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出书版) 作者:漪微 内容简介: 北京,上海,台北,拉斯维加斯,巴黎。 不管在地球的哪个角落,只想和你在一起。 有很多人是青梅竹马,但他与她,一“青”就是二十年。 她陪他追过那么多的女孩,他也在她身边,看了那么多的男孩于她身侧来了又去。 花花公子与花花少女,心底却都有唯一之人。他们彼此爱着护着,一条路走到了黑,撞到了墙,也不言后悔。 青梅竹马到“我爱你”都失去了魔力,从绝世好友到“在一起”也显得太容易没诚意。 只因太珍惜与你共度的朝朝暮暮,究竟由谁来说破那句“不爱都可惜”? 留法双语作家漪微用1460个日夜,倾情打造令无数人共鸣的巴黎暖伤青春爱情小说。 作者简介: 漪微,80后言情作家、译者。 译言网译者,法语绘本《圣女贞德》项目负责人,英文小说《绽放的玫瑰》协作译者。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法国Grenoble Ecole de Management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巴黎从事金融工作,现居美国波士顿,出版写作硕士在读。 已出版作品《盛世凝云》《昼夜之远》《帝妃策》《帝妃策·传奇不灭》《盛世祸女》。其作品见于大陆和台湾。 =============== Part I 尘雾之镜 我从未爱过什么人。我以为这次我可以。可我还是没有爱上你。 看来,他所有的拒绝都是算数的。 1 易微婉起身踢掉脚边的雪,这才发现脚趾都冻麻木了。今年巴黎很反常,现在已经是早春,居然还会下这么大的雪。 天际微光初现,她在原地跺一跺脚,试图恢复脚趾的知觉。她超大号的化妆箱躺在旁边的长椅上,紧挨着的是个不停抽烟的高个子男人。为了这位莫名其妙失恋的主儿,她都没去参加她视若生命的学校舞会。从昨晚到现在,她留在楼上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所有人都会想念他们的party女王,奇怪她为什么没有出现。 这个晚上她有无数次想开骂的冲动,但看汤毅凡静静地抽烟、神色落寞的样子,又想到认识他这二十多年来,她极少见他这么难受,于是她只好作罢。 “您挪个地儿行不行?太阳都出来了,虞美人已经是昨夜星辰昨夜风啦,您把自己冻死也没用啊。” 汤毅凡不出声,只是把烟掐灭。 易微婉继续:“我可是连party都牺牲了,见证了你这苦等一晚的痴心。好了,你这也算是拉完屎,擦过屁股了,可以向前看了吧?” 男人闭了眼,吐出来六个字:“你不懂,她不同。” 易微婉望天:“你还说得出押韵的话,厉害死了。” 她火大,汤毅凡每次失恋,都好像天塌了似的,连带着她的天也跟着崩塌。可能虞雪对他来说真的是与众不同吧,从他十五岁交第一个女朋友开始,这么多女人,她还真没见过他一定要带哪个来给她见见的。她也是这几天才知道自己隔壁的模范好学生虞雪,居然就是汤毅凡的神秘女友。她想起自己曾在学校里欺负过人家,心里面有点过意不去,于是她这才答应他,来做虞雪的化妆师,帮她打扮好参加舞会,顺便给她道歉。 她没想到自己还是搞砸了。 万一京城钻石王老五top one的汤少这次真伤了心,她还真担不起这个责任。 二十二年前,她在汤家宅子里出生,汤叔叔一直将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尽管她此后另居他所,跟养父母和哥哥姐姐住在一起,但她与汤毅凡之间的友情却是无人能比的。他来上海必会来找她,她北上去帝都也都少不得吃他的住他的。她有难,他肯定第一个现身来救;他有难……好吧,他的难,她一般没本事救,但至少她能做到与他有难同当。零零星星、三三两两地算起来,他和她平均每年至少有两个月的时间在一处玩乐。汪宅是她长大的地方,而汤宅,于她而言,就像是大海中的一处棕榈小岛,她可以随波而去,肆意开怀。 如果问她,哪里是家? 说老实话,她不太清楚家该有什么样的感觉。除了那两座房子,其实她花了更多的时间流连在世界各地的酒店中。 圣诞的迈阿密伽蓝鸟的墙壁中嵌着的咸水鱼缸里,有她养的小鱼尼莫;巴黎的阿泰内广场,有她全世界最亲的人——“老管家”安东尼;常去参加的上海希尔顿的每晚不同的主题餐会,中学时每周四放学后,姐姐都会带她去玩。姐妹两人都藏起校服短裙,然后穿上丝袜,妆成冶艳的成熟女子……有美好回忆的地方是那样多,却从没有一处地方,真正像她的家。 想哭的冲动在每天早晨惯性地袭来。 本来她以为巴黎会有不同,可她错了。从上海到这里,掐指算算四年已经过去,可她却仍在原地打转。 自由,有了;人生,却持续迷路,找不到家的方向。 有时她希望自己能像毅凡一样,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目标明确,永不后悔。可他们朋友二十二年,她居然还是没有学到他的这一点长处。倒好像,她把自己的茫然传染给了他。瞧瞧这男人,她心疼了。 易微婉看着汤毅凡点燃另一支烟,顿觉自己忍不下去了,她开始在他身上翻来翻去。 汤毅凡终于有了反应,冲她咆哮:“你干什么?” “找你的车钥匙!”她吼回来,“你伤心,那就伤吧。咱们一次做一件事,行不?我先把你送回酒店,然后呢,您敞开了伤心,我帮您把酒都给点好,送您房间去;再给您点一个女人,脱光了,也送您房间去,您看怎么样?” 汤毅凡听了这话开始笑,易微婉怀疑这厮是精神失常了。 “易微婉,我这二十来年招你惹你了吗?我哪儿做错了,你倒说啊!” 微婉嘿了一声,作势要他收声:“停!您可别把原因往我身上推。我对您女人简直就是低声下气了,我都准备好道歉了!是人家不让啊,我还要跪下来给她磕头吗?” 汤毅凡这才安静下来,脸色却依然乌青,但好歹容她七手八脚地把车钥匙翻了出来。她把他从长椅上拽起来,拉他去停车场。一路上,这人听话得跟小羊羔儿似的,她恨不得啃两口——她的Gala啊,现在她心里还滴血呢。 可没料到,车门刚被打开,他却突然从羊羔变回了野马。 他径直从她手里把钥匙抽了出来,反手把她甩了个跟头。 她毫无防备地跌坐在地上,晕乎乎的,看着他自顾自地上车,启动,然后扬长而去,看都没看她一眼。 她的手腕擦破了,风一吹,伤口跳着疼。 咬牙爬楼梯回房间的时候,易微婉对自己赌咒发誓,这笔账她迟早要跟汤毅凡算清楚。但她深知真要一笔笔算起来,往事种种,他们两个互欠的账实在太多、太复杂,到最后她未必能占到好,于是她只好作罢。她卸掉为Gala准备的妆容,站在梳妆镜前用卸妆棉一下一下地擦着脸,心里想着该怎么收拾眼下的局面。如果有机会,她会让这对情人重归于好。 一墙之隔的虞雪,她实在是再认识不过了。 虞雪高她一个年级,但作为这所商校中为数不多的中国学生中的其中两个,她们不仅互相认识,而且也共同做过课业。虞雪和她有截然不同的活法,她深知自己绝不会像虞雪那样活,但她也绝不去评判虞雪。 如果你不喜欢某些事,大可以不去做,但要尊重做的人,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以一个二十二岁女孩的标准来看,她算识人多的。从小到大见过太多活法不同的人,这让她很难再钻死胡同般地认为,什么活法是“好”或“坏”,“正常”或“异类”,充其量,只是“不同”罢了。 她们结下梁子的原因,大概是前几天她开party吵了虞雪睡觉。虞雪过来敲开了她的门,当时她心情不好,语气也极坏,但关上门后,片刻她就后悔了,于是蔫蔫地遣走了所有人。是时,汤毅凡恰好在巴黎,于是她打电话把他叫起来,问他明早可不可以帮忙送她同学上学。他痛快答应的时候,她还感激涕零地赞他够义气,结果他紧接着就下了命令,要她和虞雪处好关系。 她真没想到汤毅凡现在喜欢的女人,居然就是隔壁的三好学生、王牌剩斗士——虞雪。 世界果真小。 既然虞雪是汤毅凡的女朋友,那么她总要给他三分薄面的。平心而论,虽然汤毅凡对她是猫一日狗一日,但对与她约会的男人,他可是从来都极给面子的。她N个前男友都被他约出去打过高尔夫或打过猎,据说这家伙还将这些球友和猎友集合成为“Vivien前男友俱乐部”。久而久之,圈子里的人都戏称,要想成为汤少的座上宾,就要先加入“Vivien前男友俱乐部”。 不是从她身上踏过去的男人,他也不待见。由此可见,此人是十足的变态。 想到这里,她顿时对虞雪产生了无限的同情——这个已经被学业和自我苛求压得直不起腰的女人,还要和变态约会,怎能不惹人同情?所以她昨天自告奋勇要帮虞雪化妆……天地良心,这女人真的是需要一个好的化妆师啊,好歹也算个先天条件不错的姑娘,她怎么能天天灰头土脸地出门,而且还安之若素? 再然后,她就把事情搞砸了。看来,虞雪只要见到她就不开心,无论她有多卑躬屈膝。 虽然她有种强烈的预感,汤毅凡和虞雪大概是吹了,但看他对虞雪这么上心,不像是玩玩的样子,也许,她应该帮他。 卸好妆,她也下定了决心,叩响了隔壁的门。 她闭着眼睛都能说出虞雪开门时的样子:黑框眼镜,把本来圆润通透的眼珠遮得光彩全无;长发在脑后盘得一丝不苟,平添了二十岁年龄,让她迈入中年妇女行列;嘴唇干裂,没涂过润唇膏;指甲修得短秃,从没护理过;上面抬头纹,下面脖子纹……总之,灰头土脸。 虞雪不甚热情地问:“什么事?” 对了,还有这冷酷刻板的声音。 易微婉睁开眼睛,不想朝她微笑,就尽量放软了自己的语气:“跟你道歉。” “哦,好。”虞雪表示接受了她的道歉,然后她面无表情地关了门,显然是一句话也不想跟她多说。而从她摔门的那砰的一声来看,虞雪也不待见她,甚至连礼貌都省了。 好吧,这下,即便她是汤毅凡的女人,她也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 算她脑筋搭错,自己平白去找不痛快。憋着一肚子气回到房间,电话响了,她看看来电显示,结合他早晨的表现,掐指算到——今天的确是“狗一日”。于是她没接电话,衣服也不换,直接上床睡觉。偏偏电话不屈不挠地响着,她翻身抓过电话,设了静音,再设静音模式下不震动,世界终于安静了。半分钟之后,她的另一只手机也开始响。她无奈,翻身接起来。 这厮吵了她睡觉,一上来还先吼她。 “怎么不接电话啊你?” 她向后倒在床上:“汤毅凡,你到底有什么事啊?” “收拾东西,明天之前搬出学生公寓。” “随你!自己去跟他说!你们兄妹的夹板气我受够了!” 丫居然就这么把她电话给挂了。 易微婉挂了电话思考了许久。有时候汤毅凡的话得打个半折听,时不时地,“狗一日”也会进化成欠收拾的、专门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一日。昨天那一出,虞雪再一闹,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折腾她来出气?而且,哥哥是不会来看她的,要来早就来了。 她干巴巴地笑,要来的话,他当初就不会让她走;要来的话,他当初就不会比她先走。 她越发肯定是汤毅凡故意捣鬼,这么无稽的谎都能撒得出来,居然拿哥哥撒谎。既然这么过分的事他都能做得出来,那这回不能随便算了,她必须严肃地告诉他,提起某些人是会让她很难过的。 就在她认定了汤毅凡是在骗她之时,一条语音留言传送了进来。 “Vivien,听我说,现在事情很紧急……” 2 接下来的事就真的由不得她了。要是让家里知道她没有住在规定的酒店房间里,而是私自出去找了别的住处的话,那她就会被剁成碎末,揉进过年的饺子里,然后被姐姐一口一个地吞掉——虽然姐姐从来不吃饺子,但她会很高兴地吃她。 她敢保证,从13区搬到8区,这是她有史以来最迅速、最狼狈的搬家。她可以对汤毅凡的咆哮置之不理,但如果连安东尼也接到了电话,那么消息就百分百地可信了。一般的小事,哥哥是断然不会去主动联系她的,都是给毅凡打电话。这事挺合理,不管她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找到汤毅凡就是找到她的最快的方法。尽管眼下他只是每个月来一两次巴黎,赶上工作忙时根本不来。 但这次,哥哥也打了电话给安东尼,这就说明事情很严重了,严重到需要汪敬哲先生拿出他监护人的身份来管。 抵达蒙田大道的阿泰内广场酒店时,易微婉远远就看见了汤毅凡在门口的花坛边儿上坐着,手里一下下地玩着打火机。见她来了,他光抬头不起身。 她拉他一把:“那石头凉着呢少爷,再坐一会儿当心您以后没工具泡妞了。”她一边说一边用手势示意送她来的男朋友丹尼可以走了,该干吗干吗去。 汤毅凡我自岿然不动,拿眼珠子瞄她:“怎么着啊?” “不就是一妞嘛,四十八小时之内帮你追回来。”见他露出不信的嗤笑,她竖了眉,“别不信,我最会做和事佬了,从小练的本事!那几年我哥跟我姐吵得天昏地暗的时候,你以为是谁两头捣糨糊啊?” 汤毅凡啧啧道:“那倒是。那两位,还有您爹您妈都不是省油的灯,您安全长到这么大真是奇迹。” 易微婉白他一眼:“废话就别说了,救命要紧。我哥什么时候到?” 汤毅凡抬腕看看手表:“本来他的飞机应该在一小时三十四分钟后准时到达,但您大小姐运气好,伦敦大雪,他们这班转机的人都被困在机场里头了。”他笑,露出两排皎洁如贝的牙齿,“怎么样,算是给你个缓期执行了吧?” 易微婉松了一口气,干脆跟他一起坐在了花坛边上。 “这雪又不是你召来的,别像上帝般慈祥地微笑。” 汤毅凡索性笑得更开:“我倒真不是上帝,不过是他老人家的大天使加百列,专门来负责给你传福音的。好消息可不止这一个,你没看今天晨报吗?今明两天戴高乐机场罢工,飞机得继续延误着。我刚才给你哥打了一电话,劝他找个不折腾的时间再来。他听劝了,所以你的警报解除了。” 听到这里才发觉不对,易微婉跳起来。 “那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家都搬好了他才告诉她这是假警报,这不成心害她吗? “你看我横跨巴黎搬家觉得特好玩儿是吧?” 汤毅凡满面笑意地点了点头。 整蛊成功。 这天杀的混蛋。 她毫不犹豫地踢了他一脚,他嘿的一声不敢笑了。她想让他知道,拿哥哥开玩笑会让她很难过的,但不管说了多少次,他从来都没听进去过。而拳打脚踢这一招,从他们还都是十二三岁时她就开始用了,但从来没管用过。 汤毅凡喘着粗气揉着他那倒霉的肋骨,面色发青:“不过你也真是惊弓之鸟。你不就是没听他们的安排,没住阿泰内广场,自己找了别的房子嘛。芝麻大的事,你姐能怎么你啊?” 易微婉沉默了几秒钟。 “我姐能怎么我,你可不知道。” 汤毅凡继续揉着,但手的速度渐渐慢了:“不知道什么?” 易微婉摇头,陈年往事,她现在不想提:“还有烟吗?给我一支。” “不给。” “那陪我喝一杯去?” “不陪。” “……那,肩膀借我靠一会儿。” “终于提对要求了,过来。” 腮帮子放在汤毅凡的肩膀上,她看着安东尼指挥着搬家大队把东西搬回卡车上,准备运回13区的学生公寓。这时,她的眼睛突然有点湿润,她开始以为是自己哭了,几秒钟后才意识到,是天在下雪。就这样,她的心突然就清明了。从小到大,她会为自己设定无数的幸运符,无论多难过时,只要有幸运符的出现,那就意味着她会再次幸运起来。 生日,放鞭炮吃饺子的红火中国年,城市日出,在跑道上滑行着即将腾空的飞机,还有覆盖一切的雪。 感到幸运是一件重要的事。幸福总会伴随着惆怅感,好像它随时都会从你指间溜走一样。而幸运,却不是这样。你知道一切都在转好,你知道自己的前进方向准确无误,命运的指针会指向你想要的东西,就算你自己也不清楚想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但命运终会让你知道。 一言以蔽之,对于她这样无梦想无追求的人来说,幸运远比幸福重要。 迎着雪,汤毅凡又掏出了打火机。 易微婉把头抬起来,高声抗议:“不让我抽烟,也别让我抽二手烟啊!” “不想抽二手烟咱就得说话,你不说话我憋得慌。”汤毅凡哼了一声,“你怎么换香水了?我这一鼻子甜菜味儿难不难受啊,小婉儿同学?” 这是除了“提起哥哥”之外,汤毅凡做的另外一件让她感到非常讨厌的事——叫她小婉儿同学。少时在汪宅,爸爸妈妈和姐姐都会高雅得体地叫她“婉儿”,一字一顿咬得极清晰。而在她真正出生的地方,汤毅凡每次都用称呼一只碗的心态,叫她“小婉儿同学”:“婉”和“儿”是模糊混沌地连在一起的,那么听来,自己本来很美的名字就被他给叫成了一种餐具。 “你别这么叫我行不行?” 他沉默半晌,用眼神送走了一辆泊在他们身边很久的车子,然后他说:“你哥是怎么叫你的?这么多年我都没注意过。” “他不叫。只要他说话,我总是会在他面前出现。所以他想对我讲什么话,只要说‘你’就够了,不用叫名字。” 她胸闷,今天汤毅凡似乎执拗地想跟她谈哥哥。 “一直是这样?” 她忍不下去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们两个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只说‘你’?我觉得,汪敬哲不是这么没情趣的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把打火机给掏出来了,夹在修长手指间的打火机噌噌地冒着火苗。这收起、掏出,掏出、收起的动作,让她想起小学语文课本中的一课,叫作《套中人》。当那个装模作样的人不停地重复穿脱外套这个动作时,你就知道他在掩饰内心极度的焦虑和恐慌。 而他掩饰了这一整晚的焦灼,她到现在才看出来。 她咬紧了嘴唇,站起身,疾步走进酒店大堂。那里只有飞快地吐着法语单词、不停地比画着的安东尼,根本不见哥哥的影子。 “不用找,他已经走了。五分钟前停在我们旁边的那辆车就是他的。” 她噔噔地走回来,瞪着他:“他跟你说什么了?” “我不知道,这取决于你没跟我说什么。” “因为那些事都跟你无关!” “好,‘那些事’跟我无关,好多年前的事了,就算有关也没用了。那你在巴黎的事呢?上个月的事呢?你堕过一胎这事呢?” “这就跟你有关了?反正不是你的!” 那一瞬间,易微婉为毫不顾忌后果地爆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而悔得心拔凉拔凉。 她敢发誓,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忍住没扇她。 其实也没区别,因为她的两只耳朵已经被自己震得嗡嗡响了,真的,什么都听不见了。 3 生平第一次,她的幸运符失了效。 窗外还在乌泱乌泱地下雪,她把脸埋进枕头里,装作自己是生长在此处的一棵植物,期待着在这个冬春交替的时节里愉快地被冻死。她只是需要个地方来逃避,而碰巧还记得通向这个房间的路,她就二话不说地跑上来了。 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在蒙田大道的阿泰内广场酒店里,保留了一间芭比公主房,墙壁是粉白相间的条纹,床脚是粉红色的丝绒圆地毯,赤脚踩上去很舒服。芭比套房是专为八到十四岁的女孩设计的。她一向觉得,养父母和哥哥姐姐规定她住在这么个地方,不是偶然的决定。 就这样不知躺了多久,她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 那人不会是汤毅凡,这厮长这么大还没有敲过门。有时候她把门锁上,他没钥匙,但那没关系,他有脚就行。 那是安东尼。 她勉强抬起头,眼线和睫毛膏的痕迹都落在了抱着的粉色枕头上,她这才知道自己哭得有多惨烈。 “干什么?” “我这里有Vivien最爱吃的东西哦!”隔着门,她依然听得出安东尼扁平的南部口音。 微婉干巴巴地笑了几声:“你买了Canalé?” 这来自波尔多的糯米小甜点一向是她的最爱。 “答对了!” “可我最爱吃的不是这个,”她故意耍脾气,“我想……Macaron……” “还是对的!我也有Pierre Hermé家的Macaron,还有Angelina家的Mont Blanc,Isafahan,Le N?tre家的柠檬塔,Fauchon的Eclair,Amorino家的华夫饼。” 哇哦,安东尼还真是打了不少的电话,把他能想到的一切都买齐全了。易微婉小姐依然不甚满意,无聊,无聊,他就不能想到一些她想不到的东西? “还有,Jaqcues-Julien也在这里!” 好吧,他打败她了。她知道安东尼一定会想到Stohrer,却没料到他直接把人家的首席甜品师给请来了,任她点餐。Stohrer大概是全世界历史最悠久的甜品店,1730年便开始为皇室制作甜品。 “唉,可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奇妙的是,她开始认真地思索,自己此刻究竟想要什么。她抱紧沾满化妆品的枕头,灵机一动:“安东尼,我那个蛋糕形状的抱枕,你还记不记得?我从米兰带回来的,Maison Moschino,他们把那个抱枕送给我了的……” 从米兰带回来的抱枕一直放在阿泰内广场酒店里,现在却没有了,大概是被老人拿去干洗了。 “衣橱左下角的第二个抽屉,就在那里面。” 她依言去找了,果然找到,这才稍微满意。就这样抱着它回到床上,她呆呆地坐了好久,窗外雪都停了,她才试探地喊了一声:“安东尼?” “在呢,宝贝。” “我还是很难受。无论吃的还是抱枕,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到底想要什么呢?” 门外的人沉默了。 她噘嘴。 “宝贝,你……是想要一个不生气的毅凡吧。” “……跟他说,如果他现在来道歉的话,我就原谅他。” 其实她不是这样的人。全世界,只有对汤毅凡,她才可以耀武扬威。反正他一逮着机会也从不惮以最恶毒的手段欺负她,两人总能扯平。来到巴黎之前的那十八年,除了汤毅凡,她对人生中的每个人,都不得不卑躬屈膝,哑忍委屈。 她没有得到生母的遗传,学不会活得不畏人言。 她的生母名叫易染,是80年代中国最有名的女演员之一,一生在香港和欧洲之间颠沛流离,但易染就是有本事能在废墟上走出步步莲花来。她对生母没有多少记忆,后者在她四岁时开车冲下了大海。但她记得自己曾问过爸爸是谁,生母让她重复那个答案无数次,直到她记住——你没有父亲。我独自生育了你。我就像那些植物一样,是雌雄同体的。 在汪宅时,养母几乎每天都在对她说,她与生母出奇地像。但其实,她没有生母的清高,反而一直是没骨气、没主见的跟屁虫,怕被哥哥姐姐所抛弃。 来到巴黎之后,她小心翼翼地踏出盒子,终于尝到了自由的滋味。现在,对任何人,她都能不在乎他们的看法,自我地活下去。她不评判别人,也不会让自己被别人的评判所影响。所以如果虞雪不让她开party,她就会直接叫她见鬼去。但这个世界上总会有那么几个人,你会在乎他们的评判。堕胎之事是个无稽的谣言,你别指望精英商学院的女生有多成熟,她们无聊时一样会编排别人,而且她前段时间的确是玩的疯了点,弄得自己进了医院。只是她没想到这件事会传到毅凡耳朵里,她还不至于平白就怀疑到虞雪头上,但真希望自己知道是谁该死地多了嘴。 过了好久,屋里才响起安东尼小心翼翼的敲门声。 “宝贝,毅凡刚刚离开了,北京忽然有急事找他。” “安东尼,道歉这种事是不能等的。”她义正词严地谴责他,心里有座塔在逐渐崩塌。 “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给他呢?……你知道,这样他就可以隔着电话跟你道歉。” 她觉得这主意不错:“我正这么打算的。”她一边拨号一边狡辩,“不是我一定要找他,是我总得给他个机会说对不起。”她朝安东尼赞许地道,“这样他就没有借口说是我不理他了。” 她将听筒放在耳边,电话已接通,她仍自顾自地说着:“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给了每个人机会,对不对?只要他的道歉足够诚恳,我肯定马上……安东尼!” 安东尼已经相当习惯这位小姐时常神经质的大叫了。 “怎么了,宝贝?” “他不接我的电话!不,他接了,然后挂掉了!” 随后易微婉就想起了戴高乐机场的罢工。无论如何,汤毅凡没这么快就飞出她的手掌心。然而就在她整装待发准备包抄2号航站楼的时候,安东尼从门缝间塞进来一张手写的小笺,说是毅凡走之前留给她的。 她俯身拾起来看,一腔愧疚全都变成了熊熊燃烧的暴怒。 那上面写了八个字: “罢工个头,你真好骗。” 尽管安东尼百般劝说,半是哄半是吓,易微婉仍然执意地搬回了13区的公寓。她在阿泰内广场一向住得不舒服,现在毅凡走了,只剩一个唠叨婆妈的老保姆,这里就更不是她的久留之地了。 她隐隐猜着了哥哥突击检查的意图——看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话完全是对的。即使,这所谓的坏事根本没发生过,却莫名其妙地,闹得人人皆知了。事已至此,她有种隐隐的好奇,很想知道哥哥对她的堕胎传闻会有什么反应。毕竟,赶走她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回来找她。 基于这桩完全荒唐的八卦,她倒生出了某种恶作剧式的趣味。 毅凡那张小笺是在以他特有的方式告诉她——他相信她,相信她一向对他的诚实,多过相信她气头上的某句口不择言的话。更重要的是,他相信她没那个胆子在巴黎把自己的肚子玩大。汪家对叛逆孩子的那些私刑,她怕得紧。总之,他留了便笺是说,他不生她气了。 可哥哥呢?他怎么竟隔着车窗看她一眼就放心地走了? 看来,他所有的拒绝,都是算数的。 人们比较喜欢的说辞是,过往发生的事情都太复杂。可是她一直知道,事情并不复杂。事情很简单,而她甚至没有为过往而伤心过,哪怕一秒也没有。她的人生没有因此而被打乱,尽管她是离开了家,独自飘零,但鉴于她本来就没什么人生规划,所以也就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被打乱。 好像书里总喜欢写主角的人生轨迹,是如何因为一件事而被彻底地改变,而她,是可以证明那些书都是错的。 长久以来,她只是从未得到过她想要的东西。 你是否会一直对生活友好,尽管它是贪婪的掠夺者? 易微婉知道,在汤毅凡突然回北京这件事上,有人知道的比她多。并不是说她有多好奇,但独自一人生活在大都市里,她总需要与别人来聊聊天。既然她搬回了13区公寓,那么有一件事是不能避免的——她和虞雪又同处一个屋檐下了。多交一个朋友总不是坏事,她又是一向看重有原则的人,因此她决定热情地与她攀交。几次假意在学校图书馆“邂逅”之后,她对虞雪讨好到近乎谄媚的攀谈,终于有了收效。不久后她就发现,虞雪对于毅凡去因的了解,并不比她多。出发之前,毅凡给虞雪打过电话(一个不知道虞雪小姐有没有接的电话),但他可是给她留了亲笔写的字条的。 她赢了虞雪。 如此,她一身轻松了。 居于胜者的心理高度,她连虞雪的冷脸冰言都觉得可爱了许多。 而至于虞雪何以屈尊与昔日鄙视的纨绔少女交朋友,她也很是明白个中原因,不过是彼此彼此罢了。有种纽带可以让女人们互相仇视,当然也可以将女人们联合在一起。而这个纽带,就叫作男人。 “你嘴唇很干,用点润唇膏吧。”她掏出包里的唇膏递给虞雪,笑意盎然。那时她们正在一起温书,是啊,一起温书。后来回想起来,她还觉得这事十分的黑色幽默——她,竟然温书。 那些她不会做的题目,虞雪会分外刻薄地数落她。而微婉报复的方式,就是毫不留情地刻薄地数落虞雪的灰头土脸。 “你睫毛很稀,我有一个魔法睫毛膏可以把睫毛刷得很浓很密,要不要试试看?” 最有趣的事,是她看着虞雪明明很想,但就是碍于面子,硬要拒绝她,而且还要一边咽口水,一边表现出自己对这些庸俗脂粉的高度不屑。 什么都不重要!只有成绩单上的一串满分和出类拔萃的工作履历,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她何必否认自己内心真正的渴望呢? 易微婉一直都想活得漂漂亮亮的,就是说,如果在她豌豆点大的脑子里存在过某种人生观或者座右铭的话,那么就是“要活得漂漂亮亮”。 世界很小,人生很短,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下一个转角会遇到谁。所以,她想让自己每时每刻都是美丽的。 养母将这作为她与生母神似的重要证据——在他们口中,那个黑白照片中不可一世的女演员,除去是个疯子之外,倒也的确是个绝代佳人。如很多美人一样,她也将容貌视为女人最重要的东西。坊间有言,即便在睡觉的时候,易染也不卸妆,从卧室走到浴厅都要穿着高跟鞋。但这不是真的,因为曾有记者偷拍下她的素颜照。可她因此而大发雷霆,命令身边的保镖砸了那记者的照相机,人则当场给揍到半死。 无论在什么年代,传媒都是开罪不得的,那件事让她彻底地激怒了全港传媒。自那以后,他们再没写过她一句好话。从此她便成了娱乐圈里的一颗毒瘤:没演技的花瓶,无道德的恶女,水性杨花的荡妇,电影拍一部毁一部的扫把星。 流言愈演愈烈,直到爆不出更多的料了,媒体便开始胡言乱语。他们说,1988年的圣诞,她在巴黎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她吓坏了,更不知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仓皇地逃回香港,将儿子弃在了巴黎,完全不顾其生死。之后她连香港也不敢留,又直接北上。私生子的谣言当然不是真的,因为微婉生于次年的八月,时间上,太紧了点。而且,比起对那所谓私生子的秘而不宣,易染可是很骄傲地向世界宣布了她女儿降生的消息,尽管她依然不说其父亲是谁,这或许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 那时易染身在大陆,说自己有一个私生女,这也是要有足够的胆量才能够说出口的。幸而,小微婉出生在汤宅,所以没人有那个胆子,敢将屎盆子扣在红色资本家老汤先生的头上。为这事,倒是汤毅凡成日地耿耿于怀:“要是您妈真给我生了个妹,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也许是因为汤太红星闪闪身份的特殊性,显然易染不是什么可以粘上他们家的人,所以不久她便遭他们友善地驱逐了。 不管怎么说,易微婉的降生,在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末还是颇具话题性的。二十年后,因为这个,在她贫瘠的人生中,她得以稍微拥有了那么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 在她四、五岁时,她妈妈开车冲进了大海。她独自在那间破败的寒舍中哇哇大哭的声音,不知天国的母亲是否听到过。如果听到,她是否后悔过?在那之后,她又在汤家逗留了短暂的时间,直至被养父领去了汪家——凭着汪太与母亲的一些亲缘关系,她勉强算是汪家人。 从那以后,易微婉有时还会笼罩在易染的光环下,但更多的时候,是笼罩在汪氏的光环下。 每当听到对生母的热情洋溢或义愤填膺的追思慨叹,微婉都习惯性地不出声,只是默默地听着。 在这你一涂我一抹的画布上,她大概可以笨拙而辛苦地勾勒出母亲的轮廓来。 4 二十年间,她算是在舆论的“看护”下长大的,得到过一些特权,也失掉了很多童年。二十年后,她坐在巴黎最著名的商科大学的图书馆里,听着虞雪老师咄咄逼人的教学。 任何一节必须上的课,虞雪从不迟到,也从不错过任何一节可以不上的讲座,哪怕是最无聊的。虞雪有她的理由:“在这里,你要记得自己是中国人,一言一行都会被联系到‘中国’二字上去。如果我迟到,他们会说,中国人怎么会迟到?中国人是从不迟到,而且一向勤奋的。” 国之名誉兴亡,匹夫有责。 微婉实在不想打击她那澎湃的爱国热情,因为你所在乎的,于别人而言,他们并不一定在乎。就比如很多她所见过的中国学生,连同虞雪在内,他们都对名誉这两个字高度敏感。可是,有人喜欢你,有人不喜欢你,但你也只是你而已。 周末,她也是完全程序化的生活。周五和周六的晚上,虞雪在晚上十点看两集美剧或一部电影,下厨烧一道荤菜,红烩羊肉或者可乐鸡翅。一人份的碗筷,一个人的晚餐,就着美剧或电影吃完。之后,她继续未完的作业。她有朋友,甚至有很多的朋友,但都是场面朋友,彼此并不亲近。 她在她的世界里,像一座孤岛。 她快乐吗?苦苦追寻到的东西,真的比得上这一路上曾失去的东西重要吗? 或者,她从不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吧? 如果你没有真正地尝试过另一个人的生活,那你绝不会真正地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所以微婉告诉自己,虞雪肯定是乐在其中的。但另一方面,她也开始理解了毅凡会这样看重虞雪的原因——一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努力追寻着的女孩,是会让人想要去悉心呵护她、照顾她,叫她少些辛苦的。 像她,一个什么都不想要、不去追求、只知道天天尽兴玩的人,自然就不会受到什么伤害,不需要什么悉心呵护了。 这学期,易微婉有一门用英语授课的课,是同虞雪一起上——这也是后者唯一的英语课。每门课都要分小组做作业,这门也不例外,而她有幸挤进了虞雪领衔的高智商小组,成员是她、虞雪、一个法国版虞雪和另一个法国版虞雪。 在堕胎传闻余音绕梁之际,两个法国女生对她并不友善,但她并不介意。 她的作业题目是《时尚品市场调查》,微婉沾沾自喜地表示,这个她比谁都熟。虞雪微微挑起眉头,斜视她:“是啊,我没闲钱买那么多一次也不穿的衣服,一次也不拎的包包,用了一半就扔掉的名牌口红。” “……我在蒙田大道一家店做过三个月的导购实习。”易微婉对虞雪这种奚落已是见怪不怪,她平静地解释,“我们中国人是各种奢侈品的大头主顾,所以他们很有兴趣雇一个会讲中国话的店员来为中国人进行专门地服务。” 虞雪眉头挑上了额头,大概觉得“工作”二字之于易微婉,恰似芭蕾舞鞋之于肥硕大象一般——你左看右看,就是塞不进去。 易微婉耸耸肩:“那时暑假,我又不想回家,正好看到了这个机会,就投了简历,然后面试,他们还挺喜欢我的,就这样。” 看着虞雪那副难以置信的鄙夷样子,微婉终于忍不住烦躁了:“别这么惊讶行不行?我也没有一直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的,好吗?我住的是和你一模一样的学生公寓,我不至于找份暑期工作还向家里伸手求助!” 虞雪的面色有了柔和的变化,她张开的唇渐渐合上,眼睑也垂下了。但微婉并没有期待她们之间出现那种和解的美好场面,她们还没有彼此待见,更何况说得上是可以真正交心的朋友了。 那天晚些时候,易微婉整理了下心情,开始为自己晚上的派对选衣服。细细看去,她还真是有很多“一次也不穿的衣服”,但这些并不是“闲钱很多”买来的。每一季各大品牌新品发布的时候,她都能得到很多还未上架,几乎是刚从T台走下来的新品。这些新品大多都还未定价,所以她并不能确定它们是否很贵。其实这些东西都是直接送到姐姐手上的,姐姐去的才是有记者有媒体的舞会,而她不过是混迹在大学里的各种夜会中,因此并不太会穿它们。对品牌们来说,她是没有所谓的名媛广告效应的。 只有姐姐不喜欢的东西,才会通过安东尼转交给她。 易微婉决定今晚穿这双印花踝靴,金属质感防水台和十八厘米的鞋跟都让她很有安全感;学院派小黑裙,遍布几何感十足的线条;戴蜜蜂蜘蛛耳环,左耳蜜蜂,右耳蜘蛛,这种不对称的隐喻让她感到刺激。 出门之前五秒钟,她才想起一件事。 上周的时候,她邀请虞雪一起去参加这个派对,而虞雪居然点头答应了。 就在她打定主意当这个邀约不曾发生过时,世间最荒唐的事发生了——门被推开,走进来的,是一个化过妆、做了头发、穿宝蓝色细肩带裙的摇曳生姿的三好学生——虞雪。 “还不太差吧?”对方高傲地轻启粉唇。 她单臂叉腰,下巴微抬,前挺胸后翘臀。 真是个僵硬的性感pose,有点搞笑,但勇气可嘉。 虞雪继续说:“准备好了的话,我们走吧。我已经查好地铁路线了。” “等等——”微婉转身回屋取来了自己的宝盒,递给她一支唇膏,“把这个涂上。樱桃粉色是给高中生用的,你这身打扮该配罂粟红色。” 派对在一家名叫“Le Rosebud”的酒吧里举行,位于巴黎14区,Montparnasse,这里经常汇集电影明星和大牌作家,萨特本人就曾光临过此地。在那之后的数十载光阴中,它分毫没有改变过,而且这里调出的血腥玛丽和曼哈顿简直是一绝。 和丹尼约会的话,你一定要熟悉这个地方。微婉还记得他们刚认识时,每晚都会在这附近游荡。他们走进一家酒吧,偷喝别人的饮料,然后飞速地逃窜,之后再去另一间酒吧。一整晚的疯玩,最后一站总是Le Rosebud。 在他们认识的第五十五天,同样的夜游,丹尼却提出要改变线路,第一站就到了这里。 那时才刚刚下午八点,夏令时让整个花都成为日不落天堂,此时酒吧里的人还不是太多。他和她坐在外面的吧台中聊天,一转眼便真正入了夜。 丹尼斜睨着玻璃杯中薄荷味的黄金泡泡:“这里马上就要人多起来了。” “怎样呢?”微婉似笑非笑,啃咬着唇间的吸管。 “人多的地方我不喜欢。”他眨眨蓝眼睛,“你想不想换个地方?人少的……”他俯身靠近她,轻轻抽出她嘴里的管子,“我是说……没人的。” 那晚,他的酒是Sugar Bomb,她的酒是Cosmopolitan,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用某种方式尝到了对方的酒是什么滋味。 如果你想在Le Rosebud和男友约会,一定要有点探索精神。吧台后面大概五米的地方,转个弯,会柳暗花明地出现一条走廊。走进去,便是情侣座。那里空间不大,但也不会过分拥挤。 “这里还是公共场合,会有其他情侣过来的。” “嗯。”丹尼点头,“那我们就更得抓紧时间了。” 后来微婉才知道,管理这间传奇酒吧的正是丹尼的叔叔。那天晚上他是早有预谋,大概他连“维修中,请勿进入”之类的牌子都准备好了。法国男人的吻让人无法拒绝,有人说女人总是相信第一个吻会告诉她们一切,微婉相信这是真理。 总之,在那晚之后,他们约会至今。 足足六个月了,真不容易。 在这里她要引用汤毅凡的话来评价这个了不起的时间。 那家伙的原话如下: Vivien前男友俱乐部已经两桌又三缺一,这都六个月了,每次都刷下去三个,你说我这会长当得多遭人恨啊。 您到底,什么时候分啊? 她恨得牙痒痒,哪有他这种人,回回咒人分手。于是她喷他,非要我分手干吗?加上你不正好凑三桌嘛。 他一脸严肃,不行,那些是你的前男友们,我可不能掺和进去,这阶级界限必须得划清。 这厮完全满嘴胡扯,他们才不打麻将,他们的活动一般是高尔夫……狩猎是她猜的,但这两年汤毅凡频频往北非和南美洲跑,总不见得是去挖钻石吧。 今晚,把尾随的虞雪同学安排在相对安静的吧台附近,微婉端了一杯Tropical storm,感受着齿间气泡爆裂的快感,开始四处搜寻男友。她很快找到,向他道生日快乐。 “你迟到了。”虽然责备,但丹尼明显心情愉快。 微婉吐舌,微笑:“胡说,中国人从不迟到。”心里默念,哎呀,虞雪小姐,你的爱国主义热血呐喊被我拿来调情了呢,真不好意思。 丹尼笑,顺手拿了她的杯子放在一边:“在你到达之前,派对绝不开始。” 他朝不远处的虞雪努努嘴:“你没说要带朋友来。” “喂,你不会没认出她吧?”微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虞雪在这种场面下很是局促,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摆了。而她旁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帮男生,吼叫嬉闹着。微婉咂咂嘴,把虞雪一个人丢在那边她有点不放心,毕竟这是后者第一次出来玩,而这群法国人有时候又玩得相当疯,这不是每个中国女生都能接受的。 “让我想想……哦,对了,她是那个女生——赢了这学期的创新营销大赛,并且期末考试全满分的那个,对吗?” 微婉右手食指悬空在太阳穴边画了几圈:“没错。聪明人那一群的。” 丹尼故意逗她:“那怎么会和你在一起?” 微婉嗔着捶了他一拳,随即又转头去看饮料桌。或者她该当个好朋友,去陪着虞雪,介绍些人给她认识。可这几天汤毅凡在巴黎,每天吆喝牲口一样使唤她侍奉左右,她都没有好好和丹尼在一起说过话了。 “最近你都不在我周围……只要下课就找不到你人影。”丹尼显得无比沮丧。 她心中一阵内疚,立时决定暂时不管虞雪了,她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13区到6区太远了。”她笑笑。丹尼-朱力安·德·费内这位正宗贵族后裔、现世资本家、巴黎富九代住在6区,塞纳河畔。他们结识的原因是在同一所商校读书,进一步相识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使用同一家公司的私人服务。没错,他们同是“安东尼的孩子”。而在当年的某个关键时刻,他决定将安东尼让给她,他的绅士风度让她颇为受用。 这是纯扯淡,13区到6区并不远,可她一时想不出别的理由来。 丹尼果然没有买账:“我想,13区到8区也不特别近,可他们总在阿泰内广场见到你。” “因为我也住那儿。” 微婉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其实她不讨厌男人吃醋,但此时此刻丹尼提起阿泰内广场酒店,她的脑海内瞬间就浮过汤毅凡的脸,心中好像突然滑进了一块冰。 “我得去陪陪朋友了,她第一次来这种场合。” “Vivien,”丹尼拉住她,松了松表情,勉强笑道,“别同我吵架。别在今天,今天我生日,好吗?” “……你的狐朋狗友快把大麻塞进她鼻子了!这都是些什么人,混蛋!” 他拍拍她的肩:“交给我,我有个绝佳人选陪她。”他左右看了几眼,朝旁边不远处戴眼镜但不失酷帅的男生打了个响指,“阿德里安,到这儿来!” 微婉看着循声而至的男生,笑了。阿德里安当然在这里,他是丹尼的老伙计之一,也是虞雪赢得创新营销大赛的小组成员,去年期末成绩名列全级第二。虞雪应该会喜欢由他陪着她的。 “聪明人阿德……他怎么会和你一起?” 丹尼歪头耸了耸肩,看着朋友走来:“阿德,看看饮料塔旁边的美人儿是谁。” “……虞雪?她今天真漂亮!” 微婉插嘴,调笑他:“阿德,你把人家的中文名字念的真完美,你喜欢她?” 丹尼利落干脆地打断了她的八卦闲聊,迅速将阿德遣走。虞雪见到阿德时,眼睛顿时一亮,随即他们言谈甚欢。微婉相信,他们的话题一定会在五分钟内转到下周要做的论文上,但至少这样,虞雪会觉得度过了一个充实的夜晚,而不是在浪费时间。 她很是满意,气也跟着消了:“不错嘛,德·费内。” “你从来不懂我的好。”丹尼刻意做可怜状,再次揽住她,“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 “什么?” “如果我说,我想从自己的生日派对上消失一会儿……你怎么想?我敢说走廊那边的小房间还在,想不想去检查一下?” 据说,聪明的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那么她是最不聪明的人,总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生命中犯过的错。易微婉敢肯定地说,就在丹尼关上门的那一刻,她还在被那些不祥的预感又踢又打。跟她某些浪得的虚名不符的是,人们说她得到很多,但她得到过的只有空白和滑稽。 他拥着她躺在一张窄小的沙发里,丹尼带着胡茬的吻让她痒痒的,又觉得很好受。她伸出胳膊回抱了他,他烙在她肌肤的唇瓣,越发灼烫,她后颈发麻,喉头干涩。 “丹尼……” 他喜欢她叫他的名字,他用髋部将她的双腿分得更开。她的心漏跳了一拍,难过的感觉将整个人吞没。不,不行,她不能这么做:“丹尼,我……” “宝贝,别说话……” 她越来越难过。不是因为初次而紧张,而是单纯地觉得,不对,这一切都不对。她想要的,并不是这个吻得动情的男人,她没办法回以同样的吻,更别提回应他的其他动作了。 “够了,放开我……我不想……放开我!” 这不是她第一次拒绝丹尼,所以他应该知道,她是认真的。或许那天是他生日,所以他有些忘形,或许那天她放任他走到了最远的一垒,总之,他没有听从,他继续蛮横地吻她,并用双手制止住她的挣扎。 易微婉倏地怒了,她用尽全身力气腾出一条腿,狠狠地对他当胸一脚。身体终于获得自由,她没顾得上看一眼骨碌碌滚下地的丹尼,而是迅速地理好了自己凌乱的衣衫。 那时她忽略了一件事,男人们在这件事上,那些所谓的“因为你的自尊而甘愿停止”,其实都是“因为我的爱情而不甘不愿做出的牺牲”。 但后来她想,六个月的时间,够了。 丹尼是她忍的最久的男人。 “你简直是疯了!” 在被蛮横拒绝的时候,英俊标致的男人也会变成高额头蓝眼睛的魔鬼。可能至少她该再次温柔地拒绝,而不是在拒绝未果的状况下,将毫无防备的他一脚踢下了沙发。 咆哮声震得她脑壳发麻。 “告诉我,为什么!如果别人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行?” 其他男人,也都没得到过她。因为她就是做不到,只要稍微想想那件事,她就反胃加抗拒。事情就是这样,当然,她每次这样解释,也都没有人相信:“对不起。” “不,不要对不起。”他逼视着她,命令道,“说为什么!我不明白,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丹尼。我喜欢!”她站起身,不知是在嘲笑他,还是嘲笑自己,“我只是……不爱。我不爱,我从未爱过什么人。我以为我可以,但这次,我还是没有爱上你。” 丹尼僵住,他像个失魂落魄的塑料袋,瘪在原地。稍微平复后,他开始在狭小的空间中踱来踱去,嘴里吐出因愤怒而发不清晰的字眼。 微婉不怪他,她知道自己已经完完全全地毁了他的生日。 这时有人破门而入,她吓了一跳,缩进沙发角落。丹尼怒吼着叫那人滚出去,后者没从命,急忙道:“出事了!” 5 原则上,汤毅凡是必须认识易微婉的每个男朋友的。她嫌烦,但老安东尼不烦,他特别爱惯汤少爷这个毛病。丹尼的电话号码,是老人亲自口授给汤毅凡的。随后丫和丹尼联系过几次,言谈还算欢畅,两个男人就此成为点头之交。 但即便这样,丹尼也不至于在巴黎过个生日,也把他汤毅凡大老远地从中国请来。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了,他是为了他女人而来。 当她和丹尼从走廊那边回到走廊这边时,她看到了一个惊恐愤怒的虞雪,一个只是愤怒的毅凡和一个捂着右手、娘们儿般高声尖叫的阿德。阿德里安在流血,尽管离得不是很近,但微婉还是看到了他面前那一摊刺目的猩红。周围女生尖叫着散开,男生则或奸笑或怒骂。 “这是怎么回事!”丹尼今晚已经不能再受什么刺激了,险些当场暴走。 阿德扯着嗓子高叫:“那个疯女人捅了我!她捅我!用冰锥!” 他用还完好的那只手,颤抖着指向虞雪,但没能指清楚,因为毅凡挡在虞雪前面,以保护的姿态,看着他冷笑。 他说:“如果你还想留着剩下的那只手的话,就给我安静!” 有没有那么一个人,你看到他便觉得安心,风雨暴烈,自有他扛? Le Rosebud于是就真的安静了。安静持续了很久,直到丹尼知道,作为今晚主人的他,必须站出来收拾残局——任何残局。 “汤毅凡,好久不见。” 汤毅凡点点头,握了对方伸出的手,环顾四周,似笑非笑:“地方不错,酒也上成,但人烂透了。丹尼,考虑一下要时不时地清理身边人,交些配交的朋友,这是个忠告。” 丹尼英俊的脸空前扭曲,阿德仗势开始大叫,时不时地口出污言秽语。 看到现在,微婉也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这种场合下,男生们总是会认为,这里所有的女生都是准备好被他们轻薄的。她居然以为阿德里安是什么好鸟,其实他也不过是个用下半身来思考的杂碎罢了,他肯定是对虞雪动手动脚了,虞雪躲闪不过,才会在气急之下用身后冰桶中的冰锥,捅开了他的脏手。 活该!微婉睨着阿德,心底狠狠地道。 丹尼也在同时刻猜到了事情的经过。 事后她常常想,如果五分钟前她不是像刚刚那样一脚将他踢下了沙发,他不会脱口而出那样的一段话,那么就算他被汤毅凡当着众人的面“忠告”,事情也不至于,变得彻底无法收拾…… 但那时,丹尼不可能有什么理智,他转头看了微婉一眼,爆出大笑,再转头回看虞雪,对她出言羞辱。 “老天,你们这些女人都是怎么回事?这是个派对,女人!你当自己是什么,嗯?你以为你是什么?那东西就这么值钱吗,嗯?你们这些……” 他没能说完这些话,因为右侧砸来一只冰桶,嘭的一声,他被击中,随即仰面倒地。 砰的一声,阿德的聒噪戛然而止,双眼因惊恐而被睁得滚圆。 众人的目光聚集到了易微婉的身上——这女人刚刚朝她过生日的男朋友的右耳上,抡了一只铝制冰桶。之后她径直从虞雪手里夺来冰锥,咬牙切齿地将它架到了他的脖子边。她还记得,貌似自己当时直接坐在了丹尼身上。 “试试再说一遍。来啊,我说真的,再说一遍!” 事情至此,旁观众人倒有些恢复理智了。毕竟在场的都是同学,彼此之间都熟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血也流了,架也打了,他们便赶紧劝架,万不敢再火上浇油了。 “拜托,有没有人叫救护车!快!” “Vivien,够了!停下!” 她虽然手里持着那根冰锥,但她是不会下手的,她没那个胆子。可那时,没人拉得住她。每次只要汤毅凡这家伙在场,不需要他做什么、说什么,只要他在,这就会给予她无上的勇气和力量。老天作证,她很理智,虞雪是她带出来的朋友,谁想欺负她、羞辱她,那便都要从她的尸体上跨过去。 “Vivien,住手!……他头在出血……快叫救护车!” 她听不进别人的劝,直到汤毅凡把她像小鸡一样拎起来,拿走她手里的冰锥,很搞笑地塞回了冰桶里面。然后,他盯着她,好像看死人一般。 “安东尼在外面,他送你们两个回去,这里让我处理。” “滚!”微婉甩开他的手,她跟她男朋友的事还轮不到他来管,“你带你女人回去,这里让我来处理。” “你处理?你就把她一个人留在外面,自己跟你男朋友亲热去了!你处理得真够好的!” 易微婉瞪着汤毅凡,好像是他刚刚朝她脸上甩了一只冰桶似的,她感觉自己又冷又疼。不,他的话不像冰桶,而像是冰机关枪,突突地朝她扫射。所以,她对丹尼都不生气了,真的,还有什么气好生呢?为个女人,他居然教训她,他们的友情都被狗吃了吗? “汤毅凡,你女人她是成年人了,我不是她保姆。要是我当她保姆,以她那性子,不得先毙了我?” 毅凡眸中似有什么东西被突然折断了,就好像他和她走岔了路一般。他重重地吐出了一口气,情绪已经冷静下来了。他直接再次抓住她,用手把她往门外送,一句话也不多说。 “你别动手行不行?”她劲儿没他大,挣扎不开,只好指着不远处正痛苦但不呻吟的丹尼,说,“那是我男朋友,我和我带来的人把他的生日给毁了。你们都能走,但我不能走,我得去和他在一起。” “一起”这两个字她还没有说全,手腕就忽然空了。 她一个重心不稳,跌倒在地。 汤毅凡这欠收拾的,放手之前给个提醒会死吗?他怎么每次都这样,她又不是海绵宝宝,她是会受伤的。 易微婉坐在地上,虞雪从她身边走过。虞雪毫发无伤,只是脸色发白。她低头看微婉,以居高临下、高高在上的姿态,神色复杂不明。半晌,她微微启唇:“谢谢你。” “谢个头。”微婉勉强抬头看她,此时她的坐姿狼狈无比,但她顾不得许多了,“中国人不能被欺负,对吧?” 虞雪的眼角流出了泪,但她笑了。 这时,汤毅凡在门外吼:“走!她爱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在一起!” 于是虞雪跟着他走了。 幸而,丹尼的耳骨没被她砸断,到医院稍作包扎便无大碍了。然而易微婉却很丢脸地在丹尼的病床旁,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后来还是丹尼自己看不下去了,只好忍痛出言相劝。 “亲爱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你砸了我,而不是我砸你吧?别哭了行吗?大家都在看着我们呢。” 微婉用护士给他预备的消毒棉擤了擤鼻子,声音大得特别夸张:“你干吗不直接回家啊?你家医生一个月好几万块地养着,好不容易受了回伤,你还不给他治。” “让我叔叔看见,他肯定要问凶手是谁。你肯定觉得我是疯了,不过我暂时还不想把你供出去。”丹尼说话牵动了耳朵,疼得他咧了咧嘴,“顺便说一下,那消毒棉不是用来擦鼻涕的。” 微婉没管他,又抽抽搭搭地哭起来。 “……擦吧,我可以再向护士要。但帮我个忙,别再哭了,亲爱的。” “我们回阿泰内广场吧。安东尼可以叫我的医生来帮你看,公共医院总是要排队,那护士还一直唠叨我们没预约就硬闯了进来,烦死了。毅凡的医生也行,他一定肯借的。” 最后这一句,她说得完全无心,然而丹尼的脸色却变了。他轻捏高挺的鼻梁,低声地说了几个词。她隐约地听出,他说的是,疼死了。身处医院,呻吟声和消毒水味,让她仿佛感同身受丹尼的痛苦,所以,她预备好了听他下面要说的话。 丹尼缓缓开口:“Vivien,你是个不可思议的女孩,你真的是。过了今天,别人会有很多话说你。但我知道,我不后悔和你在一起的这六个月。只是,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微婉咬住下唇,消毒棉球在她掌心里握着,她从左手换握到右手,然后再换回左手。丹尼实在是个好人,他甚至留了沉默的空白,等着她先说这句话,可是…… 她含泪微笑:“丹尼,我不会在你生日这一天和你分手的,我毁的还不够多吗?” “阿德?是他活该。听着,替我也向你的朋友道歉。无论怎样,我刚才都不该说那种混账话。”他用右手触触额头,好像做了个笨拙的告别敬礼,“至于汤毅凡,我不道歉。我猜,我们两个是扯平了。” “Vivien,我的女孩,从这里开始,我只祝你以后幸福快乐,永远。” 其实丹尼可以给她更好的分手祝福的,例如,祝你以后找到一个让你真正爱上的男人。 可是当她坐在安东尼的车里前往阿泰内广场,回想整件事情时,她甚至琢磨不出他们分手的确切原因。因为她不肯跟他睡?因为她说了,她不爱他?拜托,这里是巴黎,这里是可以你爱你的女朋友,你去和其他的性伴侣上床,然后明天的太阳会照常升起的地方。 “安东尼!” “我在这里,宝贝。” “我……被甩了,想不明白为什么。” “你考倒我了,宝贝。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怎么会有人不喜欢你呢?”老人的声音温如慈父。他微笑着看她:“不过,开心些。再过几个小时,太阳升起,你又将面临全新的奇妙的历险了。” 安东尼·爱考特的名片上写着,Quintessentially公司大客户部资深经理。他任职于世界上最大的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在全球范围内为位高权重的人们打理所谓的品质生活。但这对于公司客户易微婉来说,“保姆”这两个字似乎更加适合他。 自从那年圣诞,她在阿泰内广场得到了老人从圣诞树上掰下来的姜饼小人儿后,他就成了她在巴黎最亲的亲人了。将她流放到巴黎后,养父母每年付给他几十万欧元,但他为她做过的事,却远远地超过了这个数字所能代表的价值。老人没有子女,他也照顾过其他孩子,他也娇惯过臭脾气的汤少爷和喜欢吹毛求疵的德-费内少爷,但他最宠爱的,就只有他从小看到大的Vivien小姐。 微婉抱着丝绒做成的蛋糕,手抚着那颗粉红的丝质樱桃,甜甜地张了嘴,无比安心。 “安东尼,我会长大的。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可以吗?” 老人却不再笑了,他看着她的样子,严肃而凝重。 “宝贝,你长大的时候,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不过我一定会亲手将你交给那个对的人,然后再离开。” 阿泰内广场的酒店大门外,黑白交加的扭曲形状的盖子出现在眼前时,微婉的情绪已经好了很多。然而,当她看见了两条长腿,以及它们连接着的身体后,情绪便又晴转多云了。 汤毅凡正在酒店门口坐着,手里拿着的,还是那个千年不变的打火机,噌噌地擦着火。 是啊,时不时地,你总看见那个住豪华酒店,但从来不喜欢坐沙发只坐台阶的家伙,在原地等着你。 汤毅凡看见了一个抱着超大号蛋糕枕头,正在走下车子的易微婉。 她昂首挺胸地走过他的身边,目不斜视。 “下次,别为个女人跟我吼。你丫就不是这么重色轻友的人,装什么情圣。” “哎,小婉儿同学,每次我听你说脏话都有种被凌辱的快感。” 6 其实易微婉心里很清楚,汤毅凡还真就是个重色轻友的人。要不他怎么会先把虞雪安全送回家,说不定还温言软语地安慰了老半天,然后才来阿泰内广场等她呢?前半夜给女人,后半夜给朋友,这就是她二十年的老朋友汤毅凡先生啊。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她已经向安东尼打听过:“他上次为什么突然回北京?” 老人面色凝重:“汤先生突发急病。” “什么?”她从座椅上弹起来,脑袋撞到了车顶。 “是老汤先生。北京发来的急电,毅凡只得马上回去。” 原来是汤叔叔,上次她见他时,他还完全看不出老态,身体很是硬朗,怎么突然就…… 在她自己的家里,是哥哥和姐姐一向不睦,时不时地搞出些战争来。而在毅凡家里,战争双方则被换成是一个年轻的继母和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倒不是她不担心汤叔叔的身体,但是在这种状况下,汤家只余毅凡这一个靠谱的人,所以远东董事会掀起的风浪实在是更值得她担心。 作为中国最后一个神级的资本运营商,远东打一个喷嚏,整个金融界都会立马跟着抖三抖。 一想到毅凡身上背的担子,她觉得自己的感情问题便不值一提了。 当晚她赖在他的套房里不走,硬是说了一夜的话。 “你爸怎么样了?” “暂时稳定,只要不再受刺激,而且要好好休息。我嘴皮子都磨破了,老爷子才终于肯退休。” “那你该多在家里待着,跑来巴黎做什么?” “在欧洲还有些没清的产业要料理,全是收尾工作。”虽然是午夜两点,但毅凡还是叫了酒到房间,是他们两个都喜欢的Cosmopolitan。她呷着甜丝丝的液体,不知怎样能安慰到他。 “一定要你亲自来?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处理吗?” “可以相信的人只有我自己。”他看看她,见她皱眉头做思考状,失笑,“咱能别装聪明了吗?这些事你不懂,就别硬找参与感跟着瞎掺和了。” 她笑了笑:“我又没说我聪明,我从来也不是聪明人,我就是关心你而已。” “你们家人的聪明已经被你哥占得全全的了,没剩一点儿给你跟你姐……不过,幸好是这样。”毅凡向后靠向沙发,将杯中酒饮尽,“说到这个,你都四年没回家了,你还想在巴黎赖到何年何月啊?” “是他们不让我回去。”微婉抿唇,做个笑颜,“再说我也不想回去。” 毅凡静静地看着她:“何必呢,有些事,别记那么久了。再说,回去也不一定就是回汪家……可以住的地方还有一大把,任你选择。” 微婉没再答话,他说有些事别记那么久,但记忆这东西哪里由得人来选择。她只是想快乐,巴黎的易微婉就是快乐的。虽然她在这里很孤单,但是她活得自由而舒服。 她抬头,才发现他面色很白,嗓音也哑了。她担心地问:“病了吗?” “嗓子疼,最近北京的天能把人给呛死,幸好你不在。” 汤毅凡就是这种男人,他只说嗓子疼,而不说自己是感冒了;他只说鼻子难受,而不说自己对什么起了过敏反应;他只说头疼,而不说自己是在发烧。他永远只说哪里哪里不舒服,打死他也不承认,那是因为自己病了才不舒服的。在他心里,自己永远不得病。 微婉伸手摸他额头,他随即缓慢地闭上了眼睛,任她轻轻地抚。 于是她知道,原来今天是汤毅凡的“猫一日”。 她继续揉他,让这厮舒服了一会儿,看看时间不早了,她说:“我走了,你睡吧。” 结果他睁眼就急了:“易微婉,你有没有人性?” “哈?”今天从早算到晚,发生的所有事儿都是他比较没人性吧? “我这都病了,你还留我一个人睡觉。” 微婉有感觉,毅凡这次回巴黎,根本不是为了什么未清的产业,而是为了一个人。她向来就没有什么生意头脑,从小懂到大的事只有两件,就是讨好人和谈恋爱。正因为这样,她看旁人时也总只瞧见那些感情——张扬跋扈的,若隐若现的,讳莫如深的。 她不知道毅凡送虞雪回公寓的那一路上,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但她现在看着熟睡中的他,出神。他将头搁在肘窝里,鼻梁与唇都重重地沉进阴影里,只余对一个男人来说长得过分的睫毛,那睫毛微翘地探进灰白的夜光中。她觉得,他今晚是被什么事伤到了。 她甚至不能开口问他,究竟哪一天回京。她翻了个身,闭眼,试图入眠。 睡意模糊中,某人从她背后凑过来,凑得很近。他居然没睡着,听他说话还特别精神,带着那股消遣她的无赖劲儿,他对闭着眼睛的她说:“死孩子,你躲到酒吧后台干什么去了?” 她翻回身,揉揉眼,发现他正撑着头看她。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在黑暗中依然那么明亮。今天她挺伤心的,真没心情陪他玩,所以她说:“我什么也没干成……” “这么说,你还企图干什么来着。”他霍霍地磨牙,好像要咬人。 “你别挤我,我要掉下去了。”她手摸着床边,一点点地让他,他却还得寸进尺了。这人今晚不太正常,这床这么宽,他睡得好好的非挤她干什么。眼看没多大空间了,他怎么还不依不饶啊? 直到她半个身子都悬空了,这位爷才终于撤回去。他愤愤地道:“以后企图也不许有,明白?” “你管得着吗?你别老自以为是我哥。”她顶嘴归顶嘴,说实话,长这么大,她心里总会把他当成亲人看待。那感觉是在偷偷地幸福着,又好又安稳。 他沉默良久:“是。如果我是你哥,就不只是管你了。我能对你干的事,估计会有很多。” 这话将她的心生生地切了一块下去,那个把她赶走,从来不看她的那个男人沉默而决绝的背影,就像一把刀,狠狠地剜在她的心上。但就算全世界都对汪敬哲与她之间曾发生的事有了最难堪的猜测,她也曾希望,有一个人不会。她咬紧唇,翻身下床,回自己的房间。 汤毅凡拉住她的手臂,不顾她喊疼地硬是把她给拽回来。 她刚想发火,抬头却迎上一张求和的脸:“我不问了行不行……你别生气。” 次日晨起时,他坐在两个枕头之外,手指在面前的平板上划来划去,大概是在收邮件。本来在她怀里的抱枕,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抢走了,跑到了他的背后去。一个卖相正经不赖的大男人,靠在一块草莓蛋糕抱枕上,还真是有种怪异的美感。她打了个哈欠,拨开面前凌乱的发丝。 “醒得早啊你。” 这才早晨六点,他们开始睡觉的时候都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她半梦半醒,想再多睡会儿,于是放下脑袋,翻身闭上了眼睛:“昨晚忘了问,你哪天的飞机回京?” 尽管屏幕上面有时钟,毅凡仍然习惯性地转过手腕看手表:“……十五分钟之后。” 微婉“嗯”了一声,之后,她这才意识到这话的意思。 她一个激灵,翻身而起,瞪大眼睛看他:“什么?” “飞机是今天早晨六点十五的。”毅凡无动于衷,眼睛好像定在了液晶屏上。 “那你还坐得这么稳当?”她蹬鞋下地,芭比房的粉丝绒拖鞋居然就在她脚底下。安东尼还真细心,估计他老早就觉着她不会让汤毅凡这欠收拾的孤孤零零地一个人睡。她知道一个人睡在空房子里的感觉有多坏,在她难过的时候,也希望身边能有人陪着。 她飞快地拾起外套,甩在自己身上,而那个眼看就要误飞机的人却兀自岿然不动。 他抬头看她:“反正怎么也赶不上了,着急也没用啊,我改签下午那班就是了。”他朝卧室外面一点头,“先去把饭给吃了,培根鸡蛋。这回别扔蛋黄,小婉儿同学,营养都在那里头呢,我特意让他们双面煎的。” “你怎么回事啊?知道飞机几点还坐着不动?” 老天作证,她是一片好心,结果他倒先怒了,iPad往旁边一甩,好像那是个枕头摔不坏似的。然后,这人莫名其妙地站起来就朝她吼。 “你到底吃不吃饭!” 不过他吼归吼,到最后她也没吃蛋黄,打死也不吃。 几个小时之后,易微婉就知道了汤毅凡故意误掉飞机的真正原因。 她看到了虞雪出现在阿泰内广场的底楼大厅里,与汤毅凡一样的苍白的脸和沙哑的声线。虽然这是很恶俗的戏码,但她一直觉得,这是很浪漫的事。如果一个男人这样为她而留下,哪怕只是几个小时,只为让她赶得及再看一眼,说声再见,那她这辈子就会跟定他。 可惜,没有人为她而留下。她的那些人,都走得比她早。 她知趣地躲回了楼上的房间,让这对情侣独处。在楼梯拐角,她瞥见了虞雪身后牵着的一个行李箱。 你瞧,女人就会这样的,跟定你。 微婉又偷偷地问安东尼:“他改了几点的飞机?” 安东尼答,一个小时之后。 微婉想了想,那么在他出发去机场之前,他大概不会有时间留给她了。她突然不想在那里待下去,于是她低低地道:“那我回公寓去。” 到了13区的公寓楼,她一入楼道就看见隔壁的房间已经清空了。服务人员正在打扫,房东说近几天就有新房客搬进来了。她恍惚了一会儿,随即笑自己后知后觉,虞雪肯定是和汤毅凡一起回国了。事情是这样的,他这次停留巴黎,就是为了争取她同他一起走,而她昨晚没有答应。天晓得,虞雪是个脊梁骨多硬的姑娘,断不肯受汤少的安排的。但到了最后,还是爱战胜了一切。她终于放下了心结,成全了彼此。 微婉目光空洞地想将钥匙捅进锁眼,眼前却出现幻影似的什么都看不真切,与男朋友分手的阴影,竟拖延到这时才开始向她袭来。她连着打了三个喷嚏,喉咙也火辣辣地痛,她扶着墙咒骂起来。 在这春夏交替的时节,欠收拾的汤毅凡带着他女人双宿双飞之前,居然还不忘把他的感冒留给了她。 门终于打开了,她拖着双脚进屋,倒在床上,闭了双眼。分手后她总要例行地堕落一下,睡它个昏天暗地,可这次,她却失眠了。她想仔细地回忆丹尼的好,脑中却像有块橡皮擦,把好的坏的全部都擦了个干净。 她竟然记不起丹尼的样子了。 