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好久不见(出书版完结) 作者:寐语者 继《帝王业》《衣香鬓影》后,畅销作家、浓情天后寐语者 暌违三年重磅回归作品!个人首部随笔集,铭刻爱与自由的故事,一封寄给时光与故人的情感书。   编辑推荐   好久不见。   四个字,说出来,是温暖里又带了点惆怅的吧。   某一天,某一个地方,擦身而过,谁会是那个对你说“好久不见”的人?   你又最想对谁说这句,好久不见?   那些一起疯狂过的人,一起经历过的刻骨铭心的旅程,在悠悠的时光中,都化作一句曾经。曾经的私语,曾经的促膝,曾经的同路而行,已经久违在川流不息的琐碎生活里。   我们争先恐后地改变,生怕被这个善变的时代丢下。在人生这场自由奔跑中,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转,有人右拐,不经意间已散落天涯。那些遗落在路上的时光,某一天想起回头去找找,却早已不在。   你们的心,是真的,好久不见了。   寐语者沉淀三年,首部个人随笔集,她想对读者朋友们说一说这些年她所经历的故事,人生中的起承转合,让每个人都可以在阅读过程中念想属于自己的好久不见。   如她所说:也许不曾走过同样的路,不曾看过同样的风景,人间况味各有不同,但我们心照不宣。 内容推荐   最温暖的生活述说,最直言不讳的问候。   一路行走:异国、旅行、生活、情调、慢节奏……   漫步时光:青春、旧时光、自由、爱、共鸣……   命运的起承转合,人生的包罗万象,阿寐将她几年来所经历的、触动人心的故事一一写下:一个奥地利“明日新郎”的最后单身狂欢夜,一对鬓发斑白的老人在雨夜的浪漫探戈,在掌声中的布拉格葬礼,优雅愉快甚至性感地KILL TIME的生活方式、一只猫的九年生命和它主人一生的相偎相依……温暖、俏皮、暖萌、深情、动人,或是故事、或是细节,充满细枝末节的触动。阿寐以其灵动的笔触写下这一封寄给时光与故人的情感书。 序   (一)妈妈说   有一天,远在异国的女儿,在QQ上对我说:“老妈,我要出一本新书了。”   我开心地祝贺她。   她又说:“这本书,我要送给你。”   我愣了。   女儿一直不愿意让我看她写的小说,出版了好几本书,都不肯让我看。   我尊重她,她不愿意的事,就不勉强。所以我一直遵守诺言不去看,尽管心里还是很好奇。但我能理解,写作是通向内心隐秘世界的一个窗口,和陌生读者有现实中的距离,和生活中最亲近的人却不一样,现实距离太近了,再完全打开通往内心的这扇窗,恐怕会有局促和压力。作为母亲,我总是希望女儿过得轻松一些,不想给她压力。   现在她突然说,这本书要送给我,我真的愣了,问:“那我可以看了?”   她发来一串笑脸,说:“就是写给你看的,终于有一本书可以给你看了。”   那晚,我久久不能平静,失眠了。   书,跟家里几代人都有缘。   我的祖辈、父辈们就喜欢读书。年轻时,有一次,一个朋友来家里找我,他说进你家门静悄悄的,我还以为没人呢,谁知有五个人在家,每个人都抱本书,连八十岁的老祖母都握着放大镜在读《红楼梦》呢。   记得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到姑妈家玩,她家的书柜整整齐齐摆着好多书,我挑出一本最大最厚的翻了起来,姑妈看见惊呼:“啊哟,你看《资本论》啊?”其实我兴致勃勃地只是在找刚认识的字。随着识字增多,对书越来越着迷,有段时间是走路看,吃饭看,连上厕所也要悄悄地带上书,为这可没少挨大人们的批评。那时候,每学期的命题作文总有一道题是“我的理想”——我总是憧憬,要是我能成为作家,能写一本书该多好啊!然而,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环境让人身不由己,生活很现实,青春消失得格外仓促。   工作消磨了年少的热情,浇灭了理想的火花,成家以后更是把心思都放在了柴米油盐和孩子身上。女儿呱呱坠地,看着她明亮的大眼睛,我想一定要尽我所能让她健康快乐地成长,做一个有追求的人,不要人生虚度。或许从那时起,我就把曾经的追求和愿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通病吧。   也许是遗传,女儿对书本的兴趣与生俱来。满周岁“抓周”,她抓的是笔。只有一岁多点,路都还走不稳的时候,只要给她一本幼儿《看图说话》,她就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坐上两个小时,专心看书。再大一点就缠着我每天晚上要给她讲一个故事才肯睡觉。为了给她准备故事,我费了不少劲,她总听得不过瘾。后来找到一本《365夜》故事书,是如获至宝,解除了我的尴尬。上了学前班,女儿学会了汉语拼音,我想到一个能让自己偷懒的办法,教会了她查字典,她就捧着一本《新华字典》,自己一边查一边读书了。这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开启了她的书瘾。家里几层书柜,她一排排看过去。我把不适合她阅读的书放在最上层,却发现她背着大人,踮着椅子爬上去拿。我又把一些书藏进柜子,不管藏多好,这孩子总能发现,偷偷读完又放回去……她对书的兴趣比我当年更甚。爱读书是好事,我很欣慰,但那时候我并没期望以后她能写书。   她的理想,从小到大,有过好几个,她有强烈的好奇心,想尝试多种多样的人生。一天天看着她长大,她勇敢、执着、努力,将自己的理想一个个实现……写作,是她的理想之一,却是我一生的理想。   弹指一挥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几十年,我已步入了花甲的队伍。   回首往昔,我们也曾经朝气蓬勃,对美好的理想充满向往,然而,很多愿望都止步于憧憬,未能去实现。现在想来,不得不承认,这固然和客观原因有关,但最主要的还是自己没有坚持,不够努力,给人生留下了遗憾。   因此,每当有身边的后辈向我询问工作生活的建议时,我总是对他们说,只要有理想、有抱负就要坚持不懈地追求,努力争取,千万不能轻易放弃。生活的路不可能一马平川,有爬坡上坎的经历才会更精彩。不怕没有机遇,只怕没做好准备。记得女儿离家远行的时候,我对她说,要努力前行,让自己的人生即使做不到十分精彩也要尽量少留遗憾。   这些年,她正是这样,一直在勇敢前行,在不断充实着她的人生,带着我的梦想和骄傲,走过了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事。现在女儿对我说,她要把这一路上,看过的风景、经历的故事,写成一本有意思的书送给我,送给一直关注和喜欢她的读者朋友。   我满怀欣喜和好奇,迫不及待想要翻开这本书,走进她向我敞开的一段路途,一个世界…… (二)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四个字,说出来,是温暖里又带了点惆怅的吧。   某一天,某一个地方,擦身而过,谁会是那个对你说“好久不见”的人?   你又最想对谁说这句,好久不见?   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那些亲近的人,也许血脉相连,也许朝夕相对,长久或曾经生活在一起,太熟悉,熟悉到这个人每天回家的脚步声还在楼下,你就已经分辨出来;又或许,你对这个人的一言一行都太了解,就像那是另一个自己……只是,你不知道这个人心中,几时有过细微的伤感,几时有过隐秘的懊悔,也不知道这个人某一瞬间的出神发呆是为了什么。那些曾经的促膝长谈,曾经的窃窃私语,已经久违在川流不息的琐碎生活里。   恍惚中,你觉得,这个人分明近前眼前,却仿佛好久不见。   你们的心,很久没有好好说过话了。   是真的,好久不见了。   这几年里,我走过一些长路,写了一些故事。故事里有人物们一生的起承转合,我在这些虚构的人生里向千千万万读者诉说着我对悲欢离合、人间况味的理解。但与一些亲近的人们,比如家人,反而很少细诉自己。很早我就独立生活,远行万里,选择了与他们不同的人生。即使在相似轨迹中生活着的人们,彼此懂得和理解,也非容易的事,何况是另一种生活轨道上的人呢。   我深知,与有些亲密的人,的确好久不见。   而比这更亲密的,是记忆中的时光,是一路走来的另一个自己,也日渐模糊在纷繁变迁中,我们与我们自己,与少时的自己,童年的自己,某年某月某个转角处的自己……何尝不是某种意义上的好久不见。   在我为出版这本书而整理一篇篇稿件时,那些久违的光影,久违的人与事,又重逢眼前。   好久不见,真是一个温暖的词,一个美妙的词。   一字字说来,音调是回转,回转,微扬,再轻轻落下,像一段摇曳飘荡的旅程,在相逢而笑的瞬间,心照不宣,各自明了。   当你读到这本书时,如果某个篇章,某句话,令你想起某个人,令你也想对这个人说声“好久不见”——或许那人近在眼前,或许遥隔千里,倘若你们没有失散,就把这本书当作一帧问候的卡片送给他或她吧。当那人读到,字里行间曾触动你的瞬间,一句“好久不见”或许也恰好涌上心间。倘若你们已失散在人海,也不妨,在心中轻轻道一声:   好久不见。   寐语者   2014年4月 Verona 第一章 萨尔茨堡,雨夜的探戈   (一)   “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我用中文说。   他睁大蓝澄澄的眼睛,像听见咒语。   我故意促狭地直译:“意思是婚姻有效期一百年。”   “一百年?那时候我得多老,多可怕!”   明日新郎咧嘴,倒抽冷气。   之所以是明日新郎,因为今天正是他告别单身的日子——这个被套上宝蓝色臃肿小丑装,满脸涂抹油彩,脖子上挂满丁零当啷的准新郎,正在手捧小篮筐,沿路“叫卖”巧克力,用这种方式分享他的新婚甜蜜。这跟我们中国人发喜糖是一样一样的。   萨尔茨河岸夜市的璀璨灯火中,行人善意哄笑,亲友团呼啦啦一路簇拥,明日新郎博尽眼球,成了一道活风景。亲友团成员是清一色的男生——高个子、大眼睛、笑容灿烂如萨尔茨堡七月阳光的奥地利小伙子们,个个像大孩童,笑声盖住了远处教堂起伏的钟声。   他们穿同款白T恤,胸前印有新郎新娘的卡通画像和一行粗体大字:GAME OVER。   背后印着新郎新娘的名字、婚礼地点和日期。   当时正在沿河闲逛的我,冷不丁被一个穿小丑装的男人拦住去路。   只见他笑嘻嘻递上一个篮筐,里面是巧克力和七零八落的一些硬币。   身后笑声涌来,冒出一群奇怪的人,围住茫然的我嘻嘻哈哈起哄。   一个棕发男生凑近眨眼:“这家伙明天就要结婚了,要挣钱养家了,你可以花一分钱买他的巧克力,或者带他走,拯救他!”   “救他,救他!”   “带他走,带他走!”   亲友团成员德语混合英语嚷嚷着,一通挤眉弄眼。   满脸油彩的小丑捧着巧克力嘿嘿笑。   我考虑了一下:“我很乐意,但是行李箱不够大,不能把他塞进去拖回中国,真是遗憾啊。”   亲友团大笑,举起手中的啤酒瓶,向新郎表示同情。   我送上中文的祝福,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新郎送上巧克力表达感谢,继续蹦蹦跳跳和亲友团沿路耍宝庆祝去了。   棕发男生走了几步,回头看我,有点腼腆地问要不要一起去玩。   今晚他们会有一个疯狂的告别单身夜。   我笑笑挥手说再见。   集市上行人熙熙,他们远去,我继续一个人游荡在旅途中的又一站:萨尔茨堡。   时至黄昏,粉红转蓝的暮霭飘浮在霍亨要塞城堡上空,远处那白色城堡,宛如童话。   温纯平缓的萨尔茨河隔开两岸,对岸的米拉贝尔宫属于浪漫,此岸的老城区属于历史,城外河岸的夜市,则是鲜活生香的生活。   蜿蜒临河的集市天未黑已亮起如繁星的灯光,一排排白色阳伞次第撑开,从河岸延伸到老城门口。每一张伞下一个小铺子,卖各种趣致的手工小玩意儿,铁皮玩具、琳琅鲜艳的玻璃首饰、东方风情挂毯、绒线编织品、皮革手镯,自然还有啤酒与冰激凌,甚至中国炒饭。   大胡子奥地利厨师现场掌勺翻炒,亲切的酱油味儿与油烟扑面而来。   起初当我从对岸的米拉贝尔宫花园望过来,还以为这片灯火是城中举行嘉年华——也没错,集市里最有生活本真之美,何尝不是天天嘉年华。   米拉贝尔宫是《音乐之声》拍摄地,著名的大喷泉吸引游人无数;如今已改为市政厅,被称作世界上最美丽的婚姻登记所,巴洛克式宫殿建筑,梦幻般的华丽大旋梯,有无数新婚夫妇留下过甜蜜足印。明天,小丑新郎也将换上礼服,挽起他的新娘,走过大理石雄狮与独角兽守护的花园,迈进见证他们姻缘的殿堂。如同米拉贝尔宫的修建,从一开始就注满浪漫与爱意,它是当年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为他的秘密情人修筑的宅邸,从她的每一扇窗户都能望见他所住的城堡。   很多年里,《音乐之声》和《茜茜公主》都是我们这代同龄人最爱的电影。   萨尔茨堡自然是影迷必来瞻仰的地方。   但在前来萨尔茨堡的路上,我并没有想起这些,已淡忘了电影的记忆。   没有理由,只是看到地图上这个名字,就订了从法兰克福到慕尼黑的车票,又从慕尼黑出发,说来就来。慕尼黑到萨尔茨堡沿途风景如在油画与水彩中穿行,森林、湖泊、绿野、尖顶白色小教堂与小红屋。美丽的巴伐利亚,茜茜公主的家乡,最美不过这一线。   到达萨尔茨堡是中午。   午后阳光灼人,酒店露台直对远山,风把窗纱吹得起起落落。   睡了个舒坦的午觉,醒来已黄昏,最合适拍照与散步的时间——大城小巷,充满时光沉淀感的建筑,宫殿教堂或平常巷陌,一定是在夕阳里最有神韵,在特定的光与影中才会开口对人说话。   没有旅行指南,没有计划,打开手机上google map瞄好方位就出门。不管目的地,不管时间,跟着直觉随便走,直觉是最佳导航,缘分会指引每个人到注定要去的地方。   就这样走着走着,沿着路面落叶,不知不觉走进了米拉贝尔宫。   宫殿是个耀眼却没有温度的词,总是冰冷。   但在萨尔茨堡这个空气里都酿满音乐与古典之雍容美的地方,米拉贝尔宫的石雕狮子都是温情的,都有顽皮愉悦的姿态表情。花园里玫瑰花枝缠绕围墙,藤萝拱门不见尽头,喷泉四周水雾氤氲,拂过此间的晚风也变得莹润,花前月下你侬我侬的缱绻已渗进这里的一石一木。   大喷泉前簇拥合影的游人让我恍然记起,《音乐之声》中那对璧人曾在这里相拥,美丽的家庭女教师曾在这里舞步轻跃。电影中最梦幻的玻璃花房并不在这里,已被移去城外专门的地方供影迷纪念。数电影史上最唯美镜头,多半少不了那一幕。那个镜头也没什么特别,只是让人看了,瞬间恢复对爱情的信仰。   在欧洲看过太多宫殿城堡,对童话建筑已经审美疲劳。但是夕阳西下时分,站在米拉贝尔宫花园台阶,一抬眼……奥匈帝国、哈布斯堡王朝、茜茜公主、男爵与女教师,无数悠远美丽的画面,就在眼前放映般自动展开。不同时代人物的画面里,共同的主题是爱情、音乐与自由。   离开米拉贝尔宫,沿萨尔茨河而行,斜坡草岸,木条长椅,夕阳余晖倾倒在河面,一层温暖的金色漂浮如泡沫丰富的萨尔茨堡啤酒。   河边野鸭妈妈带着小鸭们结队游过桥底,坡岸长草里匍匐尾随的黑猎犬一跃而出,水花溅了涉水嬉闹的一对情侣满身。野鸭惊散,猎犬被主人喝止,傻傻站在水里,呆望到嘴的鸭子又飞了……被溅湿了衣裤的小伙子哈哈笑,脱了上衣,跳进河里游泳,女友在岸边石头上坐下,微笑托腮,看他扑腾;不远处桥底栏杆,有几个流浪者倚坐弹起吉他,随琴声唱起歌的红发姑娘,小腿修长,裙角飞扬。   黄昏里寻常一瞬,萨尔茨堡最美的笑容在他们脸上。   如果说城外是透纳笔下水彩画般的生活,城内就是油画般斑斓沉淀的时光。   每个第一次来到萨尔茨堡老城的人,走进城门那一瞬间,不知各自是什么心情,反正我是错觉掉进了历史的缝隙,时空在这里稍稍错了一下位。   当年的规划建造者也许是出于防御用意,把建筑与建筑之间用穹拱相连,空间布局如迷宫般迂回妙曼,别有洞天。天井庭院里的餐厅,烛光摇曳,音乐声从各处飘来,掺在甜品、巧克力与酒的芬芳中,晚餐时分的空气不能深嗅,色香味会把人催眠。   走在老城街巷里不能忘了抬头看一看错杂林立的古老店招。   几百年的街面和建筑,百年的老店铺,随便指着一块华丽繁复的店招就能追溯出一个家族的传承,一个街名背后就有一个世家的传奇……虽然这样的店在欧洲很常见,不是萨尔茨堡的专利,只是萨尔茨堡把这种老欧洲的骄矜范儿,融进世俗生活的温情细节,更漫不经心,更像个和善微笑的老祖父,叼着烟斗散步,不像巴黎的没落名门那么在意贵族衔头,但你从他的背影,却看到沉淀几百年的腔调。这腔调在萨尔茨堡街头巷尾,光影陆离,无处不在。   我走进一间店招上铭刻着起始年份18XX开头的庭院餐馆,坐在露天小木桌,问服务生有什么推荐。她翘起拇指回答肉排、啤酒!   欣然接受她的建议,等到肉排上来,赫然是比我脸还大的盘子,实实在在两大片,金黄焦香,滋滋冒油。倒啤酒的大叔,认真到苛刻,一定要把泡沫控制在完美比例,多了一点都倒掉再来。   肉排诱人,但也相当考验刀叉锋利度与牙齿力度,我拿起刀叉艰苦拉锯半天之后,邻座一个人悠闲喝着啤酒的奥地利大叔看不下去了,笑着冲我说:“finger!finger!”   我看看他,看看肉排,果断弃了刀叉,麻利动手。   大叔满意地说:“这就对了,大肉排就得这么吃,虽然这确实不是适合淑女的食物,但是它真的很好吃,对吧?”   我啃着肉连连点头。   大肉排吃饱了,酒喝足了,雨也星星点点洒下来。   庭院里烛光闪闪,撑起白色的伞,雨声里人语琴音都低了,情侣们三三两两偎依伞下。   夜风凉了,我裹上披肩离开,去换一处暖和的室内咖啡馆待着。   打烊后的店铺还亮着橱窗灯光,一家家逛过去,被一家橱窗里的鞋子吸引住目光,挪不开步,这时候听见对面传来熟悉的曲调,回头看见街对面的小咖啡馆,灯光微暗,烛光摇曳,一对男女相拥跳起探戈。   无法不被那舞姿那音乐吸引。   我走进去,在门旁小桌坐下,怕打扰那对舞者,侍者静悄悄过来,店里冷清,除了我们没有别的客人。烛影里相拥起舞的男女,影子交错投映在墙壁上,黑白明暗,忽趋忽离,是两个人又似同一个灵魂密不可分。我第一次看见有人这样跳探戈,专注,却不剑拔弩张;胶着,却没有欲望张扬;不徐不疾,亦步亦趋,缠绵的力度,不需耳鬓厮磨,已然息息相连。像两个默契的故人,知晓彼此呼吸脉动如同另一个自己。并非他们跟随旋律起舞,而是旋律在追逐他们的愉悦。   烛光下,我与侍者的目光也静静追随这对舞者。   他们在无人之境,在彼此臂弯,不在这个世界,完全不在意旁的存在。   一曲终了,探戈舞者回到他们座位,烛光下才看清楚,是一对鬓发斑白的老人。   他们微笑欠身回应我和侍者轻轻的掌声。   我不知道他们是执手偕老的夫妇,还是长久相伴的情人,或是晚来邂逅的知音。   多少故事藏在这一曲蹁跹后。   很多年后当我鬓色成霜,不能再踩着高跟鞋回旋,不能将腰身低折,那时你也老迈蹒跚,我们的探戈是不是也还可以这样跳?   一小杯加了威士忌的黑咖啡还没喝完,倦意浮起来。   雨夜里舒缓的音乐与烛光让人恍惚,思绪从这尘世逃逸,渐渐远离。   今夜适合遗忘,不宜念想,且放下一切睡个好觉。   彻夜雨声里,梦境安恬。   (二)   早起去霍亨索伦城堡。   第一眼看见它,是在从慕尼黑过来的火车上,远远隔着河,午后艳阳照着河水粼粼闪耀,映着它在山丘之巅,层云之下,凛凛的纯白与黑,背负碧蓝无际天色。那一刻我就想,一定要登上它,从它的眼里看看它所守卫的萨尔茨堡。   小山丘并不高,散步就走上去了,没有必要开车。但我坐taxi到了山下,司机指了上山的斜坡路给我看,车费已经付过,我要开门下车,他突然说,算了,我还是把车开上去,你就不用走路走得太累。陌生人不计小利的善意体谅,总是不经意把你感动。   有缆车可以直接坐上城堡,但那样会错过从最美角度一步步走近它的机会,错过从城墙下仰头望,一壁孤立,透出苔色与风雨痕迹的白墙上徽章高悬,昔日军事要塞的威严记忆,于时光已淡去,于它从未离去。   欧洲的城堡多如牛毛,基本是群破落贵族,少数盛妆不衰,维持着华丽壳子,珠光宝气,力挽腔调。其中有一个这样的戎装将领,不太高贵也不倨傲,长久沉默,皱纹沾了沧桑,身姿仍英武。   整个上午游荡在游客寥寥的城堡里,一个角落、一个房间、一处旋梯,循着光线与风的来向走过去。极具开阔气质的城堡,几乎每个房间和走道都有明朗的大窗户迎接金色阳光,足够策马逡巡的平台,俯瞰四野山川。   瞭望平台上的露天餐厅,花荫掩映,以奢侈的风景佐餐。   在凭栏的座位坐下,恰有悠扬钟声,远处山岚流云,近处绿野盎然,脚下是整个萨尔茨堡;一杯加了醇酒的莫扎特咖啡送上来,阳光照耀着瓷杯的银边;风很清冽,吹送来鸟鸣花香和天外游丝般的小提琴音。不必四顾寻找琴音的来源,旋律无处不在,这里是萨尔茨堡,莫扎特的故乡,音乐和空气一样亲切平常。   树荫下的斑斓阳光与咖啡香,薰然让人醉。   有个年轻妈妈独自一人推着婴儿车,带着婴儿旅行,上台阶时很艰难。我帮她抬了一下婴儿车,她擦着一脸汗,笑得灿烂,一边道谢一边给睁着大眼睛四顾张望的baby喂水。   我一个人旅行,有时也觉疲惫。   她需要多大勇气和坚强,才能带着那么小的婴儿上路。   流连到午后才离开,走出城堡时的眷恋心情令我不解,像要离开一个阔别了很久,刚刚归来又要启程的地方。这种感觉,于我辗转频繁的旅行中,并不常有。   从城堡走回到老城,没有看地图,循着路边卖艺者的琴声走,然后闻到咖啡香,抬头就看见了Café Tomaselli。始于1705年的古老咖啡馆,无数名人或非名人,绅士淑媛和匆匆旅人,在这里同一张桌,同一个角落,饮过同样滋味的咖啡。巴黎左岸那一个个店招都成传奇,每一个悠久的欧洲城市多多少少总有这样的咖啡馆,站在时光深处俯视你。如果有一张可曝光无穷次的底片,每个走进去的人都会留下一个影子,影子叠着影子,你不知道你的影子会不会叠在百年前哪个音乐家身上。人们就是出自这种心思吧,才去把Tomaselli的小露台挤得永无空位。这样的老店,矜持不凡是必要的,侍者们白衣黑领结,举手投足与别处不同。就算你不爱咖啡,不慕盛名,只是好奇什么样的店可以从1705年开到现在,那么走进去坐在窗边,用喝一杯咖啡的时间,给自己一小段穿越时光的错觉,回到十八、十九世纪某个似曾相识的午后,暂时忘记自己是谁。那也很不错。   喝完咖啡出来走在教堂后的小路上,看见美丽的墓园,生死轮转的场所,每一块墓碑都是精雕细刻的艺术品,墓前的花篮烛台异常鲜艳活泼。   午后的小雨,纷纷扬扬洒下来,天色阴了。   我站在街边一时无处避雨,上了一辆老式马车,不要雨篷,不坐后面,和马车夫一起披上雨披,坐在他旁边,高高扬鞭,在雨中驾车穿城。   马车夫是个五六十岁的奥地利人,蓝眼睛在一团皱纹里闪着孩童似的骄傲促狭,开玩笑的时候不露笑容,冷幽默让你绝倒。   一上车他就打量我,直剌剌倚老卖老地问,为什么美丽的姑娘一个人旅行没有男伴?   我答,如果带男伴,就不能在每一个新城市遇到一个新情人。   老头子哈哈大笑,笑半天说,我也没有结婚,但我有两个情人,一个叫蒙娜,一个叫丽莎。   说着,他扬鞭指向前面嗒嗒优雅扬蹄的两匹栗色马,赞叹一声,她们真美。   我深有同感,的确是性感得不得了的马,长腿丰臀,优美肌肉,不输给任何美人。   马车绕城一周,到河边外城马路上时,老爷子兴起催马,蒙娜和丽莎欢快小跑,超了一路的汽车。我们都很愉快。下车时同老爷子道别,我多给了些小费。他骄傲地撇撇嘴。我说是给蒙娜和丽莎的,他才一笑收下。   小雨早已停了,天色也将黑。   踱着步往城里走,午后沿街卖画的艺人纷纷收起画架要回家了。   张望间我的目光被一幅画吸引,画上女郎有双生动异常的眼睛。驻足正要细看,有一双手把那幅展示的画揭下卷起,收走了。   我和那表情漠然的画师打了个照面。   他打量我。   我问,你能画我吗?   他笑了,低头看一下表,说可以。   我坐下来,在渐渐游人离去,天色变暗的街边,侧坐在一张小椅子上给他画。   他一边飞快地刷刷勾勒一边问我从哪里来。   他说他从俄罗斯来。   难怪有双比奥地利人温度低一些的眼睛。   我问他来这里多久了。   他笑笑说,十多年。   回过俄罗斯吗?   没有。   我没再问。   很快画像就完成,画上的女人不像我,眼神落在太飘忽的远方,如有所思,如有所待。   我笑着说画得很漂亮,但这不是我,这双眼睛不是我。   他立刻严肃了,用那双俄罗斯人的眼睛盯着我说,这就是你。   我无所谓地笑,好吧。   他摇摇头,卷起画递过来,笑嘻嘻地恢复街头流浪艺术家的吊儿郎当神气:“如果你真的觉得不像,我把画送给你,不要钱了。如果可以请你吃晚餐,我会解释这张画为什么就是你。”   其实是像的。   是我不乐意承认自己被捕捉到了那样的神色,像一个被泄露的秘密。   我有所思,犹在远道,逆流相随,前路悠长。   付了钱,带走画像。   同是离乡万里漂泊在异国,相逢一笑,互道再见。 第二章 流浪者的歌谣   火车驶过东欧寂静萧索的山村。   天际线下灰黄山岩,河流静缓,远处破败了不知多少年的城堡,尖顶上有着积雪。   眼前从未见过的景色,却太熟悉,像游子踏上归途……真的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吗,我贪婪地看着车窗外飞掠的一切,脸贴上冰冷车窗,铁轨旁积雪渐深。我的呼吸,被莫名的归乡的哀伤攥住,有一种奇特又熟悉的情绪在胸口翻涌,真真切切像是游子归乡,近乡情怯。   这个冬天的午后,我是在前往布拉格的路上。   黄昏时火车到站,我走过布拉格火车站古老的穹顶和彩窗,推开沉重的长门,走入布拉格的冬日。   长长大大的灰呢斗篷挡住了冬日寒风,并不觉得冷,我压低黑呢帽,挡住疲惫的脸,拖着行李箱去找taxi,一抬眼,夕阳下的金色布拉格,猝不及防地将浓郁暖色注入心脏,那天空,那云霞,远处山廓与魔幻电影画面般的城市,层层叠叠铺展向天际的建筑尖顶,华美得让一切阴郁无所遁形。   我如梦初醒,这里是布拉格。   出租车穿过街巷,看过了那么多美丽的欧洲城市,初见布拉格,我的眼睛不够用,不停撞入眼的异彩流光令人屏息。果然没有人会不爱布拉格。   住进两百多年历史的酒店,房间钥匙是沉甸甸的老式黄铜柄,壁炉旁的打字机也是老古董。冬夜里窝在壁炉旁看书,写长长的邮件,告诉某个人,我在布拉格。   邮件发过去,他的电话打进来,问布拉格是否很冷。   此刻的布拉格灯火璀璨,而我,只思念你窗后的灯光。   布拉格的冬夜飘着细雨。   我穿上大衣,戴上围巾手套,走出酒店,没有叫出租车。   从酒店步行到大桥是一段很美的老街,街灯把冬夜长街照得朦胧,呵气成霜,走快一点会比较暖和。然而再冷,也会不由自主放慢脚步,走在这样幽深的时光里,不敢落步太急促,惊动了一扇扇繁复门窗后潜栖的精灵怎么办。光润碎石路面,几个世纪前的马车曾经驰过,绘彩穹顶下仕女的裙幅拖过,绅士的手杖敲过。尖顶教堂的影子在夜色里此起彼伏,古董店橱窗的灯光亮着,黑猫跃下谁家的阳台,每一条蜿蜒幽深的小巷,都在无声诱惑你走进去,忘却来时去时路,不知归处。   我迷路在离查理大桥很近的一条巷子里,巷子太老太深,也许有精灵从石缝里勾住了我的脚步,令我忘记了来时的目的,忘了那座桥,沿着它一直一直走,绕行在迷宫般的深巷里,走了很长的路,在很多个路口,我停下来想,要不要就在这儿掉转回头,回到有温暖壁炉的酒店喝杯酒睡觉……停下或是继续,向左或是向右,冥冥里一定有只手,推你去哪个方向,总有原因,总是某处有某人某事在等待与你遇见。   不记得在第几个路口,抬眼看见了查理大桥。   那时深夜灯火已经迷离,雾雨把桥头高耸的尖塔与远处城堡的隐隐廓影都裹进氤氲。   古老长桥卧在冬天寂静的河上,在夜里,仿佛无穷无尽延伸,要延伸到一个龙与指环,骑士与公主的对岸世界。   雕像站在桥栏两侧已经几百年了,居高临下,倨傲森严地看着尘世里来来往往的人走过,一眼间,看过了几百年。雨丝飘过哥特式灯柱,纷纷洒洒,像极了雪末。忍不住脱了手套,伸手去接,原来只是雨,那光照得手指头像是透明的;缩回手向前走了一段,不信那不是雪,又脱下手套去接了一捧雨丝来看,寒意里讶然,一团光可以温柔如斯,温柔到让人忘记寒冷。   不知不觉走过了那么长的桥,那么宽的河,渐渐走到对岸。   岸边栖息的水鸟成群聚拢在一起抵御寒冷,远看去,像是水面一片片的浮冰飘雪。   桥那一端的城,那一端的街巷,有了纸醉金迷气象。   深夜了,微醺的人们仍聚集在餐厅酒馆外,也不畏夜寒,透明布一围,火炉一点,就在呼啸刺骨的风里喝起酒,唱起热歌,吃起烤肉。捷克语的歌词,一句我也不懂,只听懂曲调的沧桑。   歌手们怀抱着琴,半坐半倚在广场台阶,皮靴旧得看不出颜色,厚披风斜搭了肩膀,腰带上的铜扣在火光下闪着光,和他的眼睛一样亮。三个歌手,一个是俏皮的少年,一个已鬓发斑白,另一个只是低头弹琴,仿佛全世界与他无关。   人们站在一旁听,坐在石阶上听,匆匆路过驻足听。   情侣相拥着听,老人微笑着听,小孩子骑在爸爸的肩膀上听。   寒风里的歌,唱了一支又一支,低沉忧伤的歌唱起来时,人们沉默倾听;欢快激越的歌唱起来时,人们跺起脚,拍起手,跟着歌手越唱越快,掌声也越来越快,密密如雨点,火光跳跃起舞,风里裹起细小的霰雪,在歌声、风和火光里盘旋。   时间越来越晚,人群越聚越多。   歌手们举起酒瓶,所有人一起欢呼。   花白鬓发的歌者微笑低头,漫不经心拨了拨弦,叹息从手指间滑落,缓缓唱起一支苍凉的歌。人们都安静了。   他唱得很慢,一声声,在讲一个故事。   也许不同的人,听出不同的情节。   我听出绵绵而固执的思念。   “哀伤的歌。”   来自身后的声音,低沉柔和。   我回头,目光与一个男人微笑的眼睛相遇,穿黑长大衣的金发男人。   歌词是捷克语的,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那么我告诉你歌词的意思。”他的微笑中也有忧伤,“一个战士将要远征,他对恋人说,即使我死亡,即使躯体被埋葬在他乡,天上的云会把我的灵魂带回你身旁,森林的风会把我的灵魂带回你身旁,河里的水会把我的灵魂带回你身旁。”   夜色深如海。   灯光和火光交映变幻的明暗中,这个年轻男人跟着歌者低声哼唱,直到这悠长的歌唱完。   人们鼓掌,歌者放下琴,仰脖喝酒。   我的耳边回荡着一句句绵绵复复的吟唱。   无论如何,我会回到你的身旁,无论多远,我会回到你的身旁。   我转身离开,穿出人群,独自沿着小巷往前走。   街灯下有一家挨一家的酒馆,风里雪粒打在脸颊,转过一条又一条巷子,走回了查理大桥的桥头。寒风里,我驻足,遥望对岸绰绰灯火。   你不在别处,你在彼岸。   我不在别处,我在他乡。 第三章 掌声中的布拉格葬礼   阴冷的12月22日傍晚,从德累斯顿坐火车沿着铁轨旁渐深积雪,窗外的村庄有暖灯亮起,远处山脊上一半破败一半唯美的城堡,与近处溪流一样仿佛已静止了千年。冬日山村满目萧瑟,被宁静的力量笼罩。偶尔停靠的小火车站让人想起中国北方那些被遗忘在红色记忆里的工业小城。长椅漆色斑驳,铁花站台灯柱的锈迹被常年雨水冲刷到地面。老化的车站设施,堆积的木材货箱,小站台上的人,抽烟、等车、送人,呼出白汽和烟圈,厚围巾下轮廓凌厉的东欧面孔,惯于严寒的忍耐表情……这一切,与德国东部重镇德累斯顿隔开了不仅数百公里,更像有二十年时间的距离。   变弱的手机信号显示这里是,捷克共和国,Czech。   我在这样的暮色里昏昏入睡,直至到站布拉格。   布拉格老火车站,一半摩登一半古旧,高拱的穹顶绘满斑驳壁画,画上或神或人或动物的无数双眼睛,凝视着每个造访者与过客。走出车站还是阴霾密布的黄昏,当出租车穿过几个巷子,阳光重返,长街尽头辉光扑面而来,车窗外擦身而过的恢宏建筑、瑰丽街灯与远处城堡、教堂高高低低的尖顶,夕阳下的查理大桥,被魔法唤醒的金色布拉格,在这一刻轻易扭转了时光之轴。   一上车就在与我交谈的出租车司机,在阳光出现之际沉默,我们不再讲话,安静凝望这夕阳下的城。司机减缓车速,慢慢行驶。转入下一个狭而蜿蜒的巷子,我问他,在布拉格多久了。他回答,快有一辈子了。   “你真幸运。”   他笑起来:“是的,没有人不爱布拉格。”   然后他继续他的讲解,每经过一处历史悠久的建筑、一座漂亮的老店铺,他都用那种平稳、自持,自豪感却从每个词里溢出的语调,向我这个远来访客打开这传奇之城的一小扇窗。   直至他再度沉默,在我们驶经一栋大楼时,看见门前垂悬下巨大的黑旗。   冬日的风里,黑旗扬起一角,我们的车从飘扬的黑旗下驶过。   “你知道为什么城里挂了这些黑旗吗?”出租车司机语调平淡地问我。   “因为有重要的人过世了。”   “是的,我们的前总统,哈维尔先生。”他点点头。   “我在德国时看到了报纸上的报道。他是个重要的政治家。”   他点头,没说话,此后一路上我们没再提及这个话题,转而谈起城中值得尝试的餐馆。   到酒店门前,帮我取下行李,道谢和道别的话都说过了,他发动车子,转头对我说:“明天早晨会举行葬礼,在圣维特教堂,离这酒店不远。走路就能到,会有很多人进不去教堂,但能在外面看。酒店会告诉你路怎么走。”   他像是自然而然地觉得,那是一场重要的公开葬礼,每个人都将到场,哪怕是过路的旅者。   酒店前台摆放的花束是白色的,旁边用玻璃杯子放了一只小白烛,及一个很小的木头相框。相框里眉头深蹙,表情严峻的哈维尔仍在烛光里凝视他的布拉格,他的捷克。   工作人员道歉说今明两天不能播放音乐,因为是在哀悼期间。   的确,当夜的布拉格,听不见一丝音乐,我在冬夜瑰丽的老城里穿街过巷,步行了两个小时,这座被无数传奇音乐家致敬过的城市此夜却是沉寂的。   黑旗随处可见。餐馆、商店、民舍……有的只是一小面斜斜插在窗台花盆里,有的悬挂在店门口。   在咖啡馆里我问年轻的侍者,是每间店都要挂,还是随自己决定?   他耸起眉毛笑:“当然随自己,如果你讨厌政治,讨厌这个人,你可以为此干杯。”   次日清晨的布拉格,小雨,薄雾弥漫,格外的冷与静。   布拉格的冷不像德国那么凛冽直接,这里雾雨相间,阴冷慢慢渗到骨头里,呵气成霜。   因为冷,我放弃步行,叫了taxi。   这位司机不似前一位健谈,一路沉默。   去往圣维特教堂的路上,沿街挂满了黑旗,风里起起伏伏的黑旗,裹在布拉格的白雾中,并不刺目,也不突兀,这里的气场足以包容几个世纪的动荡悲喜,乃至任何凡人的生死离合。   路上车很少,行人寥寥,接近圣维特教堂时开始看见成群结队的行人,都缓缓去往教堂方向,或是扶老携幼的一家人,或是挽臂而行的老夫妻,或是独自一个的年轻人。   行人不知不觉多起来,窄巷小路,人们沉默着结队而行。   有人手持白玫瑰,有人拿着一小面国旗,有盲人牵着他的导盲犬。   有些是和我一样身在布拉格的外国人,一手拿着捷克国旗,一手拿着本国国旗。   前方路口的警车和禁行路标,表示已进入葬礼现场区域,仅限步行入内。   出租车司机望着远处圣维特教堂的尖顶和飘扬的黑旗,沉默地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   外面极冷,我裹紧大衣,打了个寒战。   道旁的警察审视我,伸手示意方向,低声道:“谢谢,请这边走。”   