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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弃儿,生下来就有心脏病,亲生父母负担不起高额医疗费,也可能是对手术成功率感到绝望。总之,他们抛弃了出生不到三个月的幼子。好在世上还有好心人,何泉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下,虽然滞留在医院内,好歹吃穿不愁,医生护士空了就教他读书识字,疾病也得到控制。长到六岁,他被无法生育的夫妇收养,离开算是很幸福的医院,尝尽世间冷暖。 由于疾病,他无法像普通孩子一样奔跑打闹,总是小心翼翼,这种不像男孩子的举动让他被学校的同学孤立。 再接着奇迹出现了,努力了十年都没有怀孕的养父母忽然得到上天赐予的最佳礼物,几个月后生下一对龙凤胎,有儿有女,又是亲生的,何泉的处境变得异常尴尬。基于道德,养父母没有遗弃他,不过也只是提供基本的生活和医疗所需,除此之外,爱和关怀一丁点也没有。 察言观色、少说多做、绝不顶嘴,这是年幼的何泉学到的生存法则。 现在回想起来,缺少同龄玩伴,没有可以述说苦楚的朋友,童年记忆中除了围绕在身边的怪异的目光和消毒水气味,就是冷漠的父母、娇惯蛮横的弟妹,以及疾病跟死亡。 何泉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普通人不同,他是没人要的孩子,没有父母疼爱,还有病,又寄人篱下。这种情况下再不乖巧懂事,努力干活,那么谁也不会在乎他的死活。所以他对养父母言听计从,做个百分之百听话、从不反抗的乖儿子。不但包揽所有的家务,而且刻苦读书,用尽全力让自己变得优秀,讨人喜欢。可是最终,他必须按照养父母的希望,放弃念高中的机会到家里开的餐饮店帮忙,只为了给今后必定继承家业的弟弟当垫脚石。 这一切不公平,却只能表现得心甘情愿。 可是这样的人生,按照别人的希望按部就班地活着,一次又一次放弃自己的梦想,永远为他人奔波劳碌,简直了无生趣! 所以他在养父母去世后做的首件事,就是辞掉干了几年的厨师工作,怀着哪怕只能再活三个月,也要精彩死去的心情飞向南美洲,去见识都市人终生都无法体验的丛林生活和未知的世界。然而长途旅行并不顺利,忽然出现的强烈气流让飞机频繁颠簸,气旋似舱内晃动得异常剧烈,所有乘客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当无法控制的坠落发生时,耳边充斥着惊恐的尖叫,哽咽的祈祷,而何泉只是面无表情地想——还没到亚马逊就要死了啊…… 接着他就昏过去了,但没有气绝身亡。 不知过了多久,带着咸腥味的水打到脸上,何泉惊醒了。人还在座位上,不过飞机翻了个底朝天,他被安全带绑着呈现大头冲下没掉下去的奇葩姿势。 短暂的眩晕过后,他注意到机舱里全是水,眼到之处一片狼藉。水中漂浮着各种各样的物体,当然还有尸体,看来绝大多数人都遇难了。他动了动胳膊,身体各处都在咔咔作响,肌肉像过度劳累一般酸痛,但没有明显外伤,于是解开安全带,开始寻找幸存者。 令人遗憾的是,他是这场事故唯一生还的人。 何泉从破损严重的机舱中顺水游出,才发现四周是一片汪洋大海。 飞机破损得像块垃圾站的废铁,前半段不翼而飞,剩下后半截的外壳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像经历了巨大火灾或雷击一样到处都是焦黑的痕迹,残破不堪。他不知道什么样的冲撞能造成这样的损坏,也不明白患有心脏病的自己为什么能在灾难中活下来,但很清楚大事不好了! 按照飞行航线,他们应该坠落在太平洋的某处,茫茫大海,如何才能获救? 他爬上尾翼上休息了几分钟,检查随身携带的急救药是否完好,然后花了五分钟来想接下来怎么办。飞机之所以没有沉没,是因为其坠落在两座岛屿中的浅滩地带,这里水位只有五六米深,尚不能淹没机体。位于左右两边的岛屿,一大一小,小的那个一目了然,大约两个篮球场的面积,除了砂石什么都没有,大岛屿就真的很巨大了,藏在层层雾霾后,被看不到头的森林覆盖。 不能一直泡在水里,所以他决定选其中一个岛屿登陆。小岛距离坠毁点只有四五十米,距离比大岛近许多,视野开阔容易被救援人员发现,成了首选。 但不能空手游过去,必须带上物资,最重要的是淡水、食物和求救设备。 名航飞机虽然没有降落伞,但有救生艇和紧急救援包,座椅附近也配备有救生衣,应该还有无线电通讯和闪光类的信号装置,他需要找到这些东西,不然很难支撑到不知何时才能找到他的救援人员赶来。 再次进入机舱,避开死者,他数次潜入水中。 虽然没找到期待中的应急物资,但收集到不少救生衣。接着他又得到几只漂浮在水面的皮箱,并扯下每个座位的私人窗帘,做成绳索把箱子固定在一起,再将救生衣绑在周围,这样,即使没找到救生艇,这玩意也能代替小船帮他运送物资到岛上。毕竟是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人,无法过度劳累,根本没有足够的体力往返陆地和坠落点几次,所以必须把能利用的东西一次性带走。 没多久,他在后厨中找到一些瓶装饮用水,食物倒是不少,但大多都被海水泡坏了,只有少部分带密封包装的副食品还能食用。不过厨房果然是好地方,简单的烹饪器材都有,刀具虽然不够齐全却能派上大用场。最后他又不死心地饶到底仓找自己托运的行李,遗憾的是一无所获。 就这样,他带着为数不多的物品,用废弃的漂浮物做船桨,艰难地朝小岛划去。 可是划船比何泉想象中的难多了,杂物组成的筏子根本不听指挥,又没有风帆,浪一大就歪歪扭扭偏离了航线。眼看离小岛越来越远,他心里焦急万分,可是又不肯丢下好不容易到手的资源游泳前进。于是出现被浪花打飞两米,就奋力往前划一米,然后再被浪花打飞几米远的可笑场景。 妈的,手臂酸痛到一向彬彬有礼的他在心里骂了句脏话。 “噗!”忽然,耳边传来憋不住的笑声。 还有人活着?何泉惊喜万分,连忙朝声音的来源望去,没想到和一条要灰不灰要白不白的大狗来了个四目相对! 狗用看傻逼的眼神瞟了他几下,嘴角上扬,明显是嘲笑的幅度,面部表情生动得根本不像低等动物。只见他前爪扑在一个半浮在水面的行李箱上,后腿卖力地划水,大尾巴充当保持方向的梢,朝着小岛,目标坚定一丝不苟奋力向前。 一阵风吹过,何泉又被打飞了两米远,被眼前一幕震惊的他,根本是楞在原地动惮不得,任凭浪花把他送到更远的地方。 卧槽,那是狗?狗是怎么在空难中活下来的,狗为什么一脸暴漫的表情,这是闹哪样! 何泉觉得耳朵嗡嗡响了几下,脑子里不知道哪个零件忽然不对劲了,只觉得堂堂一个四肢健全的男子汉怎么能输给四肢着地的生物,于是跳进水里,效仿狗的动作推着筏子向小岛拼命地游。但他忽略了四个行李箱的重量跟十几件救生衣带来的助力,前进得比划水更艰难,只能勉强保证不被冲走。 没多久,狗把箱子推上岸,又跳进水里,欢快地朝出事飞机蹬腿。虽然狗刨姿势有些不雅,可速度是真够快的。不一会狗与何泉擦肩而过,又从鼻子发出不屑的嘲弄,好像在说——啧啧,傻逼了吧,动不了了吧,爷我不是那么好学的! 这他母亲的是什么狗啊! 就在何泉费力朝小岛移动时,狗又推着另一只箱子追上来了。这家伙的速度很快,动作完全不拖泥带水,而且很轻松,不多时就奔向前方,这次,他连鄙视都懒得鄙视了,直接从某人身边哗啦啦地游过去。 何泉在海里泡了小半天,又被那表情动作都很贱的狗打击得半死,觉得身体越来越软,就在他打算放弃筏子游到岛上时,老天爷终于赏脸,云层翻滚,让风改变了方向,朝着岸边猛刮。浪花渐渐变大,终于连人带筏子一起推到岸边,等他精疲力尽地爬起来,把东西拖到不会卷走的安全位置,那只狗已经在整理自己的战利品了。 对,你没看错,注意用词——那只狗,整理,战利品! 面对此情此景,一向严以律己,每天二十四小时都面瘫的何泉彻底傻眼,嘴角抽搐,吧唧一下按了自己脑内的某个名为吐槽的开关…… ☆、第2章 有只贱狗 何泉十分无语地看狗用爪子撬开锁头,把箱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再欢天喜地的分类。衣物集中在一起,生活用品放一堆,食物最宝贵所以要小心谨慎地收进箱子,其他用处不明的物体归一类。做完这些,狗还检查了一次,把占地又没用的东西统统踹进海里。 这莫名其妙的生物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是畜生啊能不能不要那么聪明,居然还会开行李箱,而且你把东西分门别类仔细堆放是个什么毛病,整理癖也不能这么玩啊。最神奇的是,身为一只狗还挺臭美,居然把两只后爪踩进鞋跟至少十二厘米的高跟鞋里试图走几步,你以为只要是肉球都能驾驭那种杀人利器吗! 内心波涛汹涌如神兽狂奔,可脸上依然波澜不惊的何泉,已经被眼前的画面打击得忘记思考为什么这狗有那么多不可理喻的举动,开始整理自己从飞机上搜刮来的物品。 刚动手,就觉得头皮发麻,身后射来的专注视线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回头,狗蹲在大约三米远的地方,歪着已经被风吹干的毛茸茸的脑袋,用又黑又圆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凭良心说,这狗长得倒是挺讨喜的。体型跟成年大白熊犬差不多,毛色是罕见的白中带银,光泽度非常好。虽然看不出是什么品种,可是十分漂亮,是那种牵出去绝对会造成超高回头率的宠物,集可爱和威猛为一体,总结一句话就是看起来很贵。不过那直接扑来的视线令人感到不愉快,虽然没有攻击的企图,还是让何泉打了几个寒颤。主要原因当然是狗的行动非同寻常,简直就像个,该怎么说呢,就好像人类的灵魂被装进狗的身体里…… 在四面环海的孤岛上和这样的生物共处,稍微有点脊背发凉。 狗也是要吃喝拉撒的,万一控制不住饥饿感,兽性大发扑过来撕咬,到时候该怎么办,人和野兽搏斗生存几率可不高。不想被咬死,他默默握紧从飞机厨房中得到的小刀,戒备地与之对峙。 但狗没有进犯的意思,蹲了一会,摇摇屁股上的沙,一蹦一跳回自己那块小天地去了,接着又是刨土又是追着尾巴转圈,玩得不亦乐乎。没多久狗不知从哪里刨出只巴掌大的螃蟹,看了半天傻乎乎下嘴咬,结果被钳子夹住鼻子痛得嗷的一声叫破音,连滚带爬冲进海里,扑腾了半天才把大螃蟹甩掉。 那动作,太好笑了! 狗灰溜溜爬回来,狼狈得像只斗败的公鸡,这场景滑稽到面瘫也忍不住笑出声。 只是没想到狗的自尊心还挺重,摆出一脸笑你妹的表情,狠狠送出十七八枚眼刀还不解恨,三步并作两步,蹭蹭蹭猛冲过去,浑身一哆嗦,把水都甩到何泉身上,这才傲娇地甩着尾巴走了。 …… 要不要这么小气,就笑了一下而已! 何泉抹了抹脸上的水珠,想自言自语几句,才意识到已经半天没喝水,嗓子渴得冒烟。可是看看手边仅有的几瓶矿泉水,他舔舔嘴唇,决定再坚持一下。救援什么时候能到是个谜,在这之前绝不可以弹尽粮绝,人类完全断食尚能坚持几十天,但不饮水很快会虚脱而死。 为了缓解口渴带来的不适,他开始做其他事来分散注意力,比如查看箱子里有什么可利用的物品。 一共捞了四只行李箱,其中一个是名牌,还套了保护套。不过里面的东西让人有点失望,全是女性用品,从款式来看是某位品味挺不错的年轻女士,可惜红颜薄命。剩下的箱子大多是衣物,何泉浑身湿透,衬衣西裤裹在身上,行动不便不说还很不舒服,反正这里气候炎热,干脆挑了T恤和沙滩裤换上。接着,又找到双价格不菲的跑步鞋,全新,可能是预备送人的,大小居然很合适,一并换上。 他换衣服的时候,狗一直蹲在不远处,眼睛瞅着旁边那堆选剩下的玩意,眼巴巴的样子好像在说你不要都给我吧。还用前爪把大量衣物揽过来,脑袋搁在上面,抱成一团。 居然卖萌,看来这狗不但有灵性,而且不会伤人。 喜欢就叼走,我又用不上。渐渐放松警惕的何泉也瞟了狗几眼,明显是这个意思,于是狗蹦起来,喜滋滋开始运送。要搁在平时,跟这么只精灵古怪的生物呆在一起,多少会有点想不通跟满腹为什么,可这家伙表情很贱,动作又十分蠢萌,那种未知恐惧的也就在各种搞笑动作中消耗掉了。 再加上何泉打从心里喜欢动物和美妙的大自然,现在虽然落难,却有蓝天碧海和毛茸茸的大狗陪伴,也不算坏。 想起小时候,一次捡了弃猫,养父母觉得麻烦不肯养,活生生把没断奶的小猫摔死在垃圾桶边上,他从此再也不敢提宠物的事,只能偷偷羡慕别家养小动物的孩子。这还不算什么,何泉25年的人生中,从未到任何离家超过20公里的地方旅行度假过,只是不停地刻苦读书,再卖力干活。后来,大概是为了减压,也有可能是对自己不能亲身体验的传奇生活感到好奇,他着迷于探索频道那些纪录片,沉醉在冒险中不能自拔。 这也是他决心抛开尘世枷锁,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主要原因。只不过目的地还没到,先遇到空难,这趟旅行真是够精彩,不,惊悚的! “呜!”忽然,一声呜咽打断纷乱的思绪。 何泉低头,狗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凑过来了。这次比前几次都大胆,就蹲在身前,两只前爪搭着他的腿,一直发出呜呜呜的叫声,然后可怜兮兮地望向何泉囤积的饮用水。 原来是渴了! 不过水资源有限,他再喜欢动物也没有善良到愿意分出救命水的地步,现在能不能活下去还是个未知数,哪有闲心管什么狗渴不渴。看出拒绝,狗微微抽搐几下,更加无辜地皱起眉头,乌黑的大眼睛很专业地湿润了,配上断断续续的低鸣,简直听者伤心闻者落泪,可怜得要死。见何泉还是无动于衷,他歪着头,终于使出大招,把尾巴绕到身前,用嘴叼住尾巴尖,做委屈小媳妇状,好像在凄苦地哀求——求求你,就喝一点儿,我就喝一点儿。 …… 何泉被那充满期待和恳求光芒的眼神射得无地自容,弄得好像不交出矿泉水就有多恶毒似的,只好拧开其中一瓶,打算找个容器分一点。 “喝个水还那么讲究,人类真是矫情死了。”狗才没有多好的餐桌礼仪,一看何泉打开矿泉水瓶盖,立刻收起楚楚可怜的表情,抢过水瓶,用两只爪子抱着瓶子咕嘟嘟灌了半瓶,然后发出长长的呼气声:“舒服,差点渴死老子!” 刚才……这只狗好像……说人话了…… 海上风渐大,潮水凶猛地拍打海滩,一人一狗对坐在沙滩上,都僵硬了。狗似乎知道自己闯了祸,别过头,尾巴摇来晃去,想继续装动物蒙混过关。 “你真是只狗?”突发灾难后人容易产生癔症,何泉不清楚是自己产生幻觉出现幻听还是眼前这家伙果真与众不同。想了半天,他还是开口,这句话像自言自语,又有点期待能得到回应。 “你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量词都不会用,狗是一条,一条懂吗!”狗又一次说人话了,字正腔圆的中文。 卧槽! 何泉蹭一下站起来,捏了几下大腿,好痛。 “别掐,不是梦。”狗用前爪做了个挖鼻屎的动作,然后靠在岩石上,翘起二郎腿。这姿势,简直邪魅狂拽劲酷霸,就差手里端杯红酒了:“我劝你别打那些获救以后要把我卖到研究机构赚钱的想法,没人相信狗会说话,人家只会说你创伤后遗症发疯了,小心把自己弄到精神病院去。” 这狗嘴好毒,脑中闪过狗讨水喝时做出的各种可怜表情,何泉有种被骗的感觉:“刚才都是装的吧,明明只是只狗。” “口渴是真的,我这个样子又打不开瓶盖,咬破瓶子会浪费水。”说着还举起两只前爪,表示肉球和手的灵巧度完全不一样:“还有,别狗来狗去的,小爷有名字。堤丰,堤坝的堤,丰收的丰,给我记清楚了。” 说完,还在沙滩上写下这两个字。 狗居然做自我介绍,那我要不要报上自己的名字,脑内纠结了半天,何泉还是伸出一只手:“我是何泉,放心,不会把你卖到研究所去的。” “啧啧,就凭你的智商,筏子做成那样还推不到岸上。”狗,不对,是堤丰口气虽然不屑,却也伸出爪子,来了次握手,或者叫握爪:“算了,我们现在也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这时候还要团结互助,等待救援。” “那么,你为什么会说话。”天色渐晚,闲聊了一会,何泉打算和狗谈谈人生。 “人类这种低等生物都有语言和文字,我要不会说话还得了吗。”这句话让堤丰暴跳如雷,用爪子啪啪啪殴打眼前的石块,看来他脾气还不太好。 “你不是普通的狗?”或者,根本就不是狗。 “嘿嘿。”说到这个,堤丰十分得意,两条眉毛炫耀般上下抖动:“那是当然,普通的狗能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貌似潘安吗,看看我这身板,这线条,这肉球的柔软度和如此光滑柔顺的,简直万里挑一,凤毛麟角。哎呦,我怎么能这么美!” 会的成语还挺多,不过一张毛脸要怎么看出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貌似潘安?而且你夸完自己美还做个娇羞的表情是要闹哪样!何泉再次吧唧一声按了自己的吐槽开关,不过很识相地没有说出来。在和堤丰聊天的这段时间,天完全黑了,皎洁的月光把海水照得波光粼粼。他看着海面,忽然说:“堤丰,其实你是我因为害怕寂寞产生的幻觉吧。不过不管怎么样,谢谢你,都在这个地步了还能陪我说说话。” 作为孤儿,他不愿承认内心最害怕的就是孤独。 “你才是幻觉。”翻了个巨大的白眼,狗忽然跳起来两米高,来了个空中转体三百六十度水平直角回旋踢,一脚把何泉踹得在沙地上滚了几圈:“再说爷是幻觉咬死你,妈蛋,人类怎么这么蠢!” ☆、第3章 有只贱狗 好痛! 何泉捂着和地面亲密接触的额头,无名火起,很想大吼你搞什么,可隐忍的性格让他硬生生咽下冲动。等他挣扎着站起来,堤丰已经卷起尾巴坐下,一脸天真地问:“何泉何泉你为什么生气,因为我做错了什么吗,不要这样,我好乖好听话哒。你是大人,不可以欺负小动物,欺负弱小是不道德的行为,哼唧。” …… 会武功的大型犬算什么小动物,真是气极反笑。 虽然那只在装憨卖蠢,但何泉不是傻瓜,很清楚现在的局势。狗满嘴长着强有力的利齿,力量速度跳跃力都非比寻常,要打起来,两条腿的普通人肯定干不过野兽。更何况这是只会说人话的神秘生物,搞不好还有隐藏技能,比如喷火或者眼睛射出激光束之类的,还是少惹为妙。 于是他采取迂回战术,效仿狗的招数开始装可怜:“我有心脏病,不小心被玩死了,以后谁帮你开矿泉水瓶盖。” 说完摸出口袋里的急救药,证明自己没有撒谎。 “什么呀,不就是心脏病吗,我会治的。”提丰用爪子指了指自己,很骄傲地仰起头,挺了挺胸脯,语气从故意装嫩的娃娃音回到正常状态:“别看我现在这幅摸样,以前可是精通药剂学的专家,这种小病不是问题。只要收集到合适的药材,按照你的体质来调配,吃上三个月保证换一个健康的身体。能跑能跳,吃嘛嘛香,您瞧准了,堤丰牌灵丹妙药,吃了一颗还想吃第二颗!” 才不要狗给我看病,心里嘀咕了半天,何泉还是老实坐下,让狗装模作样地望闻问切,询问了半天详细情况。 “你到底是什么生物,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为什么滞留在这里?”这纯粹是没话找话,当然也是真好奇。 “不好,肚子饿了。我可是很辛苦地藏在托运箱里打算偷偷去巴西的,比你们早上飞机,好久没吃东西了。”雷鸣般的抗议声从狗腹传来,那声音很有感染力,让何泉也感到饥饿难耐,一时忘了继续盘问。他拿出仅有的几个面包,分给狗一半:“省着吃,水也是,别喝得太多。不知道得在这呆几天,最好有计划地进食,细水长流。” 可惜堤丰不领情,嫌弃地看了两眼,一爪把面包拍飞:“谁要吃这干瘪没水分的玩意,等大爷我抓鱼去,你就乖乖等着吃生鱼片好了。” 说完一溜小跑冲向海边,噗通一声扎进水里。 狗会不会抓鱼何泉不知道,但他知道眼前这狗不能用常理解释,于是就随他去了。 堤丰去了很久,期间云层流动,把月色遮盖了,四周漆黑一片,只有海浪互相拍打造成的哗哗声。何泉站在原地等了好半天,寒气透心,手指微微发抖。倒不是担心那只身怀绝技的狗,那只狗有什么好牵挂的,他这是本能地对孤独感到恐惧。没有人,恐怕在方圆几百公里内都没有人类,救援人员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坠落点,他又能不能坚持到获救,全都是未知数。 茫茫的大海带来的绝望,几乎要把人扼死! 他的恐惧来源于八岁那年的一次惩罚,那时候弟妹已经出生了,养父母觉得他是累赘,想送回医院又怕落人口舌,脸上不好过,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很清楚自己处境的何泉小心翼翼,还是惹恼了赌输了正在发脾气的养父。那个男人借着酒劲,拎小鸡一样抓起年幼的养子,塞进车里,发疯似的开了不知多久,然后把他踹下车。 何泉哭着追远去的汽车,沿着公路不知道走了多久,四周都是斑驳的树影,像一个个怪物。他越害怕,那些影子就越狂乱,绕在身边,赶都赶不走。 最后,在疲劳和恐惧的双重打击下,他晕过去了。命大没死成,被路过的车辆送到医院,还报了警。醒来后他对警察说,是自己贪玩走丢了,和爸爸妈妈没关系。 “没关系,反正我永远都是一个人。”他蹲下来,抱着自己的胳膊:“即使不被困在孤岛上,也是一个人……” “喂喂,想什么呢,饿傻了?金枪鱼,优质蛋白,人类也可以生吃。”没等他伤感太久,堤丰带着猎物蹦跶着回来了,甩下条十来斤重的大鱼,挺慷慨的往何泉那边推:“分你一半,矿泉水的回礼。” 说完张大嘴,打算撕扯一块肉下来,何泉连忙制止狗暴殄天物。他取出刀具,动作麻利地处理金枪鱼,动作娴熟,绝不拖泥带水,刀法精湛得连外行人都能看出受过严苛训练。狗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啧啧称奇,难得没有奚落人而是由衷夸奖:“呦,看不出来还挺能干的,完美的解体秀,你学过日式料理?” “学是没学过,不过家里是开饭店的,自己也喜欢。”虽然没进过正规学校培训,但何泉喜欢钻研,所以在中餐之外还学了许多异国料理:“尝尝,这是腮下面的那一块鱼腩,叫大腹,是金枪鱼身上脂肪最多,肉质最细腻的地方,一条鱼就这么两块。” 片下来的鱼肉呈深粉色,白色的脂肪条纹非常明显,毫无肉类腥臭味,还隐约散发出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提丰也不客气,在旁边蹲直,何泉切多少他就吃多少,直到鱼见骨才想起厨师先生还没吃饭:“哈哈,太美味了,不小心就吃光了,按理说应该下去再抓一条来,可我累了。要不,吐点出来分你?” 这狗真够贱的,何泉摇摇头,说自己吃面包也行。再说厨师享受的是料理的乐趣,和吃不吃到嘴没多大关系。 他嚼着面包,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不愿放弃任何一点光亮,因为那可能是救援船只:“不知道会不会有商船路过,把我们救走。” “谁知道呢,想再多也没办法从这里离开,不如听天由命好了。”提丰吃得太饱,满足地打着嗝,趴在地上蜷成一团,尾巴尖摇来晃去:“从现在开始我们轮流站岗,你先来,要是有船路过就把我叫醒。对了,去找点易燃品堆起来,别问我荒岛没工具要怎么点燃,你只管堆好,我会喷火。” 还真会喷火啊,何泉刚想说点什么,狗已经秒睡了。 好吧,他虽然也累了一天,但吃过东西还是恢复少许体力,可以干活。 既然狗自带外挂技能,那就不用考虑什么点火,是否易燃的问题。何泉把空行李箱架起来,上面堆放衣服,一共做了三堆。完事后他靠在石头上休息,也许真是累了,也忘了要把堤丰叫起来换班,就这么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他好像听见什么人在说话。 “……什么时候放我出去,人家不要呆在这里啦,没有好吃的,不开心。” “别求我,我不想惹祸上身。” “好无情。” “最不想被你说这句话。” “至少放了那个人类,他是无辜的,你看他还有心脏病,好可怜啊。” “想得美,你绝对会趁机逃出去。” “怎么可能,我是这么无赖使用下作手段的家伙吗!太过分了,一点也不相信人家,我很听话哒,你看我肚子这么软,肚子软的狗不会说谎话!” “肚子软和诚实有什么关系!” “那你看我的肉球这么有弹性,按起来超有快感的哦。” “少卖萌,我可不吃这套。” “那你说我现在的样子除了卖萌还能干什么!” “你够了。” “我要回家,回家啦,我要脚踏实地的感觉。狗狗是需要奔跑的,你不能把我关在巴掌大的小岛上,这是虐待,虐待动物是要下地狱的!” “正前方直线距离两百米,比澳洲还大的岛等着你开拓。朝着夕阳奔跑吧,少年。” “才不要,去了就回不来了。” “关我屁事。” “气死了,落井下石的家伙,咬死你,汪汪汪汪汪……” 天大亮,何泉感觉身上重得要命也热得要死,用手摸,毛茸茸的:“不要压着我,难受。” 推开睡得跟死狗一样的堤丰,何泉只觉得耳朵嗡嗡响,满脑子都是半梦半醒时奇怪的对话。其中一个声音他很清楚,是那只超贱的狗,另外个就不知道是谁了,可这大海上,又能是谁? 果然是太累了做梦吧,他摇摇头,用不苟言笑的严肃态度掩饰异常活跃的内心活动。 “喂,何泉,问你个很现实的问题,你要老实做答,敢说谎我就咬断你的喉咙。”沉默了一上午的狗忽然发问,语气很严肃:“要是我跟你说救援人员根本不会来,就算我能抓很多鱼不必担心食物问题,但没有淡水,我们在这就是白白等死。 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现实,但何泉不愿去想,因为想了也没用,无非就是大不了饿死渴死虚脱死的结局。 他活动酸痛的肩颈,忽然看到左手边那座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的岛屿,立刻指着那边说:“一般来说,雨水经过土壤过滤以后就会形成地下水,雨量太大来不及渗透时会积蓄在地面形成地表水,会形成一个循环。总之有大量植物生长的地方一定有淡水,不然无法维持它们的生长。现在先保存体力,耐心等待救援,实在不行,你留在这里,我去找水。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在短时间内等不到救援,那座岛应该也能提供食物和遮风避雨的场所,能让我们活下去。” 何泉很少一口气说那么多话,有点激动,向来苍白的脸上泛出血色。相比他把焦虑变成探险的兴奋,狗显得平静得多,问道:“为什么不是我去,你游得了这么远?” 两百来米,不算很长的距离,体力不错的普通人在游泳池里可以完成。但这可不是玩乐的水池,是真实的有风浪的大海,再加上他有心脏病,居然自告奋勇。 “万一有路过的船只,总得点燃什么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谁叫我不会喷火这么逆天的技能。”何泉是有计划就得行动的那种人,他在捞来的战利品中东翻西找,没想到找个一个防水的双肩背包,于是把可利用的物资都装进去。提丰在旁边看,转来转去,叼了一套衣服来:“以防万一,留点换洗的,我可不想看你因为衣服破烂而选择果奔,最后变成野人。” 这狗有毛病啊,是在诅咒他流落荒岛几十年吗! 