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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个穿越并不算成功,因为身体的原主人还没被挤压出去,另一具灵魂就迫不及待入侵进来,于是造成了两抹灵魂挤塞在一具身体里的奇特状况。   当钱芷韵确认了自身的状况之后,觉得很不舒服,觉得无比恶心与愤怒。但是她更知道,此刻她有怎样的心情与感觉都不重要,她唯一该专注全力去做的,是将那抹灵魂给排挤出去,夺回自己身体的完全使用权。   一抹能轻易入侵别人身体的灵魂,原本就不是钱芷韵所能招架的;在遇到这件离奇的事情之前,她跟一般人一样,只相信科学,从不信鬼神灵异,认为那不过是无稽之谈。   毕竟怪力乱神这种事,只有亲身遇上了,才会相信,也不得不信,因为必须想办法去破解。   无论如何,她是不愿意自己的身体被占用、灵魂被驱赶——就算她在家族里过得非常不如意,身心压力巨大,总是得服用安眠药才能睡个好觉;偶尔情绪低落到谷底时,甚至偷偷向在医院工作的朋友拿一些抗忧郁症的药品服用……但,这并不表示她厌倦了自己的身份与身体,更不代表她愿意被取代。   不管日子多难捱,她都没想过要放弃自己——尤其在察觉有另一抹灵体正在企图取代她之时,钱芷韵更是爆发了强烈的求生欲望,坚决不肯被取代,不愿灵魂被驱赶出自己的身体。   钱芷韵自知只是个凡人,恐怕无力对抗那抹有能力入侵她的灵体;但身为这具身体的主人,入侵者想要驱赶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至少,截至目前为止,她还在自己身体里面不是吗?   虽然不知道该怎么抵抗,但她本能的不让自己睡着、不让另一抹灵魂有机会主导她的身体;或者,实在忍不住睡意之前,会将手边该处理的事都做完,甚至将重要的证件与信用卡以及各种名贵首饰都锁到银行保险箱,而钥匙则放在母亲那边——总之,她完全不给那抹灵魂有任何占她便宜的机会。   这场她生命之中最大的危机以及战役——与那抹灵体艰苦对峙了半个月之后,终于挣到了初步谈判机会。时间比钱芷韵预料的更早,可见那抹灵体确实不够强大,也不够耐心,甚至……有些粗暴以及愚蠢——因为那个比她强势的外来者,竟然选择与她谈判,而不是跟她死磕到底。要知道,只要再坚持个几天,钱芷韵的灵魂终究会因为意识渐消而溃散;而有了谈判机会,就代表给了她一线生机。只要有生机,钱芷韵就能搏出生天。   幸好,那抹愚蠢的灵体不知道自己的优势,此刻,“她”正忙着气急败坏的指责她。   ——你简直烦死人了!明知道斗不过我,为什么不肯乖乖的离开?钱芷韵,我告诉你,这具身体现在归我了,你早早认命去投胎,或许还能找个好人家重新做人,要是你再敢不自量力的跟我争,信不信我马上让你魂飞魄散!——王紫云气急败坏的指着钱芷韵破口大骂。   钱芷韵心中又惧又怒,深呼吸好几口气之后,装成一副忍不下满心忿懑的模样与她周旋,以各种方式探究这抹灵体的能耐与脾性,并从她的每句话里去分析出一些线索;然后,她得出一些非常有用的讯息——   这是一个有能力抢夺别人身体的女鬼。   这个女鬼愚蠢又贪婪;好虚荣享乐却吝于付出努力。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女鬼并不是非得夺取她的身体不可。女鬼还可以有别的选择,别人的身体也行;而钱芷韵之所以被盯上,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是她的身份——她是一个富家千金,日后必定会嫁给门当户对的富户,让她一辈子都过着传说中荣华富贵的生活……   也就短短半日的交流,钱芷韵便找到了自己的生机;于是,她对那个女鬼道:   “也许你觉得我的家族就是所谓的豪门了。但其实这是错的,比起真正的豪门,我钱家也不过是才刚发了点小财的暴发户而已。这半个多月以来,你跟着我进进出出,该知道我家只有两个外劳在打扫,一个阿姨在煮饭,出门都得自己开车,说是三流富豪都觉勉强。像我这样的,以后就算嫁人,若不是嫁给家族看好的精英,就是嫁到同样家世的人家——可你要知道,有些暴发户人家,就算有钱,也舍不得请佣人的,会要求媳妇打扫煮饭,整天关在豪宅里,光是打扫就得花去一整天。而且,你也看到了,我的身体很差,长期吃安眠药才能入睡,还神经衰弱,内分泌失调,必须吃药控制。我在公司里也混得不好,爷爷重男轻女,家里人口又多,主管职位根本不够分,女孩子能力再强顶多也只能当一个主任而已;做着最累的工作,拿着最少的薪水,就算想要嫁入豪门,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我家里一堆姊姊妹妹,甚至有私生子。家里长得比我好看的女孩也不少,她们比我更有机会嫁进豪门,你很清楚不是吗?”她慢悠悠的以诚恳语调对那名女鬼说着自己的生活状态以及处境上的劣势;然后,在那女鬼的静默里,知道自己应该已经说动了她,于是,又轻声道:   “所以,你一定很清楚我不是你最理想的选择,对吧?”   那女鬼持续静默,但钱芷韵可以感应到她的动摇,再接再厉道:   “不如,我们合作吧。我帮你找一个更适合你的身体、更有钱、家世更好、长相更美、身体健康,而且很有可能嫁到真正豪门的另一具身体。”   ——好!——早已被说动,并且暗自与自己的守护灵交流过后,王紫云点头。   于是两抹灵魂暂时在一具身体里和平共处,不再彼此对抗推挤争占主权。   反正,如果没找到更好的,钱芷韵这具身体还是属于她的——王紫云认为这是个不亏本的买卖。   而这对钱芷韵来说,无疑是争取到了时间。只要有时间,她就能找出彻底摆脱这场危机的方法——不管是让女鬼离开她的身体去祸害另一名无辜女性,抑或是找到道法高深的道士把女鬼给收了去。   总之,她的身体,就算再差再坏,也不愿被这名女鬼夺取。 ☆、第一章   【第一章】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手指敲击在键盘上的声音听起来快捷俐落。其实打字的声音并不大,但因为这是个宁静而舒缓的午后,马路上没有太多车辆行驶,人行道上没有川流不息的人潮,咖啡店里的轻音乐调得很小声,从店里传到外头的露天座位上时,更加的似有若无,于是便显得这样快速的敲打声有些扰人,与此刻的情境全然格格不入。   终于,那打字声在十几分钟之后停下,却并不表示这个悠闲的午后时光是可以如愿得回它的宁静。就见才刚结束打字的笔电主人在存好文字档之后,连口茶都没顾上喝一口,便开口接着闲聊:   “所以说,虽然你才二十五岁,却得开始接受相亲这种古老的活动了?”   “也不算是相亲,就是找个机会认识一下,相看一下,看看彼此能不能处得来。”   “有那么急吗?你才二十五耶,又不是三十五!这个年代,能在三十岁以前结婚的,都叫早婚好吧。”   “又不是认识了就要结婚,总得处处看能不能合得来。这种事不花费个两三年的时间来验证,又怎么能知道?我认为挑选伴侣要趁早,这样能够挑选的范围也大,不至于等到想挑了,结果好条件的人都已经有了交往对象。既然我一定会结婚,当然会希望共度一生的人在各方面都尽量符合心意;想要有好婚姻,就得从婚前慎重挑选开始。”想要有和谐的婚姻,当然就得付出一定的努力。   “知耘妹妹,怎么恋爱结婚这种很美好的事情,从你嘴里说出来,竟显得一点意思也没有?男女双方彼此挑精捡肥、称斤论两,像菜市场买卖交易一样,简直庸俗得令人绝望!如果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你连基本的浪漫幻想都没有,那我觉得你还是单身个几年,冷静一下好了,省得误人误己——这是身为一个权威的爱情小说作家你堂姊叶知慧我,对你最诚挚的忠告。”   “慎重对待自己的终身大事,并不是应该被指责的事。而且我很冷静,所以不会误人误己。我相信我的婚姻生活将会经营得不错。”   “只是不错就能满足你了吗?爱呢?幸福呢?”   “我当然会爱我的未来伴侣,也会幸福。只不过,可能我所认为的幸福,和你认定的不一样,所以你现在才会用这样惊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正走向被婚姻坟墓活埋的路上,死不悔改,而你只能在一边跳脚。”叶知耘好笑地道。   “靠!我从来不知道你这个人的婚姻观如此朴素世俗。我说,身为一个美女,你就不能有点人生的追求吗?”   “我的追求已经开始了,只不过不是你期待的那样罢了。”   “哪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会想要用相亲这种毫无惊喜可言的方式去结识未来老公啊!”   “相亲很好,我觉得有安全感。”她可从来没想过在路上随便对一个不知来历的男人一见钟情;她从来不爱冒险。   “我没说相亲不好,只是那也应该发生在三十岁以后吧?那时年纪到了,对爱情没有太多幻想了,只想安定下来,所以便去跟另一个同样到了拉警报年纪的男人相亲,交流一下价值观、人生观、金钱观什么的;然后确定没有太大冲突之后,就跑去结婚——这样才合理不是吗?可你才二十五岁,家里不会逼你,那你干嘛这时就跑去相亲?这个年纪的你,应该去跟一个白马王子来一场浪漫的相遇,然后陷入爱河爱它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才对!”叶知慧说得眉飞色舞,进入了文思泉涌的创作世界里无法自拔,愈说愈觉得自己简直再对也没有了,一心想把自己的想法给塞入堂妹的脑袋里,好让她沾染一些年轻人应该有的朝气。   可惜,就像叶知耘无法说服她一般,她也无法说服叶知耘。所以叶知耘只是轻轻一笑,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些什么。   她们虽然是来自同一宗族的堂姊妹,自小感情融洽,很是谈得来,但那并不表示两人有相同的价值观。相较于叶知慧活得自由任性,叶知耘自知是个保守而本分的人,从来不高看自己,也没有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去幻想自己有着怎样波澜壮阔的人生。她一直比较喜欢安全、能掌控的生活方式,大多时候,理智大于情感。   当然,这并不是说她没有感性的一面;只是,她更愿意把感性这部分寄托在别人杜撰出来的影视作品或小说杂文上。至于现实生活嘛,还是尽可能的平和规矩吧,千万别有什么高潮迭起的事件发生才好。   “别说我的事了,说说你新出版的那本灵异小说吧。我看到你在后记里写说这是身边友人发生的真实事件,虽有稍作润饰,但保证七成真实,是吗?”   “当然是!怎么你的语气好像不太相信的样子?”事关自己心爱的作品,叶知慧立即进入备战状态,一副随时要跟人辩个清楚明白的态势。   “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了解你,正如你了解我,所以我很清楚你跟灵异这种玄幻的事情从来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突然写了这样一本小说,然后告诉读者说那是真实事件,你觉得可以说服谁?”   “我确实没有经历过那种玄之又玄的事,但不代表我的朋友没有这种经历啊!你不会以为我在说谎吧?这种事我有什么好说谎的?在这种事上说谎,能让我的小说多卖一百本吗?还是可以让我多上几次杂志专访?”   叶知耘对着此刻有些张牙舞爪的堂姊,很是谨慎的遣词用字:   “姊,我不是指责你说谎。嗯,我的意思是,你是一个作家,有时候想像力会比较跳脱;或者,因为太沉迷于创作故事的关系,于是便相信那是发生在周边朋友身上的真实事件——”   叶知慧挥了挥手,打断堂妹婉转的解释,道:   “反正你就是认为那是我臆想出来的,然后写着写着就当真了,是吧?”也没让堂妹说话,又接着道:“当然,你会这样认为,我可以理解,毕竟我这二十几年的朋友圈几乎跟你重叠,就算有几个你不认得的,也会听我提起过。确实,在半年以前,我所有认识的人里,没一个拥有灵异体质,所以我从不谈怪力乱神,毕竟没有在周遭友人身上亲自见证过,就没有办法理所当然的写出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我虽然是一个风格多变的全方位作家,但大多时候,我其实是个很实事求是的人。”说着说着,又忍不住自吹自擂的自恋起来,觉得自己真是个品格高尚、良心至上的优秀美女作家啊。   叶知耘默默抽了抽嘴角,并没说什么;对于这个堂姊的德性她再了解不过,所以没有什么好吐槽的,反正没妨碍到别人,就随她自个儿说得开心吧。   “所以,你是在最近六个月里才开始相信世上有怪力乱神的事吗?”   “其实我一直相信世界上无奇不有。”叶知慧很正经的对堂妹道。“只是因为绝大多数人接触不到那些玄之又玄的事,也就没有什么好奇心去探索出一个清楚明白。这种事大概是讲缘分的,我一直就是那种和它没什么缘分的人,不过当真正见证到身边的人有这样的奇遇,自然会忍不住将它编成小说跟大家分享一下。所以,我那本小说真的不是自己胡乱杜撰出来的,它是有原型的。”   “这种事,大概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吧。”其实叶知耘也只是好奇一下而已。对于堂姊这半年来新交的朋友倒没有起什么好奇心。   “有人能遇到,有人不能遇到,当然就只能随人去信或不信了。对我来说,我挺满足于自己没有灵觉感应那类的慧根,偶尔能听到一些故事就心满意足了。身为一个普通人,我毕竟还是怕鬼的。”叶知慧吁口气道。   见堂妹一脸平淡的表情,就知道她不是很信,心中八成仍然认为她那本小说不可能真是改编自友人的亲身体验;更有可能,这故事根本是某个友人编出来哄她玩的,而她信以为真了。   “知耘,我知道你不相信。”叶知慧又接着道:“哪天有机会,我把赵子昀介绍给你认识,你就会信了。那个赵子昀就是我新认识的朋友。” ☆、第二章   “等等,赵子昀……这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叶知耘的记忆力向来很不错,这个听起来并不陌生的名字,在脑子里转了一圈之后,她以不太确定的口气问道:“我印象中……这个名字好像被你咒骂了很多年。对了!就是当年拐走你心目中男神的那个虚荣女,然后每次跟你狭路相逢,一定会对你耀武扬威,气得你三天吃不下饭。那个人就叫这个名字对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对对对!就是她!我们现在变成朋友了!”   “……真是,不可思议。”叶知耘朝天空看了下,想确定今天的太阳有没有沿着正常的轨道行进,可惜今天天气有些阴,整日没见到阳光,所以无法印证。   “就是不可思议!所以你相信我写的那个故事是真的了吧?那本写的就是真实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你想啊,一个被我骂了十年的女人,我怎么可能会跟她做朋友?当然是芯子换啦,不是原来那个人了!所以我现在认识的赵子昀,不是之前十年认识的那一个。有没有很神奇?”其实如果堂妹不要永远一脸理智冷静的表情,叶知慧真的不介意花上三天三夜来对她详说赵子昀身上发生的事情。   可惜堂妹不是作家,她的理想也不是当个充满想像力的人,她对自己人生的规划一直都很单调乏味、循规蹈距得让人感到好无力;面对这样一张脸,真是没有长篇大论开讲的欲望。   “是吗?那真的满神奇的。”虽然听起来很玄,但叶知耘完全没有想要认识当事人的想法,回应也是淡淡的,没有更深入探究的好奇。   她的交友圈子一向比较狭窄,不像堂姊这样热情开朗,任何时候都可以跟人交上朋友。当然,这是由于她天生性格比较倾向孤独的关系,所以对堂姊的交友满天下并不羡慕——如果羡慕,她就会努力让自己成为那样的人,而不是仅止于羡慕。   叶知耘一直是个目标明确、坚持把日子过得简单的人;并且,将现实与梦幻分得非常清楚,从不混淆。对她来说,世界上最光怪陆离匪夷所思的事,从堂姊的作品里看到,就很能补充她天生缺乏幻想力的部分了。   所以她喜欢看堂姊写的小说——不管写得有多扯;她喜欢听堂姊说各种心得感想以及道听涂说,就算只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都会在她夸张的渲染下变得非常有趣。而对这种有趣的人生,她倾向于兴致勃勃的旁观,却绝对不想参与或加入——即使堂姊说的一切真有其事,她也就听过就算了,不会心向往之。   她希望自己有个简单的人生。当然,她承认自己是比较贪恋安逸悠闲生活的;如果有个平顺的人生可以走,那她绝对不愿意遭遇上山下海步步惊心的历险,只为了看风雨后的彩虹或更美丽罕见的风景。   有的人喜欢人生充满挑战,四处折腾;而她,从来就是不冒险的保守性格,觉得能将长长的人生安稳过完,就是件了不起的事了。   “知耘,虽然赵子昀经历了一场劫难,但她也收获了一个很棒的男人……呜,我的男神,真的变成别人的了……”至今提起心爱的男神,仍然忍不住悲从中来;假哭两声之后,才有办法接着说下去:“当然我们这样的凡人肯定是不会去羡慕她身上所发生的不幸遭遇,可是你有没有觉得他们经由这样的事件走到一起很浪漫、很值得回味一生?患难见真情才有可能一辈子情比金坚,比起干巴巴的相亲实在是天差地别!我觉得挑选另一半,既然是打算一同度过下半辈子,那么,经由相亲去配个门户相当的对象,怎么可能走得长久?不过是凑合着过日子罢了,婚姻的基础不牢靠啊。”   “相亲只是认识对象的方式之一,而且相较于在路上随便对一个不了解底细的人一见钟情保险太多了;至于一段婚姻能不能终生维稳,不在于两人相识的方式,而是真心好好的经营它。”虽然听得出来堂姊极力想要劝阻她去相亲,但叶知耘怎么可能会改变想法。她觉得自己比堂姊更踏实经营着自己的人生,并且早早知道自己想要过怎样的日子;不像堂姊如今已经二十八岁了,还活得一脑袋不切实际的梦幻,并且立场很容易左右摇摆,要是真的都听她的,就太白目了。   “厚,你真是说不通!我实在想不明白,你明明没受过什么情伤,从小到大也是很顺利的长大,从来只有人家追求暗恋你的份,也没见你对哪个校草帅哥上心过。家里叔叔婶婶对你的婚姻也没有什么要求,我以为,就算哪天你看上一个穷得三餐不继的男人非要嫁过去,家里也不会真的阻止到底,顶多会多给你一些嫁妆傍身。总之,你活得这样顺心,为什么对人生的追求这样平凡无趣?简直像是已经历尽千帆心如死灰似的!一个女人如果连恋爱都不期待,她的青春还叫青春吗?”反正叶知慧觉得年轻貌美、行情正好的美女想不开的跑去相亲,就是一种自残行为。   “姊,我们两人交情再好,你也不能帮我过日子啊,不要这样悲愤好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喜欢安稳的生活,大悲大喜大起大落这种伤身伤心的事,我从来都规避开的。你可以说我就是那种六十分主义,但求及格就好,一辈子得过且过没有志气的人;但我真的希望可以永远顺心安全的活着,一如现在的每一天。所以,我晚上一定会去相亲,就算晚上这个人没相成,接下来还是会以相亲的方式去结识未来的另一半。”她手头上有一份优质相亲名单,就待相看了。   虽然很不以为然,对相亲这个名词充满抵触,但叶知慧见堂妹坚持成这样,于是忍不住好奇了下,问道:   “我猜,你晚上相亲的那个对象条件应该很不错吧?”   “确实很不错。我现在的条件有优势,被安排到的都是很优质的人;第一个相看的,条件更是好得难以置信。”没有半点扭捏,叶知耘点头承认。因为她年华正好,外貌学历家世都很不错,感情生活单纯,就算零星有过一些被追求的过往,但没有闹出什么轰轰烈烈的感情事迹,又是甫入相亲市场,最是鲜嫩不过,所以热中于当媒人的贵妇人为她安排的对象,自然是最优秀的。   “是哪家刚留学回来的子弟?还是已经在职场上历练有成的哪个继承人?”   “他叫高元。‘日升集团’的高元。”不需花费太多口舌去形容晚上那个相亲对像有多么优质、多么难得,只消把名字说出来,就足以说明一切。   至少,叶知慧的眼,当下就被这个名字华丽地闪瞎了!错愕了许久的她,终究只能在发出“哇哦”这种怪叫声之后,冲口而出叫道:   “那你还在这里磨蹭什么?快点去美容中心做脸、做SPA、挑衣服、做造型去!天哪,现在都已经四点半了!快走!”   瞧,她的堂姊就是这样一个立场如此不坚定的女人。被火速拉着往美容会馆跑的叶知耘在心底默默吐槽着。搞定一个颜控,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   身为一个智商高于一般人,而且人生目标明确的豪门公子,高元三十年来的人生都过得很充实。他从不浪费天生的好资质,更不虚掷光阴,一意执着于站立在金字塔的顶端,将自己打造成全方位的精英,从没懈怠过。为此,他付出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让自己好还要更好,从来不在别人的赞誉中迷失自己,也不耽于玩乐享受,憋着一股劲,像在跟谁别苗头似的,总是无时不刻的在充实自己。   有句俗话说得好:想要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就算是天才,想要有成就,也是得老老实实付出九十九分努力与汗水的。   一个人的时间花在哪里,是看得到的。所以高元一直是个各方面的佼佼者;他的出色,以及丰功伟业,是每个名流贵妇教训起自家不长进子女时,一定必提起的经典范例。他就是那种传说中让每个孩子气得牙痒痒的“别人家的孩子”。   在同一个阶层里,别人对他津津乐道的,当然不会是他的家世财富,而是他各方面上明显高于同龄人一大截的优秀,以及专注与勤奋。虽然父母生给他的好基因给了他较高的起点,但若是他没有发愤努力从不懈怠,生给他再好的脑袋,也不过是白长而已。世界上将自己人生虚度的天才可不罕见,被养废的比成材的多太多了。 ☆、第三章   他因为才智高超又勤奋,进入职场不过两三年,便取得亮眼的成绩,证明了他不是一个只会读书的机器;连在商场上拚搏,都直接跳过菜鸟扑街期,表现得非常精英干练,简直无所不能到没有朋友、至今依然稳坐其他贵公子心目中“最想盖布袋痛扁名单第一名”!   当然,几乎将时间全花在充实自己上面,理所当然就在其它方面顾及不到。别的不说,光是比较重要的人生大事上,他交出的成绩单全然一片空白;就算有过所谓的情史,也都是昙花一现,往往家中长辈还来不及发现以及打听,便已消失无踪。   找一个不错的女人结婚,当然也在高元的人生计划里。他是一定会结婚的,却一直没有把感情生活太当一回事。虽然不是没交过女朋友,但从来不曾上心,毕竟他绝大多数心思都在学业以及事业的规划上;或许是因为曾经有过与学霸同窗六年的不堪回首记忆,让他这样一个在别人眼中优秀到简直逆天的人,从来没有机会自满自得自高自傲,反而挫折连连到差点要去看心理医生。还好他终究挺过来了,憋着一股不服输不认命的劲儿拚命学习;总想着,只要再努力一点,就会超越那个人了吧?   即使如今在别人眼中如此出色的他,仍然不敢松懈下来,不敢轻易去认为自己现在的成就已经超越那个人,并永永远远的将那个人抛在后面了——就算那个人如今正处于事业低潮,正灰头土脸的打算开个小公司当老板,未来一片不确定,其境遇与他简直天壤之别……   可是,高元想,对那个人的警惕,不到过完这一辈子,都是不可以放松的。   生命不停,奋斗不止。他所承认的人生唯一对手,值得他一辈子关注!   酒色财气这些感官享受的东西,对高元来说实在太寻常;他的家世给了他不用花费半点努力,就能轻易得到最豪奢的享受,这对他而言实在无聊透顶,所以他看不上眼。他可不是那些无能的公子哥儿,成天只想着拿家里的钱醉生梦死。他喜欢挑战,渴望热血沸腾,只要想着自己有着一个终生的对手,其它享乐便再也吸引不了他、不能给他带来真正的快感。   在他未来三十年的规划里,没有耽溺享乐这一项;而结婚,对他来说也不是太重要的事。他打算娶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好女人,却没有太多的时间花费在寻找出那一类的女人,也不打算挤出有限的时间去营造一份浪漫的爱情来让那个女人对他彻底死心塌地。所以,相亲这项古老的活动,是目前最适合他的一条认识理想女性的途径。当然,一个靠谱的媒人更是顶顶重要的。   任何一个对婚姻再没有期待的男人,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婚姻总会慎重一点的。虽然说,全世界只要稍为有点钱的男人,都不愿意保证他的第一个老婆会是最后一个老婆;或,他的老婆,会是他下半辈子唯一的女人。但无论如何,第一次结婚,对象的品貌很重要,事关家庭的稳定以及忠诚度的保固期长短。   高元觉得,今天相亲的这位女士给他的感觉挺不错。   他打算在三十五岁以前解决婚姻问题,而今天是他第一次相亲。   他的母亲说动他出来相亲时,母子两人同时也沟通好了对他未来老婆的期待——第一波首重贤妻良母型。若是相完了一轮贤妻良母型没有中意的,那第二波就挑精明事业型。若再看不上,那就挑家世对自家家族事业扩展有帮助的,只谈利益,不谈感情了。他们这种家族,已经算是站在商界的顶端,商业联姻反而不是最被看重,所以放在最后挑选,首要的是能持家的女人。   高元虽然极少参加玩乐型的宴会,但对于那些活跃于各种宴会的名媛还是多少耳闻过的。眼前这位,他很确定从来没有在哪个宴会上见过她,以她的家世当然不可能收不到邀请,只不过她一定极少应邀,对玩乐并不看重。他很满意帮他安排相亲的某贵妇完全明白他的需求。   他今天相亲的这一位女士是叶家的旁支,长相端丽大方,一看就是贤妻良母,气质温和,情史干净,而且极少在宴会派对上出现;听说本身好静,并不爱热闹。这样的女人,任谁娶进家门都很放心,绝对不用怕自己一心扑在事业上时,老婆会不安于室送他一顶有颜色的帽子戴。   “抱歉。希望你不会觉得跟我吃饭很乏味。”又接完一通电话之后,高元对今天相亲的对象叶知耘致歉着。他不是故意失礼,或者对相亲对像不尊重,实在是真忙,有太多事情必须立即处理,就连吃顿相亲饭也不得安生。事实上,在女方还没有到来之前,他已经提早来这里以手机处理公事了。   “不会乏味。事实上我觉得好极了,这里的餐点很棒。”叶知耘觉得这顿晚餐吃得比想像中舒心。就算前来相亲的途中因为对像太过优质以及出名而免不了有些惴惴不安,但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忙碌而慢慢化解掉了。   两个初相识的人,其实很难有太多的话题好聊,除非其中有一人天生长袖善舞热情开朗,但显然他们都不是,也没有打算找这样八面玲珑的人相亲。   正因为高元的忙碌,无暇将所有注意力放在她身上,所以才能让她很好的相看他。这个传说中的男人,原本对她这种中上人家而言是可望不可即的,如果不是被安排了相亲,她想,他与她的人生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所交集。   高家发迹四代以来,在商界的地位步步高升,一代比一代更进益,到如今已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商界豪门,家风相较于其他家族却是难得的清正。至少,在婚姻大事上,第一要求就是娶妻娶贤,最好是嫁娶自己心悦的,省得日后一堆乌烟障气的事情发生。所以,每个嫁进高家的媳妇,首选都是贤慧,而不是以利益为第一考量。   虽然知道以自己的品貌被安排的相亲对像绝不会差,但叶知耘得承认,当她听到第一个相亲对象竟是高元时,心中真的有种突然中了威力彩十亿头奖的感觉……   老实说,到现在她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心底还是有一点紧张,但幸好高元很忙,除了必要的客气话外,其它时间几乎都被三五分钟就响起的电话声给占据,连吃口美食的时间都没有。所以,当她顺利填饱肚子、让服务生将餐具给清理走了之后,对面的高元桌前还摆放着一堆已经半冷的餐点,显然没动过几口。   “餐点都凉了,要不要让服务生再为你上一套?”她问道。   “不用。反正晚餐也不宜多食,这样就够了。”将主食给吃完之后,高元挥手让服务生撤下餐盘,然后上餐后酒。   如果接下来没有电话进来的话,叶知耘想,此刻的时间,应该就是两人真正的相亲时间。从他的姿态看得出来,他现在的注意力只放在她身上,所以,她也不由自主的暗暗端正了下坐姿,目光温和的回视他,没有闪避或作态的羞却。   “希望你不会觉得我今天的表现很差劲,即使我确实不应该将工作带到这里来。”高元诚恳说道。   叶知耘微笑。   “我今天是来相亲的啊,我很高兴你的表现这样诚实,很直观的让我明白了假如我们有以后,将会过着什么样的日子。”见高元一双好看的眉毛带着些许兴味的微扬,她接着道:“虽然这是我第一次相亲,但我想,以后我应该再也遇不到如高先生您这般坦诚的人了。”   “叫我高元就好。”高元突然说道。   “好的,高元。”这是一个含蓄的友好讯号。随着高元微笑起来,叶知耘终究无法免俗的被他好看的俊颜给迷惑了几秒才清醒回来。   “你才二十五岁,条件又极为出色,为什么这样早就决定经由相亲找对象?”   “大概是因为,只有相亲才有机会遇见您这样优质的对象吧。”她既是恭维又是真心地道。   “可是,你还这样年轻。”   “如果我等到三十岁再决定相亲,到时就算其它条件没变,被安排的对象一定不会是像您这样的男人。”她很有自知之明,也坦率的捧着他。 ☆、第四章   显而易见,叶知耘的回答很让高元觉得愉快。不在于她的奉承,而在于她的坦白与清醒。这世上条件优秀的美女总免不了会养出自视甚高,甚至高得目中无人的脾性。高元遇见过许多与叶知耘条件不相上下或者更好的女性,她们出现在他周遭,明明对他充满兴趣,却更希望用挑衅的方式来激起他男性的征服欲,装得好像对他浑不在意,而在发现他真的不在意之后,暗自忿恨不已,更加想尽办法“出其不意”出现在他面前。   对一个不爱玩感情游戏的男人而言,叶知耘的表现让他觉得很清爽舒服。暧暧昧昧那一套,他实在消受不起;所以,这一次相亲,实在是个很好的开始。至少,他觉得那位喜欢帮家世良好的男男女女牵红线的贵妇人,其“金牌媒婆”的尊称并非浪得虚名;并打算以后的相亲就继续让那位阿姨安排。   不是说他对叶知耘评了个好分数,相亲便到此为止,总还要相看一些人,才好慎重的做决定,相信对方也是相同的看法。   “我觉得你很好。”   “我也觉得你很好。”   都是聪明人,知道对方对自己的印象不错,却不会轻易表现出过分的热情。所以在一阵状似闲聊、其实是更加摸清了彼此的一些观念想法之后,他们很有默契的举起餐后酒,轻轻碰杯,然后缓缓一饮而尽。   俊男美女约会的画面看起来美极了,简直像是偶像剧活生生在现实生活中上演。即使这里是一间会员制的高档法式餐厅,仍然不免招惹来周遭用餐人们似有若无的关注眼光。或许不见得每个人都知道高元,或者,听说过高元大名的人不见得知道此刻坐在这里的这个俊男就是高元;大家纯粹本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心态,忍不住多看他们一眼罢了。秀色可餐嘛,多下饭啊。   不过,在众多悄悄围观着这对男女的人里,却有两道灼灼目光自从发现了高元之后,便再也没有挪开过,眼睛眨也不眨一下,简直像是想一口将人给吞下占为己有。   “怎么?你认识他?”钱芷韵努力忍受着因为体内灵魂激烈震荡而造成的耳鸣不适,在心底对那抹名叫王紫云的鬼魂发问。   ——他是高元!——王紫云的声音发颤,像是兴奋到无法自已。   “你认得那个男人?”其实钱芷韵当然知道那是高元,但很明智的没有表现出来。   ——我要嫁给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我的!——王紫云大声叫道。   钱芷韵几乎差点伸手捂住双耳,她觉得两只耳朵里都是轰然巨雷声,震得她完全丧失听觉,她怀疑那只鬼魂再这样激动下去,她就要聋了。   “你冷静一点!”   钱芷韵的劝告王紫云半点也没有听进去,迳自大叫:   ——以你的家世,有没有办法勾搭上他?有没有可能嫁给他?——   “怎么可能?我家只是中小企业,而且家族里一堆乱七八糟的事,高家怎么可能看得上!”   ——你真没用!亏你还是富家千金出身!——   “咦?!”钱芷韵的目光看向与高元同桌用餐的那名女性,发现竟是认识的人,不由得一怔,低呼了声。   ——那女人是谁?你认识她吗?她是不是正在跟高元交往?!——   “她……她叫叶知耘,我跟她的堂姊是同一所高中的校友。她的家世比我好,父母都是学者,是叶氏家族的分支,清与贵都沾上了;如果她是高元的女朋友,倒是一点也不奇怪;想嫁进高家,就得是她这样的出身……”说到这里,语气不免带出一点自伤自怜。   在钱芷韵自伤自怜的片刻时间里,她并不知道挤塞在她身体里的那抹鬼魂,正快速与她的守护灵暗暗交流,并很快得到了答案。于是,王紫云再度出声时,就是斩钉截铁的命令口气——   ——钱芷韵,你要帮我取得叶知耘的身体。这是我放过你的唯一机会,你必须尽快帮我做到——   钱芷韵听到王紫云这个命令之后,整个头皮发麻,心脏紧缩!虽然她不否认在自己心底最幽微的地方,不无引导这抹鬼魂去对别人产生兴趣的恶意;但,当这个鬼魂真的被说动了,打算放过她另找身体去抢夺,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由得涌起了犯罪的罪恶心虚感……   然而,就算觉得犯了罪,就算良心不安,就算对叶知耘充满了抱歉,可是——   “好……我,尽量。”   ——不是尽量,是一定要做到!——   “……好的,一定做到。”遥望着不远处那对璧人,钱芷韵喃喃应允。   【第二章】   叶知耘虽然在自家公司挂了一个总经理特助的职衔,但那也不过是拿出来好看,又方便公司合法节税罢了,她一星期能去公司一回都嫌多。倒也不是说她就真的每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她的日子其实安排得很充实。   每周六周日两天,她都会到乐器行附设的音乐教室去教钢琴以及小提琴;平常除了跑健身房跳有氧以及练瑜珈之外,还不时报名各式烹饪班以及才艺班来充实自己。当然,固定的身体美容保养以及参加由一些性情文静的名媛们所举办的读书会也是不可或缺的。   一个人再享受孤独,都不该自外于人群,将自己孤立。她向来希望自己可以像个富贵闲人那样活着,也一直朝那个方向努力;到目前为止,她觉得自己将生活安排得还不错,至少她个人还算满意,如果相亲结果顺利的话,那么未来十年的日子是值得期待的安逸太平。至于……当她慢慢年老色衰之后,再也绑不住丈夫置外室的心思之类的事,就先且让她躲闲个几年,再来细细思索该用什么态度面对吧!现在还不急,年华正好的现在,不愿想那么远的以后。她满意现在的生活,并希望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   给两位小朋友上完了今日的钢琴课,送走了学生之后,她整理好教室下楼,原本打算去附近某间知名咖啡厅享用一份下午茶的,却被一楼的门市小姐拉着直聊,半点没有放人走的意思。只因门市小姐坚持要跟她分享这几天数次“巧遇”某名运动型健美帅哥从她面前路过的心得体验,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人可倾诉,怎么可以轻易放过。所以,就听她滔滔不绝道:   “你知道的,我一直只迷那种皮肤白皙、体格瘦高、永远西装革履打扮的花样美男子,对于那种穿运动服的、皮肤黑不溜丢的、像是永远都在流臭汗的高大健硕男人,我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毕竟,你知道的,他们看起来真的跟那些在工地里一身灰扑扑干着粗活的工人没什么两样。”   “嗯哼。”叶知耘礼貌的应和着门市小姐的闲谈,状似很认真在听取她的话,但其实已经悄悄看了好几次手表,心中默默将“享受一份悠开下午茶时光”的念头从今天的行程里划去。   “可是!叶小姐你相信我,那个人真的很特别、很不一样。他是第一个让我觉得他很帅的黑马王子!是生平唯一能让我不会嫌弃他皮肤黑的男人!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多么特别对吧?你也知道,我是那种‘皮肤不白的一律是丑八怪’的忠实信徒。像你皮肤白得像日光灯,我第一次看到你就惊为天人,觉得你真是美若天仙!真是羡慕死我了!”身为一个资深门市小姐,不仅要怎么懂得去发现生活中种种值得八卦的事来打发无聊时光,更要精通随时随地恭维赞美别人的技能,才能让每一个被她抓住聊天的人不会无情的弃她而去,拒绝陪她打发时间。门市小姐觉得自己在这些方面做得挺不错的。   她的皮肤白得像……日光灯?叶知耘默默看了下自己的手背颜色。如果这是诚心诚意的赞美,那么,用词还真是别出心裁……她很想知道门市小姐的国文课是不是水电师傅来安装日光灯时顺便兼职教授的。   “谢谢。”既然是称赞,她也只能客气的道谢了。   “哎!不用谢,我说的是事实嘛。你皮肤真的很白很美。我想过,那个黑马王子要是跟你站在一块儿,人家一定会说你们是黑白无常转世呢,真是黑白分明啊,哈哈哈!我就忍不住想了,如果你们结婚的话,那生出来的小宝宝的皮肤会不会是灰色的,哈哈哈!有没有很好笑?哈哈哈——”门市小姐愈说愈乐,自己笑得直拍桌子。 ☆、第五章   对于这个冷笑话,叶知耘半点不想奉陪,也实在笑不出来,所以看她笑得差不多了,便道:   “呃,时间不早了,我还有点事……”   “哎哎,等一下啦!先别走,再等一下下就好!”门市小姐赶忙阻止她走人,说道:“每天这个时间,那个黑帅型男就会带一些少年经过这里去运动公园运动。他真的很帅很有型,你留下来陪我看一下啦!有帅哥可以免费看,要是浪费这样难得的机会,老天爷也会生气的。”   “……”老天爷会生气是什么意思?叶知耘无言以对。   “叶小姐,我觉得那个型男大概对我有意思耶,等一下你帮我看看确认一下好不好?”一张圆圆脸蛋浮上梦幻的红晕,门市小姐紧抓叶知耘不放,坚决不肯放她走人。为防她不信,立即说着她这几日来的猜测:“他一定对我有一点点意思,不然干嘛每天非要经过我们门市啊,为什么不走别条路去运动公园啊?他们从‘明伦高工’出发,还有另外两条路可以走,却非要绕过来走这一条,一定是别有所图。真的!”说到最后,语气娇羞又带点自得,显然已经将猜测当成是铁定的事实看待了。   “呃……是这样吗,那也挺好的。”叶知耘无言半晌,不知道该回应些什么,最后只好含糊说了点客套话。   “你一定也很好奇对吧?所以你一定要留下来看一下,不会太久。”低头看了下手表,说道:“就快来了,三分钟之内一定会经过!来,让我们将目光转向橱窗的方向——啊!”话说到一半,门市小姐发出了一小声低呼。   叶知耘被她奇怪的声调给吸引过去,不由自主的转头看往橱窗的方向,只来得及看到一名穿着运动服的年轻男子领着一群高中生走过店门前。他们的步伐很大,几个大步就不见了踪影,像是一道光影晃过。就算叶知耘眼力再好,也没看到那名黑马王子的长相,甚至连侧脸的轮廓都没扫到,所以,当门市小姐激动的抓着她手直摇、并叫着好帅好帅来寻求她的认同时,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才好,最后只能草草点头,说着仅有的看法:   “看起来满高的。”   “而且身材也很棒对吧?你看他宽肩窄臀比例完美成那样,我敢打赌他肯定有练出人鱼线,你信不信?”   就算那名运动型男真的练出了人鱼线,又关她俩什么事?再说了,在两人并不熟的情况下,议论着这种话题真的好吗?   “呃,我想这种事,大概只有他的另一半才有机会验证吧。”   “所以啊……”门市小姐突然色兮兮的掩口,以手肘轻轻撞了她手臂一下,道:“等哪天我跟他有进展了,一定会告诉你的,这样你也省得猜来猜去了。要知道,有些人就算热爱运动,也不见得能练出人鱼线的说。”   发现门市小姐完全没有放人的打算,叶知耘又虚应了她几句之后,坚决的道了再见,走人。虽然直到她走出店门两三步时,仍然可以听到门市小姐扬声跟她说着对那个型男的种种幻想与垂涎,而她唯一的动作是加快脚步离开,并暗暗发誓,下次再也不要基于客气以及不好意思,留下来跟门市小姐聊天了。   她连目前唯一该感兴趣的对象高元都还没开始对他的身材有过幻想臆测——毕竟两人才正式见过一次面,虽然看起来彼此观感还不错,但有没有下文却未可知。所以她目前对他的关注只在他的身家品性外表,至于身材还是等有机会更进一步的话再来想像吧。   她一向务实,不喜欢空想不切实际的事。   ——你还要让我等多久?!需要我告诉你,你的时间不多了吗?——不耐烦的女声质问着。   “我当然知道时间不多了。”不用女鬼威胁,钱芷韵也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就算女鬼同意与她暂时相安无事,但一具身体里承载着两抹灵魂,本来就会造成身体的负担过重,早晚会将身体给拖垮,所以势必得将其中一抹灵魂给排挤出去,不然两人都会有大麻烦。而身为弱势的一方,钱芷韵自知不可能在女鬼的侵占下有任何侥幸的机会。   身体驱使起来的凝滞感日重,早已让钱芷韵充满危机,时刻感到焦虑,不用女鬼催,她当然想早日摆脱这糟糕的处境。但她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人,社会关系清白,没有通天本事,更不认识那些游走灰色地带的能人,就算花钱找征信社去查叶知耘,也没办法立即就探查出叶知耘的一切事迹与作息。想调查个人都如此困难了,还以为随时带着女鬼去侵占人家身体是件很容易的事吗?   连人家每天在哪里出没都很难掌握好不好!   好不容易在五天之后拿到征信社给的叶知耘平日生活作息表,看完之后,钱芷韵只想叹气。这样一个年轻漂亮有钱有闲的女人,不是应该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逛街购物美容以及参加派对去夜店玩耍什么的吗?竟是活得像个宅女!每天出门不是上班就是上课,待最久的地方是家里,玩乐的部分几乎找不到记载,入了夜基本上不出门……现在有哪个年轻女孩是这样过日子的?!   叶知耘这样近乎养老的生活模式,给钱芷韵造成了莫大的麻烦。她可不是闲着没事做的千金大小姐,她有工作的,得每天上班,事情一大堆需要她处理。