转过路口,眼前是豁然开阔的圣维特教堂广场,一眼看去,全布拉格的人仿佛都在这里了。   黑压压的人群肃立在寒风里,在教堂外,在一片广袤的静默中。   葬礼已经开始,通过广场前竖立的巨大屏幕,可以看到教堂内葬礼的直播。   回荡在教堂内的哀悼曲调,管风琴呜咽的低音,主持葬礼的教区主教正在念诵教皇给逝者的悼词,沉缓语声从扩音器中传出,有一种悲而不伤的安宁能量笼罩在广场上空。不仅仅是安宁,更有沉甸甸的分量,令人屏息,令人忘却寒冷。   肃穆的,充溢着尊重的力量。   后面抵达的人陆续朝前聚拢,没有人拥挤,前面的人群尝试给后来者让位,给老人让位。   主教宣读悼词之后,各国政要陆续致辞,如希拉里、克林顿夫妇和默克尔等,各自的致辞,皆简短而富深意,共同哀思与敬意的表达之下,微妙措辞的差别,透着耐人寻味的立场。站在我身侧的一个年轻男子,听得极其专注,嘴唇无声翕动,跟着复述致辞内容,似乎想从他国政要的言辞中,去更多地了解那个被称为他们共同的“父亲”的人。   哀悼人群中,年轻人和老人的面容神情显著不同。   年轻的情人手挽手依偎在一起,看着屏幕上的葬礼画面。   带着孩子的父母,低头亲吻孩子,悄声安抚,清晨寒风中和大人们一起步行而来的孩子冻得脸颊通红,紧紧牵着父母的手,懵懂地张望人群,还不明白这个清晨的特殊,安安静静并不吵闹,即使被抱在怀中的幼儿也没有哭闹。   却听见身后一位老妇人的啜泣。   穿黑长大衣,银发裹在头巾下的老妇人,低头拿手绢拭泪。   有位老先生拍了拍她的肩,同样面容哀戚。我以为他们是一对伴侣,后来葬礼结束,人群散去,他们沉默离开,各走各路,甚至没有道别,才知也是陌生人。   老人们大都脱下帽子,耳朵通红地肃立在布拉格寒冷的清晨,很多人不时拭泪,那种哀伤与年轻人是不同的,与教堂内沉睡在灵柩中那个人一起被带走的,或许亦有他们共同的岁月和热血。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一代人,又一代人,来的来,去的去。   圣维特教堂广场上被雨水浸润的青色地面,被无数显赫与平常的足印磨得越来越光亮。   屏幕上最后一位致辞者的讲话结束。   整个广场寂静。   然后听见响亮的掌声,来自我身后一位穿灰色大衣的老人。   他噙着眼泪在笑,用力鼓掌,掌声一下一下仿佛惊醒了周围被哀伤笼罩的人们……很快,四面八方的掌声席卷了整个广场,起初缓慢,渐次有力,如鼓点,如有节奏,如有一位伟大的指挥家在无形中将所有人的心跳与鼓掌的节拍连在一起。   不同年龄,来自不同地方,甚至不同种族、不同立场与情感的人们,都在鼓掌。   任何一个置身于这浪涛般掌声中的人,都会永生难忘。   这是致敬的掌声,也是送别的掌声。   这葬礼上千百万人的掌声,是最好的悼词,最好的安魂曲。   掌声里的力量震荡人心。   灵柩中的逝者,广场上的过客,教堂上空掠过的飞鸟,这一刻都被笼罩在温暖、感激、希望与凝聚的力量中。   布拉格不需要眼泪,一如千百年来饱经动荡的捷克人,以热爱自由与音乐的天性,以对抗寒冷与风波的坚韧,以泪光,以微笑,以掌声,驱散哀伤,送别逝者,送别历史。   2011年12月23日这一场捷克国葬,以清晨响彻全城的哀鸣警报和一分钟的全民致哀起始,以音乐声里灵柩悄然被卫队护送离去而终,并不冗长。   护送灵柩之后,仪仗队与白袍僧侣鱼贯而出,肃立的人群慢慢散开,各自离去,不到十分钟内,圣维特广场上黑压压的人群都散入附近街巷,广场上还有些媒体和安保人员在工作,人群自始至终,聚散都出奇安静、克制、有序。   唯一发出“异声”的人,是一个抗议者。   从葬礼刚开始,有个抗议者就背着一块白底黑粗体字的标语牌,举起白色三角小旗,走到哀悼人群的最前列。标语和旗帜上,写着抨击现政府与“哈维尔是个骗子”的字样。   这个矮小的卷发中年男人,被标语牌压得有点驼背,独自一人站在非常醒目的位置,偶尔走来走去展示标语牌给人群看,从各种侧目而视的眼光中,昂头走过,也不出声,谁若盯着他看,他就回视,走到你面前来,递上一张传单,掉头走开。   几乎没有人接他的传单。   捧着白玫瑰前来悼念的人们,在这个抗议者经过时,侧身给他让路,别过脸视而不见,不回应,也无敌意。自始至终注视着他的,只有一个穿黑衣、戴耳麦的安保特工,神色淡漠,以两手交握身前的标准站姿,一动不动地站在路旁,目光跟随着抗议者,直至葬礼结束后,抗议者扛着标语牌孤独地离开。   布拉格是被无数曲折奇诡的斜巷小道串联起来的一座迷宫。   聚在广场上的人,四散进入密密的巷子里,左一拐,右一转,像慢慢渗入了地下,人迹无处可寻。只是店铺打开了门,酒馆亮起了灯,致哀的黑旗依然挂着,有一个人离开了这个世界,其他的人们如常生活。   圣维特教堂外的斜坡,卖煎饼的小摊上插着一支白玫瑰。在广场寒风中站了很久的人们,聚在小摊前,等一杯热酒,吃一份夹了厚肉的煎饼,搓搓手,暖暖身,素不相识的人们低声交谈,然后各自离去。   我在城中游荡了一会儿,吃完午饭在咖啡馆打了一个小盹儿,一抬头发现天又黑了。   冬季的东欧,天总是黑得很早、很快,下午四点天边已经泛起冷蓝的暮色。   不经意又走回到圣维特广场下面那条斜坡路,抬眼见到一片烛光如海。   广场台阶上一层层的蜡烛铺叠上去,高高低低,有风罩的,没风罩的,鲜花环绕着的,快燃尽的,刚点燃的……夜风里摇曳的烛光,燃得并不容易,不断被风吹灭。但这片烛光海,从天黑到夜深,从未熄灭。   因为不断有人经过,伫立一会儿,离去前将那些素不相识者留下的,被吹灭的蜡烛点燃。   不断有人带着蜡烛前来,点燃自己的,再将周围吹灭、吹倒的蜡烛点燃扶起。   一个妈妈,带着很小的孩子,手把手教孩子点蜡烛。   蜡烛越叠越多,广场数层的台阶已经放不下,于是栏杆下、纪念碑下、教堂庭院……随处角落总有小花环与白蜡烛。   循着一条鲜花与烛光蜿蜒铺展的路,走进教堂,穿过庭院,深夜已关闭的悼念厅大门前,一对年轻的情侣默默将地上不时被风吹熄的蜡烛点燃。女孩蹲在地上有些太久,站起身来,走到玻璃门前,往里看着。门后一幅哈维尔的画像,画中人与她对视。男孩走到她身后,揽住她肩膀,两人并肩站了很久,直至离开也没有说话。   我走出教堂时,广场已空无一人,守夜的警察目视我离开。   回到酒店,壁炉烧得正暖,每晚赠送的水果和香槟已摆在桌上。   今夜的桌上,还多了一小叠纸张,一支白蜡烛。   我脱下大衣,走到桌前,英文小斜体打印的纸上,是哈维尔的生平追述和他的一篇文章。   还附有酒店员工的一张卡片。   上面写着:We show our respect and admiration to Vaclav Havel。(我们向哈维尔表达我们的尊重和钦佩。) 第四章 加油,BOSS!   在四月,春深夏浅的时节,我拖着两只大行李箱,从另一个城市,搬到了维罗纳。   这个改变我人生的古老小城,也是我终于停下漂泊脚步,愿意定居下来的地方。   此心安处是吾乡。   安家,是一个温暖的词。   此前三十年的人生里,我辗转居住过很多城市,不同国家,从未有一个地方,像这里,空荡荡从头开始——在异乡美丽、陌生而坚硬的土地上,挖开一点点,让自己扎根下去,重新生长。   租下的公寓在Adige河畔,阳光充沛,有大阳台,窗外有郁绿的梧桐,夜里有鸽子咕咕借宿在窗檐下。只是没有家具,四壁雪白,空空如也。   这样也好,我不习惯旁人用过的东西,并且那时刚刚结束了往返于中国和欧洲半年的奔波,十分疲惫,只想寻个地方,踏踏实实落脚。第一次来看这间公寓时,门一打开,眼睛被阳台外摇曳的绿荫和明灿灿的阳光惊呆,一屋的阳光,把元气立即注满。当时就决定,是这里了,不用再看别处。   上个住户搬离已久,灰尘布满每个角落。   看家具、订家具,大大小小的家居用品一点点往家里搬,当真是蚂蚁搬家的浩浩荡荡。   各种琐事,一天下来,总是筋疲力尽,这才知道家务活比什么战斗都难搞,我投降,果断开始翻报纸上登的小广告,打电话找人来家里做清洁。   第一次,来了一对印度人夫妇,开价八十欧,当我是傻帽儿土豪。   第二次,来了一个包着黑纱头巾的胖乎乎的摩洛哥女人,怯生生地说:“一个钟头八块钱行吗?两个钟头我能做完所有事,所有。”   Tutto,tutto,她加重语气,伸出双手,重复两遍这个词,“所有”的意思。   又问,可不可以让她的妹妹也来帮忙,不多加钱,只帮忙。   我让她来做一次试试看。   约好下午五点钟,这个名字叫娜佳的女人,和另一个窈窕漂亮的摩洛哥姑娘一起来了,两个人看着并不像姐妹。   我听不懂她们叽里咕噜的阿拉伯语,但很快看出来,漂亮姑娘做事利落熟练,娜佳有点笨手笨脚,几乎是在跟着漂亮姑娘有样学样。她拖过地的厨房,地板还是脏兮兮,漂亮姑娘还得再来拖一遍。娜佳的意大利语说得也磕磕巴巴,英语完全不会。   古怪的是,每隔十来分钟,娜佳就往楼下跑一趟,扔垃圾也不用这么勤快,攒起来最后一块儿扔就行了。我在旁边瞧着,心里开始掠过意大利报纸、电视新闻上喋喋不休的那些摩洛哥人、罗马尼亚人、非洲移民的坑蒙拐骗抢的行为……正这么想着,传来急促突兀的门铃声。   我走出卧室,看见两个摩洛哥女人也停下活儿,直勾勾看着我,脸色古怪。   我想,是不是应该退回卧室,反锁上门,如果情形不对就打电话报警。   “Mamma!”   门外传来奶声奶气的呼唤。   娜佳扔下扫帚,奔去打开了门。   一个小人影从门外扑进她怀里,呜呜细声哭:“我害怕。”   娜佳涨红了脸,回头看向我,像做错了多大事一样:“这是我女儿,对不起,对不起……我让她坐在楼下等的,没想到她会跑上来。”   小女孩躲到娜佳身后,死死抓住妈妈的衣服,露半张脸,像看坏巫婆一样看着我。   “请原谅,对不起,请原谅……”娜佳两手交握在胸口,哀求地望着我。   我弯下身,伸出手去:“好漂亮的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她吓得往后直缩。   娜佳松了一大口气,低头朝孩子说了一长串阿拉伯语。   小女孩被娜佳推到我面前,颤着长睫毛,委委屈屈,细声用意大利语说:“你好,我叫伊萨。”   简直漂亮得像个瓷娃娃。   栗色的大眼睛,睫毛又翘又浓,穿粉红色上衣,蓬松卷发上别一只蝴蝶发卡。   我说,很高兴认识你,小小姐伊萨。   她眼睛扑闪,小嘴抿着,忍住眼里一闪一闪的笑意,显然对于小小姐这个称谓十分喜欢。   娜佳再三感激我不介意她带了孩子来。   她解释说,实在是没有人可以帮她看孩子,前一个雇主是个不喜欢小孩子的老太太,因为小伊萨而再也不要她去做事了。她丢不起工作,要养孩子,要吃饭……娜佳说这些的时候,伸出双手给我看,我一时没有明白,她咬咬嘴唇,摸着光秃秃的无名指,神情像带着羞辱。那只手指上没有戴婚戒。   她是一个单亲妈妈。   听说失去了丈夫的摩洛哥女人,地位低下,如果是被丈夫抛弃的,更是一种羞耻,比寡妇更不幸。和她同来的那个年轻姑娘,沉默地站在她旁边,手轻轻搭住她的肩膀。   我想了想,问:“你是不是没有工作居留许可?”   娜佳怯怯点头。   原来是这样。   她慌忙又说:“没有人会问的,从来没有人会问,求求你!”   按意大利法律,我不能雇一个没有工作居留许可的人,哪怕只是做家务也不行。   我从来不喜欢主动强调自己的不幸去获取他人同情的人,谁又知道她讲的是不是真话。   那时对娜佳,我说不上有多少好感和信任。   只是小伊萨,牵着娜佳衣角,一直听着我们说话,大眼睛里布满哀愁。   我因这双眼睛而心软。   过了三天,娜佳如约又来做清洁,还是带着她那个姐妹和伊萨。   伊萨进了屋,就坐在门厅角落的椅子上,安静低头玩着一条绑头发的彩色皮筋。   我在沙发上整理书和CD,娜佳她们在厨房埋头干活,一时没有人说话,屋里很静。   我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伊萨,偶尔她也悄悄在看我。   我去倒了杯水,递给伊萨,掌心里藏一块巧克力,冲她眨下眼睛。   她接过水杯,犹豫一下,飞快地把巧克力也抓过去。   我坐回沙发,问,你要来这里坐吗?   她摇摇头。   我就继续自顾整理书本,翻看CD,记起喜欢的歌,哼了几句。   听见我哼歌,伊萨眼睛一亮,侧过耳朵来听。   我微笑,哼起她从未听过的中文歌。   她听得入神,站起来,从门边走进客厅,走近我,抿着嘴角,像只好奇的小猫。   我把想得起的中文歌几乎都哼了一遍之后,伊萨已经坐在了沙发上,坐到我身边来听。   午后有点困,我得出去喝杯咖啡,开玩笑地问她,歌哼完了,没有歌了,要跟我去喝咖啡吗?   她想了一下,真的站起来,肯跟我走。   我犹豫,问娜佳,可以吗?   在厨房忙得一头汗的娜佳想也不想就说好啊好啊……好像巴不得我能帮她带孩子玩。   我有点挠头,还真是第一次单独带一个五岁孩子出去玩。   到了咖啡馆,我给她点了一杯水,两块水果塔小点心。   她一瞬不瞬地看着那精美的小点心,看了很久,才拿起来小心送进嘴里,立时满眼惊叹欢喜,像是不敢相信有这么美味的点心。   我低头假装专心看报纸,不去看她,心里微微的酸。   喝完咖啡出来,我按习惯,走到河边去吹吹风,散散步。   伊萨在身后一言不发跟着,我在前面漫不经心地走。   Adige的河水总是徐缓沉静。   河岸青草在阳光下散发初夏独特的芬芳,丛丛野花随风摇曳。   我在石阶上坐下来,望着静缓流淌的河水,点燃一支烟。   每天下午,已习惯了来这里坐一坐。   看河水流淌,如同时光一去不回,缓缓,缓缓。   天上云朵映在水面,也被流水带走,带去远方一同流浪。   这样的时刻,会想把自己也交给河流带走,带去世界尽头。   一支烟燃完,我回头,看见伊萨静静坐在身后石阶上。   她扯了一根野草在手里玩,眼睛也望着河水。   她有双令人羡慕的美丽眼睛,眼睛里也有令人难过的忧郁和愁。   我试图回忆五岁时的自己,只能记起绿纱裙和布娃娃、赌气假装拎着小背包要离家出走、在花园里和表妹捉迷藏把自己藏得迷了路……有次在街上看见糖果小摊,我拿起一个卷卷糖就走,被摊主追上来向妈妈要钱。我茫然不知原来糖果是要付钱的,钱是什么东西,五岁时的我,还似懂非懂。   我的童年,有80年代中国独生子女的孤独和任性,没有小伊萨的忧郁和不安。   坐在空气都香甜的咖啡馆里,或坐在我家安静的角落,伊萨随时有种坐立不安的局促。   坐在河岸的石阶上,嗅着风里青草香,她也还是一样。   我不知道,也并不想,开口和她说点什么。   就这样挨在一起坐着,对着河水,晒着太阳,各想各的心事,各有各的远方。   在初夏的午后,仿佛两个有默契的老朋友。   自始至终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回去的路上,我伸出手,她也就自然而然地牵住了。   这之后,娜佳就一直帮我做清洁,每周来一两次。   每次都带着她的姐妹和伊萨。   我不爱吃糖果,也开始在家里放一些小饼干和软糖,伊萨来了,就坐在阳台一边看鸽子,吃糖果,一边等娜佳做事。有时我也在阳台看书,她过来挨着我,好奇盯着我手里的中文书或英文书,再好奇也从不开口问,不会缠人,要是我教她读一两个词,她就默默记住,跑去读给娜佳听。   她会讲阿拉伯语和意大利语,偶尔有次我记不起某个物品的意大利语怎么说,她教了我,之后认真指着那个东西,又提醒我好几遍。   每次走时,除了再塞几块糖果,我总能翻出一些小玩意儿送给伊萨,像衣服上掉落的珠子、旧书签、邮票……对大人来说没用的小零碎,在孩童眼里都是意外珍宝。后来我又给她一个装墨镜的绒布口袋,伊萨再次来的时候,给我看那个口袋,里面装着我每次给她的东西,全都在。   我和伊萨对彼此的喜欢,越来越多。   但是对于娜佳,我的好感始终不多。   她实在不是一个好工人,时常做出些让我哭笑不得的事。   比如擦完床头,就把湿抹布忘记在我床上;用擦过浴缸的抹布,又去擦餐桌;把咖啡杯、烟灰缸和红酒杯一起泡在水里洗;把我刚拖回来还满是灰尘的行李箱直接放沙发上……最可怕的一次是,她洗干净了厨房垃圾桶,倒扣在窗台上晾干,风一吹,垃圾桶掉下去差点砸在邻居头上。幸好那是一只塑料桶,不是铁皮桶。   她做家务的能力,不比我好多少,每次都靠她那个利索能干的姐妹来善后。   但这些并不是阻碍我对她有好感的真正原因。   大概看我对伊萨很友好,像是个心软的人,娜佳从第三次来做事,就开始跟我索要东西,索要零头小费。   一开始是旧东西、旧衣物,我主动给她。   之后我的闲置物品,她也总是问,这个可不可以给我,那个可不可以给我。   每次付钱时,她总会多要几块,说就当给孩子买吃的好不好……她这样说时,伊萨站在旁边,低着头,神色更不安。娜佳拿到钱,就高高兴兴说再见,伊萨望着我挥手,脸色总有羞愧。   后来我索性就告诉她,我给你一个整数目,时间你自己掌握,做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都是一样的钱。家里不需要的东西,会放在门口袋子里,你直接拿走不用问我。   我不太喜欢这样的娜佳,也感觉得到,娜佳不怎么喜欢我。   每次只是一个付钱一个做事,半点多余的话也没有。   唯一例外的那次,我的证件卡掉在沙发下,她捡到递给我,顺便看了一眼,眼睛瞪大地望向我。是照片和本人不像吗,我笑着问。   她摇摇头说,原来你和我年龄差不多,只差两岁,一直以为你是大学里的学生呢。   她也笑起来,眉毛耸一耸,有些苦笑的意味。   我倒不意外她的年龄,伊萨才五岁,摩洛哥女子大都早婚,娜佳最多不过三十岁左右。   只是看上去,她像个四十岁出头的中年妇人,腰臀一圈的肉都下垂了,脸上皮肤松弛。我见过的阿拉伯女子大多是这样,少女时代貌美如花,嫁人生过孩子以后,迅速发胖变老,和年轻时判若两人。娜佳不仅胖,头发也已经秃掉了顶上一块,平时包着阿拉伯黑纱头巾,做事时摘下来,露出枯黄的头发,微秃的头顶。   在我眼里,她是这样一个劳劳碌碌带着孩子讨生活的单身母亲。   在她眼里的我呢,她又是怎么看我?   同样是生活在异国他乡,她来自贫穷的摩洛哥,我来自遥远复杂的中国。   她没有丈夫,独自带着孩子生活。   那时我也是一个人住在陌生异国。   我们有一些处境相似,人生际遇又截然不同。   无论怎样,娜佳至少是一个好母亲。   伊萨的衣服鞋子虽然没有很多,但总是新的、漂亮的,洗熨得干净整齐。   而娜佳的衣服,旧得已经破了却还在穿。   那个每次都来帮她的年轻姑娘,渐渐不再来,娜佳一个人做所有事,也做得越发熟练,虽然仍旧不仔细,但起码过得去了。   八月,我去了挪威旅行。   秋天,我搬了新家,在老城中心最优美的街上,比上一处公寓更舒适些。   那之后,我又有一段时间不在意大利,长久没见到娜佳和伊萨。   转眼就到了冬天。   早早的,满街都是过圣诞节的气氛,一个个商店橱窗里都布置得像童话世界。   有天傍晚,我路过迪士尼店,意外瞧见了伊萨站在橱窗前,望着一个公主布娃娃,痴痴地不肯走。背着大挎包的娜佳不耐烦,皱眉拖她走。她哀求地和娜佳说着什么,娜佳一转头,看见了我。   她勉强笑笑,打了声招呼,没有过来寒暄,赶时间似的匆忙拽了伊萨离开。   伊萨带着哭腔和我说再见。   我站在路中间,望着她们的背影消失于圣诞节欢乐氛围浓浓的街头。   过了两天娜佳来做事。   伊萨头上戴了一只塑料的嫩黄色新发卡,笑眯眯地让我看,说是妈妈买给她的。我赞美发卡漂亮,娜佳苦笑着瞪她一眼说,小孩子就会整天要这个要那个,又爱美,真麻烦。   伊萨嘟嘟嘴,像是听惯了妈妈的抱怨。   这时我的两只小黑猫从卧室跑出来。   娜佳和伊萨一起尖叫起来。   一个说:天啊,好可爱!   一个说:天啊,好可怕!   伊萨往我身后左躲右闪,逃开一直想往她脚边蹭的法师,叫着:“救命,你不要过来啊!”   她越躲,法师越往前蹭。   她满屋跑,猫满屋追。   直把我和娜佳看呆了,笑岔气了。   好不容易娜佳拖住了伊萨,我揪住了法师,控制住混乱局面。   “你不是也喜欢猫吗,怕什么?”娜佳奇怪。   “它不是猫……”伊萨捂住眼睛。   “怎么不是猫,这是多可爱的小猫咪呀!”   “可是……它……太黑了!”   我们被这句话笑了足足半小时,拿“太黑了”开了各种玩笑,气得伊萨直跺脚。   我从来不知道娜佳也很会开玩笑,从来没有和她这样互相打趣过。   法师傻呆呆的,看不出人家小姑娘嫌它太黑,还不死心地上前讨好。精怪一般的公主,趴在高高的书架上,歪头斜睨小伊萨,满满一脸的“你嫌弃我,我还懒得搭理你呢……”   这是她们第一次见到我家的公主和法师,它们是两只孟买猫,通身纯黑,金黄色的大眼睛。公主古灵精怪,法师萌呆迟钝。   娜佳爱极了这两只猫,不时抱起公主来亲了又亲,脸颊贴在猫咪柔软的皮毛上,轻轻蹭。   她说在摩洛哥的家里也养过几只猫,来到意大利就没有时间再养,一直想念家里的猫。   我瞧着她这样甜甜的笑,觉察到娜佳的五官其实很好看,浓眉长睫大眼睛。   她如果多笑笑,会显得年轻可爱很多。   伊萨终于被我说服,肯拿着羽毛掸子逗法师玩。   娜佳做完清洁,又和伊萨一起跟猫玩了会儿。   现在她很能干了,把我家里各处收拾得光亮整齐。   我送她们到门口,拿出一只纸袋给伊萨。   娜佳以为是照例我不要的旧衣物,说声谢谢,接过去打开。   伊萨尖叫一声,捂住嘴,瞪大眼睛不敢置信。   娜佳怔怔望着纸袋里的迪士尼长辫子公主娃娃,看看伊萨,看看我。   伊萨一把抢过布娃娃,紧搂住,贴上脸颊。   娜佳望着我,大眼睛在门口暖色灯光下显得水汪汪的,很好看。   她过来拥抱了我。   那个圣诞节,伊萨得到了她最想要的礼物。   娜佳的那个拥抱,也是我得到的一份意外礼物。   从那之后,娜佳每次来做完清洁,还会帮我整理花草,把我随手放得散乱的东西整理归纳到更顺手的地方,有次还把沙发罩单拆下来洗了……她多做这些事,没有要求额外的钱,也不再伸手问我要什么东西。   一年过去了,生活平静而又多变,我有越来越多的朋友,越来越忙的工作,在异国他乡的日子,一天天静水深流地过着,故乡或是他乡,模糊地融在一起,安稳地融在一起。   有一天娜佳特地打电话告诉我,说她的居留问题解决了,她可以回摩洛哥去看家人了。   电话里她兴高采烈地说,可以回家两个月,两个月!   我也替她高兴。   她回了摩洛哥的两个月里,我曾经想再雇一个工人,可又懒得再去习惯一个陌生人走进家里,接触我私人的空间,索性自己开始动手做家务,学着娜佳拖地板的法子,摸索着知道了怎样才能拖得干净。   那段日子我时常念叨娜佳什么时候回来,不知在摩洛哥是不是都顺利,伊萨过得怎么样。以至某人笑我说,他不在意大利的时候,我恐怕都没这么频繁地念叨他。   对他而言,娜佳的人生,像另一个星球上的事。   他光鲜的人生背后自然也有旁人看不到的辛苦,也付出了超越常人的毅力去追逐事业与理想。如同敬重他的成就,我也敬重娜佳的成就。   像娜佳这样一个单身母亲,没有青春美貌,没有才华,没有专业技能,甚至没有受过基础教育,她不认识字,背井离乡来到异国生存奋斗,养活自己和孩子,这还不算巨大的成就吗。   娜佳回来的前一天,从摩洛哥给我打了个电话,声音里就听得出她的精神焕发。   她一直很省钱,打这么一通电话对她来说不便宜,我接到电话时有些诧异,以为有什么特别的事。但没有,她只是高高兴兴说,我要回来了。   我说太好了,欢迎你回来。   她连声说谢谢谢谢。   一声欢迎,一个等候,也许对她很重要。   至少知道在异国他乡,自己不是那么孤独。   她给我带了摩洛哥的手工珠串作礼物,滔滔不绝地告诉我,她爸妈的房子多么美,有个日本电影还去拍摄取景过……最惊喜的是,她这次回去,又带过来一个孩子,是她的大儿子。   原来她有一儿一女,儿子不知道为什么之前留在摩洛哥,现在才跟着她出来,还不会讲意大利语,比起初的伊萨更羞怯。   而伊萨长高了,更漂亮窈窕,也更开朗自信,和初次见到我时大不同了。   她的意大利语说得更好,已经在学校上学,开始学习简单的英语和德语。   娜佳说,她希望伊萨多读书,在意大利受教育,以后再去德国或者法国,甚至美国读书,只要伊萨愿意读,她就努力挣钱供伊萨读下去。   “不要像我老家的女孩子们,很早就嫁人生一堆孩子,我想她像你一样,会读很多书,知道很多事……”娜佳歪着头,笑盈盈望着我,又说,“你会越来越幸福的,亲爱的, 我知道那是一定的!”   “娜佳,你也会。”我拥抱她。   “那就天知道了。”她耸耸肩。   天当然知道,它沉默看着每一个认真努力的人,准备好了礼物给他们。   夏天过完的时候,娜佳从家乡找了几个表兄弟来一起工作,替人做装修、园艺、家政。   她拍着胸口,自豪地告诉我,他们为她工作,她是BOSS!   加油,BOSS! 第五章 小城腔调,一春消磨   在帕维亚,最好的交通工具是脚,最好的旅行方式是走路去看时光的纹理。   在这里——   六百年历史的国立大学安详坐镇于老城中央,中世纪尖塔矗立在大学内,中央庭院被林荫覆满,课间休息的学生挤满了露天咖啡馆,阳光下,绿荫里,咖啡香,席地而坐的年轻人抱着笔记,戴着耳机,三三两两,鲜活饱满的青春脸庞与四面回廊下历任校长严峻苍老的塑像相映成趣。   年轻人的浮躁被慢时光抚平,老城的沧桑被青春洗亮。   青春是用来挥霍的,意大利人天生与时间有仇,如何优雅愉快甚至性感地 kill time 是他们一生的功课。有人说,这座城市里一切都是慢的,时钟走得懒洋洋,车开得慢吞吞,路上看不到快步行走的人。早晨九点的路边咖啡馆小桌旁,穿着套装的女人或领带挺括的男人在悠然享用espresso搭牛角面包的传统早餐,公事包放在一旁。   中午市集里一手拎一袋面包水果的大妈穿着软底鞋,挎Burberry的格子大包作购物袋。   午后街边成群的老太太们戴着珍珠耳环,穿黑丝袜,满桌琳琅甜品冰激凌,上了年纪依然三五闺密喝一喝粉红下午茶。春寒还没有过去,老太太们已经穿着薄丝袜和四季如一的裙子;骑单车慢悠悠掠过去的大学生,抱着书,背画板,拎琴盒,一身学院风,长围巾,深色外套,独特配饰,有青春打底,怎样穿都好看。   老城里深巷交错,无论餐厅、咖啡馆、画廊、金店、古董店、旧书店、甜品店、裁缝店……走过门口总要站住,仔细看一看才知道是什么店,因为招牌都喜欢隐藏在小小暗暗的角落,上了年头,旧得模糊,却依然精致。门都喜欢开得很小,有时看半天才发现门从哪里进。长长橱窗最见店主的态度心思,一个橱窗就是一个洞天,没有重复,绝不单调,总是一家一个风格,家家独一无二。   沿着某条鹅肠小巷转悠出去,巷口或会突然出现气势恢宏的老教堂,在午后静得能听见脚步回音的巷子里走着,教堂钟声洪亮悠远,分明听着近在咫尺,却转来转去就是不知它究竟在哪儿。人家院落,总有繁花探出墙头,有时黄墙上满树粉樱,有时青墙内探出红花,更多是明黄可喜的连翘,一树一蓬勃,又嫩黄得稚气天然,时时处处冒出来,像躲在墙后逗你玩的顽皮小孩。大师画作在城堡博物馆里静悄悄展出,老剧院里音乐会的海报和学生们的招租小广告一起堆叠在小城布告栏。   如果嫌城里仍有车来车往,不够宁静,那么步行十五分钟出城,就有湿地、树林、小溪,大片茵茵绿地、田园小院隐于林间。每天傍晚天还没有黑,散步遛狗的人们还在林间小路往来,动物们已经开始了夜间的欢聚,锦鸡从灌木后探出头打量你,豚鼠跳进溪中游向对岸,刺猬小碎步跑过路中央,草丛中肥胖的野兔被人惊扰也懒得蹦跳。   看上去很“世外”很“桃源”……但从城中开车出去,走高速仅仅三十分钟,就可抵达这个星球上最喧闹的都会之一,迎高踩低的时尚场,米兰。   米兰城里季季年年弹唱着时尚的高调,而帕维亚不关心那些。   公元前89年,利古里亚人(Ligurians)在Ticino河岸上建起了Pavia城最初的雏形,那时宁静的村庄伴随Ticino河水在千年时光中沉缓起落,东哥特人建立了都城在此,修建了王宫;伦巴第王国再一次选中这里,建起了众多恢宏的教堂;924年,匈牙利人的马蹄闯入,战火与洗劫令帕维亚遭受重创。直至成为自由城邦,帕维亚进入它引以为傲的一段经济文化繁荣时期。众多后来成为城市标志的精美建筑接连兴建,罗马式教堂、中世纪塔楼、六百年历史的大学、河上廊桥……至今仍不动声色地矗立于此,俯瞰着Ticino河水不变的涌流。老桥曾在二战中被摧毁,人们又复建了它。这是一个不动声色的老城,泰然安坐在商业重镇米兰与维罗纳、佛罗伦萨、威尼斯这许多北部名城中间,悠然而世故,自成腔调。   帕维亚,Pavia, 这是一个连意大利人都嫌生活节奏太慢的老城,我把2012年的春天消磨在这里。   在这里,我度过了一个多月的宅居生活,租了间小公寓,走出家门向右步行十分钟,是老城中心,有大学、教堂、城堡、博物馆;向左走五分钟,是Ticino河畔湿地,大片青草地,蜿蜒小溪,锦鸡野兔野鸭们悠闲出没的树林。溪水里游鱼多得快要拥堵,岸上雪白梨花开得簇簇拥拥,风吹过,一溪落英,碎雪覆满清流,绿头鸭游过,也负了一背花瓣。   常常白天的一半时间都在这片树林度过——吃完十一点的早午餐出门,沿着小溪走进树林,去草地,趁阳光还没有太烫,带张毯子去草地上一铺,翻翻书,日光浴,睡个回笼觉。   躺在阳光下,草地上,把耳朵和全身毛孔都打开,倾听草尖、树叶、野花与鸟的协奏曲,自然界是最顶尖的指挥大师,全世界的maestro(意大利语:音乐大师)加起来也逊色于它。春日里组团谈恋爱的大喜鹊们在头顶追来逐去,锦鸡趾高气扬踱步,从晒太阳的人旁边踱过,冷不丁大叫一声,那嗓音绝不如它的羽毛美丽,类似铲子刮锅底,近距离吓人一跳。   晒得差不多,午觉睡醒了,心情好时,找个地方写作。   书桌不在家中,在林子里。   不知道是谁在林子深处一片空地放了木条长椅和长桌,旧得有苔色了,周围是藤萝缠绕的大树,傍晚阳光刚好能从枝丫间照进,不刺眼,又温暖。鸟鸣声此起彼伏。遛狗跑步的人们有时坐下歇脚,偶尔有学生带着书来读,大多数时候,只有我一个人。   坐在林间木桌,听着鸟叫,写一点闲闲碎碎的稿子,或是小说片段。不用费心费神去构思,不用字斟句酌,不管写给谁看,很可能谁也不给看,只享受写作本身的乐趣。   四个多小时电池耗完,刚好天黑,写到多少算多少,暮色降临,又到跑步时间。   人们开始回家,林子里开始热闹,雄锦鸡带着灰不溜秋的妻妻妾妾们出来溜达,野兔和刺猬在草丛里窸窸窣窣开饭,溪中游鱼如梭,一度被我误认为水獭的肥狸鼠双双对对蹲在水边挠痒梳毛,长得略猥琐,但泳姿极诱人,游的是蝶式,浑圆臀部一起一伏。水里的乌龟很多,喜欢成群地出没,一群乌龟组队出门,就像北京交通高峰时的大公交,塞路。不耐烦的肥狸鼠总是挤开它们,更过分的,干脆从乌龟背上一脚蹬过。乌龟张大嘴企图咬住耗子尾巴,当然咬不中那么灵活的家伙。一直想看它们痛快打一架,从未如愿。   我可以待在溪边看耗子欺负乌龟,看游鱼回家,一看一个钟头,跑步跑成了散步。   小城乡间,反正也不需要赶时间。   傍晚跑步的另一个乐趣,是总会遇到钓鱼的Marco,六十多岁,蓄着漂亮小胡子的鬼马老头儿。他把走十分钟去市中心,叫作进城,俨然我们是住在乡下一样。久而久之我也随着他以乡下人自居。他可以一个月不进城,每天下午去同一间小酒吧,在同一条小溪里钓鱼,喂野鸭,骑着自行车经过年轻姑娘身旁时大叫一声“Bellissima!”看见我大步流星走路,会一本正经说:“意大利人不喜欢女人走路太快,走快了,男人来不及欣赏。”   Marco老头儿是典型的意大利小城男人,拒绝长大,拒绝变老,嘻嘻哈哈,热爱一切美好事物,混日子混过一辈子,不关心外面世界有多大多复杂。   小城民风总是朴素一些,随和散漫,少些拿捏,也少了风流。   意大利男人以多情浪漫闻名,但也要看是哪里,一方一俗一风格。南部比北部奔放直接,北部则腔调更浓。南欧阳光下成长的男孩子,修长俊朗,漂亮起来十分惊艳,但常常是老男人比年轻男孩更受欢迎。男孩们好看、多情,却怎么也脱不掉那股孟浪轻浮气。当他们老了,优点大多还是优点,会穿衣打扮,雅擅调情,懂艺术,会享乐;缺点开始变成优点,风度慢慢沉淀出来,不心急火燎,不莽撞,追求起女孩子来,比年轻的竞争对手们多一层优哉游哉和进退自如的功力。   天气不好时,不必贪恋户外阳光,就去老城堡里泡博物馆。   留意过国际米兰曾经的队徽和一款汽车车标的人,可能对一条戴着夸张大王冠的蛇形龙有印象——当年米兰领主Visconti家族的家徽,记载了家族祖先屠龙的英雄事迹。   传说五世纪的米兰郊外出现一只食人的蛇形恶龙,Visconti家的一位英雄先祖Uberto为了解救被龙掳去的孩童,与之搏斗,终于斩杀了Biscione。这段传说被认为是数百年后成为米兰领主的Matteo Visconti命宫廷画师与文人杜撰设计,以塑造一个体面的英雄先祖,将家族地位神化,这一点上中外古今概不免俗。徽记上Biscione后来又加上了王冠,表示Visconti家族曾受到册封。这个徽记在米兰周围很多地方可以见到,现今也被意大利人时不时借来作为设计元素。   当我走进Pavia这座由Galeazzo II Visconti兴建于1360年的城堡Visconti castle,外面灿烂阳光,被厚重高墙隔绝,光线骤然阴暗,凉得像从地底溢出的空气扑面而来。高高穹顶把视觉拉拽得深远,昏暗中,四面墙壁连顶,斑驳褪色的壁上满绘这徽记,密密森森地笼罩下来——恶龙Biscione的身躯呈森青色,口中正被吞噬的人,是周身浴血的惨红,上半身完整,犹在挥臂挣扎,下半身只剩枯骨。即使单看一个图形,也觉得戾气迫人,试想满眼满天的效果,即知当年走入这城堡的人,怎能不屏息敛声。   建筑有形,时空无形,填充在有形无形之间,每个人内在的生命宇宙与外部世界,乃至多个时空,都不是孤立割断的,没有谁是真正的孤岛,总有一种冥冥中的连接与共振。我坚信这一点。中国古人谓之,人宅相扶,感通天地。一座建筑,一个空间,一个“场”,都储存着自己的记忆。每个人进入其中,相当于进入了它向人“广播”的调频,能否接收到,能接收多少,取决于是否打开了自己的“天线”,调好了自己的频次。   Visconti家族城堡后来被市政当局买下,设立为公共博物馆。博物馆藏品有Lombard时期珠宝、中世纪雕塑、罗马时期与哥特时期的艺术品等,而另一个重要部分,是主要收藏17~19世纪画作的画廊,其中有不少Pavia本地画家作品。   三四月间博物馆有一场意大利十八九世纪大师级画展,一个小型展,画作不多,人像风景宗教题材为主。大多数画作带着浓郁的生活气息,整个画展调子鲜活,走走停停看看一圈下来,像去了一趟十八九世纪时的米兰、苏伦托、威尼斯,逛了一遍大城小巷,同城中居民一起去集市,上澡堂,与小女孩一起趴在海边岩石上看海。我在那幅《岩石上的女孩》(Filippo Palizzi, La fanciulla sulla roccia a Sorrento, 1871)前面,驻足很久,看那阳光、蔚蓝、风、土地,仿佛无穷尽的年少时光,未及到来的青春,不自知的自由,一切理所当然。   一张博物馆门票六欧。   六欧元在这样一个小城里,可以干什么呢?   每天早晨喝一杯espresso,可以喝一个星期;坐在阳伞下,和认识不认识的人打打招呼,随便聊聊,小城里的社交很简单,来来去去总是那么些面孔,见第二次就可以挤挤眼睛说你好,见上三次就可以搂着肩膀叫亲爱的朋友。   去城里最好的甜品店可以买一份冰激凌,挑两三样玲珑小点心,按意大利人的习惯哪怕两块饼干也包装在船型小纸盒里,系上丝带,拉成花,漂漂亮亮拎回家去吃;去餐厅喝一杯较好年份的本地红酒,一个人待着看窗外天色变黑,听河水流淌。   