就算这样,好脾气,或者特别能忍的何泉也只是默默接过馈赠:“大不了学鲁滨逊自给自足,一人一国的日子说不定还挺惬意的,要是没人来救咱们,就去当岛主好了。” “你到是挺乐观,我先说,这不是我忽悠你去的,是你自己要去的,到时候别后悔。”狗侧翻,挖了半天鼻孔,掏出一坨鼻屎弹飞几米远,样子欠揍得要死。 不过,三秒后从天空落下的闪电,成功终结这只贱狗继续犯贱! ☆、第4章 登上孤岛 夏日炎炎,骄阳似火,云彩都看不到的蔚蓝晴空,就这么平白无故劈下一道闪电,正中还在得瑟的大狗。只听啪一声巨响,白光四射,炸起碎石无数,空气中弥漫着皮肉烧焦的味道。 “没事吧!”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人和狗都没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何泉离得远未受波及,最多被弹飞的石子打了几下额头,可谁能保证发生过一次雷击,就不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小岛就这么大,能躲到哪里去?既然无处可逃,也只能冒着危险跑向被闪电烧得焦黑,摊在原地动惮不得的堤丰。把狗挪到其他地方后,他一直紧盯天空,生怕又凭空出现超自然现象。 “呜……老子无与伦比又顺又滑天下无敌倾国倾城的绝色佳毛啊。”堤丰毕竟不是普通生物,短暂的眩晕后又恢复活力,一点伤也没有,不过那身引以为豪的毛是真的烧得差不多了。他仰头,对着天空跳脚大骂,乱叫了半天才可怜兮兮地吸鼻子,扼腕叹息:“卧槽,好臭啊,都烧焦了。看什么看,还不拿剪刀来帮我修下!” 这种情况应该先关心自己有没有受伤吧! 何泉再次无语,翻出飞机上搜刮来的剪刀,给狗全身上下绞了一次,几乎剪成板寸。毛发渐短,露出藏起其中的乳白色颇有光泽的皮肤,质地细腻,手感不错。作为狗,他实在是太白里透红了些,不过周身污物让形象大打折扣:“要洗澡吗,正好有洗发露,虽然是女人用的。” “你给我洗!”狗耍无赖,趴在浅滩处,翘起尾巴等服务。 何泉在家被使唤惯了,再加上喜欢毛茸茸的动物,干脆脱了鞋泡在水里,把狗里里外外洗个干净。被剪毛的堤丰体型小了一号,不能说丑,却有种贵公子变穷酸工地男的感觉,原先那种一看就很值钱的气质全没了,配上搞怪的动作和贱贱的表情,看起来特别讨打。 居然能长得这么欠揍,别叫堤丰,叫贱疯好了! 何泉脑内热闹极了,但他即使内心波涛汹涌,也习惯了一言不发。他冷静地擦洗,完了拿毛巾给狗擦身子,兢兢业业的样子,好像照顾堤丰根本是分内事似的。 狗被伺候得很舒服,两只眼睛半咪起来,喉咙里也发出爽得很的呼呼声。不过他有点不太理解眼前这人为什么这么淡定,该说他临危不乱、处变不惊,还是脑回路有问题?堤丰翻来翻去,两只前爪缩在胸前,忍不住开口:“你怎么就不好奇啊,大晴天被雷劈,这么不符合自然常理的事你就不纳闷吗。” “狗都会说话了,还有什么逻辑可言。”目前的情况,好奇和慌乱都是无意义的行为,又不能解决眼下的困境。 反正以他有限的知识和见闻无法得出合理解释,干脆不去想。 “看不出你还挺镇定的。”狗翻了个身,四肢摊开在沙滩上日光浴,刚消停没两分钟,闪电像找准目标一般对着他周围来了圈扫射,打得地面凹陷,活生生炸出一个大坑。堤丰开始还咬紧牙关忍耐,过了几分钟终于忍无可忍,啪地跳起来发飙,用何泉听不懂的语言叽里呱啦吼了一串什么,气得在原地转圈。 “爷走,爷走还不行吗,你这没良心的傻逼!”半响,堤丰气够了,也不解释为什么,一头扎进海里再也没回来。 何泉没机会问前因后果,又没有追上去的能力,只好留在原地等待,这一等就是好几天。虽然极其节省,但到第四天,为数不多的水和食物还是见底了,然而救援人员依然没有到来。 看样子,获救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无法,他只好带上刀具,穿上救生衣,试图游到对面那座生长着茂密植物的大岛寻求一线生机。可那座岛非常奇怪,看起来只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却怎么都游不到。而且越靠近岛屿浓雾和风暴就越大,浪花能卷起几米高,不是普通人能对付的颠簸。体力消耗得太多,加上风险,只好退回来。 “好难受……”第七天,何泉在烈日下消耗体力。 没吃没喝虽然很痛苦,但最煎熬人心的还是无止境的漫长的孤寂。那只话唠又嘴贱的狗不在,世界一下安静太多,以为终于落得个耳根清净,没想到却是静得有点儿难熬。 又过了两天,救援没到,积蓄吃完,而水早就喝光了。他曾试着回到飞机坠毁点寻找食物和饮用水,也学狗去抓鱼,可是无论哪个方法都一无所获。堤丰离开的第九天,史无前例地热,何泉频繁地舔干裂的嘴唇,最后连丁点唾液也分泌不出来,而坚持了好长时间没有出问题的心脏,此刻也不安分地乱跳。 他开始感到绝望,意识到死亡那么近,觉得自己可能熬不下去了…… 周围静得要命,明晃晃的太阳照得地面雾气蒸腾,何泉有气无力地躺在滚烫的沙地上疑惑。按理说搞不好要死了,应该挨个怀念下亲朋好友,结果他满脑子都是那只狗。 对了,狗不是一只,是一条。 可是一条感觉不可爱啊! 还是一只好……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何泉口渴难耐又被太阳晒得精神恍惚时,一道阴影笼罩上来。他虚起眼睛,隐约辨认出那是个有着阳光般耀眼的金色头发的男人,笼罩在浅金色的柔和光晕中,像慈悲的神。 这是……是救援队到了吗? 何泉想说话,沙哑的嗓子发不出任何声响,只能张大眼睛,企图用眼神表达自己的想法。那个男人笑了笑,似乎说了句有我在不用怕,接着温柔地抱起虚弱的他,把什么清凉的东西灌到他嘴里。 这是什么水,好冰,好甜,好解渴! 何泉贪婪地咽下琼浆,两手抓住来路不明的男人,含糊地说我还要。 几口水下肚,他大口喘气,渐渐恢复思考能力,模糊的视线也终于稳定,能对准焦距。可是等他看清周围才发现,巴掌大的岛上哪有什么救援队,更没有金发美男,只有面前蹲着用猴抓挠耳朵的堤丰。 “该死的,这家伙丢掉就好了,管他死活,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良心,还专门跑回来,烦死了。”狗不晓得为什么一直在发脾气,嘀嘀咕咕说了些什么也听不清。何泉问他怎么回来了,还说我刚才晒糊涂了以为救援队来了。狗听了忽然暴跳如雷,然后用前爪狠狠拍打地面:“什么救援队,那是老子!我要不回来你估计就死在这了,现在本大爷救了你,你说怎么办吧,看你也不像有钱能报答我的主,只能当仆人来还债了!” “你救了我?”何泉坐起来,努力回忆刚才的情景。首先他肯定自己没眼花到分不清人类和狗的地步,其次他刚才喝的是椰子汁,狗爪子又不能使用工具,要怎么才能在椰子上凿个洞喂他喝? 所以,虽然很荒唐,他还是小心地问:“你能变人?” “科幻片看多了,狗怎么可能变人,你当我是变形金刚啊。”堤丰嚎叫着跳起来,一爪拍到何泉头上:“别是晒傻了,傻了吧唧的仆人我可不要!” 狗也不可能说话吧…… “好了,快起来收拾东西,这里没希望了,我们要去另外座岛。你上次做的那个筏子不错,再弄一个,我推你过去。那边太远,我怕你没那体力过去。”今天的堤丰好像格外不耐烦,一边监督何泉做筏子,一边焦躁地转圈,时不时用陌生的语言低语,好像有什么东西再催促他似的。 “可我试过,那座岛根本游不过去,根本就是海市蜃楼,看着近,实际不知道在哪。”何泉手上动作没停,但说出自己的疑惑:“还有,你这几天去哪了。” “当然是去勘察情况了,要带着你上岛,总得先看看那地方适不适合人类生活,有没有你们这些低等生命体吃的食物,空气是否适合呼吸,不然白白害你送命怎么办。爷我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好歹也是有责任心的。”堤丰吩咐何泉把重要物品放在防水背包里随身携带,其他用不上的丢掉减轻重量,然后用头顶着筏子下水:“还不上来,看什么看,想被热死晒死直说,我不管你了!” “为什么这么着急。”何泉担心狗推不动自己,还想客气一下说自己游,可他的心脏从刚才起就忽快忽慢,出现早搏现象。他尽力稳住自己的情绪,坐上筏子,见狗毫不费力地推起来,才知道担心根本是多余的。 “你的话好多,平时不是都跟机器人一样没表情也没好奇心的嘛。”狗游得很快,但那座岛依然是近在眼前,远在天边。 “第一天夜里我听到你和别人说话,好像讨论过这座岛,说是上去就出不来了。”何泉想了想,觉得那不是梦:“反正经历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你再说几件也吓不到我。” “是吗,那就这么跟你说吧,我们乘坐的飞机坠毁在一个很不妙的地方,是两个世界重叠的缝隙。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位面,不管是生物还是当地的文明都和你生活的地方有天壤之别,完全超出你的想象。再简单一点,那座大岛,不属于地球,进去就到异世界了,想回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说着,他忽然停下动作:“不过小岛屿刚好在界线上,还有机会出去,怎么样,是要跟我走,还是继续等待救援?” 水都喝光了,你让我在那等死吗? 何泉盯着堤丰的眼睛,那双漆黑得像黑曜石一样闪光的眸子此时说不出的可靠。尽管那段解释含糊不清而且近乎天方夜谭,但他还是选择了眼前这只狗:“反正我是孤儿,即使幸运获救也是孤家寡人一个,不如跟你去冒险。” “哈哈,人类就是好玩。”听他这么说,堤丰来劲了,推着筏子往岛游:“按照我的规定,谁推上岸的东西就是谁的战利品,从现在起,何泉,你是我的了。” ☆、第5章 登上孤岛 “无所谓。”何泉耸肩。 “卧槽,你有点骨气行不行,说好的反抗精神呢,说好的自由意志呢,说好的威武不屈呢?你们中国人不是最喜欢引用那首诗了,什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怎么到你这,那么轻易就把人格和尊严给出卖了。”这次轮到狗无语,爪子啪啪啪地打水,开始说教:“你现在要被我当战利品用了啊,懂什么叫战利品吗,就是我的东西我说了算,你没有一丝权利,把你吊起来打还是卖给别人当奴隶都可以。面对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你应该顽强地誓死反抗,拒绝压迫,打倒我夺取政权争取解放才对!” 到底是谁电视看多了,我看你才是被电视剧洗脑的笨蛋! 何泉有些嫌弃地在内心吐槽,不时拿眼睛瞟大义凛然状的狗,心想这茫茫大海要我怎么反抗,用膝盖想都知道打不过有牙有爪的生物,难道为了保住节操就应该跳水里一死了之,或者咬舌自尽? 才不要,他还没活够呢。 “中国也有识时务为俊杰这种说法。”何泉很淡定,又不是牵涉到什么民族尊严国家主权那种不可动摇的大问题,没必要以死相搏。反正他这么多年都是帮别人干活,从来没想过自己的人生,自由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再说狗又不可能真的把他怎么样。 “你这家伙,气死我了。”堤丰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那从现在开始,你要每天伺候我,白天做饭给我吃、晚上帮我洗澡按摩,还得叫我主人大人!” “随你。”狗义愤填膺的样子实在好笑,何泉托着腮,嘴角上挂着浅浅的笑容:“反正我身体素质就这样,上山打猎下河抓鱼长途跋涉是没办法了,你要我伺候你,行啊,不是会治病吗,先把我心脏病治好。” “擦勒,怎么觉得我亏了!”狗思考了几秒钟,得出这么个结论。 “我也这么觉得,尊敬的主人大人。”说完,用食指开玩笑般弹了一下狗的额头。 如果对方是刚认识没几天的人类,这个动作就有些不妥,既暧昧又大胆,有点挑逗的意思,不过是只狗的话,就不用想那么多,倒是堤丰楞了两楞。因为在他印象里何泉只在自己被螃蟹夹住鼻子时笑过一次,其他时间都是面无表情,好像戴了张面具,而那面具下隐藏着无止境的悲伤。他虽然外表平静,可是能看出总在努力隐忍什么,让旁观者也跟着难受。 所以,没想到他表情生动的样子,那么好看…… 凭良心讲,何泉的脸倒也没有多引人注目,五官分开看都挺精致的,合在一起却没有特别诱人,属于中等偏上,但没有记忆点的长相。可他有个特质,就是笑起来平易近人,特别有亲和力,很舒服。这是干服务业练出来的,堪称完美笑容,却不是他内心最真实的写照。 堤丰不知原委,歪着脑袋看了半天,有点着迷:“你干嘛不多笑笑。” “你喜欢我就笑给你看。”说完挤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狰狞表情,完全是黑化抖S的样子,要多病娇多病娇,要多发疯多发疯,要多吓人多吓人。 狗打了个巨大的寒颤,额头冒汗,余光飘到很远的地方:“看来人类被压抑久了,内心世界会产生巨大的变化,我打赌你都不知道自己体内有个奇葩人格。给本官从实招来,你杀过几个人,碎了几具尸,该当何罪!” “我天生就长这样,不知道为什么笑起来很可怕,小时候还因为总是冷笑被同学排挤过。”何泉轻轻揉脸颊,想起为了练习和蔼可亲的笑容,不知咬断了多少只筷子的痛苦过去,不得不摇头叹气:“现在一笑就想起当年为了练微笑吃的苦受的累,所以还不如面瘫着舒服。” “居然还有一笑就有病的人。”狗啧啧称奇。 这狗要是不犯贱,聊起来倒是挺投机的,他知识渊博,仿佛世界上没有什么不知道一样,话题层出不穷,而且有趣,渐入佳境。何泉很久没和人说这么多话了,看得出他兴致很高,精神也跟着放松了不少,没开始那么拘谨和小心翼翼。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游了多久,太阳西沉,正前方出现一片巨大的迷雾,灰茫茫的,能见度很低。堤丰停下动作,表情严肃地问:“何泉,你确定要跟我一起吗?如果不是,我可以推你回去。” “堤丰,你确定不带我走吗?如果是,你可以把我放下。”其实狗心里早有打算,何泉不傻,他要不是下了决心带自己上岛,又何必回去。 “那就不说多余的话了,你找块毛巾打湿以后捂住口鼻,尽量减少呼吸,抓牢了,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方寸大乱,直到我说好为止。”平时玩世不恭的狗忽然换上挺靠得住的表情,后腿大力划水,猛地加速,推着筏子乘风破浪,一股脑钻进迷雾。 何泉不敢添乱,按照吩咐把自己顾好。 越往里走,雾就越大,灰白色的烟雾一团团翻滚流动,已经到了坐在筏子上却连身边的堤丰都看不清楚的程度。周围除了海浪声,还有些奇怪的,仿佛年轻女子银铃般清脆的笑声,忽远忽近、夹着听不清的絮语,像是在呼唤他们,气氛很诡异。 海上怎么可能有成群结队的年轻女子,想起各种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何泉认为那些也许是怪物。反正他已经见过会说话的狗,晴空劈下的闪电,现在还打算跟狗一起去别的位面世界,所以有海怪存在也不是稀奇事了。他淡定地接受现实,然后默默夸奖自己心态真好,接着摸出小刀,思考如果遇到攻击还能反抗几下,至少不要拖后腿。 这个想法刚产生,前进的筏子就撞到什么东西,发出砰一声巨响停下来。冲撞来得很突然,何泉一个没注意,加上筏子面积有限,虽然牢牢抓住边缘还是滚落到海里。 刚落水,他就被眼前划过的巨大鱼尾震惊得说不出话,因为那尾巴上,连着的是女人的上半身。 这是传说中的生物,是美人鱼,但他们和童话故事里善良多情的海的女儿不一样,全是些长着尖牙利齿的怪物! 来不及惊讶,他拼命往上游,想冲出水面脱困。但响动吸引了更多人鱼以极快的速度冲过来。他们在捕猎,而猎物就是何泉。他感到无数只手攀上自己的身体,冰冷的,带着锐利指甲的手,甚至缠上他的脖子…… “敢抢老子的战利品,活得不耐烦了!”在他被拖着往深处坠时,堤丰像鱼雷一样冲向人鱼,疯狂撕咬那些怪物。大量的血水渗入海中,何泉紧闭口鼻,可还是觉得到处都是血腥味,没想到那只狗平时笑嘻嘻的居然这么凶猛,下手一点也不犹豫。 没多久人鱼的阵型被打破,抓住他胳膊的利爪也减少到只剩一双。 有机会,何泉蓄起全身的力量,狠狠踹了囚禁他的人鱼的腹部,奋力游了一段距离。但海怪穷追不舍,再次冲上去,他只好出刀自卫。厨师都有非常好的刀法,准确割断生物的咽喉不是难事。但当大量的血液在眼前渲染海水时,何泉还是觉得胃里翻滚,很难受。毕竟这不是动物,长着那样一张人类的脸,肯定会带来负罪感。 他浮上海面,因为肺部缺氧而本能地大口喘气,等平静下来,筏子已经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没多久,堤丰也浮上来,见他不顾一切地呼吸,心里暗叫一声不好。 “别再吸气了,想死啊,快把衣服脱下来捂住脸。”听见堤丰大喊,他才想起先前的嘱咐,立刻屏住呼吸,可还是出现四肢无力,快要坚持不住往下沉的不妙状况。见状,狗背着何泉在迷雾中转了两圈,把筏子找回来,再用头把背上的人顶上去:“别怕,这雾气是海妖们制造的,虽然会麻痹神经让人浑身无力,不过没有剧烈的毒性,不会致死,上岸我找点草药给你吃就好了。” “好……”何泉觉得胸口很闷,但不知为何,有堤丰在身边就有种安心的感觉。他点点头,表示自己不害怕,但还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杀了一个……该说她是人吗?” “干得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白莲花是没用的,我希望你保持善良的内心,但不要当傻逼圣母。野外生存讲究优胜劣汰,刚才你不自救,就会被这群怪物拉到海底,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离海岸越近,雾气越稀薄,已经能隐约看到岛屿的轮廓:“还有,你给我记住,这座岛没有人,也就是没有你的同类。听明白的话,就把你那点可怕的罪恶感挖出来,丢在地上踩碎。” “我知道了……”心跳越来越快,强忍着不适的何泉在失去意识前,听到堤丰对他说:“为了活命,不要心软,也不要手下留情。如果你赢不了想吃你的怪物,就会沦为饲料,这是自然法则!” ☆、第6章 登上孤岛 何泉做了个梦,梦里阳光明媚暖风向南岁月静好,小小的他独自坐在被白色围墙包围的花园里,看爬了一院子的蔷薇红得似火。 啊,太文艺了! 其实他就是梦见小时候呆在医院里的日子,因为没有同龄的玩伴,总是一个人在废弃的花园里转来转去。那时候有只狗,毛色很奇怪,会说有趣的话,每天来找他玩。两个小伙伴要好得简直是一见如故、亲密得难分难舍,有说不完的故事。然而一天夜里,狗忽然钻进他的被窝,肝肠寸断地哭诉:老爸发现我偷懒不干活大发雷霆要处罚,我得回家跪狼牙棒认错,但我舍不得你,你跟我走吧,这样咱们就能永远当好朋友,愉快地一起玩耍了! 狗继续忽悠,说他家里有吃不完的糖果看不完的卡通玩不坏的机器人,还没人管他几点上床睡觉。这诱惑够大的,可何泉想来想去还是舍不得医院里那些好心的叔叔阿姨,不肯一走了之。于是狗给他半个月时间告别,定好到下一个月圆之夜来接人,可谁知约定的日子没等到,他就被人领养了。 再然后,就醒了。 何泉刚睁眼时还有点迷糊,花了几分钟来回忆那个梦,确定只是梦而不是尘封已久的记忆,这才松了一口气,缓缓坐起来。 堤丰见他醒了,面露喜色,摇着尾巴把一大堆水果推过去:“我都试过,没毒,可以直接吃,味道挺不错。” 地上堆着十来个颜色奇怪的果子,紫黑色,外皮粗糙,有些像癞蛤蟆的外皮一样凸起的疙瘩,看上去一点也不可口。不过这东西虽然难看,果实却散发出阵阵清甜的香气。被食欲引诱,何泉顿时感到腹中饥饿难忍,耳根发紧,本能地咽了几下口水,抓起一个就用啃的。 “好吃。”果肉酸甜适中,汁水丰沛,大量果汁进入焦灼的食道,好像干旱已久的土地盼来甘露:“这种果子叫什么?” “谁知道呢,你喜欢就给它起个名字,比如叫人参果救命果之类的。”堤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趴在地上,对谈话不是很感兴趣。 难得平时精力旺盛的狗居然有点力不从心的感觉,像是累坏了。 “我失去知觉多久了,这些日子都是你在照顾我?”昏迷时总觉得有人无微不至地伺候他,擦身体,按摩僵硬的关节,细心喂食喂水。可等神志清醒,身边又只有那只大狗。凭爪子很难做到那些事,所以何泉越发怀疑堤丰能变成人,可对方一口咬定不可能,还骂他睡迷糊了。 “人类实在太弱了,又麻烦,吸了那么点毒气居然晕了整整十天。”狗虽然没再说什么,不过看他满脸疲惫的表情,何泉也猜了七八分,这家伙肯定几天几夜没合眼了。 心怀感激,可性格所限,让他说不出什么肉麻的感激的话,只是用手摸堤丰的头。狗毛长得快,虽然没完全恢复之前的状态,还有点乱七八糟的,但手感依然那么好。摸的人过了手瘾,被摸的舒服得哼哼唧唧。堤丰翻来翻去,干脆卧在何泉膝盖上,闭着眼睛哼充满异国情调的乐曲。渐渐的,他的尾巴摇摆频率越来越慢,最后发出轻微的呼噜声,睡着了。 等狗完全睡熟,何泉才停下手里的动作,开始打量四周环境。 这里离海岸线只有几十米距离,但远离有毒的雾气,似乎也没有大型野兽的样子;他们在一块光滑的岩石上落脚,这里是个制高点,视野开阔,有任何危险都能第一时间发现;身后是由参天大树组成的森林,风带着森林中植物合着水汽的味道迎面扑来,顿时神清气爽;只是眼到之处能看到的生物,确实都和地球有所不同。 就拿树来说,这里的大树最矮也有二三十米,高的恐怕需要几十个成年人环抱,直接看不到顶,用高耸入云来形容也不夸张。偶尔有类似鸟类的飞行动物从树冠层飞出,体型之大,色彩之鲜艳,外貌之独特,闻所未闻。 果然是跟地球截然不同的世界! 不知为何,何泉不但不害怕,忽然有种要燃起来的感觉。 回忆他被关在小饭店跟牛一样起早贪黑,累死累活,吃的是剩饭挤的是廉价劳动力的日子,只有每天晚上看某位站在食物链顶点的男人在各种残酷的大自然中摸爬滚打的传奇纪录片,然后幻想自己也可以成为那样的生存专家才能排解内心的抑郁。 而现在,他终于可以不在电视前面热血,而是亲自体验野外求生,简直太棒了! “你的行李我全找回来了,堆在岩石下面,自己去看看有什么用得上的赶紧收拾好,等我睡醒了咱们挪个地。记得取舍,轻装上阵。”狗睡了半响忽然爬起来,交代完又继续呼呼大睡,再次进入睡眠状态用了不到三秒,货真价实的秒睡。 何泉听了,来不及道谢,立刻绕到岩石下方,几乎惊呼出来。因为那里堆放的不单是和人鱼搏斗是被弄掉的背包,还有他找了几次都没有找到,以为已经被海浪冲到未知海域的行李箱。 要说这箱子有多贵重,多了不起,其实没有,里面甚至没几样值钱的东西,但有两样是他舍不得的。一是那本快翻烂的生存指南,二是用了好几年从不离身的厨刀。这两件东西是精神上的食粮和谋生的家伙,全都不能丢。特别是那套厨刀,一共十六件,从大到小,处理肉类的、切蔬菜的、剔骨的、削皮的、片鱼的……用顺手了,跟宝贝一样。当初要出境,刀带不走又舍不得留在家里,只好上交厨师证写了申请。又办了刀具实名制证明,兜兜转转好多手续才托运上飞机。没想到废了那么大力,结果遇到空难。 本以为再也见不到它们了,居然给堤丰找到了! 说到这个,他心里还是很感激的,这件事就闲聊时给狗说了一次,因为刀具丢了太可惜。堤丰当时说你要那么在意,那就包在我身上负责给你找回来,本以为是句玩笑话,没想到真的兑现了。 何泉一激动,也没管符不符合礼数,三两步跑到堤丰身边,来了个熊抱,把头埋在狗背上又柔软又暖和的绒毛里,想煽情的来几句肺腑之言。可是他忽略了一个大问题,那就是堤丰的起床气很严重。狗睡得正香,忽然被外力弄醒,脸上黑得要滴出墨汁。他发出咆哮,反手一爪把身上那个人打飞好远,浑身毛都竖起来了,翘起尾巴大骂:“区区一个战利品,不要随便抱老子,又不是抱枕,你真以为爷长得毛茸茸的那么可爱就没有脾气了!” 又是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攻击,何泉捂着头,感叹自己明明是个心脏病患者却这么坚挺,被怪力狗打两次都活下来了。 脑内活动一剧烈,他就没话可说了,僵硬着眉眼,看不出在想什么。 这边呢,堤丰见他捂着面部不说话,以为被自己打坏了,心里着急,连忙奔过去,伸出舌头舔何泉的脸:“打痛了?快给我看看,还好还好,没受伤。我说你下次不要在我睡觉的时候随便乱碰,我以为遭到袭击就会本能还击。” “知道了。”何泉有点胸闷。 这狗怎么回事,说他贱,又挺贴心的;说他是体贴的小棉袄,脾气又很不好;可实事求是地评价,控诉他难相处,也不是那么回事。 真是复杂又矛盾的生物! “你的刀找回来了,开心不?”转眼狗又忘了动粗的事,开始邀功:“都不知道被海浪打到几百里外去了,我找了好久。” “谢谢。”就这件事而已,他是很高兴。 “那你笑一个,不要职业笑容,也不要冷笑。”堤丰伸出爪子,示意何泉蹲下来:“必须凭你自己的力量感到开心,被这个世界的幸福感染后由衷地露出笑容。来,跟我一起深呼吸,世界如此美妙,我却被禁锢在心门之中,一步之遥千万里,窗外是春花秋月,心牢内……” “打住。”这狗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酸死了。 “身为奴仆居然敢对主人大小声,小心我教训你,赏你一顿鞭子吃。”狗低吠,爪子在坚硬的岩石地面挠来挠去,抓出刺耳的吱吱声。 面对威胁,何泉不为所动,反将一军:“如果你的爪子能拿鞭子的话,要不变个人给我看看?” “嘤嘤,太过分了,欺负我没有手,机器猫也没有手你怎么不鄙视他。”狗掩面泪奔,委屈半天忽然甩大尾巴啪啪啪抽打人:“大坏蛋,就算拿不了鞭子我也能用尾巴打你,我打我打,还不跪地求饶,大喊三声好汉饶命。” “别玩了,岛上真的没有人?”按住闹腾的狗,何泉指着雾气渐渐散开后的海岸线,浅海处耸立的礁石上建有巨型灯塔,一半隐藏在云雾中:“要是没有人类,那玩意是谁建造,又是用来给谁照亮的?” ☆、第7章 巨型灯塔 “呦,还真有灯塔,好高啊,这么巨大一看就知道不是人类建造的,搞不好是外星人的遗迹。拍下来发微博不知道会不会红,不过这里没有网络,好可惜啊出名的机会溜走了,哼哼哼!”狗装傻,不时拿两只爪子刨地,想蒙混过关。 何泉不吃他那套,自顾自背上背包:“看来我得亲自去看看什么样的外星人这么无聊,吃饱没事干修一座灯塔,他们不是有高科技吗,不需要这么原始的摆设吧。” 灯塔虽在浅海处,但两边是数百米高的岩石,形成一个狭窄的湾口,大量海水倒灌进去,水流比别处湍急得多,根本不可能涉水而过。狗显然是知道地理情况的,见他朝那边走,开始还不想管,可等何泉走到海岸边还不知难而退反而作势要脱鞋时,他坐不住了:“从这里下去一个浪头就把你打没了,没见连人鱼都不肯游到这么凶险的水域吗,傻逼才去冒险,你敢下去我绝对不管你死活!” 海面上巨浪滔天,大大小小诡异的漩涡把这片水域搅得乱七八糟,要是真的下水,绝对是有去无回。 “那你至少得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植物和建筑怎么都那么巨大,灯塔是谁修的,被废弃的原因是什么,还有这儿到底发生过什么。”