而且家族里盯着她职位、想取而代之的人也有好几个,她怎么可能没事就在外面晃,堵在叶知耘会出没的地方,把工作荒废、把自己前途断送?   但即使她无比焦虑,迫不及待想要将女鬼给赶走,然事实上设计一个人并没有那么容易。不是良心安不安的问题,而是想当个计划周全的坏人并不容易,她还得考虑在成功将女鬼转移到叶知耘身上之后,不会给自己惹祸上身,不能被人查到与她有一丁点干系。   甩开女鬼,保全自己,这两点,是她同时都要做到的。所以才难。   当然,女鬼不会体恤她日后是不是会麻烦缠身,她只要达成自己“嫁帅哥,当个富太太,过着四处耀武扬威为人称羡的日子”的目的就好,别人死活她是压根不在意的。所以她会日日逼迫钱芷韵尽快行动,恨不得早一秒取代叶知耘,然后天天追着高元,与他出双入对,享尽众人羡慕的眼光。   ——我不管!限你三天之内一定要给我接近叶知耘,让我夺取她的身体!你也看到征信社给你的资料了,三天后是她与高元的第二次约会,到时跟高元约会的人一定要是我!你听到没有……我不许那个女人再接近高元!高元是我的!——尖叫声在脑子里轰轰作响,让钱芷韵头痛欲裂,却是半点办法也没有。女鬼就是知道她会难受,才会更故意用这样的声波攻击她,压迫她不得不顺从女鬼的指令。   “你别叫了,我的头很痛。我一定会在三天之内有所行动的,我保证。”以张惶害怕的语调示弱,紧闭的双眼遮住她眼中浓重的恨意,小心翼翼的不让女鬼察觉。   ——记住!我就只给你三天的时间!如果你不能接近叶知耘,让我上她的身的话,你也不必存在了,我会将就着用你的身体,不换人了!就用你的身体去勾引高元。至于你,哼!你就去死吧!——女鬼嚣张的恐吓着。   是的,钱芷韵知道这只是恐吓,女鬼并不会真的“将就”她这具条件不理想的身体。有了更好的选择,女鬼对钱芷韵的身家根本看不上眼——尤其钱芷韵甚至没有资格跟高元相亲。   女鬼对高元简直着了魔,似乎认定高元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所以一定要得到;而眼下看来,只有变成叶知耘,她才有机会美梦成真。于是成为叶知耘已经是她疯狂的执念,再也看不到其它,也厌倦了继续待在钱芷韵这具身体里。   就算是具被嫌弃的身体,就算这具身体在女鬼眼中一无是处,但这是属于她钱芷韵的,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会珍惜,就算在别人眼中有那么多的不完美,她也不愿意被别人侵占得到。   所以必须将女鬼赶走;所以,必须为虎作伥。   “我一定会让你所愿得偿。”   而且,我也一定会报仇的——钱芷韵在心底默默对自己发誓。   看着手中这学期新排出来的课表,刘文旺“噗”一声笑出来。   “喂,老沈,你真的接啦?我没看错吧?”   “是的,接啦,你没看错。”被称作老沈的年轻男子一脸淡定的点头。 ☆、第六章   “这样真的好吗?你不会觉得很尴尬吗?”   “我为什么要觉得尴尬?”老沈随意将课表丢回桌上,两只修长有力的胳膊往上抬起,大大伸了个懒腰,也没怎么使劲,手臂上的肌理便绷出一束束紧实的肌肉,看起来鲜活而充满力量。   刘文旺看了看老沈的手臂,再暗自瞄了下自己打从三十岁之后便疏于锻炼的双臂——白了,也松垮了,虽然努力挤一下还是可以挤出两只小老鼠来证明自己曾经也是练过的,但跟人家一比就实在没得比了??算了,不比了,愈比愈心酸,反正已经不再是运动员了,身材逐渐走样是常态,像老沈这样还保持在巅峰状态才是不正常。还是继续话题哈啦下去吧——   “哈,也对!尴尬的不是你,是以后同时上过你国文课以及体育课的学生。”   “不,你错了。他们也不会尴尬,正好可以为自己可怜的国文程度开脱,说他们的国文课确实是体育老师教的,所以烂得很有道理,当个文盲都理直气壮。”   “喂,老沈,你怎么真的接下来了?以前主任找你代个几堂课,你不是都给推了,这次怎么会接下近乎整个学期的国文课?”   “没办法啊,张老师生孩子去了,预定的那个代课老师突然检查出长肿瘤必须立即开刀,实在找不到人了,所以主任三天两头打电话给我妈,让我妈天天在我耳边念,我招架不住,只好接下来。等张老师休完产假回来就好了,反正最多教一个学期,总是拒绝也不好。”   “要是你不小心教得太好,主任从此不放人怎么办?”   “做人要讲信用,说教一学期,就一学期。”老沈耸耸肩,没将老刘的担忧放在心上。   “她有信用可言吗?”   老沈只是微笑,没说什么。   “虽然你是个很受欢迎的体育老师,但我不得不提醒你,你其实是师大国文系毕业的。当年你在国际赛上的出色成绩足以保送师大体育系,但你偏偏放弃保送,跑去考大学,然后读了国文系。从你的学历来说,主任要求你去当国文老师是再合理不过的,要是你教得不好也就算了,要是教得还不错的话,你就跑不掉了。”   “别担心那种不可能发生的事。太闲的话,就跟我去打一场球怎样?”老沈拍了拍刘老师的肩,觉得这不是个大问题。   “不行,我晚上要去相亲,必须保持最好的状态。跟你去打球,打完了也累挂了,我除了立马回家睡大觉,什么事都别想干了。”刘文旺觉得比起被老沈这个体力好到不科学的过动儿完虐身心,还是好好打扮一下,把自己整出个人模狗样,拐个老婆展望幸福末来比较重要。   “又不是踢足球,只是打个羽毛球,哪花得了什么力气?”   “你以为羽毛球就很轻松啊?你这家伙打起球从来是不尽兴不放人,非要把人打挂才肯收手。”   “怎么会?现在知道你晚上要相亲,就不会一直拖着你打到晚上去,咱们就打一个小时,热身一下就好。”老沈扳着两只手指的关节,弄得卡卡作响,一副马上要行动的样子。   刘文旺嘴角一抽,忍不住翻了下白眼。   “我说,你早上才带着一票街舞社的学生去练习跳舞没错吧?”   “没错。”点头。   “然后,你这学期又打算建立一个新的社团,叫跑酷还是酷跑什么的……”   “跑酷。有个学生迷上了这项运动,找了几个同好联名申请社团,刚好足够建立社团的标准,找我当指导老师。我虽然原则上同意,但也要测试一下他们的决心以及体力,所以这两三个星期来,每天带他们在学校以及附近的运动公园训练。”   “所以说,你现在手头上不止带了篮球社、桌球社,还是街舞社的特约指导,如今又多了一个跑酷社,这么大的运动量还累不垮你,你居然还找我打球?我说,你每天吃的不是三餐,而是汽油或太阳能之类的能源吧?你其实是机器人吧?”刘文旺问道。   “错了,我不是机器人。”   “就算不是机器人,也是外星人。”   “在我百般掩饰之下,竟然还是被你发现了。”老沈木着一张脸,认真的看着刘文旺道:“正式向你自我绍一下——没错,我就是来自星星的男人,你可以叫我沈星星。”   “噗!”刘文旺终于绷不住,喷笑出来,笑不可抑道:“要是你姓周就更对味了!”   “如果本外星人有机会重新登陆地球,我会慎重考虑使用这个姓氏的。”老沈点点头。   刘文旺还想继续跟老沈胡扯一通时,办公室门口突然探进一个人,叫道:   “沈如律老师,你约的学生家长已经来了,正在辅导室那边等你。”   “谢谢,我马上过去。”   “学期才刚开始,怎么就约见家长了?”刘文旺惊讶问。   被称作老沈的沈如律站起身,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份文件夹。道:   “有个学生家长反对孩子加入跑酷社。那名学生希望我能帮忙说服他父母,而那对父母希望我能劝退那名学生,然后,我就安排了今天的会面。”   “这种事你揽上身干嘛?这是学生班导的事,再不然就是生活辅导老师的事,你一个体育老师跑去当国文老师就算了,还想承包下整个学校所有教职员的工作吗?”刘文旺觉得有时候老沈真的是个奇怪的人,并不觉得他有多么热心肠,但有时候就是会接受别人的请托,做一些出格的事,也不管合不合宜。   “心情到了,就管了。心情没到,就算你今晚相亲失败需要安慰,我也是不会去理你的。”越过刘文旺身边时,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在提前安慰他节哀什么的。   刘文旺咬牙切齿的一掌拍过去,但哪拍得到人,那个过动儿早就几个大步走出办公室不见人影了。   “哼,别以为你长得比较帅就不会相亲失败!像你这种我行我素的个性,长得帅也是会找不到老婆的。等你被人甩了,我也不会安慰你。”虽然人已经走得老远了,但并不妨碍刘文旺碎碎念的说完对老沈的怨念。   这可不是在诅咒老沈,而是事实。每一个因为沈如律长相俊朗而心生好感前来搭讪的女孩,在成功接近他之后,最后都会幻灭的走开,从无例外。也说不上沈如律有哪里不好,但反正每个对他有好感的女人最后都离开了。只能说,他虽然有桃花运,却缺少月老的眷顾,所以连一场像样的恋爱都没谈起来过。   虽然刘文旺老师自己的女人缘也不怎么样,但身为一个还能三不五时跟女性相亲吃饭看电影的男人来说,他觉得自己还是有点资格去可怜一下老沈的。   嗯……他想改天他应该劝一下老沈,年纪也老大不小了,要不要也去相亲一下,相个有眼缘的女性,认真相处一下,也许缘分就这么处出来了。   三十二岁了,该好好打算一下终身大事啦……   已经三十三岁大龄的光棍旷男刘文旺老师,默默操心起另一位光棍旷男的未来,觉得肩上的压力更沉重了。   迎着早晨八点的阳光,宽敞的人行道上,一群穿着运动服的青少年排成两列,气喘吁吁的跟随在一名年轻男子身后跑步,直到跑到红灯路口时,众人才有机会停下来喘一口气。   “老、老师……”呼呼呼,好喘。   “调整呼吸,不要停下,原地踏步。”沈如律回头道。   “老师!”站在沈如律身边的男孩喘了一会,继续争取老师的注意力。   “干嘛?”沈如律眼角瞥了男孩一眼。   “你不觉得你这样很奇怪吗?”   “哪里奇怪?”   “哪里不奇怪?!如果你觉得早上的太阳太晒,你可以戴帽子、戴太阳眼镜,可你怎么就举着一把大黑伞跑步,那很奇怪好不好!”少年嚷完,还回头看了眼其他同学,争取他们的认向:“对不对?”   “对!很奇怪,比怪叔叔还奇怪!”同学们三三两两的点头附和。“又没下雨,撑伞真的很怪。”   “就算下雨也不该拿伞啊,男人淋点雨算什么?拿伞真的很娘!一点都不酷!简直逊毙了说。”跟在这样一个老师后面跑,学生们都很想装作不认识他好不好!   “黑伞怎么会娘?我又不是拿蕾丝花边的女用伞。”沈如律抬抬上眼皮,颇为满意黑伞的颜色。 ☆、第七章   “重点不在雨伞的颜色或造型,而是你根本不应该在大晴天拿伞好不好?哪有人在跑步时还带伞的!”   “是我带伞又不是你们带伞,你们干嘛那么多意见?”   “很丢脸的好不好!老师你没看见大家都在看你吗?”学生指着路人低声嚷着。   “看我是因为我帅。”沈如律很淡定的道。其脸皮之坚韧厚实,已经可以直接拿去当防弹衣用。   “靠!这种厚脸皮的话你也说得出口!”   “老师你不是说男人的魅力在于实力而不是外表吗?外表好看的都是小白脸!”   “谁会觉得拿着一把伞跑步的男人帅啊!他们看你是怀疑你可能是哪个疗养院跑出来的好不好!”   “对啊对啊!老师你这么自恋会找不到女朋友的!”   学生们嘘声四起,吐槽连连。虽然心中承认沈老师确实是“明伦高工”教师群里长相最好看、体格最出色的那一个,也被全校学生暗自评为师草,更有不少无知少女把他奉为偶像,迷得乱七八糟,但吐槽起来时,可也是毫不客气的。   “好了,绿灯了,快过马路。跑起来,快!”沈如律收起伞抓在手上,带头领跑。   学生们连忙跟上,对着绿灯倒数计时上很快变成个位数的数字哀叹:   “这个路口靠近学校,行人很多耶,怎么才十五秒给人过马路?每次一不注意就变红灯了,大家走到一半都得用跑的!”   “动作快!”沈如律站在斑马线中段,招手让学生都跑上人行道后,才大步通过马路,在跨上人行道时,绿灯正好结束。   几辆早已蓄势待发的车子不耐烦等黄灯结束,油门一踩就要抢道。就在这时,一名原本站得好好的女性却猛然身子前倾,整个人往马路方向扑倒过去——   “啊!”“小心!”“有人跌到马路上了!”几个注意到这突如其来意外的路人纷纷大叫出声。   “叽——”紧急煞车声尖锐得几乎刺破众人耳膜,却终究没来得及停在斑马线前,一辆车直直冲过了两个车身才止住。   但预期中的惨事并没有发生,许多忍不住闭上眼的行人连忙张开眼,发现那辆抢黄灯的车子竟然没有撞到人……怎么会这样?不是有个女的跌到马路上吗?人呢?哪去了?   众人很快就找到了那名原本应该不幸遭遇意外车祸事故的女子,也终于知道她为何会安然无恙——   一支黑色雨伞的伞柄勾住了女子的一只手臂,将正跌向马路的那名女子给及时按回人行道上。好不容易脱离险境的女子在强劲力道拉扯下,身形不稳,只能无助的向后倒去,并且倒进了救美英雄强健的怀抱里……   男子健康到发亮的小麦色肤色衬得他怀里女子肤质更加的莹润雪白;粗犷的麦色与精致的雪白,形成一种撞色的视觉冲击,吸引人不由自主的注目。加上标准俊男美女的容貌,让所有路人心满意足的感觉到像是置身于偶像剧中,正在围观一场浪漫的邂逅。   比起满脑子梦幻泡泡的路人,两名当事人显然务实且正常得多——   “没事吧?”虽然美女在怀,但救美英雄似乎正被柳下惠附体中,不仅很快的将人给扶站好,目光更是没半点落到美女身上,迅速跟美女保持距离,看着险些肇事的车子匆忙开走,接着微微眯起眼扫视了人群,却没有什么发现。   “谢谢你。”惊魂未定的美女好不容易发出虚弱的声音,整个人还在抽空恍神中,有种天旋地转的晕眩感,站都站不住,只能紧紧抓着手中的东西支撑着自己。   “不用客气。”沈如律没放在心上的摆摆手,并建议道:“那边有公园椅,你去坐一下吧,等精神好点再走。”   “好的,谢谢。”美女低着头,精神慵懒地应道。   沈如律再度摆摆手,算是简单道别,表示事情到此为止,再会。然后转身面对那群正在对他挤眉弄眼的学生道:   “动起来动起来!目标,运动公园,跑步,走!”   哗啦啦一群学生便被领走了。   绿灯再度亮起,围观的人群三三两两散去,这个热闹的路口很快只剩下刚才被救美的女子静静坐在公园椅上。待她精神终于恢复些许,不再头昏眼花心跳如擂鼓时,才讶然发现,自己双手竟然紧紧握着一柄黑色的大雨伞。   这伞……是怎么到她手上的?   叶知耘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关于这把黑伞的相关印象……   【第三章】   ——废物!这点事,也做不好!——王紫云抓狂的咆哮着。   钱芷韵仍然被女鬼的音波攻击整得头痛欲裂,但幸而人是习惯的动物,这种程度的痛,多经历几次,也就慢慢变得不那么无法忍受了。至少她还能在疼痛里思考,并且保有冷静,而不是像之前几次那样,除了痛得满地打滚之外,其它什么事也不能做。   “没有什么事是容易做的,更别说是这种害人的事了。你以为设计一个人出车祸而不致死很简单吗?”女鬼对她充满抱怨,她又何尝不是对女鬼的能力感到失望。她太高估女鬼了。   竟然不是接近了目标就能夺舍,还得那个被夺舍的人身体有意外或者是精神极度衰弱时才能趁机上身。一个敢做坏事、视人命如草芥的女鬼,竟然半点“鬼力”都没有!那她凭什么变成厉鬼祸害人间?谁给的胆子?!   ——要不是你怕东怕西的,今天怎么会失败!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只愿意在没人看到的情况下出手,只想把自己撇清出去!如果你不是那么自私,我早就得手了!——王紫云怒声指责着。   她为什么不能自私?她难道不该自私?女鬼凭什么要求她舍己为人?她是个什么东西!钱芷韵在心底冷笑。   “我虽然想活着,却不愿意去吃牢饭。杀人未遂的罪名我可担待不起,我的家族也不会接受。”钱芷韵语气强硬的说道。   就算是处于被胁迫的劣势,也不能一直唯唯诺诺的顺从,不然只会被彻底奴役、踩在脚底。只要女鬼对她还有所求,她就有底气跟她谈判,争取自己的权益。   ——你怎么搞不清楚啊!只要我顺利上了那个叶知耘的身,成了叶知耘之后,你怎么会有事?就算别人看到你害了叶知耘,有我帮你证明清白,你就不会坐牢!你怕什么!——王紫云骂着。   说得倒好听。不过钱芷韵从来不相信鬼话。这个女鬼真是自我感觉良好,竟然认为她说的话有任何信用可言?   虽然心中不断冷笑,但脸上却没有带出半点,像是很知错的说道:   “反正今天的行动是失败了,你再生气也没有用,不如好好计划下一次的行动。明天晚上叶知耘跟高元有约会,是个出手的好机会。”   ——哼!你还敢说!如果你今天把事情办成了,明天去跟高元约会的人就是我了,哪会便宜叶知耘那个女人——王紫云嫉妒道。   “有了第一次经验,明天晚上肯定会顺利许多。”钱芷韵保证道。   ——最好是这样。哼!要是再辨不好,你等着瞧,我有的是法子整你!——威胁一通之后,王紫云懒得理会钱芷韵,不再说话了。   钱芷韵静静坐在书桌前好一会,才敢动平板电脑,叫出标示有“叶知耘”名字的隐藏档案,里面写满了叶知耘明日的行程,对着行程细细思量起下手的时机。   与良心无关,也不觉得对不起叶知耘。她与叶知耘不过是相同命运的倒楣鬼罢了;同样无辜,也就没有所谓的对不起。   她相信,如若两人处境互换,叶知耘也会为了摆脱女鬼而毫不犹豫地设计她。   所以,她不会良心不安,一点也不。   “你今年一定是犯太岁了!”叶知慧一脸神棍表情的说道。   “与其说是犯太岁,我更愿意相信是犯小人。”叶知耘平静说道。   堂姊叶知慧这阵子几乎天天打电话给她,有空时更是勤跑叶家来找她聊天。原因很简单——打从知道叶知耘与高元的相亲结果好像还不错之后,正打算完整围观俊男美女怎么谈一场奢华的恋爱,正好可以给下一本小说当原型。   “说真的,你真的确定是被人恶意推了下,而不是纯粹的意外推挤吗?”   “我很确定,是真的有人推我,用两只手重重从我背后推了一把,将我推到马路上。如果只是意外推挤,力气不可能那么大,还精准的将我往马路上推。而且当时行人虽然不少,却并不拥挤,人跟人之间都还能保持着距离,没有擦撞的机会。” ☆、第八章   “可是……这没道理啊。你朋友不多,也不常出门聚会,又从不跟人结怨,就算有人看你不顺眼,也不至于会为了一点点不顺眼而想要伤害你。”叶知慧皱着眉头苦苦思索,接着说道:“如果这是一本爱情小说,能推理出的唯一结果必然是:因为你这个灰姑娘被白马王子看上了,所以那些反派的邪恶女配角就会来对付你,不外乎下春药、陷害、车祸什么的,这些手段虽简单粗暴,却很有用,且历久不衰,永不过时,用过的女配都点赞。”   叶知耘默默抬手抚额,叹道:   “你真是一个敬业的作家,无时不刻将周遭发生的事当成小说的素材,很荣幸我这样乏味的人也有能够提供你素材的时候。”   “不用客气,是我太能延伸想像了,就算是你这样一个四平八稳的人,我也能挖掘出亮点来发挥。只能说,我天生注定要当一个作家。”叶知慧厚脸皮的自我陶醉了好久,然后才正色道:“虽然小说段子不能真的拿来现实中参考,但既然不知道你到底得罪了谁、又为什么得罪人,那么,每一种可能都不能放过,即使觉得再荒唐也有可能是真正的原因。你别把我的话都当成耳边风,多少放在心上一下;你要知道,那些丧心病狂的凶杀案里,有很多是没有理由就杀人的,我们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想像他们;要知道,脑子正常的人根本就没想过要去作奸犯科。”   叶知耘想到了这几个月来社会版上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件,发现确实是如此,于是点点头。   叶知慧看堂妹点头,对自己的推理能力就更有自信了,接着道:   “所以我觉得你昨天差点出车祸,八成真的是哪个邪恶女配角干的。凶手一定是个女人,而且是高元的疯狂爱慕者。”   叶知耘摇头,简直想叹气。   “姊,你不会真的认为这事跟高元有关吧?﹒”   “为什么不可能?他这样一个钻石单身汉,有几个不理智的疯狂爱慕者很正常吧?社会版的新闻告诉我们,情杀比财杀事件多很多,手法也更残忍变态。”叶知慧双手握拳,表情严肃,一脸我说的话就是真理的样子。   “……嗯,快中午了,我们去吃松阪牛肉定食怎样?”叶知耘沉默好一会之后,决定转移话题,朝堂姊点了点手机上的时间显示,然后作势起身道:“我去换衣服——”   叶知慧身子歪过去,一把抓住堂妹。   “知耘,你别不当一回事,我们继续聊嘛,我还不饿。”   “那家餐厅从这边开车过去要半小时,等我们到餐厅之后,你一定就饿了”。”   “你这样打击我的谈兴,有很多宝贵的意见你将因此错过,你以后一定会后悔的。”叶知慧一脸“你不识好人心”的控诉样。   “好好好,我一定会后悔,到时会好好努力忏悔的。”像哄小孩似的,叶知耘漫不经心的回应,回房间很快换了套适合外出的服装,拎着手提包走到玄关,并朝还在沙发上生闷气的堂姊唤道:“姊,走吧。难得今天有机会搭乘你那台玩具小车,还不快点让我见识一下。”   叶知慧抗议:“什么玩具小车!SmartFortwo这种车子一开出去,整条马路的人都在对它行注目礼,谁见了不是捧着双颊喊一声‘卡哇伊’!比那些造型古板的车子拉风多了。能让你坐一次,是你三生有幸!”很傲娇的高抬下巴道。   “是是,我很荣幸。”拉开大门,叶知耘把着门,恭请堂姊移驾。   叶知慧又哼了哼,才一脸女王样的踩着台步越过她走出去。   直到叶知耘锁好家门,两人一起走向电梯时,叶知慧才惊讶的指着叶知耘的左手问:   “咦!你带着这把伞做什么?天气那么好,没太阳没雨的,干嘛带伞?”接着嫌弃道:“而且还是这样一把丑不拉叽的伞……哎唷!这伞柄怎么粗得像拐杖?拿起来挺沉的吧?”注意到这把黑伞与众不同的地方,就要拿过来研究一下。   叶知耘将伞递给堂姊打量。道:   “伞柄是实心的,确实比较沉。这种好像是专门制造给老人家拿的伞,平常拄着行走也方便。”   “这伞哪来的?不会是你买的吧?”扫了眼堂妹得体优雅的穿着品味,觉得这把伞的存在很奇怪。   “我不是跟你说过昨天有个好心的路人拉了我一把,让我兔于出车祸吗?这把伞就是他的。”   “咦?!他送你伞?”叶知慧眼睛一亮,这会儿也不嫌弃黑伞的其貌不扬了,一脑子梦幻泡泡死灰复燃。“清明时节雨纷纷,斑马线边送黑伞……噢!”   “昨天不是清明节,也没有下雨。我跟那位先生更不是白娘子与许仙。”叶知耘无奈的将堂姊给拖进电梯里,也不阻止她去天马行空,就随她去。   在自己脑子里完成了半个爱情的想像之后,叶知慧连忙追问:   “他为什么送你伞啊?既然昨天没下雨,送伞干嘛?难道是藉机跟你勾搭上,下次也就顺理成章有了再见机会?”   “不是这样。那时我被吓傻了,脑袋一片空白不说,还全身发软,站都站不住,也不知道怎地,伞就被我抓在手中了。那个好心人大概看我的样子太惨,不好意思跟我要回伞,只说让我去行人椅上坐一下再离开。”叶知耘解释道。   “他没有留下来陪你吗?你年轻貌美又懂得穿衣打扮,是个男人都会想趁机认识你,怎么那个男的竟然转身就走啦?”   “姊!人家是正人君子,他出手相救是因为善心,不是因为我是个长得还可以的年轻女人。所以救完人,确定我没事之后,人家就忙自己的正事去了,才不会留下来做多余的事。”   “可是他留下伞了。”叶知慧觉得那个男人恐怕还是有点小心机的。   “我没记住他的长相,也忘了问他的名字,所以就算下次再见面,我也不一定认得出他。他留下伞是因为我当时需要。”   “好吧,既然你这样认为,那就姑且当作是这样好了。不过——”叶知慧见堂妹一脸拒绝听她胡乱猜测救命恩人心思的表情,很识时务的不说了,反正自己可以在脑子里脑补。“你带着伞出门干嘛?”   叶知耘看着大黑伞,眼中也带着一抹困惑,摇摇头,轻道:   “不知道。反正就觉得带着有安全感。”   “之前看你老拎着一把伞在身边,怎么今天好不容易下雨了,那把黑伞反而不见你带着了?”刘文旺走出办公室,抬头望着正在飘小雨的天空,问着身边的沈如律。   “是啊。所以说,天有不测风云,不带伞,就下雨了。”沈如律抬手接了下雨丝,也就是一点毛毛雨,淋不湿人,也不会下太久。拍了拍刘文旺的肩膀:“那间新开的牛肉面店离学校不远,跑过去五分钟就到了。来,跑起来,运动一下可以吃得更多。”话完,率先跑出去。   “哎!你真要用跑的?下雨耶,可能等一下会下更大,我们开车吧,不然骑机车也可以……喂喂!等等我,别跑那么快!”刘文旺的叫声几乎像是惨嚎,很无奈的跟着沈如律跑出去,完全不明白他都退役了,为什么还要这样辛苦的跑。忍不住咕咕哝哝抱怨道:“这么喜欢胞,当初干嘛不当运动员?竟然好好的就跑去读莫名其妙的国文系,上大学之后便不肯代表国家参加比赛,只肯玩玩业余的那种。没伤没病的,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喂,你好歹是田径队出身的,跑成这样你好意思?”已经跑到校门口的沈如律回头朝刘文旺叫着。   “当然好意思。我可是因伤退役,还能跑已经是老天保佑了。”   沈如律扬扬眉,又跑步起来,不过这次配合刘文旺的速度,仅是舒缓的小跑,好方便两人聊天。   “之前的相亲怎样?有没有发展的可能?”沈如律问。   “还成,大概有下次吃饭的机会。女方是个公务员,身材有点小肉……”   “丰满不挺好?”   “是挺好的,只不过丰满在腰部。”刘文旺低头看了下自己正在成长中的小肚腩,耸耸肩,“我也没有什么好挑剔的,大家半斤八两刚刚好。要是相亲的对象是个大美女,我反倒没信心人家会看上我。”   “那可不一定。有的美女就爱你这种看起来老实有安全感的。” ☆、第九章   “哈,真被美女看上,我怕要吃不下睡不着了。太美的女人实在不像能好好过日子的,我还是娶个长相跟我门当户对的就好。”刘文旺一向很本分,所有不切实际的想法就留在脑子里想想就好。“倒是你,应该有机会娶到一个美女。只要你别整天跟学生泡在一起,追上一两个像样的美女绝对不是问题。你也老大不小了,家里不催的吗?”   “不催。有我哥顶着,我不急。”   “拜托,你哥一个堂堂国外留学回来的医学博士,别说他现在才三十五岁,就算是七十五岁也还能娶到年轻美女当老婆,你爸妈当然不担心他!看看人家杨振宁,八十二岁都还能娶到年轻老婆,就该知道有成就的男人,年龄不是问题,直到他进棺材的前一天,都仍然是婚姻市场的抢手货。精英跟平凡人是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不能拿来相比。你跟你哥不一样……嗯,跟你弟也不一样。你弟好像留学回来了,他现在应该在哪个大公司当高阶主管吧?”   “嗯,他去年毕业回来,就被‘日升集团’延揽,如今好像是什么总经理特别助理之类的。”沈如律想了一下,不是很确定地道。   刘文旺咋舌叫:   “哇!日升高家耶!还是总经理特别助理?!不会是跟在高元身边吧?就是那个高家未来的继承人、从小到大各方面都优秀得不像人的那个高元?我听说他就是日升的总经理。”   “怎么,你认识那个叫高元的?”沈如律好奇问。   “我们这种凡人怎么可能认识那种大人物!上个月我不是买了日升的股票打算长期投资吗?然后就去买了几本商业杂志来看,正好看到一篇他的专访,才知道世界上真有这种优秀到不像人的人。所谓的‘人生胜利组’,指的就是这种人。有家世、有智商,偏偏还长得帅,老天真不公平。”   “也没什么公不公平。就算我们过不了奢华的生活,社会地位没有那样光鲜体面,但是我们可以自在随意的做任何事。可以穿得邋哩邋遢蹲在路边啃鸡排;也可以穿得人模狗样的去顶级餐厅吃一顿几万元的大餐——只要狠得下心一次花光整个月的薪水。我们身体健康,能跑能跳,自由自在,有什么不好?”   “是没有什么不好啦。只是对于这种特别被老天爷厚爱的人,看到了总免不了会羡慕嫉妒一下。”刘文旺打量着沈如律平淡的脸色,问:“喂,你真的没有心理阴影吗?在优秀的大哥与小弟的包围下,你从小到大都没有一点想要变坏的叛逆念头吗?”   沈如律嗤笑了下,扫过去一眼道:   “我为什么要有心理阴影?就算我读书没他们厉害,又不表示我比他们差。至少从小到大,他们两人联手也没能打得过我。”   刘文旺听了忍不住咋舌,叹道:   “你真是一个内心很强大、神经很粗壮的人。”   “会因为读书能力没别人好就觉得低人一等、耿耿于怀的人,才是脑筋有问题吧?”术业有专攻,书读不好,就去找自己能做得好的事情努力不就好了。何况沈如律也不是书读不好,他只是考不到第一名罢了,但学业成绩一直维持在中上程度,从小到大读的也都是升学率极高的学校,他对自己是挺满意的。   两人边跑边聊,很快也就跑到了巷子里新开张的那家牛肉面店的骑楼前了。   刘文旺抬手抹去额头上的汗,望了望天空道:   “就这么点淋不湿人的毛毛雨,一会儿下一会儿停的,对今年的旱情没帮助吧。从十二月就没下雨了,照理说春雨绵绵什么的,可这么点雨,能对水库的水位有什么帮助吗?”   “至少是下雨了。”随意用手拨了拨微有些湿意的头发,沈如律转头看着牛肉面店。“今天是开幕优惠最后一天,所以人特别多,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位子。”   刘文旺看着店里爆满的人潮以及还有七八个挤在门口的客人,傻眼道:   “在担心里面还有没有位子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先考虑一下怎么把自己挤进店里?”   沈如律慎重的思考了下道:   “两个选择。我们到前面的大马路边随便找一家餐厅吃份套餐;或者利用我们体力上的优势,把门口那些弱鸡给撂倒,然后冲进去。”   刘文旺翻了下白眼,转身往巷子口走,哼道:   “说得好像你真能去跟那群弱鸡耍横似的。走吧,找间餐厅吃饭去,去吃那种又贵又吃不饱的套餐吧。”   “这边是学区,你说的松阪牛定食餐厅怎么会开在这边?是这家店特别平价,还是现在学生的消费力已经这么强了?”叶知慧将车子停在公园边的停车格里,挽着叶知耘的手,共同撑着又丑又笨重的大黑伞在毛毛雨中漫步。   “价位算是中等吧。虽然开在学区,但客层不一定定位在学生上。这家生意不错,算是没开错地方。我每星期来这边教课,想不到要吃什么时,就会过来吃。”瞧着雨丝若有似无的,她犹豫说道:“我们要不要把伞收了?看起来好像没雨了。”   叶知慧将手伸出伞外,接了好一会才接到一丝雨滴,想了下,还是说道:   “还是撑着好。就算没几滴雨,毕竟还是酸雨;不想五十岁以后秃头,就得撑着。”   才说完话,一声巨响突然在两人头顶上响起。叶知耘只觉得手一沉,险险被那股下坠的力道给震麻了手,几乎握不住伞。   “啊!怎么了怎么了?!是什么东西掉下来了?发生什么事?!”叶知慧吓得哇哇大叫。   就在两名女士不知所措的愣在当场时,一道浑厚的男声由远而近传了过来,朝她们叫道:   “有东西从上面掉下来!你们快进骑楼!”   “什么?!是谁那么没公德心啊!我们快走,知耘!”叶知慧简直花容失色,拽着堂妹就要跑。   可是,才走几步,竟然又有东西掉落下来,就落在她们前方一步的地方,两姊妹定睛一看,简直傻眼——   “我没看错吧?一、一个盘子?!一个印有‘樱井食堂’四个字的盘子……这个樱井食堂不正是我们要去吃饭的那间餐厅吗?”叶知慧叫。   现在是想这种事的时候吗?叶知耘叫:   “先进骑楼再说!”绕过盘子跌碎的地方,她拉着堂姊走。   这时一些餐具被零零落落的丢掷下来,吓得缩在伞下的两个女士低呼不止,还好这把黑伞够耐用,坚挺的保护着她们,没有被砸坏。   “我、我脚软啦!走不动!”叶知慧哀号。   幸而她们没有陷入困境太久,像是受不了她们的拖拖拉拉,那个出声示警的男子一个箭步冲过来,一手揪一个,两三大步就把两个女人给拖进骑楼内,终于让她们远离餐具雨的攻击范围。   身家性命的安全有保障之后,叶知慧的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男子身上,望着眼前阳光健气的运动型男喃喃道:   “谢谢啊。被你这么举重若轻的一拽,我发现自己像被赵飞燕附身,身轻如燕得不得了,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其实有五十三公斤重。”   没人理会她的状况外,许多注意到这边情况的人都在探头张望,看到一些餐具连同没吃完的食物给丢了下来,接着是一群男男女女的叫骂,以及掀桌砸椅的声音,不停的指指点点。   “看来楼上的餐厅有人在闹事,要不要报警?”另一名男子开口问道。   “报警吧,听起来闹得很大,交给警方处理最好。”男子点头。接着朝两名女子出声问:“你们还好吧?”   叶知耘好不容易定了定心神,这才仔细看向这位好心的男子,诚挚道:   “谢谢你,真的非常感谢。”   “没什么,只是举手之劳。”男子摆摆手,不在意道。   “老沈,警察很快就会过来了。这边没什么事了,我看我们还是去买两个便当回学校吃吧。”今天肯定不是黄道吉日,刘文旺认为不宜在外面久待,最好尽快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嗯,好,我们去买便当回学校吃。”沈如律点点头,拍了拍刘文旺的肩,就要走人。   “啊,怎么就要走了?先生,你留个名字和电话吧,我们认识一下、交个朋友嘛。还有,让我们请吃一顿饭表示一下谢意吧!别急着走哇!”叶知慧连忙叫着。 ☆、第十章   “只是小事情,不必放在心上。”沈如律已经跟刘文旺走出骑楼,笑笑的回头说道。正待收回目光时,眼角余光不经意扫到比较沉默的那名年轻女性左手上紧紧握住的那把大黑伞,眸光微微一闪,眉头挑了下,却没说什么,只对两位女性挥挥手,走人了。   “喂,两位帅哥,别走哇!这年代不流行为善不欲人知了,做好事要留名啊!只是写在日记本里是没有前途的,又不能出版……喂喂——哎!知耘,你怎么不帮着留下恩人,就待在一边发呆是怎样?不会是吓坏了吧?要不要带你去收惊一下?”叶知慧眼巴巴看两个大男人走掉、没有回头的可能之后,吞下满肚子对他们不解风情的抱怨、有大美女请吃饭也不赏脸什么的。实在是因为她被堂妹沉肃的表情吓到了,没空乱想那些有的没的。   叶知耘皱着眉头,一时没法回应堂姊的关心,只深思的看着自己手里的伞,又望了望那两名年轻人离开的方向,在脑子里核对那似曾相似的声音。   刚刚那个男的……是不是正是昨天在马路口拉了她一把的那个救命恩人?   声音……挺像的啊。可惜她昨天没记住那人的长相,以至于今天见了人,无法确认是不是同一人,只能没有凭据的胡猜着。   “知耘?知耘?你还好吧?”   “……我没事,就是吓到了……这两天的日子,实在过得真惊险。”摇摇头,叶知耘对堂姊扯出一抹安抚的笑,轻道。   “说得也是。怎么一连串的意外,真是吓人。”拍拍胸脯,叶知慧也觉得很害怕。   “我想,楼上的餐厅是不必去了,不如就另外找家简餐店,随便吃一下怎样?”叶知耘问道。   “那就去吃麦当劳好了,随便应付一下。反正你晚上要去跟高元约会,一定是吃大餐什么的,中午就不用吃太多啦,多留一点时间去做造型挑衣服吧。”被这场意外一吓,饥饿感都吓跑了,叶知慧此刻已没半点胃口了。   “嗯,也好。我记得麦当劳就开在运动公园那边,我们走过去就可以了。”   说着,两人手挽着手,沿着骑楼走过去。   “对了,你的伞没被砸坏吧?”   “我刚看过了,没事,都好好的。”   “真了不起。不过,话说回来,真是伞不可貌相,谁知道这样丑的一把伞,竟然救了我们一命。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轻易以貌取人了!”叶知慧才信誓旦旦说完,却立马说道:“妹,你注意到那个把我们拉进骑楼的帅哥没有?身材棒透了!那挺拔的肩、那厚实的胸、那窄窄的臀长长的腿……噢!简直是黄金比例!虽然他全身被运动休闲服包得紧紧的,但我敢说,他一定有六块腹肌,他不穿衣服一定比穿衣服更有看头!”   “姊,你才看人家一眼,恐怕连长相都没记住,就能幻想出那么多。这是对待救命恩人应有的态度吗?意淫人家的裸体?”   叶知慧朝堂妹摇摇食指,道:   “身为一个帅哥,就不能怪人家看,有本事就别长得那么帅咩!这跟我们对他感激不感激是不冲突的。虽然高元那种贵族气质的美男子始终是女性心目中白马王子的第一选择,但遇到灾难时,还是运动型男更能让我们有安全感一点。”   叶知耘一点也不想接应这个话题,只好保持沉默。   但叶知慧可不放过她,晃着她的手问:   “如果你不幸被‘柯南体质’上身的话,那么,我相信你会更希望自己的男友是运动神经发达、随时可以变身为英雄来对你救美的男人对吧?对吧?”   “姊,如果你觉得这是一个好题材,就回去把它们写成一本小说吧。”   “嗯嗯,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题材,可以好好想一想……”叶知慧迳自陷入幻想,也就不纠缠着堂妹聊帅哥了。   终于耳根清静的叶知耘则低头凝视着手里的黑伞,心中默默想着:今天拉她一把的这个人,就是昨天救了她的那个人吗?   出于直觉、出于对声音的熟悉感,以及……地理环境确实就是在这附近。   昨天他好像领着一群学生跑步,刚才依稀听到他身边的男人说要买便当回学校吃之类的话,这个人的职业是老师吧?   连续两次出手拉了她一把的,是同一个人吧?   真是,好巧。   “老沈,我愈想,怎么愈觉得……刚才那位小姐手上的伞跟你本来拿的那支好像。”刘文旺直到快吃完一整个便当,才猛然抬头说道。   “是吗?我没注意。”   “真的很像!你一个年轻人拿那种拐杖老人伞已经够奇怪了,怎么那个漂亮的小姐也拿那么丑的老人伞?真是不搭。”   “哦。”沈如律只是听着,没搭腔。   “不过,遇到今天那种情况,还是粗壮的黑伞顶用。要是她拿的是女生那种蕾丝绣花伞什么的,早被那些杯子盘子给砸得头破血流了。”   “确实。”   “所以买东西要看重实用,不能只挑好看的。就像挑对象,能过日子的比漂亮的重要。”刘文旺觉得世间道理都是相通的。   沈如律只是扬扬眉,不理会这个满脑子想成家的光棍,低头吃着自己的便当。   然内心里却不像表面上所表现出来的淡定与不经心。   他不记得昨天随手拉了一把的那名路人是怎样的长相,但令天他认出了那把属于他的伞。   ——如果你不由自主的救了同一名年轻女孩三次,那么,那个女孩大概就是属于你的了。缘分深重,命中注定。——   曾经,有个声音这样对他说过,用一种近似于开玩笑的语气,听与说的两方,都没将这话放在心上。可,不知道为什么,此刻这些话却清楚浮现脑海……   三次……   大概不可能再有下一次吧?   毕竟一个人再倒楣也不至于一连遭遇三次意外。   但愿老天保佑她。   【第四章】   相亲过后第一次正式的约会,高元颇费心思的安排在一间以美食以及隐私性极高闻名的会员制私人会馆。   当高元领着叶知耘走进这间装潢低调奢华的私人会馆时,在玄关处遇到一群正要离开的客人;这些人高元都认识,其中更有两个是公司的股东,自然要好生寒暄应酬一下。   叶知耘安静站在一边,只有在高元稍微介绍她时,她才开口对这些商界名流点头微笑问好,之后就乖巧安静的当壁花,没再发出半点声音,含蓄而不引人注意的打量着这些商场上重量级人物。   她发现这些大老们之所以聚在这里,并不是因为要谈什么商业合作之类的机密话题,而是为了招待一名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人;并且似乎为了能招待到老人而倍感荣幸,人人脸上带着殷勤热切的笑,不时卡位往老人身边凑,渴望博得老人的注意,希望能让老人愿意开口多说几个字。   这个老人她从没见过,但当别人慎重对高元引见老人,自得的报出老人的大名时,连叶知耘都忍不住在心中暗自咋舌不已。   哇!这人竟然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国师”呢!听说前后两任总统先生在竞选时都暗中请他指点风水、排了八字什么的,并且真的如老人所预料那样当选了。于是老人的名字一夕之间天下皆知,加上精准预测了四次大选的结果,让原本一个没没无名、在庙口边摆摊摆了三十年的落魄算命的,一下子塑了金身,被捧上神坛,变成一个有惊人神通的“国师”。   近二十年来,即使不常出手帮人算命看风水什么的,却仍然被尊为命理界的No.1,无人敢挑战他首席的权威,人人都巴望能见他一面、得他指点。偏偏老人家极之低调,不愿随便出来见人,于是被捧得更高了。   愈有钱有势的人愈迷信,这与学历见识无关,华人自古以来就信这套。政坛商界大老们,谁没有私底下供奉几个“大师”、“道长”的?这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事。   虽然叶知耘这两天过得特别惊险,却不至于脆弱到想要对这些神神道道的人物求助的地步。所以她只是略带好奇的打量着那名老人,站在距离之外围观,带着一点事不关己的淡然,没有趋前讨好混个脸熟的打算。 ☆、第十一章   原本一脸世外高人样的老人在淡淡瞥了眼高元之后,突然收起漫不经心的眼神,仔仔细细盯着高元的面相看了好几秒,时间久到让所有人都不得不发现老人的异常,心中更是忍不住兴起微微的嫉妒——他们努力了好久才获得亲近老人的机会,更为了今天吃饭的席位而几乎大打出手,可相处两个小时下来,老人除了冷淡的打招呼,说一些与命理无关的应酬话之外,谁也没得到一字半语的指点;众人心中焦急,却也知道这种事不能强求,反正大家都是一样的待遇,也就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了。   但是!但是为什么老人一见到高元就专注成这样?高元甚至只是平淡的对老人问一声好而己,没有半点要亲近的意思不说,连客气的说声“请多多指教”都没有,可老人竟然就一副很想出言指教他的样子,真是让人想不嫉妒都不行。   “富贵双全,生平仅见。”老人家盯着高元看了好一会儿,最后淡淡说出了这么几个字。   虽然只是寥寥几个字,却让围在老人周围的人忍不住嫉妒不已。他们这票人费尽心思想在老人面前混个脸熟,极尽巴结之能事,老人的回应除了客套虚应的话,半个与命理相关的字眼都没说出口。可才与高元这么一照面,竟就随口批命,还是极品好命,怎不教一群早就急得抓耳腮的富豪们为之忿忿不平。   虽然满心不平之意都显现在脸上了,却是不敢朝大师发作,只好皮笑肉不笑的对高元说道:   “哎,高元你这小子,今天发大运啦!大师几十年来从不轻易给人批命,你今天鸿运当头,正合大师眼缘,一照面就给你说命格了,真是令人羡慕。果然是个好命的。”   “可不是!我们好不容易求见大师一面,都没能得到大师的只字片语,就你小子运气好成这样,可不正是富贵双全嘛!”   “身为高家的继承人,只要不存心败坏祖上留下来的基业,这一生什么也不用做确实就能富贵双全,高元果然是好命得很。”   “嗯,我也很珍惜自己的好命。”高元脸上保持着客套的微笑,并不因被大师另眼相看就沾沾自喜,也不因为被人酸溜溜的说几句讽刺话便拉下脸色。   