或者买一张博物馆门票,在Visconti家族的城堡里找个舒服的窗台坐下打盹儿,背晒窗后阳光,头上满穹顶蛇形家徽,几百年前的器物、雕塑无声而絮絮地诉说着它们的记忆。听或非听,看或非看,当纷繁念头与欲望在沉淀的时空里收敛,灵魂就苏醒了。一个醒着的灵魂是自己也不认得的自己。与另一个自己说说话,聊聊天,总有惊喜。   当然,还可以用六欧元买一张绒毯,每天往草地上一铺,晒太阳睡觉。   阳光、春风、草地清香、鸟啼叶落……最最美妙的一切,并不要钱,只要拿出时间去交换。 第六章 想和你做好朋友   五六岁时,生在内陆城市的我,还没有见过大海,以为海水和画上一样,是蓝色水彩笔那样的颜色。妈妈出差去青岛,给我带回来一瓶海水,装在小玻璃瓶里,我才知道海水也是透明的。   千里迢迢,妈妈得有多小心,多仔细,才能把这一小瓶海水放在我手心里。   可是在我接过瓶子的那一瞬,就不小心把它摔在地上,海水全洒了。   那一刻妈妈很是失落和惋惜。   她也许已经不记得这件事了。   我也一直没有对她说过,不必为这瓶海水感到惋惜,因为她已经带给我这辈子第一件浪漫的礼物,带给我最初的,对远方的向往,对广阔世界的憧憬。   海之深蓝,如同一个无穷无尽、无拘无束、无所畏惧、自由而深邃的梦想。   一小瓶海水、一张欧洲城堡的明信片、一段《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童话故事……妈妈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将她天性中的浪漫情怀带给年幼的我。   每一位贤惠的母亲,也都曾经是满怀浪漫梦想的女孩,但后来她们渐渐放下了梦想,专心成为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她们全部的梦想,变成了家庭和儿女。   如果很多年后,女儿问起,妈妈,你的梦想是什么?   也许很多母亲都会害羞,会不好意思再提起那么遥远的东西。   当我这样问妈妈时,她笑了很久才说,年轻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写一本书。   写书,当作家,是她的梦想。   读书和旅行,去看各种各样的风景,是她的爱好。   但除了早些年工作出差,她很少真正轻松地去旅行。   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讲着讲着就迷迷糊糊讲成了孙悟空大战警察。   多年之后,那个听到这里立刻摇醒她追问下文的小孩,写了一本本的书,在自己笔下的故事里演绎不同的悲欢喜乐。   而最早给我讲故事的人,让我爱上讲故事的人,却从未实现她的梦想。   妈妈至今也没写过一个属于她的故事。   她做了一辈子和案头文件打交道的工作,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枯燥琐碎乏味忙碌——我打趣她说,全世界最不讨人喜欢的工作,就是办公室主任。   大概十之八九的公司里,办公室主任都是个不讨喜的角色,上承老板脸色,下承员工怨气。而她的人缘,却好到不可思议,这一点我十分佩服她。   这份工作她做得极其出色,尽管在我看来,这实在不是一份令人愉悦的工作。   她很少抱怨工作的繁重压力,唯一抱怨过的就是,办公行文的琐碎干枯,久而久之磨去了她对文字的感觉,让她写不出有感情、有热度的文字了。   失去好文笔,对她来说,是这样大的损失,是一辈子耿耿于怀的不甘。   她是真的爱着写作。   写作这件事,和恋爱一样,确实要情动于心,才能有所抒发。   生活使她干涸的不是文笔,其实是那一份内心的情怀。她没有意识到,情怀是土壤,不是水分。一杯水搁久了会蒸发消失,土壤存在于此,即使干裂了,一旦雨水浇下,春风吹过,有牛羊来到,会再苏醒,仍是芬芳鲜美的土壤。她将近六十岁的时候,依然内心柔软敏感,会和路遇的流浪小狗说话,问它是不是饿了,给它找食物;会观察鸟儿们打架,心疼打输了受伤的鸟儿,气呼呼地跟我说,原来鸟儿打架那么心狠,比野兽还狠;她知道花园里哪一树花快开了,哪一枝花谢了。那些年每当她和我聊天,絮絮说这些闲事,花儿鸟儿的,我往往心不在焉。那时候我二十岁出头,正在急于证明自己的年纪,整天匆匆忙忙,我很少有心静下来听她讲一支花开的时候。却始终记得有一次,我回家看见窗台上多了一小盆海棠,开得风情绰约。我以为是她找回来的。她却淡淡说,是你爸路过花市,看到这盆海棠好看,他喜欢,就买回来养了。我听得很惊奇,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爸爸这种只会看着电视里战争片热血沸腾的糙汉子,居然也有这份温柔心思了。   妈妈一直说爸爸不浪漫,没情调,但是他在她身边一辈子慢慢过下来,也会为一盆海棠心动驻足了。   何尝不是她的情怀,钻进了他心里去。   情怀还在,写作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我鼓励她拿起笔,开始写。   她说她不知道从哪里写起,有什么可写。   于是那一年的年假,我带她去桂林阳朔,只有我们母女俩,把老爸扔在家里。   老爸也不吃醋,笑眯眯支持她出去玩,说下次换我就行了。   我让她带上本子,从路上的游记写起,最简单的写作起点。   她听话认真得像个小学生,真的在车上,在飞机上,就开始想着点点滴滴怎么描写记述。   此后住进酒店,每晚入睡前,她都抱着本子靠着枕头,拿支笔认认真真写她的游记。   写好给我看,让我给她修改,提意见。我改了一两句后,突然觉得这不对,这么一改,就带上了雕饰。   我是熟手,文字从我手中出来,排列组合都是熟手的架势。她的文字,也许不可能比我的精细圆熟,但一定比我的天然质朴,这多么可贵。   于是我坚决不再给她改作文,叫她鼓足自信,按自己的心意随便写。写完我只是看,不断给她表扬鼓励。事实上,她的文字真是温柔可爱。   小时候她教我写作文,也是这样,不肯给我改,要我每个字都发于内心。   在阳朔的日子里,我们像两个大女生,到处拍照,互拍自拍,自恋又搞怪。看看风景,吃吃喝喝,两个馋嘴猫整天都在寻觅美食,吃到了一碗好吃的米粉,玩回来再累也专门跑去再吃一碗。我们也吵架拌嘴,还冷战,你不理我,我不理你,气鼓鼓地在街上并肩走,走着走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和好了。西街上那些或靡靡或文艺的小咖啡馆,小酒吧,她也很习惯,自己拿一本书,整个午后消磨在咖啡香和露台下的流水声里。入夜我们一起在酒吧的迷离灯光下看红男绿女,听歌手弹唱。酒吧老板调了一杯鸡尾酒送给她,赞美她优雅。她端庄地道谢。   白天我们去乡间田垄,划船,徒步,骑单车。   乡间小路两边开满了橙花,香满了一路,单车轻盈掠过,远处炊烟袅袅。   她在前,我在后,我哼唱起《南海姑娘》,她笑眯眯回头说一句:唱跑调了。   就这样,我带她旅行,她什么也不用管,背着手跟着我走就行了。   就像小时候,不管多远的路途,我只管牵着她的手,背上自己漂亮的小背包,戴上小墨镜,蹦蹦跶跶,就随着她走过了那些名山大川。   五岁,七岁,九岁……一年年的暑假、寒假,都会跟着妈妈去旅行。   她带我,乘船沿长江三峡顺流而下,在繁星密布的夏夜天空下,站在船头,她轻盈的蓝色格纹裙子被风吹着,我仍记得,那时江水的滔滔,那时风里的芬芳,那时她光滑皮肤上的清凉。   我们一起想象夜色中掠过的山峰,像什么动物,有什么传说。   多年之后,那个牵着她温暖的手,依偎着她站在船头的小女孩,开始独自旅行,向着未知的远方,向着海洋,越走越远,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   在巴塞罗那的港口,在瑞士的雪山,在布拉格的大桥,在威尼斯的舞会,在柏林的歌剧院,在奥地利的城堡,在莱比锡的教堂烛光下,在维罗纳晚祷的钟声里……她翻看我拍的照片,听我讲异国他乡的故事。她总是一边牵挂,一边骄傲;一边唠叨,一边自豪。那些很好的时光,很好的地方,五光十色的美好,不同时空的不同人生,我看着,妈妈就觉得像她自己也看见了一样;我经历着,就像她也经历了一样。   当我远离故乡,远离父母,在自己的这条路上,独自为梦想前行的时候,似乎也离妈妈的生活越来越远。   我们过着两种生活,两种不同观念下的不同人生。   母女是最亲密的两个人,常常,也是斗争最激烈的两个人。   有多少母亲,总想在女儿身上实现自己的寄托,修复自己人生中的遗憾和不完美。   就会有多少女儿,总要去反抗被复制和修改,要去捍卫自我和独立。   于是这场战争无休无止。   母女之间的战争,贯穿了许多女孩子的青春,直到女孩变成女人,变成妻子和母亲,这种无奈的战争似乎才得到和解。   甚至有些人,终生无法和解。   我和妈妈之间,爱与被爱的对抗,从我十几岁开始酝酿,渐渐随着我的独立,这对抗也越发激烈,终于在我决意远赴欧洲时,到达对抗的巅峰。   我是野马一样桀骜的性子,头也不回,朝自己认定的路上飞奔。   妈妈却想做个好牧人,拼尽全力,在后面想勒住我的缰绳。   她害怕这匹烈马跑得太远太累,迷失回家的方向。   妈妈总是觉得她不知道我在外面过得怎么样,冷暖寒暑,阴晴圆缺,都经历了些什么。   即使你的生活,在所有人眼里都鲜花着锦,即使再多人艳羡,这世上有一个人,还是会觉得这都不够好,总是觉得你在受苦受累——这个人就是母亲。   小的时候,她教我坚强,不抱怨,不诉苦。   后来她常常近乎央求地要求我:“有什么事就跟妈妈说一说吧。”   在那个很冷的冬天,据说是欧洲一百年来最冷的冬天,我独自在欧洲。   那个时候我和妈妈的对抗,正在激烈时。   一天午后,我坐在落地窗后,对着外面白茫茫的雪景,突然很想告诉她,这里下大雪了,很漂亮。用skype打通她的电话,很多年没有煲过电话粥的我们,也或许从来没有过吧,我竟不记得了……那一天,却隔着两个大洲,煲了一个多小时。   那天她温柔平和极了,反常的,没有说一句责备劝诫的话。   这么多年来,或许那是我第一次向她求援,自己并没意识到,以为只想跟她说声,下雪了。   在那个疲惫到临界点的时刻,无意识地,我向她伸出了手,渴望得到她的温暖。   也是在那一天,她明白了,不是只有勒紧缰绳才能保护她的小马驹,而是只需这一句,“没关系,妈妈在这里”——就足以替孩子抵挡哪怕来自全世界的寒意。   持续将近十年的,母女间隐形不可见的战争,在那天结束了。   我们不再对抗。   当她拼命拉紧缰绳,我拼命挣扎,只想摆脱和远离。   当她放开手,我转身走向她,伸手牵住她,带着她一起自在奔跑。   次年的母亲节,我远在意大利,请朋友帮我订了花,送上门。   她收到花后,写了一封长长的邮件给我。   她说:女儿,你替我实现了梦想,你是我的骄傲。   我回答——   我才不要去替你实现梦想呢。   梦想要凭自己去实现才称得上是梦想。   我不想只是替你看世界,我想带你一起走,让你自己来看这世界的多姿多彩。   我鼓励她拿起笔,书写自己的文字,自己的故事,一步步走近她的愿望。   当我还是一个不知道海水是什么味道的小丫头时,她带回海水给我尝,带回远方和广阔,令我向往,令我有勇气去追寻,去将梦想一个个安置进真实的生活。   现在她六十岁了,在我眼里,她不是一个从此在家颐养天年,整日念叨着“常回家看看”的老太太。在我眼中,她依然是那个站在船头夜风中,裙袂与发梢一起飞扬的美丽女子。   我做了很多年她的女儿,现在我的年龄和她变成我妈妈的时候相近了。   我想我们终于可以做一对能彼此理解,能以心灵开放沟通的好朋友。 第七章 如花美眷   “米线,谁的三鲜米线……”   这一口软软糯糯的苍老话音,我到现在也没能忘记。   耳边响起这声音,眼前就又看到她,佝偻瘦小的身子,白发烫成小卷,两鬓用铁丝发夹蓬松夹上去。很小巧的一张脸,满是皱纹,皱得看不清五官,嘴巴也瘪了,眼睛眯得细长,因为她总是笑——颤巍巍双手端一碗米线走过来,对着你笑;收了钱,低头在围裙兜兜里找补,对着你笑;佝身慢悠悠扫地,扫到你面前,低声细语说,同学,请让一下,还是对着你笑。   她个子很小,两肩高低不齐,从背后看,一侧肩胛拱起,不知道是因疾病还是伤残。   那时,中午放了学,常去她的小铺子吃米线。尤其阴雨天,热乎乎捧着大汤碗,挑着细滑的米线,哪怕坐在四面透风,顶上偶尔还漏雨的篷子下,也满足极了。米线铺搭在校门口一条小巷子里,教职工宿舍楼下空地,搭了个简易狭小的厨房,外面塑料布篷子一拉,几张桌凳摆上,就是他们一家人的铺子。   儿子是厨师,一个戴眼镜的微胖中年人,好像在炉子前生了根似的,不停重复煮米线、挑米线的动作,大冬天也忙得满脸是汗。媳妇打下手,洗菜洗碗备调料,手脚麻利,人也和气;老婆婆端米线,收钱,收拾桌子,扫地……一家人分工协作,有条有理,每天生意都很好,学生们排队排老长。   大多数女生比较懂事,看到米线煮好,会自己去端,吃完了也自己把碗端回去,不忍心看老婆婆颤巍巍来做。每次老婆婆都连声说谢谢,笑眯眯望着我们走,说同学再见,明天早点来吃啊。   他们家的米线真是好吃。   老婆婆的口音,带云南腔调,问过她,好像是昆明人。   她家老爷子,偶尔也来米线铺坐坐,阳光好的时候,拄个拐杖,坐在门口,望着学生们来来去去。他年纪大了,也许有八十岁了,帮不上铺子里的忙,就坐在那里。偶尔老婆婆太忙,没听到有学生叫她收钱,老爷爷就帮忙喊一嗓子,嗓音洪亮。老婆婆走过来,笑眯眯埋怨他一句,听到了听到了,喊那么大声……   我特别喜欢这个老爷子,因为他和我的爷爷有种说不出的相似,那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感觉,只是看见他坐在那里,就觉得满心亲切。他满头银发全部往后梳得整齐,戴金边眼镜,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坐在凳子上,任何时候都是同一个姿势:腰杆笔直,大腿与小腿成直角,两臂平伸身前拄着拐杖,坐得一丝不苟。   他不大说话,总是独自坐在一小片阳光里,眼睛望着远处出神,样子严肃。   每次我们吃完,走的时候,都要和老婆婆说声再见。老爷爷在铺子里的时候,我也到他面前,打声招呼,说一声,爷爷,我们走了。   他微笑点头,说,好好,同学慢走。   就这样在他们铺子里吃了很多次的米线之后,那天,我记得是夏天,下暴雨。   铺子里挤满了等位子的学生,我和同伴去得晚,只好打着伞站在外面等。   雨大风大,我们两人挤在一把伞下,一边哆哆嗦嗦,一边嘻嘻哈哈聊天,年纪小,吹风淋雨不当回事。老婆婆从铺子里瞧见了,着急的,招手叫我们进去躲雨,说要淋感冒的。我们不想挤在一堆大呼小叫的男生当中,宁可在外面等。过了一会儿,老婆婆撑把花伞,颤巍巍地从铺子里小碎步跑来,把我的袖子轻轻牵了,歉意地说,同学,对不起啊,今天人太多,我带你们到家里去吃好不好?   我和同伴都愣了,觉得不好意思,怎么能上别人家里去打扰。   我们推辞。   老婆婆说,我家里干净的,你们放心。   这样一说,我们更不好意思得耳根都红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只好跟着她上楼。   她家里干净整洁得出奇,我不好意思太刻意打量别人家,不记得陈设了,印象里,只记得屋子里有股好闻的茶香,特别安静。老婆婆说,老爷子在里屋睡午觉,今天下雨,他骨头疼。   我们赶紧放轻脚步。   她领我们到一张四方的小餐桌坐下,说等一会儿媳妇会把米线端上来。   正对餐桌的那面墙上,挂了个老镜框,很多张老照片镶在一起那种,一抬头就看见。   我和同伴几乎同时“啊”地叫了起来。   镜框正中央,最醒目的一张老照片,是一对男女的合照。   男的穿军装,帽徽是青天白日,浓眉飞扬,英俊,气度不凡。   女的穿旗袍,齐肩波浪卷发,鹅蛋脸,一双眉毛真是书中说的娥眉,弯弯袅袅的眉弓下,杏眼星眸,含情脉脉,口鼻也像月份牌上的胭脂美人,标致极了,没有缺点可以挑。   两个人看着都不到三十岁的年纪。   真正的惊艳。   照片上的女子,若要拿一个参照来描述,就拿当年的电影皇后胡蝶吧,在我眼里,若胡蝶的美貌打80分,她就是90分,不夸张。   她那么美,以至于我都忽略了照片上英俊的戎装男子——我的同伴,那个小女生,后来念念不忘很久,一直说怎么会有那么帅的男人。可当时我的注意力全被这美人夺走了,连她的眉毛,她的笑容,多年后都还清晰记得。   我们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回头望向老婆婆,她笑眯眯地站在后面,把我们目瞪口呆的样子都看了去。同伴瞪大眼睛问:“婆婆,这照片上是谁?”大概也知道自己明知故问,她结结巴巴地又补一句:“是您吗?”   “是,是我们年轻的时候。”老婆婆望着照片,回答得平静,笑容少了一点,眼睛里有我在那个年龄看不清、看不懂的许多东西。我看着她,和她目光接触,眼前是佝偻、苍老、瘦弱的老婆婆,背后是照片上美艳照人的女子,突然间我就不敢看她了,我转过了目光,再看向照片里的女子,多看一会儿,竟更不敢了。   同伴问:“那这个男的,是爷爷吗?”   老婆婆眯眼笑,轻声细气地回答:“是他呀。”   同伴惊叹:“你,你们年轻时候……太美了……”她的赞叹,到后面一句低下去,这一刻我记得很清晰,因为我在她脸上同样看到迷茫。   那时我们才十几岁,震撼之余,满心不知所措的迷茫——人生的变迁,以这样鲜明残忍的对照,突然活生生出现在眼前。   只好沉默,沉默里,好像听见命运在发笑。   从如花美眷,到米线铺子里的佝偻身影,这中间的几十年,发生过什么,我们不知道,又似乎隐隐懂得。   阴雨天的冷意,无声无息钻进身体里。   还好,还好,这个时候有人敲门了。   “米线来喽。”   老婆婆慢悠悠转身去开门。   我和同伴对视一眼,沉默地,看向镜框中的其他照片。   我的目光被其中一张抓住。   那是一张黄埔军校生的毕业合影,泛黄照片上,戎装英武的年轻人们,个个神采飞扬。   老婆婆端来热腾腾的米线,语声软糯地催我们趁热吃。   我们安静地坐在小桌前吃米线,老婆婆去厨房给我们倒了两杯开水,笑眯眯,慢悠悠,轻手轻脚。她转身回厨房时,手在门框上扶了一下。我刚好抬起头来,看见她的手,干枯起皱,布满劳作痕迹。那一眼,留在我记忆里,出奇清晰。   后来学校整顿校门口环境,应付卫生城市检查,不许再摆摊儿。好几家小店都关了,米线铺子也收了。等整顿的一阵风过后,其他小店小摊儿又照常开门,只是老婆婆家的米线铺子,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再开。跟着我们就毕业了,一直没能等到再吃一回她的米线。毕业后返校了两三次,都心心念念绕去那条巷子,依然空空,从此再没见过那个佝偻瘦小的身影。   好多年过去,我竟也从没忘记。   米线铺子的老婆婆,旧照片上的美人,晒太阳的老爷爷,戎装英姿的军官……每每想起来,总恍惚觉得他们各在各的时空里,遥隔红尘万丈,相逢了如花美眷,远去了似水流年。   这个故事存在我记忆里很多年了。   在《衣香鬓影》三部曲的结局里,众多人物们,风流云散,各有归处。曾有人问,他们若没有离去,命运又会怎样……   如果足够幸运,我想,就是这样吧。   念卿和晋铭,在无名小巷深处,开一家米线铺子,或是粥铺,或是别的什么,就这样默默老去,相伴在市井烟火里,劳作、操持、平淡、琐碎,然而也安然。终归安然。 第八章 猫的江湖   【在初一遇见初一】   初一是只玳瑁花色的母猫,大年初一凌晨在地下车库与我偶然相遇,我就叫她初一,有个名字好招呼。   大年初一凌晨四点,在奶奶家里吃过年夜饭,陪老太太打完牌,我精神抖擞地回家。车子飞驰在烟花还未散尽的城中,冬雾隐隐被染成橘红色。路上空旷清冷,几乎不见车,敞开速度飞,二十分钟就到了家,往常要开四十分钟。我走出地下车库,在入口处,瞥见一团毛茸茸的影子拖着长尾巴掠过。不早不晚,恰好在这一刻,它从我眼前经过。   我唤住她:“猫咪。”   它已跑到车下,闻声驻足回头,保持一个警觉的姿势张望。   我蹲下来,用轻柔的声音招呼它过来。它姿势略放松,仍然没动。我眯起眼睛传达善意,养猫多年,猫咪的表情和肢体语言大概也会模仿一点,她似乎懂了,柔柔地喵了声,缓步走来,嗅嗅我的指尖,抬头看我,脑袋轻蹭我的手。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肢体友好交流,挠脖子、顺毛、揉脑门,她舒服地呼噜,显出对爱抚极度渴望的样子。   她玳瑁色,皮毛漂亮,体态娇小蹒跚,即将当妈妈,脖子上戴着个紧箍的防蚤橡皮圈,已快勒着肉,项圈污脏。   她的身子和脑袋比例不同寻常,脑袋小小的,身体却已是成年猫大小。那个项圈恐怕是她还小的时候就戴上了,之后不知是走失还是被弃,流浪在外已有不短的时间,身体渐渐长大,脖子却始终被小项圈勒着,小脑袋不敢长大。即便这样,项圈还是渐渐勒紧。她是怎么忍受着这样的束缚,小心翼翼活下来的。我不忍多看那项圈,慢慢站起来,招呼她跟上,她亦步亦趋,到电梯门前却不敢进来。   我指着她,又指指自己,做了个往嘴里拨东西吃的手势,最后指着电梯门前。她歪着头看我,似乎在领会手势的意思。我回家飞快拿了猫粮和水,出电梯一看,果然她安安静静坐在原处,在等我。   在她身后,还来了一只羞怯的黄猫。   黄猫看见食物就不羞怯了,扑到猫粮前埋头猛吃。玳瑁花的小姑娘也饿极了,看见猫粮激动得尾巴直颤,却在扑向食物之前,先感激地蹭了蹭我的腿,喉咙里呜呜。我推她去吃东西,她吃几口,又回头来蹭蹭我,生怕我不知道她的感激。   第二天晚上再去找她,车库里正有车进出,我唤了几声,她的声音从某个角落传出,回应我的呼唤,却不敢出来。我带了个纸箱做的猫窝给她,放下纸箱,添上猫粮,添水……一回头却见她已出来了,来到脚边呼噜噜蹭我,匆忙吃了几口猫粮又嗲嗲地撒娇。   她对纸箱猫窝也还满意的样子,但愿可以让她安心地在里面生小猫崽。   见她这样信任我了,我终于敢试着去摘那项圈,勒得太紧,一拽它就疼得直缩。   我带了剪刀,却怕她受痛挣扎会受伤,但她像是明白我要做什么,乖乖伏地不动。那项圈都老化得发硬了,费了很大的劲才剪断,剪时勒得她直发抖,竟然也不挣扎。终于最后一刀剪断,我摘下项圈,给她轻轻揉脖子,她还一动不动,愣了好一会儿,不敢相信似的甩甩头,竟开心得一头躺倒在地,笨拙打滚,露出肚子给我挠。   她太高兴了,一直呼噜噜,都顾不上吃东西。   起初我以为初一是喜欢亲近人的,后来几天给她送饭,才发现她对人警觉极高,稍有生人靠近就会发出威胁的低吼,飞快躲起来。回想那天凌晨,她只听我唤了一声就回头,毫不犹豫就接受了我这个陌生人,果真猫的直觉敏锐,会分辨人类的善意恶意。   我不敢把她带回家,家里已有两只成年母猫,一向排外。我怕这个猫妈妈到了我家反而不能安心生小猫咪。动物的竞争本能很残酷,猫群中的年轻母猫有时会杀死其他母猫的孩子,或出于嫉妒,或为了控制过多新猫瓜分有限的生存资源。   之后连续几天去找她,都不见踪影,猜是躲起来生小猫了,我愧疚担心得天天晚上在车库附件找她,喊她,一边安慰自己,警惕的新妈妈都会带着小猫躲起来一阵子,等小猫长大一些,她就会带着孩子一起回来吧。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乘深夜的航班回来,拖着行李箱,刚走到车库电梯口,眼角隐约瞥见一团拳头大的黄色小影子溜过……第二天晚上我循着那方向去找初一。   车库角落里有一间临时仓库,从来都锁住,我住了两年才第一次走近,发现有道窄窄的门缝。随口唤了两声,没抱任何希望,正弯身查看有无猫出入的痕迹,就听那黑洞洞的门后传来一声细弱的“喵”。   “初一?”   “喵。”   我退后两步,屏息等待。   门缝后现出两点幽幽光亮,是它的绿眼睛。   “喵呜。”这次叫声拖长,没有之前的迟疑胆怯,一双尖耳朵、脑袋轮廓、玳瑁花色依次从黑暗里现出。不等我再呼唤,它轻盈跃出,身贴墙根,扬起脖子发出呜咽般的叫声,眼睛直勾勾望着我。   “你还认得我?”我问。   她的回答是整个身体贴上来,磨蹭我的手、膝盖,热切得像久别重逢的老友。   整整两个月了。   从前忘记是在哪本书里看到,说猫的记忆力平均只有两个月,即使是主人超过两个月不见也会被猫遗忘。去年我在外出差四个月才归家,家里俩猫毫无生疏,我只当是感情深厚,可是初一,只见过我不到十次。   它比之前精神些了,2月份很冷,刚生完小猫的初一,毛色似乎变亮了,个头仍是小小软软的。我把带来的猫粮倒在塑料盘里,它吃得狼吞虎咽,吃几口又频频回头蹭我表示感激,我推它赶紧去吃,趁它吃着,回去拿水。见我进电梯,它追过来幽幽地叫。我像上次一样用手势示意它等着。拿了水碗和猫粮下来,它果然又乖乖坐在电梯门口。   吃了一盘半猫粮,喝了半碗水,初一妈妈终于饱了。这时它走回仓库门缝,朝里面发出低低的呼噜声,回头看看我,又伸头来蹭。门后传来轻微动静。我忙退开,站远一些。过了几秒,核桃大的毛茸茸小脑袋伸出来,探了探风,小鼻尖动动,缩回去;又过几秒,小家伙果断探出半个身子,看看我,又看看妈妈,再次缩回。   初一不理它了,转身去喝水,尾巴拂一拂。小家伙藏在门缝里,闻到食物,心急难耐地探出爪子,试图钩住妈妈的尾巴,提醒妈妈别忘了它的存在。我拈了两粒猫粮放在门缝前,吓得它哧溜缩起来。半晌不见动静,然后门缝下一只雪白的爪子探出,整个爪子只有我拇指头大小,一挠又一挠,总也够不到那两粒猫粮。小家伙急了,食欲战胜恐惧,决定挑战一下门外的大怪兽。它一步一掂量地出来了,叼起猫粮迅速吃掉,钻进妈妈身下,眼睛骨碌打量我。   初一仰头看我,轻声撒娇地叫。   我和小家伙互相审视。   它是一个小黄狸花,戴了白手套和白靴子。   或许大年初一凌晨和初一同来吃饭的那只大黄猫就是它爹了。当时初一与他分享食物,有福同享,之后艰难的生育、哺育环节,都是小小的初一独自承担。现在春暖花开,那小子不知又去哪里追逐新母猫了。我们初一却还躲在暗无天日的地下仓库辛苦喂养小孩。小猫已两个月大,恐怕从未见过外面的阳光。   初一允许我摸了摸小猫,细软的绒毛,瘦瘦小小。一般猫咪两个月时,个头有这只小猫的两倍。也不知初一到底生了几只小猫,或许还有其他胆小的孩子没出来,或许只活了这一个。   远处有人经过,初一异常警觉,不等人走近就带着小猫躲回门缝,稍有动静还发出威胁的低吼。显然她并不信任人,她是受过伤害的。这点让我既心疼又庆幸,庆幸她有足够警惕来远离危机。   和以前一样,吃完东西初一仍然不放我走,撒娇地希望得到爱抚。   她表现得比以往哪次都热切狂喜,我想她的喜悦,不只是因为食物,更多是因为我来找她——我没忘记她,她也没忘记我,一只猫,也清清楚楚感受着被爱。在我找不到她而担忧的日子里,或许她也因失去关爱而难过。   【不离家的白大头】   这只白猫,名字叫大头,脑袋圆乎乎,绿眼睛晶莹,一身柔顺长毛白中带灰,活脱脱的落魄公主相——但它却是小区一家洗衣店丢弃的猫。店里老板娘要生小孩了,就把猫赶出家门,让猫在小区里自生自灭。偶尔有剩菜剩饭,会倒一盘在店门口,大头就很开心地来吃;没有剩饭的时候,大头就到垃圾堆开饭。小区保洁员很尽职,垃圾清理及时,大头经常就被饿着。   我第一次见到大头时,它站在花坛里,冲我轻轻叫,眼神忧郁又祈求。我对它说:“不要走开,我去买吃的给你,等我回来。”我跑进对面便利店买散装猫粮,回头张望,大头蹲在原地,伸长脖子看我走进便利店,看我买东西,等我一出店门就小跑步迎上来喵喵地叫。   向便利店老板打听到大头的凄凉处境后,我去洗衣店问它的原主人,可不可以把猫送给我,我领回去养。店主说,我巴不得有人领走,可你领不走它的,它不会走。   果然,大头的行动范围绝对不会超出它家洗衣店方圆几十米。   刚好在草坪边缘那里,无论我拿什么引诱,它都不会再走半步。   后来我和它很熟了,可以抱它挠它捏它耳朵,它也喜欢冲我打滚撒娇,我就试图连骗带抢把它抱回去。它挣扎得,那叫一个坚贞不屈,抵死不从。   真少见这么恋家的猫,都说猫凉薄,狗顾家。   在大头心里,洗衣店是它的家,它是一只有家的猫。   不管主人是不是也这样想,反正那就是它的家。   【在猫熟睡的深夜】   深夜里下着雨,只开着书房里一盏橘色台灯,我煮了奶茶回来,发现馒头趁机霸占了我的大椅子,伸着懒腰在那儿惬意地翻滚。我抱着本本坐到旁边躺椅上,看着馒头心安理得,四仰八叉着,在我椅中睡着了。   馒头总是善于睡出种种奇形怪状,鼾声呼呼,一点不像个女孩子。睡梦里还闭着眼睛咂嘴,啧啧的滋味十足,不知梦见吃什么美味,尾巴尖一甩一甩,前爪平端在胸前,睡得像个小人儿。   猫的睡相,百看不厌。   这只猫,一只从下水道捡回来的流浪猫的孩子,现在拥有了可以肆意翻滚打呼噜的椅子,拥有一个可以任它称王称霸的家。这样的猫生,她应该还满意吧。   馒头忽然睁开眼,好像觉察到被偷窥,发出不满的嘟哝声,慢吞吞爬下椅子,跳上我膝盖,努力用它的肥臀挤开本本,夺回属于它的膝上领土。挤了两下,发现本本真的很碍事,索性后腿一蹬——我抢救不及,眼睁睁看着笔记本电脑就这么被它踹在地上……还好IBM皮实耐摔,我也没有赶快去搭救本本,没有动,让馒头可以在我腿上找个舒服姿势躺下来。   家人总说我对猫太溺爱,但他们不明白,对猫的溺爱再多,也比不上它带给我的爱和陪伴。   无论在多晚的夜里回家,无论在外面看见多少名利场上的丑怪陆离,只要一转头,发现身边有只安然熟睡的金黄色猫咪,就会觉得,一切都是暖色的。   最喜欢,当我靠在床头看书时,一抬头发现馒头躺在旁边似睡非睡地看着我,一副安宁又满足的神气,眯起的圆眼睛里满是信任和依恋。那个时刻就觉得,这是一个走进我生命里的小生命,我们彼此陪伴,不知能够陪伴多久,在能够共处的每一天里都全心爱着彼此。   【普吉岛的猫民猫生】   这里有很多猫,家猫、流浪猫、半家养猫……海滩的街道上,猫多得随处可见,我跟每一只邂逅的猫合影,它们都很配合,甚至有的会主动摆pose,千娇百媚面对镜头。   它们受到信佛的泰国人温和照拂,即使流离,也很少受到人类欺辱,通常三五成群徘徊在海滩、餐馆、旅店,与人亲近,与狗相安无事。那里的大多数猫都是普通家猫模样,看得出暹罗猫血统影响的,就是它们的脸型体态,全是小尖脸,纤细体形。   真是有猫缘,大概我们都是猫星球上的来客,暂住在地球,否则怎么会走到哪里,都遇见猫,遇见猫就像老乡见老乡,分外亲热。“喵呜”招呼一声,它们就迈着小碎步欢欢跑来,任我抱,任我揉揉捏捏。通常它们并不乞食,猫不饿的时候见到食物只会礼貌性嗅嗅舔舔。它们更乐意接受抚摸和赞美,喜欢被人捧在手心,赞叹它的漂亮。   每一只猫的眼里,都藏着一个故事。当它的眼睛和你对视,总觉得它能在那一瞬间读懂你的过去由来,看到你的心,而你却看不透它,永远只能将它当作一个谜,哪怕它流连在你怀抱、掌心、脚畔,它依然因拥有自由完整的灵魂,而遥远神秘。   【八大关的猫】   青岛八大关的老街区里,梧桐深深,悠游着很多流浪猫。   几乎所有的老旧城区,有老房子的地方,都有很多猫。   猫喜欢老屋旧街,传说,猫的眼睛能看到过去。   日久月深里,它们看得到人所不能见的悲欢离合,深嗅着时间的味道,不动声色。   在我住的老建筑酒店外,遇见一只猫,小小瘦瘦,雨里孤独地蜷在墙根,低头发呆。   我唤它一声,它就毫不犹豫地迈着小碎步跑过来,绵绵地依到我脚下,仰头细声叫,眼睛在诉说某种渴切……我想它是饿了,找来食物,它却不吃。   抱它起来,瘦小得几乎没有重量。   它完全不反抗,一动不动依在我掌心,任由我带它走。   把它放到房间地毯上,它像淑女一样端坐下来,举止有分寸,眼睛望着我,小声叫。   我把手放在它身上,挠它的脖子,它就软软地趴下,喉咙里发出呼噜声,表达它的喜悦满足,一边轻轻地蹭我。它渴切的不是食物,是抚摸,是一点爱。   猫常常让人觉得它们冷漠自私,但其实它们只是在意公平。   你对它有几分好,它会不多不少还给你,你不能多要,也不能拒绝。   【屋顶上的猫江湖】   春夏,一直在云南,住在半山小屋里,有一排长窗对着远处起伏青山,流云绵绵。顶上透明天窗,下雨时水流蜿蜒。   还有精灵般的邻居,一群野猫。   我没住进来时,这间小屋是它们午夜打闹玩耍的地方,被我霸占了,起初猫们很不高兴,凌晨跑来挠窗户,呜呜叫,后来大概发现可以和我共享这间屋,里面归我,房顶照样归它们,于是相安无事。清早它们会用细碎脚步声把我叫醒,睁开眼,正对着床的透明天窗上,有时现出一截毛茸茸的猫尾巴,有时现出两个爪子。   昨天下午趴在窗下看书,一只灰雀飞来,停在近处屋脊,歪头看我。我吹了声口哨,正要与它打招呼,却瞥见野猫中的一只黑小子,爬上屋顶,朝这边走来。我忙挥手,让灰雀快逃,这呆鸟却自顾蹦来跳去,一派天真无邪样。黑猫走近了,离鸟只有三两米,停下来看看我,又看看鸟,黄色眼睛在阳光下发着光。   一人,一猫,一鸟,不声不响,互相看着。   过一会儿,黑猫慢条斯理踱着绅士般的步子,经过小鸟身边,走向另一个屋顶。   灰雀好像不知道有个杀手刚与它擦肩而过,依然欢快蹦跳着,在屋瓦缝里捡吃我偶尔抛下的饼干屑。   今早,我在贴有窗花的小窗前,对着一面圆镜子洗脸。忽然觉得谁在看我。一抬头,隔着褪色的缠枝窗花,外面蹲着一只白黄花的猫,它正圆睁大眼,好奇地瞧着我,好像在看这个奇怪的邻居为什么洗脸不是先舔舔爪子。   现在我是它们围观研究、好奇戏耍的对象了。我们对换了位置,我变成猫群里的外来者,屋顶这片猫江湖里的来客,白天黑夜被一群猫围观……   【猫的冷酷法则】   在我小时候,爷爷奶奶曾经收留过一只特别的野猫,谁也不知她从哪里来的,三花毛色,漂亮伶俐,野性十足。她在我们家住下不久,就尽责地驱赶了四邻远近几乎所有的老鼠,并很快生下一窝五只小猫。不幸的是,其中四只小猫都有先天残障,或失明或腿脚畸形。   我们猜测这只猫可能在来此之前误食过有毒的食物,自己命大逃过一劫,小猫却受到影响。   就在我们为四只残障小猫的未来生存担忧,不知如何照料它们时,想不到猫妈妈自己已经做出了选择——她亲口咬死了那四只奶猫,只留下健康的那一个,甚至要把咬死的小猫吃掉。   这是动物的本能,吃掉小猫,为自己补充营养,好哺育唯一剩下的孩子。   我们干涉了她的本能,将小猫埋掉,给她煮鲫鱼吃,让她有丰富的奶水。   幸存的那只小猫顺利茁壮地长大了,也许是因为独占了本该属于其他兄弟姐妹的生存权利,它长得格外活泼强壮,虎头虎脑,受到全家人的宠爱。   但之后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小猫不见了。   猫妈妈却不着急,自己躺在窝里睡觉。   我们遍寻周边左近,终于找到了藏在很远处一个花坛里的小猫,将它带回家,猫妈妈却一反常态对它很凶地呵斥,不许它靠近猫窝。   还是本能,动物的生存竞争本能。   当小猫长大到一定程度,猫妈妈会将它们一一叼出去丢掉,迫使它自己去外面独立求生,不允许它们再和猫妈妈分享同一处生存资源,也迫使它们在外面开枝散叶,将种族繁衍的使命一代代传递下去。   那只好不容易找回的小猫,终于还是在几天后,被猫妈妈当着我奶奶的面,再一次叼走了。   从此未能找回。   