我的世界里,也再也没有人提起过林溪。 这个人,像是突然蒸发了一样,从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直到有一天下午,我从店里回来取东西,在楼梯口看到了一个背影。 那时已是隆冬时节,我们小区院子里的红梅正在雪中吐蕊。大雪纷纷扬扬,铺天盖地,把整个世界掩埋了个彻底。我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在纷纷的大雪里,看到了一个身影。 那个人裹着黑色的羽绒服,在纷飞的大雪里格外的醒目。他的羽绒服显然比我身上的还要厚,走起路来就像是一个圆滚滚的黑熊,行动格外笨拙。可是那个身影,他分明就是林溪。 虽然林溪从来不曾做过这副装扮。他火力旺盛,又往往注重自己的外在形象,便是再冷的冬天,都很少会穿上羽绒服这种臃肿的东西。可是那个背影……那种感觉……分明像极了林溪。 我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的一种力量,让我紧紧地尾随他而去。那天我穿着一双带跟的靴子,走在路上有很大的声响。为了不被他发现,我把鞋子脱掉拎在手里,双脚踩在融化了的冰雪上,格外的刺骨。 我还用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他。 他走得很慢,好在从头至尾,都没有回头看一眼。我小心翼翼地跟着他,直到他开门,进屋,再把门“砰”的一声关上。 林溪他……果真回来了。 我怔怔地看着那扇酒红色的门,突然飞快地跑上楼去,换了袜子和靴子,就往楼下冲去。 屏气凝神,我终于抬起手来,按响了门铃。我一遍一遍地按着,门铃一遍一遍地响着,分明是单调无比的声音,连在一起,竟也像是一首曲子。一首孤独无比、阴郁万分的曲子。良久,我似乎听到陈阿姨喊了两声“来了来了”,可是门的那边如此安静,我听不到任何声音。 也许,是林溪看到是我,懒地待见我吧! 我苦笑一声,正打算转身离开,门却吱呀一声开了,陈阿姨神色古怪地看着我,笑道,“一一啊,快进来坐。” 于是我果真进去,边四处张望边说了句,“阿姨,林溪回来了呀?” 陈阿姨分明脸色一僵,开口的时候却又是笑容满面,“怎么会?!你忘了,他在美国呢,他现在在美国过得很好,还说打算在那边定居呢!我跟你林叔叔都在计划,今年过年要去美国……” “这样啊……”我讪讪一笑,“他跟小曼姐……快结婚了吧?到时候也在美国吗?” “嗯。” “那……到时候可别忘了告诉我……” “怎么会呢?” 我看着陈阿姨愈发苍白的脸色,忍不住问道,“阿姨你是身体不舒服吗?有没有去看看医生?” “咳,没事儿,可能就是有些累了。”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她,迟疑地开口,“这一屋子的中药味,是您在吃药?” “啊……对啊对啊,是我在吃药,”陈阿姨向厨房看了一眼,冲我尴尬地笑笑,“一一啊,阿姨得去煎药了,要不你……” “嗯,行,您忙吧!我回来取个东西,顺便过来看看,现在也得赶紧到店里去了……”我转身走到门口,又回头对阿姨笑道,“您保重身体,如果林溪回来了的话,阿姨,您可一定记得告诉我一声。” 话音一落,果然,陈阿姨的脸色更加苍白了。 我关上门,终于不得不承认,我被骗了…… 林溪的鞋子在门口摆着,刚才我看到他穿的那件羽绒服,也在晾衣架上挂着。 可陈阿姨说,他没有回来。 难道我们俩,从此以后,真的要老死不相往来了么? 我突然觉得这个冬天格外的冷,透过楼梯拐角的窗子发愣许久,我才终于搓了搓手臂,回屋换了件厚衣裳换上,拿好了东西,打算给念念们送去。 雪越下越大了,鹅毛般的雪片纷纷扬扬飘落下来,落在我的睫毛上,我有点看不清这个世界。 林溪回来了,可他不见我。看他的样子,也许根本就没有去美国,只是为了躲我的借口而已。 如果不想再见到我,搬出去就好了,我便是再怎么恬不知耻,也不会对一个有妇之夫死缠烂打。他又何必要费尽心思,骗我说去了美国?更何况当初的事,明明该是我避着他才对,他又有什么理由这样? 陈阿姨对我态度大转,可能是因为觉得有愧于我,但是,为什么我爸妈也要瞒着我? 难道,他们已经知道了我跟林溪的事情? 