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作者:九夜茴/林特特/韩梅梅等 内容简介: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 ,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然而欲言又止,多的是搁不开、放不下。 九夜茴、林特特、八月长安、这么远那么近、小岩井、午歌、宋小君、里则林、小川叔、烟波人长安、韩梅梅、苏辛、老妖、十里红妆等19位最当红的青春文学作者带来了他们写给世界的告白,第一次他们无惧无畏,倾吐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一个故事一个世界,每一个世界都期待着那个怀揣梦想的你。 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另一个你,在做着你不敢做的事,在过着你想过的生活。 也许我们正在走向远方,也许我们始终没有踏上征途。 发生或未发生,至少有一种可能正在向我们展开。 写给亲爱的你,愿你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 ================== ☆普通青年的英雄梦——这么远,这么近 一 我大学之前所有的寒暑假,都是在外婆家度过的。 那个年代没有电脑和网络,手机是大人才能使用的神秘盒子,父母整日忙着工作,思考如何升职加薪,加班也是家常便饭,学校放假他们不能让我终日一个人待在家,于是便把我扔到外婆家。 听母亲说,暑假第一次到外婆家,我的哭声便传出了二里地,和当年第一次去幼儿园哭天喊地的动静差不多。 这个事实是母亲对我说的,我一直不相信,在我印象里,只要上午学校放假,下午我就会收拾东西催着他们送我去外婆家,在我的记忆中,压根没有抵触过这件事。我对母亲说,你瞎说,我特别喜欢姥姥姥爷,我着急回去和他们住。 母亲白我一眼,这或许是理由,但你主要是去见王凯。 哦对了,还有王凯。这是我从小的伙伴,母亲不提我差点就忘记了,想想确实有那么一段时日,我在外婆家闭门不出,每天睡到日上三竿,作业也懒得写,喜欢看电视和吃凉皮,每天吆喝外公给我买冰棍,他溺爱我对我言听计从,可外婆却不乐意。 外婆给母亲打电话:你家这兔崽子每天睡得不起,作业不写,也不爱和其他小朋友玩,咋办? 母亲是个比较嫌麻烦的人,给出的建议是,这孩子从小就不乐意和同龄人玩,找个大点儿的伴,管着他就好了。 于是过了几天,王凯被外婆领到家里,那时我正在睡觉,掀开被子露出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问,你是谁? 王凯一瞪眼,我是你妈派来管你的。 二 从小我就是一个小角色,还不怎么讨喜,黑黑的皮肤,小小的眼睛,留着可以看得出头皮的寸头,厚厚的嘴唇总爱张着,因为爱吃糖又不听话,长了一排不整齐的大板牙,学习成绩中下游,不爱好体育,贪吃,又懒。 这都是母亲教训我时说的话,我听完总和她嚷嚷,那都是别人家的小孩,不是我,我心高着呢。那时我觉得同龄小孩没劲透了,整天就是翻洋片打游戏,我宁愿在家看柯南,也不想和他们在土地上玩无聊的游戏。 就是那天,外婆在宿舍区遇到了邻居家的奶奶,闲话家常说了我的事情,于是邻居笑眯眯从屋里唤出了正在写作业的王凯,他就被外婆带到了我的面前。 我不记得当时初次见他是什么表情,但绝对被他的眼神唬住,悄悄哦了一声就蒙住头,任凭外婆怎么喊都不起床,后来渐渐没有了声音,我好像睡着了,做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梦,醒来后觉得胸口闷得慌,探出头发现王凯竟然还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 当时我觉得他的行为带着一种强烈的顺从,好像是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最看不惯这样的人,年长几岁又如何?我坐起身,故意用一种冷冰冰的语气问:你看的什么书? 他把书立起来给我看封面,喏,这本,刘晓庆的《我的自白录》。 这是外婆家书柜里的一本书,是母亲之前带过来的,我从来没有翻开过,但是他却看得出神,我问他,好看吗? 他歪着头想了一下,好看,我就想成为这样的人。 我继续盯着封面,上面写着: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儿。我问,你是想做明星还是想做富翁? 他笑了一下,都想。 三 王凯长得很好看,用外婆的话说是很喜人,浓眉毛、大眼睛、红扑扑的鹅蛋脸,头发浓密,额前还有一个斜刘海,基本每天都穿着浅色的衣服,领口只松一个扣子,穿一双皮凉鞋,完全没有小孩子邋遢的样子。再看看他身旁的我,外婆微微摇摇头。 在那座钢铁厂背后的平房宿舍区里,王凯也是最受人瞩目的孩子,不仅因为他读书好人也乖,更重要的是他有威信,用现在的话说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三日五日我们便混熟,他便让我进入他的圈子,他告诉我,在这个小地方,不怕混不熟,就怕被排挤。我听着他像大人一般的口吻,没办法接话,只能抬着头张着嘴愣愣地看着他,这个表情一直持续了很多年。 我第一次被他领着去玩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宿舍东边所有的孩子都会聚集在这里。宿舍分东西两半,以一座荒废的学校为界限,彼此少有来往,而我们东边所有的孩子,每天下午都会聚集在学校里,而王凯就是这里的组织者,大家叫他凯哥。 我问他,有些人比你还大,怎么叫你凯哥?他眯着眼睛看我: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孩子们三五成群站在空地上,王凯领着我到处走,介绍他们给我认识,我头一次发现了类似黑帮电影里的眼神,那些人看王凯的眼神带着敬畏、害怕,更多的是崇拜,顺带我也沾了光,他们都乐意和我说话,往我手里塞“洋片”。我头一次有这样的待遇,于是我看王凯的眼神马上和他们一模一样了。 等到人差不多齐了,王凯挥手让大家聚集在一起,询问每个人暑假作业的情况,督促完成的进度。那架势仿佛和学校的老师一般,连那些比王凯年长的人都唯唯诺诺的,之后他清清嗓子,开始讲故事。 王凯讲的故事实在是好啊,那些无非是动画片情节和报纸上看来的文章,被他绘声绘色一讲,仿佛变成了一个全新的故事,所有人的神情跟着他的语气发生着变化,时不时还传出或惊叹或惋惜的声音。 更让我惊奇的是,那本王凯在外婆家看的书,都能被他拿出来绘声绘色地描述,大人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注定对小孩子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每个人都听得入了迷。后来我问他,你怎么这么会讲故事,你能记得住吗? 王凯骄傲地抬起头:我好像就是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将来希望像风一样,到外面去闯,我想做一个演说家,或者是作家。你说我能成吗? 我的鼻涕差点儿从鼻子里流出来,我使劲吸了一下,用力地点点头。 四 那时的王凯对我而言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每天带着我参加各种小孩子的聚会,他会给他们讲不同的故事,带着所有人去煤场放风筝、打羽毛球,然后在草丛里站成一排撒尿。无论现在看起来多么荒谬的事情,那时跟着他一起做都觉得天经地义。 只是我骨子里依然顽劣,不爱写作业,渐渐厌烦了他每天的大道理,开始躲着他,不是称病就是说今天犯困,一开始他见我意兴阑珊倒也顺着我,两个星期后便不依不饶了。我不听话,他便摆出一副臭脸,我大声喊:你那些糊弄小屁孩可以,对我没用! 他盯着我看了许久,拉着我坐下,认真地问我,你将来想做什么? 不知道别人如何,在我年少的时候,人们还不流行谈论人生和梦想,这样的词汇还没有进入我们的生活里,大家最爱谈论的是你将来想做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从小的观点就是过好今天,对于未来,从没有想过。 于是我愣了一下:没想过啊。王凯斜眼看我:你都十几岁了,应该考虑一下你的未来。 我反问,那你呢?你有想过吗?王凯点点头:当然,我马上就要中考了,我要上重点初中,重点高中,将来上重点大学,然后去北京和上海工作,还要把我爸妈都接过去住,让他们过好日子。 我问,在这里不好吗?王凯冷笑了一下:这里有什么好?四方的天,四方的地,一辈子穷。还是外面的世界好,我是肯定要走出去的。 那天王凯对我说了很多很多,说了他的计划他的构想,他要如何完成自己的目标。那天他走后,我思量他的话,感觉自己身体都热了起来,心在不自觉地躁动,感觉从脚底有一股热气冲了上来,脑袋晕晕乎乎的,脚底一下没站稳摔在了地上。 外婆以为我病了,急着去给我找医生,我躺在床上,感觉眼睛里亮亮的有东西,我知道自己身体没事,是脑子病了,我感觉自己以前的日子都白活了。 五 从那以后,一到寒暑假,我有事没事就往王凯家跑,跟他参加聚会,并且自愿担负起了组织的责任,挨家挨户唤他们来聚会,也在穿衣打扮上刻意向他学习,把仅有的几件衣服每天洗得一尘不染,并且开始整牙,留长头发,拼命练习跑步,参加学校鼓号队,报名作文训练班,我把曾经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做了。 王凯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他第一次主动来外婆家找我,进门便愣住了,他疑惑地问,你是…… 我也奇怪地看着他:我是我啊,不然能是谁。他拉过我仔细端详:好像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我抿嘴一笑:是不是挺像你的?他慢慢地点点头:确实变化挺大的。然后他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事情似的说:对了,我成功了!我考上重点高中了! 我也替他高兴,兴高采烈地抓着他的手,激动地大叫了起来。但与以前不同的是,我激动的不是他可以成功,而是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他可以做到的,我也可以。 那个暑假的第一个月,王凯表现得格外勤奋,几乎每天都召集小伙伴们到空地上听他讲话,他兴高采烈地分享自己考上重点高中的心情,规划自己的未来,描绘自己去大城市之后的生活,我耐着性子听,环顾四周,发现至少有一大半的人和我是一样的心思。 后来他便很少出现了,听他奶奶说是他的父母把他接回了家,参加各种各样长辈的聚会,接受学校的表彰,他给我打过电话,兴奋地告诉我他去的酒店如何的金碧辉煌,他拿到的奖金如何的多,我听着不耐烦,以后便不接他的电话了。 王凯不在,我便担任起了孩子王的角色,外婆喜滋滋地说我今非昔比,家里来找我玩的人络绎不绝,大家用曾经看王凯一样的神情看着我。我也效仿他给他们讲故事,安排游戏,督促作业,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只是,偶尔心里会有一点沉甸甸的感觉,王凯如果回来,我该去哪里,是不是大家又会回到他的组织之下,王凯知道我现在像他一样并取代了他,会不会不开心?可我转念又想,自己又做错了什么?我是真的很想成为他那个样子啊。 那一日我正在空地上给他们讲清朝覆灭的故事,王凯突然回来了,他高兴地吆喝大家来拿礼物,摊开的塑料袋里有各种点心、饼干、铅笔盒、钢笔等等。他眉飞色舞地讲述那些已经说过无数次的构想,他把那些礼物塞进每个孩子的手里,完全忽略了他们脸上略带嫌弃的表情。 后来,一个孩子把手中的点心丢在他面前,嘟囔着嘴说,我不要,我还是想听清朝的故事。结果其他的小伙伴也纷纷效仿把礼物放回到袋子里,然后转过头期待地望着我。 王凯站在原地愣了很久,不置可否地瞪着我,然后转身跑了。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六 我初中毕业后,外婆家搬进了市中心的楼房里,我也上了外地的重点高中,老房子便再也没有回去,儿时的伙伴们都断了联系,唯一还有几次来往的便是王凯了。 那时我在想,王凯肯定以一个胜利者的模样,坐在高三的课堂上,准备迎接属于他的果实,他像是早早规划好了自己的英雄梦,并最终踏上了充满鲜花和赞美的道路。而我,无论如何追赶他的脚步,都注定像夸父追日一般,只要他一日不停,我便追赶不上。 高中的学业陡然加重,我的成绩开始下滑,我曾经拼命努力保持的全班前五名,现在连前二十都进不了。担心害怕之余,我想起了王凯,向父母打听到他的学校和班级,战战兢兢给他写了第一封信。 那时他已经进入了高三,学业注定比我烦琐很多,但我却在一周后就收到了他的回信,他在信中依然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除了三言两语告诉我学习的方法,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讲自己高中优秀的成绩、优异的社团表现和额外的社会实践。 我们成为了笔友,几乎每周都要通信,而他的回信却几乎千篇一律,一开始我用溢美之词夸赞他,可渐渐自己有了应付心理,放缓了回信的速度,而他的回信则更慢,语气也从最最开始的自信,变成了之后的疲惫、焦急。 其实他在信中也只提到了只言片语,但我依然知道他现在过得压力很大,他提到自己开始失眠、头疼,神经有些衰弱,提到第一次的月考成绩有所下滑,老师找他谈话。在王凯给我写的最后一封信里,他说,为什么大家都要逼我?我一定能做得更好,为什么没有人再相信我了呢? 至此,我们便断了联系。我又给他写了回信,然后又写了几封,都石沉大海,然后他们那届高考毕业了,我也再没有去信,王凯于我而言,已经是一个失踪的人。 而那时的我,已经和当年小学的毛孩子完全不同,我是学校的广播站站长,拿到了全国演讲比赛的第一名,每年的元旦晚会我是主持,还是学校的长跑冠军,作文大赛拿到了第一名,学习成绩保持在全年级前十,这些都是我曾经想都不敢想的。 高考后填报志愿,我又想起了王凯,我想如果我是他,我会报考哪所学校,这时我才猛然察觉,王凯已经深深进入我的骨髓,我会不由自主地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事,也会把自己放在他的立场去考虑问题,我一时间有些恐慌,究竟是我变成了他,还是我本来就是他。 高中毕业后,我一度想见他又害怕见他,我搞不清楚自己的心情,想问问他考上了哪所重点大学,生活在哪座城市,那个立志像风一样自由的男孩,如今是什么样子的。但我又害怕他不能如愿,从他的身上再一次看到自己不确定的未来。 十年过去了,我依然没能再联系到他。 七 2014年的夏天,我从北京回到家乡办事,一天和母亲逛街时意外遇到了王凯的母亲,我没见过她几次,反倒是母亲和她聊得熟络,她问起我的近况,一再赞许我今日的小小成绩,我几次张嘴想问王凯,却都被母亲的眼神拦了下来。 临告别时,我忍不住问王凯的母亲,阿姨,王凯现在好吗?她点点头,这孩子啊,从小心太高,高考失败后就上了石家庄的大专,然后回来现在在一家公司做文员,不过结婚啦,挺稳定的。 我内心一惊,不露声色地说,您能不能给我个他的电话? 回到家中,我一次次拿起手中的电话,王凯的电话号码和微信号已经在脑子里背得滚瓜烂熟,却迟迟没有勇气拨出号码,想了许久,我添加了他的微信。没过一会儿就被通过,我惊喜地看着他的头像,正仔细端详他的模样,没想到他主动给我发来了信息。 文宇,你好。 我盯着这四个字不知道该说什么,索然回复了几句,约好过几天见面吃饭,十几年未见,不知我和他如今是怎样的光景,越是想要寻觅什么曾经的蛛丝马迹,越是发觉曾经的一切如此不堪一击。 我不断想象,再次见面我该如何做,是像多年未见一般来一个热情的拥抱,还是像大人一样握手,抑或是像好友一般相谈甚欢,还是已经是陌生人般客气,而当我真的见到王凯后,我才知道,这些年的时光,终究是错付了。王凯瘦了,黑了,曾经的浓眉大眼依然还在,但却搭配在瘦削的脸上,显得不合时宜,个子长高了一些,却差我一个头,穿了一件普通的半袖,领口有些泛黄,泛蓝的牛仔裤皱皱巴巴,一双运动鞋的白边已看不清颜色。 文宇,你好。王凯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了手,眼神里带着一种拒绝和冷漠,我熟悉这种眼神,他曾经在看陌生人时就是这个神情。 我赶紧握住他的手,故意夸大语气说,凯哥,好久不见啦!咱哥俩有多久没见啦?王凯松开我的手,自顾自朝里走去,我自知没趣及时闭嘴快步跟了过去,落座后他看了我一会儿说,十三年零八个月。 我没反应过来,啊?他说,我们有十三年零八个月没见面了。 我惊讶地看着他,这么久了?他点点头,嗯。 八 我可以预想到那顿饭吃得缓慢又焦急,各自沉默,各怀心思,而这种心思,不是我所想的因为长久不见面带来的隔阂,我明白这样的鸿沟是自小就有的,从他那一天坐在我的床前看书开始,彼此之间就已经拉开了一道口子。 菜上齐后,王凯给我看微信里的公司群,他说你看,前几天我们老总给我们群发了一篇文章,说写得特别好,让我们每个人都阅读学习,我看完后才发现那是你写的,呵呵。 我脸一红,是吗?写得不好啊。他笑笑,挺好的,不错。 谈话就此打住,王凯坐在那里认真地吃东西,我在脑子里焦急地想新的话题,但我发现除了我们共同度过的几年寒暑假,几乎再没有东西可以讲,我又不确定这些陈年旧事他是否乐意听,只能一杯一杯和他不断地喝酒,我怕只要一停下来,沉默和尴尬就会像这空气一般充满四周,任凭如何挥手都无法赶走。 后来王凯让我讲述自己的生活,我猛地喝了一杯,然后尽量不带感情色彩地讲述自己这些年的经历,我刻意回避掉一些成绩和闪光点,用旁观者的口吻像念报告一般说话。王凯的神情隐藏在酒杯后,看不清楚,我只是觉得他的眼睛一闪一闪,仿若多年前的模样。 良久,他声音低低地说,这不就是我吗?这不就是我曾经想要的生活吗?为什么你可以,我却不行?为什么是你?凭什么不是我? 说完,他将瓶中的酒一口气喝光,然后醉倒在桌子上。 我看着他一脸惺忪,慢慢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默默对他说,从小我就想成为你,我觉得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说要像风一样,你要去大城市,最后你没有如愿,你心里有苦我知道。曾经我想成为你,可后来我明白,长大后,我成了我自己。 你是我的哥哥,我的良师益友,我敬重你。说完,我低头干了手中的酒。然后王凯低着头,一把抓住我,他眯着眼睛看我:你好好干,加油,别像我一样被束缚住,到最后,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一把拉起他,对他低吼:没有人束缚你,是你太要强,要的太多! 九 后来,我回到了北京继续工作生活,直到2015年的春节前夕才回到家,姥姥去世了,办完葬礼后,我和母亲坐下来聊天,说起了曾经童年在老房子的生活,也谈起了王凯。母亲擦擦泪,叹口气说,这孩子,命不好啊。 我问怎么了,母亲说,他妈前几天还来咱家,求你爸给他找份工作,他之前在单位因为别人骂他窝囊,跟人打架被开除,家里赔了好多医药费,老婆也跟人跑了,他过得不如意啊。听他妈说他去了南方找工作,估计这春节也不回来了。 我听完心里堵得难受,回到房间关上门,偷偷哭了一场,不知道是替他难过,还是替自己悲哀,我刚满26岁,却感觉已度过了一生。2014年的那个夏天看着王凯隐约的白发,我感觉到他的衰老,而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也老了。 我的书架最上方摆着一本书,是曾经王凯在我床边读过的那本明星自传,我之前从外婆家拿了回来,摆在了最显眼的地方。我从书架上拿出这本书,抚摸着封面看了许久,然后像下定决心般拿出手机给他打电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却觉得有些话想对他说,电话那头却提示该号码是空号。我又打开微信给他发信息,竟然提示此用户开启了好友验证。 毫无征兆地,王凯删除了我,他彻底退出了我的生命。 那几个晚上,我总是在做梦,梦到外公外婆,梦到老房子,梦到曾经儿时的伙伴,梦到王凯,我们都还是年少的模样,流着鼻涕,拿着玩具手枪,我们听王凯讲故事,我们在一起做游戏写作业,那时,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 在梦里,王凯眼睛亮亮的,好像是午夜看到的星辰,他坐在高大的杨树下,穿着干净的白衬衣,他把一本书递给我,他说,我将来要像风一样,我要去外面的世界,我要上好的学校,去大的城市,要把我爸妈都接过去,过好日子。 你信不信?他问。 我仿佛有一种内疚感,又带着小小的庆幸,我过上了他曾经梦想的生活,又觉得这样的日子战战兢兢,我怀着一直以来的信念继续前往,却又一次次自我怀疑。但我明白,无论我如何怀疑,这条路我无法回头,我们选择了各自的生活,就注定要付出代价。 我和王凯,都一样,都一样流离失所,都一样无处安身,都一样为了青春赴汤蹈火,只是他选择了不甘心,而我选择了遗忘。 本以为,我们都是同方向的季风,最终会缠绕在一起成为风暴,却因为早已在不同的世界,最终各自背道而驰,而未来,我们终将各自归去属于自己的远方。 ☆春风十里,虽然春风已尽——林特特 一 我所知的第一个远方是泰安。 那是我的祖籍,写在户口本上,被爸爸挂在嘴边,从爷爷的乡音里可以听出——爷爷洗脚时总让我给他端板凳,他总说:“去拿小板儿。” 其实,别说我,连我的爸爸都没在泰安生活过。20世纪40年代,爷爷的妻、子,在山东一场大灾中挣扎去世,爷爷万念俱灰来到安徽,想换个环境重新生活,这一换就是70年。 爷爷的工作和电话有关,需要爬高高的电线杆。29岁时,他从爬电线杆的梯子上掉了下来,冰天雪地,摔昏了,又被冻,一口牙就此没了,所幸捡了一条命。 爷爷在一个有很多电线杆的地方,遇到了奶奶,后来有了我爸和两个叔叔。这桩跨省婚姻无疑是成功的,饮食习惯兼容——早晚吃面,中午吃米,有极强的归祖感——我爸始终坚信,他是山东人,并把这一观点言传身教给我。 11岁,我第一次踏上泰安的土地。 记忆有些模糊,成年后,我只记得那一次坐了十几个小时的车,看着窗外的风景从平原变成山丘。入夜,我把头放在爸爸的腿上,在火车硬座上蜷成一个“S”形。座位挨着厕所,一阵阵风吹来一股股味儿,车逢站必停,我睡着后,摇摇摆摆、恍恍惚惚间总听到有人上车下车。 天大亮,窗外,山接着山,压迫视线。 两排座位都是我的家人,其中大部分都是第一次去泰安。我们此行的目的是奔丧,我爷爷的母亲、我喊“太太”的,去世了。消息传到合肥,再分头下放,传到我家,我爸还在厂里上班,正在放暑假的我跑到爸爸办公室,推开门,上气不接下气,“太太死了……爷爷说,我们要马上回山东。” 我用了“回”字,可见心里也是把山东、泰安当家的。 在这之后的十几年,尤其我能独立填写各种表格时,也习惯把籍贯填成那儿。每每写下“山东泰安”这四个字,我就觉得骄傲,骄傲自己和身边那些土生土长操安徽合肥口音的同学不同,我属于一个他们完全不知道的远方。我还总用爸爸告诉我的词儿形容自己和合肥的关系,“客居”。“客居”是临时状态,随时都会走,只这一点,我和那些除了三孝口、四牌楼、大东门、大西门,没有别的地理谈资的人比,就多了些神秘和浪漫。 那一次,“太太”的追悼仪式和丧事并没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 暑假归来,我成了班里最红的人。 语文课,我几乎做了《雨中登泰山》的主讲,我提起泰山的险峻,十八盘“坡连坡、弯连弯”;描述着泰山的高,“顶上能抓到云,山上山下差十几度,夏天,我们还披着租来的军大衣”…… 我的结尾是:“泰山厉害吧,我家的祖坟就在泰山上。” 此后,泰安之行被分成块儿、搓成末儿,分化、消解在我的社交性谈话中。 我总是眉飞色舞,指手画脚,告诉小伙伴:岱庙的肃穆、纯铜制作的亭子;泰安亲戚喝大米粥顺着碗边吸溜的姿势、煎饼卷大葱的经典菜式;我还把回程时在火车站买的贝壳项链挂在脖子上很久很久,甚至要用紧扣的衬衫领子遮挡…… 它们都是我的炫耀物、展示品,包括只是符号意义的祖籍。 这个符号的意义,许多年后,我才能精确解释:如《倚天屠龙记》中小昭的传奇有一部分来自“波斯”这个地名,对于我,祖籍、远方,是一个希望与众不同、生活又乏善可陈的少年给自己的“我不一样”的心理标签。 二 我向往的第一个远方是西安。 20岁,我在江边一个小城的师范学院读大三。 我读高中时,本省高考最流行的口号是“守住江浙皖,奔向京津沪”,高考完,填志愿表,我仔细分析了自己的分数条件,选择了前三位,把往外奔的心寄托在将来。 我的二婶在西安一所大学教书,该大学历史系的唐史研究全国最强。 未来,是做一个中学历史老师呢,还是读研、读博做学问,或是通过学历的提高试试走其他的路? 心好大,心好远。一间中学教师办公室显然无法容纳我的野心和梦想。 九月的一个个傍晚,我一遍遍从学校走到长江边,看潮起潮落。风声、潮声中,我有时想专业课中的帝王将相;有时想自己五年、十年后的情状。 一个深夜,我打电话给二婶,拜托她联系想报考专业的导师。很快,有了回音,二婶邀我春节去西安过年,顺带见导师。 我有了动力。 一时间,最爱去的地方是自习室。熄灯后,我会抱着书再转移到阶梯大教室,那里多一个小时的光明。我甚至爱上了总在阶梯教室坐我前排的男生,他很沉默,一直埋头看书,等到阶梯教室也一片黑暗,他会取出蜡烛,点上,继续用功。 我学他,也带上蜡烛。我还暗暗和男生较劲,比勤奋,比耗的能力,每晚都耗,不愿做先回去休息的人。 “何当共剪西窗烛”,一个月圆夜,我抬起头凝视前方男生宽阔的背影,真想拍拍他,道一声,我们出去赏月吧! 在此之前,我和男生唯一的亲密接触是在楼梯间。