该死的欧洲人,那个骨骼结构除了让她记得那个大鼻子外,还能记起什么? 她居然是在为一个连样子都想不起的前男友而痛苦失眠? 这段时间以来,汤毅凡可不知道她有多么卑躬屈膝地给他女人面子。她已经很少带人来自己公寓了,都是尽量去外面玩。而就算她在外面玩,只要半夜回公寓,她连走在楼道里都轻手轻脚地不敢出声。她知道这是虞雪温书或做作业的高峰时段,一点声音都会让她分心。如果更晚,那她无疑更不敢打扰人家的睡眠了。她有时连鞋都脱了,光着脚踩在冰冷的石灰地上,就差没四肢接地地爬回房间了。 这事很奇怪,她对汤毅凡本人可是一向极尽尖酸刻薄之能事,但对他的每个女朋友,她却都能相当容忍,尤其是这位虞雪小姐。因为是他亲口说了“她不同”的,于是她尤为容忍,简直到了讨好的地步。她在学校加入虞雪的智囊小组,出了学校还带着虞雪去和她的朋友们玩。最后,她几乎是因为虞雪而搅了丹尼的生日,直至她与丹尼分手。 天晓得,她这么好,虞雪应该和她约会,而不是去跟汤毅凡。 不管怎么说,现在那两个人消失了,她也要找回自己丢失的骄傲,做回那个巴黎的芭比公主。Vivien是整间学校公认的美人,天生她的工作就是把美丽撒播给尽可能多的男人,而不是为某一个前度男人而黯然神伤。 在汤毅凡与虞雪离开之后,又逢假期,易微婉连课业的烦恼都随之没有了。易微婉颇为尽兴地过了几个星期,回公寓前所未有的晚,醒着的时间前所未有的少。 她舒舒服服地告诉自己,这,就叫作春风化雨,劫后重生。 易微婉不是那种会用很多时间来“探究内心”的女孩,她没有深度,也不觉得自己因此有什么损失。 但即便是她浅薄的头脑,也都察觉得出,有些东西,在那些糜烂的日子里,崩塌到溃不成军。 这一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凌晨三点,当圣路易斯安那的季风吹过大西洋,到达她散发着酒精汗味的发丝中时,她被这突然意识到的改变而迎头痛击。 因为就在她试图将舌头伸进对面那个帅哥嘴里的时候,她发觉自己做不到。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做不到那件事,但在这几个星期中,她连亲吻的能力也丧失了。 她狼狈地逃走,跨越这个潮湿恶臭、遍地狗屎的城市,回到自己的那处蜗居。走廊中的灯已经坏了好几天,没有人来修,她一不留神就被绊倒在地。黑暗中,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挪到了家门前。楼道比从前干净了不少,她可以放心地坐着,不怕弄脏裙子。而如果此时有鬼魂在默扫门前雪,那她就更愿意留在这里了,因为她会让他带她回家。 手机叮叮咚咚地响起来,是汤毅凡。 绿幽幽的字恰好让她想起他猫一样的眼睛。她喝完酒晕乎乎的脑子,还能清晰地算出两国的时差:现在北京是晚八点,正是约会开始的好时光。 她肯定是喝醉了,而他恰好这时候撞上枪口,那就别怪她拿他开涮。她不接,也不想挂断,就那样贪婪地盯着来电显示上他的名字,她倒要看看他多久会挂掉。于是,她幸灾乐祸地听着手机铃声响到停止,之后又响…… 七个未接电话,第八个正在响着。 好嘛,好嘛,她邪恶道,有本事你打到十个,我就接。 7 她等,他也真的一个接着一个地打过来。就在她沉浸在整蛊汤毅凡的快感中时,正对面咔嚓一声,之后光线冲入了瞳孔。她痛苦地“喂”了一声,捂住眼睛,闭眼前的一瞬间,她看清了正对面的门牌号,这才知道原来真有鬼魂存在。 对面就是虞雪的房间,而这个房间几周以来一直空着,不可能有人在。 鬼魂开口说话,听起来是因为在酣睡中被铃声吵醒而非常烦躁:“拜托你接一下电话吧,整层楼都要被你吵醒了。” 她响亮地打了个饱嗝,仍然不睁眼。 看来那还是个男鬼魂,讲中国话的男鬼魂。 恰在这时,第十个电话响起。 恭喜你,汤毅凡先生! 她接起来:“汤毅凡,约会还顺利吗?”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高得出奇,就好像刚才喝的不是一打的龙舌兰,而是半吨的肾上腺素一样。现在,她想小声说话都做不到,只能继续轰隆隆地大叫,“吵醒我睡觉了少爷,你这回国没多久,连时差都忘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希望你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喝酒。” 干吗啊人类们,开心点儿不成吗?她喝多了这是常见的事,所以他就只问她身边是不是有人。 真的,不仅耳朵根这人很怒,就连对面的鬼魂都不打算给她好语气:“如果你一定要在这里接电话,可以麻烦你声音轻一些吗?” 她清醒了点,撑着墙试图站起来,还伴着汤毅凡粉饰太平的答话。他是个特别蹩脚的伪装者,跟她一样:“……这么说有人。不错,这下我对你放心了。小婉儿同学,介意让你男朋友接一下电话吗?” 她直接把电话挂了,于是对方开始打第十一个,不过她死也不接了,管他打多少个。 鬼魂彻底无奈,走过来几步,想扶她站起来,但闻到她身上的气味后,立刻退到了几米以外:“天,这是喝了多少酒……不像话……” 微婉哧哧地冷笑:“你周五晚上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之后她便设法从手包中摸到了钥匙,然后开门上床,头昏脑涨地睡了过去。 睡魔降临的前一秒钟,她尝到了唇间咸咸的味道。 次日上午,微婉被门外锤钉钉子的声音吵醒。这是很久以来,她第一次睡了个安稳觉,居然才睡了七个小时就被打断了。她怒不可遏,翻身下地,拉开了门,果然噪音的来源就在她房间的正对面。 比她还高的木制折叠梯两脚张开,上面有个穿白背心和蓝牛仔裤的年轻男人。他身材修长,肩膀很宽,正对着坏了很久的走廊灯抠抠弄弄。如果不是她头疼得厉害,再除去她的起床气,她还是能看清他有张眉目清秀的脸的。但现在,她只能揉着太阳穴,认为他有张欠揍的脸。 “你在干什么?”这种大小姐专用的无理取闹的口吻,一向是她的姐姐用,她很少用,但她现在就是看他不爽。 “……修灯泡。”对方居然心平气和地回答了。 “我看不出来吗?”她继续发怒,“我的意思是,你就不能找个其他时间修灯泡吗?现在是周末早晨!”但看着廊窗外强得刺眼的阳光,她不得不在话后三思了一下,于是她尴尬地改口,“呃,周末上午……” 陌生人抱了双臂,似笑非笑地看她。她没办法:“好!周末中午!总之,这个时间有人在睡觉,好吗?” 陌生人点了点头,好像很赞同她的话。这时她盯住了他的白背心,真见鬼了,她一直最控穿白上装的男生。 可白背心讽刺地开口了:“我想说的是,你周六早晨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微婉倒吸了一口气。 原来他就是昨晚的那个鬼魂。 居然拿她的话来回她,天,她这辈子都没被人堵得这么郁闷过。 陌生人一步一步地重新爬上了折叠梯顶端,将灯泡不紧不慢地拧上,然后开始“嚣张跋扈”地敲第二轮钉子,那声音撞得她脑门子突突直跳。就在她处心积虑地想如何反驳时,他完成了他手中的工作,下来走开几步按下了开关。 灯啪的亮了。 “修好了。”陌生人掏出手帕擦了擦手,蹲下将锤子钉子装回旁边墙角的工具箱里,然后才抬头看她,“我煮了醒酒汤,你要不要来点?” 这邀约来得太突然了,微婉实在搞不清状况:“呃,我要睡觉。” 陌生人抬腕看表,那一瞬她心揪得厉害,好像这动作什么人做过。他盖上工具箱,起身:“那你继续睡吧,我下午一点出去,在那之前都行。”他拎上箱子,走回房间,临关门前回头朝她露齿一笑。 “对了,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是你新邻居。” 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地暴露在任何人面前,都足够让她撞墙自杀,而且她还会留下遗书要求立即焚烧尸体。更何况,这还是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年轻男人,会修灯泡,会煮醒酒汤,说话会抖机灵……嗯,还真挺机灵,她喜欢。如果她是精心梳妆过的,刚才她就会直接与他约会。 想到这里,她将最后一丝睡意甩在脑后。回到房间里,她开始洗脸刷牙,挑选衣服。 一切都收拾妥当的时候,刚好下午一点五分,但约会略微迟到反而更显得女方矜持得体——女孩子都会迟到一点点嘛。在这五分钟内,对方会忐忑不安地思考她不露面的原因。然后在她露面的时候,喜悦之情会增加好几倍。 临出门前,她接了汤毅凡的第十二个电话。她兴高采烈地表示,自己终于找到了医治失恋痛苦的良药——隔壁新搬来一个帅气的陌生人,她对易凡说他如何好玩如何体贴(“醒酒汤哦”)。汤毅凡忍俊不禁地叮嘱她,分手了可别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Vivien前男友俱乐部现在打牌正好够手,于是就没人在旁边递烟了。 她酒醒之后,世界果然一片大好,连“狗一日”都分外可爱。 微婉美滋滋地出门,轻触隔壁门铃,却没人应。她急躁起来,重敲几下,但门里依然一片沉默。她这才意识到,他人已经走了,他居然连五分钟都没有等她。你准备了一肚子的钓男人上钩的调情语句,完全没处使,这郁闷才真叫大发。 这男人是死脑筋吗?拜托,她只是迟到了五分钟而已。 那种“没人为我而留下”的落寞又袭上心头,她突然很想知道虞雪是到底怎么遣走落寞的。 可能没有那么多男人会在马路上回头看虞雪,但曾有那么一个男人,愿意为她而留下。她值了,夫复何求呢? 微婉噘着嘴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有些不知所措。 那个下午,易微婉窝在阿泰内广场的套房里吃了好几份牛排,不是在她的芭比房里,就是在汤毅凡的套房里。她知道他在这里至少签了一年的合同,这间窗口位置很好的套房,只为他一个人留着。即便他不在,也不会订给别人。于是,她可以随意地霸占。毅凡并没在巴黎置产,他甚至说过他不喜欢法国这地方,软骨头多得紧,叫他看着腻烦,且,她援引他的原话——这是个没有前途的地方。 可是,这里正适合她这种没有前途的人待,于是他话又说回来:“既然您要在这儿长住,那我不来也不是个事。” 于是这几年他频繁地来巴黎,并且择了处酒店——她的酒店。他订下了一个房间,算作他的“长期落脚点”。 安东尼送甜品进来的时候,她正对着蒙田大道美如梦幻的街景发呆。 老人微笑启口:“宝贝,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知道。你在想,‘今天下午过后,这姑娘会胖成熊猫’。”微婉恹恹地搅着碟子中香浓的奶油,“不过我不在乎,说真的,安东尼,漂亮又有什么用呢?” “不是。我想的是,你现在需要一个最好的朋友。” 两个小时后,易微婉就坐在前往伦敦的班机上了。这是几周以来她头一次全身心地感到喜悦。 刚才,就在她吃完最后一口松露之前,安东尼告诉她,他刚从公司总部得知,伦敦海德公园一号的房子,三天前迎回了主人。如果她愿意,随时可以去拜访。微婉当即就决定,接受安东尼的这个邀约。 “我马上打电话给Yvone,说你日落之前会到骑士桥。宝贝,周末玩得开心。” 你可能认为,客户允许安东尼直呼他的名字,这会让安东尼感到很荣幸。但事实上,该感到荣幸的是该客户。因为能让老安东尼待见的孩子,世界范围内,十根手指就可以数得过来。而如果微婉这时还记得起新邻居的质问的话,那她就该感到解气,因为她在周六的早晨,其实是有事可做的。 只要有一个Yvone Chang在她身边,她的周末上午就不会无聊。 8 蒋怡风,一个打破“单亲家庭孩子不幸福”谣言的最好范例。她是微婉在德微中学的同学,也是她的终极闺蜜。除了出生就见面的汤毅凡外,蒋怡风是她认识年头最久的老伙计了。微婉只读过几个月的女中,之后就回家请了私人老师。她中学唯一美好的记忆,就是交了蒋怡风这个好友。她们的友情由来久矣,说起来,她们的友谊还是从她们十二岁那年的那起欺凌事件而开启的。 起因是,那时一个喜欢易微婉的男生,想要送玩具给她。男生被其他小孩子笑话,说他和养女混在一起。于是男生改换了主意,将玩具送给了另一个女孩。微婉很难过,下课时,她趁女孩不注意,将玩具偷偷地拿了过来。后来东窗事发,女孩恼怒地骂她是下贱的养女,将她推倒。她头撞到了桌脚,流了很多血。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因为,这事被她的姐姐知道了。下课后,姐姐带着她的一帮手下,扣着那个小女孩的双腕,把她拉到了盥洗间里。姐姐按着她的头,要她在微婉面前下跪。小女孩挣扎着不肯跪,还咬了姐姐的手,于是姐姐大怒,叫跟班轮流地掴她耳光,直掴到她双颊都肿得高高的,哭着求饶才停止。 微婉看不下去了,求姐姐停手:“也不至于这样对她吧,我也没怎么样,只是破了皮而已。” 姐姐丝毫不为所动:“可我今天很无聊。”她想了想,“喂,你们有没有人带了剪刀?给我把她的衬衫剪烂。” 有人带了剪刀,还不止一个人。姐姐坐在洗手台上,看着众人七手八脚地扒了女孩的衬衫,大笑着把它剪成碎片,丢进马桶。女孩白皙的皮肤裸露在外面,高声的哭叫变成了低沉哑忍的嘤嘤而泣。她颤抖着环抱住自己,连反抗都不敢了,只是拼命地向后缩。 微婉僵硬地站在原地,双拳攥得紧紧的,她也在颤抖。 姐姐这才一身轻松地从洗手台上跳了下来,蛮横地将衣不蔽体的女孩推倒在地。她还不解气,又踢了她一脚:“你嚣张啊!你再嚣张给我看!你不是很贱,很会勾引男生吗?那以后都不要穿衣服,再去勾引好了!” 骂完这些,姐姐拍了拍巴掌,对跟班和微婉说:“我们走。” 微婉没有听姐姐的话,本来一件很小的事,现在居然让姐姐给弄成了这样,她不懂这是为什么。一股灼烫的气流从她的胸中升起来,将她噎到窒息。那女孩蜷缩在地上痛哭,脸是肿的,衣服也没有了。这都是因为她,都是她造成的。这个女孩叫她养女没有错,她自己也听习惯了,因为每个人都是这样叫她的,她不介意的。更何况,姐姐她自己,在家里面,在爸爸妈妈哥哥听不见的地方,也是这么叫她的啊,也没有人会打姐姐耳光,扒光姐姐的衣服来羞辱她。 为什么汪凌茜可以做想做的事,而别人就不能呢? 还有她的这些跟班,只是为了附和她们的汪女王,就不问原因地打骂别人。为什么这世界上有人可以随意地欺负人,都不感到一点内疚?打人的手,难道自己不会痛吗? “婉儿,你在做什么?我们走!”汪凌茜不耐烦地说。 “不行。”微婉缓缓转过身,语气很坚定,“不行,不能这样走。” 姐姐诧异:“你在说什么啊?”她一步步地逼近微婉,似笑非笑,“婉儿,你不会是……同情她了吧?她欺负你,你还同情她?” 微婉咬紧唇,但没低头。 汪凌茜翻了个白眼:“天,你还真是懦夫,你活该被欺负。不过呢,现在我命令你跟我走,你是不是不听我的话?” 其实微婉怕得要死,她不敢反抗姐姐,从来不敢。她知道姐姐已经很愤怒了,可她不能丢下一个衣不蔽体的女孩在盥洗室里自己走掉,她不能这么做。 下一秒钟,她开始脱自己的衬衫。脱下之后,她将它递给了女孩。女孩很害怕,根本不敢接。 “你……”姐姐惊愕。她没有想到,婉儿真的敢忤逆她的命令,“好。好吧,随你,我们走。”汪凌茜军团集体走掉,只留微婉和女孩在原地。 微婉知道盥洗室的瓷砖地板冰凉冰凉的,她也怕得想哭,她朝女孩吼,声音凶狠:“喂,你快点把衣服穿上啊!” 女孩好像被她吓傻了,依然没有接。就在这时,几个大人从盥洗室的门口疾步走入。女孩家的保姆没有接到小姐,于是和几名教员一起,在满校园地寻她。这下他们可找到了,原来小姐正在受欺负。后面发生的事看起来都很自然,罪犯被当场抓住,她恶劣到打人还不算,还要脱光人家的衣服,小小年纪,心肠竟这样歹毒。 事情愈演愈烈,没有正常的父母可以容忍女儿被这样地欺辱。他们对校方施压,要求必须开除易微婉。爸爸妈妈的态度倒也一样强硬,他们说婉儿不会做这样的事。做这事的,一定另有其人。爸爸叫她到书房里面,严肃地问她:“婉儿,不要怕,我们不会让人冤枉你。你说出真相,爸爸妈妈都会保护你的。” 微婉在养父面前倔强地沉默了一整晚,不是她多么高尚,不想出卖谁,而是她知道,如果告发了姐姐,她以后的日子就别想过了。那女孩只有在学校里才会面对汪凌茜,而她却是不论上学还是回家,都在姐姐的手掌心里,任她想捏就捏,想抛就抛。所以最终,她什么也没有说。爸爸很失望,对她说,如果你真的欺负了别人,那我们是不会包庇你的。 在整件事中,受害人完全没有提到有另外一帮人对她进行了欺凌。面对所有人将所有罪过都推到易微婉身上的事,女生一言不发。微婉猜想,她递过去的那一件衬衫,并没有让她和姐姐变得不同。她和那帮人一样,都是那么坏。她尝试过,在恶中保留一点善。可这善,并没有给她带来好的结果。 如果她真的就这样被开除,她可能会从此堕落,真会将她最后的一点善也泯灭掉。 幸好,老天将怡风赐给了她。 就在她已经被定罪,一切即将尘埃落定之时,她遇见了怡风。 那天,她在教学楼楼梯的底端,抬头看向宽敞的楼梯和大大的窗户。这所私校的校园很棒,楼梯宽得像大酒店的舞台。她看见透过窗户射进来的光,光海里有个娇小的身影站着,她刚刚从校长办公室里走出来。微婉认出,她是从香港来的转校生,叫作蒋怡风。当时的她们不是很熟,并没有说过话。 怡风沿着光,走下楼梯。逆着光,她的五官渐渐明晰:她有极精致的鼻子,很大的杏仁眼,齐刘海,一头卷发像洋娃娃一般。她说:“我替你作了证。那天我在盥洗室里,我听到了整件事。欺负她的不是你,是汪凌茜和她的奴才们。”她声音软软的,但很有力量。 微婉低了头:“可我没有阻止她们,我坐视所有事情的发生。我想,其实我也很坏,对吧?或许我是应该被开除的。” “你说得对。”怡风走到她的面前,“那样的话,我也是坏人,我比你还坏。在最后你至少脱下了你的衬衫给她,你做了正确的事。而我则全程躲在里面,连站出来的勇气都没有。如果你该被开除,那我更该被开除。” 微婉摇头,她很想哭,但这次是因为温暖:“不,你现在……就站出来了。” 怡风很义气地拍她的肩:“所以说,想要脱离坏的成为好的,永远都不会晚。无论你几时站出来,最要紧的是,最后你选择站出来,你说对吗?” 后来,姐姐受到了惩罚。姐姐认为,这是因为她那晚在爸爸的书房里告了密,所以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她过得颇为悲惨:全体女生都孤立她;一些男生跟着远离她;另一些男生则恶毒地靠近她,因为他们知道这一个是可以用来随意取乐的,没有人会帮她。只有怡风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并肩反抗所有的恶意和敌意。 后来她不得不退学,回到家请私家先生授课。但她想那些自己为此而付出的惨重代价,也都是值得的,因为她得到了一生的知己——怡风。 十八岁来到巴黎后,她也没有和怡风断了联系。事实上,怡风是她唯一一个没有断联系的姐妹淘。其余朋友要么不知道她离开汪家的真实原因,要么是知道了,不愿或不敢再和她联系。只有怡风一个人,知道全部的真相,还始终站在她这一边,挺她到底。 怡风的母亲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强人,拥有一家IT公司,该公司市值已超十亿美元。每个女强人的背后都有一个负心的男人,海德公园一号三楼的公寓,就是当年怡风爸爸送给她母亲的分手礼物。怡风念完小学时,离开了出生长大的香港,随母亲来到了上海。父母的离婚手续彻底办完的时候,她又对母亲表示自己没有兴趣跟某个卡塔尔首相做邻居,她想留在中国大陆生活。 所以,海德公园便由此空着了。 这次怡风决定开启这套并无任何幸福回忆的公寓,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 微婉到达肯辛顿商务区时,已经傍晚。天空散发着香槟色的光泽,她的手机适时地响起。 “婉儿你好快!我们直接去吃饭怎么样?我要饿死了!” 听到老朋友声音的感觉着实不错,却也让那些或远或近的过往更加历历在目。微婉摸摸肚子,回望一眼人流攒动的骑士桥地铁口。 “怡风,或者我们只叫个外卖,选部电影看吧……” 电影是她们成长过程中的最爱。Pretty Persuasion,讲的是一个拥有美丽、智慧和野心的十五岁女孩,将世界玩弄于股掌之上,最终却被自己的贪念而反噬的故事。因为实在看过太多遍了,所以微婉和怡风都可以依样背出整部电影的台词。她之所以提议看电影,只因为微婉不想在诉苦时,声音一落就安静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她不止讲了丹尼,还讲了自来巴黎后发生的所有事。 在这个冗长枯燥故事的结尾,怡风只沉了下巴,眼神深深,语气半惋惜半费解。 “这么多年了,你们居然还是没有在一起。” “……你说谁?” “你,毅凡,还有谁?你!毅凡!”怡风举起遥控器将电影静音,“易微婉,全世界只有你不知道,他爱了你那么久。” 9 微婉笑了,笑得很真心。 她当然知道,她怎么会不知道?他一直都爱她,她也一样。自记事起,她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就好像从娘胎里走这一遭出来,就为见到他似的。可他对她特别坏,老惹她哭。他喜欢捏她鼻子,长大后还坚持地认为,她鼻梁之所以又高又直,都是他当年捏得好的功劳。她反唇相讥,那你也揪我耳朵来着,都被你揪成招风耳了! 汤毅凡就厚颜无耻地笑:“那可不对,我揪的是你耳垂,所以应该是如来耳。多好,这是福相啊!” 小时候,他还喜欢举着她在他家花园子里,从东头跑到西头,再从西头跑到东头。她长大后有恐高症,肯定也是因为这个。 对这项罪行,汤毅凡也没有否认。他还表示,她应该感到幸运:“你是不知道,那时候我想过,要是我滑行一会儿把你朝前一扔,你会不会像纸飞机一样,就飞起来了。” 他还当她是纸飞机呢。 “反正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往死里头折腾!” “这您可冤枉我了!我啊,是长到十岁后才知道,您不是我亲妹妹。” 这是事实。她也是到了好几年之后,才知道他竟然不是她的亲哥哥。这位小爷在发觉这个很软的小姑娘不是他的亲妹子以后,就问心无愧地,彻底地把她当作了自己的玩具。她可不想任他欺负,被捏疼了就歇斯底里地哭。他怕他爸听见,于是就披上羊皮,装作好人。 他亲她一下:“别哭,我爱你。” 她才几岁,觉得他突然变温柔的样子很好玩,于是就不哭了。现在想想,那可真是很没骨气的一件事。 她经常哭,尤其在妈妈死后。但即便妈妈在世,她也从来不理小女儿。她想吸引妈妈的注意力,所以便想通过哭来实现这个愿望。结果妈妈的注意力没吸引来,倒引来一只会说我爱你的大灰狼。后来他们稍微长大一点,他渐渐改了口,但仍是说别哭,只是后面应该说的“我爱你”却没了。她很不满意,决定哭到他说“我爱你”为止,结果就因为这任性的举动,而被他打了屁股。 那时汤毅凡的爸妈老不在家,他家的阿姨保姆又往死里惯他,所以根本没人来管这位混世魔王。她们看见他欺负她,也不帮她,还把嘴一掩咯咯地笑着躲出门去。她抓着阿姨的衣角哭诉,阿姨就说:“婉婉乖,毅凡哥哥不是欺负你,他是喜欢你呀。” 她还想再反驳几句,结果便马上被从后面追过来的汤毅凡一把捞起来,像捧元宝一样地托在胳膊上走了。 再后来,她要离开汤家去上海,汤毅凡当然不喜欢玩具被拿走。在她出发前夜,他把她劫到他的卧室,藏在了衣柜里,然后门死死地关上。他凶神恶煞地叫她不要出声,她在黑暗里坐着,不久就睡着了。 据汤叔叔说,后来他们找到她时,她已经满脸紫青,离窒息而死仅一步之遥。当然事后汤毅凡被狠狠地抽了一顿,但他完全不后悔自己差点谋杀她的这件事。 有人说,家猫会在你睡觉的时候,安静地观察你是否死了。如果它确认主人已死,那它就会开始吃主人的尸体。 易微婉敢肯定,汤毅凡每晚都是这样看着她睡觉的。他这辈子最恨的事,就是当年没能成功地憋死她。 当然,他加诸在她身上的所有暴力,她在更大一点的时候便悉数讨了回来,她踢他踢坏了好几双鞋。 就算不再住在一起,他们还是彼此最亲的人。年岁渐长,他个子高高的,越来越帅气。早晨他把煎蛋切好,放在她的盘子里。她说不吃蛋黄,他却说这个有营养。她才不管,只把蛋黄全都丢回他的盘子里。 自打认识的那一天开始,怡风就对汤毅凡的评价甚高。如果是一般女人,微婉知道原因,无非是他家世实在太显赫,而且人又长得帅,语言幽默,懂得讨女人的欢心,但怡风不是一般的女人。 这个将超高智商和情商集于一身的天才少女对她说:“易微婉,你知道哪种男人最可爱吗?外表花花肠子玩世不恭,但心里却默默地抱着一个女生走到黑。这样呢,就叫作‘纯爷们’了。你的汤毅凡,就是这一型啊,你都不懂得珍惜。” 微婉想,她当然懂,她一直都是懂的,不懂的是外人。 “他当然爱我,我也爱他,但不是那种男女朋友的爱。男女朋友会分手,我和他却绝不会。我们会一辈子都爱彼此,就像爱自己一样。” 怡风俨然准备好了一场辩论,她洗耳恭听想等微婉所有的歪理说完后,向她发动进攻。 可惜她找错了辩论对手,因为微婉完全不是那块料,她在满脑子的糨糊中挑拣了半天,才有这么几句跟哲理贴点边的话。再让她找,抱歉,她真找不到了。她只好从脑海里翻出那本陈年的日记,笨拙地翻开来读。还没翻几页呢,纸就簌簌地成了碎片。 中学时,蒋大哲学家曾经下过一句论断,专门帮助像她这样的无知少女拨开迷雾见彼岸——如果你和一个男生已经很好很亲密,但不确定对他的感情到底是爱情还是友情,那就想象一下和他亲亲抱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这论断很在理,爱情和友情的最重要界限,就是性爱。 微婉一直觉得怡风是聪明人那拨的。她跟虞雪不同,虞雪是凡人的聪明,有目标很清醒,懂得努力;而蒋怡风是会说那些听起来就觉得高深,就觉得分外有哲理的话的,比如那句“不喜欢的事便不去做,但要尊重做了的人,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怡风说这话时,正是她父母离婚之际,她很轻松地盖章放行,从没责怪过父母。面对好友对父母的宽容,微婉不免想起自己从未见过的父亲和以壮烈的方式自杀,只留女儿一个人孤零零地寄人篱下的母亲。她觉得,自己也该宽容些,无论亲生父母曾做过怎样的选择,那都是他们的选择,她怪不得他们。 因怡风的话,微婉学会不再去恨很多人,这才发现自己的生活快乐了很多。 她一直最信怡风的话,认为她的话中很有智慧,所以她就依了怡风的话,想象和毅凡亲亲抱抱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事实上,关于这一点,这几年来她想得极多,说不定想的频率比来月经的次数都高,而每次都只有同一种的感觉——恶心。 “和毅凡亲热让你觉得恶心?”怡风不知何时神奇地变出了两罐啤酒,拉开一罐正要递她,听到她这两个字,又嗖地抽回去。 微婉抓了个空,无语了。 “易微婉,不仅你是傻的,你的荷尔蒙也是傻的。毅凡人凶是凶,可就连我都会很想和他亲热啊。你有捏过他的手臂吗?他真的是有在健身啊。” “差不多行了!”微婉果断地抢过属于自己的啤酒,其实她该强制自己戒酒的,但她顾不得那么多了,“你又不知道他在那方面的能力到底怎么样。” 怡风笑:“他那方面呢,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是你的人,我也不会幻想他。可我不知道,不幻想,却也会好奇地听别人讲。” “都谁讲过?”微婉仰脖喝了一大口,打出了一个响嗝。 怡风耸耸肩,故意眼神花花:“很多人咯,Lauri啦,Wingy啦,Joey啦,Sammi啦,你姐汪凌茜啦。其实,你和毅凡呢,的确是太熟了点。但这种事,不到真正做时,谁也不知道究竟情况如何。”她提出了一个最中肯的建议,“我建议你们试一下,说不定会很和谐。” “胡说!”微婉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那不成乱伦了吗?他就跟我哥似的!” 怡风饮下她的酒,若无其事:“怎样呢?你又不是没和你哥谈过恋爱。如果阿哲都可以,毅凡有什么不可以的。” 微婉被这句话噎得很难过。 “怡风。”她低头盯着双手间的易拉罐,“我没跟我哥谈过恋爱,根本没有……我还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相信我的。我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我哥他是个好人,他根本不会做出那种事。” 其实,他们都这样想才最正常。 如果姐姐相信花园中什么也没发生,她就不会跟哥哥吵了那么激烈的一架,砸了那么多的东西。真的,那个阵势,即便以汪凌茜小姐的标准来说,都算是火山大爆发了。姐姐一向觉得哥哥和她不对付,她一朝确定,必然要把先前积攒的所有怨气都发泄出来。 如果养母相信哥哥和她都停在了那一刻,没有逾越最后的大限,她就不会在一月份午夜两点的酷寒中,将只穿一条薄裙的她扔出了家门,锁在了外面,任她哭喊求饶也不理睬。第二天太阳升起,她的睫毛上都结了冰霜,整个人已经被冻得人事不省。那晚之后,每年冬天,她的手脚都会生冻疮。那冻疮,是在提醒她曾经发生过的事。 有些事,真的不是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如果养父相信他的儿子没有坏到欺负寄住在他家里的可怜孤女,他就不会让哥哥在他书房里跪了一整晚。 最后,这件事谢场了,台词如下: 汪父:“过两年,她年龄够了,你必须娶她。汪家的男人不会始乱终弃。” 汪母:“什么?我唯一的儿子,怎么可以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陷害?” 汪凌茜(尖叫):“这个家我待不下去了!” 至于哥哥,他转身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至于她自己,她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了。 但她还记得汤毅凡那家伙的混账话,她能忘吗? 他几乎是把她打包在行李箱里拖去了北京,借口是快过年了,她又爱吃他们家包的饺子。飞机上,他就着一块儿两成熟还滴血的塔塔牛排,一边对她说,一边笑到不行:“哟,我还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着汪老爷子是把你当童养媳拉扯的。闹了半天,人家根本就没这计划啊。” 她哪里是什么童养媳! 只不过,有些事在计划外发生了。 汤毅凡对这些事显然也有评论要发表,他切一块肉硬塞进她嘴里:“小婉儿同学,你这就十分不厚道了。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临幸人家儿子。男人有的是,何苦要上你哥呢?” 她恶心地吐掉了那块肉。 不管怎么说,那年的春节,汤家就多了一个整天哭哭啼啼吵着要回家的小姑娘。汤毅凡每天都威胁她,她要再喊回家,下次他去打猎的时候,就拿她套狼。她不敢不当真——这是他的座右铭,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汤毅凡九岁的时候,就用这种勇气换来了摸猎枪的机会。后来汤父才知道,这死孩子事先准备了一只用酒腌过的烧鸡,那狼登时就高了,一下午就在大树旁边转圈跳舞来着。 汤毅凡给她家打了电话,他管这叫先发制人:“伯父,这祸害就先放我家吧。也快过年了,谁家都得有个神兽保平安不是……改天您来喝酒,就这么定了。” 于是就这么定了。 但后来爸爸也没来喝过酒,哥哥汪敬哲也没再进过家门。不久后他回了大陆,在苏州停留了很久,做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起初的几个星期,她每天都在想办法求爸爸妈妈姐姐让她回家,但后来,很可耻地,她放弃了。 比起从前,她在汤毅凡家里生活得要轻松很多。她是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皮底下的事都想参与。从前,她总想和哥哥姐姐在一起,玩也好,休息也好,她想尽一切办法贴在他们左右。这通常需要通过她撒娇、耍赖、哀求以及最后,被斩钉截铁地拒绝后,仍然臭不要脸地跟在他们的身后来实现。 毅凡就不会要她求他,他去哪里,总是许她跟着,从不用她求。那时汤家只有一老一小两个男人,没有女人。汤爸爸算是她的老朋友,她四岁的时候,就在他的胳膊上荡过秋千,咯咯地笑到岔了气。 汤毅凡那时候的女朋友是个模特,容貌秀丽,身材火辣,难得的是有内涵,性子还特别好,她也很喜欢。两个姑娘通过一个男人认识了,聊聊天发现彼此还挺投缘,于是她们从此一起逛街、购物、做头发、做指甲。遇见记者抓拍,她们拉着手一路高跟鞋狂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逛晚了就去模特家开睡衣派对,互相帮对方化妆,特high的时候连刺青都玩过。后来回来给汤毅凡看,被他大骂一通亲自押着她去消除了。 模特出通告时她当小影迷,拎着便当去探班。而真正目的,则是为了高大帅气的男模。 可惜没多久,汤毅凡这犊子就把模特给甩了。 “陪她、讨好她是我的事,让我家神兽给抢了算是怎么个意思?”闹了半天,这厮是烦人家模特跟她待得时间长了。那属于汤毅凡先生的“狗一日”时段,他那狗脾气一上来她就懒得和他计较。他爱分分,她可不想少个朋友,于是她继续跟美人做shopping密友,天天往外跑。他吹胡子瞪眼睛地拦着,不让她出汤家大门,她都当没看见。 但微婉后来发现,她只是他分手的借口,真实原因是他又看上了另外一个美女。她是北影学戏剧文学的,但她长得比表演系的系花还美。人家那才是真正的才貌双全。他约会的时候,她颠儿颠儿地又想跟着去,于是他怒了。 “这回能不抢我女朋友了吗?” 哎哟喂,他还真往心里去了。 仔细想想,她觉得自己是有那么点过分了。于是为了赔礼道歉,又正好碰上情人节那天,她就买了歌帝梵的巧克力给他,让他拿给他女朋友,就说是他送的。那巧克力是个小雕塑,做得精致无比,她选了好久才选中的。当然了,价钱也很好看。她把身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结果竟然不够。于是她就给他模特前女友做了五个星期的片场助理,每天送盒饭,攒下了点钱。最后买下了那个金贵的巧克力雕塑,模特也赞叹她眼光好,说这巧克力搁哪个女人眼前,都肯定喜欢。 他挺高兴,评价她终于懂事了,拎着巧克力就去约会了。 结果晚上睡觉前,她房门被踢开。汤毅凡走进来,一屁股坐在床前的沙发上,脸跟烟熏过一样的黑,往死里瞪她。 “您这回不明抢,改玩阴的了,是吧?” “怎么了?” “那巧克力是动物。” 她是真头疼,他泡妞这么多年没培养出一点情商来:“那小猫多可爱啊,笑眯眯的。女人都喜欢被比作猫,小巧乖顺的,还清高有个性,您懂不懂啊?这还是个巧克力做的猫,您可以就势说‘你比它甜’,然后吃完饭直接回家have sex,这还用我教你?” 他眼珠子瞪得都快飞出来了:“那是猫?您这猫减肥呢是吧?” 她怒不可遏,拉开抽屉翻出店里的宣传页想证明给他看,结果定睛一看,她蔫了。 Renard de Paque. 得,她又摆了一乌龙。她讪讪地扭头,不敢说话了。 他冷笑:“装啊,有本事您就装不认识法语。我谈个恋爱,您就送我女朋友一巧克力做的狐狸精,真厉害了您!” 10 “什么狐狸精啊,说话注意点!这是复活节的狐狸好不好……那个,我的初衷是好的,就是挑的时候没看清楚,真的。要不,我再……” “行了行了,姑奶奶您消停点吧,别害我了。”他站起来,估计是憋着这口气懒得跟她说话。他出门之前回头,威胁似的看她:“要是下回再气跑我一个妞,干脆你就给我……” “我保证!再有下回,我肯定自觉地卷铺盖走人,不用您轰我!”她痛心疾首地对灯发誓。 然后汤毅凡就被噎住了,那张脸黑白灰,灰白黑地变了好几次。 “不是……睡了!” 哐!他就将门给关了。 她心想,这孩子还真是善良,瞧瞧,他这是愧疚对她发脾气了。 其实她之所以很好意思地从汤毅凡身边撬女人,一则是因为她是没有朋友会死的女人,二则是因为他是不会少女人的男人,各色女人都是直接往他的身上贴的。就在那个难得的空窗期里,他作为远东执行董事以及青年企业家的优秀代表(啊呸!),去上海的几所重点高校做巡回演讲(呸!巡回广告吧!您这董事还出卖色相做男公关去呐),在提问阶段,就有女生直接递纸条求交往。 该执行董事的确挺懂事,回来就将纸条交给她了。她翻来覆去地看:“啧啧,这还有一照片儿,长得不错嘿,要不您考虑考虑?” “吃什么醋啊你。”他脑袋伸过来,瞄了几眼,“话说回来了,长得还真不错。” “哎哟哎哟,电话号码都给您留了,现在的小姑娘不得了咯。我看我得约她出来谈谈。” 他本来就拿这事当一笑话讲,所以听到她说这话时,他也乐得特贼。 “您这还真挺有正室的范儿。” 话说回来,那次他死乞白赖地张罗着带她回上海,还颇有几分卓绝而恶趣味的慷慨激昂。 “要不我让公关部的同事们使使劲,给咱俩弄一绯闻出来,把这事给定了?” “您拿我开什么玩笑。” 你是否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关系,你们行走在界限边缘,若有若无地试探着?你以为你知道,可事实上,你又知道什么呢?你什么也不知道。 故事暂且告一段落。 听到这里,怡风扁了扁嘴,分外惋惜:“易微婉,你可以去死一死吗?他都这样讲了,就是表白了啊。” “这算哪门子表白!说不定,他跟他所有女人都这么说过。”微婉晃着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子说。 当时,如果他说下去,会怎样?她不知道会怎样,因为他从来没有说下去过,来来回回,他始终没有一次是说下去的。后来她想,在那段时光里,渐渐地,那些跨越了二十年友谊界限的冲动,都流失殆尽了。他们是都坚定了做朋友的决心的。 “如果是认真的,就要直接说出来。暧昧啊、试探啊什么的,都不是认真的。他不是认真的,我又何必要当真?” 男人如果真正爱你,是不会跟你玩暧昧的。 怡风作深思熟虑状:“这就错了。男人哪,比你想的脆弱多了。他们在女人面前,要保留那些可怜的自尊。怕太直接地讲,被女人拒绝。你问问自己,如果他真的要八抬大轿娶你进门,你会说不吗?” 微婉摇摇头:“不知道。” 怡风摊手,权当没听见:“根本不会对不对!你对他是有心的,只是,但凡他的试探,你都当玩笑给挡回去,他又怎么知道你的心呢?挫败许多次了,还被你当成笑话看,他当然不愿再问了。”她说完还不解气,又加了一句,“你真过分!” 微婉才真的是憋气得要命:“是你根本就不明白!” 怡风不明白,毕竟怡风没有像她那样,曾经眼睁睁地看着毅凡一个接一个地换女朋友。她在他家住了那么久,他每天工作之后,都要去陪一个女人用了晚餐后才回家。然后他跟她打个照面,说上几句话。正室范儿……她分明是备胎范儿!女人对他来说,犹如超市里的货品,过了保鲜期就会被他抛弃。在虞雪之前,她从未见过他在任何一个女人身边停留超过半年。 最终,这么多年他和她之所以一直亲密,中间经过一些波折仍打不散,她想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过。 想到你因为向前一步可能要放弃的东西,你就马上没了向前迈出一步的勇气了。 “说起来,那次我真的不知道你们离‘在一起’已经这么、这么近了。”怡风的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段短得出奇的距离。 她懊悔:“早知道,就不该安排你和阿哲见面。可我也想不到,他做的是那个打算。” 毅凡的最后一站是上海闻名遐迩的理工科重点院校,她照例跟着去凑热闹。 其实汤毅凡也是拼死不出北上广的那类大都会的土著,出人意料的是,他甚至土著到坚持在国内读完大学后才出国深造。 他们的所有朋友都早早地踏出国门了,哥哥汪敬哲从剑桥带回了老古板的英国气质,每天早晨起来若不背诵几句莎翁,大抵就如同没有刷牙一般;怡风更是一心向往晦涩与高雅的字眼,又极爱纽约曼哈顿,于是怀着满腔热血去Tisch Art School修了戏剧文学;微婉自己身在巴黎,虽然直接原因要另说,但终究是“正确路线”的一部分;即便是姐姐汪凌茜这类以社交为终身事业的小姐,后来也例行公事地去英国利兹的那所名校读了艺术设计。尽管她拿了高雅且体面的文凭也并没有因此而去找一份高雅且体面的工作,但名媛修养这一点算是有了。所以与他们相比,毅凡的举动就显得分外怪异了。 但话得这么说,人家的高考成绩让他不但轻松迈进了帝都最牛的那所大学,而且还绰绰有余到让他可以随便地挑专业。汤爸爸没有反对——养老可能要去国外,但赚钱还是要在中国的。至于毅凡会不会像许多愤青所诅咒的那样,被中国教育坑了心智健全,老人家则完全不担心。 用老汤先生的话来说,只要他这儿子不去坑了别人的心智健全,他就谢天谢地了。 “不体验一把上铺下铺的兄弟情谊,没抱着吉他在女生宿舍楼底下唱过一回情歌,我觉得这人生就不完整。” “……你都跟谁唱过情歌?” 林荫道上,汤贼见她自觉抓重点上了钩,乐得特二。 “问这个干什么?” “不干什么。您爱跟谁唱跟谁唱,我管得着吗?” 溜达着,青年企业家优秀代表就到该去演讲的时间了:“找个地方坐着,别走丢了。” 优秀代表从来不准她去听他演讲,人家说一看到她的脸就紧张。 她进一步逼问,他说不管他表现得怎么样,从讲台上下来,他总会被她各种嘲讽贬斥。不幸的是,他说的是真的,她在模仿他肢体动作和语音语调上特别有一手,还老爱添油加醋。好歹生母是著名的女演员,她基因里头就带着演技。 “放心,我约了怡风,她这就该到了。” 微婉话音刚落,怡风就出现在了小水池的那一端,兴奋地朝她挥着小手。 怡风不是独自来的,她还带来了一个人。 如果用毅凡的原话来回忆那时的她,情景是这样的: ——您就那么呼扇儿呼扇儿地蹦过去了,还一路发出“哥呀哥呀”的声音。 ——活像一只刚下完蛋的小母鸡。 去巴黎? 她到上海来并没告诉家里人,她是低调又低调,绝没给任何人拍到。毅凡所谋划的“绯闻”,也在被她当头泼了冷水后无果而终。因此告诉哥哥的人,肯定是怡风。怡风说,你们兄妹两个,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是合是散,大家讲个清楚。却不曾想,哥哥一上来就讲得这么清楚,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离开一段时间,爸妈大概会消气的。这看似明摆着的道理,仍不是她想的那样。 “不是离开一段时间,婉儿,我希望的是你永远别再回来。” “……原来你生我的气,生得这么厉害。” “不是我生你气,也不是其他任何人生你气。只是,你的人生不能再这样胡闹下去。”哥哥用刻板的语气向她交代了要她去读的那所学校的情况,并给了她安东尼的电话,叮嘱她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的芭比套房里。那里有她最喜欢的城市,最喜欢的人,以及最喜欢的房间。 她茫然地翻着那一摞厚重的印刷品,手指逐渐没有了力气。那上面有排列整齐的校舍,光洁象牙白的楼梯,学生们裹着蓝底黑带的针织衫,腋下夹着书本,看起来朴实而聪明的样子。可这上面的任何景象,都不像是会和她有任何的关系。 “为什么要我读商校?经商什么的,我根本不懂。我不要学这个,我又不想做商人!”她惊慌地反问,她知道自己没一根骨头是为读书而生的。 哥哥的喉咙中发出了一个轻到不能再轻的哼声,但在她听来,无异于五雷轰顶。 “那么你想做什么样的人呢?你到底懂些什么呢?你连中学都没有念完,接下来的人生,你就准备每天吃喝玩乐了吗?” 她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低声啜泣:“可是,姐她不也是这样……” “茜儿和你不同。”哥哥没有停顿,可见他不是刻意狠下心来编造谎言故意激她的,他只是在实话实说,“她姓汪,汪家便有责任养她,供她吃喝玩乐。” 她听懂了:“所以说,其实是家里不愿再养我这个毫无用处的外人了。” 直到这时,哥哥才有了一瞬间的迟疑。 他苦笑。 “婉儿,讲讲理,你已经十八了。” “哥,对不起,可我不想出去……”她突然觉得哭不出眼泪了,“就让我回家吧,我以后少花钱就是了……我……我不花钱了,只是吃饭睡觉就好,行不行?” “婉儿,你这样子,简直让我看不起你。”他说,“我们会支付你在巴黎的学费和生活费,只要你停留在我们的视线之内,不要惹事。” 惹事?她从来不惹事!被逼到绝路的人,总会生出莫大的愤怒力量,她就这样地血液沸腾了。她是被戳一千但不能被冤一个的那类人,她或许百无一用,不擅长读书,不醉心求学,但她至少是个听话的孩子,她从来都是服服帖帖地跟在兄姊背后,唯他们马首是瞻,凭什么说她惹事? 汪敬哲见她横眉瞪目,倒好像早等着她这样似的。 “来之前就我知道,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你惹的事,你是一定忘光光了。” 她遗忘那些恋情的速度,的确相当快。突然让对方戳穿,她才知道,说她惹事,也不冤枉。她本来空空的目光,这时就像被灌入两缸液化金属似的,轰然坠向地面。这几个月,同是被流放的人,她有汤毅凡陪着,哥哥却是独自一人在外露宿的;她依然吃得好喝得好,却不知道哥哥过的是什么日子。 她从前的确不惹事,一惹就惹了个大的。 “哥,对不起……” 是否在重逢的那一刻,她就该先说这话?她怎么一闭眼,就可以当往事没发生过?可是,究竟发生过什么呢?谈起他们共同惹的事,哥哥淡漠的一如她。她常觉得那时他很好奇她,他想知道为何在家里默不作声的小妹妹,在学校里却有各种不可思议的传闻。他想把她装进万花筒中,转动镜筒,让她简单的身体在不同的视角下反复、叠加、虚幻。 他的意思并不是让她谈那件事,他飞快地打断了她,以示他根本不想谈。 “说来说去都只有对不起,我也不愿听了。婉儿,从现在开始,你好自为之吧。” 11 从任何角度来说,她都不是一笔成功的投资。她臭名昭著的巨星生母没留一点财产给她,留下的倒有传说中的负债累累——钱债和情债;她一无所长,没有考到任何一所世界名校,也不知道自己长大后,除去吃喝玩乐还有什么事可做。她唯一会做的事,大概就是谈恋爱了。男孩子们喜欢她,留她到适婚年龄,大约她会有跟哪家联姻的皮肉价值。但在证明自己的价值之前,她愚蠢到将恋爱谈到了不应该谈的人的头上,还差点逾了大限。虽然他们没走到那一步,但这也已经搞得人家家庭不和,长子出走了。 唯一可安慰自己的是,去巴黎是哥哥的意思。而爸妈、姐姐是否消了气,是否在盼着他们的小微婉回家认错,她并不知道。虽然她是个惹了祸的孩子,但也还不至于遭神憎鬼厌。这时,她惶惶地想抓住这个她依赖长大的“家”,就像被家暴的妻子,却比施暴的丈夫更加惶惶地惧怕离婚一样。 哥哥离开后,她几杯烈酒下肚,依然不够压惊。她慌乱地决定,一定要尽快地证明自己的价值,不能就这么被流放。 当晚回到汤毅凡在上海的栖身地Villa T后,她满楼搜找他。半个小时后,她才在地下游泳池里找到了他。这厮对地下空间有着病态地痴迷,人家都是房子越高越开心,就喜欢站在最高处俯瞰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偏他总想着挖地三尺躲进防空洞里。比如在伦敦,怡风的房子在海德公园1号,毅凡的则在卡多根街23号,他花足心思在地下找寻荫庇。上海这栋别墅,他硬是在地下挖出了个深五米的空间,他说不然会有压抑感。 她扶着白色的楼梯,仔细地看准脚下,不想一跤跌下去。她知道下面是粼粼的水,他就在水中间坐着,采光井引进来的阳光劈头盖脸地砸着他,让他貌似有些不堪重负。他是全国最后一家神级资本运营商的掌门人,每天从他手中流入流出的钱以亿为计量单位。在房市尚不及今天汹涌的那几年,他便让其成为远东的经济支柱。并且,他是她最亲的朋友,她想要什么,他都会答应她。和他在一起,她就会成为最有价值的女人,所以她说:“汤毅凡,要是你娶我……” 这话一出口,不知怎么的,她突然就醒了酒。而且,她也真的就一脚踩空,一跤跌下去了。她最后清晰地看到的东西,是白阶上朱砂画一样的血印子。 还没失去知觉的几秒内,她想起了童年时那辆车子冲进大海之前的一些事情。那些母亲说的话,她虽听不懂但其实她记得很深。直到今天,她才懂得那些话的含义。因为恶名,没有制片与导演敢再用母亲当电影里的女主角。而若她只是一个人,她还可以如花蝴蝶一般周旋在男人中间,活得潇洒自在。但她不是独自一人了,她有了负累,她要买奶粉和尿片给女儿,她甚至还想买很华丽的小裙子和会发声的字母书。比起演员,她一直认为自己更加像诗人,然而她不得不将写满诗句的纸片和自己的梦想,一起丢入马桶中,冲进下水道。 出浴的母亲,在白色浴缸中留下了血痕。母亲在哭,却喝令幼女不准哭。 “你到底懂些什么呢?” 易微婉知道的,她生下来就是一个祸害,是别人的拖累。她是一只毒蜘蛛,织出恶毒的网,将萤火虫困在了其中,动弹不得。而母亲,就是那只萤火虫。母亲气的是,这什么也不懂的孩子竟也有哭的权力;气的是,她们母女的哭泣,都对现实没有任何的帮助,她们一贫如洗,朝不保夕。 “在你来之前,我有多美好的回忆。男人看到我的眼泪,他们就会赠我珍珠。我的眼泪,曾是珍珠。” 母亲披着浴袍,对她喃喃道。 易微婉醒来时总算没有躺在地底下,而是躺在了汤毅凡的床上。他坐在她旁边,问她怎么样了。 她想了想,说:“我要去巴黎了。” 他声音沙哑,看着她的眼睛说:“不对,刚才你说过另外一句话的,是什么来着?” “我说,如果你娶我啊。”她揉揉头,确保这厮不是给她伤处贴个透明胶就了事了,他一向觉得她是海绵做的,软是软,但摔不坏,“您天天讲笑话,还不许我讲一次吗?” 汤毅凡点了好半天的头,让她都觉得他再点下去,就会跟她一样脑震荡了。 点好头,他站起来转身就走。她听着那砰砰砰下楼的声音,跟机关枪似的,她以为他像哥哥一样,就这么走了。 可没多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个小盒子。他把她右手拽出来,攥着她的手,用她拇指在上面按了一下,然后开始哔哔地按各种键子。 “Entry Authorised.”机器女声道。 她错愕一秒,忽然明白了他在干什么。 每次进这房子,他都是在门口旁边的盒子上摁一下,然后门就开了,还有个巨温柔的女声说,Welcome back。 她问:“让我帮你看房子是吧?” “嗯。” “好的。”她答。 她卷被蒙头:“你什么时候回北京?” “三十分钟之后。” “那您十五分钟之前就该去过安检了。” “湾流刚落地。” 他的私人飞机是湾流G650,她极爱他的湾流,因为它有超大的窗和超小的空噪。他接手的时候,工程师介绍说,如果再快一点点,它就可以追上声速了,但这并非是一件好事情,所以他们让它保持在声速以下。有时当湾流爬升到了万米以上的高空时,他会下令向下俯冲,然后在那瞬间追赶声音。她问,是不是大于声速就可以让时间倒流?他答,傻子,那是光速。 他还说,让时间倒流干什么?过去的事,该忘的就忘,有些事不必记一辈子。又是这句话,她恨死这句了。 “怎么这么急回去?” “我爸要结婚。下回你再去,就有个弟弟给你玩了。”他翻手腕看表,“得,我走了。好好爱护这房子,说不定我妈的幽灵半夜会来看你,反正我知道她总来看我。” 原来是这样,父亲又要结婚了。他在母亲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对着水面,默不作声地怀念她。 其实,他也知道,有些事是必须记一辈子的。 她叫住他:“可我就要去巴黎了,我不能一直在这里。” 他对她眨眼睛:“这话说的,我也不能一直在这里不是?一直在的就只有这房子。你让她知道你没事,这就够了。” 那时微婉知道,他是在谈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不像她的母亲,他的母亲并非是困于蛛网的萤火虫,而像是卧室中几十年不曾走错一秒钟的古董钟,严苛但平和,永远面朝同一方向,不改初衷。或者可以说,不是她在替他看管房子,而是这房子里的什么人,在替他看管她。 “那要是让她发现我住在这儿,我怎么说?” “不用说。”他答,“该说的,我都跟她说过了。” “行了,别婆婆妈妈的,就一婚礼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巴黎九月才开学,咱来日方长着呢。” 说这话,他自己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所以她知道,他还是个孩子,相信自己所编造的谎言。但不知怎的,“来日方长”这四个字,却奇怪而悲哀地,始终最适合他们两个。 毅凡走之后的第二天,微婉对怡风这样说:“我决定找份工作,这样就可以养活自己,不用家里养我,我也就不用去巴黎了。” 怡风想也没想就回她:“你被认可的学历,大概是中学学历,可能连中学学历都不算哎。我不知道大陆认不认你的home school课程……” 微婉蔫了,恨恨地嘟囔:“可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在中国是要考大学的。” 十八年以来她都是姐姐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本来她觉得,只要努力地学习姐姐就不会错,可如今看来,这却是最大的错。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你就选错了方向,那么即使你努力了,错的依旧还是错的,甚至会连希望也是错的。如果你因此而有了安逸轻松的错觉,那么这绝绝对对是更错的。哥哥的意思非常清楚,如果她不去巴黎,住在规定的地方,读规定的学校,那么就算她在这里饿死,家里也不会再为她出一分钱的。 “我就不懂你为什么不去巴黎念书呢?我下个月回纽约,这里还有什么人能让你留下?” “毅凡啊。” “那你跟他走啊。” “那也……太麻烦他了吧。” “虚伪至死啊你。” 易微婉一向不会对事情严肃认真地担心超过半个小时。 她在经过了最初的沮丧后,这事马上就转变成了不可思议的历险。“我要找工作”这五个字,让她新鲜得喜不自禁。据说人在被虐后或多或少都有快感。她的快感就是,十几年后自己终于换了一种模式生活,真是太刺激了。在指责了她以后,怡风也被她的热情所感染,开始专心地帮她思考可以做的工作。不学无术的易微婉小姐,除了还过得去的端正脸蛋和妖娆的身材之外,会做的便是打扮、购物、玩乐和社交。另外,她会讲英语、法语、意语,还有一些别的。 她没有深度,从不多想,却也因此而招人喜欢。她能在姐姐汪凌茜身边健康地长大,这意味着她对名流的怪脾气有着超高的忍耐力。她有跟各种名模影星打交道的经历,那些名模影星一半是姐姐的派对咖,一半是毅凡的前女友。她有个曾是传奇巨星的生母,她一生下,虽被剪断脐带,但是剪不断的是她与演艺圈的纽带。 怡风建议:“这么说,你是很适合去那些商业电影里演花瓶角色啊。” “你想什么呢!”她咬扁齿间的吸管,“我适合做的是艺人助理!” 之后,她便开始催促怡风翻开手机通讯录,怡风能说得上话的,一概让她打过去问是否需要艺人助理。她自己是不敢打的,电话是汤毅凡暂借给她用的,她可不想在他手机里留下这些绝望的呼叫记录。 老天助她,也是怡风这个念戏剧文学的姑娘巧舌如簧,在M1nt打烊之前,怡风成功地将她推销了出去。对方是个半过气的男星,年近三十,几年前与一个半红不黑的女演员闪婚,后者没多久便将他吸空,随后将他一脚踹开,嫁了个洋鬼子。最近他拼命求上位,如今也颇有成效,拍了一部大热的电视剧,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中。怡风从前跟他一起玩过几次,他虽然并不聪明,但演技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品佳。他这么爽快地一口答应给她,她有些喜出望外。 那晚她和怡风点的酒是“绝对惊奇”,Absolut Wonder,果然生活就这么惊奇! 怡风忍不住地警告她:“这个人哪,我听说他最近想乘胜追击,搞出绯闻攻势来宣传新剧,说不定他就瞧上了汪家的千金,我怕有诈。” “怡风你也不是没见过他,胆小的很,他不敢怎么样的。” 这时侍者拿了账单过来,习惯性地递给了微婉。她愣住了,幸而怡风机灵,马上接了过去,掏包取卡。在侍者奇怪的目光下,微婉尴尬地无地自容,好像全世界都还有这样的记忆,无论是谁的场子,易微婉总是豪爽给钱的那个方,可她现在再也不是了。 几周后,怡风离开上海的时候,微婉的助理业务已经干得有声有色。虽说人人都认为服务业从业者理应细心到位,被人打骂不还手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若是换了他们自己去做服务业,怕是他们会对顾客们咬牙切齿地诅咒,就好像自己不曾是这作威作福人中的一个似的。所谓的助理即是明星的保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待命,没有上下班之说,而微婉还多了另一种麻烦。 “Vivien?”在各种场子里见到易微婉都是正常的事,但见她提着大小包包跟在人后面,不停地接电话递电话,时而还端着热咖啡一路狂奔时,他们便觉得不正常了。 她想了想,几个月前的吵闹和出走一直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秘密,家里不希望外人知道,于是她逢人只说,夏天无聊,想找点事做。其实她的新老板是知道些什么的,时不时地以同情的眼光瞥她。他还跟从前一样,心好。他坐在弹簧椅中,见她站在一边还会不好意思,便别扭地起身让座;有时夜戏出的早,大伙一起出了横店就去M1nt,每天轮番着装醉:“今天老大请客!”他也就讪讪地笑着,乖乖地掏腰包请客。他们去的常常不是低消费的地方,人多就更不好应付。微婉每每觉得他太好欺负,想替他回过去,却被他拉住。他低着个头说:“别别,他们也都很辛苦。” 越好欺负就越容易被人欺负,世界对待好人就如同嫖客对待妓女,开始还带个虚伪的面皮,可后来,就越发地什么都不顾了。 习远啊习远。习远是他的名字,在外面人看来他是高高在上的明星,可他并不富裕,他赚到的钱大多被经纪公司榨了去。他家里还有一个四岁的女儿,在他那三流女演员前妻跟鬼佬跑掉后,他一个人在辛苦地抚养她。他学历亦只有中学学历,拍古装剧时因为念错太多字而被网友大肆地嘲笑。这次拍的又是古装剧,他偷偷塞了一本便携式的新华字典在身上,趁人不注意时就拿出来,迅速地查出某个字的读音,标在剧本上,然后再把字典小心翼翼地塞回去。 “这字典是1998年版的。这几年,好像很多字都调整了读音。”这些事瞒得过别人,却逃不过助理Vivien的眼睛。 当年汤毅凡高考的时候,她也往他身边凑过,她特喜欢看他做语文选择题。他低着头写字,她就数他的睫毛,到最后她倒先睡着了,于是他也学习不下去了,赶她去睡觉。 那厮有两个变态的爱好——背新华字典和写GRE作文。当然,如果不是他,她根本不知道这两个是什么东西。 “那怎么办?”习远着急了,“你……你帮我看看。” 微婉于是接过他已经深耕过的剧本:“其实我也不是很懂。”她说得很心虚,因为她的语文水平并不比他高,“嗨,管它呢。谁都不是完美的,你演技好他们不看,一两个字念错他们倒抓住不放了。这些人闲着无聊,你就让他们讲去好了,干吗在意。” 习远默不作声几秒钟,让她将手机递给他。他操作iPhone并不熟练,大多功能也是闲置着,但圈内人人都用,他只好也跟着用。这些都不要紧,要紧的是,她看见主屏和锁屏的壁纸,都是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 “桃子已经识字了,他们说现在的小孩懂事早,学习能力强,四五岁就会上网了,我不想让她看见那些谩骂我的话,这会让她觉得爸爸是个没用的人。” 在那之后的某个晚上,汤毅凡会在半夜被电话从梦中吵醒。电话那边的易微婉哑着嗓子问他:“喂,上面一个‘明’下面一个‘空’念什么啊?还有那个缱绻,难道不念缱卷?” “……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你快说啊。”夜戏出到这么晚,她有什么办法。 他给她正确的读音,然后道:“你干什么呢?” 她已经挂了电话,拿着剧本去找习远。 父亲。 现在她知道,作为人类,母亲是不可能雌雄同体孕育她的,所以她是有父亲的。成长过程中她从没见过他,但她不遗憾,因为这样她就可以自由想象他的样子:父亲是个困在荒岛中的人,她曾开着蓝黄两色的小飞机去营救他。看到他的那一刻,她放下了绳梯,焦急却自豪地喊:“爸爸,我来救你了!”在别人看来这只是梦,但她自己确信无疑。每当做一次这样的梦,她都会让亲人脱离了一次险境。世界,就这样被她摆正了。 对全中国的几亿电视观众来说,习远是个大牌明星;对横店这百号人的剧组来说,他只是个任人欺负的烂好人。他对谁都好,但他对谁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自己的小女儿。对小女儿来说,他是父亲,如果他被伤害了,他第一时间想的就是,这伤害会不会被牵连到女儿身上? 微婉仿佛见到了蓝黄两色的小飞机,脱离了梦境,来到了这蚊虫丛生的恶臭片场。她在心底决定,下次出去,她必须为习远出头,绝不让别人再欺负他。 她的方法很简单——拼酒。你想叫老大买单吗,先跨过老大助理醉倒的躯体再说。虽然剧组不乏战将,但她依然在杀青前的日子中保持了不败的战绩。她的秘诀是什么?那就是喝之前吃饱饭以及只喝一种酒。几番下来,人们也大致明白了Vivien的蛮劲,所以不再欺负习远了。 有人阴阳怪气地道:“老大,你这个助理,还真是很像你女朋友。” 12 习远是有女朋友的,这个人人尽知。但从没见她来剧组探过班,直到整部戏杀青。他保密工作做得极好,就连她这个保姆加保镖式的助理,都对他的神秘女友完全不了解,名字、年龄、高矮、胖瘦她一概不知。但剧组显然有人知道他神秘女友的来头,窃窃私语时有只言片语流出来,她只听到他们说“来头好大”,以及“果然复出还是要傍富婆来撑腰的”。当然只要她在场,闲话者们就会马上住口,怕“老大保镖”发飙。 后来她才知道,见她就住口是另有原因的,而那句“还真是很像你女朋友”,竟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杀青宴上,习远的神秘女友终于现身。 她不用怀疑自己看错了,在场的镁光灯都比她更记得来人的大红唇、尖下巴和倾城笑容。怡风那死丫头居然是万灵的先知,又叫她说中了——他重新上位,想找个汪家的千金来炮制绯闻。 汪家不止她一个千金,但汪家只有一个千金。 汪凌茜一袭墨绿鱼尾裙,头顶古典云髻,唇线精致,唇色炽艳。她挽着习远的胳膊款款而来,见到微婉愣在前方,汪凌茜一点意外的神色都没有,她朝她招着玉手。 “婉儿婉儿,快帮我看看裙摆沾灰了没。” 她和兄姊的重逢,都和平得近乎滑稽。 汪凌茜的高调现身不仅让媒体笑收惊喜大礼,剧组也是空前地欢呼雀跃起来——大家都知道,这条消息明天会上八卦头条。如此一来,新剧想不抢人眼球都难。当然,汪大小姐方才接受采访时是这样说的:“我与阿远是好朋友啦,大家不要误会。那不是我作为朋友才挺他,他是真的很用心在拍戏哦,到时大家一定要捧场。” 微婉谢天谢地,她完全没有提见到妹妹一事。 随后宴上,第一次示众的情侣被取笑打趣是例行公事。汪凌茜也大方应对,不冷面不生怒,被逼急了,她索性一搂身边微婉的肩膀,撒娇耍赖。 “好啦好啦,有你这个厉害的妹妹在,我们可不敢惹咯。”好事者嬉笑着说。 姐姐的手没有松开,两人用连体婴的姿势坐了好一会儿,沉默着。 “这么说,你还在厚颜地到处跟人讲,你是我妹。易微婉,你还可以再无耻一点吗?” 正如后来习远委婉揭露的真相那样,当初他会爽快地雇用她当助理,也是她姐姐的授命。虽然在赶她去巴黎这件事上,哥哥坚决冷酷,但就连怡风这个外人都知道,汪敬哲是面硬心软,而汪凌茜才是不折不扣的老虎,专门吃人。就算对姐姐的能量她有着十几年的充分认识,她也绝没料到自己接下来受的惩罚将惨绝人寰到什么程度。她没算到的只是,十几年来姐姐慢慢地凌迟她,日子久了她就进入了状态,不再有感觉。但当姐姐下定决心要将她一刀毙命时,她就连呜咽的份儿都没有了,更别说还手了。 杀青宴结束后是例行公事的after party,他们正准备出发,汪凌茜却提议道:“阿远说你们每次都去同一间夜店,好无聊,我们换个地方好不好嘛。” 习远倒也温柔:“你想去哪里?” “有地下游泳池的别墅呀!这个最有趣了。” 微婉全身一凛,她希望自己是神经过敏。然而姐姐没给男友打电话询问哪里有的时间,她按下了他的手,看向微婉:“婉儿,你怎么做人家助理的?你不是有现成的,怎么都不出声?” 她斩钉截铁地说谎:“我没有。” 姐姐露出了饶有趣味的神情,就像她们曾养的那只道貌岸然的苏格兰折耳猫,它在吃掉猎物前总要戏弄一段时间一样,而时间长短则视心情而定。她慢慢张开唇,声音不高但足够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刚好听见:“这倒怪了,我听说,Villa T现在是你在住着。婉儿你和汤毅凡,倒是一向比跟哥姐更亲。” Villa T有不少人知道,汤毅凡的名字则是全世界都知道。 “等等,你是说那个,有五米深的地下空间的Villa T?” “汤毅凡的家!?” “真的可以去吗?超想去的啊!” 其实微婉很想说,大名鼎鼎的VT其实没什么了不起,只不过相当于将1号线地铁站多牵出一个路口来,截成封闭空间放在别墅地下罢了……呃,然后再开一个直径十米的天井取光,下设一个她目测不出直径的游泳池。打住吧,那就是个闹鬼的地方而已,只有汤毅凡那样的傻子才会整晚整晚坐在水池边上,等着母亲来看他。 她轻描淡写地耸耸肩:“我可不知道什么Villa T。” 姐姐闻言,若有所思地托着下巴,她满意于刚创造出的跃跃欲试的气氛,现在每个人都为可能去传说中的Villa T玩而兴奋不已,无限期盼地盯住Vivien,唯一的不满只在于——Vivien是个可耻的骗子。 