等等,上次徐阳说,他上班的时候,见到了林溪…… 上班的时候……上班的时候…… 我的心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黑洞,所有的恐慌都从那只黑洞里面喷射出来,一塌糊涂。 不会的,不会的,我们的生活如此平淡,怎么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动辄就这么狗血? 他是千年不化的妖孽,我是冥顽不灵的魔女。他不是电视剧里的悲情男主角,我也不是小说里的苦情女一号。 再说了,林溪他那么健康,从云南回来之后还去做了体检,他分明说,体检结果很健康,怎么可能…… 我突然心里一紧,正急匆匆地抬起步子,脚下却突然一滑,一瞬间的恍惚,我便已然摔到了地上。 林溪的体检报告,我并没有看到。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告诉我的…… 我一直以为,他的一切转变,都发生在去美国之后,在那里他跟小曼姐朝夕相伴,比肩而战,终于旧情复燃。 现在想来,在拿到体检报告之后,他就变了许多。 再也没有催着,让我去告诉爸妈我俩已经交往的事情。就连我主动请缨,都被他轻巧地拒绝了。他看我的眼神更加温柔,却也更加复杂。更喜欢抱着我,亲吻我的额头和鬓发,却不让我看到他的脸…… 只是当时,我只以为这是蜜恋中的人惯常的举动…… 我从地上爬起,顾不得拍落身上的雪花,就从包里拿出手机来,要打电话给徐阳。 却忘了我已经在雪地里呆了太久,摔倒的时候双手埋在雪里,手指早已冻僵。电话拿出来之后,我还没来得及找出徐阳的号码,就把手机摔进了雪里。 我搓了搓手,慌忙把手机捡起。电话通了,我顾不得寒暄,张口就问,“徐阳,你前段时间说,上班的时候见到了林溪?” “嗯。” “在医院?” “嗯。” “他……怎么了?” 电话那头一片沉默,良久我才听到徐阳的声音,“一一,你在哪里?我去找你,慢慢跟你说……”   ☆、第52章 一切事出皆有因 那日的雪纷纷扬扬,越下越大,偶有枝杈“咔嚓”一声落在地上,很快便没了痕迹。鸟雀早已不只所踪,放眼望去,只觉得白茫茫的一片,铺天盖地的白色,似是将一切都给埋葬了。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想起曾经做过的一个梦,梦里也是铺天盖地的大雪,梦里也是银装素裹的世界,却突然间土崩瓦解,猩红的血溅在苍白的雪上,分外扎眼。 林溪病了,病得很严重。 原来我一直生活来一个残忍而又温暖的谎言里。林溪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恶魔,逼得我对他退避三舍,却原来,只是为了瞒着我而已。 都说真相总是残忍的,我从来没有哪一次如此刻这般认同过这句话。我宁愿林溪是个恶魔,宁愿他伤我、嘲我、捉弄我、甚至玩弄我,宁愿让他与小曼姐在大洋彼岸举案齐眉、和和美美,宁愿自己在这边一辈子孤独终老,也不愿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 徐阳说,他这个样子,乐观的话,也只能活个两到五年。 我浑浑噩噩地走回家去,路过林溪家门口的时候,怔怔地在那里站了许久。 终于,我抬了抬手,敲了敲门。 门开了,是陈阿姨。她愣了一下,拍拍我身上的积雪,嗔怪道,“你没有打伞吗?怎么淋成了这副样子,快进来暖和暖和……” “林溪呢?”我没有动作,定定地开口。 “这孩子,下午不是跟你说了吗?他在美国,还没回来呢!快进来……” “我都知道了,”我看着阿姨关怀中略显僵硬的表情,强忍着即将喷薄而出的热泪,一字一顿地说道,“他生病了,对不对?” “你怎么……瞎说呢!他在美国好好的,我跟你林叔叔正打算……” “去美国吗?阿姨,你们为什么都要瞒着我,都到这个时候了,你们为什么还要瞒着我……”我再也忍不住了,说话的时候不自觉地语带哽咽,“林溪他……他的脑袋里,长了一个肿瘤,是不是?” 陈阿姨张了张口,似是还要说些什么。我却不等她说出口,径直往林溪屋里走去,边快步走,边大喊着,“林溪——” 推开门,里面空空荡荡,不留一丝余温。陈设似乎没什么改动,可是却分明有哪里不一样了。 陈阿姨站在我的身后,哽咽着开口,“他不在这里。” 