那天,整座楼都熄灯了,蜡烛也被一阵风吹灭了,举着蜡烛的我们俩人前后脚,男生主动说:“我拉你吧!”我拒绝了,我说,我扶着墙,就可以。我们没有拉手,却一路攀谈回了各自寝室,再见面却也无话,只是默契地点点头。 这个月圆夜,我心很乱,无意识地乱翻书,书里夹着二婶自西安寄给我的信,都是些鼓励的话,罢罢罢,“等巴山夜雨停了再说吧”,我垂头丧气,接着平心静气,教室里一如既往地有人走动,有人小声说话,有人闷头做题,谁也不知道,我在心中已瞬间走遍千山万水。 我直接从江城去西安,一放寒假就出发了,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出远门。 路上,我带着一幅可折叠的西安地图,还有一册《简明中国历史地图集》,谭其骧编的,土黄色封面。 我在卧铺上趴着,脸对着车窗,看南方的细水变成北方的洪波,黄土高坡扑面而来,我幻想历史和现实的重合,我的足迹将和玄奘、李白、则天皇帝的足迹重合,这就是我的朝天阙之旅。 在西安,我对所有景点一概表示没有兴趣,不想去玩。 我打量着四四方方的城,走在钟楼、鼓楼脚下,心里想,以后,这就是我的城了,什么时候去那里玩,还不是由我自己安排? 导师家就在执教大学的附近,小区很乱——楼的号牌不是根据位置顺序,而是根据建筑的先后顺序;即便二婶去过,也找了很久,及至进门,导师和师母热情洋溢地招呼我们,我还在晕头转向中。 珍珠圆子、千张蒸咸肉——这是导师一家特地为安徽来的我准备的。 其他,肉夹馍、臊子面、羊肉泡馍,是当地特色,由师母从外面饭店端来,“吃!吃!”——这些又成了我的谈资,一如小时候去泰安;当我回到江城,告诉室友们,我眉飞色舞、主动邀约:“等我去西安读研,你们来看我,我请你们吃羊肉泡馍、肉夹馍,正宗的!” 我埋在心里不想谈的是关于导师书房和那所大学的。 书房汗牛充栋,饭毕,我们喝茶。导师手起壶倾,澄黄的茶汤注在青花瓷小杯子里,他递给我一杯,手指着四壁的书,“世上最好的地方是家,家中最光明的地方是书房”,他的自得、怡然打动我,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至于那所大学,比我所在的江城师范学院,大楼和大师都要多许多,在二婶办公的地方,我看到大雁塔,想起许巍登大雁塔写下纪念玄奘的《蓝莲花》,顿时觉得袍带生风,发誓要成为这学校、这城市的一分子。 三 我想留下的第一个远方是北京。 研究生毕业,为感情、为更好的前途,更多的因为从众和虚荣——应届生们都把在北京工作当作最好的出路之一,我没有理由不试。 但我的条件不好,冷门专业、外地、女。投出去很多份简历,大多杳无音讯,有时,我怀疑,读了那么多年书,能否养得活自己。 一日,一所学校通知我面试,面试点离我住的地方很远。 我从西直门出发,早高峰,被人潮裹上车,脸贴着车窗,身体像一张照片;在德胜门换一辆9字开头的长途车,窗外越来越荒凉,三个小时后,到达目的地。 眼前一片混乱,摩托车“嘟嘟嘟”一辆接一辆,问我,去哪里。 这和我住的地方、我接触过的人,简直是两个世界、两个北京、两种生活。我的白衬衫、一字裙、高跟鞋都和破败的脚下不和。 走啊走,走了很远,我在一块大牌子上看见面试学校的校名,等挨近了,发现正门上还搭着脚手架。 我从脚手架钻进去,直起身,灰头土脸。我抖了抖衣服,从包里翻出面巾纸,打算擦下鞋,一抬头,双膝都软了。我正对着的是操场,防护网很高,门神般站着,铁丝隔成的菱形格如一双双眼,俯视我,凌厉如庙里的天王。 等到我穿越整个操场,没有任何防晒措施,被太阳照着,终于站在面试的二层楼前,我竟想哭,但还要给自己打气:要谋生存,谋不喜欢也未必能得到的一份工作,以后,还都要全靠自己。 面试时,主考官告诉我,这是一家挂靠知名高校的培训机构,包吃住,收入不错,但一个月放假两天,平时不许进城。你能接受吗?我说,我考虑考虑。我考虑的是,这也许是我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底。 回去的路,我靠在9字头长途车的高高靠背上,看见附近有个驾校。人们歪歪扭扭地练车,一如我歪歪扭扭地涉世、在这城市爬行。我想:这就是我要来的北京吗?离开家乡,离开家人,一意孤行要奔的“京津沪”吗? 辗转反侧的夜,还好,很快被一封邮件拯救。 第二天,我就去给我发邮件的另一家国企面试,古色古香的街道,中式建筑,对口的文字工作,我真想当场签下卖身契。 一切异乎寻常地顺利,过五关斩六将,历经好几轮,但最后,我接到通知,“不要女生”。 2005年5月的一个清晨,我站在北京和平门外一栋瓦灰色的楼前。我告诉传达室老伯,我要找某某,具体什么事,见了面才能说。某某是该单位最大的领导。我面色从容,态度坚定,老伯竟然放行,我把这话又原样复述给某某的秘书。事情比想象的甚至设计的还顺利,我敲开某某的门,绕过人力资源部,自荐成功。“你的勇气,我喜欢。”某某上上下下看我一会儿,喷出一口烟。 我不想去另一个北京,不想去驾校边的荒地,不想被防护网俯视,我只能这么放手一搏。接着是签约,人力资源部经理提醒我:“你看仔细了。”我忙不迭点头,却还是无心翻阅十几页的合同,毫不犹豫刷刷签上大名。 春风十里,虽然春天已尽。 这时,我才来得及把这条古色古香的街看仔细。明清民国现当代,多少名人走过这里,我最喜欢的作家三毛在四宝堂买过文具,启功写就的匾额整条街挂得到处都是。 我经过一间画廊,标着“大4”,日后,我再路过那里认真看,才发现是“大千”,张大千的大千。 风吹乱头发,吹得我手中的合同呼啦啦地响(我舍不得放它在包里)。我翻来覆去地看,真好,是正经工作,最重要的是解决户口。忽然觉得,这是我的北京、我想要的北京、我征服的北京。 我在电话里向男朋友报告好消息,挂了电话,冲进街对面一家房屋中介,告诉经纪,我在此地的第一个家要怎样,在哪里。 四 我在青岛,突然想念合肥了。 这一天,大学同学章和夫人接待我,他后来在山东大学读研,留在山东,娶了山东媳妇。 海风中吃海鲜,临海滨浴场。 我们追忆当年,风声、潮声、读书声,灯光、烛光、月光,没有光也浪漫。 章问我的行程,我告诉他,昨天在兰州,明天去重庆。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见的人一拨接一拨,甚至从首都机场出发时,还约了人在咖啡馆谈事。 章说:“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是山东人,客居安徽。” 章夫人插嘴:“山东哪里?” 我不禁大笑,想起直到大学,还把祖籍当个宝,用所谓的远方表现自己的不一样,如今,一个月有半个月在外面跑,出差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不想在陌生的地方游或留;因为城市长得像,也因为交通便捷,太容易到达;“远方”这个词不再有魅力,也不再有实际意义。 “从胃出发,我对出生地的归属感更坚定。”我向章夫人解释,满桌海鲜,我还是点了清炖的老母鸡汤,“现在写籍贯都写安徽合肥,山东泰安是我爷爷的故乡。” 因为和章氏夫妻的对话,当晚,我失眠了。 躺在宾馆的床上,我历数走过的地方,留下的地方,原来的地方,想去的地方。 忽然发现最远、最怀念的是家乡。 这十年,北京从我的客场变成主场。 单位换了四家,职业换了三种,房子换了两处;东城、南城、北城都住过,户口在西城;同学、熟人、新旧同事遍布城市的各个角……有时,路过某条街,我就会想,叫谁出来喝茶方便,知名的饭馆都和一帮朋友去过不止一次。 而真正的家?从0岁到18岁生活的家,似寄。 客舍似家家似寄。 总是匆匆而过,出差路过,节假日集中几天回过。 不认识路,拆迁、修路、搬家…… 不认识人,熟悉的人都失去联系,或和我一样,漂泊、奔向远方。 三孝口的科教书店,我年少时的最爱,一待能待一天。如今已改装,去年,我的一本新书开发布会,我甚至就在那儿签售,但太高档了,全然找不到当年阅读的平民感。 四牌楼的天桥也不见了,天桥下的冰屋、磁带店,我曾和最好的朋友攒了钱去买小虎队的磁带,拆开,一人点一杯饮料,用一个随身听,一个耳机分两边试听。 我奶奶家住在大东门,如今已面目全非,爷爷去世也三年了。 我在大西门上过学,在环城公园散过步,起码十三年,没再见过它标志性的建筑物——一头憨态可掬的象。 我曾鄙视的土生土长的合肥同学们的地理谈资变成我追忆似水年华的依据,而这依据也只存在于我的脑海里,我闭上眼都能画出我记忆中的老合肥的主干道、主要建筑物……有句老歌的歌词,“河山只在梦魂中”,我拼命离开,不肯承认的母亲城、青春城也一直在我的梦魂中,因为无法久留,不可恢复,竟成了心理距离最远的远方。 五 一个远方用来寻根,一个远方用来思考我要做什么样的人。 一个远方用来谋生,一个远方用来怀念做自己风筝的线。 这是我的前半生。 ☆你的未来里,有没有我——烟波人长安 我们还上大三的时候,馒头就有了梦想,说毕业一定要开一家饭馆。 店面不用很大,能摆四五张桌子就行,得隔得远一点儿,互相之间不影响。桌椅最好是原木的,店里贴墙纸,再挂一些画……我自己下厨,我做饭可好吃了。价格也不用很贵,够成本价就行,但是菜名必须得有水平……馒头眉飞色舞地畅想未来。 我们都不理他。 靠,年纪轻轻的,梦想也太具体了。我们的梦想都是住豪宅、开跑车、副驾坐着一个36D的大美女。 和这厮出去吃饭,他也不消停,不管是什么样的饭馆、餐厅,他都能挑出毛病。 这家不行。他指着有家店的桌子说,这种桌子太丑了,和店的整体风格都不搭,说明老板没有明确的定位,这样怎么能吸引客人? 这家店也不行。他指着另一家店的菜说,上菜不及时,你看这个菜,本来趁热吃最好,这起码耽误了十分钟,说明服务员和后厨搭配不当,这样怎么能保证服务质量? 这家就更不行了!他愤愤不平地坐在第三家店,这都是什么啊,桌子不干净,餐具不干净,菜的味道全靠调料,这种店怎么可能开起来? ……大哥,我们吃的是麻辣烫、五毛钱一串你知道吗? 哎呀,老板还是个斜眼!馒头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形象不好,就不要老是晃来晃去的。这样大家的胃口都被影响了,对自己也不好啊! 老板提着根棍子把我们赶了出来。 后来我们蹲在一个路口,一人提着一个袋子,吃凉面。 馒头居然还想说话,你看这凉面…… ……你还有完没完了!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筷子插你嘴里。我忍无可忍。 馒头闭上嘴吃面,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将来我开店,一定不赶客人。 白吃白喝的也不赶?我随口问。 馒头看看我:能这么无耻的,估计也就你一个了。 ……吃面就吃面,为什么要骂人?! 我又想到一件事。你开店了,萱萱怎么办?我问他。 萱萱是他女朋友,从大一谈恋爱到现在。 这还不简单?馒头大手一挥,她就是老板娘啊。 反正大家都只是大三的学生而已,馒头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我从来没当过真。 他自己倒是兴致勃勃,逢人就说他的伟大构想。我们上课,课间老师和大家闲聊,说你们将来一定要有个目标,越大越好,这样才有动力。 馒头一扬手:老师,我的目标是开饭馆,怎么办啊? 老师笑了笑,转头看着萱萱,说,你觉得呢? 馒头、萱萱和我同班,两人大一入学才两个月就谈起了恋爱,连老师都知道。 萱萱嫣然一笑:我觉得很好啊。 后座一片嘘声。 萱萱明明成绩很好,品学兼优,长相也清新脱俗,偏偏和馒头一样没正形。 他们俩出去逛街,萱萱从来不管馒头看不看路边的美女,甚至还指给他看,说你看那边那个姑娘,腿真好看,她旁边那个,胸得有C罩吧? 要不是他们两人关系好得和一个人似的,我都要怀疑萱萱的性取向。 有时候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馒头照例一边对别人的店品头论足,一边天马行空地说自己的想法。我们剩下的人都埋头吃饭,只有萱萱手托着腮,听得很认真。 现在的餐厅,服务员都太丑了,馒头说,我要开饭馆,服务员不用招很多,但一定要好看,传出去这就是口碑对不对? 当然,萱萱得是店里最漂亮的,馒头接着说,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坐在柜台后头数钱。要是有人想打折,我就问你,老板娘,给不给打折?你看心情,高兴就打,不高兴就不打。 那我就是全北京最漂亮的老板娘了。萱萱笑得很开心。 ……俩神经病凑一块儿了! 我们还是埋头吃饭。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馒头对他的饭馆满怀信心,不断靠想象丰富细节,说到最后,好像马上就能开起来一样。萱萱怎么想我不知道,反正两人看上去感情一直很好。 到了毕业那一年,平时无所事事的我们都多多少少感受到了压力。连我这种吊儿郎当的人,都开始四处跑着实习。 馒头还是一副不急不慢的样子,说他就等着毕业了。 有一天,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餐厅,馒头叫我去吃饭,说要体验一下。 我颠颠儿地跑过去。馒头和萱萱都在。馒头从一落座就开始挑这家餐厅的毛病,我不管他,反正有萱萱当听众呢。 但是萱萱听得有点儿心不在焉。 馒头,我有件事和你商量。她忽然说。 馒头正说到开放厨房对提升客流量的好处,话没说完就停下来看着萱萱。 我……想出国读研。萱萱说。 馒头愣了一下。我们不是说好,毕业开饭馆的吗? 一毕业就要开吗?萱萱问。 对啊。馒头皱起眉头。 萱萱想了想,露出一个笑容,说,那我们从现在就开始准备吧。 准备什么?馒头明显没跟上她的思维。 开店前需要准备的东西啊。萱萱说,店面、地段、店的风格和菜系,还有,菜从哪里进,餐具、桌椅、装潢,怎么打理,要不要雇厨子,服务员怎么找,有很多吧? 馒头眨眨眼,随即大手一挥:这些都好说,不着急。 ……哪儿好说了?! 萱萱沉默了一会儿,表情逐渐变得严肃。她看看馒头,说,馒头,这些你是不是根本没想过? 馒头有些尴尬:也不是没想过…… 萱萱还是看着他。那我问你,她说,我们开店,第一笔钱从哪儿来?你和我都没有经验,怎么能保证不出岔子?营收计划呢?万一没有赚到钱,你打算怎么应付? 怎……怎么可能不赚钱?馒头反驳,我的想法你都听过,都是很好的点子啊! 光想想就能赚钱,世界上还有穷人吗?萱萱有点儿恼怒,你要是这样想,那你的店,肯定开不起来。 开不起来又不用你给钱。馒头板着脸说,你要是不想和我一起开就算了。我自己开,不用你插手。 那我怎么办?萱萱又问,我去上班,等着哪天你快饿死了,接济你吃饭? 你不是要出国吗?馒头说,那就出啊!反正我已经决定了,我的未来就是开饭馆,没别的。你有你的想法,去享受你的生活就行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靠,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萱萱死死瞪着馒头。你的意思是,我们分手? 我没说过。馒头嘴硬。 萱萱还是瞪着他。馒头,我只想问你一句话,她说,你考虑你的未来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我? 没有!怎么了?馒头梗着脖子说。 萱萱眼眶慢慢红了。她呼一下站起来,脸上混杂着很多种情绪。 我瞧不起你。她扔下这么一句话,夺门而出。 馒头还梗着脖子。爱分不分!他大声说,不是说我开不了饭馆吗?我还真开一个给你看看! 桌上剩下一片死寂,我叼着半根鸡翅,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我们毕业了。馒头没有找工作,他换了好几家餐厅打工,学习经验,吃住都跟着餐厅的时间走,经常一天站十几个小时。一年里,从后厨到大堂,几乎每种工作都干了一遍。 萱萱不知道去了哪儿。那次不欢而散之后,她再没和馒头联系过,有人说她出国了,也有人说没有。 我和馒头保持着联系,有时候旁敲侧击一下,问他有没有找过萱萱。 馒头说,再提她的名字,他就和我翻脸。 一年后,馒头向家里借了笔钱,在二环的一个胡同里租了家店面,还和他爸立了字据,说半年内,这些钱一定还回来,还不回来,他就听家里的,回家乡找工作。 老子要开店了!馒头给我打电话。 我兴冲冲地跑去看。店还没有装修好,狭小的一点空间,位置在胡同口。外头已经先竖起了一个大招牌,写着:“XX炸鸡排”。 ……说好的饭馆呢!说好的四五张桌子呢! 馒头大手一挥:嗨,店租太贵了,再大的租不起,小点儿就小点儿吧。 没准儿以后牛逼了呢,他说,我做炸鸡排和别人可不一样,我准备了秘方。我都想好了,月入一万不成问题,到时候一火起来,进进出出全是钱,棒棒的。 我看着这个小铺子,脑子转不过来。 馒头倒是心满意足。 唉,真可惜,那个女人不在北京。他说。 我知道他说的是谁。 她不是说我开不成饭馆吗?馒头气势十足,有本事她就来看看! ……还没开始营业,你这样装逼有意思吗?而且,你开的这真不叫饭馆啊大哥。 炸鸡排店开张两个月,赔了五千块。 馒头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位置客流量很大啊,他说,怎么就没人来呢? 他说的倒是实话,胡同口这么好的地段,人来人往,头一个月还吸引来不少人,第二个月,人们居然都开始绕着走,大多数都走进了胡同里。也不知道那儿有什么吸引人的,反正出来的人都一脸满足的样子。 我很好奇,偷偷过去看了看,发现胡同深处居然又开了一家炸鸡排的店,人头攒动,队伍足足排出去十几米。 回去和馒头一说,馒头愤怒地撸起了袖子。 妈的,抄袭也有点儿新意好吗?!他喊。 ……大哥,你也不是原创啊。 馒头开始没日没夜地折腾,研究新菜单,又是换肉又是换油,熬得黑眼圈快挂到了颧骨上。他还搞了一些活动,什么上午八折、下午半价,什么买两份鸡排送一份盐酥鸡,收效甚微。 到第三个月,他已经赔了八千块。 一天下午,我又去找他。没有客人,我俩闲着没事儿干,躺在店里的椅子上晒太阳。 原来开店真的挺难的。馒头忽然说。 我原本以为,我有很多好点子,只要努努力,赚钱应该不成问题。他又说,仔细想想,当时…… 他没说下去。 还有三个月,他接着说,再赚不到钱,就得回家啦。 其实……她不在这儿也好。他顿了顿,又说,至少,不用跟着我受苦。 我假装没听见。 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一个小孩子跑过来,要了一份鸡排。 馒头皱着眉头在一边忙活。小孩围着柜台上蹿下跳,不停盯着他看。 叔叔,叔叔。小孩子叫。 叫哥哥!馒头一拍桌子。 小孩一缩脑袋,过了一会儿,又从窗口露出来。 叔叔,那边有个姐姐让我和你说句话。他说。 馒头眼睛一下子亮了。哪个姐姐?她让你说什么? 她让我说,你家的鸡排好好好好好好——难吃啊!小孩大声说。 我哈哈大笑,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去。 馒头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到底是哪个姐姐?他恶狠狠地问,你带我去找她! 小孩怯生生地带着我们出门,一转头,居然带我们去了胡同里头那家鸡排店。那里还是排着长队,香味飘过来,我几乎要弃暗投明。 馒头正准备冲上去和店主拼命,门口忽然出来一个姑娘,去开旁边的一辆电动车。 馒头一下愣住。我也愣住。 等等,那不是萱萱吗?! 十分钟后,我和馒头坐在自家店里,对面坐着萱萱,大眼瞪小眼。 一年多没见,萱萱没有什么变化,还是清秀白皙的模样,只是把头发剪短了,看上去很干练。 那家店是你开的?我问。 是呀。萱萱对我说话,眼睛却看着馒头:开了两个月了,生意还不错。 馒头一声不吭。 那个店位置不是很好啊,我只好接着说,为什么人那么多? 微信营销。萱萱拢了一下头发,没听说过吗? 我和馒头都是一副“这他妈是什么”的表情。 萱萱看看馒头,冷笑一声。我之前怎么说的来着?开店之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忘了? 馒头也冷笑一声,又梗起了脖子。 多了那点儿客人而已,你就满足了?你那店也没好到哪儿去啊。他又开始品头论足,你看你店里摆的那些椅子,光好看,一点儿都不舒服,肯定还贵,你再看你那个招牌—— 馒头,萱萱打断他,我们一年没见,你就没有别的话想说吗? 馒头直愣愣看着她。我该说什么?他转头看我。 ……你看我干蛋!那是你前女友啊! 要是没话说就算了。萱萱站起来。 她刚走出一步,馒头忽然在背后问:你不是要出国的吗? 没出。萱萱说。 考不上吧?馒头又问。 我雅思7.5分。萱萱回答。 我和馒头都没说话。 ……满分多少啊?我偷偷问馒头。 馒头没理我。牛人啊,他说,这么高的分,还不出国? 不想出了。萱萱轻描淡写地说。 为什么?馒头继续问。 因为我知道,你肯定会开饭馆。因为我知道,你这个人眼高于顶,除了一张嘴什么都不会。萱萱一连声说下去,声音越来越大。 因为我知道,你自己开店,肯定会赔钱。因为我知道,你从来都听不进我说的话。因为我知道,不用这种方式给你证明一下,你会讨厌我一辈子! 靠,这个理由太牛逼了。 你满意了?萱萱冷冷地问。 馒头坐着没动,有几分钟没说话。 萱萱,店租好贵啊。他忽然说。 萱萱背对着他点头。是啊,是挺贵的。 我能不能……和你一起开店?馒头鼓起勇气说。 我自己开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和你一起开?萱萱反问。 因为……馒头想不出理由。 因为你笨,因为你连最起码的经商头脑都没有,萱萱替他说,因为你自己开,最后肯定会赔得一干二净,因为你根本就没想好,你要学的还有很多,还因为……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心说这些刚才不是说过了吗? 还因为……萱萱停下来喘口气,还因为,我还喜欢你。她说。 我知道这一年你都做了些什么,萱萱说,我一直对自己说,再等等他,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有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如果后来你没有开这家店,我可能真的就出国了。 上学的时候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很有趣,想法很多,她继续说,现在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已经尝试了,把想法变成现实。 馒头,一个人开店很辛苦,我们能不能一起开?她一字一句地说。 馒头没回答。他伸手进上衣口袋里,慢吞吞地掏出一个钱包,钱包打开,最上面,是一张萱萱的照片。 这张照片,我有几次都想把它烧了,他说,但每次到最后,都按不动打火机。 其实那次你问我,有没有考虑过那些问题,馒头又说,我是考虑过的,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想,开饭馆好像很难,我一个人拼拼命吧,等你反应过来,我可能已经把它开好了,我们就可以坐在里头,做第一批客人。 没想到,等了这么久。他说。 他抬起头,和萱萱都是红红的眼眶,活像两只兔子。 一个月后,萱萱把她的店关掉、退租,馒头替她交了一笔还算合理的违约金。 他们把设备都挪进馒头的那家店,一起打理生意。馒头用自己剩下的积蓄重新装修了店面,萱萱发明了几种新的口味。店的位置本来就很好,慢慢地,变成了那个胡同口的一个风景。 半年后,他们还开了分店。 我几乎每周都往他们那儿跑,名义上是帮助他们维护感情稳定,其实是…… 虽然炸鸡是不太健康,但是好吃啊对不对!还不要钱。 白吃了一个月,萱萱拿着一个账单,让我付账。 我傻了。翻遍全身,只掏出十块。 馒头和萱萱一人一条胳膊,架着我往外走。 我拼命挣扎。不是说好开店一定不赶客人的吗?我喊。 你说过?馒头看看萱萱。 没啊。萱萱也看看他,你说过? 我也没有。馒头说。 我被他们两口子赶了出来。 合伙欺负老实人!还有没有天理了? 不过我也没吃亏,我顺出了一包盐酥鸡。 盐酥鸡真好吃啊。我一边走一边吃,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一回头,远远看到馒头和萱萱站在店里,脸上挂着笑,忙得热火朝天。 我忽然想起那天,我和馒头蹲在路边吃凉面,我问馒头,他开了店,萱萱怎么办。 她就是老板娘啊。馒头说。 ☆白日梦咖啡馆——午歌 在我还是个棱角凌厉的激扬少年时,曾有过一系列不着调的梦想: 其一是浪迹天涯,不恃劳作。靠卖软文或卜卦为生。“闲来写幅丹青卖,不使人间造孽钱”,生意兴隆时,携一二知己,放浪形骸,把三五盏浊酒,做些四六不通诗文;惨淡经营时,不失寒儒风雅,遍走瓮牖绳枢之户,化一碗海雨天风的斋饭。 其二是做一名畅销书作家。石康与村上春树者还嫌太雅,最好能像西村寿行或者渡边淳一那样,写通俗、香艳、带着cult风范,擦出情色火花的畅销大部头。文章不能太雅,要有一种贴地飞行的快感,飘着马路牙子上炒粉干和鱼丝面的油钉子味。在居酒屋或夜宵摊会三五粉丝,签名、胡侃,讲重复了六七十遍的荤段子,聊老聃或禅宗,“一尘浑不然,万象尽结春”。 其三是其一其二的衍生和进阶,我希望能成为一名九流的精神导师。虽不能开宗立派却能坐拥粉丝三千。有五术的修为,有晶石的造诣,谈笑间拂去来者的伤饬与沉郁,春风拂人,润物无声,然后收钱走人,拂袖而去,或鲜衣怒马或素面朝天尿遁于滚滚人流之间。 岁月如锉,如琢。人生并人生观被命运的鬼斧神工开凿之后,梦想也尘埃落定。十几年的工科教育把我培养成为一名根红苗正的机电工程师,每日与电路、螺栓为伍,与国标、条例为伍,青春在条条框框中变成规矩方圆,精神不再飘忽。虽然心智依然会拧巴,肉身依然会肿胀,只是行动涩敛,不再会被一绺文艺的东风一吹,就变成红杏枝头的春色满园。 当然也有偶然。 大约一周之前,我在豆瓣上看到有个同城的“白日梦咖啡馆”放映电影的线上活动。我其实一直想发掘一两个这样的电影主题咖啡馆,于是关注了它的网页,于是发现了老板娘颇有些理想主义味道的文字: “我想会一直记得2011年的夏天,因为在这个夏天,我做了两件事:从大学毕业,和开一家咖啡馆。” “很久没有过这样纯粹的夏天,没有空调房,没有对着电脑昏天暗地。