汪凌茜笑笑:“那你这些天,住在哪里?据我回忆,你没住在我家里。” 微婉不假思索地朝习远递去眼神:“还不是看老大了,他哪里有通告,我就睡哪里的沙发。” 姐姐闻言也转头看习远:“阿远,婉儿这些天,真的这么辛苦,一直风餐露宿?” 在与习远四目相接的时候,微婉意识到自己选错了同盟。 不用想,她也知道在她和姐姐之间习远会选谁。上帝知道,同有权势的恶人妥协这件事,比你想象的要难以抗拒得多。果然,习远在汪凌茜咄咄的目光下退缩:“Vivien,你……不是也回过几次家的吗?我还送过你一次。那个,古、古北……” “就是古北那个!”姐姐跟着叫道,她向后一靠,舒服地摊开手,“果然。” 微婉死死地咬着牙:“可那是私人住宅。” “那又怎样?我敢肯定毅凡给了你所有权力,对那个房子你可以为所欲为。”她环顾四周,女王般地微笑,“得了,这都是朋友,别那么见外,把钥匙交出来吧。” “是啊Vivien,只是进去玩一下而已,又不会弄坏什么,不要这么小气嘛。” “对啊对啊,真的好想进去看看哎,是不是有传说的那么神奇!” “参观而已啊,就连总统府,也是许人参观的啊!” “既然你和汤毅凡是这么好的朋友,他都给你住了,一定不会介意你带朋友过去的。” 微婉腾地起身,大概是这么多人在提他,也让她找回了和他在一起时所拥有的勇气和力量。有点骨气好吗人类们?你们一定要被汪大小姐牵着鼻子当枪使?连习远这点头之交的人她都为他拼酒省钱,更何况是她这辈子没分开过的汤毅凡?她可不能让这些闲得皮痒的人,糟蹋了他的地下皇宫。 “我说不行就不行!你们吵什么吵!” 听这一吼,人群倒是不作声了,他们交换着扫兴和隐怒的眼神—— 哟,小小姐怒了呢,好怕怕哦。 可有你耍大牌的份吗?大小姐还在这里呢。 她知道自己这样急眼,不给人面子地怒吼,势必会将围观群众进一步推向姐姐的阵营,但在这个问题上,她没余地可转圜。事实上,听他们自说自话地自诩为她的“朋友”,她都感到恶心。这时,姐姐顺应民意地开了金口,她眼波温柔而包容:“好啦,大家就别逼婉儿了。毕竟是别人的房子,她也不至于拿自己当女主人,是不是?”她对微婉冷笑。 “这样吧婉儿,你给毅凡打个电话,问问他,若他同意我们就去玩,他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这样,总可以了吧?” 两个问句显示了汪小姐的平易近人与亲和耐心。当她语气越发娇滴滴时,那就说明她心里越发的不耐烦,但微婉亦越发坚定,反正已经撕破脸皮了,还能怎么样?她居然要她打电话给毅凡问这种无稽的事,想都别想。 “不可以。” 剧组开始冲着习远起哄,后者脸上立刻堆满了他最擅长的窘迫表情。但这也没有用,她心想,她对习远一直是尽心尽力的,但如果天平的另一端是毅凡,她还不至于掂不清对自己来说谁是第一位的这个问题。真的,他们差太远了,她一秒都不用思考。 她等着姐姐再出新招。 “阿远……就算她是我妹,我也不偏袒她了。一个助理,这样子真是好不专业。我看哪,你把妹妹还我,我帮你另找新人算了。” 她的胃被抽空了。 她敢肯定,这一遭以后,她在圈子里的名声会全毁。如果习远解雇她,也没人会再要她了。 不行,她不能就这么死!她挺直腰板回视姐姐,别以为这么容易,就想让她死。 大洋彼岸,纽约,一个清澈早晨,一所美丽的大学,更加美丽的图书馆中,马林巴琴铃声响起,人们不满地寻找着噪音的来源。一个娇小可爱的亚洲女生蹦起来,一路小跑。 “喂,婉儿?” “喂,毅凡。我姐说要借VT来开party,可以吗?” “哈?” “真的不行吗?只是带几个朋友去而已哦。” “……你真的不觉得自己打错了电话吗!” “好吧好吧,那我也没办法了,你真小气!” 怡风仰头望天想,搞什么飞机。 “好了易微婉,我不知道你在演戏给谁看。可是我十个小时后有个考试,我读这个prep好辛苦好用功,你不知我prof多变态,我……” “好啦好啦,那你忙吧。Muaaaaaa,爱你。” 在斗争中培养出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易微婉带着得意的笑容关上了电话,朝姐姐扬了眉毛。她忍不住要庆祝胜利:抱歉姐姐,谁叫你生生把我逼到了……完全不理亏的地步。这场姐妹斗法,她胜。 汪凌茜显然感到其中有诈,但又挑不出明显的错处,这一回合她只得认输。她做足大度的戏码,笑着讲,算了算了,人家汤大少架子高,我们这些小人物实在不敢强求。随后她提议到另一家夜店,且今晚她埋单,大家随意玩。 全场便欢呼了。 擦身而过的一瞬间,微婉被姐姐揽住肩膀。她转脸,正遇上微笑女王倾倒众生的笑靥。 女王道:“这事还没完。” 13 既然汪凌茜下了令不去M1nt,而Villa T又进不得,于是派对地点就改到了茂悦顶层的那家Vue。喜欢在高处看人间,是姐姐这类控制欲强的女子的标准体现,微婉却无甚感觉。她只想派对快快结束,回家去,躲在地下享受安静。真正内心强大的人,不需用俯视别人来获得尊严感。这话是怡风说的,她并不是很懂,但这个“内心强大”,至少是赞美之词,因此她也想沾沾光。 而至于后来发生的事,现在想起来其实并无多大惊奇。每个女孩都会在生命中的某一天,如胡桃夹子般地崩裂开来。至于方式什么的,只不过是无关痛痒的细节问题罢了,她还不至于矫情到对无关痛痒的细节而耿耿于怀。 她一直都知道在这些场子里大家都会玩得很high,生活在社会顶层的压力,会让人做出很多在常人看来出格的事。更出格的事她都经历过,何况一个破处而已。在他们圈子里,破处这种事在每个party上都会发生,说到最后便不值一提。在任何一个派对上,你总会带点无伤大雅的LSD,到场者也不至于贻笑大方到拒绝使用它。事情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只不过,那天晚上轮到她被崩开了。 对女孩子来说这是早晚的事,有什么好伤春悲秋的。 她一点都不伤心。 可后来,她每次回忆起那一晚,都会感到有人扯着她的头发,将她一轮又一轮地朝墙上撞,鲜血四溅。 如果怡风聪明,就该知道她打那通电话是被人逼迫的;如果怡风很聪明,说不定会警觉地迅速打电话给汤毅凡,然后这厮但凡关心她一点,就该马上打给她,看她是不是安全,对不对?怡风真是很聪明的,这点她可以相信。可两三个小时过去,手机还是安安静静的。她肚子里不舒服,她觉得汤毅凡无论如何都不该这样不管她。而莫须有的罪名,便也这样被她安了无数条。她坐在人群中,周围光怪陆离,她却只盯着手机看。 伏特加本就是烈酒,伏特加再加蔊菜泥辣椒汁特辣酱油调成的这杯Bloody Marry,简直太合她心情。 后来她才知道,姐姐趁她不注意在里面加了LSD。姐姐其实做了件好事,在接下来的事情中,这让她因意识模糊而少了很多痛感。 大家开始玩转酒瓶的游戏,真心话大冒险,酒瓶嘴对着的人,要回答酒瓶底对着的人的一个问题,而且必须诚实回答;或者,做到一件他或她要求做的事。 她可不怕。就算看见提出玩这个游戏的姐姐,对她放出诡谲的一笑。 这游戏能将她怎样呢? “Lindsey! Vivien!” 被叫到名字的时候,微婉浑身打了一激灵。那时,LSD已经开始控制她的头脑,她有种虚弱的漂浮感,伴着微抖的四肢,好像就要在空气里游泳起来。她看什么人都是影影绰绰的,对面姐姐的表情她也看不清楚,只听到轰隆隆的声音,迎面而来。 酒瓶指向了易微婉与汪凌茜。 汪凌茜发问:“婉儿,我还真是有个很好奇的问题想要问问看,究竟从几岁起,就不是处女了呢?” 这问题很简单嘛,她这样想,不过如此。介于兴奋与模糊之间,她没感觉到太强的恶意。 “我现在还是啊。” 眼前和四周,同时爆发出了尖刻的笑声,如数把锋利的剪刀,从四面八方同时开剪她这块糙棉布。但没有人反驳她,于是姐姐再度愉快开口。 “我可不信你呢。你有那么多男朋友,学校里的男生,家里的男生,都喜欢你。” 她感到无奈:“我真的还是啊,干吗不信我?” “因为,你是个骗子。” 这里,她清醒了一些,因为有人抢了她一直攥在手心里的电话,她一不留神,手机脱了手。她没看清那人是谁,只知道手机即刻被递到了姐姐面前,后者从容地审视着它。 “就比如说吧,你刚才到底有没有打电话给汤毅凡呢?”姐姐饶有趣味地解锁了手机,开始查看通话记录,“哇哦,原来汤毅凡是在纽约哎。昨天他不是还被拍到在北京吗?怎么回事啊?” “还给我!” 她想扑过去抢,姐姐灵巧地后退几步,两根手指捏着那手机,将它悬在了窗外。外滩在他们脚下,任何东西丢下去,都别想再找回来。 微婉此刻终于明白了姐姐说的“还没完”是什么意思,而“会怎样呢”,将是她以后都再也不敢问的问题。 “还给我。” 姐姐笑,将这桩逼迫瓦解成一场在众人眼里过后就会忘记、不追究任何责任的玩乐。她要折磨的毕竟只有一个易微婉:“那你老实回答问题嘛,今晚在这里都是朋友,你有什么不能讲的。我才不信你是处女,因为你看起来真的很贱。” 在酒精和药物的作用下,微婉感觉不到受伤,只觉得烦躁。她要她讲什么呢?讲她不是处女?这里的人都好烦,像苍蝇似的嗡嗡乱叫,自己能摆脱他们就好了。 那好吧,她便讲了。 “我不是,可以了吗?把电话还给我吧。” 这语气大概过于敷衍,姐姐抿唇,摇了摇头:“一会儿说是,一会儿又说不是。嘴长在你脸上,真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哦。” “那你究竟要我怎样!”看着那部粉色电话在窗外摇摇欲坠,微婉大吼。其实这时她已经不能控制音量了,迷幻药关闭了她对自己所有机能的控制按钮。 声音甫一落地,她就知道自己输了。 “每次败兴的都是你,有这么玩不起吗?” “打个电话借个房子嘛,你也作假的。 “真搞不懂你哪来的架子。” 围观群众发出了磨刀霍霍的声音,他们都很想看到她被宰杀。 对微婉来说,这些声音都是噪音。她就只看着姐姐,她知道姐姐做得出,她是真的会把手机丢下去。微婉又问了一次,你究竟要我怎样? 汪凌茜顽皮地吐了吐舌头,孩童般用眼神在四周搜寻一通,对习远道:“阿远,把那个酒瓶子拿过来。”她笑对微婉道,“说话什么的都不可信。不如拿这工具,试给大家看吧。” 微婉用了大约三十秒钟,才明白了这话的含义。这时习远低头在她面前站着,手里捏着酒瓶子。他不敢抬头看她眼睛,但他更不敢回头对汪凌茜说,他不想这么做。环绕他的是被软药和酒精泡毒了的目光,似乎没人意识到这个提议有多荒唐,或者有多惨无人道。 微婉将将要迸发出一个大笑,却被铃声打断了。她知道这铃声不可能是别人的,何况以她现在微弱的视力,仍看得到那纤纤玉指间的屏幕在闪,闪在窗外的万家灯火上,有如星辰。 如果还有什么可以给这个场景多助一分兴,那么便是汪凌茜已经甜软成了巧克力猫的娃娃音。 “哇,来电显示是汤毅凡哦!是不是很想接?想的话,把裙子撩起来吧。”她用空闲的另一只手上下翻飞,指挥习远,“阿远,你瓶子拿稳一点。你们其他人啊都躲远些,这是姐妹之间的真心话大测验哦,非礼勿视啦。”可旁边人都凑得近近的,这精彩一幕谁也不想错过。 易微婉撩起了裙子,她义无反顾,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习远一步步走过来,手中的酒瓶子显出绿莹莹的光。 不知道你会不会这样做,放任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本来有力量阻止,本来可以选择不让事情发生,但你却抱着双手,让坏的命运在你面前通行无阻。只因你想看看,如果这样下去,老天对你究竟会恶毒到什么程度。 药力原来不够劲,她痛得晕了过去。她看见习远吓得停了手,瓶子坠地,摔得粉碎。他跌跌撞撞地走向姐姐,自她手中抽取了那引发血案的手机。 终于回到她手上的时候,电话却不再响了。 “Lindsey!她昏过去了!” “你急什么?你又不了解我妹。从前大家玩的时候,更出格的都玩过,这算什么。好啦好啦,何必叫救护车,好啦,我们走。” 昏过去之后,易微婉在熟悉的空间与气味中醒来。 她知道这是汤毅凡的房间,这张床她躺过好多次。无论在男人中还是女人中,他和她都是一对无人可比的话痨。她曾问怡风:“我讲话多,会不会很烦?”怡风鄙夷地答:“你话其实不多,只是当你跟他两人在一起时,话才会无穷无尽地多。”他们两个曾在Villa T中卧谈无数次,其实都是她在说,他在听。谈到困了,他们就分别睡了。现在回忆起来,也想不起他们究竟说过些什么。次日早晨看着对方醒来,彼此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总之有话说时,他们便一起兴奋;无话说时,他们便各自安安静静的,睡觉也好,静坐也好,毫不感到别扭。 她知道这家伙终究还是会现身,就像她被赶出家门时,他现身将她劫走,劫回他的家一样。 现在,她一伸手便能够到他。然后,毫无疑问,他会开始笑话她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真的狼狈,小腿肚子上都有咸腥黏稠的红色液体。 她蜷了身子,伸手抹掉,想开口问他几时到的。 她被Kenzo Flower的香气逼离了梦境,来到现实。 毅凡没有来。 她依然,活在这个名为汪凌茜的人间地狱中。 14 “不得不承认,这还真意外。” 汪凌茜倚在床的另一边,不再以小女孩般娇滴滴的假声说话。事实上,她吐字模糊困难。微婉艰难地爬起来,血已经凝固,不再顺着她的腿一路流淌。她仍一阵阵痉挛着,冷汗浸透了衣服裙子。痛是没有那么痛了,她只是被另外一件事骇得更狠,地下游泳池的超重低音从脚下传来,震得地板都轰隆作响,那里一定有很多人在疯狂地摇晃着身体。 “你们怎么进来的?” “婉儿,你说哪件事是让我更意外的?是哥居然真的没有对你怎么样,还是汤毅凡真的将你的指纹印入了Villa T的‘主人’认证?” 显然,在她昏迷的时候,她的手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她气得脸色越发苍白,极力想要翻身下床。 汪凌茜没有拦她,继续自说自话。 “不,最意外的是,你居然到了十八岁,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顺便提一句,刚才汤毅凡的电话,你一个都没接。我替你打回去了,可惜再也无法接通了。”汪凌茜拍拍床单,脸上有种想要笑却笑不出的样子,“打个赌怎么样?赌他是不是正在赶来的飞机上。” 姐姐耸肩,偏头打量着妹妹。 “我猜婉儿你要问那个问题了,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你,总是剪那些不适合你的发型。” 微婉从来没有单独去做过头发。从五岁第一次理发开始,她就对发型师说,替我剪和姐姐一样的,因为她从不知道到底该要求什么,但跟着姐姐,就总不会错。她们长得其实很像,也适合一样的发型,如今都是大波浪,微泛褐色。有人说一家人总会越长越像,因为长年在同一张桌上吃同样的饭,同样的蛋白质摄入,必定组合成一样的轮廓什么的,她不明白这话确切的意思。 照她的理解,这应该是说,如果几个人总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们就会慢慢地成为一家人。她心里发酸,她不应该在毅凡家里乐不思蜀,她应该在这边的家里,再多吃些饭。 “我一直……想要和你一样。” “那你就真的太傻了。” 光线做了奇妙的事情,明暗交织下,她看到姐姐衣领上面一根一根分明的骨骼和那之上,树根般瘦削的脖颈。她也看见了姐姐面容上的法令纹,据说这是因为微笑得太多而造成的。姐姐的左脸比右脸要好看许多,她拍照也从来只拍左脸。即便这样,她也要摆很久的光,让人看不见毛孔与瑕疵。姐姐不信任记者拍的任何照片,她参加任何活动后,都是叫助理发通稿给媒体。通稿有经过处理的照片,完美无缺。 微婉看着窗外黑幽幽的,柏油马路一样的赭石色天空。她住在这栋完美的房子中,可房子不是她的,是毅凡的。就如同她住了那么多年的“家”,也不过是那么多年的鸠占鹊巢。她一直有完美的家人和朋友,而她自己,就好像光鲜丝绸上落的一只蜘蛛,在闪亮无暇之中,傻乎乎兴冲冲地织一张肮脏的网。他们一直容忍着让她织,直到某一天终于忍不下去了,便用扫帚一把扫断她的网。 她装作不在意地抹了抹眼角,下体还隐隐作痛,但她想,她可以忘记了:“姐姐,你要知道……我在学校里很爱玩,是因为那些人不用我求,他们也肯带我玩。因为我是汪家的女儿,是所谓的上流。” “你不是!”姐姐腾地起身,在微婉面前踱来踱去,声音尖而哑,“你怎么可以这么傻?你怎么可以是汪家的女儿?你怎么还可以真心想做什么汪家的女儿?易微婉,你是你自己,你懂不懂!” 微婉将头埋在双臂间,哭出声。她不再掩饰,因为姐姐也在哭,眼泪顺着双颊滚了下来,虽没有破坏完美的妆容。姐姐说,她是她自己,可她自己又是谁呢?有一件事她今天看懂了——若没有汪家的庇护,她只是人们可以随便欺负取乐的一个女孩而已。而姐姐又好到哪里去?难道姐姐没有和自己一起坐在这孤独的高处?地下游泳池的狂欢,与她们都无关。如果没有汪姓,她们都只是没有学识、没有工作、没有男朋友的废物。 “婉儿,去巴黎吧。”姐姐转过脸去,不再看她,“哥一定已经冷酷地赶你走了。但你不知道的是,他为了帮你找一所学校,为了帮你将巴黎的一切都打点妥当,花费了多少时间,求了多少人,打通了多少关系。 “几天前哥回家了,爸还是那句话,要他娶你。这次哥没有再一言不发地走,他对爸讲,婉儿应该出去念书,我们汪家……十几年没有把你当女儿好好管教,让你至今都这样无所事事,这是我们的责任。他要你出去读书,成为有价值的女人。这样的心,他对我都从来没有用过!易微婉,你明不明白!” “为什么你情愿放弃出去看看世界的机会,也要留在这里被我欺负?” “你说你想和我一样。” “可是婉儿,和我一样,又有什么好呢?” 姐姐抓住她的双肩,但没有摇晃。那双手汗津津的,又凉又黏,散发着香水、氨和酒精混在一起的异味。微婉对这种气味太过熟悉,真的,太熟悉了。她们两人的脸贴得极近,因此她看得到姐姐眼睛红得不正常,瞳仁透出了奇异的淡琥珀色,穿过蓝色的透镜,眼廓周围是烟熏般的黑,跳在惨白的面孔上,好像朝着外面,脱离开来。 就在这时,突如其来的寂静占据了整间房间。 有那么一瞬,微婉以为是自己暂时失聪了,所有声音都消失掉了,地下游泳池里也不再有声音传来。而姐姐则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说:“你的救星来了。” 微婉这才意识到方才那是真正的寂静。而在Villa T,只有一个人的出现会引起这样惊恐的沉默。 其实她会很想念那个时候,汤毅凡不是为了别个女人跟她生气的时候,他还肯认认真真,只是跟她生气的时候。其实她并没有输,无论是怡风够聪明,还是姐姐使诈成功,至少都证明了一件事,他是真的担心她的。他匆匆赶来,撞见了自己家里的,在那个他一贯跟已故母亲聊天的地方,一群陌生人的盛大的喷水狂欢。如果她不是那么害怕,面对这个情景,她会发笑的。 她就看见他一个背影,但他就好像是神奇四侠里面那个会发射能量场的神奇女侠一样,用他的能量场,把面前所有人都冻在了原地。 真的,那些人,一动都不敢动,连五官都凝固在涨得通红的脸上,就像电影镜头被定格了。再一次的,如果她不是那么害怕,她会觉得很解气。刚才瓶子进入她身体的时候,他们笑得很欢畅,还赞她有种。怎么换了汤先生,就没人敢作声了呢? 她是不敢笑,汤毅凡却笑出了声,可惜是冷笑:“不好意思啊,打搅你们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她难过地挪到他的背后,想贴得再近些,又不太敢。 “毅凡,那个……我……我找了个工作……” “嗯,看出来了,还是你以前那种工作。”他走了几步,打量这一片狼藉。他走过的地方,人们会自动退让到两边去,就像摩西分开面前的红海时一样。 游泳池里漂着薯片盒,嘉士伯罐,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衣物。音响虽然被手快的人关上,但依然闪着张牙舞爪的光。她心里有只手在抠,那东西本来摆在他卧室旁边的小书房里,不知是谁居然把它搬到了楼下。他精心摆过的古董,现在全错了位置。她还看见一摊陶瓷的碎片,这险些让她昏厥过去。这房子里的任何一个瓶子,都值至少七位数。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些古玩都是他母亲生前珍爱的宝贝,它们对于他来说,每只上面都有妈妈的温度。 现在,它们成了碎片。 他俯身拈起了游泳池中正好漂至他面前的东西。她伸长脖子去看,全身登时起了鸡皮疙瘩,那是一件豹纹胸罩。他面部肌肉抽紧片刻,却大笑起来。这时,如果这三十几号人的恐惧可以转化成温度,那温度已然可以点燃大气层,毁灭掉全人类。 毅凡的母亲是位严肃克己的女士,他自己倒是常拿这一点来打趣。他说,他妈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性感内衣。 “都出去。”他将豹纹胸罩向后一扔,险些砸在她身上,“把你们的垃圾都带走。” 所有人都在等他的这一句话,所以他的这句话一出,他们纷纷逃命般地离开。而胸罩的主人,到底也没敢去捡她那遗落下来的文胸。 她难过地站在原地,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再换回左脚。 “毅凡,我……” “你也出去。” 15 “可……可他们是把我弄晕了才进来的,真的。你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 辩解了一句,她更加觉得自己无力。如果不是那几天她嫌下通告太晚,又不想睡片场,让习远的司机送她回家,那也就根本不会有人知道她住在Villa T了。 他没有理她。一直到这一刻,他都背对着她,没有看过她一眼。 “汤毅凡,好久不见。” 声音从头顶响起,微婉不用抬头看便知道,是姐姐下楼了。 “Lindsey?你也在?看来,是家庭聚会。” 后来发生的事,被她认为是在与毅凡的友情岁月中,最令她难堪的一刻。堪比几年后,他质问她关于堕胎的传闻,而她则气得跟他吼,这就跟你有关了?反正不是你的!当然,不包括他们曾经略微超出朋友关系的那段关系。因为在那段关系中,很难找出不难堪的时刻。 当时他还从游泳池里捞出了另一样东西,是他留给她的手机,是Constellation十周年庆典的限量版。她一定要选俗气幼稚的粉色,为此,还被他嘲笑了很久。自己的那个,她一直囔着不好看不好看,于是毅凡送了她粉色的。 她顷刻不能呼吸了。她不知道它是怎么被扔到水底的,她只知道,他随后就拨出了给哥哥的电话,让哥哥来领走她,因为她不肯自己乖乖出去。 毅凡静默地面对这一片狼藉的游泳池,微婉知道他是在默默地向母亲认错。她只希望他别忘记说,人是她招来的,跟他没关系。 姐姐很安静地闭上了嘴,好像一切都跟她无关了。哥哥很快赶来,与毅凡打了个招呼,不咸不淡,镜片下透着很值得玩味的光。汪家这对兄妹,只在面对强于自己的气场时,才会弯下腰去。姐姐是知难而退,哥哥却是躬在暗处,暗暗打量着对方的实力,以便寻找弱点。他们和毅凡自小熟识,可微婉肯定,哥哥一定是观察了这么多年也没能摸出他的底细,还没有在“应对汤毅凡”这门自修课上,学成出关,因为他今天面对他,依然平和沉默。 可是,微婉又很难过地想,其实毅凡那么孩子气,容易发火,也很容易受伤,她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包括哥哥这样厉害的人,都对他如临大敌。 “终于到齐了,汪敬哲,”毅凡终于转身,似笑非笑,这阴森的表情并不适合他,他做得很勉强,“看来你这两个妹妹都没把我当外人。我今儿真是受宠若惊了。” 微婉又气又笑地想:汤毅凡,我什么时候把你丫的当过外人?可,我不是这个意思,今天的所有事,都不是这个意思。 哥哥说:“真是很抱歉。”可他并没有抱歉的样子。 他轻声叫姐姐和她出去,上车。 她被姐姐推着向前走,听到身后哥哥似笑非笑的低沉声音。哥哥才适合这样的风格,毅凡不适合。 “对了汤毅凡,忘记恭喜老汤先生新婚快乐。没能到场,真是失礼。我依稀记得,老汤先生与新夫人的第一次见面,正是在汪家的家宴上。还记得吗?就是婉儿执意要你和令尊来陪她的那次。当然,她也没想到竟会促成如此美事。” 姐姐用胳膊钳着她向前迈步,听到毅凡噔噔跟过来的脚步声,她以为他是要抓她回去,亲手把她溺死在这游泳池里。因为那样的话,她反倒会安心一些。可他只是跟着他们走到了大门口,然后他在那个小盒子上面操作了几下,之后她就听到了如下的句子: “Entry authority revoked.” 通行授权被取消。 她有点想笑,真心的,汤毅凡,这就是你能做出来的最严重的事? 又多一个人,用扫帚扫断了她的网。 这是她最后的网。 [如果你总有很多人可责怪,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勇气去责怪自己。] 坐在哥哥的车上,她一直扭着头,看Villa T,直到再也看不见,因为她想看到毅凡走回房间里去。可他没有走回去,他就站在原地,垂着头,像刚才被他吓呆了的那些人。 他和方向盘前面昂首挺胸的哥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猜哥哥这是因为终于成功找到了对方的弱点。她不愿意去想哥哥对毅凡说的那番话的更深层的含义。多年后毅凡说,你家人的聪明都被你哥哥一个人占去了,她才隐约觉出,当年自己的猜测大约没错。而他还说,幸好是这样。在那件事上,他已然替她把她的责任给洗得一干二净了。 她硬要他和汤叔叔来陪她的那次家宴,她并没有多少记忆。她执意要他来陪的事太多了,有他在,她就不会呆呆地看着哥哥姐姐在台上做主人,而自己在台下,孤零零的。而他也几乎每次都听话地来,他对她一直都是那么的有求必应。所以,时至今日,她真的很难每件事都想起。如果当时她要的是他,那一定有什么人对她说过,既然老汤先生恰好也在这个城市,那么不请是不礼貌的吧。 她被允许暂时回到家中,洗了个澡,只准洗半个小时,姐姐上好了闹钟。 她木然地看着别人为她办理需要的各项手续,准备出国。 16 故事又告一段落。 “我不在的时候,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怡风唏嘘。 她们窝在沙发上,一边一个。怡风又说:“你们哪,发生这么多事,还不爱。不爱,多可惜。” 故事一路讲着,天却悄悄地亮了。日出让她从记忆中挣扎了出来,游回了现实当中,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停在这里。回忆某些特定的事情,会让她好不容易才干燥的心,再度潮湿起来。汤毅凡成立她的“Vivien前男友俱乐部”,而他自己也继续游戏花间。这么多年来,他一个一个地换女友,她也一个一个地换男友。他都是在甩别人,可她却都是被人甩。 有些事,不必记一辈子。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最讨厌。因为这不但让她想起了自己忘不掉的事,而且也想起了因他而忘不掉的某件事,心在隐隐作痛。 怡风道:“可毅凡很快就原谅你了,不是吗?” 微婉被这句话惊到:“不是很快……是半年。那半年,他就像消失了似的,我没有见过他,也没有他的音讯。” 初到巴黎,最寂寞的前六个月中,她几乎抑郁到死。她不是会摆架子的女人,不会难过到死还嘴硬。在落地的第一天,她就发短信给他报平安,她打电话给他,发邮件给他,一厢情愿地走到哪里都让他知道。可他从不接电话,从不回邮件。六个月的时间,六个月,他完全不理她,当她不存在。 “想想看,比起这几年的时间,六个月不过是漫长时间中的一个点,微不足道。” 可如果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那以后他也都不用在了。 她渐渐走了出来,说服自己不再作茧自缚。 怡风在落地窗放进的万顷阳光中,眨着圆圆的大眼睛,像极了那些可爱的晴天娃娃。阳光照进黑夜,她想自己永远不会忘,珍贵的东西破碎后,他们小心翼翼去重建的步伐。嗯,至少她是小心翼翼了,而他只不过是在某一天做了决定,然后,若无其事地来找她,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你能相信吗?在那样难堪的场面之后,在一句Entry authority revoked之后,这个人,可以就这样地若无其事地出现了。好像他一闭眼,再一睁眼,乱七八糟的事就全都被抹掉了一样。他得是多孩子气的男人,才能把自己当成了时光之主,坐在他的湾流上,从从容容地跨越日界线,回复到那之前的样子。 六个月后,巴黎黄昏中学校底楼的大厅外,夕阳肆无忌惮地搔首弄姿。 汤毅凡,站在那里。 如果用古人的话来说,他大抵可以称得上是貌比潘安什么的。但她可不敢被美色迷惑而贸然地走过去。如果他是来寻仇的,她要留出可以跑路的距离。 他见她冻在原地,挠挠头:“刚在你们图书馆里看见一个中国女孩,特用功,那眼睛整整仨小时没离开过书本。你啊,也不跟人家学学。” 他说的那个中国女孩,是不是虞雪呢? 后来她多少次回想,都觉得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7 他们的重逢,回忆起来好像在昨天。 她无数次想象重逢时的场景,都是各种尴尬、惨烈或者涕泪交流,要么他冷冷地嘲讽她,用冷脸来逼迫她先道歉;要么赶上他的“猫一日”,他会安慰她,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她,这么多年的感情他还是念的,还是拿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这都是她清醒时想到过的景象,而在她的梦里,还有些别的东西,那些东西让她醒来就为自己感到害臊。 总而言之,无论是清醒时还是在梦中,都不是像现在这样。和过去二十年中的任何一次碰面一样,不像吵架冷战六个月的和好,而像是他只是去转角的小天使给她买了一个双球冰激凌,还是覆盆子和芒果味的。就好像,他只从她的生命中走开了半个小时,而不是半年的时间。他拿着冰激凌回来找她,塞给她纸巾,鄙视地说,别又滴在衣服上,送给您的好东西都被您给糟蹋尽了。 她是该觉得这是好事吗?她只知道,现在喉咙干燥,说不出话,还真很想吃个冰激凌。 “走走走,那边拐弯就一小天使。我请你。” 比谁看得开是吧,她就不信还能输给他。 “什么时候到的?现在住哪儿?” “今天早晨,阿泰内广场。” “那咱俩是邻居。” “废话,必须的啊。” “哟,这我得问问。”她用小勺一下一下地挖着那倒霉的冰激凌,“您说给我听听,什么叫必须的啊?” 这次,她很想把话说下去。 他听这一句狠问,眼神缩回去几寸,不再触及有她的区域。海潮退下,你就看得清沙滩上面的沟壑纵生,还有穿进去的尖物与贝壳。她马上就后悔了,悔得要掉下了眼泪。他是那么脆弱的一个人,她何必欺负他呢?冰激凌被小勺挖到底,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她手忙脚乱地将洞填平,希望自己从未挖过。 最后,他缓过来了,语气故意很轻松:“住哪儿不是住。” 你看,他依然是不会说下去的。她继续问吗,可她怎么敢。 然后,她就在他看得见的地方,真把冰激凌滴裙子上了,绝对是不小心。 “你怎么进我学校里面的?接待的大妈让您进来的?” “那哪能啊,这儿可没人认识我是谁。”汤毅凡眯眼扫描着她身上的衣服,确定不是他的资产,才没追究,只递过去几张面巾纸,“我说我探亲。” “哟,这我又得问问,谁是您的‘亲’啊?” 她等着那个会让她很受用的答案。 “我就指了一下图书馆里的那个姑娘,然后我给了她一个求助的眼神,人家就出来了,特配合,没拆穿我。” 得,她等岔了,这混蛋。 给我打个电话会死吗?用得着“亲”到别人头上去?她这次是真不爽了,没胃口再吃,拉长脸直接站起来就往外走。 他这才急了,赶快跟上来,拉住她的胳膊:“怎么了?大冷天在外面站了三个小时,眼看要天黑了还不许我进去吗?” “那您三个小时一直盯着人家姑娘看,是吧?您还觉得人家学习特用功哪,嘿!” 他捶胸顿足,对天发誓,绝对没有。她继续往死里瞪他,不说话。这时天黑了,两人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散步,她停了下来,抬头看他。旁边的白胡子流浪艺人抱着萨克斯风,吹的正是那首Sealed with a kiss,以吻封缄。那一秒,她特别希望他低头吻她。如果真的不能说下去,那吻她就可以了。为了配合他,她甚至可以把眼睛闭上。 嗯,就这么办。 结果她刚把眼睛闭上零点零一毫米,就感觉到胳膊被他一拽,将她拽离了原处。 那会儿她头脑一空,还以为他终于想起来了六个月前的仇,终于下手把她推到马路中间去喂汽车。那样的话,她会主动地死得很彻底,绝不留恋人间,然后在升天后先去找他母亲大人,磕头认错。可她还好好地活着,这厮只是把她推到内侧去了。 一辆车将将蹭着他的衣袖,飞驰而过。 睁眼,他神态特淡定,好像根本没看见她死皮赖脸的暗示。 “您过马路能不能看看车?” [男人这种动物,你可不知道他们可以有多迟钝。] 尴尬,尴尬,她气得想拿手里的包包抽他,但当然她没有抽。不是她不忍心,而是那样就暴露了她的沮丧。但后来她一路冷脸,他还是看出来了。这下汤少又摸不着头脑了,他眨巴着眼睛盯着她看,想摸一摸她,她却躲开了。他“哟”了一声,这回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他小心翼翼地保持三十厘米的距离跟着她,憋了一会儿终于憋不住了,问:“又怎么了?我不是怕您让车给撞了嘛?” “起开,别烦我!” “……不是,你让我死个明白啊。” “自己想。” “……那我还是不想了。不管怎么回事,算我错了还不成吗?” 如果有人编一本女孩子最讨厌听到的话的集锦,那么“算我错了还不成吗”这句话绝对在其中,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如果汤毅凡在那个时候,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她一半的迷惑,她也觉得不枉自己那若隐若现的、貌似的、好像以前也曾朦胧有过的、如今又死灰复燃的,单恋。但他是真的迟钝,真的,没有一星半点儿的迷惑,真是迟钝。 在那之后,他每个月都飞来陪她两次,通常是周末。当然,若他有时间的话。赶上月底公司最忙的时候,人家是连电话也没时间打的。那次,刚好是五一劳动节,他们在5区里游玩,碰上一个卖铃兰的摊子,摆摊的老人笑眯眯地想要揽生意,这在巴黎是相当少见的。汤毅凡停下脚步的时候,她心就开始怦怦跳,真希望这老爷爷说出她想听的话。 “先生,给这位小姐买束花吧。” 然后她脱口而出预备好的话,还装模作样的呢。 “您看错了,我可不是他女朋友哦!” 话一脱口,她就知道自己窘到家了,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汤毅凡爆发出一阵大笑,事实上是没心没肺地嘲笑了她一整路,直到她到公寓。 老天作证,她曾像一个陌生人般,卑微而甜蜜地单恋他,而他还是拿她当老伙计,绑在一起都不会出问题。换句话说,他能原谅她犯的任何错,却没有喜欢她,更别说是深到爱的地步了。“不爱都可惜”这句话,好像就是专门用来笑话她这种人的。 她是觉得不爱都可惜啊,可人家那里,拿她当什么呢? 她想找到一个容器,将自己好好地装进去,结果到头来这容器是只杯具,而且这杯具还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生气。 “您最近不对劲儿。” 终于有一天,汤毅凡迟钝的神经在她持续地撩拨下发出了“嘣”的一声钝响。那上面堆积的灰尘,差点没呛她打一个喷嚏。 “什么不对劲儿?” “以前你偶尔跟我生气,我总知道为什么。可现在你总跟我生气,我是一次也不明白了。” “……” “本来我以为是赶上您大姨妈了,后来又想大姨妈不能每个星期来一次啊,所以,难道是更年期?” 他在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而生气的时候,就买吃的给她。 那段时间,她几乎把巴黎都吃遍了。起初的时候,她觉得格外受用。她在这边吃,他在那边不错眼地盯着她看,直到确定她眉毛不皱了,嘴不噘了,脸不再拉长了,他才松了一口气。但随着次数越来越多,她也就渐渐地懂了,这不过是他次次想不明白之下,干脆放弃了努力的表现——如果喂她吃甜点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他干吗还要费脑子去思考答案呢? 那天他们在卢浮宫旁边的那家Angeling吃Mont Blanc,褐色的栗子外皮中是柔软的奶油甜心。她很爱吃这个是没错的,但今天吃得格外不顺心,因为她得知,汤毅凡这厮背着她买了它送给了别人。当然她绝对不会透露自己的信息,来源于忠心耿耿的保姆安东尼,以及后者在她百般追问下仍没说出那个别人的名字。 她想知道是谁,只有一个好方法,直接问他。 汤毅凡倒脸不红心不跳:“干吗啊?又没少了您的,成天一捆一捆地吃。”他胆大包天到眯着眼打量她的身材,看吃胖了没,“非得吃独食嘛,小婉儿同学?我看你啊……”眼神落在她的胳膊上,挑剔地剥了她好几层皮:“……也该少吃点了。” 易微婉惊得说不出话来。她没出息地也看自己的胳膊,一边拉袖子挡住,一边高声地辩解:“懂什么啊你!有胸的女孩子胳膊都会有点肉的!” 这话说的,她自己不知是该悲还是该喜。 悲的是,这厮立马摸杆往上爬,光明正大地盯着她的胸看了看;喜的是,这方面她还真没什么好自卑的。 “男人。”她鄙夷地做了总结,片刻,心一横,“去找个女人吧,我看你是单身太久了。” 他悠悠然地收了目光:“谁说不是呢。可问题是,我看上的,人家没看上我啊。” [别乱猜,别乱猜,乱猜害死人。] 她不得不搅动奶油来掩饰手的颤抖:“是吗,谁啊?就是您拿Mont Blanc讨好的那位?” 他点头。 看在上帝与魔鬼和所有天使妖怪的分上,这混蛋,竟然在她的面前,点头了。这头点得真叫一个郑重,好像他在宣布的是一种真爱,一个婚约。 她两只耳朵嗡嗡直响,那声音从牙根漫延到整个面部神经,让她感到疼。如果他知道她此时的这种当胸一脚似的疼,不知道他还会不会这样,每天K.O. 她。 “长得漂亮吗?” 他仔细地看她,她心里忐忑——自己的嘴唇颤抖吗,眼睛含泪吗,脸色苍白吗,被他发现了当胸一脚的疼痛了吗?绝对不能暴露,她发狠地让自己镇定,振作,然后她吃了满口的奶油。 老天保佑,他认定她不会又突然发脾气,终于放下心来。 他摇摇头,却露出一个幸福的笑。 “清爽自然的最好,浓妆艳抹跟熊猫似的,谁受得了啊?” 微婉听了这话,刚逼下去的眼泪唰地一下就涌了上来。上星期开始,学校里面有人叫她熊猫。虽不是当面,可背地里的嘲笑更叫她难受,尤其是完美的优等生虞雪。她几乎可以肯定,就是虞雪最先开始这样叫她的。可她活她自己的,又碍着谁了? 她翻出对汤毅凡前女友们的记忆,像洗牌一样,一个一个地过。 的确,他喜欢的都是清爽自然的女孩子,还有饱读诗书的才女。即便是演员名模,也都是玉女派的。这么多年,她居然从没注意过。 “那你还看我这么多年?你怎么就不明白告诉我,受不了呢?” 汤毅凡在无数次地点燃炸药箱后,显然积累了一点经验。他警觉地坐直了身体,好像预料到自己一脚踩到悬崖边了,他眼睛不看她,话也答得吞吐缓慢。 “拿你自己说什么事,你跟别人一样吗?你什么样,我还不都得受着嘛。” “那我真对不住您了,您受累。” 她摔碗走人。 他伸手拉住她的速度是那么快,这让她肯定,他在答话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最近她发脾气的频率实在是高了点。 他好无奈又沮丧:“别闹了行不行?” “你找你不闹的去!” 那是头一回,甜品没能让她停止胡闹。回到阿泰内广场,她把自己一个人关在酒店的房间里。尽管半夜十二点,她还是点了份Isafahan,但她一口都不吃,盯着甜点畔的玫瑰花瓣出神。 她知道汤毅凡此刻坐在门外花坛上抽烟,一边坑害自己的肺部,一边第一千次地纳闷她到底怎么了。而她也没闲着,她绞尽脑汁地去想,何以她让另一个女人,成了他喜欢的人。老天作证,那女人并不漂亮。一个不漂亮的女人,却让汤毅凡说出了他喜欢人家,人家却不喜欢他的话。别胡扯什么男人更爱女人的内在美,你可以道貌岸然地说一百次,漂亮女人只是暂时的,但你知道男人们除了脸蛋和身材之外,还想什么吗?什么都不想! 要是让她知道是哪个女人……易微婉恶狠狠地撕碎了玫瑰花瓣。她现在毫无胃口了,于是推开碟子,走到窗户前,伸脖子朝下面吼。 “上来睡觉!” 汤毅凡抬起脑袋看着窗户里头的人,瓮声瓮气地回了一句,哎!话音还没落地,窗户就哐地砸上了。他笑笑,一个鲤鱼打挺从原地跳起,奔回来的速度犹如超级玛丽刚摘下了一个硕大的蘑菇,得儿得儿地往外喷着喜悦的小子弹。 于是,她必须赖在他房间不走,这事得说清楚。 “名字,年龄,职业。” 他揉揉眉心,作势又要点烟:“您是查户口的?” 她把他未点燃的烟夺下来,用脚踩扁:“快说!” “你先说问了干吗。” 微婉冷笑,是古墓丽影式的。穿紧身衣的婉吉丽娜·朱莉露齿而笑,满口都是锋利的刀光剑影:“那还用问。找到那女人,然后杀了她。” 他“嘿哟”一声,前倾身体,将双肘搭在两边的膝头上,无奈地苦笑:“何必呢?我要是真找个女朋友,那还不是为了给您玩嘛。我记得,以前您特喜欢撬我的女朋友解闷。” 她没料到是这个答案,愣在原地。她开始意料到,以前自己多么蠢,犯了多大的错。 她对他产生了多大的误导。 她腾地站起来,走到厨房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壶的白开水。这水真不少,够她喝一壶的了。她觉得都让自己喝了不公平,于是她端着壶回到起居室里,给汤毅凡也倒了一杯。后者理智地没敢碰,估计是怕她在里头下了药。 要是真有药就好了,最好是春药,她今晚就把他给办了,看他还去找别人不去。 “汤毅凡,我不喜欢你有女朋友。” 她郑重其事地把话撂在他面前,手里还高贵典雅地端着一大壶白开水,企图让自己淹死在过去的种种弥天大错之中。 这是一个奇妙的,很接近真相的时刻,因为毅凡他沉默了很久。他将手探进怀里摸出烟盒,烟盒空空如也。他于是想起自己的最后一支烟被她踩扁了,这下可好,他再没地方可以藏住一只细微颤着的手。 “婉儿啊,这么多年,你也该知道一件事了。” 她屏住呼吸,等待着他即将要说出的那句话,甚至都没顾得上表示,她厌恶他对她的称谓。 然而他不再看她的眼睛,他起身,去别的什么地方找烟。他背对着她,说出给她听的话,让她第二次尝到了心碎的滋味。 “你该知道,我不是重色轻友的人。永远不会是。” [如果要自我安慰,你总能找出各种理由。但内心深处,永远会有那个微小的声音说出真相——没什么理由,只是他,不爱你。] 现在她知道了他是什么人,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她故意等他整理好床才说,我要回我自己的房间睡。然后在他惊愕的神情面前,转身走开。以前她从容不迫地睡在他床的另一边,但以后不会了。从一开始,她就不该糊里糊涂地跟一个男人靠得这么近。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该有的界限,对她和毅凡来说根本就不存在。现在搞得自己苦得像吞了黄连,还抽都抽不开,说也说不得。怡风这家伙每次都是对的,什么知己啊朋友的,都是男人们为不对女人负责而编出的动听词汇。 第二天晨起,她做出了一个决定——搬出去住。 下次他到巴黎,会发现她没有在原地等他来看她,他会郁闷好半天,嘀咕亲爱的小婉儿同学又生气了,可到底为什么呢?而那时,她将会得意地笑上很久。 找房子不是难事,她有很多酒肉朋友可以帮忙,而且她对住处的要求并不高。或许她搞不定一个汤毅凡,但她强悍到连专抢华人的美丽城地区的恶霸都丝毫不怵。最终她安顿在13区某处,一个大学生的聚集点,身边都是些生活乏味、毫无趣味且胆小如鼠的外国学生。这间小小的公寓,统共没有阿泰内广场芭比房的一间浴室大,没有空调,弹簧床咯吱咯吱地响,地板像被一把钝刀刮过。赶上雨天,还会有些昆虫来做她的室友。但她觉得很舒服,只要想想汤毅凡下次来到阿泰内广场,发现人去楼空时脸上的滑稽表情,她就觉得一切都很值得。 那种为伟大事业壮烈牺牲的慷慨激昂,让她整个人幸福得像热气球般膨胀升空。她盘腿坐在麻布床单上,咬着超市买来的巧克力松糕。 不用说,她在所有合同上都填了他的手机号码作为紧急联系人。但她说服自己,这是没办法的事——当时安东尼不在她的身边,而是在为一个名叫丹尼尔-朱力安·德·费内的无耻杂碎服务。 这太不公平了,在她大伤元气,最需要一个年长亲人的照顾的时候,她却不得不打电话过去,和丹-朱先生对骂。如果说易微婉是在巴黎开始变得强悍粗鲁,那么她至少可以一口咬定那罪魁祸首,就是他让她不得不在这失败的人生中,抓住别的亲人,不敢放手。 “等等,您是……那个Vivien?我们是同学不是吗?” “随便吧。总之您是否可以帮我这个忙呢?我真的很需要安东尼!我敢肯定您可以找个别的什么人来帮您策划这次的沙漠之旅,买上一打镶满钻石的俗气到家的玛莎拉蒂来败光家产,拜访个把长得像猴子的酋长,参加食人典礼只因为您生活缺少刺激,没有某个男人把您的心踩碎一地。”她一口气说完。 丹-朱该死地沉默了。“您说的这所有事,都跟我没关系。可是……我还没有听过哪个法国人可以把法语讲得像您这样快。” 关于法语有件好玩的事,你可以跟对方说“滚开”。与此同时,用敬语“您”的动词形式来保持自己的彬彬有礼。 某种意义上,她跟汤毅凡用汉语也可以做到—— 所以,汤毅凡,滚吧您。 “我有个提议,我们明晚可以一起吃饭,我很乐意将您的亲人还给您。”挂电话前,丹尼加了一句,“如果在那之前,您还没有想起我是谁,请Facebook我的名字。到时见。” 丹-朱的提议的确非常好,她顺利地在Facebook上找到了他的生日、星座、学历、个人爱好,甚至还有他每个前女友的名字。她读了他发表过的所有网志。她从网络上了解了关于这位同学的一切,知道他的祖上是有名的某某某,他住在巴黎最浪漫的地段,他最喜欢的花是黑色的兰花,最喜欢的名人是TS艾略特,最钟爱的电影是《公民凯恩》,他是个黑头发蓝眼睛的帅哥。她从前并不真正认识他,如今却开始关注了,而且还不免真心地倾慕他的英俊。他文字中的幽默令人捧腹,智慧使人感到惊叹。 现在她没办法再将毅凡当成最好的朋友了,那么这个空缺该有人填上。 最重要的是,在见面之后,她觉得丹尼是个格外讨人喜欢的男生,这足够让某人吃个小醋,认识到他也不喜欢她有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哼着古曲Danny Boy的小调,觉得命运该从这里开始转好。 她在床上轱辘来轱辘去,打电话给毅凡:“毅凡哪。” “……好好说话,我瘆得慌。” 她低声骂了句娘。 “汤毅凡!” “这回对劲了。什么事?” “我有男朋友了。” “哟,哟……那敢情好。” 原来她的肚量,是真比不上这位爷啊。她还有话说吗?还有话,可说吗?他索性贴张纸在她脑门上算了,上书四个大字:一厢情愿,最后再盖个傻子认证的大号红戳。 “汤毅凡。” “哎。” “你就是一个混蛋,以后你再也别来烦我了。” 18 她挂了电话,似乎该哭一场,奇怪的是她并不想哭。她有的,只是一种败得彻底的颓唐,以及输到底再也没什么好输的释然。她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读书而是看电影。伊丽莎白以为自己爱上了魏肯,但那不过是女性虚荣心被满足所带来的错觉。最后,她的真爱是从前被她忽略的达西先生。有人说你在遇到王子之前总要先吻几只青蛙,她由此认定,汤毅凡就是她的魏肯与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亲切温和、风度翩翩的丹尼尔-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么来着? 没关系,她有充足的时间去了解。 她要跟他约会,而且要,没错,把妆化得跟熊猫一样。 诚然,丹尼有缺点。他骨子里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会讲英语,但乐于装作不会。假期到了,他开着他的法国车,去到他位于南法蓝色海岸的别墅,去吃他的法国食品和看法国电视节目。对于他来说,巴黎以外皆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没亲眼见过沙漠是什么样子,抢夺安东尼时她猜测的所谓沙漠之旅,最后其实只是戛纳电影节一个座席的确定而已。 他是女孩们的漂亮朋友,你有时很难看出他对哪一个更上心。法语中,喜欢与爱是同一个词,但她都不在乎。他对她,对所有人高调地宣称,她是他的女朋友,这多么好。 面对每天放学都可牵住的手,她渐渐戒掉了每月一两次的吃喝玩乐。只偶尔在夜里,她会想起,即便她和毅凡走在一起,走得那么近,也是从没有牵过手的。 他们一直,各走各的。 “下次你来巴黎,一定要见见他。” “不用了。您什么胃口,没人比我更清楚。。” 然后她安静地听他自得其乐地回忆,心就像在海边行走着,随着潮涨潮落,最后却渐渐平静了。她早就该知道,他不在乎她有没有男朋友,以前不在乎,现在也不会在乎。因为他从来不是像看自己的女人一样那样地看她。 “可丹尼和他们都不一样。这次,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她吐出“不一样”这三个字,又不甘心地跟他细说了丹尼的千般万般好。这回换他安静地听,连不耐烦都没有一丁点。 她听着自己原本虚高的声音逐渐低落,这样她便听到他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平缓地不打波浪。 她笑,但想哭:“汤毅凡,你不重色轻友,我可是很重色轻友的哦!” 他居然跟着笑:“分手的时候别忘告诉我。” 自那以后,他每月两次的巴黎之行,变成了每月一次,后来甚至更少,她死撑着不再给他打电话。起初她不改Facebook状态,自网络上面绝迹,装作恋爱甜蜜到无暇上网。后来她忍不住,但凡考个试、挪个地儿、心情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跑上网去叨叨两句,广而告之。 她就是想出现在尽可能多的地方,装作完全不刻意的,让他看见。在这件事上她颇花心思,尽管得到的往往是扫兴的结果,但她乐此不疲。 在那段关系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觉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觉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种感情存在于她和丹尼之间,他不会在她心口安一个摄像头,窥探进进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宽容地对待她的心不在焉。他们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娱乐场所,聊他们都感兴趣的话题,兴致高时还抓起麦克风合唱一曲L'amour Est Bleu,并博得满堂喝彩。从不吵架,从不冷战,他们的相处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于让她怀疑起了跟汤毅凡那欠收拾的这二十年里,他们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称作朋友。 老天作证,丹尼绝不会拿她当沙包一样,丢来丢去。 她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幸运,虽然来得晚了点。 [当你长久地不再想起他,并且由此以为,你已经不再重视他时,现实会给你一记耳光,嘲笑你伪装的坚强。] 打破这种宁静的那件事,来得没有任何创意,无非是汤毅凡居然真的有了女朋友。看来,他爱上的女人最终还是抵挡不了他的诱惑,从了他。这本来就只是时间的事,她居然掩耳盗铃地遗忘了这么久。 在微婉和毅凡这两个孩子之间,安东尼一向是一碗水端平,不会偏宠任何一个的。但这次,安东尼更偏爱微婉而背叛了毅凡。老人告诉她,毅凡上个周末来了巴黎,但没告诉任何人。 微婉相当地震惊,因为他根本没给她打电话,也压根没让她知道他来了。被蒙在鼓里的“任何人”,竟然包括她。 汤毅凡,见了另一个女人。 微婉怒不可遏,在意识到自己完全没资格生他气之前,她歇斯底里地咆哮了一阵子。后来她坐在床上,流着泪,试图把卡在胸腔骨里头的那颗心,用涂了指甲油的手给挖出来。别这么难过,好不好嘛,她安慰自己,就算他有了女朋友,他最重要的女人仍然只有一个她易微婉。他不是重色轻友的人,他自己说的。 大不了,她就把真心话全都说出来。 她就不信,拆不散他跟任何一个女人。 她盘好腿,拨通了他的电话。 “汤毅凡。” “哎。” “咱俩之间肯定没秘密,所以我觉得,有任何事,都得跟对方诚实地说明白,不管后果如何。” 她听到他咽了咽口水。 他说:“小婉儿同学,你是不是听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听说!你别说下去!她在心里默念。 “……我是一直忙,忘了跟你提这茬,这事也挺复杂的。总之,这回到巴黎,我得介绍个人给你认识。以后,帮我多照顾她。” 微婉盯着墙纸上的花纹,玫红色上面有一块暗疮色的斑,她得叫安东尼来处理一下,重新贴下墙纸。虽然上次老人抱怨这可不像女孩子换身衣服那么容易,但他总得为她做到。她会为那块暗疮而燥郁起来,原本下定决心的什么事,也因此而破产。 他说,要她帮忙照顾她。 好主意!她当然会好好照顾汤毅凡的新女友! 他怎么知道她会买通巴黎的恶棍小阿们,一年洗劫那女人十八次? 她不是想想而已,她用了整个夏天的时间,在流氓横行的午夜地铁中游荡,就像夜行的老鼠在污秽的地下水道里,吱吱乱撞一样,她有右臂上被11号线地铁门夹伤的瘀青来证明这件事。通常,她是享受汤毅凡的夺命连环call,最后心急如焚地来把她拎回去的感觉。现在,她只是一门心思地想使坏。 在那个甚至还不知道虞雪名字的时候,她就对虞雪心怀恶意了。 她最终没能把抢劫计划落到实处。但当你这样地厌恶一个人,用心本身就已经足够恶毒,这让做与不做之间,没有了任何分别。 事实上,在知道隔壁三圣母就是汤毅凡要介绍给她认识的女人之后,她想起了自己更多的刻薄。所以,她相信现在的心碎是报应。 19 第一次和毅凡一起在学校走廊里与虞雪擦身而过,她兴高采烈地向他介绍了她。 “瞧那黑框眼镜,她才像熊猫呢!” 她的音量足够大,能让刚走不远的虞雪听见。她听见后者脚步屈辱地加快了,她为此开心了很久。毅凡随着她又尖又酸的话回头看了一眼,那一瞬间,估计虞雪瘦小的背影在他的眼中分外惹人怜惜。 “能不能别这么损啊?人家招你惹你了?” 微婉不以为然,他可不知道是虞雪先在学校里叫她熊猫的。只要有机会,虞雪就会在课堂上对她翻白眼,虞雪还高调地对教授表示,她不愿意跟易微婉同组做任何作业。不过微婉刚刚决定要在毅凡面前装用功点,装作对自己的人生有完美的掌握,所以她决定不说。 于是她撇撇嘴:“我就是讨厌她,讨厌死了。” “改改。” 毅凡的严肃突如其来,让微婉有点吃不消:“哈?” “我说让你改改!” 微婉不得不瞪住他:“怎么了这是?” 欠收拾的汤毅凡,从那时起就已经向着他女人了,还说什么自己不重色轻友。他明显对她隐瞒了什么事,低头咕叽了半天,凝重地说:“你别总是这态度对别人,改改行不行?对别人好点,你得学着交朋友,尤其在这异国他乡。” 微婉自然不爽,听这话登时就起了火:“我总是什么态度啊?我对谁不好了?” 那次,他没直接带她去吃东西。那一架,他吵得相当坚决。 “不是所有人都是我,我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 她有点懵,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他叹了口气:“我想说的是,你老是自以为能照顾好自己,你照顾好了吗?你这样的人,没有朋友,让我怎么放心你?你老看不起人家好姑娘,其实你该找个真正的好姑娘当朋友,而不是那些……”他咳嗽两声,不说了。 真正的好姑娘? 她不懂为什么相貌平平、乏味无趣,而且其实跟她一样刻薄的虞雪,会让毅凡这么看重。直到今天,她依然不懂。 “她那都是装的!不知道多阴险。”她恨恨地说,“为个一两分跟教授吵得面红耳赤,告同学的密,自己还说什么中国人在外国要有尊严,好笑。自动售货机吞她一个硬币,她都要守着一整天,找人给她抠出来。” 她应该注意到,毅凡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那种难看,不是生她的气,而是对她彻底地失望。她这才有点后悔……好像,这些话有点过分了。然后,她做了件更蠢的事——为了掩盖自己的出言不逊,她决定列举出虞雪更多的不是好姑娘的证据。 “她就是那种什么都要搂着不放的人,容不得别人比她强。上学期有个同学小测成绩比她高,她就去假装作人家的朋友,其实是想看人家是怎么学习的,后来她就……哎,总之她只和成绩好的、工作好的人交朋友,这也太势利了。” 她绝没料到,毅凡会为这事跟她翻脸,就算没持续很久,那也是货真价实的翻脸。 话出口后,想一想,她自己也觉得有点过分,可又死撑着不愿承认。也许她对虞雪那么生气,有其他原因——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可以称得上是她的对手。当她从平淡无奇的衣服堆里随意挑出一件穿上时,立刻她就会听到“这件在哪里有买?我也想要”的话,如是羡慕渴求的声音。也许妈妈说得对,她们真的是魔杖,似有慧眼,点石成金。 有人说,易微婉并不算漂亮,只是有魅力而已。另外一些人说,是这姑娘“放得开”。后者不是真的,目前为止她只对一只酒瓶子放开过。 在她看来,女生们愿意跟她玩,最大的原因是,易微婉是接近女王汪凌茜的最佳途径。事实上,在每个女生眼中,易微婉是一个平易近人版的汪凌茜。女生们跟微婉说话,她会热情地回答,然后代替她们去卑躬屈膝地转达给姐姐。这大概是她50%的女性朋友想让她做的事,另外的50%,则想通过她,认识她帅气的哥哥汪敬哲。从前她就想过,如果没有姐姐和哥哥,她到底是个什么。 如今真相大白了,她什么也不是。 巴黎是所谓的时尚之都,巴黎的商校却没几个女人懂得赏识她的天赋。商校中,人们赏识的是逻辑与勤奋。而这两样,她碰巧都不沾边。即便是亲密男友丹尼,也曾对她说,宝贝儿,离开电脑,这些数据不是你的事。男生们依旧喜欢她,但她前所未有地知道,他们喜欢她,是因为她胸大和胸无大志。 拥有逻辑与勤奋的,是虞雪。 天知道她用了多长时间,去愤愤地抱怨,但最后,她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 而现在,获得汤毅凡口头支持的,也是虞雪。这次,无论用多长时间,她也接受不了。 抱怨无用,抱怨能挖出刺在你心里的梗吗?不能。 但即便那样,她都打心眼里想不到,汤毅凡苦追不得的女人会是虞雪。同情一些人可能是他会做的事,但真的爱上一个狼狈潦草的、毫无女性吸引力的女人?打死她也不能接受。如果那时有人告诉她,汤毅凡爱虞雪,那她还得说那人脑残。可最后,脑残的人是她。 女人可以自欺欺人到什么地步?就算他早就明确表示了对虞雪的在乎,她都可以视而不见。 如果不是汤毅凡把她带到了虞雪的门前让她道歉,她满可以骗自己到天荒地老。 于是,汤毅凡把她和她的化妆宝盒带到了他正牌女朋友的门前,让她伺候他的女朋友时,她怎么做了呢?她乖乖地去了,热脸贴上了人家冷屁股,却被人家给扔了出来。她擦擦脸上的灰,还得继续犯贱地攀交,她还得带人家出来玩,她还得因为人家而跟男朋友动手、分手。 然后你猜人家的男朋友汤毅凡是怎么感谢她的呢?他把她摔了一个跟头,然后带着他的女朋友双宿双飞,回国了。 20 今时今日,易微婉在英吉利海峡的另一端,就着水一样淡的啤酒,回头看着自己一路走来的过往,分外想笑。那么多的事,如果不是一字一句地说出来,怕是她都还会继续否认,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怡风问她后不后悔,她不确定后不后悔,若后悔,后悔的又是什么。 但她最终决定这样回答,给怡风听,也给自己听。 后悔的事多了,也就不在乎再多一件。她可以带着后悔,好好地活下去。 她并不太伤心。 “对了,还没问你,怎么你不在百老汇寻梦,跑来伦敦了?” 怡风低头捻捻手指,收掉她们面前一堆的啤酒罐子:“你猜猜看。” “我猜不到,难道你想再读个学位出来吗?”微婉跷起脚,偏着头瞅瞅,决定等下换另一色的指甲油,“学历这东西好是好,但要是太多,就贬值了。”她装作很懂,实则连从谁那里听来的都忘记了。 怡风耸耸肩:“我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作,纽约不是安静的地方。”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我对着密密麻麻的字就想睡,别提自己去写那么多字了。”微婉撇嘴。 “……然后呢,也好为自己的人生做个打算。好多年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借这段时间,要想明白。” 海德公园1号,是父母离婚的房子,怡风突然回到这房子中来,肯定不是随便为之。如果发生什么事,怡风知道,微婉是会永远支持她的。 她没玩几天,春假就到了尽头,她不得不回巴黎。怡风不停地嘱咐她,若日后老天还肯安排,微婉要给自己和毅凡一个机会,和汤毅凡在一起的易微婉才不叫她担心。怡风并不喜欢她现在的状态,她看得出,怡风感同身受的忧心,更让她愧疚。怡风最后也说了,无论怎样,你还要为自己的人生也做个打算,依靠男人是不靠谱的事。到最后,只有依靠自己才得千秋万代。 伦敦一行,微婉发现说话并不是件好事。以前觉得有悲伤,说出来才痛快,现在却觉得是加倍的劳累,而且还为挚友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可能她以后,不应该动辄就找人倾诉了。怡风还说了为人生做些打算的这种话,那么可能她也该这么做了。明年便要毕业,之后她会走到哪里去,成为何种人? 此时此刻,她不知这些问题的答案,却肯定,人人都曾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迷惘过。现在她懂了,她与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分别。 飞机腾在云的上面,她猛地想起一件事——自己的幸运符之一,正是飞机的滑行起飞,为着这幸运的前兆,她登时心里畅快了。 不管生活多悲惨,只要见到幸运符,就说明事情会从这里开始好转。她不会忘记,上次的幸运符是巴黎的雪。在那之后,有个人离开了她的生命。但她坚持认为,这是件好事,因为幸运符自有它的安排。 她托腮,看着窗外,试图清空思绪,让自己冥想。 海的这边与那边,都有和她一样担心这些事的年轻人,她忽然就觉得好多了。所谓青春与离别,其实表达了同一种意思。从前她总在想身边的人是谁,是爱人,是朋友,还是介乎爱人朋友之间的人。而现在她身边没有人了,她别无选择,只得在睡醒觉后,独自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她并没真的准备好,她实则怕得要死。 但说不定,她仍能侥幸地在遇到下一个幸运符之前,保住小命,不致迷失。 Part II 云燕之潜 你知道什么叫智商守恒吗?就是在一个白痴的身边,必然会出现一个天才。 无论梦中的男人如何,她觉得,都不及这一个,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1 当晚抵达花都时,易微婉在一杯天使之吻(Angel's Kiss)的撩拨下,很有精神。可可甜酒和鲜奶油混合,加入一颗樱桃,悬浮的鲜奶如云朵一样轻盈柔和,强烈的奶香味使这杯饮料宛若玲珑可人的樱桃奶昔。既然她想过健康向上的生活,(尽量)远离酒精肯定是第一步。 大包小包地回到13区公寓,恰好撞见外出而归的隔壁陌生人。她兴奋地打了个招呼,她早已肯定他和自己一样是留学生,因此寒暄的话题便很好找了。 “嘿,我忘记春假是哪天结束了,明天,还是后天?” 陌生人以同情的眼神看着她。 “昨天。” 新生活的第一晚,她就被这沮丧的消息而迎面打击到了。 椅子还没坐热,她马上就看到了教导主任发来的邮件。后者满怀悲悯地提醒她,这一年以来的缺勤已经不能再被容忍了,更不用说,她的成绩已经降到了一条危险的警戒线上。法国的满分是二十分,及格是十分,而如果她想拿到学位,平均分必须保持在十二分以上。不管你相信与否,不擅于念书的易微婉小姐却是擅于考试的,她可以把只学到四分的水平,考出十分来。但这并不够,到了毕业的关口,她必须努力地将分数拔高二十个百分点。这阶段的期末考大约是在两个月之后,她得玩命似的赶上来。 这就像要为这个站在深坑向上看的时刻,增添点喝彩的掌声一样。 盯着屏幕上死人心电图般的成绩单,她能想到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要是三好学生虞雪在就好了。 不管有没有个汤毅凡夹在中间,也不管虞雪乐不乐意承认,她们两个都总算是有点交情的。她是她唯一认识,且可以死皮赖脸去求助的优等生了。 然后,再一次地,易微婉提醒自己,虞雪跟汤毅凡走了。 这件事的意思是,估计短时间之内,算了,不骗自己,长时间内,都不会再见着她了。 