我回头,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道,“阿姨,你让我见见他。” 那天晚上,大雪把整个世界映得恍如白昼,陈阿姨就那样一瞬不瞬看我许久,终于抬手掩了掩脸上的泪,说,“走,我带你找他。” 那个楼房离我们的住处不远。阿姨说,这是林溪之前买的房,本来是打算做婚房的。阿姨还说,林溪住在七楼。 我犹记得,我曾经跟林溪说过,我喜欢“7”这个数字,出口轻柔,娓娓动听。我说,这是我的幸运数字。 可如今想来,凄凄惨惨,总不如长长久久。 林溪开门的时候,显然没想到会看到我。他错愕地站在那里,愣了一下,突然神色慌乱,伸手便要关门。 结果,自然没有得逞。 我将自己的身子靠在门上,使出全部的力气推着门。我小时候曾经跟林溪掰过手腕,他总是很不屑地看着我,勉为其难地伸出左手,道,“来吧,我是男生,又大你五岁,就让着你点。我用左手,你用两只手,输了可不准哭鼻子。” 我们这样掰过好多次,可是我从来没有赢过他。但现在,就在我以为我要浑身解数与他抗争许久才能推开门时,门却已然开了。我听到林溪难掩慌乱的抱怨声,“妈,你怎么把她带来了?!” “一一她……” 我不知道陈阿姨后面说了些什么,因为我已经无法听下去。眼前的人是林溪,可是他双目通红,黑眼圈浓重,冷峻的下巴分明尖锐了许多,颧骨凸出,瘦得吓人。这是林溪吗? 我突然觉得鼻腔里酸涩的厉害,再不敢那样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看,索性迈开步子,径直走进屋里去,却听林溪急道,“程一一你怎么这么不知羞耻,我都要跟小曼……” “跟小曼姐结婚?”我抽了抽鼻子,转过头来却笑了,轻柔地问他,“可是,林溪,小曼姐人呢?” 他怔忡间没有言语,我便已强行扑入他的怀里。他正作势要推开我,我紧紧地抱着他,委屈道,“林溪,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几个月不见,他怎么能瘦成这个样子?抱起来只觉骨瘦嶙峋,十分的硌手。 我犹记得当时去云南的时候,我们在汽车上,我嫌他太瘦,他很小家子气地一把把我推到玻璃上,让我靠在玻璃上睡觉。那个时候的他,神色很是妖孽,言语间,模样甚是俊俏。 只是现在,真的是,瘦得皮包骨头了…… 我抽了抽鼻子,抬头看向他的时候,努力笑得眉眼弯弯,我说,“林溪,回家吧!游戏结束了,我找到你了。你再也不能把我推开了……” 林溪别过脸去,没有看我,语气平静无波,“我不要你。” “但我赖定你了!”我重新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听着他胸膛里的心跳声,自顾自道,“我程一一没什么出息,就是耍赖的功夫无人能比。我收回我之前的话,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不管你跟小曼姐情深似海也好,藕断丝连也罢,我都跟定你了。你尽管骂我不知廉耻,我程一一脸皮向来就厚,也不怕你骂……” “你……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我抬头,故作不懂地冲他眨眨眼,忽而又做出一种恍然大悟状,“没想到啊,你竟然在这里买了房子,听说……还是要做婚房的?女主人都还蒙在鼓里,你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住进来了?” 我说着,就见他的嘴角漾出一抹笑来,虽然极淡,又透着万般无奈。似是过了半晌,他那精瘦修长的右手才蓦地抬起,轻轻地捏了捏我的鼻尖。我听到他恍若叹息的声音,“真是拿你没办法……” 还能看到他笑,真好。我正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却突然意识到陈阿姨还在旁边,颇是尴尬地回头看了一眼。 身后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 我狐疑地回过头来,就听林溪带着些微笑意的声音,“她早进屋了,找谁呢?” 我冲他笑笑,牵着他的手,径直往里走,看了一下屋里的装潢摆设,笑道,“布置得不错嘛!窗帘是我喜欢的颜色,沙发是我喜欢的样式,走,我们去看看阳台!