只是坐在店铺门口,看门口柚子树上的果实日渐饱满,看阳光扯着影子旋转,像一个暗号。有时候闲下来也看看书,然后听着房间里工人敲敲打打的声音,时间就这样被安静地消耗掉了。” “咖啡馆的名字叫‘白日梦’。我想有一些人,就像我自己,就是要始终不断地做一些白日梦,才能让生活顺利地进行下去。在最无助时给自己力量和勇气,让自己始终相信,那些存在内心世界里的,只有自己看得见的瑰丽图景。就像自己给自己灵魂塑造了一个结界,才能继续坚强地在这个世界横冲直撞下去,是不是呢?” 这些文艺腔的文字一下子在我心里生根发芽,蓬勃壮大,我于是欣然决定在放映时段里,带着王小丁去发一次青春的白日梦。 来之前我曾经暗自揣度过几次,幻想在一个春光妖媚或斜雨淅淅的日子里,我推门而入,馆里弥漫着咖啡豆的香醇,老板娘或者说女主人应该长发飘逸,面色白瓷,一身优柔,眼睛里眨着戴梦得的光芒。 ——拿铁还是卡布奇诺? 事实情况是,沙尘暴在洗劫了北京城之后一路南下,宁波也没能幸免。城市被一卷剽掠的砂纸,上下纷飞地打磨。 “是老板还是老板娘?”王小丁问。 “老板娘!”我说。 “老板娘就甭去了。”丁说 “这么多年,还信不过我?”我说。 咖啡馆其实并没我想象的大,花花碎碎的一片,文艺范也不够老练,既不江湖,也不庙堂,甚至有一点稚嫩,好像发育期的少女,阳光下面还能看到闪闪发光的绒毛,一两个不算经典的段子就能摇动她笑靥里的银铃。桌子上七七八八地摆着怀旧系的物品,玩具、唱片、扑克、糖果盒、小饰品、枯莲蓬……一应俱全,均可交易。沙发的靠背很矮,课桌仿佛是从旧校舍里淘来的古董,墙上有各色照片和明信片,总之还是那个少女的比喻,虽有天真,却不失烂漫。 咖啡馆的logo别具创意,用了猫头鹰的主题,算是很合“白日梦”的意境。老板娘短发黑瘦,微笑时带着生分的热忱,我想起了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电影的名字叫作Amour,是一部法语片,获得过第八十五届奥斯卡的最佳影片提名,影片讲述两位退休的音乐老师Georges和Anne,年过八旬的他们相伴多年却仍然相爱。后来妻子遭遇了一场疾病,从最初的行走不便,到后来的全身瘫痪,意识混沌,直到最后,丈夫用一只枕头,结束了妻子的梦魇。 影片的节奏很慢,舒缓的长镜头像一幅幅印象派的风景画,把爱与痛的细节,分毫不差地篆刻在观众的心上。 我情难自禁地想起了我的姥姥。 姥姥已经去世快三个月了,她和女主角患上的是同一种病。 姥姥是个很不幸的女人,改嫁过一次,后来的丈夫也早早地去世。八年前,姥姥摔伤,妈妈下定决心要好好照顾姥姥,就像男主角Georges下定决心至死不渝地守护爱情一样。于是妈妈把姥姥接出来独自照顾,两年前,我女儿出生的第十天,姥姥忽然发生中度中风,半个身子、一条手臂麻木,后来病情日益恶化,最终全身瘫痪。 去年十一我回老家去看姥姥,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场景:姥姥仰卧在床上,瘦得仿佛只剩下一个灵魂,母亲掏出耶稣的十字架苦像,姥姥努一努嘴唇竭力地去亲吻——那是她全身唯一能动弹的地方。 姥姥走的时候,瘦成一根枯柴,身上的褥疮已经烂透,惨不忍睹。母亲在姥姥生命的最后时刻,突然情绪崩溃。她跟我讲电话,每次讲一个半小时,哭一个半小时,讲她是个罪人,将她如何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讲她不知道如何将生命继续下去。 影片临近尾声,Georges将一个白色枕头,按在了Anne的脸上,谁也不知道,我哭了。 姥姥去世以后,母亲打来电话说,以后要好好地珍惜生活。她说,不会再劝你们掰持着钱过日子了,在能享受生活的时候尽情地享受,比什么都重要。 走出“白日梦”时天空飘起了雨丝,雨水卷着远涉江湖的尘埃,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土腥味,让我想起了我小学时候的大扫除,想起了我梳着羊角辫的小班长。 是否该继续发青春梦——我一遍遍地问自己?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叫作“白日梦”的咖啡馆,在我们年富力强的盛年,很少有勇气去造梦实践。我看Amour的影评中有人写道:我们看的其实不是电影,而是看到若干年后的自己。于是我想,我在咖啡馆喝着的是别人的“白日梦”,但也不要白白流逝自己的。 我想起凯鲁亚克的诗句,他说:“要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我想起小区里停着的一辆被划得皮开肉绽的车子,上面贴着:“国务院特批,生活要他妈的有激情!” 我想起一千两百多年之前,饱受战乱流离的诗圣杜甫,听到官军平息安史之乱后,喜极而泣地高唱:“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遇见贪心但不怕死的自己——颜霜霜 身体和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这些值得被身体力行的箴言,却总是被搁浅在签名栏里。两年前,在没能旅行的日子里,我决定心灵先走,坚持每周一本书。终于,在百本书后,离开了写字楼,身体开始上路,开启了贵阳—重庆—成都—拉萨—尼泊尔之旅。 在贵州告别了家人,在重庆、成都分别见了男闺蜜和大学室友,路上遇到过靠游记为生的写手,把寻医当旅游的小姑娘,出来玩赌博输光家当就留在成都的酒吧老板……这儿我只说一个:慧姐。 慧姐是个入世的修行人,在拉萨开了个随喜的客栈,客人随意来去,自己定房费,我在这做义工,房费就直接免了。客栈新建起,我要做的就是拖地和喂小狗旺财,偶尔在拉萨瞎溜达、在全透明的阳光房里练瑜伽,剩下的时间就是和慧姐聊天。 慧姐一头直长发,流淌及腰,搭配着她瘦小的身板,有种不协调的固执。有一活佛多次要招她为弟子,她每次都果断拒绝,“我觉得他是来禁锢我的!” 她出生在拉萨,离婚后,跟随前男友闯荡北京五年,分手后回到拉萨。跟现在的男朋友,不同居,也不谈结婚。父母亲总说她没出息,一次父亲生病,她悉心照料却依旧被父亲数落,她拖着个板凳坐在病房门口大哭起来。转念想,自己这么不招父母待见,父母依旧不会也不能抛弃她,觉得挺好笑。擦干眼泪继续照料父亲。 她有个特点,说起周围的人有种小孩背书包放学的兴高采烈。一天我问她:“为什么你和我以前接触的很多佛学者一样,对周围人总是评价很高?”“你不知道,按藏族的说法,能成为人而不是别的什么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我不全相信这套说法,但我相信人都值得赞美,只是有时候可能他自己都没发现。”现在说起来俗气,但当时听到这个,我竟然眼泪掉下来,为自己对爸爸妈妈、对朋友、对自己一直以来的苛刻感到难过。 我跟她说,之所以下定决心出发旅行,正是看到乔布斯的一句话:“记住自己终将死去,是避免认为自己会失去什么的最好方式。”她抽着烟,淡淡地说:“相信自己会死亡的人是幸福的。我是信轮回的,有时候就想,要是可以,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凭空消失了,不再在这轮回里玩了。”说这话时,她带着一种顽皮的平静。我有点明白,为什么活佛想找她了。 写游记的人那么多,我只写行走中的自己。 三毛说,“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于我而言,行走不过是给自己的心找一个更好的栖息地。 临出发时我问妈妈:“你说我在西藏待三个月还是待一个月好?”妈妈说:“我希望你待一天就回来!”而此时她正在帮我收拾行李,当初正是她鼓励我出去走走。如此不舍,妈妈却依旧支持我远游。想起一句话:“几乎所有的关系都是为了重逢,而亲子关系却是为了更好的分别。” 一夜的火车就到了重庆,山太多,路况太复杂,虽然公交站牌上三个数字能有北京一个站牌那么大,我却经常找不到要坐的车。重庆人语速和开车速度像是两辆马车,并驾齐驱,见首不见尾。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上穿梭,速度同样让人叹为观止。这样的重庆人细心起来也显得格外动人。 在一家服装店,我手机突然死机了,需要一个尖锐的东西按重启键。问服务员有没有牙签,她们说只有棉签。我说试一试,就坐在那儿等棉签,等她们拿给我的时候,我发现棉签已经被掰好了,露出了一个小尖儿,我被她们的贴心征服了。 动车两个小时,就到了成都这座繁华都市,酒足饭饱之后在商场瞎逛,突然听见一大叔指着一件衣服问服务员:“TMD这衣服多少钱?”我一愣,这怎么回事。听见服务员小姐特淡定地说:“TMD这衣服180。”我又是一愣,只听见那大叔说:“TMD给我包起来。”长见识了。成都人都是这样购物的么? 女人逛街难免有购物的心,却每每因带不动太多行李而放弃。我发现一直行走的人,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去占有。每来到一个住宿的地方,我都很清楚,那些大件比如衣柜,比如床,我带不走。那些小件比如梳子牙刷,我有自备,不用带走。我带着的那些小零碎,搁在这,明儿旅馆阿姨也会收拾,留不下。能做的就是按我的需要好好利用这里的一切,用这里的壶烧水喝,用窗帘遮光,阿姨来打扫的时候向她问个好,给她带来点好心情。我觉着这和人生是一样的,我们一直在路上,根本不需要也不能有太多行李,却只有在这样的行走中才能真正懂得。 在网上订传说中的川藏火车票,神奇的是任何时间去看,剩余票数都为零。无奈飞机前往拉萨。登机时,外面黑云压城,随着飞机上升,天渐渐明朗。当看到刚刚那密布的乌云已在飞机下,前方一片清朗,不免感慨,明明自己刚刚还在乌云笼罩中,和即将到来的雷电风雨对抗,如今却在它之上围观,云朗天青。想起一句话:所有的烦恼都源于不够抽离。 到了拉萨,天边的云总是低得让你觉得自己伸手就能够着,早上会被狗吠声吵醒,下午的阳光能将人的影子拉到两米多长。空气如此清新,我的高原反应也不明显。我瞎琢磨:是不是这里的氧气含量其实和北京差不多,只是拉萨是因为空气稀薄,北京是因为杂物太多。 在拉萨,最让我有感触的不是布达拉宫虔诚的藏民,不是大昭寺布道的高僧,不是蹲下来耐心喂流浪狗的环卫工人,而是一个老农。有一天,我心爱的手链突然找不到了,正跟路上遇到的朋友抱怨这事,说自己有多喜欢这手链,同行的一个很不起眼的老农突然回头说了句:“你又不是不会死!”是啊,人艰要拆啊。 出来还不到一个月,因为临时有事所以加紧行程去尼泊尔。整理时发现,这一个月,也就一个旅行箱一个小背包;一间房,一张床;一天几杯水,几碗米饭几个菜。人真正需要的真的好少。 进入尼泊尔,我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不免心生害怕,但第一天我就打消了这个担忧。在尼泊尔登记住旅馆,不需要收护照,你甚至不用把护照给她们,只需要拿个单子自己写上护照号,她们也不会进行核对,房卡就是你的了。第二天,因为当天没能刷卡,前台直接让我明天再刷。我很好奇她们就不怕我填假的护照号“私奔”么。 第二天出去借自行车,我问要交押金么?姑娘说:“你告诉我你旅馆名字吧!”我说:“你不怕我告诉你假的么?”她惊讶地看着我,说应该不会吧。我记不住旅馆名,找了旅馆WIFI名给她看了眼,骑车走了。尼泊尔被称为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也许就是这么来的吧! 回来之后,总有人问有啥收获,回头看整个旅途,最大的变化是自己:更贪生,但是更不怕死了。在布达拉宫顶上发呆的时候,在拉萨去往樟木遇到山顶落大块沙石的时候,在尼泊尔滑翔在空中,被晒得快口吐白沫的时候,我想,生活太美了,让我多待会吧!一直以来我都用心生活,直到去年学了儿时一直想学的绘画,没画出个所以然来,我却突然不怕死了,我觉得我做了这阶段想做的一切,而这趟旅行更像是多出来的礼物。 贪生但是不怕死。转念一想,生和死,本来就不是对立的。每天的睡眠就是一次“小死”,只有死得够彻底,第二天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我开始纠结某件事要不要做的时候,我都会问自己:如果一年以后我就会死去,这件事我还做不做?向死而生,往往能让自己活得更好,而真正好好生活了,也就不怕死。 当然,不怕死,不能说了无牵挂,因为还有家人;不能说完全死而无憾,我会想如果能有个人和我分享这一切有多好!女人都向往爱情,只是我愿意承认而已,如今看过这些,走过一路,一不小心,更加向往爱情了。不过,以前是希望有个人来丰富我的生活,行走之后,现在更多的是希望能有个人来一起分享和创造,正如李健唱的:“多想你在我身旁,看生命变化无常。”一起贪生,一起不怕死。 ☆León's Dream——九夜茴 莱昂,西班牙西北部的一个小城镇,距离首都马德里三百多公里,距离北京四千多公里。 栩栩没到西班牙留学之前,莱昂对她来说是画册上的二维图,越清晰越觉得遥远。而入学马德里建筑学院之后,莱昂便成了她手中西班牙地图上涂鸦的一枚五角星,虽然潦草但感觉触手可及。 建筑学院的补助很丰厚,作为交流学生,每月一千欧元。同去的同学有的省吃俭用都攒下来,而栩栩则全部花了,她想来都来了,挣欧元的时候花欧元,总比挣人民币花欧元要划算。 因而每到周末,栩栩就会背上她的相机四处游历。看到那些图片上的建筑一一展现在她眼前时,她总会有种梦想成真的奇妙快感,连呼吸都酣畅起来。当然,毕竟荷包不满,像莱昂这样远距离的目的地,便被她安排在了旅途的最后。 行者或许无疆,但也注定,有些风景一生终只能见到一次。 学建筑的人来到莱昂,一定会去看看鬼斧神工的莱昂剧院。这是曼西亚图侬的作品,设计感极强,充满了灵气。 栩栩抵达莱昂那天,天气并不那么晴朗,她依旧兴致勃勃地直奔莱昂剧院,冬日中的它依然美丽,带着一丝隐晦的妖娆。栩栩对这所白色的房子很着迷,她举着相机,尽可能地去记录它,一次次地往返剧院旁的小巷,紧贴着另一侧的墙壁,希望能多拍进来一些风景。就在这时,哈维闯进了她的镜头,随即以最宿命的方式进入了她的世界。 栩栩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头发乱蓬蓬的西班牙男人。因为在她的取景框里,她率先发现了他头发的不服帖。于是她放下了相机,想等着他走过自己身旁再继续拍摄,就像她遇见的无数次过路人一样,踏着与她无关的节奏从她身边走过去。可是哈维停了下来,他摘下耳机,歪着头看着栩栩,问她:“你想进去看看吗?” 这对栩栩来说是意外的惊喜,他显然是剧院内部的人,能走入这个建筑一窥内核是不可多得的机会,她忙不迭地点头,生怕他反悔似的。哈维笑了,用手抓了抓自己黑色的卷发。之前并不柔顺的头发一下子平整了,栩栩这才发现,他是个挺好看的男人,眼睛很迷人。 绕到剧场旁门的路上,他们相互介绍了自己,栩栩是来自神秘东方的建筑朝圣者,哈维是正在追逐梦想的灯光师。“你爱它的身体,而我爱它的心。”哈维指着莱昂剧院这么形容,栩栩笑着点头,被视作冰冷水泥块的现代建筑,其实可以容纳很多爱,远比有血有肉的人们大方很多。 哈维是个热情的向导,他的确带着栩栩走入了莱昂剧院的心,任她拍照,给她讲关于这里的一些有趣的事儿。他们最后去的地方就是莱昂剧院的后台控制室,那里是哈维的工作间,他显得格外兴奋,转开门把手的时候甚至拧错了方向。 “从这里看到的舞台很美妙,它让我有了作为上帝的感觉,那里是很多人的人生,而我站在这儿,静静注视着他们,给予这个舞台光明或是黑暗。他们热闹上场,或哭或笑,或诉或歌,然后安静闭幕。他们都在流动,而我似时间的弃儿,凝固在这里。”哈维指着那一方舞台说。他的描述深深吸引了栩栩,这间小房子仿佛充满了不可知的魔力,令她跃跃欲试。所以当哈维邀请她试试由他操纵灯光的舞台时,她毫不犹豫地、期待地、欢快地答应了。 栩栩站在舞台中央,有一点局促,哈维通过控制室温柔地安慰她。 “亲爱的,抬起你的右手。” 栩栩眨巴着眼睛,战战兢兢地举起右手。一束光打了过来,先包围住她,魔幻地变换着颜色和形状,如灵魂般随性而动,忽大忽小,最终收缩成一点星芒,凝聚在栩栩手心。那一刻,她真的觉得自己摸到了光,她惊喜地抬头,哈维在控制室向她挥手,她笃定,他一定笑了。 “哈维吗?你干什么呢!”门突然开了,另一位工作人员狐疑地走了进来,栩栩有点惊慌,但她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一切就都消失在了黑暗里。 “嘿,你这个小子要干什么!”怒吼声淹没在咚咚的脚步声里,栩栩的双手被紧紧拉住,哈维在她耳边小声说:“我们快溜!” 从莱昂剧院跑出来,两人笑得前仰后合。 “他好像很恼火。”栩栩捂着胸口喘气。 “那位大叔拿我没办法,我能瞬间让他找不到我!”哈维摊摊手。 栩栩又笑起来,而当笑声结束,谈话似乎也进行不下去了。相机早已被她遗忘在背包里,这是一次意料之外的相遇,应该在意料之内说拜拜,可栩栩却突然不知要怎么吐出这简单的西班牙单词。 “我……”栩栩指指自己,“要……”她接着指指外面。 “要走吗?”哈维也意识到了什么,他挠了挠头,头发又重新乱起来。 “是啊。”栩栩微微颔首。 “你在这儿有其他朋友?” “没呀。” “晚上有别的安排?” “暂时也没。” “那么我可以请你共进晚餐吗?”哈维对她的回答满意极了,他雀跃地发出邀请。 “好呀。”这丝毫不违背栩栩的内心,也许正是她隐隐期待的。 他们不甘心就这样分别,但又似乎忘记,离开是迟早的事。 哈维带栩栩去了个热闹的餐厅,他点了当地特色的菜,这和栩栩之前在网上搜索的菜单并不相同,但显然要好得多。他告诉栩栩,自己的父亲是商人,母亲是珠宝设计师,没有兄弟姐妹,但有一只非常忠诚的狗。他并不打算继承父母衣钵,所以跑到莱昂居住,对他们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一家深深爱着彼此。栩栩也对他讲起她的生活,因为看到美丽的图纸而选择学建筑,结果几次因熬夜画图而欲哭无泪,比起梦想她背负更多的是父母的期待,她的母亲在三十五岁生下了她,高龄得子令家人对她格外疼爱,只不过中国的家庭都爱得太严密而不自由。 他们不停地重复“真的吗?”“天啊!”这样的感叹词,一边惊异着彼此的不同,一边靠得更近。哈维几乎要贴着栩栩的耳朵说话了,他说了很多笑话,他自曝自己小时候做的糗事,可刚说到小学四年级,餐厅已经要打烊了。 “要不要再去喝一杯?”在街边的车里,哈维不舍地问栩栩。 “算了,我还是回宾馆吧!我定了青年旅店。”栩栩摇了摇头,外面下起了小雨,她已经意识到,那句拖到现在的“再见”,还是要说。 “那么……可不可以陪我听完这支歌?”找不到更多借口的哈维有点沮丧,他寄希望于CD里的曲子,虽然那首歌只有五分多钟。 “好吧。”栩栩也希望这歌能再长点儿,可是明天傍晚到马德里的大巴提醒着她,即使长得像一部歌剧,她也最终会走。 曲子是哈维在某次演唱会录下的,也许是位置不同,区别于现场的各种喧嚣,歌有种静静的、娓娓道来的感觉。哈维跟着哼唱,轻轻地用手在栩栩的手背上打拍子。细密的雨水击打在车前窗上,令世界潮湿、模糊起来。当歌词唱到“where……where is my gypsy wife tonight”时,哈维低头吻了栩栩。 “让青年旅店见鬼去吧!” 哈维说出了栩栩同样想说的话。 他们回到哈维家里做爱,虔诚地对待彼此的身体,并忠于这种感觉。 清晨,栩栩比哈维先醒来一会儿,她看着睡在身边的男孩,没有预期的罪恶感。她惊讶地与自己内心对话:栩栩,一个因来之不易而被父母更加亲密爱护、严格管教的女孩,从小到大学习成绩一直排名前三的女孩,凭借苦读考上国内最好的研究生并屡屡获奖的乖孩子,以最优厚待遇被送到西班牙交流的优秀学生,从没有过惊世骇俗的经历的人,现在,在异国他乡,躺在一个昨天才认识的人身边,发生了一夜情,但并不沮丧。 栩栩丝毫不觉得她和哈维是坏人,他们喜欢对方,然后伴随着荷尔蒙的刺激,结合在一起。唯一惆怅的是,相遇与离别那么的近。 想到这里时,哈维醒了,他说他爱她,并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后来哈维又开车带栩栩去了海边,她敢说这是她出生以来数得过来的最开心的日子之一。他们对着冬天里略显深沉的大海大声喊叫。哈维兴奋地叮嘱她八月份一定再过来,那时的西班牙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到处都是欢乐,全国会放假一个月,并打趣说那时工作的都是勤劳的中国人。 说到这里,栩栩才想起,自己并没告诉他,从莱昂回到马德里三周之后,她就要回中国了。当她对哈维说出这个事实后,两天里不停说话的他,沉默了下来。 把栩栩送到大巴车站时,哈维把昨晚听的那盘CD和一小枚银戒指送给了她。栩栩什么都没带,只好把挂在书包上的一个劣质中国结解下来送他,但哈维很开心,立刻就挂在了车上。 栩栩即将登上大巴,哈维一把拉住她,认真地说:“在西班牙语里,再见有两种说法,细分起来‘Hasta luego’是以后再见的意思,而‘Adiós’是再也不见。我永远不会对你说Adiós,栩栩,我等着你回来。” 栩栩看着他,坚强地做出了微笑的表情,如他所愿的以标准西班牙语说出了:“Hasta luego。” 哈维笑送大巴离开,他没看见在车里栩栩流下的泪水,也不知道说着“Hasta luego”的栩栩在想:莱昂,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一周后,栩栩再次回到莱昂。 爱情这东西发生之后,往往会超出所有预期,逃离理智控制。尽管栩栩对自己说了一千次,这是偶然的事,是没结果的消耗,是不现实的放纵,但到第一千零一次,她还是战胜不了内心的渴望和哈维深情的召唤。 这一次哈维不再与她谈是否再来莱昂,而是试图劝说她留下来。 “我爱你,你也爱我,你喜欢西班牙,在这里你会过得轻松快乐!” “我的家人在中国,我不能离开他们。” “他们也会希望你能生活得开心点儿。” “但那不该以伤害他们为前提,我应该回到我的国家,陪在他们身边。” “为什么你总说应该做什么,而不是想要做什么呢?” “should to do”和“want to do”令这段对话停止,哈维认真地看着栩栩,栩栩抱住他,深吸了口气说:“哈维,并不是每一刻我们都清楚自己想做什么,而我们总会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想做的事也许会变,但该做的事不会变。” 哈维叹了口气,抱紧栩栩说:“你是我不懂却又迷恋的中国女孩。” 这一次离开莱昂时,哈维仍旧要栩栩说“Hasta luego”,栩栩说了,与他挥手再见,心里仍然想:莱昂,我真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两周后,栩栩结束了一年的西班牙交流学习生涯。哈维开了四个多小时车从莱昂赶来送她,两人只相处了四十分钟,栩栩就要上飞机了。他们都哭了,哈维仍试图说服她留下,但他自己已经能感觉到深深的绝望。他不再请求她说“Hasta luego”了,栩栩却自己主动说了出来。 “那么,夏天的时候回来莱昂好吗?” “好呀。” 这是他们最后的对话。 就像做了场太美的梦,在梦醒时忍不住会疼。栩栩想老了的时候也许会给自己的子孙讲个故事,告诉他们莱昂是个好地方,有个很帅的男孩曾经在那里等过她。又想,食言的人会不会被记得更牢,反正,她是不会忘了。 飞机越飞越高,栩栩闭上了眼睛。 Hasta luego,西班牙。 Hasta luego,莱昂。 Adiós,哈维。 ☆我就是那个心有猛虎的姑娘——老妖 “hi!” 要怎么称呼你呢? 我想了很久,还是有些手足无措,最终只对着键盘敲上了这个最简单的英文单词。 下午三点半,准备好开例会需要的所有资料,在等待会议开始的间隙,刷新了一下朋友圈,你和她的结婚照,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戳进我的眼睛里。 九宫格排列的那些照片,你们亲吻相拥,笑容甜蜜,眼睛里溢满幸福。我看着这条状态下密密麻麻的点赞,共同朋友之间纷纷送上的祝福语,一瞬间,恍惚窒息。 我放下手机,走进会议室,讨论接连而来的选题、策划和文案,跟同事们争论、吐槽,为一个好的想法而鼓掌尖叫。 会议结束已经九点,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站在拥挤而闷热的地铁里,脑海里又浮起你的结婚照片。 我不是没有幻想过,有一天,站在那些精致美好照片里的你身旁的那个人,是我。 谢谢你,从我的青春里呼啸而过 我们认识整整十二年,做了六年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你知晓我所有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知道我沉默背后的那些辛酸和难过,知道我傲娇背后的那些不安和恐惧。我们相互陪伴走过青春里璀璨也最荒芜的时刻,然后在某个风和日丽的夏日里,我们正像兄弟一样打闹,你却突然握住了我的手,走了很久很久的一段路。 我面红耳赤地偷瞄你,你的侧脸那么好看,我一下子就没舍得挣扎出来。 我想,或许,我一直喜欢你吧,我想,我早就习惯了依赖你。 我想,我只是一直在等着你牵起我的手的那一天。 那一年,我们十八岁。 暑假后,我们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中间隔着好几个省份。 一开始是满满的浓情蜜意和发不完的短信,我时时刻刻用最敏锐的神经感受着手机的震动,收到你的寥寥几个字都会眉开眼笑,仿佛从哪里偷了一块糖捂在心口,浑身都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我们经常通话到凌晨,在昏暗的宿舍楼道的尽头,小小的玻璃窗下,穿着睡裙光着脚冻得浑身冰凉的我,因为想要贪图跟你多说一刻钟电话,固执地不肯乖乖回宿舍睡觉。 你一次次笑我,语气带着宠溺:小孩子。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我以为,我会一直是你眼中的那个孩子,拥有你独一无二的宠爱。 