他有礼斯文的回应众人,并不特别对大师恭敬到哪去,态度就如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二世祖那样,不过出洋喝了点洋墨水,就对命理玄术之类的东西嗤之以鼻——这些富豪家的年轻子弟也是这副德行,年轻时总是什么都不信的,等到了中年以后,就什么都信了。   富豪们对于高元并不特别看重命理大师的态度是满意的。他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就算是心胸再怎样宽大的人,也没有热脸贴人家冷屁股的道理是吧?大家都等着打发走高元之后,继续好好侍奉大师,看能不能得到大师一两句指点。可惜,大师今天却是脾气特别好的样子,完全无视高元对他的“不恭敬”,像是特别喜爱高元,居然又对他说话了——   “大体上,你一生顺遂。不过多少会有一些不伤根本的小波折出现,靠近你的人,只要是运势差的,都会分去你一些气运,虽然不会伤害到你什么,但你还是尽量少接近那些晦气才好。”命理大师在说着这些话的同时,眼光似有若无的看了站在一旁的叶知耘一眼。   别人或许完全察觉不到大师特意装成不经意扫过的目光,但身为被意有所指的那个人,叶知耘没有办法不敏锐的感知到那抹嫌恶的气息。而,一旁的高元又是何等聪明机警的一个人,他自然也发现了老人在暗中指点他什么。   只是……晦气?   高元与叶知耘心中同时想着这两个字,两人目光正好对了下,她没有躲开,朝他淡淡一笑,他也回她一笑,像是欣赏她的敏锐,也满意她的反应。   不管这位大师为何会如此热心的“指点”高元,反正高元并没有与大师有什么深入交谈或结交的想法。在大师略微失望的目光中,高元有礼告退,领着叶知耘上楼,往他们订好的包厢用餐去了。   在包厢里坐定,点好了餐点之后,叶知耘忍不住好奇的问了:   “高先生,对于命理这种事,你不信吗?”   “我信的。”高元坦言。   对他的坦白,叶知耘真的很是惊讶。   “那,你是不信那位大师吗?”既然信,就没道理对那位声名如此显赫的大师这样冷淡了。   “他应该也是极有本事的。”高元微笑,“谁都爱听好话,说我好的,我都很愿意去信。”   “可是你似乎对他很不感兴趣。”叶知耘真的对他的态度感到疑惑了。   高元低头整理袖钉,也看了眼左手腕上造型时尚的智慧型手表,一边漫不经心地以闲聊的口气道:   “有本事的人就应该有相对应的责任感。他能看出我的富贵,又能看出你近来运道不佳,那么,就算他没有能力替你消灾解厄,至少该出言提醒你一两句注意事项,而不是叫我这样一个‘富贵双全’的人离你远一点,省得被拖累。”将袖口整理得再平整不过后,他抬头看她,做出结语:“这位大师最擅长的必然是趋吉避凶,只愿意接近能让自己过得滋润的人;至于那些运道正衰微的,他躲得远远的,生怕被连累。这种人……就算真有仙家道法,我也是敬而远之的。”   “你的想法真特别。”也只有对自己足够自信与自傲的人,才说得出这样的话吧!叶知耘觉得高元这个传说中极之优秀的男人,真的非常非常的高不可攀,简直是那种只能让世人仰望的存在——卓绝的身世、才智、能力,以及与众不同的思维想法;就算叶知耘并不认识所有上流社会的每一位青年才俊,但她敢断定,高元这样的人,绝对是那些人里面最出色的那一个;如果他成为未来三十年商界的领头人物,她是一点也不意外的。   “没有什么特别的。”高元摇了摇头,看着她道:“倒是你,最近真的运势不好吗?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   叶知耘微笑道:   “也没有什么,就是这两天在路口遇到一辆抢黄灯的车,被吓了一跳;还有就是今天去吃午餐时,还没走进餐厅,餐厅里就发生斗殴事件,一堆杯盘餐具都往楼下丢,差点被砸到而已。都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有点小倒楣罢了。”   轻描淡写的说了下这两天的遭遇,将一切说成倒楣的意外。   “虽然只是小意外,但也表示你运道确实不太好。有空去庙里拜一下吧,再不然就尽量少出门。运势这种东西摸不到见不着,觉得状况不好就宜静不宜动,事情也就过去了。”   “你这样的人,也会去庙里拜拜吗?”她好奇问。   “事实上,我几个月前还到南部乡下一间私营的宫庙拜访过。就是那种专营收惊、起乩,庙公穿着道袍蹦蹦跳跳作法的家庭式小庙。”   这下叶知耘真的惊讶了,她低呼:   “就是那种偶尔还当组头给人签六合彩的家庭小庙吗?”   “是的。”高元一点也不羞于承认。   “我以为你就算会去朝拜神佛,也是找那种占山为王、把庙盖得像皇宫那种大庙,感觉比较符合你的身价。”   高元不以为然道:   “不,我觉得那种家庭小庙比名山大庙有趣多了。”   有趣?这些神神道道的东西,对他来说顶多就是有趣而已吗?果然是留学回来的,对民俗信仰没太大尊重。   “可是很多家庭小庙风评都不太好,真正有本事的其实不多。”更多的是装神弄鬼以及聚赌什么的。   高元点头。   “哪里都一样,庙大庙小都少不了招摇撞骗的。不过要真的遇上有本事又真能给人消灾解危的,就很不错。”   她点点头,有感而发道:   “运道好的人,一辈子不需要在意这些。”如果高元真如那位大师所言这一生富贵双全的话,那他根本不用理会那些玄之又玄的事,是否真有其事、“大师”们是否有真本事,都不用在意。   “我会希望我身边的人都有好运道,所以愿意知道这些,而不是视而不见。”高元打量着叶知耘的气色,道:“我大概没有命理上的慧根,所以看不出来你是不是运道正差。不过你还是注意一点的好,若是需要我帮忙,随时说一声。”   “好的,谢谢。真要有事的话,我不会客气的。”她很客气的说着。 ☆、第十二章   有关命理运道的话题到此为止,随着餐点陆续摆上来,两人的话题转到最近的各种新闻上,东拉西扯,什么都能谈上一点——从国际版谈到社会版,再从科技新知谈到名人摩铁的八卦事件。叶知耘为着高元竟能这样接地气而更加惊讶了。一个受着精英教育长成的男人、一个势必立于金字塔顶端的男人、一个……嗯,分分钟能创造出几十万上下价值、名副其实的“一寸光阴一寸金”的男人,既能高高在上,又能毫无违和感地接地气,实在是了不起。   这是她与高元的第二次正式见面,一次比一次感觉更好,他的优秀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好得让她完全无法想像也……觉得遥远。   “怎么不走了?停下来做什么?”刘文旺将手上沉重的包装袋换了另一手提,问着身边的沈如律。   “文旺,你先过去老诚那边,我等会再过去,最慢半小时就到。”将车钥匙与手上的购物袋都塞到刘文旺手中,说道:“车子你开走,我搭公车过去就可以了。”   刘文旺想多问几句时,便只见沈如律已经走得老远,变成马路对面一抹小黑点,很快不见了踪影,想叫人都不知道要朝哪嚷,只好对自个儿嘀咕道:   “什么事急成那样?是看到梦中情人还是发现欠他五百万跑路的人啊?跑那么快,当年干嘛不当田径选手,偏偏跑去射箭……跑去射箭也就算了,到底也拿了一堆奖,算是没入错行。可偏偏又在上大学之后放弃了选手身份,不参赛了,当时差点没把自家教练气出心脏病……反正,老沈就是个怪咖,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   就在刘文旺碎碎念的时候,沈如律身形敏捷的跑过了三个路口,找到了那辆令他很在意的香槟金BMW小轿车;那辆车子正停在路边一处路灯照不到的地方——沈如律抬头四下张望了下,发现也没有任何一架路口监视器能照到这辆车。可以说,这车主将车停在这个方位,肯定是特别挑选过的。   “一副企图干坏事的样子。”沈如律低声喃喃,仿佛在自言自语,但他眼底那抹专注却没有放空的迹象,像是在与谁正经交谈的模样。就见他又低声道:“我有一种不太美好的猜测,‘你’或许不愿意听到,但那极有可能就是事实。‘你’最好先做好心理准备,免得面对真相时打击太大。”   自言自语了一会之后,沈如律抬起左手掌捂住了双眼,身体微乎其微的战栗了下,然后过了几秒才放下手,闭着的双眼跟着缓缓张开。原本清澈而沉毅的双眼,此时像蒙上一抹阴沉的阒暗,不仅看不清他的眼,也不见任何生机。而他原本满身的活人气,此时已敛得半点不剩,幸而现下是晚上,光线又不好,路上行人各自专心自己的事,并不随便朝别人张望,自然也就没有发现此刻沈如律的模样不太正常,甚至颇为骇人。   他真是不喜欢处于这样的状态……却是不得不这样。   在心底的一个小角落第无数次暗自徒劳的抱怨之后,沈如律静静的、几近于无声的走向那辆BMW——即使那辆车子的车窗贴着镜面隔热膜,外人定然看不到车子里面的情况,但那对此刻的沈如律而且言,一点问题也没有。   只是几片小小的镜面窗,阻隔不了他的视线。   “咦!那个女人我应该见过。”从他站立的这个角度,他只看到女子的侧脸。可是当那个女人整个面孔转向他这个方向时,沈如律“哇靠”一声,平稳的脚步霎时一乱,差点拐到脚,幸而他及时伸手扶住一旁的电线杆稳住自己。   也难怪他这样惊吓,因为他此时看到的,是两张女人的脸挤在一张脸上,各占了半片江山。那难以想像的、扭曲丑陋无比的脸让那女人显得无比可怖,简直比真正见鬼还可怕。   身为一个自认被训练得已经很勇敢的男人,沈如律对于自己竟然还会被吓到一事,不由得有些恼羞成怒。瞪着车子里的那个女人,努力克服自己反胃以及手脚发冷的状态,很艰难的说着评语:   “她、她们长得……真有特色。”   那个长得很有特色的女人,此刻正在车里自言自语,但沈如律可不认为那女人真的只是在神经质的自我叨念,分明是女人的身体里有两抹灵魂,并且神奇的竟能和平共处。   “她们不觉得挤吗?一个身体怎能装得下两个灵魂?就算一个是鬼魂也不合理吧?先不谈挤不挤的问题,重点是,不可能相容啊。就像iPhone用不了Android作业系统,而苹果以外的手机厂牌也用不了iOS一样。她们身上的气场明明相斥,肯定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她们竟然能这样和平共处一具身体,简直不可思议。从她们身上,我几乎看到了世界大同的可能性。”   “‘你’想我怎么做?虽然拜‘你’所赐,我偶尔看得到这些恐怖画面,但老实说,常理以外的事我还真没辙。比起不能容忍我当运动员,我家人更拒绝接受我去当灵媒。再说了,‘你’也说过我是没这方面天分的,所以我这辈子是跟什么神算、大师之类的职业无缘。我唯一的天分就是偶尔当一扇窗,让‘你’看见这个世界……咦!”虽然沈如律站定的地方离那辆BMW并不远,不过七八步的距离,但由于他此刻身上没有任何生气,又站在暗处,几乎与电线杆融成一体,就算有人经过他的身边,不注意看,根本不会发现他一个大活人正站在那里——那个有两张脸的女人也没发现。就算她现在也算是灵异体,但沈如律只要不发出声音,就不会有人发现他在这里。   此刻,他看到那个有两张脸的女人像是彼此沟通完毕,终于下车。沈如律尽量在那两张拉长而压缩的脸上去努力分辨她们的情绪。发现占着左边脸的那个女人(他怀疑是个女鬼,因为面色青黑,并且与原身体长相不同)一脸气怒;而身体的原主、右边那张脸,则是极力的隐忍,但怒气值半点不低于那个女鬼——想想也正常,莫名其妙自己的家里闯进了强盗,分享了你的一切,你就算迫于威胁而虚与委蛇,怎么可能会心甘情愿?如果有能力抵抗,早就作法收妖,把女鬼压到第十九层地狱里让她永不得超生去了。   不过让沈如律惊讶的不是那女人顶着那张可怖的脸走出车外,而是有一群西装革履的人正从马路对面两扇雕花大门里走出来,被簇拥在正中央的,是一身素色丝绸唐装、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人。他的视力很好,记忆力也很不错,所以很快就认出来——   “那个老人似乎正是传说中的国师——龙大师。今天算是有眼福了,既能看到阴阳同体双面人,也能看到据说有真本事的大师、命理界第一神人,就算回去注定要发烧感冒一星期,也值了。”   沈如律的低语似有若无,几乎只是气音,所以就算有跟他擦身而过的路人,也不会发现他像个精神失常的人那样,一个人自说自话,神态像是正在与人对谈。他缓慢的跟在那女人身后,渐渐接近那群看起来非富即贵的人。   当然,基于对传说中“半仙”的好奇,凡人如沈如律难免会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龙大师身上。身为一个被权贵崇拜了近二十年的大师,想来肯定是有些道行的吧?那么,当大师发现了那个女人的异状时,会是什么反应?当然,前提是——如果大师发现的了的话。   想到这里,沈如律顿了下脚步,说道:   “如果大师看得到那个女人的身体里有两个灵魂的话,那么,‘你’的存在是不是也有可能被发现?”微微偏着头,像在等待回答,却一直没有等到。而那边,却是有点动静了,于是沈如律只好将目光专注在那边。   在这所知名会馆的大门口,行人来来去去的,原本彼此都不会多看一眼;几个奉承着大师的富豪再度为了让大师搭谁家的车而起了一点小争执,听起来和气的语句里却藏着刀光剑影——   “赵董,之前龙大师就是搭你的车过来的,怎么说也该轮到我把大师送回饭店了吧?”   “哎,这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刚才那顿饭钱,可是被你抢去帐单跑去付帐了,这事儿做得实在是过了,自然该是轮到我侍候大师回去休息。” ☆、第十三章   “你们都别吵了。这些事都给你们两人包揽去了,总得留点小事给我们做,我们也想好好的陪伴大师啊。”   “别吵了,在大师面前这样失态像什么话!大家这样互不相让也不是办法,不如我们让大师自己决定吧!他老人家愿意搭谁的车子就搭,一切大师说了算。”某富豪很是义正辞严的给双方各打五百大板,然后一脸讨好的笑看着龙大师,道:“大师,您看……”   可惜此刻的龙大师没有心情观看这些想巴结他的富豪们的抢人大戏,当他察觉到不对劲时,非常谨慎的看了好几眼,直到终于有七八成把握之后,他微乎其微的退了一小步,想要不着痕迹的站到几个正红光满面的富豪身边……当然,如果不是怕太过损伤了自己形象的话,他会立马二话不说转头跑回会馆里,巴在那个他生平仅见、好命得不可思议的高元身边最好。   可惜,龙大师不能跑,也来不及跑了。因为那名周身黑气与煞气四散的女人正笔直朝他走来。龙大师的预感向来很灵——尤其是关于自己的不妙预感,简直百发百中!   那个正在走大霉运、又像是被厉鬼上身的女人,两只眼亮得像灯泡,眼底带着一抹虔诚与渴求,虽然大师常年被人这样尊敬仰望,但从来没有感到压力这样大过,恨不得脚底抹油的溜走。   就算在心中捧颊尖叫一万次“不要过来”,但那个女人还是过来了,完全无视那些大名鼎鼎的富豪,左闪右闪的,便已站到他面前,声音有些抖、有些害怕,却又有着疯狂的坚决,只见她开口道:   “龙大师……我知道您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能见您一面不容易,今天有幸偶遇,相信这代表我们有缘,而您正是我的贵人,我需要您的帮助。”这些话绝对是钱芷韵这一辈子说过最真诚最崇敬的话了。她甚至在心底发誓,如果有人能帮助她脱离眼下这个难关,她愿意下半辈子尽己所能的去膜拜他、信奉他若神明,但有所求,必为之谋划达成。   像她这样功利而谨慎的人,连对待自己的父母也保留两三分,所以此刻这个心誓再珍贵不过,绝对是她今生今世唯一的一次虔诚……假如这位被公认有神通的大师愿意帮她的话……   但是,他不愿意!竟然不愿意!   钱芷韵是个何等善于察言观色的人。就算大师仍然一脸平和,甚至是慈眉善目得就像那些得道高僧,可她却捕捉到了大师眼底那抹一闪而逝的嫌恶以及微微的惊惧。   一个有本事的玄门中人,竟然是怕鬼的!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在做什么?你不是来这里堵叶知耘的吗?这个人是什么大师?你想把我甩掉吗?!你好大的胆子,找死啊!——王紫云猛然理解了钱芷韵在做什么,是倏地尖吼起来。   那尖啸声波像无数根针在钱芷韵脑子里扎刺,钱芷韵就算早就做好受苦的准备,却没预料到会比想像中更痛无数倍,她整个身体的支撑力气不断在失去,无法控制自己地就要摊倒在地……   ——守护灵!你出来!给她知道我的厉害!不给她一点苦头吃,她还当我是纸老虎,竟然敢去找大师来收我!不要命了!给她好看!快点!——脑子里的王紫云尖叫得更大声。   守护灵?那是什么?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钱芷韵没有办法关注太多,她痛得几乎就要扑倒在地上满地打滚。这种痛苦实在太可怕了,她万万不愿再经历一次。她狠狠的瞪着龙大师看,不管他已经悄悄挪得多远,不管有几个围在龙大师身边的人上前来试图驱逐她,她一概不管,用她残余的力气一个个推开,然后,朝大师身上扑去!   不管这位大师的意愿如何,已经绝望到想要报复社会的女人,凭着狠绝的意志力朝龙大师身上扑去,她心中偏执地想着:就算大师不肯救她,那么他身上一定佩戴有避邪镇魔的吉物,只要她能沾染上一点,就算赶不走女鬼,也应该能让女鬼吃一些苦头——   见那晦气的女人竟敢如此,龙大师再也维持不住仙人作派,惊怕地骇叫出声!   “吓!你这个女人——”并且以着他近七十高龄所不应该俱备的灵活反应,在钱芷韵就快沾上他身时,双手一挡,运足了吃奶的力气,狠狠将钱芷韵给推出去。   虽然料想到可能会有这样的后果,但钱芷韵还是被这位大师完全不管她死活的动作给伤害到了。就算是一个生性凉薄无情的人,也依然会痛恨别人对她凉薄无情。   如果上一刻她还在心中发誓会倾尽所有报答大师对她的援手,那么此刻,她心中闪过的,也是同样坚定的誓言:不弄得你身败名裂,我誓不为人!   当然,前提是,她的人生必须还有以后……   出乎她以及众人预料之外的,钱芷韵并没有摔跌在地上,她掉进了一堵坚实的怀抱里。   在那一瞬间,在钱芷韵还没发现自己被抱住时,满脑子突然响起的痛苦尖叫声让她脑子一轰,像是原子弹在广岛爆炸般,她怀疑自己被炸成了碎片。   她很痛苦,非常痛苦,但这种痛苦与刚才不同,因为她感受到女鬼比她更痛!而且完全没有防备的被这爆炸性的痛楚给击倒,瞬间失去存在感。   是的,那个女鬼不见了!她的肉体很疼痛,但她的感觉很轻盈,就像长期扛着一坨不属于她的重量,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那女鬼哪去了?莫非魂飞魄散了?   钱芷韵并不敢太过乐观,但她愿意在此刻这样想。   她知道自己痛得快昏倒了,但她不愿意一无所知的昏倒,所以,就算身子瘫软如泥,整个意识都在消溃,她仍然努力抬起不断耷拉着的眼皮,朝上看过去   也许只有一秒,或者不到一秒,但她看到了、看清楚了,是一个长得很健康的男人,看起来充满力量。   男人有着一双善意的眼,光这样,就够了。   于是她放心昏倒。   这男人,必定是她的福星吧!   【第五章】   “啊?你说你见到了龙大师?而且他后来还跑到你跟高元约会的包厢里坚持要认识高元?最后更是赖着不走?这这这……啊,我只能说真是万万想不到!”叶知慧咋舌不已的叫着。   “我想,在场所有人都想不到会那样吧。”因为实在太不可思议,所以回到家来,接到了堂姊迫不及待line来的视讯请求,只好打开电脑缓缓说明了这次虽然双方感觉良好、却不怎么顺遂的晚餐约会。   “虽然难得遇到传说中很厉害的算命大师,可是我一点也没有荣幸的感觉啊”叶知耘怎么也忘不掉龙大师那抹对她隐隐带着嫌弃的目光。或许是她多心多想什么的,但她就是无法对那样一个大人物产生好戏。   叶知慧在荧幕那头用很八卦的语调说道:   “关于那位大师哦,真本事是有的,但其实在我们出版界流传着对他不太正面的一些评价。我从来没有机会见过他本人,所以对他没有任何观感。不过,既然他今天莫名其妙的破坏你跟高元的约会,那我决定讨厌他,也决定相信那些负面的评价都是真的。”   “你说不太正面的评价,是指哪方面?比如利用本身的能力做一些不好的事吗?”叶知耘好奇地问着。   “不是这些。龙大师有没有通天的法力我不清楚,所以他有没有能力去做坏事是一个问号,大家悄悄传的是他的势利富贵眼。这么说吧,如果这位龙大师是个真能给人算命的,那么他算命就是为了给自己博好处。他会亲近那些运势好的人,然后对运势普通或者正走衰运的人不屑一顾,完全不理会。当然,为了维持他仙风道骨的表相,他只会对那些倒楣的人说:这是命,天命不可达,我不能逆天而行。哈!不过就是一个趋炎附势的家伙。”   “趋吉避凶是人的本能,我们也不能说他错。”只不过,身为被嫌弃的苦主之一,叶知耘实在对那位大师很没好感。   “他当然很错!也不说别的,光是他一个糟老头子硬是闯进你们吃饭的包厢、破坏你们浪漫的约会就很罪该万死了好吧!”   “姊,这样说太过分了。”这种话,还是放在心底想想就好,别轻易说出来了吧。 ☆、第十四章   “怎么会过分?我等了一下午又一个晚上,茶饭不思的,就耗在玩手机游戏上了……咳,不是,就只是一直焦心等着你回家来,然后跟我好好说说与真实版白马王子正式约会的感觉怎样,是不是正式定下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对了,你们定下了没?”终于发现这个重点忘了问,连忙问一下。   “没来得及。”叶知耘不知道自己应该为这样的结果感到难过还是松一口气。   “啊?什么意思?”   “在他似乎有意开口询问我是否有跟他正式交往的意愿时,龙大师跑进来了,然后,剩下的时间,高元的时间全是龙先生的了。”不知道为什么,说到这里,叶知耘竟是笑了出来。   不是苦笑,更像是隐隐有着解脱的喜悦。   对于这种不该有的情绪,她此刻暂时不愿意去想合不合理以及去深究原因。就单纯的,依从心中最真实的想法,让自己解脱的笑着。   是的,高元是个很棒的白马王子,他太高端、太完美,以至于,她无法想像跟他共同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不谈这个了。我们还是回头继续说说那位大师的小话吧!”叶知耘很真心的建议把话题转回去。   “啊?好好的白马王子不谈,却要谈八卦?你有没有搞错?我们这次的视讯重点是这个吗?一个糟老头?!”叶知慧大呼小叫。   “别这样嘛,就谈龙大师,很有必要的。毕竟我有预感,那位龙大师恐怕是巴定高元了,所以日后如果我还有机会跟高元吃饭约会的话,怎么都不可能躲开那位大师的。所以,我只好多多了解他一下了。”   叶知慧不可思议的捧颊大叫:   “那老家伙为什么要巴住高元?难道他也是白马王子的脑残粉!?”   “完全猜错!白马王子对一个算命师有什么用?他说高元是一颗天生的大福星,而且跟他有缘。”微笑的语气忍不住还是泄露出几丝不屑的情绪。   因为认定是福星,所以趋近。   所谓大师,不过如此。   “从你最新的检查报告来看,你的情况确实完全得到控制。虽然很难用科学角度来解释,但这十几年来,它也就那样了,会恶化的机率微乎其微。肿瘤就长在那儿,只要没影响到你正常视力,我们已经可以当它不存在。如律,你是被医学界归类到奇迹的那一群,是个有福气的人,一个福星。”将一叠厚厚的诊断报告收拢好,仔细放进牛皮纸袋里,交给一旁的助理。直到助理走出去,整个诊疗室只剩下两人,沈如衡一张总是严肃着的俊脸终于露出一抹笑意。   “我不是什么福星。事实上,像我这样倒楣的人,跟福星这样伟大的名词扯不上关系。我不要跟它沾亲带故。”沈如律撇撇嘴。   “你真是个长不大的笨蛋,小弟如循都比你沉着懂事。”沈如衡不客气的骂着坐在病患位子上的蠢弟弟沈如律。“我知道你还在记恨当年大家逼着你退出国家射箭队的事,可是那时你几乎瞎了。你瞒着我们不肯说,让我们错失了最佳发现你病情并予以治疗的时机,就为了你运动员就算死,也要死在运动场上的愚蠢坚持。你就不想想,一个瞎子就算到了射击场,除了制造出国际大笑话之外,你还以为老天会因为你坚贞的运动之魂而感动,瞬间就将你的视力恢复、让你去夺得冠军吗?”   沈如律翻了翻白眼,说道:   “刚才你还说我这情况是奇迹,我是个有福气的人。这会儿又自打嘴巴的说这种话,你不觉得很自相矛盾吗?”   “一点也不。事实上我们全家都同意你的眼睛会突然神奇好转,是我们伟大而无私的亲情感动了上天,于是你的病情就慢慢控制住了。”沈家大哥就算说着这样厚脸皮的话,神情依然像个布道中的神父那样庄严。   “切!怎么不说是老祖宗在天之灵对我们后代子孙的保佑?”沈如律嗤笑。   “是老祖宗的保佑也好,是老天爷给的恩泽也好,总之,你好好的,要我们谢谁都可以,谢谁都愿意。”沈如衡耸肩说道。   沈如律当下说不出别的话了,只好转头看向窗外,像是外面的风景有多美似的,不再跟大哥抬杠。   沈家大哥暗自又笑了下,才正色说道:   “对了,你昨天送来医院的那个女人早上醒来后就办出院了,不过在办理出院手续时,一直在跟护理师打探你的事,看来如果不是想报恩就是看上你了。那个女人长得挺好看的,反正你也没有女朋友,如果人家打算以身相许,你就从了吧。”   沈如律一脸“你想太多”的表情,不以为然道:   “有点感恩之心的,就该把我代付的急诊挂号费还有保证金给还回来。你们这种医学中心等级的医院,随便挂个号就死贵死贵的,更别说挂急诊了,简直是抢钱。说起来,还是那种开在街头巷尾的小诊所有佛心来着。”   “那位小姐把所有钱都交了,你代垫的钱护理师都退来我这儿了——”   还没说完,沈如律伸手不客气道:“太好了,那是我接下来半个月的生活费,快给我。”   沈如衡淡淡瞥了他一眼,像是有满肚子训话忍不住要说,但一想到这个大弟是个能扯又极有主见且说不听的,便打消了这个主意——身为一个每分钟都宝贵得像金子的优秀外科医生,与其浪费时间跟这样的人耍嘴皮子,还不如尽量做正事。   就见他转身拉出一只抽屉,从里头拿出一支手机递给他。说道:   “身为一个坚2G自手机阵营不肯进化的山顶洞人,我想这支二手的手机很够你用了。”   “二手的手机?你又喜新厌旧了?”沈如律自然而然的接过,好奇的东翻西看,望着背盖上那全球知名的LOGO,再怎么无知也晓得这是一颗世上卖得最昂贵的苹果,就算是被咬了一口,世人还是爱疯了。不禁讶然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爱疯6吗?原来实际上这么小支啊!”   沈如衡冷笑一声道:   “想得美!虽然你视力大不如前,但毕竟也只是变成正常人,不再是一神射手,你会看不出来它的荧幕只有四寸吗?还是你的数学课都是睡过去的?”   “我跟所有智慧型手机不熟,它荧幕有几寸跟我没关系……不过,你拿这支手机给我干嘛?不是要把钱还给我吗?”沈如律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   “便宜你了。这支5S在二手市场叫卖一万元也很好卖,就给你练手用了。”一副慷慨大方的表情,然后挥了挥手赶人了:“我下一个病人预约时间是五分钟之后,我得先看一下病例,没空招待你,你可以走人了。”   “我的钱呢?”随便丢来一支破手机就想抵掉他的钱啊?那可是他未来半个月的生活费呢。   “那点钱,就当是买我这支手机的费用了。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把我的生活费还来!”懒得跟这个手机狂人谈论手机相关的话题,他可不要自讨苦吃,把钱讨回来才是重点。   “你身上没钱了?”眉毛挑了挑间。   “我身上就剩一千多元现金了。”信用卡这种东西,他一向不带出门的,所以手上有够用的现金很重要。   “那正好,没钱就会乖乖回家吃饭了,现在食安问题那么严重,你还是别吃外头的好。”   “喂,老大,你——”   沈如衡看了下新入手的手机荧幕上显示的时间,起身将人往外推——   “好了,有空在这里做徒劳无功的事,不如快去找电信公司换卡。记住,要换口自nanosim卡,别弄错了。这支手机我已经重置过了,你换好卡之后,别嫌麻烦,就乖乖根据指示设定就能用了——”   “我忙得很,没空当低头族!这种啰哩八嗦的东西,谁耐烦浪费时间去设定——”虽然沈如律是个手机界的山顶洞人,但他所有的学生却都是正常的现代人,对于学生们抓着手机废寝忘食的德性,简直再了解不过,他可没打算成为那样的人。   “放心,一点也不麻烦。贾伯斯有一句名言:我讨厌笨蛋,但我做的产品连笨蛋都会用。放心,即使你是笨蛋,也一定能把这支手机搞定。去吧,别粘粘缠缠的企图撒娇,大哥得工作了,乖。”   话毕,不客气地将人给推出诊疗室外,门板砰地一声关上。   沈如律瞪着门板上挂着的烫金名牌暗自咬牙好一会,最后翻了个白眼,才转身离开,不时颠了颠手上硬被塞过来的手机,咕哝道:   “还福星呢,有我这么倒楣的福星吗?” ☆、第十五章   都没钱了还被坑了一把,两袖清风成这样,福星个屁!   给他中张头奖彩券的话,他就勉强信一下自己福气很大,可惜他连统一发票都很难对中两百元。所以说——   “全都是屁。”   自从那天晚上昏倒过后醒来,钱芷韵就觉得身体不再那样沉重,有一种异样的清爽。就好像只能让一个人穿下的衣服,再也不用被硬挤塞进两个人了。而她也不再有那种驾驭不了身体的感觉,觉得这辈子活到现在从来没有这样轻松过。相较之下,她以前需要吃安眠药以及百忧解才能睡得下、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简直是不可饶恕的无病呻吟。   只要身体还能由自己支配,她就是个健壮的人。   她想,一定是那个男人身上有着什么神奇的气息,是女鬼害怕的。在他抱住她的那一瞬间,将那只毫无防备的女鬼给驱逐出去。她猜想,那个男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这些日子以来,她疯狂的大量阅读所有跟玄学有关的书籍,即使是最址的神棍写的胡言乱语,她也仔仔细细看过了。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垃圾,但她至少从这些书本里对神神鬼鬼灵异的东西有了概念。   这世上的人虽然九成以上都是平凡人,他们不会与鬼神类的东西产生感应,也没有互相吸引的磁场,可是,就是有着少部分的人与众不同。他们有的是后天学会了卜卦看相的本事,有的学会通灵收妖什么的;但也有一些人,他们身上的磁场是鬼神都忌惮的,见着了必然立刻避退。   她想,救了她的那个男人一定就是这样的人;但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有这种特别的能力。   不管那男人知不知道,钱芷韵目前只想结识他,最好尽可能的与他待在一起,直到她确定那个女鬼不会再回来。   她从来就不是乐观的人,不会以为身体的感觉轻松了、那女鬼不再在她脑子里吵闹作乱了,就表示一切都过去了;女鬼肯定还在的,只是蛰伏起来罢了。   世间的好事不会发生太多,坏事却总是很轻易就来,还难缠得紧。除非她亲眼看到那个女鬼魂飞魄散,不然钱芷韵不会相信自己已经脱离所有危险。   既然玄学界的超级大人物龙大师见死不救,教人失望,那她便再也不信名牌了,就信眼下唯一认定能救她的福星,即使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体育老师(好不容易从护理站那边打听到的唯一讯息)。是个老师又怎样?不能救她的,就算是美国总统她也懒得多看一眼。   钱芷韵从来就是个不择手段、行事果决的人。于是她全力去打听那名体育老师的一切相关消息,连征信社都找上了。那个男人,她是巴定了。   ——守护灵?守护灵!你在哪里?为什么不回答我!你跑哪去了!快出来!你给我出来——王紫云叫得声嘶力竭,整个灵体狼狈不堪,甚至觉得自己好像变得虚无透明起来。这情况把她吓得直接崩溃,就怕下一刻真的魂飞魄散掉了。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叫了多久,可是除了一直叫,她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正如钱芷韵所猜测的那样,她并没有离开钱芷韵的身体,她只是莫名被压缩了生存空间,从原本正常的灵体,缩成了米粒大小的意识,隐在钱芷韵脑部的一个角落,就像被锁在一个小箱子里那样,不见天日,不能伸展,无法动弹。而守护灵突然失去踪影这件事,简直要把王紫云逼疯。   她一直叫一直叫,叫着那个跟了她十年,说是遵从与祖先一千年前订下的魂契,所以来到她这个王家最后一滴血脉身边,替她改变命运的守护灵。   这十年来,她成功侵估了赵子昀的身体之后,日子过得很美好,于是想着人鬼殊途,要是常常把他唤出来,亲近久了,沾到了鬼气走霉运怎么办?所以也就把他丢在脑后不理会,还不客气的叫他少出来烦她。   对她来说,守护灵就算有大本事,也不过是她老祖宗养出来的奴仆,且还是见不得光的那种,要是没有王家血脉给他依托,还不知道会是什么下场呢,既然如此,她也就不用太把他当一回事。   再说了,称他一声“守护灵”实在是客气了。别以为她什么都不懂,那守护灵分明就是老祖宗养的小鬼!她虽然书读得少,但自小混迹市井,什么乱七八糟的乡野奇谈没听过?对于这些灵异方面的知识,她比钱芷韵那种上过大学的高知识分子知道得太多了。   所以她除了开始一两年对守护灵有点戒备小心,怕被害了;后来在赵子昀的身体里过得如鱼得水,知道小鬼伤不了她,便不愿理会那只小鬼,要求只要她没传唤,小鬼就不许出来。想来小鬼这样的阴灵也是不能跟阳间的人多往来的,于是也就一直安分且安静的待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她懒得知道他躲在哪里),没有半点怨言。   十年多的相处,王紫云已经习惯了将守护灵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便利,完全没想到有一天,她会召唤不出他来。   他怎么敢不出来?他怎么会不出来!   难道是那个龙大师作法把守护灵给收了?   不!不可以!她不相信!   如果守护灵给收去了,那她怎么办?谁来救她出这个鬼地方?!   ——守护灵!你出来!别跟我开这种不好玩的玩笑!你快出来!只要你出来,我会对你好的!我会问你有什么愿望,我会满足你的!如果你想要钱,我就烧冥纸给你;如果你想吃香喝辣,我去最贵的餐厅打包所有的菜回来祭拜你……对了!我还可以请人帮你做个牌位、做个坟墓什么的!我会叫我以后的子孙供奉你,不会让你当孤魂野鬼的。还有还有,我去找很厉害的大师帮你超渡,让你可以去投胎做人,不用再当鬼了!对了,也不必再守护我家子孙后代了,一千年前老祖宗不管跟你约定了什么,我都代他跟你解约……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快出来!别躲了,我什么条件都答应你!你快出来——在这只有独她一鬼的空间里,王紫云被困得精神失常、口不择言,完全没有底线的允诺,简直大方得不像她。这十年多来她连一炷清香都没给他烧过,眼下这样拚命的给好处,简直是跳楼大拍卖,被逼到绝境了。   显然,王紫云这个女人,有着与她极度自私贪婪毫不相符的懦弱意志,一点点苦头就能教她屈服。   而守护灵多年来任劳任怨任嫌弃的纵容,更是让王紫云习惯了把一切想要的、嫌麻烦的,都丢给他去做,让自己逐渐丧失了面对困难的能力。   她没有想过她会失去守护灵——正如一千年前那个跟守护灵结下魂契的老祖宗的想法一样,这样一个家奴,怎么会有逃出王氏家族手掌心的一天?只要王家嫡系的血脉还在,守护灵就算修成了阴神,也依然是王家见不得光的家奴。   也就是这样的自大与自私,造成了如今仓惶失措、进退维谷的后果。   王紫云从来没有这样虔诚的祈祷过。她拜天求地、在心底狂call老祖宗,渴望他能显灵,但那也不过是她天真的奢望罢了。   她又叫又骂又哀求,没有停顿的一直这样叫闹着,在这个阴暗的角落,时间失去意义,所以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叫闹了几年或几十年……或许连百年也有了。反正她就是恐惧的觉得每一秒流逝的时间,就是一年那样吓人。   但是,不管她怎么叫,叫了多久,守护灵,仍然没有出现。   钱芷韵终于打听到了足够的消息,对于她认定的福星,有了基本的认识。她知道他叫沈如律;知道他是“明伦高工”的国文兼体育老师(……好像有哪里不对?);她知道他的家世很好,父母兄弟都有着高学历以及体面的职业;相较之下,只是区区一个私立高工的老师,感觉实在不够看。想来,这个人不仅仅事业上不得志,连在家里的地位也颇为尴尬卑微吧?   他是个仍然坚持使用2G手机的奇葩——可见是个老古板。   他是个几乎不刷信用卡的男人——对塑胶货币没有认同凰与信任感。   他是个在食衣住行上相当节俭的人,却总是手头没钱,似乎自己也不知道花哪去了——关于这一点,钱芷韵倒是很快就能给他算一本帐:他那不太多的薪水,五成花在学生身上,几千几千的救助贫寒或落难的学生,每次掏出的钱都不多,但架不住次数多;有三成的钱,固定捐给没没无闻的小型慈善单位;另外两成的钱,让他勉勉强强糊口。 ☆、第十六章   这是一个坦然的月光族。   钱芷韵从来没见过他这样不会过日子的男人,更可怕的是他似乎毫不在乎自己糟糕的理财能力与空荡荡的银行帐户。   就算钱芷韵曾经在报恩的选项里依稀考虑过“以身相许”的可能性,现在也被这男人的挥金如土给吓得半点想法也没有了。   她虽然并不执着于嫁一个金龟婿,好教下半辈子有花不完的钱;但总也不能让她嫁一个需要她养的男人吧?那样的婚姻生活肯定是灾难,撑不了多久的。   就在钱芷韵满心纠结于沈如律这个人的底细时,她还是尽快的找到机会准备去偶遇好结识他。   这日,她在摸清沈如律的课表之后,特意选好时间跑到明伦高工附近,就是想制造一次偶遇,顺理成章的认识他。   一切都没有问题,这样小小的谋划不可能出问题;但是,眼下的情景,却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她看到了沈如律,同时也看到了站在他身边的叶知耘(其实叶知耘身边还站着一个人,但钱芷韵没空理会路人甲,就算这个路人甲是她高中校友)。这情景令她错愕得不知所措,简直比看到叶知耘与高元走在一起还要不是滋味!   怎么到处都有叶知耘?!   这个在钱芷韵印象中低调的女人,为什么总是很高调的引人注目?   高元和叶知耘勉强还能算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但沈如律并不是!他只是普罗大众,再平凡不过的一个人,一辈子大概就只能在温饱线上辛苦活着的穷光蛋,这样的人,完全不应该跟叶知耘站在一起!   征信社能查到的资料毕竟有限,都是纸面上的东西,而且还少得可怜;所以钱芷韵不清楚沈如律的交友情况很正常,但是,再怎么样,沈如律也不应该会跟叶知耘走在一起。   实在是太奇怪了,这场景让钱芷韵一脑子的计划当下付诸东流,都不知道该怎么施展了。   她脸色青青白白的站在没人注意的角落,静静的看着那两人,不知为何,竟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不甘心情绪,对并不熟识的叶知耘突然感到讨厌起来……   其实站在沈如律身边的女人不只叶知耘,还有叶知慧;而她姊妹俩之所以会跟沈如律站在一块谈话,完全是一场……呃,误会。   这事,得往前推回去五分钟,还原当时发生的事,才能明白这三个人为什么会站在一起,并且还正式结识了。   当时,是这样的——   “哇!这是可iPhone耶!我竟然捡到了一支iPhone!哇!知耘,你果然是我的福星!今天真是太幸运了!”在运动公园西侧入口的一张公园椅上,叶知慧捡到了一支手机。眼尖的她,完全不用把手机保护壳拆下,就知道是哪家的手机,因为面板下方的小圆钮实在是太好辨识了。   “你不是已经预订了iPhone6了?听说台湾马上有货,捡到这支5S,这么值得开心吗?”   “我早就想好好研究一下这家的指纹感应了,听说跟我的hTC旗鉴机各有千秋。但hTC必须用滑动的,有时滑歪了还感应失败。听说iPhone只要手指头放着就可以感应了!还有它里面的人工智慧助理siri,我在YouTube上看过影片,还会对人吐槽呢,真的超炫的。”很稀奇的对着手机左看右看,按下电源键出现待机画面后,试着把手指放在小圆钮上,当然,手机不会理她。   “你别玩了,这是人家的手机,你这样乱玩,玩到手机锁死成一块砖,除了给手机主人添麻烦之外,你是没有任何好处的。你想玩iPhone,第六代马上就要入手,不差这点时间,到时你随便玩都没关系。”叶知耘拿过手机,看了下四周,说道:“我们在这里等一下好了,或许手机主人发现手机不见了,会马上回来找。”   “啊?不要啦!这种天气看起来随时会下雨,不然我们送警察局好了。”还是有点可惜的不住瞄着堂妹手中握得牢牢的iPhone.好想玩,但也实在是怕把人家的手机玩坏。要不是她们家族最大的营收项目是国内几家手机大厂的零组件供应商,她们姊妹俩也不会至今依然爱用国货,没去买这种传说中的神机;虽然说,撑到如今第六代出来,她也终于变节了……   “我们不赶时间,就等一下吧。”   “哪不赶时间?我快饿死了好吧!我早上跑出版社开会,开到肚子咕噜咕噜叫,拖着饥寒交迫的残躯过来音乐教室这边找你一同午餐,结果你为了一支跟我们没关系的破手机,竟然决定饿死我……”   “姊,等五分钟就好,离我们最近的餐厅只有两分钟的脚程,饿不坏你的。”   眼看没得商量,叶知慧抱怨道:   “五分钟很久耶。”   “你拿自己手机玩个消消乐游戏吧,玩一回合刚好就五分钟过完。”   “我现在对自己的手机没兴趣,我就想玩Siri.”可怜兮兮的望着堂妹,希望她能大发慈悲。   “不可以,也办不到。”实在说,她们的亲感朋友里,哪个不是人手一支iPhone.而她们既然选择不买,就不会去好奇它有多特别,所以从来也没有巴着有这支手机的人去借来把玩一番,就不晓得今天堂姊为什么特别执着要玩,难道是饿过头的后遗症?   就在这时,一道男性嗓音介入了她们的谈话中——   “不如,我玩给你看吧。”   沈如律突然出声,吓了两人一跳!   “你谁啊?从哪变出来的?!”叶知慧拍着胸口哇哇叫。   是他!叶知耘的惊讶来自于竟再度没有预期的见到了他——她的救命恩人,而且还是救了两次。   这是……缘分吧?这样毫无道理的念头,突然闪进了叶知耘向来理智的脑袋里,并且还为之感到羞涩……   “如果你实在好奇这支手机,我可以玩给你看。”沈如律和善地道。   “你玩得动这支手机?莫非你是个很厉害的骇客?可以破解苹果家的手机?”听说真正的高手都是面目普通深藏市井的。   沈如律哭笑不得的望着眼前这位年龄至少二十五岁以上的女士,满眼闪着少女的梦幻崇拜波光,竟有些不好意思打破她的期待了。   “不,我不是骇客。不过我比骇客还有用一点。”   “啊?好大的口气!你谁啊?”叶知慧最讨厌满口大话吹牛皮的人了。   “我是这支手机的主人。”他温和的指着手机道。   果然确实比骇客还有用!啊,有点糗。不过叶知慧的尴尬只浮现了半秒钟,便立刻兴高采烈起来,叫道:“是你的手机,真是太好了。快!你玩siri给我看!”边说边抢过堂妹手中的手机交回沈如律手上,也豪爽的自我介绍了:   “对了,我叫叶知慧,她是我妹叶知耘。”顺手指了下叶知耘,然后问: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沈如律。”沈如律微笑说着自己的名字,扫视叶知耘的目光像是别有深意一些。   叶知耘不知道那是什么深意,但当他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时,她全身不由自主的为之战栗了下。那仿若被电到的感觉,竟令她感到莫名的美妙……   她觉得,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大概记住了她——或许是她手上这把大黑伞让他记住她,而非出于对她外表的印象深刻;这对一个美女来说,实在有点小伤自尊心,但叶知耘还是感觉到甜蜜。她喜欢被他记住,并且在今天一眼就认出她来。   而,她竟然还捡到他的手机,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巧合。   巧合多了,就是缘分;而缘分,注定了他们或许会一再地不期而遇。不知道为什么,叶知耘觉得她已经在期待下次见面会是怎样的情况?在怎样的场合?   然后,接下来的时间里,自来熟的叶知慧紧挨着新认识的朋友沈如律,看他怎么玩siri,不时凑上前胡乱发问,企图调戏到siri抓狂好摄影存证。而真正感觉到彼此之间气氛暧昧浓稠的人,却是隔了两步,站在合适距离外笑看着正在玩手机的两人。   这是普通朋友最恰当的距离,但此时沈如律与叶知耘在暗自测量之后,都觉得——太远了,应该可以更近一些。然后,他眼角余光与她暗自瞥来的目光撞上,都发现了对彼此的在意,或者好奇。沈如律倒是大方一笑,可他这一笑,却把叶知耘的小脸给笑得再也抬不起来了,任由一抹不听话的红晕悄悄爬上耳根…… ☆、第十七章   然后,这场景就被钱芷韵看到了,也看到了平凡的沈如律与看起来无比精致的叶知耘站在一起,非常不协调、却处得相当愉快的画面。   这样的画面,让钱芷韵心情很差,很想将所看到的画面给撕裂。   不,她不是喜欢上沈如律;她不可能看上一个条件那么差的男人,她只是不喜欢她的恩人、她的福星,与叶知耘站在一起,他们完全不适合。   叶知耘这种长相的女人太容易让男人喜欢,她得拯救沈如律不要沦陷下去……毕竟……毕竟……啊,对了,叶知耘似乎正在与高元交往,有了高元那样出色卓绝的男人做对比,要是沈如律对她动了心,就注定会是个失败者。   所以,无论如何,她不想看到叶知耘与沈如律站在一起的样子。   她不会喜欢沈如律,但他目前是她的福日益,她不允许他分心去注意别的不相干的人,去经历一场注定失败的爱情追逐来浪费时间。   在这个阶段,站在沈如律身边的人应该是她。   【第六章】   “哈——啾!”虽然及时拿了张面纸捂住了嘴,但沈如律这个喷叹声打得还真是特别响亮。   叶知慧嫌弃的坐远了一点,上下打量着他的体格道:   “看你一副头好壮壮的样子,居然在这种天气感冒,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外强中干?”自从神速的与沈如律熟起来之后,叶知慧跟他说起话来,就敢于百无禁忌了。   有些人就是特别能给人亲切感,即使是异性,也不容易让人升起防备的感觉。叶知慧是个感性又随性的人,对看上眼的人,三分钟内就能交为朋友。何况沈如律这个长相刚刚好端正顺眼,身材修长挺拔有看头,容易交谈,很好相处,只要他愿意,谁都可以跟他谈成哥兄们。   这是一个相处起来很自在、很没有侵略感的男人——叶知慧这样评定,然后决定把沈如律发展成性别为男的姐妹淘。   当然,她会有这样的想法,除了她确实与沈如律不可能来电之外,也是因为她想都没想过她亲爱的堂妹,其实就在她面前,正在与沈如律产生某种不可思议的化学变化。   “你感冒了吗?”叶知耘轻声问着。温和得显得客气的语气里,有着很细微的关怀。   沈如律摇摇头,将面纸往桌边的小垃圾篓子丢去,然后又抽了张湿纸巾擦净了手。说道:   “没事。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运气很好,没发烧感冒,只是鼻子过敏打几个喷噫而已,不算什么。”望向她的目光有一种特有的专注,与跟叶知慧谈话时的轻率全然不同。   叶知慧不明白他的意思,抢着问:   “什么叫这次运气很好?难道最近有什么新型流感造成了一大堆人感冒吗?我每天都看新闻的,没听说有流感啊。你说的运气是什么?”   “跟流感无关,跟我的体质有关。”   “意思是,你真的只是看起来很健壮,其实很虚是吗?”   “当然不是,我一向表里如一。”说这句话时,瞥了叶知耘一眼。   干嘛在说这句话时看向我……叶知耘被他看得低下头,在心中薄嗔着。   “不然是什么?说明白点啊。”   “这种事说不明白的。”沈如律笑道。   “世间事有什么说不明白的?不想说就算了。”叶知慧撇嘴。明明就是鼻子过敏而已,哪还有什么?装得神秘兮兮的也没用,她一点也不想追问好吧,哼。   沈如律依然笑了笑,不在这话题上跟她抬杠,指了指叶知慧抓在手里的平板电脑上头的页面道:   “你已经问了太多很小白的问题了,这些讨论区的人认定你是伪装‘果粉’的‘果酸’,都不想理你了,你要不要换个帐号再继续发问?”   “还换?我都用三个信箱注册三个帐号了!我是很真心真意的提问耶,这些人要不要那么高傲啊,回答一下会死啊?哪个刚开始用苹果的人不是先从小白当起的?这样排外实在太过分了!”叶知慧忿忿不平的抗议。   “可能是你当了七年的‘果酸’,酸味一时去不掉,所以人家完全不相信你是‘果粉’,觉得你是来乱的,这也怪不得人。”沈如律说得很中肯。   叶知慧发现面板上的讨论区真的没人愿意理她了,于是气得关掉论坛,开始指责沈如律:   “我说你!你好歹是比我早用爱疯的人,但是你一问三不知成这样,不会太过分了吗?要不是你什么都不知道,我怎么会跑去这些论坛找骂挨?!”   沈如律不以为然的摇摇手指。   “对我而言,它就只是手机而己,能打电话发简讯就可以了。至于智慧不智慧的,我也就看上了可以下载小游戏让我偶尔打发一下时间的功能。其它的再了不起,我也用不上,所以没有很想去了解。”   “厚!跟你这个山顶洞人没共同话题!你这么out的人,怎么还能让你的学生这样爱戴你而不是嫌弃你?”   “当然是因为我是一个很有职业道德的优秀老师。”   “哈!一个兼职教国文的体育老师。被你教过国文的学生一定很尴尬,出门都不敢跟人提这件事,因为一定会被笑。”   “倒不会。就我目前看来,他们还满高兴的;因为这样一来,明明是自己不用功读书,以至于考试考不好,还能推到老师头上,让老师顶着。”   “……被学生这样看待,你好像没有很难过的样子,还能自我解嘲,你真是个心宽的人。”叶知慧揶揄人也是有分寸的,见沈如律笑笑的样子,也就不再拿这话题笑话他了。   “餐点都上齐了,别玩平板了,快点趁热吃吧。”叶知耘见三人点的套餐都已经送上了,于是开口道。   叶知慧点头,将平板关掉收进包包里,先喝了口汤,才道:   “我令天收到iPhone6了,可是还没换nanosim卡,也还没把手机拿去给人包膜,所以暂时只能在家里搁着。想说找你出来谈谈苹果人生,哪里知道你什么都不清楚,难怪敢把手机随便丢在公园椅上也不怕丢掉。你是对台湾人的操守太有信心,还是对苹果家的手机太不上心?”   “我手机随便放一向没丢失过。有几次忘了搁在哪里,第二天想起来过去找,都还一直待在原地没人拿走。台湾人还是很拾金不昧的。”虽然换了支还不错的手机,但沈如律的老习惯还是没有变。   “你之前用的是哪家的‘金贵’手机?大家都舍不得捡?”切!什么拾金不昧,一定是丑得不能看、路人看都不看的那种。叶知慧有点嫌弃的问道。   “诺基亚N106.话质清晰,还可以听收音机,很好用。”沈如律说道。   “……这家公司不是已经被微软买走,成为历史了吗?还有……你说的那个型号,我记得好像非常古老,古老到甚至没有拍照功能对吧?”叶知慧艰难的说着,这时目光已经不像在看山顶洞人了,她觉得她看到了人类还没开始进化之前的南方古猿……真是……太荣幸了。   “它可以听收音机,而且充饱电可以待机一个月。”沈如律强调,并且挑眉指着桌上一直被叶知慧把玩着的5S嫌弃道:“哪像这种新手机,每天都得充电,使用起来掉电也凶。”   叶知慧才不理他的抱怨,抓着叶知耘道:   “难怪他之前手机怎么乱放都不会丢,那种早就在市场上绝迹的手机,都已经成为去申办门号时,电信公司硬塞过来的赠品了,客户不想要还不行。那个家伙居然把这两种手机等同看待,太过分了有没有?”忍不住要为苹果……不,为全天下的智慧型手机叫屈起来。   叶知耘并没有附和堂姊,抬眸笑看沈如律,轻道:   “它们只是手机而已。”不管是上万元还是不值钱,如果对他来说只是通话作用,那么它的价值就是一样的。   沈如律当然听懂了她的意思,正如,她明白他的意思一样。   这个女孩,很迷人。她的美丽当然很加分,没有男人会不喜欢看美女,但第一次遇见她时,他完全没记住她的长相,毕竟不过萍水相逢,完全没有上心的必要;第二次再度偶遇,让他上心的,也不是她的美貌,而是讶异于:怎么又救了她?而且,她手上紧紧抓着他的伞——那柄只要见过的人都要嫌弃一下的大黑伞,却被她宝贝的拿着,像把它看成某种安全感的来源。 ☆、第十八章   他向来没有动过的心,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这样微微颤动了——看着她始终紧握着他给她的伞,半点也没放手,他莫名产生了一种被珍惜的感觉,然后,心就为之颤动了……   原来,心动,竟然真的就是这样霸道、这样不讲理的东西。渴望它时,它不一定出现;没想过要它时,它来了你也无力抗拒。   可不就是无力抗拒吗……不然,他怎么会坐在这里,陪着两名女士吃饭,还乖乖听着一名新进的苹果脑残粉说一些白目的话?有这样的空闲,他宁愿去运动公园练习跑酷——他答应了学生,这学期的体育课来点不同的新奇体验。不把那群精力旺盛的臭小子给操练得口吐白沫叫不敢,他就枉担明伦高工的魔鬼体育老师大名。   他想,他接受了叶知慧的邀请,他来到这儿吃饭,其实就是为了更加确认自己的感觉,以及,想要确认,她的感觉。   喜欢上一个人,以及,有没有被在意的人喜欢,其实都会有一种感应,隐隐约约的接收到那种讯息,就算是神经再粗壮的人,也会感受到。   或许在世人制式印象中,认为运动神经发达的人通常会缺乏敏锐的感性,做什么都大而化之、没心没肺的。但其实并非如此。身为一个曾经非常顶尖的运动员,沈如律知道每个行业最顶尖的那些人才,都不可能是脑袋空空的人,事实上他们比普通人更聪明更敏锐——即使是运动员的世界。   当他在第二次见到叶知耘,也认出她之后,就想着:如果下次还会偶遇,那么,他就敢肯定,他们确实是有缘分的。   带着这样隐隐的期待,因为一支被他随手丢在公园椅上的手机,他们又见面了。接二连三的偶遇,就是再不信宿命的人,也要忍不住意动了。正如“她”所说的,缘分到了吧……   缘分深重,命中注定。   现在,他喜欢这八个字了。可是,他可没救她三次吧?啊,不过这不重要,不要发生更好。她还是活得安安全全健健康康的好。他虽然会随手救人一把,但没有半点英雄主义情结。   他知道她是附近音乐教室的钢琴老师,每周会来上课一两次,而且已经在这边工作三年多了……真奇怪,在这之前,他们工作的地点距离这样近,他常常都会从乐器行前经过,却从来没有见过面(或许见过,但他从不关注陌生人的脸,即使是美女也不多看,所以这样也算没见过),如今却是在几天之内不断的遇到。   这感觉,还不错。   耳边听叶知慧高谈阔论着她对各种手机的评价、各种APP的推荐,俨然一副手机达人的模样,像是企图洗刷她刚才在网路论坛上小白的表现,沈如律与叶知耘都没打扰她,让她说个高兴,两人就静静的吃饭,不时讨论一下菜色的味道如何。   他看着她带笑的眼,眼瞳中映出他的身影;他喜欢在她眼中看见自己,好像她已经将他给装进心底。他想,她应该已注意到他眼中也有她吧?不然不会笑得甜甜的。   这是一种很新鲜很奇特的感觉。他们都带着一种冒险而期待的心情去体会这一切,也知道彼此的心思竟如此一致,眉眼流转之间,仿佛就能意会对方的心情,半句话也不用多说。这实在太奇特了,奇特得让他们有些沉醉……   “……对了,沈如律,你说你三十二岁了,又长得这么帅,那你有女朋友了吧?”东拉西扯说了一堆之后,叶知慧回过神来,发现沈如律正笑看着自家美女堂妹,脑中警铃一响,什么都没来得及多想,脱口就这么一句。   她这唐突的问话,让叶知耘与沈如律都一楞。叶知耘尤其带着点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堂姊,不明白她怎么会这样问。很明显,这个男人是没有女朋友的!这不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吗?   “他没有。”她同样脱口而出。直到说出口之后,才发现自己有些失言,懊恼的轻咬住下唇,不说话了。   “耶?你怎么知道没有?你们刚才聊过了吗?”叶知慧对此完全没有印象。   沈如律淡道:   “我没有女朋友。至少,目前还没有。”   “耶?为什么?你都一把年纪了,家里不追着你结婚生子吗?”   “我上头还有一个大哥顶着。”沈如律没有多说,正色看着叶知耘,说道:“如果缘分没有到,就算年纪老大,我大概也不会考虑结婚这样的事。”   叶知慧连忙说道:   “那你想不想认识女孩子?我正想跟你说我妹工作的音乐教室楼下乐器行的门市小姐,她好像很迷恋你。你们要不要认识一下?她觉得你是她心目中的黑马王子,为了你都肯放弃对白马王子的热爱呢。”虽然只到过乐器行找堂妹两次,但因为每次都被门市小姐拉着聊天,两个很能聊的人,当下就聊得欲罢不能,简直相见恨晚。然后,便意外得知门市小姐正暗恋着沈如律这个黑马王子。   沈如律终于转头正眼看叶知慧,当然也捕捉到她眼中的一抹担心,却不明白她在担心什么。于是直接问道:   “你在担心什么?”   叶知慧忍了几下,终究忍不住,坦言道:   “当你是朋友才直言的,你别介意啊。嗯……我堂妹跟你,真不是一路的,如果你不能明白的话,到时伤心了不好。”   “不是一路?”沈如律像是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看向叶知耘,轻问:   “你有男朋友了?”虽然觉得她没有,但还是先问一下。   “没有。”半点迟疑也没有,叶知耘回答道。   “哎?可是你有很优质、对你很满意的相亲对象啊!”叶知慧被堂妹斩钉截铁的回答给惊到。   “我跟他没有确定关系,也不会有以后。”叶知耘望着沈如律,说出她的决定。   “知耘,你怎么了?不会是刚才沈如律那个喷嚏有病毒,把流感传染给你了吧?你现在是伤风风冒发烧说胡话吧?”叶知慧一脸震惊的低呼!   “你为什么这么惊讶?”沈如律问。   “我当然惊讶。如果你知道高元有多么出色优秀的话,就会知道会想要放弃他的人,一定是脑筋透逗了!所以我怀疑她生病了。”   “也就是说,她现在备选的交往对像里,有一个白马王子。”沈如律了解了。   “沈如律我说实话你别难过。你确实长得不错,身材更是好得让人流口水,堪称屌丝里的大帅哥,一般普通女性会觉得你是个男友的好人选。不过,要是跟高元站在一块,只要脑筋还正常的女人,恐怕看都不会看你一眼。”叶知慧虽然不忍心,但还是实话实说,一边说还一边小心观察有没有伤害到他的自尊心。   沈如律一点也没有被冒犯的感觉,他只是看着叶知耘问道:   “你的脑筋正常吗?”   “正常。”叶知耘忍住朝堂姊翻去一枚白眼的冲动。   “你现在是清醒的吗?”   “当然。”答完,想了一秒,强调:“我很清醒。”看着他的目光再专注不过。   “你单身,对吧?”   “对。”心跳突然变快,一抹预感浮上心头,让她双颊因为期待而泛起红晕。   “很好。”沈如律很满意。   叶知慧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两人在打什么哑谜。   “那么,你觉得我追求你,怎样?”   “不怎么样!他到底有没有屌丝的自觉啊?他就完全看不出来你跟他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吗?!你活得这么精致,他活得那么粗糙,光是生活在一起就可以想像会是一场灾难——”   “才不会。”叶知耘忍不住打断堂姊烦人的嗡嗡叫。都叫两天了还没叫够,她耳朵可是再也受不了了。“再说,你凭什么断定他活得很粗糙?”   “他是个体育老师,是个不修边幅的普通男人。你知道他们学体育的都是胸大无脑的,他没有办法体会你优雅的生活美学。当你对花吟诗、对月感怀的时候,他只会觉得你在无病呻吟——”   “我才不会做那种奇怪的事。事实上,我是个冷静理智的人。再说,他才不是你所说的胸大无脑。”   “光是你冲动得想答应跟沈如律交往,我就怀疑你还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叶知耘!我问你,你有没有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还是你的生辰八字让沈如律拿去给人下桃花符还是迷心符什么的?”愈猜愈离谱,最后还自己吓自己的捂住脸道:“还是你也给人夺舍啦?!” ☆、第十九章   叶知耘拉住激动的堂姊,把她压坐在床上。道:   “你别乱猜,我正常得很。虽然你那天打断了我的回答,还把我带走,让我没来得及点头同意,可是我还是要跟你说——我真的对沈如律很有感觉。我想跟他交往。”   “可是高元怎么办?你别忘了,要不是那天突然跳出龙大师出来搅局,你现在应该是高元的女朋友了。”   “所以说,”叶知耘想了一下,笑了。“缘分很重要。”如果那天没有龙大师突然出现,或许她已经是高元的女朋友了。所以,她想,她应该感谢龙大师,即使龙大师视她如瘟神。   叶知慧见堂妹坚心如铁,像是打定主意就是要跟沈如律交往了,觉得事情很大条。   “虽然你跟高元没有正式定下,可是、可是……也没有明白说不往来了啊!要是下次他再找你,想要把交往的事说开,确定关系,到时你怎么办?”   也真是神了,就在叶知慧说完这些话后,叶知耘的手机正好响起,面板上浮出来的来电姓名显示出两个字:高元。   姊妹俩互相瞪眼一秒,最后叶知耘接起手机,简单的问候几句之后,叶知慧巴在一边听,也只听到堂妹回应着“这样啊?”   “不用了。”   “你客气了。”以及“那谢谢你了,再见。”然后,就挂掉了。   “高元打电话来做什么?他是不是神通广大的知道了你有别的追求者了?所以打电话来扞卫主权?”叶知彗心一脸亢奋,开始想像酷炫总裁的套路,整个人都要醉了。   “不是。他说会让助理送来音乐会的门票。上次随口谈到想去国家音乐厅听指挥大师的音乐会,那时他说如果有时间就一同去,不过因为他突然临时有事得出国洽公,所以等一下会派助理送两张票过来,让我自己去听,他很遗憾不能相陪。以后有机会再请吃饭致歉。”   “怎么会这样?他这个白马王子真不称职,还一点危机感都没有!他不会以为像你这样的美女,没事就等着他召幸,不会有别人来撬墙角吧?”叶知慧一听就火了,觉得高元这个人突然就不再那么英明神武了。   叶知耘为堂姊的口不择言皱眉,道:   “别这样说。我跟他错过了那个机会后就成为平行线了,我不属于他,也不是他的墙角。”   “那你还收人家的音乐会门票!”   “因为他说到做到,也因为他不会允许拒绝。既然如此,我收下比退回更何保险——”   “什么保险?”   “省得引起他的注意,觉得我与众不同,或者耍小性子企图引他注意。”叶知耘很理智的说着。   叶知慧想了想,指着她骂道:   “面对高元,你简直冷静得令人发指;怎么一对上那个长相家世一切等等都被高元完败的沈如律就完全不清醒了!”   叶知耘将手机放回桌上,继续着手上的工作——挑衣服。那天沈如律的话才问完,叶知耘的“好”字还没滑出喉咙,就被堂姊给扯走了,没来得及回答。于是他们另约了今晚吃饭,决定正式定下男女朋友关系。当然,不带堂姊这颗电灯泡。   “他才没有被完败。”不喜欢听到堂姊总是挑剔沈如律,她终于忍不住回嘴了。   “那你说,比起高元,沈如律有什么强过他的地方?”   “我喜欢他。”只这一点,高元就彻底完败。   “我靠!虽然我常常说对这个看脸的世界很绝望,觉得世人以貌取人不好。可是,如今我才明白,比起以貌取人,你这种以貌弃人的女人,更让人绝望!”   “这样说并不全对,毕竟沈如律他……长得也很不错。我不是没有审美观,我也觉得看帅哥很让人心旷神怡,更不否认以外表来说,高元确实长得比沈如律好看。可是,我还是觉得沈如律更加迷人……”   “好了,不谈外表。可你总该有个理由吧!我不相信你这样理智的人,会突然对一个条件这样普通的人一见钟情!”基于作家的直觉,叶知慧怎么都觉得堂妹对沈如律的好感太过不寻常,其中一定有别的什么她不知道的事发生。   叶知耘将晚上要穿戴的衣服以及首饰搭配好,挂在衣架上后,才转头说道: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梗,你听了一定会觉得很无聊。”   “再无聊我也要听!我就不明白你们两人怎么突然就看对眼了。这种活生生在我眼皮下发生的事,我竟然直到你们已经打算互相告白交往了才发现,实在太愧对我堂堂作家的敏锐观察力了!”主要是她作梦也想不到,不过是第二次见面,一顿饭的工夫,怎么两人就心有灵犀的彼此喜欢上了,还打算交往!搭火箭都没这么快,难怪她会傻眼。   叶知耘慢条斯理的将叶知慧给领到客厅,然后指着玄关那边的雨伞架道:   “还记得那把黑伞吗?”   “怎么会不记得?你现在天天出门带着它,都不知道引来多少奇怪的目光了!”   “那把伞,是沈如律的。”她简单说道。   “耶?他的?什么意思……啊!不是吧!你是说,当初在马路边拉了你一把的好心人就是沈如律?!”   “是的。”然后又说道:“上次我们去吃饭的路上,差点被楼上餐厅丢下来的杯盘给砸到,将我们拉进骑楼里的人,也是沈如律。”   “咦?!也是他?不是吧!我记得是一个身材很好的帅哥——”说到这里,叶知慧的语气变得非常不确定。   叶知耘低笑。   “姊,你虽然很喜欢看帅哥,但是每次看过陌生帅哥品头论足一番之后,转眼就忘个精光的毛病还是没变。”   “你是说……我之前就见过沈如律了,而且我还认为他是个帅哥,并且也被他救过……”叶知慧讶然问。   “是的。”   “那——那他有没有认出你就是被他救过的人?”   “可能原本没注意,但见着了我手上的伞,就知道了。捡到他手机那天,与他再次见面,我就很肯定他知道我是被他顺手救过两次的人。”说到这里,她脸上的笑变得甜甜的。   “不会吧……明明那天你们没谈什么,都是我抓着沈如律在谈iPhone,完全看不出来你们有什么不同。我说,你们是暗自打了摩斯密码了吗?怎么一下子就进展到打算交往了?实在太不冷静了!你们到底在想什么?别说你甩了高元那只白马的不理智行为我难以理解,就沈如律那个人,我也觉得他怎么也不应该对你动心。你这种名媛范,普通男人会仰望你,却是不敢肖想你的。他要是理智一点,就会明白他养不起你这样的娇花!”反正不管怎么说,这两人真的是太不合适了。   “你怎么知道他养不起?再说,我自己有工作的,而且还是两份工作。”   “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在家族里的公司挂个助理名头,然后每星期去教几堂钢琴课,全都是给你打发时间的,你竟然以为你真的有工作,而且还可以自给自足?你身上随便一套家居服都要三五千元,虽然在名媛里算是很节俭了,但你也不是没有看到喜欢的首饰,十来万就刷了出去的情况。被你这样视作寻常的消费习惯,一个普通的高中老师怎么可能养得起你?更别说,这已经不是谁养谁的问题了,你让他养不起,就已经刺激到男人的自尊心了。”   叶知耘承认她并没有想到那么久远的事,她甚至也不觉得那些事需要想。   当她想跟一个男人过日子时,自然会跟他协调出最恰当的相处方式,堂姊的杞人忧天并没有动摇她些许,反倒觉得堂姊抗拒成这样很不正常。   “姊,你写爱情小说,也出过几本谈感情的书,你总是说真爱无敌;而且,在我没有表现出对沈如律的喜欢时,你也是很欣赏他的,怎么一旦知道我想跟他交往,就觉得他万般不好?”   叶知耘的问题问得叶知慧一怔。她哑口好一会,才有点疑惑道:   “耶……对哦,我在反对什么啊?虽然我更想看到你跟高元走在一起,从此过着那种顶级贵妇的生活好顺便让我围观一下,但我也没道理这样反对你跟沈如律在一起啊……我这是……怎么了?”说到这里,再度捂住脸,惊恐低呼:“难道我被下符了甘”   叶知耘错愕几秒,只能无言。 ☆、第二十章   “你不是王紫云那只女鬼,你是谁?”钱芷韵力持镇定的问着她脑子里突然出现的那道声音。   如果之前王紫云给她的感觉是愤怒多于惊惧的话,那么这个全无任何征兆就出现在她脑子里的声音,没有给她苦头吃,也没有说出什么威胁恐赫的话语,但就是让钱芷韵本能的打心底战栗起来。   ——你可以叫我守护灵。——那不带任何情绪、仿如合成音的声音道。   “守护灵?”钱芷韵闻言心中一颤,猛然想起自己曾经在王紫云的自言自语中听过这个名字,而且,之前她一直在怀疑王紫云背后有谁在指点她或帮她,不然以她那样肤浅又无知自大的脑袋,就算变成厉鬼,也只有被收拾的份。“你是王紫云的守护灵,对吧?”   ——对。你很聪明。——   就算听出守护灵语气中似乎带着一丝赞赏,钱芷韵也没有认为这是什么好事。她只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背透了,愚蠢的女鬼消失了,却来了一个看起来很不好对付的不知名鬼物……一定是她离沈如律太远了,才会总摆脱不掉这些晦气的玩意儿。   ——你想接近沈如律,我可以帮你。——   钱芷韵又是一惊!为什么他听得到她心中藏得极深的思绪?明明王紫云是听不到的……   ——她听不到,是因为我没让她听到。——守护灵说道。   “你……”钱芷韵深深吸一口气,力持镇定地问:“你想要什么?”   ——我可以让叶知耘远离沈如律;我也可以让王紫云永远离开你的身体。——   “你没有平自帮我的理由,你想要什么?”钱芷韵就算再怎么心动,也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没有白得的好处,允诺的好处愈惊人,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愈惨重。   ——我需要你接近沈如律。——守护灵直言道。   钱芷韵心中一动,她不笨,甚至很聪明,所以脑袋一转,立即明白了守护灵需要什么。   “沈如律身上有制得住你的东西,而你想得到,对吧?”她问。   ——很聪明。——守护灵语气带着嘉许。   “你会伤害他吗?”   ——对你而言,这重要吗?——守护灵反问。   钱芷韵一楞。是啊,重要吗?眼下对她而言,唯一重要的,不过就是完全得回自己的身体,让王紫云那只女鬼滚到十八层地狱去;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是重要的吗?   她不是个善良的女人,从来都不是。   【第七章】   “哈——啾!”戴着大大的口罩,沈如循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特地将家里的车开来公司接他去医院看病的沈如律带着点同情的问道:   “你还好吧?”   “如果你能离我远点,我应该会很好。”沈如循的声音闷在口罩里,发出的都是鼻音。   “别撒娇,这里还是你公司的范围,给人听到了,多破坏你堂堂精英形象。”抬抬下巴,点着他们身后气派的企业总部大楼大门,以及人来人往的人潮盛况,要他注意点言行。   “才不会有人注意到,而且我还戴着口罩——”   沈如循才出声反驳,一道声音便从他身后传来——   “嘿,如循,你等等!”   沈如律瞧着弟弟瞬间黑了的脸,忍不住握住拳头轻轻抵住嘴唇,掩去上勾的弧度。   沈如循没空给他二哥白眼,连忙神色一整,并且礼貌的取下口罩,转身面对叫住他的人,恭谨道:   “方哥。”   被叫方哥的人,是高元幕僚群里的次席特助,除了辅助首席打理老板的事务之外,另一项工作就是帮老闻处理一些私人的琐事,比如:帮老板买礼物送人之类的。   “不好意思如循,我知道你请了病假,正要回家休息。不过因为我下午的行程实在很赶,所以有件事要拜托你帮忙跑腿一下,花不了你多少时间的,可以吗?”   次席特助都这样说了,身为特助群里最幼嫩的菜鸟,还能说些什么?他只能很配合的做出一脸认真而荣幸的表情回道:   “没问题,您吩咐,我马上去办。”   方哥闻言松了一口气,连忙从公事包里掏出一份精美信封袋交给他,并道:   “这是国家音乐厅的门票,你帮我送去给一位叫做叶知耘的小姐。这是她的手机号码以及地址,老板已经先打电话过去知会她了,所以她今天下午会待在家里等你把票送过去。”   “好的,我现在马上送过去。”既然人家在等,就不能耽搁时间。   “不急的,只要今天记得送过去就好了。我记得你说要去医院拿药的,不如你先忙完自己的事,再去办这件事。”方哥满意于沈如循良好的态度,但还是关怀了下他的病体。   沈如循看了下纸片上写的地址,道:   “先去叶小姐那边会比较顺路。”抬头对方哥道:“没事的,方哥。我这就去,等我将门票送给叶小姐之后,就发简讯给你。”   “那好,麻烦你了。”方哥朝他点点头,然后又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只白色信封,交给他道:“来,这个给你。”   “这是?”沈如循接过,不解地问。   方哥朝他眨眨眼,语气神秘道:   “这是不外传的员工福利。这张音乐会的门票,中等位置,因为临时必须跟老板去新加坡出差,这张票我用不上。如果你过两天身体有好一些,就去听音乐会放松一下吧。”说完,拍拍沈如循的肩膀。“好了,我得去忙了,祝你早日康复。”   “谢谢。也祝你一路顺风。”   送走了上司,沈如循转头就看到二哥直盯着他手上那只精致的信封看。于是问:   “如果你想听音乐会的话,我这张票就给你吧。”   沈如律只是摇了摇头,说道:   “我先载你去送门票吧。”说完便领着小弟走向停车的地方。   “喔好,这是地址,给你——”   “不用,我知道怎么走。”两三大步已经走得好远。   沈如循一楞,追上去问:   “你怎么会知道地方?”   两人已经来到车边,沈如律打开驾驶座的门,坐进去之后,才对着同时也坐进来的小弟回答道:   “这位叶小姐,是我打算交往的女朋友。没有意外的话,将来你得叫她一声二嫂。”   沈如循平静的精英表情再度龟裂,满脸错愕的同时,觉得自己感冒的症状更严重了。   今天下午的天气很舒服,阳光薄薄的,照在她脸上,像打了一层粉嫩的苹果光;凉风徐徐的,掠过她的发梢裙摆,让她的美丽更显得灵动飘逸。她光站在那里,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沈如律站在距她两步以外的距离,一边肩膀微微靠着路灯的柱子,整个挺拔健硕充满力量的身躯,呈现懒洋洋的姿态,像只正在享受午后阳光的猎豹,虽然放松,但并不让人觉得无害。   这是个难得的体验,叶知耘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站在大马路边跟人谈正经事。而且站在这儿跟她谈话的人,竟然还是正准备追求她的准男友。   “……真没想到你弟弟竟然是我堂姊的小学同学。”   “嗯哼。”这种事,重要吗?   “更没想到,为了把地方让给他们叙旧,我们竟被赶到大马路上来。”她的堂姊就是这样见色忘友,一听到沈如循正在生病,原本想约他出门吃个下午茶什么的,当下二话不说将他们赶了出来,美其名是为了让他们不被传染。   “嗯哼。”依然很是半死不活的应着,显见他对这些话题的不感兴趣。他就口漫应着,然后专注的看着她。   她终于被他看得脸都发热了,又不想开口叫他别看了,于是道:   “自从遇到你之后,我发现我的人生变得很刺激。”   “你喜欢刺激吗?”他终于不再只是发出“嗯哼”的鼻炎声。   “必须老实说,一直以来,我讨厌一切无法掌控、无法计划的意外。”她先声明了下。然后接着道:“我不敢说,我会从此喜欢上这种刺激的感觉。但是与你在一起所发生的任何事,我都觉得……还不错。”   “还不错?还不错就好。”像是虽然不是很满意,但也可以接受的样子。   沈如律抬起手掌耙过头发,像是在组织词语,也像是在整顿自己并不太平静的情绪。然后,他看向她,说道:   “好吧。一件一件来。先说我最在意的——你打算拿那两张音乐会的票怎么办?” ☆、第二十一章   他最在意的……虽然他的语气带着一点严厉与指控,但叶知耘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这样的质问之后,心中竟有些甜甜的。   “我还没想好要怎么处理那两张票,你有什么好建议吗?”   “建议当然是有,至于好不好,就见仁见智了。”撇嘴的动作终于带出了他不爽的心情。   “那就全权交给你处理了。”她一点也不迟疑,更不好奇门票的下场,就这么决定了。   “即使我把它们都撕了也没关系?不心疼?”据他小弟说,贵宾席的票一张四千二,都可以让他吃一个月的午餐了,更别说她收到的是两张。   “又不是我花钱买的门票,我心疼什么?”她笑。   她的回答成功安抚了沈如律有些不安稳的心绪,他终于能露出一点笑意,但也就那么一点点,很快又拉回面无表情的模样来。他又道:   “虽然我们约了晚上吃饭——当然,你一定明白,重点不在吃饭,而在于将前天没有完成的……谈话,继续完成。对吧?”   “所以,你现在打算离开,然后晚上再过来接我去吃饭,按照原定的行程去执行吗?”她难得的对他兴起了顽皮的戏谑之心。   沈如律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随性的运动服打扮,虽然整齐干净,但实在不算庄重,坦白对她道:   “如果可以,我当然希望可以慎重一点。即使我是叶知慧口中的屌丝,但面对人生重大决定时,谁都会努力把自己打理得金光闪闪一点,这样既表现出了重视,也多少……呃,希望自己可以帅一点。”他就记住了叶知慧说他没有另一个男人帅。   “那么……”   “可是,我等不到晚上了。”他挺直身躯,收拾掉原先的慵懒劲儿,向她走近一步,道:“我马上就想知道你的答案。”   “我——”   “当然,我希望你说出口的每一个字,是已经深思熟虑过的。不管是接受还是拒绝。”在她开口前,沈如律突然打断她。   “我当然深思熟虑过,我——”她觉得他似乎很紧张,所以不忍心让他等太久,就想给个简单明了的答案。   但沈如律又打断她,说道:   “我并不是一无所有,即使我的工作只是个平凡的老师,没有我哥我弟那样显得光鲜体面,但我是养得起你的。”因为在乎了她,所以便在乎起从来没放在心上的世俗价值观。   “我并不在意这个。听我说——”   “我在意。”他继续打断她,“我本来不是那种会在乎别人看法的人。可是,任何与你有关的事,我就不能不在意,所以你堂姊的嫌弃,我在意了。”沈如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控制不住说话的欲望,为什么要抢在她开口前,为自己挣取加分;为什么害怕她用她温和好听的声音朝他发一张“好人卡”,说出“对不起,你是个好人”那种以前觉得好好笑,现在觉得好可怕的话。   “可是我不在意——”她这次手脚很快——在她快步缩近两人距离的同时,一只小手也捂上他的嘴,让他再也没有办法抢话。就在他被她神速的动作弄蒙到一时失去言语功能、只能呆呆看着她时,她才放心的接着说下去:   “你应该在意的是我的感觉,而不是我姊的感觉。因为,我才是可能跟你有以后的那个人。”   沈如律整个浮躁的心,就被她这样温温柔柔轻描淡写的几句话给安定了。   他几乎可以确定她的答案会是他所等待的那个;但,在还没听她亲口说出来之前,一切都还不能算数。   于是,他一只手掌抬起,轻轻覆盖在她捂住他嘴的那只小手上,开口问:   “只是可能有以后吗?不能把‘可能’两个字去掉吗?”   “那得看你的表现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愿意给我机会让我表现,对吗?”沈如律的声音低沉了下来,双眼里带着浓稠的情感,像在勾诱,也像在索取,半点不许她闪避。“你接受我的追求,你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对吗?”   她觉得手心痒痒的,虽然她的手掌并没有盖紧他的嘴,但当他开口说话时,嘴唇便不时磨擦过她的掌心,似有若无的,带着一股电流,在她身体里掀起一阵阵陌生而欢愉的战栗……   她想,她开始有些着迷于他带给她的种种不在意料之内的感受了……   他的问题,她很想回答,只是简单的几个字,“是的”或“我愿意”之类的。非常容易就能说出口。可是她突然觉得,她的嘴,以及,他的嘴,此刻应该做点比说话更棒的事——   于是,她反手抓住他的手掌,在他又一次被她的行为惊愕到时,她已经踮起脚尖,将柔软、颜色美好的唇瓣印上了他的。   这,就是她的答案。   比言语表达更好。   “你们之间一定发生了不可告人的事。”叶知慧推了推鼻梁上想像中的眼镜,做出一副柯南状。   在前去医院的途中,车子里加入了两名乘客。   多了一个叶知耘,理所当然;附带一名不速之客叶知慧……那就视而不见好了。   沈如律开车,坐在副驾驶座的是叶知耘;后面两个位子自然就留给那对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去联络感情了。   虽然单方面的热络是件很累人的事,但叶知慧毕竟跟沈如循同窗过四年(后两年沈如循被编进资优班),而且还是她偷偷暗恋过的人,对他高冷克制的形象很是习惯,也不会觉得自己说了十句对方回一句很累,只觉得十几年来他都没有变过,还更帅了,真不枉她喜欢过他一场,心里很是满足。   不过花痴完了帅哥,还是得关注一下她最近很想拆散的那对准恋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挺喜欢沈如律的,但只要想到沈如律要跟自家堂妹交往,心里就觉得应该要阻止,他们不能在一起……真奇怪的念头,却是怎么也甩不掉。   见没人接她的话,叶知慧干脆直接点名了。   “知耘,你不会是刚才在门外那几分钟的时间里,就随随便便答应了当沈如律的女朋友吧?”   “没有随随便便。我们很慎重的决定交往了。”   “没有鲜花没有烛光晚餐的,这还不随便?”   “那些东西有钱就能买到,没什么值得稀罕的,也不能代表什么。”叶知耘淡淡说着。   她的爱情很珍贵,任何物品都无法取代。鲜花烛光晚餐不能,钻石华服也不能,只有最虔诚真挚的吻,才能见证她与他的爱情从此开始,并将会走到很久很久的以后……   原来,她已经想到那么长远的未来了吗?想到这里,叶知耘悄悄的转头看向沈如律;非常巧合,或者说,非常有默契地,他也正朝她望过来。四日交接,同时一笑,什么话都不用多说,就像已经交流了千言万语。这种心有灵犀的美好感觉,她很喜欢。   原来恋爱是这种感觉;原来喜欢一个人,就是会任性的只看他好,更觉得他哪儿都好,半点也想不到现实的种种残酷,甚至不觉得他的缺点是个缺点。   赚钱不多?有什么关系?   不修边幅?他这样已经够好看了,她不想他变得更好看去招蜂引蝶!   他是个普通男人,不是个高富帅,不是人人羡慕的社会精英,走在路上不会万众嘱目,也没有前呼后拥——就像高元那样。   高元很好,但高元无法带给她这样愉快自在的感觉。   她想,她一直是个很霸道的人,她不喜欢的,再出色也跟她没关系,没有什么道理好讲,就这样了。   “喂!你们适可而止一点吧!别说正在开车了,多少考虑一下我们后座的人的心情啊。别忘了沈如循还是高元的助理呢,你们让他看着你们你侬我侬的,他回去要怎么跟他上司交代?”   “我上司的风情生活不归我管,我也不必对他交代什么。”沈如循睁开原本正在闭目养神的双眼,淡淡说道。   “虽然是这样没错,但你不觉得,你搭着你哥的车来送你上司送给我家堂妹的门票……啊,有点绕口,反正意思你明白就好。总之就是你哥是你上司的情敌,你又搭你哥的车来送门票,你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吗?”又望向沈如律,“我还以为刚才你们到门外私聊会聊出一个吵架的结果呢。”竟然没有,真失望。   “冲突往往是感情的加温剂。”沈如律从后视镜里朝她皮笑肉不笑的应了声。 ☆、第二十二章   叶知慧被他那一眼看得有点发寒,连忙搓了搓手臂,觉得好了点之后,才一脸疑惑道:   “老实说,我真的不讨厌你。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一种想要拆散你们的冲动。好奇怪,我怎么会把自己摆在一个坏心女配的角色上?”   “你大概是中邪了。”回答她的,是沈如循。   “咦!你怎么可能会说出这种话?”这简直就跟高元会跑去乡下的私人宫庙看乩童起乩一样玄幻!   沈如循隔着口罩,轻咳了两声之后,才道:   “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为什么不能说?”说着,还扫了沈如律一眼,眼中带着一丝埋怨。然后看到他的好二哥回他一抹毫无悔意的笑容,让他只想翻白眼。   “不是啊,沈如循!你国小四年级时,在美劳课上拿着你的纸雕作品——由一张便条纸粘成的纸环,正经八百的跟老师说那叫‘莫比乌斯环’,也叫无穷大的符号,是数学界伟大的发现。当时不仅震住了所有同学,还把老师唬得一楞一楞的,根本不敢将你的作品退货,还打了高分。然后,五年级你就被调去资优班当数学高材生了!我就是在那时候拜倒在你学生裤下的——没办法,我就是超爱学霸那款的男神。”学霸之所以让人仰慕崇拜,就是因为他即使做出最简陋糟糕的手工,也能用莫测高深的术语把自己苦手的事实给遮掩、把众人侃晕。啊!