次日早晨,易微婉准时去拜访了她的教导主任,她相信主任会给她非常有效的迅速提高成绩的建议。 这位温和的夫人前所未有地严肃:“Vivien,我并不想为难你。但如果你想在这一年内,将平均成绩抬到十二分以上,那么你要……” 夫人停顿,微婉伸长脖子等着听。 对面珠色的唇平缓张开: “那么,呃……恐怕你必须要学习了。” 你要知道,如果你是一个中国学生,每个人都会认为你得拿到全优,这理所当然。她碰巧知道丹尼中学时曾经相当纨绔,他指使其他班级的华裔孩子去帮他上数学、英语和所有的理科课,然后将对方的全优成绩据为己有。他谈及那段经历时并不感到骄傲,反倒颇有悔意,但易微婉却在这件事中感到了莫大的不公平。 那么,叫她怎样找华裔的孩子为自己上课考试呢?她自己,就是那个华裔了啊。 那么,呃,恐怕你必须要学习了。 那么,恐怕她必须要这么做了。 从那一天开始,易微婉没有再缺席一节课或者小组讨论,尽可能多地听课和读书。她至少可以模仿虞雪的行为,试试看能不能拿到虞雪的高分。人说,没吃过猪肉,至少也看过猪跑,她也没有看过猪跑,但她看过虞雪跑,所以她决定要学习虞雪奔跑的方式,觉得应该会有效果。 这件事比她想象中要容易。后来某个周末,她到伦敦怡风那里去,怡风好一番分析。据怡风的看法,虞雪在时,微婉产生了极大的逆反心理,她嫉妒虞雪可以得到毅凡的爱,却又叛逆地用纨绔来拒绝成为毅凡喜欢的好女孩。 怡风说,你越喜欢他,就越不愿遵从他的审美。因为那样的话,你会感觉得到他的喜欢,好像都是你跪下讨来的。 不幸的是,蒋哲学家的哲理并不能帮她提高成绩,而蒋作家也对她商校的图表数据模型,爱莫能助。认清现实的易微婉,继续孤独地学猪走路。 一个月后的期中成绩却叫微婉大跌眼镜。 从前吊儿郎当的,她至少可以凑够十分及格,如今每天熬夜做数据写论文的她,居然连及格也做不到了。她不愿承认“学猪走路”计划的破产,只愤愤地想,以前那些都太走运了,现在这就叫作: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重看一个月来读过的所有的书,她不得不对自己承认,表面的忙碌并不能掩盖内里的得过且过。 她骗谁呢?其实她根本没有学懂任何东西。 而离期末考试,就只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了。 微婉不得已,可怜兮兮地在Google中键入了“I want better grades(我要考高分)”这几个字。 屏幕上出现的第一个搜索结果如下: Find yourself a PARTNER.(给自己找一个搭档。) 她饶有趣味地点进去看。 尽管作者长了痱子脸和大龅牙,但他的话在理。他讲,成绩就像小宝宝,单亲家长很难养得好,但如果有个伙伴组成了“育儿小团队”,那么就会容易很多,宝宝会快乐地成长。她只读了第一段,因为这混蛋要求读者付费才可以读到全文,不过,她认为这一段已经足够有说服力。 所以,她需要的是一个可以共同努力的伙伴。 世界上有两位先生可以帮她得到想要的东西——Google,以及,安东尼。 可惜这次的要求不像从Le N?tre订盒柠檬塔那么简单,安东尼面露难色:“宝贝,我很希望帮忙,可我不是辅导学校的教员。” 她瘫在床上。 老人殷切:“所以,你真的不想吃Le N?tre的柠檬塔吗?” “安东尼,你知不知道柠檬塔不能解决世界上所有的问题。” 易微婉朝天花板怒吼。 安东尼依然订了Le N?tre的柠檬塔。 事实证明他很了解她。甜品让她放松了情绪,困在迷宫中的老鼠终于停止四处乱撞,开始理智地思考问题了。安东尼是名够格的管家,他试图了解清楚,她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能找一个同校的孩子做学习伙伴呢?” “我的同学吗……不会有人想做我的学习伙伴的。”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个累赘,比起互帮互助的那种学习伙伴来说,她要找的伙伴恐怕得有无私的奉献精神,会一门心思帮她。而且,她不可避免地感到害臊,她现在的境况已经够惨,实在不想再让更多的同学知道她的绝望了。 “安东尼,我想,我正在找的,是一个足够优秀的……呃,外校的学生。我是说,根本不认识我的。”他必须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安东尼再次面露难色,易微婉痛苦地揉头。是啊,她知道,安东尼能接触到的所有孩子,要么是她的朋友,要么是毅凡的朋友,要么是丹尼的朋友。总之,所有人都认识她,都是令她感到尴尬,不能做学习伙伴的人。 “别担心,我保证会想出办法来。” 尽管有安东尼的保证,易微婉离开酒店回公寓时,仍然悲伤地认为自己已走投无路了。 从十分到十二分,她差得并不多,但任何人都有运气用尽的时候,如果在这最后的关头功亏一篑,那以前的所有好运,其实都是美丽的毒药。 可她能做的,居然只是坐等安东尼“寻找家教”计划的结果。就算老天再次垂怜她,让她成功地毕了业,那以后将会怎样呢?哥哥叫她来念书,念完了书,又会叫她做什么呢?更坏的是,如果他不再告诉她要做什么,她会更加彻底地,不知道该做什么。 混蛋。 汤毅凡,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有时,你只希望有人来告诉你,下一步在哪里。] 易微婉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临睡前还听到隔壁的电脑进入了系统的声音。尽管从XP变成了win7,她依然觉得隔壁好像没换过人一样。陌生人根本是个男版虞雪,生活规律紧张到渗不进一滴水。他跟虞雪最大的不同,是每周会出去运动三四次,她从他稍微沉重的呼吸声和轻快兴奋的脚步声可以听得出来。 后院是有个篮筐的,平日里是小阿和黑人孩子们在玩。除了他们,就是住在13区这处学生公寓里的中国男生玩了。这两批篮球客通常各玩各的,只有隔壁陌生人,加入到了当地孩子们的行列之中。 微婉之所以留心到了他去运动场,是因为一次放学回来时,恰好瞥见铁丝网那边,陌生人刚完成了一个精准的后仰跳投动作。她停下脚步,看了一会儿。虽然中学时念的是女中,但隔壁也有男子中学,她和姐姐一起去看过男生们的篮球赛,尽管姐姐用大半时间,以男子中学为蓝本给跟朋友们普及各种基佬笑话,但她是认真看了比赛的。 原因是,那也是一个场上人人都在专注于一个目标的时刻。那种时刻那种人,都让她无法抵抗。 所以看到隔壁陌生人打球的时候,她停下了。她就是摄魂怪,此时正是最需要汲取别人幸福能量的饭点。 围在他身边的男孩子们,年龄从七八岁到十七八岁不等,三个莫霍克头,三个黑人,四个阿拉伯人,没有白人,个子都比他矮。这在巴黎是个很少见的怪状——亚裔男性总被视作力量不足的典型。但在这一群孩子中,他暂且算作高大,且肩膀很宽,脱去上衣,露出的居然是还不赖的肌肉。 微婉用纸巾擦干净篮球场旁边的肮脏座椅,光明正大地参观比赛。他注意到她在旁观战,但没做任何反应,按惯例玩到了晚上八点。 告别玩伴,他上楼回房间,她很自然地站起来,一起走。 这也是陌生人比虞雪好的一点,他不会用轻蔑的眼光嘘开她,好像她是觊觎美味鱼肉的野猫。 她问:“你怎么跟小混混搭上的?他们天天抢中国人的钱。” “上次被抢的时候,我追了他们三个街区。然后发现,他们住的房子和我们的居然只隔一个篮球场。防贼太费力,索性和贼做朋友吧。” 可是……三个街区?她是觉得他很能运动没错啦,可他居然,追了三个街区。 “要么你没事闲的,要么你是白羊座。” “都不是。只是他们不能平白借了我的钱,再还到警察局里。我没那个时间,追三个街区,要快一点。” 他说这话的时候目不转睛,语气平稳,微婉却叹为观止。人不可貌相,这种不打不相识的事情也做得出来,可见这平素沉默的男生是个奇人。 “厉害啊。你追回了钱,还和巴黎的黑势力们搞好了关系。” 她狡黠地咬了咬唇。 “所以说,那你到底是什么星座呢?” “摩羯。” 微婉留心听到了小混混用蹩脚的英文叫他Sam,她绝对不主动开口问他的名字,同时也懊恼地发现,她隔壁房间的邮箱上没有标注名字,但“Sam”也可以先将就着叫。她知道他是摩羯座,除了这些外,她能肯定的是他念的不是高等商学院,那么,多半是公立大学。 法国公立大学不筛选学生,不收学费,这使其成为中国学生留学的首选。大多公立大学的学生,总是低有昂贵学费和精英师资的高商学生们一头。虞雪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巴黎中国学生联盟中,她从不和公立大学的学生有太过亲密的联系。或许她在Facebook上面加了他们做好友,但平时会打电话的,在MSN上聊天的,一起出来的,要么是高商的,要么是理工学院的,要么是政治学院的。 Sam回答说:“你们高商的人,貌似都不怎么和其他学校的人讲话。” 可见虞雪之流划分出的贵族学校与平民学校的等级制度,荼毒至深。 微婉不太介意所谓贵族高商和平民公立的分别。从小到大,她汪家的哥哥姐姐尚且不做这种事,汤毅凡也是亲民的典型,且事实摆在眼前,高商不是人人都是精英,比如她,况且公立大学也不一定就没有人才。 当然还有,她念念不忘某碗友好的醒酒汤。 和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她依然需要那一个朋友。 “中国人,也不会和小混混在一起打球啊。” Sam啊了一声,转了转指尖的篮球。 “谁都需要朋友。” 她倒没想到头回聊天,他们就这么有默契。 微婉很开心。 Sam又说:“对了,上次的醒酒汤我还冰在冰箱里。” 从“那么默契”到“真的很默契很默契”,微婉开心得不得了,她欣然接受这种邀约,不忘加上一句: “现在我已经戒酒了哦。” 2 从那天之后,微婉和Sam成了朋友。给了她三个街区的惊喜过去之后,他也回归了男版虞雪的形象,简朴,刻板,一成不变。但就像修灯泡那次的小俏皮一样,他时不时地会让她眼前一亮。 几天的观察下来,他家庭应该并不殷实,日子要锱铢必较地过,她见过他冰箱里排列整齐的,从最便宜的迪亚超市买来的土豆。他有他的人生理想要实现,她见过他白日里的课余时间都西服领带地贡献给工作面试。可当他拿到一些offer后,他又拒绝了,其中包括很多大牌名企。这让她不禁觉得,他有更大的野心。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也是个专注的人。 这对她来说,就像吸盘一样管用。 而且,他的原则性比虞雪还要强。 例如,不管多累,也要一周运动五天,一、三、五是篮球这类有氧运动,二、四则是相对舒缓的心肺机能运动。他特别指出,周末可以休息,但在学习日中运动是绝对不可以停止的。 “运动应该是喜欢才去做的事,为什么要定这种规矩给自己呢?” “因为‘是否要运动’这个问题,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为什么?” “你会不刷牙出门吗?” 不久后,微婉就彻底摒弃了他是男版虞雪的这一看法。 为了应付下周的课程,她在图书馆预习,猛啃教授布置的所有阅读书目。夜色渐深,她不得不把所有书借出来,带回公寓熬夜苦读。这次她可是立志好好学习,绝不被困难打倒的。 Sam了解了她的情况之后,皱着眉头许久。就当微婉以为他会像虞雪一样,同情且幸灾乐祸地走开时,他不但没有,反而还给出了完全相反的建议。 “不要全部读完这些书。” “什么?” 他坐在她书桌对面,翻开小山上的第一本,将书立在她的面前。 “你听说过一个叫作目录的东西吗?” 她睁圆了眼睛。 他合上这本,又打开了下一本,极快地理好了所有资料,并娴熟地指导她道:“通读会磨掉你所有的兴趣。从现在开始,认真地精读目录,以及每章的绪论、结论,然后,粗读其他段落,遇到你感兴趣的句子,做个标记。” 她不解:“可是这样的话,遗漏掉重点怎么办?” 他回答:“你会,但你的老师不会。” “课堂上留意你没标记过的内容,做笔记,这样所有的重点自然会被补齐。”他朝那几十本书努了努嘴,“看大量资料的时候,要擅于留存注意力能量。通读是一种浪费。” 微婉又一次叹为观止了。这理论她从没听过,但似乎很在理。 不过…… “嘿,说得挺像那么回事,可我又不知道你成绩怎么样……我连你在哪个学校都不知道。” Sam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张纸,他冷笑着转过来给她看。她面红耳赤,是小测验的试卷,她的成绩是七分。 “我的成绩,教你足够了。” 在Sam的理论中,课堂的一个半小时是最重要的,任何课前预习和课后作业都不能弥补课上的走神:“如果你是一个懒人,”他的原话,“就在课上好好听讲。课上聚精会神的五分钟,相当于课后发愤图强的三个小时,就是这么简单的数学道理。” 警惕课上走神,因为时间长了你会习惯性地走神,这是最可怕的事。 注意教授讲的细节问题,因为他们往往以个人不同的注意细节为傲,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会在这里出考题。 后来,微婉就邀请他到商校的图书馆来和她一起学习。在她心里,像所有非高商的学生一样,他一定也想感受高商的学习氛围的。而事实正是如此,不然他不会答应她的邀约的。而她恰好需要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的学习伙伴,于是他们恰好互惠互利。 几周下来,微婉的学习效率大有提高,小测验成绩的显著提高给了她更多的信心。她开始真心地相信着,自己会顺利毕业。 在毅凡、怡风之后,她身边又有了另一个聪明人。 她知道毅凡是何种类型的聪明,也知道怡风,甚至知道虞雪,但Sam的聪明,总叫她觉得诡异莫测。 此人气质若大地,胸中却有星空。 为了回报Sam,做一个好朋友,微婉会自告奋勇地帮他去超市采购低价的土豆,这样他就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去面试,还不用担心回家饿肚子了。另外,她也就可以蹭一点他做的饭吃。老天,Sam的饭真的是人间美味。但渐渐地,她发现买菜这事比她想象的要难,可她以前真不知道长芽的土豆不能吃,或者蘑菇和香菇不是同一种东西,或者一餐饭需要一个洋葱还是一袋洋葱。 “你不是说要买虾吗?怎么空手回来了?” “他们只有青色的虾,没有红色的虾!我没敢买,怕买错了。” Sam盯了她几秒钟,确定她不是在开玩笑。 “小姐啊,虾在下锅之前……不是……红色的……都是……算了。” 她渐渐发现自己也分不清鸡腿肉和鸡胸肉,再后来,她头疼地认识到原来煮菜的油也分很多种类,她也费解锅子家族的众多名字和形状。而分清不同的酱汁,则对她来说显得尤其困难。 “这些玩意儿,我还在学。” 她高傲地表示买菜不是自己的强项,转而担起洗碗的活计。 Sam则不得不把她洗过的每个碗都再洗一遍,同时板着脸告诉她,她刚才洗两只碗用掉的水,他可以洗一头大象。 “你究竟会做些什么呢?” “……我可以把饭吃得更干净一点!” Sam是个无所不能的人,会打篮球,会学习,会做饭。相比之下,易微婉自以为自己一无是处。他帮她这么多,教她学习,让她蹭饭,她总得想些办法来回报他。她试过买现成的饭菜给他,但他看上去并不开心,像每个自恋的聪明人一样,他只吃自己做的食物,不是怕被下毒,而是其余烹饪皆不入他的眼。 她闷闷不乐。 以前对虞雪愧疚,她可以找汤毅凡来送她上学(多蠢啊,可,她又怎么知道呢?),对Sam,她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他念的是什么学校,什么专业;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家里有些什么人;不知道他有什么困难,她可以帮到;最可笑的是,她甚至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 她郁结难解。 既然想不出他需要什么,她转而去想自己可以提供什么。 紧接着她想起了除去化妆外,自己的唯一特长——调酒。 如果她可以在金融理论课的学期末小论文中拿到十五分以上,她不如就以此为借口,约他好好庆祝一下——在她看来,这事是相当有把握能实现的,因为她有Sam的全程指导。 “用三天完成你的论文。” 这是Sam给她的第一点建议。 “可你也说过,如果接到新的任务,要马上着手,绝不能‘从明天开始’。那样,我就永远也不会开始了。”微婉表示,自己对他的话记得很清楚。 Sam会说一些惯用的好方法,有着完全新颖的出发点。 他对她说,在你即刻开始学习的时候,想一想你的同学们。他们沉溺在“还有时间”的假象中,被你甩在身后好几条街。这样,你会不会觉得很开心? 事实是,她真的很开心,而且想再多甩他们几条街。 那些叫她熊猫的可恶的同学。 “我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不错,为了避免拖延症,你必须从今天就开始整理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见她作势要开电脑,他起身合上,差点夹到她的手。她嘿了一声,抽出双手,神经地揉着。 “我说的‘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意思就是课程笔记和复习资料。读好之后,写出你想表达的论点以及提纲。” 他丢了一支铅笔在她面前的笔记簿上。 “在全部看完和列好提纲之前,不许碰电脑。”他叮嘱,“为了让你严格遵守,电脑就放在我那里吧。” 这是Sam的三天论文法。 第一天,完成初稿,必须全部完成。第二天、第三天,或者deadline前三个小时不是用来给你完成正文的某一部分的;提纲必须有;你的每个观点都必须在文稿之中。为了确保她没有遗漏,他要求她列出头脑风暴过程中的涂鸦草稿。她试图伪造一份出来,他像神一样马上就察觉了。 最后的结果是,她冗长的初稿足足有二十页,而教授的要求则是八页。 第二天,读这份初稿(“是的,我就是要你再去看那坨东西一遍……或者两遍……或者,我说多少遍就多少遍。”),把偏离中心的论点删除掉。每个分论点中,多于三个的论据只保留一个。她用在修辞上的时间仅次于读全部笔记。 微婉郁闷地发现,原来世界上真有英语和法语都比她娴熟的人。而这个人他恰好是虐待狂,正嗖嗖地挥着鞭子,催她快点去跳上那个火轮。 第三天,将论文打印出来,读纸稿两遍,用铅笔记下修改批注(“于是,电脑再交给我一次吧。”)。 最后,Sam叫她调整页边距,为论文加上一个封面。监督她完成这份整齐漂亮的论文之后,他问她:“累吗?” 她很不情愿地说了实话:“居然一点都不累。”比她拖延到最后,用一天中十二个小时来完成论文,当然轻松许多。 “我知道。”他起身回隔壁去睡觉,“你的全部身体机能都会感谢我的。” 结果是,她的论文得了十七分。 这当然入不了Sam的眼:“这有什么好庆祝?只是十七分而已。” “咳咳,还非得满分才行吗?” “没错。”那边发出漱口水的声音,“即便是你,既然住在我隔壁,也不能不拿到满分。” 无论Sam对她的十七分有多么轻蔑,微婉都决定庆祝。她很久都没有因为什么事,而如此地高兴过了。教授非常正式地表扬了她,真的,那都不再是一个鼓励的眼神或者轻微的赞许,而是货真价实的表扬,那是某种她从来没从长辈那里得到过的东西。小学时她大概因为先天的外语才能而被养父母拿出去炫耀过,但渐渐地,人们也认为那是她生来就有的东西,不再把它当回事。 事实就是,她总是那个得不到小红花的女孩,但再也不会了。 作为功臣,无论Sam愿意与否,都必须参与庆祝。她硬是去问他想怎么庆祝,后者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不知道,我没庆祝过什么东西。” 你当然没有,你长了一张玩具火车被松鼠偷走的下垂脸。 微婉很乐意接过这个小型派对的主导权:“那我来决定。我们吃顿好的,你会准备多点菜,我会带甜品和酒。这样可以吗?” “听起来蛮容易。”Sam松了一口气,算答应了。 微婉露出更加得意的笑:“还没到有趣的地方呢。” 她事先做足功课,编辑了一份相当华美的酒品清单,用铜版纸打印出来,裱得漂漂亮亮的。安东尼狐疑地问她要做什么,她骄傲大方地宣布了十七分的奇迹。上帝保佑她的老保姆,他开心摇晃得一如风中即将倒伏的芦苇。 她将酒单递过去。 “你来选一种酒吧。” Sam皱着眉头翻开了这份封面题为“Vivien调洒大全”的精美画册。他定睛看她:“你知道‘酒’字里面该有一横的对吗?” 他没有再深究她蹩脚的汉字水平:“这东西哪里来的?” “我有朋友开酒廊。”微婉不眨眼睛地撒谎。 Sam翻得极为缓慢,显然他是在试图琢磨陌生名词代表的含义:“这里面一半的东西,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 微婉偏了头,见他正细细地打量“Grand Marnier(柑曼怡)”这个词组。她发觉自己没办法解释这些液体,她只能在调出酒后,让它们自己来表达各自的内涵。 “随便选一个好了……只看酒的名称。” 选酒是个很有趣的过程。她说的并不是观色泽或闻香气那些文雅范,她只是单纯地喜欢从别人选的酒来看他们的性格。 比如说,怡风喜欢的Absolute Wonder(绝对奇迹),有香草,白巧克力,柠檬汁,樱桃,所以怡风的表里如一,都是温柔细腻。姐姐无疑最爱Grand Margarita(豪华玛格丽塔),有银特基拉与金万力,不金碧辉煌也就不是微笑女王汪凌茜。至于哥哥,她一直不确定,比较靠谱的推测是介于Flamingo(火烈鸟)和Manhattan(曼哈顿)之间,都是最最经典的简约搭配。他一向不喜欢花里胡哨,或者,“毫无意义的乱添东西”。 丹尼喜欢Sugar Bomb(糖衣炮弹),金黄色的液体,气泡璨如星钻,同时延伸童趣与浪漫。 最后,她和毅凡的最爱,同是Cosmopolitan(四海为家)。 她不知Sam会选什么。 她眼见着他前前后后翻了好多遍,认真研究每个字母,想做最周全的决定。她觉得有些好笑,但又在他盯视Cosmopolitan良久之时,忐忑不安。 希望他不要选这个,她不想跟别的男人分享这一味。 所幸,Sam在三十秒的权衡之后,从容翻到了下一页,他做了决定。 “就这个吧。” 微婉接过酒册,有种屏息接受神谕的感觉。第一个吻会告诉一个女孩关于这个男人的一切,她同时也坚信,一个人选的酒,如同她在佛祖面前为他摇下的第一根签。 她闭目片刻。 对面的人感到奇怪:“这是在干吗?” 她睁开眼睛,定睛去看Sam的选择。 那一瞬间,她做不出任何表情。酒册中的二十几种,每一种她都倾注了同样的心力去诠释,认为他有可能选到任何一种。但眼睁睁看着他做出的选择后,她忽而发觉,是了,只有可能是这个,就好像它是专门为他而生的。她真是太蠢了,他怎么可能去选别的? Swallow's Dive. 云燕之潜。 “这个看起来不错。” Sam此刻看着她。那眼睛让她想起岩石杯中,摇晃过的碎冰。 3 其实微婉不是没有对Sam问东问西过,而Sam的答案通常是,不要多问,陌生人相处起来比较容易。于是她不得不在迁就他每周准时准点买促销土豆之外,还迁就他对自己的守口如瓶。但就算再神秘的人,也会在几杯酒下肚后,变得好说话起来。 那晚,她为Sam调了一杯Swallow's Dive,蜂蜜伏特加,尚博德利口酒,青柠檬汁,覆盆子四五颗。她偷偷地将伏特加的比例加重了些,将这所有与冰块混合,倒入摇酒器中摇匀。 Sam看着她做这些,突然插嘴:“调酒师证可以去考的,你知道吗?” 微婉耸肩:“何必呢?” Sam笑笑,接过色泽显然偏深的岩石杯:“对,不必的。” 她给自己调的是万年不变的Cosmopolitan,道一声干杯,眯眼看着Sam一饮而尽。 他倒比想象中好对付。 当这男人脸上出现了红晕,她知道时机来了。她本来预备了一肚子的话想问,到头来却一个也扒不出来。她听到一个问句脱口而出,搞不太明白这问句是被谁塞到她舌尖的,郁闷起来。 “你最讨厌怎样的人?” Sam思考。 “我不知道,有钱且浪费的人吧。” 次日Sam仍准备好醒酒汤,准时喊她过来一起喝。可她差不多能看出来,他昨晚根本没醉。有些人一杯酒下肚就会脸红,生来如此,但却不一定会醉。无论怎样,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仍认为自己听到了一点真相。试想一下,若是灌醉虞雪,虞雪会给出同样的答案。呃,对于虞雪来说,汤毅凡这个最大的富二代是例外的,而Sam的原则性没有任何缺口。 这正如他的神秘性。 此时的易微婉也没有想到,关于青年陆盛——又名Sam的很多事情,会在一个星期后,完完全全地呈现在她的面前。 这还得归功于安东尼的神通广大,尽管他不是补习学校的老师,但他聪明地翻出了今年的艾奖名单。 “如果我们要找的是聪明孩子,那艾奖俱乐部势必为第一选择了。” 艾菲尔奖学金,法国政府颁发给优秀学生的丰厚奖金,每月千余欧元的数额,在通常情况下除了可以让该学生有充裕的生活外,还能可以多出来一点补贴家用。每年申请的人都有很多,而最终申请到的则少之又少。安东尼缩小了获奖者的居住范围后,惊喜地发现微婉隔壁正住着一位。 “陆……盛……”微婉重复着这个名字,居然有点沾沾自喜。既然当初虞雪能拿到,那么更聪明的Sam当然也能拿到,这不足为奇。而她,比安东尼更早地挖掘到了这块大金矿。 “那么,他念的到底是哪所大学?”她嘀咕。 电脑屏幕跳出的页面让微婉瞪大了眼睛,登时又叹为观止了。好吧,早知道他不一般,但还真没往这上面去想。 Science Po à Paris. 就是说,这位陆盛同学,与法兰西共和国的四位总统,雅克·希拉克、弗朗索瓦·密特朗、乔治·蓬皮杜、阿兰·布埃尔以及几乎所有首相,全法80%以上的企业最高管理者,几乎所有非洲法语国家的国家元首,是校友。 巴黎政治学院。 想想看,她居然还曾因为身为高商学生而自觉高人一等,而陆盛来自这名校中的名校,却压根没想提它。这只云燕潜得可真够深的,她几乎有点恼羞成怒。他早该告诉她的。 安东尼慢条斯理地说:“我们的好消息是,他应该很缺钱。” 的确,艾奖倾向于将奖学金颁发给那些经济条件贫困的学生。 安东尼得意地认为,他已经为小宝贝锁定了这名男家教,他没得跑了。 微婉发了好久的呆,才回过神来。这神回得并不安稳,反而有点神经兮兮。她拍拍安东尼的肩,拿包起身准备回公寓。 “不。我们的好消息是,你什么也不用做,记住,不要联系他!什么也不要做!” 尽管微婉始终与之格格不入,但高商教会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你足够有才,那么你就是众人顶礼膜拜的对象,享有特权。这是大学作为一个小型社会,保持纯洁性的可贵之处。就在陆盛教会她“五十分钟最优时间段”的学习方法之后,她已经佩服到可以杀猪宰羊来祭他这座大神的地步。 她没地方去买一头猪或一只羊,但她可以泡最好的草茶请他喝。 三个星期之后便是暑假了,她问:“暑假你打算干什么?” 她殷切地看着他,他却没回答,只是回问:“你呢?” “没想好呢。”她不留一点缝隙地飞快接上,而且松了一口气。 陆盛喝完了茶,对她微笑:“所以,这其实根本不是你想问我的问题。”没等她反驳,他放下茶杯,接着说,“虽然你并不关心答案,但我还是会回答你。我会打工。很多学生需要家教,报酬高得吓人。” 她稳稳地将茶杯放进水槽,奇怪他今天怎么没像往常似的,走过来主动要求洗餐具。 “那正好,我也很想打工。”她大概不能在香街的哪家门店里做导购,因为她已经错过了招聘季,但如果她愿意找,机会总是有很多的,“正好一起。” “你?”陆盛嗤笑,“胡说八道。” “别看不起人。”他这种口气让她想起了虞雪,天知道她用了多大努力才不再将他视作男版虞雪。 陆盛这时走过来,检查了她洗好的茶杯,难得地没有重洗。他用干净的白餐巾,沿顺时针将每只茶杯的内壁擦干净,将它们摆进橱柜,使每只茶杯的手柄完美地平行。做完这些,他看着她说:“比起打工,你更该利用暑假做个完善的学习计划。” 微婉想想,他说的也对。毕竟,她要全力冲刺这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年。 “可我完全没头绪。” “我当然会帮你一起做这个计划。” 微婉松了一大口气,但隐隐过意不去:“可你要打工啊。” 陆盛关上橱柜,瞥了她一眼,回到了他的电脑屏幕后面,挡住脸:“当然,又不矛盾。” “哎,萍水相逢的人,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微婉眉开眼笑。 陆盛压低了笔记本屏幕,抬头看她。他还恶狠狠地眯了眼睛,显得不耐烦,似乎她提了个很蠢的问题:“萍水相逢的人,当然没那么好。你想问什么?” 微婉被他回问得摸不着头脑,支支吾吾起来:“我就是想问……唉,没什么。”她按捺不住,跺了脚,“你从来不谈你,我想多知道点关于你的事,就这样!” 然后她发现,他犹豫了。真的,这是几个月来,她第一次在这个聪明人的脸上看到了彷徨犹豫的神情。 但陆盛没有犹豫很久,他看看手表,起身拿运动衫和篮球。她想起每周三、周四他都在下午五点半去打球。他不断地移动身体,声音也影影绰绰,但依然是那股说教的腔调:“微婉,可能你觉得,我像你那些女朋友一样,友谊的基础必须建立在无意义的隐私交换和八卦闲聊上……” 他背对她脱了衬衫,套上运动衫。 “……但对男生来说,一切都是越简单越好。互相了解太多,只会让我们彼此讨厌。” 她不解。的确,她没想过他和她的女性朋友有任何区别:“可是……” 他已经把门拉开了。 “……现在,趁我们还没开始彼此讨厌,走吧。” 她只得离开,愤愤地想,他真是个怪人。 后来她态度强硬地逼问过安东尼,是不是背着她找过陆盛,对他说了家教之类的事,但安东尼用更强硬的态度否认了。尽管她仍觉得陆盛的话有很多蹊跷,但她还是选择了相信安东尼。直觉告诉她,安东尼与此事无关。 陆盛真的去打工了,而且真的是给人当家教,不过他的学生是法国人,上的是汉语课。这在巴黎很是走俏,他得到的报酬也的确很高。在详细询问了对方为他开出的时薪之后,微婉叹服地想,即便是安东尼给得也不会比这多了,陆盛真的很会赚钱。 “所以你现在是有钱人啦!”她开心道,“要请客哦!” “不请。”陆盛浇她一头冷水,“我赚的钱凭什么要花在喂你吃饭上?” 她被打击得特没好气:“你就这么对朋友的?” 他皱起眉头,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好吧,我的确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把你从一个没智商的草包,变成了XX高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是朋友了?” 她是没智商的草包吗…… 你可能觉得易微婉小姐会因此而产生愤怒或难过的感情,但事实是,这两个月来,他已经叫她草包、花瓶、绣花枕头、傻瓜、笨蛋、胸大无脑(这其实是她最喜欢的一个)无数次了,频繁到她差不多都麻木了。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是朋友,她是从一开始就认他是朋友了,而他却是从来没有认过她。 她低着头,不答话了。 过了几分钟,她见他又把头埋在电脑后面不说话,于是她忍不住问:“你现在在干吗?” “写一篇关于民主自由与国家机器之间悖论的文章。” “作业吗?”她转而想起现在是暑假,“投稿吗?或者参加什么比赛?” 陆盛本来飞舞在键盘上的手指这时停了下来,他缓慢地合上了笔记本,严肃而轻蔑地看她:“不是,都不是。只是我发现,这个学期跟你这个‘朋友’一起这么久,我智商被拉低了几十个百分点,所以我必须思考一些磨脑子的问题才能补回来。” 她没话讲了,张着嘴巴看他。 所以,他是承认了他们是朋友吗? 他跟她对视几秒钟,重新翻开电脑:“别再傻笑了。现在给我消失,七点过来吃饭。” “晚饭我自己吃。” “生菜沙拉不叫饭,本来就这么笨,不吃主食会更笨。我不想这个学期的努力都白费。七点过来,迟到的话有你好看的。” 微婉有点觉得,她可能还是比较喜欢称他“陌生人”的那些日子。任何人第一面的印象总是具有欺骗性的。初见时,她认为他是个帅气、随和、有趣的男生,现在却觉得那时的他和现在的他,完全是两个人。 于是,你看到了,陆盛不幸再一次一言中地,了解越多,果然是会互相讨厌的。 那么她就如他所说的那样,不再问任何事了吧。 尽管她告诉自己,对陆盛要释然一些,但他让人忍不了的地方就在于,她没权力逼他说不想说的事,他却有权力强迫她做各种她不想做的事。 就拿那天来说,他郑重其事地拎了目测大约两公斤的表格文件,走进了她的房间。他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把她面前的电脑拿走,腾出空间来放这坨纸,一份份摊开,伴着冷酷不容商量的话。 “现在你要把这个、这个和这个,填好。” 微婉痛苦地将头埋在了双臂中:“好,我知道你会忽略我下面的问句,但,这都是些什么啊?” “下一个学年,你要申请至少十项奖学金。” 她瞠目结舌。这些表格五花八门,有国家级的,大区级的,校级的,还有一些企业的,她以前都不知道奖学金有这么多种类。可那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奖学金这三个字跟她从来不沾边,而且……要她申请至少十项? “你疯了吗?” 陆盛显然早就料到了她的反应,但更显然的,是他的确忽略了她的问句:“反正你在看无聊的电视剧,那么还不如用这个时间去做点有回报的事。” “有什么回报?不会有脑筋正常的人肯把奖学金发给我的!” 像往常一样,陆盛用“不幸遇到白痴”的同情眼神唾弃了她几秒钟。紧接着,他开始对她讲述一些关于奖学金的小秘密。 你不要觉得奖学金是高不可攀的东西,尤其是那些小奖,或者说,地区奖、企业奖。真正决定把这些奖金给谁的人,不是什么高等科学家或学者,而是生活无聊、工作任务过重的行政人员。他们的智商不比你我高多少,又被办公室里的劣质咖啡搞出了偏头痛,偏偏还要被迫从一群根本没多大差别的学生中挑出“优秀”的来,可怜至极。 微婉不太理解他的话:“所以呢?” “所以,其实你够不够资格都没关系。只要你费点心,认真地填这些表格。在这些无聊的文书中表现出你的勤奋和热情,就有非常大的概率取悦到他们,把钱拿到手。” “真的假的?”她还是将信将疑,但被他说得兴奋起来,唰唰地翻这些纸,其中夹了宣传资料,她贪婪地盯着上面可观的奖金数额,“我能拿到这么多钱?” 她情不自禁地探身把电脑搬回面前,开始浏览零食购物网站。有这些钱的话,她可以给自己买一座巧克力山了。 陆盛见她两眼放出贪吃的绿光,冷笑不已:“你当然不能,没一个脑筋正常的人会把钱给你这种头脑简单又贪得无厌的小白痴。” 微婉又无奈了。 陆盛这才让笑容稍微带点温度:“但有我在,你就能了。” 他解释说,他以她的专业、成绩、能力和兴趣为衡量指标,在百余项奖学金中筛选出了十个最有希望的,而即便是她这种“不学无术身无长物的女人”,只要按照他的指导去走申请流程,至少也能拿到个一两项。 “一两项?”她顿时觉得索然无味,“那又没有很多钱。”巧克力山化为泡沫了。 “钱不是关键,你的简历才是关键。” 简历? 她隐约想起应聘几年前的那份导购工作时,她勉强拼凑过一份简历,这些年她再没碰过一下。 “对,你需要一份漂亮的简历。奖学金,不管多不入流的,都是最漂亮的点缀。” 他接过她的电脑,在日历上逐一标记每项奖学金的申请截止日期。不用说,他不需要再看表格,他都已经记在心里了。做完所有标记后,他在她的收藏夹里面添加了两个地址。 “好了,这又是什么?” “专门介绍奖学金信息的网站。” “……还有这样的网站?” “我要你每周浏览一遍,我会不定期地抽查。如果让我发现你没看……别怪我没提醒你。” 她听着就感觉毛骨悚然了,他的惩罚措施她已经领教过,绝对不是恐吓而已。这混蛋用他的电脑禁用了她房间的局域无线网,四十八个小时。天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好吧,陆盛同学,巴黎政治学院,艾奖获得者,而且还是IT精英?上帝你丫的真不公平。 为了让惩罚措施形成一种震慑力,他甚至给它取了名字——网络监狱。每次忘记做作业,晚饭迟到,没有在他敲门三次之内应门,她就会被关进这个“网络监狱”,“服刑”时间的长度视她犯错的严重程度而定。最久的一次,她被“关”了整整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不能上网的生活,什么十大酷刑都得靠边站了。当然她可以越狱到阿泰内广场去,但他很快就发现了这个缺口,拿过她的iPhone摆弄了大概三十秒钟,从此她的手机就只听他和他那台破惠普本的指挥了。 她胆战心惊地看他,却发现他已经在动手删除她收藏夹里面的所有零食购物网站。 “喂!” 4 作为一个学政治的人才,陆盛一定是深谙统治本质的——民主和强权并行,或者,去他的民主,还是强权比较爽。他的法西斯本性一旦暴露,就再也收不回去了。似乎认为这些折磨还不够,在某一天的早饭中,他缓慢地将塑料叉子放在了塑料盘子的左边,定睛看她。 微婉一激灵,如祥林嫂般哆嗦起来:“怎……怎么了?” 他审视了这颗胸大无脑的单细胞生物片刻,重新拿起叉子,继续吃他的煎蛋:“没什么。” 她谢天谢地,但他还没说完。 “只是……你最近不怎么笑。” 她赶快笑了笑,但没能成功,估计比哭还难看。 陆盛惋惜地摇了摇头,看来他又多一件事要教她:“从明天开始,要一直微笑。你看起来压力很大。” 他一定是故意这么说的,微婉咬牙切齿,最大的压力源就是他,他自己知道。 “微笑有助于缓解压力。”话音落下,陆盛绽放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她看,示意她学着做。那血淋淋的微笑,犹如大灰狼对着小羊羔,蜘蛛精对着唐长老,奥特曼对着小怪兽。 借她一千双钛合金狗眼,她也不会再觉得他帅了。 他收了微笑,叉下一块蛋饼。 “好了,笑给我看。” 她在脑海中编织出一座巧克力山把他给砸死的画面,真心地笑了。 “这就对了。”希特勒捋着他根本不存在的山羊胡子,一字一顿地说,“微笑会产生内啡肽,把与压力有关的荷尔蒙都赶走。” 他收了她的盘子,放进水槽。 “所以我对每个跟我在一起的人都建议,要多微笑,不然活不下去。” 于是微婉就咯咯笑起来了。 洗碗的人回头:“我是说微笑,不是傻笑。” 微婉收住,意识到自己正处在一种受虐到极致所爆发出的精神失控状态:“虽然你不让我问,但我还是特好奇,你到底是什么人,打哪儿来的呢?” 陆盛嗯了一声,但更像哼了一声。 “你知道什么叫智商守恒吗?就是在一个白痴的身边,必然会出现一个天才。” 白痴寻找成功者,与他们做朋友。 易微婉对陆盛的教导一向言听计从,但当他说出这句话后,她不得不表示反对了。原因很简单,他简直是典型的虞雪,以“与成功者做朋友”为准则,换句话说不就是势利吗?她可不会放弃那些不被世俗认可但才华横溢的好人。 “我说的并不是只和成功者做朋友。但小姐,你的问题是,你只和失败者做朋友。” 她反唇相讥:“如果你认为每天埋首在上课和作业里面、没有生活的人就是成功者,那未免也太狭隘了。成功最终是为了幸福快乐,如果不能快乐,那所谓的成功,就只是一些枯燥的数字而已。” “你何以就认为上课作业和幸福快乐是矛盾的呢?” 陆盛随即指出,他身边有很多人可以兼顾所有的事。他们是学生会领袖,功课全优,亲身参与科研项目,在业余时间默默无闻地做义工,还热衷于戏剧文学,创作小说,有一个关系甜蜜稳定的女朋友,并且每周至少两次和死党们在一起完全放松地玩乐。 这些人,才是大学中最成功的人。 “这不可能,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且如果你理科思维特别好,就意味着你有很多的思维条框,那么不可能写出在艺术上登峰造极的小说来。”她用足所有的脑细胞,跟他辩驳。 “这你就错了。”他轻松地否认掉,“记住,优秀是一种习惯。成功的人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力争是第一名。” 她暂时败下阵来:“好吧,可我从不认识这样的人。你介绍一个给我好了,你学校里肯定有好多……” 她慌忙刹住车,差点露馅,目前他还没告诉过她,他念的是Science Po,照理她不知道才对。 幸而陆盛没注意到,他摇头,眼神忽然又很深。 “不,你认识。” 微婉想了想,一个也没有:“你又不知道我都认识哪些人。” “我碰巧知道一些。” 面对她质询的眼神,他轻松地将话拐了弯:“拜托小姐,你念的可是全法最好的贵族商院,牛人自然一大把,没有才怪。 “九月开学,一个月之内,你至少要给我带回两个来。 “找出他们最能激励你的地方,每个写成至少五千字的报告,要发自肺腑,有真情实感。如果办不到,你知道下场的。” 有时候她是大雄,他是机器猫,他总有无穷无尽的点子给她用,教她用另一种眼光看待她看起来一成不变的东西,这让她犹如跳进了爱丽丝仙境的兔子,发现井下竟存在着这样一个奇妙的世界。 而在真实世界之中,她却会留心到窗外洗衣杆上挂着的他补过很多次袖口的衬衫,或者偷偷地看房东塞进他信箱的语气已经不甚友好的,催缴房租的信(他欠了好几个月的房租)。 就是在那种时候,她会感到奇怪,一个像他这样有本事的人,生活却并不能安逸。她设想,他和虞雪一样,家里有很重的负担,作为一个男人,无论多年轻,他终究是个男人。他一定肩负着养家的重任,不然以他的家教薪酬和奖学金,他不至于过得这么清贫紧迫。 从一开始她就晓得,这不是一个公平的世界,也不是一个公平的时代。 在这样的世界和时代里,她可能遇见太多人,各种人,坏得多的人,可她都没有遇见。无论背后是否有别人在默默安排,她终究遇见了Sam。她做过很多次从汪洋大海中出现孤岛的梦,梦到的那个岛上,可能有男人在等着她驾驶直升机来救。但无论梦中的男人如何,她觉得,都不及这一个,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决定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他活得舒适快乐,当然不是通过直接赠他钱物的方式。一来,她从电视剧里看到一种东西,叫作男人的骄傲,不能伤;二来,较真来说,她只有充裕的生活,而没有充裕的现金。她的一切开销都从安东尼那里得来,而安东尼既从哥哥那里拿钱,也要报账给哥哥。公平地说,汪敬哲绝不是个吝啬的兄长,他给妹妹最舒适的生活,并将此视为应尽的义务。 他的义务可不包括养活妹妹的朋友。 “安东尼,我到底可以为他做些什么呢?他对我那么好,做饭给我吃,什么都教我。” 老人将被上海筛选后寄过来的新品一件件地平摊在微婉面前,听此问句,有些猝不及防。他手停了一下,继续摊开那坨丝巾:“可我以为你已经跟房东有过了‘和谐’的谈话,请他再宽限Sam半个月……而且是在Sam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看来,这就已经算是‘为他做些什么’了,不是吗?” “基本不算。”她简明扼要地否定,忍不住埋怨老管家,“尤其是你仍然不肯帮我从哥哥那里撬出足够的钱来,帮他付掉房租。” 上次她百般哀求之后,安东尼仍只肯给她一点点现钱,以贿赂房东延期收陆盛的租,就好像哥哥缺这点钱似的,她愤愤不平地想。可她也知道自己没资格多要求什么,毕竟,这不是她的钱,她也还得靠哥哥养着。 “我不喜欢对你哥哥撒谎,你也不该这样做,宝贝。” 微婉吸了口气,很想说,她从小对他撒谎到大。 “……你确定不要这对耳环?毅凡特地说希望你留着。” 她哦了一声,赶快把刚才漫不经心地拨开的粉钻耳环重新收回怀里,然后又神经质地扔掉,怕烫了手。汤毅凡干吗规定她带什么首饰?就好像他还会来看她似的。她想象着每批新品送来之前,他一件件翻看然后做批注的样子,觉得很好笑。如果不是他从哪个角度看都十分像土匪、海盗,以及非法猎户,你都会觉得他这种举动很不男人。 “你很久没给毅凡打过电话了。”安东尼挑了眉毛看她。显然这不是个求证的句子,而是种不满的评价。 微婉决定置之不理。凭什么要她先打电话给他?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原谅了他——他居然爱上了除她以外的女人。 最近她突然觉得自己重新掌握了对他生气的资本。说真的,她绝对没必要对他强颜欢笑,假装两人还可以做朋友。她趾高气扬地想,自己有了新的朋友,再也不需要他汤毅凡了。 嘟嘟囔囔之中,她挑完了东西,但其实她并没有不真正喜欢哪件,于是全部交还给安东尼。 “就收在抽屉里吧,说不定姐姐什么时候又想要这些‘残次品’了,直接寄还给她就是。” “你最近都不怎么打扮了。”安东尼继续他平静到恼人的批判,“你一向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和甜食,现在怎么不着珠翠,而且每天吃米饭青菜了?” 微婉抬高了下巴,现在的她很以自己为荣。 “安东尼,我很遗憾你从未真正了解我,你们都不了解。其实,在所有装饰之下的我,是一个有深度的女孩。比起饱暖或淫欲那些虚浮的东西,现在我更追求内心的充实。” 安东尼很配合地做了钦佩状。就在微婉准备回公寓时,他假装不经意地透露了一个小秘密。 “宝贝,你知道吗,毅凡每次都会偷偷帮你留下最好的东西,而不是你姐姐挑剩的残次品。只要他能先于她拿到的,他便会全都留给你。” 微婉低头,指尖划过那些闪亮但坚硬冰冷的东西。 “可是,我需要的……却根本不是这些。” 他给她最好的东西,但从不知她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安东尼平静的批判,此刻进化为愠怒的责问。 “Vivien,你知道我怎么认为的吗?” 微婉吃惊地看着他。老人从不对她发脾气,这可真是破天荒头一遭:“怎么?” “我认为你对毅凡从来不公平。”他叹口气,收敛了过于激动的口吻,放缓了语速,“而你之所以对他这么不公平,是因为你知道,他好欺负。”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好欺负?汤毅凡好欺负?如果汤毅凡好欺负,那她就是睿智娴雅的大家闺秀;如果汤毅凡好欺负,那虞雪就是骄奢淫逸的放荡女;如果汤毅凡好欺负,姐姐简直就是爱民如命的慈善家! 若真存在着平行宇宙(陆盛曾解释给她听,她觉得很奇妙),而在每个宇宙中都有一个不同的汤毅凡,那么她敢说,所有这些汤毅凡都是九岁就会用迷醉药对付无辜大灰狼的狡猾分子。 “随你怎么狡辩,我是不会容许正义沦丧、人道失衡的。” 微婉恐惧地看着安东尼,他下一句该不会说,代表月亮,消灭她? 然而老人依然那么慈祥。 “宝贝,记得我说过,我一定会亲手将你交给那个对的人,然后再离开吗?” “安东尼,你要……离开?” 安东尼耸耸肩:“呃,我迟早会离开,这是一定的。不过和那无关,问题只是,对的人可能不会等你这个傻孩子这么久。我要替你快点行动。” 她很想告诉他,汤毅凡已经有了对的女人,不是她。 而事实上,在下一次彻底死心之前,她也再一次地自问过了那个问题:后悔不后悔? 开始时,她后悔;然后呢,就不了;再然后,又后悔到无以复加。 5 陆盛开始强制她每个周日早晨八点起床——周日本来是一周中她唯一的被允许睡懒觉的一天。他要求她必须在周日的早晨做些事情,比如制定学习计划,或者干脆就学习。她一边做事,一边还要想象着别的同学都在甜美地睡大觉。 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这种想象纯粹是自虐,后来却意外地相当开心。因为这下她会幸灾乐祸地想,自己比他们多学了多少东西,将他们甩后了多少。 陆盛一直鼓励和助长着她的这种邪恶的心理,甚至会在她嘲笑别人时,跟着微笑。她从前不知道他会微笑,如今的每一天,她都发现他更可爱了。 他这一笑,让她发现他有一对在视平线以上的耳朵。据说耳朵高于眼睛的人都极聪明。 他的耳朵和她的几乎一模一样,尽管在聪明这件事上她自己是个反例。 “我觉得你最近看我的眼神很怪。”一日午餐,陆盛这样对她说。他低着头夹菜,细嚼慢咽:“希望你别瞎想,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她想起毅凡还在的时候,毅凡就是块砖,哪用往哪搬。 这块砖最好的用处之一,是陪她逛街。于是微婉琢磨着,怎么能央得陆盛也陪她逛逛街,毕竟,她的生日快到了。 陆盛当然拒绝:“你逛的那些地方,都不是我去的地方。” “可你根本不用担心的,这个季节,巴黎到处都是游客。大家都是穿T恤、牛仔、运动鞋去逛街啊!”她竭力想说明的是,和她做朋友不用他刻意改变什么,只要她瞧一个人顺眼对路,她才不会要他变成别的样子呢。 陆盛回答:“别人不用和你站在一起。” 她今天穿了撞色连衣裙,几何图案,走起来犹如一堆几何图形在跌跌撞撞地向前滚。 “呐,你是要我也换成T恤、牛仔、运动鞋吗?”她有点扫兴,并不是说那样打扮就不好,只是,这不是她。 “不是的。”他有点欲言又止的感觉,仿佛在权衡在这件事上是否应该像课业一样,对她高标准严要求。他仔细地看了看她,提出中肯的建议:“我说,你就别化妆了吧。” 微婉听到这话,彻彻底底地伤心了。她老想着不改别人,别人却老想着改变她。 “你们这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他们说喜欢不化妆的女孩,其实是喜欢不化妆也漂亮的女孩。] 那天晚上她没有去隔壁吃饭。陆盛来敲她的门:“我们每晚七点吃饭,你不会是忘了吧?” “我正在生气!你不会是看不出来吧!” 陆盛面无表情:“你生气,怎么不在我开始烧饭前说?现在你又不吃,那多出来的叫我怎么办?” 这话说得就好像她生气和他根本没关系似的,就好像她生气根本不是他惹得似的。 “拿去喂狗!” 他摇头:“附近没狗,你给个别的建议。” 她将门甩上。 让他倒倒霉,让他倒倒霉……她默念。 陆盛是她用来填补那个如今空缺的“最好的朋友”位置的人。可她认为自己对陆盛有不同的期望,究竟怎样不同,她也说不清楚。她能说清楚的,只有一件事:在做朋友的时候,她或许给过毅凡很多东西;但如果换成陆盛,那些东西,会是远远不够好。 因为她知道毅凡过惯了的生活——和她一样的生活。对这生活,他有和她一样的种种问题,她可提供给他她曾猜测的答案,可陆盛不是。如今她面对的这个男生,是一处迥异之境。她没有地图,只能凭着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一点点地寻找,猜测,摸索。 她有这样的认识,来自于她对陆盛“诅咒”的第一次成真。 陆盛看起来健壮,肩膀宽宽的,也有肌肉,她觉得他应该是很健康的,加上那如同清教徒一般严苛的饮食搭配、规律作息和户外运动。 因此,她完全有理由认为,他的胃病是她诅咒而来。 上帝保佑,学生公寓这些危房的墙壁薄得像纸,她都能听见他在床上翻身频率的不对劲来。她急忙忙地冲过去,他短硬的头发根根都是竖着的,眼睛很红,眼角还有不同形状的血丝,一边是树根形,一边是闪电形。他脸色应该比平时苍白,但她是真的看不出来,因为他一向都是那么白。他捂着胃,神情很痛苦。他可能在发烧,但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用体温计。 幸好他还能说出话,发出指令:“灶台下左边第二格,把那些中药拿出来。” 她马上取出了那些药,或者说她希望这就是那药,在她看来那药与一坨坨的草根无异。她用双手捧着,送到他的枕头跟前。 “我不是牛,不能干嚼草根。”他连嘲笑她白痴的力气都失了一大半,话说得有气无力,“把药煎了。左手第二只盅,水加到三分之二。” 她照做了。 “等等!”他痛苦地闭了眼睛,“……小姐,先剁碎好吗?” “所以我一直都说,你早该教我做饭的!”她声音颤得很厉害,菜刀在手里直打滑。在草根上花了毫无意义的三十秒之后,她咒骂着丢下了那光滑闪闪发亮的东西,奔回自己的房间,摸出了手机。 “安东尼,我需要医生!” 安东尼的反应能力早在三十年的职业生涯中,修炼得炉火纯青了。他有条不紊地说出下面的话:“马修现在会去接你。路上不要挂机,描述给我你的症状,越详细越好。” 她听着他拨通医生的电话,祈求老天保佑。 “医生和马修都在路上了。”安东尼平静地报告,随后语调满是担忧,“宝贝,你怎么了?是感冒吗?这个季节,我早告诉你上学路上不要脱掉围巾……” “不是我,是陆盛。”她长舒一口气,为自己掌控了局势而感到欣慰。 瞧,她是很能干的,陆盛一定会没事。 “他胃痛得很厉害,我可以保证他从不吃任何没杀菌过的食物,所以一定是陈年痼疾。我就知道这么多,不能多谈了,我去待在他那里。马修到了请叫他上楼来,我自己不可能搬动一个男……” “宝贝。” 有时,你会对这些为上流社会进行管家式服务的资深客户经理们,感到费解——他们能在五分钟内变换三种以上不同的语调,镇定缜密的,担忧害怕的,现在则是冷淡不满的。 “怎么了?” “你没有告诉我,是别人生病了。” 微婉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我隔壁有人在床上疼得直不起腰来,你关心的却是这个?我生病,他生病,这有什么分别?” “宝贝,听我说。我们医生的服务,只提供给与你家族直接相关的人,这在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的。” 干得好啊老安东尼,现在是假温柔地哄孩子吧。他一本正经地跟她谈“合同”,真是太奇怪了,以前从没发生过。 “好吧,那就说是我病了!” “我不喜欢对你哥哥撒谎,你也不应该。”安东尼严肃地重复了这句话,她开始觉得这是个讨厌的口头禅。 “可陆盛他……” “很抱歉宝贝,我不能授权这件事。” 微婉在电话这边震惊地说不出话来,而安东尼已经打电话给医生,申明这是一场误会,他和他的客户现在并不需要服务。他还打了电话给马修,允许他回去,继续调戏阿泰内广场的客房女佣。她忽然发觉自己很虚弱无力,她一直有这种错觉——安东尼可以将全世界打包给她,现在她不得不看着整个王国在自己面前倾塌。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安东尼?”她意识到自己像个小女孩一样哭鼻子了。 “这回事叫作合同,宝贝。你哥哥签署它们的时候,很明确地规定了服务所及的是哪些人。” “可毅凡呢?每次毅凡不舒服你都会请我的医生来……” 她自己住了口。 此刻她背上长出一只吸盘,将她像那些挂毯一样吸向墙壁,于是嘭的一声,她挂在上面了。 安东尼等的就是她这句话。 “你觉得那个跟下三烂们打街球的小痞子是毅凡——我敢肯定你已经这么以为了。再想想,宝贝,再想想!” “你怎么知道他和谁打球?”她听到自己在咆哮,“除了监视我之外,我哥哥也叫你监视我的朋友了吗!很好安东尼!我真希望他给够你养老金了!” 话出口,她便后悔得想把舌头咬断。 她一辈子都不可能说出比这更伤人的话了,还是对一个将她视若孙女的老人。 易微婉落下几滴夹杂了委屈和愧疚的眼泪,快步走回陆盛的房间。 他依然痛苦地拧着眉,灶台上杂七杂八丢着三四只锅碗瓢盆,她叫不出名字,说不出用途;几株被斩首的中药,她觉得有腐烂的味道,但真的不敢问他是否又为省钱而买了美丽城那些华人渣子的残次货。而她除了一支现在哑死的电话外,别无他物。 她轻轻走到他床前,跪低身体,手肘撑着床沿。她意识到自己的脸色和他一样苍白了。 “你女朋友的电话是多少?” 微婉蜷在墙壁的这边,竖耳听着那边的动静。她很惊讶,陆盛的女朋友没有留下来过夜。十二点刚过的时候,她听到了她离去的声音。她安静地坐了一会儿,被突如其来的敲墙声吓了一跳。随后她意识到是陆盛敲的墙,她被自己的惊慌逗笑了。这一幕如此像巴士底狱的狱友们在传递信息,她走下床,过去隔壁“监狱”。 他躺在床上,黑漆漆的眼睛很亮:“我得看你一眼,你没事就好。” “病的是你,我有什么事?我听到她熬药,烧开水,做饭给你了。”她总要问一下吧,“还需要别的什么吗?你知道的,反正我在这儿。” “从你靠着的那个柜子里,拿两个杯子出来,我想喝杯热水,给你自己也倒一杯。” 好吧,这个她会做。 将一杯递给他,她坐在床边喝另一杯。安静半晌,相视而笑,他们碰了下杯。 “值得庆祝。今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她语气里满是雀跃。 “什么?” “为什么他们总是不选我。” 陆盛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将白开水一饮而尽:“别对自己太苛刻,至少你是真的关心我,我认识的一些人甚至做不到这个。” “不。”微婉摇头,也将水喝完,接过他的杯子送到水槽里去,“我责成于安东尼让他去关心,而我甚至连安东尼都不关心。”她双手撑着水池,“我真该死,他对我那么好。” 陆盛康复后的某一天。 微婉说:“你女朋友……” “嗯。” “你有没有陪她逛过街?” 中间不算短暂的停顿。 “有。” “……其实,这事,陪朋友也可以做的吧。” “我不能和你一起出现在属于你的那些地方。”他说,“这事,和朋友不朋友的无关。” “可是……” “没可能,没商量。” 八月初是易微婉的生日。她从不是一个典型的狮子座,因为姐姐也是狮子座,一家不容二狮,那么哪个被淘汰,显而易见。每年哥哥都会送她珠宝,今年也是,而且每年都是他的助理去相同的设计师那里定制,不同的只有赠语。他的助理包装好,他在上面亲笔写赠语,并签名,是Alexandre Zouari的蝴蝶发夹,Alexandre Zouari的镶钻轻发冠,她本觉得两件同一设计师且都是发饰,未免欠考虑,但转念一想,哥哥这次留了选择的余地给她,养父母的也是珠宝,Van Cleef&Arpels的天堂鸟耳环,Chanel的羽形项链。 她察觉到这些皆为婚礼珠宝,但也仅在多年之后才明白个中寓意。那年他们在同样的时候,寄给汤毅凡定制钻戒的号码,以及礼服设计师的号码。她料想,不知他们为什么竟觉她配得上他,想迫不及待地将她脱手了。 与哥哥和养父母相比,不得不说姐姐的礼物还是用了一番心思的。汪凌茜爱的设计师是Maurizio Galante,她央得后者为微婉设计了一套精致的刺绣沙发,每片花瓣与每条锦鲤都是他亲手缝制的,缝得栩栩如生,只是她不禁会想为何鱼会游动在花丛当中。不管怎么说,她根本没有地方摆放这套美丽的家具。安东尼苦思未果,只得突兀地将其插在芭比房里,与她睡床并列的地方,就好像有谁会坐在那上面,观看她睡觉似的。 安东尼送她的只是一双靴子以及例行公事的,该品牌次年春夏新品发布会的前排位子。她有点失望,这本来就是他该给她的东西,怎么能当生日礼物呢?从前生日时,安东尼曾送过她中药,然后这个法国老头居然对她唠叨了半天的中国文化,教她药补的“养生之道”。相比于他一贯的唠叨,“沉默”还真不失为一件绝佳的生日礼物,微婉于是释怀。 而且,光拆汤毅凡寄来的一卡车东西,就已经够她忙了,无暇再顾其他。千真万确,这厮弄了巴黎当地的一辆卡车,把东西运到了阿泰内广场的酒店门前。在所有人的围观下,卡车司机用杀猪般的声音当众嚎叫出了易微婉的名字。汤毅凡,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怎么整蛊她才最有趣。 汤毅凡寄来的是Jean-Paul Hévin的冰丝巧克力,覆盆子、抹茶和松露口味。打开包装的一刻,她仿佛看见这厮捉弄得手的邪恶笑容,登时怒不可遏。那三条巧克力都呈硕大的某物形状,他一向会在她面前肆无忌惮开猥琐的玩笑。 还有第二个来自他的鲜送包裹,是中规中矩的麻薯和包馅汤圆,“珠宝盒”烘焙小店的马德莲,百香果奶油,Brioche面包。 到这里她开始疑惑,他用所有这些想说明的事。 安东尼说:“等下,还有更多。”之后她便肯定且了然。 Number 36的波点芭蕾便鞋,Secret Service的金属蝴蝶结项链,CUBE connector的复古玩具电话机,Jamie Chen的粉白丝巾,所有这些礼物看似五花八门,其实都在咆哮着同样的两个字——台北。 于是她想起,其实毅凡并不太送她生日礼物的。 每年她的生日,都是和他一起出去旅游的。 6 易微婉幸运地生于八月,因此庆生时都是在暑假,她可以尽情地外出玩乐。 这十几年,她还真是走了不少的地方。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她的十七岁生日,和他一起去的拉斯维加斯,下榻的地方是Bellagio的顶楼套房。她像每个爱玩的姑娘一样喜欢维加斯,他也好似很贴心的,知道她那时的这个想法。他恰好从国内的大学毕业,在美国某所Ivy league办好了入学手续,继续深造,正好顺路。但最后仍然证明,那是一次整蛊——她那年还不满二十一岁,而且差得还很远,当地法律规定,她不能去赌场玩。 她只能憋在酒店房间里,窝在床上,盯着电视中放送的西班牙肥皂剧发呆。真是的,她都来Bellagio住了,居然连太阳马戏团的演出都不准她看,这一趟维加斯不都白来了吗? “你明明早就知道!”她郁闷地拿枕头砸汤毅凡。那时他坐在床的另一边,正低头削苹果,把它削成很可爱的小球,放在她的冰激凌上面。 见枕头砸来,他也没躲,只是稍微转身,以确保冰激凌的安全。他从容地用肩膀挨了一枕头,然后笑嘻嘻地将冰激凌递给她。 “这您真冤枉我了,我是真给忘了,拉斯维加斯好多年没来了,谁还记得这些啊?”他转身去拿煎蛋。 她俯身将枕头捡回来,皱着眉头看着煎蛋。冰激凌加煎蛋?这是哪门子搭配?但她还是接过来吃了。这么郁闷,除了吃东西她还有什么办法。 他伸脑袋过来,看了一眼,随即皱了眉头:“蛋黄又不吃啊?” 她没答话,但注意到这人脖子上挂了一条松垮着的领带,她登时来了精神,从床上跳将起来,赤着脚,半跪在床边,将他“牵”到了面前。她喜欢给人打领带。不知怎的,她总觉得,为男人打领带这个行为,应该是女主人的行为。她倒不奢求当女主人,只希望或多或少,成为他的一家人的一员。据她观察,妈妈和姐姐什么都会,但只有对打领带这件事,她们都不太热衷,每次爸爸和哥哥都要自己对着镜子弄很久。 所以她决定,她要用心去学这件事情,而且一定要学好,一定要做得完美。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苦练打领带,单结、双结、温莎结、半温莎结、驷马车结、阿尔贝特王子结……除了领带,还有蝴蝶形的领结,她也什么都会。 汤毅凡自然知道她擅长做这个,但并不想给她机会,让她在他脖子上练手。 “我又不会勒死你。”她噘着嘴说。 谁都知道她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 “反正不行。你啊,别在心里头默默地把我跟你爸、你哥看成一种人,行不行?”他迅速地撤开几步,自己动起手来,“我瘆得慌。” “哎哟喂,这话我真不爱听。我爸、我哥是哪种人啊,就让您这么嫌弃?”她可是真生气,这厮不能随随便便地说人坏话。 他挠挠头:“小婉儿同学,您这还真是伺候人伺候出职业病了,想给您放个假,您都不领情。得,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毅凡转身穿上外套。微婉不淡定地瞅他,这下一看,他通身西装革履,远远望去,还真是牛逼闪闪放光芒,谁让人家是男模的身材呢。她这才反过味儿来,这个下午他是够殷勤的,给她端茶送水,点头哈腰,合着这是要撇下她,晚上自己出去逍遥啊。 易微婉真的郁闷了,黑着一张脸,不再理他。 然后汤毅凡就在门厅浴室里晃了半个钟头,没出门。她假装看电视,但清楚得很,那厮每次经过她身边,都心里有鬼似的瞄她一眼。半晌,估计他是终于忍不住了,巴巴地凑了过来。 “那,我今儿有个应酬……非去不可,您看,要不……” “有正事就去你的,问我干吗。”她捏着遥控器,白他一眼,“我这儿看电视呢,您看多有劲嘿!这男主真帅。” 汤毅凡愤愤地跟着看了三十秒:“如今您连西班牙语都听得懂了?” “是呢,您看我天才不天才!”她彻底怒了,您要走就快走,磨叽什么? 既然他都已经打算好晚上留她一个人在这里了,还装什么同情。她翻身下床,走进浴室,门砰的摔上。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让她开口求他留下?他还说什么不想被她看成是跟她爸爸、哥哥为一种人。 不想的话,就别和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做同样的事啊! 在大理石地板上坐了很久,她倒听见门外传来另一个摔门的声音。 心真是登时就拔凉拔凉的,她气得想死。 她早该想起,今天是汤毅凡的“狗一日”。 既然这样,那她也就没理由再坐在地上,冰着自己。她走出浴室,赤着脚穿过起居室。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一边是山景,一边是海景。她想着门前那个很大的人工湖,也想再下楼去看看底楼大厅中的巧克力流。她还没吃正餐,那么是去Picasso吃西班牙餐,还是去Yellowtail吃日料?可一个女孩子,独自去吃饭,看起来会有多奇怪?别人见了,会觉得这姑娘是没有人要所以才会这样的吧? 她越想越心烦,手边正好有酒店客房中配的iPod基座,刚好顺手。她兀地拔下来,猛地甩出。那东西撞在墙上,发出不响的一声。有了一点声音的陪伴,她终于舒坦了些。 幸而她没有砸到电视,她茫然地盯着电视,想起和姐姐一起,玩得最疯的一次,她们曾把酒店房间的电视丢出窗外。人人都知道,有Lindsey Wong和Vivien Yip两位小姐在的地方,都如同被一支摇滚乐队席卷过。不错,她们是在模仿The who乐队。 其实,是姐姐做的,她没那个胆子,她怕挨骂。但她看着姐姐去拆电视,她将电视夹在腋下走过起居室的样子,着实很有趣。姐姐先确保窗外没人,之后哈的一声,将电视推出了窗外。姐姐在笑,她却不敢笑。她胆战心惊地看着电视坠地,粉身碎骨。 “婉儿,你可不能背叛我哦。”