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本书由(白开水泡茶)为您整理制作 鸩之媚 作者:司溟   ☆、1文案   鸩:传说中的一种毒鸟。把它的羽毛放在酒里,可以毒杀人。   之: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   媚:李渔《闲情偶寄》:“媚态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可抵过六七分。”   女主妖姬段位,偶尔渣,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妖女把洁身自好的男主迷得乱七八糟的故事~   深沉版文案——   嫉妒是人类的天赋——BY司溟~   成功总让最好的朋友难受——BY夏多布里昂   内容标签:女强 情有独钟 报仇雪恨 天之骄子   ☆、2情人   “我又来迟了。”一个低而软的女声在教室门口响起,那声音像夜色下的流水,光是听着就让人不自觉地感到神思迷离。   随着清脆的高跟鞋声,顺着两条莹洁匀称的小腿往上看,是及膝的黑色真丝裙摆,说也奇怪,那裙摆伴着步伐几乎全无一丝震颤。据说古时候夫家考验新妇的妇容,会在裙摆系一溜金铃铛,小家碧玉走起路来往往惊涛骇浪一般,叮叮当当响个不停,而大家闺秀却能让金铃一声不响。   女子随意地将手包往讲台上一搁,斜斜地倚靠在讲台一侧,懒洋洋地用法语说道,“今天我们来看杜拉斯的《情人》。”   “Un jour, j'étais gée déjà, dans le hall d'un lieu public, un homme est venu vers moi. Il s'est fait connatre et il m'a dit: ‘Je vous connais depuis toujours. Tout le monde dit que vous étiez belle lorsque vous étiez jeune, je suis venu pour vous dire que pour moi je vous trouve plus belle maintenant que lorsque vous étiez jeune, j'aimais moins votre visage de jeune femme que celui que vous avez maintenant, dévasté.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侯,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她没有书本,也没有教案,只是闲闲地抱着两条胳膊将小说开头用好听的音调背诵了出来。那一串串小舌音,像绝世名伶的水袖,一迭一迭地漾到你面前,叫你眼花缭乱,目眩神迷。下面的学生神情专注,无论男生还是女生,眼睛片刻不离那两片朱红的嘴唇。   背完了第一段,女子忽然冒出一句,“杜拉斯是个骗子,她借男人之口说‘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这样的话你们信吗?反正我不信。”   下面有哄笑声响起,她却不以为意地伸手捂住嘴巴,自顾自地打了个呵欠。一般人打呵欠,上下颌会因为分开距离过大而出现层叠的双下巴,她却像舒缓脖颈的天鹅,优雅而高贵。雪白的指尖涂着猩红色的指甲油,如同一颗颗血珠,触目惊心。   呵欠打完了,女子又慢吞吞地说道,“人类是追求视觉愉悦感的动物,无论男女。满是褶子的老脸,鬼都不喜欢,别说男人了。”   有学生在下面唱反调,“伍老师,杜拉斯确实很有魅力,她七老八十的时候不是还有一个比她小四十岁的叫杨安德烈亚的帅哥陪伴左右吗?”   女子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很简单,因为那个男人有恋祖母癖。”   又是哄堂大笑,学生们都知道这位留法归来的伍老师平素最是任诞肆恣,从不以什么礼法规矩约束学生,是而别有用心地追问道:“伍老师,难道你不相信有不以长相为考虑因素的真爱吗?”   “真爱?”伍媚红唇一弯,“难道不考虑相貌便是真爱?那是对下一代的不负责任,可不是什么真爱。”   有男生怪叫,“伍老师,你太刻薄了,你这话让我们这些路人长相的情何以堪?”   伍媚微微一笑,“所以你要好好学习,早点成为富一代,然后才能为你的下一代引进来自母系的优质相貌基因,中和一下来自父系的路人长相。”   学生们笑得越发大声,先前讲话的男生倒也不以为忤,他一本正经地摇摇头,“美貌是消耗品,根本无法保值,我还是喜欢像伍老师你这样有气质和内涵的女人。”   “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伍媚眼梢一扬,“夸一个女人气质好不就是明摆着说她不好看嘛。漂亮、可爱、温柔、气质好,前几个都靠不上才可怜巴巴地落个气质好的安慰奖,对吧?”   男生看着她薄带嗔意的脸,只觉一阵心率失齐,讨饶道,“伍老师,我错了,您是美貌与内涵并重,才华和气质齐飞……”   伍媚却忽然看他一眼,肯定道,“你不是法语系的。”   男生脸一红,“我是学国贸的。”声音也低了下去。   伍媚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她淡淡开了口,“所有的爱情都从皮相开始。人性永远是贪婪的,总是妄图两全。在无法两全的情况下,一个满腹才华的秃顶胖子和一个初中毕业一头乌发的英俊小青年,我会选择后者。下面我们来看王道乾的译本。”   “王道乾的译本是目前国内最好的译本,但是你看过法文原版后就会发现他并未忠于原著的句读节奏。他将长句断成了许多短句,比如Je vous connais depuis toujours.他译成‘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再看Tout le monde dit que vous étiez belle lorsque vous étiez jeune ,他翻译成‘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乍一看好像没有符合杜拉斯的原文,相比浮夸赘余的长句,正是这种精炼简洁的短句,才是《情人》的神韵所在。所以王小波才感叹无限苍凉尽在其中……”   学生已经自觉安静下来。   “讲完了,怎么还不下课?”叮铃铃的下课铃声恰好响起,女子如蒙大赦,抓起手袋便摇曳生姿地出了教室。男学生怔怔地盯着那纤细的背影,那身段,每一寸每一分都像是活的。   伍媚刚坐进她那辆正红色的奥迪Q7里第一件事便是甩脱了两只高跟鞋,平底的绣花鞋刚穿上了一只,手袋里电话便响起来。   拿出电话,看着电话上来电人的姓名,伍媚好看的眉头微微一皱,“找我干什么?”   那头轻微的一声嗤笑,“好个忘恩负义的女人。”   “我要是忘恩负义,你以为你现在还能和我说话?”伍媚语气冷峭。   尖细的男声似乎噎了一下,“帮我一个忙。瞑色的领舞不做了,你帮我撑一下今晚的场子,就一个晚上。”   伍媚眼光微垂,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左脚脚踝,自嘲一般说道,“你找错人了。”说完便要挂电话。   那头男声急了,“伍媚,你帮我这一次,从此我们两讫,我绝对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活里。”   沉默了半分钟,伍媚面无表情地说道,“好。弗拉明戈《Don't Let me be misunderstood》。”   仿佛生怕她反悔一般,男子赶紧说道,“晚上九点。我亲自给你伴奏。”   伍媚已经挂了电话。   同一个时间段内。沈陆嘉的特别助理岑彦正在给新来的秘书,同时也是他的学妹薛心璐上课——如何为沈总服务。   “沈总不喜欢下属穿太过鲜艳的颜色。”岑彦忍不住想起自己上周才黄了的相亲对象,那位小姐挖苦他:“岑先生请问您是在殡仪馆工作吗?对不起,岑先生,我才26岁,还没有想永垂不朽的打算。”天晓得他颠来倒去就是黑灰藏青三种颜色的西服还不是拜沈总所赐。   “向沈总汇报情况时言辞一定要简练而准确,不允许出现不必要的形容词、副词,更不可以使用诸如‘啦’‘啊’‘呀’等感叹词。当然你有什么事情一般是先向我报告,告诉你这些只是为了防止一些特别情况,免得你怎么被开了都不知道。”“沈总最讨厌不守时的人。上个月通过沈总的二叔和晟时搭上关系的一家企业老总,就因为谈合约时对方迟到了两分钟,沈总便拒绝和对方合作,理由是一个连自我时间都无法管理的人不足以成大事。”说到这里岑彦顿了一下,忍不住脑补沈总该不会连巫山*是一泄而下的时间都能自我控制吧?   薛心璐吐了吐舌头,“师兄,沈总是不是真的像传言中那么英俊?我听说沈总开会,所有的报表数据他只要扫一眼就能过目不忘,而且他的大脑就像超级计算机一样,无论多复杂的运算,他几秒钟就可以把最终结果报出来……”   未等她说完,岑彦便严肃道,“最要紧的一点,沈总最不喜欢有人八卦,尤其是以他为主角。晟时的每一位员工嘴上都是这样的。“岑彦做了一个拉拉链的动作。   薛心璐这才自觉噤声。   “另外,沈总还有几个小习惯,比如沈总喝咖啡必须放四块方糖……”   薛心璐正在心里感叹原来现实生活里果然不是每个总裁都像小言里写的那样爱喝猫屎咖啡或者不加糖的黑咖啡,却忽然发现身侧的学长早已经如同一张绷紧的弓弦,快步朝磨砂玻璃门走去。   依稀有一个修长的人影正在靠近磨砂门,薛心璐心脏控制不住地一阵狂跳。她终于要见到沈总的本尊了吗?   “沈总。”岑彦恭恭敬敬地垂手站在门边。   惊鸿一瞥里,薛心璐只看见沈陆嘉长着一张极为英挺的面孔。似乎觉察到了她的眼光,沈陆嘉锐利的目光扫过新来的秘书,便冷淡地交代助理道,“核对一下今天的行程。”   “好的。”   薛心璐早在沈陆嘉犀利的目光看向她时便低眉顺目地站到了岑彦的身后,从她的视线里只能看见一双被普鲁士蓝的西裤包裹的长腿。   作者有话要说:此货懒得天怒人怨人神共愤。。。所以不逼自己一把肯定每天晚上都瞎玩掉了。。。   弱弱地申明一下:无存稿。。。   记得收藏撒花啊。。。不然,我就。。。不给肉吃,╭(╯^╰)╮   遁。。。   ☆、3夜森林   “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沈陆嘉蹙眉看着“瞑色”油漆斑驳的招牌。   “你看看这名字多有文化内涵,瞑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骆缜川嬉皮笑脸地钩住好友的肩膀,“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吗?”   沈陆嘉忍不住纠正道,“乐乐在这里念yuè lè,不是lè lè。前一个乐(yuè)是动词,指欣赏音乐,后一个乐(lè)才是快乐的意思。”   骆缜川却是一脸不耐烦的神气,“我是香蕉人,你不能拿这些多音字来要求我。”一面说一面把沈陆嘉半拖半拉进了瞑色。   虽然这家夜店外观看上去毫不起眼,但内里倒并不像沈陆嘉想象的那般污浊不堪。装潢反倒别有格调。   “骆二少。”苏浙穿着杏子红的衬衫,含笑朝二人款款走来。   “苏老板。”骆缜川眼见着苏浙一双水波潋滟的眼睛直往好友身上飘,好笑地提点道,“苏老板,我朋友不是你那条道上的。”   苏浙一笑,“骆二少想多了。苏浙只是见您这位朋友气质高华,有如珠玉在侧,自惭形秽罢了。”   听到这里,沈陆嘉已经知道眼前这个苏老板大概是个分桃断袖的。他个性狷介,不喜这些边缘人士,因此只微微颔首致意。   苏浙抬手看表,伍媚快要到了,便主动结束了寒暄,“骆二少喜欢的那个包间我给您留着了,二位随意,我先失陪一下。”   沈骆二人往楼上走时,骆缜川朝苏浙的背影一努嘴说道,“别看他是个玻璃,背后的水倒真不浅。”   沈陆嘉没有接话,只是自顾自地低头往包房里走。幸好骆缜川知道他素来是个心思重的,也不以为意,说了几句便打响指吩咐侍者拿酒去了。   “唉呀,真舒服。”刚进包厢,骆缜川就把自己摊平躺在沙发上,惬意地直哼哼。   沈陆嘉看着好友的模样,蹙眉道,“我承认这里的装潢档次是不低,可是骆二你这副样子是不是太夸张了?”   骆缜川立刻嚷起来,“还不是我哥,我对酒店管理一点兴趣都没有,他非逼着我当什么执行董事,每天让我和那一群老东西积唧唧歪歪打嘴仗,他自己倒好,追着女人回美国了,你说我容易吗?我容易吗?”正说到义愤填膺,从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乐声。   骆缜川立刻从沙发上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好戏上场了,陆嘉,这儿跳舞的那个妞儿简直就是条美女蛇,那身段软的跟没长骨头似的。”   “我在这儿坐会儿,你自己去看吧。”沈陆嘉依然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走吧,知道你今天下午被你家沈老太爷骂了个狗血淋头,心情不好。这人生啊,就得自己学着找乐子,不然岂不是得闷死。”骆缜川心性里总是带着一股憨直之气,所以沈陆嘉总是拒绝不了他。当下,只得和他一齐往看台走去。   不得不承认二楼的看台设计得极好,从上面将整个一楼舞台俯瞰无余。空阔的舞台上此时只静静地站着一个女子。乌发,雪肤,红裙,她头颈低垂,仿佛将来自楼上楼下所有雄性的目光隔绝在外。   骆缜川眯眼,“怎么好像换人了?”   有吉他的伴奏响起。苏浙不知何时换了一身黑色的衬衣,右手拨着弦从帷幕后一步步走向光的所在。   骆缜川还没来得及感叹苏浙今日居然亲自出场,却见那女子忽然动了起来。她如雪的玉臂轻轻一抖,手里的响板发出清脆的响声。然后一个回旋,殷红的裙摆抖成一朵骄傲的大花。   苏浙手里的吉他声愈发激扬。伴着音乐,女子用她的修眉妙目;用她纤细的手指,柔韧的腰肢;用她优雅的脚踝;用巨大的裙裾,灵动的舞步,繁响的踢踏,轻云般的漫移,旋风般的疾转瞬间攫取了无数迷恋和倾慕的眼光。   苏浙却敏锐地注意到了伍媚左脚的虚弱。弗拉明戈要求舞者在舞蹈时用脚跟和脚掌踏击地面,从而和响板的节奏相呼应,伍媚的左脚的叩击声比右脚低了一个音高。   沈陆嘉默默地看着跳舞的女子,她素着一张脸,只是用口红极为精致地勾勒出了两片唇。她的眼珠子非常黑,清澈到几乎寒冷的地步,像雪夜里的北极星。沈陆嘉不由想起他在英国威斯敏斯特教堂里看见的天使画像,昏暗的教堂里点着白烛,颤抖的烛光里,那天使的眼睛里并没有我们想当然的仁慈和温柔,而是没有人味的冷。这样的眼睛和他印象里的那双眼睛太过相象,这个红衣女子,像一簇跳跃的火焰,灼痛了他的神经。于是他转身往包厢走去。   骆缜川望着好友折回的背影,摇了摇头,又专心致志地看舞去了。   随着舞蹈□的到来,周围的喝彩声吹口哨声鼓掌声此起彼伏。却在这时,一群便衣警察大摇大摆进了瞑色。   “负责人呢?有人举报这里涉嫌淫/秽活动。”为首的警察五大三粗,浑浊的眼睛珠子直勾勾地盯着台上的伍媚。周围夜游神们哪里还敢久留,赶紧呼啦一下做鸟雀散,生怕牵惹其中。   苏浙面色一沉,丢下吉他,朝一干警察走去。   伍媚却慢条斯理地理了理鬓发,朝警察们妩媚一笑,这一笑,真当得《爱将》里那句歌词——媚眼轻舒出,千缕电。   趁警察们还在那一笑里没回过神来,伍媚忽然恶作剧一般朝楼梯处掠去。   “她跑了!”一个警察嚷起来。   苏浙看着追过去的警察,哭笑不得。她自然是不会有事的,不过这么一闹,他这点产业怕是要坐实了藏污纳垢的罪名了。   骆缜则在楼上看得津津有味。   二楼是环形结构,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越发靠近,伍媚一个闪身,拧开门把手,如同鳗鱼一样滑进了一个包厢。   沈陆嘉正欲出门寻骆缜川,就感觉一个香软的身体跌进他怀里。   “那个跳舞的女人呢?”门外是气喘吁吁的男声。   伍媚眨了眨眼睛,伸手搂住沈陆嘉的腰,在他耳畔软声道,“先生救我,我只是在这里跳舞的音乐系学生,不想进派出所。”   鼻尖是淡淡的清香,耳畔是温热的气息,沈陆嘉面无表情地推开她,“到沙发后面去。”   伍媚忍不住深深看了他一眼。乌黑的眉毛如同出鞘的剑,几乎是古典小说里被用滥了的那句“斜飞入鬓”,棕褐色的眼珠,眼神淡而警醒,一管窄而直的鼻子下是线条清晰的薄唇和坚毅的下巴。她见过很多长相出众的男人,眼前这个男人或许算不上最出挑的,但却给人一种罕见的沉稳和从容的气质。   于是伍媚拎着裙摆矮身蹲在沙发后面,沈陆嘉则重新坐回了沙发上,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门被粗鲁地打开,那群便衣进了包厢,气焰高涨,“我们是警察,在执行任务。”   沈陆嘉只是慢条斯理地低下头抿了一口酒,置若罔闻。   为首的警察只觉那男人的沉默里带着一种强大的压迫感,而且似乎有几分面熟,语气便放缓了三分,“我们也是接到举报,说这里涉嫌淫/秽活动,楼下跳艳舞的女人似乎是进了这个包厢。”   “弗拉明戈不是艳舞。”沈陆嘉语气平淡。   骆缜川恰好推门进来,“哟,这是干吗?”他大大剌剌地朝沙发上一靠,双手交叉枕在脑后,脚也搁在了茶几上,“搜人搜到爷这儿来了,谁给你们这么大的脸?你们要搜也行,要是没搜着——”骆缜川故意停顿了一下,“我倒要找你们常耀江常局长好好聊聊了。”   蔺川庙大菩萨多,这两位看着就是招惹不起的,为首的警察打了个哈哈,便带着手下自觉退了出去。   骆缜川这才扭身,将头探向沙发背面,笑嘻嘻地说道,“美女你可以出来了。”   伍媚起了身,朝二人一笑,“刚才多谢二位了。”说完便要离去。   骆缜川一个滑步挡到她面前,“美女,天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我们学校学风很严的,被人看见了我今年就拿不到奖学金了。”这个年轻的男人眼睛里根本就没有欲念,只有好奇与逗弄,所以伍媚眼睛眨都不眨,随口便又扯了个谎。   骆缜川忽然将脸猛的凑近伍媚的脖颈,使劲一吸溜鼻子,“穷学生?那我怎么在你身上闻到了鸦片香水的气味?它好像还没有便宜到连穷学生都用得起的地步吧?”   男人的俊脸上挂着可恶的笑容。伍媚勾唇一笑,“难道穷学生便不可以有一两个阔亲戚么?”   “是阔亲戚还是阔金主?”骆缜川笑得恶劣,暧昧地又向伍媚的耳畔嗅去。   “这位先生,请您自重。”伍媚的语气听上去似乎已经带上了急意。她的手也触碰到了骆缜川的衬衫,是一个推拒的姿势。   骆缜川捉弄的心思更甚,一把按住伍媚的手。掌心触及衬衫下的男子胸膛,伍媚立刻畏惧似地将手往下滑去,想要挣脱。   一个躲,一个追,一直纠缠到皮带下的裤兜处,伍媚这才扭头朝沈陆嘉求救,语气哀恳,“先生,再晚我们宿舍就要门禁了。”   “骆二,放她走。”沈陆嘉也觉得好友闹得有些过了。   “爷就饶了你这次。”   “谢谢。”伍媚朝沈陆嘉道了谢,攥紧了右手,翩然出了包厢。   一楼的客人几乎走光了。苏浙一个人坐在吧台上,弹着不成调的曲子。酒保在他身后,安静地擦拭着玻璃杯。看见伍媚,苏浙从吧台上跳下来,将手袋拿给她。   伍媚接过手袋就要走。   已经喝得有些微醺的苏浙喊住她,“你的左脚……没事吧?”   伍媚的步子一下子顿住了,她头也没回,冷冷道,“不劳你费心。”   出了瞑色,伍媚这才张开手掌,掌心里躺着她刚才从骆缜川裤兜里“顺”来的悍马的车钥匙。潇洒地一扬手,车钥匙在月色下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准确地落进了路旁的垃圾桶里。伍媚这才心满意足地钻进自己的奥迪Q7里。   骆沈二人离开时正值月色中天。沈陆嘉已经遥控开了自己的玛莎拉蒂,却看见骆二手忙脚乱地将裤兜翻了个底朝天。   “钥匙不见了?”   “嗯。我记得我丢在裤兜里的。没有拿出来啊。”骆缜川表情郁闷,忽然他神色一变,恨恨地磨起牙来,“我知道了,一定是那个跳舞的丫头,是她走我裤兜里顺走了!”   沈陆嘉想了想,估计是骆二“调戏”人家时反被摆了一道,倒没看出来那个年轻姑娘有这么一手,当下叹了口气,“我送你回去,你的钥匙估计已经被她扔到垃圾桶里去了。”   “妖女!”骆缜川咬牙切齿,玩鹰的反叫鹰啄了眼睛,怎能咽下这口气,“她最好别落在我手里,不然小爷非报今晚的仇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真是躺着也中枪啊,我发誓我没有看过《北爱》,出于我一贯的文艺腔和隐喻爱好,给女主起这个名字只是为了谐音“妩媚”而已,~~o(>_<)o ~~不过无论大家对电视剧里同名姓的人物是什么态度,我只能说请不要先入为主,名字只是代号而已~   记得要撒花哟~不霸王的妹纸才是好妹纸~   ☆、4爱的荒漠   早上没有课。伍媚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正睡得云遮雾罩,却感觉有什么毛乎乎的东西正在扫她的脸颊。她将脸往鸭绒枕头里埋了埋,嘟哝道:“不二,别闹。”叫“不二”的俄罗斯蓝猫依然锲而不舍的用修长的尾巴搔着主人的脸,一面低低地叫唤着。   伍媚认命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是不是有电话?”   不二一双绿莹莹的碧眼盯住主人,又喵喵叫唤了两声,似乎在附和一般。   伍媚叹了口气,她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只猫要对手机有这么大的执念。或许这就是雄性生物对高科技产品的一种渗入骨血的爱好,不分种族。伸手拿过床头柜上震动的手机,伍媚在心底发誓今晚一定记得关机。   “大主编,扰人清梦是要掉CUP的。”伍媚一边讲电话,一边抚摸着不二美丽的蓝灰色短毛。   “乌鸦嘴!”阮沅还是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脯。   “你一定在低头看自己的胸部。”伍媚伸了个懒腰。   阮沅撇了撇嘴,“别装铁口神断。和你说正事。给《郎色》写‘我是鸭汤’专栏的那个女人给我骂走了,现在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接手,你帮我写一阵子。”   为什么最近老是要她江湖救急?她也不过是一颗脑袋一个肩膀一双手脚的小人物而已。何况她对爱情信箱这种专为痴男怨女旷夫少妇承接涕泪苦水的东西相当没有好感,对那些未经人事偏装作过尽千帆对人家的婚恋生活指手画脚的“爱情导师”更是嗤之以鼻。于是伍媚果断拒绝道,“大主编,我无意诲淫诲盗。”   “伍媚,你想想,你是在做多么功德无量的事,为在孽海情天里挣扎的少女少妇们指点迷津,也许这世上就少了一个未婚妈妈,少了一个为失恋自杀的冤魂……”阮大主编苦口婆心。   不想伍媚不为所动,她在床上换了个更加舒服的姿态,淡淡道,“她们想死就去死好了,省得浪费社会米饭。”   “你这个铁石心肠的死女人,你真的忍心见死不救?”电话那头一阵尖叫。   幸好她已经明智地将手机举离耳廓一臂之远,才免受荼毒。   “大主编,我们认识几年了?”   阮沅想了想,“有四年了。”   “这四年里我谈过恋爱吗?”   阮沅开始觉得冷汗直流,“没有。”   “你知道的,我只会*,不会恋爱。你觉得让一个无恋爱经验的女人去写您的爱情专栏,靠谱吗?不是每个女人都有圣母玛利亚的本事,可以无性生/殖。而且我喜欢喝鸡汤,不喜欢*汤。”   “我们的专栏叫‘我是鸭汤’。不是鸡汤。一只鸭可抵九只鸡。”阮沅虚弱地纠正道。   “我热爱禽类,但是局限于装在餐盘里的那种。”   阮沅知道这个闺蜜是无利不早起的人,狠心咬了咬牙,“你要是答应帮我这个忙,你一直很喜欢的那个108颗老血琥珀手串就是你的了。”   居然这样诱惑她,罢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伍媚终于松口,“报酬怎么算?”   阮沅长舒口气,“一千块一篇。”   “我只写三期,三周后你找不到人,便是你在我眼前上吊我一样撒手不管。”   “你这蛇蝎心肠的死女人!”尽管嘴上骂着,阮沅还是利落地把一大堆读者来信打包发送到了她的私人邮箱里。   揉了揉不二的脑袋,伍媚自说自话,“做人还不抵做猫快活。”说完便赤脚跳下了床,去盥洗间刷牙洗脸。洗完脸,她将脸凑在圆腰大镜子前面,对脸上每一平方厘米的皮肤进行巡视,表情认真而严肃。然后就是打开各色瓶瓶罐罐的保养品,往脸上鼓捣。毕竟女人嘛,行走江湖除了一技傍身,能依靠的也就是这么一张皮了。   洗漱完毕,伍媚端着牛奶去了书房。   打开电子邮箱,她只觉得头疼不已。   果然不出她所料。主题看似五花八门,其实不外乎我爱Ta,Ta不爱我或者不够爱我;我以为我爱Ta后来才发现其实我爱另外一个Ta;我爱Ta,Ta也爱我,可是现实或者家长却在拆散我们。其间再穿插各种八点档必备桥段,直看得伍媚骇笑不已。   “我结婚刚一年零八个月,宝宝还未断奶,发现丈夫外遇,我该怎么办?宝宝还这么小,需要完整的家庭。”   “我结婚已经六年了,上周遇到了前男友,我发现我对他还有感情,他也说忘不了我,我该怎么办?”   “我的上司高大英俊,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默契,他向我表示了好感,可是他已经结婚,我们发生了亲密关系,我好像怀孕了,怎么办?”   居然还有男人。   “我追了她一年才追到手,可是我觉得她并不爱我,她的心并不属于我。”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如今的爱情信箱都是从诸多读者来信里挑选最有噱头的一篇,然后专栏作家或装作知心姐姐,或扮演恶毒后妈,极尽安慰或者挖苦之能事,写上了百八十字后虚情假意地加上一个光明的尾巴——“祝开心”便戛然而止。可是这里的每一篇都是如此乏味和无聊,到底怎么挑出有意思的一篇。   伍媚忽然笑起来,既然找不出,不如索性甘霖普降好了。一时间只看见雪白的十指在键盘翻飞。   “宝宝告诉你他需要一个在妻子哺乳期就打野食的爸爸了吗?如果是,可见你家孩子真是天赋异禀,尚未断奶便会说话,可有何育婴秘诀?吃何家的米粉?可否不吝推荐?”   “他不是忘不了你,只是彼此熟门熟路,走过路过不可错过。”   “商氏医院妇科门诊电话012—9090940,保胎堕胎,悉听尊便。”   “先生可有收藏怪癖?你要女友的心来做甚,爆炒?清蒸还是汆汤?”   ……   一口气回复了一百一十二封电邮。伍媚伸了个懒腰,将回复的邮件悉数发回给了阮沅。然后等着阮大主编的追命电话。   果不其然,阮沅很快就又打电话过来。刚接通,就听见她在咆哮,“伍媚,这就是你写的专栏?你这是一句话点评好不好?你不知道读者写信过来都是因为遭受人生困扰这才把我们专栏当做指路明灯吗?你这样生冷的态度,简直是膈应人来的。”   “没办法,我没有你那么多泛滥的爱心和母性,这些能算什么人生困境,说到底不过是贪婪和不甘心罢了。何况人就这是这么贱的东西,你越骂他,他越来劲儿。你不妨试试给你们专栏改个模式,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伍媚气定神闲。   阮沅沉默了片刻才问:“那你打算用伍媚这个名字落款还是换别的?”   这倒是个问题。伍媚思忖了片刻,淡笑道,“就叫Medea吧。”   美狄亚。希腊神话里她最喜欢的女性。你若爱我,我可以为你抛下所有;你若背叛我,我会叫你一无所有。   这样的爱恨分明,胜过多少动辄对前男友心思活泛,对前夫惦记不忘的妇女。   然而,她们谁也没有料到这一期的《郎色》会卖到脱销。“我是鸭汤”的专栏信箱收到的信件几乎是几何倍增。读者纷纷表示对这个巴黎政治学院传播学硕士毕业的作者相当感兴趣。当然,也不乏反应激烈的读者,甚至打电话到编辑部,声讨Medea这个毒妇。火力之猛,让编辑部不得不暂时关闭了外线电话。   阮沅打电话告诉伍媚这一盛况时,这个无法无天的女人却抱怨她没有替她把读者的谩骂和诅咒给录下来。可见人真真是贱骨头,听多了吹捧,便爱听唱反调的。   正当两个女人隔着电话笑成一团的时候,从美利坚直飞蔺川的空中客车A380的头等舱内,夏商周也不由勾唇一笑。   身旁的助理展学谦偷偷觑了一眼他手里的杂志,色狼?居然有杂志叫这个名字?夏总看黄色杂志居然还看得笑眯眯的?于是他又定睛看了一眼,是《郎色》,幸好他刚才没有冒冒失失地多嘴。   感觉到了助理的窥视,夏商周索性将杂志往他怀里一丢,调侃道,“这个专栏写得相当不错,你不是在追证券部的Linda吗?你该好好看看。”   “夏总你——”展助理白皙的脸颊有些泛红。   夏商周拍拍助理的肩膀,“男人嘛,就该敢做敢当。”   这叫什么话?他连人家姑娘的小手还没有摸到,夏总却说得好像他始乱终弃一般。无力地翻了个白眼,展学谦将自己手边一叠报表和资料塞到老板的怀里,板板地说道,“夏总,这是蔺川金融市场的调研报告,您过目。”   夏商周不以为意地一笑,接过厚厚的一沓资料翻阅起来。他被总行派驻到蔺川担任大中华区总裁,急需了解当地情况。很快,他就被报告里晟时的沈陆嘉的个人信息吸引住了眼光。   爷爷沈国峰曾担任北方军区的总司令。父亲沈叙24岁便破解了数学史上的著名难题——代数曲线和代数曲线面的拓扑问题,被喻为天才数学家。母亲陆若薷也是系出名门,是南方军区总参谋长的女儿。当时二人成婚又被称作“南北合作”。至于沈陆嘉本人,英国帝国理工学院数学系本科,后来师从著名的投资大师朱利安,晟时前身只是一家私募投资公司,短短几年便成功发展成蔺川数一数二的综合性投资公司,如今已经涉及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资本投资等多个项目。   夏商周踌躇满志地合上了文件夹,他的预感告诉他,沈陆嘉将是他遇到的最强劲的对手。   作者有话要说:这可是我在姨妈护体时浴血奋战写的。。。你们要是不好好撒花,当心一个月姨妈来看你两次或者两个月来看你一次,请原谅一个肚子疼到神经错乱的作者。。。   男二出来了,此次我发誓一定要让男二有妹纸疼。。。不然对不起我给他取这么霸气的名字。。。   ☆、5礼拜五   莫傅司蹙眉看着眼前的女秘书,“你问我要预约?” 今天他是到晟时找沈陆嘉商谈收购鼎言的。却被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拦住了,管他要预约。   预约,他活到三十岁,第一次听说他需要预约才能见到某人。   薛心璐偷偷觑一眼眼前冷若霜雪的男子,她第一次看见有人长着灰色的眸子,这个男人整个人就像一台制冷效果超好的空调,扑棱棱直散发着寒气。何止让人暑意尽销,简直如坠冰窟。   办公室内沈陆嘉看了看手腕上的江诗丹顿陀飞轮,约定的时间就要到了,傅司虽然为人恣意,但是在正事上从来不含糊。于是他便拿起手机给莫傅司打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莫傅司语气讥诮,“沈总,我正被你的小秘书拦在门外,因为我没有预约。”   沈陆嘉知道莫傅司已经有些动气,举着手机便快步出了办公室。   “薛秘书是新来的,这事不怨她,是我忘记交待了。”沈陆嘉言辞恳切。   莫傅司最欣赏的就是沈陆嘉的磊落做派,那样的胸襟和气魄,他自叹弗如。当下也没再说什么,只是面无表情地朝总裁办公室走去。沈陆嘉用眼神安抚了一下惊惶的秘书,跟了上去。   拣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坐定,莫傅司才徐徐开了口,“收购计划的草案你已经看过了,谈投资,你是行家,现在时机不到,我不好透露□消息来源,陆嘉,我只问你一句,你信不信得过我?”冷漠的灰色眼眸紧紧锁住对面的好友。   “当然信得过。”沈陆嘉神情严肃,“但是一个亿不是小数目,做空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我刚收到消息,摩曼银行的大中华区总裁最近刚被派驻到蔺川,我查过此人的背景,是个鹰派,他最近必定会有动作。”   莫傅司双眼微眯,“摩曼大中华区总裁吗?我印象里似乎名字有些古怪?”   “嗯,夏商周,也是世家子弟。他的父亲夏珩之曾经是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的所长,是研究青铜时代的专家,十几年前在一次大型汉墓考古挖掘活动里出了意外去世了,母亲也跟着殉情了。”   莫傅司对这种一般人唏嘘不已的爱情故事毫无感觉,这个世界上,谁的身后不是拖着沉重的故事?他只是冷静地做出了自己的点评,“是个角色。不过不要紧,他比不得我们是自由之身。蔺川水深,他未必敢一脚踩进来。”顿了顿,又说:“我可以用莫傅司这三个字跟你保证,不出一个月,蔺川的传媒市场将全部重新洗牌。我现在有一部分资金不方便活动,所以才管你借一个亿。”   沈陆嘉懂莫傅司的意思,如果不是他现在周转不便,他未必会巴巴地送一半肥羊过来。他一直都是独行侠一般的人物。几年前,谁也不知道他何时看上了九重天,又蛰伏了多久,暗中做了什么,然后将在蔺川经营了几代的林家逼得内外交困,不得不割地求和,从此牢牢坐稳了蔺川酒店业头一把交椅。   但他沈陆嘉也不是畏首畏尾的人,当下淡淡一笑,“你这么大方地送钱给我赚,我又怎么会拒绝。”   莫傅司的脸色这才如云消雨霁,主动伸出手去,“那相信我们会合作愉快。”   沈陆嘉也含笑和他击掌。   “沈总。”门外传来岑彦略带焦灼的声音。   “进来。”   “沈总,广告部的瞿总监……”岑彦话刚出口,这才注意到莫傅司的存在,赶紧噤声打招呼,“莫先生,您好。”   莫傅司微微一点头,“我回避一下?”   “不要紧。”   “广告部总监联系了《郎色》杂志的阮主编谈广告版面的问题,但是阮主编说除非您答应她的专访,否则无论我们追加多少钱,她也不肯给我们下半年的广告版面,但如果您答应了专访,她愿意白送晟时一个版面。”一口气说完,岑彦偷偷咽了口口水。谁都知道沈总是出了名的低调,从来不肯接受采访,更不要说专访了。   “《郎色》?是法国Nguyen集团旗下的吧?Nguyen是17世纪后才出现的来自法国殖民地的越南的姓,翻译过来就是阮,这个主编到底是什么来路?”莫傅司也似乎来了兴趣。   沈陆嘉眉头微皱,摇头道,“不清楚。阮沅和不动秦王似乎颇有渊源。”   “秦不动?”莫傅司唇角微扬,“越来越有意思了。”说完又转向岑彦,“岑特助,你手里的杂志是《郎色》吧?”   岑彦赶紧双手递上。   莫傅司修长的手指翻开扉页,快速地翻阅起来,在看到中页的时候,他忽然笑了起来,“这本杂志倒有点意思,这个专栏写得更是不错。如果找这个专栏作者写地产软文,我们怕是可以多卖几十套楼盘。”说着把杂志推给了沈陆嘉。   沈陆嘉接过来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我是鸭汤“四个黑体大字。   “我怀疑妻子给我戴了绿帽子怎么办?可是我又不想离婚,放那对狗男女去逍遥快活。”   ——“要知道是否戴了绿帽子很简单,找个全身镜照一照便是了。当然如果先生你是红绿色盲,那就只好问别人你头上的帽子到底是什么颜色了。如果不愿离婚的话,也可以,请准备好陈列柜,由着放绿帽子吧。”   “我的新婚妻子居然不是处女!可是她现在怀了我的儿子,我无法和她离婚,怎么办?”   ——先生还不赶紧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在儿子一出生便开始传授他如何在二十秒之内根据面相判断出是否处女的家传绝学。”   ……   沈陆嘉不禁失笑,这些俏皮话毫无柔软和同情,却无一例外都是真话实话,却因为太尖锐,反而不容于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在看这些印刷体小字时,眼前倏然闪过在瞑色里看见的那双没有人味的寒冷的眼睛。   合上杂志,沈陆嘉吩咐助理,“我答应专访。”   岑彦呆了两分钟,才回过神来,“好的。我这就通知瞿总监。”说完脚下生风一般奔了出去。   莫傅司朝好友挤了挤眼睛,揶揄道,“处男秀,我一定捧场。”   沈陆嘉苦笑着摇了摇头,目送他懒洋洋地离去。   窗外不知何时起了风,天色也有些发暗,积雨云像发酵的高粱面在不停地翻涌。沈陆嘉破天荒地提前离开了办公室,惊得薛心璐险些以为自己的刚买的天梭手表出了问题。   黑色的玛莎拉蒂逐渐驶离核心商业区,朝旧城区驶去。   在一条狭窄的巷子口,沈陆嘉泊了车,往小巷深处走去。董记的桂花酥就藏在这巷子里,是几十年的老字号了,他的母亲最爱的便是这家的点心果子。   虽然看上去马上就要变天了,然而排队的人还是不少。白衣黑裤的沈陆嘉站在一众家庭妇女里便显得格外突兀,但他面沉如水,对于他人的打量和议论没有流露出丝毫的不悦和局促。   董记的掌柜如今年纪大了,早已经不怎么露面,只是交给徒工打理店面。今个儿因为老是觉得气短胸闷,这才摇着芭蕉扇从小院里踱到了外面透口气。扇子刚扇了两下,他就瞅见了芝兰玉树一般的沈陆嘉,这下胸也不闷了,气也不喘了,不迭地跑过去,“小沈少爷,你过来怎么也不和我老董打个招呼,还在这儿排什么劳什子队,走,跟我到里头喝杯茶去。”   沈陆嘉淡笑着拒绝了,“董老太客气了,这不已经快轮到我了吗?”   老爷子劝不动他,只好扯着嗓子让徒弟手脚麻利些,一面又忍不住赞叹道,“小沈少爷不愧是总司令的嫡亲孙子,这做派,啧啧,哪里像有些小兔崽子,眼睛长在脑门上,至于什么礼义廉耻更是全丢屁/股后头去了。”   董掌柜一直絮絮叨叨到学徒将桂花酥绿豆糕这些点心果子悉数装妥当了递到沈陆嘉手里都没有停歇,然而沈陆嘉却未曾流露出丝毫的不耐。   和董掌柜打过招呼后,沈陆嘉才提着点心出了巷子。小学徒看着他修长的背影,笑嘻嘻地说道,“刚才这位客人修养可真好,听了您老一车轱辘的话居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小兔崽子,你以为人家是你这条泥鳅,人家那是龙,飞天的龙啊……”   沈家大宅坐落在离龙宸山不远的明阳山上,山上树木森森,再加上快要下雨,便显得有几分阴霾。盘山车道幽深曲折,道旁遍植香樟,蓊蓊郁郁的树木喷吐的的香气混着潮吱吱的雨汽,湿而重地拂在沈陆嘉的脸上。   拐了几个弯,这才看见一座三层的红砖小楼掩映在树木之间,红绿相间,煞是好看。铁艺大门上蜿蜒地攀爬着几茎牵藤植物,不知道是爬山虎还是葡萄。岗亭里警卫员看见车,“啪”地立正敬了个军礼。   沈陆嘉提着点心盒子下了车。一楼的会客厅空寂无人,只有自鸣钟的钟锤在寂寞地晃动着。   他顺着朱漆楼梯上了二楼,一点流光,在扶手上回环曲折,也追着他上去了。最北边的房间门紧紧关着。迟疑了一下,沈陆嘉轻轻叩了叩门。   有轮子在地板上滑过的声音,然后门便开了一线。   屋子里没有开灯,有些发暗,空气里飘着一股爽身粉的气味。沈陆嘉知道母亲应该刚洗过澡。   “母亲。”沈陆嘉温声开了口,“这是董记的桂花酥和绿豆糕,儿子记得您喜欢吃。”说完把点心盒子轻轻放在小几上。   轮椅上的妇人连眼皮都没撩,只是自顾自地用遥控器开了电视。   屏幕里大概正在演什么民国戏,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正在和一个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男人说话——   “你最高明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冰清玉洁,是对于他人,挑逗,是对于你自己。如果我是一个彻底的好女人,你根本就不会注意到我!”   沈陆嘉无意间瞥见屏幕右下角的小字——倾城之恋,脸色立刻变了。他永远忘不了小时候在家里读李延年的“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首诗时母亲癫狂可怕的样子。连忙不着痕迹地站到电视前头,将整个身子挡住大半电视,垂眸道:“母亲,儿子只是因为这些日子公司事多,晚上才没有回家。”   母亲。他小时候也是喊妈妈的,记不清从什么时候,他就只会喊母亲了。   妇人这才转脸看住儿子,常年的幽居生活,使得她的脸色呈现出一股病态的青白色,像半透明的青玉,但五官还能看见昔日的秀美。   “是吗?”妇人古怪地一笑,“我以为你也嫌弃我这老废物了。”   “母亲——”沈陆嘉痛楚地从嗓子里迸出一声,像负伤的兽。   妇人又按了按遥控器,随意地说道,“你晏伯伯因为工作调动,他们一家前几天从京津搬来了蔺川。我们两家虽然十几年没有来往了,但你不可以失了礼数。抽个时间上门拜会一下。”   “儿子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这一章,大家应该发现这个故事和《温度》差不多是在同一时间轴上发生的。   因为是系列文,所以有很多交叉的人物关系需要交代和铺垫到位,急着看对手戏的姑娘稍安勿躁,好戏就要开场鸟~   ☆、6萌芽   洒金的黑色大理石被七厘米的高跟鞋跟有节奏地叩击着。镜面般地反射出一个婀娜的身影。   晟时的前台小姐看着女人的步姿,有些傻眼。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可以连走路也能如此性感。她的姿势并不像娱乐圈的有些软骨蛇那样,走路恨不得拧成麻花,连胸前的两个半球也恨不得甩进男人怀里。她的腰肢摆动幅度并不大,但是恰到好处,这样含而不露的撩人风姿大概也就是“柳腰款摆,步步生莲”可以描摹一二了。因为看得太入神,前台小姐竟然忘记管她要预约。等到惊醒的时候,美人的身影已经隐没进了电梯。   电梯内伍媚抚了抚鬓角,悄悄活动了一下脚脖子,忍不住在心底又问候了一下阮大主编。昨晚平日里一瞪眼睛能将助理吓成结巴的阮大主编涕泪交加地跑到她的公寓,整个人失魂落魄,反复就是一句“他回美国了,我再也看不见他了。”   她心知铁定是因为秦亦峥的缘故,心想着祥林嫂附身的阮沅把负能量释放完了又是一条好汉。于是便淡定地盘腿坐在瑜伽垫上做完了一整套的鹭鸶式、蝴蝶式、束角式、眼镜蛇式、毗湿奴式的动作,正在进行神猴哈努曼式的劈叉时,阮沅忽然收了泪,石破天惊地冒出一句,“我要去找他问个清楚。沈陆嘉的专访你替我去。”说罢将手袋打开,把一叠采访资料摔在她面前便跑了。可怜她正在劈叉,没法子起身立刻抓住阮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闺蜜穿着软底拖鞋就夺门而去,留下那双昂贵的全手工鳄鱼皮的恨天高可怜巴巴地呆在实木地板上。   她伍媚是为了闺蜜两肋插刀,阮沅那婆娘却是为了男人插闺蜜两刀。这就是交友不慎的恶果啊。吐槽完毕,电梯恰好也到了顶楼。   款款出了电梯,伍媚朝总裁办走去。   原本正在整理文件的薛心璐赶紧起身拦住她,“对不起小姐,因为没有接到前台的内线电话,请问您是?”   “我是《郎色》的主编阮沅,和你们沈总约好了下午专访。”伍媚朝小秘书微微一笑。   如果不是沈总就在后面的办公室里,薛心璐好想尖叫,《郎色》的主编啊!那个神秘的郎色主编啊!她说今年流行象牙色保管名品店里一水儿的象牙色卖到脱销,她说某大牌新出的春装看上去蠢极了,这个牌子就别想卖得动。   现在真人就站在她面前,高挑身量,上身是白色的麻料衬衣,衣领下松松垮垮系了一条黑底鹅黄色波点的丝巾,下面穿着高腰的灰蓝色阔腿裤,越发显得两条腿又直又长。而且她的脸也生得非常美,尤其是那一双眼睛,像漆黑的深渊,仿佛看一眼,就会溺毙其中。   “阮主编可以给我签个名吗?”薛心璐深知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道理。   “当然可以。”伍媚笑眯眯地模仿阮沅的笔迹给小秘书签了名。薛心璐千恩万谢后小心翼翼地将笔记本收进抽屉最里头,这才请伍媚去了总裁办。   随着一声沉稳的“请进”,伍媚袅袅踏进了沈陆嘉的办公室。   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两人眼里都有惊异闪过。   呵,原来是他。   呵,居然是她。   “你不是阮沅。”沈陆嘉冷硬地开了口,别人或许见不到神秘低调的《郎色》主编,他却是见过的。   “她追秦不动去了,我来替她做专访。”伍媚大大方方地坦白道,又似笑非笑地看住不苟言笑的男人,“怎么,沈总不肯赐座吗?”   “你是谁?”上次在暝色偶遇,她是跳弗拉明戈的红衣舞者,向他求救时又自称学生,最后还施展妙手空空,戏耍了骆二一番。事后骆二去找苏浙要他交人,苏浙居然死活不肯透露。今日得见,她又摇身一变成了代替阮沅采访的记者。出身世家的沈陆嘉神经立刻绷紧了。锐利的眼神牢牢盯住对面妖娆的女子。   伍媚嘲讽地一笑,“沈总有被害妄想症吧。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不过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否则我宁可躺在床上睡觉。”说完一面自顾自地打了个呵欠,白衬衫领口露出的脖颈和锁骨越发显得迷人,一面还拉过椅子,旁若无人地坐在了沈陆嘉宽大的办公桌对面。   正在这时,沈陆嘉桌上的电话叮铃铃地响起来。   “你好——”   “沈总,我是阮沅。不好意思我有点急事,这才请我的朋友去采访您。您放心,她是巴黎政治经济学院传播学硕士毕业的,以前采访过英国的楚承爵士,时尚界的雷帝Rex……”   沈陆嘉还未接话,就只见桌子对面的伍媚探身直接从他手里拿过听筒,因为姿势的缘故,他非常不小心地看见了她胸衣的蕾丝花边和花边间一道深邃的沟壑,脸微微一红,沈陆嘉飞快地别过了眼睛。   伍媚丝毫没发觉自己胸前的旖旎春光已经落入对面的男人眼里。她恶声恶气地说道,“阮大主编,你的职业操守呢?你自己追男人就把这烂摊子交给我?”   烂摊子……是指他么?沈陆嘉不由失笑。   阮沅赶紧顺毛,“我回来了再上你那儿负荆请罪,现在只求姑奶奶你帮我把这个专访做了,不然这期《郎色》等着开天窗。”   “这活我接了也行,你得按我的规矩来,按照沈总的身价,做这种人物专访我要一万二,另外我还要你那副青金石的耳坠子。”   电话那头的阮沅几乎要吐血,这女人简直是趁火打劫,但是不依她的话,她决计干得出不顾情分当场甩手撂担子的事来。   “都依你。”阮沅有气无力地答应道。   伍媚听到答复,唇角一弯,一脸无辜地将听筒交到沈陆嘉手里,“沈总,电话还你。”   沈陆嘉有种瞠目结舌的感觉,和阮沅又说了几句,他才挂了电话。然后安静地注视着对面的女子。   伍媚却似感觉不到他的注视,她随意地将办公室陈设瞧了个遍。很好,没有故作风雅的假古董,没有不高明的油画仿作,也没有所谓名人的励志墨宝,于是乎,沈陆嘉的形象由红三代成功转型成有些品位的红三代。   掏出录音笔和纸笔,伍媚这才看向沈陆嘉,粲然一笑,“沈总,我可以们开始了吧?”   沈陆嘉淡淡地开了腔,“我还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   “阮主编不是告诉您了吗?我只是无关轻重的小人物。”   “如果我坚持知道呢?”沈陆嘉面无表情地说道。   “沈总,您该不会是想追求我吧?”伍媚眼珠一转,狡黠地盯住沈陆嘉。   沈陆嘉被噎了一下,片刻后他才淡声道,“或许我该喊你Medea?”   这男人的精明和难搞看来远远超乎她的预料。伍媚抿嘴一笑,“名字只是代号而已。沈总想喊什么便喊什么好了,即使您要称呼我为小鸽子小百合我也不会介意的。”   “我想我还是找阮主编换个采访时间比较妥当。”沈陆嘉岿然不动。   这下轮到伍媚噎住了。这男人怎么恁的难缠。不过为了那副青金石耳坠子,她忍了,悻悻地招供道,“伍媚,蔺川外国语学院小讲师一枚。”说完便按下录音键,不怀好意地抛出了第一个问题:“沈总,您出身高干家庭,却没有从政,而是选择了金融业,如今晟时已经是业内首屈一指的综合性投资公司,您的家庭对此可有什么影响?”   “做金融是我的兴趣所在,这和我的出身没有关系,但是我必须感谢我的家庭给予我充分的尊重和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姓氏在给了我一些荫蔽的同时,我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更多的眼睛的注视,使得我不敢有丝毫懈怠和放松。”   滴水不漏。伍媚在心底叫了一声好。   “沈总您是怎么理解投资的?”   沈陆嘉沉吟了片刻,“在我看来,投资就意味着两个字——收益。商人天生就是逐利而行,投资就是为了尽一切可能谋取利益的最大化。”   伍媚追击:“沈家的家训是勤、谨、明、谦、温、勇、恭、让,这八个字显然是脱胎于儒家的思想,而投资的投机色彩是否有悖于这样的家教?”   “不,投资从来不是单纯的投机行为,前期的观测需要‘明’;选择时需要‘勇’;当你获得平均每年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综合成长率时则需要‘谨’。”   ……   两人一问一答,沈陆嘉惊讶于伍媚的才思敏捷,她并没有带采访稿,所有的问题似乎都刻在她的脑子里,环环相扣,简明扼要的同时又带有很强的针对性。   伍媚则发觉沈陆嘉思维异常缜密,她所设置的那些绵里藏针的问题他并不回避,也不绕圈子,而是认认真真地回答了,可是遣词用句无可指责。而且沈陆嘉和她见过的那些世家子弟完全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罕见的渊渟岳峙的气质,仿佛世间没有什么能撼动他。   “沈总,您的圈中好友都或多或少与名媛淑女明星嫩模有过绯闻,唯独您,从未出现在任何花边新闻上,您这般洁身自好是因为心有所属还是因为什么缘故?”   沈陆嘉看向对面的女人,神色认真,“我记得我上过鼎言旗下的《星闻》。似乎就在前一阵子。”   阮沅搜集的资料竟然有误?伍媚勾唇一笑,“噢,是吗?看来沈总也认为男人的贞洁意味着一种无能,就像我们习惯称呼三十岁以上未婚的女性为老处女一样。”   沈陆嘉看着对面神情娇慵的女人,她依旧素着一张脸,除了涂了一点玫粉色的口红。她或许算不得很美,但是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风姿。就像是一朵只开放在夏天燠热潮湿的夜里的白花,既不喜见光,又不是一团漆黑,半明半暗的影影绰绰里最是摇曳生姿。   于是沈陆嘉老老实实地说道,“其实我只是沾了朋友的光,他和某位小姐激吻被娱乐记者拍到,而我不幸成为了人肉背景。”   他的表情非常正经,似乎还带了一点苦恼,伍媚不觉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她笑起来真的当得起花枝乱颤的评价,仿佛一树覆着雪的梨花,被她一笑,花瓣上的雪便簌簌抖落,露出鹅黄的蕊,在寒风里,让人肝都跟着颤。沈陆嘉又一次有些慌乱地别开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这一章沈总萌爆了。。。好像一只小狼狗。。。忠犬系也是我抵抗不住的物种啊。。。   伍美人,快把小狼狗牵走吧。。。   ☆、7忧郁的热   伍媚呵欠连天地朝Q7里钻出来,连脚上的绣花鞋都忘了换。   她有多久没熬夜写专访了?果然做人要服老,女人过了25岁之后,再也不能和20刚出头的年轻小姑娘相比。那时候即便通宵不睡,清水洗把脸后又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而以她26岁高龄,一旦熬夜,第二天整个人脸色苍白精神萎靡外加目光呆滞,完全是一副昨晚纵/欲过度的失足妇女的模样。   天晓得早上她在盥洗间里趁着拍爽肤水的当儿,对着圆腰大镜子左右开弓多少下才让脸颊看上去比较红润有光泽。早知道就该管阮沅把她那条石榴石的坠子也一并要过来。不过那个沈陆嘉倒真是个难得的正派人,身上有种稀罕的宽容敦厚的气质,这年头谁不管娱记叫狗仔,只有他,中规中矩地喊娱乐记者。   推开虚掩的门,伍媚一脚踏进了教室。   大教室里黑压压的全是人头,法语班从来没这么多人,莫非她走错教室了?   下面的学生也叽叽喳喳议论开来。   “这就是法国留洋回来的伍老师吧?据说她是全校男生打飞机时幻想的对象呢。”   “我不喜欢她,一股狐媚像。”   “不过她的课真的讲得很好。”   ……   “这里是文科楼411吧?”伍媚弯腰温声询问坐在第一排的男生。   鼻尖嗅到一股曼妙的香水味,眼前是一串微微颤动的贝壳耳坠子,男生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伍老师,是411,是文科楼411,今天是摩曼银行的宣讲会……”   “伍老师,不是通知您今天调/教室了吗?给你调到楼下212了。” 一个略显尖利的女声在背后响起来。   伍媚不用回头,便知道是外院的教务秘书申敏。   “不好意思,我忘记开手机了。”伍媚无所谓地笑着转身,一抬头却撞见了一双狭长内双的眉眼。那双眼睛,她闭着眼睛也认得出来,像游鱼的背脊一般漂亮的流线形,微微上翘的眼角簇生着浓密的睫毛。她曾经乖戾地喜欢趁他午睡时伸手去拔他的睫毛。然后看他硬撑着装睡,眼皮却不停地发颤。最后忍无可忍,睁开眼睛,恶狼一样扑向她,一面咯吱她,一面装作凶神恶煞的样子喊:“晏夷光,以后还老不老实?”   隔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她都有些恍惚,这些事真的发生过吗?还是只是存在于她的臆想中?他们之间只隔着几步的距离,伍媚却觉得像隔着漫长的一生。   夏商周也怔忡地望着对面的女人,她长得好像夷光,尤其是那双寒潭一样的眼睛,可是细看,她又不是全像夷光,更何况,夷光不会有她这样风流妩媚的风姿。夷光是一潭静水,这个女人却是一汪活水。或者说是祸水。   “夏总,这是我们外国语学院的一枝花,教法语的伍媚老师。伍老师,这是摩曼投资银行大中华区的总裁。”   连校董也亲自出来接客了吗?看来他过得不错,这么长的头衔。   “伍老师,你好。我是夏商周。”夏商周礼貌地一笑。   她忘记了,他是认不出她的。晏夷光早就死了。   伍媚忽然勾唇一笑,主动伸出手去,“夏总的名字好别致。”   女子手型优美,手指纤细,十个指甲却涂着殷红的甲油。夏商周心头微微有些不悦,正要松手,却瞥见了女子虎口处长有一粒朱砂小痣。整个人顿时如遭雷击,下意识便攥紧了伍媚的手,直直地盯住她,简直恨不得在她脸上看出一个洞来。   伍媚毫无畏惧地和他对视,嘴角的笑意若有若无。   展学谦在一旁看得几乎要跳脚。夏总从来都是风流倜傥潇洒不羁,怎么见了这个女人就跟魔怔了似的,活像没见识过美女的楞头青。当下只得清了清嗓子暗示领导回魂。   伍媚一声轻笑,“夏总,我还有课。”一面将被夏商周握住的手轻轻挣了挣。   夏商周这才如梦初醒,她不是夷光,夷光不会这样笑,但是他还是半不死心半试探地喊了一声,“夷光?”   伍媚只做听不懂,还探寻地看他一眼。然后施施然从一干人身边离去。经过申敏旁边时,她听见申敏低低地啐了一声“狐媚子。”   “申老师。”伍媚淡淡地瞅一眼申敏,“您是典型的溜肩膀长腰身寒背厚肩的身材,这种耸肩泡泡袖的衣服真的不适合您,看上去,呃,有点像女金刚。”   “你——”申敏气的发颤。   伍媚却无辜地朝她一笑,踩着红色绣花鞋优雅地走了。   宣讲会正式开始。夏商周人虽然坐在主席台上,完全心不在焉。连轮到他讲话还是助理展学谦在台下踢了他一脚,他才惊醒。好容易熬到致辞完毕,他寻了个空隙,和蔺川外国语学院的校董打了个招呼,推脱行里还有事,丢下助理和人力资源总监便离开了。   每个城市里都会有一些消息异常灵通的人士,在古代,他们叫做“包打听”。在现代,他们中有一部分以此作为堂皇的职业,也有一部分,深深藏匿起来,即使他站在你面前,你也不会知道他或许连你的曾曾祖父娶过几房姬妾都了解的一清二楚。苏浙就是这样的人物。   夏商周辗转找到苏浙时已经是晌午了。   苏浙正百无聊赖地趴在吧台上,面前搁着一溜儿玻璃杯,手里则拿着一根筷子,正在叮叮当当地敲着玻璃杯。   听见推门声,他头都没有抬,直接撂下一句“现在不营业。”   “苏老板?”   说话的男声很好听,苏浙这才勉为其难地动了动脖子,看向来人。   看清楚了夏商周的长相,苏浙跟打了鸡血一样,立刻起了身,眼神晶亮地看住他,“我就是苏浙。”   夏商周知道奇人异士大多性格乖僻,觉得不告诉对方姓氏名号未免不太上道,何况在苏浙那里,大概要想查他也是易如反掌。于是主动自我介绍道,“苏老板你好,我叫夏商周,冒昧地找上门来实在是有件事想请您帮忙。”   夏商周。苏浙心里一跳,大概一个多小时前伍媚破天荒地打电话给他,说如果有个叫夏商周的男人来查她的底,直接告诉他信息,但是费用要求分一半给她。   可是她为什么不告诉他这个男人长得这么俊?俊的他都不忍心宰他了。不过伍媚主动打电话给他,也算一种变相的示好,那他上次承诺的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应该也算自动作废了吧?虽说他苏浙喜欢的是男人,但是对伍媚这女人还真是爱恨两依依。   不动声色地看住夏商周,苏浙开了金口,“你要查谁?”   “伍媚,一个女人,蔺川外国语学院法语系的讲师。我要你能找到的她的所有资料。”   “夏先生既然找到了我,就该知道我的收费不便宜。”苏浙幽幽地亮出了快刀。   夏商周直接从西裤裤兜里摸出签章俱全的支票本和钢笔,拔开笔帽,在金额上一连刷刷圈了好几个零。   “钱上面都好说。”夏商周将支票递了过去。   苏浙笑眯眯地接过来,“十二个小时之内我会把你想知道的东西发送到你的邮箱。”说着把雪白的手掌平伸给夏商周,“现在麻烦留个联系邮箱给我。”   夏商周尽管觉得怪异,还是拿笔在苏浙的掌心写了电邮地址。   镀金钢笔尖在掌心里滑动时带着一种酥麻的感觉,苏浙觉得皮下的血流速度一瞬间加快了,要是让伍媚那个妖女看见了,大概又要讥笑他撩骚了。   夏商周是在黄昏时分收到电邮的。素来镇定的他握着鼠标的手居然有点发抖。点开的那一瞬间,他几乎都弄不清楚自己的心意了,到底是在期盼还是在畏惧那个结果。   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张两寸的个人标准照,照片上伍媚微微勾着唇,隔着屏幕,似乎都在一五一十地放着眼风。她居然是法国籍华人,自幼在法国长大,个人信息上列得清清楚楚,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研究生,一应俱全,甚至还有成绩单的扫描图像,有她发表的论文和采访稿。20岁的时候还获邀参加巴黎克利翁舞会,并且大出风头。谁都知道这是法国最顶尖的上流舞会,能够获得进入舞会观礼的请柬全世界不过二百五十份而已,至于遴选出来的有资格以此作为踏入社交圈起点的少女更是屈指可数。不过令人诧异的是她出身于单亲家庭,只有一位母亲,父不详。   所有的一切都说明了她不会是他的夷光。她们只是长得有些相似,并且恰巧都在右手虎口处长有一粒红痣而已。夏商周说服了自己。然而疑虑却还是像一颗悄然落下的种子,或许哪一天就会像《格林童话》里的杰克与魔豆的故事那样,突然之间破土而出,凌云而上。   作者有话要说:关键的一章,虽然忠犬木有出来。。。不少姑娘对弯男苏浙很感兴趣,于是我就把他牵出来遛遛~或许可以考虑把夏商周配给他,哈哈   ☆、8局外人   沈陆嘉开着迈巴赫齐柏林在蔺川高教区的公路上行驶着。后排的驾驶座位上则搁着虫草、血燕窝的礼盒。   途经蔺川森木大学附属幼儿园时,他放慢了车速,有些奇怪地看素来门庭清寂的幼儿园此刻居然门户大敞。大概由于森木大学是偏重科研的高等院校,附属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统统都是寄宿制,想来这样怕是为了解决高校老师的后顾之忧,可以全力攻歼学术碉堡。此刻,大约是因为许久不见孩子的缘故,校门口上演了不少母子相拥的场景。交通一时便有些堵塞。   在一众神情激动的家长里,沈陆嘉忽然看见了不合时宜的一大一小。女人雪白的脸上架着一副茶色太阳镜,穿着黑色的连衣裙,红底高跟鞋,步姿翩跹。她的身侧跟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正迈着小短腿吃力地跟着。女人没有丝毫放慢脚步的意思,但男童的眼光却时刻黏着女人的裙摆。那样赤诚和依恋的眼光,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沈陆嘉都有一种被灼烫的感觉。   忽然,沈陆嘉浓黑的眉头微微一皱,这个女人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走得近了,他才发现居然是伍媚。他正思忖着男童和伍媚的关系。猛地看见斜刺里一辆白色本田正在倒车,一个刮擦,男童仆倒在地,磕在了马路牙子上。伍媚听见动静,缓缓转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孩子,并没有任何动作。   想也没想,沈陆嘉已经冲出车外。   国人爱看热闹的天性大概和学历并不成负相关,以伍媚和幼童为中心,很快形成了一个圆。年轻的母亲们正在指责圈中心的女人。   “没见过这么当妈的。”   “不是亲生的吧,否则哪里能这么冷血。”   “看上去就不像本分的样子,哪里有心思照顾孩子。”   ……   伍媚已经摘下了墨镜,对于周遭的指责,她只当听不见。俯身确定没有骨折后,她便又站起了身。冷冷地低头看着眼泪含在眼眶里的幼童,语气波澜不惊,“我说过了,男孩子不许哭。在路上摔倒已经很丢脸了,你不立刻爬起来,却还要躺在地上让更多的人来围观,是要让自己变成一个大笑话吗?”   男童吸了吸鼻子,眼泪在眼眶里颤了颤,努力用手撑地,想要爬起来,却没有成功。   沈陆嘉再也看不下去,径直弯腰将幼小的男孩抱起来。   肇事者是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小年轻,恰好也挤了过来,一手里拿着皮夹,一手拿着一沓钞票。此刻见沈陆嘉抱起了孩子,想当然的便以为他是孩子的父亲,抓着一沓钞票便往沈陆嘉手里塞,嘴里还打着招呼,“对不住,实在对不住,新手上路,你家孩子又太小,倒车时后视镜里没看见……”   沈陆嘉只是沉着脸大步往前走。伍媚心头不悦,也只好疾步跟上。   肇事司机讨了个没趣,正想骂一句“有钱不赚王八蛋”,却忽然看见男人一手抱孩子,一手遥控开了一辆迈巴赫齐柏林,脸上一阵白一阵红,活像被人甩了一个大耳刮子。   “沈总,活雷锋就不需要您来客串了。”伍媚终于追上了他,*地撂下一句话来。   沈陆嘉眸色沉沉,“我的车是特殊牌照,可以走特别通道。”说完拉开车门,径自坐上了驾驶座位。   伍媚头一次见到沈陆嘉露出这样的容色,心中居然一凛,片刻后便又自嘲,生在世家的子弟怎么可能是吃素的。无奈之下,只得坐到了副驾驶的座位上。   沈陆嘉很自然地把孩子递到她怀里,然后依旧很顺手地给二人系上了安全带。   男童被伍媚抱坐在怀里却似乎很是局促,怯怯地看一眼伍媚,低声道,“刚才,对不起。”说完又转向沈陆嘉,“叔叔,我可以一个人坐在后面的。”   沈陆嘉愈发狐疑,这个孩子和伍媚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年幼的孩子再早熟也无法很好地掩饰自己的*,他明明很想被伍媚抱在怀里,却又主动告知他可以一个人坐在后排。再联系先前一幕,想必伍媚平日对他相当严苛。于是沈陆嘉只是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并不接话。   车内气氛诡谲。一路上,幼童都在两个成年人之间看来看去,那可怜巴巴的小模样让沈陆嘉心头一阵阵不舒服。然而他的修养使得他不会去窥伺或刺探什么,那是别人的私事,她并没有虐待这个孩子,无论这个孩子与她是什么关系,都轮不到他一个外人置喙。   迈巴赫齐柏林一路畅通无阻,未曾遭遇任何交警的拦截,甚至还有个别“懂事”的交警立正敬礼。   “原来这就是沈总说的‘受到四面八方更多眼睛的注视’。”伍媚语气揶揄。   沈陆嘉神色平静,只做置若罔闻。   到了蔺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陆嘉伸手从伍媚手里接过幼童,淡淡道,“伍老师,你去挂号还是我去挂号?”   听到这话,伍媚不由又看了一眼沈陆嘉,他大概以为她不愿意透露这孩子的名姓,所以才询问她的意见。不过这样的绅士风度还是成功地和缓了她先前的愤懑。   “我来吧。”伍媚抓着手包朝挂号处走去。走了几步,她忽然回头,远远地问沈陆嘉,“挂哪一科?”面上头一次带着一种微窘的神情。   他们之间隔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但是沈陆嘉还是准确地接收到了她的眼神,心中蓦地一动,沈陆嘉扬声道;“先挂急诊。”   伍媚点点头,疾步走向急诊窗口。   怀里的男童忽然扭脸,定定地看着沈陆嘉,软软道:“叔叔,你可以帮我求媚姨明天去看我的演出吗?”   “你喊她媚姨?”沈陆嘉心头微觉异样。   “嗯,我没有爸爸妈妈。是媚姨收养的我。”孩子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明显的沮丧,“明天学校校庆演出,别的小朋友的爸爸妈妈都会去看表演,我不想一个人。”   沈陆嘉心头又是一阵发涩,他读书的时候,永远都是爷爷的机要秘书坐在台下,看他拿下各种奖项。颁奖仪式过后,看着其他同学的妈妈将自家孩子搂在怀里,心肝宝贝肉地叫着,他总是很羡慕,甚至愿意用自己金灿灿的第一名的奖杯去换。然后在机要秘书恭敬却疏离的祝贺声里,他沉默地抱着冷冰冰的奖杯朝礼堂外走去。英俊的脸孔印照在光可鉴人的奖杯上,严肃得不像一个十来岁的少年。   “好,我答应你。如果她不去,我去。”沈陆嘉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小脑袋,语气郑重。   孩子却忽然做出惊人之举,他伸手环住沈陆嘉的脖子,将脸贴在沈陆嘉的脸上,用极低的声音喊了一声“爸爸。”然后沈陆嘉便感觉有湿湿的东西簌簌落在他的脸上。他沉默地紧了紧手臂。   伍媚拿着挂号单回来时看见的便是这一幕。心头一震,她没有说话,只是快步走到二人前面,往急诊室走去,她走得非常快,仿佛有什么怪兽在身后追她一般。   急诊室内,医生一面念叨着“夏天,六岁,男”,一面在填写病历封面。搁下笔,才抬头看向伍媚,“孩子怎么了?”   “被汽车刮到,膝盖磕伤了。”沈陆嘉弯腰将夏天放在诊室的床上。   老医生戴上眼镜,“噢,来给我看看。”低头按了按骨头,又问了孩子痛不痛,得到否定答案后,才继续道,“问题不大,没伤到骨头。我先给他清理一下伤口。”   双氧水沾到皮肉,发出嗞嗞的细碎响声,瞬间涌起的泡沫像鱼眼睛。但是小夏天尽管眉头皱成一团,却硬是一声都没哼。   老医生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小鬼还蛮硬气的嘛。”包扎好伤口后,老医生开始写处方单。   一直安静的孩子却忽的开口问道,“医生爷爷,有没有可以一吃就好的药,我明天还要演出。”   老医生好笑地扶了扶眼镜腿,“小鬼,你明天表演什么?武术可肯定是不成的了。”   “不是,是唱歌,我是领唱。”男童语气微带骄矜,眼睛却在往伍媚站立的方向飘。   “唱歌不要紧,你跌坏的又不是嘴巴对不对。”老医生笑着将处方单递给沈陆嘉,“孩子爸爸去拿药吧。”   沈陆嘉并没有做任何解释,接过处方单便迈开长腿出了急诊室。   取回药之后医生讲了注意事项,沈陆嘉正要抱起孩子,伍媚拦住了他,“沈总,今日多谢援手。”一面又看住幼童,“自己下来。”她漂亮的眼睛里没有半点情绪,仿佛岑寂千年的亘古冰川。   孩子轻声“嗯”了一声,便要自己下床。   沈陆嘉胸口泛起薄怒,沉声道:“伍老师,我不是多事的人,也无意去刺探您的家务事。不管您是另有隐情还是别有动机,我只希望你可以善待他,他毕竟才六岁。”   伍媚古怪地一笑,“沈总,您什么时候看见我虐待他了?”   “在他期盼的时候给他失望,在他需要帮助时不闻不问,单凭这两点我想或许谈不上虐待,但也绝对称不上善待。”沈陆嘉一字一顿,“明天这个孩子的表演,我会去参加。”   说罢,沈陆嘉抱起幼童,大步出了诊室。伍媚怔怔地看着他修长的身影,只觉得一股莫名的气流在胸腔盘旋,找不到出口。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不是天使,但是也别急着骂她冷血,每个人的身后都拖着沉重的故事~至于忠犬先生,也不是同情心泛滥的活雷锋,只是恰好物伤其类罢了~   ☆、9你好,忧愁!   沈陆嘉将二人送回幼儿园门口,看着伍媚的红色奥迪Q7驶离他的视线,才发动了迈巴赫。他今日本是去拜会父亲曾经的挚交好友晏伯伯的,虽然耽搁了,但总归是要去的。   晏家是京津的书香世家。晏经纬本人是学哲学出身,先前一直担任京津大学的党委副书记,此次是被调任到蔺川担任宣传部部长一职,算是官升一级。   按了门铃,门很快打开,五十出头的晏经纬保养地非常好,头发乌黑,或许是染过的,总之看不见一丝白发,纹丝不乱地向后梳去,露出高阔的额头。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鼻头略带鹰钩。看见沈陆嘉肖似沈叙的一张脸,晏经纬神情有些激动,“陆嘉——”   “晏伯伯。”沈陆嘉的父亲沈叙其实比晏经纬要年长几岁,沈陆嘉也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几次这位晏伯伯,对于对方流露出这样的容色,他下意识的产生了些许违和感。将手里的礼盒递上去,沈陆嘉诚心致歉,“本来想早点过来拜会您的,因为路上出了点事故,耽搁了。”   “要不要紧?”晏经纬立刻焦灼地按住沈陆嘉的肩膀,上下打量他。   “不是我,是一个朋友的孩子。”沈陆嘉站在玄关处,不适之感更甚,他人的触碰让他的肌肤上立刻泛起了细小的粟粒。他自小感情便内敛,再加上母亲对他冷淡到近乎冷漠,爷爷对他虽然亲近但并不亲切,沈陆嘉对于这种很直露的关怀有几分天生的抗拒。   大概也觉察到了他的态度,晏经纬收回了手。低头看一眼包装精美的礼盒,不悦道,“陆嘉你太客气了,我还没有先去拜会沈老司令,你倒先来看我,这个暂且不谈,你还带了这么多东西,这不是打我的脸么?”   “哪里有空手上门的道理。”沈陆嘉淡淡一笑。   晏经纬听到“上门”,心里一动。忍不住又细看了“贤侄”一眼,他虽是学马哲出身,但对《易经》也颇有研究。沈陆嘉骨骼清奇,额莹无暇,龙睛凤目,气象峥嵘,一看便知是福禄双全、贵不可言的人物。   请沈陆嘉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了,晏经纬泡了两杯冻顶乌龙上来。   一面用茶盖剔着茶叶沫子,晏经纬随意地开了口,“陆嘉,这些年你父亲有消息了么?”   沈陆嘉面色平静地摇摇头。   “你父亲他,想必也有他的难处,你不要怨他。”晏经纬劝慰道。   沈陆嘉笑笑,“这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了。”   晏经纬长叹一声,“你母亲可好?”   “老样子。”   话题有些沉重,晏经纬看着沈家贤侄紧抿的唇线,有些歉意地主动换了话题,“你伯母陪修明去波士顿参加演出了,大概要下午才到。”   “没关系,事业要紧。”沈陆嘉说完便又不吱声了。   晏经纬忽然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他也是老江湖了,可是眼前这个青年人,却有种丝毫不畏惧冷场的沉着气度,叫你永远看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   “我一直是搞学术,做学生工作的,这次调任到宣传部,说老实话,还真是有点心里打鼓。”他不怕冷场,晏经纬却是怕冷场的,只得主动挑起话题。   “晏伯伯过谦了。”   又是简简单单一句敷衍。晏经纬不知怎么的,竟然想起了另外一双永远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眼睛,似乎在凉浸浸地看着他,竟然叫他头皮一阵发麻。   又有门铃声响起。   晏经纬几乎是得救一般站起来,和沈陆嘉交待一句,便去开门了。   门外是妻子冯青萍和女儿晏修明。   “你们怎么回来了?不是下午两点到吗?”晏经纬有些诧异。   冯青萍从鼻子里一哼,“怎么,我们娘俩早些回来碍着你的眼了?”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家里有客人。”晏经纬压低了声音,一面又要帮女儿拿行李。   “爸爸,我自己拿,反正也不重。”晏修明的声音清甜一如夏天里的苏打水,晏经纬被妻子呛出来的火气立刻熄灭了。   晏修明拖着箱子去了客厅。看见沙发上的男子后,她放下箱子,落落大方地站到茶几面前,主动伸出手去,“你好。”   沈陆嘉也起了身,“你好。”与她握了握手。   对面的年轻女子也是颀长洁白,沈陆嘉心底悚然一惊,为何他下意识地便是用伍媚作为的参照标准?仔细一看,和伍媚似乎还真有七分相像。只是晏修明的下颌尖尖,不似伍媚圆里带方。眼神则更不一样,一双是没有人味的冷,眼前这一双却始终漾着温柔宁静的波光。   “陆嘉,这是我女儿,修明。”晏经纬又指一指身侧粉光脂艳妇人,“我的妻子冯青萍。”   “晏伯母,您好。”   相比晏经纬的清癯儒雅,冯青萍就显得富态了几分,她穿着一件紫罗兰的水钻盘花短旗袍,一个翠玉镯子满满地套在手腕上,几乎没有缝隙。   感觉到青年的注视,她沉沉的双眼皮一掀,也不着痕迹地看着沈陆嘉。   晏经纬一看那拍卖行估价员式的眼风,便知道妻子大概把沈陆嘉当成小人物了,在心底苦笑一声,他又介绍沈陆嘉,“这是沈总司令的孙子沈陆嘉,也是晟时的沈总。”   冯青萍沉甸甸的眼皮又一撩,眼神顿时热络了几分,“陆嘉是吧,快请坐,老站着干嘛?”伸头看一眼茶盏里的茶水,又支使女儿,“修明,去给你沈大哥添水。”   晏修明轻轻咬了咬贝齿,还是温驯地给沈陆嘉续了水。由于不小心,有几点茶水溅在了沈陆嘉灰色的西裤上。   “笨手笨脚的。”冯青萍扫了一眼女儿,“连添个水都不会,你除了跳舞还会什么?”   “沈先生,对不起。”晏修明低下了头,露出粉唧唧一段脖颈。   “不妨事。”沈陆嘉不在意地掸了掸裤子,“刚才听晏伯伯说,晏小姐去波士顿演出了,不知道晏小姐跳什么舞?”   “芭蕾舞。”晏修明向沈陆嘉投去了感激的一瞥。   “这丫头从小一直跳舞,什么人情世故完全不懂,陆嘉你见谅则个。要不是她跳芭蕾跳出了点名堂,我真怕以后我和老晏两脚一蹬之后,她连西北风都喝不到。”   “青萍!”晏经纬低低地喝止了妻子。   冯青萍只作听不见,又看向女儿,“修明,你下一周在蔺川大剧院不是有一场《天鹅湖》的演出吗?拿两张票,给你沈大哥和他女朋友一起去看。”   “噢。”晏修明低低应了一声,打开手袋,将两张贵宾席的联票递给了沈陆嘉。   “芭蕾舞公主晏修明首次献舞蔺川。”沈陆嘉低头看了看票据上的个人简介,立时就晓得冯青萍刚才唱的那一出,不过是“明贬暗褒”而已。可惜他不是擅长说场面话的人,当下也只是一笑,“我一定去欣赏。”   冯青萍这才得意地睃了一眼丈夫。晏经纬只是在心底苦笑。   “时间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了。”沈陆嘉起身告辞。   “陆嘉,留下来吃个便饭再走啊。”冯青萍殷勤地招徕着。   沈陆嘉推辞了好久才得脱身,临走前晏修明又被母亲差遣“送沈大哥下楼”。   电梯前,晏修明似乎犹豫了很久,在沈陆嘉快要踏进电梯前,才开了口,“沈先生,如果你工作很忙,不用特地去看演出的。我妈妈的那些话,希望你也别在意。”   沈陆嘉垂眸看一眼神情拘谨的年轻女孩,淡然一笑,“我不要紧,你不要介怀倒是真的。”   晏修明听到这话,如释重负般地粲然一笑,“谢谢你。”   沈陆嘉微微颔首,进了电梯。   直到他的迈巴赫从视野里彻底消失,落地窗后的晏修明才收回视线,转身回家。   沈陆嘉回到沈家大宅时已经过了饭点。沈国锋正躺在藤椅上看报,看见孙子,吩咐家里的阿姨给沈陆嘉热一下饭菜。   “今天去见晏经纬了?”老爷子摘了老花镜,问孙子。   “恩。”   “他刚来蔺川,根基不稳,时机恰当的时候你引见他和君俨见个面,日后也好帮衬着你。”老爷子点拨孙子。   “我明白的。”沈陆嘉点点头。   沈老爷子却从藤椅上直起了腰,叹道,“陆嘉,爷爷知道你不容易。爷爷老了,帮不了你什么了。你父亲,是指望不上的,你二叔,也是个不成器的,沈家就靠你了。”   老宅外头有蝉鸣声传来,一声又一声,直叫到沈陆嘉的心里去。一阵烦恶涌上心头,沈陆嘉的视线茫然地从餐桌上的五彩盘龙碟子移到小几上珐琅自鸣钟的钟锤上,老半天才应了一声。   老爷子悄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背着手慢慢地踱进了书房。   裤兜里手机蓦地响起来,是岑彦和他核对明天的日程,一直觉得虚飘飘飘在半空的沈陆嘉这才被跩回了实地上。   “给我把明天下午两点半到五点的时间空出来。我有私事要处理。”   岑彦又一次惊掉了下巴,从来公私分明的沈总,居然会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沈陆嘉面相乃是参考麻衣神相后的心得~看出啥门道没有这一章   ☆、10流泪的星星   沈陆嘉到达幼儿园时,触目所及的都是红绿黄各色气球,红地毯上铺满了洒金纸屑,巨大的花篮摆满了通道两侧,杏红的飘带随风拂动,花篮里玫瑰、百合、海芋、鼠尾草、康乃馨的香味滚成一团,在太阳的蒸腾下愈发显得浓郁,沈陆嘉有花粉过敏的毛病,顿时感觉到呼吸不畅,脸色也难看起来。   “沈叔叔。”一个小人儿从礼堂门口火箭一般奔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裤腿,驯鹿一样乌黑湿润的大眼睛忧心地看着他,“叔叔,你怎么了?”   沈陆嘉忍住不适,揉了揉孩子茸茸的短发,温言道:“我没事,我们先进去吧。”   夏天却踮起脚朝大门外看了看,黑色流苏一样的长睫毛扑扇了几下,闷闷地“嗯”了一声。沈陆嘉在心底叹息一声,那个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心硬,一面怜惜地弯腰抱起了孩子。   快要进礼堂的穹窿形拱门时,夏天忽然有些犹疑地开了腔,“叔叔,我…我可以…喊你…可以喊你…爸爸吗?就一个下午,好不好?”   这个孩子的眼睛黑多于白,湿漉漉的眼神总是带有一种幼兽般的乖巧可怜,仿佛可以一直看到你的心底。沈陆嘉凝神看着他瞳仁里的自己,明明知道不妥,还是答应了。   礼堂门口有一位年轻的女老师负责指引家长入座。看见沈陆嘉,眼底有惊艳闪过。男人五官英挺锐利,修身的浅蓝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裤沿着笔直的长腿展开,这么热的天,还是收拾得格挣挣的,连衬衫最上头一颗纽扣也没有解开,袖口两枚菱形的铂金袖扣寒芒熠熠。于是声音便不由自主地带上了亲切的意味,“这位家长,请问您有贵宾请柬吗?”   沈陆嘉抬眸看了一眼主席台前面两排宽大的罩着明黄色丝缎的座椅,再看看后排罩着平淡无奇的紫色丝绒套的窄小座位,连区区一个幼儿园还搞这种人分三六九等的名堂,心头升腾起几分不悦,淡漠地说道,“没有。”   “大班的学生家长请到南二区入座。”女老师的声音立刻生硬了几分。   “多谢。”沈陆嘉面无表情的抬腿朝南面走去。   途经稀稀落落坐着几个家长的贵宾席时,忽然有惊讶的男声响起,“陆嘉?”   沈陆嘉回头,是好友苏君俨,清俊的男子怀里抱着的是掌上明珠。他这才想起琥珀似乎和夏天年纪一般大小,只是没想到居然也在这个幼儿园。   “沈叔叔好。”琥珀朝沈陆嘉甜甜一笑,露出一个梨涡,又指指夏天,“爸爸,沈叔叔抱着的就是夏天。”   想必小男生在小姑娘面前也知道挣面皮,夏天在沈陆嘉怀里扭了扭。沈陆嘉有些好笑地将他放下地。   “叔叔你好,我叫夏天,是琥珀的好朋友。”夏天腰板挺直,还记得理了理衣服的下摆,才认真地看着眼前戴眼镜的男子。   “你好。琥珀在家经常提到你。”苏君俨也把女儿放到地上,看着眼前一脸聪明相的男孩,忽然生出一种泰山看毛脚女婿的感觉。   琥珀早已经主动上前去拉夏天的手,“你怎么还没换换衣服呀,马上我们都要表演了。”   夏天点头“噢”了一声,也紧紧牵住琥珀的手,还不忘朝两个大人打招呼,“叔叔,我们先去换衣服了。”   “爸爸,记得把我照得美一点。”话音刚落,琥珀便拖着夏天小鸟一样向后台奔去。   苏君俨在心底叹了口气,当年他追虞璟追得多苦,女儿却这么轻易就把手递到小男生手里,还是主动,真是叫他想想都郁闷。不过眼前他对这个孩子和好友的关系更感兴趣,听女儿说,夏天没有爸爸,只有妈妈。琥珀只见过一次那个女人,便对其风姿非常推崇,回家后也闹着要穿高跟鞋还开始掐着腰走路,搞得虞璟大为光火,狠狠揍了她的小屁股几下。以他对沈陆嘉的了解,夏天绝对不会是他的罗曼史的成果。莫非陆嘉和这个女人有什么渊源?   “陆嘉,这孩子和你——”   沈陆嘉发觉要解释清楚他和夏天的关系还真是有些吃力,多管闲事管出来的“儿子”?淡淡地笑道,“今天下午我是夏天的爸爸。”   苏君俨便也不追问,拍拍身旁的座位,“坐这儿吧,这儿看得更清楚些。”   “我可没有贵宾席请柬。”沈陆嘉难得开了玩笑。   苏君俨笑着擂了好友一拳,“少来,幼儿园的园长要是知道沈总大驾光临,怕是恨不得要来两发皇家礼炮。别的不说,沈总你给点赞助,这两排的贵宾席都是你的。”   沈陆嘉失笑,终究还是入座了。见苏君俨一人前来,问道,“你一个人过来的?”   “我们家我是闲人,虞璟比我忙,经常满世界飞。”苏君俨语气自嘲,眼底却带着明显的笑意,“秦亦峥倒好,前一阵子直接把非凡交给了她打理,当甩手掌柜去了。”说完指了指身侧的DV摄像机,叹息道,“呶,既当爹又当妈,还要客串摄像师。”   圈子里谁都知道苏君俨对这个女儿几乎是无原则的溺爱,沈陆嘉也不戳破他的“假委屈”,只问道,“这个幼儿园不是寄宿制吗?你怎么舍得?”   苏君俨薄唇一钩,“没办法,我妈他们也宠琥珀宠得不像话,虞璟看不下去,便把孩子送这里来了,只有晚上接回去。”   两人正说着话,却看见琥珀泪眼婆娑地拖着夏天往这边跑。身后一个老师也是一脸焦急地跟着。   苏君俨早已经大步迎上去。   “爸爸,有人弄脏了夏天的衣服,他不好表演了,我不要和别人一起唱歌,我就要和夏天一起唱。”琥珀手里还抓着一件满是水彩笔颜料的黄色衬衫,一张小脸哭得像花猫。   “怎么回事?”沈陆嘉也觉得有怒气开始一拱一拱地往上蹿,沉声问跟在孩子身后的老师。   “这位先生,真是对不住,不知道哪个孩子恶作剧,把夏天的放在储藏柜里的演出衬衣弄脏了。夏天本来是和琥珀一起领唱的,他穿的是唯一一件黄色的衬衣,其余男孩子的衬衣都是白色的,人手一件,没有多余。现在出了这种事,我们也不好叫哪个孩子脱下自己的给他。”老师絮絮叨叨地解释着。   “这是幼儿园管理的失责。”苏君俨心知若是夏天和琥珀颠倒一下身份,此刻怕是早已经妥妥当当地换上哪个普通人家孩子的衣裳了,因此话说的很不客气。   老师满头都是冷汗,只得在一旁赔笑。   夏天却小大人一般安慰小姑娘,“琥珀别哭了,许浩天唱得也很好的,我在下面看你们唱也是一样的。”   沈陆嘉按捺住心底的涩意,蹲下身问夏天,“你不是住宿吗?宿舍有别的衬衫吗?”   夏天先是摇头,忽然眼睛又一亮,“昨天换下来的那件衬衣应该干了,在媚…,在家里,不过是蓝色的。”   “好。”沈陆嘉起了身,将一张名片和一沓钞票递给管事老师,“我是夏天的爸爸,这是我的名片。请你们现在派人去附近的商场买一件类似款的儿童衬衣来。”他语气冷峭,带着上位者不容抗拒的威慑。   管事老师讷讷地接过名片,看着上面的头衔,傻眼了。   苏君俨却是心头巨震,沈家和苏家旗鼓相当,陆嘉虽不似他一般从政,但身后的家族总归是某种制约,当年他第一次送琥珀上学,便碍于身份藩篱,无法递出名片。可是现在陆嘉却为了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做到这一步,他似乎忽然明白了莫傅司某次酒醉后所说的那句——沈陆嘉是我们这一群人里面唯一的人。   他还在怔忡中。沈陆嘉又让夏天报出了伍媚的手机号码。   “哪位?”电话那头女人语气慵懒,让人不由自主联想到夏日树荫下打盹的猫咪。   沈陆嘉有些不自在地应道,“是我,沈陆嘉。伍老师,请你把夏天的蓝色衬衣送到幼儿园大礼堂来,他的表演服装被别的孩子弄脏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忽然传来几声娇笑,“沈总,我为什么要巴巴地冒着大太阳跑这么一趟?我这人不认感情,只认交情和好处,你拿什么来和我换?”   “你想要什么?”沈陆嘉瞥一眼孩子期盼的眼神,按捺住怒气,压低声音问道。   伍媚已经从床上起了身,一面换衣服,一面说道,“这样吧,听说沈总当年做基金经理人的时候是出了名的金手指,平均年回报率达到百分之三十。我有一笔钱,想请沈总帮忙运作一下。”   “好。”沈陆嘉冷硬地说道,“我会信守承诺,也希望伍小姐言出必行。”说罢,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看来在沈总心里,她这样的人似乎糟蹋了“老师”这种高贵的职业呢。伍媚不以为意地一笑,蹬上三寸高的高跟鞋,拿过衬衫、手袋,殷红的指甲尖上车钥匙滴溜溜地打着转,款款出了门。   赶到礼堂时,演出即将开幕。   伍媚的出现使得夏天小脸上露出兴奋的神色,即使她只是淡漠地将衬衫丢进他的怀里。   苏君俨则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个女人。她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削肩、高腰、长腿,一件剪裁简单的宝蓝色的真丝圆裙搭配同色系的高跟鞋,却硬生生穿出了风情万种的味道。这样的女人,站着已经是一幅画,动起来更是风姿绰约,苏君俨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浑身上下流淌的都是一种媚滴滴的感觉,他虽然不喜,却不能否认她的魅力,难怪能将五六岁的小女孩迷得七荤八素。   丢下衣服,伍媚便要离开。沈陆嘉却忽然握住她纤细的手腕,棕褐色的眼眸里毫无情绪:“送件衣服来便要年回报率百分之三十的收益,伍小姐当我傻么?把孩子的演出看完了再说。”   “你——”伍媚黑乌乌的眼眸一下子瞪大了,恨恨的剜了沈陆嘉一眼,她才气鼓鼓地座在了沈陆嘉身侧。   作者有话要说:冒着生命危险写的,万一地震了,我就嗝屁了啊,一定要撒花~   另外注意细节,   听女儿说,夏天没有爸爸,只有妈妈。   夏天先是摇头,忽然眼睛又一亮,“昨天换下来的那件衬衣应该干了,在媚…,在家里,不过是蓝色的。”   这下就明白妈妈的称呼是哪里来的了~不会随意喊我后妈了。。。   ☆、11宠儿们   伍媚百无聊赖地坐在位置上,当她还是一个幼女时,她便格外讨厌这种大型的形式主义活动,所有的孩子被傀儡一般打扮成矮小版的成年人,男孩穿衬衣西装,打领结,女孩穿抹胸蓬裙,额头上还可笑地点一个胭脂点,活像一只只人形寿桃。没想到二十几年过去,还是老一套。   打了个呵欠,她便歪在椅子上,闭上了眼睛。   沈陆嘉从眼角的余光里瞥见她这幅摸样,又有薄薄的怒意泛起,其实他也不知道素来平和的自己为什么会如此计较伍媚的态度。可惜他不会说什么刺人的刻薄话,不过即便会说,以这个女人的脸皮,估计也刺不痛她。于是他只是板板地开了口,“伍小姐,你在巴黎歌剧院听歌剧时,也是这副样子吗?我想你或许应该知道什么叫做尊重。”   伍媚徐徐睁开眼睛,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严肃的侧脸,“沈总教训的是,我受教了。”说完居然当真坐直了身体。   她这样好说话,反而叫沈陆嘉惊疑,大概在他的潜意识里,伍媚是顽劣不驯的代名词。   苏君俨瞅着二人的互动,居然兴味盎然。   “下面请欣赏童声合唱《海滨之歌》。领唱者苏琥珀、夏天。”   一群个头相仿的男孩女孩穿着统一的服装,乖乖巧巧地站在布景幕布前面,又迅速地排成两排,显然是人肉背景。随后,就看见夏天牵着一个玉雪玲珑的小姑娘站到话筒前面。前奏响起时,二人对视一笑,这一笑让苏君俨成功地提前感受到了危机。   “清晨我独自一人在这海边彷徨,心中不禁回想起往日的时光。”   伍媚有些想笑,虽然字正腔圆,但是这么小的孩子哪里懂得什么叫做“彷徨”,什么又叫做“往日的时光”。   “啊,看那阵阵清风,吹动着白云。啊,波涛拍打海岸,那贝壳闪银光。”女孩子的音色甜而不腻,神情泰然自若,显然自幼便见过大世面。联想到姓苏,伍媚已经大概猜到了女孩的出身。   从幼儿园起,好出身好皮相好性格的孩子便永远是宠儿,大小文艺演出永远少不了他们来装点门面,古代有“一将功成万骨枯”,现代社会又何尝不是?炮灰和精英,难道当真打小就有云泥之别?还不是社会有意强化了这个差异。   “夏天的爸爸,这是孩子的衬衣,还有剩下的钱。”先前去买衬衣的老师一头热汗地走到贵宾席前。   听到这样的称呼,伍媚的眉头不觉一皱。沈陆嘉也微觉尴尬,有种当了人家便宜爹的感觉,接过衬衫和钱钞,道了一声谢,便沉默的继续看演出。   夏天和琥珀演出结束,便猫着腰从后台溜到了贵宾席位。苏君俨长臂一捞,将女儿抱进怀里,沈陆嘉见状,也把夏天抱坐在了腿上。   伍媚身旁的家长见三人都是蓝色系,艳羡地赞道,“你们一家三口穿蓝色都很好看。”   沈陆嘉深怕伍媚说出什么话来,赶紧扭头说了一句“谢谢。”夏天也跟着附和了一声。对此,伍媚倒是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演出结束,绝大部分孩子又要回到寄宿生活里去,夏天也不例外。依依不舍地和两个大人道别后,小小的人儿才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老师走了。   “沈总,演出我信守承诺看完了,现在是不是到该您兑现诺言的时候了。”伍媚站在宽大的红色奥迪Q7前,含笑看着沈陆嘉。   这个城市里的中产阶级年轻女人开车,要么是选择甲壳虫、宝马迷你一类俏皮时尚的,要么是选择大众CC、奔驰B200系列一类稳重大气的,开SUV的着实不多。至于像眼前的女人这般玲珑浮凸,衬着野性的车身,更是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对比。   定定看她一眼,沈陆嘉沉沉应了一声“好”,便坐进自己的玛莎拉蒂里去,一脚踩下油门,朝蔺川的CBD疾驰而去。伍媚则开着奥迪,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车后。   进入晟时大厅时,两人依旧是一前一后,前台小姐恰好还是上次那位,一眼就认出了伍媚,因为沈总从未带过女人进公司,眼前的景象对她来说不啻于九级飓风。难道这就是未来的老板娘?因为想得太入神,她连向沈总问好都忘记了。   因为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从电梯内出来的员工几乎都看见了不苟言笑的沈总身侧站着一个蓝裙美人,而沈总身上的蓝色的衬衣实在无法不让他们联想到情侣衫这种和沈总形象相当违和的玩意儿。不过他们还是很知情识趣地按捺住心口万马奔腾的八卦之心,一个个眼观鼻鼻观心地离开了公司。   岑彦已经打发了薛心璐下班回家,此刻见清心寡欲堪比唐僧的沈总领着一个身娇体柔的女人进了办公室,居然生出一种“终于开窍了的”两泪纵横的感觉,嚯地一下就站了起来。   沈陆嘉眉头一蹙,“岑特助,拿一份私募基金(专户)委托理财协议到我办公室来。”   居然…只是…客户吗?岑彦好想捶胸表示不甘心,不过转念一想,放着那么些基金经理人不用,能让沈总亲自打理,想必还是不一般吧?   男人修长的手指将合约推到女人面前,声音清淡:“伍小姐,你先看一下合约。业内私募基金的盈利模式一般是采犬2-20’的收费模式,也就是说经理人会收取你投入的总资金的2%作为管理费,至于投资盈利部分,会收取20%作为佣金收入。但是——”   “但是沈总是出了名的金手指,所以你打理的话要收取4.5%的管理费,在投资年收益达到25%以上时,你要收益的百分之五十作为分红提成。”伍媚悠悠地接口道,“如果收益达不到25%,沈总只要管理费,不参与分红,对吗”   沈陆嘉点头。   “我相信沈总的实力。”伍媚异常爽气地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又从手包里摸出一张银行卡,红唇一弯:“这张卡里有三百万,密码写在持卡人签名那里。我就交给沈总了。”   三百万对沈陆嘉来说真不算什么大钱,但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在大学里教法语的年轻女人来说,随便一出手就是三百万,却不常见。原先他还担心私募基金购买门槛较高,像他这里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一百万,倒是他小看了这个女人。   他正兀自思量着,却听见门外传来骆缜川闹腾的声音,“岑特助,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见你家沈总还要排队不成?”   眉头不觉一皱,沈陆嘉低头在合同上刷刷签了名,便将其中一份递给伍媚,“伍小姐,我办公室还有一扇门,你可以从那边离开。”   伍媚早已经听出骆缜川的声音,知道他是怕二人之间起冲突,心中暗暗惊叹于沈陆嘉的厚道,不过可惜她从来不是喜欢息事宁人的人。红唇微挑,她慢吞吞地将合约放进手包里,又磨磨蹭蹭地起了身。   骆缜川早已经闯了进来。迎脸便看见了伍媚,眼睛里简直要喷出火来,“妖女!”   伍媚掠掠头发,泰然自若地就要向正门走去。   骆缜川哪里肯依,一个箭步挡在她面前,森然道,“今个儿撞上了我,你还想走?”   伍媚朝骆缜川粲然一笑,“这位先生的搭讪方法好特别。”   “少给少爷我来这一套!”骆缜川径直攥住伍媚的手腕,恨声道:“上次你不是挺厉害的嘛,走爷这里把悍马的车钥匙给掱了?今个儿爷开的是辉腾,你有本事就继续啊,正好这边有条江,你有种就顺手把爷的车钥匙给扔河里头去!”   她今日莫名其妙被两个男人握痛了手腕,一股戾气打心底蹿出来,伍媚重重地冷哼一声,扭头看住沈陆嘉,“沈总,您这位朋友莫不是认错了人吧?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我一个弱质女流,哪里有千手观音的好本事。这样一个屎盆子扣下来,我还要不要做人?”   她眼睛里锐光闪闪,如同凌厉璀璨的钻,竟然有种冷艳逼人的感觉。沈陆嘉在心底苦笑,这女人真是好本事,一招祸水东引,便将难题踢到他跟前。虽说骆二撩拨她在前,但是这般理直气壮地装委屈,又让他想笑。来不及等陷入两难境地的沈陆嘉开腔。骆缜川已经爆炭一般跳起来,“陆嘉,这妖女和你怎么回事?她怎么会在你这里?”   “伍小姐是我的客户。”沈陆嘉避重就轻。   骆缜川眯眼将伍媚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心底居然也有几分狐疑起来,陆嘉这里私募基金门槛极高,上次那个女人十之□是个货腰娘,便是不眠不休地陪男人睡觉,又能睡到多少钱?莫非他当真认错人了?   沈陆嘉办公桌上的电话忽然突兀地响起。   “你的手机为什么没人接?”   电话那头陆若薷的声音阴沉,沈陆嘉不自觉地偏了偏身体,将背朝着伍媚和骆缜川,仿佛在掩饰某种不堪。   “对不起,母亲,我下午开会关静音了。”   “下午你晏伯伯一家来家里拜会过了,晚上留在老宅吃晚饭,你二叔和二婶也在,你早点回来。”   “我知道了,马上就到。”   “嘟嘟”的忙音传来,沈陆嘉闭了闭眼睛,才搁下了听筒。今晚,又是一场恶战。   作者有话要说:有时候想想,像我这种寂寂无名的小作者,又想留住读者,又不肯写那种可以挂上一连串三八红旗手奖章的美丽善良高贵纯洁大方聪明能干的女主,所以花犯系列写下来,女主都被诟病得不少,虞璟、温禧无一幸免,伍媚大概更是无可脱逃。算了,我有写我想写的人物的权利,读者也有不喜欢她们的权利,不喜欢的姑娘就不要抱着“我试试看下面她会不会变好”的心态观望了,作者本人是属驴的,相当固执有主见,万一以后女主干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我爱好和平,不希望掐架。   上章谈到的那个细节我直接解释一下好了,琥珀所以为的伍媚是夏天的妈妈是来自于夏天的单方解释,从后面夏天在外人面前避讳“媚姨”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至于女主的“过分”,大概如果我不说,没有人会注意到在沈陆嘉给她打电话送衣服的时候,她已经在换衣服了。   “你想要什么?”沈陆嘉瞥一眼孩子期盼的眼神,按捺住怒气,压低声音问道。   伍媚已经从床上起了身,一面换衣服,一面说道,“这样吧,听说沈总当年做基金经理人的时候是出了名的金手指,平均年回报率达到百分之三十。我有一笔钱,想请沈总帮忙运作一下。”   作为一个作者,老是要解释和辩白实在是无比憋屈的事情,以后不会了。   相逢是缘,好聚好散。   ☆、12人间喜剧   这本来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鸽子围绕着钟楼的塔尖飞翔,偶尔回落下几片柔白的羽毛;广场的喷水池发出淅沥的响声,间歇似乎还能听见少女投掷硬币的叮铃一声脆响;卖西瓜的妇人坐在一堆圆滚滚的西瓜当中,旁边还睡着一只大猫。   可是他要回老宅,应付那一帮子人,和他有着血缘关系的、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人。或许那句话真没说错,人是这世间最脏的东西,凡是沾了人,总是觉得脏。他平日里总是很忙,几乎没有闲的时候,每日里恨不得生出三头六臂,直忙到天昏地暗,可是他喜欢这样,因为不能闲下来,一闲下来他就要和人打交道,相比热乎乎的人,他更喜欢冷冰冰的数字。   沈陆嘉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给玛莎拉蒂加速。   警卫看见他,依旧是立正敬礼,沈陆嘉总是在想,他们日复一日地重复这样的动作,会不会生怨,他曾经想要跟他们说不需要向他敬礼,可是不合适;他又想回应他们一声谢谢,依旧不合时宜。他没有办法堂而皇之地享受他的姓氏所赋予的一切特权,或许他才是格格不入的一个人。   还未进门,便听见人声。   他的二叔沈述正在和晏经纬高谈阔论,见到沈陆嘉,阴阳怪气地冒出一句,“唷,我们沈家大忙人终于回来了。” 二婶蒋玉霞在一旁假意嗔怪丈夫,“沈述你说什么呢,谁不知道陆嘉忙。”   在大家族里生活最紧要的便是学会装聋作哑,沈陆嘉只做听不见,逐一给众人问了好。   “陆嘉,去请你母亲下楼吃饭,今日有客。”一直沉默的沈国峰开了口。   “不必了,我下来了。”一个死水般平静的女声响起。陆若薷没有让护工把轮椅搬下来,而是选择安上了假肢,拄着拐杖,慢吞吞地下了楼。   母亲今日显然盛装打扮过,穿着香云纱的长旗袍,襟上一排杏色大盘扣,头发梳得乌光水滑,斜斜的绾成一个发髻,脸上薄施粉黛,掩饰住了幽居生活赋予的青白肤色。陆嘉敛目垂眸,快步上前,想搀扶她,却被陆若薷不悦地拂开。   檀木大圆桌上铺着猩红的桌布,垂着金色的穗子。沈老爷子自然是坐在上首,晏家人因为是客,坐在了沈国锋的右手边。沈述二十五岁的独生子沈文彬本该叨陪末座,却涎着脸凑到了晏修明的身旁。惹得冯青萍在心底咒骂了一声小畜生碍事。   眼见着老爷子满是老人斑的手拿起了乌木镶银的筷子,才算开了席。   因为晏家是京津人,嗜好鱼虾蟹等海鲜,家里的阿姨端上来的一溜儿全是炝虾、醉蟹、石斑鱼、鳜鱼。沈文斌夹了几筷子鱼肉,悻悻地搁下了筷子。一双眼睛直往身侧的晏修明身上溜。   晏经纬擎着青花小酒杯站起来,朝沈国锋敬酒,“老司令,我算是您的子侄一辈,如今因为工作调动,来了蔺川,以后还要请您多家提点和照顾。”他一番话说得恳切非常,沈国锋忍不住又想起如今不知身在何方的长子沈叙,心头又是熨帖又是伤感,也端起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经纬你太客气了。当年你和沈叙的关系是极好的,后来因为那孽障做了混帐事,想必你夹在其中也是十分为难,我们两家才疏远了,如今以后还是要常走动的好。”   这是沈国峰这么些年来第一次当着全家人的面提到长子的名姓。沈叙这个名字仿佛是某种禁忌,是以一时间人人反应都有些古怪。陆若薷脸色苍白,握筷子的手上青色的筋脉都迸出了肌肤表面,像随时会碎裂的瓷。沈陆嘉头颈微微低垂,看不清脸上的表情。沈述夫妻看似面色平静,嘴角的笑纹却泄露了他们心情正好。   “自然是要常走动的。”晏经纬一面回答一面躲躲闪闪地看一眼陆若薷,这忧郁而关切的一眼却被蒋玉霞看在了眼里。听说当年晏经纬也爱慕过陆若薷,想必至今还余情未了。没想到陆若薷都变成一残障人士了,看在晏经纬眼里怕还是娇花一朵呢。蒋玉霞很为自己的目光如炬而骄傲,于是她笑眯眯地对冯青萍道,“晏太太真是好福气,这都说女人啊不经老,我看您看上去就很年轻,我每天喝FANCL胶原蛋白都不如您皮肤好呢。我觉得只要看女人变丑还是变美,便知道身边的男人对她如何了。晏部长对您我看是没话说。”   冯青萍早听晏经纬说过了,沈述是典型的二世祖,在一个国企里半死不活地当个挂名的主任。至于妻子蒋玉霞,小户人家出身,原先只不过是是个夜总会里的舞小姐,因为拣了高枝儿,才得以调到医院做行政去了。沈叙虽然和家庭脱离了干系,但是一来沈陆嘉争气,二来陆家还得势,所以沈家真正做得主的还是大房。想到这些关节,冯青萍才懒得敷衍蒋玉霞,便不咸不淡地来了一句“客气了。”她并不知晓丈夫早年对陆若薷的心思,因此对陆若薷格外热络。   “沈太太,你们家这个醉虾的酱汁做得蛮好,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下来了,待会儿麻烦抄个方子给我,我也回家学着做。”   陆若薷却不大想搭理她,天上地下固然能入她眼入她心的只有沈叙一个,但是女人对于爱慕者总归存着点别样的心思,爱慕者为卿终身不娶自然是不太现实,但是找了这样一个次等货色,连带自己都会感觉到是一种折辱。于是她只冷淡地说道,“回头让张妈抄给你。”   “哎,好。”冯青萍应得很开心。   粗胚就是粗胚,连人话都听不明白。陆若薷眉头不觉一蹙,眼光缓缓扫视吃相斯文优雅的晏修明,瓜子脸蛋儿配着一副甜净俏丽的眉眼子,幸好相貌脾性看着都似乎更随父亲,不然真是可惜了。不过在她印象里晏经纬不是有一对双生女儿吗?怎么只见一个?   “我记得你应该还有一个女儿吧?”陆若薷看向晏经纬。   原本安静的剔着鱼刺的晏修明筷子立刻就停住了,头颈低垂,是一道悲伤的弧度。晏经纬看了看妻子,半天才低声道,“夷光……二十岁的时候出了意外……去世了。”   “我家夷光十六岁便读重点大学,谁不说她脑袋灵光,我苦命的儿,叫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冯青萍眼圈都红了,用纸巾不停地揩眼睛。   “抱歉。提起了你们的伤心事。”陆若薷有些生硬地道歉。   “大家吃菜吧。”还是沈陆嘉开了腔,调节气氛。   “对,吃菜吃菜。”沈文彬夹起一条乳鸽腿打算送到晏修明的餐盘里,殷勤道,“晏小姐,这个乳鸽你尝尝看,我家的厨子祖上可是御厨,是伺候裕隆太后的,裕隆太后你知道吧,就是光绪的大老婆,那个叶赫拉那……”   晏修明瞥见沈文彬筷头上的菜叶末子便倒了胃口,便以手拢盘,委婉拒绝道,“谢谢好意,我不吃鸽子的。”   沈文彬讪讪地缩回筷子,不想手一滑,乳鸽腿径直跌落到晏修明奶油色的绉纱长裙上,酱汁糊了一裙子。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晏小姐,实在对不起。”沈文彬懊恼得要死,拿起湿毛巾便胡乱帮晏修明擦拭。   晏修明面上没有一丝不悦,只是起了身避开沈文彬的手,然后客客气气地说道,“我想借用一下盥洗间。”   “我带你去吧。”沈文彬还不死心。   “张妈,麻烦你带晏小姐去盥洗间,帮她把裙子处理一下。”沈陆嘉从来不愿和粗蠢鲁直的堂弟起直接冲突,但是晏修明的好修养使得他不愿意她再受到唐突,便发了话。晏修明感激地朝他遥遥一瞥,一双美目里情义无限。   他虽辈分不大,年纪也才三十岁不到,但在家里的地位其实仅次于沈老爷子,张妈应了一声,便引着晏修明朝盥洗间去了。   蒋玉霞先前讨了个没趣,此刻见儿子又在沈陆嘉处受挫,心下不忿更甚,有心刺陆若薷母子,便假意和丈夫开口道:“你上次落茶几上那本杂志,我闲着没事便翻了翻,里面专门介绍了一个自由摄影师,年岁不大,长得也顶顶俊俏,却非要在非洲大草原上拍狮子老虎。你说这男人,放着家里娇滴滴的老婆不要,非要跑到野地里和畜生待在一起。真是奇了怪了。”   沈述已经喝得两颊烂红,早已经忘了自己的大哥当初净身出户时只带着三脚架还有一皮箱的相机的景象,想也没想便接口道,“这还不简单,家里的娘们儿还不如老虎狮子这些畜牲呗。”   陆若薷果然气得发抖,她缓缓转脸盯住蒋玉霞,阴森森地开口道,“弄堂里出来的就是弄堂里出来的,只会嚼舌根子的娼妇!”   蒋玉霞满脸通红,舞女的身份是她的死穴,当下也不管不顾,嚯地一下站起来,“老话说瘸狠瞎毒,我看一点都没说错,陆若薷你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如今变成了半瘫子,更是恶毒,你就不怕伤了你儿子的阴鹫!当初死皮赖脸嫁到沈家来又怎样,生了儿子又怎样,还不是拴不住男人!”   陆若薷脸上血色尽褪,白得像一具尸体,她想站起来,却忘记自己离了拐杖根本站不稳,要不是沈陆嘉眼明手快扶住她,肯定要跌倒。   “哈哈哈哈。”蒋玉霞得意地笑起来。   一直没有吭声的沈国锋猛地一拍桌子,小酒杯颤巍巍地随着掌风跳了几跳。   “够了没有,家里还有客人!要人家看我们沈家的笑话吗?”   众人这才噤若寒蝉。   沈老爷子刚想拂袖而去,不想只觉心头绞痛,身子一晃,直接晕了过去。   “爷爷!”   “老司令!”   “爸!”   一干人又是乱成一团。   沈陆嘉将母亲安置在一边,忍住头痛,挤上前去,镇定地吩咐着一切。   “文彬你去喊勤务兵,把车开过来,我送爷爷去医院。”   “晏伯伯,晏伯母,今日叫你们见笑了,改日我再登门道歉。二叔,请你送晏伯伯他们回去。”   晏修明有些诧异地看着眼前的景象,她不过去趟盥洗间的功夫,怎么就陡生变故成这样。冯青萍扯她的胳膊示意离开,不要蹚浑水。不想晏修明反而蹲下身,仔细看了看沈老爷子的面容,然后伸出手指按了按沈国锋的内关穴和人中穴,又朝沈陆嘉说道,“可能是突发性心脏病,家里有硝酸甘油吗?有的话拿一片过来,给爷爷舌下含服。”   “有的有的。”张妈不迭地跑上楼去。   “谢谢。”沈陆嘉朝晏修明真心实意地道谢。   “不客气,也未必帮得上忙。”晏修明笑着伸手抿抿头发。   一个蓝裙女子掠头发的影子在脑海里倏地一闪,沈陆嘉惊异地发现自己下意识地将伍媚掠头发的动作和晏修明在心中做了对比。这个认知让他有些无来由的心慌。   陆若薷看着儿子和晏修明,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上一章那么多妹纸的肯定和支持,谢谢你们。   ☆、13窥视者   沈陆嘉坐在蔺川大剧院的VIP座位上。今晚是晏修明的蔺川首场芭蕾舞剧《天鹅湖》的演出。较之颜霁和莫傅司,其实他并不是很热爱艺术这种缠绵悱恻的玩意儿,颜霁就曾讥笑他去看歌剧等同于牛嚼牡丹焚琴煮鹤清水濯足,苦笑了一下,他抬手看了看腕表,寻思着两个半小时的歌剧之后是不是还可以回办公室把前几天因为爷爷住院而耽搁的工作完成。   有鸦片香水的馥郁香味飘来,沈陆嘉下意识地抬头望去。尽管光线微黯,尽管翩跹走来的女人今日不知道为何画了浓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伍媚。   伍媚也看见了沈陆嘉,眼睛里有惊异之色闪过,她看人很准,并不认为沈陆嘉是会西装革履地坐在演奏厅里听两个小时依依呀呀花腔的人。不过转瞬间,她莓红色的朱唇微微一钩,算是致意,施施然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然而天下就是有这么巧的事,她的座位,不偏不倚,就在沈陆嘉的左手边。伍媚在心底咒骂了一声苏浙给她搞的什么烂票,但面上还是丝毫不露,徐徐地抚着水鸭绿的礼服裙摆坐在了沈陆嘉的身侧。   鸦片的香味愈发浓郁,沈陆嘉下意识地动弹了一下身体,将原本塌陷在天鹅绒座椅里的身体微微绷紧。他的这个小动作看得伍媚有些好笑,她是蛇蝎虫豸么,沈总看见她便这般不舒服?抱着一种恶作剧的心思,她反而朝沈陆嘉那边凑了凑。沈陆嘉果然不悦地蹙了蹙眉毛。   “好巧,沈总也来看芭蕾舞剧?”伍媚索性转头,眉眼含笑地看着沈陆嘉。   “伍老师。你好。”沈陆嘉面无表情地回道。   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越发激起了伍媚的玩心。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住沈陆嘉,“沈总今日又觉得我无愧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身份了吗?”   沈陆嘉一下子没听懂,棕褐色的眸子凝视住伍媚抹着凫蓝色眼影的深邃眼窝,眉头皱的越发厉害。   伍媚好心提醒他,“伍老师。伍小姐。”   这个女人,恁是记仇。沈陆嘉看着她微微仰着下巴,眼睛里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自得,忽然觉得这样的眼神似乎要比那种没有人味的冷好很多。