跑远了,赶快回来——   “也就是说,我以为你应该继续说着那种没有人听得懂、却又让人觉得你很厉害的话,而不是说得这么……通俗草根。身为你曾经的崇拜者,听起来真是好不习惯啊。”   “那你可以把耳朵捂上。”曾经被崇拜暗恋过的男神,此刻说着最适合他的高冷欠扁话。   “啊,这种口气就好多了。这才是我印象中的沈如循。”拍拍胸口,叶知慧松了一口气。然后不小心瞄到他西装口袋里露出一截的手机,发现依稀仿佛也是可iPhone之后,又找到新话题跟前男神聊天了。   剩下的时间就在叶知慧拿出她还没安装的sim卡、却已经先开通的iPhone畅谈她对这支手机的研究心得中,车子很快抵达医院。   停好车之后,沈如律道:   “医院到了,都下车吧。”   运气很好,车子开到医院时,正好大门边的马路旁就有个停车位,不用开得老远绕到后头的停车场去。   “沈如循,你是病人,我扶你!”叶知慧殷勤的绕到车子另一边,打开车门道。   “不用。你站旁边点,要不我出不去。”沈如循不客气的语调还是那么轻淡。   而沈如律早已走到叶知耘身边,顺理成章的牵着她的小手等着了。   “今天看来不会下雨,阳光也没怎么露脸,怎么还带着伞?”扫了她提在左手上的那柄大黑伞,他笑问。   她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将手上的伞晃了晃,笑道:   “不知道。在玄关穿鞋时看到了,就觉得应该带着。”   “不嫌沉吗?它的伞柄可是能直接拿来当拐杖用的。我来拿吧。”他伸手要接过来。   她闪了闪,摇头。   “不要,我要自己拿。我喜欢自己拿着。”   沈如律不明白她在坚持什么,不过,看她这样喜欢他的伞,也就由她了。   “喂!沈如律!你们快点别磨蹭啦!别让病人等你们啊!”已经跟着沈如循走上阶梯的叶知慧,回头朝他们嚷道。   “就来了。”两人牵着手,跟上。   “是他们!”钱芷韵完全没有想到会在医院大门口遇见沈如律……以及叶知耘两人。   ——这是个好机会。——守护灵的声音突然出现在她脑海。   “……现在吗?”钱芷韵心中一惊。虽然已经决定配合守护灵去做任何事——只要能让自己脱离那只女鬼;但是,事到临头,却还是无法立即狠下心肠去加害人,更别说那是一个曾对她有援手之恩的人……   ——矫情伪善对你要做的事不会有任何改变,别浪费时间做无聊事。——   钱芷韵听到守护灵的嘲讽,完全无法反驳。咬咬牙,深吸一口气之后,她问着脑子里的守护灵:   “你要我怎么做?”   ——不用担心,你需要做的,只是走过去,想办法碰触到沈如律就可以,做完这个,你就不用再做别的事了。——   “只要碰触到就行了?碰哪儿都行吗?”   守护灵似乎在谨慎判断着什么,思考了一会才回答道——   ——最好是触碰到他的眼睛。实在不行的话,就碰他的脸。——   所以,对她而言最可行的方案,就是扑到他怀中,趁他不备,摸他的脸,甚至眼,这样成功的机率比较大。钱芷韵在心中快速计划着。   当她缓缓朝沈如律走过去时,守护灵在她脑子里说道:   ——记住,用你的右手碰触他。——   就在守护灵说完的同时,钱芷韵突然感觉到一股阴寒像一道涓细水流般从她脑海里往她右手掌流窜过去,只一眨眼,她就觉得自己的右掌冷得像是结冰了。   这东西就是……守护灵吧?它就要离开她,去附身别人了吧?   带着这样隐讳的猜想,以及隐隐的窃喜,她快速往沈如律走去。脸上不用假装就能露出欢欣的表惰,她扬声叫道:   “沈如律先生!沈如律先生!您等等!请您等一下!”   她有预感,只要一切顺利,今天过后,她便能高枕无忧了。   “怎么有个女人在叫你?”叶知慧听到声音,第一个回头。发现是个长得还不错的女人,语气不禁带着点质疑。   “她是谁?”叶知耘没想到自己竟然就这样脱口问出心底的问题;问出口之后,脸色有些不豫,瞪了沈如律一眼。   “不认识。”沈如律答得坦然又理直气壮。   “她叫钱芷韵。‘多宝制药’研发部主任兼行销部副理,是钱家的人。”   回答的是沈如循。   “你认识她?”叶知慧讶问。   “她的家族目前正在争取参与‘日升集团’准备开发的健康养生食品企划案。”因为只是个中小型制药厂,重要性不大,于是被老鸟丢给他这个菜鸟全权负责,权当是练手了。   “那么,她应该叫你的名字,而不是叫沈如律才对吧?”叶知慧小声的凑在沈如循耳边道:“怎么我觉得她眼中除了你哥之外,谁也没看到?她给我的感觉好奇怪。”更具体一点的说,当那个女人愈靠近,叶知慧就愈觉得全身发寒,有一种毛骨栗然的感觉……   不用叶知慧说,沈如循早在察觉不对劲前,已经全身发寒、僵硬到无法动弹了”。   这次的麻烦有点大啊,怕不是仅仅感冒一下就能消灾……沈如循努力朝二哥发出声音示警道:   “二哥,你小心——”   沈如律的直觉比他的小弟更精准更快,加上他又是运动员的体格,有最优秀的反射神经、最快速的行动力。当发现情况不对劲时,他先将叶知耘一把拉往身后护着,然后再将小弟也给拉过来护住,至于那个冲过来的女人,就让她跌个大跤就好了。   原本,这一切都应该没有问题的,但沈如律的身体在快速动作时,却诡异的猛然一顿,整个人像突然失去了方向,脚步踉跄了起来。   没有人看到他突然间难受得狠狠闭上眼,并发出一声含混难辨的嘶哑低叫——“‘你’怎么出来了?‘你’冷静一点,别冲动!”   “二哥!”沈如循很快发现沈如律的不对劲,惊叫出声。   站在沈如律身后的叶知耘并不清楚沈如律身上正在发生什么事,此刻她的注意力全在钱芷韵身上,那个女人正一脸坚定的朝沈如律身上扑来。   一切发生在一瞬间!   沈如律似乎没办法躲开钱芷韵——他好像没看到她已经扑过来了!   沈如循深恨自己糟糕至极的弱鸡灵感应体质,因为他完全不能动了,什么也做不了。   叶知慧一手捂着大张的嘴,另一手居然抓着iPhone对准钱芷韵企图拍照——身为一个手机上瘾患者,无时不刻,再怎么不合时宜,总想拍照存证;所以,不由自主地,也就这么做了。   最后,叶知耘,她就做了两个动作。   第一个动作,双手从后面抱住沈如律;第二个动作,抓着黑色大雨伞的左手猛地按下开伞钮。竟就在那一发千钧中,“霍”地一声,大黑伞张开,将钱芷韵给成功阻挡在外,护住了沈如律的怀抱,全身上下毫发无失。 ☆、第二十三章   砰!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一白一黑两道光影撞击在一起,又迅速分开。   ——啊!——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下。   几个人耳边仿佛听到一声气爆声,以及一声凄厉的尖啸;但因为那两道声音短促得耳朵都还来不及捕捉辨识便消失无踪,于是众人只觉得那可能是自己一时的错觉,也就没有彼此探问。   只有钱芷韵知道,那是守护灵的声音。   他不见了!她的手掌慢慢恢复原来的温度,证明他不见了!   可是,在没有附身到沈如律身上的情况下,他……消失到哪里去了?   叶知慧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原本她还在发呆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手机一时有点抓不住,差点掉到地上去,吓得她三魂七魄立马归位,好宝贝的将还没开始使用的iPhone6给收进包包里,省得再发生意外。然后就想朝钱芷韵发作——   “喂!我说你这个女人是怎么一回事?你发花痴也不是这样的,你——”   “如律!”   “二哥!”   叶知慧准备了一肚子的骂语,被两声惊吓的叫嚷给堵住了。猛地转头看过去,便见到沈如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倒地,整个人陷入昏迷之中。   “天啊!快送医——对了,这里就是医院,我去叫人来帮忙!”叶知慧连忙跑到医院大厅的服务处叫人抬来担架。跑回来时,发现沈如律的iPhone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到地上了,随手捡起来塞给叶知耘。   很快的,几个人手忙脚乱的将昏迷不醒的沈如律给送进了急诊室,眼下满心只担忧着沈如律的情况,谁也不记得钱芷韵这女人的存在,直接把她遗忘了。   钱芷韵站在原地,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右手,心慌意乱的想着:   那个守护灵,究竟是……成功进入了沈如律的身体,还是失败了,然后魂飞魄散?   【第八章】   沈如律瞎了。   一场不知原因的昏迷过后,醒来时,还没睁开眼,沈如律就知道自己失去了视力。   他并没有非常惊慌——至少,他对失去视力的惊慌没有那么深,因为,他有比失明更重要的事要思考,一时没有办法把全副心神放在对自己残缺的哭天抢地上。相较于家人们悲怒又不可置信的激动反应,沈如律恐怕是全家最冷静的那一个。   是的,他很冷静,也很沉默,像是陷入一种困扰中的沉默。许多人围在他身边团团转,为着他的病况而担忧、为着他的不言不语不吃不喝而心急如焚。可是,他仿佛活在另一个时空,或被某种结界给区隔在人群之外,就像他曾经非常精神的眼,如今只剩下空茫那样,肉体还在,神魂却不知道到哪去了。   “如衡,你不是说如律脑子里那颗肿瘤已经受到控制了吗?都十四年没有变化了,都被称为医学界奇迹了,怎么如今又发作了?而且一发作还立马就转为恶性肿瘤……如律他、他怎么一下子就失明了?!”向来在人前总是优雅冷静的沈母再也无法用她平静的声调说话。她抓着大儿子的手,激动的质问,到最后更是泣不成声。   “玲宜,你冷静一点,别慌。你让老大好好安静的看老二的最新检查报告,别扰他心神,让他专心的看,可别有什么疏漏了。”沈父虽然力持镇定,但说出口的每个字,都带着颤音。   沈如衡眉头深锁,没有办法回答父母的问题——或者说,在没有办法给父母一个能够放心的答案时,他只能以沉默回应,只能将心思集中在最新的检查报告上,脑子里疯狂的运转,试图寻找出一个较为有效的治疗方案,并且想着,全世界的脑科、肿瘤科权威医生中,有谁可以为这个病症帮上忙。   而,始终安静坐在一边,整个人恹恹然的沈家老么沈如循,感冒还没痊愈的他,脸上仍然挂着口罩,不时轻咳两声来让自己发痒的喉咙舒缓一些。   他没加入这场讨论中一同惊慌失措,直到家人们将伤心无助以及愤怒的情绪都发泄得差不多之后,才以沙哑的声音开口说道:   “二哥的问题,从来就不是医学可以解释的。”   在场的其他沈家人都有些无力的看向他。沈如循接着自顾自道:   “所以,二哥的问题,也不是医学可以处理的。”   几秒的静默后,沈父先开口叹道:   “小么,都这个时候了,你就别再说那些不着边际的话啦。”   “我承认老二的病情一直无法用科学来解释,但我从来不会把这一切归诸于怪力乱神,那是最不负责任的说法。”沈如衡也想叹气了。   倒是沈母并不抗拒。她是高级知识分子没错,但在那之前,她先是一个母亲。一个母亲,为了孩子,什么离谱的事都肯信的。   “如果,合理的科学只能对如律的病情束手无策,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从怪力乱神那里找答案?”沈母说完,也不理会丈夫与大儿子欲辩驳的表情,走到小儿子面前问道:“小循,你每次生病都会怪你二哥。以前我们都没有问你为什么,只觉得你是在耍小性子。现在,你愿意说说是怎么一回事吗?”   沈如循又咳了两声,才缓缓道:   “二哥在十八岁那年发现脑子里长了一颗肿瘤,视力也一天天退化,几乎要看不见了。然后,有一天,他莫名其妙视力就变好了,身体也没事了。虽然肿瘤还在,但也只是存在,不再有变化,没有再伤害到他,你们除了用医学奇迹来赞叹之外,并没有其它的说法,然后每年提心吊胆的等着看那颗肿瘤继续乖巧还是终于正常的恶化。”   “小么,你想说什么?”沈父问。   “如果你们还是坚持不信怪力乱神这类的东西,那我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我信!只要是有益于如律病情的,什么我都信。小循,来,跟妈说,你一直以来都知道些什么?”   沈如循先看了眼母亲,然后将目光转向父亲与大哥,见他们虽然没有赞同的神色,却也不出言阻止他,想是觉得事到如今,听听也无妨吧。   沈家人预想着会听到一些迷信的东西,不过,却没想到老么说出口的,却是从一个问句开始——   “虽然我们每年都会按着节日祭拜祖先,做着慎终追远的仪式,不过,你们真的相信‘祖宗保佑’这句话吗?”   “啊?”沈家人全部一脸疑惑,不明白怎么会突然说起这个。   沈如循迳自说下去:   “二哥的病情之所以在十四年前得到控制,正是因为‘祖宗保佑’。”   扯淡吧……沈家人嘴角发抽,一致在心底想。   “其实,原本跟那位祖宗有缘的人是我。因为我是家里唯一拥有灵感应磁场体质的人。简单的说,我很容易被鬼上身,容易遇鬼,如果努力锻炼一下,打开天眼完全没有问题。”   “啊……”还能更扯一点吗?在场的沈家所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们仍然只能无言以对。   沈如循轻哼一声。   “我有灵感应体质,却没有坚强耐抗的体格,一旦被阴体或晦气近身,就会生病,所以老祖宗奶奶跟在我身边十来年,一直不敢靠近我;直到二哥十八岁那年脑子里长肿瘤,老祖宗奶奶就进入二哥身体里,选择了二哥,也救了二哥的命。”   “小么……你是出国留学回来的人,你——”这什么“老祖宗奶奶”是可以随便胡说八道的吗?   “是。我还是从小到大成绩优秀、脑筋清楚的人,所以,我不会说胡话。”沈如循站起身,环视家人一眼,又道:“阴阳两隔是很明确的三界法则,谁都不能逾越。所以,犯规的人,必然要付出代价。我不知道二哥这次的发病是不是表示老祖宗终于再也压制不住法则的惩罚而被收了去,还是有什么别的变故;反正,失去了老祖宗的庇佑,二哥如今的身体情况,就是十四年前原本应该会有的样子。”他转身打算离开大哥的办公室,直到走到门边,手指握上门把,才有些艰难的说出最后一句话:   “十四年前,医生怎么诊断二哥的病情的,如今,二哥就是那样的结局:那颗肿瘤长的地方太危险,无法开刀取出,这是真正的绝症,化疗也没用。唯一的转机,就是……再度有祖宗来保佑吧。” ☆、第二十四章   叶知耘已经四天没见到沈如律了。因为自从沈如律昏倒、并被送进医院之后,便开始接受各种精密的诊疗,被许多医生以及各种医疗器材团团围住的他,自然无法让任何人去探视,一直被关在加护病房里。直到今天,终于从加护病房移到普通单人病房之后,叶知耘才得以见到他。   “你在想什么?”她站在他面前,静静看着他好一会,才出声问。   沈如律如今就算努力睁开眼看着前方,也只能捕捉到一点点光影晃动。他目前的情况已经算是完全失明了,只不过比闭上眼睛还好一点的是:他还能感受到一点光影。   一个甫失明的人,应该是什么表现?应该有多崩溃多颠狂或者多绝望?叶知耘小心翼翼的在他脸上搜寻这些情绪的痕迹,却发现一样也没有。   是他隐藏得太深?还是他对自己的病情还有着痊愈的信心?   “如果我再也看不见,是应该直接跟你提出分手、还是对你避而不见,让我们之间……就这样算了,会比较好?”沈如律淡淡说道。虽然无法看见她,但他的面孔以及双眼,仍然准确定在她站立的方位。   “其实,从知道你的病症所必须面临的不仅仅是失明之后,我想了很久。”叶知耘拉过一张折叠椅靠在病床边,坐下。   “然后,你想出什么结果?”他偏着头,问。   “沈如律,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久。可是,我总觉得跟你一见如故,相信你也一样。所以,我想知道,你眼中的我,是个怎样的人?”她没回答,反而丢给他一个问题。   沈如律想了一下,道:   “你很聪明,很理智。你总是能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并坚定的执行。”   “是吗?那么,像我这样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为什么要来看你?难道只是来跟你清楚明白的说分手吗?”暗暗深吸一口气,叶知耘忍住一拳往他挺直的鼻梁挥去的冲动。   “分手?”他低头轻笑了下,“事实上,我们还没有牵手,何来分手的说法?”   “你亲吻了我。”叶知耘冷声说道。   “是你亲吻了我才对吧?”他失去的是视力,不是记忆好吧!   “难道你就没有回亲!我亲完之后要撤退,是谁又把我拉回去亲了快一分钟的!要不是后来我堂姊走过来,我都要怀疑你打算亲一辈子不放人了!”   “原本……是打算亲一辈子的啊。”他苦笑了下。   “那就亲一辈子啊!你人都还没死,就打算放弃了吗?你凭什么单方面做决定?你哪来的自信认为你做的正是我期望你做的?”   “因为,我也很自私。”他低笑。“如果我再也没有以后,我会希望永远成为你心底一抹挥不去、取代不了的记忆。所以,我想要做一些像偶像剧里罹患了绝症的主角所会做的事。就为了,让你记住我。”   “就算记住的是恨或者怨?”   “什么情绪都不重要,反正你是记住了。”他抬起手,往她所在的方向伸去。   她瞪着那只看起来依然健康且充满力量的手掌,很想一手拍开,可,最后,仍然以双手将他的手掌包握住。   “如律,你认为你会死吗?”她问。声音很冷静,而她很庆幸此刻他是看不见的,所以他不会知道她双眼已经蓄满了泪水。   “我希望不会。但如果我活不了,我还是要很自私的对你说——我很高兴对你一见钟情。”   “才不是一见钟情!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根本不知道我长怎样!”   “所以第二次见到你,发现你是个美女,我很满意。”他笑得很痞气。   如果他不是病人,她一定会给他一拳。当然,如果他不是病人,也就不会说这种话了……他虽然有不正经的时候,但其实是个很心正的人;而且,喜欢上一个人,就只想对她好,不会想逗弄她……   “如律……我听堂姊说,你这病,在十八岁那年曾经发生过奇迹。或许,这次也会有奇迹的。”在前来探望他之前,叶知耘已经从叶知慧那边知道他的病情。当然,叶知慧能够打听的对象,也就只有沈如循了。   “我这情况,大概也只剩这么点念想了。”他另一只手掌盖在她两只小手上。   “你为什么这么平静?是因为认命了吗?还是胸有成竹?”   叶知耘的问题并没有很快得到沈如律的回答,他又像她刚走进来时看到的那样,出神的似在思索着什么,有些魂飞天外的感觉。   “如律?”于是她又叫了他一声。   “我不是平静……事实上,这几天,我不是太有空闲去担心我的眼睛或我脑子里的那颗肿瘤。”他迟疑的说着。   “那么,你在想什么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的事呢?能告诉我吗?”   沈如律沉默了下。   “不能说吗?”她问,握着他的手指不自禁微微施力,有几片指甲描进他手心,像是昭示着她不被信任的不愉快。   一点也不痛,但沈如律就是忍不住做出龇牙咧嘴的夸张表情——这是身为人家男友必备的技能,只要不太笨的都能自行顿悟。   “我又没有很用力!做什么怪表情!”她嗔道,这下子是真的重重拖下去了。   他反手握住她的两只小手,低笑道:   “小心掐断你漂亮的指甲,我皮厚肉粗的倒没什么。”   “沈如律!”她完全不理会他转移话题的意图。   “好吧,我说。我都说。”他安抚她,可是,在说出口之前,他还是提了一下:“你真的不觉得比起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我们之间的事——”   “我们之间一点事也没有!只要你活着一天,就要爱我一天,不管你的一辈子是在明天结束还是一百年后结束,有生之年,你都必须为你的喜欢我负责,别拿你的病说事!别以为我会因为你生病而对你小心翼翼或千依百顺!你一点都别想!”她强势说道。   “……原来我喜欢上的女孩,是一个这么霸道的人哪……”他喃喃道。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是的,她就是这样霸道的一个人。   他低笑,忍不住将她的双手抓到嘴边轻吻了下。   “你霸道,我自私,满配的。难怪我们会在一起。”虽然所谓的在一起,不过是才刚正式互相告白,他就发病住院,这恋爱谈得也太惨了点。真的,非常遗憾啊……   她没接下这话,等着他整理好心情,好好对她说一些她想知道的。   沈如律背靠着床板,失去神彩的目光移向天花板,思索着该从哪里开始说起好。然后,他开口了:   “十八岁以前,我以为我会成为一个顶尖运动员。我家里除了我之外,每一个都是学霸出身,读书考第一简直比吃饭还简单,但我从小就不是那样善于读书的人。如果我拚命读书的话,也是有机会考到第一名的;但看到别人不必太用功就能随随便便成为全校第一名,那时我就知道我的特长绝对不在读书上面,费再多力气也没用。我是个识时务的人,我不会在没用的事情上钻牛角尖;没有人引导我,但我自然而然就去寻找自己可以不用非常拚命努力,就能获得成就感的东西。后来,我发现我的体力很好、我的视力很好,打球跑步都比别人强……反正在运动方面,我各项测试出来的指标都高出别人一大截。”   “如果你没生那场病,如今大概是个拿了一堆国际奖牌的知名运动员了吧?”她可以想像他当年意气风发的样子,一定很亮眼。   他耸肩。“谁知道。但我认为那个可能性很大。”   “觉得遗憾吗?”   “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人生的路本来就不可能一条笔直的路走到底,此路不通,换条走就是了。我虽不是最聪明的人,但幸好我还算乐观积极。”   “我喜欢你的乐观积极,就这样继续保持下去。”她亲了他手指一下当作奖励。   沈如律很想凑上前也给自己的嘴巴谋点福利,却被一掌推开。只好接着道:   “后来,我生病了,逐渐失去视力,最严重的时候,就像现在这样,眼前白茫茫的一片。”他眨了眨眼。“然后,在最绝望的时候,我发现,我是个很有福气的人,因为我遇见了奇迹;然后,一下子,我的病情控制住了,我的视力慢慢恢复了,虽然没有办法恢复到可以当一个射箭运动员那样犀利,但能够再度看见一切,真的是祖宗保佑了嗯,我说的祖宗保佑,是真的,不是感叹词。” ☆、第二十五章   “……啊?”叶知耘直到好几秒之后,才明白他最后强调的那句话开玩笑。“你的意思是,发生在你身上的奇迹是来自祖宗显灵,你被保佑了?”   “是的,就是这样。”他正经的点头,没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叶知耘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决定还是什么都别说吧。   “如果听到这里,你已经觉得很荒谬,那么其它更荒谬的,你还想听吗?”   “就算再荒谬,我也要听。”她坚持。   “好吧,我接着说。”沈如律自是依着她的。“我刚才说过,我不是个成绩很好的人,如果我不比别人更拚命念书的话,那么我的成绩顶多就是在中游徘徊。可是你也知道,我们这种把成为运动员当生涯目标的人,每天上学花在操场上的时间,肯定比坐在教室里的时间还多,根本不可能有多好的学科成绩;可是,我居然考上了师大国文系。你觉得,这有可能吗?”   “不管可能不可能,你反正是考上了。”就算是作弊考上的,只要没被抓到,就是本事。   “你真是个护短的人。”身为一个被护短的人,当然爱极了她这个小缺点。   “探病时间有限,你快点往下说!”她看了下时间,催促着,不给打情骂俏。   “我之所以能考上国文系,是因为我那个老祖宗帮了我很大的忙,她在我脑子里帮我作弊了;后来四年大学,我的成绩很不错,都得归功于老祖宗的帮忙与鞭策,让我从一个国文能力很抱歉的人,变成一个真的有能力当国文老师的……呃,体育老师。”   “你说……在你的脑子里,帮你?你那位老祖宗……住在你的身体里?!”叶知耘低呼的问。   “不是住在身体里,而是在我脑子里、在我那颗肿瘤里。她用了修行得来的力量,包裹住了我那颗正在恶化的肿瘤,让肿瘤变得像是不存在或者更精确一点的形容是,将肿瘤处理得像盲肠那样安分,虽然存在,但一时无害。”   “你那位老祖宗既然这样厉害……为什么不帮你把肿瘤处理掉?为什么要住在那里?她对你有什么要求?”叶知耘直觉就问。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就算真是祖宗保佑,也不可能如此越界。她认为,如果这一切是真的,沈如律一定是得付出些什么的。   “老祖宗没有能力帮我处理掉肿瘤,她修的是鬼道,不是仙道;再加上天地自有法则,阴阳不能互相干涉,能帮我到这种程度已经是非常违规、非常尽力了。”说到这里,沈如律终于说出他的担忧:“你一定想问,为什么老祖宗突然就收回了她对我的帮助,让我发病对吧?”   “是的,我想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更想知道,在脑子里容纳你的老祖宗居住,对你的身体真的没有影响吗?还有,你得付出什么代价?你还是先跟我说说这个吧。”   沈如律顿了顿,为着叶知耘的聪明以及擅抓重点而惊讶,低喃道:   “你聪明得超乎我想像,如果以后我藏了私房钱,一定瞒不过你。”   “沈如律,说重点!”打了他手一下。   “好吧,你别急,我都会说的。”他安抚她。“我是真的没事。这十四年来,我必须做的,不过是尽可能的做善事,去帮助许多人,以行善积德来抵消体内必然会产生的一些阴气。当然,我的老祖宗也深怕自己待在我脑子里会伤害到我,所以尽可能的不跟我交流,绝不跟我说话。因为每一次的交流,都会损耗我的阳气,会让我生病。”   “所以,你帮助了那么多人、救了许多人——包括我,都是不得不为之吗?”叶知耘看着他道。   沈如律想了想,摇头。   “这我倒没有深想,毕竟都已经成为习惯去做的事,没有不耐烦,也没有被强迫的感觉,更不会觉得自己很伟大,就跟吃饭睡觉上班一样,都是日常必做的事,并不觉得自己是在行善了。不过,能救你,我很高兴。”   虽然心情难免有些复杂,但眼下不是纠结那些有的没有的事的时候,叶知耘望着他的眼,问着她最关心的:   “你那位老祖宗,为什么突然不保佑你了?”   “我这几天在想的就是这个问题。我担心她可能是法力耗尽了,或者被什么不知名的术法给伤害了。总之,她此刻已经不在我脑子里了,我完全感应不到她的存在。”   叶知耘怔了一下,突然想起那天他昏倒时的场景,问道:   “你是不是醒过来之后,就发现老祖宗不在了?”   “应该说,我之所以会昏倒,就是因为老祖宗在那一刻脱离我的身体。”   叶知耘终于抓住那抹灵光一闪,问:   “你觉得,那个叫钱芷韵的女人有没有问题?”   “钱芷韵?”沈如律先是茫然的跟着说出这个名字,然后,当他把名字与人给对上之后,猛然一惊!他想起来了!那个女人,不正是曾经被他送到医院的那个身体里挤了两个灵魂的女人吗!那天,就是她朝他冲了过来,才造成这一切的!难道当时是她体内的那只鬼魂在作祟,把老祖宗给冲撞掉了?!   他竟然忘了这件事!竟然把那个女人忘得这样彻底!醒来后只拚命的想着老祖宗的去处,都没好好思考自己那天为什么会昏倒!   “是了,一定是她!”他抓紧她的手,有些激动道:“知耘,我们得找到钱芷韵,她身上一定有我要的答案!”   “我马上去调出她的病历档案,上面有她的居住地址。”这时,一道声音突然介入了他们的两人世界。   叶知耘惊得差点跳起来!她完全没发现病房门口有人,而且还是一群人——一群,沈家人。   “大哥?”沈如律也讶声叫道。   叶知耘悄悄在他耳边道:   “不只你大哥,你家人全都来了。”   这时,沈父开口了:   “老二,我们才来一会,很多事情没听明白,如果你现在精神还可以,那就好好从头说起吧。”   沈如律顿时觉得头痛,父亲的语气听起来非常不高兴,让他有种即使此刻重病缠身,也逃不了会被修理一顿的感觉。   新手机开通之后,却因为沈如律突然的发病,且一发病就是那样严重的病症,以致叶知慧原本想好好玩一下新手机各种功能的心思,都被打消得一干二净。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了堂妹跟沈如律在一起,心底就有一个声音叫她去拆散人家;可是,叶知慧很清楚,她是喜欢沈如律这个新朋友的,对于沈如律竟然罹患癌症这种事,她也一样焦心,希望自己能有帮得上他的地方;就算帮不上,也会在一边担心着。   然后,今天医院终于开放探视,她那已经四天没睡好的堂妹在第一时间冲到医院去了。叶知慧虽然也想跟,但更知道此刻不应该不识相的跑去当一枚闪闪发亮的电灯泡——人家在那边生离死别,她在一边围观擦泪,想想就很不应该,所以还是乖乖在家写写被遗忘很久的稿子,坐等堂妹把最新消息带回来就好了。   因为闲了下来,所以才有空将目光挪移到被冷落了好几天的iPhone上。她托着下巴,看着它良久,想着现在对着它做什么好?然后突然想到她还没玩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siri呢,于是连忙朝手机叫道:   “嘿,siri?”   手机没有反应。叶知慧以为手机没有感应到,于是更凑近了些,几乎贴在手机面板上又喊了声﹒。   “嘿,siri!”   还是没有反应。她搔了搔头,疑惑道:   “不会是买到故障品了吧?我最近的运势有那么衰吗?”手指戳了戳面板,不小心按到iBooks,进去后才发现自己有下载自iPhone的使用手册,都还没看过呢!连忙翻阅到siri的教学,看了几眼后,拍了下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道:   “我怎么忘了‘嘿,siri’是得插上电源线的。现在没插电源线就只能按着home键把siri叫出来。嘿嘿,赶紧来试一下!”手指按住home键。这次有底气多了。就等着Siri出来说话。   这次手机很给面子,按下没多久就出现一道电子女声:   “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   “哇!Siri!你好啊!”叶知慧兴奋极了,连忙打招呼。   “你好,知慧。” ☆、第二十六章   “哇哇哇!叫我的名字了!真叫了!这个设计真棒,满足了我们对未来科技生活的幻想。虽然只是人工智慧,声音也呆板了点,但已做得有模有样了。”叶知慧坐在沙发上雀跃的动了动,兴致勃勃地又按下面板上的麦克风键,接着道:   “Siri,帮我查……嗯,附近的美食厅餐好了。”   “好的,请稍等——”   然后就见面板上列出一长串她所在地附近的所有餐厅,还能标明行进路线。   “Siri,今天下午气温怎样?会不会下雨?”   “今天下午的温度是——”面板上又列出一堆关于今天的天气预报。   叶知慧玩上瘾了,从问天气到问新上映电影,然后搜寻新闻,反正东问西间,胡乱问一通。有些Siri答不上来,回答了制式的“对不起,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也能让她开心笑上好一会。   “Siri,你帮我发简讯给……嗯,给刘如晴,说我要约她明天出来吃饭!”   “……叮叮。”   “Siri?怎么不回答?我没按到麦克风吗?还是指令没听清楚?”叶知慧没等到回答,却只听到闷闷的两声叮叮,像是结束通话的样子。想了想,又按下home键,把Siri叫出来,说道:   “Siri,帮我打电话给堂妹叶知耘。”   “叮叮”两声,Siri又从面板上消匿不见。   “咦!这是怎么了?我不会真的买到瑕疵品了吧?”不死心再度戳了戳home键,一送声叫道:   “Siri?Siri?哈啰,Siri听到请回答。”   这次不仅连个“叮叮”都没给她,甚至面板也不给变化。叶知慧哀叫道:   “不会吧不会吧?我等了那么久才买到的竟然是故障品!太过分了!卖那么贵还敢品管不良!我要找苹果公司申诉去!”虽然是这么说,但她发现新手机上网啊、打电话啊、发简讯等等都完全没问题,就siri这个功能怪怪的不怎么听话……   “这样,算是故障吗?﹒”听觉不太像,“那么,再试一下好了。总不可能只是玩了一个多小时,Siri就给玩坏了吧?”看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发现自己抓着Siri东问西问的时间好像久了点,会不会是因为这样,Siri系统就被玩到秀逗了?   有点心虚的吐了吐舌,再度按下home键,语气很小心,小心到有点讨好的说道:   “Siri,你好?”   面板上属于Siri的那条声线先是正常的呈现微幅波浪状摆动,却没有发出声音;然后,一会后,声线的线条不知为何慢慢剧烈波动起来,剧烈得令那条线纹都破裂了几次才又连在一起,然后就见那条线再也不安分的待在面板下方,而是满面板的上窜下跳,不时还令手机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疑似漏电的“嘶嘶”声。   叶知慧膛目结舌的看着面板上的变化,整个人僵直得无法动弹,想要发出一点声音,甚至是尖叫什么的,却像被一团棉花堵住了喉咙,连个气音也吐不出来。   她的Siri到底是怎么了?这支手机中邪了吗?   她的眼球无助的跟着那条疯狂的线条移动,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那线条终于像是跳累了,缓缓落回原先的位置上,慢慢拉平为一条直线之后,叶知慧才有办法吁出一口气,然后,不由自主的开口道:   “Si、Siri?”   ——闭嘴!——不是原先的女声,竟是一道幼嫩且隐含怒火的童音!   “……嗄?”怀疑自己幻听了,叶知慧呆呆的发出一个代表疑问的声音。   ——闭嘴!不许再说话!蠢女人!——幼嫩的童音再度从手机里传出来,那怒火之旺,几乎可以让手机烧起来!   “哇啊!”叶知慧尖叫出声,再也抓不住手机,下意识的将手机抛开,整个人猛地往后退,结果绊到了沙发,往后栽倒,可怜的腰身狠狠撞上了沙发扶手,痛得她直抽气。   但此刻身体的疼痛,还是抵不过她正受到的惊吓大;她一方面害怕得想逃,一方面又好奇得要命,想知道她的手机到底怎么了,却又没胆动作,只能拐一拐的躲到沙发后面,然后露出两只眼睛瞪着被她丢到地毯上的那支手机。   一支变异的手机,与一个被惊吓到的女人,就这样一动也不动的在客厅里僵持着;如果不是有人开门进来,叶知慧怀疑这场僵持,有可能进行到地老天荒。   “姊,你在做什么?”叶知耘一进门来,就看到堂姊姿势奇怪、表情更奇怪的躲在沙发后面,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因而好笑的问。   “知耘!”叶知慧好想哭,觉得全身都好痛。   “噢!手机怎么丢地上?才刚买的手机,你不是正宝贝得紧吗?”换好拖鞋走过来,就见到地上的手机,正要捡起——   “知耘!你不要碰那支手机!危险!”叶知慧尖叫。   被堂姊凄厉的尖叫吓到,本来想捡手机的手就顿在那儿,然后疑惑的看着叶知慧道:   “你到底怎么了?吓成这样?”   叶知慧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身体先于语言行动,冲上前一把抓住堂妹,然后一同往沙发后面撤退。   “姊?”   “知耘,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叶知慧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在发抖,脸上既像惊吓又像惊叹,表情奇特得很。   “你到底怎么了?”   “听我说,你要相信我,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叶知慧将堂妹抓得紧紧的。   “什么真的?”叶知耘觉得堂姊的状态很不妙,考虑着要不要送她去医院看一下医生……   叶知慧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有办法抖着声音将她的猜测说出口:   “知耘,我发现……我发现……我的手机里,那个人工智慧助理Siri自行开发出智能了。”   “啊?”叶知耘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你听清楚了吗?我说,就像电影‘A.I人工智慧’那样,我手机里的Siri也自行产生智慧了,它、它变成活的了!”   望着歇斯底里的堂姊,叶知耘沉默了良久,一直在消化她所说的话,然后,发现自己依然只能发出一个无意义的声词来回应:   “……啊?”   在医院里听了一耳朵较为民俗传统的怪力乱神之后,回到家来,又听到另一种科幻版的怪力乱神,自己还能这样镇定,叶知耘都忍不住想去脸书给自己点一百个赞了。   这个世界,真的变玄幻了。   【第九章】   守护灵很愤怒!   守护灵很郁闷!   守护灵很焦虑!   守护灵很……无计可施!他从来没有这样无计可施过!   他此刻很不自由,而这样的不自由,引发了他不愉快的记忆——那些,已经过了无数年;那些,早已该被岁月风化掉的记忆,此刻却一一被唤起。   都是些糟糕至极的记忆……   从他还没有意识开始,他就一直是不自由的;打从他有意识起,他就是被人用阴煞之气养出来的小鬼,浑浑噩噩懵懵懂懂了几百年,像个提线木偶一样没有自己的意识,大多时候被挤塞在充满血液与符咒的瓦瓮里,偶尔会被提出来,顺从着某些指令去做一些事。   时间对他而言没有意义,他好像就这样过了几年、几十年或几百年,唯一的差别是原本跟他放在一起的瓦瓮,从几百个逐渐减少,一直的减少;当瓦瓮剩下个位数时,守护灵发现自己竟然会数数了。剩下七个,他想。   然后,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想”。因为能够“想”了,所以才会数数。   然后,他本能的知道应该隐藏起自己的异样,不能让他的主人发现。   因为能够“想”了,所以他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一个以炼婴鬼方式修道的修士所喂养出来的九百九十九个小鬼之一。   而这九百九十九只小鬼,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一一被消耗掉了。   有的被驱使出去做事,有的被抓去炼丹,有的被化为血水用来写阴符,有的被摆成阵法……在两百年内,原本近一千只的小鬼,仅剩下三百只了。   而,当那名修士原本乌黑的头发逐渐苍白并脱落,肥亮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可怕的枯柴模样,用尽各种残忍而稀奇古怪的方法(甚至生吃小鬼的尸身、喝小鬼的尸血),都再也无法让自己在修道上有所进益、为自己增长寿命时,修士疯狂了。 ☆、第二十七章   守护灵冷眼看着浑身长满尸斑,明明不是个死人,却比死人形状更可怖的修士巅狂的刨了自家祖坟,挖出诸多先祖的尸骨作法!   “王氏列祖列宗在上,子孙王极天,因缘际会获得修道机缘,乃我王氏千年不遇之良机。若极天一人有幸修得大道,全族皆享万世不尽之仙泽,为此,付出一切亦是应当,相信列祖列宗都会同意极天的决定。因此,吾将抽调我王氏阴泽阳德等上下五百年气运,以助弟子道法大成……”   守护灵缩在瓮里,冷眼看着巅狂的王极天不断朝那些骨灰以及牌位磕头,喋喋不休的说着自己的修道成仙梦,什么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反覆说个不停;然后就随手抓来六只瓮里的小鬼,一一化为浓黑血水,浇灌在王氏家族的祖宗牌位以及尸骨上。血水浇灌下去的瞬间,随着牌位以及尸骨立即化为黑烟消融不见的那一刹那,守护灵仿佛听到无数凄厉哀号的声音响彻整个洞府。   守护灵不由自主的瑟缩了下,然后,他才发现,自己除了能“想”之后,居然也产生了“感觉”。   他感觉害怕。   原本七个瓮的婴尸,六个被作法化成了尸血,如今佑大而阴森的洞府里,就仅剩他一只小鬼了。他不认为自己能幸运逃过这个巅狂修士的毒手——即使他是九百九十九个小鬼里唯一的幸存者。   过了几日,形容更加可怖的王极天又拚命的在供桌前磕头了。他枯瘦且满是沟壑的脸老得不成样子,简直像是骷髅头上盖着一张老树皮,面色青黑得骇人,比他养的小鬼更像鬼。   “……列祖列宗息怒!极天并非企图灭全族气运以益自身一人……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王氏一族的兴旺啊!不只兴旺,我王氏族人还要得道成仙,脱出三界之外,不被岁寿所挟制,长生不老、长生不死,长生不死啊!”   王极天像在承受着某种惩罚,并因为惩罚而遭受了无法忍受的痛楚,他一边嘶叫咆哮,一边在地上打滚,他磕头、他疯狂,为了他的执念,他什么都不在乎!   “……不不!弟子不会让我王家灭族!弟子不是王家的罪人!弟子有办法让王氏一族永不断绝!是的,有办法的!有的!”   然后,就见得那个已经疯掉的修士扑进藏书洞里,将他几百年的珍藏看一本丢一本,有的甚至被他不耐烦的怒火给撕毁。也不知道埋在书堆里寻找了多少日夜,总之,守护灵只知道,王极天终于对他下手了,他被一堆繁复的咒语与符咒包围;他觉得痛,终于理解了魂飞魄散是怎样惨痛的感觉。   “你这小鬼灵体异于其他九百九十八个小鬼,竟是浸染了三百年阴煞之血仍然有净灵之气,吾本是想留你用在悟道飞升的时候,必定大有助益。可惜……本座逆行之法触怒王氏先祖,消除不了的怨恨之气正在破坏本座的道行……只能将你给用上了……真是太可惜了……”虽是满心不甘,但为了平息列祖列宗怨气的疯狂扑杀,王极天只能将这只千年难遇的变异小鬼给用掉了。   “……便宜你了,小鬼。从此,你就是我王家的守护灵了。有了本座的仙法灌注,你会产生灵识;有了灵识的鬼魂,就不再那么听话了……不过,嘿嘿,本座的仙法就是你的制约,你注定永生永世为我王家所驱役……”   守护灵死命克制着自己的思绪波动,让自己看起来仍然是个浑噩懵懂的傀儡,忍受着那些咒法加身时的无边痛楚。   不能动,不能被发现他已经开了灵识!他的异状不能被知晓!守护灵在心底深处拚命对自己打气。   已经巅狂的王极天完全没有注意到眼前正被他摆弄着的小鬼的异样,他的心思全放在自己得道升天的幻想中,像小鬼这样的蝼   蚁,半点不值得关注。