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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扬怔了一下,跑过去,惊奇问道:“小舅,你怎么来了?” 沈同揉了一把他短短的头发:“臭小子,考得怎么样?” 宋家扬嘿嘿笑了笑:“你猜?” “那就是没问题咯!”沈同钻回驾驶座,“知道你爸妈没空来陪考给你打气,你小舅我正好执勤结束,就来慰问慰问你。” 宋家扬切了一声:“考试结束了才来,一点诚意都没有。” 沈同哈哈大笑,见他还站在车旁墨迹,按了下喇叭催促:“快点上车,我这是公车私用,万一被人举报就惨了。” 宋家扬哦了一声,终于是慢慢吞吞打开车门坐上车,只是一直歪着脑袋,认真看着校门口一波一波走出来的身影。 “看什么呢?”沈同拍了他脑门一下,准备启动车子。 “没什么。”宋家扬咕哝一声,忽然眼睛一亮,忙不迭道,“先别开车!” 此时从校内走出来的考生,已经只剩寥寥。 很容易就让人注意到那个孑然而行,走在人群末尾的白衬衫女孩。踏出校门后,她缓缓在兴奋的人群中站定。 女孩白皙姣好的青涩面孔上,表情平淡,目光沉静,明明置身于嘈杂之中,却仿佛空谷中的幽兰,似乎周遭喧哗与她相隔了千山万水。 大约是将近落山的阳光仍有些灼热,女孩微微眯眼,抬起左手,稍稍挡在了额头上方。但是下一瞬,她又将手放下,彻底闭上双眼,半仰着头,任由日光洒在她的脸上。 片刻之后,女孩略显冷清的嘴角,慢慢弯起一道弧度。 宋家扬心念一动,胸腔里咚咚跳了起来,脑子止不住有些空白。 女孩并不知道,自己此时正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 而这一幕在十八岁的少年脑海里,却已成为经年抹不去的烙印,直到很多年后,他仍旧记得女孩在傍晚夕阳下,那轻轻浅浅的笑容。 沈同侧过身,沿着外甥的目光,透过车窗望过去,看到人群中静静站立的女孩,了然一笑,拍了一掌宋家扬的后背:“臭小子,恋爱了?” 宋家扬没有回应他的话,只是伸手准备拉开车门,可门还未打开。本来站在阳光下的女孩,忽然睁开眼睛,收回微不可寻的笑容,露出惯有的冷清模样,面无表情地大步折身离开。 宋家扬微微有些失落地放下手,停下本来的动作,垂头丧气地在车座上坐好。 沈同失笑:“怎么不去追人家?什么时候交女朋友的?连你小舅都不告诉?” 宋家扬白了他一眼:“八字还没一撇呢!再说了,你不是跟我爸妈一样,不支持早恋的么?” 沈同发动车子,摸了摸下巴点头:“是哦!不过现在高考结束了,你也十八岁了,小舅百分百支持你追寻你的爱情。” 宋家扬嗤笑,又皱鼻道:“先别对我妈走漏风声,你知道她事最多。” 沈同挑眉:“这有什么问题,我一向是和你统一战线的。”他顿了顿话锋一转,问,“真的决定就在国内念大学?你爸妈可是一心希望你出国的。” 宋家扬双手枕在脑后,慵懒地靠在椅背上,不以为然道:“当然。我听从他们的安排准备念法学,毕业后也会如他们所愿进政法系统,他们总不能这点都不依我。再说,读法学进体制,出国也并不占优势,他们比我更清楚。” 沈同瞟了一眼男孩年轻的面孔,戏谑:“不会还是因为刚刚那个女生吧?” 宋家扬露出一丝赧色,笑而不语。   ☆、第2章 新塘 新塘是鹿城市区为数不多仍旧存留的城中村,虽然叫新塘,却一点都不新。在这座飞速发展的中等城市,它已经被远远抛下了。 肮脏的街道,破旧的房子,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鱼龙混杂的人们。这就是叶初晓生长十八年的地方,也是她无比厌恶这个地方。 厌恶什么? 也许是村口那块破败的牌坊,也可能是村里那两条散发着恶臭的小道,或者是穿着睡衣在杂货铺打牌聒噪的妇女,还有厌恶嚣张猥琐的小混混,以及小按摩店里廉价的□□女。 这都是叶初晓厌恶新塘的理由。 但是她生于斯长于斯,她卑微的生命,与这块小小的土地骨血相连,无法割离。 于是,十八岁的叶初晓,觉得这是一种难以启齿的羞耻。 因为对新塘的厌恶,叶初晓从高中一开始就选择住校,即使学校离这里也不过三十分钟的车程。 但今日不知是因为很长时间没有回家,抑或是想到高考结束后很快就会真正与这里告别,叶初晓下车后往家走时,并没有从前那么大的抗拒排斥,甚至还有些步履轻松。 村口那块映入眼帘的破牌坊,新塘二字,只剩半边,好似也不像往日那般面目可憎。 但是,叶初晓这种还算不错的心情,在她走入牌坊时,忽然落到底谷。 她脚步顿住,看到那个她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朝她跑过来。 男人大概四五十岁,佝偻着身体,骨瘦如柴,看到她后,浑浊的眼睛忽然一亮,一边挥手一边似乎是难受地搓鼻子。 “晓晓,爸爸总算看到你了。”叶建刚跑到她面前,大致是跑得有些急,微微喘着气。说完又去揉鼻子,还配合着不断吸溜,眼睛似乎控制不住快要流出眼睛水。 叶初晓厌恶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对他此时的状况心知肚明。明明是六月天,她心里却比寒冬腊月还冷。 “我跟你没有话说。”叶初晓冷冷对父亲道,准备越过他走开。 “晓晓,你这是做什么?我好歹是你爸爸。”叶建刚伸手拉住她,一边揉鼻一边啐了一口,“你妈那个贱货,跟了姓驰的好吃好喝,老子问她弄几百块都不愿给,还叫来姓驰的带人把老子赶走。” 叶初晓甩开他的手,冷声提醒他:“你们已经离婚了。” “离婚了又怎么样?老子就问她要几百块都他妈不干。”叶建刚目眦欲裂地吼道,吼完大概觉得不太对,又软下声音,“晓晓,我是你爸爸,你可别跟你妈一样。爸爸最近是真的手头有点紧,你给我点急用。” “我没钱!”叶初晓愤怒大叫,却在准备跑开时,手中的文具袋被叶建刚抓住。 他不顾叶初晓的抗拒,一把将文具袋抢过来,掏出里面的零钱袋,单薄的两张二十元钞票,被他抠出来,大致是觉得太少,又粗鲁地将文具袋里面的笔和本子,散乱地空出来倒在地上,然后蹲下来,急躁地扒弄,终于又找出两个钢镚儿。 叶初晓茫然地看着地上的男人,欲哭无泪,只剩下心中空洞洞的一片凄然和绝望。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但大概是最让她觉得悲哀的一次。 叶建刚见再也找不出来一分半分,烦躁地将手里的文具袋仍在地上,也不顾在原地怔忡的女儿。握着手里的几十块钱,跌跌撞撞离去。 叶初晓看着那佝偻的背影,终于还是没忍住叫道:“爸,我今天刚刚高考结束。” 叶建刚身形怔了一下,搓着鼻子回头遥遥看了女儿一眼,胡乱点头道:“好好好,我女儿肯定考得上名牌大学。” 说完,又跌跌撞撞跑开,再也没有回头。 叶初晓幽幽叹了口气,蹲下身,收拾好散落地上的文具和本子。 还未站起来,她便听得几声不怀好意的口哨声。 她在城中村长大,对这种声音再熟悉不过,无非是城中村那几个小混混。 她脸色再冷了冷,面无表情地收拾好东西,缓缓站起身,并没有朝口哨声的方向看去,哪怕只是一眼。 这些小混混虽然平日偷鸡摸狗坏事做尽,但叶初晓毕竟是土生土长的新塘人,大家也算是正儿八经的街坊邻居,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他们不至于真的光天化日欺负她。 几个年轻的男人,不怀好意地看着叶初晓,看她挺着身板,像只清高的孔雀一般,昂头朝村里走去。 不,这些人只能叫男孩,因为四五个人里,最大的大概也不过二十出头。 一个中等个头瘦瘦的少年嗤笑道:“骏哥,看到没有?叶家那妞可真是越来越水灵了!比她那狐媚子老妈可漂亮多了!就是比从前好像更冷了,我都怀疑她会不会笑!” 被叫骏哥的男孩,看起来约莫二十来岁,挺拔修长,并不似其他几人猥琐流气,反倒有些不符合年龄的冷峻,头发染着并不夸张的棕色,垂在眼前的几缕头发下,一双漆黑狭长的凤眼,带着一丝嘲讽的冷意。 总之,他在几人中,鹤立鸡群。 驰骏没有回答刚刚这少年的话,只噙着一丝冷笑,抽了一口烟,本来停在叶初晓身上的目光,淡淡移开,看向刚刚她站立的地方。 那里落下了一只用了半截的橡皮擦。 他未开口,旁边却有人接话:“死耗子,你他妈就别癞□□想吃天鹅肉了,你没听刚才人家老爹说了,咱新塘之花要去上名牌大学,以后就是大学生,有的是出息,估摸到时着看都不会多看咱这里一眼。不过话说回来,叶家那妞长在咱新塘这种地方,又摊上那么一对爹妈,尤其是她那个不成器的老子,竟然还能安安分分念书,考上名牌大学,真是不一般呐!这叫什么来着?出淤泥而不染?” 耗子正是那瘦男孩的绰号,他大名周浩,听人这样说,呸了一声:“大学生了不起啊!老子上个月才搞了一个大学生,就花了两百块。” 众人哄堂大笑。 驰骏轻飘飘看了他一眼,嗤笑:“你也就这点出息。” 周浩嘻嘻笑道:“骏哥,你说你在国外这一两年,真的没搞过洋妞?” “没兴趣!”驰骏淡淡回他。 周浩跳起来叫道:“我草,那你到底对什么感兴趣?咱新塘的兄弟,哪个不是十五六岁就开荤,老子十四岁不到就开始睡女人,你说你都二十了,还是个处男,我都替你急。” 驰骏面无表情白了他一眼,一副懒得理他的表情。 周浩闹得更厉害,恍然大悟地样子,捶胸顿足地哇哇乱叫:“骏哥,你实话告诉兄弟们,你是不是性取向跟咱不一样?我跟你说,我可真不是歧视基佬,不过上次在驰叔的店,被一个死基佬乱摸,恶心死老子了,差点没当场剁了他的手。” 站在周浩旁边的男孩揽住他的脖子,哈哈大笑:“耗子,要是骏哥是基佬,你让不让他搞?” “我草,不是吧!?那驰叔知道了不得哭死!”周浩做出受到惊吓的表情,“骏哥,你不会告诉我,这么多年你一直暗恋的是我吧?” 驰骏瞥了眼他,似笑非笑将烟头扔在地上碾熄,听他继续一惊一乍地表演。 只见周浩眼一闭,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拍拍胸口,背过身屁股一撅:“骏哥,咱兄弟一场,只要您老想要,小弟我立刻回家洗干净屁股躺床上等你。” 驰骏拍拍手上的灰,嘴角弯了弯,慢条斯理地抬起脚,然后对着周浩的屁股,猛地一踹,将他踹出快两米远,笑骂道:“你他妈恶不恶心!” 众人再是哈哈大笑。 周浩从地上爬起来,摸着屁股,狗腿般笑嘻嘻跑回来。 “走,去喝酒!”驰骏招招手。 众人乐呵呵地响应,勾肩搭背,东摇西摆,吼着不成调的狼嚎,踩着落日余晖,朝新塘相反的地方远去。 当走过刚刚叶初晓站立的地方时,驰骏脚下停顿了一顿,随后将那块不起眼的半截橡皮,踢入了旁边的泥水坑。   ☆、第3章 家庭 即使叶初晓不愿听,那些混混肮脏的言语还是飘进了她的耳朵。 其实算起来,她跟这些混混可以说是一起在新塘长大的。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加之是女孩子。她知道他们姓谁名谁,但几乎毫无交集。 待到年纪渐长,那些小混混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带着猥亵的不怀好意,还会下流地朝她吹口哨,但她从来都不理会,也从来不表现出畏惧,只冷冷地抬高自己的头,不去看他们。 因为她深知,这些人你越是理会,他们越是会来劲。 而这个时候,她所厌恶的自己作为土生土长新塘人的身份,却成为她最安全的砝码。 即使再混账的流氓,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道理,至少在新塘这块地方,这些小混混不会真的对叶初晓怎样。他们不过是热衷调戏女孩这种无聊的游戏罢了。 而当叶初晓听到“骏哥”二字时,下意识怔了一怔。 有些人大概天生就是让人臣服的,就好比这个驰骏。他从小在新塘这一辈孩子中就是老大,包括年纪比他大几岁的男孩,也是唯他马首是瞻。 虽然很多年前他家就已经搬离新塘,住进外面的商品房小区,但他这些年依旧整日在新塘和这些小混混鬼混在一起。 叶初晓与驰骏同样没有交集,但不得不说,她对新塘这个横行霸道的混混老大,多少有些忌惮。 当初驰骏被他老爹送出国时,她还悄悄舒了口气。 只是不想,出去不到两年,他竟然就回来了。 管他呢!叶初晓摆摆混乱的脑袋,反正她很快就会离开新塘。 彻彻底底地摆脱这个鬼地方。 叶初晓家在新塘腹地,街道旁的一座小小的两层老破房子,楼下是租给外地人开按摩店的门面,楼上几间小房子才是她真正的家。 她沿着摇摇晃晃的木楼梯走到二楼,推了下门,发觉房门紧锁,以为母亲不在。只得拿出钥匙自己开门。 开被推门时,叶初晓正迎上从母亲那间卧室走出来的驰松年。 驰松年穿戴尚算整齐,除了胸口前方那两颗本来不该散开的扣子。 “初晓回来了?考得怎么样?”驰松年客客气气开口。 叶初晓面无表情地回:“还行。” 驰松年继续没话找话道:“对了,阿骏也来了这里,你回来的时候有没有撞见他?” “没注意。” 大致是叶初晓的冷淡,让驰松年觉得有点自讨没趣,正悻悻地摸着鼻子,准备再找话题,叶母张莲,穿着睡衣从卧室里走出来,斜斜靠在门边道:“饿了吗?厨房有面自己去煮。” 叶初晓放下手中的文具袋,沉默地走进厨房。 厨房的门形如虚设,小客厅里张莲和驰松年的对话,一清二楚。 “我先回去了,我得去看看阿骏那臭小子是不是又鬼混喝酒去了!这几天老是不归家,我这老子眼见着是管不住他了!” “嗯,你回去吧,路上小心点。”张莲的声音难得地有点温柔。 “你问问初晓,看她上大学想要什么?电脑还是手机?我让人去帮她看看!” 张莲没有回话,只是吃吃笑了笑。 待到下楼的声音远去。 叶初晓从厨房里走出来,面无表情看着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根烟的母亲张莲,冷冷道:“我什么都不需要!” 张莲和新塘大部分女人的人生轨迹差不多,没读过几年书,十几岁就跟了男人,不到二十岁便生下叶初晓。 算起来,虽然叶初晓已经十八,但张莲却不过三十六七岁。 她五官生得非常漂亮,即使是这个年纪,也没有耽于保养,可仍旧风韵犹存,艳丽中带着些近乎冷漠的麻木。 这大概是也是叶初晓和她最相似的地方。 年少生子,加上经年累月糟糕的生活状态,让张莲看起来没什么生为人母的自觉。她吐了一圈烟,隔着烟雾看向女儿,淡淡问道:“考得怎么样?” 叶初晓讥诮一笑:“你在意吗?” 张莲摇摇头:“确实不太在意,不过这是你能否顺利离开家里的唯一筹码,于情于理我应该关心一下。”说是这样说,她并未等叶初晓的答案,很快又转移话题,“你撞见你爸了?” “嗯。”叶初晓恼火地应了一声。 张莲看了她一眼:“问你要钱了?” “嗯。”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拿钱去干什么,还给他?” “他自己从我包里抢走的。” 张莲嗤笑一声,恶狠狠道:“他怎么还不去死?” 是啊!叶初晓在心里回应,他怎么不去死? 张莲继续骂骂咧咧:“要不是你驰叔,我压箱底的那几个钱,都要被你那死鬼爹抢走!” 叶初晓冷声一笑。 这样显而易见的讥诮,大概是有些激怒了张莲,她将烟头按熄在烟灰缸,冷着脸道:“你别老是吊着一张冷脸!我知道你不喜欢驰松年,但是没有他,咱娘俩这几年,估计会被你爹卖掉都说不准。你以为你这几年读书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还不都是靠你驰叔。你不感激他也倒罢了,还每次对他摆冷脸,你有没有一点良心?” “我是感激他,但你要我喜欢他?”叶初晓顿了顿道,“对不起,我做不到,就算你和他结婚,我也不可能喜欢他。因为全新塘的人都知道,你和我爸还没离婚,驰松年老婆也还在世时,你们两个就搞破鞋。” 张莲对破鞋这两个字并不陌生,这不是专属于她的词,但是在她身上出现过很多次。 只是当这个词从自己女儿口中出来时,她还是有些震惊。 张莲愤怒地瞪了一下叶初晓,又颓然地收回表情,恢复平日的无所谓。 她摆摆手:“也罢也罢,反正你很快就要离开你搞破鞋的妈,还有你那个吸毒鬼爹,你喜不喜欢谁都无所谓!” 确实,比起驰松年,叶初晓更应该憎恶的是她那个亲生爸爸。 实际上,驰松年对她不错,父母还未离婚,她年纪尚小时,他就常常给她买东西。虽然她后来知道,也许那时候,驰松年已经和张莲暧昧不清。他不过是在讨好姘头的女儿而已。 但叶初晓不得不承认,若不是驰松年的庇护,这几年她们母女肯定会被叶建刚搅和得无法安宁度日。以张莲的生存能力,也很难让她继续求学。 驰松年开了几家乱七八糟的洗浴中心和夜总会,算是从新塘走出去的,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即使叶初晓对他挣钱的方式鄙夷万分,但每次从张莲手中接过钱时,也不得不屈从现实。 张莲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母女两人向来不算亲密,她很少关心女儿,但至少没少过叶初晓吃穿,还送她一直念书,让她没有遭遇新塘大部分孩子早早辍学在社会上游荡的命运。 叶初晓能够保持着自己这份与新塘格格不入的骄傲和清醒,很大部分要归功于她这个糟糕的母亲。 张莲似乎有点烦躁,又摸出一根烟点上。 叶初晓大致也是觉得自己说话有些过分。 她默默走到她旁边坐下,将她手里的烟拿下按熄:“少抽点,对身体不好。” 张莲睨了她一眼,倒没有异议。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试图转移话题,缓解气氛,便随口问道:“对了,妈,驰骏怎么回事?前年不是被驰叔花了大笔钱送去国外念书了么?怎么这个时候就回来了?” 张莲摆摆手,有点嗤鄙道:“别提了,驰叔想花钱让他在国外拿个学历,也算是给驰家长脸贴金。哪知那小子不安分惯了,读了一年多,就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还被人家国家驱逐出境。这不,刚回来一个多月,又跟着那帮小流氓整日鬼混。” 叶初晓暗自唏嘘了一声,果然,流氓到了美国还是流氓。 张莲说完后就站起来随便套了件衣服,又拿出几百块钱丢在沙发前的小几上:“我去打麻将了,晚上不回来,这几天估计都不怎么在家,你放假了自己看想吃什么就去买什么。” 叶初晓嗯了一声,并没有去看她出门的背影。 新塘这样的地方,夜晚总是有点暧昧。 老旧的房子即使门窗锁紧,仍旧无法隔绝外面的声音。 当远处打麻将的吆喝声渐止,叶初晓楼下又开始动静。 楼下的按摩店里那两个常年衣着暴露的外地女人,到底是不是以按摩为生的,新塘的人全都心知肚明。因为每到夜晚,都会有不同的男人陆续进出,在黑夜里发出让人恶心的响动。 直接受害者自然是楼上的房主。 张莲对这些当然不以为然,但叶初晓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女。她独自一人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但那些声音还是飘进她的耳朵,她只觉得胃中都在翻涌,恶心透顶。 正当她翻来覆去无法安睡时,楼下又响起几个不成调的狼嚎,还夹杂着一些含含糊糊,像是醉酒后的说话声。 “骏哥骏哥,听到没?那声音*不?我跟你说,这里面那个年轻女人活不错,你要不要试一试!” “去你妈的!你也不嫌脏!” “我草,你要干净的,楼上那个肯定干净!你想搞她驰叔肯定也不让啊!” “你他妈能不能别整天就想着这事!”这声音吼完,顿了顿,又继续吼道,“那里面的狗男女烦不烦?都弄多久了,赶紧让他们滚蛋!” “小的收到。” 接着便是重重的敲门声,几个男声吵吵闹闹道:“咱骏哥让你们赶紧滚!大半夜的烦不烦!” 被打断的人,大致是有些不满,骂骂咧咧的声音才响起,就被一阵桌椅敲打声制止:“你他妈对咱骏哥有意见?!再不滚,老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片刻之后,楼下终于恢复平静,只听那几个含含糊糊不成调的唱歌声,渐渐远去。 叶初晓的羞愤烦躁也慢慢消弭散开,终于在被子中沉沉睡去。   ☆、第4章 找茬 张莲大部分时间不在家,但离开家的时候,都会丢给叶初晓百八十块钱生活,所以叶初晓并不算缺钱,只是她迫切希望独立,也不愿在这个时间宅在家中,与楼下的按摩女为伍。 在她看来,这漫长的三个月暑假,是她长大成人的开始。 放假三天后,叶初晓在一家甜品冷饮店找了一份暑期工。 打工的地方离新塘坐车大概二十多分钟,工作很廉价,一个月六百块钱。但对于叶初晓来说,已经满足。 冷饮店不大,老板为人和蔼,生意也尚可。叶初晓做了两天,除了长时间的站立,让她这个数年来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读书人,有些吃不消,其他都还不错。 只是,这种不错,在第三天开始变样。 冷饮店上午的客人通常很少,所以鱼贯走进来四个人,对这家小店来说,已经是大客户。 叶初晓背对着门口,当她听到推门而入的声音,立刻转身,只是那笑容,在看到来人时,却无法绽放出来。 她微微一怔,反应过来,还是硬着头皮走上前,礼貌道:“欢迎光临!里面请!” 驰骏居高临下斜睨了她一眼,没有出声,在她的带路下,选了一张靠窗的座子坐下。 这个人明明是一个小混混,年纪也尚轻,却似乎有种天生的倨傲。 或许这也是叶初晓一直对他有一些畏惧感的原因之一。 一行人随便点了几个冷饮,叶初晓拿着单子离开。 坐在驰骏旁边的周浩,笑嘻嘻道:“骏哥,叶家那妞跑来这里打工,不会是驰叔小气,没给够娘俩生活费吧!” 驰骏冷嗤一声,目光冷冷地看着叶初晓进入内屋取食物的背影,没有说话。 片刻之后,叶初晓端着一个托盘走过来,将上面的两盘甜点和几杯冷饮,小心翼翼放在桌上,机械开口:“请慢用。” 驰骏嗯了一声,却在她还未转身之前,将她喊住:“等等。” 叶初晓不解地看向他,只见他慢条斯理拿起碟子中的一块小蛋糕,送入嘴里。 大约是面容实在英俊,虽然他是新塘那种地方出来的小混混,但一举一动看起来并不猥琐粗俗,反倒有些优雅的从容。 可优雅的动作,丝毫掩盖不了他恶劣的行为。 他含了一口蛋糕,便嫌恶地吐在桌上,抬眼不悦地看向叶初晓:“这什么玩意,怎么这么难吃!?” 叶初晓一愣,下意识呐呐道:“不会吧?” 这种小蛋糕是店里师傅的拿手点心,她个人觉得味道非常不错。 驰骏哼了一声,又拿起面前冷饮喝了一口,然后一口喷出来:“这是人喝的东西么?” 他话音落业,周围几人也拿起饮品各自灌了一口,同他一般吐了出来,调笑道:“草,真他妈难喝!” 叶初晓面露惶恐,但心下已经明白……这几个小混混是在找茬。 驰骏见她面色紧绷,似笑非笑道:“怎么?觉得我们在找茬?要是不信我们说的话,你自己试试?” 说完,他将面前的盘子端起来,递在她面前,拉长着尾音嗯了一声示意。 叶初晓怕他们在这里闹事,只得从善如流地拿起一块小蛋糕放入嘴中,慢慢嚼了嚼。 驰骏脸上挂着意味不明的笑意,一动不动看着她:“怎么样?是不是我冤枉你们?” 叶初晓有点没底气地小声道:“我觉得味道还好。” 驰骏嗤笑,也不反驳她的话,只端起他刚刚喝过的那杯饮料,递给她:“那再你喝喝这个,看我们是不是在乱说?” 叶初晓看着那杯子,秀眉微蹙,不是她不愿意配合,只是这杯子他刚刚喝过,她不得不有点抗拒。 她的迟疑,引来驰骏表情一凛:“不喝就是说我们故意找茬咯?” 你们本来就是故意找茬!叶初晓愤愤地腹诽。无奈地咬咬唇,将那杯饮料拿过来,沿着杯边,轻轻抿了一口,低声道:“这就是正常冰饮味道。我觉得味道挺好的。” 驰骏冷脸笑了一声,起身拿出一百块拍在桌上:“我们走!” “哎?这就走了?”周浩拿起饮料猛灌了一口,匆匆追上大步走开的驰骏。 叶初晓也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些混蛋不是来找茬么?怎么就闹了这一下? 而出了门口的一行人,见到走在前面的驰骏停下,也跟着停下。周浩上前奇怪问:“骏哥,叶家那妞惹到你了?你咋想到找她的麻烦?” 驰骏愤愤地转头看了眼那冷饮店招牌,恶声恶气道:“你说她脑子是不是有问题?我老头可没少给过她娘俩钱,她竟然跑来这种地方打工!” 周浩呵呵一笑:“人家想自力更新嘛!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对驰叔从来没个好脸色。” 驰骏啐了一口:“真以为自己会念点破书就是天仙了!还不他妈都是新塘的人。”他恶恨恨道,“打工是吧?老子让你打!” 隔日中午,驰骏一行四人,再次来到叶初晓打工的冷饮店。 店里有两个服务员,除了叶初晓,还有一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小姑娘,是老板亲戚。 叶初晓这回见到驰骏,头都有些大,也没敢迎上去,而是跟女孩小声商量让她去招待。 十几岁的女孩见几个人虽然流里流气,但为首的驰骏实在英俊不凡,便爽快地接下任务。拿着单子去他们的座位。 哪知驰骏看到不看她一眼,只淡淡扫向吧台处的叶初晓,伸手指了指:“让她过来!” 女孩悻悻吐了吐舌头,跑到叶初晓旁边,小声道:“人家叫你!” 叶初晓犹豫片刻,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去了驰骏桌旁。 “请问你们需要什么?” 驰骏翻着手里的食品单,余光瞟到她冷清清的脸,面上一怒,将单子用力扔在桌上,转头对她凶道:“你不是在打工挣钱么?就是这个服务态度?” 叶初晓一怔,反应过来,终于是忍无可忍,也不再装什么陌生人,气愤道:“驰骏,我没有得罪过你,你为什么要找我的茬?” “找茬?”驰骏像是听到笑话一般,笑着对上旁边的几人,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你们说说,我这是在找茬吗?” 几人看着叶初晓紧绷的神情,恶劣地大笑。 周浩接话:“我们哪能跟你找茬,你可是我们新塘之花,说不准还会跟咱骏哥成兄妹,那也就是大家的妹妹。我们照顾你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会让你不痛快!” 叶初晓表情沉得更厉害,继续一字一句看着驰骏,重复之前的道:“我没有得罪过你!” 驰骏收回笑容,冷冷看了她一眼,忽然侧身,一脚将旁边的周浩踢开,再次笑道:“耗子,你得罪过我吗?” 周浩嬉皮笑脸地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裤子:“当然没有。” “那我为什么要踢你?” 周浩配合道:“因为你乐意啊!” “听到没?”驰骏转头抬眼睨向叶初晓,一字一句道,“因为我乐意!” 叶初晓羞愤交加,本来白皙的脸,涨得通红。 而驰骏已经起身作势离开,边走边似笑非笑道:“我驰骏未来的妹妹在这里打工,我理应每天都来光顾。” 他们的动静其实并不算大,无奈小店委实太小,在座的客人和吧台里的老板,看得一清二楚,这些人一看就是小混混,不免都有些心有戚戚。 待叶初晓走回吧台,忠厚和蔼的中年老板,不太自然地笑道:“初晓,他们是新塘那边的小地痞吧?你看我这是小本生意,惹不起那些人,也经不得折腾。” 叶初晓怔了一下,反应过来,低声道:“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 老板笑笑,从抽屉里拿出一百块钱:“这是你这几天的工钱。”顿了顿又道,“我知道你是好姑娘,可千万别惹到那些混混。” “我明白的。”叶初晓接过钱,“谢谢你,老板。” 叶初晓人生中第一份工作,不到四天就胎死腹中。 她走出冷饮店,看着手中的一百块钱,气愤又无奈地笑了笑。 驰骏几人还在门外不远处,靠墙而立,见到她出来,周浩那几个家伙不怀好意地吹口哨起哄。 叶初晓狠狠瞪了一眼那站在几人中,似笑非笑,并未有其他动作的驰骏,愤怒跑开。 回到家,叶初晓见到了两天没见的张莲。虽然知道驰骏闹事跟自己母亲关系不大,但她进门还是忍不住一身怨气,将手里的东西摔得乒乒乓乓响。 张莲正在吃面,看到女儿垮着脸似是不愉快的样子,皱了皱眉,将碗放下,道:“你这是给谁脸色呢?不是去打工了吗?怎么?在外面受气了?” “你能不能让驰叔管管驰骏,他是有病还是怎么?跑到我打工的地方闹事!” 张莲愣了一下,也没问什么,只沉默良久之后道:“行,我打电话问问你驰叔,看到底怎么回事!” 她说完,拿着驰松年给她买的手机,进了屋子。 轻掩的卧室门内,张莲的声音细声细气,叶初晓不关心她和那头的驰松年说什么,只等着她给自己一个结果。 片刻之后,张莲从房内出来,漫不经心道:“你驰叔说让你别打什么工了,一个月就那几百块钱,还不如好好玩几个月,估计驰骏也是跟他这么说的。” 叶初晓讥诮地干笑两声:“那你替我谢谢他们父子啊!” 张莲瞥了她一眼:“驰骏向来不安分,我也弄不清他想些什么,反正你别惹到他了就是!” 叶初晓气急败坏:“我敢惹他那种地痞流氓?从小到大只差见他就绕路走了!是他发神经去闹事!” “行了行了,你没吃亏就好。”张莲不耐烦地摆摆手,“你驰叔说的对,你也别打什么工,高中辛苦了三年,就趁这几个月好好玩玩,你不愿老待在新塘,就去找你的同学玩。” 同学? 叶初晓暗自冷笑,因为她不愿被人知道家里状况,在学校她向来少言寡语,和人交往泛泛,哪里会有关系亲密的同学。 不过,张莲的话倒是提醒了她,毕业前班上定好高考后的聚会似乎就是后天。   ☆、第5章 聚会 叶初晓本来没打算去参加同学聚会。但是没了工作,待在新塘的家中,让她无比厌恶。于是,她那沉闷无趣的校园生活,便忽然值得怀念起来。那些她并不怎么熟悉的同学,也忽然让她有点想念。 她找出之前同桌放在她笔袋中的纸条,上面是聚会的地址。谢天谢地,她没有随手丢掉。 聚会当天,坐车到了地方,叶初晓才知道,聚会地点原来是班长宋家扬家在郊区的房子。 她和宋家扬不熟,当然,她和任何同学也都不怎么熟悉。 在学校,叶初晓的成绩向来名列前茅,和宋家扬不分伯仲,全班第一总是两人轮流坐庄。不过,在所有人眼里,她的勤奋是宋家扬的几倍。 而与新塘小混混眼中高傲的模样不同,在同学和老师看来,叶初晓是内向刻苦的朴*生,家境贫寒但是勤学上进,而且长得漂亮,所以在同学们私下的谈话中,她其实是受欢迎的,尤其是男生。 叶初晓到的时候,宋家扬和两个男同学,正在门口招呼陆续抵达的同学。 当他看到叶初晓出现在视野中,脸上绽放出一抹惊喜的神采,立刻朝她跑过来,有点语无伦次道:“叶初晓,我……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我本来准备给你打电话,但是问遍了同学,也没人知道你家号码。” 叶初晓淡淡笑了笑,才忽然发现这个同班三年的男生,微微无所适从的样子,有些可爱。虽然她并不知道他为何会看起来有些羞涩,想来大概是他们不太熟悉吧。 这栋房子并不是宋家扬和父母居住的家,而是他爷爷奶奶的房子。倒并非是什么豪宅,只是一栋上了年份的祖屋,古朴内敛,散发浓浓的文雅书香气息。屋子后面有一个宽敞的大院子,正好适合四十个学生办烧烤聚会。 偌大的后院,在填充了将近四十个年轻人后,变得局促又热闹。 宋家扬作为主人和班长,与几个男生一道处理烧烤的工具和食材,忙得不可开交。直到院子里开始炊烟缭缭,大部分的同学,已经围在烧烤架前,忙活着手中的食材,他还是没有停下来。 叶初晓拿了几串食材,找了一个位置,加入烧烤队伍。 中学生最大的特点,便是小圈子。每个学生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小圈子,多则五六成群,少则一两个密友。 唯有叶初晓从来是茕茕孑立,于是在这热闹的场合中,大家都在跟自己的好友嬉笑谈天,她多少显得有些形单影只。 之前的同桌女孩,大致是怕她一个人孤独,好心地时不时拿着烧烤串跑过来,同她说话。但叶初晓实在是个无趣的人,同桌试了几次,大致也觉得悻悻,便投入到自己的伙伴堆,没有再过来。 叶初晓其实早就习惯这种状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反倒觉得这种孤单很安全。 “叶初晓,我烤了一只鸡腿,你看看我手艺怎么样?”突然□□来的声音,惊扰了叶初晓聚精会神的烧烤动作。 她转头,看到宋家扬举着一只烤熟的鸡腿,站在自己身旁,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 大致是天气太热,刚刚又太忙碌,年轻英俊的男孩额头上犹在冒着一层细细密密的汗,就连双颊都微微有些发红。 叶初晓笑了笑,谢谢他的好意,从善如流地接过他手中的鸡腿,试探咬了一口,眼波闪了闪,笑着赞许:“很好吃。” “是吗?”宋家扬的表情看起来仿佛觉得这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赞美,眸子里的光兴奋地跳了好几下,又忙不迭道:“你还喜欢吃什么?我帮你烤!” 叶初晓却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你去招呼其他同学吧!” 她话音刚落,就有同学叫道:“班长,快点安排大家表演节目吧!光顾着填肚子多没趣啊!” 宋家扬看着叶初晓,匆匆应承着跑到院子中间,拍拍掌:“好,节目表演现在开始,谁先来?” 众人起哄:“当然是班长大人先来!” 宋家扬也不扭捏,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把吉他,往地上草坪一坐,便弹唱了起来。 他唱得是一首英文歌,声音柔和动听,琴声悦耳,几乎瞬间吸引了一众忙着胡吃海塞的同学。 叶初晓对除了学习以外的任何事情都不关心,同学三年,她几乎从来没有注意过宋家扬,即使她知道他是那种万众瞩目的男生。 而这一刻,她看着草坪上宋家扬,忽然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羡慕和嫉妒。 因为她发现这个男生拥有着的,正是自己渴望的。 同样是祖宅,但宋家扬家的祖宅便是这种散发着书香的大宅,而她家则是城中村摇摇欲坠的小破楼。 她想,他一定也有着体面的父母,和睦的家庭,不然会让他邀请全班学生举办这个烧烤聚会。 他肯定是被关心被宠爱被富养着长大,所以他阳光开朗,待人热情受人欢迎,能够如此自然而然地表演,坦坦坦荡荡接受其他人的赞许和钦慕。 而当宋家扬与叶初晓目光对上时,这个看起来开朗热情的男生,心脏却砰砰抑制不住加快了速度。 他并没有注意到叶初晓有些飘忽的眼神,像是陷入了自己的神思,他只知道她正在看着自己,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久久的没有移开。 心里蠢蠢欲动的小鹿,在肆意奔腾,像是要飞出来。 十八岁的宋家扬觉得自己此刻好像被泡在了蜜糖里,于是指下的琴弦更加轻快,口里的情歌愈加打动人心。 他一曲结束,同学们都热烈的鼓起手掌,包括从思绪中回过神的叶初晓。 后面有同学接上去表演,宋家扬则红着脸跑到叶初晓旁边坐下。 “你唱得真好听!”叶初晓由衷赞叹。 一向从容大胆的宋家扬羞赧地摸了摸后脑勺:“是吗?” “嗯。”叶初晓点点头,“你真厉害,我很羡慕你。” 这是一句最真心的感叹,她羡慕生长在阳光中的宋家扬,而自己十八年的生命,却时时覆盖着挥之不去的阴影。 叶初晓忽然想到自己不成人形的瘾君子父亲,还有抽着烟神色麻木冷漠的母亲。 宋家扬没有注意到她脸上浮现的晦色,笑着开口问:“你要给大家表演吗?你唱歌一定也很好听!” 叶初晓回过神来,惊恐地摆手:“我五音不全的,哪里会唱歌。” 宋家扬不知她是否是谦虚,但也不强求,只是继续坐在她旁边,给她烤吃的。 这场聚会,直到太阳下山,才在同学的依依不舍声中结束。 大部分骑着单车前来的学生,结伴离去,余下的一些,也是三三两两叫了出租车离开。叶初晓再次变成形单影只。 当她出了别墅大门,准备朝来时的公交站牌走去时。宋家扬匆匆忙忙喘着气从里面追出来叫住她:“叶初晓,现在天色不早了,一个人从这里坐公交不太安全,我也要回市区的家,你等等我。” 他说完,在叶初晓的怔忡中,跑到旁边的车库,不一会一辆黑色的小车,从里面驶出来,在叶初晓身旁停住。 宋家扬从车内探出头:“放心吧,我已经拿到驾照快半年了。车技绝对可以放心。” 叶初晓只是愣了片刻,就笑着从善如流上车:“谢谢你,宋家扬。” “举手之劳。” 宋家扬是很健谈的男生,只是不知是兴奋还是别的原因,他偶尔也会语无伦次。 他车子开得很慢,到了市区,霓虹已经初上。 叶初晓本来打算让他随便将自己在某个路口放下,但她刚说完,宋家扬就笑道:“没事,我去过新塘那边,我送你过去。” 叶初晓猛然一怔。就好像自己难以启齿的秘密被人发现。虽然她知道自己住在新塘,可能在班上并非什么秘密,因为她在学校向来以贫寒的身份示人。但被宋家扬这样漫不经心说出来,还是让她有些微微的难堪。 因为新塘代表的并不只是贫穷,它还是这座城市一颗让人诟病的毒瘤,各种治安问题层出不穷。生活在里面的人,是这座城市里最底层的市民,这种底层,甚至无关金钱,而是让正常都市人所鄙夷的生活方式。 叶初晓再次想到了宋家扬那幢古朴优雅的别墅,以及自家破败的城中村小楼。 新塘入口的破牌坊,渐渐出现在视线里。 宋家扬在坑坑洼洼的路边停好车:“里面好像不是很方便停车,我就送你在这里吧。”说完,在叶初晓还未下车之前,他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拍了下脑门道,“对了,你暑假有没有兴趣打工?” 叶初晓停下开车门的动作,眼睛一亮,转头对他露出疑问。 宋家扬继续道:“我邻居想请我给他的两个小孩补习,但是我实在没耐心辅导小孩。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介绍你去。你的成绩摆在那里,他们一定很乐意。” 叶初晓面露欣喜,连连点头:“我愿意。” 宋家扬抿嘴一笑,递给她一只手机:“那你留给我你家里的电话,我回去跟人说好后,明天联系你。” 叶初晓没用过手机,对这种在当时的中学生来说,还算新奇的东西,有些不懂,还是宋家扬凑过来,手把手教她,才成功将家里的电话号码保存在他的手机中。 下了车的叶初晓,再次向宋家扬道谢,还固执地目送他启动车子离开,才转身迈步准备朝新塘的方向走去。 “我草!骏哥!我没看错吧!那是叶家那妞?才刚刚毕业就钓上有钱凯子了?看到那车没有?四个圈的奥迪,少说也几十万!”   ☆、第6章 靠近 夜色宁静,叶初晓清清楚楚听到不远处传来的话语。 她抬头,看到驰骏一行人,正与自己相对的方向走来。 道路很窄,她很难远远避开,即使是靠着路边,仍旧是几乎与他们擦肩而过。 驰骏冷冷嘲弄道:“破鞋的女儿果然也是便宜货,十几岁就开始钓凯子,看起来前途不错。” 恶毒的语言,让叶初晓心里一滞,她心知他指的是什么,虽然羞愤地双颊爆红,但她仍旧努力忍着怒意,控制住没有回应他的话,只继续不停地往里走。 不料,才走了几步,驰骏忽然折身,将她的手臂抓住:“刚刚那男的是谁?是不是你刚钓到的凯子?” 叶初晓猝不及然,她本以为这些混混,习惯嘴上不干净羞辱别人作乐而已。哪知他竟然真的付诸行动。 她觉得荒唐又可笑,她和他根本不熟,自己为什么要向一个混混交代自己的事。 叶初晓怔忡片刻,最终屈服于经年累月对这些小混混的畏惧,也屈从于自己明哲保身的本能。她老实回答:“ 他是我同学,同学聚会顺便送我回来。” 驰骏松开手,冷笑了一声:“真是挺顺便的,开着奥迪顺便到新塘来了。” “我说的是真的。” “我管你是真是假!”他恶狠狠道,“要是让我知道你跟男人鬼混,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完,他招呼着身后的人离开,留下在原地又屈辱又莫名的叶初晓。 她听到周浩他们起哄:“骏哥,你这是真准备当人家哥了?” 驰骏讥诮一笑,不置可否。 而叶初晓愤恨的神情,被掩藏在夜色深处。 隔日一早,宋家扬就打来电话,通知叶初晓家教的事情已经敲定。 每天下午三个小时,为期一个月,每天一百块。这在当时家教普遍二十块一小时的行情下,这个报酬足够优渥。 叶初晓掐指一算,一个月下来有三千块,对她来说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第二天,叶初晓按着宋家扬给的地址,找到地方。 是一个高档但是低调的小区,她之前有所耳闻,这里住的大都是机关官员。 叶初晓每走一步,便觉得有些无所适从,找到门牌号,按响门铃,正深吸一口气,准备做出最适当的表情,那门已经应声而开。 “你来了?”宋家扬在里面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对于宋家扬的出现,叶初晓稍微怔了一下后,立刻反应过来,这份工作是他介绍的,想来他等着自己来报道也是无可厚非。 叶初晓对他点点头,他已经低下身给她将拖鞋放在她脚边。又站起身歪头对客厅内的人道:“周叔,我同学叶初晓来了。” 叶初晓换好鞋子,有些忐忑地随他走进去,羞涩无措的模样,完美诠释了一个内敛的十八岁女生。 沙发上的中年男主人稍稍起身,示意她坐下,微笑道:“你好,我姓周,你随家扬叫我周叔就可以,家扬给我说过你在学校的情况,很荣幸能请到你这么优秀的学生,给我家的两个孩子补习。” 他说着,指了指旁边一对正在笑闹玩着电子游戏的男孩:“就是这两个家伙,你叫他们大飞小飞就好,马上读初二,调皮得很,这段时间就麻烦你了。我平日和他们妈妈很忙,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先跟家扬说,让他转告给我。” “好的,周叔。”叶初晓点头,心想,这大约就是养尊处优的男人,客气有涵养,与新塘那些粗俗的市井小民,截然不同。 男主觉得面前的女孩看起来沉稳内敛,很放心地离开。 待到家长离开,两个男孩立刻跟被放出笼的鸟儿一样,在屋子里疯狂打闹。但或许是出生良好的家庭,家养并未缺失,在贪玩的时候,还不忘对叶初晓道:“小老师,我们好不容易才放暑假,你就让我们先玩一会,再上课,好不好?” 叶初晓失笑,却也有些为难,她毕竟是拿了人家钱来工作的。 看出她的担忧,还留在屋内的宋家扬轻咳了两声:“大飞小飞,你们老爸可是要我监督你们的,你们要是不听小老师的话好好学习,等周叔下班,我会一五一十报告。”他说着又慢条斯理道,“如果你们认真听讲,我可以考虑把我的游戏机拿给你们玩几天。” 两个小鬼立刻老实回到沙发前,冲着他道了一句:“说话算话!”说完又转向叶初晓,“那小老师我们开始吧!” 因为叶初晓事先不知道双胞胎的情况,第一天只能是熟悉他们的教材,跟他们一起拟定学习计划,顺便分辨了谁是大飞谁是小飞。 十二三岁的男孩,贪玩归贪玩,但其实是很优秀的学生,很听教导,加之旁边有一个宋家扬监督,所以叶初晓的第一天家教生涯颇为顺利。 傍晚回家的时候,她的脚步都是雀跃的,终于有点像了一个十八岁少女该有的模样。 回到新塘村口时,好巧不巧,又遇到了从里面出来的驰骏一行人。 她不得不有点郁闷,自己和这帮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似乎最近遇到的几率有点过高了。 她一如既往地微微偏开头,不去看他们。 只是,擦身而过时。 那些人的话,还是飘进耳朵。 “骏哥,叶家这丫头,今天看起来挺高兴的,是不是真的跟男人去鬼混了?” “她敢!” “草!你这语气,弄得好像真成了人家哥一样。虽说你是我英明神武的骏哥,可那丫头从小眼睛长在头顶上,不是我说,她肯定看不上你这便宜哥哥。” “谁他妈想做她哥!” “不想做他哥你还管她?难不成是想上她?” “上你个狗屁!你脑子里除了这点破事,能不能想点别的?” 粗俗不堪的对话,让叶初晓不由得皱起眉头,一天的好心情,顿时毁掉大半。 叶初晓本以为宋家扬第一天出现在周家,是因为这是他作为介绍人的责任。但是连着三天,他都在,她不由得开始有些怀疑。 当她给双胞胎补习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在一旁打游戏或者看书。但时不时会走上来问她渴不渴,或者提醒她们休息片刻。 叶初晓还记得,他当时告诉介绍自己这份家教时,是因为他自己不愿待在屋里给小孩子讲课。可现在明明他就是待在屋子里当陪读。 叶初晓的生长环境,决定了她内心的敏感成分,况且她已经十八岁。即使并不那么确定,但也不得不怀疑宋家扬的动机。 当她意识到这一点,她忽然就有点慌乱,又有点暗暗的兴奋激动,并且开始默默考量宋家扬这个人。 除了优秀这个人人皆知的特质,在她这几天有限的接触中,她看得出他个性明朗,脾气温和,有很好的教养,也有养尊处优的从容笃定。 这些特质,在她从小到大的生活里,毫无踪迹可循。她对这样的人陌生无比,但无疑又是她一直心向往之的。 她不知道宋家扬有没有吸引她,但至少他性格的这些特点,正在吸引着她。 叶初晓的不确定,在第四天终于确定。 她讲课讲了两个小时,正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不知何时出了门的宋家扬,忽然拎着一袋提子回来。 他对叶初晓嘻嘻笑了笑,转进厨房,片刻又探出一个脑袋,道:“大飞小飞,快来帮忙洗提子。” 大飞小飞从善如流笑闹跑了进去。 周家的厨房不是开放式,但是开着门的厨房,里面嬉笑的声音还是听得很清楚。 “家扬哥,你高考都结束了,最近怎么都不出去玩?天天在我们家监督我们,你不嫌烦啊?” “你傻啊!小老师在这里,哥当然要在咱家了。” “不是吧!家扬哥,小老师是你女朋友?” “说你傻你还不承认!当然还不是女朋友,咱哥这是在追小老师。” “呜呜呜……你干嘛塞这么多提子在我嘴里?” “哥我当然是让你闭嘴!小老师还在外面呢!就你知道的多,都能当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三人后面的对话,便是刻意压低,像是在说悄悄话。叶初晓再也听不见。但是她脸上已经克制不住涌起一丝红晕,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她长至十八岁,别说感情经验,就是单恋都未有过。她当然收过情书,但几乎从来没有看过,自然心情也没有为之而波动。现下,当她意识到宋家扬对自己的喜欢,绝非自己一厢情愿的猜测,而是一个事实时,除了欣喜,多少还有些无所适从。 宋家扬端着提子从厨房出来,见到的就是微微垂头,但从脸颊到耳朵根都已然发红的叶初晓。 他愣了一下,意识到刚刚大飞小飞在厨房的话,教她听去,顿时有点羞赧,却又止不住冒着一丝兴奋,期待她的反应。 脸红的话?应该就是她也有那么一点喜欢他的意思吧! 当他认定这一点,整个人都有些飘忽,手脚似乎有点不听使唤,心脏跳得极快。 他将提子递到叶初晓面前,声音止不住有点发抖道:“我在小区门口的超市买的,不知甜不甜,你试试?” 叶初晓稍稍抬头,对上他灼热的眼神,顿时有点紧张,拿了一颗送进嘴里,也没吃出什么味道,只顾讪讪点头:“很甜!” 宋家扬咧嘴一笑,继续举着手:“甜的话,那你多吃点。” 大飞小飞笑着挤过来,打趣两人:“哥,我们也觉得很甜,也要多吃点!” 宋家扬眉眼作势一瞪:“皮痒了吧?” 他不说还好,一说双胞胎更来劲,干脆在他腋下挠了几下,然后跑开。 宋家扬佯装大怒,将水果盘放下,捋起袖子,对叶初晓道:“你继续吃,我去收拾一下这两个家伙。” 被这样一闹,刚刚尴尬的气氛,顿时化解开来。 窗外阳光灿烂,屋内的冷气舒适宜人。 叶初晓看着客厅三个滚做一团笑闹的男孩,心情顿时也像是豁然开朗一般。 她艳羡这样的生活,她多希望自己属于这里,而不是那个让她厌恶的城中村。   ☆、第7章 情愫 傍晚五点钟的时候,叶初晓结束家教告别。她每天乘坐的公交车,这个时候人还不算多,加之临近起始车站,上车便能找到座位。 她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刚闭上眼睛准备小憩,便觉察到旁边的座位有人坐下。她并未睁开眼睛,但是第六感告诉她,旁边的这人正灼灼地看着她。 她以为自己遇到了什么色狼,猛地睁开眼看过去,却见到宋家扬笑眯眯的脸。 “你……怎么在这里?”叶初晓惊愕。 宋家扬笑道:“送你回家。” 他说的如此直接,以至于叶初晓不知如何回应。 见她尴尬,宋家扬又道:“其实我想去新塘参观参观,听说那里保留着这座城市早年的风情特色,虽然我从小在这里长大,还从来没有去过呢。” 他说的云淡风轻,叶初晓却听得五味杂陈。新塘对她来说,就像是印在身上羞耻的烙印。她无比憎恶着却又无法摆脱。 而在这一刻,她有些嫉妒宋家扬这种不知人间疾苦。只有那些养尊处优且从未置身其中的人,才会觉得新塘坑坑洼洼的石板路,还有那些残破不堪的砖瓦矮墙,是所谓文化的遗产,是这座城市鲜活的记忆。他们将别人的穷困和落后,当做自己眼中的风景。 叶初晓彻底失去了开口说话的兴致。 宋家扬不知道这个温柔内敛的女孩,为何一瞬间笼罩了一层不可靠近的冷漠,他竭力找话题,却挫败地发觉自己在面对叶初晓,平日风趣幽默的从容,有点力不从心。 幸好车程并不遥远,加上车上乘客上上下下,多少减淡了两人之间不尴不尬的气氛。 下了车后,叶初晓先开口,指着对面不远处新塘入口的牌坊,语气淡漠道:“我现在带你去参观我们新塘。” 她说完正要过马路,宋家扬却急急将她拉住,支支吾吾道:“其实……我来过这里好几次。我只是想送你回家。” 叶初晓因为他对新塘那套说辞而产生的反感,在这一刻又被完全颠覆。而之前的揣测,此时也终于得到印证。 宋家扬鼓起十八年来最大的勇气,他深呼吸一口气:“如果你愿意,这个月我每天都这样送你回家。” 即使已有准备,叶初晓还是因为这不似表白的表白,而有些慌张无措。她脑子一片混沌,好像有点失去了思考。 得到了一个如此优秀的男孩的喜欢,叶初晓当然是愉悦而得意的。尤其是站在距离不过几十米的那块新塘牌坊,她忽然觉得自己像是站在明暗的分界之线,那块牌坊里面暗无天日,而这个男孩则是光明使者。 他是一条带她逃离黑暗之地的路径。 宋家扬见她只微微红着脸不说话,有些急了,拉住她的手道:“你愿不愿意我送你?” 男孩的表白实在是隐晦,但对着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已经足够。 叶初晓微微抬头,看到他脸上覆着的一层晚霞,他与对面那座牌坊内的男孩们,截然不同,他拥有她羡慕而向往的人生。 于是,叶初晓轻轻点了点头。 宋家扬高兴地几乎跳起来,抓住她的手激动道:“那我们现在慢慢走进去。” 叶初晓脸色忽然微微一变,恍若惊醒一般,她看着宋家扬握着自己的手,终于回到现实。 她还没有做好带着宋家扬进入新塘的准备。 叶初晓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手,低声道:“我们这里的街坊三姑六婆很多,比较喜欢嚼舌根。” 她没有说太多,但宋家很明事理地知道她的意思,挠头干干笑了笑:“那我看着你走进去。” 叶初晓点了点头。 两人又说了一会话,宋家扬才念念不舍地放叶初晓过马路。 像是一个初次恋爱的少女一样,叶初晓在穿过马路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犹在原地的宋家扬,感觉到他隔着遥遥距离的炙热眼光,不由得脸上一热,小跑着朝牌坊方向走去。 她脸上烫得厉害,忍不住双手捧着脸往里走。嘴角因为内心的喜悦有点微微翘起来。 糟糕的生活环境,让叶初晓内心比同龄人早熟许多。但是在爱情这件事上,却从未有过任何涟漪。 大约是内心有种近乎麻木的冷漠,但这种冷漠显然脆弱的如同薄纸,被勇敢的宋家扬轻轻一敲,便彻底粉碎。 她也不过是渴望被人喜欢的孩子。 哪怕,只是这短暂的一个假期。 “哟?骏哥,那不是叶家那妞吗?”又是熟悉的痞痞的声音,“我没看错吧?她这模样是遇到什么事了?中彩票了?” “你傻啊!明明就是发春的样子!” “我草,不是吧!她真有男人了?” 驰骏没有说话,直到叶初晓脸上的表情在这戏谑中恢复如常,一如既往冷漠地从几人身边擦过时,他才讥诮似地淡淡开口:“真有男人了?” 叶初晓没有回他。 而他显然也未打算要得到一个答案。 第二天,叶初晓再看到宋家扬,两人之间的气氛,便变得很有些微妙。 宋家扬虽然是个开朗的男生,但是在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尤其是在那番不算表白的表白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有些扭扭捏捏的滑稽,何况还有一对双胞胎横在两人中间,他更是刻意装作淡定。 叶初晓给双胞胎讲课,他拿着游戏机躺在沙发边,时不时偷看,但发觉叶初晓要转头时,立刻会别过眼睛,举着掌机半遮着脸,偷偷摸摸的样子,让叶初晓好几次忍俊不禁。 终于熬过下午,叶初晓跟双胞胎告别,而宋家扬却被大飞小飞缠着玩游戏,不过他立刻很没人性地将两个小鬼一脚踹开,屁颠屁颠跑出去追叶初晓。 叶初晓其实就站在下一层的楼道处,两人见到彼此,相视一笑。 宋家扬也三步并作两步跑下剩余的楼梯,走到她面前,呵呵笑道:“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叶初晓露出淡淡的微笑:“我知道你马上会出来的。” 宋家扬傻傻摸了摸后脑勺:“那我们走吧,我送你回家。” 上了公交车,两人都有点尴尬别扭。 他们现在算什么?自然还算不得男女朋友,但必然也不是普通同学。总之有些暧昧,还有点蠢蠢欲动。 两人找到位子坐下后,不尴不尬谈了几句最近这变幻多端的天气,和越来越糟糕的交通,最后还是宋家扬回到了两人身上。 他说:“听班主任说,你准备报考江城大学的外语系?但是江城大学的外语系排名进不了全国前十吧?以你的成绩不是应该能上更好的吗?” 叶初晓如实回他:“学校太好竞争也就会更大,我怕会拿不到奖学金。所以就选了江城大学。” 宋家扬恍然大悟地点头,又笑道:“不过还真是巧,我准备的志愿是江城大学的法学。” 叶初晓一惊,其实她并没有想过自己和宋家扬会有什么结果,甚至在他那番不算表白的表白后,她所预计的也只是这个暑假。 对她来说,自己也只需要在自己的少女时代,有一个特别的暑假,一段美好的记忆,一个让她从此与新塘隔离开来的起点。 直到宋家扬这样说,她才意识到,他已经在计算了两人的未来。 饶是明白,她还是讷讷问道:“你怎么也会想考江城大学?” “因为江城大学的法学院全国排名第三。”宋家扬顿了顿,有点羞赧地摸了摸头发,“而且,我想和你一个学校,总不能一上大学就分开吧!” 他说完,人家女孩子还未脸红,他自己先红到了耳根。 虽然他的话,让叶初晓有些压力山大,但看到他发红的脸,她又觉得这个男孩真的有些可爱,以至于她已经开始对他有了一些掺杂着感动的喜欢。 她想了想又问:“那你父母会答应你报考江城大学吗?他们应该希望你上更好的大学吧?” 宋家扬换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们让我学自己并不怎么喜欢的法律,我也没反抗,我不过是报考自己想上的大学,他们能说什么?再说全国第三好的法学院,他们应该知足了!” 今天傍晚的交通,异常拥堵,以至于车子晃晃悠悠到站时,天色已经差不多黑了下来。 大约是这样的天色给宋家扬壮了一份胆子,当叶初晓准备与他告别过马路时,他忽然一把抓住她的手。 可是待到叶初晓疑惑地抬头看向他,他却支支吾吾不知要说什么。 他这念念不舍的模样,让叶初晓觉得好笑,也没挣开他的手,只有些红着脸道:”天黑了,你也早点回去,自己小心点。” 她温柔的关切,完全取悦了宋家扬,一脸激动地点头,但就是不挪动步子,也不松手。 直到一阵不怀好意的口哨响起。 “啧啧啧!这美女是谁啊?咦?好像是我们新塘之花。骏哥,大威,我没看错吧?” 叶初晓本来漂浮在云端的心情,随着这流里流气的声音,跌落谷底。 宋家扬脸上换上厌恶和警惕。这几个家伙的打扮,他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他们是什么人! 叶初晓从他手中抽回自己的手,小声道:“你回去吧!” 看着那几个人已经走了过来,宋家扬皱眉开口:“我送你进去再回去。” 叶初晓摇头:“没事的,他们都是新塘的人,不会对我怎样。” 宋家扬却不依,再次拉起她的手,准备带她过马路,不料这几个走过来的人,明目张胆地挡了两人的去路。 驰骏站在几人中间,嘴里叼着一根烟,十足的痞子样,他也不说话,只静静看着昏暗灯光下的男女,以及那双相交的手,旁边周浩的起哄似乎都与他毫无关系。 周浩上下打量了一番宋家扬,斜眼道:“小子哪里混的?竟然有胆子泡我们新塘之花!” 叶初晓下意识稍稍站在宋家扬身前,寒着脸道:“驰骏,周浩,你们想做什么?” 周浩无赖道:“做什么?当然是关心我们新塘之花,也关心我们骏哥未来的妹妹!” 说完,除了驰骏,其余几人都哈哈大笑。 于是,周浩更来劲:“叶初晓,你可是我们新塘之花,马上就是大学生了。可不能随便找男人啊!”说着,又嫌恶地转向宋家扬,“你看看这小子,整个就是个小白脸,你找这样的男人,你愿意,我们可不愿意。” 这几个人平日里可恶归可恶,但除了上次打工一事,还真没怎么为难过叶初晓。甚至上初中那会,叶初晓被学校一个不良少年骚扰,不知怎么传到了这几个混混耳中,几人偷偷溜进她的学校,找到那人给胖揍了一顿,也就从那事之后,学校里再也没人敢骚扰她。 所以叶初晓没料到他们会忽然来找茬。 周浩说完刚刚那番话,又转头对上驰骏,笑着问:“骏哥,你愿意吗?” 驰骏将手中的半截烟头丢下,慢悠悠碾了几脚,才缓缓抬头,似笑非笑看着叶初晓,一字一句道:“不、愿、意!” 他这样一说,周浩愈加来劲,差点跳起来:“听到没?我们骏哥都说不愿意。”说着,指着宋家扬吼道,“臭小子,还不快滚!我们新塘之花,不是你随便能泡的!” 到了这时,宋家扬再也忍不住,正要开口理论,却被叶初晓掐着手制止,她低声道:“你回去吧,这些人就是这样,你越理他们就会越来劲。他们就是嘴巴贱,都是街坊邻居,不会对我怎样。” 宋家扬将信将疑地看着她,在她眼里看到认真和坚定,只得点点头,转身往车站走去。 “我草,我就说这小子是个软脚虾吧!这就吓走了!” 叶初晓淡淡扫了几人一眼,鄙薄地哼了一声,越过他们朝新塘入口走去。 周浩本来也就是好奇加无聊找个茬,看到叶初晓那傲慢鄙视的表情,不以为意地切了一声,准备招呼大家去喝酒。不料,他身边的驰骏却转身追上叶初晓。 猝不及防间,手臂被人拉住,叶初晓先是一愣,旋即转头看到是驰骏,顿时一阵愤怒和厌恶毫无遮掩地涌上脸颊:“你干什么?” 相较于她微微失控的愤怒,驰骏的声音,却是一如既往地玩世不恭,他看着她的脸,挑挑眉:“喜欢那种小白脸?” “关你什么事!” 他嘴角似笑非笑动了一下嘴角:“耗子说你是我未来的妹妹,我当然要关心一下。” 他这本色出演的无赖流氓模样,简直是入木三分。 叶初晓又气又有点惧,只觉得简直荒唐至极,却也不敢如何反驳,只鄙薄地看了他一眼,用力挣开他的手:“那真是谢谢你的关心。” 也许是被那鄙薄的眼神刺到,驰骏没有再纠缠,只冷着脸,看她疾步在暮色中离开。 “骏哥!”马路对面的几个家伙的呼唤,将驰骏的神思拉回来。他转过身,看到周浩他们对着自己大叫:“草,你还真当自己是人家的哥哥,那妞眼睛都快长在头顶了,热脸贴人家冷屁股这种事,骏哥你要干,咱兄弟都不会同意。走,赶紧喝酒去。” 叶初晓愤怒地回到家,张莲难得地坐在沙发看电视。瞥了她一眼,淡淡道:“又怎么了?” “还不是驰骏!他还真准备把你当后妈了!” 张莲眯了眯眼:“他做什么了?” 叶初晓并不打算告诉张莲自己和宋家扬的事,于是沉默了片刻,只恶声恶气道:“没什么!” 张莲似乎是思忖了片刻:“没事,反正你快去上大学了。这段时间别惹到他就是。” 可这话忽然就让叶初晓怒不可遏大声道:“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什么时候敢惹他了?每次见到他们那些流氓都只差绕路走了。” 她是真觉得委屈,她厌恶驰骏,也惧怕他,所以从来没有招惹过他,可那些小混混天生喜欢寻衅滋事,她还是躲不过被他找麻烦。 张莲被她这一吼弄得面色不悦,站起来没好气道:“你跟我发什么脾气!我能管得了驰骏吗?”说完拿起桌上的钱包,“我去打麻将了,你自己弄吃的,睡觉别忘锁好门!”   ☆、第8章 打架 第二天,叶初晓一到周家,就见到开门的宋家扬一脸心急如焚的模样,但在看到叶初晓后,明显松了口气。 他有些歉意道:“我昨天离开后,一直不放心,生怕你有什么事!后悔当时听你的话,应该送你到家的。” 叶初晓失笑:“我不会有事,那些人就是新塘的小混混,时不时找点茬,但大家从小就认识,不会真的对我怎么样。” 宋家扬点点头,又问:“他们会经常找你的茬么?” 叶初晓嗯了一声随口道:“他们整日游手好闲,总是要找点事做。不仅是找我的茬,也会找别人。” 宋家扬思忖了一会,趁着叶初晓准备给双胞胎讲课时,拿着手机偷偷摸摸去了阳台。片刻之后,他走进来,脸上一脸得意状:“我给我舅舅打了电话,他说最近警局在严打,会抓几个混混做典型。新塘那几个小混混,最近应该不会再找你的茬。” 叶初晓并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直到接下来的几天,她每天回家,都没再见驰骏那伙人的身影,才知道宋家扬并非信口开河。 而她不得不再次感叹,出生优越的好处。 看不到驰骏一行人,叶初晓整个人心情都变得舒畅。与宋家扬的关系,也逐渐从最初的不自然,变得自然而然。 虽然不似言情小说里写的那般浓情炽烈,但十八岁的恋爱大概就是偶然拉拉小手也会脸红的青涩朦胧。 但是这样美好的日子,实在短暂,在五天后宣告终结。 几天下来,宋家扬也越来越不满足每天并不短暂的相处,每日下午,他并不直接送叶初晓回家,而是带着她一同在外吃了晚饭,才磨磨蹭蹭坐上公车。 这么一折腾,到了新塘,自然是到了七八点钟,天色已黑透。 这一带虽是有路灯,但也是隔了几十米才有一盏,而且那些路灯早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常年没有人打理,光线自然不怎么好,还有一些甚至都已经坏掉多时。 到了过马路的地方,宋家扬一如既往依依不舍地抓住叶初晓的手,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叶初晓本以为他同之前一样,拉拉手表达一下不舍就作罢。 不想,路灯下,宋家扬看着眼前这张清丽的脸,宝石般的眼睛,单薄的俏唇,少年人的荷尔蒙,陡然增高,浑身都止不住像要颤抖起来。 他再也无法克制。 他压下头,朝自己梦中不知肖想过多少次的唇贴了上去。 叶初晓看着凑近的脸庞,心跳如雷,有点害怕,有点紧张,也有些羞涩,却没有躲开。 宋家扬特有的干净气息,她并不讨厌,相反,甚至还对她有一些蠢蠢欲动的吸引。 正当她闭上眼睛,准备迎接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吻时。 周遭忽然响起熟悉的不怀好意的口哨。 两人俱是一怔,而两张脸此时虽然只有几厘米的距离,却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分离开。 叶初晓和宋家扬转头过,看到对面走来的三人。 这是新塘最有名的三个混混,也是叶初晓厌恶却也看了十几年的三人。 驰骏与他的两个死党兄弟周浩和张威。 周浩呸了一声:“还以为多清高呢,大街上就让人亲起来了!怎么不脱了衣服直接上!” 叶初晓忍无可忍:“周浩,你嘴巴干净一点!” “你做得,我说不得!”周浩今日怒气不知为何极重。 叶初晓气得脸色发白,推了推旁边的宋家扬:“你回去吧!不用理他们!” 宋家扬大约是有了上次的经验,知道这些混混不会对叶初晓怎样,也就从善如流地转身,准备离开。 哪知他刚动了脚步,周浩和张威快速上前,直接拦住他的去路:“小白脸,想走?没那么容易!” “你们想干什么?”宋家扬看着面前的两个小混混,眉心一蹙,不悦道。 “臭小子!”周浩骂骂咧咧开口,“兄弟几个前两天被警察弄了个寻衅滋事罪名关了几天,别他妈的的以为老子不知道是谁搞的鬼?是不是以为局子里有亲戚就了不起!告诉你,这里是新塘的地盘,你既然自己送上门了,老子让你今天竖着来横着离开!” 宋家扬微微一愣,脸上倒并未畏惧之色,只轻描淡写道:“你们寻衅滋事被抓,不过是警察奉公执法,如果你们没有犯事,警察也没办法拿你们怎么样!” “我草!你他妈还敢说!”周浩指着宋家扬的鼻子跳起来。 眼见着他就要动手,叶初晓看了一眼旁边无动于衷的驰骏,赶紧将宋家扬拉开一步,紧张道:“周浩,你别乱来!” 周浩嫌恶地看了她一眼:“叶初晓,你给老子走开点,老子不打女人,但是误伤了谁也没办法。我今儿就让你看看,你找的这个软脚虾小白脸,是什么德性!” 叶初晓一见他们是来真格的,顿时吓得不行。她无法想象宋家扬被这些人殴打,更加不能接受这个养尊处优的男孩,因为自己而遭受这无妄之灾。 她赶紧转头对旁边那个漫不经心抽着烟的人道:“驰骏,你让宋家扬走,有什么事冲来就行!” 驰骏隔着半米距离,朝她喷了一口烟:“冲你来?怎么冲?打你一顿?但我们从来不打女人!这小子害耗子和大威他们在局子里蹲了几天,你说他们能这么算了吗?” “驰骏!”叶初晓语气带着一丝哀求,“求你别为难他。” 周浩不耐烦地挥挥手:“你给老子走开点,老子今天不教训这小子一顿,就不姓周。” 而此时的叶初晓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无论如何要保护宋家扬。就如同美好的事物,不能够被新塘这种肮脏的地方毁坏。 她挡在宋家扬面前,倔强地昂着头:“我不会让你们伤害他!” 她的坚定让几人一愣,一时不知该如何动手。 倒是宋家扬,轻轻将她拨开,温和开口:“初晓,你让开吧,他们不会罢休的。” 叶初晓抓住他的手,一双漂亮的眼睛,因为紧张,已经雾气沉沉。 宋家扬给了她一个坚定的眼神:“我不会有事!” 他话音刚落,旁边的驰骏已经无法忍受这两人的要死不活,一把将叶初晓拉开:“你他妈给老子站开点,这臭小子还没死呢,就准备嚎丧了?!” 叶初晓没有再挣扎,她知道阻拦不会有效果,于是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想着如何报警。 她没有手机,跑到最近的杂货店,大概几分钟,但是驰骏抓着她的手臂,无法挣开。 那厢的三人,已经开动了拳头。 叶初晓本来还在和驰骏的手劲作斗争,挣扎着想要离开。但是,昏暗灯光下,缠斗的三人,忽然让她静止下来。 跟着驰骏混的这几个人,从小打架打到大,他曾经看到张威十五六岁的时候,将两个成人打得屁滚尿流,也看过周浩拿着板砖将别人脑袋开瓢。 而她所以为的宋家扬,从小在优渥的环境下长大,良好的教养,是再循规蹈矩不过的好孩子。但此时的他,却完全不似平常的温和。也许他并不擅长打架,但是他的动作,标准得像来自教科书。 叶初晓这才蓦地想起,他曾经听同桌说过。他们的班长是学校跆拳道社团的社长。 她从小到大在新塘这种地方长大,打架斗殴的事情,见过实在不能算少。她厌恶这种底层社会常见的生存方式。 但是这一刻,看到宋家扬占了上风,却不由得暗自窃喜,他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男生。 经过混乱而激烈的一阵打斗,宋家扬终于将周浩和张威打趴在地,两人不甘心地想要卷土重来,但还是敌不过宋家扬脚下的功夫,只得灰头土脸,跌跌撞撞跑回驰骏身边。 周浩恼羞成怒地嚷嚷:“骏哥,这小子有几下子,要不要再叫几个人来!” 叶初晓恼了,怒骂:“你们要不要脸!还嫌以多欺少不够!” 她愤怒,是因为看到,昏暗灯光下,宋家扬的状况并不算好,他脸上挂了彩,喘着粗气,大致是打得有些出火,用手狠狠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平日的阳光少年,此时看起来不能不说有点乖戾狼狈。 驰骏松开握着叶初晓手肘的手,将她微微推开,吐掉嘴里的烟:“老子还真不喜欢以多欺少!” 说完,他大步走到宋家扬面前,对着他的罩门,一拳挥出去。   ☆、第9章 处 在新塘这种三教九流的底层社会,一个男人或者男孩,让周遭的人心甘情愿俯首称臣,最大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 比如驰骏。 即使叶初晓不止一次认为,驰骏是那种天生就是混混头子的家伙,但她也知道,没有人生来就会成为哪种人。 驰骏在新塘的威信,所依靠的凭仗,说到底其实就是他的拳头。 叶初晓见过新塘很多男孩打架,却唯独没有见过混混老大驰骏跟人动手。所有的有关他如何威风八面,如何凶猛擅斗,都是道听途说自新塘老小。 比如说他被学校开除过三次,每一次都是因为打架。最近的一次,是在那个他老爹花钱送他去读的,美帝某个野鸡大学校园里,他一人打趴三个黑鬼。 驰骏在新塘这个芝麻大点的地方,就打架斗殴来说,已经如同神话。法律缺失的新塘,这个愚昧的底层社会,无论老小,总是更愿意崇尚暴力。 除了叶初晓。 驰骏的打架本事,被传得越神乎其神,她心底就越对他鄙夷。 实际上,她对暴力的鄙夷,让她从来不相信,玩世不恭表面下的驰骏,真的有万夫莫敌的本领。 在新塘,生老病死,年年上演,人人都是血肉之躯,人人也不过都是蝼蚁。 她已经见识了宋家扬的厉害,这个受过正规跆拳道训练的黑带男生,她相信也希望,他在驰骏面前,绝不会不堪一击。 她甚至隐隐期待,宋家扬用拳头,打碎驰骏在新塘的神话。 但很显然,被打碎的,是她的希望。 驰骏那一拳出去,宋家扬早有准备,他偏头避开,但驰骏的另一只手又已经从旁边上来。 碰的一拳,响彻夜晚。 宋家扬发出痛苦的闷哼。好在他没有就此被打倒,很快出手还击。 两个人像是彼此的杀父仇人一样,毫不留情,也毫无章法,似乎只希望狠狠打倒对方,将对方送入地狱。 他们并不认识彼此,但在这一刻,各自心中充满恨意。 驰骏的恨有据可循,而宋家扬的恨,更像是一种毫无凭据的恐惧。他潜意识觉得这个陌生的小混混,好像会抢走他喜欢的女孩。 是的,他觉得驰骏会抢走叶初晓。 这种感觉之前都没有,只隐隐不喜欢这个人,直到驰骏的那一拳出来,他忽然像是恍然大悟。 是的,他会抢走叶初晓。 宋家扬这莫名其妙的念头冒出来,他浑身恐惧,于是恨透了眼前的这个男生,只想狠狠地将他打趴在地,狼狈不堪,让叶初晓厌恶唾弃。 两人本来不分伯仲,但宋家扬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消耗了不少体力。而驰骏又是实战经历丰富的混混,即使动作不如宋家扬专业漂亮,但他越打越兴奋,眼里竟然冒出嗜血的光芒。 他憎恶这个天之骄子,如果他是一个小白脸软脚虾,他反倒可以坦然轻视,但是这个人竟然对他们这种人毫不畏惧。 他刚刚看到他打到周浩和张威后,那种桀骜的正气和不屑,让他们显得如同跳梁小丑。 他憎恶至极,不,也许是嫉妒。 因为他永远成不了宋家扬这种明朗正气勇敢还正直善良的人。而他知道,这是叶初晓心向往之的人。 当驰骏最后一拳落在宋家扬鼻子上,他终于倒下,而鼻子的血也喷涌而出。 宋家扬抹了一下鼻子,不知是因为晕血,还是真的受伤严重,他想努力爬起来,但却眩晕般倒下。 一旁观战的周浩和张威,终于兴奋地呼叫起来:“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看我们骏哥怎么打趴你!” 驰骏像是杀红眼的野兽,并没有就此收住,反倒是上前一脚踩住他的胸口,抬脚准备踢下。他想将他踩碎。 叶初晓见状,吓得一声尖叫,跑上前一掌将驰骏推开,低头看了看宋家扬的状况,更是吓得梨花带雨,听到背后驰骏的脚步上来,连忙转过身,挡在宋家扬身旁,普通一声跪下,哭哭啼啼道:“驰骏,我求求你,别打了,再打会出事的!” 驰骏看到地上跪着的女孩,表情猛地怔忡,像是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那个清高的叶初晓,正眼都不愿意看他们的叶初晓,竟然跪在地上求他。 怔了半天,驰骏忽然勃然大怒,像是拎小鸡一般,将地上的女孩拉起来,吼道:“叶初晓,你他妈真有出息,为个男人给老子下跪!老子今天非得收拾你!” 宋家扬正要爬起来跌跌撞撞追过来,却被周浩和张威挡住。两人正准备再动手,驰骏猛地转头,怒道:“够了!你们叫辆出租,将他送回去!” “骏哥!”两人不解地问。 “这小子有种!我们做事也不能下作。你们打不过人家就该认输,趁人之危是孙子才干的事。”他顿了顿又说,“这小子是官二代,要真出了事,我们谁都跑不掉!” 两人不甘又信服地点头:“骏哥说的是!” 严重的体力消耗加上不轻的伤,宋家扬看着驰骏将叶初晓挟持般拉走,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气急败坏又有气无力叫:“你放开她!” 驰骏再次转头,嗤鄙地哼了一声:“老子放不放与你无关!这是我们新塘的事,也是老子的家事!” 叶初晓终于体会到男人与女人的差距,驰骏高她大半个头,虽然不壮,但手臂却充满了力量。她被驰骏拦腰半抱着,如何挣扎都没有效果,两脚不动,也被他拖着快速前行。身后宋家扬的声音,渐渐消失。 待到走入新塘牌坊,便只剩新塘夜晚充满市井味的嘈杂。 叶初晓恼羞成怒,又骂又叫,驰骏却充耳不闻,只继续拖着她往前走。 此时正是盛夏,新塘和所有市井一样,沿街小店的麻将和电视声,三姑六婆拿着蒲扇乘凉的嚼舌根声,将老街充斥。 但驰骏和叶初晓的动静,还是惊动了一众街坊。 他们好奇地看过来,看到的便是新塘混混老大驰骏,拖着新塘最听话最乖巧最有前途的叶初晓。 这两人撇去父母之间的那点龌龊事,没有任何交集。 所以大家都很好奇。 但是叶初晓带着哭腔的骂声,让街坊邻居明白,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走到一半时,有看不过意的阿婆,跳出来叫道:“阿俊啊!你和初晓这是怎么了?有什么话好好说,你们也算是兄妹了!哥哥不能欺负妹妹啊!” 驰骏怒气冲冲回呛:“我和她不是兄妹,永远都不是!” 吼完,大概也觉得被人围观很是不爽,干脆将叶初晓一把扛在肩上,飞快离开了众人猎奇的眼光。 他的目的地很直接,来到叶初晓家的小楼,将她扛上二楼,大约是知道家中没人,也不让叶初晓开门,直接一脚踹开那陈旧的木门,随后直奔叶初晓的卧室,将她丢在床上。 叶初晓还在剧烈的情绪波动中,对周遭的一切都是云里雾里,直到在床上躺了片刻,才渐渐回神。 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躺着的地方,是她睡了十几年的卧室,而驰骏已经不见踪影,只听到房内似乎有响动。 她镇定下来,狐疑地坐起身,打开灯,正要下床,却见驰骏拎着一块毛巾走进来,毫不客气地将毛巾扔在她脸上,嫌恶道:“哭了一路,我都觉得丢人。” 叶初晓拿起热毛巾,在脸上擦了擦,这大概是她这几年来哭得最厉害一次,脸上和眼睛确实很不舒服。 擦了几下之后,正要下床,却见驰骏走过来,在床前蹲下。 今日的叶初晓穿着一条半截裙,此时裙子歪歪扭扭搭在腿上,露出一双白净的小腿和泛着血色的膝盖。 新塘这一带,路面坑坑洼洼不平,多是石子儿路,她皮肤娇嫩白皙,刚刚跪在地上,竟然磨破了一层皮,红红地沾了一些尘土。 不过叶初晓自己并未发觉膝盖受了伤,脑子都是刚刚宋家扬血流满脸的样子。心中愧疚难安,于是对屋子里这个人又恨上了几分。 驰骏皱眉观察了一下她膝盖的伤口,粗鲁地抢过她手上的毛巾,翻过干净的一面,往那还留着尘土的伤口擦去。 叶初晓这才惊觉自己膝盖受伤,因为被触碰的疼痛,倒吸了一口冷气。 驰骏抬头睨了她一眼,似是漫不经心开口问:“很喜欢那个姓宋的小白脸?” 他语气略带讥讽,但也并不算太难听,配上他手中的动作,反倒给人一种他们似乎很熟稔的错觉。 叶初晓微微一怔,没错,他们认识已经十八年——但从来没有熟悉过。 她并不回答他的话,他也不追问,只继续手上轻拭的动作,又道:“家里有碘酒吗?” 叶初晓沉默片刻,如实回答:“客厅电视柜下,有一个药箱。” 驰骏找到药箱,再次走进来,掏出里面的碘酒,给怔在床上的叶初晓,处理了一下膝盖上的伤。又对着床头边的镜子,为自己处理伤口。 他和宋家扬的这一架,因为都是赤手空拳,倒也没什么大碍,就是脸上挂了好几处彩,一边颧骨微微肿起,嘴角也破了皮,这鬼样子,完全是一副打架斗殴后的小混混模样,他对着镜子自嘲地笑了笑。 叶初晓本以为他是要收拾自己,但是现在却看他在自己的闺房悠然自得地处理伤口。 她和他从来没有过如此近距离相处,这让她觉得有些无所适从,不,简直是非常非常不自在,好像这本来就不大的房子,变得更小了。 叶初晓想让他滚蛋,也第一次希望她那个不负责任的母亲马上回家。 叶初晓脸上变幻的神色,被驰骏的余光发现。他鄙夷地嗤笑一声:“就这么讨厌我?” 叶初晓默不作声。 他放下手中的药水,转头看向她,漫不经心的语气,继续道:“喜欢那种学习好?家庭背景好?性格好的?” 叶初晓继续沉默。实际上她完全猜不透他的心思,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自己的这些事如此关心。 她不得不再次确定两人的关系,得出的答案依旧是,他们从来没有任何关系。 而她的沉默,显然让驰骏不满,语气也变得冷厉:“瞧不起新塘是吗?觉得自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觉得自己比这里的人都高尚?离开这里就不会回来?不想与这里有任何瓜葛?” 他每一句问话,都带着一丝咬牙切齿。 叶初晓忽的打了个冷战,隐隐觉得他的语气带着些自己无法读懂的恨意。 叶初晓骨子里倔强,但往往并不会表现出来。所以她没有回应他的话,只是继续以沉默应对。 驰骏终于因为这长久的沉默而勃然大怒,他用力将她推倒,猛地欺身压上去。   ☆、第10章 一夜 叶初晓猝不及防,怔忡间,已经被驰骏牢牢压住。他一手早有准备地箍住她的双手,另一只手则掐住他的下颚,两人的脸,只相隔两三厘米。 这是叶初晓第一次与一个异性如此接近。她能感受到他扑鼻的温热气息,还有他漆黑眸子里喷火一般的怒气。 他的味道带着烟草的薄荷香,但或许是年轻的缘故,并不算难闻,只是有一种叶初晓无法负荷的侵略感。 她第一次意识到真正的危险,但是脸颊被捏着,身体被箍住无法动弹,叶初晓发出的声音含混不清:“放开我!” 驰骏定定看着她,一时有些恍然。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是觉得异常愤怒。她想要将她傲慢与清高敲碎,拉她从云端跌下来,跌在新塘这堆尘埃里,与他们没有任何分别。 驰骏是带着一丝憎恶看着叶初晓的,但是橘色的灯光中,她哭过的眼睛,楚楚可怜,她因为挣扎而泛红的脸颊,美丽动人,就连她被自己捏住而微微变形的嘴唇,带着诱人的味道。 驰骏猛然惊恐万分,叶初晓才十八岁,却已经将自己蛊。 他忽然对未来的日子忧心忡忡起来,这种忧心,让他在脑子空白的状态下,身体的动作已经先行。 他用力贴上去,覆上了那张微微翕张的嘴唇。 如同霹雳闪过,叶初晓本来试图挣扎的身体,猛地僵住,浑身如同置身冰窟,被强烈的寒冷和恐惧笼罩,以至于忘记第一时间去反抗。 而驰骏对这种事完全没有经验,也从未产生过探究的兴趣。但是在唇齿相交时,他的内心却止不住澎湃如潮。 他默默咒骂一声,这个蛊惑人心的妖精。但很快沉沦在这种陌生的体验当中,细细密密地去吸吮,小心翼翼去啃噬。 在他凭着本能将舌头探入时,叶初晓忽然惊醒过来。她想要阖上嘴唇,却因为下颚被掐住,徒劳无功。 她只能全身剧烈的挣扎,一双剪水双瞳,屈辱地流出泪水。 叶初晓的反应,终于让驰骏稍稍清醒。她脸上的水迹,让他怔了一下,很快像是嫌恶一般离开她的唇,起身放开她。 两人刚刚分开,叶初晓就如避蝇虻一般,迅速缩回床头,抱着身体蜷作一团,恐惧又憎恨地瞪着他,像是随时绝地反击的小兽。 驰骏用手背抹了下嘴唇,牵起嘴角讥诮一笑:“本来是看不惯你这种连生养之地都瞧不起的白眼狼,就想让你尝尝被我这个新塘的小流氓糟蹋是什么滋味?但是我发觉,自己对发育不良的飞机场实在没兴趣。” 叶初晓又羞又恼,胸口剧烈起伏,脑子里寻遍了骂人的话,最后也只恼怒地骂出一句:“驰骏,你混蛋!” 于是这句一点杀伤力都没有的骂声,让驰骏笑了起来。 他转过身,倒头横躺在叶初晓的床上,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叶初晓愤愤地看着他,想要将他赶走,却又没有胆量,怕惹恼了他,自己吃亏。只恨自己不是绝世高手,可以一脚将他踢出窗外,踢得粉身碎骨。 此时已经差不多十点,叶初晓不知道驰骏躺在自己床上是什么意思?但是看他这幅模样,难不成是准备在自己的床上过夜? 她的这个念头,很快得到印证。 呼吸平静,如同睡着的驰骏,闭着眼睛漫不经心地开口:“我今天就在你这里睡,我带着这一脸伤回去,我爸看到会唠叨。” 叶初晓当然不愿意,但是又不敢拒绝,只能满腹诅咒地准备起身,打算去隔壁张莲的卧室。 哪知,还未下床,手腕已经被闭着眼睛的驰骏,准确无误地抓住。 叶初晓如临大敌一般看向他,却见他眼睛仍旧未睁开,只淡淡道:“这是你的房间,你不用离开,放心,我绝对不会对你怎样。我已经说过,我对飞机场没有兴趣。而且客厅的门已经被我踢坏,你一个人单独在一个房间,只会比跟我在一起更不安全。” 叶初晓羞愤交加,却还是挣脱他的手起身走出房间。 到了客厅,她检查了一下门锁,确实是在驰骏的暴力中报销。她边腹诽边拖了一把沙发,抵在门口。 做完这些,她溜进厕所,洗了个战斗澡,将一天的乱七八糟洗掉。 从厕所出来,看了看门,还是有些忐忑。 新塘的治安向来不好,夜晚小偷向来猖獗,几乎家家户户都被盗过。她一个人在家,总是会打上反锁才放心。 叶初晓走到张莲房间门口,转头再看了眼门后可怜兮兮的沙发,终于还是咬咬牙转身回到自己房内。 此时的驰骏已经摆正身体睡好,对她的去而复返似乎是在意料之中。微微睁开眼皮,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稍稍挪动自己的身体,空出一半床位:“我没有你想象的不讲理,这床我只要一半。” 叶初晓哼了一声,走到床边抽出自己的枕头,又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坐下。 经过这一晚折腾,其实她已经很累,但是屋子里这个混蛋,她赶不走,也绝不可能跟他同床共枕,只能委屈自己趴着将就一夜。 驰骏对她的倔强心下了然,稍稍坐起身,慵懒地靠在床头,看着她纤细的背影,不紧不慢地开口:“我们新塘的孩子,个个都是野大的。每天放了学,大家都在巷子里疯闹,就只有你一个人坐在这张桌子上认真写作业。我那时天天想,怎么会有这么无趣的家伙,所以经常拿石子砸你的窗户。” “混蛋!”叶初晓腹诽,小时候这扇窗户常常被顽劣的小孩用石头砸,她并不知道罪魁祸首是谁,原来是他! 驰骏继续道:“新塘长大的人,没有念书的传统。尤其是女孩,念完高中就不错,大部分都是十五六岁就辍学,在社会上鬼混。我也讨厌念书,要不是我爸花钱一直把我留在学校,我早就跟学校说再见了。只有你一个人,从小考第一,每年拿奖状,考上重点初中,又考上重点高中,现在还要上名牌大学。” 叶初晓本文以他是在赞赏自己,却听他接下来道:“你说你怎么就这么讨厌?非要跟别人不一样,非要弄得自己跟淤泥里出的白莲花一样,整天清高地都不正眼瞧人。你以为你学习好,你就跟你那个什么男朋友一样了?你再怎么会念书,你还是新塘出去的人,你还是有个吸毒鬼老爹,和一个搞破鞋的妈!” 叶初晓从来没听过驰骏说这么多话,才知道平日冷酷模样的人,原来嘴巴是如此恶毒。她强忍住愤怒,一字一句冷冷道:“我的出生确实无法改变,但是未来的命运,由我自己创造,与谁都无关。” 她说得很有道理,以至于让驰骏赌气一般的尖酸刻薄,变得毫无杀伤力。他哼了一声,躺在床上,不再出声。   ☆、第11章 宋母 大约是晚上闹了这么一通,身心俱疲,叶初晓竟然很快趴在枕头上进入黑甜乡。 这一觉无比漫长,梦中的姿势舒适安逸,完全不似坐趴在桌前。直到梦境结束,窗外的光线照进来,将叶初晓唤醒,她才发觉自己竟然睡在床上。 她下意识一惊,猛地坐起来,看到床上就只有自己一人时,才松了一口气。 叶初晓不知道驰骏是何时离开的,而当她起身来到客厅,看到那把抵在门后的沙发已经归为原地。她拧了一下门把,发觉门锁已经被修好。 虽然不愿意承认驰骏会有这么好心,但显然无论是将她移到床上,还是这把恢复的门锁,都是驰骏那种混蛋所为。 当然,叶初晓毫无感激,他本来就是始作俑者。 想到昨晚被强迫夺走的吻,她就气得浑身发抖,只能努力让自己忘记那让人厌恶又恐惧的时刻。 下午的时候,叶初晓照旧去周家做家教。进门之后,却不见宋家扬的身影。这是两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没有出现在周家。 叶初晓想到昨天的情况,不免担忧,问了双胞胎,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过这两小鬼非常热情,又正是刚刚懵懂的年纪,满满的都是八卦好事之心。 见叶初晓忧心忡忡的模样,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立刻自告奋勇去找宋家扬,说完,大飞先撒丫子跑了出去。 宋家扬就在这栋楼不同的单元,不一会儿,神色古怪的大飞,就领着默默低头的宋家扬进屋。 叶初晓抬头朝宋家扬看去,虽然他低着头,但模样还是让她看了个大概,她惊得倒吸一口气:“你……你没事吧?” 宋家扬挠了挠脑袋,一副不敢抬头的样子,支支吾吾道:“我觉得自己现在像个猪头,你别看我。” 叶初晓确定他除了确实有点像猪头之外,似乎并没有大碍,也便放下心来:“你没事就好。” 宋家扬在沙发上坐下,转头问她:“昨天那个家伙,有没有对你怎样?” 叶初晓摇头:“我从小就认识那些人,他们对街坊邻居其实也就是虚张声势,不会真的怎样。” 宋家扬沉默了片刻,又问:“昨天那个人说你是她的家事,是怎么回事?” 叶初晓愣了一下,她不愿意与新塘之外的人,谈及自己不堪的家庭,但看到宋家扬红肿到有些滑稽的脸,想了想,还是开口:“我妈可能会和他爸结婚。” 她说的言简意赅,掩盖了事实中所有的不堪。 宋家扬恍然大悟地点头:“原来是这样。”说着,又想是放心了的样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应该是不会对你怎样。” 打架风波就算是翻了篇。 下午家教结束,叶初晓自然是不让宋家扬再送自己回家,但是宋家扬身残志坚,用自己的猪头脸坦然面对叶初晓后,也就豁了出去,执意要坚持送她。 叶初晓执拗不过,只得依了他。 她其实还是隐隐担忧驰骏他们会再次找茬,好在这一天并没有遇到那伙人。 一直过了几天,都没有再遇到。 叶初晓恨不得那些人就此永远消失。 一周后,高考成绩出来。 虽说叶初晓自认考试时状态不错,但一早起来打电话查分数时,还是不免有些紧张,直到电话里机械的声音慢条斯理地报出分数,她才重重松了一口气。 成绩在预期之中,按着往常的录取线,这个成绩肯定比自己要报考的学校超出几十分。说不准还能拿到新生奖学金。 宋家扬也考得不错,比叶初晓还高了十几分,都算是如愿以偿。 因为心情不错,两个准小情侣,等到家教一结束,立刻结伴去庆祝。 宋家扬脸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又恢复了英俊少年模样。 半大的孩子,庆祝也就是去肯德基吃垃圾食品。 大致是觉得尘埃落定,宋家扬愉快地在肯德基与叶初晓展望未来。 未来四年他们在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大学,总之这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叶初晓虽然话未多说,但对于这样的未来,也同样期待,她会彻底摆脱新塘,从此的人生,只会与宋家扬这样的男生相联。 直到时间实在不早,宋家扬才依依不舍地拉着叶初晓离开肯德基。 他一直牵着她的手,而她没有挣开。 “家扬!” 就在两人往公交站走去时,忽然有人叫唤宋家扬的名字。 叶初晓随着宋家扬转头看去,只见路边停下一辆车,三个中年人大致是从路边某个地方出来,正准备上车,这三人装着打扮,看起来都像是很有身份的那种。 而开口的正是三人中那个干练的中年女人,她蹙眉看向宋家扬和叶初晓,微微有些不满的语气责备:“什么时候了,还在外面游荡,赶紧回去!” 宋家扬不满地龇牙咧嘴,拉着叶初晓的手并没有放开,只隔着遥遥几步距离,不耐烦道:“知道了,妈,你自己忙你的去吧!” 叶初晓一怔,原来她是宋家扬的母亲,顿时有点手足无措。 但显然宋母并没有太多关注两人,只皱皱眉便上了车。 宋家扬看着车子离开,吐吐舌头:“她老人家自己整天忙得见不着影子,还不许我在外面晃荡,我才不会听她的。” 叶初晓被他的小幼稚取悦,捂嘴哈哈大笑,很快将宋母抛之脑外。 只不过两天后,叶初晓便再次见到宋母沈君澜。 那天下午宋家扬在周家只待了一个小时,便被一个电话召走。于是,家教结束后,叶初晓独自一人离开。 走到楼下小区主道,一辆车慢慢滑在她身边,车后座的窗户缓缓打开,露出一张女人的脸。 那日因为是晚上,所以叶初晓并不记得沈君澜的长相。 沈君澜笑着开口:“我是家扬的妈妈,想和叶同学你谈一谈。” 对于准男友的母亲,叶初晓再如何淡定,也不得不有点惶恐,她讪讪点头,从善如流地上了车。 沈君澜带叶初晓去了一间茶楼,幽静私密的场所,让初入此地的女孩,深感不安。 叶初晓本就不善言辞,面对气势凌人的长辈,更是不知该说些什么。 沈君澜是典型的女强人,外表倒不算多慑人,甚至可以算得上美丽优雅,但她身上的气质,却带着些不怒而威的严厉。 叶初晓觉得她很有些眼熟,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沈君澜让服务生给两人各自斟了一杯茶,随后拿起茶杯,慢条斯理地呷了一口,才淡淡道:“我很早就听家扬说过他班上有你这么一个女生,很勤奋向上,成绩和家扬不相上下。也知道这个暑假,你在给周局长家的双胞胎做家教。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这么积极努力,说实话我自己本身非常欣赏。” 叶初晓捧着茶杯,也不知如何回应,只低声道:“谢谢阿姨夸奖。” 沈君澜皮笑肉不笑地弯了弯嘴角:“我自认是开明的家长,知道家扬喜欢你,也不准备干涉。” 叶初晓屏声静气地等待她的后续,果然,她顿了顿,又道:“但是,家扬马上就要去国外念大学,异地恋何况是异国恋,对于你们这么年轻的孩子,恐怕不是太现实。作为长辈,我有义务在这之前提醒你们。” 叶初晓终于抬头看向沈君澜:“他报考的不是江城大学法学院吗?” 沈君澜失笑摇头,像是听过到一个笑话一般:“江城大学的法学院是不错,但对家扬来说,却是太凑合。既然有更好的机会,作为父母,当然不能让走错路。” 叶初晓终于隐隐明白,宋家扬的母亲找自己谈话是为了什么。拐弯抹角不过是让两人分开而已。 为什么? 难道只是因为宋家扬要去国外念书? 这世界异地恋异国恋何其多,况且宋家扬最终的目的是进司法系统,必然毕业就回国。 叶初晓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沈君澜坐在车内与她客气告别:“说实话,出自那样的家庭,你小小年纪却知道努力上进,作为长辈,我当真觉得很难得。阿姨祝你学业顺利前途无量。” 叶初晓如置冰窟,原来是这样?不过是这样! 最俗套也最现实的家庭门第观念而已。 或许已经不是家庭门第这么简单,一个吸毒的爹,和一个搞破鞋的妈,再如何开明的家庭,恐怕都难以接受一个女孩如此不堪的家庭背景。 叶初晓一瞬间只觉呼吸困难,她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一根绳索,努力向着阳光的方向攀登而去,却终究被人一瓢冷水,打回了原来的尘土里。 她恍恍惚惚回到家,张莲难得地做了一桌子菜。看到女儿意外的目光,有点讨好,又难得地露出一点不自然“我和你驰叔打算结婚了。” 叶初晓愣了一下,淡漠地哦了一声,片刻之后,又补了一句:“恭喜你了!” 张莲干干一笑:“我知道你不喜欢驰叔,所以打算等你读书去后,才正式办手续,再搬去他那里。” 大致是觉得女儿反应太冷淡,张莲也没了继续的打算,随手打开电视,里面正在播放本地新闻。 叶初晓随意瞟了一眼,看到一则领导视察的新闻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难怪她觉得沈君澜眼熟,原来是在电视里见过。   ☆、第12章 父亲 一个月的家教很快结束。最后的这几天,宋家扬没有再出现。 叶初晓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沈君澜的行为,对她来说,无疑是一种羞辱。 当然,她也对自己和宋家扬这段胎死腹中的初恋,而微微有些遗憾。 她曾经以为和宋家扬在一起,是对新塘彻底逃离的方式之一。但她现在才知道,人的出生就像是一道烙印,也许永远无法消褪。 当然,叶初晓并未因此消极。她知道摆脱既有命运的方法实在太多,正是因为她认识到这一点,才会努力念书,考上大学。 她如今只是回到现实。 她能够在新塘这种地方,不受影响地健康向上的成长,那她就有可能在未来的人生里,真正掌控自己的生活。 宋家扬不过是一次失败的尝试。而对于十八岁的叶初晓来说,青涩的恋爱,本来就微不足道。 在接过周局长用信封装好的酬劳后,叶初晓更觉得和宋家扬恋爱的夭折,如同浮云一般。还不如这信封中厚厚的一叠人民币,来得踏实安心。 劳动换来的酬劳,取悦了叶初晓的心情。 可是,当她走出单元楼时,看到了几天未见的宋家扬。 他的精神看起来不太好,整个人萎靡不振的样子,看到叶初晓,先是眼神跳跃了一下,又立刻跌入一片颓然。 他走上前,开口的声音很明显的愧疚:“对不起,初晓,我家里安排我去国外上学,我不能跟你一起在江城大学念书了。” 叶初晓理解一个十八岁男孩的无能无力,很从容地笑笑,似是安抚:“去国外多好,我要是有这种机会,一定也不会错过。” “可是,我只想和你上同一所大学。这几天我跟我爸妈做斗争,被关了几天禁闭。大人就是这么□□霸道,完全不考虑孩子需要的是什么。”宋家扬无力地抱怨。 叶初晓默默地看着他,她想,他应该是那种养尊处优长大的孩子,父母会为他铺好未来的路,他不用费心生活,于是风花雪月的小情怀,对他来说便显得如此重要。 “父母做什么都是为了孩子好,你应该理解他们的用心良苦。”公式化的回答,让叶初晓的安慰显得有些苍白,她自己也有所意识,即使她认为这其实是一句金玉良言,沈君澜确实是用心良苦。她见宋家扬满脸失落沮丧,想了想,继续道,“其实不在一个地方上学,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发邮件联系啊。” 宋家扬眼睛稍稍亮了亮,认同地点头:“嗯,你说的没错,又不是不能联系,等放假我就回来看你。”他说完,像是想到什么似的,从包里掏出一张小纸片,“我知道你没有QQ,我给你申请了一个,已经加了我的号码。以后我们就用这个联系。” 这是电脑还未在家庭普及的年代,叶初晓没有电脑,对电脑和网络的知识,也不过是来自高中那几堂课外的电脑课。对于和高考无关的知识,她没有太大兴趣,更加没有去过网吧,所以她是班上为数不多没有QQ的同学。 她接过宋家扬的纸片,看了看上面的号码,抿嘴一笑:“好的,等去了大学,如果上网方便的话,我们就用QQ联系。” 说完,她小心翼翼折好纸片,放入斜跨的书包中。抬头道:“你回去吧,这几天你爸妈肯定看你看得严,别让他们担心。” 宋家扬抿抿嘴:“我最后一次送你回家吧。