猫的冷酷生存法则,我只在这一只野猫妈妈身上见过,如此强烈的野性本能。   其他家养的猫,一代代在城市里生存得久了,野性退化,很少再有这样的。   【送刺猬过马路】   夏天在Garda湖边的乡村度假,北部意大利的田园秀色,与lago di Garda的湖光山色,迷住了我,傍晚总是散步走到湖边,吹吹晚风,看看湖畔的野天鹅。   这天傍晚,走在沿湖的路上,正要过马路,突然瞥见路中央有一块圆圆的“小石头”……好像有什么不对,我弯腰眯眼细看,咦……石头毛茸茸的,一动不动,是只小刺猬。   远处有车灯逼近,我当机立断掏出地图将地上的刺团子一卷,抱着冲过了马路。   要再慢一点,估计路中央就剩一张刺猬皮了。   不识好歹的刺团子还不知自己死里逃生了,扭来扭去想逃,好在包裹它的地图纸张厚实,扎不到手。毛刺也没长硬,看体形是只刚长大的幼刺猬,不知怎么走散了,自个儿爬上公路,又吓得缩成一团不敢动。   我想把它扔到哪块草地了事吧,路旁都是餐厅、旅馆的自家花园,家家户户都养狗,扔进去一眨眼就得变狗粮。只好小心捧着它,绕路去树林。走着走着迷路了,地图又裹着它,看不清楚,走得我满头大汗……这家伙好像觉得我掌心挺舒服,安静下来,仰起鼻子嗅嗅,绿豆大的乌溜小眼歪来歪去打量我。   我伸指头摸了摸它脸上的软毛,它也不躲。   到树林边草地,把它放地上,我退后几步,让它走。   它扭头朝我爬来,爬到鞋尖上趴着不动了。   我拨开它,朝公路方向走,它蹒跚地颠着小爪子跟着爬来。   敢情这家伙赖上人就不放了。   我卷起地图作棍子,戳戳它,赶它走。   它蜷起来装死了一会儿,伸鼻子嗅嗅,蹬爪翻身,总算往树林里爬去。慢吞吞边走边犹豫,这里刨刨,那里看看,像是在寻找同伴的气味痕迹,最后爬到一棵树下,开始奋力刨土,给自己做窝——还算知道自力更生,这就对了,小家伙,我只能送你过一段马路,以后你要靠自己胆大心细地过日子了。 第九章 小白   为了三餐饱洁,为了爱,人类舍得用一切交换。   但那些生而自由的生灵,如飞鸟,如游鱼,如小白,并不需要。   第一次遇见小白时,我正沿着和顺老镇的巷子游荡,晒着太阳,嚼着薯片。   小白和我做着一样的事,游荡、晒太阳、吃东西。   我们同时看见对方,都愣了一愣。   它站在阳光下,静静看了我一会儿,摇摇尾巴表示善意,继续低下头去翻找它的食物。   路边垃圾堆里有一黄一白两只狗在翻东西吃,塑胶袋里什么也没有,黄狗舔了两下就讪讪走开,白狗并不介意空袋子,它在享受着食物残留在袋子里的香味,舔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我把手里的薯片递了过去。   它吃光了我的薯片,毫不客气,继续向我表示它还很饿。   那会儿我也饿了,也还没吃午饭。可它那小眼神让我觉得欠了它钱似的,扛不住,一路小跑去找卖零食的小铺子,买到了火腿肠和薯片。   那天下午,这两只狗就跟着我亦步亦趋,逛遍半个村子。吃光了我手里的食物,还是忽前忽后地跟着。黄狗没有那么执着,几次被路边别的小猫小狗吸引去,过半天不知怎么又追上来,大概不是对我的食物执着,是对它的同伴执着。白狗从吃了第一口薯片,就用那种亮晶晶的饱含热爱的眼神望着我,仰头摇尾,欢脱地跑前跑后,说什么也不离开,赶也赶不走,弄得我十分不好意思,不过是吃了几口薯片,真的不必这样啊……直到我走进饭馆,自己开始吃饭,两只狗在门前探头探脑看了一阵,觉得这地方不合适再蹭吃蹭喝了,才撒丫跑了。   我以为这一饭之缘也就到此为止了,却还没完。   傍晚我找好一家老宅子客栈住下,换了身衣服,刚一迈出院子,就看见那小白狗正在路中央跟几只狗追闹着玩。它看见我,一秒迟疑都没有,四爪扬尘就冲过来了,围着我跑圈圈地撒欢,不知道还以为是我养的狗。   原来小白就是我所住客栈隔壁家的狗,客栈主人说,那家养了好几只狗基本从来不喂不管,白天放出去让它们自己找食,晚上让它们回来看门守家。那家的狗从来没吃饱过,都是这家蹭点,那家蹭点,外面到处捡东西吃。   这天晚上我在客栈吃的主人家做的饭,阿姨蒸了特别好吃的馒头,我吃一个,揣了一个,带出门给一直等在外边的小白。它吃得气儿都顾不上喘了,好像一辈子没吃过这么香甜的东西。我直后悔怎么自己吃了一个,该把两个都给它。   从这天开始,每个早晨我一跨出大门,无论什么钟点,都会看见小白端端正正坐在门口等我。我有什么吃的,就分一半给它,后来发现它最爱的还是馒头,抛给它半个馒头,它跳起来叼住,嚼都不嚼就能吞下。   我在镇子里逛,小巷小路特别多,小白总是跟着我,有时走远了,不认识路了,就跟着它走,它能准确地把我领回去。   我走进饭馆或是别人店里,不用打招呼,小白知道不能跟进去,就乖乖坐在门口等。有时别的狗来找它玩,它跑开玩一会儿,不跑远,时不时探头看看我还在不在店里,我一出来,它立刻飞奔回来,像生怕把我搞丢了似的。   在镇上闲逛了几日开始无聊,客栈后面邻着条荒僻小道,蜿蜒出去,听说穿过一片树林,就能到邻村,是多少年前的老路,有个三岔口,据说是以前史迪威公路与滇缅公路的交会处,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无聊,我打算清早去走走林间小路,客栈阿姨欲言又止地劝阻,说那条路不清净,没事不要去走,没什么好看的。我懂“不清净”是什么意思,我这种从小就上房揭瓦的人,当然更有兴致去走一走了。   这天一早出发,晨雾还未散,照例有小白跟着。   起初邻着镇子的路段还好,有小畦菜田,有人行足迹,渐渐深入林间,路越来越窄,两旁荒草越来越高,杂树野藤,荒草外是森森树丛,时不时有几处老坟乱茔,树林密处,有些阳光照不透的路段,骤然阴暗下来,凉气透人,说不出的森冷,冷不丁又有什么动物,不知是兽是鸟,是蛇是鼠,窸窸窣窣从荒草丛中掠过……没想到这段小路竟那么长,一走走了两个小时,还不见人迹,恍惚觉得越走越荒凉冷寂,越发远离人间,远离来时路。   经过了再一处林幽不见天光的路段,周身透凉,我坐下来休息,考虑是不是掉头折返。   看我停下,小白也坐下来呼呼地吐舌头,歪头歪脑看我。这一路它倒是很欢快,草丛里穿来穿去地玩,荒郊野岭是它的迪士尼乐园,是它的天然游乐场。它是自然界的生灵,回到自然界,再自如不过。小白羡慕我天天有馒头吃,但在这荒草野坟地里,我羡慕小白的自由自在。   分食了几块饼干之后,小白迫不及待跑向前面,跃入草丛,回头望着我——来呀,一起去丛林大冒险呀!   我系系鞋带,拍拍灰,再次出发。   那个小小的白色身影,欢欢纵跃在我前面,有时扑腾在我脚边。它追赶阳光,追赶树影,追赶蝴蝶,跳进草丛打滚,扑进野花丛撒欢,或是栽进土沟沟里四脚朝天嗷嗷叫……它跑太快太远了,我叫一声“小白”,就听见林间一串嗒嗒嗒的脚步声,它跑得两耳顺风飞扬,滑稽地顶一脑袋草籽枯叶,歪吐着舌头,狗狗的笑脸就是这个样子。   一个人走长路,难免无聊,我一边走一边和它聊天,有一搭没一搭……小白你在啃什么呢,小白你说那个石头像不像人脸,小白你看那朵云,小白住手不要碰那只马蜂……我们语言不同,但是它认真听着,还呜呜回应,虽然我也听不懂。   走累了,我坐在石头上休息,小白就坐在旁边玩地上的石子。这时候我们不说话,各自在各自的世界里,我出神,它发呆,我想我的事,它玩它的石头。   从早晨走到中午,吃完了包里饼干,喝完了一整瓶水,传说中邻村那个很宁静的寨子还是遥遥无踪,在我以为肯定走不到时,岔路口,树上一块破木牌斜挂,拐进路口,下了个小斜坡,眼前豁然,黄土青田,阡陌人家。   站在寨子口,我欢欣,小白却有点迟疑了,这是另一个地界,是它不曾到过的,陌生气味,陌生风物,对于一只小狗,出村出寨,大概就像一个人第一次出国。其实还是一样的世界,只是自己无端迟疑不前。   那寨子很破旧,看起来平时少有外人去,我走进村口遇到的每个人都停下手中劳作,盯着我看,本来在聊天的人们突然安静,大人孩子都奇奇怪怪地看着我……我对他们笑,他们愣愣,也腼腆地对我笑,他们是主人,反倒在外来的客人面前不知所措。   小白躲在我背后,一反平日活泼之态,羞答答像个第一次出门的小媳妇。   我觉得自己会受到欢迎,没想到,真正大受欢迎的不是我,是小白——这个家伙瞬间就招来了寨子里成群结队的狗,将我们俩围观起来。也不知道这么多狗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开始一两只,后来四五只、七八只……从屋后、林间、柴堆钻出来成群结队的土狗大部队,壮观至极。它们像没见过姑娘的莽汉子一样莽头莽脑追着小白看。   小白被吓到了,贴紧我脚边,扭扭捏捏,埋头低眉,不敢正眼看那群莽撞后生。   终于有一只大黑狗厚起脸皮来搭讪,讨好地抡圆了尾巴摇着。小白鼓起勇气与它碰了碰鼻子,其他狗们见它友善,纷纷挤上来,挨个蹭蹭嗅嗅打招呼。   小白很快放下扭捏身段,很明白自己在这群小青年眼里就像一枝闪闪的桃花。   村里来了这么美丽的陌生姑娘,可以想象后生们的激动,一个个恨不得围着小白转,连瘸腿的、没毛的、躺在泥坑里半死不活晒太阳的懒狗都爬起来了……小白友好,但并不是个随便的妹子,谁靠太近,蹭太多,它就呲小牙吼过去。   它一吼,大狗们吓得赶紧退避,不知哪个挤到了混在狗群里看热闹的一只小小狗,那个小奶娃才巴掌大,像颗小豆丁,被大狗一挤就摔坐在地,呜呜哭。小白走过去温柔地嗅它,用鼻子轻轻拱它,让小家伙爬起来。   我从来没有像那天那么拉风过,走过村子,走过寨子,身后跟了十几只毛茸茸、脏兮兮、活泼泼、闹喳喳的大土狗……小白神气活现地走在旁边,风采仿佛俏黄蓉,我就像那丐帮帮主。   一大群无拘无束的乡村土狗,在灿烂阳光下追追跑跑,啃来啃去,风里狗毛纷飞。   山坡上有一座庙,庙很小,绿荫掩映。   我走上去往庙里的斜坡路,土狗大队就不再跟着我了,一大群狗眼巴巴止步路口,像是懂得这个地方庄严,不好跟去闹腾。只有小白这个外来的家伙,一边欢快地亦步亦趋,一边频频回头看它的小伙伴们,怎么不跟上来了。   到了庙门口,小白探头一看,之前的撒欢得瑟,一下子有点收敛了,没有跟着我迈进庙门,就在高高的门槛外安静坐下,坐得很端正。庙很小,我进去拜了拜,放轻脚步走出来,看见小白趴在门前阳光里,一副安适自在的样子,阳光透过绿荫照得它皮毛雪白,耳尖透亮。   佛堂石阶前剥豆子的老尼,慈眉善目,笑着招手让小白进来。小白将爪子搭上门槛,歪头想了想,还是没进来,只把两个前爪和脑袋都搭在门槛上,眼睛眨巴眨巴望着佛堂。   在寨子里逛了一下午,回来时走到半路,我走不动了,运气也很好,刚发愁怎么走回去,就有一辆回村的车子可以搭。我问司机这狗能不能上车,司机犹豫下,答应了。   可车门一开,小白却吓得夹起尾巴就跑,一溜烟跑进草丛。   它怕这机械怪物,不敢上来。   我正想去追它回来,司机大叔笑眯眯地把烟头一扔,门一关,说:“没有找不到家的狗,你还追它?”   车开得飞快,土路颠簸,我整个人被颠得七上八下,心也七上八下,想着小白被我抛下在路边,虽然不担心它找不到家,却有一种奇怪的愧疚……我们一起出发走过了长路,回程怎么可以抛下它独自在路边,我自己上车走了呢,它看着车离开会怎么想?这种心情,竟有点像我对不起小白。   回到客栈,热心的主人家给我准备的饭都快凉了,桌上又有小白爱吃的馒头。我匆忙吃完饭,把馒头全留下,包好,准备到门口去等小白。   一推开院门,满脑袋挂着草籽枯叶的小白,脏兮兮,眼巴巴,坐在门口。   它肯定是一路狂奔回来的,草里沟里,横冲直撞。   看见我,它一蹦而起,蹦到面前又急刹住脚,不像往常那样直扑过来。   它歪头看我,表情严肃,像个赌气的小孩子。   我赶紧拿出馒头给它,它也没有显得和往常一样激动,叼过馒头,长长喘口气,趴在我脚下,一口一口慢慢吃,不时抬眼看看我。我舀了水来,它咕嘟嘟喝掉半碗,真是跑累了。   等它吃完了,我坐到它面前,给它摘去脑袋上的碎叶子,它顺从地低头,脑门在我手心蹭来蹭去,眼睛亮晶晶地瞧着我。它原谅我了。   乡野小住,仍要回归城市,回归我的生活。   临走前那天傍晚,坐在院门口聊天,客栈的阿姨和老伯笑说这狗和你真有缘分,把它带走吧。   我竟也真有一丝心动。   舍不得小白是肯定的。   可是更无法想象,生来就在阳光下,草丛中,欢畅奔跑的小白,要如何在城市的高楼里生存。   为了三餐饱洁,为了爱,人类舍得用一切交换。   但那些生而自由的生灵,如飞鸟,如游鱼,如小白,并不需要。   第二天清晨,我要出发去机场了,行李已搬上车,司机等我出发。   我揣着早餐没吃的馒头在门口等小白,平时这时候它都在,偏偏今天不在。   一直等到再不走就要误了航班,我也没有等到小白。   把它爱吃的馒头放在了平常它趴着等我的地方,院门口的石狮脚爪边。   车窗后的小镇,青瓦白墙渐去渐远。   小白,再见。 第十章 万千年中一瞥   【高黎贡山】   第一眼看见的高黎贡山,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它并不险峻雄奇,从腾冲县城里,随意抬眼就能看见它。   或晨或昏,安卧天际的高黎贡山脉就在那里,静默万年,山体绵长仿佛无起无止。山腰缠绵终年,四季不散的雾,远眺是烟灰色的,与山体碧沉沉地融在一起。   清晨进山,到山脚下,路就不见了,四野村寨也看不见了。浓雾从路的尽头涌来,白茫茫,稠得化不开,转瞬把一切都化在了雾里。这雾沉在林间,聚在脚底,好像有摸得着的质地。   从进山起,一路就在这炼乳似的雾海里行驶,雾浓时不见天光,雾淡时有阳光细如金缕。沿盘山路直至山腰,冲破腾腾雾海,眼前豁然阳光万丈,雾霭翻涌脚下,回头再看来时路,只觉天地辽阔,人如蜉蝣。   尚未进入高黎贡山深处,山间已经罕见人迹,偶尔有伐木工人赶着骡子路过。伐木工中有女工,晒红了脸,见到生人只是笑,低头匆匆而过。   雇了一位四十多岁的女向导,她是土生土长的山民,瘦小,黧黑。   我们一起骑着骡子钻进羊肠小道,往山腹里去。她一路走一路咳嗽。我给她润喉糖,她很高兴,打破沉默开始和我聊起她的女儿。在城里念书的女儿,是她提起来就打不住话、笑不拢嘴的骄傲。她说她身体不好,不能帮着家里男人一起种地,天气好时就牵着骡子在山口等,等上一整天,或许有旅人来雇向导,来雇骡子,多少也能挣点钱。   她顿住话,勒住骡子,指向对面大山,让我看。   山坳里有一大片蝴蝶形状的深色阴影。那是云的影子。   大片云影投下,仿佛水墨浸润了山体。   她说,看那里,多好看啊,你们城里的云是这样的吗?   城市里即使云有影子,也被高高低低的大楼像匕首般割碎,哪里看得到。   在高黎贡山这里,云和它的影子都是活的,它们相互追寻嬉逐,不断变幻形状,时而分开像一双蝴蝶,时而合拢成一枚心形,像自顾玩耍的淘气孩子们。   在骡子停下喝水的地方,看见一种金色的菌类,附生在水桶粗的老树干上,虬曲如蛇驱般丑陋的树干上,仿佛开满团团锦簇的“牡丹”。深深浅浅的暗金里透出红,红到极致又渐变出诡秘的紫黑,非花非木,只是一场雨后生出的菌,在森暗的林中,兀自幽艳,不动声色。   山谷里的长藤,越往深处越多,密密垂挂在古树林间,出乎我对“藤”的想象——它们比一般的树粗,长得不见尽头,有小孩双臂合抱不了的老藤,覆满苔藓,青碧斑斓,庞然横空,像极了蟒蛇。如果恰好有一条蟒挂在旁边,你会分不出哪个是蟒,哪个是藤。   山中温泉是野泉,无人照管,一注清流从石缝倒泻,阳光下水雾起了虹彩。   被温泉水和地热滋养出的高山樱花,十二月里绽放如春,风姿不同别处。樱花有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处,美中不足是阴柔过甚,美得有了鬼气。而这高黎贡深山野泉畔的山樱,朝阳而开,木叶舒展自在,也如璞玉般的山女。   不知什么人搭在古树上的棚屋,树藤缠绕,藤上新开的花朵探进窗内,像是荒置已久。向导劝我不要上去,我还是上去了,沿着吱嘎摇晃的木梯,树屋里空空如也,只有徐徐山风绕身,白云远峰,雾起雾合,花树摇曳的风光在眼底,还有一只蝴蝶停在探进屋内的花上。是谁搭起这树屋,谁在这里看过日升日落,那时手边可有一杯老酒相伴?   沿山间羊肠小道,经过连绵的油菜花田,下到山脚,在平静的龙川江边休憩。   这条伊洛瓦底江支系的江水两岸,曾硝烟滚滚,是保卫腾冲的屡次战役必争之地。它的名字在书本上与热血烽火相连,而当我真正走到它面前,它在午后阳光里,仿佛一个老人带着平静沧桑的面容睡了过去。江水平缓、沉碧,有翡翠似的质感。河道不宽,两岸山林寂静,河中露出水面的沙石,浅褐而近苍白。   向导带着我,沿河走了很久,去看火山巨泉。   原来是一条地下河流,从地底深处涌出,水清澈得纤毫毕现,水草飘荡其中,每一条叶片上的纹理都看得清清楚楚。水很冰,即使不涉水,站在岸边也能感到寒气。   地下河流一直给我神秘的印象,甚至是畏惧。   那冰冷遥远的黑暗水系里,有着世人尚未测知的秘密。   那里的生物,至今只被我们知晓了九牛一毛。   小时候听爷爷讲他的奇异见闻,常常提到“阴河”。   阴河也就是地下暗河,听爷爷说,很多很多年前,还是打仗的年月,贵州某地修路,挖出水来,工人们以为是泉眼,拿打井的工具深挖下去,突然感到地下震动,像牛又像狮虎一样的嘶吼声从地下闷闷传来,随即竟有血水冒出。人们迷信,以为打到了龙脉,吓得不敢再动那条路。又有人猜测,是打到了阴河里的什么活物,猜想那得是多大的生物……小时候听到这段,我追问有没有挖下去看看究竟是什么?爷爷说,那怎么敢,没人敢动呢。我失望极了,气不过那些胆小鬼怎么就不挖开看个究竟。小孩子心中,好奇心大过天,畏惧是什么,以后再说。外星人离得太远了,脚底下的黑暗世界比天外更神秘有趣。   黄昏时来到一处火山湖,人迹罕至,野鸭子们自在生息繁衍,碎金日影里,天地宁静。   湖岸边有一两户人家,有木筏载人去湖上。划筏子的大叔想带我靠近去拍那些野鸭子,我怕惊吓了那些安静的小家伙,请他远远绕开。   问他,有人打野鸭子吃吗?   他憨憨地摇头说,不打,让它们游,好看。   连绵的湿地,到冬季没有多少水,草枯后软软绵绵铺开满目暖黄,中间时而有小小一泓碧蓝的存余的水。春夏季节里丰盈的湿地,油绿得沁人,都说这是湿地最美的时节。可冬天干涸后的湿地,没有北方大地上衰草连天的凋敝,另有一种温厚的暖意。   植物的生命一季一轮回,没有人类的百岁之忧,没有一切动物的生老病死之患。   它们植根大地,血脉与土壤相连——还有什么比大地和土壤更踏实安稳。   如隐如谜的高黎贡山,我来到了,惊鸿一瞥地看见了它于万千年里的一瞬息,一变幻,一光影。   【阳关】   西出阳关无故人。   阳关古道,不见故人,沙尘茫茫,车在一片无边无际的红柳海前停下。   我下车寻了小路,走进这片红柳之海,折了一支红柳。   后来我把这支红柳夹在书里,带回千里之外,送与友人。   她迎着北京秋日的阳光细看那支已风干的红柳,叹道:“真美,不知道你看见的那一片海一样的红柳,该美成什么样子。”   我盘膝坐在她家阳光暖照的露台上,眯眼回想,那片夏末秋初的红柳海。   戈壁上的红柳并不只是红色,实际上,它有深青、嫩绿、鹅黄、金黄、粉红、深红……无穷尽变幻的色彩。初秋艳阳天,苍茫戈壁滩,蓝天干净得像清水刚洗过,蓝透了,大朵大朵的白云堆在天上,太多了,太近了,总觉得随时会掉一朵下来。   极目天涯的阿尔金山脉,勾勒出一痕墨色天际线。   而那一望无尽的红柳之海,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出现在眼前,将我的目光淹没。   红柳海,画连天。   我未曾见过这样蓬勃飞扬的美。   怒绽于戈壁黄沙中的红柳,每一根枝条都充满不折不挠的生命之美,如此热烈,如此柔韧,无数的枝条簇拥在一起,层层缤纷,叠叠异彩,彼此依偎到天边。   怒放的生命之美。   贫瘠的戈壁,除了蓝天黄沙,一无所有。   却在这贫瘠之地,长出蓬勃如火、烈烈生辉的红柳。   “尘土受到损辱,却以她的花朵来报答。”诗人如是说。   高及腰间的骆驼刺,和红柳生长在一起,彼此偎依如恋人。远看绿茸茸的骆驼刺,实则生满寸许长硬刺,在别处所见的骆驼刺只有脚面高,可以满不在乎踩在厚底靴下。这里的骆驼刺却高大威严得令人生畏。地上间杂有紫色蒲公英花朵和小小的白绒球。我深一脚浅一脚走在骆驼刺与红柳之间,衣角擦过尖刺,皮肤感到微微刺痛,才觉得眼前所见都是真实,确实不是梦中幻景。   从敦煌到瓜州的路,就从这片红柳海中笔直穿过。一路怒红,浩瀚连天,仿佛无穷尽。过了红柳海,便是瓜州。瓜州不是瓜洲。   另一个《泊船瓜洲》的瓜洲,因文人骚客云集而知名,但它的历史始于晋代,远逊于这个瓜州——如果说起它的另一个名字,或许知名度稍高,它又名安西。但这个安西,同样不是《送元二使安西》的安西—那个安西在今天的新疆库车县,而这里的安西,得名于康熙皇帝。康熙大败葛尔丹部属三千余人于此,从此将这里命名为安西,取安定西域之意。这个名称直到2006年才又改回更古老的称谓—瓜州。   瓜州不是我的目的地,出瓜州十几里,才是我要去的地方:破城子。   破城子遗址,建于汉,兴于唐。   黄沙漫漫的路上车开了很久,司机终于把车停在路边,我抬眼看去,以为来错了地方。   破城子,就在这条小公路边上,没有门,当然也没有守门人,它就那么寥落孤单地,静卧在大片棉花田的环绕中。白云悬浮,蓝天丽日,一方黄土。   破城子,原为汉代广至县治所,后为唐代常乐县治所,前后相沿历史近千年。   站在路边,可以依稀分辨出往日城郭轮廓。   四方壁垒,城门南北对开,墙基宽阔严实,经过千百年风化,触摸上去依然细腻。黄土墙垣布满风化剥落痕迹和裂纹。   走在布满矮小骆驼刺的城内,仔细看,可以看出房屋建筑的痕迹,但堆积的土层和严重的风化,已将这些遗迹变得面目模糊。   脚下不经意踩到一块灰陶片,走两步又踩到一块红陶片。捡起薄薄一片残砖,灰黄颜色,吹去尘灰,可见上面粗朴花纹。地面尘土里散落无数碎瓦砖片和残破的陶片。   砖瓦是生硬建筑留下的影子,那么陶片就更真切地留存下古人在此生活的痕迹,可触摸的时光,可记忆的柴米油盐悲欢离合,都在粗糙的灰陶片里留下痕迹,或许眼不可见,心可见。   沿着旧城墙下遗留的阶梯痕迹,我爬上墙垣,环顾四野,风中有干草气息。   近处农田里的村民正埋头收摘棉花。   我坐下来,索性躺下来,躺在干燥如细粉的黄土上,躺在千百年前古人一手泥一手汗建起来的古城墙上。仰头可见蓝天,无比远,无比近。   离开破城子,车继续飞驰在西北大地苍蓝的天空下,巨型棉花糖一样的白云在头顶悠悠相随,把大片阴影投在两侧山体。不经意看去,错觉祁连山变成了斑斓的一明一暗,那斑斓又随着云朵移动变幻。   【榆树窟】   车在榆林河边停下,正午阳光照耀着对面山壁,沙砾隐隐反光。   苍黄的、粗犷起伏的山丘,河水静缓,天碧蓝,云低垂,一座舍利佛塔安然矗立对岸。   亿万年前,这片平坦的大地被冰川融化的雪水冲刷出一道深深豁口,地面像是突然被切割下去,切面垂直如斧削。榆林河水就从这深陷的河谷底部淌过,河道秀狭如裙带逶迤。   榆林窟的寂静,超出我的想象。   一步步走下石阶,走过一座座佛塔,下到河谷底部,沿着榆林河步入树林深处时,我感到自己是一个多余的闯入者,误入了一片不该被打扰的净土。   阳光照着开始泛黄的树叶,红柳摇曳,天空云影投在脚下。   高大的两岸山壁上,佛塔林立,洞窟如星子散布。   每一座积年累月饱经风化的佛塔下都葬着一位高僧,人与天,生与死,浑然已成一体。   在这寂静午后,有河水涓涓,有风动树梢的簌簌,和地上沙砾随着我的脚步发出的沙沙,沙沙……任何一个闯入者都会放轻脚步,屏住呼吸,唯恐惊扰了沉睡在这里千百年的灵魂。   这里似乎没有讲解员,没有门票。我在一座灰扑扑的砖瓦平房前停下,想找一个工作人员问询。从屋内闻声出来一个青年,手里拿着铝皮饭盒,正要去吃饭的样子。看他胸前别着的工作证,是研究员。他开门见山便问是来看石窟吗,又看一眼表,低着头说,等一下,我带你们去。他回屋放下饭盒,拿了个手电筒,出来也不多话,大步流星就在前头领路了。   这个寡言严肃的青年,在阳光白炽的正午,穿着一件旧西服,后摆起了皱印,白衬衣扣子系得一丝不苟。一路上他并不主动说话,我问什么,他就不疾不徐地回答。由此知道了,他是土生土长的瓜州人,有着黑里透红的肤色和西北汉子特有的朴实轮廓。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喝着这里的水,看着这里的山,出去读了大学,学的考古专业,毕业后顺理成章又回到家乡。听说我刚去了破城子那个荒僻、为人遗忘的所在,他显得意外又高兴,喃喃说,值得去,值得去,我家离那里很近,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   在旅行者眼中,这里无疑很美,在当地人眼里,这里也荒凉寂寥,多少人向往外面的繁华,一朝离开再不肯回来受风沙之苦。我问他,为什么没有留在外面大城市。   他笑笑,目光投向远处的洞窟石壁。   “我从小看着这些洞窟,看着里面的画,跟看着自己家里的东西一样。学的又是考古,是我感兴趣的事情,愿意做一辈子的事情。不回这里来,又回哪里呢。外面虽然热闹,回家就好了。”   回家就好了,我回味着他这句话,跟随他的脚步,沙沙有声地走入榆林窟深处。这片与世隔绝的寂静之地,杳无人迹,黄沙漫漫,却是他甘于将青春年华都付与的家园,这些遗忘于世人目光外的洞窟壁画,是他无上的富足。   榆林窟中壁画的美,给我的震撼,胜于敦煌。眼前的榆林河平静如慈和妇人,当年却也是这条河,水势汹涌上涨,冲毁了大半石窟,带走了多少尘世人间挽不住的美轮美奂。   他比画着当年石窟所在的位置,怅然若失。   在洞窟前,每次打开一扇紧闭的门,他都会在门口静静站一下,让里边的空气流通,才侧身让我们进去。   他娓娓讲解着一个个洞窟,一幅幅壁画,没有寻常讲解员妙趣的言辞,倒像在介绍他的家人朋友;巨细靡遗回答我任何问题,关于历史、佛教、艺术、民俗……当他遥指一座古朴残破的佛塔,我脱口说出那是西夏样式的塔……他惊喜,几乎像个雀跃的小孩,连连说,你知道,你知道!   我久久难忘这一瞬,他藏在眼镜后面,那双甘于孤寂的安静的眼里,有着何等喜悦的光彩。他的目光越过我,投向洞顶和四壁的绘画,眼里满是赤子的热切,仿佛孩童回到母亲的怀抱,少年倚入情人的臂弯。这是他的精神家园,一个平凡的年轻人,在这片万年未改的荒漠中,在人类文明之光历千年的照耀下,平凡如一粒黄沙,却也是许多这样的黄沙,聚起了眼前苍茫。   【锁阳城】   去往锁阳城的路越来越荒凉,道旁黄沙连天,不见人迹。   午后疲倦,我昏昏欲睡,不知过了多久,车终于停了。   司机疑惑地看着一个破旧路标,似乎这里就是锁阳城了。   可眼前根本没有废墟城阙,只有大丛大丛的红柳,比人还高,遮天蔽日散布在道旁。隐约有小路延伸入红柳林中。路边有一个潦草搭建的棚子和一座小屋,也不知有没有人在。   我们按了很久喇叭,没人应答,也不知究竟该往哪个方向走。   于是下车,分头探路,司机走左边,我们走右边。   穿过大片的红柳,前方的路被越来越繁密的红柳遮蔽,不知何处是尽头。脚下黄土干旱皲裂,长满低矮的骆驼刺和一种不知名的紫红色浆果。往前已经渐渐看不到路了,红柳丛中不知是什么动物被我们的脚步声惊吓,呼噜噜地蹿过去……如今未必有狼,但荒凉野外,也不知会遇上什么活物,少不了有蛇,我们来得匆忙,并没有携带野外应急物品。   迎面一丛高大出奇、异样茂密的红柳挡住去路,想了想,还是拨开骆驼刺深一脚浅一脚闯进去。这时听见了司机的呼喊——   “找到了,我找到了,这就是锁阳城啊!”   我没有掉头朝他的方向去,因为同一时间,抬眼之际,我也看到了。   锁阳城。   它就在这片红柳丛后,横卧于黄沙旷野,于豁然开阔的蓝天低云下。   天无涯,地无疆,苍黄连绵的城阙残垣,一直延伸到天边。   巨大的墙垣上,一座角敦高高耸立,太阳在它背后,白炽阳光穿过它依然完整的拱门,将它的影子长长投下——原来我们不知走错了哪条路,已经不知不觉从红柳丛林直接穿入了锁阳城的内城,长如龙脊的残垣合围在身后,整个内城已大到超乎想象,而外城还在我们目光所及之外。   锁阳城,原名苦峪城,建于汉,兴于唐,曾是扼守丝路咽喉的军事重镇。   传说唐代名将薛仁贵西征,在这里陷入敌军围困,断水断粮,全靠沙漠中一种名为“锁阳”的植物块根为食,得以坚守到援军赶来解困,最终大破敌军,从此便将此城定名为锁阳。   这一路领着我们来的司机,是个敦厚沉稳的西北汉子,见惯了大漠风沙,我从来没见过他对沿途哪一处好风景格外激动。此刻大漠艳阳下,他黑红的脸膛有汗水发亮,脱下了衬衣,往腰间一扎,大喊一声,激动地冲向残垣,冲向孤独耸立在阳光里的高大角敦。   我一时间却说不出话,发不出声,望着眼前的锁阳城,任凭远方的风吹过城垣,刮起细细黄沙,扑到脸上。   脚下土地被阳光烤得滚烫,皲裂,没有半丝泥土应有的潮气。   即使戴了墨镜,白晃晃的日光和猎猎扑面的风,依然令人目眩。我仰头看那高大的角敦,迎着日光朝它跑去,只能是跑,不是走,那里分明有个威严的声音在召唤,唤起它脚下的每个人热血翻沸,不由自已,只能朝着那声音飞奔。   同伴和司机跑在前面,在烈日下,在西风里,不在乎日光的灼烫,不在乎风沙的凌厉,我们奔跑,跑过布满骆驼刺的旷地,跑过风蚀残缺的阶台,直至奔上古城墙,来到高耸的角敦下。我们三个,气喘吁吁坐倒在黄土里,想笑,却连那个西北汉子也揩了揩眼角。也许是被风呛着,也许是被阳光刺痛……我不知道,只知眼里酸涩,有大哭一场的冲动。   旷野寂静,这里再也没有一分一毫现代文明的痕迹。   静静铺展在苍黄大地与高旷天空之间的,是舒卷的流云、蓬勃的戈壁植物和被风化了千年的古老城阙,残垣上满是风的刻痕,断壁间留下时光的足迹。   我摘下墨镜,抵着强烈的阳光,想把此刻所见的景象无遮无挡看个够。   这是看不够的,就算拍下最好的照片,也存不住这一刻的震撼。   风势猎猎,从角敦门洞灌入,形成一个风口。   站在那里,衣袂与发丝齐飞,耳边除了呼啸风声再也没有别的。   然而闭上眼睛,凝神倾听,风声里分明又有更深远的声音传来,穿过千百年时光,从流云飞渡的天际遥遥传来。冥冥中,那是千军万马的嘶鸣,是午夜胡笳的幽咽,是将军仗剑月下东望长安的啸傲,是士兵巡夜倦回低头思归的叹息。   我从满是裂纹的干旱地面捻了一小撮黄沙,把它们带回了家。这一趟旅途,什么也没有带回来,只有一个小纸盒,里面有阳关古道上的几枝红柳、芦苇,锁阳城的一撮沙土,破城子的几片碎瓦。   这个夏天,我沿着祁连山与黄河,走过了书中的河西走廊。上一个夏天,我从骊山脚下出发,走过了贺兰山和腾格里。这条历史上赫赫的汉唐之路,我匆匆走过,如百千万年间一粒飞沙,在风中投下对大地的一瞥。 第十一章 流浪汉和他的狗   我家附近的剧院长廊下,经常有一两个流浪汉带着狗,半夜蜷缩在那里避风雨睡觉。各有各的地盘,安静放个盘子在地上乞讨,从来不扰路人。大狗小狗都没有系牵引带,包括一只德牧。这些流浪汉的狗,好像也知道自己和主人是小心翼翼寄居在城市角落里的,都有一副谨小慎微的神情,不吵闹,身体蜷得小小的,不占地方,不挡行人过路。不时有巡逻的警察走过他们面前,都已经天天看熟了,有时看见某个流浪汉蜷睡的样子不对劲,警察会上去问问,看他是不是病了,是不是需要帮助。有时看到小狗在活泼玩耍,警察也停下来笑眯眯地逗一下,和流浪汉聊几句,又晃悠悠背着手巡逻去了。这里是市中心,人很多,小孩也多,经常有刚会走路的小孩子拿了面包或是硬币,摇摇晃晃走去放到狗狗面前,大人站在后面微笑鼓励,不会让小孩接触狗狗,毕竟流浪街头的狗不会很干净,但也不会担心狗狗伤害孩子。流浪汉总是客气地说谢谢,对人微笑。   我路过也经常顺手放下几个硬币,流浪汉说谢谢,我回答一声早上好。狗狗很乖很安静,会抬头看着我摇尾巴。有一天晚上,下着雨,路上行人很少。我站在街边等人开车来接我,流浪汉和狗挤在不远处的角落昏昏入睡。迎面走过来几个一看就是喝醉酒的混混少年,对着我吹口哨怪叫。小醉鬼发发酒疯,没胆子真惹事,被我瞪回去就已经讪讪要走了。可这时没想到的是,那只流浪汉的小狗突然站起来了,警惕地望着那几个人,嗒嗒嗒跑到我脚边来,耳朵支棱着,瞪着眼,很凶地对他们大声吠叫。平常我从来没见过这只小狗叫出声,那天是第一次。我都愣了。几个小醉鬼可能是怕狗叫招来警察吧,一下就溜了。小狗还雄赳赳追了几步到街上,摆出一副要战斗的姿态直到人走远。这时候接我的车也到了,小狗回头,看见我上车,跟过来站在街边看,好像不放心。我对它挥挥手说:“Grazie, ciao!”(谢谢,再见!)它就站住了,看着我关上车门,车掉头……它也转身蹦蹦跶跶跑回流浪汉那边去。   最近几天,这个小狗和流浪汉换去了另一条街,可能是晚上不太冷了,他们睡在最热闹的主街上,人多,半夜还有游客,能多乞讨一点。欧洲街头的流浪汉,有些是确实无力谋生的,有些其实不一定多穷苦,就是乐意过那样的吉卜赛式生活,不在乎风餐露宿,就愿意那样过,他们自己吃点干面包,喝凉水,但给狗吃狗粮。有些流浪汉的狗还有玩具,流浪汉用一只小推车装自己的家当,也把小狗放在推车里,到处迁徙。大狗我见过披着袋子帮主人驮东西的。   一个带着狗讨钱的流浪汉,免不了有人会想,“狗只是他的赚钱工具,他不爱他的狗……”其实,爱不爱,你们不知道,我不知道,只有他和他的狗知道。我们只知道,他需要生存,而且孤独,所以他有了一只狗。而狗,也愿意和它的主人在一起。即使他只是借着狗乞讨,这没有错,和养牛犁田,养猫防鼠一样。他们不伤害、不影响任何人,只是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安静生存着。这个城市,这城市里的警察和其他人,也不因此排斥他们,包容了他们那一点渺小的生存空间。   同样的星球上,流浪汉和狗,在有的地方遭受着驱逐,在有的地方,有另一种生存的可能。在这里,有家的人和流浪的人,相安无事。人对人,人对狗,不太苛刻。是生命,都被保护着。在每个人心里的包容度上,反思一下,不会有坏处,只会有好处——因为呢,你也是社会的一分子,你也需要被包容,你也不敢说自己永远不会有变成弱势群体的一天。你对他人,对其他生命的尊重度越高,包容度越高,也在影响着这个社会的整体包容度。未来或许你会切身感受到这一点的好处。 第十二章 姐姐,后我们结婚吧   “姐姐,以后我们结婚吧。”   这句话,不知道该不该算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人“求婚”,在我七八岁的时候。   当时我的回答是:“你这个流氓,走开!”   被骂了流氓的小家伙,瞪着无辜的圆眼睛,委屈得很。   她那年四五岁,扎着小辫子,整天追在我屁股后头,什么都是“姐姐说,姐姐说……”   那时候家里大人在讨论姑妈的相亲大事,结婚这个词,高频率地出现在爷爷奶奶家的饭桌上。我在那个年龄已经明白了结婚是男女之间的事,是一件说起来会害羞的事。可她还弄不懂,大概只觉得,两个人很好很好了,就要结婚。于是那天,她抱着她最喜欢的布娃娃,悄悄凑过来,趴到我耳边,提出这个要求。   我面红耳赤,大为愤怒,感到被自己的表妹耍了流氓。   整整一天我都很生气,拒绝搭理她,不跟她玩。   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可怜兮兮地跟在我后面,想讨好,又不敢,引来奶奶抱不平地责问我,为什么不和妹妹玩。