何泉不傻,看得出狗是真关心他,但他还是想知道一切。 堤丰被问得不耐烦,干脆和盘托出:“你应该发现了吧,这个世界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因为没有太阳,也没有白天黑夜之分,如同处在永恒的极昼中。这样的自然环境虽然不影响日常生活,但光明不够强烈,遇到大风把海妖制造的雾气刮到海岸时,能见度就会大大降低,甚至完全遮盖视线。而岛屿周围都是扭曲的空间,如果在海上如果迷失航向,回不到岛上就会一直在虚空飘荡,出不去也进不来,所以需要灯塔指明岛屿的确切位置。这里没有人类,所以那是深海巨人建造给自己族人引路用的。不过这些巨人性情残暴,常常自相残杀,加上女巨人数量屈指可数,已经彻底灭绝了。据我说知,好几百年前,最后一名守塔人死后,上塔的路也跟着断了。” “原先有吊桥直达塔顶。”他举起爪子,指着寸草不生的山崖高处:“现在要上塔根本不可能,里面估计也没什么东西,最多能搜刮点器具,但他们的生活用品也不适合你,太大了。” 深海巨人,那是什么物种,还是跟海妖一样是传说中的生物? 对于闻所未闻的异世界奇妙历史,何泉来劲了,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奇宝宝模样:“你是说我们到了巨人国,像格列佛游记那样?” 不能怪他纠缠不清,但凡离开人类社会去了未知世界,见到无法用常理解释的其他现象,无论谁都会好奇。 堤丰叹了口气,用爪子做了个招手的动作,带着他朝另一个方向走:“想多了,这又不是魔幻电影,没那么神奇。巨人们和你一样来自其他世界,他们的祖先来到这里时体型也就比普通人类大那么一点而已,但这座岛屿的生态环境与众不同,在数百万年中进化中,他们饮用充满特殊物资的水源,吃富含丰富能量的食物,最后变得无比高大。但是这种进化方式违反了自然法则,体积越大,消耗与日俱增,骨骼难以支撑如此庞大的身躯,开始出现问题。所以巨人长到一定程度便有了各种疾病,最后大量死亡。剩下那些优胜劣汰中的胜利者,也因为内战而死得差不多,最后由于生育率太低而灭绝。” “放心,你就算吃这里的食物也不会变成巨无霸,进化是一个非常缓慢需要繁衍许多代才能完成的艰难壮举,就凭你一个人,做梦。”见何泉面露疑惑,狗怕他想到其他地方去,忍不住奚落几句:“还有什么想问的?” “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位面是什么。”何泉必须承认他只有初中文化,狗先前解释过,却没听明白。 “玩网游吗?”堤丰想了一会,换了简单易懂的比喻:“在游戏中,常常会出现明明是一个队伍的玩家,赶到同个坐标上却看不到对方的情况。这是因为两个人的任务进度不同,所以处在各自独立的位面中。同理,我们目前所在地的坐标,其实在地球上也有相对应的具体位置。比如失事飞机在坠毁前曾经向地面发出联络求援,但是救援队赶到发出信号的那个点时,却不可能看到坠落点。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世界重叠,但不互相影响。人类历史上有过许多莫名其妙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失踪案例,基本上就是这样穿越到其他位面了。” “基本上?”那就是说还有例外? “是啊,除了穿越,也可能是被高次元的智慧生物抓到其他次元去做人体研究了。”狗若无其事地说,又补了一句:“你不会想知道这些人的下场是什么,想想被强制解剖的小白鼠,比那惨一百倍。” “我以为自己在看魔幻小说,没想到……其实是科幻?”他们避开高得吓人的森林,沿着平坦的山路向山脊出发。 何泉有很多疑问,不知道从哪里问起。他向来是寡言少语不擅长表达自己想法的人,尽管和狗在一起这些时日已经改变不少,但离口若悬河还有距离:“我们现在去哪,今后怎么办,这里还有其他生物吗?如果还有人鱼那样的怪物,也许我应该学点防身的技巧。” “有这个想法很好,说明你能认清现实,敢于自力更生。”狗把何泉带到半山腰一个山洞,面积虽不大,里面平整干燥,可以歇脚:“但你身体太差,而且近身肉搏之类的格斗技巧没有三五年根本见不到成效,你还是乖乖呆着,让本大爷保护得了。对雄性来说,守护战利品跟划分领地一样重要!” “说起来,我还没给你打上标记呢。”堤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屁颠屁颠跑到何泉边上,抬起后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尿了。 忍住…… 何泉默默移开被尿湿的脚,告诉自己要忍耐! “咦,怎么都不发脾气,你到底是烂好人还是软柿子,是男人这时候应该跳起来揍我一顿。来嘛,我们玩打架游戏,让你两条后腿一根尾巴。”狗用头顶何泉,前爪抱住他的腿:“快来揍我嘛,不然我还会继续捣蛋,吵得你日夜不得安宁。” “别闹了,要在这里落脚,我得先收拾下。”狗黏人不放的样子让何泉想起弟妹小时候的事。 那虽然是一对小霸王,调皮起来让人想骂街,可是他们跟冷漠的父母不同,虽然不懂事但是很依赖何泉,总是抱着他的腿嗲嗲地叫哥哥。要说他到异界后还有什么事放不下的,就是弟弟能不能顺利继承饭店,妹妹会不会遇到个好男人幸福一辈子。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是多余的,反正从上飞机那一刻起,他就放弃了那个家,放弃了格式化的人生。 改变和自由,是他最渴望的,只不过这改变有点巨大…… 没多久,堤丰出去找食物了,留下何泉收拾,顺便胡思乱想。他感慨了一会,也不知道该伤感什么,所以很快振作起来,至少这一次是为自己忙活。 外面的天空一如既往地昏沉,由于没有时间概念,只能凭自身的生物钟安排作息,不知要花多久才能适应。何泉一边感叹世界的奇妙,一边想没有黑夜的话就不需要篝火照明,所以没有预留烧火的位置。洞穴里面算干净,只有少量被风刮进来的枯树叶,他在附近捡了些枯枝和干草,扎起来做了个简易扫帚,里里外外打扫一次。 正忙着,堤丰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叼了条鱼,是没见过的生物,身上长着铠甲一样的亮蓝色鳞片,身上也不是鳍而是尖刺。何泉忍不住想,亏他能这样咬回来,不怕扎嘴吗? 狗把还没气绝的鱼搁在地上,张嘴撕下一块肉,吧唧吧唧吞了:“我也没见这种生物,不知道能不能吃,先等几分钟,要没事你再动手。” 用不着以身试毒吧,真当自己是尝百草的某神吗,这甘于奉献的精神并不值得推崇啊!何泉一直以为狗是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才去捕猎的,现在看来他根本没那知识,抓到什么就试试,碰运气的心态,于是开始担心:“中毒怎么办,这里没有医生,搞不好会死!” 这话刚说完,狗忽然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多高,然后咕噜噜滚到洞的那头做出狰狞无比的表情捂着肚子嗷嗷大叫。 何泉吓了一跳,担心是鱼有毒,手忙脚乱抱起堤丰,想去山脚下的水源,让他喝点水把胃里的东西吐出来。可没想到狗那么重,他抱了最多十几米就胳膊发酸,拖也不是抬也抬不动,正着急,堤丰伸舌头舔了他几下,笑眯眯地说:“好啦,我没事,不过你不能吃这个,真的会死。” “你骗我。”何泉不敢肯定,因为刚才狗的表情的确是痛苦万分。 “才没有呢,我是非常诚实的狗狗,才不会说谎!”堤丰提高音量,对别人诬陷他说谎感到不悦:“本大爷身体里有几千种毒素的抗体,有毒物吃进去我可以分辨出来是什么毒,但自己不会中招。要是运气不好,没有这种毒的抗体,也可以制造出来,就是要花点时间,肚子痛几分钟而已。” “啊……”错怪他了。 “啊什么啊,还不把刀带上跟我来。”狗很快恢复活力,连蹦带跳朝海边跑:“鱼你不能吃,蚌类应该没问题,不过那东西太大带不走,你快跟我去吃新鲜的!” ☆、第8章 巨型灯塔 敢不敢慢点! 何泉在城市里长大,走不惯山路,往上爬坡有东西抓着还好,下山总觉得膝盖打颤,脚步不稳。偏偏狗连奔带跑,一眨眼就窜下去了。 “两条腿的生物就是笨,平衡感差得要命,这点路都叫难,以后怎么带你去冒险。”狗看不下去,一边摇头叹气一边思考是不是应该换个地方住,不然每天等他跟七老八十的老爷爷般颤巍巍摸着石头下坡,急都急死了:“迈开大步跨下来,摔不死的。快点快点,爷肚子饿得咕咕叫,一分钟都等不了啦。” 催命鬼,叫什么,摔死你负责吗! 虽然默默吐槽,他还是加快脚步。可狗不知是故意整人,还是天生就比其他生物爱犯困,不等何泉下来已经蜷成一团,把尾巴塞到肚子底下睡着了。想叫他起来,这家伙起床气不是一般的厉害,不叫呢,天晓得他要睡到几点,先前就吃了几个水果,肚子也是真饿了。 何泉想起堤丰说过这附近没有猛兽,只要不下海不进树林就没有危险,于是掂量了几分钟,决定自己逛逛,不要走太远就行! 安全起见,他还是抽了一把剔骨刀防身。剔骨刀的刀身虽然比较短小,但质地坚硬且锋利无比,不但可以轻松碎骨,还能用于切割肉类、剥皮等,用起来也很顺手。 准备就绪,他朝四周看去,九点钟方向有座瀑布,水量不算大,但很高,涓涓细流像块白纱,从高耸的岩石上铺垂而下。落点处是潭,呈翡翠绿,流水在此聚集后蜿蜒向海。从内陆流出的水源应该是淡水,何泉决定去看看,加上瀑布周围有许多灌木,也许有可吃的浆果。而且那边地形空旷,堤丰要是睡醒凭他那双自称有10,0超强视力的眼睛和无与伦比的嗅觉,应该能很快找到自己。不过向来小心谨慎的他虽然这么想,还是沿路还用刀在石头上画箭头标明方向,以防万一。 不就是野外生存吗,我还挺在行的! 从生存指南上学来的招数,竟然真的有使用的一天,何泉内心雀跃,脚步也轻松起来。 终究还是缺乏经验,远看瀑布以为流量不大,走近才发现水势惊人。隔着两三百米空气中全是飞溅的水沫,喷了一头一脸,水汽清新,让人神清气爽。 毕竟昏迷了好长时间,又因为了中毒,每天发热出汗是常事,现在浑身黏糊糊的,迫切需要洗澡。他加快步伐,小跑到瀑布边才发现潭也比想的大得多。虽然想跳进水中游个痛快,可碧绿的潭水深不见底,加上水面时不时冒出可疑的巨大水泡,不知道里面是否有未知生物,不敢贸然下水。不管怎么样,他有警觉性而且不冲动,所以只在岸边擦洗了身体。 此处的潭水深处虽然是翠绿色,但周边浅水区域水质清澈透明,闻起来没有异味,水中石头的颜色也很正常。不仅如此,还到处长得肥美的水草,大大小小的鱼群在其中游来游去,一点也不怕人。根据这几条,何泉判断这水能饮用,大胆地喝了几口,十分甘甜。 清理过身体,水也喝足了,他把用来当毛巾洗澡的上衣拧了又拧,摊在石头上风干,裸着上身去找能吃的水果。 反正这里没有人类,羞耻心和道德礼仪都滚蛋吧,要不是还有只会说话的狗在,他搞不好会脱个精光,和大自然来一次毫无阻隔的全方位接触。 当然,何泉之所以敢于展示自己,完全是因为身材足够好。他的身高接近180,体格比起职业运动员来说不是特别优秀,但绝不是瘦巴巴的那种。长期劳作让身体被恰到好处的肌肉覆盖,不会显得太壮像练健美的肌肉男,却也不会柔弱得跟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一样,再加上修长的四肢和健康的肤色,很是赏心悦目。 尽管他外貌的综合分挺高,可桃花一点也不旺。贫穷加有先天性疾病,是女孩们避之不及的两大致命缺点…… 何泉长这么大,唯一一次恋爱持续了八个月,对方是经常来饭店用餐的女大学生,长得干干净净的,性格很好,而且不嫌贫爱富。那女孩家境不错,父母都是某垄断企业的中层干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不算顶好但对一个厨子来说还是高攀了,况且还是个有心脏病的厨子,所以这事就这么黄了。 他开始舍不得,后来听说那女孩嫁了大学时的老师,公婆脾气都好,生了个儿子过得很幸福,也就不敢再打扰,加上时间久了也就慢慢淡了。可之后呢,不知是没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还是受了情伤一直没走出来,总之再也没对谁动过心。 而现在,来到连同类都没有异世界,估计得孤独终老。 “还好有堤丰陪着我。”不知为何,想起那只蠢狗,何泉心中对孤独的恐惧慢慢减少。虽然对方不曾承诺什么,但他知道狗绝对不会抛弃自己,尽管他也不知道这种自信从何而来。 他思绪纷乱,又觉得想那么多没用,于是摇摇头,想把那些多愁善感从头脑里甩出去。 咕…… 饥饿感很快让他回到现实。 潭边长着许多灌木,大部分结着果实,何泉在其中寻找自己吃过的那种,没想到还真有,立刻摘了许多。 这片树丛虽说是灌木,也是相对本地的森林而言。这里的植物也不客气,矮的有一米多,高的跟小树一样,果然是个什么都很巨大的世界。何泉想着住在山洞里吃饭饮水都不方便,干脆把背包找来,摘了许多水果储存在里面,又把矿泉水瓶灌满。忙完这些,他回到谭边,把脚泡在水里休息。 堤丰还没醒,他不打算轻举妄动。 虽然沿路走来都没有看到其他生物留下的痕迹,树林草丛中也没有蛇蝎鼠蚁之类的东西,但走得太远总是不好,就在这里等狗睡醒好了。 忽然,脚踝处感觉痒痒的,他低头,发现一群小鱼在脚边游来游去,根本不怕生,顿时有种想下去和它们戏水的冲动。作为心脏病患者,他无法从事剧烈运动,但游泳是个例外。水的浮力能减轻运动伤害,也不会大量出汗弄得浑身上下黏糊糊的,要知道,在高温的厨房中工作,每天被汗水泡上几个小时的厨师实在是不喜欢在工作之外继续流汗。而且,呆在水里能让人放松心情。 不要游到深处去,在浅水区泡一泡,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而且在谭边呆了这么久也没有看见鱼类以外的其他生物,应该是安全的! 他说服自己只在岸边浸一会,绝对不到深水区,有危险就立刻上岸,于是大着胆子下水。但他下去还不到两分钟,都没好好享受到清凉带来的享受,空中忽然飘来一道阴影,接着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物体的东西从空中掉进不远处的水里。 何泉吓得立马站起来,定睛一看,落水的是条美人鱼,好像受了伤,掉下去的地方浮了许多血水上来。 美人鱼怎么会从空中掉下来!? 抬头望去,罪魁祸首还在展翅飞翔。天空中盘旋一只巨大无比的鹰,双翼展开有四五米长,在上空旋转两圈,不时俯冲向水面,似乎打算把落到水里的人鱼捞起来。无奈人鱼命大,还没死透,早就潜进水里逃命去了。何泉见状暗叫不好,担心自己成为目标,想到树丛中躲一会,可他忽略了捕猎者喜欢追捕会动的猎物的本能! 鹰丢了猎物,正气急败坏,忽然看见移动中的何泉,以电光火石之速朝他扑去。 何泉知道自己可能逃不掉了,只能一个猛扑,抓住自己放在岸边的刀,并大声向堤丰呼救。与此同时,鹰也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整个人拖到空中。 他感到肩膀剧痛,被爪子抠住的东西成了几个血洞,疼痛难忍,只能用刀猛扎鹰的大腿,希望它负伤之后松开爪子。可是鹰不知道是因为丢了一次猎物,还是根本没有疼痛感,被连割几刀依然无动于衷。没多久,这怪物越飞越高,这时候要松爪子,掉下去也必死无疑,何泉倒不敢继续动手了。 “何泉!”渐渐向上,隐约能听到狗咆哮着朝这边冲过来,顿时安心不少。 “没关系,只要有堤丰在,一切都不用怕”他定定神,不再慌乱:“而且我也不是吃素的,没那么容易给你吃掉!” 带着不算轻的猎物,肯定不会长途跋涉到处闲逛,而是径直回巢穴。冷静下来的何泉开始分析,没有就地吃掉他而是带走,应该是为了把食物带回去,用来抚育巢中的幼崽。大的干不掉,小的有胜算,所以他还有活命的机会。 果然,鹰朝北边的海岸线飞去,竟然冲向废弃的巨人灯塔。它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最后落到灯塔顶部巨大的露天鸟窝中。巢中白骨累累,都是上半身是人类下半身是鱼的尸骸,旁边还有两具没吃完的人鱼,发出阵阵恶心的腐肉味,看来这鹰是以人鱼为食的。 何泉被丢在巢穴中央,摔得头晕目眩。 鹰把他丢下去以后似乎发现他跟其他人鱼不同,下半截不是鱼尾而是没见过的器官,有点好奇地看了半天。为见减轻对方的攻击欲,他没有动,死了一样瘫在骨头堆上。 鹰见他没反应,用爪子扒拉了几下,又鸣叫着召唤幼崽,然后就飞走了。 大鹰飞走没半分钟,何泉握着刀站起来。他很幸运,巢穴中只有一只幼崽,大约一米高,长得虎头虎脑的,还挺萌,战斗力估计不高。可这家伙一看见活物就张开满是尖牙的长嘴扑过来,试图吃掉母亲准备的美味食物,虽然还是幼鸟,已经力大无穷非常能冲撞了。 何泉被撞飞,手里的刀没拿稳甩得老远,没法捡,只能和幼崽肉搏。 摔跤一样你推我挡互不相容搏斗了好一会,幼鸟忽然没站稳被何泉摔了个两脚朝天,拍了半天翅膀也没站起来,可怜巴巴地发出啾啾的叫声。何泉来不及同情,使出吃奶的力把幼鸟抱起来,在短暂的罪恶感和求生欲中犹豫,然后把它从巢里丢下去。 “对不起了,别怪我。”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世界,为了活命,自私在所难免。 不过,光解决幼鸟不算完事,等大鸟回来,发怒的母亲那才叫世界末日。何泉捡起自己的刀,在巢中转了几圈,发现灯塔顶端有楼梯往下,立刻顺着梯子逃命,至少进入灯塔,体型巨大的鹰就拿他没办法了。 可是…… 他还没往下爬几步,本以为已经摔死的幼鸟拍着翅膀,叽叽叫个不停,又飞上来了! ☆、第9章 巨型灯塔 “啾啾啾!”幼鸟叫着,拼命往上飞,大概是想回到窝里,努力程度不输正在逃命的某人。 毛都没长齐的小鸟因为没发育好,不用猜也知道不能翱翔于天际之中,之所以能摇摇晃晃挣扎着上来,也许是因为品种独特,和地球的普通鸟类不同的缘故。当然也有可能是求生意志太强,从而制造出奇迹。 总之,这不是什么好事! 何泉一边祈祷那只笨鸟没发现自己,一边加快向下移动的速度。无奈巨人用的梯子间距太大,不小心就会踩空,怎么也快不起来。更倒霉的是,幼鸟很快发现他,于是转移目标。它双目圆瞪,发怒地长着嘴大叫,扑着小翅膀冲过来,用坚硬的喙拼命啄导致自己掉下去的罪魁祸首的后脑! “好痛!”何泉吃痛,左手紧紧抓住梯子,另外只手胡乱挥舞,想把鸟从身边赶走。可这里的生物又怕不人,基本上毫无畏惧,连啄带抓加上猛扑,还真是难以招架。 反抗动作太大,加上高塔上狂风大作,何泉疏忽了半秒,没能稳住身形,手微微一松眼看就要掉下去。幸亏在千钧一发之际,他反应足够快,立刻抓住幼鸟的脚,才拽着那小东西当垫背的一起往下摔。 “啾啾啾啾啾——叽!”幼鸟吓得大叫,使出吃奶的劲往上飞,但带着一个一百多斤的大男人十分吃力,甩又甩不开,只能拼命煽动翅膀减缓下落的速度。 现在这个画面挺像搞笑卡通,可无论是人还是鸟都笑不出来。 下面虽然是水,但是从这么高的位置掉下去,也会因为快速撞击水面而瞬间晕厥,最后导致窒息死亡。不过有幼鸟努力,下降速度减缓了许多,也许还有生机。这么想着,何泉越发不敢松手,抓牢救命稻草一脸生死与共的样子。可幼鸟毕竟还是小宝宝,不知是精疲力尽了还是被吓傻了,翅膀虽然打得噼噼啪啪响,下落速度却越来越快。 鸟大概也意识到要遭殃了,飞不上去也不想掉进水里,所以它借着风向扑往灯塔,想冲进某间房间。 何泉被幼鸟带着,竟然也从行动中读出它的想法,晃荡身体造成惯性帮助幼鸟寻找时机,打算在不撞到墙壁的情况下从窗户闯入。毕竟摔在房间里最多是皮外伤,掉到满是漩涡的海里就不知道有多少生还几率了。这边,幼鸟竟然有点脑子,也知道抓住它脚的人在配合,加上风势,人和鸟一同努力,终于找准时机,碰一声破窗而入! 他们从巨大无比的窗洞掉进一间四墙漆黑的房间,即使窗户已经腐烂得差不多了,还是撞得浑身法桐,晕头转向,半天爬不起来。 幼鸟基本精疲力尽,瘫在地上肚皮一鼓一鼓的呼吸,快要死掉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面对这种场面,何泉多少有点内疚。不管怎么说,虽然这鸟害他掉下来,但也歪打正着救了他一命,现在要是落井下石就太卑鄙了。 他抱起幼鸟,又不知道怎么办,只好不断抚摸对方的身体。 “啾……”过了好半天幼鸟才缓过来,它看了看何泉,目光停留在没有见过的双腿上,但没有攻击意图。大概是经过了刚才那一段,它开始明白眼前这条二尾人鱼不是平常吃的食物,也就失去了捕猎本能。幼鸟歪着头,想了一会,用很萌的姿势扑过来,两只翅膀尖抱住何泉,使劲蹭来蹭去。何泉深吸一口气,挣扎了几分钟还是被眼前的萌生物俘虏。虽然没完全放松警惕,但始终扛不住撒娇的小家伙,忍不住伸手抚摸鸟的脑袋,毛茸茸的超可爱。 “啾啾!”幼鸟好像很高兴似的拍着翅膀转圈,连蹦带跳地,动作轻快:“啾啾啾!” “这么爱啾啾叫,干脆给你起个名字叫啾啾好了。”家里不许养宠物,喜欢动物的何泉从小就很期待能有给动物命名的机会,从未实现。因为他很明白,如果给小动物起了名字,就会产生感情,到时候就再也丢不下了:“可惜我不能养你,因为你长大了会吃掉我。” “啾?”鸟类智商有限,又不是堤丰那种逆天的生物,虽然通人性,但也听不懂眼前这个人类在说什么。 “笨蛋。”看它圆滚滚的身子上连着一个小脑袋,嫩黄色的绒毛像只放大版的鸡仔,何泉就被萌得忍不住笑,然后呲牙:“好痛,你妈下手太狠了。回去以后告诉她,我不是人鱼,身上的肉都是酸的,不好吃。” “啾啾啾!”也不知道啾啾听懂没,总之它就是拍打翅膀,很欢乐地跳来跳去。 心情放松下来,何泉才觉得全身肌肉都酸胀不止,肩膀上的抓伤更是火辣辣地疼。身上没有能包扎的东西,总不能把沙滩裤脱下来当绷带,只能使用按压止血法,幸好伤口不深,血没多久就凝固了。这时候他才开始后悔,生存指南上明明反复说过,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让塞满装备的背包离开自己,而他刚才就因为贪凉,把东西丢在瀑布边了。 那么,现在该怎么出去呢? 和恢复力惊人一直多动症般跳来跳去的啾啾不同,何泉在生死之际爆发之后开始虚脱,现在四肢抽筋,力气像被抽空似的,每走一步关节都在咔咔作响。 他站起来,开始环视四周。这里很大,高度最少有十米,不愧是巨人使用的房间,可惜除了天花板上吊着的一口巨大的锅子,再也没有其他派的上用场的物体。好不容易进来,何泉决定到处看看,解决先前的好奇心,再找找有没有能利用的工具和从塔里出去的路。 从远处观察灯塔时,他就注意到灯塔一共五层。最上面三个窗口有奇怪的装置探出,破损严重看不清楚原形,可能是照明用具。剩下两个跟人类普通房屋的窗户差不多,也许是守塔巨人的房间,又或者是用来堆放物资存放食品的仓库。何泉现在处在第二层,离海面也有差不多30米。 他趴在窗台往下看,不看还看,一看就发现某只蠢狗正在漩涡里打转。 “堤丰!”他大喊,拼命挥手。 “……别……等……等我……马上……”这里的水流湍急,连堤丰也难以抵挡,频繁被浪头打得晕头转向,又被漩涡往深海里拉。他虽然断断续续,连一句话也说不完整,但何泉还是拼凑出其中的含义——别怕,等等我,马上来救你! “小心点。”等狗好不容易游到灯塔下,开始用爪子冒充登山镐爬墙时,发现幼崽不见的鹰也开始行动了。鹰频繁俯冲巡视,并且大声哀叫,呼唤自己的孩子。这边,幼鸟听见妈妈的叫声,也啾啾地回应。 卧槽,不要把你妈招来! 何泉吓了一跳,紧紧抓住啾啾的嘴壳不让它发出声响,但母亲的直觉无人能敌,鹰很快发现孩子藏身塔楼中。 “草泥马,老子不发威,当我是布娃娃!已经饶你一命了,还不知好歹,继续来惹我,你这是自寻死路!”用爪子将自己钉在灯塔外壁,堤丰见到盘旋而下的鹰怒气值爆棚,终于忍无可忍,发出怒吼,声音如雷。只见他深吸一口气,腹部膨胀,酝酿了几秒钟,猛地从嘴里喷出一个巨大无比的火球。炙热的火球发光发热,拖着长长的尾巴,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开不及躲避的鹰,然后爆炸。 “啊——”何泉他们受到火球的波及,被窗外的热气流喷了满头满脸,皮肤像烫伤般发红,疼得要命。幼鸟浑身都是毛,更是烧得羽毛卷曲,灰头土脸。 什么混账狗,看看周围再小宇宙爆发啊! 何泉此时是伤上加伤,加上啾啾目睹母亲被杀想要冲出去报仇,怕它被狗咬死,只能不顾伤痛抱住幼鸟,又被连抓带啄弄出许多伤口。 “好痛,不要闹了!”就算它听不懂,也得说:“不然堤丰上来会把你做成烧烤童子鸡吃掉。” “切,这么小只,塞牙缝都不够。”话音未落,狗已经爬上来了,他刚翻进屋子,啾啾就躲到何泉身后,吓得瑟瑟发抖。看来是生物的本能告诉它,眼前这只狗凶悍得很,惹不得。 “还以为你会被吃得骨头渣滓都不剩,没想到不但自己逃出来了,还抓了个小的当人质。”看见何泉肩膀上血肉模糊的伤口,堤丰眼里露出担忧之情,可嘴上依然不饶人:“虽然卑鄙无耻了点,不过能活命才是硬道理,手段什么的就不跟你计较了。另外再说一次,不要没事就从我身边离开,再惹这种麻烦,本大爷绝对见死不救,大不了不要你这个战利品!” “是你说这附近没有猛兽,我才掉以轻心的。”而且你睡得跟猪一样香甜又不许叫起来,到底要我怎么办! “啊……说到这个,古天食鱼鹰应该早就灭绝了才对……奇怪了……难道我看错了?”堤丰用爪子摸摸下巴,百思不得其解。几秒后,他猛扑过去,把藏在何泉身后的幼鸟压在地上,翻来覆去仔细检查一番,然后猛拍大腿:“不好,真是已灭绝的稀有品种,我到底干了什么啊,种族灭绝罪可重可重了,老子绝对不要再吃一次处罚,变成比狗更低等的生物!” 说完冲出窗外,噗通一声跳进海里,捞那只大鹰去了…… ☆、第10章 一肚子气 古天食鱼鹰? 种族灭绝罪很重? 再也不要变成比狗还低级的生物? 只言片语结合起来,何泉得出一个大胆的推论,这狗不是会变成人,而是他本来就是人! 有这个想法后,内心简直是起伏跌宕,激动不已。本来已经做好在异世界无亲无故没有同伴孤独终老的打算,没想到还是有同类的嘛。只不过,堤丰干嘛一直保持狗形态,这样不是连矿泉水瓶盖都打不开,很不方便吗?所以他是无法控制自身变化还是有其他难以启齿的原因不肯变成人?口中的处罚是什么?变成动物和种族灭绝罪又有什么联系? “小心点。”疑问一个接一个,自己胡思乱想也没有答案,干脆把注意力转向海里沉浮的狗。 单是堤丰还不会被海浪打压得这么厉害,但他必须潜入海底寻找重伤或者已经死亡的巨大生物,耗费体力不说,水下暗流涌动,也增加了许多危险。但狗几番努力不肯放弃,最终还是寻到要死不活的鹰,拖到岸边。 他围着鹰转了几圈,好像在检查伤势,然后一路狂奔不知道去哪了。 “啾啾!啾啾啾!”见到妈妈,啾啾不死心地挣扎,想挣脱何泉的怀抱扑向母亲。 灯塔离海岸虽然不算远,也有几十米的距离,精疲力尽的幼鸟飞不飞得过去是个问题,过去了去添乱怎么办,堤丰脾气又不好,搞不好当场咬死这小家伙。越是这么想越不能放开怀里的小鸟,抱得紧紧的。 没多久,狗嘴里含着许多乱七八糟的植物迅速奔回来。他先把叶子全部吐在地上,再叼起旁边的石块猛砸一气,看样子是在研磨草药。不过等他碾压完才发现狗爪子根本没法上药,气得在仰天长啸,赖在地上滚了几圈。