他淡淡一笑:“伍老师记性真好。”   观众开始陆陆续续进场。看着沈陆嘉右手边空出的座位,伍媚揶揄道,“沈总会有如此的闲情逸致,还真是叫我吃惊呢。”   “别人送的票,不来不太好。”沈陆嘉实话实说。   伍媚心中蓦的一动,朋友送的票,不来不大好,如果朋友也是观众,自然两个人该一起亲临,但是现在却只有沈陆嘉一个人,这个朋友的身份就值得推敲了。她的视线垂落在手里的铜版纸票根上,一个穿着白色芭蕾舞裙的年轻女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地也望着她。尖尖的下颌俨然武器。又熟悉又陌生。   芭蕾舞公主。伍媚在心底咀嚼似地反复念了几遍,这才笑道,“沈总的这位朋友可别是芭蕾舞公主晏修明吧。”   “她是我一位世伯的女儿。”简单一句话便是对她的问题的肯定答复了。   伍媚轻笑;“那我找偶像签名或许还要麻烦沈总呢。”   《天鹅湖》的背景音乐骤然响起,整个大厅一下子陷入混沌的黑暗当中。   伍媚看着舞台上的浓黑,眼神虚空。头四十五分钟她不会看,她只为那只第二幕开场时才会出现的白天鹅而来。只为她而来。   尽管剧情俗烂,一个被魔王罗特巴尔特施了魔法的落难公主奥杰塔,变成了可怜的白天鹅,只有王子齐格弗里德真心爱上公主才能破处魔咒。然而男人永远都是“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魔王的女儿奥吉莉亚变成了奥杰塔的模样,王子被这黑衣尤物迷得神魂颠倒,与之订婚。结尾自然是大团圆,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沈陆嘉倒觉得也不是特别无聊。不过到了第一幕群舞的部分,随着一群穿着紧身裤的男舞者上了台,沈陆嘉忍不住皱眉,紧缚的裤子贴着舞者的下/身,*的轮廓几乎纤毫毕现,他并没有从中感受到力与美,只觉得有碍观瞻,有伤体面。   伍媚大致猜到了沈陆嘉何以皱眉,在暗中发笑,这位沈总,还真是一位妙人。   好容易熬过了第一幕里漫长的王子成人礼舞会,到了第二幕。伍媚这才坐直了身体,紧紧盯着舞台。   王子拿着弓箭在湖边狩猎天鹅。然后奥杰塔,也就是穿着洁白芭蕾舞裙的晏修明轻盈地旋转跳跃着出现了。慢板双人舞里,她那么纯洁,那么含羞带怯地看着王子,眼神几乎要让人心碎。即使此刻并不是该鼓掌致意的时候,台下还是爆发出一阵掌声。   看吧,人们永远都爱温柔无害的白天鹅。黑漆漆的厅堂内只有舞台上的一柱光,追逐着女主角。雪白的裙裾在强光下愈发白得刺目。伍媚从小就不喜欢白天鹅,别人看天鹅是纯洁的象征,她却觉得充满着□的污秽感。媚俗的长脖颈,丰腴肥美的肉/身,难怪当年宙斯为斯巴达王廷达瑞俄斯之妻丽达的美貌倾倒时会变成天鹅与其苟合。   随着嘹亮的号角声,第三幕里黑天鹅终于出现了。晏修明换上了黑色芭蕾舞裙,头上戴着璀璨的王冠。她脸上的表情也一改第二幕的优柔温驯,变得骄矜魅惑。可是台下的沈陆嘉却不由自主想起了在瞑色初遇伍媚时她跳得那支舞。这个女人,才当得上是媚骨天成。   伍媚没有心思看剧情,她在等着第三幕的重头戏——连续三十二圈的挥鞭转。当年她可以在不超过一条皮带圈出的范围里做完这个动作。现在她想要看看芭蕾舞公主能做到哪一步。   晏修明开始连续不断的轴转,黑色的裙旋出一个个完美的圆周。沈陆嘉惊奇地看着舞台上的女子。她的脚尖的移动范围没有超过直径五十厘米的圆。伍媚下意识地将手按在左膝盖上,眼神痛楚而绝望,她的腿,现在连一个最基本的划圆圈都做不了。手指不由发力,票根在她细白的手指里痛苦地蜷缩,最后变成皱巴巴的一团。   沈陆嘉的耳朵敏锐地捕捉到了身侧铜版纸皱褶的声音。他稍稍转头便看见了声音的来源。即使光线非常不好,他还是感受到了伍媚眼睛里黑压压的痛苦。她在为什么而痛苦?她这样恣意妄为的女人也会为什么而痛苦吗?沈陆嘉头一次发现自己涌起了蓬勃的好奇心。   感受到沈陆嘉研判的目光,伍媚心中一惊,不着痕迹地把手移到他看不见的身侧,又恢复了一贯调笑的口吻:“沈总干嘛看我,我能比天鹅公主好看吗?”   她的眼神里还有一丝残余的被戳穿的恼怒和倔强,沈陆嘉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不顾看演出的礼节,开了口:“我不懂舞蹈,但是我觉得你上次跳的弗拉明戈很好。”   伍媚的心猛地一跳。沈陆嘉看出什么了吗?他这是在安慰她?不,她只会当做是一句客套话。捂住嘴笑了笑,“那我就谢谢沈总的夸奖了。”   两个人又继续看演出。   已经到了尾声。随着舞者的谢幕,剧场里所有的灯一时间全部亮起。伍媚忍不住伸手去抵挡那光。   舞台上的晏修明看见了沈陆嘉,露出一个真心的微笑。冯青萍早已经从后台走出来,手里抱着一大束的花。将花束往女儿怀里一塞,她愉快地说道,“花是陆嘉派人送的。”   有记者终于从安保人员里突出重围,扛着长枪短炮就要采访晏修明。   “晏小姐,我是蔺川都市报的记者。您今晚的演出真是美妙极了,您以后会考虑留在国内发展吗?”   “晏小姐,一人分饰两个差异很大的角色,压力大吗?”   ……   冯青萍最烦这些记者,不过是些小角色,也配采访她女儿?   晏修明倒是难得的好脾气,朝记者们粲然一笑,“谢谢媒体朋友的赞誉,我跳了两个小时,让我休息一下,可好?”   女神一笑,男记者立刻缩回了采访话筒,举起相机,自发挑选着最美的角度捕捉了几张女神的倩影。冯青萍则护着女儿向后台走去。   沈陆嘉在心中赞一声好修养,出于礼貌,他也必须去后台一趟,做个交代。然而一回身,他惊异地发现伍媚已经不知道何时悄然离开了,空气中只依稀留下了鸦片的香味。   冯青萍正在点评女儿今晚的发挥水准:“白天鹅的舞蹈动作跳得很到位,肢体表现的柔美连贯;但是黑天鹅一段跳得还不够动感强烈,回去还要练,尤其是挥鞭转,移位还是嫌大……”   沈陆嘉恰好听见了这一番话,看上去不过是一个凡俗妇人的晏伯母似乎对芭蕾舞非常之懂行。   “啊,陆嘉来了。”冯青萍拔高了声音。   “晏伯母,晏小姐。”沈陆嘉客气地一笑,“演出很精彩。”   “喊她修明就可以了。什么小姐来小姐去的,多见外。”冯青萍假意责怪道。   晏修明紧了紧怀中的鲜花,“沈总,谢谢你送的花。”   “我也不太知道你们女孩子喜欢什么花,就让秘书帮我订了一束,希望你喜欢。” 花其实是沈陆嘉让薛心璐买了派人送来的,他有花粉过敏的毛病,绝对不会主动去买。   晏修明眼底有失落滑过,不过还是微笑着说道,“我很喜欢。”   谁也不知道,后台僻静处,有一双眼睛冷眼瞧着这一切,嘴角浮泛出一个兴味盎然的笑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是在听着《天鹅湖》舞剧下写完的,这样比较有感觉,有木有很敬业~   ☆、14笑面人   “商院长,您好。”沈陆嘉看着眼前穿着白大褂,长着水汪汪的桃花眼的男人,有些难以置信他和莫傅司是一母所生的兄弟。   “沈总,久仰久仰。”商渊成面上带笑,但是并没有主动伸出手去,他是学医出身,不喜欢和别人有肢体接触,这点倒是和莫傅司如出一辙。   沈陆嘉是为爷爷沈国锋的病来的。老爷子发病那晚送到蔺川市军区总院后,说是急性心衰,虽然人是救过来了,也出院回家了,但是精神大不如前。沈陆嘉便通过莫傅司的关系,想找商渊成请几个外籍专家会诊一下。因为沈国锋的身份比较敏感,不方便大鸣大放,这也就难怪有人调侃国内政治是老人政治,这些位高权重的老人家一旦生点大毛病,关系的不止是自家姓氏的排名顺序,也影响着国内政坛一系势力的兴衰。所以他不得不慎重。   “到我办公室谈吧。”商渊成知道自己那个同母异父的哥哥轻易不开金口,今早破天荒打电话给他,可见和沈陆嘉的关系。习惯性地把双手插在白大褂口袋里,商渊成又吩咐助手,“去把心脏科的江道真教授请过来。”   院长办公室内,商渊成请沈陆嘉坐了。又让护士泡了狮峰龙井过来。   “沈总,喝茶。”   沈陆嘉润了润唇,才要说话,就听见清脆的高跟鞋声。然后门被从外面很随意地推开,熟悉的鸦片香水飘进沈陆嘉的鼻子里。   是伍媚。她今日全然未施脂粉,穿着奶泡白的上衣,香槟色的长裤,腰间系着一条玫瑰金的细腰带,越发显得腰肢盈盈一握。她和商渊成又是什么关系?沈陆嘉下意识地蹙起了浓黑的眉毛。   商渊成看见妩媚穿着一双金色的足有七八厘米的高跟鞋登时就拉下脸来,“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还穿高跟鞋……”话还没说完,却见伍媚已经两眼晶亮地看着沈陆嘉,“沈总?”   “伍老师。”沈陆嘉听到商渊成提高跟鞋的事,视线不由自主地飘向了伍媚的小腹。然而只是一瞬便又觉得自己逾越了。转念又不禁想起了夏天,脑子里居然一时有些乱,脸色略微沉了几分。   “你们认识?”商渊成也有些讶异。   “沈总是位宅心仁厚古道热肠的大好人。”伍媚说这话时眉眼含笑,但是听在沈陆嘉耳里却味道怪怪的,好像在说他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伍媚可没心思去揣摩别人的脸色,她径直坐到商渊成身侧舒适万分的鞣制海象皮沙发上,低头解开金属搭绊,甩脱了高跟鞋,盘起了膝盖,又长舒了一口气。   商渊成却眉头微皱,低下头,毫不避嫌地伸手在她左脚踝处按了按,“又不舒服了?”   江道真进来时就看见这一幕,笑呵呵地说道,“伍老师又来看我们商院长了?”   “江教授。”伍媚神色自若,半点没有寻常女孩子被开这类玩笑时的窘迫。   江道真进门的瞬间,沈陆嘉已经起了身。   “江教授,这位是晟时的沈总。”商渊成也暂时搁下伍媚,起身为沈陆嘉引荐。   “江教授,您好,感谢您从百忙之中抽空过来,今日有点事情怕是要麻烦您和商院长了。”沈陆嘉言辞恭谦却不失从容。   无锋而厉,不骄而横,气度很好,江道真在心底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也很客气地和沈陆嘉寒暄了两句。   沈江二人在伍媚对面的红木官椅上坐了,商渊成这才拉开自己办公桌的抽屉,将一盒子凉果递给正在无聊的伍媚,努嘴道:“呶,宋记家的,全是你喜欢的。”还没等伍媚接口,又把桌上的平板电脑丢到伍媚怀里,“你卡着的那一关我帮你过了,你继续打吧。”   伍媚唇角一弯,朝商渊成粲然一笑。一面悠闲自得地吃着各色凉果,一面将平板电脑搁在腿上打起了愤怒的小鸟。   江道真看得眉开眼笑,沈陆嘉却觉得有股莫名其妙的不适之感。   “沈总,不会打搅你们谈事情吧?”伍媚忽然抬头,看向沈陆嘉,额角一缕碎发粘在雪白的脸颊上,正随着说话的气流微微颤动。沈陆嘉陡然觉那缕发丝碍起眼来。   念头刚一闪过,心底却是悚然,对素来不近女色的他来说,这几乎是魔障了。收回视线,沈陆嘉神色淡淡,“不碍事。”说完便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叠病历,请江道真过目。   江道真看见病历上的名字,忍不住又看了沈陆嘉一眼,沈这个姓氏不算常见,但也不少见,他是搞医学科研的,不关心政治,但是对沈国锋还是有所耳闻的,眼前这位年轻人,竟然是沈老的嫡长孙。当下心中不由又提起了几分重视,从口袋里摸出眼镜,细细端详起病历来。   商渊成是专攻脑科学和神经科学的,不是心脏方面的专家,是以只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伍媚打游戏,偶尔出手帮她将位置比较刁钻的绿猪给灭了。   沈陆嘉从眼角的余光里,两个人挨得很近,伍媚白玉一般的脚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垂在半空,不时惬意地一晃一晃。   商渊成搁在桌上的手机却忽然响起来,是卫生局局长曹群生的电话。朝正在说话的江沈二人抱歉地一笑,他接通了电话。   “曹局长。”   电话那头是一个豪爽的男声:“商院长,我有个朋友想请你帮忙看一下是什么毛病。不知道现在方不方便过去。”   “没问题。我在医院门口等你们。”   “不敢不敢,哪里敢劳动商院长如此大驾。”曹群生明知道商渊成是客套,心里还是很高兴于对方的“上道”。   商渊成也笑了笑,“那曹局长,我就在办公室扫洒相迎了。”   以商渊成的身份,非紧要人物或者是有价值的病例是轻易不出手的。但是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商氏虽然是私立医院,却也不得不给直接领导机构卫生局局长几分面子。   对此伍媚只是用揶揄的目光睃了商渊成一眼,大概是笑话他如今也是滑不溜手了。商渊成只是苦笑,身处体制之内,哪里比得上山野闲人来得自在。   江道真听到电话后,知道商渊成待会儿有客,他深知沈国锋身份的特殊性,有些为难地看了一眼沈陆嘉,提议道:“沈总,要不我们换到我办公室去说?”   沈陆嘉知道江道真的担忧,立时便答应了。和商渊成道了谢便匆匆和江道真进了电梯。   “说正经的,你的左脚踝怎么样了?我开的甲钴胺按时吃了没?”商渊成十分忧心伍媚的陈年脚伤。伍媚是他姑父顾逸夫在法国的嫡亲妹妹的女儿,他认识伍媚其实也就三四年,并不清楚她的过去,只从她左脚上的旧伤判断出应该是暴力冲击钝性挫伤导致的周围神经损伤,从而引发踝关节不能背伸及外翻。   伍媚此刻只顾着打游戏,嘴里含糊地嗯了一声便作回答。   商渊成无奈地一撩白大褂的下摆,蹲下身认命地给小姑奶奶揉按穴位。   曹群生带着夏商周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暧昧的场景,美人小巧的脚趾微微蜷缩在男子白皙细长的大掌里,涂着玫红色甲油的五趾如同五颗娇滴滴的樱桃珠。   曹群生故意重重咳了几下,笑着打趣道,“商院长,我们可别来的不是时候啊。”   夏商周却有点怔忡地看着伍媚。   商渊成已经起了身,笑道,“曹局长拿我寻开心。”   曹群生虽是学医出身,长得却似一尊铁塔,他拍拍身边的夏商周,“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摩曼银行大中华区的总裁夏商周先生,也是我的好兄弟,今个儿是来求医的。”夏商周刚来蔺川都没有一个月,哪里可能和曹群生称兄道弟,不过是饭局上遇到几次,卫生局正巧想从美国引进一批医疗器械,财政上又有缺口,要自筹一部分资金,便对夏商周存了结交之意。   “商院长,叨扰了。”夏商周强迫自己不去看伍媚。   商渊成礼貌地一笑,“夏行长客气了。”   曹群生笑了几声,“那我的夏老弟就交给商院长了,我局里还有事,就先走了。”   送走了曹群生。夏商周才和夏商周又进了办公室。   伍媚故作惊吓,“咦,这不是夏总吗?真是有缘。”   商渊成眉毛优雅地一挑,并没有说话。他早注意到夏商周先前刚看见伍媚便没有挪开眼睛。   “伍老师,蔺川虽大,有缘总会相见。”夏商周淡笑着说了一句玄乎的话来。   伍媚不置可否,朝夏商周笑了笑,便又低头打游戏去了。   “夏行长最近睡眠不太好的样子。”商渊成仔细看了看夏商周的面色,开了腔。很少有人知道他其实是中西医兼修的,一手望闻问切的本事甚至丝毫不弱于给病人开颅放血。   “商院长真是杏林国手。”夏商周自嘲地一笑,“我五年前得了非常严重的失眠症,呵,那段日子真是苦不堪言,算了,不提也罢。后来在美国陆陆续续治疗了大半年,总算好了。不想前一阵子回到蔺川,老毛病莫名其妙地又发了。”他没有告诉商渊成实话,他是在找苏浙看了伍媚的资料后,这失眠症便又犯了,算不得莫名其妙。   低着头的伍媚唇角微微一钩,看来上次那份资料还没有完全打消他的疑心。这番话三分是说给商渊成听的,七分倒是说给她听的。可惜她不是圣母娘娘,从来不知道“宽宥”两个字该怎么写。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出去应酬,今晚才更新,抱歉则个。   新欢旧爱,一起上场。   ☆、15卡门   商渊成本想请夏商周去隔壁的诊疗室去,不料还未开口,夏商周便老实不客气地坐在了办公桌后的椅子上,又从公事包里取出了厚厚一沓病例,眼睛还似有若无地飘向伍媚所在的方向。于是这个年轻英俊的行长便被商渊成直接归纳到色中饿鬼一路去了。他也不吭声,一拂白大褂下摆,坐定后便示意夏商周解开袖扣,他要诊脉。   夏商周来之前自然已经将商渊成的家底摸了个透清。商渊成是哈佛大学脑外科以及神经病学和神经外科的双学位硕士,霍普金斯医院曾经力邀他主持脑外科,在业界有“神之手”的称号。但从未听说他还精通中医。尽管心下吃惊,但夏商周还是按他的吩咐解开了袖扣,又卷起了袖子。   商渊成收回右手,缓缓道:“夏行长,你这个个毛病是由于思虑过多,引发的气血不足,大脑思考时会需要大量气血供应,在中医里认为意念为火,人思考时火聚于顶,自然会上扰头目,如果不得沉降定神,就会引发失眠。”其实商渊成完全可以给夏商周开西医里的镇静安神的药物,但是他偏偏想给点“苦头”对方吃,这才用了中医的那一套。   夏商周眉毛微微一扬,试探性地问道:“真没想到商院长不仅是脑外科和神经科学方面的神之手,浸/淫/中医也很深,真是真人不露相啊。”   商渊成桃花眼微微一垂,“夏行长谬赞了。我是看夏行长过往的病例里镇定安神的药已经吃得不少,这类药可不宜多吃。”嘴上虽这样说,商渊成脑子里却一直在思考哪个药方子煎起来够苦。绿茶酸枣仁?不行不行。生地麦冬?也不行。   丹皮栀子,对,就用这个方子,里面还有柴胡、龙骨和酒大黄,不苦死你丫的我就不姓商。商渊成按捺住心中的畅快,刷刷地写起方子来。   “夏行长,这个方子你收好。里面白术、当归补气行气的,薄荷和丹皮清热凉血,白芍解郁,牡蛎和龙骨是滋阴壮阳的,酒大黄是活血祛瘀的。煎法我也写在上面了。你可以托我们医院药房代煎,也可以拿了药自己回去煎。”商渊成连药理都交底了,伍媚便猜到其中有诈。她太了解商渊成了,他虽然看上去对谁都一副斯文客气的样子,其实骨子里非常清高自傲。万幸的是所有开颅的患者手术时都是说不了话的,不然你要是胆敢怀疑他的医术,他绝对干得出把你开了瓢的脑瓜子丢在一边甩手不管的事来。   不过那又怎样,我们夏行长日子过得未免也太滋润了一点,弄点苦吃吃没有坏处嘛。伍媚悄悄勾了勾唇角,显示她心情正好。   像夏商周这种世家子,哪里敢随意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旁人,当下收起药方,笑道,“就不麻烦医院了,我自己回去弄。”略微一停顿,他又邀请道,“今日给商院长添麻烦了,请商院长和伍老师务必给我一个面子,赏脸给我一个请客的机会,大家一块儿吃个便饭。”   商渊成刚要拒绝,却看见原本兀自打游戏的伍媚忽然伸了个懒腰,似笑非笑地接口道,“夏总太客气了。夏总刚来蔺川,理应我们做东道,哪里有教夏总破费的道理。”   夏商周看着伍媚还在晃荡的一双玉足,无来由地想起很多年前,夷光将脚搁在他的肚子上午睡的模样。他有些不自然地一笑,“伍老师这话我就当答应了。”   伍媚也不作答,只是低下身去穿鞋。商渊成摸不清楚她在打什么主意,皱了皱眉头,“你那双芭蕾舞鞋还丢在我这里,我去拿给你,别穿这么高的跟了,仔细崴断脚脖子。”又朝夏商周客套了一句“夏行长真是太客气了。容我进去换下衣服。”   伍媚心底一动,便停下了穿鞋的动作,继续坐在沙发上优哉游哉地荡着腿。   夏商周却是一阵惊疑不定,先前那颗怀疑的种子似乎一瞬间便腾腾腾长了数十厘米,“伍老师会跳芭蕾?”   伍媚笑着摆手,“夏总误会了,其实只是芭蕾舞式样的平底鞋而已。我这人笨,平衡和协调能力又差,哪里会那种高雅的足尖艺术,不然前些时候也不会巴巴地跑去看芭蕾舞公主晏修明的演出。”   夏商周没有错过伍媚脸上任何一丝表情和肌肉的变换,然而遗憾的是,他没有看出任何端倪来。或许他只是因为思念过度,所以才错把她当成了夷光吧。   商渊成脱了白大褂,不过还是一身白,本白色带细蓝竖纹的衬衫配乳白色西裤,白色的牛津鞋,货真价实的白马王子。   “呶,我给你把鞋拿来了。”商渊成手里拎着一双黑色波点的粉色芭蕾式样的平底鞋。伍媚并没有伸手接,而是将脚一抬,“你帮我穿。”   这女人抽什么疯,真把他商神医当家奴使唤起来了?不过谁叫他当年头脑发热打赌输给了这死女人,商渊成满含愤恨地蹲下身,给伍媚穿上了鞋。可惜这一幕看在夏商周眼里完全是鹣鲽情深。   “商院长和伍老师感情真好。”夏商周语气羡慕里还带着一丝落寞。   “我们外国语学院有好些个女老师,家世长相才干都是上上,有机会我帮夏总牵线搭桥如何?”伍媚笑眯眯地建议道。   夏商周没料到她会这么“热心”,赶紧婉拒:“我可不敢和商院长比,说到底我不过是个高级打工仔罢了,总行一旦有调令,又得满世界飞,不敢耽误人家姑娘的青春。”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进了电梯。   出了医院大门朝停车场走时,沈陆嘉恰好看见三人并排走路的背影。他本来还想去和商渊成道个谢再回去,看来不必了。不过那个穿着一身白的是商渊成,穿着淡白色衬衣灰色西裤的高瘦男子又是谁?伍媚似乎还和他相谈甚欢的样子。   想起伍媚,沈陆嘉的眉头又忍不住皱起,这个女人的交际圈还真是不一般的广大。   夏商周的座驾是一辆黑色的英菲尼迪FX50,商渊成在心底说了一声“小鬼子。”便坐进了自己细花白的保时捷911里。眼见伍媚并没有和商渊成同车,夏商周心底又活泛起来。   三个人三辆车,两位男士本想体贴地将伍媚的奥迪Q7护在中间,不想伍媚直接一脚油门,将二人甩在了身后。   饭店定在了九重天。不知道出于何种心思,夏商周提议去吃法国菜。   伍媚耸耸肩,表示无所谓。   餐厅布置得很有法式风情,金色细木板的墙壁上随处可见雷诺阿、马奈、塞尚等人的画作,虽说是仿作,但也都出自名家。在乔治比才的《卡门》第一组曲的乐声下,夏商周将菜单推给了伍媚。   伍媚也没客气,直接用法语一气点了卷心菜浓汤、小牛胸腺、马赛鱼汤、芝士焗龙虾、煎鹅肝。又让侍者去酒窖拿了一支千禧年的木桐。   商渊成在心底发笑,夏行长今日真要放血了。   夏商周倒是神色淡然,其实他今日提议吃法国菜,一来是考证一下伍媚是否真是在法国长大,毕竟吃饭时人心情比较放松,餐桌礼仪上很容易露出马脚;二来正所谓生成皮毛长成骨,小动作最容易看出蛛丝马迹,他正好借这个机会观察一番。第三,法国餐时间较长,一顿正式的法国餐吃下来,经常就是三四个小时,私心里他想和伍媚多点时间接触。   开胃头盘很快上桌。夏商周看着酒瓶瓶身上的金色奥斯伯格羊,笑道,“伍老师对红酒很在行啊。”   伍媚眼睛一眨,指指身侧的商渊成,“我哪里懂这些,都是他教我的。”   商渊成差点忍不住磨牙,这女人皮球踢得也未免太顺畅了吧。   不过夏商周并没有继续此话题,因为马赛鱼汤上了桌。马赛鱼汤里除了不同种类的鱼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混杂香料的蔬菜,其中不乏大蒜头和茴香,而夷光是不碰这两种香料的。   伍媚感受到了夏商周的目光,她在心底冷笑了一声,不动声色地把混在其间的蒜头和茴香剔除了,却留下了橘子皮和罗勒。   夏商周的瞳孔一下子就放大了,如果不是定力好,他几乎就要抑制不住地大口喘息。强行稳住心神,夏商周给自己盛了一碗汤,问道,“伍老师似乎不喜欢吃茴香和蒜头。”   “是啊,我有时候也挺挑嘴的,不止不吃这两样,还有欧芹、生姜我也是不碰的,受不了那种气味。”伍媚黑幽幽的眼睛平静无澜地看着夏商周。   夏商周忽然觉得如同坐云霄飞车一般,简直要按住心口,才能按捺住胸腔里心脏的狂跳。   伍媚却又不紧不慢地接口道:“和渊成相比,我倒不算挑嘴了,除了这四样,他连胡萝卜也不吃。”   对啊,天底下口味相近的人还是很多的,何况这几味调料确实有很多人接受无能。夏商周眼神微微一恍。   商渊成却结结实实被这声“渊成”雷了一下。对于伍媚和夏商周的一回一答,他老是有一种二人在打机锋的感觉。仿佛在彼此刺探或者试探着什么。他忍不住摸了摸下巴。   伍媚却很满意自己的表现,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敌进我退,敌退我扰,这就是她的十六字作战方针。   这一顿饭吃了近三个小时。夏商周吃得很少,大多时候都在借啜吸红酒,小心翼翼地观察伍媚的言谈举止。一颗心如同水面上的浮萍,飘摇不定。经常前一秒还觉得确定,后一秒又推翻了自己的猜测,简直不知道怎样才好。   离开九重天时由于夏商周和他们二人方向不同,彼此告辞之后很快便分道扬镳。伍媚刚要发动离开,商渊成却敲了敲她的车窗。   伍媚打开车窗,蹙眉问道:“商渊成你干嘛?”   商渊成有些恶劣地一笑,“这会儿不喊渊成了?”   伍媚盯住他,“你想说什么?”   她的目光,又恢复成了那种没有丝毫人味的冷。   即使站在太阳下,商渊成还是觉得被盯得发瘆。他耸耸肩,“和你一样,开个玩笑而已。”说完便上了自己的车,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不要关小黑屋了,*老抽,等它抽的好一点我再来回复留言。每一条评论我都会仔细看。谢谢坚持不懈撒花的妹纸,爱你们~   ☆、16熊的故事   蔺川外国语学院的党委书记严谌一看见伍媚倚在他办公室的门框上就开始觉得脑仁疼。   “你这丫头,怎么跟软骨蛇似的,女孩子不要随便倚门站,像什么样子。”   伍媚笑嘻嘻地上前拉住严谌的一条胳膊,“严伯伯,你好歹是剑桥留洋回来的,思想怎么这么封建。”   虽说喊得是严伯伯,其实严谌也就四十出头一点,再加上身材修长,瘦骨清相,完全是一位风度翩翩美大叔的形象。   严谌拿钥匙开了门,“鬼丫头,说吧,今天来找我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伍媚老实不客气地开了冷气,又开始自顾自地在严谌的书柜里翻腾。   严谌好笑地看着她,平日里一副烟视媚行的样子,到了他这儿,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拉开抽屉,将一个用丝带系得妥妥帖帖的盒子拿出来,严谌笑道;“小乌鸦别翻了,好东西在这儿。”“小乌鸦”是伍媚的绰号,因为乌鸦喜欢将亮晶晶的东西叼进自己的巢里,而伍媚也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宝石,所以严谌就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小乌鸦”。   盒子已经被严谌揭开,黑色的丝绒上静静地搁着一条纤巧的铂金项链,坠头是一颗切割成水滴状的土耳其蓝的碧玺,闪烁通透,荧光灼灼,美得简直像海神的眼泪。   伍媚头一伸,眼睛里立刻放射出惊人的神采,“帕拉依巴碧玺?”   严谌好笑地看着馋痨发作的伍媚,“小乌鸦很识货呀。”   不过只是一瞬,伍媚脸色立刻垮下来,连声嚷道:“收起来,快点收起来,免得看了眼馋。”一跺脚后还愤愤地背过身去。   严谌看得啧啧称奇:“唷,我们小乌鸦以前不是最爱强取豪夺么?今个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伍媚扁扁嘴。   严谌哈哈大笑起来,将盒子塞到伍媚手里:“本来就是给你的。”   伍媚脸上难得浮现出了挣扎犹豫的神色,仿佛手里不是心爱的宝石,而是烫手的山芋。   严谌第一次看见她这般拖泥带水,打趣道,“我可记得你二十一岁时把人家乔公子折磨得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被你母亲骂的时候,你可是理直气壮地说什么来着?”顿了一下,严谌悠悠说道:“心—不—狠,站—不—稳。”   伍媚叹了口气,认命一般将盒子重新放到桌上,“严伯伯,这次我真不能收。”   严谌有些动气:“怎么,嫌弃坠头克拉数小了?”   伍媚赶紧摆手,苦笑道:“我是玩石头的,帕拉伊巴现在市场上连裸石都要两万美金一克拉,这一根链子有多值钱我还能不清楚?但是现在我真的不能收。”说罢,伍媚从手袋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了严谌。   看见纸头上三个粗体黑字“辞职信”时严谌眉角一沉:“你要回法国?”   伍媚摇头,难得的正色,“我打算换一份工作。”   “好端端的你又要瞎胡闹什么?哪里有比教书更适合你这种懒骨头的工作?朝九晚五,上班打卡,加班熬夜,你能受得了?”不能怨严谌如此怀疑,因为每学期评教,伍媚的教学水平和受学生欢迎程度都是法语系首位,但是教务处的行政考评永远都是垫底,原因只有一条——经常迟到早退,从不参加教研组会议及活动。   伍媚懒洋洋地往沙发上一靠,“教书教腻了,想换个工作玩玩。”   严谌怀疑地望着她,“谁又得罪你了,说吧,又打算去折腾谁了?”   “严伯伯,你干嘛把我想这么坏?”伍媚头微微一歪,一脸的无辜相。   严谌才不上当,“别胡闹,我可以让教务处给你把所有课都调到十点以后。”   “你这么一调,不就坐实了我是你的人这种传闻嘛。”伍媚坏笑,“我不能害你。”   严谌挑眉毛,“你害我害得还少?是谁在系主任打电话喊去开会时说在严书记家里走不开?是谁在教务主任兴师问罪时不经意地把我们两的合照掉在地上?”   伍媚撇撇嘴,“做女人嘛,就得上头有人。”   严谌一瞪眼睛,却听见伍媚又补上一句,“我母亲说的。”   严谌无奈地叹了口气,从桌上的烟盒里摸出一根烟来,才要叼在嘴上,就被伍媚打横里夺了过去。   “当心你的肺。”   严谌沉默不语,半晌,才长叹一口气,松了口,“算了,既然你已经拿定了主意,不想教书就不教了吧。有什么困难随时找我,不要老是觉得自己厉害,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就把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上,淹死的永远都是会游泳的,知道吗?”   “我明白。”伍媚知道这事算是成了,从沙发上起了身,抓起手袋就要离开。   严谌喊住她,“小乌鸦,把项链拿走,我留着也没用。”   伍媚灵动的眼珠一转,“那我就从善如流了。”一面说一面麻利地把盒子收进手袋里。   严谌好笑地摇摇头,再次摸出香烟,点燃后夹在手指之间,不时吸上一口。青白色的烟雾弥散开来,男人已经不再年轻的面孔越发显得迷离而寂寞。   伍媚忍不住想起母亲曾经在某个抽烟的间隙和她说“严谌是一个适合年老色衰时回忆的男人。”在心底叹息一声,伍媚翩跹离去。   回到家后,伍媚不顾黏上来的不二,直接开了电脑。   晟时在招聘公共关系总监,尽管伍媚对此志在必得,但是她还是必须先在线完成一份限时八十分钟的测试卷。里面题目千奇百怪,五花八门。甚至还有脑筋急转弯。比如——   甲钓鱼回来,乙问甲钓了几条。甲答道:我钓的数目是这样的,6条没头,9条没尾,8条只有半个身躯。请问甲到底钓了几条鱼?   伍媚冷笑一声,不就是0条么。她可是门萨俱乐部的成员,对自己的智商极为自负,一张卷子做得非常快,不到二十分钟便交了卷。然后只听“叮”的一声脆响,屏幕上显示出她的分数——满分,请她三日后上午九点携带简历去晟时大厦12层的人力资源管理部参加面试。   弯腰抱起不二,伍媚得意地勾起了唇角。   面试的那天是个艳阳天。伍媚第三次踏进了晟时开阔透亮的大厅。   人力资源部的总监谢逸凡的助理看着不远处一水儿坐着的的美女,在心底连呼过瘾。然而在他看见坐在中间的伍媚时,脑袋有些不灵光了。   那不是上次沈总带到公司的美人么?未来的老板娘来应聘公司的公关总监?这是开夫妻店么?   脑袋里乱糟糟的助理赶紧向顶头上司汇报了这一情况。谢逸凡在心底揣摩了半天,这才交待道,“不管怎么样,都要将那位小姐送进三面,三面沈总会亲自出马,这样录取于否就和我们没有关系了。”   助理在心底赞了一声“不愧是老狐狸”便不迭退出去布置去了。   面试流程对伍媚来说非常之无聊。她的人生信条之一便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现在要她正襟危坐头脑清明口齿清晰三观端正地回答问题,简直不亚于白娘娘进了法海的钵盂。结构化面试后是无领导小组讨论,她本来就有实力,即使不放水,也可以轻而易举进入三面。   一个半小时后,伍媚和另外两个应聘者入围最后一轮。   沈陆嘉进入小会议室时一眼就看见了穿着黑色无袖真丝裙的伍媚,两条雪白的胳膊难得规规矩矩地放在膝上。跟在沈陆嘉后面的岑彦也傻了眼。这不是沈总的客户吗?能让沈总帮着打理资产,定然很有钱,那么来应聘公关总监这个职位定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女追男隔层纱?   谢逸凡只装作没看见沈陆嘉微微皱着的眉心,毕恭毕敬地把三个人的简历递给他。   沈陆嘉在三人对面落了座,沉默地开始翻简历。   看到巴黎政治学院传播学硕士毕业时,他便在心里确定了伍媚就是Medea。但是她明明有一份体面清闲的工作,为什么要辞职到晟时来应聘。虽然公共关系学说起来是朝阳学科,前景很不错,但是目前在国内,普罗大众对这个职业充满色/情的想象,某种程度上女公关就等同于高级陪酒小姐。   沈陆嘉不愿意聘用伍媚,即使她现在位居三人之首,即使他也知晓这个女人有着强大的人脉。至于原因,一半是因为她动机不明,另外一方面,他没有深究。   待看到另外两个应聘者的简历时,沈陆嘉忽然有了主意。   “非常感谢三位对晟时的青睐。由于三位都非常优秀,但总监只有一个,我想出一个小题目,三位谁第一个给出正确答案,这个职位就由谁来担任。”说完之后沈陆嘉又示意岑彦给三人每人一张白纸,一只水笔。   “目前地球上主要生活着五种熊类,北极熊、棕熊、黑熊、灰熊和黑棕色的马来熊。现在有一只熊掉到一个陷阱里,陷阱深19.617米,下落时间刚好是2秒。请问熊是什么颜色的?”沈陆嘉缓缓说出了问题。   伍媚立刻就洞穿了他的目的,前两轮面试里她早已知道这两位竞争者都拥有一个经济学的学位,高数是经济学的必修科目,沈陆嘉大概认为她是个数学白痴,所以打算用这条变态的题目赶走她。   做梦!从鼻子里微微冷哼了一声,伍媚拿起笔刷刷计算起来。   不消三分钟,伍媚便抬起了头,“沈总,我算出来了,是黑熊。”   沈陆嘉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动声色,“伍小姐的思路是——”   “根据路程等于时间的平方乘以重力加速度再除以二,可以推算出这条题目里重力加速度g大约等于9.8085。由于纬度越大重力加速度增大,极地地区重力加速度达到9.832,赤道只有9.780,这个重力加速度介于两者之间。再加上南半球几乎没有熊类生存,所以纬度大约在北纬四十五度左右。排除了北极熊和马来熊。陆地上很少有比熊还要巨大的动物,这个陷阱应该就是为了猎熊而存在的。又因为陷阱深达近20米,所以土质应该比较疏松,灰熊是棕熊的一个亚种,和棕熊一样多分布在高纬度地区,体格又庞大,性格凶悍,不容易格杀,再加上熊胆熊掌一般都取自黑熊。所以综合考虑应该是黑熊。怎么样,沈总,我做对了吗?”伍媚眉眼灼灼地看着沈陆嘉,神态微带骄矜。   除了沈陆嘉,其余人悉数一脸呆滞地看着伍媚。妈妈咪呀,这种题目,是人做的吗?   “伍总监真是才智卓绝。”沈陆嘉淡淡一笑。   “不敢当,比不上沈总,能想出这么厉害的题目。”伍媚语气有些古怪,听着像半是夸奖半是挖苦。   谢逸凡赶紧鼓掌:“欢迎伍总监加盟晟时。”   掌声里,岑彦忽然打了个冷颤,他有预感,以后的日子,怕是要和题目里的那头熊一样,跌宕起伏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点:严正申明:此章里关于熊的那条题目是某年上海物理高考模拟题。解题方法也是网上高人解开的,我这个智力平庸的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因为楠竹是学数学出身的,放在这里不是为了凑字数,也希望别有“读者”跑去举报,说我抄袭。至于脑筋急转弯那条,来源于某小学生暑假作业。我已经交待出处了。   第二:上一章我觉得俺已经暗示得很清楚了,商渊成对女主没有任何旖旎的想法,我个人一向不爱玛丽苏,不觉得女主必须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男配只有夏商周。   第三:没有了。。。。   ☆、17地粮   伍媚入职以后才发现晟时的管理层除了她之外,全部都是男性。于是她成功成为了诸多绿叶里的一朵大红花。按照常理,新入职时夹紧尾巴做人总归是不会错的,可惜伍媚从二十一岁之后便不知道什么叫低调了。   她从来不穿单调的套装,每日里出入人前永远是一袭光鲜华裳,在一色的黑白灰里愈发显得炫目。动辄三寸高的跟鞋永远脆生生地响。若有若无的鸦片香水也几乎成了她个人的一种标识,以至于晟时别的女员工彻底将“鸦片”香水排除在了使用范围之外,毕竟,有几位女士能驾驭的了“鸦片”神秘的东方情调,天下香水那么多,何必自取其辱。   而晟时好几位高级基金经理也惦记上了这朵姣花,尤其是负责海外资本这一块的戴维,招聘那天他正在外出差,并不知晓□,被鸦片香水迷晕了的洋鬼子便开始借故往公关部跑,动机露骨到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地步。连素来不管闲事的沈陆嘉都对此有所耳闻。忍不住提点一下自己这位学弟——   “戴维,我从来不想拘束你,但是工作期间你也注意一点影响。据我所知,伍总监似乎是有男朋友的。”沈陆嘉忘不了上次在商渊成办公室里看见的那一幕。   戴维蓝色的眼睛里露出苦恼的神色,“师兄,我真的爱上伍总监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她更有魅力的中国女人。我原来以为中国女人都是呆板乏味的,见到伍总监,我才知道自己和达西先生一样,差点因为偏见而错失了自己的伊丽莎白……”   沈陆嘉已经有些听不下去,心道《傲慢与偏见》里的“偏见”指的是伊丽莎白好不好,再说你哪次不是标榜真爱,真爱在你跟前就和萝卜白菜一般不值钱。随后他又忍不住对伍媚生出一种怨气,这女人根本就是祸水。再清的水到她手里都是搅成一滩浑水。   戴维还在絮絮叨叨地抒发着相思之情,沈陆嘉眉毛一皱,抬高了声音,“戴维,伍总监已经有男朋友了。”   不料戴维不为所动,“没有关系,结婚了还可以离婚咧。她一定会被我打动的。”天知道他哪里来的如此充足的自信心。事实上伍媚非常不喜欢洋人,她受不了体毛旺盛的男士,每次看见戴维满是金色汗毛的手臂,她都感觉自己在和一只巨型金毛犬打交道。   沈陆嘉烦闷地挥挥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戴维这才留意到自己这位师兄似乎心情不大好,讷讷地闭了嘴。经过岑彦的办公桌时,他哥俩好地勾住岑彦的肩膀,鬼祟地打探道:“岑特助,师兄最近心情不太好?”   岑彦在心底腹诽:你个洋鬼子手都伸到沈总的女人身上去了,沈总心情能好吗?   然而看着戴维天真懵懂如大狗的眼神,岑彦叹了口气,决定指点一下他:“你离伍总监远一点。”   戴维不解地问:“为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为什么不可以追求伍总监?”   洋鬼子居然会用成语来驳斥他,岑彦简直想骂娘,只得把话说得更清楚一些,“沈总对伍总监不一般。”   戴维点点头,岑彦刚以为他明白了其中关窍,就听见戴维卷着舌头说道:“那是必须的,师兄虽然不是英国人,但是非常有绅士风度,对唯一的女士肯定不一般。”   岑彦瞬间石化,听不懂人话么这个呆头鹅!强行忍住暴躁的感觉,岑彦压低声音,一字一顿:“伍总监是沈总的女朋友。”   轰。这下轮到戴维当场石化。   “伍总监是沈总的女朋友?”他鹦鹉学舌一般重复了一遍。难怪刚才师兄一直强调伍总监有男朋友,原来是不好意思当面刺激他啊。戴维长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声:“我明白了。”便拖着重重的脚步走了。   岑彦也摇摇头,这些个呆头呆脑的技术流,真是叫人无语。   夕阳逐渐西下。   伍媚从自己的独立办公室走了出去,将一张贵宾卡丢给自己的副手刘晓雅,笑道,“上次听小雅说梅花阁的菜色不错,这张卡刚好够四人份的小宴,你们四个人去吧。”   手底下的姑娘们立刻面露喜色。其中最活络的余鑫还笑嘻嘻地喊了一声“领导万岁。”   “没事早点下班吧。”伍媚依旧笑笑便又进了办公室。直到几个姑娘说说笑笑地远去了。她才脱了高跟鞋,盘膝坐在宽大的转椅上。   她年纪其实和手底下的姑娘一般大,所以必须要和她们保持一定的距离,人毕竟是一种有贱性的生物,熟悉了之后就容易蹬鼻子上脸。更何况相比女人,她更喜欢也更擅长和男人相处。   经过近一个星期的观察,她发觉沈陆嘉是一个十分敬业的人,他就像是一台设置了完美程序的Working machine,每天晚上几乎都是整栋大楼最后离开的,早上也来得极早。在单位偶尔遇见,也都是行色匆匆。说实话,她不太懂得这个世家子弟为什么要拼命成这样。摇摇头,伍媚又埋头去看资料了。她为人虽然散漫,但是该认真工作的时候一点都不含糊。她太清楚要立足,光靠一把杨柳腰是万万不行的。   直到五脏庙开始造反,伍媚这才将电脑切换到睡眠模式。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速熟燕麦片倒进玻璃碗里,又将一盒鲜牛奶浇进去,这才穿了鞋,捧着碗去了公司的茶水间,打算用那里的微波炉加热一下麦片。   偌大的楼层里人基本都走清了,只有几盏白色的壁灯吐着柔软的光线。然而茶水间里却有一个她并不陌生的高大身影。   “沈总。”伍媚唤了一声。   正在泡杯面的沈陆嘉有些吃惊地回头,“伍总监,你还没下班?”   伍媚走到微波炉前,一面将玻璃碗放进去,然后设定时间,一面接口道:“我这是向沈总学习。”   沈陆嘉眉毛一蹙,放下手里的泡面,棕褐色的眼眸紧紧盯着身畔的伍媚,“为什么辞职?为什么来晟时?”   伍媚无辜地朝他一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然是为了沈总开出的高薪啊。”   明明知道她说的是假话,沈陆嘉却不知道从何驳起,他有些气闷地掀开泡面的封盖,看有没有泡好。   微波炉也恰好在此时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香辣牛肉面的香味已经渗透进茶水间空气的每一个分子里。伍媚低头看了看碗里寡淡的麦片,神情悲愤,一方面她不会做饭,另一方面又为了保持身材,她已经连续一个星期吃的都是这玩意了。   眼见着沈陆嘉捧着杯面就要离开,伍媚决定放纵自己吃一回垃圾食品,她喊住他:“沈总,泡面对身体不好,我们换吧。”   “谢谢。不用。”沈陆嘉头都没回。   伍媚瞪住男人颀长的背影,咬咬牙,说了实话,“其实是我想吃你的泡面……”   大概也觉得讨食实在不雅,她的声音几乎是从喉咙深处咕哝出来的。沈陆嘉却觉得胸腔里忽然生出一种古怪的感觉,他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只是止住了脚步,然后回身,将杯面轻轻放在了茶水间的操作台上便要离去。   伍媚赶紧扯住他的袖子,“沈总,我的给你,牛奶泡燕麦片,营养丰富味道好。”   她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她掌心的温热透过衬衫渗进自己的皮下,沈陆嘉莫名其妙地有些想笑。   伍媚没有在意,她只顾着火急火燎地把小巧的玻璃碗往他手里一塞,便捧起杯面,坐在茶水间的高脚凳上,又拿起塑料叉,低头深深地嗅闻了一下,然后兴奋地卷起一叉子面条,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   这世界上有几个女人没有一边担心腰围一边愉悦地吃下一块芝士蛋糕呢?堕落永远可以带来快感。她当然更不会例外。   沈陆嘉看着伍媚吃得心满意足的模样,简直怀疑她吃的不是四块钱一桶的杯面,而是什么珍馐美食。再低头看了看手里还温热的麦片,他忽然低低地笑了。   沈陆嘉在伍媚前头吃完,还顺手把碗洗了。伍媚一边喝面汤,一面从眼角的余光里打量着认真洗碗的男人,有些纳罕。她认识的世家子弟里是没有人做家务的,理由光明正大——君子远庖厨。至于她自己,她目前居住的房子里压根就没有叫“厨房“的地方。像沈陆嘉这种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居家良品也不知道日后谁有福消受。   作者有话要说:在一个檐头之下JQ就可以嗖嗖地进展了。。。。   ☆、18追忆似水年华   “各位天文爱好者,曾在1933年和1946年有过特大爆发的天龙座流星雨,将于今晚八点至明日凌晨达到盛极,届时,该流星雨可能会达到每小时二百颗的一个爆发盛况,有兴趣的公众可以选择空旷处朝西北方向进行观赏……”车载广播在插播路况的间隙里播出了一条新闻。   坐在后座的夏商周原本阖着的双目陡然睁开,问驾驶位置上的助理:“学谦,你知道蔺川有哪里适合观星?”   展学谦想了一会儿,说道:“老大,龙宸山和明阳山都很适合观星,但是明阳山上有军方大佬居住,没有通行证恐怕不大方便过去,还是去龙宸山比较好。”   夏商周“嗯”了一声便不再言语。   展学谦从后视镜里偷偷看一眼闭目养神的夏商周,心下狐疑,不知道为什么素来生龙活虎的老板到了蔺川反倒像害了瘟病的鸡。   夏末的太阳还是落得很晚。七点多的时候依稀还能窥见灰蓝色的天光。天边红霞未落,细小的云彩像锦鲤赤色的鳞片。明阳山上香樟飒飒,伍媚兴致高昂地开着奥迪Q7上了盘上公路。   路过限制通行区域时,她将从严谌那里借来的通行证递出车窗,士官很快验讫放行,还朝她敬了一个军礼。   到了山顶时,天色才黯淡了下去。伍媚站在山巅,夜风吹拂着她的衣衫,像一只振翅欲飞的蝶。而沈陆嘉独自一人从大宅里走到山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   听到动静,伍媚下意识回头,看见沈陆嘉,有些意外地喊了一声“沈总?”   沈陆家怕她误会自己是跟踪狂,略微有些不自在地解释道,“我家就住在这边。”   伍媚看着沈陆嘉白衬衣上珍珠母贝的扣子,随意地笑笑,没有接话,依旧仰头看着天空。   沈陆嘉这才注意到她白衣白裤,连脚上也是一双白色小羊皮的系带平跟尖头皮鞋,只是已经沾了泥,连裤脚都有泥点,不过她倒似全不在意。   山上的风呼呼地刮着,偶尔有老鸹怪叫着走枝桠间扑棱棱飞归。   “沈总也来看星星?”伍媚忽然侧头问沈陆嘉。   “嗯。”夜色里沈陆嘉只感觉伍媚的一双眼睛格外亮,顿了一下他又问,“伍总监一个人来看流星雨的?”   伍媚有些好笑地睃他一眼,“沈总不是也没有人陪着来看流星雨吗?”   沈陆嘉微微一噎,没有搭腔。只是抱着两只胳膊望天。   伍媚也是神色怔忡地看着星空。她并不是喜欢沉湎过去的人,但是此刻心头还是有些抑制不住地潮涌。大概人类很容易爱屋及乌,最初接触天文还是因为夏商周的缘故,因为他大学里学的就是地球物理,只是谁会料到一个学地球物理的人会转行做起了金融,还做得风生水起。她还记得自己念大学时最喜欢让夏商周背着她一边看星星,一边唱“青石板上钉银钉,千颗万颗数不清。”她也曾经多接了两份家教,只为可以送他一个德国蔡司的胜利女神系列的高清迷你望远镜。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痴情得可爱。想到这里,伍媚不觉勾起唇角,有些魔怔似地伸出细白的手指,对着天空画了一个反写的S。   沈陆嘉有些吃惊地看了她一眼,要知道天龙座形似一条蜿蜒曲折的龙,从大熊座、小熊座之间一直盘绕到了天琴座附近,巨龙的头就在天琴座旁边,活像个反写的“S”。沈陆嘉忽然又想起她入职时做的那条题目,也对,她确实不像是冲着浪漫主义来看星星的女人。   “伍总监喜欢天文?据我所知喜欢天文的女孩子可不多。”沈陆嘉轻声开了口。   伍媚淡淡一笑,“这要感谢我的母亲,她不大允许我看什么小说之类无病呻吟的玩意儿,她觉得这种东西除了让人脆弱,将一切不如意归咎于宿命这些玄不拉几的词汇外,毫无意义。在她看来,即使《如何开拖拉机》、《养殖泥鳅一百六十问》都比任何一本小说更有价值,因为它们提供了硬扎扎的知识。所以对我来说,会背李清照的‘凄凄惨惨戚戚’远不如能根据北极星找得着北。”   “可是你在外国语学院教的是法国文学。”   沈陆嘉一本正经的严肃模样惹得伍媚笑的更欢,“沈总,文学其实是全在一张嘴上,一部现代主义小说,你可以说它震古烁今,精妙绝伦;也可以说它不知所云,味同嚼蜡,褒贬全在两片嘴。这种学问,又能有什深文大义?”   沈陆嘉被她堵得哑口无言。   伍媚却抬腕看了看手表,忽然又说:“你等我一会儿。”不等沈陆嘉回答,她便折身往山下走。   沈陆嘉刚想提醒她仔细脚下,却见伍媚走得异常轻松自如。   不消二十分钟,就见烟树迷离里伍媚一手拿着两只酒杯,一手拿着酒瓶上了山。   沈陆嘉才看清她手里拿的是一瓶冰镇过的白雪香槟,伍媚已经把两个笛形香槟杯塞到他手里。随后便见她左手握住瓶颈,右手利落地揭开瓶口的锡纸,又将铁丝圈松开。然后敏捷地用左手的大拇指按紧木塞。右手握着瓶身不疾不徐地转动着。   沈陆嘉见她姿势熟稔而优雅,也便没有刻意闪身避离瓶口。   果不其然,随着瓶口逸出一声女人的叹息一般的声音,木塞被稳稳拔出,虽然有大量气泡急速涌起,却没有溅得泼天也似。   “这么美妙的夜晚,怎么能没有酒。”伍媚朝沈陆嘉眨眨眼睛,狡黠得像一只白狐。   沈陆嘉不觉也低低地笑了,端稳了两只杯子。   淡橙黄的酒液很快盈满杯子。伍媚接过其中一杯,很自然地和沈陆嘉碰了一下杯,便坐在了草地上,舒服地伸直了两条长腿,毫不顾惜那条昂贵的芬迪白色裤子。   沈陆嘉站在她身侧,好笑地摇摇头。   伍媚抿了一口酒,自顾自地说道,“我读书的时候觉得世界上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一个天文学家相爱,然后他发现了一颗小行星,以我的名字来命名。”   “是够浪漫的。”沈陆嘉再一次忍不住低低地笑出声来,“不过现在即使是小行星的发现者,也只可以向小型天体命名委员会推荐命名,不能确保使用发现者推荐的名字。”   “沈总又为什么来观星?”伍媚擎着笛形杯,扭头问沈陆嘉。   沈陆嘉神色有些邈远地看了看星空,片刻后才有些不自在地说道,“我只是觉得天上星星的一点荧光到达人类跟前时已经跋涉了千亿光年,相比之下,人世间的一点恩怨得失实在不足以挂怀。” 他没有好意思告诉伍媚,其实在他卧室外的露台还安放着一架价值不菲的天文望远镜。每晚入睡前,他喜欢看一会儿星星。一个人,一架天文望远镜,一天的星。镜头里,群星缓缓滑过天宇,天秤座在最左边,然后是室女座、狮子座、巨蟹座、双子座……   “沈总真是好境界。”伍媚有些看不懂沈陆嘉了,这个在她心目中严谨刻板、兢兢业业的年轻总裁居然会赋予观星这种浪漫的活动如此崇高的理想主义色彩,还真是叫人咋舌。   沈陆嘉听不出来她话语里的褒贬,也没急着接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一方墨蓝色的天穹。   天空忽然有一道银色弧线,带着些微的蓝色荧光,飞快地滑过天际。   伍媚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天空。   虽然名叫流星雨,但其实流星雨绝对没有普通人想象当中的那种星如雨下的壮观场景,像天龙座流星雨,流量大概也就在每小时十颗。   两个人一站一坐,也不再交谈,只是各自看天。   直到有男人粗重的鼻息和凌乱的脚步声传来,沈陆嘉才转过脸去。   “陆嘉,你可真叫我好找。”是晏经纬。   “晏伯伯。”沈陆嘉礼貌地问了一声好。   晏经纬却看着坐在地上的白衣女子的背影,心中暗叫不好,传闻当中他这位贤侄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从未听说过身边有什么亲密女友。他打了个哈哈,笑道,“没有打搅你和朋友谈心吧?”   “不会。”沈陆嘉想介绍伍媚给晏经纬认识,却见伍媚忽然起了身,丢下酒杯,头也不回地就朝山下走去。   沈陆嘉眉头微蹙,也顾不上晏经纬在场,扬声道:“我送你下山吧,这么晚了不安全。”   “多谢沈总好意。”伍媚头也不回,一头乌黑到几乎发蓝的长发在夜风里被吹成了一匹流动的锦缎。   “那位小姐是——”   沈陆嘉这才收回目光,淡然道:“晟时的公关总监。”   “噢噢。”晏经纬不在意地笑道,“很有个性的女孩子。”   “晏伯伯,有事找我吗?”沈陆嘉嘴上问着视线却还滞留在草地上闪烁着亮光的香槟酒瓶和笛形杯上。   “我在京津的老朋友送了我好一些大闸蟹,你知道的,我们家就三口人,我就送了一些过来。到了老宅看你不在,电话也打不通,听警卫说你上山了,就寻思着上山撞撞运气,修明本来也想跟着上来的,但是她穿的高跟鞋,不方便,我就让她陪你妈妈说说话。”   “辛苦晏伯伯了,我们下山吧。”弯腰捡起地上的酒杯和酒瓶,沈陆嘉和晏经纬并排朝山下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写这一章的时候忍不住想起当年借着狮子座流星雨约会两只二货,结果只顾着卿卿我我,流行的半根尾巴都没有看见。。。。   ☆、19长夜行   伍媚下到半山腰,看见一辆奥迪A6,车牌号还比较小。她心知十有□是高升宣传部部长的晏经纬的车。记住了车牌号,她面无表情地继续往山下走。   取了车,伍媚将车窗打开,风驰电掣地往回开。夜风带着露水的凉意拂进车里,露在外面的肌肤几乎有种潮湿的感觉。   明阳山逐渐被她抛在身后。为了抄近路,伍媚的车又驶上了距离明阳山不到20公里的龙宸山的盘上公路。此时已是深夜,道路空阔无人,飙车带来的快感才稍微平息了她见到晏经纬时所带来的憋闷。   她正开得起劲,却见半山腰上一辆黑色轿车直冲而下,利落地一个打拐就超到她的前面。伍媚心中不忿,一踩油门,直追上去。   夏商周从左后视镜里看见一辆有些眼熟的红色的SUV正似乎要超他的车,愣神的空隙里那辆车已经和他并行。   伍媚正想嚣张地比个中指,然而望见夏商周苍白的侧脸的那一瞬,她下意识地踩下了刹车。   夏商周看见伍媚,也猛地踩下了刹车。   随着接连响起的车轮在路面发出的刺耳的摩擦声,两辆车像两只死螃蟹,并排搁浅在了路中央。   两个人的车窗都大开着,夜风鼓进车内时会发出尖锐的鸣哨声。   夏商周咽了咽唾液,“好巧,又遇见你。”   伍媚想,一定是先前的香槟才让晏夷光有一霎的诈尸,红唇微扬,她又是那个油盐不进的“伍媚”了。   “夏总这么晚了还在外奔波,真是辛苦。”   “比不得伍老师夙兴夜寐,教书育人来得辛苦。”   伍媚低低一笑,“呵,夏总这话可叫我无地自容,我不过是刚从阳明山上看流星雨回头罢了。”   夏商周的心像半路失控的电梯,猛地一个停顿。八年前的一个夏夜,当夷光把那个他想买了很久的德国蔡司胜利女神迷你望远镜拿给他时,他曾经发誓,只要是她想要的,他都会为她实现。那个时候,夷光只是笑眯眯地指着月亮,问他:“我要天上的月亮你也给我摘?”尽管这是一个笑言,但是这些年他却一直在全球高价收集月球陨石碎片。可惜,夷光已经看不见了。然而为什么,为什么每次遇见伍媚,都会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夷光?   收回思绪,夏商周告诉自己伍媚不是夷光,浅笑道:“噢,巧的很,我也是刚从龙宸山观星回头。可惜今晚不是朔月,不然大概更宜观星。”   伍媚有些险恶地一笑,“反正我不喜欢天龙座。朔月不朔月的,我倒无所谓。”   夏商周眉毛微微上挑,“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我的英文名字叫Medea吧。”伍媚笑得有几分意味深长的味道,朝夏商周摆摆手,她发动汽车,消失在了夜色里。   夏商周却忍不住皱眉凝望着她汽车消失的方向。   美狄亚,那个希腊传说中酷烈的魔女。她的丈夫伊阿宋在她的帮助下取得了金羊毛,成了盖世英雄,而天龙座的原身便是看守金羊毛的毒龙。或许当初美狄亚选择不帮伊阿宋盗取金羊毛,便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吧。为了伊阿宋,她背叛了自己的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弟弟,逃离了自己的祖国。可是最后这个男人却准备另娶柯林斯公主——一片痴心付水流后她先是用毒衣毒杀丈夫的新欢,继而杀死自己的两个亲生孩儿,最后乘太阳神的华车一去不归,留下一无所有的伊阿宋……这样的惨烈,让夏商周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沈宅内。沈陆嘉送晏经纬父女离开后,被母亲陆若薷差人叫进了房。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月白色的落地灯,陆若薷坐在轮椅上,半张脸在灯下,是润泽的青白色,半张脸在灯外,是暗沉的灰青色,仿佛带着一张诡异的面具。她身后的博山香炉里,苏合香正徐徐喷吐着烟气。   沈陆嘉垂手站立在母亲的轮椅之前,默然不语。   陆若薷右手抚摸着左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开了口,“你爷爷年纪大了,身体眼见着是一天不如一天。我是个半废人,也帮不了你什么,你外公虽然还在位,但是老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也不想求娘家什么。”   沈陆嘉安静地听着,但是心头却破天荒地泛起一股烦躁之意,苏合香的香烟像一张网,缓慢却稳妥地将他缚住。   陆若薷话锋一转:“晏修明倒不像现在社会上那些个做张做致、乔模乔样的丫头,你年纪也不小了,也该考虑终身大事了。”   沈陆嘉心头的烦恶更甚,他陡然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只小虫,而树脂就要将他一点一点地吞噬,直到无法动弹。“母亲,我现在还不想考虑个人的事情。”   这个儿子一直是乖觉懂事的,这样明目张胆地违逆她的意志还是第一次,陆若薷登时大怒:“你以为我会看得上晏修明那个妈,你以为我想和那种货色结亲?真是笑话,沈家是什么身份?陆家又是什么身份!要不是你那位好父亲为了一个女人抛弃了我们母子,沈家也不会失势成现在这样!区区一个市宣传部长,还未必能随随便便进我们家的门!”   “母亲。”沈陆嘉语气痛楚:“现在是晟时的上升期,我只是不想被儿女私情绊住手脚而已。”   陆若薷这才放缓了口气,她满不在乎地一挥手:“我早就告诉过你,永远不要相信女人,更不要陷入爱情。在感情里,不是你的真心被别人的负心所伤,就是你的负心伤了别人的真心。人心莫测,你自以为的真爱,在别人那里,或许只是一盘荤菜。枕边人合上眼眸,在那个由她自由主宰的精神世界里,你就这么有把握自己还是她的爱么?你只要把晏修明当做一件物什就可以了,每个月送她两件珠宝四束玫瑰几套好衣裳,管保她死心塌地,谁叫你去真爱上她?”   沈陆嘉不觉蹙眉,“母亲,既然不喜欢她,又何必耽误人家。”   “喜欢?”陆若薷玩味一般地重复了一遍,死死盯住儿子,一字一顿道:“你这般推三阻四,莫非是有喜欢的人了?”   烟雾里依稀有一双凉浸浸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睇着他,沈陆嘉睫毛微垂,“没有。”   “没有最好,我也不想为了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坏了我们母子间的和气。我累了,其余话不用再说了,明天你就抽空和晏修明吃个饭,记住,其他不要紧,但是千万不要碰她,万一粘上了,那就成狗皮膏药了。”陆若薷不忘指点儿子。   沈陆嘉修剪得整齐的指甲几乎要掐进掌心里,半晌,他才郑重开了腔,“母亲,这种事我做不来。”   “你说什么?”陆若薷阴沉沉地问道,未等儿子答话,她一把抽出身侧霁红大花瓶里插着的鸡毛掸子就劈头盖脸向沈陆嘉身上招呼过去。   沈陆嘉不躲不让,任由鸡毛掸子抽在身上。   陆若薷虽然坐在轮椅上,但是上臂可以说使足了力气,一时间卧室内噼啪响个不停,好几根黄褐色的鸡毛都飘落下来。   “我这些年过得是什么日子,不人不鬼,我还不是为了你!你爸爸是个混蛋,把我变成了一个笑话,连你那个货腰娘的二婶也敢挖苦我!”陆若薷状若疯癫,她一把扔开鸡毛掸子,将空荡荡的裤管粗暴地卷上去,“看看我的腿!我这样苟延残喘,是为了谁?还不都是为了你?你现在翅膀拐硬了,就不听话了?”   那哪里能叫人腿,只是一段恐怖的肉桩,肉桩尽头因为安装假肢的缘故,还有一些青青紫紫的痕迹,看上去狰狞而恶心。沈陆嘉不忍卒看,别开了眼睛。   陆若薷古怪地一笑,“嫌恶心吗?你摸摸看,这肉跟死的一样,软的、重的……”她一面说,一面当真去拽儿子的手往残余的断腿上贴。   沈陆嘉眼睛都红了,他扑通一下跪下来,低垂的头是一个绝望的弧度,“母亲,儿子求您别这样了,儿子求您了……”   陆若薷奇迹般地安静下来,审慎地看了一会儿跪着的儿子,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张便签纸,“这上面是晏修明的手机号码。”   沈陆嘉沉默地接过来,起了身。   “您早点休息。”说完他便转身离开了这间阴暗的常年飘着各种古怪香烟的卧室。   门外张妈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己一手带大的沈陆嘉,“太太心里头也苦,你别怨她。”她是陆若薷嫁进门时从陆家带来的佣人,自然对她格外上心些。   “我明白的。”沈陆嘉疲惫地一笑,“我回房了。”   沈陆嘉的卧室在三楼最南首。素来爱洁的他并没有急着洗澡,而是坐在卷着云头的花梨床上,呆呆地看着张妈先前帮他拿上来的那瓶白雪香槟和两只笛形香槟杯。他的手撑在床上,仿佛不这样就支撑不住身体一般。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陆嘉才抬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举起酒杯时他才发现自己的手心被冰凉的黄藤席子印出了一道道痕迹。他有些恍惚地看了一会儿掌上的印痕,这才将手里的笛形杯和床头柜上那只空空如也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   “干杯。”低低地说了一声,沈陆嘉仰头将酒液一饮而尽。   作者有话要说:沈总太可怜了,摸头,亲爹争取早点让你和伍美人比翼双飞。。。   沈总他娘已经变态了,残疾+幽居+守活寡+本身性格问题。。。   ☆、20漂亮朋友   “岑特助,市里有什么比较适合邀请女士吃饭的餐厅?要安静、人少、隐秘一点的。”沈陆嘉停下手里的工作,问助理。   被报表数据折腾得头晕眼花的岑彦顿时像安装了金霸王的电动兔子,热切地抬脸看向大老板:“沈总,是年轻女士吗?”   沈陆嘉“嗯”了一声。   岑彦的八卦之心立刻满血复活,沈总你一定是请伍总监吧,终于开窍了啊,等到沈总你解决了人生大事,应该也是可以放我去谈恋爱的吧,想到这里,岑彦几乎要两泪纵横。   “柳湖路上有一家法国餐厅,叫敦刻尔克,我觉得那里很不错。”岑彦心想伍总监是法国留洋回来的,去那儿吃饭一定会让伍总监觉得我们沈总善解人意的。   “那你帮我在那里订一下位置,时间是晚上六点半。顺便再帮我查一下从公司到敦刻尔克餐厅最近的路线。”   “好的,我这就办。”   外间的薛心璐看着自己的师兄春风得意地出了总裁办,然后走了两步又折回到她面前,笑眯眯地说道,“小师妹,银监会这个月会对即将到期的房地产信托逐个进行风险排查,我们晟时也会在排查之列,你把那份《蔺川金融市场暨房地产信托评估报告》送一份给公关部的伍总监,过些天恐怕要和督察组一起吃个便饭。请她做好准备。”   薛心璐不迭地点头,话说她早就对新来的伍总监神往不已了,可惜她的工作都在大老板的眼皮之下,从来不敢随意串门溜号什么的,所以一直无缘得见。拿了文件夹她便乐颠颠地往公关部走去。   伍媚自然是有独立办公室的,屈指叩了两下门,薛心璐扬声道:“伍总监,我是总裁办的薛心璐,岑特助让我给您送文件来了。”   办公室内伍媚心叫不好,薛心璐不就是上次她冒称阮沅给签名的那个姑娘吗?无意间扯了个谎,哪知道现世报没多久就来了。虽说秘书是个人微言轻的职位,但是毕竟处在可以上达天听的位置上,轻易得罪不起。   快步去开了门,伍媚笑得温柔亲切,“薛秘书,快请进。”   果不其然,薛心璐一脸迷惑地看着她,“阮主编?”   伍媚一脸“悔恨”地拉住她的手,“薛秘书,对不起,上次是怕被拦在外面,无法完成采访任务,我才冒称阮主编的。”   “没事儿。没事儿。”嘴上这样说着,薛心璐心底还是有几分不快。亏她还把签名的笔记本当观音相一般贡在家里,就差每天三炷香了,搞了半天,原来是个冒牌货。   伍媚哪里会看不出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的心思,她笑眯眯地说道,“薛秘书不忙的话就在我这儿坐一会儿,刚巧阮主编约了我晚上吃饭,待会儿等她来了让她给你好好签个名。”   这下薛心璐立马两眼放光,身体不觉朝沙发里陷了几分。   “真的吗?阮主编要过来?伍总监你和阮主编关系很好的样子,好羡慕啊。”薛心璐眼睛里红心直冒,“伍总监你快帮我看一下我今天的搭配怎么样,能不能入阮主编的眼?”   伍媚后槽牙都痒了,她是学传播学的,太了解时尚杂志的运作模式,在她看来,时尚杂志的编辑们和古代卖大力丸的没什么两样,至于那些将时尚杂志里自以为是的穿搭配色奉为金科玉律的男男女女则是一群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的蠢货。她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虚与委蛇道:“薛秘书今天的小黑裙搭配白色腰链很有赫本风呢。”   薛心璐却顿时觉得遇到了知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搭配心得。   伍媚在心底咆哮:薛秘书你没有听过一句话吗“肌白雪肤女,请着玄之又玄衣”,像你这种偏黄肤色真的不适合一身黑啊。   “我去一趟洗手间。”伍媚决意攥着手机尿遁。   洗手间内,伍媚给阮沅打了个电话。   “我知道你从美国回来了,不许说我不在国内。现在请阮大主编半小时内赶到晟时大厦十三层1315号办公室,我等你江湖救急。”   阮沅简直要抓狂,“我在审稿子啊拜托,出什么事了?你该不会强了晟时的老总被人家扣住了吧?”   “别扯淡。”伍媚翻了个白眼,“我欺骗了你的脑残粉,现在为了补偿她你得露下金身。”   “FUCK YOU!招摇撞骗这种事你也干!”阮沅几乎要破口大骂。   伍媚轻蔑地一笑:“操/我?你满足不了我的,我喜欢带把儿的。”   “如果你这会儿在我跟前,我现在一定将你就地正法。”阮沅咬牙切齿。   伍媚懒洋洋地笑笑,“那你先去问你家秦不动借用一下某个部位吧。晚上请你吃饭——敦刻尔克餐厅。”说完便挂了电话。   阮沅手里的笔啪的一下断了,娘的腿,敦刻尔克是阮家的产业好不好,在我家餐厅请我吃饭,真以为我不敢收你的钱么。   助理哆哆嗦嗦地退了一步,主编居然还是怪力少女,好可怕。   “修改意见我晚上发给你。”阮沅抓起手袋,戴上巨大的蛤蟆镜,怒气冲冲地出了办公室。   不一会儿,助理怯怯地从窗户往楼下看去,阮主编果然开着那辆霸气无比的白色奔驰G55轰隆轰隆上路了。   到了晟时,前台小姐刚要开口要预约,就看这个带着墨镜的女人几个箭步就闪身进了电梯。   好矫健……前台小姐目瞪口呆。   出了电梯,阮沅快步向公关部走去。临进门时她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个问题:伍媚怎么会在这儿,她不该是在外国语学院讲课吗现在?   伍媚早已经倚门而立,看见阮沅,登时亲亲热热地上前搂住她的胳膊,将她拖进办公室内,向沙发上的薛心璐介绍道:“阮大主编,这就是你的忠实粉丝薛心璐小姐。”   阮沅依旧戴着墨镜,淡淡地朝薛心璐伸出手去,“薛小姐,你好。”   薛心璐受宠若惊地看着眼前高瘦的女人:利落的短发,巴掌大的小脸,穿着一件无袖的深松绿的连身裤,修长的脖子上戴着赤金的项圈以及累累坠坠的绿松石项链,脚上是一双孔雀绿的鱼嘴高跟鞋。□在外的手臂是漂亮耀眼的蜜色。   偶像整个人超出了她的想象范围,又带着一种异域风情的美。薛心璐脸颊发烫,颤巍巍地握住阮沅的手,几乎舍不得撒手,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偶像的手并不似她想象中那般细腻柔滑,反而在指腹处生着一些薄茧。   阮沅浓黑的眉毛微蹙,薛心璐立刻松开了手。   伍媚已经拿出一本《郎色》,笑眯眯地翻到主编寄语部分,又递过去一支笔帽已经拧开的水笔。   阮沅无声地接过笔,低头在脆疏的铜版纸上潇洒地签上“祝薛心璐小姐青春永驻。阮沅。”   薛心璐却从微微下滑的镜架处隐约看见阮主编长了一双不太像亚洲人的深邃而凹陷的眼睛。正在愣神间,阮沅已经合上书页,递给了她。   千恩万谢地双手接过来,薛心璐这才想起自己已经离岗快四十五分钟了。道了谢便赶紧小跑着回了办公室。   岑彦看见她,不客气地弹了她脑门一下,压低声音道:“幸好今天沈总佳人有约,没时间和你计较,不然仔细你的皮。”   薛心璐这才紧张起来:“师兄,沈总发现我溜号了?”   “嗯,我跟他说你拉肚子,去厕所了。”   薛心璐简直欲哭无泪,师兄你不能这样坏人家的形象的好不好…   伍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看起了薛心璐送来的那份报告。阮沅倚在办公桌边沿,不耐烦地敲打着桌子,“你怎么跑到晟时来了?”   伍媚眉梢微扬,笑得风情万种:“你能从热血的战地记者转行成如今的时尚女魔头,我就不能由穷教书的转行成公关女郎?”   阮沅扶了扶墨镜的镜腿,冷哼一声:“你少来,我敢打赌你这会儿满肚子坏水肯定正翻着泡泡呢。走吧,你答应请我吃饭的。”   伍媚无所谓地耸耸肩,拿起包,和阮沅一起下了楼。   去停车场拿车时,伍媚地看了一眼阮沅的奔驰G55,鄙夷道:“这么夯的车,也只有你好意思开出来。”   阮沅恶声恶气地说道:“不敢当,我的车再夯也比你的二/奶车强,真是奶味十足啊。”   “你瞧你你那奔驰车标,活脱脱就一丁/字裤。”伍媚反唇相讥。   “我没见过那玩意儿,还真不知道是长那个样。看来你比较有经验。”   ……   两人几乎是一路斗着嘴斗到了敦刻尔克。   敦刻尔克的餐厅经理看见二人,早已经不迭地迎了过来。   阮沅手一指伍媚,“今天不用和她客气,争取最后让她卖身抵债。”   餐厅经理为难地搓了搓手,“小姐,您忘了,大少爷把他的股份转送给伍小姐了,伍小姐也是敦刻尔克的股东。”   “阮咸那个白痴!”阮沅气冲冲地坐进一个小隔间,因为动作过猛,差点把用作隔断的屏风撞倒。   伍媚笑容满面地坐到她对面。托住腮刚要说话,却看见沈陆嘉和晏修明并肩走了过来。于是她唇畔的那抹笑意便愈发深邃。   阮沅看得发毛,也下意识地回头,恰巧看见沈陆嘉为晏修明拉开椅子。   “芭蕾舞公主和沈陆嘉在拍拖?”阮沅有些狐疑。   “这么有新闻价值的场面不拍下来?绝对是爆炸性新闻啊。”伍媚笑得不怀好意。   阮沅摇摇头,“沈陆嘉是个正人君子,我不想和他结仇。何况过一阵子,我们要做一个晏修明的专访,没必要现在惹人嫌。”   伍媚若有所思地捋着自己的中指,“或许我们的公主殿下巴不得曝光也说不定。”   “你对晏修明似乎没什么好感?莫非是因为沈陆嘉?”阮沅一把摘下墨镜,眉眼灼灼。   伍媚两手一摊,一脸无奈:“公主殿下可是我的偶像,我还想跟你说采访那天记得通知我,我去客串一下你的助理来着。”   阮沅探究的目光从里到外将她的脸逡巡了个遍,伍媚面带微笑,任由她打量。   作者有话要说:伍美人会做出啥子事呢。。。我也布吉岛。。。   ☆、21红与黑   这厢阮沅只顾着打量伍媚,那厢侍者已经递上了菜单。   沈陆嘉自然是让女士点餐。   晏修明却摇摇头:“我不太懂法国菜,沈大哥你点吧,我不挑食的。”   沈陆嘉微微有些吃惊,他也见识过一些所谓的大家闺秀,吃意大利菜时一定会嘟着嘴用不标准的意大利语要torta di mele(苹果派);吃日本料理时会嚷着要鯖の押し寿司(鯖鱼形寿司);吃法国菜就更骇人了,一连串的“Cassoulet(豆焖肉)、Confit de canard(油封鸭)”像滚珠子一样从她们涂着粉色、橘色的嘴唇里滚滚而下,仿佛生怕别人小觑了自己。像晏修明这种舞者,满世界演出,倒是真正的见多识广,可见古训说满瓶不动半瓶摇真是再准确不过了。   想到这里,沈陆嘉对晏修明印象愈发好起来,他微微一笑,也不再客套,便点了餐。点到鹅肝时,晏修明忽然开了口:“沈大哥,不要点鹅肝吧,那些鹅太可怜了,每天被拿管子往食道里强行喂食,我不想吃。”   “那就不点吧。”沈陆嘉忍不住深深看了一眼晏修明,大概是被保护得太好,或者说是被控制得太厉害,晏修明整个人都给人一种温良娴雅的感觉。这其实要算得上沈陆嘉第一次真真正正仔细看她的长相,然而从眉眼鼻口一路看下来,他却觉得晏修明的五官和伍媚倒是有六七分相似,要不是气质截然不同,还真像姊妹两个。   离他们不远处,阮沅看着懒洋洋不大动刀叉的伍媚,皱眉问道:“怎么不吃?”   伍媚却答非所问,“我记得你只有阮咸一个亲哥哥,没有姐妹,是不是?”   “嗯。”阮沅有些迷惑地应了一声。   “我看英国史的时候,发现除了没有国界之分的兄弟阋墙的戏码,姐妹间的斗争也是源远流长。玛格丽特公主一辈子都活在做英国女王的姐姐伊丽莎白的阴影下,对伊丽莎白情感复杂;波林家的两个姐妹为了亨利八世争风吃醋,简直就是一出异域版宫斗大戏;到了现代,铁娘子撒切尔是英国第一任首相,可是她的姐姐不过是个寻常农夫的妻子,一公开讲话就口吃,还真是有趣。”伍媚面上带笑,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着高脚酒杯,漫不经心地振荡着杯里殷红的酒液。   “反正顾姨就你一个女儿,你有什么好感慨的?”阮沅摸摸下巴,“不过做小三做到安妮·波林的份上,生了个统治英国四十五年的女儿,现在英镑上还印着小三的闺女的头像,砍头也算赚了。”   伍媚勾唇一笑:“难道你羡慕?”   “是啊,我也是个三儿,还是一个永远都翻不了身的三儿。”阮沅自嘲地笑起来,“秦亦峥心里一直有人,还是个死人,是个怀着他的孩子死掉的女人,你说我怎么和她斗,我怎么和一个死人斗?就是我能将她从骨灰盒里刨出来,我能把她从秦亦峥心里刨出来吗?”说到这里,阮沅眼睛里弥漫开来的全是刻骨的绝望。   伍媚的中指弹了弹酒杯的杯壁,发出一声脆响。   “我说句你不爱听的,秦亦峥那个杀神有什么好?除了那一身皮囊还算动人,整个就一恐怖份子。我看你就让他和那个骨灰盒一块儿恩恩爱爱算了。”   阮沅苦笑:“我没有你那么潇洒,我放不下。我还要审稿子,先走了。”说完她拎起手袋,推开了敦刻尔克的大门。   伍媚慢条斯理地喝光了红酒,这才招来餐厅经理,小心翼翼地指了指沈陆嘉和晏修明所在的方向,压低声音吩咐道:“那一桌吃饭的男女,看见了没?”   餐厅经理点点头,心里却在叫苦,这位小姑奶奶又要捣什么鬼?   “买单的时候,收他双倍的价钱。”   经理为难地说道:“这样不大好吧,万一传出去……”   “放心,那位财神爷拔根毫毛,比你的腰还粗,不宰白不宰,再说要真出了纰漏,还有阮大少担着呢。”伍媚笑眯眯地说道。   经理心想万一伍小姐去大少爷那里吹几阵耳旁风自己还不得吃不完兜着走,只得咬牙答应了。   伍媚用餐巾抹了抹嘴,这才心满意足地走偏门离开了。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有苍老的女人吃力地蹬着三轮车,车上还有一些桃子,大概是没卖掉的。   伍媚停下车,问道,“这桃子还卖吗?我要两斤。”   “卖的。卖的。”女人黧黑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麻利地抖开塑料袋,递给下了车的伍媚。   伍媚拣了五个水蜜桃,递给了女人。   “五块钱一斤,这里是两斤三两,就算你十块钱好了。”   伍媚从包里拿出一张十元的纸币,又找出两枚硬币,递给卖桃子的女人,笑笑,便提着桃子上了车。   女人手里攥着钱,呆呆地看着伍媚,这姑娘笑起来真好看,跟年画上的仙女一样。   伍媚没有回家,而是回了晟时。   到了办公室,她洗了几个桃子,一面啃桃子,一面摸出手机,拨通了沈陆嘉的电话。   沈陆嘉和晏修明正在吃香橙Souffle。看着屏幕上跳动的“伍总监”三个字,沈陆嘉眉头不觉一皱,迟疑了片刻才接通了电话。   伍媚没有吭声,她要先看一看沈陆嘉有没有存她的号码。   “伍总监,有什么事?”沈陆嘉语气平平。   伍媚唇畔却漾出一丝隐秘的笑意,“沈总,关于那份《蔺川金融市场暨房地产信托评估报告》我有些地方看不懂,你能不能给我讲一讲?”   “你还没回去?”   伍媚极低地一笑:“是啊,我又没有选修过经济学,怕你辞退了我,只有笨鸟先飞。”   她明明离他很远,隔着手机,沈陆嘉却觉得仿佛有暖湿的气流在他耳畔缭绕,痒痒的。   “我很快就回公司。”沈陆嘉正要挂电话,却又不由自主添上了一句:“你吃过晚饭没有?”   伍媚唇畔的笑意愈发明显:“正想麻烦沈总给我带一客海鲜饭,我要吃敦刻尔克餐厅的。”   “好。”沈陆嘉只当她偏爱敦刻尔克餐厅的滋味,对这一巧合并没有多想。   还未等沈陆嘉主动开口,晏修明已经知情识趣地说道:“沈大哥,公司有事的话就赶紧过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   “抱歉,银监会督查小组就要过来检查,公司还有些事,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先结账,待会儿我帮你拦车。”沈陆嘉一面说一面招呼侍者结账,还不忘交待要一份海鲜饭打包带走。   帮晏修明拦了车后,沈陆嘉当着司机的面说道:“到了家告诉我一声,车牌号我记下来了。”   晏修明朝他粲然一笑:“嗯,沈大哥再见。”   车上,司机忍不住问道:“刚才那位是你男朋友吧?这年头这么细心体贴的男人可不多啊。”   晏修明只是微微一笑,并不作答。这顿饭其实吃得相当闷,沈陆嘉话很少,从他的态度看来,这顿饭十有八/九只是一种礼节性的邀请而已,并没有太多题外之意。不过不要紧,西方谚语不是说了吗,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沈陆嘉则提着海鲜饭直接去了公关部。   伍媚正在埋头看着报告,只是手里还握着一只粉扑扑的水蜜桃,她修长洁白的手指正一下一下地抚摸着蜜桃中间凹陷的那条缝隙。这寻常的动作由她做来,却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魅人之感,沈陆嘉觉得耳朵都有些热起来。   他不甚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先吃饭吧。”   伍媚立刻眉开眼笑地接过饭盒,又将手里的桃子塞到沈陆嘉手里,“沈总,这个桃子给你吃吧,可甜了。”   桃子在她手中已经被捂得有些微温,摸上去除了毛茸茸的细腻感,还有一种软绵绵热乎乎的感觉,仿佛手中握的不是桃子,而是某种活物。沈陆嘉几乎有种抓不住的感觉。   伍媚吃得很快,一份海鲜饭很快就剩了小半。收拾完桌面,她笑微微地看向沈陆嘉,“沈总,我吃完了。你可以帮我扫盲了。”   由于刚吃了海鲜饭,她的嘴唇红润润的,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沈陆嘉视线微垂,走到伍媚身旁,弯下腰给她讲起了这份由他草拟的《蔺川金融市场暨房地产信托评估报告》。   “晟时属于一级资质开发商,主要使用的是权益投资和贷款方式的信托,等价于高息贷款,而且我们晟时自身拥有的项目多,融资渠道广,资金周转腾挪相当方便,兑付风险相对有限,所以此次评估几乎不需要担心……”男子声音低沉稳重,像一匹上好的绸。   因为姿势的缘故,居高临下的沈陆嘉可以轻易看见她荡领印花衬衫里两弯柔腻的弧线,还有弧线上方那饱满的浑圆,是诱人的奶白色。左手抓着的水蜜桃似乎越发温热起来,报告上的数据也有些模糊起来,沈陆嘉竭力稳住心神,努力不着痕迹地将水蜜桃放到办公桌上。   不料伍媚恰好回头看他,此刻的沈陆嘉哪里敢和她对视,慌忙地移开眼睛。   老练沉稳的沈陆嘉在情感方面青涩得就像一枚绿果子,哪里逃得出伍媚的一双眼睛,她低低地一笑,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沈陆嘉。   沈陆嘉被她看得又是恼怒又是不自在,原本准备放下桃子的左手不由收紧,桃子薄薄的嫩皮终于承受不住握力,甜腻的汁水便沾满了他的掌心和指间。桃汁干了之后表皮会有一种紧绷的感觉,沈陆嘉硬是强撑着用波澜不惊的语气给伍媚讲完了整份报告,这才面无表情地撂下一句:“早点下班吧。”说完便大步出了办公室。不过他的手里还握着那枚桃子。   等到沈陆嘉的脚步声远了,伍媚才忍不住伏在桌上大笑起来,太可爱了,怎么还会有这么可爱的男人被她碰到。她敢打包票,沈总一定还是个处男。   作者有话要说:沈总真心了不起,居然在妖女火辣辣的视线下还能当柳下惠。。。牛掰!不要向我咆哮说为什么沈总不把女主扑倒强吻,拜托,沈忠犬虽然也是总裁,但不是那些动辄邪魅一笑:“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看我怎么收拾你。”的那种总裁。。。   可怜的桃子。。。不准说我YD,桃子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是有女性私 处的象徵寓意的,那条缝。。。咳咳,你们懂的。。。我什么都没说。。。望天   ☆、22名利场   银监会的督查小组一行到了蔺川后,不少银行和金融机构都因为扩张过快而被点名批评,一时间股市大盘上金融板块一片惨绿。只有晟时一枝独秀,一路飘红。于是晚上沈陆嘉做东,在九重天请督查组一行吃饭。他本来并不想叫上伍媚,但是因为督察组的副组长宋淳熙是位年轻女士,只得让岑彦喊上了伍媚。   入座时,岑彦很有眼色地让伍媚坐在了沈陆嘉身侧。晟时的信托基金经理纪书楷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地却有些不忿,不过是一个卖笑陪酒的,也配坐在上座!   坐定之后,先上冷盘。其中有一道凉菜是黄桃和蜜桃去皮盐渍在糖水里,里面还有椰果和西米,还取了个文诌诌的名字,叫“桃之夭夭”。这本来没什么,但是沈陆嘉却不由自主想起了那枚被他捏坏的水蜜桃。他的爷爷沈国锋也算是苦出身,从小对这他的教育便是“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所以沈陆嘉自然不可能将那只桃子丢掉,最后犹豫了半天,还是将水蜜桃剥皮吃掉了。此刻陡然又看见桃子,沈陆嘉便有些不自在。   督查小组的组长付瑛杰首先举起酒杯,朝身侧的沈陆嘉笑道:“老话说英雄出少年,我见到沈总,总算明白了这话一点都没说错,真是年轻有为,我们不能不服老啊。”   沈陆嘉赶紧往自己的杯中斟满五粮液1618,谦虚道:“瑛杰部长您实在太客气了,我先干为敬,您随意。   伍媚立刻就明白了沈陆嘉为何称呼对方为“瑛杰部长”,付瑛杰是银监会合法金融监管部部长,但是偏偏姓付,所以最恨别人喊他付部长,你想啊,一把手莫名其妙变成二把手,怎能不气。没想到沈陆嘉看上去像个榆木疙瘩,倒是心细如发,轻松就绕过了这颗地雷。   付瑛杰脸上笑意更深,“沈总都干了,我这个老家伙也不能太落后啊。”说完也一饮而尽。   暖场之后,饭桌上的气氛便开始活泛起来。   督察小组主要人物在进行风险排查时早已见过岑彦和纪书楷,唯独没见过伍媚,因此便对这个坐在沈陆嘉身侧的女人的身份比较好奇。有马前卒熬不住,主动出了头,“这位小姐是晟时的——”   纪书楷抢着接口道:“这位就是我们晟时的公关总监——伍小姐。”   谁都知道,在如今的各色饭局上,诸如公关、文秘等等年轻貌美的女性陪酒员就是被故意丢进狼堆里由着舔舐啃咬的一块鲜肉,纪书楷点出她的身份,就是摆明了告诉别人,都来灌她的酒。更何况他明明可以直接说伍总监,硬是要阴阳怪气地喊伍小姐,听上去活像舞小姐,更让人觉得她身份低微,可以恣意践踏。不过伍媚也不恼,她勾唇一笑,眼风如波,徐徐扫过对面一圈或痴肥或精瘦的男人:“我没有主动给各位领导请安,先自罚一杯。”说完一仰头,滴酒不剩。   立刻传来一片叫好声,男人一看见漂亮女人能喝酒,有几个不卷着袖子过来凑趣。即便吃不着真豆腐,在言语上撩拨几句都会觉得前列腺有快感。一时间,“伍总监,我们喝一杯。”、“伍总监,不能不给我面子吧?”不绝于耳。   伍媚面不改色,笑吟吟地一杯接着一杯,只看得沈陆嘉一阵阵气闷。   两轮喝下来,银监会几个男人舌头都发了卷,个个都对伍媚赞不绝口——“伍总监真是海量。”“伍总监巾帼不让须眉。”   伍媚却开始调转方向,看向纪书楷:“纪经理,我听沈总说您是晟时的顶梁柱,我平日里和您也没什么机会沟通,就借今天这个机会向您表达一下敬意。”喝完还不忘杯口朝下,以示滴酒不剩。   纪书楷眼见着刚才督察组的男人都是一口闷,只得咬牙一口喝下。   伍媚哪里会这般便宜地放过她,她又含笑看向岑彦:“岑特助和纪经理是我们沈总的左膀右臂,两位看在我已经喝得不少的份上,容我一杯敬你们二位吧。”   岑彦是看出来了,伍总监就是为了灌纪书呆的酒。不过他哪里敢不配合,没看见刚才伍总监和督察组那边男人拼酒时,沈总脸都黑得赛锅底了。   “伍总监抬举我们了。”岑彦乖巧地一口抿干了杯中的五粮液。纪书楷只得跟上。   “我也敬纪经理一杯。”岑彦索性送一个顺水人情给伍媚。   苦也!纪书楷连喝三杯,只觉得头轻脚重,眼冒金星。   沈陆嘉差点就要坐不住,幸好伍媚也适时收了手。   督察组的副组长宋淳熙也是央行副行长的千金,平生最看不惯伍媚这种没有“真才实学”的花瓶,当下冷淡地说道:“不好意思,我失陪一下。”便起身出了包厢,去了洗手间补妆。   补妆完毕,宋淳熙推开洗手间的木门的一刹那,她抬脸便看见了正从对面男士洗手间里出来的夏商周。   “商周?”宋淳熙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惊喜。她和夏商周是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念金融硕士时的同学。当时中国留学生圈子里一直调侃两人的名字有异曲同工之妙。夏商周是连串的三个朝代,而淳熙则是南宋时孝宗的一个年号。宋淳熙对夏商周暗示明示各种示好数次,夏商周先是装糊涂,后来索性直接坦言另有所爱,宋淳熙只得退回到“朋友”的位置上去。   “淳熙,好久不见。”夏商周见到老朋友,还是非常高兴的。   “你都没有告诉我你回国了。”宋淳熙看着眼前风流挺拔的男人,轻轻咬了咬下唇。   “我也是最近才被总行派驻到蔺川来的。抱歉,淳熙。”   宋淳熙心头浮起一阵苦意,没有吱声,只是视线一直幽幽地停驻在夏商周脸上。   “对了,你来蔺川是为了对到期的房地产信托进行风险排查的吧?”夏商周转移了话题。   宋淳熙点点头,脸上这才带上了一点笑意:“可惜你们摩曼是外资银行,不涉及房地产信托这一块,不然一定好好查查你。”   “那可真是可惜了。”夏商周也笑,“这会儿有应酬?”   “晟时的沈总请客。”宋淳熙没有瞒他,但是立刻又追问道,“你呢?”   “一个朋友想找我弄点贷款。”夏商周含糊其辞。其实是鼎言传媒的周允非找他,愿意出让百分之十二的股权给他,只求他注资鼎言,挽救崩盘的噩梦。   片刻后夏商周又说道:“你们在哪个包厢,我对沈总也是神交已久,待会儿过去敬酒。你帮忙引见一下。”   “我们在901包间,那我等你。”宋淳熙语气里有些微的雀跃。   “嗯。”   夏商周很快便擎着酒杯去了901包厢。第一眼他便看见了穿着石榴红挂脖礼服裙的伍媚。她怎么会在这儿?夏商周眉头微微一皱,伍媚则遥遥对他挑了挑眉毛。   宋淳熙看见夏商周的一霎那便起了身,快步走到他的身畔,笑容满面地介绍道:“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美国念硕士时的同学,也是摩曼银行大中华区的总裁夏商周先生。”   银监会的人一听宋大小姐这样介绍,立刻心知肚明,自付瑛杰起,一个个都热络地和夏商周寒暄碰杯。   沈陆嘉却留意到趁着夏商周和银监会的人喝酒时,伍媚偷偷把她碟子前的那瓶五粮液拿到了桌下。觉察到沈陆嘉的注视,伍媚还朝他眨了眨眼睛。沈陆嘉见她眼神清明,没有半分醉意,再联系这一举动,便猜到她刚才喝的酒水十之八/九有诈。也对,像她这样狡狯的女人,怎么可能乖乖等着挨灌?不过奇怪的是,知道她并没有喝下那半瓶五粮液,沈陆嘉反而觉得松了口气。   敷衍完了银监会的一帮人,夏商周走到了沈陆嘉的面前。不等宋淳熙介绍,他便主动伸出手去,笑道:“这位就是晟时的沈总了吧?久仰大名,今日终于得以一见。”   “夏总过谦了,夏总的大名才是如雷贯耳。”沈陆嘉淡淡一笑,他不是擅于说场面话的人,更不会虚情假意的客套,只是实打实的将满满一酒杯的酒喝了个干净。   伍媚早已经注意到自打夏商周进来后,那位女副组长的眼睛就没挪过位置。她眼珠微微一转,主动拿起了自己的酒杯,向夏商周粲然一笑:“夏总,我们又见面了。”   “伍老师?”夏商周看着此刻和沈陆嘉并肩而立的伍媚,心头涌起一种复杂的感觉,装作不经意地问道:“你怎么和沈总——”   “我跳槽了,现在给沈总打工。”伍媚笑得云淡风轻。   “我发现每次见到伍小姐都会有惊喜。”夏商周也笑。   两人碰了杯,夏商周还异常体贴地让伍媚稍稍抿一口便好。   沈陆嘉看着二人言笑晏晏,不觉捏紧了酒杯伶仃的细脚。   作者有话要说:明晚继续未散的宴席,然后月黑风高。。。hiahia。。。   ☆、23忏悔录   几个男人又就着银监会刚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信托公司不良资产业务指引》高谈阔论了半天。   付瑛杰忽然提议道:“别人都说搞金融就像赌博,说来不怕各位见笑,我这人平日里不好吃烟喝酒,就爱个‘起长城’,这会儿手痒,不如我们来几局,麻将既是国粹,也是博弈嘛。”   沈陆嘉自然不能不给面子,淡笑道:“我让人拿一套好一点的麻将牌过来。”说完和岑彦耳语了几句,只见岑彦乖觉地点点头,便快步出了包厢。   “夏行长也赏个脸,一起玩两把?”付瑛杰又热络地邀请夏商周。   夏商周恰巧在想着该怎么打发周允非先回去,付瑛杰的这个邀约简直就有点瞌睡送枕头的意思,当下他便一口应承下来。然后又给周允非打了个电话,说要和朋友打麻将,饭钱记在他账上,又说了一些抱歉的话。   伍媚瞧着夏商周打完了这通电话,心中冷笑不已,如今的夏商周也是那种大脑沟回等同于九曲十八弯的小肠的物种了。   可惜她的神情看在沈陆嘉眼里完全就是目不转睛。沈陆嘉这才惊觉自己整晚对伍媚的关注度似乎已经突破了一个正常数值。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很看不惯她的行事作风。沈陆嘉头一次陷入了解不开的难题里,他可以轻易算出两个十一位的手机号码相乘的结果,却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不正常”。   岑彦很快捧着一个锦盒进了包厢。是他刚去找九重天的经理蒋一炜弄过来的。在这一点上不得不佩服莫傅司的眼光独辣,他在九重天的顶楼设置了一个并不对外开放的礼品特卖处,只有熟人和常客才知晓。从翡翠麻将牌到金箔扑克,从九龙窠的大红袍到印尼的天然猫屎咖啡,从黄田冻印章石料到九眼端砚,几乎可以满足交际应酬里任何一位难伺候的主儿任何癖好。   果不其然,付瑛杰摸着冰凉的白玉麻将牌,赞不绝口。   夏商周入了座,也知情识趣地跟着赞了两声“好东西”。   三缺一,付瑛杰这才问宋淳熙:“小宋,你来不来一局?”   宋淳熙摆手道:“我不打,我坐在一旁看便是了。”一面搬了椅子坐在了夏商周身侧。   真是好一幅红袖坐看打麻将的画面啊,伍媚勾唇一笑,饶有兴致地在二人之间看来看去。   “伍总监?”付瑛杰又看向伍媚。   “既然宋组长不肯上场,那我也就也先当看客好了。”伍媚笑笑,她没有坐,而是倚着沈陆嘉的椅子站着。   付瑛杰大笑:“两位美女在侧,我怕沈总和夏行长要打不动麻将牌了啊。”嘴上这样说着,眼睛却在银监会的人里找牌搭子。   众人都知道他们定然是要玩筹码的,沈夏二人或许会给付瑛杰几分面子,却未必会给自己面子,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谁会嫌钱多的胀腰。于是一个个都缩着脖子,只装喝高了,醉眼迷蒙,打不得牌。唯有政策法规处部的副部长孔邺民不慎和付瑛杰有了对视,只得硬着头皮来做这倒霉的散财老童子。   四个男人分四方坐定。唯有夏商周和沈陆嘉身畔有佳人作陪。   沈陆嘉精于算牌,但遗憾的是此时完全不在状态,一时便落于下风。他正要将一张九万打出去时候,一直站在他身后的伍媚忽然欠身过来,伸出她那白腻修长的手,按住了沈陆嘉的手背。   女人的指尖又轻又软,就像一片雪花在他的手背缓缓融化。沈陆嘉只觉一颗心猛地一顿,手背上又如同有小蜘蛛爬过,又酥又麻,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沈总,这张牌可打不得。”伍媚嘴就在沈陆嘉的耳侧,吐气如兰。   对面的宋淳熙不觉皱眉,这女人真是轻浮,这些没羞没臊的事亏她干得出来。却浑然忘了自己也正没脸没皮地挨着夏商周坐着。   沈陆嘉这才留意到自己的牌型,这个九万丢出去,就难成清幺九了。   伍媚已经收回自己的手,又恢复成倚靠他的椅背的姿势站定。沈陆嘉收回神思,重新发了牌,一扫先前的颓势。   付瑛杰打趣道:“伍总监真是偏心,也不替我们点点张子。”   伍媚轻笑:“部长大人哪里需要我来张点子,您的牌运好得很呢。”   付瑛杰顿时被捧得哈哈大笑起来,肚子上的肥肉都跟着颤了起来,“伍总监的这张嘴啊,真是甜死人不偿命。”   沈陆嘉却无意间看到站着的伍媚一直在偷偷活动脚腕,知道她大概是站累了。他不动声色地起了身,面无表情地说道:“伍总监,你替我打两圈吧。”   伍媚凝视住他,甜甜一笑:“那沈总,输了可算你的,赢了我们一人一半,好不好?”   还是这般爱财,沈陆嘉不由失笑,“赢了都归你。”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自己都未觉察的纵容。   伍媚立刻眉开眼笑地坐了下来。沈陆嘉则背着手站在她旁边。   洗牌、摸牌、砌牌、发牌,伍媚的动作又快又稳,还非常优雅。沈陆嘉却注意到她摸牌时总是会有很细微的勾手动作。蹙蹙眉,他凝神细看。   不看则已,一看他才发现伍媚居然会在摸牌之前在手心里先藏一张不要的牌,摸牌的时候她一次摸两张,将不要的那张放在牌头,造成只摸一张的错觉。这样一来,几把便将牌换掉了,不赢才怪。要不是他恰好站在她身后,又目力惊人,不然决计发现不了。不过她也知道见好就收,并没有抢付瑛杰的风头。   夏商周只是偶尔将视线投注到对面的伍媚身上,她白皙的手指和白玉麻将牌几乎分不出界限,而虎口的那粒红痣总是可以轻易让他心旌摇曳。   几圈下来,各有输赢。不消说,付瑛杰自然是最大的赢家。只可怜了孔邺民,一张长脸几乎成了苦瓜。   “好了,今晚时间也不早了,就散了吧,感谢沈总的热情招待,还结交了夏行长这位小友,真是不虚此行啊。”付瑛杰意气风发地做了总结呈词。   一行人鱼贯出了包厢,伍媚眼尖地注意到沈陆嘉一个眼风之后,岑彦将一张支票揉成团,不着痕迹地塞到孔邺民手里。   相必是孔部长今晚散出去的财又收回来了,伍媚低下头微微一笑,沈陆嘉这呆瓜倒是很会做人嘛。眼角的余光又扫到桌上凌乱的麻将牌,呵呵,正部级出差都是单人单间,待会儿自然有人将这副牌拾掇好了送上门去。   银监会的人就住在九重天的客房部,送走了他们,岑彦开车送喝得烂醉的纪书楷回去。沈陆嘉、夏商周、伍媚三人则一起去地下车库取车。   “作死的,谁扎了我的车胎?”伍媚的奥迪Q7的两个轮胎都被放了气,倾斜在一边。   听到她的话,沈陆嘉和夏商周都一齐停下脚步,折身查看情况。   沈陆嘉蹲下来看了看瘪瘪的车轮,“不是被扎,是气芯被拔掉了,车轮表面没有划痕。”   “我打电话让监控室看一下地下停车库的监控录像吧。”不等伍媚答话,夏商周已经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半晌,夏商周面带遗憾:“伍总监今日车停的实在不巧,这边的探头坏了之后一直没有修好。要不伍总监坐我的车回去吧。”   “我送她回去。”沈陆嘉忽然开了口,声音竟然也是少有的强硬。   伍媚的心蓦地一跳,朝夏商周一笑:“多谢夏总的好意,我就搭沈总的顺风车好了。”   夏商周有风度地一笑,坐进自己的英菲尼迪里,走了。   伍媚才坐进副驾驶的座位,就听见吧嗒一声,沈陆嘉给迈巴赫齐柏林落了锁。   “沈总,你——”话音还未落,沈陆嘉已经冷着脸盯牢她。   “到底为什么来晟时?你到底有什么目的?”沈陆嘉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森冷。   伍媚眉头好看地一皱:“沈总,我不懂你的意思。”   “好,那我把话说的更明白一点。”沈陆嘉沉声说道,“傍晚我们一起开车来的这里,当时我的车旁明明有空位,你却偏要停靠的更里。你早知道那里的摄像头坏了吧。”   “沈总该不会是认为是我自己把自己的车胎气给放了吧?”伍媚掩嘴笑起来:“那我斗胆问沈总一句,这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   “你的动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是有人故意针对你,不会只是简单的放气;如果是有人无意为之,你的车停的位置如此靠里,这儿也有的是好车,犯不着单独放了你的车胎气。何况你看见车胎没气时便笃定地问出是谁扎了你的车胎,所以我没法不认为这事根本就是你自导自演的一出戏。”   “沈总这一番分析真是入情入理、丝丝入扣,叫我这么一个弱质女流实在是百口莫辨。”伍媚面上依旧带笑,心底却恨不得把苏浙个不省事的家伙给抽死,她都吩咐了要把车胎侧面给划破了,这样只能换胎,无法补胎,才符合遭人报复的模样嘛。   “弱质女流?”沈陆嘉好笑地望了她一眼,不疾不徐地继续揭她的底:“一瓶装满白水的五粮液、打麻将时出老千,像你这样心机深沉的女人,十个男人都不是你的对手,还叫弱质女流?”   听到这里,伍媚收了笑意,垂下了眼睫,不再言语。   车内的气氛顿时沉重起来。   嘀嗒。有水珠状的液体忽然滴落在石榴红的裙摆上,立刻晕成一块椭圆的水渍。   她哭了吗?沈陆嘉从来没有想过伍媚会哭。在他印象里,这个女人最擅长的是笑。心底莫名其妙地涌起了后悔之意,沈陆嘉头一次有些束手无策了,他没有丝毫哄女人的经验。   “我承认我来晟时是有目的。”伍媚忽然抬起脸,泪水莹莹地望着沈陆嘉:“但是沈陆嘉,你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来吗?”   这是她头一次唤他的名字,不是沈总,而是沈陆嘉。沈陆嘉觉得心脏扑通扑通直跳,简直要从腔子里蹦出来一样。   伍媚吸了吸鼻子,慢慢地说道:“沈陆嘉,我是为了你而来,不管你信不信。”说完她用手背揉了揉眼睛,“放我下去,既然你这么讨厌我,我明早就会上交辞职报告。”   我是为了你而来……我是为了你而来……沈陆嘉的大脑死机一样,只剩下反复回荡着的这样一句话。   伍媚见他没有动作,自己探身到驾驶位的门板上去开车门锁。沈陆嘉来不及思考,已经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我收回刚才的那些话,对不起。”   “这叫什么?打一个巴掌再给一颗甜枣?”伍媚冷笑。   沈陆嘉难得焦躁地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翻来覆去就是“我错了。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真是笨蛋,连软话都不会说。伍媚脸上这才松缓下来,开了金口:“快点开车,我要回家。”   这个瞬间,沈陆嘉似乎模模糊糊明白了古代的那些昏君。舒了口气,他发动了汽车。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写的真累,沈总终于丢盔弃甲了。。。介于沈总是个榆木疙瘩,这情路注定坎坷啊,你说换成莫先生,遇到这种情况,铁定直接放平座位,强吻,然后哔。。。当然,我还是很热爱小狼狗的,真心萌啊~   所以说:珍爱生命,远离妖女。   ☆、24巴黎的秘密   第二天清晨,伍媚刚下楼,便看见自己的奥迪Q7完好无损地停在花圃旁。衬着花圃里开得正旺的白色夹竹桃,红红白白,煞是夺目。   心里微微一动,沈陆嘉那只闷瓜昨晚送她回来后竟然不声不响地把车胎充足了气,还把车给她送了回来。   她的养母曾经教育她,一个人如果看过足够多的好东西,即使不通过系统学习,也会本能的知道什么叫做上不了台面。这也就是为什么真正的古董、字画、珠宝赏玩行家鲜少有苦出身的缘故。同样的,她见过太多华而不实的男人,他们可以一掷千金为女人从阿姆斯特丹空运一机舱的黑色郁金香,却绝对不会屈尊走三里地为女人买两只炕山芋。所以身为世家子弟的沈陆嘉便显得弥足珍贵了。   于是伍媚忍不住掏出手机给沈陆嘉打了个电话。   电话很快被接起,那头沈陆嘉的声音是一贯的沉稳,“喂——”   “车是你给我送回来的吗?”   “我请的交警队的朋友找的拖车,早上拦车不方便。”沈陆嘉言简意赅。   伍媚唇角不由翘起来:“我原谅你啦,沈陆嘉。”   她的声音轻快的像一道金灿灿的晨光,已经到了办公室的沈陆嘉唇畔也不由浮起一丝笑意,低低地“嗯”了一声。   “那待会儿见。”伍媚一面系安全带,一面说道。   “嗯,待会儿见。”收了线的沈陆嘉觉得心情隐隐带上了几分雀跃,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老成自持的,这种不成熟的心态竟然让他觉得这个早晨格外美好。   可惜没过多久,他的好心情就被莫傅司打过来的电话给破坏殆尽。   “俄罗斯费氏传媒将要入主蔺川传媒市场这个消息已经泄漏,周允非已经知道这个消息。法国Nguyen集团现在也放出消息,有意增持鼎言的股票,甚至打算全盘收购鼎言。昨晚周允非也请了夏商周吃饭,想用自己手里的百分之十二的股权质押在摩曼银行名下。”   沈陆嘉的容色立刻严峻起来。鼎言的股价已经跌倒18.19每股了,按照他原先的测算,只要能将股价打到14.96每股,鼎言就会受到金融质押机构补充质押物的要求。如果鼎言无法满足要求,金融信托公司自然会大量抛售,再次造成股价下跌,如此一来他和莫傅司便可以轻松进行“没有被邀请的要约收购”(恶意收购的美称)。可是一旦Nguyen集团有意收购鼎言,他们前期费劲心机打压下去的股价会立时抬升,那么市场上的散户将会不再抛售股票,至于鼎言的其他大股东也会趁机狮子大开口,他和莫傅司投进去的数亿资金将彻底变成泡沫。   “现在最紧要的是要让法国Nguyen集团打消增持和收购鼎言的念头,最好再让他们把所持有的股份抛售给我们。”电话那头莫傅司语气平淡。   “可是这样谈何容易。别说我们和对方毫无交情,便是有交情,在商言商,人家为什么要退让。”沈陆嘉苦笑,要知道这世界上最难的两件事,一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二是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而说服Nguyen集团放弃收购目标并且支持他们,无疑就是在同时挑战这世界上最难的两件事。   “这也未必。Nguyen集团的少东阮咸是个怪胎,不会按照常理出牌。他目前在河内度假。不过早年我和他过有过节,你务必不能让他知晓你我的关系。”莫傅司声音低沉。   连莫傅司都说对方是怪胎,这人得古怪到什么地步?沈陆嘉只觉头痛不已,“你怎么会和一个法国佬又有过节?”   “我的蛇咬死了他的猴子。”莫傅司轻描淡写。   “我会尽力。”沈陆嘉知道莫傅司绝非偷奸耍滑之辈,他不肯出面自然是不能出面。   “你当心,阮咸那个跛子的脾性非常古怪。我在越南还有几个熟人,我已经把联系方式发到你电邮给你了,你去了越南可以找他们帮忙。”说罢,莫傅司便挂了电话。   沈陆嘉将身体往椅背上靠了靠,疲惫地揉按着眉心,神情凝重。半晌,他才拿起桌上的电话,拨给了伍媚,请她来总裁办一趟。   “沈总,找我有事?”伍媚袅袅婷婷地走了进来。   “我要去一趟越南,我记得你的简历上写着你会越南语,你和我一起。”沈陆嘉并不打算现在告知她底细。   “公务还是私事?”伍媚歪歪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沈陆嘉。   “公事。”   “公事啊,如果是公事,我这个翻译就只得无偿服务了。”伍媚面露遗憾。   沈陆嘉不觉笑起来:“你肯定没好好看《入职手册》,出差也是有补贴的。”   “有了经济杠杆,我一定好好做牛做马。”伍媚笑得慧黠。   “你又不缺钱,为什么这么爱财?”沈陆嘉终于忍不住蹙眉问出了这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   “因为我既知道钱的好处,又尝过没钱的坏处,你说我怎么能不爱财?”伍媚耸耸肩,翩然出了总裁办。   沈陆嘉真有点不大相信,伍媚的谈吐举止、吃穿用度比他认识的一些太子女都更像豪门千金,她居然尝过没钱的坏处?摇摇头,沈陆嘉喊岑彦进了办公室,吩咐他去订机票、办签证。   下午四点,两个人登了机,蔺川直飞河内内排机场。   商务舱里,伍媚百无聊赖地看了一会儿杂志,便掏出了平板电脑,打起了单机版的愤怒的小鸟。而她身旁的沈陆嘉则一直在全神贯注地看莫傅司发给他的关于阮咸和Nguyen集团的资料。   可惜她的水平实在太烂,一遇到鸟少猪多的情况就等着被一群绿猪集体嘲笑。重复了几次都没法过关,伍媚骨子里的邪性顿时被激发起来,径直把平板电脑摔地上去了。   听见动静的沈陆嘉这才扭过脸去,“怎么了?”又弯腰替她将平板电脑捡了起来。界面上绿猪藏身在各种材质的掩体下,几只彩色的小鸟停歇在一棵Y形的树下,再扫过“Angry birds”几个英文单词,沈陆嘉倒觉得此刻的伍媚比较像那只愤怒的红毛小鸟,他不由笑起来,“怎么,跟游戏较真了?”   伍媚哼了一声。   “这个游戏怎么玩?”沈陆嘉陡然来了兴趣。   “把鸟一只只弄上树,然后利用弹弓发射出去,把绿猪全部给打死就过关了。”伍媚闷闷地说道。   沈陆嘉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关窍,这不过是个基于物理学抛物线原理的游戏罢了。他好笑地看了一眼身旁气鼓鼓的女人,伸出修长的手指,调整好角度,一道漂亮的弧线过后,绿猪当场毙命。这样如法炮制下来,几只鸟都没用尽,绿猪就被他消灭殆尽了。   有点意思。沈陆嘉微微一笑,继续往下闯关。不消十分钟,他直接通关了。   伍媚惊奇地看住他:“你第一次玩这个?”   沈陆嘉点点头。   伍媚神情悲愤,径直从他手里夺过平板电脑,恨恨道:“我自己玩。”   沈陆嘉也不言语,任由她捧着平板电脑重蹈覆辙。   一向对自己的智商很是自负的伍媚大概在游戏方面确实毫无天赋,一次次的败北使得她脸上的表情格外丰富,而这一切被沈陆嘉尽收眼底。他一直以做一只机械表为荣,准确、勤奋、没有感情。可是看着身畔女人气恼地嘟着嘴的可爱模样,他忽然觉得这只表的机芯一瞬间停止了。   “那个,伍总监。”沈陆嘉有些不甚自在地清了清嗓子,“你打之前,要先看一下猪所在的掩体的支撑点在哪里,然后根据各种鸟的不同属性,利用抛物线原理进行精准定位,你看,这个树枝弹弓是顶点,和猪的藏身地点,通过估算射程,决定弹射时的高度和角度……”   伍媚定定地看着面前认真讲授技巧的沈陆嘉,这个大部分时间都相当严肃沉稳却又不时在她面前微露清澈的男人,总是可以轻易就让她心情很好。伍媚弯了弯唇角,有些不怀好意地说道:“沈陆嘉,有没有人说过你真的很可爱?”   她说他可爱?沈陆嘉开始觉得耳朵开始发烫,他睫毛微颤,垂下了眼帘,又急躁地抓起刚才放在一边的资料,借以掩饰自己的失态。不料动作太急,反而有几页纸飘落了下来。他又急匆匆想弯腰去捡,伍媚已经抢先一步,替他捡了起来。   “咦,阮咸?”无意间的一瞥让伍媚发现了沈陆嘉先前研究了老半天的资料竟然是关于阮咸的。   沈陆嘉心里一动,面上却神色淡然:“你认识?”   “嗯。他是阮沅的哥哥。”伍媚话音刚落,这才想起他们这此行的目的地是越南河内,而阮咸那个变态,每年的四五、九十月份都是待在河内的。   她悄悄咽了口唾液,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该不会是去见阮咸的吧?”   她脸上那种紧张混杂着纠结的表情使得沈陆嘉心头微微恼火,怎么就她认识那么多的男人,苏浙、商渊成、夏商周、阮咸,一个比一个来头大。   “怎么,你欠了他很多钱?” 沈陆嘉的语气里头一次稍带讽刺。   “不是。”伍媚只觉得一阵阵烦恶,每当看见阮咸那个死变态,她就会觉得血液里沉淀下去的暴戾和恶毒全部浮泛起来。闭了闭眼睛,竭力压下脑海中那些被她刻意摒弃的影像碎片,伍媚迟疑地开了口:“他,可以说是我的未婚夫。”   作者有话要说:冰山的一角开始浮出水面。。。下一章,热烈欢迎史上最变态的男人阮咸出场。。。二男交锋,噔噔噔噔   麻痹,每次写到黑暗变态系的男人我就控制不住血脉贲张。。。激情四射。。。双眼冒光。。。   ☆、25恋人絮语   这个消息对沈陆嘉而言,不啻于一枚重磅炸弹。   未婚夫?!沈陆嘉只觉得太阳穴那里一阵阵血潮似地嗡响。手指也不由一根根捏紧。   “怎么回事?”沈陆嘉无法控制自己问出了这句他并没有立场过问的话。   伍媚撑着额角,声音低黯:“情况有些复杂,不过我是绝对不会嫁给阮咸的。”说到这里,她原本显得有些空茫的眼神又恢复成了花岗岩一般的冷硬。   