我气鼓鼓不说,不好意思说,觉得太丢脸了。直到我妈都看不下去了,问到底为什么和妹妹生气,我才悄悄告诉了她,“妹妹说要和我结婚!”我妈嘴巴大张,啊了一声,反应过来之后笑得眼泪汪汪的。   很多很多年之后,这个曾经说要和我结婚的小姑娘长大了,嫁给了一个英俊温和的男人。   在她的婚礼上,我低调地坐在亲友席,笑盈盈地陪着长辈寒暄,尽管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满眼的玫瑰花,看着红地毯,还是有点不能相信——我最疼爱的小丫头要嫁人了,要被一个男人拐走了。   婚礼进行曲响起了,鲜花拱门后,新郎新娘手挽手出现了。   新娘子眉目如画,明媚照人,披着雪白的长婚纱,拿着捧花,优雅地一步步走来。   我真想按下这个画面的暂停键,等等,等等,我要多看一会儿……可是红毯上的新娘子,你在看哪里呢,这家伙怎么挽着新郎,走着红毯,眼睛滴溜转,在往宾客席上瞟?   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看见我了。   轻抿着一丝端庄微笑的新娘,突然咧了咧嘴,笑嘻嘻做了个鬼脸。   谁见过走红毯时做鬼脸的新娘子。   后来这家伙说,她一走上红毯就在找我,看到我时,一高兴就忘了端庄。   于是我原谅了她嫁给别人这件不地道的事儿,看着他们交换戒指,我还洒下了百感交集的眼泪。从她身旁那个男人以大学同学的身份出现时起,我就知道,从此以后与她最亲密无间的那个人就不是我了。   他们经历了美好而不易的恋情,终成眷属。   在他们刚刚相恋时,家里人还不知道,她让我第一个见到了她的男朋友。   婚礼上风度翩翩的新郎,那年还是个稚气的大男生。   恋爱真是个好东西,让这个好多年不肯穿裙子的假小子终于变回了娇俏的妹子。   她小我三岁,第一次从医院被抱回家,就夺去了我在全家人眼中唯一焦点的位置,以往老是围着我转的奶奶,居然只顾抱着这个奶娃娃,不理我了。我一直清楚记得那个晚上,对奶奶怀抱里那一坨软乎乎的小东西的愤怒。   这愤怒似乎持续了一段时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接受了这个家伙,开始喜欢她,愿意抱她,逗她玩,和她分享食物、玩具、家人的爱……我们虽然是表姐妹,却在爷爷奶奶家一起度过了童年的最初时光,像亲姐妹一样长大。   夏天,我们一起在竹凉床上睡午觉,再热的天,也要你挨着我,我抱着你。她睡觉从来不老实,像是一条小八爪鱼变的,睡着睡着就双手双脚搂住我,推开了又翻过来,把我挤到床角落,说什么也要搂住。晚上睡觉前,总要缠着我讲故事,随便我怎么胡编乱说,她也认认真真地听,听着听着就呼呼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还躺在床上,翻个身,小圆脸凑上来:“姐姐,那个金鱼公主后来呢?”   我迷迷糊糊早不记得前一晚编过什么金鱼青蛙乌龟了,挠挠头,只好重新又编一个。   那是她最乖的时候,软软嗲嗲的,又不爱哭,整天笑眯眯。   给糖就吃糖,给玩具就玩,不给就呆呆睁着圆眼睛,困惑地看着你。   慢慢开始淘气,开始跟我吵吵闹闹。   每次我生气起来,说不要你了,你不是我妹妹。她就撇着嘴跑开,也不哭,也不理我,自己一个人玩,玩一会儿忍不住了,又到我面前转来转去,故意吸引我注意她,逗我和她说话。只要我稍微理她一下,她就毫不矜持地扑上来,满口甜言蜜语地说,姐姐我错了,姐姐我最喜欢你了。   长大一点之后,她被姑妈姑父领回去,离开了爷爷奶奶家,只在周末和寒暑假才回来。   我们刚被分开的时候,都很伤心。   每次她跟她爸妈离开,奶奶带着我去车站送,她趴在车窗上,大声喊奶奶,喊姐姐,眼泪汪汪地喊得满车满街的人都听见,车都开远了,还使劲拧着小身子往回看。   那时候我们最期盼过寒暑假,放寒暑假就能一起回爷爷奶奶家,在大院子里撒欢,打进打出一起疯,滚在床上一起搂着看电视,一起睡觉,一起做作业。   她读小学时,最头痛寒假作业布置的作文,央求我帮她写。我大笔一挥,一口气把五篇都洋洋洒洒写好了。结果因为写得太好,被老师表扬,露了馅儿,两个人都被家里一顿好骂。   爷爷奶奶家后面的学校正在施工修新楼,工地堆了很多沙,我们跟着一群邻家男孩子,也偷偷摸摸去挖沙坑,堆沙子玩。总是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出门,滚成两个泥猴子回家。有一回她踩进了几个男孩埋的沙坑陷阱,崴疼了脚,男孩们哈哈大笑。我看到她被欺负,大怒,二话不说抄起沙坑里的砖头,朝男孩们脑袋上就扔。男孩们鬼哭狼嚎地跑了,我还杀气腾腾拎着砖头在后面追……这事也不知道被谁告了状,回家我就挨了老妈一顿板子,边打边被问错了没有。我死犟着不认,心里充满了一股英雄气概,谁让那几个熊孩子欺负我妹妹。   大概是她读小学三年级时,被剪成了假小子的短发。   从此开始了她好多年都不肯穿裙子的假小子历史。   姑父带我们去山上春游,野炊,捉象鼻虫,养金龟子。   我们为了谁放跑了谁的金龟子这样的小事,吵来吵去,赌气互不理睬。回到家她抢先看到新煮出来的甜玉米,就立刻忘了之前的吵架,抓起两个烫呼呼的玉米,一个给我,一个自己啃,两个人又兴高采烈起来。每次有好吃的,她总会机灵地第一个发现,拿在手里左右为难比较半天,还是会把大个儿的给我,然后凑上来贼兮兮地笑着说,我要咬一口你的!   暑假里,电视台总会放好看的香港电视剧,武侠片。   我们一起每晚追看,一起讨论剧情,多半是我喜欢哪个人物,她就喜欢哪个人物,偶尔有不同爱好,她想支持另一个人物,被我一顿说,立马就放弃立场,坚决保持一致。看到剧情悲惨处,两个人靠在一起伤心;看得激动了,睡不着,大半夜用悄悄话的音量,凑在耳边讨论剧情。稍微一高声,睡在隔壁的奶奶听到了,就迷迷糊糊骂一句,还在说话,快睡觉!我们赶紧缩头,互相嘘,屏息静气等到奶奶睡着,又叽叽叽叽开始讲……   每天吃过晚饭,我们就飞快地冲去洗澡,洗得香喷喷,干干净净,才能滚在床上舒服地吹着凉风看电视。为了不耽误看电视的时间,我们两个总是一起洗澡,边洗边玩边聊天,竖着耳朵听电视的动静,一定要听到电视剧开始的音乐响起,才飞快擦干穿上衣服冲出来,不然谁催也不理,嘻嘻哈哈在浴室里也能玩半天。   一个个暑假就这么没心没肺地过去,我们一起追看了《警花出更》《玉面飞狐》《大时代》……看着看着,我们渐渐长大,讨论电视剧情,从谁是坏人,谁的武功最高,到讨论起男女间谁爱谁,谁和谁更般配。基本上都是我向她灌输这些情情爱爱的不健康思想,她十二三岁时,仍然是个半懵懂的假小子,和我多情善感的早熟截然相反。   我喜欢了同桌的男生,我开始收到小男生们的情书,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同她分享。   她眨巴着大眼睛,像小时候听我讲故事一样,努力理解“大人们的复杂世界”。   她白纸一样的单纯着,假小子一样的大大咧咧着,直到在大学里才被我未来的妹夫拐跑。   几乎我青春时代全部的小秘密,她都知道。   过了好多年,我都已经忘记,她还偶尔记起,问起来让我一愣一愣的。   我读高中时,她读初中,一起面对升学考试压力,一起写信诉苦。   我写的信,满篇青春文艺风。   她写的信,满篇不着调的二。   那些信至今都还保存着,现在若再打开,简直不忍直视。   后来我们各自毕业工作,各自有了忙碌琐碎的生活。   然后有了网络,有了QQ、微博、微信,我们从朋友圈和微博里看到对方的生活。   她结婚生子,我远赴异国。   第一次回国的时候,我们又和小时候一样,关在奶奶家的一个小房间里,锁上门,盘腿坐在地板上,我给她讲异国的趣事,讲我戏剧般的爱情,那时候我在异国邂逅的情事还是一个小秘密,没有家人知道,只愿意告诉她。她已经嫁人,过着安稳平静的生活,听到我说,我决定了要去异国他乡生活,她久久地不说话,望着我,然后靠过来拥抱我。   偶尔的每一次回国,都很匆忙,和家人相聚的时日并不多。   无论多匆忙,我们总会避开热闹的一大家子,悄悄私会,说一些只有在彼此面前才说的话。   上一次回国,离开家时,我谢绝家人送我去机场,不想面对离别的场面。   临到去机场的那天早上,她突然打来电话,说一定要来送我。   她匆匆赶来酒店,我们一起在酒店餐厅吃早饭,只有半个小时,许多话无从开头,也似乎不必多说,无非是牵挂,是珍重,是将惦念在心底放好,带着微笑,目送彼此前行。   截然不同的生活里,我们都已独当一面,都在各自的生活中冷暖自知。   现在的她,已经是一个母亲,是一个温暖而安然的女子。   她的儿子小土豆出生的那天,我打电话回去,紧张地拨号两次拨错。   电话接通,那边一片热闹笑声,家人乐呵呵说着母子平安的喜讯。直到她接过电话,听到了她疲惫而平静的笑声,我心里终于踏实下来,眼眶微微发热。   想起她现在守着小土豆,万事安足。   而上一个夏天,她来了欧洲旅行,来意大利看我,谁都不知道小土豆会这么快到来。   我们手挽手在Garda湖边散步,在城中石板路上拍自恋又搞怪的照片,脸贴脸,头挨头,像两个小女生。看着她在前面蹦蹦跳跳走路,我时不时恍惚,想起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外面的小路上,也是这样蹦跳着,嬉笑着……时光变了,地方变了,连我们的容貌都改变了这许多,而我的小姑娘还是那个小姑娘。   她永远有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永远笑起来古灵精怪透着坏。   当四岁的她,对七岁的我说,姐姐,以后我们结婚吧。   她一定是想,两个人喜欢对方,喜欢到不想分开,就要结婚在一起。   那时候我们不知道未来会分开,会走向不一样的生活,会天各一方;也会有各自的伴侣,各自的家。我们不会结婚,不会生活在一起,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最亲密的人,共有一种血脉,共有一段生命,是从同一株根系上生长出的花,无论开在什么样的地方,开出什么样的颜色,都有一种深植入大地的牵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的小姑娘,在心中的某个地方,我们一直手牵着手,同逛人生游乐场。 第十三章 像两个小动物的相遇   那个人就坐在我的对面,隔一张茶几,我却在纸上写信给她。   有很多深切的话,面对面说了一个晚上还嫌不够,要写在纸上才尽兴。   这件看上去就很深情的事——却不是和某个相爱的男子,而是多年前在鼓浪屿的一间民宿,和一个女孩。   那时我们相识已好多年了,相见的次数,一年一两次吧。   总是各自把假期攒起,相约一个目的地,从各自居住的城市飞去。   那年的鼓浪屿,还没有很多人趋之若鹜,鹭岛还是那个安静幽雅的鹭岛。我们在机场见面拥抱,拖着行李箱上岛,住进一间风情万种的老别墅旅馆。午后阳光很好,我们爬到海边一块大石头上,躺在阳光下睡午觉,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散步,一路逗着野猫,在夜市大吃大喝,一手水果一手零食地回到旅馆……夜已经深了,四下寂静,我们已经说了不知道多少话,还是不舍得睡觉。于是泡了茶,坐在屋子角落的沙发里,只开一盏落地灯,懒洋洋地各自窝着,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偶尔发呆,谁也不说话,也觉得很好。   白天我们总是嬉笑,静夜宜沉思,这样的时刻,正好悠悠说起人生,说起或远或近的梦想。莫名就想在文字里诉说更深的情绪。我们找来纸笔,各据茶几的一端,埋头沙沙书写,约好各写五封信给五个人,只写一页,然后猜,对方都写给了谁。   结果我们都猜中了对方的收信人,这其中,她有一封是写给我的,我有一封是写给她的。交换了信,一起打开来读。我们不约而同写了相隔一年不见,所觉察的,对方的成长与变化。读完抬眼,两个人笑嘻嘻,你歪头瞧着我,我歪头瞧着你,昏黄灯光暖暖照着,知己如此,相契如此。   一晃四五年后,她在北京,我在意大利。   一天午后,我在书桌前整理一份需要寄回国的文件,一时想起来,曾经买下一张极可爱的卡片,想着给她,却几次回国都忘记了,那卡片都在书柜里放得旧了。于是起身去找来,雪白的卡片打开,忍不住想提笔写点什么。   这一落笔,眼前就掠过鼓浪屿的那个夜晚,我们给坐在对面的人写信的情景。   忍不住笑。   发了微信过去:“你在干什么呢,我在给你写信呢。”   隔着时差,北京的深夜里,她回答说:“我在遛狗呢,在等着你的信。”   我们并不是每天联系,各自生活,各自专注,各自忙碌。   有天她突然发微信说,我在家打扫,不知怎么就想起,你住在我家时,有天早上,我们在各自的房间里睡醒了,不知道对方起床没,轻手轻脚拉开门张望,两个睡得蓬头乱发的脑袋同时探出来,大眼瞪小眼,撞个正着……   想起那一幕,依然笑得不行。   那是我们一起住在北京的时候,两个人住处很近,有一段时间她时常过来住我这儿,之后我又住到她家,可算朝夕相对,同进同出的一段日子。   早上她比我出门早,若时间来得及,会去遛狗时顺便买回早点,给我搁在厨房桌上。晚上我回来,还在路上就问她今天想吃什么,于是约在吃饭的地方,酒足饭饱后一起回家遛狗,散步聊天,偶尔再吃个夜宵。回家一起趴在床上看碟,她养的小狗更喜欢粘着我……想要风雅的时候,搬出我那一小套茶具,盘腿对坐,我泡茶,她喝;阳光下,月光下,普洱茶就着阿多尼斯的诗歌,我们聊爱情与年老,聊信仰与慈悲。   更多不风雅的时候,就着瓜子儿、卤味、辣鸭脖、烤玉米……两个人在地板上盘腿一坐,眉飞色舞,嬉笑怒骂,讲不完的段子和八卦。   那个我们一起度过的秋天,北京的秋天,让我在后来的每个秋天都想念北京。即使意大利的秋日有黄叶翻飞如碎金漫天,也总不如北京深秋里雾蒙蒙的夕阳与初冬的雪。下起薄雪的那个清晨,我离开了北京,飞往柏林。   前一夜,她陪着我收拾行李,彻夜没睡。   谁也没有讲半句离愁别绪的话,谁也没有不快乐,一如往常嬉笑逗趣。   天亮时她送我去机场,一起拎着行李下楼,发现北京下雪了。   我们在薄薄的积雪上走过,大口呼吸清冷空气,等车,匆匆奔向机场。   进安检前,彼此凝视,微笑,用力拥抱。   那时她已知道,我去意已决,未来将有长久的分别。   那个冬天是欧洲百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   连意大利也飞起鹅毛大雪,满城皆白。   来自雪乡的她,最爱雪了,我一夜醒来,看见窗外茫茫,就在skype上线,让她从视频里看这里的雪。   在一个很冷很冷的雪夜,我冒雪夜归,放好热水躺在浴缸里,手机登上skype,隔着时差和她聊天。一个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北京的日出,一个躺在维罗纳的雪夜浴缸里,聊到嗓子快哑了也不觉得累。就是有那么多的话愿意和这个人说。   她爱甜品。回国的时候,我从米兰买了甜品,怕压坏,一路捧在手里,飞了十个小时,下飞机看见她,把一大盒甜品塞在她手里,看她欢喜得哇哇大叫的样子,开心得不得了。然后她从大挎包里,神奇地掏出一包腊鸡腿……知道我在欧洲吃不上,惦记,她就揣上食物来接机,让我落地就能吃到这一口。那天我们两个坐在出租车里,在机场高速路上,我吃鸡腿,她吃甜品,一路吃回家的。我从来没有那么不顾形象地在出租车里大啃鸡腿,也从来没有像那天一样吃得欢快满足。   匆匆相聚,我又回到意大利。   夏天她从北京飞来,我去米兰机场接她,她的一个大号行李箱里,满满都是带给我的零食。那个夏天我们一起在欧洲游荡,在Trento的高山牧场上看牛羊,在Garda湖畔看夕阳帆影;我们一起穿上华服去听歌剧,一起在老城小巷里闲游晃荡……我们疯狂shopping,互相为对方挑衣服,在家中把新衣扔满一沙发,一起在穿衣镜前臭美。我们欣赏着彼此的各种可爱,盛妆时可爱,邋遢时可爱,犯傻时也可爱。我们也不会时刻腻在一起,都是惯于独来独往的人,时常会需要一点自我空间,与世隔绝起来休眠。我尤其任性,躲起来不理人的时候,从不解释。而她任何时候都理解,根本不需要解释。她一个人去陌生城市,在语言不通的异国他乡晃荡漫游,我也不担心,不去介入她的自由旅途,让她去与未知邂逅。   我们好像天然就懂得对方什么时候需要独处,从不去打扰。   通常都说,要好的两个女孩子,谁如果谈了恋爱,就会与另一个疏远。   这条定律在我们之间也被打破。   她来到意大利发呆犯懒的那个夏天,白天是我们的二人世界,晚上或周末,我男友加入进来,就变成三人世界。不同的语言、种族、文化,凑成另一种有趣的搭配。时常是他开着车,载我们漫山遍野去游玩,两个女生要手牵手说话的时候,他在一旁做隐形人;我和男友独处的时候,她自有她的乐趣,晃荡到别处玩得不亦乐乎。   我们能把任何无聊的地方,变成欢脱的party;能在任何乏味的场合,突然找到津津有味的乐子,说玩就玩起来。而最不可思议的是,这种神奇的化学反应只发生在我们两个相遇时,单独分开来,我们内心的那个小孩子,会自己躲起来,不会轻易与旁人玩耍。   后来我回国的时间越来越少,即使回去,也来去匆忙。   她也工作缠身,不再有悠长假期可以飞来欧洲发一个月的呆。   忙起来可能我们好几天都不联系,一找到时间,就在微信上哇啦哇啦讲一通。   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些飞扬跳脱的时光,也在各自经历低谷的时候,虽相隔遥远,却始终以心相伴。   我告诉她,曾在旅途中,遇见过两个老太太。   她们鬓发都花白了,衣饰雅洁考究,同坐火车去旅行,在车厢里,两人拿出一本填字游戏书,头挨头凑在一起琢磨,小声讨论偶或争论,认真得可爱。做完填字游戏,又拿出一盒点心,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边吃边讨论今晚到了目的地,要去做什么,要去哪家有名的餐厅吃饭。   我还没有讲完两个老太太的故事,她就说,我懂。   很早以前,我们就这样憧憬——等以后老了,不管各自有着怎样的生活,都要做一对洒脱自由的老太太,要继续一起去游玩,一起去尝试新鲜事。   这世界上,有个这样的人,让你一想到她,就觉得美好、安稳,觉得不孤单,这样的幸运,甚至比在茫茫人海遭遇爱情更罕有——在拥有爱情之前,总以为,爱情是一种极致的渴求。拥有爱情之后,才发现,人生有很多角落,是连爱情也到达不了的空白。那些拥挤或空旷的时光里,曲曲折折,却有另一种温醇的感情来填满—没有男女间复杂的欲望、责任与独占,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懂得与接纳。   用这两个词来表述,仍觉得笨拙,但又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了。   像两个小动物的相遇,嗅到安全的气息,一起在原野上徜徉、追逐、奔跑,一起在风雨中抱团取暖,一起在阳光和花香里陶醉。因为是同类,自然懂得彼此的一切;它们不争夺不占有,自然地敞开自我领地,彼此接纳。 第十四章 我们的遗失大陆   小时候,第一个梦想是当动物学家,住在非洲大草原或亚马逊丛林里,每天和狮子鳄鱼为伴。后来迷上武侠小说,幻想习得一身横练功夫,拳打郭大侠,脚踢黄师傅,或者做个金湘玉似的黑店老板娘,最好是《蜀山奇侠》里的魔教妖女。书里纯洁善良的美少女女主角,无论男主角爱得多么死去活来,我都一心一意爱着那些不被男主角待见的女配角,爱那些妖女的率性真实、敢爱敢恨、为所欲为。   再后来,忽如一夜漫画来,《圣斗士》席卷了整个小学到初中时代。城户纱织那么傻乎乎只会等着被别人来救,好没出息的女主角,也能是女战神雅典娜?那么会不会某一天,也有个人来到我的小学校门口,拦住背着小书包的我,严肃地说,你其实有一个神秘的身份……然后,就会涌现出一群英武忠诚的美少年,团结在我的左右,拯救这个世界。那么我一定会比雅典娜小姐做得更好,至少,绝不宠信一脸欠扁样的星矢,也绝不像纱织小姐那样动不动扮柔弱晕倒,明明是个终极大BOSS级别的女战神,还总是装低能儿,等别人要死要活来搭救。如果可以任意宠信,我一定选中美貌又强大的撒加和沙加大人,穆先生也行。   读初中时,订阅了一本《奥秘》杂志,这杂志主要讲的是那些地球人知识还无法解答的问题,每期的内容都充满了外星人降临的离奇故事,同时还有海地人、地底人……于是我热切相信有外星人和史前文明的存在,相信有亚特兰蒂斯大陆,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孩子,有一群遗落的祖先生活在深海之下。   时常盯着自己手指,思索怎样才能产生特异功能;第一次和妈妈去洞庭湖玩,听见导游说洞庭湖的湖怪传说,我激动得一路趴在船舷往下看,盼望水里浮出个东西,更周密地思考了一番如果这东西把我叼去水里,把小艇拱翻,我还不会游泳要怎样逃生,怎样救我妈妈……到现在我妈也不知道,在她听着舜帝湘妃的凄美传说,临风望君山而感慨时,她身边一直专注看湖水的小朋友,在想着怎样打败水怪解救她的问题。   半夜我会站在家里阳台,假装背课文或英语单词,一个人不受打扰,自由自在地仰望星空,诚心诚意等待听见宇宙深处的召唤,默默发射自己的脑电波对外星朋友们说,看见我……看见我……看见我……   对科幻小说持续狂热了一个暑假后,我又开始对侦探历险小说产生兴趣。最早看的一本儿童侦探故事,叫《狐狸摩斯探案集》,现在想来也觉得作者有才啊,把夏洛克·福尔摩斯变成了一只在森林里探案的狐狸摩斯……终于等我认字足够,看得懂正经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就开始很热衷于研判蛛丝马迹,那时候生活中最大的悬念就是谁偷了我的圆珠笔,谁向老师告了谁的状,谁说了谁的坏话。   早在漫画《尼罗河女儿》出来之前,我就相信有时空穿越之门了,可以让我回到梦想中的朝代,去看一眼梦想中的偶像。那时候全没想到多年后会有穿越小说的风行,也没想到穿越小说风行的时候我已经对穿越这件事全无兴趣了。   上化学课学会摆弄瓶瓶罐罐后,我总是担心自己会不小心就配制出一种剧毒药品或能令人体变异的魔药,多年之后看《绿巨人》,郁闷地发现这个灵感早被雷同。   再小的时候,看了西游记、天仙配,就把妈妈的首饰翻出来披挂一脑袋,披着纱巾甚至毛巾被,感觉自己就是飘飘欲飞的仙女和妖精——这种事每个小孩都干过吧。   你是不是也曾坚信并期待着,自己是一个神奇的小孩,拥有超能力;你是不是也曾以为,在乏味的考试和作业组成的世界之外,一定存在着另外一个有仙女、有魔法、有美人鱼和独角兽的奇异世界,坚信有朝一日自己能回归那个世界,那才是我们的故乡,我们是来自某一片遗失大陆的神奇的孩子。那个世界又远又近,远在科学家们的视野之外,近在我们心心念念的幻想里,那是我们的亚特兰蒂斯,或许是亚特兰蒂斯里的另一个我们。   其实每个人,都曾拥有过一片心中的遗失大陆。 第十五章 熊孩子和她的小伙伴们   有一阵,我看科幻小说《三体》看魔怔了。   合上书也满脑子都是外星人,和好友喝下午茶,听她倾诉杀人不见血的职场战记,听着听着一抬眼看见窗外暮色已临,整座城市在这样一个温柔的黄昏里,依然忙碌得剑拔弩张。我一时走神,说,三体人的夕阳一定比这个好看,它们却没心情欣赏。   好友优雅地放下茶杯,随口应了一声,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说的是外星人。   我问她看不看科幻小说,相不相信外星人。   她一点都不掩饰地大笑说,你还有这个闲情关心外星人!想想又耸肩说,有吧,但是有没有外星人都轮不到我操心。   一个热心外星人事务的人,和一个只有兴趣职场拼杀的人,这就是那一刻我们之间的鸿沟。我表示要和她划清界限,说,不关心宇宙的人和我们这种关心宇宙的人,境界太悬殊了,完了完了,不能做好朋友了。   为了弥补这样的悬殊,她自觉地请我喝茶,把账单付了。   喝完下午茶出来,走在大街上,她已倾诉完心中郁闷,心满意足。   我满腔对外星人的关怀,却无处挥洒热切。   有时候,寂寞就是无人分享,自觉没趣。   成年人做好朋友,会在郁闷时陪你倾诉,给你鼓舞,一起和这个现实世界里比怪兽难缠得多的人情世故打打杀杀。   可只有小伙伴能和你一起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上天入地。   小时候有人给我一个玻璃做的戒指,上面有个假得可怕的绿宝石,我依然兴高采烈幻想那是一个有法力的宝贝,戴在手上到处显摆。但是居然没有一个小伙伴注意到这枚神秘宝物。我就站到一个凳子上,故意举起手遮在眼睛上方,迎着阳光做瞭望状。还是没有人注意到我手上宝石的反光。就在我悻悻地要跳下凳子时,有一个男孩子歪着头问了,那是什么呀?   我分享了我的宝物给他看,大声地,希望全世界都听见似的说:“这是一个法宝!”   他竟然被吓了一跳。   不是被我拥有法宝这件惊天大事吓到,而是被这样子大声张扬吓到了。   他左右看看围上来的小孩们,一副鬼头鬼脑的样子,好像很不高兴大家都过来看宝物了。   我却很高兴,一本正经地向大家讲解宝物的功能,最后被要求表演一下时,我叹口气望着宝物说,就是还不知道怎么用,正在想……大家失望地一哄而散。   就只有这个男孩子留了下来,继续观察我的宝物,一起迎着阳光研究怎么召唤它的法力。我比画着把宝物按在他眉心,按出了一个印子,他明显觉得痛,但没有哼一声。   由于法力实在召唤不出来,我很快失去了兴趣,转念说,去玩沙子吧。他看着我顺手把宝物戴回手指头,紧张地说,放到兜兜里!我被他郑重的样子震住了,隐约意识到,他好像比我多懂得一些什么,这真了不起。所以听他的,把宝物收进了衣兜。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慢慢从自己衣兜里也掏出一个东西,捂在手心。   我一下子猜到那是他的宝物,并不感到惊讶,但有一点轻微的失落,原来每个人都有法宝。   他快速递给我看了一眼,笑得傻呵呵的,凑到我耳边悄悄说:“不要跟别人讲。”   天,悄悄话,我们说了悄悄话——这件事一下子神圣起来了。   只有关系最好最好的人之间才可以说悄悄话,就像我妈和我。   尽管我完全不明白他这个宝物,有什么好神秘的,那只是一张画着花仙子的小纸片啊!   但是既然我们互相交换了秘密,那就意味着是好朋友了,特别特别好的那种。   于是我也对他说了句悄悄话:“嗯,保密!”   很久以后我明白了,花仙子可能是这个熊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女神。   都说男人对初恋,是会当宝贝悄悄捂在心里一辈子的,不知花仙子在他心里住到了第几岁。   搬家之后,再也没遇见过那个熊孩子,我们都太小了,小到记不住彼此的名字,转头就忘了那是谁,小伙伴换了一茬又一茬,却还是牢牢记得,一起说过的悄悄话,藏过的宝物。   藏在衣兜里的戒指、小发卡、画片、玻璃弹珠……可能睡一觉起来也忘了,似乎不再记得,不会想起,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有颗玻璃珠,从你不知道的记忆角落骨碌骨碌滚出来,才发现,原来它一直都在。   那时候的宝物,来得多么容易,走在路上弯腰都能捡到。   就像友情,来得不费吹灰之力,说过了悄悄话,分享了小秘密,就是好朋友。   长大之后秘密越来越多,可以分享的人越来越少,渴望分享的心却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越来越懂得掩藏和压抑。其实最初我们都不知道羞怯,在第一次被大人笑话之前,每个小朋友都敢举起一个玻璃戒指大声宣告那是个法宝,也理直气壮地相信自己有召唤法宝的能力。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大声宣告自己的幻想了,虽然心里隐约还在期待某一天发现自己的超能力,但是我谁也不告诉了。   除了小星星。   她的名字其实是欣欣,我第一次听到她名字时,以为是猩猩,可能那时太喜欢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我问她为什么是猩猩,猩猩又不好看。   她拿出铅笔一笔一画,歪歪扭扭写下“欣”字,解释这个字不是猩猩,是高兴的意思。但是听到她爸妈叫她欣欣时,没有前后鼻音之分的方言,还是让我想到大猩猩。   最后我自行决定,把她名字理解成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那个星星。   这样感觉就好很多了。   星星是邻居家的小女孩,只比我早出生几天。   不知道为什么,上幼儿园前我们没有成为好朋友,在幼儿园里读一个班,才成了好朋友。   我们都不喜欢上体育课,每次老师要求大家在院子里跳绳、跑步、做游戏,我们就要求去上厕所,然后躲在里面磨磨蹭蹭,叽叽喳喳聊天。   厕所当然不是一个美好的环境,但别无选择,这是唯一的避难所。   我们躲在这里面,在这么微妙的环境下,诞生了无数七彩泡泡环绕的浪漫想象。   关于仙女、公主、外星人、超能力……这些漫无边际的小幻想之外,我们各自有一个主题。星星的主题是希望拥有孙悟空七十二变一样的法力,可以任意变成任何人的样子,然后她逐一想象,变成了园长,要去干什么,变成了她姑妈,要去干什么……她的愿望都很实际,比如宣布全幼儿园放假一个月,或者穿着姑妈的高跟鞋和裙子出去逛一天。   我的主题是拥有一座可以隐形和飞行的房子,不用很大,两层就好,楼下一层可以邀请客人,楼上一层只有我自己住。这座房子是飘浮在空中的,像云朵一样,可以飞行,可以隐藏在任何地方,谁也看不见。星星听着我的描述,十分神往地说,那样我们就把这座房子盖在这个厕所上面吧,每次假装上厕所,就躲到你的房子里,不用站这么久讲话了。   当时我犹豫了一下,隐约觉得这个建议有哪里不对劲,又说不出来,只好同意了。   有一天,在家里吃过晚饭,星星来找我玩,我们躲在门口窃窃私语,讨论这座神秘房子的建造计划,被我妈隔着门偷听到了一点儿。大概我妈觉得不太妙的是,为什么这俩熊孩子想要住在厕所楼上?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的心理?她就掉以轻心地直接问了我,这导致我大哭一场,指责她偷窃我的秘密。   第二天我难过地告诉小星星,再也不想要秘密房子了,因为我妈已经知道了。星星也为此哭了起来,好像我们真的失去了那座秘密房子一样。   后来我们各自搬家、转学,再也没有见过。   好多对话细节都记得,后来,我却一直想不起星星长什么样子。   能大约记得长相的小伙伴,大概是小学之后了。   晓晓很白皙,萍萍是细长丹凤眼,田田是皮肤晒黑的短发假小子……但第一次让我觉得一个女孩子很漂亮的,是一个孤僻的、从不合群的女孩。   她有个很女性化的名字,微微,却剪了一头男孩式的短发,高个儿,长手长脚,爱穿牛仔。她的眼睛非常大而且有神,唇红齿白,眉毛英气,在一群眉眼还没长开的小姑娘当中,她突兀地显出一种早熟的漂亮。   小男生们已经懂得故意招惹作弄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女生总是凑在一起,猜测谁喜欢谁,猜得兴奋莫名。微微很不屑这些女生,更不屑还没长大的小男生们。   她总是一副心事深沉的样子,严肃地思考一些我从来没想过的问题,比如大人为什么要结婚,又为什么要离婚。那个时候我才刚明白结婚是怎么回事,就是像我姨和姨父一样,请很多人在饭店里大吃一顿,欢天喜地地敬酒喝酒,然后他们就住在一起了,结婚了。   至于离婚这件事,还没有出现在我的知识范畴里。   那个年代,离婚是不太光彩的事,大人们怕教坏小孩子,几乎都不在孩子面前讨论。   当微微告诉我,她的爸妈离了婚时,我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惊呆,只是茫然点点头。   她问,你不觉得结婚离婚很无聊吗?   我对无聊的理解就是,大人们都很无聊,没事找事做。   于是我认同微微的意见——结婚离婚就是吃饱了撑的,无聊。   她非常感动,要和我做最好的朋友。   做了最好的朋友,才能告诉我一个大秘密。   她带着我去校园角落的花坛下,刨土,挖出一个空的可乐拉罐,里面塞了个纸卷。   打开纸卷,上面写了几个人的名字,我都不认识。   她骄傲地捧着那个纸卷,像女王宣读诏书一样,一个个念出来,念到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时,她强调,这是一个已经十五岁的大人,他们统统都加入了她的组织,都听她的话。   我问是什么组织。   她翻过那张纸,激动地让我看背后,又是一行字:白玫瑰别动队。   别动队的意思,我大概懂,电视上每晚正在放一个电视剧,叫女子别动队。   你这个别动队是干什么的?我问。   她说,是要对抗大人的,要去揭穿他们说的假话、谎话。   我被她的雄才大略惊呆了。   那天我问了她很多很多问题,从为什么叫白玫瑰,到怎么收服了一个十五岁的大人,再到怎么实行这个伟大的行动计划……微微一半矜持一半羞愧地表示,她还没想到行动计划,并慷慨邀请我一起来想。   不过首要的一件事,是我得发誓保密,加入白玫瑰别动队,发誓一辈子不背叛。   我感到这个誓言不能轻易发,背叛好像是很严重的一件事。   于是我表示不想加入白玫瑰别动队。   微微震惊愤怒地质问为什么。   我解释不来,只知道,不愿意。   乃至很多年后,我也反感加入学生会,拒绝被要求写申请书加入组织,拒绝各种形式的“入伙”。人有群居、抱团、在集体化中寻求安全感的天性;也有追逐自由、保持自我、不愿被群体化的天性。我的性格是后者占上风。   微微傲气,我也硬气,我们是两个倔强的小姑娘。   这段刚刚萌芽的友谊和信任,就此结束。   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十之八九终结于各种原因的微妙妒忌。   我和微微从来没有妒忌过对方。   我们的友谊却结束得更加干脆利落。   此后我们都不再和对方讲话,在教室里面对面走过也当没看见,各自维持着小小骄傲。直至我随父母搬家、转学,离开那个小学,也没有再讲过话。到了新年,小伙伴们送贺卡的时候,我收到一张来自微微的卡片。她不知道我新家的地址,是托一个邻居孩子送到我爷爷奶奶家里的。卡片上写着满满的字,全是早熟于那个年龄的深思,和对远大未来的热望。   我也写满了另一张贺卡,设法送给她,却得知她也已经转学,没有人知道她的地址。   微微在她的卡片上写道,以后她要去美国。   我已算是个早熟的孩子,但微微比我早熟更多。   对于异国异乡,我还没有什么概念,美国英国德国什么国都只是一个模糊的名字。   