可是青春岁月中,隔着好几千公里的一场恋爱,有太多的未知和变数。年华正好的我们,可以因为热血和冲动谈一场无所顾忌的恋爱,也同样可以因为热血和冲动在一次次争吵中消耗完彼此的耐心。 我们结束得匆忙而潦草,你像是一阵风,从我的青春里呼啸而过,让我感受到花的香甜、草的清新、春天的心动和期盼,然后,留我一人在回忆里醉生梦死,辗转反侧。 即使重逢,也过不了生活那一关 此后我过了一段颠倒而混乱的日子,但幸运的是自己没有一直颠倒混乱下去。 你有了新的女友,我有了新的男友,我们之间的联系仅仅是各种社交网络上刷新的状态。 一直到毕业后,我回家,你恰好也回家。你身边没有旁人,我身边恰好也没有旁人。 仿佛一切又回到起点,你还是如同当年一样,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某个突然的时刻,再次牵起了我的手。 你说:这一次,再也不要放开了好不好? 你是个温柔有耐心的男生,会做好吃的饭,恋家,不热衷与人交往,话不多,笑起来仿佛是春江水一圈圈的涟漪散开,仿佛是五月的花团锦簇。 我以为,这一次,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只是还是永无止境的争吵,从前种种可以包容下的小矛盾此时被一个个揭开,你指责我生活能力差,总是丢三落四没个正经,只知道工作不问闲事,我不满你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每天只知道买菜做饭侍弄花草赚钱不多。 曾经的依赖和温柔相待,在刻薄的叫嚣里,就变成了懒惰和没志气。 曾经的古灵精怪和活泼可爱,在生气时候的怒吼里,就变成了不靠谱和无理取闹。 我以为,我们在兜兜转转之后的重逢是命中注定,却不曾想,到底,还是过不了生活那一关。 你说,你是个心有猛虎的姑娘,我留不住你。 后来,你有了更靠谱的女友,你说她很好,你很喜欢她,她也很依赖你。 我说,很好。 你说,你也赶紧找人嫁了,不要总是一个人。 我说,我想要去更远的地方。 你劝说,你又身无所长,又不懂得照顾自己,去哪里?又能做什么? 我固执,我会混得不错,你等着。 三月底的时候,你在我家楼下等我,斜靠着墙壁,点着一支烟,还是我熟悉的样子,还是我熟悉的姿势,只是,你再也不是我的了。 我说,我要去北京了。 你掐灭烟头。我知道。 你说,在外面照顾好自己,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你说,不要总是冒冒失失丢三落四,不要总是横冲直撞得罪人,对人对事都留个心眼。 你说,赚到钱要多存着,不要总是大手大脚,在外面用钱的时候多。你顿了顿,又说,缺钱了给我打电话。 …… 你看,你知道我所有的缺点和软弱的地方。 你絮絮叨叨地说着,我一一点头,然后你转身走向街头,我转身上楼。 我没有哭。 我心有猛虎,你只需要一枝蔷薇 一个人在北京的时候,有过因为压力大情绪崩溃的时候,有过因为被人误解觉得受委屈不停掉眼泪的时候,有过因为赶进度忙得颠三倒四简直要疯狂的时候,当然也有过剩余的存款不够交房租的时候。 不管遇见任何一种情况,我都没有给你打过电话。 你在我生日那天,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也没有回。 那时候,从相熟的朋友口中得知,你们已经定了婚期。 你牵着女友的手在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我一个人在路边的面馆吃面。 你和女友并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剧的时候,我还在办公室里加班一遍遍地改文案。 你们在一步步筹划着婚期新房装修的时候,我在为工作中一点点的进步而欢欣雀跃不已。 你曾经说过,你喜欢我们的小城,喜欢它的安逸、悠闲和自在,你喜欢身边有一个恰到好处的人,陪你过细水长流的日子,我很高兴,你终于找到了那个对的人。 而我,这个曾经叫你皱了一次次眉头的姑娘,喜欢的,却是北京的硕大和宽容,喜欢周末里一场又一场的讲座可以见到仰慕已久的作家,喜欢一场话剧,喜欢那些同我不一样境遇却同样相信自己可以通过努力奋斗成全自己的人们。 我从来都知晓,我们向往的,根本就不是一个终点;期待的,根本就不是一种生活。 我曾经一次次想,你爱过我吗? 后来却还是放弃了这个命题,爱与不爱,你同我,都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你说,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有那么大的野心? 你问我,你凭什么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去征服世界? 你问我,难道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好吗? 可是我曾经深深爱过的你啊,那个我爱了很多很多年的你,你从来都没有懂过我,你从来都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一个人离开家乡,在外漂泊,是因为我知道,外面更大更精彩的世界才是我想要的。 你曾经说过,你除了有点小才什么都不会,要怎么去北京立足? 这半年,我经历过很多辛苦、动荡、茫然无措的时候,当我踩着十厘米的高跟在十一点爬上六楼打开租住的小房间的时候,我都怀疑过自己,是不是真的错了?这么辛苦又是为了什么?难道说,真是只想着要出人头地吗? 可到了后来,我终于在一次次的地铁穿梭中明白过来,我想要的,是可以体验到更多的生活,是在这繁华喧嚣的城市里努力找到自己的位置,用一点点的进步让自己羽翼渐丰,然后一点点飞到更高的地方,看到更好的风景,去到更远的远方。 或许,你是对的,我是个心有猛虎的姑娘。 而你需要的只是一枝蔷薇,被你呵护被你温柔对待。 你的新婚照片拍得很好,我知道,那是你一直以来最想要的生活,你身边的那个人,也是你细心妥帖对待的那个人。 而我,则需要在这座硕大无比的城市里,将我心中的猛虎渐渐饲养丰满,然后等待它有一天呼啸而出,目光敏锐地带着我不断厮杀,令我的脚步更加坚定而从容。 我要像青山七惠的《一个人的好天气》里说的那样,不断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之中,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 也许我会遇见一个人,也许不会,但我知道,我从未后悔过。 让我们祝福彼此终得圆满。 曾经的小姑娘 2015年于北京 ※谢谢你,让我,曾经爱过你。 ☆你曾是少年——里则林 一 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我问我妈妈:长大了我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会变得漂亮吗?我会变得富有吗? 我妈妈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对我说:则林,你是一个小男孩! 所以小男孩不是这样幻想未来的。 在闪闪发光的少年时代,我书读得少,但也不是全然没有梦想,只是每次当别人问起,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因为我的梦想是当“黑社会”。 那时我妈妈信奉专家提出的“穷养男,富养女”,因此在2005、2006年,我每天只有三块钱零花钱,一年的零花钱算下来相当于一个保安的月收入。所以那是个贫瘠的年代,我仅靠着梦想支撑着人生。 记得在某个沉闷的午后,我带着仅有的梦想和小伙伴们躺在长江边,看有着同样梦想的傻强站在长江边指着对岸的楼房,说以后那里有一栋会是他的,他会把楼房推平了建一个广场。我问他这么做的意义在哪,那时候还不太有“广场舞”,所以他也回答不出来意义在哪。 然后我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各自喜欢哪一栋,买下来以后要干些什么,完全忘记了自己的零花钱每天只有三块钱。 聊着聊着,傻强说他饿了,我们也就都跟着饿了。我们八个人,把钱凑在一起打算吃顿好的,于是我们一共凑了四块八。大家一起去路边买了三碗凉面,我主动要求去端,发现自己只有两只手,只能就地先吃掉一碗,哈哈哈。等把面端上桌,我一边辣得倒吸凉气,一边看着他们七个人盯着两碗凉面发呆,没过多久,他们就抢了起来。 吃完之后,我们全然忘记了楼房这件事,人生理想瞬间降了很多个档次,变得有些简单幼稚:就是能不能吃完凉面再多加一支可乐。我们看着滚滚长江水咽着口水,等一个人先开口提议不如一起喝江水。 等着等着,结果等来了同校的两个低年级校友。几个冲动的人忍不住想扑上去,但老狗制止了他们。 老狗建议我们先一起盯着他们看。于是我们集体侧目看着他们,他们果然略显紧张,在离我们五十米时就忍不住开始用手捂口袋,老狗才长舒一口气:“你看,他们身上果然有钱。” 于是老狗和傻强去截住了他们,两位小朋友就这样悻悻地帮我们圆了梦。 喝完可乐,我躺在一边伴着蝉鸣,听着他们打着饱嗝的声音,傻强则在旁边,继续数着对面的楼房。我眯起眼睛看向高远明净的天空,没有一只飞鸟。那天的天空,纯粹得像傻强的智商。 二 傻强人如其名,不太机灵。我认识傻强是因为他家住我家对面。 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上学,都会看到他从楼里走出来,双手抓着双肩背包的肩带。他总是一副正在参加军训的样子,目不斜视,昂首挺胸,一直前进。两个人照面打多了,心理距离自然就渐渐拉近了。 那时的我虽然不学无术,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在极度的无聊中,我在作业本上创作了《青少年低端泡妞指南》,在年级间广为流传。 某天,隔壁班的傻强跑过来跟我说:“嘿嘿,我经常在楼下看见你。” 我点点头说:“我也是啊!”然后我们就正式认识了,傻强告诉我他暗恋他们班长,向我请教泡妞技巧。 我抬起头,掷地有声地丢给傻强三句话: “跪舔你就输了。” “站着把妞泡了。” “胆大心细,绝不要脸,要脸谁还泡妞啊。” 傻强激动得差点给我跪下,但我用眼神制止了他,毕竟我不是邪教组织。后来,傻强带着我给的三句“爱的箴言”向班长表白,结果一败涂地。因为我没有告诉他其中的重中之重:主要还是得看脸。 傻强受挫了挺长一段时间,一直不怎么敢见我,因为他觉得有愧于我,我告诉了他泡妞真谛,他却泡不到,他觉得自己简直丢了我的面子。 直到有一次学校统一打疫苗,傻强打完以后看到自己一直暗恋的女班长躲在角落抽泣,旁边的同学安慰她,告诉她别怕,其实没那么痛,但班长还是一直抽泣着摇头。 傻强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咬牙,去报上班长的学号,替班长又挨了一针。那天下午傻强正在座位上直冒冷汗时,远远走来一个外班的男同学,自称是班长的男朋友,他告诉傻强别以为你帮我女朋友挨了一针就能改变什么,我们一样当你是个傻子。 然后他们扭打了起来,傻强被打傻了。放学的时候,傻强咬着棒棒糖,看着班长和外班的男朋友手牵手有说有笑地走在回家路上,心如刀割。 傍晚傻强坐在我家楼下哭泣,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他旁边。 傻强说:“是不是得做个小混混才有女孩子喜欢?” 我说:“不一定。但被喜欢的几率会大点吧,毕竟少女都爱追风的男子。” 傻强又说:“其实有时,我也想当个小混混。” 我听完呵呵一笑,然后严肃地拍了拍他的后背,直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傻强说:“If you have a dream, just go to追。” 傻强半张着嘴望向我,心里就此悄悄埋下了梦想的种子。 三 自从傻强“重塑”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之后,他渐渐在学校里赢得了所谓的“尊重”,他父母开始经常收到学校的投诉,但他们也没太在意,因为傻强还有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亲生弟弟,所以他们对傻强没有任何期望和要求。 傻强感情受挫,加上父母的不管不顾,和父母对弟弟的严重偏心,他渐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变本加厉,越发大胆,学校也不去了,家也不回了。 按他妈的说法就是:“你今天看着他背上书包走出家门,然后绝对猜不到他会在哪年哪月再回来。”没过多久,傻强就被逐出了家门。 无家可归的傻强每天在外面跟着一群不上学的孩子瞎混。主营业务是收钱帮中小学生解决矛盾,恐吓他们的同伴。业务不好的时候,傻强也试过拿着一个橘子站在网管面前,要求换取半个小时的上网时间,网管震惊之余,还是答应了他。 渐渐地很多同龄人都很怕傻强,觉得他人傻胆大,根本惹不起。加上他认了一个大哥,大哥告诉他:“人在江湖,不是你瞟我一眼,就是我瞟你一眼,所以平时人家看你,无论如何你都要看回去,这样才不输你的气质啊。”从此傻强就总是一副凶神恶煞的傻样,眼神像极了哈士奇。 由于他学习了这个特别的“涨气质”技巧,我跟他在一起时,经常无辜被打。有时吃个面人家只要看了他一眼,他不管那张桌子上一共坐了多少个人,都要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回去,一直盯到人家怒从心起,然后就会打起来。这种时候我一般凑上去随便被人碰一下就躺着不想起来了,免得爬起来继续被打。 有一天我看着自己新买的阿迪达斯白色外套上全是不久前留下的泥污和脚印,忍不住忧伤地问了一句傻强:“你为毛总是跟着我。” 他过了很久才尴尬地说:“不知道啊,跟外面那些人瞎混完,我就只能来找你了,感觉我只有你了啊。”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告诉他:“那你以后别总惹是生非了。至少在明显惹不起的时候。” 他严肃地看着我:“但我们不是说好要当黑社会吗?”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纯粹是因为当时不学习又没钱,觉得至少要拥有一个梦想,人生才完整。我说:“Let it go吧,我累了。不想当黑社会了。” 傻强在旁边点点头。然后我们傻傻地望着天空发呆。过了一会儿,我问傻强:“你还真准备再也不回家了啊,每天就这么在外面瞎混吗?” 傻强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态,脸上浮现出一股难得的忧伤,告诉我:“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过了一会儿,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四 一年中秋我和家人吃完饭,傻强给我的小灵通打电话,我下楼看到他,整个人神清气爽地站在那里,衣服干净整洁,拖鞋也换成了一双二手球鞋,他抱着一支大瓶装的可乐,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先是一愣,没等我开口,他就喜气洋洋地告诉我说他打算回家,但有点怕,让我陪他。我听了微微一笑,然后让傻强等着,我跑上楼去拿了几个月饼下来。 傻强路上时不时地傻笑着,抱着一支大可乐拿着几个月饼到了家门口,犹豫半天,我以为他紧张,就打算帮他敲门,但他制止了我,我不解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发现他好像在听着什么。 我取下塞在耳朵里的两只耳机,把耳朵顺着门的方向贴过去,然后听到门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声笑语。通过声音就能想象里面一大家子人那种其乐融融的氛围。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楼道里,感觉时间很漫长,傻强看向我,眼神里带着一种傻傻的悲凉,没有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儿,他蹲了下去,把可乐和月饼放在门口,站起来一个人转身走了。我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我们坐在路边,傻强静静地看着远处,傻强问我:“我是不是多余的。” 我说:“其实你不敲开门,又怎么知道呢。” 傻强没有说话。 我想起了在过往的那些日子里,我常在周末发现傻强像死尸一样直直地睡在我旁边,我一巴掌拍醒他,他告诉我是保姆放他进来的——他跟我家保姆是同乡。还常常在某个晚上,傻强用楼下小卖部的电话打给我,让我随便端点东西下去给他吃,吃完他就去网吧睡觉了。偶尔傻强不知道从哪弄来好几百块,又会叫我一起出去唱歌。他就这样有一天没一天地度过了少年的时光。 我忍不住一阵心酸,过了一会儿,从兜里拿出一个月饼,撕开包装掰成两半,和傻强一人一半,跟他说:“中秋快乐。”看着手里的月饼,傻强眼睛就红了。 然后我又拿出MP3和耳机,和傻强一人一只,我们在月光下,看着街上稀疏的人流,我播放了一首《不再让你孤单》。 傻强靠着我的肩膀默默地流起了眼泪。我拍着他的头,也流起了眼泪。 那天之后,傻强很少来找我了,我也很难找到他,他没有固定的电话,也没有固定的地方。我每次走到他家楼下,都会想起那个走路昂首挺胸的纯净少年。 五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离开了那个熟悉的地方,夜里常常寂寞得睡不着觉,忍不住开车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马路,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瞎逛,仍旧经常会听《不再让你孤单》,经常会想起傻强,也是那时才懂了傻强傻逼的外表下,藏着怎样的心境,在最不应该孤单的时候,他一直过得很孤单。 二十多岁时,我才再见到傻强,他已经变了个样,看起来也不傻了。他站在人群中显得成熟稳重。我问他在干吗呢,他说他在帮家里做生意。 我也没问他什么时候回的家,但他告诉我当初家里把他赶出来,其实是因为他出于嫉妒,好几次把自己的弟弟打得鼻青脸肿,父母一怒之下才把他赶了出去,这是他一直没告诉我的。他后来也做了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比如没钱的时候把好朋友的手机拿去卖掉,住在别人家,偷了别人的东西等等。而且他父母很早就来找过他,求他回家,但他为了怄气,一直不肯回去。 我心里微微一颤。傻强看着一脸惊讶的我,笑着对我说:“但我一直记得那年中秋,和你坐在路边,你给我放《不再让你孤单》,和我一起吃月饼,那之后我就没来打搅你了。” 我说:“记得有一次我们玩德州扑克,有一局你牌不好,我劝你做人别<图>,跟牌跟到底,结果一局就把我们仅有的钱输光了。其实那天我错啦,如果这局牌不好,那就放弃吧,没必要为了怄气把下一局,下下一局也毁了。” 他笑着点点头。 六 那天,傻强临走时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啊,以前。” 然后我想起那个中秋的夜里,傻强跟我说:“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因为很多年前,有一次凌晨吃夜宵,一个背着麻袋捡空瓶子的老爷爷经过,傻强马上把手上的半支可乐倒了个精光,追上老爷爷,把瓶子给了他。 那时,能多喝一支可乐,可是我们的一个小小理想呢。然后我对傻强摇了摇头说:“只是世事难料而已。” 少年时,我们总把很多时刻当作整个人生的缩影,其实那很傻。 ☆一直陪着我的,还是那个自己——小岩井 约老友酒吧闲谈,话头刚热酒正酣,一通急促的电话让友人脸色突变,原来是他一周岁大的孩子咳嗽不止。 一脸歉意的朋友帮我付了账,一脸担忧地离开了酒吧。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起记忆中还一起打弹子、玩《拳皇97》的小伙伴,如今也已为人夫、为人父,神色之间,也已多了许多责任与担当。曾经陪我玩耍的人,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我无端想起一段时间我的签名:“没人陪我玩耍,所以我才长大。” 我们这帮臭男生,都是用大把的时间去晃荡,然后因为几个瞬间而成长,可能是失败,也可能是婚姻。 同岁的我,依然孑然一身。看着周围结伴的人欢声笑语,顿时有些落寞。 喝得兴起,我还不想回去。于是突发奇想,想跟以前的自己聊聊天。 一个人的时候,我经常会玩精神分裂,自己跟自己聊天,对着空气说话。 有时候很悲伤,就想像一个温柔的劝诫者跟自己安慰着;有时候犯二,就想像一个善于吐槽的捧哏来嘲笑自己。我用跟别人交谈来学会虚伪与圆滑,又用跟自己交谈来反思与自省。 这年头,坦白自己,并不容易。 坐在隐蔽的角落,我举起酒杯,喊出了第一个“我”。 “嘿,17岁的我,咱们喝一杯?” 17岁的我羞涩地点点头,说:“聊什么?” “聊初恋吧。”我笑笑。 男人总愿意怀念初恋,因为那时候单纯得可爱;女人不太愿意回忆初恋,因为那时候天真得可怜。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定义初恋,反正在我这,就是第一次让我心动,让我想得彻夜不眠的人。 17岁的我是个羞涩敏感的臭小子,瘦瘦小小,个子不高,整个没发育的板鸭。我的情窦开得比较晚,当别人跟我说起初中小学就喜欢过人,我不禁为自己的晚熟而感到遗憾,错过多少可爱的小萝莉啊! 高二那年一个雨后,我偶然撞见了一个白衬衫马尾姑娘,才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那时的我来说,爱情是什么不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我遇见你,我就知道遇见了爱情。 记忆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一片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滂沱的傍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你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仍记得当初心动的感觉。 我总怀疑,那段初见的回忆是17岁的我编造的谎言,以让我在干涸的高中岁月有些许鲜艳与怀念。 总之后来,我在心中暗恋了当时见到的姑娘好久,好久。久到仿佛一出生就在暗恋那个人,久到我身边所有朋友都知道我暗恋这么一个似乎是虚拟出来的幻象。 17岁的我有过好多机会接近那个女孩,可是他是那么的没有勇气,默默写了整整一本的情书,也不曾跟她说过一句话。 我苦笑着举起杯,埋怨他:“你说你当初能勇敢一点、傻一点该多好,错过那个年龄,恋爱就不是那个味道咯。” 可怜的17岁,对于自己想接近的人,还没开始,已经给自己发出一种警告:“不要过去,你不值得让人喜欢你。”在别人拒绝自己之前,就先蔑视了自己。 喜欢这种东西,最初似乎都盛产自卑。 “喂,17岁,自卑孤僻的你可能想象不到,十年后,我已经可以轻松自如地跟一群陌生人聊天,有着男男女女许多聊得来的朋友,也学会自我吐槽,学会温柔待人,活在当下,尽量少留遗憾。” “那你现在一定很快乐咯?”17岁一脸羡慕地问我。 “也许吧,不过我也羡慕你呀。” “为什么呀?” “羡慕爱上一个人,就觉得时间好像停止了的初心。而现在的我,反而越来越不懂,怎样才是喜欢一个人。” 我的笔记本首页写着马尔维诺的一段话,每次打开,我都会愣一阵。 我所有的自负皆来自我的自卑 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来自于我的软弱 嘴里振振有词是因为心里满是怀疑 深情是因为痛恨自己无情 “你走吧,未成年该回去睡觉了。” 送走17岁的我之后,迎来了20岁的我。 “嘿,20岁,第一次恋爱的感觉如何啊?” 20岁的我个子已经长了起来,嘴边也开始有了零碎的胡茬。眼神依然清澈,当时的我还不怎么戴眼镜,喜欢运动,开始自信起来。 “谈恋爱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啦!”20岁的我一口喝完一杯啤酒,酒不醉人人自醉。 “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你的一样,对吧?”我抿着酒,淡淡地笑着。 “是啊是啊,等在她楼下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世界都消失了呢!对了,27岁,我跟她结婚了吗?我说过我一毕业就娶她的!”20岁的我眼睛冒着光,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去年她结婚了,不过新郎不是我。”我放下酒杯,低着头掏出一根烟。 “我靠,你搞什么啊!这么好的姑娘你都不珍惜!我鄙视你!”20岁的我一脸愤慨,恨铁不成钢。 最初我们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单纯,也许她说话好听,也许她长得好看又是同学,又也许,只是一次社团活动后一起喝了一杯啤酒,一不小心聊到了深夜…… 那个时候,我们不是为了得到什么,才去喜欢一个人的,而是能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种得到。 