姐姐做完这件事后,拍拍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她只得点头,她知道这话的意思—— 如果有人问起来,她必须说,是她做的。 这么多年了,易微婉还是没有变得坚强起来。她没有胆子把什么东西扔出窗外,于是她折返回浴室。酒店配备的水晶器皿是Hermès,因此她认为这些毁起来会比较有档次。她越是难过,越不能控制自己的双手,浴室很快就变得一片狼藉,大理石与玻璃撞击的声音,让她得以在这之间安静下来,因为这让她感到了安全。她的灵魂,安稳地坐在旁边。而她的身体,并不是她糟蹋的。她得以开心地旁观自己,她再也不怕了。 她终于知道了毁灭的力量,为什么人们深深地沉迷于此。 后来,她身轻如燕。她决定洗个澡,化好妆,穿上礼服,下楼去找汤毅凡。既然她连酒店房间都砸了,还管它什么二十一不二十一岁的规矩呢。她总要去找他的,她总要去找什么人的。 她总不能指望着有人会来找她。 她伸出手去,想摸到淋浴喷头。可她的手刚伸出去一半,就被人掣住了。 现在回忆起来,易微婉还能对灯发誓,汤毅凡这欠收拾的是把她夹在胳肢窝里夹出了浴室,然后直接把她撂在了床上。他也不说找人来清理她那摊杰作,就坐在床边,背对着她,开始抽烟。 “有话就说,您沉默个什么劲啊!”她还故意激他,“好啦,您也别心疼钱,我自己赔偿就是啦。” 汤毅凡果然就被激火了,噌地站起来,拾起手边一杯子,提起来就朝着她头顶墙上的那画框砸过去了。她吓得用被子蒙头,她百分百地确定,他是瞄准她的脑袋来砸的,只不过手偏了。幸好,碎玻璃没喷溅。她还特搞笑地从被里钻出来,回头看了看,觉得那画框比她砸的东西全加起来都值钱。 她咽了口口水。 “……这个我也赔。” 汤毅凡冷笑:“对,我是心疼钱!我靠!我真太心疼钱了!”他再一抬手,把小圆桌给掀了,瓷杯登时就如大珠小珠落玉盘。 “易微婉,打今儿起,我要再心疼你一次,我不得好死!” 直到睡觉,他俩谁也没再说一句话,但总归是她先认输。她蹑手蹑脚地爬到他旁边,软绵绵地叫了声毅凡。这位爷冷脸一张,叫她回她那边儿睡去。她也没办法了。 第二天,她睡到很晚才睁眼。她知道床那边那家伙起得比较早,因为要叫客房部来打扫残骸。她一心装死,磨蹭到夕阳落山才起床。她依旧不能出去,于是就在房间里吃饭。汤毅凡好像消了不少气,至少面色比较温柔。她吃煎蛋,照例蛋黄丢给他。吃完饭,她看电视,他在一边翻报纸。她捅捅他:“你今晚不出去吗?” 他眼睛不离报纸:“我好像没说过咱俩可以说话吧?” “拜托您,快着点,滚出我的视线吧。” 汤毅凡终于装不下去了,鸡皮酸脸地揉了报纸:“易微婉,我居然忍得了你。你说我是得有多爱你。” [“爱你”这种话,拜托要在一个可以当真的环境里面说啊。] 如果你来过拉斯维加斯,那么一定要住Bellagio,一定要住顶层。这家酒店最负盛名的巨型音乐喷泉就会在你的眼前,凿穿星穹,与月同辉。你能想象吗?一座喷泉,水柱竟可飙至那么高的天空,高过酒店大楼。无数游客围在水池周围,而他和她,在顶层套房俯瞰下去,水刃就像一排滑翔机,振翅起飞;又很像一个巨型的生日蛋糕,立着根根蜡烛,火苗舞蹈。 微婉沉醉在这水景中,毅凡却在看表。在似乎等到某一个计划好的钟点时,他拉起她的手,飞奔到电梯中。 她什么也不想,就跟着他跑。 身边擦过酒店安保阻拦的声音:“先生,你们不能走到那里去,这是被禁止的……” 后来微婉知道,喷泉是每半个小时一轮。毅凡拖她进去的时候,已经临近结束,因此水柱不强,不然他们会被强力水枪削成好几片。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尖叫了,但伴着大笑,因为她看到他也霎时成了个水人儿。水流喷射中,她听到他的声音。 “许个愿!快!” 她就那么吼回去:“你以后少气我点!” 不过,她在心里说的是,毅凡啊,我再也不气你了。 再也不了。 水波散去,四下宁静。上一秒还有那么多游客,现在,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就像蛋糕上的蜡烛被吹熄,她的愿望已经许下。在幸运符的力量下,她相信会实现。 她大笑着拥抱了他,两人全身都是湿的。她真开心,不管在疯狂之前、疯狂之间,还是在疯狂之后,都有他陪着,从抱着她的那双手的力度来看,他也是这么想的。他们是彼此的人,不论你用什么词来形容这关系,他们就是真真切切地,属于彼此的两个人。 当你遇到这样一个人,你会知道。 她就知道。 “汤先生,我必须请您马上出来。” 不远处,在一众保安陪伴下的黑发女士,是Bellagio国际大客户部的总经理Darlene Fitzgerald。相信她已经快要抓狂了,因为下一轮喷泉开始的时候会出人命的。毅凡笑,摇头,微婉也笑,当汤毅凡这个人孩子气的时候,你是没办法不被感染的。 黑发女士无可奈何,索性也走下水池。到了这两人面前,她压低声音,央求毅凡:“Stephan,我说真的,你想让我被炒吗?” “真抱歉Darlene,”毅凡潇洒地擦了把脸上的水,“不过我家宝贝今天过生日。” Darlene仰天长叹后,转向微婉:“Vivien,看在上帝的分上,帮帮忙!” 总经理D女士是汤毅凡的校友,也是他的好朋友。微婉一直觉得,她对他有点意思。那天晚上,他们赖了很久后终于走出了那个该死的喷泉池。游客们会记住拉斯维加斯Bellagio酒店历史上唯一一次的喷泉停喷。 微婉对毅凡说:“我觉得Darlene挺喜欢你。” “那不好意思,我这辈子就只喜欢一个人。” “谁?” “你啊。” “行了行了,”她笑着拍了他一下,“我关心您嘛,您老拿我开玩笑。Darlene真的很漂亮哦,不比您那些莺莺燕燕差。” “……瞧瞧,我说真话,您老不信。” 那是他们的拉斯维加斯之行,她和他一起过的最刺激的生日。 在她来到巴黎之前,她和毅凡计划的下一个目的地是台北。这次不会像去拉斯维加斯,不会是他本来有公干,又死活不想在她生日时撇下她,才仓促选定了地点。他们不会住晶华或君悦,而是Le Meridien,但还是会去六福皇宫吃丹耶澧的。他们要去泡温泉和去海边,还要吃路边摊。她会陪他去欣赏远雄U-Park,他对这个楼盘的建筑概念和运作概念赞不绝口。作为回报,他会陪她去FiFi茶酒沙龙,她和酒肉姐妹们聊鞋子和包包的时候,他至少可以对着仁爱路的林荫大道打个盹。 他们计划了很久的台北之旅,被她突然的留学打断。其实她仍有暑假,可她也不会假装没有其他事情,让他们之间尴尬疏远,总之后来他们再没提起这回事。 如今,在她二十三岁生日的当天,她学成回国前的最后一个生日,他将台北打包送到了她的面前。 她知道他的意思。 他的意思是,这场旅行再也不可能发生了。 7 幸而她还有真正的朋友,怡风赠了她一幅亲手作的画——《漂浮的假象》。怡风是很出色的画家,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选择读文学是因为她生来就知道怎么画画。这是事实,怡风在念中学时,就已经得过国际级的美术奖项,而如今她却走上了写作的道路,但对于有艺术天赋的人来说,门门科目都是互通的。 微婉想起小时她曾被迫参加过一个画展,画展上全是这种假象的作品。艺术家高超地展现一些视觉误差。完全等长的线条可以在轨迹下看起来一长一短;盯住黑白圆圈足够长的时间,你会觉得它们在转动;盯住毫无意义的色彩组图三十秒,猛地转头看白墙,你会发现上面有完美的鬼脸形状;还有一幅作品,近看是爱因斯坦,远看是玛丽莲·梦露,真是性感的科学;或者,画中的人在爬一节阶梯,脸上露出虔诚而有希望的神情,看画的人却很清楚地发现,这些阶梯只是魔比斯环一样首尾相接的怪物。 怡风所画的漂浮假象,便是这没有出口的阶梯。她对色彩的应用让这样一幅画透着诡谲的梦幻,黄的渐变中心却透出蓝的光源,盯久了,画面便动起来。微婉不免怀疑这是种讽刺的反转,一般人会用深蓝色代表毫无希望的夜海,金黄色则是希望的灯塔光源。 怡风随后打来电话,兴致勃勃地想要听取朋友对她新作的看法:“这颜色怎样?有没有觉得,光色在远离,蓝色在漫延?” 微婉没有回答,她仍然盯住面露希望的炭笔小人儿,她只想知道他们在前方看见了什么。 [我们是否决定,喜高兴日?] 把所有东西留在了阿泰内广场,微婉低头回公寓去,正好在楼下撞见提着很多装满无数塑料袋的针织购物袋的陆盛。他说:“两个小时后过来吃饭。” 两个小时后,他将一个纸做的皇冠戴在她头上,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他的礼物是只在家乐福里面买来的床头灯。在法国的超市系统里,家乐福其实处于顶端,是比较昂贵的一类超市。他为她的生日,破格提升了档次。 “床头灯!”她笑逐颜开,拥抱了他一下,“这是最好的礼物!” 他安静地吃饭,她抱过来的时候,他则侧身把筷子碗错开了几厘米:“我本来想好的生日礼物是智商,可惜没有哪家店卖这个。” “那我很高兴你选了第二好的礼物!”她拍拍他的肩,“其实你能给我过生日我就很开心了。肯定是上次我填奖学金申请表格时,你偷偷看到记下了对不对?你真可爱!” “……对。” 陆盛不动声色地吃他的宫保鸡丁,一副“随便你说”的样子。微婉知道他就是这样,哈哈一笑,将床头灯放在一边,坐回椅中,也大快朵颐起来。 从小到大,尽管生日礼物并不能让她感到开心,但她依然喜欢过生日,因为“生日”也是她的幸运符之一。只要有幸运符在,事情就不会变坏。她开心地告诉陆盛关于幸运符的事情,后者却出乎她的意料,没有嘲笑她智商低或孩子气。相反,他吃饭的手停住了,他沉默在那里良久。 她很忐忑:“如果你觉得很幼稚,可以说出来的,没关系。”她好脾气地笑着,“幸运符这件事,我从小就喜欢跟身边的人说,但他们都不理我。可他们越不理解,我就越坚信,这是上天赐予给我自己一个人的宝贝,我不用跟谁分……” “我更喜欢过年。” 他突然就回魂了,好像刚才的短路根本没发生过,他自自然然地吃着饭。 这次换易微婉呆住了。 他继续:“……生日,过年,午后人不太多的公交车,不能是地铁,没有光。不喜欢旅行,但喜欢飞行。起飞的那一刻,惯性会把你向后抛,但你紧贴着椅背,就很安全。”他慢条斯理地说完这些,“他们不懂,是他们的损失。” 微婉定睛看他,感动得想哭。 “你怎么知道?你怎么都知道?” “一出生就知道。怎么会不知道?”陆盛耸耸肩,好像这并不重要,“那些不相信幸运符的人,居然也能生活下去。” 他显然没意识到这听起来有多么奇怪,对他这样一个人来说,这样的话有多奇怪。他很快就会意识到了,因为他发现,易微婉同学正用一种把玩般的目光,饶有兴致地打趣他。 他这才发现说出的话收不回来了。 “快点吃,楼下还有其他人等着祝你生日快乐。” 易微婉没有料到,会有这么一打蜜糖色皮肤的小伙计,在八月五日这一天,在燥热潮湿的空气里,用带口音的法语为她唱一首生日快乐歌。生日快乐歌在不同的国家都是相同的曲调,最神奇的是,每种语言的“生日快乐”,都能完美地合进它,音节不多不少。 “试着让他们学用中文唱,没成功。”陆盛在她右边不满地嘟囔,“能说什么呢?汉语、政治和数学——智商准入制。” 知道被他嘲笑智商的不止她一人,微婉从内而外地舒服。 一曲歌毕,为首的高个子男孩面带羞涩地微笑,握了握她的手。她认得他,知道他的名字大概叫Amzar或什么,他曾经帮陆盛将在超市采购的杂货搬到楼上,在走廊里大肆炫耀刚刚在地铁抢来的iPhone。陆盛曾严肃地说,任何一个伟大的政治家,都必须擅长拉拢那些真正一无所有的人,因为他们才有最纯粹的勇气。她不确定他说的到底是政治家,还是黑帮老大。 “真太谢谢你们了,这是生平第一次有人为我唱生日歌。”她满怀真诚地感激道。 阿拉伯男孩耸耸肩,拨开额前的发卷,手有点抖。 “Sam要我确保所有人都来这儿,他要我们记住你的脸。”有他们罩着她,她在巴黎就不会被抢劫了。 “哇哦,这可绝对是殊荣!” 微婉对陆盛做个鬼脸,后者装作没有看见,面无表情地走了。她目送他回楼上,刚要跟着回去,目光瞥见转角迅速驶来的乌黑闪亮的东西,定住了。 车子停下,上了年纪的白人款款走出,Anderson & Sheppard定制西服在这片街区中非常不协调。 安东尼面对眼前的一幕撇着嘴,表情很不屑。 “这些是什么人?” 孩子们赞叹着涌上前来,七手八脚地在阿斯顿马丁身上摸来摸去,胆子大的正拉扯着阿泰内广场的滑稽小旗子。司机大声喝令他们走开,数次未果,他气急败坏地露出别在腰间的另一件小巧得多的乌黑闪亮的东西,企图吓走他们。Amzar立马怒了,满嘴臭骂起来。微婉没有听清,但听到“你以为我没有吗?你想看看我的吗?想吗”时,她觉得事情大概不妙了。 她飞速跳上车,一手将老人拉进来,关了车门,勒令司机快走。 “安东尼,你从不来这边找我。” “别对我用那种语气,小姐,”他不太客气,更不像平常那样温言软语地叫她宝贝或公主,“你知道那都是些什么人吗?” “给我唱生日歌的孩子。” “我敢说他们中的一半在警察局里有案底。”安东尼苛责道,“那矮子只顾着跟模特结婚,从不想着做正事,例如怎么把这些渣滓赶走,就好像这个国家还不够乱似的。” 安东尼是极右派的代表,一直持“所有移民滚出法国”的政治观点。他总是对“平等对待少数种族”这类示威游行嗤之以鼻。用他的话来讲,在巴黎街头多走走,你会发现白人才是真正的少数种族,而他们一边被抢劫着,一边还要为所有这些抢劫犯交税,究竟什么叫平等对待? “这些孩子人很好。”微婉说这话时自觉底气不足。 Amzar炫耀战利品的尖利笑声还在她脑中挥之不去。她听说过,一些抢劫犯会毫不留情地杀死不肯乖乖就范的人,而那孩子刚才威胁道,他也有“那东西”。 安东尼响亮地嘘了一声,他白而发红的脸上很容易就能看见青筋隆起,因此她决定不再争论。 “你必须搬回阿泰内广场。” “这不公平!”她倒没想到这会换来这么严厉的惩罚,“我很少和他们说话!从不跟他们接触!只是今天……”她本想说陆盛坚持要她下楼,但住了口。 安东尼发怒时,脸上的皱纹会被带得一动一动的:“够了!这跟那些非法移民没关系!” “这是你哥哥的命令。从现在开始,你每天都必须回阿泰内广场睡觉。” “可……”她茫然了,“哥哥是怎么知道的?”她一直以为这件事被瞒得很好。 安东尼很是烦躁:“你以为他不知道?你是自以为聪明!你哥哥他什么都知道,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打着仓促凌乱的手势,呵斥司机车开得太慢,仿佛有什么低等的瘟疫在后面追着。 “清醒起来小姑娘,你的罗马假日结束了!” 这世界上,为什么有哥哥可以把他的妹妹,在她的生日当天抓走,软禁起来的事情呢?而且他派别人来做这件事,他自己却连电话也不打一个,也不解释?为了证明这不是软禁,安东尼允许她每天出去七个小时,去工作。她争辩,不会有人需要只做一个月的实习生,而开学只在一个月之后了。安东尼随后证明有人需要,于是她每天被押着去上班,白天在香街某家精品店里保持高度可见,下班后由司机押回酒店。这份工作简直安排得太贴心了,在踩着高跟鞋站立七个小时之后,你拖着酸痛的脚,就很难再想费力气逃跑了。 她应该感激涕零,哥哥还允许她出去工作以解闷。 “想想看,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安东尼在她床边做冰激凌,他将血红的草莓酱浇在两个硕大的苍白圆球上,“你做的是你喜欢的工作,每晚回到舒适的家,有美食等着你,充实,而又安逸。有几个人,能这样鱼与熊掌兼得?” 她躺着,电视里正在播放无聊的娱乐节目。奸猾的主持人和傻笑的观众,在转动傻乎乎的圆盘。当指针停在某个数字上时,欣喜若狂的人蹦跳着庆祝他得到了一千欧元的奖金,或者豪华的大不列颠之旅。 安东尼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没错,白白地得到财富总是最幸福的,应该珍惜。” “是啊,我真幸福。” “快点吃完。” 老人推着小车离开。 微婉手里捧着小碗里的冰激凌,知道今天它还会被倒进马桶。想到这里,她稍微振奋了点,朝着安东尼的背影发问。 “所以,今天还是不打算告诉我原因?” 安东尼回头,露出的宠溺笑容中,有苍凉和无奈。她忽然感觉,他也不想这样,但不能抵抗。 “太晚吃冰激凌会让你头痛的,宝贝。” 他明知道她问的不是这个。 就像每个犯人一样,她至少该有权力向至高无上的法官——她哥哥,申诉一下,但哥哥不接她的电话。这蛮合情理,毕竟这几年他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他们已经很久没说过话了。 于是她决定打给汤毅凡。每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对着手机,思考打通后要和他说什么,该怎么说,但每次都因为各种理由而放弃,直到睡着,她醒来发现手中还死死地攥着手机。后来她想,其实有很多事当初都没来得及说,现在,也来不及说了。她不知他是否在等,但想想,他也实是没有理由等。他上一通打进来确定她是否安好的电话,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一个月以来,他比哥哥还要不顾她的死活。 某一天清晨,她鬼使神差地按下拨出键,却只是良久的接通音,他没有接。 她被很多猜测轮番挤压,哭了一整晚,第二天虚弱得不想起床,不想上班。但看到安东尼欣慰而松口气的眼神,她咬着牙爬起来,肿着眼睛走出了房门。 随后的一周,他也没有打回来。 这次的实习中,工作牌子是高级定制,她做stylist。她看不到很多牛仔裤运动鞋的游客了,只有一些妖艳傲慢的It girl三三两两地结伴进出。通常她是她们之一,如今只觉得她们生活得空洞无聊,原因可能单纯的只是换位而产生的不平衡。可是,她觉得还有其他东西,让今天的她,不再那么满足于一成不变的生活。 这时经理弗拉乔走了过来,她神经紧张地轰走面前的小飞虫。她是位高挑美丽的女士,非常迷人,正处于将老未老的最好时光,就像夕阳畔一杯仍泛着光晕的银橙色玛格丽塔。她将弯卷的发梢扫到肩后,撇了撇嘴:“美国人。” “怎么?”微婉漫不经心地接了话头,眼睛瞄向街转角熟悉的车子,那之中有严密盯梢的双眼。 弗拉乔于公于私都是安东尼的至交,安东尼看重的人,她便一样看重;安东尼鄙视的人,她也会同样的鄙视。意大利人与法国人有臭味相投遂称知己的悠久历史,平生最觉有趣的事,就是奚落如今比他们富有得多的美国人,其中不无酸意。 “美国人,他们会很有钱,但他们不会成为贵族。” 关于贵族,有人说,三代之上,才出贵族。而安东尼甚至更加苛刻,他说,孕育了一千年以上灿烂文明的大陆,在不浮躁的年代,已经凭借精神与文化统领过世界的民族,才能生出真正的贵族。 来自贵族家庭的孩子,至要紧不是给他们穿名贵的高级定制,使他们出席最高端的场合,而是给予他们最良好的教养。对女孩子,要教养她阅读、外语、高贵的运动和乐器,要使她喜爱孩子,关怀穷人。这些以外,很多人忽略的是,要使她尊重旁人,尤其是为她服务的人。她不能提太多要求,而只能提唯一的至精细的要求。话只说一遍,之前之后都要礼貌致谢。喋喋不休地要这要那的,是宠坏了的暴发户,而非有教养的上流女孩。对男孩子,除去上述外,还要教导他做女性最谦卑的仆人,永远礼让,将女性福祉置于自己之上。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有一点是最根本的要求——你不要那么努力地去赚钱,甚至不要太费力地生活,因为这是羞耻的事。 就像他照顾小Vivien,是因为他真心想这么做,而不是因为小Vivien的家族付给他的公司一笔巨款。 讽刺的是,在他家更得宠的Stephan,却从不认同他的所谓的贵族价值观。毅凡讥笑懒散的欧洲人的次数,跟安东尼抨击美国人一样多。毅凡认为人需要快速而有目标的生活,至少男人是绝不能让自己停下来的。迫切地想要什么东西并且为它而努力,一点都不下等。 “可我都看不出你想要什么。”有一次她这样对毅凡说。 “废话,那当然不能让人看出来。”他难得正经地回答她一句话,说的委实很认真,“如果让对手看出来了,他就会利用这些东西当作攻击我的武器了不是?” 她努力回想他被什么攻击过,但想不出什么:“会吗?” “咳,您是不知道我被攻击得多惨。”他对着她笑,“算了,过去的事儿,老提也没意思。” 他突然不笑,但还看着她。 “吸取经验教训就行了。” 午休时间,她可以进去坐坐,也可以出去走走。她缩在茶水间里面,打电话给不想再提名字的人,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 漫长的等待音中,她哭了。哭了一会儿,她神经质地用手擦脸,飞快地将泪擦干。 机会大概她会一直给下去,但这也就意味着,她不知道自己还会哭多少次。 眼前白色的折叠门被拉开,同事姑娘探了一个脑袋进来。 “你有快递。” 她脑海中忽地窜出来一辆大卡车,心便嘭地起跳了。 但她想到的和眼前见到的景象丝毫不沾边。 出乎意料地,她见到了T恤、牛仔、运动鞋。 “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来这种地方。” “这种毫无创意、完全想得到的对话,就跳过去吧。” 事到如今,微婉倒是完全能理解陆盛的想法了。他全身都透着格格不入的气息,倒不是因为他穿什么,而是因为衣服底下的他,他这个人,就不属于这里。她想,这其实是因为他比周遭的人都要更优秀,他这样毫不费力就做到了与众不同,这实在是件她想不到的好事情。 装一次送外卖的小伙计并不算什么,她欣然地接受,尽管很久没见面,聊天还有点尴尬。 难得的是,他每个中午都会来。 “不如我们出去走走吧。”她充满期待地问。门的外面就是蒙田大道。 他低着头将饭盒里面的锡纸完全展开,小心地展平,不留一道折痕,又不至于将它拉破。他将上面的油迹饭渣轻轻地刮干净,之后又叠成一个完美的四方形,放回饭盒。之后,他站起,将它丢到外间。他坐回她面前,就是打死不抬头。 “能不能……还是别出去了吧?” 他来都来了,出不出去到底有什么区别?她想,这可能是他的一种坚持。 这坚持对他来说很重要。 她正这样想着,他却给了一句出乎意料的话,他似乎急于解释。这个把月来,他失去了她一直崇拜的淡定不乱,眼前的他,好像立在两块板中间,它们朝向他,狠狠地挤压过来。 “我还是低调点好,有人……不喜欢我在你旁边。” 微婉怔了片刻。她倒没想到,他怕的是“有人”。看来他失掉的不只是淡定,还有曾经的一身孤傲。他在他的世界中,向来看不到“有人”的,因为他有足够的聪明去漠视旁人,那么她荣幸地稍稍挤进了他的世界,并因此而开心幸福着。 可现在,怎么会有“有人”呢? 她无言以对,五脏六腑都堵得难受。她委屈地想,有坚持的不止他一个人,这些天,难道她没在坚持?想起安东尼把她的任何咆哮责问都当作是小孩子在撒娇,他那漠视的样子,让她终于觉得自己很滑稽。 “你走吧,以后都别来了!” 陆盛见她站起来,也急了:“你声音轻一点,如果你那上司发觉有什么不对劲,马上就会把话传给看管你的人,知不知道!” 微婉挑衅地看着他:“我不怕,你怕?” “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大概弗拉乔真的听到了他们的争吵,真的将话传给了安东尼,大概安东尼发现微婉仍和陆盛有来往,真的做了什么事阻止他再靠近她。总之,那天之后,她再也没吃到有人用锡纸包好的地道的中餐。可她心里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 她的世界从不是这样运转的。 陆盛的那些担心,从不是任何问题。她可以和任何人做朋友,只要她想,只要他们人品过关,安东尼甚少开红灯。虽然时至今日,她仍然不知道为何他对陆盛会反应这么激烈,但她敢肯定,这不是因为他不够有钱。那与她从小听从的教诲相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都是社会大机器中的一颗小螺丝钉。有的螺丝钉在高一点的位置,有的螺丝钉在低一点的位置,但少了任何一颗螺丝钉,机器都不能支撑下去,就会面临着散架的危险。那是爸爸和哥哥教她的话,然后是安东尼,只要是努力生活、专注上进的人,他都欣赏。他痛恨底层的小混混,因为他们不肯努力去改变生活,而对于少数成功突围的勇者,他一向尊重。 一句话,安东尼从来都不是这种人。 微婉越想便越觉得,这次他的表现,对陆盛异于常人的排斥,是真的很奇怪。 8 开学前夕,安东尼将崭新的课本送到她手上,提醒她第二天要早起。如果你在欧洲,你会懂有钱的孩子并非是开豪车上学的那些,而是那些拿着新课本的。在欧洲,书的价格贵得名正言顺,若你是出版过书的作家,那么你就如律师、医生一样,是最受人尊敬的阶级,你会拿最高的薪水。 学问是被尊崇的,有智慧的人,比有金钱的人更受人尊敬。 微婉想着这个,终于还是没有忍住,开口对老人说:“安东尼,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她心虚,“如果是因为那次我说了过分的话,我可以道歉。” “我不会生你的气。”安东尼答,“我只是不希望你被人迷惑,保护你是我的职责。” “为什么陆盛是坏人?”她一肚子的火气,“他亲手给我做饭!他还教我学习!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两个多月的时间,每天!” “现在看来这些事都值得了不是吗?”安东尼换了一脸的冷嘲热讽,“你以为他是耶稣基督,白白地做善事吗?” “可他什么也没要过!”她就是不明白了,“唯一那次我想用医生帮他治病,还被你拒绝了!” “不是他什么也不要。”安东尼冷冷地道,“只是你还不知道他要什么。” 微婉愣住。 老人面上的神情让她十足十地想起哥哥,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错怪了他。安东尼的所有行为,都是哥哥意志的体现而已。她想求原因,应该去问那个遥远得望不到的人,那才是她隐形世界的主宰。安东尼猜到了她的心思,马上给她打预防针:“宝贝,一个是认识只有两个月,却无缘无故对你太过上心的人;而另一个是和你一起长大的男人,这选择本该十分容易,不是吗?” 他将“一起长大的男人”这几个字,咬得死死的。 微婉又有了那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什么事都不是她表面上看到的那样。 安东尼缓和了面色:“至少现在,还有我替你分辨谁对你是真正的好,谁是另有所图。以后……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这一晚上的信息实在太多了,她觉得自己豌豆大的脑子几乎要承受不住了。 “好吧,现在这话又是什么意思?‘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安东尼将所有课本塞进她的书包。巴黎的天气最好戏弄人,今天三十度,明天便会跌到十八度。他提醒她穿长靴,然后递给她冰激凌:“早些睡,明天下课后,我们会去弗拉乔那里定制你的伴娘服。” “这次我可以知道是要给谁做伴娘吗?” 有钱人们总喜欢装作彼此是好朋友,所以哥哥经常把她外借出去,当别家姑娘大喜之日的见证人。不是说她做不到,站在一个陌生姑娘的身边,装作是闺蜜,流下喜悦的泪水,并祝她一辈子幸福,这点演技她还是有的,但如果有背景材料支持,她就能演得更逼真些。 “宝贝,你永远不会了解你哥哥的,对吗?” 就是说,和往常一样,哥哥省略掉了无关信息,她只要服从命令就行了,不许问问题。 安东尼抚抚她的头:“好梦。” 她参加了早餐会,返校大会,见证了上学年“啤酒之王”的揭晓,听见了欢呼声,口哨声,还有鼓掌声。这是她的最后一年,一年一年地过去,又一次地站在学校底层的大厅中,去C101或A312教室。易微婉忽然意识到,她从未如此恨过孤独作战。进门时,接待处的红发女士说有人在前台留了东西给她,是个黑色的皮革记事本。她翻开,看见熟悉的工整字迹,他几乎手写了一本书给她。 她将会亦步亦趋地依照他的小书前进:主修国际金融之外的辅修市场营销,选修文学史与天文学;用几周的时间与教授做朋友;每节课至少提出一个问题;在教授设定的每个deadline之前,设定自己的deadline。他建议她适当地逃逃课,不勉强自己上糟糕的课,要让自己快乐地学习。 下午四点钟下课,安东尼来接她去弗洛拉那里量身。虽然她觉得没必要再量一次,但他坚持,说她这一年的体型改变了很多。她翻着白眼想,应该是他想念老朋友了,所以拿她的礼服当幌子,就好像他和他的意大利女士见面还不够多似的。 “Vivien,如果你最近在减肥……试着别太过。我和其他设计师一样喜欢零码姑娘,但我不希望这次的橙和紫上面是一张不够有光泽的脸。” 设计师手指刮着皮尺,对她皱起眉头。 微婉耸肩不语,她不是饿得没神采,只是没化妆而已。 “我就这样了,想想办法。” 这时弗拉乔走进来,碰巧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她笑对微婉道:“上个月你神色倒是好得很,我想是那家‘外卖’真的很棒。” 微婉低下了头:“那不是外卖,是我的朋友。” 弗拉乔漫笑浅言:“我真的怀疑。” 微婉心中腾地升起一团火焰。她从来不是那种会发脾气的千金,她不是那种让整条香街唾弃的美国It girl们。她知道自己的举止该合乎欧洲的传统,要习惯于道谢与道歉。但现在,谁都别想她有好脾气。 “他是我的朋友!我必须警告你们,看不起他,就是看不起我!” 全场立刻安静,她提着裙摆走下了那可笑的台子,大步流星地走向旁边的休息间,不管不顾地一屁股坐了下去,管那华美虚伪的伴娘服会不会出褶子。她甚至不知道要穿着这衣服去给谁做伴娘!伴娘应该是去为你最好的朋友做的,不是吗?她一直是这样想的,可哥哥才不会理她。在他看来,她不过是另一个的人情筹码,可以给人随意地拿去用。她髋间痒得要命,脚紧缩在十二厘米高的红底鞋里,肿痛不已。 这就是她的世界,给她套上根本不舒服的衣鞋,将她送去给根本不认识的人,还要贬低她真心的朋友。 许久,微婉听到丝帘被拉开的细微响动。弗拉乔慢步走进来,低头看她,轻轻地哦了一声,欲言又止地摇摇头。 “安东尼不会喜欢我告诉你这个,但那男孩,他每次都穿戴着百乐轩的衣帽,从后门偷偷地溜进来,然后再迅速地脱掉。”她说,“有一次我看到他脱得太快,差点被裤子绊倒。其实那场景挺滑稽,但我当时只觉得……他很可怜。” 微婉的脑子空白了几秒钟。她并不太怕在人前出丑,姐姐让她相信,她的人生就叫作尴尬。但陆盛不会落进这种画面里,他就像那种活在电影里的男人,永远纹丝不乱,不做傻事。 弗拉乔沉浸在故事中,开始傻笑:“这真是个浪漫的男孩子。” 微婉感觉到一只伸过来的手,她不想去接。她还需要手来撑着脑袋,捂着眼睛,她不想看这个假装友善的告密者。可如果她已经同情陆盛,为什么还要残忍地告诉安东尼。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弗拉乔坚定地将她从椅子里拉起来:“因为安全远比浪漫更重要。” 这种话,她听了那么多次,早就听腻了:“他是连环杀人凶手吗?” “Vivien,我没有选择。”弗拉乔显然也对她有所隐瞒,“如果安东尼决定要隔离某个人,他一定有他的理由。” 微婉特意查过陆盛学校的开学时间,于是知道他也该开始上课了,他会很忙。她没有再打电话给他,她想,如果自己不存在,他的生活可能会容易些。 于是她开始回想,究竟为什么自己会与他发生交集。事情的开始像一团混沌,如同将一页纸从小说中撕下,蛮横地塞进了完全不相干的故事,但她居然从没觉得突兀过。曾有猜疑,但一瞬即逝,就好像发生的是一段很自然的故事,只是一个人,在多年后回到了原位。 那么契合。 她盯着他留给她的黑色笔记本,不可抑制地难过起来。 她不知道是否该去见他一面,说自己很抱歉。可是,她为什么而抱歉呢?她还能想起一些和汤毅凡相处的细节,来巴黎之前的日子,在那些少数的日子里,她冲他发脾气后会搂着他的胳膊说:“对不起哦。”后者会不屑地甩开,说:“对不起什么啊!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有时他还不解恨似的补一顿臭骂,“看不得你这样!以后不许这样!”。 揣测陆盛,是断不能用汤毅凡来做标杆的。 这道理她懂,但总会忘。 她辗转反侧地想,越想就越不知道该怎么做,好像做什么都会是错的。 后来,她睡着了。 优秀是一种习惯。 当你成功地超出自己以往的水平后,你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变得更好。更好,更加好,但永远没有最好。总有观点认为,人不可能文科和理科同时优秀,或者一个掌握外语且能炉火纯青的人,自身的母语结构就会被瓦解,等等。但这些都不是真的,一个人优秀,他或她便什么都会优秀。一个出入各大party的漂亮姑娘,看似并不用功的姑娘,功课成绩却可以以惊人的速度,节节攀升。 不考不玩,小考小玩,大考大玩。 这一次,她不再追求时间,而是追求效率。每次完成艰巨的学习任务后,她便会奖励自己做出格的事,越艰巨,越出格。完不成任务,她便将自己禁足、禁食、禁买衣服。 安东尼并不乐于见到她的这种变化,他认为自己的孩子在受折磨、受委屈。可他摩拳擦掌地想要找出那个折磨她、给她委屈的人,却发现这个人正是她自己。他好像不再认识自己的孩子了,但又无计可施。他疑惑地转了几个圈,但还是束手无策。 于她,她感受着加诸己身的种种开合转变,就像来到一处新的境地,转念间,却能看见心中的那一条小船,在迷雾中渐渐靠岸。她得以平和地度过每一天,每晚回到阿泰内广场,静静地想念一些人。她还是有很多话想说,但学会忍过十二个小时再自问,要不要说,如是,终于也都安全地没有说。 圣诞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她终于想起孤独这件事。却在某个清晨,拉开窗帘的瞬间,她看到了窗外的漫天大雪。蒙田大道依然幽焕绝伦,车轮将雪暖融,留下玲珑剔透如玻璃般的街道。她知道夜晚时,灯火会将这个地方变成美丽的金色水晶,有人徘徊流连,享受冬夜中的温暖。 她喜极而泣,她重复着那些祈祷文一样的语言,随着每一个字的吐出,力量充盈了她的肺腑心田。 脚下的路,会越来越顺。方向,是正确的。所有的惆怅和不安全,都会消失。她知道,自己会得到幸福。生活从这里开始,只会变好。 这么久了,这么久了,她一直在想念着她的幸运符。 冥冥中,她拾起了一条失落已久的纽带,目光落在窗边书桌的皮革记事本上,她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12号线Lamarck-Caulaincourt站,迷雾之径(L'allée des Brouillards)。 这是蒙马特区人迹罕至的一隅,也是在这城市里,你能找到的最美的地方。这是印象派画家Renoir曾和妻女住的地方,Lepic街沿途,还可以看到许多安静读书的人。玫瑰,丁香,满眼的绿,这是它的春夏。如今深冬,你在早晨和黄昏还可以见到她神秘的雾,如同身在幻境。巴黎啊巴黎,最好的巴黎,不是香榭丽舍大街。最好的巴黎,都是免费的。 易微婉深知如果不是她的幸运符,她永远不会想到来这里。陆盛留下的并不是一本学习指南,并不仅仅是。她怀揣着这温热的一小块,皮靴因疾跑而发出咯咯的声响。她越走越快,晨曦在面前一点点地穿透迷雾。在安静的周遭里,她的心跳至了喉咙。 终于,在那许多长椅中的一把上,她看见了着白T恤的身影。 她刹住脚步,不是为看到他而震惊,而是为看见他的那一刻,她脑中本能一般地跳出的那两个字而惊心动魄。她成功地合住了双唇,没有将它们发出。在这心有余悸中,她还不明白这两个字是从何出现,怎么,就到了她的嘴边。 她只知道,这将成为她永远的秘密。 四个月的时间过去,陆盛并没变样子,就连身上的衣服都没因换季而增添多少。微婉兴奋得直想大叫:“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来这里找你?” 陆盛倒不惊讶,语气平板。 “我每天都来这里,谁知道你怎么今天来了这里。怎么今天才来?” 微婉露出得意的笑容,心想这次一定会得到她刻薄老师的表扬。她翻开了他的笔记本。 法则119:找一处隐秘的学习场所 找一个只属于你的地方,安静,独具意义,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要求的,并不仅仅是图书馆里一个固定座位的这种东西。你的最佳学习场所,该是一个给你绝对安全感的地方,无论晴雨,冬天或夏天。在这个地方,你不再惆怅或迷茫。你知道现在做的事情都是对的,努力都会有回报。你该相信,这个地方是有魔法的,给你力量坚持跨过所有困境,最终一定会达到梦中的彼岸。告诉自己,在这里,你会得到所有的帮助,勇往直前。你不要说找不到,也别用自习室来敷衍。我曾费无数工夫遍寻不到,却因为一次在Lamarck-Caulaincourt下错站,而发现了迷雾小径。 坚持不懈地寻找它,你要相信,智慧和勇气都在那里等着你。 “那么,我这里写的是智慧和勇气,不是‘我’。所以,我长得像是‘智慧’和‘勇气’吗?”陆盛鄙夷地盯着她,“凭这个知道我常来这里?而且今天也来?你脑子里面有没有叫作逻辑的东西?” 微婉含笑不语。 如果不是早晨与幸运符偶遇,她也不会想到来这里。可他写得多么明显,他心中也有这样一个幸运符的存在,只不过他称为隐秘的学习场所。她多么惊讶,他心里的“智慧”与“勇气”,和她期许的“幸运”何其相似。他知道最幸福的感觉是什么,那感觉,和她的一样。他也有从小就信奉的幸运符,他说没有幸运符就没有办法活下去。 她一不留神,刚才那灵异的两个字再上心头。 她慌忙默念恶灵退散,睁开眼睛,却忍不住朝他的身边靠了靠:“你后来为什么不来看我了?” “我说过,我们不能在属于你的那些地方同时出现。”他抿了抿嘴,“事实上,在任何有很多人的地方,都不能。” “所以你并不是讨厌我了,只是不想被人看见。”她苦笑,“我特别丢人吗?” 她满以为这句话会将他逼急,会让他吐出一些口不择言的真话来。然而,他非但没有情急,还换了一个温暖到让她心颤的表情。她察觉得到其中有不对劲的地方,但任她怎么想,也不知哪里不对劲。 他看着她,那目光犹如看着手掌心里捧着的曾经丢掉的一颗珍珠。 “以前是。不过渐渐地,我发现自己错了。” 微婉只能停留很短的时间,因为这不能被安东尼知道,所以她并没叫司机开车载她出来,也没让那个长雀斑的红发年轻门童去帮她叫辆的士。她是乘地铁来的,距离着实不短,她应该要赶在安东尼发现她不见之前飞奔回去。 她肩膀上忽然多了一只钢铁般的手,一回头,发现安东尼和他永远带着的那位穿蹩脚西服的保镖家伙,不知何时冒了出来。 随后的事,快到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子。 她一面被拖回车里,一面听到安东尼对着陆盛咆哮,法语单词像子弹一样朝后者扫射去。 “限制令这三个字,你哪一个听不懂?你不被允许出现在离她五百米以内的任何地方,懂不懂?不要以为你是……就可以随便……” 后面这些,她都听不清了,因为离得太远,她也没能听清陆盛的答话,只记得几个杂乱得不成章的碎词,关于“给了你们机会”“真相”之类的话,统统喷给了安东尼。她从没见过他如此愤怒,但她终于知道弗拉乔说的那张纸是什么东西,是一纸限制他接近她的限制令。因此他才一直说,他们“不能一起出现”,而不是“不能一起”。 她茫然地望着窗外。车开得太快,她要拼命凝神才能看得见今晨街上的雪。 “安东尼,请给我哥哥打电话,现在。” “不错,限制令这件事是我的意思。” 他不解释,不表达关心,不因五年没有跟妹妹讲过话而有任何的尴尬。如果你认识汪敬哲,你会觉得他是个随和友好的年轻人;如果你与他一同长大,你会知道他是令人心生畏惧的“哥哥”。可能有什么人能走近他的心,可能他将温柔与爱留给了什么人,但那个人不是她,不是姐姐,不是他的父母。别人说他好,她都知道。可别人说他的好,她却并没有感觉到。 “哥哥……”微婉攥着手机,将头后仰,舒服地枕在椅背上,如果她要说这话,就得舒舒服服地说,“哥哥……哥哥……” “婉儿,你现在是不是真的认为,你有资格质问我任何事?” 安东尼惊恐地看着后座上神情恍惚的女孩,他最不希望看见的事,正在发生着。 “不是。”微婉回答得响亮干脆,“哥哥,这是婉儿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从今以后,我们没有关系了。” 9 即便看不见电话那头的人,她也知道自己成功地惊到他了,让他愤怒了。她感到冷冷的狂喜。兄妹两个,总要有一个先走出这一步,就像他们那曾经震惊整个上流社会的所谓“畸恋”一样,就算是以荒唐的事情为根据,也该有一方站出来,主导这场皆大欢喜的分崩离析。只是结果迟来了一些,只是诱因是不曾预料到的其他。 限制令,这手段倒还新鲜,他是第一回用。 许久,汪敬哲才回答。 “好。” 安东尼曾说选择应该很容易,她发现果然很容易。这一次,她不再屈服。 出乎她意料的,只有安东尼。这次,老人没有再唠唠叨叨地劝她,他只让她在房间里,用心思考这一整天发生的所有事。 第二天的清晨,一名女佣走进她的芭比房,礼貌地请她尽快搬出去,给她的期限是一个星期。这是对她的慈悲,容她一段时间寻找新的落脚处。 五天后,她搬出了阿泰内广场,这次是永远地离开。 她想和安东尼道别,同样被礼貌地拒绝。女佣告知她,Q公司昨晚打来电话通知安东尼,他与易微婉的合同已经被解除了。显然,汪敬哲先生在第一时间切断了她的经济来源,与汪家有关的一切,都不再能使她受益。从今天早晨开始,安东尼不再是负责照顾她的保姆。 “可你不懂,安东尼他会见我的。” 女佣回答:“他料到你会这么说了,小姐。他说如果小姐这样说,就这样回答——”金发女孩清了清嗓子,背书般说出了下面的话。 “他说,你在放弃你哥哥的时候,就该想到与此同时你也放弃了谁,放弃了什么。” 微婉很难受,她不得不告别的蛋糕抱枕其实并没有什么稀奇,她只是会想起安东尼乐呵呵地将它从米兰抱回来给她时,脸上那慈爱的表情。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对这冲动有那么一丝的后悔。可她本来觉得,安东尼不是他们中的一个。 安东尼说,留下的人会越来越少。 留下的人,果真越来越少。 她只带了护照和少量自己的东西,将所有衣服、鞋子、包包一并抛弃。她找了一处地方,草草地住下。刚好暑假时申请的一笔奖学金到账,学费已缴过了,她可以勉强用这笔钱来维持生活。 她的新公寓暖气坏掉了,床单与墙壁都有霉斑,家具陈旧还有潮味,窗户有两扇,一面没有窗帘,她用废旧报纸贴上。这里的条件,甚至比曾住过的学生公寓还要恶劣,但这是她能找到的离学校最近、房租最低的地方,她决定适应着住下去。 穷人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只有在那段时间里,她才将曾经隐藏在纸醉金迷表象之下的那些价值与教育,悉数都取了出来,擦擦灰,爱惜地放在手掌心里,思考着它们的意义。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独立生活的这条路,她可以借鉴的先例实在罕有。她所做过的最出格的事,是在拖欠房东房租无力支付时,撩起衣服给他看了自己的胸罩。房东人实在很好,作为回报,他同意她三个月后再将房租一次补齐。事后,她克服了本以为难以接受的羞耻感,却可以从容地自嘲,嘻嘻哈哈,感到刺激。 其实,脱离家族后的窘迫只有她预想的一半。 她身边仅剩的朋友,又只有怡风了。在初试新生活的前几天,她与怡风通过电话,后者先是歇斯底里到抓狂,之后竟半含好奇地问她:“是不是很难?听说内衣都要翻过来穿几十次!” 怡风的“听说”,是从她们共同认识的一位千金那里得来的。也是和家族决裂,想要独立创业,那姑娘本是信心满满的,因为她的姓氏毕竟还闻名遐迩,生意人都会同意见她,看似会给她机会谈事情。但不久后她便发现,这些人只是抱着看笑话的心理,才答应见她的。真正会给她生意做的人,少之又少。她很快败空了自己的积蓄,到最后还是不得不服软,回归家族。 内衣要翻过来掉过去地穿几十次,房间里蟑螂遍地,公寓马桶坏掉也舍不得花钱雇人来修,要自己动手,这些就是千金后来含泪讲述的经历。 但根据微婉的切身体验,生活并非不能忍受。 拿她现在来说,她懂几门语言,有着不错的商学院学历跟不算贫瘠的实习经历,想找一份课外兼职是不难的。即便只拿法国的最低工资,再加上奖学金的一些帮补,她也不至于饿死。除去不能再大手大脚地买东西以外,她还发现了廉价小超市的存在。蔬菜和水果很贵,在巴黎吃得起的东西竟只有不到一欧元一杯的巧克力,那么她就拿它当早饭、中饭和晚饭。事实上,这种食物还相当不赖。最让她难过的,是每月不再有杂志可读。她向学校交了押金,借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回到公寓后却没有网可上。 这些都是没有办法的事。 如果她每月只有一千块钱,那她就必须将生活挤进这一千块钱里面来,没得选。 她再也不走蒙田大道那些华丽的门廊或大厅,她再也听不到阿泰内门童热情洋溢地叫她“Vivien小姐”,她也不再记得芭比房床上Moschino蛋糕造型抱枕的柔软丝滑。她再也没有机会挑选与一辆车价格相同的靴子、包包,她也不再去参加rich kids的party,她甚至再也没买过一件化妆品。 但她从没像今天这样,感觉自己如此像一个坚强骄傲的公主。 其实,一个年轻女孩子从原来的生活脱离,走向独立,所受的生活的苦,都是非常琐碎而让她感到毛骨悚然的那种。打个比方,从今开始她要乘地铁甚至步行上下学,这都没什么,反正她现在也没有好鞋可穿了。但很难适应的,是当她回到家,疲倦地倒在床上想睡觉时,却发现床垫里爬出了一只小虫,它正兴冲冲地到处游走。 她惊得跳到地上,整晚都不会再去那张床上睡了。 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长途跋涉的累就叫作减肥。但一只会爬的虫,和对没看见的虫的想象,确足以令她整个世界摇摇欲坠。 她不再耍酷,因为这事一定要找人来帮忙。于是当陆盛来到这里时,他看见的便是一个站在椅子上,双脚不敢沾地的易微婉。 “你要先出来,我才能开始打扫,喷药什么的。” 站在椅子上的女孩头摇得如同拨浪鼓,她已经打定主意不再碰这间房中的任何东西了。 陆盛重重地出了口气,将工具箱放在一边。他(在易微婉看起来无比勇敢的)走近她的椅子,转身,半蹲,她赶快登船。从椅子到门口只是几步路而已,她盯着他后脑勺看了很久,现下她又在看他的耳朵。 “你的耳朵生得很高……”她摸摸自己的耳朵。 他没有接话。她不再摸,低头细数自己的悲伤和埋怨,将这些通通发泄给他,就算知道这关头自己说出的话无逻辑且不讲理:“你说,怎么会有人把妹妹丢下,管都不管?” “因为有人是亲生的,有人不是。” 10 以前易微婉也曾与自己所处的阶层有摩擦,但今时不同往日。那时她因畸恋丑闻而被人指摘,此时,却是她放弃了身为那个圈子一员的身份。她知道法则是什么,也知道底线在哪里,所以她知道,自己已经跨过了底线,坠下了悬崖。她做出的这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她不再是那一种人了。 法则是这样的——上流社会的人,并不是因为骄傲才不和外面世界的人交往,而是他们要维持的那一种安全感,固不可破。事情不是你在电视剧里面看到的那样。在纽约时,怡风或她都不会穿着张扬性感的华服,从上东区招摇地走到布鲁克林。她们所认识的曼哈顿名媛其实日常并不太着Chanel、Gucci,因为那是Ralph Lauren统治的世界。千金们大多低调保守,也不会走到大都会的另一边去。在纽约读书的几年间,怡风至多去过两次布鲁克林。 她们并没有刻意地不和外人交往,但到了一天的最后,总是会渐渐移回圈子里面去。不是说她们刻意地去抵触圈子外的人,只是任何女孩都是跟那些与自己相似的人相处得更好。而男生却有所不同,至少她所认识的许多人,都有圈外的朋友,但其中有几分真,有多深,或者只是条框外的间或解脱,这些,她就不知道了。男性所拥有的一些特权,在这里亦然。但如果你是一个女生,那么你最好在这边乖乖地做人,你也可以在这边胡作非为,但绝不能走到另一边去,因为你没有这个选择权。 除非你想被所有的人视为怪物。 易微婉并不觉得自己被孤立了,上次被赶走的时候的确很伤心,但这次,她知道自己比他们都优秀。她甚至惊喜地发现,陆盛身上那种天生的不与周遭为伍的气质,她也有了。本来就该有,她得意地想。 岁月是越过越绵长,她决定去发现新的幸运符。她决定从顺利毕业开始,好好规划人生,实现个人价值。 “你以后要做什么?”她这样问陆盛。 陆盛回答:“我学的是政治。” “可你又不能在这里从政,回国从政……难。”她皱眉道,“你也知道,体制很不同。” 陆盛顿了顿。 “好像我从没说过,不过——我出生在这里,我是法国国籍。” 微婉和陆盛的来往必须藏在地下,偷偷摸摸地。即便她不再叫某人为哥哥,但那人依然是她的唯一合法监护人,他向法兰西高等法院申请的那张限制令依然有效。现在她知道陆盛是法籍华裔,真心觉得这事不可思议,居然也有这么一天,法国政府机关帮着外籍人对付自己人。陆盛倒没有把这些放在心上:“有人感觉他的位置被威胁到了,你不能怪他。” 易微婉也确实没有怪他。事实上,她是没有时间去想太多关于别人的事。临近毕业,事情一桩一桩地砸过来。现在没有安东尼帮她打理,她就得自己动手。以前,她以为自己只是不懂烧饭,但现在独自生活,她才知道生活包括那么多的事,她想要生活下去,需要学的也不仅仅只是烧饭。 房租、水费、电费、网费、医疗保险、住房保险、手机月租、银行、支票簿、账户余额,等等等等。她是外籍人,长居、签证、续签、非欧盟国人的工作许可证,这些都是她要学会做的。毕业后会怎样?如果想从学生签证转为工作签证,事情会棘手到爆。她在这里工作下去的机会微乎其微,因为政策是,如果任何一家法国公司想要给她工作,必须证明这份工作不能由任何一个欧盟国人完成。 后面的这些,陆盛不能帮她什么。该死的他是法国人,他不需要见鬼的签证或去续签。他完全不了解这些东西,就算想帮她,也得和她一样从头学起。 若是从前,她根本不用操心这些。从前,她来自一个姓汪的家族,那些事情都有人替她打理,凭借财力,这个家族可以帮她铺平道路。姓氏重要,金钱重要,可如今的她铁了心,要让易微婉这个人靠自己变得重要。 你一定要在尽量年轻的岁月里,就知道你想要什么。 不要等到快要成人,才发现自己的面前是片汪洋,你没有船,连可以踩着过河的石头都没有。梦很大是可以的,梦还没有那么具体,也是可以的,但你要有梦。这话是陆盛说的,因此易微婉虔诚地认为这必须是真理。 “所以,你想要什么呢?” 但他这样问,她就不那么爱听了。如果一个人问易微婉小姐,你的梦想是什么,你想要成为什么,这根本就是在伤她感情。 “我不知道。”她嘟着嘴说,“不过你可别说教,我求你了。” 于是他没有说话,她知道他失望了。他大概以为,经过这么久,尤其因为如今她的处境,她该对以后的路更清楚了一些才对。你总会认为,一个人总得是在有打算的情况下,才会砍断脚下的木板,跳入大海,但她只是做了在那一瞬间她认为是正确的事,以后该怎样,她还不知道。他问的不是“梦想”,他问的是,你该怎样养活自己。而对于“养活自己”这件事,她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新手,不只是新手,简直就是新生婴儿,除了瞪大眼睛看周遭,她什么也不懂。她有太大的眼睛和太软的骨头。 她知道该去找工作,但找工作真的不那么容易,兼职和实习或许可以,但工作是不一样的。她也怕自己像那位千金友人一样,被人好奇地围观,到最后还是没有人肯给她任何事情做。 她试着拖到最后一刻再付账单。她迟迟不愿再投简历出去,索性坐着等挨饿的那天来临。她想,或许那时被迫着,她将不再挑拣,不再害臊,从容地接受老天会给她的一切。 “真的,这回你别批评我,现在我还不知道……”她轻松地笑,“但以后我自然就会知道的!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说!” 许久,陆盛才开口,但那种茫然让她惊呆,她不知道,他也曾寄希望于她,希望她会有办法。 他说:“你这样,就是让我不好受。” 她看见,他的嘴唇都干裂了。她忽然就烦躁了,拂袖起身:“真是的……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但她也不能否认,自从她独立以后,陆盛对她的态度有了一点改变。从前在那间小公寓里,她房间乱得像暴风雨过境。他每次来都要批评,非要盯着她整理好了才算。现在在这间小公寓里,她也依然到处乱扔东西,可他权当没有看见,有时还会默默地,在她看不见的时候,帮她整理一两下。她转过身来,他就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从前他不留情面地骂她笨、浅薄,现在他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戳着她。 可她想让他知道,她现在的生活并没有很辛苦很可怕。 就算真的很辛苦很可怕,那也不是他的错。 她走回他面前坐下,认真地看他:“听我说,如果这个选择是为你而做,那我在做之前,就会跟你商量,至少会先告诉你,对不对?我有告诉你吗?我有跟你商量吗?没有!所以,我只是为了我自己开心!” 这话,听起来很让人振奋,但实际上,压根就不顶用。 如果他是真心疼她,那她越这样说,他就越不好受。大冬天的他,只穿了一件短袖T恤,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正常生活了。正常生活,就是冬天你该多穿衣服,不是你的错你就不要往身上揽。她打心眼里希望他恢复以前的法西斯面孔,变成在民主外衣下用尽强权手段的铁腕政治家。 那样,她会好受。 真的,他就必须在冬天只穿这么少吗? 她低头看他,不经意间,见到了他右臂内侧有一排很淡的字,好像是刺青留下的疤痕,很浅,不细看是看不出的。她不能抑制自己,将他的胳膊扳过来看。他反应不慢,马上挣脱了,躲到一边。 但微婉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排名字。 一排大概有六七个,第一个叫作Favre,第二个是Dupuy,第三个她没来得及看清,但可以肯定是B开头。这人在胳膊上刺了一串法国人的名字? “都是谁啊?”她是不会料到,他会做刺青这类事情的。陆盛这个人,也不能说他是文静书生,但至少是万恶资本主义没有扼杀成功的五讲四美好青年,而且他有洁癖,他才不会让别人接触过的针头在他身上进进出出呢。微婉问他:“你不会以为我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吧?来嘛,讲讲。” “真是的……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话题就这么被打断了。明摆着,每次他用她的话来回她,她就没辙了。但易微婉心里有根刺,很不爽。而且这不仅仅是陆盛拒谈刺青这么简单,刺青也不仅仅是刺青,它象征着他心底比较深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他从没跟她分享过。她的所有人生,他都了如指掌,但关于他,她却什么也不知道。 虽然她一早打定主意,觉得这样下去也好,但每当这种时刻来临时,她仍是觉得不完整,她想了解他更多。既然他这么抵触,她决定曲线救国。 “把你女朋友介绍给我认识吧。” “说实话,不是很想。” 微婉狡黠地看他:“我有她电话,你要是不介绍,我就自己去联系。” 陆盛生病那次还是她打电话给那姑娘的,她记得那姑娘有很甜很萌的声音。人与人之间是要看缘分的,而她只是听了那姑娘的声音就觉得自己喜欢她。她想认识她,这就叫作缘分。 陆盛倒是很淡定:“请问你,以何种身份联系呢?” “看你态度啦。”微婉顽皮地耸肩,“我这么善良,本来应该是‘捡到陆同学手机打给通讯录里第一个人的好心同学’,但如果你还是这么不配合,我就可以是‘堕过一胎的前女友’。你选哪个?” 陆盛还真皱眉想了一会儿。 “想打就打吧,说你是我妹好了。” 11 于是她就认识了Jeanie Le Loarne,华裔,中文名叫佳霓。 她是不知道陆盛随口说一个“我妹”时在想什么,但真正认识佳霓之后,她发觉无论她是他的什么人,都没有关系。因为只要他关心的,佳霓也就跟着关心,什么都不问。这姑娘长得颇衬她萌萌的声音,个子娇小玲珑,小鸟腿,有酒窝,很爱笑。她和陆盛一样,虽是炎黄子孙,但在巴黎土生土长。虽是在巴黎土生土长,但她汉语也说得字正腔圆,只是偶尔有想不起来的词时,她会夹生饭般转回法语去讲,窘迫的样子就越发萌了。 她年龄和微婉相仿,暂时没有上学。 微婉见到她时,她一身哥特系的打扮,闪亮的黑夹克衫上,一股机车汽油味儿,黑丝袜破了洞,一双靴子鞋带松松垮垮,头发挑染的粉红色,烟熏妆。但微婉知道她并不像看上去的这么叛逆,最显著的证据是,她脸上没有打洞打环。仔细看看,就连耳洞都没有呀,皮肤光洁得很。所以,她骨子里应该是个很乖的女孩,只不过赶潮流罢了。 佳霓开口的第一句话,就印证了她的猜想。只不过她也没料到会是这个词,当时就懵了。 “姐姐!” 小姑娘手里面攥了一块吃到一半的铁板三明治,抹抹嘴边的酱汁,笑得很甜。她见微婉盯着她看,很紧张,又抹了好几下,忽然就惊慌地叫出了声。 “糟了!Sam说我要给你礼物的。吃着吃着,就忘记了。”佳霓将它重新包好,笑容满面地递给她,“至少我现在可以保证它真的很好吃。” 微婉拿着这半块三明治,无语了。她强撑着笑脸,将其放进包里,暗自用眼神寻找最近的垃圾桶,好扔掉它。但人家姑娘一番心意,她总得有个回礼,她记得学校旁边有个小店会做很棒的西班牙玉米卷,可以用来招呼小佳霓:“好像要到晚饭时间了,我请你吃饭吧。” “不行。”后者严肃地拒绝了。 “为什么?” “Sam说,你现在不是富二代了,你很辛苦。Sam说不能让你破费。” 微婉哭笑不得,一把拉过她:“不理他!姐姐以前也不是富二代!” 打最开始,她认识罗佳霓的目的就是想进一步了解陆盛。微婉敢肯定,在佳霓眼中会有一个与她的了解所不同的他。果然,没几句话,佳霓就钦佩且兴奋地称他为巴黎的“地头蛇”。微婉汗颜之余,觉得佳霓也未必就真懂这词是什么意思。比她中国话还要不好的中国女生,她实在难得碰见,此时碰见一个,当然要好好地圈养起来,以待日后心情不好时围观。 佳霓兀自聒噪:“我话是说,和他在一起,会感到安全!” 这倒是真的。 她也看网络新闻的。时下,如果看这些,你就知道中国女生大多没有安全感,于是她们才会要求男朋友有车有房。不要求这些的,至少固有意识中也会期待男友各方面强于自己。对她们来说,一个捉襟见肘的聪明人,是不如一个家财万贯的蠢蛋的。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人们会失去安全感,在心底想要一个拯救者。 不过,在她来看,她的安全感来自、也只来自于与对方的心心相映。知道佳霓也是这样,她甚感欣慰。 她忍不住问:“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听见这句话,佳霓做了个好法国式的嘴型,类似于噗的一声,她的意思是,谁还记得。 “自从三岁开始吧,唔……两岁。咳咳,我们是一起长大的。”佳霓重重地出了口气,眼睛盯住自己花花黑黑的指甲看,“在那种地方长大的话,你会比别人需要更多的安全感。” 随后微婉才知道,法国国籍并不是关于陆盛出身的唯一的炸弹,第二个来了——他是被领养的孤儿,人生的前段都在孤儿院中度过,随后被几个家庭领养过。 他独立得很早,也不知是从几岁开始的。 他受过很多苦,有些她想象的到,有些她想象不到。 佳霓说着说着,突然停住,她诧异地问:“哎,姐姐你为什么哭了?” 微婉没有答话,她也不知道。 她总觉得自己该为什么事情负责。 佳霓皱了眉,看上去不是很高兴。她严肃地说:“你不要可怜他。所有的苦难都将有回报,恩典终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身边。我们不像你那样的出身富贵,有管家有保镖,但我们也很幸福。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没有变坏,他还会越变越好。你对他应该只有信任和赞同。” 佳霓说,他们也很幸福。后来微婉又知道了,尽管陆盛兼职做得不少,但赚下的钱大部分给了小佳霓花,买她喜欢的各种东西,看她开心,他也会开心,因此他还是过得很清贫。 每年佳霓过生日,陆盛就来到她的小屋里,烧她最喜欢吃的菜,陪她看一部最爱的电影。每年的电影佳霓都记得,今年是《罗马假日》,去年是《公主新娘》,再往前的三年是《茜茜公主》的三部曲,都是关于公主的经典电影。她想,陆盛一定有办法让佳霓觉得,她就是他的公主。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王子吗?你找不出比这更像王子的举动了。 如果她也有这些就好了。她不再要热气球,或游艇,或豪华的高空喷泉、地下皇宫,她从来也不关心珠宝、鞋子、包包,她压根不想去那些奢靡的大都会中游荡,空虚地观着夜景,兜着圈子。 她深深地看着自己的心,却发现那其中无物可看。 有人像亲人般疼爱过她,但最终也都放弃了她。 她才是真正的贫穷,从以前到现在。 就在微婉悄悄抹泪的时候,手机响了。她不想在这时被打扰,痛快地拒接了汤毅凡的电话。反应过来后,她叮嘱自己当晚要打回去,但最后也没有打回去,因为心里计较得很——如果她不打回去,难道他就不会打第二个吗? 以前她不接,他就接连十个地打,但以前是以前,现在他怕是没那么多的感情再施舍给她。这时,倒是陆盛发来信息。 “见到了?” 她回复:“嗯,我很喜欢她。讲了不少关于你的事哦,现在我更了解你了。虽然晚了点,但还是很开心。”她在后面加了个笑脸。 许久,陆盛回过来。 “我也是。” 后来,他也会谈很多关于佳霓的事。她一直深情不移地跟着他,这么多年,不管他是穷少年还是穷青年。她其实有点小虚荣,想要那些得不到的东西,但当你总是得不到,你也就习惯了,不是不再想要,而是学会了和这些无法满足的愿望共同生活下去。他很贴心地照顾着她的愿望,力所能及地满足一些。 “怪不得,我老觉得,你允许我跟她做朋友,就像送给她圣诞橱窗里的小礼物一样。”微婉哈哈笑着,“以前你买不起。现在这个礼物是过气的旧货,你就想着,可能佳霓还是会喜欢的,于是你就把我像闪闪发亮的二手过季名牌一样,送给你的小佳霓了。” 陆盛听了这话倒也不急,淡定地道:“我会比较倾向于,你别把我想得那么处心积虑。” “嗨,我也没生气啊,这样挺好的。”微婉要烧水,想泡杯茶给他喝,“这要是从前,我都怕带坏她,现在可不怕了。” “不会的。” “你这么相信我?”微婉用指尖按下电热水壶的按键,然后赶快闪得远远的。她特别怕烧水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那是爆炸的前兆。以前她是怕开香槟前的一瞬间,因为胆战心惊地等待嘭的一声。汤毅凡就喜欢拿那个吓她玩。 陆盛没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说:“我是相信佳霓。” 易微婉哦了一声。 这时水烧好了,她耐心地等着呼呼声彻底消失后,才走过去倒热水。陆盛刚才说过,中午吃蛋炒饭,茶、蛋、米都是他买回来的,佳霓等下过来,会带油。这两口子炒的蛋炒饭堪称一绝,有他们给她做饭吃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她反复想着陆盛的话,他说,他相信佳霓。 她也丢包茶到自己杯子里,正值冬天,全靠这暖暖的一杯热水来温手。 “这么说,你们……那个过了?” 陆盛这一口茶喝得分外久。喝完了,他说:“嗯。” “是什么感觉的?” “我说,这种问题你不是应该去问另一个女生吗?”他警告地补了一句,“不过,我不是说你可以问佳霓。” 微婉撇了撇嘴,算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她只不过是想知道那是什么感觉罢了。今天意外提起来了,她惊讶自己居然从没问过任何人:“只是好奇而已……你不打算告诉我吗?” “当然不应该是我来告诉你。” 这语气很微妙,好像他坚决又冷酷,但透着一种身份感在其中。他们两个都说不清,就像她不懂自己为何总对他有种莫名的愧疚感。 但你会知道,这不是错误的,你不必小心翼翼。 他接着说:“如果你有姐妹,还是去问她们比较好。” 微婉语塞。她倒很想说,她唯一的那个姐姐,如果还算的话,却是真真正正跟她做过的。那个感觉她还记得,咳咳,那个感觉她不能再熟悉了。也是幸亏了这个姐姐,她以后都不知道怎么跟人解释自己不是处女。她只想知道和男人的亲热通常是会怎么发生,如果对方是个男人,会不会不同?但打死她,她也不会求助于汪凌茜来做这个启蒙。这么说来,好像问个年长女生会比较好,但她是没人可问。 “姐妹都没有,就连妈妈也没有。我猜,我只有你了。” 她双手捧着茶杯,看他,干脆而利落地说。 他们两个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半晌后,陆盛投降。 “好吧,你可以去问佳霓。” 这个答案让她有些小小的扫兴。 佳霓有个不太招人喜欢的小毛病——喜欢翻人手机。易微婉的两部手机,包括那部很久不用的,都被她翻了个底朝天,这也让微婉看清了陆盛所说的,她的小虚荣。因为她总是会盯住一些高定时装、鞋子和包包的照片,久久不移开目光。 微婉不太会去删除手机里的照片,因此,多老的都有,老到她自己都不记得。现在回头看看,以前她真是做过好多尴尬的事。 比如说她参加的为数不多的时尚秀。 一次是在香港——Valentino,她却错拿了Alexander McQueen包包,回来被姐姐一顿痛骂,她也很懊恼,怎么连这个也搞错。不过今时看看那时,走在红毯时,她依然被拍得很开心,还大大咧咧地跟姐妹讲:“快把照片传我啦!有没有很美?”那张照片最美的却是身边,窘到涨红脸的V家设计师。 