很多年后,当我穿行在欧洲各国,居住在古老小城,离家万里,偶然会想起小时候的事,想起那个叫微微的女孩,不知她是不是真的去了美国。也许在某个宁静小镇上,她在过着典型的美式田园生活,也或许在纽约某个街口,她风风火火走过。   熊孩子嗖嗖地长,从小女孩到少女,就是一眨眼的事,快得自己也还没反应过来。   最开始,要上幼儿园了,奶奶就有点心疼地叹气说,小犟牛今天开始就被穿上牛鼻子咯。   人生之不自由的开端,都在这一句话里了,幸好那时我还听不懂。   起初,每天早上起床要被送去幼儿园都觉得很悲惨,后来成了小学生,更觉得读小学真痛苦,每天都要写作业。等读到中学才知道,天啊,原来幼儿园和小学的烦恼根本不算什么,中学生才是全世界最烦恼的人。   谁说不是呢,考试升学的苦恼,青春懵懂的烦恼,汇总起来可以叫作——从未成年到成年的烦恼。要开始习惯去竞争,去实际,去被规范,收折起孩童无拘无束的想象力翅膀,做中规中矩的少年人,尔后成年人。   这么多不快乐的事,当然要反抗,要逃跑躲起来。   每天背上书包去上学,坐在教室里枯对课本,身体不能自由,还好思想可以自由。   我的自由就藏在课桌抽屉里,偷偷压在英文课本下,如山如海的蕴藏在校门口小巷子的租书店里……多么感激,那些写出了武侠小说的作家们,救星一般的存在,造出侠义江湖的自由世界给不自由的人们去避难。   武侠小说是我给自己找的逃难出口,别的熊孩子们各有不同,有人看少女日漫做红粉泡泡梦,有人学电影里古惑仔,打打杀杀讲兄弟义气……夹杂其中的惨绿青春主旋律,是各种早恋、暗恋,各种情窦初开。   看武侠小说多了,早恋的可能性就低了,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楚留香。看日本少女漫画多了也一样,书中自有二次元的美男子,谁还稀罕身边满脸青春痘的愣小子。   可惜在老师和家长眼里,小说和早恋是一样的洪水猛兽。   班主任跟我妈说,你们家这孩子多才多艺学习好,既不搞早恋,又不捣乱,多好的学生啊,唯一缺点就是爱看小说!家长会上,这番话,班主任对我妈说完,又对另一个熊孩子的爸爸复诉一遍。   那个熊孩子就是小杰。   我们是唯二的两个成绩够好了,还要被老师严防死守的倒霉蛋。   就因为热爱武侠小说。   被老师搜查课桌,突击检查书包,是我俩的家常便饭。   小杰是男生中的异类,不爱上体育课,不踢球不打架,更不和女生打交道。   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看小说,数学全班最好,考试随便写写也是前三名的成绩,典型的学霸。这人瘦高,皮肤黑,黑得让人不仔细看不知道五官长什么样;仔细看还是勉强能看出,其实眉眼清秀,眼睛很大,只是黑框眼镜把仅有的优点全挡了。   这么一个眼镜学霸,寡言少语,独来独往,存在感低到近乎于零。   做了很久同班同学,我也没注意过他,最多每次老师念成绩排名时,那几个排在我前面的名字里,总有他。我也不在乎考试拿第几名,心情好考了第一和心情不好考不及格时,都一样领完卷子下来继续看小说。我关心黄药师和楚留香,远远超过自己的分数。   那时候老师还没发现我狂热看小说的行径。   小杰也隐蔽得很好。   我们都不知道身旁潜伏着一个同党。   直到有天课间他走过我座位,无意中瞥见我压在英语课本下露出的一个书角,是我偷偷看了一节课还没来得及藏起的武侠小说。   他恰好也才看过这本同一个租书店里的《冰川天女传》。   这个从不主动和女生说话的木讷学霸,惊讶地站在我桌前,张口来了句,你看武侠?   我也很惊讶,难道一个学霸也看武侠小说?   我们相见恨晚地就《冰川天女传》相关人物剧情交换了意见。   梁氏书里惯有的名门正派,凛然一团正气的少侠,正把我给郁闷得不行,正想大骂一顿男主角,而小杰也正为金世遗的遭遇愤愤不平,对名门少侠满怀腻歪。   我们的三观,简直一拍即合,都喜欢金世遗、黄药师那样离经叛道的人物。   区区课间休息的十分钟完全不够聊,上课铃响起,我们的话匣子才刚刚打开。   于是下一节课,这个学霸,破天荒地与女生传了一回纸条。   我们把对小说人物的意见奋笔疾书在笔记本里,假装交换借阅笔记,在老师眼皮下传来递去。鉴于他一贯正经的学霸身份,老师没有起疑。   聊完冰川天女,我们又聊金古梁温……书中许多疑惑不解的剧情,如鲠在喉的槽点,原本压根没想过能与谁分享,突然间遇到一个人,你说上句,他立刻接出下句,意见一致时恨不得越过课桌来击掌,意见不同处,笔记本密密麻麻写一大篇来激辩。   那会儿还没有网络,更没有电子书,武侠和言情小说都是校园违禁物品,更是稀缺资源,共享就很必要。以往我都是自己到处找书,以刺猬嗅西瓜般的灵敏,临近街巷哪里有租书店,都摸得门儿清。有了小杰这个同党,互通有无,越发眼界大增。他老爸也是个武侠迷,家里一柜子武侠书,背着老爸偷书看从来没被发现。   一开始他胆小,不太敢去租书店溜达,那时候一个中学生踏进那种地方就和踏进录像厅一样禁忌。我租了书就再借给他看,慢慢他也被我带出几分胆子,敢自己去租书了。   他也把家里的书偷出来借给我看,怕老爸发现,每次都心惊胆战。   一部武侠总有好几册,有时某一册被人租走了,我俩也等不及,囫囵跳过从后面开始看,云里雾里一起猜剧情。有时针锋相对,我挺一个人物,他挺另一个人物,吵得面红耳赤。说服不了对方,就各自埋头翻书找论据,在笔记本上长篇大论写感想。   最终不管谁辩论赢,都觉得淋漓痛快。   十几岁的年纪,青春薄脆易敏,男生女生都像摆着尾鳍小心游过对方的电鳗,怕一挨到就有高压电奔流。谁与谁走得近点,立马绯闻传得红光闪闪,自己也很容易莫名其妙就对一个人怦怦心跳,又莫名其妙就厌倦冷淡。可能爱上一个男孩只是因为他某天穿的白衬衣很好看,转眼不小心看见他踢球的样子笨拙,就失望不爱了。   我喜欢过一两个男孩子,也有被男孩们暗恋,递情书,守在校门口送花……但和小杰说的话、传的纸条,比和任何男生都多,偏偏我们是两个绝缘体,绝对没有火花,越是感情好到像兄弟姐妹一样,越没有别的想法,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武侠小说伴随我初中三年,从未间断,连中考前夕也手不释卷。   小杰虽然是学霸,我成绩也不差,但都是不肯努力的家伙,玩心大过天,没心没肺,不知道什么叫考试压力,无所谓成绩分数。直到中考前夕,小杰突然休学,因为健康原因没有参加中考。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男生中不合群,不打球,不爱上体育课,是因为有先天性心脏病。   人生的分界岭就从中考开始。   小杰没有像我一样,按部就班读高中、读大学,他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被家里安排去读了一所没有升学压力,可以随便混日子的学校。他的未来也被家里设置为简单模式,只要平平淡淡、轻轻松松把日子过下去就行。   当我在高中水深火热,被课业重重包围时,小杰依然逍遥自在,终日书海漫游。   我读了一所封闭式寄宿学校,周末回家,学校在很远的郊外。   那时没有网络,还在邮政通信时代。   我们没有因为距离而中断对小说讨论的热情,反而开始勤快地写信。   有一个外校的男孩子正在热烈地追求我,一天一封情书。   可是小杰的信,是上午一封,下午一封,滔滔不绝地写,常常是我刚接到信,还没来得及写完回信,他新的一封又来了。不知究竟的同寝室女生们,都以为小杰是我另外一个追求者,看到我每次接到小杰的信雀跃的样子,又以为我也喜欢这家伙。   解释也不会有人相信,这单单纯纯只是友谊带来的暖心暖肺。   看到信封上小杰标志性的难看笔迹,拆开信封,看到长篇大论的字儿,就忍不住咧嘴笑,周身都是暖和的,拥有一个心意相通的好朋友,就是这样踏踏实实的快乐呀。   我们的通信依然是孜孜不倦的小说讨论,像初中时的课堂纸条一样。   慢慢也开始说说各自生活,他抱怨他的沉闷无聊,我牢骚我的高三压力。   青春的烦恼多种多样,家人父母的不理解,小恋曲的失落,未来的迷茫,夹杂在我们对小说天马行空的畅谈里,像梦境偶尔也落入现实的小灰尘,我们为彼此擦去这些烦恼的灰尘,手牵手营造一个无忧无虑的新次元,那是侠客的快意江湖,科幻的星辰大海,任我们上天入地,自在无拘。   看过的小说都聊完之后,我们把彼此都最喜欢的金庸小说,读了又读,谈论每一个细节,互相提问,游戏般的挖空心思,把书里字句旮旯都翻了,非要想出几个刁钻问题,以考倒对方为乐趣。这样的讨论,渐渐从小说情节,上升到对历史、哲学、人性的探讨。   那时的探讨不免幼稚,却是两个懵懂少年在真正享受着思想自由碰撞的快乐。   随着话题的深度渐增,求知欲随困惑增长,我们在无意识中拓开着眼界和思维,大量地查阅资料,大量地思辨和讨论……大篇大篇的通信,最多时写满了十页信纸。   不管课业有多繁重,半夜熄了灯,我打着手电,躲在被子里也要回信。   三年高中,我们的信攒了一大口袋,随便抽一封来看,都忍不住要笑出声。   真正见面反而很少,有次周末趁着回家,我们相约见面,在初中校门口,相隔许久,小杰还是那么黑黑瘦瘦,笑容腼腆。我们互相打量,笑嘻嘻开玩笑,沿着大街溜溜达达走着、聊着,话题无边无际,有一搭没一搭。小杰突然说,你知道吗,那些信我都攒起来了,好大一袋。我说,一样啊,你的每一封信都在,当然要攒起来。   他站住,回过头看我,那一刻笑得很灿烂,眼镜下的大眼睛亮闪闪的。   我也突然很感动,想想几年时间飞快溜走,攒下的信已经那么多,我们都已经做了那么久的朋友,久得像有一辈子了。小杰笑着说,要保存好喔,以后谁要是出名了,就把这些信出版成书信集,到时读这些信的人,不知笑成什么样。我说去你的,谁要出名啊。   他偏头看着我说,谁知道呢,你写作文这么好,以后说不定会是一个作家。   我哈哈大笑。   高中三年就在一封封书信记载的欢笑烦恼里过去了,单纯的少年时代也过去了……那些夏日知了吵吵闹闹的午后,窗外的梧桐树,绿得凉悠悠,教室顶上的吊扇摇摇晃晃,黑板上粉笔的印子还留着上一堂课的数学方程式,生物老师却在展示着他的草履虫图片……   我进入了大学时光,小杰继续无所事事地悠闲生活。   我一头扎进大学的图书馆,开始读教授们列出的长长书单,迷上在影视课上放映的文艺电影。我想分享自己在读的书给小杰一起看,他一听外国作者那么长一串名字就提不起兴趣。   他也推荐他在玩的游戏,让我一起打游戏,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游戏开始颠覆世界。   我哪里有时间去玩游戏,看书都看不过来,紧接着大三开始实习便是迈入社会的开端。   和小杰的通信渐渐变少,内容渐渐变短,终于有一天,提笔觉得乏味,不知可以说什么。我的生活,他的生活,似乎各在一个星球。   几年间,我们一起读了那么多书,那些嬉笑怒骂,针锋相对,字里行间建立起来的友情,纯粹得像书里的世界,天马行空,高来高去,一旦落到现实里,却让人无所适从。   联系自然而然荒疏下去,即使有了网络,有了Email和QQ,我们每天上QQ都能看见对方在线,却没有什么可聊的话题,他的回答似乎永远都是,等一下,我在打游戏。   过了好久,有一天,他突然说要来学校看看我。   我在校门口等他,他远远走来,懒懒散散的样子,穿件格子衬衣,模样一点没有变化,还是那个初中男孩。   他看着我,很错愕,好像看见另一个人。   我只是留长了头发,化了淡妆,穿着裙子和带一点高跟的鞋子,这是一个初入职场的实习生很平常的打扮。   坐在一条长石凳上聊天,对面是修建于民国时期的老教学楼,第一任校长的雕像掩映在树丛间,小杰望着这些,神往地说,你们学校很美啊。我问他要不要逛逛。他摇头,想想又说,如果可以,你帮我从图书馆借点书来看看吧。   他从未这样生分客气地和我说过话。   我问他想看什么类型的书。   他似乎被这个问题问住,怔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要看什么,很久没有看书了,突然不想打游戏,就来看看你,看到你又觉得想看书了。你在看什么,看完就借我随便看看吧。   那天他心不在焉地,时不时沉默,没待多久就说还有事要走了。   我想着,下次吧,反正还要帮他借书。   互道再见时,我们还是一样大大咧咧挥挥手,都笑嘻嘻的,却像有一个声音,隔在中间小声地叹了口气。   有些改变,不可逆转,无从挽留。   在图书馆找了几本或许他感兴趣的书,发信息问他几时来拿,他说过几天吧。   这一过,到现在已经十年,我们没有再见过面。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失去联系的,起初只是淡了联系,偶尔问候,渐渐连偶尔的惦记也被一天天高速变化的生活冲淡。总是在高节奏的生活中,从住处到工作,从邮箱到手机号,变动更新如家常便饭。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行走的路越来越远。   那些遗落在路上的时光,某一天想起回头去找找,早已不在。   我们争先恐后地改变,生怕被这个善变的时代丢下。   那些手牵手,同路而行,一起走过时光的小伙伴们,每到一个分路口,各有各的方向,总不能牵着小手走完所有的路——记得幼儿园时,老师带小朋友们出去玩,用一条长长的黄色带子把排成队的小朋友拴成一队,一个接一个,谁也不会走丢。   可人生是一场自由奔跑。   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转,有人右拐,跑着跑着小伙伴们就跑丢了。   一年年的时光流去,不会刻意想起,也从来没有忘记……就像和小杰的那些信件,多少年没有打开来看,一直在那个口袋里,不用真的打开,也还是记得那些深夜拿着手电筒写信的快乐。   小伙伴们,如今,你们一个个奔跑在哪里呢?   此刻身边,和我们一起跑着的人,也是在从前一个个不同的路口,切换了方向,偶然或是必然与我们相逢,跑在了同一条路上。于是我们继续奔跑,结伴或独自,相逢又道别。   再见,那些注定不会再相逢的小伙伴们。   即使不再相逢,我们说过悄悄话,有过小秘密,熊孩子们的快乐时光,少年的烦恼青春,这些时光里真正的宝藏,不会被偷走,永远永远都是我们的。 第十六章 曾经爱过这些人——80女花痴笔记   2014年的春节,似乎大家都在谈论一个来自星星的“叫兽”。连我远在意大利,从来不看韩剧,也被微博里铺天盖地刷屏,刷到对“叫兽”不能和女神接吻这种细节都知道了。   然后,某天我看见一条微博圈我,是个读者,说她在百度百科上搜索“薛晋铭”这个词条被震惊了。我一好奇也去搜,这个名字是我长篇小说《衣香鬓影》三部曲里一个迷倒诸多女读者的人物。百度百科他的词条一看,不知是谁,把六十多万字书中关于他的正面、侧面描写,各种细节,全部挑出来编辑成了人物档案,考据推断出了他的生平、爱好、经历、亲缘关系……   谈恋爱,对男朋友也没有这么热烈和上心吧。   谁没有爱过一些来自二次元的男人呢。   爱能跨越时空、种族、性别界限,跨越一下次元也很正常。   以前这叫花痴,现在叫“我是某某的脑残粉”。   还在小学的时候,班上女生就几乎个个都有一本秘密的小笔记本,抄满了某个明星的档案资料、歌词,贴满花花绿绿的明星不干胶贴纸。90后不知见没见过那种不干胶,那个不干胶的年代,没有明星微博,明星也不会和粉丝互动,一个个都遥远得真的像天边的星星,能得到一张印着他剧照的不干胶贴纸,就能让粉丝幸福陶醉好久。哦,那时的粉丝还叫作追星族。严格来说,追星族追的是现实中的明星,更多时候,我们追逐的星在另一个次元,是书里剧里的角色。   在那幸福的脑残粉时代,我也曾经爱过这些人——   《倚天屠龙记》的杨逍   《大时代》的丁孝蟹   《包青天》的展昭   这三位并列为我初中时代的三座大山,不,是三座奥林匹斯山上的男神。   前两位都同样是迷倒了天下女子,却爱上一个把他往死里整的女人。所以他们只能负尽天下人,却被一人负。这种角色设定,就奔着一个虐字。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他们都是一个江湖、一个时代的极端强人,然后绝望痴心地一头扎进爱情,被自己的深情溺死在悲剧命运里,敲碎一地女人心。   展护卫在剧中谈过几次恋爱,都不得善终,最终命运不是和锦毛鼠去相爱相杀,就是和开封府里的男人们去相濡以沫……不知道说他什么好,反正吧,那一身黑衣清俊,红衣制服诱惑,时不时受个伤,中个毒,吐个血,苍白个脸的展护卫,无论搁在当年还是现在,都是尤物。   另一个尤物,走出了反深情的另类路线。他也总是很深情,却是跟不同的女人深情,上一集还在和盐帮帮主海誓山盟,下一集你还在为程帮主的“从此萧郎是路人”而心痛,他已经一转身去和那个要杀他报仇的侠女拥抱滚黄沙了……对,他就是那个比清宫戏里什么阿哥皇帝都早火好多年的四爷,乾隆啊。   剑眉星目,风流倜傥,这八个字,的确是为郑少秋度身定制的。   美人如玉剑如虹,也是为他的角色度身定制的。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具妍态,今夜吾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谅不至令吾徒劳而返。”——比《戏说乾隆》早很多年的《楚留香》,同样的脸,同样的俊美倜傥,无论书中角色还是剧中扮相,都是一代巅峰。   倜傥是不受年龄限制的一种气质,六十岁也有六十岁的倜傥。   看前几年秋官演唱会上,举手投足仍倜傥。   与张天爱一段对唱之后,王子装扮的秋官亲吻了张天爱公主的手背,已不年轻的公主笑对已不年轻的王子,柔柔说:“谢谢你,让我做一回你的公主,你永远是我的王子。”   《决战玄武门》这部更早的戏,经典之处,还不是港剧黄金时代的苗侨伟、汤镇业、黄日华、翁美玲同台飙戏,而是又美又虐的剧情,永不落伍的角色配置,简直是丧心病狂地要击碎观众的心——苗侨伟的秦王李世民,英俊雍容狠辣;汤镇业的李元吉,俊美阴毒变态;黄日华的江丰,江湖屌丝奋斗励志模范。三人同抢一个痴情哀怨苦恋薄幸秦王李世民的女人。   经典中的经典,是李世民为皇位亲手杀死心爱女人的那一剑。   悲情而美丽地死在自己所爱之人手中,这是女人天性中隐秘的献祭情结。   ——当遇到生死关头,一个男人没有办法保全自己心爱的女人,怎么办?   电视剧和小说里往往会有三种选择:一、奋起反抗,战之不胜,两人一起死;二、男的放弃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让女的一个人保命独活。女的改嫁个她不爱的人,慢慢苟且一生。或是女的转眼也死掉,两人来生重逢;三、男的一狠心,咬牙牺牲了女人,自己上位,然后一辈子或暂时地痛苦内疚怀念。遇到大男子主义的编剧,这个女人通常是自愿为爱人而死,含笑瞑目,多年之后这个男人寿终正寝或死于非命,临死还不忘当年所负的爱人,大家纷纷洒下同情的泪水。遇到愤愤不平的女编剧,这个女人多半很凄厉,死不瞑目,诅咒男人江山情爱永失,多年以后报应来临……你若是男人,喜欢哪一个选项?你若是女人,又喜欢哪一个选项?   我年少的时候,也觉得秦惜惜含笑血溅李世民剑下,永远活在他的愧疚痛苦中,是一个完美的死法,反正老死床上也是死,不如在爱情中绚如烟火美美地一死。后来我意识到,后半段剧情是女观众的一厢情愿,李世民才不会因为初恋为自己的牺牲献祭而铭记深爱她一生,转身就有了同样美丽又爱他的长孙皇后和妃子们。秦惜惜泉下有知,可能会想,Oh,no,早知道不死了,跟着深爱我的少侠去浪迹江湖不知多快活……   《怒剑狂花》这部武侠剧很小众,看过有共鸣的人可能不多,老实说,那个制作化妆潦草得有点不忍直视。但剧情和人物设定,太知道女观众的软肋在哪里——戴天,一个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处处惊才绝艳,傲视天下的美男子,终生甘为一个女子的家臣,甘为她皇甫藏花一人俯首,为她含笑低眉,为她舍生忘死。在她风光时退居身后,在她落难时默默守护。他的感情是极端符合东方传统式的内敛自持,不宣泄不追逐,宁肯在被忽视的角落自开自落成一树枯梅,也不肯着了痕迹,这种情感是一种古典的高贵,现代人可能已无力在浮躁世事中去亲践这样的高贵,却被荧幕上的人物,在心之深处叩开最柔软的感动—要知道这剧当年在录像台播出时,连我那个向来不屑看武侠剧的文艺范儿老妈,也和我一起半夜追剧不睡觉,看完还和我意犹未尽地感叹,戴天对女主角太痴心了。是啊,这样的男人如果得不到爱情,谁都不会甘心。大结局那集时,她和我一起抱着被子,守在电视机前,看到痴情得让人心碎的戴天终于抱得女主归,我们都心满意足……这就是痴情的杀伤力,对女人永远有效。   演员姜大卫本身有一种落寞忧郁,虽万千人吾往矣的气概。他年轻俊俏时演过的经典角色很多,最动我心的,还是他中年后出演的《九阴真经》——那个史上最美黄药师。同样是他中年时代演的曾静,我就无感,与演员无关,角色属性决定了,曾静是不受待见的炮灰,而黄药师一出场—雪地,浇酒,祭剑,大开杀戒,携一美人众叛亲离远遁海上,这就是奔着击碎观众的少女心来的。   这部剧里的黄药师,其实已经谈不上貌美,姜大卫已现岁月疲态,也同时现出了眼神里的凌厉悠远。翩翩年少的唇红齿白,像瓷器,历经岁月淬炼之后,瓷器就变成了玉,光华由内而外,敛而不露,温润清坚。看这部剧时,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大叔的魅力。   终于该说到我的二次元初恋,第一个爱上的电视剧人物了。   那年我才八九岁。   看刘永版的秦始皇,情情爱爱剧情还看不太懂,但是看到少年嬴政小心翼翼爱上那个病娇的韩国公主,单恋哦,被妹子又躲又甩,刺激得未来的千古一帝自卑脆弱不自信,我就生气到想冲进电视里把那个公主和燕国太子丹绑在一起扔出去。这部剧虽然不是正剧,刘永却把一个成长历程崎岖的帝王的孤独感演得特别到位,那种深入人心的孤独,甚至能触动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看着荧幕上的嬴政如一头雄豪的困兽,从深宫到天下,左冲右突,也不能打破宿命孤独的樊笼,年幼的我竟第一次有了一种深切悲哀的感受。   的确,孤独是人类有生以来的共同疾患,谁抓住了孤独,就抓住了共鸣。   最后悄悄说一句,李默然老先生演的邓世昌,看这部剧的我还非常小,勉强能看懂剧情,看到邓世昌殉国那一幕,我眼泪哗哗地流,正好刚看过哪吒闹海,就在脑子里自己演了一部续集——我是一个像哪吒那么厉害的小英雄,飞天遁海,挥舞长绫,脚踏火轮,帮助邓世昌打败了日本军舰。这个幻想我一直没好意思说给任何人听过,花痴到连李默然爷爷都不放过,太不好意思了。 第十七章 长不大的老国王和他的小公主   女孩被男朋友惹生气了,回家跟爸爸抱怨说:“男人都有幼稚病,一辈子都是长不大的小孩。”   爸爸会怎么回答?   “很正常,我都是五十岁以后才开始成熟。”   这个大言不惭说自己五十岁后才开始成熟的男人,就是我的老爸。   女儿是爸爸的小公主,但童话里也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国王。   一个五十岁才开始成熟,内心像彼得潘一样长不大的老国王,他的小公主,注定了从小要被锻炼成一个内心强大的公主型汉子。   小时候,如果爸爸突然心血来潮说,喂,明天带你去动物园看大老虎。   我不会过早兴奋,会谨慎等到真正到达动物园门口才开始开心。   高兴太早很容易白高兴一场。   因为在我的童年人生经验中,和爸爸出门的计划,总是充满变数,他的心情和兴趣随时会改变,许诺和计划都不重要,我们的出行常常取决于爸爸的即兴发挥和灵感。   很可能,说好的动物园,变成出城看野花。   很可能,说好的游乐场,变成在爸爸的朋友家旁观大人们聊天。   甚至有可能,说好星期天去郊游,天气变了,或爸爸没睡足觉心情变了,当我兴奋了一整晚,准备好小背包,一早穿得漂漂亮亮,左等右等,爸爸还在那里磨磨蹭蹭考虑到底要不要出门呢?要带上哪些东西?要不要带伞?一直考虑到中午还没有出门的迹象,然后鉴于时间太晚,郊游取消。   一个话还说不利索的小孩,无法明确指责他这种过度随机的行为,只能用撒泼来表达愤怒。对待一个爱撒泼的小人儿,爸爸自有一套。   那些年他常常把一句古话挂在嘴边:君子不与小人斗。   我就是那个被嫌弃的小人儿。   所以,计划没有变化快,人生就是这样无常,要淡定面对各种变数,学会接受不去动物园就去逛大街也没什么,看不了大老虎就为自己多争取一根糖葫芦也挺好,反正撒泼解决不了问题。   不得不承认,爸爸教给我的这项本领,在我的人生中,要排名实用性前三名。   尽管这样,大多数时候,他还是一个颇有作为的爸爸。   比如,当我正玩得开心的时候,他不巧正闲着,想起好像应该做点什么来尽到教育职责,就把我拎起来,摁到小桌前,说,来,爸爸教你画画,爸爸教你数学,爸爸教你写字……   我扭来扭去不高兴,玩得好好的,谁要学什么数学。   他就痛心疾首跟我妈投诉,你看,这孩子太不追求上进,教育很难啊。   当我玩够了,虚心好学地捧着小本子和铅笔,找他教我画画时,如果他正在看电视,或是下班回来刚打开一瓶啤酒喝得痛快,就推推我说,去找你妈妈,她教得更好。   好不容易在我们都有兴致坐下来画画的时候,爸爸伏案作画,妈妈在一边织毛衣,我趴在旁边认真虔诚地观摩爸爸创作。他挥汗画好了一幅作品,兴致勃勃地展示给我:“看,爸爸画的什么?”   “小鸡!”我拍手赞美。   “不对!”爸爸的脸色阴了一点点。   妈妈探头过来,仔细研究一番,启发我说:“这不是小鸡,你再仔细看看,小鸡的嘴巴应该是什么样,爸爸画的是什么样?”   我想了想:“是小鸭子!”   妈妈称赞道:“对啦,这是扁扁嘴的小鸭子。”   老爸沉默,清了清嗓子,耐心提示:“注意看这个尾巴。”   妈妈和我困惑地仔细端详,哦,尾巴好像是有点长。   “野鸡?”妈妈试探问。   “是孔雀……”老爸沮丧地放下了画笔。   事实上,我的爸爸有一副很具迷惑性的外表,看上去完全不像这种个性的人。   他英俊,浓眉大眼,正气十足,衣着低调又得体,在工作场合严肃沉稳,不苟言笑,接到女儿奶声奶气打到办公室的电话,也是这种腔调回答:“喂,哦……什么事?你说。”   和他走在路上,我总是够不到他的手,矮矮的一个小人儿,想要牵着爸爸的手走路,基本就是被半悬着拖走。他发现这个问题后,自觉让我骑在他肩膀上,驮着我。   驮不了一会儿,他兴奋劲上来,就开始摇头晃脑大步走路,把我在肩上摇来晃去,晃到我尖叫喊救命。别的孩子都很喜欢骑在爸爸肩头,我倒是宁愿被悬着拖走。   甚至我们还发明了一种更有趣的悬挂方式。   他单臂平伸,让我两爪环抱着他的上臂,双脚离地蜷起,像猴儿攀树似的,团起来挂在他胳膊上。他很得意用这种方式炫耀自己的高大威武。   那时候在我眼里,爸爸也真的像托塔李天王一样,凛凛威神只可仰望。   和小朋友一起看动画片哪吒,小朋友不信哪吒的爸爸李天王能一只手托起一座塔。   我自豪又不屑地说,那有什么呀,我爸爸也能,他一只手能把我都举起来,塔那么点小,十座都可以!   说着我比手画脚描述自己是怎么挂在爸爸胳膊上出门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一条胳膊都那么强壮的老爸,整个人一站出来,那肯定是孙悟空级别的。   很长时间我都对此坚信不疑。   直到什么时候我才醒悟,老爸并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大英雄呢?   那一幕我记得很清楚。   那是夏日的一个夜晚。   爸爸下班回来吃完饭,突然又心血来潮要带我去河里游泳。   按照常规,他心血来潮的时候,总暗示着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要发生。   我们家离江边不远,饭后散步走着就到了。   那会儿的长江还没有污染得很厉害,夏天江水上涨,涌入浅弯,每天傍晚都有好多人游泳,水性好的人特别多,许多小孩是在长江水里跟着爸爸扑腾长大的。   我爸一直扬言他也是从小在江水里畅游的人,年轻时还有冬泳习惯,水性据说是极好的。   但我一直没有见识过,他解释说,后来工作忙,没时间了。   我妈说,是因为他长胖了,结婚后就懒得锻炼了。   我记得她带着一点不无惋惜的表情说,要不是你爸以前长得帅,身材好……   就,就没有下文了是吧。   总之那天爸爸突然有兴致去游泳,我太兴奋了,认为终于要一睹他畅游江河的风采。   我亲自扛着自己的黄色小鸭子游泳圈,爸爸妈妈手牵手,这快乐的一家就向江边出发了。   走到江边天色已黑,路灯下的河滩上,许多人在玩耍游泳。   爸爸说太吵闹了,他知道附近有一个安静的,水又浅的地方。   我们信任了他,跟着他又走啊走,走到我都快没力气游泳了,妈妈也抱怨脚疼了,终于他说到了。   眼前,是黑压压的一片无法辨认的景色,没有路灯,只有淡淡的月光。   月光下鬼影都没有一个,果然安静。   爸爸开心地指着脚下那一片黑影说,那是木材厂堆在这里等船来运走的大木头和竹子。   整整齐齐堆成一堵墙一样,顶上勉强是平坦的。   他说,现在我们只要走过这堆木头,跳下去,就到了最好的一片沙滩,游泳开始了!   说着,他一马当先,大脚板穿着拖鞋,咚咚咚踩着那些木头,冲向前方。   我一时忘记了对黑暗的害怕,举起小鸭子游泳圈,跟在后面咚咚咚冲锋。   只有妈妈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意味。   她在后面大喊大叫让我们停下。   没人理她。   爸爸已冲到了木头堆的边缘,以一个英俊的姿势,凌空跃起,笔直地跳了下去。   我冲到木头堆边,也要跟着跳。   但是,等等……爸爸去哪儿了?   他不见了。   人呢?   我呆呆地望着脚底下一片黑暗的沙滩,真的没有爸爸英俊的身影。   妈妈追上来揪住了我,英明断喝:“不许跳!”   黑暗中传来爸爸心虚的声音:“不要跳,不要跳!”   “你在哪儿?”妈妈探头寻找他。   “我在地上……”爸爸挣扎地回答,“孩子别下来,你来帮忙把我拖出来,我一个人动不了。”   “动不了?你摔伤了?”妈妈大惊,突然想起她带了手电筒,摸出来往下面一照。   她一声尖叫。   我探头往下看,天啊,爸爸只剩下半个身体了!   只剩腰以上的半个身子杵在地上,从腿开始,另外半个身体不见了。   要不是妈妈这时爆发出毫不留情的大笑,这一幕就是我童年最大的噩梦了。   真相是这样的:   退潮后的沙滩被水泡软,整个成了沼泽一样的沙糊,踩上去就会下陷,如果有人特别有勇气地笔直一跳,后果就是我们眼前看见的这样了。   最终,靠着妈妈英雄救美,老爸艰难地爬出了沙滩沼泽。   他从腰以下都裹满黑乎乎的泥沙,腰以上是赤膊的一身白肉,就这样垂头丧气地走在大街上,走在人群中、路灯下。拖鞋当然也丢失在沙里,找不回来了,他赤脚,一步一个湿漉漉的黑脚印,湿泥沙不断沿腿往下掉落。   恐怖片里从岩浆中爬出的地底怪物,也是这样一边走一边全身往下掉岩浆的,和我爸的视觉效果只有颜色上微小的差异。   我和妈妈在后面远远跟着,评论着爸爸炫酷独特的造型,欣赏着路人惊骇的目光,不时发出愉快的笑声……   那之后爸爸再也不带我去河边游泳,我们只去安全的游泳池了。   这个世界上可能就是小孩子和水瓶座最善于突发奇想,并认真对待那些层出不穷的怪点子。   小孩总会向父母索要一些奇怪的东西。   我很少要这要那,最多缠着人讲故事,会认字后就自己看书。   第一次强烈地想要一样东西,是想要一只鹰。   那时候电视正在播一部武侠片,里面有个美丽的女坏蛋,肩膀上带着一只小鹰,很威风,她和别人打架,那只小鹰就飞来飞去啄敌人的眼睛。   我很羡慕,梦想着自己也有这样一只鹰,天天带着去上学。   “爸,我想要只鹰。”   “鹰?”   不记得当时他有没有答应,或是问过什么,按他的性格也不耐烦多问,大概支吾了两声就不理我了。这事我也是想想而已,没真的打算弄只鹰去教室,老师一定不会很高兴。   等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件事时,某天,放学回家,看见家里多了个罩着布的大家伙。   “这是什么?”   “笼子。里面是你喜欢的东西。揭开自己看。”   我纳闷地靠近听了听动静,里头果真有活物。   小心翼翼揭开黑色的罩布,定睛一看,大失所望。   笼子里蹲着的那家伙,土头土脑,肥肥圆圆,羽毛短秃秃,看上去又丑又怂。   “就是这只鸡啊?”   端着大茶杯悠然喝茶的老爸,嘴一撇,嘲笑我不识货。   他说这是雏鹰。   是他的一个朋友回山区老家,从山里猎户手中收来的,山鹰的雏鸟。   “这么丑?”   “它还小,长大就漂亮了。”   “可是我们为什么会有只鹰呢?”   “你说的,你想要一只鹰。”   “我说过吗……”   “不要算了,放回去。”   “要!”   虽然这鹰比我梦想中的丑了一点,但老爸居然记得我提过的古怪要求,真的给了我一只鹰,这件事,比真正得到一只金翅大神鹰更让我高兴。   我们一起兴致勃勃拿切细的肉条喂小鹰,看到这个肥鸡一样的小家伙,吃肉时弯钩小嘴刀子般利落,黑豆小眼一睁一闭,闪闪有神。吃饱了肉,翅膀展开伸懒腰,神气活现,歪头瞪人。老爸满意地点头赞许它,有野性。   小鹰按一天一顿肉条的饭量,迅速长大。   翅膀脖子上的硬翎出来了,嘴上弯钩更锋利了,眼睛炯炯,从前的丑鸡模样渐渐不见,显出一头猛禽的真容。   我们都越来越喜爱小鹰。   终究有一天,爸爸还是纠结不舍地和我商量,把小鹰送回山林。   其实这也正是我心里所想的。   我曾经悄悄掀开鸟笼的罩布,想偷窥睡觉的小鹰。   黑暗里,那双冷冰冰的锐眼突然睁开。   那是一双野性的眼睛。   任何人,只要和鹰的眼睛,这样近在咫尺地对望过一瞬,就会明白,鹰注定是翱翔在苍空之上的自由生灵,不是可以被人类圈养笼中的宠物。   爸爸和我并没有就小鹰的问题谈论更多,但我们之间有这种默契。   他也是小孩子心性,或许他也曾想养一只威风的鹰,当我们真的养了,他和我一起在与小鹰朝夕相处的时时刻刻,感受一个野性生命的成长,开始去理解这种野性,尊重它的自由。   小鹰长到足够大的时候,被放回了它出生的那片山林。   我和妈妈都爱猫,爱小动物,爸爸则一副大老爷们样,很少流露对猫,对小动物的感情。   有一件关于爸爸和动物的秘事,是奶奶告诉我的,说爸爸还是一个熊孩子的时候,学医生给小孩打疫苗针,拿了根竹签子,满院子追着逮人家养的小鸡,逮到就拿竹签子戳一下翅膀,表示给那只小鸡打针了……   从此在我印象里,爸爸不是动物们的好朋友。   连家里的猫咪也绕着他走。   直到有一年寒假,我回家过年,那个冬天特别冷。   爸爸一早去公园晨练,比平常提早回来了,在门外就高声嚷着开门。   我开门一看,他两手吭哧吭哧地抱着一只大纸箱,满头汗。   纸箱里传出微弱的嗷嗷声。   我和妈妈都愣愣看他。   