然而什么恋爱谈到后来,似乎都是在和时间谈恋爱,有时候觉得它走得太快跟不上,有时候又恨它走得太慢太枯燥。而它对你最好的时候,你又感觉不到它存在。 所以最好的恋爱,就是两个人都忘了自己在谈恋爱的时候。 “20岁的时候,我们觉得爱一个人一生一世都不够,也许是见到的诱惑还不够,也许是当时的热情太炽烈。爱情这东西,美好的时候是真美好,美好得让人想瞬间死掉;糟糕的时候是真糟糕,糟糕得让人想瞬间死掉。不过既然太阳都无法恒久,世人为何苛求爱情永恒?”我试着开导20岁的我,可他似乎不领情。 “得了吧,你个懦夫,自己喜欢的人不能喜欢到底,这就是背叛,这就是对爱情的侮辱。我看不起你,哼!” “也许吧,我们都会成长为自己看不起的人。多希望在另一个平行世界,你和她已经白头偕老,儿孙满堂……” 20岁的我愣了一会儿,有点忧伤道:“你现在还会想她吗?” “我祝她幸福,消失在彼此生命,才是最好的祝福。”我斩钉截铁道。 《飘》的结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也许有些结束,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这么聊着聊着,夜已深,人已稀。与自己干杯,依然继续。 此后每一年的我,似乎都有好多故事,我们聊着,唏嘘着,感伤着,欢笑着,沉默着。 25岁的我,似乎已经喝多了,对我说着很多傻话。他在一次破釜沉舟的付出后,得到了一场虚无。 他哽咽着对我说:“混账,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我笑了,原来当时的我还是那么武断。 “你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吗?”他醉眼蒙眬地质问我。 “其实大多数人还是相信世上有真爱的,就像相信有外星人一样,不相信的只是不会让自己碰到而已。希望这东西,还是要有的,也许哪天实现了呢?” “扯淡。” “也许吧,人生还很长,我们应该活得更乐观一点。还有,你醉了,回去吧。” 有时候记忆真的是累赘,它还自带美图秀秀,能变化出各种色调与滤镜选择。 记忆总是不可信的,但情绪这东西,就像一个疤,你以为好了吧,看见相似的情景或字句,总能隐隐一疼。就比如小时候我被热油烫过脸,直到现在看到沸腾的热油依然会胆战心惊。 这东西,真没辙。 人要坚持着努力活下去,去走很多地方,去认识很多人,其实跑了那么远的路,也只是为了摆脱怀旧的羁绊……可是仅仅是一杯酒,你就知道,原来那些旧时光,早已融入血液里,不离,不弃。 人生当然没有完美,所谓的完美只存在于偶然的局部,因此无须苦苦追求,当你走得足够远了,跟自己干个杯,一切曾经的重担,也会变得轻如鸿毛。 过去的一切生活,最后都连接成我现在在这里的生活,改变我们的,不过是一个选择,接着一个选择,一块碎片,拼着一块碎片。 而我们只能在时间的碎片中爱与思考,沿着每一块碎片运行的轨迹,与自己干杯! ☆我在罗马,你可否过了一聚——洛艺嘉 你突然来邮件:我在罗马,可愿过来一聚?我们开始有淡漠的陌生。我穿吊带背心不让进圣彼得教堂。你脱了上衣,给我穿,光膀子等我。我进去的时间长,你生气。我们乘火车。一个意大利女孩,把你拉出去练英语。一去,竟两个多小时。我该去找你吗?此时,我是你什么人?“就这一步,”你说,“或是你踏上归途,或是我永远离开。” 只绽放在自己的花季 今天,我意外收到你的邮件。标题是:佛罗伦萨:激情平息后的诗意。 徐志摩的翡冷翠翻译得确实好。但它更像是一块玉,而不像一座城市的名字。我说翡冷翠,没有一个意大利人听得懂我在说什么。我说佛罗伦萨,就会有一半人知道我所讲。意大利语中,这浪漫的城市叫“费润姿”。 这是意大利最诗意的城市。 这里有欧洲最美丽的圣玛丽亚百花主教堂,有波提切利《维纳斯的诞生》,有米开朗基罗那著名的“大卫”雕像,还有无数的世界珍品。 更重要的是,它把那时的氛围,也保留了下来。 如果在黄昏,经过米开朗基罗广场,你会看到这样的情景:灿烂夕阳,拥围着大教堂的一片橘红色屋顶。它们后面,灰粉色的天空勾勒着托斯卡纳山的黛色轮廓。左边的老桥,再左边的三圣桥。游荡在广场、橄榄树间蜿蜒宁静小径上的游人,都停下来,沉醉在黄昏蜜色的沉静和微醉里。文艺复兴时期的金色光辉,在每天的这个时候重返。 维基奥桥,为纪念Cellini百年诞辰,维基奥出资兴建的。因为只允许卖金银首饰的店铺在这里经营,这桥又叫金桥。 每家窗户上都有一个铁钩子,白天时,窗户往上面一挂就行了。 店面都不大,因为寸土寸金,却都华贵。橱窗里时尚、流光溢彩的金饰银饰让你忍不住慢下脚步。三两个顾客身后的小窗,安静地映着阿尔诺河上安静的明媚。 夜晚,花饰的木门一扇扇关了。店铺关了,这里仍是热闹。皮包、皮带、太阳镜、丝巾,在地摊上叫卖。有很多黑人,也有中国人,也有意大利人。 纸盒做的一对小人在音乐下舞蹈,吸引了一些孩子。“这个最不合算了。一晚上没卖出什么,还费了不少电池。”Cellini的雕像旁,坐了不少人,很多人坐在桥上。对面,几个人在弹吉他。缓坡、狭窄的小街,石子路,喧闹和灯火。阿尔诺河波光潋滟,佛罗伦萨灯火迷离。 这桥也叫老桥。因为但丁,而被世人所知。就是在这桥上,但丁遇到了贝德尼采。他们无缘在一起。贝姑娘死后,为了排解,但丁开始研究神学和哲学。他因此写出《神曲》。 那么漫长的时光已经过去 我的精神无从再去亲她的芳泽 …… 佛罗伦萨也有但丁的家。如果你去,会有人用意大利语如此为你吟诵。 我们真是心有灵犀。我给你的信,也是从佛罗伦萨开始。只不过这些信,还没有到你手里。我设定了一个时间,它们会慢慢到达。我也写了信,给未来的自己。 你只描述了佛罗伦萨,没说别的。 半小时后,又一封信来了。这次只有标题:我在罗马,你可愿过来一聚? 此前,我爱情的荒野一片漆黑。你这几个字,像小火苗一样,悠忽飘过。我想想,决定过去。 大学毕业后,我们住的地方相隔很远。有一次,我让你在15路南礼士路站等我。我想当然地以为方向相反,车站必在马路对面。当时从北边过来的15路,单行,没有南礼士路站,而是停在复兴门。我们没有办法联络,当天能不能出北京,全凭运气。 这个不存在的车站,没有难倒我们。 我们相逢在路上,你笑我笑。 我们再次相逢的车站,是不是不存在呢?离开北京前,我想,我们基本算是放手了。因为我们的爱情已经处于危险的境地。距离、时间,每一样都是致命的。 闺密安洁,只是出去培训两月,男友就出轨了。“我并不真的想委托我的女友照顾他,我只是考验他,”她哭着对我说,“如果你不想失去爱情,千万别去考验它。” 我说:“是的。就像你钟爱的围巾。放在家里好好的,可你偏要把它晾在外面,还不夹上夹子,哪阵大风都能吹跑它。” 这世界的善变,倒也给我理由。如果别人的爱情都变,我又怎能保证自己的恒久呢?这年头,还有永远的爱情吗?与其在这上面做梦,还不如让我真的走进自己的梦。我一个人能做主的梦。就当我辜负了你吧。 其实,我也是用自己的方式珍惜着:只要自己不变,这感情就可以不变。 在奔赴你约定的路上,我思绪万千,兴奋激动。我会不会立刻扑进你的怀抱?还管什么梦想,我要放弃天涯海角的追寻,立刻卷包和你回家。 这是我们第一次在异地碰面。你选的是罗马,想来就让人激昂。 罗马的汽车,没有报站,我一站站地盯着。但我忘记下车要先按铃了。不巧这站正好没有旁人上下,橙色汽车便一溜烟驶过去。我想起来时,没好意思喊,即使喊,也跑出百米了。我在下站下车,又等半天反方向返回。 到你面前时,晚了40分钟。 我想象与你的激情相逢,如今,都躲在这迟到的背后。 一时不知从何说起,我只有安静地微笑。 你也远远地站着。 你身上有无新伴侣的气息?我辨识一下。我没看出有,也没看出没有。 我没想到时间已经过去两年。我们开始有淡漠的陌生。 你抬起左腕一下,好像在等我的解释。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有手机后就再不用手表了。你不一样。你对过去的东西深怀留恋,就是这本性,才使你今天还能和我约在这里吧。我从这里找到些信心,如实告诉你我迟到的理由。 “是呀,”你说,“不事先通知一声,谁还专门为你停车?停车都是需要成本的。” 你好奇怪。这么长时间过去,才说。 也是,不当面,怎么说?你喜欢面对面,不像我喜欢写信。 我们不再青春,经历、心理都不再单纯,一点小事,也能想到别的。 我理亏,所以我不计较了。我接着说:“这是我第二次来罗马。第一次,我在公交车上想买票时,人家告诉我,车上不卖票,上车前要先买票,一般在烟草店买。” “你不是走过很多地方吗?还这么外行?”你句句带刺。 也许过去,你都忍着。现在,一并爆发了。 “这么久,你都干什么来着,想什么来着。” 我在走,在想。且不说每天有30万人从这地球上消失,就是年年岁岁花开相似而人不同,就是“朝如丝,暮如雪”也够让人感慨生命的无常。滚滚红尘,风来云往,生来死去,聚散离合,我们如何看待?得失取舍,我们如何把握? 生命是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我们能不能把它的不可预测看成惊喜精彩?我们能不能把这无常看成缤纷?痛苦是否让我们沉思、澄明?挫折是否是祸中之福,让我们耐心、坚强? 万法从心起。它无处寻觅,也无处不在。 我知道我要抵达那里。但是现在,我的心还做不到。我有障碍、困惑。我甚至还局限在对你信任的怀疑里。 你还在激烈地说着。我沉默。 我还做不到和颜悦色,但我感觉自己已能超脱出眼前。我告诉自己:不妄想,分别,执着。我要努力改善内心的不平衡。我的心要光明、向上。我要学会乐观,不担心未来。我不能在障碍里裹足,而要冲破它。因缘际会,我们能在罗马见,这已是好时光。我不感念你旧日的温柔体贴,我就直面你现在的抱怨愤怒。淡出淡进,任运随缘。心境简单,生死也便平常。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修炼。我殷切希望自己能找到对自然、对人生、对自己的新看法。 吃完午餐,你的情绪好了,也许是一路饿的吧。从前,你不会为任何事发火,也怪我这次犯的错大了。说走就走,搁谁,谁有好脾气? 西班牙台阶上人来人往。这里最初是想建个喷泉,可媲美许愿池。因经费庞大,遂改建了。1725年,法国大使援建了这里,但因西班牙使馆在这里,所以取名西班牙台阶。这台阶确实与众不同,又大又高,直曲相济,仿佛是手臂,将爱人的微笑风雨统揽入怀,仿佛在爱的弯曲柔波里,是一日日的疏朗开阔。 更因了奥斯卡那大片,这美丽大气的台阶,声名远播。 时值春天,台阶中间的花台,开满杜鹃。我对日常的东西,没有太多兴致。但想起“等到漫山开满杜鹃时”,那似乎是爱回归的代名词。 你也注意到了,更让我欣喜的是你的品评:“杜鹃虽给人喧腾热闹的感觉,但它只在自己的花季绽放。” 总弄塔罗牌、星座的安洁,对花语也有研究。上周,MSN上,她说:果真,果真,你喜欢的波斯菊,花语就是野性,自由。她问我你喜欢什么。我说,都是过去式了。她坚持。我说:杜鹃花。她说:杜鹃花的花语是永远属于你,喜欢此花的人纯真无邪,对爱不会轻易改变。 “把Roma倒过来写是Amor,拉丁语里,这正是‘爱’的意思。”我想起罗马人总这么说。 一切,都是好预兆。 我们在宽大的台阶上坐着,亚平宁的阳光,慢慢变成北京的。 “随地而坐,好像回到大学时代。”你说。 是啊,下午时分,我们总喜欢坐在操场上。 “我们出去旅行时,你也随地坐啊。”我把时间拉近。 “是啊,我好几年没有出门了。” 上次在罗马,我并没有在许愿池许下心愿。我也没想会这么快重回罗马。但把你约在西班牙广场,是因为赫本在这里上演过甜蜜的《罗马假日》。此前我心情沉郁,没有兴致寻找明快悠闲的爱情。 如织人群、卖花小贩、画像的街头艺术家,很多女孩学赫本吃冰激凌。 我走下台阶,恋恋不舍地回望埃及方尖碑、山上的圣三一教堂、笔直的棕榈树。 你心情大好,我们又去台阶右边济慈的家转转。“听见的音乐真美,但那听不见的更美。” “一部经典片的诞生不容易,”你说,“拍《罗马假日》时,因为要清场,摄制组到处贿赂。你想,在罗马清场,那得多浩大的工作。时值酷暑,演员脸上的妆根本挂不住。太热,也没有胃口,赫本每天只喝一点香槟。” “赫本随《修女传》的剧组来到非洲。她开始很不习惯,后来渐渐喜欢上了。她说在那里可以看到世界上最淳朴、最善良的人们。《修女传》又把万人眼球吸引到赫本身上。” “怎么一下子说到非洲了?”你有些讥讽地说,“非洲,好像你的前世情人啊。”我也觉得挺奇怪的。 西班牙广场的中间,也有个喷泉。我之前见过的喷泉,都是高高向上。这个,几乎和地面一边高。人们的心情,决定他们的眼睛。我最初,还把这喷泉看成了一条象征吉庆的鱼,听旁边一中国游客说“破船喷泉”,这才注意到,确是一条破船,半淹在水池中。 你说,1598年,罗马大水,台伯河泛滥,洪水之后,一条破船搁浅在西班牙广场。1627年,意大利著名建筑师贝尼尼父子,以此为题材,设计了此喷泉。喷泉建好不久,意大利巴洛克建筑的最伟大代表——老贝尼尼去世。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知道西班牙广场有经典甜蜜爱情,却不知道这里也是破船的搁浅地。 我舒畅的心里有了些停滞,从想象的美好回到现实。 我们接下来乘44路,去真理之口。真理之口原本是一块大巨石,雕刻成河神的脸。因为在《罗马假日》里被描绘成一块测谎石,络绎不绝的游人来此排队,把手伸进河神的大嘴。 你把手伸进时,我假装平常。我心里的眼睛瞪得大大。虽然知道不可能,我还是怕它会突然张嘴,咬住你的手。 我怕你说什么谎呢?你并没有只言片语对我诉说爱恋。 I Don't Want to Miss a Thing. 拖鞋、吊带背心,这夏季女子最寻常的装束,可以在男人西装旁出现的装束,可以进出最高级场所的装束,终于在这圣地遇到了障碍。在圣彼得大教堂的右侧,在工作人员的审查下,我被禁止进入教堂。我的左边、右边,有很多被禁止的人。他们是穿大短裤的男人,露肩膀或背的女人。 “我是从非洲特意赶来的。” “大家都是从世界各地来的。” 我又解释。 “对不起,小姐,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退下来,对你说:“要不,我去对面的和解路买条围巾围上?” 你同我前去。 那么难看的围巾,10欧元!抢钱的意大利,一杯可乐就要4欧元。 “我的衣服借给你,你出来后我再进。”你突然说,脱下衬衫。见你光裸着上身,我突然想笑。这有点像足球场上突然出现的裸跑者。 “这多不合适呀?” “没事,你看,那边也有人这样。” 我顺着你的目光,在右边的石墙下,果然看到5个同样裸着上身的小伙子。其中一个,刚套上从女伴身上脱下来的上衣,正匆匆往教堂的入口走。 虽然参观过不少欧洲的教堂,但刚进大殿堂,我就被震住了。一个男孩给一个女孩介绍,我免费听着:“殿堂长186米,顶部的圆穹直径42米,离地面120米。”何其宏伟壮观!彩色大理石铺成的地面光可鉴人。高高的石柱、鲜活的雕塑、精美的浮雕,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阳光从恢宏高阔的穹顶射下来,仿佛天堂的光芒。我愣在那里半天。教堂中央著名大拱形屋顶,开始是圆顶,后来强调明暗对比,采用玫瑰花窗。后来,71岁的米开朗基罗,重开圆顶,中间经过百年。 我看贝尼尼雕制的青铜华盖和圣彼得宝座;米开朗基罗的《圣殇》。那是他不满25岁完成的伟大作品。玛利亚怀抱耶稣,毫无悲哀表情,而是平静祥和。 虽然知道圆穹顶部是眺望罗马全城的最佳视角,我还是跟着大家,一层层看,最后到顶。虽然之间也想过你几次,但我还是没折回脚步。 不知你会不会不高兴?回来的路上,我预想。 你光着膀子,听MP4。我站到你面前时,你没有反应。 “听什么歌这么入神?” “I Don't Want to Miss a Thing.”你说,接过你的衬衫,把MP4丢给我。 望着你远去的背影,我舒口气。 音乐还响着,我接着听。我第一次听到这音乐。它近乎声嘶力竭的深情让人激昂沸腾。“我不想闭上眼睛,不想睡。我只想看你熟睡的样子。” 类似的话,你也曾对我说过。每天,临睡前,你总是不开心。“我们就要告别了,”我笑,“我们可以梦到一起。” 没多久,你出来了。 我摘下耳机:“你怎么这么快?” “谁像你!” “这歌真好听。I Don't Want to Miss a Thing.” “I Don't Want to Miss a Thing.”你重复,然后,语气变了,“是的,你也不想错过旅途中任何一处风景。每处风景的每个细节。你已经变了,成了我不认识的另一个人。从前你不是这样。你总是为对方着想。” 我没有说话。 “有天早上我醒来,突然觉得一个人,能那么勇敢地去追自己的梦,这难能可贵。虽然还不确切,但我仿佛知道了你的梦是什么。这时候我听到这首歌,我一下子被它震撼了。歌中唱‘我是否是你寻找的人’。这点我很确定。‘我不想闭上眼睛,不想睡。我不想错过一件事。’我没有错过你的青春,也不想错过你接下来的锦绣年华。我来找你,可是你晚到。” “我给你解释原因了。” “可是过去,你从不迟到。毕业后,我们第一次约会,你早到两小时。” “我怕万一你会早到。” “现在你不怕了。现在,你让我光着膀子在这里站几小时都不在乎。” “我被这教堂震撼了。” “除我之外,什么都能把你震撼。换了别人,早甩手走开。我对你念念不忘,刻骨铭心。你呢?” “好吧,在你刻骨铭心的爱情中,我只有应付。” “我不远万里,来这里找你。你怎么做的?” “你来找我?你去非洲了吗?估计你就是在罗马开会,顺便把我约在这里。是我,特意从非洲赶来。” “你和我斤斤计较?你一走了之,我说什么没有?非洲?你做梦吧,我永远不会去非洲找你!非洲,我现在一听非洲就来气。奔放?自由?你接着去非洲找你的自由吧。” 我们回罗马的路上,没再说一句话。 罗马,过去千年的时光,与今日并存。 我们,过去的美好,与现在的破碎共存。 我拼命把心思游离出此事。 罗马的教堂也不准穿背心短裤的人进。但教堂会给游人准备披在身上的纱。我觉得这很虚伪。一层薄纱能盖住什么?何况有人一进教堂就把纱摘掉了。后来我想这纱其实很绝妙,恰恰体现了现代的凡人与神之间的关系。而在圣彼得教堂——世界上最大的教堂藏着最大的虚伪。神再把眼睛抬高一些,就可以看到广场。我不知他们看到那些裸露的人会作何感想。他们是神,他们都不用把眼睛抬高就可以看到。他们是神,他们都不用看,就该知道我们的内心。 一旦错过,就不在 如果你有挽回的想法,我也努力吧。你说你准备乘火车北上,我是否一起去。 我说好。 我们曾有过那么多同坐火车的美好经历。 我们坐硬座去青岛。7月的车厢,闷热如桑拿。 我们去泰山看日出,回北京连硬座也没有。我们一直坐在车厢连接处。 我们乘三天的火车去云南,看着窗外满是绿,也不脏呀,回到旅馆洗衣服,水怎么那么黑? 那时的丽江、阳朔,还没有落入俗套,是清新的休憩,不泛滥一夜情。 去北海看银滩。在张家界,感觉羽化。 火车哐当哐当,把激情和梦想编入我们的青春。 美好的感觉慢慢回来,仿佛重回我们的往日时光。 你已经足够宽容,陪我走过这么多山水。你在容忍中,终于说出:“牵手心爱的人,带着喜欢的歌,去梦想的地方。这也不错。” 你以为我终于会安稳下来。你觉得我所谓的理想,也就这样吧。你不知道我的欲望永无止境,而且,越来越离谱。 当我说出我的决定时,你不相信。 我拿出辞职信、卖房合同。 “你不爱我了,是吗?”你的黑眸子,那么沉静地望着我。 “我爱你,可更爱自由。” “我给你的自由还不够吗?”你从我的眼里看到了答案,接着说,“是的,我能给你的是一个家。你想要的,却是整片天空。” “你知道你此番前去,要面对多少危险吗?” “你陪我呀。” 然后,你说出了我本知道的话:“我是个男人,不能像你,一辈子游游逛逛。” 你带我去了趟后海,我们在一间酒吧坐了一下午。 “从我爸被查出肺癌到今天,我整整在医院待了半年。我感觉作为个体的卑微、苦痛,尊严的丧失,价值的幻灭。对失去所爱的无能为力,无法承受。在我必须单独面临人生的难题前,”我看着你,忍痛说下去,“比如你的离开,我必须真正地独立,勇敢地站立。” 你没有说话。 “一个人如果想清醒,就去医院走一趟。” 你说你理解。 “我想起我们看过的流星雨。既然我们终要陨落,那何不纵情燃烧?” “若干年后,如果你想找我,就来这里。” 窗子朝西,昏黄的落日映在竹帘上。 清新的喜悦,是上帝给年少时光的礼物,慢慢长大,连喜悦都不再单纯。 我心里和你说再见,很多再见的本意是永别。我知道,世间纷杂,会有很多人、事,夹在我们中间。 再次面对,我们都不再是从前的自己。 这些事出现过吗?还是只存在于我的梦中? 列车穿梭在阳光与阴影中,仿佛今日和从前的交错,现实与梦境的交错。我苦难的逃离、追寻,何时与我的激情、梦想、自由连在了一起? 车窗外的风景看腻了,我给你看我拍的照片。 “这就是你的罗马?手机就拍了?你胆子真大。” “相机没电了。” “你还真不如你爸,在楼下拍个花都用单反。” “拍成什么样,又有什么关系?我更在乎的是心灵的经历。” 我们之间已经不堪,一件事,一句话,就能冒火。 我的心情迂回曲折。你削好个苹果,递给我时,我感觉我们之间,爱意尚存。这时,一个大嘴的漂亮女孩过来,径直走向你。 “你好。我想去米兰应聘,想找你临时再练练英语。” 你站起来,跟她走了。 她没跟我打一下招呼。你也没有。 你一去,竟然就是两个多小时。 我没去找你。不知道这时候,我是你什么人。心里还是生气。沧海桑田,你终于有把我晒一边的时候了。 你回来了,一句解释也没有。 你一直听歌,没有和我说话。 我也懒得开口。 车停前,你突然说:“就这一步,或是你踏上归途,或是我永远离开。” 我多愿自己是个安分的女子,在你温柔的爱中,平静幸福地走完此生。可我宁死在火山的红色火焰里,也不愿让平常的岁月染白我的长发。我不愿永远做那个在上下班路上奔忙的人。我想看看自己,到底还能成为什么样的人。生命的不确定,让我狂喜。而你例行的假期陪我出门,因为常态而不再激发我的激情。那和梦想保持着安全距离的旅游,太平庸,没有冒险,让我失去兴致。 你那么仁慈,现在还给我机会。可是,我已经知道路在哪里,我是不是更该走下去?尤其是我们的爱情,再难回纯真、平和之境。 “我准备重回非洲。” “和我想的一样。看来,我们只能各过各的了。记住了,我们永远分手!”你说着,拿起行李走了。 我们迢迢千万里,来意大利分手,多荒唐搞笑! 这是必然。这几天,我们的行李一直没有整理在一处。 你的逃离是果断还是慌张?你的MP4都忘记带了。我也懒得再和你说一句。 我把MP4拿起来,里面是刘若英的歌: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一旦错过,就不在。那是爱的普遍规律。这个下午,它如匕首,明晃晃指向我。 所谓死灰复燃,不甘的只是一段旧情,一份对自己往日纯情的怀恋。你挑剔、指责我,再不是过去那个容忍我的人。我们任何人,都难回昨日之境。 当然,归根结底,责任在我。这点我清楚。我就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我的寂静中,也自有清新明朗。我终于可以完全放下你。 ☆致远方——宋小君 远方,你好。 小时候,老爸在外打工,一年只回家几次。 我从小就由妈妈照顾,也许是成长中缺少了一些雄性因子,所以我在小时候,只让女人抱,陌生男人看我一眼我都会哇哇大哭。 而老爸自幼独立,13岁就骑二八自行车载着百十斤的地瓜叶赶集了。 老爸过年回来,我们父子两个看电视,当时正播着《楚留香传奇》,秋官唱着“天大地大何处是我家,大江南北什么都不怕”。 老爸有些感慨地跟我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可不能在家点灯熬油补裤裆啊。 我敷衍地点点头,心里却想着,我才不要离开家,我最害怕的就是远方。 当时,我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几个邻村,在邻村还被狗咬过,至今大腿上都有一个月牙形的疤。 远方就是那条狗。 它给我留下了一道疤,还伴随着深深的童年阴影。 老爸自然不能容忍他儿子窝囊,于是提出要带我去青岛,到他打工的地方住两天,见见人间疾苦,培养培养男子气概。 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去离家100公里的远方。 在青岛,老爸住的地方看上去很心酸。搭起来的简陋平房里,用木板铺成了大通铺,住着跟老爸打工的四五个糙老爷们。 当天晚上,晚餐是炸鱼和疙瘩汤。 睡到半夜,我梦见找厕所,找啊找啊找啊找,天可怜见,终于在憋不住之前找到了,于是一泡长达两分钟的小便打破了暗夜里的宁静。 老爸的被褥被我尿成了一片汪洋。 第一次出远门我就尿床了。 第二天,我又梦见找厕所。 第三天,我确定我真的找到了厕所,结果还是尿在了被子里。 老爸忍无可忍,只好把我送回家。 奇怪的是,一回到家,我就不尿床了。 也许尿床是我对远方畏惧的应激反应。 老爸继续努力,经过周密的计划,决定送我去一个绝对能提升男子气概的地方。 我和老爸坐了四五个小时的汽车,终于来到了一个偏僻到在地图上几乎找不到的武术学校,它隐藏在云山雾罩里,就像是少林寺。 老爸连哄带骗——下一个蜚声国际的动作巨星就是你。 我竟然信了。 老爸把我安顿好,自己就坐车回家了。 我觉得我像是被郭靖扔在终南山的杨过。 第一天晚上,我跟着班主任走进大通铺的学生宿舍,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这个由教室改成的学生宿舍,睡了100多个大大小小的学生,最大的开始梦遗了,最小的应该还在尿床。 班主任离开后,他们对我这个新来的Fresh Man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他们围过来,打量我。 其中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一把掀开了我的褥子,我一惊,看到床板子上全是一个个贯穿的窟窿。 我愕然看着一张张黑黝黝的脸,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瘦高的男生冷冷一笑,坐到床板上,伸出中指,对着床板,啪啪啪戳了三个窟窿。 