还有一次是在台北,她陪怡风,走一位世兄的场。航班偏偏晚点,她迟到了,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更衣室,套上预先准备好的Oscar de la Renta低胸小黑裙。她当时很庸俗,觉得太简单的设计让她没有满足感,于是硬在胸口处已经很薄的布料上,缀了一枚Tiffany海豚胸针。在场设计师倒是觉得她搭配得很棒,结果就在她得意地走下试衣台的那一瞬,那直筒裙子,被华丽丽地坠掉了,双腿一下子被裙子绊住,她整个人连滚带爬地摔了下去。她爬起来时,差不多是裸体的。 尽管衣服幸免于难,没有被撕坏,但在那个场子剩下的时间里,她都害臊得躲在了汤毅凡的西服外套下面,头都不敢抬。可谁知道,那次之后,名媛们便流行起了男外套下面穿直筒小黑裙,再配上一只很跳的大号胸针。 佳霓又在乱叫:“哇,旁边的那个,是Carolee本人吗?” 是啊,还有Carolee,那场是在纽约。她和怡风都喜欢这个设计师,设计很有灵气,而且并不昂贵,即便是全世界发行五十只的胸针,价格也不会很离谱。她的原则是,只给她愿意给的客人。她们是在VOGUE杂志的活动中见到了Carolee。本来见到喜欢的设计师是件超开心的事,可惜前一天,微婉刚在网上看到她的裸照,因此必须原谅她,她见到这位头发稀疏的老太太时,心里有那么点变态想法。怡风对着镜头开心大笑,她却瞪眼看向Carolee,一脸想吐的怪相。 “但你还是很美。”佳霓安慰道。 微婉干笑了两声,总之,那次的照片登了杂志后,Carolee再也不肯卖限量版胸针给她了。 最后一件糗事,是在罗马,FENDI周年庆典,不是纽约,而是罗马那场。那年她才只有十六岁,她糊里糊涂地跟在姐姐后面,到了罗马市中心的Palazzo Fendi。云石楼梯和古董电梯她很喜欢,手里还提着经典的Fendi“Baguette”包包,突然瞧见张曼玉和后藤久美子,她兴奋得想大叫。于是在有镜头的地方,她用超夸张的语调大吼了一句,Auguri FENDI 100 anni!(百年FENDI,生日快乐!) 呃,那不能怪她,她怎么知道Lanvin已经一百一十二周岁,连CONVERSE都有九十多岁,那一年的FENDI却只有八十岁? 12 顺便说一句,她的意大利语可是准到爆的,在这个上面,她绝没丢脸。 那次,她灰溜溜地回国,刚下飞机,看到来接的汤毅凡,她就对他哭了鼻子。 “姐姐又骂我啦,她说我什么都不懂,还到处乱讲话,让大设计师不开心了……” “她说以后都不会带我出去了,呜呜呜呜……” “她还叫我一个人坐飞机回来……过夜时舱里都没有人,好恐怖……” 她悲愤交加地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醒来时身边冷冷清清的,没有人。她下床去找人,就看见汤毅凡在书房里打电话,他对着电话那头,很缓慢地说着。愣了一会儿,她意识到他是在讲意大利语。可他会讲的意大利语很少,大概仅限于“Il pieno, per favore”(请加满油)或“Quant'è il budget?”(预算多少)这种。 那么现在,他在说什么? 她勉强从这位爷蹩脚的语音里分辨出了一句,Vorrei fissure un appuntamento(我们来安排一个约会)。 几天以后,汤毅凡红光满面地将一张小笺放在早餐盘里,端给了她。她在第一万次地拒绝吃蛋黄之后,接过了这张小笺。上面只有很短的一行字,两句话: Non è grave. Non si preoccupi. (没关系的。别担心。) 这话叫她很费解。这时她看到了下面的亲笔签名,尖叫起来。 “太牛了!你是怎么做到的!” 看她又笑又叫的,汤毅凡很快意:“你看见了,打几个电话嘛,不是什么难事。”在她的逼视下,他不自在地承认,“咳,帮你姐姐预订了套沙发,你别担心。” 后来她才知道,他预订的是FENDI CASA为了庆祝八十周年而推出的以Edoardoi为名的限量沙发。据她所知,那价钱要八位数以上,但即便这样,还是有无数名流贵人苦苦排在等候名单上,求之不得。姐姐会开心死的。 “你是不是花了好多钱?” “放心,不是。钱呢,肯定还得汪凌茜自己给,我只是帮她占了个靠前的位置而已。”他将蛋黄切碎,满怀希望地送进她的盘子,她嫌恶地挑掉。 他无奈,放弃了努力。 “你啊,回家就跟你姐说,是你求来的。好好巴结一下,再哭两嗓子也成,总之她以后还会带你出去玩的。” “哇,原来你对我这么好!”她感激地看他,“说吧,要我怎么谢你!” “把蛋黄吃了行不行?” “不太行。”她低头拿果酱涂面包,“您想个别的。” “那,亲我一下吧。” 她嚼着面包,很含混地嗯了一声,接着把餐巾甩下膝盖,站起身,大大方方地搂住他的脖子,在他左右脸各亲了一下。亲完,她没放手,还搂着他,她眨巴着眼睛,凝视他满脸黏糊糊的面包渣、橘子酱,特别想笑。 汤毅凡当然没那么想笑,他察觉到自己被她借机整蛊,很想发飙,他眼睛瞪圆:“你……” 幸好那时老汤先生走进来了,她赶快弹开。汤叔叔的早餐是豆汁加《参考消息》。后来的一个小时里,她一面跟汤叔叔发嗲,一面幸灾乐祸地看着汤毅凡,意思是,有本事你就“造次”。后者的脸青一阵白一阵,倒是没敢怎么样,一甩手走了。她嘻嘻哈哈地随他去,后来还喝了一直喜爱的老酸奶,完全忘记二十四个小时之前,自己还沮丧得如同世界到了末日。 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当时生命里极为寻常的一天。她无所事事兼跟人邀宠,他白天上学,夜晚约会,回家以后,就是他们两个人的时间。那天他回来时,她正跟当时的男朋友讲电话。男朋友家里是做纺织业的大亨,人很好,是中规中矩的那一型,从来不会违反规矩。他按时写功课,按时交功课,考试也总是排前几名。他们的所有同学,包括微婉自己,都认为他会按部就班地留洋、毕业、回来接班,但很多年后,男孩却入了演艺圈,还做得很不错。人的轨迹是不能由出身决定的,后来她再见到他,知道他是真的爱这一行。他做得很开心,她也为他高兴。 但那时,他完全还没有会当大明星的样子,只是个有点闷有点古怪的小眼镜。 汤毅凡约会回家,正撞见她趴在床上,跷着脚,煲电话粥。他走过来,抢掉她电话:“你这是跟谁早恋呢?” 她喂了一声,拿回电话看,电话已经被他挂掉了。她懊丧不已,早恋,这人居然说她早恋,她可没有早恋。曾经的学校对她来说是个活地狱,有哪个男生跟她走得近一点,同学们都会笑他和养女混在一起,谁还敢跟她早恋?在别的女生都有玩具收的年龄,她在旁边默默瞧着,默默眼馋。她曾抢来一个玩,就被玩具的小主人推倒。她受伤不说,后来还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性事件,她现在想想她还心有余悸。 那时的小孩子可真是残忍,幸亏,长大一点的小孩子会变得虚伪,这样,便没有人当面戳穿她是养女,她才可以和男生谈恋爱。虽然她不能再去上学,但仍有机会去看望怡风,因此,她也就可以碰见一些男生。 “算是同学。”她换了姿势,盘腿坐着,“他跟我念叨法文课的新单词。当然,这些单词都是我早就会讲的,他还觉得很新奇,哼哼,幼稚。” “别笑人家。你给我写写‘魑魅魍魉’这四个字,写对了有重赏。” 她叼着铅笔想了半天,落笔写了四个歪歪扭扭的字,噘着嘴给他。他面目狰狞地看了很久,将它揉成一团丢进废纸篓。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小心翼翼地问:“怎么样?我赢了吗?” “别管了,今年生日想不想再去罗马?” “……这个就是‘重赏’?真无聊。”她翻翻眼睛,“我才刚去过。” “不是和我一起去的啊。” “不要。” 毅凡蔫了,待在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微婉看着他,忽然觉得自己也有过男生拿玩具来送给她的经历。那个每次都拿玩具送她的人,正坐在她的身边,在被她拒绝后,他好像失落。他从不计较她是养女,他总是想尽办法,拿最好的给她。 “毅凡啊,其实我正要和这个男生分手。” 汤毅凡转头看她,唔了一声。她兀自说下去:“因为他不喜欢你。” “啊?” 微婉笑得眼睛弯弯:“你是传奇嘛。” 真的,汤毅凡对于所有德微中学的孩子来说,都是传奇般的存在。在他念中学的时候,德微还如清教徒学校一般严格,甚至严格到,如果你在课堂上讲话,都会被罚到小黑屋里挨鞭子。他们说,这是全国唯一一所集中了所有富家孩子并且毫不留情地管教他们的地方,因此,大家都要规规矩矩的,所以没有人敢犯戒。而汤毅凡,他是离经叛道的典型,对他来说,没有规矩可以约束他。 他们说汤毅凡目无尊长,因为这个孩子会在觉得老师讲课水平很低的时候,拍着桌子叫他滚蛋,货真价实的,他说了这两个字——滚蛋。 那时,作为一所英国人开办的学校,德微还在要求所有学生必须有英文名字。毅凡是有的,但他不喜欢用,于是他拒绝回答称呼英文名字的点名。他对校长说,如果你想在中国工作,就最好学会讲中国的名字。如果你不会讲,那便不是我的问题。渐渐地,整个学校的学生,都起来反对全英文名的点名方式,没有人探究这事背后的意味,但大家都觉得,如果这件事是汤毅凡在做的,那么就是很酷的,应该跟着他做。后来,英文名的惯例便被无声地废除了。 汤毅凡的传奇事迹还有很多,但他最被称道的事,其实是他在挨打的时候一声都不吭。打了几次,他仍不服,因为这件事,反倒让他被一众佩服他的同窗选为了学生会主席。校方无可奈何,却也不得不尊重民主的选择。元旦时,按照惯例,校长要发表新年词,汤主席遂呈上纸条:“校领导有什么屁要放?” 校长接了,哈哈大笑。教导主任也扑哧一笑,随即拿下眼镜摇头:“这个小孩,真是有种!” 总之,没有活在汤毅凡时代,与他同窗,易微婉感觉颇为遗憾。可就在刚才,她幼稚的小男友居然说汤毅凡的存在是个非常恶劣的榜样,会教坏后来人,他以为仗着背景,就可以为所欲为。微婉气不打一处来,仗着背景为所欲为的是姐姐那种人。更何况,德微有哪个学生是没背景的,可只出了一个汤毅凡。 “因为我跟男朋友吵架啊?”汤毅凡挠挠鼻子,挺不好意思,“别介,人家说得也没错,我小时候是横了点,看谁都不顺眼。犯过错也不能不许人说不是?我虚心接受,虚心接受。” 易微婉气得推他:“接受个头啊你。一小屁孩子乱指责你,你还接受。当初是谁挨打时,藤条断了两根都不低头?拿出点骨气来!” 汤毅凡听到这话,跳起来了:“怎么这种事你都知道?” “您是传奇啊,今天的德微还遍地流传您的英勇事迹呢。” “谣言,绝对是谣言!”汤毅凡瞪圆眼睛,开始抵赖,“老子绝没挨过打!” 微婉无语,对着这座气呼呼正在喷发的火山,也别说别人了,所有男人都是一样的幼稚。 “你把电话还我。” “干吗?” “我这手刚分一半,让您给打断了,我得继续分啊。” 汤毅凡哦了一声,乖乖地递还了电话,然后这厮也不走,还在旁边眯着俩眼瞧着,似要盯牢她。 她不理他,拨电话。 “……如果你了解我,就知道我不能容忍任何人中伤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你了解我,爱我,就必须也爱我的朋友。那么你现在不爱我的朋友,就说明你不了解我,不爱我。一个不了解我、不爱我的人,我会觉得没有办法跟他沟通,因为我们的价值观是不同的;那么反过来,我也就不可能了解你、爱你。所以,我们不适合对方。这种局面,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因此,在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之前,我必须强忍巨大的悲痛,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 在易微婉小姐结束了这个悲痛而艰难的分手后,她挂掉电话,发现传奇主席汤毅凡已经在她身边,光荣而决绝地睡死过去了。 她把下巴撂在他肩膀上:“喂……听我说话很烦?” “别闹……让我睡,明天早晨八点的课……” 那又不怪她,谁叫他上个大学还半住宿半走读,谁叫他明早八点的课,今晚还要跑回家来享乐,明天要一大早爬起来穿越半个北京城爬回学校去。 “那你回你自己屋睡去!”她不依不饶地推他。 “我这懒得动……床又不是不够大,睡吧啊……乖……” 她放弃了。她也躺下,紧贴着他的背,合了眼。 [好像,不管讲什么故事,最终都会讲到他的身上去。] “可是,你的照片里面都没有他。” 是的,汤毅凡不喜欢拍照,但这里面每个没有他的场景,香港,纽约,巴黎,伦敦,罗马,拉斯维加斯,到最后都会有关于他的故事。她至今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将他从生活中剥离的。 再往前,佳霓还翻到她在北京的照片:美洲俱乐部,那是毅凡最喜欢的地方,海归派的天堂,他很多校友都在那里出没,那里有专门为他准备的名贵雪茄,他总喜欢在那里谈生意;中国会,一座本身就是重点保护文物的会所,什么都是古董,只有人是新的;中国俱乐部,不到六十秒便可直达五十层的电梯,落地窗环绕身边,北京的美,可以三百六十度入目;他只不太喜欢长安俱乐部,因为那里的会员都是老头子,不到四十五岁不准入会。 “这里,简直太美了。” 微婉的回忆被打断。佳霓赞美的这些照片全都是在美洲俱乐部拍的,夏威夷设计师将它打造得梦幻而风情万种。它很年轻,正在极致挥洒它的魅力。她也对中国会赞不绝口,因为古韵醇浓,就好像真的回到了古代中国,大唐盛世。 佳霓说:“现在的中国,好富有。” 可你看到的,都是浮华而已。你不会在那些地方得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你只会觉得,自己想要得到更多。 “微婉姐姐,后来你有没有和他一起去罗马?” “去了。”想到这里,微婉笑了。果然,即便不能和他在一起,但能和什么人谈谈他,她还是很开心的:“他是想说,我不用求别人带我出去玩,我想去的地方,他都会带我去玩的。我们又去了一次Valentino老爷爷的派对。” 佳霓显得有点落寞:“Sam都没有和我一起去过罗马。不,他没有和我一起去过任何地方。他总是说,没有时间。” “因为他用时间来拼命地工作,赚钱养你。” “可我希望他能明白,我想要的不是更多的钱,我们现在的生活,也很好。我想要他多在乎我一点,就像你的汤毅凡一样。” 微婉心凉。 她不希望佳霓因为她的故事而对陆盛产生任何的不满。她说故事的目的甚至都不是为了说汤毅凡的好!可这时强烈的辩解只会让佳霓留下更深的印象,她需要把话题转向陆盛去。 “佳霓,你和他……那个过了,对吗?” 既然她得到了陆盛的许可,那么不妨一问。佳霓漫不经心地点了头。 “我想知道,那个……是什么感觉?” 小佳霓这才真正转回了念头,不再去想对她家Sam的小失望。她定睛看着微婉,先是疑惑,后来显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来:“我倒没想过,你居然还没……不过,仔细看的话,看得出……是处女。” “不算是。” 微婉比画了几个毫无意义的手势,随即意识到这无助于解释事实。其实,她也不是特别想解释:“别管了。跟我讲讲嘛,是什么感觉?” 佳霓来了兴致:“你想知道的是什么?灵魂上的?总体概括的?动作技巧的?还是,第一次的?” 微婉咋舌。这些词中,显然只有最后一个她有直观的理解。 她欣然选择了,第一次的。 小佳霓听到她的选择,居然有点失望。 “好吧。是一个九月,下了小雨,是那种让你的衬衫变湿,但不至于生病的小雨。我们回到家里,很冷,于是就拥抱着取暖。事情发生得很自然,我们脱掉裤子,但保留了衬衫。雨越下越大,打得窗户哗哗地响。” 易微婉仍是想不明白。 她和他也有全身湿透,抱在一起的时候。上帝作证,那可不是什么小雨,而是货真价实的高空喷泉。小雨会让你的皮肤微微发痒,好像有无数细小的吻,在身上来回转合,喷泉就像机关枪一样,让你只想尖叫着躲开。回想起来,那次她没全身瘀青真是相当的幸运。就因为这样,他们才从没有这种“事情发生得很自然”的机会。 第一次就这样好了,那后来呢? 佳霓说,后来,后来那就更自然了啊。你们睡在一张床上,还能做什么呢? 她真是好绝望。她和汤毅凡从一位数的年纪开始,就睡在一张床上。还能做什么呢?睡觉啊,各自睡各自的,谁也碰不到谁。 13 小佳霓很自觉地将话题拐偏了。这姑娘好奇心实在是很强。 “你们的床很大吗?有多大?是不是早晨一睁眼,就会有佣人来帮你们穿衣服?” 床是很大,但只有两个人,要那么大的空间做什么呢?汪宅有保姆、保镖和司机,汤宅人员编制则要简单很多,而且绝不能说他们是佣人,因为她记得每次进出大门,都会看到笔挺的军人,纹丝不动。她好奇怪他们怎么可以做到四肢完全静止,眼都不眨,还好奇地去摸过他们的枪。后来她被汤毅凡连哄带吓地拉走了,说不要打扰人家执勤。汤妈妈——真正的那一个,还在世的那几年中,房子外面就有站岗的军人,房子里面有年轻的男人女人,他们是参赞、秘书。后来汤妈妈故去,老汤先生不喜欢住在原来的地方,便换了房子,因为他也不喜欢房子里的人多,所以能赶的,全部都他赶走。 再后来,毅凡毕业、创业,也变得很有钱,但他依然住在家里,只是偶尔去Villa T短暂停留。无论哪边,都没有很多人,这可能也是微婉喜欢在他家的原因——汪宅里面总是有很多人,她要注意言行、举止;而在毅凡家,就只有他们两个,所以她特别放松。 但无论身边是哪些人,衣服都是他们自己穿,哪有什么人会来帮他们穿衣服。 “你们,就和我看过的中国电视剧中出现的镜头一样,那么无忧无虑,富丽堂皇。”佳霓向往地说。 这两个成语毫无关联,放在一起还很荒唐。电视剧都是假的,她偶然看过一些,会觉得很好笑。 “那些电视剧说,在你们这种人的家里,生活很复杂,会有各种明争暗斗,勾心斗角……” “你能不能别再看电视剧了?姑娘,想了解祖国文化,你能不能去听听京剧、读读名著?你知道电视剧有多假吗?那都是一些根本没有过过别人生活的人,在那里胡乱想象,误解别人!” 佳霓沉默了很久,她将双腿抬到椅子上来,低头绑鞋带:“你知道吗,姐姐,我和Sam,我们俩都经历过好几个领养家庭。我有过一家,主人是叫作Sara Sediq的女人。她皮肤惨白,头发像黄稻草,眼睛是灰色的。她收养了很多女孩,但她收养女孩是为了装修客厅。如果油漆刷得不均匀,我就吃不到饭……她白天出去上班时,会把冰箱用铁链锁好,防止我们偷东西吃。她有一个男朋友,喝醉时会走进女孩们的卧室,随便抓一个他喜欢的,她也让他这么做,没有任何意见。后来我逃出来了,我撩起衣服给一个义工看我的肋骨,义工就什么都明白了,我全身只剩了一把骨头。因为吃不到饭,营养不良,我曾有六个月没来过月经。我想我是比较幸运的,遇见了一个年轻的义工,她还没有对这份工作失去热情,她还有那种愚蠢的正义感,以为她至少可以拯救一个孩子,不被贫穷和收养系统所谋杀。” “你知道吗?在那种时候,我可不会介意被人误解什么的。我只想有饭吃,有人可以照顾我,保护我。” 陆盛后来只说,没想到你们连这个都聊了。他简单地讲了他这部分的故事。 那时的他,很想一直陪在佳霓身边保护她,不离开她,但实在太难找到愿意同时收养一个亚裔男孩和一个亚裔女孩的家庭。女孩子总是比较受欢迎,大一点的男孩子,就没有那么容易得到信任。他和佳霓想,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宁愿不要被收养,至少在政府提供的有臊味有虫、漏风漏雨的房子里,两个人还可以在一起,且周围都是同样的孩子。 但那样是不被接受的。他们总是极尽所能地把孩子送出去,让人收养,那会让他们的绩效表格上的数字变得好看,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奖金,更多的假期。 “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只能快快长大。”陆盛说。他拼命学习,满了十八岁时,他成绩优异,申请到了奖学金,然后他开始拼命地工作。他做很多份兼职工作,赚到足够温饱的钱。他请求领养机构的人让佳霓和他一起生活,凭着些许贿赂和把柄,他带着佳霓脱离了那个地方。 她终于明白了他手臂上刺的那一列名字是何含义。那是曾经领养他的家庭的名字,他将这些名字刺在皮肤上,希望自己不会忘记。 “不是全部都那么悲惨的,我也遇到过一些好人,他们真的同情我,想要给我好的成长环境。只是到了最后……到了最后,事情都会比想象中的复杂。这些好人,都是好人,他们只是……不是父母。” 她很想知道,他是否会责怪亲生父母,甚至,他是否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但她没有再问下去。就像她每次都会有一种感觉:近来,只要在他身边,她都会沉入没有灯光的海。她也会有其他的预感,是关于佳霓的,她想给陆盛打一个预防针,但她决定不说。 很多事情,不说就不会成真。 在这多线并行的时间里,依然会有地方突然出个岔子,叫她措手不及。 一切都进行得太顺了,除了,二月份的某一天,她接到教导主任的电邮,让在两个星期后参加货币汇率课的补考。如果她成绩不及格,就不能毕业。 可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挂过这门课! 那大概是二年级的某门选修课,她有那么点稀薄的印象,但三年的时间中,为什么没有参加过补考,她完全不记得,更别提要她想起这门课的任何内容了。这可是实打实的五个学分,如果这门课不能及格,她就不能毕业。 不能毕业! 他们干吗不直接杀了她! 手机屏幕突然大亮起来,叮咚作响。易微婉被吓了一跳,咖啡洒了一手。烫着倒是小事,她比较心疼的是,这杯东西本是她今晚的晚饭。某天某夜她坐下来细细地算账,一边算一边想,钱这么少,刨除水电费手机话费等等之外,以后我该不会就只能喝咖啡了吧? 然后她继续算账,结果让她对几分钟前心存的猜忌感到好笑。 你跟谁开玩笑呢你?以后你连咖啡也喝不到了哦。 知道了吧?现在,她的咖啡可是非常珍贵的,洒一杯少一杯。她一边洗手,一边偏头去看叮叮咚咚的电话,手僵住了。她也没顾得上用毛巾擦一把手,慌乱地将手机攥起来,不过她没有接。 她飞速地调了静音,然后后退三步,惊恐不已,仿佛那是个会爆炸的定时炸弹。一想到今天“晚饭”没得喝,她更加感到身体发虚了。 汤毅凡,下次你丫可以试试不害我。 易微婉已经习惯了没有汤毅凡的生活,因为她别无选择,只能适应。 日后回想,她相信那是一段值得纪念的时光,她每天都过得那么有规律:走熟悉的路,饮同样的低卡,吃同样的稀释巧克力杯。她也有了新的朋友,她喜欢陆盛,也喜欢佳霓,喜欢和他们在一起,用不多的钱做简单的事。这好像是一种永恒,你活在这一段凝固的时光里,你的生活再也不会变。你信或者不信,脱离云端,过平凡人间的生活,会容易许多。 但就在春假的尽头时,她突然有了不祥的预感,好像那些她试图忘记的人和事,都要回来了。 这预感的出现,是因为她在网络上读到的八卦新闻——汪凌茜被人拍到携明星男友来了巴黎。这季节并没有姐姐会喜欢的大秀,若她只是随意散心的话,微婉又深深觉得不会那么巧。与汪家断绝关系的事,从始至终只是她与哥哥的口头协议,媒体都格外安静,要么是秘而不宣,要么,是毫不知情。她始终不知哥哥拿她的走,当多重的一件事看,抑或是当作根本不值一提的事。她知道的只是,姐姐的出现,是个不折不扣的厄运符,是不会带来好事的。 就算一直认为自己做得没错,但这段时间以来,她也不是没有悔意。她本可以不用对哥哥说得那么狠,想独立,你自己独立去,归根到底他养你,宠你,还供你念书,没做什么穷凶极恶的事而对不起你。 何况,如今她也看财经版的新闻,知道汪氏最近的状况并不好,资金链出了很大的问题,又被国际炒家做低信用,融资艰难。新闻又讲,汪敬哲的心从不在汪氏,这些年,他对家族产业的漠视已经到了火山爆发的临界点。汪氏的死活,他是不顾的,汪凌茜就更指望不上,家族危机之时,还自顾自地拉着习远跑到欧洲来玩。 由是,微婉默默地,竟也起了满嘴的水泡。她有点急,想知道汪宅怎样,想知道养父、养母是否安好。更要紧的是,她想知道汪氏是出了什么事,资金问题是出在哪里,又怎么会有恶意炒家来趁火打劫。 除此之外,她又意外看到了对于蒋怡风在伦敦出席时尚party的报道。海德公园一号的房子被格外地着重报道,标题格外地挑衅,他们对住这世界第一贵楼盘的少女有颇多不善意的揣测。对怡风,微婉并不担心。她俩之间,怡风是恪己且低调的一个,她聪明善良,得神灵庇佑,什么事到了她身上,都会从大化小,从有化无。 但这次她猜错了,后来怡风再被拍到,她一反常态,不再淡然微笑处之,而是极力躲闪,板着脸一副不肯配合的样子。她不给拍,不回答,但凡见到记者,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疾步走开。这种抵触的态度,让媒体只拣坏的写,很快,报道语言就变得极不堪起来。 微婉诧异到不行,还有件很怪的事——内地娱记跟着港媒一同八卦汪凌茜的男友,而到了怡风身上,却都缄口不语了。即便他们某天将蒋怡风放上了娱乐版首页,可最晚次日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有只看不见的手将其强硬地拿掉。 微婉不由得想念怡风,担心她最近遭遇了什么事,才会这样反常地避人。 还有,汤毅凡,他的曝光度以前还算不低,近来却是一点风声都听不见了,她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微婉酸酸地想,以前他交的女朋友都是名模名媛。现在换了个普通女孩,所以媒体都失去兴趣了吧?汤毅凡和虞雪在一起到现在,恰好一周年。 她咬着牙,遥遥地祝他和他女人,周年快乐。 所以他何必还给她打电话呢?抱歉,她以后不想再和他做朋友。 同是一间商校的学生,有人可以全优毕业兼找到金龟婿,她却被突然冒出来的补考,迎头痛击。她必须要一面瞒着陆盛(实在是怕他失望),一面搜集资料,埋头苦读。本来已经进入实习阶段,她很久没有去学校了,现在她却不得不重回图书馆,拾起往日的定理公式。 那时姐姐空降巴黎,哥哥被指不顾家族,怡风也因在媒体面前诡异的行为,而重回易微婉的生活。她一早就有预感,他们都要回来了。 事实是,他们真的都回来了—— 不仅是姐姐、哥哥、怡风,连虞雪也是。 她是在图书馆撞上虞雪的。 就算是虞雪,也不至于在四目相接的时候装作完全不认识她。 虽然她迟疑了一下,而且微婉敢肯定,那一瞬间她特想转身就走,但她最终还是决定屈尊,走了过来。微婉很怕她会像法国人一样,跟她来个贴面礼,她不想说刻薄的话,但虞雪的皮肤她真心是不能接受。 可是……咦?面前这个三好学生圣女小姐好像变身过了!衣服她认得,Moschino经典款的改良小西服,黑白波点很跳;包上系着一只PRADA的限量版小熊;鞋子……她惊骇地发现是Sergio Rossi,孔雀绿的那一双,她当年很爱呢。她和其他女孩一样喜欢红底鞋,但如果给她自己用心去选,她一向爱的是SR的设计。这一身搭配得还不错,活像一个玲珑清秀版的杰姬肯尼迪。 她以为这种天花乱坠奇思妙想的概念,虞雪是不会喜欢的。不过,但凡女孩子终于懂了打扮,她都是喜闻乐见的。更何况,这些很有可能是汤毅凡的杰作。不得不说,除了PRADA以外,其余东西选得还是很有品位的。 在近处看,易微婉越发确定她皮肤都变好了很多,白皙水嫩,不像以前念书时那样透着一股子的灰黄。看来她现在连睡眠都是很好的,气色相当好。她一向给汤毅凡女人面子,于是她决定先开口讲话。 “好久不见了啊。” 虞雪点点头:“你在图书馆做什么?”看来她还记得图书馆不是Vivien会在的地方。 往日依旧,然而恍若隔世。 “温书。”易微婉很老实地交代了实情,“有门课要补考。”见虞雪表情有点扭曲,她想起三好学生对不及格者的鄙视,扑哧笑了,“是啊,我傻透了,会烂到考不及格。幸好这是学校,学校总给你无限次补过的机会,直到修正过去的错误……你呢?你怎么不在国内,回到这里了?” 虞雪脸孔依然扭曲。她好像试图编个谎话,不然实在不能解释她这么痛苦的表情。她踌躇了半晌,挤出了几个字。 “有些事情。” 好吧,如果她决定不说实话,你也没什么权力追问,你们又有多熟呢?易微婉对自己这样说着,耸耸肩:“行。反正,如果你有空的话,你知道,我们也可以出来聚聚什么的。就是说,要是你想……嗯,就这样。” 虞雪缓慢地开了口:“还是……不必了。” 随后她转身消失了,踩着她孔雀绿的名牌高跟鞋。 易微婉有点失落,因为几秒钟前,一个没来由的念头,差点让她脱口问出,虞雪回法国是否有人陪着一起来。 顷刻易微婉很想哭,她饿了,真的,从内到外地饿。 她不再温书,趴在桌上,眼泪止不住地流。她连咖啡都没得喝。她记得自己曾有崭新崭新的课本,现在它们和安东尼的其他宠爱一样,一句话都不说就已消失了,她现在只有影印的几张纸。公寓里面好冷,所以她来了图书馆。她会想起以前见到虞雪将煮好的意面,装在塑料盒里带来学校当作午饭。 她现在也想这么做,但她不会煮饭。 她还想起以前安东尼会来送饭给她,他笑眯眯地像个真正的爷爷,尽管乘礼车穿西服。他来送刚出烤炉的精致甜品给Vivien小姐,还会和学校里的教员打招呼,其中一些是他的老朋友。他还会在他们面前夸奖Vivien,说,这孩子最近很用功学习,你们看,她是很聪明的,只要用功,成绩就会提高得很快。她不是一定要他亲自来送甜点,她只是很想让他在老师面前夸奖自己,他就像个真正的家长。 真的,她是真的很饿啊。 她溜到图书馆的咖啡间,想打电话给安东尼。Vertu她已经很久不用了,但她记得安东尼的号码,可以用iPhone拨。这是少有的几个人,她不用在通讯录中找名字,把他们的号码随时随地装在心里。但电话那边是一个无礼的接线员,他拒绝把她的电话转给安东尼。显然,他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 他也只是付费的管家,他现在有了其他的孩子要照顾。 她蹲在咖啡机旁边,再也不想站起来了。 天黑得很早。 自从改了冬令时,她最恨的就是这个。她在冰冷的夜幕下飞快地跑回家,就像老鼠一样。下课后发现漫天艳阳,是她的幸运符之一,现在,对于为了复习而温书到天黑的人来说,是没有幸运符可言的。这段路并不长,但有很偏僻的部分,她很怕。她劝说自己,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想起他。他们说留学在外是个梦,有时美妙,有时恐怖,但无论哪一种,都是让你在非现实的思维中,瞥见自己心头最深的缺口。 如果不是孤独一人在异乡,她敢肯定,她不会突然发现自己已爱上了他。 这是飓风季的巴黎,冷空气吹得人都失去了重心。她的小屋有四扇窗户,每一扇在不同角落都有关不严的缝隙,一直向里面漏风。她用报纸封了很多地方,但最后还是一样冷。 她掏出手机打给佳霓:“你们今晚做什么?” “看电影,一起来吧!”小佳霓总是很高兴,她不等她回答,一定是在转过头跟陆盛吵嚷,讲的是法语,今天微婉来和我们吃晚饭!我来烧个Quiche,她最喜欢吃了! 陆盛马上就回答了,好,那我们换部电影看。 其实微婉想说,不必换的,她也很想看看那些关于公主的电影。 陆盛和佳霓的小家很乱,杂物毫无条理,堆得到处都是。微婉很惊讶,他在这个环境中居然可以生活下去,但转念一想,若佳霓开心,他也就不多管。她进门脱下外套时,他正在用近乎修行的神态,擦着一只锅,估计是要运功发力,将洁癖元神弹射到外太空去。他们家永远在放着音乐,是佳霓喜欢的某支意大利黑金。轰隆隆的贝司里,她听见小佳霓咆哮了一句,你坐,饭马上好! “我觉得有东西糊了!”微婉不得不朝陆盛吼,音乐声实在太大了。 陆盛向一个闪粉色的音响伸出手,调低音量。音响上贴的亮片稀稀疏疏地落了他满手,他抽了张纸巾把手擦干净。这下世界清静了一点,他回答:“她喜欢火大的。没事,你象征性地吃一口就行了。” 佳霓又咆哮,你选电影看! 微婉花了好一会儿的工夫,才发现写字台上有个正在发光的东西,是台笔记本电脑。她看不清键盘,因为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带闪粉的Hello Kitty,打开的网页是佳霓的收藏夹,美国的、法国的、中国的电影都有很多,还有内地的、港台的各式偶像剧。她终于猜到,佳霓的汉语都是跟偶像剧学的。因此,价值观之扭曲程度应该不亚于国内的小萝莉。 “你就选《泡沫之夏》吧。”陆盛轻声说,“反正她的收藏夹里的其他片子也没好到哪里去。” 微婉表示遵命。 电视剧开始加载,她漫不经心地继续扫视佳霓的收藏夹。一部香港电影忽然抓住了她,她从不知道这部电影,在网上会有资源,甚至,别人也会看。 《幸运符》,The lucky Charm,中英字幕,1985年香港剧情短片,易染遗作。 14 它排在播放队列的第一个,让微婉莫名其妙地想到,陆盛听说她要来,便说,我们换部电影,他们原本要看的电影,是这部吗? 可他又为什么要换呢? 佳霓的鸡肉番茄小馅饼(或者叫它Quiche),饼底果然很糊。但微婉看陆盛吃得那么满足——是的,还像在修行,她也就都吃掉。她可不想挑拣,在图书馆饿了一天后,什么都变得容易入口。他们看了一集《泡沫之夏》,佳霓感动得稀里哗啦,她却觉得特别滑稽。一房子的佣人全部穿成酒店服务生的样子,站成一排对男主角欢叫“少爷”,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啊?她真不懂了。 陆盛则安静地收拾桌子,洗碗。他把厨房擦干净时,天色已经很晚了,他提议送微婉回家,小佳霓抢了过来,说她来送。 两个年轻女孩子只会让他更加不放心:“那我和你们一起走。” “不用不用,我送就好了!我对这一带很熟啊,不用怕。” 出乎意料的是,陆盛没再坚持。微婉想,大概他也知道,佳霓是想单独和她说说话,而且他决定,不必对此感到焦虑,就好像他决定容忍糊了的饼底、嘈杂的音乐和乱七八糟的家一样。 于是佳霓送她回家。 “你圣诞节要做什么?”佳霓问。 微婉回答,她没有计划。她知道陆盛决定要利用圣诞假期来加班,因为那可以得到三倍的工资。她猜想,佳霓不会对此感到高兴的。 “我昨天跟他说,想要去罗马。可他说,要工作。” 从巴黎去趟罗马,大抵如同从上海去趟杭州,不会花很多钱,也不会花很多时间。如果佳霓欲望很大,她可以苛求他去纽约,去加州,去上海,但她最终也只是想,如果可以去罗马玩一玩,那样会很好,说不定还可以去维罗纳,再去威尼斯,听听船夫在水道之间哼的小曲子。现在季节不是最好,但她不在乎。 “如果你的汤毅凡不想做的事,你很想,你会怎么办?” 首先,她必须请佳霓停止用“你的汤毅凡”来称呼汤毅凡,他们两个完全不是佳霓和陆盛的关系,汤毅凡也不是她的,接着,她回答:“如果他不想做,我怎样都没用的。” 反过来,也是一样。他们是那种拿对方没办法的类型。 佳霓见惹她不开心了,有点后悔。她沉默地走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其实我也可以去加班的,圣诞购物的人很多,店里面需要人手。” 万圣节的前一天,陆盛做出了令人惊讶的决定。在去学校参加补考的路上,微婉收到了佳霓的短信,她兴高采烈地说他答应了,他们两个会去罗马过圣诞。她踢踢靴子,鞋尖染了微微的雪。好,这下,一对情侣有着落了。 易微婉继续向前走。 万圣节大家都在放假,只有补考的才会被迫来到学校,灰溜溜地为之前某个学期的散漫埋单。她觉得羞耻极了,走路也低着头。她希望不要碰到任何熟人,再叫她解释一遍“不及格”这件事,那还不如杀了她。 这可真是说熟人,熟人就来,好死不死,她又碰到了虞雪。虞雪正端着一杯咖啡,坐在大厅里阅读。长椅上铺着要在学校举行招聘论坛的广告,一连串响当当的雇主名字,让微婉只有肃然起敬的份儿。 “想留在这边工作了吗?”她指指招聘海报。 虞雪倒好像没想到似的,很惊讶:“什么?哦……对的。” “最近很难,签证政策又变了。试着看看communication方面,跟中国市场有关的职位,会讲汉语会是很大的优势。”可这些事情,虞雪肯定都已经知道了,不必由她来装前辈。她开始口干舌燥,找不到话说:“呃,我今天补考,那先进去了。祝你好运。” 接下来发生的事,她一万年也想不明白。 虞雪放下咖啡狠狠地拥抱了她。那不是冷冰冰地走过场,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拥抱,隔着她没来得及看清什么牌子但一定不平常的外套,虞雪给了她一个拥抱。她脑海霎时空白了,还用脸颊蹭蹭那领子。她都不记得上次穿这些衣服是何时何地了。一个女孩在图书馆里温书,一个女孩打扮得靓丽出众,曾经这是虞雪和她,现在,这是她和虞雪。 在这拥抱之间,她突然对不同的命运释然了。 角色可以对调,但你猜怎样,她一如往昔地不在乎,标签不会改变她易微婉。 虞雪放开了她。谢天谢地。 虞雪双眼——如今是画过眼线刷过睫毛的双眼,在透明液体的作用下,像玻璃球一样的澄澈饱满。这让易微婉想到幼年时圣诞树上挂的水晶球,除了安东尼的姜饼小人之外,水晶球也是她记得的。它们都代表圣诞节,是她的幸运符。其实虞雪的脸还是在扭曲、抽搐,但她开始觉得这张如今很美丽的脸更加美丽了,因为它不再刻意压抑,开始讲述一些由心而发的内容。 虞雪说:“也祝你好运。” 这笑,不虚伪,很真诚,是从心窝里掏出来的。 拥抱是比亲吻更贴心的举动。 易微婉并不想炫耀她有几多亲吻的经验,因为其实真的不多,但她吻过男人也吻过女人;吻过,也被吻过。她不会叫自己是专家,但她在此领域有话可说。每次亲吻,你们总是在一种亲密的形式中进行较量,你要入侵,要控制,要想尽办法占得主动权。而拥抱时则不会,拥抱是在彼此的臂弯中取得温暖,在你给予安全感的同时,也收获安全感。 这也是为什么,舌头到舌头的亲吻,总会导致丑陋的性爱,而拥抱却致使双方达到和谐的境地。 易微婉带着拥抱的温度走进考场,觉得有如神佑。她最想不到的,是这神佑来自想不到的人。她由此决定,一枚新的幸运符从此被开启,因为她喜欢拥抱,更喜欢被人抱。 在这一天的最后时刻,她决定要彻底改变对虞雪的态度。她不再只因为她是汤毅凡的女朋友而对她友善,而是要真心地对她好。 毕竟,给她幸运符的人,都是她的福星。 三个小时后,从考场走出来的她,恰巧置身于万顷夕阳之下。 考完这一门试,她有四天的假期可享受。 飓风季中的巴黎,竟对她明媚地微笑。想着不到一个月就是圣诞,幸运符多到让她身轻如燕,心轻快地想飞,她几乎当街起舞。她刚交过房租,身上只剩了二十欧元,但她决定用这些钱来买糖果,这样晚上有装扮成吸血鬼或僵尸的小孩子来敲门时,她就可以让小恶魔们开心地过个节。在她的前世中,每年万圣节她都会准备糖果。如果孩子不来敲门,那她就去大街上找,给他们糖吃,看他们欢天喜地。在她的今生,她找不到理由为什么不能继续这样做。 在糖果店收银台排队时,她再次收到佳霓的短信,小妮子心情非常不错。 “来喷泉派对玩吧!我有衣服借你!” 那晚微婉拿出了尘封已久的化妆品。离开阿泰内广场时,她一件外衣都没带,只带了化妆盒,连这个也放弃,她是做不到的。今夜她拿出来和佳霓分享,后者的哇哦声自然此起彼伏。但跟她易微婉的化妆技术比起来,化妆品根本不值一提。她让佳霓在镜子前坐好,在半个小时内,将她打扮成了美艳的白骨精,没办法,佳霓说一定要中国风的。小姑娘东一笔西一笔,用光了她所有的眼线膏、散粉和定型液。 但微婉一点都不心疼,这些东西她本来就用不上了。万圣节的意义,就在于拿糖果哄孩子开心。她用限量版化妆品换来佳霓的笑靥如花,这比发糖果更美好。 陆盛难得没有在写论文,没有在做项目,没有埋首在任何数据材料中。他看着微婉和佳霓吵闹折腾,互相在对方脸上刷油彩,散亮粉;他看她们化妆后,举着她的iPhone大肆自拍,摆出冶艳惊恐的造型;他看着,沉默却温暖。她敢保证,他一定听到了协和广场绮丽的节奏喷泉,盛大的露天派对。在这样的一天,人们可以忘掉生活中的限制,随心所欲地打扮,唤醒内心沉睡的自我。 “晚上好,小妖精。你可真美!”易微婉勾住佳霓小小的肩,眼神挑逗,“我们两个肯定是今晚最美的一对!” 陆盛这时才插了一句进来,将佳霓拉过来,往死里瞪她:“喂,你也不用当着我的面来吧?” 她吐吐舌头,马上道歉。没办法,她看到漂亮的女人就有勾引欲望。 佳霓依在男朋友怀里,咯咯地笑,忽然充满了担忧:“姐姐,可你是什么呢?你都没怎么打扮。你看我这里还有其他服装,呃,性感护士,神奇女侠,艺伎……” 微婉一直不好意思说,但她真的不太想穿佳霓租来的服装。她敢说这些衣服都只简单过了水,根本没有好好消毒过,除非在出发前她还有时间将它们丢进锅里煮一煮,否则,别想让她碰它们。看来是没有时间了,她踌躇片刻,灵机一动,掏出了包包里面的睡裙,开始脱衣服。 陆盛忍无可忍,闪身回避:“你们两个姑娘完全当我透明是不是?” 易微婉哈哈笑着,继续脱掉所有外衣,只穿条丝绸睡裙,她打散长发,遮住大部分脸颊。这样造型就完成了,她得意地转了个圈。 “我是贞子。怎么样?” “酷!” 佳霓没忍住,伸手在她身上摸了好几下,陆盛的脸已经不能再黑了。佳霓啧啧地赞叹:“姐姐,你的睡衣……” “必须叫他们把胸围改大一些。”易微婉骄傲地昂首挺胸。 “我就说,是定制的。”小佳霓眼珠子都挪不开,“我在杂志上见过这蕾丝,每寸要几万块……”她甩甩头,“不管了!今晚我会和穿着百万蕾丝睡裙的最美贞子一起过节!” 陆盛郁闷地取来外套,送她们两个去协和广场。 佳霓不满:“你都不打扮起来吗?这是万圣节,有点节日精神吧!” 微婉拦住她:“哎呀,他本人就已经够恐怖了,还打扮个什么。走走走,今晚人肯定超多,我要离喷泉近一点!” 巴黎的节日派对到最后都会变得特别激烈。真的是激烈,燃烧瓶,流弹,烧汽车之类的都是法国青年最爱的庆祝方式。一般来说,圣诞时的埃菲尔铁塔会相当危险,呈全城戒备状态。万圣节则稍微好些,毕竟传统没有很长,大家都还在揣测它的精神脉搏究竟几何。佳霓一路鬼叫欢呼,吓唬路人,微婉则注意看身边的小朋友,她把糖果塞在口袋里,见到就给孩子们一些。 “谢谢你,小姐!” 她会在小宝贝的额头上亲一下,祝他们节日快乐。 有个小鬼趁机在她胸部抓了一把,她不满地对他父母说:“我可不会这样教孩子哦。”父母耸肩,善意微笑。 小鬼做了鬼脸:“可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鬼。万圣节快乐!” “这样的话,我就原谅你了!节日快乐,今晚玩得开心!” 能怎么说呢?她真的不要再沉湎于过往中,她要好好地享受生活。 就连路过的吹口哨、喝啤酒猥琐的小青年,都不会影响她的好心情。他们对着她开猥琐的玩笑,她嘲笑他们,这辈子大概也就这么一次得到美女的问候,没错,她欢畅地问候他们的老妈,叫他们滚回娘胎里面去。一年一度,孩子们随意搞怪,年轻人之间用脏话来表达节日的快乐,而他们的父母则跟着微笑。 电子乐迷幻到让人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她看到烟花在不远处的天空,升腾,崩开。象征法国八大城市的女神雕像,被恶搞的家伙喷出了巨大的三角裤,女神的屁股高高伫立在夜空。不知为何,微婉想起了妈妈。妈妈她说,你要记得,我们这些女人都是魔杖,是他们所不认识的神,所以他们要把我们放在火上烤,要折磨我们,要蹂躏我们。他们以为这样就能打败我们,可他们都错了,烈火与焚烧都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我们要自尽,然后才能重生,艺术家都是涅槃的凤凰。 是的,现在她记起来了。 妈妈说,我们不会死,你和我,我们都不会死。每当你濒死时,你要抬头向天看,你会看到我。孩子,我在保护你们,我是你们的幸运符。 她一定是喝太多酒了,天知道这些廉价酒里面都是些什么东西。 透过喷泉与篝火,她居然看到了汤毅凡,远远的,但好好的他。跟虞雪一起走掉的他,居然也能这样专注而悲伤地看着她。她是有多傻,才会以为他最终会知道,她是爱他的。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她再也不想将这关系定义清楚。他们就是他们,他们是汤毅凡和易微婉,是彼此的二分之一,不需要任何定义。她蠢到以为能够一辈子没心没肺地,彼此陪伴,再不分开。 妈妈说,你会看到幸运符,可自从他走后,她再也没有幸运过。 “我们该回去了。” 易微婉感到头痛,但她还能清醒地知道这是陆盛的声音。他之所以在这里,可不是来参加狂欢的,他是来确保这两个女孩的安全的。 “你喝太多了,他们在酒里放了东西。走,我们回去吧。” 陆盛说得对,他们在八十五分钱一杯的劣质酒中掺了东西。她昏沉地闭了眼睛。 她看到很多人,就像倒带的电影一样,在她梦里播放。首先是妈妈,旗袍下身姿婀娜,她倾国倾城的精致五官,却是黑白色的。她在哭泣,将手中的金丝雀抛出窗外。然后是毅凡,他那么年幼,只是个孩子。他接住了金丝雀,他对它讲话,抚摸它的羽毛。金丝雀扑棱棱地飞走,他在后面追,追了很久,从男孩成为男人。金丝雀被哥哥接住,哥哥大笑,向所有人炫耀他的胜利,用一只完美的金碧辉煌的笼子,将金丝雀放在里面。毅凡还在,他看着金丝雀在笼子里唱歌。他伸手触碰笼子,手指腐烂了,直至整个人都像沙雕一样在风中分裂,崩塌。之后虞雪走来,她将沙子收入盒中,放在胸口。哥哥仍在笑,终于,他打开了笼子,给了金丝雀自由。 金丝雀不回头地向前飞,越过一片火焰的海。它不是寻找家,因为知道她没有家,她不是寻找什么人,因为知道爱的人最终都会离开她。 眼前的陆盛,渐渐真实。 她揉揉眼睛,发现是回到了自己的小公寓:“我做了一个好奇怪的梦。” “所谓梦,其实是你不愿承认的现实。” “我梦见了最爱的人。” “那说明,他也正在想念你。” 陆盛起身拉开窗帘,外面大雪漫天:“说不定,他比你想象的要近。” 这时,他要去上班,告诉她饭已经热好,放在桌上。如果想有人在跟前,就打电话找佳霓,她会来陪她。微婉躺在床上看着他出门,觉得这人真够有病的,你能给他多少假期,他就能在假期里面找到多少活做。在他背影消失时,她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她将枕头挪到背后,坐起,看窗外的雪。她开始感觉胃酸,头痛,发烧,开灯都像有人在她耳朵旁边开枪。 宿醉的感觉呵,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她决定在床上赖一整天,什么也不想。棉被暖暖的,她双手捧着肚子,闭上了眼睛。白天睡觉她就会做各种各样有情节的噩梦,但也都比不上做到一半,被虞雪的电话吵醒来得恶劣。易微婉翻了个身,她当然会记得要接一下,不过是在梦里。让那些化敌为友的话都见鬼去吧,她没那么高尚,虞雪对她再好也没用,虞雪拥抱了她也没用,她就是不能原谅她和汤毅凡在一起。 她舒舒服服地坠回梦里。在梦里,打来电话的是汤毅凡,他不停地拨,直到她的未接来电又累积到了十个,这时她将手机调成了静音,震动也关掉。 你瞧,梦就是这么荒唐。 她一觉睡到晚上八点,醒来时因为身体蜷得太紧而四肢酸痛。她把这条泛着酒精臭的睡裙脱下丢进了水槽,换了一条棉布套头裙——她在两元店买了这东西,穿在身上别提有多舒服了。她坐在床上欣赏自己的双腿,青紫的膝盖和脚背,但还是很好看。她挤了挤胸部,用手理顺长发,很好,她的宝贝们都在。她还有饭吃,如果寂寞,她还可以找一个聒噪虚荣但有趣的小丫头来陪。这生活,已经非常令人满足了。 易微婉决定下楼去丢垃圾,活动一下经脉。 她拉开门,期待着带雪的冷空气扑面而来,因为她敢肯定楼道里的窗户在万圣节的狂欢中被砸碎了。在她的噩梦里,会有蝙蝠飞来,吸干净她的血。今天是十一月二日,众神苏醒,鬼怪也复生的日子。在经历了一个神鬼丛生的奇幻夜后,今天,发生什么事都不足以令她惊奇。 就算她手里拎着一个散发着腐味的食品袋,却还是迎面撞上了汤毅凡的怀抱。 15 那是她跟汤毅凡的又一次重逢。 若干年后,她很想穿越回到那时,将自己拍死,因为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踮脚,抬头,越过他的肩膀看他身后,看虞雪会不会突然地冒出来。 以前,汤毅凡说她有正室范,可是她是真不争气,越活越有了小三范。 “哎哟,汤毅凡,你怎么还敢抱我了?你给我松开,松开!说你呢先生,给我滚一边去!我喊人了啊!” “不好意思,我最近内存有点满,您帮我重置一下记忆——从什么时候起,我不能抱您了?” “就打今儿起,话撂这儿了,您别想再碰我一下。听见了吗?我总要顾及我男人的想法,不能老跟您鬼混。” “小婉儿同学,那我话也撂这了,你想交多少男人随你的便,但那帮男人都不能对我跟你鬼混有意见,听见了吗?” 听听,这根本就是混蛋一个啊,她真是懒得跟这变态混蛋多说一个字。他还说“那帮男人不能有意见”,抱歉,她现在没男人,她很久没男人要了。她就想问问,他这话,他女人有没有意见,当然她没那么问。几分钟前汤毅凡把她肋骨处勒出了青印子,从那秒开始,小三感就压得她只想自刎。女人哪,不带这么作践自己的。 她原本是想干吗来着?哦对,丢垃圾。她不想理那位已经将他自己请进了房间的爷,捡起垃圾袋,干她该干的事去。 她再次验证一件事,这男人真的一点心肝也没有,他就那么看着她走出去了,都没说帮把手。 她在散发着异味的绿色垃圾桶面前,站定,这才能稍微控制一下心跳的速度。她不记得上次抱他是什么时候了,因此也就不知道,这感觉和从前是不是一样。但她怕,很怕,不知为什么怕,因为这么怕,所以才想推开他。她丢完垃圾,回房间,汤毅凡正在那把小塑料椅子里面,坐得无比高兴。 他对她笑:“哟,回来了。我还以为您会借机逃跑呢。” 她背对着他,把门锁好,用脚踢平贴在底端的报纸,不然晚上漏风能冻死她。 “跑什么跑。这房子是我的,我每个月拿自己的钱交房租,能便宜你吗。” “我想也是。” 汤毅凡用了好几秒的时间来环顾四周。一间狭长的小屋子,两个比较胖的人就不能并肩而行,衣柜没有门,用布帘子遮挡着,两扇大窗,外面没有防护的铁窗,一扇有窗帘,另一扇没有。她贴了报纸,有暖气,但窗户缝隙漏的风充分抵消了暖气的热度。 总的来说,就是凄惨无比。 他做出了评论:“您最近是改玩行为艺术了吗?” 对她的境况,他明明什么都了解,但他不会说出来,就像她上次被扫地出门时,跟哥哥的丑事,在飞机上他一个玩笑就跳过去了。对于她的一切严肃的悲伤,他都习惯于用玩笑来遮掩。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二十几年鬼混在一起,到了现在还依然是鬼混在一起。 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虞雪会出现在巴黎了,果然啊,他是携女人回来故地重游的。他是带他的女朋友,来观赏她有多么惨。 她冷笑几声,羞愤地直想跟他同归于尽。可惜她没那么有种,她能做到的只有把门拉开。 “滚吧,我不想再看见你。”怕他听不懂,她字正腔圆地说出了下面的话,“汤毅凡,以防你觉得我在开玩笑——我没开玩笑。咱俩从今天起,绝交了。” 他不再笑了。 她谢谢他,这辈子第一次,他终于拿她当回事了。 汤毅凡站起来。她预感到,他将会很痛快地滚。她一点都不惋惜,以后也不会后悔。 过去这一年,有虞雪之后的一年,他们都不接对方的电话,他不再一个月一次来巴黎和她过周末,也不再陪她生日旅行,专属两人的传统已经全部被打破,被丢弃。他们吵架过,冷战过,决心再也不理过也推翻决心过,一会儿恨得要死,一会儿咬牙忍哭,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活该自虐的白日梦。如果你想,也可以称之为爱情。 事已至此,她就只有最后一个希望—— 汤毅凡,我求求你。 你千万别再问为什么。 跟汤毅凡分手的第一小时中,如果有机会,易微婉也会这样写一本关于失恋的书,每一章都以“跟汤毅凡分手的第X天”开头。但转念想想,这书她没资格写,不是因为前夜醉时还梦见他,还亲口说他是她最爱的人,今晚就歇斯底里地赶走他。而是因为,她说了,我们绝交,她说的甚至都不能是,我们分手。她怕见光死,于是选择了不见光的死,至少技术上是这样。 就让这一切都在岁月里头长眠,也好过当下多丢一分的脸。 所以她仍会嘴硬地坚称,不后悔。 这就是汤毅凡拂袖而去后,她的全部心理活动。好多年后,她都记忆犹新。她要感谢的是,某个人比她先丢脸。 因为某个人他摔门回来,怒发冲冠,目眦尽裂。 “易微婉,你再赶我试试!” 小的时候,汤毅凡个子比她高,学习成绩比她好;长大后,他学历比她高,工资也比她高;还有别的,她是哥姊的妹妹,他是弟弟的大哥,但不知为什么,如果她看着他,认真地凝视到他眼睛里头去,她就会觉得,这根本就是个长不大的男孩,敏感得要死,脆弱得要死。他很迟钝,但你可别说他迟钝,你可别因为他迟钝就把他踢开,还不告诉他为什么,不然他跟你急。就比如说现在吧,他急得上蹿下跳。易微婉还真有点怕:“嘿,汤毅凡,您别哭啊。” “嘿,哭个头!” 汤毅凡倒真没哭,只不过气得肾疼而已。他不顾她拦着,走回了屋里,坐回他刚才坐的那个地方。 这少爷他不乐意站着,嫌累,但他发现自己仰视着小婉儿同学时,那感觉也很不爽,于是他把她拉过来,推倒在他面前的床上。这动作可真把易微婉小姐吓了一跳,一大跳。 “你、你、你,你干什么啊?” “坐,今天咱们把话说明白。” 你说这人有救吗?他一句话不说把你推倒,其实只是想让你坐下而已。 面对一个这样的汤毅凡,易微婉开始后悔刚才把话说绝了。把他逼急了有什么好处啊?你想给他添堵,他必然把堵也添回你这儿来,堵来堵去,可能他会更堵一些,但他堵,还是她遭殃。她悻悻地爬起来,坐直,但不想看他。 “我错了,我不该那么说,咱们不绝交。行了,您可以走了。您明天白天再来折腾我,成吗?爷?” “不成。”汤毅凡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明天白天就不在巴黎了,所以你只有今晚,坦白从严,抗拒更严,你把话给我说清楚。” 他明天白天就不在巴黎了。 易微婉一点刚冒头的娱乐精神,顿时被剿灭于无声。贴上创可贴,就可以暂时看不见伤疤,现在创可贴又被撕开,风就来了。她心凉得像冰山,被铁达尼撞上的冰山。好啊,铁达尼是沉了,可没有人问问被撞的冰山痛不痛。他明天白天就不在巴黎了,他和虞雪的行程大约就万圣节这一个星期,在巴黎。在这段行程里,他挤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给她。人家当常驻小三、首席小四的,还能分着一个星期一两天,敢情她就是个宫妃的级别,他得空了才临幸她。 她到底凭什么要受这种侮辱? 双手撑着额头,她让头发遮住脸。昨晚她还是贞子,是个性感而骄傲的女鬼。今天这人来了,就把她变回活生生、疼得想死的女人,“凭什么”这三个字压在她头顶,让她咬紧嘴唇,只能在心底痛骂自己—— 你要是再迁就他一次,你就去死。 这时电话响了,她伸手到床头柜拿过来,接听,是陆盛。 “起床了吗?饭吃了没有?” 她只是嗯了声,之后停了十几秒钟。她怕声音里有哭腔,会被对面不远的汤毅凡听出来。她挥舞着大锤要自己镇定,不许哭,她回答陆盛:“才刚起,正准备吃呢。” 那头陆盛居然也停了,就好像她的话是某种危险的信号。你最好事先和你亲人约定好一些话,当你说出这句话时,他就知道你是身在危险中,可能会被绑架,被胁迫,他会知道。奇妙的是,她从没和陆盛约定过任何话,但他就是知道。 他停顿:“那肯定已经冷了,你记得要热一下……要我过去吗?” 那是另一个奇妙的时刻,一个“不”字和一个“好”字同时在她心头萦绕。她心底最真最响的声音说,不,但她知道对面坐着汤毅凡,他会听到,于是她说了,好,你现在就过来。 挂电话,她终于可以抬头看汤毅凡,她将腿搭起来,她给他“你可以走了吧”的不耐烦眼神。 汤毅凡摸摸鼻子,他苦笑:“我听过这个声音。” 对,上一次他离开她后,她醉倒在走廊里的时候,那是她跟陆盛的第一次见面。 于是,第三个奇妙时刻坠入这间小得像蜗牛壳的公寓。 汤毅凡被不知什么东西,迎面击倒了。易微婉没有想过用这种方式让他登时退缩,或认输,或任何一个蔫成这样的状态,她只是想要他离开。但出乎她意料地,他的手,也撑住了额头。两人受伤的动作,别无二致。可她,只是想用陆盛当个盾牌来遣走他。 她不敢想,他是否也受了伤,他心中的话,是否也是“凭什么”。 汤毅凡柔声地说:“婉儿啊,你是真的想让我走吗?”他说得极慢,他好像在拖延时间。她从不知道他可以把话说得这样慢。 “我不缠着你。其实我飞机就是今天晚上的,想缠你也没时间啊,对不对?你说让我走,那我走就是了。” 他刚才不是很牛吗?他刚才不是还说“你再赶我走试试”吗? 他变的真是快。 她痛痛快快地说了那句话,最后一次。他痛痛快快地从命,滚蛋。 这次她想,他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陆盛让她在空洞的黑暗中独坐了好一会儿才出现,他将饭盒塞进微波炉,看着它在黄色的光线里,不断地旋转。等蛋炒饭热好,他说:“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他了。” “肯定不是他,”微婉答,“他都走了半个钟头了。” “应该没错。”陆盛用抹布垫着手,将饭盒拿出来,洗好勺子,一起放在她面前。他自己则对着她坐下。 “穿长风衣,坐在楼对面的长椅上抽烟。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然后熄了烟,走了。我想,他应该是等在那里,想看看来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目的达到了,汤毅凡果然把陆盛当成了她现在的男朋友。微婉很想打趣陆盛,别急,接下来他还会问你要电话号码,他还要每天问我,你们什么时候分手,然后他会把你请入他那个变态俱乐部。虽然他说这个俱乐部是打打小牌的地方,但其实就是一群男人聚在一起每天说她坏话。他就是有这种变态的爱好。 但这些话她都没说出口,因为她知道,这变态的事,他以后都不会再做了。 陆盛静静地等她吃完,洗碗:“佳霓和我这个圣诞会去罗马。” “我知道,她盼了很久。” “你呢?你做什么?”他将原本用来包饭盒的纸细心地折好,铺进她灶台的抽屉里,“别说你什么都不做。别忘了,圣诞节是最大的幸运符。” 是啊,圣诞节这个向来无敌的幸运符,没有一次失效过。但她想,今年或许有例外,因为之前的所有幸福,都来自安东尼和他的姜饼小人。她一直以为,老人给她的疼爱是在那个社会中,真挚而纯粹的存在,但当她脱离了那个社会,这疼爱就不见了。她甚至都不够格,再和他在电话里讲讲话。对于这种境遇,她没有喜欢或不喜欢,因为只能接受。 没有爱的圣诞节,还怎么能成为她的幸运符呢? 时钟敲响十点的时候,陆盛依然在小屋里陪她。她知道,他怕她一个人难过。他猜也猜得到,长风衣抽烟男人和她共处的那几个钟点里,不会充满了喜悦。她不停地讲故事,她以前也对怡风讲过,这一次,故事更加长,对面的人也更加耐心。 听完故事,陆盛摇头:“你的这个男人,还真是很辛苦。” 微婉本来以为,至少他会和她站在一边。 “你们都是怎么回事?” 她以为,就算怡风这样说,安东尼也是这样说,但至少陆盛会站在她这一边,至少陆盛不应该觉得,是她对汤毅凡不公平:“他总是换女朋友,看都不看我一眼,你们倒都为他说好话。” “他是不停地换女朋友,但听起来,这些年,你也没闲着啊。” 陆盛扳着手指跟她数:“有个丹尼,有个初中小男生,还有几个我没记住名字的。” “那些都只是暧昧,咳,连暧昧都不算,就是玩玩。呃,也不对,我只是……” 他没理她,继续说:“还有个……”他不自然地停了下,面露尴尬,“你哥哥。这个相当严重,甚至可以说是轰轰烈烈的恋爱。在任何一个人眼里,这次甚至都可以被诠释为‘真爱”——你为了他,被养父母扫地出门了。这些是你提到的。”他再次停顿,“还有你没提到的,比如说,我。为了我,你可是跟你哥哥决裂了。在外人看进来,这也是相当真的爱了。” 易微婉出声骂了句脏话:“我们两个又不是谈恋爱,你知道的,你是我朋友。决裂那件事,纯粹是我自己的脾气。” 陆盛表示赞同:“对,我知道,但汤毅凡知道吗?” “他可不知道,对不对?最可能的是,他从你哥哥或者姐姐那里得知,你已经脱离了家族,于是他马上来找你了。在你哥哥姐姐的转述中,小微婉是为了一个男人,跟他们翻脸了,那你说汤毅凡会怎么想?他会想,她是有多爱这个男人啊。在他看来,小婉儿同学有可能爱的男人有很多,其中最有可能的是两个,但无论最有可能的,还是一般可能的,都不是他。” 他用宛若柯南般的该死的推测,一步步地为她揭示出了真相。 “如果我没想错,你对他的所有埋怨,在于你认为他花花肠子换女友,从来不顾及你——这么多年来,他对你的想法,正是与你的一模一样。 “我敢说,他心里的痛苦,一点不比你少。” 他向后靠在椅背上:“而且作为男人,我必须说,他会更痛苦。因为你可以跟他耍脾气来发泄,他却被迫要维持男人的尊严。他,只能自己忍着。” 这些话,她一点都不相信。 因为陆盛忽略了一件很关键的事,一个很关键的人——虞雪。她理直气壮地重提了虞雪出现后的种种,然而这重要证据却被陆盛一语推翻。 “微婉,凭你跟我讲的这些,我不得不说——所谓的他和虞雪的恋爱,根本全都发生在你自己的想象里。” 16 “什么!” “我只问你一句,你究竟有没有亲眼见过汤毅凡和虞雪在一起?”他语气越来越笃定,“或者,亲耳听他说他爱她,想和她在一起?有没有?” 她终于开始动摇了,她有没有亲眼见过、亲耳听过? 一切一切的开始,是她打电话叫汤毅凡来送虞雪上学。之前或之后,汤毅凡提过要介绍一个女生给她认识,后来呢?后来汤毅凡极力想让她和虞雪做朋友,他说,你应该和一个真正的好姑娘做朋友,而不是那些场面朋友。我不能一直在你身边,你要有朋友才行。可她理所应当地认为,那是因为虞雪是他女朋友,所以他才叫她们和平相处的。 再后来,她带虞雪去参加丹尼的生日宴会,虞雪被骚扰,那时她和丹尼在包厢中缠绵,然后毅凡来了,大动肝火。 “丹尼的生日宴会上,他的所有话,都是针对你。他气的是你,他难受是因为,在那个光鲜亮丽的派对上,你却躲过了所有人,和男朋友躲在里面偷偷做爱。那是他控制不住终于爆发的一次,可惜,却被你给忽视了。” “可他送虞雪回家!” 陆盛耸肩摊手:“任何一个有点风度的男人,都会送同行的女士回家,何况她是一位受了惊的女士。虞雪是你带出来的,出了事,你收拾不清摊子,他当然会帮你一起收拾。更何况,他送虞雪回家之后,又赶回酒店,坐在门外等着你回来。哪个是风度,哪个是感情,你自己想。” 微婉心跳,好像心里有座山即将要崩塌。 可能吗?这么久以来,所有事情,都是她一个人的想象? 事情还没有结束,后来,汤毅凡和虞雪一起回国,这又怎么说? 话说回来,她是真的没有见到他们两个一起回国。 从头至尾,她看到的只是虞雪拖着箱子来找毅凡,但毅凡是怎样回应的,她压根就没看到。她一心认为,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他回国后,她无时无刻不在认为他们两个是在一起的。时至今日,虞雪前脚出现在巴黎,毅凡后脚也出现,她便更加坚定不移地坐实了他的罪名。 “我的想法是,这个虞雪小姐,她也有一段想象。想象的根源就在于他第一次送她上课,她从那次开始认为,汤毅凡喜欢她。但她不知道的是,那第一次根本就是你叫汤毅凡去帮她的。那之后的所有事,都是女孩子天生的浪漫情怀所致,她会顺着自己的心意,执意要把他的所有仅仅是善意的行为,都解读为爱情。就像你,小姐,你是正好相反,”他用下巴指指微婉,“你是执意地把他的所有行为都解读为,不是爱情。” “我不信,我就是不信!” 易微婉跳起来。千万个声音汇集起来,撞击着她整个人:怡风的话——只有你不知道,他爱你这么久;安东尼的话——我认为你对毅凡不公平。 现在,是陆盛的话——你把他所有的行为都解读为,不是爱情。 所有人都认为,她误解毅凡,毅凡爱着她,她却有眼无珠,视若无睹。可怎么会有人这样做?怎么会有人将一个人的爱,确信为不爱? “因为你没有安全感,因为你认为,没有人会爱你。没有安全感的人,情愿相信幸运而不是幸福。你不信幸福,那想给你幸福的人,就必须为你的不信而埋单。” 陆盛盖棺定论,做了他的结束陈词。 “易微婉,汤毅凡就是埋单的那个人。他一直,在为你的没有安全感而埋单。” 陆盛说,你不相信我没关系,我只希望你好好回忆,从头回忆,回忆你们之间的所有事。你是在将一个爱你的人推开。他爱了你二十多年,这次,他可能真的不再等了。 易微婉再也听不下去,她耳朵嗡嗡地响,所有声音,都在这一刻失真。她不能再想这些事,不然她会失控地尖叫起来,脑袋会爆炸。她开口催促他回家,小佳霓可能会担心他。他知道今晚已经够她受了,不想再咄咄逼人,他终于开始动身。 这时,她的电话又响了。陆盛穿大衣的动作僵在那里,她也惊恐得一塌糊涂。他意味深长地看她,说:“如果你真的那么笃定,就应该不怕接一个电话。” 她听了劝。 汤毅凡是打来告别的。他问她有没有吃饭,吃的什么。 她说吃了陆盛做的蛋炒饭,超好吃。 之后,她强硬地挂掉电话。陆盛用责怪的眼神看她,看了很久后,不看了。那样子好像在说,如果她这样,那他也认了。 陆盛离开,她睡下。她又做梦了,近来总是做很有情节感的噩梦,她倒想试试今晚的精彩是什么。 她梦见,黑暗中,有一条望不见尽头的长廊。沿着走廊,有两排高高的架子,上置琳琅满目的鞋子。她认得它们,这里面有你能想到的所有牌子、所有款型。这是姐姐的鞋柜,但她不记得架子怎么会被摆得只留这样一个狰狞的夹缝,就像要一点点地,将她挤死。她听到拍打木头的声音,有个女孩,在架子后面求救,她渐渐地认出了那个声音。 是虞雪,她哭叫着要出去,好像有人将她封在了鞋架里。 她想救她,她左右地跑着,想找一个通道绕到架子后面将她救出来。走廊好长,越来越窄,她听到的哭叫声也越来越响,但她就是找不到突破口。在不断地奔离后,她停在了一面镜子前,她看着那其中脸色苍白、汗流浃背的女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看到了虞雪——被束缚、被幽禁、哭叫着、拍打着,可最后,她跑着想去救的,原来是她自己。 她,变成了虞雪。 轰—— 巨响后,这木制的迷宫倾塌了,华贵的皮革纷纷坠落,镜子也哗啦哗啦地裂成了碎片。接着洪水滔天,她不得不相信那是因为天空正在破碎,大地正在下陷,堕入看不见的灼热地核。在这世界末日一样的场景里,她却奇迹般地保持完好,因为一只有力的手将她拉离了原地,她知道那只手是谁的。 