沈陆嘉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胸口像被巨石压制,一阵阵气闷,半晌他才缓缓道:“明天我会一个人去见阮咸,你就不要去了。”   伍媚摇头:“你不了解阮咸,他已经自恋到看不起任何一个人类的地步,你这样冒然地找上门去,就是把门槛磨平了,他也不会见你。”   伍媚言辞之间对阮咸的熟稔使得沈陆嘉愈发气闷起来。他垂下眼睫,沉默地看着自己的膝盖。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陆嘉才觉得心情稍稍平复,回头看了伍媚一眼,却愣住了。她居然已经睡着了,浓黑的睫毛随着呼吸不时轻颤,像极了沈家大宅里那株合欢树开花时丝线一样纤长的花蕊在风中振颤的样子。   商务舱的座位无法放平,伍媚大概睡得不是很舒服,眉头一直蹙着,脖子也始终在轻微地调整着姿势。沈陆嘉心里蓦地一动,身体不由向她那边靠近了些。伍媚脑袋恰好一歪,沈陆嘉抬起肩膀,让伍媚将头枕在了他宽厚的肩膀上。睡得迷迷糊糊的伍媚微微撩起眼皮,只看见沈陆家英挺的侧脸离自己很近,她红唇微弯,将脑袋往他肩窝里埋了埋,安心地睡了过去。   沈陆嘉就这样一动不动,任由她枕着。她头上的发香似有若无地一直往他鼻子里飘,沈陆嘉觉得一颗心里充满了柔软的水,正轻轻地晃动着。   临近九点,飞机才降落在了内排机场的停机坪上。十月份的河内有些闷热潮湿,夜风带着热带花树特有的气息,吹拂到人身上,叫人觉得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张大嘴巴呼吸。拦了车,两个人直奔酒店。   不想,当前台服务小姐听到沈陆嘉用英文报出预订人名姓时,却只递出了一张房卡。   “我们订了两间房。”沈陆嘉蹙眉。   穿着粉色奥黛的前台小姐面带笑容,用发音略带古怪的英语说道:“先生,你们订的是一间双人套房。”   沈陆嘉只觉得尴尬无比,他不好意思看伍媚,只低声用汉语解释道:“抱歉,这是岑特助的失误。”说完又用流利的英语说道:“那我还要一间房。”   “对不起,现在是旅游旺季,没有空房了。”前台小姐向沈陆嘉行了一个佛礼致歉。   伍媚却不以为意地从沈陆嘉手里抽出那张房卡,有些恶作剧似地一笑:“走吧,我不会毁了你的清白的,沈总。”   进了门,伍媚随意地将自己的行李箱往地上一扔,沈陆嘉则稳妥地将行李箱放在了床尾的电视柜旁边。然后又将伍媚的行李箱也端端正正地放置好。   伍媚则将双手撑在身后,看着他像只勤劳的工蜂一般放行李,两条莹白的小腿还悬在床沿,一晃一荡。   “我饿了,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伍媚忽然建议。   沈陆嘉正为头一次和年轻女子同居在一片私密空间而感到浑身不自在,听到这个提议,立时便同意了。   沈陆嘉没有来过河内,或许因为曾经沦为殖民地的缘故,这个城市留有很多法国的印记。此时街面上虹霓闪烁,本地人、外埠人交杂在一起,人声鼎沸。沈陆嘉生性喜静,便觉得有些心烦。而伍媚可能由于很久不回越南,兴致格外高昂,一路向沈陆嘉介绍着沿路的建筑。   “你在越南待过很久?”一直沉默的沈陆嘉终于开腔。   这个问题使得伍媚的神色一瞬间沉寂下去。半晌,她才答道:“也没有很久,加起来也就一年左右吧。”   “前面有家还没关门的卖牛肉米粉的。”伍媚眼睛忽然一亮,想也没想,她便拉住沈陆嘉的手,快步向前跑去。   沈陆嘉被她握住手的那一瞬,觉得自己半边身体一霎那僵硬了。她的手又小又软,沈陆嘉小心翼翼地握紧了伍媚的手,随着她一起奔跑。   感受到沈陆嘉反握住自己右手的力道,伍媚偏头朝他粲然一笑。沈陆嘉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天,他会和一个女人手牵着手,在大街上一路狂奔,为的只是吃到一碗牛肉米粉。他的心脏简直像要跳出嗓子眼,分不清楚是因为奔跑还是因为别的。   好容易抢在店主关门前到了店铺,两个人鼻息都重了起来,尤其是伍媚,几乎是上气不接下气。   “老板,两份牛肉米粉。”伍媚用越南语说道。   天空繁盛的星光下,两个人坐在矮小的板凳上,中间隔着一张简陋的木头桌子。沈陆嘉人高腿长,坐的难受无比。   幸好老板很快端上了两碗牛肉米粉,雪白的米粉上除了粉红色薄纸一般的牛肉,还有几片柠檬切片和叫不出名字的野菜。   伍媚用开水烫了两人的筷子,然后将其中一双递给了沈陆嘉便埋头吃起来。   沈陆嘉怔怔地接过筷子,愣了半天才低低一笑,也低头吃起来。   汤汁鲜美,柠檬的酸味调和了肉类的肥甘,再加上糯滑爽口的米粉,两个人也不说话,只是各自享受美食。   一只骨瘦如柴的黄色的土狗不知从哪个旮旯里跑出来,眼巴巴地蹲在沈陆嘉脚下,不时用尾巴扫过他的裤腿。沈陆嘉无奈地看它一眼,用筷子夹了几片牛肉扔在地上,土狗立刻吃了个干净。然后那条狗又转悠到伍媚面前,依样讨食。   伍媚才要夹起牛肉,沈陆嘉制止了她:“我的都给它吃便是了。”说完把自己碗里的牛肉悉数丢在了地上。土狗吃得直摇尾巴。   付了钱,两个人刚要离开,又有卖水果的小贩推着车经过。   玻璃罩里热带水果五花八门,榴莲、菠萝、番石榴、桑葚、火龙果、芒果……颜色鲜妍,气味馥郁。伍媚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沈陆嘉好笑地比了个手势,拦住了小贩。   伍媚朝他一笑,凑上前去,叽里呱啦说了一通,其实越南语宛转绵软,但是她语速太快,听在沈陆嘉耳朵里,只觉得像甜脆的香瓜。   小贩眉开眼笑地将各色提前切好的水果装进塑料袋里,又丢进去一大把冰块。这才将塑料袋连同附赠的调料酱汁递给伍媚。伍媚还不忘顺手拿了一把塑料叉子。   回酒店的路上,两个人并肩走在大片绿树的阴影下。伍媚已经迫不及待地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拿着刀叉将里面的水果往嘴巴里送。大概因为边走边吃的缘故,她走着走着就落在了后面,沈陆嘉只得驻足等她。   赶上来的伍媚难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朝沈陆嘉一笑。沈陆嘉看着塑料袋外面凝结的小水滴,蹙眉道:“你少吃点冰的,刚吃过米粉,对胃不好。”   “没事儿。”伍媚不以为意地用塑料叉叉起一块火龙果,递到沈陆嘉嘴边,“你尝尝。”   月色下,她的脸反射着温柔的辉光,沈陆嘉看得几乎呆了。   “你吃不吃啊?”还是伍媚的娇嗔才让他回魂,沈陆嘉耳朵一红,低头将那块火龙果含进了嘴里。热带地区的火龙果远比亚热带地区来的甜腻,一口下去,汁水四溅,沈陆嘉只觉得那股甜意一直游进了心底。   有背着肮脏行囊的鬼佬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掀起一阵锐利的气流,伴着刺耳的引擎声。   “小心。”沈陆嘉伸手揽住伍媚的腰肢,将她带离了危险。但是两个人不可避免的贴在了一起。   柔软的胸脯碰上了沈陆嘉结实的胸膛。伍媚陡然觉得心口有一只白鸽子在拍翅膀,挣扎着要飞出去,飞出去……   她的唇畔还沾着一点桑葚紫色的汁液,是诱人的绛红。沈陆嘉缓缓伸出右手拇指,触上了她的唇。   伍媚眼睛里像汪着水,又像洒满了星光,晶亮地看着他,只有睫毛在夜风里颤抖个不停。   沈陆嘉只觉得大脑中一片空白,鬼使神差的,他将自己的唇偎上了她的两片唇。她的唇很软,像果冻一般,沈陆嘉又用舌头舔了舔她的唇,很甜,估计是水果汁。他忍不住吮了又吮。   吮吸的过程里,伍媚的两片唇间露出一丝缝隙,大概是男人掠夺者的天性,沈陆嘉无师自通地撬开了她的唇瓣,急躁地追逐着那条布满热带水果芬芳的舌头。伍媚本来还存着一点挑逗的意思,但是沈陆嘉吻得太急又太用力,她只觉得呼吸都要被他蛮横地抽离殆尽,两条胳膊不由紧紧箍着他的腰,几乎将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   两个人也不知道吻了多久,当沈陆嘉放过她的那一瞬,伍媚觉得脚都麻了。沈陆嘉平日里古井一般岑寂的眼神里第一次染上了激狂。而素来以调侃沈陆嘉为乐的伍媚破天荒地觉得有些脸红心跳,于是提着塑料袋快步超酒店走去。   沈陆家长腿轻迈,快步追上去,主动牵住伍媚的手,又改成握住的姿势。伍媚瞪住他。   “我不会道歉。”沈陆嘉平静地说了这么一句,“但是我要求对此负责。”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吻到了。。。掬一把热泪,小狼狗终于要变身狼人了。。。   ☆、26理想的丈夫   沈陆嘉说这话时神情认真而严肃,一双棕褐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伍媚在他的瞳仁里看见了自己,小小的自己,唯一的自己。不远处是还剑湖,湖的西北面是教堂,教堂高耸的尖顶上的十字架像夜色里的一枚星星,伍媚觉得自己一阵心律失齐。   于是她有些色厉内荏地冒出一句:“废话,天底下哪里有白吃的豆腐。”   听到这话,沈陆嘉的唇角立时逸出一声低低的闷笑。   伍媚这才觉得自己这话说的蠢极了,她恼羞成怒地拧了沈陆嘉一下,“你再笑!”   “我错了。”沈陆嘉二话不说,立刻道歉。   伍媚哼了一声,甩开他的手,自顾自地大步向酒店走去。可惜她今日大概是命途多蹇,才走了两步,鞋跟便卡在了窨井盖的圆孔里,拔都拔不出来。   沈陆嘉见状,早已赶到她身边,冷静地让伍媚脱了那只被卡住的鱼嘴鞋。然后有力地揽紧了她的腰肢。一面弯腰去拔那只鞋,因为姿势的缘故,他的手臂不免往下滑去,搁在了她圆翘的臀部,伍媚身体微僵,忍不住在心中骂娘,今天她的豆腐都被沈陆嘉这个阴险的闷蛋吃成豆腐干了。   大概也知道这样的姿势太过暧昧,沈陆嘉的胳膊又下移到了她的腿根处。伍媚因为一只脚站立,重心不稳,只得死死搂住沈陆嘉的肩膀,两个人姿势怪异,简直叫人疑心是在修炼什么邪术。   沈陆嘉握住鞋后跟,缓缓地使劲,然而就在他感觉到鞋跟正一点一点艰难上移的时候,他敏锐地发现金属跟被划得惨不忍睹。沈陆嘉心思一动,倘若这鞋拔不出来……他又在心底估算了一下到酒店的距离,这才转脸看住伍媚,老老实实地说道:“如果拔出来的话,估计鞋跟就花得不成样子了。   伍媚欲哭无泪,这可是LAVIN的新款。   看着她肉痛不已的样子,沈陆嘉心知她的鞋子肯定不便宜,忍住笑意说道:“你是跟我出差才弄坏了鞋,回去之后我重新买一双赔给你。”   “真的?”伍媚立马不纠结了,“那这鞋我们不要了。”   沈陆嘉点点头,径直打横抱起伍媚。走了两步,他看了看伍媚一只脚上硕果仅存的那只鞋,又道:“反正一只你留着也没用,丢在这儿吧,万一谁拔出来,还可以凑成一双。”   伍媚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你《读者》看多了吧?我的东西,宁可扔到垃圾桶里,也不喜欢给别人。”说完用力一踢,脚上那只鱼嘴鞋径直飞到浓密的花草丛里,消失不见。   沈陆嘉看着她两只玲珑可爱的白脚丫,自觉噤声,紧了紧胳膊,抱着伍媚朝酒店走去。   伍媚两条胳膊环住沈陆嘉的脖子,脑袋贴着他的胸膛,心头洋溢的是从未有过的安心。至于沈陆嘉,一手托着她的背,一手托着她的腿弯,还要用两根手指钩着那袋水果。有夜游的越南男人擦肩而过,一夫多妻制的越南男人在家里完全是神一样的存在,看着伺候女人的沈陆嘉都是满眼同情和不耻,唯有沈陆嘉自己乐在其中,连平素冷硬的脸庞轮廓此刻都柔化了   进了房,沈陆嘉将伍媚抱到其中一张床上,又拿了一次性拖鞋给她。   伍媚打了个呵欠,“我去洗澡。”说罢走到自己的行李箱前,打开锁扣,直接从里面拿出换洗的衣物去了浴室。   浴室采用的是磨砂玻璃,影影绰绰能看见里面纤细的人影,再伴着哗啦啦的水声,在外间的沈陆嘉脸上有淡淡的红意浮现。   热水抚慰了她疲乏的身体,雾气腾腾里伍媚忽然觉得□有潮热的感觉,她低头一看,糟糕,是她娘的姐姐来拜访她了。   该死的,她的月经一向都是延后的,这次居然破天荒的准时来了,她倒是准备了卫生巾,但是却放在了行李箱里。   无奈之下,伍媚只得敲了敲浴室的门,小声地喊着“沈陆嘉。沈陆嘉。”   双人套间很大,坐在床边心浮气躁的沈陆嘉隐约听到有细小的女声唤他,还有些发愣地四处看了看,又听见叩击玻璃门的声音,这才回过神来。三步并作两步站到浴室门前。   “我在。怎么了?”   隔着门,伍媚听不出沈陆嘉声音里的暗哑。   好丢脸。伍媚几乎开不了口,半天她才低声道:“帮我拿一下卫生巾,黑色的苏菲,在我的行李箱里。”   她从未用如此细软的声音与他说过话,沈陆嘉这下连耳朵都红了,他喉结微动,压着嗓子说了一句“你等着”便不迭离开了这个让他心跳如雷的地方。   蹲身打开伍媚的行李箱,里面全部是各色的衣物,沈陆嘉尽可能小心地在其中翻拣着,然而还是不可避免地碰到了她的文胸,他的手不由一颤,有叠成小小一团的东西从罩杯里掉了下来。沈陆嘉下意识地将它塞回去,这才发现是一条带蕾丝花边的内裤。   轰。沈陆嘉觉得血一下子全冲进了脑子里。他狼狈不已地将小巧的内裤重新团进罩杯里,又塞到别的衣物下面。也顾不得礼貌,将行李箱兜了个底朝天,这才找到了被压在最底下的卫生巾。   花花绿绿的卫生巾看得沈陆嘉眼仁疼。他已经记不清先前伍媚是怎么交待的,只记得是一个女性化的名字。苏菲,他在心底默念着。   “苏菲超熟睡410”几个大字撞进眼睛里,410毫米也就是41厘米,居然这么长!沈陆嘉有些震惊,赶紧从包装里抽出一片,给伍媚送了过去。   浴室门打卡了一条缝隙,白花花的雾气里伍媚伸手接过了卫生巾。   热腾腾的潮气扑在他的脸上,沈陆嘉觉得脸又热了起来。   浴室里,伍媚一面撕开卫生巾的包装,心里五味成杂。她控制不住地想起了夏商周,她发育的晚,16岁上大学那年才来了初潮,她记得那天自己穿的是一条白色短裤,正站在书架前翻杂志。然后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站在她身后,好意告诉她:“同学,你大姨妈漏出来了。”那个时候她还傻乎乎地回了一句:“我没有姨妈。”   后来,他成了她的男友。不过大概是受他那位老古董父亲的影响,夏商周对她很好,唯独不肯帮她买卫生巾,甚至连碰一下都不愿意,他的理由是男人碰了这种女人家用的秽物,是要倒血霉的。那个时候的她还傻不拉几地觉得这样很Man。   伍媚出来时沈陆嘉已经坐回了床沿,正低头看着阮咸的资料,天晓得他其实一个字都没看下去。   想到旧事的伍媚心情有些低落,她一声不吭地爬上床,睡了。   沈陆嘉蹙眉看着她湿漉漉的头发,丢下资料起了身:“把头发吹干再睡。”   伍媚闭着眼睛只装听不见。   沈陆嘉无奈,自己去找了吹风机,坐在床沿替她一束一束地吹头发。   他的动作很轻,热风暖洋洋地拂过头皮,伍媚只觉得神思困顿,连眼皮也越发沉重起来。   眼前的睡美人脸颊上还有洗过热水澡后的红粉绯绯,两瓣唇间还吐露一丝缝隙。听着她绵长的呼吸声,沈陆嘉不觉失笑。她对他倒是放心得紧,这样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她还能睡得如此没心没肺,就不怕他趁人之危吗?   替伍媚吹干了头发之后,沈陆嘉拿起薄毯,仔细地盖在了她的小腹上。这才轻手轻脚地去浴室冲了澡,然后躺到了另外一张床上。   第二天清早,伍媚睁开眼睛时沈陆嘉已经洗漱完毕坐在沙发上看邮件了。   听到动静,沈陆嘉抬头朝她微微一笑:“早。”   还没彻底清醒的伍媚鹦鹉学舌一般回了他一声“早”,去盥洗间洗漱去了。   她换好衣服出来时,沈陆嘉已经教服务生把早餐送到了房间。   两个人吃了螺蛳粉和扁米饼,喝了鲜榨果汁后,准备去阮公馆见阮咸。   白天的河内又是另外一番景象,这儿的高层建筑很少,放眼看去几乎全是四至五层漆成黄色或蓝色的建筑物,相当数量建筑物平整的屋顶上还种有花草。街道上戴着椰壳斗笠的三轮车夫,不疾不徐地踩着踏脚,留下一路清脆的铃铛声。结实苗条的越南妇女,蹲在自己的摊位前,兜售着热带水果、香烟和打火机。也有年轻羞涩的小姑娘挎着藤条编成的小篮子走到两人面前,眼神明亮地看一眼沈陆嘉,又伸手指指伍媚,再指指自己篮子里用细铁丝串成的娇柔的茉莉花。芬芳洁白的花朵像小小的玉石,上面还滚动着晶亮的露珠。   沈陆嘉心知是叫他买花,他掏出几枚5000面值的越南盾,放进篮子里,这才拿起一串茉莉花,有些不好意思地递给伍媚。   “给我的?”伍媚含笑反问。   沈陆嘉微微偏过头去,含糊地应了一声。   伍媚并没有接,只是将左手伸到他面前。   茉莉花的香气冲进鼻子里,有花粉过敏的沈陆嘉觉得有些头晕,他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捏住花朵间的铁丝,套在了伍媚的手腕上,指尖不小心碰触到她的皮肤,他觉得头里更是昏沉。   河内的出租车并不像国内那样遍地都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是摩托,好容易拦到一辆出租车,但是当伍媚报出要去阮公馆时,司机像见了鬼一样,一打方向盘,便风驰电掣地开溜了。   沈陆嘉有些吃惊地看着那一缕尾气,“为什么会这样?”   “大概因为阮咸是个魔鬼吧?”伍媚笑得云淡风轻,沈陆嘉却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眼底转瞬即逝的一丝惧意。   “Xic Lo。”伍媚伸手招呼了一辆三轮车。越南的三轮车和国内不同,踏脚的地方是在后面,这样可以不影响游客的视线。   两个人上了车。这次伍媚没有直接告诉车夫目的地是阮公馆,而是告诉他去玉山寺。   “刚才你拦车时说的是什么,发音好像‘是个猪’。”沈陆嘉问道。   伍媚不由噗嗤一笑,“是三轮车的越南语,中文发音不是‘是个猪’,是‘氏哥鲁’。”   而阮公馆内,刚晨起不久的阮咸正懒洋洋地将三枚摩挲的锃亮的乾隆通宝随意地抛掷出去,任由它们叮当落在床前的小几子上。一连抛了六次之后他才古怪地一笑,自言自语道:“坎上离下,水火既济,今天怕是要有不速之客上门啊。”   作者有话要说:哐哐哐,阮咸同学终于要临风出水了。。。   ☆、27一双蓝眼睛   在玉山寺下了车。沈陆嘉和伍媚两个人步行往阮公馆走去。   路上,伍媚犹豫了片刻,还是提醒沈陆家嘉:“阮咸差人送的茶水点心一概不要碰。”   “好。”沈陆嘉也不多问,一口应承下来。   隔着老远,沈陆嘉便看见一片斑斓的花海,一栋白色的小楼掩映在重重花海里。走得近了,沈陆嘉才惊觉那些沉重硕大的花朵竟然都是罂粟花,一株株足有一人高,艳红、桃红、绛紫、纯白……华丽得让人心惊肉跳。好些绿孔雀、蓝孔雀在花阴下昂首阔步,旁若无人。还有背着枪械的健壮男人神情阴郁地在小楼周围逡巡。   沈陆嘉不觉蹙眉,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先前在街边拦车,一听见是去阮公馆,那个司机便一踩油门跑了。他有预感,这个阮咸,根本就是危险的代名词。   “伍小姐。”一个裹着白色包头的黝黑青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在伍媚面前微微躬身。他相貌平凡,唯有两只眼睛亮如寒星,身上穿着白色对襟布褂,下面是一条黑色熟罗裤子,脚上是黑色的布鞋。   “穆。我要见你家主子。”伍媚声音冷淡。   叫穆的青年却看了看她身旁的男人,不卑不亢地说道:“您见主人自然是不妨事,可是主子说了,今天不见外客。”   伍媚哼了一声,抱着两条胳膊看着地面。沈陆嘉却在暗暗打量这个叫穆的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太平盛世里鲜见的阳刚戾气,这是只有在刀头舔血的人身上才有的肃杀气质。   两方就这样僵持着。热风吹在人身上,沈陆嘉和伍媚额上全部沁出了绿豆大小的汗滴,而那个叫做穆的青年,却似浑然不觉。   “带他们来见我。”穆的耳朵里塞着的微型通讯器里传来阮咸阴柔的声音。   “两位请。”穆做了给请的手势,走在前面领路。   小楼外表寻常,内里却别有洞天,只是布置得有些古怪,不中不洋。中国旧式的白粉墙上挂着西方的静物油画,古色古香的金漆几案上搁着多头银烛台,墙角一架三角钢琴上偏盖着蝙蝠纹样的大红绫子布,怪异极了。由于拉着窗帘,室内光鲜黯淡,还弥散着一种奇特的香味。   穆掀开一道竹簟帘幕,请二人入了内。然后自己垂手恭容站在了帘幕之外。   甫一入内,沈陆嘉便看见一个相貌秀美的混血青年半卧在一张雕花牙床上,他穿着一袭宽松的红色的睡袍,露出半个肩头,肩头上还有狰狞的纹身。男子的脸型是一个有弧度的倒三角,长着尖尖的下颌,疏朗的眉毛下是一双吊梢的凤眼,眼珠仿佛由于忧郁而变成了淡蓝色,呈半透明,又因为光线,像两颗毫无瑕疵的玻璃弹珠。嘴唇却是殷红如血。总而言之,他整个人充满了一种阴性之美,叫人不由想起古代专演旦角的绝世名伶。   只是他的手里却捏着一柄翠玉镏金珐琅烟枪,枪头还镶嵌有烧蓝花卉纹的装饰。牙床前,一个穿着奥黛的美貌少女跪在地上,正在娴熟地将金黄色的鸦片膏搓成小丸,用银签子放在火上烤软。然后小心翼翼地掀开烟锅的白玉顶盖,将小丸塞进去。阮咸随之闲适地翻转烟锅对准火苗,吸食袅袅腾起香烟。   一股浓烈的甜香弥漫开来,阮咸的神情沉醉而惬意。   他身前的花几上还搁着一盘佛手和香椽,正散发出幽幽寒香。一只金丝猴坐在花几上,手里捧着黄橙橙的佛手,不时嗅嗅闻闻,发出吱吱叽叽的叫声。看见伍媚,那猴子顿时丢下佛手,三两下就扑了过来。   伍媚却是一脸嫌恶,作势抬脚要踢,没好气地喝道“滚开”。   阮咸徐徐吐出一口烟雾,“阿芒,回来。”   那猴儿听到主人的声音,肩膀一垮,老老实实退了回去。   将手里的烟枪递给少女,阮咸用手撑住头,斜着眼睛打量沈陆嘉。他年纪虽然不大,但阅历惊人,识人自有一套。古语有云“深沉厚重,魅力十足者,为第一等人;磊落豪迈,不拘小节者,为第二等人;聪明绝顶,辩才无碍者,为第三等人”。很显然,伍媚带来的这个男人是属于第一等。   沈陆嘉知道阮咸性子古怪,一时也吃不准到底该怎么称呼他,便以退为进。   “我又不是你亲爹,你带个男人来见我作什么?”阮咸忽然语出惊人,一双凤眼噙着笑,望向伍媚。   伍媚岿然不动,淡漠道:“沈陆嘉,晟时的沈总,我的顶头上司。”   “哦。”阮咸拉长了声音,又看向沈陆嘉,一脸诚恳地说道:“不好意思,没听说过,说不了久仰久仰。”   沈陆嘉也不动怒,淡淡一笑:“我倒是对阮先生久仰的紧。”   阮咸坐直了身体,饶有兴致地盯住沈陆嘉:“直说吧,来找我干吗?”   “我想请阮先生,打消增持和收购鼎言股票的念头。”沈陆嘉开门见山。   阮咸嗤嗤地笑起来,伸手指指自己的太阳穴,又看住伍媚:“你们沈总这儿不会有毛病吧?”   “有毛病也没你严重。”伍媚语气讥诮。   “你和他睡过了?”阮咸凤眼微眯,改用越南语质问伍媚,连声音也冷了几分。   伍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并未回答。   阮咸忽然笑起来,“沈总,您先去书房等我,我和您的这位伍小姐有几句话要讲。”他言辞客气,语气里却带着不可一世的自负和不容拒绝的傲慢。   沈陆嘉并没有动,只是抬眸看向伍媚。   伍媚知道他在征询她的意思,心头一暖,朝他点点头。   “那我就把伍媚暂时交给阮先生了。”沈陆嘉淡淡撂下一句,迈开长腿离开了内室。   阮咸脸上的笑意愈发意味深长,“我的小伍媚如今真是翅膀长硬了啊。知道帮着外人来算计我了。”   “唷,阮大少您多厉害啊,粘上毛比猴儿都精,我要是能算计到您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伍媚冷笑。   阮咸仿佛听不出她的冷嘲热讽,反而笑眯眯地讲起了故事:“从前,大森林里有一只老虎向猫学艺,猫教会了老虎跳跃和捕捉的技巧之后,老虎却妄图吃掉猫,不料猫还留了一手。”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赤脚下了床,走到伍媚面前,居高临下地一笑:“何况你还算不上是老虎。你今日所有的一切,大半皆来自于我,若是惹毛了我,你该知道代价。”   伍媚刚想顶嘴,阮咸已经出手如电,右手狠狠地捏住了她的下颌,脸上笑容半丝未褪,“我帮你磨尖了牙齿和爪子,不是让你对付我的。”   伍媚脸色有些发白,但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愤怒地盯着阮咸。   阮咸却用左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好容易帮你把晏经纬调到蔺川去,乖,别辜负了哥哥的一片好心。”   伍媚浑身一僵。晏经纬的高升居然是他在里面做的手脚?她认识他六年,还是摸不清楚这个男人的势力到底大到什么地步。   阮咸却趁她分神,将脸凑向她雪白的耳廓,又伸出舌头含住了她圆润的耳珠,然后舌头恶劣地迤逦而下,缓缓扫过她的颈项。伍媚咬紧下唇,抬起膝盖就向阮咸的某个紧要部位顶去。   阮咸惑人地一笑,双手捏紧伍媚的手腕,直接将她拖着一齐倒向了那张雕花牙床。   叫阿芒的猴子吱吱怪叫两声,捂着眼睛跳到了旁边。   阮咸低低一笑,伸手一扯牙床上猩红的帷幔,床尾露出一幅女子的半身□,照片里女子正在沐浴,仰着头任由水洒在脸上,双眸微眯,姿势放松而享受。打湿的乌发随意地披在胸前背后。   “怎么样,我把你照的美不美?”阮咸含笑问伍媚。   “你这个死变态,居然偷拍我。”伍媚咬牙切齿。   阮咸嘴角的笑意逐渐扩大,“看见照片下面的这些斑点吗?我特别喜欢对着你这幅照片打飞机。至于那些斑点——”阮咸笑得很无耻,“可都是我的精华。”   “阮大少您可是高富帅,居然也要靠打飞机度日?”伍媚猛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咸,讽刺道。   “你知道的,妞泡多了会累,爱做多了会瞌睡。”   “您这名字真是可惜了,您就该叫阮咸湿,又咸又湿,和你这个人一样,叫人恶心。”伍媚理了理身上的衣裳,起了身。   阮咸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你说我把这幅照片给沈陆嘉,他会怎么样?”   伍媚脚步一窒,却没有停住,只冷冰冰地丢下三个字:“随便你。”   等到伍媚掀开竹簟帘幕,阮咸才自言自语一般,“我最讨厌那些健康的、正直的、干净的男人了。”说罢,懒洋洋地起了身,穿上木屐,弯腰抄起地上的猴子去了书房。   沈陆嘉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伍媚坐在他身侧。   阮咸状若无意地扫过沈陆嘉面前那杯红茶,没有丝毫饮用的痕迹,朝伍媚冷笑了两声。   “沈总,我这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你要我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也行,但我有一个条件。”阮咸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阿芒金色的丝毛。   “阮先生请讲。”   “这只金丝猴我驯养了三年了,可惜它是个不识货的,你给它钞票,它会毫不犹豫地撕个粉碎,沈总是搞金融的,想必可以教教它仕途经济。”阮咸笑得邪恶,“倘若沈总在五天内教会它认得钞票,我就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还把我手里鼎言百分之六的鼎言股票送给你,如若不成,就请沈总打道回府。”   “好。一言为定。”沈陆嘉起了身,沉稳地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阮咸并没有多喜欢伍媚。。。因为他是不会爱上人类的。。。   不能倒戈啊姑娘们。   小狼狗必须完胜阮咸湿。。。   ☆、28远离尘嚣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粗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坚决跟领导共进退。”伍媚笑吟吟地回了一句。   沈陆嘉笑笑,低头又去拨电话,却听见伍媚忽然问道:“你有把握吗?猴子再聪明,终归是头畜生,何况只有五天时间。”   沈陆嘉朝她淡定地一笑,拨通了电话。   应该是越洋电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电话里沈陆嘉请对方立刻搭乘飞机将三只分别叫拉格朗日、开普勒和诺特的僧帽猴送到河内来。   伍媚啧嘴,这三只猴子的名字都来源于数学大家,拉格朗日在数学、力学和天文学上都是建树颇丰。至于开普勒,提出了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更是赫赫有名。而诺特,则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数学家,被誉为抽象代数之母。   “这些猴子的名字够霸气啊。”伍媚揶揄道。   “是我的一位学长起的。他为人比较狂傲。”沈陆嘉解释道。   不用说伍媚都猜到这些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于端方严正的沈陆嘉,她有些好奇地接着问道:“诺特是只母猴子吧?”   沈陆嘉点头,眼里有赞许之意。   “你让别人给你送三只猴子过来做什么?阮咸让你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换你那个。’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有意思,就和我那位动物学专业的学长就进行了一项合作研究,教动物使用货币。那三只僧帽猴就是我们成功训练出来的样品。”   “僧帽猴?”伍媚从没听说过这种猴子。   “叫僧帽猴是由于它们头部有一大撮黑毛,看上去就像修道士的黑色风帽。这种猴子智商很高,而且*明确,只关心食物和□,非常适合做研究。”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将阿芒塞进笼子里,一手提着笼子,一手拉着行李箱朝门外走去。   阿芒自由散漫惯了,在笼子里抓耳挠腮,窜上蹦下,唧唧乱叫。   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去了三十六街区。小巷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蜿蜒曲折。一间间花花绿绿五色斑斓的店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肉感的美女海报、写有英文的酒吧招牌、鸽子笼一般的家庭旅馆、茶摊上挂着的锦缎灯笼……简直叫人疑心处于某个杂糅的时代。   黎博元是一位越南珠宝商人,个子不高,但看上去相当精悍。他将店面暂时交由伙计打理,很殷勤地领着沈陆嘉和伍媚去了阁楼。   阁楼临街,木制的,黎博元开了门锁,有轻微的苔藓味混杂着尘埃的气味扑进肺里。   黎博元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连声道歉。   “挺好的,不妨事。”沈陆嘉宽厚地一笑。   阁楼分为上下两层,麻雀虽小,倒是五脏俱全。从只刷了一层清漆的古朴的木桌子和沉重的木椅到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将水电检查完毕后,黎博元告辞说待会儿送竹席被褥来。   伍媚则望着天花板上的三叶电扇,叹了口气。   沈陆嘉神色抱歉地看向她,继续建议:“要不你还是回酒店吧。”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走啊?”伍媚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   “我只是怕你住不惯。”沈陆嘉有些窘。   伍媚没有接话,只是找了个抹布,擦起桌椅来。   约莫半个小时,黎博元带着一个跟班又来了,两个人手里满满都是东西,崭新的竹席薄被,大袋新鲜时蔬和水果,甚至还有米粮和调料。   沈陆嘉赶紧上前搭把手。   黎博元放下手里的东西,笑道,“沈先生,您不肯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我就只好送点蔬果米粮过来了,不值钱,您千万收下。”   沈陆嘉推辞未果,只得收下。   待黎博元和跟班离开后,伍媚开始铺床,散开卷成筒状的竹席时她才发现黎博元只送了一张席子来。   沈陆嘉打开百叶木格子窗户后,一回头就看见伍媚坐在床沿,席子只摊了一半。   “怎么了?”   伍媚抬眼看住沈陆嘉,眼睛里微带捉弄:“只有一张席子。”   沈陆嘉顿时尴尬起来,心道黎博元想必是误会他们是小两口了。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待会儿我再去买一张席子。”   伍媚不声不响地铺完席子,走到卧室露台时才轻飘飘地丢下一句:“就这么凑合着吧先。”   沈陆嘉一怔,胡乱应了一声便快步出了卧室。   伍媚站在露台上,细竹帘在她身后缓缓飘动。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背包客,叼着冰冻可乐的吸管,兴致高昂地四处;露天咖啡馆的座位上,欧洲男人拿着烫金封皮的小说在安静地阅读;梳着发髻的越南妇女牵着温顺的大狗缓步走过;赤脚的小孩子彼此追逐打闹着……伍媚似乎突然明白了阮咸为什么每年都会花上四个月在这儿度假,这样慵懒绵长的时光,舒缓的几乎让人惆怅。   下了楼,伍媚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厨房里正在专心致志洗菜的沈陆嘉。   听到脚步声,沈陆嘉扭头看一眼伍媚,淡淡一笑,坦然自若地继续清洗佛手瓜和黄秋葵。   “帮我卷一下袖子。”沈陆嘉忽然出声。   “噢。”伍媚走到沈陆嘉面前,低头帮他卷袖子。   女人的发丝随着动作不时拂过男人清瘦光裸的小臂,一股难以名说的温馨气氛萦绕在并不宽敞的厨房里。   帮沈陆嘉卷好袖子后,伍媚有些汗颜地开了口:“我帮你洗菜吧。”   “你切菜吧。这些天还是不要碰凉水的好。”沈陆嘉很随意地接口道。   伍媚却破天荒地不镇定起来,她拿起菜刀和砧板,便毛躁地切起还滚着水珠的佛手瓜来。她鲜有做家事的经验,刀工自然不咋样,切的参差不齐。   沈陆嘉回头一看,嘴角忍不住逸出一声轻笑。   伍媚立马恼羞成怒,也不看他,恨恨地将刀剁的直响。   “刀不是这样抓的。”沈陆嘉按捺住笑意,上前握住她的手。   男子的大掌包住女人的手,握稳了刀背,只听得连贯的落刀声,佛手瓜很快变成了一堆细丝。   “你刀工真好。”伍媚看着砧板上整齐划一的细丝,讷讷地冒出一句。   沈陆嘉对伍媚的厨艺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颗椰子,找准正反面,用刀扎进正面的小孔,然后插进一根红蓝竖纹的吸管,递给了伍媚。   “拿着喝吧,菜弄好了我叫你吃饭。”   伍媚对于沈陆嘉哄小孩一样打发自己很不满,却又无可奈何,只得悻悻地捧着椰子,咬着吸管,靠在门框上看他做事。   大概是由于是学数学出身的缘故,沈陆嘉可以说将统筹学贯彻到了做菜的每一个步骤,时间衔接得密不透风,每一步的安排都是有条不紊。   漆成蓝色的木格子窗棂早已经褪成浅蓝色,阳光从缝隙筛进屋内,在沈陆嘉的身上洒下点点碎金。伍媚呆呆的看着眼前白衣黑裤的英俊男人,心脏一阵阵乱跳。   凉拌佛手瓜、清炒黄秋葵、松子玉米仁和莲藕香菇汤,四个菜很快装盘上桌。   “尝尝看。”沈陆嘉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伍媚逐个尝了个遍,脸上神情由不可置信转为羞愤欲死。   沈陆嘉刚要开口,就听见她愤愤道:“沈陆嘉,你一定还念过烹饪学学士的学位吧?”   “没有。”沈陆嘉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那你厨艺怎么这么好?”   沈陆嘉勾唇一笑:“我在英国待了七年,你知道的,英国菜就是三种:鱼、土豆和炸鱼薯条。为了不委屈自己的五脏庙,只好自力更生了。”   伍媚随之跟着自我安慰道:“嗯,如果我也是在英国生活的话,我的厨艺肯定不比你差。”   沈陆嘉但笑不语。   吃完饭,自然是沈陆嘉刷的碗。伍媚则被他支使了去喂阿芒。   “少喂一点,别让它吃饱。”沈陆嘉叮嘱道。   正在给香蕉剥皮的伍媚不解:“为什么,吃不饱它会很吵嗳。”   沈陆嘉高深莫测地一笑:“等嘉鱼来了你就明白了。”   “嘉鱼?”   “南嘉鱼,就是我刚才提过的那位学长。”   这名字不错,典丽文雅。伍媚一面想一面踏上了楼梯。   作者有话要说:遇到沈陆嘉这样的男人,你就嫁了吧。。。   甜戏写得好心情好舒适。。。   ☆、29屋顶上的轻骑兵   南嘉鱼是晚上八点多赶到的。   伍媚只看见一个高大英武的男人提着一只大笼子出现在了阁楼门口,然后便信步进了内厅。他四肢修长,步履稳健,相比笼子里三只蔫头耷脑地瘫坐着的猴子,男人全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狂野的气质。   于是乎,伍媚对南嘉鱼的第一个印象是——这个男人的气质和名字太不合谐了。   南嘉鱼径直从伍媚身边走过,眼珠半点都没转过去,仿佛当她不存在一般。又旁若无人地扬声道:“沈陆嘉——”   正在楼上的沈陆嘉听见动静,快步下了楼。   “嘉鱼学长。”沈陆嘉声音里难得带上了几丝激动。   南嘉鱼放下手里的笼子,拍拍沈陆嘉的肩膀:“到底怎么回事?”   “我和别人打赌,要在五天内让一只金丝猴认得钞票。”沈陆嘉言简意赅地说道。   南嘉鱼不解地看着他,“你从来不是逞勇斗狠的人,好端端的怎么会和旁人打赌?”又斜睨一眼伍媚,没好气地说道:“该不会和这个女的有关系吧?”   伍媚托着腮,懒洋洋地瞥一眼南嘉鱼,笑眯眯道:“可不就和我有关系,还是莫大的关系呢。你的沈学弟可是和我的未婚夫打的赌。”   沈陆嘉苦笑,他这位学长别的都好,唯独是位男性沙文主义者,倒不是针对伍媚一个。但显然南嘉鱼的态度惹得伍媚不痛快,这小姑奶奶便开始像毒蝎子一样准备蜇人了。   果不其然,南嘉鱼脸色愈发难看起来,他依旧看都不看伍媚一眼,只是质问沈陆嘉:“你看看这女的,娇蛮痴缠,你怎么会和这种货色混在一起,还为了这种货色出头。”   他一口一个“这种货色”,伍媚登时大怒,她袅袅地走到沈陆嘉身旁,示威一般将沈陆嘉的一只胳膊搂在怀里,冷笑道:“你的宝贝学弟就喜欢我这种娇蛮痴缠的货色,你又能怎么样?”   “你,简直恬不知耻!”南嘉鱼怒不可遏。   原来还以为这男人是个什么厉害角色,现在看来不过是一头大沙猪,骂她不要脸的人多着去了,她早就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把头一歪,恰巧靠在沈陆嘉肩上,伍媚笑盈盈地看向南嘉鱼:“嗨,恬不知耻怎么了?这年头要脸的还不是被不要脸的使唤的跟孙子似的。”   南嘉鱼简直要气得背过去。   沈陆嘉赶紧打圆场:“嘉鱼学长,其实不关她的事,是我公司里出了一点问题,不得不答应这个赌约。”   南嘉鱼深呼吸了一口气,按捺住满腹怒气道,“陆嘉,你的私事我管不了。现在你带我去看那只金丝猴。”说罢自己提着笼子向楼上走去。   沈陆嘉在心底轻轻叹了口气,朝伍媚微微一笑:“嘉鱼他性子就是这样,并不是针对你。他言语间有冲撞你的地方,我代他道歉。”   看着眼前男子眼眶下微暗的色泽,伍媚不知怎的,心里一软,嘟哝道:“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和他计较。”说完一拧身也上楼了。   猴子阿芒被安置在空旷的储藏室里。它出生没一年就被阮咸养在身边,喝的是矿泉水,吃的都是时令鲜果,阮咸也极少拘着它,可以说一些小户门楣的人家都不及它的日子滋润。可是如今它不仅行动受制,而且居然连吃都吃不饱,此刻听见人声,它愤怒地龇牙咧嘴,连连发出威吓的叫声。   那几只僧帽猴似乎也来了兴致,攀在笼子的缝隙里,盯着对面的阿芒,尤其是那只叫诺特的母猴子,居然隔着笼子搔首弄姿起来。   “你说要五天训练这只金丝猴认识钞票?”南嘉鱼忽然问道。   沈陆嘉点头应了一声。   南嘉鱼神情严肃道:“陆嘉,你知道的。钞票和货币概念是不一样的。我们当初训练僧帽猴所采用的是代币,因为僧帽猴属于新大陆猴,几乎没有真实的视觉模式,至少是六种以上的色彩类型的色盲,所以它们不具备识别出钞票,也就是不同面值的纸币之间区别的生理基础。但是金丝猴就不一样了,它属于旧大陆狭鼻猴类,视觉能力和人类十分接近,它是完全有可能辨别不同面值的钞票的。”   沈陆嘉倒也愣住了,他为人光风霁月,在答应阮咸这个赌约时倒真没有想过阮咸会在字眼上玩心机。驯养动物不外乎就是条件反射和感情投注两种,他让南嘉鱼把试验成功的僧帽猴带过来,存的就是利用猴子之间的趋同模仿性,以食物为诱饵,从而使得阿芒在短期内知道不同的货币可以换取不同的食物。这下如何是好?   钞票……货币……沈陆嘉在脑子里盘算起来。灵光一闪,他有了主意,你阮咸会抠字眼,难道别人便不会吗?你只说钞票,又不曾限定是一国的钞票。   “越南使用的塑料钞,而美元则是纸币,虽然僧帽猴识别不出色彩,但是它们可以感知材质,这些僧帽猴都是训过的,让它们知道纸币可以换取它们最爱吃的水蜜桃,而塑料钞只能换取苹果片,我想不需要多久。只要它们成了,我就有把握让阿芒也识得钞票。”   “好主意。”南嘉鱼勾起唇角一笑,露出一口光洁的白牙,一面说一面蹲□,打开笼子,一手捞起了怪叫的阿芒。   愤怒的阿芒恐吓一般朝南嘉鱼怪叫。   南嘉鱼满不在乎地捏住阿芒的下颚,凑近了看牙口,“呵,才五岁不到,还没成年。”又要去查看阿芒的关键部位。阿芒张牙舞爪,就是不肯给他查看□。南嘉鱼被它逗得哈哈大笑,连声问沈陆嘉:“这猢狲谁养的,怎么这么可爱?”   南嘉鱼的愉悦显然让伍媚不痛快起来,她似笑非笑地看住沈陆嘉:“抱着这种长得像人形却不是人的畜生不觉得恶心吗?”   南嘉鱼回头瞪她一眼,讥讽道:“小姐,数典忘祖说的大概就是你这种人,别忘了几千万年之前,你的祖先还未必比这几只猴子长得美到哪里去。”   伍媚凉凉地接口道:“从南先生英伟的相貌就看得出来您的远古祖先是何等英俊不凡了。”   南嘉鱼一个晚上几番被伍媚气的半死,这不是拐着弯儿说他长得像人猿吗?可是他的出身和教养还能让他和一个女人站着打嘴仗不成?   “我明天会回英国。这几只猴子你记得给我送回实验室。”将阿芒往沈陆嘉怀里一丢,南嘉鱼拂袖而去。   沈陆嘉急急地把阿芒塞回笼子里,追上南嘉鱼。   “嘉鱼学长。今天的事实在对不住,她嘴上一向是不饶人的。”沈陆嘉算是头一回尝到夹板气的滋味。   南嘉鱼长吁一口气,他哪里看不出沈陆嘉对伍媚的情意,他本想留在河内帮沈陆嘉的忙,可又不想他两头为难,索性离开。当下他正色道:“陆嘉,我劝你一句,这个女人不适合你。”   沈陆嘉沉默不语。   “ 男女之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你待她太好,她未必会投桃报李。”丢下这么一句话,南嘉鱼拦了一辆车,去酒店了。   两边是拥挤的建筑物,隔出一条被昏黄的路灯照亮的马路。摊贩、游客、货品、垃圾、花树、夜色、汗水……沈陆嘉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半晌没有动作。在他的朋友当中,有的爱的是能与之比肩的伴侣,他却只希望他的女人,永远都生活在乐园里,所有的凄风冷雨,他来替她挡;所有的痛楚磨难,他来替她抗;所有的辛酸苦厄,他来替她尝。收回思绪,沈陆嘉快步回了阁楼。   二楼的储藏室内,伍媚已经不在了。沈陆嘉心底泛起些许的慌乱。幸好,当他步入卧室时,听见了浴室内哗哗的水声。心里才松了一口气,又想起她连房门都不锁,万一他还未回来,有歹人闯入该怎么办?   心里不痛快的沈陆嘉干脆去了储藏室,训猴子去了。这么一忙,就忙到了半夜。沈陆嘉回到卧室时,伍媚已经睡了。   她穿着一件大大的长T恤。宽松的圆领滑下幼圆的肩头,在室内的节能灯下幽幽的白光下闪烁着诱人的色泽。睡着的她身上没有白天的妖娆风情,反而像一个无邪的孩子。   他喉头一紧,收回目光,轻手轻脚去了浴室冲澡。   洗完澡,沈陆嘉又趁手把衣服洗了。   露台的竹竿上,女人的内衣和裙子在夜风中呼啦啦地飘着,有柠檬洗衣粉的气味和露水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沈陆嘉将自己的衣服仔细地挂在竹竿上,又用大夹子固定好衣架挂钩。男人的衣服很快便和女人的衣服绞缠在一起。   天边是繁盛的星星。有木头拖鞋和青石板路相碰的声音,很快又嗒嗒地远了,淡了。   沈陆嘉擦干头发,坐到了床沿。刚坐下,就感觉床板一动,身畔的伍媚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咕哝道:“有蚊子。”一边将手伸到背后挠起来。   她显然没完全清醒,嘴巴委屈地嘟着,睫毛也颤巍巍地抖着。只有指甲在身上这儿抓一下,那里挠两下。看得沈陆嘉一阵阵心疼。   热带的蚊子厉害,伍媚白玉一般的皮肤上很快有红色的肿块浮起,有些甚至被她挠出了血痕。沈陆嘉记得先前整理卧室时,在床头柜里有一小盒龙虎清凉油。他赶紧翻出来,揭开圆盖子,用指甲挖出一块膏体,小心翼翼地涂在她皮肤的红肿处。   清凉油很快缓解了瘙痒,伍媚不再四下乱抓,连呼吸也恢复了平顺。   沈陆嘉这才徐徐吐出一口气。蓝色的百叶窗只拉了一半,从缝隙里可以窥见黄色的月亮,带着朦朦的晕边。沈陆嘉将百叶窗全部放下来,还不放心,又去楼下寻了白天伍媚吃剩下的橘子皮。河内气候炎热,橘皮里的水分几乎蒸发殆尽,沈陆嘉用打火机点燃了干橘皮,在卧室里熏了老半天。直到整间卧室都弥散着略带烟火气的柑橘味,这才洗手上床。   他人生中头一回和女人同床共枕。只觉得心跳如擂鼓。一时间竟然睡不着。床并不大,身旁又睡了人,沈陆嘉也不敢随意翻身,怕吵醒她。   天花板上吊扇不知疲倦地旋转着。空气里浸润着潮热的湿气。   沈陆嘉觉得眼皮逐渐沉重起来,慢慢闭上了眼睛。   窗外,天色先是沉沉,然后慢慢变白。   新的一天,又将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吃肉神马的你们忘记了,女主大姨妈来了啊。。。小狼狗这么好的男人,肿么可能浴血奋战。。。   ☆、30伤心之家   第五天的早晨,沈陆嘉和伍媚带着阿芒再次来到了阮公馆。   依旧是穆领着他们去了内室。   这次阮咸没有在抽鸦片烟,而是一个人盘腿坐在雕花牙床上,床上放着一张小几子,几子上是围棋棋盘。他左手执白,右手执黑,正在自己和自己对弈。阳光从半拢的窗户里招进来,穿着猩红色睡袍的阮咸整个人如同笼上了一层金纱。   听见动静,他折了折眉毛,淡然地落下一枚黑子。这才扭脸看向二人。   “沈总定然是成了。”赤脚下了床,阮咸勾唇一笑,从沈陆嘉手里接过笼子,开了笼门,阿芒利索地蹿出来,蹲在阮咸的肩头,朝沈陆嘉和伍媚龇牙怪叫。片刻后又朝着阮咸的耳廓压低声音唧唧交了几声,仿佛是在向主人痛诉这五日的所受的“惨无猴道”的折磨。   “吵。”阮咸只说了一声,那猴儿乖觉地一缩身子,刺溜一下滑下他的肩头,爬到电话牙床前的几案上,将圆滚滚的香橼抱在怀里,乐不可支。   “阮先生不检验一番?”沈陆嘉淡淡地问道。   阮咸笑得魅惑,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沈陆嘉很难相信这世上有男人可以笑得如此勾人。   “不必了,沈总进来的时候步履从容,呼吸平畅,伍小姐也是人比花娇,眉目含笑,自然是再顺当不过了。”阮咸一面说一面挥挥手,“穆,把合同拿给沈总。”   站在竹帘外的穆掀开帘子,从怀里摸出合同,递给了沈陆嘉。   沈陆嘉低头细看这份《股权转让协议》,他有种奇怪的感觉,阮咸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最后却轻描淡写几句神神叨叨的鬼话便拱手奉上百分之六的股权,未免太过顺利,反而让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仿佛是挖了个坑专门等着他跳。   仔仔细细将转让协议看了几遍,确定里面没有漏洞和陷阱后,沈陆嘉方才掏出钢笔签字。伍媚望着他手中万宝龙笔盖顶端优雅的白星徽号,忍不住在暗中对比着两个男人。   沈陆嘉的英俊和阮咸是明显不同的。阮咸的长相会让人觉得*汩汩地在皮肉下流淌,而沈陆嘉的英俊却叫人沉静,仿佛一个人在细雨迷蒙里仰望青山孤峰。再回想起前几日训猴子的情景,伍媚算是见识到他的韧劲了。   那几日里,除了吃饭睡觉这些日常琐事,沈陆嘉剩余时间几乎全都猫在储藏室,与猴为伍。伍媚自嘲阁楼里真真是人少畜生多。他却只是抱歉地一笑。然后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利用条件反射来训练几只猴子:要吃水果,便要拿钱来换。要吃符合心意的水果,便要用指定的钞票来换。还会将每一次的结果细细记录在案。这样的兢兢业业,叫素来懒散的伍媚着实无语。   签字完毕后,阮咸下了逐客令:“沈总,我还有事,就不招待午饭了。有缘再会。”   “那我们就不打搅了,告辞。”沈陆嘉礼节周全。   临出门前,伍媚遥遥瞥了阮咸一眼,阮咸朝她意味深长地一笑,尖锐的犬齿上白光一闪。   等到二人走得远了,阮咸伸手在黄花梨木的棋盘上随意一拂,黑白二色的棋子顿时混成一团,有几粒棋子甚至还蹦蹦跳跳地滚下牙床,落在踏脚上,发出清脆的声响。阮咸毫不顾惜地用脚踢开踏脚上的玛瑙棋子,问手下:“穆,吩咐你的事可曾都安排妥当了?”   穆沉稳地点头。   阮咸抬眼看向虚空中的某一点,随即又垂下眼眸,唇畔带笑:“很好。帮沈陆嘉找点事干,省得他太闲。”   黄昏时分,蔺川国际机场停机坪上,沈陆嘉和伍媚下了飞机。   出了航站楼,沈陆嘉刚开手机,就看见成串的未接来电涌上来,都是老宅的座机号码,他心底无来由地有些发慌,赶紧回拨了过去。   电话是张妈接的,素来稳妥的老佣人语气里也是鲜见的慌乱,有些前言不搭后语。   “我刚出差回来,别急,到底怎么了?”沈陆嘉按捺住心头的不详之感,耐心问道。   “老爷子被二爷气病了,家里乱成一团,你快点回来。”张妈听到沈陆嘉的声音,才觉得有了主心骨,暗自吐了口浊气。   “我马上就到。”沈陆嘉挂了电话,揉按了几下发紧的太阳穴,朝伍媚温声道:“抱歉,我家里出了点乱子,没法送你回去了。你自己打车回去,到家后发条信息给我。”   伍媚本想管沈陆嘉要一天休息的,可眼看着他疲惫不已的样子,默默把话咽了回去。   “嗯,我先回去了。你自己当心。”说罢,她戴上墨镜,拉着行李箱,施施然朝出租车营运区走去。白色的阔脚裤在风中飘舞,像鼓起的帆。   目送她上了车之后,沈陆嘉急步去航站楼的地下停车场取了车,朝明阳山疾驰而去。   此刻的沈家大宅可谓是愁云惨雾。沈述垂头丧气地靠在墙上抽烟,素来牙尖齿利的蒋玉霞也像锯了嘴的葫芦,只是一味抹眼泪。沈文彬则不停地在回廊里走来走去,嘴里不知道在嘟囔着什么。唯有陆若薷端坐在轮椅之上,冷眼瞅着这惹祸的一家三口。   “别游魂了,你安生一下会死啊?那边有椅子,你屁股是尖的还是椅子上长了钉子不成!”心情烦躁的沈述只觉得儿子晃来晃去,直晃得他眼仁疼,忍不住对儿子破口大骂。   “爸,这事还不都怨你?要不是你闯的祸,爷爷也不会气成这样!”沈文彬不满地大声指责沈述。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他眉毛忽然一皱,哭丧着脸看向蒋玉霞:“妈,文工团的肖宁宁还没答应嫁给我呢。要是爷爷有什么事,我可怎么办呐,我可不想找你们院里的护士,三班倒,夜里都没人暖被窝……”   “够了。”沈陆嘉进门时看见的就是这幅景象,低沉地喝断了堂弟。   看着面上罩着一层严霜的沈陆嘉,沈文彬瑟缩了一下,自觉闭嘴。   “陆嘉,你回来了,你回来了就好。”沈述掐了烟,又搓搓手,讪讪地对着侄子一笑。   沈陆嘉淡淡地瞄他一眼,快步进了沈国锋的卧室。   老人阖目躺在床上,正在打吊针。他年纪大了,心脏又不好,滴注的速度调的极慢,吊瓶里的水几乎是一粒一粒地往下掉,沈陆嘉握住爷爷青筋毕露的手,心里一阵发酸。   “爷爷,我回来了。”沈陆嘉轻声唤道。   沈国锋这才微微将眼睛睁开一线,看见唯一中意的孙子,吃力地张开了唇:“陆嘉啊…爷爷总算…又看见你了…死了也闭眼了…你二叔…唉…沈家就拜托你了…”   “爷爷,您别说话,我带您去医院。”沈陆嘉眼眶有些泛红。   “爷爷这次,怕是熬不过去了。”沈国锋勉强朝嫡长孙一笑,“刚才,我梦见你奶奶了,她扎着两根又粗又黑的辫子,站在菜花地里,和我十八岁是遇到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沈陆嘉垂在身旁的左手死死捏成了拳头,如果不这样,他怕自己控制不住会筛糠一般浑身颤抖。   “爷爷,我还没娶媳妇呢,您总得帮我长长眼,再说您不是老嚷着四世同堂,您还要抱重孙呢……”   老人轻轻拍拍孙子的手,“爷爷争取……”   收到站立在一旁的主治医生的眼神,沈陆嘉知道不宜和爷爷说太多话,将沈国锋枯瘦的手臂小心翼翼地放进被子下面,他从床头起了身。   “沈总,老司令心力衰竭,这次怕是危险了。”卧室门外,军区医院的心外科主任郭远明用极低的声音和沈陆嘉咬耳朵。   “郭主任,请你们务必尽力。”沈陆嘉紧紧握住郭远明的手。   郭远明也大力回握过去,“我们一定竭尽全力,不过我还是建议送老司令去医院。”   “这个肯定的。”   有了沈陆嘉的承诺,郭远明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朝沈陆嘉微微颔首,他转身带着其他几名医生又进了卧室。   沈陆嘉这才有隙询问二叔沈述:“二叔,到底怎么回事?”   沈述尴尬地看一眼棕褐色的门板,摸摸鼻子:“陆嘉,我们到书房说。”   陆若薷重重地冷笑一声,自顾自地转着轮椅的两只轮子朝书房行去。   沈陆嘉疾走两步,推着母亲去了书房,沈述一家三口也悻悻跟在身后。   书房内,沈陆嘉也不吭声,只是平静地注视着沈述。   “那个,陆嘉,这事,都怨我,是我糊涂,猪油蒙了心,你一定要帮帮二叔一把,我不想坐牢啊。”沈述此时也顾不得长辈架子,一把扯住沈陆嘉的手,抹开脸嚎起来。   沈陆嘉浓黑的眉毛好看地一折,挣脱沈述的手,沉声道:“二叔,把话说清楚。”   “鼎言的周允非收到了匿名信,里面是我这些年收人家好处的证据,他要沈家帮他拿下军区文化工作站卫星电视招标项目,不然,他就要把事情捅出去。”沈述嘴角的法令纹耷拉着说道。   沈陆嘉心中一突,“你到底收了多少好处?”   沈述偷偷瞅一眼哭得眼皮红肿的蒋玉霞,颤巍巍伸出一只手,结巴道:“五,五百多万。”   沈陆嘉默不作声。   “陆嘉啊,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你可不能撒手不管啊。”蒋玉霞抹了一把眼泪,“沈述要是进了局子,我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啊。”   沈文彬看着父母的可怜样子,不乐意了:“爸妈,你们这是干嘛?反正堂哥有的是钱,叫他帮你填了这个窟窿不就结了。”   陆若薷听到这话,嗤笑一声。   那嗤笑声如同一把尖刀,扎在蒋玉霞心尖上,平日里宠儿子宠得不成正形的她头一次大声呵斥道:“闭嘴!”   “我会尽量帮忙。”撂下这样一句,沈陆嘉推着母亲回了房。   轮椅上的陆若薷回头看一眼三条可怜虫,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说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沈家的门楣就是被你们坏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本的结构比花犯系列前两本都要大,没法子全部写男欢女爱,希望大家适应一下(*^__^*)   ☆、31背德者   军区总医院的高干病房内,沈陆嘉一直枯坐着。   病床上的老者已然睡着。床头的花几上搁着一盆吊兰,细小的爪叶垂下来,将琐碎的阴影投射在老人的枕头上。   沈陆嘉看着病床上干瘦的爷爷,眼睛有些酸涩。他记事很早,在他的印象里,早年的戎马生涯使得沈国锋一直都是精神矍铄、傲骨铮铮,即使是古稀之年,走路时依旧龙行虎步、说话声若洪钟。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老人仿佛突然间老了,或许是因为不成器的子弟,又或许是因为头白鸳鸯失伴飞,这位行伍出身,在战火和硝烟中依然可以放声高歌的一代名将就在和平岁月里被琐屑的家庭生活磨光了所有的希望。   此刻病床上的老人,原本高大的身材变得干瘪枯瘦,在雪白的被子下,几乎是小小的一团。除却不规律的呼吸声和肺部水肿所造成的哮鸣音,病房里静得仿佛没有人存在。   沈陆嘉有些难以自抑地逃离了这间病房。他六岁的时候,父亲沈叙只拎着一皮箱的相机和书籍离开了沈宅,和光鲜显赫的沈家脱离了关系。幼小的他只是站在沈宅大院里的合欢树下,默默地看着父亲一步步远去。最后在他的印象里只剩下了父亲脖子上那条黑白灰三色格子的羊毛围巾在北风中猎猎飞舞的样子。习字、读书、做人,这些本属于父亲的职责通通都是由爷爷沈国锋代劳的。   深呼吸了一口气,沈陆嘉朝赶来会诊的江道真教授快步迎了上去。   “江教授,我爷爷怎么样?”   江道真摸了摸挂胸前听诊器冰凉的听头,叹息道:“沈总,我和你交个底,沈老现在只能就这样将养着,再也受不得任何刺激。像这种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在临床上是一直都处于突然死亡的风险当中的,心衰患者一半死于疾病进程,还有一半死于猝死。我和郭主任商量下来,目前只能采用保守疗法,不建议植入心脏除颤复律器,只能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控制病情恶化。”   “江教授,谢谢你百忙当中从商氏赶到军总院参加会诊,这份恩情我们沈家没齿难忘。”沈陆嘉真心实意地向江道真道谢。   “治病救人是分内事,沈总太客气了。”   送走了江道真,沈陆嘉颓然地坐在了走廊的木椅上,右手疲惫地撑着额角。鼎言是蔺川传媒业的巨头,如果是四个月前,它拿下军区文化工作站的卫星电视招标几乎是十拿九稳的事。可是如今在他和莫傅司的联手打压之下,鼎言已经不复往日辉煌,所以周允非也才急了眼,意欲借助沈家在军中的人脉,拿下招标项目。   从护士站依稀飘来赤豆元宵的香味,大概是有护士在吃宵夜。沈陆嘉这才觉得自己也是饥肠辘辘,除了在飞机上吃了一点西餐,他已经快九个小时没有进食了。她应该已经吃过晚饭了吧?回了老宅之后就一直连轴转,都没有得隙看她有无平安到家。沈陆嘉有些自责地摸出手机一看,却发现没有一条新信息,无奈地一笑,他给伍媚打了个电话。   很久才接起,电话那头闹哄哄的全是人声,在吆喝声、猜拳声的背景下,伍媚的声音有些含糊:“喂——”   “你在哪里?”沈陆嘉下意识地起了身,眉头微皱。   “我在外面吃小龙虾。”   “外面的小龙虾不卫生,有洗虾粉,别吃了。”沈陆嘉眉头越发深锁。   “一连吃了几天的越南菜,嘴巴里都淡出鸟来了。”伍媚的声音里微带嗔意:“怎么样,你家里的事处理的怎么样了?”   沈陆嘉还未说话,就又听见伍媚在那边脆生生地唤道:“老板,我要的啤酒呢?”   “你在哪里,详细地址给我。”沈陆嘉抬腕看表,已经是晚上快九点了,她胆子可真大,一个人在龙蛇混杂的地方吃吃喝喝,要是遇到什么地痞流氓,他简直不敢想,声音也不由变得前所未有的严厉。   “南塘路的石人巷子里十三香龙虾。哎,不说了啊,我的龙虾端上来了。”   沈陆嘉苦笑着摇摇头,折回病房看了看沈国锋,又和住院医生打了招呼,这才拎着车钥匙去了医院停车场。   蔺川市老城区的街巷分布如同盲肠一般曲折,借助导航,沈陆嘉才摸到了石人巷。那巷子窄瘦而逼仄,车根本开不进去。沈陆嘉只得将玛莎拉蒂停在巷口,步行进去。   巷子里全是各色小吃摊,呛人的烟熏气混杂着鱼肉的腥膻,还有人身上的汗水的酸味,混合成一股奇怪的气味。地上随处可见踩踏成稀糊的瓜皮和红红绿绿的塑料袋。沈陆嘉长这么大,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一时间有些目瞪口呆。   往里走了一段路,在一处白布扯成的篷子下,他终于看见了伍媚。她穿着一件半新不旧宽松T恤,一直披散的乌发在脑后扎成清爽的马尾,额角的碎发被黑色的发箍拢住,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周围熙熙攘攘,她却似浑然不觉,只是全神贯注地剥着龙虾。她面前已经堆出了小山状的空壳。几听啤酒随意地放在桌上,幽幽地反射着篷子里那盏六十瓦的炽热大灯泡的黄色光线。   就是在这脏兮兮的、不整洁的地方,在被霉烂污糟事烦扰了一晚上的沈陆嘉忽然觉得周围的市井人声悉数远遁,心头竟然是一片宁静。或许又像是被当胸给了一枪,彻底获得了安宁。他快走几步,也不顾凳子是否有油污,坐在了伍媚的对面。   “你来了啊。”伍媚正在拽龙虾的尾巴,抬头朝对面的男人灿烂一笑。   沈陆嘉也不搭腔,只是一味地注视着她。   “你吃啊,今晚我请客。”她的嘴唇有些肿胀,像饱满到溢裂的花骨朵,应该是被调料辣的。   沈陆嘉看着那一堆空壳,叹了口气,“少吃点,你这样会吃伤的。”   伍媚麻利地从尾壳里拽出完整的一节虾肉,蘸了汤汁,送进嘴里。   沈陆嘉瞥见她汪着辣油的红指甲,叹息道:“我来帮你剥吧。指甲油遇到油脂会溶解的,吃下去对身体不好。”说完用桌上的廉价湿巾擦净了十指,帮伍媚剥起虾来。   “啊?!”伍媚觉得脑子里有些发懵。   沈陆嘉已经将粉红的虾肉递到她嘴边,“张嘴。”   机械地张开嘴巴,伍媚将虾肉含进嘴里。   一连吃了几只虾肉,伍媚才想起问沈陆嘉一句:“你吃过了吗?”   沈陆嘉淡淡地回了两个字:“还没。”   伍媚有些心虚地补救道:“这里的虾仁炒饭味道不错,我帮你要一份吧。”   “好。”   老板很快将热腾腾的炒饭端了上来。雪白的米粒里衬着金黄的鸡蛋和绿茸茸的西兰花和粉色的大虾仁,煞是好看。但是沈陆嘉似乎并没有立刻就吃的意思,仍然在不紧不慢地剥着龙虾。   “你别剥了,趁热吃饭吧。”   沈陆嘉看一眼白瓷盘里的炒饭,轻描淡写地回道:“也没多少只了,剥完了再说。”   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衣,上面有银色的竖纹,玫瑰金袖扣在光线下熠熠生辉。左手手腕上的还带着江诗丹顿的陀飞轮,黑色的密西西比河鳄鱼皮表带正幽幽吐着低调而奢华的光芒。然而这个矜贵的男人却在帮她剥虾仁,伍媚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暴殄天物。   沈陆嘉每剥一只便送一只到伍媚嘴边,吞咽中,他的指尖不可避免的碰到她柔软的唇瓣,甚至偶尔还会触及那灵活的丁香小舌。秀色可餐果然很有道理,他竟然觉得不似先前那般饥饿。   伍媚破天荒地觉得有些窘,成年男女之间喂食这种事情,在她看来是罪大恶极的,又不是古代的宫女太监,搞什么对食。她还在外国语学院教书时,偶尔吃食堂,看见学生情侣甜腻腻地喂饭,简直恨不得拿出餐刀戳死他们。   可是此刻,她的心底居然生出一丝甜蜜来,真是要命。只得频频借喝啤酒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沈陆嘉看了看不锈钢盆里的剩下的浅浅一层龙虾,停止了手里的动作,淡淡地说了一句——“不能再吃了。”   伍媚还没反应过来,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他将大堆虾壳径直都丢进了盆里。   “你——”   沈陆嘉只是低头用湿巾仔细擦了手,这才开始吃那份已经冷掉的炒饭。   “明天我能不能休息一天啊,我要调时差。”伍媚托着腮向沈陆嘉提要求。   沈陆嘉瞥她一眼,越南和中国不过一个小时的时差,找理由也不知道费点心思,不过他也没戳破她,只简单应了一声“好。”   “小赤佬,作死啊,老子的钱包你也敢打主意,老子今天非揍死你不成。”   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小小少年,被一双蒲扇大小的手掌揪住破旧的汗衫的后领口。手掌的主人是一个矮胖子,脖子上一层层的肉褶,活像只沙皮狗。   “死胖子。”少年恶毒地朝揪住他衣领的男人啐了一口唾沫。   男人顿时像点燃了的炮竹,抬手就给了少年一个巴掌,少年的半个脸颊立刻高高肿起。似乎还不解气,男人又一次扬起了手掌。   “这位先生,教训过了就算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沈陆嘉搁下筷子,开了腔。   在一群汗衫短裤拖鞋的小民装扮中,沈陆嘉显得很特别,胖男人似乎也为他身上的气质所慑,那一巴掌并没有打下去,只是用力一推,少年一个趔趄,仆倒在地上。   “今天就放你一马,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男人揣了少年一脚,又从裤兜里摸出几张软趴趴的钞票,拍在桌上,走了。   少年从地上爬起来,狠狠地擦了擦嘴角,漠然地从伍媚、沈陆嘉身侧走过。   “蠢蛋,学艺不精还不识眉高眼低,真是蠢蛋。”伍媚嗤笑道。   少年脚步一窒,扭头恶狠狠地盯住伍媚。   伍媚看着色厉内荏的少年,眼神轻蔑,“就你那点本事,还甩什么臭脾气,保不准哪天被人再次抓个现行,把手指给剁了。”   沈陆嘉却是听得眉头发皱,不管怎么说偷窃都是道德缺陷的行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怎么在她嘴里这还成了手艺和本事?   “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做了扒手,总归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你年纪虽然还小,但是有些路走得远了就再也回不了身了。”说完,沈陆嘉从裤兜里摸出几张一百面值的钞票,又在钞票上写下了一个号码,递到少年手里。   “如果想回头的话,打这个电话,我姓沈。”   少年仰起脸,深深地望他一眼,接过钱,团在手心里,沉默地跑开了。   沈陆嘉原以为伍媚会揶揄他两句,不想她只是安静的结了账,若有所思地看着少年消失的方向。   “走吧。”沈陆嘉悄悄打量着她运动短裤下两条雪白的长腿,再看看周围那些光着膀子的爷们儿,沉声道:“以后一个人少单独来这里。”   “你今天做了件好事。”伍媚答非所问。   “真正能救那孩子的是他自己。”沈陆嘉牵住伍媚的手,朝巷口走去。   两个人都开了车过来,沈陆嘉便也要赶回医院去,只交代道:“到家之后记得发条信息给我,如果不发,明天早上九点继续去上班。”   “阴险的资本家!难怪马克思说资本家‘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伍媚愤愤地瞪他一眼,坐进驾驶座位里,大力关上车门,发动了引擎。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伍美人第二章里将骆二的车钥匙顺走的情节吗?   ☆、32空心人   两人分道扬镳之后,伍媚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去了苏浙的酒吧,她临行前将不二寄养在了苏浙那里。阮沅对猫科动物有着深刻的怨念,她可不希望自己的猫领回来时变成癞毛秃子。严谌出国考察了,也指望不上,只得送到苏浙那里去。幸好不二早已经阉割了,不然真担心会被苏浙掰弯。   暝色里还正喧嚣,一进去便听见乐队在演唱Maroon5的《She will be loved》,主唱的声线和居然和魔力红的主唱亚当有些相似。伍媚不由多看了他几眼,这才向吧台走去。   不远处的卡座里,刚来不久的夏商周呆住了,穿着T恤短裤人字拖的伍媚他是头一回看见,在四周的衣香鬓影里,此刻的她,清澈的像一泓刚掘出的泉水。而这样的打扮,他清楚地记得,一直是夷光的最爱。京津大学作为百年名校,是出了名的校规森严,图书馆里明文规定人字拖严禁入馆,那个时候她总会穿着帆布鞋,然后在包里塞一双人字拖,一进图书馆便悄悄换上。然后在他做高数题时,她会在桌下踢掉鞋子,将脚盘在他的膝盖上。每每撩拨得他心猿意马,她却无辜地在对面小声背托福词汇,“Poised,P-o-i-s-e-d,淡定。Calm down冷静。”气的他几欲跳脚。夏商周忆及过去的甜蜜回忆,薄唇微勾。直叫摩曼银行的几个女职员看得春心荡漾。   苏浙则坐在吧台上,荡着两只脚。手里扣着喜力的啤酒。绿莹莹的啤酒罐在他手指无意识的碾压下凹陷进去了一小块。看见伍媚,他嚯地从高高的吧台上跳下来。探手从吧台里抱起一只猫,笑吟吟地迎了上去。   正准备起身的夏商周一下子愣住了,他们,难道认识?   夏商周和助理展学谦不是和摩曼银行的大部队一齐来的,所以苏浙并不知道他在暝色,因而很随意地走到伍媚身畔,不二看见多日不见的主人,叫唤两声,蹿进伍媚怀里,和她并肩朝楼上的包厢走去。   “我去下洗手间。”夏商周佯装镇静地起了身,一面状似随意地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其实他的心跳的很快,他有预感,几个月前的那颗疑虑的种子似乎即将蹿出泥土。   穿过人群,夏商周几乎感谢酒吧昏暗迷离的灯光,他很容易地就摸上了二楼。   前面两人站在了二楼的观景台上,夏商周瞥一眼观景台上一水儿的高大盆栽,小心翼翼地摸过去,藏身于浓绿的巴西铁的后面。   苏浙眯眼打量伍媚:“你今天穿的很良家妇女,不,很农家妇女。”   伍媚眉毛一抬,慢条斯理道:“我前些日子出差,去了越南。”   一阵沉默。   “你到越南见到他了?”苏浙的声音有些涩。   “嗯。”   “他好吗?”苏浙问得艰难。   伍媚扭头凝望着他,笑着反问“他的日子哪一天不好?”   苏浙苦笑:“是啊,他的日子哪一天不好。”   夏商周不知道苏浙是个玻璃,听得便有些云里雾里。   “我听酒保说摩曼银行的人今晚在这边聚会,不过夏商周没有过来。 不然被他瞧见,穿帮了就不好看了。”   伍媚冷哼一声:“你想刺探什么?八卦对男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你知道的,我本来就是靠买卖消息作为营生的。”苏浙无所谓地摊手。只要不涉及阮咸,他永远都是举重若轻的。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伍媚抚摸着不二美丽的皮毛,“你有本事就往里头查好了。”   苏浙摸摸鼻子,“开玩笑而已,你晓得的,我是断袖,只对同性感情有兴趣,不会去关注你们异性恋的。”   巴西铁后的夏商周已经是牙关打颤,只是这简单的几句话,他已经可以确定,几步之外那个把他耍的团团转的女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活见鬼的法籍华人,而是从他生命里消失了六年多的晏夷光!   伍媚和苏浙又聊了几句,不过夏商周已经都听不见了。脑子里像是煮泼了的一锅粥,狂喜、薄怒、紧张、激动、犹豫……各种纷乱的情绪像破闸的洪水一般席卷而下。他只觉得身体内两股气流在撕扯着他,时冷时热,简直要打摆子一般抖起来。掩身的巴西铁宽大的叶片也随之簌簌轻颤。   正眯着眼睛享受主人的抚摸的不二微微睁开眼睛,喵呜一声,挣脱伍媚的怀抱,敏捷地朝巴西铁蹿了过去。随着它的爪子一挥一拍,绿油油的叶片被拨弄得东倒西歪。夏商周闭了闭眼睛,从巴西铁里跨出一步,隔着一排亚热带阔叶植物,定定地望着伍媚。   伍媚眼底有一瞬间的讶异,但也只是一瞬而已,“夏总真是好兴致,别人都是赏花,您来这儿观叶么?”   苏浙心叫不好,讪讪的一笑,“我去楼下看看啊,酒保新来的,别把我的好酒给浪费了。”说完不迭地下楼了。开玩笑,伍小姐迁怒的功力绝对一流,他可不想莫名其妙变成炮灰,他还没和阮咸有过鱼水之欢,死了多不甘心呐。   夏商周上前一步,目光炽热而痛楚。   “夷光——”   伍媚眼睫毛扑闪了两下,似有疑惑,“夏总?”   夏商周再也无法忍受她的装模作样,伸手将她扯进怀里,狠狠箍在胸口。   “够了。我以前就答应过你,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当年的事,是我的错。现在你想怎样惩罚我都好,只是别在我面前装作另外一个不相关的女人。夷光。”夏商周低头望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你不声不响地消失了近七年,我不知道我还可以熬过多少个没有你的七年。”说完,男人的唇便压了下来。伍媚在他怀里奋力地扭动,甚至抬起膝盖,朝他的紧要部位顶过去。   夏商周并没有被激怒,反而双腿一夹,将她的腿禁锢,微笑道:“这招防狼术还是我当年教你的。踢坏了那里,我们的儿子可就没了。”   伍媚神思有片刻的飘忽,这还是当年的玩笑话。京津大学里有一片茂盛的紫藤,她很喜欢坐在那片紫色的瀑布下看闲书。一次,他坐在紫藤架下看物理书,而她则半卧在他怀里看金庸的武侠小说。   “撩阴腿。”其实她只是觉得金庸有些无聊,每次为了形容某武林人士猥琐,都会让那人使出这一招,这才玩味了一下这个下三流的名字。   “抓奶手。”他却笑着丢开物理书,亲手实践,在她那时还很坦荡的胸口摸了一把。   她登时跳起来,向他的某部位招呼过去,却被他一把捉住小腿。   “踢坏了那里,我们的儿子可就没了。”那时的夏商周,笑得开怀。   而尚未成年的自己却臊的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从楼下遥远地传来欢快的电音。夏商周的唇已经碰上了她的唇,回过神的伍媚竭力将头向后仰着,避免着他的亲吻。夏商周脸色微沉,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地碾压过她的唇瓣。和记忆里一般甜软,带着一丝清冽,是她的味道,他不会认错。   伍媚趁他分神,一只手终于得隙,毫不客气地甩了夏商周一个清脆的巴掌,“夏行长,你当是在演言情剧吗?不是每个女人只要被男人按在墙壁上强吻就会大脑短路,软成一滩烂泥,任由男人搓扁捏圆。”   她的眼睛太亮,像出鞘的匕首,带过一线雪亮,夏商周颓然松手,怔怔地看着她。   伍媚用手背擦擦嘴,弯腰抱起地上的不二。然后木然地看一眼夏商周,淡淡道:“有人后来告诉我,女人要向猫学习,不是学着走优雅的猫步,而是要学习猫骨子里的冷酷无情。据她说,猫在饲主死后,从来不会痛不欲生,更不会像傻狗一样跟着陪葬,它们要么果断离去,要么将尸体吃个一干二净。不知道胜过如今天底下多少对前度惦记不忘的蠢女人。”说完,她径直朝楼梯口走去。   走到拐角时,她才回头,朝夏商周低低说了一声:“再见,MR.History。”   隔得有些远,他听不清楚她说的什么,却看懂了她的口型。夏商周按住心口,脸色苍白如纸,MR.History,那是念大学时她给他的独家昵称,那个时候他是MR.History,而她是MRS.History。   不,他决不允许她单方面和他说再见。不管她叫晏夷光,还是叫伍媚,他都不会再让她有机会离开自己。   军区总医院高干病房的套间内,洗完澡的沈陆嘉正在电脑上看资料,不时看一眼放在电脑旁的手机,等着伍媚的短信。   “叮“的一声,有新邮件。发件人是莫傅司。   邮件只有几个简短的字,“陆嘉:河内一行多亏你。不谢。附件是回礼。”沈陆嘉瞥一眼附件,很大,足足有几十兆。   他有些狐疑地点开附件,里面居然都是艳照,女主角他认识,是周允非的掌珠周吉婕。男主角则是一个深目高鼻的外国男人,长着浓郁的胸毛。   他心里顿时有了计较。   手机也在桌上震起来,他拿起一看,是伍媚发来的。   “资本家,我到家了。”   他不禁失笑,也顾不得效率至上的人生信条,一个字一个字地回过去,“怎么这么久,堵车?”   “泡澡的时候睡着了,耽搁了。”伍媚扯谎。   倒真像她的作风。   “睡觉前喝杯热茶,发下汗,别着凉。”沈陆嘉鲜少发信息,不太适应触摸屏的打字模式。   “喳。”   真是调皮。沈陆嘉唇畔的笑意愈发显得深邃。   作者有话要说:新欢旧爱啥的,下面该热闹了。   有妹纸问上一章章节名的由来,其实每一章的小标题都来源于英法小说名,只求形似,并不完全和小说主题或内容相称。在这里解释一下。   ☆、33恶之花   因为要不放心爷爷沈国锋,沈陆嘉难得没有准时去晟时。   进办公室时,薛心璐恰好踩着高跟鞋去复印资料。   “薛秘书,请等一下。”沈陆嘉仔细回忆着在河内时伍媚穿的那双鱼嘴鞋,“你帮我找一份Lavin新上市产品册页,女鞋类的就好。”   薛心璐觉得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如果大脑真是计算机的话,她现在最想干的一件事一定是按重启键。   “沈总,您说什么?Lavin?女鞋?”薛心璐带着特大号美瞳的眼睛珠子此刻一动不动,像两枚停顿的逗号。   刚进门的岑彦叹了口气,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一师妹,瞧那一脸傻相。他拍拍薛心璐的肩膀,“打电话到Lavin的门店去,让店长立刻发一份秋季新款女鞋册页到你的邮箱。然后打出来给沈总过目。”   岑彦作为男人,是典型的线性思维,完全不理解女人的网状思维模式,在沈陆嘉开金口说出“女鞋”二字时,薛心璐所有的脑细胞已经由这一个关键词发散出无数问题,比如“沈总买给谁的?沈总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她是做什么职业的?她会喜欢什么皮料?什么色彩?什么风格?”   “噢,我知道了。”薛心璐死死按捺住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跑去打电话了。   不消片刻,她将打印好的册页恭敬地送到了总裁办,然后垂手站在一边,等待指示。   凭借出色的记忆力,沈陆嘉很快就找到了那双标价近五位数的羊羔皮鱼嘴鞋。   他修长的手指在上面一指:“就是这一款,7码,走我的卡里划账过去,一个小时之内让他们送到。”   薛心璐点头应声,心里却对收鞋人好奇不已。   约莫半个小时,鞋就送过来了。沈陆嘉打开鞋盒,看见锃亮崭新的金属跟,嘴角不觉泛出一丝笑意。   薛心璐在心底靠了一声,赶紧低头,沈总笑起来杀伤力实在太大。   沈陆嘉将鞋盒塞回纸袋里,提着纸袋便离开了总裁办。   刚出电梯,他就看见前台小姐正和一个送花小哥说些什么。那位送花小哥手里捧着一束蓝白相间的花束,那花花形十分别致,如同一只只翼蝶停歇在绿色的花茎上,外面还包裹着磨砂玻璃纸,金色的缎带系出美丽的花结。对花粉过敏的沈陆嘉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   前台小姐眼尖,赶紧站直身体,微笑着问候大BOSS。   晟时的职员百分之八十都是男性,收花是很稀罕的事情,再加上那花又不是滥大街的玫瑰,沈陆嘉便不由多看了两眼。   “沈总,这花是送给伍总监的。可是伍总监今天没有过来上班。”前台小姐见沈陆嘉似乎感兴趣,便多说了一句。   沈陆嘉脚步顿时止住了。   “这是什么花?”沈陆嘉因为过敏的关系,一直不喜欢植物的生/殖器,而此刻,他从没觉得哪一种植物生/殖器比眼前这个更加碍眼过。   送花小哥好脾气地解释道:“这是香根鸢尾,这个季节我们这里是没有这种花的,昨晚接到客人订单,连夜从阿姆斯特丹的阿斯梅尔花卉市场空运过来的。”   好生财大气粗,前台小姐吐了吐舌头,忍不住去看花束里的卡片。   “夏商周——”她小声地念出来,“好奇怪的名字。”   沈陆嘉脸色微沉,不动声色道:“伍总监今天调休,我正好要去找她拿资料,这花我带过去。”不由分说便接过花束,倒提着向门外走去。   “先生,这花很金贵的,不能这么拿……”送花小哥敬业地提醒沈陆嘉。   沈陆嘉只做听不见,紧走几步去了停车场。   打了后车门,沈陆嘉随意地那束香根鸢尾丢在后座位上,然后啪地关了车门。待他坐进驾驶座位,才将装鞋盒的纸袋仔细地放在了副驾驶位置上。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此刻的一系列动作,和将情敌的自行车胎气门拔掉的少年郎并没有多大区别。   鼎言和晟时都位于CBD之内,开了大约四十五分钟的车程,鼎言那座通体是蓝色玻璃幕墙的大楼已经近在眼前。找地方泊了车,沈陆嘉不疾不徐地走向鼎言南面的柒杯茶茶楼,推开了冰裂纹的木门。   服务员引着他去了雅间。沈陆嘉要了一壶冻顶乌龙,便给周允非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周允非刚想客套两句,沈陆嘉已经不客气地直奔主题:“周总,我想和你做一笔生意,我现在在柒杯茶二楼的松风雅间,烦请周总单独前来一叙,该带什么我想您心中有数。”   “好说好说。麻烦沈总稍等片刻,我这就过来。”周允非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挂了电话,沈陆嘉坐在竹椅上,一面闲适地自斟自饮,一面欣赏墙壁上龙飞凤舞书法条幅,上面写的是苏轼的《汲江煎茶》,直到看见颈联“*已翻煎处脚,松风忽作泻时声”两句,沈陆嘉才明白为何这间雅间叫做“松风”。   “不好意思,沈总,要你久等了。”随着湘竹帘子的掀起,周允非笑容可掬地迈进了门槛。   待周允非坐定,沈陆嘉主动起身给周允非倒了茶。于是周允非心中愈发笃定沈陆嘉是来服软的。他端起白瓷茶碗,看了看柳橙黄的茶汤,又嗅了嗅馥郁的茶香,赞道:“这是极品冻顶乌龙吧,真是清香扑鼻。”小心翼翼地啜吸一口,又赞道:“水也好。”   沈陆嘉懒得和他讲茶经,只是面无表情地吹了吹自己面前的茶汤,低沉道:“周总,你我之间虽然未曾有机会合作过,但倒也一直相安无事,这次您以邻为壑,恐怕干的有些不地道了吧?”   周允非搁下茶碗,赶紧诉苦道:“沈总莫怪,我也是被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真不知道是得罪了哪路神仙,鼎言股票现在是一路狂跌,所以我必须得拿下军区文化工作站的卫星电视项目来扭转颓势。您想必也知道,俄罗斯的传媒大鳄也要来蔺川分一杯羹,我如今是前有狼,后有虎,寸步难行啊。”   沈陆嘉抿了一口茶汤,淡淡一笑:“难怪我看周总最近气色不大好,想必最近劳心劳力,很是辛苦。不过有句话叫攘外必先安内,周总忙事业的同时怕也要留几分心顾及家里。”说罢,他从公事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徐徐推到了对面。   周允非的眼皮一跳,看一眼沈陆嘉,又看向那个黄色牛皮纸的信封。信封里鼓鼓囊囊的,周允非觉得嘴唇有些发干。信封里仿佛关着一头可怕的兽,一旦打开信封,他似乎就要落入某种悲惨的境地。   沈陆嘉只是垂目喝茶,并不看他。   周允非迟疑地将手指搁上了信封封口,不祥的预感使得他面色发暗。又犹豫了片刻,他才慢吞吞地打开封口,拿出了信封里的东西。   是一叠打印纸,待看到上面的图片时,周允非唰地一下变了脸色,一阵惨白后又是一阵铁青。   “周总给我们沈家留了脸面,扣住消息没有发布,我也就没去照相馆把这些照片洗出来。”沈陆嘉提起茶壶,金色的茶汤自高处灌注进茶盏里,如同一股金线,“听说周总最近在和严家议亲,令嫒结婚时陆嘉务必去叨扰一杯喜酒吃。”   “你——”周允非一口气堵在嗓子眼里,这根本就是□裸的威胁。   不消说严家也是蔺川的簪缨世家,便是寒门小户,也决计不会肯要一个私生活混乱的媳妇。   周允非拿起茶盏,猛地灌了一大口茶水,又重重放下茶杯:“你想怎么样?”   “等价交换。”沈陆嘉淡笑着吐出四个字来。   周允非眼角的余光瞥见纸上交缠的肢体,手指用力一握,将打印纸捏成小小的一团,这才沉默地从包里拿出一个档案袋。   “我知道沈总是守信君子,这次是我周允非自取其辱,希望沈总高抬贵手,给小女留几分体面。”   沈陆嘉接过档案袋,打开来翻了翻里面关于沈述受贿和挪用公款的证据,正色道:“只要周总手里的这些东西不流出来,我自然也可以担保这些照片不会有你我之外的第三人看见。”   听到沈陆嘉如此保证后,周允非脸上神色变了几变,才咬牙道:“不瞒沈总,您二叔沈述的事,我本来并不清楚底细。是前两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指点我去查您二叔的这些东西。我一时犯浑,才打错了算盘。那个手机号码我查了半天,完全查不出来路。”   沈陆嘉眉头也蹙起来,到了现在,他相信周允非也不敢撒谎。其实他也一直疑心,这事另有蹊跷。   “我可以保证消息不留出去,可是打电话的那个人我不敢担保啊。”周允非一脸焦躁之色。   沈陆嘉垂眸看着茶盏里的茶汤,黄色的茶汤边缘因为衬着瓷白的内胎,呈现出一圈明亮的琥珀色。无意识地晃了晃茶盏,茶汤在盏内震荡,如同灵动的猫儿眼。这样的眼睛,叫沈陆嘉不禁想起了在河内时看见的那双毫无瑕疵的弹珠一样的眼睛。   沈陆嘉闭了闭眼睛,朝周允非笑笑:“周总放心,我心底有谱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回沈总就可以入香闺啦,哈哈哈   ☆、34恋爱中的女人   难得要到一天休息,伍媚立志要省两顿饭钱,打算直接睡到晚饭饭点再起来。   可惜天不遂人意,她好梦正酣,却听见门铃声,睡得迷怔的伍媚在心底问候了一下拜访者的母系亲属,抬脚踢了踢蹲在床尾打盹的不二,不二委屈地喵呜一声,用尾巴扫了扫主人的脚掌心。伍媚痛苦地耙了耙头发,这时候她忽然觉得有个男人陪睡还是很不错的,起码不需要自己去开门。像一条虫子一般从被窝里爬起身,伍媚面容呆滞地走到玄关处,开了门。   门外沈陆嘉一手倒提着花束,一手拎着纸袋,有些震惊地看着眼前睡眼朦胧的伍媚。她穿着圆领的宽松长T,因为领口太大,半个肩膀都露在外面,又因为没有穿内衣,沈陆嘉可以清楚地看见胸口绵软的布料上两个尖蕊的凸起。沈陆嘉脸一下子就红了,他狼狈地转过眼睛,哑着嗓子道:“进去换身衣服。”   伍媚起床气有些重,没好气地看一眼沈陆嘉:“是你啊,我还没睡饱,你自己随意参观,冰箱里有饮料,走得时候记得给我把门关好。”说完她打了个呵欠,赤着脚向卧室走去。   沈陆嘉苦笑,自己在玄关处换了拖鞋,丢下手里的花和纸袋,这才得以打量香闺。   粗略看下来,大约是三室一厅,一百三十坪的样子。客厅地上铺的是实木地板,正散发着温润的光泽。乳白色的沙发上凌乱地放着几个素白的抱枕,沙发前是一张烧桐木矮几,几本小说、黑皮笔记本和原子笔随意地搁在矮几上,旁边还有一个水晶烟灰缸,里面有果皮,散发出发酵的酒精味。一只马克杯里还有喝剩的白水,里面飘着柠檬片。   沈陆嘉脑子里天人交战,在他的家教里,是不可以随意进他人的卧室的,但是她的闺房,他实在有些想一窥其中的*。他自小便不是好奇心强的人,因为沈国锋很早之前就告诉过他,好奇是*的胚芽,而*会让一个人破绽百出,他不是科学家,不需要好奇这种多余的情绪。   但是沈陆嘉终于还是跨进了伍媚的卧室。   触目所及的是非常阔大的一张四柱床,白色的帷幔里是雪白的被子,里面有缩成一团的人形。沈陆嘉不觉皱眉,伍媚给人的感觉媚艳,但是居然会住在这样素净到几乎不吉的地方。   喵——有细细的猫叫声传来,一只披着一身蓝灰色皮毛的猫儿从床尾里探出一个头来,摇了摇尾巴,绿莹莹的眼睛眯缝着打量了沈陆嘉一眼后,又安静地缩进被子里。   沈陆嘉有些不高兴,他倒不是洁癖,只是为人严谨,难免觉得猫猫狗狗身上有细菌,怎能和人睡在一处?上前两步,沈陆嘉打算将不二抱下来。   不二觉察出他的动机,立刻凄厉地叫起来,又伸出爪子欲挠沈陆嘉。   已经有些昏沉的伍媚被不二的吊嗓子彻底惊醒,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看见床尾那里立着的沈陆嘉,很可爱地“嗯”了一声。   “以后别让猫上床,不卫生。”沈陆嘉很严肃地说道。   伍媚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噗嗤一笑,“你怎么上我这儿来了?”   “上次在河内,你少了一双鞋,我给你拿来了。”沈陆嘉终于成功将不二放到了地上,不想不二一弓腰,径直跳进了伍媚怀里,得意洋洋地瞥了沈陆嘉几眼,仿佛在说:小子,有种来把小爷我从主人怀里抱出来啊。”一只禄山之爪还按在伍媚胸上。   “摩曼的夏总今早差人送了花过来,我顺路帮你带过来了。听说是从荷兰空运过来的香根鸢尾。”沈陆嘉语气平平,目光却一直紧锁对面的慵懒佳人。   “噢?”伍媚似乎来了兴致一般,“拿给我看看。”顿了一下,她又啧嘴道:“空运过来的鸢尾花,我怎么忽然感觉自己成了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夏行长这是要泡我吗?”   沈陆嘉噎了一下,面无表情地去客厅将花束拿进了卧室。趁着递给伍媚的当儿,他伸手揪住不二的后颈,将它从伍媚怀里拽了出来,丢在了地上。不二就地打个滚,幽怨地看一眼主人,竖着尾巴出了卧室。   伍媚将那束香根鸢尾抓在手里看了看,这花其实是她十六七岁时的最爱,那时她还有着深重的少女情怀,曾一度迷恋当时一位以清醒凛冽而著称的女作家,于是不可避免地爱上旧的羽毛球筒里插着一小束鸢尾花的调调。可惜那时的夏商周经济拮据,只能在情人节送她一只玫瑰,哪里有闲钱去买什么鸢尾花。现在想想那些个疼痛、激烈、纯粹的女人和平头、单眼皮、蓝格子衬衫男人的三流恋爱故事还真不如“你是疯儿我是傻,你是哈密我是瓜”直接带劲儿。可是,她从面子到里子都换了一个人,凭什么夏商周还认为她是十六岁的那个傻姑娘?很随意地将丢在了床头柜上,淡笑道:“真遗憾,我是俗人,欣赏不来这种文艺腔调十足的花卉。”   沈陆嘉心中一松,状若无意地问道:“那你喜欢什么花?”   “我喜欢有钱花,使劲花。”伍媚笑得狡黠。   沈陆嘉再次噎住了。   伍媚掠掠头发,舒服地往后一靠,问道:“我听商渊成说,你爷爷最近身体不大好?”   听她提及商渊成,沈陆嘉这才陡然想起那次在医院看见的情景,那样的亲近,心头又是一阵吃味,没有立时作答。   “商渊成和我有亲戚关系。”伍媚似笑非笑地睨一眼沈陆嘉。   沈陆嘉觉得有些微窘,不知怎么的,这句话便溜出了口——“你要不要和我去看看爷爷?”   “我以什么身份去看望老人家?”伍媚含笑反问。   “如果你愿意的话,以我的女朋友这个身份。”沈陆嘉声音清平沉稳。   伍媚黑色的瞳仁一下子就收缩了,她定定地看着眼前男人英挺的脸孔,忽然笑了。   “我倒是没有意见,我只怕你爷爷会有意见,毕竟,我自忖着自己的气质确实旁逸斜出了一些,你爷爷正在病中,为了我而生出些闲气来,反而不美。”伍媚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云淡风轻里似乎又带着几丝自嘲。   气质…旁逸斜出…沈陆嘉额角的筋忍不住跳了跳,她还真敢说。一直站着的沈陆嘉忽然坐在床沿,棕褐色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张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素净的小脸。然后伸出手去,扶住那精致的下颌,低头便吻了上去。   伍媚伸手勾住他的脖子,主动将两片唇送上去。   沈陆嘉将她紧紧抱贴在胸口,嘴唇先是沿着她菱形的唇线细细咂摸,然后才从齿缝里将舌头探进去。两条舌头像水底的游鱼,时而一条追一条躲,时而又亲昵地交缠。   原来,唇齿相依的感觉这么美妙。不止是心尖,连齿缝间都像开出了花来。上一次吻得太急,沈陆嘉这一次终于体味到了舌尖欢爱真正的滋味。一直到彼此的鼻息都粗重起来,沈陆嘉才恋恋不舍地松开伍媚,正色道:“以后不许这么说自己。”   伍媚唇角一弯,有些恶作剧地说道:“我还没刷牙。”   沈陆嘉好笑地弹了她的额头一下,“调皮。”   “说正经的,待会儿去看你爷爷我还是先用你的女性朋友这个身份吧。”   沈陆嘉沉吟了半晌才道,“随你罢。”   伍媚并不知道因为沈陆嘉太过洁身自好,哪里有什么女性朋友。他的女性朋友基本上就等同于女朋友了。伸手扯下鸢尾花里还散发着香气的小卡片,在掌心里捏成一团,丢在了床头柜的果碟里,伍媚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反正这花我也不喜欢,借花献佛,你不会有意见吧?”   沈陆嘉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怎么爱财成这样,不过既然这花是别的男人送的,留着总归碍眼,挥挥手,沈陆嘉难得开了个玩笑:“准了。”   起床洗漱过后,伍媚选了一件蛋黄色的高领无袖针织衫,一条藏青色底带斜纹蓝灰色格子的齐膝裙,又将一头乌发绾成一个斜髻,然后拉开首饰盒的抽屉,取出了一副钻石耳钉。   大概由于前一阵子都没怎么带耳坠,耳洞居然有些塞,铂金耳针怎么都戳不进去。一直站在伍媚身后的沈陆嘉发觉她小巧圆润的耳珠已然有些泛红,有些心疼地主动上前,“我来吧。”   沈陆嘉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他小心翼翼地捏住伍媚素白的耳廓边沿,将耳针先从耳垂背面戳进去一些,每前进一点都不忘问一声“疼不疼。”得到否定答案后才继续推进,等到耳针戳入耳洞大半后他才又抽出来,改从正面塞入耳洞。   两个人的脸离得极近,伍媚可以近距离地看到沈陆嘉茶色水晶一般透亮的眼眸和浓黑的睫毛。他眼睛里此刻没有其他,仿佛帮她扣上钻石耳钉便是世间最大的事。   “好了。”沈陆嘉望着伍媚耳垂上两粒璀璨的钻石,正随着光线的折射,如同伍媚在朝他挤着眼睛笑。沈陆嘉不禁也跟着微笑起来,想必古代张敞画眉的乐趣也就大概如此了吧。   无意间瞥见伍媚肩上掉落的发丝,沈陆嘉又细致地帮她从针织衫上拈掉。   这一切都被伍媚从镜子里看得清清楚楚,她未施任何脂粉的脸上也带上了难掩的笑容。   “怎么样?” 伍媚扭头回望沈陆嘉。   “很美。”沈陆嘉真心实意赞美道。   阳光从虚掩的窗帘里照进卧室,从梳妆台上晶亮的瓶瓶罐罐、密齿的楠木梳子、丝绒材质的首饰盒,到床上凌乱的被子、颠倒的枕头、微动的帷幔,总而言之,这卧室里所有的一切都散发出一种叫做温馨的气息。   作者有话要说:抽死了个破*   戴耳钉那段,咳咳   ☆、35三个折不断的女人   蔺川市军区总医院高干病房的走廊上有些可笑地铺着红地毯,穿着橄榄绿军服的警卫兵像松树一样矗立在一些病房门前,目光警醒地打量着往来的探病者。红绿相间,伍媚忍不住想起了红头绿毛的鹦哥儿,偷偷一乐,她堂而皇之地抱着那一束香根鸢尾跟着沈陆嘉进了沈国锋的病房。   老人的情况稍微好了些,此刻正半卧在床上,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报午间新闻。   沈陆嘉环视病房,未见护士的身影,不由脸色一沉。   “我让她们出去了,我不习惯这些年轻小姑娘老在眼前打转。”沈国锋似乎看穿孙子所想,给他解了惑。随后又看向伍媚,花白的眉毛微微一跳,“陆嘉,你身旁这位是——”   “爷爷,她叫伍媚,是我的朋友,来看看您。”   “伍小姐,请坐。”沈国锋吃力地伸手去摸床头的眼镜盒。沈陆家赶紧将老花镜替他取了出来。   “老爷子,您好。”伍媚将那束花轻轻放到另一侧的床头柜上。   沈国锋带着老花镜,细细端详着伍媚。长相自然是极好的,似乎还嫌漂亮了些。沈陆嘉可以说是他一手带大的,对这个长孙的性子再了解不过了,他能主动带来见自己的姑娘,自然是不一般的。不过就这么一个称呼,沈国锋对伍媚就有了几分看重之意,她没有称呼他的军衔,毕恭毕敬地唤一声“老司令”;也没有仗着和陆嘉的关系,腆着脸喊一声“沈爷爷”,只是笑着管自己叫“老爷子”,仿佛自己在她眼中自己不过就是一位糟老头子而已。   伍媚则坦然自若地在靠窗的那张白椅子上坐了下来。   “伍小姐,是做什么的?”   “教书匠。”伍媚随意扯了个谎,听在沈陆嘉心里却十分受用,倘若她说是自己的下属,爷爷定然心生不悦。   有护士敲门,沈陆嘉知道是午餐的时间到了。此时的沈国锋,自然只能吃些清淡的饭食。当然再清淡,菜色还是相当丰富的。   护士揭开盖钵,盛了一小碗鸡汤,便很自觉地缩手站在一边,她们都知道这位老司令一点都不喜欢废人一般被人喂着吃饭。   “你们吃过了吗?”其实沈国锋这话真的只是客套一下。   不料伍媚居然打蛇上棍,笑眯眯地说道:“还没。”然后眼如明星地望着病床上的老人,那神情看在一旁的护士小姐眼里,简直…无耻…到了极点。   沈国锋却笑起来,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伍媚是吧,不嫌弃的话一块儿吃吧。”又让护士添了碗筷。   于是乎,一老一少就着移动餐车,自顾自地扒着饭。   小米炖菌菇、干煸苦瓜、麻酱豇豆、兰花豆干,虽然大多都是素菜,但胜在味道清鲜,伍媚吃得爽利得体,沈国锋看在眼里,不觉朝孙子递过去一个满意的眼神。   “这儿的食堂要是能对外开放就好了,厨师的手艺实在太好了。”用湿巾擦了嘴,伍媚露出一个既满足又遗憾的表情来。   “这儿的大师傅哪里有这样的手艺,是家里的司务长送过来的。”沈国锋好笑地看着伍媚。   沈陆嘉在心底苦笑,这丫头装呆头鹅装得还真像,连爷爷都被她唬住了。   伍媚却出他意料地接话道:“果然有权有势好办事啊。”   这话说的不得体,沈陆嘉心底一紧,正想替她遮掩,却见爷爷并未动气,反而大笑起来,“你这丫头有意思。”   这是最近一段日子以来,沈陆嘉头一次听见爷爷开怀大笑。虽然中气不足,但内里的高兴却是掩饰不住的。   伍媚听着沈老对自己的称谓从伍小姐到伍媚再到这丫头,心里有几分得意。这些位高权重的老人其实既难讨好又极易取悦。他们一方面厌恶被当成是贡桌上的财神爷,一味彩衣娱亲装乖卖傻会被认为心机深沉,另有图谋;但你若把他们当做寻常老人,他们又觉得被拂了体面,毕竟从塔尖上的位置上退下来,总归是有落差的。伍媚刚才那话看似说的露骨,却是准确地拍到了马屁股上。而这些说起来简单,但要做的不着痕迹,没有脸厚心黑胆大这几把刷子,却是难上加难了。   “丫头,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沈陆嘉也留神听着,他们认识也有一阵子了,他却还不知晓伍媚的底细。   “我母亲在法国,经营画廊,至于父亲,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离婚了,往日并没有来往。”伍媚并不知晓沈叙当年那段秘辛,自然不知道这句话又搔到了老爷子的痒处。   沈国锋心中暗叹,觉得眼前这个水晶心肝玲珑人儿和自家孙子一样,也是个苦命的娃娃。   吃完午饭自然是不能立刻坐着的。伍媚便很随意地站在窗前看风景。   楼下有两片修剪的整齐的草坪,白鸽在草坪上悠闲地踱着碎步,麻雀则在草地上神气活现地迈着八字步。草坪的尽头还搭着葡萄架子,十月份早已经没有葡萄可结了,只有手掌大小的叶片在阳光下招摇,几只狸花猫,悠闲自得地躺在葡萄架子,瘦棍子一样的尾巴不时从葡萄叶里露个尖儿。   伍媚却忽然看见有三个人从草坪中间的麻石子小路向住院大楼走来,走到葡萄架下她才看清楚,那三人居然是晏经纬、冯青萍和晏修明一家…三口。她按在窗棂上的手指不由捏紧,骨节处有些泛白。   只是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三人在葡萄架下止了步,冯青萍将手里的礼盒一股脑儿往晏修明怀里一塞,手指恨不得点到丈夫的鼻子上去。素来惧内的晏经纬也难得怒意十足地拨开那头胭脂虎的手,愤愤地说着什么。伍媚又去看自己的双胞妹妹。一身白衣的晏修明只是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像尊玉观音。   “丫头,看什么呢?”沈国锋听孙子说沈述那件糟心事已经歇下去了,心里头一松,看伍媚又欢喜了几分。   伍媚回头粲然一笑:“在看葡萄架。”   “这白眉赤眼的葡萄架子有啥子看头?”   “老爷子有没有听过一个笑话?”不待那祖孙两人接茬,伍媚便笑着讲道:“有一个小吏很怕老婆,一天晚上被老婆抓破了脸。第二天上堂时,太守问他伤怎么来的。小吏说是晚上乘凉,被倒下的葡萄架砸到了。太守不信,说肯定是被你家婆娘弄伤的,我来差人把你家那悍妇拿来府衙。不想太守夫人在后堂偷听,顿时大怒,冲进堂上就要揪太守的耳朵。太守慌张地对小吏说:‘你且暂退,我内衙的葡萄架也倒了。’”   她说的活灵活现,尤其是最后模仿太守慌乱的口吻,活脱脱一个老婆奴。沈国锋笑得脸上褶子都抖起来,笑骂道:“你这丫头就是个促狭鬼,明知道我刚吃完午饭,笑得我肠子都疼了。”   伍媚却状若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窗外,那一家已经要进大楼了。心底一动,她含笑告辞:“老爷子,我下午还有课,就先走了。您自个儿保重。”   “陆嘉,你送下。”沈国锋对伍媚颇有好感,只可惜这姑娘出身还不够,沈家看似光鲜,其实内里早已经是大厦将倾,否则他也不会盘算着让沈陆嘉这个嫡亲孙子在婚事上借力。   两个年轻人并肩出了病房。   “你回去吧。我走楼梯下去。”伍媚既然与那一家子存心避开,自然想得周全。   沈陆嘉深深看她一眼,压住心底莫名的不安,淡笑道:“那好,你慢些开车。到家了给我电话。”   直到伍媚的袅娜的背影在楼梯拐角处消失不见,沈陆嘉才折身回了病房。不想才走了没几步,便遇见了电梯里出来的晏家三口。   “晏伯伯,晏伯母。你们这是——”沈陆嘉看着他们手里的各色礼盒,心下有些不豫,沈国锋发病的事在他的主张下是尽可能捂着的。私心里他不大想和晏家走得太近。   “我听你二叔说老司令身体不适,怎么也得来探望一下。”晏经纬面有忧色道:“陆嘉,你爷爷他没事儿了吧?”   “目前没什么大碍了,只是精神不大好。”   听话听音,晏经纬有些恼怒地瞥一眼妻子,点头道:“我们看看就走,让老司令好好休息。”   沈国锋因为和伍媚说了半天话,早已经乏了,强撑着和晏家夫妻寒暄了几句,便有不胜之态。晏经纬哪里敢久留,放下礼物,又示意女儿将花束放到床头柜上去。   晏修明看见床头柜上那束鸢尾花,眼皮重重一跳。她不喜欢这花,非常不喜欢。原因只是因为晏夷光格外喜欢它。当年晏夷光为了在卧室里挂梵高的《鸢尾花》的仿作,两个人没少掐架过。   “沈爷爷,这鸢尾花好漂亮。”她一面微笑,一面弯腰慢慢将手里的百合放到鸢尾旁边,眼睛却着急地在鸢尾花里找着卡片。   “鸢尾?这不就是棕叶花吗?”泥腿子出身的沈国锋也曾在田间地垄上见过民间称为蝴蝶花的鸢尾,不过他可不喜欢这种风花雪月的名字,因为鸢尾的花叶和裹粽子的箬叶十分相似,他一直管鸢尾叫“粽叶花”。 大概也知道自己闹了笑话,老人自嘲道:“我啊,只认识棉花。”   冯青萍赶紧呵斥女儿,“你这丫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什么鸢尾不鸢尾的,酸不拉几的,哪里有粽叶花听着形象。”   “这不就是民间寻常的鸭子花吗?”晏经纬也跟着批评女儿,“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踏实,只知道一味务虚。连起个名字都这么浮华。我前几天刚看见《蔺川日报》副刊上一篇小品文写的什么曼殊沙华,还寻思着这名字莫不杜撰出来的,结果一查资料,什么狗屁曼殊沙华,就是我们小时候看腻了的螳螂花。”   沈陆嘉笑道:“这花确实是鸢尾,香根鸢尾。”他倒不是存心替晏修明解围,只是一来不喜晏家夫妻这样急功近利的姿态,二来,也是最紧要的一点,因为这花是伍媚送来的,若是被形容的一文不值,怕会影响爷爷对伍媚的看法。   晏修明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仍然不放弃刺探,“沈大哥,这个季节香根鸢尾可稀罕的紧,怕是要从外国空运的吧。”   “我朋友送的。”沈陆嘉不愿爷爷多想,敷衍道,“我也不大清楚。”   晏修明习惯性地微微低头,掩去了眼底的波澜,送这种花的…十有八/九怕是…女人吧。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每次看见彼岸花和曼殊沙华就觉得很蛋疼。。。不就一石蒜吗,这么文艺到烂俗的名字,真的。。。很恶心。。。   ☆、36杀人是我的职业   晚上,沈陆嘉在病房套间的床上,有些辗转难眠。   他的脑海里始终在回想着晏家人离去后爷爷和他说的那一席话。   “陆嘉,这个伍小姐,很好。”老人眼睛微眯,“我很欣赏这个丫头,但是我不赞成你们在一起。”   “你听我说完。看那个丫头的举止做派,谈吐见识,出身肯定不会差。你也看见晏家闺女了,虽然也是知进退明事理的孩子,但是格局,还是略逊一筹,在一束花上试探了半天,有些小家子气。何况她爹娘老子,今日的样子,实在难看了。”   “你小时候我就教育你,做人做事,无论输赢,起码姿势要漂亮。哪怕是吃饭,也要龙盘珠、凤点头。我看伍丫头,姿势上就十分漂亮。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个姑娘也就二十几岁,如此举重若轻,未免心眼儿也太多了些,只怕是个面团身子铁石心。有时候,人还是要有些缺憾才可爱,或者,才叫人放心。”   “你带她来看我,动的什么心思,我明白,她自然也懂。可是她的表现,既在意又随意,这其间的尺度把握,实在太好。”沈陆嘉清楚地记得爷爷说到这里便止住了,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示意他去忙自己的事。   他不知道伍媚今日的做派使得年迈的老者想起了一个人来,一个他恨不得食肉寝皮的女人来。   叹了口气,沈陆嘉翻了个身,又想起在河内时,和伍媚同席而眠的情状。那女儿香就在自己的鼻端萦绕,身上不由起了几分燥热。翻来覆去里,沈陆嘉一夜,竟是…都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他去晟时,不明真相的岑彦看着老板眼眶下的阴影,心底暗暗咋舌,沈总昨夜定是…操劳…过度。   “沈总,要不要把咖啡换成参茶补补?”岑彦小意地建议道。   沈陆嘉险些被抿进唇的咖啡呛岔气。他面无表情地看一眼心腹:“岑特助,你是不是太闲了?“   岑彦缩缩脖子,乖乖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心底却想着,平日里向来龙精虎猛的沈总该不会如今旦旦而伐吧?如果是这样,伍总监真乃猛女也。可是沈总,有句古诗告诉我们,功夫太深,铁杵也会磨成针的。男人还是该惜情、惜精啊。岑彦本想再行进谏,可惜胆子不够肥,最终还是把到嘴的“忠告”咽了下去。   而公关部的办公室里,伍媚给手下的姑娘都带了礼物,礼物并不贵重,不外乎越南咖啡和芒果干一类的吃食,但是却哄得几个姑娘都是眉开眼笑。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伍媚仔细地给自己桌上的那盆夹竹桃浇了点水,这是她今日上班路上买的。家里先前养的那一盆白色夹竹桃早已经被不二从露台上弄跌落下来,粉身碎骨了。可惜这花不够名贵,花市里鲜有人卖。今日恰好被她碰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夹竹桃被种在一个朴素的青灰色瓦盆里,油绿的叶片里是浓红色的重瓣花朵,像绢纸做成的一般娇柔和美丽。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夹竹桃根茎叶花全身都是剧毒,干燥的夹竹桃3克便可以致人死亡。伍媚却毫无惧意地轻轻摸了摸油润的叶片,又碰了碰那繁复的花朵。她不仅知道眼前的植物全株有毒,甚至还非常清楚中毒后的反应——先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随后心律紊乱,然后再出现晕厥、抽搐、昏迷,最后痛苦地死于循环衰竭。因为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伍媚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才开始处理出差几日积压的工作。   还未有一个小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就响了。电话那头前台小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激动,“伍总监,有个大帅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指明要见你。你快点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伍媚平和地应者,嘴角却高深莫测地翘起来,是一个讥诮的弧度。   夏商周,这么些年过去,你泡妞的水平竟然没有…半丝长进…   晟时大厅撒金黑色大理石地砖上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人,他穿着电子蓝的罗缎衬衣,外面是海军蓝的单粒扣戗驳领西服,□是同色系的西裤。黑色的系带皮鞋不染纤尘。只是,这样的商界精英手里却突兀地握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一时间,偶尔进出的晟时员工们都诡异地看向这个似乎是来求爱的男人。只是出于晟时谨慎的企业文化,没有人去八卦些什么。只有和夏商周喝过酒的纪书楷觉得此人有些眼熟,这才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一眼他认出了夏商周。   “夏行长,您怎么到晟时来了?”纪书呆扶了扶鼻梁上的酒瓶底。一脸的诧异。   伍媚恰好从电梯里出来。   “我等的人来了。纪经理,下次有机会找你喝酒。”夏商周拍拍纪书呆的肩膀,也没顾得上嫌弃对方肩膀上跃起的几点头皮屑,快步向伍媚迎上去。   纪书楷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二人。这距离上次饭局才多久?伍总监居然都搭上夏行长了!这个公关总监简直应该改名为公交总监。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愤愤地想道。   伍媚并没有接那束还滚着露水的玫瑰。她只是好整以暇地抱着两只手,懒洋洋地看着夏商周问道:“夏总这是做什么?”   这是夏商周在知道伍媚就是晏夷光之后,第一次正经见面。她脸上并无脂粉,只用口红勾勒出两瓣唇。然而这唇现在却微微吐露一线,似笑非笑地勾着。她穿着一条雪青闪蓝的及膝裙子,下摆还覆着一层黑色的蕾丝花边。这个鲜艳的色彩愈发衬得她小腿雪白。他恍惚间忆起,在之前他们的数次碰面里,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穿着裙子的。而念书那会儿,她最不爱穿的就是裙子。因为一直跳芭蕾的关系,她对自己结实的小腿一直很介怀。可是如今,晏夷光壳子不再像晏夷光,名字也换成了伍媚,就连里子,他有些悲伤地发现,对面那个曾经和他耳鬓厮磨的小女人,他现在一点都看不明白。   “我想和你好好谈一谈。不管你是夷光,还是,伍媚。”夏商周怔怔地望着那个被他爱在心尖上四年,又藏在心底六年的女人。他爱了她整整十年,十年,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   伍媚也盯住对面的夏商周,许久,才缓缓点了一下头。   夏商周抱着玫瑰走在前面,伍媚则始终落后他一步,两个人就这样奇怪地一前一后离开了晟时。   离晟时不远处有一间咖啡店,叫红磨坊。夏商周率先推门进去。伍媚则停下脚步,仰头看着那三个红色的字。   “没有法律。没有限制。只有一条规则:永远也别坠入爱河。”伍媚在心底念出同名电影里最著名的一句台词,然后低低地笑起来,只是这笑里却不由自主带着几分苦涩之意。他倒是选了个应景的地方。   两个人面对面坐了。夏商周要了一杯清咖,然后有些自嘲地一笑:“你自己点吧,我已经不知道你现在还是不是还爱喝手磨蓝山了。”   “拿铁,不要奶泡。”伍媚微笑着用语言告诉曾经的恋人她的答案。   “你变了很多。”夏商周笑得愈发勉强,“先前我都没有认出来。”   伍媚用勺子搅着咖啡,然后看着原本分层清晰的咖啡在银勺下旋出一个浓浊的漩涡。   “我出了事故,脸受了伤,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动。”银勺和咖啡杯内壁的碰撞声里,伍媚轻声说道。   夏商周却是如遭雷击,上下嘴唇仿佛被粘在了一起,半晌,他才费力地挤出一句,“对不起。”   伍媚却放下银勺,伸手揾了揾自己的脸颊,淡漠道:“其实我更喜欢现在这张脸。”   “我听说。”夏商周说的有些艰难,“晏家已经举家搬迁到蔺川了。”   伍媚点点头,“我知道。”   “我想知道你在想什么。”夏商周右手捏住杯耳,眼睛却半秒不离对面的女人。   “我不是一个喜欢迁怒的人。”伍媚随意地拢了拢披散着的长发,“但是,我又是一个不善于原谅的人。”   “你们,毕竟是,一家人。”夏商周挣扎着说出一句话来。   伍媚轻笑起来,“我离家之后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像亲子、同胞这些血缘关系,或许只是一个误会。以为共享一些相同的基因片段,便可以互相控制、主宰、依恃甚至拥有彼此。这种在爱的名义下的掠夺,我不需要。”   “我在想什么,不重要。”伍媚将咖啡送到唇边,浅浅抿了一口,“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挡我的路。否则,我无法保证不会把你划归到敌人的那一面去。”   “为了不成为你的敌人,你要我做什么?”夏商周苦笑着问道。   伍媚伸手摸了摸玫瑰的花茎,上面的刺已经被细心地全部除掉了,她却忍不住冷哼了一声,玫瑰这种愚蠢的植物,就和当年的自己一样,把刺露在外面,不是被拔掉,就是被磨光,可是把毒放在心里,却可以像夹竹桃那样不留痕迹地送招惹者上西天。   睫毛轻眨,伍媚冷静地说道:“第一,不要再送这些植物的□过来。”   “好。”   “第二,现在我是伍媚,晏夷光的过去,伍媚已经全都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夏商周心脏狠狠一颤,面前那双眼睛还是和过去一样黑白分明,只是那黑,是深渊的黑;那白,是虚无的白。   “我明白了。” 夏商周脸色苍白地应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我特别喜欢这一章的名字。   很霸气。   看出来了,伍媚同学。。。相当。。。危险。   这几天身体出了点问题,更新晚了,对不住追文的妹纸了,周末会努力补偿你们的。   ☆、37如此人生   秋天的蔺川是鎏金的城池。   伍媚目送着夏商周萧索的背影在秋风里逐渐远去,轻轻叹了口气。   此刻她的心情也就是《半生缘》里那对被命运捉弄的男女在最后惶然见面时悲怆欲绝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她和夏商周也回不去了。生命从来都是单行道,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将被风拂乱的发丝夹在耳后,伍媚回了晟时。   还没进办公室,她就看见岑彦苦着脸站在公共关系部的办公室门口,来回踱着步。看见她,如同见了救星一样迎上来,急急道:“伍总监,你总算回来了,沈总请您去他办公室一趟。”   “我知道了。”伍媚神色不变地从岑彦身旁经过,留下一阵鸦片香水后味里西洋杉和树脂混合的香气,然后,径直进了办公室。   岑彦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软凹的背影,在心底竖了竖大拇指,伍总监真牛气。只可怜了沈总,要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一旦你的女人有了男颜知己,你就等着绿吧。如果他是沈总的话,今天在知道情敌胆敢来自己的地盘上送花示威,他一定不介意用拳头叫对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可惜沈总涵养太好,叹了口气,岑彦又有些心疼自己,干特别助理这种职业的其实和古代的太监总管真没什么两样,说白了都是给主子跑腿的,当然,本质上还是不一样的,起码他还有中间的那条腿。   摇摇头,岑彦回了总裁办。不想他刚向沈总回复完毕,就看见伍媚款款推门进来了。他立刻知情识趣地出了办公室,还不忘严严实实地把门关上。只有天晓得他多么希望门缝可以留一线。   “找我有事?”伍媚随意地坐在沈陆嘉对面的椅子上,一双长腿优雅地交叠在一起。   “你刚才去哪儿的?”沈陆嘉语气平静。   “跟夏行长去红磨坊喝了一杯咖啡。”伍媚一脸无辜地看着对面的男人。   “现在是上班时间。未经人事主管批准的一切超过一个小时的个人活动都按旷工计。”沈陆嘉眼睫微垂,手指还在键盘上飞速敲击着。   “那你就照扣工资好了。正好免得有人说我被你潜规则了。”伍媚不以为意地一笑。   回车键啪的一响,显然是被沈陆嘉迁怒。   “我不喜欢你和别的男人出去。”沈陆嘉声音有些低沉,“非常不喜欢。”   伍媚这才起了身,走到他的身后,双手按在男人宽厚的肩上说道:“我只是和夏总说清楚,请他不要再送植物的□过来了。那束红玫瑰我也没要,扔在垃圾桶里了。”   沈陆嘉原本紧绷的肩膀这才微微一塌。不过他身体稍稍一转,便将伍媚一把拉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伍媚吓了一跳,在她心底,这种黑豹总裁在办公室对小白兔女秘书霸王硬上弓的狗血戏码实在不适合沈陆嘉。不过幸好沈陆嘉没打算干什么,他只是将下巴埋在她的肩窝里。闭上了眼睛。   看着脸颊一侧男人发暗的眼窝,伍媚心里一动,这些天他过得应该很辛苦吧。于是她伸手自下而上在沈陆嘉的背脊上抚了抚。   沈陆嘉自然感受到了这无声的安慰,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她。   他的眼眸因为色浅,剔透地将她的影像禁锢在瞳仁中间。伍媚有些恶趣味地清了清嗓子,“不二不高兴的时候我都是这样帮它顺毛,想不到对你也一样有效。”   这女人!沈陆嘉眼底飞速地闪过一丝笑意,然后一偏头便咬上了那红润的唇瓣。   伍媚微感吃痛,毫不畏惧地反咬过去。两个人像初生的小狗一样,你咬我我咬你,其间自然免不了舌头与舌头的擦枪走火。然后沈陆嘉就趁机撬开伍媚的唇齿,在柔软的舌和坚硬的齿之间逡巡不已,仿佛帝王检阅自己的兵马。   大概是因为伍媚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的缘故,这次亲吻所带来的快感格外强烈。沈陆嘉只觉得浑身的血全部涌向了下腹的某处。为了不失礼得太严重,他只得有些狼狈地松开了伍媚。   伍媚却忽然指着沈陆嘉的脸笑起来,每一声笑都像一口咬下的脆桃,蜜水四溅。沈陆嘉本就不明所以,这下越发呆呆地望着她。   伍媚终于止住了笑,从桌上抽出一张纸巾,然后俯身给沈陆嘉擦起脸来。瞥见纸巾上的口红印子,沈陆嘉才知道先前怕是把她唇上的口红全部沾染到自己的脸上来了。不过看着她细心地给他擦去脸上的痕迹,感受着她的手指隔着纸巾在他脸上摩挲,一股柔情在心底弥散开来,沈陆嘉觉得一颗心全都汪着糖水。   “沈陆嘉,偷吃也要记得揩嘴哟。”伍媚一面将纸巾丢进纸篓里,一面打趣道。   沈陆嘉耳朵一红,但还是一本正经地纠正道:“这不是偷吃。你是我的女朋友,这就不是偷吃。”   伍媚可不想和沈陆嘉这种死理性派讨论“偷吃”这个词汇的内涵和外延,赶紧转移话题,“你看,我们好歹有裙带关系,刚才我的旷工你可不可以别扣我工资?”   “不可以。”沈陆嘉想也没想,立刻拒绝道。   伍媚怒了:“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和沈陆嘉这种正人君子厮混得太久,她的脸皮明显有变薄的趋势,“白给你吃这么多豆腐了”这句恁是没好意思说出口。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该扣的一定要扣。”沈陆嘉瞅着伍媚气鼓鼓的样子,有些想笑,又悠悠道:“但是这钱我可以私人补给你。”   听到这话,伍媚立马眉开眼笑,狗腿道:“哎,沈陆嘉你真是个大好人。”   “我不是资本家了?”沈陆嘉好笑地反问。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资本家。”伍媚一点都不脸红。   沈陆嘉再次失笑。伍媚却弯腰在他脸颊上香了一口,然后高高兴兴地走了。沈陆嘉苦笑着摇摇头,真是一点消防意识都没有,只知道点火,不晓得灭火。   岑彦再送报表进来时,发现原本被副热带低气压控制的沈总已经奇迹地变成晴空万里,对伍媚的崇拜立时又上了一个台阶,伍总监真是好手段啊好手段。他已经可以预见沈总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幸福的老婆奴。   “沈总,你要我整理的法国Nguyen集团的财务报表我已经整理好了。Nguyen集团今年1到6月份实现全球销售166.76亿欧元,同比增长9.1%,旗下的高端服装、饰品、餐具、化妆品和珠宝等奢侈品分别达到28.92亿欧元、10.24亿欧元……”岑彦正在汇报,却发现沈陆嘉忽然对他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接通了手机。   电话是市检察院的江岳检察长打过来,他是沈国锋以前的下属,很受老爷子信赖。江岳的儿子江洋和沈陆嘉也是好友。   “陆嘉,你二婶不是在市四人医吗?院里面收到举报,四人医前一阵子引进的一种新型心脏起搏器,收了设备商一百多万的回购,现在四人医从院长到书记,包括你婶子这个办公室主任都被控制住了。这事已经通了天,盖子是肯定捂不住了,你千万别让老爷子知道,我怕他心脏受不住。”电话里江岳语气很急。   “江伯伯,我知道了。这事还请您多费心,我现在就去找我二叔问情况。”   挂了电话的沈陆嘉脸色相当难看,“财报先放在你那儿,我有急事要处理,有事情电话联系。”说完便抓起车钥匙疾步离去。   路上他不停地给沈述打电话,不是正忙就是无法接通,沈陆嘉急地眼底都要充血。几乎是不要命地狂踩油门,他一定要赶在沈述前面到医院。   军区总医院住院楼的电梯前,沈陆嘉终于截住了丧家犬一般张偟的沈述。   “二叔!”   沈述嘴唇哆嗦着,常年被香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握住沈陆嘉的手臂,“陆嘉,你婶子她,出大事了。”   “二叔,我刚刚也听到消息了,你给我交个底,那笔款子,二婶从里面得了多少?”   沈述颤巍巍竖起一根食指,“十万。”   沈陆嘉闭了闭眼睛,按照这个数目,起码都要被判个九到十年。但是眼下他必须稳住沈述。   “二叔,我会尽量想办法,这事交给我,别告诉爷爷。他老人家再也经受不住任何刺激了。”   沈述想着自己这些年收的好处,五百多万大半都是由侄子帮着还了回去,自己除了受了点惊吓,半点事没有,当下也就略微放了心。叔侄两个人便一齐进了电梯。   病房里,沈国锋戴着老花镜在看《参考消息》,见到沈述衬衫袖口一边系着扣子,一边松散着,掖进裤腰的下摆也是一边高一边低,不悦地哼了一声,“你媳妇呢?也不帮你拾掇拾掇。”   “这些天他们四人医忙着评三甲医院,玉霞她忙。”沈述咽了口唾沫,小意的说道。   沈陆嘉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上前帮沈国锋把腰眼后面又垫了一个枕头,一面悲哀地想着,他们这些大家族,无论外界怎么风云变幻,总归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最怕的就是内部分化,自家人杀死自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我更新的慢而弃文的那位姑娘,抱歉了。(不过估计她也看不到这番话了)   一些姑娘知道我前几天耳朵里长了个疖子,昨天本想更新,但是耳朵里疖子破了,开始流脓,不敢一直坐着,怕流进耳孔内部,今天结痂这才早起码字。这些话我本来不想说,想弃文就弃吧,付了钱,也没打负分,确实已经很对得起作者了。只是我实在不觉得我这周没有隔日更就人品有问题了。我的耳朵出问题,我没去医院,所以也拿不出病例什么的扫描来证明自己没撒谎。当然即使有病例,我也不会拿出来,我当追文的读者是朋友,而不是债主。   我也恨不得一夜之间写完几十万字,大家你好我好各个好,但是这不现实,我也是个人,也会生病,也要休息,我不是职业码字工,所以这周更新少了。很多姑娘都给予了我最大的善意和宽容,我很感谢。周日下午我会继续码字,争取在今晚或者明天再更新一章。   ☆、38死者的葬仪(1)   墨菲定律用只有其中一面涂有果酱的面包掉在地上,大多数时都是有果酱的那一面先着地来佐证定律的内容——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当年还读初三的沈陆嘉还写过一篇小论文来解释为什么涂有果酱的一面会先着地,从而来驳斥墨菲定律所使用的这个证据是经不住推敲的。   不过十几年后,墨菲定律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向沈陆嘉来证明了自己。   四人医前一阵子搞过一个轰轰烈烈的“暖心”活动,是为罹患心律失常的贫困老人免费安装心脏起搏器,而这项活动所使用的起搏器就是那一批未拿到完整批号的新型起搏器。其中有一位老人在手术一个月不到便出现了起搏器导线绝缘破坏,因为阻抗降低而使得起搏无效,被送进医院抢救后死亡。家属现在揪住起搏器有问题不放,要四人医给个说法。   又有热血记者以“穷人的命难道不是命”来抨击当今医疗卫生系统内出现的拿穷人的生命做秀的情况,社会舆论一时间完全倒向苦主。蔺川市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市长也大为光火,要求一查到底。两套班子本来就是市委管人事,政府管经济,再加上这么一闹,苏君俨也不好多加置喙。   而沈国锋在被勤务兵推着在草坪散步时偏偏听见了护士们的议论,再联想起儿媳蒋玉霞几日都未曾露面,老人立刻知道了事有蹊跷。   打电话给儿子求证时,这位当年铁骨铮铮的老人几句话就迫得沈述说了实话,然后随着电话颓然而落,老人也厥了过去。   沈陆嘉赶到时,沈国锋已经进了抢救室。沈述蹲在地上,抱着头,如同一个得知地里庄稼死绝了的老农。抢救室门口的红灯一直闪个不停,仿佛是死神的镰刀,每一下都是在收割大好头颅时带起的一蓬血花。   灯倏地灭了。心外科的主任郭远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来了。   “沈总,请节哀。老司令,没能抢救回来,已经去了。”   沈陆嘉手里提着的装有人参当归猪心汤的保温桶啪地一下摔在地上,汤水淋漓地洒了一地。   沈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上下牙齿连连打颤,半天才憋出一句,“爸——”   沈陆嘉有些恍惚,眼前触目所及的全部都是白色,走廊的顶上嵌着小白灯,雪亮的灯光刺得他眼睛干涩,他用力闭了闭眼睛,眼里依旧却没有半分湿意,他模模糊糊地想着,原来人真正悲伤时是没有眼泪的。他想说点什么,又觉得嗓子眼发紧,却发不出声音来。耳朵里也是一阵阵的嗡鸣声,急救担架车的轱辘在地砖上摩擦发出的吱溜声,医生疾步时手臂和白大褂的摩擦声,手术器械和金属托盘的碰撞声,各种声音交杂成一片混响,郭远明遗憾的声音却像一根针,刺破了周围的嘈杂,一直刺痛了他的耳膜。   医生已经将沈国锋的遗体推了出来,又是一片滞重的白色,沈陆嘉觉得腿脚发软,他虚弱地扶住了墙壁。   沈述已经扑在推车上,涕泗横流,一声又一声地哀嚎着,可惜无论他怎么撕心裂肺地喊“爸爸”,白布下的那个人再也不会应一声了。   郭远明有些担忧地看一眼沈陆嘉,他脸色惨白,眼神却很空洞,仿佛被施了定身咒的傀儡,便试探性地喊了两声“沈总,你没事吧?”   沈陆嘉两颗茶色的眼睛珠子才有了活气,刚想说话,却觉得一股铁锈味从喉咙直呛进口腔,他猛地咳了几身,嘴角带出了几缕血丝。郭远明知道这是中医里七情内伤中的忧悲伤肺,要知道“悲则气逆,膹郁不舒,积久伤肺”。他刚想给沈陆嘉解释两句,却见沈陆嘉只是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就跟着推车往太平间方向走去。   冰冷的太平间外,沈陆嘉背贴着墙,有些颤抖地从裤兜里摸出手机,给母亲陆若薷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陆若薷愣了片刻,才说她会负责联系军区司令部。   不消片刻,蔺川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政委、参谋长等头头脑脑便先后赶到了军区总医院,在向沈家叔侄二人表示了深重哀悼之后便借用医院会议室召开了临时会议,决定由军区牵头成立沈老的治丧委员会。   沈国锋身份特殊,后事自然草率不得。此时沈述一脸张偟,凡事自然都是沈陆嘉拿主意。他做主在沈家大宅设置灵堂,接受亲友吊唁。其他人自然不会有异议。   于是,很快的沈国锋的遗体由军车护送回了位于阳明山的沈宅。   在讣告发出的过程中,沈家大宅的厅堂也被布置成了灵堂。案桌上放着沈老爷子戎装的遗像,遗像前供着一个蟠龙纹香炉、一碗五谷、时鲜水果、各式糕点以及插着筷子的白米饭。当然,按照习俗,还少不了一盏长明灯。   军区的大小领导敬献过花圈,上过香之后便先后离开了。他们要为三天后的遗体告别仪式做准备。而沈家因为长子沈叙的缺席,头一夜的守灵任务便落在了沈述头上。   伍媚第一时间便知道了沈老爷子离世的消息。傍晚的时候她去严谌家里蹭饭,严谌的大哥严谦中将,也就是蔺川军区的现任副司令员打了电话通知弟弟去吊唁。   扒完饭回了家之后,伍媚想来想去,不知道该不该给沈陆嘉打一个电话。   而沈家大宅的庭院里,沈陆嘉正蹲在那株比他年纪还要大上一轮的合欢树下,挖着什么。   挖了半天,他才从黝黑的泥土里挖出一个丹麦蓝罐曲奇的圆盒子,时间太久,表面已经被锈蚀的不成样子。费了好大力气,沈陆嘉才揭开了盖子。   里面全部都是一些纸条,很多上面的字迹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爸爸不要我们了。他走了。带着箱子走了。”   “妈妈去追爸爸,被车撞了。”   “奶奶去天上了。我看见爷爷哭了。”   “我恨那个女人!”   “妈妈少了一条腿。我很难过,我不知道该做什么。”   “妈妈打了我。说不想看见我。张妈让我不要怪妈妈。我一点都不怪她。”   “我今天和同学打架了。因为他骂我是没有人要的野孩子。”   ……   这个方法还是爷爷教给他的,沈国锋告诉孙子,遇到难受的事,又不想对别人讲的时候,就写一张字条,藏好了,埋起来,这样就可以好过一点。   沈陆嘉就这样蹲在地上,一张张看那些字条。字条上他的字迹由稚拙变得成熟。时光仿佛就镌刻在这些已经被湿气浸润的发软的纸片上。他头顶上的合欢树也在风中发出一阵阵悲鸣,仿佛在为主人的逝世而哀泣。   字条大部分集中在小学。到了初中、高中,字条就非常少了。即便有也不外乎是“我拿了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金牌,但是母亲不肯去参加颁奖仪式。”“我拿了全国高中物理竞赛一等奖,又是许大秘陪我去领奖。”最后一张是他去英国上学的前一天——“我要去英国念书了,听说父亲这些年在欧洲一带漂泊,希望可以遇见他。”   沈陆嘉有些自嘲地一笑,他的父亲,可知道爷爷去世?如果知道,他可会赶回家奔丧?或者他只会有一瞬间的悲伤,然后便又挎着相机四处采风去了。   手机忽然在裤兜里振动起来。大概是蹲的太久,大脑有些供血不足,沈陆嘉扶住树干,才摸出了手机。   他本以为又是诸亲六眷的慰问电话,不想竟然是伍媚打过来的。沈陆嘉倚着树干,接通了电话。   “喂——”   伍媚听到他沙哑的声音,在心底微微叹了口气。   “沈老爷子的事我听说了。你保重,当心身体。”   “嗯。”沈陆嘉低低地应了一声,胳膊上带着的黑纱上一小块红布在夜风里瑟瑟发抖。   伍媚没有说话,隔着手机,只听见她浅浅的呼吸声,仿佛她就在他身畔。沈陆嘉觉得心里稍微宁静了些,他遥遥地看了看灵堂,他的二叔沈述跪在地上,正在朝火盆里丢纸钱。燃烧后的黑灰有些被风吹拂起来,像一只只黑色的蝴蝶。   “我的父亲,原来是蔺川国防科技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也是当时有名的数学家。但是因为一些事情,他和沈家脱离了关系,在我六岁的时候只带着一箱子的徕卡相机和书籍离开了大宅。那个时候我的母亲因为和他赌气,住在娘家。知道消息后她立刻赶了回来,当时她刚拿到驾照不久,就这样开着军用吉普上了路,结果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和一辆面包车相撞,丢了一条腿。”沈陆嘉用脚尖踢了踢那个铁皮盒子,不知道怎么的从心底涌出一种倾诉的*,止都止不住。   “从那之后,我的母亲性格就变得非常古怪。我基本上是我爷爷带大的。上学之前,他手把手的叫我临帖写大字;小学二年级他教我军体拳;三年级的时候开始用钢笔,他把他当年在战场上缴获的一支派克金笔送给了我,我还记得那支笔笔杆相当粗,对于三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合适,而且也过于珍贵,14k金的笔尖,笔夹是派克标志性的箭夹,包金。顶圈也是包金的,上面还有商标注册号码铭文。连笔帽底部也有一圈经典的错条纹包金装饰带。由于笔尖太粗,那个时候我的语文作业本上经常晕染的一塌糊涂,老是被老师罚重写作业。这支笔一直用到我初二,坏掉了才不再用。我家里管得严,对男女之事开窍的很晚。初三的时候我堂弟,也就是我二叔的独子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美国版的《花花公子》,我也看了。那个晚上——”沈陆嘉顿了顿,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来了遗精,那时候我们并没有生理卫生课,我糊里糊涂的吓得不轻,疑心是什么毛病,成天在家里的书房里找医书看。结果被我爷爷发现了,是他老人家委委屈屈地给我这个孙儿上了人生里第一堂生理卫生科。可真够尴尬的当时。”   “说是爷爷,其实对我来说,老人家既是爷爷,又是父亲,偶尔还是母亲。”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的关心。   我已经基本上没事了。   这一章我个人很满意,但是这一章挺难写的,因为要查阅一些关于葬礼习俗制度的资料,还要考虑沈老头的身份,所以写的不快。老爷子是我笔下第一位“去天堂”的主要人物,还有些不习惯咧。安息吧沈老爷子~您是为了剧情牺牲的,一路走好。   ☆、39死者的葬仪(2)   沈陆嘉说了很久,一直到手机几乎没电,他才有些歉疚地对伍媚说道:“我今天话多了。”语气里有明显的懊恼,当然这也是托赖于沈国锋的自小对这个长孙的训诫——沉默不仅会让人保持住尊严,也会让痛苦显得有几分高贵。   电话那头伍媚轻轻笑了一声,“我这个人记性很坏的,你刚刚说了什么,我全都不记得了。”   沈陆嘉有些窘,感觉是自己不上路,倒打一耙,讪讪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其实这些话憋得太久,一股脑儿说出来,舒服了很多。”   回应他的是细微的猫叫声。沈陆嘉下意识地说教道:“上次就跟你说过了,别让猫上床,不卫生。”   “你就别管我了,保重好自己吧。”电话那头伍媚打了个呵欠,“不和你说了,挂了啊。”说完便收了线。   沈陆嘉望着手机屏幕上的“本次通话时间46:23”,脸上浮现出一丝极淡的笑意,她,大概是他这灰暗的人生里最跳脱的一抹亮色了。眼光微垂,沈陆嘉将手机重新放进兜里,弯腰捡起了那个已经锈迹斑斑的曲奇饼干盒子。   灵堂里长明灯的灯焰在夜风中瑟缩着,说是长明灯,其实按照蔺川的风俗,不过是一个素色的瓷碟,里面盛满了香油,然后用多股棉纱线拧成灯芯,固定在瓷碟里罢了。   沈述穿着孝服,正将白幡、纸马、房子、金银锭往瓦盆里丢。火舌很快便将这些死物吞噬干净,沈陆嘉默默的看了一会儿,这才掀开曲奇饼的盒盖,将里面的字条也一并丢进去烧了。就让这些被掩埋的秘密跟着爷爷一块儿去了吧。   沈述却心底一紧,他这位能干的侄儿这会儿到底烧的什么?父亲走得突然,并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关于大宅还有若干家私到底怎么分配着实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偏巧有一阵风,将沈陆嘉手里的一张字条吹跑了,沈述眼疾手快捞住那张字条,又飞快地看了一眼。   不过就这一眼,他的老脸便红了。   字条上用铅笔工工整整地写着“文彬说我挡了他的路,我不明白。但爷爷说过要兄弟友爱,所以我还是准备等他十岁生日那天,把他想要的那艘航模送给他。”   幸好红彤彤的火光映衬着,沈陆嘉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沈述赶紧将纸条一揉,丢进火焰里。不过只是一瞬间,他灵魂里流露出的人性便和那纸条一样湮灭成飞灰了。   “陆嘉,你是不是想想办法,把你二婶先弄出来,这么大的事,她不露面总归不好,会给旁人看我们沈家的笑话的。”沈述斟酌着开了口,“大嫂不良于行,你是孙子辈,我是个男人家,家里总需要妇道人家帮着料理事务。”   沈国锋的去世终归和沈述一家扯不脱干系,沈陆嘉心底不痛快,碍于辈分又不方便发作,当下只是淡淡道:“二婶现在即便暂时脱身,检察院也会派便衣24小时贴身监护,纸终究包不住火,我看这样的体面,不要也罢。”   沈述本想反驳几句,但视线触及案几上父亲的遗像,照片里沈国锋正直春秋鼎盛,一双虎目精光四射,仿佛隔着镜框在冷冷瞧着这不成器的儿子。他心底无来由的一软,脖子微缩,住了嘴。   灵堂两侧和外面都已经放满了白簇簇的花圈,富贵竹在风里簌簌作响,有黄白两色的菊花从花圈里一头栽下来,落在冰冷的地上。黑色的挽联甚至被夜风吹拂得纠缠在了一起。夜色就这样一寸寸一分分的加深,今天虽不是沈陆嘉守灵,但是他并没有合眼,而是在沈国锋的水晶棺旁枯坐了一夜。   停灵第二天是主要吊唁日。按照当地的风俗,普通人家有人去世,是要请僧侣着法衣,在灵堂后面设法坛打解冤洗业醮,并念经超度,拜大悲忏的。但是沈国锋身份特别,这种有悖于“马列主义”的丧仪活动自然是免了。从早上七点不到,便开始有人来祭吊。晏家三口来的最早,还送上了一个特大号的花圈,白色的挽联上笔墨淋漓的两行大字,应该是晏经纬的手书——将星陨落生前高风似松凌白雪;斗宿敛光逝后亮节如月映长天。   晏经纬神情哀戚,眼眶下挂着两个大眼袋,似乎一下子老了好几岁。他小心翼翼地看一眼坐在轮椅上的陆若薷,低低道了一声“保重”,这才看向轮椅后面站着的沈陆嘉,叹息道:“我们是昨夜才知道的消息,没能第一时间赶来,陆嘉,有什么帮得上忙的你尽管开口,莫要客气。”   这样的神情,浑然不似作伪。沈陆嘉心下感激,点头应了一声“好”。   冯青萍则递上了吊唁的礼金,沈陆嘉连忙拦住她,“晏伯母,爷爷他一生清廉,必然不同意我们做小辈的借他的葬礼敛财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我们这次吊唁金一概不收。”   “老司令一生光明磊落,青萍,把钱收起来吧。”晏经纬感叹道。   胸前别着小白花的晏修明今日一身黑色套装,她微微上前一步,“沈大哥,节哀顺变。”顿了一下,她飞快地抬头偷看一眼沈陆嘉,睫毛抖了抖,声音又轻了几分,“忧悲伤身,你要当心自己的身体。”   沈陆嘉心头微微一暖,点了点头。   沈文彬站在一旁看着,心下有些不忿,用脚反复碾着一茎掉在地上的白菊花。   冯青萍存心和沈母拉近关系,又劝了几句,晏经纬瞅着陆若薷一脸严霜的模样,心底一黯,一手扯过妻子滚圆的胳膊,一手拉住女儿,匆匆告辞。   晏家前脚刚走,沈老爷子的亲家,也就是陆家的一大家子也坐早班机从沂南市赶了过来。陆若薷见到娘家人,眼眶立刻就红了。   沈陆嘉的外公,沂南军区的参谋长陆振林如今已经是半退状态,但是儿子争气,陆淮如不过四十八岁年纪,已经是中将军衔,妻子管思璇娘家也相当煊赫,完全可以在仕途上帮丈夫更进一步。 独生女陆管彤也已经和蔺川市委书记苏君俨的堂弟,再国内颇有名气的青年建筑设计师顾玚澄订了婚。   由于两家不在一个地区,沈陆嘉与外公外婆及舅舅舅母之间并不亲厚,但是因为陆管彤在蔺川读书的关系,和表妹关系倒是不错。只是如今陆管彤定居在蔺川,自然是会和苏家人一块前来吊唁。   日头渐渐升高,前来祭吊的人愈发络绎不绝。只苦了门口的警卫员们,要一一核实来人身份,忙得一头的汗。   除了军方的人,整个蔺川市政界、商界、学术界上的了台面的大小人物几乎都来了。市里的各级领导、沈陆嘉的挚交好友,连他的父亲沈叙曾经工作过的国防科技大学的校长书记都来了。花圈白皑皑的摆放了一片,每隔十五分钟就要清理一批,不然简直连扎脚的地方都没有。   沈陆嘉做主将跪拜改为了鞠躬,但是仍然有人在蒲团上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写明了不收吊唁金,但也还是有人将白信封偷偷往沈家人兜里塞。   沈文彬瞧着这荣耀的景象,心中不由有几分飘飘然,他浑然不知这一切虚荣只是看在陆家和自己的堂哥的面上,不然整个沈家绝对是“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   伍媚是下午和晟时的几位高管一起来的。她穿着蓝黑色的绵府绸衬衫,同色系的过膝郁金香裙,被晟时其他黑色三件套的男士们簇拥着进了灵堂。   因为她是唯一的女性,其余人便推她先去给沈国锋上香。沈陆嘉将三炷香拈给她。二人的手指不可避免地有了接触。   伍媚抬眼看沈陆嘉,就这几天他瘦了一圈,脸颊几乎都凹陷下去,愈发显得气质凌厉。连眼眶下也是深重的暗色,更添几分阴郁。她不觉叹了口气。感受到她温柔的注视,沈陆嘉心底微酸,要不是碍于是在人前,他恨不得当场就抱一抱她,将头埋在她温暖的肩窝。   陆若薷坐在旁边的轮椅上,眯眼打量着伍媚。晟时是她儿子的企业,何时里面添了这样一位女高管?她竟半点都不知晓。更可气的是,这女人虽然未施粉黛,但眉目间那股子妖气连身上的黑衣压都压不住。她一见了便不喜。   伍媚上完香后便退了下来,安静地站在一边。她知道有人一直在看她,那些目光里有带着不加掩饰的腥臊的,有阴沉沉的嫌恶的,也有别的,不过她并不在乎,她习惯并享受陌生人对她的各种主观猜度。   等到晟时的其余几位男高管都上了香,沈陆嘉和下属一一握手,轮到伍媚时,她故意加力,紧紧地握了握他的手,又偷偷朝他眨了眨眼睛。那眼神从她卷翘的睫毛里飞出来,不是佻达的,而是关心的。沈陆嘉顿时觉得盘旋在心头的抑郁之气散去了大半,指骨用劲回握住她,嘴角一勾,回应她一丝笑痕。而这一切落在陆若薷眼里,完全就是狐媚女下属连在灵堂这种庄严肃穆的地方也要乱发情,勾搭男上司。若不是她坐在轮椅上,简直恨不得当场甩这个狐媚子一个大耳刮子。   待到这一干人走后,陆若薷本想寻隙质问儿子伍媚到底是何方妖孽,但她深知自己的儿子虽然本性敦厚,但骨子里非常执拗,他认定的事,八十头牛都拧不回来,便以一种疯子的审慎和智慧,生生按捺住了心底蓬勃的怒意和妒意。打算自己先摸清了那小贱人的底细,再和儿子摊牌。   而伍媚下山时,便寻了个借口,没有和晟时的男高管们一块儿去拿车,而是向上回和沈陆嘉一道观星的山头走去。道路两旁长着鸡屎藤和葎草,在昏黄的光线里摇晃着铃铛一样的白色花骨朵儿。伍媚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从手袋里摸出一包摩尔,抽了一根叼在嘴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香烟对她来说,从来都不是卖弄风情的工具,她永远只在烦躁的时候才会抽一根。   摩尔烟身细长,焦油量偏低,带着清爽的薄荷醇,她喜欢那股薄荷醇被吸入鼻腔那一瞬间的凉意,会让人头脑变得清明。有人声从身后靠近,其中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带着不屑,“瞧见没,沈老头的大儿子沈叙不在,二儿媳妇蒋玉霞听说也犯了事,还在检察院交待情况呢。留下个大媳妇,和二儿子,我看干脆这两个凑一对儿好了。”   有年长者喝道:“别乱说。”   长着一脸青春痘的年轻男人又嬉笑道:“爸,咱怕什么,你不知道晟时的股价今天跌了吗?我看啊,这沈家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青春痘身旁的几个年轻男人也跟着肆无忌惮地嚼起舌根来,各种不堪的脏水都泼在了沈家人身上。甚至说出了“沈母这么些年没个男人,保不准能坐地吸土”这种浑话。   伍媚重重冷笑一声,从一株香樟树后面跨出来,瞥一眼青春痘,懒洋洋地说道:“要是我把你们说的这些话都录下来交给沈陆嘉的话,我想他即便是只秋后的蚂蚱,碾死你们几只小蚂蚁还是不成问题的吧?”   为首的男人见她气势逼人,雪白的右手夹着一支褐色的摩尔,烟身上妖冶的银环随着动作一明一灭,又看见她左手那镶满钻石的高级腕表,知道今日出现在明阳山的定然有很多惹不起的人物,此时又被她拿捏住了软处,又急又怕。一时间都不知道是该装乖还是该卖狠。   青春痘的父亲埋怨地看子侄们一眼,规规矩矩地走到伍媚面前,“这位小姐贵姓?”   伍媚微微一笑:“免贵姓陆。”她还在陆上加了重音。   不远处陆管彤狐疑地看一眼顾玚澄,压低声音道:“她也姓陆?”   中年男人这下脸色大变,态度愈发恭敬,“陆小姐,犬子出言无状,我教子无方,刚才言语不当之处,请您务必海涵,我今后一定严加管教。”又厉声喝斥那一干纨绔子弟,“还不快滚过来道歉!”   伍媚伸手做了个阻拦的动作,“别给我来这些虚文,刚才那些话我可以当成是你们放了个屁,臭味散了就算了。但是这位先生最好回家好生教育教育贵公子,养不教,父之过。否则日后被人敲掉满嘴的牙齿,哭都来不及。”说罢,她右手轻轻一弹,一节烟灰准确地弹在了青春痘的脸上,唬的他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伍媚却轻蔑一笑,扬长而去。   待到这两拨人走后,顾玚澄才摸摸鼻子道:“应该是鼎言周允非的亲家。”   陆管彤却是一脸兴奋,“刚才那个姑娘好厉害,我好崇拜她。”说完又扬扬手机,笑道:“反正我录下来了,有空了拿给表哥看,也不知道他们认不认识。”   停灵的第二天、第三天就这样闹哄哄地过去了,第三天晚上是沈文彬守灵,他只顾着和小女朋友发信息,没留神叫长明灯被风给吹灭了。素来平和的沈陆嘉终于大怒,将这个不省事的堂弟骂了个半死。沈文彬自知理亏,除了腹诽了几句“封建迷信”也没敢顶嘴。   第四日就在这样的意外里不期而至。沈国锋的遗体告别仪式在蔺川市十方革命公墓举行。十方革命公墓取意为佛教所指十大方向,即上天、下地、东、西、南、北、生门、死位、过去、未来。八四年的时候经组织部批准,入葬干部标准提升为地方厅局级,部队师级。   整个仪式在十方革命公墓的天和厅举行。身穿军装的沈国锋的被安置于苍松翠柏之间,身上还覆盖着一面鲜艳的党旗。   哀乐声里,陆振林为老亲家作了一生的小结。从京津赶过来的大领导们和沈家人逐一握手。然后便是各界吊唁群众围绕着遗体走一圈。陆若薷今日没有坐轮椅,而是安上了假肢,拄着拐杖硬撑着站立。她的眼睛并没有闲着,而是在一拨拨人群里寻找着伍媚。   不过遗憾的是伍媚并没有露面,陆若薷觉得有些愤怒,愤怒的是伍媚竟敢不把沈家放在眼里;片刻后又觉得失落,失落的是对手似乎不战而降;转瞬又觉得一阵轻松,她的儿子还好端端的在她身边扶着自己。   沈陆嘉并不知道身畔的母亲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心思。他在想着父亲会不会出现,来送爷爷一场,然而他悲伤地发现,即使父亲站在他面前,他也未必认得出来。   仪式历时一个多小时才结束。沈国锋的遗体随后被送去火化。最后深深看一眼爷爷,沈陆嘉亲眼注视着那扇真正代表着天人永隔的小铁门在他眼前关上。   半个多小时后,对沈陆嘉而言,亦父亦母的爷爷变成了一抔灰白色的骨灰。沈国锋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为党和人民默默奉献的一生就这样落下了帷幔,成了十方革命公墓一区一座汉白玉墓碑下埋葬的一只骨灰盒。而由于沈陆嘉的奶奶黄时樱级别不够,这对鸳侣的骨灰甚至无法紧紧相邻。生时同衾,死却无法同穴,沈陆嘉忽然很想笑。   离开公墓时,沈陆嘉并不知道,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清瘦男子抱着一束香雪兰伫立于松涛之间,远远地注视着他的背影,脸上肌肉控制不住地颤抖。然后等到他们消失在道路尽头时,男子才走向那座雪白的墓茔,扑通一下跪下来,连磕了九个响头。然后默默地看着墓碑上沈国锋的小像,嘴唇蠕动了半天才喊出一声“爸爸。”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写的真特么好,自我膨胀一下。。。。   ☆、40法兰西遗嘱   沈国锋逝世后一周,关于蔺川市第四人民医院相关人员收受贿赂将不合质检的医疗器械投入使用一案在市高院开庭审判。蒋玉霞鉴于认罪态度良好,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又主动退还了钱款,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饶是这样的结果赖于沈陆嘉德多方奔走,沈述还是不大满意,私心里总觉得侄子没使力。   而这不满在沈国锋过去的心腹——机要秘书许行泽来到沈宅宣布沈老生前立下的遗嘱时,如同一个愤怒的热水瓶,终于轰隆一声,爆炸了。   “沈宅归嫡长孙沈陆嘉所有,其余存款及现金平均分割成三份,大房得一份,二房得两份。”   父亲太偏心了!这是沈述脑子里唯一的念头。   光是这明阳山地界的市口,便是寸土寸金,沈家大宅二百多个平方米,该是多值钱?何况家里的这些名人字画、古董文玩,他沈述虽然不精于此道,但是也不是满脑子糨糊的蠢汉。如今海南黄花梨什么价钱?乌檀木又是什么价位?光是老头子生前睡得那张夔凤捧寿高低床,怕是就好几十万!   许行泽知道自己不便久留,将遗嘱的复印件、遗嘱公证证书原件、银行保险箱的印鉴和钥匙以及律师的联系电话一并留在了沈家大宅的酸枝木圆桌上,便告辞走了。   许行泽前脚刚走,沈文彬已经不满地叫唤起来,“爷爷太偏心了,堂哥这么有钱,哪里会缺房子。”   原本一直闭目养神的陆若薷陡然睁开双眼,嫌恶地看一眼这个沈文彬,亏他爹妈还给他取名文彬,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根本就是个缺心眼的蠢货。   沈述咳了咳:“一家人,照理说不该谈钱,谈钱伤感情。但是陆嘉,你晓得的,二叔我虽在市政建设这块,但在个资产保管部,清水衙门,也没什么油水可捞。你二婶又,唉,不提这糟心事了,文彬年底要结婚,房子我是已经帮他准备好了,但是装潢、钻戒、婚宴、酒水,哪样不要用钱?现在的女孩子又一个比一个现实,简装不接受,米粒钻不肯要,非四星级以上的酒店不办酒席,婚车起码要宝马三系以上的……”   沈述七拐八弯说了一筐的话,无非为的就是沈国锋留下的诺大家私。   沈陆嘉心知肚明,也不点破。   陆若薷却听得一肚子火,她重重冷笑一声,“二叔这话说的好没道理。遗嘱是父亲生前立下的,那是他老人家未雨绸缪,知道‘老健春寒秋后热’的道理,防止有那不肖子孙,干出什么谋夺家私的忤逆事来。”   “你——”沈述气结。   “父亲立下的遗嘱,该怎么分配,他老人家自然有自己的想法。我只知道这分家产不是扶贫,再说父亲的存款可是留了双份给你,文彬要结婚,难道陆嘉日后便不要结婚?再说陆嘉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你们父子两在外头花天酒地的时候,我儿子可在辛辛苦苦地工作!”   “双份算什么,这幢大宅值多少钱?大宅里的家具值多少钱?老头子书房里挂着的名人字画值多少钱?博古架上的古董又值多少钱?简直是吃灯草灰,放轻巧屁。如果遗嘱分配颠倒个个儿,我看你会不会上下嘴唇一碰,说的这么冠冕堂皇!”沈述梗着脖子说道。   沈文彬也跟着后面连声附和,“就是就是。”   “可惜遗嘱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你们若是不满意,也只能去地底下问老人家了。”陆若薷漫不经心地剔了剔指甲。   “我呸!居然赤口白舌地咒起我们父子来了。”沈述急红了眼,“要去地底下也该是你这半残废。难怪我大哥当年宁可净身出户,也要跟你离婚。别说一辈子了,跟你这样恶毒的女人待在一起半天,怕也要屈死!”   沈叙是陆若薷的死穴,每次被戳到都会气得浑身乱颤,下颌抖得仿佛要掉下来。   沈陆嘉只觉得头痛欲裂,这段时间为了沈国锋的葬仪,他每日里只能囫囵睡几个时辰,今日难得休息,却又为了家私闹了这么一出。你看,这就是同气连枝的一家人,为了家私,毫无顾忌地彼此恶语相向,拣对方的痛脚猛踩。   这一厢,二叔与堂弟剑拔弩张;那一厢,母亲又用眼睛衔着他,暗示自己要和她同一战线。沈陆嘉却只想苦笑,他不想与任何人并肩作战,因为他不喜欢打仗。   用拇指大力按了按额角,沈陆嘉发了话,“都别吵了。这幢宅子爷爷既然留给了我,我是断然不会让的。但是留给我们这一房的存款我可以把其中一半转到文彬的名下。”   沈述才要表达不满,却又听见沈陆嘉沉声道,“如果不接纳这个建议,也行,那我们就法庭上见,既然撕破了最后一点体面,日后大家桥归桥路归路,谁也别求谁。”   沈宅一下子就安静了。只听见墙角的古董座钟沉闷地一下又一下的摆动着钟锤。   半晌,沈述才讷讷地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油汗,“算了,一家人还是以和为贵的好。”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沈文彬只得拔脚跟上。   待到沈述父子二人的背影消失不见,陆若薷这才恼怒地盯住儿子,“你为什么要主动退让?”   “我们并不缺钱。”沈陆嘉耐着性子安抚母亲。   “那又如何?有谁会嫌钱多?”陆若薷仍旧不满,大声指责儿子,“我不能忍受的是你的态度,你为什么要主动向沈述那只软脚虾屈服?我陆若薷的儿子什么时候需要向那种上不得台盘的东西妥协示弱?”   沈陆嘉叹息一声:“母亲,何必如此计较输赢。何况我们从来没有输过。”   “你难道没有听见他侮辱我!他是个什么东西,也敢侮辱我?”陆若薷咬牙切齿。   沈陆嘉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沉默不语。   陆若薷想起很多年前,她爱的男人也是这样安静地站在她面前,神情寡淡地对她说——我们离婚吧。   她一面跳起来要掴打那个负心汉,一面恶狠狠地撂下四个字:“除非我死。”   男人眉头微微一皱,架住她的手:“何必这样,我天天不回来,你又能怎么样呢?”   她对牢他摔东西、哭、叫,但是那个男人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连步子都没有迟缓一下,背影完美的像他笔下的数学公式。   “你是不是也瞧不起我?是不是?”陆若薷觉得一股积郁已久的怨气像突然登陆的强台风,要将周遭的所有悉数毁灭,“你和你那个狼心狗肺的爸爸一样,都是白眼狼!喂不熟的白眼狼!”她到底不是蒋玉霞那种弄堂里长大的妇人,骂人的词汇匮乏的很,翻来覆去也不过就是骂儿子“白眼狼”,不过这样显然不足以发泄她满腔的怒火,陆若薷一抬手又将桌上那只松鹤图案的白瓷杯径直朝儿子身上摔过去,一声脆响里不仅瓷杯粉身碎骨,茶叶水也淋漓地洒了沈陆嘉一身,还有一些茶叶粘在他雪白的衬衣上。   沈陆嘉从小便知道,母亲发怒时是不能抵抗也不能退缩的,她的气若是没有撒干净,他只会更加倒霉。可是这一阵子他早已经忙得心力憔悴,此刻母亲又这样无理取闹,他只觉得心头一阵阵压抑不住的烦躁,便伸手将衬衣上湿漉漉的茶叶沫子一一掸了干净。   这个动作委实出乎陆若薷的意料,她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儿子。   “我公司还有事要处理,您自己保重。”说完,沈陆嘉便拿起桌上许大秘留下的相关文书,一步一步走了出去。   直到他的背影就要消失在走廊的尽头,陆若薷才迟钝又惊恐地发现,几乎是千依百顺的儿子居然就这样撂下她走了。她愤怒地尖叫起来:“沈陆嘉,你有种就别回这个家!”   到底是秋天了,秋风从车窗吹进来,居然有几分凉意。他忍不住轻轻打了个寒战。衬衣被泼湿的部分粘在皮肉上,阴匝匝地凉人。沈陆嘉从控制台上的纸巾盒子里抽出几张面纸,吸了吸衬衫湿润的部分,这才有些茫然地发动了汽车。不过这回沈宅的铁艺大门旁再也没有警卫向他敬礼,在爷爷的葬礼结束后,这些伴随了他整个童年、少年和青年岁月的人群就被军区调离了。沈家,再也不是蔺川的特权家庭。不过人走茶凉,也是天经地义。   他却不由想起表妹陆管彤上次给他看的那个视频,她竟然为他出头,叫他既意外又欣喜。虽然不喜她抽烟,但是私心里却爱煞了她弹烟灰的样子,真是又潇洒又漂亮。再忆及表妹一脸八卦地追问他到底和“偶像”是什么关系。当时自己是怎么说的?   “她是你未来的表嫂。”   想到这里,沈陆嘉唇角这才露出一痕笑意。这几天太忙,都没有得空和她联系。   摸出手机,沈陆嘉给伍媚打了个电话,但是回应他的却是冰冷的女声——“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关机。”   沈陆嘉有些猝不及防地手一滑,按下了扬声器,“Sorry,the phone you are calling is power off”便立刻在车厢里回荡开来。他从来没觉得自己的手机的声音这般刺耳嘈杂过。   挂断这个落空的电话,沈陆嘉又打给了岑彦。   “岑彦,伍媚在不在公司?”他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而岑彦却需要在伍媚和伍总监之间进行一下转化,“伍媚?哦,伍总监啊,她昨天刚请了五天假,说是回法国探亲去了。对了,沈总,法国Nyguen集团的阮总给您寄了请柬,邀您去参加明晚在巴黎举行的晚宴。您去吗?”   阮咸。沈陆嘉皱了皱眉头,“给我订今天下午直飞巴黎的机票还有酒店。”   作者有话要说:我胡汉三从南京回来鸟。久等了各位。。。。   开船啥的会在花都巴黎发生的。。。所以把心放进肚子里吧。。。就在这几章了   这是过渡章,话说我真的很讨厌写过渡章。。。   ☆、41茶花女   塞纳河右岸的巴黎十六区的一幢白色花园式洋房的镂花门廊下,伍媚正在钦门铃。   一个面目和善的老阿姨开了门,看见伍媚,有些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伍媚笑眯眯地上去抱了抱她,又故意拗着舌头学吴地方言说话——“姆妈,侬不认识我伐?”   “侬介死丫头。山东的驴子学马叫,学不起来挨人笑讲的就是侬。”老阿姨笑着用手指头戳了戳伍媚的额头,又心疼地接过她的行李,“囡囡瘦了。”   伍媚羞愧地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顾妈妈,其实我没瘦,还胖了两斤。千万别叫母亲听见。”   老阿姨明白地点点头,压低声音道:“等晚上太太去戏院看戏,我给你蒸桂花糖藕。”   伍媚响亮地在她脸上吧唧了一下,“姆妈,侬对我真好。”   这座位于异国花都的洋房其实只住着主仆两位中国人。被伍媚唤作姆妈的是其中一位,另一位则是她的现在的母亲顾倾城。   此刻顾倾城正坐在客厅一张安乐椅上看报纸。她大半张脸被报纸遮住,只能看见光洁饱满的额头和两只白皙纤细的手,十个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闪烁着香槟色的珠光。   “母亲,我回来了。”伍媚对于眼前的这个名义上的母亲一直是又敬又怕的,是以在她面前格外服帖。   顾倾城这才放下报纸,她的人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倾国,倾城,叫人一见便移不开眼睛。在她面前,伍媚的风姿便显得青涩了很多。   “你胖了两斤,腰粗了一寸。”顾倾城拿起手边的一把黑色羽毛团扇,很随意地捋捋上面的毛。   伍媚有些挫败地“嗯”了一声。   “今天晚上就别弄她的晚饭了,给她一杯酸奶就行。”顾倾城用团扇遮住脸,吩咐家里的阿姨。然后又交待伍媚:“洗过澡之后把那件鱼骨塑身衣换上,穿满三个小时。”   伍媚还没来得及垂死挣扎,就被顾倾城从团扇的羽毛缝隙里凉凉地瞥了一眼,“我不希望明晚有人跑来问我你的预产期在什么时候。”   伍媚窘迫地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腰身,也没到小腹微凸的地步吧。不过和对面那位常年穿着塑身衣的女士相比,似乎腰肢确实粗了一些。   顾倾城已经施施然起了身,然后上楼换装,伍媚知道,她又要去戏院看戏了。   不消片刻,顾倾城便换了一身稠紫色的斜肩礼服下楼了。她骨骼玲珑、步姿轻盈一如少女,如果不是颈部露出的些许苍凉,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她已经四十好几了。都说女人三十岁之后是相由心生,可是顾倾城,这世界能有几个女人有她的经历,明明是个有故事的人,偏偏脸上半点痕迹都看不见,让人看不见内心,就像一个没有皱纹的老太太,其实非常恐怖。   “我去歌剧院了。”顾倾城一面说,一面将帽子上的黑纱面网放下来。随着她的步子,她耳垂上的翡翠坠子和面网,一个在清浅浅地晃着,一个在轻飘飘地荡着,简直要将人的神魂都摄走。   伍媚看着她的背影,却在想,难怪上至年迈老翁,下至清俊少年,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把蜂蜜和酒精涂在灵魂和骨缝里的女人,又有几人能够抵挡?比如沈陆嘉,他能吗?   她不知道沈陆家此时已经登上了由蔺川直飞巴黎的客机,还有十个小时便会降落在戴高乐机场。   老阿姨已经贴心地给她在浴缸里放好了水,伍媚拣了一颗Lush的菁果子气泡弹,如同小学时掷垒球一般远远地丢进按摩浴缸里去。然后在一旁看着气泡弹在浴缸里逐渐融化,将一池水也染成碧绿。这种气泡弹并不算贵,每一颗也就□美元,但是每次泡澡都要用一颗,一个月下来,便要一千多块钱,她自己也算是富裕之家出身,但刚到巴黎时还是很不适应这样的阔绰。她还记得自己那时候还找了把刀,妄图把气泡弹拦腰切成两半,这样便可以省着用了,现在想来确实有些小家子气了。   在花梨木和佛手柑的香气里,伍媚舒舒服服泡了个澡。然后便爬上床睡觉去了。至于那见鬼的鱼骨塑身衣,明天再说吧。反正现在的她又不是需要钓金龟的露丝。   沈陆嘉是凌晨四点到达戴高乐机场的。下地的第一件事就是开机。遗憾的是并没有未接来电和未读信息。他有些失落地吐出一口浊气。拦了夜间的士去了酒店。   他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多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因为倒时差的关系,这一觉似乎睡得格外累。   “喂——”   “沈陆嘉,我昨天手机没开机,今早才开机的。找我有事?”   瞬间清醒了大半的沈陆嘉撑着手肘从床上坐了起来,“我也在巴黎。”   伍媚不自在地干笑两声,“你找我不会就是缺翻译吧。其实你只要会说 ah Bon(真的吗)、bon ben(呵呵)就可以了。”   沈陆嘉好笑地说道:“阮咸给我发了今晚酒会的请柬。”   “你也去?”电话那头伍媚似乎吃惊不小。   沈陆嘉心头微微一滞,片刻后才故作轻松地反问道:“怎么,不欢迎我来巴黎?我还想拜访一下伯母来着的。”   伍媚叹了口气,“别遗憾,今晚你就会看见我母亲,因为今晚其实是她和阮咸的老爹阮正义借酒会公布婚讯。”   这下轮到沈陆嘉目瞪口呆了,半天才挤出三个字“对不起”。大概认为自己无意中触动了伍媚的尴尬事。   伍媚噗嗤一声笑出来,“沈陆嘉,我不是玻璃心的敏感少女。不会为了父母再婚这种芝麻米粒大的小事割腕跳楼的。”   沈陆嘉噎住了。   “你在哪个酒店,我去找你吧。”伍媚忽然又说。   沈陆嘉自然是求之不得,报上了酒店名和房号之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添上了一句“我很想你。”   贴着手机屏幕的耳廓似乎陡然烫起来,伍媚有些无语地发现沈陆嘉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不是轻浮的男人,相反的,他是一个端方君子,但是却能够十分诚恳地说出一些叫人耳热心跳的话来,还说的那么理直气壮,仿佛是说了一句稀松平常的“你吃过了吗?”   有清脆的高跟鞋声叩击实木地板的声音在靠近,伍媚心知是母亲往她的房间走来,匆匆回复了一句“先挂了”,便收了线。   顾倾城披着薄纱晨褛,面无表情地说道:“去衣柜里把塑身衣拿过来。”   伍媚心知这回是逃不过去了,乖巧地拿过了塑身衣,然后主动撩起了T恤的下摆,然后悲壮地深吸了一口气。   顾倾城慢条斯理地将背后的绸缎带子一根根抽紧,每一下,伍媚都觉得腹腔里的空气顺着气管被挤了出去。   “您当真准备嫁给阮正义了?”伍媚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他答应把他名下百分之六十的财产都给我。”顾倾城灵活地替伍媚系了一个蝴蝶结。   “您知道的,严伯伯一直在等你。”   顾倾城双手抱胸,淡淡道:“我并不爱他。”   “难道您爱阮正义那个秃头?”   “我爱他的钱。”顾倾城终于笑起来。   “严谌并不穷。”伍媚反驳。   顾倾城忽然上前,抚摸伍媚的一头乌发,“他不够富。”   “那您该嫁那个吃石油长大的阿联酋大亨。”   “我不喜欢胖子。”   伍媚气结,她的这位母亲,早已经修成铁石心肠的金刚不坏身。   “我出去了。”伍媚套上一件连衣裙,抓起手袋便噔噔下了楼。她觉得有口气堵在胸口,或许是紧身衣的缘故?   顾倾城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玄关处,勾唇一笑,这个丫头,应该恋爱了吧。只有恋爱中的女人,才会这么感性,以及…愚蠢…   沈陆嘉盥洗过后,才习惯性地打开电脑看一下当天的道琼斯指数,伍媚便一阵风似地推开虚掩的门进来了。   “我去chanel总店拿衣服,顺便在旁边的pierre hermé家买的甜点。”伍媚随手将印有双C标志的袋子丢在床上,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将雕花镂空的纸袋往圆几上一放。然后取出了一个十分精致漂亮的蛋糕。   沈陆嘉本以为她会立刻开吃,不想伍媚却苦着脸说了一句,“快帮我脱一下衣服。”他顿时呆若木鸡,可疑的红色从耳朵尖迅速蔓延开来,星火燎原一般。   伍媚已经背朝着他将身上的One-piece背后的拉链自上而下拉到尾椎部位。   “快点啊,我快被勒得喘不过气来了。”   沈陆嘉这才注意到她穿着一件白金色的抽带塑身衣,腰肢愈发显得纤细的仿佛随时会折断一般。   沈陆嘉走近快速研究了一下构造,这才用修长的手指解开背后的结扣,然后一点一点帮她把交叉的绑带松下来。   解除了束缚的伍媚深呼吸了一口气,她几乎不能想象二十岁刚出头那几年她是怎么忍受一天二十四小时里十二个小时都穿着这该死的刑具是怎么熬下来的。她浑然没有留神此刻自己的上身等同于除了一件黑色的Bra,什么都没穿。   雪白的脊背,微微凸出的蝴蝶骨,纤细的文胸带,脊椎中央的凹槽,这是何等的视觉冲击。沈陆嘉觉得浑身都燥热起来。   不过伍媚已经很利落地将拉链又自下而上拉好了,遮掩住了那一身旖旎的春光。然后抓起笔记本电脑旁沈陆嘉的茶杯,毫不避嫌地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水。   “你没吃早饭吧。今天我请客。”伍媚用勺子挖了一大勺蛋糕塞进嘴里,然后享受地闭上了眼睛,“香浓的焦糖慕司,包裹着chiboust奶油的无花果和覆盆子果肉,酥酥的派皮,简直太好吃了。”   沈陆嘉看她吃得一脸餍足的样子,在心底苦笑,其实相比蛋糕,他现在更想吃的…是她。真不知道她匮乏的“消防知识”是有意还是无意。   “别动。”沈陆嘉忽然正色道。   “怎么了?”伍媚被他吓住,停住了手里的动作。   沈陆嘉却只是弯腰用拇指将她唇上的奶油抹下来,然后,在伍媚的注视下缓缓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这厮居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伍媚愤怒了。还没等她发作,嘴巴已经被堵住。   亲吻到最后,两个人都一同滚到了床上,脸对脸躺着。   “舔奶油那招你跟谁学的?”伍媚呼吸还有些不稳。   沈陆嘉微微别过眼睛,然后老老实实地从床头摸过一张花边小报,“这是酒店送的报纸,里面有一个□英文专栏,正好讲的是如何取悦你的伴侣。”   伍媚盯着那二号黑体字“12 strokes to please your partner”,第六条写着“当你的伴侣在吃色拉时,如果嘴角不幸沾上了色拉酱,你的机会就来了。凑上去,用舌头舔掉。相信我,这样间接吃到的色拉绝对是人间最美味的。”伍媚看得眉开眼笑,这个男人怎么能可爱成这样,简直萌得她肝颤。   “沈陆嘉,你简直太可爱了。”伍媚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整个故事最初的构思是因为想写顾倾城这个妖孽。。。不过后来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至于顾倾城和大狼狗的关系,返回去看第四章尾端,相信你们就明白大概鸟。。。不过和你们猜的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   顾倾城是有儿子的。。。她儿子,你们也见过鸟的。。。猜猜是谁。。。   下一章开船。。。   ☆、42琴声如诉   巴黎一区的旺多姆广场北侧的丽兹酒店是戴安娜王妃生前住过的最后一家酒店。戴安娜贵为王妃,但似乎从来都不是婚姻幸福的典范,在这里公布婚讯似乎带有几分不吉之兆,但是阮正义还是顺着顾倾城的意,在这里举行酒会。谁叫顾倾城的偶像香奈儿在丽兹酒店一住就是35年,并且堂皇向全世界宣告—— “Le Ritz, c'est ma maison!”(丽兹,我的家)。   沈陆嘉是一个人过来的,两个人吃完午饭没多久伍媚便被她母亲电话叫走了。原本约好一起去逛跳蚤市场也只得悻悻作罢。   他刚进门,就听见有人在背后唤他。   回头一看,居然是颜霁,转念想到阮家也做奢侈品,颜霁交游又广,熟识也不奇怪。   “陆嘉,你这尊大神平日里可是轻易不下凡尘的,怎么今天也来这花花世界了?“颜霁将手里十二骨的洒金折扇“啪”地一下抖开,笑得如同一只不怀好意的狐狸。   “阮咸给我下的请帖。”沈陆嘉避重就轻,“你呢?”   “我家老头和阮正义是朋友,不过他在外头鬼混,没时间过来,我只得勉强子代父职,但是我和阮咸关系可不怎么样,我每次看见他那副不男不女的死人妖模样都想把隔夜饭吐出来。”   沈陆嘉不由失笑,其实颜霁自己的长相和阮咸根本就是半斤八两。两个人边走边聊,对于脚下奢华的维多利亚风格的长毛地毯,长长的镜廊里陈列的各种名牌器物熟视无睹。   宴会厅里已经来了不少人,巨型的水晶吊灯莹光剔透,水滴状的璎珞几乎要挨到客人的头顶。   因为晚宴是冷餐会的形式。有穿着谨严制服的侍者黑燕子一般将酒杯送到客人们手里。   沈陆嘉刚抿了一口酒,便看见了伍媚。她穿着一件紧身的银粉色的鱼尾裙,如同登陆的一尾美人鱼,一头如瀑的乌发只用鎏金镶钻串珠丝缎束发带简单地一勒。她那标志性的红唇今日却是淡粉色,突出的反倒是两弯黛眉,浓黑的眉毛下她的大眼睛愈发显得黑白分明。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有味道的女人。”在沈陆嘉只顾着看伍媚的时候,颜霁却眼睛一眨不眨地在看伍媚身旁的顾倾城。她梳着精致的爱司头,小巧的珍珠发饰上巧妙地垂下小半片白色面纱,隐隐绰绰能看见那慑人的眉眼。白色的旗袍上用金色丝线绣着凤凰图案。玫瑰红的唇彩给她雪白的脸孔增添上了一抹□。她应该已经不年轻了,可是却没有丝毫老态,反而带着一种年轻女郎永远不可能拥有的味道。就像陈酿葡萄酒才拥有的那种瑰丽的宝石红。   听到身旁好友的喟叹,沈陆嘉这才移开眼睛端详了片刻“未来岳母大人”便收回了目光。   颜霁用手肘捅了捅好友,“怎么样?”   “我觉得她女儿比她更美。”   素有“探花郎君”名号的颜霁从来不会忽略每一位入得他法眼的美人,伍媚他自然是也已经打量过了,当下不赞同地点评道:“小的也算极品了,但是和她妈一比,就逊色的多了,太嫩。”话音刚落,他又后知后觉地看向沈陆嘉,意味深长道:“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沈陆嘉还没来得及作答,就看见阮正义和儿子阮咸从另一侧廊柱下进了宴会厅。阮正义是个微微秃头的混血中年男人,瘦高,脸面干净。阮咸则穿着猩红色的衬衣,金扣子难得扣全了。衬衣的口袋里还骚包地插着一支黑玫瑰。   看见阮咸,沈陆嘉的眸子不由沉了几分。   周围的男男女女已经议论开来。他们在说什么?自然是围绕今日的主角四个。沈陆嘉忽然有些后悔当年没有选择在法国念书了。幸好颜霁懂法文。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因为年轻的那位是我的女友。”   颜霁仿佛被雷劈中了,半天才回过神来,眼神里已经满是钦佩和八卦:“沈陆嘉,你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要么不泡妞,一泡就是个极品妞。”   沈陆嘉眉头紧锁,只是催促他将周围人的言语翻译出来。   “你看蔻蔻她基本不笑。听说是肉毒杆菌打多了,脸都木僵了。”这是一个蛋黄色头发的胖女人说的。   “她们母女两个都是走邪路的,我们比不上。老的那个手段多厉害,男人就爱在她裙底爬来爬去当狗。”   “小的那个也不简单。二十出头就在外面交际。多少年轻男人被她玩的团团转,乔彼德不是险些少掉一条腿?到底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记得当年克利翁舞会上小的的舞伴不就是小阮先生?”   ……   颜霁一一翻译给沈陆嘉听,还难得好心地“宽慰”好友,“你知道的,女人就爱搬弄是非,这些话听听就算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别叫我做这恶人。不过分了也不错,我来接手,这样就可以多多亲近丈母娘了。”   阮咸快步走上宴会厅的高台,妖娆地拈起那只玫瑰,送到鼻子下嗅闻了一下,然后随意地将那长茎玫瑰丢进年轻女孩扎堆的方向,立刻引发起一阵尖叫。   “各位,今日在这儿是有一个喜讯想与各位分享。”阮咸雌雄莫辨的脸上带着勾人的笑容,“家父的求婚终于得到了顾女士的首肯,所以借今晚的宴会向大家宣布这个好消息。”在欢呼声里阮正义拿出了那枚几乎要闪瞎人眼睛的七克拉的美钻,然后单膝下跪套上了顾倾城左手的无名指。   顾倾城脸上还是淡淡的,藏在面纱后的眼睛里看不出悲喜。伍媚站在她身后,忍不住在想,这位传奇一样的女人一生里,可曾真真正正爱过什么人?她想得太出神,没留意阮咸已经笑着踱到她身侧。阮咸亲昵地凑在伍媚的耳畔,用只有他们二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你和我有婚约,你妈又嫁给了我爸,两母女嫁给两父子,真是人间佳话啊。只可怜了我们的孩子,日后这称呼可真够乱的。”   “你放心。我死都不会嫁你。”伍媚冷笑。   “是吗?”阮咸看向正向这里走来的沈陆嘉,轻佻地用手指摸了摸伍媚的颈部动脉,“你死了一定也是具艳尸,我不会嫌弃的。”说完便从侍者的托盘里擎起一只酒杯,再次跳到高台上,大声叫道:“A votre santé!”(干杯)   伍媚也看见了沈陆嘉,高兴地想往他那边走,才走了两步,才想起今日自己穿的是鱼尾裙,走不快。   沈陆嘉看见她悻悻然的样子,怒气一瞬间便淡了,紧走两步,将她的手紧紧攥住。   “我们到那边去吧。”伍媚伸手点了点僻静处。   沈陆嘉点头,不远处颜霁已经勾搭上了一个金发美女,两人勾肩搭背正要开溜,感受到好友的注视,颜霁一回头,递给他一个“祝你好运”的眼神。   “尝尝这个恺撒大袍,是这家的主厨的拿手菜。”伍媚笑嘻嘻地向沈陆嘉推荐道。   沈陆嘉听这名字有些古怪,一看之下便忍不住笑起来,其实就是烤制的金枪鱼外面裹着绿色的大蓟叶片,再刷甜胡椒而已。   沈陆嘉尝过之后伍媚又殷勤推荐了几个菜,但自己却什么都没吃,只喝了几杯唐培里侬玫瑰香槟。   “你怎么不吃?”   伍媚苦笑,“我母亲在那儿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呢,我就过过嘴瘾吧”。见沈陆嘉有些不解,她又给沈陆嘉讲了昨天回家,母女两关于腰围与预产期的对话。   不想沈陆嘉却一本正经地说道:“我一直觉得你的腰是那个成语,似乎又不是成语,盈盈一握。抱歉,我从小到大,语文一直比较差。”   两个人眼底都是陷入恋爱的人才特有的那种脉脉含情,顾倾城隔着老远看向二人,嘴角露出一丝淡笑。这两个人是都完蛋了,伍媚骨子里是一个烈酒一样的女人,而她身畔的男人却是山一般浑厚沉静的,这样的相遇就像是火红的铁块遇到了冷水,注定会发出最美丽的“嗤”声……   这种酒会最大的方便就是来去自由,还没等散席,伍媚已经拖着沈陆嘉的手溜了出去。   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巴黎夜晚并不冷,伍媚站在街道上,弯腰将裙摆沿着线缝处狠命一撕,昂贵的曳地晚礼服在她的撕扯翻卷下变成了齐膝裙。她试着走了两步,果然方便多了。这近乎粗鲁以及暴殄天物的行为看在沈陆嘉眼里却是说不出的率性和可爱。不过如此一来,伍媚那双足有□厘米的超细跟高跟鞋也暴露了出来。   “以后别穿这么高的鞋,对膝盖和脊椎都不好。上来。”沈陆嘉说完微微躬身,示意伍媚伏到他背上来。   伍媚愣住了,看着眼前男人并不算特别宽厚的脊背,许久没有回神。直到沈陆家嘉回头又望她一眼,她这才爬到了沈陆嘉背上,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幸好沈陆嘉所住的酒店离这儿并不远,在树影下,沈陆嘉背着伍媚慢慢地走着。有瘦长脸的法国男人,响亮地朝两人吹口哨。   伍媚觉得眼眶有点发酸,她忍不住抬头去看头顶上的红豆杉,带红色假皮的种子在枝头晃动着,晃得她愈发觉得眼睛刺痛。   好容易到了客房。沈陆嘉将她放在床上,脱掉了西装外套,又坐在床沿上扯脱了领带,喘了几口气。   伍媚却忽然从背后抱住他,将脸贴在他的白衬衣上。沈陆嘉浑身一僵,他可以再次清楚地感受到她胸前的绵软挤压在他背脊上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喉头发紧。   扭头看伍媚,她也恰巧在看他,四目相对里,沈陆嘉直接把她压倒在床上,就吻了下去。许久之后,沈陆嘉才松开伍媚,撑起上半身定定地看着伍媚,轻声说道:“我想要你。”   他的额角沁出了细细的汗珠,有一滴甚至顺着鬓角流了下来,似乎也流进了她的心底。伍媚在心底叹了口气,伸手勾住了他的脖子。   大概男人对于脱女人衣服有一种无需学习的本能,沈陆嘉很快便摸到了那条鱼尾裙藏在右侧的隐秘拉链,然后又有些手抖地脱去了她的文胸,一双大白兔立刻蹦了出来,两颗红红的眼睛正盯着他。   沈陆嘉一下子觉得脸红了,有些呆呆地看着那双白如雪软如绵的“兔子”。   伍媚被他看得又臊又气,用手臂抱住了胸部。   沈陆嘉这才如梦初醒,低下头故作镇定地去解自己的衬衣扣。   伍媚哭笑不得,微微抬起上身,伸手去解沈陆嘉的皮带扣。   两个人互助了半天,总算裸裎相见了。   于是沈陆嘉看见了他人生中所见过的最最美丽的数学曲线。她浑圆饱满的臀线是高等数学里的心形线,丰满挺翘的胸脯则是贝努利双纽线,软凹的腰肢是双曲线。   伍媚则抚摸着他背后九块精妙绝伦的脊椎骨,他的背在昏黄的光线下仿佛在微笑,美臀两侧由于背光,色调更深一层,仿佛用金属浇铸的太阳神。   沈陆嘉觉得有些难受,浑身的血液仿佛在加热和沸腾,却找不到出口宣泄。他一低头,像寻找口粮的婴儿那样衔住了伍媚的乳/头。   伍媚敏感地一颤,反手抱紧了沈陆嘉。   濡湿温热的舌头慢慢地舔舐和吮吸,伍媚觉得自己被一种奇异的感觉包围了,浑身上下像中了麻药,又酸又胀。又好像全身都是心脏,乱蓬蓬地跳着。她将沈陆嘉的头紧紧搂抱在怀里,一只手插在他的头发里,一只手放在他的背上。   沈陆嘉却觉得心里奇迹般的宁静下来,将头埋在她深邃温暖的沟壑间,鼻端就是她肌肤的气味,他恍惚是回到母体子宫里的胎儿,安心而幸福。   因为难受,伍媚忍不住□起来,此刻的她在荷尔蒙的驱使下如同一条搁浅的鳗鱼,在床单上碾转。   沈陆嘉再次被她撩拨得血脉贲张,他的舌撬开她的唇,在她口中搅动着。伍媚双手从他的脖子一路抚摸至他的腰间。她的手摸索到哪里,沈陆嘉便觉得皮下的血液像岩浆一般灼热,几乎要从每一个毛孔里喷涌出来。身上的热汗简直要一粒一粒溅出来。   分开她的双腿架在自己的肩头,沈陆嘉觉得自己的*已经突破了阈值,再没有任何铺垫,男性的象征如同黄蜂的刺,直接贯穿了粉色的牡丹花心。   等到他察觉到花心里那薄弱的抵御时已经晚了,伍媚已经痛得开始抓他和踢他了。   她居然是第一次?他虽不至于有什么可笑的处女情结,但是如果她从始至终、完完整整都是他的人,他当然会更加高兴。因为说到底,他沈陆嘉也不过是一个凡俗的男子。   眼见她痛得连脚趾头都可怜的蜷缩在一起,睫毛上挂着的也不知是汗还是泪,沈陆嘉心疼的要死,只敢一点一点地吻她,叫她放松。   伍媚后悔的简直想哭,早知道这么疼,她宁可帮他吹箫去。   “你快点行不行,很痛。”伍媚终于呜咽出声。   沈陆嘉一面吻她,一面道歉:“对不起,我也没有经验,弄疼你了,对不起,以后就好了,相信我……”   伍媚简直想把他踹下床去。   沈陆嘉简直二十八班武艺全用上了,才让紧绷的伍媚松弛下来。他一波一波的侵占里伍媚也终于感受到了除了痛感之外的一点别的,比如一点酥一点麻,一点痛一点喜。   窗外不知道竟然飘来依依呀呀的中文歌,或许是隔壁住着一个中国房客,在放黑胶唱片?清澈的男声唱着“花花大世界,飞起多少鸳鸯蝴蝶,乌鸦麻雀;灯火阑珊夜,掠过多少金粉银光,啼笑风月……”   作者有话要说:潜水的赶紧冒泡。。。不然哼哼   其实关于女主是否是处,我从开坑一直纠结到现在。。。原本想安排不是的,但是你们前几天所说的那句“小狼狗值得最好的”实在太让我感动了,咱就公平的都是处吧。。。   至于觉得不是处才符合女主的风情的童鞋,我会在后文给你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怎么样,今晚的肉好吃吗?我已经尽力了。。。数学家眼中的美女就是绝美的数学曲线集合。。。   ☆、43莎乐美   大概是择床的毛病发作,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伍媚便醒了。   沈陆嘉将她拢在怀里,仿佛是所罗门王抱着自己的宝藏。睡着了的他更像一个小孩子,乌黑的眉毛下是深长的双眼皮褶痕,黑压压的睫毛自然形成两把打开的黑漆桧扇,不时随着呼吸的气流微微振颤。   伍媚不怀好意地偷偷一笑,撮起嘴唇,小心翼翼地朝着沈陆嘉的浓密的睫毛吹气。   沈陆嘉有些迷蒙地睁开眼睛,仿佛是荡漾的水面逐渐变得平静,伍媚尖着嘴朝他脸上吹气的模样也由模糊一点一点变得清晰。他的唇角不由自主浮出一丝深刻的笑痕。放在她腰肢上的手微微用力,将这个正在恶作剧的女人牢牢圈进自己的怀里。   胸口贴上他胸膛的那一刻,伍媚敏感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沈陆嘉却低低地笑出声来。   伍媚当然明白他为什么发笑,愤愤地咬上他的肩头。   沈陆嘉笑着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咬我不要紧,别崩了牙。”   常年健身的沈陆嘉身材非常好,宽肩窄臀,蜂腰猿臂,丝毫不比欧美的男模差。伍媚毫无章法地乱啃了一气,只在他的紧实肱二头肌上留下了一滩口水和几个牙印。   恼羞成怒地伍媚毫不客气地踹了沈陆嘉一脚,然后挣扎着要起床。   温香软玉在怀,沈陆嘉哪里肯放。耳鬓厮磨里,男人的呼吸声粗重了起来。   伍媚浑身一僵,立刻乖顺地任由沈陆嘉圈禁在怀里,一动也不敢动。   沈陆嘉知道昨晚对伍媚来说,痛苦远大于享受,有些歉疚地在她发顶落下一吻,低声道:“我们好好说说话。”   伍媚可以从他的动作里感受到珍惜,她轻轻“嗯”了一声。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酒店的房间并不大,蓝白的基调十分清爽,樱桃红的地板在初升的日光下愈发显得红艳,床头灰蓝色真丝帷幔安静地垂挂着。他们的房间在三楼,从某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街边悬铃木繁盛的冠盖,叶片在清风里招展,仿佛一树摇晃着的金色铃铛。两个人头靠着头,竟然生出一种家一般的安宁和缱绻来。   “法语我爱你怎么说?”沈陆嘉忽然问道。   “Je t'aime.”伍媚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沈陆嘉意味深长地一笑,“哦,读‘热带么’。”   伍媚很敬业地给他纠正了读音,甚至还刻意张大嘴巴,叫他看舌头和上颚的位置。   沈陆嘉又一次不出意外地发撇了音,不过他演技并不高明,从嗓子里漏出一丝笑意,被伍媚听了个清楚。她顿时醒悟过来,恼火地盯住沈陆嘉带笑的眼睛,“沈陆嘉,你捉弄我?!”   沈陆嘉赶紧垂眉敛目,一脸肃然地朝着伍媚,无懈可击地说了一句“Je t'aime.”他的声线饱满浑厚,仿佛雍容华贵的大提琴,这句简短的法文又说的情真意切,伍媚居然有种心跳如雷的感觉。老半天才反应过来要和他抬杠:“沈陆嘉,你哄女人的本事是一日千里啊,真是失敬失敬。”   沈陆嘉早已经知道伍媚极擅口是心非,当下只不以为意地一笑,将她的肩膀往自己这边紧了紧。   “我的,母亲,你觉得她怎么样?”伍媚有些犹疑地问出了这个问题。   沈陆嘉实话实说:“她蒙着面纱,我没法看清她的五官,不过感觉应该很美。”   伍媚点点头,脸上浮现出一种陷入回忆时邈远的神情,“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有一年平安夜的时候她去花市买圣诞红,结果最后一盆刚好被前面的客人挑走了,那个卖花的男人居然直接将整个摊子丢在一边,去追最后一个买圣诞红的客人,强硬地把钱退给对方,把那盆花要回来,送给了她。”   见沈陆嘉脸上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伍媚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是不是很像传奇小说里的桥段?但事实上这种事情对我母亲来讲,简直再寻常不过了,任何女人和她站在一起,都会自动沦为丫鬟。我大学里的一位追求者曾经捧着一大束红玫瑰摸上我家家门,结果那天是我母亲开的门,下面我想你可以猜到发生了什么。”   “他把玫瑰送给了你母亲?”   伍媚点头,“对,一见钟情。不止这样,那家伙甚至每天都捧着一束玫瑰到我们家门前报道,整整一个月。”   沈陆嘉摇摇头道:“也就坚持了一个月而已。”   伍媚大笑起来,别有深意地看着沈陆嘉:“你可知道他为什么会退却?”   沈陆嘉还是摇头。   “因为第三十天的早上他夜不归宿的父亲走出了我家大门。”伍媚笑得有几分没心没肺的味道,“当然,我可以证明,他那倒霉的父亲只是恰好在我家喝多了,在地板上躺了一夜而已。因为他不过是法国里昂信贷银行的一个小干部而已,还不够资格睡沙发。”   沈陆嘉不由想起昨晚听见的那些关于她们母女二人不堪的闲言是非。或许不完全是空穴来风。不过那又怎么样,他爱的是她,无论她的母亲有多少入幕之宾,无论她耳濡目染了什么,她都是他今生唯一想娶的女人。   扳过伍媚的肩膀,沈陆嘉正色道:“我还是觉得什么年纪就该有什么年纪的样子,你的母亲,说实话,我老觉得她像一个雪团做的假人。而且我并不是只认皮相的人。”   伍媚笑起来:“你误会她了,因为任何表情都会牵动皮肤从而产生皱纹,所以她才始终都木着一张脸。”   沈陆嘉不由失笑,“你母亲很厉害。”停顿了一下,他又问:“阮沅不是阮咸的妹妹吗?昨晚她好像没有来?是不是她对你母亲有看法?”   伍媚心道,秦亦峥是顾倾城的独子,阮沅又深爱秦亦峥,未来的婆婆摇身变为自己的继母,这么尴尬的场面自然是避犹不及。不过这些关窍显然不能告诉沈陆嘉,于是伍媚便一面随口敷衍道:“她有采访,没能赶回来。” 一面有些无聊地用脚趾在沈陆嘉的小腿上画圆。   沈陆嘉则握着她的手,闭目宁神,享受着这对他而言,既稀罕又奢侈的温馨时光。   这份静谧是被顾倾城的一通电话打断的。电话那头顾倾城言简意赅地要伍媚回家一趟。沈陆嘉只得勉为其难地放人。   伍媚套上了那件被她撕坏下摆的礼服裙便去了卫生间。刷牙过后,她拧开冷水,用双手捧住,泼到脸上,然后对着镜子凝望自己。不出意外的,她在镜子里也看见了沈陆嘉。他站在门边,正含笑望着她。伍媚却故意偏过头不去看他。   沈陆嘉看着她用一把猪鬃发梳梳理她的那一头乌发,然后用发带将头发绑成一个利落的马尾。   总而言之,她的一切动作在他眼里,都是美丽而可爱的,沈陆嘉忽然无比期盼日后的每一天都能像现在一样,可以这样看着她。像一个丈夫看妻子那样看着她。即使生活是一个走向死亡的漫长过程,他也希望这个过程里始终有她,一直有她,也只有她。   大概是想得太入神,直到伍媚走出卫生间时顺手弹了他一脸水珠,沈陆嘉才被凉意一激,回过神来。   “呆头鹅。”伍媚娇嗔地骂了一句。   沈陆嘉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将她拽进怀里问道:“我今天中午的机票回蔺川,你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下午吧。”伍媚想了想。   “嗯,早点回来。我在蔺川等你。”   “好。”   两个人又缠绵了半天,沈陆嘉才依依不舍地放伍媚离开。哪怕她出了酒店大门,他依然站在房间的窗户后面,注视着她袅娜的背影消失在的士的车门后。   伍媚到家时,顾倾城正坐在三角钢琴后弹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她垂手站在钢琴旁边,安静地等她弹完。   随着尾音的滑落,顾倾城合上琴盖,转脸看向这个捡来的“女儿”,淡漠地开了口:“昨晚你和那个年轻男人一起过夜?”   伍媚脑海里闪过一些香艳的片段,含糊地应了一声。   “他叫什么?”   “沈陆嘉,一家上市金融公司的总裁。”   姓沈?顾倾城心头有某种不妙的联想,但是她面上仍是淡淡的。将墨绿色的天鹅绒防尘罩缓缓抖开,顾倾城旁敲侧击地问道:“他家里是做什么的?”   “他父亲和他母亲很早就离婚了,他爷爷过去是北方军区的司令员,不过前一阵子去世了。”   顾倾城白玉一般的手指不禁捏紧了天鹅绒,原本竖立着的天鹅绒绒毛立时被压折了腰。半晌,她才从琴凳上起了身,轻飘飘地撂下一句——“你自己把握好尺度,不要一头陷下去。”当然,也不要毁了他。这句话在顾倾城的嘴边滚了几滚,终究还是被她咽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反复地删除重写,因为很容易按照惯性想当然地写下去,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却背离了人物的性格。所以必须反复思考,不能因为主人公关系显著推进后就男主言行就突破尺度,变的不正经。因为沈陆嘉的举止言行永远会保留在一个界限之内,这让无下限的作者无比蛋疼。。。   举个例子给大家看下——比如在伍媚说出“哄女人的本领一日千里”之后,如果是苏书记,一定是笑着说“确实是一日千里”,在日上加个重音,而莫傅司绝对会身体力行“二日万里”,只有沈陆嘉不会将“日”理解成动词。。。这一章字不多,却是最难写的一章,真是写的我各种想SHI。。。   ☆、44黑夜的奴仆   沈陆嘉回到沈宅时已经是夜幕沉沉。   明阳山上到处灯光点点,沈陆嘉知道那是别的军方大佬的家宅,唯独沈宅,此刻只有极淡薄的白光从客厅和二楼母亲的卧室射出来,犹如没有神主牌的游魂野鬼。不过隔了几日,他拖着行李箱站在铁门外看向那幢小楼,居然觉得有几分陌生。推开其中一扇铁门,门轴处大概上了锈,铁门发出钝重的声响,仿佛一只得了肺炎的老狗。沈陆嘉忍不住蹙眉,以前是不会这样的,因为每周勤务兵都会给门轴上油。有短促的喵呜声响起,想必是这刺耳的声音惊动了蛰伏在花丛里野猫,果不其然,一道敏捷的黑影直贴着阶旁草蹿走了,猫儿笔直竖着的尾巴仿佛敲在沈陆嘉心头的感叹号。   他重重叹息了一声,紧走几步,上了檐廊。客厅的门虚掩着,他推了门,日光灯下,张妈正在打盹,听到动静,她一下子便醒了,但沙发上的毛线团却骨碌滚下来,一直滚到沈陆嘉脚下。   弯腰捡起线团,递到张妈手里,沈陆嘉才发现她正在织一件小衣服。   见沈陆嘉注视着这件小衣服,张妈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了笑意:“我媳妇有了,他们年轻人现在哪里会织毛衣,趁着孩子还没出世,我就帮他们织几件线衣,外头买的孩子穿了,身上容易冒疹子。”   “恭喜。”沈陆嘉笑了笑,眼光却还忍不住停在那件和他手掌差不多大小的婴儿衣服上,忍不住感慨道:“我小时候穿的线衣也是您织的,一眨眼,您孙子都要出世了。”   “是啊,我还记得你这么一点高的时候。”张妈笑着比了个高度,“岁月不饶人呐,你说我怎么能不老。”唏嘘了一阵儿,她又叹息道,“沈家人丁单薄,你的婚事也没几个人操心,陆嘉,你也该自己上上心。”   感受到这位老家人的关心,沈陆嘉诚恳地应了一声。   “等你有了孩子,我拼着这老眼昏花,也要给小陆嘉织上三四身衣裳。”   沈陆嘉微微一笑,“好。”说完他又轻声道:“您也早点睡吧,时候也不早了。”   “哎,好。”张妈拿起线团、棒针和织了一半的衣服起了身。   沈陆嘉见她两手简直都拿不过来,将茶几上的一个果篮里的水果全部拣出来,然后将空篮子递给张妈道:“把线团都放在篮子里,收拾起来就方便了。”   张妈接过篮子,乐呵呵的回房了。   沈陆嘉将水果整整齐齐地码在果盘里,这才提着行李箱上了楼。   陆若薷的卧室的门难得大敞着,人也端坐在轮椅上,只是背着门,身上还反常地穿着一件有些泛黄的白色棉质连衣裙。   沈陆嘉心头浮起一阵凉意,硬着头皮喊了一声“母亲”。   陆若薷没有回头,也没有搭腔。   屋内只开了天花板上的一盏小吊灯,吊灯在深棕色的地板上打出一线白光,仿佛是一条银河,将母子两个远远隔开。   一声清浅的叹息里,陆若薷推动轮椅转了个身,面朝着儿子。   沈陆嘉这才发现母亲居然薄施了粉黛,尤其是两条眉毛居然画成了八十年代流行的那种弯弯细眉。还有眼眶和颧骨,不知道是胭脂还是潮热,都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红色。一种不安的情绪仿佛垂死之人的手,已经爬到了沈陆嘉的腰眼上。   许久,陆若薷才开了腔:“你刚从巴黎回来。”用的是肯定句。   沈陆嘉谨慎地回了“是。”   “你公司的那个女总监也在巴黎。”陆若薷在“也”上加了重音。   沈陆嘉平静地开了口:“她是我的女朋友。但我是因为公事去的巴黎,不是私事。我们只是巧遇。”   “女朋友?”陆若薷怪声怪调地在嘴上咂摸一般念了念,似笑非笑地睇着儿子:“你很喜欢她?”   沈陆嘉抬头直视母亲,“不,我爱她。”   陆若薷狂笑起来,仿佛听见什么笑话一般,“噢,你爱她。”她笑得眼泪几乎流了一脸。   沈陆嘉却在母亲的笑声里觉察到了恐怖和危险,他竟陡然生出一种自己是猫儿爪下玩弄的老鼠,不知道什么时候便会被咬断喉管。   “你见到她母亲了吗?”陆若薷忽然止了笑。   饶是镇定如沈陆嘉,也觉得不大能适应母亲此时堪比川剧变脸的功力。   “见到了。”   “她美吗?”陆若薷问得有几分意味深长的味道。   沈陆嘉不觉蹙眉,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摸爬滚打的这些年使得他养成了一种独特的直觉,这种直觉无数次帮助他在风险来临时迅速作出最有利的决定。而此刻,他的直觉告诉他,致命的绳索已经快要套上他的脖子。   思忖了片刻,沈陆嘉有所保留的说道:“还不错,但是毕竟老了。”   陆若薷嘴角不觉微微上挑了一下,半晌才似悲若喜一般慨叹道:“顾倾城啊顾倾城,你也有老的一天!”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哈哈,我倒要看看你老了还怎么倾国倾城!”陆若薷从嗓子眼里逼出一阵桀桀地怪笑,脸庞的下部抖得好像含了一嘴滚热的辣油似的。   电光火石之间,沈陆嘉却觉得浑身发僵。   陆若薷瞥一眼面色发白的儿子,将手边一张破破烂烂的照片丢过去。   照片因为不着力,飘飘悠悠地落在地上。沈陆嘉弯腰捡起来。那是一张撕毁了重新拼贴起来的照片。照片里年轻男子穿着白衬衫,正伏案写着什么,女人则穿着时髦的白底黑点圆裙,她雪白的右肘撑在男人的左肩膀上,左手则按在桌子上。男子看似认真,嘴角却高高翘起。女人则是满脸好奇和不耐烦的神色。即使照片如同龟裂的土地一般四分五裂,沈陆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照片里是他的父亲沈叙和顾倾城。   陆若薷尖着嗓子道:“现在你明白了吧?”   “顾倾城…是…那个女人?”短短一句话沈陆嘉却问得异常挣扎。   “对,就是她!”陆若薷瞳仁里闪出刻骨的怨毒,“你父亲就是被她迷晕了头。就是她撺掇着你父亲抛家弃子!就是她我才变成了残废!就是她你才会没有父亲!就是她气死了你奶奶!就是她!就是她!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憋了这么多年的满腔郁愤,借着这因由尽情发泄了出来。也许是情绪太激动,陆若薷在轮椅上癫狂地挥舞着手臂,仿佛一只恐怖的大白蜘蛛。   事实像一记闷棍直敲在他面上,沈陆嘉不由倒退了一步。   不知道过了多久,陆若薷才幽幽地问儿子:“她的女儿,你还要爱吗?”   沈陆嘉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半天才低低道:“她是她,顾倾城是顾倾城。”   陆若薷先是震惊地看住儿子,然后讥诮地一笑,“嗬,你父亲是个情种,我居然又生了一个情种儿子?”   沈陆嘉不敢刺激母亲,只轻声道:“她是我的女人了,我要对她负责。”   “这是我找人查的伍媚的底,她从二十一岁踏入巴黎高等交际圈开始,周旋在多少男人之间?和她妈一样,都是浪货。”陆若薷尖刻道:“这年头什么不能伪造?一层膜而已。路边随便找个小诊所,也就是几百块钱的事。”   “母亲!”沈陆嘉厉声喝道,“您并不认识她,所以请您不要随意评判她。”   “好啊,我果然养了好儿子。居然为了一个仇人的女儿对他亲娘吼起来。”陆若薷怪笑起来,险恶道:“你有没有想过,她虽然姓伍,却是父不详,或许她是你父亲的沧海遗珠也说不定呢。”   沈陆嘉一张脸上血色刷的一下褪了个干净,身体也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陆若薷看着儿子的反应,只觉得一种隐隐的解气。她将那叠资料在手里抖得窣窣作响,“我看伍媚长得和你爸还真有点像。如果真是的,那你们可就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也算是直系血亲了,《婚姻法》里可是明文……”   “够了!”沈陆嘉眼睛充血,痛楚地抱住头,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   陆若薷看着他和沈叙肖似的背影,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她对沈叙的挚爱在这些年的幽居生活里已经被渐渐消磨,只有对顾倾城绵绵不绝的仇恨让她如同嗑药一般,还能够精神抖擞地活着,只是随着越服越多,她也连带恨上了自己曾经深爱的男人,甚至恨上了自己的儿子。对她来说,刺痛沈陆嘉,仿佛就是在报复沈叙。   沈陆嘉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他的床上的席子还没有撤掉,此刻阴匝匝地凉意如同蛇一样游进他的四肢百骸,牙关甚至都控制不住地抖起来。   他想着在巴黎幽静的宾馆里,在灰蓝色的真丝帷幕里,他和伍媚的那场欢娱。她雪白的*昙花一般在他身下绽放。那个时候她黑色的眼睛里只有他。满满的都是他。可是,倘若她是…   沈陆嘉简直不敢往下想下去,只要一想,一种道德上的污秽感便兜头盖脸地袭向他,直压得他抬不起腰来。   不,不会的,她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一定没有任何血缘关系。那只是出于母亲恶意的猜度。   沈陆嘉觉得自己仿佛被一把钝刀一刀又一刀地凌迟着。   墙角忽然传来“啪”的一声,是重物落下的声音。沈陆嘉按下壁灯,原来是他先前竖直放置的行李箱因为重心不稳,倒了下来。   灵光一闪,沈陆嘉猛地想起离开巴黎前,他费了半天气力才从客房经理那里高价买下的沾染有二人欢爱痕迹的床单。纷乱的心脏似乎立时安稳了一些。他从来都不是选择逃避的人,相反,他会自己想法设法去求证。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我最善于写变态。。。   望天。。。   说个段子,下午去买药,药店的老奶奶问我“你买这味药干什么。”   我说“吃啊”   她问“给谁吃。”   尼玛,我长得很像潘金莲吗?再说我买的是补药,不是砒霜!摔!   ☆、45天鹅之歌   伍媚刚拖着行李箱迈进蔺川机场的候车大厅,就看见阮沅一阵风似地奔过来,从她手里抄起拉杆箱,又架住她的右胳膊,二话不说就往出口方向走去。   “大主编,我刚坐了八个多小时的飞机,这会儿脑袋还犯晕,你悠着点成不?”伍媚讨饶道。   阮沅隔着巨大的蛤蟆镜瞪了伍媚一眼,“是你自己说要跟着我去采访晏修明的,马上就快到采访时间了,你这个临时摄影师难道还要芭蕾舞公主等你不成?”   伍媚主动息事宁人:“OK,人家是公主,我是丫鬟,当然是丫鬟等公主。”   “你就装吧,你伍媚要是气场全开,晏修明在你面前撑死了就是个得宠妃子,还不是要乖乖跪下来山呼‘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阮沅没好气地揶揄道。   伍媚漫不经心地一笑,“不受宠的皇后可未必及得上受宠的妃嫔,否则你前脚掌了她的嘴,后脚皇帝就讨说法来了。所以咱做女人的,除了名分,这宠爱一样得紧紧攥着。”   阮沅无力地翻了个白眼,不过由于被墨镜挡着,伍媚没有收到她的鄙视。   遥控开了那辆霸气十足的白色奔驰G55的车锁,阮沅却发现好友很不上道地钻进了后座。   “喂,伍媚,你干嘛不坐副驾驶!”   开玩笑,坐一个刚拿驾照没多久就敢开坦克的女人的车,能不慎重点嘛。她还不想这么早就香消玉殒。   降下车窗撂下“我怕死”三个字,伍媚惬意地给窝进了后座里。   阮沅恨恨地将行李放进后备箱,这才坐进驾驶座位,然后大力关上车门,表达着自己的愤怒。   “我在电邮里建议你替换的几个采访问题你换掉没?”伍媚忽然发问。   “换了几个,有几个太尖锐了,我估计晏修明不会答。”   伍媚耸耸肩,“好吧,今天你是头儿,我听你的。”   阮沅从后视镜里看一眼伍媚,“我说伍媚,你到底是我们芭蕾公主的粉还是黑啊?我看你在采访稿里设置的那几个问题,怎么始终有股子咄咄逼人的味道?”   伍媚慢条斯理地从相机包里拿出她的徕卡M9,装上棕色的真皮相机带,挂在脖子上,不疾不徐地答道:“人物采访怎么能没有爆点呢?”   阮沅瞅见那款限量版的徕卡相机,磨了磨后槽牙,恨声道:“你脖子上的那款限量版钛合金M9还是我爸送的吧?”   伍媚无耻地扬了扬相机,“是啊,是你家老头前年送的。谁叫他要追我母亲。”   阮沅哼了一声,半晌却冒出一句:“我们两的关系也够匪夷所思的,你妈成了我后妈,我爸做了你后爹。”   “是挺符合知音体故事的。”伍媚说完又从手包里摸出一个复古款圆框眼睛,戴在了眼睛上。   阮沅忍不住噗哧一笑,“你在COS哈里波特吗?”   “笑什么。你见过上台唱戏的角儿不穿戏袍的吗?”   “麻烦你敬业一些,你是来工作的,不是来演戏的。”   ……   两个人就这样斗着嘴来到了摩曼写字楼前的广场。找位置泊了车,伍媚却不由看着摩曼银行几个大字怔忡了一下。   《郎色》杂志社位于写字楼的23层。进了电梯,每一层的停歇间隙里,不时都会有穿着制服的银行职员面色匆忙地进进出出她们乘坐的这一架。   在18层停下的时候,伍媚看见了夏商周,他正用英语和身旁的外籍下属说着什么,神色严肃。夏商周也看见了她。愣了一下,他快步跨进了电梯。   “好巧。”伍媚推了推鼻梁上夸张的大眼镜,朝他笑笑。   夏商周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她,在她变成伍媚之后,除了在苏浙的酒吧撞破她的身份的那一次,她的打扮永远是精致而优雅的。此刻的她却穿着一件白色的尖领衬衫,领角别致地镶嵌了金色的勋章领结,外面套着修身的黑色的机车夹克,肩部还镶着铆钉。衬衫下摆整齐地掖在蓝黑色的铅笔裤裤腰里。脚上是宝蓝色的马丁靴。连手上也戴着黑色的皮质半掌手套。脖子上还挂着徕卡相机。总之这样打扮的她完全就是混艺术圈的潮人形象。   “你这是——”夏商周打从心眼里抵制这样装扮的她,因为太过陌生。简直湮灭了属于晏夷光的一切属性。   “帮朋友拍个片子。”   她什么时候又玩起了摄影?也对,她读的是新闻与传媒学院,倒也不奇怪。夏商周正想着,却听见叮的一声脆响,22层到了。   “晚上一起吃个晚饭?”走出电梯前夏商周建议。   “拍完了还要修片子,估计很晚,下次再约吧。”伍媚笑着拒绝。   夏商周眼睛里的光倏地一下子都熄灭了,这段日子里,他试着给她打过几次电话,不是无法接通就是关机。他当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可是他没有其余办法,她早已经不是当年天真单纯的16岁少女,即便他豁出去脸面,那些寝室楼下拉琴山顶上看星星草坪上摆爱心蜡烛的把戏怕是只会换来她的一声冷笑吧。   叹息一声,夏商周出了电梯,外籍下属则跟在他身后,电梯重新合上的前一秒还忍不住好奇地回头望了一眼伍媚。   阮沅则使劲吸了吸鼻子,“我嗅到了□的味道。”   伍媚没搭理她。两个人出了电梯,阮沅不屈不挠继续追问:“刚才那男人谁啊,看上去就是新秀精英的派头。”   “摩曼银行大中华区的新任总裁,夏商周。”   阮沅“噗”地一声笑出来,“他该找个叫秦两汉的女人,生一个叫元明清的孩子。”   伍媚同情地瞥她一眼,“如果你和秦亦峥有了孩子,会让孩子姓井吗?”   “干嘛要姓井……”说到一半阮沅顿时醒悟过来,愤愤地住了嘴。伍媚这个毒妇,居然拐了个大弯挖苦她横竖都是“二”。   进了主编办公室,阮沅的助理已经迎上来,说和晏修明已经确定过了,两点半准时开始采访。   伍媚随意拣了一张椅子坐下来,抽了一根香烟提神。才抽了一半,晏修明和冯青萍便在工作人员的簇拥下推门进来。   她长发、长裙、细腰,阮沅赶紧起了身迎上去。   晏修明非常礼貌地朝她一笑,又主动伸出手去:“阮主编,您好。”   两个人握了手,晏修明又介绍冯青萍,“这是我的母亲,也是我的经纪人。”   “伯母你好。”   冯青萍知道《郎色》的背景,也相当客气地和阮沅打了招呼。   阮沅回头看伍媚,她这才从椅子上起了身,只是手里还夹着一只未燃尽的烟。   “这是我们为这次采访专门请的摄影师Medea。巴黎政治经济学院硕士,曾经在《费加罗报》担任过高级记者兼摄影师。”   晏修明看向眼前朋克打扮的女子,还是熨帖的微笑:“你好。”   伍媚浅浅和她握了握手,便叼起香烟,粗声道:“去化妆间吧。”   阮沅疑惑地看一眼她的背影,领着晏修明跟了上去。倒是冯青萍母女丝毫不以为杵,大概是对艺术圈里怪人多的现象早已经习惯了。   化妆师给晏修明化妆的间隙里,阮沅已经见缝插针地采访起来。   起先问了几个暖场的问题,晏修明中规中矩地回答了。她轻声细气,言辞温柔,阮沅对她印象愈发好了起来。   “修明这个名字典出晋代王嘉《拾遗记》里的‘越有美女二人,一名夷光,二名修明,以贡于吴’,夷光大家都知道指的是西施,修明其实是和西施一同进宫的郑旦,但是说实话后人知道郑旦并不多。晏小姐取这个名字,会不会觉得委屈呢?因为以您的长相和舞艺,完全当得起夷光这个名字。”阮沅简直佩服伍媚,真不知道她从哪里扒出来的典故,这问题够刁钻的。   晏修明眼底闪过一些别的情绪,她很讨厌这个问题,却不得不回答。斟酌了一番她徐徐答道:“名字是我父亲起的,大概是觉得西施并没有什么好的收梢吧。做父母的,对儿女最大的期盼不过是幸福。何况我对自己名字的理解一直是提醒自己时刻记着修身明德的意思。”   阮沅不得不在心底赞了一声“聪明”。   伍媚只是低着头玩手机,没人看见她此刻的表情。   冯青萍却微微不赞同地皱皱眉头。   “修明小姐,您的成名作是《天鹅湖》,但批评界一直有人诟病您的黑天鹅跳得不如白天鹅出色,而且早些年您也承认过确实有一段时间你因为进入瓶颈期而罹患了轻微的抑郁症,用了一年时间进行休养和恢复。这叫人不得不联想起前一段时间上映的电影《黑天鹅》里娜塔莉波特曼饰演的叫Nina的舞者,那么在您对自己的舞蹈是什么样的看法?”   晏修明不由深深看了一眼阮沅,为什么这位混血的女主编问出的问题总是这么叫她为难,如果不是二人素昧平生,简直要怀疑她是刻意针对自己。   “我最崇拜的芭蕾舞者是波兰的尼金斯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芭蕾舞者。19岁名动天下,他的舞蹈永远激情四射,直逼观众的灵魂,但是他10年后却彻底成为一个疯子,被□在精神病院直到去世。我想他的舞蹈里极为强烈的感情或许来源于他早年不幸的经历,父亲出轨,因情妇怀孕抛弃家庭,母亲为三个子女放弃舞蹈生涯,哥哥精神失常,他自己也做过很长时间的禁胬。我的生活一直顺遂,没有遭受他那样的苦难,大概也就永远到底不了那种用生命舞蹈的境界,但是我一定可以比他跳的时间长。”   这下连伍媚都不得不为她的这一番说辞夸一声“好”了。   阮沅之后又问了几个温和的问题,采访算是结束了。伍媚有些遗憾自己添上的那个关于晏修明和沈陆嘉在敦刻尔克吃饭以及蔺川大剧院后台沈陆嘉送花的问题被阮沅毙掉了。真是叫人惆怅啊。不然可以做出多大的文章啊。   “妆画好了。”化妆师满意地收了工。   伍媚收起手机,起了身。   “换上你的白色芭蕾舞裙。”伍媚一面说,一面麻利地脱掉了自己的皮夹克。   在帘幕隔断的掩护下,晏修明换上了芭蕾舞裙。   伍媚让晏修明站在一面穿衣镜前,然后冷静地要求她做一个“Passe releve。”(单脚脚尖站立)   晏修明依言做了,伍媚半蹲着,敏锐地按下了连拍快门。   “准备闪光灯加引闪器布光。”伍媚扭头吩咐阮沅的助理。   “Sissonne ouverte 。”(控腿跳)   伍媚准确的一系列芭蕾舞动作命令使得晏修明不由盯住她的脸。可惜被相机挡住了大半。   “换一套黑色的芭蕾舞裙。”伍媚放下了相机。   晏修明这才得以细细打量她的五官。伍媚也安静地和她对视。   一种奇异的感觉从脚底一直蔓延到晏修明的心脏,她忍不住去看伍媚的右手虎口,遗憾的是她戴了半掌的骑士手套。   伍媚忽然朝她友善一笑,扭脸安排道:“闪光灯和钨丝灯准备。”   待到晏修明换好黑色芭蕾舞裙,伍媚又伸手从化妆台上拿起一支玫瑰红的唇彩,丢进她的怀里。   “把唇色涂的深一些。”说完伍媚然后自顾自地坐在椅子上,将徕卡相机的快门速度设定的比平常慢一点。   两个人的背影恰好错落地投射在镜子里,冯青萍看着镜子里的人影,恍惚回到了十几年前训练自己的一双女儿跳舞的情景。   不,不是的,这只是她的幻觉,用力地摇摇头,她甩去了这个疯狂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诡谲的人物关系啊。。。不过写得很过瘾,哈哈   怀疑地种子已经种下,下面就可以耕种和收获了。。。   废话一句,无授权转载的同学麻烦手脚慢一点,5到10分钟之后就转走,你们手脚这么麻利,我会很难做的。。。   ☆、46真相毕露   拍完照片,阮沅亲自送冯青萍母女离去。   伍媚则坐在阮沅的靠背椅上,将两只脚跷在桌上,一手枕在脑后,另一只手夹着新点燃的香烟。   这已经是她下午抽的第二支烟了,超过了她往常一周的抽烟量。隔着袅袅的烟雾她看向面前的电脑屏幕,修图软件已经打开,主界面上是穿着黑裙的晏修明站在镜子面前单脚站立的图像,因为她刻意调慢了快门,再加上赏光灯和钨丝灯的打光效果,照片上成功地显示出了光晕。仿佛是天使头上的光环。   这世界上总是有一些女人,即使穿着撒旦的裙裳,还是像天使一样叫人怜爱。   摩尔棕色的雪茄纸卷着的细长烟身被纤长的手指送到唇畔,伍媚猛吸了一口,浓郁的苦涩伴着隐秘的薄荷醇直冲进脑门。   阮沅回来时,伍媚这才将烟在旁边的盆栽里揿灭,淡淡道:“照片我都放在桌面上了。你找人修图吧。”   “喂,这是盆栽,不是烟灰缸!”阮沅已经出离愤怒了。   伍媚无所谓地伸手指指这盆倒霉的白鹤芋,“你别告诉我它叶子上的香烟疤是蚜虫咬的。”说完,她抓起椅背上的机车夹克,便要离开。   阮沅赶紧拦住她,“这片子你不修了?”   “片子的构思我先前已经跟你助理讲过了,对了,我的行李箱你叫人搬上来了吧?”伍媚一面穿夹克一面说道。   “你的箱子在隔壁储藏室。你自己打车回去?”阮沅从办公桌上开封的黑色寿百年里抽出一根,将金色的过滤嘴叼在嘴上,又用不知道哪里送的塑料打火机点了火。   伍媚鄙夷地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精致的火柴丢给她,“街头卖炕山芋的都不用这种打火机了。”   “点个火而已。”阮沅一脸的无所谓,“要不要找摩曼的夏行长送你一程?”   伍媚回头朝好友嫣然一笑:“不好意思,我有车夫,还是开迈巴赫齐柏林的。”说罢扬长而去。   “靠!”阮沅忍不住爆了粗口,太阴险了,根本是故意吊她的胃口嘛。   沈陆嘉此时正坐在流光的包厢里喝闷酒。他身前的玻璃茶几上的黑方已经少了一半。   莫傅司坐在沙发的扶手上,两条长腿随意地交叠着,手里擎着一杯绿莹莹的苦艾酒,不时抿上一口。   沈陆嘉正要倒酒,他身旁的苏君俨不赞成地拦住了他,“陆嘉,你喝得够多了。这样放纵,实在不像你。”   沈陆嘉伸手拿酒瓶的动作顿了一下,沉默地放下了威士忌杯。   骆缜川再也忍不住了,他在颜霁的“不经意“地说漏了嘴之下得知伍媚那个妖女竟然勾搭上了沈陆嘉之后,当场暴跳如雷。要不是先前刚进包厢被苏君俨用眼神警告了好几次,他早就发问了。   再也按捺不住,他嚯地一下站起来,“是不是因为那个妖女?”   颜霁装模作样地拍了拍后脑勺,“达芬奇得了结膜炎,我得回家看看。”说完便想开溜。   莫傅司早趁着他说话时起了身,恰好倚在门框上,当下嗤笑一声道:“你又不是挖了兄弟的墙角,跑什么?”   “莫傅司,你少胡扯。朋友之妻不可欺的道理我会不知道?”颜霁神态骄矜,“再说,单论颜色,我对陆嘉未来的丈母娘更感兴趣。”   骆缜川伸手在颜霁眼前晃了晃:“我说颜霁,你是不是要去配副眼镜?连老女人你都能看上?你就不怕脱了衣服她的咪咪直接挂到肚皮上?”   颜霁一脸嫌恶地拍开骆缜川的手,“骆二,你说话怎么这么粗鲁?”说完他精致的脸孔上浮现出神往的表情,“你们压根没见过那么有味道的女人,除了她,有谁当得起‘倾城’这样的名字。”   “有味道?狐臭吧?”骆缜川很满意自己的幽默,哈哈大笑起来。   沈陆嘉只觉得胸中愈发烦恶起来,他一把扯开衬衣领口的扣子,沉声道:“我先走了。”   “他喝了酒,容易出事故。我和他同路,也先走了。”苏君俨也拿起风衣,追了上去。   骆缜川这才迟钝地发现自己的质问直接被无视了,有些暴躁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莫傅司这才凉凉地开了口,“陆嘉有了女人?你见过?”   骆缜川终于感觉到了被重视,赶紧竹筒倒豆子一般将他和伍媚结怨的始末讲了个一清二楚。   “这女人倒有点意思。”莫傅司一口饮尽最后一口酒液,眯了眯灰色的眼睛。   摩曼写字楼的电梯里,伍媚靠在光可鉴人的内壁上,给沈陆嘉打了个电话。   流光的檐廊下,沈陆嘉看着手机上闪烁的名字,第一次迟疑了。脑海里立刻回响起母亲尖厉的笑声——“她是顾倾城的女儿,是你父亲的沧海遗珠……”那声音像火车一样在他耳畔轰隆轰隆地开着,甩不脱,丢不开。   不,不会的。沈陆嘉用力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深吸一口气,才接通了电话。   “喂,沈陆嘉,我回来了。”   隔了一天听到她的声音,竟然叫沈陆嘉生出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连喉头也有些发酸,几乎不知道说什么。临别前,他说会在蔺川等她。可是现在他很怕,他会要等她一辈子,一辈子等她了。   “喂,沈陆嘉,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伍媚不乐意了。   喉头狠狠一动,沈陆嘉努力用平常的声音说道:“我这边有点事要处理,脱不开身,明天我给你电话,好不好?”   “好吧。我自己打车回去。”伍媚撇撇嘴,“你也别太晚。”   “好。”沈陆嘉竭力不让自己声音发颤。   收了线,沈陆嘉握住手机,神情还是怔怔的,仿佛魂魄已经离开了这句肉身。   苏君俨在心底叹了口气,走上来,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是上次在幼儿园遇见的那位吗?”   沈陆嘉震了一下,许久才缓缓点头。   苏君俨抬头看了看天上,只有一弯残月,月光白而凉。他缓缓开了腔:“虞璟前些年离开我的时候,我也自暴自弃过一段时日。那个时候我觉得爱和政治一样,都是这个世界上最荒诞的努力。只不过大部分时候,前一种努力属于可笑的女人,后一种努力属于可笑的男人。