我惊呆了。 我抬头看上铺的床板,果然,全是窟窿。 后来我知道,这是他们欢迎新生的方式,也是晚睡之前多余精力的发泄渠道之一。 那一晚,在呼噜声、磨牙声以及各种非人类的声响中,直到凌晨我才沉沉睡去。 清晨五点左右,刺耳的哨声就像是在我耳边响起。我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睁开眼,发现所有人都在飞速地穿衣服。 等我反穿着校服裤子,跑在队伍里的时候,天还没有亮,早晨的寒风格外凛冽,说是猫咬耳朵一点都不夸张。 我们围着山路跑啊跑啊跑啊,我跑着跑着就把隔夜的饭吐了出来。我出列,蹲在一边,吐到开始吐黄水。 教练问我吐完了吗?我说吐完了。教练说,那继续跑。 我忘了那天到底跑了多久,山路上,一个个冻得跟孙子似的男孩,在寒风里浑身冒着热气,像一个一个刚刚蒸熟的馒头。 跑回学校,我瘫软在地上,有人喊,开饭了。 同学们一窝蜂地冲上去,我从人缝儿里看见,中间放着三只高大的塑料桶。一桶馒头,一桶咸菜,还有一桶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的淡汤。 我想起小时候我家养了一圈猪,每天妈妈就是拿桶喂它们的。 我看着布满黑手印的馒头,实在不想侮辱我的消化系统,就把馒头和汤让给了我的同桌,那个瘦得可怜的小子,他一把夺过去,开始狼吞虎咽。 吃过早饭,终于可以开始上武术课了,我激动坏了,完全忘记了第一天晚上看着学长们用中指在床板子上戳窟窿的恐惧,还有那顿难以下咽的早饭。 我仿佛看到20年后自己站在纽约街头,对着一帮老外打拳,骄傲地说,Hey, yo, Kongfu, Chinese Kongfu。 我兴高采烈地跑到操场,和其他新生被集中到一片空地上。一个小女孩站在操场上。我心想可能是哪个老师的孩子吧。 体育委员整理好队形,恭敬地退到一旁,大声喊:请教练! 我兴奋地四下张望,想看看教练有没有李小龙那么帅,可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教练的影子。我奇怪万分的时候,听到一个声音:今天我们练踢腿。 我低下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站着的这个比我矮大半头、比我小五六岁、鼻涕还没擦干净的小女孩,竟然是我们的教练?这不科学,这是对我们的侮辱,我忍不住要抗议。 小女孩已经一边踢腿一边喊起了一二,一二。 我承认小女孩踢得确实很高,在我像她那么小的时候,也踢得很高。 接下来,小女孩又奶声奶气地让我们压腿,她竟然还装模作样地纠正动作。 我全程不配合,冷冷地看着这个小丫头。 小丫头转过头,看到我没有按照她要求的动作压腿,有些恼怒地看着我,我回瞪她,别以为你小我就会让着你。 小丫头走到我面前,大拇指、食指、中指并起来,指着我问,你是不是不服气? 我冷哼一声,这不是废话吗。我堂堂大好男儿,凭什么让你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呼来喝去。 小丫头盯着我,不服单挑。 我哈哈大笑,简直胜之不武。 我站出来,看着小丫头:来吧,我让你三…… 我的脸贴着地、一股土腥气直冲我的鼻孔,头好晕,我勉强抬起头,只看到了小丫头负手而去的背影。 是的,我被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片子打了,这毁掉了我的自尊。 三天之后,我身上所有的关节都在疼,所有的肌肉似乎都肿了。 七天之后,练大劈叉,我疼得骂完了我会的所有脏话,连续几天走路都外八字,小便时只能扎马步以缓解疼痛。 十天之后,我找班主任老师哭诉,我想回家。 班主任老师是个结实的姑娘,她说,娘们才哭着喊着要回家。 为了不让班主任和同学们拒绝承认我的性别,我决定再忍几天。 二十天之后,上午跑完了五千米,我被高年级的同学欺负,藏在口袋里的两包方便面调料被抢走。我再也顾不上什么娘们不娘们,我用身上仅存的几块钱零花钱,打电话给我妈,哭喊:妈,救命。 我爸风尘仆仆地赶来,办了退学手续,把我领回了家。一路上我爸都鄙视地看着我,没有跟我说话。 后来我才知道,我妈对我爸下了最后通牒:你再不把儿子领回来,我就跟你离婚! 远方太可怕了。 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我再也不要去远方了。 十四岁,我开始上初中。 中学在镇上,离我家四公里。但是中学要求封闭式管理,每个礼拜放假一天半,除了家在镇上的走读生,其他住校生平时不准出校门。如同监狱。 这个如同监狱的远方,让我时时刻刻地都想要逃离。 当时我的班主任姓薛,是个刚毕业的二十多岁的小姑娘。 我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跟她斗智斗勇,我充分发挥了我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地偷偷从学校跑回家,甚至伪造我是走读生的学生证,以便通过门卫的检查。 每个礼拜放假回家之后,我都装病,病个一两天才依依不舍地回学校。 后来,我集合了几个和我志同道合的小伙伴,晚上下晚自习是八点四十,在我的带领下,我们几个人佩戴着走读生的学生证,推着自行车混出去。 夜色中,我带领着小伙伴们奔驰着。 九点半左右,我们陆续到家。 我妈问我怎么回来了?我就撒谎说,学校宿舍屋顶塌了,要整修。 第二天早上,我六点起床,奔驰在黎明的薄雾里,赶回学校上早自习,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 到了晚上,下了晚自习,我又带着小伙伴们佩戴着假学生证往外走,结果可爱的薛老师,站在大门口等着我。 我被薛老师带回到她的宿舍,她训斥我:大半夜的骑自行车走那么远,出事怎么办?你自己出事也就算了,你还带着别的同学?万一出事,我怎么跟人家家里交代? 我倔强地一言不发。 薛老师就把高跟鞋脱掉,使劲踢我,直到把我踢哭了,她也跟着哭。 我其实一点不疼,我哭只不过是想要早点回去的权宜之计。 但是薛老师是哭得真伤心,我想不明白明明是她踢我,她自己有什么好哭的呢? 我实在看不下去,就服了软,我说:好了好了,我以后不偷偷往家跑了还不行? 薛老师擦了擦眼泪:你要是再跑,我只能叫你家长来了。 我无奈地点点头,又说:可是校服穿两天就脏了,我自己又不会洗衣服,穿着脏衣服我可难受了。 薛老师叹了口气。 从此,每隔两天,我就把校服送到薛老师宿舍,一边复习功课,一边看着薛老师给我洗校服。 我那时的名字叫“宋军”,薛老师批改作业的时候,越看越不顺眼,她说:宋军啊,我觉得你不应该叫军队的“军”,你应该叫君子的“君”。 从那之后,我就改了户口本。 薛老师给我洗了三年校服,一直洗到初中毕业。 晚上,薛老师找我去散步。 天气有点热,知了一直在叫。 薛老师穿着布的连衣裙,我至今还记得上面的纹理,还有她身上洗衣粉的香味。 薛老师说:宋君,你是男子汉,可不能一直这么恋家,你得去更远的地方,看更好的风景。 我说:可我有点害怕。 薛老师捏捏我的脖子:你记着,男人没什么好怕的。 我迟疑地看着她。 她笑得像个穿布裙子的天使。 那个时刻,如果我知道什么是爱情的话,我一定会深爱上她。 在我的初中毕业纪念册上,薛老师写了八个字送给我。 她说,放开胸怀,洒脱生活。 这八个字,还有薛老师的那句话,我始终牢牢记在心里。 我得去远方。 初中毕业,离开了薛老师,到了城市里上高中。 身体发育完成,个子长高,胆子也越来越大。 十八岁的少年,开始有了理想,有了喜欢的姑娘。 可高中永远都有做不完的卷子,写不完的作业。 谈个恋爱都要偷偷摸摸,生怕被班主任“捉奸在床”,通知家长。 看着喜欢的姑娘,因为学不好立体几何急得脸上冒痘痘,心疼得要死,恨不得一把火烧光教育部。 于是想要逃离,想要自由自在,用书上的话说,叫“生活在别处”,叫“诗意地栖居”。 从害怕远方,到渴望远方。 想带着心爱的姑娘私奔,去你妈的立体几何。 可惜那时候走不了,被锁着,被数理化锁着,被班主任锁着,被高考锁着。 心里憋得慌,无处发泄,于是写诗,写很多关于远方的诗,差点变成徐志摩。 那时候,老师说,高考是通往远方的唯一出路。 我和姑娘都信了。 于是分手,拼命,化荷尔蒙为学习的力量,希望杀出一条血路。 大学就是远方。 远方没有立体几何,没有时刻等着棒打鸳鸯的班主任。 想出省,想离家越远越好,那时的我坚持认为只有出省那才叫上大学。 可惜,理科非我所长,最终还是折戟沉沙,赔了夫人又折兵。 高考失利,没能去到我心目中的大学。只能收拾行囊,孤身一人去了烟台,离家二百八十公里,绿皮火车四0个小时。 烟台一到冬天就下大雪,一早醒来,白茫茫一片,像是老天爷梦遗了。 大雪齐膝盖,走在校园里,人人都像是矮了一大截。 拥着我心爱的小不点,站在教学楼的天台,透过漫天风雪看远方。 少年的心早已经飞过去。 那时候一心渴望着北京。 北京就是远方。 烟台到北京,就是霓虹灯到月亮的距离,对少年来说,一点都不远。 小不点预见到了什么似的,她说我野心太大,一个男人野心太大,心里能留给姑娘的位置就不多了。 我那时候完全听不懂小不点在说什么。 大二那年,参加搜狐校园专栏作家年会,第一次离开山东,坐了一夜的绿皮火车,从烟台赶往北京。 就像古时候赶考的书生,赶往长安。 小不点送我到火车站,给我系好围巾,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我看不懂的哀伤。 我当时过于兴奋,完全没有注意到。 一路上,都在想象北京的样子。 看到“北京站”三个大字,几乎要欢呼起来。 这里可是北京啊。 那时候北京虽然堵车堵得像是输卵管阻塞,但PM2.5还没有,顶多有点风沙。 在我眼里,这些风沙和红叶一样,都有了别样的诗意。 当天晚上,我就去了清华大学,走在校园里,想看看清华的学妹和学姐,是不是长得不一样。 当时就发誓,毕业之后要北上。 北京就是我要去的远方。 大学毕业,又面临分别。 小不点在姐姐的鼓励下,决定去巴黎留学。 我傻呵呵地和小不点一起备考雅思,一起签证,一起搜集关于巴黎的一切,一起说“笨猪”。 送走小不点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当初小不点说的话,小不点眼神里的忧伤,到底是什么意思。 原来,远方除了遥远、野心、梦想,还有失去。 失去来得太快,无法阻止,来不及感受,只能喝一罐可乐冲掉心酸。 老妈不同意我去北京,她更希望我子承父业,不用一个人去大城市遭罪。 老爸不以为然,说,趁着年轻,出去看看。 我又想起了秋官唱的“大江南北什么都不怕”。 我去了北京,参加面试。 被录取之后,北京分公司的领导让我去上海总部实习三个月。 我又从北京去往上海。 又是一个远方。 十里洋场和浓油赤酱。 刚去上海的时候,天总是湿湿的,洗了的衣服似乎永远不会干。 和十几个陌生人合租在一个群租房里,打仗一样抢厕所,洗澡洗到一半会有姑娘闯进来。只能放下一张床的房间,没有窗户,关上门就是夜晚。 后来我实在忍受不了隔壁那对年轻的情侣,搬到另外一处房子,开始了和三个女孩的合租生涯…… 后面的事情,你们也许知道。 三个月后,上海的领导丢给我一个选择题:愿意去北京,还是愿意留在上海?你自己选。 考虑到上海总部的女同事温柔漂亮,我毅然决定留在了上海。 做出版,做编辑,做编剧。 跌跌撞撞地走每一步。 从小喜欢写作,胸有不平,不写出来像憋尿一般难受,梦想去远方,靠写字吃饭。 大学的时候,和戴日强组文学社,为了做活动拉妇科医院人流的广告,把小卡片塞到女生宿舍里。 那时候,我们有几十个人,都渴望通过写作到达远方。也曾一起约定,鸡鸡不软,写作不止。大姨妈在一天,写作就在一天。 可惜毕业之后,大多数人没有走这条路。 只有我和戴日强坚持下来,互相吹牛,互相鼓励。坚信有一天,能到达我们想去的远方。这个月,《一男三女合租记》电视剧版开拍了,电影版也为期不远了。 看到键盘上的故事变成画面,看到故事里的人鲜活地站在我的面前,百感交集,原来远方并不是那么遥远。 远方不仅仅是某个目的地。 远方是一种梦想。 我们的生活,大都平凡,柴米油盐,挤地铁上下班,办公室侃大山。 因为生活平凡,所以梦想才显得英勇,注定要拯救你我于平凡的生活之中。 落魄骑士堂吉诃德还骑着马打风车呢。 穷小子盖茨比还渴望着富家千金黛西呢。 身体和精神永远都待在同一个地方,会成为困兽,困在原地,一点都不酷。 梦想能带我去更远的地方,更远的地方又有新的梦想在等我。 因为年轻,胸中热血滚沸,所以坚信,我能到达的,远不止这里。 我得走更远。 在陌生的城市,想家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 家不是让你待着,而是让你去远方的时候,心里想着。 ☆不要害怕你所向往的生活——十里红妆 你为什么来北京? 决定来北京的最初,很多人问过我类似的问题。那时我想了很多种答案来面对不同人的提问,也选择了对某些人以沉默来回应。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熟悉在这个城市生活的节奏与步伐之后,偶尔我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问自己:你为什么来北京? 昨天,当夕阳的余晖笼罩着整个城市时,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在厨房里忙碌,为自己准备晚餐,一个人的晚餐,标准的三菜一汤。合租的室友在旁边洗衣服。各自忙着手里活儿的同时,我们间或交谈几句。不痛不痒的聊谈,有一搭没一搭的你来我往。 她问了一句:“你为什么会来北京?” 我把很久以前准备的那套说辞翻出来:“北京机会多。选择也多。” 回答之后没有得到回应,我转身一看,室友早已离开。我微微一笑,专注手下的活儿。脑子里想着今天的红辣椒炒肉拍成图片发到朋友圈,应该不会再被认为是番茄炒鸡蛋吧! 很多时候,人们提出一个问题,期待你的回应来答疑解惑指点迷津,但更多时候,他们提出一个问题,仅仅只是为了完成一个自我追问自我思虑的过程。比如那位室友。 在这个城市里,每天都有人带着希望和憧憬兴奋而来,也有人满怀无奈和伤感黯然离去,更多的人依然在这个城市里奋斗与坚守,或是麻木不仁,或是按部就班,抑或是打了鸡血一般的激情满怀。无论在行为选择的背后掩藏的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总归他们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演绎着自己悲欢离合的人生故事。 我相信,只要还在这个城市生活,不管是你,是我,还是她,不时,总会被人突然问一句:“哎,你为什么来北京?”届时,你会怎么回答?是如同那位合租的室友,在某一个波澜不惊的傍晚,企图向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寻求答案,抑或是突然意兴阑珊地自我询问思量。也许,会如同曾经的我一般在午夜梦回之时迷茫前方路途。 不管处于哪一种状态,我坚定地相信,总有一天会找到答案。就如同今天的我,独自一个人在这个城市生活九个月之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答案:为了不失去对生活的热情。 在过去的九个月里,也幻想过倘若不曾来到北京,我的生活将如何继续?也许做着那份外表光鲜而实则无趣的国企工作,几年后无疑就是嫁为人妇、相夫教子,在那个我长大的小城里了此残生。最初,也觉得这样的结局没什么不好,至少很安全。安全得诱人,诱人得难以抗拒。就像是严冬寒雪里周末早上的热被窝,真想一直在里面舒舒服服地沉沦下去。但是,被窝睡久了,就会觉得太无趣,时而想找本书来阅读,时而又想听首歌来欣赏,时而又觉得看部电影也不错,总之最后,你一定会离开那被窝,最终你当然会回归被窝的,但也许那是又一个夜晚的来临。 做不喜欢的工作,嫁不喜欢的人,偏安一隅甘做井底之蛙,我的一生难道就这样下去?那时的境况,寥寥数语足可以概括一生:“十年寒窗,学满毕业,偶有因缘,得入政企。工作勤恳,然天资平庸,不善长衣舞袖,终泯然于众人。韶华之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为人妇,期年又迫于流言蜚语及双亲期盼身为人母,五十年锅碗瓢盆家长里短纷争不断,六十载心系子女百般算计千番教导肝肠寸断。年四十,丧考妣,再见无期;年五十,沦孤巢,多病缠身;年六十,儿女成家皆离左右;年七十,失侣无伴独来独往;后期年,此身亦殁,一生无功亦无过。” 生活固然是不完美甚至是平庸的,我也并非想要活得如何光鲜亮丽。当然,它也未必一世安稳甚至风波不断,但我想至少不能因为畏缩而抱憾终生。 追求安全及确定性是出自一种自身本能的反应。它对我们的吸引力如同地心吸引力一样无处不在。而我们的精彩恰也在于地心引力的充斥其间。建成摩天大楼对峙苍穹,创造飞机与云比肩,发射脱离太阳系去更远的世界探索的旅行者号空间探测器……我们所有的发展,都是在抗拒,抗拒那些难以抗拒的东西,抗拒安全的诱惑,抗拒舒适的堕落,抗拒自我的本能。如果说追求安全是我们的天性,那么抗拒本能也同样是我们的天性。它们这对矛盾体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内心里对抗,此消彼长。 我们已然习惯于生活在安全地带,被老师、父母、师长以及书本的汤勺喂大,习惯了去询问他们:“请告诉我,那高原、深山及大地的背后是什么?”总是满足于他人的描绘,活在别人的言论中,而不再享有抗拒本能的权利。长此以往,我们不再新鲜,心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原创的、清新的和明澈的。渐渐地,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 遵循自己的想法,抗拒本能的安全,在尴尬的年龄放弃一切来到北京从头开始,给自己一个机会,给生活一个机会,是目前为止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如果最后我终将迫于生活的各种原因嫁与不爱的男子,那么可否让我在可以选择的时候一直安静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最初的勇气只是来源于这样一种想法。觉得不做挣扎的人生太过于可怕,然由于对另一种人生的无法预见,让我胆怯,不敢选择。而当这条路终于被我走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很多事情根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艰难。 蔡康永有段话可以很好地诠释这种情况:“15岁觉得游泳难,放弃游泳,到18岁遇到一个你喜欢的人约你去游泳,你只好说‘我不会’。18岁觉得英文难,放弃英文,28岁出现了一个很棒但要会英文的工作,你只好说‘我不会’。人生的前期,如果越嫌麻烦,越懒得学,后来就越可能错过让你动心的人和事,错过风景。” 不给自己设限,试一试又何妨呢?高山,若总不去攀登,就永远只能是高山,终生仰望,若征服过,便成为你脚下的一方尘土。很多时候,生活就是这样,你给它机会,它才会给你风景。 诸多朋友之中,有一位A姑娘,虽说不上特别漂亮,但五官非常和谐,丢在人群堆里也是抢眼得很。家里经济条件也十分优渥,称为富二代也不嫌过分。周围很多人认为,她只要一直负责扮演公主的角色就足够,可是,很多时候我却觉得她过得比任何人都更加努力。凭借自己的能力考上国内一流的高校,在校期间参加了不少项目,都是些让人觉得又苦又累也不讨好的项目,她不仅做得很认真,还保持着所有科目成绩无人能敌的高度。 我曾问她:“何必这么辛苦,你所拥有的,已经足以让其他人奋斗一生也未必能赶超。”她回答我:“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即使不是某某的女儿,难道我就没有可以立足这个社会的能力了吗?” 她经常只身一人出国旅游,有次回来后告诉我,她决定要报考英国一所全球著名的学府进修博士课程。我知道她的那份工作,她曾经非常看中,为了获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她付出了很多努力和艰辛。我问她是否考虑清楚,她说:“世界太大了,我需要给自己机会,不断地去攀越,去发现,去尝试。我愿意死在前行的路上,而不是死守着一成不变的现在。”当她拿着高到变态的GRE和托福成绩,附上录取通知书放在我前面的时候,我的人生轨迹也因为她而悄然发生了转变。我们是同一天离开故乡的城市,她出国,而我来北京。 时常,我们会遇到一种生活状态:对生活失去热情,对什么都得过且过,没有追求,觉得空虚无聊且肤浅。这一切可能只是由于我们习惯于安逸的生活,沉溺于周末早上的热被窝,被我们本能中的地心引力束缚。我们要做的就是去尝试一些新的选择,去走一条看不见结局的路,去不断地学着给生活机会。 如果不曾在早晨毅然爬出温暖的被窝出去散步,你就没法体验到清晨第一缕阳光投射到人间的美丽;如果不曾在闲暇时出去旅行,你就不会欣赏到小河里流淌的溪水,树林间习习的熏风。 人生苦短,请去探索!一朵可爱的云彩、衬着蓝天的高山、春日里的一片绿叶、壮丽婉转的山谷、绚灿夺目的夕阳,或是一张动人的脸庞,一个温馨的片段。宫崎骏在他的电影里说:“我始终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另一个自己,在做着我不敢做的事,在过着我想过的生活。”其实,我们每个人就是另一个自己,只要我们愿意,就没有我们不敢做的事,就能过我们想过的生活。 请给生活机会,这样它才能赠予你风景! ☆在各自的路上,我们歧路走运——谢寅 一 有一天深夜,我睡不着,拿手机上网,亦墨也在。我说你为什么还不睡。她发来一个迟疑的微笑,又过了一会儿,她说,在思考现实和理想。 亦墨是负责我老家房子的室内设计师,我们见过几面,她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年轻、倔强、沉默。初见是个雨天,我们约在小区门口碰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会儿,她才气喘吁吁地跑来,说是等错了门。一身拘谨的白色套装裙被淋得湿漉漉,倒卷不直的头发胡乱披挂在肩上,因为皮肤稍黑体型偏胖,她看起来分外狼狈。说真的,那天唯一让我感觉稍好的,便是她递过来的名片上这个别致的名字。 和这个人打交道毫不轻松,当我知道她是摩羯座之后,明白了她为什么那么固执、固执、固执。在我的理解里,我的房子当然要装成我想要的样子,如果有什么想法在施工上不可能实现,那你提出,我可以妥协。 我们之间有过几次不那么愉快的对话。诸如—— “沙发背景墙我不要那么复杂,不要软包。”我说。 “软包也可以很好看。”她说。 “好看但是我不要,可以吗?”我说。 “我们考虑考虑吧,考虑考虑。”她说。 “这是决定,不是建议。”我说。 讲到最后我几乎怒了,掷地有声地拍出这句话,她公司还有另外几个同事在场,她略微尴尬地笑笑,没说什么。 亦墨失眠的这天,为了阳台上的一扇隔断木架,我们曾在网上激烈地争执。应该说态度比较激烈的是我,尤其当我发现她对我的要求置若罔闻,递过来的设计图完全没有更改时,我说:“你的设计理想不妨留着将来在你自己的房子里实现,不要强加于我。” 当时我的话说得很重,这也是见她深夜在线,忍不住问候的原因。 她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说,写出让自己不羞愧的文字。 她说,你谦虚了。 没有,只是对自己诚实。我说。又问,那你呢? 她一如既往地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答道,可以说有理想,也可以说没有。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的心里有轻微的自责。我想,大约因为我,因为像我这样身为顾客以上帝而自居的人,使她产生了自我怀疑。 好吧,那你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吗?我问。 工作那么忙,天天加班,能去哪里?她反问。 我只是问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而已。我说。 …… 又是沉默。 好半晌,她回过来:像你们这样的人,怎么会明白什么叫作身不由己。 然后她下线了。 二 我大概能想象,如今别人眼中的我,是什么样子。 家境不错,有一对超级疼爱并尊重自己的父母,闲来写写字、画点画、看看书、旅旅行,不需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就有高质量的生活,性情乖张,完全不知民间疾苦。除了身体差一点,啥都不缺。 记得前些天,我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张照片:桌上放着刚刚完工的水彩画,几坨染了五颜六色的纸巾和洗笔筒、调色盘的照片。我说,这就是我的游乐场。点赞的人很多,我的朋友琪私下给我发来信息,她说,我看着你的照片,心里有些难过。 为什么难过呢?我问她。 我觉得好孤独。她说。 是孤独,不过我喜欢呀,我喜欢我的生活。我笑道。 我也喜欢你的生活,但我没法过你的生活。琪感叹。 这是一个认识十余年,见证了彼此成长过程中许多艰难时刻的好朋友说出的话,有理解,有同情,有真心实意的欣赏。这样的话,比点100个赞都更使我感激。 “如何在疼痛中维持体面的平静”,这个课程我修习了十年,如今仍在行进。 “如何在独处中获得快乐和尊严”,这是同时修习的另一课。 史铁生说他是被命运推搡到了写作这条路上,我深表同意。回想过去,若不是少小患病休学、离群索居,我怎么会甘愿沉浸到枯寂的读与写中。人生路途,与其说是无可奈何,不如以“命运”一言蔽之。 