然后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后腿直立,顺时针旋转,同时做出很奇葩的类似芭蕾舞的怪异动作,之后从屁屁噗地冒出一阵白烟。烟雾散去,哪里还有狗的影子,只有个满头金发卷发,仿佛画中走出的神话人物,却又一片布都不挂的大美人…… “啾?”幼鸟歪着头,表示不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幕。 “卧槽!”何泉深吸一口气,表示他从塔顶掉下来都没心脏病发作,但是看到堤丰变人,居然无法控制乒乒乓乓的心跳。 这货长得也太逆天了,那是什么颜啊,完全可以当卡刷的脸! 凭什么! 那边,堤丰完全无视灯塔上目瞪口呆的两只,动作麻利地进行抢救。他把揉烂的草药一部分喂到鹰嘴里,一部分涂抹在伤口上,然后也不知是他医术高明还是鹰命不该绝,不一会,那鹰慢慢爬起来,煽动翅膀,试了几次后终于起飞,朝着巢穴的反方向,不知逃哪去了。 “啾啾!”幼鸟冲着鹰离去的方向大叫,恨不得追上去,可惜被担心追不上的何泉紧紧抱住,最后只能目睹妈妈消失在远方。 “啾……”凄惨的叫声在空中回荡,怎么也唤不回消失的母亲。 幼鸟伤心欲绝的样子让何泉没了主意,不知这鹰逃了还会不会回来,要是不回来小的怎么办。他求助地望向堤丰,发现他已经变回狗的样子,而且正奋力往灯塔游。 “不是说狗不会变人吗,刚才那是什么?”他决定问个清楚。 “谁是灵长类啊,谁要变成人这么低级的生物啊。”刚爬上灯塔堤丰就开始暴跳如雷,爪子敲打地面,拍得砰砰响:“这是脏话,是侮辱,请你收回!” 人有这么低级吗!? 敢怒不敢言,又联系到狗之前说过的外星球,高次元空间之类的,忽然有种眼前这只不是地球物种的想法。难道是来自遥远宇宙的智慧型生物,又或者是科技高度发达的宇宙人制造的用于探索甚至入侵地球的机器狗?何泉满脑子奇思妙想,思绪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大概是看他眼神变换得太快,狗怕他心脏病发,竟然主动开口:“放心,我不是来自星星的狗。” 咳,这狗还看韩剧呢,挺赶时髦的。 “那你是?”何泉抱住啾啾,浅浅地收缩胸膛,用这种自我保护的姿态来掩饰内心的忐忑。幼鸟也被紧张的气氛感染,跟着屏住呼吸,等待最终答案。 “好吧,实在太累了,我不想继续隐瞒了,其实我是从天庭下凡游戏人间的哮天犬,实乃正义化身。本大爷下凡二十载,走一路看一路,管世间不平事,判天下冤假错案,为蒙冤之人主持公道,惩罚那些贪官污吏。”半响,狗一本正经地盘腿坐下,两条眉毛拉直,满脸正气地说:“不用谢,请叫我身披红领巾,精神赛雷锋,一颗红心满天下的——汪汪侠!” “啥?”何泉用小手指掏了掏耳朵表示没听清。 “汪汪侠啊,就是哮天犬,中国古代神话里面的神兽,能跑能跳能腾云驾雾还会打架,绝对是你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不二选择。”堤丰斜靠在墙边,翘起二郎腿:“孩子,书读少了吧,本大爷最早出现在《搜神记》里,不但帮沉香救过母亲,还咬过孙悟空那泼猴。” 得了吧,中国神话里的神兽变成人类的样子居然是金发碧眼的欧洲人,谁信! 而且这狗傲得要死,怎么可能当别人的宠物,哮天犬可是被二郎神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跑腿跟班啊! “你这看脏东西的眼神是怎么回事。”见他不信,堤丰暴起,大尾巴翘得高高的,开始耍赖:“你是我的奴隶,是我推上岸的战利品,老抱着那只破鸟是怎么回事。我命令你,马上滚过来抱本大爷,给我捏捏后腿,刚才游泳用了好多好多的力气,好辛苦的。” 你那么重…… 虽然纠结,他还是听话地放下啾啾,原地坐下,让狗扑到自己怀里翻滚。 古天食鱼鹰带来的危机虽然解除,但怎么从灯塔回到陆地是个难题,担心自己没法游回去,何泉只能小心翼翼地问:“我们怎么回去?” “这里凶险,你就别下水了,等我休息好了背你上岸。”狗频繁打哈欠,似乎要秒睡。 睡了又不知道几时才能醒来,何泉赶紧摇晃他:“啾啾怎么办,鹰妈妈逃跑了,我们不能丢下它不管,小宝宝没人喂养会饿死的。” “啥玩意,你还给破鸟起名字了!”狗大惊,蹭地站起来,虎视眈眈瞪着角落里还在为母亲离去而伤心的幼鸟:“烦死了啊,谁要养这么麻烦的生物,吃得又多又爱叽叽喳喳的乱叫。要不是稀有品种,我早就一口咬死了。” “你一直说稀有品种是怎么回事。”听得云里雾里,急需解释。 “哎,这个世界也是有生物链的好吗,所有生物都处在食物链中,一环扣一环,形成一个金字塔。比如人鱼捕食任何落入海中的生物,也吃海产品,这些怪物数量太多,就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大自然不会让它们过得这么爽,就进化出体型巨大凶猛异常的古天食鱼鹰,这些猛禽刚好以人鱼为食,它们的存在可以把人鱼的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达到自然平衡。” 堤丰顿了顿,瞟了两眼啾啾,继续说:“在深海巨人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食鱼鹰和人鱼共享海岸,繁殖能力异常强大的人鱼因为有天敌,数量从未超过警戒线,平衡也没有被打破过。可惜这种鹰虽然体型巨大,肉质却非常肥嫩鲜美,终于吸引贪吃的巨人疯狂捕杀它们。深海巨人是一群没有环保意识不懂可持续发展的傻逼,几十年下来就把食鱼鹰吃到几乎灭绝。虽然时光守护者尽了全力保护濒危物种,他们曾从古老的蛋中提取的DNA再造出母体,成功生育并孵化出一百多只健康的幼鸟。但人为饲养的生物始终无法适应残酷的大自然,这种生物在放归海岸后无法生存,终于还是灭绝了。因为古天食鱼鹰和风神食龙鹰很像,我刚才还以为自己看花眼,幸好没下狠手打死,不然要被时光法庭那些傻逼审判。” 好像听到了不得了的东西! 何泉暗自整理刚才这段话中的线索:第一,这个世界和地球有许多相似之处,生物会进化,能相生相克。第二、有一个被称为时光保护着的组织,他们拥有高科技,可以干预自然,能从化石中提取DNA。第三,导致物种灭绝会遭到非常严厉的处罚,这可能就是堤丰变成狗的原因! 可是,深海巨人捕杀食鱼鹰导致其灭绝,但巨人却没有遭到惩罚,他们是因为自身原因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这又为什么? 他提出自己的疑问,狗哼唧了几下,扭动身子:“因为他们属于大自然,是食物链的一个环节,处在树状生物图上的所有物种即使把另外一种生物吃到灭绝都不算犯罪,因为大自然还有个优胜劣汰的法则。你看你们人类杀了吃了那么多野生动物,砍伐森林破坏生态,排放有毒气体掏空大气层,挖煤采集石油把地壳都破坏了,不也没有遭到处罚么。” 身为人类,听到这些话心里不是滋味,可还真反驳不了。 何泉沉默了好半天,忽然抓住其中重点:“这么说,你不属于食物链中的一环,那你是什么?” “……都说……我是哮天犬了……”堤丰忽然有点心虚。 “你也是时光守护者之一?”不死心地追问。 “怎么可能,我的地位有那么低吗!”三句话还没说话,狗又开始发怒,后腿嫌弃地踹了地面好几下:“我要是时光守护者,发现食鱼鹰跑了,还不加大马力把它抓回来,关进研究所里科研科研科研,让它生蛋生蛋生蛋,好繁衍出新的种群。” “这也是。”这说法好像有道理:“既然你不肯说自己是什么,那总得告诉我为什么不愿意变成人吧。” 从先前的场景来看,堤丰是可以变人的,但他却以狗的形态生活,有何用意? “你以为我想啊,变人要蓄能的好吗,五年才能存一个能量豆,你以为跟美少女战士一样说变就变啊我去!”不知为何,狗说到这个话题尤其生气,忽然跑到房间那头,快速助跑猛冲过来,用头把何泉顶翻,两只爪子啪啪啪地打他:“大坏蛋,我好不容易存了4个能量豆想在交尾的时候用,结果光救你就用了3颗,因为你的缘故不得不救破鹰用了最后一个。呜呜呜,你赔老子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脸蛋,赔老子眼巴巴等了20年的发——情——期!” ☆、第11章 一肚子气 被爪子上软绵绵肉鼓鼓的小肉垫拍打,不痛还很舒服,像玩耍。而且经过几天的相处,何泉也知道堤丰就是闹腾的个性,不会真的攻击,也就玩开了。既然躲不掉抽打干脆主动出击,拿定注意,他忽然捉住狗的前爪,用手指压住对方掌心触感异常好的肉球,一通猛按。 谁知刚压下去,堤丰就夸张地抖了好几下,哼唧一声瘫软在地,毛茸茸的尾巴跟大大卷似的盘起来。过了半天,他慢慢缩成一团,娇羞地侧过脸:“没礼貌,不要随便摸别人的敏感点,人家不是那么随便的狗狗,不会跟你乱来的!” 哈?肉球是敏感点!? “讨厌啦,人家还是……还是纯洁的小处男狗狗呢,这么娇艳欲滴的一朵鲜花怎么能插在你这坨牛粪上。”堤丰用爪子捂住脸,尾巴尖高频率地摇摆,嘴上说不要,动作很期待。 人家个毛啊,装嗲装得我一身鸡皮疙瘩。而且作为一个男人,啊不对是一只雄性,这把年纪了还是童子身有什么好骄傲的!何泉发疯似的吐槽,能量球五年存一颗,堤丰有4个,也就是说他作为狗最少活了20年。20年已经是老头子了好吗,装什么花季少女,还害羞呢,你脸皮不是比城墙拐弯处还厚吗! “难道你不是处男了!”狗脸色大变,又把何泉扑倒在地:“快把处男膜掏出来给我看,不然咬死你!” ……男人哪来的膜啊,就算有也掏不出来好不好,而且这玩笑已经不好笑了。 推不开耍赖的狗,何泉只好再去捏他的肉球,这才发现堤丰的爪子跟一般的狗不同,更像猫科。他的前爪有5个脚趾,后爪是4个,爪子可以自由伸缩,只要按压小肉球就会伸出尖锐的利爪,松手又缩回去,还挺好玩。 捏了几下,越发好奇:“你到底是什么生物。” “你这二缺傻货是眼睛瞎爆了还是脑子有问题,居然看不出本大爷是货真价实的狗!”堤丰不闹了,收起笑容,语气有些不爽:“还有叫你不要乱捏,听不懂中文啊,小心我飞踢你。” 强行收回爪子,看来是真不喜欢被人碰那个地方:“因为生存需要,我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细胞活性,进行自我进化,这是高等智慧生物为了面对各种不同的环境所产生的本能,说多了你们这些愚蠢的凡人也不懂,反正知道我厉害到不行,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就可以了。而且猫科的爪子比较好用,不但能卖萌还可以爬树呢,狗爪子可没这么多功能。” 说着,堤丰张开爪子,钩状的尖爪一伸一缩,歪头吐舌头学猫叫:“伦家是超级无敌美丽的可爱小猫喵喵喵!” 又卖萌。 明明是只狗,表情贱得要死却让人觉得异常可爱,简直这不科学! “你变成人的时候非常漂亮。”向来对会撒娇的生物没辙,沉默而不善炒热气氛的他又不知该如何跟着胡闹。怕冷场,打算岔开话题,找个自己能聊的内容继续。想了想,狗那么引以为豪的容貌被自己看见了,不管是不是出于礼貌也应该夸奖几句,可是说出漂亮这个词又觉得有点奇怪,连忙补充:“我的意思是很帅,但是……但也很赏心悦目。” “是吗。”对于称赞,狗缺少想象中的得意和雀跃,只是趴着:“可惜这张脸长得像我父亲。” “那不是很好吗?”不明白对方言语间的低落从何而来。 “我是父母年纪很大时候才得到的最小的孩子,本应该备受宠爱……可你不明白,他们的关系很复杂,既是敌人又是战友,还有个同胞姐弟的身份。因为领土和管辖权,两派斗了那么多年也没个所以然,我夹在中间受气,那日子简直是回味无穷。”难得说起自己的身世,居然是这么劲爆的内容。何泉坐正,有疑惑也不敢多问,脸上波澜不惊内心却波涛汹涌,主要是担心听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最后被杀人灭口。 不过狗闭上眼睛,没有继续说下去。 他叹气,很疲倦的样子,挥了挥爪子:“我困了要休息,你到处转转,要有什么派得上用场的东西就收集起来。还有,把这只破鸟带走,简直吵死人。” 狗和平常不太一样,何泉虽然担心可不知道如何介入他的伤感,也许让他独自呆一会,冷静下来比较好,于是带着啾啾迅速离开。他想,我没有父母所以过得不好,可堤丰有父母还是过得不好,看来托尔斯泰那句名言还是有道理——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不幸! “啾,啾啾!”见他愁眉苦脸,幼鸟扑扑扑地飞起来,在他额头上轻轻啄了一下,好像是在安慰。 “差点忘了,还有你这个小可怜。”让刚被母亲抛弃的啾啾担心自己,何泉有点内疚,于是打起精神,暗下决心如果大鹰不飞回来,他就亲自养育幼鸟。既然回不到地球,又见识了凶残人鱼和巨型捕猎者,如果不想坐以待毙,必须打起精神在岛上好好过日子。 目前的目标:照顾自己,喂肥堤丰,养大啾啾! 这么想,他深深感到自己内心深处不可推卸的责任感。特别是第二条,管他是不是美得跟水仙花一样的再世潘安,只要肥成球就好看不起来,甚至能面目全非。为了让堤丰不再为自己的绝世美貌苦恼,何泉决定以十二万分的努力将狗养成猪,把帅哥填鸭成胖男! 岛上食材多,有他这个厨师在,不怕没有美味佳肴。 只是缺少炊具,再好的厨子施展不开拳脚,总不能每天吃生鱼片啃水果。虽然不用锅碗瓢盆也有许多烹饪办法,最经典的莫过于竹签烤肉和叫花鸡,还可以用烧到滚烫的石头做岩烤。但饮食文化博大精深,不止这么点小伎俩。想喂胖堤丰,自然得使出浑身解数。 为了寻找厨具,他计划把所有的房间都查看一次,无奈巨人使用的阶梯对人类来说跨度太大,上下非常不方便。灯塔又过高,只怕还没爬上去就累死了,只好放弃上面三个房间,直奔最底层碰运气。 他费力下楼,手不时蹭在墙壁或者楼梯上,却没有弄得太脏。 堤丰说过,巨人在几百年前就灭绝了,上塔的路也断了,此后再也没有其他生物进入过灯塔。那么荒废了数百年的塔内为什么这么干净,没有灰尘,角落也没有蜘蛛网,根本不像闲置许久的建筑物。而且墙上放置油灯的地方,明显有新鲜的,最近才燃烧的痕迹! 难道这里还有幸存的巨人? 正在腹诽,楼下传来轻微响动,而且不是风声或是海浪造成的,绝对是什么东西碰到桌椅板凳制造出来的框框声。动静不大,还是吓得何泉头皮发麻,一把抱起啾啾往回逃。深海巨人生性凶残,对入侵者绝不手软,傻子才想跟这种怪物硬碰硬! 刚走没几步,就遇到一脸严肃,从上面下来的堤丰。 他举起爪子,冲何泉做了个嘘的手势,压低声音说:“塔里还有别人。” “巨人?”何泉紧张地问。 “怎么可能,巨人那么大块头,才不会轻手轻脚的行动,而且……”狗仰起头,皱着鼻子嗅了一会,舔舔嘴唇:“老觉得有种很好吃的味道,弄得我肚子都饿了。” “好吃?”不太理解这种形容。 “啧,笨死了,就是下面那是我的食物的意思。”说起吃,堤丰顿时来了精神,摩拳擦掌的样子:“闻起来像鱼类,我最喜欢海产品了。” 怕惊动猎物,他小心翼翼顺着旋梯往下,很快开始加速,一下跑得没影。没多久,何泉听见下面传来犬吠和哀嚎,看来是抓住了。不过啼哭声怪怪的,怎么那么像人在求饶? “等等,嘴下留人,这个吃不得!”何泉赶到,刚好看见堤丰张开满是尖牙的嘴准备大快朵颐,而在他爪子下哀求挣扎的是个有蓝色皮肤的人。见状,来不及多想,本能扑过去救下可怜的猎物,这才发现这个人很不寻常。 被救下的是个男孩,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个子不高,皮肤像胶质,十分柔软顺滑,显现大海般深邃的蓝;他的五官漂亮而立体,眼睛周围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化妆的缘故,有很深的黑色眼线,再加上白色齐肩卷发,咋一眼看上去像个玩哥特摇滚的少年;可是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他确实与众不同,不光是两腰鱼鳍一样的器官看起来很诡异,还有手指和脚趾间都长着像鸭子脚蹼一样的肉膜,就连耳朵的形状也和人类不同。 “他是……什么?”要说是人鱼吧,又没有尾巴,可是怎么看也是水生物。 “鱼人,难得的美味,味道可鲜美了,而且吃了能延年益寿,作用和唐生肉差不多。等等切成生鱼片,你吃完这只估计心脏病就好了。”堤丰呲牙,吓得蓝色鱼人浑身上下抖得跟筛子一样,颤巍巍吐出哀求:“不要吃我,我不好吃,我这种鱼人的肉是苦的,吃了会闹肚子,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卧槽,会说中文!? ☆、第12章 一肚子气 “谁把你带到这,又是谁教你说这种语言!”堤丰沉下表情,用爪子压住鱼人的咽喉,眼神锋利,有杀气。 “好可怕的狗,居然还会说人话。不要瞪我,我招,小的全招,千万息怒别动大刑,我身娇肉嫩的可怕痛了。啊啊,好可怕,不要咬胳膊上的软肉,我是混血品种真的不好吃啊!”鱼人低头看被咬出两个洞的手臂,慌忙按住伤口,双眼含泪、姣好的面容很专业地摆出楚楚可怜的模样。 不过话唠属性一点不招人疼,又是一个逗比! “那还不快说。”一爪子拍过去,把废话连篇的蠢货打飞到对面墙上贴着。 何泉站在旁边冷汗,原来堤丰平时和他闹都控制着力量。 “咳,我说,我这就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鱼人,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调皮又灵敏,他们自由自在生活在那蔚蓝色的大海洋……”鱼人陶醉地摇头晃脑,只是话没说完就被不耐烦的堤丰张口咬住乱动的脑袋,鲜血噗一下喷了老远。 “好痛!”歇斯底里的惨叫,声音尖锐得耳膜都要震破了。 “这是他们捕猎的绝招,成年鱼人在水里放音弹,能把方圆几十米的鱼虾都震死飘到水面上。我很不喜欢这种生物,因为在鱼类繁殖期,他们简直是群只知道赶尽杀绝的混蛋。这种无差别攻击导致很多鱼苗没长大就死于非命,减少种群的存活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在不断破坏大自然。而且他们滥捕滥杀之后还挑三拣四,这不吃那不吃,浪费资源。”堤丰翻了个白眼,挥爪示意何泉低下头。 他搓搓爪子,用商量的口气:“我刚才咬了两口,味道带灵长类的腥味,确实不是纯种鱼人。虽然口感差了点,不过疗效还在,对你的身体特别是心脏病还是有好处。反正这家伙絮絮叨叨的吵死了,留着又没用,咬死给你炖汤喝。” “可他会说话,长得又很像人。”虽然吃过恶心的水果,又见识了这个世界的奇异生物,已经做好不管多奇葩的食材只要能吃就不浪费的心理准备。可眼前这只会说人话,就算不是人类也有种吃同类的感觉,怎么下得了口。 “对对对,其实我有四分之一人类血统,我外婆跟你一样,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蒙古利亚人。”鱼人指着何泉,也许是看出呆在他身边能减少被吃掉的几率,忙不迭地跑过去抱大腿,用词还挺接地气:“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你忍心吃掉我这么可怜的老乡吗?看你这样子就是初来乍到,开头几天可能有新鲜刺激的感觉,时间一长,没有同伴你忍耐得住无止境的寂寞?只要你不吃我,我可以带你去找我的外婆,你们肯定聊得来!” 这鱼人话好多! 何泉皱眉,又因为穿的沙滩裤,皮肤被冰冷的身体缠住,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推开黏人的生物:“蒙古利亚人是?” 狗翻了个白眼,一副叫你好好念书不听,退学当个厨子,现在好了吧,除了柴米油盐啥也不知道的表情:“就是黄种人!” 直接说黄种人不就得了,扯那么高端的称呼干嘛。 “顺便科普一下,白种人又叫欧罗巴人或高加索人,黑人是尼格罗人;但是这里说的人种并非完全按照皮肤、发色、瞳孔来区分,比如地中海人虽然属于白种人但他们的体色偏深,而且拥有黑发和棕色瞳孔。”堤丰盘腿坐下,爪子撑下巴做思考者状:“话说,要不是宙斯那色魔把腓尼基的公主欧罗巴连哄带骗驮到欧洲大陆,现在也就没有白种人了。哼哼,这么说来,跟被泥巴捏出来的你们相比,白人更接近神呢,虽然那家伙的血统不一定好就对了。” 尽管念书不多,希腊神话这种大名鼎鼎的普及读物他还是多少看过一点:“听你这话,好像神真的存在似的。怎么连女娲造人这种神话传说都知道,你不是外国人吗。” “才不是什么神话呢,神话这玩意就是你们这些低等生物无法用科学去解释世间万物,于是自行脑补出来的东西,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堤丰嗷嗷叫,爪子拍得山响,语重心长:“年轻人,不要总是秀下限,迷信是不可取的,科学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道路。” “喂,你们怎么聊起来了,别忘了这里还有个我啊。”鱼人凑过来,跟着瞎参合:“对我离奇的身世不感到好奇了?不要这样,我刚打算从头慢慢说起。” “谁要听,砧板上的肉少跟老子平起平坐,滚一边去。”堤丰送出两发眼刀。 狗对鱼人只有食欲,何泉则不同。他为什么会说中文,口中的外婆真的是先穿越来的中国人?作为水生动物他为什么不离开灯塔到海洋中去,留在这里是为什么?这些事,都需要个答案。 堤丰摸摸下巴,说出自己的推测:鱼人的智力与人类差不多,他们是群居动物,能制作生产工具,有自己的语言和文明。他们曾经统治过浅海一段时间,之后由于食鱼鹰灭绝人鱼数量暴增,无法抵抗那些凶残生物的鱼人们不得不退到内陆,生活在与地下水源相同的洞穴中,慢慢适应淡水和空气,从海洋生物进化为两栖动物。 这个过程,只花了几百年! 但是,鱼人的栖息地离这片海域很远,又因为地质变迁和环境变化,导致他们不断向大陆深处迁徙,最后定居在某个地方;这个位置很神秘,连堤丰也不清楚,只知道是个被沙漠环绕,永不枯竭的巨形绿洲;所以狗认为鱼人一定有某种目的,否则皮肤容易缺水的他们不会冒着生命危险穿越沙漠,长途跋涉到这里。 “我们鱼人虽然进化出两栖特征,但还是无法离开水源太久,只有我这种混血能坚持久一些。”说到这个,鱼人忽然正坐起来:“这位狗大哥猜得没错,其实我肩负拯救鱼人一族的重要使命——是来找救世主的。” 他双眼发光,盯着何泉:“我看这位人类小哥眉宇间透着帝王之气,想必就是我要找的人!” 话音刚落,堤丰骂了句谁我问候你祖宗十八代,然后一跃而起,来了个十分漂亮的空中回旋飞踢,直接把鱼人踹出窗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噗通! 掉水里了。 过了两分钟,鱼人从海里浮起来,有翻肚皮的症状。何泉抱着啾啾,默默吐出这句话:“他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就把人打飞了。” “神烦,好端端的唐僧肉摆在面前叫你吃你死活不干,那踹飞让他滚蛋总行了吧。”狗忽然焦躁起来,两只耳朵竖得高高的,尾巴也很不安地扫来扫去:“反正我不管,你是我推上岸的,就是我的,不准你去当什么救世主。鱼人的死活和我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许你圣母,不许你烂好心,不许你丢下主人我一个人跑掉!” 原来他在气这个? 虽然狗很任性又胡闹,但当他宣誓所有权时,何泉心里总有种熟悉而温暖的感觉。他把额头贴在堤丰的头上,轻轻抚摸对方柔软的背毛,说:“放心,我哪里也不去。” “骗人,大骗子,你就会说这种好听的话骗我,把我当大傻瓜!”堤丰忽然吼起来,情绪激动。他咆哮了半天,别过头,用低得像絮语般的呢喃独白:“二十年前你丢下我自己跑了,知道我找了多少年才把你找回来吗,才不会让给任何人!” 他的声音很轻,何泉自然没听清楚后半句话的内容,只当他发脾气,也就没有在意。 没多久,鱼人自己顺着灯塔外壁爬上来了。 别说,这家伙的生命力还挺强,而且不怕死,又去招惹堤丰:“狗大哥,啊不不不,我错了,是狗帅哥狗神仙狗大王。大爷您先别发火,稍安勿躁,小心火烛……别瞪,我这就说正题。刚才什么救世主都是我胡编乱造的,不就是想让你们饶我一条小命吗?其实我是跟沙漠里的蜥蜴人跨种族恋爱,可是族内长老死活不同意,只好私奔到这里。没想到一个不小心给食鱼鹰抓住,恋人被吃掉了,呜呜,我则幸运地逃到灯塔,不小心发现这附近的海域里有非常多的象拔蚌,又肥美又好吃,所以不想也不敢回家,就在这住着。你们大人有大量,当我是个屁,把我放了吧。” 鱼人求饶,但狗不开口,何泉摸不清他想什么。 虽然这故事破绽百出,可他想知道关于人类穿越者的更多信息,就自作主张说我们生活在岸边的山洞里,问他要不要一起走。 “要要要,这里的象拔蚌都要被我吃光了,再不走就饿死了。”鱼人两眼发光,双手做祈祷状:“主人,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主人了,我会跟随你到天涯海角。” “何泉,你捡了只破鸟我忍了,现在带上这傻逼是要干嘛,你真以为自己是桃太郎准备去打鬼啊。”堤丰不乐意,收起平常嬉笑的表情,语气有点阴沉。 “才不是什么桃太郎,明显是威武有力的狗神大人以及没用的弱小小跟班一号、二号、三号。”鱼人眼力不错,一下就看错这里是狗说了算,然后开始拍马屁:“狗神大人,求赐名,小的还没有名字呢。” 狗白了他一眼,直接无视,开始翻找房间内有用的工具。 何泉尴尬地看鱼人,总觉得没有名字不方便,心想堤丰一直称他是唐僧肉就开口说那你叫肉肉好了,接着又低头对堤丰耳语:“别生气,先养着,就当储备食物,也许哪天我克服了心理障碍想吃了呢。” “呵呵,你现在还知道忽悠我了。什么鬼储备食物,你要敢吃他我把尾巴咬下来给你当扫帚用。”狗忽然停下爪上的动作,眼神凶悍:“知道这几天我积累了多少愤怒吗,不发作一下,你都不知道马王爷到底几只眼!” ☆、第13章 感恩大餐 堤丰瞪圆眼睛发怒,腹部鼓成圆球,大白肚皮上的绒毛一颤一颤的,大约有马上要喷火意思。不过两秒后他自己消气了,嘀嘀咕咕说干嘛跟唐僧肉吃醋,情绪很快平稳,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转来转去,这间屋子没有可利用的物资,又向下走。 原来灯塔底部还有一间房,因为没有窗户,从外部看不出来。踹开厚重的铜门一看,是个黑漆漆的储物室,七八米高的货架挨墙摆放,上面堆了许多看不出用途的东西。鱼人为了博好感和忠诚度,主动找来火石把房间四角的油灯全部点上,还说自己呆在这里的十几天没事干,闲得蛋疼把塔楼各处都打扫了一遍,发现这些灯油过了好几百年都没变质,依然能燃烧,而且消耗的速度很慢。 “彩虹鲸的油脂燃烧时光亮特别强烈,释放的光芒和烟尘带着彩虹般绮丽的色彩,明显区却于其他明火,所以一直是灯塔引航用的主要燃料。”堤丰完全不生气了,开始耐心解释油灯周围为什么环绕着一圈美丽的光晕,然后说:“你多少带点在身上,如果走丢了可以用点火的方式标明所在地,我好去救你。” 本来还担心狗心里不痛快,听他这么说,何泉心里的石头算是放下了。