他将一滴承载着自身修为的心头血化为咒印,打入守护灵的天灵盖上,道:   “……小鬼听令,从此刻起,你承领吾之恩泽,在深眠里修吾传授之道。吾令你为王氏一族的守护灵。如若我王氏一族最后根苗面临灭绝之境,你将会醒来,以你之修为,续我王氏之命……”说完,在指指算了又算之后,再朝守护灵身上打了三道指令,“……若我王氏最后族人濒临绝境,那么他将有三次换命机缘,你必得为他成功换命,续我王氏生机。”   当然,守护灵的灵力修为,顶多也只能做这么多了。执行完这些指令,这只小鬼也就会理所当然的跟其他曾经被养在瓮里的那些小鬼一样,化作一道黑烟,消失在天地之间。   “……等你为我王氏做了三次换命,你就,自由了……嘿嘿。记住你的任务,想要自由,就好好守护我王氏后人吧。否则,一旦我王氏血脉断绝,你也会跟着消亡喔……小鬼,千万要记住了……”   守护灵陷入昏睡之前的最后记忆,就是被迫记住了疯狂修士的这些留言。当他再度醒来,必定是王氏后人已经仅存最后一滴血脉,并且即将彻底断绝之时。   加诸在他身上的制约,让他不得不为王紫云换命;而换命所需的力量,就是从他几百年的鬼修里抽调出来。   不管他做或不做,最后都是魂飞魄散的下场,差别只在时间的早晚罢了。   守护灵一直在寻找一个脱身的方法,但在那之前,无论如何,他都得先破除那三道捆绑了他几百年的指令。至于不必再被王氏所挟制之后,他还能不能存在,暂时,他没空去考虑这个问题。   他是被阴煞浸泡出来的小鬼,他被养出了阴狠而不顾一切的性情,他的世界从来不俱备对美好的期许,他只想为所欲为,他想要——自由!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的……   但是,先是出现一个他无法操控诱惑、甚至是施法都伤害不了的沈维理;如今又因为想附身沈如律未果,导致自己陷入这奇怪的困局,这一切完全出乎守护灵能理解的范围。   他能将王紫云玩弄于指掌间,他能让钱芷韵乖乖听话,他能遥控叶知慧,给她下简单的暗示;他的灵力完全没有问题,但为什么却偏偏在沈维理以及沈如律身上碰壁?   “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什么鬼地方?我为什么出不去!?”守护灵愤怒的将那些与他共处着的奇怪数字、号码以及电流都给吞噬以及侵占掉之后,发现自己还是被困住,终于咆哮出声。   守护灵很愤怒!   被困住的守护灵很焦虑!   以为自己被什么镇鬼法器给收了的守护灵,被关在一支名叫iPhone的手机里无计可施。   于是,在几百年之后,他再度产生恐惧的情绪。   就是因为这样的惊慌失措,以致他没来得及做好伪装,才让叶知慧那个女人发现了他的存在。   虽然,那个吵死人的蠢女人异想天开的以为他是一组数据,因某种不知名的变异而产生智能与自我意识的人工智慧。   真是个蠢女人!一点用处也没有!一想到他曾经在她身上下暗示,让她拆散沈如律与叶知耘,却全然没有成效,就知道这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女人!   最可恶的是,这个蠢女人竟然敢关机!害他连探察外面情况的机会都没有!现在他看不到、听不到,只能被关在这一方小黑屋里跳脚咒骂。   “我今天去医院看了沈如律。”   “我知道啊,他……还好吧?”   “不好。”他的病情很糟,群医束手无策。   “那……他的情绪还好吗?有没有……赶你走或朝你发脾气?”根据小说以及戏剧经验,叶知慧觉得沈如律这种情况,就该有这样的反应。   “他还好,很镇定。”叶知耘深吸口气,抬头看了下天花板,把不小心涌到眼眶的泪水给逼回去。“而且,暂时没空烦恼自己的病情,他有别的事忙。”   “他有什么事可忙?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别的事忙?他脑子里有肿瘤、他眼睛看不见了,他不会是在你面前装镇定吧?怕吓到你或不愿意在你面前失控抓狂,毕竟你们才说要交往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是你的手机有问题——”   “可是这个很重要!别的事先等等,不急。反正已经关机放在桌上,它不会长脚跑掉。我们先说说你跟沈如律的感情问题。”叶知慧打断堂妹的话,抢先道:“虽然我这样说可能很无情,但是我必须说,你们的运气真的是太背了!怎么才刚确定彼此喜欢了、决定交往了,沈如律就罹患癌症了。知耘,我不知道该说你运气太坏还是庆幸你们的感情才刚开始,不用上演一出生死恋的大戏,因为感情还浅,你们会觉得遗憾,但不会非常伤心——” ☆、第二十八章   “你觉得我跟他感情浅,所以对于他的病情或者可能会死亡,不会太伤心,反而还会因为这样而松一口气对吗?”叶知耘截断堂姊的话,不想让她再说下去。“原本我也以为我对他的感情才刚开始。像我这样自私的人,最擅长明哲保身了,也应该同你一样庆幸才是;才说要交往,他就生病了,我的感情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但,错了。这几天我很难受,吃不下、睡不好,整颗心被悬吊在半空中,我这辈子没有这样害怕过,害怕着……要是他真的治不好,怎么办?我没有着落的爱情该怎么办?!他要是死了,我怎么办?!”   叶知慧被堂妹眼中深重的伤痛惊着了!这还是她印象中冷静理智而善于审时度势,总是知道怎样让自己过得最好的堂妹吗?情绪这样激烈外放,带着一抹控制不住的愤恨之意,她不可思议的叫道:   “知耘,就算你爱上沈如律好了,可这才多久啊,才见过几次面啊!你怎么就对他这样在意了?”   叶知耘摇摇头,看着堂姊道:   “如果我能理智的把对沈如律的感觉拆解分析透彻——就像分析我跟高元交往会有的利弊那样的冷静条列,并严谨执行的话,我就不会这样难过了。”   说到这里,她笑了下,那笑,说不出是苦是甜,反正带着万般滋味。“沈如律的病……让我除了痛苦之外,更认清了两件事,那就是:原来,爱上一个人是这样的;原来,我爱他。”   “可是、可是你们才刚认识耶!”叶知慧只能反覆说着这一点。末曾经历时间考验的爱情,就像海砂砌成的城堡那样,就算再瑰丽迷人,终究会因没有稳固的地基,海水一冲刷,便什么也没有啦!   “是啊,不过才刚认识,怎么就能这样要死要活的难过,对吗?”叶知耘点头同意。“如果爱情这种东西说得出道理,大概也就不是爱情了。”   虽然觉得很离谱,但叶知慧仍然不得不同意的点头道:   “是啊,会让人不顾一切昏头的,应该就是爱情了。不然,你的人生规划、以你的眼界,你怎么可能会看上一个私立高工的体育老师?尤其在你差点拥有一个钻石级白马王子男友的前提下,正常人都会觉得你一定是被下符了。”   “这就是你一直反对我跟沈如律交往的原因吗?觉得他条件太差,觉得我一定是被下符或昏头了才会想和他在一起?”   “我会这样想很正常吧”叶知慧嘟哝。   “不,你这样并不正常。”叶知耘认真的摇头。“姊,别忘了我们不只从小一起长大,我还是你的忠实读者。你的每一本爱情小说都写着真爱无敌,你不反对门当户对,但更觉得如果情投意合的话,即便身份有再大的悬殊,都是可以跨越的。你是一个作家,不切实际才是你的本色。你忘了,七年前我们家族里有一个表姑妈坚持跟她没有感情、却事业有成的丈夫离婚,然后跟一个小她十五岁的大学生谈恋爱,你还拉着我们这些小辈偷偷投赞成票呢。虽然表姑妈那场轰轰烈烈的姊弟恋最后还是分手的结局,但你仍然认为表姑妈追求真爱的行为是对的。这件事,你还记得吧?”   “那么大的一件事,当然还记得啊。而且还因为我觉得表姑妈没做错,被我妈拎着耳朵训了好久,就怕我有样学样,也做出什么离经叛道的事。”   “既然当年那场姊弟恋加贫富悬殊恋都能让你投支持票,那没有道理你现在却坚定反对我跟沈如律交往。姊,我觉得你身上……大概有什么不妥当。”叶知耘缓缓说道。   “不妥当?什么意思?你干嘛说得这样迟疑和保留?”堂妹的话令叶知慧动摇起来。对于自己身上的不对劲,她一直有感觉,却没有真正去深思,直到堂妹如今又提起,她才又提心吊胆起来,浑身感到毛毛的……   “你还记不记得你跟我说过的,一个叫赵子昀的人被夺舍的故事?”   “记得啊,我还跟你保证,那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我全程旁观,而且还是第一个发现前后两个‘赵子昀’是完全不同灵魂的人呢!”说来还满骄傲的,果然当作家的人,观察力就是比别人敏锐。   “姊,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你身边的人或多或少经历过灵异事件,那么,你以为,你真的可以清静的旁观,而不会沾染到些许吗?”   “你……你愈说我愈毛了!”叶知慧忍不住以双掌重重搓抚自己的手臂,希望可以把手臂上头的鸡皮疙痞给压下去。“知耘,你别吓我。我听说过的灵异事件也就赵子昀那一件,我的其他朋友可没有这样的经历……”   “现在有了。”   “什么有了?”叶知慧屏息问。   “你的老同学沈如循,就是天生的灵感应体质——”   “等等!什么叫灵感应体质?!”   “简单的说,只要有灵体、阴祟、邪气,甚至是一般人身上的霉气晦气靠近他,他都能感应到。然后,一旦没及时只抗住,就会生病。”   “啊?这么惨?”这种体质一听就很惨,可怜的学霸……   “还有,沈如律。你以为他十四年前罹患了肿瘤,几乎已经失明了,却怎么突然间就没事了?肿瘤还在,人却好好的,视力也恢复了?”   “这是医学奇迹。世界上发生过许多类似的例子。”叶知慧弱弱的说。   “错了。那是因为十四年前,他沈家的一位拥有千年道行的老祖宗奶奶住进他那颗肿瘤里;老祖宗用法力帮他把那颗恶性肿瘤给冻结住了,才让他这十四年来得以过着正常人的生活。”   “啊?什么?什么千年道行?住在肿瘤里?你在说神话吗?好有想像力喔,哈哈哈……”干笑。   “我正在告诉你,你下一本玄幻小说的素材有了,内容还很丰富。”看着堂姊一脸不肯面对现实的表情,叶知耘难得有点心情开玩笑。   “等等,不对啊!如果沈如律有这个机缘被他的老祖宗给保护着,怎么现在又发病了?他这是怎么了?”虽然被这些劲爆的消息给弄得懵懵茫茫的,但叶知慧还是很快抓住重点问着。再怎么害怕,仍是抵挡不住好奇心的。   “因为他的老祖宗在他发病那天不知因何缘故消失了。”   “发病那天……指的是三四天前,他在医院大门前差点被那个叫钱芷韵的女人冲撞……我还记得那个女人给我的感觉很可怕,她一靠近,我整个人感到毛骨悚然;然后,你拿雨伞打她,打完后,沈如律就昏倒了……”叶知慧努力回想那天的情况。其实很多事她已记不太清楚了,因为后来所有人的全付心神都放在发病的沈如律身上,连那个钱芷韵后来怎么样了都不知道。   “我们对此做了一些讨论。那个钱芷韵在当时一定是做了些什么,让沈家老祖宗脱离了沈如律的身体。如果想弄清楚这一切,必须从钱芷韵身上找线索。”   “你们?除了你之外,指的是沈如律与沈如循?”   “不止。沈家全家人都知道了。”   “他们都信了?我是说……那些沈家的精英们,都相信了?”   “只要能有一丝机会可以治好沈如律的病,他们什么都愿意信。”   叶知慧抱头低叫不可思议。不过,将心比心,如果自家亲人得了不治之症,而现代医学与科技都救不了的话,谁都愿意去相信那些曾经认为荒谬无比的事了。   “好吧……沈家人都信了这个灵异事件。可是,这一切跟我无关啊,我确实只是一个旁观者……”   “有关的。姊,龙大师曾经跟高元说过,最好远离晦气——也就是我。可见我身上应该也是有些不好的事在发生。好了,我们现在谈回你的手机——”   “我的手机只是变异出自主智能,才不是什么别的!”科幻比灵异炫多了,叶知慧坚决要把她手机的异状定位在科幻类。   “你的手机不是变异出智能,而是,我怀疑里面或许住进了一只鬼或什么邪祟。”   “不可能!才不是这样!你也只是乱猜的!”叶知慧捂耳大叫。   叶知耘叹了口气,点头同意道:   “是的,我是猜的。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因为事关沈如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直觉就变得很灵敏。这种没有办法解释,心中却笃定的感觉,让我一听到你的手机出现状况,第一个浮现的想法就是它被某种东西入侵了,而那东西很可能是一只鬼。” ☆、第二十九章   “这没有根据!”   “是的,没有。不过我们可以验证,不如现在我们就把手机打开——”   这个提议让叶知慧吓得跳起来,整个人跑到离手机最远的地方嚷着:   “不不不……不要开机!还有,你、你别说话了,让我冷静一下!”用力喘了好几口气之后,叶知慧可怜兮兮的看着堂妹。“怎么办?我居然倾向于相信你说的话……太离谱了!明明半小时之前我还在为了手机的科幻变异而又吓又喜,考虑着要私藏还是送到电子研究所解剖什么的。可被你这么一说,我除了吓得发抖,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也没有了。”   “我以为你会觉得这一切很刺激。你朋友赵子昀身上发生的事,你每次谈起来都眉飞色舞的,我以为你很喜欢灵异的事情。”   “我喜欢当观众,不喜欢当参与者!”叶知慧很卒仔的叫着。   叶知耘看了看缩在墙边的堂姊,又转头看了看桌几上的手机,想了一下,朝手机的方向走去。   “知耘,你要干嘛?!”   “把手机拿到医院,找沈如循探测一下我所猜测的正不正确。”   “别碰啊!你不害怕吗?”叶知慧遥呼着。   “我应该怕的,但我发现我似乎没有自己以为的怕。”她现在的心情跟沈家人一样,只要沈如律能好,其它都不重要,没有什么好放在心上的。   “可是、可是……”   在叶知慧担心的目光紧盯下,叶知耘已经将手机拿起,打量了几秒,却什么事也没有,于是将手机放进包包里,转身问着堂姊:   “我现在马上去医院,你要不要一同去?”   叶知慧左右为难的张开口,却给不出答案。又想去,又怕去……   “那你在家里等好了。”   “啊,等等啊!不要放我一个人在家,我去!”她现在可不敢一个人在家了,一定会胡思乱想到把自己吓个半死的!所以,还是跟着去吧。   “为了一个并不需要我出席的签约仪式,要求我临时拨出四天的时间飞来新加坡。好了,我来了,也把工作都做完了,甚至还把观光景点都逛遍了。现在,如果龙大师没有别的指示的话,是不是可以让我的助理去订机票回台湾了呢?”高元平淡的语气里掩不住压抑了好几天的火气。   “哎,回国当然没问题,可是其实也不急的吧?这样吧,你要不要去马来西亚打个小白球,或者去浮潜或海钓什么的多玩几天?”   “不用了,我没那个闲情。我现在只想回台湾,我的工作已经堆积很多了。”   “表哥,你朝我发火没有用,我这也是听命行事。这一切都是外公与舅舅的要求你是知道的,如果你还是觉得不爽的话,那么,就去怪龙大师吧!都是他到外公面前帮你批命说运的,才让你的行程大乱,非要你立马躲出来避祸。话说回来,也不能怪外公他们大惊小怪,你去年发生的那场车祸,真是吓坏大家了。所以就算你认为迷信也好,觉得愚昧也好,总之,事关你的安全,你只能乖乖听话。”高元的表弟纪明临摊摊手,除了撇清自己之外,也不无劝慰的意思。   “那么,请问那位龙大师最新的指示是什么?”高元冷笑地问。   “哎,表哥,你别这样阴阳怪气啊!龙大师这样青睐你,你对人家不理不睬,龙大师也不以为意。不管你信不信他,看在他都七十几岁的份上,对老人家尊敬一点嘛。再说,他也没其它指示了,跟你出国这几天,他都安安静静的啊。”纪明临说道。   “我都这样听话了,还不够尊敬吗?他像个背后灵紧跟在我身边,我有赶他吗?他住一晚四十万的总统套房、吃一顿几万元的大餐,这些费用难道不是我支付的?”冤大头都当了,还不够尊敬老人家吗?   高元这几天心情很差!虽然他的际遇令众多富豪们又妒又羡——竟然能让龙大师相随左右!要知道这可是位国师呢!能让国师这样屈尊的,二十几年来,也就那几个最顶尖的政治人物了,商界里可是一个也没有的。但现在,高元成了商界第一人,更是龙大师金口玉言批命为一生富贵双全的幸运儿。   “什么背后灵?表哥,堂堂国师,年纪又那么大了,跟着你四处跑,为你加持运道,还帮你除晦气,真是对你好到没话说,有多少人嫉妒你,恨不得取代你,你知道吗?”纪明临觉得表哥这样嫌弃一位货真价实的大师真的不太好。   “哼。”高元冷笑一声,将平板电脑往书桌上一放,站起身看向表弟道:   “他说我富贵双全,我信。因为我出生在高家,我是长孙,还是高家直系这一代唯一的男丁,就算我成日醉生梦死什么事也不干,也有花不完的钱、享不尽的福。不用任何人帮我批命,我自己就知道我是个富贵命。”   “是是,您说的都对,别生气啦。正因为你是高家这一代的独苗、唯一的指望、是未来能将‘日升集团’更加发扬光大的中兴之主,所以外公他们才会这样紧张你,但凡听到有什么不好的,就会紧张得要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教大家这样关爱你呢。”   “要不是因为这样,你以为我会任由上个月就排好的行程都弄乱,就为了飞来新加坡签个合约,还顺带陪着一个算命的吃喝玩乐?”高元从没有这么憋屈过。   “不是吃喝玩乐吧,有龙大师陪着帮你消灾解厄,大家也放心不是?你对龙大师太抵触了,这样不好。毕竟龙大师可不是那种招摇撞骗的神棍,他是有真本事的。那么多人捧着大钱想请他指点几句都不可得,偏你半点不在意,还烦得很。你要知道,玄学这种东西,真的很难说,你别不信——”   “我没有不信。我只是不信龙大师这个人。”高元直白道。   “啊?不信龙大师?为什么?他可是玄学界第一人呢!有其本事的!”   “他的真本事都是用来利己。”   “啊?利己?”纪明临讶异而不解。   “是的,他只做对他有利的事。你没发现他从来只靠近那些大富大贵的人,再不然就是运气很强的人。你发现没有?那些走衰运的、正在倒楣的,没一个能近他身。”   “……是这样吗?龙大师不太常出现在人前,我并不太清楚他的情况……”   “明临,我一直知道我是个命很好的人。我头脑不错,我也够努力,我家世很好,而且,我总是能逢凶化吉。那么,我这样的人,需要龙大师来帮我什么忙吗?”   “咦!”好像满有道理的,可是……人总有旦夕祸福吧?运气再好的人,总也有不走运的时候吧?   “龙大师要我立即出国,说是避祸,其实就我看,他不过是要我避开我的相亲对像罢了。”   “你的相亲对像?是哪家的小姐?叶家的还是赵家的?”纪明临依稀记得表哥目前就相亲过两名女士,条件都很不错。   “叶家的。而那位小姐最近的运气似乎很背,龙大师一看到她,立即闪得老远,并暗示我最好不要靠近叶小姐。”真是笑话!他想跟什么人交往、想跟哪个女人结婚,哪有外人指手划脚的份?!这次回去,他就抽空把叶知耘约出来确定关系。目前虽然只相亲了两位女士,但似乎暂时没有再相亲第三个的必要了;他觉得叶知耘就很好,会是个省心的女友以及妻子。   “站在你的立场,龙大师的建议并没有错啊。”   高元冷笑。   “你没想过一个问题吗?为什么像龙大师这样有本事的人,遇见了运道不好的人就只想躲,而没想过帮人化解呢?为什么他要紧跟在运势正旺的我身边,而不是去帮助叶家小姐脱离目前不太好的处境呢?”在他看来,那个龙大师就是个没担当的人,这种人就算有本事,也没啥用。   “呃……无缘无故的,他没有帮叶小姐的理由吧?”   “是啊,因为叶小姐无法带给他足够大的利益,他为什么要帮?叶小姐身为一个没有什么事业企图心的名媛,她日后若说有什么大成就,也不过就是嫁给更富裕的人家,当个富贵太太罢了,能给龙大师什么好处?所以他才不帮。”   纪明临张口结舌,怎么觉得表哥说得好有道理,他几乎要被策反、对龙大师从粉转黑了。 ☆、第三十章   “表哥……为什么你对龙大师有这样大的意见啊?”   “因为,我讨厌别人来蹭我好处,偏还一副施恩的嘴脸。”高元掏出手机,懒得再理会表弟,打电话给首席特助,让他订机票,最好马上就能飞回台湾。吩咐完,挂断,然后开始一一打电话给其他下属,交代工作。   就在他打电话的空档,纪明临连忙趁机问出他的疑惑:   “表哥,你怎么会觉得龙大师对你没有用处?怎么觉得他只是在蹭你好处?”   高元斜睨他一眼,本来不想理会的,后来看他可怜,于是大发慈悲的简单回道:   “因为我命好,非常的好,好到可以不理会各种怪力乱神,因为那些都近不了我的身。龙大师一定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厚着脸皮非要跟着我。我这种富贵双全的命格,完全不需要什么大师来为我加持气运。”   “可是龙大师说他帮你除晦——”   “我身上没有晦气只有福气,他就是一个来沾光的。”   沾光…、沾光?   纪明临彻底无言了。   【第十章】   今天的天气有点热,热得人冒汗,但走进冷气开得像冬天的机场大厅时,任谁都会忍不住瑟缩一下,将脱下来的薄外套再安分的穿回身上。   “快点,从新加坡飞回来的航班,现在差不多都在通关了,人很快就要出来,你们都睁大眼,别漏看了,谁都不许有丢脸失礼的行为,一定要做到有足够的尊重,但不能显得卑微谄媚,不能让人看不起我们钱家,觉得我们没风骨。不管是龙大师还是高家的太子爷,我们都得给他们留下最好的印象。听清楚了吗?”钱家大姑婆全然不像六十八岁理应年老力衰的老人,她亢奋得像是个恨嫁的老姑娘正要面对人生第一次以及唯一一次的相亲般,就差没手舞足蹈的癫狂起来。   钱芷韵跟在所有姓钱以及与钱家相关的姻亲身后,紧抿着唇。就算对这些亲人的行为有再多的不以为然,她唯一能做的,不过是把身上的厚呢斗篷拉紧一点,再将帽子盖上头顶,把自己大半张脸给遮住。   是的,他们今天一大群人浩浩荡荡的前来机场,就是为了接机。而,被接机的那些人,不仅与钱家没有任何关系,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成了被一大群人接机的对象。   为了让自家药厂能有一个光明的出路,甚至更上层楼,钱家无论如何都要搭上“日升集团”这块金光闪闪的招牌。对于“日升集团”正在筹备中的健康生技计划,据说光是投资金额就是五十亿起跳,所以他们的“多宝制药”无论如何一定得参与其中,抢得一席不可。可惜努力钻营至今,仍是靠近不了主持这项专案的高家太子爷身边,唯一稍稍有点成果的,不过是钱芷韵曾经让高元身边的特助接见过,并将合作企划书交给那名特助,却从此没有下文——谁知道那位特助是不是一转头就把那份倾尽多宝制药所有精英人才去写就出来的完美企划案给塞进了碎纸机里,而高家太子爷连听都没听说过!不然怎么会至今没有下文?怀着这样恶意的揣测,钱家上上下下所有人都认为,最好是直接与高家太子爷接触,才能确保自家的心血不会被人任意糟蹋。   在今天中午意外打听到高家太子爷正要搭机回台,抵达桃园机场的时间是六点左右,这个消息令钱家人立马跳起来,开始动员自家所有青年才俊以及年轻貌美的女子前来接机。当然,找的藉口是为了迎接龙大师,然后意外的也遇到了高家太子爷,真是有缘……   不管这个藉口有多牵强,反正钱家几个顶头人物觉得不错,总之为了可以顺利接近高元,不管好招烂招,管用的就是好招。身在商场,脸皮是最不值钱的东西,没有必要放在心上。至少,钱家这样善于钻营的人家,从来不把面子当成重要的事。利益之前,礼义廉耻都得让道。   原本钱芷韵并不想来;当然,想来的人很多,根本不差她一个,就算她的长相是家族里属于姣好那一群,但既然不是最美的,自然没有吸引高元的本钱,所以没人管她爱来不来。   她今天来,是为了见龙大师一面。   这阵子,她努力吸收命理界的各种知识,也在网上加入了一些较为隐密的社群网站,从而知道更多外人所不清楚的秘辛。这其中,就有很多关于龙大师的事迹。虽然没有办法正面去证实这些传言是真实的,但或多或少有些真实性,否则不可能一直流传至今。   听说,龙大师别的本事不好印证,但他观气的本事却是众所皆知的,或许还有一点阴阳眼,可以看到别人身上有无不妥当之处——也就是俗称的“卡到阴”。听说,龙大师其实是有能力帮人解除被阴邪之物附体的,但他向来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或许是因为这样会损伤他的修为;更或许,那些霉运加身的人,并不值得他出手,因为没有好处。   对于龙大师这个人的人品,这些活跃在隐密社群的命理界匿名人士,统一的共识就是:龙大师是命理界最善于趋利避害的高人。他的能力,都是用在利己的前提之下。什么“能力愈强,责任愈大”的道理,在他那边是行不通的。   龙大师大半辈子穷困漂倒,直到五十岁以后不知道获得什么机缘,又一眼相中并巴上了当时只是一名农业县县长、后来平步青云当了总统的前总统先生。世人虽然说是他成就了前总统,但命理界的人却认为,他是利用一个本来就会平步青云的人,来成就自己“国师”的地位。   钱芷韵根据自己的观察与猜测,再加上多方吸收来的讯息,很是同意他们总结出来的看法。这位龙大师确实有点本事,但龙大师同时极端自私,善于自保,无益于他的事,他肯定是躲得远远的;若是闻到了一丁点危险的气味,立马跑得老远,就算他能力足以压制那些邪祟,龙大师也是不肯冒险的,除非那个利益大于可能的伤害数十倍以上。   上次龙大师必定是看出她身上有阴灵,这阴灵还很难缠,才躲她躲得老远。后来又听说近七八年来深居简出、行踪成谜的龙大师竟然巴着高元,说是两人有缘,非要寸步不离的跟着他。在高家长辈施压之下,高元这阵子只能高调任由龙大师随行,连这次出国,都听说是因为龙大师强力要求高元出远门避晦气所致。   高元身上倒不见得有什么晦气,但肯定有龙大师需要的东西——比如鸿运或福气什么的。说穿了,就是跟着沾光蹭好处的。   钱芷韵倒是偏向相信那些社群网站对龙大师面相的批命,说他命格清贫福寡,理应潦倒一生,必定是得了什么机缘,修习类似于吸取别人气运的法术来为自己可怜的命格加持。   看着龙大师这样不顾维持高人表相而非要赖着高元,钱芷韵就知道,高元这个人,定然是真正的天之骄子,真正的天生好命。   钱芷韵四天前在医院大门前虽然没有冲撞沈如律成功,但她却非常明确的感觉到,那抹让她为之战栗恐惧的阴寒之气——也就是叫做守护灵的那只厉害的鬼,已经从她身体里消失了。   她并不知道那天守护灵要求她撞向沈如律是想干什么,但不管想干嘛,如今已经与她无关;那只厉鬼走了,她的身体在发烧了三天之后,整个人竟然轻松得不可思议!之前因为郁郁不得志患上的轻微忧郁症也不药而愈了。当她的身体不再因为被邪祟侵占分享之后,她觉得自己的身体与精神都健旺得像是回到十八岁青春无敌的状态。   她觉得那只守护灵走了之后,大抵不会再回来了。他看不上她,而且,听说邪祟这种东西,也不是随时都能任意侵占别人的身体,她相信必然是如此,所以除了要让自己身体健康、阳气充沛得邪祟难侵之外,也买了不少护身符放在身上。   可是,现在她还有一个问题——那只叫王紫云的女鬼,似乎还在她身体里。虽然可以感觉到女鬼在失去守护灵的保护之后,灵体日渐虚弱,被压缩在某个她感应不到的地方苟延残喘着。   当然,这样的臆测需要有人来帮她证实,龙大师就是个很好的探测仪。所以她今天也跑来接机了。 ☆、第三十一章   除了龙大师之外,她也想亲近高元——一个连龙大师都想靠近蹭好运的人,可以想见高元身上的福气一定旺到难以想像的地步,甚至还满溢到足以让靠近他的所有人沾光。既然如此,她当然要想办法接近他。像她这样被鬼缠身倒楣透顶的人,比龙大师更需要高元分一点好运给她。   “啊!出来了!出来了!我们快过去跟高元先生混个脸熟!大家各凭本事啊!对了,几个健壮的,先跑过去把高家派来接机的司机还有助理给挡一下,然后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抱花走前面,快!”大姑婆远远看到有人从海关通道走出来了,连忙指挥钱家所有人动起来。   然后,可以预料的就是在一阵推挤抢位之下,入境大厅最靠近通关口的地方乱成了一团。   钱家人争相要凑到高元面前,还要顺手将身边的亲戚给推到身后,同时,更要一致对外,把其他人给挤开。仅仅二十来个钱家人,恐怖的战斗力却足以媲美上千名影迷疯狂为国际巨星接机的效果!就见原本还算安静的入境大厅一下子混乱了起来——除了钱家人都在往前冲之外,更是带动了许多不明所以、却想凑热闹的人也不由自主跟着冲,然后,混乱就造成了。   “啊!”   “好痛!谁踩我?!”   “谁推我?呜!”   惨呼连连!   也不知道是谁拌倒了谁,总之,有人先跌倒,然后一票正在往前冲的人都被波及到,一个个全扑到地上,像是被推倒的骨牌一般,谁都没能幸免,一路往前跌过去,灾情就这样一路蔓延到高元的面前,然后,止住。   钱芷韵还算好运,因为她一直很明智的站在边上,所以当众人跌倒时,她只是被撞到手臂;虽然也差点跌倒,但身边刚好有一根大理石柱让她扶住,灾情最轻微,所以她的目光自始至终都牢牢锁在高元以及他身边的龙大师身上。果然,龙大师紧跟着高元的那种表情姿态,就像恨不得跟他变成连体婴。   高元像是被眼前的情况给惊了下,但也不过是皱了下眉头;见航警以及一大堆机场工作人员都跑过来扶起跌倒的人并维持秩序后,立马转了个方向走人。完全不知道这些人之所以跌成这样,全是为了给他接机的关系。   当然,高元可以不知道,但钱家人可不允许做白工,更别说现在还因此造成一堆工伤,就更需要让高元承情了。就见得大姑婆唬地从地上跳起来,顾不得有点闪到的老腰,就朝高元的方向冲去,并扬声大叫——   “高元先生!你等一等!等一下我这个老婆子啊啊啊啊——”呼喊声在下一刻化为惨呼,因为钱家大姑婆在奔跑的过程中绊到了自己掉落的包包,结果一把老骨头就这样朝高元的背部飞扑过去!   碰!   卡喳!   “啊!”两声惨叫很巧的叠合成一道声线。   高龄七十有余的龙大师不幸被六十八岁老妇人砸中,就算老妇人体型还算瘦小,但老人家是禁不起碰撞的,不管是谁撞谁,反正,最后的结果是——   龙大师被撞断了小腿。   钱家大姑婆撞折了左小臂。   算起来,钱家接机的目的是成功了;不过,却是把人给接到医院去了。   即使场面无比混乱,伤员一片,钱芷韵仍然注意到,高元什么也没做,甚至没有特别做出保护自己的闪避动作,但他就是能毫发无伤,像是所有的伤害都会自动止于他身前。   果然是一个非常有福气的好命人。   “你说这支手机有问题,里面可能有一只鬼?”沈如律虽然失去视力,但情绪一直很稳定,精神看起来也不错,一点也不像个重症病人。就见他半点也不忌讳的将叶知慧的iPhone拿在手上,摸了摸也掂了掂,还合掌包住,闭上眼像要感应什么。   “其实不见得是住进一只鬼啦,那是我妹的看法。我个人是比较倾向于认为手机里的Siri自行进化出智能之类的……”叶知慧弱弱地说道。直到目前为止,她仍然抱着这样的希望。   “这支手机的温度不对,特别的凉。”   “它是金属机身啊,摸起来当然比较凉!”   “我说的这种凉,是凉到骨子里,会让人感到刺麻的那种。”沈如律面孔准确的转向叶知慧,微勾唇角道:“这种差别我很清楚,所以,这支手机确实有问题。”   “沈如律,你……你不会也是那种灵异体质吧?”叶知慧忍不住好奇地问。   “不算是。我只是跟老祖宗共处久了,多少有点心得体会。但相较于我弟的天生灵感应体质,还是比不了的。”   “那么,如果手机里真的有鬼,找你也没用啊,你又不会收鬼。我看我还是应该去找我朋友的叔叔看一下。”叶知慧看着堂妹道:“我去找赵子昀好了,她叔叔家是开宫庙的。你还记得吧?听说他叔叔也做收鬼业务的。”   叶知耘想了下,同意道:   “还是得先确定一下,如果里面的鬼是必须收掉的,我们到时再去找赵小姐的叔叔,请他帮忙。”   叶知慧觉得堂妹的回答有点怪。问道:   “妹,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有不必须收掉的鬼?我们阳间的地界,本来就不该有这种东西存在吧?不管好鬼坏鬼,偷渡者都要遣送回去的……”阳间的地界本来就不应该有阴间的鬼物出没好吧,只要是鬼,就该收掉的。   叶知耘看了她一眼,接着转向沈如律,同时伸手握住他的手,让他知道自己正在对他说话。   “如律,今天我回家听到堂姊跟我说手机有异状时,直觉的,我就联想到你跟我说的、你老祖宗奶奶的事。她老人家在四天前突然离开你的身体,我认为那时一定发生了什么我们肉眼看不到的事;而老祖宗奶奶或许为了保护你、或者为了其它什么事,不得不离开你的身体,甚至来不及为你的病情做出任何安排。我清楚记得,四天前,钱芷韵那个女人朝你冲撞过来时,我打开了伞挡下她,而那时,我姊手上正拿着这支手机拍照,我想,也许这支手机在那个时侯起了一点作用……”   沈如律眉峰一动,有些惊讶道:   “你认为……我家老祖宗奶奶可能在这支手机里?或者说,被困在手机里?”   “很有可能不是吗?没有肉体的灵魂,我们可以把他想成是一道电流,而手机的结构或许比人体更适合他们寄生?”叶知耘说着她的猜测。   “灵异与科幻之间可以这样转换吗?两者的原理是可以共通的吗?”叶知慧张口结舌了半晌之后问;问完,搔搔头,怎么觉得虽然很扯,但自己却有被说服的倾向?啊!她真是个意志力不坚定的美女作家。   “这里面住的,应该是一只鬼,但不是我家老祖宗奶奶。”沈如律又努力感应了下,就是没有半点熟悉感。所以他很肯定的说道。   “我也觉得知耘你猜得不对。你是没听过手机里那个‘智脑’发出的声音才会这样猜。当他不再是Siri那种制式电子合成音之后,发出的声音很嫩,就像是……咦,就像是什么来着?啊!对了!像个四五岁幼儿的声音,奶声奶气的,一点也不像成人会有的声音。”叶知慧双手一拍,终于找到确切的形容词。   叶知耘还没出口反驳,沈如律却一反原先的平静,整个人在微怔之后,有些激动的问道:   “你说幼儿的声音?你确定?”   沈如律向来给人阳光随性又稳重可靠的观感,乍见他情绪突然莫名失常,不仅叶家两姊妹都为之错愕,连正打开房门走进来的沈如衡、沈如循两兄弟都惊讶不已。   “如律,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你身体哪里不舒服吗?”沈如衡冲上前就要拿听诊器为他检查。   而一同走上前的沈如循在即将走到病床前时,猛地止步,甚至还往后跳了一大步,扶着自己晕眩的额头努力稳住自己,然后失声问道:   “二哥,你手上握着什么?!”好张狂的怨气,好阴寒的煞气!   “我的身体没事。”回应完大哥的询问后,沈如律朝小弟道:“你感应到了?那么我猜的大概没错了。这里面确实有鬼,而且这个鬼极有可能是我们在这十四年来一直希望可以遇到的那一位。” ☆、第三十二章   称呼从“一只”变为“一位”,那么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手机里的那位奶娃声小鬼,并不是不受欢迎的存在了?叶知慧心里好奇极了,但一时没有她插话的余地,只能先乖乖听着。   “你说这里面的鬼可能是老祖宗在找的那位?”沈如循这下子也没空去在意头痛了,冲上前去,就要拿过手机。   “等等,如循,你别碰!你身体抗不住就别碰这种东西。”虽然还不习惯身边有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灵异事件,但既然两个弟弟都沾上了,沈如衡也就只好接受。见小弟奋不顾身的样子,连忙伸手挡住他。   “等等啊,对不起,打断一下,可不可以让我问一下我这支手机里的鬼到底是什么人……呃,什么鬼?还有那个老祖宗奶奶这十四年待在沈如律脑子里,是在找谁吗?”叶知慧身为一个旁观者,真是听得一头雾水,实在忍不住想弄清楚一下。观众的权益也是要照顾一下的嘛!   叶知慧问完,病房里突然安静了下来。主要是,关于那位住在沈如律脑子里十四年的老祖宗奶奶在找什么人,沈如律一直没有说得很清楚。沈如律之所以没说,是因为找到的可能性非常渺茫,毕竟已经找了一千多年都没找着;时间愈久,找到的机会愈小,如今剩下的,不过是老祖宗的执念罢了,想来她老人家也是知道的的。   找了一千多年都找不到的鬼,就算说了,别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帮忙找。实话说,即使是老祖宗本人,也不一定知道她要找的那个鬼如今究竟长成怎样,毕竟,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啊……   沈如律就算看不到,也知道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以静默来代表询问,等他给一个答案。他笑了笑,将手上的手机朝众人挥了挥。道:   “虽然今天中午已经说很多了,可是因为主要都是在谈我的肿瘤跟小弟的体质问题,老祖宗的话题只是一笔带过。本来是不想多说的,不过既然这支手机里有可能是老祖宗要找的人,那我就可以跟你们说详细一些了。”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就我所知,老祖宗是唐朝人,是我沈家一千多年前的祖宗奶奶。她十世积善,就算身陷轮回,也是生生世世享福的命格。但她将这一切福泽命数都用来换取鬼修功法,拒绝投胎转世,也拒绝诸多我们无法想像的优待。老祖宗一生育有四子二女,但嫡长子却因恶人作祟而在出生一个月之后不幸被害夭折……”   沈如律娓娓诉说着一位母亲为了寻找儿子,在千年的时光里不断修炼、不断寻找、不断失望的故事——   沈家的嫡长子不幸夭折,原本在将婴孩安葬、作恶之人伏诛之后就该告一个终结;哪里想得到,婴孩入土不久之后竟遭盗墓,不仅陪葬物被洗劫一空,连婴孩的尸体也不见踪影。   初时,沈家大家长为了不让甫失去儿子的妻子病情加重,不敢告知,只能不断派人去寻找。很快的,盗墓的团伙找到了,但那些人矢口否认有盗尸的行为。他们只是将值钱的财物取走,尸身是半点没动的——不过墓地也就那样敞着了,没把它恢复原状。盗墓贼被刑求到几乎断气,仍然问不出新的口供,只能确定婴孩尸体的失踪确实与他们无关。后来盗墓贼们都被判了斩刑,全部伏法了。   之后沈家大家长又寻找了半年,在怎么也找不到任何线索之后,只能相信下属的推测——那孩儿,怕是被山上的狼或野狗叼走吃掉了。   不管答案究竟是什么,找不到尸体,一切猜测都没有用。沈家大家长也不可能无止无休的派人去寻找,在没有半点线索的情况下,让一群人无头苍蝇似的乱找,实在不恰当。所以纵使心中气愤难平,但日子总是要过下去,这件事,只能渐渐看淡。   当沈家第三个儿子出生之后,沈家大家长就慢慢收回人手,不再让下属为了他的怒火与不甘而疲于奔命,四处乱找。当更多的孩子出生之后,再加上沈家大家长官运亨通,一路高升,从地方升到中央,最后以门下省正二品侍中退休致仕,最后在长安终老。远离了故士,又在岁月的沉淀下,新的记忆盖去了旧的记忆,年轻时的那抹愤怒与遗憾终究还是放下了,最后沉积在心底,再不愿想起。   如果老祖宗奶奶不是至善的灵魂、不是十世善人、不是为了给夭折的长子祈福,盼他能投个好胎,有个幸福的下一世而终生茹素,并且散尽嫁妆行善的话,那么,她不会在寿终正寝回归阴间之后,仍然保有清明的神识,不像别的魂体那样浑浑噩噩,状若轻烟,像是随时都会消亡离散。她的灵魂凝炼得像是真实存在的肉体,并且周身泛着至善与功德满隘的莹白光芒。   被慈眉善目的土地公接引到阴间之后,她备受礼遇,可以选择立即投胎或者在阴间福泽之地居住,享受子孙香火供奉以及她十世行善所累积下来的巨额福泽,可供她温养灵体,甚至可以直接步入修行道,超脱轮回。但她对这些连鬼差都垂诞不己的特权全然没有了解的欲望,更别说去享受了。她只想知道她唯一不幸早夭的孩子现在过得怎样?是不是投了个好胎?是不是过着幸福的生活?   至善灵魂的请求,鬼差是不能拒绝的,只能顺从她的愿望,将她带到望乡台。在这儿,她可以轻易查看到她血亲的现况。   可是,在阴间的望乡台上,她找不到她的长子在哪里。   轮回区没有他的投胎记录,阴间居民没有他的户籍档案,她居然找不到她长子的下落!   鬼差见她脸色大变,连忙上前询问,并亲自操作一番,却也是一无所获的结果。后来顺着她生前发愿行善的那抹善念所回向给长子的功德找去,发现那些功德竟是传送到一处荒野处便平空消失了——在没有收取人的情况下,不见了。   这诡异的现象让鬼差不得不往上呈报,让更有能力的人来弄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后来阎君召集了第五修功德司、第九勾生死司、第二十六无主孤魂司、第五十四胎生司,以及第七十五因果报应司等五司的司令前来开会(阴间官吏以职司分,共有七十五司),要求尽快找出沈家嫡长子的下落。   费了好大工夫,后来终于找到了。沈家长子竟然在死亡没多久之后,被一名邪修炼成了小鬼,连同其来不及回归地府的鬼魂都被束缚在婴尸之内,于是在邪煞阴血的浇灌之下,原本一个月大的婴尸,竟被浇灌成五六岁左右小男孩般大小。必须是这样身形的小鬼,才方便邪修驱策去办事。   因为有着母亲功德的输送,那只小鬼奇异的在身处于九百九十九名小鬼之中,每次都幸运的躲过了那名邪修的摧残。即使没能改变他悲惨的处境,但没有被消耗或销毁已经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但他的幸运,也就仅仅这样了。阴间律法管不到修行界的事,而已经被炼化成小鬼的婴孩,其实已经不再算是正常的鬼魂,他们已经变成一种法器了。   修行道的事,自有天道去管理或者收拾。在修行者手中消亡的性命或灵魂,残忍的说,没有一界的律法能为他们出头报仇。天道终会收拾走向邪道的修士,但惩罚的不过是修士本身,而无法为那些受害者讨什么公道。   沈母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如果没有人能拯救她的孩子,那就她来。   不管她的孩子已经被炼成了法器,灵魂可能已经被邪血洗成了凶煞,面目全非到已经不能算是她的孩子了,只是一抹被炼化的凶器。   沈母不在乎她的孩子现在是什么,她只想找回她的孩子。   所以她将她十世积善的功德以及未来所有子孙的香火供奉全拿来换取鬼修功法。她的孩子是小鬼,是恶灵,是凶煞,那她就进入鬼修道,不走修仙的光明大道。她修道,只是为了找回她的孩子,净化他身上的一切污秽。   若是找不回她的孩子,就算修行了三千年、一万年,甚至修到自身灵体终于湮没消散在漫长浩瀚的时光之中,她也不愿因为修出大圆满境界而飞升。她跪在地藏王菩萨面前立誓,然后便投入了漫长的鬼修里,一边修行,一边寻找。每次感应到一丝契机,便来到阳间,跟在沈家后人身边等待着。   地藏王菩萨曾经为她推算过,如果她真有机会寻回她的孩子,那么唯一可能就是在沈家后人身上。 ☆、第三十三章   虽然不清楚那会是怎样的情况,但灵体上承受了生母功德回向的小鬼,却是因此与沈家产生了无法断绝的联结。