他用一种“随便在路边捡了个什么”的淡定语气说,我捡了六只狗。   六只?   他小心翼翼像放婴儿一样把纸箱放在地上打开。   六只还没睁眼的小狗崽,饿得乱叫乱爬。   爸说,公园里晨练的老头儿们弄死了一只流浪狗,发现那只狗还在喂奶,就到处找,要把小狗崽找出来一起炖了,说冬天吃狗肉大补。   这窝小狗最后被他们循声在树丛里找到。   爸说:“我也不跟这些人说道理,趁他们不注意,找了个纸箱,把一窝狗端起来就跑,他们还追,我一路汗流浃背跑回来的!”   他嘿嘿嘿地笑。   他从来也没说过他喜欢动物,路上看见别人牵着可爱的小狗也不多看一眼。   认识了自己的爸爸这么多年,我第一次知道,他会这样保护一窝失去了妈妈的流浪小狗。   爸爸负责抢狗,妈妈负责铺狗窝,我负责当保姆。   他们理直气壮地把狗窝放在我床边,我拿眼药水瓶子灌好稀释的牛奶放床头,夜里爬起来好几次给小狗们喂奶,听着隔壁房间里老爸香甜的鼾声,我一边喂狗一边冷得打喷嚏。毛茸茸的小狗崽在我手心里软软地拱啊拱,家里的猫咪嫉妒得在我房门外挠啊挠。   这窝狗被我喂得肥滚滚,油光光,很快就肉丸子似的满地乱滚。   爸爸白天在家的时间不多,我放寒假闲在家天天带狗,可小狗们似乎对他有奇特的感情,和他很亲近,他一回家,狗狗们就在他脚边争先恐后地拱。我们一起给每只狗取了名字,然后依依不舍地把狗送给亲友,只留下了一只自己养。   这是一窝狗里长得最丑的,眼睛顶着一块像被人揍过似的黑斑,小眼如豆,短腿短毛。   它很会模仿我爸走路的神态,昂头挺胸,慢条斯理,尤其在它吃胖了之后,跟前跟后地走在我爸身边,更有一种和谐的滑稽。   它陪伴了我们很多年,渐渐从豆丁小狗变成懒洋洋的老狗。   老爸进进出出,这狗都会一路撒欢小跑着送他迎他,哪怕他从来不像我妈那样有耐心逗它玩,给它好吃的,但他会在下大雨时惦记院子里的狗窝够不够避风保暖,会在餐厅吃完饭后细心地把剩下的带肉大骨头收拾干净,拿个饭盒端着给狗带回去。   老爸对人,对动物,表达感情的方式,都是这样的不声不响,实惠到位。   从前给我们找来那只小鹰的老工人,为老爸做工很多年,我们叫他李爷爷。老人家年轻时上过朝鲜战场,老来家贫,儿女都在外打工。他替我爸看守院子,做点简单杂务,尽心尽责,脾气粗直火暴,时常扯着嗓子和人说话。我爸的脾气也是绝不温和的,但对李爷爷总会礼让三分,逢年过节,都记得给这老人家买点礼物。   后来李爷爷年纪大了,腿脚不好,回乡养老,偶尔儿子接他进城,还会带点土产山货来看看我爸,两人下下象棋,喝喝老酒。李爷爷在我印象里并不慈祥,积蓄了一辈子牢骚委屈,总是胡子拉碴,黑脸黑口的样子。他很少对人讲好听的话,辞工回乡时,对我爸说了一句:你这人仁义。   大概就是这样吧,我的老爸,身兼天使和恶魔的两面,宠我的时候像国王宠他的小公主,和青春叛逆期的我吵嘴发脾气时,我们像两个怒发冲冠的战士。   除了出尔反尔,心情过于随机,他的另一大特色是永不认错,找理由原谅自己总是特别干脆,有错也一定是无心的。   他的世界观永远是正确的,凡是不一致的,都是我需要整改的。   我们的对抗总是开始得莫名其妙,又火力十足。   像两个坏脾气的小孩子,要么大闹大叫,要么斗气不说话。   老爸从来没有打过我。   不管我多捣蛋,他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用雷老虎的话说,这叫“以德服人”。   我妈一直津津乐道着某年冬天的半夜,五岁的我,不肯睡觉,吵吵闹闹非要爸妈陪玩。   爸爸拎起一只小板凳,打开门,把我拎到走廊过道,按到凳子上,说坐在这儿好好反思你的自私和错误,知道错了再来敲门。关上门后,爸不忍心,耳朵贴在门上偷听我有没有哭,担心我会不会冷……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回应他的,只有砸门的巨响。   我在外面,拎起小板凳,哐哐哐一边砸门一边怒吼:给我开门!   爸爸只得投降。   第二天,邻居纷纷关心我妈昨晚是不是被我爸家暴殴打,没有人相信半夜砸门的是我。   长大之后,我实事求是地认为,在那个父母打孩子很平常的年代,养了一个像我这样的熊孩子,还能忍住一直不揍她,足以说明我的爸爸是一个非常有忍耐力的人。   那些斗嘴吵架的时刻,当时特别生气,特别牙痒痒,但一转眼,十几年过去,当我在异国他乡,万里之外,想要写一篇关于爸爸的文章时,真的半点也记不起来了,再也想不起我们为什么大吵大闹过,为什么赌气冷战过……而更久远时光里的童年趣事,老爸的每一件糗事,都记得像昨天刚发生一样清楚。   无论吵闹还是亲昵,这些记忆,都是很早的。   再近一些,大学毕业之后,我和父母相处的时间就变得越来越少,我有了自己忙碌独立的生活,开始了自己的远行。直至如今,我生活在遥远的欧洲,爸妈也退休了,选择了在温暖南方的一个海岛上闲居养老。那是我带着他们一起旅游时去过的海岛,爸爸对那里一见钟情,当时就决定要买房住下。我以为又是他无数次心血来潮的念头,转头就忘了,但这一次他却当了真。   这个冬天,他们老两口在海岛过冬,带上了瓶瓶罐罐的家乡口味调料,带上了笔记本电脑。   一如既往地,我们在QQ上聊天,偶尔视频,圣诞节老妈给我发来一堆表情符号的祝福,新年发电子贺卡,她打字越来越熟练,QQ用得得心应手……这一切新事物,老爸是断然拒绝学习的,他至今不用电脑,不上网,肯用手机回短信就是最大的进步了。   他六十岁了,虽然自己扬言已经从五十岁后开始成熟,但我觉得他和三十岁时依然差不多。   和我妈聊视频的时候,如果我不主动要求,他就不会主动凑过来露脸,哪怕在一边故意晃来晃去,故意大声咳嗽,制造一种“我在这里,看我看我”的效果,一定是要我诚意请求老爸出镜,他才从我妈背后冒出来,居高临下俯瞰镜头,打个哈哈,挥挥手说声,Hello!   新年的前夕,我在逛街给家人朋友挑新年小礼物。   看到一种设计得很可爱的墙壁挂饰,是专门送给家人的,刻着NANA(奶奶),MAMMA(妈妈),PAPA(爸爸),MIA FIGLIA(我的女儿)……和一行行温馨的话。   给父亲的,是这样写着:PAPA, TU SEI MIO RE. SEMPRE IO SONO TUO PRINCIPESSA!   ——爸爸,你是我的国王。我永远是你的小公主。   有一件事,是时光和距离都无法改变的。   哪怕老国王的内心里,永远住着一个不老的孩童。   哪怕甜蜜的小公主,已经长成拿着盾牌骑着马去远征的女战士。   爸爸,永远是小公主的国王。   女儿,永远是国王的小公主。 第十八章 永远不再   那是多年前的一天,旅行到小镇,有老人在街边摆草药摊儿,远远闻到了艾草的气味。   艾草的香气独特,清苦绵远。   我把干艾草扎成小束,挂在床边,夜里闻到它的香气,心安神清,辗转反侧却不能入睡。闭上眼,就看见一簇簇深绿的艾草长在院落里,叶片长着茸茸的白毛,一面绿得近墨,一面微微泛灰。风一吹,艾蒿们起伏摇摆,颜色就变得忽浅忽深,和大片紫苏或红或紫的叶子一样,变幻得叫人目眩。   风吹过后院,吹过花园,紫苏与艾蒿的香气远远飘散。   那是我童年的院落,是爷爷的花园和药草圃。   从前爷爷的家,充满神秘乐趣。   我记得门前有水池假山、浮萍蝌蚪、锦簇花木,记得后院小斜坡上,是爷爷扛着花铲,亲自修整出来的花圃,里面种满奇奇怪怪的植物;还有那个神秘的杂物间,像个小小藏宝库,总能被我翻出奇妙的宝贝来。   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之一,是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的童年。   爷爷的院子,奶奶的蒲扇,那些蝉鸣中汗津津午睡的夏天。   不知道那些千奇百怪的种籽是从哪里搞来的,那个院子,前院种满姹紫嫣红的花草,后院除了药草,还有一颗巨大的黄桷和几株桑树,黄桷的根须垂了半壁,桑树的叶子长满小绒毛,灌木丛开满紫黑色的浆果。春天地上长出嫩绿鹅黄的清明菜,可以摘到矮树上的桑葚,经常吃得小孩们嘴巴乌黑。那些草药里边,最喜欢香气沁人的紫苏和艾蒿,还有叶片像长剑一样的菖蒲。   爷爷种的草药大多摘来送了邻居亲朋,留下一些晒干存起,家里谁有头疼脑热,就浓浓煎上一碗;夏天暑热,小孩易生痱子热疮,黄连水都是我们必喝必洗的东西……那种苦,真是苦到想哭。后来过了很多年,院子不见了,爷爷也离开了,我在异国他乡生活了,想念起黄连水的味道,去中国城的药材店买来泡了水,喝一口,眼泪还会滚下来。不再是因为苦,是因为心里泛起回忆中的甜。   到了二三十年代的烽火乱世,爷爷就像很多电影里的热血少年那样,离开家乡,开始了另一种人生。   到他晚年,每当吃柚子,爷爷就会说起家乡的柚子如何甜。   六七十岁的时候,他还记得幼年家中门前有柚子树,他爬上去偷吃,吃完把果核藏在树上,不扔下去就不被发现了。也许他心里不仅怀念老家的柚子,也一直藏着个未能继承家业、悬壶济世的遗憾,所以才在家里又种药草,又泡药酒。   家里有间偏阴避光的小屋子,是他专门用来储存瓶瓶罐罐的,里面浸泡着各种古怪花草,还有蛇和壁虎之类的可怕东西。小时候我很怕走近那间屋子,总觉得瓶里的东西会复活了跑出来。甚至怕人参,那东西长得有头有脚有须,肖似人形,盯着看一会儿就会忍不住想,它泡在酒里痛吗,难受吗。   除了摆弄草药,爷爷更多的时间,花在打理前院的花草,因为奶奶喜欢家里漂亮。   前院的花园是他自己一天天收拾出来的,有石桌和水池,池子里砌了湖石假山,漂满浓绿浮萍。据爷爷说水里是有鱼的,但我从来没见过,倒是放养了很多小蝌蚪进去。那时常有人在学校外面卖蝌蚪,游来游去很可爱。我买过不少,但爷爷说那些不会长出小青蛙。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小蝌蚪都长成了蛤蟆。   那些丑丑的小家伙就在我们院里安了家,夏天夜里呱呱叫,把水池搅得扑通扑通。   那时水池边有一个高高的架子,长满金银花藤蔓。夏天花开了,才知道金银花这名字虽直白,却取得真好,真的就是碎金雪银散缀碧藤……馥郁清香很远都能闻到,花架下落满金黄雪白的纤细落花。奶奶会用大剪刀把好的花枝剪下,煮金银花水加冰糖给我们喝,味道清香微苦,是清热的好东西。   池边花圃里种着一圈茉莉、栀子、月季、凤仙、蔷薇、玉簪、牵牛花……还有一株苦楝子树、一株已经被雷劈死的泡桐,和一株冬青树。冬青不是通常说的冬青卫矛,而是女贞。印象中,应该是比较少见的高杆金叶女贞。不过我不知道泡桐怎么会被雷劈死,反正自记事起,那棵老树就焦黑扭曲地立在那里,树干形状怪异。小时候很害怕,偷偷问爷爷,那树会不会是妖怪变的呀。爷爷说妖怪最怕打雷了,就算是妖怪也被劈死了。   茉莉花开的时候,奶奶会把花朵摘下来,用线串成雪白的花环戴在我手腕上。去上学,半个教室都闻得到花香;凤仙花开的时候,爷爷教我把花朵摘下来放进玻璃罐子,加点明矾,舂烂倒出花汁,悄悄染在尾指指甲。   还有更多奇怪的花草我说不出名字,都是爷爷年轻时走南闯北顺便搜罗来的。   他去过很多地方,从滇缅深山,乃至太平洋上的海岛。   他向我描述他在太平洋的小岛居住的那段日子,描述海里巨鱼和土著的奇异见闻,描述船行大海的风浪遭遇,那些遥远的风光,对于幼年的我,如同天方夜谭。   院子里除了花花草草,还养着些小动物们,有猫咪、鸽子和一群小鸡。   鸽子是普通的菜鸽,邻家喂了一阵懒得喂了,放任鸽子们在我家院子来来去去,时常和小鸡抢食,然后被花猫撵得四下逃窜。乡下有亲戚送了几对鸡来,暂时养在后院,不料它们就生了蛋,孵出一群毛茸茸的小鸡。   曾经我很喜欢这些小绒球,但等到长成吵嚷臃肿的公鸡母鸡之后,我就讨厌起这种动物。它们会把花圃里的沙土弄得到处都是,从早到晚咯咯咕咕,没完没了。爷爷养的小花猫和大黑猫也聪明,懂得分辨敌友,对待家禽就相安无事,看到外来的野鸽子却一阵狂撵。   爷爷喜欢猫。   家猫被他养得比野猫还凶,偶尔有野猫来院子里打架,他就给我家猫儿助阵,打赢了就奖励小鱼干吃。尤其那只老黑猫,黑得全身发亮,凶得像个小豹子。   它喜欢躲在树上,等鸟儿靠近,跃起一口叼住。   花猫则很温柔,很爱小孩子,在我蹒跚学步时,它也亦步亦趋。   当我走得稳了,家人就常看见我把老猫尾巴倒提,拖着它到处走。   如果家里来了外人想抱我,老猫就会弓背竖毛,嘶叫着把人赶开。   不知道在它心里,是不是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看……我们一起在地上滚过,一起头顶头睡觉,一起吃鱼片,一起蹲在院子门口等爷爷奶奶外出回来。   在院子西侧有间通往后园的屋子,空间很大,前半部是爷爷的工作间,后半部是储藏间。但我总把那里叫作藏宝洞。爷爷自己也说不出里面藏了多少宝贝,反正有很多铁箱子、木箱子,层层叠叠垒着放着,但凡爷爷想起要找什么,就不厌其烦地搬下来,有些需要搭梯子取,有些是上了锁的。神奇老爷子总能从里面变出新鲜东西给我玩,比如几块沉甸甸的旧钱币,比如刻着英文的老打火机。   他还有个小巧的铁箱子,里面分栏分类放的都是花籽。   园子里早已花满为患,可他的收集癖从未收敛,每次外出遇见了难得的花花草草,就非要弄点种籽或幼苗回来。   爷爷的另一个爱好是摆弄木头。   不知道男人是不是都对木工机械有特殊兴趣,每个男生几乎都热爱过模型吧。爷爷对木工的浓厚兴趣,在我看来也和小男生喜欢做模型差不多,只是他玩得高端些。   首先他收集的各式木材堆积了半间屋子,且大多是上好的木料。他的工作间就是专门用来做木工的,各式工具齐备,锯、斧、刨、凿、墨斗、油漆……应有尽有。   爷爷做出来的木工作品,有一个大衣柜、一个竹沙发、两把躺椅和我的一把小椅子。   我的小椅子一直用到十六岁才开始脱漆。   那是一把墨绿色的圆弧靠背椅。   但他做得最好的,是给奶奶的牙签。   奶奶有用牙签的习惯。   爷爷先把楠竹劈成薄竹片,再削成细枝,小刀慢慢刮细,一头扁圆,一头尖细,最后用砂纸打磨。要换三种粗细的砂纸一点点磨,用力稍重就会折断。   按这工夫,一天下来只能做四五支。   爷爷总共做了十几支,拿打磨光滑的青竹筒装着给奶奶。   一个肯为妻子做牙签的男人,连这么琐碎的物件都做得精细有心。   认字还不多的时候,求知欲和好奇心最浓厚,只要有字的纸张,我什么都想看——妈妈书柜里的西方文艺小说,被我偷来看,爷爷放在枕头下的武侠小说,我也偷着看。没偷几次就被爷爷发现,他也不说什么,就问看懂了吗,都说的什么?我似懂非懂,他就再把故事讲一遍,什么是英雄好汉,什么是义薄云天,我懵懵懂懂地听,他眉飞色舞地讲。   他很会讲故事,虽然听众只有我一个。   杨家将、岳飞和武侠小说,是他讲得最多的故事,三国、水浒时而也讲,但讲着讲着他就会自己大发感叹,一番贬扬评点,听得我昏昏欲睡。   他常常在一把竹躺椅上聚精会神地看武侠小说,戴着老花镜,长而浓的眉梢时不时跃起。   阳光好的时候,他牵我一起出去散步,遇到别的老头儿,坐下来喝一杯茶,下一盘象棋,一边闲谈聊天,老人家都爱讲当年事。我坐在旁边小凳子上,即使听不懂也认认真真听他讲,觉得他讲什么都好听。   但有些好玩的事,他不在外面和别人讲,只在家里,闲来无事,讲给我听。   他很清楚我还不能听懂,但是他依然闲闲地讲……讲从前的袍哥帮会,码头堂口轶事,讲陪都抗战岁月,讲滇缅深山里的奇事,讲他在太平洋海岛上的诡异见闻。   他手把手提着毛笔教我写字,从“永字八法”练起,等我能把字写端正了,他就教我写了第一个连贯的词,那个词是“精忠报国”。   多年后,我长大了,在家人和旁人的话中,听他们谈起爷爷,那仿佛是另一个人——不苟言笑,脾气峻严,甚至有些待人疏离。   那怎么会是他呢。   在我眼里,他是醉心花草园艺,醉心手工,高兴了会唱几句黄梅戏,爱听评书,爱看武侠小说,会讲很多千奇百怪的故事,总是精神抖擞,有趣得不得了的一个老头子;是每天早晨帮我背上小书包,牵着我的手,乐呵呵送我去上学的那个快活的老头子。   我们一起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叽叽喳喳,爷爷微笑倾听。   雨天有积水的泥洼,我淘气,穿着雨靴故意冲进去。   爷爷从来不说什么,让我玩,不像奶奶一样唠叨。   晴天时,阳光透过树荫,我们安安静静听着鸟叫声,在树荫里走。   那条上学的路上,有许多闲生漫长的花花草草,尤其雨后,生机勃发,他总是兴致勃勃教我认那些花草,那时我记得许多花的名字,后来渐渐都忘了。   只记得,每天送我到校门口,爷爷挥挥手,看我走进去,他就转身离开。   他总是两手悠悠负在身后,步子从容,背影挺直,阳光下的满头白发一丝不苟……这些细微的记忆碎片,这些年过去了,当我想起,还像是躲在铁门后偷偷张望的那个小女孩,一切都那么清晰,眼前晃眼的阳光,同学们的追逐嬉笑,糖果小摊儿的甜味,都在爷爷转身的背影里定格成永久。   后来我写小说,脑海里总有那么个背影,负着手,挺拔又从容。   这背影年轻时候的样子,我没能见到,只能想象,想象他在那个时代的光影里,以这个姿态站立着,坚实而温暖,笃定又宽广。 第十九章 五十六年的相守与离别   和爷爷共度的最后一个大年三十,是在爷爷的病房里度过的。   那夜,一家老小都已意识到,这或许是最后一次了。   先在家里一起吃过了年夜饭,奶奶还是亲自下厨做了她的经典菜。   饭后一大家子人,乐呵呵对奶奶说,我们去给爷爷拜年啦,一会儿就回来。奶奶知道我们不会让她去的,她有高血压,最怕激动,她不知道自己能否受得了,只知道自己这个时候不能病倒。她只能送我们到门口,假装平淡地叮嘱我们,要跟爷爷带去什么话。   二婶留下来,在家陪她看电视、聊天。   医院离家很近,就在一街之隔的对面,从窗户能看到。   奶奶就站在窗户后,目送我们过去。   病房是一个套间,每次去都觉得有点空荡荡的,此刻一大家人涌进来,顿时把房间塞得满满的,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孙辈的小孩子,挤到病床前,拉着手喊爷爷;高个子的儿子女婿们围在最外层,踮起脚喊着爸爸过年好……走在后面的,还得排队排到外面客厅。这阵容把护士们看得咋舌又好笑。   每个人进到病房就争着和爷爷说新年好,高高低低的人头挤满病床前,南北各地口音的“爸爸”、“爷爷”叫成一片……老爷子被这阵容搞蒙了,迷迷糊糊问了一句:“什么事?”   大家又惊又乐地笑起来,赞他今天好厉害,居然能说清楚话。   他也露出笑容,努力转动目光,打量这群人。   他的神智已经不清醒,不认人了。这一群人,谁是谁,他已认不出来,即使是最疼的儿子,最爱的孙子,他也只是茫然望着你半天,对你微笑,叫不出你的名字,只是很高兴看到你。   他的思维已处于混沌状态,在昏迷或清醒中自言自语,十句话有八句颠倒了时间,回到了过去,喃喃说着年轻时的事。没有人能真正听懂他在说什么。   他这个样子已经很久了,住进医院之前已是这样,在家里的沙发上,他会突然盯着身边陪伴的家人,不知把你当成了谁,问你一句云里雾里的话……比如,“我的枪在哪里?把枪拿来!”或是突然大段大段讲很多的话,含糊不清,没有逻辑,谁也听不懂他在讲什么。这种时候,我们就像陪他演他的人生穿越戏一样,顺着他的话往下讲,不把他从年轻岁月里惊醒。奶奶会回答他:“枪用不着,我帮你收起来了。”他不放心地又问好几遍,奶奶就一次次认真地回答他,在抽屉里,在柜子里。   爷爷八十五了,二十年帕金森症,进ICU多次,病危通知书就下了七八次,医生一再通知我们做好最坏准备,家人也将一切都准备好了……父亲一趟趟地去选墓地,身在外地、公务繁忙的叔叔也飞回来了。每个人都很清醒地看着,等着那个最终告别的时刻,无法挽留,无从改变。这个家族里的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继承了病床上那个虚弱老人的坚强基因,面对生离死别,这种基因在每个人身上表现得格外明显。我们共同深爱着的人,正在缓缓离我们而去,悲伤在静缓地降临,我们并不畏惧,而是尽力地再多爱他一些,多陪伴他一些,只盼望病痛折磨中的爷爷,能够离去得安详自然。   每个人都和他合影,他的儿女们、孙辈们。   一个个凑到他身边,脸挨着他的脸,露出灿烂的、大大的笑容,都很快乐的样子。我帮妹妹拍的时候,她露出小虎牙一边笑一边对我说,多给我和爷爷拍几张,尽量拍啊。姑父一直站在角落,举着DV,拍摄这些情景。每个人都拍完后,全家人拥爷爷在中间又拍大合照。姑父突然说,爸爸,给大家挥个手!我们帮他把手举起来,挥一挥,一起替他说,新年快乐!   病房的电视放着春节联欢晚会,零点倒计时开始了,我们围在病床边一起倒数。   这时,爷爷的目光却在我们当中看来看去。   姑姑说,他是不是在找人,这里少了一个人啊。   我用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只响一声奶奶就接了,像一直就在电话旁边等着。   我把手机放在爷爷耳边,奶奶的声音传出来,他的眼睛亮了一亮,嘴唇不停地动着,想说话,可声音太微弱,只有些含糊音节。电话那一边的奶奶,很大声地喊:老头,老头,我在和你说话,你听见没有,你在不在,回答我一声……   爷爷努力发出了一点声音,仍是没有意义的音节。   偶尔他能说出清楚的句子,多数时候只是这样含糊的音节。   奶奶在电话那边欢喜地说,好好,我听见了,我听见你了!新年快乐哟,我来不了,我不能来看你,他们说我身体不好不能来,我就在这里和你说说话,你听不听得见?   我转过头,看见身后的姑姑同样忍着眼泪,小姑姑对爸爸说,让妈来吧,来看一眼就好。   一直坚决反对奶奶来医院的爸爸也犹豫了,没有说什么。   二叔说,那我回去接妈妈。   而电话里,爷爷和奶奶还在通话,几乎是奶奶不停地讲,爷爷悄然无声地听。   我看见他眼里有泪光在闪。   电话那边奶奶的声音也有了哭腔,她在说,好了,我挂了,你多休息。   我接过来对奶奶说,等一下,二叔说要回去接您,接您来医院。   奶奶却忍着哭腔说,我不去了,我不去。   爷爷的目光跟着手机转动,一瞬不瞬望着。   我叫奶奶别挂,爷爷还想和你说再见。   把手机放回他耳边,让他听见奶奶对他说再见,说晚安,如同这许多年来的每一晚,家人总是互道晚安才各自睡去。他的表情缓和,回复安静,露出隐约笑容。   他们结婚五十六年了。   五十六年里有多少个夜晚,他们又说过了多少句晚安。   等我们回到家里,奶奶已平静下来,坐在沙发上默默削着水果。   一边削一边淡淡地说,刚才她给亲戚们挨家打电话拜年了,谁谁都好,谁谁在儿子家。   正说着,电话又响,年三十的拜年电话总是一个接一个。   奶奶喜欢自己接电话,这是她一贯的、作为一家女主人的习惯。   她放下水果,擦好手,才去接起。   也不知是哪个亲戚,她寒暄了几句后就沉默听着,听了很久,平静地说,哦,都没了啊——挂了电话,她转告我们,有两位我从未见过面的长辈就在这几天先后离世了。   她说得很平静,就和下一刻说谁去煮汤圆是一样的语气。   死亡在老年人口中是这样平淡得如去上班,如去散步。   在一个时刻准备接受生离死别的人口中,是这样不过如此。   过完了那个春节,又过了小半年,爷爷在四月仲春最后一天,在一个宁静的午后,干脆利落地走了。这真是他的风格,不声不响,说走就走。   他病了二十年,到后来每一天、每一刻都在极度痛苦中,全身插满管子,我们都没见过他因病痛而抱怨,连呻吟都很少。在他走的前几天,我去看他,正碰上医生在把很长一根管子插进他气管,从他已严重感染的肺部清理出污物。管子一进一出,满是血。这样的清理,他一天要承受好几遍。   我在他旁边,用力握住他的手。他眉头皱得很紧,护士抽一下,他将我的手抓紧一下,却始终一声不吭。护士走后,我喂他喝水,用吸管给他一点点喝。他努力喝水,显出强韧的生命力,苍白的脸上平静得根本不像个刚受了极大痛苦的人。   他就是这样的,小病小痛从来不说,不舒服也不让人知道——小时候有次在花园,我跟着他摆弄花草,他不小心从台阶摔下去。我那时还小,跑去叫奶奶,等奶奶赶来一看,爷爷若无其事坐在那里,一口否认摔跤,说是小孩子乱嚷的。奶奶不相信,检查他衣服发现有泥痕,再看他手肘膝盖,果然全磕破了……那时他已经六十多岁,依然那么逞强,连摔跤都觉得是丢脸的事,不肯承认,也是怕奶奶担心着急。   时间和疾病耗损着他的肉体,却从来没有磨掉他的坚强。   也巧,爷爷走的那天,恰好是他墓地刚完工的时候。奶奶说,他知道另一个世界的家已经为他安置好了,布置得也满意,于是高高兴兴过去了。我也愿意相信是这样。   爷爷最后的模样很安详庄重。   前一天姑姑刚替他剪了指甲,刮了胡子,让他显得精精神神的,和年轻时候一样帅气。看他和奶奶的结婚照,他一双浓眉,眉弓略高,有种强硬的弧度,很是英俊。   奶奶见他的最后一面,正是他最后一次转院去抢救那天,救护车从奶奶家门前的医院接了他,缓缓开走,爸妈和姑姑跟着救护车走了,留下我和妹妹陪奶奶。奶奶望着爷爷被送上救护车,看着车子掉头,开远,她一手抓着我,一手拉着妹妹,仿佛脚软得站不稳,身体隐隐在发抖。她站在街边一直看、一直看那救护车变成个小点隐没在川流的车辆中,仍伸长着脖子,红着眼圈,低声自言自语说,这一走,我还见不见得着他……后来她跟我说,其实那一刻她就已经预感到,再也见不着了。   真到了爷爷走的那天,她在家里得到消息,还算平静,也没有哭,只是呆呆坐在沙发上……一直到我们扶她走进悼念会大厅那一刻,她看见了那张挂在墙上的照片,看见那个突兀摆在正中间的长匣子,好像才突然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即使我和妹妹左右挽着她,也几乎扶不住她往下滑的身体。她蹒跚着在门口就要跪下去,哭声像是从胸腔里撕扯出来的。她趴在那个透明的长匣子上,望着里面安详的爷爷,叫人打开盖子,亲手拿了纸巾去擦拭他的脸颊,分明没有污脏,她只是想再为他做点事,再照顾他一下。   葬礼后,我们和爷爷道别,搀扶着奶奶离去。   好好的天气,却在奶奶转身走下那长长的台阶时,豆大的雨点砸下来。按照家乡的习俗,这个时候我们是不可回头的了,奶奶尤其不能回头。   雨落下来,她仰头看着天空,喃喃说,我知道你舍不得。 第二十章 一日之晨,始于咖啡   十一月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   清晨微雨,醒来眯眼看见窗外湿漉漉的灰色天空,心安理得又睡回去。   如果是艳阳高照的周末,总不能安心睡懒觉,阳光在外面不停地唤你出来玩,像从前被关在家里写作业,小伙伴们悄悄在窗外吹口哨,吹泡泡,逗得你坐立不安。   悠悠地睡足了起来,推开长窗,冬日清冽的风从河上吹来,Adige静缓河水似乎又浅了,中间河床露出浅褐色影子,翡翠色的河水在阴雨天翠色更深。外面雨丝密织,河岸上有人撑伞散步。意大利的冬日,再阴冷,也有种温柔调调裹在潮湿的风里。   阴雨天的早晨,不想出门去咖啡馆,找出摩卡壶来,自己煮咖啡。   一小勺一小勺慢慢往壶里填咖啡粉,要有一点平心静气的耐心,才能把粉填得匀称恰好。   每当这样自己动手煮咖啡时,总会想起一些旧时光。   想起去过的许多间咖啡馆,散布在这个世界的不同角落,巴黎、柏林、萨尔茨堡、布拉格、奥斯陆、香港、上海、北京……不一样的时间、地点和故事,一样的咖啡香气。经历越多,记忆也越多,纷繁回忆里的美好光点此起彼伏闪烁,却往往都模糊在一起。   这个早晨,咖啡粉的香气扑入鼻端,我想起的是,几年前,在鼓浪屿的一间咖啡馆里,有个可爱温婉的咖啡师姑娘,捧着磨好的咖啡粉,让我闻。坐在阳光斑驳的榕树影里,对面的好友,拍下了我低头闻咖啡的样子,还有咖啡师姑娘灿烂的笑。   那时,在她店里,每天喝一种来自不同产地的咖啡豆,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哥斯达黎加……那个时候我们喝咖啡,要么是工作间隙到星巴克里随便一杯灌下去提提神,要么和朋友在精心细作的咖啡馆里像这样一种一种豆子慢慢品尝,去感受豆子们对大地、泥土、雨水、风、草木花香、阳光的记忆。   气味是有记忆的,会撩拨人的故事。记得有一次,初尝一种咖啡豆,绵厚深沉的香气,像阅尽世事的绅士,像一个懂得你全部悲欢的年长的恋人。在那刹那间忽然心酸,眼底发热返潮。那种微妙悸动,如同后来我遇到某个人时,是一样的。   一个午后,一杯黑咖啡慢慢喝的时光,曾经伴我好几年。那时的窗外,梧桐荫随季节变换,日子过得平缓而悠然。来到意大利之后,反而很久没有再慢慢喝一杯黑咖啡了。   意大利人是离开咖啡不能活的种族,咖啡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天的开端。   有句话是说,在意大利的每一条小巷,至少有两家咖啡馆。   只是他们不会慢悠悠地端一杯黑咖啡喝,而是浓缩的espresso,一小杯,两三口喝掉,地道的意大利人会站在柜台前,不加糖,仰头一口喝掉,坐也不坐,放下一块钱硬币,说声谢谢再见就走,如果是相熟的店主,还要亲热地抛下一句bacione!(a little kiss)   很多人,即便家里有更好的早餐选择,还是要风雨无阻地去离家最近的咖啡馆吃早餐,一份牛角面包,一杯咖啡,一张报纸,几个老熟人,聊聊家常,开开玩笑,这样才能轻轻快快,热热闹闹地开始新的一天。   咖啡馆里的早餐其实单调如一,牛角面包会吃腻,只是离不开那种习惯了的氛围,懒懒地坐在咖啡香弥漫的小店里,心不在焉得像个过客,熟人间说说笑笑,又亲切像在家中,恰到好处的一种距离,就是自在。   毕竟还是黑咖啡和花式咖啡统治着全世界,浓缩咖啡espresso只在意大利独霸一方。   大多时候,我也天天早上去咖啡馆,偶尔阴冷的下雨天会例外。   比如这个周六的慵懒早上,趴在窗前栏杆上,喝一杯自己煮的咖啡,慢慢抽一支小雪茄。   猫钻过铁花窗栏,在窗台上盘起尾巴坐得端正,仰起脑袋看看我,琥珀色眼睛眯去,鼻头轻抽,看上去她也喜欢闻咖啡和雪茄的味道。   我们一起心满意足地朝河岸伸长脖子,享受晨风,享受冬日早晨的宁静。   窗下河岸,有两个老绅士,从容散步在寒风里,他们并肩撑着伞,都戴着宽檐软呢帽,一个穿棕色长大衣,专注吸着烟斗,一个穿黑色短大衣,拄手杖,满面笑容侧头在讲着什么。   讲话的老人,好像察觉到了我的注视,抬起头,看向我的窗户。   他停下来。   两个老人一齐望向这里,睁大眼睛,露出孩子气的可爱笑容。   他们眼里看见的,是墨绿色百叶长窗和铁花栏杆后面,黑头发的东方姑娘在抽小雪茄,身旁坐着一只琥珀色大眼睛的小黑猫。   我对他们微笑。   两位老人一齐摘下帽子,欠一欠身,扬声说,Buon giorno !(早上好)   我笑着回一声,Buon giorno!   猫咪站起来,弓背伸了个懒腰,不高兴被打搅,转身钻进屋子。   意大利的文艺电影总有一种阳台小窗情结,你一定会看见这样的镜头。   电影里淳朴而又风情的南部乡村意大利姑娘,会俯身趴在阳台上,青春饱满的身体曲线充满弹性,美妙曲线落入远远小巷口骑自行车而来的少年眼中,少年仰头吹一声口哨,棕色皮肤,白亮牙齿,笑容羞涩地说,ciao,bella!   这是南部意大利,从托斯卡纳以南,沿着那不勒斯弯,直到西西里。   中国人眼中最熟悉的电影里的意大利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   北部意大利,是另一个意大利。   同样是从阳台小窗,北方人眼中多一点欲笑先抑的含蓄矜持,这是属于北方人的优雅。   如果你把南北意大利混为一谈,任何一个意大利人都会不满意。   南方人会挥舞双手夸张地哈哈大笑说北方那一群娘炮!   北方人则傲慢一笑,笑而不语。   那是从文艺复兴时代一脉传承下来的傲慢,贵族的威尼斯,美第奇家族的佛罗伦萨,时尚塔尖的米兰,甚至一些富庶古老小城,都不屑同南方相提并论,甚至永恒之城罗马,在北方人眼里也只是一个混乱的不优雅的大城市,骄傲的北方人还在据守着罗马时代和文艺复兴的荣光。   意大利统一之前,每一小块土地都有自己的荣耀,这个国家的地域之争相当好玩,南北相互看不对眼,就连两个相隔车程三十分钟的小城,都会几百年来相爱相杀,打仗时是盟友,地理上是同族,但市井间会流传着各种彼此嘲笑的小典故。   即使这样他们还是相安无事,所以意大利常常自夸,自己是热爱和平的无害种族。其实大家都知道,意大利人只是因为太爱美酒佳肴和美女,又爱把自己打扮得漂亮风流,所以懒得弄脏衣服鞋子,不舍得离开家乡美食和美人,那么干脆就不要打仗了。   无论是政治强人还是文化艺术天才,都无法令南北意大利人相互看对眼。   连在食物和葡萄酒上,他们也要轧苗头分个高低。当然美色可以例外,北方男人唯一能接受的是南部的美女,南方男人唯一不嫌弃的也是北方的佳人。 第二十一章 月亮猫和她的家人们   意大利语里Luna是月亮的意思。   他们赞美大圆脸的姑娘,会说你有一张月亮脸。   同样是猫,尖锥子脸的猫时常给人阴郁狡猾的印象,大圆饼脸的猫更容易讨喜。   Luna就有张月亮大脸,浑身雪白,看上去像白雪公主。   但如果企图亲近她,就会发现她冷漠得六亲不认,鱼肉不认。   Luna已经九岁了,是一位猫老太太了。   她依然很美貌,但是没有尾巴,瘸了一条腿。   中国人说猫有九命,意大利人说猫有七条命。   他们说Luna已经死过五次:被车撞过、被别的猫咬伤过、病危大手术过……经历过崎岖磨难的人,性情大多孤僻,猫更是一种敏感的生物。   所以Luna总是冷冰冰地带着厌世表情,独来独往。   有些猫喜欢斜眼看人,完全不掩饰对人类这种粗笨庞大生物的鄙夷。   Luna不是这样,她根本不看人,你唤她,接近她,拦住她,都无济于事,她目不斜视,无动于衷,眼睛里只有远方,你不存在,你是空气。   她不和周围的野猫为伍。   邻近河边的小森林里有一大群野猫,那里也是她出生的地方,有她的兄弟姐妹,她的故乡,但她从不走近那个方向,甚至恐惧别的猫。   也许因为她在人类家庭里长大,在她的意识里,人才是她的同伴。   她还是小猫崽的时候,大概也是个大胆好奇的家伙,在不同人家的花园里,屋顶上,车棚下,来去自在,蹦蹦跳跳,直到有天,她大大咧咧奔过马路,被一辆摩托车撞飞。   刚好骑自行车路过的男孩救了她,把这奄奄一息的小猫送去看兽医。   这场事故让Luna永远失去了尾巴,走路总有一点蹒跚。   也让她得到了一个家,一个终生的朋友,Matteo——这个叫Matteo的男孩,将残疾的小猫带回家,说服妈妈收留了她,给她取名Luna,小月亮。   当年还是高中生的Matteo每天去上学的时候,Luna都送他到门口。   快到放学的时间,她拖着被撞伤留下永久残疾的一条不灵光的后腿,缓慢走到路口去迎接。   他骑着他的墨绿色自行车,把她放在前面藤篮里,铺一块布让她趴得舒服些,带着她掠过老街小巷,去买牛奶,去帮妈妈买花,去河边看书,也去女孩子的阳台下吹口哨。   带猫骑自行车的男孩,赢得了女孩子的欢心。   他有了女朋友,常常和女友一起出去看电影,野餐,party,disco,旅行……不再总是带着他的小月亮一起。   高中毕业后,女友进了大学。   他没有选择读大学,他想早点工作,挣钱买自己的房子,早早结婚,有自己的家庭。   