毕竟作为被救命的那个本来就没多少话语权,却自作主张收留幼鸟啾啾,又不肯吃鱼人的肉,做了不少让堤丰生气,但他还是优先考虑自己。 “谢谢。”这声感激发自肺腑。 “哼……谢什么的,本大爷才不稀罕,低等生物你给我听好了,别以为甜言蜜语几句我就让你养破鸟和破鱼人。”这家伙嘴上恶毒,一副天上地下唯吾独尊很了不起的样子,可是隔着毛都能看到那张狗脸烫得像烧红的铁片。 话唠鱼人虽然烦,可是情商不低,一眼就看出他和啾啾呆在这里多余,于是抱起幼鸟闪人:“报告狗大爷,报告主人,我忽然想起最上层的房间有些小巧的容器可以利用,我和啾啾去把它们搬下来!” 说完一溜烟跑了。 切,还算有自知之明。狗满意地看着闹腾的两只离开,心想一直这么识时务的话,当宠物养着也行,只要某人开心就好。 “要是没有你,我肯定早就死了。”何泉很少说这么矫情的话,但他渐渐察觉到狗对自己好并非萍水相逢的善意,这里面藏了许许多多的牵绊,直击内心。 狗卖萌耍宝的样子、狗犯贱讨打的表情、狗英勇无畏的举动,明明有种熟悉无比的感觉,偏偏记忆深处挖不出任何相关的回忆。按说这么奇特的生物,只要看过一次肯定就忘不了,但他就是不记得了。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这么简单的疑问说不出口,只能憋在心里! “肉麻死了,快干活。”狗浑身一哆嗦,做了个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表情,不过语气很得意:“知道你没有我就不行,哼哼,放心放心,我很有责任心的,不会抛弃你哒。” “是,小的明白,小的这就去干活。”气氛放松,何泉也开始说笑。 不过望着比自己还高的油桶,不管使出多大力气搬,那桶还是纹丝不动。看来靠他们四只,应该是没办法把宝贵的鲸油顺利运走。 “彩虹鲸油在常温下是固体,燃烧时才会融化,切一点够用就行。反正这里没有夜晚,只要不出海就不需要照明,光是给你当信号弹,费不了多少。”狗说着十分暴力地把桶放倒,果真没有液体流出。何泉试了试,可以用刀切,于是挖了好几块下来,硬度和质地有点像手工皂。只是那乳白色的油脂沉甸甸的,闻起来有种说不出的诱人香气,要不是事先知道这玩意放了几百年,估计会忍不住尝尝。 “别偷吃哦,会拉肚子的。”狗见他一副垂涎三尺的样子,连忙提醒,接着又很好奇:“厨师对没见过的食材,是不是都很好奇,想尝几口试试?” “是啊,而且会想挑战,看能不能开发出新的美味。”聊到专业,他脸上渐渐浮现出笑容,紧接着又叹气:“不过我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连什么东西有毒没毒,能吃不能吃都不知道。” “你该不会自卑心理作祟,觉得自己很没用吧。”狗仿佛开了读心术,连对方心里最细微低落的变化都感受到。 他走过去,伸出舌头舔何泉的眼睛,动作缓慢而温柔:“虽然人类软趴趴的的确派不上用场,脑子不够聪明,又容易摔断胳膊摔断腿摔断肋骨,不小心就一命呜呼了。可是啊,咳咳,我不觉得你没用。你不是能帮我开矿泉水的瓶盖,还会料理鲜美的生鱼片吗?对了对了,睡不着的时候你一摸我的肚子就睡着了,好舒服的。” 毒舌属性的贱狗在安慰人? 何泉先是楞了几分钟,然后爆笑:“你是不是发烧了,这么善解人意简直有问题!” “你才有问题,前几天还顶着一张冰山面瘫脸装闷葫芦,现在都学会吐槽了哎呦。”狗反击,把某人压在下面打,玩累了才说:“再找找有什么能用的,等破鸟他们回来,咱们一起回去。” “你答应养啾啾了?”喜出望外。 “不养怎么办,难道放任稀有品种饿死?”狗说完,一脸骄傲:“我可是很仁慈很有善心,而且很明白环境保护重要性的狗狗!不过唐僧肉得看表现,不听话就杀来熬汤喝!” 说完扭着屁股东翻西找,没多久扒拉出一卷白色丝线。丝线大约有成年女性的小手指粗,韧性十足,卷成直径至少两米的一个圆球,重量却惊人的轻,可以单手举起来。 狗略显惊讶:“这是泰坦蜘蛛吐的丝,别看这么细一根,拉力强扯不断,抗强酸强碱抗腐蚀,不怕火烧雨淋还不会发霉长虫。但是泰坦蜘蛛体型巨大,有剧毒,很不容易捕捉到本体,所以这种蜘蛛丝是很稀有的宝贝。你不是下坡走得很费劲吗,回去用这个做个纤绳,你可以拉着绳子下来,就不怕摔跤了。” 还记得他走不惯山路,何泉心里又是一阵暖意,可也奇怪,干嘛不干脆搬到平地,非要住什么半山腰的山路。 “又在打什么鬼主意,告诉你,主人决定住哪里就住哪里,身为战利品奴隶的你没得选。”一眼看穿他在想什么,狗忙着搜刮用品的同时不忘解释:“不过本大爷今天心情还不错,勉为其难告诉你好了。这个大陆没有太阳,但是有阳之月和阴之月,三十天交替一次。现在我们头顶上这个是滋润万物的阳之月,颜色是淡红色,等深蓝色的阴之月升起来时,大海就会涨潮。这可不是地球上那种每天涨涨跌跌的小浪花,这里一旦涨潮,海水起码漫到半山腰。我观察过了,最高水位线在山洞下方两三米的位置,我们住那很安全。” 一想到水能漫到山洞那个高度,何泉就头皮发麻,因为这意味着凶残的人鱼会毫无阻拦地扑向他们。 既然这样,干嘛不搬到更安全的地方去? 他提议,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异世界冒险跟打怪练级一样,只能一个脚步一个坑,慢慢适应周边环境,小心谨慎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再升级。这片海域因为巨人出没跟人鱼泛滥,陆地生物渐渐灭绝或者迁移到其他区域,所以相对安全。他们得在这里休养生息,熟悉当地的生存法则,才能迈出下一步。 如果没有准备好就贸然进入森林,往内陆进发,那就没这么平和的好日子过了。迎接他们的,会是各种各样超出想象的未知生物,无比凶残! “这段时间我会想办法治你的病,再传授一些对付野兽和自保的方法。不然去了别的地区,就凭你这身体素质,等于肉包子打野兽,有去无回。”堤丰难得把话说得这么严重,还特意加上一句:“没跟你开玩笑,海岸线等于只会遇到渣小怪的新手区,你现在连这么弱的小怪都秒不了,就不要想去见识其他的了。” 人鱼才是小怪,这地方到底有多危险啊! 头好痛,可是不后悔。 “害怕了?”见他不说话,堤丰仰起头,眼睛里有点担忧:“其实也没那么可怕,你只要不离开我太远,就不会出事,起码我能在第一时间去救你。” “可我不想拖后腿,不想变成累赘。我想变得强大,能保护自己,也能帮得上你的忙。”何泉站直,下定决心:“我刀法还不错,你好好训练,也许有一天能变成武林高手。” “这个,可能有难度啊。”狗有点纠结,用爪子挠地板:“我倒是很厉害,可这毕竟是讲天赋的事,虽然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是块做苦力的料,不过呢,苦力也有等级的,你这级别也就能搬几块砖头。啊,搬砖头你还没那体力呢,让我想想你到底能干嘛……不好意思,我还真是,想不出来!” …… 拐着弯说他太笨教不起来,贱狗就是贱狗,什么温柔体贴和蔼可亲全是假的,亏他刚才还很感动,没想到马上就遭到毒舌攻击了! ☆、第14章 感恩大餐 “欧耶,拾取德尔奇尼白水晶一块!”狗损完人,欢天喜地的从杂物里刨出个网球大小的半透明晶体,邀功似的推到何泉面前,炫耀道:“这是种罕见而神奇的晶石,作用是净化水质。无论是咸涩的海水还是被轻微污染的地表水,用它泡上两天都能变成甘甜可口的淡水。晶石放入水中,只要颜色发生改变就说明水不适合直接饮用,是自带净化功能的水质测试器,对需要在大陆各处奔波的旅行者来说是无价之宝。不但可以试毒,被困荒野找不到水源时还能用来转化尿液,把尿变成无色无味的水来续命。” 喝尿,《上甘岭》中就有这样的情节,而且许多探险节目也说过中段尿可以杀菌,清洗伤口。想想看,在沙漠中迷失方向,水也喝光的时候,这玩意确实可以保命。但何泉还是有点纠结,太重口了。 “你那一脸难以下咽的表情是怎么回事,又不是叫你马上喝,趁热喝。涨潮以后进出不方便,没办法取水,有这个能省很多事。”吼完继续东翻西找,不断用爪子把货架上的陈列品刨下来。狗上蹿下跳,动作看起来粗暴,但被翻乱的东西一件没坏,可见他不单是对自然环境,就是面对不相干的巨人遗物,保护意识也很强! 堤丰很清楚什么物件有利用价值,所以没让何泉帮忙,只叫他收拾。寻找的过程中他还耐心解释了各种用具的来历、作用、能产生的效果,顺带说了下这个世界的历史。 何泉听得很认真,不放过任何一点信息,然后得出结论:堤丰说这个世界没有人类,既正确的又不太对! 因为偶尔会有从地球那边误打误撞穿越来的人,虽然大部分在过海湾时就被人鱼吃掉了,但总有肉肉外婆那种强悍而且走运的幸存者。另外,这里并不是不毛之地,还有许多半人型生物。除了人鱼跟鱼人,已经灭绝的深海巨人,大陆深处还存在诸如兽人这样的物种。不过兽人领地意识很强,攻击力也不可小觑,所以堤丰说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离开海湾。 “这里的兽人是魔兽世界中那种绿皮肤的怪物?”何泉的想象力并不是很丰富,对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东西,只能根据自己玩过的游戏或者看的书籍来脑补。 “才不是呢,非要拿那个游戏作比方的话,更像德鲁伊。他们日常生活时是人形,有自己的社会体系,有阶级,会分工劳作,但是在捕猎、求偶、战斗、划分领地时用兽形。”狗忽然严肃起来,但是却做了个很萌的动作。他四脚朝天瘫在地上,露出柔软的腹部:“你扒开这里的毛看看,是不是有很大的疤?这是20年前我刚到大陆时跟兽人首领干架时留下的!说起肉搏,我可是高手,没想到那爪子这么有力,啧啧,一巴掌下来肚皮就破了。你不知道,我当时捂着伤口嗖一声逃到树上,结果这货比我还会爬树。哎呦,这可是我人生唯一的败仗!” 那么强悍的堤丰,居然打不过兽人首领?而且他说起来一点也不羞愧,好像输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就是传说中的遇到强敌虽败犹荣? 何泉吃惊的同时翻开软毛,真有三道像爪子留下的痕迹,又深又长:“这么大的伤口,亏你没事。话又说回来,你20年前就来过了?” “来住过几年,为了适应环境。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海岸附近游荡,抓点人鱼吃,极少深入。这块岛屿比澳洲还大,生物千奇百怪,我讨厌惹麻烦。”狗翻身爬起,把脑袋搁在何泉肩膀上,两只爪子抱住他的脖子:“我喜欢看《鲁滨逊漂流记》,不喜欢奇幻文学。所以我们就在这里开垦荒地,建立家园,过悠闲自在的岛主生活,不要去冒险好不好。” “听你的。”狗撒娇何泉就没辙了,抱着这只又热又软的大萌物:“我也是喜欢野外生存,不喜欢科幻和魔幻。” 他这么说,反倒让堤丰一愣。狗坐正,歪着头,有那么一瞬露出十分悲伤的表情,嘴巴张了又张,情绪反常地低落:“骗子,虽然知道你在骗我,不过我还是很高兴……何泉,除你之外的所有人都消失就好了。” “这里不就只有我们吗?”不理解他情绪上的变化,只是本能安慰,就像照顾弟妹那样。可是他的怀抱却实实在在让堤丰安静下来,他轻轻摇尾巴,享受美好的二人时光。狗不闹腾,房间里静极了,只有窗外传来的海浪声,气氛越发的好。 何泉有种强烈的感觉,眼前这幅场景熟悉无比,好像很多年前就这么抱过堤丰。那时候他还很小,狗显然大得多,他总是抱着毛茸茸的大狗,像抱住大抱枕一样在废弃的花园睡午觉。 逼真的画面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何泉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见过堤丰,而又把他忘记了。如果是真的,那狗该多伤心啊…… “我们是不是见过?”他有些期待地问。 “才没有,本大爷这么英俊潇洒能随便给你碰见?”狗气急败坏回答。 “咳,不好意思要打扰一下两位主人这么和谐的精神交流,不过啾啾的样子好像有点不对劲,你们谁给看看?”关键时刻,煞风景的鱼人蹦跶回来,手上提了个水桶那么大带盖的水杯,另一只手抱着翅膀往下垂看起来要死不活的鸟。 “是不是生病了。”何泉接过幼鸟,发现它的爪子缩成一团,身上的羽毛无力地散开,连张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十分着急,也就把盘问狗的事情丢到九霄云外。 狗凑过去,看了两眼:“饿的,这种鸟幼年时期一天到晚就是进食,每天能吃自己体重两倍的食物。” “那怎么办,除看人鱼它还吃什么,水果或者一般的肉类可以吗?”记得鸟巢里有两具吃得只剩白骨的人鱼尸体,但是剩的肉不多,而且已经腐烂了,何泉不想让啾啾吃腐肉。至于其他食物,岸上能摘水果,也有河鱼、虾子跟螃蟹,就怕它不吃。 “蠢死了,它就吃人鱼,不然怎么叫古天食鱼鹰,你出门要是没带脑子我买点保健品给你补补。”堤丰没好气地骂,目光转向一旁的鱼人:“人鱼那么凶我才不要赤手空拳下海去抓,先砍唐僧肉一只手,喂饱这破鸟再从长计议。” 说着张嘴呲牙,吓得肉肉立马闪到何泉背后求保护:“狗大爷,我是鱼人不是人鱼。虽然名字很像但人鱼是海洋生物,我是两栖动物,完全不是一个物种。压十车象拔蚌,啾啾不吃我的肉,不信你问它!” “问个屁,它又不会说话。”狗没好气地走到窗边,发现天色灰茫茫的。 原本悬挂在天空的阳之月不见踪影,只有奔腾翻滚的黑云,黑压压的,从天边蔓延开。海上浪很大,风猛烈地刮,看这情景是要下暴雨,那就不好办了:“不想死就帮忙收拾东西,我们要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回到山洞。” “咦?我们?这么说你同意带我走啦!”鱼人跳起来,举起双手做了个万岁的动作,马力全开,卖力地干活。 这里的暴雨下起来就没完没了,如果不赶紧离开,会困在灯塔好几天。到时候别说啾啾,他们也要因为缺乏物资而饿死渴死。何泉不敢耽搁,开始整理堤丰收集的宝贝,用绳子把东西都捆绑。狗说这些都是生活必备物资,而且绝对不要再来灯塔一次了,所以要全部带走。只是,这小山一样的货物,虽然重量并不算大,可是体型惊人,要怎么运到岸上? “喏,用那个。”狗指着墙角的半球形物体,是深海巨人的炊具。 翻过来,果然大得惊人,是个直径约三米的炒锅! 堤丰是爪子做不了细活,所以由他指导何泉跟鱼人用泰坦蜘蛛丝固定大锅的四周,再几股细绳合在一起做成粗绳,把大得可以当船用的炒锅吊好,从窗口慢慢下降,直到落在水面。锅不轻,要是没有力气颇大的鱼人帮忙,靠人类根本没办法顺利操作。这让肉肉十分得瑟,挺起胸脯开始邀功,结果又被狗殴打。 多紧张的气氛都被这两活宝打乱了,何泉觉得当初下定决心不吃肉肉是对的,就连狗也说了,多个苦力挺好! 锅下水,接着送何泉下去,吃水不深,还可以装。 然后几人合作把物资一一传到锅内,整装待发。不过,由于这片水域的漩涡很多,水流快速,狗自身难保,没办法推着锅子前进,只好又想了个办法。由水性较好的鱼人带着泰坦蛛丝游到岸边,找块牢固的大石头把绳子绑好,再游回来,另一头环绕灯塔,这样就做了个简易索道。再弄几个活结系住锅和索道,堤丰和鱼人共同用力,真把载满货物跟何泉的大锅推动了! “装这么多东西也没沉,也太神奇了,早知道连啾啾也带上。”幼鸟虽然饿得前胸贴肚皮,可是它也看出满满当当的大铁锅不是真正的船,来一个大浪就可以打翻了。为了减轻负担,它用尽力气挥动翅膀,自己飞到岸边,现在正摊在沙滩上等大家。 “又在秀智商,要不是我在锅底装了几个喷气海螺,早沉了好吗!”狗累得满头大汗也不忘教训人,嘴上抱怨重得要死,可又舍不得丢搜刮来的宝贝,只好仰头大骂:“娘的,老子这么卖力,全都是为了你,上岸就给我做饭去,大爷我要吃清炖鱼人补补身子!” ☆、第15章 感恩大餐 “我又不是壁虎,没有尾巴断了还能长出来的逆天技能。”被当成储备食物有种随时会丢小命的感觉,鱼人欲哭无泪,刚嚎了两句,就被堤丰的眼刀吓得不敢继续抱怨。 狗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何泉以为是气的,连忙打圆场,承诺上岸就弄好吃的,绝对让大家满意。 “剩下的你们搬吧,我有急事,要离开几小时。”合力把大锅推到岸边,堤丰忽然甩手不干,跑得不见踪迹,也没说原因。狗在小岛上也生气闹过脾气一下子跑了好几天,所以何泉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内心隐约感到不安,但鱼人说那狗大爷神经兮兮的,也许只是累了不想干活,跑去偷懒了。 但愿是真的! 心里放心不下,又没办法跟去,只好暂时不管。先做事,把东西收拾好才是正道! 忙碌中,不知何时天边的黑云被狂风吹散,阳之月又露出身影,苍穹恢复先前的明净透亮,看来一时半会下不了大雨。虽然危机解除,可是物资搁在岸边也不是个事,所以他和肉肉来回跑了几次,终于把全部战利品包括那口大炒锅全都搬到山洞里。没时间休息,接下来就是为晚饭做准备。大家都又累又饿,特别是饿坏了的啾啾,这小东西已经是有进气没出气,马上要死的样子,迫切需要进食。 何泉没有抓人鱼的能力,肉肉也摇头说他虽然很能游泳,但是干不过那么凶残的生物。堤丰不在,该怎么办?一筹莫展之际,他忽然灵光一闪,想起食鱼鹰抓自己之前弄丢过一条重伤的人鱼,就掉在瀑布下的深潭中。如果那条人鱼没有逃走,也许可以捕捉试试! 不敢耽搁,他抱起啾啾,带上刀具,跟鱼人一起前往瀑布。 老天爷显然十分眷顾他们,不需要潜下去寻找,那条人鱼已经彻底死透,飘在水面上,晃晃悠悠的离岸边就十几米。肉肉跳下去,不一会就把食鱼鹰的美味佳肴拖到岸边,还没有僵硬,算新鲜。知道何泉不想亲自动手肢解饲料,所以他很体贴地撕下肉块,送到幼鸟嘴边。奄奄一息的啾啾闻到肉香,圆滚滚的身子抖了几下,头猛地一点,把肉叼走,吃得津津有味。 几口肉下肚,幼鸟来了精神,自己扑腾着进食! “不忍心看就别看了,我把这东西拖到石头后面再给它吃。”也许是因为有个人类外婆,所以鱼人理解他的纠结,善解人意地把尸体拉到几块巨石中间,在不容易看到的死角喂鸟吃肉。 刚来岛屿时何泉就与人鱼有过正面接触,但那时他被攻击,又在水下,根本没看清人鱼长什么样,这次才有机会近距离观察这种生物。和影视作品的海妖完全不同,人鱼根本没有女性丰润的上半身,也没有能蛊惑人心的美貌,完全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只要和人类长得不像,心里的内疚和罪恶感就减少几分,刚才的分神也不是同情心泛滥,而是焦虑提丰的去向,还犯愁晚餐怎么办! 堤丰曾经叼来一条鱼,结果有剧毒,说明这里的生物不是样样都能吃。他没有分辨能力,该怎么准备答谢狗救命之恩的大餐? 对了,可以用灯塔里找到的白水晶,如果能试出水中的毒物,同理,食材也可以。这个想法很好,可肉肉一句德尔奇尼水晶只对水起作用打破了全部的幻想。 “你确定吗?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德尔奇尼白水晶很罕见,肉肉不一定见过,也许和别的什么宝石搞错了也不一定。但是人鱼耸肩,单手拉起脖子上的精致项链,上面坠着一小块和他皮肤颜色相近的宝石:“这是德尔奇尼蓝水晶,作用是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子,给携带者的皮肤增加湿度。两栖类生物不能离开水源太久,如果长途跋涉就会携带蓝水晶为皮肤保湿。而且我们生活在盐碱地,水质向来很差,族内统一用白水晶净化饮用水,所以我很清楚它只对水起作用。” 鱼人说到家乡,何泉有点好奇,干脆追问下去:“我们也算朋友了,你远离故乡到这里来的理由是什么,能告诉我吗?” “蜥蜴人恋人的故事那么没可信度?”肉肉一脸苦大仇深,最后说:“其实是因为我的外婆……” 肉肉的故事很简单,他的外婆当年跟女儿一起穿越到这个世界,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在相对安全的海岸停留,而是跨越沙漠到世界另一边寻找生机。谁知走到半路迷失方向,误打误撞闯进鱼人居住的绿洲,外婆懂得很多知识,教鱼人一族制造各种实用的工具,还建立的藏在地下的储水设备,所以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一致要求他留在那儿定居。 外婆开始很犹豫,但他的女儿跟族内一位男性鱼人私定终生,没多久就生下肉肉,外婆也只好放弃旅行。可是好运没有伴随他们,肉肉妈生下孩子没多久就得了不治之症,肉肉爸为了救妻子,选择自杀。吃下爱人的内脏后的肉肉妈虽然恢复健康,心也跟着碎了,没多久也去了那个世界。所以肉肉是老婆亲手带大的,对他的感情比亲生父母还深。 但自然法则无法抗拒,只要是有生命的东西,终究会老、会死、最后化为尘土。转眼外婆也到了风烛残年的日子,为延续他的生命,肉肉甚至愿意献出自己的内脏和血肉,但鱼人的肉只能治病,无法赐予青春。 为寻找解决办法,他偷偷潜入族内存放秘籍的书房寻找线索,最后得知黄金人鱼的内脏有返老还童的魔力。 于是孝顺的肉肉毫不犹豫地跑了,来抓人鱼! “你从小就没离开过村子,居然能平安无事地走到这里。”何泉感到不可思议,不知道该不该相信。 “靠我一个人怎么可能,才走了两天就快被风干了,还好路上遇到一位好心的骑士大人才没有被晒成鱼干。”肉肉说起这个人时,脸上都是虔诚的感激:“他原本的目的地离这片海岸很远,但是听了我的故事后决定亲自把我送到海岸,甚至吩咐我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忙完自己的事就来抓人鱼。还送给我一个定位用的魔晶,说是为了方便找我的位置。可是我运气不太好,游泳的时候被食鱼鹰抓到鸟巢里,虽然幼崽不肯进食,让我找到机会逃进灯塔,可是魔晶在逃跑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掉到灯塔附近的海域。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所以不敢离开那,怕骑士大人找不到我。” 原来肉肉跟自己一样,都是被抓走的。因为经历相同,说辞瞬间变得可信,加上外婆那段确实感人,让没有亲人的何泉跟着唏嘘:“我好像没见过金色的人鱼,真的存在吗?” “我也不知道,书上说人鱼的体色越浅,所含的能量就越大,当然也就越稀有。传说黄金人鱼可能几百年才出一条,而且战斗力超群,根本没人捉到过活的。”鱼人的视力非常好,这几天肉肉没有离开灯塔都在高处观察海面,从来没见过深色系之外的人鱼:“不说我的事了,狗大爷不是要吃饭吗,我还认得一些可以吃的东西,要不要我帮你收集食材?” 何泉正发愁不知道怎么办,肉肉自告奋勇,哪有不用的道理。 “我的知识全是从外婆那学来的,他有一本笔记,上面全是关于这个世界的动植物的详细记录。那些能吃、那些有毒、那些可以药用,什么部位如何处理才能物尽其用,简直是百科全书。”说起外婆肉肉十分自豪,脸上的骄傲尤其明显,看得出他真的很崇拜那个人:“对了,他跟你可能是同行,因为外婆也有一套你拿着的那种刀!” 何泉背在身上的厨刀整齐地装在皮套里,卷起来是一个圆柱体,扣好,有带子可以斜跨在身上。 “他也是厨师?”何泉惊讶,没想到在他前面穿越来的不光是中国人,还是个前辈,那更该去见见了。 “没错,外婆做饭可好吃了。”肉肉舔舔嘴唇,有流口水的前兆。 之后他们在灌木丛中寻找无毒的食材,鱼人发挥话唠本色,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部抖出来,让何泉学到不少。他认真记下能吃的蔬果,采了许多水果,还有不少蘑菇,肉肉又抓了很多肥美的河鱼,这才满载而归。 肉肉外婆是厨师这件事应该不假,因为鱼人的刀工也很好,完全可以媲美受过专业训练的厨师,据说,这全是外婆训练出来的。 有人帮忙,不一会就做出一桌子菜,虽然都是生食又缺少调料,但原材料够好,而且简单加工后色香味俱全,一样好吃。他满心欢喜地摆盘,猜想堤丰看见美食后的表情,又担心会不会不合他胃口。纠结了好半天才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竟然那么在乎堤丰…… 他满怀感激和期待,希望堤丰快点来品尝自己制作的料理,只是那只贱狗不知那儿去了,等到外面稀稀拉拉下起小雨都没有回来。 雨原来越大,鱼人抱着幼鸟睡熟了,何泉还站在洞口等。 堤丰会不会丢下自己,他是不是再也不回来了?这个想法无限扩大,让他难受得不行! ☆、第16章 设置陷阱 不知过了多久,阳之月西沉,黑暗并没有如期而至。 这里的白天黑夜差别不大,阳之月悬挂在天空时光照程度和地球上的阴天差不多,等到晚上也只比白天暗一点而已,不影响能见度;何泉中毒昏迷多日,又在灯塔经历了那么混乱的大半天,现在又累又饿;但狗不回来,担心得吃不下睡不着,全身细胞都处于绷直的紧张状态。想去找,能力有限,乱闯只会增加更多的麻烦。原地等待,又跟百爪挠心般难受! “主人,你多少吃一点,鱼吃完了我们再去抓,水果没了可以摘,但你要是饿病了我就没办法了。”怕被狗咬死炖成十全大补汤给何泉补身体,鱼人迂回劝说:“而且狗大爷那么在乎你,绝不会怪你没等他。” 鱼人说得对,把身体搞坏了也是拖后腿,所以何泉舀了碗温热的鱼汤,又胡乱吃些浆果,把肚子填饱。期间肉肉一直在唠叨,主人前主人后叫得很欢乐,但他对这个称呼感到不适,所以说:“叫名字就行。” “好的,何泉主人。”爽快地带上名字。 总觉得对方是故意在闹! 何泉不擅长跟活宝打交到,也管不了别人的嘴,话题只好打住。不过鱼人不是那么烦人的存在,看出他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个性就没有继续胡说八道。一时间山洞内静悄悄的,气氛有点尴尬。两人沉默半天,还是肉肉率先挑起话头:“这个山洞虽好,可是太干燥了,而且从这里看不到灯塔,我担心骑士大人来找我会错过,所以想搬到瀑布那去住。” “你一个人行吗?”有点不放心。 “不行啊,我这么唠叨的人必须有个听众才行,所以要带啾啾去。我会照顾好它,你放一百个心。不过你不能因为我这么能干就甩手不管,这鸟的饲料我一个人抓不来,那条死鱼最多够吃三天,你和狗大爷要想想办法。”鱼人已经和幼鸟混熟了,亲热得很:“而且那个位置离灯塔比较近,要是看见食鱼鹰飞回来还能把小家伙送回去,一举两得。” 堤丰嫌弃幼鸟和鱼人太吵,让他们搬到别处倒是个很好的解决方法,可瀑布周围没有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住在平地,过几天涨潮怎么办? 肉肉想了会,说涨潮是有点难办,因为到时候水位会升高七八米。他虽然可以浸在水里几小时,也能潜水,但始终是用肺呼吸的生物,需要上岸换气,晒晒皮肤。啾啾呢,天生一身防水羽毛,也会游泳,可他不是水禽,还是需要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再去看看?”反正呆在这也没事干,放何泉一个人说不定又担心狗大爷然后胡思乱想,干脆拖出去散心。 何泉想着过几天要涨潮,考虑到食物储备问题,也就同意了。