再过几天我就要出国了,我爸妈让我提前熟悉环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 真是用心良苦的父母,叶初晓内心讥诮笑了笑。摇摇头:“不用了,我要买点东西,可能比较晚才回家。” 宋家扬又道:“那我陪你一道去买东西。” 叶初晓只得再找了一个借口:“我和别人约好了。” 宋家扬意识到她的拒绝,不好勉强,闷闷道:“那好吧,那你自己小心点,别太晚回家。” 叶初晓淡笑点头,转身离去。 宋家扬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她娉婷的背影,即使他再乐观,也明白两个人刚刚萌芽的爱情,或许从此如同清风而散。 此时的他太弱小,不过是在父母羽翼下,等待哺食的雏鸟,什么都无法做。而叶初晓又太过平静冷淡,以至于他一腔想要不顾一切的热情,就像是打在了棉花上。 他重重叹了口气,眼睛已经雾气沉沉。 叶初晓自然是没有去买东西。 她的心情复杂,一方面是因为人生第一次靠自己劳动,收获的三千块巨款而兴奋,一方面是因为宋家扬带给自己的失落。 也许这算不得上是一场标准失恋,但总还是他十八年来,经历唯一一场类似恋爱。 ……再怎么说,她和宋家扬已经拉过手。 混混沌沌下了车,叶初晓走到过马路的地方,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唤自己。 她转头一看,看到那个佝偻着身体,骨瘦如柴,眼圈发黑的男人。她脑子一个激灵,想到自己包里的三千块钱,也不理会叶建刚,赶紧想跑回家。 哪知叶建刚速度竟出奇地快,几个箭步窜上来,还没等她过马路,已经一把抓住她的手:“晓晓,爸爸叫你你怎么都不答应?” 叶初晓气急败坏地甩开他的手:“我不想见到你!” 叶建刚揉了揉鼻子:“爸爸知道你考上名牌大学了,爸爸是为你高兴。爸爸给你买了一只MP3当礼物,你看你喜不喜欢?” 叶建刚边说边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模样普通的MP3递给叶初晓。 叶初晓停止挣扎,目光落到他手里的MP3,忽然有些恍然,她已经记不得叶建刚上一次给她买东西是什么时候了,两年前还是三年前? 她心里一软,拿过那只MP3。正要开口说谢谢,却只见叶建刚咧嘴一笑:“晓晓,爸爸给你买了礼物,最近手头没钱了,你能不能给爸爸借点,等爸爸挣钱了再还给你!” 叶初晓刚刚软下的心,立刻恢复警惕,她脸色一垮,将MP3扔回给叶建刚,冷冷道:“我没钱!” 说完,就准备转身离开。 哪知叶建刚紧紧拽着她肩膀上斜挎包的带子:“晓晓,你就给爸爸借点钱,等爸爸有钱了会加倍还给你的!” “我不会给你钱的!”叶初晓吼道,“我不会给你钱买毒品的!” 叶建刚低声下气说了几句,见没有成效,也没了耐心,干脆用手拉她的包。 父女两人就这样站在马路边,拉扯起来。 叶建刚毒瘾正开始发作,脑子昏昏沉沉,暴躁不耐,见拉扯不来,干脆伸手,用力将叶初晓推倒在地,终于是抢过她的书包,转身就跑。 叶初晓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想着自己包内的三千块钱,急得眼泪都掉下来,唯一的想法就是,无论如何要抢回来。 她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去追。 毒瘾开始发作的叶建刚,竟然健步如飞,抱着手里的书包跑得极快。 一边跑一边在包里摸索,很快捏到一个厚厚的信封,掏出来打开个口子,看到里面红红的一叠钱,顿时喜出望外,脚步更是快了几分。 跑了一阵,他一转身,钻进路边的一条废弃的偏僻幽巷。 “陈哥,我带钱来了,快……快点给我货……”叶建刚一边喘气,一边流着鼻涕道。 巷子里站着两个流氓模样的人,其中被叫做陈哥的男人,看了眼跑进来的叶建刚,笑了笑:“你还真搞到钱了,不会是骗人的吧!” “是真的,好几千呢!”叶建刚将钱递上去,“快给我货,我受不了了!” 陈哥拿过信封,打开数了数,满意地点点头,从身上掏出一个小盒子:“来,你要的好东西,这次的货很纯,保准你舒服。” 叶建刚手忙脚乱地拿过盒子打开,像是饿极了的动物一般,将鼻子凑上去。 叶初晓转进巷子,看到的就是这幅场面,然后看到了男人手中那个熟悉的信封。她脑子一懵,冲上前便去抢那信封:“这是我的钱,还给我!” 那人猝不及防,差点被他抢走,但很快反应过来,将她一把推开,怒不可遏道:“什么东西?连老子手里的钱都敢抢!” 叶初晓踉跄几步,撞在墙上,而这时那流氓陈哥,也看清了来人的模样,眼睛一亮,啧啧道:“哪里来的小妞,想要哥哥手里的钱?” 叶初晓泪眼朦胧,眼睛盯着他手里的信封,喃喃道:“那是我的钱……那是我的钱……”说着,又转头看向叶建刚,却见他靠墙坐在地上,手中拿着还剩着一些白色粉末的盒子,目光涣散,如同云里雾里。 陈哥走到叶初晓面前,举着手中的信封:“你说这是你的钱?” 叶初晓哭着点头:“是我爸爸抢得我的钱!” 陈哥恍然大悟:“原来你是这老东西的闺女。”说着转身踹了一脚叶建刚,“老东西不早说,要是知道你有这么个漂亮闺女,我还要跟你收钱?!” 叶初晓脑子懵懵地一片空白,只想着自己这三千块钱打了水漂,恨不得将自己的亲爹千刀万剐。也完全不知道危险将近。   ☆、第13章 相救 “妹妹,你真的要想要回这些钱?”陈哥一只手撑在墙上,另一只手拿着信封,抵在叶初晓白皙的脸颊。 叶初晓还在哭,边哭边点头。 “行啊!”陈哥暧昧地用信封在她脸上划过,“只要让哥哥开心一把,这钱就还给你!” 叶初晓猛地惊悟,睁大眼睛,才发觉这陌生丑陋的男人,此时与自己靠得如此之近。 她吓得心惊胆战,抬手想要推开他,却被他单手箍住,那可怕的男人身体凑得更近。 叶初晓害怕地大叫:“爸爸!爸爸救我!” 但是叶建刚此时早已经飘飘欲仙,什么都听不见。 “你爸爸现在正爽着呢,就算我在他面前上你,他也不会有反应。” 不可能……不可能…… 叶初晓再如何恨叶建刚,心底深处也对自己这亲生父亲,残存着一点希望。她摆动脑袋,避开陌生恶心的气息,用力挣扎,嘴里大声喊着爸爸救命。 而那人说完,嘴脸已经贴了上来。 就在那张嘴快要挨上叶初晓的嘴角时,忽然碰的一声,叶初晓只觉得身上一轻,刚刚那股恶心的气息已经散去。 她定神一看,原来是不知何时出现的驰骏,将那流氓一拳打开。 陈哥摸了一下被打出血的鼻子,看清来人是一个少年模样的家伙,顿时怒不可遏:“哪里来的臭小子,不想活了么?!” 驰骏揉了揉拳头,冷冷道:“想动我们新塘的姑娘,你也得问问我愿不愿意?” 陈哥狐疑地上下打量了一番他,又看了看他身后跟着的三人,眯眼问道:“你是新塘的驰骏?” 驰骏混了这么多年,也算是个知名混混。他冷笑着不置可否:“你管我是谁,总之新塘的姑娘,你要敢动一根手指头,老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陈哥也嗤笑一声:“你以为你是谁啊!毛都没长齐,跟老子嚣张!老子又不是你新塘的人,想干什么用得着你同意?” “我是管不着你要做什么!”驰骏将叶初晓拉在自己身边,继续不紧不慢道,“但她是我的女人,你说我要不要管!” 陈哥平日就是做中间人,倒卖一些毒品,虽是在道上混的,但也不算太凶悍,见驰骏虽然年纪轻轻,但一脸冷厉凶狠的模样,又听这女的是他的女人,根据江湖规矩,也只能作罢:“既然你这样说,大家就当是场误会。” 说着,他招呼一下身后的跟班:“我们走!” “等等!”驰骏叫住她,“麻烦陈哥你将手上的信封也留下。” 陈哥怒极反笑:“小子,你这样做就不地道了。这是老家伙买我的货给的钱,我凭什么留下?” 驰骏低头看了眼躺在墙边的叶建刚:“老家伙手里的那点货值不了这么多钱,这钱是我女人的,你还给她,你给个实价,我掏钱给你。” 毕竟对方人多,陈哥不想跟这些虽然毛都没怎么长齐但很可能比谁都狠的嫩头青过多纠缠,随口报了数字,将信封递给叶初晓。 叶初晓一直怯怯地抽泣着站在驰骏身旁,虽然她恨透了这人,但面对真正的危险,她却潜意识将他当做救命稻草。 看到自己的钱失而复得,她一把手抢过来紧紧捂在手里。 驰骏从钱夹里拿出几张百元大钞递给陈哥,冷眼看着两人愤愤离开。 “啧啧啧……”周浩夸张地咂舌,看着还躺在地上飘飘欲仙的叶建刚,“姓叶的这是连闺女都准备卖啊?” 驰骏沉着脸转过头,看向满脸泪痕的叶初晓:“为了这点钱,连命都不要了?”他语气带着凶狠的责备,“要不是我恰好看见,你现在就被那臭流氓奸污了?知不知道?” 叶初晓抿嘴不说话,只盯着自己的父亲,恨不得将他戳出几个血洞来。 叶建刚终于慢慢回神,看到女儿,咧嘴笑了笑:“晓晓,你怎么在这里?” 叶初晓再也忍不住,拿起地上的书包,用力砸在他头上:“我恨你!恨你!” 发泄完毕,不顾旁人,哭哭啼啼跑开。 驰骏眉头一皱,走到叶建刚面前,踢了他一脚:“她怎么会有你这么个爹!都他妈吸毒吸得六亲不认了!” 说完,跟着叶初晓的背影追上去。 叶初晓跑得很快,她太难受了,难受得快要喘不过来气。刚刚那流氓欺负她,并不是让她最害怕最难过的,让她绝望的是叶建刚。 当自己的女儿要被流氓欺负,她的亲生爸爸,却毫无反应。 在新塘牌坊处,驰骏才追上叶初晓,他一把将她拉住,喝道:“你个小白眼狼,刚刚我救了你,你还没感谢我呢!” 叶初晓此时正在情绪崩溃当中,哪里还顾及到这点。看到驰骏的脸,也便顺带想起了他的恶行,她红着眼睛朝他吼道:“我不会感谢你!永远都不会!你跟那些人一样,都是混蛋!” 驰骏一愣,旋即怒不可遏,但看到她哭得通红的眼睛,是如此楚楚可怜,胸口里准备吼出来的话,又吞了进去,只将她推开:“没良心的,懒得跟你计较!” 他愤愤地转身,回到对面等着他的狐朋狗友当中。 周浩好奇问:“骏哥,你跟叶家那妞说什么呢?怎么看起来像是在吵架?” “没什么!”驰骏怒气冲冲地踢了一下地上的石头,没好气道。 周浩又问:“你刚刚说叶家妞是你的女人,我们怎么不知道?” “你笨啊!”这回回答的是旁边的张威,“骏哥那是帮叶初晓解围,你这都看不出来?那丫头向来瞧不上咱新塘,骏哥会自己找没趣?” “是是是!” 驰骏白了几眼两人:“别他妈废话了,走,去皇朝喝酒去。” 皇朝即是驰骏老爹驰松年开的夜总会,档次虽不算高,但规模尚可,是三教九流的极乐世界。 驰骏叫服务生小弟拿来一打啤酒,牙齿咬掉瓶盖,闷头就喝。 “骏哥,你这是怎么了?”周浩狗腿问道。 驰骏眉头皱成一个川子,满脸写着不高兴,没好气地回他:“没什么,就是想喝酒!” 都是大大咧咧的家伙,也没继续探寻,几个人吆喝着喝了起来。 舞池里领舞的辣妹,跳着诱惑的艳舞,卡座里各种人起哄调笑,一片低俗的快乐。 周浩喝了几口酒,忽然贼兮兮走开,片刻之后,不知又从哪里窜出来,手上摊着几粒花花绿绿的胶囊,贼兮兮道:“骏哥,心情不好就弄点好东西助助兴,光喝闷酒多没意思。” 驰骏看着那东西,气得将桌上的酒瓶子一推,踹了他一脚:“老子说过什么?碰什么都不能碰毒?你小子当我的话是耳边风?” 周浩揉了揉腿:“骏哥,你别生气,这是从钟哥那里弄来的,就是助兴的小玩意,没什么大危害,你别搞得这么严重!我尝过一次,不上瘾,真的?” 驰骏有些微醺,不耐烦地摆摆手:“你他妈就嗑吧!你们几个是不是也碰这玩意?” 其他几人举起手,耸耸肩,齐声道:“就耗子一个人碰。” 周浩切了一声:“这真就是助兴的玩意,你们别搞得跟老子在吸白粉一样!”说完,朝驰骏眨眨眼,贱巴兮兮地丢了两颗在啤酒瓶内,仰头一饮而下。 驰骏本来就憋着一股气,看他这德性,更加来气,踹了他一脚,自己起身:“你们在这里玩,我先回去了!” “啊?骏哥,你这就走了?没有你我们很无趣的!” 驰骏呸了一声:“滚你丫的!” 他走出去皇朝,夜间晚风吹过来,去了一些酒意,脑子想起刚刚那些彩色胶囊,摸出手机拨了个电话,那边很快接起:“阿俊啊!” “爸,你那些店子打打擦边球弄几个小姐就算了,怎么让阿钟搞起毒品了?你是嫌命太长了么?” 驰松年呵呵笑道:“哎呦,你爹哪里有这个胆子卖毒品,是阿钟说店里有些客人想要点东西助兴,我就让他弄了点药丸,就是些软性毒品,危害不大,数量也不多,不会有事的。阿钟他有分寸。” 阿钟是皇朝管事的,跟了驰松年很多年,驰松年对他十分信任。 驰骏听了,没好气道:“最好有分寸,要是你进局子了,我是不会给你送饭的。” 驰松年在那头呵呵笑了笑:“知道知道,你爹我还想看你抱孙子呢。对了,听耗子他们说,你现在在搞什么网络公司,我是不懂这些,不过你要是差钱,千万要告诉我。儿子做事,老爸十万个支持。” 驰骏不耐烦地道:“我差钱会跟你说的。” 说完,毫不客气地挂上了电话。 驰松年虽然没读过几年书,但法制意识还是有一些。尤其是新塘这些年,好几个人接二连三染上毒品,都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德性。驰松年早就跟自己儿子保证过,绝对不沾那些东西。 驰骏对自己老爹还是有几分信任的。也隐约听说那些助兴的药丸确实危害不大,便将这事抛之脑后。 他抹了一把脸,却怎么也抹不去心中残存的恼火。 想到先前,他好心救了叶初晓,却被她吼着说恨她,真是火气不打一处来。越想越恼火,越想越不甘,恨不得现在就站在她面前,给她两耳光泄愤。 想着,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新塘。   ☆、第14章 上门 “开门!开门!”驰骏怒气冲冲跑上叶初晓家,用力拍着那陈旧的木门。 片刻之后,门从里面打开,露出张莲一张惊愕的脸:“阿骏,有事吗?” 闻到他一身的酒气,张莲眉心微微皱了皱。 “叶初晓呢?!”驰骏直接越过她,朝屋内走去,蹙眉环顾了一下空荡荡的屋内,转身往叶初晓卧室门口走去。 张莲看他略微飘忽的脚步,眼神怔忡片刻,快步走过去,挡在那木门前:“你找初晓啊?她睡了?有什么事,你告诉我我转告给她。” 张莲并不知道叶初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她傍晚回来,一双眼睛一看就是大哭过,又红又肿,回来也不吃饭,将自己关在房内再也没出来过。 眼见驰骏一身酒气跑来闹事,她以为两人发生了矛盾,自然不敢让驰骏接近叶初晓。 驰骏不耐烦地瞥了她一眼,越过她头顶拍了拍门:“你起开!这是我跟她之间的事。” 张莲却是定在原地不动,讪讪笑了笑:“阿骏,要是初晓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阿姨替她给你道歉。” 驰骏顿了片刻,嗤鄙一笑:“从小到大,我也没见你关心过她几次,怎么现在演起母女情深了?你可别惹我,要让我不高兴,我这里不松口,你就别想嫁给我爸。” 张莲被噎了一下,只讷讷道:“这几年都过来了,我也不年轻了,嫁不嫁其实也无所谓。”说完,大致意识到自己语气不对,赶紧道,“主要是初晓她是真的睡了,今天她好像不太开心,不然我就让她起来给你道歉。” 驰骏倒也不再强人所难,只悠悠然转身在沙发上坐下,拿起茶几上的一根烟点上,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道:“你知道你女儿今天为什么不开心么?” 张莲见他没有要破门的架势,放松身体,走到他旁边坐下,但没有回答他的话。 驰骏冷冷瞟了一眼犹在紧闭的房门,他知道叶初晓此时一定是清醒的。而后转头笑了笑:“她那吸毒鬼爹,抢了她做家教的钱买毒品。” 张莲愣了一下,反应过来,顿时气得大骂:“那死鬼连女儿钱都抢,怎么还不去死!” 驰骏斜睨了她一眼,继续不紧不慢道:“那死鬼不仅抢了自己女儿的钱,还放任卖毒品的流氓欺负自己女儿,坐视不管。” 张莲大骇,转头看了眼叶初晓房门,声音也变了调:“那初晓有没有让人欺负到?” 驰骏讥诮一笑,慢条斯理道:“要不是遇到我,她肯定是会被糟蹋的。” 张莲半响才反应过来,干干开口:“那真是太谢谢你了!” 驰骏喷了一口烟:“你倒比她明事理。老子救了她,她不但不感激,还骂老子。你说这口气我怎么吞下去?” “啊?”张莲睁大眼睛。叶初晓那冷清倔强的性子,她是知道的,对驰骏也一向厌恶,倒也并非不可能做出这种恩将仇报的事。她想了想,放低声音,“初晓她年纪小不懂事,你别跟她一般见识。总之这事阿姨替她谢谢你。遇到这种事,她心里不好受,等她明日醒了,我让她给你专程道谢。” “得了吧!她年纪是小,小到已经知道跟男人谈情说爱了。”驰骏不耐烦地挥挥手,“我还不了解她,就算道谢,肯定也是不情不愿的一张冷脸,还嫌膈应我不够!” 他话音刚落,叶初晓那扇紧闭的房门,咯吱一声被打开。叶初晓站在房门口,眼睛红肿,头发蓬乱,确实是冷着一张脸。 她看了眼小客厅的两人,面无表情的走过来,将手中的五百块钱放在茶几上:“这是你给那流氓的钱,我还给你!” 驰骏本来就余怒未消,见她这副态度,火气又蹭蹭冒上来,但忽然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挑眉一笑:“你把钱还给我,岂不是就等于你花钱给你爸买毒品?我看还是算了吧,就当是我请叶叔吸一回毒,反正我当恶人当惯了。” 叶初晓抿嘴不说话。 张莲皱眉看了看女儿,低声问:“刚刚阿骏说的是不是真的?要是阿骏真的救了你,你要谢谢人家。” 驰骏摁下烟头,好整以暇地抬头看着她,眼里似笑非笑,像是含着一丝讥讽。 叶初晓垂着眼睛,半响之后,终于是冒出一句:“今天谢谢你!” 说完,脑子里却浮现前些日子,驰骏在床上压着自己的场景,还有那湿漉漉让人害怕的吻。一想本来苍白的脸颊,便因为这屈辱而蹿上了一丝红色。 驰骏怔怔看着她表情的变化,转过头对张莲道:“我没说错吧!让她给我道谢,这副鬼样子不是膈应我吗!” 张莲讪讪一笑:“她从小就是这个性子,你也知道的。” 驰骏冷眼看向站在原地不动的叶初晓,哼了一声:“我晚上没吃饭饿了,你去给我煮碗面,就当是感谢。” 张莲赶紧自告奋勇道:“我去给弄。” 驰骏却怒道:“怎么?谢谢人这点诚意都没有吗?” 叶初晓抬头看了他一眼:“我去吧。” 驰骏脸上表情这才稍稍缓和了少许。 几分钟后,叶初晓端出一大碗面条放在驰骏身前的茶几上,示意他吃。 白花花的面条,上面飘了几根绿色菜叶,看起来没什么食欲。心情不好的人,大致也是煮不出什么好吃的食物。 驰骏皱眉看了看那面条,不悦道:“我又不是和尚,连个鸡蛋都没有。” 叶初晓低声道:“我去给你煮一个。” “不用了!”驰骏不耐烦地摆摆手,拿起筷子吃起来。 面的分量不少,味道也不够好。驰骏边吃边皱眉,但竟然在最后,连汤汁都喝掉。张莲以为他是饿了,见他放下碗:“吃饱了吗?要不要阿姨再给你做点东西?” 驰骏摆摆手,抬头看了眼站在屋子中央的叶初晓,揉了揉犹有些酒意的额头:“今天气都给气饱了,哪里还有胃口吃东西。” 没胃口还吃完一碗面。叶初晓不满地腹诽。 驰骏自然是不知她心中的话,只看了眼手表,起身道:“我回去了。”说完,又对叶初晓道,“以后你看到你那吸毒鬼爹,早点绕路走,要不迟早将你卖掉,我可不是每次都在你旁边。” 叶初晓默不作声。 张莲讪讪笑道:“这回就谢谢你了,阿骏。初晓她知道怎么做的。” “最好知道。”驰骏最后瞟了一眼叶初晓,不满地离开。 叶初晓看到留在桌上的几张红票子,走过去小心翼翼收好,毕竟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赚的钱,她格外珍惜。 张莲看来她一眼:“你爹真抢你钱,还看你被流氓欺负坐视不管?” 叶初晓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眼里立刻止不住因为委屈而一热,憋了好久才勉强忍住,声音淡淡道:“吸毒的人六亲不认,你又不是没见过。我就当没有这个爸爸。” 张莲烦躁地拿过一支烟:“反正没多久你就去上大学了,他再也烦不了你。”顿了顿,又试探问,“驰骏他……” 叶初晓身子定住,还未回应,听张莲叹道:“他虽然从小横行霸道,但也不算太坏,至少会出手救你。我记得好几年前,他也帮你打走一回欺负你的小流氓。” 叶初晓愤愤道:“他自己还不是流氓。” 张莲不置可否地叹了口气:“说实话,我虽然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但总觉他跟他那班小混混不太一样,也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想些什么。”她说着,瞟了眼女儿素净姣好的侧脸,忧心忡忡又有些释然道,“反正你也快离开这里,什么都无所谓了。”   ☆、第15章 告别 叶初晓本以为家教结束那天,是和宋家扬的最后一次见面。但过了两天,她又接到他的电话,说他隔日的飞机,想和她见一面。 叶初晓没有理由拒绝,毕竟宋家扬也算是自己的初恋。挂了电话,她就挎着书包就出了门。 约好的地方是一家购物中心。十几岁的孩子,最熟悉的还是肯德基麦当劳这类地方,见了面便去了购物中心的肯德基。 宋家扬精神还是不怎么好,一脸颓然的样子,显然对于出国求学,仍旧心不甘情不愿。 他虽然约了叶初晓见面,可跟往常那个开朗阳光的男生不太一样,他在坐下后,甚至都没有开口说话。 大约还是对这个男孩心存好感,即使他的母亲给了她一次非常不愉快的经历,叶初晓见着他不开心,心里也还是有些感同身受的难过。 “出国念书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你怎么还没想通啊?”叶初晓戳了戳手中的冰激凌,轻声问道。 耷拉着脑袋的宋家扬抬头看向她,沉默良久,才闷闷开口:“我真的不愿意出去,我想跟你一起去江城大学。” 他一如既往的直白。叶初晓心头微微一滞,旋即又微笑:“大学是念书的地方,又不是谈情说爱的地方。当然是哪里有前途首选哪里。” 说到谈情说爱四个字,她的脸不由得有些发热。 宋家扬沮丧地哼了一声:“这些事情又不会有冲突。”说完,像是想起什么似地道,“那你记得去了大学上QQ,我们一定要保持联系。” “嗯。”叶初晓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敷衍。 宋家扬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MP3,递给她:“我还没有送过礼物给你,我明天就要走了,这个就当做告别礼物。我已经下了好多歌,不知是不是你喜欢听的。你念的是外语系,拿来练听力很方便。” 叶初晓有些怔忡地看着他手里的小玩意,脑子里闪现出前两天,叶建刚也给了自己这么一个玩意,她当时还感动了一下下,可是后来…… 那个被她扔回去的MP3,估计已经又被叶建刚卖了去买毒品了吧! 她重重叹了口气,眼睛盯着那小小的电子产品,只觉得那玩意有点讽刺,没有任何动作。 宋家扬疑惑地看向她:“怎么?你不喜欢吗?” 叶初晓反应过来,忙摇摇头:“不是,我很想要一个MP3,但是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宋家扬终于露出一丝笑容,有些羞赧地摸了摸脑袋:“其实这个MP3不是我自己买的,是我看中了让我舅舅买给我的。因为我自己喜欢,所以想送给你。” 叶初晓头摇得更夸张:“既然是你舅舅送你的礼物,我更不能拿。” 宋家扬却稍稍起身,拉起她的手,将MP3塞在她的手心:“这不算礼物,就是让我舅舅掏钱而已,买来之后因为太喜欢,所以就想着一定要送给你。”说完,又补充道,“我自己还有别的。” 叶初晓犹豫片刻,终于不再推辞。 随身听如今正在慢慢被淘汰,CD和卡带已经成为了一种负担,MP3因为方便成为学生们的新宠。叶初晓也一直想要一个MP3,但是还没跟张莲提过。 她跟自己母亲的相处,总是带着些疏离,除了必要的消费,张莲不主动给她买,她几乎从不开口索要。 她拿到做家教的报酬后,还考虑过要去买一个呢。 见她没有再推辞,只握着MP3心事重重地看着,宋家扬总算是松了口气,嘴角也难得有了一丝愉悦的笑意。 叶初晓愣了半响,终于回神,有些歉意地开口:“可是我没有准备礼物。”说完,她看了看宋家扬空荡荡的手腕,想了想又继续道,“要不然我送你一块手表吧,我们待会一起去挑。” 宋家扬不好意思地摆摆手:“不用了,你能收下我的礼物,我就很开心了。” 叶初晓却坚持:“这次的家教也是你帮忙介绍的,我拿了酬劳,于情于理都应该送你一份礼物。” 宋家扬其实心里可想拿点叶初晓什么东西带出国,听她这样说,也就不再推辞。 两人吃完点的快餐,去了购物中心的手表柜台。 运动品牌的手表价格不算贵,大部分都是几百块,但叶初晓还是隐隐觉得有些肉痛。 好在宋家扬非常善解人意,专门挑了一只打折款,折后价不到两百。 叶初晓偷偷摸摸舒了一口气。 付了钱,宋家扬立刻将手表戴在手腕上,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本来他还打算和叶初晓多相处一阵,但手机催命一般响起,他接了电话,不耐烦地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叶初晓心下了然:“你家里催你回去?” 宋家扬狠狠点头:“有时候觉得我妈真是专,制的让人恼火。” 叶初晓笑了笑:“做母亲的都是一片苦心。既然你妈妈让你回家,肯定是让你准备明天启程的事情,不如我们就此告别吧!” 宋家扬抬头看他,眼里都是恋恋不舍,片刻之后道:“那我送你回去。”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最后一次送你,你不要拒绝。” 叶初晓没有拒绝。 两个人如这个暑假之前的许多天一样,一同坐上开往新塘地带的公交车。唯一不同的是,天色尚早,朗朗日空,一切的一切,便没了之前的那点暧昧,唯有两个少年,即将各奔前程的离愁。 当然,这愁,多指的是宋家扬。 叶初晓忧愁吗?当然也是有那么一丁点的。毕竟宋家扬于她,确确实实有那么一丁点的情愫。如果不是沈君澜的出现,将自己打回现实,这种情愫,或许会随着时间推进,而越来越浓,直到她开始懂得爱情,真真正正爱上这个男孩。 下了车,宋家扬送叶初晓到过马路的地方,像之前很多次那样,在她准备过马路时,忽然紧紧抓住她的手。 叶初晓微微仰头看他,看到他眼中浓浓的炽烈和不舍。她知道他想做什么。而这件事本来应该更早发生。 因为是七月份的下午,室外几乎没有行人。 叶初晓咬咬唇,在宋家扬一双可以将人吞噬的眼睛里,抬起头闭上了自己的双眼。 可就在闭眼的那一刻,当宋家扬的气息靠近时,她脑子里忽然冒出驰骏的面孔,那张英俊的脸,扭曲狰狞朝自己压下来。 她以为自己早已经成功将那晚的事情抛开,不让他影响自己。但是偏偏在这一刻,统统冒出来。 她甚至清晰地记起了驰骏带着烟草味的男孩气息。 叶初晓像是受惊一般,猛地睁开眼,下意识将宋家扬推开。而就在此时,她看到他身后不远处,驰骏神色莫辨的脸。 他看着两人,但是也只是看着,并没有上前阻止,甚至在刚刚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宋家扬不明所以,疑惑地问:“怎么了?” 叶初晓干干一笑,低声道:“有人看着。” 宋家扬顺着她刚刚的目光,转过头,果然见到一个男孩在几米之遥看着两人。 而这个人,他认识。 在宋家扬看过来时,驰骏微不可寻地讥诮一笑,带着某种幸灾乐祸的挑衅。 宋家扬面色不佳地转过头,看向叶初晓,小声道:“那你回去吧,我看着你过马路。” 叶初晓点点头,深深看了他一眼,终于是转身朝马路对面走去。 而她刚刚迈步,本来站在宋家扬身后几米处的驰骏,也大步迈开步子,走在叶初晓相同的路线。 在越过站在原地的宋家扬时,还嘲讽似地对他冷哼了一声。 宋家扬本以为他会追上叶初晓,但是直到进了新塘牌坊入口,两人还是一前一后的距离。他这才放心地转身去回家的车站。 一直到进入了新塘那条坑坑洼洼的主路,驰骏才加快速度,追上前与叶初晓并排而行。 此时的叶初晓,在经历了刚刚的尴尬后,当真是对他厌恶透顶,完全不想多看他一眼。 感觉到他走上来,她便加快步子。 不料她走快,驰骏也就走快。她走慢,驰骏也就走慢,总之是与她保持并行的姿势。 叶初晓实在郁卒至极,忍不住转头对他狠狠瞪了一眼,那眼神犹如飞刀一般噼里啪啦。 哪知,驰骏似是没收到她怨恨憎恶的眼神,反倒是心情不错的样子,连嘴角都挂着一丝笑意。 叶初晓知道这种人理会不得,一理便会越来劲。所以她也就是用眼神表达了一下不满,很快便将他视为空气。 到了自家门口,蹭蹭跑上楼。 她以为驰骏会追上来,虽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她从来没有理解过他的行为。 意外的是,驰骏并没有上楼,只上了几步楼梯就在楼中央停住脚步,欠揍似地道:“你男朋友都要出国了,你不是应该很伤心么?” 叶初晓恨不得塞住耳朵,但总归还是有些气不过,拉开门从屋内探出一头,恶声恶气回他:“他不是我男朋友。” 本来应该是的,但现在肯定已经不是。 “是吗?”驰骏吊儿郎当道,“原来拉手了都不算男朋友,是不是要像我对你那样才算。” 那晚的场景又浮了上来,叶初晓气得牙齿直打颤,再也不想理他,碰的一声将门甩上。   ☆、第16章 手机 七月是这个城市最炎热的季节,烈日当空,行人寥寥,小小的简陋的房间里,电扇呼呼扇着。 屋内三个男孩,几台电脑。 驰骏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手里在熟悉地操作着。 在他旁边的周浩和张威,则是盯着屏幕上的网页显得有些百无聊赖。许久之后,一脸困顿状的周浩,终于有点忍不住,哼哼唧唧道:“骏哥,你说咱都盯着电脑看几天了,这样就能成大老板?” 驰骏未回答,一旁的张威,先瞥了他一眼:“亏你还想出人头地,做一番大事业,这点小事都不愿做?不就是枯燥了点吗?骏哥又没有让我们搬砖背山。” 驰骏看了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道:“你们把今天网上的情况记录一下,然后休息一会吧。” 张威立刻振奋地噼里啪啦敲字,边说边问:“骏哥,你做的这网站,在国外真的很火?” 驰骏放下手中的活,好整以暇地回他:“虽然我爸把我送到国外的野鸡大学,我没学到什么知识,但也长了不少见识,现在互联网飞速发展,国外如今已经普及,这种分类信息的网站,已经渗透到普通人的生活。比如说你手里有个什么玩意,不想要了想卖掉又不知道去哪里卖,在网上一发,其他人看到了就会跟你联系,你足不出户这生意能做成。如果你想要租个房子,风吹日晒跑出去到处看电线杆子上的小广告,是不是很麻烦?但上咱网上一查,就知道哪里有出租的房子。” 张威了然地点点头:“虽然我除了会聊天打游戏,对什么互联网一窍不通,但你这么说还真有些道理。就好像是一个跳蚤市场,但是在网上的,对不对?” 驰骏一笑,打了个响指:“没错。” 但张威又疑惑了:“可是这个怎么赚钱啊?” 驰骏回他:“很简单,当我们的网站知道的人多了,用户也增多了后,就会有广告进来。这是最直接的赚钱方式,然后还可以帮助别人做推广。总之,只要网站出名了,用的人多了,赚钱的事当然不是问题。所以我让你们记录每天的注册用户,和网上发布的信息。这两年咱鹿城的电脑也正在普及,咱们网站肯定有市场,到时赚钱了,员工多了,我们就搬到市中心最高的写字楼,搬去像江城这样的大城市,做成全国性的大网站。” 驰骏从小不爱念书,考试白卷不知交过好几回,靠着体育特长生的名义混过了高中毕业。不过前些年,自从他接触电脑之后,便开始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驰骏做事从小专一,爱上什么之后便会专心对待,几年下来靠自己摸索钻研,电脑技术绝对不比专业人士差。 而随着年岁渐长,他也明白终日浑浑噩噩鬼混,虽然是他习惯的生活方式,也是他生活环境里必然的生活方式,但这并非是他真正想要的人生。 所以从美国回来后,他表面虽然继续玩世不恭,但却已经开始了未来的计划。 “原来是这样。”张威恍然大悟地点头,笑了笑道,“那咱以后也是坐办公室的白领,跟那些大学生一样。对了,以后骏哥你就是UFO,我和耗子就是总经理。” 驰骏噗嗤笑出声:“那叫CEO。” “对对对,CEO。”张威忙点头,伸手推了推旁边一直一言不发的周浩:“耗子,听到没,以后咱就是总经理。” 周浩捂着脸,迷迷茫茫抬起头,一脸困顿难受的模样,一双眼睛不停地泛着泪水。 驰骏一愣:“耗子,你怎么回事?这么无精打采的?” 周浩吸了吸鼻子,揉揉眼:“昨晚没睡好。” 张威嗤了一声:“肯定又去搞女人了!” 周浩搓了搓脸,难受至极的样子,摆摆手:“我去上个厕所,洗把脸。” 驰骏看着他踉踉跄跄地往外跑,本来笑着的脸,忽然变得有些沉重。蹙眉问张威:“耗子这段时间,是不是老这副鬼样子?” 张威点头:“是啊,晚上天天找女人鬼混,早上才回来,也不怕肾虚。” 过了半个小时候,周浩终于从外面回来,一脸水汽,精神确实好了许多,又恢复平时的油嘴滑舌,嘿嘿笑道:“洗了把脸,舒服多了,看来今后要少搞点女人养养精了。” 张威哈哈大笑:“我就说他是女人搞多了。” 驰骏啐了一口:“你也不嫌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脏。” “不怕,我谨记骏哥你的教导,做那事都戴套的。” 驰骏看他坐下来装模作样地在统计数据,嫌弃地在他脑门上拍了一巴掌:“算了,待会再弄,我们先去吃午饭。” 三人在外面的小餐馆胡吃海喝一顿,准备回去继续工作时,路过旁边新开的手机城。驰骏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挥挥手:“你们先回去,我随便看看。” 说完拐进了一家看着最高档的手机店。 热情的导购小姐,见有客人进来,立刻拉着他走到柜台前:“帅哥,你要买手机吗?你看这款翻盖的怎么样?刚上市的新品哦!屏幕很大,而且还是彩屏。” 驰骏看了眼那款黑色的大手机,眼光很快嫌弃地移开,再去玻璃柜台里搜寻。 导购悻悻放下手机,片刻又问:“帅哥,您说说喜欢什么样的?我给你推荐。” “有没有小巧一点,颜色漂亮一点的。”他顿了顿,又道,“适合年轻女孩子用的。” 导购小姐恍然大悟,赶紧找出一款小巧的红色手机:“您看这款怎么样?今年最受女孩子喜欢的就是这款了。” 驰骏拿过手机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那就这款吧。” 他话音刚落,从身后蹿出来两个人,只听周浩的声音道:“骏哥,你怎么买女式手机?送给谁啊?难道你有女人了?” 驰骏一掌拍在他脑门:“别胡说八道,我帮别人买的。” “想想也是,我在你身边连只母蚊子都没看到,怎么可能忽然冒出个女人。” 驰骏一副懒得理他的样子,交了钱,揣着手机,面无表情地带着两人回了他们那间简陋的办公室。 叶初晓这几天有点百无聊赖,录取结果前两天已经出来,她如愿以偿被江城大学德语专业录取,如今只等着录取通知书了。 她掐指一算,还有一个月,就要离家上大学,却已经等得有点迫不及待。 张莲知道她的录取结果,虽然没表现得太兴奋,但脸上也隐隐有欣然的表情。 过了两天,她从外头回来,拿了一个手机递给叶初晓:“这是驰叔给买的,说是奖励你考上大学。” 叶初晓看了眼那手机盒子:“我才不要他的东西。” 张莲脸色沉了下来,将盒子摔在茶几上:“你要有骨气,干脆也别念书了。你别忘了这些年你读书的钱是谁给的,难不成是你那个死鬼爹么?” 叶初晓心知她说的没错,这几年她们母女全靠驰松年照拂,她也才能心无旁骛地在学校念书。 但她总是能想起很多年前,父母还未离婚时,驰松年衣衫不整从张莲房间走出来的场景。对于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可怕的耻辱。 她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讷讷地拿过那个手机盒子,低声道:“我知道没有他,我可能早就辍学。等我有钱了,我会还给他的。”她说完大致发觉张莲脸色更差,只得举起手中的盒子,“总之他对你好,能照顾你就行了。你见了他,替我谢谢他。” 张莲脸色这才稍稍缓和。 叶初晓躺在床上,看着床头柜上那个崭新的手机盒,本来不想理会,但是眼神却止不住被黏上,终归还是好奇。躺了一会睡不着,她坐起来,伸手将那盒子拿过来拆开。 红色小巧的手机,电视里最近广告最热门的那一款。 到底只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她立刻有点爱不释手。 第二天,驰骏一行三人吃过午饭,照旧在手机城附近溜达。 只听周浩咦了一声:“那不是叶家那妞吗?” 驰骏随他的视线看过去,果然见叶初晓站在一家路边卖手机配件的小摊上,认真地翻看手机套。 虽然隔着遥遥二十来米的距离,但他还是看清楚她手中拿着的那款手机的模样。见她选好手机套,小心翼翼将手机放进去的模样,驰骏嘴角不由得扬起一抹浅笑。 “走,看她干什么呢?”周浩拉了拉他。 “看什么看?你和她很熟吗?快回去干活去。”他假意恶声恶气轻喝,脸上却涌上一股诡异的笑容。 张威大致是发觉他表情的微妙,奇怪问:“骏哥,你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遇到啥高兴的事了?” 驰骏对他如此敏锐的观察很不满,用力瞥了他一眼:“我在想这几天网站的访问量不错,当然高兴。这几天你们加把劲,多去本地的论坛BBS发点广告。广告发得高明点,别弄得像低级推销。”   ☆、第17章 变故 驰骏这一天的心情都不错,网站的访问这几天明显增多。网站开发运行不到一个月,注册用户已经有几百人,虽然还不算多,但毕竟刚刚起步,而且已经有商家和他联系,打算投放广告,不过他现在不急于赚钱,所以回绝了人家。他现在最需要的,是希望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使用自己的网站。而且他也不觉得这是什么难事,他已经计划花一些钱投入广告。 总之,他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充满了斗志。就像一个真正有抱负的二十岁年轻人一样。 到了晚上,一伙人跑去皇朝庆祝这段时间的成绩。 喝了几瓶啤酒,除了驰骏,其他几人又跑去舞池群魔乱舞。他一个人坐在卡座里,开了一瓶酒,准备继续喝时,忽然瞥道周浩躬着身子,捂着鼻子,从舞池里走开,踉踉跄跄往厕所跑去。 驰骏这时还没醉,心头觉得奇怪,联想着这段时间周浩的古怪,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 与外面的喧闹嘈杂相比,此时的卫生间很安静,驰骏没有看到周浩的身影,不过看到其中一个隔间关着门。 “耗子!” 他唤了一声,等了片刻,却没得到回应。 驰骏不耐烦地走上前拍了拍那扇关闭的门:“耗子,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里面仍旧没回应。 “耗子……”驰骏眉头微蹙,正准备再拍时,却听到里面传出不同寻常的急促呻,吟。 他心里一震,不作多想,一脚将门踹开。 眼前的场景让他一惊,周浩躺在地上,不停抽搐,身边撒着几颗破碎的彩色胶囊,还隐隐有一些白色粉末。 驰骏急忙上前摇摇他:“耗子,你怎么了?” 周浩却毫无反应,翻了翻白眼,身体仍旧剧烈抽搐。 驰骏隐隐猜到怎么回事,随手抓起地上的几颗胶囊,塞在裤袋里,将周浩从地上拖起来。 出来时,正好遇见张威几人。 “骏哥,耗子怎么了?” “耗子不对劲,快去外面叫车,得赶紧送医院。” 张威大骇,本来的酒意也醒了大半,和旁边两人跌跌撞撞往外跑去喊车。 一行人兵荒马乱地将周浩抬到医院,直到看着人被医护人员推进抢救室,几人才稍稍喘过气。 张威抹了把额头的汗:“骏哥,耗子到底怎么了?” 驰骏皱眉看着手术室上的灯,从裤袋里掏出那几个捡来的胶囊壳:“我不知道,我看他去厕所的时候,不太对劲,就跟了上去。踢开门就看到他躺在地上抽搐。”他顿了顿,“我怀疑他是嗑药嗑多了。” “嗑药?”张威一脸不解看着他手里的东西,“这些胶囊都是耗子从钟哥那里偷拿的,他说钟哥给他讲过,就是普通的K粉摇头丸,他嗑得也不多,怎么会弄成这样子?” “我不知道。”驰骏看着手中的胶囊,皱眉低声道。 一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被打开,一名护士从里面走出来,拿下口罩摇摇头。 驰骏大惊,走上前差点揪住护士的衣领,怒道:“什么意思!?” 护士看到这些人都是混混模样,诚惶诚恐道:“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张威和另外两个男孩,不可置信地凑在驰骏身后,张威哆哆嗦嗦道:“她……她是什么意思?耗……耗子没了?” 驰骏脑子一片空白,却不忘下意识追问:“什么原因?” 这时,医生从里面走出来,冷静地对几人开口:“你们的朋友疑似吸食海洛因过量导致死亡。” “海洛因?”张威不可思议地大叫。 “具体原因,还有等检测结果出来,不过根据他的症状和反应,基本上可以断定了。” 几个人跌跌撞撞走进手术室,躺在床上的周浩,已经被白布蒙住脸。 驰骏只觉得全身发冷,每走一步都脚上都似灌了千斤。 终于来到床边,他颤抖着手将布掀开。他再熟悉不过的那张脸,出现在他眼前,脸上的表情似乎还留着一丝痛苦的狰狞。 张威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拉着床沿嚎啕大哭,另外两人哭着拉他,他也不起来。 驰骏脑子还是一片混乱,他完全不相信白日还在自己面前油嘴滑舌的周浩,现在已经变成一具尸体。 床上躺着的年轻男孩,额头的头发散开,露出一块没了头发遮挡的疤痕。 驰骏还记得那是两人十一二岁的时候,跟别处的几个大孩子打架,其中一个男孩拿了一个破酒瓶朝他砸过来,是周浩用脑袋替他挡了下。 虽然他从小叫他骏哥,但两人其实同岁,周浩还长他两个月。他没有父母,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对他来说,自己就是他的亲人。他虽然不学无术,喜欢鬼混,但本性正直讲义气。 驰骏不明白,为什么从来没有做过大恶事的周浩,会平白无故丢了性命。 最重要是,他才二十岁。 他怔在原地,一直看着周浩毫无生气的脸。他以为自己没有哭,但抹了一把脸,才发觉已经湿漉漉一片。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很久,他才反应过来。 接起来一听,本来悲痛的脸色,忽然大变,收了电话,跌跌撞撞往外跑。 但跑了几米,却发觉自己不知去哪里。医院走廊晃眼的白色,让他忽然觉得恐惧,冒出一身冷汗。 张威哭着从后面追上来:“骏哥,发生什么事了?耗子还在里面?我们怎么告诉他爷爷奶奶?” 驰骏僵硬地转头看向他:“警察在皇朝查到大量海洛因,我爸被抓了。” “什么?”张威一下止住哭声,像是没有听懂他的话一般。 叶初晓早已习惯张莲晚上不回家,所以只当这是一个与往常一样的夜晚,自己母亲大约是在新塘某个麻将桌上,或者驰松年的家中。 只是睡到半夜,她忽然被一阵响动惊醒。那声音就来自屋内,她从床上爬起来,小心翼翼打开一条门缝,见着自己母亲神情萎靡的坐在沙发上抽烟,地上一把大概是不小心被绊倒的椅子,应该就是刚刚响动的来源。 她惺忪着眼睛打开门,问:“怎么了?” 张莲像是被吓了一跳,抬头看她的眼神,伴着些惊恐,良久才恢复过来回她:“警察在你驰叔店里查到毒品,被抓走了。” 如果要问叶初晓生命里最讨厌的两个字,那一定就是“毒品”。 如果不是因为叶建刚染上毒瘾,她的生活至少比现在要正常太多。 她愣了半响,终于冷冷吐出两个字:“那他活该。” 张莲震惊得看向她,怒道:“你驰叔肯定是被冤枉的。他曾经说过,绝对不会碰那些东西,就算没钱吃饭,也不会碰那些东西。” 叶初晓讥诮地笑了笑:“他说你就信了?他那几家店做的是些什么勾当,你又不是不清楚,卖肉能卖,为什么不会卖毒品?他那种人还不就是为了钱什么都会做。” “你闭嘴!”张莲吼道。 虽然她对叶初晓很少关心,但也绝少对她发脾气,这一声怒喝,让叶初晓心中怔了一怔。 片刻之后,张莲大致意识到自己语气太重,见叶初晓默不作声,又缓下声音:“驰叔店里被查到的是海洛因,他胆子再大也不可能卖这种东西。” 叶初晓也收回自己之前阴阳怪气的语调,只淡淡道:“贩□□五十克,就可能被判死刑。” 张莲看着女儿,眼里露出一丝惊恐,过了许久,才讷讷道:“我知道。” 这个晚上,张莲一夜未眠。与她一样的,还有躺在床上的叶初晓。 她从来不喜欢驰松年,即使她明白如果不是倚仗着他,她或许早就辍学讨生活,不可能安心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 但只要想到几年前,父母还未离婚时,驰松年从张莲房间衣衫不整走出来的场景,她就无论如何不能原谅。 当然,她也不愿意看到驰松年出事,毕竟他是自己母亲后半生的倚靠。 如果是别的原因,她必然也会担忧,甚至会默默为他祈祷,可偏偏是贩毒。 叶初晓想到叶建刚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便不得不对身陷囹圄的驰松年,再次生出了一丝恨意。如果不是那些贩毒者,自己的爸爸就不会染上毒瘾,不会对自己漠不关心放任不理。   ☆、第18章 纠缠 驰松年贩毒被抓的消息,很快在新塘散播开来。与这个消息一道散播开的,还有周浩的死。 一个小混混吸毒过量死亡,其实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可毕竟他是土生土长的新塘人,养育他的爷爷奶奶还居住在新塘。 叶初晓看见过那对老人,坐在屋子门口整日以泪洗面。 叶初晓性格冷漠,并没有可以泛滥的同情心,她和周浩从小认识,但却是连招呼都不需要打的陌生人,甚至还非常厌恶。对于这个瘦瘦的油嘴滑舌的小混混的死,她没有任何感觉。以至于路过周浩爷爷奶奶家门口,看到两个老人哭泣,她只是面无表情地离开。 不,或许她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感觉的。 比如说,活该! 周浩的死和驰松年的被抓,让整个新塘茶余饭后热闹起来的同时,也让新塘变得不太安宁。 驰骏和他那一帮小混混的身影,在新塘消失,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件好事,实际上却是忧患重重。 因为没有了本土的小混混横行霸道,便有了更多外来的不怀好意的流氓四处徘徊,就连盗窃事件都增加了几分。 这时,新塘的街坊,似乎才意识到驰骏一伙人的重要性。 “阿骏他们这几天没过来,小偷可嚣张了,白天都敢进家门偷东西。” 叶初晓路过一家杂货店时,听到店里打麻将的人这样说道。 她心里嗤笑了一声,敢情驰骏还是新塘的守护神了?难道他们忘了,那伙人在店里拿东西从来不给钱么? 可笑的阿q精神。 当她带着这样的讥讽回到家时,还未进门,就听到激烈的争吵。 两个声音都是她熟悉的。 叶初晓急忙推开门,果然看到小小的客厅里,已经是狼藉一片。 叶建刚手里捏着一张银行卡,准备往外跑,但腿被坐在地上披头散发的张莲死死抱住。 “你这个杀千刀,不得好死的……”张莲哭哭啼啼地破口大骂。 叶建刚试图将他踹开,但没有成功,喘着起骂回去:“谁不得好死?是老子,还是你那姘头姓驰的?他现在在牢里,老子现在还好好的!” 张莲被踢了一脚,手并未松开,继续道:“你把卡还给我,那是给女儿存的上大学的钱,你要是敢拿走,我跟你拼了!” “爸……”叶初晓站在门口,看着这让她崩溃的一幕,反应过来,赶紧冲进去抢叶建刚手中的银行卡。 被两个女人缠住,叶建刚左躲右闪,虽然手里的卡没被叶初晓抢走,但拿卡的手也被她抓住,大约是有点不耐烦,干脆狠狠一把将叶初晓推开。 他用力很大,叶初晓没能站稳,倒在地上,额头磕在旁边的桌子,发出碰的一声。 屋内的两个人,俱是一惊。 叶建刚也没想到自己会伤到女儿,脸色白了一白,道:“晓晓,爸爸不是故意的。这些钱爸爸拿去有点急用,你再问驰松年去要就可以了,要是他被枪毙了,你就问驰骏要,反正他爹肯定会给他留下不少钱。” 叶初晓被撞得头晕眼花,摸了摸额头,果然立刻起了一个肿块。她看着叶建刚将张莲踹开,鼻子一酸,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爸,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是你的女儿,你为什么这么对我?” 张莲也瘫坐在地上大哭:“叶建刚,你还是人吗?你自己要死就去死,为什么还要拖累我们娘俩?为什么要拖累女儿?” 叶建刚脸上闪过一丝愧色,但很快转变成烦躁,不耐道:“不就是拿了点钱么?你们就跟老子要死要活。没钱了你们去问姓驰的要不就得了。”他摆摆手,“我走了,你们别跟嚎丧似的,见着就烦。” 他刚走到门口,却忽然怔住。 门口站着的人,堵住了他的去路。 张莲也看到来人,赶紧抹着眼睛道:“阿骏,你快把这死东西拦住,让他把送初晓念大学的钱还回来。” 叶建刚对驰骏大约是有一些畏惧,没敢直接往外冲,只讷讷道:“阿骏,这是叶叔的家事,你可别多事。” “家事?”因为连日睡眠不佳的缘故,驰骏脸色非常不好,以至于那张本来就有些冷峻的脸,此时显得更加阴沉寒冷,“你和张姨离婚也有四五年了吧,叶初晓被判给了妈妈。你现在在她们母子这里抢钱,这叫做你的家事?” 叶建刚脸色垮了下来,摆出长辈的模样:“这是我们大人的事,你一个毛头小子少插手。” 驰骏冷哼了一声:“叶建刚,你是不是以为我爸现在不方便出现,你就可以肆无忌惮骚扰他们母女了?你当我是死了么?” “你想怎样?”叶建刚没好气问。 “把银行卡留下,你该干嘛干嘛去,我也不会对你怎样?” 到嘴里的肉,让一个瘾君子吐出来,显然太可能。叶建刚将银行卡放进裤子口袋,摊开手:“银行卡我不会给你的,我倒要看看你这个臭小子,是不是敢跟长辈动手。” 他话未说完,只听碰到一声,驰骏已经一拳打在他脸上,将他打翻在地,接着一脚踩住他,将那张银行卡从他裤袋里掏出来,冷声道:“我可没有尊老爱幼这种概念。” 叶建刚鼻子里直冒血,想要爬起来反抗,但看到高自己半个头,气势凌人的驰骏,又萎了下来,只抹了把鼻子,狠狠道:“驰骏,你好样的!不过你也别得意,你老爹在牢房里,不知还能不能出来?以后有你受的!” 叶建刚走了,留下地上几滴暗红的鼻血。 驰骏将银行卡丢回给张莲,在沙发上重重坐下,用手覆盖住眼睛,一言不发,像是要小憩一般。 张莲爬起来,将瘫在地上的女儿也扶起来,看了看叶初晓额头的包,气愤道:“叶建刚那个畜生,连自己女儿都动手。”说着,又问,“疼不疼?我给去你找药。” 叶初晓神情恍惚地在沙发上,离驰骏半米的距离坐下。 驰骏终于拿开脸上的手,转头睨向她的脸,脸色有些发青:“吸毒的人都跟疯子一样,你以后别理他就是,那种人真是早死早解脱,对大家都好。” 叶初晓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但片刻之后,忽然反应过来一般,转头失控地朝他大吼:“如果不是像你爸那样的毒贩子,我爸也不会染上毒瘾。要死也是你爸死!你爸怎么还不死?” 张莲拿着药箱惊恐地跑过来,大声喝道:“叶初晓,你疯了吗?要不是阿骏帮忙,你上大学的钱,都被你爸抢走买毒品了!” “那些钱多半也是买毒品赚来的,我不稀罕!” 啪的一声! 叶初晓的叫喊声,在这一耳光中,戛然而止。 张莲看着她脸上的红印,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掌,似乎不相信自己动手打了女儿。 叶初晓这回也不哭了,只冷冷盯着张莲,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 张莲软下声音,难得地讨好:“初晓,妈妈不是故意的。驰叔现在还没出来,阿骏心里肯定不好受,你再这样乱说,要他怎么想?” 叶初晓转头看向驰骏,只见他脸色非常难看,表情冰冷,看着她的眼神复杂,良久之后,他才寒声道:“我爸是冤枉的,那些海洛因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说完,便起身带着一身寒气,甩门而去。   ☆、第19章 冷漠 这个夏天,鹿城市最沸沸扬扬的莫过于严打扫毒活动。而其中影响最大的一件,便是驰松年的夜总会皇朝,被查出几公斤的海洛因,成为警方破获的最大一起贩毒案。 因为涉案严重,亲属不能会面,驰骏已经快一个月没有见到父亲。 他的生活,在这一个月如同跌入地狱。父亲入狱,发小暴毙,偏偏着两件事还息息相关。 周围的朋友,虽然嘴上不说,但也觉得周浩的死,是因为驰松年。如果不是因为周浩被误导,以为那些胶囊是普通的软性毒品,他不会轻易沾染上,以至于不知不觉深陷其中,最终丢了性命。 朋友分崩离析,只有张威还留在他身边。 此时已经九月份,白天虽然炎热,但夜晚已经开始凉风习习。 驰骏见完律师,从律师楼里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 张威站在楼下,看到他,立刻上前问:“律师怎么说?” 驰骏看了他一眼:“我爸说那些毒品是阿钟操作的,他完全不知道,阿钟只告诉他是摇头丸和K粉,而且说数量非常少,所以他没放在心上。” 张威气愤地啐了一口:“我就知道都是阿钟做的手脚,之前驰叔一直不让他弄那些东西,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让驰叔松了口。本以为是普通的软性毒品,没想到他竟然弄的是海洛因。这根本就不关驰叔的事,都是阿钟做的好事!” 驰骏停下脚步,神色晦暗,一字一句道:“问题是,现在阿钟一口咬定都是我爸让他做的,他只是打工替人卖命。” 张威大怒:“他要不要脸啊?他一个孤儿,十一二岁就没了爹妈,要不是驰叔,早就去街上要饭了。他怎么做得出这种没良心的事?” 驰骏悲痛地点头:“我也想不到阿钟是这种人。他算是我爸养大的,一直跟着我爸做事,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我爸也没让他少吃少穿。去年他准备结婚,我爸还给了他钱让他去买房。可人心不足蛇吞象,没想到他为了钱贩毒不说,还陷害我爸。” “妈的!要不是他现在在局子里,老子第一个拿刀捅了他。” “现在说这些没用,最重要是还是得找到证据。”驰骏顿了顿,“前两天,警局负责这个案子的沈队长来找过我,说他们已经抓了一个制毒的毒贩,那人跟我爸认识,种种迹象表明,皇朝那些毒品就是购自这个毒贩,阿钟也说他是听我爸的命令跟这个毒贩买的海洛因,可毒贩和我爸都不承认,毒贩只承认给阿钟卖过K粉,所以现在警方还在找证据。那个队长怀疑这些毒品的上家另有其人,如果能找到真正的上家,我爸就应该能洗清冤屈。” 张威愤怒又了然地点点头:“我知道了,阿钟宁愿出卖驰叔,也不供出真正的海洛因上家,肯定是得到了巨大的好处,要不干脆,他跟那些人就是一伙的。” 驰骏点头:“不管怎样,一定要找到阿钟跟那些人交易的证据。”他摆摆手,“你先回去休息,这段时间你跟着我吃没吃好睡没睡好,其实都是跟你无关的事。” “骏哥!”大威眼睛红了一圈,“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驰叔从小对我也好。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何况这件事跟耗子有关,我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一定要让阿钟受到他应有的惩罚。” “耗子的事其实我也有责任,要是早发现他的异常,就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 张威沮丧的垂下头:“我的责任更大,他第一次吸那玩意的时候,就在我面前,我自己虽然拒绝了,但是却没管他,后来知道他从阿钟那儿偷拿,也没放在心上。” 驰骏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一时哽咽,说不出话来。 张威抹了把脸:“骏哥,我先回新塘去看看耗子爷爷奶奶,这几天也没怎么去看他们老人家。” 驰骏点头,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钞票:“你把这些给老人家,等我有空了再去看他们。” 待到张威离开,驰骏迎着晚风清醒了了一下头脑,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皇朝所在的位置。 下了车,夜色下的皇朝,再没有之前的灯光闪烁,灰色的两层建筑,在昏黄的路灯下,显得死气沉沉,唯有门上那白色的封条,在黑暗中有一些发光。 他想了想,绕到楼房后面的暗巷,撬开后面的窗户钻了进去。 他先绕到大厅,里面一片狼藉,大致还保留着当日警察突击后的样子。 他怔忪地发了一会儿呆,绕到了走廊处,走了几步,推开夜总会办公室的门。这办公室,与是说是夜总会办公室,不如说是阿钟的专属办公室。 这些年驰松年年岁渐长,身体状况也不如从前,不适合亲自打理夜场,皇朝的事情,基本上全交给阿钟,自己很少过来。 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这次的事。 办公室大约是被警察翻过底朝天,抽屉里和文件柜里几乎空空荡荡。驰骏随手翻了几下,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他自嘲地笑了笑,警察都已经查过,他又能找到什么,叹了口气,准备开门出去,却忽然听到隐隐的脚步声。 他心中一紧,赶紧屏声静气站定,不再动作,直到确定那脚步是朝这边走过来,看了看身后,快步来到房间的窗户上,躲进了那厚厚的窗帘后面。 果然,在他静止后不到几秒,门便被人推开。 驰骏看不到来人,但是能听到他们的动静,确定总共两个人。 那两人的脚步很轻,说话的声音也很细微,像是小心翼翼的样子。 “据说在墙壁的暗格里,我们赶紧找到走人,最近这边老是有警察出没,小心为妙。” “可是哪里有暗格?怎么看不出来?” “听老板说姓钟的小子做事很牢靠,如果能一眼看得出来,就不太可能了,仔细找。” 驰骏悄悄将窗帘拨开一点,从缝隙里看到两个人打着电筒在墙上摸索。 片刻之后,只见他们移开文件架,在文件架后面的墙上继续探寻,过了一会,只听其中一人道:“找到了!” 他话音刚落,一个小小的暗格被他用手摁开。他从里面掏出一支手机。那人似是叹了口气:“就是这个!” “走!”另一人道。 驰骏的脑子一时有些怔然,但他知道这支手机一定与阿钟涉毒有关。 他已经顾不得这两个人是什么人?手中有什么武器?在那两人走到门口时,他猛地从窗户上跳下来,大喝道:“站住!” 那两人显然吓了一跳,在黑暗中转过身,拿着手电筒往驰骏身上一照,大致是看出来他形单影只,还只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年,顿时像是松了口气般,冷声道:“小子,你什么人?” 驰骏不答反问:“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什么人你管不着?如果你不是警察的话,劝你马上走开,就当没见到我们。如果是警察的话,那么可能今天就是你的不幸日了!” 驰骏并不回答他是不是警察电话,只道:“把手机留下!” 两人面面相视一眼,大致是意识到这人不是路过打酱油的路人,片刻之后,双双从身上拿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驰骏心里一震,稍稍退后两步,不着痕迹地拿起桌子上的一个笔筒。 房间很小,三个人很快缠做一团。 两个不明身份的人,显然是职业犯罪分子,招招老道专业,毫不手软留情,何况手中还拿着刀子。 驰骏虽然从小打架打到大,但毕竟没有做过杀人放火的事,打架斗殴也都不会伤人要害。 此时以一敌二,很快落于下风,只有拼命抵挡不被伤害。不出一会儿,身上就被划伤几处。 他知道这样下去,不仅抢不到手机,自己可能还会丢了小命, 他乘着一个空档,将两人引出门,到了皇朝的大厅,他拿到一个酒瓶敲碎当做武器,有了矿宽敞的空间,又有了武器,身手好过两人的驰骏,终于稍稍拉回了点优势。 缠斗了半响,就在拿着手机的那人用刀刺向自己肋骨时,驰骏本来成功躲开,但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又自己凑上前,在迎上那把刀时,他手上的酒瓶同时刺向了那人,并伸手夺走了他口袋里的手机。 他刺入的力道非常重,那人立刻捂着腹部跪倒,旁边那人见驰骏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灼灼发光,像是发怒的野兽,知道这不知打哪里冒出来的年轻人,比他们还亡命之徒,赶紧扶起同伴,也不顾被抢走的手机,跌跌撞撞逃走了。 驰骏见两人离开,这才大口大口喘着气,捂着胸肋出的伤口,站在原地掏出自己的手机,拨了一个电话。 片刻之后,那头传来一个男声:“驰骏?” 驰骏喘着气开口唤道:“是我,沈队长……” “你怎么了?” 驰骏简短将自己的情况告诉他。 那头道:“你马上离开,悄悄离开去你认为最安全的地方,以免那些人杀一个回马枪,对你不利。” 驰骏想了想:“我去新塘。” “好,我马上去新塘找你。你的伤要不要紧?” “不要紧,新塘有卫生所,可以先简单处理。” 驰骏撕下衣服,将自己胸口下风的刀伤,牢牢系住,悄悄从后窗出去,又从暗巷里小心翼翼跑到另一条街,打了一辆车直奔新塘。 他浑身是伤,衣服破破烂烂,已经被染成了红色。司机见了也不敢说话,开到半路才开口:“小伙子,要不要去医院?” 驰骏冷声道:“不用,直接开到新塘。” 到了新塘,驰骏给了车费,刚刚进入牌坊,走上新塘坑坑洼洼的路,却忽然瞥到夜色下两个陌生的身影出现在新塘的路中央。 他不确定这些人是不是那些不法分子,但为了小心起见,他悄悄挪到了旁边,钻进了旁边两个垃圾桶的后面。 经过这一番折腾,他身上的血不知流了多少,躺在地上,只觉得头开始晕乎乎,像是要飘起来。 垃圾的臭味他都已经闻不见,只觉得嗅觉触觉身体的感觉,都随着流逝的血液,一点一点在麻木,手脚也渐渐冰冷,不听使唤。 用仅有的感觉,觉察到那两人离开,他想起身,却发觉,已经再也没有一丝力气。 就像是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这一刻,驰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要死了。 驰骏的神思是被一阵脚步唤醒,他趴在垃圾桶后面,透过两只垃圾桶的缝隙,看到昏暗的月色之下,一截光裸白净的小腿。 他不记得什么时候看见过这双腿,但就是知道她是谁。 “叶……初晓……” 驰骏用尽全身力气唤了一声。 叶初晓手中的垃圾袋刚刚丢人垃圾桶内,便忽然听到这个声音。空无一人的路边,她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差点跌倒。 “是我……”驰骏又艰难地发出两个字。 叶初晓屏声静气,捂着胸口往前走几步,朝声音的源头看去。 只见两只垃圾桶缝隙后面,躺着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 她看得不太清楚,但也看到了那人满头满身的鲜血,还有流淌在地上的血迹。 她甚至都闻到了血液的腥味,和着垃圾的恶臭,让她胃部一阵翻涌。 叶初晓惊恐地看着他,像是不知所措。 驰骏抬眼看了下她夜色下的表情,再憋了一口气,口气不佳地说出一整串话:“你傻了吗?没见我快死了!快去卫生室把张医生找来!” 他说完,便急促又微弱地喘气,像真的是快要不行。 叶初晓忙不迭点头,跌跌撞撞往新塘腹地跑去。 夏夜里的风呼呼吹,她却觉得又冷又热,跑到卫生室,不知不觉竟然出了一身冷汗。 叶初晓在卫生室的玻璃门外停下脚步,透过玻璃,看到明亮的卫生室内,张医生忙碌的身影。 虽然只是小小的卫生室,也只是自学成才,但张医生医术高明远近闻名,许多慕名而来的患者。叶初晓知道,只要告诉这位医生,那个倒在垃圾桶后面,奄奄一息的驰骏,就能马上得救。 但是站在卫生室门外的这一刻,她忽然犹豫了。 脑子里的片段,像是电影一般,一帧一帧地跳出来,驰松年与自己母亲的不堪,父亲吸毒后的狰狞,电视里播放的皇朝夜总会被查获的毒品,还有驰骏平日里的嚣张恶劣。 她忽然想,她为什么要救他? 他肯定是跟谁去打架了。他和他贩毒的父亲,吸毒致死的周浩,还有她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吸毒鬼父亲,都不应该在这世界存在。 这是他们的原罪。 而驰骏的生死,与她毫无关系。 她怔忡地站了片刻,玻璃门内的张医生转身时发现他,从里面走出来,站在门口奇怪地问:“初晓?你要看病吗?” 叶初晓惊恐一般反应过来,立刻用力摇摇头:“没有,我就是随便走走。” 张医生对她笑了笑:“听说明天就要去上大学了,江城大学可是名牌大学啊!咱新塘总算是飞出了一只金凤凰。” 叶初晓讪讪笑了笑:“张医生,你继续忙,我走了。” 她本来准备直接回家睡觉,但脚步还是止不住往外走,回到了之前的垃圾桶处。 驰骏依然躺在原地,夜色虫鸣之下,呼吸微弱轻浅。 在听到她的脚步后,像是清醒过来,稍稍抬头,看向站立在对面的她。 于是,驰骏看到了月光中,叶初晓那张清丽但面无表情的脸。 “张医生呢?”驰骏捂着胸口的伤,气若游丝地问。 叶初晓不作回答,只冷漠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和事。 驰骏忽然明白了什么,眼里露出不可思议地震惊,还有一丝自嘲的痛苦。 初秋的月光,美丽冰凉,叶初晓的表情,便与这月光如出一辙。 驰骏还想要开口,但是失血过多的身体,让他再也发不出一丝声音,眼前渐渐模糊,终于最后一点力气也消失殆尽。 迷糊中,他听到那双脚步,一步一步踏着夜色中的小道,缓慢而决绝地离去。   ☆、第20章 离别 天还未亮,叶初晓就醒来。 这一夜她睡得极不安稳,像是做了许多恶梦,但醒来之后,看着黑漆漆的屋子,却记不起那些恶梦到底是什么样子。 她默默地躺了一会儿,起身下床走到窗前,拉开窗帘透过玻璃朝外面看了看。此时的天色只一点点发白,新塘难得地处在一片宁静当中,没有了白昼的嘈杂。 她想了想,换上衣服轻手轻脚地出门。 拂晓中的凉意,让她打了个寒战,却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心中空洞洞的愧疚和恐惧。 她并不觉得自己需要愧疚。她告诉自己,对于一个打架斗殴受伤的流氓,她觉得自己的见死不救并不是一件恶事。 相反,她甚至觉得,如果驰骏当真因此没了性命,那也是他活该,就如同他的好兄弟周浩一样,他们都是罪有应得。 只是为什么,这一次她的心不那么平静了。 一米多高的垃圾桶,一如既往地散发着恶臭。 叶初晓一步一步走近,不知为何,紧张地连呼吸都不敢大声。 喵的一声。 一只黑色的猫,从垃圾桶后面跳出来,她吓得差点尖叫出来。 叶初晓颤抖着手捂住嘴巴,往那后面一看,昨日躺着鲜血淋漓的人的地方,此时已经空荡荡,只有几只苍蝇在那干涸的血迹上方,飞来飞去。 她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再走近一步,确定驰骏确实不在之后,脑子一片混乱。 他去哪里了?被人救了?还是已经死了? 她脑子里止不住出现驰骏那张冷厉讥诮又有些玩世不恭的脸。 她忽然恐惧地跌跌撞撞转身,往家里快速跑去。 在路过一家刚刚开门的早餐店,她又蓦地停下。 早餐店已经有好几个穿着睡衣的街坊来买早餐,叽叽喳喳像是在兴奋地讨论着什么。 她本以为会听到驰骏的名字,听了几分钟,也只听到谁家男人出轨谁家女人出墙这类的话题。 最后只得沉默着走开。 回到家里,张莲已经起来,看到她从外面回来,奇怪地问:“这么早你出去干什么?” 叶初晓随口道:“哦,起来了有点饿,就去买点早餐。” 张莲见她两手空空:“那为什么没买?” 叶初晓愣了愣:“我忘带钱了。” 张莲看着她精神恍惚的模样,叹了一声:“那你再睡一会儿,你想吃什么我去买。待会还要坐七八个小时的火车,小心累着。” “哦。”叶初晓嘴上应着,却没有回卧室,只坐在沙发上,挺着身体一动不动。 张莲觉得她今日的状态有些奇怪,但又说不上是哪里奇怪。只想着大约是要马上离开家,心里多少有些不适应。 等到张莲买了热气腾腾的包子豆浆回来,叶初晓依旧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见到她,立刻问:“你有没有听到街坊说昨晚发生了什么事?” 张莲一头雾水,摇头:“没有啊!” 叶初晓顿了顿,又问:“驰骏呢?有没有人说驰骏?” “驰骏?”张莲皱眉看着她,“驰骏怎么了?” 叶初晓连忙摇头:“不知道。” 张莲沉默了片刻,走到她身边坐下:“驰叔如今出了这么大事,驰骏的日子肯定也不好过。不过这些事都跟你没关系,你就好好去上大学,安心念书,别再想新塘的这些破事。” 她说完,走进卧室,拿了一张银行卡走出来:“这些年驰松年是给了我不少钱,但我手松没攒着多少,如今他出了事,我也没办法再问他要钱。好在这些年,楼下租钱我都给你存着,正好够你四年的学费。说起来,要不是驰骏,那天这钱就被你爸抢走了。” 驰骏!驰骏! 叶初晓听到这个名字,像是受惊一般顿了下。她颤抖着手,将银行卡拿在手中,想起那日驰骏愤怒离开时的场景,然后想起很多很多场景,自小到大。 驰骏确实是坏孩子,但是他对自己,真的很坏吗? 此时的叶初晓无论如何都想不起,他对自己做过的真正恶行,即使那次在自己的房间,也只是点到即止的威慑。 相反,小时候她不合群,顽皮的小男孩用沙子扔她,恶劣的女孩跑过来欺负她,都被孩子王驰骏赶走。 长大了她越来越漂亮,在这种生活环境中,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不怀好意,但只要叫驰骏那伙人知道,都会将那些不怀好意赶走,甚至一次还跑进她的学校,将骚扰她的流氓胖揍了一顿。 还有那天,她差点被自己亲爹卖掉,也是驰骏出手相助,还要回了她做家教的钱。 不胜枚举。 周浩他们当然也总是对她对口头调笑,但细细想来,他们从来没有碰过她,哪怕一根手指。 这样一想,叶初晓忽然才发现,她根本就没有理由恨驰骏,况且驰骏再坏,也罪不致死。而见死不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如同刽子手,这才是真正的罪恶。 愧疚悔恨潮水一样涌上来。 叶初晓知道昨晚,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不管驰骏是不是还活着,她自己从此之后,都因为昨晚那个错误的决定,背上了一副良心的十字架。 因为上午的火车,叶初晓吃完早餐,便拉着早几天就收拾好的行李动身。 她从卧室里拉着箱子出门,看到张莲坐在沙发上,没有送她的打算,本来就有些恍惚的心情,更觉得有点失落。 只闷声道:“妈,我走了。” 张莲眼睛盯着电视嗯了一声,片刻之后才抬眼看向她,像是想到什么似的补充道:“你一个人坐火车,自己小心点。” “知道。”叶初晓点头,“你自己保重。” 张莲眼睛已经再次转向电视,淡淡道:“去了大学好好学习,要是不想回家就不用回来。我有空会去看你。有事的话打电话,没钱了跟我说。”只是说完最后一句,像是自嘲地笑了笑,“你驰叔这次要是真出事,估计我也没钱再给你。你要是真缺钱,就自己打工挣吧。” 叶初晓再次点头:“我会的。” 说完,她看着像是专心在看电视的张莲,沉默了片刻,终于是将关心的话语吞进腹中,转身开门离去。 待到屋内只剩电视里嘈杂的广告声,张莲终于放下手中的遥控器,抬头看向紧闭的门。 她起身走到窗边,看道楼下渐渐走远的叶初晓的身影。 破旧肮脏的小路上,清瘦单薄的女孩,看起来是那么干净出尘,就像是这淤泥里长出的一朵荷花。 张莲还记得女儿出生那会儿,粉粉嫩嫩的肉团,又乖又可爱。偏偏自己和叶建刚那时都太过年轻,还未定性,总想着自己玩乐,便将孩子丢给双方父母。不过待到叶初晓渐渐长大,漂亮又聪明,考试总是拿第一。无论是自己还是叶建刚,为人父母再如何不合格,心中也觉得欢喜骄傲。两人也曾试图努力生活,想要为唯一的女儿,创造更好的条件。无奈刚刚有了起色,却因为叶建刚染上毒瘾,变成镜花水月。 于是父母成为了这个聪明上进的女孩的耻辱,母女关系变得越来越冷淡。 张莲知道叶初晓瞧不上她这个母亲,她也不知如何对凉薄冷清的女儿表达亲近。所以叶初晓从来不知道,自己冷漠麻木的母亲,会为自己感到那么骄傲。 张莲太骄傲了,她的女儿,终于踏出新塘,有美好的人生等着她开启,从此告别这糟糕的生活环境。 叶初晓拖着行李箱,慢慢地往前走,她只要回头,便会看到自家小楼窗边,那个她向来以为对自己漠不关心的母亲,正念念不舍看着她离去的身影,捂嘴痛哭。 但是她一次也没有回头。   ☆、第21章 梦魇 叶初晓十八岁那年与新塘有关的一切混乱,在那个夏天结束后,以一种惨烈的方式宣告完结。 驰松年因为涉嫌贩毒数量巨大,警方侦查还未结束,便在看守所畏罪自杀。与他有关的那个毒贩,承认皇朝的海洛因是他卖给驰松年,因为后期认罪态度良好,被判死缓。阿钟作为从犯入狱四年。 这件案子轰动一时,就连叶初晓在千里之外的江城,也从报纸上看到一二,当然,更多的是张莲打电话转告给她的。 驰松年的死,对张莲的打击很大。不仅仅是失去了后半生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和依靠,也是因为她对驰松年,总该还是有感情的。 也因为如此,叶建刚再次卷土重来,三天两头跑去找张莲的麻烦。叶初晓在电话里听到母亲的抱怨和咒骂,在大学的第一个假期,本来打算回家看她,但被张莲阻止,让她好好在学校呆着,省得回家被叶建刚纠缠。 叶初晓便打消了回家的念头。 而关于驰骏,叶初晓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从张莲口中听到他的消息。许久之后,她实在忍不住,便拐弯抹角地问。 哪知张莲却说:“驰骏啊?你不说我都忘了。你读书去后,我就一直没有见过他。他爸自杀的消息出来,也没见他露面。不仅是我没见过,全新塘的人都没见过他,就跟消失了似的。都不知是死是活。” 这番对话,发生在叶初晓大学第一期结束后。 也就是说,驰骏从那次在垃圾桶后面出现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叶初晓不得不冒出跟张莲一样的想法,或者他那个时候,驰骏因为她的见死不救,已经死去, 虽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毕竟新塘耳目众多,倘若驰骏真的死了,不会没人知道。 但是他为什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叶初晓百思不得其解。 但也是从这一天起,她开始频繁做恶梦。醒来之后,那些恶梦的内容,总是模糊一片,唯一清晰的,便是驰骏的脸。 凶恶的、冷清的、抱怨的、仇恨的。生动鲜活,又让叶初晓恐惧。 她从来没有料到,自己从小不以为然并且厌恶的人,会以这种方式烙印在自己脑子里和心里。 她想,这大概便是对自己见死不救这种恶行的惩罚。 但除此之外,在大学中的叶初晓,仍旧是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她学习勤奋,生活简朴,性格内敛,在外语系这种稍显浮华的地方,看起来就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到了大二,班上和宿舍的女孩,大部分都已经有了男友。像叶初晓这种漂亮的女孩,仍旧孤家寡人,委实是凤毛麟角。 她并没有和宋家扬联系,他留给她的那张写着QQ号的纸条,早就被她丢掉。因为叶初晓知道,自己不需要一场镜花水月的恋爱。 她的生活处处都得面对现实。 虽然张莲给她准备了四年学费,但自驰松年去世,张莲自己生计都成问题,还要应付那个吸血虫一般的叶建刚,自是没办法顾及叶初晓。 叶初晓自小的生活环境,让她比别人更懂得什么叫做危机感。于是,她一入大学,便开始打工。 只是外语系课业非常繁忙,打工的时间并不太多,只能做一些家教。好在叶初晓生活简朴,加上每学期的奖学金,倒也能自己养活自己。 大二暑假,她照旧没有回家,留在江城打工。 宿舍六个人,暑期留校的只有她和陈玲玲两人。陈玲玲来自边远小镇,大约同样是家境贫寒,所以与叶初晓关系不错,尤其是在找兼职方面,两人常常互通有无。 因为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两人在放假伊始,便各自找到了一份家教。只是一份家教一个假期下来,不过两千来块钱,两人都想要再找点别的事,偏偏时间上又不太方便,家教每日只做两个小时,可加上来回耽搁的时间,白天也就没办法再做其他。 于是,陈玲玲与叶初晓一合计,想着两人晚上还有大把空闲时间,便决定找一份晚上可以做的兼职。 陈玲玲性格很外向,信息比较多,没过几天,就打听到离学校南门不远,有一家酒吧晚上招兼职啤酒妹。 叶初晓对夜店这种场所,向来是很排斥的,尤其是驰松年的皇朝涉毒被查封后,她听到酒吧之类的名字,都敬谢不敏,更何况是在酒吧里卖酒。 她甚至在模糊的认知里,以为啤酒妹跟小姐是同一个概念。 直到陈玲玲再三给她解释两者的区别,并拉着她去实地考察,叶初晓才算相信啤酒妹,就真的真是卖啤酒的小妹,并非小姐。 陈玲玲将这份工作说得很诱人,底薪五百,卖出一瓶啤酒提成五毛,但是在酒吧一个晚上随随便便就能卖掉上百瓶,偶尔还有小费。 当然那种地方鱼龙混杂,所以要去自然是两个人一起。 考虑再三,终归抵不过对金钱的渴望。 如今的叶初晓,身处异地,无依无靠,如同浮萍一样,金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能给她带来一丝慰藉和安全感。 所以,她决定和陈玲玲一起去那间酒吧应聘。 酒吧的名字叫飞驰,不算太大,不过附近好几所大学,所以即使是暑假,生意也很火爆。 应聘的过程很顺利,酒吧的主管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为人很随和,见两人是江城大学的学生,首先就开门见山地道:“我们这里是酒吧,营业时间是晚上,顾客鱼龙混杂,你们应该很明白的吧?” “明白。”陈玲玲点头。 主管又道:“在酒吧,不论是其他的服务生,还是专门卖啤酒,都有可能遇到一些不怀好意的顾客。你们有没有心理准备?” 这回,陈玲玲和叶初晓相视看了一眼,才犹豫地点头。 这也是叶初晓最初担忧所在。 主管看了看两人,笑着继续:“不过你们放心,我们是正经酒吧,如果顾客的行为太过火,我们有保安,绝对不会让女员工吃大亏。只不过言语上的挑逗,和点到即止的肢体动作,我们希望你们能够理解。” 陈玲玲连连道:“我们理解的。” 这就算是应聘成功了。两人当晚就开始上班。   ☆、第22章 故人 几天下来,还算顺利,大约是飞驰确实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酒吧,以附近大学生消费者为主,所以很少出现行为出格的顾客。 顶多是叶初晓前去推销啤酒时,一些人见着她模样清纯漂亮,言语上调戏几句,不过这样以来,也通常就能多卖几瓶。 叶初晓虽然未经世事,但或许因为生长环境的缘故,对这种事情,有一种不符合她性格的事故与从容。 她内心抗拒,却能强迫自己表面上迎合。只要不是太过火,她都能悉数接受。 当然,或许这就是她的本性,她其实是一个善于对生活妥协的人。 就连陈玲玲都很意外,某天中途在吧台旁边休息时,拉着她道:“还以为你胆子小害羞,没想到这么快就适应!” 叶初晓淡笑道:“既然来了,那就希望能多卖点吧。” 陈玲玲嘻嘻笑了笑,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桌人:“长得漂亮就是好,你看那几个人这两天每天都来,还指定要买你的酒。光他们每天都能喝几十瓶。” 叶初晓皱眉看了看她指的卡座,那几个男人这几天确实每天光顾,也每天从她这里买几十瓶啤酒。但为首的那个男人,却也越来越放肆。最初只是在她给他们开酒时,拉拉她的手,今天已经过火地揽住了她的腰。 她虽然没有太明显地闪躲,但也是反感至极,恨不得将那咸猪手剁掉。 她收回厌恶的眼光,被吧台里的服务生,一句威哥吸引过去,然后蓦地愣住。 只见一个年轻男人,坐在吧台前,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一杯酒,然后笑着和他不知说了几句什么。 叶初晓怔忡片刻才反应过来。 虽然几乎没有说过话,但是在新塘生长的十几年,这个人她见过无数次,不会认错。 张威怎么会在这里? 她脑子里冒出这个疑问。 驰骏呢? 她脑子里又接着冒出第二个至关重要的疑问。 真思忖着要不要上前,刚刚那卡座的男人,已经朝她招手大叫:“美女美女,快点再拿一打啤酒。” 叶初晓忙不迭起身,抱着一箱啤酒跑过去。 等到她跟那些人斗智斗勇,勉强从咸猪手中脱身,回到吧台处,刚刚张威坐着的地方,已经空无一人。 她转头环顾了下四周,还是没看到他的身影。 “阿智,你认识刚刚坐在这里的人?”她想了想,开口问吧台里的男孩。 “你说威哥吗?他是酒吧的小老板啊!” 叶初晓下意识就问:“那大老板呢?” 男孩摊摊手:“不知道,我也没见过。这里的事都是主管和威哥在打理。” 这时陈玲玲跑过来,奇怪地问:“怎么了?” “没事。”叶初晓摇头,“就是刚刚好像看到了一个我老家的熟人。” 第二天晚上,张威再次出现。 其实叶初晓知道,自己找张威的目的其实很荒唐,他们的关系远远不可能有什么他乡遇故知的热泪汪汪,她只不过是想要确定驰骏的消息。 当初一念之差的错误后,驰骏便消失不见,于是她便因为这错误,被恶梦纠缠两年。 看到张威,她就像看到一根救命稻草。 驰骏是生是死,至少给她一个痛快。 张威肩膀被人拍了两下,转头看到叶初晓的脸,像是一怔,旋即露出一丝陌生的厌恶。 “张威,你还认不认得我?”叶初晓小心翼翼问。 在她的印象中,她和张威似乎从未说过话,他跟当时的周浩不一样,周浩是那种油腔滑调嬉皮笑脸的小混混,而张威与驰骏更类似一些,话不算多,看起来还算老实,跟在驰骏身边,更像是一个影子。 而且叶初晓大约能感受到,虽然从未说话,但这个男孩对自己是排斥的。 张威瞥了她一眼,很快冷淡地转过头:“新塘之花,怎么可能不认得。” 虽是讥诮的语气,但叶初晓还是松了口气,继续小心翼翼问:“你知不知道,驰骏他现在怎么样了?” 张威再次转头看她,眼里都是明显不过的厌恶:“你不知道骏哥怎样了?难不成两年前你对骏哥做过什么事,你自己都忘了?” 原来……他已经知道。 叶初晓心虚地咬咬嘴唇:“我不是有意的。那……他有没有事?” “不是有意的?”张威像是听到笑话一般,“对一个受重伤的人见死不救,叫做不是有意的?你想知道骏哥怎么样了?好,我告诉你。两年前,因为你的见死不救,他失血过多,死了!死了!你满意了吗?” “死了?!”叶初晓猛地往后退了两步,露出不可置信的震惊。 虽然她迫切地想知道驰骏到底是不是还活着。但当她真的听到他死了这个消息,却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因为这意味着她确确实实做了一回刽子手。 张威厌恶地看了她一眼,不理会她苍白的脸色,直接放下杯子离开。 “初晓初晓,你怎么了?”陈玲玲发现她的奇怪,跑过来拉住她问。 叶初晓在她的扶持下,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坐好,捂着发闷的胸口道:“大概是这两天没怎么睡好,有点不舒服。” 陈玲玲担忧地看了看她:“那我跟主管请假,我送你回宿舍休息。” 叶初晓点点头。 这个晚上,叶初晓再一次被恶梦纠缠。梦中驰骏一脸鲜血站在她面前,而她手中拿着一把刀,刺入他的腹中。 她第一次从梦中惊醒,猛地坐起身,茫然地看着四周的黑暗。 “初晓……你做恶梦了吗?我好像听到你在哭。”陈玲玲从对面的床,传出惺忪的声音。 “有吗?”叶初晓摸了摸脸,才发觉已经湿漉漉一片。 这次的梦真实无比,驰骏的脸好像就在眼前,近地触手可及,甚至连那呼吸都是隐约能感觉到。 他真的死了么?叶初晓心中默默地问自己。   ☆、第23章 再现 接下来的两天,无论是白天给孩子做家教,还是晚上卖啤酒,叶初晓都神情恍惚,魂不守舍。陈玲玲问她怎么回事,她只说自己这两日睡眠不好。 陈玲玲摸摸脑袋,也就去做自己的事了。 “美女,快过来送啤酒!” 恍惚的叶初晓,被人叫唤回过神,抱起一箱啤酒来到卡座前。 这桌人正是这几天每天从叶初晓手里消费至少几十瓶啤酒的那几个男人。 她机械地用启瓶器开了几瓶啤酒放在桌上:“请慢用!” “别走啊!”坐在她旁边的平头男人,笑着拉住她的手,“美女这两天怎么看起来心情不好的样子?要不给哥哥说说,发生了什么事,看哥哥能不能帮你!” 叶初晓不着痕迹地挣开,讪笑道:“你们慢用,有什么需要叫我,我还要去别的桌。” 平头男人呵呵笑了笑:“去什么别的桌?你想卖多少,哥哥今天都给你包了。你就专门在这里陪哥哥喝酒。” 周围的几人起哄:“是啊美女!就坐在这里陪大家喝酒,你想卖多少,咱都包了。” 叶初晓心中烦闷,完全没兴致和这些人虚与委蛇,只耐着性子继续道:“我真的要去别的桌,你们慢慢玩,有什么需要再叫我就是。” 平头男人盯着她的脸,倒了一杯啤酒拿在手中,目光闪了闪,站起来道:“要走也可以,不过怎么着也要赏脸喝了这一杯。” 叶初晓蹙眉看着他手中的杯子,一杯啤酒不算什么,但是她不想破了自己的原则,毕竟她不是陪酒女郎。 “这几天哥几个在美女手里少说也拿了几百瓶啤酒,怎么着?这点面子都不给?”平头男人手往前伸了伸,那杯沿几乎碰到了叶初晓的胸口。 她眉头蹙得更深,往后稍稍退一步,避开那尴尬的触碰,思忖片刻,正要接过酒杯,男人的手却故意一偏。 于是,那杯中的啤酒便洒在叶初晓胸前。一部分还特别刁钻地从胸口□□的地方,往胸口里面流去。 那男人故意大惊失色,放下酒杯,抽了张纸巾,便要往叶初晓胸口凑:“哎呀,真是不好意思!我这手怎么就没拿稳呢!来来来,我帮你擦擦!” “不用了不用了!”叶初晓忙不迭推开他,脚步蹭蹭往后退了几步,堪堪避开了那只咸猪手,“我去厕所清理一下就好了,你们继续喝。” 说完,捂着胸口便往厕所跑去。 制服上衣是白色,沾上啤酒,很明显的一块湿迹。胸口里面的啤酒,贴着皮肤,更是黏黏腻腻地不舒服。 叶初晓对着厕所的镜子,恨恨地擦了擦,心知那可恶的男人是刻意,却也无可奈何,连心中的咒骂都显得无力。 勉强处理得差不多,叶初晓对着镜子幽幽叹了口气,转身拉开门出去。 只是才走两步,路过男厕所时,忽然身体一紧,被人从后面用力抱住。她下意识想惊叫,嘴巴却也被牢牢捂住,只能发出闷闷的哼唧声。 浓烈的酒味从后面扑过来,呛得叶初晓直恶心,男人身体炙热的温度,让她恐惧。 她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 她用尽全身力气挣扎,却丝毫没有用处。抱着她的人,力量很大,再加上酒意,更是让她如同蚍蜉撼大树。 那人像是有备而来,抱紧她后,迅速将她挤入旁边的男厕,飞快反手将门锁上,又将她抱进其中一间隔间, “美女,别浪费力气挣扎了,就让哥哥玩会儿,哥哥给你钱。你要多少哥哥给你多少。” 叶初晓听出这声音是谁,正是那泼了自己啤酒的平头男人。她惊恐地睁大眼睛,用力挣扎,却无论如何都抵不过男人的力气,整个人被抵在墙壁,被他死死压住。 男人捂着她嘴的手不动,而搂着她腰身的手,则急切地移动,滑入她衣服里,抚上了她里面光裸的肌肤。 不知从哪里生出来的力气,叶初晓忽然挣脱出一只手,重重朝身后的人眼部抠去,待那人怔忡时,又用后脑勺用力一撞,身上的力道终于一松。 只是,她刚刚尖叫着打开隔间门,身后又是一重,整个人被扑倒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剧烈的撞击,让她头晕眼花,再也用不上力气。 男人大约是恼羞成怒,骑在她腰上,揪住她的头发,喷着酒气,恶狠狠道:“性子烈得狠嘛!老子就是要办了你,看你有什么本事跑得掉!” “救命!”叶初晓大声尖叫,但外面狂躁的音乐声,让她的叫声显得微弱无力。 男人兴奋地笑了两声,伸手撕裂了她背后的衣服。 一阵凉意涌入背脊,叶初晓痛苦地挣扎,却怎么都无法再挣开。 她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荒谬的念头,这是不是就是报应?因为她对驰骏的见死不救,所以命运也让她遭受这种绝望的无助。 这样想着,叶初晓忽然就认命地不再挣扎,只等着命运对自己的惩罚。 砰! 门被撞开的剧烈声响,将叶初晓的神思拉回来,也让身后的动作戛然而止。 因为被压制着,叶初晓看不到来人,只看到一双修长的腿,带着风一般大步走进来,接着便是一声痛苦的闷哼。 她只觉身上一轻,厕所内恢复宁静。 叶初晓反应过来,歪头瞥了眼倒在身边似是昏迷过去的男人,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只是在对上离自己只有半步之遥那张脸时,又重重跌倒在地。 脸上的表情,比遇到刚刚那样的事情,更加惊惶。 “骏哥!”张威从外面跑出来,看到地上的男女,目光闪了闪。 驰骏看了眼叶初晓,指着地上的男人,面无表情地对张威吩咐:“把这个人拖出去给他朋友,就说喝多了跌倒。厕所门挂上牌暂时别让人进来。” “嗯 。”张威点头,从地上拖起昏迷地男人,又厌恶地瞪了一眼怔忡中的叶初晓。 待到厕所门复又关上,里面只剩两个人。叶初晓还是刚刚那震惊无措的表情。 驰骏寒着脸,朝前走近一步,居高临下看着她,也不说话。 两人就这样对视半响,叶初晓忽然惊恐地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来,也不顾背后衣衫劈裂,春光大泄,她跌跌撞撞越过驰骏,夺门而出。 叶初晓跑到更衣室换了衣服,连陈玲玲都没有打招呼,便见鬼似地离开了飞驰酒吧。 她确实是见了鬼,驰骏不是已经死了么?他怎么会忽然出现,偏偏还是在那种时候,那不是鬼是什么? “哎呀!初晓,你怎么一个人跑回来了?害我找了你好久,要不是主管告诉我你不舒服先回了学校,我还以为你出事了呢!” 等到陈玲玲风风火火回到宿舍,叶初晓已经坐在床上发呆了一个多小时。 她回过神,方才想起来还有陈玲玲这么回事,抱歉道:“不好意思,我之前不舒服先回了学校,忘了跟你说。” 陈玲玲摆摆手:“没事没事,你回了宿舍就好。”说着又问,“你身体没事吧?最近怎么一直不舒服?” 叶初晓摇头。 陈玲玲不放心地走过来,在她额头摸了下,确定温度正常才放心。继而又嘻嘻笑道:“你今天走得早好可惜,你知道我今天见到了谁吗?飞驰的老板,真年轻,而且超级帅!” 叶初晓怔怔的问:“他叫什么名字?” 陈玲玲摇摇头:“不知道,他就出现了一下,感觉人很冷。我也没敢上前跟他说话。不过听阿智说,老板好像姓驰,所以酒吧才叫飞驰。” 果然是他! 原来张威是气不过故意那样说骗她。 原来她不是见鬼,驰骏是真的还活着。 这样想着,叶初晓忽然如释重负地笑出来,重重躺在床上。 陈玲玲被她弄得一头雾水,奇怪地问:“初晓,你怎么了?为什么笑得这么诡异?” 叶初晓捂着被子摇摇头:“没事,就是忽然有点高兴。” 陈玲玲向来是不了解叶初晓的,也不好追根究底,只有些莫名其妙地摸了摸脑袋,去洗漱了。 这一夜,叶初晓终于睡了一个好觉。梦里再没有血淋淋的驰骏来纠缠。   ☆、第24章 相对 叶初晓曾经以为,只要确定驰骏的消息,无论生死,对她都是一种解脱。但是当她亲眼再见到驰骏,才明白只有他还活着,她背负两年的良心枷锁,才真正解开。 当然,也不能算是真正解开。一念之下犯下的错误,并不会因为结果如何而就抹杀错误本身。 叶初晓决定向驰骏道歉。尤其是在驰骏再一次救了她之后,这个姗姗来迟的道歉,她必须完成。 即使叶初晓依旧不愿与驰骏那样的人,有任何交集。 隔日,叶初晓早早去了酒吧,却还未换上卖啤酒的制服,便被主管叫进办公室,给她结了这几天的工钱,直截了当让她不用再来。 他未说理由,但叶初晓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她没有据理力争,捏着那十几张粉票子,想了想开口问:“主管,驰骏什么时候会来这里?” 主管耸耸肩:“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老板非要交代我让你走人。不过,他很少来这里,如果你要在这里等他找他理论或者什么,可能机会比较渺茫。” 叶初晓想了想,又问:“那你能告诉我他的电话吗?” 主管毕竟也只是二十多岁年轻的男人,看到叶初晓这种模样清纯漂亮,温柔的近似楚楚可怜的女孩,睁大乌沉沉的眼睛,祈求地看着他,总还是有那么一点怜香惜玉之心。 想了想自家那年轻老板的修罗脸孔,他咬咬牙,报给了叶初晓一个手机号码。 叶初晓如获至宝地将号码输入自己那支用了两年的手机,走出来时,完全没有被炒鱿鱼的自觉,还莫名有点欣喜的激动 陈玲玲不知从哪里跑过来,看到她手里的钱,高声叫道:“主管不让你做了吗?” 叶初晓点头嗯了一声。 “为什么啊?你每天卖的酒可是最多的!不行,我得跟主管理论理论。” “别别别!”叶初晓拉住义愤填膺的陈玲玲,“这跟主管没关系,是老板知道我在这里打工,不让我做的。” “老板?”陈玲玲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认识老板?就是那个长得很帅的老板?” 叶初晓点头:“我们以前算是邻居。” “什么?”陈玲玲愈加不可置信,又道,“既然认识,大家都在异乡,不是更应该照应一下你吗?怎么还炒你的鱿鱼。” 叶初晓讪讪笑了笑:“我们有一点过节,他比较讨厌我。” “什么人啊!”陈玲玲义愤填膺道,“一个男人跟女人计较。不过算了,既然你们是这种关系,你在他这里打工,你自己也不舒服。你不做了,我也就不做了,我们明天重新找工作。” 叶初晓连忙摇摇头:“别,这里挣钱挺多的。你别忘了你弟弟今年也上大学,重新找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就在这里好好做,我感觉这里的员工都不错,你也不用担心被欺负什么的。“ 陈玲玲咬咬唇,思忖片刻,点点头:“好吧。” 叶初晓看着她纠结的样子,笑了笑:“行了,你去干活吧,我先回去了。” 叶初晓当然没有直接回去,她来到酒吧门口。里面吵闹的音乐被隔离开,她摸出手机,拨了之前存下的那个号码。 噗通噗通! 她的心不知为何跳得那么厉害。 “喂!”那边传来一个陌生又熟悉的慵懒声音。 叶初晓心里一提,舌头差点打结,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驰……骏,我是叶初晓。” 电话里出现几秒的沉默,而后才又传来驰骏那冷冷的回应:“哦,有什么事吗?” “我能不能见一下你。” 那边显然有点不耐烦:“我问你有什么事?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不让你在酒吧打工了?” 叶初晓愣了一下,下意识道:“我知道你记恨我,所以……” 驰骏在电话里静默片刻,嗤笑一声:“知道就好。” 叶初晓又问:“你今天过来吗?” 驰骏不客气道:“不知道。” “那我等你。” “随便。” 说完,驰骏不耐烦地挂了电话。 叶初晓对驰骏的态度早有心理准备。如果换做是她自己,身受重伤时,被人见死不救,大致也是会对那人怀恨在心,甚至会想着伺机报复。 