而我偏偏一人占全了两样。简直就是全天下最可笑的男人。后来我姐姐,你知道的,她是比丘尼。她跟我说,佛法里讲其实这人世间我们都必须独自穿行,有人陪伴,要当做恩恤;没有,则是本分。看似消极,其实是放下了得失心。当你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也就是得到的时候了。”   沈陆嘉苦笑,“似之,不一样的。我们不一样的。”他伸手揾住自己被夜风吹得冰凉的脸颊,“如果你和虞璟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突然被人告知她可能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你还能这么想得开吗?”   苏家和沈家之间的关系一直亲厚,苏君俨也模模糊糊知道当年沈父为一个女人抛家弃子的事情。只是没想到这恶果却偏偏降临到了无辜的沈陆嘉身上。   “你确定了吗?”   “我今天一天都在等一人医的电话。”   “还没拿到结果?”苏君俨蹙眉。   “我没托关系,走的正常程序。”沈陆嘉坦言。   “你要是没有意见,我请我姑父,你知道的,也就是玚澄的父亲帮你打听一下。”   沈陆嘉知道顾峰前些年已经升到了院长的位置,沉吟了一下,他答应了:“我用的是化名,陆沉。”   苏君俨立时掏出手机给顾峰打了电话。电话里他只含糊地说是一个朋友。顾峰自然也没有追问,只说现在就联系检验科的值班医生。   等待的过程里沈陆嘉觉得自己仿佛住在了钟表里,滴答声特别的响。时间一点一点地在走,人却糊里糊涂。又像是头一回考砸了试,忐忑不安地等老师报名字发试卷。   苏君俨的手机终于响了,在女童甜糯的“世上只有爸爸好……”的铃声里沈陆嘉畏冷似地打了个寒噤。   “姑父,怎么样?”   “我看了,20个比对的位点里没有相同的,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   “好,麻烦姑父了。”   沈陆嘉没有错过苏君俨嗓音里都透出的那一丝喜意。他焦急地按住好友的肩膀,“似之,顾院长怎么说?”   “20个比对点都没有相同的,放心,你们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沈陆嘉觉得自己脑子里原本嘈嘈切切错杂弹的大珠小珠在这个瞬间奇迹般地安静了,惊喜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他甚至一时间有些木木的。心底是欢乐的,面孔上的肌肉却还僵硬着,似乎在为该浮现出怎样的表情而为难着。   苏君俨却当他又在为父辈的恩怨钻牛角尖,好意提点道:“陆嘉,不要用上一代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谢谢你,似之。”沈陆嘉真心实意地向好友道了感谢,“我要去找她了。”   苏君俨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微笑起来,仿佛看见了那时候的自己。陷入爱情里的男人,总是比旁人可爱些。   作者有话要说:我写到骆二那里真的基情澎湃了,骆二货你爱的是我们小狼狗吧?   其实C5组合我一直觉得应该是这样,莫傅司爱苏君俨,颜霁爱莫傅司,骆二爱沈陆嘉,苏君俨爱沈陆嘉,沈陆嘉。。。是直男。。。   ☆、47我的夜晚比你的白天更美   沈陆嘉按门铃的时候,刚洗完澡的伍媚正坐在沙发上用干毛巾擦头发,不二委屈地趴在地上,任由主人将它当做擦脚布。   伍媚将脚板在不二的背脊上蹭了蹭,这才赤脚去开了门。   “沈陆嘉,你怎么来了?”伍媚有些吃惊。   原本认命地充当揩脚布的不二也踱了过来,昂着头朝这位不速之客喵呜了几声。   此时的伍媚身上只用白色的浴巾卷成一条抹胸筒裙,仿佛是一只诱人的蚕蛹。沈陆嘉用脚关了门,两条胳膊已经将她搂进怀里。   因为刚洗过澡,她的眼睛仿佛浸了水的大溪地黑珍珠,□在外的肩膀,手臂都闪烁着诱人的蜜粉色。沈陆嘉定定地看着她,忽然轻声说道——   “我想你了。”话音刚落,便低头要吻她。   伍媚却阻止了他的动作,沈陆嘉脸上立刻有受伤的神情。他浑然不知自己因为先前喝了威士忌,又在山上吹了风,风寒内郁,此刻脸颊正呈现出病态的潮红。   “喂,你在发低烧哎。”伍媚伸手摸了摸沈陆嘉的额头。   沈陆嘉笑笑:“没事,出点汗就好了。”说完便打横抱起伍媚,轻车熟路地往她的卧室走去。   伍媚揪住他的衣襟,狐疑地吸了吸鼻子,“你喝了酒?”但是沈陆嘉显然不打算对此解释些什么,他只是径直将伍媚放在床上,然后整个人就覆了上去。   仿佛是一个找糖果的孩子,沈陆嘉急切地撬开伍媚的唇瓣,用舌头去汲取着她的甘甜。他的手也没闲着,浴巾实在太容易解,轻轻将掖进重叠处的折角往外一拉,她洁白温软的身体便像揭开壳的鲜奶慕斯蛋糕一样,散发出诱人的、好闻的香气。   迫不及待地脱去衬衫和西裤,沈陆嘉眼神有些迷离地望着身下的伍媚,喃喃道:“你真美。”伍媚哭笑不得地伸手搂住他的脖子,烧成这样还要做,真是精神可嘉。   她正想着,没留神沈陆嘉的手已经抚上了她的胸脯。突如其来的的刺激使得伍媚猛地颤了两下。乳/尖本就是她最敏感的地方,平日里接触到冰凉的料子都能打个寒颤。不要说被男人的大掌这样恣意抚摸了。   似乎觉得她刚才的反应如同惊悸的小兔,沈陆嘉低低地笑出声来。   他竟然笑她。伍媚眯了眯眼睛,用纤细的手指在沈陆嘉精壮的胸膛间慢条斯理地画了几个圆,然后在沈陆嘉低头又想吻她的那一瞬,敏捷地用手指夹住了他左胸上的那粒凸起。   沈陆嘉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伍媚则眼神挑衅地看着他。   男人唇畔又一次浮起深邃的笑纹。他也报复一般低头将她豆沙红的乳/头含在嘴里,用舌头轻轻去弹那逐渐发硬的乳/尖。随着到他濡湿的、还带着淡淡的威士忌酒精气味的唇舌从自己一侧胸/乳移到另外一侧,伍媚觉得皮下仿佛有电流窸窸窣窣地流过。急促的喘息声里她控制不住地□开来。   她的□娇媚里带着一点暗哑,仿佛是夜色下的天鹅绒,每一声都像绒尖上的一点微光,倏地一闪,光影摇曳,然后寂灭,然后再一闪。周而复始里沈陆嘉清晰地听见了自己血管里红色的血液加速的声音,听见了左胸第四与第五根肋骨中间那个拳头大小的东西跃动的声音。他的手从她的乌发、脖颈、肩头摩挲到她的乳/房、腰肢、肚脐,最后停留在了她又湿又热的地方。   那粉色的花瓣在情潮里惹人怜爱地翕动着,隐约盛满了汁液。沈陆嘉不由想起了沈宅里种着的一串红,年幼的时候他喜欢把一串红探伸出在外的花筒抽出来,只因为在花筒窄细的根部藏着一滴蜜汁。而她的蜜汁,更加的惑人和芳香。再也忍耐不住,沈陆嘉放任自己成为了花瓣里唯一的一茎花蕊。   层层的花心包裹着那滚烫/硬/挺的蕊,喝了半瓶黑方没有醉的沈陆嘉这时却觉得自己醉了。   身心融合的炙热和亲密里,沈陆嘉低头去看伍媚的眼睛,轻声说:“能被这样含着,我真想一辈子待在你身/体里面。”   这话倘若从别的男人嘴里说出来,一定会显得既轻佻又荒唐,可是当他一本正经地说出来时,伍媚却觉得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不过如此。她忍不住去回吻他。两个人最私密的器官一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就像花和蕊本该在一起一般天经地义。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陆嘉才退了出来。翻过身,两个人面对面侧躺着。或许因为在巴黎待惯了,或许是因为顾倾城的言传身教,伍媚并不像大部分东方女人在床笫之间那样容易羞涩,她坦荡地任由他注视着。甚至,她也在毫无顾忌地打量着沈陆嘉的身体。   沈陆嘉脸上出现了笑意,伸手将伍媚圈禁在怀里。   “我饿了。”伍媚忽然出声。   沈陆嘉忍不住揶揄:“刚才卖力的主要是我吧?你怎么饿了?”   伍媚理直气壮:“因为我没吃晚饭。”   沈陆嘉立刻蹙眉批评她,“不吃晚饭胃会受伤的。冰箱里有什么,我给你做。”说完一骨碌起了身。   伍媚将沈陆嘉脱下的衣物递给他,抱着胳膊讪讪地一笑:“家里除了猫粮,什么都没了。”说完她又撇责任一般地添了一句,“你知道的嘛,我刚从巴黎回来。不过楼下有便利店,我想吃关东煮。”   沈陆嘉已经穿好了衣服,他无奈地拍拍她的头,“钥匙给我,我去去就回。”   伍媚一面找四处找钥匙,一面交待道:“我要吃墨鱼丸、贡丸、蟹肉钳、鳕鱼卷、香菇虾球、金针菇鱼丸……”   “不行,太晚了,这些基本上都是淀粉做的,吃了容易积食。”沈陆嘉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我会给你买点清淡的。”   “不行,我就要吃关东煮。你不买我就绝食。”将钥匙扔给他之后伍媚为了增强自己威胁的严重性,赌气将被子往身上一卷,背朝着他。   沈陆嘉只是好笑地看着床上愤怒的蚕蛹,摇摇头下楼去了。   等到他的脚步声远了,伍媚才赶紧从床上坐起来,拉开床头柜抽屉,从一个白色的塑料瓶里倒出一片药,倒了温水咽了下去。然后又将那个贴着维生素C标签的药瓶丢进了抽屉最里边。   沈陆嘉很快提着一小塑料袋的食物回来了。他没有立刻进卧室,而是先去了厨房。   不过遗憾的是,他在所谓的厨房里没有找到锅铲一类的炊具。橱柜里的餐具也是少得可怜。唯一有使用痕迹的大概就是流理台上的微波炉了。认命地叹了口气,沈陆嘉将买来的黑米粥倒进碗里,放在微波炉里热了半分钟,这才端着碗进了卧室。   伍媚瞥一眼他手里的瓷碗,立刻将头钻进被子里,闷声闷气地说道:“不吃了,我睡觉了。”   沈陆嘉好脾气地坐在床沿,掀开被子,温言哄道:“乖,听话,马上就睡觉了,吃那些结实的东西夜里仔细胃疼。”   伍媚不为所动。在某种程度上,她是一个既节制又放纵的人,当她动了某个心念的时候,会寻找一切借口来满足自己,从来不忍心拒绝自己。比如当她嘴馋时,她会忘记顾倾城要求她九点后不吃东西的教诲,宁可睡前吃一大堆零食,然后第二天再一天不吃东西,把前晚吃出来的肥膘减回去。   沈陆嘉原本以为她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没想到她当真这么执拗,顿时觉得头大如斗。   “你现在喝了这粥,明天我们就吃火锅,在火锅里我们放鱼丸、蟹肉钳、贡丸、金针菇,还有特制的蛋饺,我做的蛋饺里面包的可不是一般的馅料,是银鱼、肉糜、粉丝……”沈陆嘉忽然福至心灵,决定用食物来诱惑   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叫了两声,伍媚这才一脸纠结地坐了起来,不甘地看一眼沈陆嘉:“你可要说话算话。”   “当然。”沈陆嘉将碗递给她。   伍媚扁扁嘴,捏住勺柄,慢吞吞地吃起来。   沈陆嘉瞧着她委屈的小模样,忍笑忍的很辛苦。等她吃完了,他才含笑说道:“幸好我会做饭。”   听到这话,伍媚有狡黠地眨眨眼睛:“我以前的理想嫁人对象一直都是米其林三星的主厨。”   沈陆嘉箍住她的腰,茶色的眼眸凝望进她的瞳仁里去:“那现在呢?”   “当然是米其林三星的主厨。”伍媚咯咯地坏笑起来。   沈陆嘉危险地眯了眯眼睛:“现在还是?你确定?”   男子的气息就在耳畔喷薄,伴随着呼吸的湿气,一点一点拂过耳垂,放在她腰肢上的手也开始往T恤的下摆游移而去。伍媚赶紧弃暗投明:“虽然你没有米其林三星主厨的水平,但难为你比那些长着爱尔兰红牛肉一样的脸的胖厨子们英俊很多,而且还比他们有钱很多,我就勉为其难笑纳了吧。”   “唔。”随着短促的一声轻呼,沈陆嘉再一次成功堵上了某张伶牙利齿的小嘴。   作者有话要说:小狼狗的船戏最难写。。。内牛满面。。。完全体现不出我编写高级颜色段子的才能。。。   ☆、48爱情赏味期   晨光熹微的时候,沈陆嘉被脚板底似有若无的瘙痒的感觉给弄醒了。他迷糊地睁眼一看,那只叫不二的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跳上了床,此刻正惬意地趴在床尾,眯缝着眼睛在打盹。嘴角的白色胡须随着呼吸轻轻抖动着,茸茸的尾尖也不时晃动两下。沈陆嘉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当然不至于吃一只猫的干醋,但是他实在很担心动物身上的寄生虫和细菌。相当有忧患意识的沈陆嘉甚至担忧到了将来,倘若日后她怀了孩子,被弓形虫感染了可怎么办。想到这里,他又看向侧着身子睡在他身边的伍媚。她的一条腿绕在他的腰上,双臂搂住他,几乎是吊在他的颈子上,仿佛他是她的专属人形抱枕。连脸也挨着他的脸,简直要贴擦在他的嘴唇上。她就这样睡着了,还睡得很香。   沈陆嘉不由想起在河内的那张木板床上,他们第一次同床共枕的时候。她大半时候都是背朝着他,双手收束在胸前,是一个防御的姿势。   心情就这样变得很愉快。因为父亲在他生命里的缺席,母亲在他生活里的缺位,沈陆嘉对凡俗的居家生活抱有一种特别强烈的憧憬感。只要一想到不久的将来伍媚会每天看他沐浴剃胡须坐厕所,而他每天看她洗脸梳头抱怨体重增加,光是这样的幻想,都叫他觉得幸福。   伍媚刚醒来便看见了近在咫尺间的一双沉静的茶色眼眸。   “早。”沈陆嘉朝她微笑。他深长的眼角簇生浓密的黑睫,笑起来的时候眼尾还会出现三两道细纹,显得格外性感。伍媚恍惚间觉得那两枚瞳仁是松树树干上滴落的树脂,而她是被树脂粘住的小虫,陷落在了粘稠的温暖里。   “你周末不是习惯性地加班吗?”伍媚瞥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随意抓起一个发圈,将披散着的长发拢起,再束成一个发髻。   沈陆嘉也起了身,他有些嫌弃地看一眼自己昨天穿的白衬衣,一面寻思着要将一些换洗衣物挪到伍媚的香闺里来,一面回答道:“我都快三个月没双休了,就连年假怕是也已经积攒了有半年了,这周给自己放个假不行吗?还是你中午不想吃火锅了?”   伍媚赶紧举白旗:“沈总,我错了,我什么都没说。”   沈陆嘉好笑地瞥她一眼,“走吧,去冲个澡。”   伍媚作大义凛然状:“让领导先洗。”   “节约用水,人人有责。”沈陆嘉冠冕堂皇。   女人在气力上自然不如男人,伍媚被沈陆嘉半搂半抱地扯进了卫生间。   卫生间布置的舒适而洁净,里面既有浴缸,亦有淋浴房。原本还不觉得淋浴间小,可是一旦两个人都站在花洒下面,便显得相当逼仄。几乎都能闻见彼此身体上喷薄而出的气息。   沈陆嘉很自然的有了反应。伍媚只作没看见,悄悄往后退了一步,镇定地开了水阀。她先开了冷水,沈陆嘉恰好站在莲蓬头下面,顿时被凉的直打了个激灵,仿佛晾羽毛的大公鸡。   “降降火。”奸计得逞的伍媚笑得花枝乱颤。不过她还没得意多久,便被长手长脚的沈陆嘉拽进了怀里。   细密的水流猝不及防地扑进她的眼睛里,身下又被沈陆嘉顶着,伍媚狼狈极了,手脚简直没处放。   沈陆嘉在花洒下轻笑:“火已经烧起来了,灭不掉了。”说完便将她压在剔透的玻璃淋浴间内壁上,双手托着她的臀部,微微往上一抬,狠狠地顶了进去。   背脊处是滑而凉的玻璃,身体已经离开了地面,伍媚只能死死抱住沈陆嘉的脖子,两条腿也紧紧盘在他的胯上。水珠在两人的身体上尽情地流淌,两具身体,一具浮凸玲珑,一具精壮结实,交缠在一起,仿佛是两股绞在一起的绝美曲线。   大概是浴室本就个容易让人纵情的地方,沈陆嘉这回相当狂野,伍媚几次都差点失声尖叫。从她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见白色大理石台面盥洗台上那面镀金框椭圆形的大镜子,镜子里照出的是她自己绯红的脸和沈陆嘉紧实的背脊,中间的脊柱凹槽以及尾椎处两个浅浅的骶凹。   “我看见了你的酒窝。”伍媚忍住笑,凑在沈陆嘉耳畔说道。   沈陆嘉有些狐疑地顿了一下,“我没有酒窝。”   “你屁/股上的酒窝。”伍媚一手绕在他脖子上,另外一只手滑到他的臀部,在右侧的臀窝上按了一下。   沈陆嘉敏感地颤了一下,然后利落地抱住她转了个身,改为自己背靠着玻璃内壁,“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屁/股上的…酒窝…”   最后伍媚整个人像融化了的奶糖,完全挂在了沈陆嘉身上。   沈陆嘉依旧精神抖擞,笑着给她用沐浴露仔仔细细地擦身体,然后再举着花洒冲干净。   两个人好容易都洗完了澡,伍媚看着自己身上的红色淤痕,恨恨地骂了一句:“流氓。强盗。”   沈陆嘉有些歉疚地吻她:“对不起,这次是我孟浪了。”   伍媚不理他,径自朝大衣橱走去。   沈陆嘉也顾不得嫌弃自己换下来的衬衣,一把捡起来便追了上去。   伍媚却拉开衣橱的把手,在里面掏了半天,将一个精美的包装盒丢给他。   沈陆嘉接过来一看,是一件水蓝色的杰尼亚衬衫,白蝶贝贝壳的纽扣,显示出低调的奢华和儒雅。   “送给我的?”沈陆嘉眼睛里有惊喜闪过。   伍媚斜睨他一眼:“送别人的,看在你没衣服换,就送给你了。”   “真的假的?”沈陆嘉声音沉了下去。   “我骗你干嘛?你运气好,你们两个身材差不多。”伍媚一面穿衣服,一面随口说道。   沈陆嘉将衬衣盒子往床上一放,沉默地穿起了自己的衬衣。   伍媚这才笑起来,从衣橱里又拿出一件同款衬衣,只是颜色是浅灰色的。   她上前拍拍沈陆嘉的肩膀,笑着解释道:“蓝色那件真的是买给你的,送人的是灰色款。”   沈陆嘉盯住她手里的那件,闷闷地问道:“这件是送给谁的?”   伍媚瞧着他吃味的样子,心底大乐,老实说道:“给严伯伯的,严谌,你也该认识的。”   四十出头的严谌依然可以称得上英俊,沈陆嘉按捺住心底那一点介怀,利索地拆开了衬衫,便麻利地往身上套,丝毫不在意上面还有笔直的折痕。   伍媚只得忍着笑帮他整理衣服。   穿衣镜前,沈陆嘉眉眼灼灼地扭头对伍媚说道:“很好看。”也不知道他是在夸衣服还是夸自己。   衬衣大小很合身,和他的气质也算得上相得益彰,但毕竟太新,缺少一种穿久了的衬衫特有的熨帖感。   “先换下来吧,这衬衣一看就知道没下过水,别人见了会笑话的。”   沈陆嘉满不在乎地捋了捋衬衫上的折痕,“没关系,你送给我的,怎么穿都好看。”说完他又专心致志地照镜子去了。   伍媚无力地翻了个白眼,拿起衣橱旁的蒸汽挂烫机的软管:“喂,沈陆嘉,你到底还要不要我帮你熨烫一下?”   沈陆嘉这才舍得脱下了新衬衫。结果在伍媚给他熨衣服的时候,他就这么坦然地光着上身在旁边晃悠,眼睛片刻不离她。伍媚哄小孩一般磨了半天,才把他支使着给不二喂食去了。   等到所有杂事都忙活完了,两个人才相携出了门,留下不二怨念地挠门。   先去就近的茶餐厅吃了早饭,二人又转战超市进行大采购。   “我们先去买炊具,然后买调料,最后再买生鲜食材……”刚进超市入口,学数学出身的沈陆嘉便一板一眼地开始统筹安排。   伍媚可没有他那么理性,打个比方,如果把沈陆嘉的购物行为比作是一次正规军的攻坚战,有组织有计划;那么伍媚根本就是民兵的游击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于是,推着购物车的沈陆嘉眼见着伍媚时而在零食货架前逡巡,时而又晃悠在了进口食品一块,片刻后又拿起了冷柜里的酸奶,不一会儿购物车里又多了一盒速溶咖啡。第一次和女人逛超市的沈陆嘉简直看得目瞪口呆。   尤其是她竟然压根不查看食物的包装是否完整,更不要说去看保质期、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了。实在叫沈陆嘉头痛。   当伍媚拿起一瓶果汁时,沈陆嘉终于拦住了她,“把这瓶果汁拿给我看看。”   伍媚不解地递给了他。   “你看这里的配料表。几乎所有的配料表都是按照成分所占比重的大小由高往低排列的,而它排在第一位的是水,余下的是浓缩葡萄汁、白砂糖。保质期也长达八个月,防腐剂肯定不少。”沈陆嘉严肃地指着玻璃瓶身上的包装纸对伍媚谆谆教导,随后他又拿起货架上一个不起眼的利乐包包装的果汁,看了看配料表继续说道:“你再看这种果汁,它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葡萄汁,第二位才是水,而且没有添加白砂糖和任何甜味剂。明显要比你选的那个健康安全。”   “其实我只是觉得这个瓶子很漂亮。”伍媚嘟哝道。   “华而不实。”沈陆嘉一面犀利地给出了自己的点评,一面对伍媚挑选的大部分零食都一一进行检验。   “含有反式脂肪。不行。”   “是复原乳,不如鲜奶好。”   “钠元素含量太高,增加肾脏的负担。”   “色素太多。”   “距离保质期太近了。”   ……   然后伍媚就眼睁睁地看着沈陆嘉凭借出色的记忆力,将她选中的一部分垃圾食品塞回了货架,又将一部分零食进行了合理替换。   “好了,我们可以去买炊具了。”沈陆嘉满意地扫视一眼恢复条理的购物车,一手牵住伍媚,一手推着车往百货区走去。   有目睹这一过程的女大学生,眼冒红心地盯着沈陆嘉英挺的背影喃喃自语:“嫁人一定要嫁理工男。”   旁边穿红马甲的瓶装果汁厂方直销员大妈却脸露不屑:“哪来这么多车轱辘话,不就是抠门儿嘛,还硬要说出些道道来唬女娃子,真跌份儿,他当自个儿是中央十台的走进科学啊。”   到了生鲜食品区域,伍媚更加没有发言权了。她连瓜果蔬菜都认不全,猪肉的里脊、肋条和臀尖压根也分不清,更别说判断新鲜于否了。在一帮买菜的阿姨大婶里,沈陆嘉便显得格外突兀,仿佛是鸡群里跑来了一只仙鹤。   那些阿姨们手里捏着西红柿,还不忘瞄几眼沈陆嘉,再鄙夷地看一眼伍媚。   有几个甚至低低地议论开来:“看见没有,跟我家媳妇一个样,十指不沾阳春水,什么都不会做。”   “别说了,现在女孩都这样,我儿子上周带个小丫头回家吃饭,硬要装能干,在厨房里帮我择空心菜,结果老得掐不动的茎全都留着,还要我反工。”   “我媳妇也是,愁死人了。上次一起回乡下,我老家种了芋头,结果老远就看见她叽叽喳喳地嚷着荷叶怎么长在旱地里,真是叫人笑掉大牙。”   哄笑声里,伍媚自嘲地叹了口气,像她这种人,真嫁了人,大概也是会被婆婆嫌弃得要死要活的那种吧?   已经挑选好食材的沈陆嘉仔细地用纸巾擦了手,这才重新牵起她的手,低头轻声说道:“谁煮饭洗衣都是一样,你的价值不在厨房,那些闲话不用在意。”   伍媚心下感动,嘴上却反问:“那我的价值在哪里?”   沈陆嘉遥遥瞥了一眼家纺区用作展示的大床,但笑不语。   作者有话要说:三次船戏,最喜欢这次。。。   话说有几个妹纸臀部有酒窝\(^o^)/~。。。身材好有骶凹的话真的很性感。。。   ☆、49我你他她   沈陆嘉结账的时候,伍媚忽然在收银台旁边的小货架上钻研起了一整排的杜蕾/斯、杰士/邦和冈/本。她神态自若,将五彩缤纷的小盒子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仿佛握着的不是安全/套,而是喉片。   沈陆嘉瞥见她的举动,有些窘迫地清了清嗓子。   伍媚却利落地将凸点螺纹热感、草莓果味以及有型装的三盒杜/蕾斯也一并丢在结账台上。   沈陆嘉故作镇定地拿起安全/套看了看。   伍媚偎在他旁边轻笑:“别看了,就这三款是大号。”   沈陆嘉眼皮跳了两下,努力若无其事地把三盒安全/套递给了结帐的姑娘。   结账的年轻姑娘瞬间红了脸,眼睛简直不知道朝哪里看才好。   伍媚却在一旁抿着嘴直乐。   “调皮。”沈陆嘉有些无奈地在她后腰上轻轻拍了一下。   结完账,沈陆嘉一手提着购物袋,一手拉着伍媚朝出口处走去。她却还在兀自笑个不停。   “这点事就乐成这样?”沈陆嘉好笑地扭头睃她一眼。   “当然。”伍媚笑得阴险:“在我说‘就这三款是大号’时,那个收银的姑娘偷偷往你皮带下方看了一眼。”   沈陆嘉屈指在她额头敲了一下,“还不是拜你调皮捣蛋所赐。”   伍媚勾住他的脖子:“我可是实话实话,谁叫我知道你的长短,你知道我的深浅呢?”   这话越说越不像样了,沈陆嘉耳朵立刻就红了,低声道:“私房话怎么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犹豫了片刻,他又轻声说:“为什么要拿那些?其实只要你愿意,我随时可以和你结婚。至于孩子,我的想法是顺其自然,有了的话我们就生下来。我会努力做一个好爸爸的。”   伍媚脸上的笑容隐没下去,“沈陆嘉,我曾经无意间看过一句话——母亲是无法重修的科目,读坏了的话就会毁掉某个人的一生。我没有这个信心和本事担当这样的重任,因为我觉得我的人格没有完善到可以抚养小孩子健康成长的地步。”她的表情竟然是难得一见的严肃和正经。   沈陆嘉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两种女人的脸孔来,一张是陆若薷的,另外一张则是顾倾城的,两张面孔时而重叠,时而分开,额角的筋跳了几跳,他忍不住按了按太阳穴。   也对,他和伍媚,都是有母亲等同于没有母亲的人。他是男人,不需要像女人那样受十个月的孕育之苦,所以才可以轻轻松松说出“有了的话就生下来”这种话吧,叫她现在做母亲,确实近乎为难。   有些歉意地将伍媚往胸口揽了揽,沈陆嘉轻声说道:“关于孩子的事,是我轻率了。”   伍媚刚想回话,从她挎在腕上的手包里却传来一声响似一声的手机铃声。   是夏天的班主任的号码,伍媚眉头微蹙,接通了电话。   “是夏天的家长吗?我是他的班主任姚老师。他和别的小朋友发生了争执,把人家的脸抓破了。请你现在来学校一趟。”   伍媚努力想了想,在她的印象里,夏天的班主任是典型的蒙古人种长相,一张六角脸上五官细致却相当平面,仿佛刚一出生便叫平底锅拍过一下子,偏生爱梳斜在一边的大波浪,俨然当自己是旧军阀的九姨太。   “姚老师,两个孩子是因为什么起了争执?”伍媚追问。   “你来了就知道了。人家家长已经到了。”姚老师语气不善,说完便挂了电话。   沈陆嘉已经猜到了大概,将购物袋放进后备箱之后,他拉开车门道:“走吧,我和你一块儿去幼儿园。”   开车途中沈陆嘉转脸问副驾驶座位上的伍媚:“夏天和同学打架了?”   伍媚没好气地答道:“好斗简直就是雄性的本能。”   沈陆嘉忍住笑劝道:“小孩子之间难免磕磕碰碰,我小的时候也没少揍人。”   伍媚大概心情不好,没有答话。   沈陆嘉自然也不好多问什么,以免有刺探夏天身世的嫌疑。其实他也曾认定夏天是伍媚的儿子,毕竟以他对她的了解,她实在不像是热心慈善公益的人。不过在知晓了伍媚是顾倾城的女儿之后,他又疑心或许夏天是顾倾城和某男士的私生子,不得以才以养子的身份被寄养在伍媚名下?如果是这样,倒似乎能解释得通伍媚对夏天冷淡到近乎漠视的态度。   到了森木大学附属幼儿园门口,泊了车,在保安室登记了姓名之后,两个人并肩向行政楼走去。   办公室的门虚掩着,依稀传出一个小孩抽泣的声音,那音调短促里不时夹杂着吸溜鼻涕的声音,伍媚不禁地皱起了眉头,脚步也顿了顿。   沈陆嘉轻轻叩了叩门,得到允许后才率先推开了门。   然后姚雅娟便看见了一个蓝衬衣灰西裤的英伟男子,她下意识地便站了起来,还伸手轻轻抚了抚自己铅笔裙的下摆。不过这个动作在伍媚落后两步也进了办公室的那一瞬便窒住了。   伍媚瞥了一眼站在空地中央的夏天,他身上的格子衬衫纽扣已经少了一枚,上面满是泥土和白色粉墙的印子。脸上有红色的掐痕,头发也乱糟糟的。看上去有些狼狈,但是神色倔强的很。在他们俩进门后,他的视线飞快地从沈陆嘉身上移到伍媚脸上之后,便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离他不远处的沙发上坐着一对母子,正在抹眼泪的是一个清秀的小男孩,男孩身旁的少妇腹部明显隆起,应该已经怀孕六七个月了。正面色不善地打量着伍媚。   “姚老师。我是夏天的家长。”伍媚收回目光,淡淡地打了声招呼。   “夏天和许昊天打架,把许昊天的脸弄破了。”姚雅娟一面说一面偷偷留意沈陆嘉的神色。   听到这话,许昊天的母亲也捧着沉甸甸的肚子起了身,然后示意儿子抬起脸来。许昊天可怜巴巴地仰起了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左脸颊还有被指甲抠破的一道浅浅的伤痕,沁出淡淡的血痕。   “我儿子虽说是男孩子,脸皮比不上女孩子金贵。但是你看看这伤口,离眼睛只有一两厘米,真是险得很。”大概因为身体笨重,许昊天的母亲说了几句便又扶着腰坐了下来,然后才继续道:“再说昊天一直在少年宫跳拉丁舞,月底还要去参加比赛,现在脸被抓破了,夏太太你叫我们家怎么办?”   夏太太这个称呼使得沈陆嘉的脸色沉了一下。   “许太太。”伍媚笑笑:“我想先了解下两个孩子到底是为什么动了手,这样教育起来也有针对性,您说是吧。”说完她走到夏天面前,平静地问道:“为什么和别人动手?”   夏天偷偷瞥了一眼沈陆嘉,在收到他温和的鼓励的笑容后才开了口:“许昊天说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说到最后,他的头又低了下来。   沈陆嘉心底蓦地一软,蹲□和夏天对视道:“男孩子不要轻易低头,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勇敢面对。”   原先一直显得唯唯诺诺的许昊天却忽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愤怒地声讨夏天:“你也说我妈妈要生小宝宝了,等小宝宝出生以后,他们就不会再像现在一样不爱我了。”说完,男孩眼神幽怨复杂地扫过母亲突兀的腹部,那样的眼神竟然叫许昊天的母亲下意识地护住了自己的肚子。   姚雅娟的脸上也浮现出错愕的神情,随即笑起来:“真是孩子气。”   伍媚没有笑,她太清楚这两个同龄的孩子在刚才,凭借着天性里对他人痛楚的敏锐体察,恶毒地戳穿了对方心底最恐怖的真相。这样的攻击所带来的伤口更甚于真刀真枪的实战。看吧,这就是人性,即使才五六岁,已经都知道拣别人的痛脚狠踩了。   伍媚依旧冷静地问道:“许昊天先在语言上攻击了你,然后你回击了他。但是,是谁先动的手?”   “是许昊天。”夏天抬起脸,盯住对面犹带泪痕的伙伴,“我说他妈妈以后会只疼爱新生的宝宝后,他就踢我。”   伍媚凉薄地扫过一脸尴尬的许母,又似笑非笑地看住姚雅娟:“姚老师,你看这个事情如今该怎么处理?”   姚雅娟才要说话,就看见一个戴眼镜的男人一阵风似的冲进办公室,火急火燎地问道:“惠芬,怎么回事?昊昊呢?快给爸爸看看你脸怎么样了?”   他才一转脸,就直冲冲撞进伍媚那双点漆一般的眼眸里,有些结巴地开了口:“伍老师…您怎么在这儿?”   “许教授,好久不见了。”伍媚看向前同事许自强那张平庸的国字脸,眼角余光又看见许昊天那张清秀的小脸,应该是遗传母亲更多。不过再看看许太太如今如同酵母添多了而发的东倒西歪的白面馒头一样的脸,完全看不出半点先前的秀丽。怀孕真是噩梦。收回目光,她浅浅地笑了笑:“两个孩子闹了点摩擦。”   许自强这才注意到了一旁的沈陆嘉和夏天,他想也没想,便脱口问道:“伍老师,你已经结婚生子了?”说完才觉得自己逾界,遮掩道:“伍老师真是对不住,我唐突了。”   被冷落的许太太觉得胸腔里一阵阵的气闷,她一手撑着后腰,一手扶着肚子起了身,衣服料子因为软,贴着肚皮,一凸一凹都看得分明。她低头朝儿子看了一眼,轻斥道:“自己没本事,说不过人家,动手也不如人家,偏还爱招猫逗狗的,活该挨人家打。”说完看也不看丈夫和儿子一眼,便径自朝门外走去,因为肚子太大,她的后背不由往后靠,一双脚也稍稍些外八字,这样一来便有点昂首挺胸的意思。   这出挟太子以令诸侯的把戏叫伍媚看得笑起来,想想女人真是可怜,做了煮饭婆,怀了龙胎,架子才算是福利,不摆确实浪费。   许自强扶了扶眼镜,用手背抹了抹头上的油汗,尴尬地朝伍媚一笑,又向姚雅娟打了声招呼,便抱着儿子急急地追上去了。   一幕闹剧到此总算尘埃落定。   姚雅娟也坐回了自己的椅子上,她留意到那个穿蓝衬衣的英俊男人眼神就没离开过那个姓伍的女人。心底不由浮起几分不忿,这女人一看便是会背着男人贴娘家和搓麻将的主儿,心底几乎替被蒙蔽的沈陆嘉叫起屈来。   伍媚简要像姚雅娟表达了这周带夏天回去住的要求,对方冷淡地叫她在一张表格上签了名,这才放人。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非常十分重要。。。在戏份上   ☆、50我略知她一二   沈陆嘉抱着夏天下楼梯的时候,忽然若有所思地看一眼身旁的伍媚,叹息似地说道:“要孩子确实是件大事。”   伍媚勾唇一笑:“是啊,中国人和西人不一样。在西方,家庭对于孩子来说更像是一个旅馆,大家不会把血缘关系看得那么重要。好的父母就是能让孩子在这借宿的若干个日夜里过得舒心和愉悦。所以无论当爹妈的生几个,大孩子对小孩子不会太介意,毕竟大家之间类似于舍友关系。但是在中国,怎么说呢——”她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语句,“对于中国夫妻来说,爱情,或者说婚姻更恰当,需要靠生/殖来稳定和加固,使它的散伙成本增加。女人仗着孩子是从自己肚子里生出来的,会习惯性地把孩子从小就绑在自己这一边,就像人质一样,用来预备在日后向整个家庭证明和讨要自己的功劳。在这样的控制下,亲子关系会变成一种私有化。所以一旦小孩觉察到有一个人将要分走母亲对自己大半的注视,就会变得异常敏感和具备攻击性。因为在他的潜意识里,兄弟姐妹是入侵者,也是竞争对手。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一直觉得中国最棒的政策就是计划生育了。”   伍媚讲得严肃,沈陆嘉听得很认真,在他的一干好友里,骆家兄弟两个关系也不错,因为两个都是香蕉人。苏君俨已经有了一双儿女,但琥珀确实是在国外长到四岁才回国,对于弟弟苏嘉奕的出生态度很淡然也就解释得通。只是为什么素来随意不羁的她会在这个问题上有如此深刻的体察?   伍媚似乎看穿他所想,轻忽地一笑:“别想太多,我系统读过心理学。”沈陆嘉不知道伍媚其实本该有一个心理学的学位证书,因为晏夷光16岁考进京津大学是念的便是心理学。   就这么边走边说出了幼儿园大门,沈陆嘉刚要把怀里的男童递给伍媚,就听见软软的童声:“我想一个人坐在后面。”   沈陆嘉从眼角的余光里瞥见伍媚神色冷漠,轻轻叹了口气,开了车门,将夏天安置在了后座上。   回到伍媚的住处,沈陆嘉忙着把新买的炊具洗洗刷刷,伍媚则冷淡地安排夏天去浴室洗澡,然后把他换下来的脏衣服丢进了洗衣机。   夏天洗完澡出浴室时伍媚正在帮晾他的衣服。孩子怔怔地看了看她,轻声说道:“媚姨,我错了,对不起。”   伍媚没有回头,只是安静地说道:“今天这事你是正当防卫,算不得错。但是记住以后和别人打架,不要在对方脸上留伤口,给别人说闲话的机会。”说完她才转过身,又叫夏天伸出手来。   男童有些畏惧地伸出了右手,伍媚在他手臂上轻轻捏起一点肉,然后顺时针一拧,夏天眼睛里立刻起了水雾。   伍媚随即松开手,淡淡问道:“疼吗?”   幼童忍着眼泪回答“疼。”   “以后和别人打架,就这样在对方身上拧掐,记住了吗?”   男童的眼睛里顿时放射出欣喜的眼光来,还顿悟一般连连点头。   正在洗菜的沈陆嘉却皱起了眉头,这样的教育方式他有些不敢苟同。等到夏天在客厅和不二玩耍起来,他才停下手里的活计,朝伍媚正色道:“你那样教孩子我觉得不妥。”   伍媚掠了掠鬓发,斜着眼睛睨他:“哪里不妥了?小孩子之间打架,光打赢了算什么本事?打赢了还能叫苦主的家长和老师无话可说,这才是真正的胜利。”   “歪理。”沈陆嘉有些生气了,“我只问你,如果夏天是我们亲生的孩子,你也会这么教他?”   伍媚冷笑了一声,“沈陆嘉,你是觉得我对他的教育包藏祸心吗?遗憾地告诉你,如果是我的孩子,我还会教他怎么装无辜,怎么巧舌如簧地揍了人还占据道德上的制高点。这个世道,本就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你——”沈陆嘉气结。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沈陆嘉,所以我奉劝你一句,我们俩之间就这样做做炮/友倒不错,至于结婚生子什么的,还是算了吧,免得我带坏了你们沈家的香火。”   她居然说他们现在是“炮/友”关系,沈陆嘉气得眼睛都发了红,狠狠箍住她的削肩,咬牙切齿道:“你刚才说什么?我们是什么关系?”   伍媚看着他的眼睛,她知道刚才脱口而出的那一番话终于证明自己失控了。顾倾城曾告诉过她,要做尤物,除了一身动人皮囊,还要有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钓鱼的耐心。如果说顾倾城是这世间最出色的演员,第二是阮咸,那么她伍媚,勉强也算是第三吧。可是就在刚才,她居然又回到了二十岁之前,像晏夷光那样糟糕地意气用事。她竟然丧失了上次在地下停车场内,他责问她到底为什么来晟时的演技,就像是抖开水袖却哑了嗓子的旦角,伍媚呆呆地看着沈陆嘉。   沈陆嘉只觉得她像丢了魂儿一样,目光直直地看着自己,那神情迷惘里带着仓惶,他立时就心疼起来,什么原则都忘了。她对夏天的教育方式他不认同,完全可以背着她给孩子重新讲道理。为什么要为这么芝麻米粒大的小事和她吵?   “对不起。我吓到你了是不是?”沈陆嘉将伍媚搂进胸口,让她的下颌恰好搁在他的肩窝上,低低地向她道歉。没办法,有句话说“一个男人总会为一个异性改变,不是他的女人,就是他的女儿”。谁叫他爱她。   伍媚这才慢慢伸出手来,搂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耳廓边轻声说道:“对不起,我的母亲一直是这样教我的。我以为是对的。”   沈陆嘉心中愈发后悔,不由又紧了紧双臂。   “沈——”直到孩子特有的童声突然响起,又戛然而止。两个人才急急分开。   “怎么了?”沈陆嘉蹲□,温和地平视夏天。   “沈叔叔,琥珀的爸爸是不是很厉害?所有人都要听他的?”夏天的小脸上写满了担忧。   沈陆嘉笑了笑:“是很厉害。怎么了?”   男童忸捏了半天才说道:“万一他知道我今天跟人家打架了,不肯琥珀和我做同桌怎么办?”   沈陆嘉大笑,打趣道:“我给他打电话,帮你求个情好不好?”   不想夏天思忖了片刻,认真地点头同意。   这下沈陆嘉只得摸出手机给苏君俨打了个电话。   刚接通,就听见那头苏君俨带笑的声音:“陆嘉,好巧,我刚准备打电话给你。”   “没办法。你的小女婿要我代他向未来的岳丈大人要个保证。”   苏君俨好奇起来:“夏天要什么保证?”   “保证让他一直和你的掌上明珠做同桌。”   “只要琥珀愿意,我当然没有问题。只是陆嘉,你这是以什么身份在替我的小女婿讨要保证?”苏君俨忍不住调侃好友。   沈陆嘉知道自己在苏君俨的嘴皮子下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赶紧将这个话题敷衍过去,只问:“对了,你有事找我?”   “我刚收到京津那边的消息,五大行里的商业银行和发展银行都已经决定更换财报审计师。你们晟时旗下的永晟事务所一直都负责商行的年审,这次换审你恐怕要费点心思了。”   沈陆嘉神色平静,商业银行要求换审算不上意外,毕竟去年年审时,因为商行数百亿元资金的违规使用,他执意要求戴维将“保留意见”写进了审计报告,所以这回商行借口轮换辞退永晟很正常。但是他心底还是涌出了一种莫名的悲戚,毕竟换作以前,先不说别的,便是这种消息,自然有一堆人抢着知会于他。可是显然,现在沈家已经不是原先的沈家了,如果不是君俨,大概他也只能干巴巴地等到上面公开发布消息了吧。   “《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去年年中就出台了,没想到拖了这么久,今年这把火总算烧起来了。”感慨归感慨,沈陆嘉不忘向好友致谢:“不管怎么样,谢谢你的消息,君俨。”   挂了电话,沈陆嘉拍拍夏天的头,“琥珀的爸爸说了,只要你以后好好学习,做一个宽宏大量的男子汉,就会一直让琥珀跟你一块儿坐。”   “嗯嗯,我会的。”夏天连声保证。   伍媚瞄了春风化雨的沈陆嘉一眼,没有说话。   而同一时刻,正和几个朋友在打高尔夫的夏商周也将球杆丢给球童,接通了来自于宋淳熙的电话。   “淳熙,有事?”   “怎么,没事就不能找你?”宋淳熙故作轻松地反问。   “当然不是。”夏商周拿起湿巾擦了擦汗。   “说正经的。商行和发展银行换审的事你知道了吗?”   “隐约听到了一点风声。”   “商周,这次换审我听说会改革,不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市场化原则主持遴选,而是由一个临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推进,管理层和董事会在其中没有过多的发言权。而我,也入选了专家委员会小组当中。”   作者有话要说:人物们要开始交汇了。。。   ☆、51漫长的婚约   周日。早上九点整。晟时的大会议室的长桌两侧坐着的男士们一水儿的淡蓝色细竖条的白色衬衣,黑色西裤,黑色皮鞋,中规中矩高管装束穿在他们身上,几乎模糊了个体的特征。   “各位早。”沈陆嘉推门进了会议室,岑彦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沈总早。”晟时的高管们整齐划一地起了身。   沈陆嘉抬手压了压,示意大家入座,然后坐在了南端他的位置上,岑彦则在他旁边落座。   “今早请大家过来开会是为了商业银行和发展银行换审的事情。”不喜虚文的沈陆嘉开门见山,“商行一直是我们永晟负责年审,但是去年因为商行第三方存款质押业务存在借款人营业收入与贷款规模不匹配的问题,我们坚持在报告上注明了保留意见,这次商行提出换审,我们再想拿下它家的招标已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永晟还想在银行业审计项目上保留有一席之地,我们就必须拿下发展银行的项目。”   下面立刻议论起来,一直负责海外资本和永晟事务所的戴维烦躁地粑了粑自己一头的金发,大着舌头说道:“五大行中,发展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最多,和摩曼下面的国际所关系一直很好,我们想拿下恐怕不容易。”说完他还配合似的耸耸肩。   “这些年银行的资产规模在不断扩大,但审计费却一直没有相应的增长。沈总,说实话,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把重心放在工业审计上。”   “商行去年给我们的审计费用是1.35个亿,永晟负责的工业审计项目里收费最高的不过212万港元。何况去年年初我们为了更好地对银行电脑系统进行审计,在事务所对接系统上一下子就投资了一千万,如果今年轮空,这一千万就相当于打了水漂。”沈陆嘉声音沉了下去。   一干高管立刻就噤声了。   “我的要求是,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大前提下,尽量拿出一个恰当的审计费用。”沈陆嘉徐徐扫过长桌两旁的下属,“戴维还是这次招标的总负责,纪经理负责衍生品和债券等交易的估值团队,林经理负责国际税务筹划团队,会计核算和拨备计提由孙经理和缪经理分别负责,精算师由我亲自带队,至于电脑系统专家团队我会从英国请King过来。”   晟时的高管们彼此间对视一眼,不仅沈总亲自上阵,连电脑鬼才King都请过来了,看来这次沈总对招标是志在必得了。   散会之后,沈陆嘉示意岑彦去忙自己的,他则一个人坐在大会议室里,抽了一根烟。他烟酒都沾的很少,尤其是香烟,大概一年才一包的量。此刻他在盘算着和伍媚的事。如今他和伍媚的关系已经使得她不太合适再担任晟时的公关总监的位置。他从小受沈国锋的教诲,做人要光风霁月,自然不会接收藏藏掖掖的地下恋情。何况他私心里也不愿意自己的女人老是在外面喝酒应酬。于是伍媚的安置就成了一个问题。   鼎言已经被他和莫傅司低调地拿下来了,不过他和莫傅司都没有露面,而是由他早年在英国时注册投资的一家公司出面收购接收。他思忖着以伍媚的本事,由她去打理应该不成问题,只是如今毕竟管理层动荡,新旧交替,人心涣散,又唯恐她既是女人,又年轻,压不住场。   他丢在长桌上的手机却忽然嗡嗡地振动起来。屏幕上跳跃的是“家来电”。这三个字符使得沈陆嘉心底倏然出现一片空白,仿佛被锁链套在了脖子上,一下子就觉得呼吸有些不畅。迟疑了一下,他终于接通了电话。   才接通就听见那头陆若薷的声音:“两天不归家,是打算搬出去另立门户了?”   沈陆嘉喉头动了动,“母亲,我在公司加班。”   “今晚回来睡。如果不回来,以后就都别回来了。”陆若薷下了最后通牒。   沈陆嘉握着手机,听着那头的嘟嘟声,有些茫然。伍媚迟早要和母亲见面,他该怎么告诉她,你的母亲,是当年从我母亲身边夺走我父亲的女人,是害得她少了一条腿的女人,是她咬牙切齿恨了二十几年的女人。   还有他的母亲,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她的为人,谁知道她会放出什么手段来?迟早要出乱子。沈陆嘉觉得自己成了闭着眼睛走钢索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跌个粉身碎骨。   在沈陆嘉愁肠百结的时候,晏修明步履轻盈地迈进了沈家的客厅。她是被陆若薷请来做客的。她温驯的脸上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忐忑,向陆若薷问了好,然后轻手轻脚地放下了手里的董记的栗子蛋糕和桂花酥。   “喊你来家里吃个便饭,还带东西来做什么。”坐在轮椅上的陆若薷此刻脸上是稀有的柔和,看上去正常极了。   晏修明笑了笑,没有作答,只是悄悄坐在了陆若薷轮椅旁的凳子上。   陆若薷明白这是一种含蓄的亲近,唇畔不由泄露一丝得意。反正儿子横竖都要娶妻,当然要挑一个她看着顺眼的,好控制的。   晏修明也知道自己是为了被看而来,多年的舞蹈演员生涯,她已经非常习惯于别人的注视,她知道自己是无懈可击的,任凭沈母怎么看都不妨事。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天气、见闻、风土人情,并没有一个字提到沈陆嘉身上。   陆若薷不提,她自然也不会提。社会再进步,女人该端着的时候就该端着,什么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纯属扯淡。女人一旦放下架子,整个人就等于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以后再想捡起来,就难了。   “陆嘉最近有给你打过电话吗?”陆若薷终于进入了正题。   “没有。”晏修明放轻了声音,让自己显得有一丝黯然。   陆若薷叹了口气,然后握住晏修明放在右膝上的手,正色道:“修明,你给阿姨我交个底,你喜欢陆嘉吗?”   “沈大哥那么优秀,我想是个女孩儿应该都是喜欢的吧。”晏修明微笑着答道。   “唉,你大概不清楚,陆嘉和其他公子哥不一样,他是个实心眼,从小到大也没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过,在感情上比较木讷。”陆若薷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口吻。“这也怨我,从小对他管得太严。”   晏修明但笑不语,静待下文。   陆若薷又换了一副轻描淡写的口气,“你想必也知道,这年头,骨头轻脸皮厚的女孩子一茬一茬的,都是专门在年轻男人身上做功夫的。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总得替他张罗张罗。”顿了一下,她青白瓷一般的脸上浮现出追忆往昔的神色:“你恐怕不知道,我过去也是跳舞的,不过跳的是民族舞。陆嘉才五岁的时候,带他去看乌克兰的芭蕾舞剧团的巡演,当时开玩笑还说日后要给他讨个跳芭蕾的小媳妇。”说到这里,陆若薷意味深长地看了晏修明一眼。   “你若是有心,就和陆嘉多亲近亲近。”陆若薷一面说,一面除下了自己左手腕上的金丝种翡翠镯头,要往晏修明的腕上套。   “如果我真有这样的福气,你能给我做媳妇,我便是死了也闭眼了。”   晏修明没敢怎么推辞,一来怕那镯子掉在地上反而不美,二来陆若薷给她套镯子的过程迅疾如同警察给犯人戴手铐,由不得她推三阻四。   两个人就这么一直聊到将近吃午饭的时候,晏修明起身准备告辞,陆若薷自然不肯,硬留着她一起吃了午饭。   吃完午饭,陆若薷问张妈:“沙参玉竹老鸭汤煲好了吗?”   “还得一个多小时。”   “秋天要润燥,待会儿怕还要麻烦修明你跑一趟,给陆嘉送些去。他一忙起来就废寝忘食的,我行动不方便,家里勤务兵,你也看见了,他爷爷去世了之后就撤了。”话到这儿陆若薷已经带上了唏嘘的调子。   晏修明自然只得一口应承下来。   等待的时间里,陆若薷让张妈上楼拿了影集下来。里面是童年的、少年的、青年时期的沈陆嘉。融洽的交谈里两个人似乎变成了世界上一对异常亲密的母女。   晏修明提着保温桶离开沈宅时已经三点多了。陆若薷转着轮椅送她到了厅堂的檐廊下。院子里合欢树的枝桠高高地印在淡青色的天上,仿佛青瓷上细小的开片。檐廊下还放着几只竹篾篓子,里面晒着笋干,还有药材,她只认出了西洋参。   遥遥地再看一眼轮椅上幽娴贞静地端坐着的沈母,晏修明紧了紧风衣的衣襟,离开了。   到达晟时的大厅之后,晏修明给沈陆嘉打了个电话,说沈母让她送点东西来,问方不方便上去。   电话里沈陆嘉客气地请她直接到总裁办来。   出电梯前,晏修明悄悄除下了腕上的镯子,妥帖地收进了手袋里。   岑彦给她开了门,他有些讶异地看着提着保温桶的晏修明。这张脸他不会认错,是最新一期的《郎色》杂志封面上的女人。他不是古典芭蕾的爱好者,原先并不认识晏修明。只是因为杂志封面实在叫人惊艳。覆膜铜版纸封面上一面长椭圆形的镜子一侧是穿着白色芭蕾舞舞裙的晏修明,镜子另一侧还是她,只不过穿着黑裙。巧妙的镜像仿佛两个孪生儿在彼此注视。旁边还有一行字,他依稀记得是“天鹅之歌——专访芭蕾舞公主晏修明”。   朝岑彦感谢的一笑,晏修明进了沈陆嘉的办公室。岑彦一面感慨着“公主”的平易近人,一面暗暗思忖着她和沈总的关系。   “麻烦你跑这么一趟。”沈陆嘉从座位上起了身。   搁下保温桶,晏修明将额角的碎发抿在耳后,笑道:“顺路而已。何况我也沾光尝到了张妈的好手艺。”说完又四下看了看,“沈大哥,你这儿有碗吗?趁热喝吧,凉了容易腥。”   “你坐。”沈陆嘉比了个请的手势,又问:“你要喝什么?我这儿茶、咖啡都有。”   “不用麻烦了,我坐一会儿就走。”晏修明提着风衣下摆优雅地落了座。   而楼下的停车场里,刚送夏天回了幼儿园的伍媚利落地锁了她的奥迪Q7,正袅袅向大厅走来。   作者有话要说:哇咔咔,一想到后续我就热血沸腾。。。女王和公主的正式见面。。。   其实现实生活里和修明妹妹这样的人相处会比较愉快。。。   ☆、52命中注定的角色   有节律的高跟鞋声逐渐靠近,岑彦在心底念了一声“南无阿弥陀佛”,祈求千万别是伍总监。   然而,推门进来的终究还是伍媚。岑彦嘴角耷拉了一下,暗道:“这下要坏了”。要知道二女争夫可不是二龙抢珠,抢得越欢越喜庆。他赶紧起身迎上去,还“贴心”地拔高了声音,“伍总监,您来找沈总啊?”   伍媚似笑非笑地睃他一眼,揶揄道:“岑特助,扬声器可以关了。”说完便径自朝总裁办的那扇磨砂玻璃拉门走去。   “沈总,我尽力了。”岑彦壮烈地注视着伍媚款款步入了玻璃门之后。   晏修明先是嗅到了一股鸦片香水的气味,这样浓郁的东方香型居然被搽出了一种邈远的感觉,她不由察觉到了一种危机。微微偏过头去,竟然是她,上次《郎色》请的那个摄影师。她穿着一条淡金色的绸缎长裙,腰间系着镂空玫瑰金的腰带,肩部披着一件小巧的皮草马甲,脚上则是足有七厘米的细跟金色网纱绑带踝靴。雪白的脸上两片红唇非常夺人。虽然两次穿衣风格完全不一样,她还是一眼便认出来了。   “晏小姐也在?”伍媚笑吟吟地问道。   晏修明起了身,也笑微微地看住伍媚:“Medea小姐,上次烦你拍的照片效果非常好,还没有谢谢你。”   “不客气,他们给出的价格很合理。”伍媚淡淡一笑。   这下轮到沈陆嘉吃惊了,“你们俩认识了?”   伍媚没有作答,只是闲散地坐在了沙发上,还交叠起了一双长腿。   “前一阵子答应《郎色》杂志做了一次专访,他们请得摄影师恰好是Medea小姐,这才认识。”晏修明微笑着给沈陆嘉解了惑。   沈陆嘉眉头极其细微地皱了一下。他对摄影没有任何好感,因为当年沈叙拎着一皮箱的徕卡相机离开家庭的背影给他留下了太刻骨的印象,那个时候才六岁的他只以为是黑溜溜的方盒子夺走了他的父亲,后来他长大了,明白了一个男人若是不爱一个女人,他总会爱上一些别的,比如另一个女人,比如摄影,比如写诗,比如钓鱼。   伍媚已经看见了办公桌上乳白色的保温桶,她意味深长地瞥了沈陆嘉一眼。   “这是我母亲托晏小姐顺路带过来的,沙参玉竹老鸭汤,清火润肺的。我让岑特助去拿碗,我们几个人分掉吧。”   晏修明当然明白沈陆嘉这话是说给谁听的。她轻轻捏紧了手指,这个女人和沈陆嘉的关系应该不一般吧。只是沈陆嘉竟然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不能不叫她讶异。又联想起先前陆若薷对她的态度,晏修明悄悄低头勾起了唇角。那个独脚妇人,倒是打得好算盘。分明是自己急了,却把她派来做马前卒。成了,她未必能收获眼前这个男人;败了,也不过是她不堪大用而已,而陆若薷自己却不用付出半点代价。天下哪有这等的好事,既然要我帮你将儿子扯回轨道,自然你我就要绑在一辆战车上。只是一个瞬间,晏修明的脑子里已经飞快地转过了无数念头。   她对沈陆嘉,当然还谈不上爱,他只是一个合乎她的理想的、适合她的男人罢了。他的涵养学识经济基础社会地位包括长相,无一不是上上之选。她已经二十六了,还有她的身份,由不得她再挑挑拣拣的蹉跎下去。晏修明在心底拿定了主意。   矜持地一笑,晏修明视线缓缓滑过两人,然后停在了沈陆嘉的脸上:“沈大哥,Medea小姐和你可真相配,沈伯母和我聊天时还提到你的终身大事叫她好生悬心,你也该早点把Medea小姐带回去给伯母瞧瞧啊,好让她把心放进肚子里。”说完她打开手袋,小心地取出那只金丝种的翡翠镯头,背对着伍媚轻轻放在桌上,悄声道:“这个我留着就不合适了,沈大哥你拿回去吧。”   沈陆嘉背后是一溜儿胡桃木的文件橱,上面嵌着大块的长方形玻璃。玻璃里反射出晏修明的一举一动。伍媚挑了挑半边唇角,从沙发上起了身,施施然走到晏修明的身旁时,她忽然抬起右手,拢了拢耳边的发丝。   她右手虎口的那粒朱砂痣就这样直愣愣地闯进晏修明的视野当中。晏修明顿时觉得仿佛被闷棍迎面砸中。那红痣慢慢变大,最后几乎布满了她的整个视网膜,仿佛是一*红太阳,又像是一滩血迹。   伍媚倚在办公桌的边沿,瞧了瞧桌上的翡翠,凭着绝佳的记忆力,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陆若薷腕上带的那件老坑种,她去沈家吊唁那天见过的。随手拿起镯子,伍媚把玩了一阵,笑道:“这个镯头挺像佳士得前一阵拍掉的那个,我看报纸上说晏小姐月中在香港演出,沈陆嘉,这不会是你托晏小姐从香港带回来给我的吧?”她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尤其是那一丝隐隐流露的全天下男人都偏爱的“弱女看英雄”的眼光,叫素来果断的沈陆嘉第一回迟疑了。   在她亮晶晶的眼神下难道他还能说的出“不“字吗?或者说他能坦白告诉她这是他的母亲送给晏修明的吗?更何况这个镯子本来就是黄时樱留给陆若薷的,放在晏修明那里实在不妥。他大可以在颜霁那里挑一个价值相当的,重新送给晏家小姐。抱歉地看了一眼晏修明,沈陆嘉默认了。   伍媚五指撮起,喜笑颜开地将镯头利索地套上了自己的右手手腕。她当然知道那是婆婆给心目中儿媳的见面礼,可是那又怎样,谁叫晏修明立志要在沈陆嘉面前要扮作贤良淑德的模样。她的嘴巴没被塞核桃,也没有枪抵着她的背心,她大可以当面说穿真相。   可是晏修明没有这么干,她当然不会,谁叫她要脸。这个世界上,要脸的人永远都不是不要脸的人的对手。   晏修明直勾勾地盯着伍媚,这样的人会是晏夷光吗?晏修明不敢相信。她仔仔细细地在伍媚的脸上看来看去,似乎想要找到一些属于晏夷光的痕迹,眼睛很像,又不太像,还有鼻子和嘴巴,似乎也很像。机会难得,她一定要好好试她一试。   “Medea小姐是在法国长大的吗?可有中文名字?”晏修明问得轻松,只有她自己知道,此刻她的掌心里全是湿乎乎的汗。   “我叫伍媚。”伍媚随口应道,只是专心地盘转着手腕上的镯子,那神情看在晏修明眼里,简直就像小家女捞到户头。略略放下一分担心的晏修明又开了口:“这个名字好。伍小姐虎口上的朱砂小痣和翡翠镯子倒是相映成趣,沈大哥你说是不是?”   沈陆嘉却觉得有些古怪,那个镯子,外头连包装都没有,怎么可能是托人买的礼物?伍媚刚才分明是睁着眼睛扯谎。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何况在剧院遇到的那次,她似乎提到晏修明是她的偶像?难道她知道这个镯子的来历,这才见不得落在别的女人手里?似乎只有这样才讲得通。沉浸于自己的思绪当中的沈陆嘉哪里注意得到晏修明说了什么,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   伍媚将手举着看了看,笑道:“你说这个啊,生下来就有。什么朱砂痣,不过是血管瘤罢了。”   听到血管瘤三个字时,沈陆嘉才回过神来,他紧张地看住伍媚:“什么血管瘤?”   “没事儿,这种凸出的红色痣在医学上又叫血管瘤。”伍媚轻描淡写。   “沈大哥和伍小姐之间的感情真叫人羡慕。”晏修明勉强一笑,“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告辞了。”   “我送送你。”沈陆嘉好风度地起了身。   去电梯的路上,沈陆嘉有些歉意地说道:“关于那个镯子,对不住了。”   “不要紧的,沈大哥,本来我留着就不合适。”晏修明笑得温婉,“对了,沈大哥,伍小姐在哪里高就啊?她先前来的时候我模模糊糊听见你的助理管她叫‘伍总监’来着。”   “她就在晟时工作,公关总监。”沈陆嘉对晏修明存着一种隐隐的内疚感,也不奇怪,男人对于喜欢自己的女人,终归是有两分另眼相看的。   “伍小姐真是了不起,不像我,除了跳舞,对其他一窍不通,老被我妈嫌弃。”晏修明自嘲似地笑笑。   “你也很优秀。真的。”沈陆嘉说得诚恳。   “谢谢你,沈大哥。”   沈陆嘉回到总裁办时,伍媚懒洋洋地坐在他的位置上,歪着头看着他。而她面前的桌子上端端正正地摆着那只金丝种翡翠手镯。   沈陆嘉拈起手镯,“怎么褪下来了?”   “你妈送给准儿媳的,我哪里敢要?”伍媚斜着眼睛哼哼唧唧。   沈陆嘉失笑:“刚才戴的不挺起劲儿的吗?”   伍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这个镯子还是我奶奶传给我母亲的。” 沈陆嘉摸着温润的镯头,脸上浮现出追忆的神情,“不过在我心里,有资格戴着它的,只有你。” 说完,他握着镯子就打算往伍媚腕子上套。   伍媚却拦住了他的动作,“你收着吧。”这个镯子她若是自己留着,等到哪一天陆若薷向“准儿媳”问起来,她还不知带会被编排的怎么不堪呢。女人对女人,总是有几分残酷,这几乎可以说是本能,更勿用说她和晏修明了。   沈陆嘉的声音却黯了下去:“你不肯要?为什么?”   “我若是收下了,你不是叫晏小姐为难吗?”伍媚又一次笑得意味深长。老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除了她们母女三人,再添上一个陆若薷,想必她这次要玩的游戏,不会太无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关心我的颈椎的妹纸们~爱你们MUA~   其实晏修明这样的妹纸我们身边都不缺,不过表现的程度不同而已,当你和她没有利害冲突的时候,这种人总是能让人感觉到相处的比较舒服,因为她们精通说话的艺术,很会做人。在小说里,所谓的真性情(但是我从来不觉得伍媚的标签是真性情唷,这姐妹两个都是心机深沉,只是表现方式不一样而已)比较讨喜,但是现实生活里我们对这种人的容忍度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高,当你穿了一件自我感觉良好的衣服去单位或学校,即使不是很适合你,你也会希望别人说句“不错”,而真性情的人往往会卖弄自己的“个性”,犀利地戳穿真相:“你穿这个难看死了,像只柴油桶,连腰都找不到。”这些只是题外话,不是鼓励大家做晏修明,做人还是要外圆内方比较好,尤其是你没有骄傲和傲娇的资本和背景时。。。   ☆、53完美的分歧   “修明,我看你从沈家回来之后就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你陆阿姨和你说什么了?”晏家的饭桌上,晏经纬搛了一筷子鱼肉,一面慢条斯理地剔着鱼刺,一面问女儿。   “没有,可能这一阵子忙着排《胡桃夹子》,有些累了。”晏修明朝父亲勉强一笑,继续低头喝她的一小碗蔬菜浓汤。   晏经纬看着女儿面前白瓷小碗里没多少油花的清汤,有些埋怨地看向冯青萍:“你干嘛老不许孩子吃饭,光喝汤,练舞的时候晕过去怎么办?”   冯青萍不悦地放下筷子,呵斥道:“你知道什么?她是跳芭蕾舞的,不是玩相扑的!吃多了以后你叫她还怎么跳出轻盈的感觉?没准儿男舞伴托举都举不动她了。”   似乎触及到了自己的伤心事,冯青萍又恨声道:“一米六八,九十四斤算什么?想当年我跳舞的时候,才八十八斤。要不是我生了她们姐妹两后恢复得不好,现在京津芭蕾舞团的副团长哪里轮得到周海燕那个骚蹄子!”   姐姐…晏修明几乎将脸都要埋进小碗里,热气扑在她的脸上,湿湿的。伍媚到底是不是晏夷光?如果是,一个人可能会变得完全像另外一个人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她会带给自己那么强烈的不安?   “年底和波士顿芭蕾舞团的合同就要到期,我不想续签了。”放下碗的时候,晏修明轻声开了口。   冯青萍正在吃一块脆骨,只听喀喇一声脆响,她吐出骨头,瞪住女儿:“你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被门夹了?好不容易拿到首席的位置,你却要放弃?我已经给你规划好了,再在波士顿跳两年。这两年里正好和沈陆嘉处处看,争取订婚。他爷爷虽然去了,但是外公家不是还得势嘛,只要你们俩的事定下来,到时候他们家自然会出力,帮你谋个好位置,比如在舞蹈学院教书,或者安排你进舞团做幕后。二十八岁结婚生小孩,刚刚好。”   “妈!够了!我是个人,不是一台设定程序就运转的机器,我已经二十六岁了,不想再被你安排和操控着过一辈子了。”晏修明起了身,有些失态地朝母亲叫起来。   “操控?晏经纬,你看看你养的好女儿,竟然说我操控她?!”冯青萍气急败坏:“这些年如果不是我每一件事都替你细细安排布置,你以为你能被捧到什么劳什子的芭蕾公主的位置上?你顶多就是大学毕业后被你爸安排进个小机关,做个小文员,一个月领三千块死工资,默默无闻到老死!你如果有夷光那样聪明的脑子,你就可以不跳舞,可是现在,你说说看,你除了跳舞,你还能干什么?!”   “你现在再这样惦记晏夷光,可惜她也承不了你的情。”晏修明又恢复了原先的模样,她用湿巾擦了嘴,“你和鼎言签的那个合约,帮我推掉,违约金我自己承担。”说完晏修明端庄地上了楼,进了自己的卧室,又砰地关上了门。   而伍媚此刻正坐在鼎言大厦的顶层视野最开阔的办公室内,惬意地喝着现磨蓝山咖啡。她的身份如今是鼎言传媒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鼎言取自一言九鼎之意,主要业务分为两块,一块是图书发行、报刊杂志和广告代理,另一块则是影视投资制作、节目(活动)策划制作以及艺人经纪。   她之所以答应沈陆嘉的建议,来接手这个烂摊子,一方面是为了优渥的薪资,另外一方面,自然有她自己的打算。   因为高层变动的厉害,她又算是空降兵,此时拥有自己的人马就十分重要了。于是拥有伦敦商学院背景的苏浙自然而然被她惦记上了。   在威胁利诱双管齐下之后,无业游民当惯了的苏浙这才委委屈屈地给自己安上了名叫“运营总监”的辔头。不过他发现这个工作的福利还是很不错的,鼎言下面那么多艺人,尤其是那些男模特,每次在他们紧实的胸肌上揩油的时候,他都会觉得多巴胺急速分泌。唯一讨厌的是那些女艺人,总是像要冬眠的蛇一样,软绵绵地蹭挨着他。难怪古人有云:“揩油者恒被揩之”。诚不欺吾!   “伍媚,晏修明的经纪人刚才打电话来说,她决定退出的那部叫《舞!舞!舞!》的电影的客串。”苏浙连门都不敲,就直接闯进了伍媚的专属办公室。然后大大咧咧地摊坐在沙发上。   伍媚眉头微微一皱,她模模糊糊猜到了晏修明的心思,她一直都是谨慎的,正所谓站的越高,摔的越惨,所以暂时选择降低曝光量,以防万一。   “把电话号码给我。”   苏浙很快报出了一串号码。   正在客厅里看电视的冯青萍很快接通了电话。   “哪位?”   冯青萍大概在嗑葵花籽,因为伍媚听见电话那头时不时冒出嗑开外壳的咔哒声。   “冯女士。我是鼎言的总经理伍媚。”伍媚背朝着苏浙,自报家门。   冯青萍急忙抓过遥控器,按低了音量道:“伍经理,您好您好。”   “关于晏小姐单方面要求解除合约的事情,我想亲自和她谈谈,可以吗?”   “哎,您是为了这事啊。美国的芭蕾舞团不像国内,都是一年一签的,修明现在是波士顿的首席,但年尾的时候还是要考核的,这丫头又好强,凡事要求尽善尽美,大概是怕精力不济,这才想推了你们家的电影吧。”冯青萍一边说着一边向楼上女儿的卧室走去。   “我理解的。麻烦您请修明小姐接电话,您告诉她我叫伍媚。”   冯青萍叩着门,扬声道:“修明,鼎言的总经理伍媚小姐要和你讲电话!”   原本躺在床上的晏修明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这才几天,伍媚怎么又变成了鼎言的总经理?她得有多大的神通!《郎色》特邀摄影师、沈陆嘉的女友、晟时的公关总监……似乎从她们见面之初,她的身份就在变换个不停,那个隐秘的担忧一下子加剧了。她一点都不希望没有多久,伍媚又会多出一个新身份,一个和她血脉相连的身份。   门很快开了,晏修明木着一张脸从冯青萍手里接过手机,背对着母亲说道:“伍小姐。我是晏修明。”   “冒昧打扰了,修明小姐。关于退出《舞!舞!舞!》这部电影,我希望你再考虑一下。我个人非常看好你,另外,关于剧本中那个芭蕾舞者的角色我觉得非你莫属。”   晏修明似乎有些不大习惯于伍媚这种在商言商的口气,她轻声说了一句:“还没有恭喜伍总监高升。”   伍媚轻笑:“商业社会里,东家不做做西家,谁给的价钱高自然就做谁家咯。”   这样的贪钱,哪里会是清高的晏夷光,谈钱都会影响灵魂高贵的晏夷光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修明小姐,关于《舞!舞!舞!》的前期宣传我们已经砸进去不少预算,连海报都已经下了印厂,违约金是小事,但是临时换角这种事,实在棘手。您若是不肯答应,我只有上门死缠烂打了。”伍媚语气很无奈。   晏修明却是悚然一惊,不,绝对不能让她登堂入室。   “伍小姐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再推脱就像拿乔了。这样吧,我尽量安排好时间,如果有什么困难,麻烦伍总帮着周转一下。”   “大恩不言谢,修明小姐的情义我记住了。相信我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晏修明微微地笑了笑。   合作愉快,谁知道呢?这世上,命运才是一切人间戏剧最成熟最具匠心的设计师。   挂了电话,冯青萍赶紧迎上来,急急道:“怎么说怎么说?”   “我答应了。”   “有没有多要点片酬?”   晏修明却答非所问:“妈,你说一个人可能变得像另外一个人吗?”   “什么变来变去的,你以为是变形金刚啊。”冯青萍一看女儿那老神在在的样子,就知道她铁定没多要片酬。嘟哝了两声就准备下楼,却被女儿扯住了胳膊,“妈,我的意思是说,好比一个原来沉默内向的人会变得精明强悍吗?”   “扯淡。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生成皮毛养成骨,哪里可能变得这么厉害。”冯青萍没好气地回答道。   刚下班回来的晏经纬上楼时恰好听见了母女两的对话,也接茬道:“修明,你那是‘左’/倾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们中国搞建设还分几步走,别说人的性格了,过了性格养成期,那就基本稳定下来了。”   晏修明轻声“嗯”了一声,又向冯青萍说道:“鼎言那边说会统一安排助理,我反正戏份不多,拍戏的那几天,您就不要跟着我忙前忙后了,怪辛苦的。”   她话还没说完,冯青萍摆手道:“不成,你这丫头在待人接物上简直就是白纸一张,外面配的助理哪里有自己的亲妈贴心。”   晏经纬也跟着劝道:“修明,你妈说的在理。这做父母的,为子女忙得乐呵。”   除了强颜欢笑,晏修明不知道自己该做何表情。她模模糊糊地觉得,原来像她一直奉行的做人十分涵养功夫也是有坏处的,那就是别人总会轻易地截断你的话锋,摆出一副“我更高明”“听我的没错”的嘴脸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本框架很大,大约三十万+,不属于男女主角待在一个屋子里谈情说爱的故事类型,这种比较“闷”的章节避免不了,在这里给大家说声抱歉。不过等到二女交集多了,故事也就澎湃了~   ☆、54窄门   冯青萍最终还是跟着晏修明去了鼎言大厦。不过是苏浙接待的她们。正式签订了合约之后,母女二人被安排在了贵宾室等待参加早上十点在海上皇宫十二楼举行的《舞!舞!舞!》开机仪式。   很快有化妆师过来给晏修明上妆。椭圆形的金属框大镜子里,晏修明看着自己的眉眼在眉粉和眼影的涂抹下变得愈发娇妍,竟然生出一种恍惚的感觉来。她仿佛看见一个黑发过肩,刘海齐眉,穿白色蓬蓬纱裙子的女童隔着玻璃窗向里张望,里面也有一个黑发齐刘海穿白色蓬群的小女孩,正踮着脚尖在挥鞭转。她的幼小的肩头闪烁着光斑。闭了闭眼睛,晏修明强行压住心底的潮涌,任由化妆师给她画眼线。   其实晏修明戏份不重,但身份特别,形象清新,她的本色客串也算是这部电影的重要卖点之一。   因为鼎言易主,《舞!舞!舞!》的导演和演员都变动得厉害。不过也托赖于换了老板,才通过莫傅司的关系,请了国内数一数二的盛桓宣来做导演。鼎言下面原先蠢蠢欲动,打算解约换东家的大小明星这才收了心思,安分了不少。   画完妆的晏修明又一次感受到了焦躁。未知总是可以轻易让人感觉到恐怖。一万个当面对峙的敌人都不如在暗中伺机而动的对手可怕。   门外有持续的敲门声,晏修明捏紧了剧本的边角,下意识摒住了呼吸。   冯青萍开了门,进来的是苏浙。朝这母女二人微微颔首,他笑着说道:“九点半了,我们可以出发了。”   电梯内,晏修明状若不经意地向苏浙打听道:“苏总监,伍总会出席开机仪式吗?”   苏浙精光流转的桃花眼眨了眨,“她还要讲话,自然是要出席的。”   晏家母女二人是坐的苏浙的捷豹去了海上皇宫。海上皇宫的十二楼最大的牡丹厅今日被晟时包场,里面黑压压的全是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间或有闪光灯的白光倏然一闪。   苏浙和冯青萍二人护着晏修明进了和牡丹厅毗邻的芙蕖厅。盛桓宣和几个主演都在里面,伍媚也在,和盛桓宣聊得正欢。盛桓宣约摸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白色棉麻料子的衬衫,蓝黑色的粗布裤子,黑色的布鞋。浓眉下是一双眼尾微微上挑的单眼皮眼睛,戴着黑框眼镜,肤色微黑,算不上特别英俊,但气质却叫人忍不住联想起一只孤零零悬垂在树枝上的梨,气味清淡的表皮下是丰美的果肉。伍媚则穿着一条简洁的黑色桑蚕丝齐膝裙,脚上是黑色蕾丝珠片拼贴高跟鞋,不施脂粉,唯一抢眼的是她两条玉藕一般洁白的小臂上各套着一只黑色半透明网纱及肘手套。两人背后的织锦墙壁上挂着一幅清淡的水墨荷花,上面只用隶书写了“芙蕖半放,夜来香澈”八个字。   真像只黑寡妇。在心底对伍媚的装扮评价完毕的苏浙故意清了清嗓子,“伍总,修明小姐来了。”   伍媚这才起了身,盛桓宣也跟着站了起来,坐着时不觉,站起来才发现他有着北方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形。见他起了身,几个主演也立刻规规矩矩起立。要知道再大牌的演员在盛桓宣面前都会自动变得乖觉和懂事起来,因为只要盛桓宣对某个演员做出一点负面评价,无论你之前如何大红大紫,保管至此之后冷板凳一直坐到死。   “修明小姐、冯女士辛苦了。”伍媚笑得亲切,说完又回头看向盛桓宣:“盛导,晏修明小姐,芭蕾舞公主。她旁边的是她的经纪人,同时也是她的母亲冯青萍女士。”   盛桓宣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冯青萍,风起青萍之末,这可算不得一个好名字。不过场面上他还是客气地寒暄了一下。   瞥了眼墙角的挂钟,伍媚比了个“请”的姿势。一干人又鱼贯而出。   牡丹厅原本闹哄哄的记者见到正主儿都来了,顿时安静了不少,一时间只看见一道道短促的白光此起彼伏,几乎要叫人眼瞎。   晏修明没有想到自己的父亲居然也在几个人的簇拥下上了台。要知道这种活动,如果不是主旋律电影,宣传部副部长拨冗前来已经算是相当给面子的事了。毕竟数千年的文化积淀,无论戏子外表有多光鲜,终归还是下三流,上不得台面,不信看看当官的和大小明星逢场过戏之后,有几个正正经经娶知名女星回家当太太的?晏经纬作为蔺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居然肯赏脸,一时间又引得记者一阵狂按快门。   主持人噜苏了几句,赶紧请晏部长讲话。讲话内容自然无外乎打响特色文化品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云云。然而在临近结尾时,晏经纬却突然笑道:“其实我今天来参加这个开机仪式,还有一个原因。我的女儿,晏修明此次也参加了此次电影的拍摄。我还想以一个父亲的身份站在这儿,向她表示祝贺。这些年看着她在芭蕾的世界里努力求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为她感到骄傲。”   下面立时传来热烈的掌声。晏修明也趁势走到晏经纬的身旁,父女两简单地拥抱了一下,顿时又谋杀了不少菲林。眼角的余光里,晏修明一直在悄悄窥探伍媚的表情。可惜伍媚始终面带微笑,看不出一丝不豫。   晏经纬讲话结束后就轮到伍媚讲话。她原本站在暗处并不十分显眼,然而一旦站到灯光下,她就如同拂拭干净灰尘的钻石,光芒四射。台下的记者一时间议论纷纷,前一阵鼎言被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的外资公司收购之后各种流言甚嚣尘土,然而新掌门始终不曾出面,众人也无可奈何。然而今日甫一露面,竟然是好一朵铿锵玫瑰。   “《舞!舞!舞!》这部影片由鼎言传媒独家出品,影片总投资约8200万人民币,由著名导演盛桓宣执导……”   盛桓宣默默地端详着伍媚,她有一种罕见的镜头感,这是许多演员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的特质。她的一举一动,仿佛都当有一只眼睛游离在外注视着自己的言行举止。这世界上从来不缺美人,然而尤物和美女的区别,大概就在于这种灵气了。只可惜她无意于做演员,不然绝对是天生的名角儿。   掌声过后话筒被递到了盛桓宣的手里。牡丹厅立马静了下来,媒体人没有不知道盛桓宣曾经在某个发布会上因为某记者言行无状拂袖而去的故事。   “《舞!舞!舞!》的剧本脱胎于安徒生的童话《红鞋子》,故事简单浅显。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得到了一双红舞鞋,穿上脚后她的舞姿没有人不喝彩的。谁知道跳着跳着竟没法停下脚步,哪怕是精疲力倦,还是得跳。最后不得不将一双脚砍掉。红鞋代表着名与利,一旦上瘾便难以解脱。在《舞!舞!舞!》里也有一个跳舞的女孩,她无意间得到了一双粉珍珠色的芭蕾舞鞋,从此进步神速,少年成名。然而在一次重大比赛之前,那双神奇的舞鞋却被偷了,从而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盛桓宣发音纯正的北方普通话在大厅里回响。   带有悬疑色彩的文艺片,确实是盛桓宣一贯的风格,没有人能比他更好地平衡文艺和商业了。   依照惯例,导演讲话完毕后是男女主演的讲话,几个主演都是盛桓宣挑的新人,都异常客气地讲了几句就不说了。   在音乐声里,由晏经纬领头,台上的几个人一齐剪彩。伍媚恰好站在晏经纬的左手边。晏经纬拿剪刀时便看见了伍媚右手虎口的小痣,只是由于她戴着半透明的黑纱手套,未能看清楚痣的颜色。即使这样,晏经纬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剪彩之后是摄影机开镜,伍媚和盛桓宣两人一齐摘下了摄像机上的红布。二人对视一笑的镜头又被不少记者敏锐地捕捉到了。   开机仪式到此之后基本结束。鼎言大手笔的招待媒体人士去海上皇宫的自助餐厅用午餐。像这种大企业搞活动,都是媒体求着企业,有相当的企业是连车马费都不肯掏的,更勿用提管饭了。晏修明低头笑了笑,这么会做人,更不像晏夷光了。   成打的香槟、自助小食、时令鲜花,罕见的水果……伍媚看着自助餐厅里神情放松而愉悦的记者们,微微一笑。明日大小媒体上关于今日的报道想必会十分好看。日后打交道也方便许多,惠而不费,何乐不为。   盛桓宣和剧组的成员则被安排在了海上皇宫的包厢里用餐。晏经纬身份特别,没有参加。分座次坐定之后,伍媚慢条斯理地摘了手套。   晏修明心中一阵狂跳,借口用洗手间,暂时离开了包厢,冯青萍自然也跟了过去。用完厕所后,冯青萍觉得肚子不舒服,示意女儿等她片刻。   盥洗池前,晏修明有些神经质地将洗手液在手上反粗揉搓,无数绵密的泡泡涌起,然后又消失。她有些茫然地看着泡沫,却听见有两个男声在向这个方向飘来。   “颜色霁,刚才你看见陆嘉的女人了吧?”   “骆二,我不是早说过,我在巴黎就看见过她了,连她妈我都见过。”   “伍媚这妖女怎么又混进鼎言去了?”   一声冷哼过后。   “我看鼎言易主十有□和莫傅司和沈陆嘉他们俩脱不了干系。把自己的女人安排坐在那个位置上,也才讲的通。”   “我靠,陆嘉就不怕那妖女把他的钱卷跑了?我看伍媚这妞,就像一道拔丝鲜奶,鲜奶再地道,只怕里面埋了几颗钉啊。陆嘉别被割破嘴就成。”   ……   男人的皮鞋声逐渐远去。晏修明将水阀拧到最大,冲净了手上的泡沫,然后对着镜子勾起了唇角。   作者有话要说:风起青萍之末,所有的源头都来自于母亲职业的失当。   以后打算写一本娱乐圈文,楠竹就是盛导吧。。。最爱大叔了。。。   工作还没做完,泪,更新完了就去写材料。。。   ☆、55在我遗忘之前   为了照顾陆若薷的情绪,再加上最近一段日子忙于发展银行投标的事情,沈陆嘉这几日都是宿在家里。一个人睡了近三十年也没觉得如何,可这几晚的孤衾独枕竟十分难熬,此中区别大概也就是“食髓知味”可以解释一二了。   今天是发展银行公布入围事务所名单的日子,早晨盥洗完毕,沈陆嘉步履轻快地下了楼,准备吃早餐。他这几日的反应看在陆若薷眼里,只叫她觉得心中大定,仿佛旁逸斜出的儿子已然弃暗投明改邪归正。   “母亲,早。”沈陆嘉刚坐在自己常坐的位置上。张妈已经贴心地给他端来了清粥小菜和花色包子。   “早。”陆若薷一面说一面放下了手里的报纸,又很巧妙地恰好放在了沈陆嘉每日必看的《财经眼》《金融圈》的上面。   于是沈陆嘉抬手拿报纸时自然而然地看到了《蔺川快报》头版头条上面的红色粗体字《鼎言美女新掌门牵手名导声盛桓宣》,下面还配了图,是伍媚言笑晏晏地和盛桓宣共同开镜的特写。两人微微交汇的眼光像一条小银鱼,哧溜一下便游进了沈陆嘉的心底。他默不作声地扒了几口清粥,然后翻到了详版。   整页版面的关键词不外乎《舞!舞!舞!》、盛桓宣、鼎言新掌门伍媚、晏修明几个,沈陆嘉不动声色地看完之后合上报纸,又拿起了《财经眼》。   陆若薷抿了一口红茶,从眼角的余光里悄悄打量着儿子。眼见着沈陆嘉已经拿起了湿巾,大有揩嘴走人的趋势。陆若薷不轻不重地放下白色描金边的骨瓷杯,开了口:“伍媚跳槽到鼎言了?还一下子做到了一把手的位置?你看看,这种朝三暮四的女人,哪里是能共度一生的良伴。老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狐媚子我看不用大难就扑棱棱飞走了。”不待儿子接话,她又自顾自地说道:“女人嘛,但凡长得漂亮漂亮一些,总是喜欢做梦,至于漂亮中的漂亮,就像没有脚的金丝鸟,总是喜欢在不同的男人之间飞来飞去,永远不肯停歇下来。她们知道自己一旦停栖下来,就跟一支股票停牌一样,再也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沈陆嘉翻杂志的动作顿了顿:“她的跳槽是我授意的,我们现在的关系不适合待在一起,影响不好。”   “你说什么?!”陆若薷觉得自己此刻的心情也就是她闲暇里常看的话本小说里那句动辄出现的“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冰雪水”可以形容了,她愤怒地指着儿子的鼻子斥道:“你竟然还在和那妖女厮混在一块儿?你居然哄我!   沈陆嘉太阳穴立刻开始嗡嗡地响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给了母亲这样的错觉,难道只是这几晚住在家里?他觉得必须向陆若薷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和稀泥从来都不是他的风格。   “母亲,您是我敬爱的女人,她是我珍爱的女人,您为什么非要让我在你们当中痛苦地抉择?”沈陆嘉起了身,声音沉痛,“顾倾城便是有千般不是,可那一切和伍媚又有什么关系?母亲,我们活在现代社会,而不是武侠小说里。我一点都不觉得我和伍媚的结合该被上升到‘认贼作父’这种高度。”   “你!你——”大概是气不过,陆若薷单薄的肩膀几乎筛糠一般颤抖起来,“你知道什么!顾倾城那个狐狸精,如果她是真爱你爸爸,我打落牙齿和血吞也就认了。不过是因为我得罪了她,那头狐狸精就恃美行凶,我最看重什么她就偏要夺走我的什么。她仗着她的狐媚手段拘住了沈叙,毁掉了我的一生!”陆若薷永远忘不了,那个炎热的有鸣蝉的夏日午后,在京津的花神咖啡馆靠窗的位置上,周围飘着肖斯塔科维奇的协奏曲,她百无聊赖地托着腮等沈叙。穿着薄荷绿的真丝连衣裙的顾倾城提着白色的缎面阳伞缓步走向她,微笑着请她离开这个位置,理由是这个位置是她常年坐的。服务生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连连向她道歉,为自己的失责,并且要求自己换一个位置。   陆若薷清楚地记得顾倾城只是那么俏生生地站着,脸上的淡笑一丝未褪,那天潢贵胄一般的神情刺痛了陆若薷同样骄傲自负的一颗心。她记得自己冷笑着让顾倾城拿出她所坐的位置的土地所有权证书。恰好窗外走过一只野狗,它绕着法国梧桐走了几圈,然后跷起后腿撒了一泡尿,于是她又添上了一句:“或者你像窗外那条狗那样撒尿圈地,我就挪位置。”   那个时候,白衣黑裤的沈叙刚好推门进来。顾倾城只是含笑瞥一眼沈叙,便默默地背朝着他们坐在了不远的位置。再然后,她人生的噩梦就再也没有醒来。   “我简直恨不得千刀万剐了她。可是我的好儿子居然要娶她的女儿!沈陆嘉,天底下的女人死绝了吗?你非要娶顾倾城的女儿?顾倾城的女儿能是什么好东西,你当她一定是看上了你这个人?或许人家只是玩玩而已。”陆若薷冷笑连连。   他的母亲是什么样的人,沈陆嘉比谁都要清楚。顾倾城不是好惹的,他的母亲嘴巴上又岂是肯饶人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荒唐的小事,沈陆嘉在心底苦笑。   “今早发展银行公布年终换审的入围事务所名单,我还要赶过去。先走了。”沈陆嘉已经知道母亲和顾倾城积怨太深,而他和伍媚的关系不是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几句话就能让母亲松口接受的。   沈陆嘉回避的态度再次触怒了陆若薷,她愤怒地将手边昂贵的Queensberry Hunt骨瓷杯朝儿子身上丢过去。沈陆嘉微微往后退了两步,避开了滚烫的红茶。   跨过地上白色的瓷渣,沈陆嘉轻声向系着围裙的张妈说道:“张妈,又要麻烦您清理一下了,仔细别割了手。”说完便提着公事包和西装离开了。   “沈陆嘉,你要是和伍媚结婚,我就登报和你脱离母子关系!”陆若薷恶狠狠地对着儿子的背影喊道。   沈陆嘉只是沉默地坐进他的迈巴赫齐柏林里,又沉默地发动了汽车。他赶到发展银行的四十八层大楼时岑彦赶紧小跑着迎上来,“沈总,摩曼的夏行长他们都已经上去了,我们也赶紧进去吧。”   沈陆嘉点点头,二人一齐进了电梯。   四十二层的会议室里稀稀落落只留下了几个空位置。夏商周主动向沈陆嘉招呼道:“沈总,我这里还有个位置。”   沈陆嘉也没有推辞,谢过之后便坐在了夏商周的旁边。岑彦则自动坐在了沈陆嘉背后的椅子上,坐在夏商周身后的展学谦偷瞄了一眼岑彦,拿出手机偷偷照了照自己的脸孔,暗中在心底评判自己和岑彦这两个金融界大佬的特别助理到底谁更帅一点。   夏商周知道摩曼旗下的摩尔事务所和晟时旗下的永晟事务所定然是会入围的,今日不过是来走个过场,所以相比入围结果的通报他更关心的是伍媚的事情。看早间新闻的时候他正在喝咖啡,结果在屏幕上看见伍媚、晏修明还有晏经纬三人时,他险些把咖啡呛进气管里去。新闻只是浮光掠影地提了提市宣传部部长出席电影开机仪式,至于伍媚的身份并没有提。直到他急急忙忙上网搜信息,才晓得伍媚不知何时从晟时离了职,摇身一变成了鼎言的新掌门。当然,这些都不足以叫他惊讶。   晏家人已经搬迁到蔺川他是知道的,但是他决计没有想到,伍媚已经和他们见面了。父女三人居然这样吊诡地站在一起,面对着镜头微笑。他忍不住想起伍媚那次在红磨坊和他最后说的那句话——“晏夷光的过去,伍媚已经全都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每当想起这几句话,他都控制不住地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她选择背叛自己的历史,抛弃自己的过去,到底是想要做什么?   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六年未见的晏修明,她的脸上应该也微微动过一些刀子,但是如今只有在她的脸上,他还能看见一些属于晏夷光的曾经。   “不好意思,要各位久等了。”一个洪亮的声音伴着脚步声响起,是发展银行董事会的主席陈鉴生,后面跟着发展银行的行长和几个副行长。   一干人客套了几句,陈鉴生念出了入围名单,一共五家事务所入围,晟时、摩曼都俱然在列,各家心底大致都有谱,无论中与不中,会议室里始终是一派波澜不惊。陈鉴生摸着啤酒肚笑起来:“这次年终换审的入围名单是由我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持的,但是正式开标时拍板的可就轮不到我们了,是上面派下来的专家组主导的,我们董事会对这次选聘是真真正正没有任何话语权。”他这番话的不过是为着提前撇清责任,免得有事务所跟绿头苍蝇似的直在他们身上动脑筋和做功夫,到时候落选了肉没吃到什么,反而惹出一身腥臊来。   领了正式标书文件之后,沈陆嘉朝夏商周微一颔首便欲离去。不想夏商周直接喊住他,希望借一步说话。   两个人的助理乖觉地拿着文件替自家BOSS望风去了。沈陆嘉和夏商周两个人则站在走廊的虎尾兰和绿萝之后,他们二人今日穿的都是藏青色带竖纹的青果领西装,白衬衣,铂金袖扣。身材相仿,背后看上去活像兄弟两个。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领带了。沈陆嘉习惯用复古的纯色宽领带,系成温莎结;夏商周则是印花窄版领带,系亚伯特王子结。   “沈总,我想向你了解一下伍媚的情况。”夏商周直奔主题。   沈陆嘉心中立时不悦起来,面上还是淡淡的,语气却不觉硬了一分:“她已经离职,如今在鼎言工作。”   “沈总可否告知我她离职的具体时日。”夏商周想弄清楚请晏修明加盟《舞!舞!舞!》是否来自于伍媚的授意。他只是不希望最后的结局是鱼死网破。   “夏行长对她倒是相当关心。”沈陆嘉勾了勾唇角。   他一直都称呼夷光为“她”,夏商周心中这才警铃大作。他迷了眯眼看住沈陆嘉:“沈总对她似乎也护犊子的紧。”   沈陆嘉淡然一笑:“关心自己的女朋友,想必夏行长可以理解。”   作者有话要说:男人的战争拉开序幕,女人的战争已经打响。。。   这本其实改叫《战争与战争》。。。   ☆、56包法利夫人   晏修明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灯,摄影棚里一溜儿的都是长相古怪的灯具,见她似乎看得饶有兴致,正在准备器材的摄影助理笑着将强光灯、卤钨灯、汞灯、荧光灯、钠灯、弧光灯、氙灯逐一指给她看。   摄影助理是一个口水充沛的艺术青年,说到自己的专业范畴,唾沫点子直溅,偏还没有什么眼力价儿,嘴皮子就是不肯停。直到晏修明外套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起,她赶紧如蒙大赦一般朝助理微微颔首,出去接电话了。   来电显示是沈家的座机,吸了口气,晏修明接通了电话。   “陆阿姨,您好。”   “修明,最近是不是挺忙的,上次来过之后我有一段日子没见着你了。说老实话,我一个人待在家里,也挺闷的。”   “陆阿姨,等我一有空就去看您。这几天刚接了一部电影的客串,不然肯定去叨扰您了。说句不怕您笑话的,上次尝过之后我一直都念着张妈的醪糟蛋花汤和南瓜盅。”   “等你哪天过来,我让张妈给你做。对了,你参演的那部电影是不是叫《舞!舞!舞!》,我在报纸上瞧见了。”陆若薷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随意,“那天开机仪式上你那一身真是漂亮,把台上的其余几个姑娘全都比下去了。”   晏修明也是踩着尾巴头会动的人物,立刻顺着陆若薷的话尾巴接下去,“陆阿姨您那是和我熟悉,才觉着我好看,我旁边穿黑衣服的伍小姐,那才是真正的国色天香。”   “那个黑衣服的,我模模糊糊有些印象。”陆若薷竭力装出回忆的口吻,“她好像不是演员来着吧?”   “那位伍小姐现在是鼎言的总经理,非常能干的一位女性,很了不起。”   “我想起来了,陆嘉他爷爷过世时她也来吊唁过,那个时候我记得她是以晟时的高管的身份来的吧?”   陆若薷的声音听上去很有几分疑惑,晏修明忍不住微微勾唇一笑,难怪说这年头谁不是带着一箱子面具走天涯。   “是啊,伍小姐原来是晟时的公关总监,最近才跳槽到鼎言的。陆阿姨,有些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有什么体己话跟陆阿姨直说,不妨事的。”陆若薷捏着听筒的手不由紧了紧,她感到兜了这么久的圈子终于要迫近正题了。   “因为这部电影是鼎言独资的。我现在在剧组听到了一些传闻,是关于沈大哥的。”晏修明放轻了声音,“鼎言前一阵子不是被收购了吗,听说真正的收购方其实是…晟时…”   陆若薷苍白的手指下意识地绞着电话线,电光火石里她立即想通了一切,原来她的好儿子竟然真的瞒着她,将那头小骚狐狸安排进了他的地下王国,还扶着她坐上了那么重要的位置。他竟然把自己另外一半的身家性命都交给了顾倾城的女儿!也怨她自己糊涂,竟然没能想到这些关头过节,如果鼎言不是和陆嘉有关系,像伍媚那种女人如何肯眼睁睁地离开一座活生生的大金山。   “这些话只能听听,做不得准的。”陆若薷自然不愿让晏修明听出来自己的恼怒,脸上肌肉几乎都僵住了,她使劲抖了抖颊骨肌,才挤出一个笑来,“阿姨就不打扰你拍戏了,有空了一定来家里坐坐。”   “那陆阿姨您也保重,天气冷了,您要注意保暖。我一旦得闲就去看您。”   挂了电话的陆若薷怔怔地坐在轮椅上,盯着她卧室南面的佛龛里那尊白玉观音,观音赤足踏莲,双手合掌,微低下颌,脸上是妙意不可言传的微笑。陆若薷发了一会儿呆,才从床头柜最深处摸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纸,照着上面的数字拨了下去。   “喂——”接电话时伍媚刚小憩了片刻,声音里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一点粘稠的睡意,一个“喂”字涩中带腻,仿佛美人洗脸过后留下来的胭脂水。   陆若薷强压下心底的嫌恶之情,用听不出喜怒的声音说道:“伍媚是吧?我是沈陆嘉的母亲,你们的事陆嘉和我说过了,我想和你见个面。”   “好的,地点您定吧。”   “我腿脚不好,就在沈宅。”   “那陆女士,待会儿见。”收线之后,伍媚将手机在掌心里转了转,意味深长地勾起了唇角。又该是一出老戏码上演,这世上养儿子的老母亲真是不幸,如果没有女人爱他,是天底下的女人都瞎了眼;如果有女人爱他,又是为了来和她夺儿子的。   掠了掠头发,伍媚抓起手包和车钥匙,和助理交代一声便去停车场拿车了。   上了阳明山的盘上公路时竟然下起了雨,不大,但在车窗上竟也汇成了一道道涓涓细流。幸好后备箱里有伞,泊了车,伍媚撑着伞不疾不徐地步入沈宅。   这是伍媚第二次踏进沈家大门。她清晰地记得来吊唁时庭院里有平整开阔的草坪,修剪得当的月季和冬青,然而现在触目所及却是残枝、落英、败叶、断梗,萧条的很。只有屋后的桂花树还在努力送上一些薄而冷的清香。   抬脚踏上檐廊的台阶,伍媚收了伞。檐廊下雨水如同断续的丝线,自然形成一面晶莹的珠帘。又像细小的莲瓣,一片片落地。   “伍小姐,赶紧进来,仔细溅到雨。”张妈迎上来,递上了干毛巾。   坐在厅堂里的陆若薷看见了她手里正在滴水的雨伞,脸色不由沉了几分。她无法抑制地想起了花神咖啡馆里提着白色阳伞走向她的顾倾城。   将伞递给张妈之后,伍媚才笑吟吟地走向陆若薷:“您好。陆女士。”   陆若薷只是面无表情地打量着她,对面站着的女人穿着蓝紫色天鹅绒长裙,裙摆有银色丝线绣成的花纹,紫罗兰色的绒面高跟鞋。脖子上还挂着一串大小各异的珍珠穿成的缎带项链。身上还飘来若有若无的香水味。乌发红唇,眉眼含春。陆若薷的一双眼睛恨不得像解剖刀,将伍媚剖开了看个清楚。   看来陆女士一时不打算请她坐下,于是伍媚很自然地在沙发上落了座。   陆若薷蹙了蹙眉,不请自坐,这叫什么家教?   “你应该知道我和你见面是为了什么吧。”陆若薷握住茶杯把手,掩饰一般地抿了一口。   “不会是商量婚期吧?”伍媚笑得无辜。   陆若薷一口茶险些喷出来,她啪地一下放下茶杯,“我不是陆嘉,收起你的那一套烂佻皮劲儿,装乖卖傻在我这里不管用。”   伍媚耸耸肩,这个洋派的动作又一次使得陆若薷皱起了眉头。   “那看来您是打算开支票给我了。”伍媚笑着抚了抚自己修剪得当的指甲。她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咬指甲,一旦有新指甲长出来,就会控制不住地用牙齿一点一点咬掉,甚至会将手指咬得鲜血淋漓,那个时候冯青萍最爱在她咬指甲是突如其来地甩她一个耳光。后来念了心理学,知道喜欢咬指甲是为了隐藏自己的攻击性。再后来她不需要再掩藏什么,反而蓄起了指甲。   陆若薷盯着她猩红的指甲,决定不再掩饰自己的厌恶之情,“你想要多少才肯离开陆嘉?”   好生无趣的说辞,伍媚漫不经心地弹了弹指甲,笑道:“陆女士,您难道没有事先查过我的底?我有外国名校的文凭,家底殷实,薪资优渥。什么别墅名车、珍贵珠宝、国外度假旅行、光鲜社交派对、可炫耀的身份和地位,这些我统统都不缺,您觉得多大数目的支票开给我比较合适?”   陆若薷冷哼起来:“可炫耀的身份和地位,真是叫人笑掉大牙?你如今的地位难道是你自己凭本事挣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鼎言的美女掌门,给你撑起这个门面的可是我儿子!”   伍媚依旧云淡风轻,“陆女士,您恐怕和社会脱节的有些厉害了,单身女人在外面做事,不是光凭挤媚眼就能坐上高位的。大帽子也只有大脑袋才戴得下,有些位置也不是每个人都坐得的。”说完她远远地朝张妈一笑,“请给我一杯白水,有些渴了。”又看向陆若薷,“您不会怪我唐突吧。”   陆若薷被噎了一下,哼了一声,没有作答。   喝完水,伍媚心满意足地放下水杯,道:“陆女士,单方面来说,我现在还不打算和令公子分手,当然,腿长在沈陆嘉身上,您想他离开我,大可以管住他的两条腿。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先走了。想必您也不打算留我晚饭。”   陆若薷再也按捺不住,沉下脸喝道:“真是养儿肖母,交际花养的种,连形式做派都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轻狂劲儿!”   “您似乎认识家母?”伍媚笑得意味深长,“交际花,相比艺术赞助人,我想她会更喜欢这个称呼。”   “没脸没臊的*,简直不知羞耻!”陆若薷脸色有些发白,显然被气的不轻。   伍媚在心底飞速地盘算了一下,想必陆若薷和顾倾城之间有什么过节,能让一个女人惦记这么久,除了杀父之仇,大概也就是夺爱之恨了。莫非沈陆嘉的父亲的出走和顾倾城有关系?   “陆女士,相信我,要令一个男人抛家弃子,放逐自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你,你——”陆若薷颤巍巍地指着伍媚的脸,两片嘴唇连同下巴几乎要一齐抖得掉下来,“只要我活着一天,你就别指望进沈家大门。”   伍媚还是轻笑,“进不进门不打紧,往冬天过,晚上睡觉,身边没有一具温度恒定的*散发呼吸那才是难熬。”说到这里她又懊悔一般地掩嘴道,“噢,您应该已经习惯了。”   “臭不要脸的婊/子!你给我滚!滚!”陆若薷终于不顾形象地骂出了她平生会骂的最狠最毒的一个字眼。   伍媚居高临下地用怜悯的眼光瞥了瞥陆若薷,“还好您养的儿子不肖母,真是万幸。”说完她优雅地略一屈膝,“先告辞了,您保重,陆女士。”   作者有话要说:可怜的沈母,直接完败啊。。。伍媚一出,谁与争锋,号令狼狗,哪舍不从。。。   ☆、57我们不能白头到老   伍媚撑着伞离开了沈宅,雨比先前又小了些,只可惜秋末天凉,拂在脸上凉意浸人。天鹅绒又是一种奇怪的料子,一旦沾了水,那种潮意像铅块一直坠进皮肤表面去,她有些后悔没有添一件外套。   紧走几步开了车锁,伍媚赶紧坐进车里,将整个背都贴在了车座靠背上,然后闭了闭眼睛。犹豫了片刻,她从手包里拿出手机,给顾倾城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很久才被接起,电话那头顾倾城语气淡漠:“什么事?”   伍媚忽然觉得有些讪讪的,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她有什么立场去询问顾倾城的罗曼史?半天她才翕动着嘴唇,低低地唤出一声“母亲。”   喊的虽是母亲,但她比谁都清楚,她们之间从来都不是母女的关系。   “什么事?”顾倾城的语气已经隐约带上了不耐。   “您认识陆若薷吗?”伍媚问得小心翼翼。   顾倾城似乎笑了一声,“她开了多少价码要你离开他儿子?”   “买卖谈崩了,她让我滚。”   “不碍事。你总归比她活的长,她横竖是要死在你前头的,你可以熬。当然,只要你能抓紧了男人的心,他的母亲是影响不了大局的。没有一个母亲会真的因为儿子讨了不如意的媳妇去死的,她们只会拼命活着等着看你被扫地出门。至于陆若薷,她忍辱负重地活了这么久,是更加舍不得死的,你不用担心。”说完顾倾城便利落地挂了电话。   伍媚怔怔地握着电话,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窗外仍是风雨飘摇。   她不喜欢雨天,这种天气总是叫她控制不住的情感脆弱。此时此刻,她忍不住想要一个可以嬉皮笑脸缠着脖子撒娇说心事的妈妈,而不是这种有提携再造之恩的母亲。一个见识了你最落魄的时候并且帮了你一把的恩人,你永远都不要指望自己的恩人面前拥有平等,更不用奢望恩人变成妈妈。恩人和妈妈,这两个词从来就不能划等号。   吐出一口浊气,伍媚弯腰换上了绣花鞋,发动了Q7。   回到鼎言时就看见助理神情躲闪里带着刺探,她驻足发问:“有事?”   “摩曼的夏行长在您的办公室里等您。”   伍媚不悦地皱了皱眉:“谁许他进我办公室的?”   助理小声道:“是苏总监亲自带他进来的。”   这个在英俊男人面前就迈不动腿的苏浙,活该一辈子被压!伍媚在心底咬牙咒道,才想踢踢踏踏气势如虹地走进办公室,却猛地发现自己竟然忘了换鞋,脚上还是那双宝蓝缎面绣大朵山茶的绣花鞋。   伍媚觉得心底陡然升起一阵烦躁,她现在只想一个人待着,不想费心去应付任何人。   “我等你半个多小时了。”夏商周倚站在门框处,面容平静。   伍媚沉默地从他身畔经过,夏商周可以嗅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伴着湿冷的雨气的味道。   “找我有什么事?”伍媚坐在了那张黑色的真皮旋转椅上,有些疲倦地伸手揾了揾脸。   夏商周随手掩上了门,一步一步地走到宽大的樱桃木办公桌对面。他没有开腔,只是低头看着一臂之遥的伍媚。她发顶的漩,她额角的绒发,她细黑的眉……夏商周看得专注到几乎显得悲伤。当早上沈陆嘉沉稳地告诉他,她成了他的女友,嫉妒使得他他控制不住地想要脱口而出:“你见过十六岁扎马尾穿球鞋的她吗?你见过她本真的模样吗?你以为你拥有了她的全部吗?最后他什么都没有说,属于他和晏夷光的过去,是他的独家私藏,或许,这是他唯一可以打败沈陆嘉的东西了。   伍媚硬下心肠只作看不见。   “你和沈陆嘉在一块儿?”夏商周嗓音低沉。   伍媚抬头望了他一眼,“嗯。”   “你不是认真的对不对?”夏商周俯身撑在办公桌的边缘上,神情执拗地盯住伍媚黑白分明的一双眼睛。   伍媚不悦地蹙起眉头:“夏商周,你有什么资格问我这句话?你以为你是谁?”   “他根本就不适合你。业界谁不知道沈陆嘉是一个刻板无趣的工作狂?”   伍媚起了身,走到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笑得讥诮:“他不适合我,难道非得夏行长您这种有学问有口才,懂生活情趣,颇得贾宝玉真传,知道适时适度插科打诨调节气氛的才适合我?”   “夷光——”夏商周上前攥住伍媚的另一只手腕,“你想干什么我大概能猜到。几个星期前我无意间在阳明山看见了晏修明,她提着董记的点心盒子去了沈宅。他们想和沈家联姻对不对?你是为了报复才和沈陆嘉在一起。”   “报复?夏商周,你也太高估有些人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了,对我来说,一切只不过是个游戏,一个游戏而已。”伍媚抿了一口水,笑得肆意,“有人告诉过我一句话,只有弱者才会把自己所有的一切身家都压在复仇上面,而强者,从来只需要游戏就够了。”   夏商周看着眼前笑得几乎意味深长的伍媚,几乎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和她相对。   伍媚放下水杯,对面的男人比几个月前明显瘦了,这是她曾经一心一意去爱的男人,是她曾经想相携到老的男人,其实他并没有做错什么,是命运对他们太苛刻。其实在命运面前,谁不是微藐如蝼蚁?可是体谅不代表接受,叹了口气,她轻声说道:“夏商周,不要再在我的身上费工夫了,没有用的。我要的是一个没有污点的、干净的男人。有些事,我永远忘不了。”   “夷光——”夏商周痛苦而郁愤地将伍媚扯进自己的怀里,箍着她的肩膀,愤怒道:“污点,是,那确实是污点。但是那个污点难道那是我愿意的?难道是我自愿的吗?我是个凡人,我也只是个凡人,你们长得一模一样,那只是一场错误。”   “是的,夏商周,你没有错,你一点错都没有。但是我就是接受不了,或许换成其他任意一个女人我勉强能够接受,但是唯独她我接受不了。”伍媚声音淡漠:“你从来都不知道,在我十六岁遇见你之前,每次过生日,我许下的愿望都是——这世界上可不可以有一样东西,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真正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和我分享它。我遇见了你,我以为自己美梦成真。然后——”她自嘲一般地扯扯嘴角,“梦终归是梦。”   “我们可以忘记,忘记这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们可以搬到美国去住,法国也行,任何一个城市,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从头开始。”夏商周急切地按住伍媚的肩膀。   伍媚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你应该记得,我的记忆力特别好。所以,我忘不了。”停顿了一下,她凉薄地勾了勾唇角,唇畔的笑意像秋日最后一朵海棠:“夏商周,有时候我想或许真的有一语成谶。你是Mr.History,历史注定只能属于过去,而沈陆嘉,他是我的Mr.Present。”说罢,她用力一推,挣脱了夏商周的怀抱。   “呵,Mr.Present,现任先生”。夏商周倒退一步,笑得哀伤。   伍媚只是默然地背过身去,看着窗外的雨景。其实,在她心底,或许沈陆嘉不单是现任先生,还是礼物先生。是让她能够再一次相信她或许可以拥有一份独一无二的感情的礼物先生。   夏商周颓然离开后,伍媚依然站在窗后,不知道在看什么。   上车之前,夏商周忍不住抬头朝鼎言大厦的顶楼看去,他希望可以看见在那面灰蓝色玻璃后有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容。然而遗憾的是,除了纷飞的细雨争先恐后地扑在他的脸上,他什么都没有看见,反倒是眼睛,被雨水打得有些痛起来。   默默地看了一会儿,他终于坐进车里,缓缓发动汽车,离开了。   伍媚闭了闭眼睛,安静地坐回转椅上。她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只有五色的魔方屏保在不知疲倦地拆分、组装、拆分、组装……   沈陆嘉进来时,就看见伍媚神情渺远地盯着屏幕,仿佛在看,又仿佛没有在看。他不由有些心慌,仿佛她整个人是要羽化的仙女,即将在他面前化作雾气,消失不见。不,即便她真是仙女,他也会藏起她的羽衣,将她拴在自己身边一辈子。   “在想什么,这么入神?”沈陆嘉走到她身后,俯身揽住她的肩膀。   伍媚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她有些掩饰地一笑,“你来了啊。”   “有几天没见着你了,我想你了。”沈陆嘉在她耳畔低低说道。他呼出的热气在她的耳廓边沿缭绕,伍媚忽然觉得一颗心莫名其妙地变得平静下来,她扭过身反手搂住沈陆嘉的脖子,脸颊贴着他的脸颊。   这样的姿势有些变扭,沈陆嘉索性将她抱坐到办公桌上,自己站着。两个人就这样安静地脸靠着脸,鼻尖就是对方肌肤的气味,女人身上的甜香,男人身上的木香;掌心下面是对方衣料的触感,丝绒的细软,毛料的挺刮。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沈陆嘉,遇见你真好。”伍媚忽然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道,语调近乎呢喃。   沈陆嘉低头在她的眼皮上轻轻印了一下,“不,你才是老天赐给我的礼物。”   这个无意间的巧合使得伍媚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沈陆嘉茶褐色的眸子只是安详地回望她。   伍媚忍不住扬起头,去吻他的唇。唇齿的亲密无间里,伍媚模模糊糊地发现,她好像真的爱上眼前这个男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应酬到九点多才回来,对中国式饭局深恶痛绝。小喽啰永远都是被灌的命。在喝了三杯红酒的情况下晕乎乎地又写了将近五百个字,实在撑不住了。明晚可能会在这一章尾部加上一些和男主的甜戏,反正今天买了,多加字不会收钱滴。。。   此章已补全。关于女主到底对楠竹是什么样的感情,其实我也不知道,爱更对的是一种感觉,是说不清楚的。她的遭遇和经历注定她大概就是这个状态,爱情里哪里有绝对的旗鼓相当,是吧?总有一个会多爱一点。   ☆、58生命是部小说   两个人分开后,沈陆嘉才注意到了伍媚脚上的那双鞋子。宝石蓝的底色,上面有红色的茶花和绿色的叶片。伍媚有些发窘,生怕被认为是某位特立独行的女作家的门下的左护法,撇清道:“我忘记换鞋了,这是开车时穿的平底鞋。”   曾经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柴可夫斯基弄混了职业的沈陆嘉自然不知道她的担忧,他只是很中肯地说了一句:“挺漂亮的。”便关注到了伍媚刚才那句话中别的信息点了:“你下午开车出去了?”   伍媚在心底犹豫了一下,该不该说真话,不行,倘若说了实话,就必然得提到她和顾倾城的关系,又要瞒着他,她私心里不想再骗他。掠了掠头发,伍媚一面关电脑,一面说道:“嗯,下午出去了一趟,到银行拿钱的。”   沈陆嘉却似乎被提醒,从皮夹里拿出一张信用卡,递给伍媚道:“这是我的的副卡,你收着。”   伍媚用食指和中指夹着那张卡,斜着眼睛睨他:“沈陆嘉,你这是什么意思,养情妇?”   “不,当然不是的。”沈陆嘉急了,生怕她误会:“我不大懂那些护肤品、衣服、香水什么的,买了怕你不喜欢。说实话,我也知道自己是一个很闷的人,不大会哄女人。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是我最擅长的大概就是赚钱了,所以如果你肯花我的钱,我会很高兴。”顿了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又添上一句:“而且我听君俨说,他的信用卡都是放在老婆那里的。”   “鼎言你交给我打理,信用卡你也交到我手里,你就不怕我是骗财骗色的,把你的钱卷了跑路?”伍媚心下感动,嘴上揶揄。   沈陆嘉笑起来,语气笃定:“你舍不得跑路的。”   伍媚一扬脖子:“这么自信?”   “你还有三百万在我手里呢。”   “沈陆嘉——”伍媚佯怒。   “好了,逗你的,待会儿我们去哪里吃饭?”相处这么久,沈陆嘉已经深谙调虎离山之计。   伍媚想了想,兴致勃勃地向他建议,“我们去吃火锅吧。”   沈陆嘉哪里有不允的话,两人相携离开了鼎言大厦。   伍媚也没取车,指了路之后她便舒舒服服地窝在迈巴赫齐柏林的副驾驶上闭目养神。   到了火锅店,人声鼎沸,热闹的紧。   沈陆嘉正四处找位置,伍媚已经眼尖地发现一个缩在墙角的两人位,一个走路内八字,拎着好几个购物纸袋的年轻女郎和男朋友大概也瞄上了那个位置。伍媚仗着腿长,抄了近路,抢先坐在了那个位置上,然后笑吟吟地朝沈陆嘉招手。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这位置是我先看见的。”女郎有些不忿,用娇滴滴的声音指责伍媚。   伍媚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女人旁边的男士,“许教授,好巧。”   许自强平庸的国字脸有些变色,强行挤出一个笑容:“伍老师,也来锅鼎记吃饭啊。”一面偷偷松开和女郎交握的手。   伍媚却并不想放过他,瞥一眼许自强身旁厚重刘海齐眉的女郎,没有胸也没有屁股,只有一双小鹿般映着林间晨雾的大眼睛。伍媚忍不住又想起了大着肚子的许太太,母鸭般难看的步态,浮肿的面团脸,上面还有褐色的蝴蝶斑。是不是人类无论怎么进化,永远都摆脱不了兽性?即使明明没有感情了,却不影响崽子一窝一窝地下。   “这位是许教授带的研究生?”   锅鼎记里开着暖气,许自强觉得脖子后面全是热汗,“呵呵,是家里的亲戚,来蔺川读书的,带她出来逛逛。”   女郎大概也察觉到对面的女人惹不起,仿佛被雨淋了的小母鸡,再也不敢咯咯乱叫。   沈陆嘉已经走到了伍媚的身边,他也认出了许自强,在夏天的幼儿园曾经见过一面。只简单一眼,他便洞悉了一切。因为沈叙的缘故,他十分厌恶这些对感情不忠的男男女女。于是他一言不发地坐在伍媚对面,安静地看着菜单。   “那伍老师,你们慢慢吃。这家怪忙的,我带她去别处转转。”许自强不迭地退了出去。临去时,那长着小鹿一般无辜大眼的女郎还朝沈陆嘉遥遥递上了一个眼风。   伍媚好笑地看着二人的背影,托着腮问沈陆嘉:“我这旧同事在系里一向是出了名的学究夫子,有次我问他借字典,他都紧张的一头的汗。没想到现在也赶时髦搞起了师生恋。你说他到底是因为老婆怀孕才在外面打野食,还是因为婚姻本来就进入了死水期?”   沈陆嘉翻菜单的手这才停住了,他抬头看住伍媚,正色道:“我不管旁人的事。我只确保自己从一而终,绝不旁逸斜出。”   伍媚本想打趣他当自己是茅盾笔下的白杨树啊,但看见他脸上硬邦邦的线条,知道这是一个男人做出承诺时的脸孔,于是她笑眯眯地拿起桌布上的餐刀,比划了一下道:“凡是出轨的男人,不仅要净身出户,更要‘净身’出户。”   沈陆嘉跟着轻笑:“嗯,好主意。”   服务员很快来点了火,又将点的各色涮料送了过来。伍媚又点了半扎喜力啤酒。沈陆嘉见她高兴,便也没说什么。只想着日后封山育林,不仅得管好自己,还得看好她。   鸳鸯锅里红白二色汤底逐渐涌出一串串泡泡,伍媚一面放食物,一面还念起了顺口溜:“肉类先下汤味鲜,海鲜蔬菜在中间,带血粉类易浑汤,只好放在最后边。保持中火小开状,随烫随食味更鲜。”   沈陆嘉笑着替她拉开啤酒的拉环。   锅里很快滚起来,食物的香味立时弥散开来。伍媚吃得酣畅淋漓,她吃的是红汤锅底,被辣的像只小狗,不时张嘴吐舌头。沈陆嘉皱起眉头,有些后悔答应和她吃火锅。   “少吃点辣。”他从果盘里拿起一个樱桃番茄,塞进伍媚嘴里,让她过过嘴。   在她鼻尖被辣的发红的时候,他又要忙着拿纸巾递给她擤鼻涕。沈陆嘉不觉得有任何不悦,他把她当成生命的另一半来爱,而不只是一个意中人,所以他们俩的关系总会生出很多层次来:父女、兄妹、师生、知己。当然有时候也会是母子、姐弟。   两个人吃到七点多才离开了火锅店。因为锅鼎记就在国贸的对面,伍媚又很顺路地拖着沈陆嘉的手逛街去了。   伍媚品位不俗,在沈陆嘉的印象里,她每一次的穿戴都是精致却不刻意,优雅里又带着随性,几乎都可以直接上时尚杂志的封面,所以在经过一家著名高街品牌时,他有些意外地发现伍媚居然驻足,然后就拖着他进去了。   店里有几个顾客,看年纪大概都是些大学生,咋咋呼呼地讨论着哪一款前一阵子在那份杂志看见过。导购小姐只是站在一旁,并不多说什么。   伍媚很随意地在货架前翻拣着。沈陆嘉站在她身后,替她拿着手袋。   导购小姐一双眼睛都毒辣的很,丝绒是娇贵难伺候的面料,一旦受损,绒毛倒伏,在灯光下会与大方向背道而驰。可是这位小姐身上的丝绒却是簇新,连袖口手肘这种部分都没有倒绒。还有,一般人逛国贸,眼神大多只流连物品,翻看标签价格永远鬼鬼祟祟,从不跟她们这些导购对视,仿佛生怕被她们掂量出钱袋子的斤两。这位小姐却姿态大方,显然是不差钱的主儿。   “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导购小姐微笑着说道。   “谢谢。有需要我会叫你的。”伍媚的视线忽然被店里的男女两个模特身上的套头毛衣吸引住了。   她有些恶作剧地拉拉沈陆嘉的手:“那一套,我们两个穿好不好?”   那是一套情侣毛衣,男款是黑色底上放着一只白色的空碗,上面还有一个水龙头,旁边是苦哈哈的三个字“我洗碗”,女款是黑色底上一只盛满了饭的碗,旁边是乐呵呵的三个字“我吃饭”。沈陆嘉哭笑不得,小声反抗道:“洗碗烧饭我都是心甘情愿。但是我这个年纪,穿这个实在不妥当,而且我从来都是穿衬衣和西装的,这种休闲毛衣穿在我身上恐怕会很奇怪。”   伍媚眯着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他,沈陆嘉在心底叹着气准备投降时,却见原先那位导购小姐笑眯眯地拿着两件毛衣走过来:“两位不如试试这套。”   沈陆嘉接过来一看,蓝色底子的毛衣上,男款是白线勾勒的中国地图,女款则只有小小的台湾岛,下面各有几个字,连起来一读恰好是“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个寓意看得沈陆嘉大喜,将女款塞进伍媚手里,“穿这件好不好?”   伍媚皱皱鼻子,最终还是接了过来。   导购小姐赶紧又推荐了牛仔裤和帆布鞋。   两个人各自抱着一堆衣服分别进了男女更衣室。   再出来时两人都换了模样。伍媚看着对面眉头微蹙,浑身不自在的沈陆嘉,觉得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沈总只要再在胳肢窝下夹本莎士比亚,完全就是位文艺小青年,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   沈陆嘉轻咳了一声,扯扯伍媚特意束起来的马尾辫,“我也觉得有些奇怪。”   “不,挺好的。”伍媚推着他走到穿衣镜前,“相信我,你穿成这样进蔺川外国语学院的图书馆,门卫大妈一定不会管你要借书卡的。”   沈陆嘉在镜子面前审慎地观察了半天,才让导购小姐将两人换下的那些衣服包起来,伍媚已经将他的副卡递了过去。   两个人提着印有巨大LOGO的纸袋离了店铺,才走到电梯,就看见电梯门徐徐打开,从里面走出了晏家三口。   “陆嘉,许久不见了,怎么也不来家里坐坐?”晏经纬脸上有不加掩饰的惊讶,当然是为着沈贤侄的着装,又看向他身旁的伍媚,愈发吃惊:“这不是伍总吗?”   “晏部长,您好。”伍媚矜持地一笑,主动伸出了右手。   那粒小痣终于被晏经纬收入眼帘,他瞳孔剧烈一个收缩,牢牢盯住伍媚。   冯青萍微微皱眉,那次一起吃饭,她也看见了她虎口的红痣,只是饭桌上她言语风趣,推杯过盏间媚态横生,她想着不过是巧合罢了,夷光是个木头孩子,是断然没有这些本事的,便打消了疑心。   沈陆嘉是她为自家女儿寻的金龟婿,如何见得被旁的女人打横里摘去了果子去。她才想说话,就被原本站在后面的晏修明扯了扯胳膊。   “沈大哥,伍小姐,一起逛国贸的?”顿了一下,她又眼带赞赏地看了看二人的装扮:“你们这样穿真的很登对。”   “谢谢。”伍媚轻俏一笑,脸孔上仿佛有闪电一亮而过。连眼角也吊吊的几乎斜飞入鬓了。再衬着她此刻的打扮,晏修明觉得心底的恐惧像涨潮的海水,从脚脖子一直漫到大腿根。   晏家夫妻在三个人之间看来看去,都有些莫名其妙。尤其是晏经纬,他埋怨地看了一眼妻子,似乎在质问她为什么准女婿有了别的女人自己却一点风声都听不见。冯青萍也盯住女儿,暗暗猜度她到底在想什么。   晏修明强压住心底的不安,又就着《舞!舞!舞!》和伍媚说了几句,互相打了招呼才分道扬镳。   伍媚和沈陆嘉才进了电梯。冯青萍就发作起来:“怎么回事?你不是和沈陆嘉处的好好的吗?怎么叫别人钻了空子?”   “您看不出来吗?沈陆嘉中意的是他旁边的那位,我何必巴巴地凑上去讨个没趣。”晏修明逛街的心情完全被刚才的巧遇给败坏了,冷冷地回答道。   晏经纬从中斡旋:“有什么话回家再说,在这里像什么样子。”   “瞧两人穿的那衣服,都老大不小的了,还当自己是花季雨季啊。陆嘉我看也是个出息不大的,被女人撺掇着居然跟着后头胡闹。”冯青萍愤愤地说了两句,又狐疑地盯住女儿:“你不会还惦记着夏商周吧?所以我让你抓紧沈陆嘉,你就阳奉阴违?”   猝然听到这个名字,晏修明脸色大变,她如同飞渡的羚羊一般一个跃步跨进电梯里,猛地按上了关门键,将父母二人全都隔在外头。靠在冷硬的电梯内壁上,她看着对面金属内壁上自己变形的眉眼,讽刺地笑了。夏商周,她那刚愎自用的母亲,居然以为自己仍恋着夏商周,她晏修明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拣晏夷光的破烂?!   作者有话要说:鉴于很多姑娘在围脖问我写不写某某某,在这里说一下,下一本写秦亦峥,终于可以写点不一样的了。。。当然这是2013年的事。。。至于其余人,待定O(n_n)O哈!   ☆、59夏天的故事   十一月二十日,农历小雪。这一天是晏修明的生日,当然也是晏夷光的生日。   在冯青萍的手段之下,几天前,晏家便委婉地向陆若薷透露了这一消息,说要在家里简单举办一个家宴,陆若薷自然心领神会,欣然承诺与儿子一齐赴宴。   晏修明不赞成也不反对,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冯青萍忍不住又想起了从国贸回来之后的那晚,她正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涂眼霜。穿着睡衣的女儿忽然像幽灵一样从她背后冒出来,问她:“那个孩子后来是不是被收养了?”   将海蓝之谜均匀地抹进眼角每一条细纹的她下意识反问:“什么孩子?”   “就是那个孩子。”她记得女儿只是低低地重复了一句。   于是她猛然想起了那个从血缘上来说是她的外孙的孩子。   那个孩子,那个生下来只有四斤多一点,在保温箱里住了半个月的孩子,那个连一口母乳都没喝上就被送进福利院的孩子,那个无名无姓地来到这人间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手抖,海蓝之谜浓缩修护眼霜的罐子居然直直地跌在地上,乳白色的膏体泼溅在黑色的地砖上,像一小滩肮脏的精/液。   “问这个干什么,放心,那家夫妻两个都是知识分子,只是没有的生养。不会受苦的。”冯青萍有些焦躁地弯腰捡起眼霜,她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提起这个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孩子。   女儿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又像没事人一样地回房了。但是从那之后,她就发现晏修明仿佛被人喂了哑药,经常一整天半声不吭。   当天下午晏修明一个人去了《舞!舞!舞!》剧组,她的戏份已经全部拍摄完毕,今天过去是看剪辑的。路上,她特地绕道去董记订了一个大蛋糕,然后提着去了鼎言。因为盛桓宣和伍媚关系如今相当不错,在没有拍摄任务的时候,盛桓宣都是带着剧组驻扎在鼎言的。   特意收拾出来的大会议室里,盛桓宣正在看下一场的分镜头脚本,大概是耳濡目染,他的团队也没有在闲聊的,都在忙正经事。   “没有打扰大家吧?”晏修明轻轻敲了敲门。   摄影师的助理小韩已经眼尖地看见了她手里提着的蛋糕盒,惊喜道:“修明小姐是来犒劳大家的吗?”   “其实今天是我的生日,这段时间和大家相处的非常愉快。”晏修明笑得亲切得体。   盛桓宣也放下手里的脚本,站起来:“修明小姐,生日快乐。不过抱歉现在没有礼物,过几天一定补上。”   晏修明只是微笑着将蛋糕放在圆桌上,又解开了丝带,将塑料切刀递到盛桓宣手里道:“盛导刚才那话说的我都无地自容了,好像是我特意讨礼物来的。”   盛桓宣接过薄薄的切刀,依旧是淡笑:“是我的错,我给大家切蛋糕。”   在场的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块之后还余下一些。   “伍总这会儿在吗?”晏修明一面状若无意地问道,一面将剩下的蛋糕小心地铲到纸碟上。   “不巧的很。刚才还在的,接了个电话就走了,可能去办公室了。”   一手拿住手包,一手仔细地托住纸碟,晏修明朝盛桓宣微微颔首:“盛导,那我给伍总送下蛋糕,待会儿就不过来了,明天就要飞波士顿,得回去收拾一下。”说完她含笑的眼睛又逐一扫过剧组所有成员,立志叫人从她的目光里感受到一视同仁的尊重。   果然,等到她离去后,剧组的工作人员各个对她赞不绝口。   “晏小姐的教养真是好,和她相处总是让人如沐春风。”   “就是就是,对谁都是笑微微的。真正的大家闺秀也就这样了吧。”   “而且平易近人,没有任何架子,比那些还没红就会嫌我们拍得她不够靓女,动辄对灯光指手画脚的小明星简直强了千百倍。”   唯独盛桓宣不语,他有些怜悯地看着晏修明的背影渐渐远去。太过完美的东西总会叫他从心底生出一种微妙的违和感,就仿佛摆拍出来的美人永远美艳却不惊艳。又或许舞者大多数都是苛刻的完美主义者,扑朔迷离的完美往往令他们陷入走火入魔的境地。而这位芭蕾舞公主显然也弄混了生活和表演,要知道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喜爱,就像一朵花不可能占尽天下的芳香一样。   他看了看正在不吝褒奖晏修明的下属,微微一笑,他们都没有注意,平易近人这个词,本来就意味着一个高姿态,摇摇头,盛桓宣又低头看脚本去了。   晏修明去了伍媚的办公室,是秘书接待的她。   很亲切地将蛋糕从中切下一半送给伍媚的秘书之后,晏修明随意地和对方聊开来。两个人先聊了一会儿时尚八卦,她又很大方地送了秘书一张《吉赛尔》芭蕾舞剧的贵宾票,然后才笑吟吟地说道:“你们伍总蛮了不起的,年纪轻轻就执掌这么大一个企业,不过也挺辛苦的,这会儿是在谈生意吧?”   “不是,伍总和摩曼银行的夏行长一起去了楼下南边的柒杯茶茶楼。”   夏商周。晏修明觉得自己心脏陡然一个猛跳,仿佛一架突然失控的电梯。脸上的笑容几乎绷不住,寻了一个理由她便匆匆告辞。   柒杯茶茶楼外某个隐秘的角落,晏修明悲哀地发现,自己突然成了一只矜持的猎物,唯有以望远镜窥探猎人的动静。   而茶楼内,叫做“吹雪”的雅间里,伍媚和夏商周隔桌而坐。他们背后的壁板上是酣畅的两句诗“寒灯新茗月同煎,浅瓯吹雪试新茶”。桌上的黑漆茶盘上西施壶的壶嘴里正袅袅地吐着白雾。   伍媚神色淡然地将壶里的茶汤径直倒进杯里,丝毫没有按照茶道礼仪的流程来品茶的意思。夏商周有些苦涩地勾了勾唇角,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晏夷光笑眯眯地托腮看他表演茶道的时日早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从身后拿出一个旧的红木箱子,夏商周有些吃力地将箱子捧到桌上,然后掀开了上面的云头锁片,从里面拿出了好些个大小不一的密封盒子,有些是黑乌乌的金属盒子,有些是透明的玻璃盒子。伍媚一眼便认出玻璃盒子里面放的是铁陨石或者石铁陨石,因为陨石统共分为石陨石、铁陨石和石铁陨石三类,其中石陨石因为有辐射,必须储藏在特质的铅盒里。   夏商周目光缓缓扫过这些箱子,轻声道:“这些都是我这些年在世界各地搜集的月球陨石碎片,我曾经说过,即使你要天上的月亮,我也会帮你摘下来。今天是你的生日,不管你私心里想不想过这个生日,我只想兑现自己当年的诺言。”说完,他把这些盒子悉数推到了伍媚的面前。   盒子的左下角都贴了标签,上面仔细地写着陨石的名字和搜集地点,比如“白色扁柱状单晶月球陨石,美国内华达洲”、“月球克里普岩陨石,墨西哥尤卡坦半岛”、“混合岩质月球陨石,俄罗斯西伯利亚”。伍媚看着这些貌不惊人的石头,神情沉静,看不出悲喜。   “夏商周,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叫《当时的月亮》?”不待他答话,伍媚便淡笑着唱起歌来。她的声音轻忽迷离,叫夏商周无端觉得悲伤,眼睛微微发涩,仿佛有一粒雪花在睫毛上融化。   一曲终了,伍媚低头抿了一口茶水,看住夏商周轮廓清寂的眼睛,轻声道:“有些月亮只适合留在当时,至于现在,我已经不需要了。”歪头看一眼窗外,夕阳如同一只巨大的红气球,被拴在某棵法国梧桐的枝桠顶端,“我已经有太阳了,日月同辉这种事,恕我无福消受。”说完她便起身,拿起手袋离开了。   她的太阳,是沈陆嘉吗?夏商周眼中是她曼妙的背影,耳畔是她动听的足音,惨然一笑。   晏修明目送着伍媚走出茶楼,又走进鼎言通体蓝色玻璃幕墙的大楼,只觉得心中的不安逐渐加深。随着暮色的加深,还起了风,冷得人生魂几乎要出窍。   自斟自酌地喝完了所有的茶水,夏商周面无表情地提着箱子结账走人。   “夏商周——”   夏商周恍惚听见人喊他,有些疑惑地驻足回头,他看见一个苗条的人影向他走来。   “夷光——”他下意识地喃喃出声,一颗急速跳动的心脏将胸口顶撞得生疼。   晏修明的眼神一下子变成了黄蜂的尾刺,她眼睫微垂,再抬起时已经带上了不加掩饰的挑衅:“夏商周,你看清楚,我不是你的晏夷光。”   夏商周看着她扬起来的尖尖的下巴,自嘲一笑:“抱歉。”说罢便欲离开。   晏修明却敏捷地拦在他身前,笑得意味深长:“现在的晏夷光和晏修明,你应该永远不会认错了。”   “你什么意思?”夏商周敏感地皱起眉头,盯住她小而白的脸孔。   将被风吹乱的头发夹在耳后,晏修明依旧微笑:“难道不是吗?伍媚和我如今可没有几分相像。”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夏商周收回视线,淡然答道。   “夏商周,你想不想见你的儿子?”晏修明忽然笑得如同一尊坐莲的观音那样悲悯。有流浪猫从她身后的的灌木丛里弓腰急蹿过马路,在车流中东突西冲,因为瘦,整条脊梁一格一格突出来,扎眼极了。   夏商周却连打两个寒噤,身体里的血流仿佛退潮一般急速涌下脚底,浑身失血一般隐隐发凉。他费力地蠕动嘴唇,“你说什么?”   “六年前,我给你生了一个儿子。”晏修明一字一顿。   “不——”夏商周痛苦地出声,像一只负伤的兽。手中的箱子猝然落地,有玻璃盒子碎了,铁锈红的陨石摔在地上,像鲜血淋漓的一颗心。   “伍媚就是晏夷光,对不对?”晏修明按捺住心底的恐惧,努力装出笃定的口吻一步步逼进夏商周,现在他才是猎物。   夏商周盯住她的小腹,仿佛不敢相信那里居住过一个有他骨血的孩子,那样细瘦的腰肢。   “告诉我,伍媚就是晏夷光。” 道旁树木枯枝的黑影映在晏修明的面孔上,仿佛原始部落里诡谲的图腾。   “是——”夏商周痛楚地发声。   “那孩子被京津一户叫唐在延的中学老师收养。”   风将她的长发和围巾吹绞在一起,夏商周觉得那是一根黑色的绳索,已经套上了他的脖子。   作者有话要说:可怜的夏商周,其实他真的很无辜,造化弄人啊。   ☆、60秘密的阴谋   冬天的天色总是暗的相当早。出了鼎言的大楼,伍媚看着天边铅灰色的云絮,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去停车场拿车。   地下停车场内车基本已经取了个干净,她的奥迪Q7显得有些孤零零的,缓步走到车前,伍媚发现车身前的水泥地上用白粉笔不知道写了几个什么字,她有些好奇地弯腰去看。   是不成单词的几个字母,大概是哪里的小孩溜进来的涂鸦,伍媚正要站起来,却有热烘烘的人气靠近,从她的背后忽然蹿出来个男人,用手帕捂住了她的口鼻。那种带着甜味的刺激性气味刚一靠近,她便知道是浸了乙醚一类的麻醉剂,冰冷地勾了勾嘴角,她果断地选择屏住呼吸,然后便软软地瘫倒在男人肩膀上,没有人注意到她的车钥匙被她死死捏在右手掌心,左手的手指也仍然死死扣住手包的提把。   男人不疑其他,拿开手帕之后只是猥琐地在她脸上摸了一把。然后伍媚觉得男人像丢牲口一样把她塞进一辆桑塔纳后座车厢内,自己坐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招呼驾驶座位上的同伴开车。   “这妞儿长得可真辣,咱兄弟两个可以好好开开荤了。”开车的男人剪着圆寸头,馋痨似地从后视镜里看不一眼伍媚。   “天上掉下的大肥肉,又有钱赚,还有美女给上,真他妈划算。”负责动手的那个男人身材胖大,往位置上一坐,褶皱的肚皮如同一层层梯田。   因为闭气的及时,伍媚感觉头里只是微微有一些犯晕,她在心里冷笑,除了晏修明,她不知道在蔺川这个城市还会有谁这么巴不得她消失,或许,陆若薷也有嫌疑?如果她还是晏夷光,今天的她大概就只剩下一堆被啃过的肉渣了。这样一想,她几乎感激起那几个月晚上睁着一只眼睛睡桥洞,白天跟着害了白内障的老贼头后面做三只手的日子了。   因为乙醚只有大约三十分钟的效果,桑塔纳一路开得极快,伍媚通过在心底数弯道,估摸二人将她带到了城西。   很快,伍媚被圆寸头半拖半抱出了后座,紧随其后的是一件风衣,兜头盖脸地罩上了她的身体。胖子开道,圆寸头则架着她进了栋旧楼,七拐八绕之后两人挟着伍媚进了一间鬼鬼祟祟的小旅馆。伍媚知道这种小旅馆一般都藏匿在老楼的深处,像鸽子笼,靠口耳相传来招徕顾客,而消费它们的多是一些还在念大学的青春萌动又潦倒的小鸳鸯,或者是深夜时分涂着劣质口红穿着极少布料的站街女。   胖子从口袋里摸出钥匙开了门,即使闭着眼睛,伍媚都能感觉到两双绿头苍蝇一般围绕着她打转的眼睛把他们和她之间的关系一下子降到了最本质、最兽性的位置。她藏在沾惹了男人汗臭味的风衣下的右手悄悄捏紧了小刀,平日里那只是她车钥匙上的装饰品,可是一旦在某个特别时刻,这把精钢锻造的小刀可以利落地划断喉管。   三个人已经进了房间,圆寸头用背脊去顶合上门的那一瞬,伍媚动了。寒光闪闪的小刀直接奔着男人□在外的脖子划了过去,阮咸告诉过她,人体颈部的血供十分丰富,来源于颈总动脉和锁骨下动脉,颈部大动脉一旦受伤,鲜血会像凡尔赛宫的喷泉一样喷涌出来。她还没有阮咸那种视人命如草芥的魄力,所以她避开了圆寸头的动脉,不过即使是这样,圆寸头也被自己的血吓坏了,捂住脖子径直晕了过去。   领头的胖子却不似同伴这般脓包,当然他还是没有将眼前娇滴滴的小娘皮放在眼里,凶悍地啐了一口唾沫,他蒲扇一样的大掌向伍媚的脸蛋招呼过去。伍媚已经丢下刀,她的右手紧紧捏成拳,瞅准位置就狠狠地朝胖子油光光的鼻子上挥了出去。男人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他决计没有料到这个小娘皮居然是条会咬人的美女蛇,要知道人的鼻骨两侧有两块很小的泪骨,既薄且脆,一旦压迫到泪骨,鼻翼会酸痛到流泪不止。趁着他吃痛缩脖子,脑袋向后仰的一瞬儿,伍媚又化拳为掌,朝胖子肥厚的下巴狠命一击。   从胖子的喉咙眼里含糊地发出一声哀嚎,至此,两个男人全部被放倒在地。伍媚双手叉腰,急促地喘了口气,这才用刀将床单割断成条,将胖子和圆寸头分别结结实实地绑在了床腿上。要不是当年跟着阮咸后面学了一年多的泰拳,现在等着任人鱼肉的恐怕就是她了。   去逼仄的小卫生间用凉水洗了把脸,伍媚从地上捡起自己的手包,拿出烟盒,她现在需要抽根薄荷烟来换换脑子。   而此时,晏家那张铺着浅褐色格子的细麻桌布的欧式风格的白色大圆桌周围坐着的是晏经纬、陆若薷和沈陆嘉三人。   冯青萍带着女儿正在厨房里忙碌,动机显而易见,自然是存心要晏修明在未来的婆母面前留下勤劳贤淑的印象。   沈陆嘉却有些心神不宁,他既不喜也不擅交际,尤其是饭桌上那些有目的的假话,无原则的吹捧,简直让人倒尽胃口。当年之所以选择做私募起家,也是因为只要你有本事叫钱生钱,自然不需仰人鼻息看人眼色,更别提做小伏低喝酒陪客了。对他而言,每一场饭局都是一次徒刑,更勿用说像今晚这场他本身被作为狩猎物的鸿门宴了。所以他提前交待了岑彦,八点的时候给他打电话,借机遁走。   开席之后,各怀心事的五个人一时都没有讲话。晏修明视线缓缓扫过桌上每一张面孔,然后握住高脚酒杯,率先站了起来。   “陆阿姨,沈大哥,谢谢你们今天过来。我先干为敬,你们随意。”说完便一仰头,将高脚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   陆若薷本就腿脚不便,当然也不可能给一个小辈起立,沈陆嘉倒是赶紧跟着站了起来,和晏修明碰了一下杯子之后便也抿了一大口酒。   冯青萍趁机和沈陆嘉客套:“陆嘉你少喝点,晚上还要开车,不安全。”   “一点红酒,不打紧。”   陆若薷斜睨一眼儿子,断定他没有主动准备礼物,心下冷笑一声。优雅地从手包里拿出一个扁盒子,陆若薷推到晏修明的面前,淡笑道:“修明,我们的一点心意,打开看看。”   里面是一条御木本项链,120颗南洋珠和日本养珠串成的珠链,坠头是足有五克拉的泪滴形切割钻石,衬着深红色的丝绒内衬,相当耀眼。   “沈太太,这个太珍贵了,我们不能收。”冯青萍已经麻利地盒上了盖子,“我听说在日本,御木本家的珠宝都是做母亲的留给自家姑娘当嫁妆的,这个生日礼物实在太珍贵了,我们不能收。”   陆若薷却瞅一眼晏修明空荡荡的手腕,依旧笑道:“不过是条项链罢了,有什么大不了。修明,你该戴上那个镯头,你皮肤白,那个镯子又是老坑玻璃种皇帝绿的,你戴在手腕上肯定好看。”   晏修明在心底叹了一声遗憾,眼睛却为难地盯住沈陆嘉。   沈陆嘉自然知道那个镯子被伍媚褪下来还给了他,他后来在颜霁那里重买了一个价值相当的镯子送给了晏修明,不过当下他还是感激地朝她微微撩了撩眼皮。   陆若薷只看见儿子和晏修明两人眼睛仗打得正欢,有些狐疑,至于晏家夫妻两人却是云里雾里。   “修明,什么镯子?”晏经纬坐直了身体,微微鹰钩的鼻子山根部出现几道竖纹,然而视线一触及坐得过于松散的餐桌,一向以门风清白、家教森严而自矜的晏经纬肩膀却不觉塌了下去,呔,他操心又有什么用,反正这个家里,各个都有主意得很,如此想来他一下子又觉得心灰意冷,便拿起酒杯,低头只顾抿酒。   晏修明睫毛轻垂,并不言语。   沈陆嘉没有叫别人背黑锅的习惯,他主动看住母亲,坦白道:“那个镯子现在由我收着。”   陆若薷心中登时大怒,猛地一拍桌子,又冷冷地剜了一眼儿子,寒声道:“沈陆嘉,你几时见过送出去的东西还有讨回来的道理,更何况我送出去的东西什么时候轮到你拿回来,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   “不,陆阿姨,不要怨沈大哥,我是后来才知道那个翡翠镯子是沈老太太传下来的,我留着不合适,伍小姐留着才恰当,这才还给沈大哥了。”   她就知道和伍媚脱不开干系,陆若薷当下也不好再说什么,桌上气氛一时有些凝滞。   冯青萍用筷子将鱼眼睛夹到女儿碗里,意有所指地说道:“你这孩子虽然有些糊涂,这么紧要的事情也不告诉我们,但是好歹最后处理的还叫妥当,那么重要的镯子随随便便留着确实不合适。”顿了一下,她又用公筷将鱼肚子放进陆若薷的碟子里,似笑非笑道:“沈太太,你见过伍小姐没有,唉哟,那可真真是个美人儿,连我看了都要动心。我家修明一直忙着跳舞,也不怎么顾得上终身大事,她人又老实,接触的环境也单纯,不像社会上一些女孩子那么吃得开。还好我一直跟老晏说,让他帮着孩子留心留心合适的人选。沈太太,也要麻烦你们,有好的人选务必帮忙牵牵线搭搭桥。”   陆若薷哪里不知道冯青萍是在拿乔,表示自家女儿销路紧俏的很,犯不着倒贴你家儿子,偏偏又不好发作,还得抚平这泼辣货的怒气:“晏太太你说的是哪个伍小姐,我还真没见过。陆嘉知道我不喜见外人,是不会随便带乱七八糟的人上门的。”   一个“外人”就给伍媚定了性,也哄得冯青萍脸色稍霁,又开始招呼大家“吃菜吃菜。”   沈陆嘉心中不悦,可是难道他还能在旁人家里和自己的母亲理论一番吗?当下也只得闷头喝酒,暗暗等待岑彦的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前几天外出旅游散心,在微博说了,这边因为不方便所以没说,抱歉让大家久等了。   ☆、61挑逗性谋杀   伍媚抽完烟,缓缓走到圆寸头面前,蹲□,用车钥匙用力戳了戳他的人中。随着痛苦的一声□,圆寸头睁开眼睛,眼神先是迷茫,但很快就惊恐地看住她,嘴唇蠕动了半天,荒唐地冒出一句“女侠饶命。”   伍媚紧绷的神经就在这句搞笑的话里松弛下来,她眯起眼睛盯住圆寸头:“谁让你们找我麻烦的?”   “我们也不认识,只知道是个女人,都是电话联系的。”圆寸头老老实实地招供道。   伍媚伸手到圆寸头夹克的口袋里,摸出手机在手心里转了一圈,神色淡漠地说道:“再过一会儿你给雇主打电话,就说要拍的东西已经拍好了,让她到这个旅馆来拿。”   胖子喘了口气,哑着嗓子道:“我们原先约的是把相机存储卡放在指定地点的垃圾箱里。”   伍媚笑了笑:“我不管,随便你们怎么编理由,反正待会儿我要雇主出现在这个旅馆,不然的话——”她伸手拿过一旁的手包,变魔术一般从里面拿出一个半透明的塑料药盒,里面有许多格挡,每一个格挡里都有形状、大小和颜色不同的药片或胶囊。   她修长的手指掀开塑料盖,从里面拈出一颗胶囊,晃了晃:“比如这颗,里面是提纯的麦角酰二乙胺,如果多吃两颗,不消多久,蔺川大街上就会多出一个和野狗抢食的精神病患者。”   眼见二人瞳孔剧烈收缩,伍媚笑得愈发无辜,又捏起一片白色圆形小药片介绍道:“还有这个,左吡坦,吃多了的话男人会丧失性功能的。”   圆寸头几乎要哭起来,妈呀,要不是被绑着,他真想狠命抽自己两个大耳刮子,怎么瞎了眼惹上这条美女蛇!黄蜂尾后刺,最毒妇人心。他乡下的老娘果然没说错,这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毒!   伍媚慢条斯理地盖好盒盖之后,又如同摇拨浪鼓逗弄小孩一般,将放满了镇静、催眠等各色精神药品的盒子摇得噼啪作响。   “把电话给我,我来打。”胖子看了看自己的□,咽了口唾沫。   伍媚翻到通讯录,按照胖子的指点拨了过去,然后举着手机贴在他肥厚的耳朵旁边。   过了一会儿电话才被接通,伍媚依稀听见那边的女声,并不是晏修明的声音。   一开始二人大概没谈拢,磨了半天嘴皮子,一直到胖子发横,说自己的车坏了,也不放心她事成后才将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的钱打到银行账户里,要当面拿现金,对方才松口答应来一趟。   约摸半个小时过后,有犹疑的敲门声响起,伍媚站在门后,警觉地将门开了一线。   门外的女人戴着口罩,一条腿才试探着迈进门槛,伍媚已经敏捷地攥住她的手腕,将她拖进内室,又利落地关上了门。   女人被吓得不轻,张开嘴就要呼救,伍媚蹙了蹙眉,这没脑子的女人到底是谁?有这样一个“敌人”,说老实话,她觉得自己的智商有点受辱。毫不怜惜地捏住对方的下颚,伍媚没好气地喝道:“闭嘴!”   周婕吉已经看见床脚两个挂彩的男人,尤其是那个胖子,活像一只沾了血的猪头,她嘴唇哆嗦了两下,乖觉地闭了嘴。   伍媚伸手扯掉她脸上的口罩,面前高大艳丽的女人此刻脸色苍白似纸,如同菜市场里一只引颈待戮的大白鹅。   伍媚盯住她的眉眼看了半天,眼前的女人有几分眼熟,灵光一闪,可不就是前一阵子被严家退婚然后掌掴记者的女主人公,她忽然笑了:“原来是周小姐,这下也算师出有名了。”   周婕吉只是一声不吭。   伍媚很随意地抬脚将一张圆凳踢到周婕吉面前,比了个请坐的手势。   周婕吉却避犹不及,仿佛那是行刑的老虎凳,她惊惧地退后一步,强作镇定道:“你到底想干什么?没错,这两个人是我找的,我收到了匿名信,鼎言是你撺掇沈陆嘉恶意收购的,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们家不会破产,严家也不会退婚,是你毁了我的人生!是你!一切都是因为你!”   只听“啪”的一声,伍媚干净利落地给了周婕吉一个耳光,冷笑道:“草履虫都比你聪明点,相信我,再废话的话,你毁的就不是人生了,连这具肉身也未必保得住。”   “你敢,我会报警的。”周婕吉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完全口不择言。   伍媚好笑地盯住周婕吉,眼神怜悯,仿佛在看傻子。将自己的手机递到她面前,伍媚笑得如同善良的天使:“好啊,你现在就报警,要不要我帮你拨号?”   周婕吉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脸色灰败。   伍媚继续攻心:“我就算这会儿把你们三个人都给弄得半死,最多也不过是防卫过度。”   圆寸头刚想哀嚎,但被伍媚一个严厉的眼风吓得立刻噤声。   “你怎么样才肯放过我?”周婕吉已经斗志全无,瘫坐在地上,眼神空洞,仿佛被扯断提线的木偶。   伍媚笑笑,伸手拿起床头柜上的酒瓶,又将那个塑料药盒托在掌心。   “呶,这个蓝色的药片叫做*,哦,它俗名叫做酣乐欣,我想夜店常客的周小姐一定不陌生。”伍媚又拿起旁边的药片,“这个周小姐恐怕就不清楚了,它叫做氟硝西泮,俗名‘十字架’,也是精神类镇定药。”   将一片氟硝西泮丢进酒瓶里,伍媚优雅地振荡着酒瓶,“虽然周小姐对我心思歹毒了些,但是介于我安然无事,我愿意放你一条生路,前提是周小姐配合帮我完成一个心理实验。”   随着她一步一步地走近,周婕吉控制不住地想起了《沉默的羔羊》里那个食人医生汉尼拔,尤其是她此时的一双眼睛,那样的眼神,叫她害怕得连牙齿都打颤起来。   “不——”她虚弱地拒绝。   “别紧张。只是一个实验,很快就结束了。”伍媚笑得愈发温和。   周婕吉被伍媚捏着下颌灌进了一些酒液,然后又被扯着胳膊坐上了床沿。   伍媚从手包里掏出了怀表,开始掐时间。   氟硝西泮易溶解于乙醇,周婕吉很快就觉得脑袋有些发晕,眼前开始出现重影。伍媚逐渐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像。   感觉到她的呼吸开始放缓,伍媚知道氟硝西泮开始起作用,因为在用它进行诱导麻醉时会产生轻微的呼吸抑制。打开手机里的视频录制软件,伍媚开始通过场景回溯诱导周婕吉回顾她收到匿名信的场景。   “家里的佣人被辞退后,都是我去信箱拿报纸。我打开信箱之后,发现在报纸里夹了一个白信封,上面是打印的几个字——周婕吉小姐亲启。”   “信是打印的,两张A4纸……”   伍媚聚精会神地听着,大四时就考到国际催眠师执照的她已经很久不做催眠,要不是借助药物,她几乎有些力不从心。   情景回溯之后就是记忆重组,伍媚开始引导周婕吉重新回忆,“家里的佣人被辞退时,都是你去信箱拿报纸。你打开信箱之后,听见有人喊你的名字。”   “是一个长直发的年轻女人,很漂亮,你认出她是有名芭蕾舞演员晏修明。”伍媚知道具象的信息可以增强潜意识对假性记忆的接收程度,又拿出了她随手放在手袋里《舞!舞!舞!》开机仪式上晏修明的照片。   在心理学上,要用催眠者准备的另外一个模板来代替被催眠者原先经历的事件是一个非常困难且缓慢的过程。伍媚只能耐着性子一点一点慢慢诱导。   “是晏修明告诉我鼎言是被沈陆嘉收购的。”   “因为伍媚是沈陆嘉的女朋友,所以我们就找了人准备迷/奸伍媚。”   周婕吉终于如同鹦鹉学舌一般重复出了伍媚教她说的话。   长长舒出一口气,伍媚按下了暂停键。   两个男人惊奇又恐惧地看着伍媚,下意识地抿紧了嘴唇,生怕被她一看吗,说出些什么不能说的话来。   拿起手机给地上的二人来了两张脸部特写,伍媚收拾妥当自己的东西,冷冷道:“她还要三四个小时才能醒过来,等她醒过来,怎么说服周大小姐给你们解开绳子就是你们自己的事了。”说完便拿着剩下的半瓶酒离开了。   夜色已经很深,一个多小时的催眠使得伍媚觉得精神相当不济,一阵风吹过,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她交待司机送她到鼎言大厦去。   这回她不敢再心有旁骛,开了车门便坐了进去。说来先前也是她自己蠢,这么老套的计谋,《史记》里写孙膑射杀庞涓时不就是在一众山林里留了一棵光秃秃的树,上面还写几个字吗?   深吸了一口气,伍媚从中控台面的玻璃糖罐里取出一颗薄荷糖,她最爱在冬天吃薄荷糖,那种劲凉可以带给她一种近乎自虐的快感。随着冰蓝色的方块在舌尖上化为一股凌冽的凉意,她缓缓发动了Q7。   然而行驶了没多久,她素来乖顺的奥迪Q7忽然重重一颠,然后就是刺鼻的橡胶味在车厢里弥散下来,伍媚牢牢握住方向盘,指骨都绷得发了白,右脚也死死踩住刹车板。因为巨大的惯性,身体也被拉着往前冲,安全带几乎是勒进了她的胸腹部位。尽管这样,车还是向前面滑行了一段距离,然后重重撞上了路边的花坛,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地上也被拖出两条焦黑的刹车痕迹,宛如黑色的招魂幡。   很快有交警吹着口哨跑步过来。伍媚有些呆呆地坐在车上,她的两只手控制不住地在颤抖。   警察在敲车窗,她开了两次,才打开车门。   “没事吧你?”交警弯腰查看了一下汽车,“应该是车胎爆掉了。”   此时沈陆嘉已经借口有事离开了晏家,正在向伍媚居住的御景花园驶去。   伍媚用力深吸了几口气,因为才吃过薄荷糖,吸进肺里的空气带着一种金属一般的冷硬,她忍不住呛咳起来。   想也没想,她就哆嗦着手指给沈陆嘉打了电话。   戴着蓝牙耳机的沈陆嘉声音沉稳:“喂,您好——”   听见他声音的一瞬间,伍媚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喂,是我——”   沈陆嘉敏锐地听出了伍媚嗓音的颤声,他心底一紧:“怎么了,你在哪里?”   “我的车爆胎了,撞上了花坛。”伍媚吸了吸鼻子。   “你人有没有事?有没有伤到哪里?你现在在哪个位置,我立刻就过来。”沈陆嘉一脚踩下油门,仪表盘上指针立即突突顺时针转了好几十度。   “我没事。我在东风路和晋宁路的十字路口那里。”   “我戴了蓝牙耳机。你不要挂,我马上就到。等着我。”   一路上沈陆嘉反复都在说这么几句话:“别怕,我在呢。我马上就来。等我。”   伍媚握着手机,听着电话那头男人不停地说着这些话,两条蜿蜒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   沈陆嘉到达后几乎是跳下车的,他大力将伍媚抱进怀里,力气大得几乎箍痛了她。   “沈陆嘉——”伍媚只仰头说了这么一句,眼泪落得愈发凶猛。   她有多少年没有真正流过眼泪了?五年?六年?如果不是这一场意外事故,她几乎不敢相信她也可以这样埋头在一个男人温暖的胸膛里,恣情地哭泣。   被手帕捂住口鼻时不是没有害怕的,走进旅馆房间时不是没有担忧的,捏紧小刀时也不是没有畏惧的。一个人铠甲穿得久了,总是容易忘记自己其实也不过只是一具血肉之躯,会流血、会伤痛、会死。如果那两个凶徒再精明一些,再强悍一些,今晚等待她的是什么结局?   在他的印象里,她永远都是笑着的,哭成这样绝对是吓坏了,沈陆嘉心疼的恨不得以身替之。她可以伪装的很勇敢,但是他却只希望有他在,她永远不需要勇敢。   一直到不远处的交警不轻不重地咳了几声,伍媚才止了泪。   沈陆嘉从口袋里掏出纸巾,细心地给她拭干眼泪,又将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罩在伍媚身上。然后才拿出手机,给他公安方面的朋友打了电话,让拖车过来把车拖去修理厂。   作者有话要说:废话有点多,1.第49章交待过女主当年是学心理学的,所以不要对她会催眠以及带着这么多精神药品很惊讶,她没有万能,也没有金手指。2、关于催眠,我查了很多资料,也问过学此专业的朋友,确实有记忆重组这种催眠,只是多用于治愈那种幼年受过严重伤害从而影响正常生活的患者,帮助他们重新编造一段记忆,摆脱噩梦。3、本章所涉及的一切精神用药全部符合医学效果,只是剧情需要,其中*、氟硝西泮以及麦角酰二乙胺都属于违禁药品,甚至可以说是软毒品。所以切勿模仿或尝试,珍爱生命,远离一切毒品。4、此文将姐妹问题基本解决后就要停更了(几个月前就在微博上广而告之鸟),我已经尽可能延后停更时间了,大约在12月上旬停更,谜团会基本揭露,不会吊胃口。所以可以作为一种“结局”。感谢大家的追文,谢谢你们。   ☆、62在撒旦的阳光下   清晨八点半的时候,夏商周攥着一张纸条找到了唐家所住的位于京津市老城区的一栋旧楼。老城区落魄困顿,人员密集,市井味道浓重。居民楼的阳台堆满了杂物,搪瓷面盆、泡沫箱子做成的简易花盆里长着葱蒜。穿着珊瑚绒睡衣的妇女肿着眼泡提着塑料袋往各自的家门里走。偶尔还可以看见居住在一楼的老人站在煤球炉前沉默地用火钳将木材刨花塞进炉膛。拖着鼻涕的小孩拿着树枝追逐着一条瘸腿的流浪狗。   这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周末早晨。   夏商周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这一切。他的儿子,会不会就在那群邋遢却残忍的孩童之间?他无可抑制地对晏家人产生了憎恨,他不明白晏修明为什么要把一次错误的结果娩下来。如果说原先他对和夷光复合还存在着那么一丝希冀,可是有这样一个孩子存在,他知道他和夷光之间,彻底完了。她从来都是眼睛里揉不得一粒沙子的人,否则当年也不会一声不吭选择离家出走,倘若叫她日日夜夜对着一个活生生的“证据”,夏商周苦笑起来。   仰头看了看这个五层矮楼,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脚上了楼梯。   水泥楼梯陡窄,白色的墙面已经变成一种灰黄色,上面有儿童的粉笔涂鸦“XX是王八蛋”、“xxx到此一游”,还有治疗淋病梅毒的小广告、办证、家教辅导班收费价目表……夏商周的心情愈发复杂。   在一扇铁条歪斜的防盗门前,夏商周看着已经褪成粉色的“福”字,有些迟疑,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敲门。   “你找谁?”有男人警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夏商周回头,是一个约莫三十五六岁的男人,戴着眼镜。手里提着一个网兜,莴笋的叶子和菠菜争相从网眼里探出头来。   “您是唐在延老师吗?”夏商周觉得自己手心有些发黏,大概是汗。   唐在延狐疑地看着对面的男人,灰色的三件套西装外罩着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黑色的系带皮鞋上不见一粒尘,这样的讲究醒目,他猛地想起三年前那个落雪的傍晚,防备之色更重。   “我不是,你找错人了。”话音刚落,唐家对门的铁门就嚯的一声打开,一个趿拉着拖鞋的女人趁着随手将垃圾袋丢在墙角的当儿,很热情地招呼道:“唐老师,早呐,你菜都买回来了啊?”   “哎,您早。”唐在延尴尬地看着夏商周,叹了口气:“进来说吧。”   用钥匙开了门,夏商周看见玄关处放着一块红色的化纤地毯,上面有“出入平安”四个字,字体的颜色已经不大看得出来,过去应该是金色的吧,他想。   “要换鞋吗?”   “不用不用,就这么点大的地方。”唐在延有些局促地看着夏商周,仿佛自己才是客人。   “爸爸。”有含糊不清的幼儿的声音传来。   夏商周突突地打了个激灵。   一个相貌平平的少妇抱着一个大约才三岁的孩子出了内室。看见夏商周,妇人脸上有不加掩饰的错愕。   夏商周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周,没有任何稍大年纪孩子存在的痕迹,心情复杂,不知道该失落还是庆幸。   “很冒昧地上门,实在抱歉。”夏商周语气诚恳:“我想打听一件事,四年前你们夫妻是不是从京津市的孤儿院领养过一个小男孩?”   唐家夫妻立刻一脸警醒地看住他,尤其是唐在延的妻子,几乎是敌意了:“我们自己有孩子,你也看见了,我们家庭条件就这样,怎么可能去领养其他小孩?”   夏商周苦笑:“唐老师,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找到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可能是我的儿子。”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了唐在延。   唐在延捏着名片,又一次深深看了他几眼,犹豫了片刻才说:“夏先生,对不起,我们曾经是领养过一个孩子,但是三年前的冬天,差不多是圣诞节的时候,有一男一女到了我们家,当时我们还不住在这里,那个男人半是威逼半是胁迫我们放弃了那个孩子的抚养权,然后带着孩子走了。”   唐在延的妻子抱着孩子折回内室,很快拿着几张照片和单据出来,然后逐一摊在方桌上。   “这是当时那个男的要我们签字的文书,这是领养证明,这是那个孩子刚抱回来时的照片。”   夏商周有些哆嗦地拿起桌上的小像,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童,有一双略带忧郁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喉结微微耸动了一下,夏商周又问:“那对男女,请问你们有印象吗?”   “都很年轻,男的怕是有一米八,长得妖里妖气的,可能是混血儿。女的戴了口罩,不清楚长什么样子。”   “谢谢你们曾经收养了那个孩子。”夏商周弯腰朝唐家夫妻鞠了一躬,又道:“这张照片可以给我吗?”   “夏先生,您收着吧。”唐在延重重地叹息道:“也麻烦您别再过来了。我们夫妻因为那个孩子被带走的缘故已经不得不搬了家。虾有虾路,蟹有蟹路,我们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这些豪门恩怨我们小老百姓不想沾惹。”   夏商周沉默地点点头,转身欲离开。   唐在延的妻子却忽然喊住他:“等等,那个女人,我记得她哪只手的虎口上有一粒红痣。右手,对,就是右手。”   “谢谢。”夏商周肩膀猛地一颤,连脚步都跟着颤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唐家。   晏修明是在收拾行李准备飞回波士顿参加芭蕾舞团的年终考评时听见手提电脑里叮的一声脆响,提醒她有新邮件。   不慌不忙地拉好行李箱的拉链,她才去看电脑。然而在看见发件人来自伍媚的那一刹那,她的呼吸立刻不稳了。   是一段扩展名为avi的视频文件。晏修明几乎是仓惶地一把拔掉了音箱的插头,然后戴上耳机,小心翼翼地点开了那个文件。   画面有一点模糊,粉漆剥落的墙面上有黄色的水渍,两张单人床,电视柜旁放着一把椅子,应该是个小旅馆。床沿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尽管木着一张脸,她还是认出来了,那是周婕吉。   心脏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咚咚咚,嗵嗵嗵。   “家里的佣人被辞退时,都是我去信箱拿报纸。我打开信箱之后,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是那个有名的芭蕾舞演员晏修明。晏修明告诉我鼎言是被沈陆嘉收购的。因为伍媚是沈陆嘉的女朋友,所以我们就找了人准备迷/奸伍媚。”视频里周婕吉口气笃定。   晏修明却是脸色惨白,几乎可以与视频里的白墙媲美。匿名信是她找人放进周家的信箱里的不假,可是她和周大小姐在各种宴会上统共只打过三次照面,连话都没有讲过。有些粗鲁地抓起电脑旁的茶杯,晏修明扬起头,猛灌了一大口凉水。因为喝得太急,有些水顺着她修长的脖子流下来,她近乎怜爱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穿衣镜内的自己,忍不住想起了芭蕾舞剧《天鹅之死》。   抹干脖子上的水珠,晏修明徐徐吐出一口浊气。这么长时间虚虚实实地试探和撩拨,她太明白如今的晏夷光早已经脱胎换骨,她在享受那种猫儿逗弄老鼠的快感,她想要看自己战战兢兢,看自己张偟失措,看自己如同一只丧家犬一般跪在她脚下去舔她鞋上的细灰。   郑重地理了理裙摆,晏修明在心底做出了决断。   收拾妥当行李护照,她神情淡漠地和晏经纬、冯青萍道了别,然后出了家门。   坐上去机场的的士,晏修明给沈陆嘉打了一个电话。   “沈陆嘉,我是晏修明。”   正在晟时加班的沈陆嘉有些意外,为晏修明的称呼和语气,“晏小姐,找我有事?”   “沈陆嘉,我在去蔺川机场的路上,有一些关于我的双胞胎姐姐晏夷光的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知道?”   “晏夷光?”   “噢,她现在叫伍媚。”晏修明微笑着说道:“我会在机场里面的那家叫两生花的咖啡馆等你。”   伍媚。晏夷光。晏修明。沈陆嘉觉得脑子有些发懵,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他不知道的事正在发生。抓起车钥匙,他便疾步冲了出去。   晏修明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冷漠地看着室内的陈设,出于多年养成的习惯,她惯性地开始猜度咖啡馆的主人的喜好,她应该是波兰导演克日什多夫基耶斯洛夫斯基的骨灰级影迷了,咖啡馆的名字取自他的影片也就罢了,连整个咖啡馆都只用了红白蓝三种颜色构成,恰好对应三部曲。   伴随着一股冷风,沈陆嘉推开沉重的玻璃门,三两步走到她面前。   “坐吧。”晏修明微微笑了笑。   沈陆嘉要了一杯清咖。   “我三十分钟之后的飞机。”晏修明用银汤匙搅了搅自己面前的咖啡,心形的拉花很快支离破碎。真好,对面的男人待会儿也会心碎的吧。   “也就是说我有三十分钟不到的时间跟你讲一讲晏夷光,也就是伍媚。”   沈陆嘉的面色冷凝,他已经预感到,下面的谈话,不会太美妙。   “我和晏夷光是同卵双胞胎,她早我两分钟出生,是姐姐。”晏修明拉开手袋,从里面拿出几张照片,用食指推到沈陆嘉面前,“呶,看得出来,这里面哪个是晏夷光吗?”   照片上有三个人,夏商周站在中间,他一左一右搂着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女孩子,背后是京津大学的首任校长的塑像。   一种微妙的不安浮上了沈陆嘉的心头。他盯住照片中间笑得灿烂的夏商周,他穿着蓝色的运动背心和短裤,露出修长的四肢。   他又看两个女孩,衣着不同,发型也不一样,但是五官是一模一样的。他忍不住去看晏修明,她和照片上相比没怎么变化,除了下颌变得更尖。心底有凉意涌起。   “认出来了吗?”晏修明脸上挂着耐心的笑。   “这个。”沈陆家伸手点点右边的女孩,虽然脸变了,但是直觉告诉他,那个脸上有着不假辞色的不耐的女孩是她。   晏修明笑笑,“不错,可惜夏商周弄错了。”   “你恐怕不知道吧,晏夷光十六岁就考上了大学。她和夏商周谈了四年恋爱,都是彼此的初恋,二十岁的时候他们订婚,但是订婚那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夏商周认错了人,和我睡了。”晏修明语气平淡,仿佛在谈论天气一般自然,“我父母的意思是让夏商周娶我,但是晏夷光受不了,离家出走,音讯全无。”   “再回来时,她已经变成了伍媚。”晏修明低头啜吸了一口咖啡,笑吟吟地放下杯子,看住沈陆嘉:“你这么聪明,应该已经明白了,你和当年的夏商周一样,都只是我们打败对方的工具。只是当年她真正爱上了夏商周,而我却没有爱上你,所以她想用这样的法子打败我,注定是妄想。”   说完,晏修明优雅地起身,拖着行李箱离开了两生花咖啡馆。   作者有话要说:解答一下上一章一些姑娘的问题:1、关于停更,这是因为签约出版,出版方的要求,作者不得不答应,除非写一个所谓的网络版结局,但是我个人一直坚持认为一个故事只有一个结局,不该存在所谓的网络版和纸书版,也不大会很仓促地写一个网络版结局敷衍了事,这次停更只是不想像《温度》那样吊胃口,故而决定基本把谜团肃清再断更。   2、纸书上市我不好说到底是什么时候,因为我连稿子还没交,只能估计是明年上半年,除了按时交稿,上市时间我没法做任何努力。   3、目前出版大环境规定,一般都是纸书上市后三个月网络恢复更新。《温度》我争取了一下,上市两个半月继续复更,如果允许,我愿意在第一时间恢复更新。因为想买书的读者总是会买,不想买的终归不会买。   4、关于钱的问题,上次有一读者到《温度》下闹事,刷负分,理由是“出版你还V,想钱想疯了”,那我来告诉大家几个真相,*不V不可以上榜,没有榜单就没有曝光率,没有曝光率就没有什么出版的可能。除了大神们,我不会在预计开坑前就收到出版方的合同,说这本我们要了,如果这样我可以不V,问题是我都是V了之后才有出版方找上门来。V了或者出版了作者就发财了,这更是扯淡了,去百度搜一下,多少盗文网站各色论坛在同步更新?一千个字才三分钱,其中百分之四十还是归网站的。几千个收藏难道各个都买V?有三分之一就不错了。再说出版,我到今天《温度》的版税才拿了百分之三十。网站要抽成,国家要收税(起征点是800),至于到手的钱,呵呵,不是每个作者都是最近公布的作家富豪榜上的收入。我自己有本职工作,写文只是爱好,我不靠写文收入养家糊口,所以什么无授权转载我基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来混,大家都不容易。   好了,啰嗦完了。。。   ☆、63她在阳光下度过的岁月   咖啡馆里开着暖气,但沈陆嘉面前放着的一杯清咖还是逐渐变的冰凉。他看着落地窗外的男男女女神色各异地走向候机大厅,走向安全出口,走向他们每个人的目的地。那她的目的呢?她来晟时,原来真是为了他。只是和他一厢情愿的想法还是有些偏差。沈陆嘉微微挑唇笑了笑,带着几分涩然。   他想起夏商周来晟时送花的那一次,她跟着夏商周去红磨坊喝咖啡,那个时候夏商周肯定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吧?他又想起自己为她是顾倾城的女儿而痛苦万分的那些个夜晚。沉默地放下钱,沈陆嘉抓着钥匙离开了咖啡馆。   回到晟时,沈陆嘉面无表情地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然后打电话让岑彦把他跟前所有的年终财报全部拿过来。   岑彦嘴上答应,眼睛却盯着那个足有十几个G的压缩包,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他还是老实地将压缩包拷进移动硬盘,拿给了沈陆嘉。   挥手示意岑彦可以离开后,沈陆嘉放任自己沉浸在数字和表单的汪洋里,市盈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环比数据……只有在这些冷冰冰的数字里,他才可以获得宁静。就这样一直看到眼睛酸涩不已,沈陆嘉才长长地嘘出一口气,伸手按了按自己的眉心。   有小心翼翼的敲门声传来,沈陆嘉低沉地说了一声“请进。”   “沈总,要不要帮您订盒饭?”岑彦小意地问道。   瞥一眼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快七点了。   “不用了,让大家都回去吧,今晚算加班。你也回去。”   岑彦点头应道:“那沈总您也别太晚。”心底却在思忖沈总怕是情路不畅,要知道前一段时日,哪天晚上他不是准时准点拎着车钥匙兴高采烈地去会佳人,今晚却面沉如铁地窝在办公室里悬梁刺股。不过片刻之后他又忍不住慨叹沈总不愧是沈总,这凡夫俗子感情受挫,不谈自暴自弃,起码也得来个借酒消愁,看看咱沈总,完全是把悲伤转化为了生产力嘛。   等到岑彦离开后,沈陆嘉拉开抽屉,摸出香烟和打火机,默不作声地点了一支烟。现在他不清楚该怎么面对伍媚,他无意去质问去刺探那些过去,他可以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愿意去等她主动告诉他的那一天,可是他更怕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在心底梗着的那点郁懑已经变成冲破牢笼的兽,毁掉所有的一切。   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来,是她的电话。迟疑了片刻,沈陆嘉才选择接通。   “沈陆嘉——”她总是喜欢连名带姓地唤他,也只有她有这个本事,可以把“沈陆嘉”三个字喊出一种迂回曲折的味道,沈陆嘉觉得胸膛震动,低低地应了一声“唔”。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饿了。”   “家”这个字眼又一次让沈陆嘉的心脏重重一颤,喉结上下一滚吐出一口浊气,算了罢,太喜欢,又被自己得到,哪里还能顾得上真假。   “嗯,我马上就回家。”   “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好。”   回到伍媚的住处,沈陆嘉刚要拿拿钥匙开门,门已经从里面打开,露出她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白嫩的脸孔,乌沉沉的瞳仁里放射出的欣喜的光。沈陆嘉想,只要她肯骗他一生一世,便是假的,他也认了。   “晚上想吃什么?”沈陆嘉一面脱西装,一面问道。   “我想吃意面。”   “行,那你先去洗澡,我来做。”说完沈陆嘉解开袖扣,将袖子往小臂折了两折。   伍媚倚在厨房的拉门上看着沈陆嘉,厨房面积原本就小,如今又被他添置了许多锅碗瓢盆,愈发显得局促,以至于伍媚觉得似乎到处都有他的声息、气味、热量,她的心也因此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满足。翘了翘唇角,她愉快地折回卧室,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澡。   沈陆嘉正在洗青椒,却听见身后的浴室里传来伍媚的声音:“沈陆嘉,帮我把手机接过去。”   擦了擦手,沈陆嘉接过伍媚的手机,随手放在了流理台上,然后将洗干净的青椒切成丁。   耳畔依稀可以听见浴室里哗哗的水声,沈陆嘉开始剥洋葱,才剥了一小半,放在流理台上伍媚的手机却震动起来。   “夏商周来电。”五个字在手机屏幕上不停地跳动着,沈陆嘉定定地盯住这几个字,手里剥洋葱的动作一下子顿住了。   手机持之以恒地响了很久才安静下来。沈陆嘉怔怔地收回眼光,继续剥洋葱,大概因为心不在焉,他竟然将洋葱拿离了水面,刺激性的气味立刻冲上来,眼睛顿时被熏得一阵阵发痛。   “我洗好了,你这里要不要我帮忙打下手?”伍媚脸色红粉绯绯地出了浴室。   沈陆嘉却答非所问:“刚才夏商周来了一个电话。”   “好端端的夏行长打给我做什么?”伍媚一边擦头发,一边开玩笑:“该不会是为了年终换审投标的事情要我吹枕头风吧?”   沈陆嘉眼睛里的光一下子就暗下去了,剥开的的洋葱一层层浮在水面上,像一瓣瓣的心。他转过脸去,看住她还浸润着雾气的一双眸子,有些苦涩地一笑:“是不是认识晚了你,便不可以再有我的位置?”   这句话没头没脑的,但伍媚还是一下子就听懂了。   沈陆嘉眼睫低垂,将洋葱沥干,放到砧板上,又拿起刀,认认真真地将洋葱剁成碎末。刀刃和砧板沉重的撞击声里,伍媚觉得自己的心也在一下又一下地撞击着胸腔。   沈陆嘉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往锅中下意面。打从说出那句话之后,他的肩膀上就仿佛背负着什么重担,以一种悲伤的弧度向前微微佝偻着。厨房里气味复杂,橄榄油、洋葱、青椒和她自己身上沐浴露的香气混杂在一起,伍媚觉得眼睛一抽一抽地酸涩起来。她吸了吸鼻子,从身后箍住沈陆嘉的胸膛,整个人贴在他的脊背上,有些着急地解释道:“不,不是那样的。我承认我最初来晟时,是因为在蔺川大剧院的后台偷听了你和她们母女的讲话。确实动机不纯。但是我是真的对你动了心,喜欢上了你,沈陆嘉,不管你信不信,除了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世,我没有做任何对不住你的事。”   沈陆嘉扭头看住伍媚,她的眼睛里有晶莹的泪水,正倔强地打着转儿不肯滴落。喉头一哽,沈陆嘉拧身紧紧抱住伍媚,低头吻去她眼睫上的泪滴。   “我信,我当然信。”   吻着吻着就吻到了唇上,要不是锅里的水泼洒出来,发出嗤的声响,两个人几乎舍不得分开。   关了火,沈陆嘉探头看了看锅里的意大利面,已经丧失了应有的筋道,没骨头似地绞缠在一块儿。他笑起来:“因为接吻而做砸意面,真够稀罕的。”   伍媚没有笑,而是仰着头小声问他:“沈陆嘉,我的那些过去,你真的想知道?”   “如果你愿意讲的话,你的所有的事情,我都想知道。”沈陆嘉也收了笑,正色道。   伍媚点点头,神色坚定:“好,我都告诉你。”   两个人并肩出了厨房,走向客厅里的沙发,面对面地坐着,原本盘踞在沙发上的不二见领土被占,不满地喵呜一声,跳下沙发,回自己的窝去了。沈陆嘉也不言语,只是伸出大掌,握紧伍媚的手,静静地等她开口。   “二十岁之前,我叫晏夷光。晏修明和我是双胞胎。我比她早出生两分钟,是所谓的姐姐。和一些人家姐妹情深不一样的是,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相互厌恶。我们讨厌彼此一样的长相,讨厌穿一样的衣服,梳一样的发型。更讨厌被人认成对方。”   “大概是因为这样,我们两个性格就完全南辕北辙了。我是那种不讨人喜欢的个性,手脚笨,嘴也不甜,闷里闷气的,跟你有点像。”伍媚眼睛里残余的泪花闪烁了一下,“所以在家里很不得宠。”   “她就不一样了,嘴巴甜,脑子活络,灵巧,人缘比我好了百倍。”   “七岁的时候我们开始练舞。你可能不知道,冯青萍就是跳芭蕾舞出身的。但是她因为生我们姐妹后恢复得不好,不能再跳芭蕾,所以抓我们抓得特别严。”   “芭蕾舞里面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功是平衡和外开。那个时候我们早上六点就要起床,训练基本功,压腿、压肩、推脚背、练扶把动作。下午放学之后接着练外开,你恐怕不知道什么叫外开。就是在髋部不动的情况下,整条腿从髋关节向外的扭转。两腿朝相反方向扭转。”伍媚一面说一面轻轻挣脱沈陆嘉的手,赤脚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做了这样一个外开的动作,然后才重新坐下来。   “练了两年多,我们开始接触脚尖动作,家里专门为我们请了芭蕾舞教师。我的脚趾长得比她的齐,所以在脚尖动作上比她有优势。我进步得比她快,舞蹈老师经常夸我,所以我发现自己狂热地爱上了芭蕾,大概是因为那是我当时唯一可以胜过她的东西。”   “十岁之后,我开始参加各种舞蹈比赛,不停地拿奖,那时候金牌、第一名永远都是我的,只要有我参加的比赛,她永远要在我之下。但是你知道吗,即使她跳的不如我好,在学校里各种表演,她永远还是女主角,因为老师们都更喜欢她。我不想再跟她在一个学校,一个年级,一个班读书,我不想老师同学眼里只有她,没有我。所以我跟疯了一样的念书,终于跳级将她甩在后面。我超过她的筹码终于又多了一个,我成绩比她好。”   “老师开始喜欢我,因为要我替学校拿奖,同学也开始亲近我,因为要借我的笔记抄。我的名字成了亲戚朋友教育自家小孩的最佳示范,但是当我们一家四口在街上遇见我爸大学的同事或者熟人,他们嘴里夸着晏夷光,眼睛却看着晏修明,甚至会拉着晏修明的手说——‘晏书记真有福气,生了夷光这样出色的女儿。’最初他们还会提醒,说‘这个才是夷光’,后来发现反正外人横竖都不清楚,索性不提醒了。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吗?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嘴上夸的那个人,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笑话。”   沈陆嘉觉得心疼,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握紧她的手。   “我不交朋友,不逛街,不娱乐,我的所有空余生活就是跳舞和学习。初中高中我统共只念了四年,十六岁的时候考上了京津大学,念心理学。”   “大一的时候我遇见了夏商周,那个时候他18岁,也是大一,念地球物理。”   沈陆嘉微觉妒意,不由又向她的方向靠近了一点。   “大一暑假,我被我读书的那个高中请回去做讲座。那个时候晏修明也在里面,她读高一。我很高兴,觉得是打压和羞辱她的好机会。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很久不穿相同的服装,但为了刺激她,那天我特地穿了和她一样的T恤和百褶裙。”   “但我不知道那个时候她和高三混社会的痞子里的总瓤子关系匪浅,还甩了对方。演讲结束,我一个人回家,结果被误认为是晏修明,被一个小混混用铁棍敲在了左脚脚踝上,粉碎性骨折。”伍媚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左脚踝。   “其实骨折没什么大不了的,修养好了还是可以跳舞的。但是四年后,也就是我大四的时候,晏修明以艺术生的身份也进了京津大学,艺术学院,舞蹈专业。”   “那个时候,我和夏商周都在申请美国的学校,打算毕业后一起去美国念硕士。他们很满意夏商周这个女婿。”伍媚讥诮地挑高了嘴角,“所以希望我们出国前先订婚。”   “订婚那天还贴心地给我们订好了房间。但是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我先回了房间,夏商周去送他爸爸生前的朋友,结果那天晚上我没等到未婚夫,因为他走错了房间,爬上我妹妹的床。”   作者有话要说:周六晚上还有一章就要跟大家暂时道别了~   ☆、64华伦夫人的职业   沈陆嘉不知道当年才二十岁的她是怎么知晓这个真相的,是直面真实还是被间接告知。但无论哪一种都令他心疼,忍不住伸手将伍媚往怀里揽了揽。   “发生这种事,你说为人父母的该怎么处理?”不待沈陆嘉作答,她就冷冷一勾唇道:“你知道那两位怎么处理?冯青萍跟我说如果我不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夏商周娶晏修明。如果不是一夫一妻的制度摆在那儿,我想他们巴不得来个娥皇女英二女共侍一夫,总之,横竖他们就是不想失了这么个贵婿。”   “我当然不答应,但是晏修明这么个黄花大闺女被夏商周破了身子,日后在婚姻市场上自然卖不了好价钱,我那位母亲,又开始日日游说夏商周。在她看来,我们两个是双胞胎,从壳子到芯子其实都是一样的,娶了谁也没什么差别。”   “夏商周被她磨得没有办法,最后终于松口答应‘负责’。我万念俱灰,跑出家门,用身上的钱买了一张去京津毗邻的江沪市的车票,离家出走了。”   “钱很快用完了,我没有带身份证,那个时候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也没有学历证书,没有正经地方肯雇佣我这么一个黑户。”伍媚细白的手指伸向茶几上那包开了封的澳版万宝路爆珠薄荷,微微哆嗦似地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沈陆嘉本想阻止,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拿起打火机,垂眉敛目替她点了烟。   伍媚狠狠吸了两口,大概是在平复情绪。   “幸好已经是五月份了,睡桥洞也不至于冻死。”   沈陆嘉浑身一颤,搂住她肩膀的手上青筋像愤怒的虬龙一下子全昂起了头。喉结上下动了动,发出轻微的响声。   “没什么。是我自己蠢,怨不得别人。”伍媚笑笑,中指和拇指对合,用力捏爆了过滤嘴里那颗薄荷珠子,在“啪”的一声细响里将浓郁的薄荷味悉数吸进喉咙里,然后才摁灭了烟。   “桥洞下有个害了白内障的老乞丐,我将捡回来的食物分了他一半,后来他主动和我搭话,说他早年是有名的扒手,从未失手过,后来遇到妻子这才金盆洗手,可惜妻子生产时大出血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可惜老话半点没说错,棍棒出孝子,惯养忤逆儿,老了之后他反被儿子赶出家门。为了感谢我的一饭之恩,他愿意倾囊教我怎么…做贼。”说到这里伍媚自嘲地一笑,“是不是离奇得像话本小说?”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神情郁卒,半晌才涩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又一次回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伍媚伸手抚过他的眉眼,沈陆嘉闻到了她手上薄荷烟的味道。   “我给老乞丐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师。我是真的饿怕了,什么清高、什么骨气、什么道德在饥饿面前全部不值一分钱,那种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就好像胃里面养了一窝老鼠,在挤、在吵、在翻筋斗。不过做了三只手之后,总算不会再饿得半死不活。”   她言简意赅,一语代过,沈陆嘉却在想,下手的时候肯定很紧张吧?失手被抓到的时候又受了怎样的苦?最难受的还是心理吧?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天之骄女,这样的落差,沈陆嘉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用热血捂着、疼着。   “我师父。”说到这个称呼,伍媚笑了一下,“他一直强调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的女人、小孩还有老人。但是那一年冬天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偷到了顾倾城身上。”   “我还记得她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一圈银灰色的水貂毛,会随着她的呼吸微微拂动。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的波浪边大檐羊毛呢帽子,上面拂下一层黑色的面网,面网经线和纬线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是一粒黑色的小珠子,会随着光线一闪一闪。”   “她很警觉,我没能得手,反而被她拿住手腕,我慌不择路,逃跑过程中被车撞倒,奄奄一息,还是她走到我跟前,救了我一命。”   她俯身躺在马路上,下巴磕在马路牙子上,血流如注,肚子饿身体脏,皮肤上还有的癣疮,有些已经流脓,随着失血,生命力仿佛也在汩汩流逝。顾倾城就站在不远处,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平静。她记得顾倾城那天穿的鞋,是一双羊猄皮的及踝靴,靴口有层叠的木耳边,因为逆光,反绒面上像罩着一层白霜似的。那天是一个冬日里的大晴天,天空是近乎透明的蓝色,一丝云絮也无,她看着天上的天色,心里只觉得是满腔的无能为力和怨恨,她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就以这样荒谬的方式终结,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格外痛恨。   顾倾城救了她,只是因为她那个不甘的眼神。看看,上位者要扶谁一把或者踩谁一脚多么容易,一个眼神就足够判你死路还是活路了。   “我被顾倾城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脸部需要动一些刀子,本来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张脸,索性就动的大了些。”   沈陆嘉深深地凝望着她的脸,轮廓确实比晏修明那张脸要来得深刻立体一些。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情绪,伍媚微微垂下眼睫,将两条腿蜷上沙发,改为抱膝而坐。   “我的脚趾本来已经因为常年跳舞而拇指外翻,她给我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矫正手术。害了癣疮的皮肤也在医生的护理之下一块块褪落,长出新肉。”   她清楚得记得自己□地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面,局促又震惊地看着镜子里那个似是而非的自己,顾倾城站在她身后,尖尖的手指徐徐地在她背脊上逶迤而下。   她有些不敢直视镜中的自己,顾倾城却用两根手指叼起她的下巴,轻轻一笑:“我们两现在谁美?”   她肩膀颤了一下,几乎疑心自己坠入童话世界,身后站着的是恶毒善妒的皇后。   顾倾城却似乎觉得有趣,缓缓脱□上披着的外衣,随意地赤脚走到镜子面前,和她并肩而立。   那一刹那,她下意识地比较起镜子里两具雪白的胴/体,不过几十秒之后,她便挫败地发觉,即使一样的长颈溜肩美人腰,可是顾倾城眼波微动之间,时而是安格尔笔下由鲜奶油砌成的大宫女,时而是莫罗画作里的在希律王面前跳舞的莎乐美,时而又是沃特豪斯描摹的和美少年许拉斯对望的林中女仙,而她,如同一只干巴巴的白斩鸡,什么都不是。   仿佛看穿了她所想,顾倾城弯腰捡起衣服,披在身上,笑道:“女人美不美,从来不在于穿什么衣服,喷什么香水,戴什么样的珠宝。也不是瓜子脸、双皮眼樱桃小嘴一点点之类的所谓标准。从根本上说,美在于欲念,美唯一的标准是能否勾起别人的*。”   “我开始学法语,同时准备申请巴黎政治学院的传播学硕士,至于余下的时间。”伍媚嘴角的笑容里有一丝难堪,“我剩下的时间全部跟着她身后,学习怎么走出那种细沙漫过沙堤一般的步伐,怎样用眼睛和男人打官司,怎么样打麻将,怎样样将带骨头的食物吃得活色生香。”   这和古代勾栏院里买回来一个人再由鸨母慢慢调教有什么区别,沈陆嘉本就抵触顾倾城,听到这些心中对顾倾城愈发嫌恶起来,忍不住蹙眉从喉咙里挤出恨恨的“顾倾城”三个字来。   却有凉凉的两根手指抵在他唇上,伍媚淡淡地笑了笑:“我半点不怨她,如果没有她,就没有今日的我。何况在认识她之前,我做人,确实十分失败。顾倾城从来不是观音,她救了我,一半是找了个伴做消遣,另外一半是用我生财。我二十岁的时候便心知肚明,我亲娘老子待我不过如此,一个外人肯这样费心栽培我,我自然要回报于她。”   沈陆嘉脸上又浮现出心疼和悔恨交织的表情,伍媚摸摸他的脸颊,笑得狡黠:“干吗这样的表情?”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按在心口,闷闷道:“我听着心疼、难受。如果我早点遇上你,便好了。”   “我可记得刚开始,有人就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伍媚一本正经地翻起了旧账:“你就是那时候认识我,也未必会正眼看我。”   沈陆嘉只得苦笑。   “顾倾城本人在巴黎华裔圈子里的身份,就像是小朝廷里的慈禧太后,所以别担心,我并没有受什么委屈。”伍媚安慰似地拍了拍沈陆嘉的手背,“我跟了顾倾城后头一年多的时候,她又引见阮咸给我认识。阮咸喜欢待在越南,每年的四五、九十月份都会待在那边,这四个月我会跟在他后面学一些东西。”   顾倾城对外宣称自己是她的女儿,她的身份自然就矜贵了许多,在交际圈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名媛”,虽然周旋在各色男人之间,但是具体内容不外乎是晚宴、茶会、歌剧院、牌局、骑马场里斯斯文文地打情骂俏,然而如今这个世道男人都是如此精刮,吃不着肉如何肯学那散财童子漫天为你使钱?女人总要学着牺牲。用顾倾城当年的话,“从女人的角度咂摸男人,我该教你的已经全数教了,跟着阮咸,他会领你从男人的角度去咂摸男人。”   她跟着阮咸后面学了些什么?不外乎是男人喜欢的那些个把戏,也多亏了那些把戏和她随身携带的那些药物,是它们帮她保全了这一具清白之躯。虽然她本人当初从未想过留着这么具“纯洁”的肉身献祭于日后的丈夫,反倒是因为直面夏商周和晏修明那两具交缠的身体太过震惊,留下了深重的阴影来。伍媚微微低头,不让沈陆嘉看见自己的表情。这些内容,她不愿意让他知道。   “那你和阮咸的婚约?”提到阮咸,沈陆嘉忍不住关心起那个他耿耿于怀许久的问题。   “我那时候还有些少年人的心性,没轻没重地将一个乔姓公子哥儿弄断了一条腿,乔家是做军火生意的,等闲得罪不起。这个祸闯得有点大,要保我,只能找个盖过乔家一头的人来庇护,阮正义那时便开始孜孜不倦地追求顾倾城,他建议让阮咸和我订婚,这样乔家也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   伍媚正说着,却听见有门铃声响起。   “我去开门。”沈陆嘉起了身。   门打开的那一瞬,沈陆嘉两条浓眉深深蹙起:“夏行长?”   作者有话要说:亲爱的妹纸们,暂时再见了~什么不定期更新啊番外啊出书消息啊都去我微博看吧,这边留消息不方便。   谢谢你们每一位的支持,谢谢你们。   下面的大致情节就是处理完夏天小朋友,给修明妹纸一个收梢,剩余的主要是男女主扯证之后的生活,因为几乎所有的小言(真正的婚后文除外)都是到了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结束了,所以这次我想不自量力挑战下这样性情的一对小夫妻是怎么过日子的,因为这本走世情和伦理路线嘛~全文大概不超过32万字吧,也许不超过30万字?唉,写完了告诉你们确切数字。   写完这一本休整一会儿再开新坑,秦亦峥和阮沅的,立志写成清新脱俗的黑帮文。   提前祝各位新年快乐~如果有新年的话~O(n_n)O   ☆、65倾城别传(上)   一、夏日最后一支玫瑰   顾倾城第一次看见秦仲恩时刚刚十六岁。那个时候,她的父亲顾雁遥,著名的核物理学家为了报效祖国,刚带着妻子儿女从美国三藩市回国,出任中科院核研究所所长一职。早已经习惯了旧金山平均只有二十摄氏度的夏日气候的顾二小姐乍一回国,对于京津动辄三十八/九度的高温简直是苦不堪言,每日里都像一条脱水的鱼一般蔫头耷脑。相比妹妹的诸多不适,顾逸夫却是如鱼得水,他刚考进百年名校京津大学的物理系,插班念大二。和美国截然不同的风物叫他每日里都像看西洋景一般,无论是印着红色仿宋体“京津大学”漆字的搪瓷口杯,还是同学们去食堂打饭时用的刻有小小的“京津市第一铝制品厂”的饭盒都让他觉得新鲜不已。同样的,他身上所穿的靛蓝牛仔裤,白色运动鞋也叫那些穿着蓝布裤,墨绿色胶鞋的天之男同学们暗自艳羡,而他英伟的脸孔、修长的身材和与众不同的风度则叫女同学们倾慕不已。于是乎,几乎所有的人都给了他青眼,唯独同班同学秦仲恩对他态度相当冷淡。   秦仲恩在校园里亦是出色的男生,永远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衬衫,藏青色的布裤,黑色的布鞋,朴素里却带着一番卓尔不群的风骨。浓黑的眼睫似乎始终都微微垂着,掩去了万千心事,于是当他抬眸看向你的时候便显得格外惊心动魄。   顾逸夫丝毫没有国人“既生瑜,何生亮”的狭隘习气,相反的,他倒是对这位略带神秘的同窗充满了好奇。尤其是在得知秦仲恩的父亲秦宪宜本是国内赫赫有名的宗教学专家,但文/革时因为不堪受辱,自沉于冰冷的湖底,母亲林珊,原来是京津大学里颇有名望的中文系教授,也在批/斗中摔下高台,变成了跛子。大哥秦伯恩则在反/右运动中被迫害致死。顾逸夫更是对秦仲恩存了结交之心。多次示好之下,秦仲恩也渐渐发现这个“洋学生”同窗其实为人真诚大方,谈吐不俗,颇有见地,并不是装满稻草的绣花枕头,两人志同道合,倒是成了莫逆之交。   在学校操场打完篮球,顾逸夫拖着秦仲恩的胳膊去了自己家。当时,各家住的基本都是筒子楼,公用的狭长走廊里堆满煤球,主妇们都在走廊的灶台上煮饭烧菜。卫生间也是公用的,每日清晨,女人们右手拎着马桶,左手提着刷子抢着去公厕倒马桶几乎成了一景。在这种背景之下,顾家却是三室一厅,家里就有卫生间。   秦仲恩刚进顾家大门,就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熟悉,或许这种熟悉来自于墙壁上的字画,来自于博古架上堆满的书籍,来自于客厅里那架贝森朵夫的三角钢琴,没被红小将们抄家之前,他家和顾家的陈设几乎是如出一辙。   顾逸夫很热情地请好友参观自己的卧室,他和妹妹共享这间坐北朝南的卧室,中间巧妙地用屏风隔开,一人一半。   刚进卧室,秦仲恩便听见了屏风后有少女的嘟囔声“好热,热死了。”   父母从小就忙于工作,顾倾城几乎是被顾逸夫带大的,顾逸夫才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只要有一块巧克力,自发地剥开包装喂妹妹吃掉,自己则在一旁默默地咽口水。   “怎么不开电扇?”顾逸夫丢下好友,绕过屏风,有些心疼地看妹妹蔫蔫地趴在办公桌上写作业。   “保险丝好像坏了。我又不会修。哥哥,我好热。”少女清甜的嗓音里带着不自觉的撒娇。   顾逸夫拿起席子上的芭蕉扇,一面给她扇着风,一面道:“我来想办法。”话音刚落,似乎想起了将朋友一个人丢在外面是相当不礼貌的行为,赶紧拖着妹妹的手说道:“对了,我带了一个朋友回来,就是和你说过的秦仲恩。”   顾倾城似乎来了点兴趣:“噢,那个秦仲恩。”   秦仲恩就这样见到了顾倾城。那是一个纤细的少女,皮肤是瓷一样的白,叫他联想起父亲以前养花的那个汝窑白瓷胆瓶。她穿着白色的短衬衫,下面是一条碎花裙子,只到膝盖。两条细白的长腿,唐突地挤进他的视野里,像一道闪电,让他的心脏跳乱了节奏。她乌黑的头发被她胡乱的盘在脑后,用一只中华铅笔做发簪固定,并不像学校里那些千篇一律用手帕子扎辫子的女生。   “你就是秦仲恩?我哥哥经常说起你,你很厉害。”少女乌黑的瞳仁毫无顾忌地盯住他。秦仲恩觉得脸颊有些发烫。因为不知道说什么,他只能别过眼睛,盯着屏风上《洛神赋》使劲看。   顾倾城的中文那时候并不好,在美国时,虽然父母从未放松对一双儿女母语的教学,但小女儿生性惫懒,只要会写会念,与人交流无障碍便心满意足,哪里肯花时间去看什么唐诗宋词、四大名著。这面屏风放在卧室里有一两个月了,她还是第一次留意上面的汉字。   “上面讲的什么,秦哥哥?”顾倾城歪头看了半天,字都认识,也会念,只是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到底在讲什么。   秦仲恩的脸又一次红了,是为着她嘴里对他的称谓,秦哥哥让他无可抑制地联想到了情哥哥。   “仲恩,你家学渊源,给倾城讲讲吧,难得她有兴趣。”顾逸夫已经看出了妹妹对秦仲恩颇有好感,“我去找保险丝。”   倾城。原来她叫顾倾城。奇怪的,他居然没有对这个过于夸张的名字产生丝毫违和感。   “秦哥哥,《洛神赋》讲的到底是什么?”顾倾城已经站到了他的身侧。他甚至闻到了她身上花露水的香味。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曹植写的一首赋,洛神相传是古代帝王伏羲氏的小女儿宓妃,溺死于洛水,所以称呼她洛水之神,也就是洛神。赋是古时候的一种文体,讲究铺陈和押韵,《洛神赋》写的是人神相恋,因为人神有别,不能长相厮守,最终无奈分别。当然也有人说其实曹植是假托洛神,抒发自己的政治苦闷。”   他这一段话里的的信息量太大,顾倾城只听懂了个大概,但她还是煞有介事的点点头,指着屏风上的字开始念,每念几句就问秦仲恩讲的是什么意思。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日,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几句讲的是洛神的外貌,翻译出来就是说洛神体态轻盈像受惊后翩跹飞舞的鸿雁,曲线柔美像腾空嬉戏的游龙;容颜夺目像秋天盛开的菊花,华美如同春天茂密的青松;她的行止若有若无像薄云轻轻掩住了太阳,举止飘荡不定如同流风吹起了回旋的雪花。”   顾逸夫捏着保险丝进来时就看见自家妹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好友。眼神里有不加掩饰的好感。他轻轻咳了一声。   “仲恩,你会换保险丝吗?”顾逸夫有些羞赧,没想到念了物理,但是真动手起来还是不中用,难怪古人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会的。我来吧。”秦仲恩从顾逸夫手里接过一截保险丝,利落地爬上了梯子,将闸刀扳上去,将融断的保险丝取下来,再换上新的保险丝,前后不过三分钟。   顾倾城眼神晶亮地看着从梯子上跳下来的秦仲恩,其实自打父亲、哥哥故去,秦仲恩便是家中唯一的男儿,换灯泡、做煤球这些粗事哪样做不来?   顾逸夫已经去开了电风扇,这个时候电风扇还是相当稀罕的物件,扇叶呼啦呼啦地转起来,送出接连不断的热风。   顾倾城又去给秦仲恩拿了湿毛巾擦汗,顾逸夫瞥一眼那白底蓝条的毛巾,意味深长地看一眼妹妹。顾倾城不甘示弱地瞪回去。顾逸夫有些好笑地摇摇头,转身去给好友倒了一杯凉开水。   秦仲恩喝了两口,才要讲话,顾倾城忽然献宝一般说道:“秦哥哥,我弹钢琴给你听,我刚学的新曲子。”不等对方接话,她便一溜烟地跑到钢琴前面,一把掀开绿色的天鹅绒防尘罩,坐上琴凳。   顾逸夫愈发觉得好笑,拍拍好友的肩膀:“她可轻易不肯弹给人听的。还是你面子大。”   秦仲恩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去。   顾倾城恨恨地剜一眼哥哥,顾逸夫却无辜地朝她挤眉弄眼。   如水的钢琴声很快在室内流淌开来,像山涧淙淙的流水,跋涉千里只为赴一个遥远的约会。阳光从蓝色的纱窗里照射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随着旋律在跃动。   很多年后秦仲恩才知道那个夏日午后她弹给他听的第一支曲子是德国电影《英俊少年》的插曲《夏日最后一支玫瑰》。   夏日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所有她可爱的伴侣/都已凋谢死亡/再也没有一朵鲜花/陪伴在她的身旁/映照她绯红的脸庞/和她一同叹息悲伤。   我不愿看你继续痛苦/孤独地留在枝头上/愿你能跟随你的同伴/一起安然长眠/我把你那芬芳的花瓣/轻轻散步在花坛上/让你和亲爱的伙伴/在那黄土中埋葬。   当那爱人的金色指环/失去宝石的光芒/当那珍贵的友情枯萎/我也愿和你同往/当那忠实的心儿憔悴/当那亲爱的人儿死亡/谁还愿孤独地生存/在这凄凉的世界上!   二、我的梦想是成为可可香奈儿   至此以后,秦仲恩成了顾家的常客。顾雁遥和妻子舒停云也十分欣赏这个稳重聪慧的少年,鼓励自己的一双儿女多多与他往来。   当时因为和苏俄交好,大学生学的多是俄语,英语不受重视,但是随着和苏联关系紧张,中美关系破冰,不少洋先生归国执教,比如物理系的系主任赵平生便是刚从英国牛津回来的,总是打扮成一副英伦老绅士的模样,喝立普顿红茶,手里拿一根文明棍,走路时拄着,讲课时当教棒。课上还喜欢中英文夹杂着授课,可苦了一帮学生。   秦仲恩的所有课程都好,唯独英语相当平庸,大概是因为底子打得不行,因为被父亲牵连,他的初中和高中是在乡下念的,英语教员大概自己都不知道国际英标为何物,教学生资本主义“capitalism”(资本主义)这个单词时怕他们记不住音,竟然让他们在的后面注上“隔壁的李师母”。   所以当某一日,秦仲恩在顾家写实验报告时,在一旁百无聊赖翻看秦仲恩的英文课本不少长单词下面都用铅笔注写着相近的汉字谐音时,她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   秦仲恩瞥见自己的英语课本,一下子脸红了。自尊受挫的他有些恼怒地伸手抢过课本就要往书包里塞,一副要立马走人的样子。   顾倾城慌了,她一把抓住秦仲恩的手,“秦哥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笑你的。真的,只是equation(方程式)念成‘一块儿生’真的有点好笑。”   正是夏天,手臂都是露在外面,少女的手软而热,秦仲恩觉得被她抓住的地方像被烙铁烫到,收书包的动作一下子慢了。   “秦哥哥,你愿意的话我帮你补英语吧,你不是也经常教我物理、数学题吗?”少女的眼睛乌黑明亮,像两粒闪烁着莹润光泽的黑珍珠,她炽热的眼神里还带着小小的哀恳,仿佛生怕被拒绝。   秦仲恩慢慢地抽回手,微微低头:“好。”   暑假就在这样的约定中来临了。   因为父亲生前和校图书馆馆长私交不错,秦仲恩得以在学校图书馆谋得一份图书管理员的工作来补贴家用,具体工作内容并不复杂,就是整理书架,给书籍贴标签以及登记借书人的名姓和借书日期。他平时是没课时去图书馆做事,到了假期,他和另外几个同学排了班,每周二、周四全天,周六早上在图书馆里上班。   顾倾城知晓后,竟然拿了她哥哥的借书证,也混进了图书馆。   当时的图书馆是进去时将图书证放在管理员那里,然后领一块插书板,插书板的作用是防止书被取出后借书人忘记书籍原先摆放的位置。最后借书人选定中意的图书后会将书和插书板一块儿拿给管理员,由管理员在书页最后的卡片上写上借书日期和借书人姓名。所以秦仲恩看见顾逸夫的借书证时以为是好友来了,下意识一抬头,就看见穿着天蓝色连衣裙的顾倾城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他的脸微微一红:“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啊,秦哥哥。”   “秦哥哥”三个字一出口,秦仲恩下意识地四下看了看,幸好,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他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我还有两个小时才休息。你先进去自己找书看。”一面递过去一块狭长的插书板。   顾倾城却摇头:“我不是来看书的,我就是想和你待在一起。”   她接受的西式教育,又在父母和兄长的爱护下长大,这样的直接简直叫秦仲恩无力招架,他放低声音:“我是在上班,不可以乱讲话的。”   顾倾城有些委屈地看着他:“我在你旁边写暑假作业也不行吗?”   另外一个和秦仲恩一同当值的男生先前去厕所解手,这时刚巧回来,看见正在说话的二人,好奇地问秦仲恩:“她是谁啊?”   “我是顾逸夫的妹妹。我可以在这儿写作业吗?”顾倾城眼睛里有狡狯一闪而过,转瞬间又是楚楚可怜的模样。   戴酒瓶底的男生几乎不知道手脚该怎么放,局促地回答道:“哎,当然可以,我给你找张凳子。”说完一头扎进储物间,拿凳子去了。   很快的,顾倾城堂而皇之地坐在了秦仲恩的旁边。她也不吭声,只是打开书包,自顾自地埋头写起暑假作业来。做到语文阅读理解时,她开始咬笔头。   “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这句话反映了作者什么样的感情?”顾倾城死死盯住这一行字,这是病句吧。   酒瓶底一直在偷偷看她,此刻见她犯难,主动伸过头去:“遇到难题了?”   顾倾城将这句话轻声念出来,不解道:“这句话难道没有问题吗?直说我家门前有两棵枣树不就结了。还反应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很奇怪。”   酒瓶底不仅乐呵呵地把答案报给她,甚至还教她如何依葫芦画瓢对付这类题目。   秦仲恩低头看着自己的英语作业,可是却一个字都没看进去,耳朵总是控制不住地去捕捉她的声音。他有些气恼,但是又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气恼什么。他啪地一下丢下手里的钢笔,然后*地撂下一句:“我去整理书架。”便进了书库。   他最喜欢整理古籍,那些在□里幸免于难的古籍散发出樟脑丸、灰尘、旧纸浆混合的气味,甜而稳妥,总是叫他轻易地想起喜欢埋首故纸堆的父亲。   将一本《玉台新咏》捋平,放进书架里,他却听见少女轻盈的足音。   “秦哥哥,你这里写错了。”顾倾城拿着他的英语作业本:“翻译这句话,像一切有成功的天才人物那样,贝多芬也是以有为之人据有为之地逢有为之时。不要用从句的,直接翻译成Like all successful geniuses, Beethoven was the righe man in the right place at the right time.就可以了。”   “嗯,我知道了。”秦仲恩神色冷淡,看都没有看她。   顾倾城伸手扯了扯他的胳膊:“你赶快改嘛……”话还未说完,却被秦仲恩粗暴地拂开,少年语气恶劣:“别拉拉扯扯的,是不是喝过洋墨水的女的,都像你这么不知检点,举止随便?”   顾倾城愣住了,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她,虽然她不太明白“不知检点”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嫌恶的表情刺痛了她的心,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眼眶顿时红了,她丢下他的作业本便跑了出去。   话刚出口,秦仲恩便后悔了。他匆匆捡起作业本,便要追出去。来换班的同学恰好到了,他这才留意到桌上她的书包课本,通通没有收拾。他叹了口气,认命地替她收拾好书包,做好交接,这才出了图书馆。   偌大的校园没有人影,眼看日头西沉,秦仲恩愈发心慌。出了校门,他正准备去顾家看看她回家没有,却看见校门的台阶上一个小小的人影。   是她。心里的大石头这才落下。他走过去,伸手拉她起来。顾倾城见是他,先是一笑,但转瞬又生气地撅起嘴巴,倔强地背过身去,不睬他。   秦仲恩无法,只得蹲下来,温声哄她:“我错了,刚才是我不好,我不该朝你乱发脾气,不该骂你,我错了,对不起,原谅我好不好。我送你回家。”   顾倾城看他一眼:“你答应我三个条件,我就原谅你。”   “好。你说。”   “你保证以后不许凶我。”   “我保证以后不凶你。”   “你保证以后我跑掉了,你要第一个找到我。”   “我不是第一个找到你了吗?”   “这是我没有躲起来,是我让你找到我的。”顾倾城不依不饶地说道。   “好好好。我保证第一个找到你。”   “那你还要保证别让我老是等你,你看每次都是我等你。”少女很是委屈。   “我保证以后不让你久等。”   顾倾城这才开心地站起来,掸掸裙子上的灰。秦仲恩看着她,伸出手去,牵住她的手,迎着太阳慢慢地往前走。   “秦哥哥,你以后想做什么啊?”   秦仲恩露出思考的表情,其实他的人生理想一直很清晰,一是帮父母平反,二是学成报效祖国,现在,他在心里偷偷加上了一个她。   “你呢,你先告诉我你以后想做什么?”腹黑的少年将问题抛了回去。   “我啊。”少女忽然得意地笑起来:“我的梦想是成为可可香奈儿。”   “可可香奈儿?”秦仲恩蹙眉,他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个外国女人是何方神圣。   顾倾城从他手里拿过自己的书包,在某个兜里掏了半天,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张不知道从什么外国杂志上剪下来的照片。那是1937年德国摄影师霍斯特拍摄的香奈儿侧着脸斜躺在一张白色缎面安乐椅上,右手还异常优雅地夹着半根烟。   “这是个坏女人。你不许学她。”秦仲恩一看见这样资本主义的姿势和动作,便断定这个什么可可不是个正经女人。   “她不是坏人。她是设计衣服的。服装设计师。”顾倾城辩驳道。   “你看看她身上穿的是什么衣服,这里露一块肉,那里露一块肉,还抽烟,肯定不是什么好人。”秦仲恩生怕自己将来的媳妇走上邪路,不客气道:“你要是跟她学,我就不要你了。”   在秦哥哥和可可香奈儿之间,顾倾城终于委委屈屈地表示放弃这个梦想。   作者有话要说:祝姑娘们蛇年大吉,万事如意=3=早日找到自己的小狼狗哟~   PS:《倾城别传》发生的时间背景是1979年,我已经努力还原了那个时代的一些风物,但是因为我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写得“隔”的地方还请妹纸们见谅。最关键的,不要用正文里的顾倾城的个性去比照别传里的倾城妹纸,因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哟~   记忆力好的妹纸会记得《何处》里秦亦峥的爸爸叫秦林恩,恩,没有错,人家是由忧郁的天才美少年变成危险恐怖份子,所以才改名鸟。。。   ☆、66倾城别传(中)   三、另一个世界   一年后,也就是1980年,《庐山恋》上映,号称新中国第一部吻戏。片中男女主人公在山顶蜻蜓点水的一吻让无数情窦初开的青年男女激荡不已。即便亲吻时他们说的不是“我爱你”,而是“我爱我的祖国”。   而顾倾城和秦仲恩第一次接吻便是发生在那年的暑假,当时顾倾城正在家里帮秦仲恩纠正英文发音。   “这个音要发得短促,”顾倾城嘴巴微微撅着,给秦仲恩示范。   少女的嘴唇是粉色的,软软的,因为离得近,还可以看见脸上白色的纤细的绒毛,叫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水蜜桃。   秦仲恩有些忘情地伸手去碰了碰她的脸。这一年的相处,两个人最多不过是牵牵手,至于搂一搂抱一抱,永远都像偷情一般,短促地接触很快就又分开。   女生本就早熟,顾倾城又是在美国长大的,她大胆地轻轻在秦仲恩的嘴唇上啄了一下。19岁的秦仲恩喉结已经十分明显,那线条漂亮的突起物微微耸动一下,他便循着本能将自己的唇压在了少女的唇上。他只觉得口渴,仿佛她是一眼甘美的泉水,而他是沙漠里疲惫不堪的旅人,只想在她口中汲取清凉甘甜。   顾倾城搂住他的脖子,她觉得整个人都像被融化了,脑袋也晕乎乎的。他们不知道到底该怎么亲吻,不知道舌头该怎么曼妙地滑过对方的齿缝,舔过柔软的牙龈,扫过舌面。只能凭借着本能去亲吻。但快乐是一样的。   此刻家里除了他们,没有人。只有电扇在不知疲倦地转着。自鸣钟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自己的步调。无论这个世界怎么变,它是永远不会变的。   身后就是她的床。两个人已经滚到了床上。顾倾城在家只穿着宽松的连衣裙,裙摆此时已经被掀了上去。露出了她和其他女人不一样的内/裤。那个时候弄堂里女人会毫无顾忌地把自己的花布平角裤/衩晒出来,而她身上穿的却小巧精致了许多。秦仲恩觉得身/下愈发胀得难受。他的手颤巍巍地放在她的裙摆上。   顾倾城觉得心情又是激动、紧张、兴奋、恐惧,她咽了口唾沫,“我给你看,你也要给我看。”   她背着他脱掉了连衣裙和裹胸。双手抱胸,缓缓转过身来。   他只在家里父母过去收藏的一些外国画册里见过女性的裸/体,那些有着丰腴/肉/感的女性画册后来被作为他父母“腐化堕落”的证据被抄走。后来他曾经亲眼看见一个领头的红小将躲在那些堆满了从教授们家中抄出来的东西的仓库里,瞪大了眼睛看那些画册,脸孔红胀,鼻孔翕张,仿佛喘不过气来。   在秦仲恩眼里,她比画册里的女人苗条许多,也美丽许多。那小巧玲珑的乳,婀娜的腰肢,秦仲恩只觉得脑袋里轰地一下,像有什么炸开了。   “我也想看看你。秦哥哥。”顾倾城小声地说道。   秦仲恩满面通红,可是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不能做那言而无信的小人。慢慢地褪下裤子。两人第一次裸裎相见。他们羞涩地偷偷打量着对方的身体,异性世界的大门在这个燥热的夏天洞然打开。   暑假转瞬即过,顾倾城由高二升入了高三。她虽然聪明,但学习态度很是懒散,半点不知刻苦,所以成绩不好不坏。而那个时候的高考可以说是万人挤独木桥,像她这样的成绩是决计考不上名校的。父母的意思是让她还到美国读大学,但是一旦去美国念书就意味着要和秦仲恩分开,她哪里舍得,所以竟然拼命用起功来。   顾逸夫自然清楚她的心思,可是这丫头每天都跟不要命似地学习,他又舍不得妹妹起来。   正好他们系里周日组织秋游,去学校附近的西子湖赏枫叶,他存心让妹妹出来散散心,便哄了她一块儿出来。   到了集合地点,秦仲恩身边围了好几个女生,正在说笑。顾倾城立刻不高兴了,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   顾逸夫如今私下里都管秦仲恩叫“妹夫”,显然对他们两人的感情是乐观其成的。他一直把这个妹妹当成眼睛珠子一样护着,一看“妹夫“正在和别的女生说说笑笑,当即心中不快。他一把拉住妹妹的手,咬牙道:“咱不理他,哥哥带你去认识旁的青年才俊。我妹妹这般才貌,想追你的男生没有百八十个,也有二三十个,咱不稀罕他。”他本就是学校里的名人,此刻带了个天仙似的女生在旁边,原先聚集在一起的议论的学生立刻被分散了注意力。只顾着拿眼睛看顾倾城。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妹妹,顾倾城。”顾逸夫一面介绍,一面拿眼睛睃着秦仲恩。   几个胆大的男生便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自我介绍,顺便打听起顾倾城的学校、年纪、兴趣爱好来。顾倾城乖乖巧巧地待在顾逸夫身畔,安静地回答着问题,愈发惹人爱怜。一干男生鞍前马后,简直不知道该怎么献殷勤。   秦仲恩心中不觉有些恼怒。他身旁一个眉目清秀的女生也略带讥诮地说道:“倾城,真是好大的口气。他们顾家还真是大言不惭,儿子的名叫逸夫,‘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也就罢了;女儿又叫倾城,‘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也未免太狂妄了些吧。也不怕折福。”秦仲恩听了心中烦闷,又不好发作,索性一甩手,向一干同学扬声道:“请同学们抓紧时间,不要拖拖拉拉地影响队伍的前进速度。”说完便沉着脸大步走到队伍最前端。   听到这话,顾逸夫更加恼火起来,他朝好友的背影冷哼了一声,拉着顾倾城的手,笑吟吟地向队伍最后端的一个长相俊朗的男生招呼道:“商景川,你怎么也来参加这种活动?你不是总嫌弃这些活动无聊吗?”又看向小半个身子藏在商景川身后的女生,“哟,还带了Girl Friend来啊?”   叫商景川的男生冷冷一笑:“怎么,你能带你妹妹来,我便不能带我妹妹来了?”一面将自己的妹妹从身后拖出来。   那是一个和顾倾城差不多年纪的少女,刘海齐眉,一双天真无邪的杏仁眼,大概生性害羞,此刻连耳朵都红了,根本不敢看顾逸夫。   “我妹妹,商景湄,在水之湄的湄。”商景天替妹妹做了介绍。   “你好。”顾逸夫放轻了声音,他觉得对面的少女像只小兔子,稍稍受到惊吓便会逃走。   商景湄声音很细很软:“你好。”   两对兄妹便这样走在了队伍的最后。到了西子湖畔,湖水如同一块静玉,周围芦苇依依,偶尔有水鸟从湖面滑过,点出圈圈涟漪。   说是秋游,其实不过是年轻人之间不分男女混坐在一块儿,高谈阔论而已。   顾倾城只听见身后依稀飘来什么“莱布尼茨”、“罗素”、“普朗克”,都是她不大懂的词语。商景川坐在她身旁,双手抱膝,正安静地看着远方小山的轮廓。而顾逸夫则陪着商景湄在说话。她愈发觉得无聊。   干脆回美国算了,多的是男孩子喜欢她。她要和旁人在一起,气死他。顾倾城一面恨恨地想着,一面百无聊赖地拿着手里的锡水壶,舀着湖水玩。   “我在三藩住过一个多月。”商景川忽然开腔。   顾倾城吓了一跳,扭头看他:“你也出过国?”   商景川略显倨傲地一笑:“怎么,看着不像?”   “我没这个意思。”顾倾城继续玩水。   “我父母都是外交官。”商景川捡起一块扁平的石头,丢出去,石头擦着水面荡过去,打出好几个水漂。   顾倾城瞪大了眼睛:“你好厉害。快教教我,怎么打水漂。”   “好。”商景川起身,在附近找了几块适合的石头,给顾倾城讲解要领。   秦仲恩终于看不下去,从山坡上走下来,站在了顾倾城的身后。湖面上立刻倒映出他修长影子。顾倾城心里一慌,只听得“扑通”一声,勾在手腕上的水壶带子滑下去,锡壶往湖中心飘去。   “我的水壶!”顾倾城一跺脚,着急地喊道。   那厢顾逸夫听见妹妹的声音,丢下商景湄便奔了过来。   秦仲恩已经弯腰捡起一根长树枝,站在湖边,竭力用树枝去拨拉锡壶的系带,费了老半天劲,才将*的水壶捞上来,递到她手里,打趣道:“游西湖,提锡壶,锡壶掉西湖,惜乎锡壶。”   顾倾城愤愤地瞪他一眼,还跟她拽文,难道他不知道经过恶补,她的中文早已经不似先前那般糟糕了吗?想到这里,她没好气地对道:“听物理,如雾里,雾里看物理,勿理物理。”她音色甜脆,一个个字音又故意咬得极准,每一声都像井水浸过的香瓜,汁水四溅。   周围的人爆发出一阵大笑,不少和顾逸夫交好的男生甚至直接恭维“你这妹妹真是才思敏捷啊。”   秦仲恩只能苦笑,只有他知道这个“物理”影射的是他。   “哥哥,我回去了。”顾倾城朝顾逸夫交待了一句,便拎着水壶往回走。秦仲恩也顾不得其他人的眼光,追了上去。他也不说话,只是落后她一两步,不紧不慢地跟着。   转过一个弯,顾倾城气恼地转过身去:“你干嘛跟着我?想耍流氓吗?”   她长得太美,连生起气来都那么美,秦仲恩鬼使神差地冒出一句:“你长得真美。”   如果这时有热血青年听到两人的对话,恐怕二话不说便会反剪了秦仲恩的双手,将他扭送到派出所去。   顾倾城又羞又怒,恶狠狠地剜她一眼,撒开腿便跑起来。秦仲恩叹了口气,仗着腿长,几步便追到她,然后一把握住少女滑腻的手腕。   “我有礼物送给你。”   “我不要。”顾倾城还在赌气。   “可是我非要送给你不可。”如今的秦仲恩在她面前从不掩饰自己无赖的一面,拖着她便往自己家所在的方向走去。顾倾城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便乖乖跟着他后头走了。   他的父母的冤案几个月前已经平反,母亲林珊甚至恢复了工作,重新回到大学教书。现在的秦仲恩,可谓春风得意,万事顺遂。   拿着钥匙开了门,秦仲恩拉着顾倾城进了自己的房间。拉开抽屉,秦仲恩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盒盖,从里面拿出了一枚小巧的戒指出来。   “这个戒指是我自己做的。戒环是用锡丝焊了之后编的,中间这个红色的透明晶片是我找实验室老师要的红色发光二极管,熔掉了下面的两脚,然后镶在了指环上。做得比较粗糙,希望你不要嫌弃。”秦仲恩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先前的不高兴在看到这个戒指之后立即烟消云散,顾倾城将戒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简直是爱不释手。   “秦哥哥,给我戴上。”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颊倏地升腾两朵红云。   秦仲恩动作轻柔地给她套在了左手无名指上,又信誓旦旦地保证道:“等我毕业有钱了,我给你买金戒指,买真正的红宝石戒指。”   “我喜欢这个。”顾倾城如画的眉眼里满是喜气。   秦仲恩只觉得一颗心像掉进了蜜罐里,在嘶嘶声中泡软、泡涨。他伸手扳过顾倾城的下巴,便吻了上去。她的唇上仿佛有蜜有奶,总是叫他吻不够。放在她腰肢上的手指一根根绷紧。   如果说第一次看见对方的身体时,他还尚有些懵懂,不太明白下/腹那团欲/望是怎么回事。而现在,他清楚地感知到了身体里的欲/望像笼中兽,正叫嚣着要出来。虽然早已经过了酷夏,但是秦仲恩此时却是一头的汗,连眼睛都隐隐发红,像荒野里一头迷路的雄狮,焦躁不已。   