我希望有一个大大的阳台,这样我就可以养好多好多的花,再养几只鸟,早上就让它们叫我们起床。冬天的时候,我们就坐在阳台上晒太阳,等我们……等我们闲了,我还可以在阳台上给你剪头发。你不知道吧?我手艺很好的呢!” 看完阳台,我又拉着林溪,把每一间屋子都参观了一遍,一边参观,一边发表意见。林溪全程都没有说几句话,一直都是我在叽叽喳喳地说,末了,我踮起脚尖,双手捧起他的脸,正色道,“林溪,你不会是独自生活得久了,忘了话怎么说了吧?这可怎么办?你要是成了哑巴,我以后不得无聊死了……” 于是,我心满意足地吃了林溪一记轻敲,抱着他道,“西边那间小屋子,让我来布置吧!我来好好布置一个婴儿房,让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对了,林溪,你都不知道,我跟苏晴有过约定的,我们的孩子是要去做她婚礼上的花童的!所以,我们可得抓紧了,要不然,误了苏晴的终身大事,可就罪过大了……还有啊,虽然你喜欢我的手艺没错,但也不能把我小时候送你的手工品摆得到处都是啊,要是来客人了,还不得笑掉大牙?你品味差不要紧,可不能连累我,赶明儿把它们都收了,我再挑些好看的摆上去……” 那天晚上,我给爸爸打了个电话,说我在林溪这里,晚上,不回去了。 那天晚上,我跟林溪从天南聊到海北,从天上的星星聊到海里的鱼,却只口未提他生病的事情。那晚我们静静地聊着,就好像,我们只是简单的久别重逢而已,就好像,命运从来不曾亏待过我们,而我们也从不曾伤害过彼此。就好像,我们可以就这样一直乱七八糟地闲扯着,直到两鬓斑白,直到地老天荒。 早上醒来的时候,天已是大亮。我煮了白粥,调了两碟小菜,叫林溪起来吃饭。 他睁开双眼,目光怔忡着看了我许久。我笑了,“怎么了?一觉醒来,不认识我了?” 他仍旧怔怔地看着我,良久,他伸出手来,抚了抚我的脸,笑道,“你还会做饭?” 我讪讪一笑,低下头来,“只会做些简单的,没你做的好吃,不过,也不会吃坏肚子……” “以后我……我教给你。” “嗯。”我点点头,笑道,“先起来吃饭吧!” 那顿饭我们吃了许久,林溪难得对我的手艺赞不绝口,喝了一碗粥后,还颇是喜悦地问我锅里还有没有,要再来一碗。 我笑了,跟他说,“再来两碗也是有的。” 于是他就要起身去盛粥,我看到他笑容满面地起身,正想说声“我来吧”,就见他身子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我连忙起身扶着他,接过他手中的碗,笑道,“我来吧!” 他推开我的手,对我笑笑,说,“没事儿,我自己来。刚才起得有些急,头有些晕,现在已经好了。” 于是我松手,定定地看着他一步一步往厨房走,视线却越来越模糊了…… 林溪,那个玉树临风、妖气横生的林溪,那个口齿伶俐、惯会嘲讽的林溪,为什么就成了现在这幅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现世报啊现世报,昨天程一一才摔了一跤,今天作者菌就摔上了T_T 给大家推荐一下基友的预收文《讲真,求放过》,小旮旯里的滑稽导游vs某高校物理系男神,预计九月份开文呦~欢迎大家围观^_^   ☆、第53章 敢不敢陪我一起 当天下午,林溪便搬了回去。林叔叔和陈阿姨看着我们的眼神满满的都是爱怜,而我的爸妈看着我的时候,神情却甚是复杂。 我知道,他们与林叔叔们的立场不同。他们太爱我,也太疼我,他们舍不得我跟着命运的车轮驶向这个悲伤的方向,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一辈子衣食无忧、快快乐乐。 可是怎么办?这是林溪,这可是林溪…… 林溪搬回来的那天,我们两家都在林溪家里吃饭。那顿饭吃得其乐融融,仿佛一切都还和以前一样,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没有人提林溪的病情,也没有人提我和林溪之间的纠葛。直到我自己一字一顿地开口,“我想和林溪结婚,过年之前。” 时间仿佛就在此刻定格,所有人停下筷子,凝神屏息。客厅里的挂钟滴答滴答响个不停,仿佛在与时间赛跑一般,谁也不想输给谁。气氛压抑得可怕。 程阿姨的目光落在妈妈身上,而我妈却与我爸面面相觑,脸色苍白得不成样子。 “我……”我正想继续表明自己的决心,就被林溪出声喝止了。 他大喊了一声,“程一一!” 我欲言又止,瞪大了眼睛看他,他却没有将目光落在我身上,只是微微低垂着眸子,看着自己的餐盘冷冷出声,“你不要发疯……” “我才没有发疯!”我急得满目通红,再顾不得其他,张口就道,“爸,妈,林叔叔,陈阿姨,我跟林溪早就在一起了,在云南的时候,我们就决定要回来结婚了。我们……” “程一一!”林溪终于抬头看向我。他板着一张脸,面色铁青得可怕,一字一顿地开口,声音极为清冷坚决,“我后悔了,不要娶你了……” “林溪!” 我这声带着些哀求的娇喝显然没有起任何作用,林溪推桌而起,说,“我累了,先回房了,你们慢用。” 我看着林溪往卧室走去,就要起身去追,却被爸爸厉声喝止,他神情严肃,出声严厉,他说,“一一,你不要任性!” “爸!”我话一出,不觉便带着些哽咽,“我知道我在做什么,如果,如果我只有两天可活,我也想跟林溪结婚。这是我的梦,我一定要实现不可!” 说完,我顾不得看爸爸的反应,便追到了林溪房里。 林溪坐在床头,神情哀恸,瘦削的身子挺得笔直,却依旧是一副虚弱不堪的样子。我冲到他面前,蹲下身来,把手放在他的膝头,目光炯炯地望着他道,“林溪,我说真的,我们结婚吧!” “一一,你真的是疯了。” “人生难得能疯狂几次,”我笑了,“林溪,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疯?” 林溪狠狠地将眼睛闭起,过了半晌才重新张开来。他的眼神里再没有了以往那样的流光溢彩,此刻除了哀恸与悲伤,再看不出别的情愫来。我听到他斩钉截铁的声音,“我不愿意。” “我才不信呢!”我把脸放在他的膝头,喃喃道,“你只是怕拖累我而已……可是林溪,我不怕你拖累我,也不怕我的世界里没有你。但是我怕,怕我们明明都念着彼此,明明有时间在一起,却偏要天涯远隔。” “一一……” “林溪,如果你不答应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快活,”我将头抬起,直起身来,定定地看着他,“我有时候觉得,死,反而使最容易的事了,倒是活着的人,度日如年,最是难熬……” 他的唇畔溢出一抹苦笑,“你怎么能这么想……” “所以,林溪,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了吧!把难熬的岁月,活得光辉璀璨,不是很好?” 林溪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我,因为瘦削而显得格外的大的双眼中眸光闪闪,带着万千情愫。我也一瞬不瞬地回望着他,一字一句吐得清晰,“林溪,我想跟你在一起,无论多久,我想跟你在一起。我要跟你结婚,这是我的梦想,我非要实现不可。” “一一,你……你真的想好了?”林溪说着,终于颤抖着手抚上我的脸庞。我放在他膝头的手上湿热,是他的泪水。 我点点头,“想好了。” “你知不知道,如果我就这样靠中医保守治疗,也许……只能再活三五年?”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你知不知道,如果我动了手术,很可能从进了手术室开始,就再也睁不开双眼了……”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么,你还是要跟我结婚?” 我点点头,笑道,“嗯!” “那好,”林溪弯下腰来,与我额头相抵,他缓缓开口,“我们结婚。” 我们的婚期订在元旦那天,因为决定得太过匆忙,我没有来得及通知苏晴,却也没有觉得十分的遗憾。人生不易,该易于满足,才能得到幸福。 我们的婚礼也没有十分隆重,婚姻本就是两个人的事情,不必多么大张旗鼓地宣布给全世界听。我把之前准备的那些大红的剪纸从箱底里拿出来,贴在我们的房里。又把之前去庙里求的符夹进林溪的钱包里,不管灵不灵验,总归求一份心安。 我不知道在我跟林溪闹僵的那段时间,他的身体是怎样一种状况。我们俩结婚之后,他常常与我笑颜相对,我却总能察觉得到,他的身体,正在以一种可怕的速度衰败下去。 早上起床的时候,他常常要凝神看我许久,下床的时候,脚步总是比较踉跄。 他很少跟我说他身体哪里不舒服。