而驰骏,昨晚甚至还救了她。 这样一想,那愧疚之情便愈加深刻。 叶初晓知道驰骏并不常过来,自己在这里傻等,无非是守株待兔。但怀着这种侥幸,也就让她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酒吧门口人们进进出出。 直到看到手机上的时间,显示十一点时,叶初晓不得捶了捶站地发麻的腿,准备离开。 只是正当她直起身,一辆摩托车呼啸地钻上人行道,又稳稳地在酒吧门边停好。 她下意识地瞥了眼,从车上下来的男人,只见他取下头盔,往车头随手一挂,面无表情地往酒吧门口走。 他目不斜视,就在已经走到门口时,也没有看一眼离他一步之遥的叶初晓。 “骏哥。”门口的服务生,殷勤地为他推开玻璃门。 “驰骏!”叶初晓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一般叫出他的名字。 驰骏脚下顿了顿,迈进门内的半只脚,又收回来,转过身,面无表情地看向她。 酒吧闪烁的彩色灯光下,衬着他脸色异常冷峻。叶初晓没来由地有点发慌,尤其是看着他不说话,更是紧张地不知如何开口。 驰骏看着她僵硬的表情,眉头不耐烦地蹙起:“你找我到底要说什么?” 叶初晓深呼吸了一口气,很滑稽地对他鞠了一个躬,一本正经道:“我想跟你道歉,两年前我看到你受伤没有叫医生,是我做错了。” 驰骏大约是对她的举动,有些意外,怔了半响才讥诮地开口:“我不过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跟人打架斗殴受伤,死了也是活该,死了世上还少一个祸害。你当时不就是这么想的么?你哪里做错了?需要跟我道歉?” “不是的。”叶初晓下意识反驳,却发觉这一绝否认,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没错,她当时就是这样想的,所以才会见死不救。 驰骏冷冷看着她略微发白的脸,嘴角的讥讽更加明显。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此时几个醉醺醺的人,相互扶持着,歪歪扭扭从门内走出来,不小心撞到了驰骏。 他没有防备,身体趔趄往前,又直直撞在叶初晓身上。 眼见她就要往后倒去,他下意识伸手扶住她的腰,将她抱紧在怀里,两人才堪堪稳住。 两人身高相差大半个头,叶初晓的脸恰好贴在驰骏光\\\\裸的脖颈处。温热的鼻息,扑在上面。他浑身一震,立刻将她推开。 驰骏又恼羞成怒地转头看向刚刚那几个醉鬼,眼里喷出的火,像是要上前揍人。 叶初晓对他的概念无非就是逞凶好斗,以为被人撞到不甘心,赶紧上前道:“你不要惹事了。” 这一句,更是让驰骏恼羞成怒,他转头狠狠看向她:“在你看来,我一无是处,就会惹是生非,对不对!?” “不是这样的。”叶初晓连连摇头,“我是想,既然你现在好好活着,驰叔又不在了。你就老老实实做事,别像以前一样了。” “以前怎么了?我是杀人放火,还是□□掳掠了?”驰骏像是忽然炸毛一样,大声朝她吼道,“叶初晓,你给老子滚远点!别他妈假惺惺来给我道歉,你当时根本就是巴不得我死掉算了,你的心就是石头做的。还有,昨天我救你也不是因为你是叶初晓,而是因为这是我的店,我不会让我的店员受欺负。现在你跟老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就是立刻在我面前被车撞死,我也不会再管你。” 叶初晓不知他为何忽然这么愤怒,但显然他是恨自己至极。她翕张了几下嘴唇,完全不知道说什么。 驰骏一身怒气,边吼边从口袋掏出一张银行卡丢在叶初晓身上:“你缺钱是不是?所以来这种地方打工是不是?我爸生前说过会送你念大学,虽然他人不在了,但是留了不少钱,我是他的儿子,也得替他讲信用。这些钱给你的,够你用几年了!要是再让我看到你在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出现,别怪我不客气!” 叶初晓愣了半响,看到他一口气说完,歪着头喘气不看她。她低头看了看地上的银行卡,讷讷道:“我不能要你们的钱!” “那你就马上给老子滚!” 叶初晓被他的怒气震到,往后趔趄一步,咬咬牙,神色复杂地看了看他,真地拔腿就“滚了”。 兴许是脑子有点乱,她跑得很快,也没有注意前方,正要跑下人行道时,与一辆开上来的车子相撞。 好在那车子是要开上来停放,速度很慢,只是叶初晓仍旧被撞倒在地。 驰骏看到她跌倒的场景,神色一震,心中一凛,万万没想到他刚刚的一句气话,立刻就灵验。还没来得及后悔自己的口不择言,只见那司机气冲冲打开车门走出来,对着从地上爬起来的叶初晓骂了几句脏话。 叶初晓却像是充耳不闻,只继续往对面跑过去。大约是没有受伤。 那司机还不甘心,走到前面看了下车头,又骂骂咧咧了几句。 驰骏本就怒火攻心,见状更是一股无名火窜上来。 他三步并两步走上前,不等司机回到车内,一脚踹上那辆车的车头,怒道:“撞人还这么横,找死吗!” 那司机大概也是不是什么善类,看到车子被踹,冲过来就要朝驰骏动手。却不想驰骏轻轻一闪便避过他的拳头,又侧身一脚,将他踹开。 司机不甘心,还想冲上来。 此时从酒吧门口跑过来两人:“骏哥,怎么了?” 司机一看才知道原来这火气大得不得了的家伙是酒吧的人。 傻子都知道混夜店的,无非都是些三教九流,何况这年轻人还被人叫哥。那人不想吃眼前亏,只得咽下恶气,骂咧咧钻进车内,掉头开走了。 驰骏朝旁边两人摆摆手,语气烦躁道:“没事!” 再抬眼看夜色下的路面,叶初晓早跑得没了影子。   ☆、第25章 心思 叶初晓没有再去找驰骏,一来是确定他还活着,而且还活得那么嚣张霸道,这两年来的愧疚也就淡掉了大半。 驰骏对她来说,仍旧只是一个认识多年但并不熟悉的新塘人。 她的生活无比现实,比如没有家庭依靠的飘零感和不安全感,都让她急需用挣钱的方式来填补。 失去了酒吧卖啤酒的工作,她只能重新再找。 好在她运气不错,只过两天便又在学校附近的餐厅找到了一份兼职。 说是餐厅,其实是餐厅夏季在门口临时搭建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叶初晓的工作就是端盘子收拾桌子这类杂工。报酬比起卖啤酒,自然是低了很多,不过晚上能做的工作实在寥寥,又不能去离学校太远的地方,所以对叶初晓来说,能找到这份工作,已经是谢天谢地。 然而,虽然叶初晓虽然从小生活在新塘那种底层社会,但她幼时有爷爷奶奶疼惜,父亲未吸毒之前,也算得上对她宠爱,后来又因母亲搭上驰松年,她并没有真正品尝过生活的艰辛。在家中,无非也只是打扫做饭这些普通家务。所以在烧烤摊的工作对她来说,委实有些辛劳。 大排档是城市里普通男女夏日里最爱的消遣方式,客人多,自然就忙碌。洗菜穿串送餐收盘子打扫,一晚上几个小时下来,叶初晓常常是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更别提那折磨人的呛人烟雾。 一直以来,叶初晓对于自己的生活状态,都努力做到坦然从容的。但实际上,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女孩来说,总会在某种时候生出一丝不平衡感。何况她并不是那种乐观阳光的女孩。 对于飘零感的恐惧,对于轻松肆意生活的向往,都让她时不时艳羡那些光鲜亮丽的红男绿女, 这天晚上不到九点,忽然下起暴雨,大排档提前结束营业。叶初晓回宿舍时,恰好遇到同样提前下班的陈玲玲。 暑期的校道,除了雨声便没有其他。 两人这几天各自打工,回到宿舍都快十二点,都是洗洗倒头就睡,连聊天交流的时间都没有。这下撞见,自然是聊得有些起劲。 尤其是陈玲玲,拉着叶初晓说酒吧这几日发生的奇葩事,还提到酒吧那年轻老板出现了几次。 叶初晓本来对酒吧的事没什么兴趣,听她说起驰骏,又不不由自主认真去听。可惜陈玲玲也只重复说了几次驰骏很帅的话,便再无其他,不免让叶初晓有些莫名地悻悻失望。 两人聊得投入,浑然不觉夜色里缓慢驶过的一辆小车。直到叶初晓感觉到腿上一湿,下意识惊呼了一声,片刻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车子溅到了水。 陈玲玲也哎呀了一声,想来也同样中招。两人在路灯下去检查被水溅的状况时,刚刚那车已经又退了回来,在她们身旁停下。 “对不起,你们没事吧?”车窗滑下来,露出一张带着歉意的面孔。 那人看不太出年龄,大致还算得上年轻,眉眼俊朗温和。 叶初晓并不太计较这种小事,便笑着朝她摇摇头,陈玲玲也赶紧随着她一块摇头。 那人看了看两人,有些歉意地再笑了笑,摇上车窗,缓缓离去。 叶初晓走了两步,发觉陈玲玲愣在原地,她回头奇怪道:“怎么了?” 陈玲玲摸了摸脑袋:“刚刚那人好像在哪里见过。” “是吗?”叶初晓没放在心上,只道,“在学校里开车的,估计是老师吧。” “怎么可能?”陈玲玲咕哝,“我可不记得咱学校有这么年轻帅气的老师。要是有,我绝对选他的课。” 叶初晓笑着摇摇头,拉了拉她:“走吧!要不你慢慢再想。” 两人回到宿舍,思索了一路的陈玲玲,忽然一拍脑门:“我想起来,刚刚那人是覃凯。” 叶初晓疑惑:“覃凯是谁?” 陈玲玲一脸不可思议地看了她一眼:“覃凯你都不知道是谁啊?我们学校的风云校友。华夏制药的总裁。华夏制药你总知道吧?就是你打工对面的那栋大楼。” 叶初晓想了想,华夏制药她当然知道,每天晚上去打工都能看到,据说是一家上市药企业,规模很庞大,对面那栋楼是国内总部。 陈玲玲继续道:“我听师姐们说过,覃凯可是咱学校毕业生的奋斗目标。他也是普通家庭出生,不到三十岁就从一个小职员做到总裁,还带领华夏制药上市。据说是国内最年轻的的上市公司总裁。最重要是,他长得还帅,你刚刚看到没有?听说他还是单身呢!” 叶初晓回想了下刚刚雨中车内那男人,只隐约记得轮廓,大约是英俊的。 陈玲玲八卦完毕,端着面盆去水房,只是不出片刻,她就顶着一头水,风风火火折了回来。 叶初晓奇怪:“你这么快洗完了?” 只见她有点郁闷地擦了擦头发:“心情不好,就随便洗了一下。” “怎么了?” 陈玲玲哼了一声:“说起来就来气,刚刚在楼梯口被隔壁那个张月琴给撞了一下,她不给人道歉就算了,还一脸傲慢。以为自己是谁呢?还不就是傍上了个富二代男朋友,就拽得二五八万似的。谁不记得她当初进学校时那土包子样!” 叶初晓不是爱八卦的人,不过住在女生宿舍,难免听到各种八卦消息。张月琴是他们学院日语专业的学生,长得很漂亮,据说来自农村,家境非常差,刚入学时连学费都是申请的助学贷款。 叶初晓虽然和她不熟,但也记得当初刚大一时,隔壁那个穿着寒酸土气的漂亮女生。 只是她上学期好像交到了一个有钱男友,摇身一变成了都市的摩登女郎。宿舍有女生在卧谈会探讨过,她手上拿的一个包就价值五位数。 陈玲玲大约是气不过,又有点不平道:“听说她那个有钱男朋友,连她毕业去向都给安排好了,还真是山鸡变凤凰。不过话说回来,我要是长得漂亮,也肯定去找个有钱男朋友,谁愿意整天累死累活做苦力挣那点钱。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尤其是我们女生,没有背景真是处处难行。你看我们学外语的,虽说就业不难,但说到底也就能挣那点,说不定到时一个月工资,还赶不上人家一个包呢。” 她说完,看了看叶初晓,继续道:“初晓,其实我觉得那张月琴还没你长得好看呢,她能找到有钱男朋友,你也肯定行。你可别整天就知道傻兮兮读书打工,找个有钱男朋友当靠山才是正道。” 叶初晓讪讪笑了笑,本想下意思否定她的说辞,可心底深处,却又冒出了一丝羞耻的认同,以至于她本来到嘴边的话用吞了下去,只能兀自沉默。 陈玲玲其实也只是随便说说,有钱男人虽然不少,但靠谱的委实不多,周末停在学校门口的豪车,大多不是来接情人就是来找干女儿。真正地找大学生谈恋爱的,凤毛麟角。张月琴那男朋友到底是个什么身份,谁又知道? 她打了个哈欠:“累死了,我还是好好睡一觉,明天继续我苦命的打工日子哦。” 叶初晓坐在椅子上怔神了半响,直到陈玲玲细细的呼噜声响起,她才起身拿着面盆去水房漱洗。 宿舍的水房有一面大镜子,当她冲完澡顶着一身水汽,从隔间走出来,对上的便是镜中的自己。 她从小被人夸赞漂亮,但是她自己从不以为然。倒不是因为谦逊,而是内心几乎麻木的冷漠,让她缺少了年轻女孩应有的热情和感情,甚至连小女儿最常见的爱美之心都缺乏。所以她不热爱打扮,也很少认真照镜子。 所以当她对着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看着自己时,竟然一时觉得有些陌生。 镜子里的女孩,白皙纤柔,五官靓丽,符合一切有关漂亮的描述,但是美得并不张扬,而是一种内敛的清丽——除了那双隐约有些冷淡的眸子。 她盯着镜子里的人,脑子里忽然想到雨中车内的覃凯。 她其实并不记得他的长相,但那辆黑色车子的模样却无比清晰。   ☆、第26章 看穿 叶初晓打工的餐厅,与街对面那栋华夏制药的大楼,正面相对。她每天晚上来打工,只要抬头,变会看到大门内,那栋大楼上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她上班的时候,差不多正好赶上对面下班时间,里面的车辆和人群便会从里面涌出来。 不过她在雨夜见过的那辆车,却从来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而是要等到夜色渐深,这片街道陷入霓虹之后,才会慢慢从对面大门内驶出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等着看那辆车子出门,似乎成了叶初晓某种奇特的执念。而这种执念,终于在一个礼拜后,发生了一些反应。 照旧是晚上十点多的样子,叶初晓一如既往地忙得脚不沾地,在给顾客送烤串时,她余光习惯性地瞥见对面,果然见那辆黑色的车子缓缓驶了出来。 只是与往常不一样的是,那车准备转弯上路时,忽然又退了回去。 叶初晓微微蹙眉,有些好奇,不出片刻,便见着大门内,一个颀长的男人独自步行出门,直直朝着对面走来。 她虽然不记得覃凯的模样,但是她知道那是他。 那一刻,叶初晓的心脏不由自主地猛跳了几下。 覃凯脸上带着些加班过度的疲惫之色,他穿过马路,站在大排档外,眯眼看了看里面的嘈杂,蹙了蹙眉,终于是锁定一个空着的座位。 叶初晓一直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他,待到他坐定,立刻放下手中的活,拿着点餐的本子,快步走了过去。 “您需要什么?”她拿着小本站在覃凯旁边。 覃凯随意地看着菜单,并没有抬头,而后草草报了几个食物的名字,便拿出响动的手机接电话。 叶初晓暗暗打量了一番他,他身穿简单的白色衬衣,其实算不上特别英俊,只是气质内敛成熟,即使身在这种与他气质不搭的大排档,也无碍他身上的精英味道。 叶初晓从小的生活,从未接触过这类人,于是便有些茫然的迟疑。 她也没有和男人主动搭讪的经历,生怕自己的动机看起来太显而易见。 等到她拿着烤好的食物和啤酒,返回覃凯座位。覃凯已经打完电话,他看了看盘子里的烤串,头也没抬头地说了声“谢谢”,大约是有些饥饿,拿起来便吃。 这时候的他,倒是跟旁边的红男绿女没什么两样。 叶初晓本来拿着启瓶器,准备将他桌上的啤酒打开,但是她想了想,忽然将手放下默默走开。 果然,没有走出两步,便听身后的男人叫住她:“服务员,麻烦,帮忙开一下啤酒。” 叶初晓面无表情转身走回去,拿出启瓶器将啤酒打开,又微微倾身礼貌温柔道:“你还需要什么吗?” 覃凯微笑着摇摇头,淡淡瞥了她一眼,只是在眼神落到她脸上时,眉头不着痕迹的蹙了一下,在叶初晓起身欲离开时,又叫住她:“你是江大的学生吧?” 叶初晓看向他,点点头。 “前几天下雨,我开车去江大,好像溅到了两个女生。是你吗?” 叶初晓作势想了想,淡笑着道:“前几天我是被一辆车子溅了些水。” 覃凯看着她,有些歉意的模样,“真是不好意思,当时你们说没事,我正好也有些急事,就开走了。真的没事吗?” “就是几滴雨水,不用放在心上。”叶初晓道保持着一种恰到好处的温柔笑容,“您慢用,有什么事叫我就好。” 当然,覃凯没有再叫她,除了结账时一声客气的谢谢,没说多余话。 叶初晓到底还是没什么经验,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该怎么说点什么,直到看着他离开这大排档,朝对面走去,才有些悻悻的郁卒。 她觉得自己大概是不适合做这种事。 连正儿八经的恋爱都没谈过的人,哪里有追男人的能力。 不过正当她正打算放弃这龌龊的小心思时,覃凯却连着几天都出现在大排档。 其实他的身份和装束,都不太适合出入这种太市井的地方。不过叶初晓倒是记得,他本身也是出生普通,所以对这些烟火味十足的地方,大约是不太排斥的。 覃凯总是一个人来,都是十点左右,每每带着一身倦色,想来是工作极度繁忙。他吃的不多,逗留的时间也不长,似乎只是为了果腹。自然也加没有遇人搭讪的习惯,偶尔遇到旁边的年轻女孩主动,都会礼貌拒绝。 这样的一个男人,更让叶初晓打消了自己那点念头。 只是,总还是有些不甘。 于是,等到第四天结账的时候,她终于是没忍住开口:“请问你是覃凯吗?” 覃凯有些讶异地抬头:“你认识我?” “我听同学们说过你,你是我们江大的风云校友,很多学生毕业的奋斗目标都是你。尤其是我们这种出生普通的学生,更是将你当做榜样。” 她这番话说得特别虚情假意,那种显而易见的恭维和套近乎,让她自己都不由得有些恶寒。 不料,覃凯的脸上,却并没有出现反感,反倒是笑了笑,抬眼认真打量了她一番:“这些话真是过誉了。我倒是觉得学妹也不错,竟然愿意在这种地方打工。我知道现在的学生,当真是不太能吃苦的。” 叶初晓无奈地笑了笑:“生活所迫。” 她这话半真半假,难免有博同情的成分。 覃凯赞许地点点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要打工养活自己。但是我毕竟是男生,我倒是很少看到女生会这么勤苦。”他顿了顿,“尤其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女生。” 叶初晓怔了一下,露出一丝赧色,没有再说话。 也许漂亮小女生的柔弱,对于成熟的男人,天生就有那么一点杀伤力。覃凯蹙眉似乎是思忖了片刻,又继续问:“你读什么专业?” 叶初晓愣了下,回:“外语。”罢了又加了一句,“德语。” 她说完,覃凯忽然眼睛一亮:“这么巧!我们公司最近正在与德国合作,有一些德文资料需要翻译。你愿不愿意做这份兼职?” 叶初晓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我的水平够不够?” 覃凯无所谓地摆摆手:“都是比较简单的资料,你不用担心。”他想了想,“如果你愿意,明天如果有空的话,下班前去我们公司跟找我的秘书具体看看情况,报酬什么的她会跟你说。” “愿意,当然愿意。”叶初晓忙不迭点头。她有什么理由不愿意? 覃凯温文尔雅地笑了笑,想起什么似的,从钱夹里掏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找我。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叶初晓。” 覃凯刚离开,沉浸在欣喜中的叶初晓,便听得一声讥诮的笑声,在旁边响起。 她觉得那笑声委实有些耳熟,转头一看,果然见着驰骏和张威叉着腿痞里痞气地坐在一张桌上。 大约是她刚刚太专心和覃凯攀谈,没有注意到两人。 “拿两串鸡翅过来。”驰骏冷着脸,没好气地朝她道。 叶初晓不知道刚刚她和覃凯的谈话,他看到听到了多少,又能猜到多少她的想法。但难免有点心虚,总觉得自己那点龌蹉心思,已经被他看透。 不然他如何会发出那样讥诮的笑声。 这样的念头,让叶初晓走路的脚步,都有些虚浮,更没了底气去看驰骏。 待到鸡翅烤好送上时,驰骏毛手毛脚地将盘子拿过来。抬头冷冷扫了她一眼,声音淡淡道:“你趁早收起那点花花心思,学什么不好跟人学勾引男人,别到时吃了大亏,哭都没地方哭。” 果然! 叶初晓心中那不为人知的念头,被人赤果果地戳中,难免恼羞成怒。可她面对的是驰骏,是一个霸道恶劣的混混,还是两年前她见死不救的人,这让她对着他,总还是有那么一点罪孽深重的心虚。 见叶初晓不出声,驰骏再次抬头,语气不耐道:“听到没有?” 叶初晓到底是没忍住,不甘地小声嘟哝:“关你什么事!” 驰骏冷着脸,嗤笑一声:“我这是为你好,听不听得进随便你!” 说完也不理她,和张威拿起啤酒对着瓶口开喝。 叶初晓见状,默默退下去干活。只是心里总还是憋地慌,想着自己的那点羞耻的小心思,全教驰骏看去猜中,真是形容不出的郁卒。   ☆、第27章 威慑 叶初晓自然是没听进去驰骏的话,隔日做完家教回来,便直接去了华夏制药。不过心里的那点歪念头,倒是被那么一闹,稍稍压了下去,就是一门心思奔着兼职去的。 接待她的是总裁办秘书,她隔着玻璃窗,看到内间的覃凯似乎是很忙,不经意间遥遥看到她,微微点头示意,便又埋头工作。 叶初晓不便去打扰,只老老实实听秘书给她介绍兼职的事宜。 那秘书很客气,给她细细说了要求,又讲了报酬,便交给了她一份资料,让她先试着翻译。 这兼职着实不错,千字三百的酬劳,对叶初晓来说简直是天下掉馅饼。她也不好意思再多问,只临走前,抬头看了眼里面的覃凯,见他一直低着头忙碌,便抱着文件心情微妙地离开了。 叶初晓学习用功专业自然是不错,翻译时除了医学专业上的词汇有些不太确定,三页纸的文件做得还算顺利,到第三天就做完。 她没有电脑,为了让别人看起来清晰,特意将翻译出来的稿子,认真誊写了一遍。 她写得一手漂亮的蝇头小楷,本以为这任务完成得很好,不料去交稿子时却有些尴尬。 覃凯的秘书看了看她拿来的东西,皱眉有些为难的样子:“用手写的?这看起来不太方便呢!不能用电脑打出来吗?或者直接发电子稿给我,这样也不用每次专程来公司。” 叶初晓方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手写的稿子交给人家公司,看起来实在是有些像个笑话。她愣了一下,她没有电脑,假期学校的机房也不开放,唯一能用电脑的地方,大概就只有网吧。但总该是有点不方便。 不过对于这千字三百的酬劳,倒不存在什么方便不方便了。 她正准备点头说下次用电脑打印出来,里间办公室的覃凯不知何时走出来,大约是听到两人的对话,随口问:“学妹,你是不是没有电脑?” 叶初晓如实点头:“没关系,我去网吧打好发给李秘书就是。” 覃凯皱皱眉,对秘书道:“办公室不是还有两台闲置的笔记本么?你暂时给初晓安排一台,让她带回去工作。” 不只是叶初晓,就是秘书也有些吃惊:“覃总,给兼职生配笔记本电脑,是不是不太有必要?” 叶初晓也识趣地连忙附和:“就打打稿子,不用这么麻烦。” 覃凯笑了笑:“反正那两台笔记本都是闲置的,不如物尽其用。李秘书,你就照我的话去安排好了。” 李秘书看了看一脸公事公办的上司,也不好说什么,应允后便着手去处理。 于是叶初晓出来时,不仅拿了一叠待翻译的资料,还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这个时候,对普通学生来说,别说是笔记本电脑,就是台式机都还远远没有普及。叶初晓抱着一台电脑,顿时有点惴惴不安的兴奋。 可走出华夏制药的大门,她就有点兴奋不起来了。 只见一辆摩托车横在门口路边,驰骏一脸玩世不恭的模样半靠在车上,手上拿着一只点燃的烟,标准的流氓模样。 当然,这是一个很帅的流氓,以至于路过的女人,都会忍不住悄悄多看他一眼。 驰骏看着叶初晓走出来,也不说话,只目光随着她的脚步移动。 叶初晓遇到驰骏,本来就有点不自在,又见他只看着自己不说话,更是有些踌躇。 之前在新塘,她见了他们这些人,是从来不打招呼多看一眼。可如今,他们都是身在异乡,她又对他心中有愧,虽然还是不太愿意与他多接触,但若打了照面又不同他打招呼,似乎又有点说不过去。 想了想,她硬着头皮,走上前几步,与驰骏隔着一米多的距离,低声唤了声:“驰骏。” 话音落毕,见他没什么反应,便觉得自己意思已到,转身欲走开。 可才走了两步,驰骏的声音就在后面凉凉响起:“你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叶初晓抱着电脑,停下脚步,偏头看向他。虽然对他这命令式的口气,有些不满,但这家伙在新塘横行霸道惯了,这大概就是他与人说话的语气。况且叶初晓除了对他做过那种缺德事外,从小到大本身就对他有些畏惧。所以也只能不情不愿慢慢挪过去。 驰骏看着她的动作,脸上浮现一丝讥讽,轻嗤一声,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熄,哂笑道:“你这是什么鬼样子?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叶初晓脸色微讪,走到他面前,低声道:“什么事?” 驰骏双臂叉起来,一副慵懒的模样,对着叶初晓身后的大门努努嘴:“你来这里干什么?” 叶初晓如实道:“做兼职,我在给华夏制药翻译一些东西。” 驰骏又嗤笑了一声,目光移到她手中的笔记本,继续问:“电脑哪里来的?” 他的语气简直是像在训话一般,叶初晓心道她又不是他的跟班,心里实在是很有点不爽。无奈慑于他的淫威,又怕他一个不高兴就找自己麻烦,只得继续老老实实回他:“华夏制药给用的。” 驰骏语气更加嘲弄:“这公司真不错,兼职生都给配电脑。” “只是暂时让用的。” 驰骏并不纠结在这个问题,话锋一转:“你对华夏制药的覃凯感兴趣?” 虽然当时叶初晓与覃凯搭讪的一幕,叫驰骏看了去,也被他讥讽了一番。但被他这样赤果果地指出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还是有点羞耻。 叶初晓在女生中,绝对是话少的那一类,遇到这种事,不知如何辩解,干脆微微低头以沉默应对。 可她的沉默,显然让驰骏不满,他眉心一蹙,目光炯炯盯着她,似是想在她脸上盯出一个洞来,语气不耐吼道:“老子问你话呢?!” 叶初晓被吼地一愣,下意识回:“这不关你事。” 驰骏被她这冷淡的态度,弄得倒也不怒了,只往后轻轻一跳,坐上自己那辆摩托车,穿着帆布鞋的脚,在叶初晓腹部踢了两下,力度不重,只是带着些挑衅和侮辱,在干净的素色T恤上,留下了两道印子。 他似笑非笑问:“想找个有钱有身份的男朋友?” 到了这个时候,叶初晓实在再也装不下去低眉顺眼,后退两步,拍了拍衣服上被弄脏的地方,愠怒道:“驰骏,你别太过分!” “我过分?”驰骏像是听到笑话一般,“两年前你他妈看到我快死了都不管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自己有多过分?” “我给你道过歉了。” “道歉?是不是哪天你要杀人放火,过后给人家道歉了就算是没事了?你知不知道老子当时差一点就死掉,在医院躺了整整两个月。” 叶初晓心里一怔,却有些不甘地反诘:“谁让你自己去跟人打架的。”说罢,又小声嘀咕,“那是你自己活该!” 驰骏怒极反笑,虚指着她,半天才说出话来:“叶初晓啊也初晓,老子真他妈想把你的心挖出来瞅瞅是什么做的?石头还是冰块?估摸着颜色都是黑的吧!你说你怎么就这么没良心!” 叶初晓被他说得有点心虚,又有点畏惧,想了想,放低语气道:“驰骏,那次是我不对。你如果真的气不过,你说说让我怎么做你会满意!” 她这样低声下气,其实还是担心驰骏会找自己麻烦。如今她在大学里安安分分读书,万一这混混跑去学校闹事,保不准会出什么事。 驰骏嗤了一声:“得了吧!别假惺惺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因为担心我去找你麻烦?” 一语中的,直命要害。 即使是叶初晓自己都不得不承认,驰骏似乎总是能轻易看穿自己所有的想法, 驰骏嫌恶地挥挥手继续道:“我也不要你做什么。你想找有钱男朋友,我也管不着。不过覃凯绝对不行。” 叶初晓这才将思绪拉回到这番对话的重点,她满脑子狐疑,不解问:“你认识覃凯?” “不认识。”驰骏冷冷道,“不过听说过一些他的事,他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是看到咱是街坊邻居的份上,提醒你一句。” 这几天,叶初晓道听途说覃凯很多事,全都是绝对正面的消息和评价,驰骏这样说,自然是让她觉得莫名其妙。虽然她和覃凯根本还是八竿子打不着,但还是下意识追问:“你听说了他什么事?” 驰骏瞥了她一眼,恶声恶气道:“总之是不好的事就对了,你问这么多干什么?难不成以为我无聊到专门污蔑别人来骗你玩?” 其实骗不骗她,叶初晓倒是没多想,只是觉得驰骏一个小混混,不知哪里听到的小道消息,自然是不会信他的。 她表情里的不以为然,立刻叫驰骏看出来,他气急败坏道:“叶初晓,你是不是不信我?” 叶初晓愣了下,识时务地摆摆手:“不是不是,谢谢你的提醒。” 只是这回答,让驰骏脸色更加难看,他转身跨坐在摩托车,启动车子,咬牙切齿道:“你还真是对覃凯有那种心思啊!” 叶初晓被他说得脸上一臊,还没说话,他又愤愤威慑道:“总之,覃凯绝对不行,要是让我知道你跟他有什么,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初晓被他这样的威胁气得不行,只还未来得及反驳,他身下的摩托车以及呼啦一声,载着他绝尘而去,只留下一股呛人的尾气。 叶初晓咳嗽了几声,郁闷地嘀咕:“混蛋!”   ☆、第28章 意外 夏天的光阴滚滚流逝,这忙碌的暑期,终于草草过去大半。 因为实在是太辛苦,叶初晓提前结束了晚上在大排档的兼职,专心对待手中的家教和华夏制药的翻译工作。 或许是因为忙得□□乏术,她之前对覃凯的那点歪心思,不知不觉中已经被抛到了瓜哇国。 实际上,这些天下来,她和覃凯连话都没说上几次。 以至于,当她再一次给秘书送完翻译资料出门,覃凯的车子在她身边停下,从车内露出一张笑脸唤她的名字时,她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这时刚刚过了华夏制药的下班高峰,但时日尚早,天色还是夏黄昏特有的明亮。 覃凯对有点怔然的人扬扬眉:“初晓,吃饭了吗?” 他语气熟稔,像是在叫唤一个相识已久的人。 其实也不能怪叶初晓反应迟钝,在她的概念里,覃凯就是一个工作狂,她在对面打工的那段日子,他每日开车从公司出门,最早也是过了九点。所以在傍晚看到他下班,委实有点意外。 覃凯话音落毕片刻,她才反应过来,下意识摇摇头回他:“给李秘书送完稿子,正准备回学校吃呢。” 覃凯笑了笑,从里面将副驾驶边的车门打开,轻描淡写道:“上车吧,我也还没吃,我请你。” 他语气带着些轻松自在的熟稔,让人找不到理由拒绝。 叶初晓迟疑几秒,从善如流拉开车门坐上去,正不熟练地摸索安全带系上,覃凯忽然侧身过来,伸出手捞出门内的安全带,给她扣好。 一股陌生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叶初晓身体微微一僵,吸入的空气,憋在胸口一时不敢吐出来。 她长到二十岁,异性对他来说是陌生的,除了父亲意外,唯一算得上稍微亲近过的,就只有两年前那个夏天的宋家扬。 哦,或许还有驰骏那混蛋。 那两人虽然截然不同,但都是没用任何侵略性的少年人气息,即使是吸烟的驰骏,也好像透着年轻清冽的味道。 可覃凯不同,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那是叶初晓完全陌生的成熟气息。 她的身体对这种气息的靠近,有种本能的抗拒。 大致是意识到她的僵硬,覃凯看了看她,边启动车子边笑道:“是不是我刚刚太唐突,吓到你了?” 叶初晓反应过来,忙不迭摇头:“不是不是,谢谢你!” 覃凯嘴角笑容咧得更开:“喜欢吃什么?川菜?湘菜?还是西餐?” 叶初晓想了想,不答反问:“覃总,你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 听她这样问,覃凯故作用力叹了气,语气无奈道:“工作实在太忙,今天才好不容易喘口气。”说完,又笑了笑道,“你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不用称呼我覃总,叫我名字就好。” 覃凯长叶初晓一轮,直呼其名,其实算不上合适,但人家这样说了,叶初晓也不好推辞,点点头:“以前一直以为做到总裁之后,工作都是轻松自由的,什么事交给下属办就好,没想到你会忙到每天都要加班。” 覃凯面露淡淡嘲讽,摇头苦笑:“我这个总裁名号听起来好听,其实说白也就是一个高级打工仔,一个公司上下几千人等着开锅,还有股东们盯着分红。我要不拼命工作,公司效益上不去,谁会让我拿着高薪待在这个位置。” 叶初晓一时语塞,没预料覃凯会对自己说这番话,片刻才干干道:“可是你很厉害,我们学校很多人都视你为榜样。” 覃凯听罢,轻笑一声,趁着车流平缓,转头灼灼看了她一眼:“你呢?” 叶初晓被他这眼神,弄得心惊,不敢直视:“我也觉得你很厉害。” 她唯一算得上感情经验的,便是与宋家扬那几日。因为内心早熟,面对同龄男孩,她很容易就做到从容淡定气定神闲,因为他们的心思一眼便能叫人看穿。 但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社会阅历绝对丰富的成熟男人,他的眼神再温和,也藏着事故,叶初晓看不懂覃凯,自然就有些无所适从。 覃凯看了看她略微闪烁的神色,话锋一转:“你还没说想吃什么?” “随便吧。” 覃凯大笑:“我就知道会是这个答案。那我决定了,去吃火锅怎么样?” “好。” 选的火锅店是一家人气很旺的平民老店,又正是用餐高峰,门口已经坐着排队等号的顾客。 叶初晓一见这阵势,便小声道:“要不我们去换一家吧?” 覃凯对她眨眨眼,示意她等着,自己走上前,与队伍最前面的两个年轻人说了几句,然后举着号码牌,对叶初晓招招手。 叶初晓随他跟上带座的服务员,疑惑问道:“人家怎么会把号码让给你的?” 覃凯微微垂头,小声在她耳侧道:“我跟他们说,今天我带喜欢的女孩子来这里,准备跟她表白,让他们帮个忙。”说完又补充一句,“然后补偿了两百块钱,他们就大方将号码让给了我。” 叶初晓只当他是跟那些人说谎开玩笑,但难免脸上一热。 在认识覃凯之前,叶初晓对于精英的理解,完全来自于她看得不多的小说和电视剧。他们开名车住豪宅,穿名牌吃西餐,出手阔绰,大把自由时间,坐头等舱出国如同普通人打出租。但是认识覃凯之后,他对他们这类群体的认识,稍稍发生了一点转变。 覃凯工作繁忙,几乎日日加班,他会独自一人在深夜大排档吃夜宵,还带她来这种普通老百姓最爱的火锅店。 他和叶初晓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他是触手可及的,这种落差让她将驰骏的叮嘱抛之脑后。 火锅上来后,覃凯很娴熟绅士地帮叶初晓配味碟涮菜,全然一副熟稔已久的模样。 叶初晓也是有些饿了,便不刻意做淑女,爽快地开吃。 覃凯边看吃边看她,面含笑意:“初晓,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吃火锅吗?” 叶初晓嗯了一声,抬头看向他。 他继续道:“其实我算不上爱吃火锅。但是上学和刚工作那会很穷,每次和同学朋友聚餐,只有吃火锅最划算最痛快。” “哦。”叶初晓不知他想表达什么,只能下意识点头。 他看了她一眼,继续道:“每次看到你,都会让想起以前的自己,也是你这么大的时候。除了学业,还要努力打工养活自己,家教餐馆推销,什么活都干,那时候看着家境好的同学天天吃喝玩乐,会觉得有些不甘心不平衡,不过现在再看过去,其实也是宝贵的人生经历。” 叶初晓本以为他是在向自己讲述奋斗史,不料覃凯说到这里,话锋却轻描淡写一转,“但是,我还是不愿意看到你这样的女孩子,跟我经历一样的遭遇。” “嗯?”叶初晓疑惑地抬头,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 覃凯放下筷子,好整以暇坐好,淡笑着继续:“虽然我已经三十二岁,但感情经历真的算不得多,这些年实在太忙,完全没有时间交女朋友,所以……其实也不太知道怎么追女孩。本来我也希望我们慢慢接触,一步一步来。但是你也看到了,我要不是没日没夜加班,就是要到处出差,真的空不出那么多精力,制造各种女孩子喜欢的浪漫。” 他话已经说到这份上,叶初晓还不明白,那真是白费了她这些日子的小心思。 只是意外的惊喜来得太突然,喜悦的成分便显得微乎其微,反倒只剩下是让人不知所措的震惊。 见叶初晓还是讷讷的模样,覃凯笑了笑:“刚刚我跟人拿号说的话,不是骗人的谎话。初晓,你愿不愿意考虑我这个年纪比大一轮,可能还没有太多时间陪你的无趣老男人。” 也不只是因为火锅的热度,还是仅仅因为他这番话,叶初晓脸颊绯红,半响说不出话来。 覃凯倒也不咄咄逼人,拿起筷子又涮了一撮蔬菜在红锅内,淡淡笑道:“我知道对你来说可能很突然。没关系的,我不急,你慢慢考虑,什么时候考虑好了,给我说一声就好,我会等你。” 不得不说,成熟男人的直截了当,杀伤力十足。两年前宋家扬那小儿科的表白,同覃凯比起来,当真就是小孩子。 叶初晓红着脸低下头,心脏噗噗同力跳着,半响之后,才低声回应:“好,我会考虑。” 她这声音很小,淹没在火锅店略微嘈杂的用餐环境,大约只有对面的覃凯听得到。 可她这话刚落音,周围不知哪一桌,便像是回应一般,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 这笑声实在是太熟悉了,叶初晓提起的一颗心脏,直接落下来,她闭眼深呼吸一口气,用力转过头,循声看过去,果然见着驰骏和张威几人,围坐在两米外的一桌。 驰骏翘着二郎腿,一副流氓模样,大喇喇直看着她,冷冷的笑容,满是讥讽。 这么神奇的巧合,叶初晓不得不怀疑,到底是不是巧合? 覃凯见叶初晓脸色不对,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见着一个痞里痞气的年轻男孩,皱皱眉问:“你认识?” 叶初晓转过头,不再和驰骏眼神交锋,点头道:“是我家以前的一个邻居。”说完,又补充,“就是一个小混混。” 覃凯看了看她,玩笑道:“听说很多坏男孩都喜欢好女孩,你们是不是这种?” 叶初晓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怎么可能?”说着,又小声道,“不过我得罪过他,现在只希望他别找我麻烦。” 她小心翼翼怕驰骏听到她说话的模样,似乎是让覃凯觉得有趣,对她眨眨眼:“没关系,要是他找你麻烦,你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 他刚说完,两人坐着的桌子便发出碰碰被人撞到的声音。 驰骏站在桌边,面色沉沉看着两人,一副流氓的嚣张样子:“教训老子?” 覃凯抬头看向他,脸上仍旧带着一丝微笑,好像是在看无理取闹的小鬼。 叶初晓可就不这么想了,驰骏是什么人,她比谁都清楚。赶紧软着声音道:“驰骏,你要干什么?” 驰骏凉凉瞥了她一眼:“这家伙不是说要教训我么?我就站在这里,看他怎么教训?” “驰骏,你能别闹事么?就算我怕了你!”叶初晓有点头大地几乎要苦苦哀求。 驰骏讥诮一笑:“你还真是怕我!?老子说的话你他妈一句都没听进去!”说完,恶劣地将桌上的菜,连带着盘子,全部扔进中间的火锅,又指着叶初晓道,“回头再收拾你!” 说完,和身后的几人,扬长而去。 叶初晓有些不安地看向对面的覃凯。却见他看着桌上狼藉,面上完全不以为然,只像遇到笑话一般,耸耸肩,对叶初晓道:“你这邻居多大了,这么幼稚?” “……”叶初晓,“他好像一直都这样,你别放在心上。” “顽劣任性的男孩而已,我怎么会跟他计较。”覃凯摇头笑道,又问,“他不会真找你麻烦吧?” 叶初晓忙摆手:“不会不会,那家伙也就是虚张声势吓吓人而已。” 她本是随口说让覃凯放心,但说完才发觉,好像驰骏真的每次只是虚张声势,每回都说收拾她,却一次也没收拾过。 想完,赶紧摆摆脑袋。 呸呸呸!她到底在想什么?难不成,她还希望驰骏真的来收拾她?   ☆、第29章 夜闯 覃凯送叶初晓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两人站在宿舍楼下,并没有马上告别,而是云淡风轻地聊了一小会。 此时离开学还有十来天,整个女生楼仍旧冷冷清清,但总还是有零星的学生来来往往。有学生看到叶初晓从车内下来,大约以为是这栋楼中又一个榜上有钱人的女生。 夜色中投来的好奇目光,让叶初晓浑身不自在,便敷衍着与覃凯说再见,在他的目送下进了楼。 陈玲玲前几日回了家,如今整个宿舍只剩下叶初晓一人。她漱洗完毕,坐在下铺自己的床上,看着空荡荡的宿舍,不由自主地就开始发呆。 从小沉闷内敛的性格,让她不是一个容易喜形于色的女孩。所以即使是遇到今晚覃凯对她表白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她也没有表现得太震撼。虽然当时心里早就乱了阵脚,脑子也没怎么太过运转。 现在静下来,不免有些排山倒海的恍然。 她完全没有想到覃凯会对她有意思,在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打照面的机会寥寥无几,更无需说曾说过多少话。 但是细想来,却又似乎是有迹可循,比如说一个大企业的总裁,亲自给她介绍兼职,又比如说随口安排秘书给她一个兼职生配了台笔记本电脑。 她之前只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当覃凯是一个大方随和的老总和学长,现在看来,却是因为这其中微妙的原因。 至于覃凯看上她什么? 叶初晓并不确定,是年轻貌美?抑或是如覃凯所说,看到她便如看到多年前的自己。 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覃凯的心意已表。 这对于叶初晓来说,本应是一件绝对值得庆幸的事情。她之前对覃凯的念头,竟然这么容易实现。 可奇怪的是,她心里除了隐约的激动之外,喜悦并未如期而至,反倒是有些莫名地踌躇。 一个有钱有身份的男朋友,一个可以让飘零无依的她依靠的男人。对于叶初晓的现状来说,无疑是溺水者的一根浮木,沙漠迷途者的一方绿洲,也是她摆脱这种让她快喘不过气来的生活的一条光明路。 这简直就是叶初晓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完美的一件事。 可她还是犹豫了。 一向冷静的叶初晓为什么会犹豫? 她内心其实很明白,正是因为自己太理智,所以能将任何事都能分辨得很清楚。 覃凯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个改变生活状态和命运的绝佳工具。 但同时,她又知道,这是一个打着感情名义的工具。她选择覃凯,便是选择去置身于一段感情。 而她对覃凯,毫无感情可言。 是的,她不喜欢覃凯。 哪怕一点。 所以叶初晓犹豫了,踌躇了。 人就是这么自私而贪婪的动物,当物质的东西让她唾手可得时,她又开始想要感情与物质兼得。 即使她这个人内心根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可言。 但总归是不甘心。 她这么多年来已经是麻木地生活,难道还要开始一段似是而非的麻木感情? 这样感叹着,叶初晓脑子忽然冷不丁冒出驰骏的一张俊脸。 本来只是纠结犹豫的心绪,顿时吓了一大跳,差点让她从床上跌下来。 叶初晓拍了拍自己乱糟糟的脑袋,将随便入戏的驰骏腹诽了几遍,转身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原来不知不觉,她已经发了半小时的呆。 她用力深呼吸一口,走到宿舍门口,关门灭灯。 室内变得一片黑暗,当她正要摸索着回到自己床上,宿舍窗口,隐隐的月色之中,忽然一道黑影窜进来。 叶初晓睁大眼睛,吓得脑子一片空白,就在尖叫声呼之欲出时,那黑影猛地扑上前,将她的嘴牢牢捂住。 “别叫,找来宿管和保安,我要你好看!” 熟悉的声音,让叶初晓快要跳出胸腔的心脏,顿时落了下去。 “呜呜呜!” 叶初晓被压在自己床上,胡乱挣扎,嘴巴里发出微弱的声,音。 “你别叫我就放开你!”驰骏恶声恶气威胁。 两人的身体紧紧相贴,夏夜单薄的衣衫,年轻的躯体,温热很快相互蔓延。 叶初晓虽然不那么吓得厉害,但脑子里也是一片混乱。种种乱七八糟的疑问窜上来。 宿舍在四楼,驰骏是怎么爬上来的? 这个时间,他爬到女生宿舍,到底要做什么? 不过多次以来的经验,让叶初晓潜意识觉得,这人并不会真的伤害她。所以她在驰骏的禁锢中,艰难地点了点头。 驰骏犹豫了片刻。 捂住叶初晓的手,慢慢松开,直到确定她不会惊叫,才正式放开,自己一骨碌从她身上爬起来。 叶初晓急促喘了几口气,从床上坐起来,跑到门边将灯打开,只见驰骏已经拉了把椅子悠哉坐下。 “你疯了吗?这里是女生宿舍,要是被宿管和保安发现,你就死定了。”叶初晓不敢太大声,虽然这层楼暑期留校的学生不多,但难不保声音太大,被人听到。 驰骏玩世不恭地翘起二郎腿,淡淡瞥了她一眼,不紧不慢道:“要是被发现,我就说是你男朋友,反正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要死也是你死。” 叶初晓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气得肝疼,许久之后,看了眼窗口,又道:“你知不知道这是四楼,要是不小心摔下去,不死也得伤。” 驰骏轻嗤一声:“我要是死了或者伤了,你还不偷着乐。”说完,转头环顾了下小小的宿舍,嫌弃道,“你们大学生就住这种地方,真够寒酸的。” 叶初晓住的是六人间的普通宿舍,简易上下铺,除了每个人一张老旧的写字台,就没有其他设施。自然是够得上寒酸二字。 她没心思理会他的鄙夷,只急急追问:“驰骏,你到底要干什么?” 驰骏睨了她一眼,不紧不慢地站起来,看了看几张床,大约是见其他床铺都收拾过,只有刚刚那下铺,是正在使用中的,确定是叶初晓的床位。 便两步上前,掀开床帘,漫不经心地打量了一番,看到床头墙上一张男明星海报,阴阳怪气道:“什么品位?还大学生呢!” 叶初晓觉得自己快要被他逼疯了,也不管其他,上前拉住他的衣服:“驰骏,你到底想干什么?” 驰骏反手将她的手扒开,干脆往床上一倒:“太晚了,我今天就在你这里借宿一夜。” 叶初晓看到他这无赖模样,不由得想起两年前的暑假,他也干过同样的事,还占了她一回便宜。 这时,她也不急了,冷静下来,淡淡道:“驰骏,你是打定主意整我吧?要是你现在不走,无论明天是翻窗,还是走楼梯,肯定都会被人发现,要是被保安带走,你就赖在我头上,是不是?” 驰骏躺在窄小的单人床,枕着手看向她,因为背着光,他觉得叶初晓掩在阴影里的脸,有点像一张面具,一张让他想戳坏的面具。 他故意道:“没错。” 叶初晓沉默片刻:“你说吧,你到底要我做什么,你才离开。” 驰骏猛地坐起身,寒着脸看向她:“我要你做什么?你不知道?” 叶初晓想了想:“你想让我别和覃凯在一起。” 驰骏斜了她一眼。冷哼一声:“你还知道。” “驰骏,你不能这样。”叶初晓眉心微微蹙起,“我不可能因为你一句莫须有的理由,就决定和谁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 “什么叫莫须有?覃凯就是个衣冠禽兽,我是不想看到你往火坑跳,所以好心提醒你。难不成我还会害你?”驰骏怒气冲冲看着她,“你自己想想你对我做的缺德事,我要是真想害你,你还能站在这里?” “可是你总是要给我一个恰当的理由。” “叶初晓!”驰骏提高声音,“我没有那么多理由给你,总之你听我一次。我也再说一句,我不会害你。” 叶初晓沉默片刻,想到自己之前对覃凯的犹豫,思忖片刻低声道:“你让我想想。” 驰骏绷着的脸,这才缓和下来,他起身离开床铺:“时间不早了,你明天不是还要去做家教吗?赶紧睡,等会没人了,我再翻窗离开。” 叶初晓看他自顾在床前的椅子坐下,想了想,退回到门边将灯灭掉。 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她对驰骏是畏惧的,但却没有任何戒备之心。她好像真的没有想过,这个混蛋会伤害自己。 叶初晓借着窗外的月光,摸索到床上躺下,片刻之后,发出闷闷地声音:“你翻窗的时候,小心点。” 她话音落毕,很久才得到驰骏不耐烦的回应:“四层楼而已,老子闭着眼睛也不会摔到。” 叶初晓在黑暗中,做了几个骂人的口型,但终归只是腹诽,没有发出找死的声音。 可有当黑暗的室内恢复宁静时,叶初晓胸腔忽然莫名有些奇怪而陌生的暖意。 在这小小的斗室,她和驰骏,都是飘零在这座城市的异乡人,他双亲已逝,她父母则形同虚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生活的弃儿。 于是,她生出那么一点错觉,她和驰骏渺小孤独的灵魂,或许在此时的某个瞬间,是相互贴近的。 当然,这样不可思议的想法,只是一闪而过。 驰骏在宿舍不合时宜的存在,并没有影响叶初晓的睡眠。相反,有这尊大神镇宅,她很快安然入睡,发出绵长均匀的呼吸。 也不知过了许久,驰骏试探着唤了一声她的名字,没得到反应,撇撇嘴轻嗤了一声。 他有些聊赖地转身,看向窗外那轮银色玄月。那苍茫的月光,似乎就像他此时的心境。寒冷、孤独、迷茫、一望无边看不到尽头。 驰骏从小到大,从不知善感为何物。可两年前,命运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周浩和父亲的惨死,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故。 一切戛然而止,一切重新开始。 他踏上了一条自己完全陌生的道路,甚至不知道走向哪里?只能凭着本能,一步一步,跌跌撞撞继续向前。 偏偏命运总是如此奇特,他本以为不会有交集的叶初晓,会再次如同蔓草一般缠绕在他的生活中。 他觉得有点沮丧,一股烦浮上心头。胡乱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正要点上,方才想起这是大学女生宿舍,只得悻悻地装了回去。 他又静静坐了片刻,然后起身掀开叶初晓的床帘,黑暗中他看不到她的模样,只估摸着方向,伸手触到他的脸颊。 睡眠中的女孩,脸上有微微的热度。 驰骏手指停着不动,片刻之后收回来,却是有些愤懑的不甘,从旁边桌上的笔筒摸出一根圆珠笔,胡乱在叶初晓脸上划了几笔。 他力度不大,但或许是笔尖微微的刺痒,让叶初晓在睡梦中不太舒服地哼哼了两声,随后翻了个身,朝内里的墙壁贴上去。 这幼稚的恶作剧,让驰骏心中的烦闷稍稍减轻几许,他放回笔,俯趴在床铺上方,盯着熟睡的人半响——虽然其实什么都看不到. 过来许久,他终于是幽幽叹气起身,走到窗边,在淡淡的月色中,矫捷翻越而出,直到消失在这静默的窗棂之外。   ☆、第30章 无赖 叶初晓这一觉睡得意外踏实,睁开眼时,窗外已经阳光普照,她掀开窗帘看了眼宿舍,早没了驰骏的影子,又去看那窗户,丝毫看不出被人翻越过的痕迹。 她开始不太放心,走到窗前往下看了看,楼下几层的窗户,和地上草坪似乎也看不出什么异状,这才松了口气。 但不免自言自语骂道:“这么高,也不怕摔死!” 更让叶初晓气得咬牙切齿的是,当她端着水盆去水房洗漱,遇到同楼两个不认识的女生,一脸奇怪地盯着她。 她正一头雾水,觉得莫名其妙,心道难道是驰骏昨晚的动静被人发现,皱眉站在盥洗台不经意间往前方的镜子一看,差点没尖叫出来。 只见她脸上满脸圆珠笔的痕迹,全都是歪歪扭扭的叉。不用想也知道是谁的杰作。 难怪刚刚的女生眼神那么奇怪。 可恶! 叶初晓边骂边用力洗脸,废了老半天劲儿,脸都搓红了,才勉强把那些痕迹去掉。 她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红彤彤的脸,咬牙切齿念了几下驰骏的名字,只是那余音消失在自己的唇齿之间时,她忽然又觉得好笑一般自顾地噗嗤笑出来。 “幼稚的混蛋!” 被驰骏这么一闹,本来就有些犹豫不决的叶初晓,更是没法下决心答复覃凯,可又不舍直接拒绝。 于是干脆就这么拖着。 好在覃凯依旧很忙碌,也不追问她答案,只固定每天给她发短信打电话,讲电话的时间都不长,大约只是聊聊一些有意思的琐事,总归是把握着适当的度,没有让叶初晓感到任何压力。 这大概就是成熟男人的过人之处。 到了开学,华夏制药的翻译工作暂时告了一段落。叶初晓不好一直拿着人家的电脑,便在最后一次交稿子时,将笔记本还了李秘书。 驰骏也没有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就在几天后的上午,没有课的叶初晓正在宿舍看书。桌上的手机忽然震动,她以为是覃凯发来的短信,随手拿过来一看,不想竟然是驰骏。 驰骏的号码她当初问酒吧服务生要到后就存了下来,虽然除了第一次就再没用过,但这号码包括驰骏的名字都还一直留在手机里。 她觉得有些奇怪,驰骏从来没用手机联系过她,怎么突然给她发短信。疑惑地皱眉打开一看,只有简单的两个字:下来。 这段时间以来,叶初晓对驰骏的心理,总是有些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微妙。她直觉应该和他保持远远的距离,但潜意识似乎又对他有种莫名的亲近。 她将这种情绪归结于是因为两人来自同一个城市,虽然不熟,也确实相识多年。 但好像又有些说服不了自己,毕竟同样来自新塘的张威就从未给她这种感觉。 上次驰骏夜闯宿舍后,这种感觉更是明显,她当时在睡觉的时候,甚至觉得当时驰骏在旁边,让她有莫名的安全感。 她一度以为自己见鬼了。 好在后面很多天,驰骏再没有出现,她也就慢慢将这奇怪的情绪压下了。 叶初晓看着短信发了几秒愣,挪步到窗边,鬼鬼祟祟往外一看,果然见着楼下草坪外的校道边,停着那辆拉风的摩托车,驰骏就坐在上面,一脚撑地,歪头看着上方。 他本也是应该念大学的年纪,除了身下那辆摩托,一身休闲的穿着打扮也并不出格,倒是更显得青春洋溢的帅气,以至于旁边路过的女生,频频侧目。 “骚包!”叶初晓腹诽一句,拿着手机回他:有什么事? 不出几秒,那边就回了过来:我让你下来就下来,少废话! 短信的语气都跟他平时的嚣张一模一样。 叶初晓被她激得有些不爽,凭什么都听你的? 再说,她要下去,被认识的同学看到她认识这么个家伙,到时还不被人问东问西。 她愤愤地咬牙切齿噼里啪啦按下手机键:我在看书,没空陪你无聊。 可这条短信刚发过去,便听得她的名字在楼下响起。 叶初晓顿时头都大了。 宿舍里还有两个室友,听到叫声,好心提醒:“初晓,楼下有人叫你吧!” 叶初晓脸皮薄,自己的名字在宿舍楼回荡,委实是件让她尴尬的事情,尤其还是楼下那骚包的家伙扯着喉咙在叫。 他不要脸,她还要脸呢! 叶初晓凑在窗边,看驰骏双手做喇叭状,不紧不慢一声接着一声叫她,完全没停下的打算,她赶紧发过去一条短信:你别叫了,我马上下来。 果然,短信刚发过去,驰骏的叫声便停了下来。 她黑着脸站在窗边,与楼下那得逞的家伙,怒目相向两秒。 驰骏倒是不以为然,挂着一脸玩世不恭的笑,还冲她眨了眨眼睛,全然挑衅的模样。 叶初晓面色不佳地来到楼下,与驰骏隔着半米的距离停下,问:“你找我到底干什么?” 驰骏淡淡看了她一眼,嗤笑一声:“哟,不高兴?” 叶初晓倒也不算是生气,就是他刚刚的举动,实在让她觉得丢人。她横了他一眼,脸色稍稍缓和,继续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驰骏拿出一个头盔,伸手塞在她手上:“跟我去一趟电脑城。” 叶初晓拿着头盔,真有点想朝他那张气定神闲的脸上砸过去:“你到底要我做什么?能不能说清楚,别跟卖关子似的。再说我干嘛要跟你去电脑城?” 驰骏睨了她一眼,淡淡道:“我去买电脑,你给我参考一下。” 叶初晓简直莫名其妙:“我又不懂电脑。” “你不是大学生么?连电脑都不懂,这两年书都白读了吗?” 他这番明显是无理取闹的话,让叶初晓又气又好笑:“我又不是学计算机的,干嘛要懂电脑?” “管你懂不懂,快点上来。”驰骏不耐烦地拍了拍车座。 叶初晓很不给面子地要将头盔还回他:“我不去,你去找别人。” 驰骏轻描淡写扫了她一眼:“行啊,你要不上来,我就在这里继续喊你的名字,看最后有多少人来围观。” “你……”叶初晓环顾了周围,大约是驰骏和他的摩托车实在是太扎眼,已经有很多学生好奇地指指点点。她深呼吸一口,恨恨地戴上头盔,跨上摩托车后座,瓮声瓮气的声音从头盔里传到驰骏的耳朵,“你怎么这么不讲理?!” 驰骏只闷笑了一声:“坐好了!” 驰骏车子开得不快,但这摩托车是向前倾斜的机车,叶初晓根本就没法坐直身体,就算是她努力不让自己挨着驰骏,但身体的弧度还是与他似有似无地贴合。双手更是没地方放,总不能抱着前面人的腰,纠结许久,最终只能抓着驰骏的T恤两边。 此时正是初秋,两人都还穿着夏日的薄衫。摩托车偶尔遇到路面颠簸,叶初晓就会不受控制地往前靠,胸前软绵绵的地方,自然会贴上驰骏坚硬的后背,她自己都能体会到胸口在他背上挤压的感觉。 明明吹着风,却浑身都燥热。   ☆、第31章 天真 好在电脑城离学校不远,不到二十分钟就到达目的地。 两人停好车,叶初晓脸上还有点发热,取下头盔后,偷偷摸摸朝驰骏看了一眼,只见他面无表情,只是神色又好像有些说不出的怪异,脸颊连着耳根处,更是有点诡异的红晕。 叶初晓当然不可能以为这职业流氓是因为尴尬,只当他是骑车有些发热。 驰骏大约是注意到叶初晓偷瞄的眼神,脸色顿时一沉,恶声恶气道:“快走!” 叶初晓腹诽着跟在他后面进入电脑城大厦,迎面的推销人员个个都很热情,见到两人劈头盖脸地一阵推销。 不过两人一前一后,实在看不出什么关系,推销的人大致还以为他们不是同伴,不出一会,两人就被人隔开。 叶初晓不像驰骏那样风风火火一往无前,她很快被两个巧舌如簧的家伙拦住,迈不开脚步。 片刻之后,驰骏大致发觉自己的人落了队,转头一看,见叶初晓被人口若悬河的一男一女拦着,很尴尬地不知如何拒绝。 他没好气地骂了一句,大步走回头,一把将她拉住,又对旁边那两个家伙恶声恶气道:“我们自己知道怎么选,不用你们推销!” 拉着叶初晓跌跌撞撞走了几步,驰骏又恨铁不成钢道:“你平时不是挺厉害的嘛!怎么这个时候连两个推销都拒绝不了。” “我又不像你,对谁都能像吃了火药似的。” “是!你最会对我喷火药!” 叶初晓不乐意了,撇撇嘴:“不就对你见死不救了一回嘛!敢情准备记恨到到七老八十?”见驰骏转头一个刀眼过来,又赶紧皱皱鼻子心虚道,“我知道我做得不对,我是真的真的很后悔了。” 驰骏将她的手腕松开:“真的后悔?” 叶初晓点点头,有点可怜兮兮的样子:“千真万确。” 驰骏知道她这表情就是用来骗人的,但并不拆穿,只嗤笑一声,不置可否,继续往前方一间电脑专营店走去。 他也不理迎上来的导购,只直接去看展台上的电脑。 叶初晓想了想,赶紧跟上去,小声道:“你自己看着办,我就会打字,对电脑一窍不通。” “嗯。”驰骏淡淡点头,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打字估计你都没别人快!” 叶初晓气结。 片刻之后,驰骏似乎是看中一款轻薄的小本,与导购问了一串叶初晓完全听不懂的专业数据,边点头边朝她转过来,轻描淡写问:“你觉得这款样子怎么样?” 叶初晓聊赖地瞟了眼那机子,很老实地回答:“有点女性化,应该更适合女孩子。”顿了顿,又道,“不过挺好看的。” 驰骏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便直接让导购开单子付了款。 反正电脑这玩意也不怎么分男女,叶初晓自然是没放在心上。 两人速战速决,从电脑城出来时,还不到一个小时。就是叶初晓不知道驰骏非拉着她来干什么,她一个电脑白痴全程就没给过任何意见,而且听他与导购的对话,很明显这家伙对电脑非常熟悉。 想不通,叶初晓也就不再浪费脑细胞多想,反正驰骏向来喜欢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她总不会天真的以为,难不成就因为他们是身在异乡的老街坊关系,他是拉着她来逛街约会? 呵呵! 来到摩托车存放处,驰骏正拿起头盔,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太太走过来,口齿模糊地对两人说了几句话。 叶初晓一看这人就知道是做什么的,无非是城市里的职业乞讨者,她说的话虽然她没太听清楚,但也大概听出是说她家人生了重病没钱治疗。 她没放在心上,拿过头盔戴上,准备跨上车时,却见驰骏蹙眉定在原地,听那老太太哆哆嗦嗦唠叨几句后,掏出钱包拿出一张粉色票子递给对方。 叶初晓不可思议地拉了拉他的衣服,压低声音道:“不是吧?这你也信?这种烂大街的骗人招数小孩子都知道。” 驰骏没有理会她,见老太太激动地给他鞠躬,只摆摆手目送她蹒跚离开。 叶初晓干脆又将头盔拿下来,语气有点激动:“那种人就是骗人的,游手好闲不愿劳动,专门乞讨,其实说不定比很多上班族收入还高。” 驰骏淡淡瞥她一眼:“我知道。但我相信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是绝对的,就算她是骗人,一百块钱也不会让我损失多少。可万一是真的,多几个我这种人,说不定就能帮到人家大忙。而且你看那老人家,年纪一把,身体看着也不好,就算她家里没人生病,这样的人也没什么劳动能力,就当做点好事。” 这话从一个混混口中说出来,叶初晓只觉得很好笑,正要将自己嘲讽的笑容露出来,可嘴角的弧度还未弯起来,心里又莫名有些奇怪的情绪在发酵,将这嘲讽的心思压了下去。 她歪着脑袋,深深看了眼表情平淡的驰骏,那声嘲笑终于还是没有蹦出来,只木着脸开口:“看不出来你还挺善良的。” 驰骏斜了她一眼:“我本来就是个好人。” 很熟悉的话,叶初晓肯定自己在哪部电影看到过。 这回她再也忍不住,噗嗤笑出来,倒不是嘲笑,只是觉得好像很有趣,也难得的在驰骏面前放松放肆,捧着嘴一副乐不可支的模样:“驰骏,你是不是港片看多了?” 驰骏哼了一声,面无表情地一把拿过她手里的头盔,粗鲁地套在她头上:“上车了!” 他斜了她一眼转身,没让叶初晓看到他转背后嘴角那抹愉悦的笑意。 回程的路上,仍旧是尴尬的。 但奇怪的是,这短短时间的相处,叶初晓忽然就觉得,自己和驰骏的距离好像拉近了不少。这个从小到大熟悉的陌生人,终于让她有了一种相识已久的亲近感。 在她的概念里,驰骏就是一个逞凶好斗,蛮不讲理的混混,玩世不恭,又有着冷冷的距离感。可他居然还有那么天真的一面,竟然会相信一个满嘴谎言的乞讨者。 叶初晓本来是觉得这样的天真很好笑,但想着却忽然又莫名地有点感动。 而她从来是个不易被感动的人。 到了学校,驰骏一如既往没好气地将她赶下车后,就脚踩油门,一溜烟扬长而去,只留下一个酷酷的背影。 “耍什么帅?!”叶初晓嗤了一声,有点不爽地折身上楼。   ☆、第32章 转变 虽然驰骏离开的时候拽兮兮,但叶初晓总还是有种两人关系有些不一样的感觉。至少此前认识二十年,从来没有这么心平气和近距离相处过。 这短短的一个多小时,看似平常,却又不太平常。 “咦?初晓,你做什么去了?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一进宿舍,陈玲玲就发现了她的异状。 叶初晓愣了下,这才发觉原来自己的心情竟然是真的有些莫名雀跃,而这雀跃显然是因为驰骏。 她一时有些惶恐,又有点难以启齿的陌生悸动。 在觉得自己和驰骏的关系有了微妙改变之后,叶初晓在接下来几天,总是时不时去看手机,但显然,驰骏只是像放了个哑弹,又没了音讯。 她手机每天仍旧只有覃凯的几条短信。 叶初晓做家教的地方,每天坐车会路过电脑城。回来时,正是傍晚,她会下意识朝路边看一眼。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公车电脑城外的站牌停靠时,她习惯性往外看去,目光瞥到路边一个褴褛的身影。 她认得这个老乞丐。 脑子还未想清楚,身体已经先行。 叶初晓在车门关闭前跑下车,跟上那正在离开的乞讨老太太。 她其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跟着这个人,或许是为了证明这就是一个骗子,然后她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嘲笑驰骏。 也或者,她内心深处是希望看到驰骏所说的,没有任何事情是绝对的。 那老人家脚步蹒跚,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是很艰难。叶初晓不远不近地跟着她,看到她穿过两条马路,走向繁华背后一座旧桥的桥洞处。 这种地方是流浪者常见的栖息地。 叶初晓犹豫了片刻,跟随她走了下去,当她进入桥洞,里面的散发的臭味扑鼻而来。她捂着鼻子,思忖着要不要马上离开时,眼前的场景,让她愣住。 那老太太正扶起躺在地上的一个老头,举着黑乎乎的水杯,掰了几片药,送入他口中。 叶初晓眼睛微微眯起,那老头的状态非常差,瘦骨嶙峋,一看就是生着重病,地上还散乱了好几个药盒。 老人家看到她,像是有些吃惊,口吃不太清楚地问:“姑娘,你要做什么?” 叶初晓隔着几步距离,迟疑开口:“大爷病了吗?为什么不去医院?” 老人家叹了口气:“去了,住不起院,只能出来。” 叶初晓一时不知再说什么,她站在原地良久,看着两个流离失所,病无所依的老人,只觉得一阵无力地悲怆。 那老人家见她有些奇怪,又好心提醒她:“小姑娘,天快黑了,别在这里待着,好多流氓的。” 叶初晓胡乱点点头,转身欲离开,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从包里掏出仅有的几十块钱,上前递给老人家。 那老人家忙不迭放下旁边的老头,准备跪地道谢,叶初晓赶紧摆手,逃也一般离开。 待到她心情复杂回到宿舍,时间已经很晚,陈玲玲见到她,指了指她桌面:“我在宿管那看到有你的包裹,就顺便给你拿了上来。” 叶初晓哦一声,心里却有点奇怪,想着谁会给自己寄包裹。 她拿起那包得结结实实,略有些分量的盒子左右看了看,只有收货地址和姓名,却没有寄送人,也看不出是什么玩意,只得拆开。 当里面的纸盒露出来,她打开一看,一款熟悉的笔记本电脑,暴露在视线中。 “哇!笔记本电脑呢?好漂亮,初晓,你买的吗?”陈玲玲夸张地大叫。这个时候,笔记本电脑在学生中,还算是稀奇玩意,何况是对于家境贫寒的学生,无怪她大惊小怪。 叶初晓含含糊糊应了一声,脑子却一团乱麻,她当然知道这电脑是驰骏买的那个,问题是他寄给自己干什么? 这可不是一支笔一个本子,而是一台价格近万的电脑。 她反应过来,摆摆头,拿出手机,跑到外面的走廊,拨通驰骏的号码。 那边倒是很快接起,驰骏的语气一如既往不太友善:“有事?” 叶初晓压低声音问:“电脑是你寄给我的?” “唔。”那头轻描淡写回。 “你给我电脑干什么?” “我买回来那电脑,觉得你说得不错,有点女性化,我一个大老爷们用着太娘了,就不想要了,扔了又觉得可惜,想了想你不是没电脑么,就给你了。” 虽然觉得驰骏专门买电脑送给自己这个想法有点天方夜谭,但叶初晓也着实不可能相信他此刻的鬼话。 她咬牙切齿道:“你要不喜欢,可以去电脑城换一款。干嘛给我?这么贵的东西,我能随便要你的吗?” “你要不想要就扔掉,反正我是不要了,也懒得去换。”驰骏恶声恶气吼完,就挂了电话。 叶初晓看着被挂断的手机,愣了半响。走回宿舍,一屁股重重在椅子上坐下,有些头大地看着桌上的电脑。 陈玲玲见她进来,走过来爱不释手地摸了摸那漂亮的笔记本:“初晓,这电脑很贵吧?你怎么舍得买的?” 叶初晓半响才反应过来,敷衍道:“不是我买的,是朋友寄到我这里的。” “哦。”陈玲玲有些失望地收回手,“我说你怎么可能下血本买个笔记本。” 叶初晓讪讪笑笑,单手撑着头在桌上,另一只手抚上那没有温度的物件。 她冷静了下来,仔细想想。其实八成可以确定,驰骏买这电脑一开始就是打算给她的,不然他不会强行拉着她这个电脑白痴去电脑城。 但问题是,他为什么会给自己买电脑?一个男人给女人送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可能没有理由。 难道是因为喜欢她?为了追求他? 可叶初晓立刻打消了这个可笑的念头,就算是她没有什么感情经历,也知道男人喜欢女人,绝对不应该是驰骏对她的态度。 冷淡不屑又毒舌。 而且在她生活里出现的几率实在太低,完全不像是对她有想法的样子。 包括现在,就算是把电脑送给了她,也是这般恶劣的态度。 但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那还有什么可能? 叶初晓绞尽脑汁想了想,蓦地想起两人刚刚在江城相遇时的情形,虽然因为两年前见死不救一事,他对他恶言相向,但他说驰松年生前打算送她念大学,非要要给她一张银行卡,说是替自己父亲完成心愿。 这样想来,大概就只有这一个可能。 或许是他知道很如今多大学生都开始配置电脑,见她没有,所以就给她买了一台。 再想到他给乞讨老太太钱一事,更加有可能,这人其实就是面冷心热。 他对她,估摸着也是有着做慈善的心理。 叶初晓想清楚后,不免觉得好笑。 只是这电脑实在是太贵重,她和驰骏非亲非故,驰松年也已经过世,她无论如何都不能收下。 她想了想,拿出电话,再次拨通驰骏的号码。 这一回,响了许久,那边才迟迟接起,开口就是劈头盖脸没好气的话:“叶初晓,你烦不烦?” 看吧!这种人怎么可能是因为喜欢自己!叶初晓告诉自己。 “驰骏,电脑我真的不能要,你抽个空拿回去。” “你爱要不要,不要就扔掉。”说着,好似又要挂掉电话。 “等等。”叶初晓赶紧制止他,顿了顿,问,“你现在在哪里?” “关你什么事!” 叶初晓隐约听出那头嘈杂的声音:“你在酒吧?” 驰骏只冷嗤一声。 叶初晓继续道:“我去找你,把电脑还给你。” “我马上要走了!” “那我放到你酒吧去。” “随便你!” 驰骏很不客气地挂上了电话。   ☆、第33章 靠近 此时已经九点多,但叶初晓觉得这电脑就像是个炸弹一样,多放在自己这里一天,都觉得不安。 于是她提着电脑,直奔飞驰酒吧。 灯红酒绿,红男绿女。虽然也初晓在这种地方待过几天,但如今再跨进来,仍旧有点惴惴不安。 她直接绕过舞池和卡座,来到里面的吧台。 其实叶初晓并没预料到驰骏还在酒吧,他在电话里说离开,她也就以为他真的已经走掉。不过走近吧台,看到前面坐着几个男人,其中一个不是驰骏还能是谁。 她舒了口气,挪到他身旁站定,唤了一声他的名字:“驰骏!” 驰骏端着一大杯啤酒,转头瞥了她一眼,眉头之间微微蹙起,不是嫌恶还是不耐,恶声恶气道:“你烦不烦?!” 叶初晓讪讪一笑,将电脑放在他面前的台面上,一本正经道:“电脑我真的不能要。我知道你是念在驰叔的情分上,关照我。可驰叔毕竟已经不在了,我妈也没来得及同他结婚,于情于理我都不能再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驰骏一副看都懒得看她的样子,撑着脑袋端起酒杯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我说了,这是我给自己买的,买回来不喜欢,扔掉又觉得可惜,所以就给了你。你们大学生有个电脑也挺方便的吧!你要不想要,就扔了。” 叶初晓目光复杂地看着他:“驰骏……” 驰骏并不理她,只把电脑往她这边推了推。 “驰骏,谢谢你,但我真的不能要。”叶初晓又将可怜的电脑推了过去。 可显然驰骏是个没什么耐性的家伙,他猛地转头看向她,目光灼灼恨不得在她脸上盯出一个洞,口气恶劣道:“你不要是吧?那不如就都不要了!” 叶初晓还未反应过来,只见他动作粗鲁地将那笔记本从盒子中拿出来打开,一手端起还未喝完的酒杯,眼见就要将里面的啤酒倒在键盘上。 “你干什么?”叶初晓大骇,眼明手快将电脑夺过来,那酒水堪堪洒落在吧台台面上。 驰骏狠狠将酒杯往桌面一放,再也懒得看她。 叶初晓一个头两个大,她绝对相信这固执暴躁的家伙,干得出将电脑毁掉的这种事。她想了想:“那我明天去电脑城帮你把退掉。” 问他要发票肯定是不可能,也不知就这样能不能推得掉。可让她就这样把这部电脑收下,她实在是有点心虚。 “随便你!”驰骏恶声恶气说了一句,起身拿起一旁的薄外套往外走。 他一离开,叶初晓自然也不好再傻傻待在这里。只能抱着电脑步他后尘出了酒吧。 驰骏没有并没有去取停在旁边的摩托车,而是插着口袋优哉游哉沿着马路牙子漫步。 因为他的方向是朝着江大,走在她后面不远处的叶初晓,便有点像是跟着他。 因为天气转凉,时候又已经超过十点,这条街几乎没有行人,于是本来并不宽敞的街道,便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寥落。 叶初晓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着前方的人。她从来没有认真看过驰骏,哪怕是这样并不算近的背影。 他个子颀长挺拔,光看背影很有点玉树临风的味道,一点都不像是一个混混。 其实叶初晓也有点不太确定,如今还将驰骏定义为一个混混,是否对他有些不公平。据她所知,他似乎也没做什么职业混混做的事,比如游手好闲、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吃喝嫖赌收人家保护费…… 他在这个异乡都市,也许没有像其他年轻人,苦苦奋斗,但至少他开了一家酒吧。那酒吧她很了解,正当经营,里面并没有任何龌龊事。 这样算来,也算是一份正当事业。 而且这段时日以来,她对他增进的那几分了解,让她知道,这个她从出生时便认识的家伙,与她之前的想法,有很大的出入。 就像他自己说的,他是个“好人”。 好人? 这样的形容,似乎真的有些荒谬。 叶初晓忍不住扑哧轻笑了一声。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拐弯处,这一段路灯比较暗,叶初晓正准备加快步伐,面前忽然从旁边的花坛窜出来两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两个人大学生模样的男生,其中一人却拿着一把刀。 “把钱包拿出来!”拿刀的男生恶狠狠开口,只是那声音却有点发虚。 叶初晓顾不得他们是不是首次作案,看着前面不远处的驰骏,大叫:“驰骏!” 两个劫匪听到她一叫,似乎是吓了一跳,转头看向刚刚离开的男孩,看到他站定转头看过来,威慑道:“小子!少他妈管闲事!不然老子捅死你!” 驰骏转身看着这场景,也不动作,只耸耸肩:“不关我事,我路过的。” 听他这样说,两个男生心道就算这两人是认识的,想必那男的也就是个怂货,不足以畏惧,于是又专心继续打劫叶初晓:“快点把钱包交出来,不然要你好看!” 那把有点颤颤巍巍的刀已经快戳到叶初晓的脸。 叶初晓不敢硬来,看到驰骏插着口袋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也不敢指望他,只想着消财免灾算了,反正她钱包里的钱不多。 她掏出钱包递过去,没有拿刀的男生,一把夺过,只是在抽出钱的时候,那手明显在发抖。 叶初晓借着黯淡的路灯,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番两人,只见他们身材削瘦,脸色苍白,眼窝深陷泛着青色。 她心下明白自己是遇到了瘾君子,只能暗呼倒霉。 那人抽出钱,对着可怜零票子,似乎是很不满意,一把将钱包丢在地上,骂骂咧咧了一句。只是骂声刚落,他的目光又落在了叶初晓手中。 “你手里拿着什么?” 叶初晓心中咯噔一下,条件反射回:“没什么。” 那人却已经看了出来,伸手就要抢过来,兴奋道:“妈的,是电脑,总算是有点值钱的东西了!” 因为生活环境的关系,叶初晓对钱看得很重,刚刚钱包里几十块钱也就算了,这电脑将近一万,她当然不可能让他们抢了去。 两个瘾君子,本来只是求财,没打算伤人,但见这女的死活不撒手,两人便合力去抢。 “驰骏!驰骏!他们要抢电脑!”叶初晓边和两人做垂死挣扎,边大叫。 “反正你我都不要,不如就让他们抢了去。”驰骏云淡风轻回。 抢劫的人并不知道这两人说的是什么,只继续争抢。 无奈叶初晓虽然是个女孩,但拼了老命的劲儿,也不容小觑,两个单薄瘦弱的瘾君子一时竟然没得手。 她的反抗,终于是激怒了两人,那拿刀的男生松开手,举起手中的刀子,就要朝叶初晓的手砍下来。 但是,刀子到底还是没有落下来。 只听那男生凶狠道:“你干什么!是不是找死?” 不知何时已经靠近的驰骏,鄙夷地嗤笑一声,抓着他手腕的手未松,另一只手一拳头直接砸在他脸上,连给人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碰的一声,听着都疼。 那人被揍了一拳,吃痛地哼了一声,手里的刀应声落地,捂着脸嗷嗷叫唤。 另外一人看到这情形,赶紧放开叶初晓手里的电脑,朝驰骏扑上去。 驰骏讥诮地撇撇嘴,只稍稍一退,就躲开了他的攻击,又抬起脚直揣在他腹部,将他踢倒在地。 两人自然是恼羞成怒,好不容易重新并排站定,准备一起攻击驰骏。 只见驰骏摸了摸耳朵,嘲讽道:“还是学生吧?我劝你们先确定自己会不会打架再上前。毒瘾犯了就去戒毒所,学人家打劫可是要进监狱的。”说着,他将落在地上的那把匕首,用脚轻轻一踢,像表演杂技一样,那刀就轻轻松松落在了他弹开的手掌。 这动作灵巧帅气的动作,连叶初晓都看得目瞪口呆。 也没听说这人去过少林寺,或者杂技团什么的! 那两个瘾君子更是面面相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愣了两秒,将刚刚抢来的钱仍在地上,一人捂脸,一人捂肚子,惊慌失措一般离开。 驰骏的目光淡淡朝还在怔忪中的叶初晓扫过来:“你没事吧?” 他这话落音,叶初晓才如梦初醒的样子,对他刚刚的行为不免愠怒:“你混蛋!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制止那两个人?那些瘾君子都是没理智的,我差一点就被那人捅到。” 驰骏冷冷白了她一眼:“我们很熟吗?我又不是正义的使者,看到这种事就一定要出手吗?” “你……”叶初晓气得说不出话来。 虽然知道他就是嘴巴坏,实际上他刚刚也没有坐视不管,是他赶走了打劫的家伙,而她也没有任何损失。 可叶初晓就有点赌气似的不爽。 她甚至都还没想到,自己有什么立场和驰骏赌气。 她抱着电脑气呼呼地转身就走。 驰骏站在原地,朝空气中翻了个白眼,无声对她的背影骂了几句,最后还是气急败坏地追上去,抓住她的手,恶声恶气道:“你生哪门子的气呢?我刚刚不是没让那俩家伙伤害到你吗?老子还真能让你在老子眼皮下受欺负?我又不像你会见死不救。” 这话真是戳到了叶初晓的痛处,两年前对他见死不救后,她心里就一直有愧意,如今两人关系有了微妙的转变,她更是觉得内疚,想都不愿再想。在这种时候被驰骏这么一提,顿时觉得又愧疚又憋屈,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她站定脚步,转头看向驰骏,路灯下的眼睛,有些发红,语气哽咽道:“驰骏,你混蛋!” 驰骏是看出了她的委屈,但又不知道她为什么委屈,听她骂自己混蛋,他才觉得委屈呢!真特么吃力不讨好! 本想吼回去,却见她发红的眼睛,只有些不耐烦吼道:“行了行了,多大的事!我他妈真是欠你的,赶紧回去,我送你!” 叶初晓咬了咬嘴唇,到底没再出声,只转身默默迈开脚步。 驰骏走到她旁边,与他并排而行。两人走了几十米,他见她一直低着头不作声,歪头狐疑看向她。却因为夜色下逆着光,他看得并不清楚,只小心翼翼问:“真哭了?” 叶初晓微微将头歪向一边,良久,才闷闷道:“驰骏,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因为驰叔的关系?” 驰骏下意识回:“关我爸什么事?” “那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说这话时,叶初晓的声音有一丝不易觉察的颤抖。 驰骏愣了下,嗤了一声:“我什么时候对你好了?老子有时候恨不得削你一顿!”说完,沉默片刻,又虚张声势地提高声音,“你是新塘的人,老子当然要罩着你!” 叶初晓一怔,不知是释然还是失落,片刻之后,抬头看他,咬牙切齿道:“驰骏,你幼不幼稚?!” “老子就是幼稚,怎么着?”驰骏嘴角浮起一丝玩世不恭的淡笑,伸手在她脑门弹了下,不等她反应过来,小跑离开。 叶初晓怔了怔,这样的玩笑,让她噗嗤笑出声,她摸了摸脑门,追上去:“驰骏,你站住!” 在追上他的时候,她轻轻踹了他一脚,他则反过来揪她的头发,你来我往,像是打闹的情侣一样。 两人从来没有这样轻松愉悦的相处过,哪怕是真正幼稚的童年。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还有两更哦,一起发了~~爽快! 想要积分的就不要大意地用留言砸过来吧~~~~   ☆、第34章 赌气 进了江大校园,两人才算是停止这幼稚的打闹。 只是气氛一旦安静下来,并排而行的两人都有些不自然的尴尬,一直到叶初晓宿舍楼下,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我上去了。”到底还是叶初晓先别别扭扭开口。 “嗯。”驰骏轻描淡写点头,单手插在裤袋,站在原地不动,也不看叶初晓。 直到叶初晓正要转身时,他忽然想起什么似地道:“等等,我有几句话对你说。” 叶初晓停下准备移动的脚步,有些紧张地看向他。 本来面无表情的驰骏,此时忽然涌上一丝不耐烦:“刚刚你是怎么回事?” “嗯?”叶初晓不明所以。 “那两个吸毒鬼跟你抢电脑,你干嘛不撒手?那种家伙都是丧心病狂,你难道还不清楚吗?一台破电脑比你的命还重要?” 他语气很重,几乎是半吼出来,在夜色里显得非常清晰。旁边几个晚归的学生,已经好奇地看过来。 叶初晓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这时也有些心虚,小声嘀咕:“这电脑都赶上我两年学费了,我当然不能让他们抢走。再说……当时你不是在吗?” 驰骏哼了一声,又白了她一眼:“你还真是钻进钱眼儿里了?我能每次在你遇到这种事的时候都在?” 叶初晓支支吾吾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道:“我自己有分寸的。” “你最好有分寸!”顿了顿,驰骏又道,“还有……离覃凯远点。” 叶初晓心脏不由自主提了上来。 而驰骏继续恶声恶气道:“你要真耐不住寂寞,想找个男朋友,你们学校那么多男生,就算是挑出个家里有钱的,也不难吧?总之别跟个在社会上打拼十几年的老男人在一起。” 他这番话落音,叶初晓本来悬着的一颗心,碰的一声便落在了地上。 分不出是失落,还是恼羞。 她也沉着脸也不出声,转身就走。 驰骏还在后头大叫:“叶初晓,你听到没有!” 叶初晓没有回他,只钻进了宿舍楼的大门,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驰骏嗤了一声,无声做了几下骂骂咧咧的口型,插着口袋,有些百无聊赖地走开。 叶初晓憋着一股闷气回到宿舍,其他五人都已经上了床,正热火朝天地聊天。 她将电脑锁进抽屉,端着面盆洗漱回来,几个人聊得更起劲儿。 叶初晓不是爱说话的女生,向来是很少加入这种卧谈会。今日聊的是关于爱情的话题,放在往常,叶初晓对这类话题也是没兴趣的,可今天,她忽然就有了想加入的冲动。 宿舍六人,除了陈玲玲和叶初晓,其他四个,早就有了男友,有两个还换了几茬。如今更是连陈玲玲都在这学期开学时,跟她一个老乡好上了。 叶初晓还没想好怎么加入,陈玲玲从上铺探出了个脑袋:“初晓,你是不是也谈恋爱了?我怎么觉得你最近有点神秘兮兮的?” 啊?叶初晓怔了怔,忙摇头:“没有没有。” “真的吗?”陈玲玲像是有点遗憾的应道,“我还以为你也交男朋友了呢?话说你真的没打算在大学谈恋爱吗?” 她说完,其他几个人也笑嘻嘻探出头来附和:“是啊是啊,初晓,你一个美女整天就只知道学习打工,我们压力好大的。” 叶初晓见话题一下引到自己身上,顿时有点尴尬:“也不是,就是没遇到适合的。” “你不会是眼光太高吧?”宿舍的大姐开口问,“我记得去年经管系的一个男生追求过你,那男生又高又帅,你怎么都没答应?” 去年是有这么一桩事,不过叶初晓连人家名字都没弄清,自然是没放在心上。那男生大约也是傲慢的,碰了几次钉子,也就知难而退。 她想了想:“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陈玲玲这回好奇了:“那你喜欢什么类型?” “我……”叶初晓想了想,脑子里忽然冒出今晚驰骏插着口袋玩世不恭的模样,赶紧压下这古怪的念头,“我其实也说不清楚,可能还是看感觉吧。” 其他几人被她这答案,弄得哈哈大笑。 “算了算了。”陈玲玲摆摆手,“照你这样,我估摸着你的大学生涯就只能继续打光棍了。” 叶初晓也笑了,想了想,试探问:“你们说,怎样才能看得出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 “这还不简单。”刚刚才开始初恋的陈玲玲,一副过来人资深者的语气,“如果男生喜欢那女生,光是眼神都藏不住。” 眼神? 叶初晓想了想驰骏的眼神,好像每次看她时,不是耍酷就是不耐烦,估计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才看得出来。 “那……除了眼神之外呢?有没有更简单的方法鉴别?” “我说初晓,你看看之前追过你的那几个男生不就知道了吗?追你的时候,个个不是整天想方设法献殷勤,恨不得天天在你面前刷存在感?”她说完,咦了一声,“你是不是看上哪个男生?又不确定人家是不是喜欢你?你说说看,我帮你参考参考。” “没有没有,我就是随口问问。” 献殷勤?刷存在感? 完全没有。 而且还让她去交男朋友。 叶初晓知道自己果然是想多了。 她甚至养成了频繁看手机的坏习惯,可手机里从来没出现过驰骏的信息,依旧只有覃凯不咸不淡的短信和电话问候。 她对覃凯的那点心思,本来是彻底打消了,但想到驰骏对她的叮嘱,不免又有点暗暗赌气。 凭什么要听他的? 他又不是她什么人。 在驰骏没有没有任何消息的一周后,覃凯打电话约叶初晓吃晚饭,她没有拒绝。 虽然华夏制药就挨着叶初晓的大学,但两人距离上次见面,已经快过了一个月。 再见到覃凯时,他仍旧是显得有些疲倦的模样,但看到叶初晓,脸上还是很开心。 两人就在附近的餐厅吃了饭。 饭后,覃凯看了看手表,笑问:“时间还早,愿不愿意赏脸跟我去兜风?” 叶初晓本来是打算拒绝的,可那找好的理由就要脱口而出时,她眼角余光瞥到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到嘴边的话就变成了:“好啊,反正今晚我也没什么事。” 当覃凯的车子,行驶在夜晚的路中央时,叶初晓从后视镜看到了后方车河中,那辆随着车子疾驰的摩托车。 摩托车靠得并不算近,但无论覃凯驾车转了几道弯,都一直在差不多的距离跟着。 叶初晓看不清驰骏的模样,只见他在汽车隐隐的车灯之中,戴着头盔,姿势帅气不羁。 因为一直盯着后视镜中他的身影,以至于旁边的覃凯在说什么,她一句都没听进去,只敷衍的地用“嗯”和“哦”回应。 也不知过了多久,覃凯终于发觉不对劲,他扭头看了她一眼,随着她的视线看了眼后视镜:“看什么呢?” 叶初晓这才反应过来:“没……没看什么。” 覃凯轻笑一声:“我觉得你好像有点心不在焉呢,有心事吗?” 叶初晓收回目光,摇摇头:“没有,就是第一次看到江城夜晚的车河,有些好奇。” 男人善于说谎,女人也从不逊色。 叶初晓信手拈来的谎言,似乎没有让覃凯生疑。他笑了笑,打开车顶天窗:“你站起来,视野会开阔很多。” 叶初晓迟疑了一下,想了想,站在座位上,从天窗伸出半截身子,夜风扑面而来,整个城市夜色下的车流,就真的尽收眼底。 她感受了一下夜晚风景,想起身后那辆摩托,转过身看过去,遥遥与驰骏相对。不过隔着他的头盔,她看不到他的眼神,只看到他直起身子,显然是看了过来。 叶初晓朝他撇撇嘴,转过头不再看他。 不得不说,覃凯是很有风度的男士,并没有拖着叶初晓太长时间,在主干道开了一圈,便自动打道回府送她回学校。 下了车,覃凯与她道别时,笑着问:“我接下来几天不是很忙,晚上可以将你的时间定下来吗?” 他语气温柔又绅士,换做别人大致是很容易沦陷在这种成熟男人的魅力当中。但叶初晓脑子里一直想着驰骏,心不在焉,自然是接收不到他这种吸引力。只敷衍点头。 覃凯开车走后,叶初晓便看到刚刚被车子挡住视线的不远处,驰骏坐在他那辆拉风的摩托车上。 路灯下的他,一手拿着头盔,一脸深沉地看着她。 叶初晓心脏止不住砰砰跳得厉害。 想着他肯定会劈头盖脸骂她一顿,她都已经设想好了如何回驳他。只是两人遥遥相看了大约半分钟,驰骏忽然将头盔戴上,脚踩油门,在夜色里绝尘而去。 叶初晓一时没反应过来。 他跟了她一路,怎么会是这个反应? 她一头雾水又有些失落地回到宿舍,片刻之后,坐在自己床上,摸出手机,一直盯着那蓝色屏幕。 也不知盯了多久,只感觉手心一阵震动,她赶紧打开,却见是覃凯发过来的消息:晚安,祝做个好梦! 当叶初晓意识到自己在等着驰骏大骂自己一顿后,不免觉得好笑。 她真的是越来越不正常了!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直接点~~ 骏哥为什么口是心非?后面会告诉你们~~   ☆、第35章 利息 覃凯果真是不如之前那么忙,每天到了六点多,便给叶初晓打电话邀她共进晚餐。他本来是要开车到她宿舍楼接她,但碍于他在母校的知名度,叶初晓赶紧让他打住。 她目前还不希望用这种方式出名。 覃凯听后哈哈大笑,倒也尊重她的意见,只开车在校门外等她。 至于叶初晓为什么继续接受他的邀请,其实很简单,她就是想知道驰骏看到她继续和覃凯走近,他到底会有什么行动。 她觉得驰骏撩了自己,又事不关己地离她远远的,实在是让她有点不痛快。 果不其然,驰骏依旧是骑着他那辆摩托跟着叶初晓和覃凯,只是除此之外,也照旧没有任何行动。 叶初晓所期望的被他怒骂,并没有来临。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三天,覃凯似乎也注意到那辆跟着自己的摩托车。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他朝叶初晓笑了笑:“这几天一直有辆摩托车跟着我们,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对他老实道:“嗯,我看到了,是那次在火锅店闹事的我那个邻居。” “哦?”覃凯噙着笑意味深长地拖长声音,“看样子他对你确实不一般呐!” 叶初晓看了后视镜里,夹在两辆小车之间的驰骏,有点心浮气躁地回道:“没有的事,我猜他又是想闹事!” “这样啊!”覃凯点点头,戏谑般朝她眨眨眼:“那我们今天就甩掉他!” 话音落,绿灯亮。 性能优良的车子,一秒之内迅速提速。 虽然是车水马龙的主干道,但覃凯的车技显然很好,几乎是畅通无阻地在车流中飞速穿行,甩掉了一辆又一辆车子。 仪表盘上的指针已经接近一百码,叶初晓只觉得阵阵眩晕,好像失重一般飘起来。 她艰难地转身看向车后,只见驰骏的摩托车仍旧跟在后面,在周遭的车辆中起起伏伏,她甚至都能听到摩托车快速行驶的轰鸣。 叶初晓心道不好,摩托车不比汽车,没有任何防护,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而她知道驰骏从来是一个胆大包天的家伙,肯定有本事将车子开到最快。 她赶紧道:“覃凯,别开这么快,很危险!” “不用担心,我的车技向来很好,就算开到一百五十迈,也没有问题。”他淡淡开口,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目光平静,就像真的在做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叶初晓想说怕后面的摩托车出问题,可覃凯忽然将方向盘猛地一打,插入旁边的街道。车子的幅度很大,系着安全带的叶初晓也是猛然一摇晃,到嘴的话被打乱。 等到坐定,她转头看向车后,已经没有了驰骏的身影。 她不知道是不是该舒一口气。 覃凯看了眼后视镜,语气微微得意:“看来是甩掉了。” 等到车子恢复正常速度,已经是开到了江边大道。 覃凯看了看江边三三两两的情侣,将车子停在路边,笑着开口:“刚刚是不是吓到了?不如下去走走!” 叶初晓点点头,确实有些心有余悸。 两人各自从两边车门下车,才刚刚落地站定,便听得一阵轰鸣传来。 那辆本来已经被甩掉的摩托车,从前方飞驰过来,一个猛力刹车,堪堪在覃凯车子前方停住。 驰骏脚踩在地上,双手将头盔摘下来,一脸讥讽地看向两人:“车技不错嘛!” 看到他没事,叶初晓暗地里松了口气。 覃凯云淡风轻笑了笑:“这位小哥,不知您跟着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 驰骏不紧不慢地掏了根烟出来叼在嘴里点上,一副小流氓的模样,他神色不明地看向覃凯,拿着烟的手,指了指叶初晓:“喜欢这个女的?” 覃凯不置可否地摊摊手。 驰骏哼了声:“喜欢她什么?清纯漂亮?重点大学高材生?” 覃凯耸耸肩:“不能否认,这是其中原因。” “那你了解她吗?”驰骏朝他扬扬下巴。 覃凯一直噙着淡笑,很有耐心地与他对话:“现在来说,还算不上特别了解,不过来日方长,慢慢了解就是。” “是吗?”驰骏嘴角勾起一丝讥诮的笑意,“我对她挺熟悉的,不如我给你说说她,帮你多了解一下。” 叶初晓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直觉不是那么好。 “这个女人,是我爸生前姘头的女儿,说起来,我们也算是兄妹了。她自己亲爸是个吸毒鬼,吸毒后就没管过她。这女人……怎么说呢,从小不太合群,心高气傲。外表看起来清纯,其实心思比谁都深,性格冷漠,一心只想摆脱以前那种生活。你以为她坐在你的车里,是因为对你有意思?得了吧,她看上的只是你的身份和金钱。” 哗啦! 叶初晓只觉得脸颊爆红。又羞又恼。 心里深处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全被驰骏一股脑摊开在台面,就像是被人剥光了衣服一样,她甚至都没有任何语言反驳。 她脑子里嗡嗡一片乱响。 覃凯却只是淡淡一笑,像是听笑话一般:“这样贬损一个女孩子,可不是绅士的行为哦!” 他话音刚落,叶初晓已经冲上前,泄愤一般用力将驰骏推了一把,险险将他从摩托车推下来。 做完这动作之后,她猛地朝前跑去,旁边一辆出租车恰好从她旁边滑过,她赶紧招手坐了进去。 驰骏气急败坏地整了整衣服,朝出租车离开的放向看了眼,又看向覃凯,冷哼了一声,扔掉烟将头盔戴上,疾驰而去。 覃凯好笑一般摇摇头,钻进车内正准备启动车子时,忽然又停下动作,打开车门走下来,站在护栏边,看着下方滚滚流逝的江水,若有所思。 叶初晓坐在出租车上一会儿,看到前方的打表器显示过了二十块,便让司机停了车。 仍旧还在江边大道,她走到护栏边半趴着,吹着那秋夜里凉凉的风,心中五味杂陈。 