这是不管邪修怎样炼化也消除不去的、烙印在小鬼心灵最深处的一抹印记。因为,这是十世善人的福泽,别说小小的修士撼动不了,连三界的法则也多少要对她礼遇些。   于是,随着沈家老祖宗奶奶的道法修得愈高深,就愈容易去感应到长子身上微乎其微的气息——只要他出现,她多少能察觉到;然后便出发到阳间,去待在沈家后代子孙身边,静静等待。   千年以来,她到过阳间五次,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而这次来到阳间,也是因为一点点感应而来;那气息太微渺,老祖宗甚至不认为这次可以找到。可她却还是留下来了,因为沈如律罹患了恶疾,以她的修为,并不能真正帮他解除这恶疾,但她可以控制病情不要恶化,于是她在沈如律的同意与邀请下,谨慎的住进他脑子里的那颗肿瘤里。   就算是有血缘之亲,且老祖宗是个再正统不过的鬼修,但毕竟阴阳两隔,灵体只要靠近阳间凡人,与之有所交流,就会自动吸取活人的阳气,不管她愿不愿意,或者已经极力控制,凡人的精气都是会耗损掉一些的。   所以老祖宗在住进他脑子里之后几乎不肯主动与他交流,就算沈如律总是想逗她说话,她也不肯有回应。   脑子里住着老祖宗,沈如律知道了多做善事能帮老祖宗修行,然后为了能让老祖宗多看看这个新奇的世界,他总是拿着一柄大黑伞遮着太阳出门散步,这样就可以让老祖宗透过他的眼看世界,而不用消耗修为,也不会被强盛的日光所伤害。当然,心软至极的老祖宗有时候发现了一些邪祟,总忍不住想出手帮忙,那时,她会借一些法力给沈如律,让他开启阴阳眼,然后透过他的手做一些简单的指令,帮人消灾解厄——   “所以,你第一次救了我的那天,还带着伞,是因为你的老祖宗告诉你,那天可能有事发生是吧?那场意外,我只知道有人恶意把我推到马路上,但其实是有什么邪祟在作怪对吗?”叶知耘问。   沈如律想了一下,点头,并道:   “那天我拉住你之后,是有感应到一些奇怪的邪气,但当时行人太多,倒是没找到推你的那个人到底是谁、被什么东西附身。”   沈如衡这时也想起来了,问道:   “那么,上次你送昏倒的钱芷韵到医院,那时没有检查出她身上有什么毛病,偏偏她浑身发热又发冷还昏迷不醒;后来醒过来之后,却是什么事也没有。那时候,她也是被什么附身了吗?”   “她身上有另外一只女鬼在跟她抢身体。”   “怎么又来一个女鬼……”叶知慧觉得沈如律身上发生的事简直太神奇了,神奇到她听得头昏脑胀,觉得灵异世界的秘辛真是无穷无尽啊。   “老祖宗奶奶本来打算帮她解决这个问题的,但还没来得及找她,她就找上门来了。”沈如律笑了笑。   “她那天在医院门口撞你,到底是想干嘛?她那时候的神智看起来很清醒,不可能是被操控着的,那么她对你恩将仇报的理由是什么?”叶知慧问。   “我猜,唯一的可能是她想自救。可能是她身上的女鬼,或者是这只小鬼——”沈如律抬起手上的手机说道。“我感觉得到这只小鬼煞气很重,搞不好是他指使钱芷韵来攻击我。”   “他攻击你做什么?”叶知慧代表大家问。   “或许,他感应到我身上有老祖宗的气息。老祖宗修的是正统鬼修功法,散发出来的气息对灵体大有助益,所以他想夺取。”   “你家老祖宗大概就像唐僧之于妖怪那样珍贵。”叶知慧表示了解。然后道:“现在我相信我手机里真的是住了一只鬼了。但是,你又怎么认为他正是你家老祖宗找了一千多年的儿子呢?”   “他不一定是,但已经是一千多年以来最有可能的一次了。”沈如律其实有个直觉相信他是,但不敢说满。于是想了想,说道:“如果大家不反对的话,我们现在开机,然后把小鬼叫出来,让我们确认一下,如何?”   “不行!”沈如循阻止道。   “不要啊,沈如律,我们都是半点法力都没有的凡人,如果你要开机,至少找一个能收妖降鬼的道士在身边保护一下再说啊!”叶知慧也出声阻止。虽然她很喜欢听灵异故事,但同时也是个卒仔,叫她真正面对一只鬼,那是万万不敢的。   “要开机可以,等我们做好足够的防护与准备再说。”沈如衡说道。   “知耘,你呢?你怎么想的?”沈如律问着始终安静在一旁握着他的手,不开口说话的叶知耘的意见。   “我觉得可以开机试试。我有个直觉,觉得手机里的鬼伤不了你。”   “你怎么会这样认为?有什么根据?”沈如循不以为然的问。   叶知耘摇摇头,却是坚定道:   “我没有办法解释,但事关沈如律,我就是有一种特别精准的感觉,并相信我的判断不会出错。”   “所以,你是赞成我开机了?”   “嗯,我赞成。”   “不行!我们不同意!这种事很严重,你们别轻率行动!如律,把手机给我,在找到道士来之前,谁都别动这支手机——”   叮叮。   “……什么声音?”从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沈如衡突然脸色变得很难看,有些艰难的开口问。   “……这是手机里……Siri在启用时的提示声……”叶知慧花容失色,抖着声音道。   “二哥,你开机了?!”沈如循质问。   “我没有开机。”沈如律将手掌摊平,让大家看清楚他拿在手上的iPhone仍然是关机状态。   “那……那‘叮叮’声是哪来的?”叶知慧连忙跑到堂妹身后低叫。   叶知耘虽然也有点心惊胆颤,却比其他人镇定多了。就见她眼睛四下搜寻,最后目光定在病床边的置物柜上。那边放了一堆物品,有奶粉、水果以及药品,还有——被塞在最里面,早已被遗忘多时的iPhone5S手机。她走过去,将手机取出来,看了面板上的显示后,朝众人道:   “声音从这里传出来。”然后还特意对沈如律说明了下:“是你的手机,你哥汰换下来送给你的那支iPhone5S.”   她说完,手机里便自动发出声音,是介于Siri的合成音以及老妇人的声音混合体——   ——有我在,不必找道士。开机吧,一切有我。我想看看那个孩子。——   这声音一发出来,除了沈如律以外的众人全都瞪着叶知耘手上的手机,张口结舌,浑身僵硬无法动弹。真的是……见鬼了!   “……老祖宗奶奶,原来您也跑到手机里了啊。”沈如律轻笑,很是如释重负。知道老祖宗安好,实在太好了。   【第十一章】   沈家大哥觉得,自己就算是个灵异绝缘体(他家小弟说的),八字太重,重到一神鬼避忌,所以这辈子不可能遭遇到任何不科学的事,神仙见不着、鬼祟不近身,是那种可以斩钉截铁向世人宣告“这世上没有鬼”的铁齿人士。虽然这让他在三兄弟之间显得不合群,有点被排挤在外的伤感;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自己应该算得上是闪亮亮的福星一枚。   话说,本来他的心情是很不美妙的。晚上的医院非常热闹,热闹得很闹心——谁教就在大弟沈如律即将开机将小鬼放出来的当口,他的助理与护理师都跑过来将他拉走,因为有一大群病患被浩浩荡荡的送来,如今将急诊室挤塞得像办年货的菜市场,医院里没有坐班看诊的医生都被院长叫去待命——果然是灵异绝缘体,连想旁观一下也波折重重。   那些受伤的人的伤势并不算严重,最多只是一点擦伤或瘀青罢了,根本无须送到医院治疗,甚至连涂药都不必;可却不知道基于什么原因,全都巴上救护车,送来医院,还占了急诊室宝贵的病床。   而这些病患里,伤情最严重的是两名老人,一个折了小臂,一个折了小腿,断口很干脆俐落,处理起来也简单快速。也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这两名老人就被打好石膏送到病房去了。 ☆、第三十四章   后来,沈家大哥看到了所有病历资料,身边又有几个八卦护理师在他耳边叽叽喳喳说着这群涌进医院的病患受伤的详情,以及被波及的大人物是何许人之后,原本很差的心情,立时好转了不少。   骨折的老妇人是钱芷韵的姑婆,而钱芷韵本人也来到医院了——很好,他们正在找她,想跟她好好“谈一谈”,她就出现了,半点不费工夫,很好。   骨折的老头子来头更大了,正是大名鼎鼎的龙大师,传说中的御用国师,是个有大本事的人——非常好,由于沈家近来身陷灵异事件之中,就算有老祖宗护着,但多一些有本事的人帮忙,也就多一分保障。既然进了医院,没等沈家的事情了结,就不要想出院了。   老人家骨质既疏松又脆弱,就在医院多待几天,让医护人员好好照顾一番总不是坏事。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着想啊!沈家大哥兼本医学中心院长的爱徒兼最有前途的医界新秀,当下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龙大师接下来的命运了。   所以说,就算他是个灵异绝缘体(再次强调),也是能派得上用场的,是个有福气的人,丝毫不必忧伤的觉得被两位弟弟给排挤在外。这样一想,心情就好多了。   可惜没能亲眼看到如律打开手机之后是个什么情形,那只小鬼真的是老祖宗的儿子吗?还是什么不知来路的小鬼?怎么证明他的身份?需要滴血认亲吗?血液……嗯,应该没办法,灵魂是没有血液的。真是太好奇了,可惜他无法在场。   沈如衡当时被拉来急诊室帮忙时,是私心想过请大家暂停一下,等他回来再继续的;可惜就算很想,也知道大家不可能为他耽误事情。等了一千多年、找了一千多年的老祖宗等不了,而帮着找了十四年的如律以及如循也等不了,至于他这个绝、缘、体的路人的好奇心,更不必放在心上了。   虽然无缘亲自感受现场实况,但在终于忙完急诊室的事、安顿好了所有病患之后,眼下便没他的事了,也不妨碍他立马赶回去,事后了解一番也是可以的。   所以,他记下钱家姑婆以及龙大师的病房号码之后,转身就朝大弟的病房快步走去。在急诊室待了近两个小时,也不知道病房那边到底是问出了个什么结果。   就算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身为沈家子孙,沈如衡当然希望自家老祖宗这次是真的找到了她的儿子,结束她这一千多年来的苦苦寻找,不必再在阳世间漂泊流浪,彷徨凄苦没有着落。   但愿,那只小鬼,正是老祖宗要找的儿子。   守护灵觉得这世界他完全看不懂了。   虽然在十一年前被王氏最后的血脉唤醒时,他乍然看到这光怪陆离难以理解的世界现况,也发懵了好久,想不透这是怎么了。不过,待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就算怎么也弄不懂绝大多数的东西,但他对这世界的种种并不感兴趣,毕竟那时他只能被王氏的禁制所挟制,只能乖乖待在王紫云的意识里哪里也去不了,并消耗自己辛苦修了几百年的鬼力来完成她的心愿。   打从守护灵产生自我意识以来,就为了保护自己而养成了不择手段的心性,将世间的一切都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唬、蒙、拐、骗等技能像是天生自然就在他灵体里生成,他使用得非常得心应手。   十一年前,为了取信王紫云,他骗她说他是与她家老祖宗结契的守护灵,为了帮助王氏血脉不断绝而存在,将会为王氏子孙的存续出手十次,而在千百年来已经出手过七次,如今她还有三次可以使用——有先例在前,已经贫病交加陷入绝境的王紫云就算对他有再大的防备之心,终究也是信了。   在第一次成功消耗掉他五成鬼力帮王紫云夺舍换命,他身上被烙下的三道指令消去其一之后,他能感觉到被那名邪修以血咒所牢牢捆绑住的灵识似乎有了一点松动,他不再觉得透不过气,那种被重力压制在阴冷的黑暗之中不得动弹的岁月,终于看到了尽头,露出些许曙光。   于是他千方百计让王紫云接着用掉另外两道指令。就算曾经猜测过一旦指令用完,他的下场可能是就此魂飞魄散,而不是如那位邪修所诱哄的得到自由。即使如此,他也要拚上一拚,就算是魂飞魄散也好过永无止境的被压制成一只只能蜷缩在黑暗深处的傀儡,永生永世都是别人的附属。   他不知道自由是什么滋味,他更是听过无数个关于无主的孤魂野鬼备受欺凌的故事,但这一切都阻止不了他想要得到自由的想法,哪怕所谓的自由只有一息的刹那。   他只是一只婴灵,一只不入流的小鬼,修的是步向毁灭的邪门歪道,结局早已在最初时就己写下。他亲眼看到炼化他的邪修是怎么身毁道消魂灭的,身为被他所驱役的小鬼,还能是哪样的下场?不过是更惨烈一些罢了。   他所认知的世界,是很纯粹的黑暗、阴冷与绝望。   他没有什么期盼的,也不知道救赎是什么,即使他必须帮忙王紫云达成她的愿望,但他并不知道被人援手救助是什么感觉,也没有渴望过。   当然更不曾认为自己的遭遇是不幸的,是痛苦的。既然他从有意识开始,就是这个模样,又怎么会去渴望那些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的东西?比如温暖,比如快乐,比如安全,比如……爱,母爱,被无条件的深深爱着。   那些陌生而从来没有想过的东西,突然有一天莫名出现在他眼前,他除了抗拒之外,更有一种恐惧——一如当初被王姓邪修给挟制,随时都可能在他的疯狂之下魂飞魄散的恐惧那样。   爱是什么?他不知道。但他恐惧于“爱”这样丰沛的感情带来的毁灭感觉,他觉得自己会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变得软弱、失去力量,然后再度被控制……   当他附身的手机被开机、他重新能看到外面的世界的第一时间,就见得另外一支手机散发着温暖柔和的莹白光芒时,他直觉他就要加以侵占——这是他需要的东西,这些光芒可以带给他力量!   他想都没想的就立即去抢夺——这对他来说,太简单不过。王姓邪修给他修炼的功法就是吞噬与掠夺,这也是他唯一擅长的。   可是,他施的法术竟然失效了!他很确定即使自己的意识被困在手机里,但能力还是可以发挥出七成的,对付这种无害的白光,只要夺取过来就好了,完全不会遭遇抵抗。   但是,法术就是失效了。他没有成功掠夺到那些纯净的能量,因为,有一道温柔的声音在他施法之前,从那支手机里传了出来。那温柔的女声,只轻唤了四个字——   ——沈护,我儿。——然后,那温暖的白光就彻底将他拢住。   “沈护”是谁?   “我儿”又是谁?   守护灵压根儿没把这四个字当一回事,但当他的法术被这四个字化解成一道无害的黑烟,消失在空气中时,他才发现,那竟是一道可以对付他的咒语!   他太大意了!他失策了!   最让他不明白的是,叫为什么单单只是这四个无害的字,就能抵消他强大的阴咒?为什么对方竟能毫发无伤?!为什么他竟被包围了?!   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问出来这个令他错愕愤怒的疑问,但那温柔的女声却是回答了——   ——名字,是最短的咒语,是父母赐予子女的守护咒语,寄托了祝福与期望。它不只写在族谱里、刻在宗祠牌位上,更烙印在你的血脉与灵魂里,是每个孩子生命中的第一个咒语,任何人、任何法术都抹灭不去的最初结印。——   这些跟他又有什么关系们?!被莹白光芒完全笼罩在温暖里的守护灵,觉得自己几乎就要睡着,却死死要求自己清醒,不可以因为这种奇怪的温度而昏昏欲睡。只是一时半刻没有阴冷相伴而己,竟然就被这种陌生的气息给控制住,太可怕了!这是什么妖法?!他竟然完全没有办法抵抗!即使它确实无害,他也要立即挣脱,拒绝沉沦!   那声音又说了——   ——你叫沈护,是我的儿子。娘找了你一千多年了……   什么沈护?什么她的儿子?凭什么她乱说一通,他就得信啊?从来就只有守护灵骗人的份,别人想骗他,作梦!   放开!可恶!还不快点放开他!他不要在这种温度里,他一定会被侵蚀融化的!太热了!太烫了!把他习惯的阴寒彻骨还回来! ☆、第三十五章   ——当我的力量可以与你交融;当我叫着你的名字,你的灵魂给我回应;当你的法术对沈家人都失效时,我还需要向你证明什么吗?我的孩子,娘终于找到你了……我可怜的孩子,这一千多年来,你受苦了。是娘不好,没有保护好你……对不起,我的护儿……——   随着那平和温柔的女声渐渐变得颤抖低泣,守护灵的挣扎更加无力,他觉得那温暖到几乎要烫坏他的白芒光团愈来愈大,不管他怎么吞噬都吸收不完。白芒无边无际的包围住他,将那些已经陪伴了他一千多年的阴寒给牢牢阻挡在外……好温暖,他好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包住,轻轻摇晃,害他好想睡……   不行!不可以睡!快清醒!这一切都是阴谋,有人作法要收了他的阴谋!不许沉沦,快醒来!   ——沈护,沈护,我的孩儿——   当“沈护”这个名字不断被呼唤,守护灵的灵魂深处似乎有什么在觉醒,并依恋的呼应着唤着这个名字的声音;守护灵拚命想要控制自己的意识,却被无止无尽的温暖给催眠,怎么也无法醒来……   在意识终于完全陷入黑甜的那一刻,他似乎听见自己灵魂深处发出了委委屈屈的泣声,呼唤着一个陌生的名词——   ——娘,娘。——   仿佛那是他唯一识得的字,唯一能理解的意思,也是唯一的渴盼。   一个婴孩,从出生那一刻起,唯一记挂的依恋。   娘,母亲,妈妈……   如果姓名是父母给子女的第一个守护咒,那么“母亲”这个名词,就是子女镌刻在灵魂深处,永世也消除不去的第一个印记。   十月怀胎,性命相依,骨血相连,己身所从出,连至高天地法则也抹灭不去的烙印。   这是守护灵不了解的世界,也是守护灵抵抗不了的力量,除了投降,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办。那种名为母爱的东西,不管他要不要、抗拒不抗拒,它就是将他包围住了。   在浓烈而可怕的母爱里,他无助的发现自己日渐被侵蚀——一如最初时他所预料的那样,他正在被改变。   他会想哭,他会觉得委屈,他会想要被拥抱,他想要不断的听着那温柔的声音在他耳边说话或唱歌;他不再害怕失去意识,对睡觉这样松解的活动也变得喜欢。   他逐渐接受自己不叫守护灵,而叫沈护的事实。   他松懈了、耽于享乐了;他被这个自己所不了解的新世界给收服了。   真是,太可怕了!那种,叫做母爱的东西,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让他束手就擒了。   困在手机里、浸在蜜罐里,这一千多年来从来没有过得这样舒坦安心的守护灵一边嫌弃着,一边自厌着,一边享受着,然后,朝那温暖的怀抱依偎得更紧密些。想要时时听那温柔的声音带着无尽的疼爱,一遍又一遍地唤他“护儿”。   如果这是销魂蚀骨的迷魂瘴,那就让他就此沉沦到魂飞魄散吧。   叶知耘扶着沈如律缓缓在医院里散步,最后两人来到十二楼的空中花园。   十二楼是特等病房区,一般病患与家属不会上来,不过也并不阻止知道这里有花园的人上来赏花。   身为医生的家属兼每年都会来健康检查一次的常客,沈如律当然知道医学中心有哪些不为众人知的好去处。所以他一手拄着大黑伞,一手让叶知耘扶着,也算在这几天领着叶知耘把医院给观光游览了一遍。   在叶知耘的搀扶下,他在种满一小片波斯菊的花台边坐下。虽然现在眼睛看不见了,但闻着空气中淡淡的花香与青草昧,也可以知道这片小花园有多么生机勃勃,被照顾得非常好。   叶知耘站在沈如律的面前,看着他依然俊朗健康的脸,最后目光定在他那双即使看着她,却再也没有半点神采的眼眸。轻声地问:   “沈家老祖宗终于找到了她的孩子,那么,接下来,应该就是离开人间了吧?”   沈如律没有马上回答,一连深吸了好几口气,将清新空气浸满全身感官,才回应她的问话。   “应该是吧。老祖宗以前就说过,她不能留在人间太久,那会对被她依附的身体造成伤害。如果不是我脑子里长了肿瘤,当年她也是不敢近我身的,就怕伤害到我。你知道的,就算老祖宗是个正统的鬼修,但只要跟阳间的人进行交流,就无法避免会吸收活人的阳气,所以这十四年来,她几乎都不理我,我只能根据自己的猜测去为她做一些事,或者带她出来走走——”抬了抬手上的大黑伞。“只要是灵体状态,被太阳一晒都会不舒服的,所以我常常把这支伞带着,让老祖宗可以透过我的眼来看这个千年后的世界。”   “……你有没有想过,等老祖宗带着她的孩子离开之后,你怎么办?她还有能力帮助你吗?你会死吗?你这几天都在为你家老祖宗开心,却对病情闭口不谈,你是不是觉得你会死?也准备好了面对死亡?”她不肯顺着他的意去谈别的话题,那些怪力乱神的东西,此刻她半点也不感兴趣。她今天就只想谈这件事,所以她用最直白话来质问他,不容许他回避。   虽然看不见她现在是什么表情,但她牢握着他手掌的双手却冰冷得可怕;所以沈如律知道,她在害怕,她甚至已经快要撑不住情绪,似乎随时都会崩溃得号啕大哭。   沈如律有一颗强壮的心脏,他认为自己这辈子绝对不可能有死于心脏病之虞,也没有机会体验心痛是什么滋味……铁齿的人,总是会遭到报应。瞧吧,此刻心口漫涌上一种痛意,且逐渐加重,这可不就是铁齿的报应?   他深吸口气,再深吸口气,张开了嘴,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知道她想听什么答案,但他没有办法给,所以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也许有人觉得应该说一些善意的谎言给人保留一点希望,但沈如律从来就是务实的人。而且,他非常珍惜他活到三十二岁才终于喜欢上的这个女孩。   对于喜欢的人,他只想善待,不想欺骗也不想欺负。谎言就是谎言,哪有什么善意恶意。以为说谎会让爱人好过,其实不过是把别人当傻子耍的自以为是。   “知耘……你该知道……”他终于发出声音,沙沙的,每个字都像刮过喉咙之后,才艰难的凝紧成语句。“你……该知道,我也许可以为你摘下天上的星星,却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寿命定数。多活了十四年……已经是老天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结果了。”   “所以你很平静,是因为你认为多活了十四年,已经是老天对你的厚爱与优待,所以你坦然的面对死亡,而没有任何挣扎,是吗?”知道他虽然眼睛正看着她的脸,却是什么也看不到的,所以她紧握住他手的力道很重,重到指甲都掐进他掌心里;她可以感觉到他的掌心有着浓稠的湿意,一定是她把他给掐出血了吧?原来她的指甲竟然也有变成伤人利器的一天。   “痛吗?”她收了手指的力道,抬起一只手,仔细端详自己原本莹白圆润的指甲,在尖端处沾上了血迹,像是特殊的美甲彩绘——适合去参加万圣节舞会的那种造型。   “不够痛。”沈如律以手指轻轻摩挲着掌心,不意将微微渗出的血珠给揉散开来。“如果你可以让我更痛,或许在下一个轮回时,我还能记得这份疼痛。”他朝她张开手掌,鼓励道:“你再努力一下。”   叶知耘脸色很难看,咬牙道:   “我简直要开始恨你了,沈如律!你这样豁达面对生死,是对我最大的侮辱!难道因为我们才刚说要交往,就发生这样的事,感情来不及深化到让你足够在意我,所以你才能在现在笑着跟我谈天说地,然后平心静气的面对死亡……”   “知耘……”   “你是不是庆幸着幸好我们才刚开始,所以你死了之后我不会伤心太久?很快就能毫无留恋的投入下一个男人的怀抱?让别的男人吻着你吻过的辱、让别的男人对我做着所有你想做却永远没机会做的事?比如结婚、上床、生子过一生?”   “无论如何,我总想你过得好。”   “这时候又想要扮演起痴情绝症男主角了吗?”她冷哼。   沈如律笑了笑,可惜心里苦,笑容也扭曲成了苦瓜模样。 ☆、第三十六章   “虽然我们嘲笑过那种老掉牙的剧情,但不得不说,艺术果然来自生活,即便是老套剧情,却是真实在现实生活中不断重复上演。”   “你只是个体育老师,别企图跟我谈论文学及艺术。那些东西,对我来说半点用处也没有,所以我完全不想听你扯!”决定把恶女形象展现到极致,懒得顺从他这个病人的谈话期望。   “……身为一个才刚跟我交往的女朋友,这么快就露出嫌弃的真面目真的好吗?我以为,你至少会把崇拜欣赏的表相撑得久一点……至少半年吧,然后才打破我们男人对女友甜蜜可爱很好骗的幻想。你现在就嫌我扯,我都要以为我们已经是交往七年以上的老夫老妻了。”   “为什么是七年?你对这个数字很期待吗?”她语气特别甜蜜地问,难缠得让沈如律的心脏不由自主为之抖了三抖。   沈如律承认,他对于抓狂中的女友很是束手无策。这时他大概可以理解为什么他那些已经结婚的或交往中的哥儿们,心目中理想的宜室宜家老婆,最好是老实(笨)一点的了。因为太聪明的女人一旦刁钻起来,男人真的hold不住啊……   “不期待。如果我还有七年,我一定向你证明我对你的爱七十年不变质。”就算再迟钝的男人,也知道这个时候一定要力表忠心。   叶知耘努力忍住眼眶中泛满的泪意,两只原本冰凉的手掌,在他热力十足的大掌不断搓抚下,渐渐温热起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他的话感动?此刻说爱,明明只是带着点开玩笑意味,真心相当欠奉啊。可是,她还是喜欢听他说,不管是用着怎样的口气说出来。这样的甜言蜜语,说再多她都觉得不够。   沈如律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感觉得到她的双手微微颤抖,呼吸也变得压抑隐忍。心口再度疼了起来,好不容易营造出的一点短暂轻松又消失无踪了。   “你也看到了,我家老祖宗为了找她的孩子,找了一千多年。要是一千多年没找到,就会一直找下去,也许找到魂飞魄散或地老天荒。这种执念我八成也遗传到了,所以也许我只活到明天,也许我可以活一百岁,不管活多久,我都会执着的爱着你。我三十二年来就动心这么一次,这一生,也大概就动心这一次了。”   他听到她沉重的吸气声,然后是她带着鼻音的声音:   “空头支票不要乱开,不要仗恃着……你的病,就肆无忌悍的说胡话,我不会当真的。因为,我从来不信虚无飘渺的承诺,我很现实,很短视,只看当下。”   他将她的双手展开,轻轻往自己脸颊上贴去,轻道:   “致我的姑娘:当下,我沈如律,正爱着叶知耘。无论未来你打算怎样忘掉我,你只要知道,此刻我爱着你就好。”   两滴灼热的泪坠在他眉梢上,他才发现她的脸离他如此近,然后,她柔软的唇,印在他额头上。   他闭上眼,压抑住喉咙深处涌上的叹息,只能张开双臂,将正在无声哭泣的她给搂进怀里。为了不让她听见自己无奈的叹息,只能紧闭上嘴,什么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   反正再怎样动听的安慰词语,也没办法让怀中这个精明理智的女孩感觉到好受一点,既然说了没用,就别说了。   他不敢开口说话,她却是即使被察觉在哭,也要哽咽着声音说话:   “如律,我一直以为你的病,你家老祖宗是有办法解决的……所以,我接受一切的怪力乱神;然后我发现我的直觉变得很灵,当然,那也许是关心则乱的胡思乱想;但我姊手机里的那只鬼,我就觉得一定跟你家有点关系;后来你家老祖宗愿意从你的手机里现身,也是因为发现了她的儿子才忍不住出声。我还发现阳间的人如果跟鬼魂交流,是会流失阳气的,所以我们才会因此浑身发冷。而你弟弟因为体质的关系,反应比我们更要大上很多倍……许多许多原本我这辈子不应该会经历到的事,因为你,我都经历了。所以,我一直以为……我可以像开了金手指的灵异偶像剧女主角那样,拥有改变命运的能力。至少,可以在处理这一切的同时,让你的身体痊愈。可是你的态度让我发现,这一切不过是我的痴心妄想,你家老祖宗毕竟不是神,她没有能力让你得回健康,对吧?”   “如果她有能力,早在十四年前就帮我把脑子里的肿瘤处理掉了,哪会留到现在。”这种事,不用到老祖宗面前祈求,就知道她的无能为力。所以沈如律从来不开口说出让老祖宗为难的话。   “有没有可能……她再度住回你的脑子里,住到你一百岁之后再离开?”如果这是唯一能让沈如律活命的办法,那么,为什么不继续这样做呢?反正在找了一千多年终于找到她的孩子之后,只是再停留个区区一百年,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知耘,老祖宗之所以可以自由来到人间界,是用了她十世积善以及千年以来所有修行来发愿,就是要找到她的孩子。当孩子终于找到之后,她所愿得偿,就不再拥有人间界的居留证,就像护照过期一样,一定的时间之内,就得遣返回她应该去的地方,她是正统的修道人,不能犯法。”   “她是所愿得偿了,可是你呢?你既然说了爱我,就得负责,就得不择手段的活下去,就算是挟恩以报,只要能让你多活一天,你都该努力求生。”   “知耘,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但不包括为了活命而去让别人做出可能得牺牲性命之类的事——”   沈如律所有的说词被一巴掌给打断。   那一巴掌听起来很响,但也不过是很响而己,并不怎么疼痛。不过比起那不值得在意的疼痛,他错愕的是自己生平第一次挨人巴掌,以及,气质高雅的淑女竟然被他逼得动粗;还动粗得这样干净俐落,显见她很有当泼妇的潜质。   叶知耘此刻哪管他是惊了、吓了还是呆了,满心的气急败坏与忧心如焚再也忍不住吼了出来——   “是!你品性高尚!我万万不及。我是个小人,不在乎别人用命来换你活命!我只要你活着,就算卑鄙无耻负尽天下人,我也想你活着!活着证明你对我的爱可以七十年不变!可是你却一边说着爱我一边认命!是不是因为七十年的空头支票不用兑现,所以现在才敢尽情的甜言蜜语?反正死无对证,对吧?”   “别哭……”他轻声道。   “我哭不哭关你什么事!”她恨声道。   “哭了……就不美了。”声音仍然轻柔,如同他轻抚着她背后的手,小心地,温柔地,倾注着爱意。   “我现在就算美成天下第一美女,你也看不到!你管我美不美!”   “你哭,我会心疼……”   “少来甜言蜜语!我不趁你会心疼的时候哭,难道要等你被烧成一堆没有知觉的骨灰再去哭坟吗?你少作梦!如果你死了,我一滴泪都不会掉!”   “好好,到时不要给我哭坟。我怕我会忍不住学梁山伯把坟倒开,将你抓进去当押坟夫人……”他低笑。虽然胸口挨了一记粉拳,但还是不愿意松开紧搂着她的双臂。   “你、你还敢嘻皮笑脸!你以为这样我会被你逗笑,然后忘了你快要死掉的事实吗?你你你——”叶知耘愈说愈生气。他愈逆来顺受,她愈想捶他!可是看他一脸任捶任打任骂的表情,她非但没有解气的感觉,反而更抓狂了。   “知耘,你消消气——”   “抱歉,打扰一下。”一道好听而带着几丝严肃的声音突兀的介入他们小两口的打情骂俏中,将沈如律原本要说的话给截断。   “有什么事吗?”沈如律很确定自己不认得这个声音的主人,于是开口问。   叶知耘则有些傻眼的瞪着那个站在不远处、站在一片以波斯菊为背景的地方,既显得玉树临风又气势夺人的男子——高元。   高元没有回答沈如律的问话,只是扫了他一眼,便又看回那名印象中高雅端庄、举止娴雅从容,像是这辈子都不会有失态时候的名媛……如果这名长得很像叶知耘的女子,正是他相亲所认识的那位、正是他一直打算正式交往,然后最晚明年结婚的那位女子的话——那么,在今天意外见识到她撒泼加呼巴掌神技之后,高元只能在心中默默捂着发颤的小心肝,感叹着女人简直是天生的演员…… ☆、第三十七章   不过,不管他现在对这位女士有怎样翻天覆地的看法,此刻,他只想知道,这位与他有过交往默契的女子,为什么只是一阵子没见面,竟然就已经成为别人的女友?还打情骂俏得这样娴熟?都能毫无负担的动粗起来了,仿佛交往的时间已经足够长久到露出彼此真面目的地步……   可是,他很确定,就在半个月前她是没有男朋友的。就在十天前,他与她,是有意向成为男女朋友的。要不是突然出现一个莫名其妙的龙大师,说动了家里长辈要求他出国避晦气的话,他与叶知耘早就成为男女朋友了,而且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那种。   也就耽搁了这么几天的时间,怎么事情就变成这样了?   高元很不高兴,而比不高兴更甚的,是满心的疑惑。   难道他出国不止四天,而是四年?还是新加坡与台湾之间的时差有差到这样离谱的地步?两地之间莫非隔着一个宇宙黑洞?!   所以,他很需要跟叶知耘谈一谈。此刻,马上!   “高先生。”叶知耘对高元点头打招呼。在短暂的失神之后,很快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收起所有的张牙舞爪以及抓狂的情绪,眼眶里的泪水也被吓了回去,此刻的她,温文优雅得正如高元印象中的模样。   “知耘,是什么人?你认识的人吗?”沈如律像是感应到不太妙的气息,拉着叶知耘的手问道。   “叶小姐,请借一步说话。”高元从来懒得理无关紧要的路人,所以直接无视穿着一身病号服的男子,朝叶知耘要求道。   “好的,请稍等一下好吗?”她点头。   高元这次扫向沈如律的目光比之前多了一秒,所以他发现这个男子的视线没有焦点,像是失去了视力。于是他更加疑惑了,他实在不能相信叶知耘会看上一个身体有残疾的男人,就算潘安再世也不可能。   “我到十二楼阅读区的咖啡吧那边等你。你可以先送这位先生回病房。”他想了想,宽容道。   “好的。等会见。”她点头。   直到目送高元离开之后,叶知耘才微笑的看向沈如律,不理会他一直扯着她的双手,要求她给个解释的表情。   “他是谁?!”温柔体贴的语气不见了,逆来顺受的表情收起来了,他一脸妒夫的表情质问道。   “如律,你该庆幸你现在是看不见的。”   “什么意思?”   “所以你不会知道那个人——哦,他叫高元。知名大财团‘日升集团’唯一继承人,现年三十一岁,学历很优,长得很帅,还有钱得不得了。只要是男人,见了他很少有人能不感到自卑的,他简直完美到生来就是让男人羡慕嫉妒的。所以幸好你看不见,就不会到自惭形秽。”   “他再好也跟我没关系,我干嘛要自惭形秽?”他谨慎地道。   “哦,你忘了吗?那两张被你销毁的音乐会门票就是他送的。这位高元先生有个身份,是你不得不在意的。”她捣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开口。迳自道:   “他是我的追求者,如果不是爱上你的话,我明年肯定就会冠上高太太的头衔。”   当叶知耘将捂着他嘴的手移开时,沈如律并没有说话,即使他嘴巴是微微张开的。   她哼笑,将搁在一边的大黑伞塞回他右手,然后扶起他,说道:   “我告诉你啊沈如律,你想潇洒豁达的面对死亡尽管去,等你死后……算了,我干嘛等你死?你都不为我想了,我为什么要照顾你的心情让你一路好走?等你病入膏育不能下床、不能拥抱我亲吻我之后,我立马就跟高元约会去!”   不理会沈如律的脸色已经变得青笋笋,她美丽的唇角噙着一抹邪恶的笑容,声音温柔而充满恶意,几乎是贴在他耳垂边说道:   “这就叫——伤心人别有怀抱,是吧?沈老师,我没用错成语吧?你会祝福我的对吧?”   “是吧”你个头!   “对吧”你个大头鬼!   就算沈如律是个胸襟如大海般宽阔的男人,也受不了这样的挑衅!死人都会给她气活!果然男人什么都能忍,就是不能忍头上有一顶绿帽子。   “啊,可别让高元久等了。快跟我回病房,你好好躺着,看是要写个遗书还是陶醉在自己的伟大与豁达里来打发接下来的剩余时间。我就不打扰你了。”   要不是手里这把大黑伞是特制的,超级结实耐用,此刻只怕早就被抓捏到变形了!   沈如律一直觉得他永远不会有对女人生气或者找女人吵架的时候,更别说还是自己心爱的女人了。   现在他知道他错了!   要不是他气到忘了回神,让那女人溜得太快,他早就抓着叶知耘狂摇,大吵特吵一番了。   【第十二章】   虽然不算真正交往过,不过……他这仍然算是……被甩了吧?   高元与叶知耘简单谈完这阵子的转变时,虽然很是嫌弃眼前已经变冷、失去口感的咖啡,但实在需要做点什么动作来掩饰自己有些不自在的情绪,于是只好端起咖啡,将那不冷不热的咖啡给捏着鼻子喝下去。   喝完之后,感觉更糟了。被甩的感觉让他被虐了心,难喝的咖啡又虐了他的身;他从来没有体会过尴尬的感觉,所以不确定自己此刻坐立难安的心情,是不是就是尴尬?总之,滋味实在一言难尽。   他跟叶知耘之间完全还没开始,所以如今听她说她爱上了别的男人,其实并不觉得有被背叛的感觉;可是,他还是觉得不自在,有种隐隐的不甘心。想了好一会,就在叶知耘已经准备告辞时,他开口道:   “能请你回答我几个疑问吗?﹒”   原本已经蓄势要起身,被他这么一问,只好再度坐好,摆出最端庄优雅的姿态,简直就是淑女养成的教科书,一点也不在意高元嘴角似乎微微抽搐了下。   “请说。”然后目光似是不经意的扫过手腕上的表,委婉的提醒着她赶时间。   “放心,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高元点头,表示明白。然后问道:   “如果我猜测错误的话请你包涵。那位……正在与你交往的沈先生,似乎眼睛不太好?”他以很保留的语气说道。   叶知耘也没有遮掩的意思,坦白道:   “他脑子里有一颗肿瘤,已经压迫到视觉神经,所以他现在是失明状态。”   这答案完全出乎高元的意料。他顿了顿,好一会才能又开口:   “我很难以想像……你会愿意跟这样条件的男人交往。”其实方才在听说对方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体育老师之后,心中就非常惊讶了。就算他对叶知耘这样的淑女不是特别了解,也知道沈如律这种男人基本上不应该会让她们看做交往对象。结果现在因为好奇心发作,多问了下,竟发现这男子的条件简直差到教人无法置信。   富家千金爱上普通男人,可以接受。这种例子并不鲜见,人处在热恋中时,都是昏头的,与身份无关,甚至还会因为身份的差异而感到刺激极了。   但是,爱上一个普通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罹患了重症,如今已经失去视力,这得有多强大的爱情魔力,才能让叶知耘执迷不悔至此?她不会是被下了什么迷魂咒了吧?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爱上一个男人,甚至没有在他发病时一走了之,仍然想牵着他的手,渴望他可以活下来,期盼能有奇迹出现。”她笑了笑,有些疲倦的揉了揉额角。   刚才在花园那边的一场又哭又闹的撒泼,除了让她将这阵子累积的压力发泄出来之外,同时也让她筋疲力尽。如果可以,她此刻只想回家蒙头大睡。   “恕我冒昧,但是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放弃与我交往,而选择他?”就是这一点教他如鲠在喉,满心的意难平。   “我也想不出理由。”她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是在敷衍,又道:“至少,没有一条理由足以说服你。如果不是他发病,我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爱他,我以为我的感情很理智,但显然,我错了。”她的感情是疯狂的。   高元没接腔,只在等一个答案。   所以她想了一下,接着道:   “我说不出他有什么比你好的地方。我想,你不是输给了他,而是输给了……时间,以及,你带着龙大师出国这件事,让我下定了决心。我们没有缘分,我也不想跟你有什么缘分。” ☆、第三十八章   高元终于恍然,他道:   “你一直记得龙大师暗示你身上有晦气,并且没有忘记龙大师要求我暂时远离你的事,对吧?”   她点头,一点也不介意让高元了解她记仇的真面目。   “不管你信不信龙大师,总之,你确实出国了。当你离开的时候,沈如律正好走进我的心,然后,我就爱上他了。”当然,她不想告诉他,他这个很好命很有福气、可以帮人消灾解厄的高元避着她这个“晦气”离开了;而那个命不好、运也很烂的沈如律却是一再的救了她,从不考虑什么叫量力而为。晦气这种东西,若不能化解,就只能转移;她想,如果她确实有晦气,大概全都跑到沈如律身上了……   如果沈如律不认识她,或许就没机会帮他家老祖宗找到孩子;那么一来,那位老祖宗就会好好的待在他脑子里,让他健健康康活到百岁。可惜他偏偏认识了她,还跟她交往起来,所以就被她的“晦气”给害了。   原本……在找到那个婴灵时,她心中还沾沾自喜了一下,觉得自己定然是沈如律的福星,不然怎么会这样容易就找到那孩子?既然他们帮沈家老祖宗找到了孩子,这么大的恩情,怎么说也该报答一下吧?至少把沈如律脑子里的肿瘤处理掉。   可是,当她察觉沈如律的情况没有好转的可能,反而更加不妙时,心中那股挫败与愤怒,才在今天全面爆发出来,让她整个人都黑化了。   “……这么说来,是我对不起你。”高元想了想,说道。既然两人之间已经没有可能,硬要说出个谁对谁错也没有意思,他只是想要一个答案,并不是想挽回什么面子。再怎么说,两人确实不算有过开始,也就没有所谓的背叛了。   他站起身,仍然很有风度地道:   “谢谢你为我解惑。如果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可以联络我的助理,就算当不成男女朋友,也总算认识一场。”他朝她伸出右手。   她也大方的站起身,伸手与他交握。   握手,放开,从此之后,两人之间又变回仅止是认识的陌生人。   “……请容许我最后冒昧一次。”实在忍不住,高元挣扎了一会,最后还是问出口了:“虽然刚才见识过你的、呃……愤怒的一面。不过我仍然认为你是一位标准的淑女,理智与冷静让你永远不会冲动。那么,能否告诉我,为什么你会对一个男人动手?”总之,他就是觉得刚才那一巴掌很惊心动魄,即使被抽的不是他,但高元左脸颊的痛感神经还是为之麻栗了下……   叶知耘闻言,低头看了下自己呼过沈如律巴掌的右手,然后软软的握成拳,并以左手加以包覆住,像在珍惜着什么。   “因为我在他面前完全放松,所以才会肆无忌惮,忘记要维持形象这种事。那个男人爱我,会包容我的好与我的坏,我不用担心做错什么、说错什么,甚至欺负了他,他也会爱着我。”她轻笑,“女人总是想要在心爱的男人面前放肆,然后一再确认自己会被包容。”这种属于女人的任性与小心眼,诩冷静理智如她,也无可避免的有着这样的恶习。这种恶习,她觉得,甜甜的。   高元脸色平淡,很镇定的朝她点点头,不再说话。不过微微退了半步的姿态,仍然默默表达出对她敬而远之的意思。   两人一同往电梯的方向走去,她准备回沈如律的病房看一下,然后再回家休息;而高元打算到地下二楼的停车场取车。   谁知还没走到电梯口,便见到了件   杵在一排盆栽旁边当柱子的沈如律以及扶着沈如律的沈如循。高元与叶知耘都停下脚步,还没开口说些什么,不远处突然传来大声的争吵声,因为听到熟悉的名字,于是四人自然都朝高级病房区的入口处张望过去——   “龙大师!