如同看着电影中的俯拍镜头,她看着自己,或者说是虞雪,成为大水中一处渺小的孤岛,随即被惊涛吞没,再也不见踪影。 轰鸣声不断,崩塌在持续,这似乎是一个伟大的结束。 这真是她做过的,最好的噩梦。 易微婉猛地惊醒,冷汗浸透了睡裙。她意识到巨响并非只来自梦里,是她的门发出了响声。发生了什么事?她被入室抢劫了吗?她应该躺在床上装死,还是立刻跳到灶台前,摸出一把菜刀来自卫?她毛发尽立,坐起就不敢躺下去,但也不敢下床。 一个黑洞洞的人影走近了她,她控制不住地尖叫。 她被来人以光速捂住了嘴。 “别怕,我在呢。” 易微婉将他的手掰开,尖叫进阶为怒吼:“你在个头!你把我的门给砸坏了!” 17 汤毅凡回头看不远处纸片一样摇晃的门,门闩从中间折断:“哦,对,不好意思。” 这时他才想起,破门而入的人正是他自己。 “不好意思,你这门比我想的要结实一点,只能这样了。”他放开她的嘴和腰,走回门口,摆弄几下,但貌似一时半会儿弄不好,“别担心,明天早晨我再看看。” 他毫不拘谨地打开了大灯,就跟回到了自己家一样。她被这突如其来的刺眼光线刺痛了。他四处走着瞧,摸到了她的冰箱,打开,像偷腥的猫一样东摸西找,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根本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更别说是在砸坏了她的门之后。 易微婉噔噔地下床,站在了汤毅凡和冰箱中间,伸开双臂,犹如护着小鸡以防被老鹰抓走吃掉的母鸡。 “汤毅凡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蛋炒饭呢?给我交出来!” 她要被这个神经病逼成神经病了。 “你大半夜的搞这一出,就为个蛋炒饭?” 他倒很不像神经病,他不冒汗、不哆嗦,人模狗样的,整个一正常人。白炽灯灯泡嘣的一声爆了,整个房间就只剩冰箱里黄幽幽的光。这黑暗和光让易微婉想起要离开汤家时,她被他关在衣柜里的那次,同这次一样,也是黑暗中一线混沌的光,也是毫无理由地被胁迫。但汤毅凡,他可是自认为有完全正当的理由。她料想,这次他也是有个理由的。 汤毅凡很平静,但从他灰白的嘴唇来看,这状态是极怒过后的骤然回落。 “对,就为个蛋炒饭。易微婉,我用了二十年来劝你吃一口蛋黄,你拒绝了六百二十九次,你拒绝了我二十年!现在,你凭什么吃别的男人给你做的蛋炒饭!” Part III 幸运灵符 这一年,他们在一起,所以哪里都是好风景。 我不会用我的一辈子来告诉你们,名利金钱都是致命的幻觉。 我只告诉你们,爱情才是。 1 很久以后回忆那一刻,易微婉指天发誓、捶胸顿足地指出,她那一哭,绝不是被汤毅凡吓的,更不是,像他自以为的那样,被他感动的。而是因为这货把她按在了冰箱前面,那冰箱门还是开着的。 他还有心情吼,都把她冻成什么样了啊。 汤毅凡倒还先生上气了:“我得问问,您怎么就跟您哥真掰了?而且,为什么我得是从别人嘴里知道这事?” 于是易微婉蔫了。她不爽,讪讪地赶人,你没有飞机要赶吗?不是说,今天白天就不在巴黎了吗?这都白天了,你看这天都亮了,你怎么还不滚蛋啊? 一年前,他还说不想再受她跟她哥的夹板气,这回彻底不让他受了,他倒不依了。 事后她才知道,离开家族这件事,非但没有让毅凡不再受夹板气,反而让他受了更多的人、更加厉害的夹板气。养父母并哥哥,气是很气,但半数撒在毅凡头上,只要逮得到他,必定会念他;姐姐则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用“婉儿好像爱上了别的男人呀,这应该叫作外遇或红杏出墙吧”的那种表情,屡屡瞄他。得知他们有那么一点想念她,她比喝了蜜还甜。可能哥哥还是会很冷漠地对她,姐姐还是会想尽办法地欺负她,但失去了她,他们也会觉得生活不同了。这让她开心到爆。 还有怡风,一个准作家,居然能对毅凡讲得出“若有人能改变婉儿的想法,那一定是你了”的这类俗话,并且讲个不停,真够她鄙视一万次的。 “所以说,你是被念得头都大了,才不得不奉命来找我?” 易微婉抱着棉被,前后晃悠,好像一个娃娃脸不倒翁。 “不是。”汤毅凡一口否认,“我才不信你爱上别人什么的。搞笑了,你要是真爱上别人了,肯定会提前跟我打招呼的。” 他沉默一会,掏出烟,点燃。在这期间,易微婉瞥了一眼墙上的塑料时钟,六点零八分。她(被迫)通宵了,但能听到这些话,还真是很值得。最近她经常分不清现实和梦境,她敢肯定,马上自己就会醒了。但在那之前,这样的话,她很想多听一些。 “毅凡啊,别抽烟了,我想听你说话。” 他放下了烟,开始讲那些这许多年来,从未讲过的话。 “婉儿啊,我不想自夸,但你想要的而我给不了的,在这世界上,还真是不太有。所以,别再跑了,别再玩了,就给我个机会,试一下。玛莎拉蒂鸽子蛋什么的,都是咱玩剩的东西,我不稀罕,我知道你也不稀罕。每次我看着你,我都在想,我得给你点别的东西,更好的东西。但想着想着,我就没辙了,因为从小到大,所有的东西,只要我有的,我都分给你。要是你特喜欢,我就全给你。如果早知道有这么一天,我当初就留着点,现在还能拿出来使使。 “但没办法啊,后悔也晚了。不过小婉儿同学,我跟你保证,追你时该做的那些事,只要你想,我必定给你补得齐齐的。 “所以,你想让我怎么追,我就怎么来。超越自己比较难,但我绝对不会输给你的那些前度。 “好了,我说完了。 “你是不是也有话,得跟我说?” 她的话特别简单。 她的话就是,汤毅凡你看看,你真是让我成了一个傻瓜、白痴,贱人,还有混蛋。 还有件事、有个人她想问清楚。 “你还记得虞雪吧?那次,就是Gala没去成的那次。坐在公寓外面,你说,‘她不同’,为什么你会那样说?” 毅凡认真地回忆了一下,想起来了。 “哦,那次啊……对,”他走了回来,“是我弟。虞雪的父亲是出车祸去的……是我弟跟人飙车出的事,我对她有愧。也是意外,我发现她也在巴黎,还跟你是同学。留学在外的都不容易,这女孩又特别要强,所以能帮她的我就帮了,就算不能补偿虞雪父亲的命,但至少能照顾好虞雪,这是我应该的。 “这姑娘是真的特别好,我老想让你受受熏陶,你就不听。”他批评她,“对了,上学期末,她母亲突然生病,她就提早回国了,耽误了一门考试,好像最近要回来补考,估计你能碰见她。” 这时,他看了一眼窗外,天气晴好。 “那,你收拾收拾,去我那儿吧。” 他第N次充满鄙视地扫了一圈行为艺术家的房间。 就是在那一刻,易微婉才对这发生得太快的一切,突现心悸。她一向是信幸运而不信幸福的,而她现在没有感觉到幸运,一点也没有。但她知道如果说出来,以此作为不跟他回去的理由,他根本不会理解。毅凡是那些人中的一个——当她提到幸运符,他会迷惑地答,啊? 如果回去阿泰内广场,她是不可能住回她的芭比房了。其实这不成问题,因为即便从前她还有芭比房住时,其实半数时间也是在汤毅凡的卧室里睡的。理论上来说,她甚至更喜欢他的床,房间面积有一百三十平方米,比她的芭比房还要大二十来平方,他们的房间都有能看见埃菲尔铁塔的落地窗,但他的多一个好大的阳台,所以她完全乐意赖在他的房间里。 可问题就是,现在,他们怎么还能乱七八糟地睡在同一张床上? “我还没睡过觉呢,困得慌。明天再说吧。” “那你也不能在这儿睡。这门都坏了,你就不怕睡着睡着有人进来先奸后杀?” 他还一脸无辜,好像门坏了跟他没关系似的。 “所以你快点把门给我修好啊!” 汤毅凡挠挠头,他显然不会修:“这样吧,你睡你的,我帮你看门。” 那就这么办。 微婉一面闭上了眼睛,一面心里乱七八糟的,也不知在期待什么。 她终于睡着了。 她例行地做了噩梦,这次穿越回到很多的前度场景里。梦醒,一觉从白天到傍晚。 毅凡安静地在一边看门。 他专心致志地对着那个iPad,好像在写邮件。见她醒了,他微笑地问:“饿不饿?” 她没答话,直接跑下床去刷牙,行色匆匆。刷好牙后,她奔回愣在椅子上的毅凡面前,搂住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舌头送进了他的嘴里。她马上就得到了回应,在他强大的臂力下,她整个人跌进他的怀抱,一把塑料小椅子承受着两个人的重量,行将塌陷。 那个吻的具体持续时间,如果你问他们两个,他们是有完全不同的答案的。易微婉小姐会很认真地回想,然后很认真地答,不知道,反正松开的时候,她的脸都青紫了,窒息窒得。 当然你也可以问汤毅凡先生,但他的答案会是臭脸不耐烦和“关你什么事”。 总结下来,就是双方都享受得忘记了时间。 区别在于,一个承认,一个不承认。 唯一可以达成共识的是,是在那个吻结束之后,她抬起头来,发现他的表情中是前所未有的温暖。他从没这么细心柔和地端详过她,手还搂着她的腰,轻轻地抚着,好像再也舍不得放开。他笑说:“你啊,这是怎么了。”这却不是一个问句。 易微婉没有解释,她其实怕自己失掉了爱的能力。一年时间没有人在她的身边,她已经忘了恋爱是怎样的,也险些忘了自己曾经无能力去跟喜欢的男人温存。她很怕,自己对毅凡也只是喜欢,不是爱。幸好,老天不是那么残忍。 “我看你是真的饿了。”他收了体味的目光,宣告自己以强大的肺活量取胜,“走,吃饭去。” 事后易微婉就经常索吻,起先汤毅凡还比较配合,后来他就恼了。原因是,她想亲,他都得接着;但他想要的时候,就得看她愿不愿意,愿意则赏他一个,心情不好则扭头躲开,理也不理。恼火之下,他单方面把接吻前要请示的条例给废了。 他也对她想亲时提出“动议”的形式进行了修正:“想要的时候,你可以给个暗示。” 他也需要考虑一下是否采纳。 易微婉以手撑额,深刻地发出了“我靠”的感叹,然后这厮就飘飘然地将她手腕攥着,找准她的唇,开始缠绵。那吻她的姿态,犹如螺钉想将一件衣服钉在墙上。一来,这个姿势会让她后背被硬墙板硌得很不舒服;二来,她能做的事只是用自己的舌头按摩一下他的,她是完完全全地被入侵,根本不给她机会反击;最关键的是,强吻这件事,是男人不尊重女人的表现。 但在她亲爱的男朋友的观点看来,这才是一个吻该有的模样。 他揉揉她的头:“这个暗示就很靠谱。” 微婉朝天翻了个白眼,天底下只有这位爷,会觉得女人骂脏话是种求欢的暗示。“你们这些王八蛋都有把女人按在墙上的爱好?” 他倒表示拒绝讨论细节了:“晚饭吃什么?” 将门稍微掩上,伪装一个完好无损的状态,他们就去吃晚饭了。不是巴黎治安好得可以夜不闭户,而是她着实没什么可给人偷的东西。 她不想走得太远,于是在楼下一家小饭馆吃汉堡和薯条。以前他们都是面对面坐,这次决定,要并排坐。她喜欢吃酸黄瓜,他就把他的都拨出来给她。去和回来的路上,他都牵着她的手。那只是很短的一小段路,但她想说,在暧昧不明的黄昏下,楼与楼之间狭窄的巷道上,她隐约瞥见了爱情的真容。 她又看见了幸运,当她用颤抖的手指去触碰它后,又猛地回缩,因为那不是幸运,而是某种她从不认识的东西。 可能,那就是传说中的幸福。 后来几天,易微婉对着散架的门满是怨念。 她想起陆盛修灯泡时秀过的那个万能工具箱,遂掏出手机打给他。 幸好陆盛不是一个人来,还带了小佳霓。他们正好在附近,于是顺路过来帮把手。佳霓很兴奋,给微婉看她刚采购好的各式旅行装沐浴品和一双全新的旅行靴,结实又舒适。她已经计划好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维罗纳的行程。她掏出地图,维罗纳被圈了一个大大的红心,她打算去拜访朱丽叶之墓,还要在那面著名的墙上写下爱情誓言。 “你可没跟我说这么多。”陆盛忍不住插了句嘴。他对佳霓这套详细具体的攻略感到吃惊,显然她没对他讲过。 佳霓耸肩,噘起嘴:“说了你会嫌我烦的。”她继续向微婉展示速成意大利语的小手册。法语者学起意语来相对容易,她得意地讲了几句,都是些问路的简单词句,讲得还很不错,但法语者的问题在于语调较平,而意语有很夸张的抑扬顿挫。 佳霓虽流着中国人的血,但在语言这件事上,是个不折不扣的法国人,她才不屑改掉法国的口音呢。 在这活跃的谈话气氛中,毅凡却拘谨了,只站在一边,不太参与。佳霓大咧咧地对他讲话,对他介绍自己和陆盛。他礼貌地听着,给一些回应,但分明不热情。但这不是因为他在端架子,只是因为他没那么容易和陌生人打开话题。微婉眼睛不看他,心里却对他各种挤捏。 她不懂为什么外人总说,在大家族里面长大的男生一定看惯了争斗倾轧,又或者,商人一定在各种时候都腹黑阴险、老奸巨猾。 他,和她从小认识的很多男孩子都一样,在赚钱和生意的事情上,他们的反射弧很复杂,会飞快地计算,滴水不漏地回应,但论到感情和交友,他们就相当简单。第一眼看到时,有好感的,他们就玩得很好;第一眼不那么契合的,他们会顿时将疏离感写在脸上。这也是她对身边男生的感觉好于女生的一点——对于女生,她时常很难辨别对方是喜欢或讨厌,男生就简单直接得多。 “汤先生,你觉得意大利哪里最好玩?” 佳霓不知死活地开始问汤先生问题了……微婉不忍再看。 毅凡沉默了几秒钟,佳霓依然充满期待地看他,他也终于预感到自己将不得不回答,于是他说:“他们喜欢讲笑话。” 室温顷刻降到了零度以下,陆盛在拧改锥的手,明显僵住;微婉不由得仰天长叹,只有佳霓不知脸色地追问不停。 “哇,是什么笑话?” “比如你买东西,买了六十欧,你把信用卡递过去,售货员就会说,好了,现在我要刷六百欧。” 如果有什么能让场面变得更尴尬,那就是佳霓她真的笑起来了,笑得前俯后仰:哈哈哈哈—— 这当真是意大利人的国民笑话,微婉不知道为什么,但的的确确,无论他们走到哪里都一直能听到。可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是个冷到不行的笑话。毅凡转头盯住微婉,脸色很难看,就好像在说:“这姑娘……是不是有点太白痴了?”她瞪回他,他轻轻举了双手,意思是可以投降。他将手插进了口袋:“其实你们可以去看欧洲第三大的斗兽场……” “哇!听微婉姐姐说,你们有乘坐一架私人的直升机俯瞰整个罗马和威尼斯,是真的吗?”即便是佳霓,也应该意识到打断别人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微婉这时不得不和陆盛对视了,后者咳了好几声,加快了手上的动作,这门……应该快要修好了吧。 毅凡的沉默已经把三个人中的两个冻死了。 佳霓小心翼翼:“呃,汤先生?” 那一瞬,微婉真是很怕他会爆发。 “……还是别叫我汤先生了,感觉像在叫我爸。”他宽容地笑了笑,至少他在尝试,“不是我们的,是一个朋友,定居在那里。为尽地主之谊,他就借我们了。” “哇!可不可以也借我们?” 陆盛简单干脆地结束了活计,将佳霓拉走了。微婉都没来得及谢他,只能偷偷摸摸发了条短信,和他道谢,下回请你们吃饭。发好短信,她抬头跟汤少爷请罪,希望他千万别生气。少爷倒很好说话,反过来怪罪她肚量不够大。 “这话说的,我生什么气啊?她又不是我女朋友,我犯不着替别人操心。” 微婉点头称是。 看着窗外浓似拿铁的夜色,她知道到了要告别的时间,又落寞又难过。你瞧,这就是幸福最不可靠的地方:她知道明天还会见到他,从今天往后,只要想见,她总是可以见到他;而且,再也不是别扭的隐忍的暗恋,现在他们都知道彼此爱着对方。可隔着一道夜的诅咒,她总是忐忑难当,如果明早醒来,发现全是梦该怎么办?如果他突然反悔了该怎么办? 幸福的开始,也是失去的开始。 “还是一起回酒店吧。”毅凡又在劝,“下周一我就回国了。” 2 “我不喜欢你回国,这感觉,就跟守寡似的。” 易微婉嘟着嘴,对电话那头的汤毅凡发牢骚。她走过雪覆的街道,耳朵里听着街边圣诞的颂歌,眼角瞥见合家购物的人群,这些,都更显得她很孤独。这时她才后悔,她不应该因为对同床的恐惧心理而拒绝与他共度最后一夜。他回去工作,她继续枯燥但紧张的实习生活。他们分居两地,都在工作,她深刻地预感到,这将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绵长异地恋。 隔着七个小时的时差,他们还如何能同步感觉到彼此的心跳? 毅凡第一万次要她住到阿泰内广场去,他向她灌输共同财产的观念,即是说,他的财产就是她的。何况,他续了约而人不在,房间空着也是空着。微婉嘟囔着不要去,“自己付房租”是她最近的幸运符,只要想到目前正自给自足,能够完全地养活自己,她就感到无比的骄傲,感觉自己像个无敌女战士。她渐渐对象征着独立自主的小屋产生了感情,不想离开。 挂电话前,毅凡说他会休个小长假,来巴黎陪她度过圣诞季。这倒不错,就是说只要等待两周,他们就可以团圆了。至于圣诞之后,他还可以像从前那样,每月来度一个周末。他承诺,这是至少的。 这听起来挺合理,以前也一直是这样。可她老觉着,现在,应该跟以前不一样了吧。 “想想好的方面,你马上就要正式毕业,回国工作了。” 陆盛这样安慰她。说这话时,他们正被迫看佳霓展示旅行新装,有三四条拖地的长裙,两件不同的泳装(“坐在水池边和泡在水里时,我总要穿不同的东西嘛!”)。微婉好心地提醒她,眼下是冬季,她不会想只穿泳装坐在水池边的。她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陆盛说不出,他不习惯禁止佳霓买东西,一向是她想要什么,他就付账买,因此总得有个外人来制止她那疯狂购物的行为。 佳霓没听进去,开始展示她全新的行李箱。银色铝制箱子上束着顶级牛皮皮革带子,微婉诧异了。她见过这只,来自蒙田大道的某家名品店,不是限量版,凭她目测应该是2009年的单品,已经过季跌价。但就算这样,价格也不会低于五千欧元。她将惊讶的眼神投给陆盛,后者若无其事,还示意她没关系。这么看,他是知情的。 趁佳霓去烧饭,微婉对着陆盛,压低了声音:“我就不信去趟罗马你们没现成的行李箱可用。” “她喜欢这个。” “我提醒你,巴黎银行透支的利息,扣得特别狠。” “没你想的那么狠。” 见陆盛还是无动于衷,微婉急了:“你也太惯着她了。不是说喜欢的东西不能买,但这么大手大脚地透支很危险!搞不好明天你们的房子就没了!” 陆盛也自知理亏,琢磨着息事宁人:“仅此一次,以后不会了。” 微婉觉得,他还是没有听进去,但她没机会再多说,因为佳霓回来了。她开始炫耀她新买的三把阳伞,微婉咕咚咕咚地喝水,低头看手机。 陆盛去洗碗时,佳霓凑了过来:“我的行头怎么样?” 微婉想了想,还是决定说实话:“佳霓啊,其实一次旅行,用不了那么多东西的。”她思忖着如何劝她将那只H牌旅行箱退回去,事实上,佳霓买的大部分东西都可以退掉,实在是浪费,“还有箱子……那箱子不太实用啊。” 佳霓当她说笑,嘻嘻地推了她一把:“微婉姐,你去罗马时拖的是一只GOYARD限量版哪!我看过照片了啊。” 微婉无言以对。不错,她手机里有张照片,摄于罗马,她提的箱子是GOYARD。那是美国时尚圣经杂志Visionaire和GOYARD联手推的一款限量箱,全球只有十只,每只颜色都不同,她的那只是芒果黄。但佳霓没看见的是,其实这限量箱并不昂贵,它甚至只是添头,真正让它有意义的是里面一到五十期的Visionaire杂志。对于她来说,那才是馆藏珍宝。相比之下,箱子本身不过是随刊的附赠品。 可佳霓,她和很多向往奢华限量版的女孩子一样。她们看到的,往往只是闪亮的外壳,而从不会去在意内里是什么。 “微婉姐,帮我问问汤先生,他的那位朋友是不是可以借直升机给我们玩?” 哗啦一声,从厨房传来。两个女孩一起抬头看,陆盛手中洗净的盘子,直跌地面,粉身碎骨。听到这话,就算陆盛脾气再好,再纵容她,估计也不会坐视不理了。他也不发脾气,只是用怒容看着佳霓。后者不满地闭了嘴,但只是服软,而不是服气。 送她下楼回家的时候,陆盛一路沉默着。 今天,他会不会觉得,让她和佳霓相识是个错误的决定? 微婉对此满心疑虑,毅凡给的答案则斩钉截铁:“绝对错误。”他对小佳霓没有好感,这是事实。他说自己见过太多这种女孩,物欲一旦打开,就没有终点,不要指望她有清醒的一天,除非身受特别惨痛的教训。可如果佳霓是这种女孩,她就怕任何惨痛的教训都是陆盛来受。 “那我该怎么办?” “全世界的事您都得一人操心了是吗?”毅凡嗤之以鼻,“他们都是成年人,人生得由自己负责,你别掺和。” 也对,可他们毕竟是她朋友,朋友就该互相关心的。被那股不知来自何处的强大愧疚感驱使着,她就是不能放手不管。陆盛不仅仅是她朋友,他更像是家人。 “真拿你没辙了。”毅凡见她硬要往里跳,也只好跟着跳,“说实话吧,不怕人傻,也不怕人固执,就怕人又傻又固执。你这位朋友,他应该能找到更好的女孩。” 他的意思是,早分早好。 可分手是不可能的,陆盛和佳霓的情根在孤儿院里时就种下了。十几年互相保护、相濡以沫的感情,能说分就分吗?她对自己说,是毅凡小题大做了,佳霓虽然虚荣爱玩,但只是个想要得到好东西的小女孩,单纯简单得很。她自己以前不也是这样?那时她挥霍掉的金钱,可比佳霓还多得多呢。她坚信,这都是成长所必需的学费。 道了晚安,她关灯睡觉,明早有一个工作面试。 晚安即早安,毅凡即将抵达办公室,他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百分之八十的大学生,在毕业后从事的是与自己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但易微婉想说的是,百分之百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想从事什么工作。如今她不是要找实习而是找工作,这比实习要难得多。经济不景气时,公司乐意雇佣几乎是免费劳动的实习生,但如果实习生升级成正经八百的雇员,那公司的成本就要翻很多倍。 圣诞节前的一个星期,她又时常窝在陆盛家里,求他帮忙改简历和动机信。这家伙刚刚推掉了总理办公室的实习生职位。 “这么好的机会你都拒?” “是无薪实习,这个我接受不了。” 每年,总理办公室、市长办公室的无薪实习生,为法国政府节省下来的人力成本大概有几百万欧元。即便是不给钱,仍有很多学生乐意去做,因为经验是无价之宝。但最近陆盛的财政状况显然吃紧,他需要能赚钱的工作。 “太可惜了。”她没忍住,嘟囔。 “有家文化中心在办中国法语年的活动,需要会讲两种语言的人,我正好合适。”他将招聘的页面打开给她看。她粗略一读,报酬还真不错,但日期不大对劲。 “上面说,活动要一直到12月23日,佳霓的计划不是21日出发吗?” “只少三天而已,她不会介意的。” 说这话时,他自己也很没底气,他一定还没对佳霓说过。 看到一个聪明人犯糊涂,而且是最近老在犯糊涂,她打心里难过。 她旁敲侧击地跟佳霓讲,佳霓又很有道理:“我只是遵从内心的渴望而已,遵从内心是没有错的!”她也有很多其他的话说,例如,钱不是省出来的,而是赚出来的,或者舍得花钱的人才能赚钱。中国话没有学很深,这些话倒都背得溜。 “巴黎银行对透支账户的利息收得特别高。”微婉忍不住重复一遍,直接将话警告给了她。这警告稍微起了作用,小佳霓垂了眼睛,脸色难看。 “微婉姐,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让他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压力,我也在努力地赚钱。”她看看那个高贵的行李箱,它高高立着,如果有头可以转动,它会转动着看周遭;如果有嘴可以讲话,它会滔滔不绝地鄙夷这地方的脏乱破旧。 “这笔钱,我一定会努力地还。为了你想要的东西,值得付出任何辛苦。我不会放弃想要的东西,以后,我都会靠自己的能力来支付。” 微婉本来想问,你想怎么还,几千欧元不是那么容易赚的,但佳霓好像特别有信心,底气特别足。她没再多问,她不确定自己是否想知道佳霓的“能力”究竟是什么,但她有预感,那又会是一件她犹豫着该不该告诉陆盛的事情。于是,她退缩了。 沉浸在别人世界里操碎了心之余,易微婉也有自己的人生要规划。以前她没有,现在她有了,现在她逢人就骄傲地说,我男朋友要来陪我过节了。“我男朋友”这四个字,她怎么说也说不腻。陆盛喊她白痴花痴,也打不消她的这种肉麻热情。 她和她男朋友,没错,就是要说,也是有过节的计划的! 毅凡问她想不想出去玩,一个星期的时间,不算长但也着实不短。他曾经打包送她的台北,这次可以真的去,或者迪拜,她很想登上热气球,看看脚底无垠的沙漠与星星点点的绿洲。今年他错过了她的生日,那么就改到圣诞,还是一样可以结伴旅行。 如果两人还是从前那个关系,她大概能做到随便选个地方,补过奢华之旅。可问题就在于,他们不是了。 “毅凡啊,你就来巴黎,然后……嗯,什么也不用。我也不想去哪玩,我们每天待在一起就行了。” 他好像松了一口气,由衷地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后来她才知道,拉斯维加斯那一回,还真是他故意的。他想着她不到二十一岁,不能出去玩,这样两个人就可以窝在酒店里,看看电视,吃吃东西,一天就这么从早过到黑,别提多惬意了。她和他都不想再费心选择去哪里。 这一年,他们在一起,所以哪里都是好风景。 “那今年圣诞你就来记忆中的酒店度假吧,有我作陪,服务到位。” 他就只能想到这样了,真没劲。 “都这么多年了,您还没住腻吗?还是来我这儿吧,地方虽然小,但小得很温暖啊。”说了半天他不答应,她开始耍脾气,“还住以前的地方,还做以前那些事,那跟以前有什么区别啊!” “您别生气。”他赶快安抚,“跟您约会,这事我不正在学习中嘛,路总得一步一步地走。” 这话她听着在理,这诚恳的态度让他也很受用。 如何跟爱人约会,他们都还在学。 吵嘴N久达成的协议是,白天一起逛街吃饭,至于晚上回哪边,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具体情况是指什么,她想了好久,后来赌气不想了。 “婉儿啊,闲下来的时候,给蒋怡风打个电话。那姑娘说她现在不敢打扰你,苦都诉到我这儿来了,听着怪可怜的。” 圣诞节这个幸运符还真神奇,微婉美滋滋地想,老天不但赐给她一个男朋友,也还给她一个好朋友。如是,她和怡风也恢复联络。后者等的当然就是今天,易微婉和汤毅凡终于在一起的一天。怡风以预言家和媒人自居,喜不自胜,忍不住地大呼:“所以我从来都不会讲错,对不对!” “可我们现在都很尴尬,不知道该做什么,就怕重复之前。” “不想重复之前,那只有一件事可做嘛——爱。” 她就知道这丫头拿不出靠谱的点子。 “可是怡风,我怕。”她头痛不已。 “怕什么?” “如果这次我还是做不到怎么办?就像对丹尼,对之前所有人一样。如果我还是做不到,那是否说明,我对毅凡也不是爱?” “这……是你每次都想太多了好不好。哎呀,不要乱想了啦……” 好了,现在就连怡风也默认,这真的会发生。 怡风挂电话的速度超快,都没来得及让她讨教一些实用细节,但话说回来,怡风经验也不丰富。再话说回来,就算怡风经验丰富,在这件事上也指点不了她。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3 12月20日,汤毅凡抵达巴黎。这人好死不死,乘了个红眼航班,过了凌晨才落地。易微婉穿越一座城,搭地铁去接机。她全程都用走的,在雪地中踩出一个一个脚印。经过星巴克时,买了杯香草拿铁捧在手心里,隔着棉手套杯身暖得恰到好处。她一路走一路瞧,见到一家春天百货就走进去,选了一副情侣手套,这个当落地礼会不错吧。她特意留出整个下午的时间,慢悠悠地走到戴高乐机场。这悠长一途,让久别重逢的喜悦发酵到浓烈。 飞机没有晚点。 毅凡穿了黑色大衣,递给她一朵好红的玫瑰:“我想了半天有什么没送过你,然后想起来,没送过花,所以了……” 花就很好了,她最喜欢收到花。的确,他从来不送女朋友鲜花,她最了解的。当你跟男人要鲜花,他们会特别扫兴地说,花有什么好的?一点都不实用。男人就是男人,你跟他要浪漫,他就跟你讲实用。实用、实用,实用你个头!女人就是喜欢玫瑰,懂不懂? 她心里很甜,但不满地问为什么不是一束。他回答,一个大男人捧束花走,他老觉得特丢人;而一朵花,他就可以藏在口袋里。可结果是,茎上的刺就把衣服里子给划破了。 “回去我帮你缝!”微婉兴奋地大喊。 “你……会缝?” “我学会了好多事呢!” 时间不早,毅凡执意今天要回酒店。她同意了,毕竟是真的晚了。阿泰内广场酒店的阿斯顿马丁正候着,但她可不想坐,她怂恿他,我们乘地铁! 人人都说午夜的巴黎地铁不安全,这是事实,但她有男朋友,所以什么都不怕。 毅凡好多年不乘地铁了,被她牵着入站、买票、出站,还很好奇地东张西望。巴黎地铁建得比较早,设施都好似古董,进车厢要抬下脚,车厢里面则狭窄得好像一截截管子。是的,地铁没有被翻新过,翻新什么的,不是法国人会做的事。他们并排坐着,十指相扣,她累了就可以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他们在13号线Brochant站下车,距酒店的步行距离大概有三公里。不长也不短的步行距离中,他讲工作的事和家里的事,最近的投资收益很好,但继母和继弟让他头疼,而她则讲实习的事和学校的事。 他攥着她的手,放进了大衣口袋。 到酒店时已经凌晨,她碰到枕头就睡熟了,接近日出时醒了一次,他果然在床的另一边,那很熟悉的位置。 再醒时芳香满屋,她洗漱好,披着他的衬衫走到厨房,发现这人正一本正经地烧蛋炒饭,兴致很高。见她过来,他骄傲地摊开一冰箱材料,说他有火腿、蘑菇、洋葱、虾仁,可以全加进去。 “提前叫人准备的?” “没有!我今天早晨去附近的市场买的。”他扬了扬手里的锅,“这个是跟Ducasse先生(阿泰内广场酒店的名厨)借的。” “哟,您法语长进了嘛,都能买菜了。” 他实话实说:“那倒没有,不过肢体语言全世界通用。” 他买了一大包洋葱,和她一样,他也不知道一餐饭要用多少。他还很惊讶地发现,原来锅有这么多的尺寸。他掌握不好油的温度,于是第一锅冒了烟;第二锅,蛋打得不够快,结了块;这第三锅正做着,她就出来了。她索性就跟他一起做,在加不加味精这件事上,吵了回嘴。吵着吵着,他们开始对着罐子好奇地研究。 他认真地琢磨:“你说味精到底是什么味道的?” 她也很怀疑:“不知道。不过,他们说汤有鲜味是因为加了这个东西。” 两个人像偷吃的孩子,各自用指头蘸了点,放在舌尖,品了品。 “没什么味道嘛!” 他决定不加:“反正这东西不健康。” 她使劲回忆,好像陆盛是加过味精的,不然,是盐? “不加的话,不鲜怎么办?” “鸡蛋本身的鲜味应该就够了。”这人还死固执。他一口咬定,在家里的时候请了名厨来教他烧饭,还请的是一般不轻易出山,要有交情才肯出山的名厨,所以他的决策肯定正确。她毫不留情地挤对他,名厨就教出这么个蛋炒饭炒了三锅才能吃的高徒?真给人家丢脸。 两个人七手八脚之下,将近中午才吃上早饭,但别说,味道还真不赖。 “哎,毅凡,我们真是错过了好多有意思的事。” “我不觉得啊。以前没干过的事,现在跟你一起学,多好。” 饭后,她自告奋勇地去洗碗。看来,餐碟瓷碗什么的,他也一并跟Ducasse先生借了。她还记得这些水滴形状的小钵,瓷碟底隆起的蛛网般脉络。Alain Ducasse,这位大神级美厨常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内,有同名餐厅。旧日里,她还顶小顶小的时候,如果圣诞时在巴黎,她就会和养父母,哥哥姐姐一起去享受Ducasse先生的款待。圣诞夜和新年夜的晚餐,他对每位宾客要价一千二百欧,父亲有时会点一瓶Dom Pégnion。这样,则要额外再付三千欧。她只记得菜肴有阿尔巴白松露,浓汤焗小龙虾,还有瑞士甜菜小贝肉。 如果你住在阿泰内广场,Alain Ducasse的餐厅是第一选择。但毅凡不太喜欢那里,这种强制宾客着西服打领带的地方,他都觉得太装模作样了。所以,自打巴黎成了他和他家小婉儿同学两个人的天下后,他们就挪了窝,去了另一家——Le Relais Plaza. 这家位于蒙田大道21号,离香榭丽舍大剧院只有几步的距离。这里的气氛就有朝气得多,没有着装要求且娱乐活动多多,有DJ助兴。他们吃黑木提亚海土豆配黄油菌,布列塔尼龙虾肠,枫露奶油慕斯,香梨派,金山干酪,价钱要便宜一半,而且还让他们吃得足够开心。 那些东西虽好,但吃过就会忘记了味道。在这些顶级餐厅,吃什么都要配上里海鱼子酱。在父母兄姊面前,她总是吃得很开怀,好像很享受,但她都没跟他们讲过,生平吃过的最佳惊喜美味,其实是去纽约看怡风时,在街头买的玉米卷,那里面的炸薯条和番茄酱超级好吃! 她也没讲过,比起在高雅地方因为等一道一道上的菜而开始发饿,或觉得不对胃口却不敢说,和朋友挤在小公寓里分享一块“私房菜”鸡肉馅饼,还有第一次亲手做出一盘蛋炒饭的时刻,才更能让她感到喜悦满足。 这些,才是她一辈子不会忘的绝世佳肴。 大概她不出声音地洗碗洗了太久,汤祖宗等得不耐烦了。他走过来,让她放下,他来洗。眼见他穿着灰色的毛衣,个子高高,笨手笨脚地料理着锅碗瓢盆,她一时情不自禁,踮起足尖,但她还没够到他的嘴,他就躲开了。 她气得跺脚:“你躲什么啊!” 这位爷撂下碗碟,迅速地擦干净手,搂住了她的腰,拉近自己。幸好这厮没敢再把她按在墙上,不然被断子绝孙脚伺候的话,那可怪不得她。 吻了几秒钟,他怒不可遏。 “易微婉,你不咬我会死吗?” “你迁就我一下会死吗?” 为接吻这点破事,他还要吵多少回啊?他都不许她主动,那她施展一下吻技又怎么啦?一个大男人皮糙肉厚的还怕咬,好意思吗他。 见她不知死活地又要凑过来,他把丑话搁前头了:“我严肃认真地告诉你,你再敢咬我,我就咬回来。我要是咬你,那就不仅仅是嘴了,后果你自负!” 她吐了吐舌头。 谁知道丫奉行的是犬类动物的“你咬我我必咬回你”的政策呢……但其实,听起来还挺刺激。她回想起和怡风的对话,心狂跳起来。丑媳妇总要见爹娘,小情侣也得滚滚床,烂泥给它使使力扶上墙,说不定就床前大好明月光了呢,横竖横,不试是不会知道的。她老鼠一样滴溜溜地跟在他后头,他走进书房翻开了电脑。装什么正人君子,他勾引他前女友们的那些花招,还不都是她参谋的?她左晃一下右晃一下,索性跳到他的面前,表明了狼子野心。 “毅凡啊,其实……那也不是不可以。” 汤毅凡随即建议她,如果一身精力没处发泄,不妨回到厨房,继续洗碗。丫说这话的时候可谓冷酷到底,连眼皮子都不屑从电脑屏幕上抬起来看她一下。 他在刷他该死的邮箱。 他太过分了。 她继续洗碗。这几个盘子,他们两个人洗了快一整天都没洗干净,真够出息的。凭她跟他某几个前女友的酒肉朋友程度,她碰巧知道他哪个都没放过,就连怡风都说,他不属于公子里面中规中矩那一拨的,怎么到她身上就兴趣全无了?她委屈地想找面镜子照照,是变丑了吗? 又或者,是因为实在太熟悉而不能产生吸引力?她数学并不好,但粗略一算她得出了结论,人生中大概有那么十二分之一的夜晚,她是和他同床而眠的。好吧,如果他对她有过那么点兴趣,那该发生的早就发生了。错了,全错了,从一开始她就不应抱有希望,这爱是不会有结果的,他们早就注定了不该在一起…… 洗碗的三十秒钟内,易微婉小姐凄凄惨惨戚戚地将人生观爱情观推翻了无数次。 汤毅凡毫无察觉,在书房里吼了一嗓子。 “婉儿,给我倒杯茶!” “你没手啊不会自己倒!” 她这么拧巴,这么纠结,这么伤感,他就没事人似的,什么也不担心。为什么每次都这样? 半个小时后,汤毅凡发好了他的工作邮件,精神抖擞,肢体灵活。天色还很早,他问她想不想出去走走,说他刚刚查过租车的网站,他可以租一辆,带她穿越边境,去比利时探个险。她翻翻白眼:“您那车技,算了吧。” 这位爷很不满:“对我怎么这么没信心?” 汤毅凡出门在外时,需要司机是有理由的。他的驾驶技术加上她的方向感,那就是路痴二人组。易微婉又觉得人生悲哀了。 “汤毅凡,我们俩要是有孩子,你千万得给他配个雷达部队跟着,要不然他得迷路迷到月球上去。” “你太高估他了,我觉着他最多到个怀柔,就得乖乖回家。这不是坏事,省得您生出来的那些孩子都爱跟家里决裂,离家出走。”汤毅凡为证明他长了手,开始动手泡茶,“那你说,今天下午干什么。” 微婉耳边回荡着怡风的“你们就做一下午爱嘛”的恶毒建议,万般想不到他会拒绝跟她做爱,越发生出一肚子的火。她没接他递过来的瓷杯,起身去拿外套:“我想家了。” 毅凡哟了一声:“这不太好办,下午没飞机回国。” 微婉依然穿好了外套,将长发甩到背后,扣好扣子。 “你想什么啊。我说的不是那个家,是我自己的家。” 有一次,她的晚饭是红烩鸡肉意面,她吃什么都喜欢加番茄酱,刚动筷子,就发现冰箱里那罐番茄酱见了底。她吃得不舒服,想下楼去超市买,但冬天的公寓基本是个天然冰箱,如果不赶紧吃完,最后一口的面就会凉得像是隔夜饭。强烈的思想斗争后,她用平生最快的速度穿靴子披围巾,跑着下楼买好番茄酱,又跑着回到了家。 意面还有点点余温,她心急火燎地吞咽着,吞到一半,面还是凉了,这就像人工抢救一个濒危病人,最终病人还是去了。她对着面前的残羹冷炙发呆,好像那是一具尸体,横陈着她的努力。救不了,走不到,那情那景,却从没让她难过过。 她在收入和支出的差距之间挣扎,拼命找出可以削减的开支。房东威胁着要踢她走,她不停留心着是否有便宜安全的房子可以搬过去,今晚不知明天可能会睡在哪里。她数着衣柜里的衣服,如果那一天到来了,她要继续逃命,里面的大多数她可以扔掉,唯一重要的是自己,自己要在。那一天,她终于学会了这世间使人幸运的法则。 她迎着每一日的晨曦,觉得生活更加刺激。面对未知,她已有了随时启程的力量。 “我想我该说的是,你最棒了。”毅凡道,“但我发现我更想说,看起来,你好像根本不需要我……我有点受伤。” “我当然需要你!”她抱着他的胳臂,眨巴着眼睛看他,“等我毕业后就找工作,我特希望工作几年后,给你买一个大房子,然后你住进去。你不用上班,我养你。” 她一激动声音就特别高。毅凡用威胁的眼神告诉她,幸好这家小饭馆有人,不然这大逆不道的话够他当场掐死她了。 “小婉儿同学,不是我说你,‘给我买个大房子’……你可能低估了我的需求。所以呢,您就乖乖等着我给您买吧。”他对她的幼稚话一笑而过,“不过,我发现啊,不管生活多悲惨,你都能玩得特别开心。这态度值得表扬。” “那,我要奖励。”语气特别饥渴,一不留神,她又开始垂涎他的美色了。她觉得自己比求偶期的孔雀还明显,可惜他就是拒绝听出来。孔雀还是雄孔雀主动求偶的呢,他作为一个雄性人类居然这么没自觉性,混蛋。 毅凡想了好半天,掏出手机开始Google地图。 易微婉无语望天:“你在干吗啊?” 4 在一个气温暧昧、适合滚床的大好傍晚,汤毅凡先生把她带到了最有退休老夫妻饭后遛弯情调的地方——宜家,人家刚才就是找最近的宜家店面呢。易微婉忍无可忍之余,爆了粗口,然后她就遭了殃。谁知道她家男人迟钝到不接她同床共枕的暗示,却偏偏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突然吻她呢? 那天,他给她的奖励是一床羽绒被,材料质地都是最优级,摸上去像丝一样滑。据说是什么高科技,她是没有听懂,但他和店员聊了很久,才得出了这个结论。他的法语是真的进步了很多,她听着那股流利劲,惊得一愣一愣的(什么时候学的啊,这家伙……)。 这被子不是很贵,但很温暖。公寓很冷,她每天早晨都被冻醒。对所有的生物来说,冬季都是最难熬的,她缓慢地熬,熬到了有他的时光。上次她睡觉他看门,醒来发现他的大衣盖在了她的身上。 今天,他给她添了一床新被子。 “这样,您的小家里头就有我的一分子了。” 她真的搞不懂,为什么其他女人会想要房子车子,硕大的钻戒,一辈子也穿不完的衣服鞋子。可在她看来,世间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好过这一床羽绒被的温暖。 回到公寓,他动手帮她套被罩。她坐在写字台上,跷腿看着,笑得弯了腰。 “再笑,再笑我咬你!”他见威胁根本无济于事,无奈,“哎,我说正经的,你再笑我真不干了。” 她收敛了几分钟。他在安静的世界中飞快地抓住要领,四个角并齐,接下来就很快完成了。她赞:“不错不错,比我第一次套得快多了。这个办完了,再帮我洗洗衣服吧?” 话刚落地,一个黑影就压过来了。她完全没料到他会突然急眼,二郎腿还兀自跷得欢畅。这下完了,她都没地方可逃。她坐在矮矮的写字台上,他轻松地罩住她,两手撑在她双腿两边的玻璃板上。他脸贴得特别近,呼出的热气烫得她直害怕。 “呃,我想想……其实好像没衣服要洗……” 她感到耳垂处湿润的一点,触电般颤抖,她想躲开,躲不开。 “别介,我特喜欢看您得瑟的小样。您继续,有本事你就给我继续。”他手放在了她腰上,她又触一次电,全身开始痉挛。 “毅凡……”她大着胆子答话。 “嗯?” “你这算不算色诱我?” 汤毅凡嘭的一声弹开了,千真万确,如果有人给这一幕配音,那真的是,嘭的一声。她回了魂,坐着没动。她还在回味他的吻,比起舌吻,当他亲吻她的鬓角时,她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感觉。毅凡在她面前走来走去,脚步烦躁凌乱。他停下来的时候,面色铁青。 “我一直拒绝你,是想慢慢来,不要太急。我不想你觉得我超越朋友的关系,就只为了跟你上床。” 原来之前她是误会他了,还以为他迟钝。原来,他跟她一样,又纠结又拧巴又伤感。汤毅凡先生啊,您着实过虑了,她心怦怦地跳,现在知道他在乎她的感觉,让她很欣慰,但……他也不用那么纠结吧。 “汤毅凡,其实我超越朋友的关系,就只为了跟你上床。” 话一出口,她就觉得听起来不对劲,特别毁气氛,尤其是把他气得不轻。现在她敢肯定,就算他再过来吻她,也没刚才那种温柔中略带力量的感觉了,而会是又一场刀刃见血的厮斗。 在性命攸关的时刻,上帝响起了敲门声。 她谢天谢地地跳下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小佳霓,她脸上挂着泪痕,哽咽着。 “微婉姐,Sam说他不会带我去罗马了!” 5 如果由着毅凡,他当场就会冷脸叫佳霓出去,但当晚他生她的气还生不过来呢,实在无暇再生别人的气了。微婉想着,料理好佳霓再去撒娇,或者撒泼——求他原谅,于是好说歹说,先劝走了她。 小佳霓眼睛红红的,望着毅凡拂袖而去的背影,好像很愧疚:“我打断你们了吗?在门外的时候我听到……” 微婉迅速地打断了她,她要先搞清楚陆盛两口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佳霓等不及,开始哭诉。一开始,是陆盛告诉她行程必须缩短三天,这样一来她的计划就被全盘打乱了。她试图商量,他就彻底翻脸,说没得商量,除非她想自己去。 微婉斟酌着恰当的词汇:“佳霓啊,他最近压力挺大的,你就顺着他一点,就少三天而已,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吧?” 佳霓咬着嘴唇,擦干眼泪。 “微婉姐,我知道你是觉得我不够体谅他,可我真的很想让他放松一下,不要把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生平第一次的,让他毫无负担地玩一玩,我做错了吗?” 她倒没有想到,佳霓有这样的用意。微婉的心一下子就柔软了,她抚抚佳霓的肩。 “你对他这样说了吗?” “如果我说了,他也只是会答,账单总要有人付的。”佳霓低头咕哝了几个法语词,笨蛋、讨厌之类的。她埋怨地说:“可这次,我真的会负起责任来,帮他分担压力,可他老是不信我。” 她又是这句话,微婉抵不住好奇心,打算开口问她,到底打算如何分担压力。正要问,手机响了,是陆盛。他打来问佳霓是否在她这里,语气焦急,特别担心,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拜托她看住人,他马上就过来接。 “你看看,他多好,这么晚了还来接你。要知道,现在外面很冷哟!”微婉挂了电话,继续做起她的和事佬。 佳霓显然不那么满意,噘起了嘴:“回去他也不说话,他都不知道哄哄我。”她大大的眼睛里面忽然冒出一片星星的海,双颊泛红,“微婉姐,刚才在门外,我听到你和你的汤毅凡了。他可真好,大老远地跨过海洋,飞到这里,陪你过圣诞。不像有些人,就连走几步的路去趟罗马都不肯呢。” 陆盛来得很快,佳霓故意板着脸不看他,但后来还是让他牵着手,跟他走了。微婉坐在窗边,托着腮帮子,看楼下慢慢走远的两个身影,一高一低,一前一后,前面的依旧冷脸,后面的状若赌气,但他们牵着手,走得那么稳,落下一串脚印。就算闹别扭,他们也还是会一起走一辈子。 这多么好。 可能是这夜色,也可能是佳霓的话,让她发了疯一样想念那个跨过海洋来陪她过圣诞的人。她关灯出门,走上了前往阿泰内广场的路。她独自乘坐午夜地铁,下车后好像经过了千山万水的跋涉,其间迷路几次,但人类要iPhone有什么用呀,不就是为了用Google地图去找你爱的人吗?到达酒店时,天边泛着微微的白,她一身风雨,狼狈不堪。 她离开这里已经很久,他们换了新的门童,不许她上去。她报了汤毅凡的名字,但那个时间,门童不可能让女佣去问汤先生是否有访客,因为先生一定正在睡觉。她很了解,以前她也在这里住过,她想,那么就等到天亮吧。 她走到门外的花坛边,坐下,等候。她知道毅凡喜欢坐在这里,她用手指拢拢花坛里的土壤,猛然发觉花簇中藏着好多个烟头,有几个甚至还没燃尽,吐着袅袅的黑烟。 她讶然片刻。他喜欢坐这里,要么是等她回来,要么是被她赶出房间后,等她叫他回去。看来,刚才他还坐在这里抽过烟。 她揉揉冻僵的手指,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Vivien小姐?” 有那么一瞬,她以为是安东尼回来了,就好像还在昨天,一切都没有变。她回头看去,那不是白发老人,而是从前那个红发长雀斑的爱尔兰男孩,门童拉尔夫。他是来换班的,见她坐在门外,甚是惊奇。 “Vivien小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让我进去。” 易微婉小姐可不是圣女,立马向拉尔夫告那位新门童的状。爱尔兰少年好一顿光火,大声训斥了那位门神,说他一定是把眼珠子跟早饭一起吃下去了。她实在是困到没心情幸灾乐祸,于是央求他带她上去。 “我听说了小姐的事。以后如果小姐有任何需要,请直接找我,我一定尽力帮小姐。您知道,即使安东尼不再……”少年愧疚地笑,他没有说完那个句子,“但我会一直在的,请小姐一定别再像刚才那样受委屈。” 上楼时,他们还遇到了曾经芭比房的女佣玛莉莎,她也很高兴见到微婉:“真希望您再回来住,现在的那个女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婊子。她一会儿叫我不要用‘脏手’碰她的衣服,一会儿又指责我没有将它们叠好。恶心的女人!”玛莉莎将白眼翻上了天花板。 微婉听着,倒怀疑自己住芭比房时,她是否也曾在背后这样说过她。 “谢谢你,拉尔夫。” 微婉下意识地想从包包里掏小费给他。以前她出手阔绰,他们服务得又真的很周到,所以她总是给一百欧元以上。可现在,她只有一张皱巴巴的二十欧元现钞,跟还可以用六次的地铁票。她将这笔财产尽数分给了他们。玛莉莎翻了个白眼,碰都没碰,转身走了。微婉难堪得很,只好再递给拉尔夫。 幸好,他没翻白眼给她。他弄来了毅凡套房的房卡,轻轻帮她开了门。这是违反员工条例的事,但他还是为她做了。 “对不起拉尔夫,我没有更多的钱了。”她不好意思地道歉。 “不、不、不,不需要说对不起。”门童骄傲地扬了扬手中那两张小得可怜的纸,“以前小姐给我一百块钱,是因为小姐拥有数百万;现在小姐只给二十块钱,但这是小姐的全部。我很遗憾,有人不懂得哪一个更珍贵。” 微婉拥抱了他。这是很久以来她听到的,来自“前世人们”的最好的话。拉尔夫扶扶帽檐,恭敬地离开。 她突然想起来什么:“拉尔夫!如果你见到安东尼,可不可以跟他讲……” 红发少年已经消失了。 她失落片刻,停止了胡思乱想。天还没全亮,他睡觉时忘记拉窗帘,室内泛着银辉,不远处埃菲尔铁塔显得灰头土脸。室内有很重的烟味,但凡心里难过,他就喜欢折磨自己的肺出气。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去,躺在了床上属于她的那一边——那里离他有八丈远的距离。她模糊地想,要不要挪近一些呢?但最终放弃了,她睡着了。 她醒来时,腰上重重压着某人的手。他的肩包着她的肩,他的呼吸很近,均匀地撒在她的颈窝里。好吧,他说要慢慢来,他说不要太急,那么克服一张king-size床上两人之间的距离,也算是重要一步了吧?她迷迷糊糊地第二次堕入了梦乡。 她再醒来时已经中午,姿势没变。她不用回头,单凭耳畔已然生龙活虎的呼吸声,就知道抱着她的这位爷已经醒了,而且醒了蛮久,但他没松开她。 “嘿,醒了就吱一声。怕你不承认。” 某人杀气腾腾地说。 她蒙眬地哦了一声,自觉地想撤开一点。 他却没松手,反而抱得更紧了。 这个世界,充斥了太多爱作的女人和爱发牢骚的男人。下午三点钟,易微婉在汤毅凡“你等着我奸尸也是没有用”的恶魔声音中,悻悻地起床了。她满房间地搜,把能找到的香烟都丢掉:“以后别让我抓到你抽烟。” “那你以后别气我。” 她凭着一股起床火,才不理他那套:“汤毅凡,我昨晚说的可不是气话,是真心的!” 毅凡倒像得胜一般,气势很高,非要跟她犟:“小婉儿同学,你就这么急着脱处吗?”他看她在面前走来走去,特别心烦,探了身子将她一把拉到自己的怀里坐定。 她推他一把:“谁跟你说我是处了?” “这还用谁说吗?”他假装着有万顷祥云扑面而来,“您浑身上下就透着一股叫作‘处’的气息,不会错。” 她拍拍他的腿,站起身。 “您看错了,我还真不是。” 这样,毅凡出乎意料地晴转多云了。 他问:“是谁?” 6 微婉这才后了悔。这她要怎么说?说是被一只瓶子砸伤过?她含糊吞吐起来,随便说了一个前男友的名字,心里暗暗祈求上帝原谅她的不诚实。上帝或许会原谅她,但汤毅凡就没那么容易打发了,他多云转阴,摇头。 “你在说谎。” “没有!” “我说有就有,别狡辩了,说真话。” 她脸红脖子粗地连蹦几个名字,但一点用也没有。对着汤毅凡犹如显微镜一样的犀利目光,她没得编了。他干吗不能装个傻,信她一回呢? “是不是第一次有那么重要吗?……你很介意?” 她不想回忆,那实在不是什么好经历,但脑子就不听话地开始回忆。那是当众的撕裂,起因是玩笑加威胁。在那之后,她甚至是在他的床上,与罪魁祸首进行了一场从任何伦理纲常来看都该判死刑的欢爱。 “不想说的话,就别说了。”毅凡将她拖回了现实,她看着他的脸,莫名地感觉他也在回忆相同的一天、相同的地点。 他知道吗?他不可能知道的。 她告诉自己要镇定。 以前可以玩到多疯,毅凡都很清楚。逢场作戏的事,你如果不融进去,别人会叫你怪物。当然,如果汤毅凡选择不融进去,那会是因为他不喜欢,他不喜欢,那就没人敢勉强他。但她不是他,她可没有资格喜欢不喜欢,很多人都没有。 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前,他都很了解他们的世界发生的事情。以前,他会想着她开心就好。现在,她希望他也还会说,你不伤心了就好。 但毅凡回看她,没有表情:“没事,别说了。” 这并不代表他就释怀了。他的语气不对,他没有释怀,而是更深的失望,因为她让他很失望。 她不由自主地冷若冰霜:“明明介意就别装了。我是原装的还是别人用剩的,你特别介意,干吗不实话实说呢?” 他的脸在扭曲,本来搭在她肩上的手现在很是僵硬,于是他干脆把手拿开了,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她。 “你还觉得自己有理了是吗?” 有的时候,本来可以好好说的话,两个人偏偏都选择了怎么歪怎么说。 当晚易微婉回自己的家去睡觉了。当时那个尴尬局面,总要有一个人夺门而出才行。要是汤毅凡夺门而出,他还能去哪呢?于是只有她可以夺门而出了。你看,就算吵架,她都得这么让着他,某些人真是不懂珍惜。 跟佳霓看了一些偶像剧,她偶尔也会想,怎么剧中的男主角都那么温柔,那么体贴,或者就算不温柔不体贴,是那种所谓的“虐”,那也会天天围着女主角转,好像他没别的事好做。他们都很轻松地说我爱你,我想你,我要你,汤毅凡呢,想他说一句动感情的话都得拿刀逼着。 剧里还有这样的场景,女主角夺门而出后,男主角会来追她。 这种事,她也不要指望那位爷会干。你想跑,那你自己再乖乖地回来,他才不负责追,他负责坐那等着。 爷,您猜怎么着?这次她坚决不回去了,看你懂不懂哄。 易微婉小姐正在她虚拟的世界中耀武扬威,手机响了。她得意地认为这是投降电话,拿过来一看,却不是汤毅凡打来的,是一个陌生号码。她犹豫一下,仍然接起来。 “你好?” “微婉姐,救救我!” 她早该想到,当佳霓说会有办法帮陆盛分担经济压力的时候,她就该想到,那不会是什么勤勤恳恳挣钱的好方法!但她也没料到,小佳霓会牵扯到跨国走私的案件中去。 昨夜一个位于13区的走私中国香烟的基地被巴黎警方给一举端掉,经查,走私活动已经持续两年,团伙中包括的六名中国留学生,目前都已被收监,可能会被判处一年左右的监禁,并处罚金。在巴黎,一些留学生没有法律常识,也没有社会经验,所以走私大佬们通常就会以此来利用他们,让这些留学生为他们赚取暴利。 知道了这个消息,微婉真是又急又气,血脉贲张。佳霓不是留学生,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巴黎姑娘,都算得上是半个巴黎的地头蛇了,怎么还会傻到这个地步? “微婉姐,你能不能来救我?警察说交了保释金就可以放人,我害怕死了……”她嘤嘤地哭起来。 警察允许她打一个电话,她就打到微婉这里来了。 “可……”微婉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保释金数目不小,更别说还有罚金了,她哪来这么多的钱? “佳霓啊,你先别急,我现在去找陆盛,跟他商量一下。” “别找他!” 佳霓的尖叫几乎戳破她的耳膜。她隐约听到电话那头,警察凶悍地喝令她声音小点,佳霓压低了声音,本来哭腔浓重的嗓子,提到陆盛,忽然脱水了,直到这时她才哀求。 “求求你,别告诉他。千万千万,别让他知道。” “这种事我怎么可能瞒得住?” “可他一定不会原谅我的,他再也不会要我了!”佳霓再次哭了,“我只是想帮他分担一点,他们说这个可以赚钱,我才做的。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是故意瞒着他……” 电话一定是被不耐烦的警察挂断了。 微婉攥着手机,试图冷静思考。但老天不给她冷静的时间,有时男人太好,真是个大问题。她自己男人的电话她还没等到,别家男人的电话倒是先来了。 佳霓没回家,陆盛打来问佳霓是否在她这里。他语气又安定又轻松,他完全没有想到此时佳霓会身在警察局。在他心里,佳霓能做出的最恶劣的事不过是把房子住得乱七八糟。他也不觉得娇惯佳霓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他理所应当地认定,他赚钱她挥霍,天经地义。他保护着她,认为在他的保护罩底下,她就能远离灾祸,万年安乐。 每个聪明男人,都只会在面对他最爱的女人时,大犯糊涂,而且一边犯糊涂,还一边觉得这是幸福。 微婉闭了眼睛。 其实告诉他真相,的确没有什么好处,他必然拿不出那笔保释金或罚金。他自己也是有案底的人,她当然不想他也跑到警察局去,做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事。 他身上那条案底,甚至还是她哥哥的杰作。 她捂住麦克风,深呼吸了几下。 “嗯,我有件衣服,现在穿不上了。她刚好想要,就过来拿了。” “那她什么时候回家?” 她头脑飞速地运转:“今天天气不好,就住我这儿。你也别过来接了,明天再说。” 他嗯了一声,表示可以放心:“你把电话给她。” 微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洗澡呢。” 最后陆盛没再多问,简单嘱咐了几句就挂了电话。好了,这就算是蒙混过关了,暂时安全。 现在,她要开始想怎么把佳霓捞出来。 7 在汤毅凡身边长大,她对“外交豁免权”这个词特别熟悉。当然在大部分时间里,她搞不懂它是什么意思。这没关系,很多东西她不懂,但汤毅凡懂,这就行了。某年冬天,他们一起去美国,她记不清是哪一年,但如果那年是和他一起在美国度假期,那他们一定都还是顶年轻的孩子。长大后,毅凡甚少去美国,即便去也总是去纽约华府。她许多年没看过阿留申群岛的极光与雪原了,当年他喜欢那个地方,是因为可以猎熊。 那年他们在阿拉斯加,披荆斩棘,破冰前行。 彼时应该还不到二十的汤毅凡先生,带了他家的小婉儿同学,一起去阿留申群岛猎熊。她之所以觉得不被重视,是因为他不是专门带她去玩的,而是带了他一帮朋友,都是年龄相仿、一起长大的男生,只有她一个是女孩。朋友们都在问他:“你干吗带这么个小尾巴,走哪儿带哪儿?” “拿她当诱饵,套熊。”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见她皱眉嘟嘴的娃娃脸,就笑得更厉害了。他用眼神暗示她,说着玩的,她绝对安全,不会被用来套熊的。如果有人再问,毅凡就斩钉截铁地叫他闭嘴,不说话没人拿他当哑巴。 那时他们与当地的向导一路驶入极北区,从朱诺到安克雷奇,从草原到丛林,驯鹿开始一队队地从他们的身边擦过,就像正餐前的开胃菜,但他就是不肯让她摸一下枪。 “那你带我来,到底是干吗?”她不满地嘟囔,用手去扯身边因纽特人毛发丛生的滑稽衣装。 “看雪。我记得你说过喜欢雪覆盖一切的……什么来着?” 无聊,无聊,她实在很无聊。 她只被允许在车里等,于是,大概在两个小时的等待时间里,她干下了一桩犯法的勾当。可那不是她的错,你或许不知道因纽特人可以用几十个词来表达雪的意思,而当她已经跟向导学会了这所有的词时,她实在是无聊到必须溜出去玩了。 下一件她记得的事,就是气急败坏的陪同人员对汤毅凡说,这小姑娘嚣张地叫醒了一头正在打盹的熊,只为给它拍张睁眼的照片。她一点不怕被熊一掌拍死,揪着它的耳朵,把它叫醒了。正巧那时汤毅凡的“猎熊”车回到了大本营,他恰恰撞上了这一幕,又惊又吓,魂都炸了。后来据当时同行的朋友回忆,他拔枪上膛瞄准的所有反应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秒钟。 闪电一样地,他摆好了杀戮的动作,一触即发。 幸好汤毅凡没开那一枪,因为无辜的熊根本没怎么她,只是摇摇头走开了,大约要另找个地方,继续睡觉。 不管怎么说,问题不在于此,问题是——信不信由你,在猎熊是合法行为的阿拉斯加州,打扰熊的睡眠却是要坐牢的。 汤毅凡当然没少教训她,但她不以为然。 “嘿,难道你没有那个东西吗?那个,外交赦免权。” 然后他跟她解释,所谓的外交赦免权,就相当于是外国使节在那一国所持有的免死金牌,但只有外国使节和其未成年的子女能享有。在他这里,他的外公在中国才享有,所以即便他装装嫩,算是未成年,但眼下在美国,他还是用不了外交豁免权。 “那我真的会去坐牢吗?” 其实她没听懂毅凡在说什么,但她听懂了他在美国没有免死金牌,于是她被吓得够呛。她可以去跟大熊道歉,她不是有意吵它睡觉的,她不想坐牢。 “那倒也不至于。”汤毅凡安慰她,“如果他们一定要抓你,我跟你一起进去就是了。” 这有什么用? 后来她知道,这样的话毅凡的外公就会打几个越洋电话,叫人把他家孙少爷放出来。 “但你记着,这事归根到底来说,是不正确的。” 微婉点头称是,他原则性特别强,他要说“不正确”,那就说明他特别不想做这件事。可她心有余悸,她抱着他的胳膊问:“那要是我真被抓走了呢?” 他眯了眼睛,觉得这问题特气人。 “傻话。要是你真被抓走了,那我还管什么正确不正确。” 如果那头熊再出现在她眼前,说不定,她还是会去把它叫醒。 他的,或者他外公的免死金牌,他们从来都没用过。外交豁免权对她来说,也依然是那个难解的复杂词汇。所幸,眼下的事情并不复杂。在巴黎待了五年,她很了解这里的警察都是什么货色。眼下的事情,只要给足了钱,他们马上就可以放人。毕竟佳霓不过是该走私团伙里倒霉的新晋小跟班,实在犯不着拿她开刀。 带着一颗在回忆下柔软的心,她打了求和电话。 她跑,他不追,到最后还是她自己乖乖地回去,但如果她身陷囹圄,他会不管正确不正确。还有啊……现在她有求于他了。 “……我没听错吧?你刚才跟我说,你要‘借钱’?”他赶来得倒快,现在愣在她房间里,摸不着头脑。 她向他重复,没错,的确就是这么回事。 “不、不、不,这俩字,我从没听您说过。您不介意的话,给我解释一下什么意思?” 她感到口舌干燥。 “意思就是说……” “我懂借钱什么意思!易微婉,我就是不懂你怎么对我说得出口。” “其实我本来是想,最好是你在使馆有什么认识的人,可以说得上话。但后来想到,那也没用,佳霓她是法国公民,我们使馆甚至都没理由介入,然后我就……” “我还真没那么神通广大,欧洲这片,我没什么说得上话的人。”毅凡接住她的话头,“然后你就想到,如果我没人,那至少我有钱,是吧?所以你就颠颠地跑来跟我和好了。” 什么事让他一说,就听起来特别不堪。 微婉不服气地想,她可没这么不堪……可能她就这么不堪。 “……那,行不行啊?” 毅凡咕咚一声,落座在她的把手靠背椅里,他特别喜欢蹂躏那把椅子。他看着她,愁眉苦脸:“小婉儿同学,别人出事,你不去找别人的男朋友,你倒找你自己的男朋友。这是什么逻辑啊?” 微婉支支吾吾地解释,她不能去找陆盛,因为佳霓要她保密。就算佳霓没求她保密,她也不忍心告诉陆盛,那样于事无补,只会让他干着急,还不如她把这事解决了,平平安安地帮佳霓渡过难关,从此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当然,在他的帮助之下,事情才有可能被解决。 他第一万次地嗤之以鼻,认为她在犯傻:“到头来你只会两边不是人。” 她央求:“你就帮我把小姑娘捞出来吧,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汤毅凡抬眼望望窗外,夜浓得像黑咖啡,于是少爷他决定先睡一觉,明天早晨再去捞人。微婉不想让佳霓在警察局里过夜,那地方不是女孩子待的。她又拉又拽的,威逼利诱,未果,他硬是不给脸,她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厮堂而皇之地霸占了她的床。“要么你过来一起睡,要么你就自己坐一晚上吧,反正我不会现在去警察局的。” 天蒙蒙亮时,她睁开眼睛,看到他坐回了那张椅子。在阿泰内广场无数个轻松的同床之夜,她和他都发现很难在这张小床上实现。此刻,他似乎尴尬得话也说不出,看了她好半晌。 “走吧,捞人去。” 在赶往警察局的路上,出现波折。陆盛果然数着分秒钟,问他的小佳霓什么时候回家,微婉气定神闲地说她们在逛街。 “白痴也听得出你在撒谎。”汤毅凡在旁边冷嘲热讽。她去捂他的嘴,他警告她不要动手动脚。 这厢,陆盛已经不淡定了。 “微婉,我不是白痴。” 她架不住,只得将事实和盘托出。陆盛放下了石佛面瘫脸,情急之下怒斥她为什么不早说。她只得耐着性子,温言软语地让他不要着急,他们正在去救佳霓的路上,这事马上就会结束。她知道这样的解释于事无补,男人那些可恶的自尊什么的,让陆盛依然很受伤。他女朋友出了事,他居然全程被蒙在鼓里,理由是,就算告诉了他,他也没办法,还不如交给别人来办。 “是佳霓让你瞒着我?” “对不起。”微婉实在想不出别的话,只能再次道歉。她想对陆盛说,这不是你的错,你别想太多。 她听到了他冷冷的哀笑:“原来她对我这么没信心。” “不是的,她只是怕你不……” 手心一空,电话被抽走了。汤毅凡结束了这通电话,面色不悦:“你道什么歉?你欠他的吗?你这叫什么样子?” 她惊愕。 这时司机的声音传来。 “先生,我们到了。” 毅凡径自开门下车,丢给她一个愤怒的背影:“你在这儿等着。” 很好,她何止两头不是人?她头头都不是人。 佳霓得以重见天日时,陆盛也神奇地出现在了警察局的大门口。被断线之前,她没来得及告知他具体地点,但想必不难推断。她很怕这两口子会当场怎么样,结果人家好和谐。陆盛不卑不亢地向毅凡道了谢,后者黑着脸没答话。微婉很恼他,耍什么脾气,难道是孩子吗?佳霓就夸张些,双眼噙满了泪水,跟在陆盛的身后回家,并转头对毅凡露出了一个感激略带委屈的笑。 得,都谢谢有钱的主儿去了,真当她不存在。 她想跟上去,该安慰的安慰,该劝的劝,结果被汤毅凡按住了。 他手上使着劲,脸却特平静。他对陆盛和佳霓说:“不如你们用车吧,外面挺冷的。” 陆盛礼貌地拒绝了,假装没看见佳霓正拼命地点头。路并不远,他们可以走回去。毅凡眯了眼睛,慢条斯理地说:“不问问你女朋友吗?” 你女朋友,他说的格外字正腔圆。 “你抽什么风啊?”微婉匪夷所思地瞪他。 “我怕他分不清楚。” 这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能让陆盛听见。 多年后回忆那一幕,陆盛还会笑说,他跟你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孩子气,没有安全感。易微婉当然会辩解,我哪有他那么幼稚? 当时在警察局外的陆盛,是真真切切地笑出来了。要是搁别人身上,微婉会觉得面对冒傻气的汤少爷,你笑话他,那就有点不够意思,但陆盛就有这种本领,他表达心底的讽刺时,是用最温和的方式,就像化骨绵掌,被打的人当时不觉什么,走了几步才反过味来,哎,你丫刚才笑话我呢,是吧? 陆盛被逗乐了。他深褐色的眼睛看向微婉,忍俊不禁,他用下巴指指正生闷气的汤先生,对她道:“你们两个还真像。” 微婉一下子放心,耸肩表达无奈之情:“您多包涵,这我也管不了。” 汤毅凡越发火大,开始拽她胳膊,活像超市里面没办法让妈妈买棒棒糖的小孩子——他觉得发脾气是获得注意力的方式。她抬头看他阴沉的脸,那一瞬,她忽然觉得自己好爱他。作为一个个子比她高不少的爷们,他这样可爱的时刻实在不多见。 她踮起脚,给了他一个甜蜜的强吻。 这也是给那对小情侣迅速消失的时间,她可不想把车让给他们。天这么冷,她才不要走路呢。 松开唇,她用潮湿的声音问他:“这样可以了吧?”他露出那种终于得到果子吃的惬意神色,她就恼了:“你以后再给我丢人,我……” 更丢人的还在后面呢。 她至今仍不记得他们是怎么挪进,或者说,翻滚进车里的。