其实也并非有多愤怒,那不过是自己内心黑暗的一面,被驰骏忽然揭开,羞耻归羞耻,却也难得地释然。 因为这是她第一次真正面对那个不能让人知晓的自己。 原来驰骏这样了解她。 “喂!不是想不开打算跳江吧?” 这声音叶初晓再熟悉不过,她没有理会,也没有回头。 驰骏从摩托车上下来,走到她旁边:“这样就哭了?” 叶初晓哼了一声,转过身背靠在护栏。 驰骏也随她转过来:“你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我只是跟姓覃的打个预防针。” 叶初晓到底还是有些恼羞成怒:“驰骏,你够了!我不是天使,你自己更是个混蛋。” “我是混蛋我承认啊!”驰骏没皮没脸回她。 叶初晓被噎得说不出话,迈开步子沿着人行道往前走去。可才走了几步就被驰骏抓住手臂:“天这么黑了,你准备走到哪里去?” “不用你管!” “嘿!你还不得了了!” “既然我在你眼里是你说的那种人,你干嘛管我!” “说都说不得!”驰骏没有撒开她的手臂,只不耐烦道,“好了好了,你美丽善良,是天使是仙女行了吧?” “驰骏!”叶初晓转过头,红着眼睛看向他,只差气愤得跺脚。 驰骏嗤了一声:“我那样说也是为了让你跟那家伙彻底断掉,他不是好人。” “你每次都这样说,但是又不说为什么。”叶初晓撇撇嘴道。 “我这样说自然是有原因的。”驰骏横了她一眼,“再说了,你自己说说,你跟姓覃的搅在一起,不是看中他有钱有身份?难不成还是真的喜欢他?” 叶初晓被说中,沉默不语。 驰骏松开她的手,继续:“你说你读了这么多书,都读到哪里去了?难不成以为男人靠得住?找到一个有钱的男朋友,往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你也不想想,爹妈都靠不住?还能靠个陌生人?说白了如果有男人对你好,还不就是图你年轻漂亮。所以说人最重要的是靠自己。” “我也没说不靠自己。”叶初晓心虚地嘀咕,顿了顿,又悻悻道,“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连生活费都要省吃俭用,生怕超支。” 驰骏愣了下,用力挥挥手:“多大点事!不就是钱么?我给你你又不要。总之,你以后就安心读书,你要是缺钱,大不了我借给你。要是你愿意多读点书,就继续念研究生上博士,能出国就出国。这点钱我还是借得起的。”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抬头看向他:“你就能靠得住了?” 驰骏避开她的目光:“我又不图你什么。我是新塘老大,咱新塘的人,我都会罩着。再说我是给你借钱,又不是白给你,还要收利息的。” “不会是高利贷吧?”叶初晓小声嘟囔。 驰骏气急败坏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我是那种人吗?” 叶初晓捂着并不怎么发疼的额头:“那可说不准,你们流氓专干这种事。” 驰骏不屑地哼了一声,白了她一眼:“走吧,送你回去。”说着又不满地嘀咕,“年纪不大,脾气倒是不小。” 叶初晓在她背后,朝他后脑勺不满地龇牙利嘴一番,悻悻跟他上车。 夜晚的风,吹在身上很凉。 即使驰骏车子开得很慢,叶初晓仍旧觉得那凉意刺骨。 她本来是像上次一样,拉着驰骏衣服两边,可不知为何,今日这么一闹,莫名其妙觉得一阵脆弱,这脆弱感让她特别想同前面这个人靠近,想放开自己去依赖他。 于是,她双手伸上前,将驰骏环牢牢抱住,整个人靠在他背上。 男孩精瘦的身体,猛地变得僵硬。 驰骏的声音有些奇怪地从头盔里传出来:“叶初晓,你做什么抱我这么紧?” “有点冷。就抱一下,你不是这么小气吧?” “靠!”驰骏骂了句粗话,忽然将车子停下来。 “你干什么?”叶初晓还未反应过来,头盔已经被转过身跨坐的驰骏摘去。 她闪烁着大眼,有些无辜地看向灼灼对上自己的人。 唔! 眼前一片黑暗。 一阵温暖袭来。 叶初晓脑子猛得空白,身体已经被驰骏往后压下,被他紧紧抱在怀中。他整张脸附在她脸上,嘴唇准确无误地贴合。 这变化来得太快,叶初晓一时完全无法反应过来。 驰骏的吻毫无技巧可言,只是不停地*轻咬,又趁着叶初晓怔忡之际,将自己的舌头探进她口中,汲取里面的湿润温暖。 他压在叶初晓上方的身体坚硬灼热,而肆意作乱的唇舌更是烧得叶初晓浑身都升高了好几度。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两年前,他也曾这般对她,但那时的叶初晓,是愤怒羞耻的。而今日,她除了最初的惊慌失措,竟然就只有羞赧紧张和隐隐的兴奋。 她甚至觉得被这样的热度包围,让她有一种踏实和安心。 于是,叶初晓一双手,犹犹豫豫不由自主地轻轻抱住了压着自己的人。 驰骏似是被她这样的触碰,弄得一震,终于反应过来般,抬起身将她拉起来。 一吻结束,两人都微微有些喘气。 借着微弱的路灯灯光,驰骏看了看叶初晓水光潋滟的红唇。 那是他的杰作。 他伸手在他唇上摸了摸:“还冷不冷?” 叶初晓方才想起刚刚自己抱他时说过的话。 这混蛋! 她有点不自在地偏过头,躲过他灼灼的目光:“你不是说不图我什么?” 驰骏扬起嘴角:“老子收点利息不行吗?” 叶初晓撇撇嘴:“哪有钱还没借出就先收利息的。” 驰骏哼了一声:“你不是说我是流氓么?我们流氓就这样干。” “臭流氓!” 驰骏哈哈大笑,故意流氓一般揪了一把她发红的脸颊,而他自己的脸颊其实也是红的。 他将头盔递给叶初晓,自己也戴上转过身坐正,准备启动车子。 叶初晓戴好头盔,见他扶着车把,可等了半响也不见他开车。 “怎么不走?”她奇怪问。 “你不是冷么?” “嗯?” “抱住我!” “……” “快点!” 作者有话要说: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无节操小剧场: 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两人正呈交颈鸳鸯状。骏哥的禄山之爪,终于忍不住悄悄钻进了叶初晓的衣服内。 当他刚刚贴上她的皮肤,就被毫不客气地打开。 骏骏恼羞成怒:“干什么?!” 初晓义正言辞:“河蟹时期,脖子以下不能写,你不知道吗?” 骏骏继续怒:“老子这么狂拽酷霸难道不能开个绿灯?” “人家霸道总裁豪门高干都没得绿灯,你一混混就别异想天开了!” “靠!不就是脖子以上么,这有什么难?!” 说完,他双手着地一个倒立撑起来,得意叫道:“快点脱我衣服摸我,现在是脖子以上了。”   ☆、第36章 生疑 第二天,一直到中午上完课回到宿舍,叶初晓都没有收到驰骏的电话和短信。 她不由得郁卒。 可恶!占了她便宜就没影了。 陈玲玲见她盯着手机发呆,拿起饭盘,在她面前敲了敲:“初晓,去吃饭吗?” 叶初晓嗯了一声,有些愤愤地将手机塞进衣服口袋,拿起饭盒跟她一起下楼。 “初晓,这几天到底怎么了?怎么老是盯着手机?” 叶初晓微怔,旋即摇摇头:“没事。” 陈玲玲撇撇嘴:“你个闷葫芦,反正有事你也不会跟我们说。” 叶初晓讪讪笑了笑。 正说着,两人走出了宿舍大楼。 “叶初晓!” 一个熟悉的男声在不远处响起。 叶初晓循声望过去,只见驰骏双手插在口袋,站在宿舍楼旁的一棵树下。此时阳光正好,树影斑驳的影子洒在他身上,有些说不出的美好。 见她看到自己,他抬手对她招了招:“过来!” 叶初晓咬牙切齿地腹诽,耍什么酷?! 不过腹诽归腹诽,心中涌起的那层喜悦怎么都无法忽视。 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面色平静,转头对陈玲玲道:“你先去食堂吧,不用等我。” 陈玲玲看了眼不远处的驰骏,戏谑地哦了一声,又对她眨眨眼:“知道知道,帅哥有约嘛!” 叶初晓好笑地瞪了她一眼,转身朝驰骏走去。 驰骏依旧是一脸酷状,只是随着她的走近,看向她的眼神,不着痕迹地带着一丝笑意。 叶初晓打小便知道这个人是英俊的,在新塘那堆小子中,从来鹤立鸡群。只是她不知道,如今他站在这午间人潮穿梭的校园,依旧是那么显眼,丝毫不比周遭的天之骄子逊色。 不只是长相,而是浑身不卑不亢气定神闲的气质。 叶初晓觉得自己憋在胸腔内的笑意,就要喷薄而出,好不容易才忍住在他面前站定,绷着脸不自在瓮声瓮气问:“干什么?” 驰骏盯着她的脸,轻嗤了一声,一把抓起她空着的那只手:“走,跟我去吃饭!” 叶初晓被他拉得踉跄了两步,不满道:“去哪里?” “去了就知道!” 手被他紧紧攥住,掌心中灼热的温度,让叶初晓忍不住脸红心跳。她扭头看向他的侧颜,他下颚弧度微微绷着,只是那弯起的嘴角,泄露了他是如何在装酷。 见他这虚张声势的样子,叶初晓终于是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驰骏转过头,瞪了她一眼:“笑什么呢?” 叶初晓眼珠子转了转,举起手中的饭盒扬了扬:“要去外面餐厅吃吗?我拿着这个岂不是会被人取笑?” 驰骏一把将饭盒抢过来:“谁敢取笑老子?!” 叶初晓笑得更厉害:“你以为你是黑社会啊?” 驰骏这才意识叶初晓是在笑自己,转过头,凶巴巴道:“叶初晓,我看你是欠收拾?!” 直到昨天之前,叶初晓对驰骏都多少存着一些畏惧,但现在她明明白白知道,这家伙就是喜欢虚张声势,便笑着挑衅:“你都说多少次收拾我了?你倒是收拾一回啊!” “嘿!你还不得了了!”驰骏自己也憋不住笑出声,握着叶初晓的手松开,一把箍住她的腰,将她紧紧揽进怀里,低头朝她的嘴唇压下去。 叶初晓这回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找死了。 驰骏的力气很大,即使只用了单手,她也难以动弹。实际上在人来人往的校道上,她也不好意思怎么挣扎,只能任凭这家伙胡作非为。 好在驰骏还算有分寸,只亲了片刻,便放开她,颇有些得意道:“还要不要收拾?” 叶初晓可真是想打个地洞钻下去的心思都有了。她面皮薄,即使是被他放开,也不敢抬头,生怕看到周围学生好奇的目光。 到底是气不过,她红着脸用力在他腰间掐了一把抱怨:“这里是学校!” 驰骏却是不以为然:“现在大学生可比什么人都开放!” “……” “不信你抬头看你右手方向。” 叶初晓应声抬头朝右边看去,入目之处,正是一对学生模样的情侣,抱在一起热吻,还是赤果果的湿吻,也不知吻了多久,完全旁若无人。 刚刚她和驰骏跟这一比,那就是小菜一碟。 叶初晓撇撇嘴,转过脸,波光潋滟地瞪了眼驰骏,又忍不住笑出声。 驰骏也笑,在她头顶揉了一把:“多笑笑才对嘛!从小到大整天就摆着一张苦瓜脸,跟个小老太太似的,看着就愁人。” “你嘴巴怎么这么坏?!”叶初晓没好气道,可嘴角的笑意如何都淡不去。 其实她自己也觉得神奇,驰骏说得没错,自从叶建刚染上毒瘾后,她就觉得生活处处都是阴霾,很少有过开心大笑的时候。 可是从昨晚到今天,心底那浓浓的喜悦,如何都压制不住。甚至都让她还来不及剥析自己对驰骏这份突入而至的感情。 驰骏又用饭盆在她头上轻轻拍了拍:“我嘴巴就是这么坏,你第一天知道吗?快走,带你吃好吃的。” 他语气听起来凶巴巴,但配着那眼里的笑意,却是一种傻子都听得出来的蛮横的亲昵。 叶初晓佯装揉了揉脑袋,语气有点不自觉地娇嗔:“到底吃什么嘛?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 驰骏再次将她的手牵起,白她一眼:“说了到了就知道。” 是一家鹿城家乡菜餐厅。 叶初晓在江大两年,从来不知道原来在学校附近,有这样的一家餐厅。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她每月就那点生活费,在食堂吃饱就足以,哪里还有心思想着去校外挖掘什么美食。 而她两年来没有回过家,家乡菜对她来说自然是久违的事物。 驰骏拿着点菜的时候,叶初晓撇撇:“知道有这种地方,也不早介绍给我?” 驰骏抬头轻飘飘看了她一眼,淡声道:“昨天之前你对我来说,就是阿猫阿狗,我干嘛要介绍这种好地方给你?” 真是欠扁的嘴巴啊! 叶初晓腹诽了两句,不再理他。 驰骏认真地翻了翻菜单,又抬头问:“酱鸭爱吃吗?” “嗯。”叶初晓点头。 “锅巴牛肉?” “嗯。” “白灼虾?” “嗯。” “油焖芦笋?” “嗯。” “清蒸鳜鱼?” “嗯。” …… 等等!叶初晓本来以为他只是问自己爱吃什么,看到旁边的服务生小哥吭吭哧哧地记,才反应过来他是在点菜。 她赶紧打住他:“我们才两个人,点这么多干嘛?吃不完的。” 驰骏笑了笑,再加了一个清炒时蔬,然后将菜单递给服务生,漫不经心看向对方的人,指了指桌上的饭盒:“吃不完就带回去分给你的室友们,反正带了饭盒,就当物尽其用。” “什么嘛!”叶初嗤了一声。 驰骏看着她继续道:“而且你就该多吃点,你看看你,瘦得跟只猴子似的,前面不凸后面也不翘,我都看不下去。” “驰骏!”叶初晓恼羞成怒。 这家伙嘴巴坏也就算了,竟然还睁眼说瞎话,她虽然不胖,但也不至于跟他说的一样,她好歹也算是公认的美女。 驰骏眼睛笑得弯起:“不过没关系,多吃点我相信会变好的。我会监督你。” 叶初晓哼了一声:“你嘴巴真是太坏了!” 两人斗嘴片刻——好吧,实际上是叶初晓惨遭驰骏的毒舌蹂躏片刻,点的菜陆续上上来。 这家餐馆菜的分量很足,六道菜摆好,对于两个人来说,实在是有点多得吓人。 都是叶初晓爱吃的菜,秉着不浪费的原则,她很不客气地开吃,一点淑女气质也不顾。反正她觉得在驰骏这种家伙扮演淑女,也实在是毫无必要。 驰骏倒是吃得不快,吃了一点后,就将那盘虾子端在自己面前,专心剥虾。 白灼虾是叶初晓的大爱,但剥虾实在是麻烦,她也不是很擅长,吃了两只,便去和其他几个菜战斗。 看到驰骏剥了一堆虾仁放在他面前的小碟子,顿时有点双眼冒光。 驰骏轻飘飘看了她一眼:“不要用这种眼光看着这盘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懂不懂?” 叶初晓切了一声,正低下头和自己碗里的食物继续奋战时,驰骏却将那满满的一小碟,放在了她面前,用他那欠揍的语气道:“不过像你这种连虾都剥不好的家伙,也是蛮可怜的。谁让我是个好人,这些虾就让给你!” 叶初晓噗嗤笑出声:“驰骏!你够了啊!” 说是这样说,心中却涌起一阵难以抑制的甜蜜,暖暖的又酸酸的。 驰骏拿起自己的筷子敲了敲,催促:“快吃吧!” 叶初晓嗯了一声,夹了一只虾子,蘸了蘸酱,忽然低低唤了一声:“驰骏—— “嗯?” “没什么。”叶初晓只觉得眼眶有些发热,却又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人生二十年,她体会到的温暖和爱意实在是少之又少。父亲吸毒如同行尸走肉,母亲冷淡对她漠不关心。她以为她的人生就是这般冰冷,却发觉,原来身边一直都有给她温暖的人。 只是她从前从未在意。 现在再回头看过去,驰骏一直对她都是好的,他从未远离,也从没有咄咄逼人。他就一直在她不远处。也许他只是在等着她向他跨进一步,然后他就可以大大方方朝她走来。 驰骏见她低着脑袋不说话,脚下轻轻踢了一下:“干嘛呢?” 叶初晓深呼吸一口,抬头朝他粲然一笑,拨出几只虾给他:“你的劳动成果,自己也该享用点。” 驰骏也没拒绝,嘴角似是很愉悦的笑容淡淡荡开。 叶初晓看着他,笑容稍敛,像是想起什么似地问:“对了,你怎么会来江城?” 她还不至于以为他是专门追着她来的,毕竟两年前,她对他做的那件实在是过分至极。 驰骏本来低头吃虾的动作,忽然一僵,不过很快就笑着抬头:“我爸不在了,我就想自己还年轻,应该到更大的城市来闯一闯。” 叶初晓:“所以来江城开酒吧?” 驰骏笑:“你还别说,大都市人傻钱多,我一瓶进价二三十的酒卖几百,也有人买单。” 叶初晓嫌弃地咂舌:“没想到你还是个黑心商。” 驰骏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 虽然叶初晓难得地勇猛奋斗,可桌上的几道菜,也还剩了一半。果真应了驰骏的话,用她那饭盒打了包。 出门时,驰骏问:“下午有课吗?” 叶初晓摇摇头:“之前打算去图书馆。” 驰骏立刻做出痛苦的样子,扶额道:“其实我一直有个不为人知的怪病。我觉得我应该对你实话实说。” “嗯?”叶初晓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我一看书就头痛,你知道我为什么从小学习不好吗?就是因为这个怪病,不然我没准也是清华北大的苗子。” 叶初晓终于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我又没说要你陪我去看书,瞧你吓的!再说了,我们图书馆外人是不能进的。” “啊?”驰骏不满道,“我其实是想你拿着书,咱去找个清静的地方,你看书。我呢就……看你。” 叶初晓脸唰的一红。 肉麻的家伙。 正有点不好意思,口袋里的电话忽然响起。叶初晓忙掏出来接起:“李秘书?” “哦,好的。” 驰骏挑眉看着她:“有事?” 叶初晓收好电话,点头:“我在华夏制药做的兼职翻译,又有新工作,让我待会去拿资料。” “华夏制药?”驰骏脸色隐隐沉了下来。 叶初晓点点头,坦然道:“工作是工作,覃凯是覃凯。正好我去拿资料的时候,顺便跟他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 叶初晓瞪他一眼:“明知故问。” 驰骏嘴角一扬,揽过她的头,凑上去亲了亲她的唇:“赶紧说清楚,让他死了这份心,也别再跟他有任何来往。实在不行,这兼职也别做了,反正我可以借钱给你,我也喜欢收利息。” 他的意有所指让叶初晓哭笑不得,推了推他:“你回去吧,我先去了,晚点再联系。” 驰骏阴阳怪气嗯了一声,双手插着口袋,先行离开。 从李秘书那拿了文件,叶初晓问她可以不以找覃凯。两人认识的事,李秘书是知道的,便笑着让她自己去敲门。 叶初晓走到覃凯办公室门前,敲了敲,里面很快传来回应:“进来。” 她推门而入,覃凯正认真对着文件,显然是很忙。抬头看到来人,似乎是愣了下:“初晓,你怎么来了?我昨天给你发短信,你也没回,还以为你不想见我呢!” 叶初晓讪讪一笑:“我来找你,是有些话想和你说清楚。” 覃凯点点头,起身拿起文件夹,温和地笑了笑:“虽然我想马上洗耳恭听,但是我现在有个会要开,你如果不急的话,就在办公室等等我。” “不急,我等你开完会再说。” 覃凯离开后,整个办公室就只剩下叶初晓一人。 办公室不算大,几个文件柜堆满了文件,显然是昭示着这间办公室的主人过着日理万机的生活。 叶初晓一个人在这间陌生的办公室,多少有些聊赖,在沙发上坐了半个小时,也不见覃凯回来,只能东摸摸西摸摸茶几上的几盆植物。 片刻后,她的视线被覃凯办公桌上一盆造型特别的仙人掌吸引,便起身走近去看,因为花盆很小,她随手就拿了起来。 刚刚拿起,花盆下的一个小火柴盒般的东西,便暴露在她的视线里。 乱动别人东西自然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但叶初晓并没有多想,只下意识将那盒子拿起抽开。 细小的透明晶体,叶初晓认不出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有些狐疑。 可当她将东西放回,花盆也物归原地后,脑子里不知为何就忽然灵光一闪。这个突入而至的念头,让她浑身发冷,只僵硬地坐回沙发。 直到覃凯推门回来,看到她,笑了笑:“等久了吧,有什么事,你说。” 叶初晓恍若从梦中惊醒,努力让自己面色平静,她干干笑了笑:“这段日子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适合。” 覃凯面色未改,只挑挑眉笑道:“可是我为什么觉得我们相处一直很愉快,很适合啊!” 叶初晓想了想,干脆又道:“其实昨晚我那位邻居说得没错,我不是个好女孩,我接近你就是看中你有钱工作好。” 覃凯点点头:“这样也没有错啊!爱情本来就可以有功利性。如果你是看中金钱的女孩,我会努力赚更多的钱讨你欢心。” “可是,我现在又不是很想要钱了,我还是想要感情。”叶初晓其实很乱,脑子里都是刚刚看到的晶体,说完这些又急急道,“总之,这就是我要说的,我走了。” 覃凯也不拦她,只在她出门时道:“初晓,我不会放弃的。” 而叶初晓并未听进这一句,只在关上门后,神色复杂地看着那扇紧闭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泥煤这两天更这么多,肾都撸虚了,乃们竟然还都不留言~~伐开心~~因为明天上收藏夹,可能晚上更新~~总之12点没有,就是晚上9点。   ☆、第37章 誓言 叶初晓没有回学校,出了华夏制药的大门,便直接拐去了一间网吧。 网吧内的气氛很嘈杂,但是她完全体会不到,只觉得整个脑子都有些空泛,不知道在想什么。 机械地打开面前的电脑,对着那屏幕怔忡半响,才终于点开搜索网页,然后输入冰毒二字。 毒品在她曾经的生活环境,存在感实在是太高。叶建刚还有新塘一些游手好闲的家伙,都被这玩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而她自己的人生,也因为毒品,晦暗一片。 也因为自己父亲是个瘾君子,叶初晓曾经看过很多相关资料,试图找到能让叶建刚远离毒品的方法。 很显然,这种天真的想法,让她徒劳无功。 不过,虽然没有找到让瘾君子远离毒品的办法,但她对毒品还是有几分了解。 叶建刚染上的是海洛因毒瘾,而在这个世界上,与海洛因齐名的还有另外一种毒品,那就是冰毒。 她盯着几张搜出的图片,那种和冰糖长相差不多的玩意,却是害人不浅的毒物。 连叶初晓自己都不知道,当她看到覃凯桌上的那些晶体后,为什么会联想到冰毒。 或许就是因为她对毒品恨之入骨。 她脑子里浮现出覃凯的模样,成熟稳重的男人,和她见过的那些瘾君子完全不同。这种不同不是指他身份修养,而是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覃凯眼里瘾君子一样的萎靡和散乱。 她对吸毒者的表现,实在是太熟悉了。所以她几乎可以百分百确定,覃凯并不吸毒。 既然他不吸毒,为什么办公室会有冰毒——如果那真的是冰毒的话。 叶初晓为自己脑子里冒出的念头,猛然一怔。 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网吧的,只觉得从未有过的浑浑噩噩。 回到宿舍,她直接钻进被子里,昏天黑地睡了一觉。梦里都是叶建刚毒瘾发作时狰狞的模样。 一觉醒来已经天黑,摸出手机一看,几十个未接电话,全是来自驰骏。又点开未读消息,密密麻麻都是驰骏发来的短信。 “在哪里?” “怎么不接电话?” “快点接电话。” “再不接电话你就死定了!” 一如既往的驰骏风格。 叶初晓混乱了半天的情绪,终于稍稍安定。 她笑了笑,按下他的号码拨过去。 那头很接起,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搞什么鬼?!怎么一直不接电话?” 他声音很大,惊得叶初晓稍稍将手机远离了一点耳朵,撇撇嘴闷闷问道:“你在哪里?” “你楼下!本来想上去看你在不在?你们宿管阿姨非不让老子上去!” 叶初晓无语:“喂!这里是女生宿舍好不好!你等等我马上下来。” 等来到楼下,路灯下的驰骏,果然是黑着一脸张。 叶初晓知道他不是什么好脾气的家伙,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夺命连环call了自己一个下午。 她挪到他面前,好声好气道:“我睡着了,手机调了静音,所以没看到你的电话。” 驰骏哼了一声,冷冷瞪着她。 直到叶初晓都有点心中没底时,他忽然脸色一缓,抿嘴一笑,伸手在她脸上捏了一把:“没听到就没听到,干嘛一副罪大恶极状,难不成我还能吃了你!” “那可说不定!”叶初晓小声嘀咕,心中却有些甜蜜。 驰骏嘿嘿一笑,低头凑上前趁她不备,在她唇上亲了亲:“这样吃?” 叶初晓皱皱眉,佯装嗔怒:“你怎么这么流氓?” 驰骏目光温柔地笑了笑,眉心却忽然蹙起,歪头眯眼打量她。她眉眼中的一丝郁色,让他捕捉道:“发生什么事了?”顿了顿,像是想到什么似地问,“是不是你去找姓覃的混蛋,他欺负你了?” 叶初晓抬头,神色古怪地看向他:“你怎么知道他是混蛋?你到底听说过他什么?” 驰骏愣了下,漫不经心道:“华夏制药和酒吧离得不远,他们公司经常会有一些人去酒吧喝酒,自然就听到了他们老总的一些传闻。” “什么传闻?”叶初晓咄咄逼人追问。 驰骏眉头蹙得更深,语气有些不耐烦:“总之就是不好的传闻,”顿了顿,他瞥了她一眼,干干道,“就是男女关系混乱之类的,那种社会精英,很多都是衣冠禽兽。你以为像我,虽然没他有身份有地位,但这方面绝对正派。” 覃凯在男女关系上,到底如何,叶初晓不得而知,但直觉告诉他,他不是那种混乱的人。而驰骏言语中的阴阳怪气,想必也有给覃凯泼脏水的成分。 不过想来,他和覃凯是两个世界的人,大致也真的只是道听途说而已。 叶初晓沉默片刻,忽然又一本正经道:“驰骏,你发誓永远不碰毒品!” 他的生活环境,他周围的人,与那些脏东西的距离,显然比普通人要近很多。她可以接受他的一切,但是不能突破这道底线。 驰骏看白痴般看了她一眼:“我爸和耗子就是被毒品害死的,没有人比我更憎恶那些玩意儿。” “你发誓!”叶初晓重复一句。 驰骏见她执拗认真,神色稍敛,一字一句道:“我发誓,此生绝不碰毒品。如果我违背誓言,我的身心都将受到最痛苦的惩罚。” 叶初晓怔怔地看着他:“如果你碰毒品,我会亲自给警察打电话,让他们把你抓走。然后再也不见你。” 驰骏淡淡笑了笑,将她揽进怀里抱住:“你果然是铁石心肠啊!” “驰骏……”叶初晓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埋进他胸前。 “嗯?” “我忽然有点害怕。” “怕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前方的路迷雾重重,我怕我们会不小心走散。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你在一起,可是昨天我抱住你后,就再也不想放开。从小到大,我总是一个人往前走,可是现在我想要你陪着我,抓着我的手,永远都不要放开。驰骏,我不想再一个人。” 她说着,已然带着一些鼻音。 驰骏拍拍她的背,沉默片刻,将她的手从脖子上拿下,紧紧攥住:“叶初晓,我会这样一直牢牢抓着你的手,不会再让你一个人。” 也许是这两日,情绪波动太大,突如其来的感伤彻底袭击了叶初晓。她睁着雾气沉沉的眼睛,抬头看向驰骏:“你要说话算数,如果你让我难过,我会恨死你!” 驰骏摇头失笑,这个女孩就是这样,表面柔弱,内心却有一股狠劲儿。他不希望她这样,但这或许就是生活交在她手中的一把剑,虽然残忍了一些,但也是自我保护的利器。 他叹了口气,再次把她揽进怀中:“叶初晓,我会尽己所能在你身边,但人生在世,很多事情,我们也无法预料,就好比生老病死。你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爱惜你自己,为自己好好活,就像之前一样。” 叶初晓沉默片刻,点点头:“嗯。” 两人静静地抱了一会,终于依依不舍地分开。 驰骏戏谑地戳了戳她的脸:“你说你怎么回事?忽然搞得跟演琼瑶剧似的,还非拉着我一块入戏。” 叶初晓对他皱皱鼻子,嫌弃道:“不会吧?你连琼瑶剧都看过?叫人知道会不会丢你这个新塘老大的脸?” 驰骏嗤了一声,不以为然:“琼瑶剧怎么了?我还看过言情小说和少女漫画呢!” 叶初晓噗嗤笑出声:“你还好意思说!”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说明我曾也有过少男心。”说着,他瞥了眼她,“不用想也知道,你这种没情趣的家伙肯定是没有少女心的。” 叶初晓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什么鬼言情小说少女漫画,他们那帮新塘的混蛋,大概也就看看花花公子,看情,色小说估计都嫌字多。 她抿嘴笑了笑,这时才发觉肚子不知何时就已经开始唱空城计,有点可怜兮兮道:“我还没吃饭呢,好饿。” 驰骏呵呵干笑两声:“谁让你一觉睡到天黑的,还说自己下午去图书馆学习呢,害我一整个下午都在打你电话,也还没来得及吃。早知道你是在宿舍睡觉,就该拉你去我那里,咱俩一块睡。” 叶初晓脸一红:“臭流氓!” “你自己别想歪了,我那里可是有几张床的,比你宿舍那铁架床舒服。你以为我想干什么?” 叶初晓懒得听他胡诌,推了推他:“走啦,去找吃的。” 两人去吃的路边摊。 都是底层出来的人,对这种食物最为熟悉不过,吃得也是酣畅淋漓。 吃完时间还不算晚,两人便手拖着手,在校园溜达。 夜晚中的校道,三三两两都是情侣,一对赛一对的黏糊,就像叶初晓和驰骏一样。 其实叶初晓自己都觉得很神奇。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一个男人如此亲密,而在昨天之前,她和驰骏根本就还只是熟悉的陌生人,如今却牵手拥抱接吻,自然又浓烈,不亚于任何一对热恋的男女。 就跟老房子着火似的。 这大约就是二十年来,两人早就在无形中积累下的情分和缘分。 回到宿舍楼下,叶初晓的唇都有点肿了。 驰骏借着路灯看了看自己的杰作,不免有点得意又心虚,抚上她的唇,摸了摸,吊儿郎当道:“没什么经验,有点控制不住力道,看来以后不能这么猛了。” 叶初晓红着脸含春带羞地瞪了他一眼,嗔道:“驰骏!” “好了好了,知道你脸皮薄,不逗你了,你回宿舍吧,我看着你上去。” 叶初晓点点头,转头走了两步,又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才终于快速进了宿舍楼。 等回到宿舍,她赶紧凑到窗前,躲在窗帘后面看向楼下。 她没有让驰骏看到自己,然而他依旧一动不动抬头看着这个方向。 叶初晓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这个姿势,莫名地有些落寞忧伤。 过了半响后,他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而后转身慢慢离开。只是走了几步,路过一个垃圾桶旁边时,他又将那烟摁灭丢掉。 作者有话要说:妈蛋~~两只才好了一天,就被老子写得这么肉麻,真的大丈夫咩?都快来留言啊~不留言打屁屁~~ ps:言情小说男女修成正果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大概都不会是在男女主现在这个年龄~所以乃们懂的~~   ☆、第38章 确定 驰骏慢悠悠踱步回到酒吧,已经是快十二点。不过在这种地方,才是夜生活将将进入高,潮d 时候,舞池里的男女,跳得正欢。 驰骏绕到吧台前坐下,敲了敲桌面,对正在吧台里面调酒的张威道:“大威,给我倒杯啤酒。” 张威脸色沉沉看了他一眼,倒了一杯酒,重重往台面一放,也不说话。 驰骏皱皱眉,端起啤酒喝了一大口,抬眼道:“大威,你这是怎么了?谁得罪你了?” 张威冷着脸看向他:“骏哥,咱们来江城是为了什么?难道你忘了?” 驰骏放下酒杯,认真对上他质问的眼神:“我没忘。我不会让我爸和耗子白死的。” “那你为什么要跟叶初晓在一起?” 驰骏避开他的目光:“跟她在一起,不影响我要做什么。” 张威显然不满这样的答案:“骏哥,你要找女人,我乐见其成。但为什么是叶初晓?你忘了她当初是怎么对你的?要不是那个警察找到你送你去医院,你两年前可能就死了。你看在驰叔的份上,不找她算账,我也能理解,但为什么非要跟这么个女人在一起?” 驰骏沉默片刻,转头对上他:“大威,我知道你不喜欢叶初晓。但是两年前的那件事,我只能说,如果当时我倒霉死了,那就没机会恨她,而我现在活下来了,也没必要恨她,因为我受伤与她没有一点关系。” 张威讥诮地笑了笑:“骏哥,你知不知道?这么多年,我曾经想过最坏的事,就是你喜欢叶初晓,没想到这个想法终于还是应验了。从小到大,你面上对她冷淡,但总是暗地里帮她,我以为你是对新塘人仗义,因为我那时想都不愿想,你是喜欢她的。因为她不值得你喜欢,她根本就瞧不上我们这些人。就算她现在跟你在一起,可她以后的生活一定会遇到优秀的男人,你保证她在有更好的选择时,会继续留在你身边。” 驰骏仰头喝了一口酒,淡淡道:“我知道。但是我想赌这一次。” 张威愤愤地哼了一声:“那我祝你这把赢。还有……我也不希望你会因为她,变得畏手畏脚。” “我说过,和她在一起,不影响我要做的任何事。” 叶初晓和驰骏就像所有初次陷入爱河的年轻男女一样,恨不得天天时时刻刻在一起。 这种感觉叶初晓从来没用过,她可肯定以后也不会再有。 她的性格向来内敛克制甚至于冷漠,感情这种东西,对她是陌生的,但是和驰骏敞开心扉后,她才发觉,自己内心蕴藏着丰厚的情感,就像一座休眠的火山,只等着一触即发,喷薄而出。 但是这种感情也只对驰骏,因为她完完全全相信他,所以胆敢将这感情交在他手里。 她虽然还是会有一些矜持和羞赧,但她沉溺于他的拥抱和亲吻,甚至暗暗想着将自己完完整整交给他。 不过,驰骏流氓归流氓,绝不放过任何吃豆腐的机会,可除了亲吻,他并没有任何逾距的行为。 所以叶初晓这种羞耻的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 虽说相识了二十年,但毕竟才真正在一起。 有时候叶初晓想到新塘那些十几岁就开始鬼混的男孩女孩,就不免觉得自己和驰骏有些好笑。 这个年龄都还是雏儿,在新塘那种地方,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说到这个,叶初晓其实对驰骏还是有些怀疑的。当初周浩那几个家伙,跟女孩子厮混是出了名的。张威倒是好些,不过肯定也有过女朋友。 唯有驰骏,她从来没见过他身边出现过女孩,从来只有张威和周浩两大护法。 不过他曾经在国外的野鸡大学待过两年,美国民风更开放,多的是热情美艳的大波妹。 当叶初晓笑着问他时,却被他一个白眼翻过来:“老子又不喜欢奶牛。再说了,我这么帅,被人摸了一把都觉得亏。” 真是自恋得让人想一巴掌呼过去。 叶初晓没有呼巴掌,不过将手伸到他腰上:“那我摸摸你,看你吃不吃亏?” 出乎意料的是,驰骏竟然难得地很怕痒,极少大笑的他,被她一碰,笑得乐不可支。 自从叶初晓发现他这个缺点,总是有意无意去挠他,看他哈哈大笑。 她喜欢看他笑,也许不爱笑的人,笑容都是特别好看,就连嘴角边的笑纹都荡着一丝美好。 叶初晓已经记不得上一次这般快乐的日子是什么时候,应该是刚刚上初中那会儿,叶建刚还未吸毒,张莲也没有和驰松年搞破鞋。这对新塘最普通的夫妻,正收起不定性的玩心,不再游手好闲,两人开了一家大排档,准备努力赚钱供养聪慧漂亮的女儿。 也就是那么大半年,此后叶建刚染上毒瘾,美好的日子一去不返。 而这一次,叶初晓体会到的快乐,比那时更甚百倍。但这样的快乐,来得太快太迅猛,总会让人莫名不安,以至于她有时候都会从睡梦中忽然惊醒,怀疑这只是自己做的一场梦。 两人你侬我侬了一个礼拜,以游手好闲形象示人的驰骏,忽然说有事要忙,消失了一天。 叶初晓失落归失落,但蓦地想起,这几天学业实在是荒废厉害,正好趁着他不在,跑去自习室,头悬梁锥刺股了一天。 下自习时,已经天黑许久,叶初晓随便买了块面包边吃边往宿舍走。 来到楼下,看到一辆熟悉的黑色车子,停在路边。她蹙眉看了看,准备趁着夜色溜走,却被站在车外的覃凯发现。 “叶初晓!”他叫了她的名字。 覃凯是江大的风云校友,不少人认识她,他这声叫唤落下,已经有人好奇地朝她看过来。 叶初晓抿抿嘴,朝他走过去,声音如同失了水分一般干:“有事吗?” 如今她面对这个人,心情实在复杂。一个她曾试图攀附的男人,一个被她拒绝的男人,一个可能与毒品有关的男人。 不论是那一个身份,都让她想避得越远越好,她甚至已经决定将在华夏制药的那份兼职,也彻底放弃。 覃凯一如既往稳重温和,他对她笑笑:“就算做不成恋人,也可以做朋友,你何必对我如临大敌的样子。” 叶初晓绷着神色,想了想,又冷不丁冒出一句:“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覃凯微微一愣,旋即反应过来,笑道:“那个小混混?”他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是鄙夷的语气,却还是带着一丝优越感,说着他又继续,“你确定你这个江大的高材生,准备和一个混混走下去?” 叶初晓道:“我喜欢他。” 覃凯笑了:“初晓,你觉得爱情可以当饭吃?你不是天真的小女孩,所以我相信你很清楚这一点。” 叶初晓忽然也笑了笑:“我以前天真的时候,确实是这样想的。但是我现在不天真了,所以知道什么对我最重要。” 覃凯摇摇头:“我希望你再考虑考虑。我会等你。” 他话音刚落,叶初晓就作势转身,冷冷回绝:“不用了,我不会再考虑。” 覃凯眉头微微拧起,在她走开前,一把拽住她的胳膊:“初晓,不是这样的。你不过是在找借口敷衍我对不对?”他顿了顿,灼灼看着她的脸,“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所以才会是这个态度?” 叶初晓别开他的注视,脑子里却出现那小小火柴盒里白色晶体的样子。 覃凯看着她,沉默片刻,忽然轻声一笑,从衣服口袋摸出一个小盒子,放在她面前:“你是因为看到这个对不对?” 叶初晓目光落在那盒子上,表情大惊,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覃凯继续笑得云淡风轻:“我就知道是这样。怎么?你以为这是冰毒?所以认为我吸毒,甚至是贩毒?” 叶初晓脑子空白,只下意识如同趋利避开的本能一般摇头否认:“我没这么想。” “我知道你因为爸爸吸毒,对毒品非常痛恨,所以有点杯弓蛇影的心态也无可厚非。可是你觉得我一个上市企业的总裁,会去做这种自寻死路的事?” 叶初晓沉默片刻,抬头看向他。她仅有的人生阅历,让她看不出覃凯从容淡定的眼神里,是否藏着某种她读不懂的玄机。 “我没有想过这些,我只是很痛恨毒品。” 覃凯点点头,将手中的小盒子打开,里面的透明晶体露出来,在叶初晓惊愕的眼神里,他捏起一小块放入嘴中,然后咂咂舌,抿嘴笑道:“很甜。要不要试一试?” 叶初晓满脸怔忡。 覃凯耸耸肩,又笑道:“这是我们公司最新研制的药片糖衣材料,就是普通的糖类。你要不信,尝尝?” 叶初晓反应过来,狐疑地看了看他,小心翼翼伸手蘸了一些在手指,放在舌尖一舔。一丝甜意绵延开来。 她顿时释然般松了口气,却在不经意看到覃凯眼中笃定的笑意时,心脏忽的又莫名一紧。定了定心神,她对他抿嘴笑了笑:“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你说的对,我实在太憎恶毒品,所以有点草木皆兵。不过,我有男朋友这件事,不是骗你。” 覃凯不以为然地笑笑:“没关系,做不成恋人,做朋友也行。只要你别想刚刚,一见我就想溜。” 叶初晓有点不好意思地摇摇头:“不会的。” 覃凯看了看手表:“时间不早了,你回宿舍休息吧。再联系。” “嗯。” 回到宿舍,叶初晓的脑子还是有些乱,刚刚覃凯的表情在她脑子挥之不散,坐在自己椅子上,怔怔的不说话。 阿嚏! 陈玲玲的一声喷嚏让她回过神,转头看她揉着鼻子,自言自语道:“这破天说变就变,幸好我常备感冒药。”发觉叶初晓看着她,便喝水吃药,边继续道:“初晓,你可得注意点别感冒了。不过要真感冒了,我这里有药。” 叶初晓觉得她手中的药盒有点眼熟,随口问:“什么牌子的药?” 陈玲玲道:“就是咱学校旁边华夏制药生产的感冒康。还别说,效果真挺好,难怪卖得好。” 叶初晓脑子灵光一闪,走过去,将那药盒拿起来,又从里面抽出说明书看了看。然后目光陡然停留在成分中的麻黄碱三个字。 她对毒品的了解,让她知道,这种东西是可以制成冰毒的原料。 “看什么呢?”陈玲玲奇怪地问她。 她抿抿嘴摇头,将药盒放好。 回到自己座位上犹豫了许久,她拿出手机盯着屏幕看了看,走出宿舍来到走廊一头无人的角落,然后拨出了这几日频繁联系的那个号码。 那头倒是很快接起,嘈杂的声音显示驰骏此时正在酒吧,只听他吊儿郎当的声音道:“怎么了?一天不见就想我了?” 叶初晓撇撇嘴,声音却是严肃的:“驰骏,我有点事情想跟你说。” 作者有话要说:不会把俊俊虐死的,放心哈哈哈   ☆、第39章 秘密 “好,你说,我听着。” 叶初晓沉默片刻,想了想:“我想和你见面再说。” 驰骏轻笑一声:“想见我就直接说,不用找借口,不过酒吧有点事要忙,明天我去找你。” “好吧。”叶初晓悻悻点头。 可是当她挂上电话,却发觉自己一刻都不想等。她迫切地将那可怕的发现告诉他,这个秘密她无法独自负荷,所以需要他来一起分担。 看了看手机显示的时间,已经九点多。 思忖片刻,叶初晓决定直接去找酒吧。 驰骏正拿着一个本子和张威在吧台内盘点酒水,虽然并不是在做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灯光下的模样十分认真。 叶初晓遥遥看着他片刻才迈步走近。 待她走到吧台前,他恰好抬起头看到她,眼神里露出一丝意外和惊喜,却又蓦地沉下来,佯装恶声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叶初晓撇撇嘴:“我想跟你说点事情。” 驰骏瞪了她一眼:“不说明天去找你。这是你来的地方么?” “我现在就想和你说。” 碰的一声。 旁边的张威猛得将一个酒瓶重重放在台面上,冷声道:“我去上厕所!” 即使是在嘈杂的氛围中,这酒瓶碰撞的响声,也有些刺耳。 叶初晓看了眼黑着脸离开的张威,小心翼翼问驰骏:“他是不是还很讨厌我?” 驰骏嘴角勾起一丝戏谑的淡笑:“你本来就很招人讨厌。”说完见她面色讪讪,又笑着转移话题,“你找到底要说什么?” 叶初晓左右看了看,神秘兮兮凑到他面前:“能不能找个安静的没人的地方?” 驰骏眉心微蹙,点了点头。 两人来到酒吧休息室,驰骏从里面关好门,将外头的喧嚣隔断,转头问:“现在可以说了,我倒是想知道你这么急找我,到底要说什么?” 叶初晓抿抿嘴,一脸紧张的模样:“是有关覃凯的。” “覃凯?”驰骏皱皱眉,“你跟他还没说清楚?” “不是!”叶初晓高声否认,顿了顿,才又小声道,“我是怀疑他制冰毒。” 驰骏本来有些玩世不恭的表情,忽然僵住,盯着她半响都没有发声。 叶初晓见他这样惊愕,以为是这个消息震到了他,便继续道:“上次我去他办公室,不小心看到一小火柴盒晶体。我本来是以为自己多心了,毕竟他是受过高等教育而且年少有为的精英,怎么会去做这种事?可今天他来找我,专门拿着那个盒子问我是不是误会他藏毒?还说是我误会了他,那晶体只是普通的药片糖衣原料。”她顿了顿,“如果他真的跟毒品没关系,就不会这么敏感。华夏制药主打药是感冒康,里面含有麻黄碱,就是能制成冰毒的材料。如果覃凯想要制毒,肯定能获得来源。” 她说完这些,驰骏依旧没有反应。 想了想,她又试探问,“我最恨就是毒贩,驰骏,你说我是不是应该马上报警?” 驰骏终于从怔忡中反应过来,厉声喝道,“叶初晓,你是疯了吗?就算那姓覃的是毒贩,那也是警察的事,你管这么多干什么?!” 叶初晓急了:“没人举报警察怎么知道?他现在还在逍遥法外,说明警察根本就没有查到他,那就意味着会有更多人受害,就像我爸那样。你不是说驰叔也是被毒品害死的吗?你怎么能这样!?” 驰骏微微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放低声音:“你有证据吗?” “没有。”叶初晓摇摇头。 驰骏又道:“然后你告诉警察华夏制药的总裁制作冰毒?你觉得他们会相信?就算警察相信你的举报去查覃凯。你觉得真能查到吗?如果覃凯真的如你所说,可能制冰毒,但他就蠢得能让人随便一搜就搜到?你看到的那个盒子,肯定只是意外。而生活中,没有那么多意外。” 经过刚刚的头脑发热,叶初晓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些道理,只是到底是太憎恶贩毒的恶人,愤愤道:“那总不能就让他继续制毒吧?” 驰骏神色复杂地看着她,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这样吧,以前我爸犯案的时候,我认识一个警察,他如今也在江城,我会将你说的告诉他,当给他们提供一条线索。我想他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应该会先试着暗中调查。” 叶初晓狐疑地对上他:“这样就可以了吗?” 驰骏瞪了她一眼:“那你还想怎样?这本来就是警察的事,我们作为良好市民,将信息提供给他们就足以了。” 叶初晓还是不放心:“可万一警察找不到证据,还是让覃凯逍遥法外,怎么办?” “那也是警察的事,难不成你想拿刀去杀了他为民除害?”驰骏见她忧心忡忡的模样,将她揽在怀里,“我知道你最痛恨的就是毒品,我也是。但我们只是普通人,能做的实在不多。而且毒贩个个都丧心病狂。我不知覃凯是不是毒贩,但你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和他有任何瓜葛。万一是他真的贩毒,让他知道你仍在怀疑他,而还打算报警,你会很危险。” 叶初晓之前只心急火燎地想告诉他这件事,完全没想过其中利害,现下被他点醒,顿时有些害怕。 如果覃凯真是制毒的毒贩,那他表面的温文尔雅便都只是一张虚伪的壳,内心或许早就扭曲腐烂。 贩毒是重罪,五十克就能判死,如果覃凯真的制毒,说不定他所犯下的罪行,已经足以让他死好几回。 那这种一脚早已经踏入地狱的人,还有什么是不敢做的? 想到这,叶初晓不禁冷汗津津。 驰骏见她这模样,伸手摸了摸她冰凉的脸,嗤笑了一声:“瞧给你吓的!你就就一普通学生,还真当自己在演警匪片?往后如果覃凯再来找你或者试探你,你就自然点,或者装装傻,也别对他如临大敌,不要让他生疑就好。总之,这种事你就别管了,你又不是警察,好好读你的书就行了。” 叶初晓点点头:“你说的对,毒品虽然可恨,但也不是我该管的事,万一弄巧成拙,惹祸上身,那可真就惨了。” 驰骏见她似乎放开,亲了亲她:“看样子今天你是吓倒了。这样吧,周末我们去旅行,替你压压惊。” “旅行?”叶初晓抬头看他,大约是这两个字对她来说太陌生,似是有点没反应过来。 驰骏点头:“嗯,两天时间虽然有点短,不过去附近的海边够了,正好现在不是旺季够清净。” 叶初晓终于回过神,之前的郁卒和忧虑,顿时一扫而空,有些大喜过望道:“太好了,我从来没有旅行过,也还没有见过海呢。” 驰骏也笑:“等以后有时间,我再带你去更多更远的地方,想看什么看什么!” 叶初晓笑眯眯看着他,脸颊浮现一丝娇羞的绯红:“这是你说的,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两人手拉手从休息室出来,路过吧台时,张威又已经回到原来的位置在忙碌。 驰骏朝他道:“我送叶初晓回学校,剩下的酒水你慢慢盘点完。” 张威瞥了眼叶初晓,不满地叫道:“骏哥,你也太有异性没人性了,这么多我一个人怎么弄得完?” 驰骏斜睨了他一眼:“弄不完叫个人帮你。” 张威不敢对驰骏发火,只能双目圆瞪去朝叶初晓射飞刀。 叶初晓有点心虚,走上前一步,略带讨好的语气:“张威,对不起。” 她话音刚落,便被驰骏揽着脖子拖开,不满道:“你要对不起也是对不起我,什么时候对不起这小子了?别被他给唬住了,这家伙从小就是个面瘫脸,比我还瘫!” 张威不理会驰骏的调侃,只朝叶初晓恶声恶气道:“你要是敢对不起我骏哥,老子撕了你!” 叶初晓看了眼驰骏,抿嘴一笑。 驰骏则眉头微蹙,掏出兜里的一根烟,丢在张威脑门上:“臭小子,别唬人了,赶紧干你的活吧。” 说完,揽着叶初晓离开。 张威捡起烟,摸了摸被砸的脑门,朝两人的背影,龇牙咧嘴一番,又有点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 两人走回到叶初晓宿舍楼下,已经是快要关大门的时候。 每天这个时候,女生楼旁的阴影下,都会出现许多依依不舍的交颈鸳鸯这一奇景。 叶初晓不想,自己也会成为其中一员。 两人这几天除了她上课的时候,其余时间都是黏在一起,只今日白天没有见面,便有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叶初晓平日虽然是一副冷冷清清的模样,但如今一旦放开,倒是真有些如何都压抑不住的热情。 一吻结束,楼里传来宿管阿姨河东狮吼的召唤。 叶初晓和驰骏不得心不甘情不愿地分开。 “我进去了!”叶初晓小声道。 “嗯。我也该回去了,还是要去帮大威干干活,免得他成怨妇。” 说是这样说,两人却没有一个人移动脚步。 驰骏看着叶初晓黑暗中水润润般的眼神,摇头失笑,又将她抱在怀里,压下头没完没了地亲了起来。 直到宿管河东狮吼升级,两人才再次气喘吁吁分开。 “真得回去了,不然待会敲门,阿姨该骂了。”说完又道,“虽然酒吧都是晚上做生意,你也老是熬夜,对身体不好。” 驰骏不做声,只嘴角含笑,目光灼灼看着她。 叶初晓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嗔着推了他一把:“我说真的呢!” “收到,老婆大人!” 这人平时酷劲十足,调起情来却是一等一的好手。 叶初晓老脸红得更厉害,都不禁怀疑他以前是不是真的没有交过女朋友,还是他原本就是个闷骚的家伙。 她掐了他一把:“混蛋!” 说完,扭头快速跑开。 驰骏照旧等她上了楼才离开,叶初晓这回也不躲了,就站在窗口,看着他茕茕孑立的背影,消失在校道深处。 “初晓,你真的谈恋爱了?”陈玲玲猛地从后面冒出来。 叶初晓看得出神,被她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也不扭捏,笑着点头。 陈玲玲眼睛睁得大大的:“是前几天楼下叫你的那个帅哥吗?” 叶初晓继续点头:“就是他。” 陈玲玲这回眉头却稍稍蹙起,像是在回想什么,而后忽然一拍脑勺:“我想起来了,就是酒吧老板是不是?难怪当时我觉得眼熟。” 叶初晓笑:“是。” 陈玲玲顿时眼里升起兴奋的光芒:“你以前还说和人家有过节呢?原来是玩的这一出,青梅竹马相爱相杀,真是太有爱了。虽说他只是个小老板,但是实在是太帅,你们俩站在一起,简直都能闪瞎人眼。” 她夸张的语气让叶初晓有点不好意思,拍了她一下,转移话题:“别胡说八道了,我们可不是你想的那样。对了,你有没有去海边旅行过?都需要带些什么?” 陈玲玲眼里的光芒更甚:“你要去海边?和你的男朋友一起?” 叶初晓点点头。 陈玲玲眨眨眼睛,凑到她耳边,小声道:“其他的不是很重要,不过呢,我建议你带一套漂漂亮亮的内衣。” 叶初晓起初没反应过来,等狐疑地看着她戏谑的模样,才知道她的意思,瞪了她一眼:“你脑子里都想些什么!” 陈玲玲得意地哼哼:“孤男寡女的旅程,你说我想些什么?现在都什么时代了,我就不信你自己没想?” 叶初晓呸了一声,脑子里却开始不由自主的酝酿。 作者有话要说:矮马~从来没写这么肉麻的男女主,自己都肝颤~~ 旅行神马乃们懂的~~本来是直接准备快速进入转折剧情的,但翻了下发觉作者对骏哥是不太好,所以还是不打算让他做老处男了~~ 至于脖子以上的规定,看来真的要让骏骏祭出倒立的大招了~~ PS:明天开始争取还是十二点更新,要是不能更,会在文案里面说明   ☆、第40章 海边 两天后就是周末,隔日上午下课,叶初晓打电话告诉驰骏自己有事,让她不用来学校找自己吃饭,然后挂了电话,便出了校门,坐车去了不远处的女人街。 她对内衣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概念,十几岁发育的时候,张莲对她这个女儿并不细心。以至于到了高中十五六岁的时候,她还不懂文胸为何物,虽然胸前的变化已经很明显,却仍旧穿着刚刚发育时所穿的那种棉背心。 直到有一次同桌同她聊天,无意间撑在她肩膀时,小声惊愕问:“初晓,你都不穿文胸的吗?小心下垂哦。” 叶初晓这才第一次羞耻地知道,女孩子长大之后里面该穿什么。 于是那时她对张莲作为一个母亲不负责的抱怨,又上升了一层。 女人街有好几家内衣店,叶初晓选了看起来比较高档的一家。 里面的导购小妹很热情,一进来就各种推销,什么聚拢侧收防下垂,叶初晓听得都有点尴尬。于是也没什么反应,只认真地去挑选。 花花绿绿的各种款式,有些炫目。作为只买过白色米色没有任何设计感内衣的少女,叶初晓实在是一时有点不能接受这些太诱人性感的玩意。 最后看来看去,也只挑了一件淡粉色略带蕾丝的内衣。 那导购见她选定,看向她胸前,只大约她穿着一件宽松外套,什么都看不出,便问:“你穿什么号?” 叶初晓想了想,有点不确定:“75B吧!” 导购看了看内衣上的标签,点点头:“这个就是。” 领着她来到试衣间,导购又热情地问:“你知道内衣正确的穿法吗?” 叶初晓有点茫然地看向她。不就是直接穿上扣好就可以了吗? 于是那导购笑了笑,边推着她进门边道:“这个是很有讲究的。” 虽然都是女人,但叶初晓毕竟脸皮薄,当着同性换内衣也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为了纠正自己以前的错误做法,她只得不自然地脱了外衣试穿。 导购在她身后专业而认真地指导。 “身体往前倾斜,让胸部进入罩杯。” “双手握住胸罩边带滑到身后扣上背扣。” “前面调正,将侧面的肉拨入胸罩内。” “再将两边拉平。” 叶初晓照她说的弄好,却发觉有点挤。皱皱眉道:“这个号怎么有点小?” 导购看了看,笑道:“看来你以前佩戴方法不对,所以弄错了,你人瘦胸围小,但罩杯比B加还大点,所以你应该要穿70C。” 叶初晓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两年来连这个都搞错了……而且,C听起来还满大的,顿时信心增长了几分。 虽然一套内衣一百多块钱对叶初晓来说,是件奢侈品,但为了这次宝贵的旅行,她咬咬牙就豁了出去。 周六早上不到七点,叶初晓就从床上爬起来漱洗,做完后又检查了一遍背包里的行李,确定没有落下东西,才安安静静坐在床上等驰骏的短信。 两人约好的是八点他来楼下接她。但是不到七点半,手机便震了震。 叶初晓忙不迭打开,果不其然是驰骏的短信:起来了吗? 她嘴角涌起笑意,回他:已经准备好了,在等你。 那头立刻回过来,简单的两个字:下来! 叶初晓走到窗前看下去,果然见到驰骏背着一个双肩包站在楼下。 “这么早?” 叶初晓飞快下楼,来到驰骏面前。 驰骏笑了笑,将手里的豆浆和煎饺给给她:“我怕你睡过头,所以提前来叫你。” 叶初晓甜蜜蜜地接过早餐,有点得意道:“我从来不睡懒觉,平时这个时候已经在背单词。” 驰骏点点头:“知道你是好学生。” “你吃了吗?”叶初晓咬了一只煎饺,问他。 驰骏点头:“早吃过了。” 叶初晓这才发觉他眼睛下方有点青色,奇怪问:“你到底起来多早?怎么好像没睡好的样子。” 驰骏笑了笑:“想到我们两个要去旅行,有点兴奋的睡不着。” 叶初晓有些感同身受地点点头,她昨晚也翻来覆去许久才入睡。 只是两人并排行走了半响,叶初晓发觉驰骏一直看着她,不免有点奇怪:“怎么一直看我?我脸上有东西?” 驰骏摇摇头。 叶初晓一直是敏感的女孩,虽然和驰骏一起,让她兴奋甚至有点踩在云上的飘然,以至于偶尔会显得迟钝。 但并不代表,她已经变得迟钝。 她感觉得到,驰骏今日看她的眼神与往时有些不同,似乎带着意味不明的迷惘。 “你到底怎么了?怎么感觉怪怪的?”她皱眉再问。 驰骏笑了笑,捏了她脸上一把:“我说了是没睡好,你少给我胡思乱想。我看你是觉得你长得漂亮?所以想多看看,免得吃亏。” 叶初晓心里高兴,表面上却哼了一声:“说的好听,说不定天天看你很快就会烦了。”说着,又有点不确定问,“你真的觉得我漂亮?” 驰骏嘴角勾起一丝笑:“以前不觉得,听人家叫你新塘之花,我还笑人家有眼无珠,小小年纪整天冷着张脸,看着就烦。” 叶初晓脸垮下来,做出不虞的样子。 驰骏继续:“不过你现在是我的女人,谁要说不你好看我跟谁急。” 叶初晓噗嗤笑出声:“什么女人不女人的,真不好听。” 驰骏不置可否,豪迈地将她揽在怀里。 两人去的海边,就是在临市,坐大巴三个小时。 大约是睡得不够,车子启动不久,本来满脑子兴奋的叶初晓,便开始有点恹恹欲睡。可这样相处的时光,她实在不愿意浪费,本想打着精神,与驰骏聊天。却被驰骏揽过她的头,低声恶狠狠道:“困了就睡会,不然待会下了车没精神。” 叶初晓抬起眼皮看了看她眼下的青色:“那你也睡。” 驰骏点头,闭上眼睛,做休憩状。 叶初晓抬着眼睛,一动不动盯着他清俊的脸看了半响,直到眼睛都有些累了,才恋恋不舍地闭上眼睛,慢慢进入黑甜乡。 待到她均匀的呼吸响起,上方本来状似入睡的人,却缓缓睁开了漆黑如墨的双眼。 驰骏怔怔的看着近在咫尺的侧颜,像是要将这画面映入脑海一般。 许久之后,他忽然觉得眼眶有些泛酸,好像一些控制不住的情绪,就要涌出来。 他努力忍住,有些心烦意乱地想去掏出一根烟点上,却蓦地反应过来这是在车内,只能止住已经移动到裤兜旁边的手。 他深呼吸一口,转头看向窗外,陌生的风景快速闪过,一时之间,恍若隔世,又排山倒海。 驰骏温暖的气息就在身旁,叶初晓这一觉睡得很踏实,到站后被驰骏捏脸叫唤,才醒过来。 不过因为姿势的问题,半边身子都有点麻,几乎是被驰骏半抱着下车。 因为不是旺季,海边观光客很少。 两人订了一家可以观海景的家庭旅馆,放下背包后,手拉手去了海滩。 叶初晓头回见海,虽然不是自己所想象的,如同风景画中的碧海蓝天,但茫茫好似无边的大海,也足以让她兴奋。 只是此时近十一月,已经不能下海。 叶初晓本也没打算下海,不过看到海滩上大约是附近渔村的几个小孩子,赤脚嬉闹,顿时也有点心痒痒。 在驰骏制止的目光下,还是笑着脱下了鞋子,露出白晃晃的赤脚。 “感冒了我可不管。”驰骏佯装责备状。 叶初晓抿嘴嘻嘻一笑,将鞋子扔在海滩上,挽起裤管踩在了冰凉的水中。 海面虽然平静,但对于叶初晓这种内陆女孩来说,一个小小的浪头过来,也足以她惊叫。 她走了几步,发觉身后的驰骏没有动静,转头一看,原来他不知道何时退到海滩上脱了上衣,光着膀子走了过来。 叶初晓大惊,看他这架势,是准备下水游泳。但她踩在水里,都觉得透心凉,要是下水游泳,还不得冻坏。 她赶忙制止:“太冷了,你别!” 驰骏却是抿嘴一笑,大步越过她,一个猛子扎进前方的水中,很快像是一条奔腾的海鱼一样,随着温柔的海浪浮动。 没在江海大河边生活的人,对海洋都是有些畏惧的。看到驰骏越游越远,叶初晓不由得有些紧张,往前走了几步,也不管裤子有没有打湿,扯着嗓子大叫:“驰骏,你快回来!” 好在驰骏还算有分寸,听到她的叫唤,立刻掉头游了回来。 待到浅水处后站起来,朝她 走过来,见她绷着一张小脸,笑着捧起一小捧水,洒在她脸上:“瞧你吓的,我水性好得很。” 叶初晓有点不高兴:“这么冷,万一手僵脚僵抽筋了怎么办?我又不会游泳可救不了你。” 驰骏却是不以为然地挑挑眉,游了这一会儿,被冰凉的水冻了一冻,之前的郁气顿时一扫而空,颇有些神清气爽的感觉。 他摸了摸叶初晓冰凉的脸,笑道:“好了好了,都听你的。走,咱们先回去洗个热水澡,可别真感冒了。” 叶初晓也不是真生气,好不容易出来玩一趟,心情其实好得不得了,撇撇嘴对他瞪了瞪眼,便拉着他的手上了岸。 这一日的光阴实在短暂,洗完澡换衣服后,两人沿着海边长堤漫步了一会,夕阳便从海洋一端慢慢沉了下去。 这样的日落,别有一番风景,叶初晓只觉得有些遗憾没有相机,下次就算是借别人的也要带上,这么快乐美好的光阴,总该要留点纪念。 即使,她并不知道下次是何时。 因为准备第二天早起看日出,两人在外头吃过海鲜晚餐,只散了一会步,便回到旅馆,准备早早休息。 房间是双人间,里面两张床,窗户正对大海,足不出户,便能欣赏到明早的日出。 两人坐在同一张床尾上看了会电视,驰骏看了看时间,打着呵欠往后退到床头,钻进被子:“我睡了,明早会叫你。” 叶初晓嗯了一声,关上电视,也随他退到后面,正准备打开被子钻进去,却被驰骏抓住手,指了指旁边的床:“过去!” 叶初晓面上一红,顿时觉得有点尴尬。 哎!上赶着不是买卖。 她悻悻移到另一张床,躺在被子中,想起自己身上那没脱掉的新内衣,不免郁卒。 在黑暗中躺了半响,叶初晓到底是有点不甘心。她迫不及待地想将自己奉献给让自己欢喜的这个人,也迫不及待地想要拥有他。 思忖半响,她蹑手蹑脚地起身,悄悄爬进驰骏的床。 “叶初晓,你想干什么?”驰骏闷闷的声音响起。 叶初晓从他背后抱住他温暖而僵硬的身体:“驰骏,你想不想做?” 驰骏反手将她的脑袋从自己脖颈处拨开,转过头在她嘴上亲了亲:“睡觉!别想不纯洁的东西!” “我还是纯洁的。”叶初晓闷闷道。 驰骏微微一怔,抱着她似乎是犹豫许久,问:“你确定不会后悔?” “绝不。”叶初晓笃定道。 驰骏终于将自己的手慢慢从她睡衣下摆送了上去,摸到上方的内衣时,愣了下,不满道:“怎么睡觉还穿着这个?听说对身体不好。” 说完,他摸索着帮她解开,没好气地远远丢开。 叶初晓泪奔,她一番悉心准备,就这样被浪费了? 驰骏翻身轻轻压在她身上,在黑暗中,从旁边的桌上拿过摆放着的小盒子,一手拿着用嘴巴撕开,一手捧着她的脸:“真的不后悔?” 叶初对着他熠熠的目光摇头:“永远不会。” 其实并不是什么特别愉悦的体验,身体的快乐微乎其微。全程都伴着一股陌生的痛意。 但对叶初晓来说,这就是一场刻骨铭心的仪式,就如同许多原始部落的成人礼一样,伴着身体的痛疼,和血液的祭奠。 而这场属于叶初晓的仪式,让她长大成人,并真正拥有了这个让自己学会爱的男人。 这是他们共同的成人礼,让他们从男孩女孩变成男人女人。 仪式持续的时间并不算长,小心翼翼的克制和新手上路的笨拙,让驰骏很快丢盔卸甲。但两人也是大汗淋漓。 他翻下来,抱着她亲了亲她的额头:“疼不疼?” 叶初晓点点头,又摇摇头:“一点点。”顿了顿,蓦地又加了一句,“驰骏,我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 话音落毕,便再无言语。 到底是兴奋抵不过睡意,叶初晓将脑袋埋在他脖颈处,很快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天还是黑的。 叶初晓很快觉察出旁边不知何时空空荡荡,顿时心中大骇,直到转头看到窗前坐着的黑影,方才松了口气。 她赤脚下床,悄无声息地走到驰骏身后抱住他:“怎么了?睡不着?” 驰骏笑着反手摸了摸她的脸:“我怕睡过头错过日出,醒了之后干脆就坐着等,时间还早,你再睡一会,等太阳出来,我叫你。” 叶初晓摇摇头:“我跟你一起等。” 说完,她起身离开准备将旁边那张椅子挪过来,却被驰骏一把拉上前,抱在腿上:“不用麻烦,这样最好。” 叶初晓笑了笑,有点居高临下地垂头亲了亲他的嘴:“我也觉得很好。” 驰骏摸了摸她的脸,微微抬头,看了她半响,忽然道:“对了,过段日子,我可能要离开江城一段时间。” 叶初晓咦了一声:“回家吗?那你等等我,放了寒假,我跟你一块回去。我两年多没回家看过我妈,说实话现在其实有点想她。想想她虽然不是个很好的母亲,但对我其实挺好的。” 驰骏轻笑一声:“你知道就好,张姨其实很爱你。不过……”他话锋一转,“我不是回家,是要去别的地方做一些事情。” “做什么事?” “就是跟别人做点生意什么的,我总不能就和大威开间酒吧混日子。” “那要去多久?” “现在还不确定。”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笑:“没关系,我做什么我都支持,我会等你回来。” “好,你等我回来。” 驰骏说完,抬手揽下她的脑袋亲上去。 日出未出,情动开始。 这一次持续得很长,晨曦划破窗外的天空,叶初晓在起起伏伏中,看到那一轮红日,从海面慢慢升起,美得让人心悸。 可她蓦地有种莫名的恐惧从心里蔓延上来,就像是害怕自己无力握住这美好的时光,只能眼睁睁看他从指间划过。 于是在最绚烂的一刻,她忽然泪流满面。 作者有话要说:神州大地遍地河蟹,所以只能写得这么琐碎了~~~ 倒立大招当然不可能出来破坏气氛~~~   ☆、第41章 恶魔 当清晨的太阳,悬挂在空中,两人才停下来,只是身体仍旧紧紧相拥在一起。 感觉到脖根处的湿意,驰骏怔了一怔,伸手在叶初晓脸上摸了摸:“怎么哭了?我弄疼你了?” 叶初晓摇摇头:“刚刚的日出很美让我有点感动。” 驰骏轻笑:“看不出你还挺多愁善感的。” 两人没有再出门,吃了些自带的点心果腹后,便依偎着躺在床上休息。 偏偏已经身心俱疲,却都又舍不得闭眼睡去。 亲着亲着,自然又点火上身。 这次之后,叶初晓再也受不住,意识昏昏沉沉地进入了黑甜乡。 一觉醒来后,睁眼对上的便是驰骏一双乌沉沉注视着自己的眸子,他眼眶周围明明都是青色,偏偏双眼仍旧是精力旺盛一般熠熠发光。 叶初晓有点不平衡地瓮声瓮气开口:“你是不是一直没睡?都不困吗?体力怎么这么好?” 想到从昨晚到早上,两人做了三次,她就不由得脸颊发红。 饶是没有经验,她也知道这样似乎是有些夸张了。 驰骏一手撑着脑袋,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她的头发,一派慵懒的模样:“你知道我上学时是体育特长生吧?” 叶初晓点点头,虽然从前与他没说过几句话,但他毕竟是从她出生便存在于她生活周围的人,所有有关他的消息,都一定会有所耳闻。 “那你知道我是练什么项目的吗?” 这回叶初晓摇了摇头,她还真没注意过。 驰骏轻笑了笑:“我练长跑,现在我们市的五千米记录保持者,应该都还是我。所以你说为什么我体力这么好?” 叶初晓愣了下,吃吃笑出声。 两人一直睡到中午才起来。 被他们躺过的床上,洁白的床单,印着几朵梅花。 叶初晓有点尴尬地看了看那床单,又看了看神色自若的驰骏:“怎么办?” 驰骏耸耸肩:“没关系,他们肯定早就习惯。就是不好带走作纪念有点可惜。” 叶初晓恼羞成怒地在他背上掐了一把。 退房的时候,叶初晓都不敢看人家老板,低着头一副想找地缝钻进去的模样。反观驰骏,简直就是一派镇定自若,理所当然。 果然如他所说,检查完房间的老板,脸上没有半丝玩味,只大约有点不高兴两个不知检点的小年轻弄脏了他的床单。不过也许是驰骏长着一张不好惹的冷脸,老板也不敢太甩脸色,收了房费和套套的钱,退了押金,还假惺惺的欢迎两人再来。 出门的时候,叶初晓拉着驰骏小声道:“我们下次还来好吗?” 其实这段旅行,并没有看到多少风景,可对两人来说意义非凡,便也成了一段不寻常的旅行经历。 驰骏沉默了片刻,才点头:“好,下次还来。” 回了学校后,因为临近期中考试,她不敢再携带,老老实实备考,只每日同驰骏一起吃饭。 他还未确定离开时间,只道过些日子。 叶初晓问他多久回来一次看她,他也语焉不详。 若不是她百分百信任他,她也许早就生疑。可即使是这样,叶初晓心中仍有不安。 期中考试结束的周末,叶初晓一早起来发了短信给驰骏,两人准备一起上街买冬衣。她不想让他每次都大老远走到宿舍等他,便说好去校门口会面。 此时已经进入初冬,昼夜温差很大,叶初晓站早晨雾中,抱着身子有些瑟瑟发抖。 这时,一辆黑色的车子,慢慢驶到她面前,车窗摇下来,覃凯从对面的驾驶座探过头:“初晓,这么巧!” 叶初晓脸色微微一怔,看着这温润清俊的男人,想起驰骏说过的话,于是努力露出自然的表情:“早上好!” 覃凯笑了笑,问:“等人?” 叶初晓点头。 “男朋友?” 叶初晓再点头。 覃凯又笑了笑:“我也要在这里等人,你进车里坐坐吧,外面太冷。” 叶初晓下意识地要拒绝,但又想着这样的抗拒,会不会太明显,让他怀疑。思忖片刻,对他露出一个笑容:“谢谢你。” 覃凯继续保持着他完美的温和表情:“说什么谢谢不谢谢,做不成恋人也能做朋友,毕竟我也算是你学长,关照你也是理所应当。” 叶初晓看着他,脑子里却想的是,如果这个人真的是制作冰毒的毒枭,那有多可怕? 覃凯看了看外面:“你在这里继续等,我去买点早餐。” 叶初晓点头。 覃凯下车后,她顿时舒了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重重靠在座椅背上,本来抱着双臂的手也松弛下来,搭在座位两边。 但是就在她手碰到作为边缘后方时,一个硬硬的盒子膈了一下她的手。她随手将那盒子拿起来看了下,原来是一支普通的感冒康药盒。 她本来没放在心上,准备放在车前的台面上,却不知为何,脑子灵光一闪,鬼使神差一般将那盒子打开,剥出一颗。 她举着那白色的药片看了看,好似和普通的药物没什么两样。 她看了眼窗外,未见覃凯回来,思忖了片刻,用牙齿将药片咬破,细细的透明晶体,从齿间散落出来。 叶初晓将那咬破的药片摊在手中,看着白衣内包裹的晶体怔忡良久,方才反应过来。齿间没有甜意,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证据,这就是证据,她蓦地有点激动,同时也有些恐惧,只是一刹那的犹豫,便拿出电话。 可是手指才按了一个一字键,忽然一个身影从车外闪进来,手机便被夺了过去。 “Bad girl!”覃凯脸上仍旧是温和文雅的笑意,只是那笑着的眸子,却仿佛透着恶魔的光芒。 叶初晓怔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惊骇地准备打开车门下车大叫,可手才伸到门边,口中的声音还未发出来,已经被覃凯捂住,而后脖根后一阵钝痛,便再无知觉。 再次醒来,叶初晓发觉自己躺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脑袋疼得如同要爆炸。 她本来准备挣扎着起身,却发觉四肢几乎不能动弹,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自己是被绑在床上。 “醒了?”覃凯从门口走进来,依旧是衣冠楚楚的精英模样。 “你要干什么?”叶初晓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处境,而之前的猜测,此时完全被证实,她惊恐地大叫。 覃凯好整以暇地在床尾坐好:“之前在车里没让你叫出来,没关系你现在可以随便发泄,我家隔音很好,不会影响周围的人。” 叶初晓听他这样一说,虽然害怕得厉害,还是收了声,环顾了下四周。 这是一间主卧一般的房子,装修很简约雅致,只是厚厚的窗帘将窗户遮盖的严严实实,让叶初晓看不出外面的天色和风光。 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可开口的声音,还是颤颤巍巍:“覃凯,你到底想干什么?” 覃凯笑着看向她:“初晓,你知道吗?你很让我失望,你明明知道我很喜欢你,却还要报警。我只是放了一点东西在车上试探你,没想到你真的会报警。” 他越是笑,叶初晓越觉得恐怖,仿佛这张脸是画皮一般:“毒品是犯法的,我当然要报警。” “那些吸毒的人有几个不是自愿的,我只是根据需求创造一点让人们快乐的东西。” “你真可怕,你比谁都知道那些东西害人匪浅,不然你自己为什么不吸?”叶初晓一字一句道,“覃凯,我不明白,你明明已经是上市公司的总裁,有大好的前程,为什么还要做这种害人害己的事?” 这时覃凯脸上云淡风轻的笑容终于绷不住,整个人像是被踩到尾巴一样,目眦欲裂地大笑:“没错,我是年轻有为,国内最年轻的的上市公司总裁。可那又怎样?说白了,我不过是个高级打工仔。年薪百万听着挺光鲜,可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拼命,没日没夜地加班出差加班出差,像个机器一样。而我们大股东的儿子,三十多岁,整天游手好闲,可随便玩个小明星,就能砸几百万!” 他越说越激动,脸上的表情变得几乎有些狰狞,平日的英俊稳重再也不见:“我的初恋女友,和我在一起四年,可我们毕业第二年,就被那家伙用一部车子哄去。那混蛋处处不如我,给我提鞋我都瞧不上,就是有个有钱的爹。而我呢?什么都没有,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来。可这样的奋斗太慢了我等不起,所以有捷径为什么不走?这次我出掉手里的新货,就能拿到两千万,足以让我自立门户。” 欲壑难填,人果然是可怕的生物。 叶初晓不知道覃凯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但是不免心惊。 以人观己,曾经的自己或许跟他有几分相似,也是这样心有不甘愤愤不平,觉得世人都亏欠自己,所以想拥有更多。直到她和驰骏在一起,体会到爱与被爱,以及足以盈满她胸口的温情,那心中的恶魔才渐渐散去。 但此时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叶初晓看着覃凯可怕的表情,淡淡道:“那你准备怎么处置我?” 覃凯冷静下来,请笑了笑:“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这么喜欢你,当然不会伤害你。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跟我是同一类人,这个世界对我们不公平,所以我们要靠自己。你现在只是还缺乏一点勇气,再勇敢一点,和我在一起,我们一起享受荣华富贵,好不好?你准备报警的事,我不会再跟你计较。” “不好。”叶初晓坚定地摇头,“覃凯,我和你不一样。” 覃凯笑着挑挑眉,叹息了一声:“真是不乖!不过没关系,我会让你乖乖的。” 他说完起身,走到床头,拿出一根针管抽了一些东西在里面。 如果说之前还能强迫自己冷静,此时的叶初晓,看到覃凯的动作,再也克制不住惊恐。 她太明白他要做什么。 而她已经叫不出来,只面无血色地看着他的动作。 “别怕!宝贝。这是能让你快乐的东西。你知道我那个初恋女友后来怎么样了吗?她喜欢上了这种东西,像条狗一样来求我。可惜她太贪心,吸了太多这种玩意儿把自己性命都给弄丢了。” 他盯着叶初晓惨白的脸,不紧不慢地叙述,脸上的淡笑却忽然一滞,伸手将叶初晓的下颚掐住。 那没有任何血色的嘴唇微启,有着强烈对比色彩的血液,从嘴角流了出来。 覃凯摇摇头叹息:“真是倔强的女孩!好了好了,我就是吓吓你,我还想着和你在一起呢,怎么会给你注射冰毒。” 舌头疼得麻木,满口都是血腥味。 但是叶初晓知道自己暂时躲过了一劫。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写得很差,主要是河蟹时代,一遇到船戏就紧张到手抖~~万恶的净网~~ 以前写文都没情节,就是男女主作来作去,这个文算是尝试多一些剧情。虽然冷得要死,但窝自己还是蛮喜欢的~所以绝对不会像之前那样写到后面就烂尾结束~~   ☆、第42章 入狱 在确定叶初晓不会做出过激的行为后,覃凯将她松了绑,让她能在有限的空间里活动,比如吃东西上厕所。 这是一间高层的房子,对面没有任何建筑,俯瞰下去,就是江城视野最开阔的风光,连地上的车水马龙都变得渺小。 紧锁的窗户系特制的玻璃做成,叶初晓试过很多次想砸开,也没有成功,加上绝好的隔音,根本求救无门。 她站在这个城市的高空,像是与世隔绝。 覃凯那天走后就没有再来,好在留下了一些面包和水,不至于让叶初晓饿死。 除了对于未知的恐惧,叶初晓最担忧其实是驰骏。 他那天没有在校门口等到她,一定会很担忧,会不会满世界找她? 她内心自然也期待他像往常很多次一样,从天而降来救她,但又害怕那样的场景出现,毕竟这一次面对的是一个丧心病狂的毒贩。 直到第四天夜晚,覃凯才再次出现。 他进门时,表情带着些诡异的兴奋,张口就道:“宝贝,我的货已经安全出掉,不过听到风声,警察已经开始怀疑我,所以这段时间咱们得去国外避一避。也好,这么多年我替人打工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这次就当去度假。飞机已经准备好,我们马上就走。” 叶初晓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带着祈求的语气道:“覃凯,你放了我,我会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保证不会再报警。” 覃凯哂笑:“宝贝何必呢!跟我在一起不好吗?我现在户头里有将近一亿,够我们衣食无忧一辈子了。你放心,我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情,等风头过了,我们就回来,我会自己自立门户,相信以我的能力,一定很快成功。你将会过着人上人的生活”他顿了顿,神情忽然变得冷厉,“不过,你要是执意和我做对的话,我会将你留在这里一个人离开,也许直到你饿死变成一具腐烂的尸体也不会有人知道。” 叶初晓几乎万念俱灰,最后只得妥协:“好,我跟你走。” 覃凯终于是露出一丝笑容,上前一步,走到坐在床边的叶初晓面前,拿出一粒药丸递给她:“吃掉!”见她面露惶恐,又加了一句,“放心,这不是毒品也不是要命的毒药,只是让你在上飞机之前的这段时间,能够让我省心点。” 叶初晓心下明了,从善如流地将药丸吞进了口中。 药效大约半分钟后开始发作,叶初晓只觉得意识逐渐模糊,如何努力集中精神,都控制不住意识的涣散,身体更是软绵绵,像是踩在棉花上,完全不由自主。 她模模糊糊听到覃凯轻轻笑了两声,感觉到身体离开原本的位置,被他打横抱起来。 电梯的灯光,地下停车场的黑暗,车内狭小的密闭空间。这是叶初晓仅有的意识。 等到神思稍稍恢复,窗外黑暗一片,只有呼啸而过的夜车。 她推测大约是在高速路上。 叶初晓费力转头看了眼覃凯,只见他神色沉沉,又似乎有点烦躁不耐。正觉奇怪,忽然看到后视镜中,一辆熟悉的摩托车。 本来浑浑噩噩的脑袋,顿时一个激灵。叶初晓用尽全身力气转过身看向后面。 真的是驰骏! 她又惊又喜,但更多的是一股恐惧蔓延上来。 覃凯觉察到她的动作,嗤笑一声:“你这个男朋友有两下子,竟然能找到我们,还跟了上来。不过他要找死,我也没办法。” 他说完,嘴角噙笑,脚下油门猛地一踩,超过前面几辆车。不想,驰骏摩托车只消失片刻,又飞快窜上来,这回直接与覃凯的车子并排而行,就在驾驶座一旁的窗外。 叶初晓看不清头盔下驰骏的表情,只见他脑袋微微朝车内歪着,想必是在看她。 “驰骏——驰骏——”她努力朝外大叫,虽然他知道他听不见。 覃凯被她叫的有点烦躁,猛地空出一只手一耳光扇过来:“闭嘴!” 车内发生的情况,让外面的驰骏身形一顿,他忽然单手掏出一支枪对上车内。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不仅让叶初晓睁大了眼睛,也让覃凯惊愕万分。 但是驰骏只指了指里面,便移了下去,只朝车子的轮胎开了一枪。 轮胎被击中后,发出一声钝响,车子猛地一颤。 覃凯努力打住方向盘,却猛地露出狰狞模样,用力将方向盘一转,那车子便朝旁边的驰骏撞去。 叶初晓见状大骇,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当车子快要撞到驰骏时,她凑上前,猛得将方向盘掰过来。 在和覃凯的争抢间,车子彻底失控,朝前方一辆大型挂车撞去。 也许是求生意识强烈,忽然爆发的力量,让叶初晓成功将方向盘打了过来。车子撞向挂车时,大部分受力面积,是在驾驶座那方。 但是强烈的撞击,以及安全气囊弹出来的冲击力,还是让叶初晓彻底昏了过去。 叶初晓醒来时,满眼都是晃眼的白色。她没有看到驰骏,只看到医生和警察。 她受伤不算严重,只微微有些脑震荡,但影响不大。 这是医生给她的说法,也许算是一个好消息。 但随后做笔录的警察,带给她的消息,却足以让她震惊万分。 覃凯在车祸中身亡,驰骏则因为涉嫌危险驾驶和非法持有枪支被逮捕。 也许唯一让她安慰的是,警方虽然还未完全掌握覃凯的犯罪证据,但他绑架叶初晓系事实,即使只是情感纠纷,前去救人的驰骏也不至于再涉嫌一宗故意杀人罪。 况且覃凯的死,只是单纯因为车祸。 叶初晓再见到驰骏是在法院的审判庭。 她作为案件的证人,而他作为等待审判的嫌犯。 当叶初晓出庭作证时,她的目光一直看着坐在犯人席的驰骏。 他剪短了头发,清瘦不少,神色依旧冷峻,更添了一份成熟。 这样的驰骏,让叶初晓觉得有些陌生,所以她满心期望他能抬头看她,希望通过他的眼睛,让她安心笃定。 然而驰骏一次都没有抬头。 这场审判像是走形式一般,很快结束。驰骏被判入狱两年半,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至此,一切尘埃落定。 …………………… “叶初晓,你烦不烦,骏哥说了不见你,也不要你给他带东西。” 张威正准备去江城第二监狱探望驰骏时,从酒吧出来,就遇到抱着一堆物品站在门口不知等了多久的叶初晓。 他对这扫把星女人如今真是彻底烦透了,要不是因为驰骏,他估计都要突破不打女人这条底线,偏偏这女人还烦得厉害。连着两次他去探监,必然会遇到她。 知道驰骏不见她,叶初晓也不气馁,仍旧让张威替自己捎点东西带一封信。 这时已经到了隔年春天,离那件事发生已经半年。 叶初晓将两套叠得整整齐齐装在袋子里的衣服,塞在张威手中:“现在天气开始转暖了,我给驰骏买了两身单衣,你就帮我带去吧。” 张威看了看袋子,又看了看自己手中拎着的东西,全是些吃的。到底是女人比较细心点,他有点不甘不愿地将那袋子接过来,不耐烦道:“最后一次了,我都说过骏哥不要你的东西,你真是害他害够了!” 叶初晓脸色讪讪,却并未被他喝退,又递了封信在他手里:“这个你也交给驰骏,你告诉他我会等他的。” 张威再也受不了了,拿过信胡乱塞在衣服袋子中后,一把将她推开:“你有完没完?!等骏哥出来他就是有前科的人,你一个名牌大学生还能瞧得上他?我求你别再祸害他了行吗?他现在不见你就是表面了意思,你就当放他一条生路。” 说完一面骂一面招了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叶初晓看着那离开的出租车,心中不由得沮丧难过。 来到看守所时,张威脸色还是有点不好。待驰骏走出来,隔着铁窗坐在他对面,他才稍稍缓和一点。 驰骏入狱几个月,瘦了不少,短短的板寸,显得他清俊的脸,比往常更为冷厉。 张威看到他脸上的几道新伤,开口便问:“骏哥,你是不是在里面被人欺负了?” 驰骏轻笑一声:“里面都是那样,你放心,我不会吃亏。” 驰骏打架如何张威比谁都清楚,但毕竟这是在监狱,畏手畏脚怕是放不开,一旦真打开,又怕影响刑期。 见他一脸担忧,驰骏又笑了笑安抚:“我真没事!两年多很快过去的。” 张威撇撇嘴:“我给你带了些吃的,警察检查完后会交给你。”顿了顿又道,“还有叶初晓给你带了两套衣服。我已经告诉她你不要他的东西,可她非要塞给我,我就顺便给你带了过来。” 驰骏本来淡笑着的脸,似是微微愣住,片刻之后,又讥诮似的笑了笑:“她还不死心?” 张威点头:“她说她会等你出来。” 驰骏沉默片刻,像是自言自语般道:“没关系,时间长了,她自然会死心。” 张威看了看他,试探问:“骏哥,你是不是还放不下她?” 驰骏眼睛微微眯起,略带着空洞,片刻之后回道:“当初你说的对,我不应该和她在一起的,毕竟我们要走的不是同一条路,即使能牵手走一段,可总会走到分开的岔路口。”他顿了顿,“这是我活了二十几年,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 张威看着他悲戚的神色,眼眶也红了红:“都怪那个女人!” 驰骏却摇摇头:“要怪也是怪我自己,是我想要的太多了。” 张威沉默地看了看他,终于无言。 驰骏所住的监狱十人一间,都不是重刑犯,但也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他刚刚从看守所转过来一个多月,还算是新人。新人免不了都要经过被老鸟欺负这一必经阶段。 驰骏从小到大只有欺负人的份,哪里被人欺负过。但今时不同往日,他并不想惹事,进来之后,便一直沉默寡言,不跟这里面的人拉帮结派,被人挑衅也是忍了下来。 其他人见他一个闷葫芦,又身材高大面目冷峻,挑衅几次没有反应,也就觉得无趣,索性不再理他。 屋子里除了驰骏,分了两派。 一帮是以一个叫张武的家伙为首,那个人称五哥的彪悍男,三十来岁,大约是道上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头头,整日在牢房横行霸道,收了好几个小弟。 剩下一伙的头头,是一个林任的年轻男人。大约二十五六岁,长得倒是很标志,即使是穿着囚服,也有点养尊处优公子哥的气质,但脾气和张武半斤八两,都很嚣张冲动,想来是位因这脾气犯事了的纨绔子弟。几个有眼色的犯人,因为他有钱,选择了以他马首是瞻。 总之,这房间里,除了驰骏,一分为二,泾渭分明。 一天的牢狱生活结束,进入就寝前的时间。 驰骏半躺在床上,摸了摸今日送来的衣服。其实在监狱里整日穿囚服,根本就用不着,但他还是小心翼翼放在枕头边看了半响。 又拿出那封叠得整整齐齐的信。 转入监狱第二个月,这是他收到的叶初晓写给自己的第二封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无非是说一些她在学校的生活,又叮嘱他在监狱好好照顾自己。最后一句话还是跟上一封一样。 简单的四个字:我会等你! 驰骏叹气的空当,屋子里已经开始不平静起来。 张武和林任两伙人,不知为何事,又开始发生争执。 起初还只是几句口角,但这些冲动蛮横的囚犯,很快就转为了打斗。 张武那边有五个人,林任只有四个,加上张武本身一人便抵得了两个。林任几人很快就只有招架没有还手的份。 林任被张武踩在脚下,还不甘心,愤怒大骂:“姓张的,你知不知道老子是谁?信不信等我出去,整死你全家?” “他妈的,有钱了不起,老子平生最讨厌就是你们这些仗势欺人的有钱人,老子没爹没妈没媳妇,还怕你搞我全家?老子先在这里搞死你!” 张武呸了一口,将林任从地上掀起来,作势一脚就要朝他的命根子踏去。 蛟龙困浅滩,饶是在外头呼风唤雨的林任,这时也是怕了,躲避不及,大声呼救。可旁边他的几个跟班,此时被打得自顾不暇,哪里有本事救他。 就在张武的那只脚与林任的□只隔了半寸距离时,他壮硕的身体,忽然被人踹开。 “小子找死?!”张武反应过来,看着将自己踹开,一脸冷厉的驰骏,怒不可遏,放开林任,拳头便朝他招呼过来。 驰骏偏头躲开,两个连环踢踢中张武的肚子,又一拳打在他脸上,接着一个勾脚,张武噗通一声倒在地上,半天都没爬起来。 这变化来得太快,以至于周围缠斗的人,都不由自主停了下来。 驰骏做完这一切,面无表情地看了眼周围,又走到林任面前,对他伸出手。 林任轻笑一声,握住他的手,借力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平日见你不说话,看不出来这么能打。以后跟我怎么样?” “任哥!”驰骏看着他沉默了两秒,平静开口。 他这一声,从某种意义上,表明了他选择了在这间屋内的站队立场。 张武骂骂咧咧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被踹疼的腹部,却不敢再莽撞动作。 十个人终于正式分为两派,一边五人,却因为驰骏的加入,让林任这边本来的劣势一下逆转。 外头的狱警此时用警棍敲打了几下铁门:“干什么呢?快睡觉!” 众人作鸟兽散。 驰骏回到自己床位时,林任跟他走了过来,在他床边坐下:“叫你阿骏怎么样?” “我家人都这样叫我。”驰骏淡淡道。 林任笑着点头:“阿骏,打你一进这里,我就觉得你跟这里人不一样。我果然是没看错,你是怎么进来的?” “非法驾驶,还有非法持有枪支。” 林任愣了愣,笑道:“这里好几个都是盗窃强,奸,你果然跟人不一样。” 驰骏不置可否:“任哥,你呢?” “酒驾,撞死了两个人。”林任无所谓道,“要不是我那个臭脾气的叔叔,觉得我性格有问题,非要把我送进来长个教训,那点小事随便用钱就能解决。” 驰骏抿嘴淡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林任摸了摸脸上的伤,又道:“今天要不是你,我估计就得废在这里了,折在那种垃圾手里,那可真是亏大了。总之,我欠你一个人情,等出去以后我会罩着你。” “谢谢任哥。”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真难写啊~~飞一般的剧情发展~~~   ☆、第43章 失踪 两年半的时间,足以让很多人很多事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当初,警方为了保护个人*,并没有公开那个案子的具体案情。 覃凯出车祸死亡,虽然一时成为江大的热谈,但没有人知道其中隐情。外界报道中,这场车祸是源于情感纠纷,覃凯抢了一个小混混的女人,两人在高速追逐时发生车祸。覃凯死亡,小混混因为非法持枪入狱。 而那个让人们好奇的女主角,却一直没有曝光出半点信息。就连案子后来的审理都是非公开进行,谢绝了媒体旁听。 叶初晓不知道该感谢警方对她的保护,还是感谢当时信息的传播还不够发达。 甚至于在车祸发生后,她还不确定如何向学校交待自己失踪一个多星期,却在一回学校就得知,早已经有人替她在院里请了假。 于是,她回到学校后,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为没有人知道她遭遇了何事,更加不会有人将她和死于情感纠纷的覃凯相联系。 尽管那并非是一场情感纠纷。 此后,叶初晓顺利毕业,顺利工作。因为专业的关系,她进了一家顶尖待遇的德企工作。 也许不用再倚仗他人,也不用担心明日的牛奶面包,叶初晓的心理变得从容许多。 出了校门,进了职场,人总是要发生点变化的。心态的成长,容貌的成熟。穿衣打扮也随之改变,她从一个素淡的学生,变成了一个精致的都市丽人。 身边自然不乏追求者,只是都被她一一拒绝,并坦然告之她并非单身。 家中的日历,每一天她都会圈一下,记录驰骏出狱的倒计时。 最后一天,恰逢周末。 叶初晓早早起床,打扫了一遍房间,又将早就准备好的枕头,放在自己平日睡着的枕头旁边,整齐温馨的大床,顿时呈现出双人床该有的样子。 两年多未见驰骏,叶初晓心里的激动几乎有点抑制不住。 出门前画了半天妆,选了一条最漂亮的裙子。可当她看着镜子里的人,漂亮归漂亮,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纠结了半响才恍然大悟,这并不是两年前的自己,也肯定不是驰骏记忆中的自己,何况他刚从监狱出来,会不会觉得有压力? 叶初晓明白过来,赶紧卸了妆,找出一件最普通的旧衣服。直到镜子里的人,变回一个素淡的女孩,她才放下心来。 叶初晓出门很早,抵达江城第二监狱大门外时,还才八点多。 站了片刻,便见张威也匆匆到达。见到她,似乎是愣了一下,又有些嫌恶地撇撇嘴,站到离她两米开外的距离。 两人各自沉默地等了半天,到了中午,见到出来了两个刑满释放的囚犯,却不是驰骏,不由得都有点狐疑。 最后两人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去到保卫室问情况。 “驰骏?”保安查了查本子,回应,“今天出狱的人没有这个名字啊!” “啊?麻烦你再查一下?”张威急急道,“我两个月前来探监还确认过!就是今天出狱。” 那保安想了想:“你说这个名字,我好像有点印象,好像已经出狱了,我打电话帮你们确认一下。” 说完,他拨了个内线号码,问了之后,哦哦了几声,挂上电话:“你们说的这个人,一个月前已经出狱了。” “什么?” 叶初晓和张威异口同声,面面相觑。 保安又解释:“应该是减了刑,提前出狱。” 叶初晓转头问张威:“这么说你上个月来看他之后,没几天他就出狱。当时他没告诉你,他已经减刑?” 张威也急了:“骏哥当时就说是下个月出狱,还让我不用再来看他,直接等他出狱就好。他要出狱了,不可能不来找我!” 驰骏失踪。 没有任何征兆。 叶初晓和张威用尽了各种办法,只差在电线杆子贴寻人启事,却一直都没能打听到他半点消息。 到了过年,叶初晓本没打算回家,但想着鹿城是驰骏和自己的故乡,说不定他回过那里。 于是假期一到,就买了票飞回家。 这几年来,叶初晓只回国一次家。生长了几十年的地方,对她来说,已经变成了陌生的他乡。 张莲如今年过四十,曾经的美貌在生活的磨砺中迅速枯萎,再也找不到年轻时的艳丽风华。叶建刚这几年断断续续戒过几次毒,但都不太成功,始终在戒毒和复吸恶性循环中苦苦挣扎,吸毒的时候仍旧会来骚扰张莲。 年夜饭的时候,母女俩做了几个大菜,只是这几道卖相漂亮的佳肴,映衬着两个人,实在显得有些心酸。 母女俩很少话说,更显得年夜中的孤单凄寒。 吃到一半,叶初晓看了看张莲的脸,打破斗室中的安静:“妈,这次你跟我一起去江城吧,我租的房子条件比家里好,跟我住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张莲夹了一筷子菜,淡淡道:“我在新塘住习惯了,去大城市肯定不习惯,也找不到人打麻将,大概会被闷坏。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就好。”说完,她顿了顿,又道,“回来这两天,听街坊说你在打听驰骏?他不是在江城坐牢了吗?” “是坐牢了,不过已经出来了,但是不知道去了哪里?所以我想问问有没有相熟的街坊知道他的下落。” 张莲抬头面无表情扫了她一眼:“你跟他很熟么?要打听他的下落。”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在他坐牢前,我们在谈恋爱,我一直在等他出来。” 张莲拿着筷子的手顿了一顿:“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和驰骏搅和在一起。之前我就不说什么,但是他现在是个坐过牢的人,你确定要找到他,和这种人共度一生?” “我很确定。” 张莲终于抬头看向对面的女儿,语气依旧平静:“初晓,你努力读书,就是为了摆脱我们这样的生活。如果你要和驰骏在一起,意味着你将回到原点。我知道我这个母亲所说的话,你不会听。但是我还是想说,作为母亲,我希望你能过得更好,我不希望看到你和驰骏在一起。” 叶初晓对上她的眼睛:“我和驰骏在一起,也会过得很好。” 张莲神色颓然,没有再说话,目光平淡地看向窗外,像是听外面的烟花升起。 这一次的春节回家,叶初晓一无所获。 离家回程时,叶初晓在新塘牌坊处,遇到叶建刚。他看起来精神还不错,笑着和女儿打招呼。 父女两对着心平气和地说了一会话,叶建刚还一再保证自己不再吸毒 离开时,见着父亲苍老削瘦的模样,叶初晓于心不忍,拿出一千块钱塞在他手中。 叶建刚如获至宝,抱着钱离开。 叶初晓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便小心翼翼跟上。 果然在一条巷子里,看到自己父亲再次拿着钱,跟人买毒品。 一阵绝望的无力感涌上来,心灰意冷。 她摸出电话,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来的时候,叶初晓就躲在巷子对面,她看到叶建刚被带入警车,像丧家犬一样颓然,也许将面临又一次注定失败的戒毒。 上了飞机,叶初晓脑子里还是刚刚叶建刚被抓的模样,不由得有点烦躁地捂住眼睛,靠在椅背上。 “小姐,一个人吗?”旁边的男乘客同她搭话。 叶初晓懒得理会,但也遵循着成人社会的礼貌,放下手同他点头。只是目光对上那张带着笑意的脸,她一时有点怔住。 “宋家扬?”五年多不见,叶初晓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记忆力。 “叶初晓,没想到这么巧!”宋家扬长大了,不再是叶初晓记忆中十八岁的少年,二十四岁的男人,或许还算不得上成熟,但也足以脱去青涩之气。 