这对你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无论如何请你帮我这个忙!”钱芷韵的声音非常强势,即使是在对人有所求的情况下。   “你赶紧离开!我不认识你,也帮不了你什么忙。这几天你不断纠缠,人的忍耐力是有限度的。我一个老人家不与你一般见识,你不要得寸进尺!”龙大师坐在轮椅上指挥着看护将他推回病房,可惜钱芷韵挡道不肯让,已经僵持了很久,久到龙大师崩不住高人风范,都想跳起来破口大骂了。   “我是钱芷韵,大师你当然认识我,不然怎么会避我如蛇蝎?上次你明明就看到我身上有鬼附身,所以你吓得马上往回跑!跑去抱高元的大腿!当时你就看到我身上有一只厉鬼,而高元是个气运很旺的人,只要站在他身边,就能趋吉避凶,所以你至今仍然想方设法的巴着他!”   “你胡说八道!”龙大师气得直拍轮椅扶手。   “是不是胡说八道,我们两人都心里有数!”钱芷韵目光坚定而凌厉。无论如何,她一定要龙大师出手帮她的忙。自从守护灵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消失无踪之后,她整个人轻快起来的同时,也在心里警惕着王紫云那个女鬼的反扑。她知道那只女鬼还在她身体里,只不过状态非常虚弱而已。虽然期盼那只女鬼最好一直虚弱到魂飞魄散,让她省省事,可惜她从来就不是个走运的人,那王紫云在恢复一点力气之后,竟然就跑到她的梦境里作乱了!   一只弱得快要消失的女鬼,竟还敢嚣张的对她颐指气使要这要那的!这样的虚张声势,吓不到钱芷韵,却让她感到很烦。所以她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彻底让王紫云从她身体里滚出去,最好直接把她消灭!   她认定如今能帮得了她的,就是龙大师了。这位大师就算贪生怕死得让人鄙夷,但据说确实是有真本事的。那么,她就不可能放过他!不趁着现在他住院无处可躲时堵住他,等他出院,又跑去神隐起来,到时她想找到人就不可能了。   “只是一点举手之劳,对你并没有伤害,为什么你不答应?我会给你报酬的。就算我所能给你的钱财你看不上眼,但总有别的报答你的方法。”   “什么举手之劳!我学的是算命,不是收妖收鬼,你这样缠着我不放,一再强人所难,是什么意思?!”   “龙大师,你光知道要怕鬼敬神,却半点不怕活人的恨意吗?这些日子我大量阅读了各种灵异玄幻的理论,对这类的事物已有了一点皮毛的了解。那些鬼鬼神神的东西,人们会敬会怕,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肉体,然后还有一点整治活人的本事。可是,这里是阳世间,是人类的地界,鬼神不常见,可是大活人却可以天天上门烦你。如果你拒不帮我,那么,龙大师,我敢保证,从今天以后,你会发现,活人的恨意,比神鬼那些没有肉体的东西更吓人。”钱芷韵阴冷着一张脸,说出的威胁语句比北极的寒风更冰冷。   近二十多年来,功成名就的龙大师都活在被世人尊崇吹捧之下,在习惯了当人上人的感觉之后,龙大师便不太把凡人(尤其是气运不怎样的凡人)给看在眼底。可是,今天被这个满脸晦气与煞气的女子一威胁,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立马爬了满身,让他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走霉运的女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霉运里变态出凶煞之气。这种煞气,既伤己又伤人,只要足够狠心,就能创造出玉石俱焚的效果。   别人烂命一条不足惜,可龙大师半生潦倒直到五十岁才终于转运,他可珍惜自己的好时光了,断然不允许被破坏的。   所以他色厉内荏的严声道:   “你这个女孩,不好好修口修心修德,那才是真正能消灾解厄的良方。别说我没有能力帮你什么忙,就算有,你这样的态度,不过是徒然结怨,对你的处境没有任何帮助。”   “龙大师你什么都还没做,就说做不到。在你劝人修口修心修德时,你又尽到了一个修道者的本分了吗?你这样只愿意帮忙富贵人士做事、无视平凡众生苦难的行为,又算是什么呢?”钱芷韵反正是豁出去了,说话完全的不客气。   龙大师被气得直喘大气,差点鼻子都要喷火了。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喻!   他脱口叫道:   “我是真的做不到!别说我本来就不是学抓鬼收妖的,附在你身上的那个东西,我实在看不清是个什么!虽然有鬼气,却不是一只鬼——” ☆、第三十九章   “不是鬼是什么?”她步步进逼,没给大师喘息与思考的时间。   “真的不是鬼,更像是生灵!”但是龙大师很确定那个东西即使真的是生灵,也没剩多少活气了。   “生灵是什么意思?”钱芷韵心中一动,连忙问。   “就是附在你身上的东西,她自己的肉体还存在,她是个活人。”   “哇……真是……高潮迭起、精彩纷呈,完全不必修改,原文照搬,就是一本不错看的灵异小说了。”叶知慧咋舌不已。“原来这个钱芷韵被女鬼控制了,所以才会做出那些莫名其妙的事,包括攻击沈如律……”   “不是。她会攻击如律,是沈护下的指令,那时她听命于沈护。”叶知耘将苹果削好、切瓣,然后以叉子叉起一块送到沈如律嘴边。   “沈护?谁啊?”叶知慧直觉问出口之后,才恍然叫道:“哎啊,是沈家老祖宗在找的那个孩子嘛,我一时忘了。抱歉。可是,那孩子怎么会跟钱芷韵牵扯上呢?”   沈如律等吞咽下嘴里的食物之后,才开口道:   “当初沈护控制着钱芷韵冲向我,其实是要夺取我身上的能量——其实也就是老祖宗身上的道力。因为老祖宗修的道统属于光明与守护,对浑身阴冷的婴灵而言是大补之物。”   “嗯,就像是唐僧肉之于群妖,或者像是光着身子站在大雪地里的人,看到了一座热呼呼的大暖炉那样,想要吃掉以及占有。”叶知慧表示了解。“我们再说回钱芷韵吧。这个倒楣的女人身上不止有一只女鬼,还加上一只婴灵?她到底是犯了哪路神明?竟然混得这样惨?”   “这也是今天我们坐在这里的原因。”叶知耘说道:“之前大家只关心着沈家老祖宗终于找到孩子,都在为他们高兴,对于那名孩子这一千年来做了些什么,却是没怎么问。不过,在今天白天听到了钱芷韵与龙大师的谈话之后,我们认为应该弄清楚这些不明白的地方。所以,我们等一下会将沈家老祖宗以及沈护给请出来。”   叶知慧听完,非常庆幸今晚巴着堂妹一同过来探病。连忙四下找寻着:   “太好了!自从我的iPhone成了沈护的临时居所之后,我已经好久没摸到它了。那支手机现在在哪里?”   “不在这里。两支手机都在沈医师那里。沈家老祖宗说因为沈医师是灵异绝缘体,就算靠近了灵体,也不会耗损他阳气分毫,是目前最适合的托管人。”   “干嘛那么小心啊?不过是吸走一点阳气,又没什么!我们又不是沈如循那种倒楣的弱鸡体质,顶多是觉得冷了一点,就当寒流来袭就好了嘛——”   “身为一个被小鬼给控制过而不自知的人,竟还好意思在背后嘲笑别人弱鸡。不得不说,无知也是一种幸福。”沈如循清冷的声音从叶知慧背后传来。   “啊!”叶知慧吓得跳起来,连忙转身,果然见到曾经暗恋过的国小同学正站在她身后。“沈如循,你们来了啊。”她呵呵傻笑来掩饰自己背后说人闲话被抓包的尴尬;不过才笑了两声,就惊声道:“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我曾经被控制过?我怎么不知道?”   “姊,前阵子你不是总莫名其妙想拆散我跟如律的交往吗?那时你就是被下了一道咒语,才会觉得一定要阻止我们交往。”由于这个小咒语对中咒者并没有伤害性,当守护灵冲出钱芷韵身体、然后被困在手机里之后,咒语就自然失效了。这件事,沈家老祖宗有稍稍提起过。   听到堂妹简单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叶知慧猛拍胸口压惊。   “竟然有这样的事,太可怕了!还有,为什么要对我下咒?又是什么时候下的咒?我只是一个在一边看热闹的路人甲啊!”   “在有限的人选下,你显然是很容易就能下手成功的目标。”沈如循唇边抿着一抹让人想扁他的笑意,说道:“我猜,拆散我二哥与叶小姐,应该是钱芷韵对沈护开出的合作条件之一。本来咒语应该下在他们两人身上,但是沈护的咒语对沈家人是无效的,而叶小姐——”他看了下叶知耘,“或许沾了我哥的光,咒语也失效;或者,对沈护来说,另有用途,所以放过。最后只好挑了你手。当然,这仅仅是我的猜测。事实如何,还是请沈护亲自说吧。”说完,目光转向已经站在床头柜边,将两支手机从公事包里取出来放好的大哥。   “嘿,沈护!”叶知慧第一时间冲过去,就像使用Siri那样的按着home键,想要把小鬼给叫出来。   沈如循挑了挑眉,凉声道:   “你以为沈护是iPhone设定的系统,可以随便使用吗?”   哪知,才说完,那支手机里就传出奶声奶气又不甘愿的回应:   ——你要干嘛。——   将沈如循吃瘪的表情好好欣赏了下之后,叶知慧学他挑挑眉回敬了下,然后转头继续朝手机说道:   “我问你哦,你干嘛给我下咒啊?”   手机面板上的声线微微波动了下,但没发出半点声音。   自从守护灵回归母亲怀抱,在柔和纯善的白光温养下,他身上的阴狠煞气一遍遍被洗涤淡化消融,他日渐从一只千年厉鬼朝正常小婴灵方向进化。   当满心的恶意戾气被淡化的同时,随着温暖一同进驻的,是各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情绪,当然也包括了是非对错善恶等等的概念。   所以,他知道,他这十来年诱着王紫云一同去做出来的事,是有违天道人和的恶事;如若不是他身上千百年来一直不自觉的接受着母亲功德的回向,早就该被天道给毁灭了。   所以,现在被叶知慧一质问,他半个字也不想说。   “喂?喂喂?当机了吗?还是刚才不小心按到静音了?”于是又朝home的键猛戳。   ——不要按了啦!一直叫一直叫,你烦不烦?!——被戳得很烦,又碍于手机里程式的制约,守护灵根本没有办法对叶知慧的骚扰视而不见。每当home键被按一次,他就得有所回应,这是他吞噬了Siri,取而代之的代价。   “哇!这条声线震动得好剧烈,你在里面跳波浪舞吗?”还在按。   ——别再按了!你听不懂哦!——   “要我别按可以,你得回答我的问题!先说说吧,为什么给我下咒?”叶知慧的观察力可好了,在发现沈护好像奈何不了她之后,她就不怕了,也敢要求他了。   守护灵嘟嚷着不甘愿的声音回道:   ——钱芷韵不想要那两个人在一起,我就向她证明我可以办到,这样她会更愿意跟我合作,所以我就给你下咒,谁想到你一点用处都没有。——   “哼,那是我意志力坚定好不好!说吧,你们原本打算干什么坏事?还有,钱芷韵为什么不想要我妹跟沈如律在一起?难道钱芷韵暗恋沈如律?”叶知慧作家技能全开,天马行空的推理起来。   ——不是。她只是想接近沈如律,沾他身上的福气而已。她觉得跟在沈如律身边对她有帮助,那时她想要摆脱女鬼的控制。还有,她看过叶知耘跟高元约会,然后又跟沈如律交往。她觉得沈如律不应该跟叶知耘这种同时交两个男朋友的人来往。——守护灵不喜欢出来跟人类接触,他现在喜欢被母亲的光芒拥抱温养的感觉,一点也不喜欢出来。所以就算不乐意,还是尽可能的说清楚。   “沈如律身上哪有什么福气?他都自身难保了好不好!真正有福气的人是高元才对吧?人家龙大师都死巴着他蹭一福气了,赶都赶不走。”叶知慧嗤声道。   ——沈如律,身上确实没有福气。只是因为我的咒术对他没有用,所以钱芷韵才会以为只要跟在沈如律身边就能保平安,然后赶走占据她身体的王紫云。——   王紫云!咦,怎么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在哪里听过吗?叶知慧脑中闪过这个疑问,但一时却想不起来,于是困惑的搔搔头,继续努力的想着。   “那个钱芷韵到底在想什么?她这样看我不顺眼,难道真的是对你有好戏?毕竟你也救过她。”叶知耘问道,冷静的声音里有一抹淡淡的酸味,只有沈如律才闻得出来。   所以沈如律连忙道:   “怎么可能。别忘了她还攻击过我。你以为每个人都一定会知恩图报吗?恩将仇报的人更多!你瞧,后来她一定是知道我瞎了,并且罹患重症,觉得我身上已经不可能有什么她需要的福气,所以便专注去纠缠龙大师。你也亲眼看过她的行为了,被这种女人爱上或恨上,都是件很可怕的事,还好她看不上我。” ☆、第四十章   “她确实打听过如律的病情,也确实没有探望过如律,却是几乎时时守在龙大师的病房外,赶也赶不走。”沈家大哥这个灵异绝缘体难得有机会说句话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你看,听到我身体坏了,没有利用价值就走人的女人,要说她对我有意思,得有多么自作多情才能这样想?”他握住她双手,摇了摇。“不是每个女人都像你这样笨的,知道我生病了,还不晓得要跑。”   叶知耘刚刚泛起的那点酸意立马消失无踪,才刚抿唇要笑,谁知道沈如律竟然也跟她翻起旧帐,就听他道:   “话说回来,你跟高元约会……是怎么一回事?”   浓浓的酸味差点醺得众人退避三舍。叶知耘抽出一掌拍打他一下,嗔道:   “自从跟你交往之后,直到今天为止,我再没见过他了。”   “那还差不多。”沈如律勉强感到满意的点头。   ——没我的事了吧?我要回去了,不要再叫我出来了。——守护灵见好像没他的事了,趁机说道。   “先别走,沈护。”沈如律叫住他,问道:“龙大师说附身在钱芷韵身上的东西不是鬼魂,是生灵。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不可能,他在乱说!王紫云的肉体在十一年前就死掉了,她是鬼魂,不是生灵。——守护灵惊讶的叫着。   这时,一直静默着的沈家老祖宗开口了:   ——不对,她是生灵。虽然她身上的死气很重,但确实是生灵的味道,所以她的肉体还存在,不算是鬼魂。   ——怎么可能!娘,王紫云当年得了癌症,都末期了,就差一口气就死掉了,所以王家施在我身上的咒语才能唤醒我。那时我带着她去夺舍,给她换了命——   “哎啊!夺舍!对了!就是这个!我想起来王紫云是谁了!就是当年夺了赵子昀十年身体的女鬼!原来赵子昀那件事也是你造的孽啊!”叶知慧猛然大叫,将守护灵的话给打断。   手机里那条声线震动得像是八级大地震,可见守护灵有多么震惊了。   ——你你你怎么会知道赵子昀?你怎么会知道那件事!?——如果他有脚,一定暴跳个半天高。   叶知慧就这么灵光一闪的当下,觉得一切都说得通了。她甚至有个大胆的猜测,于是说道:   “当年赵子昀是因为发生车祸而被夺舍。所以我猜,当你们想夺取别人的身体时,被夺取人一定得是精神状态最虚弱的时候。我不知道钱芷韵被王紫云入侵身体时有没有发生过车祸,不过她一定是在极度虚弱的时候被入侵的,对吧?”   沈家大哥很高兴又有开口的机会了。   “钱芷韵这两年的精神状况很差,经诊断已有忧郁症倾向,每个月都会到医院购买百忧解这类的药品。以她的情况,不需要经历各种意外就很容易被入侵。”   “这就是了。”叶知慧弹了下手指,然后看向堂妹。   这时沈如律先她一步问了:   “沈护,王紫云是不是也企图想要夺取知耘的身体?”他这时也想到了第一次救叶知耘时的情况。“那时将知耘推向马路的人,是不是钱芷韵?”   守护灵一声不吭。   如果手机里的那道声线可以作画,此刻大概会呈现出一只把头理在土里的驼鸟图像——众人心想。   “我记得赵子昀说过,王紫云之所以离开她的身体,是因为觉得她的男友沈维理没有前途,所以嫌弃之余,就把那其身体丢弃了。那时候,王紫云正迷恋着高元这种钻石级的白马王子,发誓要把他拿下……所以,当她在钱芷韵的身体里看到我妹跟高元在约会时,才会决定夺取我妹的身体,然后嫁给高元,对吧?”这样一番推理下来,一切就说得通了。叶知慧觉得自己真不愧是灵思泉涌的美女作家。   ——护儿,叶姑娘说得对吗?——沈家老祖宗柔声问着。   守护灵觉得好生委屈,好想娘能抱抱他就见他抽抽噎噎地说道:   ——我、我我没有办法啊!那个王家坏人在我身上下了三道咒令,我想要自由,不想几百几千年的被王家后人控制,所以我就怂恿王紫云一直去夺舍,只要用掉三条指令,我就可以自由了。——   “怎么可能自由,你是被邪恶修士炼化的小鬼耶!而且你又帮着王紫云造孽,天地之大,根本就没有你的容身之处,等王家的咒语在你身上消失,你如果不是被老天爷收了去,就大概得自爆了。”叶知慧真想下载一大堆灵异小说到iPhone里给他好好看一下,省得他对自己的处境有着天真的幻想。   ——就算死掉又怎样!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怕,我只想脱离王家的控制,其它的我才不管,就算会死掉也不管——   这时,一道白光缓缓从iPhone5S里浮了出来,将iPhone6的整个机身给包覆住。众人都能感觉到那温暖安宁的气息,就像一位母亲正在安抚拥抱着受到委屈的孩子。   在一阵静默之后,叶知耘首先道:   “因为我没有被成功夺舍,所以,沈护身上还有一道指令压着。这也是他和老祖宗还留在人间界的原因是吗?”   “那一道指令应该无法化解,只能用掉。必须让王紫云再找具身体附身一次。”叶知慧说到这里,突然天外飞来一笔道:“你们有没有觉得好巧?王紫云第一个夺舍的人叫赵子昀;第二个夺舍的是钱芷韵;而我妹叫叶知耘,要不是我妹很幸运的被沈如律给救了,那么她们这三名女性,连同王紫云,名字叫起来真是好像。”   ——当然像!夺舍的对象一定得跟王紫云有一些共通性,不然身体根本不可能契合。——守护灵像是被好好的疼爱安抚住了,愿意说话了。   “我猜,如果王紫云是生灵的话,那么,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身体与灵魂是可能处于分离状态。”沈如循这时也说了。   “植物人。”沈大哥很肯定的说着,然后道:“我马上去查全国植物人病患的资料。”说完,立即走人。   沈如律问着老祖宗道:   “祖宗奶奶,如果王紫云真的是植物人,那么,为了用掉那道指令,我们是不是可以将待在钱芷韵体内的王紫云给送回她原本的身体里?这应该也算完成任务了吧?”   “不对,只是这样还不够。沈护说过,他出现是为了不让王家血脉断绝。可是他也说过,王紫云原本的身体是癌症末期;那么,等她回到原来的身体,可能没多久就会病亡,那么这样的任务也算是失败了吧?”叶知耘摇头。   ——才不会失败。——守护灵很自信的说道。   “你凭什么这样说啊?”叶知慧好奇地问。   ——我当年被唤出来,其实只要做一件事,就可以救王紫云的命。可是,如果我那么做了,就会立刻又被咒语压制陷入黑暗中继续修炼。我想要自由,所以才诱惑王紫云去夺舍。——他有些得意的显摆自己的阴谋。   在众人都还没有反应出来守护灵这番话提供了什么样的重大讯息时,沈如律与叶知耘同时紧握住对方的手;因为太期待了,反而不敢大声问出口,连连深呼吸好几口气之后,叶知耘几乎是以气音问出来:   “……如果,当年……王紫云没有选择夺舍的话……你也是有办法帮助她活下来是吗?哪怕、哪怕……她已经癌症末期到就剩一口气了,是吗?”   守护灵觉得众人的抽气声好奇怪。就听他用很不以为意的口气道:   ——那个邪修让我修炼的是吞噬与侵占之类的邪术。侵占可以用在夺舍上;而吞噬,就是可以吞噬掉一切我想吃掉的东西,包括我娘正在给我温养的功德之力我每天都吃着;也可以吃掉别人的道行,像那个什么龙大师修习的观气术,我也能吃。至于王紫云身上的肿癌,根本都是不值一提的小问题,只要一口就可以吃掉了。所以,等找到王紫云的身体,我们将她的灵魂送回去之后,我顺便把她身上的肿瘤给吃掉,她就能活得好好的。王家的咒语就再也不能控制我啦——   “!”   守护灵说完之后,病房里一片鸦雀无声。   震惊,狂喜,接着,有人喜极而泣,有人欢呼大叫。   沈如律的病,有救了! ☆、尾声一   【尾声】   病房里能被病人拿得动的东西,全被丢掷了满地,几名医护人员无奈的在一阵乒乓乓乓的声音响起后,跑进特等病房里。   “王女士,请你冷静一点……”   “我不要冷静!我一定是在作梦!我要醒来,快醒来!不要再睡了!这个梦很烂,我要醒过来!快醒来!”王絮云丢完了东西,开始疯狂的拍打自己。   “王女士,你别这样。来,你们压好她的手,别让她动,我给她打镇定剂。”一名年长的护理师见实在压不住病人,于是只好拿出医生开的针剂使用。   “走开!走开!不要碰我!你们都是我幻想出来的心魔!全都滚开!我不会被你们迷惑的!啊——”   虽然手脚都被压制住,虽然王紫云只是一个昏睡了十一年、才刚醒来半个月的植物人,然而即使已经瘦成一把骨头了,也理应虚弱到连拿一杯水的力道都没有,可是,不知道她哪来的力气,竟让四名护理师一起出动都压不住她。   当镇定剂终于成功推入王紫云的血管里,慢慢产生作用之后,几名壮硕的护理师才小心的放松对她的箝制,个个满身大汗,一脸虚脱的表情。   “王女士,不管未来的生活有多么艰辛,人只要能活着,而且还是健健康康的活着,就是很大的福气了,我希望你能看开。你肯定不知道你有多幸运,全世界那么多植物人,能够在沉睡多年后还能苏醒过来的人真的屈指可数。更别说,你身上的癌细胞竟然在冻结多年之后全都消失不见。这简直是天大的奇迹。整个医学界都为了研究这个奇迹而疯狂了!”年长的护理师望着一脸绝望呆滞的王紫云,还是忍不住再度劝解,希望她能珍惜她的福气,不要执着于其它的不幸。   另一名年轻的护理师点头说道:   “王女士,虽然你的遭遇很不幸,我们都很同情;可是,如果你愿意正面思考的话,你就会觉得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的。没有一个烂赌鬼的老公,你的人生就可以重新开始了。”   护理师们都知道当年王紫云变成植物人之后,她的先生做了许多令人发指的事——将她的医疗保险金提领一空、向政府以及各个社会慈善单位申请救助也捞了一笔钱、还把自己妻子的病以及自身的贫穷无助,写成狗血催泪的文章连带照片投稿给报社,经报社一刊登,一笔又一笔社会捐款源源而来。最后,王紫云的先生荷包满满的拍拍屁股闪遁,竟再也找不到人。   更可恶的是,在跑路之前,他不知道透过什么手段,竟然已经跟王紫云离婚了,而且离婚还是成立的。   王紫云成了被遗弃在医院的人球,个人帐户里没留下半毛钱,医院在得知这件事之后,将事情公开,造成整个社会的哗然!所有人都在痛骂王紫云前夫的狼心狗肺、丧尽天良,以及不忿自己的善心被这样利用。   可是,不管怎么骂,那个烂人也找不着了,而成为植物人兼患有重症的王紫云却依然需要庞大的医疗费用来维持她所剩不多的生命。   愈是被社会关注的人物,就愈是得小心对待。所以就算赔钱,也得捏着鼻子认了,还得用最好的设备来安顿王紫云,不能让她因为疏于照顾而死亡,八卦记者都在盯着呢。   那时医院想着:反正这名病人病成这样,应是时日无多了,就算得白花钱供着、得用最高等级的医疗条件照顾着,就当是做善事了,这样对医院的名声也有正面的广告效果。   哪里知道,王紫云这个植物人兼癌症末期病人硬是保留着一口气,怎么也死不了,就这样在病床上躺了十一年。   这真是医学界的奇迹啊……虽然这个奇迹让医院像吃了黄连一样的苦不堪言。   这十一年来,除了医院本身拨出来的慈善基金之外,还有一些企业与财团的捐助,让像王紫云这样被家人遗弃的植物人能够得到还算妥善的照顾。   然后,让整个医院欢欣鼓舞的奇迹发生了!王紫云清醒了!就好像睡着的人醒过来那样的自然而然,毫无征兆的醒了!而且恢复得超神速,完全不合常理。   接着,让整个医学界为之震憾的奇迹发生了!王紫云身上的恶性肿瘤不见了!原本扩散了满身的癌细胞都找不到了!   王紫云当下成为世界名人!医院这十一年来吃下的满肚子黄连,从此刻起全化为甘蜜。他们这间中型医院日日见报,新闻记者整日蹲在医院门口抓了个人就想采访。医学界各方执牛耳的大人物都往他们医院跑,先是全台湾的名医,后来更是全世界的名医都来了。他们都想了解这个奇迹,都想研究这个奇迹,希望能在这个难以置信的特例里找出对抗癌症的新疗法。医院上上下下从院长到医生,都是高等研讨会与电视通告邀约不断,甚至连清洁工都曾经被请去上节目!   有了全世界的关注,医学界更是把她当宝一样小心对待,王紫云就算前半生命运多舛,如今也算是苦尽甘来了啊。日后不仅她所有的复健费用让医学界包了,甚至她的生活以及一切都会有专人照顾,并且还提供她优渥的薪水,可说是吃穿不愁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过得比她之前的四十四年人生还好上无数倍。   所以护理师们都觉得王紫云自从清醒之后,行径疯狂成这样真是难以理解。不明白王紫云怎么始终认为她这是在作梦,拚命要自己醒来?   精神科医生的诊断是:被家人遗弃的遭遇对她打击太大,她一时无法接受,所以才会幻想自己在作梦,想要藉由昏睡来逃避现实。   负责照顾王紫云的医护人员实在被折腾得苦不堪言,但也只能忍耐。她是病人,而且还是全世界嘱目的病人,是医学界史无前例的奇迹;所以,无论如何,她们都得照顾好她。   镇定剂让王紫云慢慢陷入沉睡,她发现自己要离开这个幻境了,很高兴的想要笑出声,却连勾起唇角的力气都使不出来。   不过她还是嚅动着嘴唇想要说话,即使声音完全没有发出来,但仍是坚持要说话,因为她要下指令——   “守护灵!你出来!你别躲了!你是我家的奴隶,你得帮我做事,你还欠我一个愿望!你还没帮我拿到叶知耘的身体……别以为让我一直作梦就可以逃避你该做的工作!你给我出来……我不要当王紫云,我应该是叶知耘,我要嫁给高元……我要当年轻貌美的富家千金叶知耘,我不要当又老又丑又穷的王紫云……哈,你以为给我作这个梦,我就会相信我又变回王紫云了吗?我原来的身体早就在十一年前死掉了,癌症末期,神仙来了都没用!我才不会被你骗……你出来,别玩了,快点把我变到叶知耘的身体里……我要嫁给白马王子,我要当上流社会的贵妇人……我要……”   “哎,终于睡了。这支镇定剂应该可以让她好睡个五六个小时吧?”年轻护理师吁出一口气道。   年长的护理师仔细调整点滴滴落的速度,然后将所有被王紫云扯掉的针管重新安置回她手臂上。王紫云现在还不能进食,每天只能喝一点牛奶,其它的营养补给,只能靠点滴提供。但王紫云只要清醒,就会大肆破坏病房,于是只能趁着她睡着时,给她上点滴。   “这两天会有一名世界知名的精神科医生过来帮她治疗心理创伤。如果确诊她的创伤太大,一时没法自我排解的话,听院长说,医疗团队不排除帮她做深度催眠,让她遗忘掉所有痛苦的事。”   “……啊,这样也好,省得她每次醒来都疯狂得不能控制,可见她以前经历的事情一定很痛苦,如果能全部忘掉最好。”其他护理师们都点头同意。   这时一名护理师突然想到道:   “对了,我前几天听一个脑科医师说,其实最近医学中心那边也有一件医疗奇迹发生,似乎也是很严重的癌症突然好转,然后恢复健康的奇迹。”   年轻护理师咬唇偷笑道:   “如果没有王女士的大奇迹发生的话,大家可能还会关注医学中心的那件奇迹,可惜被我们这边的情况一比,他们那边真是不值一提。我早上还翻了最新的医学杂志,里面只用了一个豆腐块大小的版面提起医学中心的那个奇迹病例,然后几乎用了整本在畅谈王紫云的奇迹。”   所有护理师们都自得的笑了。   “真是同病不同命啊。” ☆、尾声二   年长护理师毕竟还是沉稳一点,将手边的工作都做完之后,对其他三人道:   “无论如何,罹患重症还能痊愈,都是很值得庆幸的事,我们都该为他们高兴。好了,我们回护理站吧。”   “是。”   四名护理师走到病房门口,发现门口站了两名年轻男女,手上抱着一束花,像是正要进来探病的模样。年长的护理师连忙开口道:   “你们是来给王女士探病的吗?很抱歉,王女士仍然需要安静疗养,不开放给外人探病。”   “我们只是来送一束花,祝福她早日康复,并不想打扰王女士。”叶知耘将手上的花束交给护理师,温声道:“这束花是我们小小的心意,请帮我们转交,谢谢。”   “好的,等王女士醒了,我们会转交给她的。她一定会很高兴有这么多社会上的善心人士这样关心她,给她温暖。”   “是的,希望大家的关心能让她心情好,长命百岁。”叶知耘说完,向护理师们告别,挽着沈如律的手,离开了医院。   两人刚走出医院大门,就遇见了正要进医院的钱芷韵,三人目光对上,同时一怔。   半个月前,沈家大哥在龙大师的病房外找到仍然对龙大师纠缠不放的钱芷韵,只说了一句:“跟我来,我能帮你解决你的问题。”   沈如衡是医学中心的钻石单身汉、是院长的爱徒、是医学界的明日之星,他不仅长相不错,更重要的是有着端方正直的气质,一看就觉得是个好人,是个可以信任又有能力的好人。所以钱芷韵跟着他走了。   她先跟沈如律等人会合,那时钱芷韵心中惊说,却没有转身就跑,而是决定留下来看这些人想干什么。   然后一群人来到了王紫云所在的医院,在登记过后,去了植物人病房区。然后,她看到了王紫云。一个四十四岁、病得只剩一把骨头粘着一层皮肤的王紫云。   四十四岁不算老,但长期的植物人生涯,让她看起来像八十老妪。   苍老,虚弱,憔悴,一无所有,被家人遗弃在医院,十一年来一直靠着社会救济才勉强维持住一口气,有张病床可以栖身。   看着这样一个悲惨到极致的女人,钱芷韵这阵子被附身以来所产生的愤怒与阴戾之气便有了化解的迹象。   “你们需要我做什么?”   “站在这里就好,需要有你的同意,我们才能将王紫云的灵魂从你身体里引出来。”叶知耘开口回答她。   钱芷韵定定的望了叶知耘几秒。这是两人第一次正式面对面,也是第一次将对方看得这样清楚。钱芷韵撇了撇嘴,像是想说些什么,却终究没说,只道:   “你们有办法将王紫云的灵魂送回她的体内是吗?”   “是的。”   “那么,送回去之后,她会怎样?”她看了下挂在王紫云床头的简历表。上面写着这名植物人同时也是个癌症末期患者……一个活了十一年的癌末患者,也真是奇迹了。   “她会康复。好好保养的话,活到一百岁也有可能。”叶知耘说道。   “她会得到健康,却不会快乐。真好。”知道王紫云的下半辈子不会好,钱芷韵就放心了。   所以也没有多问沈家人要怎么办到,不是不好奇,但她不认为这些人会愿意告诉她,所以她就站在那儿,配合他们施法,完全没有抵抗的,瞪大眼亲自见证这神奇的一刻——   有一团黑色的、令人不舒服的气团缓缓从一支iPhone6手机里浮出来。钱芷韵发现这团黑气似乎有点熟悉,令她感到恐惧,不由自主想要退开;但那抹黑气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迅速从她的天灵盖进入她的身体,瞬间扯出一抹灰黑色的、奄奄一息的气团。黑气带出的那抹灰色气团接着再冲进病床上王紫云的身体,然后,直到黑气从王紫云的身体里出来,跑回手机里之后——她分神注意了下,黑气并没有回到iPhone6里,而是跑进旁边一支款式比较旧型的iPhone5S里。   这一切的动作,都在眨眼间完成,快得一点都不真实。   可是,她的身体里确实再没有那只女鬼的踪迹了!自在而轻松的感觉让她知道,这个身体终于完完全全属于她自己了。   她不知道沈家人是怎么办到的,也不需要知道。总之,她的身体没问题了,那就好。   她以为离开王紫云的病房之后,以后大概不会再见到沈如律与叶知耘这两人,哪知道才不过半个月,竟就在医院门口见到了。   相对,无言。   严格说来,他们并不认识。虽然沈如律曾经帮助过钱芷韵,但钱芷韵为了自救,却对沈如律恩将仇报过。所以沈如律与叶知耘不喜欢钱芷韵很正常。不过钱芷韵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愧疚。她是一个倒楣的受害者,想要自救天经地义;她甚至嫉妒着叶知耘的好运。原本,叶知耘也应该要尝到跟她一样被夺舍的滋味的,然因为有沈如律的相帮,她逃过了一劫。真是好运得让人觉得天道不公。   她仍然认为沈如律是一个能带给别人福气的人,即使他身上的福气他自己享受不到;所以,叶知耘这个女人真是太幸运了。   她讨厌什么都没做,就走大运的人。   所以,在短暂几秒与这对情侣对视之后,她面无表情越过他们走进医院,连个白眼也懒得给。她今天是来探望王紫云的。如今每当她情绪陷入烦躁低潮时,已不必服用百忧解,只要来围观一下王紫云就能神清气爽。   沈如律与叶知耘同时回头,目送钱芷韵端着冷艳高贵的表相大步走进医院,相对无言了下。   “她好像活得很理直气壮,一点都不觉得需要感恩或觉得亏欠。”叶知耘淡淡道。   “我们也不需要她的感恩或亏欠。老实说……”沈如律想了下,低头亲了她一记。“她那样的人,得罪她或帮助她,只要让她记住,都是很危险的事。”   “那么,被她仰慕的人呢?”她轻哼。   沈如律很想昏倒,叹声道:   “你也太自恋了!老是以为我很有身价,很容易被别的女人喜欢,让你堂姊听到会被笑的。”   “这哪能叫自恋啊!你这个国文系毕业的人,还是乖乖去当体育老师吧,别祸害学生了。”她推他一下。   沈如律躲过她推来的手,顺手将她给搂进怀里,笑道:   “当然必须叫自恋。”   “别硬拗啦!”   “哪是硬拗?你喜欢我,就会觉得全天下的女人也会跟你一样能慧眼识珠的喜欢上我,这不是自恋是什么?”   她笑着捶他胸口一记,他没躲开,而她也没再嘲笑他的乱用词语了。   她被他搂着走,两人甜甜蜜蜜的走在人行道上,一同看着沿路的风景。纵使都市的景观称不上有多好看,不过是数不清的车辆、一幢又一幢的高楼大厦,以及行色匆匆的路人,再有就是分植在道路两边的行道树以及矮树丛等等的……   可是,能够看到这些真好。   能够跟心爱的人一同看着这些再寻常不过的风景,真好。   站在红灯路口,沈如律望着天空深吸一口气,终究克制不住,低下头珍惜的吻住怀里小女人的芳唇。   叶知耘被吻得微喘,张大眼瞪着他,想看明白他怎么突然就激动了?   “有你,真好。你一定是我的福星。”   她微笑,双手高抬,圈住他肩膀,十指在他颈后交握。轻声道:   “我更宁愿是你的幸福。”   “已经是了。”   “那么,你也是。”她抿唇笑,像要忍住吻他的冲动,想把话给说完。   “也是什么?”他额头抵住她的,柔声问。   “也是我的福星,更是我的幸福。”她想,她心底就算不信,却也始终在意龙大师说她带着晦气的事;但眼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动摇过信念,就算一度面临死亡,也深信遇见她,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事、她是他的福气。   “所以,我们是天作之合。注定要遇见,注定要相恋,注定要——一辈子在一起,一生一世。”说到最后,带着坚定的虔诚,就像是在求婚。   虽然没有鲜花,没有下跪,没有戒指,但眼前有他、也有他眼底浓得化不开的爱意,那就够了。   所以,她踮起脚跟,柔软的唇贴在他耳边,轻道:   “我愿意。”   我愿意嫁给你。   我愿意跟你签订一生一世的契约。   我愿意跟你一同看尽世间的所有风景。   只要是你,我愿意。 ☆、后记   【因为拖稿而导致的好久不见 席绢】   事到如今,轻飘飘的说声“对不起”认错,或者,找一堆你自个儿知道是为了证明自己无辜的胡扯藉口,但读者却愿意相信你就是在种种不得已之下无法完成写作目标,轻易的原谅你的爽约。   不管怎样,2013年的年底那会儿,我是真没想过,整个2014我竟然就是这样混过去的。   开了粉丝页,却因为被莫名删了帐号,觉得冤枉气堵,转头再不上脸书。   新年时满心感动着“1314”,觉得甜蜜无比,决定接下来一整年一定要发愤努力工作,最好多写个一两本,但是,最后我连一本都没写完……   是的,我对许多事有满肚子牢骚与抱怨;是的,我纵容自己的不满而理所当然犯懒,然后一整年都这样荒废。   每天每天,迎着清晨的阳光醒来,都下定决心今天要好好工作;但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时,灰姑娘忙着去掉落她的玻璃鞋,而我,则摊在枕头山上,一边入睡一边忏悔,然后一觉到天明……   人啊,懒着懒着,也就习惯了。   好像总是缺了点动力,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逐渐在流失创作力?怎么会这样犯懒?在不打开word档时,脑子里不会浮现半点对剧情的思考;而,当打开word档时,它的一片空白,又多么像我的脑袋现状……   没有什么藉口好说,这一整年,就这样懒过去了。   每次脑袋空空时,就想着是不是就此退休得好?   是可以退休了。市场如今这样惨,写了小说,就算有人看,却是没人买,真是可怕的情况。文字创作产业仿佛进入了冰河时期,不知道得过个几千年才能等到春天的太阳把冰层温柔的溶化。愈想就愈丧气,于是我又成功找到一个不写稿的藉口,真是庆幸……啊,不是,是真丢人!真的丢人!   虽然确实丢人没错,但当大家有机会看到这篇后记(忏悔信)时,就表示我仍然把这本《夺舍二》给写出来了。简直都要把自己给感动得哭了!   总之,真的是好久不见,在这里很心虚的跟大家问声好。   虽然早就设定好故事大网,却在真正下笔时才是故事进行的开始。写完一个设定,才能想着下一步该怎么衔接,并不是当初在起草大纲时涂涂改改一堆,就能轻易将一个故事给搞定。大纲毕竟只是一个粗略的概构,不要以为写了十几页就万事不愁等出书了,还差得远呢!   有时想想,大纲这种东西,真的是写来给自己陶醉一下,然后转头就推翻掉的东西。所以……高元,你真是王子身份配角命,不能当个被女主角爱的男主角也没关系,优秀的男配生来就是让天下女人爱的,你一点也不用感到难过,就这样继续去拥有弱水三千吧,不用在意沈如律手上那一瓢水了。   这本小说因为拖稿得太久,以致作死的作者本人我,有非常多的时间去折腾大纲设定,东改西改的,就把男主角给改掉了。是的,第一个版本里,男主是高元,而沈如律应该是个看起来阳光平凡却又非常神秘的重要男配。   虽然有点对不起高元,但我们要相信,一个优质的男人并不会因为他不是男主而失去光彩。没看到偶像剧里的第一男配总是最帅最有钱最迷人的吗?身为两本小说里最有钱有势、被公认最优秀、被最多女职员爱慕的男人,他可以含笑九泉了。   到底,我还是想写一个跟上一本男主沈维理截然不同、却同样令高元这样顶尖优秀的男人感到挫败的男人。我无意让高元当炮灰(如果你们觉得他是,那绝对是错觉!),他就像是最高阶的一种标准,在未婚女性们的爱情与婚姻幻想中,他就是最典型的白马王子兼金龟婿。但如他这样好像生下来就拥有全世界的人,却也是有属于他的困扰与不自信,即使他是如此努力;而他的努力也实打实的获得了应有的成果,只是为世界上有沈雄理这种人的存在,让他完全没有机会养成骄傲自负的品性,反而在成长路上不断感到失落与失败。   沈维理的优秀,让高元很有压力;而,沈如律这样不优秀、甚至可以说注定平凡的男人,竟也能轻易将他考虑娶回家当妻子的女人给截走,这又是高元的另一场挫败,而且败得难以置信,感到不可思议。   从头到尾,高元对叶知耘都只是在“有好感”的阶段,正打算往“喜欢”的层级渐进而去,因为经过他理智的考量与挑选之后,如果他打算结婚,第一个考虑的就是叶知耘,因为她是目前所有相亲对像里最适合当企业家贤内助的人。   优秀又家世不凡的男人总是特别骄傲的,想要让他们去投入感情,简直比放下身段还难。女人需要很努力、很坚定、很虔诚的去攻克他们,他们才会被感动,然后才愿意把他的爱情下放……所以活该他们一直当单身男神,就让这些人每年11月11日抱着大把钞票去购物来填补他们的空虚吧。   啊……不知不觉花了这样多的文字篇幅去调戏高元,可见我有多偏爱他。果然像这样的高富帅,我等凡女就算注定得不到,也忍不住总想八封他。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会不会因为不想把任何女人配给这个傲娇货,于是把他从男主降为男配?让他每年可以好好在光棍节撒钱?原来我的心思这样阴暗吗?哈哈哈,不会吧……   虽然高元当不了男主角,但我特别在后记给他写了一笔,也算对得起他了。要知道,我极少在后记里去谈主角,更别说配角了,他可是让我破例啦。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他?对我来说,他是这两本书里让我觉得可爱的人。   我还满青睐他的,看看我为他改了多少版本的故事大纲就知道了。   我对他真好,对吧?   又是一年过去啦!   虽然我老是在年底说这句话,但这几年愈来愈能感受到岁月的凶残。这一年一年又一年的,心理感觉没什么改变,身体却忠实记忆着时光的流逝,一些逐渐上身的小毛病,就像是年轮在树身里镌刻,自己感受最深刻。   总而言之,就是身体开始为年轻时的恣意挥霍埋单啦!   虽然医生说以我的年纪,不该有这些小毛病出现;但这些小毛病就是出现了,没有什么应不应该,也没处讲理去。   我也没有多豁达,心中有时也感到很沮丧,但这些都不能改变什么,只能乖乖学着保养啰!只希望这些小毛病可以控制在我能接受的范围内,别再恶化就谢天谢地了;至于痊愈,是不可能的,我现在已经满能自我安慰了。   我觉得现在调养得还可以,为了均衡摄取营养,人都吃胖了,年轻时对体重斤斤计较的场景已经一去不回头,再不能肚子不饿就一整天不吃东西,也不能作息不正常,更不能长时间看小说漫画……一堆的不能不行不可以,就是我埋单的内容。   做起来真是困难,也做不到完全遵照医嘱。我散漫随性惯了,有时看到一本好看的小说,就非要看完为止,怎么可能只看三十分钟就休息?真要命不是?有时想想,大概病情还不够严重到可以把我吓到,我才会还敢任性。   年过四十的新课题,是学会克制。   非常困难,但希望能努力做到。   虽然我没有把自己照顾好,不过还是要请大家好好保重。   纵然新闻里总有让人谈“食”色变的可怕消息,但我总觉得爆发出来总比被骗一辈子好。发现问题才能改正问题,我们总要对未来抱有一些希望。   好了,下回见。   新年快乐! ●━━━━━━━━━━━━━━━━━━━━━━━━━━━● 本图书由(色色lin)为您整理制作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如不慎该资源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麻烦通知我及时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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