有晶莹的汗珠顺着他乌黑的鬓发流到腮边,顾倾城伸手替他拂拭干净。在她的指尖触到他的脸颊的那一瞬,仿佛是一道闪电倏然滑过原野,迷途的雄狮觉得心头顿时豁亮。   秦仲恩修长的手指解开了顾倾城衬衣的扣子,然后是棉质的裹胸。小巧的/乳/像受惊的白鸽,在微凉的空气里慢慢探出嫩红色的喙。他低头含住了鸟喙,手掌慢慢下滑,然后随着□织物的滑落,两条莹白笔直的腿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秦仲恩连鼻息都粗重了起来,一下一下地拂在她脸上。他乌黑的眼睛热切又羞赧地看着她,似乎在无声征询她的意见。顾倾城在美国读书时,班里发育得早的洋妞便吹嘘过和男朋友Make love是多么幸福快乐的事情。她模模糊糊地知道秦仲恩想要干什么,心脏也是扑通扑通直跳,她有些羞怯地伸手去拉他的衣角:“你妈妈会不会突然回来?”她也见过林珊几次,她感觉得出林珊对她客气却不亲切,似乎并不喜欢她。   “不会,她今天坐车去老家看我外婆了。不到晚上是不会回家的。”   顾倾城脖颈微垂,眼睫扑闪了两下,算是默准了他的行为。得到了默许的秦仲恩简直欣喜若狂,他生涩地在她的锁骨和胸前亲吻着,喃喃道:“我好爱你啊。”   进入的那一个瞬间,顾倾城痛得脚趾都蜷缩起来。然而和他融为一体的感觉叫她忍不住泪中含笑。   此刻,爱情像阳光下的西子湖,温暖而明亮。而他们,成了水上两叶浮萍,随波荡漾。   作者有话要说:商景川猜出来是谁了么?商渊成的老爹哈哈。   ☆、67倾城别传(下)   四、爱就是牺牲   秦仲恩没有料到他们偷吃禁果的那天晚上,林珊从老家给他带回了旧日的伙伴——林菱。据说她出生时她的母亲正坐在木桶里采菱角,所以给她取了这样的名字。她本是林珊远方一位表叔的女儿,因为父母双亡,便跟着舅舅舅母过活,没有少受苦。文/革爆发后,她借着大串联坐上绿皮火车,逃离了老家,辗转到了京津县郊,又凭着记忆找到了秦仲恩的外婆,被她称做三姑婆的老太太。那个时候秦仲恩因为父母的缘故,被送到了乡下。于是两个孩子自然就认识了。   秦仲恩在城市长大,又受知识分子父母的熏陶,个性清高,虽然家逢变故,但他私心里还觉得自己是落难公子,和农村那帮邋遢的小孩自然玩不到一块儿去。而比他大一岁的林菱却格外维护秦仲恩,那时候食物匮乏,难得挖到几个山芋,林菱都是吃小而干瘪的,将大的好的留给他吃。虽然她读书不多,长得也不算漂亮,但肤色微黑粗糙,一浓密漆黑短发,有点像男孩子的林菱如同山野里的清风,还是抚慰了当时郁郁不乐的秦仲恩。   几年不见,林菱出落得稍稍秀美了些,短发也蓄成了长发,梳着《红灯记》里李铁梅式的辫子。乍见旧时的玩伴,秦仲恩还是开心的。林珊带林菱回市里,本意是让儿子在学习上帮助帮助她,然后鼓励她报名参加高考,自然,以林珊的基础是不可能考得上的。但是当时国家的政策是高考落榜生可以被招录进小学、银行这些单位工作。自然要比在工厂里工作体面和轻松一些。   可惜林菱全然不是读书的料,她热衷的是烧饭洗衣,收拾房间。恰好当时京津工艺美术厂招工,她父亲生前是四里八乡有名的木匠,耳濡目染之下也做得一手好木工,于是便瞒着婶婶林珊去报名考木雕工,居然脱颖而出,被招录进去。林珊也不好说什么,只得鼓励她好好工作。刚进去都是从徒工做起,一个月28元工资。林菱却非常高兴,自觉可以为这个家做一份贡献。   秦仲恩本来也为她可以自食其力而高兴,然而某日回家,却见林菱正坐在矮凳上给他洗汗衫背心,秦仲恩一下子慌神了,他上前一把从她手里夺过自己的汗衫,有些窘迫地说道:“林菱姐,我自己来。”   “你是男娃儿,哪里能洗的干净。”林菱笑呵呵的,又仗着自己力气大,从他手里拿过来,又在搓衣板上搓洗起来。   秦仲恩没办法,在他看来,内衣要么自己洗,要么是最亲密的人洗。然而这话又不好开口,只得暗暗拿定主意,以后这些内衣一定换下来就自己拿洗掉。   回到自己的卧室,秦仲恩仔细看系主任拿给他的这张表。这是申请报考中科院应用物理研究所研究生的资料。还有大半年,他便要大学毕业,“大舅子”顾逸夫已经决定考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研究生。而他,和他情况不同,自然选择留在国内。   林菱忽然推门进来,手上还湿漉漉的。“阿仲,你的裤/头呢?我没找着。”即使秦仲恩跟她讲过自己名字里面的仲是按照“伯仲叔季”的顺序排下来的,没有实际含义,但林菱还是这么称呼他。   秦仲恩一张脸红的像煮熟了的虾子,正所谓食髓知味,要不是他们都是学生,不然真恨不得立刻就将她娶进家门,日夜温存。可惜这是个在大街上随地小便、在厕所墙壁上写脏话都会被定性成流氓罪的年代,如今晚上,他都是回想着那个下午顾倾城在他身下的样子自我纾解,弄脏了的裤子他早上便偷偷换下来,打算趁着洗澡一块儿洗了。   他轻咳了一声:“林菱姐,贴身衣物还是我自己洗吧,毕竟男女有别。”   林菱才想说什么,却听见敲门声。   “我去开门。”秦仲恩刚打开门,顾倾城便像回巢的乳燕,一头扎进他的怀里。然后就听见她抽抽噎噎的声音:“秦哥哥,妈妈要我和哥哥一起回美国念书。我不要回去,我要留在这儿,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会这样,舒阿姨不是前一阵子已经答应你留在京津读大学的吗?”秦仲恩也着急起来。   “我不管,反正我死也不回美国。”顾倾城擦了擦眼泪,却看见了不远处站着的林菱。她正呆呆地看着他们。   “秦哥哥,她是谁?”顾倾城有些敌意地看着林菱。   秦仲恩知道她是个小醋缸,赶紧解释道:“她是林菱姐,我家的亲戚。”   “林菱姐,你好。我叫顾倾城。”顾倾城这才有了笑脸。   “你好。”林菱讷讷地回道:“你们聊,我去准备晚饭了。”   “秦哥哥,我爸爸让我带给你的,薛定谔的《What is life》,他让你看完了和他好好聊聊心得。”顾倾城从书包里拿出一本牛皮纸包的小册子,递到情郎的手上。   秦仲恩苦恼地摸摸头:“顾伯伯上次给我的卡尔纳普的《概率的逻辑基础》我还没有看完呢。”   顾倾城踮起脚去揪他的耳朵:“你好慢,我哥哥五天就看完了。说,你是不是偷懒了?”   “你知道的,你爸爸的书都是英文原版的,我看的慢也是没法子的事。”秦仲恩笑着躲闪。   林菱默默地听着两个人的对话,他们在说什么,她听不懂。她只知道那个姓顾的女孩子漂亮得像天上的仙女,阿仲看着那个女孩子的眼神让她觉得心里很难受。用手背揉了揉眼睛,林菱的头垂得更低。   不过从此以后,秦仲恩发现林菱真的不再帮他洗任何内衣。甚至刻意躲着他,不过他如今忙得很,自己要忙着准备研究生考试不谈,“准岳丈”还额外给他开小灶,还要陪着女朋友温书准备高考,自然不会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只有林珊默默看在眼里,叹息不已。   几个月后,秦仲恩顺利考上了中科院应用物理研究所的研究生。当时核物理研究所和应用物理研究所毗邻,顾雁遥经常在下班后推着他那辆黑色的飞鸽二八式的自行车和同路的秦仲恩边走边聊,所以研究所里几乎没人不知道以第一名的身份考进来的小秦同志是顾教授的“乘龙快婿”,闲暇时没少打趣他。他个性虽清高但并不迂腐,对于别人的玩笑只是一笑了之,并不介怀,更不会为了避嫌而刻意疏远顾家人,于是顾雁遥对他的印象更好。   进入八十年代后,核能利用方面也不像过去那样迫切,粒子物理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顾雁遥的多次提议下,经过上级批示,从京津市核物理研究所划分出一个粒子研究所出来,顾雁遥兼任所长。当时欧美各国都在进行粒子加速技术的研究。所里花重金引进的中、高能加速器和重离子加速器都来自于外国重点实验室,顾雁遥自然不甘心长期掣肘于人,立志要建造出强束流中高能加速器。这类加速器不仅能提供直接加速的离子流,还可以提供次级粒子束,一旦研究成功,绝对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攻关小组很快组建完毕,不眠不休地日夜钻研,顾雁遥将家庭儿女悉数托付给了在音乐学院教钢琴的妻子舒停云身上,吃在所里,宿在所里,简直比三顾家门而不入的大禹还要敬业。   然而就在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的时候,实验室的保险箱却被撬开,图纸外流。所有研究人员一概封闭排查。连被借用负责处理数据的秦林恩也受到牵连,被一齐关了禁闭。   盗窃国家机密、破坏国家安全在当时是非常可怕的罪名,这一帮物理学家遭受到了非常严厉的盘问,某年某月某日,谁接触到了图纸,和谁交谈提及了图纸,具体谈话内容是什么。因为问不出来,公安部的一位鹰派首长,开始采取审讯刑侦犯人的那一套。六十瓦的白炽灯灯泡吊在房梁上照着,不许喝水,不许上厕所,车轮战一般地回忆、重复,一旦与上次的证词有出入,立刻会受到更加强硬的质询。   这些文弱的知识分子,许多活到四十岁,连只鸡都没有杀过,何曾见识过这样的阵势,但一个个脖子倒都硬得很,时而痛斥丘八们有辱斯文,时而感叹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时而又诅咒那盗窃图纸的家伙活该吃枪子儿。   顾雁遥是负责人,嫌疑自然最大,这个一米八几的男人在隔离审查里被折磨得脱了形。然而三天后,他却被客客气气地告知嫌疑人落网,他的嫌疑解除,可以恢复工作。他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嫌犯是谁。对方却一脸高深莫测地拍拍他的肩膀,要他擦亮眼睛,莫要被人利用。等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家里,家里却只见妻子和儿子,不见女儿。   顾逸夫垂头丧气地指一指卧室的方向,告诉父亲:“秦仲恩被抓起来了,听说警察在他家的书柜里翻到了图纸,妹妹知道他被抓的消息后,直接晕了过去。而且,而且……”顾逸夫脸颊有些发烫,脚尖无意识地在地板上蹭擦着。   “而且什么!”顾雁遥对这个女儿简直爱若珍宝,此刻听到这个消息,只觉得后脑勺像挨了一记闷棍,口气不由又急又冲。   舒停云淡淡地接嘴道:“你女儿怀了秦仲恩的孩子,已经三个多月了。”   顾雁遥脚下一软,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   “爸爸。”顾倾城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赤着脚就下了床,脸色惨白地倚着门框站着,红肿的眼眶里全是泪水:“爸爸,求求你救救秦哥哥,他不会干这种事的,求求你救救他,如果他死了,我也不用活了。我们一家三口到地下团聚好了。”   舒停云脸色一白,上前一步,扬手就给了女儿一个巴掌:“你还有脸说,你才多大,一家三口,你和谁是一家三口?便是给他买子弹,也轮不到你花钱!”   顾倾城捂住火辣辣的脸颊,不可思议地看着母亲。然后“哇”地一声哭出来,她哭得太厉害,以至于先前吃的一点白粥全部呕了出来,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连嘴唇都是灰白色。   “妹妹。”顾逸夫急得眼睛都红了,上前心疼地搀住她,一面轻柔地给她拍背,一面朝着父母说道:“我不相信仲恩会做这种事。我了解他的人品。而且有谁会笨到偷了图纸不早点脱手,而是随便往书里一夹?等着公安来抓?讲不通。”   顾雁遥也焦躁地来回踱着步,他也不相信秦仲恩会做这件事,凡人做事,必有动机,仲恩没有动机去做这种风险极大的事啊。   “我出去打听消息。”顾雁遥连脏衣服都没有换,便又推门出去了。   顾倾城软软地靠在顾逸夫的身上,眼神空茫地看着父亲消瘦的背影消失在门后。舒停云用手指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冷冷地说道:“你哥哥正好要去美国参加面试,我会带着你一起回美国。这儿是待不下去了。”   “不,妈妈,我不要回美国,我要留在这儿,和秦哥哥哥在一起。”   舒停云咬牙瞪女儿一眼,“顾倾城你疯了吗?十八岁就大了肚子,你是怕没以后没人在你身后丢破鞋吗?”   顾倾城又羞又气,眼泪又开始滴滴答答往下落。顾逸夫只觉得今日的母亲言辞格外尖锐,他有些急切地说道:“妈妈,您就别再说了,妹妹如今的身体可受不住。”   顾家也是京津的权贵之家,虽因文/革的冲击而七零八落,但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最近几年已经隐隐有重新得势的架势。只是顾雁遥当年因为不肯从政,和家庭决裂,孤身一人赴美留学。所以此时顾雁遥站在总参谋部的铁门外,看着红砖墙上绿意葳蕤的藤萝,心情不免有些复杂。叹了口气,他还是在传达室报了名姓,静静等待父亲昔日的下属,如今总参谋部情报一部的负责人谭礼新。   一身笔挺戎装的谭礼新很快出了小楼,他惊喜地看着少年时的伙伴,然后结结实实地来了个拥抱,这才请顾雁遥去了自己的办公室。   顾雁遥此刻没有心思与他叙旧,简要地说了自己的情况,他便打听起秦仲恩的情况起来。   “雁遥,你和这个秦仲恩是什么关系,你个性我最清楚不过,这些年结婚生子归国都不曾知会顾老半声,此刻却为这个青年人找上我,你知道的,你的事我是不会瞒着顾老的。”   顾雁遥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水,苦笑道:“礼新,仲恩这孩子既是我的学生,又算是我的半子,你说我怎么能眼睁睁地不救他。何况我可以担保,这件事决计不是他做的。”   谭礼新叹了口气:“案子确实有疑点,当时专案组对涉案人员的家庭都进行了搜查,而那一小部分图纸便是在秦仲恩的书柜里一本叫《科学与近代世界》的书皮里发现的……”   A.N.怀特海的《科学与近代世界》。顾雁遥忽然觉得浑身的血一下子像冻住了。因为父母的专业都属于文科,秦家的藏书自然以文史类居泰半,后来又被抄没了大半。秦仲恩酷爱阅读,他又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便敞开了自家的书柜任他借阅,除此之外,他还经常刻意推荐一些英文原版书目,给自家儿子和未来女婿,不仅要他们读,还要写笔记谈感想。   《科学与近代世界》这书便是他前些日子推荐的,嘱咐女儿带给仲恩。他工作繁忙,本不会对这些小事有特别的印象,只是那晚拿书给倾城时,正在弹琴的妻子忽然离开琴凳,从他手里拿过了这本书,打趣说也要看看。她拿过书就看了起来,竟然似乎入了迷,然后又喊女儿倒水给她喝,接过水杯时却不慎手滑将书泼了个湿透。幸好他有包书皮的习惯,停云剥下湿了的书皮,又重新去书房找牛皮纸给书包上封皮,这才交给女儿。   顾雁遥觉得某个可怕的想法正在拼命咬着他的脑子。他强打精神和谭礼新说了几句,得知秦仲恩现在咬定这书是他在旧书摊上买的,买回时就包着封皮,并不知晓里面藏着玄机,专案组也没有办法,只好暂时先将他收押。顾雁遥愈发觉得心如刀绞,那样聪慧的青年,恐怕已经猜到了什么,只是念着这书是女儿拿给他的,生怕连累了倾城,这才撒谎说是买的旧书吧。   嘱咐谭礼新照看着些秦仲恩之后,顾雁遥失魂落魄地离开了总参部,慢吞吞地往家挪着。   不过二十多分钟的路程,他走了一个小时才到家。家里面妻子正在收拾行李箱。他怔怔地看了她半天,忽然伸手按住行李箱的盖子,低低道:“是不是你?”   舒停云蹙眉看他一眼,“阿遥你说什么?我跟你说,我打算最近就带两个孩子回美国,再过一个月,倾城的肚子就瞒不住人了,留在这儿,她脊梁骨还不被戳断了。”   “阿云,是你对不对?是你把图纸夹在了书皮里,然后借着女儿的手,把书送到了仲恩手里。”   舒停云从床沿一下子站起来:“顾雁遥,你发什么神经?你宁可相信一个外人,也不相信自己的妻子?居然把这种屎盆子扣在我头上?”   顾雁遥的脸色早已经是一片苍白,他的腰眼死死抵在身后的缝纫机上,仿佛不这样就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一般。闭了闭眼睛,他缓缓开了口:“我打听过了,仲恩没有说出《科学与近代世界》是我借给他的,他说是他在书摊买的。如果真是他偷的图纸,又藏在了我借给他的书里,他为什么不说实话?”   “仲恩这个孩子倒是讲义气,这倒是我失策了。”舒停云微微勾唇一笑。   “阿云,当真是你?”顾雁遥高大的身躯此刻如同风中的纸片,打摆子似地晃起来。   吱呀一声,卧室的门忽然被推开,门外是顾逸夫和顾倾城兄妹两个。兄妹两个表情如出一辙,雪白的脸,哆嗦的唇,仿佛青天白日撞见了鬼。   舒停云视线徐徐扫过自己的丈夫、儿子、女儿,笑笑:“既然人都来齐了,那么重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的真名叫做安藤喜江,隶属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统括官。图纸是我们拿的。”   顾倾城不可思议地看着母亲,她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以前的温柔可亲悉数不见,只剩下突突散发出的凌厉。她浑身筛糠一般地颤抖起来,妈妈,妈妈怎么会变成日本人,妈妈还陷害了秦哥哥。顾逸夫死死咬住下唇,将妹妹紧紧抱在怀里   安藤喜江将手腕一并,堪堪递到丈夫面前,脸上还挂着笑容,“顾雁遥,日本间谍就在你面前,把我扭送到公安局吧。”   顾雁遥身体却是一软,萎顿地瘫坐在地上。他颤抖着捂住自己的脸,肩膀可疑地跟着抖动起来。   “妈妈,求求你救回秦哥哥,只要你能救他出来,我什么都听你的,求你……”顾倾城忽然挣开哥哥的怀抱,扑到母亲脚下,跪在地上,捣蒜一般地磕起头来。她不在乎什么民族大义,她看过白明导演的《川岛芳子》,只觉得同样身为日本间谍的母亲应该也是无所不能的。   “倾城。”安藤喜江弯腰托起女儿的下巴,眼神近乎爱怜:“只要你把妈妈送到公安局去,你的秦哥哥就可以沉冤得雪,被放出来了。”   顾倾城惶惑地拿眼睛去看父亲和兄长。   “不行,妈妈会被枪毙的。”顾逸夫声音里也带上了哭腔。   “爸爸,我要秦哥哥,我也要妈妈……”顾倾城爬到父亲面前,拼命摇晃着他。   顾雁遥颤巍巍地松开捂住脸的双手,抬眼看了妻子一眼。她面上始终挂着淡笑,仿佛什么都不在乎,又仿佛一切都胜券在握。她太了解人心,知道他们永远不会拿她怎么办。   只可怜了女儿,顾雁遥伸手揽住女儿的肩膀,却摸到一把突兀的骨头,他眼睛里的泪珠再也含不住,直直地砸下来。   “我有办法。”顾逸夫擦了一把眼睛里的热泪,“只要有人肯顶罪就行。”   “顶罪?”顾倾城转脸看向哥哥。   顾逸夫郑重地走到父母面前,啪地一下跪下来,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爸爸,妈妈,妹妹肚子里已经有了仲恩的孩子,仲恩是我的挚交好友,又因为我顾家无辜挨了这牢狱之灾,我不能眼睁睁地坑了他的性命,也害了妹妹一辈子。我愿意去自首,换仲恩出来。”   “哥哥——”顾倾城凄厉地喊了一声,扑在顾逸夫的身上。   “逸夫,别做傻事。”顾雁遥也是涕泪纵横,一把扯住儿子的手臂。   安藤喜江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三人,忽然蹲□,将女儿半抱半拽起来:“你可想留住肚子里秦仲恩的孩子?”   顾倾城下意识地捂住小腹,“这是我和秦哥哥的孩子,我一定要生下来。”   “我可以帮你把秦仲恩救出来,也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和我一齐回日本。”   “不行。我不允许倾城跟着你。”顾雁遥悲愤地站起来。   安藤喜江却不理他:“你想想,倾城,再过一个月,你的肚子就藏不住了,在这里,你一个未婚女孩儿,可能顺顺当当生下孩子吗?你若是跟妈妈回日本,妈妈会照料你把孩子生下来。不管怎么说,你毕竟是我唯一的女儿,妈妈还会害了你不成?”   顾倾城含泪思考了半天,终究想搭救秦仲恩的心思占了上风:“好,我答应你。”   “妹妹——”   “倾城——”   “爸爸,哥哥,对不起,我一定要救秦哥哥出来。”顾倾城眼泪婆娑。   “倾城,我记得你说过,秦家住了一个远方亲戚,是个女孩子,似乎喜欢秦林恩?”   “嗯,林菱姐。”顾倾城猛地想起了什么,有些恐惧地盯住母亲:“您,您想要——”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爱就是牺牲。”安藤喜江脸上的表情晦暗难明:“或者,你同情她的话,可以把我送到公安局去。”   顾倾城擦干眼泪,她要和秦仲恩长相厮守,她不能牺牲自己,她又舍不得牺牲自己的哥哥,她也舍不得自己的母亲去送死,所以她只能狠心断送一个不相干的人。为虎作伥,顾倾城忽然想起秦仲恩教过她的这个成语,没错,她就是一个伥鬼。   “您要我怎么做?”   “现在带我去秦家,把那个叫林菱的帮我喊出来。”   顾雁遥父子想说什么,最终都讷讷地闭了嘴。万年进化里,人心始终都长在左胸,不在正中,有所偏倚自然是难免的。   母女二人收拾整齐,一前一后离开了家门。到了秦家门口,顾倾城小心翼翼地敲了敲门,林菱红肿着眼睛给她开了门。   “林阿姨怎么样了?”顾倾城站在门口,轻声问道。   “姑妈生病了,已经歇下了。”林菱这才注意到顾倾城身后美艳的女人,“你后面的这位是——”   “我是倾城的妈妈,林菱是吧,你想救秦仲恩出来吗?”安藤喜江大半张脸都隐在暗处,只有声音低迷而诱惑,叫顾倾城无端地打了个寒噤。   林菱欣喜地睁大了眼睛,“我当然想,求您帮忙。”   “你跟我过来,我教你怎么做。”安藤喜江微微一笑,主动伸手牵住林菱的手。她的手滑而腻,但却是冷的,林菱觉得有种小时候在河边抓住水蛇的感觉。   顾倾城默默地掩上门,跟在二人身后。   在昏暗的路灯下,小花坛旁,安藤喜江冷淡地吩咐女儿:“你站远一些。”   顾倾城乖乖照做了。   安藤喜江牵着林菱又朝里走了几步,顾倾城听不见她们在讲什么,只知道她们讲了很久。   两人出来时,林菱脸上依稀还有未干的泪痕,但嘴角却噙着微笑。她的目光一直落在顾倾城的肚子上,顾倾城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轻轻将手护在了小腹上。林菱这才收回目光,主动抱了抱顾倾城:“阿仲很快就可以出来了。你们要好好的在一起啊。”   顾倾城忽然觉得悲从中来,这个平庸的、她素来瞧不起的女子,因为她的母亲的过错,为了救她的爱人,选择了牺牲自己。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用力点着头。   五、尘埃落定   半个月后,秦仲恩被无罪释。刚回到家,他便急着想冲个澡去见顾倾城。   不料素来温煦的母亲却劈手给了他一个耳光。   他怔怔地看住母亲:“妈,您干吗打我——”   “你还要去见她,她害你害得还不够吗?林菱那个丫头为了救你,已经葬送了自己,你还要去见顾家那个丫头!你有没有半点良心?”林珊已经泣不成声。   “林菱姐?”秦仲恩脸上的血色一下子跑得精光。   “你以为你能放出来是谁救了你?是林菱去自首,说她偷了图纸,然后藏在书皮里,你这才逃过一劫。”   “林菱姐,怎么会?”秦仲恩骇笑:“她连初中都没念完,比例尺都不懂,她怎么可能去偷图纸?”   “可是她拿出了所有的图纸,还交待了一个银行户头,说只要偷出图纸对方就许诺给她两万块。别人不清楚她,难道我还不清楚那个丫头吗?那个死心眼的丫头,哪里有这种脑筋,这件事根本就是有高人在背后指点。”   “高人在背后指点?”秦仲恩呆呆地重复了一遍。   “你当我不知道那本书的来历,公安局来搜查之后,我给你收拾房间,看见了你写的读书笔记,那本《科学与近代世界》根本就是顾家那个丫头拿给你的。这件事绝对和顾家脱不开干系。”   “那林菱姐现在——”秦仲恩觉得浑身发冷。   “已经判刑了,判了十六年,她才二十出头,这辈子算是完了。”   秦仲恩倒退了两部,猛地一个转身:“我要去找她问清楚!”说完便一阵风似地奔出门外。   “你给我回来,我不许你去!”林珊一拐一拐地追出去,不想腿脚不灵便的她没有留意脚下的台阶,一脚采空,竟然从楼梯上失足跌了下去。   听到声响的秦仲恩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他疯了一般地撒足跑到母亲身边:“妈——”   林珊的头恰好撞在楼梯最后一阶上,鲜血将水泥地都染红了,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死死握住儿子的手:“等林菱出来,你娶她,答应我——”   “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妈妈,求求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秦仲恩跪在地上,崩溃地大哭起来。   林珊最后看了一眼儿子,安静地闭上了眼睛。   “妈——”   回应他的只有无边的风声。   而同一时刻,顾倾城跟着母亲登上了飞往东京的飞机。她本以为生下孩子后便可以和秦仲恩团圆,却不知道两年后,她抱着儿子秦亦峥故地重回,秦家居住的筒子楼已经被夷为平地。至于秦仲恩,也不知所踪。   作者有话要说:《倾城别传》到此结束了,毕竟只是别传,不算正传,所以很多地方都略过了。正正经经把顾倾城传奇的一生写下来恐怕又是二十万字。秦仲恩(当然以后改名叫秦林恩了)和顾倾城的故事会在下一本《菩萨蛮》里继续涉及到的。PS:秦亦峥名字谐音嘛就是情义真。   ☆、第65章 华伦夫人的职业2   门打开的那一瞬,沈陆嘉两条浓眉深深蹙起:“夏行长?”   夏商周表情复杂地看了一眼沈陆嘉,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现在的心情坏透了。   伍媚听见动静,也起了身,和夏商周四目相对的那一瞬,她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夏商周觉得自己被这个眼神刺痛了,他扭脸看住沈陆嘉,有些生硬地说道:“沈总,请您回避一下,有些话我想要问一问,伍小姐。”   沈陆嘉面色沉静地转身,伍媚却忽然扯住他的手腕,淡淡朝夏商周说道:“没什么话是他不能听的,你直说吧。”   夏商周喉结动了动,垂在身侧的两只手下意识地一根一根收紧,过了许久,他骨节发白的手指又一根一根松开,缓缓开了口:“我只问你,那个孩子,如今是不是跟着你?”   伍媚勾了勾唇角:“哪个孩子?”   夏商周一口气梗在喉咙处,当着她的面,要他说出“我的儿子”这四个字简直无异于刑罚。上下嘴唇颤了许久,夏商周只觉得情绪几欲崩溃,他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于他,儒雅博学的父亲在外出考古时因为墓顶塌方意外去世,娴雅温柔的母亲跟着殉情,留下他一个十五岁的小小少年,跟着舅舅过活。十八岁的时候遇上她,倾心恋慕,彼此眼睛里都只有对方。青春少艾,也不是没有少年人的冲动,可是他却每次都会选择温柔却坚定地推开她的手,宁可躲进旅馆的卫生间里,在哗哗的水流下自己纾解。就像他吃葡萄总是把最饱满最浑圆的紫色颗粒留在最后吃一般,他也想把最好的留到他们结婚那天,可是谁能料到订婚那晚出了那样荒唐的变故。有那样鹣鲽情深生死与共的父母,他如何做一个玩弄感情的人,可是这个世道,处女又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他和晏修明发生了关系,自然不得不负起责任来。若不是夷光的离家出走,或许他未必有勇气选择任性地一走了之。   沈陆嘉已经敏锐地猜到了那个孩子指的是夏天,应该是晏修明和夏商周的儿子,那么伍媚收养他,动机又是什么?他有些不敢往下想。忍不住看了看一旁站着的夏商周,他还记得初见时那样潇洒昂扬的青年,可眼前的年轻男人却是一身萧索落寞,几乎像换了一个人。命运弄人,沈陆嘉在心底叹息一声,折身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然后递给了夏商周。   夏商周下意识地接过杯子,杯子的竖棱硌着掌心,他低头抿了一口温水。又过了半天,他才破釜沉舟一般开腔道:“你明白我说的是谁,晏修明和我的孩子。”   “夏商周,你上我家来管我要你和晏修明的儿子?”伍媚唇角的笑意很淡。   “我去了唐在延家里。三年前,你和一个年轻男人一起带走了那个孩子。唐在延的妻子记得你右手上的那粒红痣。”   眼角的余光里伍媚看见了沈陆嘉的眼睛,那双栗色的眼睛此刻像茶色的大海,正在眼底生出无限的波澜,并不汹涌,只是一波一波地漾出悲悯的涟漪。   伍媚无来由地便觉得从心底生出一股烦躁之意,她状似很随意地将右手搭在自己的左手手腕上,那粒红痣便像落在雪地里的一朵红梅一般显眼。   “领走孩子的女人右手上有痣,我右手上有痣,所以便是我拐走了你儿子?夏商周,你大学里逻辑学可是满分,这种低级的错误三段论,你怎么能说的出口?”   “夷光。”夏商周痛苦地耙了耙头发,“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说,孩子都是无辜的,他没有做错任何事……”   “够了,夏商周。你哪只眼睛看见你儿子被我毒打了还是辱骂了?”伍媚斜着眼睛睨他,嘴角微勾,神情嘲讽,“要讨人,麻烦你找齐全了证据再登门兴师问罪,或者直接去警察局报案也成。时间不早了,请回吧。”说完便转身进了卧室。   卧室里没有开灯,黑漆漆一片,夏商周看着她的背影逐渐和那浓墨似的暗融为一体,又去看沈陆嘉,“沈总……”   沈陆嘉难得不礼貌地截断了别人的话头,但是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彬彬有礼:“夏行长,你认识她的时间比我久,应该知道她的为人。一个人再怎么变化,骨子里的东西始终还是在的。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今晚这样冒失地上门要人,我想实在不是什么高明的主意。”   夏商周又一次将视线投入卧室的黑暗当中。黑暗里他看不见她的轮廓,他又看眼前的男人,他长着一张英挺锐利的脸,但似乎无论什么时刻,他的表情总是静的,夏商周忽然从心底生出一种灰心来,这种灰心比他在知晓晏修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时还要重大,因为沈陆嘉比他要懂她。他用力地抿了抿嘴角,一声不吭地推门离开了。   沈陆嘉进了卧室,轻轻按下了壁灯。伍媚躺在床上,他坐到床沿,抬手摸了摸她的长发:“晚饭还没吃,马上重做意面?”   “我不饿。”伍媚头埋在枕头里。   “那吃点别的?冰箱里还有菜。”   伍媚一骨碌坐起来,“沈陆嘉,你不问我收养夏天是为了干什么?”   “你会拿他做什么?”沈陆嘉眉毛微微一扬,“我不觉得你会用那孩子做什么。”   他笃定的口吻让伍媚有些恼火,她冷哼了一声,挑衅道:“沈陆嘉,我不是一个善女人,你该知道的。宽宏大量、以德报怨这种情操在我这儿,就像受天父感召而怀圣胎一样稀奇。”   沈陆嘉笑了一下:“没有人会喜欢做出违背本性的事来,如果觉得内心煎熬,那这件事一定违背了本性。”顿了一下,他又微笑着说道:“你对那个孩子虽然不亲近,甚至有些严厉,但是孩子却很粘你,孩童是这个世界上最敏感的小动物,你对他是好是歹,他们分辨的出来。”   “不。那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除了依附我之外,无路可走。人类之间的感情很多时候都只是一种强势吸引,就像小孩要生存,所以依赖父母的宠爱,介意任何人分走这份宠爱;年轻女人要更好地生存,所以要找到优质的长期饭票,长相学历收入职位哪样不得上纲上线;还有友谊,即便是全无利益关系的闲暇陪伴,难道对方不必温和可亲或者风趣幽默?谁愿意和一个乏味丑陋单调无趣的人作伴?而且,你可知道我和阮咸刚去京津唐家时他什么样子?唐家夫妻本来是因为无法生育才领养了夏天,但是领养了没多久唐在延的老婆就怀孕了,我们去的时候是冬天,夏天才三岁,唐在延的老婆挺着六个月的大肚皮在织小婴儿的毛衫,而夏天拖着鼻涕在楼道的空地上被几个比他大的孩子当马骑。”伍媚大概有些激动,语速很快,也不知道是要说服沈陆嘉还是说服自己。   沈陆嘉凝望着她乌黑的眼珠,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说道:“那你想怎么做呢?法制社会,不时兴子代父偿那一套了,这孩子唯一的利用价值不过就是他那私生子的身份,名舞蹈演员的私生子,被生母抛弃在福利院门口的私生子。”   伍媚被沈陆嘉说中心事,脸色暗了几分。   “你和晏修明间的恩怨,我不会以血脉人伦来劝说你什么,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在夏天身上做文章,老话说‘罪不及子女’,一旦背上私生子的身份,这个孩子的人生将会更加艰难。如果你信得过我,把这件事交给我,我来处理。”   伍媚有些发怔地看着沈陆嘉,有些犹疑地“你来处理?”   沈陆嘉点点头,正色道:“我始终站在你这边。”   伍媚定定地看了对面的男人半天,过了许久,她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好。”   作者有话要说:2月份俺交稿了,但是交稿之后拿书号,送审,修改,设计装帧,下印厂都需要时间,俺的出版方也是业界新人,所以速度比较慢,但是态度还是很敬业的,比如出版方在《何处》的装帧设计上先后换了几个设计师,光我看见的作废封面就有6套,为了书能美美地上市,所以辛苦大家久等了。。。   ☆、第66章 爱的挽歌(1)   夏商周站在办公室的巨幅落地窗前,他的办公室位于摩曼写字楼的22层,朝南,采光非常好。然而放眼看去,景致还是局限于高楼铁塔,他忍不住想起在美国摩曼总部工作时,那里离纽约的入海口很近,一边是曼哈顿的摩天大厦,一边是洁白的帆船在夕阳下扬帆大西洋的场景,一边则是自由女神像,那个时候的他,充满了抱负和激情,然而现在,他只觉得自己像一株老去的树,即使站在阳光里,依然写满了暮气。   摆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是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曲,这首铃声已经陪伴了他整整十年,从未换过。也因为这铃声过于特别,所以这么些年他没少收到各方送来的来自世界级芭蕾舞团的演出门票。没有人知道他之所以挚爱这首芭蕾舞曲只是因为是它,让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全名叫做晏夷光。那时是大一的迎新晚会,他是男主持,报幕之后刚好和准备上台的她迎面碰上,她穿着乳白色的芭蕾舞裙,神情淡漠,和那天在图书馆又窘又恼的样子完全不像。然而随着《四小天鹅》欢乐的舞曲响起,她却像一只伶俐的雪鸟,在他的心脏上跳起了踢踏舞。明明和其他几个跳舞的女生一样的装扮,可是他的眼睛却可以轻易找寻出她。站在幕后的他旁敲侧击,知晓了她就是晏夷光,那个16岁考上京津大学的晏夷光。真正动了心却是在后台看见她换鞋,她刚脱下一只芭蕾舞鞋,那双脚,一点都不美丽,中趾上还裹着橡皮膏药,他忍不住问她“疼吗?”她先是狐疑地看他一眼,随后就笑了,指指自己还穿着舞鞋的的那只脚,说道:“为了别人看见的这只脚,只能辛苦另外的这只脚了。”一面说一面踢了踢那只没穿舞鞋的脚。他记得自己当时脑中一热,如同中了什么魔障,一蹲身就给她脱下了那只舞鞋。   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夏商周接通了电话。   “夏行长吗?我是沈陆嘉。”   夏商周呼吸一窒,哑声道:“沈总找我有事?”   “夏行长,如果方便的话,能否现在到森木大学附属幼儿园来一趟?”沈陆嘉心知以夏商周的机敏,听到幼儿园应该就明了他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夏商周浑身一震,连声音里都带了一丝颤音:“幼儿园?是,是,是——”   “嗯,我在幼儿园的正门等你。”   夏商周挂了电话,便疾步往门外冲,走了两步又折回他的私人休息室,在穿衣镜前将衣服好一通整理,这才抓着车钥匙离了办公室。   离幼儿园越来越近,夏商周觉得自己的呼吸开始不稳,不由趁着等红灯的间隙,伸手扯了扯领带。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此刻的心绪,仿佛是寒假前等老师报期末考试名次的学生,又激动又紧张。尽管这个孩子的存在对他而言,惊吓远大于惊喜,但毕竟这世界上只有这个孩子和他血脉相连,是他唯一的骨肉至亲。   沈陆嘉站在幼儿园的门口,再一次谢过了门卫大叔请他进来避风的好意。因为他只要得空,便会来看看夏天,给他送衣服书籍玩具,所以幼儿园的门卫早已经认得了这张脸。   “沈总。”   “夏行长。”沈陆嘉见夏商周只穿了一件羊毛混纺的蓝黑色西装,外面连大衣都没罩,猜他怕是出来得急,忘记了。   夏商周没有见到孩子,眼睛里浮起一抹失望。沈陆嘉沉静地说道:“还有一会儿才下课。稍等。”和门卫点头致意之后,沈陆嘉和夏商周二人并肩进了幼儿园。两人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沈陆嘉。”夏商周忽然开了口:“其实我现在很嫉妒你,因为你运气比我好。”   沈陆嘉默然不语,只是安静地站着。   “我没有对除夷光之外的任何女人动过心思,不是每个男人都是砧板,推不开主动贴上来的肉,问题在于那个晚上不是我没有推开主动送上门的艳遇,而是我根本就喝得醉醺醺的,她们长得又一模一样,我是人,不是狗,嗅不出她们姐妹俩气息有什么不同。但是,无论我觉得自己多么冤枉,我还是犯了错。处/女——”说到这里,夏商周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成年的处/女在她的母亲眼里是多么金贵。你见过冯青萍,那个女人嘴巴有多厉害想必你也见识过了。那个时候我二十二岁,没有父母帮我出主意,没有钱可以补偿错误,除了我这么一个人,我没有任何办法赎罪。这也就是我后来到美国为什么改学金融,我太需要钱了,如果那个时候我足够有钱,想必用钱‘侮辱’一下晏家来换得我的自由,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我很嫉妒你,沈陆嘉,你运气比我好。”   沈陆嘉仰头看了看蓝天,缓声道:“夏行长,那件事情确实算是意外,不能全怨你。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当年她不在事情发生后的当天选择离家出走?你们所有人都从伦理纲常上想着你作为一个男人,要为和晏修明发生关系而负起责任来。但是你有没有站在她的未婚夫的角度想过,你为了道德感被迫负起责任,那你和她之间四年的感情又被置于何地,你所谓的负责任实际上是不忠于情。她的离家出走固然有对家庭的失望,更多的却是对你的选择的寒心。那晚的错误不怨你,可是糟糕的选择却是你做出来的,倘若你坚持,非她不娶,或许如今我没有机会拥有她。”   夏商周如遭雷击,他从未从沈陆嘉所说的这个角度想过,如果六年前他强势拒绝,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有铃声脆生生地响起。沈陆嘉朝晃神的夏商周说道:“我先去把夏天领出来。”   夏天。他的儿子叫夏天吗?年少轻狂时也曾一本正经地和她一起说过痴话,比如日后有了孩子叫什么名字好,他还记得夏天、夏季、夏日这三个名字赫然在列。夏天这个名字是她取的吧。夏商周兀自还在胡思乱想,沈陆嘉已经领着夏天往这边走来。   如果说先前夏商周还对这个孩子的身份存有那么一丝疑虑,那么现在什么疑虑都不存在了,这个孩子和他小时候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他怔怔地看着那个幼童,好像隔着二十二年的岁月在看自己。   大概是他的眼神太吓人,夏天有些瑟缩地拉了拉沈陆嘉的大衣下摆,“沈叔叔,那个叔叔为什么盯着我看,他的眼神,好怕人。”   沈陆嘉蹲□,拍拍他的肩膀:“小夏天,他不是叔叔,是爸爸。”   “爸爸?”孩子稚嫩的童声重复了一遍,带着不可思议的语气。   夏商周喉头一动,他只觉得嗓子眼里像塞了一块湿冷的毛毡,说不出话来。四肢也像被定住,全然不知道该如何动作。   孩子浓黑的睫毛一连颤了好几下,如同受惊的蛾类。   “沈叔叔,你和媚姨是不是要生小宝宝了,所以不要我了,把我送给别人?”夏天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眼泪就含在眼眶里,却一直固执地打转,不肯落下来。   “好孩子。当然不是。”沈陆嘉轻轻地摸了摸夏天的脑袋。   “可是我想你做我的爸爸。”男童一面绞着手指一面小声地说道,簇生的睫毛上泪珠颤了几颤,最终还是扑簌扑簌地掉下来。   夏商周再也听不下去,上前两步,弯腰将夏天抱进怀里。   孩子下意识地挣扎了两下,一颗小脑袋也急匆匆转向沈陆嘉的方向,似乎在寻求保护和支持。   沈陆嘉只能微笑以示安抚。   “你叫夏天对吗?”夏商周终于憋出了第一句话。   夏天“嗯“了一声,湿润乌黑的瞳仁看牢抱着自己的男子。他长得和沈叔叔一样好看,这样一想,幼童舔了舔嘴唇,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真的…是我的…爸爸吗?”   “对不起,爸爸,以前,一直不知道你的存在。不是不要你。”夏商周眼睛泛红,“对不起。”   这句话显然超出了六岁孩童理解的范畴。夏天吸了吸鼻子,没有说话。   夏商周急切地想要和孩子拉近距离,有些颠倒无措地说着:“你叫夏天。我叫夏商周。我的名字是你爷爷起的,夏、商、周是中国最古老的三个朝代,是历史的发端……”说到这里却猛然住嘴,这么小的孩子,哪里懂得“历史”、“朝代”这些抽象的名词。   不想,夏天却接了他的话茬,“我晓得夏商周,媚姨给我说过,古代有一个也姓夏的国家,最后一个皇帝,是一个坏皇帝,所以就被一个好皇帝打败了,这个好皇帝就给国家改了名字,叫商,后来又出了一个更坏的皇帝,他的老婆是狐狸变的妖怪,又有一个好皇帝打败了他,又给国家改了名字叫周。”   三个朝代的历史变迁,从公元前21世纪末到公元前771年,其间多少亭台楼阁化作一片焦土,又有多少残垣残壁重成朱楼绮阁,然而在孩子的口里,不过是好皇帝和坏皇帝之间的打打杀杀而已。他当然不会笑话童言无状,更何况这些知识都是她教给他的儿子的。只是那股始终盘旋在心头的郁卒在孩子说出这番话之后愈发浓浊,为什么夏天不是她给他生的孩子?倘若是他们的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将这个孩子宠成什么样子。这样一想,夏商周只觉得心如刀割。   年幼的孩子觉察到了他情绪的起伏,试探性地伸手碰了碰夏商周的脸颊,有些期盼地问道:“你是爸爸,那妈妈呢?”   夏商周痉挛似的颤抖了一下,不远处,沈陆嘉正双手插袋,默默地看着他。   “妈妈,妈妈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夏天,你要记住,她叫夷光。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美的女人。”夏商周的嘴唇附在儿子耳畔,呓语一般说着。在他的心里,夏天就是他和夷光的儿子,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毫无芥蒂地宠爱这个孩子。   沈陆嘉,伍媚是你的,可是晏夷光,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是我夏商周一个人的。   仿佛觉察到了夏商周晦涩的目光,站在滑滑梯前的沈陆嘉忽然上前几步,望着他安静地说道:“以后有什么打算?”   夏商周当然知道他问得是夏天,斟酌了一番才回话道:“我会找律师咨询,变更孩子的监护抚养权。之后我会向总部申请回美国,我们父子俩会一起生活。”   沈陆嘉点点头,“夏天现在待的幼儿园是寄宿制的,一般只有周末家长才会接孩子回去,当然也有托关系不寄宿的,早晚接送,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他揉了揉夏天的脑袋,叮嘱道:“小夏天,好好听你爸爸的话。叔叔先走了。”   “那沈叔叔,我以后还可以和你打电话吗?”   “当然可以。”   “沈陆嘉。”夏商周忽然喊住正朝幼儿园大门走去的沈陆嘉,“谢谢你。她和你在一起,想必会十分幸福。”   沈陆嘉回头微微一笑,没有作答,逆光中,夏商周只看见他雪白的牙齿闪了一下。   父子二人目送沈陆嘉走远,夏商周才问夏天:“跟我一块儿吃饭好不好?”   “嗯。”夏天点头,犹豫了一下,孩子轻轻开口,“爸爸,我想吃汉堡。”   这一声“爸爸”听在夏商周耳朵里,宛如天籁。   “好,爸爸带你去吃汉堡。”想也不想,夏商周脱口而出。   作者有话要说:出版商的速度我没法左右,只好这么慢吞吞地多更新一点,抱歉让坑里的妹纸久等了。目前给我的说法是纸书八月份出来。   虽然这句话很老土,但是用无辜的小孩来复仇我觉得不应该。关于很多读者从一开始就希望我狠狠虐晏修明,我可以在这里剧透一下,她不会过得那么快活(其实她压根就没活得快乐过),当然,也不会出现一些妹子所幻想的那种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情节,人性很复杂,在姐妹两糟糕的关系里,彼此都有责任,就像有读者曾经评论过的,伍媚的脚伤能怪晏修明吗,如果她不故意穿一样的衣服的话。所以我不会完全偏向哪一方。   祝大家端午快乐。   ☆、第67章 爱的挽歌(2)   沈陆嘉回到晟时时,就看见岑彦挤眉弄眼地不住往他的办公室里瞄。   他狐疑地蹙眉:“岑特助,你眼睛怎么了?”   岑彦赶紧站起来:“我没事,沈总,是伍总监,不,伍小姐,哦,不,伍总来了。”   沈陆嘉立时笑起来:“这么些个称呼,真是难为你了。”说罢便推门进了总裁办。   办公室里伍媚坐在他的位置上,正在玩手机。听见动静,抬头见是他,立刻笑靥如花。   “沈陆嘉,我可等你老半天了。”   “我带夏商周去了夏天的幼儿园。”沈陆嘉容色平静地开了口。   伍媚嚯地一下站起来,瞪住他,“这就是你的处理办法?这就是你说的会站在我这边?”   “别生气。”沈陆嘉走到她身畔,伸手按住她的肩膀,“先听我说。夏天这个名字是你取的吧?”   “嗯。”伍媚一脸疑惑。   “如果没有让他们父子相认的意思,当初为什么要让孩子姓夏?其实你一直都很犹疑,你早可以将夏天的身世曝光出来,可是你一直拖延着。”沈陆嘉伸手抚了抚她黑乌乌的长发:“夏商周是聪明人,他没有问我今天让他们父子相认到底是你的授意还是我的主意,但是他告诉我,他会带夏天去美国,只有他们父子二人。我相信以夏商周的为人,他绝对不会允许晏修明接近夏天,所以,绝对不会出现一家三口大团圆的结局。”恐怕在夏商周心中,晏夷光、夏天和他自己才是密不可分的一家三口。   停顿了片刻,沈陆嘉又继续说道:“你是怎样的人,我非常清楚。所以不需要一直扮作恶人的样子,也不需要在我面前反复强调自己不是一个好人。这世界上有很多好女人,但我并不会因此而随便爱上谁,同样的,我也不会因为你说自己是坏人,就改变对你的心意。我爱你,只是因为你就是你,世间独一无二的你,这和你是个好女人还是坏女人没有任何关系。”   伍媚眼眶有些发酸,但仍装作嬉皮笑脸的样子擂了他一拳:“沈陆嘉,你可是原则性很强的人,现在怎么能说出这么不讲原则的话来?”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腕,又顺手将她拖进怀里,低头轻声道:“因为你值得。”   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   吾爱原则,但吾更爱你。   “但是夏天的监护抚养权不全在我手里,还有一半其实在阮咸手里。当初能找到夏天全托赖阮咸的人脉。”伍媚仰头看着沈陆嘉,有些为难地说道。   “没关系。先不提要回抚养权这事夏商周会出大力气,便是为着阮咸占了你名义上的未婚夫这事,我也得再去会会他。”沈陆嘉语气淡定。   美国。大西洋沿岸。和纽约毗邻的波士顿。   赫赫有名的波士顿歌剧院后台,晏修明正在拉筋,等待待会儿的演出。舞团的艺术总监尼克尔森先生拍拍她的肩膀,用伦敦腔很重的英语问她:“真的决定了?以后不再跳了?”   “是啊,尼克尔森先生,今晚是我的道别演出。”晏修明一面说一面笑着看了看歌剧院金碧辉煌的天花板,手绘壁画的金色颜料在流光溢彩的黄色水晶灯的照射下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睛。她又看了看舞台,今天是她最后一次站在舞台上跳舞了。   尼克尔森挠了挠自己蛋黄色的卷发,伸手抱了抱她:“祝你好运。”舞团的同伴也簇拥上来,七嘴八舌地问她怎么突然不跳了,又说其实完全可以再跳好几年,放弃首席的位置实在太可惜。   晏修明没有解释,只是微笑着和伙伴们逐一拥抱。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并没有别人以为的那样热爱芭蕾,只是因为除了会跳舞之外,她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做什么。这么些年被冯青萍督促着跳出了这样的成绩,欣喜之余只剩下深深的厌倦。现在伍媚捏住了她的把柄,她能伤害她什么,不过是名誉罢了,可是倘若她急流勇退,不再是什么劳什子芭蕾舞公主,谁会介意那点污点,她不过是写了一封匿名信,这天下有哪国的法律规定公民不可以写匿名信?   观众们已经陆续进场,后台的舞者也重新散开,检查自己舞鞋的丝带可曾系紧,头纱可曾理妥,面具可曾戴好。   天鹅绒的拉幕徐徐打开,这次波士顿舞团的年末演出是改编自狄亚基列夫的《舞会》。男主角甚至请来了俄罗斯最有名的芭蕾舞者伊万扮演年轻俊秀的军官。伊万在化装舞会上认识了晏修明扮演的神秘女郎,一见倾心。可是到了舞会结束,女郎卸下面具的真面目却相当丑陋,军官被吓得拔腿就跑。女郎竭力倒追,军官依然畏之如虎,临去前女郎再度卸下第二层面具,露出了她本真美丽的面容,然后飘然而去,军官则惊倒在地,后悔不迭。   轻喜剧的内容,舞者绝妙的舞姿,装饰感极强的面具点缀其中,一直到剧终时忽然亮起的灯光,观众才如梦初醒,掌声如雷。然而谢幕完毕,群舞演员和伊万下场之后,晏修明却依然站在台上,手里还拿着那张丑陋的面具。   “今天的《舞会》其实也是我的谢幕演出。”眼见坐席上起了轻微的骚动,她歉意地又一次弯腰鞠躬,用流利的英语说道:“没有人能永远活在舞台上,无论在舞台上赢得了多少掌声,我们总要面对没有掌声的谢幕生活。我跳了这么些年,如今想换一种生活,过另外一种人生。感谢波士顿芭蕾舞团尼克尔森先生对我的栽培和看重,感谢舞团所有同仁的关心和爱护,感谢大家这些年来对我的欣赏和包容。很抱歉食言了,不能比尼金斯基跳得更长。最后献上一段独舞。”   舞台上所有的灯光一霎那之间又全数熄灭,只剩下一束黄色的追光灯。深吸一口气,晏修明扬手将面具丢到一边,在如水的钢琴伴奏下,她跳起了练习曲。   控腿跳、变位跳、凌空跃、小吸腿……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将身心全部献给了芭蕾,毫无旁骛,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比晏夷光厉害,不是为了冯青萍满意的眼光,不是为了舞台下的掌声,她只是纯粹地要跳好最后一支舞。   这一次连续的挥鞭转里她忘记了去数自己一共转了多少圈,直到徐徐停下后她姿态曼妙地俯身三鞠躬,伴着镶有金边的天鹅绒拉幕缓缓合上,芭蕾舞公主消失在了观众的视线里,只有热烈的掌声,许久不曾停歇。   尼克尔森笑微微地站在后台的更衣室门口,等她一块儿去庆功宴。   庆功宴上,舞团的群舞演员、独舞演员争相来敬酒,脸上都带着真心实意的笑容,虽说舞团里人种混杂,日本裔、越南裔、美国人、欧罗巴人、高加索人,但只要是个人,总摆脱不了人的本性,扯上了利害或者利益干系,终归洒脱不了,可是一旦彼此之间不再是竞争关系,总会拿出一分半分的真心来。晏修明也觉得心中莫名快慰,酒量并不算好的她难得来者不拒,一杯又一杯地喝着。   一干人一直闹到晚上九点多才散了。她在波士顿没有房子,都是住酒店。回到酒店便直接滚到床上,舒平了四肢。   在酒精的作用下,晏修明只觉得两颊发烫,忍不住用手背揾了揾脸。明天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她不再跳舞的消息了。她甚至隐隐期盼母亲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唇畔忍不住浮现出一个深刻的笑意。   还有晏夷光。她一定想不到,她竟然舍得放下到手的这一切,晏修明不禁为自己的决断得意起来。她人生的座右铭是查理布朗的那句——“赢了不是一切,但输了什么都不是”,所以她绝不会输。至于晏夷光,虽然壳子和里子都变得厉害,但是她还是输在了凡事讲求姿态漂亮的臭习气上,总要摆出一副被迫还手的无辜样,就像古代人打仗,但凡自诩正义之师的一方总要在战前发布檄文以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真是搞笑。这样一想,晏修明伸手摸过手机,照着伍媚的手机号拨了过去。   “喂——”蔺川此刻是早上,还在被窝里的伍媚懒洋洋地接通了电话。   那头传来轻微的一声笑,“姐姐,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对于晏修明这个人物,从读者感情上来说,她是可恨可厌的女配,我理解。但是从作者的角度,我不愿意把她塑造成一个纸片般的恶毒女配,仿佛她的存在就是为了用她可怜的智商衬托女主的聪慧,用她的可鄙衬托女主的高贵,用她的矫揉造作衬托女主的真性情。所以我努力将她塑造成一个复杂的立体的人物。对于“爱恨过于分明”的读者,我只能说一句抱歉。   ☆、第68章 爱的挽歌(3)   晏修明。伍媚神情立刻变得警醒,她伸手截住沈陆嘉来搂她腰肢的手,一改先前散漫的模样,“姐姐?修明小姐莫不是喊错人了罢?”   “晏夷光,你还是这样假模假式的惹人讨厌。”晏修明似乎嗤笑了一声,“何必这么见外,我刚喝了一点酒。有些话想和你说。晏夷光,你知不知道,我真的非常非常讨厌你。”   “彼此彼此。”伍媚笑着在床上翻了个身。   “每当我像宠物一样在那些长辈跟前讨好他们时,你永远都是冷冰冰地坐在一边,捧着一本书看得起劲,摆出一副不屑为伍的样子。只是因为的脚趾长得比我齐一点,当时教我们跳舞的那个老师,傅安萸,傅老师,你还记得吗?每次比赛前都会单独给你开小灶。你多么聪明,多么厉害,跳级、拿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奖、作文刊登在报纸上,13岁就开始拿稿费,不需要管爸爸要零花钱。爸爸的那些同事朋友,偶尔遇到我们一家,总是拉着我的手管我叫晏夷光,说什么晏书记生了晏夷光这样的女儿真是好福气。到了你16岁考上京津大学,啧啧,传奇少女开始等同于晏夷光。不凭加分考上名校,进了大学偏偏还念心理学,多么高贵的专业,跳舞跳那么好,却去念完全不相干的专业,不就是为了显示你聪明厉害吗?证明你不是我们这些理科念不下去读文科,文科念不下去才修艺术的差生。”   “你还记得你大一我高一的那个暑假,你到京津一中做讲座,啧啧,衣锦还校,多了不起。你故意穿着和我一样的衣服,你有没有想过,那个时候我坐在主席台下面,身边所有的人,无论认识不认识的,都在我的脸上看来看去,一个念书不怎么样的家伙居然有一个16岁就上大学的双胞胎姐姐,看着你的眼神好像在看天上的月亮,看着我的眼神却仿佛在看一滩烂泥,那种滋味,晏夷光,你尝过吗?你在主席台上滔滔不绝,我却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只没人看见的小虫子。不过或许就是你坏心眼的报应,讲座结束,你被黄皓那个笨蛋错认成了我,被铁棍敲骨折了。我挨了妈的一个巴掌,可是难道你不觉得这完全是你自找的吗?我们从初二开始就不穿相同的衣服,谁叫那天你巴巴地穿和我一样的衣服,生怕我的同学不知道我有一个出色的姐姐吗?”晏修明语气已经有些激动起来。   “高中三年,我既跳舞又读书,为艺考做准备。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存在,我的艺考生身份不会那么尴尬和难堪。学校里的老师说起来都是晏修明的姐姐晏夷光真是了不得,不仅芭蕾跳出这样的成绩,连成绩都那么好,凭着真才实学考上名校。即使我后来也考上了京津大学,跟你一比,依然什么都不是。进了大学,同龄的姐妹,你大三我大一,我还是要活在你的阴影之下。你还有夏商周,校学生会主席的女朋友,主席夫人,神仙眷侣,两个人一起考托佛,准备出国留洋,前途不可限量。”   “连咱爹妈都对夏商周这个准女婿满意无比,催着你们订婚。晏夷光,你知不知道你们订婚的那个晚上,我其实可以推开夏商周的,但是我没有。”晏修明攥住的手机已经开始发烫,她依稀想起了那个春风沉醉的晚上,风中送来栀子的芳香,她和现在一样,喝酒喝的有些微醺,被酒醉的夏商周抱在怀里。他喝了酒,身上有酒精的气味,还有淡淡的香水味和夜里露水味。她本可以推开他,可是他的嘴里一直没有出现‘夷光’的名字,只是嘟囔着“今晚我真的好高兴,我好爱你,我好想你”。她便鬼使神差地收了那点抵抗之心,反手搂紧了他。想到这里,晏修明轻轻笑了一下,那笑声听着有几分说不出的古怪。   伍媚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做何表情,原来人人都有一通苦经。   电话那头,晏修明忽然咯咯笑了起来:“不过晏夷光,你别以为捏住了我的小辫子就可以报仇。你有本事就把那个视频送到警察局去,我没做过的事,我不怕。我不在乎什么芭蕾公主的头衔。你明明那么喜欢跳舞,可是你却再也站不到舞台上去,我没你那样喜欢芭蕾,反而是我,我是芭蕾舞公主。我已经在今晚的表演结束宣布了息舞,你又能拿我怎么样?没有人会对一个即将过气的舞者感兴趣。”   她动作居然这么快。伍媚忽然感受到了了一种恼怒,就像好容易学成绝世武功要去报仇,却发现仇人已经死于腹泻。于是她重重地冷哼了一声:“晏修明,别高兴得太早。别忘了你20岁时大着肚子躲在美国,生下的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晏修明立刻觉得酒醒了大半,她嘴唇哆嗦了两下,但语气还兀自强硬:“你胡说什么?!”   “我到底有没有胡说你心底比我清楚。那个早产后被丢在福利院,后来又被一户姓唐的人家收养的孩子。”   她的声音停在晏修明耳朵里,是说不出的气定神闲。晏修明脸孔变得煞白,如果在现在这个关口爆出那个孩子的消息,她放弃跳舞的决定很有可能被解读出很多别的涵义出来。洁白的贝齿咬住下唇,晏修明许久没有出声。   伍媚却不想再和她说话,淡淡添上一句:“晏修明,不跳舞也好,从今往后你还是好好惜福养生吧。”说完便啪地一下挂了电话。   才将手机丢回床头柜上,便看见沈陆嘉担忧地望着她。   “是晏修明?”   “嗯。她已经宣布不再跳舞。”   沈陆嘉眉头蹙了蹙,壮士断腕的魄力不是各个都能有,尤其是舍得在名利里袖手的。这个女人居然这般决断,他着实有几分意外,原先竟一直觉得她温驯,真是见鬼了。   伍媚脸上的神情有些古怪,“你知道吗,她竟然埋怨我,意思是我的存在让她始终活在我的阴影之下,是我让她生活得不幸。他妈的到底有没有搞错?”   沈陆嘉叹息一声,将伍媚的脑袋揽到自己肩膀上。   “别生气了。人在痛苦里是只看见自己,看不见旁人的。你也别恼火,我想她会去找夏商周,告诉他孩子在你那儿,撺掇着夏商周出头,但是她决计想不到夏天已经被夏商周领走了。而夏商周,绝对不会让夏天和晏修明相认。”   “或许他们会来个喜相逢大团圆。”伍媚不屑地撇嘴。   “不。夏商周22岁做错了的选择,28岁不会再错。”   冯青萍是第二天才知晓消息的。她不敢置信地盯着报纸上的黑字——“芭蕾舞公主宣布谢幕息舞。”   晏经纬提着公事包出了卧室就看见妻子面色青白,捏着报纸的两只手颤抖个不停。   “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晏经纬趁着说话的当儿,又伸手调节了一下领带的松紧。   “晏经纬,你们晏家是不是遗传反骨!一个个都想着造反?”眼角的余光里瞥见丈夫的动作,冯青萍立时将火撒到了晏经纬的身上,一面又将还散发着油墨香的报纸摔到了丈夫的怀里。   晏经纬也看见了那个标题,他扶了扶眼镜,一目十行地看完了那条新闻。   “不跳就不跳了,没几天修明就27了,也该好好盘算盘算终生大事了。我最近发现市委有好几个很不错的男孩子,可以考虑让修明和他们处处看。”晏经纬语气轻松。   “你懂什么!我的女儿是要嫁到沈家那种人家去的。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宣传部长,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你们市委那些毛孩子,算什么东西。一个月拿五千多块钱,还不够现在在蔺川买零点五平方米的房。”冯青萍气势汹汹地吼完就伸手去拿电话。   晏经纬苦笑了一下,伸手截住她:“现在美国应该还是夜里,孩子在睡觉。有话好好说。”   “就是被你惯的都不成样子了!”冯青萍恼火地拍开丈夫的手,拨通了晏修明的电话。   还在睡梦中的晏修明迷糊地听见枕旁的手机震动的声音,她皱皱眉头,翻了个身,身体又向被子里滑了滑。   手机还在不屈不挠地震动,晏修明恼火地摸索到了手机,刚接通就听见一个尖利的女声:“晏修明,你在发什么神经,为什么突然说不跳舞了,为什么不跟我商量就随意做决定?你脑子又进水了?”   晏修明顿时清醒过来,她从被窝里坐起,声音冷静:“我已经26岁了,马上就27岁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知道个屁!”冯青萍忍不住爆了粗口:“你这么毫无铺垫地宣布不跳,外面还不知道被传成什么样子!这么些年辛辛苦苦营造出的形象也许就会因为你这个愚蠢冲动的决定而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如果搞成这样,我看你还怎么嫁进好人家去!”   “好人家?”晏修明回味一般将这个字在齿间咂摸了一下,讥笑道:“妈妈,嫁进所谓的好人家是你替我定的理想,并不是我的理想。就像跳芭蕾一样,都是你的愿望,因为你实现不了,所以你就强加在我身上。你把自己实现不了的理想寄托在我身上,所以我不能输、不能停歇,我只能像我房间里那个八音盒上的女人偶,只要拧开发条,就要不停地跳舞跳舞再跳舞。但是,我受够了,我不喜欢跳芭蕾,我不想再跳下去了。”手机屏幕的亮光照在晏修明的眼睫毛上,在颧骨处投射出小片蓝光。   冯青萍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女儿会说出这些话来,不过,仅仅是一瞬,她又生气地斥道:“你鬼扯什么,好像是我拿刀架在你脖子上跳舞似的。如果不是你在跳舞上还有那么点天赋,你能考上京津大学?你能坐头等舱满世界飞来飞去?你能动辄上报纸杂志拍电影接广告?你能买得起铂金包?晏修明,你能有今天的一切全是跳舞跳出来的,你别不知好歹!”   晏修明觉得牙齿有点打颤,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愤怒还是悲哀。有些黑沉沉的东西控制不住地从她嘴里冒出来:“是,如果我不是还遗传了一些您跳舞上的天赋,我不过是三流野鸡大学的毕业生,然后你们找人塞钱把我弄进哪个单位做小文员,再嫁一个平庸虚胖的衙内做老公,生一个和我一样没用的孩子。我能有如今的风光全托赖您的点石成金!”   “你知道就好!你从小念书就没本事,你若是有夷光那样聪明刻苦,你爱走哪条道走哪条道,我才不要费这份心!”   晏夷光。又是晏夷光。晏修明走嗓子眼里发出几声类似于嘶吼的低笑,“是啊,您这么费力的栽培我,也不过是因为没有选择,因为晏夷光不在了,才不得不提携我这个废物。你这般念着她,可知道她却恨毒了你。哈哈哈。”晏修明狂笑起来:“妈妈,您会见着她的。我真期待你们母女重逢的那一刻。”说完她便啪地一下挂断电话,又利落地掰开机盖,将手机卡拔了下来,丢进了床头的烟灰缸里。   冯青萍面色惨白地握着电话听筒。她最后的话是什么意思?夷光恨毒了自己?怎么会?夷光确实还活得好好的?她还见着夷光了?   “青萍。青萍——”晏经纬担忧地看着魂游天外的妻子。   冯青萍却似乎全未听见,她只是又急冲冲地拨打晏修明的电话,想要问清楚。   那头晏经纬的司机也在打电话催他赶紧下楼上车,不然早上的例会就要迟到了。   打不通,再拨。打不通,继续拨。冯青萍只是白着脸反复按“重拨”键。   冬天里晏经纬简直要急出汗来,他从妻子手里抢过电话听筒,大喝一声:“冯青萍,你这是怎么回事?”   冯青萍这才慢吞吞地转过脸,没有焦距的眼神半天才盯准了丈夫的脸。忽然,她“哇”的一声哭出来,一把拽住晏经纬的领带下端:“夷光,夷光,修明见过夷光了,她知道夷光在哪里。但是她说夷光恨毒了我……”   晏经纬脸色也有些难看,他似乎又看见了那双冷冷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眼睛。   “没事的,没事的。你别多想。”他语气有些虚弱地劝慰着妻子,“早上市里还有会,我得先过去,你好好在家歇着,有话等我回来再说。”   冯青萍抹了把眼泪,神情有些呆滞地目送丈夫出了门,她实在不能明白,为什么她挖心挖肺地对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牺牲了自己的事业、青春、精力,最后得到的却是这些?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今晚《菩萨蛮》木有能更新,实现承诺更新一章《鸩之媚》。   就像前文写到的“母亲是无法重修的科目,读坏了的话就会毁掉某个人的一生”,晏家姐妹的悲剧来自于她们的父母。在我们生活的社会,或许家庭坏境亲子关系没有小说里描绘的这般暗黑,但是现在的太多家长,呵呵,自身教养实在不敢恭维,偏偏法律永远不可能剥夺这些人的生育权,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熊孩子。   当一个人都无法对自己的人生和生活负责时,却已经开始承担另一个生命的人生和生活,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悲剧。孩子不是婚姻的赠品,也不是婚姻的维稳工具,更不是点缀“五好家庭”的道具,或许我的不少读者还很年轻,但还是希望姑娘们日后决定生育之时能够慎重一些。   ☆、第69章 爱的容忍(1)   法国巴黎阮家的别墅内。阮咸坐在丝绒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放着镶嵌宝石的银质烟瓶,雪白的手指握着一截软管,嘴里叼着滤嘴,眼睛微微眯起,神情惬意而放松。   穆知道他在吸水烟时不喜欢有人打扰,垂手肃立,面无表情,简直像一尊雕塑。   有小心翼翼的敲门声响起,眼见阮咸秀雅的眉尖蹙起来。穆赶紧上前开了门,从对方手里接过档案袋。随后又悄无声息地站到阮咸身侧,打开了档案袋,恭敬地将档案袋里一叠A4纸拿出来放在茶几上,后退一步,依旧垂手肃立。   阮咸徐徐吐出一朵烟圈,他丢下烟管,接过那叠纸,随意地用右手翻阅起来,左手还在似有若无地抚摸着那个葫芦状的烟瓶,动作轻浮暧昧,仿佛他抚摸的不是冰冷的器物,而是柔软的女体。   “居然说不跳舞就不跳舞了,那个丫头倒是有几分魄力。”阮咸饶有兴致地用中指在茶几边沿敲了敲,又继续看下面人送过来的信息。   “她居然就这么把夏天还给夏商周了?”阮咸摸了摸鼻子,“我的小猫咪如今可真叫我失望。穆,收拾行李,看来我们要去蔺川一趟了。”   穆恭声去收拾行李。阮咸屈指在水烟瓶身上敲了两下,清脆的响声里他薄薄的嘴角不由向上翘起,泄露他此时心情正好。   因为时差关系,蔺川已经是下午。伍媚提着进了商渊成的办公室。   “来了?”商渊成从医案里抬起头,他素来温煦含笑的一双桃花眼此刻却布满了红色血丝。   伍媚忍不住打趣:“商渊成,操劳过度的话,铁杵可是也能磨成针的。”   “你——”商渊成咬牙切齿,“伍媚,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我从早上八点半到现在都在看我导师发给我的资料和医案,连午饭都没有吃,我这么辛苦还不是为了你的脚!”   这下轮到伍媚愣住了。她当初因为被误认作晏修明,脚踝骨被小混混的铁棍击打导致骨折,在没有完全将养好的情况下又因为要参加一个重要的芭蕾舞比赛,打了封闭。结果在高强度的训练之下伤口复发,不得以又打了一次封闭,强行上台。后来在遇到顾倾城的那一天不幸被车撞倒,伤的还是左腿。去了巴黎之后之后顾倾城请了她的兄长顾逸夫的侄子商渊成过来帮她看过脚神经,商渊成当时坦言只能让她走路不跛脚,至于跳芭蕾,在神经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基本没有可能。   商渊成起了身,习惯性地掸了掸白大褂的下摆,领着伍媚进了他办公室的隔间。   “你左腿脚踝到膝盖这一段的韧带,因为打过多次封闭,已经变脆,所以一旦超过负荷,就容易撕裂。目前国际上一般用可降解的高分子材料制备成的神经导管来作为神经支架材料,但由于缺乏仿生化三维结构,生物特性远低于正常神经,对轴突再生的诱导功能很有限。所以我和我的导师这几年一直在寻找最佳的神经组织的替代材料,前一段时候我们研发的去细胞同种异体神经修复材料已经在临床医疗上试验成功,即将上市。”商渊成兀自还想滔滔不绝,伍媚却打断了他,“什么叫去细胞同种异体神经修复材料,麻烦你说的通俗易通一点,我不是你家白茯苓。”   商渊成有些恼怒地瞪她一眼:“就是从各种事故中损坏的一些截肢里提取神经组织,处理过后它本身不含细胞,但保留了天然神经的支架结构,非常适合神经再生。”   伍媚神色开始动容,“你的意思是我也许还可以跳舞?”语气也带上了隐约的期盼。   商渊成神情严肃:“没有人可以这样给你保证。即使是阑尾炎手术都有风险,不用说这种手术了。我想了一下,得先进性微创手术,把你左腿的韧带和骨头的粘连刮开,然后给你的脚踝神经换上这种新材料。如果手术成功,恢复得好,或许可以重回舞台,但是,这个手术目前我只有百分之五十五的胜算,如果失败,你不是和拐棍待在一起一辈子就是会在轮椅上坐一辈子。”   伍媚怔怔地低头看自己的脚。   “你好好考虑一下吧。考虑好了给我电话。”商渊成也没有精力再和她多说,这段日子他本就还要为同母异父的哥哥莫傅司的痼疾失眠症而烦恼不已。   伍媚失魂落魄地离开了商氏医院。很多时候,人的痛苦来自于有选择,总是要权衡利弊,费尽思量,倘若没有选择,反倒简单。何况现在情况更复杂,她不再是孤家寡人一个,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她还有沈陆嘉。倘若手术失败,以他的为人,应该是不会嫌弃她的,可是他已经有了一个坐轮椅的母亲,难道还要他再摊上一个坐轮椅的女友吗?他又不是残联的负责人。   沈陆嘉。伍媚觉得脑子里乱极了。她也不愿意再去公司了,直接回家后就往床上一躺。不二优雅地跳上床,用尾巴尖扫了扫主人的脸。见伍媚不睬它,不二有些不满地喵呜两声,踱着步趴在了床脚。   沈陆嘉回来时就看见一人一猫各自占据床上一方地盘,猫打盹,人小睡。不二听见动静,一只绿眼掀开一条缝隙,傲慢地瞥他一眼又继续埋头打盹。   伍媚却没有醒。沈陆嘉看见她伸在床沿的脚,雪白的一只脚,沈陆嘉控制不住地去想象它以前的样子。那曾经是舞者的一只脚,变形、丑陋,可以跳出极美的芭蕾;现在却是货真价实的娇养小姐的脚,白皙、柔软,却是用被迫放弃芭蕾换来的。沈陆嘉觉得心底莫名其妙地泛起一股柔情,几乎难以自持。他弯下腰,动作轻柔地上前替她把脚塞进被子里。   伍媚还是被他的动作弄醒了。   “你回来了啊。”伍媚挣扎着爬起来,因为刚睡醒,她的脸颊红粉绯绯,头发也有些凌乱,显得比往日稚气很多,“你不是说要加班的吗?”   “我打了你的手机,你没接。所以我就回来看看。对了,你吃饭了吗?”   伍媚伸手抓住沈陆嘉的手:“沈陆嘉,我有话和你说。”   她的容色是少见的正经,沈陆嘉也在床沿坐下,“你说。”   “今天下午两点半的时候,商渊成打电话给我,让我去他那儿一趟。当年在法国,我的脚伤便是他给看的。他的姑父顾逸夫是顾倾城的亲哥哥。”   原来还有这样的渊源。难怪那次在医院,见她和商渊成那般亲密。沈陆嘉这才恍然大悟。   “我的左脚脚踝神经受过伤,芭蕾舞强度太大,所以只能放弃舞蹈。但是商渊成今天告诉我,他和他的导师已经找到一种最佳的神经替代材料,只要手术成功,我就可以重新跳舞。”伍媚将商渊成讲的那一番话简要地转述给了沈陆嘉。   “手术成功率是多少?”   “商渊成说他有百分之五十五的胜算,但是他在医学上素来谨慎,我想他实际的把握应该比这个数字要大一些。”   沈陆嘉面色凝重起来,“如果,我是说假如手术失败,会是什么结果?”   “失败的话,我会变成残疾人。”伍媚语气故作轻松,“沈陆嘉,如果我变成残疾人了,你还要不要我?”   “说什么蠢话!”沈陆嘉浓黑的眉毛不悦地折起,“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开我。”   伍媚涎着脸凑到他面前:“那你同意我去做手术啦?”   “我不同意有用吗?事关梦想,我不会阻拦你。我明白芭蕾之于你,就像我当初执意要学数学一样。”沈陆嘉语气平静,“你肯在做决定之前问我的意见,我已经很高兴了。”   伍媚脸上浮现出感动的神色,沈陆嘉却悠悠继续道:“不过在手术之前,我们得先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不然手术同意书上我不好帮你签字。”   ☆、第70章 爱的容忍(2)   伍媚有些窘迫地一笑:“这个,这样是不是太草率了。还是等手术成功了再说吧。万一我变成残疾人了,也不好意思拖累你啊。”   “我以为你不会干出那种因为自己手术有风险而要和我分手的蠢事,我刚才已经说过了,除了沈太太,这辈子你不要打算再做他想。”沈陆嘉语气笃定,“退一万步讲,即使真出了意外,我不介意一手推着我母亲的轮椅,一手推着你的。”   伍媚简直要为他的最后一句话厥倒了,然而心底更多的涌动着的是莫名的心悸,他那么了解她,知道芭蕾是她心底的梦想,所以不说一句阻拦她追梦的话。明知道手术有风险,他却还执意要和她结婚。结婚誓词里讲的“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爱自己一样爱她,不论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是贫穷”的男人竟然真叫她碰上了,这样看来,老天终究还是厚待她的。人生所有的缺憾不过是为了遇见他。再想到陆若薷,伍媚有些心虚地说了实话:“说到你妈,两个多月前,就是我们去吃火锅遇到许自强的那天下午,你妈请我去你家喝茶。结局估计你也猜到了,不欢而散。”   “这些你不用担心,我只关心你嫁不嫁我?”沈陆嘉大力握住伍媚的两肩,眼睛片刻不离开她的脸,他脸上的肌肉大概因为紧张,绷得紧紧的,轮廓愈发显得硬挺,整个人像一柄出鞘的刀,闪着雪亮的芒。   伍媚简直被看看得发怵,赶紧说道:“嫁。我嫁。我嫁还不行吗?”   求婚终于被答应,沈陆嘉整个人立马松弛下来,他英俊的脸上的每一根轮廓线一下子变得喜气洋洋。尤其是嘴角,上扬起来时两侧会微微勾进去,呈现出两个很小的涡,叫人看了怦然心动。   “戒指呢?”伍媚掌心朝上,向沈陆嘉伸出手去。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笑道:“钻戒我已经托傅司请安特卫普最有名的切割兼镶嵌大师文森特操刀了,还要一段时间才能拿到。”   伍媚扁扁嘴,对于沈陆嘉这种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细胞的家伙,他也就只能想到钻戒了。   “我明天会和商渊成联系,具体了解一下这个手术的情况,既然准备做手术,我就要你完好无损地进去,完好无损地出来。”顿了一下,沈陆嘉又道:“不过你毕竟不跳芭蕾这么久,我听说一个芭蕾舞演员需要跳三年群舞、三年领舞、三年独舞后,倘若表现出色,才有可能升到主演。你的心态恐怕要好好调整一下。”   “我知道的。我已经26岁了,不是当年只会赌气的小姑娘了,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到底能跳成什么样子对我而言已经不重要,我只是还想跳芭蕾而已。沈陆嘉,你明白吗?”   “还这么直来直去地叫沈陆嘉?”沈陆嘉语气有轻微的不满,“是不是该改口了?”   伍媚知道他动的什么脑筋,哼了一声:“扯证了再喊不迟。”   “嗯,那我等着你改口的那一天,老婆。”沈陆嘉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几乎要从喉咙深处溢出来。说完他又伸手将她揽进怀里,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又说了一会儿闲话。其实沈陆嘉想得很多,自从知道她也会跳芭蕾之后,他特意恶补了一下芭蕾方面的知识,芭蕾舞对舞者身材的要求严格到近乎残酷,如果她继续跳舞的话,要孩子的计划自然只能延后,他已经三十岁了,什么时候才能当上爸爸?   可是难道让她放弃梦想,雌伏在他身边为他生孩子吗?就像她所说的,她已经26岁了,再晚几年,她连梦想的尾巴都抓不住了。他只想让她高兴。   对比之下,晏家却是一片愁云惨雾,因为晏修明彻底失去了联系。各大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芭蕾舞公主谢幕演出的消息,网上各种八卦论坛上关于晏修明的息舞的帖子也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有人恶毒地忖度她是因为怀孕了没法跳舞,也有人盛赞她忠实地遵循自己的内心,然而晏修明本人却如同沙粒消失于海水,不见踪迹。   冯青萍眼巴巴地看着丈夫:“尼克尔森先生怎么说?”   晏经纬挂断电话,声音低落:“他说修明只在演出过后第二天去舞团办了手续,就搬出了酒店,也没有和他们再有联络过。”   冯青萍捂住脸,无助地哭泣起来。   晏经纬伸手揽住妻子的肩膀,安抚性地拍拍她,低声劝道:“修明可能只是想在外头散散心。你别想太多。”   冯青萍才要说话反驳丈夫,门铃却响了。   “我去开门。”   门外是两个年轻男人,当前的一个生得极为俊俏,一双湛蓝的眼眸在冬日的暖阳下呈现出琉璃珠一样的质感,除了眼珠的颜色,他的其余五官都是典型的东方式的细腻精巧,但脸部线条轮廓又是西人的深邃,显然是混血。他身侧的男人则是典型的热带人种的长相,手里提着好几个礼盒。这两人自然是阮咸和穆。   “你们找谁?”晏经纬有些警觉地问道。   阮咸优雅地微微躬身:“晏部长,小婿初次登门,叨扰了。”   小婿……晏经纬觉得脸上的肌肉有些控制不住地抖了抖:“您是——”   “鄙姓阮,是晏夷光的未婚夫。”阮咸笑得人畜无害。   晏夷光…未婚夫…晏经纬觉得脑袋有些发懵。素来机敏的晏部长第一次不知道怎么接口,只得打了个哈哈,侧身让“毛脚女婿”进了门。   冯青萍已经擦干眼泪,她怔怔地看着家里的两位客人。   “伯母,您好。我是夷光的未婚夫阮咸,这是我的名片。”阮咸礼貌地递上散发着好闻的法国香水气味的名片,“这样冒昧地上门,实在是打搅了。这点礼物,不成敬意。”   穆安静地将六七个礼盒放到了茶几上。   冯青萍看见了名片上的头衔,那是一个积累了数代的商业帝国,而眼前的年轻男人正是这个帝国的继承人。压制着叫不出名字的花卉图案的雪白名片上有极其漂亮的烫金圆体字母,冯青萍却莫名其妙的觉得心慌。阮咸已经坐在了沙发上,穆仍然面无表情地站在他身侧。   “阮先生,不知道您清不清楚,我们的大女儿夷光六年前便和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几乎都以为她遭了意外,您这样孤身上门,我们实在是觉得有些古怪,希望您能体谅我们的心情。”   “晏部长,您的心情我当然能够理解。”阮咸依旧笑微微的:“是我考虑不周。关于夷光和你们失去联系的事,我大约也知道一些。六年前,我的继母在毗邻京津的江沪市救了遭遇车祸的夷光,将她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她的脸上不得以动了一些刀子,这也就是为什么如今她站在你们面前也不一定认得出来她的原因。”   冯青萍和晏经纬两个人都是呼吸急促,脸色起伏不定。阮咸心满意足地继续说道:“对了,夷光现在改名叫做伍媚。”   咕咚一声。晏经纬不留神后退一步,撞倒了身后案几上的花瓶,描金骨瓷的花瓶立时变成了地上的一摊碎片。原先插在花瓶里的一蓬腊梅和南天竹躺在碎瓷片上,腊梅黄色的花苞甚至因为这场事故而跌落了枝头。   “伍媚…伍媚…是现在鼎言的那个…伍媚吗?是真的吗?”冯青萍瞳孔热切地收缩着。   阮咸点头:“是的,伯母。”一面示意穆把东西拿给冯青萍看。   那是伍媚刚去法国还未动手术前的几张照片。冯青萍攥着照片,看着照片上面的女儿,又一次伤心地抽泣起来:“她明明知道我们已经搬来了蔺川,还见过我们几次,为什么不肯和我们相认……”   晏经纬先是用眼神制止冯青萍住口,然而对方正伤心得厉害,未曾收到他的眼风,他只得又在一旁清嗓子,示意妻子不要过于失态。   阮咸心中发笑,面上却还是一副体贴入微的样子:“伯母不要过分伤心,我想夷光是对当年的事还存有一点心结,其实我这次前来蔺川一来是想接她回法国,二来就是为了化解你们之间的嫌隙。”   “阮先生,你真是个好人。”冯青萍语带哽咽,显然是情难自已。   好人……穆忍不住抖了一下。   “伯母叫我阮咸就行。”此时的阮咸对自己扮演的贤婿角色简直相当入戏,“这样吧,晚上我做东,六点二十在柳湖路的敦刻尔克餐厅,我会想办法让伍媚也过去,大家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伯父、伯母你们看怎么样?”   “哎,难为你费心了。”晏经纬耷拉着眼皮回答道。   “晏部长太客气了,这也算是我的分内事。”阮咸从沙发上起了身:“那我就不打搅了,晚上见。”   晏家夫妻送阮咸离开后,冯青萍还有种如坠梦中的恍惚感:“伍媚居然是夷光,我真不敢相信。当初看见她虎口上的那粒红痣我也动过这个心思,但是总想着夷光是个沉闷的孩子,哪里及得上伍媚的八面玲珑。没想到伍媚竟然真是夷光。老晏你说夷光为什么不肯回来,难道她还在为当年夏商周的事记恨我们?不过这个阮咸说是她的未婚夫,那孩子不是在和沈陆嘉处对象吗?”   晏经纬见妻子已经全然接受了这个说法,有些不悦地哼了一声:“你可莫要先当了真,这阮咸的话到底有几分可信还是未知数,就凭几张照片,我看未必做得数。君子豹变,小人革面,一个人容貌变了不谈,连性格都变了,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冯青萍想反驳丈夫,却又觉得无从驳起,颓然地坐到沙发上,“那你是什么意思?今晚横竖我都是要去的。”   “去自然是要去的。我是让你别高兴得太早,剃头挑子一头热,修明和陆嘉的事不就是你一头热,巴巴地去贴沈家,最后才让孩子那么尴尬。”晏经纬没好气地说道。   “我还不是为了她嫁的好!难道我是为了自己吗?”冯青萍气愤地站起来,食指简直要戳到晏经纬的脸上去:“原来一直以为修明乖巧懂事,我看这个丫头半点不比她姐姐省心,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生出这两个讨债鬼来!”   穆刚发动汽车,阮咸就摸出手机给伍媚打了个电话。伍媚见是陌生号码,不疑有他,很随意地接通了。   “喂,是我。”阮咸声音里带着不加掩饰的愉快,“宝贝儿,猜猜我现在在哪里?”   伍媚心脏猛地一跳,下意识地走到窗前,向楼下看去。   “我猜你现在一定在往窗外看。”阮咸低低地笑起来,“别担心,我刚下飞机。今天晚上六点半,我在敦刻尔克餐厅等你。别让我久等,你知道的,让我等的女人下场是什么。”随后,电话那头又传来一记风骚的啵声,“我期待这次会面。亲爱的,à bientt,mademoiselle(一会儿见,小姐)。”随着尾音的消失,阮咸利落地掐断了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阮咸喜欢伍媚吗,当然不,阮咸爱伍媚吗,当然更不。。。。。   ☆、第71章 爱的容忍(3)   伍媚握着手机,脸色变幻不定。说实话,她真的有些害怕阮咸,因为她太清楚在阮咸精致动人的皮囊下是多么恐怖变态的芯子,他就像是一个拿着火箭筒的暴戾乖僻的孩子,即使对面流血漂橹,他的眉毛都不会皱一下,相反的,他只会对着火箭筒喷出的火舌哈哈大笑。   她完全可以肯定晚上等待她的将是一场鸿门宴,定然是宴无好宴。即使处在中央空调的暖气之下,伍媚还是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寒噤。   对,沈陆嘉,她还有沈陆嘉。想到这里,伍媚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要给沈陆嘉打电话,可是握住手机的那一瞬,她又迟疑了。她和阮咸之间,有很多不清不楚的纠缠,虽然她问心无愧,可是倘若从阮咸嘴里说出来,指不准有多么不堪入目,叫沈陆嘉又该如何自处?沈陆嘉又会如何想她?   就这般左右为难了半个多小时,伍媚最终还是给沈陆嘉打了电话。   “陆嘉,是我。阮咸来蔺川了,他打电话让我晚上去敦刻尔克餐厅吃饭,我不想一个人去见他,你陪我去好不好?”   “嗯,放心,一切有我。”沈陆嘉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镇定,“晚上几点?”   “六点半。”   “那我六点开车来接你。不用担心,一切有我。”   “好。”   “中午记得好好吃饭,吃完饭别立刻就喝咖啡,伤胃。”   伍媚轻轻吸了吸鼻子,“知道啦,管家公。”   沈陆嘉也笑:“那我不噜苏了,管家婆。”   晚上六点二十的时候,晏家夫妻准时去了敦刻尔克餐厅。敦刻尔克的餐厅经理不迭地将人请进了最大的包厢。   阮咸笑眯眯地请两人坐在难受,又道:“她一会儿就到。”又殷勤地让侍应生泡了茶过来。   伍媚挽着沈陆嘉的手臂进了敦刻尔克时,餐厅的经理老钟惊悚地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情况,大少爷在包厢里等伍小姐,结果伍小姐却和别的男人一起来了,还动作亲密。再定睛细看,那男人似乎就是好些时候之前伍小姐吩咐狠宰一笔的冤大头。餐厅经理觉得自己脑袋有些不灵光了。   “老钟,阮咸来了吗?”   “伍小姐,大少爷在顶楼的包厢。”   伍媚点点头,熟门熟路地和沈陆嘉往电梯走去。   电梯里沈陆嘉问伍媚:“方才我听餐厅经理唤阮咸大少爷,这家餐厅莫非是阮家的产业。”   伍媚点头:“这家餐厅原本是阮咸送给阮沅二十岁的生日礼物,但是后来我二十二岁生日那天,阮咸把他自己手里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又送了其中的六成给我。”   “一样礼物送两人,他倒是好算计。”沈陆嘉清浅一笑,改为握住伍媚的手,“你什么都不用担心。”   伍媚回握住他的手,试图让自己放松:“你还记得有次你和晏修明在这个餐厅吃饭?”   “嗯,我记得。那天你也在?其实我和她只是很纯粹地吃了一顿便饭。”沈陆嘉赶紧撇清自己。   “我不会干吃飞醋的,你不用这么紧张。”伍媚不由笑得眉眼弯弯,“再说那晚你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了。”   她说得沈陆嘉也好奇起来:“付出代价?”   “对啊,那天晚上我让老钟收了你双倍的饭钱。”伍媚笑得一脸无辜。   “你啊。”沈陆嘉笑着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那现在后悔没,用的可都是咱家的钱。”   “悔啊,悔死了。”   两个人就这样说笑着走到了包厢门前。   推门进去的那一刹,两方人都愣住了。   冯青萍眼神近乎贪婪地在伍媚身上看来看去。晏经纬眼神飘忽地在伍媚和沈陆嘉以及阮咸三人间打转。阮咸则危险地眯起了眼睛,不怀好意地盯牢了二人交握的一双手。伍媚看见晏家夫妻在座时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随后便是面无表情。唯有沈陆嘉面容始终淡定。   “坐吧。”阮咸歪在椅子上,伸手指了指他旁边的位置,“大家都认识,就不用客气了。”   冯青萍和丈夫对视一眼,心中皆是惴惴。   “走菜吧。”阮咸朝侍者打了个响指。   上菜的间隙里谁都没有说话,偌大的包厢里一时安静得吓人,晏经纬拿起茶杯抿了一口水,因为太静,连吞咽的声音都显得十分明显,他有些尴尬地又放下了茶杯。   “阮咸,你这是什么意思?”伍媚压住怒意,冷冷地质问道。   “我这么做自然是出自一番好意。”阮咸依旧一副平心静气的样子,“作为你的未婚夫,我自然有义务让你和伯父伯母之间化干戈为玉帛。”   “未婚夫”三个字如同一桶汽油,直接让伍媚出离愤怒,沈陆嘉却在桌下按了按她的手,淡淡地开了口:“难为阮先生仗义,不过我想久别重逢,难免有一番体己话想讲。阮先生定然能够理解,不如我和阮先生暂时回避一下,如何?”   阮咸没料到沈陆嘉会说这么一番话来,当下也只得笑着同意回避。   “你和伍媚现在是什么关系?□□?情侣?”门外阮咸笑嘻嘻地问沈陆嘉。   “我们即将结婚。”   阮咸眉毛一跳:“沈总,我可是伍媚的未婚夫,你在我面前这样讲是在搞笑吗?”   “一个明明彼此都知道是出于权宜之计下的订婚,男方却动辄以未婚夫自居,这个听起来才更像笑话吧?阮先生。”沈陆嘉针锋相对。   阮咸还是笑:“看来那丫头跟你交底了啊。可是不管怎么样,我们两个人是登过报的。我一日不答应解除婚约,你便一日娶不得美娇娘。”   “不错。”沈陆嘉依旧波澜不惊的口气,“阮先生不如先看看这个。”说罢,他从随身携带的公事包里拿出一叠打印纸,递给阮咸。   阮咸先是漫不经心,然而看了几眼之后他脸上揶揄和散漫的表情便不复存在。   “这是贵集团在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克、菲律宾、巴拿马、危地马拉等几个地区银行账户的的涉税信息,法国经济财政与就业部不是在签署的文件中将中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18个国家列入‘避税天堂’黑名单吗?这几个地区恰好在列。法律规定法国企业如向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或公司支付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等资金,法国政府将向其征收50%的重税。”   阮咸将几张纸抖得噼啪作响,嘴角一勾:“沈总,你知道我有的是钱,便是将逃的税款一齐补上,对我来说,也不过是毛毛雨。”   沈陆嘉也笑:“确实,阮先生财大气粗,即使我手上还有Nyguen集团在安圭拉、伯利兹、文莱、蒙特塞拉特、瑙鲁的分公司的账户涉税信息,也威胁不了阮先生什么。不过阮先生那条在菲律宾和利比里亚的生产线,到底是生产橡胶和皮具,还是生产点别的,让当局查一查的话,想必也不要紧。”   阮咸海蓝色的眸子这才一阵剧烈收缩,“沈陆嘉,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像条吸血水蛭这般难缠惹厌?”   “其实我知道的并不多,但我知道的这些足够我向阮先生提两个小小的交换条件。”沈陆嘉神情笃定,“一是请阮先生登报和伍媚解除婚约,二是请阮先生放弃夏天的监护抚养权。”   “第一个条件我还可以理解。至于第二个,沈陆嘉你可真是个大圣人,难道你还要替别人养儿子?据说夏天长得和夏商周小时候非常相似,日日夜夜对着情敌,这样的滋味你忍受得了?”阮咸笑得险恶。   “不。我没有阮先生想的那般高尚,我这么做自然有我自己的考量。”   阮咸定定地看沈陆嘉一眼,忽然“啪啪”地鼓起掌来,“沈陆嘉,这次我甘拜下风,自当如你所愿,不过,正所谓山不转水转,我们后会有期。”说完将那叠打印纸团成一团,丢掷在地上,拂袖而去。   沈陆嘉弯腰捡起纸团,打开、抚平后又放进了包里,这是他请电脑鬼才King出手帮他潜入银行系统内弄到的。至于阮咸藏在明面生意背后的勾当则多亏了和俄罗斯黑帮关系匪浅的莫傅司。   总算是了了一桩心事,吐出一口浊气,沈陆嘉双手撑在冰凉的雕花栏杆上。如今就剩下他的母亲,还如同一座碉堡,横亘在他的爱情路上。   两个人出去之后,包厢里愈发气氛诡异。   伍媚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红酒,凑在杯沿抿了一口,又捏住酒杯的细脚晃了晃,这才开了腔:“好久不见。”   “夷光——”冯青萍再也抑制不住情绪,脱口便喊了出来。   伍媚没有接她的话茬,只是笑笑:“是阮咸告诉你们我是晏夷光的?”   冯青萍点头,晏经纬仍旧没有说话。伍媚了然地看他一眼,翘了翘嘴角:“还有疑虑是不是?拿不定我到底是不是晏夷光。”   被戳破心思的晏经纬有些恼怒地哼了一声。   “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伍媚笑微微地看着自己的父亲:“这是不是您那本1970年人民出版社版本的《资本论》扉页上的题字?蓝黑色粗钢笔写的,分成三行。”   晏经纬脸色一下子变了。   冯青萍知道这样便是确认了身份,眼泪扑簌扑簌就落下来:“你没事儿就好,这些年妈很想你,夷光……”   伍媚似乎笑了一下:“难为你们惦记了。”   “晏夷光,你这皮笑肉不笑的给谁看?这么些年,你安然无事,有无给家人报过一声平安;为人子女,你明知道这里坐的是你的爹妈,可是打从进了门之后,你有无喊过一声爸妈?我们养你教你这么多年,不是为了养出一只不忠不孝的白眼狼的!”晏经纬大声斥责女儿。   “是啊,为人子女,父母教得、训得、骂得、打得,甚至可以在女儿离家出走后先是隐瞒不报,等到夏商周出国几个月后报失踪,两年多后再托关系去派出所报请死亡。而这一切只是因为做父亲的要升职做党委正书记,一个连自己女儿都教育不好的人如何能做百年名校的一把手?”伍媚微微低头,看着眼前振荡的红酒酒面,脸上还带着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姑娘们,圣诞快乐~一年过得好快,祝愿大家新的一年各种心想事成~爱你们=3=   关于这本书的出版,拖了这么久,我感到无比的抱歉,但是同样很无力,目前得到的消息是春节之后。。。。顶锅盖遁了。。。   ☆、第72章 爱的容忍(4)   晏家夫妻两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和白色细麻桌布没什么区别。   “不,那是个误会。夷光,我们找过你的,我们真的找过你的。”冯青萍试图挽回。   “找不找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伍媚抬起脸,眼神冷硬如同檐头下的冰棱:“我做的最不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年选择离家出走。”   “晏夷光!”晏经纬额角的青筋几乎要迸出来,“这种畜生话你怎么好意思讲得出来?”   “畜生话?”伍媚玩味似的重复了一遍,“我还有更多的畜生话要讲呢。你们听不听?”不待回答,伍媚便平静地说道:“我十岁的时候,你们带我和晏修明去看易卜生的《玩偶之家》,那个时候我就觉得我们那个家,就是当之无愧的玩偶之家。而你们两个和海尔茂没什么区别,从来不曾真正把我和晏修明当人看过。对你们来说,我们时而是用来扮演模范家庭的道具,时而是彰显教育有方的人偶,对你来说——”伍媚看住冯青萍,“我们还是你的芭蕾梦的延续,我还记得你当初要我们学跳舞时说的那句一箭三雕,你说跳舞在校可以表演,外出做客可以挣脸,申请学校还可以加分。是的,你为了让我们跳好芭蕾,付出了很多,带着我们在古典芭蕾圈子里拜码头请名师、砸钱缴纳高额学费,四处参加比赛,我们俩都很努力,但是我想你恐怕并不知道那只是因为你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好好跳,谁跳的好妈妈就更喜欢谁’的缘故吧。”   “因为性子闷,我从小就不受你们关注,刚跳舞时我因为进步快,你动不动就表扬我,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有多开心,所以拼命跳舞,为的只是讨好你。至于晏修明,她素来得宠,自然非常介意被我分走原先属于她的宠爱。我们俩之间最初的嫌隙就是这样生出的。16岁的时候我的脚踝骨折,因为骨伤,那年比赛只拿到二等奖,你觉得我已经不堪栽培,立马拼命抬举晏修明。那个时候我终于明白,对你来说,能给你挣荣光的才是你的女儿。可笑的是直到今天,你们怕是都不知道我和晏修明之间早就势同水火,还觉得我们姐妹之间其实只是因为夏商周而产生了一些小误会吧。”   “我和夏商周订婚那晚,出事之后,你可有半句安慰我的话没有?你只是拉着脸让我要么睁只眼闭只眼,要么索性将夏商周让给晏修明。那是我用心爱了四年的男生,你却让我当让东西一样让出去?后来夏商周妥协,难道不是你日日在他耳边叨念的结果?对你们来说,只要这个好女婿还在我们晏家,娶姐妹俩中的谁不是娶?” 伍媚容色淡漠,声音平静,仿佛说的是旁人毫不相干的事情。   冯青萍表情却是相当复杂,错愕、震惊、不敢置信、后悔、委屈混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模糊的表情。   伍媚又一次拿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你简直是不知好歹!青萍,你也别哭了,这样忤逆的孩子,不值得!老话说‘训有方,保不定日后做强梁!’真是半点没错!”晏经纬从未觉得如此被冒犯过,因此语气很冲。   伍媚轻嗤一声:“还有你,晏经纬。父母总觉得子女年幼可欺,却不清楚子女早看透了父母的灵魂。你读的虽是圣贤书,自诩是高雅的文化人,但是你脑子里能有多少仁义礼智信?张口马列,满腹盗娼。一个伪善的好人比一个露骨的坏人要更加险恶卑鄙。年轻的时候出于移情作用,外加贪图美色,又或许想着反正娶不到最爱,那娶谁都一样,等半老了,又开始心有不甘,蠢蠢欲动,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穿名牌衬衣、戴素净指环的儒雅半老男人,眉间永远是淡淡的忧郁,叫旁人猜测家里是不是有个蛮横市侩的悍妻,然后等着那些白莲花一般的年轻女人前仆后继扑上来。谈谈黑格尔聊聊巴赫,喝喝咖啡泡泡茶,将那些白莲花们撩拨得春心荡漾时,你又一脸遗憾地表示恨不相逢未娶时,声称自己不能毁了她们,那些蠢姑娘自然愈发死心塌地爱着你。其实最后还不就是为着脱了裤子干那事。”   “你,你这是污蔑!全部都是胡说!”晏经纬白皙的面皮一阵青一阵红,简直像调色盘,难看到了极点。   伍媚冷哼一声,扭脸看向嘴唇哆嗦的冯青萍,忽然笑了。   “妈。”她忽然破天荒般地开口唤道:“平心而论,在十二岁之前,你更喜欢晏修明,而晏经纬相对宠我一点,但是我十二岁的那个暑假前夕的一个傍晚,我去京津大学找爸爸,大学放假早,那个时候学校里已经基本没人了。我却在他那间小小的宿舍门口听见了钢丝床吱呀的声音,我好奇地走近,爬上窗台,然后将窗户上贴着的花纸偷偷撕掉一小块。你猜我看见了什么?”   “我的父亲和一个学生模样的女生都剥得精光,两个人在蓝色的蚊帐里滚做一团。因为太卖力,连那张钢丝小床大概都有些不堪重负,发出吱呀声。”   “那个时候我还不懂这些意味着什么,只是本能地觉得害怕,结果从窗台上跌了下来,惊动了屋里的野鸳鸯。”伍媚嘴角笑意盎然:“有人大概连内裤都没有穿,只胡乱套上了外裤,就赤脚跑了出来。见到是我,羞恼交加,威逼诱哄,总算把我打发走。从此以后,再未轻易给过我笑脸。” 伍媚脸上的笑意越发深邃,她觉得自己成了一颗炸弹,迫不及待地要戳穿一切温情脉脉的面纱,粉碎一切伟岸的幻像,毁掉她痛恨了这么些年的一切。   冯青萍面如死灰,她大而无神的眼睛盯住丈夫,沙哑着嗓子问道:“她说的是不是真的?”   “当然不是。青萍,你要相信我,如果真有什么,这么些年你会什么都没发现?”   伍媚大笑起来:“你当她是捉奸委员会的吗?你那么精明的人,怎么会留下马脚下来。不过话说回来,你可知道晏部长心中的雪莲花是谁?母亲。”这一声母亲伍媚唤得格外轻佻。   “其实您也认识的。”伍媚笑得如同走向猎物的猎手,“说起来,您还拼命想把女儿嫁到她家去呢。”   晏经纬此时也不知道是被暖气热的还是被气的,额头上全是汗,狼狈无比。他猛地一拍桌子,咆哮道:“你住口!”   “陆,陆若薷?”冯青萍的表情如同撞了鬼,她控制不住地想起了那个轮廓纤细、长相素淡的女人,猛地打了一个激灵。她又模糊地想起她和晏经纬刚向组织打了报告准备结婚的时候,晏经纬委婉地建议她以后多穿穿烟灰、米白等淡色系的衣服,甚至买了一件银灰色的风衣和黑色的纱巾送给她,其实她个人更喜欢洋红、明黄、柳绿这些艳丽的色彩。还有她生育之后,因为恢复的不好不能再跳舞,那个时候晏经纬似乎比她本人还要难过,枉她那时还为此感动不已。   “当初晏大才子肯娶您,想必是因为您和他的心上人一样,都是跳舞的。所以我刚才才说是移情作用。”伍媚已经从座位上起了身,“该说的我已经都说了,日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就不说再见了,因为再也不用见了。”   “夷光——”冯青萍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悲凉,不知道是为了女儿还是为了自己。   “晏夷光已经死了。”伍媚唇角挂着讥诮的笑意,抓起手袋,转身准备离开。   “好!好!好!”我们就当你已经死了!”晏经纬眼睛发红,咬牙恨声道。   伍媚耸耸肩,目不斜视地出了包厢。前脚才迈出包厢,就听见里面冯青萍尖叫“晏经纬你这个老色鬼!说,你外面到底有几个女人?你是不是还在想着那个女残废?”然后就是晏经纬的讨饶声。   伍媚摇摇头,再抬头时,就看见沈陆嘉正快步向他走来。她索性放慢脚步,放任自己好好欣赏了一下自己眉目英挺的准老公。   “事情处理好了?”沈陆嘉拉住她的手,声音关切。   “嗯。”伍媚忽然伸手环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在男子的嘴唇上轻轻啄了一下,“我们回家吧。我饿了。”   沈陆嘉了然地看一眼她身后包厢,里面依稀还能听见玻璃杯、瓷碟碎掉的声音。他在心底叹了口气,揽住伍媚的背进了电梯。   临出餐厅时,经理老钟为难地跑过来,“伍小姐,包厢里那两位客人好像发生了冲突,他们都是大少爷请过来的,这赔偿……”   “你告诉他们,这家餐厅是阮咸的产业,他们会赔偿的。不过你也别贪心,那个男的可是市委宣传部的,你要多了当心他找麻烦。照价赔偿就可以了。”   老钟不迭地点头,“好嘞,我明白了。”   等到取了车,伍媚才又问道:“你不是和阮咸一块儿等在包厢外头的吗?他人呢?”   “他被我气走了。”沈陆嘉微微一笑。   伍媚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像阮咸那种嘴巴贱心眼坏脸皮又厚的人,竟然会被不善言辞的沈陆嘉气跑?   “我手上有点东西,迫着他不得不同意拿登报和你解除婚约以及放弃夏天的抚养权做交易。他那样骄傲的人,难得被人威胁一次,想必心里相当不是滋味。”   伍媚眉眼里有笑意满满铺开,像解冻的春水。她忽然解开安全带,凑到沈陆嘉右脸颊上,响亮地吧唧了一口。惊得沈陆嘉险些把车开了撞倒护栏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提前祝各位姑娘马上有钱,马上有男朋友,马上有好工作,马上有胸,马上有小蛮腰。。。   ☆、第73章 真爱存在   三天后,沈陆嘉收到了阮咸寄过来的他和伍媚的婚约解除通知书以及夏天的抚养监护权的放弃申明。伍媚在婚约解除通知书上签字之后,二人婚约正式解除。随后伍媚又请法国公证机构出具了一份她目前无配偶的证明,再通过中国驻法大使馆盖上印戳,使之在国内具备法律效力。   沈陆嘉本想将夏天的抚养监护权转移合同寄给夏商周,后来思前想后,还是亲自去了一趟摩曼。   他跨进摩曼写字楼的电梯时,夏商周刚接到来自晏修明的电话。   电话里晏修明有些气急败坏,问他在京津可有找到那个孩子。   夏商周声音平平板板:“不曾。”   “孩子在伍媚那儿,她亲口告诉我的。”隔着电话,都能听见晏修明气息有些不稳:“你比谁都清楚,晏夷光有多讨厌我,你就不担心孩子在她手上,会变成什么样子?”   夏商周觉得一直横亘在胸腔里的一股恶气突突突地旋成一股龙卷风,从他的嗓子眼里冲出来,“晏修明,收起你那一套来!你不过是害怕伍媚手里捏着你的把柄而已,像你这种洁白无瑕的处/女,男人看你一眼都玷污了你的高贵,不要说和你发生关系生下一个半大小子了。我告诉你,当初是你和你爹妈做主把孩子送福利院的,现在你没有资格在这儿摆出一副慈母的嘴脸来!”   “夏商周,当初是我拿着刀架在你脖子上逼着你和我做/爱的吗?你自己被晏夷光甩了,别把牢骚撒到我身上!”   “是,我侵犯了你,我活该被夷光甩,但是那晚你可没喝多少酒!做/爱,我对你没有半点爱意,做的是哪门子爱?那种情况至多是一场交/媾罢了,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晏修明气得浑身发抖,几乎拿不住电话。   “另外,我告诉你,你这辈子别想靠近我儿子一分一毫,我永远永远不会让他知道他的亲生母亲是你这样心机深沉的女人!” 说完,夏商周利索地按掉了电话。只留下晏修明怔怔地抓着手机,许久不曾回过神来。   夏商周坐回椅子上才喘了几口气,就听见助理展学谦在外面小声地敲门:“老大,晟时的沈总来了。”   “请他进来。”夏商周起了身,又下意识地理了理领带。   展学谦请沈陆嘉进了行长办公室,又倒了茶水,这才退了出去。   夏商周如今面对沈陆嘉,总是心绪复杂,场面上的话也觉得讪讪不好开口,一时间两人各捧一杯热茶,有点相对无言的味道。   沈陆嘉从公文包里拿出档案袋,放在透明的茶几上,说道:“这里面是夏天的监护抚养权的放弃承诺书,还有一些其他的证件资料。”   夏商周有些吃惊地看住沈陆嘉。   “夏天这个孩子性格比较内向,心思比同龄孩子要深很多,没有什么安全感。要和他缓和关系,可能要多花一些时间。”沈陆嘉轻声补充道。   “谢谢你。真的,非常感谢。”夏商周觉得嗓子有些发涩。对面这个男人和他是同行,是竞争对手,是情敌,但是现在很荒谬的,他更像是自己的一个朋友,尽管他们或许永远不会坐在一张沙发上一边喝咖啡一边谈天说地。   “不必客气。”沈陆嘉神色还是淡淡的,只是从椅子上起了身。   夏商周赶紧也站起来:“沈陆嘉,我还有个不情之请。我已经决定近期带夏天回美国,夏天和一个叫琥珀的女孩子关系很好,所以不大情愿跟我回美国,听说那个女孩子是□□苏君俨的掌珠,能不能烦你牵个线,下周日早上九点半让夏天可以和那个女孩子正式告个别?我也知道这个要求有些冒昧,如果可以的话,实在是感激不尽。”   “好,我尽力。”沈陆嘉一口应承下来。   “谢谢。”夏商周伸出手去。   两个男人握了握手之后,夏商周送沈陆嘉进了电梯。然后缓步回了自己的办公室。他有些沉重地拿起沈陆嘉拿给他的档案袋,打开,翻看里面的文书。当他的目光触及到签字处的阮咸龙飞凤舞的签名时,他愣住了。原来这孩子的监护抚养权竟然不单在伍媚那儿,阮咸的大名他自然是听过的,骄奢淫逸、阴狠歹毒、视人命为草芥……从没有半点好风评,夏天跟在阮咸后面竟然没沾染上什么坏习气,想必多亏了她吧。想到这里,夏商周又觉得胸膛里泛起一股酸楚之情。   沈陆嘉离开摩曼后并没有回晟时,而是开车去了莫傅司交待的一家珠宝行取戒指。他其实订制了一枚钻戒,还有一双对戒,所以分别装在两个红色的丝绒盒子里。沈陆嘉打开其中一只盒子,六点五克拉的十全美钻切割成心形,周围还拱卫着一圈小钻,五爪镶嵌,铂金指环内也按照他的要求刻上了二人名字的首字母缩写。他又打开装有对戒的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两枚简洁的铂金指环,一大一小,上面分别嵌着两颗水滴状的的钻石,凑在一起刚巧是心的形状。伍媚的是光面,而他因为不喜欢招摇,所以他的那枚经过抛光喷砂而呈现出哑光的效果。   将剩余的钱款付清后,沈陆嘉给身在莫斯科的莫傅司打电话致谢,电话那头莫傅司声音比往日还要低沉,似乎心情不豫,于是两个人简单讲了几句便收了线。   回到晟时后,沈陆嘉一个人待在办公室里,时不时将两个盒子拿出反复看,没看一次,嘴角的弧度就控制不住地上扬一分。   岑彦进来送文件时就看见沈总嘴角“诡异”地上扬着,他心里一哆嗦,沈总这是中风了吗?不过他家楼上的王大爷中风后似乎是半边嘴歪的。   