他变化其实并不大,依旧一派阳光明朗的英俊模样,这是顺遂人生的特有标志。 叶初晓不可思议地笑着摇摇头:“真的好巧。你去江城?” “我在江城工作,你也是?” “嗯。”叶初晓点头,“我毕业后就留在了江城。” 宋家扬抿嘴笑了笑:“当年我出国后,一直等着你上QQ联系。可是我给你的那个号码,从来没有显示过登录,我还伤心了好一阵。” 他语气带着点玩笑似的抱怨,叶初晓自然不会在意,她摊手随口道:“不小心弄丢了。” “好可惜!”宋家扬笑容稍稍收敛,倒真有几分遗憾的模样。 当然遗憾,她说的多轻松。却不知,她丢掉的只是一个号码,却也是那些年他期待过的年华。 他稍稍正了正色,问:“这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你呢?” “我也是。” 到底都是踏入职场的年轻人。两人不似当年那样拘谨,在飞机上云淡风轻谈了一些往事,又聊了各自近况。 不过谁都没有刻意提起,那个暑假似是而非的初恋。 宋家扬如今是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有家庭背景加持,想必是前途无量。 下了飞机,两人同行。宋家扬招了一辆出租车,正准备邀请叶初晓一起返回市区时。却见本来走在她身后的人,脸色忽然变得激动,也不理会他的叫唤,拖着箱子快速跑开。 虽然很短暂,但是叶初晓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那是她自出生便认识的人,驰骏的模样早就刻在自己脑子里,就算是化为灰烬,她都不会忘记。 那张坚毅冷峻的侧脸,那不苟言笑的眼睛,那颀长挺拔的身体。每一丝每一毫都昭示着,刚刚那匆匆一瞥的人是驰骏。 他走在几个身着正装的人中,在叶初晓发现他时,正躬身进入一辆黑色的宾利车内。 脑子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先行。叶初晓拖着箱子往那车子追去。 可还离着很远的距离,那车便已经启动,滑入车道,慢慢驶远。 叶初晓跑了好一段,视线模糊,气喘吁吁,眼睁睁看着那车子消失在前方。 而此时坐在车后座的驰骏,已经通过前方的后视镜,看到车后的情形。 他目光平静,一言不发。 旁边的林任顺着他的视线看了眼后视镜,又转头看了看后面消失不见的女人,笑了笑问:“认识?” “嗯,认识。”驰骏收回视线,淡淡点头。 “你女人?” “以前的。” 林任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还以为你不近女色。听说你坐牢是跟人抢女人,我之前一直不信,看来是真的。” 驰骏不置可否,勾了勾嘴角,似笑非笑。 林任又拍拍他:“女人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既然你都说是以前的,那就是过去式。想也没意思,还不如往前看。你长得一表人才,还怕没女人扑上来。不说别人,就说我们家芯芯这才认识你一个星期,就整天跟我打听你的事。” 驰骏有些无奈地笑了笑:“任哥,你别取笑我了。我哪里有资格高攀林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写过渡章特么比便秘还痛苦~~啊啊啊啊~~作者已死,有事烧香~~~~   ☆、第44章 失态 那匆匆一瞥,让叶初晓几乎百分之百一百确定,驰骏还在江城。可是江城这么大,她要去哪里找他? 当时在机场,她太激动,以至于让没有记下那车牌号,事后真是追悔莫及。 宾利车不算常见,但在这偌大的都市,也并非稀罕物。何况这些豪车车主跟她不是一个世界,她不可能每一辆打听,然后问他们认不认识一个叫做驰骏的年轻人。 总之这一次驰骏的出现,就像一个哑弹一般,让叶初晓的期待,空欢喜一场。 叶初晓几乎每周都会去酒吧找张威,问他驰骏是否联系过他。 张威如今是越看她越烦,总觉得如果不是她,驰骏就不可能连他都不联系。可看到从前清高的女孩,如今这样执着,也不免有些唏嘘,每回到口的恶言恶语,最终都吞了回去,只冷冷给她一个否定的答案。 他不知道的是,叶初晓其实从来就是这样的人,倔强又偏执,并有一种变态的韧性,当她认定一件事,十有八,九会一条黑路走到底。 何况是感情的事。 只要确定驰骏还在这个世界,确定内心对他的爱还存在,她就要继续找他等他。日月变迁,沧海桑田都不能改变这个决定。 于是,时光就在这种看不到终点的寻找和等待中过去了,冬天之后又是春天,年复一年。 叶初晓过完二十五岁的生日。而驰骏依旧杳无信息。 当然,叶初晓的生活也在发生变化。比如工作更得心应手,薪水更可观,足以让她过得更好。经济条件的好转,让她应对生活也愈加从容,甚至连性格开朗不少,还有了一些还算不错的朋友。 比如宋家扬。 她牢记着驰骏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无论他在不在她身边,她都要好好生活。 因为覃凯的教训,让叶初晓明白,自己曾经也差点变成那样的人,如果不是驰骏恰逢出现,她会不会也同覃凯一样,早就误入歧途? 也许她会一心想傍上有钱人改变命运,或者投机取巧寻找赚钱捷径。 但是她现在早已知道,没有什么是依靠自己最让人妥帖安心。 初秋的一个周五,叶初晓奉命陪德国上司参加一个酒会。 德国上司桑德琳是这家公司中国区代表,也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女人,四十岁出头,离异单身,不近人情。 当然,这也可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间公司,潜规则几乎不存在,一切公正公平,加薪升迁各凭本事。 叶初晓是桑德琳的助理兼翻译,这个任劳任怨的年轻女孩,深得她心,所以大部分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场合,她都会选择带她。 这次的酒会是本市商业协会举办的商务交流会,几家进军本土市场的外企,也被邀请为酒会的座上宾。 桑德琳只会少许中文,而酒会的宾客除了邀请的几家外企做点缀,其余都是本土企业家。并没有专设翻译,叶初晓必须时时刻刻跟在桑德琳身边,像个形影不离的影子一样。 好在前期比较正式的商务交流后,就是相对自由的自助酒会。 此时有意向合作的企业代表来找桑德琳交谈,那代表是年轻人,与桑德琳说的是英语。于是叶初晓终于得以喘了口气。 桑德琳面无表情看了眼她,公式化的语气道:“叶,你有十分钟的自由时间,可以去吃一点东西。” 叶初晓如蒙大赦点头,离她去找吃食物果腹。 宴会厅都是虚与委蛇的商务人士,除了几个在电视报纸常露面的企业家,大部分人堆叶初晓来说,都是陌生的脸孔。 这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群体,带着物欲堆积的浮夸,即使这种场合她跟着桑德琳出席过很多次,她还是有点不适应。 她在自助餐台上拿了一块小蛋糕和饮料,默默走到宴会厅靠窗的角落。 这是酒店的二层,窗户后面是酒店后面的小花园和泳池。 池水在璀璨的夜灯下波光粼粼,不过想必因为此时已秋日,这露天的泳池并没有人光顾。 叶初晓遥遥望着那泛着点点波澜的池水,不知怎的就忽然想起那日在海边,驰骏纵身跃入海水中遨游的场面。 那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所以每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甚至包括驰骏在海水中沉浮时的线条和肌肉。 当叶初晓正为着突入而至的回忆而浮现一丝愉快的笑意时,一个身着黑色正装身材颀长的男人,从旁边的小花园走到泳池边上。 他在岸边站定,怔怔望着那池水,而后低头点燃一根烟。 排山倒海,石破天开。 那一刻叶初晓的脑子,忽然像是炸开一般空白,怔忡几秒后,身体已经先行反应过来,丢掉手中还未吃完的食物,匆匆朝安全通道跑去。 她穿着紧身的裙装,脚下踩着八厘米的细高跟,但这并不影响她奔跑的速度。她只觉得身体的每个细胞都跳跃起来。 在跑出建筑后,她像一支离弦之箭朝那池边身影奔去。只不过,在离着还有两米距离时,又猛地站住。 她忽然害怕这梦境一般的现实,被自己惊扰打碎。 男人显然已经意识到周围的异样,他转过头,对上叶初晓神色莫辨的脸孔,微微怔了一怔,立刻就恢复面无表情的平静。 “驰骏……”叶初晓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时隔五年,恍若隔世一般,可对她来说,又像只是在昨天,因为在过去的每天,她没有一天没有想过他。 眼前的人与记忆中的那个人,已经有了很大不同,五官虽未改变,但轮廓更为深刻刚毅。他完全长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眉脚处的一小块叶初晓没有见过的疤痕,更显得他冷峻非常。 驰骏就那样面无表情地看着叶初晓,眼神空洞苍茫,连眉心都未皱一下。 “这几年你去哪里了?”叶初晓小心翼翼上前一步又问。 驰骏沉默片刻,终于是转头脸,将手指夹着的烟放入嘴里洗了一口,轻描淡写道:“与你无关。” 他淡漠的反应,顿时让叶初晓激动起来。她走上前一步,拉住他的手臂:“什么叫与我无关?你这几年我一直找你!五年!不是五个月也不是五个月,就算你怨我恨我不想见我,也不能这样一句招呼不打就消失不见,至少要当面说清楚啊!” “怎么?”驰骏微微转头看着他,“觉得我这样做耽误了你的大好青春?” 他声音很低,但满是讥诮。 叶初晓微微一愣,半响没有反应过来。 他忽然又拧眉拔高声音:“那我呢?我的青春谁来买单?如果不是因为你当时轻率地上了覃凯的车,我就不会因为赶去救你而坐牢。” 是啊!从他入狱后不见她,叶初晓当时就已经猜到他是在埋怨她。她也不止一次埋怨过自己,为什么要上覃凯的车?为什么要手贱去剥开那药盒,为什么忍不住要当场打电话报警。 如果不是这么草率的举动,她就不会覃凯抓走,驰骏也不会因为要赶来救她而坐牢。 她活该被他怨,可他为什么要躲起来,她宁愿他骂她打她,让她用她往后的时光给他补偿。 叶初晓看着他,连连摇头,眼眶早已经忍不住泛红:“驰骏,是我错了,我不该上覃凯的车。你骂我打我都可以,可是别再躲着我了?你失去自由的两年,我努力补偿给你好不好?” 驰骏表情冷的地看着她,将她的手扒开:“失去的自由是补不回来的。叶初晓,你就是我的灾难!当初你对我见死不救之后,我就应该对你避而远之,可我那时太年轻,非要犯贱跟你搅和在一起,所以就有了第二次。在牢里的那两年,我想得很清楚,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犯错误三次。我希望以后就算再见面,也就只是普通的旧识,不要再有不必要的纠缠。” “驰骏——”叶初晓怔怔看着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挽留的话。 时间果然是个好东西。五年的光阴,是否已经将驰骏对她的喜欢抹平? 气氛陷入沉默,直到一个甜美的女声打破这诡异的僵局:“阿骏。” 驰骏微微一愣,转头看到来人,紧抿的嘴角隐约放松,扬起一丝笑容。 他绕过叶初晓,经过一个垃圾桶时,顺手将烟掐灭丢掉,而后笔直走到款款而来的女人面前:“芯芯,你怎么出来了?” 女人对他眨眨眼睛:“呵呵,我就知道你偷偷跑出来是为了抽烟。咦?刚刚你和谁在说话?朋友吗?” 驰骏不以为然地轻笑:“不是,认识而已,并不熟。” 这女人很年轻,大约和叶初晓差不多,模样温柔俏丽,虽然不是惊艳的长相,但胜在知性优雅的气质,又不失活泼,一看就是养尊处优家庭出来的女孩。 叶初晓怔怔看着两个并肩离去的人,脑子顿时一片空白。 一股从未有过的危机感和恐惧蓦地涌上来。 不!她不能让他再一次消失在自己眼前,更不能让别人夺走他。 这念头让叶初晓忘记了周遭一切,忘记了此生身在何处,此时自己的身份。只不管不顾地跑上前,从后面将驰骏抱住:“我不会再让你消失,你哪里都不能去。驰骏,你答应过我不会让我难过,我要你回到身边。” 也不知哪里生出来的蛮横力气,她双臂像是钳子一样,将驰骏抱得死紧,以至于他第一时间竟没有挣开。 林芯惊愕地看着突如其来的变故,一时不知如何反应,只能捧着吃惊的嘴,看着这个陌生女人牢牢抱着驰骏。 驰骏终于忍无可忍的模样,面露戾色,用力将叶初晓甩开,转身指着她吼道:“叶初晓!你要不要脸?这几年我不见你,就是不想要你了,你还来缠着老子做什么!” 穿着高跟鞋的叶初晓,脚下不稳,趔趄几步,差点摔倒,被他这样口不择言地怒骂,也不并不气愤,满脑子只想着不能让他走开,绝对不能让他再次消失,于是再次上去抓住他的手臂:“我只要你回来。” “不可能!”驰骏恶狠狠拒绝,又去甩开她。 但他甩开一次,叶初晓又缠上一次,像是要没完没了的纠缠下去。直到两人不知何时挪动到泳池旁边,驰骏一个大动作,叶初晓脚下的高跟鞋一崴,整个人重心不稳,摇摇晃晃几下,噗通一声,落入了旁边的水中。 驰骏面露怔忡,神色复杂地看了看在水中挣扎站起来的人,终于是寒着脸转身走开。 “那位小姐没关系吗?”林芯见他面色不佳,小心翼翼问。 “水很浅淹不死。” 他这话音刚落,便有一名酒店的服务生匆匆跑去过:“小姐,你没事吧?我拉你上来!” 泳池的水确实浅,才及叶初晓胸口,即使她不会游泳也没关系。不过此时正值秋日转凉时节,水中温度委实不高,她刚落下去,就被冻得瑟瑟发抖,从头到尾湿透,狼狈得不成人形。看着越走越远的驰骏,她又急又怕,也不管自己的处境,大声叫:“驰骏!驰骏!” 然而,驰骏没有回头,哪怕只是再看她一眼。 当叶初晓狼狈不堪地被服务生拉上岸,驰骏已经不见踪影,而她对上的是上司桑德琳寒气逼人的脸。 “叶!你知道你在干什么?”桑德琳不悦地质问,并没有因为眼前女孩瑟瑟发抖的样子而露出同情的表情。 大约是被冷水冻了得脑子清醒了大半,叶初晓终于反应过来自己的行为是如何不合时宜。尽管周围没有几个人围观她疯狂的行为,但她没忘记此时自己是在陪同上司参加酒会。 “桑德琳,对不起,是我失态了。”叶初晓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毛巾披上,低声道,因为寒冷声音有些颤抖。 桑德琳皱皱眉,言简意赅道:“走吧!” 叶初晓看了看驰骏离去的方向,神色犹豫。桑德琳看了看她,又道:“你曾经告诉过我,你有一个失踪几年的男朋友。看今天的情形,他已经抛弃了你。作为一个女人,事已至此,你应该往前看。我不希望看到我的女下属,再出现这种疯狂失态的行为,也不希望她是一个没有尊严的女人。” 尊严?她当然知道尊严有多重要。但那是驰骏啊!是帮助过她无数次,又被她无意中害了一次又一次的人,况且,那也是她唯一爱着的人。她如何还要计较尊严。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不是都叫着虐女主吗,现在又不要虐她。卤煮好为难哦~~发觉女主这尿性如果是换做男主的话,还能有点萌点,可是个女的,真是槽点满满~~不忍直视~~ 还有,乃们猜咱骏哥装酷能装多久??可别对这货抱太大指望,想当初女主抱一下他他就跟人好了,主动一下就把人家睡了~~这货的自制力一向是很让人鄙视的~~挖鼻ing   ☆、第45章 纠缠 虽然桑德拉对叶初晓失态的行为很不满,但在回程的车内,她还是状似不经意一样,给她提供了一条至关重要的讯息。 当晚与驰骏在一起的那个年轻女人,名叫林芯,是林正集团董事长林正同的侄女。有了这条线索,叶初晓至少不用太担心,驰骏会再次消失不见。 在冰凉的池水中过了一遭,叶初晓当晚未能幸免得感了冒,好在第二天是周末。 一整晚昏天黑地躺在床上,如何都起不来,混乱的梦里,全是与驰骏纠缠的身影。 直到隔日上午,门铃坚持不懈地响了半天,她才艰难地爬起来,头重脚轻挪到门口开门。 “初晓,你怎么了?”门口的宋家扬看到她这副鬼样子,吓了一跳。 因为发烧,叶初晓双颊通红,眼睛也泛着血丝,整个人憔悴不堪。她扶额侧开身让宋家扬进门,瓮声瓮气道:“没事,感冒而已!” 宋家扬狐疑地看了看她,将手中的袋子放在门边的置物架上:“我刚从春城出差回来,给你带了点当地特产。好端端地怎么会感冒?” 叶初晓揉着堵塞难受的鼻子,有些郁卒地将昨日的经历简单说给了他听。 他们这两年作为朋友相处得不错。当初两人重逢后,宋家扬问起叶初晓的个人问题,她很坦然地将自己和驰骏的事告诉了他。 实际上,在叶初晓看来,这完全是不需要任何隐瞒的一件事,即使驰骏失踪,她也仍旧当他是自己的爱人,何况是对着一个对她可能有暧昧想法的男人,她更应该在一开始就表明立场。 宋家扬对当年和他打了一架,让他顶着一张猪头脸,几天不敢出门见人的驰骏,印象很深刻。在他的记忆里,那是一个新塘那种城中村最典型的小混混,她记得叶初晓那时提起那人总是带着些毫不遮掩的厌恶。 虽然当时打架时,他曾生出过一股莫名的不安感。 事实证明,一个男孩的第六感也是准确的。刚开始听到叶初晓说起他们的故事,他一度震惊,但仔细想来,似乎早就在自己潜意识已经有了预示。 那个叫驰骏的家伙,虽然是城中村的小混混,但却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气质,让他无法在他面前生出任何优越感。 宋家扬从记忆中回过神来,问:“你是说他失踪这几年,是故意躲开你?” “嗯,他说他不想见我。” 宋家扬沉默了片刻,看着她试探道:“既然这样,你都已经为找他蹉跎了五年,如今知道真相,不如放开向前看。” 叶初晓揉了揉鼻子,沉默半响,忽然又淡淡道:“前面没有他,我为什么要向前看。” 她说得轻描淡写,自然而然,好像只是在说今天天气哈哈哈一般,却让宋家扬表情里生出一丝失落。他在沙发上,神色复杂的看着她,还未开口,又听她道:“宋家扬,我可不可以请你帮个忙?” “你说。”宋家扬从怔神中反应过来。 “昨天跟驰骏在一起的有一个年轻女孩,我听说是林正集团董事长的侄女,名叫林芯,你帮我查查怎么能找到她?只要找到她,肯定能找到驰骏。” 宋家扬眉头微微皱起,沉默片刻,才道:“初晓,你有没有想过,也许那个女孩就是驰骏现在的女朋友。他为了不见你,消失五年,很可能已经有了新的感情。” 叶初晓沉默片刻:“这不重要。” 宋家扬顿时有点激动:“怎么不重要?难道你想当第三者,破坏人家的感情?” 叶初晓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如果能被破坏的,那就不叫感情,何况那个人是驰骏。你不用劝我,如果你不愿意帮我,我自己去查就是。” 宋家扬妥协一般叹了口气:“我查到告诉你。”顿了顿,看着她糟糕的脸色,问,“你真的不用去医院?” 叶初晓摇摇头:“谢谢你专程给我送春城特产,等我感冒好了请你吃饭。” 宋家扬点点头:“那你好好休息,再联系你。” 宋家扬走后,叶初晓回到床上再次陷入昏天黑地的睡眠中。其实睡得并不好,但是她愿意进入梦中,与自己想念的人相会。 宋家扬的效率很高,隔天就打听到林芯的消息。她是市交响乐团的大提琴手,通常周一会在乐团排练。 于是周一,叶初晓还不到下班时间,就早退坐车去了交响乐团。因为没有预约不能进门,她只能在门外等着林芯出来。 她感冒还未好彻底,秋日傍晚的凉风,时不时吹过来,让她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寒噤。 好在林芯并没有让她等太久,不到一个小时,就有艺术工作者模样的人,陆陆续续出来。然后叶初晓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不得不说,这个叫做林芯的女人,浑身上下都有种明朗的气质,就像是那种在阳光下生长的花朵。不像是叶初晓,如何努力改变,总还是有挥之不去的晦暗一面。 林芯出来时,正和同事说说笑笑,并未注意到等在门口的叶初晓。直到叶初晓唤了一声:“林芯小姐。” 林芯寻声看过去,看到来人时,似乎是怔了一怔,脸上的笑容微微僵住,片刻才反应过来,对旁边的人说了几句告别之类的话,然后朝叶初晓走了过来。 “你找我?”林芯脸上挂着一丝玩味的笑,表明她还记得这个两天前纠缠驰骏的女人。 叶初晓直截了当道:“我想知道怎么能找到驰骏?” 林芯摊摊手:“我知道你是阿骏以前的女朋友,不过他既然不愿见你,你何必这样死缠烂打?你这样会让我们很为难。” “你们?” 林芯笑了笑:“我想你也应该可以看得出,我是阿骏现在的女朋友,我们过得很好,所以还麻烦你不要打扰我们。” 即使已经有预期,但亲耳听到这个事实,叶初晓还是有些不能接受。 林芯看着她继续道:“我知道当初阿骏坐牢是因为你。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害他那么惨,他肯定心有余悸,你何必还不放过她。何况你们那时才多大,年少时的爱情,当做回忆和经历就好。” 叶初晓冷冷回道:“我放不放过他,还轮不到你跟我来说。” “那我跟你来说,可以吗?”她话音落下,一个男声插了进来。驰骏不知何时冒出来,走到她面前,“叶初晓,你放过我,行吗?” 叶初晓睁大眼睛怔怔看着他,半响才反应过来:“驰骏,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好不好?” 驰骏面露不耐烦:“我和你真的没有什么话好说,我们俩那点破事已经过去五年多,当时不过是年少轻狂,你干嘛到了现在还死揪着不放。你也看到了,我已经有了新生活。你这样会让大家都困扰。” 说完,他拉起林芯的手:“芯芯,我们走!” 叶初晓怔忡地看着两人钻入路旁一辆停放的黑色宝马车。只觉得自己荒唐又可笑,五年来的执着变成了一场笑话,让她看起来除了像是一个死缠烂打的恶毒女配角,便再无其他。 这是一种令她绝望的无力感。 可即使如此,她也不愿此刻就放弃。 趁着那车子还未启动,她快速走到车子前方,面无表情一字一句道:“驰骏,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除非你从我身上碾过去。” 她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这样入木三分地扮演一个无理取闹的痴缠怨妇。 驰骏坐在驾驶座上,手扶着方向盘,隔着前方的挡风玻璃,冷冷看着她。 他平静的反应,终于让叶初晓彻底奔溃,她失控一般抬脚对那车子又踹又踢:“驰骏,你下车!你给我下车!你说过你会一直在我身边,为什么半途而废?为什么当初要招我?我恨你恨你!” 她一身白领丽人的装束,此时却像个毫不讲理的泼妇,形象全无。 林芯看了看前方,又转头看驰骏,犹豫道:“你要不要下去和她好好谈谈?” 驰骏看着失控的女人,面无表情低声道:“不用。” 只是那眼神里却有着无人看到的波涛暗涌,抓着方向盘的手指,已经隐隐泛白。 也不知道愤怒还是绝望,叶初晓终于力气丧尽一样,停下动作,一手撑在车上,一手捂脸痛哭。 那声音随着风声飘散,飘入车内人的耳里。 驰骏神色终于又有一丝崩裂,就在他的手正要从方向盘离开,车子旁边忽然窜出一个人影,疾步走到前方,将奔溃的叶初晓扶住。 “初晓,你没事吧?”宋家扬忧心忡忡大声问。 他刚刚驾车过来,恰好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全然想不到外表看起来温柔淡定的叶初晓,竟然会有这么不管不顾的一面。一时五味杂陈。 叶初晓慢慢抬头,红着眼睛与车内的驰骏对视,沉默半响,像是忽然做下决定一样,一字一句道:“驰骏,这是你的选择?好!我尊重你!” 宋家扬眉心微微蹙,看了眼车内面无表情的男人,将叶初晓扶着挪开。 驰骏垂下眼睛,不再看两人,将车子启动,缓缓离开。 “初晓,你怎么样?”感觉到身边的人摇摇欲坠,宋家扬赶紧将她扶稳。 “我没事!”叶初晓低声道。 可饶是她如何强忍着不让自己倒下,那心中坚持多年的信念,一朝崩塌,整个人就像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她话音落后,人已经无知无觉地向下滑去。 宋家扬大惊,边唤着她的名字,边将她打横跑去奔向几步之遥的车子。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一秒变女配~~~   ☆、第46章 生病 林芯顺着驰骏的视线看向后视镜,漂亮的女人晕倒在英俊的护花使者怀中,被他抱入车内。她抿嘴笑了笑,目光移向身旁这位面色沉沉的男人脸上:“阿骏,我真是不懂你,明明就还喜欢着人家,为什么又要这样伤害她?就算她之前对你做错过事,你对她有怨气,可看起来她一直爱着你,为什么不给她一个机会?” 驰骏收回看着后视镜的目光,淡淡道:“我说过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林芯戏谑地托着下巴:“听我哥哥说,你当年坐牢是因为跟一个有钱人抢女人,就是她对不对?” 驰骏不置可否。 林芯放下手轻轻推了他一下:“你不要总是这么酷好吗?怎么说我现在也是你拒绝前女友的挡箭牌,你就不能对我温柔热情一点?难不成你以前对人家也是这样的?” 驰骏无奈地笑了笑:“这个我确实不太擅长。” 林芯昂昂头啧啧两声:“不过我就是喜欢你这样漫不经心的酷劲儿。怎么办?阿骏,我都快爱上你了。” 驰骏不以为意地轻嗤一声:“芯芯,别玩了,追你的人能排一条街了,你就别打趣我这个有前科没钱没学历的男人了。” “坐牢怎么了?我哥也坐过牢,现在还不是林正集团的接班人。你比我认识的大部分男人都要好一百倍,阿骏,你可不要妄自菲薄,”林芯顿了顿,意味深长道,“不是每个女人都像你以前的女朋友那样,见到有钱人就动摇,何况我从来不缺钱。” 驰骏微微一怔,旋即嘴角微微扬起,讥诮一般笑了笑。 病来如山倒。 叶初晓并不是娇弱的女人,但这场病,却让她彻底倒下来。进了医院后一直昏昏沉沉,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彻底醒过来。 昏迷期间,宋家扬就守在她病床边,忧心忡忡地看着她在无知无觉中,发出痛苦的低泣声,眼角流出一行又一行泪水。 相识这么久,宋家扬对叶初晓,多少还是了解的。她是那种外表看起来娴静温柔的女人,但其实内心倔强冷情,绝非不堪一击,可她这一次竟然在梦中都哭得如此伤心。 宋家扬从来没有这么难受,不是因为她为另一个男人流泪,而是感受到她心中的痛苦。 年少时,他喜欢这个女孩,无非是和大部分男生一样,喜欢一个漂亮优秀温柔文气的女生,而叶初晓从表面上看来,正好完美吻合这些特点。但多年后重逢,他再一次对她动心,却是因为看到她性格中的矛盾。 温柔却偏执,凉薄却深情。 而男人不过是喜欢犯贱的动物,明明渴望更美好的人和事,却又被这些不太完美的美丽牢牢吸引。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见床上的人睁开眼睛,宋家扬赶紧凑上前问。 叶初晓艰难地睁眼,入目之处除了白色,就是与那白色鲜明对比的,宋家扬憔悴通红的双眼,她皱了皱眉,气若游丝问:“宋家扬,我睡了多久了?” “一天一夜,医生说你感冒加上情绪波动太大,所以昏迷。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 叶初晓复又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几口,缓缓道:“真是麻烦你了!”说完,忽然想起什么似地,作势要爬起来找电话,“对了,我得给公司请假。” 宋家扬赶忙扶着她坐好,又道:“你那位叫做桑德琳的上司今天早上已经打来了电话,我给她报告了你的情况,她说准你几天假好好休息。” 叶初晓松了口气。 宋家扬见她神色稳定,拿起旁边的保温饭盒,递给她:“你睡了这么久没吃饭,我怕你醒来饿,准备了山药粥给你,你先喝点填填肚子,睡了这么久,吃其他的怕肠胃受不了。” 叶初晓道了声谢谢,从善如流地端起饭盒,慢条斯理地喝了起来。 昏迷这么久,肚子里早已经是空空如也,虽然没有胃口,但饥饿是真实的。 勉强喝了大半碗,叶初晓苍白的脸色,终于恢复了少许红润。 宋家扬释然一般舒了口气,试探道:“昨天你忽然晕倒,真是吓死我了,幸好医生说没什么大碍。”说着,顿了顿,继续,“我昨天都看到了,那个男人对你那么绝情冷漠,真的不值得你再纠缠。你等了他五年,已经够了。” 叶初晓神色茫然地看着头顶的白墙:“宋家扬,你是不是觉得我那样子很可笑?像个无理取闹的怨妇泼妇一样?” 宋家扬摇摇头:“是有些意外,不过若不是被逼无奈,你也不会做出那么疯狂的举动。”说着,他又开玩笑般戏谑道,“为爱疯狂一把,其实也挺酷的。” 叶初晓笑了笑:“也许是因为等了五年,得来的这个结果让我不甘心,所以才疯了一样纠缠。现在知道那人早已经铁了心离开,也是该放开了。不过至少再见到他后,知道了这个结果。虽然是不怎么令人开心的结果,但我也得接受。不是吗?” 宋家扬见她释然的样子,暗暗松了口气,笑道:“你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在感情中钻牛角尖不是一件明智的事,你放眼看开点,说不定有大把青年才俊等着你去挑选呢!” 叶初晓噗嗤一声笑出来:“你不要把青年才俊说得跟萝卜白菜一样好不好?” 宋家扬也笑出来:“我就是一颗大白菜。” 叶初晓微微一怔,旋即好整以暇道:“宋家扬,你对我怎样,我很清楚。如今我等了五年等来这个结果,肯定是要放手向前看。如果你愿意,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宋家扬心中一阵暖暖的酸涩,一时有点说不出话来,半响之后,才柔声道:“你不用管我,慢慢调整心情就好了,只要你还没有做出其他选择,我都会在你身边等你。” 不是没有感动的,年少时也曾有过一丝动心,只是现实的东西很快将那情窦初开的涟漪敲碎。随后是多年的离别,各自都有了各自的经历。少年时代的情窦早已不再,但成年人冷静理智又和睦的相处,也并非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人走完接下来的路程,不能是驰骏,那么宋家扬对叶初晓来说,自然就是最好的选择。 而对于宋家扬来说,又何尝不是。多年前的分别后,他曾经因为叶初晓的失联而失落,后来知道原来是自己那强势的母亲曾找过她谈话,于是心中那对她微微抱怨和不甘,又变成了心中有愧的负罪。 此后他其实也有过两场感情经历,只是最终都不幸无疾而终。 但是如果要选择一个共度一生的人,那么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女人,必然好过一切所谓的门当户对。 所以,尚且年轻的他,愿意等。 叶初晓在医院住了两天,身体其实还是很虚弱,但她不愿在医院久待,宁愿早些回家好好休养。 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值班的主治医生有些无奈:“叶小姐,虽然你的身体没什么大问题,但我建议你还是留院多观察两天。你男朋友很关心你,今天早上我刚来值班的时候,他就已经等在办公室门口,一直追问我你的情况,你不如彻底好了再出院,也让他安心。” 叶初晓想了想宋家扬的模样,笑了笑:“他是我朋友,不是男朋友。” 说完,又觉得自己跟一个陌生人解释这个有些好笑。 不想,那医生一听,想起什么似地哦了一声:“是哦,送你来医院在病房陪你的那位先生才是你男朋友。” 叶初晓一怔,下意识追问:“你说有其他人问你我的病情?” 医生也觉得有些奇怪:“就是今天早上,我刚值班的时候,一个年轻人来我的办公室问我。难道你不知道?他没去你病房看你?” 叶初晓眉心微微蹙起,敷衍嗯了一声,签了字,办完手续出来,遥遥看到宋家扬正在门口的停车处等她。 不是他,那到底是谁? 叶初晓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还有谁会来关心自己却不让自己知道。她还不至于自恋到认为有哪个她不知道的暗恋者,在默默做着这件事。 驰骏! 当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叶初晓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躲了自己五年,见到她犹如见到蛇蝎一样的人,怎么可能还会这么关心她? 叶初晓这样想着不免觉得好笑,自嘲一般摇摇头。 正午时分,秋日暖阳下的宋家扬,看到她出来,对她招招手:“初晓,在这里。” 叶初晓慢慢朝她走过去,在他的殷勤下上了车。 宋家扬的好心情几乎眼藏不住,虽然他知道自己这样有点小人得志的不堪,甚至这快乐还是建立在叶初晓的痛苦之上。 但是没有关系,谁没经历过一点痛苦,当年他出国后与叶初晓失联,又知道自己母亲找她谈过话,也曾痛苦万分,但在乐观的他看来,所有的痛苦不过是浮云一般,总会被时间冲淡。 他发动车子,随口问:“你在医院待了两天,天天都喝粥,我请你吃顿好的怎么样?” 叶初晓想了想:“要请也是我请你,这两天真是谢谢你。不过我今天还没有什么胃口,想先回去洗个澡,在自己的床上好好睡个觉。” 宋家扬认同地点点头:“也是,医院的床你肯定不习惯,你在家好好休养,上班的事也不用急,我给你请假的时候,感觉你们上司挺通情达理的,还让你多休息几天呢!” 叶初晓笑了笑,不置可否,只过了片刻又道:“你送我回去就不用管我了,这两天你肯定也没休息好。等周末我请你吃一顿大餐。” 宋家扬愉悦地大笑:“那我就不客气了,这两天我一定养精蓄锐,等到周末狠狠宰你一顿。” 两人分开后,叶初晓回家洗完澡后,只在床上休息了一小会,就出门打车去了江大外面的那间飞驰酒吧。 此时还未到酒吧开门营业时间,不过已经有员工提前准备。张威正在吧台里整理酒水,看到来人,一如既往地没有什么好脸色,恶声恶气道:“你能不能别每个星期来来烦我?我这里没骏哥的消息,如果有了我会告诉你的。” 叶初晓对他恶劣的态度,早已经习以为常,只淡淡道:“我见到驰骏了。” “什么?!”张威手中的一个酒瓶,哐当一声落地。 叶初晓继续:“他过得挺不错的,你不用担心。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个消息,以后不会再来烦你” 说完,转身准备离开,却被跃过吧台的张威抓住:“你什么意思?既然见到骏哥,为什么不带他来见我,你快把他联系方式给我!” 叶初晓面无表情道:“我没有。他这几年是不愿见我,所以躲起来。不过已经被我见到,说不定很快会来找你,如果你再见到他,麻烦转告给他,我不会再纠缠他,他不用再刻意躲着大家。” 作者有话要说:那位默默投雷的134尾号为59的同学,砸都不吱个声呢~~ 留言君乃们都去哪里了~~   ☆、第47章 虚荣 张威和叶初晓对驰骏消失的概念,其实是有些差别的。 对叶初晓来说,自从他被抓,庭审那次眼神都未交流的见面之后,她就再没机会见到他,所以他已经在她的世界,消失了五年。 而对张威来说,因为驰骏入狱那两年,他几乎每个月都会去探监,他真正没再见过他,只是出狱后的这两年多。 两年多和五年,显然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对身在异乡的张威来说,也足有难熬。 听到叶初晓这么说,他更是急了:“他不愿见你,干嘛连我也不见?总之都是因为你!当初你见死不救差点害死他,后来又害他坐牢。他躲你远远的也是应该的。骏哥他又不是猫,能有九条命被你折腾。” 他的指责让叶初晓无言反驳,正准备继续默默承受他的批判时,却见他脸色忽然大变,张开的嘴巴,没有再发出声音,只露出见鬼一样的表情。 叶初晓奇怪地看着他,而后随着他的视线狐疑转头,顿时表情凝住。 站在几步之遥处,双手插着口袋,面无表情看着两人的男人,不是驰骏还能是谁? “骏哥!”张威反应过来,双眼立刻泛红,激动地大叫跑上前,将他一把抱住,“这两年你跑去哪里了?我一直在找你。” 驰骏嫌弃地将他推开:“别他妈跟个娘们似的,我不就是两年没回来,又不是死了!” 张威抹了把发热的眼睛,指着叶初晓道:“骏哥,你真为了躲她,连我都不见了?” 驰骏漫不经心看了眼怔在原地的叶初晓,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叶初晓绝望地一颤,强忍着不让自己失控,即使她仍旧眷念着这个人,但他此时的冷漠就像是一把刀一样,一刀一刀划在自己心上。 真的是太绝了! 她以前只道自己是凉薄冷清的人,却才知男人绝情起来,才真的是狠心。为了躲开她,甚至不惜隔绝从前一切的人和事。 既然他这么坚决,那么她再如何痛苦不甘,如今也只能成全。 叶初晓深呼吸一口气,走上前一步,努力让自己看起来神色平淡:“驰骏,你放心,我不会再缠你。你以后不用再躲起来,连你的兄弟都不见了。”她顿了顿,又道,“我祝你和那位林小姐幸福。” 驰骏目光虚虚地在她脸上扫了一眼,没有回应她的话。 张威一头雾水地看了看叶初晓,又看了看驰骏,完全没反应过来的模样。 叶初晓再次用力深呼吸一口,深深看了眼面前的人,终于低下头朝门口走去。 待到叶初晓彻底离开,张威才扯了扯沉默不语的驰骏,不太确定一般犹豫地问:“骏哥,她什么意思?你出来这两年,有别的女人了?” 驰骏没有回答他的话,直接大步走在吧台前坐下,语气平静道:“大威,给我倒一杯威士忌。” 张威不解地看着他,钻回吧台内,给他倒了一大杯酒,还未开口说话,已经被他端起来,一仰而尽,喝完之后,重重将杯子放在台面上:“再来一杯。” 张威拿过杯子,却没有再倒酒,而是皱着眉头开口追问:“骏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真有其他女人了?” 驰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勾起嘴角笑了笑:“我有其他女人,你不是应该很高兴吗?” 张威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立刻愤怒地将手中空杯摔在桌面,拔高声音噼里啪啦道:“没错,我是讨厌叶初晓,当初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确实非常不爽。但是你没在的这五年,她一直在等你。你坐牢的时候,她每个月给你写信,你出来后不见了,她又到处找你。你怨她我理解,但是惩罚她五年也该够了。你也知道她爹妈什么鬼德性,跟了你本以为你能指望得上,可倒头来连你也这么对她!我是不喜欢她,但怎么也算是一条街上长大的,我看不得她受欺负!也搞不懂,当初她对你见死不救你都没放在心上,怎么就会因为她的无心之过对她怨上了,害你坐牢她也不是她故意的。” 驰骏敛去笑容,神色复杂地看向他,却一言不发。 张威表情愈发激动:“骏哥,我们一起长大,没有人比我跟了解你。你躲叶初晓五年,但是真的成功了么?要是你真对她一点心思都没了,刚刚为什么都不敢坦坦荡荡看她?什么其他女人,我猜十有八,九也是你瞎编出来的。我求求你,你就别跟自己过不去了,叶初晓不痛快,你还能痛快?” 驰骏慢慢低下头,压着声音道:“大威,其实我……” “你怎么?” 驰骏吸了口气,沉默片刻,复又抬起头:“没什么!其实我就是想,她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现在又有不错的工作,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我一个坐过牢的人,可能给不了她想要什么幸福。” 张威一脸不可置信地模样,差点跳起来:“你……你还是我认识的骏哥吗?没学历怎么了?坐过牢又怎么了?叶初晓她真的会在乎吗?她只在乎你对她怎么样!” 驰骏脸上表情终于出现崩裂的模样,他撑着头,抓了抓短短的头发,似是异常烦躁,声音里有压抑不住的痛苦:“大威,你别说了!我现在很乱,本来之前没让她见到我,我觉得自己可以狠下心来。可是看到她那样子,我特别难受。” “我就知道!那你为什么还非要这么做?骏哥,惩罚她五年,真的够了!” 驰骏捂着眼睛,低低道:“我不是要惩罚她。” “那是为什么?” 沉默良久,驰骏终于面色平静地抬起头:“有些事我以后再告诉你。” 张威看了看他,表示理解地不再追问,只是想了想,又小声道:“你没在的这几年,我跟来酒吧的好些瘾君子打听过,但是什么都没打听到。都这么多年过去了,难不成驰叔和耗子就真的只能白死了?” 驰骏看了看他,淡淡道:“大威,你以后也别打听了,要是那些人能让我们轻易查到,我爸就不会冤死。这些事情交给警察就好,我们也该好好过我们的生活,你好好经营酒吧。” “那你呢”张威赶紧道,“你这两年在做什么,还没告诉我!” 驰骏迟疑片刻:“林正集团你听说过没有?我现在是他们副总林任的助手。” “林正集团?那么大的企业我当然听说过。”张威想了想,“以前看到过新闻说林正集团的接班人林任以前酒驾坐过牢。” 说完,他恍然大悟般哦了一声,“你在牢里认识的林任,所以出来跟他干,对不对?” 驰骏点头。 张威笑开:“你看看吧,千里马肯定会有伯乐赏识,刚刚居然还妄自菲薄说怕给不了人家想要的幸福。都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不错嘛!两年多不见,都会用成语了!”驰骏轻笑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兴许是情绪抑郁的原因,叶初晓的身体,并没有预想中恢复得那么快。到了周末,约好与宋家扬的时间,仍旧是恹恹的没什么精神,化了妆遮了倦色,看起来才算正常一些。 吃饭的地方是宋家扬选的,他在电话里说秉着狠狠宰她一顿的原则,挑了一家价格极其吓人的私房菜馆。 价格高有价格高的好处,安静雅致的小包厢,委实让人觉得舒服。菜色也足够精致可口,让好几天没有食欲的叶初晓,也终于有些食指大动。 总之是物有所值。 席间,宋家扬一直讲笑话逗叶初晓开心,他口才很好,也风趣幽默,倒真让郁郁寡欢的叶初晓,舒心不少。 一顿饭下来,整个人的面色都好了几许,也暂时将那些锥心的疼痛抛在了脑后。 从包厢出来时,两人仍旧是有说有笑,只是在下楼梯时,迎面上来的三人,却让本来融洽的气氛顿时冻结。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约莫三十岁的男人,穿者打扮气度不凡,标准的富家公子模样。跟在后面的则是叶初晓前些天刚刚见过的男女——驰骏和林芯。 宋家扬看到来人,率先变了脸色,侧身站住将叶初晓微微挡住,礼貌地让三人过路。 林任不认识两人,只淡淡瞥了一眼两人,倒没什么其他表情。而他后面的林芯,看着低下头的叶初晓,抿嘴笑了笑,故意将手挽在驰骏手肘处。 驰骏微微一怔,却没有挣开,更加没有去看叶初晓,只面无表情地继续跟着林任上楼。 当叶初晓终于忍不住准备往后看时,却被宋家扬揽住头拦住,低声道:“别看!” 于是她只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女人轻轻的笑声,带着一点意味不明的嘲弄或者戏谑。 等进了包厢,林任才发觉后面两人不太对劲,转头一看,一个脸比冰块还冷,一个面带古怪的笑容。 他皱了皱眉:“你们俩怎么回事?” 林芯对将手从驰骏的臂弯抽开,朝兄长眨了眨眼:“刚刚那个女孩是阿骏以前的女朋友?” 林任愣了下,嘴角勾起一丝笑,问驰骏:“就是那个害你坐牢的女的?” 驰骏犹豫片刻,微不可寻地点点头。 林芯走到桌前坐下,趁着下巴一脸兴味地看着他:“阿骏,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又好奇又八卦,上次看到你前女友和她身边那个护花使者后,专门找人查了查。一查吓一跳,那帅哥竟然是副市长的儿子,是个检察官呢。” 看着驰骏无动于衷,但明显沉郁的表情,林任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以前是华夏制药的总裁,现在是副市长的儿子。看来你这个前女友,还真是爱慕虚荣。” 林芯笑着啧啧两声:“可惜啊!有些人就是对那种女人念念不忘。” 林任拉长着语调哦了一声:“芯芯说的是真的?你对那女人还没忘记?怎么这几年没听你提过?” 驰骏还未回答,林芯已经笑嘻嘻接话道:“那是因为阿骏为了忘记人家避了她几年,不想现在又给遇上了,所以旧情复燃,爱的火花噼里啪啦又起来了。” 林任佯装没好气般睨了眼妹妹,又朝驰骏问道:“是这样?” 驰骏没有出声回答,但那隐忍的表情显然给出了答案。 林任摇头笑了笑:“想不到阿骏你这么重感情,不过英雄难过美人关,重感情也不是件坏事。如果你不愿意跟那女人复合,是怕她贪慕虚荣。我可以告诉你,你跟着我干,大可不必为这个担心,只要你愿意,我绝对可以让你得到你想要的。以前那个覃凯算什么,不过是个高级打工仔,这个市长儿子,也不过是个小检察官。如今什么最重要,当然是钱。要是你能用钱砸死她,哪个女人还能不服服帖帖跟着你。” “哥哥,这可是你说的,别老是让他给当跑腿的,我也觉得阿骏是个人才,你一定要提携他。” 驰骏抿嘴笑了笑:“谢谢任哥,我会跟着你好好干的。” 林任意味深长地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是为了误导别人,但是骏哥你这么泼女主脏水好吗?所以卤煮决定到结局也不会让你成为高富帅了~~ 说到高富帅,卤煮看了下红文,发觉都是男主都是高富帅~~看来想文不冷死,还是得高富帅镇场啊。 所以卤煮决定了,下个文的男主身份是…………………………外卖小哥~~顶锅盖逃~~~   ☆、第48章 克制 自从叶初晓对宋家扬说给她一点时间后,宋家扬童鞋虽然嘴上表示没关系,他会慢慢等,但他的心理上必然是发生了变化,显然已经在普通朋友这个位置上按捺不住蠢蠢欲动。 他开始频繁地给叶初晓打电话嘘寒问暖,三天两头接送她上下班。 叶初晓不得不有点后悔当初在绝望之余,草率地说出那番话。 自己都看不到希望的人,又怎么能给别人希望。 叶初晓状态一直不太好,好像从那场感冒开始,就没有再好过,整日混混沌沌,食欲全无,心不在焉,就连得心应手的工作,也时常出错。上司桑德琳对此很不满意,已经流露出让她放长假的意思。 叶初晓不怕丢工作,怕只怕不知道自己这状态会持续多久。而她也知道自己的问题出现在哪里。 当初驰骏入狱不见她,出狱后又消失,她也未曾这样,不过是因为那五年里,心中有念想有希望,所以她努力生活用心工作,想要重逢时,驰骏看到一个很好的自己。但如今这积攒几年的希望,一朝破灭,所有支撑她生活的信念便轰然倒塌。 她从来淡漠薄情,所有的感情全部寄放在驰骏身上,当他将那些感情丢弃时,她便成了一具无所凭依的行尸走肉。 她并不愿意这样,但显然难以自控。 她想抓住宋家扬这根救命稻草自救,可这个男人当真太好,不应该在这种时候,被她拉入这混乱漩涡。 叶初晓开始有意无意避着宋家扬。 天气很快由秋入冬,即使不是寒冷的北地,城市的夜晚,仍旧湿冷逼人。 晚上十点多,叶初晓收拾完几天没打扫过的屋子,裹了条围巾在脖子上,拎着一大袋垃圾下楼。 此时楼下空无一人,就连路灯都显得黯淡凄凉。 她丢了垃圾,发觉在垃圾桶后面,有一只可怜的流浪猫,正瑟瑟发抖地蜷在小花坛边上。 她向来不喜欢这种凉薄冷傲的猫科动物,也没有泛滥的爱心和同情心。正准备转身离开时,可那黑色的小猫,颤颤抖抖叫了一声,立刻让她停下了脚步。 她有些怔忡地看向那可怜的动物,脑子里忽然出现多年前的画面,驰骏浑身是血倒在新塘小路的垃圾桶后面,用虚弱声音向她求救。 但是那一次,她选择冷漠离开。 她自知内心并不健康阳光,但向来循规蹈矩,人生至此,也只作恶过那一次,甚至还早已得到赦免。 只是原来冥冥中善与恶都有定数。 她犯错的那一刻起,其实就注定了她必然遭受如今的惩罚。 这是她的原罪。 她拿下脖子上的围巾,走到小猫面前,弯□,将它放在温暖的围巾里,低声道:“那个晚上,他也一定跟你现在一样绝望。” 当她将裹着围巾的小猫小心翼翼抱在手里,转身时,却见对面的花坛上不知何时坐了一个人。 晦暗不明的阴影里,那人嘴中叼着一根烟,却并未点燃。 他甚至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叶初晓怔忡许久,乍悲乍喜,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驰骏,你怎么会在这里?” 驰骏将烟收起来,起身淡淡道:“天这么冷穿这么少就别出门,流浪猫不干净不要随便收留。” 明明是最关心的话语,却说的毫无温度,说完之后就转身离开,不带一丝留恋。 叶初晓看他插着口袋离去的背影,本存着的一丝喜悦顿时崩溃,大叫他的名字:“驰骏!” 驰骏身形微微一怔,却并没有停下脚步。 这一次,叶初晓没有像之前那样追上去死缠烂打,她不会认为他忽然出现在他楼下,说一句关心她的话,是因为余情未了。 事实上,她也并不觉得驰骏对他完全无情,只不过他将她视为灾难,所以避而远之。 她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害他不浅,甚至是毁了他的人生。正是想通这一点后,她才决定不去再纠缠他。 她放过他了。 可如何强忍着自己不上前,却怎么也忍不住泪如泉涌。 叶初晓看着他在夜色里,逐渐离去的背影,哭得一败涂地。 她的哭声并不大,带着抽泣的嘤嘤声,在黑暗中如魔音穿脑。 驰骏只觉得自己的脚步像灌了铅一样,每一步都艰难异常,每一步都想停下来转身回去。 日日夜夜的纠结,在这一刻达到巅峰。 好像……再也没办法压抑克制下去了。 就在他准备停下来时,后面忽然冒出来一个男声:“初晓,你怎么了?” 这几日叶初晓刻意躲着宋家扬,让他涌起一阵抓心挠肺的危机感,终于忍不住大晚上地跑来找她问清楚。 叶初晓手里还抱着那只小小的流浪猫,也没办法空出手抹泪,只努力让自己打住。宋家扬蹙眉看了看她,用手指替她抹了抹她的眼睛。 而后转头去看不远处的身影,顿时怒气横生,放开叶初晓,几步冲上前揪过驰骏的衣领,毫不客气地一拳送了上去:“你他妈还来找她干什么?” 砰地一声。 驰骏侧脸与拳头碰撞,整个人踉跄出两米远。 他稍稍站定,用手背碰了碰吃痛的脸颊,擦了擦嘴角的血迹,并未被激怒,反倒是苦涩地想笑。 “宋家扬!”叶初晓在后面焦灼地大叫。 但不远处的两人似乎都置若罔闻。 宋家扬犹不甘心,走上前继续揪住驰骏的衣襟:“不管你们发生过什么,你有多怨她恨她,你给她的伤害足以抵消,我不会再让你伤害她,你有多远滚多远!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驰骏咬着牙齿,像是强忍着自己的情绪,忽然讥诮般轻笑了一笑,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道:“对她好一点。” 在宋家扬微微一怔时,驰骏已经将他揪住自己衣襟的手用力扒掉,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宋家扬愣在原地,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他刚刚看到了什么? 看到那个男人泛红的眼里,隐忍不住的痛苦。 这痛苦看起来太真实,即使宋家扬并不知道是为何,却好像自己心中也被扎了一下,如此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了那痛意。 这个人不是选择抛弃了叶初晓,为什么他还会那么难过? “宋家扬!”叶初晓在身后唤他。 他这才缓过神,回身走到她面前:“他来找你做什么?” 叶初晓摇摇头:“也许是想来看我一眼怎么样吧。” 宋家扬想了想,决定不再自寻烦恼纠缠在那个男人身上,又道:“这几天你为什么不回我电话,去你公司找你也找不到!” “宋家扬。”叶初晓此时已经恢复刚刚激动的情绪,深呼吸了一口气,道:“之前跟你说让你给我时间那样的话,是我太草率了。你看看我现在这个鬼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来。这对你太不公平!” 宋家扬愣了下,不以为然笑了笑:“没关系啊,你也不用太有压力。其实我也不是刻意在等你,只是还没遇到合适的。如果哪天遇到合适的女孩子,你又还没忘记那个人,我肯定是跟别人走了,我才没你那么痴情。” 叶初晓虽然知道他只是在安慰自己,但还是轻笑出声。 宋家扬这才注意到她手中的小猫,咦了一声:“你要把这只流浪猫捡回去吗?” 叶初晓点点头:“天气这么冷,看它冻得发抖,所以就把它捡回去。” 宋家扬啧了一声:“你们女孩子就是有爱心。” 叶初晓自嘲地笑了笑,要是他知道自己曾经对人都见死不救,会怎么想? 宋家扬对这只猫似乎很感兴趣:“对了,你没养过猫吧?我以前家里倒是养过两只,知道怎么弄。走,我先帮你将这只猫清洗一下。” 因为这只流浪猫的缘故,宋家扬终于又有了登堂入室的理由。 买猫砂猫粮,给小猫打造小屋子。 不得不说,宋家扬是一个比叶初晓更有爱心的男人。 叶初晓带回这只流浪猫的初衷,并非是基于爱心,而是基于当年那场见死不救的罪恶。 流浪猫在有了主人的收留下,越来越滋润健康。但是它的主人却仍旧郁郁寡欢,日渐消瘦。 在桑德琳不满的情况下,叶初晓主动留下来加班。终于将这几日做得乱七八糟的工作处理完,已经是华灯初上。 走出大厦,随便买了一块面包填肚子,却只吃了两口就因为没有胃口丢掉。 叶初晓知道,自己现在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药物。她已经连续失眠多日,每天最多能睡两三个小时,还频繁恶梦。 这是抑郁症的前兆。她很清楚。 去药店买了些安神的药,她走出来时,觉得有些头晕,便在街边长凳上坐下,沮丧地想,这个周末大概要去救助心理医生了。 坐了一会,大致觉得休息得差不多,便嚯的起身,准备离开。 只是刚刚站起来,不知是幅度太大,还是因为冻得发僵。叶初晓只觉得脑袋一片眩晕,胸口翻涌,像是踩在云端一样,整个人飘飘欲坠,半丝力气都提不起来。 而前面只有行色匆匆的几个路人,她想开口求救,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最后的意识,便是软软跌倒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叶初晓!叶初晓!你怎么样?” 这气息很温暖,这声音很熟悉,她一定是在做梦。 她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么美好的梦,此时此刻,就让她沉沉睡去。 驰骏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脏话,将晕倒的人打横抱起,小心翼翼放入路旁的车内。 他双手捧着叶初晓苍白冰冷的脸,搓了搓,又用自己温热的脸碰了碰她,见她还没有反应,赶紧绕到驾驶座,启动车子疾驰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木有存稿还遇上犯鼻炎,尼玛早上起来码字效率极其低下,三个小时才写了这么点~~这速度还有脸写网文咩~~骏骏快矫情不下去了~~看了下老子撸的大纲,还有两三章两人就该和好了~~噢耶~~~   ☆、第49章 不懂 “阿骏,我认识你也快两年了,除了林芯,你身边连只母蚊子都没看到过,你这是从哪里捡来的姑娘。哟,长得还真是不错!” 穿着白袍医生服的年轻男人,一边为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叶初晓做检查,一边不忘打趣旁边脸色深沉如水的驰骏。 这是一家规格不错的私人诊所,这男人便是这诊所的医生李清然,因为同时也是林家的私人医生,所以与驰骏一来二去便相熟了。 驰骏皱皱眉:“姓李的!你哪来的那么多废话!她怎么样?” 李清然轻嗤一声,对他的焦灼不以为然,翻了翻叶初晓的眼皮,又扒开她的嘴巴检查。最后来到她衣领处解开外套。 眼见着他的手要往那起伏的胸口探去,立刻被驰骏给截住:“你干什么?” 李清然很无辜又无语地晃了晃手中的听诊器:“先生,我这是在做必要检查!” 驰骏有点不自然地别开他的眼神,将听诊器拿过来,塞入叶初晓的胸口。 虽说还隔着一层打底卫衣,但手下的柔软再清晰不过,驰骏顿时有点心猿意马。 “左边一点。”李清然憋住不想笑,故意不耐烦地指挥。 等到检查完毕,见到李清然还是漫不经心的样子,驰骏忍不住急躁:“到底怎么回事?” “没事。” “没事怎么会晕倒?” 李清然开了单子吩咐护士去准备打点滴的药水,不以为然回道:“严重休眠不足加营养不良,晕倒很正常。” 驰骏稍稍松了一口气,在病床边坐下,看向床上无知无觉的人。 此刻的叶初晓,面容苍白削瘦,眼窝深陷,周遭一片青色,想来李清然说的没错。 小护士很快过来将点滴挂上,针头扎进叶初晓手背上的青筋时,她也只是在昏迷中微微蹙眉,并未醒过来。 李清然看了看忧心忡忡的驰骏,笑了笑道:“你放心,这姑娘真没事。我给她吊两瓶营养针,等醒来后好好吃饭睡觉,保准过不了几天就健健康康。” “知道了。”驰骏低低道。 李清然见他还是一副苦大仇深的臭脸,摇摇头:“这房间就留给你了,不过人姑娘还在昏迷,你想干什么还是悠着点。” 驰骏没好气瞪了他一眼,一副懒得理他的样子。 待到房间只剩两人时,驰骏深深叹了口气,将身子俯在床边,伸出手将叶初晓额头散乱的头发理了理,又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 “对、不、起……” 他声音很低,像是从喉间挤出来一般,几乎微不可闻。但沉睡中的叶初晓像是有所感应一般,眉心微微一蹙,只是仍旧没有醒转过来。 不知是此前那两瓶点滴中的安眠成分,还是那久违的熟悉气息,叶初晓这一觉睡得绵长踏实。真正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陌生的房间,让她一时分不出今夕何夕,一阵浓浓的香味入鼻,她转头朝那味道源头看去,恰巧看见本来背对着她的驰骏转身。 他手上还端着一个冒着热气的小碗,那食物的香气想来就是从那碗中散发出的。 “醒了,吃点东西吧!”驰骏的声音云淡风轻的如同两人之间没有任何隔阂芥蒂。 叶初晓一时有些晃神,几乎觉得自己在做梦,她艰难地从床上坐起来,抖着声音道:“驰骏,你回来了吗?” 他这话却让驰骏脸色一寒:“叶初晓,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我看到你在路边晕倒带你来诊所,医生说你睡眠不足营养不良,你这样要做给谁看?还是说你现在的男人养不起你?” 叶初晓脑袋犹在昏沉,完全反应不过来他在说什么,也不知是否因为血糖低的缘故,听了他这番刻薄的话,忽然就烦躁起来,跳下床怒道:“驰骏!我是没出息!是因为你不要我了所以我才这副要死要活的鬼样子,你要是心里还有我就回来,要是没有了就彻底不要在我面前出现。我看不到你自然会变好,你大可放心,我绝对不会因为一个男人寻死觅活。” 驰骏这时倒是平静了,沉默了片刻,皱皱眉:“够了!先把汤喝了再说!” “我不需要你的同情!”叶初晓一把将他手中的碗打开,一声清脆的响声,是瓷碗坠落碎裂的声音。 她回头在床边找到自己的包,满腔悲愤往外冲去。 驰骏愣了愣,泄气般蹲□,去拾掇地上的碎片。 不想叶初晓冲到门口,却只觉得心里窝了一腔火没处发,脑袋乱得快要炸掉。还没想明白自己要干什么,人已经折回去,举起包就对着蹲在地上的驰骏,一通乱砸。 “驰骏!你混蛋!混蛋!” 驰骏猝不及防,生生挨了她几下,人往前一倾,本来在拾碎片的手,直接扑在上面,顿时一阵钝痛。 叶初晓手上的劲儿完全没收着,狠狠发泄了几下,顿时觉得舒畅许多,也不管其他,直接转身跑了。 驰骏忍着头上手上的痛,抬起手一看,果然是被扎了几块瓷片,已经有血渗出。 他倒吸一口凉气,自言自语道:“脾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 说完又自嘲般笑了一声。 “怎么回事?”李清然一头雾水地走进来,看到地上的狼藉,“我刚刚看到你带来的那姑娘,气冲冲走了,不会是你对人家怎么样了吧?” 驰骏站起身,没好气白了他一眼。 李清然这才看到他手上的惨状,恍然大悟一般:“哦,原来是你欲行不轨,人家正当防卫。” 驰骏嗤了一声:“别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龌龊。” 李清然也不恼,嘻嘻一笑:“你这手上的伤得马上处理,不然这万能的右手,得好一阵子不好使了。” 驰骏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却也无奈地跟他去处理伤口。 李清然干活的时候,嘴巴仍旧不闲着:“对了,那美女到底是谁?听我这里的小护士说你昨晚一夜没睡守着人家,我都有点不敢相信。你这还是平时那个比内裤还酷的驰骏吗?” 驰骏抿嘴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李清然轻笑一声:“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早上跟林芯打电话说了这事,然后跟她描述了一下那美女的长相,她说十有八,九是你以前的女友,还是害你坐牢的那个。” 驰骏沉默了片刻,抬头问他:“你跟林芯说了?” “怎么,你又不喜欢人家林芯,我还不能说啊!我估摸着照林芯那性子,这会已经去跟她哥哥也就是你老板八卦几遍了。” 驰骏摇摇头无奈笑:“我这点破事,看来你们要搞得人人皆知才罢休。” “谁让你平日一副不近女色的模样,任谁都好奇。我也是听说了,你当初对人家耿耿于怀,所以这两年故意不见人家。不过我见你完全是一副余情未了的样子,我说你干嘛跟自己过不去?” 驰骏笑了笑,没有回答他的话。 叶初晓一口气跑出诊所好几百米远,方才气喘吁吁停下来。泄气一般在路边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想着刚刚的情形,不免又有点好笑。 现在静下来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 既然驰骏那么坚决地不愿与自己见面,为什么又在她晕倒时恰好在场,送她来医院不说还给她准备了汤。 她不是傻子,他眼里对自己的关心绝对不假。 她越来越不懂,他到底要做什么。 但只要想着他对自己还是在意的,心里不免涌上一丝欣喜。这大概就是女人犯贱的本能,明明被他如此伤害,却又念想着那一丝的希望。 她忽然有点理解,当初在她见死不救之后,驰骏为什么还能毫无芥蒂地跟自己在一起。这也许就是所谓毫无保留的爱。只要是爱的那个人,一切都可以原谅。 虽然,她和他之间,都还没来得及说这个字。 她真纠结着要不要回头再去诊所看看情况,口袋里手机呼呼震动起来。她拿出来一看,是宋家扬的来电。 “初晓,你昨晚去哪里了?我打电话一直没人接。”手机刚刚接通,就传来那头宋家扬急急的声音。 叶初晓回他:“我有点不舒服,去了医院。” 宋家扬立刻担忧道:“你怎么了?严不严重?在哪家医院?我马上来看你。” “不用不用。”叶初晓忙拒绝,“我已经出院了,没什么大碍,大概是这段时间睡眠不太好,我准备去上班。有时间再见面。” “哦。”宋家扬应了一声,也不挂电话,支支吾吾道,“那个……初晓,有件事情我想提前跟你说一下。” “嗯?”叶初晓不明所以。 “就是我将我们俩的事情告诉了我妈,我怕她最近会来找你。我知道咱高三毕业的那年她也找过你,可能给了你不愉快。总之,她说什么你不用理会,她来找你,你就打电话告诉我。” 叶初晓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你告诉她我们两什么事?” 她是真的觉得宋家扬有些莫名其妙,他们俩现在的关系,八字别说一撇就是下笔都还没开始,实际上她正在打算跟他说清楚。 她如今算是彻底明白,感情是不能将就的,尤其是当她已经体会过什么叫做刻骨铭心之后,更不愿意将就。 退一万步讲,如果她最终不得已要将就着与某个人过一生,肯定不能是宋家扬。他太好了,所以她愿他能找到真正的幸福。 宋家扬在那头嘟囔了半响,道:“我跟她说我打算跟你在一起,让她不要再干涉。” 叶初晓哭笑不得:“你真是……没关系,如果你妈真的来找我,我会跟她讲清楚的。” 作者有话要说:嫑急,快了~~既然骏哥对女主的感情路人皆知,他也不可能再装下去了~~   ☆、第50章 醉酒 那天下班之后,叶初晓刚刚从大厦里走出来,便见一个年轻男人走到自己面前:“叶小姐是吗?能否这边请?” 这人非常彬彬有礼,叶初晓本来是一愣,正要问他是谁,目光已经瞥到路边那辆车内露出的一张脸。 多年前的一面,就算再如何好的记忆力,大约都是很难记住一个人的模样,不过叶初晓想认不出沈君澜那张脸都有些困难,毕竟在江城本地的新闻里,那是一张出镜率颇高的面孔。 干练有气质的女强人,江城百姓皆知的女副市长。 她想起早上宋家扬的电话。不免有些想笑,沈君澜出现得可真是迅速。 可怜天下父母心,再如何女强人,面对儿子的事情,大约也只是一个普通母亲。 叶初晓琢磨着要不要给宋家扬电话,但想了想还是忍住,随着年轻男人的引领,直接走上了车边。 沈君澜面带微笑的脸,微微昂起,开口的语调温和中又带着一丝上位者惯有的傲慢:“叶小姐,还记得我吗?” 叶初晓淡淡一笑:“记不记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是宋家扬的母亲,沈市长。” 沈君澜看了她一眼,嘴角勾起一丝了然的笑:“那就请上车吧,我们谈一谈。” 叶初晓微微犹豫后,从善如流上了车。 虽然换了城市,升了官职,不过沈君澜的品味仍旧没有变化,带着叶初晓到的地方,还是一家茶楼模样的会所。 大约是知道叶初晓对这场鸿门宴心知肚明,她也不急着道明来意,只让服务员沏了两杯碧螺春,慢条斯理地呷了两口,才淡淡开口:“我还记得你们高中毕业那年见你的场景,也是这样的茶楼,你看着很乖巧懂事,就和现在一样,一点都没有小孩子该有的惊慌。不过你那时大概不知道我找你的目的,所以还心里应该还是忐忑的。不像现在,完全笃定的模样。小孩子长大了就是不一样。” 叶初晓笑了笑:“其实是宋家扬早前已经给我打了电话,所以我有心里准备。而且我没有做错事,不必要慌张。” “即然这样,我也就不用拐弯抹角。”沈君澜稍稍敛了敛神色,语气忽然有点急躁“我是怎么都没料到,过了这么多年,家扬又会和你搅在一起。他现在长大了,比小时候有主见得多,我没办法劝住他,所以只能麻烦叶小姐了。” 叶初晓点头:“没关系,沈市长,你想说什么直接说,只要我做得到,一定会照办。” 沈君澜见她这般淡定,笑了笑:“其实我并不是那么不开明的家长,也不是瞧不上你。坦白来说,你可能比我准备介绍给家扬的女孩子,更蕙质聪明,模样也足够漂亮。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只考虑你这个人,我很愿意你做我的儿媳妇。但是你知道的,家扬是要走仕途的人。仕途升迁最讲究的是背景,娶一个一穷二白的女孩,倒也无所谓,可你家并不是一穷二白这么简单。你父亲吸毒,你母亲私生活混乱,光是这两点如果被人拿去做文章,也会影响到家扬的升迁。更别说你还有一个坐过牢的前男友。” 叶初晓微微一怔:“我明白的。” 沈君澜眉毛一挑:“所以呢?” 也许是长大成熟,也许是没有再对宋家扬有任何念头。那时隔多年,叶初晓已经完全不觉得,这是沈君澜给予自己的羞辱。 她深呼一口气,慢慢吐出来,抬头笑道:“沈市长,你放心,我和宋家扬只是普通朋友,不会有任何发展。这段时间我状态不是很好,很感谢他的照顾,自己有些话可能让他误会了什么,我会跟他说清楚。”顿了顿,“实际上,我已经有喜欢的人,就算没办法跟他在一起,也不会选择宋家扬,这对他不公平。” 门当户对本来就是这个社会不成文的规则。 她的话倒是让沈君澜有些意外,她本以为像之前一样,两个年轻人的感情是相互的,她来做棒打鸳鸯的那根大棒,却不料如今竟然是自己儿子的一厢情愿。 顿时不知是释然还是有点失落。失落自己儿子没被人看上。 见叶初晓说完站起身,沈君澜微微蹙眉:“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很坏的母亲,完全不尊重儿子的选择。” 叶初晓摇摇头:“不,你是一个好母亲,不然不会教出那么优秀的儿子。” 这话大约是有些取悦了沈君澜,她轻轻笑了笑:“叶小姐,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以后告诉我就是,只要我做得到一定会帮你。” 叶初晓知道她只是客套,便也客套地点点头,与她告辞。 不料她拿着包正准备出门时,包厢外却忽然闯进来两个人。 一个是宋家扬,另一个是叶初晓完全不认识的陌生男人。 气喘吁吁地宋家扬看了眼叶初晓,又看向自己母亲,急忙道:“初晓,你别听我妈胡说八道,她就一老古板,说的话算不得数的。” “家扬!”沈君澜不悦地轻喝。 宋家扬拉住叶初晓不让她离开,求救似地看向旁边的男人:“小舅,你快帮我给你姐说说,让她别干涉我感情的事。” 沈同有些无奈地摊摊手:“姐,家扬十万火急把我拉来让我帮他说话,好像不帮他求求你,有点说不过去。”说着,他看了眼叶初晓,“我看着女孩子挺不错的,你就别干涉小孩子的事了。” 看着这忽然冒出来的一家人,叶初晓这时倒是有些不自在了,忙不迭道:“沈市长没有为难我,你们别误会了。” 沈君澜此时脸色比锅底还黑:“沈同,你自己的事情都一团麻,还好意思搀和你外甥的事。该干嘛干嘛去!” 沈同朝宋家扬撇撇嘴,一副我已经尽力了的表情。 “妈,你就别当恶人了!”宋家扬凑上前,抱着沈君澜的手臂哀求,“你看初晓她有学历有长相,薪水比我还高几倍,哪里配不上咱家了!” 沈君澜这时也有了理直气壮的理由,用手点着他的脑门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人家都没说喜欢你。” “啊?”沈同也不可思议,“你是说你其实只是单相思!” 宋家扬也不以为意,坦坦荡荡道:“我这不是在追求人家么?妈你这么一闹我可怎么办?” 叶初晓有些好笑地摇摇头:“宋家扬,这段日子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沈市长说得对,你以后是要走仕途的人,任何事情都不能草率。我家里的背景你也清楚,肯定会拖你的后腿。” 宋家扬急了,从地上跳起来道:“这都什么时代了,还要看家庭成分么?自己有本事哪里都不怕!” “家扬!”沈君澜微微蹙眉。 叶初晓看了看母女两人,礼貌道:“沈市长,我先走了,你和宋家扬好好谈谈。” “初晓初晓!”宋家扬急急叫唤,想要阻拦他,却被沈君澜一声喝住。 毕竟也不急于一时,宋家扬悻悻做会位置,准备和母亲来一场语重心长的长谈。 犹站在门口的沈同耸耸肩,对出门的叶初晓道:“叶小姐,我送你。” 两个并不算相识的人,一同出来时,沈同没话找话道:“你是鹿城的?是家扬高中同学?” “嗯。”叶初晓点点头,不动声色打量了一番这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只觉得他身形挺拔,随口问,“我听家扬说起过他有一个当警察的舅舅,是您吗?” “是。我以前也在鹿城,后来一家人都调来这边。” 不过寒暄了几句话,两人已经出门,沈同本打算开车送叶初晓,但被她婉谢,他也没坚持,对两人来说,到底都只是陌生人。 见了沈君澜之后,叶初晓几乎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她不知道宋家扬会不会善罢甘休,但对她来说,则已经是表明了立场。两个道不同的人,显然是走不到一起的。 她祝福宋家扬有一个光鲜明朗的未来,也愿他遇到一个比她好很多的女人。 实际上比她好的女人,实在是太常见了。 这种轻松的感觉,让她忽然想喝酒。于是招收拦了辆出租车,直奔飞驰酒吧。 此时酒吧刚刚营业,还未到高峰时期。 张威在吧台后面摆酒瓶擦酒杯。看到叶初晓坐在吧台前,神色不虞地撇撇嘴:“你来干什么?” 叶初晓知道他不待见她,也不计较他不友善的语气,只道:“来喝酒,给我倒两杯啤酒。” 张威擦了个酒杯,嗤了一声:“我这里不卖你酒。” 叶初晓皱皱眉有些不满:“张威,你打开门做生意,凭什么不卖我酒?” 张威翻了个白眼:“我还真就不卖你酒。再说,你一个女人学人家喝什么酒?赶紧回去,别在我这里碍眼。我跟你说,我是真的看到你就烦。” 叶初晓不由得有些来气,驰骏欺负她就算了,连张威也欺负她,真当她好欺负么? 她嚯的起身,钻进吧台内,在张威的严阵抗议下,抢了一瓶酒过来,复又坐在吧台前。 张威恼羞成怒,指着她道:“叶初晓,我可告诉你,你要是喝醉了,我是不会管你的。” 叶初晓嗤笑一声,懒得离他,自己开了酒瓶,对着酒瓶便喝了起来。 她喝酒不多,但天生酒量倒也不差,抢了几瓶啤酒喝完,也只是微微有些醉,于是她继续一杯接一杯,张威怎么拦也拦不住。 喝得有些云里雾里时,过往的那些画面全都出来。 她和驰骏相识的时间,与她的生命一样长,但真正在一起,前后却不过两个月。 那是她生命里最绚烂的两个月,以至于每一分每一秒似乎都清晰无比,每一盏路过的灯,每一片飘过的云,每一句话一声笑语,还有在海边家庭旅馆里,少年人一般的荷尔蒙温度。都历历在目。 越想便越觉得美好得想哭。 张威见她眼眶红红,没好气道:“你别在我这里撒酒疯,不然我丢你出去!” 叶初晓嘻嘻一笑,大着舌头开口:“张威,驰骏他不要我了,你说他是不是混蛋?” “你才是混蛋!” “那你告诉我,他是不是真的不喜欢我了?” 张威瞥了她一眼,恨不得一耳刮子将他抽去太平洋,恶声恶气回她:“你这鬼样子谁会喜欢?也就骏哥眼瞎!喜欢谁不好,喜欢你这种白眼狼!” “我不是白眼狼,我知道驰骏对我好。比谁都好!” 张威鄙夷地轻嗤一声,不再想搭理醉酒的人。 此时酒吧的人越来越多,时不时有不怀好意的男人,来到独自一人饮酒的叶初晓旁边搭讪。 张威看叶初晓渐渐醉眼朦胧的样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想把她赶走又不可能,想放任她被人揩油又不忍心,只能一边腹诽,一边不停地替她赶走那些烦人的苍蝇,连上厕所都不敢去。 倒是叶初晓几次跌跌撞撞上厕所,他都不得已跟着,生怕被人给占了便宜。 他决定等有机会,一定要向驰骏控诉。 他真是厌恶透了这女人。 过了凌晨一点多,酒吧临近打样的时候,叶初晓已经趴在吧台上,醉得不省人事。 张威不知道她住哪里,就算知道肯定也没那个好心送她回去,本来打算将她丢进休息室不管她。 但想了想,还是咬牙切齿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过去。 那边接通,他劈头盖脸就问:“骏哥!叶初晓喝醉了在酒吧,你管不管?” 那头似乎是愣了下来,才传来不甚满意的声音:“你干嘛让她喝酒?” 张威咬着牙齿抱怨:“酒吧打开门做生意,她又不是不给钱。再说我哪里管得了她,酒都是她从吧台里面抢走的。” 驰骏嗤了一声:“你能有点出息吗?” “我还能抽她啊!”张威气结,恶声恶气道,“你到底过不过来?不过来我就把她丢休息室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章原地打转的剧情终于撸过去了~~下章就和好了。看了下,貌似又要开船~~可是河蟹之下,脖子以上脖子以上啊抓头~~真特么难写~~   ☆、第51章 痴缠 驰骏到底还是来了,等他到酒吧的时候,已经彻底打烊,本来嘈杂喧闹的地方,此时男难得宁静。 叶初晓趴在吧台上已然睡着,张威坐在吧台内,黑着脸盯着她,恨不得在那脑袋上盯出几个洞才好。 见到驰骏走进来,顿时如同见到救星一样,跳起来大叫:“骏哥,你要再不来,我就把她丢在休息室自个儿回去了,这女人真他妈烦死了!还好是在咱这里,要是在别的地方,保不准早被些臭流氓带走了。” 驰骏眉头微微一蹙,一言不发地走到吧台前,手搭在叶初晓肩头,轻轻摇了摇:“叶初晓,醒醒!” 叶初晓哼哼唧唧两声,眼睛并未睁开,打开时嫌弃被人打搅,潜意识防备一般,伸手胡乱挥了挥:“走开!别碰我!” “醒醒,我送你回去。”驰骏又道。 “你谁啊?我又不认识你。”叶初晓迷迷糊糊胡言乱语。 驰骏皱了皱眉,抬头瞥了眼张威,只见他摊摊手,一脸嫌恶的模样。 “我是驰骏,我送你回去。”他拍了拍叶初晓的脸继续。 叶初晓似醒非醒地抬起头,醉眼朦胧地看向眼前的人,大着舌头,似娇似嗔:“你才不是驰骏,驰骏他都不要我了。” 一旁的张威噗嗤一声笑出来,叫驰骏一记刀眼给生生制住。 见着人又趴在吧台上哼哼唧唧,驰骏深深吸了口气吐出来,伸手直接将叶初晓打横抱起来,低声在她耳边道:“驰骏骗你的,他没有不要你,我们回家。” 叶初晓本来在微微挣扎,听了他这话,忽热停下来,软软地窝在他怀里,含含糊糊道:“好,我们回家。” 醉酒后的叶初晓,与平时的她,几乎判若两人。清醒的时候,她冷静自持,是典型都市中独立自立的年轻女子,很难想象她会有如此黏人娇嗔的一面。 大约是醉得厉害,意识混沌,全程她也不说话,只靠在驰骏身上,哼哼唧唧,像一只温顺的小动物。 当驰骏将她抱上车放下时,她忽然伸出手抱住他的脖子,不让他离开,在他胸前又贴又蹭。 驰骏胸中像是淌了酸水一样,软得不像话,用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好哄歹哄,好不容易令她松手,自己挪到驾驶座,却不料她身子一偏,又靠在他肩膀上。 开车的时候,驰骏只觉得是一种煎熬,明明二十分钟的路程,像是开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她温温热热的气息,扑在他脖根处,偶尔的一句呓语,飘入耳中。驰骏只觉得如同抓心挠肺。 某些情绪忍不住了,再也忍不住了! 驰骏抱着叶初晓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大,带她去卫生间洗漱时。大约是里面的灯光,让她悠然转醒,半睁着迷茫的眼睛,含含糊糊问道:“这是哪里?” “这是我家。” “你是谁?” “我是驰骏。” “哦。” 叶初晓笑着应了一声,又在驰骏怀里没了声音。 等给她草草清晰完毕,驰骏将她弄上床后,已经是一头汗。 他看着躺在床上的叶初晓,大概是温暖柔软的床,让她觉得舒服,她哼哼唧唧翻了几个身,像是找到最合适的姿势一般,蜷着身子半趴着发出了均匀的呼吸。 据说这是缺乏安全感的睡姿。 驰骏怔怔看了半响,在她身后半躺下,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又凑上前在她耳后亲了亲。只是等到他将手指贴在她脸上时,却发觉有湿湿的触感。 他微微一怔,抬起身看了看她,却见她面色安然,只有眼角隐隐渗出一点水色。 他幽幽叹了口气,终于是起身,将被子给她盖好,灭了灯出门。 叶初晓醒来时,头晕欲裂,完全不知今夕何夕,不过她仍旧感觉得出,身下柔软的大床是陌生的,入眼之处黑漆漆的屋子也是陌生的。 但奇怪的是,她完全没有恐慌感,因为她感受到了那久违的熟悉又安心的气息。 她摸索着打开床头灯,看到这是一间装修简单的卧室,除了必要的家具,墙上连一幅画都没有。 揉了揉犹在发疼脑袋,她放空了片刻,下意识光着脚下地,一步一步来到卧室门口,伸手轻轻将那门打开。 门口侧对着的是一张沙发,昏暗的光线下,她看到上面躺着一个人。 叶初晓了然又释然一般抿嘴勾起一丝会心的笑,悄无声息地走过去,在沙发前蹲下。 此时已经是冬日,驰骏只盖了一张薄薄的毯子,好像也不觉得冷。只是睡眠中,面容依旧冷峻,就连眉头都微微锁着。 叶初晓伸手在他眉宇间轻轻抚了抚,像是要抹平那蹙着的忧愁。 不知是不是因为睡得很沉,驰骏没有任何动静。 叶初晓干脆将他的脸捧在手心,认真看着他,低声道:“我很想你,驰骏。你是不是已经不生气了?” 说完这句,她缓缓凑上前,将自己温热的唇,贴在他冰冷的唇上。 她本来只轻描淡写碰了碰他,不料脸刚刚起开,整个人头忽然一重,唇舌已经被下方的人攫住。 驰骏单手用力压着她的头,两人的脸紧紧贴在一起,而他冰冷的唇,这时却像是忽然着了火一样,烧得叶初晓喘不过气来,只感觉到那灼热的舌头探入口中,死死缠着她起舞。 呜呜! 叶初晓下意识想先挣开,搞清楚目前的状况。驰骏却不允许,仍旧吻得凶狠痴狂,又是吸又是咬,这种带着痛意的吻法,让这一切变得无比真实,再不是一场叶初晓自以为的幻觉。 待到稍稍分开一点,叶初晓一声“驰骏”还未落音,整个人已经被他抱起来放在沙发上,自己又翻身压在她身上。 不知是还残存的酒意,还是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叶初晓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 她几乎记不起这场□□是如何发生如何结束的。 只隐约记得在冬日的夜晚,那又冷又热的触感,痛并快乐的感觉如同潮水一般。再就是漫长的纠缠,漫长到好像就此要地老天荒一般。 驰骏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只一味蛮横地攻城略地。 他身体坚硬而力量勃发,带着无法抗拒的侵略,偶尔粗重的喘息,更是让叶初晓忍不住颤抖。 在沙发上的那一次,刚刚歇下来,身体的温度还没有恢复如常,他又已经压着叶初晓卷土重来。 这一次他开始不久,便抱起身下软成水一样的人,一边吻一边跌跌撞撞回到了卧室内,身后的毛毯衣服落了一路。 叶初晓最后的记忆,停留在上方驰骏起起伏伏的脸。柔和的夜灯下,他脸色泛着一片潮红,抿紧的嘴唇和微微蹙着的眉头,有种压抑的性感。 再然后,叶初晓便什么都记不住。 再次醒来已经是天空大亮,这回叶初晓不仅脑袋疼,就连身上也似乎没有一处安好,只微微一动,就像是被人拆过了一样。 “醒了?”身后耳边传来低哑的声音。 本来稍稍在伸展的叶初晓,顿时僵住,像是被如雷点击一般。她浑浑噩噩的脑子,这时才总算清明过来。 她很清楚昨晚发生了什么,也清楚身后与自己不着寸缕,紧紧贴合的那个人是谁。 不知为何,本来应该欣喜的心,忽然紧张起来。 这种紧张让她生出一些好笑又荒谬的念头,比如说她记得自己昨晚喝了很多酒,实际上现在她也能闻到自己呼吸间的酒味。 那么昨晚,驰骏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难以忍受? 这想法虽然好笑,但却是事实,以至于让叶初晓生出了一丝小女孩的难为情,完全不敢张嘴出声,只僵着身子继续背对着他。 驰骏感觉到她的僵硬,以为她是因为这久别重逢而羞赧。低声笑了笑,在她耳后亲了亲:“昨晚做了大半夜,我们都出了很多汗,要不要我抱你现在去洗澡?” 叶初晓紧抿嘴巴,忙不迭摇头。 驰骏似乎是念念不舍地贴在脖颈后片刻,温热的鼻息就扑在她敏感的肌肤上,让她忍不住微微有些颤栗。 待到叶初晓快要忍不住的时候,驰骏终于是舒了口气,掀开被子起身去了浴室。 听到哗啦啦的淋浴声传来,叶初晓猛地坐起来,呵了一口气,果然是熏人得厉害。她懊恼地揉着发疼的脑袋,浴室关好的门,手忙脚乱下床,缩着身子,一路从卧室客厅找到自己衣服穿起来,逃也一般飞奔出门。 驰骏裹着浴巾走出浴室时,看到的便是卧室空空如也的大床。 他疑惑地皱了皱眉,打开卧室门唤了一声:“叶初晓!” 可安静的客厅空无一人,哪里有叶初晓的影子。 他又挪到窗边,果然见着单元楼下,窜出一个熟悉的人影,跑得比兔子还快,很快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驰骏咬牙切齿地腹诽一句,气急败坏用力踹了下墙壁。 脚下传来的钝痛,让他倒吸一口凉气,这才想起自己是光着脚的,不免又自嘲地笑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写了又删,最后就只有这么一点了~~完全脖子以上~~摔~~   ☆、第52章 回归 交响乐这种阳春白雪的东西,驰骏向来欣赏不来。被林任拉着来听林芯乐团的演出,简直是让他苦不堪言。尤其是经过昨晚事后,坐在VIP听众席的他,更是心神不灵,完全静不下。 旁边的林任倒是听得陶醉投入,不知是因为真的觉得音乐动听,还是单纯给妹妹捧场。 一曲下来,待到台上的表演者谢幕,驰骏才回过神,赶紧随着周围的观众起来,加入雷鸣般的掌声中。 两人来到休息室时,林芯正在收拾琴盒。看到林任和驰骏,开心笑问:“你们两人怎么样?今天听得还满意吗?” 林任摸着下巴点头笑道:“有我妹妹在的表演,我哪敢不满意!” 林芯咯咯笑出声,又继续问:“驰骏,你呢?” 一直在神游的驰骏,冷不丁被人点名,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讪讪道:“我连五线谱都不识,哪里懂欣赏交响乐,不过任哥说好,肯定是好了。” 林芯不满地微微嘟嘴哼了一声:“阿骏,你怎么跟个木头桩子似的,连说句恭维的话都不会。你像我哥哥学学,你以为他真的喜欢交响乐,还不是哄我开心!” 林任瞥了眼面色沉静的驰骏,嘴角勾起一丝笑道:“阿骏可不是木头桩子,刚刚听音乐的时候,一直盯着手机,肯定是有情况。” “真的吗?”林芯一脸兴味的八卦模样。 驰骏难得露出一点难为情的表情,笑了笑:“真是什么都瞒不住任哥的火眼金睛,其实是我昨天同我以前的女友和好了,可她今早一起床就跑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反悔了?” 林芯听罢哈哈大笑:“我就跟我哥说了,你对你那前女友根本就是余情未了,哪里是怨人家的样子。都不知道你躲人家这么几年,是为了什么?现在还不是玩好马吃回头那一套,我可真是鄙视你!” 林任转头玩味一般看着他:“是啊,芯芯给我说了后,我还好奇地去查了查那女孩。听覃凯以前的秘书说,两人当时是有些暧昧。不过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听说是覃凯要强行带走她,然后你去阻止,所以发生事故。听起来她最后还是选择的你,你对她又有情,为什么后来又想和她断掉?” 驰骏脸上微微一怔,嘴角抿了抿:“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当时她电话告诉我说覃凯不知什么原因,忽然要强行带她出国,让我去救她,我就赶了去,没想到会出那么严重的车祸。” 林任了然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我听说她一直在找你,既然还喜欢人家,为什么要躲着人家?” 驰骏垂下眼睑,淡淡道:“我坐牢了,她是名牌大学生,我不想耽误她。” 林任一愣,既然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肩膀道:“原来是这样,阿骏你可真是个情圣。” 林芯也笑,只是那笑容明显有些干,附和道:“我就知道是这样。” 笑完林任又道:“坐过牢怕什么!我不也坐过牢。你跟着我,还怕没有前途。只要你愿意,过阵时间,我就带你赚大钱。女人还不就那样,只要有钱,癞□□也跟。何况你长得这么标致。” 驰骏深深看了眼他,勾起嘴角笑了笑:“多谢任哥,那我就靠任哥了。” 送完林家兄妹回家,驰骏再次拨打叶初晓的电话,可拨了好几次,还是和之前一样,只有机械的关机提示音。 他想了想,驱车来到他之前悄悄到过无数次的大楼。 他没有进过叶初晓的公寓,但是他很清楚是几单元几号。乘电梯到达时,已经是十一点多,他站在门口深呼吸了口气,抬手悄悄,可敲了很久,都没有人应,想来是无人在家。 他抬手看了看时间,不免担忧。这个时间她能去哪里? 两人中间隔了五年,驰骏不认识叶初晓的任何朋友同事,所以完全不知道去哪里找她。 忧心忡忡地开着车在街上游荡了一圈,他终于还是泄气一般直接回了家。 慢悠悠上到自己的楼层时,自己门口的场景,让他一时怔在楼梯口一动不动。 两口大箱子横放在地上,其中一只箱子上坐着一个靠门打瞌睡的女人。 驰骏几乎找不到自己的表情,只能是深沉如水地看着她。 而这时,他上楼的动静,终于让叶初晓后知后觉地转醒,迷迷糊糊看到灯光下他冷冰冰的一张脸,混沌的脑袋不免有点心虚,半响才支支吾吾道:“我房租到期了,一时没地方去,所以想来找你收留一下我。” 驰骏面无表情地走上最后两个台阶,来到她面前,居高临下看了看她,又一言不发绕过箱子机械一般掏出钥匙把门打开。 叶初晓忐忑地站起来,在他身后干干道:“你放心,你要是不愿意,我明天就找房子搬走。” 她话音未落,身体忽然往前一倾,人已经整个人被驰骏拉倒在他怀里,半抱着被拖着进门,又被他压在关闭的门板后,劈头盖脸的吻就落了下来。 直到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又被他伸手探入衣服内时,叶初晓才反应过来,被他含着的嘴唇不能说话,只能呜呜地用鼻子发声表示有话要说。 驰骏气喘吁吁放开她,嘴上都是波光潋滟之色。叶初晓赶紧趁着这换气的空档道:“东西还在外面,要说被人拿走了怎么办?” 驰骏轻笑一声,抵着她的额头,一点一点亲她的唇:“这个时候了哪里有人,再说……谁他妈敢动老子的东西,不想活了!” 说完,又用力将她吻住。 斗室之内,便只有暧昧的纠缠声。 只是吻着吻着,驰骏忽然感觉到脸上有热热的东西,他稍稍移开一点,果然见叶初晓闭着眼睛无声无息地流眼泪。 心中微微一怔,他轻轻抵着她的头,抬手摸了摸:“你怎么这么傻?我去坐牢了你就该忘了我!干嘛一直等我?” 叶初晓咬咬唇,抬起泛红的眼睛:“你以为你坐牢了我就瞧不上你了么?我就是你想的这么不堪?” 驰骏幽幽叹了口气:“我是怕你跟我受委屈。” 叶初晓愣了一下,忽然就崩溃一般嚎啕大哭,用力拍他:“你混蛋你混蛋!你怎么不想想这几年我有多委屈?” 驰骏任她打也不躲开。叶初晓拍了几下,忽然用力将他抱住:“你以后不能再这样了!我没有那么多五年再等你,如果你再离开,我立刻就去找别人。” 驰骏反手抱着她,声音也有些发抖:“不会了,我不再离开你。”顿了顿又低低道:“叶初晓,对不起。” 叶初晓松开他,抹了抹眼睛,轻轻笑出来,看着他道:“没关系,驰骏。” 驰骏闭了闭眼,用力深呼吸了一口气,哑着声音道:“其实,我只是有点怕。” 叶初晓愣了下,下意识问:“怕什么?” 驰骏怔怔看了她几秒,又淡笑摇头:“没什么!没什么怕的。” 见叶初晓疑惑地看他,他干脆再次压上去亲她。只是这回才亲了片刻,叶初晓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惊呼了一声:“我的小骏。” 迅速打开身后的门。 驰骏一头雾水,片刻之后,见她提着一个笼子进来,里面装着一只黑猫。 “这玩意叫小骏?”驰骏指着那只慵懒的家伙,表情如同雷劈一样。他还记得这只猫,没想到叶初晓真把这家伙收养了。 叶初晓扬扬嘴,得意道:“你看它长得是不是跟你很像?都是一脸酷得不得了的样子。” 驰骏黑着脸腹诽了两句:“谁特么和只猫长得像啊!” “看看看!现在你这样子就更像了。” 驰骏嗤了一声:“我去洗澡了,你把这东西放在阳台,别放在房内碍我眼。” 走了几步又转头恶声恶气道:“还有,以后有事没事电话都不能关机。” 叶初晓忍着笑看他进屋的背影,将笼子里的猫抱出来,摸了摸那酷得不行的黑猫,终于还是噗嗤笑出来。 许久以来的郁结终于散去,她甚至都不愿再去深究他离开自己的原因,只愿生活从新开始,再也没有那些让人无能无力的痛苦忧伤。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太短小,晚上争取再更一章,么么哒   ☆、第53章 长大 驰骏从浴室出来时,看到叶初晓正蹲在床边收拾她那两只大箱子里的衣物。 他皱了皱眉上前道:“怎么不等我帮你把箱子拖进来?” 叶初晓转头看向他,见他□穿了件居家裤,上身却是光着膀子,虽然腰腹间的人鱼线很性感,但这是室内温度只有几度的冬天啊! 她头冒黑线地撇撇嘴:“你赶紧穿上衣服吧,别感冒了!” 驰骏嗤了一声:“我冬天都习惯洗冷水澡,怎么可能感冒?”他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你去洗吧,我帮你收拾。” 叶初晓有些怀疑地看了看他,被他瞪了一眼,噗嗤笑了一声,寻了自己的睡衣去了浴室。 等她洗完出来,地上箱子里的衣服倒真的空了大半,驰骏仍旧光着膀子,站在壁柜前整理衣服。 她看着他结实的背影,心里涌上一阵暖暖的酸意。 这是一个挺拔的男人,他已经二十七岁,与自己记忆中五年前那个大男孩,有了很大的不同。但不知为何,即使是刚刚才重归于好,她对他也完全没有任何陌生感,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她不知道这是否与她出生伊始就与他相识有关,总之,她可以肯定,这个男人早已刻在她心中,从未远离。 叶初晓走上前,从后面抱上他:“驰骏,这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驰骏身体微微一僵,反身将她抱在怀里:“还不错。”说完这三个字,沉默了片刻,又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道,“就是很想你。” 叶初晓怔了怔,又嗔了一声,在他光裸的腰间掐了一把:“那你还不见我?装什么伟大?你以为不见我我就会去找别人么?我偏偏不找,内疚死你!” 驰骏轻轻一笑:“是啊!我都内疚死了!”他说完又捧起她的脸,作势看了看,“几年不见,是真的长大了!” 叶初晓撇撇嘴:“五年当然长大了,你要再不出现,我就该老了。” 驰骏忽然露出一脸坏坏的笑容,点点头:“长大了好,我喜欢。”说完忽然反手从身后摸出一件内衣,“我以前记得你是穿B的,现在都是C了。” 叶初晓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恼羞成怒抢过那件可怜的内衣,在他肩头虚张声势咬了一口:“臭流氓,我本来就是C。” “真的吗?”驰骏一把将她抱起来,一只手从她衣服里探进去,“那我检查检查,昨晚吃得太急,都没注意。” 两人嬉闹到床上,正缠在一起时,忽然喵的一声,在旁边响起。 驰骏没防备被吓了一跳,转头一看,果然见那只一脸酷状的黑猫,站在床下,似乎是一脸不满地盯着自己。 驰骏咒骂了一声,问身下的人:“不是让你把它关在阳台的么,怎么跑进来了?” 叶初晓笑了笑:“阳台多冷,我可舍不得把小骏关在那里。” “小骏?”驰骏咬牙切齿地用□抵了抵她,“这里才是小骏,懂不懂?” “臭流氓!” “老子就是流氓,怎么着?”他说完,转头朝地上的黑猫瞪了眼,“赶紧滚开,不然老子把你从七楼丢下去!” 黑猫冷冷地喵了一声,当真转身傲娇又不屑地走出了卧室。 疯闹了一回后,两人很有默契地依偎在一起,虽然有些困乏,但都舍不得睡去,像蔓藤一样拥抱着享受深夜静谧安详的时光。 昏黄的台灯下,驰骏的脸覆上了一层柔和的光,加上还未完全散去的潮色,让他看起来一点都不似白日的冷硬,唯有眉角那一道疤,似乎显得有些沧桑。 叶初晓伸手在那疤上摸了摸:“这是怎么弄的?” 驰骏抓住她的手,淡淡道:“有一次在牢里跟人打架留下的。” 叶初晓微微一怔,监狱对她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但是在她有限的概念里,那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里面的人三教九流,还有不少亡命之徒,全都靠逞凶斗狠生存。