有时会猛然记起从前的日子,黑漆漆的小公路上一瘸一拐的女孩,因为父亲输掉了最后100元而委屈心疼得掉眼泪,高考准考证的钱未交、照片未拍,彻夜不眠后翻出一张两寸照生生剪小成一寸。老师说这张照片不合格,只好硬着头皮去照相馆拍照,拍完对老板说,可不可以取的时候再给钱。 各人有各人的深渊,命运何曾放过谁。 那样黑暗的日子里,我无数次默祷,梦想是各种各样的。在不该再相信童话的年纪,我发了疯地想要一朵实现愿望的七色花,虔诚地一个一个默许自己的愿望。很多次痛着哭着睡去,幻想着醒来之后便是新的天地。 后来,我写字,写了很多字。希望这些字有朝一日能带我远离。 仔细想想,那时候的梦想几乎没有一个实现,我到底没能获得健康,也没能去成非洲和北欧,更没能变得不可方物般美丽,但它们带着我,一次次从生活的泥沼里爬出来。 人的向光性,并非本质有多么高尚,无非因为在明亮中比较容易过活。这点明亮是自己点燃的。 三 回老家装修房子的时候,我碰见一个旧日老友。我们坐在茶坊里喝茶聊天,他早已不是当年无所事事的落魄小子,如今在县城的工商局上班,是很得领导青睐的当红炸子鸡。他略微变胖,但依旧英俊,挽起的裤脚提示着他还未完全走入公务员的步调,仍多少保持了年少时的不羁。 我们谈到他的恋情,谈到那个相恋十年的女友,我说,你们没有再联系? 他说:联系啥,完全没有联系。 我感慨:十年,从高中到大学再到毕业几年,挺不容易的。 他调侃道:是啊,她居然能忍我十年。 我说:就不会不舍吗?你的心呢? 他笑:我没有心。 又提及如今的恋人,在同单位上班,父亲是工商局的党委书记。我说,你们相处得好吗?他问我什么叫好。我说比如有共同爱好、共同语言,在一起不闷。他说,随便聊聊呗,她说什么我就跟着说什么。我很突兀地问了一句:难道你们不交心的? 他愣了愣,随即响亮地笑出来,仿佛我说了个笑话。 是啊,我也忽然之间有点无地自容。我怎么能追问他现在的恋爱关系里有没有“交心”。可想而知,我更不能问他,爱不爱她。这个问题多年前我问过他,那时他的女友还没有换,他毫不犹豫地说,爱。 是我不合时宜了。 面对我这样一个曾经被他认为知己的老友,他大概也为他的大笑而感到尴尬。我们放下这个话题,重新谈起工作,他说,工作就是经常下乡和老百姓聊天。他说,唯一可以感到快乐的是,有时候真正帮助一些人解决了困难,会油然而生一种价值感。 这些,多少冲淡了我心里的难受。 总是要有一点光,对不对? 要有那么一些东西,让我们在冗长繁杂的生命中,可以凭借着,活得不那么麻木。那天他送我回酒店,郑重地等着电梯关闭,我很感动,这是他年少时从未有过的体贴和风度,尽管我明明知道,这举动或许来自无数次应酬饭局接送领导的心得。 我的朋友们,那些在风里飞扬过、低迷过的少年们,他们都这样,慢慢地被生活的潮水没过头顶。我的恶趣味之一,是和剩余不多的还有联系的两三个学生时代的好友偶尔互通八卦,比如谁又生了第二个孩子,谁又胖得不可思议。男同学们长出了不自知的啤酒肚,而女同学们绝大多数穿着符合她们年龄的少妇装,抱着孩子,神态已俨然是当年她们母亲的模样。 我们戏谑而痛苦地讨论着,为什么她们那么妇女?——潜台词,为什么她们脸上,竟然连一点点光也没有了。同样发着朋友圈,玩着腾讯微博,她们说的话,永远是,哎,你怎么那么好命又出去玩呀?羡慕死了,呜呜呜。你的照片好好看,可不可以帮我拍?你这个包包好赞,哪里买的?……我可能有着绝症般的偏见,有时看着那些轻盈过的足踝死死踩踏在高跟鞋里,竟然想要放声大哭。想起来三毛在《赤足天使》里写的,一个女友中了几十万西币之后第一件事居然是买了几十双捆绑自己的高跟鞋,她完全不能理解。 或许高跟鞋是你的梦想,而赤脚是我的。深知世界正因参差多态才丰富多彩,不免嘲讽自己太过偏执。只是永远无法在那些半真半假的羡慕和自怜中看清她们的面孔,从而失去有可能的真诚的对话方式。我关掉网页,深吸一口气。的确不知道,还能交流什么。可以确定的是,我们歧路走远,在各自的路上,还好,看起来还不错。 四 回过头来讲我的朋友琪。 有一年,我正打算辞职离开成都,而她则徘徊在是辞职做生意,还是在艰难但薪水不高的职位上再坚持坚持中。 我们在一个阳光和煦的日子约在新中兴门口见面。她说想买点东西。那时新中兴这样的市场,我是不逛的,人太多,款式太多,看不过来。琪带着我,如鱼得水地在熙攘人群中穿行,顺利地以20元的价格分别买下一个包包和一件T恤。我为她的杀价技术击掌赞叹。她说,这算啥,走,我带你去吃好的。 琪所说的“吃好的”,是在新中兴商场的后门,有一间巴掌大的门店,门口摆着三四张小茶几,老板在卖钵钵鸡。人非常多,有的等不到位子就用袋子装了拿到别处去吃,琪担心我身体不好,先抢了一个位子给我坐下,自己才去拿菜。 我们总共吃了十来块钱。和琪吃过饭的人会知道,光是看着她吃东西的那种满足劲儿,你都没有办法不开心。吃完,我们步行走到王府井附近,走累了,随便找了个台阶坐下,在午后的倦怠中怔怔地望着人来车往走神。 一辆宝马车从身边徐徐驶过,她说,哎,要是啥时候,我能开上这样的车就好了。 我说,能的嘛,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嗯!她用力点头,眼里红红的。 学生时代我们便是如此相互鼓励,彼时她住在行将垮塌的三四平方米的危棚,高三临近毕业,仍旧三餐无着落。她的母亲为了她的学费,嫁了一个附近乡下的退休干部,那人正病得厉害,离不了人照顾。 我陪琪吃面,早上吃面中午吃面晚上吃面。除了有一次,她难过地灌下不知存了多少年的半瓶白酒,醉得不省人事进了医院,大哭大闹一塌糊涂。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笑着的,在街上老远看见,就两只手举起来拼命对你挥舞。 琪说,她的梦想,就是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哪怕只有50平方米。 多年以后,她已经在成都买了第二套房,第一套给了她辛苦多年的母亲。 有一天我们在群里聊天说有什么心愿。有个女孩说想去爱尔兰旅行,琪说,她想换个好点的车,现在的车是二手的,老熄火,费油。 瞧,梦想并无高低,亦无俗与脱俗之别。你大可以向往平平淡淡,也可以追求轰轰烈烈。我之所以难过,是为了那些不再讲出梦想,甚至嘲笑梦想的人,他们放任自流地卷入混浊的生活中,不再有坚持。 我喜欢家附近的那间超市里的送货女孩,每次在楼下按门铃,我开了,她都会大声地对着对讲机喊:开了!谢谢!好多次她是唱着歌上来的,开门之后一脸发光的笑容。不曾询问过她的梦想,但我熟知那种光,从幽暗丛林里焕发出来,掩不了藏不住。 五 我就态度不礼貌一事向亦墨道歉。当然,我不打算改变初衷。我们的交流渐渐多了一些,有时她会拍一张黄昏的天空发给我,说,今天很凉爽。 亦墨的家在乡下,吃的是自己种的菜。我由衷地羡慕,她很骄傲,说完全绿色无添加哦。她有个男友,谈着似是而非的恋爱,据说彼此感觉平平,因为快27岁,婚嫁的压力不算小。我尝试着说,如果有可能,还是慎重一些,做喜欢的事,和喜欢的人一起生活,人生会有很大的不同。 你一定很喜欢写文章吧?亦墨问我。 是啊,我说,写不出来的痛苦,写的过程中犹豫试探,写完之后狂喜虚脱……简直是一场爱情呢。 好羡慕你,她说,我曾经很喜欢设计,把设计想象得特别酷,特别有意思。可是,当我真正做了设计师,发现原来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要考虑现实,迎合市场,很多很多。 每种人生都有规则,没有人可以完全随心所欲,可是正因为有种种局限,才容得下梦想,不是吗?它虽然让你痛苦,也给你无限多的快乐。我说。 她想了想,说,嗯,是这样。 我告诉她琪的故事,也告诉她,我有个高中同学,家境很窘迫,一度中断学业去福建打工。后来他挣了钱回来念书,每周从学校往返家里,步行40余里路。如今这个同学是某所高校的美术老师,平日教书育人,放假便外出旅行,以徒步的方式一点点拓宽世界、丈量自己的人生。 有时我们做着一件事,是为了有朝一日不必做。过着一种生活,是为了终有一天能够过上另一种生活。我写这些字的时候,我最亲爱的表妹远远,正在广州飞往上海的航班上吃着她最讨厌的飞机餐,为了工作,她一年几十次往返于各条航线,一旦得空回到自己小小的出租屋,无论多晚,最愉快的事情就是为自己亲手做一顿不潦草的饭,凌晨三点的两菜一汤对她来说不是负担,而是为自己加油的正能量。 今年端午那天,我和久别的远远躺在酒店床上休息闲聊,她换了新发型,又像孩提时代那样,将我的裙子轮番试穿一遍。这好不容易相聚的一日,竟然舍不得拿来补补睡眠。我问她,你还记得你那会儿的梦想吗?她说当然,我现在也没变。 远远的梦想,是赚够钱开一间超级有格调的精品私房菜馆。倘若只认识现在职场上雷厉风行的她,又怎会得知这个梦想源于那父母离异寄人篱下的童年,她永远被饥饿困扰,成为一种精神上不愈的疾患。 要是实在不行,卖冒菜也可以呀,哈哈。我笑。 别的都能将就,梦想不能。远远说。 ☆神社的玛丽安——八月长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会善待他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我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它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它在路灯下于我眼前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身处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它们真的被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的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15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卡片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中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明年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钩。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国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11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了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11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自己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2009年的12月,我的第一本书,《你好,旧时光》出版了。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再版的书里面。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号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我们没有爱情,我们是一个人——张昕宇 乌斯怀亚有一段传说中世界最南端的铁路,我们慕名而去。这个地方靠近极地,曾经是这片大陆流放犯人的地方,而这段铁路,也是囚犯们修建的。这段铁路现在还在使用,供游人游览。奔跑在上面的火车,也依然保持着当年的特色,是那种很原始的蒸汽小火车。 接下来,我们又去了世界最南端的邮局,寻找传说中的那位个性邮差伯伯。又是寻隐者不遇,传说中的邮差没有上班。我们便去了街道邮局。快要关门了,还有许多人排着长长的队伍,我们感觉今儿可能赶不上了。不料,只要有人还在排队,邮局就没有关门谢客的意思。 我们买了很大一摞明信片,有点儿不好意思地找工作人员给我们盖戳。工作人员先是一愣,然后笑了,把印章盒印台递给了我,让我自己盖。我把明信片递给梁红,说:“丫头,知道今儿是什么日子吗?” 她一下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儿才说:“2月14,情人节,还是元宵节。” “这些明信片,是阿根廷人给我们的情人节礼物,也是最诚挚的祝福,”我说,“再带你去寻找一个惊喜。” 在洛杉矶的时候,高晓松说会给我们一份结婚礼物,他会把礼物留在乌斯怀亚,给我一个坐标,让我去找。果然,在邮局我们找到了早就等候在这里的包裹,是一套纪念币。 捧着明信片和高晓松的礼物,梁红又有点儿忍不住眼泪了,情难自制。在情人节,在世界的尽头,收到了朋友的结婚礼物,拿到了世界最南端的明信片。在感性的女人眼里,这种幸福感无以言表。 满意而归。我们决定去吃帝王蟹。荷兰港是北半球的帝王蟹基地,乌斯怀亚则是南半球的帝王蟹大本营。参观排队时,隔着玻璃,我们看到了几张中国人的面孔,正在猜测的时候,他们出来了。我试探着问了一句:“中国人?” 世界很大,世界很小,我们遇到了几位同样来自北京的中国人。一问之下,我们住对门,还有几位共同的朋友。他们是从阿拉斯加开了40多天的车,来乌斯怀亚旅游的。乌斯怀亚是一座旅游城市,人们只有在每年的11月到次年4月,即南半球的夏天,才来到这里。夏天过去,乌斯怀亚就会进入极夜,白天会非常短暂,而且寒冷。人们就会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者其他的地方,到那时,这里就是一座空城。 在等待出发的日子,我们尝试着联系了一下刚赴南极救援的中国“雪龙”号,没想到竟然联系上了。激动之情,难以言表。“雪龙”号是我们国家最好的极地科考船,而且它刚刚从乌斯怀亚离港。我们到乌斯怀亚时,“雪龙”号正好向南极驶去,它经历的天气和海况,就是我们即将要经历的。 同胞相见,分外亲切。鼓励之余,“雪龙”号给“北京”号的建议是,万事小心。在电话里,“雪龙”号的三副先和我通了话,给我提供了一些“雪龙”号上的气象资料。惊喜还没完,船长拿过电话,亲自给我们讲了穿越德雷克海峡的一些风和海流,还有冰情。得知我想把船开进长城湾的时候,船长告诫我,长城湾里面没有海图,礁石分布特别混乱,暗礁林立,最好不要冒险闯入。 南极的海图一直是个大问题,我们在国内搞不到,在美国、墨西哥也没弄到。后来听人说智利海军有,我们询问过了,依然没有。最后的希望在阿根廷,可是离南极最近的乌斯怀亚也依然没有。 最后给我们解困的,是一艘来自澳大利亚的船。临出发前,一艘澳大利亚船只的船长本杰明,得知我们要去南极,就找到了我们,聊了起来。南极海图的事情,本杰明帮我们想了一个办法,他说南极的海图都是各个国家自己绘制的,侧重点不一样,都各不相同。他拿出自己的海图,然后找了游艇会的人手里的各种版本,让我们复印了一份。然后综合在一起,绘制一张能为我们所用的海图。 用惯了电子设备,第一次用纸质海图,每个人都压力倍增,还得恶补一下看图知识。本杰明还给我们提了两点建议。第一个,是给我们科普了一次《南极条约》,南极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土地,南极是世界的。他希望我们能够保护南极的水陆环境,还有动物。在南极,除了照片什么都别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别留下。 出发之前,我们早已熟知《南极条约》,但是当一位船长很郑重地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南极变得更加神圣。 第二点建议,就是本杰明以船长对船长的姿态告诫我,开帆船去南极真的很难、很危险,请我一定要三思而行。哪怕是对经验再丰富的船长和水手来说,南极都是一个挑战。每隔几年,风浪和暗礁都会将几艘船、一些水手,埋葬在那里。 一路走到这儿,我觉得自己一直有一种混不吝的心态,做好了准备,觉得什么风浪都能扛过去,并没有真正去考虑一件事到底有多难。困难对我来说,都是过去之后,才能感觉得到。本杰明的这番话,算是给我敲响了一个警钟,让我慎重地看待这件事,甚至还有点儿紧张。当然,南极就在前面,我们不可能退缩,只是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没有灯塔、没有指引信号。我不知道“北京”号会在哪里,碰到些什么:冰山、礁石,或者一些其他的东西。 把世界的尽头抛在身后,世界最南端的灯塔为我们送别,“北京”号义无反顾地奔向那块神秘的白色大陆。夜晚让人恐慌,这是一条极少有人踏足的海域,前方太多未知。每个人都有些紧张,但似乎心里都憋着一股劲儿。200余日航海,只为终点。我们的终点就在前方,“北京”号的下一次停靠,就是我们完成梦想的彼岸。 离开乌斯怀亚,平安地穿过了智利的威廉姆港,然后是合恩角——航海人的珠穆朗玛峰。风来了,雨下了,浪起了,开始为最凶险的一段路程预热。 进入德雷克海峡,风急雨骤,我们算是真正进入了南半球西风带。杀人西风带、魔鬼西风带、狂暴西风带……在我们搜寻资料的时候,关于这个区域,全是这样的形容词。如果非要类比,德雷克海峡就是南半球的白令海,甚至更甚。十几二十米的浪高,上百节的狂风,“北京”号像玩具一样,在大海的手掌里被随意地摇摆,桅杆几乎已偏离90度角。 风卷着冷雨、海浪,飞溅到脸上,穿透衣服,冰凉刺骨。船舷上,已经结上了冰碴。 老布依然一脸混不吝,在跟大海较劲儿似的拉着帆绳;曾乔安静地研究着海图,随舟左右摇摆;球球是个机动兵,哪里需要去哪里。我迎风掌舵,自我感觉颇有些大义凛然。重度晕船的梁红,拒绝进舱休息,坚持要跟我站在一起,度过这最艰难的最后一程。 “以前的晕船根本就不算晕船,”梁红说,“那就跟小感冒似的,简单的不舒服。进西风带了,才算是真的晕船。”此前一直自诩对晕船免疫的我、曾乔、老布、球球,这会儿或多或少都有些晕船的迹象。梁红彻底把自己给吐虚脱了,用她的话说,五脏六腑已经吐空了,喘口气都费劲儿,还犯恶心,绝对的生不如死。球球也被放倒了,蠕动着在甲板上趴着盯着仪器。 让人有些欣慰的是,在这么大的风浪里,天空依然有信天翁在翱翔,陪着我们走这段世间最艰难的路。 劈波斩浪的第四天,风浪逐渐弱了下去,一座冰山出现在视线里。我们劫后余生般,欢呼雀跃。“北京”号成为第一艘穿越德雷克海峡的中国帆船。 “还有28海里到达南极。” “同志们冲啊,一鼓作气,咱们拿下南极这块阵地。”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南极用一个好天气来迎接我们。 盲航。靠近南极大陆,接近中国长城站所在的乔治王岛,以及进入长城湾,“北京”号已经无法再依赖电子海图了,全靠我们搜集的各种版本的海图来自我计算、定位。太阳和月亮同时出现在天空。前方海上生明月,背后一轮红日沉沧海,日月同辉。难得一见的自然景观我无暇欣赏,即将入夜了,前方遍布礁石和浮冰,盲航登陆就更加困难。 南极大陆的海岸线已经在眼前若隐若现,我们要绕过前方这一侧的冰川,进入长城湾。 曾乔计算着每一步的方位,球球报数,老布掌舵,我站在船头盯着海况指挥,梁红开始在舱里不停地用无线电联系长城站:“长城站,长城站,这里是‘北京’号,能抄收吗?”一遍又一遍,梁红忍着晕船的难受,执着地拿着话筒重复着发送信号。 对讲机里一直没有回音,可能是因为南极冰盖的阻挡,无线电的接收距离非常有限。 天已经黑透,望着漆黑的夜空,我犹豫了。前面的海域,我们随时可能触礁。“要不咱们就地扎锚吧,今儿不上了,太危险了。” “‘北京’号、‘北京’号,这里是长城站。能听到吗?”突然,对讲机里传来了回音。那一瞬间,船上的所有人都呆住了。历经劫难之后,在孤独的茫茫大海上,在离祖国万里之外的地球另一端,在一段近乎绝境的路上……听到了亲人的声音,似乎是到家了。百感交集,激动,狂喜,落泪。 “你们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吗?”长城站的声音继续传递过来,冰冷的大海里,“北京”号上一片温暖。 “我们要通过鼓浪屿,到长城站去。”我接过梁红的话筒。鼓浪屿是中国人给长城湾前面的暗礁取的名字。 “那你们什么时候过来?” 听到来自祖国的声音,我所有的动力都回来了,不抛锚了,今晚登陆!“两个小时左右。” “我们等你们。”一句坚定的回答,我们仿佛听到了回家的召唤。 所有人马上行动起来,各司其职。没有海图,无法定位,遍布暗礁,浮冰埋伏,什么都无所谓。每个人都做好了防冲击的准备,把船上剩下的信号弹全打了出去;“北京”号一点一点地往前挪动,一点一点地往梦想的地方靠近。 四个小时之后,我看到了岸边的星星灯火。几道手电光扫过,我们也明灭了几次船灯。他们还等在那里。没错,我们到长城站了。 无线电里传来“没错,你们在长城湾里头”的声音时,我感觉整个人一下子就释放开了。8个月,18000多海里的航行,我们经历了种种船只故障,经历了水手更换,经历了弹尽粮绝,经历了海上惊魂,经历了日本和阿根廷的海关刁难,经历了人间炼狱的西风带和风团……作为一个船长,我肩负着所有人的梦想,还有生命。一路上我大喊大叫,我嬉笑怒骂,我累月失眠……那种压力,若非梁红在身边,若非还有这个未到终点的梦想支撑,我早已崩溃。 泪眼模糊里,“北京”号靠岸,抛锚,下船。这是一场探险,也是一场修行。梦想是一种动力,也是一种信仰。一切尽在不言中,我和身边的每一个人紧紧地拥抱,我的爱人,我的朋友,我的伙伴,我的同胞。 梁红掐自己的脸,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她却忽然觉得那么不真实。 20多年前,小男孩对小女孩说,我要给你一个不一样的婚礼。一年以前,老男孩在北极,向他心爱的女孩求婚成功,并在心里暗暗承诺,自己要在南极跟她结婚,给她全世界最特别的婚礼。 这个故事,若干年后我可以讲给孩子们听。20多年的梦想,5年的准备,8个月的航行,18000多海里的航行,九死一生,我带着我的爱人,到达了梦想中的地方。我却有些手足无措,老布说第一次结婚的人都有点儿紧张。梁红依然泪眼滂沱:“到了南极就算是梦想成真了,有没有仪式并不重要。” 这个遗憾美坚决不能留。最特别的婚礼,我早已有了计划。 长城站的红房子,很像新房。一年前,奥伊米亚康的纪念碑是我求婚成功的见证;今天,长城站的石碑则是我结婚的见证。长城站的曹站长,是我和梁红的证婚人。 没有大花轿,没有跑车,接新娘的是一艘小小的香蕉船。科学家们要用一个小小的香蕉船放一个测潮仪下海,我让梁红坐了上去,然后开着我们船上的小艇,把新娘接了回来。 长城站门口,飘扬着五星红旗。梁红还沉浸在坐“花船”的美好感觉里。我说:“咱就要交换戒指了,我还有个新婚礼物要送给你。” 通过北京的朋友,我给巴西、瑞典等国家的领导人发了邮件,希望我们的婚礼能够得到他们的祝福。这就是准备送给梁红的新婚礼物。国际友人们很友好,帮我实现了这个愿望。 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的祝福:“爱情不是终日彼此对视;爱情是共同瞭望远方,相伴侣行。祝福你们前路一切安好!” 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的祝福:“祝您和您的未婚妻平安幸福,给您最美好的祝愿。” 波兰总统布罗尼斯瓦夫·科莫罗夫斯基的祝福:“谢谢您与我们分享如此非凡的航海探险。在这场携手而行的探险旅程中,祝福您和未婚妻一帆风顺!” 加纳总统马哈马的祝福:“为了这样勇敢无畏的环球航海,也为了如此非同凡响的婚礼,我们向您表示祝福。” “这份结婚礼物全世界独此一例。”我对梁红说。 她已然不能自已,泪水又要涌出:“……你让我先哭一会儿。” 曹站长也代表长城站送了我们一份特殊的结婚礼物:一滴南极冰盖下的水,这是世界上最纯净的水滴。 “270,我也送你个礼物。”老布说着,就和曾乔、球球,就把我俩往海边带。我有些纳闷,他们在船上准备了什么,这么长时间我不可能不知道。 走到海边,他们仨麻利地把自己脱得只剩下内裤了,然后一齐“扑通”一声,跳进了长城湾的冰海里,边游边冻得“咬牙切齿”地喊:“祝船长新婚快乐!祝老张和梁红百年好合!” 在温度零下的冰冷海水里,他们冻得遍体通红。我的朋友们、水手们,用这样一种方式,给我们送来了最赤诚的祝福。我和梁红感动得咬着嘴唇忘了怎么表达感谢,只能忍着泪水,心疼地招呼着他们赶紧上来,穿上衣服。 我从口袋里掏出出发之前,在北京的一个并不正式的婚礼上,我和梁红互相交换保存但并没有戴上的戒指。“丫头,终于到这一步了,戴上戒指,咱们就结婚了。”在30多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携手走过。在我险些要截肢的时候,梁红哭着说要跟我一辈子;在我处在人生谷底的时候,是她陪着我重新走了出来;在马鲁姆火山的时候,梁红说如果老张出事了,我也跳下去;在穿越北太平洋风暴带我崩溃痛哭的时候,是她的肩膀和安慰,让我重新燃起了对梦想的坚持…… 小雨夹杂着风雪,给我们撒下了婚礼的彩纸。“感谢爸爸妈妈,这是出发前妈妈给我的戒指……”梁红再一次哽咽了。 过悠悠卅年岁月,行漫漫万里长路,我们始终在一起。走了30年,走了十万八千里,在离家最远的地方,我们结婚了!仪式不重要,又是那么的重要。两枚戒指,两颗心,早已熔铸在了一起。 “我出生的时候你们就在谈恋爱,现在我都19了,终于可以改口了。”球球笑着说。 “哥们儿你真能折腾,跑南极来结婚,让我跑这么远来捧场,喜酒都没喝到。”老布依然一副痞样儿。 “我从头到尾见证了你们这趟结婚之旅,啥也不说了,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感谢曾乔的一路陪伴。 去企鹅岛拍婚纱照,也是梁红和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愿望。 在去往企鹅岛的路上,我们看到了纳尔逊冰盖。