他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母亲虽然担忧,也能够理解他想要早日拥有自己小家庭的愿望,提出用自己的积蓄先支持他买房子。   他拒绝了。   他去车行卖车,又兼职给体育报纸写稿子,给葡萄酒庄送货,勤劳地东奔西跑,努力得完全不像一个意大利人。   女友大学毕业时,他终于攒够钱,在郊外一个普通安静的街区,买下了一套公寓。   她毕业典礼那天,他还是骑着自行车,篮子里坐着已经是一只成年猫的Luna,还有一束花,在大学门口,他向女朋友求婚成功。   人们为他们欢呼鼓掌,抛起花环。   少年男女,青春正飞扬着,未来还在不远处微笑。   而猫已经长大,Luna不再是几年前那个娇小懵懂的小家伙,她用她那双已经深邃冷静的眼睛,见证了Matteo幸福的时光。   他们结婚后,带着Luna搬去了新公寓。   公寓狭小,没有花园,Luna失去了天空、青草地与蝴蝶,被天天关在窗后,孤独而烦躁,频频制造麻烦,失去了女主人的欢心。   Matteo和妻子为Luna争吵了好几次之后,把Luna送回了母亲家里。   一栋小屋,一个大花园,有老太太和Luna彼此为伴。   也许这里才是Luna心中的家,是她和Matteo一起长大的地方,但现在只有她回来了,那个男孩子却有了另一个家。   Luna依然早晚在路口独自坐一会儿,曾经每天早出晚归工作的Matteo不再出现,不再把她放在肩头一起回家了。   老太太和猫,午后一起坐在门前的摇椅上晒太阳,也许她们懂得彼此的寂寞。   儿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母亲再寂寞,总是欣慰的。   而Luna会不会懂得,这是人生必然经历的分离,一个生命,从另一个生命中渐渐脱离,去成熟,去圆满。   一个又一个春天过去,别的猫咪彻夜在屋顶唱情歌,Luna从来都躲在屋里不声不响。   或许是因为幼时受伤致残,身体有了缺陷,有公猫来找她玩,在窗外唱情歌,她不是惊慌躲避,就是恼怒攻击。   Luna从来没有生过小猫。   有一回,老太太和朋友在玫瑰花下一边喝茶,一边怜惜地抚摸着Luna,说,你不当一回母亲,多遗憾呀。   没过几天,老太太外出,在下着大雨的停车场,捡到了一只瑟瑟发抖的小奶猫。   只好用一只装面包的纸口袋托着小猫咪,带回了家。   小奶猫被当作Luna的孩子收养了下来。   在老太太的想法中,Luna会高兴,会喜欢这只小猫咪。   但猫有猫的思维。   Luna没有对小猫的到来表示任何愉快,她一如既往地冷淡,远远看着老太太忙前忙后地照顾小猫。   之后,Luna悄悄地离家出走了。   走得无声无息,无影无踪,盆里新添的猫粮一口也没有动。   老太太再懊悔也没有机会向Luna解释了,这只敏感固执的猫,认定是他们不再爱她了。   Matteo知道Luna丢失后,一连几天都在街区前前后后,大街小巷到处找。   过了快一个月,夜半,老太太被抓挠纱窗的声音吵醒,起来开门一看,Luna一身白毛粘着血污,骨瘦如柴,有气无力地躺在门前。   她在外面,也许是被迫和别的野猫抢地盘,残疾体弱打不过,遍体都是伤。又吃不好,营养不良,伤口发炎严重,拖了好几天,实在熬不住了才回来求助。   送到医生那里,医生很不乐观。   Luna留在医院那些天,Matteo每天下班了,都从城市另一边开车赶去看她。   坚强的Luna活了下来,只是身体更差,行动更迟缓胆怯。   回家后,她很久都不离家门一步。   新来的小猫长大了,和Luna也相安无事,偶尔会互相舔舔毛。   那年冬天,家里又增加了一个最重要的新成员:Matteo当了父亲,老太太成了祖母。   整个圣诞节和新年,一家人都沉浸在小天使带来的欢乐中。   欢乐一直持续到年后,才戛然而止。   在汽车公司上班的Matteo被经济不景气带来的大裁员波及,新年伊始,他失业了。   在律师事务所当助理的妻子,收入也不高。   经济压力和抚养孩子的琐碎疲惫,让这对曾经相爱的年轻人,越来越疲于应对,总在争吵和冷战。   然后是分居。   Matteo被妻子赶出家门,无处可去,回到母亲家里,一边找新工作一边做些零工。   Luna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早早蹲在门口,送他出门,晚上在路口等候他回来。   几年的时光悄然过去了,巷口的夕阳,和夕阳下白猫的影子,似乎不曾改变。   骑自行车的少年,变成了开一辆旧日本车的疲惫的年轻父亲。   Matteo回家帮着母亲一起做饭的时候,Luna蹲在厨房窗口,安静地陪着他们。   他们开始吃晚饭时,也在窗台放上Luna的猫粮,大家一起开动。   分居、拉锯,来来去去,终究Matteo还是离婚了。   小孩跟了母亲,每两个周末回来探望一次。   离婚后,Matteo不愿意留在这城市,去了离此两小时车程的另一个小城,找了新工作,只在和儿子团聚的周末回来。   那一天总是老太太家最热闹的时候。   从早晨开始,老太太就蹬着自行车去市集买新鲜的蔬菜、肉食,回来做饭、烤甜品,一直忙到中午。厨房里烤蛋糕的香味,邻居都能闻到。   到午餐时间,Matteo也接到了孩子,一起回来。   总是车子还没有停好,Luna就已经迎出来,拖着她的瘸腿,跑在老太太前面。   老太太乐呵呵出来开门,拥抱儿子,亲吻孙子。   也许因为年老、残疾和伤病,Luna越来越不爱被人抱,不愿跟人接触,即使是Matteo回来了,她也只是安静地蹭蹭他的腿,将下巴放在他手心摩挲,像个温和的老妇人,不再是从前偎依在他胸前撒娇的小猫咪。   Matteo的小儿子牙牙学语,摇摆学步,屋前小花园里,搭着玩具滑梯,Luna慢吞吞地陪着孩子玩,围着他兜圈,逗得孩子咯咯笑。   厨房里瓢盆作响,整座屋子填满欢乐。   除此之外的大多数时候,这座屋子,是这条街上最冷清的。   老猫,老人,老屋,孩子的欢笑声和Matteo的身影,每两个周末才出现。   冷清太久,连小偷也肆无忌惮来光顾,趁老太太不在家,偷走了院子里的自行车和屋后有些年头的铜雕。   这直接促使Matteo把Miki带了回来。   家里又多一个新成员。   Miki跌跌撞撞,蹦蹦跶跶走进被缠绕着玫瑰花枝的铁门时,个头还小小的,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老猫Luna站在她的王座——厨房窗台上,居高临下瞪着闯入者,慢慢弓起背,跃下地,拉开战斗姿态,要保卫自己的领地。   Miki愣头愣脑地与她对视,咧嘴,呼哧吐着舌头,冲向Luna。   行动不灵活的残疾老猫Luna,被肥圆的小狗崽一头撞倒,全身毛都炸了。   Miki毫不客气,扑住Luna,埋头就拱……吧唧吧唧……   Luna就这么被Miki当成了妈妈……   “妈妈”最初的回应,是翻身挣脱,猛扇了Miki一个巴掌。   Miki不气馁,被打翻,爬起来,再冲向“妈妈”。   挨了很多次打之后,Miki还是兴高采烈,以为“妈妈”是在和它玩。   无可奈何的Luna,从来没有做过妈妈的Luna,只能默默接受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儿子。   真的就像妈妈一样,她挨着他睡觉,给他舔毛,允许他湿漉漉的舌头把她的雪白皮毛舔得乱七八糟。   Miki是一只德国牧羊犬。   在有阳光,有绿茵,有主人宠爱,有Luna妈妈陪伴的新家,他开始速度惊人地成长起来。   进入下一个春天的时候,Miki长成了健壮彪悍的大狼犬,威风凛凛,终于可以履行他来到这个家的职责——Matteo在院子里给Miki盖了个木头屋子,让Miki夜里睡外面,防盗看家。   第一天夜里,还不习惯被赶出屋子的Miki,嗷嗷叫,不肯睡狗屋。   嗷了半夜,终于安静下来,因为Luna出来陪他一起睡狗屋。   从来都是睡在老太太床下的Luna,从那天开始,也不再睡屋里,开始和Miki一起睡院子里了。   老太太怕她冷,留一扇小窗给Luna,让她天凉下雨时可以进屋睡觉。   有了Miki的陪伴之后,Luna变得开朗很多,过去足不出户,现在渐渐也外出游荡,时不时还彻夜不归。   作为一只猫,她的自由天性,被恐惧压抑多年后,在迟暮的年纪才复苏。   这时,Luna已经九岁了,是一位猫老太太了。   她年轻时没有享受到自由的快乐,倒饱经了流浪的磨难。   年迈了,才再度尝试回到广阔自由中去。   她喜欢独自慢吞吞地在街上走,有时悄悄去探访邻居的花园,有时睡在街区公园的长椅上,有时趴在教堂外的天使雕塑的脚边。   到处都能不经意遇到Luna,和她打招呼,她还是不太搭理人,但会朝人眯一眯眼睛,表示友好。   Miki站起来有Matteo肩膀高了。   再也不怕黑夜里独自睡在外面的狗屋。   Luna待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似乎是明白,主人有Miki陪伴,而她自己,要趁夕阳还好,去享受自己的晚年了。   每一片绿地都是猫的游乐场,每一户人家的花园,她都有使用权。   长大后的Miki也变成一个举止稳重的大孩子,符合他德国牧羊犬严肃的身份。   他时常安静地卧在花园树荫下,或是四平八稳地走来走去,夜里一动不动趴在铁门后,从不吵闹。更多时候,他张望着路口,不是等主人回家,就是等Luna回家。   有时Luna半夜回来,安静的Miki猛地跳起来,趴在铁门栏上,呜呜地蹭门,两个前爪探出,扒拉得铁门哗哗响。老太太从二楼露台探身出来,轻轻呵斥Miki别那么大声吵到邻居,“好了,好了,我知道Luna回来了!”   昏黄的路灯照着Luna小小白色的身影,不紧不慢地走近。   Luna钻进铁门,仰头蹭蹭Miki,疲惫地蜷身横躺下来。   Miki快乐地摇着尾巴,舔理她的皮毛。   他一定也想和Luna一起在夜色里漫步,在阳光下游荡。   可是他的职责是忠诚和守卫。   自由,不是他的种族天赋。   Luna不在家的时候,老太太睡得又早,孤独的Miki独自坐在铁门后,当对面的邻居回家经过,他就呜呜两声,渴望有人与他打个招呼,这时我都会让他把脑袋伸出来,蹭蹭我的掌心……是的,我就是那个住在他们家对面的邻居。   我看见Luna的时候,她已经是一只老猫。   关于她的故事,是老太太絮絮叨叨讲给我听的。   我对别人的生活,并不好奇。   邻居也不只他们,别的人家,我一无所知。   和老太太的聊天,也起始于某一天,我在门前浇花,Luna从眼前走过,我注视着这只残疾迟缓的老猫,老太太走出来,摸一摸Luna,抬头对我笑笑,说:“她很老了,也很幸运,死过五次,还活着。”   我诧异:“死过五次?”   于是,老太太讲起了Luna的故事,这故事太长,一次没有讲完,之后断断续续,每次遇见老太太一个人寂寞地在屋前晒太阳,她就招呼我过去陪她聊一会儿,话题总是关于Luna,关于Miki……不知不觉,一只猫的猫生,一个男孩的人生,一个家庭的九年,渐渐清晰得好像是我记忆里的老朋友的故事一般。   我很少遇见来去匆忙的Matteo,偶尔遇到打个招呼,说一声Ciao,朝他已经会骑童车的儿子做个鬼脸,挥手笑笑。   九年,几乎是一只猫的一生。   于一个人的人生中,不短不长,却也可以面目全非。   后来我搬离这个河岸边的安静街区,去城中心住了。   偶尔顺路经过,回去看看老太太,看看Luna和Miki……和这座美丽安静的老屋子,这个平平凡凡的家庭。一切都如常,花草在生长,生命在老去的老去,茁壮的茁壮。   时光在述说,而生活在继续。 第二十二章 就这样一年四季走过   城与城,国与国,一处又一处,是旅行又不是旅行,在哪里都是生活,无论什么环境与语言,无论什么际遇与面孔。在我的人生里,夏天是相遇的季节,秋天是思远的季节,冬天是厮守的季节,春天是等待的季节。   这篇白描簿,一年四季风景里,藏下了漫长故事的起承转合。   夏·相遇   【巴黎】   巴黎今天凉丝丝,早晨还有阳光,中午转阴,塞纳河边的风吹得梧桐语急。   此刻走在左岸,我的魂魄却好像还没从意大利的艳阳下跟来。   尼斯的海不及戛纳的美,沿着尼斯——戛纳——阿维尼翁的海岸线一路过来,深深浅浅的蓝色接天连海,红瓦碧树白云,葡萄园与群山,晒成蜜样肤色的美人们……各种色彩都在这里变得纯净饱满。   夜晚坐在Avignon的广场角落听流浪艺人歌唱,歌声是一段段飘散在夜风里的故事。   普罗旺斯最美的,不是可以摄入镜头的薰衣草田与旖旎的小镇风光,而是空气……薰衣草、油菜花、果树、葡萄园里的香气混合均匀,被南法温暖阳光发酵,远远弥散,山间路途无处不在。只需呼吸,便已沉醉。   旅人偏心薰衣草,金色麦田无人理睬,要到九月才被收割。普罗旺斯的农民太慵懒,他们的夏季不用来工作,用来喝酒、演奏、游荡。乡村乐队夜间就在镇上自娱自乐,白天田地里看不到人影,最勤快的农民也就抢点人家小蜜蜂的蜂蜜来卖卖。这种蜂蜜真是香极了,入口如醇酿,仿佛就是阳光的味道。   小镇Arles,午夜幽巷,全城沉睡,我跟着野猫散步归来。   Arles名气太大,在普罗旺斯一系列小镇中算相当热闹的。我不善于慕名追访胜迹,梵高咖啡馆过其门而未入。更偏爱小巷深处。也去了别的小镇,如红土城、石头城、泉水城……各有各的静美,而Arles有极可爱的人。   【西班牙】   午夜巴塞罗那,一两点了,街上大排档小酒吧各自绚亮,商场敞着门任人逛橱窗,很多白的黑的蜜色的长腿细腰在游荡,小少年骑着单车飘过身旁,回头笑说welcome to Barcelona。   全城夜猫不睡觉,午夜十二点才吃晚餐,吃着吃着有人送花到桌上。   满街流浪艺人里,有几个台湾来的学生当街卖艺唱昆曲。   最早知道有这样一座建筑是十岁那会儿看一本世界著名建筑的图册。它就成了我梦想中一定要亲眼看看的地方。此刻我坐在它脚下,听着它的钟声,仰头看它在夕阳中的光影明暗。巴塞罗那,Sagrada Familia(圣家族大教堂),你好。完满一个心愿,再向下一个出发。   【意大利】   罗马大斗兽场里没有了角斗士与猛兽的身影,只剩夕照、残垣、青苔与此起彼伏的相机快门声。我一层层漫无目的地闲逛,看见了这群野猫……它们在千年废墟上懒洋洋地晒太阳,跃过古罗马贵族曾走过的台阶,来去似魅,目中无人,如有古老的魂灵附身不去。   深宵到达山中小城Cortona,眨眼回到中世纪,恰好城中有party,穿着古装的人们站在酒吧门口聊天,街上升起城徽。听过许多教堂大钟古钟的歌唱,最难忘的还是托斯卡纳小镇Cortona修道院窗外燕子盘旋的那个清晨,听见的第一声晨钟。   美第奇宫内外的雕塑群,个个充满故事感,每个细节都会说话。找一个最合眼缘的雕塑,倚靠着它席地坐下,看着它,它就会慢慢在视线中活过来,讲它的故事给远来的客人听。   Garda湖区的碧浪白云,让人心旷神怡,更美是夕照,昼雨方歇的天空特别干净,云也格外美。终日里只有这片刻,能用眼睛直视太阳的光辉。它就慷慨地美到极致。记不清已多久没有安静地看完整个黄昏的落日。湖岸的野天鹅一家在夕阳下悠游……看上去温情又优雅。可正是这窝小流氓昨天硬抢我的面包,要不是我眼疾手快,装护照钱夹相机的背包都会被雄天鹅叼下水。今早又在岸边被它们拦路截住,不给饼干不让路,追在后面挥翅膀叫嚣。典型的意大利黑帮范儿,外表风度翩翩,顾爱家庭,干起坏事心狠手辣。   命运奇妙,冥冥中牵引我从万里之外,来到小城维罗纳——我的第二个家乡。   那年的夏天,是我与此城的初见,一眼虽已钟情,却还懵懂不知未来的因缘际会。   在傍晚的Adige河岸,一头是渐渐沉寂下去的郊区,城堡大门已关闭;一头是华灯次第的广场,穿礼服的人们悠悠走过,去往竞技场看歌剧。满头银发的老夫妇与我擦肩而过,老先生穿上了他的苏格兰呢裙,老太太穿玫红亮缎长裙,身影一转消失在巷口。朱丽叶与罗密欧只是一个噱头,维罗纳美在别处。   某一夜我坐在书桌前,用纸和笔写一封信。写完缄入印花卷草纹的信封,抬眼才觉夜色已深,窗纱飞扬的露台外,Verona城已沉睡。愿我化身月光,化身晚风,沿着Adige河寻去,不露痕迹,长夜欢喜,在晨曦苏醒之前离去。   【巴伐利亚乡村】   巴伐利亚山野,茜茜公主的故乡。出门步行二十分钟就到这山丘牧场,午后静悄悄,躺在野苹果树荫下看云,想起去年此时,在看丽江的云。全世界的蓝天上棉花糖都是一样一样的美。身下干草酥香,远处马儿溜达。电影里的茜茜若真在这山野自由奔跑过,怎能忍耐大盆景般的宫廷。她不被刺杀也终究要闷死在那里。   从慕尼黑到萨尔茨堡的一路,火车穿梭在森林、绿茵、麦田、湖泊、村庄、牧场、群山之间,满眼青碧,阳光灿烂,时不时闪现一片迪士尼童话似的红顶小木屋与尖顶白教堂,一匹雪白小马追着火车跑着玩。   【柏林】   飞机穿过云层时飘摇得很销魂。从舷窗看出去大地如棋格,如果扑面而来那也是很美的一瞬。生命就是那一弹指,而浮云遮眼,能在弹指间留取的欢好无多,实在无多。   在意大利的下雨天总与浪漫有关,雨点打在车窗也带着情话的音调。转身坐在柏林的街头,从清晨就下着的雨,浸得铅灰色城市隐约透青。似乎觉得柏林就该是在雨天,就该这样沉默地点一支烟,看羽毛湿透的麻雀们在桌前蹦跳避雨。人们走过,伞色不同,路不同。   一座甚有文艺复兴气质的小咖啡馆独自安然自若地矗在一片工业厂区的烟囱荒地中间。柏林这座独特城市,它的包容度和大气,一再令我叹服。   坐在出租车上疲惫睡着,睁眼醒来已到了柏林墙下。河岸边雨大风急,冷得萧瑟。出租车司机怕我回去不好打车,愿意等我三十分钟,不另收费。我撑伞沿着墙走,一路走一路拍照,出租车在后面慢慢跟着。偶尔转头看一眼,司机便隔着车窗微笑。下车时我多付的小费他没要,只说愿你喜欢柏林。是的,我喜欢柏林。   秋·思远   【内蒙】   下飞机马不停蹄,驱车直奔草原。   呼伦贝尔的马群,静默安详,未过午的阳光,风中的草香,草色层层渐变,晕染到天边。   额尔古纳河畔的清晨,小村庄在鸡鸣犬吠声里醒来,窗前门外是比人还高的向日葵花田,菜园里的猪在哼哼。太阳渐渐出来,阳光照得菜园里的向日葵金光闪闪。   逛累了,坐在菜园鸽棚下看小说,面朝猪圈,秋暖瓜熟。   跟着牧民,骑上马,马蹄嗒嗒奔向河边。   阳光有片刻隐去,卷云低垂,四野苍碧,站在中俄边界线上,饮马额尔古纳河。   阿尔山的星空下看见了流星,一颗足矣,捎上我毫不迟疑的愿望向西飞去。北斗和猎户座近得伸手可及,仰头看银河,看一阵就忘记了身在大地,以为融化在星尘里。流星带我走吧,回到天外故乡或是你所在的远方。   在宝德格乌拉脚下匐匍叩拜,听见风的召唤,看见飞鸟成阵,雨如急鼓,随后一路彩虹。   “云彩的身体和太阳的身体,在大地的身体之上,折腰相拥。”——这是阿多尼斯的彩虹。   此时我的彩虹,隔着车窗,隔着雨滴,隔着呼伦贝尔的旷野。   尽头是宝德格乌拉圣山。尽头的尽头,是我的祈愿。   新月与圣山听见我的祈愿。   冬·厮守   【Dresden 德累斯顿】   2012年零时,Semperoper歌剧院上空的烟火,我从很远的地方来,走了很多的路,看到你的美。   圣母教堂悠悠荡荡的钟声响了,下雨了。   窗外栏杆上雨珠簌簌地在风里抖。老城观光马车的嗒嗒蹄声从窗下经过。远处教堂尖顶的金粉是铅灰天色里的唯一明亮。从住处走一小段安静的路,就是Zwinger宫,有时深夜散步到它的中庭花园,站在空旷的中轴点,整个建筑沉淀而强大的气场令人心神宁定。明明是个东德城市,时不时一抬眼,常有一种在罗马或佛罗伦萨大街上溜达的错觉。从建筑到车子到人,都是沉甸甸的。   在咖啡馆里埋头写稿,不知不觉写到天黑了,一抬头发现店里空了,服务生在做清洁。问她们几点关门,笑起来一脸小雀斑生动可爱的德国女孩回答已经关了,看我在写作就没过来打扰,准备再晚点跟我说。一时感动。这店是从一八多少年开到现在的,太多老店不起眼,同时代某些政体早消亡了,小店还在。   曾在剧院旁边一个老店和一对老夫妇聊天,他们说一辈子都生活在这城市,两个人都是教师,从年轻到老都喜欢在这个店喝下午茶,吃苹果馅饼,早年约会在这里,老了一起搀扶着看完歌剧出来吃夜宵还是在这里。   从深夜散场的歌剧院走出的人群中,有很多银发挽臂的老夫妇。每每看着他们,仿佛有遥远的歌声,游丝般飘来,“亲爱我已渐年老,白发如霜银光耀,可叹人生譬朝露,青春少壮几时好。唯你永是我爱人,永远美丽又温存……”多好,就拿这青春如朝露,陪你到白发如霜耀。   一个月后,我对德累斯顿这小城已生依恋。   不乐意收拾行李,什么都不想带走,连自己也不想带走。每次把林林总总随身物什风卷残云丢进行李箱拉链哗啦一关,总难相信,一段生活,一段时光,就这么关上锁起了。这是旅行者最懂得的心境。此身如寄,谁又不是旅行者呢。   雪后阳光很好,已经准备出发了,又把箱子留在酒店,出来晒太阳,喝杯咖啡。周遭同晒的都是老年人,白发翁妪相对饮,看得我想赶快老。再忙也不要忘了晒太阳。人间正经奢侈品:freedom, love, sunshine!   该走时,勿踯躅。   2011年最后一天,易北河岸,树下长椅,我走过长桥来河岸的这一边,坐下来目送这一年的白昼,看夕阳渐隐入Semperoper歌剧院背后。河水流淌,行人归家。冬日枯树下仍有蔷薇开放,时间不停顿,万物呼吸,生命滋长。   【布拉格】   火车穿过寂静桦树林,东欧深冬灰蓝色的天空下,小河蜿蜒流经不知名的小镇,炊烟弥漫林梢。尖顶木屋老房子,远处城堡废墟,谁家门前圣诞树。一路积雪渐深,有种倦游多年归乡的错觉。分明第一次来,分明从未期待。为什么此地此景让人如此伤感。   阴霾天色里渐渐接近布拉格,摇晃的火车上,半醒半睡间被阳光突然惊醒,睁眼见云层后斜阳孤悬,明光直入车窗,金色布拉格近在眼前。Hallo,Praha!(德语:你好,布拉格)   布拉格不冷,没下雪   在1637年开到今的布拉格老餐馆里边等肉上桌边翻开本子看一个月前许下的愿望,又一个实现了。当时写下愿望的忐忑犹记得。我对着小本忍不住笑。这个薄薄的小许愿本子,是我随身带着的励志神器。每个月有什么愿望,写下来,努力去实现,回头一个个打上钩,越是隔得久,回头再看旧心愿,自己都会感叹“原来我真的做得到”。对面桌的捷克姑娘看着我这样笑不明所以,也跟着笑。走时我们互道have a nice evening。   画着哥特眼妆的典型东欧美女服务生指路,让我出门沿螺壳内部般的黑暗狭陡旋梯一直往下走啊走,转啊转,怀疑要走到地下精灵国的时候终于瞧见小木门上lady's标识。旁边铁花小圆窗探头一看,在半山壁上!布拉格是魔幻之城。   酒店壁炉燃得很暖,沙发很软,陷在深深的宁静里,想着这一路,被上天安排的一双双手牵引,走前所未有的路,看意想不到的风景,发现截然不同的自己。世界角落的角落,一些人在想着另一些人。把无关紧要的计较都放下吧,唯相惜,唯相忆;唯谅解,唯感激。   平安夜听完音乐会出来,偶入一间老餐馆的地窖酒吧,有漂亮穹顶和绘画,一架老钢琴,一位风度翩翩的像某个我突然忘记名字的电影演员的老琴师。钢琴师笑眯眯为我弹奏,弹我喜欢的曲子,我唱桑塔露琪亚和茉莉花,他只听我唱一遍半跑调的茉莉花就能弹出来。趁他去倒酒,我坐到琴前胡乱弹着玩儿,乱弹琴的水准得到友情赞扬。老琴师说,如果你下次再来Praha,我还在这个地方弹琴,你就来当我的学生吧,我教你,然后你接替我弹琴,我去替你旅行。狡猾可爱的老爷子。走时跟他道别,竟有点老朋友的不舍,他久久跟我握手,目光像个不舍得热闹散去的老祖父。   【莱比锡】   Leipzig,冬夜行路,晚霞在天。这个城市名的德语发音我好不容易才能念准确。   典型东德城市,冷蓝瓦灰色调,严谨节制协调的美,的确是巴赫的音乐之城。坐火车穿行于东德,听着巴赫最宜入眠。去到巴伐利亚就得换曲子听了。   欧洲冬季街头没有春夏的绚烂,不下雪就更萧瑟,但老城市的虬曲枯树有另一种美。总有和老宅子相依数十年的老树,也许屋里还有从未离去过的老人。   Leipzig Hbf里的老书店Ludwig,接顶连地的长窗下是咖啡座,周围都是书。找个阳光好的下午在这里连人带书摊开了晒,晒腻了买张车票,去个不远的小站转转,回来正好吃晚饭。   下午雨后迷路在一条狭巷中,推开只容侧身进的小门,叮咚,银发玳瑁眼镜的老先生抬眼微笑。清闲店主和闲客闲聊。他乐呵呵捧来古董铜镜给我试耳扣。挑中几样老饰物,象牙莲花耳扣,黑曜相片坠子……包装时他把那朵骨雕玫瑰不声不响放进盒子,我说这个我没买,他笑笑:“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衣香鬓影》中念卿和四少在陪都家中联弹的钢琴曲,是舒曼的梦幻曲。今夜我在莱比锡,舒曼常去的老咖啡馆,听着流淌在整个老房子里的乐声,看着彩窗,想书中人,异乡人,世里世外,此生彼生,转动腕上莲花手珠,一遍又一遍。   从莱比锡返回德累斯顿,已是深夜。走出酒店,寻找尚未打烊的餐馆,终于有间离打烊还有半小时的bar,不用落座,一杯martini喝完走人……有个人曾对我说:“当你新到一个地方或回到一个地方,都要给自己一份丰盛的欢迎晚餐,至少一杯酒,答应我永远不怠慢你自己。”   【法兰克福】   离开德国这天,法兰克福下雪了,清晨将明未明的天色里穿行在去往机场的路上,窗外白茫茫积雪覆满屋顶树梢,路灯微光晕染,第一次觉得这城市美好。   【维罗纳】   在冬日,终于又回到这个心心念念的城市,跟随着自己的心。   Adige的河水夏天浑黄,冬天苍碧,河岸草地夏天是不是深翠已不记得,只记得那夜,一起躺在草地,看见星空璀璨。岸草暖黄,枯树被寒风雕塑成奇异姿态,一黑一白两只野猫裹了身厚毛厚膘在草丛里扑闹。对岸屋舍山峦起伏,城堡塔楼矗立。心内喧嚣平息,求仁得仁,终老此间也不错。   还在安置行李,不料却有客到。不经意间走到露台,抬眼就和它打个照面,它的眼睛太锋利,和我目光撞在一起的瞬间,像有质感的实物。它一动不动地和我对视,隔几步距离而已。我拿起手机,镜头刚打开,它轻轻将翅膀一展,扑入栏外阳光,羽翎鲜明闪耀,掠过Adige粼粼河面,向着有积雪的远山飞去了。很美的鹰。   午后慷慨阳光有短短三五个小时能赶走一天里的寒冷,冬天满街的人都戴墨镜的地方就是好地方。老城冬夜清寒,开始怀念夏天时的维罗纳,那时被艳阳、戏剧、音乐、欲念、慵懒发酵后的空气和喧嚣。   【米兰】   一夜大雪,长街寂静,满眼皆白,积雪掩到鞋面。雪的香味让一夜没睡的人瞬间神清气爽。纯白色的米兰突然可爱了。飞机舷窗冻了一层厚冰,不知维罗纳昨夜是否也有大雪。等待飞往柏林,终于又见柏林。   【北京】   从柏林一回到北京就是连轴转也转不过来的日子,时间被挤压又挤压,人在其中闪避腾挪。   春寒还没过去,恋栈的心已经够了,迫不及待要出发。   Adige河岸边草地也该绿了,四季风光在那窗外悄然变换。我要回来了。   登机,飞米兰。北京,明年见。   春·等待   回到意大利。   阳光烤得每一根懒筋都舒展了,吹会儿初春的风,看会儿初春的云,泡一壶万里迢迢带过来的普洱茶,半个上午就闲过去了。总算远离争分夺秒的生活,慢下来好。   周六傍晚的阳光一点点从对面老教堂尖顶移落,坐在小城深巷咖啡馆门口写稿,老式小火车叮叮当当开过老街。教堂门口台阶上坐着晒太阳的人,情侣在拥吻,也有人独自抽烟,老人沉静,少年面容如春色……我在翻看旧稿,旧日志。人人都有一卷故事,谁又知道谁的波澜暗卷,阳光下,万物明媚。   “Di pastoral Zampogna al suon festante/ Danzan Ninfe e Pastor nel tetto amato/ Di primavera all' apparir brillante”——春日牧野,风笛悠扬,温柔晴空下仙女与牧羊人婆娑起舞。   此间已是阳春三月天。   很好的季节,很好的时光,一切都很好,我的另一种生活在这异乡的土地上慢慢生长。   天青云白,尘世温柔。   回家路上穿过静谧花园,不经意看见夜空中新月如眉弯,想起盛夏里,旧墙头,那轮皓月。   我在等待夏天。   那些人那些事,正在到来的路上,年年岁岁去复至,静相候。 友情后记 曾在春日相见   在维罗纳,这个春天有点早。   踏出车厢,我站在维罗纳火车站的小月台上,贪婪地呼吸了一口这里纯净的空气。在北京还是比较冷的3月中旬,维罗纳已经有很温暖的阳光了。上帝偏爱意大利,将最好的地中海气候给了意大利,给维罗纳也更多一些。   这次上帝也偏爱了我们。   我和陆总专程来意大利拜访合作伙伴,完成在米兰的工作后,应阿寐的邀请来到维罗纳小憩几日。作为驻意大利总代表,阿寐尽心投入我们海居汇在意大利乃至欧洲的拓展运营,以她游弋于东西方文化的视野,将意大利顶级奢侈家居品牌及优秀设计师引荐给我们的客户。我们有幸从事这份关于生活的艺术、关于美的工作,如阿寐所言,“人,生而为美、为爱、为自由”。   得知陆总也是古典音乐爱好者之后,阿寐这个歌剧迷,就邀请我们到维罗纳听一场音乐会,感受这个以歌剧和古典传统著称的浪漫之城。的确,走在维罗纳的街头,迎面而来的,那些当地人的微笑,如同他们既考究体面又低调的衣着,带着不经意的优越和谦逊的善意。我们都走过很多欧洲的城市,但瞬间,仍被这个城市迷住。见到阿寐的时候,她微笑恬静,穿一身黑裙,与这个城市的优雅从容气质,融合得天衣无缝。   阿寐带着我们欣赏名胜美景,品尝地道美食,认识真诚幽默又有风度的当地朋友,在老餐馆里一边吃着Polenta con baccala,一边听他们讲维罗纳的坊间趣事。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其乐融融,一切都那么自然。我们走过夜色中古老的石桥,在Adige河水的流淌声中,情侣们手拉手的呢喃声中,登上山顶,看着夜晚的维罗纳,她的美让人迷醉。夜深的时候,我们结伴走在静谧的老巷子里,偶尔身边走过一两只根本不怕人的猫,飘过一两味餐厅的菜香,还有酒吧慵懒的灯光,和着天上的星星,这夜晚本身就像诗一样的美。   期待已久的音乐会上,我们惊喜地欣赏到了已近失传的诗琴和羽管键琴的同台飙技。在音乐会后,走进那家音乐家们私下聚会的餐厅,把酒言欢,听阿寐与老陆畅谈音乐,虽然我不懂,但那畅快的话语,会心的笑容,与餐厅在器皿和装修上的极致考究一样,令人惊艳。不难想象,当夏夜来临,最负盛名的歌剧季开幕,满目华服盛装,入耳有经典天籁,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享受啊。   我迷上了维罗纳,因为她的优雅,别无替代。   无论是沉淀着古典之美的罗马剧院,还是街头匠心独具的老店铺,我所看到的,听到的,品味到的,每一件东西都让这份真正源自生活的优雅以最大限度冲击我的感官。   Arena di Verona(古罗马竞技场)那斑驳的古石头墙下,开着安静的咖啡馆;Piazza delle erbe广场优美的雕塑下面摆着热闹的蔬果摊,沉甸甸的历史感和安逸的日常生活,如交响乐般和谐演奏着,毫无冲突之感。站在小广场上,伸出手挑选自己喜爱的水果时,感觉自己就是这曲交响乐的指挥家,这才是最真实的生活,从容,自如,又理所当然。   我钟情了维罗纳,因为她的古朴,融入细腻的生活。   要不是那些屹立了千百年的罗马式建筑,要不是黑发黑眼睛的阿寐不时轻快说出语调摇曳的意大利语,我会告诉我自己,这不是意大利,这里也不是异乡,这不就是我心中那一直梦想的城市吗?   毫不夸张地讲,我和维罗纳一见钟情,爱上了她。   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是这里,留住了阿寐。   临别的那天下午, 坐在露天酒吧里, 我呆呆地看着Arena di Verona,啜饮着一杯Aperol,静静地听阿寐讲她在维罗纳的点滴生活,讲她书中的故事。我对她说:“你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有这样的经历,你的书怎能不美,你,又怎能不美?”   感谢阿寐,让我为她这本新书写下这篇友情后记,让我又有机会,可以回忆起这个优雅的春天,与这一段美丽的相见。   李雷   2014年6月 北京 编后记 与诗意相逢   从我第一次和阿寐沟通这本书开始到现在这本书的出版,历经近两年的时间。2013年1月第一次联系阿寐,各种机缘巧合,让我与这本随笔集相遇。这漫长的过程中有太多的等待与波折、太多的探讨和磨合,中间也有过几乎希望破灭的时候,但我还是很努力地继续做了下来。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坚持了这么长的时间,我说因为她的文字真的可以感动到我,我想把这样的文字呈现给更多的人。我不知道这样的表述在回答朋友问题和洽谈出版合作的过程中作用到底有多大,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阿寐的文字和故事总是有一种温暖至深的力量,当我拿到稿子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是,我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现在,这本《好久不见》在这个夏天与大家见面了,阿寐让我一直坚持的心愿也终于达成,感谢她。   也正因为这本书的来之不易和波折不断,当它终于问世的时候,我才油然而生出内心的兴奋。它满足了我这个感性的人的所有阅读期望,当我一篇一篇编排的时候,一张一张挑选图片的时候,它也满足了我作为编辑的所有职业成就感。从刚开始我们一起探讨文章选择,到内文封面设计,我们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默契和共鸣,一切顺理成章,这也许是之前讨论出版合作时的艰难直至现在给我带来的福报。   做这本书的时候,阿寐一直在意大利工作,她经常熬夜,我九点钟上班,她那边是凌晨,每次她基本都还在线,等我们谈论完头天未尽事宜和彼此的新想法,我会催她赶紧睡觉,她会对我说:“加油,你早安,我晚安。”我想编辑和作者觉得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彼此懂得,编辑懂得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作者理解编辑的策划想法和风格,一拍即合。   也许是缘分使然,时光流转,远隔海岸,相逢在此。现在看来,很多事情的发生似乎是为了此时此刻的成果而早已埋下的伏笔吧。这本书是阿寐的第一本随笔集,她想对读者朋友们说一说她的故事,就像她所说的:也许不曾走过同样的路,不曾看过同样的风景,人间况味各有不同,但我们心照不宣。   不管是好久不见的老朋友,还是初次相遇的新朋友,在这很好的季节,很好的时光,感谢你与这本书相遇,与温暖的故事邂逅。   希望这本书,可以让你与内心的诗意相逢。   2014年夏 北京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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