她几乎不敢想象,那两年多,驰骏在里面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 她眼里涌上一层雾气,良久之后才继续问:“那时你是不是过得很苦?被人欺负得厉害?” 驰骏亲了她额头一下,不以为然地笑道:“牢里的日子虽然跟和尚差不多。不过,我怎么可能被人欺负,从小到大只有我欺负别人的份。给我留疤的那家伙,比我更惨。要不是在监狱,我至少得废他一条腿。” 叶初晓不满地拍了他一下:“就知道说这些浑话。” 驰骏笑了笑:“好,以后不说了。我就是让你别瞎想,过去的就过去了,不管是坐牢还是什么,都不是什么大事。” 叶初晓抿抿嘴,想了想,又问:“听说你现在跟着林正集团的副总林任做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驰骏看着她,沉默片刻才道:“我在牢里认识的林任,出狱后就做他的私人助手,其实就是司机保镖,说白了就是个小马仔。” 叶初晓有些不解,又有点好笑:“咱新塘的骏哥从小不就是当惯老大的么?怎么会屈尊给人家当马仔?” 驰骏捏了把她的脸,横眉倒竖,虚张声势喝道:“几年不见,刚躺上老子的床,就敢取笑我了!我看你是明天不敢下床了吧!” 叶初晓赶紧举手告饶:“我错了我错了,就是有点奇怪,你这种最烦被约束的人,怎么愿意在人家手下做事?” 驰骏正着身子躺好,将她揽在臂弯里,漫不经心回答:“因为离开新塘后,才知道世界很大,也很复杂,并不能让人为所欲为,很多时候也会身不由己。” 叶初晓不知道他这番话与她的问题有什么必然关系,但也觉得好像很有道理,点点头:“你说的是。” 两人一直聊到半夜,才先后睡去。 这一觉自然是睡到了第二天日上三竿,直到被驰骏的电话吵醒,两个人才醒过来。 驰骏摸出手机,迷迷糊糊接起,嗯嗯了几声,然后挂上。窝在他怀里的人,睡眼朦胧地问:“有事要做么?” 驰骏摇摇头,只是本来惺忪的脸,此时有些怪异的严肃。叶初晓感觉出他有些不对劲,爬上来撑着头看向他:“怎么了?” 驰骏看向她:“刚刚是林任的电话,他知道我与你和好了,让我晚上带你一起去吃饭。” 叶初晓揉了揉眼睛:“他是你老板,去认识一下也是应该的。” 驰骏深呼吸了一口气:“有件事我要和你说一下。” 叶初晓此时也意识到他突如其来的认真,抬头奇怪地看向他。只听他一字一句道:“以前我坐牢的那件事,林任知道是和覃凯有关。但他知道的和当时报道的差不多,以为那是情感纠纷,我和覃凯抢女人,并不知道你和覃凯是怎么回事,还以为你们有一点暧昧关系。总之,如果他问起你,你就说覃凯莫名其妙要强行带你出国,你不愿意就给我打电话求救,千万不要说起毒品的事。” 叶初晓面露狐疑:“为什么?当时那个办案的警察也让我不要在法庭上说毒品的事,说是因为没有证据,怕我说了反倒让你牵扯更多麻烦。可到底有什么麻烦,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驰骏握住她的手:“你不要多想,总之警察告诉你这样做肯定是有道理的。覃凯制毒警方一直没有证据,也不知道他的买家是谁。据我所知,警方这几年还在调查这件事,如果我们说出去了,可能会打草惊蛇。” 叶初晓皱着眉想了想,总觉得他话里有很多问题,但又想不出到底哪里有问题,只想着到底是牵扯到毒品,她不敢多深究,认真点头:“嗯,除非警察再来找我,不然我不会随便跟人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双更妥妥的~~明天就晚上八点的时候再更一章粗长的吧,明天十二点就不用刷了~~   ☆、第54章 询问 晚上七点,华灯初上。驰骏开车带着叶初晓来到繁华市区处,一栋隐藏在绿荫深处的三层小楼。 叶初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在高楼林立的地带,这一处别致小楼,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专属于有钱人的高档会所。 进门时,长相英俊的服务生,彬彬有礼地为两人拉门:“驰先生,林总已经在里面了。” 驰骏点点头,拉着叶初晓的手,示意她不用紧张,引着她来到走廊尽处的一扇古朴檀木门前,敲了敲。 里面传来男人的应答:“进来。” “任哥,久等了!”驰骏推门而入。 装修典雅的房间中央,一张精巧古朴的红木桌,桌边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 叶初晓不认得林任,但那女人她是认得的,正是她见过两回的林芯,还恰巧两次都不是什么值得回味的经历。 所以不用想,旁边那大约三十来岁,模样英俊的男人,自然便是林芯的兄长,驰骏的老板林任。 林任抬头看向进来的两人,笑了笑:“不久,我和芯芯也是刚来。来来来,阿骏快带弟妹入座,这里的大厨刚刚告诉我,研发了几样新菜品,咱正好可以饱口福。” 驰骏拉了椅子,让叶初晓先坐下,自己才在她旁边落座,有微笑着道:“任哥,芯芯,这是女朋友叶初晓。” 叶初晓对两人点点头,礼貌开口:“任哥好,林小姐好。” 不等林任回应,林芯已经捧着嘴大笑:“我们都已经见过两次,就别林小姐林小姐叫的多别扭,叫我名字就好,或者随我哥哥和阿骏叫我芯芯也行啊!” 林任瞥了眼妹妹,摇头失笑:“这丫头就是喜欢咋咋呼呼,弟妹不用理她。”他说完,又有些意味深长地看向叶初晓,“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弟妹这么漂亮,难怪阿骏过这么多年都放不下。” 被人夸赞外貌,叶初晓并不陌生,只是这个人的语气,似乎带着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玩味,以至于她心里不得不有些虚虚的没个着落,只得干干笑了笑:“任哥谬赞了。” 驰骏大约是意识到她的忐忑,悄悄握住她放在身侧的手,微微用力捏了捏。 叶初晓心中微安,转头与他无声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是淡淡笑意,却又像是有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林芯注意到两人细微的动作,哇哇大叫:“哥哥,你看你看!阿骏这根万年木头都开始秀恩爱了,还给不给我这种光棍活路?” 叶初晓被她这样调侃弄得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想起之前两人的见面。 当时她以为这位富家小姐是驰骏的新欢,语气并不是太好,便开口道:“林小姐,上次不好意思,我着急找驰骏,所以可能有点唐突了。” “还说呢!”林芯撅了撅嘴,“我本来以为阿骏对你如避蛇蝎,是铁了心跟你断掉,所以就好心当他利用的幌子。哪知这才多久,你们俩就好上了,我真是白做了一回恶人。你们俩他可恶了!” 驰骏难得地笑出声:“是我们不对,林大小姐,今天我们两个一起给你赔罪罚酒好不好。” “这可是你说的!”林芯挑挑眉,“那待会叶小姐喝酒,你可不能替她喝。” “正好!”林任忽然插进来笑道,拍了一下手,“我今天专门从家中酒窖里挑了三瓶珍藏白兰地带过来,我不知道芯芯和你们做了些什么,不过今天阿骏带女朋友来见面,大家就可劲儿地喝。” 菜很美味,酒很香醇,气氛很融洽。 三瓶白兰地并不算多,四十度不到酒,也算不上多么烈性的酒。但林芯却真的一个劲儿地给叶初晓敬。 不过她不算狡黠,敬叶初晓一杯,自己也必然喝一杯。几轮下去,两个男人只沾了点酒味,两个女人却是三瓶喝去了大半。 叶初晓酒量不差,但几杯下来,也不由得有点脸红头晕。 驰骏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她的样子,眼神微微一动,当林芯再次给她敬酒时,被他一手接过来:“好了好了,这杯我喝下,芯芯你也别喝了。女孩子喝这么多酒做什么?” 此时的林芯,已经完全处于醉酒状态,迷蒙着眼睛嘻嘻一笑,又撅嘴不干,拦住驰骏的手:“不行不行,这是我给叶初晓的酒,都说你不不准替他喝,你丢不丢人!” 林任轻轻一笑:“行了阿骏,我看弟妹还好着呢,你就让她喝最后一杯,不然芯芯肯定不罢休。”说着又对林芯道,“芯芯,喝完这杯不准喝了,看你醉成什么样子!” “我没有醉!”林芯不满地抗议,“我还要喝!” 林任摇摇头,朝另外笑道:“简直不敢相信我这个妹妹是个学高雅音乐的大提琴手。” 这语气好像是揶揄,其实仔细听就会发现不过是一个兄长对妹妹的包容和宠溺。 林芯喝完手中的酒,本想继续胡搅蛮缠,但忽然软软趴在桌上胡言乱语:“我还要喝,阿骏,你不准帮着叶初晓喝……” 剩下的话,便只有分辨不清的咕哝声。 “芯芯!”林任皱着眉拍拍她,见她只继续趴在桌上咕哝,对他的叫唤无动于衷。摇头叹了口气朝驰骏道,“我已经让司机在外面候着。阿骏,你先把芯芯送到车上再来接弟妹。” 驰骏嗯了一声,起身将林芯扶起来,又有点不放心地看了看撑着头许久都没出过声的人:“叶初晓,我马上来接你。” 叶初晓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喝了几杯酒,此时的她也确实是有点醉了,如果不是还残存着一点清醒的意识,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对面坐着什么人,她只想趴在桌上一动不动的睡去。 待到驰骏扶着胡言乱语的林芯出门离开。林任看想低头似是在小憩的人,温和地唤道:“弟妹——” 叶初晓本有些要进入黑甜乡,这一声叫唤,像是从遥远的天边而来,将她稍稍唤醒。她艰难地抬头,迷蒙着眼看向对面的人:“任哥,你还在呢!” 林任笑了笑:“嗯,我等阿骏安顿好芯芯来接我们。” “哦。”叶初晓应了一声,脑袋沉沉又有些想睡去。 但明显林任并不打算让她继续,只听他又道:“弟妹,怎么?很难受?” 怕自己太没礼貌,叶初晓努力打起精神,坐直身子,摇摇头:“没事,大概有一点点醉了。” 林任笑了笑:“芯芯被我惯坏了,有点任性,你别往心里去。” “怎么会?”叶初晓似是惊愕地摇摇头,“林小姐开朗热情,我倒是很羡慕她这样的性格。之前因为驰骏的关系,是我对她有点误会。” 林任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本以为他会继续谈论林芯,却不想他忽然话锋一转:“以前阿骏坐牢好像跟华夏制药前总裁覃凯有关,听说他想强行带走你,驰骏来救你,所以出了事,是这样吗?” 叶初晓本来混混沌沌的脑子,忽然清明不少,想起之前驰骏交代的话,但表面却不露神色,只点头道:“是,他忽然要强行带我出国,我不愿意,就打电话让驰骏来救我,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林任哦了一声:“你跟覃凯交往过?” “那倒算不上。”叶初晓忙不迭道,“我在他公司做兼职翻译,他追求过我。”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很正常。”林任点头继续,“那他为什么忽然要强行带你出国?你没发现他有什么问题吗?” 叶初晓露出迷惘的表情,加上有些醉意,这迷惘就显得更加真实,她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就是忽然要出国,还要将我强行带走。我当时吓都吓死了,哪里还弄得明白为什么!我都怀疑他是不是精神有问题。” “还真是呢!”林任认同地笑道,“他一个大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忽然丢下工作出国不说,还非要带着你一起走。说不准真是精神有什么问题,可惜出车祸死了,不然真得去医院检查检查。” 两人正说着,驰骏已经从外面返回,走到叶初晓身后,摸了摸她的脸:“怎么样?能不能自己走?” 林任嗤笑了一声:“阿骏!弟妹好着呢,你就别大惊小怪了!你这样子怎么行,还没结婚就这样,以后结了婚还不得成妻管严。” 驰骏中原难得有点羞赧:“任哥,你就别取笑我了。还不知道人家嫁不嫁给我呢!” 叶初晓也开玩笑般哼了一声:“是啊,至少五克拉的钻戒,我才嫁。” “看到没?”驰骏朝林任摊摊手,“我哪里娶得起!” 林任哈哈大笑:“怕什么,跟着我林任,别说五克拉,就是五十克拉,阿骏也能双手给弟妹奉上。” 三人在门口分开,各自上车。 驰骏给叶初晓系好安全带,在她唇上亲了亲:“真的没事?” 叶初晓摇摇头:“没事,我酒量比林芯可好多了。” 驰骏笑了笑:“那位大小姐就是任性,不过心眼挺善良的。” 叶初晓笑着瞥了他一眼:“这两年,你没少跟那位大小姐在一起吧,就没一时半刻动过心?” 驰骏发动车子,呵呵冷笑两声:“我要真动心,你还不得哭死!” “臭屁!”叶初晓拍了他一下,忽然又想起什么似地道,“对了,刚刚林任真的问起了覃凯那件事。” 驰骏敛了敛神色,目光沉静地看着前方的路况:“问了什么?” “就是问覃凯为什么要带我出国,问我有没有发现覃凯有什么问题?”叶初晓撇撇嘴,“不过我照你的话回了他,对覃凯涉毒只字未提。” 驰骏点了点头。 两人同时沉默了片刻,叶初晓忽然转头看向他:“驰骏,你说林任是不是也跟毒品有关,不然他为什么会问起覃凯?” 驰骏眉头微蹙,继而又笑道:“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毒贩,你别多想。他问这些,也是想了解清楚我的背景。毕竟我跟他做事,万一有什么复杂的过去,他肯定也是不愿意用我。” 作者有话要说:大纲都写好了竟然都卡文了,摔~~   ☆、第55章 甜蜜 虽然看着还算清醒,但叶初晓到底还是喝多了点,脑子运转得很迟缓,她微微狐疑之后,便在车子行驶的晃动中,趴在驰骏肩头迷迷糊糊睡去。 她向来是清冷内敛的性格,但这不知是否是因为从小内心缺爱的刻意压抑,所以一旦沾了酒,那娇嗔黏人的小女人一面,便不自觉地释放了出来。 一路上她睡睡醒醒,睡着时就软软趴在驰骏肩膀,乖巧得像只小猫,醒来睁开迷茫的眼睛,就肉肉唤一声他的名字,凑在他唇角蜻蜓点水亲他一下。 三十分钟的路程,对驰骏来说,简直就是最甜蜜的折磨。不过他心里又不禁暗搓搓地打定主意,虽然酒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日后时不时适当让这女人喝一点,好像也是不错的。 不过这样的想法,待到开车到家时,他就后悔了。 兴许是酒后加上坐车,醉意更甚,叶初晓赖在车上不下来,驰骏好说歹说才将她哄下车,可走了几步,醉鬼一样的人就软绵绵要蹲下来耍赖,他只能将她背起来。 对驰骏来说,背个百斤不到的女人,不是什么难事,何况是自己的女人,更是浑身都是劲儿。 只是他背着她走到电梯口,准备进去时,背上的叶初晓忽然双手扒住电梯门两旁,哼哼道:“不要坐电梯,你背我走上去。” 驰骏翻了个白眼:“亲爱的,我们住在七楼,你准备要累死我么?” 说完准备继续迈步进去,不料叶初晓还是紧紧抓住门两旁,用蛮横又亲昵的声音继续道:“不要!我就是要你背我,你不是说你以前练长跑的,自诩体力好么?原来也是个虚的!” 驰骏头冒黑线,咬牙切齿:“你说老子虚?!好,等老子背你走上去,再让你好好见识一下老子虚不虚?你要是明天能下床,老子就不姓驰!” 他背着她转身,大步流星走向楼梯口。叶初晓趴在他身后得逞地笑得花枝乱颤。 驰骏踏上台阶,将她颠了颠,哼了一声:“赶紧笑吧,待会就只能哭了!” 叶初晓笑得更厉害,伸手将他的脖子紧紧楼主,将自己的脸靠在他侧脸。 饶是驰骏体力再好,背着个成年女性爬上七楼,那也是累得像条狗一样直喘气。 叶初晓被他丢在沙发上,软软倒下半躺着,仰头看向身边微微淌汗的男人,假心假意赞道:“骏哥好厉害!” 驰骏瞪了她一眼,俯身狠狠亲了她一口:“故意整我是吧?不要紧,别说七层,就是十七层,老子也照样能背得起你。说我虚?你等着,等我歇口气,看我怎么治你!” 叶初晓低低笑了笑,伸手抱着他的腰:“好,我等着。” 这一夜,驰骏到底没有一展雄风的机会。 因为叶初晓说完这句话,就沉沉睡去,连呼吸都变得深沉。 驰骏看了看她绯红沉静的脸,舍不得唤醒她,将她小心翼翼抱上床,换了衣服随意擦了擦后,自己也上床躺在她身边。 相较于叶初晓香甜的好梦,驰骏这一觉睡得并不好,睡睡醒醒许多回,每次醒来,都在黑暗中怔怔看着枕边人,像是舍不得再次闭眼。 结果就是,隔日叶初晓醒来时,驰骏还在睡梦之中。她撑着头看了他许久,终于是没有吵醒他,轻手轻脚下了床。 她才入住一天,对这间房子并不熟悉,在几乎没有油烟味的厨房翻了半响,终于翻出一包挂面和半包火腿,确定没有过期后,才架锅烧水。 等到一多一少两碗面倒好时,叶初晓感觉到身后一股温暖袭上来。 驰骏从后面抱住她,凑在她耳边,用晨间特有的性感低哑声音道:“感觉到做梦。” 叶初晓轻笑一声,反手用力在他腰间掐了一下:“还像吗?” 驰骏作势倒吸了冷气,龇牙利嘴道:“刚想夸你一声贤惠,恶妇本质就露出来了。” 叶初晓阴测测哼了哼:“我本来就是恶妇,你现在才知道么?不过就算现在才知道,想退货也晚了。” 驰骏坏笑一声:“货都被我拆封从头到尾吃个遍了,我上哪里退货去?” “流氓!”叶初晓用手肘顶了顶他,“快端将面端出去,我们吃早饭。” “收到,老婆。” 叶初晓不屑地嗤了一声,心中却如何都是压抑不住的甜蜜。 因为材料所限,面条很清淡。 驰骏也不搅拌,迫不及待吃了一大口,还赞不绝口:“真好吃,感觉像是在吃山珍海味一样。” “少来。”叶初晓搅了搅自己碗里的面,开始数落他,“也不知道你过得是什么日子,厨房里找遍了也就找到这包挂面和几根火腿,你都不自己做饭的么?” “我一个单身大男人做什么饭?怕晚上饿了没东西,才放了些挂面火腿。” “这怎么行?”叶初晓歪头看着他,“难怪你这么瘦,待会我们去超市把厨房必备品都买回来,再多买点菜放在冰箱里以备不时之需,我一定要把你养得胖胖的。” 驰骏噗嗤一声笑出来,差点被口中的面条呛到:“你当你是饲养员啊?我哪里瘦了,虽然不在家做饭,但天天跟着老板在外头吃香喝辣,日子过得好着呢!倒是你自己,一看就是没怎么好好吃饭的,身上都没几两肉。” “我……”叶初晓正欲辩驳,却蓦地想起,自己这几年好像真的没怎么花心思在吃饭上,在家做饭也是草草了事,工作时更是便当应付。她不得不心虚地噤声。 驰骏看了她一眼:“没事,我们以后一起好好吃饭,我监督你。” “好。”叶初晓笑着点头。 驰骏沉默片刻,深深看向她,笑了笑道,“你还记不记得你高考那个暑假,我跑去你家让你给我煮面吃,你就给我放了两根青菜,连个鸡蛋都舍不得放。” “那你还不是吃完了。”叶初晓说完,声音又低了下来,有些感怀道,“其实你从小就对我很好,可我一直都没发现。现在想来,我在新塘那种地方能顺顺利利长大,没有受人欺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你。” 驰骏作势想了想:“是吗?你想多了吧?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对你好了?”顿了顿又道,“不过,我当然不能让别人欺负你,我得留给自己欺负不是么?” “臭流氓!”叶初晓笑着在桌下踢了他一脚。 其实不止是驰骏觉得在做梦,就连叶初晓也觉得这突如其来的幸福,像是在做梦,就像是五年前一样。 她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当时太过快乐,所以老天都看不过眼,将那份快乐暂时收回,所以让她和驰骏相隔了五年。 但她愿意继续珍惜这份快乐。 这样的共同生活,于两人来说,都是平生头一遭。但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适,反倒像是这样的生活,其实已经过了很多年。 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自然而然。 从饮食起居到夜间那不为人知的隐秘事,都无比契合。 或许也并算不奇怪,他们来自同个地方,在同一条街上长大,所以有着相同的口味和爱好。 这都是与生俱来的东西。 几天下来,叶初晓渐渐发觉,驰骏简直就是一块她都不了解的璞玉,完全不似他从小到大的混混样。 他生活作息健康有序,做事井井有条,除了偶尔偷偷摸摸躲着她抽烟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恶习。他甚至还很勤快,洗衣打扫样样不在话下。最让叶初晓吃惊的是,他竟然会做饭,还做得一手好的家乡菜。她觉得自己当饲养员的想法,好像都有点倒置了过来。 至于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在叶初晓看来,那也是再美妙不过。 她并非是热衷这件事,只是单纯喜爱驰骏强劲有力的身躯,他结实的肌肉线条和并不花哨的技巧,都让她沉迷,那种高峰时烟花般的绚烂感,屡屡让她小死一回。 而她也愿意奉献自己,虽然总还是会羞赧,但这样的欲拒还迎,却让驰骏更加上瘾。 他们都还很年轻,所以有使不完的热情和激情。 快乐的生活,让叶初晓从之前的萎靡迅速恢复过来,不仅整个人容光焕发,就连工作都更加得心应手。 本来打算放她长假的桑德琳表示很满意,还决定不久后给她升职加薪。 两个星期后,叶初晓下班,一如既往地在大厦门口等待驰骏来接她。 刚刚站了不久,一辆熟悉的车子滑到她面前,宋家扬从里面探出头:“初晓,不好意思,这段时间在封闭办案,没办法和你联系,今天总算能来找你了。” 叶初晓看着他的脸,怔了半响才反应过来。 这两个星期,她一心只有驰骏,完全将宋家扬抛之脑后,这才想起来,两人这段时间一直没联络。 她摇头失笑:“真是好久不见了。” 宋家扬从里面打开车门:“上车吧,我们去吃饭。” 叶初晓歉意地摆摆手:“今天不行了,我男朋友马上要来接我,我们说好了一起吃饭。” “男朋友?”宋家扬脸上的表情,简直像是被雷劈一样。他急忙解了安全带,从车内走下来,站到她面前急急问道,“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的?我怎么不知道?” 叶初晓笑了笑:“就是两个星期前……” 她后面的话还未说完,身后走上来一人,将她的肩膀揽住:“我们已经见过几次,想必不用介绍了。” 宋家扬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伸着手来回指了指两人:“你们……你们……” “没错,我和驰骏已经和好了。”叶初晓替他将话说完。 宋家扬懊恼地将手重重放下:“早知道就不该去办那个什么破案子,不然也不会让人有机可乘。”说完,似乎又觉得不对,讪讪笑了笑,看向叶初晓,“不过你们本来就是一对。叶初晓,虽然我有点不高兴,但是你如愿以偿,我还是要祝福你!” “谢谢你,宋家扬!” 宋家扬有点不自然地摸了摸头发,边后退边道:“那我就不打扰你们,祝你们愉快!” 他钻入车内,启动车子,几乎像是落荒而逃。 叶初晓知道她的心思,有些愧疚地看着那疾驰而去的车子,只是那车还没消失在眼帘,自己的脑袋已经被一只手给掰了过去。 “干什么?”她瞪了驰骏一眼,没好气地问。 驰骏哼了一声:“当着自己男人面前念念不舍地看另一人男人离去,你当老子是死的么?” 叶初晓噗嗤一笑:“我哪里有念念不舍,我是觉得有点愧疚。前段时间你不理我,我还跟他说给我一点时间,说起来是我不对。” 驰骏怔了怔,放开她,也看了眼宋家扬离去的方向:“说实话,我觉得这个人真是不错,刚刚也挺有风度的。换做是我,说不定就上前给人一拳了。”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么流氓?” “可惜你还是选择了流氓。不过要是我们分开,你跟他应该会过得很好。再说了,他还是你初恋不是吗!” “呸呸呸,说什么呢!”叶初晓掐了他一把,“你还打算离开我不是?” “当然没有!”驰骏心里也是一怔,赶紧收回,“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 “这还差不多。” 驰骏笑了笑:“晚上想吃什么?还是回家做么?” “当然。” 她话音刚落,驰骏的电话响起。 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接听:“任哥,有事么?” 那边传来林任的声音:“阿骏,今天晚上有点事情,要你帮我去做。” “什么事?” “你过来我这边,我当面给你说比较方便。” “好,我马上过来。” 叶初晓歪头看向他:“怎么,老板有召唤?” 驰骏像是在思忖着什么,目光深沉表情严肃,片刻才反应过来,点点头:“晚上不能和你吃饭了,林任叫我过去做事。” “好吧。”叶初晓笑了笑,“那你早点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提前发了~~~甜过头了小心牙坏哦~~不过马上又要进入剧情了~~~ 为神马最近留言这么少??难道真的再次写崩了~~   ☆、第56章 受伤 驰骏来到林任的会所时,他正一个人坐在专用雅间喝茶。 “任哥,是不是有什么急事?”驰骏走进房门问。 他出狱后一直跟着林任做事,说是私人助手,无非是开开车,陪着林家兄妹两吃饭,总之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 但这一回,他预感林任派给他的事情,非比寻常。 果然,林任看了他一眼:“今天这件事很重要,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交给你去做。阿骏,我当你是兄弟,一直很信任你,希望你别让我失望。” 驰骏一脸严肃地点头:“放心任哥,你交给我的事,我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办好。你直接告诉我是什么事就可以了。” 林任勾嘴笑了笑:“阿骏,我们认识也快五年了,我对你还是很了解的,虽然你坐过牢,但本质很正直。而我让你做的这件事,可能有点见不得光,你真的确定愿意?”他顿了顿又道,“不过你放心,这件事的酬劳是二十万,办成之后,我让人马上打入你的账户,你不是刚和女朋友和好么?养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是非常费钱的,这个我很清楚。” 驰骏微微一怔:“我确实很需要钱,只要不是杀人放火,都没有问题。” 林任朗声笑出来:“你当我是黑社会啊!”说着,顿了顿,又道,“钱都不是问题,等你办好这件事,我就让你跟我做一些重要的工作。到时别说养一个女人,就是养十个也没问题。” 驰骏脸上露出愉悦的笑:“谢谢任哥。” 林任点点头,不紧不慢地掏出一张照片递给他:“这个人叫郭行凯,以前是我们林正集团财务部一个小主管,他离职前挪用了一大笔公款。但你知道的,做生意难免有些见不得人的账本,偏偏这姓郭的掌握了集团很重要的一份,如果被警方拿到,我们林正集团会有大麻烦。所以我们很被动,怕他来个鱼死网破,一直没报警。我最近查到,他犯了一些事,警方也正在找他。所以我必须在警方找到他前,把那本账本拿回来。” 驰骏狐疑地看向他:“你要我去找回那账本?” “没错。”林任点点头,“我已经让人打听到,他现在就躲在城南从新巷22号三楼的出租房里,那本账本就在他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皮箱里。你今晚就去把那个箱子给我抢回来。” 驰骏拿起手中的照片看了看,确实是上班族模样的中年男人,他嗯了一声:“我这就去。” 林任又道:“郭行凯现在就是只丧家犬,可能会狗急跳墙,你去的时候自己小心点。” 驰骏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任哥放心,这种家伙我闭着眼睛就能放倒几个。” “我对阿骏你当然很放心。” 从新巷是城南的一条老巷子,都是些三四层的旧房子,住户不算多。驰骏走进22号房子的时候,都能听见自己上楼的脚步声。 三楼共五间房子,他不知道郭行凯住在哪一间。不过好在这种老房子隔音效果都很差,他从每间房门口走过一遍,一间有小孩的哭闹,一间是一对情侣在打情骂俏,一间有一群年轻人在大牌,剩下两间则没有任何声音。 驰骏先在其中一间站定,轻轻敲了敲,里面没有人应。他看了看门锁,掏出裤袋里的铁片,插入那锁孔内勾了几下,老旧的门锁很快被打开,很显然里面没有任何人。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大都是女士用品,确定不是郭行凯的屋子后,很快折身出来。 来到最后一间屋子,他举起手准备敲门时,那扇紧闭的门忽然打开。 屋内踏出来的男人,正举着手机贴在耳边,另一只手则提着一口黑色箱子。当他看到门口昏暗光线下的陌生男人时,表情瞬间露出惊恐,下意识往后退准备关上门。 驰骏却猛地上前,将他嘴巴捂住不让他发出声音,然后顺着他后退的方向,将他推入房内。 四十多岁的郭行凯,对驰骏毫无还击之力。两三下就被他放倒在地反绑住,嘴巴里还随手被塞了根毛巾,连骂人的机会都没有。 驰骏迅速做完这一切,拿起倒在房门边的黑箱子就准备离开。 但是当他拎起时,却发觉那箱子很沉,绝不是只放了两本账本的样子。 他怔了怔,也顾不得多想,从门内探出头看了看走廊,确定没人后,就直接下楼。只是才走了一层楼,却听到下面有压低的对话声传来。 “队长,郭行凯现在应该还在三楼。” 驰骏一惊,赶紧退上来,看到走廊尽头的窗户,走过去往窗下看了看,房子背后黑暗的小巷子,空无一人。他赶紧翻窗爬下去。 只是就在他快要落地时,一声到砰地枪响,他脚下一滑,整个人从二楼滚了下去,小腿一阵刺痛。 虽然不知道被什么刺中,但也感觉得出刺得很深。 他暗骂了一声,然后听到楼房内租客们哭喊尖叫的声音。 “队长,有人从窗户跳下逃走了!” “你们守着,我先去追。” 这是警察对话的声音。 驰骏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猜得出一定是有什么不对。好在他位置隐蔽,没有叫上面的人看见,赶紧提着箱子往黑暗的巷子深处跑去。 他对这条巷子不熟悉,也不知前面是什么方向,跑了一段,听到后面追来的脚步后,赶紧躲入旁边废弃的垃圾桶内。 那追赶的脚步只有一个人,驰骏屏声静气躲着,思忖该如何处理这名警察。 不过显然,这警察并没有给他机会,碰的一声,面前的垃圾桶被人一脚踢开。 驰骏举着箱子与拿枪对着他的警察面面相觑,一时两人都没有动作。 最后还是警察先反应过来,他往后面看了看,确定没有人追上来后,小声问:“怎么是你?” 驰骏小声道:“林任让我来郭行凯这里抢这个箱子。” “是什么东西?” “他说是林正集团一本有问题的账本,不过我怀疑不是。” 林任迅速打量了一下他:“郭行凯刚刚被人枪杀了。” “什么?”驰骏大惊,“不是我。” “我知道,子弹是从窗户射进来的,应该埋伏的狙击手。” 这时,后面传来脚步声。 黑暗中的警察赶紧压低声音道:“你打我一拳,马上往前面跑,左拐之后有一个夜市,你躲进人流里面。” 驰骏犹豫半秒,起身一拳打在他脸上,迅速拎着巷子跑开。 “别动!再动开枪了!”追上来当警察举着枪大喊。 “哎哟!”地上的人大声呼痛。 “队长,你怎么了?”两个小警察赶紧去扶受伤的上司。 “没防备给人偷袭了!”队长大人捂住脸吸了几口冷气,腹诽这小子真是下手不轻啊! “你扶队长回去,我去追刚刚那嫌犯。”其中一个小警察说完,举着枪往前跑去。 可他左拐之后,跑了几百米,眼前豁然开朗,热闹的夜市,人来人往,哪里还看得到嫌犯的影子。 “妈的!”他啐了一口,不甘不愿地折了回去。 驰骏在夜市的一家档口,吃了一碗米粉,确定没有人追上来后,才结了账离开。 只是起身时,才发觉小腿的伤疼得厉害,几乎难以行走。 他弯腰一看,原来是插入了一块玻璃,也不知那玻璃有多大块,只看到整块都和着裤子陷入了小腿肚,裤子周围和鞋子上都是血。 不过可能是因为他穿着一双比较高帮的登山鞋,那血都往鞋子里流去,并没有淌在地上。 他拎着巷子郁闷地看了看腿,骂了句脏话,一瘸一拐走了几步,想了想,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那边很快传来接起的声音:“驰骏,你什么时候回来?” 驰骏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常:“我有点急事,直接和任哥去外地出差,这两天就不回来了,你早点睡。” 叶初晓在那头哼了哼:“好吧,那你办完事早点回来。” “嗯。” 挂上电话,驰骏走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个地址。 李清然医生看到他的腿时,惊呼道:“天啦,你怎么搞的?流这么多血?” 驰骏坐在病床上让他检查,轻描淡写回他:“摔了一跤,扎了块玻璃。” 李清然白了他一眼:“说的好像就是被绣花针刺了一下似的。我刚刚看了,你这至少被扎进了几公分,还扎在了骨头上。好在你没神勇地自己拔下来,不然你这腿估摸着能瘸一阵子了。” 驰骏嗤了声:“要是就被绣花针刺了一下,我能找你?” “行吧,你躺下,我帮你处理。伤口很深,拔了还要缝针,我得先给你打麻药。” “不用了,省得麻烦,直接弄吧。” “算你狠!” 驰骏躺在手术床上,拿出电话,拨过去了林任的号码。 “怎么?拿到了么?你现在在哪里?” “嗯,拿到了。我在李清然的诊所。” “你受伤了” “腿不小心被玻璃扎了一下,没什么大事。” 那边似是沉默了一下:“行,我马上过来找你。” 等到林任赶过来时,驰骏腿上的小手术已经做完,小腿被李清然包扎得特别夸张,连裤腿都放不下。 他无语地看了看自己可怜的小腿,只能很无语地暂时躺在床上。 “箱子呢?”林任进来就问。 驰骏指了指床边:“在这里。” 林任走上前拎在手中:“你做得不错,有没有遇到什么意外?” 驰骏看了看门口,小声道:“我拿了箱子后,警察正好赶到。然后再我翻窗逃走的时候,有听到枪声,好像是郭行凯被人杀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小心翼翼看着林任的表情。 而林任似乎并没有什么意外,只耸耸肩道:“他惹了很多事得罪了很多,被仇家追杀很正常。” 驰骏愣了愣:“他不就是个做财务的么?” 林任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可不只是简单做财务的。” 驰骏怔了怔又道:“我就是有点担心,他死的时候,我刚好在现场出现过。警察会不会找到我?怀疑我是凶手?”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甜死,这章就血案了~~哎~~卤煮就是这么跳跃的一个人~~   ☆、第57章 察觉 林任想了想道:“你没杀人,警方不可能冤枉你。不过得等新闻出来,看到底怎么回事。” 驰骏点点头,眼神落到他手里的黑色箱子:“对了,任哥,你检查箱子里面是不是你要的东西,万一不是可就麻烦了。” 林任不以为然地垂眼看了下:“等回去再慢慢检查,肯定没错。” 驰骏眼波微微跳动,继而又笑着随口道:“我腿弄成这样,这两天是不敢回家了。” 林任挑挑眉戏谑:“怎么?怕老婆骂?” 驰骏点头,不置可否。 林任笑了笑,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二十万我已经让人打到你账户。正好这两天你可以去给弟妹买点东西,万一回家被她骂,说不定还能让她消消气,女人嘛都是这样,珠宝首饰名牌包包,百试不爽。” 驰骏露出开心的样子:“跟着任哥就是好,以后有什么赚钱的事,一定要让我做。” “放心,一定会的。”林任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又道,“差点忘了,明天是芯芯的第一场独奏会,她让我转告你,让你务必也去给她捧场。” 驰骏笑着点头:“一定。” 虽然才一起生活两个多星期,但叶初晓就已经难以适应驰骏不在的日子。好在他人在外面,电话倒是很频繁,一两个小时就会给打过来。 开始叶初晓还挺高兴,一天下来,不免有点担忧,隔着电话问:“你在外面都不用做事的么?怎么这么闲?” 驰骏干笑两声,才想起自己差点露了馅:“晚上才有正事。” 叶初晓顿时不高兴了:“什么事要晚上做?不会是去跟你老板去那种地方消费吧?” 她其实对驰骏的人品还是很相信的,当年年少时,他身边一堆爱跟姑娘们鬼混的家伙,但这厮却一直是傲慢不屑的样子。 那时,叶初晓还以为他就是那种不解风情的家伙,哪想跟他在一起后,才知道他其实跟那些没两样,也是个臭流氓。只是在外面还是一副油盐不进冷飕飕的模样。 果然,驰骏在那头特别不屑地嗤笑一声:“我特么是哪种人么?” 说完,不等叶初晓反应过来,果断挂掉了电话。 叶初晓望着手机,哭笑不得。 不过,到了晚上,驰骏当真没有再来电话。叶初晓试着拨过去,那头是关机提示。 她早早下班了回家,实在无聊,也不愿做饭,随便吃了点蛋糕敷衍了事。只觉得晚上的时光特别漫长,到了快九点多的时候,他去跟黑猫小骏玩了一会,发觉猫粮所剩不多,想着这么早睡不着,干脆换上衣服出门。 其实猫粮哪个超市都有卖,但叶初晓记得宋家扬当初介绍的一家专卖店,离这里倒也不算远,便直接打车去了。 买完猫粮,结账出门时,与一个进来的人,差点迎面相撞。反应过来,看到对方,两人都有点惊讶。 “宋家扬,这么巧!” “是啊,真巧。”宋家扬看了看她手里的袋子,“来买猫粮?” 叶初晓点点头:“你也是?” “嗯。” 上次之后,多少都有点尴尬。 两人相对着沉默了几秒,还是叶初晓先反应过来,她轻笑了笑:“那你去买吧,我先走了,有时间再出来聚。” 宋家扬点点头,只是在错身而过时,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道:“我今晚看到你男朋友了,他的左腿走路好像有点问题,是出什么事了么?” 叶初晓微微一怔:“你在哪里看到的?” “就在蓝天剧院门口,他和林家兄妹在一起,我看外面的海报,好像今晚是林芯的独奏会。”说完他有点狐疑,“你不知道么?” 叶初晓愣了半响,反应过来,赶紧笑着摇头:“我知道的。”说完,有点踉跄地往外走了几步,“你买吧,我先走了。” 宋家扬怔怔站在原地,隔着小店的玻璃门,看她消失在夜色里。 叶初晓叫了一辆出租车,寒着脸拿出手机。 她做梦都没想到驰骏根本就没有出什么差,可既然人在本市,为什么不回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骗她,如果只是要听林芯的独奏会,完全没必要撒这一出谎。她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越觉得不对劲就越气愤。 这才多久,这人就开始撒谎夜不归宿了。 难道真是的书上所说的,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 叶初晓拨过去驰骏的号码。这一回那边倒是很快接起,大约是演出已经结束。 “驰骏,你现在哪里?” “在吃饭。” 叶初晓已经隐约听到那头酒杯碰撞庆贺的声音,想来应该是林芯在庆功。她冷笑了笑:“这么晚了还在吃饭?” 驰骏嗯了一声:“应酬,没办法。”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又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驰骏似乎是想了想:“过两天吧。” “我知道了。” 话音未落,已经挂断电话。 驰骏有点发愣地看着忽然被挂断的电话,有点没反应过来。 “阿骏,你太可恶了,竟然说跟我庆功是应酬。” 驰骏有点头大地揉了揉额头,干笑了笑,没有出声,脑子里想的是,不会是被发现了吧?网上大概说得没错,在对待男人撒谎这件事上,女人都是福尔摩斯。 林芯又朝兄长嗔道:“哥哥,你都让阿骏去做什么了?竟然腿会受伤,弄得他连家都不敢回。” 这回不等林任回答,驰骏已经先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跟任哥没关系。” 林任嗤笑一声,戳了下林芯的脑门:“都说女生外向,哪个像你这么外向,人家阿骏可是有老婆的,你就别再自作多情了,赶明我得赶紧忙你介绍几个青年才俊,不然你整天缠着阿骏可不是办法。” 林芯倒是坦坦荡荡,朝驰骏挤挤眼睛:“你要介绍也得介绍阿骏这种的,我就喜欢他这种。” 驰骏对这种打趣和戏谑没大多反应,只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林芯看着他继续:“我就喜欢阿骏这样,因为你对他说什么,他都无动于衷,一点希望都不留给别人。”说着,她撑着下巴道,“阿骏你给我说说,你以前被女人表白的时候,是什么反应?” 驰骏淡淡看了她一眼,倒像是真的想了想:“没印象了。” 林芯哈哈大笑:“那你女朋友对你表白的时候呢?” 这回驰骏嘴角微微上扬笑了笑:“她没有对我表白过。” 林芯继续兴致昂扬地八卦:“那你呢?你对你女朋友怎么表白的,我都有点不能想象阿骏跟女人表白的场景。” 驰骏继续笑:“我也没有。” “啊?”林芯有点悻悻得哀叹,“你们可真没情趣。” 没情趣嘛?好像是有一点。 一行人从会所出来时,已经是十点多,林任看了看驰骏一瘸一拐的腿:“你今天还是在李清然那边吧?我让司机送你过去。” 驰骏摇头:“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就好。” 林任也不坚持,只思忖片刻,又道:“等你腿好了,你再帮我去做点事。” 驰骏笑着回:“没问题。” 上了出租车后,驰骏拿出手机给叶初晓打电话,可拨过去那头是关机的状态。他仔细想了下之前叶初晓似是冰冷的口气,和那迅速挂断的电话,不由得再次头大,最后还是让司机改了路线,开去了家里。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实在太短小,晚上八点左右再更一章吧~~回头看了看,这篇文是窝有史以来写得最快的了~~ 只是一嘚瑟这两天就卡文了,然后就去撸下个故事的文案了~~不是外卖哥,外卖哥的故事太沉重,写完骏哥实在得缓缓再写虐文,先写个轻松逗比的文调节~~大家可以先看看,如果有兴趣就去提前收藏吧~~   ☆、第58章 生疑 驰骏回到家时,已经十一点。叶初晓还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对他忽然回来没有任何惊讶,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驰骏心里明白怎么回事,嘴角无奈地扬了扬,往客厅走了几步站定:“我回来了。” “嗯。”叶初晓淡淡应了一声,仍旧面无表情地盯着电视。 客厅没有开灯,只有电视的荧光打在她脸上。不知为什么,驰骏忽然又想起那一年,他浑身是血躺在新塘街道边,看到她月光下的那张脸孔,美丽却没有任何温度。 他怔忡片刻,将这不好的感觉赶紧抛之脑后,一瘸一拐走到她旁边坐下,揽住她的肩膀道:“我昨天不小心摔伤了腿进了医院,拍你担心所以骗你说出差。” 叶初晓从他的手臂中挣开,冷冷道:“你腿伤了回不了家,却能去剧院看演出?驰骏,别把我当傻子。” 驰骏干干笑了笑,没皮没脸地凑上去亲了她一下:“去听林芯演出是奉老板之命。怎么,吃醋了?” “走开!”叶初晓愤怒地用力一推,猝不及防间,驰骏跌落沙发,恰好碰到腿上的伤处,顿时疼得倒吸几口凉气,坐在地上抱着腿没法动弹。 叶初晓再怒,也看得出他这时不是假装,被他这反应吓了一跳,赶紧蹲下凑上前:“你怎么了?” “腿……”驰骏吸着气道。 一半是真疼,剩下一半自然是假装。 叶初晓撩开他的裤脚,看到半截小腿被包的严严实实,周围还看得出是肿的。她这才相信他受伤是真的。 她没好气地将他扶起坐上沙发:“腿伤了直接告诉我不就得了,弄得好像做了什么偷鸡摸狗的事一样。” 驰骏特别诚恳道:“我真是怕你担心。昨天伤了腿挺严重的,在医院就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好点了再回来,没想到弄巧成拙。对了,你怎么知道的?名侦探大人?” “你少油嘴滑舌。”叶初晓推了他一把,没有回答他后面的问题,只道,“若要人莫知除非己莫为,就算我相信你说的是怕我担心,但说谎这种事有一次就会有两次,你现在在我心里的信任度已经打了五折。” “不是吧,这么惨?”驰骏夸张地哀嚎,又凑上前抱着她亲,“这回不算好不好。” 叶初晓推开他,哼了声:“那得看你表现。” “那我去跪键盘怎么样?” 叶初晓终于绷不住噗嗤笑出来:“别不正经了,我扶你去睡觉。” 其实驰骏的腿虽然伤得不轻,但毕竟只是左腿,还不至于走不了路。不过叶初晓扶着他时,他故意吸着气叫疼,大半个人的重量都压在她身上。 叶初晓知道她是假装,但想他腿伤确实不假,也就懒得戳穿他这可恶的小心思。 待到扶他躺好,叶初晓起身准备出门关电视关灯,却被他拉住,自下而上灼灼盯着她道:“活了二十几年,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才一天没见你,怎么就觉得过了那么久呢!” 叶初晓不屑地哼了一声,脸上却有点止不住发烫:“你不是一直走酷拽路线的么?怎么变这么肉麻了?” 驰骏笑了笑:“因为今天被人提醒了没情趣,所以自我反省了一下,决定改正。” “别!”叶初晓赶紧道,“我还是喜欢你嘴巴贱一点。” 驰骏嗤笑一声:“所以说你才是不懂情趣的那一个,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看上你的!” 叶初晓白了他一眼:“你可以闭嘴了!” 她说完折身出门,从茶几上拿起遥控器关电视。但就在她准备按下开关键时,正在播放的本地晚间新闻,让她停下了动作。 “昨晚在城南从新巷22号发生一起枪击案,一名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在出租房被人枪击身亡。目前警方没有透露任何消息。不过据同楼的租户称,事发时,有人从三楼的走廊窗户跳下逃走,楼下的碎玻璃上还留有少量血迹,但根据现场调查,子弹系从窗外射进,跳楼嫌犯被排除枪手嫌疑,但不排除是共同作案。有消息称,这起案子可能与毒品有关。” 叶初晓关上电视,脑子却不知为何有点混乱。 昨晚,跳窗、玻璃血迹…… 她不应该多想的,但是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么巧合。 她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怔怔地在沙发上做了半响。等到回到卧室时,床上的驰骏已经呼吸深沉,显然已经睡着。 早上,驰骏起来时,叶初晓已经将早餐准备好。 他一脸愉悦:“这么贤惠,看来我得赶紧娶回家,免得被那些惦记的人抢走了。” 叶初晓不动声色看着他笑了笑:“不会被抢走,只是如果让我发觉你做错事,我自己就会走。” “那看来我以后得更加注意了。” 叶初晓拿出早上出门买的一份报纸,坐在餐桌上翻了翻,忽然惊了一声:“天啦!前天晚上竟然发生了枪案,看来以后晚上不能随便出门了。” 驰骏低着头咬了一口面包,漫不经心道:“是吗?咱不是禁枪的法治社会么,怎么赶上美国了?” 叶初晓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继续:“说是城南那边,一个人在出租房里被人枪杀,嫌犯好像在警察赶到的时候,跳楼逃走了。” “是吗?”驰骏语气仍旧漫不经心,只是拿着面包的手明显僵了片刻。 叶初晓将他这细小的动作看在眼里,顿时心里凉了半截。她深呼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如常:“据说是跟毒品有关。” 这回驰骏抬起了头,神色古怪地看向她:“毒品?” “嗯。”叶初晓木木点头,“这东西真是害人不浅。” 驰骏敷衍的附和了一声,但表情明显开始心不在焉。 叶初晓越加心寒。 早餐吃完,他就拿起外套出门:“我有点事出去一下。” 叶初晓还坐在餐椅上,看着他一瘸一拐往外走,冷冷唤道:“驰骏,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驰骏愣了一下,转头对她笑了笑:“我能有什么事瞒你?你就别多想了。” 作者有话要说:骏哥就是孙悟空,也翻不过初晓的五指山~~~还不快招了~~   ☆、第59章 疯狂 “这么快?” 驰骏来到林任别墅时,他正在书房工作,看到驰骏敲门而入,似乎是预料之中。 驰骏拖着那只伤腿走上前,语气显得很焦灼:“任哥,我看到新闻了,说郭行凯跟毒品有关,他以前不是林正集团财务部的么?一个上班族怎么可能跟毒品有关?” 林任抬眼意味深长地看向他:“那你说什么样的人才应该和毒品有关?像你这样的人么?” 驰骏一时无语。 林任又道:“毒品这种事情跟你想得不一样,你在酒吧看到的那些小毒贩,不过是金字塔最底层的一部分。毒品是世界上赚钱最快最多的行业之一,所以上到豪门贵胄下到贩夫走卒,只要有机会,很多都愿意尝试。郭行凯不过是最普通的一个。” 驰骏皱眉看着他:“你说的这些我确实不知道,可新闻了说郭行凯跟毒品有关,如果警方查到那天出现在现场的人是我,就算能证明我没有杀人,但肯定也会怀疑我是涉毒份子。” “阿骏,我知道你父亲是因为贩毒而死,所以你很排斥毒品。不过,你不用把毒品想得这么可怕,不过就是一门生意而已。很多毒贩可能再生活中还是我们所认为的精英。你肯定还记得覃凯对吧?他在当华夏制药总裁的同时,还制造冰毒。这么生意虽然风险很大,但你也不用把它想得那么可怕,如果真的贩毒就等于死路,那么这个世上早就没有毒品存在了。可你看看,这些年吸毒的人反倒越来越多。实际上,真正被抓的毒贩,只是这个行业从业者的凤毛麟角。” 驰骏露出不解又惶恐的表情,半响才有点低哑着声音开口:“任哥,你给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林任从书桌后面站起身:“阿骏,你跟了我几年,也是时候告诉你了。”他打开旁边的柜子,将里面那只黑色箱子提出来,放在书桌上打开,“这就是你前晚从郭行凯手里抢来的东西。” 驰骏面色大骇,一下变得没有血色,指着那一袋一袋的白色粉末结结巴巴道:“白……白粉!” 林任云淡风轻般笑了笑:“没错,是白粉。我让你抢的东西从来不是什么烂账本。郭行凯本来是我们的一个骨干人员,但是他嗜赌,欠了一大笔钱,所以偷走了我们的货自己找了买主。” 驰骏似是有点站不住,踉踉跄跄往后退了几步,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林任看着他继续笑:“怎么?吓到了?我认识的阿骏可不是这么胆小的人。” 驰骏深呼吸一口气:“我只是有点没想到。” “这个世界想不到的事情太多了。我们林正集团明面上的生意做得确实不算小,但是暗处的生意才是真正赚快钱的生意。你说你想赚大钱供养你的女人,所以我给你一条阳关道。说实话,我们也早就已经准备收手不干,毕竟林正集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早就洗白可以在阳光下生存。”他顿了顿,“但是毒品这行生意,就是一张巨的网,我们也只是网络中的其中一支。既然是同一张网,牵一发就会动全身,我们想退出也不是那么容易。至少也要做完一单可以让网上其他分支愿意让我们退出的大生意。”他顿了顿,灼灼看着驰骏,“我想把我们这最后一单分给你一杯羹,只要做完这一次,你就能拿到两千万。你愿不愿意?” “两千万?”驰骏讷讷呢喃,像是陷入纠结当中。 林任嘴角勾起一丝淡笑,继续道:“阿骏,我不逼你。我们这张网这么大,警察里面肯定有人。如果你不愿意,我也绝对不会把你拖下水。郭行凯的案子,我可以跟你保证,绝对不会让你受牵连。你还是可以继续当我的闲散助手,跟着我混吃等死。” 看到驰骏咬着牙纠结的模样,林任有些得意得笑开:“阿骏,是两千万。足够你衣食无忧一辈子。” 驰骏伸手搓了搓脸,像是在迫使自己冷静,良久之后,放下手,深呼吸一口气:“好,我做。” 林任笑了笑:“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这几天我会带你了解一些我们研发的货,再带你见一些我们的人。” “嗯。”驰骏点头,“我会认真做的。” 驰骏忽然变得忙起来。 叶初晓还未跟他求证那条新闻是否跟他有关,几乎已经难得再见到他。每天晚上差不多凌晨才回来,连周末都是一样,只说最近跟着林任有重要工作要做,等忙完这一阵就彻底好了。 虽然林任是正经商人,但正是因为他是商人,难免会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她对驰骏的人品其实很信任,他虽然从小是个混混,但他本性正直,只是正因为他从小生活的环境和习惯,难免在法律认知上与常人不太一样,就好比他当初坐牢是非法持有枪支。 他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忽然各怀鬼胎。 十几天后的一个晚上,驰骏照旧回来很晚,他蹑手蹑脚进门后,看了下手表,已经凌晨一点多。 他没有开灯,在窗外隐约的光线中,看到卧室的门没有关。他无声无息走进去,俯在床上上方,居高临下看向黑暗中熟睡的人。他轻轻唤了一声她的名字,见她没有反应,便小心翼翼在她唇上亲了一下,而后又怔怔看了半响,才折身出门。 他手上还拿着一个小盒子,环顾了下四周,最后选择塞在了沙发底下,然后摸索着去了浴室。 驰骏洗完澡出来,却发觉客厅的灯打开,叶初晓面无表情地站在沙发旁,一只手上还拿着刚刚他放在沙发下的那个盒子。 他表情大惊,结结巴巴道:“你……你怎么醒了?” “这是什么?”叶初晓举起盒子,冷冷问。 “没什么!这是人家放在我这里的东西。”他大步走过来准备抢回去。 叶初晓也不躲,任凭他慌慌张张将盒子拿走。只盯着他一字一句道:“驰骏,你到底在做什么?” 驰骏避开她的目光,忽然有点烦躁:“我能做什么?反正不会违法犯罪就是。等忙完这段时间就好了。” “驰骏!”叶初晓忽然提高声音逼问,“你到底在做什么?” 驰骏看了看她,软下声音:“你相信我,我真的没做坏事。过了这段时间,我再跟你慢慢说。” “没做坏事?”叶初晓忽然从身后拿出一小袋白色的东西摊在手掌心,“你不要告诉我这是炒菜用的淀粉?” 驰骏脸色大变,拿起手中的盒子看了看:“你从里面的拿的?” 叶初晓不回他,只咄咄逼人走上前:“你为什么有这种东西?为什么要碰这种东西?我爸就是因为这个东西毁的,你爸也是因为这个东西死的。你发过誓不会碰毒品的,为什么要骗我?” “我没骗你!把东西还给我,听我解释!”驰骏伸手去抢她手里的白粉。 哪知叶初晓却忽然像是发疯一样,将她一掌推开,大叫:“你碰是吧?那我也碰。” 说完,猛地将手里的塑料袋撕开,抓起里面的粉末,一把塞入口中。 驰骏脸色一下煞白,扔了手里的东西,手忙脚乱将她拉过来,伸手去抠她的嘴:“叶初晓,你疯了吧?快吐出来!” 叶初晓一面挣扎一面咬她口中的手指,但到底不如男人力气大,驰骏手指被咬出了血,也浑然不觉,只急急拖着她往厕所走。 驰骏此时已经吓出一身冷汗,将叶初晓的脑袋按在盥洗槽,声音也是颤抖的语无伦次:“叶初晓,我求求,快吐出来!我错了我错了!我没做坏事,我什么都告诉你!你快吐出来!” 喉咙被抠,叶初晓忍不住呕吐,搀着白色粉末的液体,流入盥洗池。 驰骏不依不挠,继续给她嘴里灌水,让她吐出来。 凉水入口,嘴里鼻子里都是,像是溺水一样,叶初晓难受得眼泪都飙了出来,一边咳嗽一边呕吐。 待到气喘吁吁折腾了一通,两人都瘫坐在地上,驰骏将叶初晓湿漉漉的脸托起来,掰开她的嘴巴看了看,见看不到白色的东西,才稍稍舒了口气。 “你等等,我给你倒杯热水喝。” 他倒好热水,返回浴室,将杯子送到叶初晓嘴边时,大概是也被吓到,她这时倒是挺乖顺,咕噜咕噜喝完了一大杯。 只是杯子刚刚移开,叶初晓忽然眼睛睁大,呼吸变得急促。 驰骏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叶初晓却是说不出话来。 驰骏将杯子一扔,忙不迭将她抱进浴缸,拿下莲蓬头,打开冷水往她身上淋。 冬天的自来水,打在身上刺骨一般。叶初晓受不住,想挣扎逃开,却被驰骏牢牢按在浴缸:“你忍一忍,忍一会儿就好了。” 他忽然想起那一年,周浩倒在地上抽搐的模样,想起他躺在手术台上苍白的脸。一阵毁天灭地的惊惶袭来,浑身都止不住发颤。 等到水灌满了浴缸,他放下莲蓬头,又手忙脚乱去冰箱找了些冰块放进水中。 叶初晓懂得瑟瑟发抖,不过身体刚刚涌上的那一层快感,完全被压了下去,如今除了冷还是冷。 此时她脑子也已经清醒,明白自己刚刚实在是太冲动,想着那些送入口中的白粉,不禁有些后怕。 驰骏见她闭着眼睛蜷在浴缸,脸色冻得发白,嘴唇发乌,心脏一跳一跳得直发疼。 他蹲下来,摸着她的脸,哑声道:“你怎么这么倔?” 叶初晓抖着声音:“驰骏,我们完了。” 驰骏沉默片刻:“等你待会睡觉,醒来后我都告诉你,你再决定还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泡了几分钟冰水,叶初晓被驰骏抱出来时,整个人已经发僵,放入被窝后,还是不停发抖。 驰骏见她冷得厉害,知道这一泡肯定是生病了,给她喂了点药,他脱了衣服,上床抱住她,为她取暖。 因为发烧,叶初晓这一觉睡得昏昏沉沉,一会儿冷一会儿热,但身后总有一个温暖的身体抱着自己。 清醒时,她想要推开他,迷糊时,又忍不住紧紧抱住他。 而驰骏一夜未眠,早上天空露白时,见叶初晓高烧退下这才放下了心。 叶初晓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驰骏红红的眼睛。她心中微怔。 “你说吧。”她哑声开口。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这么歇斯底里的女主,好吓人~~骏哥真不是她的对手   ☆、第60章 坦白 驰骏低头抵着她的额头亲了亲她,她没有躲开。 其实并不是多么复杂的一件事,可他想了一夜,才发觉从最初到现在,已经过了匆匆七年,许多人许多事,再想起时,竟然有些恍若隔世。 他叹口气,准备开口时,却似如鲠在喉。 他想,就从七年前那个夏天说起。 那时他家中突遭变故,父亲驰松年因为贩毒入狱。驰松年自然不是完全无罪,只是放任手下倒卖少量的摇头丸等软性毒品,与私藏大量海洛因,性质如何都不相同。 而陷害驰松年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驰骏当做大哥的阿钟。同时卖给他们毒品的毒贩也被抓获,即使那毒贩坚持称没有贩卖海洛因,可阿钟一口咬定海洛因来自那人,而且是驰松年指使。 驰骏自然是相信自己的父亲。 就在一点头绪都没有时,他在驰松年被封的夜总会,发现两个可疑的人从阿钟办公室拿走一支手机。 他拼了命抢到手机,然后受伤倒在新塘垃圾桶后面。 也就是那一夜,叶初晓看到浑身是血的他,选择了离开。好在沈同警官很快找到他,将他送往了医院。 驰骏在医院昏迷了三天。醒来后,便收到驰松年在看守所畏罪自杀的噩耗。 而阿钟这支手机的通讯记录,全是来自江城的手机号码,只是那些手机都未实名注册,每一个都是通话几次后就作废。 阿钟继续什么都不承认,那名被抓的毒贩忽然又松口认罪。这支驰骏拼命抢来的手机,并没有给这件案子带来任何转机。 此后,鹿城的警方迅速结案,还因打掉两大毒贩,一时风光无限。 驰松年死后半年,驰骏和张威,带着少年人的天真和孤勇,前往江城,决定自己找出害死驰松年和周浩的幕后黑手。 他们开了酒吧,因为这种地方,是毒品的温床,他们指望能够顺藤摸瓜,找到那只翻云覆雨手。 此时,沈同也调往江城,继续在暗中调查。 虽然驰骏的目的只是报仇,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选择了做沈同的线人。 后来他们无意中查到了覃凯,不过覃凯只做冰毒,虽然可以肯定跟当年那件案子无关,但他神秘的下家,以及江城那张地下毒品网络,都因此隐隐浮出水面。 最后沈同和驰骏查到的所有线索,都指向了林正集团的老板林正同和他的侄子林任。 林正同只有独女林芯,与他一同创业的弟弟早亡,留下儿子林任,成为林正集团的接班人,自然也是暗地生意的接班人。 五年前的林任二十多岁,是典型嚣张跋扈的富二代,林正同为了磨练他的脾气,在他再次闯祸酒驾撞死人后,没有替他善后,让他进了监狱,也是为了堵住媒体悠悠众口,为明面上的林正集团挽回声誉。 那时驰骏刚刚和叶初晓在一起,可为了接近林任找到证据,他还是决定去坐牢。 警方没有那么干净,覃凯得知自己被怀疑后,决定暂时去国外避风头。偏偏他察觉叶初晓发现他涉毒,因为对她有情,下不了狠心将她灭口,只能选择带她一同出去。 于是就发生了驰骏持枪救叶初晓而入狱的事。 覃凯的死,成为契机。当时一名办案的警察告诉叶初晓,为了案子简单化,驰骏量刑最低,让她不要说出覃凯涉毒。叶初晓当时吓得云里雾里,自然是照办。 于是这件案子,在外界看来,便是一起单纯的情感纠纷。没有人知道,驰骏和叶初晓,知道社会精英覃凯背后,其实是个制造冰毒的毒贩。 驰骏坐牢后,顺理成章接近林任,出狱后,自然一直跟着他。 只不过,林任虽然表面看起来仍旧是典型富二代,但城府很深,滴水不漏。跟着两年,驰骏一点线索都没发现。 而从坐牢开始到重逢的那五年里,他避开叶初晓不见,一来是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乱七八糟,真心希望她能有更好的选择。二来是他在做的事情,必然危险重重,他不愿让她受牵连。 可没想到,五年之后,两人还是偶遇。 他看到叶初晓的痛苦,根本无法无动于衷。 他因为女人入狱,林任是知道的。起初以为他避而不见,是对那女人存着怨恨。 但叶初晓出现的几次,让林芯看出来,根本不是他们所想,当着卜卦的事告诉了哥哥。驰骏怕林任怀疑,只能顺了自己的心意,与叶初晓重归于好。 因为叶初晓曾经被认为陷入驰骏和社会精英覃凯的情感纠纷,驰骏顺水推舟,让林任认为自己爱的女人贪慕虚荣,所以有了强烈的挣钱愿望。 终于,林任将他拉入他那个不为人知的网络。 七年等待,终于等到这个机会。 靠着床头坐着的驰骏,慢慢说完,停下时,却发觉叶初晓伏在自己大腿处,一动不动,而隔着自己薄薄的睡裤,他已经感觉到了湿湿热热的水汽。 “哭了?”驰骏轻笑了笑,想要抬起她的头看情况。 叶初晓却用力梗着脖子,继续埋在他腿根处,眼泪怎么都止不住哗哗地流。 驰骏恢复平日的痞气,塞进手指摸了摸她的脸,又挺了挺腰:“你实在要哭换个地方行不?你趴在我这里,我已经起反应了。” 叶初晓稍稍移开脑袋,用力在他胸口捶了几下:“你这个混蛋混蛋!为什么要做这么危险的事?为什么之前都不告诉我?我恨死你了恨死你!” 驰骏也不躲,生生挨着她的拳头:“那你多打几下。” 叶初晓却收回手,摸了把湿漉漉的脸,手忙脚乱爬起来,跨坐在他身上,捧住他的脸,劈头盖脸吻了下去。 她吻得特别用力,恨不得咬坏他将他吞进肚子里。她一边哭一边吻,又粗鲁地去剥他的衣服,用手在他身上又抓又挠。 驰骏被她弄得生疼,一时觉得自己好像在被女人蹂躏一样。这感觉让他憋屈又兴奋,一股邪火窜上来,猛地用力翻身压住身上作乱的女人。 离开她的嘴唇时,□抵进她,喷着热气恶狠狠道:“叶初晓,你要是再做昨晚那种事吓我,我非弄死你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电脑忽然黑屏,写的东西丢失了一千多字,已哭瞎~~~晚上再更一章补齐   ☆、第61章 监视 驰骏没弄死叶初晓,不过跟着她小死了几回。 两人都跟豁了命一样,死死缠着对方,被子床单被□□得不成样子,床头柜上的台灯和书本,也被噼里啪啦扫在了地上。 但谁也没心思去考虑其他,只继续这场疯狂的战争。 歇下来时,两人都没了力气动弹,只看着周围的狼藉,觉得好笑。 驰骏气喘吁吁地爆粗口:“真他妈爽!” 叶初晓趴在他胸口恼羞成怒地掐了他一把,片刻之后,又软软道:“之前因为你这段时间有点反常,我昨晚看到白粉后完全被吓倒了,脑袋一懵,就做了傻事。你放心我以后不会再这么冲动吓你。” 驰骏有一搭没一搭地抹着她微微还有些湿润的头发:“我以后什么事都告诉你,你就跟个福尔摩斯一样,想瞒都不敢瞒你。” 叶初晓低声笑了笑:“你知道都好,虽然咱俩在一起时间不长。但喝一方水吃同样的米长大,我还不了解你?我跟你说,你就是眼皮翻一下,我都知道你在想什么。” 驰骏嗤了一声,当真翻了翻眼皮:“那你说我现在在想什么?” 叶初晓笑着拍了他一下,嗔道:“讨厌!”说完又挪上去,靠在他头侧,“你现在到底跟着林任在做些什么?” 驰骏稍稍正色:“我现在知道的情况还不多,就知道他们是一个很大的网络,林家是其中重要的一支。他们的毒品不仅是在江城本市,而是跨越全国甚至包括国际。听林任的语气,他们目前在生产新型海洛因,将会有一大批货出来,然后分派给不同的买家,然后这些下家会从新疆出到西亚,从云南广西出到东南亚。他现在只给了我一些样品认识,我还不知生产基地,也还不知道他们的交易方式。不过他已经给我透露交易期大概就在下个月,等我知道消息后会通知沈警官。”他顿了顿,继续,“这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交易,如果错过这一次,那么林家叔侄就可能永远逍遥法外,光鲜地活在上流社会。” 叶初晓忧心忡忡看着他:“会不会很危险?” 驰骏搂了搂她:“放心,我有分寸。我还没跟你结婚生孩子,舍不得挂掉。再说,我又不想当什么英雄,看到情况不对就赶紧撤。” 叶初晓其实还是担心。她无法想象这几年他是怎么过来的。五年说长不长,但也绝对算不上短。两年半牢狱生活如何煎熬不说,还要和一个隐形毒枭称兄道弟。 光是想一想,她都觉得心疼。 听他的语气,林任背后的那个集团,存在了这么多年都没被抓住,之前还不声不响地害死驰松年,肯定是非比寻常。而驰骏除了一条命就什么都没有,想想都觉得可怕。 见她脸色不对,驰骏又马上补充:“你不用担心,沈警官会暗地里保护我。” “真的么?”叶初晓喃喃道,“你一定不能有事,不然我也不知道活下去该干什么了!” “傻瓜!”驰骏脸色一凛,沉默片刻又道,“放心,我一定不会有事。” 恰逢周末,两人在床上躺了一上午,最后都饿得肚子直叫唤才爬起来找吃的。 随便吃了些,终于是算是勉强果腹,驰骏见林任没有召唤,拉着叶初晓道:“走,我们去约会。” 说实话,叶初晓听了驰骏的话后,心里一直都很沉重,偏偏他还那么云淡风轻的样子。为了不给他压力,她嘻嘻笑了笑,挽住他的手:“好,我们去约会。” 年轻人的约会,无非是吃大餐看电影。驰骏和叶初晓也没什么新意。 从电影院出来时,已经天黑。 驰骏开车载着叶初晓在一间咖啡馆门口停下,叶初晓疑惑:“这么晚了要去喝咖啡么?不怕晚上睡不着。” 驰骏笑了笑:“去见人。” “咦?”正疑惑着,驰骏已经打开车门,让她下车。 两人拖着手往咖啡馆里走去,却在准备开门时,驰骏看到那玻璃门迟疑了一下,然后将叶初晓揽在怀里,推门而入。 “两杯蓝山咖啡?带走。”他直接来到服务台开口。 叶初晓正疑惑他不是来见人么?却觉察到搭在她肩膀上的手力气不同寻常。 她向来是敏感机警的人,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知道有问题,一时不再多问。 拿了咖啡出门时,叶初晓瞥见寥落的小店内,一个熟悉的身影独自坐在一张桌上。 她只见过那人一面,但记忆还算深刻。脑子灵光一闪,叶初晓忽然就明白了一点什么。 上了车后,驰骏一口将咖啡喝下,丢掉发动车子。 过了半响,叶初晓才小心翼翼问:“你准备来见那位沈警官?” 驰骏点头:“我们被跟踪了。林任应该还不放心,所以这段时间派人在监视我,幸好我刚刚看到玻璃反光的人影。”他说完顿了顿,想起什么似地问,“你怎么猜到我来见沈警官?你认识他?” 叶初晓点点头:“他是宋家扬的舅舅,我见过他一面。刚刚我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咖啡馆,所以猜到你说的那个沈警官就是他。” 驰骏笑了笑:“你这样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当年耗子和大威被以寻衅滋事抓了几天,我们就知道是宋家扬那小子托亲戚做的,原来他那亲戚就是沈警官。” 叶初晓小心翼翼道:“如果有什么要转达的,我可以去帮你。” 驰骏却是摇摇头:“林任应该是连你一起监视了。他们做事很谨慎,我想我们的电话网络和日常生活都会被监控,等过几天再看情况。” 叶初晓嗯了声:“驰骏,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他们那些人肯定都是没人性的,千万不能被他们发现。” 驰骏却是幽幽叹口气:“其实结果到底怎么样,我现在也不是那么在乎,就是担心连累你。我躲了你五年,到头来还是把你给卷了进来。” “我不怕的。”叶初晓猛地摇头,“我只希望你平安。” “我知道你不怕。”驰骏空出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我一直了解你,所以选择对你坦白。” 作者有话要说: 上午丢了一千多字的稿,晚上家里又停水,今儿到底啥鬼日子,摔~~明天周五忙,晚上十点左右再更新,中午不用来刷了~~ 丢个新文的文案,准备写个男神主角了。写了这么多篇发觉没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神,总归还是要写一个的~~以后估计也不会写了,所以乃们要珍惜啊~~这个文绝壁走搞笑风~~那才是窝熟悉的风格,快过年了逗大家乐一乐~赶紧去提前收藏,不收藏打屁屁哦~~   ☆、第62章 惊讶 驰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见到林正集团的董事长林正同,不过之前都是在陪同林任出席的商务场合,他并没有机会林任的这位叔叔。 公开资料的显示,这个在江城叱咤风云的人物,如今已经是古稀之年,不过大概是养尊处优保养得宜,倒是看不太出年纪,仍旧破有风度。 驰骏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拉开门走进去,毕恭毕敬开口:“林董,任哥。” 林正同淡笑点头,神色看向他,示意他入座。 周一叶初晓上班,驰骏中午自己在家吃晚饭后,就接到林任的电话,让他来会所一趟。他匆匆赶来,看到的就是眼前的场景。 林正同和林任叔侄,一派气定神闲地坐在房内,显然是专门在“恭候”他。 驰骏面上露出诚惶诚恐的表情坐下。 林任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用紧张,就是陪我跟我叔叔喝杯茶。” 驰骏讪讪笑了笑:“第一次这么近见林董,有点激动。” 林正同朗声笑开:“林任经常在我面前夸赞你,听说这几年你一直跟着他,帮他做了不少事。我年纪大了,这两年事情都交给了林任,所以没怎么见过你。” “林董和任哥谬赞了,是任哥不嫌弃我没学历没才能,让我留在他身边。只汗颜一直没帮任哥做过什么重要的事。” 林正同笑了笑:“小伙子倒是挺谦虚的。” 林任道:“叔叔,我没说错吧,阿骏这个人虽然年轻,但是很稳重。他做事,我们完全可以放心。” 林正同点点头:“你放心,我就放心。现在的事情都交给你们年轻人办,你如何安排自己说了算。” 林任面露喜色:“叔叔你就放心,这次的事,我和阿俊一定漂漂亮亮办完,往后您就安享晚年,我也会全心处理集团的事。” 驰骏附和:“林董,您放心,我会尽最大的能力,帮助任哥做事的。” 林正同神色稍敛,若有所思点头:“但愿如此。” 三人喝完一壶茶林正同揉了揉额头:“最近身体大不如前了,林任,你跟司机先送我回去,你们年轻人还要做什么再继续。” “好,叔叔,我这就送你回去。”说完,又道,“阿骏,你跟我们一路,送完叔叔,你跟我再去做点事。” 驰骏从善如流地点头。 林正同和林任坐的是先前司机开来的车子,驰骏则开着另外一辆车跟在他们后面。 坐在宾利车后座的林正同,在车子发动后,淡淡看了眼前方的后视镜,看到后面跟着的那辆车,若有所思地开口:“林任,你真的相信这个驰骏?” 林任嘴角勾起一丝笑:“其实我当初知道他跟覃凯的死有关时,也怀疑过。但后来查明,证明那确实只是一场很巧合的情感纠纷。” 林正同缓缓道:“不仅是覃凯。你也知道他爸叫驰松年,是当年在鹿城的一个替罪羊。难不保他是为了这件事而来。” 林任却笃定地轻笑一声:“叔叔,你想多了,别看驰骏他表面还算稳重,其实骨子里就是个古惑仔。我将他过去查得很清楚,在他们老家,他是个出了名的小混混,中学毕业后,被他老爹花钱送去了美国的野鸡大学,读了没两年就打架斗殴被开除。我可是亲眼在牢里见识过他跟人干架。他这种人,如果知道他爸的死跟我们有关,肯定早就拿着刀来砍我们了。他想跟我们做事,无非是想挣钱给他那个女朋友。”说着,又好笑一般道,“说起来,这人也算是个情种子,为了他那个女人真是什么都愿做。” 林正同闭上眼睛:“但愿你没有弄错。你以前做事冲动张扬,坐了牢之后,确实是改了不少,我相信你。话说回来,这年轻人确实挺沉稳的,如果真的没有问题,倒不失为一个能给我们办事的好人才。” 林任笑:“他出狱后就一直跟着我,这两年多也足够观察一个人了,我相信自己的眼光。”顿了顿,又道,“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找了人专门监视他,如果发现有什么蹊跷,立刻会知道。” “嗯。”林正同点头。 送完林正同回家,林任上了驰骏所开的车。 驰骏看了他一眼:“任哥,我们现在去哪里?” 林任:“李清然那里。” 驰骏没有多问,直接发动了车子。 “东西呢?”一进李清然诊所的办公室,林任直接朝穿着医生袍,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人开口。 李清然抬头,挑挑眉朝后面的驰骏看了看,旋即笑开,就那样坦坦荡荡地从书桌抽屉拿出一小袋白色的东西放在台面上,一派云淡风轻地朝林任道:“你去找人试一试效果,这是我能提炼的最纯的样品。” 说完,朝驰骏眨眨眼:“欢迎来到我们的世界,阿骏。” 驰骏干干笑了笑,一时没有说话。 如果说不震惊,那绝对是假的。 原来这个世界,有太多的黑白不分明。他一直以为李清然就是一个单纯的医生,却不料他竟也是这个毒品网络的一员。 甚至还如此堂而皇之。 从社会精英覃凯到大集团继承人林任再到救死扶伤的医生李清然,这些表面光鲜的人们,不过是都是一群衣冠禽兽。 而他这个世人眼中的小混混,却在为了所谓的一点光明和正义,苦苦挣扎。 驰骏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就像个笑话。 林任看了看手中的东西,对李清然点点头:“我让人试完之后,你准备去工厂监督生产。原材料都已经到齐。” 李清然扬扬眉:“这回是阿骏负责去交易么?” 林任点头:“阿骏会跟我一起。” “有我们神勇的阿骏助阵,我们这次肯定能高枕无忧狠狠赚上一笔。” 林任笑:“你就安心等着收钱吧。” 从诊所出来坐在车上后,林任大约是发觉驰骏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睨了他一眼:“怎么?觉得李清然也干这个很奇怪?” 驰骏老实点头:“我以为他只是个医生。” 林任嗤笑一声:“这个行当多的是精英。科学家医生律师,只有你想不到的。没办法,来钱快,总有人愿意走捷径一夜暴富,欲壑难填不是没有道理。其实我跟那些人当真不一样,我并不为了自己挣钱,只是生在这种家庭,总要担起一些责任。” 驰骏点点头表示认同:“你生来就有钱,当然不会因为钱去做这件事。但是对于大部分来说,如果有这种一夜暴富的机会,谁都舍不得错过。就好比我自己,这次要是能挣两千万,那就是我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就算是铤而走险,我也愿意。” 林任拍拍他的肩膀:“你说的没错。等这次之后,我们林正集团就彻彻底底在阳光下运行。到时你愿意也可以进公司。”说完,笑了笑,“不过你有了那么多钱,估计也不愿再受约束。” 驰骏像是憧憬般点点头:“等我拿到钱,我就买个大房子,结婚生子。我想过的生活其实挺简单。” 林任点头,继而笑道:“怎么?和女朋友最近过得还不错吧?” “挺好的。” 此时刚刚是下班时间,车子恰好路过叶初晓公司大楼。 停下来等红绿灯时,驰骏下意识往路边看去,忽然就看到叶初晓的身影。 她没有看到他,而是直接走到路边停着的一辆车前,刚刚站定,车内就下来一个年轻男人,绕过车子替她开门。 驰骏当然认得那男人,有点厌烦但无论如何又恨不起来的男人。 在上车前,两人不知道说了什么话,都笑得十分灿烂,而后叶初晓在宋家扬的照拂下,钻入了他的车内。 林任发觉驰骏忽然的噤声,随着他的视线看去,恰好看到两人进入车内的背影。 他之前查过叶初晓,知道她身边有这么一号护花使者,也知道宋家扬是副市长的儿子,不由得摇头笑了笑:“阿骏,看来你这个女朋友真是不太安分,你刚刚才说你们挺好的,她就在你眼皮底下上了别的男人的车。” 驰骏回过神:“他们只是同学。” 林任轻笑一声:“是吗?可是我怎么听你的语气也好像不太确定?阿骏,女人不能太纵容的。我很看好你,真不愿意见你被个女人束手束脚。”说完,又像是觉得有些好笑一般,“不过有压力才有动力,要是你女人对你服服帖帖,说不准你就不会想着跟我做事了。” 驰骏讪讪笑笑:“没事,等我有了钱,她一定会服服帖帖。” “对,女人有哪个不看重钱。”林任说着又笑了笑,“不过,我们家芯芯就不会看重这些。” “芯芯是出生富贵的大小姐,最不缺的就是钱,当然不会看重。” 林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叹了口气道:“说起来,可能过不了几年芯芯就要出嫁了,还真是有点舍不得。等做完这件事,我要带她出国好好玩一圈。” 驰骏笑了笑:“芯芯有你这么个疼她的哥哥,真是好福气。” “我就这么一个妹妹,不疼她疼谁。我们林家这么多年,一直在做见不得光的事,就只有芯芯一个人什么都不知道。我希望她永远都不知道,永远无忧无虑地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是之前的封面太丑,*给换了一个,一种浓浓的虐文气息扑面而来~~这是hehehe啊,骏哥不会死不会死~~   ☆、第63章 作戏 驰骏回到家的时候,叶初晓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他进屋,转头道:“你吃饭了吗?我晚上和宋家扬出去在外面吃了,给你打包了一些。” 驰骏站在玄关处,遥遥看着她,本来没什么表情的脸,忽然抿嘴笑开,片刻之后,他才走进来坐在她身旁,揽住她的肩道:“这是跟我坦白从宽么?” 叶初晓斜了他一眼:“我们坦坦荡荡清清白白,快点收起你那点龌龊的小心思。” 驰骏笑了笑:“这可不叫龌龊,自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出去吃饭,我吃点醋还不行么?” 叶初晓噗嗤笑出声:“那你可得多吃了。你躲起来的这两年,我跟宋家扬不知道一起吃过多少次饭,不仅在外面吃,还孤男寡女在家里吃呢。” 如果说驰骏本来只是开玩笑,被他这么一说,心里倒真有些不是滋味了。如果不是因为他,她是不是会过上更好的生活,是不是已经早有了宋家扬那样优秀的男人陪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虽然她表面一派风轻云淡,但心中必然是担惊受怕的。 他有些勉强地挤了个笑容:“那几年为什么不尝试着放弃我?”顿了顿,又继续道,“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必须得说宋家扬真的很不错。” 叶初晓淡淡看了他一眼,好整以暇道:“驰骏,你应该是这个世上最了解我的人。我这个人向来很自私,只忠实自己的内心。因为这些年,我心里的那个人一直是你,所以我没有放弃。如果再迟一些,心里对你的念想被时间磨灭,我一定果断放弃。即使有一天我知道你是情非得已,我也不会再回头。” 驰骏似是舒了口气:“果然是狠心的丫头,幸好还不晚。” 叶初晓笑了笑,又挑挑眉道:“看来你心里真对宋家扬有点芥蒂,好吧,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再单独跟他出去。” 驰骏却是怔了怔,表情忽然有些神色不明,良久之后,幽幽道:“不,这段时间,我希望你能跟宋家扬走近一点。” “嗯?”叶初晓不明所以,狐疑地看着他。 驰骏用力呼吸了一口道:“我现在一举一动都已经被林任监控,只有这间屋子是安全的。我可能没机会再给沈警官传递讯息,如果有必要,我需要你把信息告诉宋家扬,让他转达给沈同。你和宋家扬是同学,这些年也一直走得很近,他们不会往这方面怀疑。” 叶初晓一下紧张起来了:“好,我一定帮你。我这辈子最恨就是毒贩子,如果能将林任他们那一群人抓住,就算拼了命也无所谓。” 驰骏笑了笑,将她抱在胸前,摸了摸她的脸:“傻瓜!我不应该让你卷进来的。” “你才是傻瓜。”叶初晓掐了掐他,“这么多年,浪费了这么多青春,竟然是在做这么危险的一件事。” 驰骏沉默片刻:“其实一开始我只想找到害我爸和耗子的人报仇,但慢慢的就变成了一个信念,想要将那个隐秘的贩毒网络找出来,让里面的人都绳之于法。” 叶初晓趴在他胸口,瓮声瓮气道:“你一直都很有正义感,我明白。驰骏,我没有爱错人。” 驰骏在她额头亲了亲:“等这件事结束,你就嫁给我。” 叶初晓却是呸了一声,稍稍坐正身子:“别告诉我,你这就是求婚了?这么没诚意的求婚,我可不会答应。” 驰骏哈哈大笑:“难不成我还得当街跪地?” 叶初晓指了指他的额头:“你自己想。总之娶老婆可不是这么便宜的事。” 驰骏将她手指捉住,压在沙发上嬉闹。刚刚的忧愁暂时被抛到了脑后。 宋家扬对于叶初晓忽然勤起来的电话,一时有点受宠若惊。 他是知道驰骏是什么出生什么样的人,对于叶初晓选择和那样的人在一起,他一开始完全不能接受,也无法理解。但是见她态度坚决,也就只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可他也懂得相爱容易相守难,坏男人也许确实有吸引女人的魅力,但生活是显示平淡的。如今他不得不怀疑,叶初晓和驰骏之间因为相处时间的增长,而出现了问题。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宋家扬觉得这墙角既然已经松动,他为什么不能挥挥锄头呢?于是他开始频繁地约叶初晓下班一起吃晚饭,而叶初晓竟然也不拒绝。 再连续第四次约到叶初晓吃饭后,宋家扬心里挖墙脚的想法就更加强烈了。买完单见叶初晓没有要立刻回家的意思,他便试探提出两人去江边兜风散步,叶初晓果然答应。 其实叶初晓一直有点心不在焉,一来是觉得欺骗宋家扬实在是心有愧疚,二来是经过这几天,她也感觉得出自己被人跟踪监控。这种发现实在让人的心情好不到哪里去。 此时已经是冬天,夜幕降临后的江边,很是寒冷。 叶初晓靠在江边石栏上,看着稀稀拉拉的车辆飞逝而过,忽然就想起五年前,也是在这个地方,覃凯带着她来这里,被追上来的驰骏说了一通羞辱的话,哭哭啼啼地跑开,然后驰骏骑着摩托车将她赶上,两人不知怎么地就忽然好上了。 那天,她就坐在驰骏的摩托车后面。忽然被他转身压下吻住。除了十八岁暑假那次不算愉快的经历。那个在江边摩托车上的吻,是她生命里真正意义的初吻。 所以记忆犹新。 宋家扬发觉她嘴角含着诡异的笑,奇怪问:“怎么了?” 叶初晓仍旧沉浸在回忆里,淡淡道:“忽然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我那时和驰骏就是在这里好上的。” 宋家扬完全是乐观主义,他并没觉得叶初晓回忆感情往事让他不爽,反倒是觉得她在回忆快乐的事,必然是因为现在不够快乐。 他暗搓搓偷乐了一下,道:“你最近和驰骏怎么样?” 叶初晓笑了笑:“挺好的,就是他最近很忙,我们相处的时间变得很少了。” 宋家扬更加得意,男人冷落女人,问题不是很明显了么?不过面上仍旧不动声色:“再忙也应该陪女朋友。” 叶初晓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这个晚上,宋家扬心情非常好,而叶初晓却不得不有些说不出口的无奈。 快过去吧!所有的一切都快过去吧!她看到宋家扬掩饰不住的笑容时,默默在心中祈祷。 和叶初晓分开后,他接到朋友邀请去KTV的电话,他看了看时间,不过九点多,明日又是周末,加上心情实在是好,便哼着歌驱车前往。 在包厢里跟着一众好友喝了几瓶酒,他继续心情大好地出门上厕所。上完厕所回来时,路过一个包间,恰好一个男人从里面摇摇晃晃走出来,两人差点相撞。 那人是典型的混子,开口便骂。 宋家扬不愿与这种人计较,只是正准备挪脚时,眼睛忽然撇到那扇缓缓关上的门里,有一个认识的身影。 他对驰骏其实完全不熟悉,只是因为是自己的情敌,所以见过几面就记忆犹新。 他难得地骂了句脏话。叶初晓说他忙,原来是忙着鬼混。宋家扬可不认为里面那些人是什么正经家伙。 他摸出电话,准备给叶初晓告状。只是看到刚刚那摇摇晃晃往厕所走的人,忽然灵光一闪,退回几步去推门,却发觉已经推不开。 宋家扬在检察院,接触的案子五花八门,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几乎可以肯定,刚刚那人是吸了毒不久。 他脑子里的酒意立时清醒了几分,赶紧走远几步,边盯着那紧闭的门,边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出警速度很快,二十分钟后,就有几个持枪的警察破门而入,包厢里传来一阵混乱,不出片刻,里面的人统统被拷着押了出来。包括驰骏。 宋家扬认识带队的警察,走上前与人打招呼后,而后对上驰骏,一脸义愤道:“叶初晓找了你真是瞎了眼!” 驰骏好笑地摇摇头:“宋检察官,我只是路过被朋友叫进来唱歌而已。” “你少狡辩,有没有碰那玩意?等去了警察局自然知道。” 驰骏耸耸肩,没有再出声。 在警局的验尿结果,让宋家扬有点失望。 抓回去的几个人,只有三个呈阳性,自然没包括驰骏在内。做完笔录,警察就将他放了。 出来时,宋家扬还等在门口,看到他,二话不说一拳揍到他脸上。 “这一拳是替叶初晓打的。” 驰骏抹了抹脸,只笑笑没还手,然后带着讥诮的笑,返回了警局报警。 值班的警察看到宋家扬和驰骏,一时不知该不该立案。一来是宋家扬是检察官,还是这起吸毒事件的报案者。,二来是他打在驰骏脸上的这一拳并不算严重,如果不仔细看,完全看不出被人打过。 驰骏却是自顾地往椅子上一坐,指着跟进来的宋家扬,有些耍无赖道:“怎么?检察官打人就不算犯法了?他可是在警察局门口动的手,你们要是今天不立案,老子明天就向媒体投诉。今儿老子被当做瘾君子拉来这里就已经够晦气,还他妈在警局门口被人打,你们要是不主持公道,我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值班的小警察面露烦躁,但不得不硬着头皮道:“好吧,我给你们做笔录。您这连轻伤都算不上,建议协商解决,比如考虑赔偿。” “行吧!”驰骏道,“我也不用多,两百块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就可以了。” 宋家扬怒气冲冲拿出钱包,从里面掏出几张红票子丢在桌面:“可以了吧!” 驰骏拿起钱,摸了摸犹在发疼的嘴角,玩世不恭地笑笑:“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宋家扬好炮灰啊~~窝对不起他   ☆、第64章 工场 驰骏回到家时,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他拿钥匙打开门,果然看到屋内开着灯,叶初晓还坐在沙发上等他,心里不免有点酸酸的暖意。 见到他进门,叶初晓起身忧心忡忡迎上去问:“你去哪里了?我打你电话一直关机。” 驰骏微微低着头:“手机没电了,一直有事在做,没来得及给你打电话。你干嘛这么傻等我到现在?也不看看什么时候了!熬夜会让女人变丑你不知道吗?你变丑了我可就不喜欢你了!” 叶初晓嗤笑一声,正想噎回他,却觉察不对劲,皱眉捧起他的脸,一看吓了一跳,只见他半边脸肿得老高:“你的脸怎么了?” 驰骏被碰得嗞的一声吸了口气,又无奈地笑了笑:“还不都拜你那位老同学所赐。” “宋家扬?” 驰骏点点头,拉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林任他们新研制的海洛因,这几天放了一部分样品流入市场,他让我去看看吸毒者的反应。我去一家KTV的时候,正好碰上宋家扬,又被他意外发现我们那个包厢有人吸毒还报了警。他以为我跟那些瘾君子有关,我做完笔录出来时就被他打了一拳,说是替你气不过。” 他说完,还不以为意地笑了一声。 叶初晓心疼又无奈地笑了笑:“他不知道你在做什么,肯定以为你是跟那些人鬼混,估计也是很担心我,所以才打你。你别放在心上,我最近一直在骗他,心里也挺过意不去的。” 驰骏眉心一蹙,佯装生气:“你男人被人打了,你不是应该跟我同仇敌忾吗?竟然还替别人说话,你就不怕我生气?” 叶初晓瞪他一眼:“我还能替你打他一拳还回来?” 驰骏扬扬眉:“那倒不用。我也没吃亏,当时他就在警察局门口动的手,我直接返回去报警,他给我赔了几百块钱。”说着他从钱包里掏出那几张粉色票子,颇有些得意道,“我估计他也被气得半死。说实话,要不是我还指望着他,一个一门心思挖老子墙角,天天觊觎老子女人的家伙,老子非收拾他一顿不可。” 叶初晓掐了他一把,板起脸道:你就别老想着跟人打架了,都多大的人了!我可是跟你说,等这件事结束,你就老老实实做事,要是再到处惹事生非跟人打架,我饶不了你。” “收到!”驰骏嬉皮笑脸道,说完似是想到什么似的,也学她板起脸,“不过,我也要跟你说,等这件事结束,你跟宋家扬不准再联系。一想到你这段时间跟他走得这么近,我就心里堵得慌。” “小气鬼!”叶初晓哼了一声,心里却因为这话而有些高兴,“你跟那位林大小姐还不是走得很近,我可是什么都没说过。” 驰骏忽然怔了怔,一时没有再说话。 叶初晓觉得不对,用手肘碰了碰他:“怎么了?” “其实我觉得林芯也挺可怜的。她对她爸和哥哥做的事情是一无所知。如果这次林正同和林任被扳倒,不知道她会不会受得了!” 叶初晓讪讪笑了笑:“是挺可怜的。不过她享受了二十多年的荣华富贵,而这些很大一部分肯定就是从贩毒所得。她虽然无辜,但也不可能避免。不过咱也不用担心,林正同那种摸爬滚打几十年的老狐狸,肯定懂得未雨绸缪,他既然没有让自己女儿参与,必然会早就给她安排好后路。” 驰骏点点头,蹙眉叹道:“你说的是,这不是我该担心的事。现在最重要的是将证据找出来,让这件事尽快结束,说实话,我已经有点受不住了。” 叶初晓第一次听到他说这种无力的话,心疼地摸了摸他发肿的脸颊,靠在他身上:“这么多年你都能坚持下来,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到。但是你一定要平安!” 驰骏点点头,两人相依偎在沙发上,静静得都没有再说话。 隔日一早,驰骏就被林任招走。 叶初晓则是被电话吵醒。接起来,那头立刻就传来宋家扬义愤填膺的声音:“初晓,昨晚你男朋友做了什么,他告诉你了吗?” 叶初晓嗯了一声:,如实回他:“他说警察以为他吸毒将他抓走,听说还是你报的警。” 宋家扬一时被噎住,片刻才喃喃道:“我还以为他会隐瞒你呢!” 叶初晓笑了笑:“他没有吸毒,你误会他了。” 宋家扬却在那头一下有些急了:“初晓,他是没有吸毒,但跟他在一起的人,有三个人尿检呈阳性。你跟这种人在一起,我怎么放心?” 叶初晓思忖片刻:“驰骏他挺好的,对我也挺好的。但是你知道的,他从小就是那种不安分的人,难免会有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但是他有分寸,他对我也挺好的,你不用担心。” “叶初晓!”宋家扬拔高了声音,“你真是鬼迷心窍了,那种人根本就不值得托付终生。就算他现在不吸毒,难道你能保证他不会被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带坏?他那种人根本就没有半点法律意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出事。你好好再想想,我真的不放心看到你跟那种人一起生活。” 叶初晓不知道如何跟他解释,只能无奈笑道:“宋家扬,谢谢你的关心,但是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挂了宋家扬的电话,叶初晓又去拨驰骏的电话,跟这几天常常遇到的情况一样,又是关机。她总是表面让自己在驰骏面前,看起来云淡风轻乐观无比,对他百分百信任,但心里再如何强迫自己淡定,都不可能做到心如止水,每天其实都是忧心忡忡。 一旦驰骏外出,就忍不住想打电话确定他的情况,可又怕频繁给他打电话,影响他做事,甚至引起别人的怀疑。 而这厢的驰骏被林任叫如之后,就让他将手机交给了自己,然后带他上车。在车上坐定后,又命人给他蒙上了眼罩和口罩。 “阿骏,今天我带你去工场看看。你别介意,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这是规矩,第一次去工场的人,都要蒙眼。戴口罩是为了你好,以防万一。做我们这行的,被人知道样子,总归不是件明智的事。” 驰骏心中明了,不动声色地点点头:“我理解。” 林任又拍拍他的肩膀,没有再做声。 一路上,驰骏努力用听力辨别方向,一开始是嘈杂的市区,而后应该是只有车辆来往的国道,再后车外则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想必是来到了某个离市区较远的郊外村庄。 “到了,小林先生。”前面的司机停下,开到道。 林任点点头,开门下车,对外面的人吩咐:“带骏哥进去。” 有人说了声请字,驰骏未得到林任的命令,很自觉地没有拿下眼罩,只随着带路的人往前走。 “骏哥,小心楼梯。”片刻之后,前方的人毕恭毕敬地提醒。 话音刚落,只听林任笑了一声:“好了,你们帮骏哥把眼罩拿下吧,都已经在这里了,不用这么拘泥于规矩。” “是,小林先生。” 重见光明,驰骏才发觉自己此时已经身在一处照着灯光的室内,显然是某处的地下室。 走在前面台阶的林任,转头从下至上看向他:“阿骏,马上就看到我们的工场了,你一定会很兴奋。” 驰骏这才发觉他带着帽子和口罩,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声音,完全看不出本来的样子。 驰骏心道,果然做事谨慎。此时听了这样说,面上附和,心里却想得是,没错,他确实是很兴奋,因为这就是最重要的证据所在。 下完楼梯,驰骏只觉得视野一下开阔,数百平的地下室,十几个带着口罩的工人正在忙碌,设备和仪器,不像是制毒工场,反倒是像是高端实验室。 