沈陆嘉不知道岑彦在想什么,但他知道岑彦才思敏捷,最有急智,便开了口:“岑特助,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岑彦吓得一哆嗦,最近他挺乖的,好像没有干出啥出格的事来。   “沈总,请教这个词我可当不起,您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岑彦直起脊背,忽然生出一种悲壮的情怀。   “那个,那个你觉得求婚在什么样的场景里比较好?”沈陆嘉有些局促地问道。   求婚……求婚……求婚……岑彦觉得脑袋像背原子弹轰过,一时间竟然茫然不知所谓。   沈陆嘉见助理哑然无言,叹了口气:“也对,你连女朋友都没有谈,问你也是白问。”   竟然被沈总这个“纯情处/男”给鄙视了,岑彦几乎要骂娘,要不是跟着沈总你这种刻板的Working Machine后头工作,我也不会沦落到成为剩男,再说我不是不会泡/妞,我是没有时间泡妞好不好!想我岑彦当年在学校里左手学姐,右手学妹的时候,沈总你还在看埋头看高数吧!   “女人都喜欢浪漫,沈总你找一个格调高雅的餐厅,搞一个烛光午餐,再让餐厅安排一个弹钢琴的或者拉小提琴的,在旁边伴奏,然后你单膝下跪,给伍小姐献上大束的玫瑰花,玫瑰花的中央放上钻戒。”   沈陆嘉有些怀疑地看着助理:“这样真的好吗?是不是太像演电视剧了?”   岑彦在心里腹诽:你压根不看电视剧好吗?但嘴上还是信誓旦旦:“沈总,相信我,这样绝对可以提高求婚的成功率。”   沈陆嘉点头:“让我想一想。”   岑彦退出总裁办时却突然又忧伤起来,领导结婚岂不是意味着钱包又要大出血?然后没多久再是满月酒……不行,他一定也要赶紧找个女朋友。   沈陆嘉这么一想就直想到傍晚,这些过于煽情的事情,他真心有些做不来,总觉会画虎不成反类犬。因为想得太入神,以至于连伍媚进来都没有发觉。   直到伍媚走到他近前,才如梦方醒一般站起来:“你来了。”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伍媚歪头一笑,踱到桌子后面。   沈陆嘉这才注意到先前放戒指的抽屉没有关拢,此刻冒然合上又显得突兀,真是叫他左右为难。沈陆嘉有些懊恼地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装钻戒的丝绒盒子,打开,然后擎着盒子递到伍媚面前。   “你答应嫁给我的。”沈陆嘉此刻的声音和往日有些不同,大概是紧张,怕她反悔。   伍媚噗嗤一声笑出来,这个男人还真是可爱,连求婚词都这么与众不同。偏偏她还就吃这一套。她笑着伸出左手。   沈陆嘉呆了一下,不过很快醒悟过来的他立刻欣喜若狂,他急急地打开盒盖,从里面拿出钻戒,套上了伍媚的无名指。   伍媚低头看钻石,嗯,净度、色泽、切工、镶嵌都是俱佳,她扬扬手,“这个钻戒有六克拉吧。”   “六点五克拉。因为你名字里有五,我的名字里有六。”   “那为什么不是五点六克拉?这样还可以少花点钱。”伍媚故意唱反调。   沈陆嘉有些苦恼地抓了抓头发,半天才低声说道:“我只是想着‘沈陆嘉的伍媚’,所以让比利时安特卫普那边挑一颗六点五克拉的钻石。”   伍媚心里一动,却依然不肯放过他:“那为什么不是‘伍媚的沈陆嘉’呢?”   “因为我一直都是你的啊。”沈陆嘉有些急切地辩解着。   伍媚在心底叹息一声,她跟在顾倾城后面,学的全是撩拨人心的方法,那些东西已经深入骨髓,难以改变,想必这个男人一直都没有什么安全感吧。心念一动,她主动伸手抱住沈陆嘉的腰:“我逗你玩的。别介意。”   “那我们明天早上去领结婚证,好不好?”   伍媚将头轻轻靠在沈陆嘉胸口,应道:“嗯。好。”   沈陆嘉眉眼灼灼地低头看住她:“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第二天早上伍媚是被沈陆嘉唤醒的。她刚一睁开眼睛,就看见沈陆嘉西装笔挺地站在床前。他的头发还有些潮,散发着洗发水清新的香味,应该是早起洗过澡。   联想到他昨晚的反应,伍媚问道:“你几点就起来了?”   “六点多吧。”沈陆嘉有些不好意思。   伍媚想笑,又觉得心中感动,一骨碌爬起来,“我也去冲个澡。”   她冲澡出来就看见沈陆嘉又换下了先前穿的那件藏青色西装,正在衣橱里翻拣着衣服。听到动静,沈陆嘉有些无措地回头问她:“你觉得我穿哪件西装最好?”   他的西装不外乎是蓝黑、灰色、黑色、深咖啡四种颜色,款式也大同小异,不过是纽扣粒数和领子的区别。   “就穿那件黑色青果领一粒扣的吧。”   沈陆嘉听话地从衣架上取下那件黑色西装,才要换上,又问伍媚:“我身上这件衬衣行吗?还有这个袖扣,有没有问题?对了,还有领带。”   伍媚抚额:“我们只是去领结婚证,不是去拍婚纱照。”   “可是也要拍照的。”沈陆嘉坚持。   伍媚自觉闭嘴,走到衣橱前头,认命地按照她的品位替沈陆嘉将衬衫、领带、袖扣、腕表、皮带、皮鞋全部选定。沈陆嘉这才高高兴兴地捧着一堆衣服换装去了。   伍媚自己选了一件平日极少穿的大红色V领镶珠重工刺绣的长袖连衣裙,又坐在梳妆台前将一头长发盘成一个精巧的发髻,戴珍珠耳饰和钻戒时,沈陆嘉焕然一新地出现在了她背后。   “你真美。”沈陆嘉眼神炽热。   伍媚回头朝他嫣然一笑:“你也很帅。”   沈陆嘉有些局促地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忽然,他瞥见伍媚无名指上的那夺目的钻光,猛地想起还搁在盒子里的对戒,忙去昨天换下的大衣口袋里拿出来。   “今天戴这个吧。”沈陆嘉用拇指和食指拈着那枚女款指环,送到她面前,眼神期待。   伍媚又瞅瞅盒子里剩下的男戒,两枚指环分别在正面挖有一个半心状的凹槽,凹槽里是一颗明亮的小钻,钻面和戒面持平,别致而大气。会心一笑,伍媚褪下钻戒,由着沈陆嘉给她戴上指环。   戴上指环后伍媚恶劣地故意左看右看,就是不看剩下的孤零零的男戒,沈陆嘉就这么眼神晶亮地捧着丝绒小盒子,好像一只叼着飞盘等待主人奖赏的小狗。眼见他的眼神愈发委屈,伍媚这才拿起那枚亚光戒面的男士指环,替沈陆嘉戴到了无名指上。戒指被推到指根的那一瞬,沈陆嘉的一双眼睛都像被点燃了。   伍媚忽然觉得心底被一阵柔情击倒,她踮起脚,凑到沈陆嘉脸上亲了一口,嘴唇碰到他的皮肤时,伍媚难得的闻到了一股润肤露的气味。   要知道她也给沈陆嘉买过昂贵的男士护肤用品,结果他很惭愧地告诉她,一瓶乳液他大概一年也用不了20毫升。虽说像阮咸那种极度热衷于护理自己全身上下一亩三分地的男人她打心眼里觉得妖邪变态,但是像沈陆嘉这种对自己的面皮完全采取放任自流态度的也实在不太符合他精英的长相和气质。   今天居然主动用了润肤露,伍媚又觉得感动又想发笑,不过她难得的没有打趣他。   简单吃了一点早餐之后,伍媚在唇上擦了一点粉色的唇蜜,罩上了乳白色的羊绒大衣,又换上了红色的反绒小羊皮蕾丝贴花短靴。沈陆嘉已经把昨晚准备好的伍媚的护照和无配偶证明,还有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糖果巧克力、皮夹一并放进了伍媚的手袋里。然后一手拿着车钥匙,一手牵着伍媚出了家门。原本正在玩自己尾巴的不二见“爹娘”盛装出门,这才急匆匆地试图尾随,却被门无情地阻隔,它愤怒地在胡桃木门上撩了撩爪子,留下几条浅浅的白印。   白色的迈巴赫齐柏林昨晚被某人送到店里专门洗过,虽然距离上次清洗不过五天。给伍媚开了车门,等她在副驾驶座位上坐稳,沈陆嘉才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向蔺川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驶去。   此刻大概因为刚上班不久,民政局的院子里车不多。两个人下了车,伍媚仰头看一眼天空,碧空如洗,正是冬日里极好的天气。   进了大厅,已经有几对新人在登记结婚,其中一对被工作人员喊着去拍照,丈夫西装外面还穿着羽绒服,兴冲冲地就要去照相,妻子直跺脚:“把羽绒服先脱了。”男人不好意思地摸摸头,麻利地脱下鼓鼓囊囊的羽绒服,交给陪同的朋友,这才拉着老婆的手拍照去了。沈陆嘉看得有些好笑,似乎完全忘记了今早自己的傻样。   两个人向工作人员提交了证件和证明材料,负责接待他们的婚姻登记员是个中年大妈,长着喜庆的圆脸。看见伍媚的国籍时,她有些好奇地抬头看了一眼伍媚。   “是自愿结婚的吗?”登记员大妈先问沈陆嘉。   沈陆嘉没料到居然会问这个问题,赶紧点头。   然而大妈却没有立刻问伍媚,而是扬声喊到道:“那个,小孙,是不是自愿结婚用英语怎么说?”   “我也是自愿的。”伍媚好笑地答道。   “你会说中文啊,那就好。”大妈又从桌上拿起两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递给二人,“呶,在这儿签字。”   签完字登记员又支使二人去拍照。   照相室布置简陋,只在一块大红的背景幕布前面放了两张椅子。摄影师是个平头大叔,见到他们两个,豪放地指挥两个人坐在椅子上。   “靠近一点,你们两个靠近一点,女的可以把头靠在你老公肩上。女人嘛,就是要柔弱一点。”   伍媚在心底默默给摄影师大叔送了一头羊驼。但还是乖乖地往沈陆嘉那边靠了靠。   “对。保持住。”   “微笑。在心里念茄子,当然念田七也行。”   沈陆嘉本来还有点紧张,因为父亲沈叙的缘故,他从心底厌恶摄影照相,连带面对着摄影器材都会控制不住地表情僵硬。所以他素来不喜欢拍照,此刻不得不拍,又生怕照出来的自己不好看,然而摄影师插科打诨这么一闹,神经顿时放松了不少。   两个人十指交握,脸颊轻轻靠在一起,沈陆嘉可以嗅到独属于她的香气,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伍媚瞥见他嘴角的笑涡,愈发笑得甜蜜。   拿照片的时候摄影师神态骄傲:“瞅瞅,看我把你们俩拍的多好看。”   伍媚眉梢一扬:“那是我们自个儿长得好。”   大叔眼睛一瞪,沈陆嘉早已经从伍媚的手袋里抓出一把糖果,塞进他手心里,“辛苦了。”然后拉着伍媚重去了大厅。   登记员大妈早已经将两本红彤彤的结婚证准备好了,接过照片,利索地分别粘贴到结婚证上,又叫二人核实了姓名、出生日期之后在“当事人领证签名”后面签个字,然后啪地一声盖上印戳。   伍媚负责接过两本结婚证和提交的证件,沈陆嘉又开始天女散花一般地撒巧克力和糖果。   因为办理结婚和离婚都在一个大厅里,结果大概是因为他们这一对长相出众,连负责办理离婚的几个女工作人员都赶过来凑热闹。沈陆嘉见状,微微觉得不吉利,索性将糖果交给帮他们办结婚证的大妈,打了个招呼便牵着伍媚离开了。   几个手头上没事的年轻女人瞧着二人的背影,一面剥巧克力外面包裹的箔纸,一面闲话起来。   “这一对真是金童玉女,郎才女貌。”   “而且很有钱,我先前刚好看见他们两个从车上下来,人家是开迈巴赫来的。”   “我看那个男人怎么有点眼熟。”其中年纪最小的那个拉开抽屉,开始翻一堆花花绿绿的报纸杂志。   “沈陆嘉,是晟时的沈陆嘉。我找到了,《郎色》有一期做过他的专访。”几个女人立刻一块儿将脑袋凑过去看杂志。   “常大姐,刚才那男的是不是叫沈陆嘉?对了,他老婆叫什么?”   被唤作常大姐的正是帮他们二人办结婚证的那位,她依旧不慌不忙地做着自己的事,嘴上淡淡应道:“叫什么也轮不到你们了,人家都结婚了。”   伍媚和沈陆嘉坐进车里,沈陆嘉并没有急着发动迈巴赫,而是又一次拿出结婚证,打开来,反反复复地看着。眉间眼底都是喜气。   伍媚用手肘捅了捅他:“你要不要放大了装进镜框挂在你办公室里?”   沈陆嘉笑着指指照片上的她,“老婆,你真漂亮。我要把这张照片放进我的皮夹里去。”   “傻样。”伍媚别过头,嘴角的笑纹却泄露她心情正好。   “老婆,我今天特别高兴,从来都没这么高兴过。”   “老婆,待会儿我们去哪里?”   他每句话都以“老婆”打头,伍媚有些受不了,她伸手要捂沈陆嘉的嘴,“沈陆嘉,开车吧你。”   沈陆嘉隔开她的手,眉毛微微一蹙,开始指责她:“你答应我们领证后改口的。”   伍媚不大好意思喊出那个词儿,顾左右而言他,“你知道吗,在唐代,老公是对龟/公的称呼。”   “现在不是唐代。”沈陆嘉神情有些受伤。   伍媚最拿他这种无声的反抗没辙,嫁都嫁了,反正在车里,就他们两个人,豁出去了,伍媚努力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开车回家吧,我饿了,老公。”   最后两个字她发音有些轻忽,连眼睛也垂下来,显然是不好意思。沈陆嘉瞧着她微羞的模样,心潮澎湃。他一手垫在伍媚的脑后,一手轻握住她的下巴,唇便压了下去。   “老婆,我真的好爱你。”   “唔,我也爱你。”   两个人正在互诉衷肠,伍媚放在包里的手机却欢乐地响起来。   伍媚伸手想去摸手机,沈陆嘉却捉住她的手,用动作示意她专心一点。手机继续响了一阵,终于安静了。   吻得气喘吁吁的两人好容易分开,伍媚大口吸了几口气,这才去翻手袋。   电话居然是盛桓宣打来的。   她回拨过去,盛桓宣很快接起。   “盛导,找我有何贵干呐?”   电话那头的盛桓宣微微笑了一下:“《舞!舞!舞!》已经杀青了,再过几个月首映,想先请你这位专业人士评鉴一下。”   “我可算不得专业人士,当然提前一睹为快自然是求之不得。”   “那晚上七点,在你们鼎言顶楼的小放映厅,我还会带几个朋友过去。”   “行,那我也带个朋友过去不要紧吧。”   “当然可以,晚上见。”   “晚上见。”伍媚才挂了电话,正在开车的沈陆嘉便说道:“是那个拍电影的盛桓宣?”   “嗯,约了晚上七点去鼎言顶楼的小放映室看《舞!舞!舞!》,我说你跟我一块儿去,你会去的吧?”   “你刚才电话里说的是带一个朋友。”沈陆嘉抠起了字眼。   伍媚觉得有些好笑:“那我怎么说?我说‘盛导,晚上我带个老公过去’吗?难道除了你,我还有几个老公不成?”   沈陆嘉被她的伶牙俐齿噎了一下,他闷闷地纠正道:“你可以说我晚上带我老公过去。”   “好好好,晚上我一定隆重介绍我身旁这位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士是我丈夫。”伍媚真心觉得沈陆嘉该属狼狗的,因为他从不放弃每一个表示所有权的机会。   “那晚上过去,要不要买点爆米花?”正在开车的沈陆嘉忽然冒出一句。   “买爆米花?”伍媚骇笑:“盛桓宣那种眼高于顶的人,要是可以,他一定会要求立法规定看电影时不允许吃爆米花,你居然想在看他的片子且他本人在场的时候吃爆米花,你是想把他活活气死吗?”   她言语中对盛桓宣的熟稔让沈陆嘉有些吃味:“我只是听说女生看电影时都喜欢吃爆米花。”   伍媚敏锐地捕捉到了他那句话里的关键词——“听说”,她忍不住瞪大了眼睛问道:“难道你没有到电影院里看过电影?”   她的语气让沈陆嘉有些不好意思起来:“除了上小学时班里组织去电影院看什么《妈妈再爱我一次》、《三毛从军记》,我好像真的没有自己去影院看过电影,在电脑上也没怎么看过,因为看完一部电影平均就要花两个小时,太费时间了。如果我没记错,成年后好像只看过《黑客帝国》,也是因为当时正在研究矩阵数学,所以才看了。”   伍媚觉得有雷在头顶上轰隆作响,这位刚晋级为她丈夫的仁兄明着看是典型的高干文男主,怎么生活却像山顶洞人一样单调枯燥,伍媚此时才明白为什么沈陆嘉称作Working machine了。   不过她还不死心,“泰坦尼克号你也没看过?”这可是连菜场卖菜的大妈都能津津乐道几句“肉丝和夹克在那个大船头抱在一起吹海风的镜头真是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坐在我家老头崭新的二八凤凰自行车后面,风儿吹吹的感觉……”   沈陆嘉摇头:“没有,不过帮香江船王做私募时,他和我聊船舶时提到过泰坦尼克号,我大概知道电影讲的是什么。”   伍媚沉默了。   沈陆嘉却以为她嫌他没有情调,将车开到路边停了下来,一把握住她的手,有些着急地说道:“你喜欢看电影的话我可以陪你看的,以后每一部电影上映我们都去看,好不好?”   少女们第一次坠入爱河时,总喜欢用所谓的浪漫和情调把明确的幸福肢解成一堆碎片,伍媚早已经度过了愚蠢的少女时代,所以她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爱人无法和自己谈论文艺片里诸如“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市,城市中有那么多的酒馆,而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这样的金句而悲伤地断定自己找了一个毫无情趣的木头,日后一定会鸡同鸭讲过不到一块儿去。相反的,她反而觉得像沈陆嘉这样一板一眼的人能走自己繁忙的日程抽出时间陪伴她是多么可贵。这世界上的总裁真的不是都像电视、小说里描绘的那样闲,可以因为女主人公在路上崴了脚而随便丢下满会议室的股东再飞车赶去救美。   “你不用这样迁就我,其实我也不是很喜欢看电影,何况现在的烂片是越来越多了。”伍媚笑眯眯地伸手捏了捏沈陆嘉的脸。真是嫉妒啊,从来不保养,皮肤还这么好。   “我是怕你嫌我闷。别人都说夫妻要有共同的爱好才能保持婚姻的持久。”沈陆嘉没好意思告诉伍媚他在英国念书时几个投契的朋友都打赌他一定娶不到老婆,因为据他们说和他在一起就像和一个会吐钱的超级计算机在一起一般的感觉,虽然会吐钱很棒,但是日日对着计算机,连计算机博士都会想吐的,更不要说女人了。   “陆嘉,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自己没信心?我们认识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是嫁给你,我并不是脑子发热一时冲动,你是怎么样的人,我再清楚不过,我爱的就是眼前的你,所以做你自己,不需要刻意来迎合我,我没有那么幼稚和自私。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伍媚也收起原先的散漫,改为正襟危坐。   沈陆嘉苦笑了一下:“我有些怕,你太好,我总担心你以后会发现我这个人,除了会赚钱之外,乏善可陈。”   伍媚忽然觉得胸腔里像飞进了一群黄蜂,嗡嗡做声,她有些涩然地反手一指自己:“我太好?”   沈陆嘉凝望着她,认真地点点头。恋爱中的男女,无论再怎么优秀,都会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失去信心。伍媚伸出两条胳膊,抱住他的脖子,将脸埋在他的胸口,低声道:“沈陆嘉,你明不明白,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太好的是你,真正怕的人是我,我做不来贤妻良母,你母亲她也不喜欢我,怕的人是我。”   沈陆嘉有些后悔自己挑起的话题,“不,你很好,真的,我爱你,老婆。”   伍媚才想回应他的炽热表白,却有一位中年交警小跑过来,戴着白手套的右手在车窗上大力敲着。沈陆嘉赶紧降下车窗:“同志,什么事?”   交警沉着脸一指不远处“禁止停车”的标志:“这里不允许停车。”话音刚落又瞥见沈陆嘉衬衣上淡淡的口红印子,一张脸愈发拉长了:“大白天的,你们也注意一点。”说完便利落地将一张罚单递到沈陆嘉手上。   沈陆嘉不明所以,只是老老实实地掏了二百块。   等到警察走了,伍媚才留意到了她刚才趴在沈陆嘉胸口印上去的口红痕迹,不由靠在椅背上撇撇嘴,“那个交警想到哪里去了。有几个正经人会爱玩车/震啊,还是大白天。”   沈陆嘉却有些窘地发动了汽车,其实他一直想试试在车里和她做是什么滋味……   傍晚时分,沈陆嘉和伍媚如约一块儿去了鼎言的小放映厅。盛桓宣已经到了,和他一道的还有四男两女。   盛桓宣看到伍媚臂弯被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揽住,又看见她手上夺目的钻戒,了然地一笑:“恭喜。”   伍媚转脸看了一眼沈陆嘉,眼波微动:“多谢盛导,这是我丈夫,沈陆嘉。”   盛桓宣又给他们引荐了自己的几个朋友,然而介绍到其中一位年轻的女士时,却听见那女人盛气凌人的声音:“不要介绍了,我认识她。”她语气中的敌意非常明显,和她一块儿的男人似乎有些尴尬,一面去扯她的胳膊,一面低声喊“珍妮、珍妮你要做什么?”   伍媚定睛细看对面女人的眉眼,这才认出来:“原来是乔珍妮小姐。”   乔珍妮甩脱男伴的胳膊:“我看见报纸上阮咸和你解除婚约的公告了,哼哼,你还真是好本事,阮咸才将你甩了,你又火速勾搭上一个,我偏要揭了你的画皮!”说完便急不可耐地看住沈陆嘉,告状似地说道:“沈先生是吧,我叫乔珍妮,是你身边这位女人曾经玩弄伤害过的男士的妹妹,我哥哥叫做乔彼德,他当年可没在伍媚身上少花钱,结果却被伍媚弄折了一条腿,差点变成残疾人。要不是阮咸横□□来,伍媚,你以为你能逍遥快活到今天?”   伍媚脸色有些轻微的发白,她再不能像从前一样肆无忌惮地挖苦还击回去,她更不能当着这么些人的面说出乔彼德妄图对她做什么,因为她不再是那个孑然一身的伍媚,她是沈陆嘉的妻子,她不能折损了他的体面。   沈陆嘉可以感觉到身边人微微颤抖的左手,他的心尖像被人用针扎了一下。被他疼爱得像眼睛珠子一样的女人,是因为他在场,才被逼着束手束脚的吧。若不是那个乔什么玩意儿,她也不会成了阮咸名义上的未婚妻。但即使心中迁怒上了乔家,但沈陆嘉依旧面色如常,他甚至彬彬有礼地朝乔珍妮笑了一下:“乔小姐,我的妻子是怎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不需要您来帮助我看清楚任何真相。而且我认为,一个人格独立、智力健全的男人是不可能被女士玩弄的,对于令兄的遭遇,我表示遗憾。至于阮咸和我妻子的退婚这件事,我有些惭愧地告诉您,为了得到她。”说到这里他转脸温柔地看了看伍媚,眼底的柔情几乎泼之欲出:“我不得不违背自己一贯的原则,小小地威胁了一下阮先生,他这才答应解除那个权宜之计的婚约。当然,如果您不相信,我现在就可以拨个电话让您亲自向阮先生求证一下。”   便是借乔珍妮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向阮咸求证什么,何况这个男人说的这番话根本就是威胁,乔家雌伏于阮家是不争的事实,可是这个男人却能威胁阮咸,言下之意就是乔家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伍媚是我邀请过来的好朋友,我不想她不高兴,这位小姐你请回吧。”盛桓宣也下了逐客令。其实这位乔小姐他并不认识,是好友李子游带过来的女伴。李子游朝诸人拱了拱手,抱歉道:“桓宣,对不住了,我先带她离开。”   乔珍妮再心有不忿,也只能恨恨地剜一眼伍媚,一跺脚怒气冲冲地走了。   “盛导,今晚实在抱歉。”对于盛桓宣刚才的维护,她不得不打个招呼。   “该说不好意思的是我。那位乔小姐是我的朋友带来的女伴,你知道的,不是每个男人找女人的眼光都像沈先生这般靠谱。”盛桓宣见放映厅里气氛有些低落,便说了句俏皮话。其余几个都是艺术圈的,个性孤僻,彼此间萍水相逢,自然不会热络不到哪里去,随意说了几句场面话便选位置坐好了。   伍媚忽然觉得根本没有兴致去看这个片子了,几乎想立刻打招呼走人,沈陆嘉却握住她的手,深深地望她一眼,温柔却坚定地将她牵着走向后排的位置。   盛桓宣也朝助理比了个手势,放映厅很快一片幽暗。   随着屏幕亮起来,一个心形的八音盒出现在镜头里,白裙的塑料女人偶在音乐盒里不知疲倦地旋转着。镜头被慢慢推远,一群女孩穿着芭蕾舞裙在辛苦地练舞,女主人公曾欢沁也在其中,她并不出色,经常跟不上同伴的节奏,总是受到舞蹈老师的严厉的眼神警示。   电影开头就很抓人。伍媚看过剧本,所以剧情对她来说已经谈不上吸引力,可是即便如此,盛桓宣高超的光影表现功力还是让每一个镜头都充满着东方式的优美和谐,叫人移不开眼睛。   欢沁十六岁时的生日礼物是一双漂亮的粉色芭蕾舞鞋,穿上这双鞋的那一刻,一切都改变了。她轻盈得像是天上的云朵,过去再难的动作都变得轻松而简单。老师再也不劝她放弃跳舞,反而认定她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只是顿悟得晚了一些。其实也不晚,十八岁的欢沁轻松闯入国际芭蕾舞比赛,即将一举成名。   可是决赛前夕,她的舞鞋却不见了。她发疯似地寻找自己的舞鞋,终于在一个傍晚发现自己的舞鞋正被一个坐轮椅的女人试图毁掉。欢沁去夺那双鞋,不想晏修明扮演的女人却告诉她自己正是这双鞋的主人。   晏修明给她讲了自己的故事,她有一个双生妹妹,原先都是跳芭蕾的,妹妹太优秀,她感到压力,这才转向去跳现代舞,想另辟蹊径打败妹妹。这双鞋本是她妹妹的,是妹妹某次喝醉了之后无意之间吐露了这个秘密。她这才知道为什么妹妹可以不用辛苦练习就能轻松赢得一切掌声,心生怨恨和嫉妒的她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天才”,设计和醉酒的妹妹一同溺水,妹妹被溺死,而她则获救,并且顺利地瞒过了所有人,将自己变成了妹妹。顶替自己的妹妹的名字活着、璀璨着。可是她心里并不满足,为什么她不能以自己的身份享受这一切荣耀,为什么要替一个死人活着。一次去美国比赛时她遇到了曾经和妹妹有过露水情缘的男人,著名的编舞,因为初见时她对他的不识而起了怀疑,查出了真相的男人找她理论,结果出了车祸,编舞当场死亡,而她则在车祸里失去了两条腿。   欢沁并没有从自己的前辈身上得到什么教训,相反,反而教她想出了不声不响解决眼前这个后患的方法,她将晏修明扮演的女人推进河里,拿回了舞鞋,获得了冠军。欢沁相信追求名利的结局未必都会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一样可以使一个人快乐。欢沁一路顺遂地跳到了28岁,宣布息舞,她藏起了那双神奇的舞鞋,结婚,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出人意外的,她刻意避免两个孩子接触舞蹈。两个女儿平静地成长然而20岁那年,没有一个人喜欢舞蹈。欢沁松了一口气,然而她没有想到这一次“舞鞋”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姐妹爱上了同一个男生,男人爱的却只是姐姐。两女一男去海滩度假,海啸夺走了姐姐的生命,抢在姐夫之前苏醒的妹妹请求母亲欢沁让她“成为”姐姐……   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尽管后期制作还很粗糙,但是《舞!舞!舞!》已经可以给人足够的惊喜。   放映厅再次亮起来时,有掌声响起来,盛桓宣某个画家朋友夸张地站起来,“老盛,这部片子绝对是你的新高峰,节奏控制得太棒了,尤其是欢沁生了双胞胎女儿之后,我本以为你会安排姐妹俩又爱上跳舞,这样故事恰好形成一个周整的圆,没想到你荡开一笔,爱情成了另外一双红舞鞋,真是绝了。”   盛桓宣笑起来:“你还真了解我,剧本原本真是你想的这样,是伍媚看了剧本后建议我改成这样的。该夸的人是她。”   伍媚笑笑,和盛桓宣简单谈了她对几个景深镜头的处理建议,便挽着沈陆嘉离开了。   “我们在街上走一走吧。”出了鼎言的大门,伍媚忽然建议。   “好。”沈陆嘉将她的手一并插在自己的大衣口袋里,笑道:“这部电影很好看,尤其是你设计的后部的情节,真叫人意外。”   “其实,我当初这么改是有自己的私心的。”伍媚仰头望了望天空,一天的星,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我16岁考大学选择读心理学时满脑子都想弄清楚为什么父母的爱会如此偏颇;后来去了法国改读传播学,却是顾倾城的授意,她说流言是这世界上成本最低的杀器,对于女人来说,学会把握舆论的同时不忌惮舆论,就没什么可以打败你。所以晏修明接这部片子也是我竭力促成的。我本意是借着这部片子上映时爆出她有私生子的消息,这种姐妹夺爱的戏码向来都是舆论的热点。我甚至连每一步的舆论导向都设计好了。但是或许是这么多年没见,我变了,她也变了。我没有料到她放得下已有的一切。”说到这里,伍媚苦笑了一下。   “不,你其实还可以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的。”沈陆嘉握住她肩膀:“是你善良,不忍心利用夏天那个孩子。”   善良?伍媚自嘲地笑起来,“不,我是缺乏母性的人,说实话,你让他们父子相认我并不意外。其实我只是因为你,你太好,正直、宽厚、有担当,我怕你对我失望,这才同意将夏天的事交给你处理。”   原来竟是因为他,沈陆嘉感动地伸手将她圈进怀里,低头用额头碰了碰伍媚的额头:“不管怎么说,在我心里面,你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他正经严肃的样子让伍媚有些想哭,她轻轻捶了他一下:“取样数目不足以得出正确结论。”   沈陆嘉有些不解:“取样?”   伍媚忍住眼睛里的酸意,给沈陆嘉讲起了笑话:“有外星人降临到了地球的一个皇宫里,他们在宫里抓了很多个太监,然后一个个脱了他们的裤子,之后外星人得出了一个结论:地球上的男人都是没有小弟弟的。他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他们没能扒了皇帝的裤子。你又没有见过世界上所有的女人,你怎么能判定我就是世界上最好的那个?”   沈陆嘉知道她这是不好意思,这才故意与他抬杠,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子:“调皮捣蛋。在我心里,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最好的女人。”   “你怎么不问我乔彼德的事?”伍媚将头埋在沈陆嘉的颈窝,低声问道。   “为什么要问?我相信如果你告诉我他对你做了什么,我恐怕会想亲手把他变成残疾人。”   “乔彼德给我下药,你知道我是学心理学的,那些致幻剂有什么作用我比谁都清楚。当时我才21岁,一生气就直接把过剂量的药下到他酒杯里去了,然后还气不过,用一个黄铜小天使雕像把他腿给打断了。”   沈陆嘉脸色一沉,遥遥地看向远方,“我果然没说错,你这么一说,我更想亲自动手,把他的三条腿都打断了。”   作者有话要说:"沈陆嘉就这么眼神晶亮地捧着丝绒小盒子,好像一只叼着飞盘等待主人奖赏的小狗。"小狼狗萌萌哒   上市三个月,恢复更新。   ☆、第74章 日出时让悲伤终结   周日是夏商周和夏天飞美国的日子。前一天晚上,沈陆嘉如实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伍媚,并且表示尊重她的意见,随她去不去机场送别。   伍媚托着腮问他:“那你希望我去吗?”   沈陆嘉想了想,诚实地说道:“我也不知道。”   伍媚耸耸肩:“我不去,我要睡懒觉。”说完便踢掉拖鞋,躺在床上。   “老婆,有两件事我要跟你商量下。”   “说吧。”   “你看,我们已经结婚了,我是个男人,不能成家了还住在自己老婆婚前的房子里。我自己也有几套房产,你看看你中意哪一套,我们好好装潢一下,再搬进去。当然如果你不喜欢晟时旗下的地产的话,市里其他楼盘我们也可以买。至于这间屋子就当做你的娘家,你随时可以回来住。你说怎么样,老婆?”   伍媚好笑地看着沈陆嘉:“好了,你是户主,你拿主意就行。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跟着沈陆嘉走。”   沈陆嘉兴奋地亲了她一口:“清晖园是去年开盘发售的,我留了一套复式公寓,大概240坪左右。那边环境好,区位也很不错,离你这儿也不远。”   伍媚点头:“嗯,行。”   “第二件事。”沈陆嘉有些迟疑地开了口,“我想跟你谈一下要孩子的事。”   伍媚好看的乌眉不由轻蹙,半晌,她才轻声说道:“我还没有准备好。说实话,我有些害怕。不是怕痛,我是怕自己负担不了另外一条生命。我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好母亲,我害怕自己会毁掉一个孩子的人生。当然骨子里我更怕毁掉的是我自己的人生。我承认这样想有些自私,我很看重这一身皮囊,我怕身体走形、臃肿、变得不美,我更怕生了孩子之后会失去自我,变成一个每天活在在婴儿的尿布和奶瓶里的妇女。我在外国语学院教书的时候,身边的女同事,一旦生了小孩,每天的话题永远都是托人买进口奶粉、孩子大便的颜色正常不正常、宝贝今天又会了一个词汇,她们的眼睛里除了自己身上掉下的这块肉,什么都看不见。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婴儿像某种怪物,吞噬了他们父母的梦想、精力还有爱情。所以,我很怕,你明白这种感受吗?陆嘉。”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我明白。我知道你还没有准备好。不过没关系,你想跳舞就先跳舞好了,等到你调整好了,愿意生的时候我们再要孩子。” 结婚是为了相爱,不是为了让她给他生孩子。当然是她的意愿更重要。   “谢谢你。老公。”伍媚感动地伸手抱住沈陆嘉的脖子。   “那我们睡吧。”沈陆嘉敏捷地拉开床头柜抽屉,取出了里面的杜/蕾/斯。   “……”伍媚翻了个白眼,男人永远都是实干家。   因为第二天清早十点四十五夏商周父子便要起飞,沈陆嘉起了个早。伍媚还在熟睡,昨晚纵情得有些厉害,她睡得很沉。沈陆嘉小心翼翼地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才轻手轻脚地下床去洗漱。   出门后,他直接开车去了机场附近的一个小公园,他和苏君俨约好了在那儿接琥珀。   等了约莫十分钟,苏君俨的沃尔沃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沈陆嘉便下了车,朝沃尔沃的方向走去。   苏君俨也抱着女儿下了车。琥珀看见沈陆嘉,远远的便朝他招手:“沈叔叔。”她正在换牙,说话有些漏风。沈陆嘉听得发笑,从好友臂弯里抱过她,逗道:“琥珀,你的大门牙怎么只剩下一个了?”   琥珀用力闭紧嘴巴,想要答话却发现不张嘴不好开口,这才闷闷地张开嘴说道:“我在换牙,妈妈说每个人都要换牙齿,沈叔叔你不要笑我,换牙齿证明我长大了。”   苏君俨却敏锐地看见了好友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打趣道:“陆嘉,革命胜利了嘛,恭喜恭喜。”   沈陆嘉也开怀一笑:“前些时候刚去领了证,再过段时间请你们吃酒。”   “你母亲那边知道了吗?”苏君俨是知晓一些内幕的。   沈陆嘉脸色低黯下来:“她还不清楚。”   “还是你早些告诉她的好,总比她从旁人耳朵里听到什么风声强。”   沈陆嘉点头。   苏君俨拍拍他的肩膀:“别担心。原先我父亲不也不同意我和虞璟在一起嘛,后来还不是也软化了。对了,你最近有联系上傅司吗?我打了好几个电话给他,都没打通,这家伙莫不是在莫斯科温香软玉在怀,就连老朋友都懒得搭理了吧?”   “我还是上回拿到戒指时和他联系过。电话里感觉他心情好像不大好。”   苏君俨抬腕看了看表:“九点半了,你带琥珀过去吧。我就不过去了,在车里等你们。”   沈陆嘉知道他是碍于身份,不大方便在候机大厅那种迎来送往的地方出现,体谅地点点头:“那我带琥珀先去了,半个小时后回来。”   “嗯,务必记得完璧归苏,别叫那个姓夏的臭小子占了我宝贝闺女的便宜。”苏君俨玩笑道。   沈陆嘉不由失笑,才走了两步,就听见怀里的琥珀扭头嚷道:“爸爸,礼物,我给夏天带的礼物还在车里。”   苏君俨被女儿指挥着拿了礼物袋,也递到沈陆嘉手里:“你拿着吧,怪重的。”   沈陆嘉苦笑着摇头,这人,把女儿还真是当眼睛珠子一样养着,不过换位思考一下,倘若伍媚给他生了女儿,想必他只会宠得更不像话吧。   到了候机大厅。老远便可以看见夏商周牵着翘首以盼的夏天。离开他们身后不远的柜台,夏商周的助理展学谦正忙着办理行李托运。   “琥珀!”夏天眼尖地看见了“小心上人”,激动地喊道。   “夏天!夏天!”琥珀也在沈陆嘉怀里拼命挥动着双手。沈陆嘉不由加快步伐。   她没有来。夏商周也不知道是伤感还是庆幸。伤感见不到她最后一面?庆幸不要见她最后一面?   到了近前,沈陆嘉将琥珀放下地,两个小人儿立刻凑到一起,叽叽喳喳地讲起话来。   夏商周眼神怜惜地看一眼身旁的儿子,低低朝沈陆嘉致谢:“谢谢。”   “不必。”沈陆嘉话音刚落,便发现他们两人又开始陷入无话可说的僵局。于是两个大男人一起转身,看两个小孩子在依依不舍地告别。   “他就是你爸爸啊,长得和我爸爸差不多帅呢。”琥珀扭头看一眼夏商周,做出了评价。   “我要跟爸爸去美国了。”夏天耷拉着小脸,语气很是不舍。   “美国啊,我妈妈也带我去过。黄石公园和尼加拉瓜大瀑布很有趣,你记得去叫你爸爸带你去。”琥珀如同一个小大人一般侃侃而谈。   夏天长而卷翘的睫毛颤了颤:“琥珀,你会记得我吗?”   “当然会记住。”琥珀又回头招呼沈陆嘉:“沈叔叔,可以把礼物拿给我吗?”   沈陆嘉笑着点头,将礼物袋递给她。夏商周很轻易地便看见了手上的结婚指环。心脏瞬间像被什么碾过,痛楚地揪成一团。他知道他该微笑着祝福一句:恭喜。可是嗓子眼里像坠着生铁,说不出口。他没有这样的胸襟和风度。   琥珀将礼物袋径直放在地上,然后解开系带,献宝一般将里面的东西掏出来。   “夏天,这三本书是《希利尔讲世界史、世界地理、艺术史》,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送给你。还有我写给你的新年卡片。还有我最画的画,是画的你哦。对了,还有一套英国的48色的铅笔和一块龙猫橡皮,橡皮还是香的呢。”   沈陆嘉轻笑,君俨的这个宝贝闺女就快把家底都送给小对象了。   她每说一个,夏天都很认真地点一下头。等到琥珀献完宝,他才卸下背上背着的书包,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相册,有些不好意思地塞到琥珀怀里:“这里面都是我爸爸帮我拍的照片,你留着好不好?”   琥珀紧紧抱住相册:“我会收好的。”   广播里却有甜美的女声开始播报“前往美国纽约的旅客请注意:您乘坐的LA7866次航班将在10点15分截止办理乘机手续,乘坐本次航班没有办理手续的旅客,请马上到9号柜台办理。谢谢!”   夏商周上前两步,帮儿子拿住礼物袋,又揉揉他的脑袋:“我们要抓紧时间了。”   “琥珀,我走了,还会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当然啊,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拉钩。”   随着话音,是两根细瘦的小拇指勾在一起。夏商周看着两个孩子稚气却认真地约定,觉得眼底有些发涩。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爱人,只剩下这个亲人。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旧。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离别的滋味,也许人的一生,最需要学习的是该如何面对生命里重要的人、重要的东西一次次的失去,有些失去太匆匆,很多时候,我们都来不及好好告别。而他的儿子,显然比他幸运。   伸手抱起夏天,夏商周先是朝琥珀微笑:“琥珀,谢谢你。以后去美国,欢迎你到家里做客。”   “嗯,不上学的时候我会去看夏天的。”   朝沈陆嘉微微颔首,夏商周抱紧儿子,疾步向安检通道走去,那儿,展学谦正在焦急地等着他们。被抱在怀里的夏天仍然固执地拧着头望向这边。沈陆嘉也抱起了琥珀。两个孩子隔着人潮,目光始终粘在一起。   直到夏商周一行三人再也看不见,琥珀才想和沈陆嘉说话,却被声旁的哭声吸引住了目光。   那是一对年轻的男女,应该是分别在即,女生伤心地伏在恋人肩膀上哭泣个不停,男生天蓝色的羽绒服上被打湿了一大块。   “沈叔叔,他们为什么要哭呢?不是有飞机和电话吗?妈妈每次坐飞机去外国,从来不会趴在爸爸身上哭。”琥珀似乎不能理解。   “因为不是每场分别都有再见啊……”沈陆嘉望着女童剔透如水晶的眼睛轻声说道。   将琥珀“还”给苏君俨后,两人分道扬镳。沈陆嘉决定回沈宅一趟。   依旧还是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只是路两旁的香樟树叶落尽,只剩下枝桠,于是公路上便显得比夏日的时候开阔明亮许多。   到了老宅,庭院里的草木上依稀还能看见白霜,前些时候他送过来的腊梅被连着花盆摔在花园的泥土里,紫砂盆都摔出了一个深邃的豁口。他叹了口气,预感这场谈话又将不欢而散。   推开门,张妈正拿着鸡毛掸子四处掸灰。看见他,有些惊喜地放下鸡毛掸子:“陆嘉回来了?哎,你该早点打电话通知我的,我好买你爱吃菜。”   “您不需要为我特地费心的。我母亲呢?在楼上?”   提到陆若薷,张妈叹了口气:“在楼上呢。前天你外婆打电话给她,劝她回沂南和他们一块儿住。太太不答应,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便是死也要死在沈家,不能回家让别人看了笑话去。陆嘉,我嘴碎几句,我知道你工作忙,但是再忙也得经常回来瞧瞧你母亲。她便是有千万般不是,也是你妈。”   沈陆嘉沉默不语,半晌他才开了腔,声音低沉:“您说的是。是我不好。”说罢脚步沉沉地上了楼。   陆若薷正在自己的卧室里听昆曲,女伶正唱到《牡丹亭惊梦》里那一支山坡羊:“没乱里春情难谴,蓦地里怀人幽怨。则为俺生小婵娟,拣名门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缘,把青春抛的远!俺的睡情谁见?则索因循腼腆。想幽梦谁边,和春光暗流转。迁延,这衷怀那处言?淹煎,泼残生,除问天。” 听到动情处,她甚至跟着哼起来,当然,她绝对不会愿意承认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太寂寞,这才希望身边能有点人声。   “母亲。”沈陆嘉轻声唤道。   陆若薷抬起眼皮瞄了儿子两眼:“终于舍得回家来了?”但手上却旋转音响按钮,将音量调低了不少。   直接告诉她自己和伍媚结婚了过于直白,定然会招致她剧烈地反对,不如先讲清楚她的身世。沈陆嘉在心底斟酌了一番,缓缓地说道:“母亲。我有些话想和您讲。”   陆若薷抬头看了看儿子,他背光站立,一张脸因为光线的缘故,和他的父亲沈叙格外相似。沈叙。沈叙。陆若薷在心底默默念着这个名字,眼神邈远。   母亲的神情古怪,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在听,不过沈陆嘉还是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述:“伍媚不是顾倾城的女儿。她原来叫做晏夷光,是晏修明的同胞姐姐。后来因为发生了一些变故,她和家庭失去了联系,被顾倾城带回了法国。”   因为内里曲折太多,沈陆嘉便拣紧要的信息说了。   陆若薷似笑非笑地盯住儿子,慢吞吞地说道:“告诉我这些做什么?你以为伍媚不是顾倾城的女儿我就能接受她了?我就是讨厌像她这样专在男人身上做功夫的女人,当然,如果她是顾倾城的女儿,只会更讨厌。”   “母亲,您不了解她。她不是您想的那样。”沈陆嘉有些徒劳地解释着。   “她不是我想的那样?我看她不是你想的那样才对。你可知道几个月前我曾邀请她来家里喝茶,她临走前说了什么?”陆若薷皮肤本就因为幽居而变得白而透明,隐隐带着青色,此刻由于冷笑,愈发显得不似活人,而像一尊冷冰冰的玉雕。   “她说:进不进门不打紧,往冬天过,晚上睡觉,身边没有一具温度恒定的*散发呼吸那才是难熬。这样的话,是正经人家的姑娘嘴里该说出来的吗?”   沈陆嘉知道伍媚嘴上是不肯饶人的,尤其是被得罪之后,而他母亲的脾性,他也比任何人都清楚,定然是说了些惹毛她的话,这件事绝对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我代她向您赔罪。母亲,她年纪小不懂事,您多担待些。”   太阳悄然转了角度,侧光打在沈陆嘉左侧的身体上,他戒指里镶嵌的那颗钻石迸溅出夺目的火彩。陆若薷眯了眯眼睛,死死盯住儿子的左手。   “你手上戴的是什么?”   沈陆嘉平静地回答道:“是结婚戒指,母亲。”   “结婚戒指?”陆若薷阴森森地重复了一遍,“你和谁的结婚戒指?”   “我和伍媚领了结婚证了。母亲。”   “好!好!好的很呐!我的好儿子如今已经学会先斩后奏了。真是好大的出息!”陆若薷一张脸上血色尽退,两只握在轮椅扶手上的手,十根手指深深地陷入了皮质的护套里,青筋一根根浮现在手背,看上去很是怕人。   沈陆嘉知道多说无益,静静地说了一句“母亲,对不起。”便不再说话。   一样的冷静,一样的沉着,连眼神也是抱歉里微带怜悯,一样的,都是一样的,和沈叙将离婚协议书拿给她签字时一模一样。不愧是他的种!老的那个为了外头的野女人和她离婚,小的这个为了和小妖女结婚也欺瞒于她,反正横竖她都是可有可无的那个。陆若薷气得发抖,劈手就将手边的书朝儿子脑袋上摔了过去。   沈陆嘉没有让,也没有躲,任由书脊砸在额角,额头一阵剧痛,随后似乎有血流下来,硬面皮的《牡丹亭》则啪地一下掉在木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陆若薷本来还要大声数落儿子如何忤逆不孝,然而视线触及到沈陆嘉额角蜿蜒流下的鲜血,便一下子哑住了。半晌才颤巍巍地伸出食指,指着他的额角,咬牙道:“沈陆嘉,好样的!你为了那个妖精,是不是连命都不打算要了?”   沈陆嘉抬手摸了摸额角,不出意外的,一手的血。他嗓音低沉:“母亲,您是我的母亲,我敬您重您,可是她是我的妻子,我也要爱她护她,您别为难儿子,行吗?”   “滚!你给我滚!我就当从没生过你这个儿子!”陆若薷拔高声音,朝沈陆嘉吼道。然后又疯了一般地推动轮椅到书架前,将书架上的书一本本地往地上扔。   楼下的张妈早已经听见动静,赶到楼上,正一脸担忧地在这母子二人脸上看来看去。   “儿子过几天再来看您。”沈陆嘉弯腰朝陆若薷微微躬身,然后便退了出去。   楼梯转角处张妈紧张地拉住他:“陆嘉,你头上的伤口,我给你拿药箱处理一下。”   沈陆嘉本想拒绝,但又怕回去之后吓到伍媚,终于跟着张妈去了她的卧房。   “还好,老天保佑,伤口看着吓人,倒不算深。”张妈一面念“阿弥陀佛”一面用双氧水清洗沈陆嘉的额头,然后给他撒上药粉,贴上纱布。   谢过张妈之后沈陆嘉开车回了伍媚的住处。伍媚可能还在睡觉,他便摸出钥匙自己开了门。   正弯腰换鞋,不二绿莹莹的碧眼盯着他额头的纱布,眼神研判,随后它喵呜了几声,便擦着他的裤腿走过,在西裤裤脚上留下了几根灰毛。沈陆嘉好笑地掸了掸裤脚,放轻脚步,进了卧室。   伍媚果然还在睡觉,脸颊红扑扑的,嘴唇也微微上翘,不知道正做着什么好梦。沈陆嘉坐在床沿,小心地伸手将她颊畔一小缕发丝夹在耳后,然后就静静地看着她的睡颜,看着她随着呼吸颤动的睫毛,柔白的耳廓,乌黑的发丝,只要看着她,他的心脏就像被三月熏风拂过的湖水,总是会泛起温软的涟漪,真是奇怪。   伍媚醒来时就看见沈陆嘉眼神温柔而专注地落在她身上,仿佛是在看什么奇珍异宝。她刚想瞪他一眼,却看见了他额头上的纱布,隐隐沁出红色的血迹。   心底一抽,她头一回没有磨磨蹭蹭地从被窝里爬出来,而是一个鲤鱼打挺直接扑到他身上,扒拉着沈陆嘉的肩膀,盯住他额角的纱布,急急道:“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受伤?是不是夏商周?他跆拳道考过黑带三段,是不是他动的手?那你也揍他啊。你不会还要当君子不知道还手吧?”   她从来都是不疾不徐的,哪怕是刻薄人,眼睛里头也会带上三份笑意,慢条斯理损得对方哑口无言,此刻却像只小爆竹,噼里啪啦一通诘问,沈陆嘉看着她着急的样子,心底像被太阳暖洋洋地烤着,不知道有多开心。   “不是他,和夏商周没关系。是我母亲。我告诉她我们结婚了,她有些生气,拿书丢我。”沈陆嘉慢吞吞地说道。   “她拿东西砸你就傻站着挨她砸啊?你怎么不知道躲啊。这叫今天是拿书砸的,万一下次拿块板砖,你也由着她砸?!”伍媚简直气死了,什么仪态全然抛之脑后,食指恨不得点到沈陆嘉的脑门上去:“沈陆嘉,你这叫愚孝。愚孝你知不知道!”   沈陆嘉却笑笑,伸手将她抱住:“她心里也苦,让她出口气就是了。我又不傻,看见她丢的是书才硬生生挨了一下。没事,就是擦破点皮。”   伍媚不睬他,伸手小心翼翼地揭开纱布一角,伤口上的药粉被血浸润,成了粉色的糨糊,她碰了碰他的额角,“还痛吗?”   沈陆嘉摇头。   “我告诉你,现在你的这张脸不是你一个人的了,也是我的。你下次要是再敢带伤回来,我就不要你了。”伍媚叉腰做母老虎状。   “你舍得?”沈陆嘉难得起了调笑之意。   “哼。”伍媚没好气地瞥他一眼:“我本来就是看中你这张英俊的脸,要不然才不嫁给你。”   沈陆嘉故意装出受伤的表情:“原来你竟是这么肤浅的人,只看重皮囊。”   伍媚理直气壮:“一样是懒惰贪吃,为什么熊猫那么讨喜,猪却只能遭人嫌弃?这样的区别待遇还不就是因为长相。”   她这副样子真叫沈陆嘉疑心很大程度上自己确实是沾了长的好的缘故才娶得美人归的,心情自然低落下去:“我以为我还有很多别的优点的。”   这样委屈的语气和失落的神情,伍媚觉得自己心律又开始失常起来,她整个人像只苗条版的树袋熊,趴在沈陆嘉胸口,两条长腿也缠在他腰上,“对啊,除了长得俊之外,智商高、人品好、会赚钱、烧得一手好菜。不仅如此。”顿了一下,她将脸凑在沈陆嘉的耳畔,有些恶劣地说道:“而且…器/大…活好。”   沈陆嘉觉得血液全部涌向身下某处。再看怀里的女人笑得如同偷腥得逞的猫儿,他有些恼怒地一个翻身,就将伍媚压在身下。   伍媚还没玩够,一手护胸,一手推他的胸膛:“官人,奴家卖艺不卖/身的。”   “不行,艺卖不卖不要紧,身是一定要卖的。”沈陆嘉俊脸直接欺近她雪白的一张脸,哑着声音说道。他茶褐色的眼眸里□和笑意交织,如同天罗地网,只为捕获她。   肌肤暴露在温暖的空气里时,伍媚肠子都悔青了,可惜悔之晚矣。她抬脚踹了沈陆嘉一下,恶狠狠道:“你妈真该把书砸你下面……”   “那样的话你可就没机会感受我的器/大活好了。”沈陆嘉异常流畅地说出了这句突破他自己往日下限的话。   “……”   ☆、第75章 女人就是女人   周二早晨例会结束。苏浙跟着伍媚去了她的办公室。   还未掩上门,苏浙就急不可耐地问她:“阮咸是不是上周来了蔺川?”   伍媚眉头微微一皱:“是,不过没两天他又回法国了。”   “你他妈为什么不告诉我?”苏浙有些愤怒,连粗口都爆了出来。   “我告诉你有什么用,你还没靠近他,就被穆丢出去了。”伍媚难以理解一个男人对另外一个男人如此执拗的情感,*地讥讽道:“说句不好听的,你都自荐枕席好几次了,他有撩过眼皮看你一眼吗?苏浙,你在圈子里好歹也是个帝王攻,怎么一遇见阮咸,你的腚就迫不及待地撅起来想做女王受了?”   苏浙脸色有些难看起来:“我不明白,他明明是荤素不忌的人,为什么对我偏偏不肯……”   伍媚冷笑:“人家对你是真爱,所以要和你柏拉图,不想沾上肉/欲。”   “你——”苏浙一脸便秘的表情,随后又挫败地叹气:“你比谁都知道,阮咸那个人,这些年半夜从他那个销金窟送到医院去抢救的女人、男人不下一个加强连,他怎么可能玩什么柏拉图。”   “或许你是宇文家的人,他不想招惹。”伍媚耸肩。   “他怎么可能是畏惧权贵、胆小怕事的人!”苏浙觉得心上人被侮辱,慷慨激昂地指责伍媚胡说八道。大概过于激动,居然有一星唾沫点子溅了出来。伍媚还未发觉,苏浙已经羞愤欲死地捂嘴,疾步离开了伍媚的办公室。   “神经病。”伍媚看着苏浙的背影,嘀咕了一声,坐下来看年终汇报材料。   才看了没两行字,商渊成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喂,伍媚。下午抽时间来一趟医院,带上以前的病历和片子,我导师马上就到蔺川。你的手术应该会由他主刀,我家里出了一些事,最近有些分心,可能没法做手术。”电话里商渊成气息有些不稳,语速也很快。   “好,我下午两点半过去。”应承下来之后伍媚迟疑了一下又问:“你家的事,严重吗?如果有能帮上忙的你尽管直说。”   商渊成愣了一下,无利不早起的伍媚竟然会主动开口问要不要帮忙,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人味儿了?虽然她比不上他姑父的那个嫡亲妹妹,顾女士那般神通广大,也算是人脉丰厚了。或许她可以帮忙找到莫傅司。   “我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叫莫傅司,他有一半俄国血统,俄语全名叫做莫洛斯维克托洛维奇费奥多罗夫。现在他不知道藏匿在莫斯科什么地方,我们急需找到他。我的母亲,已经因为担心他而病了。你在俄罗斯有熟人吗?”   莫傅司,这个名字有几分耳熟,伍媚回想了一番,似乎和陆嘉关系很好。   “军方我倒是认识几个官儿,我会帮你试着联系。”   “谢了。”   “不客气。”   挂了电话,伍媚从手包里掏出一个黑皮笔记本,那里面全是她在法国的几年里积攒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的私人电话。这些男人可以说大半都是顾倾城和她母女俩的“恩客”。按照她养母的观点,让一个异性自愿为你出钱出力的捷径是和他上一次床,当然,使唤得动男人的资本未必都是靠着嫖出来的感情,并不是每个女人都需要卖肉才能叫男人心甘情愿为你出点力气。这世界上多的是被拆吃得精光却连半点好处都捞不到的女人。   伍媚纤细的手指碾过几页纸,将目光停在弗拉基米尔的条目上。弗拉基米尔,俄罗斯最年轻的少将,那个棕头发、绿眼睛的混血男人。他还是顾倾城介绍给伍媚认识的,两个人在一个马场上比了骑术,伍媚和他平手,弗拉基米尔对她这才收起了先前的轻慢。后来弗拉基米尔还或真或假地向她表示希望她做他的女友。   只是人情这种东西就像一只口宽底窄的蓄水桶,第一次舀水总归是容易的,可如果你下次还想从里面舀水,自然就必须还回去。叹了口气,她明明是个怕麻烦的人,内心深处对于商渊成也并没有多大的谢意,因为以前商渊成帮她治脚伤,顾倾城付了钱;现在商渊成继续帮她治,她算是为他的医学研究做了试验品,所以不用太感激他。今天竟然自找麻烦,难道是近朱者赤,和沈陆嘉待久了,也变得古道热肠起来?真是见鬼。   抱怨归抱怨,她还是按照笔记本上的电话,给弗拉基米尔拨了个国际长途。   “Здравствуй.”(俄语你好)电话那头弗拉基米尔声音低沉。   “沃洛佳。是我,lisabeth。”lisabeth,她有多久没用这个名字了?这个名字还是当年顾倾城随手给起的。在法兰西的历史上,从1803年到1993年,整整190年,法国人给新生儿取名只有两条路,一是从法国日历上的圣人名中选,二是从古代名人的名字中选。而顾倾城是在11月17日捡到她的,这一天日历上恰好便是这个名字。等到伍媚学了法语,才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是“我的上帝是我的存在”,也算是切题了。   “真是稀罕,你怎么会打电话给我,我还以为你早把我忘记了呢。”沃洛佳是弗拉基米尔的爱称,这个世上没几个人会这样喊他。   换做以前,她一定会笑嘻嘻地接上“忘记谁也不会忘记你呐”,可是现在这些俏皮话却变得有些难以开口,伍媚只笑了笑,继续用英语说道:“有事想找你帮忙。想请你帮我找一个人。”   “说吧,谁?”   “一个叫莫傅司的中俄混血男人,全名叫做莫洛斯维克托洛维奇费奥多罗夫。”   伍媚并不知道弗拉基米尔和莫傅司之间是过命的交情,骤然听她提及好友,弗拉基米尔自然要试探一二:“怎么,他欠了你的情债?”   “不是,我不认识他,只是受人之托。他的家人着急想要找到他,他的母亲因为担心他已经生病了。”   弗拉基米尔皱起眉头,这是怎么回事?莫出了什么事?不过他并不打算让别人知道他们之间的熟稔。   “好吧,如果他人在莫斯科的话,我会帮忙。”   “那拜托了。不打扰你了,先挂了。”   “等等,lisabeth,我的小甜心,我帮了忙,你打算怎么谢我?我们俩来一发?嗯?”   伍媚低低一笑,眼睛里却没有笑意:“少将放心,你给我消息的那天,我会差人把你一直很喜欢的那支酒送到你府上。至于来一发,为了我们双方的安全,还是算了吧。”   弗拉基米尔大笑起来:“小甜心好像不高兴了,好吧,我等着你的酒。lisabeth你似乎变了不少呢。”   伍媚懒得再和他啰嗦,直接挂了电话。说来也怪,以前即使当面和别的男人说些俏皮话也没什么要紧,现在哪怕隔着电话,那些话也不大愿意开口,这大概就是弗拉基米尔所说的变化吧。   用力摇摇头,伍媚甩开这些纷乱的思绪,继续看年终材料。沈陆嘉已经和她商量好了,她去动手术的时候,会有职业经理人来接手鼎言,在这之前,她得把交接材料弄妥。   这样一忙就直忙到十二点多,沈陆嘉在楼下久等她不见人,索性直接上了楼。   伍媚见他推门进来,飞快地瞥他一眼,“稍等,我就好了。”手指还在键盘上滴滴答答敲击个不停。   “先吃饭,工作回头再弄。”   “不行,商渊成早上给我电话了,下午两点约了和他导师见面,谈手术的事。”   听到手术二字,沈陆嘉神色变得有些凝重:“下午两点,我和你一块儿去。”   伍媚抬头望着他:“下午发展银行换年终审计不是要公布中标事务所吗?你怎么能不去?反正今天又不会立刻动刀子,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忙你的好了。”   “反正最后不是花落摩曼,就是花落我们晟时,夏商周都回美国了,摩曼目前只能派二把手过去,我让戴维坐阵,又有什么要紧。”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已经摸出手机给岑彦打了电话,告诉他下午自己不过去了,让他通知戴维全权负责。   他是行动派,伍媚只能领情。   两个人找了一家饭店吃饭,吃饭过程中伍媚发现沈陆嘉一直兴致不高。伍媚知道他是在为自己的手术忧心,忍不住逗他:“干嘛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放心啦,万一不幸手术失败,我会坐着轮椅离家出走的,不会拖累你的。”   “你——”沈陆嘉气得险些背过气去,一张脸立马沉了下去,一双眼睛也瞪住她:“你敢!”   伍媚笑眯眯地隔着桌子去捏沈陆嘉的脸:“逗你玩的,我才不会干出这种圣母玛利亚干的事呢。我就是不幸坐轮椅了,也会赖着你的。”   沈陆嘉却抓住她的手,握在自己掌心里,轻轻叹了口气:“以后不许再开这种玩笑。说实话,我对医院总是心怀畏惧,我的母亲,进医院时是两条腿,我去看她时已经剩了一条腿;我的奶奶因为我父亲要和我母亲离婚,我母亲意外车祸而突发脑溢血,没有能够抢救过来,然后又是我爷爷,你知道的,心脏病,我不愿意再看见我的亲人、爱人被医院夺去什么。”   伍媚握紧了他的手:“我不会有事的,你放心,我一定活蹦乱跳地进去,完好无缺地出来的。”   吃完饭,沈陆嘉便载着伍媚去了商氏医院。   商渊成的导师约翰逊博士已经等在院长办公室里了,正在和得意门生讨论伍媚的情况。   商渊成为双方做了引荐之后,沈陆嘉开口请商渊成带着伍媚先回避一下。   商渊成有些狐疑地答应了,伍媚虽然也不解,但她深知女人在外面要给足了男人面子,男人在家才会给你面子,便温顺地跟着商渊成出了门。不过她已经打定主意,要在门外偷听。   沈陆嘉见门已经被掩上,便单刀直入,向约翰逊博士询问手术的过程。   约翰逊有些奇怪地看他一眼,在他的印象里,除非专业人士,极少有病人或者病人家属会试图了解手术过程,他们关心的永远只是手术的成功率。但他还是很详细地向沈陆嘉做了介绍。   而在门外偷听的伍媚却一阵心旌摇曳,他让她回避,是不想她听见诸如“切开”、“剪断”这些可怕的名词,产生恐怖的想象吧。   商渊成也用手肘捅了捅她,压低声音道:“不错啊,好男人啊。刚才看见你们手上的戒指就想问你了,这回真嫁出去了?我原来还担心你嫁不出去,最后会倒霉地摊到我头上来。”   伍媚面带微笑扭头看他一眼,然后抬脚,在商渊成雪白的皮鞋上狠狠碾了好几下。幸好她今日穿的是三厘米的酒杯跟,商渊成的脚丫子才不至于变成肉串。不过他还是倒抽了好几口冷气,愤怒地指责伍媚的暴行:“竟敢这样对我,你没听过一句老话叫做医生杀人不用刀吗,小心我叫你好看!”   伍媚笑得无辜:“不好意思,反正我的手术不是你做。”   两个人只顾着斗嘴,浑然已经忘记了自己此刻的身份是听壁角的宵小。   沈陆嘉听见门外动静,皱了皱眉头,打开了门。   伍媚讪讪地住了嘴。商渊成一撩白大褂的袍脚,装作镇定自若的样子重新迈进办公室,只可惜鞋面上的黑印完全破坏了他专家的气质。   约翰逊博士笑起来:“我的建议是明天早上就做手术,因为周日我就要回美国,早一点做,我可以多几天观察术后效果。”   伍媚看向沈陆嘉。从打开门的那一瞬间,他的脸色就变得不太好看,她当然知道是为什么。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过于亲密,尽管她和商渊成之间纯洁的像一张白纸。   沈陆嘉眉心的小纠这才平复下来,“明天手术,会不会仓促了一些?”   “医院这边器械早已经准备妥当,神经材料也应经准备就绪,不会有问题。”商渊成解释道。   伍媚上前搂住沈陆嘉的手臂:“陆嘉,就明天吧,好不好?”   沈陆嘉终于点头。   约翰逊又帮伍媚做了神经肌电图检查,检查的时候这位胖墩墩的美国老头有些不解地问她:“我听说你做手术是为了重新跳舞?”   伍媚点头。   “其实你现在完全可以不挨这次苦,即使做了手术,你也跳不了几年,你已经过了25岁,骨垢线已经长合,骨头、神经、韧带的条件都在走下坡路。我也治过一些周围神经损伤的芭蕾舞演员,她们胯骨变形、肩部变形,两条腿甚至都不一样长,有些四十多岁就要坐轮椅到死的那一天。而且你还没有生育吧?腰椎间盘突出是芭蕾舞者避开不了的伤病,这样怀孕会非常辛苦……”   伍媚微笑着听着,她的眼神却一直注视着诊疗室窗台上的一株绿色植物上。   “没有办法啊,博士,人一辈子只活一次,芭蕾是我的梦想,我不想放弃。”   约翰逊博士也叹了口气:“那么祝你美梦成真。”   “谢谢您。博士。”伍媚穿好鞋袜,跳下了床。   离开医院的时候,沈陆嘉接到了岑彦的电话,电话那头岑彦语气兴奋:“沈总,我们中标了。”隔着电话他都能听见戴维荒腔走板的“浪奔,浪流,万里江海,点点星光耀……”,这首歌是他这位学弟心情好的时候必唱的曲目,虽然这么些年他始终只会唱这四句。   “好,辛苦各位了,我待会儿回公司。”   挂了电话,伍媚见沈陆嘉眼里带笑,就知道年终换审的事定然是成了,她怕沈陆嘉还为刚才的事不悦,狗腿地踮脚在他颊上香了一个。   医院门诊大楼门前人来人往,沈陆嘉脸微微一红,拉着她的手便往停车场走,只是素来紧抿的唇角却稍稍上翘。   回了家,沈陆嘉又成了严父的嘴脸,对自家老婆谆谆教导耳提面命:“我去公司一趟,把最近的工作安排一下,你好好在家歇着,等我回家做饭。”   真难为沈总日理万机的同时还要惦记着给她喂食,伍媚用力点头。   沈陆嘉揉揉她的发顶,才又拿着钥匙出去了。   到了晟时,还未进小会议室的门,就听见里面闹腾的声音。沈陆嘉摇头笑笑,推门进去。   岑彦和戴维两个人都脱了西装,领带半散,正在眉飞色舞地讲着下午的见闻,要不是明显人种不同,活像说相声的哥俩儿。   “咳咳。”沈陆嘉清了清嗓子。   会议室内如同台风过境,立马安静了下来。   “沈总。”岑彦和戴维两个人也一改先前没正形的样子,又是整领带又是理袖口,就差稍息立正了。   沈陆嘉笑了笑:“这段时间辛苦大家了,今天都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也放你们一天假,带薪的。”   众人面露喜色,戴维见素来不苟言笑的师兄此刻和煦如三月春风,胆子一肥就嚷起来:“师兄,晚上请大伙儿撮一顿啊?”   沈陆嘉原本是想过几天再请这一干伙伴吃饭,不过眼见众人兴致高昂,他当然不好拂了大家的面子,笑着应道:“好吧,今晚我请客,你们想去哪儿?”   “流光,流光,必须是流光会所。”岑彦打了鸡血一般叫起来。其余人也跟着附和。   沈陆嘉点头:“那我们十五分钟后出发。”早点开始才好早些结束,明天就是手术,他想好好陪她。这样想着沈陆嘉又给伍媚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晚上要庆功,没法回去陪她吃饭,让她记得叫外卖。并再三保证自己会早点回去。   伍媚一面铲猫砂,一面笑着说好。   她才挂电话,不想严谌的电话竟然又打了进来。   “小乌鸦,我有事要求你帮忙。”电话那头严谌声音有些着急。   “什么事,你说。”   严谌似乎有些为难,半天才吞吞吐吐地开了口:“你能不能装一回我的女朋友,我遇到了一个小姑娘,缠我实在缠得紧,我已经没有办法了,她太小,比你还小四岁,我要想法子让她死心。”   “严伯伯想不到你也有这天啊。“伍媚很不厚道地哈哈笑起来,“好吧,去哪儿?”   “我过来接你。你收拾一下。”   “嗯。”   和伍媚讲完电话的沈陆嘉又给流光的管事何止龄打了电话,告诉他待会儿他带十一个朋友过去,让他准备一个大号的包房。   何止龄是知道沈陆嘉和自家老板的关系的,恭敬地连声表示“一定让沈总放心。”   一行人浩浩荡荡赶到流光,何止龄早已经安排好了门童替他们将车开到停车场,又不迭地请他们上了二楼。又让侍者送了茶水上来。   沈陆嘉虽然为人严肃,但并没有架子,他身边的人也都是理工科背景,没有什么浮华之气,更不会干溜须拍马的事,所以好几个基金经理很快便凑成一桌麻将牌,自得其乐起来。   戴维和沈陆嘉并肩而立,正在汇报下午中标的具体情况,然而没说几句话,戴维便发现了沈陆嘉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环。他尖叫一声,如同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师兄,你戴戒指了?你结婚了?新娘是谁?”   他这么一叫,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沈陆嘉身上来。   沈陆嘉有些窘迫地笑了笑:“才领了证。新娘你们也认识,就是伍媚。”   纪书楷却是面色微变,他一直不大瞧得上伍媚,觉得不过是只会砸人的花瓶,没想到这女人倒是好生厉害,居然俘获了沈总,由此可见,英雄难过美人关倒是半分不错了。   戴维也嗷嗷地叫起来:“师兄原来你真的像岑特助说的那样,是把伍总监留给自己了,所以当初我想追她时你才不让。师兄你真的是老谋深算啊。”   岑彦简直想撕烂戴维这只巨型金毛狗的嘴巴,这蠢货,当初就不该好心提点他。完蛋了,沈总一定误会他了。   沈陆嘉脸色有些发绿,他尴尬地别过眼睛,这种事根本解释不清楚。他怎么说,说他原先以为伍媚是商渊成的女友?心里又纳闷,难道自己表现的当真十分露骨,岑彦居然老早就看出他对伍媚不一般?   “师兄,那把伍总监喊过来吧,反正都认识,人多才热闹啊。”戴维又唯恐天下不乱地踊跃提议。   沈陆嘉寻思把伍媚叫来倒不失为一个解除刚才的误会的方法,便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然而电话那头不是她娇软的声音,而是机械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他又拨打家里的固定电话,回应他的是“欠费已停机”。   沈陆嘉只得悻悻地挂了电话,淡笑着告诉一干手下:“手机估计没电了,人暂时联系不上,改天吧。”   幸好侍者及时地开始上菜,才算打岔过去。   而盛装的伍媚此刻已经坐在严谌的大奔里。正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瞧着旁边的严谌。   严谌苦笑:“你就尽情地看我的笑话吧,小乌鸦。”   伍媚一面把玩着胸前严谌送的那枚帕拉伊巴碧玺项链,一面笑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个小姑娘,是我一位去世的朋友的女儿,缠着要做我的女朋友。”严谌有些不自在地说道。   伍媚轻笑:“这年头萝莉都挺凶猛啊。叫什么?”   “陶叶蓁。草字头下面一个秦的哪个蓁。”   “名字都不忘用典,‘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吧?”   严谌含糊地“嗯“了一声。   “我倒对马上的会面格外期待起来。”   严谌只能苦笑。   到了流光门口,严谌将车钥匙交给门童,然后挽着伍媚的手臂进了大厅。   何止龄恭恭敬敬地上前打招呼,说他先前订的小包厢里已经来了一位陶小姐。   严谌微微颔首,和伍媚对视一眼,便坐电梯去了二楼。   两个人出了电梯,伍媚脱下外面罩的羊绒大衣交给侍者,只穿着一件宝蓝色软绸礼服,衬出玲珑浮凸的曲线来。因为料子的缘故,严谌不敢将手真搁在她腰上,只能虚虚揽着她的腰。   伍媚察觉到了他的紧张,有些好笑地说道:“放松点。”   沈陆嘉从洗手间出来,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修长的脖颈,绝美的曲线,还有那件眼熟的蓝色礼服裙,那不是自家老婆是谁?可是为什么她的旁边有旁的男人,尤为可恨的是,她竟然允许那个男人搂着她的腰!沈陆嘉的脸一下子变得铁青,眼睛里简直要喷出火来,几乎要立刻追上去,将那男人痛揍一顿。   不,她不会背叛他,他相信她,沈陆嘉努力说服自己。他目送着二人进了转角的一间包厢,这才强忍怒气,伸手招来侍者,让他请管事何止龄来一趟。   何止龄急匆匆上了楼:“沈总找我有事?”   沈陆嘉遥遥一指包厢的方向:“那间的客人是谁?”   何止龄犹豫了一下,还是轻声告诉他:“是严家的三公子严谌,但是女伴不认识。”   严谌。16岁就留学剑桥的天才。41岁依然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贵公子。沈陆嘉忽然觉得浑身燥热起来,他身上此刻穿着的衬衣就是伍媚送他的那件,而这件,她也送了严谌一件。他再也忍不下去,拔脚大步就向那个包厢走去。   何止龄见状,赶紧也跟了上去。   “小蓁,这就是我要介绍你认识的一位朋友,伍媚。”   “叶蓁妹妹,你好,我经常听阿谌提到你。”伍媚才微笑着向面色苍白的陶叶蓁伸出手去,就听见门把手被大力拧开的声音。   “沈陆嘉——”严谌意外地看着门口寒着脸的年轻男人。   伍媚立刻僵住了。   沈陆嘉看也不看严谌,径直扯住伍媚的胳膊就把她往外拖。   严谌还不清楚二人的关系,他上前一步,拦住沈陆嘉:“沈总,这是我的客人,请你放尊重一些。”   沈陆嘉眼睛都红了,满是戾气地看住严谌,“她是我老婆,严书记你说我们两到底谁该放尊重一点?”   伍媚尴尬万分地朝目瞪口呆的严谌笑了笑,任由沈陆嘉将她拽出了包厢。   沈陆嘉气疯了,他也不说话,就这么直接拖着伍媚往楼梯口走。伍媚觉得手腕像被铁钳钳住,她又穿着高跟鞋,根本跟不上他的步速,脚一崴,她吃痛地叫起来:“沈陆嘉,你弄痛我了。”   沈陆嘉这才停下来,转身紧紧盯住她,一张俊脸因为嫉妒和怒火变得有些扭曲:“你也弄痛我了你知不知道!我打你电话你关机,没想到你竟然和别的男人跑出来约会,你为他打扮,你对着他笑,让他搂着你的腰,还亲亲热热地管他叫阿谌!你有没有想到我才是你老公!这些事你只能对我做!我让你喊个老公你得磨叽个半天,喊严谌那个糟老头倒是喊得挺亲热!这叫今天被我撞见了,要是没撞见,你是打算给我戴实了这顶绿帽子吗?”   伍媚看着眼前的男人,因为生气,他呼吸急促,素来波澜不惊的茶褐色眼眸里满是愤怒和伤心,她有些愧疚地伸手搂住他。   “别给我来这一套!”沈陆嘉*地拨开她的手。   “不是你想的那样,老公,真的不是你看见的那样。包厢里还有一个女孩,你看见了吧?那个女孩子在追严谌,严谌被她缠得没有办法,这才找我装作他的女友,想叫那个女生死心。”   沈陆嘉回想了一下,包厢墙角似乎是有个穿着毛衣的女生。   “老公,我错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伍媚抱住沈陆嘉,整个人都依偎在他胸膛,哀哀地装可怜:“手腕都被你捏青了,还有脚也崴了一下,好痛啊。”   她整个人像一汪蜜水一般瘫在他怀里,沈陆嘉哪里还有心思吃饭喝酒,只想将她就地正法,直接打横抱起伍媚,就要下楼。   “大衣,我的大衣。”伍媚小声提醒他。   侍者在沈陆嘉的示意下赶紧给伍媚拿来了大衣,沈陆嘉用大衣裹住怀里的佳人,回头朝不远处的何止龄交代道:“何管事,烦你去我的包厢打声招呼,就说我有急事先走了。让他们尽兴。至于账单,按照老规矩来。”   “好的。沈总放心。”   将伍媚抱进车里,沈陆嘉直接落下车锁。然后扯开大衣,直接就俯身吻了下去。这个吻和过去都不一样,带着点凶狠的意思。   伍媚知道他还在生气,有些委屈地哼了一声。却听见撕拉一声,他的大手已经直接撕开礼服裙的下摆。车里空调没开,她的肌肤立刻感到了凉意。随后,他又将她胸前的硅胶乳/贴直接扯掉,团成一团丢掉。手掌直接覆盖住了一侧的绵软,有些粗鲁地挤捏着。   伍媚也有些火了,她不喜欢这种带有屈辱色彩的性/爱方式。解释也解释过了,讨饶也讨过了,怎么还这副死样子,她伸手用力去推他:“沈陆嘉,你放开我。我生气了。”   沈陆嘉动作一滞,稍稍抬起身体,吐出一口浊气,依稀还带着红酒的气味儿:“我也很生气,你身边总是围绕着那么多异性,夏商周、苏浙、阮咸、商渊成、严谌,即使你们之间纯洁的像一张白纸,我还是觉得妒忌,我觉得难受。你是我一个人的,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脑袋里回闪过下午他看见自己和商渊成斗嘴时的样子,伍媚在心底重重一叹,努力坐直身体,然后摸索着将垫在身下的大衣披在身上,又开了车顶灯。   她伸手捧住沈陆嘉的脸,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和他直视:“陆嘉,对不起,我知道我的一些行为让你不快,我很抱歉,以后我会注意,但是请你相信,我爱你,不会做任何一件对不起你的事。夏商周,他是晏夷光的过去,已经翻过去了,他只是一个远方的朋友;苏浙,他是个货真价实的基佬,爱的人是阮咸;阮咸,你知道的,我畏惧并且讨厌的家伙,如果可以,我希望再也不用看见他;商渊成,他是医生,我们在彼此的眼中都是没有性别的,况且他已经有喜欢的姑娘了,叫白茯苓;至于严谌,我一向喊他严伯伯,是真的当做长辈来看,他对我很好,但他心里惦记的始终只有顾倾城一个。而你对我来说,是不一样的,和他们都不一样。你是我的丈夫、爱人,是要和我长相厮守共度余生的男人,你明白了吗?”   沈陆嘉这才如同被安抚了的大猫一般平静下来,他有些局促地看着衣不蔽体的伍媚,宝蓝色的软绸礼服裙几乎被他撕扯成了吉普赛女郎的碎布披肩。   “我很抱歉,我刚才太生气了,所以有些失控……”   伍媚低头看一眼自己身上的裙子,勾唇一笑:“嗯,差点就变成婚内强/奸了。”   沈陆嘉万分窘迫地低头,不敢看她,嗫嚅道:“老婆我错了,对不起,我保证,以后不会发生这种事。”   “好吧,我原谅你了。”伍媚笑眯眯地夺回了主动权。   而乖乖认错的沈陆嘉小心地替她将大衣衣襟拢好,压根忘记了先前自己才是理直气壮的那个。   早上九点是约定的手术时间。伍媚临进手术室时,原本一直八风吹不动的沈陆嘉脸上的平静面具再也绷不住,他上前一把抱住伍媚,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将她搂在怀里。   伍媚觉得眼眶有些发酸,但还是笑着伸手拍拍他的背:“陆嘉,别担心,我很快就出来了。”   “你一定要好好的。我在外面等你。”   他的目光诚挚而灼热,几乎要看到她心底去,伍媚喉头微哽:“嗯。”   随着玻璃门徐徐合上,沈陆嘉竟然生出一种生离死别般的感觉来。他一直伫立在手术室门前,动都不动,仿佛成了一尊雕像。眼睛只是注视着“手术中”三个红字。   手机却突兀地响起来,往来的护士有些不悦地瞪他一眼,又步履匆匆地走了。沈陆嘉赶紧从裤兜里摸出手机。屏幕上显示是来自沈宅的号码,他深吸了一口气接通了电话。   “喂——”   “陆嘉,太太她,吞安眠药自杀了。”素来稳健的老佣人声音里满是慌乱,依稀还带上了哭腔。   母亲。安眠药。自杀。医院雪白的天花板似乎一下子压下来,白皑皑地压下来。沈陆嘉忽然觉得浑身发凉,他的母亲终究还是厉害的,放出了这样的手段来。   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你喊救护车没有?”   “还没,那我这就打电话……”   “不用了,张妈,你收拾一下,我现在就赶回去。”   啪地一下挂了电话,沈陆嘉猛地抓住一个路过的护士的胳膊,急切道:“救护车,我要救护车!”   男子的呼吸拂在脸上,年轻的护士脸一红,“好的,我这就帮您喊救护车。”   沈陆嘉深深地扭头望一眼手术室,这才大步奔了出去。他向司机和急救医生说明了地址和情况,救护车一路风驰电掣往明阳山驶去。   坐在救护车内的沈陆嘉无助地伸手捂住自己的脸颊,他的妻子,正在做手术,吉凶未定;而他的母亲,也是生死未卜。沈陆嘉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苦难要他去承受,   好容易赶到沈宅时,陆若薷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医生翻开眼皮看了看瞳孔,进行了肺部听音之后又将床头柜上的药瓶拿起来扫了一眼:“还好,是普通安定。” 然后利落地给陆若薷注射了一针印防己毒素。这才和沈陆嘉合力将陆若薷抬上担架,安置到救护车里。   沈陆嘉留下张妈在家,又跟着救护车往医院赶。   到了医院,陆若薷被推进一楼的抢救室洗胃。而二楼的手术室里,伍媚也还没有出来。只可怜了沈陆嘉,楼上楼下来回跑,简直□乏术。   伍媚被推出来时沈陆嘉正在焦急地看表,听到车轮和地面摩擦的声音,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迎上去,俯身抓住了推车的金属杆,有些紧张地问道:“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因为是半麻,伍媚推出来时意识清醒,她伸手握了握沈陆嘉的手,浅浅一笑:“我没事,你放心。”   约翰逊是主刀医生,商渊成做了副手,两个人已经脱掉了无菌衣和口罩。   “手术很成功。”约翰逊博士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跟伍媚开起了玩笑:“记得以后送票给我。”   伍媚粲然一笑,才要开口,就看见楼梯口急匆匆奔上来的一个护士,眼神明显是在找人:“楼下洗胃的那位病人家属沈先生是不是在二楼?”   “我在这里。”沈陆嘉脸色剧变,身体也跟着轻颤了一下。   “沈先生是吧,病人已经洗胃完毕,暂时脱离了危险,现在还在处在轻度昏迷中。泻剂硫酸钠我们也已经给她灌了,身体里残余药物大约有百分之五十会在24小时内经肾脏排泄,剩余的一部分在体内被解毒,另一部分尚残留体内,大概要三天后才能完全消失。现在请您跟我去办一下住院手续。”   这一番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有些吃力地支起半边身体,她轻声唤道:“陆嘉,出什么事了?”   沈陆嘉朝护士小姐微微点头,这才弯腰低声告诉伍媚:“我母亲吞安眠药自杀,刚刚洗完胃。”   顾倾城讥诮的话语似乎又在她的耳畔响起:“没有一个母亲会真的因为儿子讨了不如意的媳妇去死的,她们只会拼命活着等着看你被扫地出门。至于陆若薷,她忍辱负重地活了这么久,是更加舍不得死的……”事实上,顾倾城和她还是不够了解陆若薷,她们都没有料到这个女人会有这样的决断,拿自己的命当做炸药,只是为了在她和沈陆嘉之间炸出一个用血肉、白骨制造而成的沟壑。这样的用心,伍媚打了个激灵,这一次救回来了,下一次呢?她和沈陆嘉不可能每一分每一秒都看着她,何况一个人若是存心要死,可以有无数种法子活不成。倘若陆若薷真的出了什么意外,她和沈陆嘉之间,还有什么美好的未来可谈?伍媚眼睛里的光一时间便沉了下去。   她素来聪颖,想必这片刻脑袋里已经转过了九曲十八弯的念头,沈陆嘉心里也是一痛,也顾不得旁人在场,低头在她额上吻了一下,低低道:“答应我,别胡思乱想,你只要负责养好身体,至于别的,都交给我。”   伍媚努力朝他笑了笑:“你过去好好照顾她吧,我这里你不用担心。”   “那我先过去办手续。”   沈陆嘉离开后,伍媚又看向商渊成。商渊成被她看得发毛,咽了口唾沫道:“小姑奶奶,你又想做什么?”   “刚才你都听见了吧?”伍媚眼睫微垂:“还要烦你和医院的医护人员打声招呼,不要走漏了他母亲自杀的消息。你兄长的事情我已经找了俄罗斯军方的人,估计明后两日便会有消息来。”   “我晓得了。不会让你男人后院失火的。”商渊成没好气地应道,这女人,表面上像是求人,内里却是□裸的威胁。   伍媚心中烦闷,也懒得嘲笑商渊成“后院失火”用在此处语义不当,只是安静地闭上了眼睛。   陆若薷是在午后才清醒过来的。那个时候沈陆嘉刚照顾伍媚吃了些午饭便又到了陆若薷的病房里,坐在床头,守着母亲。   洗胃过后,胃中有种灼烧般的不适,陆若薷费力地睁开眼睛,半天,视野才变得清晰。她的儿子,正坐在床沿的一把椅子上,面色迷茫。素来爱洁的他此刻领带松散,暑天里也从不解开的衬衣上的第一颗纽扣也解开了。   “咳咳。”陆若薷呛咳了两声。沈陆嘉这才惊觉母亲已经醒了过来。他嚯地一下站起来,就要喊医生。   “你救我做什么…我死了…你们不是正好过称心日子。”陆若薷气息不稳,一句话说得断断续续,但仍兀自不肯住嘴:“没有了我这个碍眼的老货,那个小妖女自然称心如意。” 陆若薷本来肤色就因为常年的幽居生活而变得青白透明,此刻愈发苍白,几乎能看见蓝色的静脉,唯有两颗眼睛珠子,闪烁着无机质一般冷硬的光。   “母亲。”沈陆嘉觉得太阳穴一阵阵发痛,“您误会她了。伍媚这会儿也刚做完手术,不然她肯定会第一时间和我一块儿来看您。”   “手术?”陆若薷桀桀地怪笑了一声,不怀好意地盯住儿子:“她要做什么手术?”   “脚踝周围神经修复手术。她以前也是跳芭蕾舞的,因为意外受伤,不得不放弃了芭蕾。最近因为医学上找到了最佳的神经组织材料,只要手术成功,她就有机会重新跳舞。所以她冒险做了手术。”   陆若薷脸上浮现出微微震动的神色,她当年也是跳舞的,没有人比她更了解那种身体回旋、衣袂飘摇时的快乐,所以当她少了一条腿之后,她觉得自己的一部分跟着那条截肢的腿一齐死去了。但嘴上她依旧不愿意放弃每一个刻薄伍媚的机会:“她倒是好重的名利心,你把鼎言负责人的位置便宜给她坐了,她却还不知道满足,非要出头露脸,挣这些毫末虚荣,这样的女人,咳咳……”   沈陆嘉知道母亲对伍媚嫌隙已深,轻易是不肯改观的,她刚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来,他也不想和她在口舌上多计较什么,只是淡淡地说道:“我去给您喊医生。”说完便转身出去了。   医生进来诊断过后,说只是有些轻微的发绀和肺水肿,没什么大碍,只需要静养些时日,便可出院。沈陆嘉这才觉得胸口的大石头落了地。   他是男子,照料母亲毕竟有诸多不便,便请了一个妥帖的护工,负责看护陆若薷。   傍晚的时候,沈陆嘉从老宅用保温桶装了吃食过来给二人送饭。他怕陆若薷知道张妈连伍媚的饭食也一并揽下来,免不了又要夹枪带棒地说些气话,索性先去给伍媚送了饭。   进门时,伍媚正歪在床上讲电话。他将保温桶放在床头柜上,旋开盖子,将里面的格档一层层取出来,却听见伍媚收线时说了一句:“那严伯伯,我先挂了。”   “和严谌打电话的?”沈陆嘉状若无意地问道。   伍媚知道他对严谌还是心存芥蒂,便笑微微地解释道:“刚才是严伯伯打电话给我,问我昨晚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他我和你已经结婚了,他说难怪昨晚你如此生气,又说找我假扮女友这件事是他思虑不周,向你道歉。还说要送我们一份大礼。”   这下沈陆嘉反倒有些讪讪的了。他不甚自在地醒了醒嗓子:“我也有错,昨晚不请自到,冲撞了严叔叔。”严谌的大哥严谦中将,是蔺川军区如今的副司令员,沈国锋生前极为看重,因为严谦和沈叙平辈,两家又交好,沈陆嘉一直管严谦叫做“伯伯”,那么对严谦的幼弟严谌自然该喊“叔叔”了。   伍媚好笑地睇他一眼:“严叔叔?昨晚我可记得你不是还管人家叫糟老头的嘛?”   沈陆嘉愈发局促起来,他长到这么大,从未在背后讲过别人的半句是非,更不用说这般不尊重的用词了,可见昨晚真是气得厉害。将碗筷摆好,便逃也似地说道:“我去给母亲送饭。”伍媚瞧着他的背影,连耳廓都微微发红,忍不住伏在床头大笑起来。   陆若薷的病房前,沈陆嘉才要推门进去,却察觉身后有一道视线一直粘在他身上。他狐疑地转头,却看见一个清瘦的黑衣男人受惊似的背过身去,急匆匆地向楼梯走去。   沈陆嘉不觉蹙眉,直到那男人的背影消失不见,才进了陆若薷的病房。   陆若薷此时还只能吃些软烂清淡的食物。沈陆嘉盛了半碗粥,又将病床摇高,扶陆若薷坐起些,便要喂她吃粥。   陆若薷却冷冰冰地拂开儿子的手,“我缺的是脚,不是手,把碗放下,我不想看见你。”   沈陆嘉脸色一黯,搁下碗,退了出去。他倚着雪白的墙壁站了一会儿,只觉得一阵阵灰心,长长地嘘出一口气,沈陆嘉用力揉了揉自己的额角,这才有些颓丧地往楼梯处走去。   楼道里装的是声控灯,因为步子轻忽迟缓,沈陆嘉才上了一级台阶,灯居然未亮。   “小嘉——”身后有男声轻声在唤。   沈陆嘉如同被人施了定身咒,四肢百骸里的血液似乎一下子都从脚板流得精光。小嘉,他有多少年没有被这样称呼过了,从父亲拎着皮箱头也不回地走出家门,再也没有人这样称呼他。   背后又是一声叹息,男人的嗓音已经不年轻了,仿佛是旷野里的一阵风,拂过沈陆嘉的肩头,他浑身筛糠般地颤起来。半天,才慢慢地回过身去。   “小嘉。”男人的声音有些哽咽,他颤巍巍地伸出右手,似乎想去触碰一下面前的青年,然而在中指快要触到他肩膀的那一瞬却又畏惧似地垂下来,垂在了身侧。   沈陆嘉稍稍扬起下巴,又用力地闭了闭眼睛,将眼底的泪意憋回去。   有咚咚的脚步声,是护士端着器械盘下楼,楼道里霍然亮起来。   猝不及防地看清楚彼此的面容,两个人都畏光似地伸手挡了一下。   父亲离家时他不过六七岁年纪,二十几年不见,沈陆嘉有些怔怔地看着对面的沈叙,他比印象中黑瘦了许多,不再是过去白皙俊美的佳公子模样,就连一双眼睛,都染上了风霜。   “你长大了,长成男子汉了。”沈叙看着比自己还要高半头的儿子,神情说不上是遗憾还是感叹。   “您怎么来了?”沈陆嘉淡漠地开了口。   沈叙似乎并不意外于他的冷淡,他笑了笑,眼角的皱纹愈发深邃:“我想和你聊一聊,可以吗?”   站在灯下,沈陆嘉可以清楚地看见父亲乌发中混杂的银丝,他老了,不再是过去那个可以轻易把他举过头顶的爸爸了。   “好。”说完便率先往楼下走去。沈叙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两人去了医院附近的茶室。店面实在太小,连包厢都没有,只能选了一个角落的位置。   沈陆嘉要了一壶龙井,便不再做声,只是低头看着桌上的木纹。   “你爷爷去世的时候,我看到了新闻,结束了手里的纪录片拍摄,赶回了蔺川,但还是只来得及送他最后一程。然后我决定暂时在在蔺川住下来。我每个月都会去阳明山上转一转,今天早上救护车上山时我刚好看见你,这才知道你妈妈她出事了。”   “我进母亲病房时,在远处看我的那个人也是你吧。”   沈叙有些尴尬地点头,才要开口却被儿子左手上的婚戒攫住眼光,因为吃惊,他脱口便问道:“你结婚了,小嘉?”   沈陆嘉将指上的戒指旋了一圈,“嗯,我结婚了,和顾倾城的女儿。”说完他微微扬起眼睛,盯着对面的父亲。   沈叙在听到“顾倾城”这个名字时,脸色果然剧变,他想端起茶杯来掩饰情绪,却险些失手将茶杯摔落。   “小嘉,不要拿自己的幸福来报复我,不值得的。”沈叙大概以为儿子全然是为了报复自己,小心翼翼地说道。   沈陆嘉轻轻笑起来:“我骗了您,她并不是顾倾城的女儿,只是养女而已。不过,看来您对顾女士,至今仍然难以忘情。”顿了一下,他又说道:“我以前不能理解您,我不认为有任何东西值得让你抛弃父母、抛弃妻儿,直到我遇到了我的妻子。她让我发现爱情真的不是能控制的,或许,能收放自如的就不是爱了。比您幸运的是,我爱她,她也爱我,而且我们都是自由之身。我不需要陷入您那样痛苦的两难抉择。我理解您为了真爱,为了梦想做出的选择,我可以体谅,但是很难原谅,爸爸。”   沈叙眼睛里放射出既欣喜又酸楚的光芒来,他轻轻在儿子手背上拍了拍:“小嘉,我不求你的原谅,你刚才还能喊我一声‘爸爸’,我就心满意足了。关于过去的事,我虽觉得抱歉,但并不后悔。至于我所抛弃的责任,我会重新担起来。”说罢他便起了身,又道:“我现在就去见你的母亲。”   沈陆嘉匆匆放下钱,追上走在前面的沈叙:“请您不要再刺激她了,母亲便是有千万般不是,她也是我的母亲。您还是走吧。”   沈叙听到这话,反而笑起来,华灯初上,灯光下的他笑起来时似乎又可以看见年轻时俊朗,他伸手想揉揉儿子的脑袋,却猛然想起儿子早已经比他高大,改为在他肩上一拍:“放心,小嘉,我对你的母亲,虽没有爱情,但还有感情的,毕竟我们也在一起十年。”   沈陆嘉心事重重地跟着沈叙重新进了商氏医院的住院大楼,又坐电梯上了三楼。陆若薷的病房前,沈叙转头朝儿子安慰地一笑,推开门走了进去。   陆若薷正坐在病床上看电视,电影频道正在播关锦鹏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十几年前的老片子了。叶玉卿演的白玫瑰,电影里振宝正在解白玫瑰的衣扣,那样丰满的胸脯,长在红玫瑰身上还差不多,哪里符合白玫瑰孟烟鹂的形象,陆若薷觉得微微刺痛,伸手正欲换台。然而视线触及推门进来的男人时,她顿时觉得嗓子像被大手扼住,手一颤,遥控器直直地跌落在地上。   沈叙走到她床前,弯腰捡起地上的遥控器。   男人乌黑的头发里已经夹杂了不少白发,他也有白头发了,陆若薷觉得心中刺痛,不对,心还是木木地跳着,眼睛却又刺痛起来,仿佛被辣椒熏到。沈叙轻轻地把遥控器放在床尾,静静地站在床畔,看着二十几年未见的妻。   “你来做什么?看我死了没?”陆若薷捏住被角,咬牙切齿:“你放心,我横竖会死在你后头,看着你像孤魂野鬼一样,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小薷,这么多年,你一点都没变。”沈叙似乎笑了一下,“我知道你心里头恨我、怨我,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才能看到我这样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狼心狗肺的狠心杀才的悲惨收梢。”   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狼心狗肺的狠心杀才,这还是离婚时她给他下的的批语,几乎是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唾到他脸上去的。陆若薷恼火地盯住沈叙:“沈叙,你到底滚回来做什么?你当年抛家弃子的时候不是很潇洒吗?怎么,现在成糟老头子了,混不下去了,又想着回来了?你当我这儿是什么,旅馆,想来就来,想滚就滚?”   沈叙苦笑:“小嘉已经成婚,无论你怎么骂我、咒我都不要紧,你不要迁怒于小辈,让他们好好过日子。我们的婚姻不幸,难道你希望小嘉也和我们一样吗?你毕竟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陆若薷冷笑起来:“我是听明白了,你怕是已经见过你那千娇百媚的儿媳妇了,怎么样,在她那张脸上找到多少老情人的影子?生怕我这老不死的动辄寻死觅活,毁了小妖女的锦绣姻缘?”   “我根本都不知道那姑娘姓甚名谁,你这番话又是从何说起?”无力的感觉又浮上心头,沈叙嘴角的苦笑还是清清淡淡。   陆若薷恨极了他脸上的表情,那是沈家长房特有的“淡泊”的表情,沈叙有,沈陆嘉也有。云淡风轻,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一种看小孩或者宠物瞎胡闹的宽容大度的表情。可是她是个成年人,更是他的妻。只要被这样的神情看一眼,她就会控制不住地发怒。可他永远都是任她刻薄。他对顾倾城会不会也这样?不,一定不会。陆若薷又开始自我折磨。   “早点休息吧。”沈叙轻声说道,似乎准备离去。   陆若薷心里一紧,脱口道:“你滚了就不要再回来!”   沈叙低下头,低低道:“我只是去找护士拿张折叠床。”   陆若薷觉得自己腔子里的一颗心一点一点地扑扑跳起来,像解了冻的僵尸。而电视里,振宝终于在电车上遇到再嫁的娇蕊。   “你爱他吗?”   “爱,还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的。虽然是吃了点苦,学会了总是好的。以后还是有用的。”   陆若薷看着电影里主人公的对话,也微微笑起来。她和沈叙过去的婚姻,像隔着玻璃,可以彼此清晰地看透对方,却无法传递出一丝温度,后来他走了,玻璃还在,人影却看不见了。现在他又回来了,不管他是为了什么回来,终归她又看见他了。   娇蕊撑着伞下了电车,屏幕里又是一阵光影摇动。在陆若薷眼里,老电影的光影,是新式电影的特技如何都比不上的,就像沈叙,他再对不起她,她还是爱他。   门吱呀一声,沈叙和沈陆嘉一块儿进来了。沈陆嘉手里拿着折叠床,沈叙抱着被子。沈陆嘉弯腰将折叠床在母亲的床边打开,放置好,又从父亲手里接过被子,铺垫好。陆若薷则握着遥控器,眼睛始终盯着电视,不去看父子二人。   电影里振宝一家三口、笃保夫妻拉拉杂杂一大家子正坐在一张桌上吃早饭。陆若薷“啪”地一下摁下遥控器电源键,结局到这里就可以了,至于后面还有什么,她已经不想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出书版里没有伍媚和苏浙的这段对话,其实这段对话还是挺重要的哈哈   我们来一发居然也被河蟹了   不比对不知道,出书版居然河蟹了好多句子,真是无语凝噎   ☆、第76章 只要在一起   打从父亲“回归”之后,沈陆嘉觉得生活里的乌云似乎一下子消散尽净。最起码,他不需要再担心母亲出什么意外。单凭这一点,他对沈叙的怨气便消散了大半,毕竟他们早已经离婚,他完全可以选择不回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叙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将自己和陆若薷绑在一起,从而为他和伍媚的婚姻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伍媚的脚恢复得也很好,已经开始进行芭蕾练习。有些练习她在家里地板上铺上瑜伽垫,也就凑合了。可是有些动作,却非要专业的练功房不可。幸好蔺川外国语学院有个舞蹈房,因为外院本身不属于综合性大学,学校里并没有舞蹈的相关专业,只用作学生文艺演出时的排练场地。此时临近寒假,舞蹈房自然无人使用,伍媚便通过严谌的关系,借了过来,一个人开始了基本功的训练。她一改往日的懒散,每日清晨六点半便悄悄起床,洗漱过后,将一头长发紧紧绑起,草草应付一下早餐,便挎上她鼓鼓囊囊的大包,包里装着芭蕾软鞋、足尖鞋,热身用的松紧带、胶布、剪刀、绷带卷、创口贴还有按摩球,安静地离开家门,开车赶往学校。   因为不常用,舞蹈房里的空调早已经无法正常工作。正值冬季,伍媚不得不花上很久时间来做热身,然后才换上黑色的紧身衣和裤袜,开始单调而寂寞的练习。她虽已过了25岁,但万幸的是这些年一直有练瑜伽,所以身体柔软度还是亦如少女。   芭蕾的整个技术由 5 个脚位,12 个手臂位置和 7 个手位组成。看似不多,但对舞者身体的软度、开度和力度要求其实都很高,伍媚毕竟久不跳芭蕾,不敢托大,便老老实实地先进行面素质训练和扶把训练。至于脱把训练,她打算等身体的状态调整到能接近早年水平时再进行。   练习是机械而枯燥的。勾脚背、盘脚压胯、仰卧吸腿、侧卧旁吸腿、俯卧后吸腿、仰卧前大踢腿……空旷的舞蹈房里只有她和自己的镜中影像。伍媚微微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少时,她和晏修明,穿着不同色的练功服,跟在老师后面不停地跳着。那个时候她的努力,是为了要证明自己比同胞妹妹更出色,更值得父母的褒扬;如今她已经放下了这份执念,她只为自己而跳。没有人会比一个曾经站在巅峰,后来又跌落下来的人更明白台上的万众瞩目其实都是台下的寂寞一人换来的,唯一可以陪伴她的只有镜子里的自己。   伍媚训练的刻苦,所以很快便瘦了一圈。沈陆嘉看在眼里,着实心疼。即便到了年底,他的工作量大大增多,他还是会抽出时间,烧她喜欢吃的菜。可是伍媚却吃得很少。比如中午桌上的蟹粉狮子头、糖醋排骨都是她平时爱吃的,然而她却像变成了兔子,筷子只朝蚝油生菜伸去。   沈陆嘉夹了一个狮子头到她碗里。   伍媚有些为难地看着碗里的狮子头:“下午还要跳舞,吃得太饱,会反胃的。”   “你都瘦成什么样了?再瘦下去,我怕你出门会被风刮跑。”沈陆嘉沉声道。   伍媚不服气地辩解道:“我16岁的时候,身高一米六五,体重只有八十斤。如果要上台好看,我起码还要再瘦五六斤,不然身体的线条会受到影响的。”   沈陆嘉放下了筷子:“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你的健康更重要。”   他语气相当郑重,脸上表情也是顶顶认真,伍媚觉得嗓子眼里有些发堵,她低下头,用筷子小心地将狮子头夹成两半,其中一半给了沈陆嘉,自己则小口小口地吃了另一半。   吃完饭,沈陆嘉在水池前洗碗。伍媚从后面抱着他,将脸枕在他的背上,闷闷地说道:“我是不是一个既没用又不称职的妻子?”   沈陆嘉回头将手上的水珠弹了几颗到伍媚的脸上,笑道:“谁说你没用了,我觉得很有用啊。”   “你看,我既不会烧饭,其他家务也不怎么做得来,以你的条件,你完全可以娶一个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惠太太,你以后会不会后悔娶了我啊?”   沈陆嘉将手上的水擦干,捏了捏伍媚的鼻子,“怎么可能会后悔?你这会儿不也下了厨房吗?再说——”沈陆嘉顿了一下,凑在伍媚耳畔,压低声音道:“我记得出得厅堂,下得厨房后面还有一句,好像是浪得大床来着。”   伍媚顿时怒了,伸手去拧沈陆嘉的耳朵:“沈陆嘉,这些不三不四的话你都跟谁学的?”   “上次一起吃饭,听颜霁他们讲的。”沈陆嘉老老实实招供。   颜霁……伍媚磨了磨牙,在她印象里,那似乎是个热爱粉红色的死人妖。   “以后少跟着颜霁那种不着四六的家伙鬼混,不然晚上就请你睡书房。”伍媚拿出了当家主母的气势。   沈陆嘉连连点头,真奇怪,明明被拧了耳朵,为什么心里却像打翻了蜜罐一般的甜?他又看一眼气呼呼的伍媚,忽然明了,因为这样的她,更像他的妻子了。难怪西南有些地方,管听老婆话的男人叫“耙耳朵”。其实有时候,有人管也是一种幸福。   春节就这样一天一天地临近。外院的学生已经放假回家,校园里愈发显得空寂。这天傍晚,伍媚练完舞,挎着包,慢吞吞地向自己的奥迪Q7走去。最近她已经穿足尖鞋训练,十个趾甲已经磨得瘀了血。   发动了汽车,她朝御景花园的方向驶去。然而大概是跳舞跳得太累,她觉得头有些发晕。红绿灯恰好又由绿灯变成黄灯,她想踩刹车,但右脚大拇趾趾甲突然一阵剧痛,以至于刹车居然没能一脚踩到底,她的车头就这么直直地朝着前面一辆车的屁股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前面那辆红色马自达6的保险杠都撞得瘪了下去,一侧的后灯也碎了。   糟糕。伍媚叹了口气,才要下车赔礼道歉。马6的车门已经被推开,一个穿着豹纹紧身包臀裙,外面裹着人造皮草的女人便怒不可遏地冲出来,随着她的走动,高筒皮靴里肥肉几乎要溢出来。女人伸出粗短的手指,在伍媚的车窗上用力敲着,她年岁已经不轻,一张画得色彩缤纷的脸隔着玻璃看,格外有印象派画家作品的感觉。   伍媚忍着脚痛,拿着皮夹下了车。   “你他妈的到底会不会开车啊,撞老娘的车,老娘的车可是新买的,你看看车屁股撞成什么样子了。”   伍媚没有化妆,头发又扎在脑后,棒针毛衣外面罩着宽大的军绿色棉服,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女人打量她几眼,又鄙夷地说道:“这种年纪开这种车,一看就是二奶。”   “一把年纪还开马6,看来您嫁得也不怎样。”伍媚冷冷地讥讽道。   女人两条纹成蓝线的“眉毛”立起来,扬手便想掴伍媚,却被赶来的交警架住手臂。   “警察同志,您看我这车,刚买了没几天,就被人撞成这样……”苦主又开始唱苦情戏。   伍媚只冷眼看着。   交警看过现场之后判定追尾责任全在伍媚那边,开具了事故认定书,又责令双方将车开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准备调解。不想那女人却趁机狮子大开口:“修理费、车子的贬值费都得肇事方付吧,还有我的精神损失费,刚才可把我给吓死了,砰的那么一响,心脏吓出毛病来谁负责?对了,我的还有误工费。”   伍媚讥诮地勾起唇角:“大妈,您那张脸凑在我车窗上时我倒是差点被您吓得心肌梗阻,还有,现在都几点了,您还上工?到哪里上工啊?”   年轻的交警大概是才工作的,听到伍媚这话,也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女人见状,又开始呼天抢地。交警有些无奈,他见伍媚开的是好车,便暗示她息事宁人,早点将这瘟神送走便罢。   按照伍媚的脾性,怎么可能答应。她也不说话,掏出手机准备联系保险公司来处理。   女人这时才注意到伍媚车前牌照数字十分漂亮吉利,她心里微微一慌,蔺川这个城市,藏龙卧虎,有些人是惹不起的。   “哎呀呀,我马上还有个晚宴,你赶紧赔钱,我也就放你一马,不同你计较了。”女人一面说一面故意朝伍媚那边推搡。   本来脑袋就发昏的伍媚哪里经得住她这种吨位一挤一推,她只觉得眼前一黑,腿脚一软,便晕了过去。   “给我老公打电话。”幸好晕过去前她还记着交代了这么一句。   沈陆嘉赶到人民医院时伍媚已经在挂葡萄糖。他心思全在伍媚身上,二话不说,直接签了一张一万元的支票给交警,打发了那女人便一头扎进了病房。   伍媚的脚医生也给处理过了,那双脚,如今已经变了一番摸样。沈陆嘉怔怔地看着裹着纱布的脚趾,他还记得它们原先玉雪可爱的样子,心底涌起十二分的自责,是他粗心了,晚上她总是要求他关着灯做,原来就是不想让他看见她的脚。   半瓶葡萄糖下去,伍媚才醒过来。   “不跳舞了,好不好?”这是她睁开眼睛,沈陆嘉的第一句话。   伍媚摇头:“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他怎么能不担心!今日追尾算是个小意外,倘若,倘若她哪一日开车时因为低血糖晕过去,出了车祸,他该怎么办?还有这双脚,光是想象着用这双脚走路,他都觉得疼。可她却在用它旋转跳跃。   “芭蕾!我看芭蕾根本是个魔鬼,摧残舞者的*健康,算哪门子高雅艺术!”沈陆嘉只觉得胸中从未充斥过如此强烈的烦躁和愤怒,他嚯地一下站起来,摔门出了病房。   在外面踱了好几个来回,怒气还是没有消散。直到沈叙打电话过来。因为他接到交警的电话时人正在老宅,所以父亲才打电话过来了解一下情况。   “小伍怎么样了?”   “因为练舞,她的脚趾磨得出血,踩刹车的时候没能一踩到底,和前面的车追尾。人也因为低血糖晕了过去,现在还在吊葡萄糖,不过已经醒过来了。”   “好好照顾她。”   因为沈叙开了扬声器,所以正在看电视的陆若薷也将这番对话听了个分明。这丫头倒没看出来,心气如此之高,按说寻常女人,嫁了陆嘉这样的丈夫,哪个不是安心在家相夫教子,美容打牌逛逛街。在这一点上,她不由对伍媚有几分刮目相看。   沈叙知道自己若是替伍媚讲话,只会惹得陆若薷愈发讨厌她,索性什么都不讲。只坐在一边看电视。说来也真是世事难料,便是一个月前,他恐怕决计想不到自己会有和前妻坐在一张沙发上看电视剧的时候。   剧目名字叫《一个女人的史诗》,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是当红的几个角儿演的。陆若薷看着电视里的田苏菲,那个爱的太用力以至于显得蠢的女人,永远跌跌撞撞踉踉跄跄地追随着丈夫欧阳萸的背影,而丈夫一句“我需要一个能与我说话的人”便解释了那些红颜知己存在的原因。   陆若薷忍不住低低地啜泣起来,因为她在田苏菲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这么些年她人前背后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因为她深知没有人怜惜的泪水只是廉价可耻的液体,只会让自己显得更加可怜。沈叙失措地看着陆若薷哀哀地哭泣,半天,才伸出手臂,轻轻地揽住了她单薄的肩膀。   医院走廊里,沈陆嘉深吸了几口气,重新推门进了病房。   伍媚已经微微坐起了些,她伸手一指吊瓶,“陆嘉,帮我喊护士拔针。”   护士很快来拔了针,撤了吊瓶,沈陆嘉重新坐在床沿上,伸手替伍媚按住手背上的针孔。   “最近我会开车接送你去学校跳舞。御景花园是非凡旗下的地产,据说早已经售罄,我会找秦亦峥,想办法再买一套房子,按照舞蹈房的标准找人装修好,这样你以后就不用每天开车去学校练舞了。”   伍媚吃惊地看着沈陆嘉,她本以为还要磨一番嘴皮子,才能让他支持她继续跳舞。   沈陆嘉看见她的表情,有些自嘲地一笑:“我拿你,总归是没有办法的。”   这一句话直接叫伍媚红了眼睛,她紧紧攥住沈陆嘉的手:“陆嘉,你是我的爱人;芭蕾,是我的梦想,如果一定要我在两者之间选择一个,我一定会选你。可是你和芭蕾明明是可以共存的,所以我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梦想。我知道你是心疼我,担心我。可是这些伤痛对我来说,真的算不了什么。我以前跳舞,前后掉过三次趾甲盖儿,为了不耽误练习,都是用橡皮筋缠在脚趾上,这样血液不流通,趾甲木木的,就不会感觉到疼了。还有封闭针,你听说过吗?是止疼的,但是会让肌肉和韧带变脆。我腿上这条韧带,打过几次封闭。第一次打的时候,可以管三个月不痛,后来就只能保一个月不痛。还有止痛片,我和晏修明,都曾经因为吃止痛药吃出胃溃疡,她比我还严重,曾经胃出血。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是不想你有思想负担。”   老半天,沈陆嘉才郁闷地冒出一句:“我真后悔,当初在你的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伍媚伏在他胸膛,低声笑起来,但是却有泪花溅在了他洁白的衬衣上。   行动派的沈陆嘉果然很快从秦亦峥手里买了一套小户型,又联系了专业人士,按照芭蕾舞比赛场地的标准铺上了专用地胶。墙壁四面安装好镜子和金属杆。调配好了音响设施。然后把钥匙交到了伍媚的掌心里。   接到钥匙的那一刻,伍媚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觉得掌心里搁着的不是冰冷的钥匙,而是沈陆嘉对她的一颗滚烫的真心。眼底瞬时有了湿意,她抹了抹眼睛,提着挎包便钻进了卫生间里。   沈陆嘉只当她迫不及待想要试验一下这间练功房,然而当卫生间的门打开时,他愣住了。   伍媚居然换上了雪白的芭蕾舞裙,紧身的吊带衬得她的锁骨美丽如同直身白玉簪,多层的乳白色丝绸绉褶构成的裙摆使得本就纤细的腰肢愈发盈盈一握,还有脚上那双珠光粉的足尖鞋,光滑的缎带在脚背上交叉出一个很漂亮的十字。   将光碟放进音响里,如水的音乐里,伍媚缓步走到地板中央。   “这支舞,我只为你而跳。”朝沈陆嘉微微一笑,伍媚缓缓伏身,玉臂从身前划过半圆,一点一点起身,像一只刚刚醒来的天鹅,矜持而优雅。   音乐逐渐欢快,一阵柔韧的颤动,从伍媚的肩膀一直传递到她的指尖,仿佛承受不住露水重量的娇柔兰花。眼神时而顾盼流连,时而哀愁凝睇,这样的她,美得不像活在人间。音乐越发激越,她忽然朝沈陆嘉粲然一笑,凌空一个大跳,如同矫捷的乳燕,裙摆随着舞蹈像千瓣重莲次第开放,沈陆嘉只觉目眩神迷,恍如站在樱花树下,一阵春风,兜头盖脸地都是花瓣,沦陷在万顷香雪海里,拂了一身还乱。   足尖踮起,她在欢乐地打着旋儿,那修长的脖颈,凸起的蝴蝶骨,微凹的脊椎,这时的她又成了奥林匹斯山上女神,神圣不可侵犯。沈陆嘉安静地看着,他并不懂芭蕾,但是看着她在那里认真跳舞的样子,他只觉得胸腔里激荡的满满都是柔情和骄傲,那是他的爱人,是他的妻子。   恍恍惚惚忆起了初遇她的那次,她在吉他的伴奏里跳着一支弗拉明戈,红裙如火,那时候他们是陌生人;而现在,钢琴旋律叮咚作响,她素裙如雪,只在为他而跳。还有幼时被父母带着去看乌克兰的芭蕾舞剧团的演出,演出结束后母亲打趣的话语此刻依稀回响在耳畔——“陆嘉,以后妈妈给你找一个跳芭蕾舞的小媳妇儿,好不好?”自己回答的是什么?“我要自己找。”沈陆嘉不禁微微笑起来。他终究找到了她。   就像伯努利提出的大数定律:当试验次数很大时,随机事件A出现的频率,总是稳定地在某个数值P附近摆动。所有的偶然里都藏着必然。譬如,他们偶然相遇,必然相爱。   THE END   作者有话要说:《鸩之媚》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爱你们,我们有缘再见 本书由(白开水泡茶)为您整理制作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