她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司机老爷爷忙不迭地提醒的声音:“先生,小心撞到头……对,就是那里……好,好了,我们很近了,往左一点点……好嘞,我们进来了!先送小姐回家吗……我看,还是先给你们些时间吧。啧啧,真是多么漂亮,令人羡慕的一对。” 宽敞的皮革座上,她舒服地向后蹭蹭,后脑勺刚好枕着他的掌心。三秒钟前,他在啃她的颈窝,但现在她要他凝视着她的眼睛,他照办了。 “易微婉,以后每次吵架你都打算用亲热来补偿了,是吗?” 她点头:“对,我就是这么打算的。” 他高挺的鼻梁蹭着她的:“不错,我没意见。” 车子启动,穿越平安夜之晨的巴黎。路上,她瞥见手拉手回家的陆盛和佳霓。她趴在窗户上,羡慕地看了好久。 之后是例行公事的午饭,散步,圣诞艺术展,丽茨饭店的慈善晚宴。 毅凡什么也不说,但她知道,他快要走了。圣诞过后便是新年,新年过后是春节,这个时段,通常是他最忙的时候,年底有很多人要见,要出席很多活动。这就像待结的账,一笔笔的在他待办事项里面记着呢。他还要抽出时间来和朋友聚聚,陪陪家人。但因为在她这里,这些事他都没法去做了,他独自住在一个酒店的房间里,有时候有她,有时候没她。 他什么也没说,但她知道,他就要走了。 “先送小姐回家吗?”司机问。 “不,我们去酒店。”毅凡回答,“请让Caroline半个小时内收拾好我的行李。” 她的心咯噔一下,这么急? 他出行一向从简,因此那只旅行箱并不大,那但灰黑色的一块,还是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这是平安夜,她得到的礼物将是一座没有他的空城,独自盼到黎明的空夜。 “飞机是几点?” 她想好要装作若无其事的,但话脱口的当时,却还是泪流满面了。 “什么飞机?” 灯光下,他惊讶地发现她哭了,赶快放下箱子,捧着她的脸看。门童眼疾手快地将箱子搬进了车。毅凡愣了一会儿,恍然大悟:“你不会以为我要回国了吧?” 她哽咽着眨眼睛:“你……你不是要回国吗?” 他笑着推她进车,自己也跟着进来,揉她的头:“不就是一起回家吗,用得着在窗户上压扁了鼻子羡慕人家?好像我做不到似的。” 他使劲拉上车门,一脸得意的战胜表情。 那时,他们都傻乎乎地计较着这些最简单的小事。 他整理行装,昂首阔步地进驻了她的小小蜗居。她开心得像老鼠,在房间里乱窜。她将他的衣服挂进自己的衣橱,他们讨论其中哪些可以留在巴黎。他非要占了她的书桌和椅子,叫她坐在床上用电脑。以后,他每次落地花都都会直接回家,再也不用住在没有人气的酒店里。 “虚伪吧你,说实话,你是因为太爱我才情愿住这里的。”她笑嘻嘻地说。 他摇头:“真不是。” 她挑起了双眉。 他严肃地纠正她:“我是为了跟你上床才情愿住这里的。” 这就叫作扯平。 用毅凡的话来说,她的这方蜗居,小到很性感。在酒店时他们同床而眠,他会小心地留开空间,让她睡得宽松舒适。在公寓的小床上,他就不必操这个心了,反正怎样都没距离可留。 为了他们的初夜,她叫他提前二十四小时戒烟。 “又不是要造人,事真多。”汤毅凡不满地嘟囔,但仍听话地照办了。 他们面对面地坐下来,严肃地讨论了细节问题。她提出要保留上衣,他诧异地问:“你不脱上衣,前戏怎么办?” “前戏没意义,跳过去吧。” 他瞪圆了眼睛:“你是不是女人啊易微婉?” 最后,她做出了一点让步,只穿一件很薄的衬衫且里面无内衣,这样两人勉强达成了共识。她还提出,她想闭着眼睛,他不同意,说他需要知道她也在全神贯注。她还要进一步商榷,他不耐烦地说饿了,吃饭去。 她本来想在楼下的小餐馆里解决,他却执意要换口味,吃中餐,说吃得好有利于他晚上的表现。 晚饭间,她脸色渐转苍白,双手冰凉僵硬,握不紧筷子。她数着米粒吃饭,一个小时过去了,也没吃下几口。她双手攥着茶杯,眼神空洞。她坐姿过于端正,后背挺得笔直,勾起了小时候上芭蕾舞课的回忆。 汤毅凡嘲笑她:“你这是在吃临刑前的最后晚餐吗?”他握住她的手,捂热,“害什么怕,也不是没做过对吧?而且这次是我,只会更好。” 她咽口水,嗓子干得要命:“你确定?” 随即她便后悔问了这句话。 因为他面露阴沉之色,攥着她的手勒得更紧:“如果是我,不会更好吗?” 她知道,他又开始纠结她的第一次了。 “我又没问你的过去,你干吗老是揪着我的不放?”她没好气地说。 “那是因为我的过去你都知道,用不着问。” “我的过去,你也都知道。” 毅凡沉默片刻:“最好是这样。” 气氛完全变了,但他们还要继续吃饭。他将每粒米,细嚼慢咽。他说出下一句话的样子,就像从怀中缓缓抽出上膛的手枪:“婉儿啊,我碰巧知道,俱乐部的所有人,都没得到过你。” 8 Vivien前男友俱乐部。 她都快要忘了这个孽障的存在。原来这世上有第二个人相信这么多年她花花少女表象下的清白,而且,正是那个最重要的人,他相信她的清白。但她居然一点都不觉得开心,她不敢回答得太快,怕掉泪。 “你又怎么知道了?” 毅凡耸肩,动作并不自然:“就像我也知道明年的房市会跌,法国会丢了3A评级,苏丹和南苏丹迟早会再打起来一样。很多事,看得见说得出的证据只是一方面。有时我需要,有时我不需要,关于你的事,我就不需要。” “那你现在问什么?你自己去‘感觉’是谁好了!” 哐的一声后,整个中餐馆都安静了。 她一直说,汤毅凡发怒时摔碗的动作,就像清宫偶像剧里面的皇阿玛。安静只是一瞬间,几秒钟后,身边各种普通话、上海话、粤语、闽南语若无其事地重新涌起来,继续在觥筹交错中此起彼伏。只有易微婉和汤毅凡僵在了桌子一边,不看对方。服务员默默地收走了地上的碎瓷,一步一回头地,看了他们好几眼。 易微婉跷起了腿,后背靠在丝绒椅背上。 “咱们把这个结打开,再将爱情进行到底。打不开,什么也别计划,计划也白计划!” 她终究是没淡定住,吼起来了。 汤毅凡,你是不信任,还是不甘心? 看她发疯他倒淡定了,拣条菜放她盘子里:“不说了,吃饭。”他招呼服务员,上酒。她气还没消,接腔道,服务员您给他上瓶酒精,谢谢! 她绷着脸不吃饭,他也不劝,停了筷子,自己也不吃了,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没一会儿,一瓶酒就见了底。 她这才瞟了瞟,眼珠子差点掉在地上,酒精度数65! 易微婉直接把桌子掀了,叫老板来开骂。 我叫你上酒精你还真上啊! 搀着汤毅凡往回走,看着丫酗酒过后居然心情大好,她气不打一处来。他还傻笑,说好多年没喝二锅头了,够劲。 回到家,她把他挪上床,将鞋脱掉,被子掖好。 以后的日子里会有很多个夜晚,她一个人看着窗外,安静地想,这一切是不是错了。这样的夜晚,多到她数不清楚,想不起来。未来可能发生可怕的事,或者更糟,会充满了平凡琐碎的争吵不睦。一个狮子座女人和一个白羊座男人,这样的两个人,必然时刻准备着拧巴到底。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糟的恋爱。 但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借着并不光明的灯光,她端详着他熟睡的脸庞,在那一时,她的心是明澈而执着的。 她没有一分一毫的后悔。 手机忽然丁零零地响起来,她踮着脚跳到门外去接。就算她知道这厮睡得像死猪,她也怕吵醒他。她奇怪这个时间谁会打来,陆盛和小佳霓应该早就睡了。她连来电显示都不及看,就接起来。 听到对方的声音,她的头顶像被开了一个洞,灵魂像小笼包中鲜美的汤汁一样,被那人用吸管一点一点地抽走了。真的,她都能听见虚空中传来的“刺溜、刺溜”的声音。 下意识地,为了阻止这残忍的过程,她用不持电话的手护住了头顶。她踱来踱去,话冲口而出:“你想干什么?” “婉儿,没必要一讲话就这样剑拔弩张吧。” 奇怪的是,好像姐姐娇滴滴的声音从没离开过,一切清晰地如同昨天。 “对不起,我没时间,不想废话,请问你到底想怎样?” “你这是什么语气?” 是啊,姐姐你当然不会习惯被这样呛声。 汪凌茜用数秒钟的时间定了定神,命令道:“你现在过来见我们。” “对不起姐姐,我连坐飞机的钱都没有呢。”微婉讥讽道,这样肆无忌惮地反唇相讥,心里舒畅了不知多少。 “易微婉,你给我清醒一点!就算你有胆子离开,也不代表你就有资格跟我大声讲话!” 想必连她自己也知这话很没底气吧。 当你有能力为自己支付房租,不依靠任何人坚强地活着,你就有资格跟比你有钱的人大声讲话。这叫作独立,独立的婉儿再也不怕你们了。 正要挂电话,她听到轻微的杂音,似乎那边有人劝阻,那人劝阻无效后索性接过了电话。这次这人,没有用吸管饮走她的灵魂,他将灵魂还给了她,然后接着哐当一声用金钟罩关住了她。现在想想,她很难决定哪个更坏。 “婉儿,我们在巴黎。” 9 易微婉让零点五秒的惊讶飞快稀释于空白之中。所以你们来了巴黎,那又怎样呢? “你们,在巴黎,想干什么?” 汪敬哲沉默了良久。 “我以为一家人打个电话问候,是不需要理由的,算了。” 奇怪的是,他说算了,却不挂电话。 虚伪,你有本事再虚伪点。 易微婉二话不说地切断通话,走回房间。她用掌心试试某酒鬼额头的温度,他身体可没他假装得那么好。十岁时发过一次很严重的烧,他发着烧还在病床上活蹦乱跳,被护士按下来量体温,这才发现已烧到了39.9°。瞧,她身边就是一个又一个虚伪至极的人,连她自己也是。 酒鬼在她的爱抚之下睁开了眼睛。她咧嘴笑,原来今天是“猫一日”。 他状若濒死,语重心长:“你知道我这次喝多,跟以前的区别是什么吗?” “什么?” “我不忍心吐。” 切,他这是瞧不起人,现在没人给打他扫,她自己难道就不会打扫吗? 汤毅凡沉浸在自我的感动里,半天没吱声。反应过来,他问:“刚才你哥电话?” 她答,嗯,他们不知道抽什么风,跑巴黎来了。 汤毅凡用手撑住了额头,可能他在因为大醉且没能睡足而头疼。他靠着床背板,保持平衡:“他们想怎么糟践你就怎么糟践,糟践完了,只要假装给点甜头,你就心软,你就回去继续让他们糟践。” “我哪里心软?是我先挂电话的!” 她忙不迭地嘴硬。 他当然不信:“我就不懂了,从小到大,也没见汪敬哲对你多好,成天一张死人脸净把你往外轰,你至于吗?” “您讲点理,我说过我要去见他们吗?我连他们也住我们酒店都不知道!” 其实她是真不知道,但总不会错的。 汪敬哲倒没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签过长期约,但每次来,他们总是会合家出动,每次也都住同样的房间。易微婉在住她自己的芭比房,毅凡的埃菲尔铁塔房之前住过的另一间套房——Royal Suite,皇家套房,恰好四间卧室,分属父母和三个孩子。养父母并不太享受阿斯顿马丁,出行总是Cygnet的迷你小房车。当然,这也是由酒店提供。大女儿皱着鼻子,说丑死了,或者阳台不及克里翁酒店那样大,或者还是利兹酒店有教堂那么大的室内游泳池,旁边绵延无穷的鎏金装饰,那些,都漂亮得多啊。 她总是对什么都不满意,逮着机会就发脾气。那首歌不是唱嘛,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但微婉知道,即便是习惯挑剔的姐姐,每次全家旅行到巴黎,也从不会真的去住别家酒店。她细心地记下那些意义非比寻常的旅行驿站——伦敦,全家一起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夏威夷,闺蜜的海滩婚礼。每次重游故地,都住一模一样的地方,这样美好的记忆就会被次次重现。 对于爸爸、妈妈、孩子来说,他们每次走至皇家套房的黑红门厅,看到金托盘中Ducasse先生的亲笔欢迎信,以及伴信而来的香槟,就会感觉自己是到家了。这是难得的时间,一家人可以聚在一起,共同做些事情:去听歌剧,去逛街,去访亲友,或者不出去,只是坐在阳台上饮茶聊天,或者在起居室中看3D电影。这些相聚,都是在真正的“家”中,他们也做不到的。 对于他们来说,只有相聚,才是旅行的全部意义。 停! 易微婉果断地喝止自己,别弄得矫情兮兮的。有时候你可以和人相处二十年,仍觉得彼此完全不了解,跟那边的人,她没那么好的情感联系。 她正纠结着,有一只咸猪手偷偷地爬上了她的膝头。 她抬头遇上咸猪两颗炯炯有神的贼眼。 他笑得很贼:“我说,今晚的事还算不算数?” 她看看表,这都快早晨了,没想到他还惦记着本来该干的事。作为一架正往外释放酒气的半喘747,他也真好意思当自己是战斗机。她瞪他,后者色心不死没有退缩。 好吧。 “你去洗澡,我考虑一下。” 汤毅凡听话地去洗澡,易微婉坐在原地,发现自己没有办法认真地想事情。思绪就像云朵一样漂浮在虚空里,那么轻,风一吹,就散了。她不能抑制地转回哥姊身在巴黎这件事上,猜测他们这一行是为了什么。 他们可别说是为了她,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正前后纠结着,iPhone嗡的一声,一封邮件进来了。她料想是公司打折季的销售数据出来了,大概要她在复工前分析好,以便在下个月的股东大会上做报告。 出乎意料,她看到了别的东西。 发件人:汪敬哲Jason Wong 我们看了你在面书上面po的毕业照,一张一张地浏览过了。爸、妈和我一起看的,你姐也是。她不承认,但我看见,她转身偷偷掉泪了。 好像昨天你还坐在餐桌的另一头,瞪大眼睛。你说,哈?哥又要去三藩市了吗?这次几时才回来呢?为什么总要和哥分别?你是那么地怕被哥姊丢下,要独自面对事情。可转眼间,婉儿你已独自在异国度过了五个寒暑。昔日连读几行晨报商务版都要皱眉头的你,现在也成为精英商校的荣誉毕业生了。 五年前逼着你离开我们,连飞机我也不去送。我告诉自己不必担心,用不上六个月,婉儿就会受不住寂寞哀求着要回家。我用心地思忖,到了那个时候,我该怎么应对你。可我竟错了,你凭一己之力,挺过了我所知所不知的一切困苦。你唯一一次直接联络我,说的竟是,哥,我再也不需要你了。 即便那时,我也不肯承认失算。我对自己说,她只是一时逞强,没有香车华服,没有分分钟听凭她差遣的管家女仆,她绝撑不过这个冬季。我还安慰爸跟妈,她只是孩子气,她比任何人都不懂生活的失意潦倒有多难受,给她几个钟头去懂,她就要回家了。 最后知道这事的人,是毅凡。在所有人中,他是第一个失控的。他说,你错了,她咬断牙也不会再向你要一毛钱! 二十多年,他次次看准你。这次,又是他胜。 洪流与火焰,都不再紧要。 你已成长为了真正的女人,姿态英勇,始终都靠两脚走天涯。 婉儿,我们好为你骄傲。 她大概有十几年没见过这个人用中文写任何五十字以上的东西了,更遑论一封不短的信。 对她这位前度家兄来说,写东西是个极麻烦的过程,即便一条简讯,他也要改个数十次才发送出去。他说,任何东西只要发送出去就不能再更改了,而这不像面对面地谈话,对方看不到你的眼神,听不到你的语调,只有文字,所以它至关重要,必须精确地代表你的心意,一字不差。 身后飘来一阵清新的肥皂味,她就知道汤毅凡不会使她的巧克力牛奶香型沐浴液…… 她没回头,即便知道距后脑勺不远处是个半裸的英俊男人,还香喷喷的:“毅凡,你说,他是真心的吗?” 汤毅凡把手机拿过去看,面无表情。最终,他看看她殷切的脸,叹了一口气。 “我要说‘不是’,你信我吗?”他烦躁地将手机甩开,后者轻轻地坠入棉被里。即便知道讨不着好,他也得说出来才痛快:“你知道你哥十二岁时,智商和情商测试就都是满分了吗?” “所以他一定在骗人?骗我回去有什么意义呢?” 谁堵着都不舒服,她也是。 汤毅凡摇头:“我不这么看问题。” 易微婉暗自焦灼:“那你怎么看问题?” “我看问题是,易微婉,我这澡都洗好了送到您床上了,你还不痛快过来,你发什么神经啊?” 10 蒋怡风那个丫头是生活中的好姑娘,思想上的女流氓。在她们早年的友谊中,蒋哲学家一向倡导先试后爱。她说和谐是完全可以从肉体到灵魂这样实现的。灵魂和谐相处十年都不一定可以下定论,但肉体和谐一试便知。两个都和谐了,那这男人就是你要找的人。易微婉不无滑稽地想,怡风的理论,怎么无一例外全是由她用实践来检验呢! 不过,这妮子一如既往地,说对了。 蒋怡风小姐要用庞大字眼诠释的事情,到了易微婉小姐这里用两字便足以概括。 哇哦…… 11 清晨到来时,汤毅凡兀然提议去酒店与汪氏兄妹见面。她也没装作自己没意料到,因为他一定看得出她整晚都在想这事。车上他满脸严肃,仿佛不是去见熟人而是去见屠神。 “你怎么压力比我还大?” 他命令她安静:“我正在重启大脑,得换到谈生意的模式。” 她乖乖地闭嘴,心里还挺好奇。没见过他谈生意什么模式,一会儿见识一下。 本来一起吃早午餐是正好的时间,但汤少爷很牛气地说他没胃口,于是他跳过繁文缛节和虚情假意,直捣汪敬哲先生和汪凌茜小姐下榻的套房。女仆开门,汪敬哲在起居室读晨报:“信报”和“大公”。他眼镜加深紫色衬衫,第一、二粒扣子没有扣,好随意的打扮,不像准备见客的样子。 易微婉条件反射一般地脱口而出:“哥。” 汤毅凡拿眼角斜她,还不够解恨,声音不小地训斥了一句。 “出息!” 她这人是没什么出息,不用他说。 汪敬哲折叠了晨报,对回家的两位绽放微笑,不先跟微婉讲话,却一上来就揶揄毅凡,指着晨报笑道:“那里面有写你。” 汪凌茜跟着出现,黑色运动上装和热裤,波浪长发湿漉漉地垂在肩上,外面套了一件几乎透明的丝质长睡袍,微遮晒成了古铜色的修长双腿。她赤着脚,跟腱细瘦,呈青紫色。汪敬哲皱了眉:“茜儿,多穿点衣服不好吗?” 姐姐耸肩,走过来拉住了微婉的手:“等婉儿替我选。” 一切尽如昨日。 他们这些人,总是一闭眼再一睁眼,就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被姐姐轻松不失力道地牵着进了卧房,留那两个男人在起居室里。女佣正在收要拿下去干洗的衣服,汪凌茜坐在了床的另一边,背对女佣,旁若无人地讲话。姐姐在滔滔不绝,她便习惯性地走神。 过了大约十分钟,汪凌茜捅醒了她,大到吓人的双瞳轻悠悠地瞄她:“喂,易微婉,以前你至少会假装认真听的。现在,假装都不屑了吗?你有这么厉害?” 如果是以前,她听了这话会有点害怕,就算不承认,也是诚惶诚恐地心跳加速。现在,抱歉,她比较容易烦躁。 “你们来巴黎做什么?”语气很是不耐烦。 巴黎虽不是她家开的,但她也想搞明白这事,问清楚他们的目的。这是属于她的自由之都,她还不太想被作威作福的上流社会所玷污。 话音还没落,一个眼影盘子就夹着风声砸向了她的太阳穴。 盘子弹在地板上散掉的声音很响,躬在不远处的女仆惊到扭住了汪小姐高定外套的衣领,目瞪口呆。只有一霎的功夫,她便又低下头,继续慢条斯理地对付那一排长裙,好像那就是她眼皮底下发生过的最严重的事。汪凌茜收拢了睡袍的领子,又松开。她食指轻触唇尖,示意她安静,好像那遭打的人刚尖叫过。姐姐冷冷一笑,声音轻柔:“婉儿,我们等等看,会发生什么。” 如果不是疼得像被砖头砸过,易微婉自己都会觉得这是幻觉。 汪凌茜继续袅娜地站起身,睡袍一脱丢在地上,一只脚跨入了浴室。这时卧室门被猛地拉开,汤毅凡和汪敬哲双双伫立在门口,都是惊魂未定的样子。 汪凌茜再次耸肩,将长发甩至脑后。她撇了唇:“以前是一个,现在有两个,所以说婉儿你比以前厉害了一个男人那么多。就这样而已。” 她关了门,浴室遂响起从莲蓬头流出的水声。 易微婉傻乎乎地揉头,还记得转头可怜兮兮地看汪敬哲。后者回视,眼中透着从内到外的难受。 这次省事,她都不用去跟哥告状了呢。顺理成章地拼出了这句话,她感到舒适而释然。这舒适和释然刚一冒头,她就嗅出了危险,猛地弹起了身,不再以那个仰视的姿势,央求地看向大哥。 姐姐再一次得逞了,她让她回到往日,让她假想中的拯救者复活过来,让她看到,她根本没有变强,依然还是那么软弱无助。 她不能再待下去,夺门而出。 敬哲追至了起居室中,拉住她的手腕:“婉儿,你要给我们一个机会。”他额前的发,往日总是修剪得短而整齐,这次却凌乱不堪。比起五年来她世界的隐形上帝,他这次不再无所不能、为所欲为:“吵过架,睡一觉就当没发生,我知道我们家几十年都是这样做的,但现在不会了。再怎样,汪家都始终是你家!” 见微婉不说话,他将求助的眼神投向了毅凡。这么多年,毅凡在他们兄妹俩之间总是当劝和的好人,眼下他却不劝了。 毅凡咳了三声,他似是一面忍着气,一面忍着笑:“汪先生,把我老婆的手放开。” 汪敬哲怔住,脸色突然变得苍白。毅凡静候了三秒钟,出手,但在肢体接触发生之前,她用尽全身力量自己将手抽了出来,抽身离开了这个噩梦般的地方。她没有等毅凡,在他用了那样的两个字后,她却没有等他,甚至在事情发生的从始到终,她都不想看他,不想在兄姊面前去配合他去演没有疑虑的、尘埃落定一般的亲密无间。 她不是因为有靠山了,才是如今的她。 不知怎的,汪凌茜那句“婉儿你比以前厉害了一个男人那么多,就这样而已”在她的心头阴魂不散。 就这样而已。 冷静下来后,她开始后悔,她希望毅凡没有注意到她的这些小别扭,那晚她在家里独坐着等他,看分针爬过了好多个圈。 他没有回来。 她就这么坐了整夜,直至天明。昏黄的灯光中,晨曦换了月光。她听见门闩的响动,还没见人影,已闻到浓到压人的烟味。她想,如果有这么多的尼古丁,那应该足够杀死一头大象了。他步子很重,听上去倒不像没力气。 “你知道最近汪氏出的事吗?”他劈头问道,也不等她答,他自顾自地往下说:“中间的事很多,我懒得解释了。总之,是你家需要钱。现在,你哥管我借钱来了,要的还不少。” 毅凡以前也会和她聊一聊生意上的事,也总习惯说得云淡风轻,就跟过家家似的。 “借不借?” 微婉避开了眼神:“你肯定有你的考虑,问我干吗?” “对,就是问你。”他没轻易放过她,“我就是想问你,你说。” “我怎么说?我又不知道汪氏现在需要什么,是钱不够还是管理不善还是惹错了人!”她放缓了激动的语气,试着公正,又重新跟他四目相接,“你量力而为,不值当的事不要做。” 如果不是笔好生意,他大可不必因为对方姓汪,跟她易微婉有过关系而做什么人情。 他看了她很久:“好,知道了。”可不是宽慰,是不能再接下去,“你……有没有什么事忘了跟我说?” 她沉默了半晌。如果她都不知道问题是什么,她怎么给他答案? “没有。” “……好。” 毅凡说完这话,留了好长的余白。他好像还等她回心转意,但她着实不知这意该往哪里转。他提了汪氏的事,但她看得出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没有提真正想提的事,他站在路口等着她主动走过去,但问题是她看不见他站在哪个路口。她看向他,希望得到一点提示。 她怕错过了什么。 就像很久以前关于堕胎的传闻,总要他说出来,她才知道有些事,关于她的事,只是捕风捉影的事,她自己都不在乎的事,居然也能让他这么放在心上。 可毅凡没再说话,他低头,掏出一支烟点燃。 她气得想哭,这就是他的防御机制,这说明他放弃了。 她伸出手去,将那支烟夺了下来,跟打火机一起。 他反应不慢,扣住了她的手腕,拉近他自己。她挣扎了几下,没能脱开,整个人在他手里脆弱得一折就断,但她紧紧地攥着打火机,就算身体被他捏碎也不能还给他。他眼中终于擦出愤怒的火花,噼啪作响。 她毫无畏惧地抬头,与他四目相接,她索性等着爆发的那一刻。她不怕他发火,他不说话,她才怵得慌。 他们对视了那么久。 她看着火花熄灭,灰烬遍地。 他放开了她,抓大衣出门,门砰的一声。他没说他要去哪里,她也没问。这一阵风似的离开,她哪里反应得过来。她身体转向门的方向,瞪着那门,仿佛后者既然留在了那里,就要负责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秒,两秒,三秒。 这次他没有在走出去后马上回来,气急败坏地吼她。 当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时,太阳终于慢吞吞地爬上来了。阳光冷得像冰水,夹枪带棒地泼了她一身。不是她把他当笑话,而是她的生活种种,原本就是个天大笑话。悲哀的是,她从不懂这笑点。 所以她最终冲出公寓,失控地奔向阿泰内广场。她只是不想在毅凡走后空空的房间里,用虚空无根的猜忌将自己掩埋至死。 开门的汪敬哲,耳边听着电话。见来人是谁,他僵住,飞快地挂了电话,定睛看向妹妹,又是那欲言又止的样子。她不懂为何所有人一下子都拿这副腔调对她,就好像做错事的人是她,而他们不忍批评一样。她一时也说不出话,挤在喉头的东西好多,悲伤,愤怒,还有懵懂不知的苦闷。 泪珠这刻掉了下来。 汪敬哲眉心随动,他将她抱进了怀中,轻声安慰。汪凌茜也在,本坐在沙发里,面色正为什么事而焦急。片刻,她走过来,本想说几句讽刺的话,然而嘴唇颤抖着,竟说不出来。她终于卸下面具,加入了这个拥抱。 哥哥轻轻抽出一条胳膊,想同时圈住两个女孩。 他一时忘记,右手攥的手机屏幕上,正显示着某张不堪入目的照片。 可惜的是,易微婉没有错过,她眼角扫到,顷刻间双眼发黑,天旋地转,剧烈地呕起来。 12 易微婉开始嘲笑自己,一分钟也好,一整晚也好,她费尽心思为他的转身而去罗织合理的解释。 当晴天霹雳生生砸在了面前,她的第一反应也还是继续找理由。 他看着她从三岁长到二十三岁,但没看过她满脸是LSD发作时的迷乱,也不知道她在夜店里曾玩过恶心的游戏,这张照片抓拍得很有技术,完全看不出痛苦,就是high得过了头;或者,她玩得多开没关系,但那是在Villa T玩的,他就不能原谅;最后,他不是恶心这样不堪的她,他只是伤心,在他无数次询问下,她仍不肯讲实话。 她搜肠刮肚,搜刮出了血。 你不必找任何理由,到了最后,不过是他不再爱你。 哥哥已将手机没收,事实上,他将微婉身边的所有电子仪器都没收了,因为那照片在他们的简讯列中,电子邮件中,脸书私信中,无处不在。即使删掉,也还是会有人继续传进来。那敲诈的人,懂得如何让被敲诈的人分分钟地愈发焦虑。 其实他大可不必,她已经将那张照片刻进脑子里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条件反射地出现照片中的场景。 她只是没想到,酒瓶子在灯光下暗得要命,相反她身体的颜色充满镜头,白到刺眼。在场人那么多,当然会有那么一两个,认为这幕值得拍照留念。 “是谁?”她看向姐姐,感觉不到问话的是自己。 其实她已经知道答案。那天她便注意到,姐姐手机的壁纸不再是她和习远的合照,她还没来得及问,或者说,也不甚感兴趣去问,他们何时分手的。她为他拼酒,帮他翻着小字典纠正词语读音,当他保姆兼保镖的老大习远。 “他要什么?” “钱,钱是问汪氏要的,还有问远东要的,要他投拍的两部大戏主角席位。” 哇哦,她以前都不知道,远东也涉足了娱乐产业。汤毅凡将头脑换成谈生意的模式,却没想到,这生意是敲诈勒索。 “姐姐是不是忘记了说,我是被迫的?” “你明明心里恨死我,还装什么圣母。”汪凌茜冷笑着答,她卖力想让自己听起来毫不难过,“你最近不是很厉害了吗?你不是有了汤毅凡撑腰吗?哦,我忘了你一直是有他撑腰的,可这回连他也不要你了!” 话音未落,清脆的巴掌声在宽敞酒店的房间里击上四壁。 汪凌茜将被打掉的笑容重新拢回,费力地不去理会眼底已有了两行清泪。 “这一巴掌,还是要人替你打。你呢,你就哭着做小天使。易微婉,他们讲我是贱人,可他们都不知道,你才是真的虚伪!” “我拜托你,就这一次,你恨我就恨出来,你还不动手,你一定要憋着,你是要憋到死吗?” 易微婉静静地听着汪凌茜的哭喊,石头般静止。她不会在哥哥动手之后,再亲自补一巴掌。她知道姐姐是在故意激她,硬叫她来发泄。可她发泄什么呢?她不恨任何人,被那张取光完美的照片恶心着,她只恨自己的每寸皮肤。 姐姐泪止不住地流,她双瞳却干涸欲裂。 哥哥的声音,远得好像来自天外。 “婉儿……你说说话,你别这样。你别担心,会解决的……” 一切都会解决的。这次是小人生事,他是同时惹到了两个家族,凭远东和汪氏加起来,不会摆不平一个小演员。那些照片最后一定会被消灭得无影无踪,绝不会在网络上流传。她听着这些话,却在想,曾有个男人相信她的清白,就算他集齐了她所有的前男友,也知道她还是干干净净的。他都不用证据,他就是知道。现在,他一定觉得自己被骗了,所以他才会一走了之。 她的成长,亦是披荆斩棘,破冰前行,可并非全在他看到的地方。她能拿出来跟他笑谈的,并非全部悲伤。 在今天以前,她竟是一直庆幸这一点的。 “哥……别给钱。” “什么?” 说出这话,她又要被骂虚伪至极了吧?可这是她的真心话。 “别给那人钱,也告诉……他……别给那人什么主角。给了他这一次,他下次还会要别的,何必呢?我一个人,毁了有什么关系?大不了我这辈子再也不回国。” 她不像妈妈,妈妈守不住寂寞,最终还是连滚带爬地回去拖累所有人。就算她这样讽刺地,像妈妈一样被名利场所埋葬,她也死不当累赘。 “婉儿,毅凡他……” 她用手势止住哥哥要说的话,现在听到那个名字,都像往她的脊梁骨里钉钉子。 “别。” 不远处,巴黎圣母院传来了晚八点的鸣钟声,不知不觉地,何时入了夜?这是周日,她周一可还要上班的,没那么多闲时间来明媚忧伤。她起身,套大衣,准备回到那处小小的蜗居,早睡早起,假装自己只是巴黎的Vivien,实习中的商校生,平凡散漫,自由不羁,假装她平生做过的最糟践自己的事,也不过是在图书馆里彻夜温习。 她踏上了回家的路。 次日,汪敬哲和汪凌茜离开了巴黎。他们要处理的事情,已经完结。 她所拥有了半个月的亲人,再次离她而去。这次,离她而去的还不只有亲人。曾有一个爱护她的老人说,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但是否安东尼也早就知道,容貌神似母亲的女孩,终究还是逃不脱伶仃茕茕的命运? 故事并未结束,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一封律师函,内含妈妈生前的日记,一封遗嘱,还有一份存放于瑞士苏黎世银行的账目明细。原来易染生前并不是分文不留,她留下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遗产,这些年因为置于能人手中保管,投资有道,这遗产如滚雪球般积累成了巨款。她在遗嘱中写道,希望在孩子年满二十四周岁时交给她。其实,她还没满二十四周岁,但转念想想,母亲大约也早就忘记了女儿究竟生于何年何月了吧。 她读着母亲亲笔写下的字,想象母亲亲笔写信时的样子。风霜侵染了她的眉眼,岁月让她的娇躯佝偻。人们说,有那样容貌风华的女人,她本该是钢铁铸就才能抵挡命运的摧残,可她到底只是凡人血肉。 微婉指尖抚着“to my precious children”这一行字,“孩子”,用的是复数。 她没满二十四岁,这说明有另一个人满了二十四岁。关于母亲,最无稽的传言竟是真相。她也终于知道了,汪敬哲为何曾因某人的出现而如临大敌。她读着母亲的日记,拾回了她错过的宝贵亲情。 汪敬哲亦随信附了他的亲笔便笺,只有一句话。 “这是完完整整属于你的,无他。兄字” 她只发了一条信息给陆盛:“你是我认为的那个人吗?” 那是一条陆盛从未回复过的信息,但她想,答案已明。 几天后,佳霓发来信息,简明的几个字,说她和陆盛已分手。她现在恨陆盛恨得要死,从天而降的巨款,够她买那么多个铂金包包,他居然毫无商量余地拒绝了。她彻底看清了,他们两人的性格不合,没有可能再在一起。 在那段短暂的友谊中,微婉没来得及告诉他,“假装事情没有发生过”是他们世界的人惯有的处理方式。因此消失的母亲,可以在二十年后魂魄归来,用塞来的一笔钱,当作生前她并没有抛弃过他。 现在,她很轻易就找得出人们不愿意和她在一起的理由了,说穿了,这都是熟练功。 她依然关注八卦新闻,因此知道汪凌茜与习远分手了,现在正和其他公子来往,她蝴蝶般飞于林间。汪敬哲再次去了苏州,越发经常地消失于人前,但他找到了喜欢做的事,在平淡中享受快乐,甚至,他找到了他爱的女人。汪氏得到了一笔可观的注资,董事会聘请了一位精明强干的经营者,集团渐渐走出了危机,前景看好。蒋怡风则回了国,有人说,她正准备着一场婚礼。 习远拿到了他想要的钱和角色,晋升为一线红星,他自己的工作室亦锣鼓上阵,有声有色。 在她的时差七个小时之外,举世欢畅,众人和谐。 还有一个人,只有那个人,他不好。时代正在用媒体言论来谋杀他们这样的人,哈哈镜内,折射的其实是每个人自己的绝望与梦境。 他那些光怪陆离的事,她一心认定,跟自己无关。午夜梦回,她会想起少年时耳边曾有他的声音,长大后腰间曾有他的温度,他的存在曾像阳光与风,没有就活不下去。 可那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那一年的春节,易微婉在13区的家乐福中将小推车填满了速食面。 巴黎的超市中也尽是恭贺中国年的汉字标语,中国年是促销食品的嘉年华。她在亚洲食品专柜前徘徊很久,拿了一盒糖醋里脊,一盒速冻虾饺。她买了香米、鸡蛋、洋葱,回家就可以烧一个现在最拿手的蛋炒饭。她要好好吃饭,就算一个人,她还是要打定主意心存欢喜。跨年时13区会放烟火,她很想去看看,就算一个人。 中国年是最永恒的幸运符。 她会想起一些幸福的时光,那些她还相信幸运符的时光。 大包小包地回到家,她掏出iPhone,昨天下载了一个模拟鞭炮声的App,虽然那声效听起来更像折竹竿,但她可以用幻想火药的味道来弥补。 她听着咔嚓咔嚓的声音,开始向嘴里填米饭。不知不觉地,竹竿鞭炮转成了马林巴琴的铃音。谁啊,居然会在这个时候给她打电话?她放下筷子,匆匆地擦擦手,接起来。 “喂?” 13 2011年 冬 蒙特卡洛 如果你曾设想过老年生活,是否也会将大海与沙鸥放在其中? 海鸥翱翔而过,脚下流沙洁白如珠。老人坐在轮椅上,戴了一顶皱巴巴的黑底白色圆点帽子,穿了银灰色系的衬衫与宽松裤,卡其色外套,她以前不知道他也这么时尚来着。他试图端起一杯咖啡,但手抖得厉害,只得作罢。他笑说,过不了多久,双肩也会彻底地失去知觉,那时他坐着也难以保持平衡。如果没人扶着,他会像砍倒的大树一样,唰地倒下去。他可不指望照顾他的保姆有多让人满意,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受过最顶级的照顾人的训练。 “所以有我啊,这次换我照顾你。” 女孩骄傲地说着,她将老人的围嘴围好,在他的面包上涂抹黄油,喂给他吃。 安东尼微皱了眉:“刀面与面包要保持25度。” “记住,你是法国人,你数学不好。”易微婉眨着眼睛说,嬉皮笑脸,“但你对食物的品位一定最好。” 安东尼咬下一口面包,咀嚼中,口水不断地从嘴角淌下。微婉不动声色地轻轻拭去,她完全不觉得有什么,只希望一开始就知道真相。 当他发现身患怪病,想沉默离去,寻处地方孤独养老时,她曾误会了他,以为他和别人一样抛弃了她。他没有亲人,他也是她曾拥有过的,很接近亲人的人。 她会照顾他,直至最后的黎明。 稍微走神之时,老人已充满自信地伸出手去,试图将报纸放在面前细读。他最终成功了,但距离不佳,只得眯了眼,脖子前探,那样子颇为滑稽可爱。 微婉笑问:“有什么新闻?” 安东尼假装在读报。 “新闻说,有一位年轻小姐,她刚刚得到了七位数的遗产,成为比以前更富有的公主。但她不去旅行、社交或做任何合乎她身份的事,而是在摩纳哥这个人口拥挤至极的欧洲小国,照顾一个满口流涎的老人。” 琥珀色的眼睛,内含慈祥而严厉的神色,打量着她。 微婉垂了头,轻轻伏在他的膝上:“我不会离开的。”她兀自接过了报纸,嗔怪,“撒谎!这上面说的明明是巴黎农业银行裁员!” 安东尼夸张地耸肩。不久之后,他将不能再做这个动作。“我能说什么?谁曾想,经济坏到了这个地步。” “那你该为我骄傲,这样坏的经济,我还是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年薪六十千哦,我是不是很厉害?”她得意地炫耀。实习结束后她换了公司,顺利签下工作,每天做着平淡的事,过着安静而满足的生活。妈妈留下的钱,还是完整地封存在银行里,她一分没动。 易微婉回过神来,发现安东尼又在野心勃勃地伸出手去够一份报纸:“差一点点,一点点……好嘞!” 他指间捏着那张纸,哈哈地笑,眼角皱巴巴叠成了两坨。都说人老了越发像孩子,看来是真的。老人嘴里嘟囔着自吹自擂的词,饶有兴致地翻开了“世界报(Le Monde)”的政治版,时不时地鄙夷道:“这矮子!”。 明年四月又是大选,衣冠楚楚的人再次自觉地走到镜头面前,许下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诺言。欧洲的天空在摇摇欲坠,每个人都在企盼着英雄出现,赐他们勇气,给他们信心,让他们能够走出这段满是阴霾的岁月。他们在这日出日落之间,等待危机过去,等待传说中会来的幸福。愿望大多不能实现,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你习惯了失望,就会学会和失望共存下去。失望时是很难熬,但从不会死人。 没几分钟,他换了一份,报纸上居然是华文。这老头子什么时候开始懂中文了?易微婉正诧异,却定睛读到了正对她这一面的版面头条,心霎时紧缩。 “汤氏兄弟 军火多过警察” 她偏开了头,告诉自己,没看到,却用手机刷新北京的天气,晴,晚间多云,-5°~1°。让自己身临其境七秒钟后,她将手机拿开,随便搁在木桌的咖啡杯旁。已经结束的事,就不要再去想了;已经不想再见的人,也没什么可依依不舍。 此刻午后,正是开始每天功课的时间,她在膝盖上翻开了母亲的日记本。 我不会用我的一辈子来告诉你们,名利金钱都是致命的幻觉。我只告诉你们,爱情才是。 Outro 虞雪 穿破她佯装的清高,他一直知道她的绝望。 一切回到开始。这是属于她——虞雪的故事。 跟许多女人不同,虞雪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与汤毅凡的关系不会走得很远。 她深知自己不属于他的世界,或早或晚,她总要走出来。 她可以在他想结束这段关系的时候,毫不拖沓地转身离开。 世人眼中,他这样的男人寻找的是刺激,所以每一个年轻漂亮的穷学生都是他的绝佳目标。而她如此轻易就被汤毅凡追到手,也只不过是因为他年轻英俊,家财万贯。暧昧是互相利用的事,如果双方都足够理智,不盼着所谓的真爱,这场游戏就是百分之百的愉快而没有悲伤了。 因此,在分手之前,没人能阻止她品尝一段温馨而鲜艳的恋爱关系。 现在,在每个为了上课不得不早起赶车的清晨,她都会有盼头。因为知道拉开门会发现他的小礼物,有时是一小瓶她从来买不起的香水,有时是一件高级时装,有时是她从来不舍得吃的精致甜品。 更幸福的时候,那礼物甚至不是这些东西,而是他本人。他会突然出现,提出送她去上课,因此她不用在拥挤的巴黎地铁11号线中挤得满身臭汗。虽然从他们的关系开始至今,他总共只出现过一次。但她认为,至少有这么一次,就说明他足够有心,记得她不同于别人的课程——周六早晨的第一节,八点钟。 从那一次开始,她才真有了点“恋爱”的感觉。当一个男人开始留心你的日常生活,尤其是一个像他这样平日什么也不留心的男人,那就说明你在他的心目中有位置了。 特别因为在那之前,她刚刚度过了特别憋气的一晚。 这完全是因为她那个不可理喻的邻居。 负责证券投资这门课的老师,是学校外聘的金融分析师,他只有周末抽得出时间来为商学院的学生上课,于是课的时间就被定在了坑爹的周六早晨。 这位分析师在金融界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人,而他的课向来以难度大和强度大而闻名。他脾气乖戾,责骂起学生来从不留情面,她曾经很丢脸地被骂哭过。那一个星期她都过得畏畏缩缩,情绪低落,走在走廊里都觉得人们在经过她时,对她指指点点。负责选课的主任曾问她想不想退掉这门课,她咬牙说不。她是记仇的,期末她要拿一个满分给那老师看。 而那个周六早晨有个很重要的小测验,她复习到午夜两点,头昏眼花地正准备睡觉,这时,隔壁却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disco音乐声,直直把她从床上震下了地。五分钟之后,她确定自己听到了party开始的声音,在隔壁狭窄的小房间里肯定有不下十个人,至少半数是男生。啤酒瓶子碎裂的声音,此刻对她来说不啻于核弹爆炸。 她怒不可遏,披头散发地冲进了隔壁房间,叉腰大吼:“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她尖叫的声音居然盖过了轰隆隆的音乐声,全场人都安静了下来。 有那么几十秒钟,人们只听见Dirty Dance的主题曲不断地撞击四壁,鼓点乱溅。 这时,一个金发男生朝着拥挤房间中心的一个女生问了句什么,于是她看到了自己的邻居。她坐在桌子上跷着超短裙下格外瘦长的腿,长长的波浪黑发披在她裸露的肩膀上,妆太浓,让她觉得自己看着的是一个瘦版的国宝熊猫—— Vivien。 很不幸她们上同一所商校,更不幸的是相比于虞雪的勤恳用功,Vivien是留学败类的典型:迟到,逃课;计入总成绩的作业敷衍过去,不计入成绩的作业想都别想让她做;小组讨论极少出席,除非有她正在约会的那个帅哥;不到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天,绝不碰书本一下。她在学校最主要的活动就是不停地与不同的男生玩暧昧,据说上个月她偷偷去堕了一回胎。 此刻,Vivien将懒洋洋的眼神投向了怒发冲冠的她:“怎么了?” 她居然问怎么了? “现在是午夜两点,你们这么吵,整层楼都听得见,别人还怎么睡觉!” 一屋子各种国籍的男生女生似乎都懂了这位不速之客发威的原因,他们互相窃窃私语。Vivien拄着近旁男生的肩膀跳下了桌子,笑得轻松,示意他们继续进行,完全不把她当一回事。 她深吸一口气,正要继续发火,感觉胳膊被人一扯,就被拽出了房间,她万万没想到Vivien会动起手来。 Vivien拉她出来,关了门,将音乐声挡在门的那边,与她严肃地对视。 虞雪打量了Vivien许久,翻翻白眼。实在不懂那些男人都瞧上国宝熊猫什么了,熊猫长得实在不算好看,气质就更没半点,还浅薄无知得要命。这样只会花父母钱的败家女在巴黎比比皆是,而在她们那所高等商校中,每个自尊自爱的中国女孩都无人问津,只有Vivien这样放浪形骸的才受宠。 世界就是这样,你能怎么办。 而Vivien站在那里,大概也知道自己被鄙夷了千百遍,她挤出个冷笑,左手叉腰右手撑门。 “听着,你周五晚上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她完全可以当场吐血而死,但她要求自己克制,要表现的有教养,心平气和。 “我明早八点有个很难的考试。你不是不知道,从这里乘地铁去学校要一个钟头,所以我……” Vivien拧紧眉头,给她个收声的手势,作深入思考状。 “哦,原来你要考试,那还真是很重要……不过,这似乎不关我的事吧?你考试又不是我考试,我没必要为你的考试而牺牲我的生活,对不对?” 她一口气没上来,气上来之后,她竭力抑制住了想抽这女人一耳光的冲动。 趁这空档,Vivien摇摇晃晃地走回房间,哐地甩上了门。 于是虞雪次日早晨不出所料地睡过了头,七点半才睁眼。如果不是毅凡从天而降,开车载她去了学校,她真的会七窍流血而死。 当然,那次考试她依然是全班第一,即便在熊猫Vivien害得她没睡好觉的情况下。 眼下整个学期临近结束,她也即将顺利毕业,结束在巴黎的征程,回国找一份好工作,赚钱供养妈妈和弟弟。不久前,她的父亲死于车祸,他们一家都活得相当不易,母亲给人做家政的工资永远不够补贴家用。为了来到巴黎读书,她申请了每个只要有名字的奖学金。她还记得那段时光,发了疯一般地拼命写各种申请信,顶着上海的酷日跑学校院系办公室,所有实习过的企业单位,只为拿到尽可能多的推荐信。 但每天只睡三个小时的辛苦都在日后得到了补偿——她拿到了所有申请过的奖学金,足够支付学费、生活费,同时还可以寄一部分回家,让弟弟可以买一双他喜欢的运动鞋。 两年之后,她即将毕业,有完美的成绩,丰富的社会活动经验,前程一片光明。 欢喜之余,只有和毅凡的事让她忐忑惆怅。讽刺的是,她甚至从不知道他每个月来巴黎一次是为了什么。有时他来看她,有时他并不来,只打个电话问她最近好不好,若需要他帮什么忙一定要开口,别怕麻烦他。 远东的大名,在她还是高中生时就如雷贯耳。毅凡的家庭不是旁人随随便便可想象得到的。他的父亲是远东集团的创始人,他的外公则是U国驻华大使。他在帝都使馆区的花园别墅中长大,他见过的各式参赞与官员,多过漫天星斗。在毅凡生母病逝后,老汤先生不久再婚,这次的妻子则是圈中人。她离异后,带着一个小毅凡几岁的男孩嫁入了汤家。 但对汤毅凡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她知道,“汤毅凡”这个名字甚至早于远东集团而扬名。他是那样优秀,几乎打破了人们对于他这类人的一贯成见。因姓汤,他毫无疑问地成为远东的执行董事。2009年金融危机爆发前夕,他接过了创立二十五年的中国第一家信用评级机构。危机之后,中国信用评级机构成功走到前台,开始发光发热。事实证明,汤毅凡的前瞻性思维空前绝后。他还那么年轻,他让很多人看到了属于这个国家的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 如果在十八岁时有人告诉她,汤毅凡会和你有这样一段恋爱关系,她肯定会兴奋至死。 她从来不是出众的女孩,但她从不自卑,她希望有一天达成伟大的目标,与伟大的人物做朋友,然后自己有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人生,但她也知道,这有可能永远不会实现。到了最后,她会和每个人一样,有平凡但充实的工作,有平凡但殷实的生活,结婚生子,终老一生。 然而那天她满腹怨气去图书馆温习时,邂逅了他。在小组讨论中被完全搞不清状况的Vivien惹得抓狂之后,她居然遇到了自己此生最大的恩典。 当老天居然让她和汤毅凡走在一起时,她也没有失去理智。她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陷得太深,要冷静,要记住——她不需要一个社会地位高的男人来提升自我价值,不要表现得太需要他,因为她日后的生活多半与他无关。 因此在这段恋爱关系中,更殷切的一方反而是毅凡。他一直很关心她,时刻想知道她的近况,他倒不会问她开心还是悲伤,只是说,有困难要告诉他。她想,这是在理的,一个像他这样的成功人士,感情总是克制而内敛的,他也会一直假装不经意地问她回国后的安排。 她总在想,他是否会给她个惊喜,例如说突然出现在她回国的同一班飞机上,座位号恰好挨着她的;中途时他说不定还会开玩笑地对空姐说,我们正在度蜜月,可不可以升去头等舱,他会知道怎样用不伤她自尊的方式来浪漫。 从他住的阿泰内广场酒店到她住的学生宿舍,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但他仍然不厌其烦地来送礼物,或者亲自送她上课。 尽管有时她总是忍不住想说,最浪漫的事会是我一觉醒来发现你搬进了我隔壁的房间,而且帮我赶走了愚蠢自大的Vivien。但退一步讲,飞机座位的惊喜比较合理,容易办到。 他会这样做吗?不会吗? 这种揣测是他们恋爱关系中最微妙的事,她知道自己是绝望,但不可否认未发生的甜蜜也是甜蜜。 今晚是毕业舞会,也就是法国学生称为Gala的东西。毅凡已经答应会作为她的男伴参加,尽管他答应的时候有点勉强。她省吃俭用租了一件颇上档次的小礼服,虽没有钱买珠宝首饰,但这条裙子已足够夺目,她可以将就了。 如果要谈什么认真一些的话题,不管是继续还是分手,她都要确保自己是美丽高雅的。 如果继续,她会欣喜但不狂喜地抱他,告诉她,她已经准备好认真地爱他了。 如果分手,她会高抬下巴,告诉他,这段时间你一直让我很快乐,我想我们都不会后悔曾有过的这一段。 她最爱的名著一直是《简·爱》,她没有同等的财富,没有炫目的美丽,她和他来自不同的阶级,但她坚信,她和他是有同等尊严的。人人都平等,尤其是像她和毅凡这样有理想会奋斗的人,而即便是生活糜烂,如空壳一般的Vivien,也说不定也有她的可贵之处。 电话突然响起来,吓她一跳。 偷偷说别人坏话总是不好的,哪怕是在心里默默地说。那一刻,她有种被抓到的心虚感,不过转念一想,毅凡又不知Vivien是何方妖孽。而如果他知道,他大概也会同意她的论断。 来电显示是他。 她满面笑容地接起来:“喂?” “准备好了吗?我马上就到。” 没错,她听到了车子发动的声音:“嗯。” “有个惊喜给你。” 她无声地微笑,但马上收掉,板着脸,好像他正站在她对面:“你都说出来了,还叫什么惊喜啊。” “我又没说是什么惊喜。”他很容忍她的尖刻,依然温文尔雅,“等着好了,希望你喜欢。” 十五分钟后,毅凡敲门。 她正在洗脸,听到声音她兴高采烈地跳出了卫生间,对着狭窄的壁镜打量自己——头发整齐地盘在脑后,光洁的额头很完美,只着吊带衫和黑色紧身裤,不致太暴露但有种惺忪慵懒的小性感。 拉开门,她呆住了。 “Surprise!” 叫着这词的女人,正是隔壁的Vivien,她一如既往地装模作样、花枝招展,手里拎着一只同样装模作样、花枝招展的化妆盒。 她霎时作呕起来。低头的一瞬间,毅凡高大的身影从Vivien背后擦出,面上是本准备好绽放的笑容,却突然因她的反应而被冻住的尴尬表情:“怎么了?” 她双手掩着嘴,再也遮盖不住的厌恶眼神,通通投向对面的恶心女人。 Vivien翻了白眼,定定地看着毅凡。 “汤毅凡,你欠我个大人情,给我记着点。” 毅凡反唇相讥:“姑奶奶,要这么算账的话,下回吃饭没带钱别找我救您成吗?”他眼神离了Vivien,温柔地低头看她,“我可能没提过,微婉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今晚她负责帮你化妆打扮,任劳任怨。” 世界在她眼前崩塌了。 “为什么是她?为什么?”她厉声道。 毅凡没计较她的责问,好像对两个女生的不睦心知肚明。他瞥瞥Vivien:“因为丫就这事儿特会干,要论其他就是一纯废物。” 她以为他从来是温雅而有礼的,她从没见过他对任何人这样放肆不羁地说话。她瞪圆了眼睛看向Vivien,这个她用了大半年去讨厌鄙夷的女人。她会想,浅薄男人才会看上Vivien这种胸大无脑的败类,要是毅凡,肯定瞧也不会瞧一眼。毅凡这等男人,应该有慧眼,会分辨。 她用了多少个夜晚,沾沾自喜地构建这项宇宙真理。 可是—— 微婉,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她心脏怦怦撞击着胸腔,全身血液怒吼着狂奔入脑。 她不敢相信,自己被他们两人联手骗了这么久。 在她能够冷静地坐下来思考自己做了什么之前,那两人已经被她尖叫着赶出了房门。 后来她一万次地想,为什么她会在那时那样崩溃。有关“爱”的字句,叛军般在她屡屡镇压之下仍然负隅顽抗。她开始想,是否真有女人可以潇洒地在一段恋爱关系中走进走出。她相信自己可以,就算别的女人不能,但她是特别的。人人都认为自己是最特别的那个,你想了又想,分外确定了这一点。 现在她知道了,她根本不特别,她只是个寻常女人,她依然是陷进去了。 可他没有跟她分手,也没有做出什么背叛之举,他只是将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介绍给她。这甚至能说明他是认真待她,想让她融入他的人生中的。 可她的世界仍然崩塌了,真正的原因,她用了很久才想明白。 那晚她没有去参加Gala,也没有睡觉。她躺在床上,没有放下窗帘,看着巴黎13区的夜色,弥漫缭乱。这些灯火来自和她一模一样的人,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这之间,以工作换得温饱生活。身边生活着辛勤的人让她有慰藉,让她知道自己不是独自的,让她有了信心,可以凭借信念和努力,赢得一个身份显赫的男人的真爱、尊重和稍微光明些的未来。时至今日她才明白,努力和回报从来不成正比,仍然有不付出任何就站得比她高的人,让她一辈子都无法超越。而声嘶力竭和歇斯底里,不过是会让她显得更加卑微而已。 穿破她佯装的清高,毅凡一直知道她的绝望。 天明时,她开始收拾他曾送给她的所有礼物,只要还没用过,只要还能找到,她全部归还。 几天后,Vivien搬走了,再也不会打扰到她。据她在房间里听到的声音,她知道那不是一场愉快的搬家,很明显Vivien是被迫的,她打了好几通抱怨的电话,但最后仍然不得不搬走。 如果毅凡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什么,表达在他心中谁高过谁这种事,她也宁愿不懂。 Vivien的故事,她拭目以待;而她自己的故事,到这里已经结束了。 Outro 汤毅凡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仰望他汤毅凡,也总有那么一个她,翻着白眼球,不屑地说,瞎了他们的眼。 他们永永远远,不离不弃,特区政策一百年不改变。 他的结局,才是真的结局。 这么说,听起来特俗。但他真就是这么想,改不了—— 在他眼里、心里,她从来都是个小孩。 要是把这话搁在她面前,她还不乐意,还得拼死了反驳。她会说,你才是小孩呢。这是真的,他一直都知道。在她眼里、心里,她也这么想,改不了。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仰望他汤毅凡,也总有那么一个她,翻着白眼球,不屑地说,瞎了他们的眼。 一开始,他气愤,怎么她就完全不知道要崇拜他,要听他的话呢!但渐渐地,他懂了。从小到大,身边朋友也都在说,易微婉这小姑娘心眼多,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一个外来者愣是把汪家人从上到下都收得妥妥的。在外,她名声更是比姐姐汪凌茜好得多,随和,亲切,没架子。圈子里头,亲爹都不知是谁的养女抢了嫡小姐风头的,可就她一个了。 瞎了这些人的狗眼。 这些年,她老在追别人,一打男人经过她的心,她好像很缺爱,身边没个男朋友就寂寞得慌。他看着她寻寻觅觅游戏人间,也不是没想过,哎,小婉儿同学,你这么缺男朋友,你怎么都不看我一眼,老去外面找,多累。 但话说回来,易微婉小姐身边来来去去好多人,只有他是特区政策一百年不改变。 他们永永远远,不离不弃,彼此一定大过天。 阿拉斯加猎熊小分队中的一位老伙计,曾完全否认汤毅凡和易微婉这所谓的“绝世好朋友”的关系。用那位兄弟的原话来说:“你们这不叫朋友,你们这就是老夫老妻了!” 他当时就这么说的。如果走到结婚那步,那就是两个人的事,他们必须忠于对方。提到结婚,说实话,如果他想象让那个小姑奶奶跟他过相夫教子的生活,他会觉得挺别扭,但要让他想象每天没有小姑奶奶的生活,他脑子会霎时一片空白。 后来的半年时间,他们朝夕相处。他无数次的表白,都被她当笑话听。他好歹是个爷们,也是有尊严的,于是他决定,让她自己想,想明白了再收拾。 可惜,来日并不方长。 她不是未经世事。 恰恰相反,她经的世事,比她的同龄人多得多。但凡有一点脑子的,这坎坷历程都够让她长成满腹城府心机深沉的了,但这姑娘,她真就是一点脑子都没有。这只碗,她就每天往茶几上蹦,蹦上去了还左右摸摸看看。哎呀,这儿这么多杯具啊,真好玩,还挺乐呵。蹦着蹦着,她就掉下去了,摔个粉身碎骨。 二十多年了,他得时刻搂着她,生怕稍微松松手,她就又蹦茶几上玩去了。 他只有两次没搂住。 第一次,老天慈悲,熊没吃了她,只不过让他为那把空膛的猎枪后怕了十几年。那次之后,他就发誓,这辈子,再不会让用来保护她的猎枪少了子弹。 第二次,事情却那样地无可挽回了。 只要事情没发生在那天,没发生在那场婚礼之后,甚至只要没发生在Villa T里,他都不会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忽略了她的伤,还将她丢出了家门,让她心灰意冷无人可依,只能去了巴黎。 他去巴黎找她。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他买冰激凌给她。冰激凌下肚后,他们,还跟以前一样。后来的几年,他每个月用一个周末的时间陪她。许是她真的长大了一点,开始有小心思瞒着他。只要他问,她就发脾气,轰他走。他并不太习惯女人对他发脾气,也就从来不擅长深究这其中的原因。 况且,他是真的舍不得她皱眉头。 阿泰内广场酒店里,她一气就轰他出门,他也不走远,就站在酒店门口。这样她气消了,一开窗户就看得见他,她可以叫他回去。 其实每次他都气急败坏地想,不能这么惯着她。但每次看着她熟睡的脸,他想想便又算了,也就这么一个小婉儿同学,不惯她惯谁。 那时他在家里并不轻松,汤毅琛,他这继弟弟,也是个吃饭不长脑子的货。他在闹市区跟人飙车,出了重大车祸。媒体大做文章,汤家的公子,一半血统红得像太阳,另一半富得像银行。他们这一辈的年轻人是不可以犯错误的,犯了就会被挂上绞刑架。那段时间他和他的远东都过得焦头烂额,但他从没觉着冤枉。人命是最大的事,死的是有一儿一女的父亲,你拿钱赔,你赔得起吗?让他拿汤毅琛的命去抵,他不是神,做不到,但除了这个,其他的事他都义不容辞。 他就这么认识了虞雪,她还恰好跟他家小婉儿是同学。因此,每次到巴黎陪那小姑奶奶,他也要关心一下虞雪的生活,尽量帮助她,能帮多少是多少。 因为二儿子的蠢事,父亲气得心脏病发。他飞回北京,紧接着就又是数月的连轴转,时间好像在他耳边擦过去了,快到他浑然不觉。可谁知,刚扑灭北京的火,巴黎又起火了。 汪敬哲的原话是,婉儿跟家里决裂了,这次是认真的。或者用汪凌茜的原话说,婉儿又找到了一个新男人,为了他被赶出了家门。最后还是蒋怡风跟他讲了靠谱的版本,婉儿这几个月来很脆弱,她最需要你时,你却不在。 他回想起,一次打电话给她,是听到个男人的声音。 她还真的是一天看不住就红杏出墙了。 结局嘛,当然是他再临花都,顺利搞定。终于,他和她,这两个拧巴的人,在对的时间跟彼此说出了对的话。 打死他他也不会跟别人说,终于转正的感觉有多爽。 要是他知道幸福只有那么短,他应该会更珍惜才是。 其实她从来不懂,他并非霸道、独占欲强。他要是霸道、独占欲强,那么多年来他就不会看她和别人在一起,还悉听尊便,一言不发。其实直到转正的那一天,他也不知道在她心里,她到底是爱他,还是已习惯了,懒得拒绝。但他也都学会不在乎了,他在乎的更并非她是不是处女。他一直不依不饶地追问,全是因为触及此事时,她面容里写满的异样。那异样,是种彻骨的屈辱。 所以他必须知道,是谁在她心头留下了这屈辱感。 她以为他看不出,其实她根本就不会撒谎,他看得清清楚楚。 但任他怎么猜测,也都猜不到真相本身的不堪。 汪敬哲和汪凌茜忽降巴黎,待把她支走,将真相砸在了他的面前。 很多事,即便是很严重的事,她都不知道要在乎。 就是这一点,让他几乎每天都气得脑袋疼。 他知道有种怪病,一个孩子一下生就感觉不到疼痛。这不是好事,而是能致命的事。孩子在幼年险些挖出自己的眼睛,长大一点,被火烧到了都不自知,因为感觉不到疼,就不知道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也不知道危险的临近或灾难的降临。 她就是不知道疼的孩子。 他都习惯了。 他只能随时关注她的周遭,如果她挖自己的眼睛,他便抓住她的手,抱抱她,喂她点吃的;如果她身上着了火,他就马上赶去,帮她扑灭。 他希望她懂,让她有这种意识——有什么异常,跑到他身边来。 要么是她不够信任他,要么是他真的不够强大,那事发生之后,她没有跑过来。 她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连告诉他都免了。 知道真相的那天,他想要控制住自己,但还是没控制住。回去问她,她还是不提。她大概觉得这事没什么大不了,可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那是一个女孩子被当众凌辱、强暴。她再迟钝,再不知痛,却怎么能可以连这种痛都不知? 这次他不只是脑袋疼。 他脑袋上的根根血管都爆裂了。 那晚,他的愤怒压过了对她的愧疚。他破门而出后,却仍然没有走远。愤怒过后,就像以前在阿泰内广场酒店时,他在楼底下,等她叫他回去。 可一整晚的时间,她都没有去叫他。 从小到大,他从不怕事,若出了乱子,解决就是。他又一次突然地回国,这件事他必须解决得干净利落。他从不是思前想后的人,因为逆商不比智商低,并不怕可能的失败。这次也一样,他必须当机立断。 只不过,这次不容失败。 他不喜欢被胁迫,远东也不喜欢。至于解决的方式,他不想选谈判。 少时,他曾随外公回美国的家乡,不是纽约,不是华府,而是中西部漫着黄沙的地方,那里人人有枪,以主动的姿态临世,他也有,直到今天。威胁生命并不是一件正确的事,但他以前也曾将所谓的正确置之度外。 事情就地了结了,没有人会对着枪还口不服软,照片及所有副本都被销毁了。除了汪敬哲,汪凌茜和他,那卑鄙小人也还没将这艳照传播到第五人手里。在勒索成功前,知道的人越多,筹码就越跌价,小人很清楚这一点。 他并不担心汪敬哲和汪凌茜。汪敬哲不会做伤害他妹妹的事,而汪凌茜,人所不知的是,在大是大非上,她永远偏向家人。 远东所涉的娱乐策划中不会再出现习远,汪敬哲亦在他家旗下的所有企划中将此人拉入了黑名单,商演广告都再没有他的份。汪凌茜则在她的圈子里高调地宣称,再也不想与此人共处,有她的场,就不得有他,据说这一招叫作封杀。 他知道习远有个视若珍宝的女儿。他去看望了那孩子,她很纯真,很可爱,尚不知世间的丑恶,也不应该被卷进任何的交易中。 他留了口信,会经常来看望她。 习远从此再掀不起风浪。 但汤毅凡乃至汤家兄弟手里持有枪支的事,不知怎么竟走漏了出去。汤毅琛飙车的事本来就余波未平,现在汤家那个本不惹事的大儿子又多添了一把火,汤家的丑闻越演越烈,在无数添油加醋的扭曲下竟成为罪无可恕的事。汤姓的能量还在,因此大陆媒体的报道多数可被压下,但无论怎样都掩不住对岸媒体的口。他被父亲勒令消失人前数月,每天除了办公室不得去任何地方招摇。他知道这是在弥补损失。他自己亦去看那些报道,草草扫过一两页便摇头失笑,放下,再不去翻。 他为某个人,不管正确不正确。 这责任他会承担,他不会辩解。 如今这时代,人人都将自己看到的碎片当作所有真相。软弱的人会在别人的评价中迷失自己,而坚强的心,清醒而不改初衷。 你低下身躯,才不致在风暴中折断。 他隐忍地等待。 他在黑暗中,想着跟某人的相处时光,笑出声来,就好像今天有了光。 那晚,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巴黎变作一个空城,她不见了。 就像上次从阿泰内广场酒店逃到学生公寓一样,她跑掉了。不同的是,上次她不但大大咧咧地告诉他,还趾高气扬地在新房子所有合同的保证人一栏中,都填了他的名字和电话。而这次,她却话也不说一句,走了。 他不禁想起打过那么多电话,留了那么多言,她却从未回过一次。 他心跳得厉害,几要炸出胸腔。 他睁开眼,正对上窗外,满是阴霾的天。 后记 巴黎如同每个人的青春 当我们笃定不移地坚信着更好的青春在别处,究竟在坚信什么? 每天同样的去上课、去上班。你做了整整齐齐的笔记却对其内容毫不感兴趣。你唯唯诺诺的记下规则却一直在抵抗。你是那只在数据和图表中无所适从的小动物。当然,你并不是个懒惰的人,你试着把一切做好,你尽量完美的度过每一天。 可你陡然发觉自己还是很难过。不和谐的调色盘,几乎将你吞噬。 你突然的想,小时候说过要实现的理想呢? 也曾是清凉奔腾的溪流,却在无数次撞到涧中黑硬的石头后,在被迫的揉进了水底污浊的泥沙后,变得蹉跎而缓慢。 20岁,我在巴黎。 这里的天好像并没那么晴朗。这里的甜品是美味的噩梦,带给你云端的美好感受后,让你变胖。左岸和右岸没那么多流浪的游吟艺术家,让白日和夜晚都在画画中度过。流浪的只有流浪汉而已。市区内不允许建造的高楼大厦,在不远处的拉德芳斯金融区中拔地而起。人人行色匆匆,他们黑色的西服和黑色的公文包,口袋都装着对工资和裁员可能性的焦虑。 生活随性的流浪汉们,不工作依然可以赚到每月千把欧元的收入。而每周只需工作35小时的市民们,依然高举抗议牌抱怨工作太累,没时间生活。政府又要加税了啊,经济又这么差。 生活艰辛,唯有罢工。 这不是那个巴黎。 可这的的确确是那个巴黎。 同样的忧愁,并不因为在巴黎就变得浪漫。在为梵高和莫奈谁比较厉害发愁之前,最好还是赚到明天的面包钱,并祈祷明年的房租可以少涨一点。 唯一不同的,是自己学会了拥有希望,我也知道,自己有选择的权力。 在还不老的年华,去探寻这世界上尽可能多的可能性。 于是我决定还是要离开。这次不是因为生活太累、房子太小,而是因为自己有更多的心愿要去实现。我知道,如果自己不想坐在一座银行里面计算数字,想好好的做一双鞋子,温一壶好酒,写一篇故事,那是可以的。想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大逆不道的。 小时候想要实现的理想呢? 那一年我们在一起聊天,我们一起说,会读最好的学校,找最好的工作,发现甜蜜的爱情,有让人羡慕的完美人生。 今天我们计划着读的书,做的事,到最后可能也都没有做。 但你知道吗?那些会带来幸福的改变,要么已经来了,要么即将到来。 我们到最后都会幸福,如果不幸福,那是因为还没到最后。 每隔一段时间,宇宙会清晰地说它想说的话。 而我希望你也同样清晰的看到你想做的自己。 其间产生的种种激进情绪,突如其来的想哭,阴暗嫉妒的恨意,可以将它们视作成长过程中排出的二氧化碳,一次心理上的新陈代谢。 你要知道,无论今天的你如何消极,在你心底都还存在着那个勇敢强大的积极的自我,时刻抵抗着它。 总有一种崇高的犯贱精神,让你再次拾起旅途,在前路未知的情况下,依然咬紧牙,向着明天进发。 在巴黎,我见过太多人的青春。有人富贵奢华,有人贫困潦倒;有人叛逆不羁,有人循规蹈矩;有人醉生梦死,有人努力不懈;有人光芒璀璨,有人平淡寂寞…… 有的爱情甜蜜到花团锦簇,有的爱情燃烧到烈火烹油。 有的爱情是深情而长久的陪伴,却也因为太怕失去,始终保持距离,只能不在一起的“在一起”。 那些青春和爱情,被我写进了这本书里。 欢迎来到花都巴黎,关于她的谣言多半属实。 巴黎就如同每个人的青春。她浪漫到花团锦簇,也深情到烈火烹油。 漪微 2014-12-25 于法国巴黎故地重游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