我却清楚地知道,他的视力在刚起床时总是很差,他的身体日渐频繁地难以平衡。他的眉间常常聚成数条山川,眉头常常拧成两座山峰,那是他在强忍着剧烈的头疼…… 不知道多少次,我在夜里突然惊醒,身下的震动让我下意识地抬手把灯按开,然后便在温暖的灯光里看到满头是汗、浑身发抖的林溪。我惊慌失措地倾身到他面前,慌乱地拍着他的脸颊喊他,“林溪!林溪!” 在我几乎要忍不住哭出声来的时候,他突然睁开眼来,怔忡地看我半晌,这才抬起手来抚了抚我的脸,“一一,你怎么哭了?” 我摇摇头,“你还好吗?” 林溪仿佛如梦初醒,“刚刚好像做噩梦了……吓到你了?” 我摇摇头,忽而又点点头,林溪突然将我揽在怀里,下巴在我发顶摩擦许久,这才钝钝出声,“对不起。” 他的嗓音里带着浓重的歉意,我摇了摇头,问他,“什么样的噩梦,很可怕吗?” 他却突然笑了,“再可怕的梦,也总有醒的时候。” 这话分明很积极向上,我却不知为何突然觉得浑身冰凉。我紧了紧手臂,“下次你再做噩梦的话,我早点叫醒你。” 我分明感觉到林溪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却是须臾间便恢复了原状,我听到他带着笑意的声音,“好。快睡吧……” 这样的情形接连发生过多次,每次我紧张兮兮地把他叫醒,他都会在醒来之后笑着将我揽进怀里,先是说“对不起”,然后带着笑意跟我说,“一一,有你真好。” 他的声音很低,在寂静的夜里分外清晰,明明就回荡在我的头顶,我却觉得格外的苍茫辽远。蜷缩在他的怀里,我能感觉到他身上那涔涔的冷汗,柔软的睡衣汗湿了一片。他紧紧地箍着我,手上的力量很重,带着微不可察的颤抖。 噩梦……真的是很可怕的噩梦。 我轻轻地抚着他的背,“林溪,我给你唱首歌吧!” 他手上的力道松了松,“好。” 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在夜里唤醒过他。因为我终于意识到,这种噩梦是唤不醒的,越是努力去唤醒,便越是痛苦越是可怕。我要怎样才能唤醒一个清醒而现实的噩梦呢? 林溪他哪是在做梦,他分明是在忍受噩梦一般的头疼。我将他“叫醒”之后,他总是满脸笑意地对我,可是那层笑意那样脆弱,在昏暗的灯光下都能碎得一塌糊涂。我开始装睡,开始对他那边的一切佯作不知,疼痛本就难熬,若是强自忍着,只会更加痛楚,我……我不能与他分担,又怎能做他的累赘,帮他增加负累? 长夜漫漫,铺天盖地的黑暗汹涌澎湃地席卷而来,我感受着林溪那边传来的颤抖,不知道怎样才能熬到头。 直到有一天,林溪跟我说,“一一,你知道吗?我的外公,就是得的这个病。” 我身体一僵,迟疑道,“然后呢?” “他动了手术……你也知道,开颅手术,总是比较危险。他的肿瘤虽是良性的,但由于位置长得太靠近主要神经,动起手术来风险很大。他……他进了手术台后,就再也没有睁开双眼。” “林溪……” “所以我才坚决不去医院动手术,一心想着,靠着中医治疗,如果足够幸运,能康复了最好。如果不行,那也能撑一天是一天。” “嗯。” “但是现在,我却在想,趁现在病情还不是很严重,不如动一下手术。现在的医疗水平比外公那时候好多了,再说了,有你在,我运气总不会太差。” 刚开始听的时候,我还一心的紧张,后来听到了林溪这么甜蜜而又有些直白的称赞,我还是有些害羞地嘟囔了一句,“我哪里……” “一一,你知道吗?”林溪打断我的话,看着我,突然笑了,“很早之前我就经常头疼。只是当时,我只以为是工作太累的缘故。直到陪你去了云南,然后被狗咬,回来之后被你勒令着去体检,这才知道,原来是脑子里长了一个瘤。” 我心里一紧,果真是体检的时候发现的…… 又听林溪继续道,“幸好当时发现得早,一直吃着中药控制着,要不然,不一定现在成什么样了……” “嗯,”我点点头,转口却又焦急道,“可是,动手术风险太大了……” “但凡是手术,总是有风险的。但是一一,我不想就这么眼睁睁地等死。以前跟你……还好,可是现在,我总奢望着能多活一段时间。” 我怔怔地看了他许久,终于缓缓开口,“好,如果你决定好了的话,我听你的。” 林溪笑看着我,将我搂在怀里,我听着他坚强有力的心跳,兀自开口,“但是有一点你得答应我,无论怎么样,我们都要努力,要努力的活着……如果,我是说如果,手术不是很成功的话,你不可以自暴自弃!