他和肉肉一人带上一个包,打算采些容易储存的果实。 “你看,隔得这么近,我们根本就是邻居。”从居住地到瀑布步行只需要十分钟,算近:“等涨潮,分分钟就能游过去看你和狗大爷。不过嘛,嘿嘿,就怕到时候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场面。孤男寡狗共处一洞,简直是天雷勾动地火,啧啧啧!” 鱼人笑得很不正经,脸上都是我很明白你们俩要干嘛的表情。另一个呢,也不是什么未经人事的愣头青,当然听得出话中含义。放在人类社会中,被奚落人狗恋简直是奇耻大辱,但堤丰不是单纯的动物,他会变人,还是个大美人!再加上异世界本来就有各种神奇的生物相结合,何泉也挺淡定,只是说了句我不喜欢这种玩笑! “害羞了?”鱼人挑眉。 “不,我是异性恋。”跨物种可以,跨性别有点难。 “异性……恋?那是什么?”出乎意料,中文那么溜的鱼人居然不知道异性恋为何物,何泉只好解释:“就是你爸爸和妈妈那样的,男人和女人结合叫异性恋。” “咦?可我爸爸和妈妈都是雄性啊!”鱼人摸摸平坦的胸部做思考状,终于恍然大悟:“你说的异性恋亚雄性和普通雄性结合?得了吧,劝你早点放弃,亚雄性数量很少很少的,才不会落到你手里。” 简直鸡同鸭讲! 何泉闹了好半天才明白,鱼人这一族没有女性,只有雄性和体型比较娇小的亚雄性。亚雄性按照人类的话来说就是双性,只不过他们的男女器官都发育得很完全,可以使配偶受孕,也可以生育。但肉肉的妈妈是人类,并不是鱼人,他为什么说父母都是雄性? “对了,人鱼和我们相反,他们只有雌性和王种。”肉肉一副知识小百科的样子继续说:“所谓王种,就是……咳咳,因为人鱼不需要结合就能生育,所以产卵期来临,雌性人鱼们会聚集在温暖的水域,把卵产在水草上,由王种人鱼授精,然后孵化出小人鱼。” 繁殖模式和地球上的鱼类一样!。 “不过美人鱼和他们不用,他们雌雄皆有,是一夫一妻制,可能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异性恋。”肉肉也没见过美人鱼,他的介绍完全来自于族内历史悠久的书籍。 根据史料记载,人鱼、鱼人、美人鱼的祖先相同,却进化成三种完全不一样的生物。人鱼的智力低下,行为凶残嗜好捕杀,长得也很丑,属于低等生物。美人鱼就不同了,他们的外形和人鱼相似,智商却很高。这些水中精灵生活在大陆另一边的水域,是聪明又能使用魔法的海洋保护者,而且长得非常美! 闲聊中,他们来到瀑布,肉肉负责去找能食用的水果,何泉四处转转,看看有没有适合落脚的地方。没多久,他在瀑布右边山坡上发现两棵大树,树高三四米,十分粗壮,加上底下山坡的高度,肯定在涨潮的水位线上。既然如此,可以用蜘蛛丝编成吊床挂在两树中间,再垫上毯子和灯塔搜刮来的防水窗帘,做简易帐篷。至于啾啾的窝,那更好办了,反正它是鸟,应该很喜欢大树。 这么说定,立刻动手。 何泉虽然从小就干各种杂事,编织却不通,但他以为竹条能做蒸笼簸箕,强韧的泰坦蜘蛛丝当然也可以变成吊床,只是制作方法要研究下。鱼人的手不适合做细活,帮不上忙,便去找适合做窝的材料,没多久在树叉上垫了个鸟巢。啾啾欢天喜地飞过去,大小正合适。 又过了小半天,吊床粗步完成。两只萌物的落脚点解决,何泉心里的愧疚终于放下了点,毕竟是他自己想收留别人,到头来却不能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好在幼鸟不在乎,还是那么黏人,鱼人也表示瀑布附近湿气大,更适合他生存。 安顿好两只,何泉独自步行回山洞,包里装得满满的柑橘类植物。 这种果实个头和胡柚一般大,皮却很容易剥开,里面一瓣瓣果肉无论颜色还是口感都和柑橘差不多。柑橘在阴凉通风处能存放好长一段时间,剥下的果皮处理之后可以入药,也能给食材去腥解除油腻和提味,所以摘了许多。 不知道堤丰喜不喜欢吃这种水果,也不知道他回来没有…… 幸运的是,等他背着沉重的背包爬回山洞,狗已经回去了,而且在发脾气。 “我说你又乱跑,虽然食鱼鹰被我赶走了但你这么笨手笨脚万一摔倒,咕噜噜从山上滚到海里被人鱼吃掉怎么办!”狗哼哼唧唧,趴在从灯塔顺来当锅用的铜质水杯边上,把脑袋伸进去喝鱼汤,搞得声音都有点闷闷的。他吃得见底,才摊在地上喘粗气:“好吃是好吃,就是缺点盐。不吃盐巴会电解质紊乱,还会浮肿,我这么貌美如花的狗狗怎么可以变丑!” 异世界找不到食用盐,所以何泉完全是靠食材的鲜味跟一些植物搭配来提升口感,味道应该不错。狗不吃咸的东西,本以为他不会抱怨,没想到还是提出这样的意见。转念一想,堤丰又不是真的狗,味觉大概和人类相似,所以承诺:“今天也委屈一下,等会我去海边煮点盐。” 古人制盐多是把海水引入盐田,再用日光蒸发使晶体沉淀的方法,之后还要提炼纯度,去除苦味。不过在这个世界行不通,没有太阳不方便,而且也没有那么多材料来加工,只能用海水来煮。先弄点有咸味的东西,至于口感再从别的方面想办法。 “你都不问我刚才去哪了,你不关心我!”见他开始收拾器具准备出发,狗忽然发怒,咬住他的小腿,当然是不会出血受伤的程度。 怎么会不关心他,都担心得坐卧难安了好吗! 可惜何泉不是会袒露自己的那种人,所以他轻轻拉开缠人的狗,拍拍他的脑袋:“该告诉我的你肯定会主动说,不该让我知道的,你不说我就不追问。” “这么相信我?”堤丰松开嘴,发现何泉的腿被自己咬红了,又凑上去舔了几下。 不相信你我跟你玩什么穿越啊! “别闹了,休息够没,歇好了来帮我。”先前煮鱼汤时用的是鱼人随身携带的火石点火,不过只有一套,所以他走了何泉就没有生火的能力,只好叫狗去帮忙。 他们来到海边,找个地势平坦方便取水的地方,用石块堆砌简易灶,再把铜桶架上。桶用肥皂洗过,灯塔顺来的物资之一,洗完有股清香味。何泉感叹这东西隔了几百年还能用实在有点神奇,一边又不放心地用水反复清洗多次,才开始煮盐。 煮盐的过程有点无聊,先烧水,等水煮得快干了再往里面加水,反复多次就能沉淀一堆白色晶体,也就是最原始的粗品盐。 盐的使用量不多,为了节约时间何泉没煮太多,倒掉不能食用的盐卤,剩下的结晶弄了两碗,二次溶解蒸发后装在一个晒干的椰子壳里,估计够吃好久。 他尝了一点,皱眉头:“有点苦。” “氯化钠本来就是苦的。”狗也舔了一口:“凑活了,比没有强。但这量也太少了,多弄点,回头我带你去森林捕猎,然后做腌肉!” ☆、第17章 设置陷阱 “捕猎?可以带我去?”何泉很激动,终于能体验野外生存了。但他又记起森林里有不好对付的大型动物,绝对不能靠近,不知跟着去会不会增加麻烦。 “只是设陷阱抓点食草动物而已,不会深入到有攻击性野兽的地区。虽然我能抓人鱼,但你面对那种生物恐怕下不了嘴,所得得储备点食物,不然一个月的涨潮期不好办。”狗吩咐多煮盐待用,说完跑开好一会,叼来几个筷子那么长像豆荚的植物。剥开,里面是弹珠大小的黑色豆子:“传统方法制作的粗盐口味不佳而且有杂质,你用水溶解,过滤后加上这个继续煮,能去除苦味,还可以吸收对人类身体有害的物质。不过豆子不能吃,煮完捞起来丢掉,你别好奇心旺盛尝几口,要肚子痛的。” 真是处处为他着想! “人鱼的肉是什么味道?”何泉觉得因为他这不吃那不吃,各种顾虑搞出许多麻烦就不好了,所以先打听一下,有个心理建设。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是不能试试,因为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面对这个问题,狗舔舔爪子,半眯着眼睛做意淫状:“怎么说呢,上半身我是不吃的,脸太丑倒胃口。鱼尾的话有点象小羊羔的肉,肥而不腻,而且没有骚味。最重要的是低脂低胆固醇低卡路里,营养丰富,容易被身体吸收利用,属于优质蛋白。” 原来你也不吃上半身啊,还以为你能下嘴呢! 何泉默默吐槽,忽然想起肉肉提过的另一种生物,又问:“美人鱼也能吃?” “唐僧肉告诉你的?”狗想了想,换了好几个纠结的表情才说:“吃倒是能吃,味道也不错,而且有美容养颜的功能。我啃过一次尾巴,兽人王请的客,吃完皮肤顿时变好变滑,那光泽度,啧啧。不过我劝你早早放弃这个想法,普通人别说捕获美人鱼,连他们的居住地都进不去。而且那些家伙的凶残程度不亚于人鱼,只不过手段高雅得多。他们使用魔法攻击,不但是水冰系高手又生活在被冰层覆盖的寒冷水域,专门克火,就算你想吃我也不会去抓的,会被打成傻逼。” 巴拉巴拉一通,末了还感慨万分——可惜了这么棒的保养圣品! 忽略狗那么爱美的娘炮行为,只注意会喷火这个问题,看来他使用的是火系魔法。说到这个,何泉又好奇:“普通人类也可以学习魔法吗,如果我可以学会火球术,以后就不用什么都麻烦你了。” “人类啊……”不想打击他,可狗还是说了实话:“特别聪明有悟性又坚韧不拔的可以,你就算了,估计学到老都没办法入门。” 我有那么笨吗? 察觉到他的失落,狗扑过去,用头蹭他的脸:“不是说好学鲁滨逊,你现在又想玩魔兽世界,不可以。” “我只是觉得会喷火能解决很多麻烦。”火是人类不可缺少的资源,烹饪取暖照明恐吓野兽都需要它。何泉对魔法没有多大兴趣,但他希望自己也能不借助工具点火,甚至能吐出一两个火球,算是个自保的技能。 “堤丰牌便携式打火机,物美价廉,随叫随到。”狗指着自己,表示他不需要学什么火系魔法。 “好,听你的,不学。”只要两人呆在一起,不管做什么气氛都很好,先前的不愉快都不见了。何泉趁机说了鱼人和幼鸟的去处,狗有点诧异,可能是没想到他真的肯在自己和其他生物间做选择,忽然扭捏起来:“人家,人家可没有叫你把他们赶走,你不是最喜欢那只破鸟了吗,不是舍不得那只破唐僧肉吗,不是要跟他们同吃同住相亲相爱吗,哼!” 狗明明很高兴,却傲娇扭头,鼻子里一直噗嗤噗嗤的抽气。 “谁也没有你重要。”难得说这么肉麻的话,但是就那么自然地出口,一点也不矫情。 “何泉!”堤丰蹭一下跳起来,明显被感动的神情,简直是千言万语梗在喉头,激烈的情绪即将汹涌而出。何泉微笑着等他来点感性的,结果狗目光游移吐出一句:“快去看看盐,要烧干了!” 该死,忘了火上还有东西! “还好没事,味道比刚才好多了。”新做的盐因为加了奇妙黑豆,苦味完全消失,仔细品味还有点回甘。何泉把结晶摊开,散热后才搓散装起来,有股植物的清香夹在其中:“盐也准备好了,现在去捕猎?” “你当我超级赛亚人啊。”狗大怒,翻了几个白眼:“爷我刚才大战某傻逼去了,把傻逼打得落花流水,现在累得要死,当然先睡觉。” 说完为了证明他的辛苦和疲惫,倒地秒睡。 我去,你回山洞再睡啊! 对这只随时随地都可以在三秒内入睡的狗实在没辙,又不敢随意搬动他,会被暴打飞踢,只好把锅子洗干净,东西收拾整齐,自己先回去。回到山洞,他才感觉自己从紧绷状态松弛下来,悬着的心也渐渐恢复平稳。狗平安归来,没受伤也没丢下他,太好了。 一放松,困意席卷而来! 方才硬撑着不说累和担忧,现在情绪一股脑冲上来,又迅速消退,把何泉折腾得够呛。他卧在阔叶植物的叶片做的床上,克制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也没什么可担心的,自我宽慰一番,这才慢慢入睡。 没有表,也不晓得睡了多久,反正醒来时浑身舒畅,阳之月已经在天上了。 狗究竟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知道,现在趴在旁边,蜷成一团,肚子一鼓一鼓地呼吸,全身只有尾巴和耳朵在不安分地抖动。这么软绵绵一坨大萌物,简直让人想扑上去抱住狠狠亲几口,再搓他肚子上的绒毛。 凭什么长得这么可爱! 堤丰不毒舌不犯贱的时候确实很讨人喜欢,人形态又引人注目,简直是件艺术品。而且他不光拥有外表,还博学多才、无所不能。何泉撑着下巴,脑中浮现出狗在海边变成人的场景,目光无法从那具近乎完美的身体上移开。他的身材修长挺拔,有漂亮的肩胛骨,脊背完美的曲线一直延伸到臀部…… 何泉咽了咽口水,觉得身体发热,心脏砰砰地跳。不知出于什么心思,他又倒下,抱住狗再次入睡。 于是睡熟的两只就形成这样的画面——何泉抱住堤丰,堤丰不但靠在他的胳膊上又用爪子回抱,还用两腿和尾巴夹住对方。搞得肉肉来串门时看到这么亲密的场面,脸一红,抱着啾啾撒腿就跑,生怕搅了人家的好事! 再后来,一人一狗是被饿醒的! 虽然吃过鱼汤和水果,但中国人的习惯就是要吃主食,没吃到淀粉就没有饱足的感觉。何泉摸着肚皮想,这才来几天就开始思念大米饭,以后怎么得了。狗在旁边点头,还说没有辣椒的日子也太难过,好想吃宫保鸡丁盖饭。 “你还吃辣!”看来他的口味果然和人类一样。 “吃,最喜欢辣子鸡和毛血旺。”说到吃,狗立刻打鸡血似的兴奋起来,没多久又焉下去,爪子捂脸啜泣:“可惜这里吃不到了,呜呜。” “我想这个世界可能有辣椒,虽然不知道生长在什么地方,不过自然环境和地球类似,植物应该也类似。你看,我采了许多橘子,吃起来和地球上的柑橘差不多。”何泉剥了两个,先给狗垫垫肚子:“以后我们要是发现能吃的蔬菜或者粮食,就把种子采集回来自己种,我在家时就喜欢弄这些,算有经验。” “对对对,鲁滨逊自己种小麦做面包,我们也可以种地,然后吃自己种的粮食和蔬菜,多有成就感。”堤丰点头,大口嚼水果:“到时候咱们屁股下有粮,心里不慌,可以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好日子啦。” “听起来不错。”闲暇时何泉也跟妹妹看点网络小说,有些种田文描述的生活真好,远离城市的喧嚣,青山绿水,悠然自得。 不过狗的兴趣完全在吃上,很快把话题转回各种美食。 他跟何泉讨论异国料理,炫耀自己吃过的美味佳肴,讲那些传奇菜肴背后的故事,从古到今,种类多得数不清。听起来,狗见证了好几千年的人类文明。 “你活了多久?”去森林捕猎的路上何泉忍不住问,狗却不正面回答,只是假装娇嗔:“讨厌,问别人年龄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人家还是如花似玉青春年少的黄花大狗狗,怎么可以随便告诉你年龄。” 狗跑在前面,毛茸茸的大尾巴翘得老高,屁股一摇一摆的扭,那幅度那频率简直比超模还专业,让某人生出奇怪的妄想。如果他变成人再做这样的动作,大概会让某些性取向特殊的人狂流鼻血,毕竟连他这种直男也抵御不了人形堤丰的诱惑…… “看什么看。”感受到炙热的视线,狗忽然转头,恶狠狠盯着何泉胯下:“你要是敢意淫老子,小心大爷我一口咬断你办事的家伙!” ……好可怕的威胁,何泉冒冷汗,几秒钟后又觉得那里不对——即使堤丰真的长得跟天仙似的也是个男人,而且绝大部分时间外形是只狗。一只狗,一只公狗,一只嘴巴贱性格凶残动不动就暴走的公狗!搞什么,身为人类,他怎么可能意淫一只狗! ☆、第18章 设置陷阱 一定是肉肉那些莫名其妙的玩笑才导致他胡思乱想! 何泉为自己开脱,甚至怀念了一会前女友,以此冲淡对提丰的幻想。可是喜欢了那么久的心上人,此时此刻只剩下模糊的影子。只记得她善解人意,性格温柔,其余的印象就没那么深刻了。原来以为会记一辈子的刻骨铭心,竟然随着时间淡忘。而脑海中存放她的位置,慢慢被狗犯贱的脸取代。 他有点慌,不承认遗忘来自于狗,又安慰自己,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不过是像欣赏艺术品那样欣赏堤丰,并不是产生欲望! “你在想什么呢,一脸猥亵是要闹哪样。”进树林前,堤丰忽然坐下,表情严肃地开始训话:“虽然小爷我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简直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清水出芙蓉,精妙世无双!虽然美得惊天地泣鬼神,但你也不能对我产生非分之想!要知道我还是小处男狗狗呢,人生第一次怎么可以随便跟低等生物酿酿又酱酱!” 说完还陶醉地看了一眼藏在双腿之间,覆盖在绒毛下的囊袋…… 活了几千年还没破处,谁信啊! 何泉那张面瘫脸难得做了个翻白眼的表情,有点唾弃:“我没有恋狗癖,精神很正常。” “这话说得不对,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就会对自身以外的物体产生感情,这些患者只存在交流困难和认知障碍,大部分人精神很正常,所以喜欢狗并不是神经病哦。特别是爱上我这么举世无双的狗狗,说明你是个有眼光的低等生物,比其他杂鱼强多了。”堤丰摇着尾巴科普,又捶胸顿足:“可惜啊,你还是不能喜欢我,博览群书的白富美狗狗和初中文化的屌丝厨子不会有幸福哒!” “我也想多念点书,就是没机会。”平常人听到这种暗讽大概会生气,至少会不爽。但何泉不怒,反而很佩服狗知识渊博:“你懂那么多,也教教我,或者说点有趣的事让我长点见识。” “你想知道什么?”狗爬起来带路,往森林深处走去:“本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从内子宫聊到外太空。” “我看过地球脉动和人类起源,还有许多纪录片,一直坚信地球和地球上的生物就是那样形成的,但是这几天的经历推翻所谓的科学和真理。”他忽然激动起来,语速加快。这是对未知的好奇,也是对真相的渴望,还夹杂着一些冒险的冲动和幻想:“我想知道世界到底是怎么形成的,电视上说的有几分真!” “这个故事很长,通常我是懒得讲的。不过难得你一口气说那么多话,要不回答问题,以后怕听不到你提问。”堤丰走了几步,表情慢慢沉淀下来,连声音也变得低沉:“很久很久以前,天地形成之初,有四位造物主降落在这颗星球上。他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为什么停留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但他们留下来了,在蛮荒的土地上繁衍生息……” 那时的地球如此荒芜,没有风、没有雨、没有阳光和生命、世界在一团千万年来都未曾消散的暮霭中混沌不清。 造物主们制造了自然现象,吹散迷雾,降下甘泽,让日月交替,产生四季变化,使植物诞生。不久,这颗星球便生机盎然。但光有美丽的大自然远远不够,这里太寂寞了,所以他们开始制造各种生物,相生相克,一种降服一种,渐渐形成平衡。面对生机勃勃的世界,造物主中唯一的女神却无法满足,她想创造更高级的生物,一种可以征服一切的,站在金字塔顶点的统治者。 她开始造神! 这是一项难度极大的工程,她需要制造出全新的物种,并且赋予他们智慧和创造能力。她以自己为蓝本,失败了无数次,再从错误中寻找经验,终于造出一个与她能力相同的女神。 但生命的神奇之处就在于无法控制,命运不会轻易受人摆布! 女神的复制品谦卑地学习着,不断强大,终有一天,她不再满足于只做默默无闻的影子,她要成为真正的造物主,变成孕育一切的主神。 有了目标,接下来就是付诸行动,她在漫长的岁月中积累力量,一举爆发。 那是一场大战,女神惨败,被自己的复制品取而代之。夺取地位的复制者开始大量制造生命,并给予他们残忍好战的天性,仅仅是因为她认为优胜劣汰应该是衡量生物是否该活下去的唯一准则。世界变得一团糟,战争、灾难、饥饿、死亡接踵而至。其他三位造物主无法视而不见,他们联合起来,向复制者宣战。 战争以复制者失败告终,但她的力量太强大,就连其他造物主联手也无法将其杀死,只能把她禁锢在地底深处,被滚烫的熔岩包围。 之后,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造物主们将世上的生物分为三份,并且制造了三个位面世界——表世界,里世界和镜像世界,每人统治一位面,互不干涉。表世界也就是人类所居住的地球,发展科技,工农业,有秩序,但也有黑暗生物存在;里世界为魔法世界,龙族和半神是世界的主导者;镜像世界则是蛮荒地带,传说中那些不该存在的生物都生活在哪里;三个世界无法互通,但造物主有能力将其他位面的生物拉到自己的管辖范围。 “所以我们现在是在镜像世界?”何泉咽了咽口水,心跳加速,总觉得自己来到十分了不起的神秘地带。 “是哒,不过我们所在的岛屿只是镜像世界的一小部分而已,再远的地方连我也没深入过,不知还有什么。”狗斜眼看他,有点不理解:“我说你怎么热血沸腾起来了,普通人听到这么荒唐的世界发展史不是应该呲之以鼻,完全不信,要么就吓得尿裤子,想回家,为啥你脸上就挂着我要征服世界四个大字啊!” 咦?有这么明显? 何泉摸摸下巴,嘴角的幅度一如既往,面色平静,应该看不出息怒才对。但自从和狗在一起,他热闹的内心世界总是被揭穿。 “反正在你变强以前,我是不会离开海岸线的。”狗对此十分坚持:“根据你的身体素质,我估计变强的过程起码二十年,你做好被我操练到死的准备。” 二十年…… 我都45岁了! 也许是看出他的顾虑,狗又说:“所以你要克服心理障碍,吃点补品。人鱼的肉和内脏能延缓衰老,增加寿命,虽然无法做到长生不老,但是多活三五百年很简单。这么多年,足够你学习宇宙万物,了解自然生态。即使没有我,也能在危机四伏的世界独立生活下去。” “说得你马上要离开一样。”他勉强笑了一下,有点僵硬,显然不喜欢这段对话。 “我不会丢下你的。”狗垂目,又说:“永远。” 堤丰的目光变得深邃,漆黑的眸子中有些复杂的情绪,何泉不明白那种悲伤从何而来,可是让他也跟着难受。因为想赶快结束这段不愉快的对话,于是又挑了个问题:“这个岛有名字吗?” “Tartarus。”堤丰吐出一个单词,又翻译成中文:“塔耳塔罗斯,也叫地狱。” “神话传说里人死后下的地狱?”新的问题。 “不太一样,以后再告诉你具体的事。”狗结束问答模式,开始朝森林深处进发。他走得很快,不到一小时,跟在后面的何泉的速度明显慢下来。他携带太多工具,又走不惯崎岖不平的泥地,体力消耗得很快。堤丰走几步就得停下来等他一会,干脆趴下来,用尾巴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上来吧,我驮你。” “我很重。”他不是瘦弱纤细形的,又带着这么多东西,怎么可能骑到狗身上。 “两三吨重的岩石我都推得动,何况你。少磨磨唧唧的,快点上来,我迫不及待想吃串烧鹿肉。”提到吃,狗再次神采飞扬,背着何泉风驰电掣朝目的地奔去。 背上那个抱住他的脖子,把头贴在毛茸茸的后脑上想,这么能跑,早点带上他不就得了,居然花这么多时间步行。随后又得瑟,骑狗还挺爽,挺霸气的。当然这些内心小剧场绝对不能给堤丰知道,不然按照贱狗的尿性,绝对把他摔下来还要补几脚! 半小时后,树木渐渐稀少,视野越来越开阔。堤丰一个猛冲,跃出森林,奔向一片只有灌木的草原:“这里是大脚鹿的栖息地,运气好的话,今天可以满载而归。这种鹿体型巨大,攻击性很强,所以不能捕杀成年鹿,有一定危险性。等会我教你怎么用泰坦蜘蛛丝做陷阱,做好后,我去驱逐鹿群,把落单的幼鹿赶到陷阱处,你只要负责拉起活套就行。” 狗详细解说陷阱的原理,然后找最佳地理位置。何泉按照他说的,在适合放置陷阱的树木间来回安置打好活套丝线,最后把线头拴在木棒上。 “千万记住不要用手拉蜘蛛丝,幼鹿挣扎的力气太大有可能把你的手掌割破甚至勒断。”出发前,堤丰反复交代注意事项:“要是没套住不可以去追,也不要轻举妄动,放跑也没关系,再来就可以了。我现在去赶鹿,你注意安全。” ☆、第19章 爷的初吻 何泉怕添乱,当然是提丰吩咐什么就做什么,不敢轻举妄动。 那边,狗跑得没影,过了好久才赶着一群鹿从河滩冲出来。 成年大脚鹿的体型堪比大象,成群结队奔跑时声音如雷,扬起漫天尘土,连地面都在震动。普通人哪见过这种场面,早吓傻了。何泉绷紧皮肤,远远看着庞然大物浑身冒汗,手滑得几乎拉不住绳头。 践踏声在空旷的草原上传了很远,钻进他的耳朵,他知道堤丰不会让自己受伤或落入危险境地,可是看着比非洲野牛迁徙还壮观的震撼场景,说不恐惧不激动不感慨万分是骗人的。但他又很向往如此刺激的经历,恨不得把眼前的一切都装在脑海里,等下次真的要死的时候也好有个像样的人生走马灯! 远方,鹿群在河谷一带打转,不断变换队形,它们有自己的防御体系。 这些巨大的生物会把老弱病残护在中心,由雌性守护,最外面的包围圈则是成年雄性。雄鹿的身躯庞大,犄角像弯刀一般锋利,力量非比寻常,动作却不受可观体重的影响,奔跑跳跃十分轻盈。它们交错奔跑,不让敌人靠近危害族群。 狗跑得够快了,但它追不上单体的鹿,好在鹿群要顾及行动较慢的幼崽,整体移动速度变慢,才露出破绽有可乘之机。堤丰看似杂乱无章地横冲直撞,却有深思熟虑的路线,边跑边喷火,把鹿群的防御阵型打乱。混乱中,一只幼鹿跟母亲走散,被挤到雄鹿的防御圈外。它找不到方向,跟不上大部队的脚步,最后落单。堤丰见时机成熟,几个大火球把鹿群逼退到河谷,然后赶着小鹿朝陷阱奔来。 来了! 何泉咽了咽口水,双手握住木棒,蓄势待发。 不一会,小鹿靠近陷阱群,可它不知道是本能察觉到危险还是什么原因,身子倾斜,转了个直角又朝别的地方逃。堤丰跟在后面猛追,有好几次完全可以扑上去咬断猎物的脖子,但他没有,只是费尽心力把鹿往陷阱赶。一次不成功就试第二次,终于让鹿跨进陷阱区域。 何泉明白,狗这么煞费苦心完全是为了锻炼自己。怕他心软,怕他下不了手杀生,怕他没办法在弱肉强食的世界活下去,所以要来一次近距离的死亡,现身说法什么是优胜劣汰,什么叫自然法则。心意是好的,可他哪有这么圣母啊,一个从杂役干起的中餐厨师,不会杀鸡鸭鱼猪牛羊还得了! 所以他看准时机,开启陷阱机关时一点犹豫也没有。 急速奔跑的小鹿忽然踩中陷阱,引发连锁反应,另外三只蹄子也被强韧的丝线缠住。因为惯性,它猛地摔倒,胡乱挣扎着想站起来,但丝线紧紧牵制它的行动,最后成了瓮中之鳖。鹿发出哀叫,湿润的大眼睛里流出恐惧的泪水,远处的母鹿的哀啼遥相呼应,实在可怜。 猎物被套牢,提丰才走过来,满脸严肃地看着何泉:“你杀,还是让我咬死它再咬死它妈妈?” 护犊是动物的天性,幼崽被擒,母鹿不顾一切独自冲出鹿群,想靠自己的力量夺回孩子。生死离别的场景惨烈,母爱和幼崽的泪水让何泉犹豫半天,他知道只要说一句放了它们吧,狗就会放手然后去抓其他可以吃的东西,但他也知道狗在等他下决心,迈出跨进这个世界食物链的第一步。这里不是地球,他也不再是个只知道工作的普通人,在危机四伏的世界,不能永远靠别人保护,连最基本的生存法则都学不会! 所以他抽出放血刀,一下切断小鹿的气管。几秒后鹿停止挣扎。堤丰用火球赶走母鹿,蹲在尸体旁边检查伤口:“一刀毙命,没有痛苦,看来你很仁慈。” “没必要折磨猎物,这是对生命的敬畏。”何泉低头,耳朵里还回荡着母鹿的凄惨的叫声,难免有点不舒服。 “知道尊敬对手,很好。通常情况下我不捕捉幼崽,不过今天是个例外,因为你暂时还没有办法抓捕成年雄鹿,而我需要你亲手宰杀猎物。”狗知道这么做有点残忍,但跑不过最快猎豹的羚羊,和追不上最慢羚羊的猎豹都会被残忍的大自然淘汰。既然要在充满未知生物的岛屿生活,无论如何要让对方明白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狗在尸体旁低语,似乎是祈祷文之类的东西,然后说:“你能如此果断没有犹豫地下手,我很欣慰,但夺取其他生物的性命并不值得嘉许,所以也不鼓励你以此为乐。” 不是你让我杀的吗! 何泉微微皱眉,不懂这番话的用意,难道他看起来像变态杀人狂? “我希望你保持善良的内心,力所能及的的好事多做,但不要不衡量自身力量就同情心泛滥。