极度震撼,它的厚度有四五百米,从女娲补天时就存在了,远远望去,雄浑而冷傲。冰盖顶上一片苍茫的白色,分不清云朵和积雪,险峻的冰川缝隙里,能看到深深的幽蓝色,仿佛幽灵轻舞,神秘而奇幻。 小艇靠近,在冰冷的冰面上,仿佛能看见时光流影。它是亿万年的历史沉淀,恐龙纵横在这片大陆,东非古猿在钻木取火,远古战士们金戈铁马,百万劳工在修筑万里长城……历史的篇章,生命的轮回,仿佛在它的镜面里全部成像。 企鹅岛到了,那是一幅更独特的人间美景。感觉不到空气在流动,仿佛进入了真空。雪原像一面镜子,让人不忍踏足留下脚印。南极并不是一片白,点缀的绿色苔藓,让这片土地更加盎然。 憨态可掬的小企鹅们,一点儿也不怕生,挥着翅膀,摇摇摆摆地凑过来迎接我们。《南极条约》规定,不要靠近企鹅,尽量保证离它们五米开外,但可爱的企鹅们凑上来,我们无法拒绝。 梁红脱下外套,里面穿的是婚纱。白色的婚纱,在雪地上蔓延开来,和茫茫雪野融合在了一起,仿佛整个南极都是她婚纱的裙摆。美极了。冻得瑟瑟发抖的梁红满脸笑意。我问她冷不冷,她哆嗦着摇头,脸上全是幸福。 小企鹅们跑上梁红的婚纱,簇拥在我们身边,对着镜头卖萌,让人忍俊不禁。这到底是要当伴郎伴娘呢,还是在故意抢镜? 我们拍了一路,小企鹅们蹒跚着跟了一路。“要是企鹅不怕热,我绝对带回去一只,当儿子养。” 拍完婚纱,我们五个人安静地躺在冰面上,仰望碧彻天空。宁静也能带来震撼,无言之中,心里百感交集。身边是我的媳妇儿,我的生死哥们儿。人生还要怎样才算完美? 我们为了梦想而出发,一路坚定地走来,不怕风雨,不惧波浪,无畏生死,无愧于心。所有半路离开的、路上遇见的、后方帮助的,每一个人,都让我们的这次南极之旅,丰满而充实。 南极不是终点。 本文节选自《侣行II》,作者:张昕宇,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4年9月。' ☆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一直都在——苏辛 高考分数下来时,我查完自己的,又查了一个男生的。 是我暗恋的那位小L。 小L跟我的分数差不多,并不理想,我们俩谁也考不上自己想去的大学了。 当年手机还没普及,网络也还稀罕,我家也没有电脑。 想安慰一下他,却觉得,大张旗鼓地打电话到他家,由他家人再去叫他,自己再说几句于事无补的冠冕堂皇的安慰话,似乎是很不妥当的——这更像是一种对自己“善解人意”的标榜,而不是真正地感受他的感受,为他觉得遗憾。 于是,我很久都没有联络他。 直到有一天,好友约我去网吧玩。刚学会上网的女生还不会打游戏之类的,浏览了一会儿网页,我想起自己知道他的E-mail,便给他发了一封信。 信很短,只有两段。简单问候并祝福了他,之后附上了一首短诗,是台湾诗人琼虹《记得》的第二节: 关切是问 而有时 关切 是 不问 倘或一无消息 如沉船后静静的 海面,其实也是 静静的记得 因为即时通信的不发达,直到下次我又有时间去网吧,才看见他给我的回信。 他说,因为考试失利,在家里很是郁闷,每逢别人问起,都觉得十分羞窘。而我采用的这种方式,让他好受多了。 不得不说,他的回复,让我也好受多了。 三年前,我亲爱的朋友小D,在年头和年尾,分别送走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每次遇到这样的事,都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可以做什么。 得知伯父罹患癌症的时候,我已离开Z市。但即使还在那里,我能提供的帮助也很有限:当时经济状况一团糟的我,甚至无法在最简单也最有效的“钱”上给出帮助。 我只能看着她奔波在医院里,听她偶尔对我倾诉。我能做到的,就是用心听进她说的每一个字,给出我真实的回应。 病情反复了一段时间,伯父终究还是离去了。 之后不久,伯母也再次中风,导致偏瘫。小D昼夜照顾着她,多次崩溃大哭。最终,在年关将至时,伯母也去世了。 那段时间,小D完全消失了,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因为担心,我隔一段时间就给她打一次电话,但她从来不接。 她只是偶尔更新一条微博,内容都是对父亲母亲的怀念,表达着自己不能更多地去爱他们的懊悔。 每次看见她更新,我都马上跟上一条评论,但她也很少回复我。 但是,看见她还在更新,我就放心了,知道她在恢复,虽然恢复得很缓慢。 我坚信小D会渡过难关。因为她是这样的一个女生: 我们宿舍每个人都分有一个衣柜,衣柜的锁是自己买的独立的明锁,不是暗锁。有一天,总是丢三落四的我把自己的钥匙锁在了衣柜里。没有备用钥匙,我只好看着铁锁干着急。这时候,小D找出来一个小锤子,对着锁开始敲起来。整整一个小时过去,她硬生生把铁锁敲掉了一个角,打开了锁环! 我相信这样坚韧的小D,不会被任何事打败。 很久很久之后,小D第一次给我打了电话。她说,跟父母的相处,尤其是跟母亲最后一段朝夕相处的时光,让她终于最深刻地了解了爱。 不可能没有遗憾,任何人在死别之际都会有说不完的遗憾。但,爱第一次向她透彻展示了它的深邃复杂和无边无际。如果说遗憾,最大的遗憾是,在懂得了爱之后,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好好爱。 最后她说,谢谢你的那些电话和评论,虽然我没回复,但是我都看见了。 亲爱的朋友,只要你看见了,知道我在,就够了。 在你痛得无法被人触碰的时候,我也舍不得触碰你,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一直都在。 其实,用这种静默的方式对待他人的我,也期待着被别人这样对待。 这个世界随时都在变化之中,而人心却敏感细腻,犹如蛋糕上的奶油,轻轻一碰就会起皱,就会弄花。虽然一般情况下,常常用正式的表情和成熟的姿态把情绪抹掉,干干脆脆地去做个社会人,甚至有可能会被人视为干练、稳重的职场人士,但心上的每一丝皱褶,自己都已看见,都已知道。 总会有那么一天,整个蛋糕都花掉了,整个人也一下子陷入灰色情绪中,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无力应对这个世界,甚至感觉生活中没有任何欢愉,活到现在遇见的全是挫折……在这种时刻,只想一个人待着,一句话也不说。 不想跟任何人交流,因为跟任何人说话都要打起精神来,而精神大概是这段时间里,我最缺乏的东西。 如果有朋友这时候出于善意不停地追问原因,甚至想方设法地讲笑话给我,从内心深处,我能感受到他(她)的好意,但从感受上,却只能说,敬谢不敏。 不要问我,不要试图拥抱我。 就让我待在我的灰色地带吧。在这里,我会再次逼视自己的生活,再次审视自己经历过的挫败、痛苦,用我现在具备的视角和理解力,再次拿起手术刀,解剖过去的种种病灶,看着它们再度流血、溃烂,之后,再度愈合。 在这种纯粹的、只属于自我的灰色空间里,我又一次跟自己狭路相逢,当面对质。如果一个问题,16岁时我没有解开它,18岁时我会回去试一次,25岁时我会再回去试一次,如此,年年尝试,某一天,在我逐渐累积的经验和智慧下,它总会豁然雾解的吧? 而这种分解,只能独自完成,无法假手任何人,再亲密的人都不成。 所以,就让我待在这种情绪里,直到—— 我带着崭新的微笑,再次站在你面前,对你说,嗨。 ☆一,二,三,四,五,不要怕——玥玥 一 我喜欢不少美剧,它们常有一些特别的桥段或台词,直戳人心。而印象最深刻的,是《迷失》开头不久,主角Jack说的一段话。 Jack是个医生,当时他因飞机失事与一群陌生人一起身陷孤岛。为缓解帮他背部缝针的、没有任何医疗救治经验的Kate的情绪,他说起自己第一次主刀做手术时的情景:那天他经历了13个小时的手术,在临近缝合时,他手一抖,弄裂了手术台上16岁女孩的硬膜腔,脊柱里的神经束像意大利面一样张牙舞爪地都跑出来了——这是一个严重失误,稍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女孩死亡,或者终身瘫痪。那一瞬间,他无比慌乱。随后,他深呼吸,对自己说:现在倒数五个数,然后,就不许再害怕了! 一,二,三,四,五……他成功做了修复,患病女孩活了下来,并且没有瘫痪。后来,他又救治了很多人,并且再也没有害怕过。 我和很多朋友分享过这个故事。不是因为它教会我们怎样才能不害怕,而是因为它告诉我们,在不要怕之前,我们还有五秒钟。 你可以尽情用那五秒甚至更多的时间,去恐惧颤抖,去悔恨失误,去承认软弱,去怀疑自己,去想要逃避…… 然后,深呼吸,睁开眼睛,继续面对你必须要面对的一切。 二 这几年突然涌现出各种“正能量”文章,许多影视剧都在拿“励志”做宣传。我自然也喜欢这些故事。可我也对其中的一种价值观并不赞同。它们轻易呐喊着:“世界是属于你的!你是最棒的!所以你就接着我行我素吧!总有人会爱你!总有一天你会成功!”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种特别不负责任的说法。 因为世界并不会围着你转悠,别人都很忙,不会像你想象的那般关注你,更没有义务给你安全感。而碰壁、迷失、焦虑、恐惧、力不从心……这些不那么好看的词,才是青春岁月里最常出现的。 我自己的青春也是如此。 2007年我辞掉了在家乡的稳妥工作,拎着行李前往北京,考学,进修,寻梦,过了好几年着急忙慌的日子。 我像每一个出门在外的年轻人那样,感觉自己一刹那步入了璀璨的世界,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看似金光闪闪的机会,每天都有一跃而起的年轻人。 于是我马不停蹄地去寻找机会,精神紧绷地面对工作,为得到肯定拼命对别人好,为抵达目标也做过不少傻事。 记得有一阵子,我连揽了三个活儿。不问名不问报酬,白天拎着笔记本挤地铁,去开一个又一个的会,每天夜里熬,一稿接一稿地改。可人生不得意不公平之事,十有八九。三个项目最后没有一个谈成。 第一个项目,因为资金问题最后搁浅了;第二个项目,因为制片的朋友塞来熟人把我顶掉了;第三个,却是因为一件现在回想起来觉得特别傻的小事儿,自己放弃了。 那时我在一个公司写一个小项目。有个我特别当朋友的女孩,让我帮她推荐手底下一个小演员给我认识的一个剧组。尽管那并不是我分内之事,而我又人微言轻,自己还在跟着学习阶段,却也还是怯怯地把照片递到导演组。因为并没有适合那个演员的角色,所以事情最后没有成。 我自然是回头去跟拜托我的那个女孩作了解释,她当时淡淡地说,没事。而等我开完会刚走出公司,就听见她转头对别人说:“玥玥她既不成熟也不成事,换掉吧。” 她是不怕被我听见的。而当时公司里的其他人,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反对,毕竟,我只是个连脚跟都尚未站稳的小虾米。 那天我回到家时已是深夜,打开门看见屋子里一地都是水——洗手间的水管爆了。我一边打扫狼藉,一边止不住地想,为什么自己已经很尽力了,却还是一事无成一无所有,甚至连一句别人的肯定都得不到? 我的一个好朋友听说了这件事,十分气愤,她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我说:“你为什么就那样走掉呢?你应该跟她说理,你本来就没有义务帮她!凭什么她因为这个刁难你?” 我说:“我难过,是因为我的确觉得自己既不成熟也不成事……”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到自己渴望的太多,也认识到其实自己当时的能力根本就胜任不了自己的渴望。 你当然可以怪父母没能给你铺一条星光大道,可以怪路上无贵人,可以怪运气差命运不公——你可以找到无数理由,给失败做借口。 但人们往往最不愿承认的那个理由,其实也最重要——因为自己还不够好。 那个夜晚,我打扫完房间,站在第21层出租屋的阳台上向外看。路上依然有夜归的人在走,而不远的写字楼里,还有数间办公室亮着灯。 我想,在那些灯下,一定也有人和我一样。有人在开心地笑,也有人在委屈地哭,有人因为幸运而惊喜,也有人因为倒霉而绝望。 我突然想起自己为什么会辞掉稳定的工作,来到遥远的城市。 是因为心有所愿。 不甘心乏善可陈的生活,就要付出代价;有一颗想要闯进陌生世界的心,就没有资格抱怨路的黑。 而那一刻我发现,我的所有担忧恐惧,归根结底是因为终于认识到自己还不够好。 我们害怕,只是因为我们和想象中的自己,相去甚远。 我们害怕,是因为我们追求的,有时候并不是真正的“梦想”,而是那些“别人都拥有的”。 三 当然,那些生下来就完美无瑕、万分聪慧、无论多么“作”都能拥有万千宠爱的人,不是没有,但毕竟是少数。 更多的是想要变得更好,却也会自私、会软弱、会犯错、会患得患失摇摆不定的普通人。 而真正的“励志”,是有一部分如你如我一样的普通人,始终在学习对自己最有帮助的方法,始终在积累能够让自己坚持下去的力量。 我住校的第一年,宿舍多出来个空位。有一天,一个胖胖的女孩拖着行李来了。辅导员把我叫到一边说,多照顾她一点,空闲了多和她聊聊天。 熟悉了之后,那女孩拿以前的照片给我看,照片里是她跳舞的模样,又瘦又美,舞台上的光打在她的脸上,像是镀上了一层金。 开学前的暑假,她因为生病打激素身材走形,并且医嘱不能再跳舞了。父母都劝她在家休养,可她执意要去学校,她甚至一直坚持着,每天独自在舞蹈教室里,练习最基本的动作,希望能够恢复。 她几乎不吃饭,可她一斤也没有瘦下来,两个月过去了,她还是连一个简单的大跳都没法做到。 你看,这就是现实,世界不会因为你付出了,就给你同样的回报,不会因为你祈祷了,就包一个叫奇迹的礼盒送你。 有天晚上,宿舍的“睡前聊天”时间,她突然说:“其实我特别害怕,我跳了那么多年舞,我不知道自己以后还能干什么。” 我们纷纷安慰她:“怎么没事做呢?就算你不能当舞蹈演员了,也可以当老师啊。” 她说:“我这个体型,哪个学生愿意让我当她的老师?” 后来话题是怎么结束的,我已经记不得了。 那时我们都还小,总觉得未来充满无限可能,理解不了别人心中的恐惧。 终于有一天,她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她说:“我耗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也许换一个地方,才会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我的另一个朋友,和很多文艺青年一样,一直想要开一间咖啡馆,后来她找了一个挺有钱的男朋友,他表示自己愿意出钱,给她开一间。 女孩却犹豫了。 很多人觉得她矫情:别人都帮你准备好了一切,你还纠结什么? 她却说:“开咖啡馆是我自己的梦想,不应该让别人来埋单。而且我现在什么都不会,一旦着急开业又开不好,我的梦想就破碎了。” 后来,舞蹈女孩批发过服装,学了教育心理学,最后在家乡开了一家幼儿舞蹈培训中心。文青女孩去了好几个连锁咖啡馆打工学习,什么职位都干过,心中清清楚楚一本账,最后成了店长。 像这样“正能量”的朋友,后来我又认识不少,她们都经历过各式各样的艰难,有过焦虑恐惧,最后从容又自信地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努力绽放,成为了别人眼中的“成功者”。 她们有一个共同点:知道自己在哪儿,世界在哪儿。 只有明白了自己欠缺的是什么,能够做到的又是什么,这世界才不会真的对你残酷。 这份明白,生活一定会带给你。因为能让你变得更好的,正是那些你曾经没能做好的事;能让你与别人不同的,正是生活给你的苦难。 四 有时候,生活就像过山车,有高处也有低谷,在没有结束之前,你无法逃离座位,只能闭着眼咬着牙,等最刺激的那段过去。 2012年,先是我自己身体有恙,随后老张(我爸)又做了大手术。我远离了奋斗了好几年的北京,暂时回到家乡。一开始,我当然也非常害怕。害怕疼痛,害怕逝去,害怕被遗忘,害怕该努力奋斗的时候我却埋头在家…… 然而,我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害怕。我开始在医院陪老张一项一项地做检查,陪他在手术后一点一点恢复,陪他一次一次度过化疗后的难受…… 在这些过程中,我才知道自己以前认为的艰难,其实都是无病呻吟。医院里有太多关于生生死死的故事,有许多人间温暖,却有更多不亲自经历就无法感同身受的艰难。老张的同屋病友,和朋友合股开了一间小公司,上午打完化疗,下午就挺着去工作,可依然还是被“劝退”了,他还来不及抱怨,就要立刻另寻出路。这个世界有时候真的不会因为“你有特殊情况”就对你区分对待,体贴关怀,你也只能接受,并,从头再来。 老张并不需要我们太过特殊对待。不用住院的时候,他依然像没生病时那样正常作息,每天下午在屋顶天台上的方寸土地里,种瓜种菜。 他术后身体弱得拿不动铁锹,就“指挥”我一捧一捧地铲土,把土松软,把种子埋好,把水浇上。 除了老张最擅长种的丝瓜,我还买了一堆种子,西葫芦、秋葵、小番茄,还有一堆多肉植物…… 每天下午,我都要上天台去看。我问老张:“怎么还没有发芽呢?” 他说:“别急啊。” 后来,丝瓜籽率先发了芽,青青嫩嫩的,十分治愈。这时,要把先天弱小的苗拔掉,把长得壮硕的芽分盆;再后来,其他的苗也冒了头儿,而丝瓜们开始抽藤,老张要“引”着它们分间隔缠上架子,这样才不会一处茂密一处稀疏。 城里蜜蜂少,所以要时常拿着小毛笔,把雄花的花粉授到雌花中心,这样雌花后头的小瓜才能长大。隔三差五,就要施肥,要松土,要把幼嫩的藤用棉布绳子绑牢。等小丝瓜们一根一根地开始垂落,又要剪掉那些残缺的,才能让好瓜吸收到更多营养,慢慢长大。 从理论上来说,接下来的日子就坐等丰收了。 而实际上,一场暴风雨就刮倒了番茄架,西葫芦得了白叶病,一棵都没长,好多丝瓜被果蝇叮过烂了心,多肉植物因为水太多或阳光太猛烂了根。 我有些沮丧。 老张却说:“没关系啊,等明年再种的时候,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问:“可是如果还种不好,那怎么办?” 老张说:“那就后年再种,大后年再种,总有一年能好。” 父亲的语气很淡定。 我一下就想起手术前,我鼓励他说:“爸爸不要怕哦。” 而他同样淡定地、慢悠悠地回答我:“不怕啊,怕也没用。” 其实老张不是不苦,不是不怕,在某一次小剂量全麻检查的唤醒时间里,迷迷糊糊中,他连说了十几个“哎哟哎哟好苦啊”。可是老张很快就调整好心态,积极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清晨与日暮。 那个暴雨过后的傍晚,我站在一片绿莹莹的瓜蔓架下,看老张悠悠地剪着枯枝败叶,看仅存的那几根幼嫩小瓜在阳光下肆意伸展着。偶有一阵风,吹得它们微微摇晃,吹得丝瓜叶轻轻发出声响。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心无比平和安静。我突然领悟,这世界上每一个实现梦想的过程,其实都是一场播种与收获,都是一段急没有用、怕更没用的过程。 但只要你用心呵护,总会有好起来的时候。 五 还记得开头我说的《迷失》里的段落吗? 当时,Kate也被Jack的回忆打动,并说:“你真厉害,换作我,一定落荒而逃。” Jack却笑了,他说:“不会的,你看,现在你就没有逃跑!” Kate低头看了看虽然歪歪扭扭但已经快被自己缝好的伤口,也笑了。 这一场戏,只是整部剧的最开头。后来Jack与Kate,以及几十个被“抛弃”在孤岛的人们,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一场又一场的未知,一次又一次的恐惧。 只是在那一刻,Kate需要做的,是缝好Jack的狰狞伤口。Jack需要做的,是讲一个故事,缓解Kate的紧张情绪。 那一刻,他们都没有想以后。 可在那一刻之后,他们都比过去,更平静,更坚定了。 我们也是。 我们都不知道,“以后”还会给你怎样的惊喜或惊吓。 而我们也终要学会独自面对属于自己的所有未知的恐惧,然后,努力地用淡定坚定的心,去渡过艰难。 在这整个过程中,你要相信,相信这个世界赐予我们的快乐,不会比痛苦少。你要相信,那些当下你以为渡不过的难关与痛苦,有一天终会变成笑谈,让你成长。 最重要的是你一定要记住所有美好的一面,它们会在你心里,闪闪发亮,成为黑暗夜空中,星星一样的存在。 然后,让我们一起,在每一个荆棘遍布的路口,在每一个充满沮丧恐惧的时刻,深呼吸。 一,二,三,四,五。 不要怕! ☆还拥有彼此的时候,请努力相爱——韩梅梅 老家的朋友在Q上对我说:你知道吗?双龙坝已经淹完了。 我心里一惊,暗呼:这么快!我还没来得及再回去看看呢…… 人的一生,可能越往后走,越觉得时间过得快。现在再想起在双龙坝的日子,已经是15年前了。 15年,在我当时的那个年龄来看,是多么漫长的数字啊! 那时我才18岁,被分配到那个乡村当小学老师。 一条大江,两岸青山。 现在想起那里,鼻子里似乎都还能闻到青草和泥土的味道。那里爱下雨,雨后空气清新,到处都是湿漉漉的,雾气总是笼罩在半山上。江水一直是混浊的,从千里奔来,向千里奔去,在山涧轰鸣,从来没有停止过。 我刚去时,村里既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生活是极简朴安静的。我住在村里唯一的水泥小白楼,教师的宿舍,每天点着蜡烛写教案,然后在极其安静的夜里睡去。月光很亮,照进窗子,那光亮能看清书。 那里常年刮着大风,风把甘蔗田吹得波浪起伏,村民们靠种植甘蔗维生。冬天到了,村民们开始榨糖,整个村子都弥漫着暖人的糖香。 大概每两天,会有一辆中巴小客车从县里来,这是通往外界的交通工具。村里还有一条渡船,在离村子几公里外的渡口,它可以将人们渡到大江对面的云南省。那边每周二、四、六会有集市,这边的村民们想吃点新鲜肉,买点生活用品,都要渡江去那边带回来。 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个村里那条没有修完的公路,沿着江水,一直伸向远方。我喜欢在傍晚走在那条路上,大多数时候,一个人寂寞地往前走,风把人的衣服吹得鼓起来,但一点都不冷。天空慢慢地暗下来,暗下来,就那么一直走,一直走,直到一轮像盘子一样的月亮从山头升起,才转身回去。 有时我也会在路边的草堆上坐一坐,看一看远方,想一想自己的未来。 18岁,对未来一无所知,对远方充满了渴望。 我特别希望能有一天离开那里,离开那个村子。我想去远方,哪里都可以。 两个学期之后,我终于决定走了。 很轻易地,我就收拾东西走了。离开的心情太迫切,我都忘了,离开时有没有跟那里的人们告别,有没有再回头看一眼这个村庄。 那时候我以为,这个地方会一直在这里,将来我要愿意,还可以再回来看看。 后来,我开始了四处游荡的生活。 去了很多很多的地方,出发,抵达,经过,留下,离开…… 时间就这样过去。 后来才知道,曾经那样渴望的城市,原来并不如想象中洁净。 而那个曾恨不得插上翅膀马上逃离的地方,却突然无数次回到我的梦里。 青山,圆月,白雾,江水。 还有那寂寞。 我决心,空了一定要回去看看。 这个想法,一放就是好几年。 曾经有一年,已经很接近了。 我已经回到了县城,计划第二天去那里。 但是第二天一早,车要提前走,我只得跟车离开。 亲戚对我说:没关系,下次再去吧! 之后,一晃就是好几年。 最终传来了电站水库蓄水的消息。 有人给我传来几张照片。 那里,已经彻底躺在滔滔江水下。那栋小白楼,还有那条没有修完的路,完全没有了踪影。一起消失的,还有我那属于18岁的记忆。 那里,成了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我有个爱旅行的朋友对我说过: 每当她走过让她心动的地方,离开的时候,她总是会认真地、留恋地多看几眼,和那里做个告别。因为她不知道,此生此世,还会不会再回到这里…… 这就像爱一个人,如果你真的很爱他,就一定要好好地对他,因为一生太短。有些地方,离开了,就不会再回去。就像有些人,一旦说再见,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了…… 2013年的最后一天,一个朋友在微博里总结自己,最后一条他写道: 爸爸妈妈,请原谅这一年里,我那些忍不住的,无法控制地对你们的大吼大叫。 这个朋友是一个孝顺的人,当年在欧洲留学,本可以留下工作,但想到父母已老,他回来了。 有一天,他在凌晨给我打电话,说出心中突然泛起的恐惧和凄凉。 “我突然意识到,父母有一天终将离开我。我很害怕,一下子无法入睡……” 这也是我的恐惧。 从很小的时候就有。 我经常看着所有我爱的人的背影,内心酸楚。 因为人生就是这样。 没有谁,能永远相伴。 因为这一点,人生注定是凄凉的。 相见很好,再见很难。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 为所爱的人,做所有力所能及的小事。 经常陪伴他们。 包容他们的自私和错误。 尽量帮助他们实现愿望。 一起分享并创造美好的回忆。 母亲老了以后,我有时候也忍不住对她说话语气不好。每一次发脾气的时候,她总是选择隐忍。而事后,我总是悔恨难过。 对父母来说,儿女过得好,就是他们最大的期盼。现在生活压力大,儿女有点脾气,总是可以在他们那里得到容忍的。 有一种痛苦,是化不开的。 那就是对父母的亏欠。 “如果那时候,能多给他一些温和和耐心!” “如果我能说出对他的爱。” “如果我带他去旅行了……” “如果那时候我多去看看他……” “我回报给她的,不及她给我的百分之一……” 上次回京,和几个好友聚会。 那个朋友说他父亲上月去世了。我们才惊然发现,就在我们相识之后的这几年,我们陆续都成了没有父亲的孩子。 朋友端起酒杯说,从现在开始,将来的路,我们要更多地面对告别了。人生的必然,没办法,除了坦然面对! 我们无语,只好喝酒。 如果分离,是难免的。 那么,请你善待那些与自己有缘的人。 在一起的时候,想说的话,要说出来,该做的事情,要做出来! 多给他们陪伴和关心。 说出你的感谢。 在我们还拥有彼此的时候,努力相爱。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