有人走过来,毕恭毕敬得打招呼:“小林先生。” 林任点点头,待人离开,又对驰骏道:“看起来是不是很先进?可惜出完最后这一次货,这个工场就要解散,说实话我还有点舍不得呢。” 他语气又是骄傲又是遗憾。 驰骏笑了笑:“凡事都有始有终,这种事情比较只能在地下,结束了也好安心,钱毕竟是赚不完的。再说,现在林正集团的业务都运转得很好,你也不用太可惜。” 林任点点头:“这些货再过几天就全部弄完,到时我们会和两大买家交易。这两方一个是来自东南亚,一个是往西亚那边出货,他们都有自己的办法离开江城,也有安全的偷渡渠道出去,所以我们出掉货之后,只要等个半个多月,等到这些货物安全出境,我们这个事业就彻底结束,所有的证据都会被毁灭,再也不用担心被警察发现。这是最后一次,也是数量最多,价值最高,风险最大的一次,所以我让你跟我一起。” 驰骏点点头:“希望不负任哥所望。” 林任笑道:“我当然是相信你才让你做。”他顿了顿,“因为交易在同一天,我和你要分成两队,分别去跟那两家交易。” 驰骏微微一愣:“任哥,我不跟你一起吗?” 林任笑了笑:“我们要独立行动。怎么,你不敢一个人?” “那倒不是。只是第一次做这么重大的事,怕万一有什么变故,一个人应付不了。” “不用担心,那些人已经跟我们做过很多年生意,都是轻车熟路,你只要小心将货带给他们就好,其他的什么都不用担心。”他说着笑了笑,“其实两千万没你想得那么难赚。”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比较忙,很晚才有时间码字,争取这两天将时间调整过来~~   ☆、第65章 芯片 驰骏晚上回到家的时候,脸色不是太好,叶初晓问了几次,他都只道没什么,但心不在焉的状态怎么都掩饰不住。 叶初晓知道他压力大,也不好总是追问,临睡前还特意找个了笑话讲给他听,想让他放松。驰骏倒是很给面子地笑了笑,只是那笑怎么看怎么勉强。 叶初晓只能是心疼地抱了抱他,忧心忡忡地睡下。 一觉醒来,也不知是何时,本来躺在她身边的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叶初晓一个激灵,迷迷糊糊坐起身,正要开口唤人,已经看到厕所亮着的灯。 她眉心微微一蹙,下地朝厕所走去。走到门口发觉那门只是虚掩着,便抬手推开:“驰骏,你在干嘛?” 本来站在盥洗池前背对着她的人,像是被吓了一跳,慌慌张张放下本来抬起的一只腿,转过身看向她:“你怎么醒了?” 叶初晓眉头皱得更深,正疑惑着,忽然看到地上的几滴红色,又探头往前一看,只见盥洗池上也有很多血迹。 她眼睛一睁,心中一紧,两步走上前急急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你就别担心了,快去睡吧!”驰骏笑嘻嘻推开她。 “没事怎么会流血?你又在做什么不告诉我?”叶初晓沉着脸问。 驰骏无奈地舒了口气,弯身将裤子卷起来。只见他小腿上露出将近一寸宽的伤口,上面歪歪扭扭缝着线,还在往外渗血。 叶初晓吓了一跳,蹲下来小心翼翼看了看那伤口:“怎么回事?哪里弄伤的?” 驰骏将她拉起来,不以为然地笑了笑:“真的没事,你不用这么紧张。”说完,他转身将后面盥洗池上的刀和针线拿起来,“是我自己弄的,我在里面装了一枚微型定位芯片。” 叶初晓愣了一下,终于反应过来,扶着他往外走,让他坐在床上:“不管怎么说,我先去拿纱布给你包扎起来。” 驰骏老老实实坐在床上,任凭她忙活。 腿上的伤口其实真不算大,但为了将芯片放进去,深度有快两厘米,所以流血很多。刚刚他缝针之后,用药棉按了许久,才勉强止血。被叶初晓进门一吓,脚放下来时,大致是用了力气,那口子又在往外渗血。 叶初晓给他擦拭血迹的动作非常认真小心,而后又用纱布按在上面止血。整个低伏在他身前,显得温柔又虔诚。 除了稍稍有些迷惑性的外表之外,她整个人其实一直都是凉薄冷漠的,与温柔丝毫不沾边。在与她靠近之前,驰骏也以为这就是她全部的性格。 可如今,他早已知道,其实她骨子深处,也有着温柔善良的一面。至少,她愿意将这种柔软呈现给他。 他心中一阵暖意,以至于鼻子都忍不住有些发酸,想要开口说话,却鲠在喉间,半天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叶初晓认真地为他处理伤口,见不再流血,稍稍松了口气,又用沾了碘酒的小纱布敷在伤口上,外面再盖一块干净的,用医生胶布仔仔细细缠了一圈。 做完这一切,她只觉得脑门都出了一层汗。她没有站起来,只抬起头,自下而上看向上方的人,柔声问:“是不是很疼?” 驰骏对她笑了笑,摇头:“一点也不疼。” 叶初晓撇撇嘴,眼睛都有点发红,趴在她大腿上瓮声瓮气道:“那么深的伤口不疼才怪。要做这种事,为什么不让我帮你?” “女孩子都怕见血,我怕你吓到。” “可是我想帮你,想要你不那么疼。” 驰骏摸了摸她的头发:“你帮我包扎了,所以就一点都不疼了。” 叶初晓沉默片刻,从他腿上抬起头,起身坐在他旁边,冷不丁问:“一定要这样?” 驰骏知道他说的什么,点点头,神色敛了敛:“今天林任带我去了他们的制毒工场,但是给我戴了眼罩,所以我不知道位置在哪里?他告诉我,他们近期会有两宗交易,将在同一天进行,我和他分别负责其中一宗。表面看起来是对我的信任,让我独当一面,但我总觉得有问题。”他顿了顿,继续道,“他们做事太隐秘,林任在制度工场都没有以真身份示人。不管怎样,我必须要让警察那边实时追踪得到我。所以只能将芯片装在身体里。” 叶初晓点点头,思忖片刻:“你是怀疑林任让你负责去交易,其实并不是相信你,而是让自己不在那天不出现?如果你没有问题,跟人交易成功,自然是件好事;但如果出了事情,那就是你的事,跟他们无关?就算你指证他们,也会因为没有关键性证据而无效?” 驰骏点点头:“这是他们最后一次交易,现在风头也紧,所以很有可能不会冒险露面。除了我要做的那宗交易,另外那单他自己要去的交易,到底存不存在还是个问题。很大的可能,其实是他骗我的。我之前本来以为这次交易的时候,是他带着我,那么就可以抓现行,但是他现在这么一弄,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抓他的现行。这样看来,我估计他还是不完全相信我,或者就是想着万一出事,我可以当替罪羊,就如同当年我爸那样。” 叶初晓义愤填膺:“这些人真是又狡猾又狠毒!” 驰骏认同地点点头:“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我现在最希望沈警官能用最快的速度,根据我的定位,在制毒工场撤散之前找到位置。不管怎样,只要抓到里面的工人,一切都好说,就算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老板是谁,但有了这个线索也好立案侦查。再不济,我还能当个证人。” 叶初晓却不是想的这个,而是关于他话里刚刚“出事”那两字,她拉着他的手:“你要去跟毒贩交易的话,会不会很危险?” 驰骏笑道:“这个你放心,林任他们这个贩毒网络已经存在很多年,上家下家都是合作许久的,不会有问题。” “真的吗?”叶初晓忧心忡忡道,低头沉默片刻,忽然又抬起头抱住他,“驰骏,你别做了好不好?这些都是警察的事,他们抓不到罪犯是他们没用,凭什么要让你涉险?不要你做了!” 驰骏怔了怔,笑着在她头顶亲了亲:“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我跟你保证,我一定不会让自己有事。我浪费了七年青春,就是等待最后这一刻,我不能就这么放弃的,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明白。”叶初晓连连点头,声音里已经是带着哭腔,“但是我害怕。” “别怕,我答应你就一定做到。”说着,他又笑了笑,将她推开,自己挪到床头柜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只手机,“你明天将这个交给宋家扬,让他转交给沈同。他要是问起什么,你不要多说,就告诉他他舅舅知道就是。” 叶初晓拿起手机奇怪地看了看:“这是要做什么?” 驰骏给她解释:“这是改装的追踪器,和我腿里的定位芯片相关联。到时沈警官能用这个追踪到我的位置。不管是制毒工场还是交易地点,他都能用这个实时追踪。” 叶初晓了然地点点头:“好,我明天见了宋家扬,将这个交给他。” 驰骏看了看她,又道:“林任现在肯定还在派人监视你,你给他手机的时候,一定不要让人看到。“ 叶初晓神色一怔,点了点头:“我会注意的。” 驰骏看着她,叹了口气,将她抱在怀里:“放心,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到时我老老实实找点事情做,认认真真赚钱,然后带你去旅游,看山看海。” 叶初晓窝在他怀里,甜甜笑道:“这可是你说的。其实去哪里都无所谓,只要跟你在一起就好。”说着,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提高了声音,“你还记得那年我们一起去海边吗?” “当然记得。”驰骏坏笑道,“尤其是记得那时有个厚脸皮的女孩爬上了我的床,夺取了我的清白。” 叶初晓捶了他一下:“你够了啊!有本事你当初就拒绝啊!” “我就是没这个本事啊!” 叶初晓笑着哼了一声,又垮下脸狠狠救了他几把:“还说呢,当时你告诉我你要离开一段时间去外地,原来是打算去坐牢。现在想起来,你可真是坏透了,什么都瞒着我!” 驰骏正了正色:“我怕你担心,也怕我自己分心。”说着又自嘲一般道,“但到头来,还是将你卷进来,甚至还让你帮我做事。” 叶初晓咬了他胸口一下:“什么帮不帮,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没错。”驰骏笑道,“我人也是你的人。” “这还差不多。”叶初晓坐正身,捏了捏他的耳朵,“所以你要保重你自己,要是让我的人有什么闪失,我可饶不了你。” 驰骏噗嗤笑出声:“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这么有趣!” 叶初晓白了他一眼,本来想做出严肃的样子,却也绷不住笑出声,只是那笑才到半截,就被驰骏给拦了去。 他忽然凑上前,将她嘴唇含住,狠狠地亲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人呢?都撤了? 自从脖子以下不能写后,我一直在构思写一个男主是太监的文,真是一了百了~~   ☆、第66章 捉奸 宋家扬接到叶初晓主动约吃晚饭的电话,特别开心,不到下班时间就开车到她公司楼下等着,还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服。 叶初晓下楼时远远就看到他帅气地站在车旁,一脸春风得意的模样,不免有点五味杂陈,站在原地半响,才继续朝他走过去。 “今天工作不忙么?这么早?”叶初晓笑着问。 宋家扬笑眯眯点头:“工作哪比得上你请我吃饭重要。接到你电话,我立刻就放下了手头工作。” 他的坦荡让叶初晓有些笑不出来。她勉强掩饰好自己的情绪,嘴角弯了弯,算是回应他的话。 两人上车后,宋家扬看了眼她,试探问:“你男朋友最近还是很忙?” “嗯。”叶初晓点点头,有点心不在焉。 宋家扬认定她这种心不在焉,是因为和驰骏相处得不愉快,也不再多话,心里头却有点不厚道的开心。 两人这几年一同吃过无数次饭,选的餐厅是之前去过好几次的。 只是吃饭的时候,叶初晓一直还是有些心不在焉,好几次去摸包包,想着要怎样将里面那只手机交给他。 宋家扬则下意识以为她是等驰骏的电话,终于忍不住问:“你和驰骏是不是真的出了问题?” 问这话的时候,心里恨不得马上得到肯定的答案。 “啊?”叶初晓反应过来,赶紧摇头,“没有的事,他就是最近很忙。” 宋家扬撇撇嘴:“你要有什么苦衷,一定要告诉我,我能帮你解决就一定会帮你。” 叶初晓想了想,好整以暇道:“宋家扬,我确实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嗯?”宋家扬不明所以地看向她。 叶初晓终于从包里将驰骏交给她的那只手机掏出来,小声道:“我想要你帮我转交一点东西给你舅舅沈同。” “我舅舅?”宋家扬更是一头雾水。 叶初晓点头:“你不用问我太多,我一下也跟你说不清楚,总之你舅舅看到东西后会知道是怎么回事。” 说完,她将手机拿上桌面,准备递过去时,忽然从旁边的落地玻璃,看到两个不太寻常的人,隔着几张桌子,一直看着他们这边。 叶初晓心念一动,知道怎么回事,为了保险起见,她又谨慎地将手机放回了包里。 宋家扬并不知道她刚刚拿出的手机就是要交给他的东西,奇怪地看着她:“你跟我舅舅认识?” 他声音不算太小,叶初晓却吓了一跳,赶紧对他眨了眨眼,做了个噤声的嘴型。 宋家扬也是个机灵人,加上在司法系统工作,基本上的警惕心还是有的。他立刻意识到了问题,迅速左右看了看,也发觉了不远处跟踪他们的人。小声道:“你要给我转交什么东西?” 叶初晓笑了笑,恢复如常神色:“我们先吃完饭再说。” 宋家扬一脸狐疑,也不敢追问,只继续吃饭。 一顿饭很快在无言的交流中结束,叶初晓买了单,站起身时,忽然挽住宋家扬的胳膊:“你什么都不要问,跟我走就好。” 宋家扬僵着身子,讷讷点头,余光瞥到刚刚那两人也买单起身,小声问:“要不要报警?” “不用,我们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一样。” 餐厅对面就是一家酒店,叶初晓挽着宋家扬直奔前台,开了间房。 孤男寡女开房,让人不多想都不可能。但此时的宋家扬已经知道事出有因,也不贸然出声,只拉着叶初晓去三楼的房间。 等到刷卡进门,叶初晓将门关紧,立刻从包里将那只手机掏出来,塞在他手里,小声道:“你把这个交给沈警官,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你要实在好奇就问你舅舅。” 宋家扬看了看手里的那只手机,想到舅舅的身份,蹙眉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是不是遇到了麻烦?你说出来,我一定会帮你。” “都说了我一时也说不清楚,你就别问了。”叶初晓焦灼地趴在门后听了听外面的动静,转头对他道“宋家扬,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待会如果有人进来,一定要让他们以为我们是在这里开房,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我交给了你什么东西。” 说着又去推他:“赶紧脱衣服。” 她说完,将被子床单弄乱,钻进去脱了衣服扔出来。 宋家扬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但也猜得出事关重大,看到叶初晓如临大敌的模样,不敢在这种时候多问,只照着她说的做,脱了衣服,随着她钻进了床上的被子里。 他知道此时不应该多想的,但佳人在侧,即使身体并没有接触,但是叶初晓的气息就在旁边,似有似无地飘进鼻息间,尤其他们还是在床上这种爱暧昧的地方。 他努力让自己平静,小声道:“真的不用报警?”说完又想起什么似的无奈笑了笑,“对了,我舅舅就是警察。” 叶初晓抿嘴笑了笑,没有说话。 她现在很紧张,倒不是因为和宋家扬这个异性躺在床上,而是害怕林任怀疑他们。万一这支手机被发现,别说驰骏功亏于溃,说不定还会很危险。 正屏住呼吸等待着,不到十分钟,只听砰地一声,门被人大力踹开。 叶初晓发出一声尖叫,宋家扬则适时将她抱住,自己探出个头,朝外面闯进来的人怒吼:“干什么?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随便闯别人的房间?” 他上本身□□,因为怒气的脸隐隐涨红,倒真的有几分旖旎之色。 林任从带着两人从门外走进来,一派闲散慵懒,看着床上抱着的两人:“弟妹,阿骏对你一片痴心,你这样就不对了。”说完,又朝宋家扬道,“宋检察官对吧?不知道你的市长母亲知道你随便睡别人的女朋友,会怎么想?” 叶初晓脸埋在宋家扬背后,也不抬头,只有些瑟瑟发抖,看起来就像是受惊的模样。 宋家扬脸色铁青,作势去抓床头的手机:“你是什么人?你们这样乱闯别人房间,简直就是目无法纪,我要报警。” “报啊?”林任哂笑,“我倒要看看警察怎么定我们的罪?然后让他们看看宋检察官,副市长的公子,是怎么跟别人的女人偷情的?” 宋家扬手顿住,抬头看向他:“你到底要干什么?我跟初晓男未婚女未嫁,开个房怎么了?” 叶初晓也从他身后探出头,小心翼翼问:“林先生,你到底想做什么?” 林任笑了笑:“没什么!就是看不过去你脚踏两只船,帮阿骏捉捉奸而已。” 宋家扬怒气冲冲地将衣服拿进被子,躺在里面手忙脚乱穿好,又从床上跳下来,站在林任面前,怒道:“林先生是吧?我认得你,林正集团的副总嘛!我倒是不知道,原来林副总竟然有这么八婆的爱好。不过,我跟初晓你情我愿,恐怕你管不着吧?” “你情我愿?”林任笑了笑,“如果我没弄错,这女人现在还跟我兄弟住在一起。怎么?林检察官就这么喜欢吃别人剩下的?” “你说话注意点!”宋家扬勃然大怒。 叶初晓躲在被子里穿好衣服,唯唯诺诺走到宋家扬身后,小声道:“家扬,我们走!” “走?”林任讥诮道,“今天谁也别想走,我要让阿骏他亲眼看看你们这对狗男女的丑事!” 说完,他拿出电话按了个号码,接通后,阴测测道:“阿骏,你马上过来阳光酒店304房间,有好戏让你看!” 宋家扬哼了一声,拉起叶初晓往外走,却被门口站着的两人拦住去路。 他怔了怔,继而又笑了,拍拍叶初晓的肩膀:“别怕,有我在!” 林任歪头笑着看向两人:“弟妹还真是魅力大,那头阿骏对你死心塌地,这边又有林检察官当护花使者。” 叶初晓只沉默不语。 驰骏过来时,几人已经在酒店房间僵持十几分钟。 他一进来直奔林任问:“任哥,什么事情?” 林任坐在床上,朝站在房中央的人努努嘴,表情意味深长,但是没有开口说明。 驰骏转头,似乎这才看到并排站着的宋家扬和叶初晓,顿时像是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一样,脸色蓦地铁青,两步走上前,一拳朝宋家扬挥去。 宋家扬避之不及,狠狠挨了一下,鼻子瞬间流出了红色的血液。他抹了把脸,愤怒地吼了一声,不甘心般想要还手时,却被林任的两个手下固住。 驰骏自然是不罢休,继续朝他拳打脚踢,一边动手还一边爆粗:“搞老子女人,你他妈不想活了?!” 叶初晓本来还在惊愕之中,这时终于反应过来,拦到宋家扬面前,哭叫道:“驰骏,你别打了,都是我的错!你要打就打我吧!” 驰骏与她对视了一眼,复杂神色一闪而过,然后迅速抬起手啪的一耳光扇在她脸上:“贱货!” 叶初晓身子一歪,踉踉跄跄倒在地上。她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哭得更厉害,完全不似在演戏。 “姓驰的,你他妈有本事朝我来,打女人算什么男人?!”宋家扬看到叶初晓倒在地上,气得额头青筋直冒,竟然挣脱掉拉住他的两个彪汉,一个标准的侧踢动作,将驰骏踹开一米远,蹲下去拉叶初晓:“初晓,你怎么样?” 叶初晓捂着脸呜呜地摇头,一派楚楚可怜的模样。 林任大致觉得闹剧差不多,拦住准备上前继续动手的驰骏:“算了!这小子是市长的儿子,出了事不好收拾。” 驰骏黑着脸嗯了一声,继续走上前,一把拉开宋家扬,又将叶初晓从地上拖起来:“跟老子回去,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叶初晓一副很害怕的模样,也不敢挣扎,只跌跌撞撞随他往外走。 宋家扬急得大叫:“你放开她!” 只是再次被林任的两个手下拦住。 林任讥诮地瞥了他一眼:“宋检察官,女人还是不要随便玩,尤其是有主的女人,今天要不是我在,凭阿骏的个性,你怎么死的可能都不知道。”说完,他招呼一声,“我们走!” 宋家扬很没形象地呸了一声,鼻子里的血还应景地流着,余光瞥了眼床头的手机,心里暗暗松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懒癌上身~~打鸡血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哎,大概这几天都是晚上十点十一点左右更吧   ☆、第67章 绿帽 驰骏怒气冲冲拽着叶初晓走到车边时,余光撇到林任带着两个手下从酒店大门出来。 他嘴角抿了抿,拉开车门,粗暴将叶初晓塞入副驾驶座,吼道:“给老子进去!” 而后自己铁青着脸绕道驾驶坐门外。 林任走过来,瞥了眼车内哭哭啼啼的女人,又在驰骏肩膀拍了拍:“这种事只要是男人都受不了,不过你看开点,别闹出什么事。我看姓宋的那小子对你女人是来真的,要真出了什么事,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驰骏点点头:“任哥,你放心,我有分寸的。” “嗯。”林任又看了眼车内的叶初晓,这才折身去到旁边的车辆。 驰骏钻进车内,砰地一声关好车门,黑色的车子,如同离弦之箭涌入暮色的车河之中。 林任坐在自己车内后座中,神色冷冷地开口:“你们跟着叶小姐这些天,没发现什么异样?” 坐在前面的男人摇摇头:“她和姓宋的检察官一直走得很近的,那女人看着挺清纯,没想到是个□□。骏哥也真是运气差,摊上这么个女人。” 林任点点头:“我知道了。” 驰骏从后视镜见到林任那辆车消失后,忽然猛地一打方向盘,将车子靠在路边。 “怎么了?”突然的刹车,让本来正在恢复情绪的叶初晓吓了一跳。 驰骏转身看向她,被他打过一耳光的侧脸,就对着他,此时已经红肿,心里不由得抽疼。他缓缓伸手去摸:“疼不疼?” 叶初晓被他一碰,疼得吸了口气,见他神色难过,眼睛都快红了,赶紧道:“根本就不疼好吗?你就别紧张了。”顿了顿,又笑着继续道,“说起来,你刚刚演技真不错,我都给你吓倒了。” 驰骏无奈地笑了笑:“你和宋家扬也挺好的,要不是我知道怎能回事,还真以为你们在偷情呢!对了,你们怎么去了酒店?” 叶初晓撇撇嘴:“我本来在和宋家扬吃饭的时候,打算想将手机交给他的,但是林任的人一直跟着,我怕引起怀疑,干脆就装作和他去酒店开房偷情,趁机将手机给了他。” “这样也好。让林任以为你和宋家扬关系真的暧昧,免得他怀疑你。”驰骏笑了笑,“不过,宋家扬是本色出演吧,他巴不你甩了我跟他走。我刚才下手挺狠的,以后有机会再给他道歉。” “你还知道道歉?”叶初晓狐疑地瞥向他。 驰骏嗤了一声:“我还是知道分好歹的。不过说起来,他之前打过我两次都没还手,好像也没必要道歉了。” 叶初晓掐了他一把:“喂!这次可多亏人家帮忙! 驰骏瞪了她一眼:“他是人民公仆,是检察官,帮助抓坏人,那也是他分内事。” 叶初晓噗嗤笑出声,却因为牵动脸颊肌肉,疼得吸了几口冷气。 驰骏挪过身体,小心翼翼将她抱在怀里,轻轻地去揉她发肿的脸颊,愤愤道:“老子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打女人,竟然是自己的女人。” 叶初晓咯咯直笑,故意道:“要是我真给你戴了绿帽子,你会怎么办?” 驰骏哼了一声,眼睛一瞪:“当然是先砍死奸夫,再把你打断腿锁在家里,哪里都不能去。” 叶初晓推了他一把,哭笑不得:“都多大人了,还跟流氓一样喊打喊杀的,以为自己是浩南哥么?” 驰骏搂紧她哈哈大笑:“这种事情当然要狠一点。换做是我,你还不是会阉了我?” “我才不会这么愚蠢粗暴。”叶初晓哼了一声,“不过我会想别的办法整死狗男女。” 驰骏咂了几下舌:“我就说最毒妇人心吧!” 叶初晓嘻嘻笑了笑,趴在他怀里,小声道:“其实吧,我刚刚和宋家扬确实在酒店做了点一对不起你的事,你可别生气啊。” 驰骏眉毛一拧:“什么事?” “为了不让林任怀疑,我和宋家扬脱光了躺在被子里好几分钟,直到林任他们破门而入。” 驰骏阴测测道:“所以说是捉奸在床,难怪林任非要叫我过来。”顿了顿,又不相信似地问,“宋家扬就没趁机占你点便宜?” 叶初晓大笑:“你以为人人都跟你臭流氓一样?” 驰骏翻了个白眼:“老子大概是最憋屈的臭流氓,长这么大只有一个女人。” 虽然他是吐槽的语气,但叶初晓听着这话,心里却有些甜滋滋的窃喜:“我也只有你一个男人。” 驰骏将她放开,让她坐好,阴阳怪气道:“我可没忘记宋家扬是你的初恋。”说完,又抓狂一般咬牙切齿,“本来今天对他动了手,还打算找机会给他道歉的。但是想到老子的女人竟然跟他光着身子躺在一张床上,真是恨不得马上再拉他出来揍一顿。” “喂!他也不是自愿的好不好?” “那又怎样?我就不信他当时没有心猿意马?没什么歪心思?” 叶初晓哭笑不得:“这种时候,拜托你就别小心眼了!人家宋家扬真的已经很倒霉了。” “老子就是小心眼!” 驰骏还真不是说说而已,两人回到家,到了睡觉时间上床时,他脱光衣服往被子里一钻,指挥还穿着睡衣的叶初晓:“把衣服脱了!” 叶初晓不明所以,还以为他做那事,虽然今天闹了那么一通,自己什么心情,但也从善如流脱了衣服,又翻身主动去摸他,却被他推开:“别动,我要感受一下今天宋家扬的心情。” 叶初晓反应过来,只觉得一排乌鸦从头顶飞过,一副懒得理他的样子躺好。 “妈的!”两分钟后,驰骏爆了句粗口,“就说不可能没想法,就算碰不着,也能感觉到热度和气息。老子这么快就硬了,就不信他当时没反应。一想到老子女人被别人意淫,简直都快气死了!” 叶初晓呸了一声:“你无不无聊,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么不正经。当时那种情况,谁有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 “那是你不懂男人!”驰骏哼了一声,忽然有坏坏一笑,“不过想了也没用,老子的女人就是只能给老子碰!” “滚——” “你说什么?!”驰骏翻个身压住她,“不治治你,小样你不知道自己是谁女人了吧?” 虽然晚上闹得很开心,但第二天去见林任,驰骏又得装出被戴了绿帽子的倒霉样。 林任见他一脸郁色,拍拍他肩安慰他:“女人到处都有,这个不行再找一个就是,等那笔钱到手,你还怕什么样的女人找不着?再说了,就算没钱,你这模样出去也能吸引一大堆小姑娘。”说着,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你昨晚没把你女人怎么样吧?” 驰骏讪讪笑笑:“反正狠狠收拾了一顿。”顿了顿,又有些义愤填膺道,“她有学历工作好长得不错,所以我一直把她快供起来了,哪知她还是不安分给我戴绿帽子。这口气我是怎么都咽不下的。任哥,你说得没错,等我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反正这女人老子先用着,等做完这次拿了钱,那贱人有多远滚多远!” 林任哈哈大笑:“这么想才对嘛!我真是见不得你之前对女人死心塌地的样子,太没出息了!” 驰骏点点头:“对了,任哥,我们什么时候去跟人交易?” 林任神秘莫测地笑了笑:“别急,到了时间我自然会通知你。” 那厢,宋家扬一到下班时间,也不跟叶初晓联系,直接就奔她公司下等着,见到完好无损地出现,方才松了口气。 他将手机交给沈同时,好奇地打听情况,却被他那位小舅舅搪塞过去,一句话都没套着,心里七上八下直着急。 “你男朋友昨晚没对你怎么样吧?”坐进车子后,宋家扬看着她已经消肿的脸,担忧地问。 “我没事,你不用担心。”叶初晓看向他脸上还未退去的伤痕,愧疚问,“你怎么样?有没有好些?” 宋家扬嘿嘿一笑:“我大老爷们这点伤算什么,我练跆拳道时三天两头受伤,早习惯了。” 叶初晓点点头:“昨天害你被打真不好意思,我替驰骏向你道歉!” “不用了,小事情而已!”宋家扬想了想,又试探问:“其实我昨天一直是云里雾里,我小舅也没告诉我什么。我到现在也不敢确定,你男朋友昨天是真的动怒?还是故意做给人看的?你能不能直接告诉我到底是什么回事?我不想乱猜。” 叶初晓沉默片刻,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只道:“宋家扬,既然你舅舅都没告诉你什么,我也不好告诉你。你不用太好奇,总之我没事,驰骏也不会伤害我。我们很谢谢你的帮忙。” 宋家扬听到他说我们二字,眼里的光芒黯淡下去,有些失落地点点头:“我不知道你们在做什么,不过可能大概也能猜到一二。不管怎么,我希望你注意安全,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直接告诉我就好。你的事情,我拼了命也会帮你。” 叶初晓鼻子一酸,有点被感动:“宋家扬,谢谢你!” 宋家扬见她这模样,赶紧嘿嘿一笑:“咱俩老同学,说什么谢谢不谢谢的。总之,如果你男朋友要是欺负你,也可以直接告诉我。他虽然是打架老手,我也不差,要真打起来,不见得打不过他!” 叶初晓展颜笑开:“你们怎么都是打啊打的,难道就没有文明一点的方式么?” 宋家扬立马正了正色:“你别冤枉我,我一直很文明的!” 作者有话要说:骏哥还没结束,大家都走了咩?累爱~~   ☆、第68章 交易 驰骏是在半夜接到林任电话的。 跟了他快三年,这是林任第一次这么晚召唤他,他隐隐觉得就是今夜。 叶初晓被吵醒,迷迷糊糊拉着起身穿衣服的他道:“这么晚了,你去哪里?” 驰骏笑了笑:“林任叫我过去,你继续睡。” 叶初晓立时清醒过来,一骨碌坐起来问他:“他是不是要你跟人去交易?” 驰骏沉默片刻,微不可寻地点头:“我不知道,但应该有可能。” 叶初晓急道:“可是这个时候,警察那边还会注意你的动静吗?” “应该会。”其实驰骏也不太确定,沈同会不会二十四小时盯着定位自己的那只手机。不过,这种关键时刻,他也只能选择相信他。 虽然叶初晓早知道会等到这一天,但她其实非常不愿意他出去,因为她实在是太惶恐。她害怕这一切未知的到来,即使她知道只有这件事彻底结束,她和驰骏才能真正过上正常的生活,她日夜的担忧才能真正远离。可是她还是无法说服自己,放心让他离去。 驰骏看出她脸上的焦虑,倾身在他头上摸了摸:“别担心,我向你保证会平安回来。” 叶初晓也怕自己的情绪影响到他,赶紧深呼吸了一口气,笑道:“我不担心,我相信你。” 驰骏笑了笑:“那我走了,你继续睡。” 叶初晓往后一倒,闭上眼睛:“好了,我睡着了,你可以放心走了。” 驰骏看着她抿嘴嘴的模样,笑着摇摇头,替她灭了床头灯,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 凌晨的街道车辆已经很稀少,行人更是寥寥,本来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也都已经阑珊。驰骏开车车窗,冬日的冷风灌进来,让他变得冷静坚定。 赶到林任的地方时,已经凌晨两点。他人坐在车内,显然已经等候多时,见驰骏下车走过来,从里面打开自己车门:“阿骏,上车。” 驰骏钻进后排座,一头雾水般问:“任哥,我们这是去哪里?” 林任笑了笑:“到了你就知道。” 驰骏已经习惯他的神秘莫测。实际上林任身边的人,大都跟了他超过十年,唯有他这个曾经的狱友,真正在他身边还不到三年,他现在对他依旧怀疑,也无可厚非。 毕竟在这种人看来,小心驶得万年船。 当司机开着车子渐渐远离城市中心,驰骏心里大概猜到了什么。果然,当车子驶入荒芜的村道时,林任戴上口罩和帽子,又递给他一个口罩,这才终于开口:“我们去工场拿货,今晚就交易。” “今晚?”驰骏戴上口袋,发出意外的语气,“我什么都没准备。” 林任嗤笑一声:“什么都不用准备,你按着我说的,到达地点跟对方交易就好。”说完,又从身下掏出一把枪,“不过有备无患还是必要的,毕竟对方是舔着刀口为生的毒贩。” 驰骏拿过枪认真看了看,目光隐约有点兴奋。 林任又笑道:“这玩意你应该会用吧?当初你可是非法持枪坐的牢。” 驰骏点点头:“这玩意比我之前见过的高级很多倍,有点新奇。” 林任笑:“看来男人都喜欢枪,你要喜欢,我以后再给你弄几支。” 驰骏抿嘴笑了笑,没有说话。 虽然是半夜,但驰骏一路不动声色观察着外面,大概弄清楚林任制毒工场的位置,原来是在郊区一处因为污染而几乎废弃的村庄。 到了地点下车,他看到黑漆漆的建筑,勉强分辨出是一间早就废弃的工厂,而那门口的院子停着两辆车。 他们刚到,就有两人在黑暗里走过来,道:“小林先生,货都已经准备好。” 林任点点头,走到两辆车后面,拉开后备箱检查了一下,朝驰骏道:“阿骏,我们一人一辆,马上行动。” 驰骏走上前:“好。” 林任又从口袋摸出一张纸:“这是你交货的地点,你直接带货过去,对方应该现在就已经等着了。” 驰骏拿过纸条,用手机灯光看了看,手画的行车线路图,但是一目了然。他点点头:“那边的现金是多少?” “五百万。”林任顿了顿,“美金。这只是一半,另一半要等后续再交给我们。不过你放心,你的两千万,等你拿到这笔钱就分给你。” 驰骏点点头:“没关系,我也不急。” 林任轻笑了笑,又道,“你也别紧张,这次虽然我不能带着你去,但我给你找了个帮手。” 驰骏真纳闷间,一个戴着口罩身材挺拔的男人走了过来,语气吊儿郎当道:“合作愉快。” 驰骏认得这个声音,他笑了笑:“这么高端的帮手,我有点受宠若惊。” 林任不置可否,看了下手表:“好了,我们出发吧,这里也马上要撤散了。” 驰骏心中一怔,有些紧张地看了看黑漆漆的屋子,担忧着警察赶来时,这里会不会早已经清空,留不下任何痕迹。 林任说完自己先上了另一辆车,驰骏也只能硬着头皮钻进自己面前的车。 车子启动,他拿下口罩,对旁边已经露出脸的人道:“李医生,我以为你只负责研发,你之前也跟人交易过?” 李清然不置可否地笑笑:“我确实只对技术性的工作感兴趣,不过跟毒贩交易也挺刺激,我之前做过几次。” “哦。”驰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你一定很有钱。” “还行吧。”李清然不以为然,“不过比起林家,只是九牛一毛了。” 驰骏想了想,又问:“我听任哥说这是最后一次,你也不做了?” “林家不做,我当然不做。” 驰骏不着痕迹地深深吸了口气,忽然对这最后一次的机会,有了一点不确定。 李清然转头瞥了他一眼:“怎么?舍不得么?你一次就赚两千万,完全够你下辈子吃喝玩乐,人做人可并不要太贪心。” 驰骏干笑两声:“人总是不嫌钱多。” “钱多没命花有什么用?做这种事都是看运气,一次不慎就得吃枪子儿。”他说着,又有些狐疑地看着他,“阿骏,我怎么之前没看出来你这么爱钱?” “因为之前没有让我爱钱的机会。” 李清然哈哈大笑:“你跟我还真是一样,我当初也是尝到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做到后来倒是不为了钱,就是图刺激。” 等到驰骏开到手画地图的终点,才发觉有点不对劲,这是一条小路的尽头,而尽头处是一座山。 李清然推了推他,笑着道:“你以为就在路上交易,对方在山上等着呢。” 他说完跳下车,从后备箱拎出那两个箱子,走到前面,递给慢吞吞下车的驰骏:“一人提一个,这个时候山里不会有别人,听到我们的动静,他们自然会出来。” 驰骏拎起那箱子,才发觉分量不轻,起码有五十斤。 五十克就能判死刑的法律下,这五十斤大概可以让人死不知道多少回。 冬天的山间小路草木枯萎,不算太难走,也没什么虫鸣鸟叫。一路只听得到两人呼吸的声音。 沿着小路快走到闪耀时,上方忽然冒出一丝电筒的光线,只听有人到:“来了?” 驰骏心里一提,应道:“嗯。” 待到走近,才在电筒的光线下,看到对方也是两人,模样很普通,放在人群大概立刻就能被淹没的那种。 两人将两只手提箱放在地上,其中一个人道:“老规矩也不多说,大家检查完,各走各的。” 驰骏点点头,和李清然也将装白粉的箱子放下打开。 驰骏去检查对方箱子的美钞时,李清然忽然拿出手机看了眼,忽然将白粉的箱子拉回来,声音一变:“刚收到消息,这次交易走路风声,马上取消。现在已经有警察赶过来,可能已经将这里包围,我要找个山洞,立刻把毒品烧毁,不能留下任何证据。” 他拎着箱子就准备离开,却不料被那两人拉住:“你他妈说取消就取消!还他妈说要烧毁?我看你老子烧掉了吧!这里面的货价值一千万美金,你知不知道?” 李清然也怒了:“你们他妈的知不知道,被警察抓到,这么多白粉能让你死几回!货下次再重新给你们。” 对方显然不愿意,这些亡命之徒,哪里会让到嘴边的鸭子飞走。 其中一人拿出一把枪抵在李清然头上:“老子做这种事就从来没怕过警察。你们要是孬就拿了钱赶紧滚!货我们是要定了。” 李清然勃然大怒:“我草,你们被抓,我们能脱得了干系?” 眼见那人已经要扣动扳机,驰骏举起枪:“大家有话好说!” 对方两人看了眼驰骏:“交易继续,我们银货两讫,各自跑路。” 驰骏点点头。 那两人从李清然手里夺过箱子,指着抢慢慢往后退,直到消失在黑暗的丛林里。 而此时,山下遥遥已经有了车子开动的声音。 李清然愤怒地咒骂了一句,朝驰骏怒道:“你知不知道让他们拿走货有多危险?要是今晚咱能从山里逃走也就算了,万一在这里被警察抓住,就算我们手里什么都没有,但只要那两人人赃并获被抓,我们就是跟他们交易的嫌犯。” 驰骏平静道:“你也看到了,如果不交易,他们会杀了你然后拿走货。”他拎起地上的箱子,“至少我们拿了钱。这山很大,警察包围不了,我们找地方躲起来,等到明早天亮再想办法找出路。” 李清然骂了句脏话,自嘲道:“我怎么觉得这次是我的报应日来了。”说着,又笑着道,“不过有阿骏你陪着,就算上黄泉路,咱也不孤单。” 驰骏轻笑一声:“我还不想上黄泉路。” 作者有话要说:写情节弱爆的卤煮已哭瞎~~   ☆、第69章 人情 冬日凌晨的山间,气温不足零度。但是驰骏和李清然拖着两只装满美金的大箱子在山中穿行,浑身都早已湿透。 这山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最重要是绵延的山脉,不是一座孤山。所以两人没有往山顶跑,也没傻傻地往山下准备自投罗网,而是沿着山腰往东面平行的方向走。 驰骏之前研究过整个江城的地形,自然也包括了这座山脉,往东边是与临市边缘交界的地带,也是海拔最高,树木最茂盛的地方,是藏身的绝佳之地。 黑漆漆山林,只有两个人起起伏伏的步子。到底是困乏交加,体力不支,那脚步不得不越来越沉重。 平日里的斯文医生李清然,这晚终于露出了他最不堪的一面,一路愤怒滔天粗口不断。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是将箱子一扔,累瘫在地:“也不知那两个家伙被抓住没有?要是没被抓,咱还能将钱藏好,直接下山。真他妈不想跑了!” 驰骏也坐在地上喘气:“不管怎么样,我们先躲过今晚,警察今晚为了抓人肯定会连夜搜山,等明天早上看消息在确定什么时候下山。” 李清然抹了把额头的汗,怒道:“也不知是怎么走路风声的?我接到消息,说我们刚走,警察就找到工场,虽然没缴获毒品,但工场的工人都被带走。而且里面的工具,还有下水道残留的污水,一定能提出海洛因成分。”说完,他又得意地笑了笑:“好在,工场的工人没有人不知道我们的身份,也不怕他们招供。” 驰骏讪讪笑道:“还是你们够谨慎。” 李清然沉默片刻,忽然看向他,一双眸子在夜色里闪闪发光:“要是查到是谁泄露的风声,别说是林任,就是我,也会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驰骏不着痕迹地嗯了一声:“休息好了吗?休息好了,我们在附近找个山洞藏起来睡一觉补充体力,明早看情况行动。” 李清然从地上站起来,声音已经恢复平静:“走吧!” 两人在山腰摸索了一阵,还真给他们找到了一处隐蔽的山洞。 李清然大约是在城市长大,对这种东西有些陌生,一直忐忑地跟在驰骏身后,直到走到洞中,确定没什么问题,才放下心来。 驰骏举着手机的灯光,四周照了照:“这里应该挺安全的,警察暂时应该不可能找到。” 他说完,往地上一坐,将装有两百多万美金的箱子枕在头下,闭眼立刻要睡去的样子。 李清然阴沉沉地看了他一眼,也学他的样子躺下。 驰骏虽然眼睛闭着,脑子里却一直在乱转。 制毒工场被查,说明沈同及时跟进了他的定位。但是林任提前就离开,不知道警察能不能顺藤摸瓜找到他。 如果能找到,这件事今晚就算彻底结束,如果找不到,很大可能林任这次无法抓现行,自己只能当做唯一的证人。 可是仅仅是他这个证人,真的能够作为起诉证据吗?还是说只会打草惊蛇? 他对法律并不谙熟,所以完全不确定。 到底是一晚没睡,他脑子混乱了半响,终于因为太过疲惫,迷迷糊糊睡去。 一觉醒来,洞口已经透出白色光线。 驰骏有些痛苦得睁开眼睛,忽然发觉自己面前有一支黑漆漆的枪管。 他蹭的坐起来,往后退了半尺:“李清然,你干什么?” 李清然意味不明地勾起嘴角笑了笑:“我想了一夜也没想明白,我们是如何走路风声的。工场在撤散前被找到也就罢了,那些条子还能跟到这里来。知道交易地点的除了对方两个家伙,就只有林任和我们两个。但是那两个家伙并不知道我们的工场。所以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林任给他的那把枪,驰骏还算不得熟悉,但一眼也能认出来,他看着那黑色的枪口,眼神不由得一暗,脸色不禁有些发白。他一向自诩不怕死,但当死亡真正来临时,他才知道,自己也是害怕的。不知为何,脑子里就忽然闪过叶初晓那张漂亮又略显冷清的脸。 他努力让自己语气听起来不慌乱:“李清然,我和你认识也超过两年,我的底细想必林任也告诉过你,你觉得我是内奸?” 李清然哼了一声:“说实话,你的生活和成长经历,应该是最讨厌警察的那类人。我也不相信你是警察的人,可只有这一个可能。” 驰骏沉默片刻,忽然一笑:“你这样一说,倒是提醒了我,可能当然不只一个。李清然,你可别忘了,你也知道交易的位置,也知道工场的地点,甚至比我清楚得多。” 李清然轻蔑一笑:“驰骏,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倒打一耙没有用的。再说,到了林任那里,你觉得他会相信谁?”说完,他又冷哼一声,“我猜你在身体里植入了定位芯片。所以以防夜长梦多,我不会让你活着走出去,我现在就解决你!” “你开枪啊!”驰骏哂笑道,“枪声一响,我想警察马上就会找来这里。” 李清然眼神微动,将手枪里的子弹卸掉:“我也不喜欢用这玩意,我还是喜欢用自己熟悉的东西。” 说完,他将手枪丢得老远,自己从靴子里掏出一根迷你针管。 驰骏趁机从地上跳起来,一脚踢向他的手。 哪知,李清然并非表面上温文尔雅的书生,他神色一闪,便避过他的脚力,打了个滚,从地上站起来。 两人身手相差不大,在逼仄的山洞中动起手来,谁都不占优势,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驰骏吃亏在李清然手中的那根针管,他知道里面是什么,所以不敢轻易向前进攻,万一被刺中只怕性命立刻堪忧。 此时外面忽然一声轻响,像是丛林兽类窜过。驰骏一个闪神,脚下不小心踩中一块松动的石头,滑倒在地。 李清然得了机会,扑上前,一手按住驰骏的脖颈,另一只拿着针管的手,扬起来就要刺下去。 完了!驰骏脑子一片空白。 不料,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洞口忽然一道身影飞速闪进来。驰骏和李清然都还没反应过来,只能一声闷哼,李清然整个人朝旁边歪去,拿着针管的手,连同针管一块,摔倒在地上。 宋家扬将手中的木棒扔掉,拍拍手,看向犹躺在地上呆如木鸡的人:“你没事吧?” 饶是遇事向来冷静的驰骏,此刻也是万吨草泥马飞奔而过,半响之后,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你怎么会在这里?” 宋家扬没马上回答他的话,在晕倒的李清然身上上下检查了一番,拿出他的手机拆解掉,又上下再检查一遍,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才转向已经坐起来的驰骏:“初晓将手机交给我的时候,因为好奇就将手机打来检查了一遍,手一痒又复制了里面的程序,所以这段时间一直跟着你。” 驰骏一时被噎住说不出话来。 宋家扬睨了他一眼:“我大概已经知道你在做什么,你不用担心,我肯定不是坏人。” 驰骏干干得轻咳了一声:“我知道。虽然你的行为跟偷窥狂一样让我很鄙视,但是今天要不是你,我恐怕已经没命,我驰骏欠你一个人情。” 宋家扬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要不是因为初晓,我才懒得关注你。我是怕你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连累他。” 他语气虽然不佳,但驰骏不可否认他的好意。笑了笑:“总之,多谢了。” 宋家扬摆摆手:“警察在山上抓了两个毒贩,搅和了一百多斤高纯度海洛因。”他看了看山洞地上两个歪倒的箱子,“你们俩就是卖方的人吧?” 驰骏点点头:“你知道警察还抓到了什么人吗?” 宋家扬嗯了一声:“我听我舅舅说他们昨晚剿了一个制毒工场,不过现场没有缴获到任何毒品,应该是都已经转移。” “所以说,林任没有被抓?”驰骏有些失望地道。 宋家扬愣了下,似乎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个背后的大毒枭就是你老板林任,难怪你……”他撇撇嘴,“我没听到林任被抓的消息,刚刚还在手机里看到新闻,他会出席今天上午林正集团的一个新产品发布会。看起来是没有任何事。” 驰骏想了想:“你是做检察官的。我有个问题要咨询你,如果我拿着这两箱钱作证,林任是制毒工场的幕后老板,那一百多公斤海洛因就是出自他手,我是奉命行事,他会不会被定罪?” 宋家扬想了想:“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的证词,以林任的身份来说,对他定罪的可能性不太可能。”说着,又指了指地上,“不过,如果地上这个人也愿意作证,几率会比较大,但也很有可能地上这个人被林任反咬一口,全部推倒他身上。” 驰骏看了看地上犹在昏迷的李清然,林任会不会将所有问题推倒李清然身上不得而知,但驰骏有八成的把握,李清然并不会供出林任。这种跟毒品打交道的人,从踏入第一步开始,就已经是亡命之徒,他们对死亡看得并不那么重,所以才会那么疯狂。 驰骏幽幽道:“这么说,一定要抓到现行,找确凿证据,才能定罪。” 宋家扬点头:“基本上是这样。“ 驰骏想了想,舒了口气:“宋家扬,这里就交给你了,我要回林任那里。”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再捉虫   ☆、第70章 回归 宋家扬拦住他:“这种情况下,你还去找林任,你就不怕他怀疑你?” 驰骏:“我不甘心!这次如果没有抓到他,我这些年的青春就算是彻底白费了!我爸死也不能瞑目。”他顿了顿,“大不了跟他同归于尽。” “你疯了!”宋家扬大吼,“你要做亡命之徒,初晓怎么办?” 驰骏目光微微闪动,缓下语气:“放心,我不是要去杀林任。如果我要想杀他,还用等这么久?杀人解决不了问题,不要以为就你们警察和检察官遵循法律,我的目标从来就是要让他伏法。” “那你要怎么办?”宋家扬急道。 驰骏看了地上一动不动的人一眼:“你将李清然交给沈警官后,让他不要将李清然被捕的消息散出去。林任以为李清然还在逃亡的话,应该不会马上怀疑我。我想沈警官比我更清楚应该怎么处理。” 宋家扬点点头:“你往东面再走一段,有一条小路下山,下山后有个村庄,你可以搭农民的三轮车进城。” “谢了!”驰骏再看了眼地上的李清然,皱皱眉提着手中的箱子离开。 宋家扬看着他走出山洞,逆着光线的背影颀长挺拔。他忽然有点感动。 他跟这个人的渊源要追溯到少时,但这么多年,掐指算起来,也不过见过几面,几乎每一次都不算愉快。 他是活在和他完全不同世界的人,即使不是刻意,宋家扬在驰骏这种人面前,也总会有一些似有似无的优越感。所以他对于叶初晓的选择多少有些心有不甘。 但是,现在他忽然觉得,一切其实都是理所当然。 警方破获毒品案的消息,很快成为江城这两日热门的新闻。 新闻里说,警方得到线报,两伙毒贩在西山交易,经过连夜侦查追捕,抓获两名毒贩,当场缴获超过一百斤高纯度海洛因。另外两名毒贩携带交易的五百外美金在逃。据警方此前掌握的线索,其中一名嫌犯可能系一名私立诊所的医生李清然,其诊所已经被查封,并诊所内搜到不少毒品制造工具和材料。另一名在逃嫌犯目前身份未明。 叶初晓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已经完全与驰骏失去联系。他本想找沈同问情况,又怕被怀疑,只能日夜担忧。 而这厢,驰骏下山后,从东面山下的村子离开,一路顺畅进城,没有遇到任何警察拦截,而后便在一家小旅馆躲了起来。 他看到新闻报道后,又等了一天,直到再次夜幕降临,才终于打开手机拨通了林任的号码。 “任哥,是我?”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小心翼翼的惶恐。 那头的林任显然有些意外:“阿骏,你在哪里?” “我没事,我这两天躲在一家旅馆,想等风声过了再出来。” “李清然呢?”林任问,“你没和他在一起。” “当时警察忽然出现,我和他为了减小目标分开跑路,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那头的人沉默片刻:“你把位置报给我,我来接你。” 半个小时候,驰骏上了林任的车。 驰骏拎着箱子钻进车后座,后排的林任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不过发生这种事,谁的心情大概都不会太好。 驰骏将箱子放在两人中间:“这是这次交易的钱,还有一半在李清然手上。” 林任对着箱子并不怎么上心,只淡淡扫一眼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当时让人通知了李清然,让你们取消交易,为什么那些货还会落在对方手里,还被警察缴获。” 驰骏如实道:“我们和对方见面时,正好收到你给的消息,说警察赶来。李清然就觉得立刻烧毁那两厢货,但对方两人舍不得货,拿枪指着我们不让烧,我们只得将货给了他们。” 林任哼了一声:“真是鼠目寸光的家伙!为了点眼前利益,把命都搭进去,这下该满意了!” 驰骏看了看他,小心翼翼问:“任哥,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走路风声,制毒工场那么快被查,我们还被警察跟上?” 林任冷笑了笑:“我也还不太清楚,不过看警方的意思,应该是李清然早就被盯上。这次十有八,九是因为他。也不知道那家伙现在在哪里?” 驰骏又道:“万一他被抓住,会不会供出我们?” 这回林任倒是笑了笑:“这个你放心,李清然我很了解,他那个人刚愎自用,有点偏执狂,也不怕死,绝对不会供出我们。” 驰骏放心地点点头,片刻之后,忽然想到什么似地又问:“任哥,那你那天的交易顺利吗?” 林任看了他一眼,意味不明地勾了勾嘴角:“那天我预感会出事,所以中途改了主意没有去交易。” 果然如此。 驰骏虽然为林任的狡猾而愤怒,但想到那批货还在他手上,至少还有一次机会。 林任见他舒了口气,又道:“虽然现在风声紧,但是我手里的那批货一直捂在手里也是个定时炸弹,所以过几天等风头消停点,我必须出出去。” 驰骏点头:“任哥,只要你需要,我一定帮你。这回无论如何不能再出事。” 林任嗯了一声:“你先回家躲几天,如果警察还没查到你,我们再做决定。”说完,又指着箱子道,“这些钱你拿着,正好差不多两千万。” 驰骏大惊:“任哥,这次交易失败,我不能要这钱。” 林任却不以为然道:“也不算失败,反正钱你们拿到了,我也不在乎这点钱,你拿回去。” 驰骏想了想,没再推辞,点头:“多谢任哥。” 林任沉默片刻,忽然又道:“我怀疑我周围有内奸。”说完冷笑了一声,“如果查到是谁,我一定饶不了他。” 驰骏微微一怔:“好,如果任哥你查到,我帮你处理。” “好啊!”林任淡淡一笑。 驰骏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此时距离离开已经足足五天。 他刚刚开门,灯都没有打开,就听见叶初晓蹭蹭从里面跑出来,在黑暗中直接扑上他,将他抱住。 “你去哪里了?为什么这么久才回来?” 驰骏艰难地抽出手,将灯打开,安抚她道:“你也看到了新闻,出了点事,我在外面躲了几天。” 叶初晓手忙脚乱地捧起他的脸左右看了看:“有没有受伤?” 驰骏摇摇头,拉下她的手,在她额头亲了亲:“我没事,这两天是不是吓坏了?” 叶初晓委屈地点点头,眼睛一热,眼泪就滚了下来。 驰骏替她擦了擦眼泪:“好了,我没事,你明天还要上班呢,快去休息吧,我去洗个澡,几天没洗澡,你也不嫌臭!” 叶初晓又破涕为笑:“是啊,臭死了!” 驰骏从浴室里顶着一身水气上床时,叶初晓还睁着一双乌沉沉的眼睛等着她。 “怎么?还等着我临幸呢?”驰骏不正经道。他知道她心里沉重,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安慰她。 叶初晓装模作样踢了他一脚:“去你的!” 驰骏覆在他上空,手伸进她衣服内摸了一把:“真的不想我?” “别闹!我有事问你呢?”叶初晓将他放在自己胸口的手按住,“到底怎么回事?” 驰骏翻身在她旁边躺下,将她抱在怀里,在她脑袋上方深呼吸了几口气,似乎想要汲取这令他不舍的气息:“跟新闻里说的差不多。不过李清然不是在逃,而是已经被警方抓住。但是如果其他人都被抓,只剩我一个人,林任肯定会怀疑我。正好也让他以为这次交易走漏风声是因为李清然被盯上。” 叶初晓有点急了:“这么说,你还打算继续留在林任身边?” 驰骏点头:“放心吧,林任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手里剩下的货不会捂多久。很快就会结束。” 叶初晓忽然有些烦躁地抱怨:“前些天你就说这次交易就会结束,现在又还有一次。到底还有几次才能真正结束,我真的不想一直整天这样担心。你知道吗?这段日子来,每天看到你出门就害怕你还会不会回来!我怕你被人打死!怕再也看不到你!你到底有没有为我着想?你到底是不是爱我的?” 她几乎是有点嚷出来。但立刻反应过来又觉得自己不该这样,余下的抱怨便一时再说不出来。 驰骏面色未变,只是一动不动深深看着她。等她说完,抿嘴轻笑:“我爱你!” 这是他第一次说这三个字,叶初晓忽然有些排山倒海的错觉。良久,才抱着他喃喃道,“对不起,我不该给你压力的!” 驰骏笑了笑:“是啊,我压力真的特别大。你知道解压最好的方式是什么吗?愿不愿意帮我解压?” 叶初晓咦了一声,抬眼看向他。 驰骏伏在脸侧,含住她敏感的耳朵,低哑着声音暧昧道:“做.爱。” 虽然叶初晓早已经人事,但听到这赤果果的两个字,还是面红耳赤,羞愤地在他肩膀咬了一口:“流氓!” 驰骏吊儿郎当地大笑:“你说得没错,这也是流氓爱做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第71章 转机 李清然和另一名身份不明在逃的消息,仍旧是新闻的热点,只不过那名身份不明的嫌犯,也仍旧还没有确定任何信息。 驰骏知道沈同在给自己争取时间,让自己取得林任的信任。 但显然,事实并非如此。在他回家后连着三天,林任一直都没有在联系他。 他打过一次电话给他,但那边很谨慎道:“阿骏,你现在是嫌犯,随时有暴露的危险,我有消息再通知你,你不要给我打电话。” 事已至此,驰骏别无他法,只能期待能有一个转机。 叶初晓倒是对他这种整天宅在家的状态很满意,虽然知道他就是新闻里那个身份不明的在逃犯,但同时她也明白,那不过是警方的障眼法。 她甚至希望这件事就在这里终止。林任能不能被抓住跟她没有关系,她只想驰骏平平安安的在她身边。 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狭隘自私……但也只是有时候。 她再明白不过,如果这件事不彻底终结,驰骏一辈子不会甘心,甚至很有可能做出极端的事。 看到驰骏待在家中,总是愁云满布忧心忡忡的样子,周六一早两人吃过早餐,叶初晓就拉着他出门:“别整天闷在家里,还正当自己是嫌犯,陪我出去逛逛!” 驰骏兴趣缺缺:“逛什么?” 叶初晓笑道:“听别人说城南白云观香火很旺,也很灵,我们去烧烧香。” 驰骏轻笑一声:“你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名牌大学生,也信这个?” “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是该信信。我也想求求菩萨保佑你。” 驰骏深深看了她一眼,点点头:“去求求平安也好。” 周末的白云观,人流如织,香火缭绕。 排队烧完香,叶初晓跪在垫子上,对上方的菩萨重重磕了三个头,又双手合十,闭眼默默祈祷。 求的自然是驰骏的平安。 而此时的驰骏,就并排跪在她旁边,他磕完头,转头看向闭眼虔诚的叶初晓,只觉得眼眶有些热,深呼吸了一口气后,也对着上方的菩萨闭上眼睛。 “无论结局如何,我惟愿她能够平安喜乐。” 他用自己最真诚的心默默向神灵祈求。 出来时,叶初晓看到左侧道观抽签卜卦的地方。拉着驰骏道:“我们也去算一卦吧!” 驰骏走了几步站住:“你去,我等你。” 叶初晓看了他一眼,笑着点点头:“好。” 算命卜卦的道长白发长须,颇有点仙风道骨的味道。 叶初晓放了一百钱在旁边的功德香,在他面前坐下。 那道长淡笑着看她:“善人,想要算点什么?” 叶初晓看了眼台面上的签筒:“我不算命,就求一支签。” “好。”道长点点头,将签筒递给她。 叶初晓接过签筒,不知为何就有点紧张,转头遥遥看了眼驰骏,而他正一直看着自己,两人相视一笑。 她吸了口气,轻轻摇了摇签筒,不出片刻,一支竹签从里面跳了出来。 那老道长拾起竹签看了眼上面的数字:“善人所求之事是何?” 叶初晓道:“求爱人的平安。” 老道人神色微微一动,慢慢开口:“这支签的签文是:细雨蒙蒙湿,江边路不通,道途音信远,凭仗借东风。” 叶初晓愣了一下,有点没有听太懂,但也大概知道这不是一支好的签。 果然,老道人继续道:“这支签可以说是下下签。前三句来说,说的是诸事不顺,若求的是平安,恐怕会遭遇一些不测。” 叶初晓脸色一下变白,下意识问:“那道长有什么逢凶化吉的方法吗?” 道长笑了笑:“善人不用急,这本来就是支逢凶化吉的签,虽然会遇到不顺,但凭借东风之力,自然会逢凶化吉。” 叶初晓舒口气:“谢谢道长。” 道长又道:“总之切记,任何事三思后行小心为妙,都能逢凶化吉。” “好的,我明白。” “怎么样?”看到叶初晓走过来,驰骏问:“抽了什么签?” 叶初晓看了他一眼:“抽了一支上上签,说我将来会财运亨通婚姻平顺!” 驰骏哈哈大笑。 两人刚刚走出来,驰骏安静许久的手机,忽然响起,他拿出一看,果然是林任。 “阿骏,我现在需要你去帮我做一件事。” “任哥,你尽管吩咐。” “内奸找出来了,是王进。他将我最后一批货偷走,你帮我拿回来。” “王进?”驰骏惊愕。这个人是林家多年的司机,在他看来,王进对林任可以说是忠心耿耿。听林任这样说,一时难免让他意外,不过这也是上天给他的机会。他发出不可置信的语气,“怎么可能?” 林任道:“我也没想到他会被判我们林家。他之前一直跟着我叔叔,后来才跟着我,但一直都很忠心,也一直帮我们做这些事。看样子,他是想私吞了这批货。因为这是最后一单,他怕以后再挣不了钱,所以想放手一搏。我怀疑是他之前走漏风声,故意让我陷入被动,好趁机偷走最后这批货。” “好,任哥,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我接到消息,王进今晚会拿着货跟人交易。他肯定是早就与买家联系好,不然不可能这么早出货,我真是小看了他。你帮我去抢回来。” 驰骏愣了下:“我一个人?” “你别急,我让你去,自然会有我的安排。我已经查到他们的交易时间地点,也已经让人通知了警方。到时警察会去抓人,场面一定会大乱,你趁乱行事。” “但是……” “阿骏,我知道这有点为难,但是这批货对我太重要,只有完成最后一次交易,我们林家才能真正的功成身退。我希望你能帮我。我也只相信你能帮上我。” 驰骏沉默了片刻:“好,任哥,我去。” 她挂上电话,转头看向叶初晓,见她正灼灼看着自己,摊手勉强笑了笑:“晚上要去做点事。” 叶初晓问:“还是那件事吗?” 驰骏点头:“还是,我本来以为已经没有了机会,没想到上天帮了我一次。林任那边真的出现了内奸,偷走了他的货,他让我去帮忙抢回来。” 叶初晓想到刚刚那支签,忍住不让自己的情绪暴露出来影响他:“那你小心点。” “我会的。” 晚上,一个人在家的叶初晓完全睡不着,想了很久,终于拨通了宋家扬的电话:“驰骏今天出去给林任做事,我怕他有危险,你能不能跟你舅舅打听一下?” “你别急,我去问问。” 交易的地方是在郊外一处野江滩,冬日里枯黄的芦苇,仍旧是一处天然的庇护地。 夜幕降临后,此时空无一人,只有呼呼的风声。 许久之后,这空旷的芦苇地,前后出现两辆车,从里面走下来两方人,人数不多,总共只有五个人。 这是一场黑暗中的交易,就与这夜色一样。 一切沉默又迅速。 只是,两方人各自将两只大箱子放入车内后备厢时,不远处忽然响起警报声,几辆飞驰而来的警车,不知何时出现,直直朝这里包围起来。 “快走!” 不知是谁在黑暗中叫了一声。两辆车子同时启动,掉头朝包围过来的警车冲过去。 黑暗中,只听到碰碰的车辆撞击,以及子弹击打车身的火花和声响。 两辆车很快突围而过,在黑暗中的道路中飞奔离去。 开在最前面的那辆车速度极快,一看就是经验老道的车手,逐渐将后面的警车甩远。 十多分钟后,车子前面出现一个弯道,他熟练打转方向盘,可就在转过去时,路面忽然出现一辆打横的车子。 飞奔的车子避之不及,生生给撞了上去,两辆车都翻到在地,发出剧烈的声响。 车内的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正挣扎着准备从反倒的车内爬出来,却听到后备箱被打开的声音。等他勉强爬出来,只来得及看到一个身影,快速拖着两只箱子放入旁边另一辆车内。 不到半分钟,那车已经飞驰而入,只留下追赶上来的警车。 “不许动!” “有人开车跑了!快去追!” 驰骏没想到会如此顺利,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甩开了警察。 只是没想到,进入城里大道不久后,前方就出现执勤的交警,让他不得不停下来。 此时,一个交警走过来敲了敲他的窗:“例行检查,麻烦你打开后备箱。” “老同学,好巧?” 驰骏正犹豫不决时,忽然一个声音从外面响起,拍了怕车旁的交警。 那交警大概也有些意外,笑了笑:“宋检察官,你怎么在这里?” “路过。咦?”他朝车内看了看,“驰骏,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说有急件要给你老板送去吗?怎么还在这里磨蹭!” 驰骏笑了笑:“是啊,十万火急。” 那小交警笑了笑:“既然是家扬的朋友,有急事就赶紧走吧!” 驰骏看了眼宋家扬,又朝交警道:“那就谢谢交警先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果然是越来越迟~~   ☆、第72章 赌船 驰骏见到林任,已经是接近凌晨。 林任看到完好无损的两个箱子,拍拍他的肩膀:“我果然没信错你,这种事情,你竟然一个人就完成。阿骏,你到底办到的?” 驰骏面无表情回到:“我找人和我一人开辆车在路边拐弯处停着,然后让那人离开了。等听到枪响后,我将一辆车子摆在路中央。当时天黑,那些人逃跑的时候只顾开快车,刹车不及撞上车子就翻了。”说着,他笑了笑,“说起来我也是走运,第一辆车子竟然就是装有货的那辆。” 林任也笑:“你肯定也是预料到的。这批货这么重要,装货的车子肯定拼命也要跑得最快。那些警察没跟上吧?” “当时车子相撞后,场面比较混乱,警察的车子一时开不过来,我逃走得很顺利。” 林任点点头:“不过我看新闻里说,今晚那条路有例行检查,你怎么避开执勤交警的?” 驰骏神色微变,趁着林任还未发现,赶紧恢复如常,笑道:“所以我说今晚我运气不错,本来是被交警拦下要开后备箱检查。但是还没来得及,那个执勤的小警察忽然遇到一个熟人,竟然就没再管我。” 林任有些不可置信地笑道:“看来这次是连老天也帮我们。”他顿了顿,又拍拍驰骏的肩膀,“既然这么顺利,明晚你跟我好好去放松一下。” “去哪里?”驰骏下意识问。 “泛海邮轮的致远号明晚有个嘉年华活动,他们邀请了我,你跟我一起去。”林任说着眨眨眼睛,“公海赌博知道吧?明晚会有很多城中富豪登船,致远号会在公海停留一晚,大家不用去赌城,也能尽兴一掷千金。” 驰骏怔了一怔:“公海?” 林任点头:“公海不属于各国的管辖地,所以在那里赌博很安全,没有人管。”说完他又笑了笑,“你放心,你今天帮我做了这么大一件事,你明晚的筹码都包在我身上,你尽情玩就好。今晚也别回去了,就在我这里住下,明天我们可能要早些开车去码头,提前登船。” 驰骏点点头,从衣服里拿出手机:“那我跟我女朋友说一下。” 林任目光微动:“怎么?你还没跟那女人分手?你可不像是会能忍受被女人戴绿帽子的人!” 驰骏不以为意道:“她回去哭哭啼啼求我好久,看到这么多年情分上,我暂时先考虑考虑,等找到新的再说。” 林任嗤笑:“那也不用给她报告行踪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回去被她东问西问,现在她整天疑神疑鬼的,生怕我不要她。别看那姓宋的对她是挺真心的,但那女人心里清楚的很,宋家那种家庭怎么会接受她!不然哪怎么可能只是偷情,大概早跟人跑了,哪里还会巴着我不放。” 哎!驰骏心中哀叹,自己长期黑自己的女人真是太不大丈夫了! 林任嗤笑一声,摆摆手:“我知道你们从小相识,这种青梅竹马的情分,我是不太了解。总之你自己别太吃亏就行,女人本来就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男人做大事,在感情上优柔寡断不是好事。” “我有分寸的。” 林任看了眼他拨打电话的手,稍稍收敛神色:“大家乘致远号去公海赌博虽然是公开的秘密,但你也不用跟你女人说这些,省得麻烦。” “嗯。”驰骏点了点头,那边叶初晓的电话很快接起,他恶声恶气道:“这两天我不回家了,你别等我。” 叶初晓在电话里愣了下,下意识追问:“你去干什么?” 驰骏大着声音不耐烦道:“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我去跟任哥出海钓鱼。懒得跟你多说,挂了!” 林任看了眼他,轻笑一声:“女人就该这样,不能惯着!” 驰骏干干笑了笑,没有说话。 叶初晓挂上电话,一时有点云里雾里。 驰骏虽然对她说话有时也会大声不耐烦,但都是刻意的虚张声势,蛮横却带着亲昵,而不是刚刚这样的不耐烦。而且他声音似乎是刻意提高。 忽然灵光一闪,叶初晓恍然大悟,他肯定是在当着林任的面给自己打电话。可他这段时间出去帮林任做事,从来不会给自己打电话,今日为什么会反常还是当着他的面给自己打电话? 叶初晓不得不猜测,他是在向自己传达某种信息。 他揉了揉脑袋,想着刚刚驰骏说的那几个简短的字。 跟林任出海钓鱼? 一定不是这样。 她虽然不知道到底他们到底是去哪里?但她很肯定,自己至少要将这个信息告诉给沈同。 想了想,叶初晓赶紧拨了宋家扬的电话,那头一如既往很快接起:“初晓,有事?” 叶初晓不确定自己的电话有没有被监控,不敢直截了当地说得太明白,只道:“宋家扬,驰骏明晚要跟他老板出海钓鱼,你可以来找我。” 就算被监控,这大概也只像一句出墙女人对情夫的邀约。 那头的宋家扬沉默片刻,十分上道地嗯了一声:“好,我有时间就来找你。” 那头的驰骏已经猜到,林任并不是要去公海赌博,而是准备将货带上邮轮,在公海与买家交易。那是最安全的交易地点。 他没有告诉自己事实,无非是变态的谨慎。 事到如今,他依旧没有完全相信他。 这批货一旦在公海出走,等到邮轮驶回岸边,林任就永远是一个干净的商人。 如今唯一的希望就是叶初晓通知沈同,而沈同能查到信息潜伏上船。 只有一天的时间。 这真的是最后一次机会。 他变得异常焦躁。 隔日,驰骏跟着林任,下午不到三点就抵达码头,登上了那艘叫做致远号的豪华邮轮。 林任只带着驰骏一人,那两只装满高纯度海洛因的箱子,不知所踪。 驰骏猜不到他用什么方法将货带上邮轮,但这艘将开往公海的船,本来就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 想必林任早就打点好,用隐秘的方法将货运上船。 船上此时的人还不多,林任与交错而过的几位相熟的客人,寒暄几许后,随着漂亮的女服务员去了自己的豪华套房。 驰骏的房间就在他旁边。林任进房前,看了看驰骏笑道:“趁现在还早,好好睡一觉,晚上是狂欢时间,没精力怎么赢钱?” 驰骏笑着点头:“嗯,虽然是任哥出筹码,我也不能输太多。不过任哥放心,我赌运向来不错,至少不会将筹码输光。” “没关系,我给你五百万筹码,就算你只输不赢,这点钱我也输得起。”他说着眨了下眼,“不过,我自己是准备赢个几千万,不然岂不是白来了,来这里玩的很多都是些老家伙,虽说老奸巨猾,但也难免老眼昏花,赢不过我的。” “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嘛!任哥肯定会将前浪拍死在沙滩上。”驰骏适时拍马。 林任哈哈大笑,推门而入。 驰骏收回笑容,站在自己门口盯着隔壁已经关上的门,怔忡良久,终于是缓缓回到自己房间。 他当然没有睡着,反倒是高度集中精神,一直注意着隔壁动静。不知是过了多久,终于隐约听到一丝响动,他起身趴在房门,听到隔壁脚步轻轻出门的声音,等到再次恢复宁静,他才拉开房门走到隔壁,抬手轻轻敲了敲:“任哥!” 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他左顾几下,确定没有人后,拿出一把特制的细螺丝刀,□□门锁转了转,不出几秒那门咔嚓一声打开。 他迅速走进房内,里里外外四处检查了一遍,并没有发觉那两只箱子的踪影。 想了想,正准备出门,却隐约听到外头脚步的声音,他赶紧退后,看了眼阳台。迅速翻了过去。 “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响了好几下。林任才等来惺忪着眼睛开门的驰骏,他端着一盘点心递给他,抬头看他:“怎么,还没睡醒?” 驰骏接过来:“你怎么不叫服务员送过来?” 他笑了笑:“我睡醒了没事做,就去外头转了转,见了几个老朋友,顺便拿了点吃的回来。” 驰骏用手捻起一块点心送入口中:“味道真不错!” “那是,我可是从后厨里面顺来的大厨私货。” 驰骏神色微微一怔,旋即笑道:“难怪!” 林任不以为然挥挥手:“不过要吃正餐还是要等到开船的时候,这船上的食材都是最新鲜的,今早才运来的。我待会可能要去和几个生意伙伴应酬,你自己好好享受吧,这段时间你帮我做事也够紧张的,今晚就彻底放松一下,也不用管我。” “谢谢任哥。” 晚上六点,在汽笛声中,邮轮缓缓驶离海岸。驰骏来到餐厅,衣香鬓影的人们,已经开始在自助酒会中享用美食。 这船上的宾客非富即贵,林任时而与人寒暄,一副富商精英的模样,仿佛真的只是与其他人一样,只是去公海一掷千金的豪客。 酒会的人越来越多,驰骏随便吃了点东西,准备退到边上小心翼翼盯着林任,不小心与人相撞,正要道歉,抬头却看到一张长着络腮胡子的脸,那眼睛让他有些熟悉。 对方对他不着痕迹地点点头,他反应过来,低声道:“还不确定他有没有带货上来。如果有的话,可能是跟着运送生鲜的货柜上的船。” 那人轻声嗯了一下,两人客气点点头,像是不小心相撞的陌生人,随后擦肩而过。 两个小时后,酒会结束,邮轮驶入公海。那扇之前关闭的赌厅大门,像是开启的极乐世界一样,为船上的宾客敞开。 几乎所有人一涌而入。 林任走过来,拍拍驰骏的肩膀:“走,我们也去。” 林任和几个人玩的是德州扑克。驰骏不太熟悉,只能在旁边看,看了片刻,林任就催促他:“阿骏,别关顾着看我,你也去玩,五百万筹码可不能浪费了。” 驰骏只能去了旁边的桌子。 林任玩了几把,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阿骏,你在大厅玩,我跟张总他们去VIP去赌几局。” 驰骏点点头,眼睛却一直盯着林任与旁边几位富商模样的人走进了里面的VIP室。 他玩了几把,心不在焉,输了不少,也懒得再继续,专门盯着那扇关闭的VIP门。 过了一会,乔装改扮的沈同走过来,站在他旁边低声问:“林任呢?” 驰骏严嘉看着VIP房的方向,示意他。 两人隔着半米的距离,装模作样地看别人豪赌,眼睛却一直瞟了那间VIP房。 过了半个多小时,沈同忽然蹙了蹙眉,低声道:“不太对劲!” 驰骏脸色微变,径自走上前,问门边的服务生:“我是林总的助手,想进去对他说点事,你帮我通告一下。” 那助手点点头,让他在门口时稍等片刻,自己进去后不到两分钟又出来:“不好意思,林总已经不在里面了。” “不在?”驰骏大惊,“我一直在外头等他,并没有看到他出来。” 那服务生礼貌笑了笑:“这间房子后面还有一扇门,林总应该是从那边出去了。” 驰骏愣了一下,赶紧退回来,跑到沈同旁边:“林任不在了,你们赶紧去找!” 沈同皱皱眉,没有立刻行动:“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只带了两个人上船,这邮轮总共四层,现在盲目去找肯定找不到。你想想他可能去哪里?” 驰骏闭了闭眼睛:“二楼的后厨。” “走!” 作者有话要说:离正文完结就十来章了,潜水的霸王的都速速出来~~   ☆、第73章 结束 与四楼的歌舞升平想必,此时致远号的二楼安静得犹如外面宁静的大海。 餐厅已经熄灯,只有从窗外透进来的隐隐月光,勉强看得出这餐厅的格局。 沈同一行三人经过一路奔跑,在二楼放轻脚步,悄无声息滑入了餐厅,直接走向后厨的方向。 来到门口,前面的沈同伸手握了握门把,发觉门从里面反锁着。他在黑暗中朝旁边两人打了几个手势,驰骏和旁边的小警察点点头。他不动声色地退下,寻找到电源开关,另外一个警察举着枪对准着门口。 沈同再次举起手,做出倒数的手势。 三秒之后,后厨的门被踹开的同时,整个餐厅的灯光也亮了起来。 “警察!不许动!举起手来!”沈同和手下小警察异口同声。 屋内的人显然一惊,不过很配合地举起手来,又似笑非笑开口:“警官大人,不知道你们是在执行什么任务?这样突然闯进来会吓倒我的!” 空荡荡的后厨此时只有林任一个人,他脸上带着一丝无所谓的讥诮。 沈同迅速看了眼窗户,举着枪谨慎走上前:“林先生,你在这里做什么?” “赌钱赌得有点无聊,又有些饿了,就来这里寻点吃的。”说着,他还用眼睛示意了一下面前桌台上的一盘点心,笑道“你知道的,有些人总是有那么一点点怪癖,比如我就喜欢在别人的厨房找吃的。你们要是有公务要办,我就不妨碍你们了,不过提醒你们一句,在公海上你们是没有抓捕权的。” 他说完,放下手作势要离开。 沈同神色一厉,举枪对着他:“不准动!只要你是中国公民,犯了法无论在哪里,我们都有权利逮捕你!” 林任止住脚步,表情开始不耐烦:“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林先生,我怀疑你正在从事毒品交易,并在过去许多年与好几起大型毒品案有关。” 林任讥诮一笑:“警官先生,凡事要讲证据的。” 他话音刚落,这时窗户忽然一阵响动,两个人缠斗的人,一起摔了进来,不过驰骏迅速占了上风,将那人压制住,喘着气道:“沈警官,邮轮下有一艘快艇,这人还在邮轮上没离开,肯定是还有一箱货在这里没运下去。” 他还未说完,看清情况的林任,脸色大变,继而癫狂一般冷笑:“驰骏,果然是你!” 沈同朝手下小警察点点头,示意他去搜。 小警察举着枪四处看了看,没见着可疑物品,又走到大型冷藏柜前,伸手去拉门。 这时林任和地上被驰骏压住的人神色突变,忽然同时拔枪,朝屋内的人胡乱扫射。 趁着三人躲避时,两人飞快破窗跳下。 黑暗中,沈同爬起来,冲到窗口,朝船下快艇开枪,却被一阵冲锋枪子弹逼了回来。 “队长,你怎么样?”手臂受伤的小警察爬过来问。 沈同摇摇头,看了看对方流血的手臂:“你先打电话找医生过来再说。” 说完,又去看驰骏,只见他站在破碎的窗口,正一言不发地看着夜色中的快艇,破浪而去,很快消失在黑暗之中。 沈同站起来,走到冷藏柜前,将门拉开,果然见着里面一直黑色的箱子,躺在一堆食材中。 他将箱子提出来打开,装着白色粉末的袋子顿时呈现在眼前。 驰骏走过来,神色复杂地看着那些毒品,良久才开口:“林任跑了!” 沈同愣了愣,抬头看向他:“驰骏,我知道你想看到林任落网。你放心,从现在开始,他就是警方的A级通缉犯,就算逃到国外,我们也会寻求国际警察的协助,直到他落网为止。林正集团洗钱的证据,我们也已经初步掌握,等我带着这箱毒品回去,就可以先将林正同抓捕归案。” 驰骏点点头:“我明白!” 邮轮的负责人和医生此时匆匆跑进来,大约是刚刚听到枪声,面色都很惶恐。 沈同拿出警官证:“我们是警察,上船是为了查获案子。”说着又笑着道,“放心,你们邮轮安排在公海赌博,我们管不着。” 负责人笑了笑,又看向旁边正在被处理伤口的警察,道:“警官大人请放心,你需要办什么案子,我们都会全力配合。船上医疗条件不够,我会安排提前返航,绝不耽误伤者的治疗。” 沈同朝他道了谢,又走上前拍了拍犹在看着窗外大海的驰骏:“驰骏,我跟你保证,就算林任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抓到他。”顿了顿,又低声道,“这些年辛苦你了!从今天起,你好好过自己的生活,不要再想这些事情。我会跟局里申请对你的奖励。” “不用了。”驰骏笑了笑,“那三五万的线人费你们帮我捐了吧!” 他说完,没有在管现场如何,独自一人回到四楼。刚刚的几声枪响,没有影响到这些赌客的兴致,很多人已经红了眼,完全不知今夕何夕。 驰骏拿着之前的筹码加入赌局。 他的赌运向来不错,但是赢了好几局后,忽然又觉得没有任何意义,那些筹码本来就不属于他,本来也就是不干净的东西。于是干脆放水,不出一会,输得一干二净。 痛快之余,他忽然又觉得无比空虚,最后想了想,离开了这嘈杂的室内,一个人来到甲板上。 晴朗的夜空下,微风徐徐,腥甜湿润的海风,有些缠绵悱恻的味道。一望无际的黑色海面,什么都没有。 他知道,这么多年来自己想要做的一切,在今晚已经宣告结束。也许算不上完美,但也算皆大欢喜。 可为什么他忽然会觉得迷茫起来。 就好像在大海上航行的船只,失去了方向一样。他不知道结束了这一切,自己下一程是要去向哪里? 甚至还有种错觉,这一切其实并没有结束。 他重重躺在甲板上,闭上眼睛。于是本来空空荡荡的脑子里,忽然就出现叶初晓的脸,慢慢地将他空虚的内心填充得满满当当。 驰骏本来冷清的嘴角,渐渐浮现一丝弧度。 他的女人还在家里等着他,这就是他的方向。 驰骏觉得自己此刻很想回家。 致远号提前返航,抵达海港时,天空才将将露出鱼肚白。 驰骏没有跟沈同告别,直接拿了车飞奔回家。 到达家门口的时候,还不到八点,他刚刚拿出钥匙准备开门,门恰好从里面应声而开。 叶初晓看到门口站着的人,显然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她带着清晨特有惺忪的脸,怔怔地睁大眼睛眨了眨,有些可爱的傻气。 驰骏咧嘴一笑,伸手捧住她的脸,狠狠覆上去亲了一下:“我回来了!” “回来了?”叶初晓还是有点反应不过来。 “嗯,回来了,彻底回来了!”驰骏用力点头,兴奋地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回到屋内。 直到两人跌倒沙发上,叶初晓才真正反映过来,激动地大叫:“你是说结束了?完全结束了?” “没错!”驰骏将她抱在自己腿上,咬着她的唇低语,“全部结束了,从今天开始,你再也不用为我担心了!” 叶初晓任他亲着自己,沉默片刻,忽然用力抱着他的脖子,趴在他肩膀上失声痛哭。 驰骏知道她不是难过,只是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所以他让她大哭,只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并不出声抚慰。 实际上,连他自己都想大哭一场。但到底只红了红眼睛,而后就一直紧紧搂着身前的人。 待到痛苦变成抽噎,叶初晓已经将驰骏的肩膀打湿了一片,她抬起脸,红着眼睛看着驰骏,又开始笑了起来。 这回驰骏终于有点受不住想打趣,于是张嘴咬了咬她的脸:“你这又哭又笑的,小孩子跟你比都得甘拜下风。” 叶初晓只笑道:“我太高兴了!驰骏。” 驰骏笑着点点头:“我也很高兴。”说着,亲了亲她,“今天别去上班,留在家里陪我。” “嗯。”叶初晓抿嘴笑着点头。 叶初晓虽然坚信这天一定会来临,但当真正来临时,她还是有点不真实的兴奋感。她没有问驰骏发生了什么,因为她一点都不关心,她从头到尾唯一想要的,其实也不过是驰骏平安归来。 而此时,那些以前从来没有计划的未来,忽然就钻进了她的脑子里。 两人闹过一轮,汗津津躺在床上,叶初晓窝在驰骏胸前,掰着手指头笑道:“驰骏,你说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准备要孩子?听说怀孕还是要提前备孕,这样生出来的宝宝才更健康。” 驰骏捏了把她的脸:“我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不害臊!我可都还没说要娶你,你连生宝宝都想好了!” 叶初晓报复性地在他胸前狠狠捏了一把:“怎么?难不成你还想跟别的女人生?” 驰骏倒吸了口冷气,做出求饶的样子:“小的哪里敢?我能娶到你这么个媳妇,是我家祖坟冒青烟,我不仅要跟你生孩子,还要生十个八个。” 叶初晓嗤笑:“你想当超生游击队啊!” 驰骏哈哈大笑,又翻身俯在她上方,神色认真道:“叶初晓,我很喜欢小孩,也很想拥有和你的小孩,但是我更想和你多过几年只属于我和你的生活,因为我们两个人真正在一起的时光实在太少,所以我想要更多一点。” 叶初晓有点羞涩地点点头:“嗯,我也想和你再多过一些没人打扰的生活。好在我们现在都还年轻,可以再等几年,过几年我们再要宝宝。” 驰骏笑着点头,在她唇上亲了一下:“没错,那个讨人厌的小鬼,我们让他迟点再来。现在我只想要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74章 林芯 接下来的几天,江城上至官方媒体,下至小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全都是林正集团涉毒的新闻。 董事长林正同被抓,总裁林任外逃,成为A级通缉犯。林正集团所在的办公楼全部被查封。集团里上千无辜的职工,因此失业,每天打着横幅在公司楼下请求劳动补偿。 当然,这点小风波仍旧改变不了江城警方破获了一桩震惊大案的事实。尤其是在接下来的几天,警方再接再厉,打掉了江城好几处毒窟,抓捕好几个小毒贩和数目众多的瘾君子。 人们这才知道,这座城市藏污纳垢的能力有多可怕。各方媒体每天大肆宣扬报道,夸赞伟大的人民警察英明神武。 然而,这桩案子最关键的功臣驰骏,却只在所有警方通稿中被寥寥提了一句:警方接到线人提供的线索…… 没有人知道那个无名的线人,到底做了什么,付出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叶初晓看到那些报道,也试着问过驰骏:“做了这么多,却没有人知道你这个英雄,会不会有点不甘心?” 驰骏笑了笑,摇头:“我从来没想过当什么英雄。我做这件事的初衷,也不过只是想要为我爸和耗子报仇。况且,你难道真的想我被人所知?然后每天承受各种打扰,或者还会被那些漏网之鱼来寻仇,这就是当英雄的代价,我可不想要。警察不公布我的身份,也是为了保护我。” 叶初晓吃吃笑着趴在他身上:“没关系,在我心里你已经是一个盖世英雄。” 没错,他是她一个人的英雄。 驰骏是在一个星期后接到林芯的电话的。 当时已经很晚,他和叶初晓正准备上床睡觉。 他对林芯的状况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被警方带去问了话后便释放。虽然林家树倒猢狲散,但林芯已经是成年已久的女人,何况就算林正集团被查封,但林家的合法收入也不会被全部没收,驰骏认为林芯不至于过得太惨。而他自己没有那么多同情心去泛滥,尤其是他自己还是扳倒林家的罪魁祸首,就算不至于面对林芯愧疚,但心情难免为妙。 “阿骏,你过来好不好?我一个人在家好害怕。”林芯在电话里的声音都是哭腔。 驰骏迟疑了一下,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叶初晓,嗯了一声:“好,你别怕,我马上过来。” 叶初晓抬眼看向他:“谁?林芯?” 驰骏点头:“她好像状态很不好,要我去看她。” 叶初晓抿抿嘴:“父兄一夕之间成为大毒枭,放在谁身上也受不了,何况是那么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你放心,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你去看她吧。”顿了顿,又道,“不过你千万别让她知道你做的事,万一她想不开想要替林正同叔侄报仇,可就麻烦了。” 驰骏笑了笑:“这个你不用担心,林芯从小被娇养长大,天真善良,对父兄做的事完全不知,就算知道我做了什么,也肯定明白是非曲直,不会怪我的。” 叶初晓轻嗤一声,阴阳怪气道:“你倒是挺了解那位大小姐。” 驰骏哈哈大笑,在她脸上掐了一把:“怎么?吃醋了?” 叶初晓哼了一声拍开他:“你赶紧去吧,不然我可反悔要下禁足令了。” 驰骏起身穿好衣服,又狠狠在她嘴上亲了一下,才匆匆出门。 林芯身在她名下的一套高层豪华公寓,驰骏之前送她来过几次。 他来到门前,敲敲门,等了片刻,里面才传来紧张兮兮的应答声:“谁?” “是我,驰骏。” 他话音刚落,门便从里面打开,一个人影一下扑上来抱住他:“阿骏,你终于来了,我好怕!” 驰骏皱皱眉,将她微微拉开,又拍了拍她,看到她身后黑漆漆的屋子,才知道林芯都没开灯。 “没事,有我在。”他稍稍走进去,将客厅的灯打开。而当他看到林芯的模样时,着实是吓了一跳,“芯芯,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模样了?” 只见灯光下的林芯蓬头垢面,面容削瘦,双眼红肿,比电视里的女鬼看着还吓人。 林芯哭着蹲下:“阿骏,我好怕。我不知道爸爸和哥哥为什么忽然就变成了毒枭?林家别墅外面都是记者,我不敢回去,只能一直住在这里,也不敢出去。这些天你去哪里了?为什么都不来看我?” 虽然没有内疚,但此时看到这位大小姐如此狼狈不堪,驰骏心里多少有些难受,他低□子拍了拍他的背:“芯芯,我知道发生了这种事,你心里不好受,但你爸爸和哥哥做的事情跟你无关,你不要想太多。” 林芯哭得更厉害:“但他们是我的爸爸和哥哥啊,是我唯一的亲人,现在一个坐了牢,一个不知在哪来逃亡。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驰骏在她旁边蹲下:“芯芯,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你想要我帮你做什么,我都会尽力帮你。” 林芯揉了揉眼睛:“阿骏,我不想一个人待在这里,你带我去你家好不好?” 驰骏愣了下,点头:“好。” 当叶初晓看到驰骏带着林芯进门时,着实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自己男朋友去给落难大小姐送温暖,直接就将人给领了回来。 她不是圣母玛利亚,遇到这种事,还真是心里憋屈的慌,可看到林芯狼狈憔悴的样子,又不好意思摆脸色,只得看着驰骏心虚的脸,呵呵笑了笑。 驰骏避开她的目光,道:“芯芯说她不敢一个人住在家里,所以我就将她给带了回来。” 叶初晓继续呵呵两声,假惺惺道:“发生这种事情谁都接受不了,林小姐想开点。我和驰骏会照顾你的。” 说完,汲拉着拖鞋头也不回地转身回了卧室。 林芯此时的情绪已经恢复了大半,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点不妥,小声对驰骏开口:“你女朋友是不是看到我来你们家不开心?” 驰骏笑了笑:“没有的事,你别多想,她没那么小气。” “才怪!”床上的叶初晓默默接了一句。她是不算太小气,但是男朋友领了个女人回家,再大度的女人心里肯定也不会舒服。 她并不觉得林芯对自己有什么威胁,也百分百信任驰骏,但楚楚可怜的女人难免会博得男人的同情。 而男人的怜悯之心最容易变味。 卧室的门并没有关紧,所以她听得到两人在外面的对话。 “芯芯,你是不是很久没吃饭了?” “嗯,这几天我都没有出门,只吃了一些饼干。” “那你去洗澡,我给你去煮点面。” “嗯,谢谢你,阿骏。” 听到林芯进入浴室的声音,叶初晓噌的一下从床上竖起来,迅速钻进厨房,用力将驰骏挤开,夺过他手里的锅铲,恶声恶气道:“我来!” 驰骏笑了笑,扭着屁股撞了撞她:“怎么?生气了?她说他一个人在家害怕,要跟我回来,我也不好拒绝。” 叶初晓哼了一声:“男人犯错经常就是从不懂拒绝开始。” 驰骏噗嗤一笑:“什么歪理?” “本来就是!”叶初晓斜睨他一眼,“要不是看在她确实可怜的份上,你死定了!” 驰骏干脆从后面抱住她:“这么凶不怕我不敢娶你?” 叶初晓阴测测一笑:“难不成你就觉得我非你不嫁?驰骏我可告诉你,追求我的人一直就没间断过!” 驰骏眼睛一睁,立刻严肃起来:“什么?难道除了宋家扬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还有别人打你的主意?快告诉我是谁?老子要去教训他!” 叶初晓朝后踢了他一下:“去你的!真当自己是流氓?” “我可是跟你说了,叶初晓!”驰骏将她抱得更紧,“你以后在外面遇到对你有意思的男人,最好立刻表明你已经有主!不能让别人抱有一丝幻想,知道吗?” 叶初晓哈哈大笑:“小气鬼!” 两人正说笑着,林芯已经从浴室出来,看到两个在厨房抱在一起的人,小声唤道:“阿骏,面煮好了吗?” 叶初晓转过身,将驰骏推开,巧笑嫣然道:“马上好,驰骏手艺见不得人,所以我起来帮忙。” 林芯讪讪笑了笑:“谢谢你,叶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已萎   ☆、第75章 煎熬 大约是真的饿了,林芯一碗面狼吞虎咽,几分钟就扫得精光,完全没有了平日里千金大小姐的形象。 本来叶初晓对这位大小姐是没什么好感的,驰骏和自己分开的这几年,林芯在他身边必然占据着一个不可忽视的位置。 叶初晓不愿去想,林芯在驰骏心中到底意义如何,可即使她能够确定驰骏对这个大小姐从未有过任何遐想,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确实一起分享过许多时光。 而她不愿去多想,也正是因为在这之前,林芯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仅有的几面之缘,也算不上是什么愉快的经历。林芯倒并没有富家女的骄纵,但那种骨子里的傲慢和高高在上,如何都不能抹杀掉。这让出生背景颇有些不堪的叶初晓,总有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反感。 这或许就是女人善妒的天性使然。 而如今,这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一夕之间跌落到泥泞里,如此狼狈不堪。叶初晓也许是有那么一点恶毒的幸灾乐祸,但不得不承认,看到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她也难免有些同情。 林芯吃完面,大概有些不好意思,看向驰骏和叶初晓:“面很好吃,打扰你们了!” 叶初晓笑了笑:“不用客气。你也累了吧,我给你去收拾客房,你好好睡一觉。” 等到客房收拾好,看到林芯钻进被子里,安安静静地闭上眼睛。驰骏和叶初晓均是松了口气,两个人手拉手,蹑手蹑脚回了主卧。 可还才刚刚躺下,主卧关闭的门就被敲响,林芯在门口弱弱开口:“阿骏,我一个人睡好怕,你能不能在我旁边坐着,等我睡着了再走?” 驰骏一个头两个大,正抓耳挠腮不知如何回应,余光已经瞥见叶初晓一个刀眼飞过来,他立刻义正言辞地拒绝:“芯芯,没事的,我和初晓就在你隔壁。你有什么事叫我们就可以了。” 哪知,林芯不依不挠,声音已经待着哭腔:“我真的好怕,我不想一个人待着。” 驰骏很无辜地看向叶初晓,一脸向她求救的表情。 叶初晓竖起身,狠狠掐了他一把,压着声音恶狠狠道:“以后再找你算账!”说完,跳下床,边往外走边开口:“林芯,你不用怕,我陪你好了。” 打开门,叶初晓看到林芯有点惊讶,有些难为情,又有些高兴的样子,确定她是真的不敢一个人睡,并不是对驰骏有什么歪心思。 不过叶初晓很快有点后悔自己这个决定。 在她的印象中,林芯并不是一个黏人的娇娇女,可当两人上了床,林芯完全不顾两人并不熟稔,手脚并用将她抱得死紧,一副缺乏安全感的样子。直到睡着后,还是这种姿势。叶初晓刚刚想要挪开,立刻就被她再次缠上来。 可怜叶初晓长这么大,除了童年时代的奶奶,就只跟驰骏同床共枕过,现在跟个完全陌生的女人,还被牢牢抱着,浑身上下都不舒服,绵羊数了一千只也没有睡着。 驰骏这个混蛋,到底带了个什么祸害回来? 隔日起来,林芯精神倒是恢复不少,可叶初晓却是顶着两只大熊猫眼。这时候的林芯,也觉得不太好意思:“初晓,是不是我睡姿不好,让你没睡好觉?” 睡了一夜,叶小姐直接变成了初晓。叶初晓总觉得哪里不对。她干干笑了笑,只能敷衍道:“还好还好。” 两人一出门,就见驰骏站在门口等着,也是一脸幽怨神色憔悴的模样。林芯小心翼翼道:“阿骏,你也没睡好吗?” 驰骏倒是直白,阴阳怪气回她:“老婆借给你了,我哪里睡得着。” 叶初晓满头黑线,不想这不像笑话的笑话却取悦了林芯,她难得地露出笑脸,挽住叶初晓的手道:“阿骏,你老婆好好用,我这两天还要用一用。” 叶初晓再次黑线。驰骏再次不满冷哼。 不过没睡好归没睡好,班还是要上的。 叶初晓出门的时候,看着精神头恢复不少的林芯,满心都是孤男寡女这几个字,待驰骏送她到门口,她龇牙利嘴,无声警示:“你注意点分寸,要是搞出什么暧昧的事,我跟你没完。” 驰骏痞里痞气地笑了笑:“我就要你的没完。再说了……她现在喜欢的是你。“ 叶初晓踹了他一脚,哼了一声,转身出门。 驰骏看着她下楼,才恋恋不舍地回屋。 林芯看了看他:“我之前听我哥说,你女朋友给你戴了女帽子,我还以为你们会分手呢!” 驰骏笑了笑:“那都是误会。” “我也觉得是。”林芯点点头,“真羡慕你们感情这么好。” 她说完低落地垂下头。 驰骏看着她难过的样子,想了想,坐近一些:“芯芯,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芯摇摇头:“我不太确定,可能会出国吧。我爸很多年前就在美国给我设立了一个信托基金,足够我衣食无忧地过完一生。