多想想自己有多大本事,能否负担你的善意。”话锋一转,堤丰继续说教:“我需要你勇敢果断,能攻击可自保思维敏捷,但不能沉醉在鲜血的刺激中,虽然我不认为你会变成连环杀手,不过刀子捅多了总会生出点欲罢不能的刺激来。丑话说在前头,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一旦得到力量就抛弃本心沦为欲望的奴隶,被贪婪腐蚀,变得丑陋。所以,如果有一天你也开始丧心病狂,本大爷绝对会打烂你的屁股,让你下半辈子都只能趴着睡!” 狗说这些时,虽然故意用了欢脱的语调,可是表情既脆弱又悲伤。他的目光穿越苍穹,好像在回忆什么,过了好久才说:“何泉,我希望你始终如一。” “好,不吃则不杀,不威胁到我的生命不杀。”站在狗的立场上思考,这样有利于理解他的高谈阔论。虽然后半段话不知所云,但这狗这么热爱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肯定不喜欢滥捕滥杀,顺着他的话说就是了:“不滥杀无辜,但也不手下留情。” “哈哈哈,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堤丰用爪子扒拉猎物,说再不放血肉就有腥味了,催促快些处理。 何泉摸着鹿皮柔韧有弹性,放血后开始剥皮,准备带回去备用。要安营扎寨长期生活下去,他们的工具太少,能利用的物资当然一点也不能浪费,不然也对不起牺牲生命供养他们的猎物。这个举动正和狗的心意,他满意地点头:“我教你的第一课不是杀戮,而是在这片天空下的每个生命都很伟大,值得我们敬畏。尊敬它们、感谢它们、感谢天底下所有的食材,没有这些食材我们就不能活下去。” 提丰难得不犯贱不毒舌,说大道理时风把他身上的毛吹得立起来,有种正气凛然、光明磊落、气度不凡的感觉,也太帅气了点。 砰!砰砰砰! 该死的心脏又开始狂跳了,何泉手上不停,快速切割鹿肉的同时,暗地里却在调整呼吸,缓解疾风骤雨一般的悸动。真是疯了,一定是太久没见到同类才会让他觉得眼前这只狗那么可靠,是值得信赖的伙伴。可是,他真的是因为狗很帅气才那么激动?真的只是因为多了个好朋友而开心得胸腔里那个器官跳得几乎要心脏病发作? “妈的!”满脑子都是堤丰的各种画面,一不留神把腱子肉割坏了,没能完整取下来。 “哎呦喂,这奇葩的刀工,你厨师证是花250块钱买来的吧。”贱狗眯着眼睛在旁边毒舌,笑得屁颠屁颠幸灾乐祸:“幸好本大爷对肉的切法不讲究,你顺着且横着切倒着切都行,反正都要吃到肚子里。” “腱子肉做卤味最好,可惜没材料,你要是能找点五香八角来就好了。”无视失误,何泉把鹿身上最好的部分都切下来,用宽大的树叶包好,再剔筋骨和脂肪,同样分门别类整理好。 “喂,你别这么一本正经地岔开话题啊,还没告诉我你厨师证哪买的。”狗不放过任何一个奚落的机会,翘起尾巴绕过去,奸笑:“说嘛说嘛,我不会嘲笑你的,不就买个证吗,小爷我还买过驾照呢,就是没办法真的开车。” 就算你的狗爪握得住方向盘,狗腿能踩得到油门和刹车吗? 何泉胡思乱想,没注意堤丰凑得很近,近得能感觉一股热气,是狗的呼吸喷到脸上。太近了,心脏又是一阵猛跳,猛烈地收缩。他被奇异的感觉压得喘不过气,转头想把黏人的大狗推开,却不知怎么就凑准了天时地利人和,然后异常狗血地用自己的嘴碰了狗嘴! 事出突然,他僵在原地,狗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惊呆了,也愣着。 两人保持暧昧接触的姿势至少5秒,然后堤丰漂亮的大眼睛忽然决堤,变得泪汪汪的。豆大的泪珠咕噜噜往下滚,又用异常委屈可怜受伤心痛的表情瞪着始作俑者,然后爪子捂脸痛哭:“人家……人家的初吻就这样没有了……你个禽兽!” 被一只狗骂禽兽!而且初吻是什么玩意啊! 只是碰了一下嘴巴啊,这算啥初吻,舌头都没用上啊! 何泉满头冷汗,疯狂吐槽了半天,刚想说点什么,狗不知是悲愤过度还是什么原因,竟然跳起来,嗖一声跑了。 ☆、第20章 爷的初吻 人的速度无法和狗相比,用膝盖想也知道追不上,加上堤丰也不是第一次跑得无影无踪,不用担心,早晚会自己回来。何泉懒得管,继续处理难得的好食材。 大脚鹿的肉质细腻,不但脂肪含量低,结缔组织也很少,触感绵实,刀刃下去不需要用力就能轻易片开,非常嫩滑。难得这么好的材料,手边却没有像样的炊具,不然两条小里脊切片下锅,用不着特别调料撒点盐就能做出鲜嫩无比的肉片汤,保证唇齿留香! 何泉工作的餐厅最近半年开发了新产品,温体牛肉火锅。所谓温体牛,就是从宰杀到上桌不超过三小时的顶级牛肉,色泽和香味都与众不同,油花分布近乎完美,口感绝佳。所以即使价格贵得令人咋舌,人们还是趋之若鹜。他处理过好几次温体牛肉,但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新鲜,肉握在手中就有一种满足感,简直太棒了。 职业之魂燃烧起来,何泉很快恢复状态,麻利地将鹿解体。 完事后,他把剥下来的皮子卷好,其他部分搬运到不远处的水坑洗净,再用附近采来的叶子仔细裹起来,放到阴凉通风的地方。幼鹿体型不大,但肉的分量也有百来斤,他试了试,没办法一个人带走,只好原地等待堤丰。 左等右等狗不回来,某位厨师看着处理好的肉技痒难耐。这么鲜嫩的食材要全部做成腌肉太可惜,至少先弄点什么花样下肚才能没有遗憾。 虽然不知道大脚鹿和地球上的鹿有没有共同性,但从肉质来看,更适合炖煮熬汤,做些滋补的料理。但这需要锅具,徒手可没办法变出美味的炖物。始终是了无人烟的异世界,做什么都不太方便。 正在发愁,忽然发现水坑底下生长着巨大的贝类,大小跟铁锅差不多,如果外壳能耐高温,那么完全可以当锅子来用。 跟天方夜谭一样的想法,要是放在平时,何泉根本是呲之以鼻,但到了蛮荒之地,凡事有希望的事都应该试试。三两下脱了衣物,跳进水中慢慢下潜,摸到第一个贝壳后才发现重量惊人,加上在水中不方便使力,根本搬不上来。之后他浮上水面换气,再把蜘蛛丝带到水下绑在贝壳上,到岸上后连拉带拽,终于弄到一个战利品,同时累得够呛。 短时间内大量出力,导致他躺在坑边累得喘气,随便观察四周的景色。老实说这水坑已经不能算水坑了,直径大约八米,深有三米,完全是个池塘。但和周围巨大的动植物比起来,它也就是一个小水坑。 这个世界什么都很巨大,导致他看起来那么小…… 小常常跟弱搭档,何泉不喜欢这个词组,接着又想起狗用比大脚鹿小得多的身子追赶猎物,那么凶猛无畏——堤丰虽小,能量巨大! 如果狗在,还能读他的内心的话,这时候一定来个旋转飞踢,大骂老子才不小,大爷我浑身上下都很大。想到堤丰各种犯贱的表情,何泉几乎瘫痪的面部出现发自内心的笑容,觉得认识这只狗真是太好了! 不能躺在这里发霉,堤丰不在,难道就什么事也做不成了?不,绝不能成为这么没用,需要别人照顾的存在。打起精神,他决定到森林和草原接壤的矮树林转转,也许能有意外收获。狗吩咐过不要乱跑,所以他有分寸,知道往草原进发可能会遇到大脚鹿,走森林怕出现其他生物,不会走太远。但矮树林的环境一目了然,地形也便于逃生,问题应该不大。 备好防身的刀,手持木棍开始探险。 不过探险这个词有点不切实际,因为只有探没有险,一路平安无事,只有体型比较大的兔子和松树客串打酱油。 何泉很快发现这个世界的生物有许多和地球重叠,撇开那些没见过的,认识的物种无论是外观、气味、质感都和记忆中熟悉的生物一模一样,他还大着胆子吃了几个草莓和樱桃,也没有任何不适。看来这里的植物和他原来生活的世界基本相同,区别就是体积更大,最少也有一倍的差距。 另外,数量和种类都不少! 矮树林中有许多针叶类树木,落叶铺在地面,厚厚的一层,夹杂着水汽和泥土的芬芳,是蘑菇生长的优质环境。加上无人采摘,这里遍地都是菌类,其中许多都是地球上有的无毒菌子。何泉像发现新大陆一般露出极大兴趣,沿路采摘认得的蘑菇,打算给狗做野山菌鹿肉火锅。 菌类自然的鲜味能将肉的质量提升一个档次,而肉富含的美味油脂又能让菌子变得更加鲜美,所谓相辅相成,蘑菇炖肉简直是绝配。 堤丰一定会喜欢! 不过狗很能吃,那么小小嫩嫩的几朵肯定不够他填饱肚子,何泉就寻思这里能生长蘑菇,也许会有块茎类植物,于是留神寻找,哪怕是地瓜山药土豆红薯都可以,希望能找到富含淀粉的东西。转了半天,主食没找着,倒是在几块巨石中间的稀薄土壤中找到一些花椒。 开始还不太敢确定,因为这玩意个头有蚕豆那么大,而且是粉红色。但他揉碎了叶子一闻,立刻被鲜麻的气味征服,果然是花椒。调味品能增加食材的风味,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他连枝带叶采了许多。 接着没走几步,发现罗勒。罗勒又叫七里香,学名九层塔,是西餐中常用的调料,和番茄是完美搭档,味道清新宜人,最适合凉拌和做汤。 “没想到这里和地球的环境这么相似,而且植物都无视环境和季节,集中生长在一处。”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同时也感谢这些食材,何泉怀着感恩的心收集了满满一背包宝贝。准备原路返回时又找到两棵高大的柠檬树,树上结着柚子大小的柠檬,金灿灿的,香气宜人。要不是太重拿不动,他真想把这满树的果实都搬回去做成好吃的柠檬蜜。 说到蜜,这里应该也有蜜蜂。 从别的生物都巨大化来看,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蜜蜂个头应该也不小。虽然蜂蜜是好东西,但要和成千上万乒乓球那么大的野蜂搏斗,光想就不寒而栗。这个想法让何泉警惕起来,抬头寻找蜂巢,祈祷自己不要遇到这些可怕的昆虫。还好,也许是这片森林不适合筑巢,并没有蜂类的身影。 松了口气,带着战利品准备回去等待堤丰。刚走没多远,那边的树丛中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那逗比的语气,不是狗又是谁? 因为想知道他在自言自语些什么,何泉蹑手蹑脚靠近。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狗听觉嗅觉都非常灵敏,走得太近会被发现,所以隔着老远看有点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只是嘀咕着重复什么词语。何泉满腹疑问,虚起眼睛努力观察,这才发现狗似乎在咬花瓣,每每叼下来一片,就说一个喜欢或者不喜欢。 他这是干嘛呢! 难道是传说中的花瓣占卜?狗形态那么强壮威猛,人形态多么优雅诱人,却长了一颗少女心真的好吗! 而且这世界都没有其他人了,他在算谁喜不喜欢他啊! “喜欢喜欢,终于算到喜欢了,何泉果然喜欢我!堤丰好开心,提丰也最喜欢何泉了,汪汪汪!”狗忽然欢心大叫,在碎了一地的花瓣堆上打滚,眼睛都快往外冒桃心了,还不断挥舞前爪,做出各种萌态。他翻滚,踢腿,扭动肚子,摇尾巴,每一个动作都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得出真的很高兴。不,光用高兴已经不足以形态他现在的状态,应该叫欣喜若狂! 堤丰也喜欢何泉?最关键的这句话让何泉楞在原地! 刚才不小心碰到他的嘴就那么生气,现在却又把花瓣占卜我喜不喜欢他,还大胆表白了。这口是心非,或者说异常傲娇的狗,简直让人无语,让人又爱又恨又气。 “堤丰好像很期待我喜欢他。”何泉趴在树后,短暂的吐槽后才发现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狗这么满心欢喜,这么眼巴巴的期待,是不是表示他对自己也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可对方是只狗啊,而且是只异常凶残的公狗,人和公狗怎么可能互相喜欢建立感情呢。他摇摇头,对自己说我只是独自一人穿越到异世界,没有朋友才会那么依赖对方。这是对同命相连的战友的喜欢,没有其他意思。然而这段话没说服自己,反而让好端端的情绪越发低落。 他不敢再偷听下去,背起背包回到水坑。 等他削上许多竹签串好烤肉,搬石头做了个土灶,又捡来易燃的树枝,想方设法把贝壳打开后,堤丰终于回来了。 “饿死了,还不给本大爷做饭。”虽然一脸恶狠狠的样子,可是见过他娇羞地四脚朝天翻滚,何泉只想翻白眼——这只傲娇狗,不装会死! 既然喜欢我,而且那么需要我喜欢你,干嘛不说! “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忙着准备吃食,也没忘记要找话题。谁知狗白了他一眼,用悲天悯人的眼神加专业藐视的表情大开嘲讽技能:“跟低等生物说话会拉低智商!” 卧槽,何泉握着烤肉串的手抖了几下。 好,你不说是不是,那我也不说老子其实有那么一丝丝喜欢你! ☆、第21章 爷的初吻 “动作麻利点,动起来动起来,爷已经前胸贴肚皮,要饿死啦。”狗用爪子拍打地面催促,样子特别欠揍,简直周扒皮附体:“身为奴隶一点也不体谅主人的辛苦,追鹿跑这么久,全身肌肉都痛死了,结果到现在还吃不上一口热饭。本来以为带个厨子在身边随时能吃美味,结果还是要等,你说我养你何用啊,还不如带头猪,起码饿了还能咬几口!” 你要不乱跑,早吃上了好吗! 何泉斜眼看摇头晃脑的狗,越发觉得心口不一的行为实在太不坦率,但联想到他那么容易害羞,也许只是在掩饰忸怩。这么想,顿时豁然开朗,也就没有不舒服的情绪了。 这狗,还挺可爱。 “饿了先吃点生肉,我已经用盐和花椒简单处理过了。”狗完全是可以吃生肉的动物,所以推过色泽诱人的肉片,让他先吃点垫垫肚子。 薄如蝉翼的雪花肉红白相间,脂肪分布均匀,形成大理石般漂亮的纹路,最适合火锅。狗明显被何泉的刀工震住了,所以没舍得生吃,嘴上却不留情地揶揄道:“腱子肉都能切坏的家伙,是不是偷偷用了刨肉机啊,不然肉片怎么可能这么薄,这不科学。” “我倒是想。”要有那么方便的机器,真能减少许多麻烦:“不过比起刨肉机这么高端的机器,我更想要锅铲。” 何泉用贝壳代替铁锅,正在煎鹿的脂肪。雪白的油脂受热后开始萎缩,发出美妙的滋滋声声音,逐渐变成金黄色的油,空气中油香四溢。这么棒的油脂,真想把多余的倒起来备用,可惜没工具。至于翻炒,因为没有锅铲,削了木头的暂时待用,十分不便。 “我又不会打铁,还能凭空变出来啊。”狗也不是万能的,所以犯愁:“你要水瓢、容器都好说,摘几个碎星铁葫芦就行了,可是锅铲要怎么弄。我说你不是大厨师吗,高端玩家没有工具也能变出各种花样,你没锅铲饭都做不成菜,是不是太没用了点。” 又喷他! 好在何泉已经习惯堤丰毒舌,知道他就是嘴巴贱,倒不会不高兴,不过偷听过打滚告白之后再听毒舌吐槽,有种特别奇异的感觉。 傲娇狗,看你绷得到几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连我都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火大,几分钟不到,油烧辣。何泉赶紧下花椒爆香,接着下洗好的菌类。他找来的这些食材都请狗检查过,全部可以吃。狗还告诉他,如果是地球上也有的动植物,那它的属性完全相同,即使在这里体型增大,本质也不会改变。原先的世界能吃,这里也能吃。至于那些没见过的就得先让他瞧瞧,免得出问题。 不过即使中毒狗也有办法,首先是懂医术,其次他的血就是万能血清。但血清不能多次使用,会产生抗体,所以还是要避免麻烦。 闲聊中,什锦菌下锅,一股热气带着锅香迎面而来,让人下颚绷紧,口水直流。 “嗷,好香啊,要是有点剁碎的青辣椒更完美了。”狗贪吃,滴着口水在周围转来转去,弄得何泉不得不隔几分钟就手动推开,免得碍事。 菌子炒到七分熟,往贝壳里加水,再用少量柠檬汁和罗勒调味,很快烹制出一锅色香味俱全的火锅底汤。遗憾的是时间太短,不然鹿的膝盖骨加蚌肉用小火慢慢熬上几小时,味道会更好。但是条件有限,没办法做那么精细的料理,好在快手菜也不难吃。他尝了尝,汤汁咸淡适中,有蘑菇特有的鲜味,做法简陋,味道却不打折扣。万事俱备,剩下的就是涮肉片了。把干净的叶片铺开代替碗,何泉夹起肉片,在热汤中停留几秒就捞起来。这种肉千万不能煮得太熟,不然就是暴殄天物。 把肉和煮好的菌类摆在提丰面前,又开始烤肉。他的动作很快,肉串在手中翻转,均匀受热,不一会就香气四溢,令人食指大动。 狗吃得脸颊鼓鼓的,像只塞了太多食物的小金花鼠,两只耳朵不停地转,好像很兴奋。 “慢点吃,舌头不怕烫?”记得他好像不喜欢太热的食物。 “这玩意太好吃,根本停不下来!”狗摇尾巴,一边吃一边发出极其舒坦的呼噜声,这反应不太像犬科动物,反而像爱撒娇的猫。是啊,他连爪子都是可爱的猫科的样子,也许连性格也是猫咪也说不定。又高冷、又傲娇、又任性,外冷内热爱胡闹而且自尊心特别强,并且高高在上,不会被任何人奴役。 忘记在哪里看到的,说猫和狗的区别就是——当你回家,狗会叼着拖鞋蹲在门口,欢天喜地的叫:主人,欢迎回来;而猫则是瘫在沙发上,对奴仆的归来不屑一顾,潜台词是愚蠢的人类,还不滚过来喂老子! 所以,堤丰绝对是狗身猫心! 而自己估计奴性太重,就是喜欢被他呼来换去,而且觉得照顾狗还挺高兴,没救了。 “笑什么呢,又在意淫本大爷?”吃到一半,睹见何泉那似笑非笑,嘴角幅度在冷笑和奸笑之间徘徊的惊悚表情,瞬间纠结:“你还是面瘫着意淫吧,这表情太吓人了,谁知道你在幻想什么。人家才没有那么重口味,不想跑到你奇怪的臆想里。” “我只是觉得你的性格和外表不符。”不能说实话,要说他是猫,铁定会被揍飞到几米外。 “那是,没见过这么萌美帅气的狗狗又这么聪明强大吧。”堤丰很得意,鼻子翘得老高,就差双手叉腰仰天长啸了,如果他叉得住的话。 “尝尝烤肉,用的部位叫肋扇,肥瘦适中,特别适合烤制,多吃几块也不会感觉油腻,就是没时间准备蘸酱和辣椒。”不知怎么称呼大脚鹿的各部位,因为剖开以后才发现鹿不但有腰条还有上脑,简直是猪和牛的综合体,所以干脆用了对牛肉的形容词:“这里天气不算热,但也不能长时间保存鲜肉,你说我们是把肉带回去再腌,还是就地处理?” 这附近没有食肉动物,可以把肉腌好挂在树上自然风干,过几天再来取,那时水分蒸发,重量也会变轻一些。可是狗比较谨慎,担心口粮被小动物啃烂或者破坏掉,非要现在带回去。 说得那么紧急,可吃饱喝足后堤丰没有马上动身,而是瘫在草地上打嗝。何泉以为他累了,想着反正自己还有体力,就过去帮他按摩四肢,疏通经络。狗被按得浑身舒坦,舒服得颤抖,毛都竖起来了,却依然嘴硬:“哼,勉勉强强,以后多练练,不然怎么取悦本大爷。” 明明就很爽,却装得跟性冷淡一样是几个意思? 渐渐摸清狗的行为模式,何泉起了逗逗他的想法。摸了一会,手指停在堤丰肚子上,在柔软的软毛间慢慢探索。狗以为他要按摩腹部,很配合地四脚朝天躺好,两只前爪缩在胸口,很乖巧,要多萌有多萌。 “你不是雄性吗,为什么也有乳头,用来做什么的,有没有感觉?”摸到两个小突起,故意闹他,所以不轻不重地捏了几下。 狗像触电一样蹭跳起来,爪子捂胸,连喊不要脸的臭流氓,饥不择食到这种程度,居然连这么纯洁的狗狗都不放过,那么无辜的咪咪头都捏。脾气发完之后才开始科普,巴拉巴拉说了一堆为什么雄性生物也有乳头的大道理,这个器官的作用和对历史的深远影响,如此这般地扯蛋,最后才总结:“你不也有吗,让我捏一下,不然不公平!” “随你。”大方拉开上衣。 “你个节操碎成饺子馅的混蛋。”堤丰气得吐血,发现眼前这个大男孩一点也不沉默寡言,一点也不老实巴交,一点也不腼腆害羞,根本就是个顶着面瘫脸骗人的无赖! “忘了你还是处男狗狗,一上来就捏乳头太刺激了,是我不好,应该循序渐进。我们先从学习舌吻开始,怎么样?”平时被毒舌多了总要反击一下,别的话题说不过这足智多谋的狗,只有在这种场合才能占点便宜。何泉知道堤丰很喜欢他,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显然不是对普通朋友的那种喜欢,因为没人会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好。而自己,似乎也很在意他。终于摸清困扰自己几天的情愫,总是松了一口气,奇怪的是他不但不反感,反而有点喜悦。 性别和种族似乎都浮云了,虽然不明白身为人类为什么接受度这么高,但一切都自然得很。好像千百年前就注定了缘分,他就是应该喜欢堤丰,堤丰也应该喜欢他一样。他还做过假想,把狗换成别的生物,顿时恶心想吐。看来,能接受的还真的只能是那只贱狗! “舌……舌……舌……”思绪被结结巴巴的话语拖回,没想到平时那么爱犯贱的堤丰其实纯情过分,连一个词都说不完整,舌头打结。 不会真的是处男狗吧! 何泉其实不相信堤丰没有那方面的经验,虽然没承认过,但从对话中不难猜出他活了少说几千年。这么冗长的寿命不可能没有经历过爱情,不可能没人陪伴在身边,不然也太寂寞太可怜了。而且狗人形态那逆天的模样,不知多少人愿意倒贴,自荐枕席。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难过。 人类的寿命这么短暂,和几乎不老不死的狗在一起,能陪他多久?方才的喜悦一色而空,何泉瞬间掉进悲痛的漩涡,发现自己对狗的喜欢超过想象,因为考虑他比考虑自己还多。得知狗也喜欢自己时那种狂喜,和想到自己无法永远陪伴在狗身边的无助感交汇在一起,在脑海中疯狂起伏。他开始觉得,也许不能回应堤丰任何事,因为有了期待,结局才会显得那么悲哀。 他是注定要死的生物,有病、短命、身体又弱,即使长期食用人鱼肉也只能增加一段时间的寿命而已。而那几百年对堤丰而言,简直不值一提。他们的差异实在太大,根本没有交汇点。 太多负面情绪汹涌而来,何泉忽然捂住头,因为脑海中闪现出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是人形的堤丰在各个时代失去爱人后悲痛欲绝的场景。绝望、痛苦、悲伤、泪水,他看见男人一次次抱住爱人的尸体痛哭,这些全部打在他心里,痛不欲生。 他不知道这段画面从何而来,却知道无法接受自己死后,狗念念不忘,那么孤独而悲伤地活着…… ☆、第22章 七彩葫芦 “你怎么了,好像马上要哭出来一样。”对方是一如既往的面瘫脸,可狗就是能从难以辨别表情的眉眼间捕捉到细微变化:“放心,亲亲又不会怀孕,就算怀孕了我也不会挺着肚皮去找你负责。最多让孩子没爹,我自己养他,养成白白胖胖的狗仔!” 狗很焦虑,围在何泉身边打转,装疯卖傻制造笑料,就怕他不开心。 “你还有这功能?”自然界中许多动植物具有前列腺体,考虑到狗的身体构造与众不同,人形态又美得雌雄难辨,搞不好其实是双性人。那毛茸茸的肚子里要是藏着子宫和卵巢,也许还真有生育下一代的能力。这个想法刚冒出来,还没来得及出口,猜出他心思的狗已经变脸,暴起俯冲加飞踢,毫不留情把某人踹飞。 何泉没准备,忽然遭到冲击,一个踉跄向后倒,眼看要和坚硬的地面来次亲密接触,狗眼疾手快冲过去当人肉坐垫。他摔在狗柔软的肚皮上,心里嘀咕——又要打,又舍不得我摔伤,要不要这么傲娇! “本大爷是怕你摔伤脑袋,现在已经很蠢了,到时候变得更蠢怎么办。脑残无药可医,我可不要照顾脑子有病的奴隶。”狗狠狠瞪他,两眼气得能冒火,巴拉巴拉说了一堆低等生物才雌雄同体的科普,然后拍爪:“还有,爷是如假包换的公狗狗,换句话说是雄性,再直白一点,跟你一样是带把的大老爷们。不过这个世界与众不同,男人也可以生孩子,不然你以为鱼人那种男女严重失调的种族是怎么繁衍生息的。” 对,肉肉说过他们那里没有女人! 堤丰本来想解释男性生子的过程和原理,忽然看到不远处的藤蔓,立刻翻身把身上的重物推开,多动症一样在岩石上磨爪子,跑过去刨坑:“刚才跟你打嘴炮没注意,这里居然有火苕。” 发现好物,他兴奋地摇着尾巴,两只前爪飞快地交替,有节奏地掘土,很快挖出半米多深的大坑。潮湿的泥土中露出一些鲜红色的根茎,一串串的,外观和番薯很像,只是体积大得多,而且那颜色看上去剧毒无比。可是狗不断咂嘴流口水,闹得何泉也跟着腮帮子发紧。 “差不多了,你拉拉看。”火苕的根生长在泥土深处,如果狗没有挖开覆盖在上面的土层,根本不可能靠人力挖掘。何泉费了不少力,又拉又拽,跟拔河一样扯出一串块茎。 狗叼了个最大最红的,咔嚓一声咬断,空气中立刻弥漫难以形容的甜香味。 “等等再吃,先给你处理下。”见堤丰不顾满嘴泥土要开动,何泉立刻制止他,同时取出水果刀,麻利地去皮、切块。也许是职业病,不管做什么料理都希望能色香味形器样样俱全,即使在物资缺乏的异世界,也要用树叶当餐具,做一些简单的摆盘。 堤丰趴在旁边看他忙,略微解释了一下这种植物的特性。 火苕因为淀粉含量较高,可以代替稻米当主食,吃法和番薯类似,加水煮最原汁原味,埋在火堆下闷熟很好吃,直接烤也是不错的选择,别有一番滋味。如果有合适的工具,还能将其切片晒干,研磨后筛去较粗的颗粒做成生粉,上锅蒸透后晾干,能代替面粉做包子馒头面条等面点。因为其色泽鲜红,做出的点心不需要染色就能带有颜色,红丹丹的很讨喜。兽人一族非常喜欢这种食物,总是成片大规模地种植,狗也是多年前和兽人打交道时才发现这份美味。 不过这东西除了烹煮和加工,最直接的是当水果吃。生吃口感接近雪莲果,含水量多,脆嫩,口感甜。 何泉切的时候就感到这玩意多汁到不可思议,水果里面,似乎只有西瓜能跟它媲美。可是说它像西瓜,硬度又挺高,要说外观像土豆或者番薯,水分又高得惊人,而且味道无与伦比。 “好吃吧,等会我负责搬运鹿肉,你能带几个就带几个!”狗不顾形象吃得脸颊鼓起:“火苕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能放几个月,不容易坏,而且好种植。要是发芽了,切成小块埋在土里,自己就能长一大片,根本不需要特别管理。咱们回去后,在山洞附近找块适合的地,就能玩农场游戏自己种粮食啦!” 怎么好的东西,何泉当然不会放过。他把背包清空,塞了满满一包火苕,背到背上虽然有点吃力,不过总比来回跋涉轻松点。 回去的路上狗没有驮他,而是选择一起步行,不是背不动,而是想在合理范围内锻炼一下某个老说自己有病的家伙。何泉知道他的心思,也好奇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他虽然有心脏病,但从飞机失事到现在,只有中毒那一次轻微发作过,其他时间都好好的,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不知是因为这里的空气水源无污染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他身体状况越来越好。也许有那么一天,真的可以把这种病治好也说不定。 “对了,你前面说什么葫芦可以做容器?”今天算满载而归,收获了非常好的肉类,还有各种鲜美的蘑菇,特别是那些难得的调味品,要好好保存。所以现在很需要一些大小合适的容器来装东西,不能什么都堆在山洞中,乱七八糟的看着心烦食材也可能被污染。 “碎星铁葫芦,你要走得动,我们就绕各路过去摘几个。”真是个和高大上完全没关系的土俗名字,还带着浓浓的低成本武侠电影的味道。见他一脸嫌弃的表情,狗摊爪:“别看不起铁葫芦,它的硬度很高,不但可以当水瓢、餐具、容器,还能当石臼来用。