我们都要努力活下去……” 林溪抚了抚我的头发,说了声,“好。” 那个时候的我,依偎在他的怀里,还以为一切都会过去,只要动了手术,彻底摘除了肿瘤,一切就会很美好。再也不用日日战战兢兢,不用跟噩梦做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两个可以携手一起直到白头,在阳台上喂鸟养花晒着太阳斗嘴玩笑…… 却终究是过于乐观了…… 2016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算起来,他已经在这里昏睡了将近两年,却丝毫没有转醒的迹象。 有时候我也会想,如果一切都能像童话故事里讲的那样,该有多好。睡美人被下了魔咒,却只需要王子的一个轻吻,她便能苏醒。 可是我的林溪,你要怎样,才肯醒来呢? 这两年来,发生了很多事。苏晴提前走出了大山,与她迟来的白马王子,一起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唐糖把我们的小店经营得很好,现在已经开了两个分店了。她的父母再也不对她进行催婚、逼婚,因为她有一天突然对一个青年才俊垂涎三尺,正在浑身解数地穷追不舍。而徐阳,他也已经找到了真正值得他倾心相待的姑娘…… 我还是每天到医院来,给林溪按摩,陪林溪聊天。两位妈妈总怕我辛苦,喊着不让我这样操劳,我却总放心不下,每天不到医院去看看林溪,心里就总悬着一块巨石,吃不好,也睡不着。 我跟林溪约定好的,我们都要努力,要努力地活着,要努力去创建属于我们的美好生活。 我相信,他也跟我一样,在努力着。 我也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我们不放弃,就总还是有希望的。 我是这样相信着…… 苏晴生了一个大胖小子,白白净净的,可爱得不得了。 这天,我到苏晴家里吃过满月酒,一身喜气地坐上公交,赶往医院去。 正站在公交车上看着窗外怔忡出神,冷不防低头时看到有一个小偷把手伸进了我的包里。我当时惊了一跳,吓得大声尖叫。 周围的人闻声循来,却在看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默默地低下了头,各干各的去了。 小偷在下一站下了车,我没有丢失任何东西,也算是虚惊一场,没什么损失。 倒是车里的其他乘客,在小偷下车之后不久,纷纷惊叫起来,“我的钱包怎么不见了?!”“我的手机哪儿去了?” 我嗤笑着坐到医院,下了车。见了林溪,我问他,“你说,这是不是就是因果报应?” 林溪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没有给我丝毫回应。我按摩着他的手臂,突然觉得未来十分光明,不觉笑道,“所以说,我们这么努力,又从来不曾伤天害理,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按摩了一遍之后,我把脸贴在他的手心,喃喃道,“林溪,你知道吗?苏晴生了一个儿子,白白胖胖的,好可爱的!我在想,如果我们生一个,应该也会那么可爱的……你说让我给我们的孩子取名字,我已经想好了,男孩就叫林朝阳,女孩就叫林晨曦,我要让他们都像晨间朝阳那样,充满生机与活力地活一辈子……” “可是林溪,你都睡了多久了,怎么还不醒呢?” 我把脸贴在他的掌心,一个人自问自答,说了好久好久。待回过神来,林溪的掌心已被我的泪水濡湿了一大片。 我直起身来,转身抽了纸巾,就要去给他擦手,却仿佛看到他的手指突然动了…… 我揉了揉眼睛,瞪大了眼睛看他的手,是真的!他的手在动,是他的手在动! “医生——”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完结啦~后面会有几篇番外,嗯,作者菌不想骗大家的眼泪的,快告诉我你们没哭你们没哭!毕竟林溪醒了不是*^o^*大家都有各自的归属~ 还有,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追文到现在辛苦了~爱你们么么哒! 书香门第【ming_san】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