现在看来,他那时就已经做了最坏打算吧。其实到现在我也不敢相信我爸和哥哥是毒枭,他们从来没跟我透露一丝半点。如果我早知道,肯定会阻止他们,也不至于到现在被警察抓走。”她顿了顿,“我知道贩毒是很严重的犯罪,可能从此再见不到他们。” “其实你不知道也是好的,万一你之前知道,但又无力阻止的时候,你要怎么办?大义灭亲还是保持沉默?” 林芯抬起头看向他:“阿骏,你告诉我,你知道我爸爸和哥哥做的那些事吗?” 驰骏犹豫:“我……我也不是很清楚。” 林芯点点头:“我想也是,要是你知道,现在也不可能和我坐在这里。” 驰骏有点不自在地转移话题:“你这段日子,肯定过得很煎熬。但是相信我,一切都会过去的,你不是小孩子了,就算父兄不再身边,也应该把自己的生活过好。” “嗯。”林芯用力点点头,“你说的没错,不管我爸爸和哥哥做了什么,我就是我自己。我已经好多天没出过门,待会我自己一个人出去逛逛,你不用管我。” 驰骏嗯了一声,见她这样子,也放心不少:“那你自己小心点,别让记者看到你。” 叶初晓下班回到家,见到驰骏已经做好了饭,但没有林芯的身影,不免奇怪:“林芯呢?” 驰骏不以为然道:“她说一个人出去走走,还没回来。” “天都黑了还没回来,你也不打电话问问。” 驰骏噗嗤一笑:“你不是不高兴我带她回来么?怎么现在又关心起人家来了?” 叶初晓白了她一眼:“既然你带人回来了,就该负点责任,她现在这种状态,一个人出去出了事怎么办?” “我见她出门时状态挺好的,应该不会有事,她又不是小孩子。” 说是这样说,驰骏还是去找来电话,拨给林芯。那头电话半响没人接,但门口响起了手机铃声。 叶初晓狐疑地去打开门,果然见着林芯站在门口,一脸怔怔的模样。 “林芯,你没事吧?”意识到她状况不对,叶初晓紧张地问。 林芯像是被吓了一跳,苍白着脸赶紧摇头:“没事。” 她走进屋,驰骏也看到她不对劲的表情,蹙眉问:“芯芯,你脸色怎么这么差?出门时不是还好好的吗?是不是遇到了什么?” 林芯忙不迭摇头:“没有没有,就是遇到一个记者认出我,追了我一路。” “记者有时候就是这么烦。”驰骏了然道,“既然没事,我们就吃饭吧。” 林芯却摇头:“我在外头吃过了,你们吃吧,我有点累了,先回房去休息。” 驰骏和叶初晓都有点奇怪,两人走到桌前坐下,拿了碗筷吃饭,吃了几口,叶初晓拿着筷子的手停在半空中,看向驰骏,小声道:“你觉不觉得她非常不对劲?” 驰骏愣了下,眉头微蹙:“是有一点。” 叶初晓又试探道:“会不会是……” 驰骏面色一变,扔下筷子,大步朝客房走去。 林芯并未从里面锁门,但看到驰骏冲进屋,呆呆坐在床上的她,还是吓了一跳,脸上表情看起来很是复杂。 驰骏走上前,用力握住她的肩膀:“林芯,你实话告诉我,你哥是不是联系你了?” 林芯不答反问:“阿骏,是你出卖的我哥对不对?” “你哥是毒贩!” 林芯浑身都激动起来,哭着大声道:“你接近我哥,就是为了帮警察抓他是不是?” “他是毒贩!你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林芯捂住耳朵埋进被子,失声大哭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76章 暂别 通常情况下,驰骏并不是一个太有耐心的人,他怒气冲冲地将林芯从床上拎起来,吼道:“林任现在到底在哪里?” 林芯哭得泣不成声,又满腔愤懑地控诉:“我哥说他本来做完这一次就已经准备收手,你也是知道的,为什么你还是不放过他?” 驰骏听了她的话,怒极反笑:“照你的意思,如果一个杀人无数的恶魔,他说自己以后都不会再杀人,是不是警察就不应该抓他入狱?林芯,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连我一个大学没毕业的人都知道,犯罪了尤其是重罪,无论什么原因,都该受到惩罚,你为什么不懂?就算你哥以后不打算再做这些犯罪的勾当,难道他以前做的事就能被抹杀?你知不知他们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害过多少人?我爸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都是因为他们而死,你说我该不该放过他?”他顿了顿又道,“林芯,你最好马上告诉我林任在哪里?不然我会打电话给警察,让他们来问你!” 林芯神情怔忡,忽然又崩溃一样大声哭叫起来:“驰骏,我恨你!恨你!” 说完,她一把推开驰骏,飞快朝外冲去。 驰骏反应过来,准备去追,却在门口时,被叶初晓拦住:“我去吧,你冷静一下,说话别再这么冲动!” 驰骏愣了愣,蹙眉点点头。 叶初晓追上林芯的时候,她已经跑到楼下小花园,倒是没再继续跑,只瘫坐在花园旁边,捂着脸哭。 叶初晓走上去,在她旁边坐下:“刚刚驰骏说话过了点,我替她跟你道歉。你放心,他不会打电话给警察的。”她顿了顿继续:“对你来说,驰骏可能是害你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但你知不知道,当年驰骏的爸爸就是被你爸爸和哥哥害死,还有他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也同样是因为你父兄做的那些事而丢了性命。不说什么公正正义,只是站在私人感情上来说,驰骏也一定恨不得你爸爸和哥哥去死。” 林芯吸了吸鼻子,止住哭声,却没有说话。 叶初晓看着她,笑了笑,继续道:“你知道他以前是什么人吗?就是个成天逞凶斗狠爱打架的混混。照他的脾气,知道是谁害死他爸的,大概会直接拿刀去报仇才对。但是他为什么没有那么做,无非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所以他花了七年的时间来找证据。林芯,驰骏对你哥哥做的事,不过是为了一个公道!你爸爸和哥哥做了那么多错事,害了那么多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林芯哭丧着脸看向她:“可是我爸爸已经坐牢了,难道还不够吗?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哥哥?” 叶初晓想了想:“我理解你的心情,不管他们做过什么,都是你最亲的人,你肯定不忍心看到他们出事。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哥哥现在是通缉犯,本来他已经逃到国外,为什么要冒着危险跑回来?” 林芯停住抽噎,狐疑地看向她。 叶初晓面色有些严肃,低声继续道:“我觉得他十有八,九是回来找驰骏报仇的。” 林芯表情大骇,猛地摇头:“不要!我哥他已经做了这么多错事,不能再这样了!我也不想阿骏有事。” 叶初晓认真看着她:“所以你要告诉警察林任在哪里?以免他做出更多错事来!” 林芯皱眉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他在哪里。今天我出门的时候,遇到一个陌生人让我听一个电话,我就听到是我哥哥。他只说他是被阿骏害的,但没告诉我他在什么地方。” 叶初晓拉起她的手:“好了,既然你不知道就没事了,我们回去。我让驰骏给你道歉。” 林芯瓮声瓮气嗯了一声,随着她起身,一同上了楼。 回家家里,驰骏正坐在沙发上,一脸不太自然又有点不耐烦的模样,叶初晓对她眨眨眼,他撇撇嘴起身走上前:“芯芯,刚刚我说过有点冲,你别放在心上。我跟你道歉。” 他别扭的模样看在叶初晓眼里,让她有点忍不住想笑,但碍于身边的林芯,只能生生忍住。 林芯红着眼睛看了看他:“阿骏,我真的不知道我哥哥在哪里,刚刚初晓说我哥哥回来可能是冲着你的来的,你自己要小心点。” 驰骏微微一愣,旋即又点点头:“我会的。” 叶初晓打破这尴尬的气氛:“林芯,你还没吃饭吧,你多少吃点,别饿坏了身体。” 林芯从善如流地吃了点,又在沙发上呆呆坐了一会。叶初晓见她精神恍惚的样子,便让她去休息。 跟头天一样,林芯仍旧不愿一个人睡,叶初晓只能陪着她,好不容易等到她熟睡,扒了几次她的手,终于在没弄醒她的情况下,悄悄起身离开。 驰骏一个人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玩电脑,看到叶初晓蹑手蹑脚回来,立刻跳下床,将她抱起来一起摔在床上,劈头盖脸亲了好几下:“老子真是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这样,怎么都不该把她带回来。本来还以为你会吃醋,没想到那丫头直接跟老子抢老婆,到头来吃醋的竟然是我自己。” 叶初晓狠狠捶了他几下:“什么时候了,你还胡说八道这些。你没听林芯的意思,林任真回来了,回来能干什么?还不是来找你寻仇的!你打算怎么办?” 驰骏翻身在她旁边躺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刚刚你们下楼的时候,我已经跟沈警官打了电话。他已经在搜查。” 叶初晓又拍了他一下:“我问你怎么办?我很担心你!” 驰骏想了想:“其实我自己倒是没什么,他现在在跑路,翻不了大浪,想对付我没那么容易。”他说着看向她,“我想了想,就是怕波及到你。我刚刚跟沈警官也说了这个,他建议在林任落网前,我们俩分开一阵。他让你暂时借住在宋家扬那里。因为之前林任也以为我们俩关系有问题,觉得你跟宋家扬不清不楚。如果让他以为我们俩关系破裂,应该没那个心思去找你的麻烦。” 叶初晓只觉得荒唐:“借助在宋家扬那里?驰骏你是在说笑话吗?孤男寡女难道你就不怕出什么事?” “我相信宋家扬不会那么没品。” 叶初晓翻过身背对着他:“反正我不想这样。” 驰骏将她掰过来,低声哄道:“不会很久的,林任不可能在国内待多长时间,最多一两个星期。如果你在我身边,他来找我麻烦,我怕保护不了你。” 叶初晓不满地嘟了嘟嘴:“林芯都知道我们关系好得很,林任只要联系她就知道真相,我这样突然离开,她会相信吗?” “让林芯相信不就是了!” 叶初晓白了他一眼:“你觉得林芯是傻子么?” 驰骏笑了笑:“林芯现在整个人精神都恍恍惚惚的,跟个没安全感的小孩一样,智商已经直降到负,哪里有那么多心思,随便骗骗她,她应该就会相信。” “你让我想想。” 叶初晓没想好,第二天一早,宋家扬已经来到楼下,给她拨了个电话。两人心照不宣地随便说了几句,挂上电话后,叶初晓咬咬牙,收了几件衣服塞在行李包里,出门瞅了眼林芯还未起床,小声对送她到门口的驰骏道:“别忘了事情一完,就来接我。” “嗯。”驰骏神色复杂的看着她,是个男人都不会愿意自己的女人待在情敌身边,寻求一个对她虎视眈眈男人的庇护。 叶初晓知道他在想什么,故意气他:“这是你的建议,万一我没忍住红杏出了墙,你也别怪我。” 驰骏低低道:“好,不怪你,要真这样。我找根白绳吊死在宋家扬家门口。” 叶初晓噗嗤笑出来,恋恋不舍地摸了摸他的脸:“你自己保护好自己,别什么事都靠自己扛着,有事找警察,沈警官做事很可靠,他会保护你。” 其实驰骏说相信宋家扬的人品,这回还真是没说错。 虽然他对叶初晓仍旧有那方面的心思,但自从知道驰骏所做的事,难免敬佩有加,自然不会再对别人女人打什么主意,只想着为这对不容易的人做点事情。 在他看来,驰骏的经历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而接受一个这种经历的人,更加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而驰骏和叶初晓两个人都做到了,宋家扬觉得,仅仅从这一点来说,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看到叶初晓上车时,表情有点不高兴,宋家扬嘻嘻笑着开解她:“你不用担心,我舅舅已经安排了人保护驰骏,他不会有事,你暂时跟他分开也是为了他好。” 叶初晓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要打扰你几天,真是不好意思了!” 宋家扬朗声一笑:“说这些做什么,我们是老同学也是好朋友,这都是举手之劳。这种时候,大家都平安就好。”他顿了顿,又由衷道:“说实话,我真心佩服驰骏,他是个纯爷们,是真正的英雄,换做是我,坚持那么多年坚持一件事,我肯定做不到。” 听到别人对驰骏的夸奖,叶初晓也禁不住愉悦地弯起嘴角:“我也觉得。”说完,又有点悻悻地耷拉下肩膀,“不过我宁愿他没做过这些,而是平安顺遂地过完了这些年。” 宋家扬笑着看向她:“会的,以后你们都会平安顺遂的。” “你也是,宋家扬。”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大家都默默离骏哥而去,卤煮的心好痛~~   ☆、第77章 感怀 驰骏说的没错,林芯遭遇变故,精神状况恍恍惚惚,完全没心思想太多事,早上没见着叶初晓,自然以为她去上班,到了晚上吃饭只她和驰骏两人,也没发觉有什么不对,直到要上床时才蓦地想起这两天陪自己睡觉的人不见了。 她紧张兮兮从卧室里跑出来问驰骏:“阿骏,初晓呢?她怎么还没回来?” 驰骏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她最近不会回来了。” “什么意思?” “我跟她出了点问题,她搬走了。” 林芯完全一头雾水,见他神情冷静,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急道:“你们这两天不是都好好的吗?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驰骏又淡淡看了她一眼:“你看的只是表面。” 如果换做平时,林芯一定会觉得这莫名其妙的说辞漏洞百出,她是长着眼睛的人,这两天驰骏和叶初晓关系如何,再怎么都分辨地出来。但偏偏她如今自己整天都是浑浑噩噩,脑子里一团浆糊,哪里会想这么多,驰骏说什么,她就相信什么。 于是她颇有点忧伤地在驰骏身边坐下:“阿骏,为什么倒霉的事接二连三,我们家变成这样,你又和初晓分开。你也别难过,你看我发生这种事,都能挺过来,失恋根本就不算什么。” 驰骏其实有点哭笑不得,但表面上还是忍着,做出一脸莫名其妙地看向她:“本来就不算什么,你看我像是难过的样子么?我一大男人,难不成还会因为一个女人要死觅活?” 林芯愣了愣,顿时觉得自己想多了,驰骏这种为了报仇卧薪尝胆好几年的人,肯定是冷血无情的,于是转而又为叶初晓觉得悲哀。 驰骏有点不耐烦地挥挥手:“反正你别再我面前提她了,你自己早点去睡吧!” 林芯哦了一声,起身走到客房门口,又楚楚可怜地转过头:“阿骏,我还是不敢一个人睡,你能不能陪我!” 驰骏还坐在沙发上,差点一头栽下去,深呼吸了一口气,耐着性子道:“芯芯,男女有别,我不能陪你。” 林芯咬咬唇,脑子里不知怎么就出现一个荒唐的念头,福如心至一般忽然大步走到他面前,面色露出怪异的激动:“阿骏,现在我们都只有一个人了,要不我们两人相依为命在一起好不好?” 驰骏当真有种将她脑袋敲开来重组一遍的冲动,他冷眼看着她,义正言辞道:“正是因为这种时候,我们都要冷静行事,以免以后后悔。再说,你真的不恨我将你爸爸和哥哥送进监狱?” 他最后一句话,如同当头一棒提醒了林芯,她混混沌沌的脑子瞬间清明少许。她内心有一杆评断是非的天平,所以很明白,驰骏做的一切,合情也合理。但同时,她也有一把衡量感情的尺子,任何一个将她最亲的人打入万劫不复的人,与她所处的位置都应该是对立的,即使她的父兄确实罪大恶极。 她惊恐地发现这个事实后,只觉得浑身堕入冰窟。尤其是意识到自己对驰骏竟然一丁点的恨意都没有,甚至还想要后半生与他共度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她在牢里的爸爸和逃亡中的哥哥,知道她这种想法,会不会对她失望头顶?他们再如何罪不可赦,也不能否认,对她来说,他们是最好的父亲和兄长。 林芯崩溃一般捂住脸:“我到底在说什么?我们怎么可能在一起?我的亲人害死了你爸爸,你又亲手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仇怨可以抵消,感情也是。我不恨你,但是我也不可能再喜欢你。”片刻之后,她放下手,露出嘲讽的笑:“阿骏,你知道吗?自从认识你后,我一直很喜欢你。但我其实一直是个很现实的女人,也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所以知道自己将来选择的对象应该是哪种人。而你只是一个没学历还做过牢的男人,我不可能真的为了爱情不管不顾地去选择你,尤其是你还对我没有任何心思。所以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你怎么样,只将你当做朋友就好了。” 驰骏蹙眉看着她,微微点头:“我知道。” 林芯笑了笑,继续:“现在我从云端跌到泥里,再和你的身份背景没有任何差别,甚至还不如你。可偏偏我和你再没有一丝可能。” 驰骏眉头微蹙:“芯芯,不要说这些了。” “不,我要说!”林芯拔高声音,“我本来应该恨你的,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恨你吗?你以为是因为我是明白是非曲直?不是!那是因为我喜欢你。可是阿骏,我以后再也不可能喜欢你了,我们甚至也不可能再当朋友了,等到我离开这里,我们可能就不会再见面。” “芯芯……”驰骏目光微动,想要伸手去拍她的肩膀,但手在半空又收了回来,已经在喉咙边的话,又忽然吞了进去。 他该说什么?说他们还能像之前一样,显然说出来都是荒谬。 林芯能做到不恨他,已经实属难得。她之前对他的心思,他当然早就知道,所以虽然熟稔,但从不暧昧,因为知道这一天总会来临。 他也知道,林芯现在不过是在说自暴自弃的气话,她不恨他,绝非是她所说的因为喜欢,而是那把有关是非曲直的尺子,确确实实存在于她心中。 林芯一直坐在地上捂脸痛哭,驰骏完全不知如何安慰。他本来就不是善解人意的男人,何况是现在这种情况。一时间不得不在心中感叹叶初晓的重要性。 女人的哭声,让他脑仁有些发疼,心里不由得生气一丝烦躁。他平静地看着她片刻,沉默起身,从柜子里掏出一包许久没吸过的烟,默默拉开门走了出去。 此时是深冬,楼下的小花坛一个人都没有,他在低矮的万年青旁边坐下,将烟盒里的烟抽出一支点上。 抽了几口后,心里的郁气才散走一些。林芯说的那些话,对他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是忽然觉得世事无常,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 他摸出手机打开后,怔怔看着亮起来的屏幕,背景照片是叶初晓的一张侧脸。他们俩都不喜欢拍照,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一张合照,这张侧脸还是他做饭时,他觉得那画面太美好,所以不由自主拍了下来,放在手机里。 他对着那照片怔了许久,直到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来电提示上的“老婆”两个字,出现时让才回过神来。 嘴角不由自主地弯起来,驰骏接通电话,那边传来叶初晓佯装嗔怒的声音:“睡了吗?也不给我打电话报晚安!” 驰骏笑了笑:“还没睡呢!林芯又在哭,弄得我脑仁发疼,跑下楼吹冷风抽烟。” 叶初晓愣了下:“你不会是欺负人家了吧?” 驰骏切了一声:“我从来不欺负女人。她就是情绪不稳定,家里发生这种事,换做谁都是一样,她已经算是很清醒冷静了。” 叶初晓表示认同道:“是,如果是我,估计会和你拼命。她这样挺不容易的,你对她态度好点。” 驰骏:“我不会哄女人。” 叶初晓无语。 片刻之后,驰骏又问:“你在宋家扬那边怎么样?告诉他要是敢趁人之危打我老婆的主意,我揍死他!” 叶初晓哈哈大笑:“孤男寡女可说不定哦!”说着,又压低声音吐槽,“不过我跟你说,人真是不能貌相,别看宋家扬看起来人模人样,家里就跟狗窝一样,他连碗都不知道怎么洗。难怪以前他从来没邀请过我来他家。这样一对比,我才知道你才是真正的居家旅行之必备。” 驰骏笑道:“知道就好,宋家扬那种人叫做华而不实,挑男人就要像我这种实用性的,还算你有眼光。” 叶初晓嗤了一声:“夸你一句就上天了!” 驰骏闷声笑了笑,吸了口烟,吐着气道:“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有点想家了。等你放年假,我们一起回去,这两年我都没有去祭拜我老爸,估摸着老头子在地下对我这个不孝子很得牙痒痒。我得告诉他,我帮他报了仇,他泉下有知肯定很高兴。还有,我们也要去看看你爸妈,尤其是张姨,还不知道咱俩的事吧,她就是表面上不在乎,其实心里对你看得很重,要是知道女儿被我给拐了,会不会拿刀砍我?” 他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像是有些感怀一样,实在不符合他平日玩世不恭的酷样,叶初晓沉默片刻,笑道:“我会保护你。” 驰骏也笑,声音低低道:“有时候,觉得这么多年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一个有点残酷的恶梦,但是醒来发觉身边还有你在,就觉得这个梦其实也挺好的。叶初晓,谢谢你没有放弃我。” “因为我很爱你。”叶初晓也有些动容,“我并不是感情丰富的人,想要的不多,想要抓住的也不多,可是我爱你,所以会拼尽全力抓住你不放。” 驰骏听得眼眶发热,恨不得立刻去到她面前,将她牢牢抱在怀里,从此往后一分一秒都不分开。 就在他正准备开口时,耳朵边忽然远远传来一声尖叫,抬头一看,七楼他住的房子,本来明亮的灯光,忽然闪了几下。 驰骏直觉不好,还没说再见,就挂了电话,扔掉手中半截烟,直接往楼上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昨晚网坏了,待会再补一章~~   ☆、第78章 未知 一口气来到七楼时,驰骏看到自家房子的门半开着,里面客厅的灯也亮着,他小心翼翼走到门内,反手将门关上,没看屋内摆设没有异样,又见客房的门虚掩着,眉心一蹙,猛地冲进去。 “啊!”又是一声尖叫。 趴在床上的林芯,转头看到是驰骏,跳起来扑在他身上:“刚刚灯忽然灭了好几下,吓死我了!你去哪里了?” 驰骏将他拉开,低声问:“没人进来吧?” 林芯摇摇头:“我不知道,我看到灯闪很害怕,就跑到床上躲着。” 驰骏歪头看了看门口,又低声问:“你刚刚没有开门?” “没有。”林芯狐疑看向他,“门开了吗?” 驰骏摇摇头,拍拍她道:“没事了,你休息吧,我去洗漱一下,待会在你旁边坐着陪你,等你睡着了再回隔壁。” 林芯感激地嗯了一声,从善如流地在床上坐下。 驰骏看了她一眼,转身出门。他朝窗户边看了看,发觉窗帘布随风飘动。 碰碰! 本来安静的屋子,猛地响起两声剧烈的枪响。 而就在同时,驰骏已经往旁边跳入沙发一侧,两颗子弹堪堪从他身旁擦过,他顺势抄起茶几,朝窗边砸去。 玻璃破碎的巨响,窗户后的痛呼,加上林芯在屋内的尖叫,整个屋子顿时变得混乱。 见那人倒在地上,还没拿起枪时,驰骏飞身上前,迅速将他手中的枪踢掉。两人在窄小的屋内缠斗起来。 驰骏见过这个人,是林任之前的手下,身手很不错,他不敢掉以轻心,招招下狠手毫不留情。 林芯惊叫着在门口,看到眼前的情况,胡乱大叫:“你是哥哥的人?不要杀阿骏!不要再杀人了!我求你们!” 那人显然也不恋战,见没了机会,瞅着空当夺门而出。驰骏知道再追无意,只捡起地上的枪,又反手随意擦了擦嘴角的伤,也不管林芯还在惊慌失措大哭,去找了手机给沈同打电话。 听了他简单的报告,沈同在那头道:“我现在马上派人去你那里做笔录,再多安排两个警察去你附近守着,以防万一,毕竟你在明他在暗,今天你运气好,明天就指不定。” 驰骏也没推脱:“那就麻烦了!不过今晚你们别过来做笔录了,我有点累想做点休息。” 沈同沉默片刻,答应了他的要求。 林芯看到他挂上电话,小心翼翼走过来:“阿骏,你没事吧?你不要怕,如果我哥再联系我,我一定让他不要再找你报仇。他从小最疼我,肯定会听我的话。” 驰骏抬头面无表情看了她一眼:“我没事。”想了想,又道,“如果你哥再联系你,麻烦你及时告诉我。” 林芯迟疑了片刻,点头:“我会的。” 驰骏有点烦躁地挥挥手:“你去睡吧,我就在这里坐着。” 林芯见他双手捂着脸,像是身心俱疲的模样,也不好再说话,只心烦意乱地走回房间。 驰骏将手机拿在手里,这才发现叶初晓发过了了一条短信。 “怎么忽然挂电话了?” 他想了想回:“外面冷,就挂了电话上楼回屋。” 那头很快回复过来:“刚刚忘了说,少抽点烟。” 驰骏又回她:“收到,其实我早已经准备戒了,等你回来我亲你的时候,保证不会再有烟味。” 叶初晓没有再回,但驰骏能想象得出她在那头带笑的模样。 他心中莫名的躁动烦闷,总算是少了一些。 转头看了眼客房内,在床上翻来覆去的人,有些幽幽地叹了口气,也不回房间,直接倒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睡去。 隔日早上,驰骏是被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的。 睁开眼就见到林芯正手忙脚乱地收拾屋子。 昨晚没注意,今早阳光透进来,才发觉这屋子里经过打斗,留下一片狼藉,甚至还有一些暗色血迹在地板上。 驰骏起身将林芯手里的扫帚拿过来:“你没做过这些,还是我来收拾吧!” 林芯从善如流放手,想了想道:“那我去买早餐,你想吃什么?” 驰骏心不在焉回她:“随便吧!” 林芯悻悻出门,看到楼下花坛边坐着两个男人,见她出来,似乎是好奇地看了看她。她猜想这是警方派来保护驰骏的人,心里倒是安稳不少。 毕竟是出生优渥的千金小姐,林芯对小区门口的早点摊,有点难以接受。想了想还是走过街口,去了一家连锁店。 拎了两份早餐出门,刚刚穿过马路,忽然身体一轻,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拉近了旁边的一条巷子。 “嘘!不要叫,是我!” 林芯提着的一颗心掉下来,转过头看向身后的人,哽咽着开口:“哥……” 林任双眼通红,胡子拉碴,显然这段时日过得极为狼狈,看到妹妹削瘦的模样,顿时有些动容,将她抱着道:“芯芯,哥哥让你受苦了!” 林芯不敢哭出声,只压着声音抽泣,反手抱着他:“哥,为什么会这样?既然都走了,为什么还回来?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是通缉犯?警察都在找你。” 林任深呼吸了一口气:“你放心,哥哥不会被抓住的,我知道现在风声紧,这两天我就会离开。我回来是想看看你,不知道这一离开,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他顿了顿又道,“我也要将驰骏除掉才甘心,要知道我现在像条丧家犬一样全拜他所赐。” 林芯痛苦地哑声道:“哥,你怎么还不明白?你现在这样,不是因为驰骏,而是因为你们自己确实做了错事。” 林任面色猛地沉下:“芯芯,怎么?你是选择站在驰骏那边了吗?” 林芯猛地摇头:“我没有站在谁那边,我不过是相信法律。哥哥,不管你做了什么,我都不想你有事,爸爸已经被抓,你能逃就赶紧逃走吧,现在到处都是抓你的警察,驰骏那边也有警察守着,你的人是杀不了他的。” 林任点点头:“我明白,我已经不打算再派人去杀他。”他说完,想了想,“驰骏和叶初晓现在真的没在一起了?” 林芯听到他前面的话很高兴,点点头回:“叶初晓好像现在和宋家扬在一起,不过我看驰骏表面上不在乎,其实对人家挺在意的。”她说完奇怪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林任高深莫测地笑笑:“就是随口问问。” 林芯又道:“哥,你真的快走吧!我什么都不期望了,就想你能好好活着就好。” 林任点点头,神色愧疚道:“我知道,现在爸爸和我都不再你身边,以后的日子就靠你自己一个人了。”顿了顿,又道,“你走吧,不要告诉驰骏见过我。” 林芯离开不久,沈同就带着人来做笔录,看到驰骏房子破裂的玻璃窗,还有那支流落在地板上的枪后,问:“林任没出现?” 驰骏神情还有些萎靡,靠在沙发背上,一只手挡着眼睛点头道:“只有一个人,是他之前的手下。我想他自己应该不会出现,而且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他不会钻牛角尖,我怀疑他很快又要离境了。” 沈同神色微动,在他旁边坐下,有些感同身受地拍拍他的肩膀:“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说起来是我的问题,如果不是我一直没抓到人,你就不用再过这种日子。” “沈警官,你不会理解我的心情的。你知道吗?本来我觉得一切都已经结束,可以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但是没想到还有一枚定时炸弹等着我,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爆炸。我从来都不怕死,但是很害怕这种无法预料的未知。我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期待平静的生活,期待和我喜欢的人每天都在一起,所以也从来没有这么害怕也许会做不到。” 沈同微微叹了口气:“你放心,在抓到林任前,我会安排警察二十四小时监视你周围,绝对不会让你出事。” 林芯回去时,已经距离出门一个小时多。驰骏将屋子收拾地差不多,警察也已经做完笔录离开。 他看到姗姗来迟的林芯,奇怪问:“怎么去这么久?” 林芯讪讪笑了笑道:“我对这一带不熟,找了很久才找到这家早餐店。” 驰骏嗯了一声,看了看她,片刻之后又问:“没发生什么事吧?” 林芯忙不迭摇头:“没有。” 她表情很自然,但正是这种自然,让驰骏心生狐疑,这两天林芯的状态一直都是恍恍惚惚,但她现在竟然有些刻意表现出来的清醒,他大致觉得自己能猜到什么。 本想再追问,却忽然觉得浑身都是无力感,一点追问的*都没有。 倒是林芯有点忽然开朗的好心情。她见到了自己的哥哥,知道他还有办法逃走,这对她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人都是自私的动物,即使林任再十恶不赦,对于林芯来说,她仍旧是她最亲密的哥哥,最希望平安的人。而当她知道林任不会再派人杀驰骏,更是觉得一切都再好不过。 对她来说,一切到此结束。 她本来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驰骏,但想到林任交代的话,只能暂时忍着,想着等到林任平安离开后,再跟驰骏说清楚。 所以说,成长太过安逸顺遂的女孩子,总是有些太过天真。 作者有话要说:进入完结倒计时……噢耶~~   ☆、第79章 绑架 因为临近年底,这几日叶初晓的工作非常忙,几乎每天过了八点才下班。 走出大厦,天色已黑,霓虹闪烁。 一阵寒风吹来,叶初晓拢了拢衣服,走到街边等车。 不一会儿,一辆黑色的车子,慢慢滑到她面前,车窗打开,宋家扬从里面探出了个脑袋,笑道:“小姐,需要车吗?” 叶初晓摇头失笑:“你怎么知道我这个时候下班?” “我就是做完事,过来随便撞撞运气,看能不能遇到你?没想到还真是凑巧。” 叶初晓打开车门钻进去,随口问他:“吃饭了吗?” 宋家扬摇头:“还没呢。” 叶初晓笑道:“这几天麻烦你,我请你吃饭。” 宋家扬不客气地点头,方向盘一打,去了一家闹市深处的精品菜馆。 一路上车来车往,他们谁也没注意到后面一直跟着一辆车。 两人酒足饭饱从菜馆出来,已经是九点多。 打开车门坐进去,宋家扬启动车子,却只响了几下又熄火:“咦?车子怎么发不动了?” 叶初晓不明所以凑过去:“怎么了?” 宋家扬眉头皱了皱,忽然觉得不对劲,脸色一边,正要转头时,鼻子间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顿时脑子一片混沌,他抓住车门一边试图开门一边大叫:“快下车!” 叶初晓也意识到不对劲,只是手还没碰到车门,人已经没了意识。 驰骏这一天,一直有些心神不宁,晚上打了几次叶初晓电话,都没有人接通。 共处一室的林芯看出他的异样,问:“怎么了?” 驰骏摇摇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猛地看向她,目光冷厉,语气冰冰道:“昨天你哥联系了你,对吗?” 林芯脸色大变,支支吾吾半响,才低声道:“我昨天是见到过他。” 驰骏讥诮一笑:“你不是说如果你哥联系你,你会告诉我的吗?” 林芯咬咬嘴:“对不起,我实在做不到亲手将我哥交给警察。” 驰骏冷哼一声,却也无言辩驳,换做是他自己,如果是自己至亲之人犯错,他肯定也做不出出卖举报的事。 林芯看了看他:“阿骏,你放心,我哥答应我了,说不会再来找你报仇,他这两天就会离开。” 驰骏抚了抚额,对她的话置若罔闻,片刻之后,又去拨打手机,可那头依旧没人接听。 不好的预感,像是潮水一样袭来。 驰骏烦躁起身,抓起旁边的外套,一言不发往外走去。 “阿骏,你这么晚了,干什么去?”林芯在她后面叫道。 驰骏头也不回地回她:“出去走走,你别跟上来。” 下到楼下,值班保护自己的便衣警察还在,他拉开车门坐进去,报了一个地址。 警察也不多问,只尽职尽责地开车。 宋家扬的住处在另一个区,开车过去将近四十分钟。驰骏站在他家门口时,已经快晚上十一点。 他敲了敲门,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到了这种时候,再怎么乐观的人,恐怕也知道事情不妙了。 驰骏赶紧拿出手机拨了沈同的号码,那边很快传来应答:“驰骏,是不是林任又有什么动静” 驰骏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但说出的话还是有些发抖:“你联系一下宋家扬,看他在哪里?我打不通叶初晓的电话,他们两人都没有回家。” 那头的沈同听完似乎是大惊,立刻挂上驰骏的电话。 过了几分钟,驰骏的电话响起,沈同的声音听起来很紧张:“家扬的手机一直没人接通,也没有回父母家。不过你先不要紧张,他今天开了车,我去找交警调全城的闭路电视,看他的车在哪里。” 这是一个无比漫长的冬夜,驰骏坐在便衣警察车里,抽了几根烟,仍旧觉得寒冷。 直到凌晨的时候,沈同才再次来电话。 驰骏手忙脚乱地接起来:“怎么样?” 沈同的声音听起来少见的惶恐:“家扬的车子已经在一条巷子里找到,但是里面没有人。” 驰骏怒吼道:“是林任,肯定是林任。” “你先别自乱阵脚,我已经安排人去找。” 驰骏啪的挂上电话,抢过旁边人的方向盘,直接朝自己住处开回去。 林芯坐在沙发迷迷糊糊,碰的一声门被打开的声音,让她弹起来,转过头问:“阿骏,你去哪里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驰骏怒气冲冲走过来,寒着脸朝她吼道:“林任在哪里?” 林芯被他这气势吓得不轻,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下意识支支吾吾道:“我……我真的不知道。” “他在哪里?”驰骏拔高声音继续问。 林芯吓得哭起来:“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驰骏逼近她,一字一句道:“他绑走了叶初晓和宋家扬,你最好马上告诉我他在哪里!” “不可能!我哥他绑初晓干什么?”林芯满脸惊恐,混混沌沌的脑子,蓦地想起昨日和林任的见面,他莫名其妙问起叶初晓和驰骏的关系,一下瘫在沙发上,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 驰骏浑身都是怒气,恨不得撕了林芯泄愤,但仅存的理智告诉他,林任所作所为和她半点关系都没有,又只能将怒火忍住。 他到底和林任不是同一种人,不会将对方的恨意转嫁到他的亲近之人身上。 驰骏在沙发上,泄气一般坐下,捧着脸低声颓然道:“你把手机放旁边,看你哥会不会联系你!” 林芯忙不迭点头,将手机找出来,放在茶几上。 驰骏瞟了眼那黑着屏幕的手机,又重重靠在沙发上,手掌覆盖在眼睛上,似乎是想挡去屋内的灯光。 林芯怯生生看着他,见他身体似乎在发抖,小心翼翼伸手去安抚他:“阿骏,你不要太担心,我相信我哥不会伤害初晓的。” 驰骏冷声道:“别碰我!”沉默片刻,又开口继续,“那你相信你哥贩毒杀人吗?” 林芯一时语塞,收回手老老实实坐在他旁边,目光看向那没有半点动静的手机。 两个人都没有睡,从半夜到天空露出鱼肚白,两人就那么沉默地各自坐在沙发上。 直到闹钟报时,驰骏才将覆盖在眼睛上已经麻木的手拿开,露出一双通红的眼睛。 林芯试探着唤他:“阿骏……” 驰骏起身去卫生间,没有去看她,只沉声道:“如果叶初晓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不会等林任被绳之于法,我会自己去了结他。” 林芯声音更低:“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林任和我之间也不是对不起这么简单的事。”他顿了顿,“林芯,你知道吗?我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初知道是你父兄害死的我爸,我不应该潜伏在林任身边找证据,而是应该直接杀了他们。这样的话,至少叶初晓今天就不会被牵连受伤害。” 驰骏说完,走近卫生间,打开水龙头,用冷水用力洗了把脸,抬头看向镜子中狼狈憔悴的人,忽然生出一股自我厌弃的恨意,一拳砸了过去。 镜子碎裂,他的模样在碎片里七零八落。 坐在客厅的林芯吓了一跳,而就在这时,茶几上的手机忽然响起来,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林芯手忙脚乱接起手机,喂了一声,见那边没声音,立刻打了个机灵,尖叫道:“哥,是不是你?你别再一错再错了,放了叶初晓,我求求你了!” 卫生间的驰骏听到客厅的声音,面色一凛,大步走出来,一把夺过林芯拿着的手机。 “林任!你要做什么冲我来,放了叶初晓和宋家扬!” 那头一直没有动静,直到驰骏怀疑那头是否真的有人时,电话里终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阿骏,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驰骏继续道:“林任,你放了他们两人!” 林任听出他的急躁,在那头有些疯狂地哈哈笑了几声:“阿骏,你知道吗,我本来想杀掉你的,但我这个人毕竟有些念旧情,不像你那么无情。当初在牢里你救过我一次,我一直牢记在心,所以你虽然出卖了我,但我还是决定放过你,只让你的女人代替就可以了。至于这位副市长的公子,想必当初你跟警方传信息就是借他之手,所以我就买一送一。何况他那么爱你女人,我行行好,让他们配做一对,一起上路,免得黄泉路上孤独寂寞。” 驰骏呼吸变得急促,想要让自己冷静,脑子里却不听使唤一般乱作一团。他深呼吸一口,放低声音:“任哥,我求你,放过他们,你让我马上死都可以。” 林任讥诮一笑:“你这么不怕死,要你死有什么意思,生不如死不是更好玩?之前你迷惑过我那么多次,我一度以为你跟你女人感情不过尔尔,以为你女人跟市长公子不清不楚,原来都是迷惑我的。你们这些人弄得我跟丧家犬没有两样,难不成还想逍遥快活?我倒要看看,你心爱的女人因你而死,你下半生怎么过?” 驰骏压抑着声音继续道:“任哥,我求求……” 林任愉悦地哈哈大笑:“好吧,看你这么可怜,我卖你一个人情。南湖大桥东入口,二十分钟后会有一场盛大的烟花表演,我请你去看。不过从你那里开车最快可能也要三十分钟,恐怕你是没有眼福了。” 他说完,不等驰骏反应,已经挂上电话。 南湖大桥! 驰骏脑子里都是这四个字,只迟疑了一秒,他连外套都没有拿,便夺门而出。 冲下楼后,他钻进自己车内,飞快启动绝尘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扑街文竟然成为俺写得最长的文,果然是真爱,吼吼~~   ☆、第80章 惨烈 宋家扬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觉得脑袋痛得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顿一样,混混沌沌,完全不知今夕何夕。 直到想要移动身体,才发觉浑身上下被绑住,完全不能动弹。他这才隐约恢复一点意识,忆起之前发生的事。 他和叶初晓吃完饭回到车内准备回家时,忽然闻到一股怪味,他意识到有问题,正准备要下车,然后就没了知觉。 待到他想清楚这些,已经注意到旁边闭眼靠在车座的叶初晓,本来还混沌的脑子立刻清醒大半,急忙唤她:“初晓……叶初晓……” 叶初晓在他的呼唤中,终于是艰难地转醒。她痛苦地睁开眼睛,看到宋家扬焦灼的脸,只觉得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连开口的声音都是哑的:“发生什么事了?宋家扬。” 此时的宋家扬看到彼此被绑住的样子,再如何后知后觉也分辨得出,两人遇到了什么情况? 他们被绑架了,而且不会是别人,肯定是林任。 叶初晓问完这句话,下意识动了动身体,也意识到了目前的处境,她知道自己被绑架了,一时又惊又怕。 宋家扬转头看了看外头车辆如梭人流如织的街道,隐约猜出这是早上上班的高峰。 他想要呼救,只是叫了两声,发觉这车停在路边,与行人多少隔了一两米的距离,加之车子隔音效果极佳,行色匆匆的上班族,根本没人注意到路边这车内的异样。 两人都是一身冷汗,互相背对着,试图为对方解开绳子。 刚刚摸索了片刻,叶初晓目光落在车前排副驾驶座,双眼忽然一睁,惊恐叫道:“有炸弹!” 宋家扬循声看过去,果然也看到副驾驶座上的一个定时炸弹。 滴答滴答的声音,他刚刚太紧张,还没来得及去注意。 上面显示的时间是十分钟,他看了看外面,急道:“我们得马上解开绳子,将车子开离人群,不然后果不可设想。” 可偏偏越是急越是乱,两人身上的绳子绑法极为刁钻,加上都浑身脱力,半天都没解开一丁点。 就在这时,门口忽然传来碰碰的拍击声。 驰骏一张焦灼的脸出现在车窗外。 叶初晓和宋家扬喜不自禁,在车内大叫着回应。 驰骏刚刚一路飞车狂奔,在早上拥堵的车路,愣是开出了一百多码,连闯数个红灯。本来半个小时候的车程,他用了不到二十分钟。 他苍白着脸,气喘吁吁拍了两下车窗后,已经弄清楚里面的情况。 因对着的门在宋家扬这方,他隔着只有一点点透明的玻璃窗,对里面的人示意了一下。 宋家扬明了,艰难地往后移动,转身背对窗户将叶初晓挡住。 驰骏退后两步,用力往前一冲,一脚踹上那玻璃窗。 巨大的冲击力,车窗应声而碎,驰骏掏出随身携带的军刀,探进去将宋家扬身上的绳子隔开,眼光恰好瞟到前方的定时炸弹,急道:“快点出来!” 宋家扬三五下弄开绳子,又快速将叶初晓身上的绳子解开,将她抱着从窗户推出去。 叶初晓在驰骏和宋家扬的帮助下,钻出车外,双腿完全虚软,借着驰骏的力气,才勉强没有瘫在地上。 她喜极而泣一般紧紧抱住驰骏。 “没事了没事了!别怕!”驰骏用力抱住她,亲了亲她的额头,又拍着她的背安慰。 本来是劫后余生的庆幸,应该大松一口气的他,可驰骏脑子里却不知为何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想不出,只能用力抱着叶初晓,心跳蓦地加速。 还坐在车内的宋家扬,爬到驾驶座前,翻了几下,竟然找出了钥匙,他高兴地朝后方挥挥手,对车旁相拥的两人道:“还有不到十分钟,找拆弹专家已经来不及,我把车子开到人少的地方去,驰骏你带初晓去医院检查一□体有没有问题?” 驰骏嗯了一声,站在车后排座破裂的窗外,脚下未动,脑子里嗡嗡排山倒海一样,视线看到宋家扬将那钥匙插进去一转,车子发出点火启动的声音。 而就在下一秒,副驾驶座上那本来滴答滴答不急不慢走着的定时炸弹,忽然发出急促的声音,那上面红色倒计时的数字,一下从八分多钟,跳到了六十秒。 驰骏脑子里轰然一声,那些杂乱无章的情绪,在这一刻炸开。 不详的预感,果然灵验。 宋家扬自然是听到那急促的声音,转头一看,面色大骇。此时也顾不得其他,迅速打开门跳下车,与拉着叶初晓的驰骏,朝人行道里面快速跑去,边跑边朝人群大叫:“快散开!快散开!车里有炸弹!” 行色匆匆上班的人群,在听到这呼喊后,惊慌失措四窜开去。 人行道上的人倒是很快作鸟兽散,那停在路边的车旁,一下成为了一块真空地带。 只是马路中的车辆,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仍旧车来车往。 驰骏和宋家扬几乎是同一时回头,朝车子千万车辆如织的桥上看去。 只见此时一辆黄色的校车,在晨光中正朝着这边不急不慢地驶来,窗户边几个小脑袋叽叽喳喳贴在车窗边,好奇地看向外面。 而那辆车的司机显然并没意识到这里发生了什么,继续行驶着那辆并不快速的车子。 来不及了! 这是驰骏和宋家扬共同的想法。 就像是不约而同一样,两人几乎是同时反身往车里跑去。只是在到达车门边时,稍稍抢先一步的驰骏,一掌将宋家扬推开,自己来开门飞速钻进去。 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道:“我在山上欠你一个人情,就当还给你!” 那副驾驶上定时炸弹显示屏上,此时红色的数字已经只剩下二十秒。 而车子在驰骏的手中,两秒启动加速。 风驰电掣一般,车子逆流而行,像是一道闪电一样,与开过来的校车擦身而过,直接冲向大桥边上。 除了宋家扬和叶初晓,没有人知道这辆失控逆行的车子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在刹那之间发生。 恐怖而惨烈。 所有人的人只惊恐地看着那车冲出大桥护栏,而后在湖面上空砰地一声,像是火山爆发一样,变成一团巨型火焰,又迅速落入水中。 随后则是路边车辆慌乱的鸣笛,行人刺耳的尖叫,周遭完全陷入一片混乱。 前后不到一分钟,叶初晓几乎没有反应过来。 她脑子变得一片空白,直到那车子落入湖中的声音传来,才崩溃一样,捧着头尖叫出声。 那声音夹杂在周遭的混乱之中,被轻易湮没。 宋家扬怔忡在原地片刻,猛然惊醒,飞快脱掉自己外套和鞋子,风一般跑到被撞坏的大桥护栏边,跳入了冬日里冰冷的湖水中。 湖面上散落着各种炸飞的碎片,很多还燃着火苗,像是一场劫难后的残迹。 宋家扬一遍又一遍地扎进深不见底的水中,一遍又一遍地独自冒出水面。 叶初晓跌跌撞撞跑到桥边,看到下方水面的一片狼藉,却不见驰骏,她几乎没有没做多想,打算直接跳下去。 不过还未踏出去,人已经被两只手抓住。 “你冷静点!我们已经有人下去,不要影响救援。”沈同在她身后及时制止她。 叶初晓瘫软在地上,此刻连声音都发不出,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双眼模糊,几乎立刻要晕倒过去,但湖中驰骏的身影还没出现,她不敢闭上眼睛。 大桥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警察不停维护秩序。湖中本来只有宋家扬一个身影,此时多了几个人。 明明只过了几分钟,叶初晓却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宋家扬再一次从水面冒出来时,在他旁边终于多了一个身影。 他拖着那完全看不出模样,也看不出有任何动静的人,费力往岸边划去。 冬日的晨曦,从远处的天边慢慢升上来,让这一切看起来像是一场不真实的默剧。 叶初晓好像看到自己灵魂脱离自己的身体,漂浮在空中,看着她与驰骏过往的这二十多年。 恍若隔世,又排山倒海。 她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了…… “要是让我知道你跟男人鬼混,看我怎么收拾你!” “你傻了吗?没见我快死了!快去卫生室把张医生找来!” “四层楼而已,老子闭着眼睛也不会摔到。” “我什么时候对你好了?老子有时候恨不得削你一顿!” “我又不图你什么,我是新塘老大,咱新塘的人,我都会罩着。再说我是给你借钱,又不是白给你,还要收利息的。” “你不说我是流氓么?我们流氓就这么干!” “好,你等我回来!” “我爱你。” “我从来没想过当什么英雄。我做这件事的初衷,也不过是想要为我爸和耗子报仇。” “叶初晓,谢谢你没有放弃我。” ……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还有三大章~~快完了,好忧伤~~   ☆、第81章 正文结局上 这一年的岁末,江城接连发生了几桩惊天动地的大事。林正集团老板涉贩毒洗钱被捕,警方场声势浩大的扫毒行动,让江城地下贩毒网络浮出水面,多个贩毒团伙落网。 而那场闹市的汽车爆炸案,也经警方证实系当时在逃的嫌犯林任一手策划。 值得庆幸的是,爆炸案的第二天晚上,林任在南港码头出逃时时,被警方拦截,双方发生交火,林任当场被击毙。 至此,警方的扫毒行动,完美收官。 除夕夜里,平日人来人往的医院,此时难得地冷清。 叶初晓站在ICU门外,隔着玻璃,看向里面躺在病床上安安静静的人。 他身上插满了各种仪器,脸上罩着氧气,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驰骏,新年快乐!”叶初晓轻声开口。 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三个星期。 爆炸的那天,被从水中救起来的驰骏,完全不成人形,救护车赶来时,已经只剩半口气。 全身多处炸伤,内脏严重受损,身体里将近上百块爆炸物碎片。 医院抢救了一个多星期,多次下了病危通知,直到现在,仍旧没有脱离危险,依然在重症病房观察。昏昏醒醒过好几次,但一直没有真真正正恢复意识。 因为害怕感染,医院每天只规定特定的时间,让人进去探视,其他时候,叶初晓只能在外面,隔着玻璃看他的情况。 “阿骏会好起来的。”一道声音从叶初晓身后传来。 她不用转头也知道是谁,这种合家团圆的时刻,也只有她和林芯这样的人,会在这种地方。 驰骏变成这样,叶初晓本来该迁怒她的,但事到如今,她真是连憎恶的力气都已经没有。何况在这件事中,林芯从头到尾其实都是无辜。 林芯见她不说话,又自顾道:“如果知道我哥哥会做那么伤天害理的事,我一定一早就报警抓了他。”说着,有底下声音,“不过他已经死了,他做的孽只能我去慢慢偿还。我过两天就会出国,我爸爸在国外给我设立的信托基金,我会全部捐给慈善机构。我会多做善事帮他们赎罪。” 叶初晓无奈地笑了笑:“你要怎么做我不关心,我只希望驰骏能快些好起来,以后再不会有这些罪恶发生。” 林芯哽咽了几声,趴在玻璃上认真地看了一会里面的驰骏,抹了抹眼睛:“阿骏受了太多苦,你好好照顾他,我走了。” 林芯离开后,走廊又变得清净。 砰砰砰的声音,在外面响起,走廊尽头的窗外,升腾起大片烟火。昭示着新一年的到来。 叶初晓拿着手机走过去,拍下几张城市夜空的跨年烟花照片。 她想留着这画面,等驰骏醒来给他看。告诉他这个除夕是什么样子。 驰骏是四个月后出院的。此时已经春暖花开。 可这不并是结束。 出院手续是叶初晓和沈同一块去办理的,主治医生留下一句话:“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没错,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驰骏身体里还有几十块碎片,目前不能冒然动手术,必须得分阶段来。他的身体严重受损,免疫力和抵抗力变得极其弱,随时都可能引发并发症。 漫长的恢复期,无穷无止的疼痛,才是真正的考验。 因为身体的原因,叶初晓不得不他分开睡。她不远离他太远,在他旁边搭了一张小床。只是几夜过去,驰骏说自己神经衰弱,晚上听到任何动静都无法安睡。叶初晓不得不搬到隔壁。 从医院出来的驰骏,除了疼痛时隐忍的呻,吟,几乎很少开口说话,而且脾气暴躁,少有不顺,就砸东西。 叶初晓不得不每天小心翼翼照顾他。可即使这样,她仍旧感恩,至少他还在她身边。 六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张威来家里和他商量酒吧开分店的事。在饭桌上,他壮志满酬地提起这件事,本来是征询驰骏的意见,不料还未听他说完,驰骏就不耐烦打断:“你想开什么自己决定,这酒吧这么多年我看都没一眼,本来就已经是你的,分店更加和我没关系,我现在什么都做不了,你不用跟我说。你以后忙,也别老是往我这里跑来看我,我一时半会不会死。” 张威急了:“骏哥,你怎么这么说,酒吧是你出钱开起来的,这些年我也就是替你打理,我可没想鸠占鹊巢!” “当年开个小酒吧才多少钱,你生意做得好还能开分店,都是你的本事,我可没脸占你这么大便宜。” “什么叫占便宜,这本来就是你的。再说,我们谁跟谁!这些年你去给驰叔和耗子报仇,才没管酒吧,我要跟你计较这个,我他妈就不是个东西!” 驰骏啪的一声将手里的筷子放在桌面,起身道,冷声道:“你们吃,我下楼买包烟去。” “骏哥,你不能抽烟——”张威见他离开桌子,急忙叫。 叶初晓对他做了眼色制止他,等到驰骏开门出去,才小声道:“他心里不痛快,由着他去吧。” 驰骏出了小区门口,在旁边的便利店拿了一包烟。其实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都没有抽过这玩意儿,从便利店走出来,看着手中的烟盒,不免有些怔忡的陌生。 他心情莫名烦躁,不想此刻回去,便抽出一支烟,走到旁边的花坛前坐下。 这一带一到晚上,人烟便稀少。 驰骏一根烟快抽完,才听到几个凌乱的脚步声。 他对这些脚步声并没有兴趣,起身讲烟蒂扔到旁边的垃圾桶,准备回去。 只是刚走了两步,便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女人的呼救。 他下意识转头看去,对昏暗灯光下看到的场景皱了皱眉。 两个男人正在用力拉扯一个女孩,将她往路边停放的车辆拉去。那女孩看不清模样,只隐约觉得有点单纯之气,与身上单薄的衣衫有些不太相符。 驰骏眉头皱了皱,冷声不耐开口:“干什么呢!” 其中一个男人抬起头,不善道:“少管闲事!” “救我!”女孩一边挣扎一边抬头呼救。 “闭嘴!”男人一个耳光闪过去,女孩的呼声便变成了哭声。 “放了她!”驰骏声音又冷了三分。 那两人大致被他这气势微微慑道,倒真的愣了一下,只是片刻反应过来了,又狠狠啐了一口:“你谁啊!少他妈管闲事!” 说着,继续将女孩往车边拉。 驰骏走过去,挡住两人的去路:“我说,放了她!” 那两人一愣,大约也是有被惹怒,将女孩扔开,两人一起朝他欺身上前。 这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凶悍厉害的家伙,他们的拳脚落下时,驰骏下意识去挡,却发觉力气并不受自己控制,就连身体的反应都慢得惊人。 等到叶初晓和张威意识到驰骏出门太久,匆匆来寻他时,看到的就是他被人打到在地上,像是无力挣扎的困兽一样,蜷缩在肮脏的地上。 叶初晓惊得大叫。 张威则是一声怒吼,立刻冲上前,将两个打人者两下踹开。他气得头顶都快冒烟,恨不得将这两个家伙打成肉泥,拳脚自然是丝毫不留情。 一边打一边骂:“我操,你妈!敢动老子大哥,我弄死你们!” 那两人很快就只有招架没有还手的份。 叶初晓去扶起驰骏,只见他脸色苍白,嘴角还有隐隐的血迹。吓得魂都快没了,赶紧道:“我们去医院。” 驰骏费力撑起来,擦了擦嘴角:“不用,我没事。” 叶初晓皱着眉哀求:“你非要这么倔吗?” 驰骏一声怒吼:“我说了没事!” 只是这话落音,便捂着胸口直喘气。 叶初晓不敢强求他,只扶着他小心翼翼道:“好,我们不去医院,我们回家。” 那头张威快要闹出人命的时候,旁边一直哭哭啼啼女孩,终于反应过来,一把拉住他:“ 别打了,再打要出事了!” 张威瞥了一眼女孩,大约猜到刚刚怎么回事,又狠狠地踹了地上两人各一脚:“给老子快滚!” 两人跌跌撞撞爬起来,钻进旁边的车子,飞速离开。 张威看了眼已经走开的叶初晓和驰骏,又看了眼瑟瑟发抖的女孩,皱皱眉道:“我给你叫辆出租车。” 回到家的时候,叶初晓才看清驰骏的脸,除了苍白,还有一些红肿。 她拿出药,正准备给他擦的时候,驰骏已经进了浴室。她连忙跟进去,给浴缸放水,又帮他脱了衣服。 他偶尔身体疼得厉害的时候,都是她帮他洗澡,如今已经没有什么害羞的。 那一场爆炸,让驰骏身上留了很多八横,歪歪扭扭的很是吓人。不过叶初晓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她扶着他进了浴缸坐下,忽然觉得手上一阵刺痛,拿开手一看,原来是他身体里的一小块玻璃碎片,穿过皮肤刺了出来。 医生的X光片显示,他身体还有几十块碎片,之前他摔倒时,也发生过身体里掉出碎片的事。 叶初晓那时就想,他不知该有多疼。 他小心翼翼地将碎片摘掉,又给他擦了擦碘酒消毒,却还是不放心地问:“真的没事吗?” 驰骏不过背后有裂开的口子,躺在浴缸里,闭着眼睛,低声道:“叶初晓,我现在就是个废人。” 叶初晓摸了摸他的脸:“会好起来的。医生说你身体底子好,多花点时间一定会好起来的。” 驰骏避开他的手,将头歪过去:“你出去吧,我自己能洗。” 新酒吧开业的那天,驰骏到底是禁不住张威的请求,和叶初晓一起去了。 张威是典型新塘长大的孩子,对读书没什么天赋,加上父母很早离婚,没怎么管过他,他一直跟着驰骏瞎混,只凑合着念完了九年义务教育。 他当年跟着驰骏傻愣愣来江城,想要找出害死驰松年和周浩的毒贩,为他们报仇时,还不到二十岁,正是混混沌沌的年纪,除了一腔热血,什么都没有,全凭驰骏安排。 不想驰骏忽然坐牢离开,他不得不自己独当一面,一面经营酒吧,一面等他的骏哥归来。 这几年过去,随着年龄长大,本来浑浑噩噩的少年,倒渐渐显出了一点商业天赋,那间小小的酒吧,被他经营的有声有色,积累多年,酝酿多时,终于开了这第二家颇有规模的飞驰酒吧。 和当初那小酒吧不同,这家夜店走得是高端路线,来的客人很少有三教九流,大都是有着体面工作的精英。 二十六岁的张威,已经脱离了当年青涩的模样,兴许是来了大城市,见多识广了一些,他知道不能再玩当年小混混的那一套,穿者打扮都中规中矩了些。他模样十分周正,西装革履的模样倒也能骗骗人。 当年的少年们,度过时光的长河中,都已经长大。 因为身体原因,驰骏没有去跟着张威够筹交错,只和叶初晓找了张角落的卡座,拿了杯果汁沉默坐着,叶初晓同他说话,也只是淡淡敷衍。 张威应酬了一会儿,大约是怕冷落了驰骏,跑过来拉着他起来:“骏哥,我带你去认识一下店里的员工。” “不用了。”驰骏摇头。 因为是新店开张,张威兴致很高:“你是老板,当然要去的。” 驰骏皱了皱眉,抬头看向他:“大威,我说了你做这些是你自己的本事,跟我无关。我也不是什么老板。” 张威不敢和他多争论,嘻嘻笑道:“好好好,我才是老板,但你总该是我大哥,让员工们认识老板的大哥,也是应该的。” 驰骏犹豫了一下,转头看了眼叶初晓:“那我去去就来,你在这里等我。” 叶初晓温柔地笑笑对他点头。 张威喜不自禁,扶着驰骏起来,却被他一巴掌拍开:“我又不是残废,扶什么扶?” 被拍的人悻悻默默鼻子,跟在他旁边朝吧台走去。 等到驰骏离开,这角落的卡座就只能叶初晓一人,她有些百无聊赖地喝了小半杯饮料,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被一阵悦耳的歌声吸引。 抬头去看不远处的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女孩,一时觉得有点眼熟。 叶初晓正努力去想的时候,旁边一个声音传来:“小姐,是一个人吗?” 叶初晓应声转头,看到一个年轻男人笑着站在卡座旁边,她耸耸肩,指着对面的位置道:“我男朋友刚刚离开,马上会回来。” 那男人却不以为然,直接在对面坐下:“哦,既然这样,不介意我暂时坐一下吧,等这位先生回来,我再让给他。” 叶初晓还以为这男人听到自己搬出男友,会识趣地离开,没想到会来这么一出,顿时有点不知如何回应。但见这人谈吐打扮不像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物种,也不好直接对人甩脸色,只无奈笑笑:“随便。” 说完也不去理他,转头又去看台上唱歌的女孩。 那男人打定了主意来搭讪,并未因她的反应打退堂鼓,继续笑着道:“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小姐你?” 叶初晓心中冷笑一声,真是老套的搭讪方式。 男人说着从钱夹中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如果没记错,您是桑德琳的助理对不对?” 叶初晓愣了下,终于转头正眼看他,她迟疑了一下,接过那张名片看了眼,原来真是他们合作公司的一位高管。这种关系下,她不好再对人冷脸,露出公式化的笑容:“原来是K&V的林总,不好意思,我刚刚没有认出来。” 男人笑开:“我们只见过一次,你没认出也是正常。因为灯光有些暗,我刚刚也不敢确定,不敢那次的一面之缘,叶小姐给我的印象极其深刻,所以相信自己没有认错。”他顿了顿,灼灼看向叶初晓,“叶小姐,你说我们这是不是叫缘分?” 叶初晓干干笑了笑:“是挺巧的,能够在这种地方碰上。” 男人一直毫不遮拦地看着她:“所以我觉得今天是我的lucky日。” 这男人大约是典型的华华公子,虽然外表人模人样,但目光风流轻佻,让叶初晓不得不有些反感,却又碍着工作的原因,不能表现出来,只希望驰骏赶紧回来。 男人继续开始展示他自以为是的魅力,口里滔滔不绝。叶初晓假装微笑倾听,实际上一句话都没听进去,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实在有点忍不住,转头去寻找驰骏的身影。 而她这一转头,立刻就看到几米之遥,驰骏插着口袋面无表情看向自己这边,她立刻对他使了个眼色,不想驰骏却像是没看到一般,忽然就神色冷漠离开。 叶初晓迟疑了一下,对他的反应有些不痛快,她转头朝对面的男人急急道了句:“林先生,不好意思,我有点事要离开一下。” 也不等对方又任何反应,人已经起身朝驰骏的方向追去。 找到驰骏的时候,他正拿着一杯酒靠在酒吧一侧的阳台栏杆,看向远处的夜色。 叶初晓憋着一股怒气,将他手里的酒杯抢过来:“医生说过你现在不能喝酒。” 驰骏任她拿走酒杯,没有任何反应,甚至都没有去看她。 “驰骏!你什么意思?”叶初晓努力压住自己濒临爆发的情绪,“明明看到有人骚扰我也不来替我解围?” “骚扰吗?我看那人不像是流氓,你们好像聊得挺不错的,所以就没过去打扰你们。” “你……”叶初晓一时说不出话来。 驰骏又淡淡道:“多认识一些朋友也不错,也许你就会发现守在我这个废人身边并不值得。” 叶初晓愈加如鲠在喉,她深吸了一口气,压抑着声音道:“驰骏,你不要这样!” 驰骏却忽然转头大声道:“叶初晓,你又何必这样!明明心里不痛快,为什么不发泄出来,不就因为我是个废人?老子不需要你的同情!” 叶初晓终于也忍不住:“驰骏,你混蛋!” 她向来不会骂人,这么多年,似乎也只骂过这一句。 “我一直就是混蛋,你现在才知道吗?” 两人眼见要吵起来,张威忽然冒出来,将叶初晓拉开,横眉倒竖:“怎么了?叶初晓,你可别欺负我骏哥!” 他这样一说,叶初晓倒是有点哭笑不得:“我敢欺负他?向来他只有欺负我的份!” 驰骏瞥了她一眼,也放低了声音,淡淡道:“回去吧,我有点困了。” 两人虽然没有冷战,但一路也是无话。 洗过澡后,叶初晓路过驰骏的房间,想了想,轻手轻脚推开虚掩着的门,走了进去,又爬上他的床,小心翼翼从后面抱住他:“驰骏,医生说了,你现在状况不错,分阶段做手术,认真复健调养,慢慢会好起来的。” 驰骏半响没有出声,直到叶初晓以为他不准备回应自己时,他忽然翻过身,伸手将她用力抱住,只是还没等到感受彼此身体的温度,便听他一声痛苦的□□,手上的力度卸下来。 叶初晓赶紧从他怀里移开:“别这么大动作,你好好休息,我去隔壁,免得弄疼你。” 驰骏闷声嗯了一下,痛苦地闭上眼睛,待叶初晓走到门口时,又幽幽开口:“叶初晓,如果我好不起来,以后都是这个鬼样子,一直没办法出去工作,怎么办?” 叶初晓笑了笑:“那我就照顾你一辈子,养你一辈子。” 驰骏沉默了片刻,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傻瓜。” 作者有话要说:补全~~   ☆、第82章 正文结局中 在驰骏动完第二次大手术后不久,因为房东准备移民打算卖房,通知两人做好搬家的准备。 这是叶初晓工作的第四年,因为工作算得上高薪,而且业余还能帮人翻译东西赚点外快,如今已经有了一笔不菲的存款。 驰骏的医疗费,沈同已经安排了全额报销,倒也不用担心。叶初晓不太清楚驰骏的经济状况,只知他跟着林任那些年得来的钱,全部上缴,包括平日开的那辆宝马车。想来这些年是没有任何其他存款,至于之前驰松年给他留下的钱,大约也所剩不多,而酒吧的收入,张威给他的,他又一分不要。 叶初晓盘算了一下,反正两人总该有一个自己的小家的,便拿出自己所有存款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 新房子刚刚装修好不久,房东就来通知他们搬家。 叶初晓之前一直没有告诉驰骏买房的事情,是打算给他一个惊喜。 收到房东通知后,她赶紧拿出手机里房子装修好的照片给驰骏看:“漂不漂亮?我们的新家。前段时间我周末老是骗你说加班,就是去忙这个。虽然小了点,但是我们两人住着还是挺合适的,等以后有钱了,我们再换大的。” 驰骏只轻轻瞟了眼她的手机屏幕,淡淡道:“挺好的,你先搬过去吧,我暂时就不搬了。医生建议我静养,我已经让大威给我在郊外找了处农家小院,乡下空气好,我现在的状况住着比较舒服。” 叶初晓的一腔热血被兜头泼了盆冷水,顿时从头凉到脚,那些对未来勾画的想法,再也没法对他说出口。 一个星期后,叶初晓搬去了五十平米的新家,而驰骏则去了两个小时车程外的郊外村庄。 不过驰骏搬家的时候,叶初晓还是跟他一起去了,和张威一起帮他打扫整理得妥妥当当,才坐着张威的车回城。 张威也是担心这两人的状态,在车上忍不住问她:“叶初晓,你和骏哥到底怎么回事?前段时间你买房子让我帮你找装修工人,我还以为你们快结婚了,可骏哥忽然又让我帮找一处农家院。你住在市区,他一个人住在这里,也不是个办法!” 叶初晓苦笑:“我也到了结婚的年纪,可是驰骏不提我怎么办?我买了房子就是想两个人好好生活,可我看他根本就没这个打算。说是来乡下静养,其实还不是想要避开我。” 张威嗤了一声:“你还不知道骏哥那个人?性格要强脾气又倔,他现在身体这样子,又不能工作,还要靠你照顾,心里肯不好受。估摸着是不想拖累你,以为对你冷淡点,时间久了你耐心耗尽就会去找别人了。”说着,他忽然转头瞪了眼叶初晓,“我可告诉你,虽然骏哥现在身体不好了,但你要抛弃他,我跟你没完。” 叶初晓失笑摇头:“他怎么想我心里很清楚,他现在就是钻牛角尖,他工作不工作挣钱不挣钱,身体怎么样,我真的不在乎,我也不想跟争论什么,总之我不会离开他。我本来想跟他一起搬来乡下照顾他的,可我毕竟要上班,住这么远不现实。他一个人在这里静静也好,说不定哪天他就想通了。” 张威神色古怪地看了她一眼,又笑了:“叶初晓,你知道吗?以前在新塘的时候,我特别讨厌你,整天端着一副冷脸,弄得自己多清高似的。那时候我们一帮兄弟,尤其是耗子,老是在背后调侃你,不过每次还没说两句,就被骏哥恶声恶气骂住。我开始以为他是看不惯你,不愿听到你的名字。可后来不小心注意到好几次,每次我们路过你家楼下时,骏哥都会抬头去看你家二楼那扇小窗户,我就猜到他喜欢你。我当时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完全不能接受我们英明神武的大哥,竟然会喜欢你这种女孩!尤其是还明白,你根本就瞧不上我们这些人。骏哥喜欢你简直就是自取其辱。偏偏那时候我又不敢问他,每天都憋着一股怨气,有时候恨不得悄悄收拾你一顿。” 叶初晓哦了一声,抿嘴笑了笑,转头看向他:“那他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你知道吗?” 张威好整以暇地想了想:“这个我还真不清楚,不过我有所察觉的时候,应该是你初三那会吧!你爸那时不是吸毒很严重吗?三天两头就往新塘跑,问你妈要钱。骏哥就经常在牌坊那里堵着,不是将他恐吓走,就是给他点钱打发。我那时还以为是因为你妈跟驰叔在一块,他才那么做。后来才明白,其实他都是因为你。你那时中考不是压力挺大么?他怕你爸影响你学习!” 叶初晓鼻子酸酸的,有点想哭又有点想笑:“原来这么早啊!驰骏那混蛋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这只是我知道的时候,说不定还更早呢,谁知道!”张威不以为然地说完,又转头看了她一下,哎呀了一声,“你可别哭,我最受不了女人哭,要哭你去骏哥那里哭!” 叶初晓轻笑:“谁哭啦!我是在笑你的骏哥傻!” 张威神色不太自在地别开脸,干干道:“是挺傻的!” 驰骏搬去郊外后,叶初晓只能每周末见到他,与他一起生活两天。 过了几个星期,一次因为坐车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问题,从市区到乡下,叶初晓用了半天。吃饭的时候,不经意就抱怨了一下这里离市区实在太远。 驰骏轻描淡写道:“这么远来来回回是挺折腾的,你以后也不用每个周末都过来,太麻烦。再说周末就两天时间,你总要留点时间逛逛街跟同事朋友聚聚会什么的。我一个人在这里挺好的,附近的乡亲人都不错,要吃什么都能买到,还是纯天然无公害的食物,比你从大超市买的东西还让人放心。” 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言下之意是什么,叶初晓清楚的狠,只嗯了一声,也不反驳他。 虽说叶初晓个性向来比较沉得住气,也不是个容易发脾气的女人。但如果说这么久,总是热脸贴冷屁股,一点怨气没有,那真是不太可能。 这次离开之后,她真的赌气连着两个星期没去看驰骏,不过到底是担心他一个人住,每天还是会给他打个电话。 就这样过了两个星期,她再去打电话,驰骏的电话忽然关机。她开始还没在意,隔天再打,竟然还是关机。 两天无法联系上,叶初晓渐渐有点担心,上班时也是心神不宁,于是到了下午,她只得跟上司请了假,坐车直奔郊外。 气喘吁吁赶到驰骏的农家小院时,用力院门,看到的情形却是,院子里几只毛茸茸的小鸡,叽叽喳喳叫唤,驰骏就坐在院中,手里攥着一小碗大米,正优哉游哉给这些小鸡喂食。 叶初晓深深舒了口气,刚刚的担忧一扫而空,但随即一股怒气又升上来。 她还未开口,驰骏已经轻描淡写问:“你不是上班么?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叶初晓努力让自己平静,一字一句道:“你电话为什么不开机?” 驰骏看了她一眼,不以为然道:“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没电了就懒得再充。”说着,又撒了把鸡食在地上,“我昨天从一个老乡那里抱了几只鸡崽回来,你说我以后当个养鸡专业户怎么样?” “驰骏!”叶初晓大声吼道,院子里的小鸡被吓得四蹿。 驰骏抬头看她,皱了皱眉,淡淡道:“你看起不起养殖户么?我倒觉得挺不错的,不用养太多,也不算麻烦也不吃力,在农村生活空气也好,我不知道还能干什么,觉得下半辈子这样过挺好。” “驰骏,你别这样好吗?”叶初晓忽然像是力气丧尽一样,哑着声音道,“我真的很累,你想做什么要做什么我不管,可你能不能不要随便关机不接我电话,别对我这么冷淡,我很担心。” 驰骏沉默片刻,低声道:“既然很累,那就放弃吧!” 叶初晓火气猛地窜起来,越过地上的小鸡,几步上前,用力推了一把坐在小马扎上的驰骏,他猝不及防,重重倒在地上。 驰骏闷闷哼了一声,从地上爬起来,因为身体的疼痛,脸色变得很苍白。叶初晓捂着脸蹲在地上,并没有注意到他的模样,只开始悲伤地低泣。 驰骏沉默地看着她半响,终于慢慢伸过手,将她揽入怀中。 叶初晓顺势反手将他抱住,痛哭出声。 待到哭得差不多,叶初晓才松开他,看到他苍白的脸色时,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弄疼你了?” 驰骏摇摇头:“没事。”见她桃子一般的红肿眼睛,拉起她道,“你这样子,出去肯定是要遭人笑话,明天再回去吧。” 叶初晓点点头,心里却有些暗喜,这家伙果然还是吃这套,刚刚的愤懑郁卒散去大半。 进了屋内后,叶初晓爬上驰骏床上躺下,泫然欲泣楚楚可怜的样子,看着他道:“驰骏,我饿了,你去给我做点吃的好不好?” 驰骏嗯了一声,去了厨房。过了十来分钟,端了碗香气四溢的面条过来。 叶初晓也不下床,就坐在床上吃起来。吃了几口,又开始抽着鼻子哭。 驰骏眉头轻皱:“又怎么了?” 叶初晓断断续续娇嗔般控诉:“我工作时被人欺负,来你这里还要受你欺负,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 驰骏脸一沉:“你工作谁欺负你了?” “我们空降的一个副总呗,每天给我很多工作,根本就做不完,还经常给总公司打小报告,说我们这些人如何如何不称职!”叶初晓做出可怜兮兮的样子胡诌。 驰骏怒:“什么鬼上司这么可恶!” 叶初晓又接着道:“不过没关系,桑德琳对这个人也很不满,估计过段时间,抓了他的把柄给总部报告,这人就可以滚蛋了,我们只要再忍忍就可以了。” 驰骏歪头看了看她的脸:“最近看你好像是瘦了点,还以为是老是往我这里跑太劳累。” 吃完面,叶初晓做了一会,就钻进被子,朝驰骏招手:“我很困,你陪我睡一会好不好?” 驰骏犹豫了一会儿,爬山床躺在她身边。 叶初晓只知他身体里还残留着不少碎片,不太清楚到底如何,也不敢用力抱他,只靠在他脖子边,亲了亲他的嘴角。 她是真的有些身心俱疲,她之前一直觉得驰骏已经这样,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更坚强,现在才知道,他或许要的并不是自己的坚强。 从某种方面来说,驰骏多少有些大男子主义,他不能忍受自己现在的状态,他需要的是被需要,而不是这种被照料。 所以一旦叶初晓表现出这样楚楚可怜需要依赖别人的样子,他反倒再硬不起心肠。 他看了看怀里呼吸渐渐深沉的人,她眼睛下有隐隐的青色,仿佛在告诉他,这个女人真的很累很倦。 他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伸手准备用力抱住她,可身体牵动时那无法控制的疼痛,最终只能让他作罢。 第二天上午,两人吃过早饭,驰骏送叶初晓到村口,旁边是一位带着小孙女也在等车的老人家。 进城的小巴久久不来,驰骏不太愿意开口说话,叶初晓百无聊赖,只能去逗旁边的那小孩。 两岁不到的小孩子,还只会说简单的词语,但天真懵懂,很是可爱。 叶初晓不是喜欢小孩子的女人,但逗着逗着,也生出一丝母性一般的宠爱。 驰骏在一旁冷眼看着她与孩子的互动,忽然冷不丁开口:“叶初晓,如果我没办法和你生孩子,你还要这样一直在我身边吗?” 叶初晓愣了下,头也没回地道:“医生说那次爆炸没影响到这个。等你再做几次手术,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不用再吃药,应该就没什么问题”顿了顿又道,“再说……我其实觉得小孩子很麻烦,并不怎么喜欢。” 驰骏有些惆怅道:“可是我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结局这么慢呢,因为俺舍不得骏哥完结哭瞎~~骏哥是个矫情逼鉴定完毕~~   ☆、第83章 正文结局下 驰骏说完这句,旁边的小孩,不知为何咯咯笑了起来。 他走过去,蹲□摸了摸小朋友的脑袋,小孩子笑得更开心。 这时,进城的小巴开过来,叶初晓起身,对他道:“我回去了,你电话不准再关机。” 驰骏点头嗯了一声,也随他站起来,只是还未站定,就觉得眼前一阵发黑,胸口一时疼得喘不过气。 叶初晓刚要上车,注意到他的异样,只见他似乎要摆手,可那手还未抬起来,已经捂在胸口,一口血呕了出来。 叶初晓大惊失色,顿时吓得差点腿都软了,赶紧扶住他:“你怎么了?” 驰骏喘着气,脸色发白,嘴唇翕张,却说不出话来,紧接着又呕出一口血。 叶初晓不敢耽搁,招呼小巴的司机帮忙:“师傅,我男朋友身体出问题了,麻烦帮忙扶他上车送他去医院。” 好在司机是个热心的大叔,从窗户探出来看到驰骏满嘴血,啧啧叫唤着跳下车,和叶初晓一块将他扶到车上坐下。 驰骏闭着眼睛靠在车座上,他想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但呼吸却仍旧急促,胸口愈加喘不过气。 叶初晓又急又怕,不停帮他顺气,但又不敢用力,生怕弄疼了他。 司机开着这辆破旧的小巴,一路狂奔,终于在两个小时内,飙到了驰骏一直就诊的医院。 而这时的驰骏早已经陷入昏迷,医护人员直接将他台上担架,送入了急诊手术室。 三个小时候,手术室的灯亮起,犹在昏迷的驰骏被推了出来。 叶初晓白着一张脸迎上驰骏的主治医生:“医生,怎么样?” 医生眉心微蹙:“他身体里还有很多爆炸物碎片,这大半年来,都是靠吃止疼药止疼。但是他器脏严重受损,吃药会对身体造成负担,之前是我们医生考虑不周,怕他扛不住疼痛,一直给他开有止疼药,所以导致今天的吐血昏。不过你不用太担心,他目前不会有危险。” 叶初晓不敢想象,平日驰骏吃止疼药,身体都疼得那么厉害,如果一旦减少止疼药的用量,不知道有多痛苦! 医生看出她的担忧:“减少吃止疼药,肯定是会增加病人痛苦,但是为了长期的恢复,只能这样做。等他再做几次手术,将身体里残留的碎片清除干净,就会慢慢好很多。” 叶初晓嗯了一声,又道谢了两句,跟上推着驰骏进病房的护士。 驰骏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他睁开眼看到的就是叶初晓,正在从一个保温盒里盛粥。 她看了他一眼,笑道:“你醒了?睡了这么久,饿了吧?” 驰骏虚弱地抿抿嘴:“今天是不是吓到你了?” 叶初晓点头:“是有吓到,不过医生说你没事,我也算是放心了。”她扶着他坐起来,“我买了些鸡丝粥,你快趁热吃。” 驰骏从善如流地接过她手中的碗,慢条斯理喝完,叶初晓再给他盛,他摆摆手:“我饱了。” 叶初晓只得放下碗。 驰骏皱眉头一直轻眉,似乎还很痛苦,片刻之后,他稍稍挪动身体,拿过床头柜上的外套,拿出一个药瓶。 只是还没打开,已经被叶初晓夺了过去:“医生说你今天吐血昏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长期服用止疼药,给受损器脏造成负担,所以你今后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再吃这些药。” 驰骏愣了下,倒是很配合地将药瓶放了回去:“好,我试一试。” 叶初晓知道驰骏身体的疼痛一发作,会很厉害,但她还是低估了这疼痛的杀伤力。 晚上她在病房陪床,就躺在驰骏旁边的一张病床上,因为白天的劳累,不到十一点,就沉沉睡去。 她是被一阵沉重的喘气吵醒的。 睁开眼时,则清清楚楚听到隔壁床上驰骏痛苦的呼吸,她跳下床,将病房的灯打开,看到驰骏在病床上,蜷成一团。 “你怎么样?”她急忙凑过去问。 “没事。你继续睡,不用管我。” 叶初晓没有理会他的话,伸手在他脸上衣摸,顿时冰凉湿润的水汽沾染了整个手掌。他脸上全是因为疼痛而冒出的冷汗。 驰骏向来是忍耐力卓绝的男人,如今却因为这疼痛而满头冷汗,可想而知有多痛苦。 叶初晓看着他的模样急道:“我去叫医生,让他给你弄点药。” “不用了!”驰骏伸手拉住他,“我忍得住。止疼药其实就跟毒品一样,我不能依赖它。我想快点好起来。” 叶初晓含泪点头:“好。 折腾一夜,疼痛的高峰终于过去一波,出了一头汗的驰骏,也终于勉强睡去。 叶初晓坐在病床边,一动不动看着他。 他所有的痛苦她都看在眼里,几乎感同身受。 三天后,驰骏出院,叶初晓让他住回公寓方便她照顾,但他没有答应,还是回了郊外的农家院。 他就是这种倔脾气,叶初晓对此无可奈何。 身体的疼痛让驰骏变得更加暴躁,每次叶初晓去看他,他总会发一次脾气,有时甚至会赶她走。 叶初晓摸清了他的性格,也不向之前那样犯倔,就是楚楚可怜地哭。 她从小到大性格凉薄,很少会哭,如今却不得不半真半假做出委屈可怜撒娇的样子。 因为她知道驰骏就吃这一套。 次数多了,驰骏也知道她是故意,但每每看到她眼泪一掉,就后悔自己对他发脾气。 循环往复,磕磕碰碰,倒也快将这一年过了过去。 驰骏到底还是年轻,身体底子又非常好,慢慢恢复了不少。 但是人生总是有各种的出其不意。 年底正忙时,叶初晓忽然接到张莲的电话,告诉她叶建刚病危。 对于叶初晓来说,父亲已经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她很少和叶建刚联系,自从上次他被自己报警抓进去强制戒毒后,这两年多,父女两只通过两三次电话。有时候她觉得自己都已经把这个叫做爸爸的人,差不多要忘记了。 直到张莲说到“病危”两字,她才蓦地惊醒,这是她的爸爸。再如何怨恨,她是身体里也是流着这个人的血。 叶初晓请了长假,火速飞了回家。 病床上的那个人,叶初晓几乎很难认出来是自己的爸爸。行销脱骨不说,整张脸老得像是垂垂老人。 可掐指算起来,叶建刚甚至还不到五十岁。 “晓晓……”看到女儿出现,他满脸沟壑的脸,露出一丝艰难的笑,枯枝一般的手从被子里伸出来。 叶初晓见到这场景,忍不住鼻子一酸,走上前握住他的手:“爸,你怎么样?” 叶建刚摇摇头,浑浊的眼睛变得湿润:“爸爸不行了,这是报应啊。这么多年,爸爸最对不起的就是你和你妈。我不指望你原谅爸爸,能离开之前见到你,爸爸就满足了。” 他说完这句,就有些喘不过气来。 叶初晓连忙帮他顺气:“爸,你别急,我在这里。” 张莲眉心微蹙:“你难受的话,就别说这么多话,女儿回来了就是。” 叶建刚微微点头,松开叶初晓的手,慢慢呼吸变得深沉,不知是昏迷还是睡了过去。 叶初晓抬头看向自己母亲,张莲皱皱眉示意她出去。 母女俩走到病房门口,叶初晓立刻开口:“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张莲看了她一眼:“你爸不让我告诉你。两年多前从戒毒所出来后,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怎么样,对那些年做的事很后悔,想改过自新,就去找了点事情做。但他吸毒多年,身体早就垮了,今年年初就查出肝肾衰竭,他那身体做不了手术,只能拖一天是一天,我本来打算一早就告诉你,但你爸知道你那边驰骏出了事,怕影响你,只说快死的时候,再告诉你,让他最后见你一面。” 叶初晓如鲠在喉,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爸他的不行了?” 张莲点头:“医生说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叶初晓踉跄两步,靠在背后的白墙上,捂住脸半天没有声音。 张莲上前拍拍她:“你也别太难过,生老病死都有定数,你爸吸毒那么多年,能活到现在已经算是走运。” 叶初晓深呼吸了一口气:“从我十二三岁开始,他就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我恨过怨过,也不想见到他,但从来没想过他会死。”她顿了顿,“我也一直记得,他没有吸毒之前,有多疼我。” 是的,他对自己的父亲又怨又恨,不知一次诅咒过他去死,但却从没真正将死亡和他联系起来,所以当这件事来临时,她还是接受不了。 叶建刚是在两天后过世的,弥留之际一直叫着叶初晓的名字,而叶初晓就在他旁边,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但奇怪的是,明明很悲伤,可她竟然没有哭。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从火葬场领回骨灰盒,坐在车上的叶初晓接到驰骏的电话。 她回来之前给驰骏留了口信,说叶建刚生病回来看他。回来之后,纷沓而至的意外和悲痛,让她暂时没心思再联系他。 “叶叔怎么样了?”驰骏在电话里问。 叶初晓愣了两秒,忽然痛哭出声:“我爸死了,我再也没有爸爸了!” 她从来没有这么失态地哭过,像是要把所有积郁的痛苦都发泄出来。说完那句话后就没再说什么,只是抱着电话哭。 那头驰骏也不说话,屏声静气听着她痛哭的声音。 直到回到新塘的家,抱着骨灰盒的叶初晓才止住哭声:“驰骏,我没事,我两天我就回去。” “嗯。”驰骏低声应,挂上电话前,又道,“你别太难过,还有我。” 叶初晓愣了一下,只觉得有点酸酸的暖意涌上来,将之前的悲伤驱散不少。 晚上,张莲见叶初晓面色很差,便让她早早上床休息。 或许是连日的心力交瘁,叶初晓躺在床上,倒真的不一会就迷迷糊糊睡去。 还在客厅的张莲听到敲门,打开一看,大吃一惊:“阿骏?”说完意识到怕吵到女儿,又压低声音:“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驰骏眉心微蹙:“白天在电话里听到说叶叔过世,我就赶了回来。叶初晓呢?” 张莲侧身让他进屋,小声道:“她这几天太累,已经睡了。” 驰骏嗯了一声,直接朝叶初晓的卧室走去。不过走到门口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推开那门,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张莲看他消失在女儿卧室的门口,幽幽叹了口气,回了自己房间。 叶初晓房间的灯还开着,驰骏走到床边坐下,他声音很轻,并没有吵醒她,只是在感受到床微动的时候,眉头微微皱着像是不太舒服地哼了一声。 昏黄的灯光下,这张脸写满了不符合年龄的憔悴,眼睛下方都是青色一片。驰骏坐在床头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叶初晓并没有醒来,却像是有感应一般,反身在他身旁蹭了蹭,伸手将他抱住。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叶初晓迷迷糊糊发觉自己在一个温暖的怀里,抬头一看,竟然是驰骏。 她半撑起头,揉了揉额角,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怎么在这里?” 驰骏淡声道:“叶叔的事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叶初晓听他提到父亲,鼻子禁不住又是一酸,趴在肩头:“这几天我很乱,不过你回来了我就安心了。” 驰骏握住她的手:“下面的事情都交给我。” 叶建刚火化时,叶初晓和张莲没来得及准备葬礼。驰骏回来后,便一手操办这件事,给叶建刚找了墓地,立了墓碑,在新塘办了一场葬礼。 对于这个操蛋地过完一生的男人来说,也算是风光下葬。 叶初晓所有的遗憾和抱怨,在这种妥帖的安排下,如风渐渐散去。 不过到底是有点伤了元气,叶初晓同上司请了长假,暂时留在了新塘的老家,准备过了年再做打算。 张莲如今四十多岁,算不上太大的年纪,但这些年孤身一人生活,过得不算如意,如同一朵早早凋零的花,再不复当年的美艳,与底层市井里的妇女没有任何不同。 驰骏自然也在叶初晓家住下。 这一年的年底,新塘除了叶建刚的葬礼这桩大事外,还有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发生。 这个被城市远远抛在身后的城中村,即将走完了它最后的人生,因为整个城中村已经确定在年后拆迁。 这个为人诟病的地方,不久之后,就会变成这个城市里受人瞩目的商业街。 老人们的恋恋不舍,抵不过拆迁补偿的诱惑。新塘所有的街坊都已经签好了拆迁协议。 因为新塘位置在城市腹地,周遭都是商业区,补偿算得上可观、已经有好几家领了补偿,陆陆续续搬离了新塘,住进了高层公寓。 在年前几天,叶初晓陪张莲看好了房子,装修好的现房,只等过年后就搬进去。 这个新年,新塘不复叶初晓记忆里的热闹,随着搬迁,街道两旁的小店大多数已经关门,来往的人稀稀落落,几乎找不到新年的气氛。 倒是叶初晓家,这么多年来,迎来了一个近乎于团圆的除夕。 张莲主厨,叶初晓和驰骏打下手,三人做了满满一桌年夜饭。虽然都不是爱说话的人,又加上发生了叶建刚的事,一顿年夜饭,吃得颇有些沉默冷清,但谁都能感觉到冬日里这一丝难得的暖意。 饭毕,张莲收拾饭桌的时候叹气道:“明年就不能在这里过年了。” 叶初晓安抚她:“在新房子里过年,不是更好么?” 张莲又叹气:“搬去了新房子,我就真的是一个人了。” 她说的没错,没有丈夫和孩子,也没有橡树多年的街坊邻居,在陌生的公寓,她就真的只是一个人生活。 叶初晓看着母亲发白的头发,一时怔然,片刻之后才道:“妈,我正打算回来工作,这里毕竟是我的家,我们母女也好有个照应。” 张莲连连摇头:“你在江城好好的,回来做什么?” 叶初晓道:“这几年鹿城发展的不比江城差,我回来工作也是一样的。再说,江城再好,也是别人的地方。” 坐在餐椅上的驰骏,看着两人,忽然道:“张姨,我觉得初晓说得不错,如今鹿城发展这么快,机会不会比江城差。等我们结婚后,你就跟我住在一起,方便照应。我和他现在加起来,也就你一个亲人,怎么能让你再一个人生活。” 自从他受伤后,叶初晓从来没有听到他提过“结婚”二字,但现下就那么自然而然地说出来,让她一时有些愕然。 张莲听了后,看了眼叶初晓,又看了看驰骏,只长长叹了口气,收了碗筷去厨房。 驰骏见叶初晓愣愣的模样,起身牵起她的手进卧室,两人倚在窗边,看外头稀稀落落的烟花,片刻之后,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枚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戒指:“我以前曾想过,那件事结束后,就好好做事挣钱,和你结婚生子。但是好像很多事都可能没法做成,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和你结婚。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嫁给我这个暂时连任何工作都没法做的男人?” 叶初晓摇头失笑,将那枚戒指套入无名指:“其实我不从来不介意这些,介意的一直是你自己。”她叹了口气,“其实你那么别扭,我都已经做好了三十岁嫁不出去的准备。” 驰骏笑了笑吗,有些自嘲道:“我一直很矛盾,怕你跟着我受委屈,所以想无私一点,放你去寻找幸福。可只要想到往后的日子如果没有你,我又受不了。你看,人都是这么自私的,所以我还是决定把你留在身边。” “我喜欢你自私点。”叶初晓靠在他胸前道,说着又抬手看了看无名指上的戒指,问,“这戒指什么时候买的?” 驰骏笑道:“当年我们俩刚好上的第二天,一直放在箱底,这次回来才找出来。” 叶初晓撇撇嘴佯装抱怨:“你的求婚也太随便了吧!” 驰骏轻笑,低头吻上她的唇。 过年后,叶初晓辞了职,将那套才住了几个月的小公寓挂在网上去买,整理文件的时候,看到有一小袋驰骏的东西夹在其中,大约是被遗忘的一些什么。 她好奇地抽出来看,看到一份很多年前的合同。 转让的是一家网站,这个网站的名字她曾经在电视里面听过,正是如今最大的分类信息网站的前身。 那位成功的CEO,在网站上市时曾谈及自己创业史,对自己的独到眼光侃侃而谈。说当年发现了这家由一个年轻人创办的网站,觉得很有前途,本想去投资那家网站,没想到年轻人不愿再经营,只顾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直接卖给了他。他只花了两万块钱。 那时很多网上还有很多人吐槽,当年那个年轻人看到如今这网站的市值,会不会肠子悔青。就连叶初晓看到新闻,也暗笑过那年轻人的鼠目寸光。 如今才知道,原来那个人就是驰骏。她从前就知道驰骏电脑技术不错,但不知他曾经离IT界的大佬也许只有一步之遥。而他对于当年选择放弃网站的创业,带着一身愚勇到江城做那件事,如今会不会有一丝后悔? 叶初晓将那份合同装回纸袋,她不打算去问他答案,因为这都已经是尘封的往事,再也与他们的未来无关。 拍婚纱照的那天,已经是阳春三月。 驰骏的身体又动了一次手术,身体里的碎片差不多清理干净,疼痛也渐渐减少,免疫力和抵抗力逐渐恢复,不再是走几步就喘气的状态。 婚纱摄影店对他们选择的外景地点很意外,对于新人来说,新塘尤其是正在拆除中的新塘,委实不是一个适合拍婚纱的地方。 叶初晓和驰骏没有多做解释,对于他们的疑问两人只是默契地笑笑。 因为这是他们共同生长的地方,刻着他们的记忆。 无论好的坏的,想忘却还是努力纪念的,这都是他们无法抹去的人生,也是他们生命里的永恒。 对他们来说,这个即将消失的地方,意义深重。 此时的新塘已经拆了大半,只有那块竖了百年的牌坊还完好地站在新塘的入口处。因为里面正在拆迁,也不好进去,两人就在牌坊处拍了几张。 镜头里破旧的牌坊下,是英俊美貌的男女,却丝毫没有违和。 拍了一会儿,一行人歇息时,两三个少年抽了烟从旁边路过,朝正在拆迁的新塘走去。 驰骏转头看了几人一眼,恰好看到两个孩子鬼鬼祟祟拿出一些东西互相交换。 他怔了一下,眉头微蹙,起身朝几人叫道:“你们干什么?” 那几个孩子慌慌张张藏好东西转过来,他们都是新塘的孩子,虽然驰骏离家时,这些家伙不过□□岁,但肯定都还记得这位曾经在新塘叱咤风云的……混混。 其中一个少年支支吾吾道:“骏哥,刚刚没注意是你?” 驰骏冷着脸道:“你们手里拿着什么?” 叶初晓应声看过去,才发觉这几个少年,其中两个脸色非常差。这种状态她再清楚不过,在曾经的很多年里,叶建刚就是这样。 有些东西,仍旧在往复循环。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使了个眼色,转头往新塘一溜烟跑去。 驰骏没有去追,只和叶初晓并排站立,默默看着这些孩子消失在残垣断壁的小街。 此时阳光正好,一切如同倒带的影片。 嘈杂的老街。 旧日的少年。 白驹过隙,白云苍狗,一梦数载。 作者有话要说:敲锣打鼓~~正文完结,还会有几个番外随便写。 这个文就是尝试正正经经讲一个故事,虽然写得不是那么好看,但至少完完整整讲完了,感觉自己萌萌哒~~ ================================== 本书由(梨梨梨梨只丶)为您整理制作 ==================================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