你不是摘了很多花椒,正好舂成粉末来吃。” 什么葫芦还能当石臼,何泉好奇,当然要去看看。 在林间跋涉了一个多小时,中间休息过两三次,补充水分和食物,人的状态比想象中的好,起码没有累得走不动路,不过脚前掌有点痛是真的。他走路的姿势渐渐变得奇怪,虽然改变细微,狗还是察觉到了:“鞋子不合脚?走不动上来吧,我背你。” 其实从飞机上顺来的这双鞋是大牌,质量没的说,鞋底柔软又气囊,最适合运动。之所以脚会痛,完全是因为平时锻炼得太少。 “还行,真走不动的时候我不会客气的。”拒绝堤丰的好意,因为还没到极限,不想麻烦别人。狗点点头,说你比我想象的有毅力,而且能干。 不就是多走几步路吗,至于这么多感慨? 有时候真摸不清狗的思维方式,前一秒还在嫌弃他是低等生物,后一分钟就开始褒奖了,简直是抽一鞭子给个糖果的节奏。不过被他夸奖,心里还是暖洋洋的,起码没成为堤丰的负担。目前争取不要拖后腿,变成累赘,将来也许还能成为他的帮手,能并肩作战! 想着想着,何泉嘴角上扬。 “又笑得这么猥琐,肯定在意淫老子!”狗见他笑就闪得远远的,用一种不信任的眼神。何泉知道他害羞,但又看出欲拒还迎的意思,干脆调戏一把,故意用不正经的语气和腔调,把纨绔子弟学得入木三分:“小美人,就意淫你又怎么样。长得这么漂亮,不就是给人拿来当幻想题材的?你要不喜欢,有本事把脸割了,保证无论男女对你都没兴趣,因为没人会喜欢丑八怪。” “才不要!”脑补毁容,狗惨叫,好像脸真的花了似的:“不要不要,人家举世无双的脸怎么可以轻易破相,简直对不起祖国和社会对我的期望!” 何泉挑眉,觉得堤丰那么爱美的性格一点也不矫情,反而很萌。 “只知道看人家漂亮的脸却忽略我金子般真诚的内心,所以低等生物就是肤浅。”满地打滚地闹腾完了,又开始讲大道理:“相貌只是外在的东西,一个人的品质如何,还得看他的内在。” “是,我内外兼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小美人。”角色上身,何泉演得投入,还没出戏。狗被言语轻薄了几次,脸红得隔着毛都在哗哗冒热气。他嗖嗖嗖跑得老远,用尾巴捂着脸:“人家才不是小美人,人家很大的,全身上下都很大。” 终于找到这只毒舌狗的弱点了,受不了称赞,而且很容易害羞! “前面那片树林就是铁葫芦生长的地方,你要是再欺负我,我就不告诉你怎么摘。”过了半小时,狗脸上的红晕还没退。何泉虽然喜欢他的可爱反应想继续调戏,可是怕物极必反,只好正经起来。 干正事要紧,收起打闹的心思,进入密林。 这片森林的树木都是地球上没见过的针叶树,树干笔直,树冠小,叶子跟仙人掌的刺一样,尖锐而锋利。而这些树上,挂着无数长着七彩叶片的滕。树与藤相互伴生,紧紧交缠,形成一个整体。而藤上,结着小到水杯那么大,大到需要两人才能环抱的彩色葫芦,红黄蓝绿青橙紫,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是要长出葫芦娃的节奏? ☆、第23章 七彩葫芦 “别看了,长不出葫芦娃的,真当自己是种出宝贝的老爷爷啊。”狗白了他一眼,挑了棵长在几块大石头旁边的针树,轻松跃上高处。 他用爪子拍其中一个果实,力气不大,但葫芦摇晃几下就掉下去了:“碎星铁葫芦一旦摘下就会变得坚硬无比,无法二次加工,不管是做容器还是水瓢,必须在它还长在藤上时完成。不过这种生物有个很奇特的特性,就是异常脆弱,它们与针树半生,依靠这些从头到脚都武装起来的大树保护自己,所以你下手的时候得快很准,不然会造成浪费。” 何泉捡起滚在泥地里的葫芦,握在手里,果然硬得跟什么一样。 “你试试,别太紧张。”虽然狗说第一次采摘难免会不成功,坏几个也不是什么大事,但他显然是考虑过用途才做示范的,连乱拍的都能派上用场。掉下来的那个细细长长,如果不是中间忽然收紧的细腰,形状更像丝瓜。棍状造型可以作为捣碎东西的臼杆,再找一个大小合适的代替石臼便大功告成。堤丰连微小的细节都考虑在内,增加了何泉的压力,害怕自己弄不好。 他爬上岩石,发现拇指粗细的葫芦藤蜿蜒而上,挂得一树都是。 这种植物长得很好,叶片又大又密,果实也结得普天盖。但恐怕是出于生物保护自己的本能,藤上挂的葫芦虽多,却在两米高的地方才开始长出果实。没有石头垫脚,很难在不扯断藤蔓的情况下采摘,若是攀爬上去再作业,仙人掌一样的尖刺又是个障碍。而这附近有岩石辅助的最佳位置就这一处,够得到的大约十七八个,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考虑到异世界生活缺少物资,这些葫芦还是很珍贵,不能失败! 狗说完注意事项,跳下岩石倒头秒睡。到底是做了什么才会疲倦成这样,总是累得眼睛合上就睡着了? 刚开始何泉以为狗就是特别贪睡的类型,后来发现他时不时流露出精疲力尽的神情,睡眠时也不享受,好像精神依旧在忙碌。特别是现在,不但皱紧眉头还咬牙切齿,脸上一点也不轻松,真不知道他到底是在睡觉,还是神游天外大战小怪兽去了! 其实关于堤丰的事,何泉有太多想知道答案的疑问,但他不能问,也没有立场问,只好憋在心里。 别想了! 他暗自开解自己,狗愿意说的肯定会主动坦白,不想说的,就算知道了也不一定是好事,现阶段他们也没到必须坦诚相见、和盘托出的地步。这么想着,回过神,准备把心思放在更重要的采摘上。他没有着急动手,而是观察每一个葫芦的大小和形状,默默做分类。比如左上角,位于11点钟方向那个大葫芦,上面细长,肚子浑圆,很适合竖着切开做水瓢。 何泉决定从这个下手,他取出小巧但十分锋利,拥有笔直刀刃,方便切割的蔬菜刀,在不弄断藤的情况下握住葫芦均匀剖开。没必要弄两个水瓢,所以另一边用碎冰椎凿出数个小洞,做成漏勺。 大功告成,他切断连接的藤,手里的大勺立刻变硬。奇妙的是,在变硬的过程中葫芦皮还会变薄,重量也有所减轻,好像被晒干,水分完全蒸发一样。既然如此,如果有尺寸和幅度都适合的,凭他的刀工,切一块下来做锅铲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有想法就得行动,仰着头找了好半天,高处倒是有合适的,但够不着。碰得到的地方只有一个尺寸有水桶那么大,可那个原本准备用来代替石臼。不过石臼只用得到葫芦的下半部分,先把肚子切下来,再加工上面,或许能成。 如此行事,他换了小切刀,在葫芦上刻出锅铲的形状,然后仔细分离。这个难度系数稍大,但是对于需要雕刻各种食材的中餐厨师来说,只需要多一点耐心。 何泉庆幸自己有足够多的道具,可以辅助他完成工作,不光是处理食材,还有对付眼前脆得要死的葫芦。幸运的是他完成了,虽然形状差强人意,但总算是个铲,能炒菜就行。接着他又做了汤碗、面盆、水壶、饭勺。 最后得做点小容器。 剩余的都是拳头大小的葫芦,很适合装调味品,但圆底摆放很不方便,要轻轻片掉底部的弧线,削成平底才行。 半小时后,所有够得到的葫芦全部处理完毕,无一失败。 他心里喜滋滋的,颇有成就感,用绳子把完成品统统串起来,又很佩服自己连事先在器具上打孔方便串绳携带都想到了,如果不是顾及堤丰的起床气,恨不得立刻把狗叫起来炫耀一番。 过了小半天,狗睡够了,爬起来想嘲笑何泉笨手笨脚,结果发现他比自己想的能干得多,居然破天荒地夸奖:“不得了,不但会搬砖还能切葫芦,果然是个干苦力的劳苦命。” “劳苦命现在要回去做腌肉了,你走不走?”早已习惯贱狗的毒舌,何泉不在意,反而把东西背上,催促狗快点出发。 狗不忍心他辛苦半天还得自己走回去,把人引到溪流边一块开阔地:“这条河中有种很奇特的白色粘土,生在岩石缝隙中,软软的很容易分辨,用法和陶土类似。高温烧制后会变得坚硬,硬度虽然比不上碎星铁葫芦,可是耐高温而且不像瓷器那么易碎。你手那么巧,弄点回去捏锅碗瓢盆家居摆设。” 说完,让何泉把东西全部绑在他身上,一溜烟跑了。 还有这么神奇的土? 何泉来了精神,脱掉鞋就下河了。粘土不难找,溪间的石缝中到处都是,就是量少,收集的过程有点缓慢。狗说带粘土回去做餐具,他却觉得有葫芦可以用没必要弄那么多碗碟,毕竟加上肉肉也才三张吃饭的嘴,啾啾是露天进食,根本不需要食盆。那么这些粘土可以做什么呢,如果真的和堤丰说的一样,他打算弄点简单的家具,首当其冲要做的就是灶台。 他们现在有一个石头和木块堆积起来的简单火灶,可是木头早晚要烧尽,石头也不稳固。如果能用石块堆积,外面再敷上粘土加固,最后让提丰喷火烧制成坚硬的物体,那就耐用了。到时候再做几个架子,把东西都分门别类收纳好。 他们居住的山洞大概有三十几平方,做卧室算挺大,但把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往里放以后空间就变小了。何泉是个见不得乱的人,狗不肯搬到别处,他打算自己动手,把山洞布置成一个家。 说起来,堤丰选居住地的眼光确实不错,洞外有一片不小的平地,洞顶又有岩棚伸出,形成天然雨棚。地势呢,外低里高,即使暴雨洞内也不会进水,唯一不方便的就是上下山的路比较陡峭,不过那也是他走不惯山路造成的。他现在打算把洞外的空地利用起来,灶台可以修在右边的下风处,旁边做一个放砧板和烹饪用具的矮桌。山洞左边可以搭架子,用来悬挂腌肉晾晒副食品,下面再弄个简易柜子放东西,这样洞内的空间就腾出来了。 总睡树叶也不是办法,狗不觉得地板硬,但何泉被不那么平整的地面折腾得腰酸背痛。可以的话,他希望能多捕猎几次,收集动物皮来当褥子,做一张柔软舒适,不会咯得痛的床! 想法太多,实现需要时间,不过总是振奋人心的事,所以一点也不觉得累。 等狗跑回来,他已经挖了小山一样,满满一堆粘土。堤丰有点不高兴,因为他把何泉留在这里,目的是让这家伙休息会,谁知道他干个不停,而且看表情还做得很开心,这是奴性太重还是抖M:“臭奴隶,你要是累死了,谁来伺候我!” “你不说都不觉得,还真有点疲倦。”擦擦额头上的汗珠,何泉把最后一捧粘土运上岸,四肢摊开倒在草地上休息。这里的温度在二十五度上下,又没有阳光直射,气候湿润舒适,不冷不热,所以在冷水里泡了那么久也没关系:“不过只是身体上的累,做这些事让我感觉很开心。不是为别人而活,而是为我自己,为你,为咱们的将来奋斗。” “肉麻死了。”狗打了个寒颤,凑过去舔他被水浸泡到冰凉的四肢:“别是冻坏发烧了,净说胡话。” “你不喜欢听肉麻的吗?”顺势搂住堤丰的后脑:“别动,让我靠一会,你好温暖。” “你你你……你竟然……敢敢……抱,抱,抱老子……”不用看也知道狗又羞涩得结巴了,这反应很有趣,何泉更不肯松手,紧紧抱住可以充当暖暖包的大萌物说:“每次都是我伺候你睡觉,这次该你伺候我了。” “伺……伺候……候?”堤丰大惊,尾巴笔直竖起来,全身的毛都炸开了:“你你你,你个愚蠢的低等生物,竟然敢向本大爷求欢!” ☆、第24章 七彩葫芦 堤丰的大尾巴高频率甩动转圈,虽然嘴上嫌弃,一口一个低等生物愚蠢的凡人不要碰我这样絮絮叨叨地骂,可是那摇晃得几乎要飞起来尾巴暴露了内心的强烈期待。他用头蹭某人的胸口,像不安分的熊孩子,撒娇打滚一起上:“你不是要那啥吗?来嘛来嘛,作为你今天很辛苦劳动的奖励,人家就勉为其难陪你来一发好了!” 狗以为自己放低身价,事情铁定能成,谁知等了半天何泉也没反应。 身为纯情小处男的狗狗又不好意思抬眼看,娇羞地用头去拱,蹭来蹭去,欲拒还迎:“何泉何泉,你为什么不说话;何泉何泉,你为什么一动不动。难道是那里不给力,不举吗?来嘛来嘛,就算不举也没有关系,人家是善解人意的好狗狗,不会瞧不起你身患残疾的。而且痿这种病我会治的哦,绝对把你治成无敌铁金刚,一夜十次郎。” “来什么?”何泉是真累,胡扯一通就进入半睡眠状态,那句话完全是脱口而出,根本没有那层意思,说过就忘了。所以他疑惑半天,实在想不起来发生了什么事。 见他这茫然的反应,狗感觉自己受到莫大羞辱。想骂不知该咆哮什么,想打又舍不得,只能怔怔站在原地,胸口起伏得厉害。接着双眼含泪,丢下一句负心汉大骗子不要脸,哽咽着跑了。 又跑! 堤丰不见踪影,何泉这才完全清醒过来。 搞什么啊,这狗不跑会死,而且跑之前能不能把话说清楚! 实在不知道做了什么天大的错事才被安上负心汉大骗子不要脸这个头衔,简直欲哭无泪,再看着一地粘土,不知道怎么弄走,只好在周围转转。这一转不要紧,居然发现一丛茂密的竹林。竹子是好东西,不但能当柴火烧还可以编制各种器具,劈开能当筷子使,装上大米可以烧竹筒饭,简直全身都是宝,而且竹笋很好吃。 狗应该很喜欢竹笋吧,记得他爱吃香香脆脆的食品。新鲜竹笋炒肉,不但味道清香诱人,吃起来也十分爽口。不过何泉不知道怎么挖竹笋,也搞不清楚这个季节的笋子能不能吃,只好先做路标,等堤丰回来再说。 左等右等不见堤丰的踪迹,忽然林间走来一人,是鱼人。啾啾跟在旁边欢蹦乱跳,一看见何泉就挥舞小翅膀扑上去,亲热得很。肉肉见了他,捶胸顿足摇头叹气地说:“狗大爷生闷气跑回去了,又放心不下你一个人,说那么多东西你搬不动,让我来接。” 鱼人带了长刀和斧头,何泉见劳动力来了,干脆叫他砍倒两棵竹子,就地取材编背篓,好装粘土。按说他连吊床都做不好的人,根本没这手工技术,但养父母开的餐厅有段时间走民族路线,请了少数民族来吹芦笙、表演歌舞,其中有个老伯能用竹子、藤条、芦苇制作各种工艺品。他当时觉得背篓买菜特别方便,背着轻松不说,空间也很大,而且不会压坏蔬菜,所以脑子一热就学了几天,没想到现在居然派得上用场。 “这活太细,我手指间有蹼膜帮不了你,等你做完我负责运泥巴。”肉肉一见到清澈甘甜的淡水就克制不住,大半个身子泡在水里跟何泉聊天,啾啾则在旁边转来转去,一会用爪子刨土,一会用嘴啄几只小虫,玩得不亦乐乎。 “和狗大爷吵架了?”鱼人知道不该过问别人的私事,但管不住嘴,最终还是开口问个明白。 “不知道。”说的是实话,他真不清楚前因后果:“他说什么了?” “说你朝三暮四、始乱终弃、喜新厌旧、过河拆桥、见利忘义、利欲熏心、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肉肉张嘴吐出一串贬义词,末了还说虽然不清楚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矛盾要吵成那样,但是狗大爷救了你的命,又心心念念想着你对你这么好,就算生气也没把你丢在荒郊野外,反而叫我一定来接你,把你平平安安地带回去。结果你却当白眼狼辜负他,甚至连他为什么生气都不知道! 不光被堤丰嫌弃,还被肉肉教训,一通大道理听得何泉嘴角抽搐,满头黑线。他到底做了什么,居然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真不知道哪里得罪他了,刚才还好好的,结果我睡一觉起来他忽然脸色大变,接着就哭着跑走了。”仔细回忆这半天发生的事,就是找不出端倪。 “哭着跑走?”这次轮到肉肉黑线,他脑补凶神恶煞的狗大爷一副梨花带雨掩面泪奔的样子,顿时有种胃部翻江倒海要倾巢而出的感觉:“是不是睡觉的时候无意识地叫了别人的名字?狗大爷那么喜欢你,听到你做梦都在想别人,肯定伤心得肝肠寸断,心如死灰,恨不得即刻死去。那滋味多折磨人,虽然他恶狠狠地咬了我胳膊和头好几口,但我现在开始同情他了。单相思什么的,最可怜了。” “你这些成语到底跟谁学的。”异世界的人这么能说会道,讲那么溜的中文,真的好吗? “外婆啊,他可喜欢看《红楼梦》了。老给我说宝哥哥和林妹妹,不过我比较喜欢《西游记》和《封神演义》。”肉肉得瑟挺胸,表示对爱情没兴趣,还是打来打去的神仙有意思。 “真想见见你外婆。”越发觉得他是个传奇人物。 “好呀,以后有机会欢迎你到人鱼部落去做客。我们虽然生活在沙漠中,但是绿洲面积很大,四季都有淡水,又有美味的热带水果吃,可棒可棒了。”说起家乡,肉肉来了精神,还拉起脖子上的项链。链子上除了可以增加湿度的蓝色水晶,还有一个圆形的金属饰品。小心地打开,里面是张老照片——相貌英俊穿着军装的青年男子端坐在高背靠椅上,旁边站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 典型的七八十年代照片,中规中矩的姿势。 “这是我外婆和妈妈以前拍的照片,是他们从过去居住的世界带来的。怎么样,外婆年轻的时候是大美人吧,虽然现在也很漂亮,不过头发全白了。虽然我也是白头发,可鱼人都是浅色系发色,所以没什么稀奇的。但外婆和我们鱼人不同,他来自被称为地球的世界,那里的中国人应该是黑头发,一旦头发变白就意味着衰老和死亡。我不想外婆离开我,所以一定要抓到黄金人鱼,让他再次年轻起来。”因为是母亲的遗物,又有外婆的照片,所以肉肉格外珍惜,打开一小会又慎重地关上,还用手摸了好几下外壳。 原来这就是肉肉天天挂在嘴上的外婆,可是,这个外婆根本是个如假包换的大男人,而且他旁边那个孩子也是男孩啊! 原来外婆是外公,妈妈是爸爸? 也不对,按照肉肉的说法,是外婆生育了妈妈,妈妈又生下他。所以堤丰说这个世界男性也可以生育不是开玩笑,而是真有其事?可是,如果肉肉妈到这里以后通过什么特殊手段改变体质,可以男性产子还勉强说得通,但是外婆原来没有穿越到这里,又是怎么生下儿子的? 何泉相信肉肉没有撒谎,可是又有许多破绽,难道外婆在很早以前就穿越过一次? 不管怎么样,他越来越想见这位传说中的人物了。 他好奇,问了许多鱼人和外婆的事。肉肉知无不言,没有隐瞒的意思,但他知道的也不多,特别是对外婆的过去,说来说去就是那几件。 谈话间两只背篓做好了,再用几股蜘蛛丝编成扁平的背带固定,试了试完全可以用,还挺像样。何泉把粘土均匀地分成两份,肉肉却说自己力气大得多,抢着背了大半。回去的路上他们沿路做了记号,好认得路,下次在来挖粘土。 “哼,还知道回来。”还没走到山脚,老远就看到狗躲在石头后面翘首以盼满脸焦急地等待,结果走过去,他又装着根本不在乎的样子嘴硬:“还不快点给老子做吃的,饿了!” “这就做,别生气了好不好,都是我不对。”虽然不知道缘由,但先道歉准没错。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就算是堤丰也不可能继续撒泼任性。果然,狗摇了几下尾巴,面色有所缓和,不过嘴上依然不依不饶:“本来就是你的错,都是你不好,低等生物什么的最讨厌了。这次要不是看在你态度好,本大爷一定把你大卸八块丢到海里喂人鱼!” “你才舍不得。”肉肉在旁边吐槽。 “咬——死——你!”一口下去,鱼人飙血惨叫,啾啾被血腥场面吓得想起妈妈被攻击的场景,慌不择路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何泉少不得去劝架,拉开闹腾的两只,四处寻找把受惊的幼鸟找回来,又安抚了半天。干了一天体力活都没精疲力尽的他,照顾狗、鸟和鱼人,居然有种累得要死的冲动! ☆、第25章 交尾季节 吃过晚餐,肉肉帮着把洞里洞外收拾干净,才抱着疲倦的幼鸟回瀑布。临走还说那条人鱼吃了一半,再不想办法啾啾就要饿死啦,何泉也忧心还有张嘴要解决,想问堤丰怎么办,可是狗没消气,吃饱喝足躺在角落装死。 刚才试过喂幼鸟鹿肉,无奈小家伙瞧都不瞧一眼,看来真的只吃人鱼,对其它食物毫无兴趣。可是生性凶猛又群居在大海深处的怪物,怎么才能顺利捕到手? 到头来还得依赖堤丰! 知道狗肚子里有气,何泉想说点什么缓和僵硬的气氛,又觉得彼此间尴尬得不好开口,无奈之下只能找点事情来消磨时间。他在附近捡了不少碎石,用在预想的位置搭灶台,一层石块一层白色粘土,砌好后再均匀抹上一层加固,土法制造的火灶基本完成,剩下的材料刚好够在灶旁做堆放杂物的矮桌。 忙完这些,又开始鼓捣能悬挂肉制品的架子。 木材是肉肉砍的一颗小树苗,没有刨子,用斧头略微修整过,表面凹凸不平。何泉希望能做得更精细些,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凑活。他依着洞外岩石的走向勉强搭好,再用蜘蛛丝固定,样子虽简陋,不过承重力还可以,应该能用上一段时间。 接着就是处理鹿肉,这里气温不高,耽误了半天肉还是新鲜的,不过回来时还是先用盐和花椒腌上以免变质,现在搬到桶中封好即可。做腌肉还需要不少调料,特别是酒,适当的酒能去除肉类腥味,又因为其特有的香气,还能增加菜肴风味,是制作中餐最常使用的调味品之一。因为需要,他又起了酿酒的心思,不光是为了制作料理,偶尔也可以小酌几杯。何泉其实不太能喝酒,一是酒精会增加心肌收缩强度,二是喝酒容易误事,三是没钱。不过逢年过节祭灶王爷的时候多少会来点,浅尝即止,很有乐趣。 需要提纯勾兑的酿造酒他们应该没办法,自然发酵的果酒却能做一些,度数低口感甜,可以当饮料喝。 “怎么还不睡,真当自己是超级赛亚人有用不完的小宇宙,火力全开不需要休息?”堤丰生闷气,可又心痛他忙得团团转,只好爬起来,虎着一张脸:“累死了我可不管埋,就放在山洞外面烂掉,让蛇虫蚂蚁来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啃你的骨头!” “放啊,只要不怕腐烂发臭的气味太难闻就行。”差不多摸清对付傲娇毒舌狗的方法,应对起来游刃有余。狗气结,几乎恼羞成怒,眼角气得吊起来:“我发现你正快速失去对待主人应有的尊敬!” “亲爱的主人,想不想吃香喷喷的竹签烤肉?”狗虽然博学又厉害,性格却像孩子,逗他开心的方法十分简单,弄点好吃的就行:“分工合作,你负责喷火把灶台烤到坚固,我负责串好美味的肉,烤好喂你吃。” “就知道利用我。”虽然不情愿,还是照办,狗老实干活的样子让何泉有种驯服猛兽的成就感:“能者多劳,谁叫你是天上地下无与伦比一枝梨花压海棠的万能狗呢。” “滚一边去,烦死了,少奉承老子,不吃你那一套。还不赶紧烤肉,小心我咬你大腿。”堤丰吹了半天火球,终于把粘土烧成透明状,冷却后呈现出瓷器般漂亮的青色釉,色泽迷人。然而跟易碎的瓷器不同,粘土烧制后硬度高,不用担心破损裂口等问题。何泉把贝壳锅架上去,大小正合适,但烤肉用不上厨具,于是另烧柴火,在明火上反转肉串,不一会就溢出诱人的肉香。 狗吸吸鼻子,眼巴巴蹲在旁边等吃。 又是一顿爽口的烤肉,堤丰吃开心了,情绪也高涨起来。何泉抓住机会,把他搂在怀里,梳理毛发的同时按摩手脚和背部:“不要生气了,做主人的总是不理人,奴隶也会伤心难过的。” “哼!”狗扭头。 “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小的吧。”对女朋友都没这样低声下气道歉过啊,这是闹哪样! “哼哼!”狗继续扭头。 “那你起码告诉我为什么生气,知道错在哪里才能改啊。”堤丰被剪短的毛如今已经长齐,又柔又顺,简直让人爱不释手。何泉把手插在细软的毛发中,轻轻划过,忍不住感叹:“你为什么长得这么漂亮?不管是人的状态还是狗的模样都让人移不开眼睛。” “基因决定一切。”狗这次不扭头了,得瑟挑眉,很骄傲地抬起下巴:“宇宙万物、自然生息、能量循环,这里面的奥秘低等生物是不会懂的。你们引以为傲的科技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入门都不算,渺小得可笑。” “就因为不懂,才需要你教。”何泉坐起来,活动因为超负荷劳作而酸痛的肩颈:“首先告诉我怎么才能捕到人鱼。” “人鱼啊,用钓的肯定不行。它们虽然没有鱼人和美人鱼的智商,也不算太蠢的怪物,起码简单的陷阱抓不住。而且我们没有船,简易筏子很难在外海的巨浪中平稳航行,一旦打翻了,等于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再说人鱼聚集的地方到处是有毒的雾气,要抓它们,以你和肉肉的能耐,老实说很难。”幼鸟吃得多又饿不得,饲料成了棘手的大问题,连堤丰也觉得头痛:“不如这样,暂时先由我潜到外海去抓捕,等过几天人鱼繁殖的季节到了,再去收集受精卵,然后在瀑布自己养殖。这样能解决吃食问题,也可以训练破鸟捕食的能力。” 这方法听起来可行,但人鱼的生长周期不知有多长,万一和人类一样需要十几年才能成年,啾啾早就饿死了。 “你傻啊,要长得那么慢,这些怪物还会泛滥到这样程度?海里都跟煮饺子一样密密麻麻全是人鱼了,要有大网,估计一网下去能抓几十上百条。”说干就干,何泉带上刀,跟他一起去海边。狗下水不到二十分钟就拖回猎物,已经死绝的成年人鱼面目狰狞,不管看几次都觉得恶心。 可是人鱼内脏可以延年益寿,不忍心自己早死而留下堤丰孤独活着,何泉决定试一试。 见他把肝和心脏挖出来,用叶子包好,狗有点好奇:“干嘛,你还想打包回去?你敢吃?下得了嘴?” “不是说能长寿吗。”不过光是走出第一步就很难,毕竟是人形生物,人类社会的道德还在约束他。可这些和必须跟堤丰分离,留下他一个人的痛苦相比都不算什么了。 他顿了顿,眼神很坚定:“你活了那么久却没有爱人和朋友陪伴,我想并不是没有,而是他们都死了。漫长的岁月中,你的孤独我虽然不能亲生体会,却能感同身受……人类的生命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算长期食用人鱼肉也不过三四百年的寿命,没办法跟你相提并论。但是,晚一点死,就能多陪你一会,所以我愿意吃这种肉。” 堤丰歪着头,罕见地没有吐槽这段话肉麻,似乎在掂量对方的真心和决心。 听见何泉表露心声,他不是没有感动,而是不敢置信,怔了半响终于说:“人鱼肉只能增加寿命,鱼人肉才能治疗疾病,美人鱼的肉则能永葆青春。所以说想长生不老得吃这三种肉才行,不然过半个世纪,各种疾病和无法抵抗的衰老也会叫你痛不欲生,恨不得早点结束生命。而且要生吃,煮熟就没效果了。” “生吃?”这有点困难。 “想要不老不死,肯定得付出代价,这里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把树叶包扒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 狗用试探的眼神看他,似乎忍不住脱口而出吃不下就别吃了,千万不能勉强自己,可是又没开口。看得出,他是希望何泉能吃人鱼肉的,希望他健康地活下去,这个愿望强烈得旁人都感觉得出来。 猪肝有股浓郁的腥味,若是切片后佐以料酒、生姜、花椒、辣椒等调料腌制入味,再速冻到半硬,切片沾酱料还能下口。只是眼前这温热的,还在滴血的肝脏叫他怎么吃?他切了一块,送到嘴边,还没张口迎面而来的血腥味就冲得人头脑发晕。虽说处理食材时也没少杀生,没少接触内脏和血液,可是要吃生肝,真的需要点勇气。 “公元前702年,我与友人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我们穿越沙漠,攀登终年不化的雪山,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靠草根树皮和雪水支撑了二十天。后来,我们终于翻越群山,到达气候温暖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都是瞪羚,我抓了一只,用刀剖开它的肚子,连生火烤制的时间都无法等待,迫不及待和友人饱餐一顿。我们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等填饱肚子才惊觉方才的行为如此野蛮可笑,但那是我这辈子吃得最满足的一顿。血是温暖的,生肉是鲜美的,饥肠辘辘中得到这样的美味,至今难忘。”狗说自己的经历,大概是想告诉他生吃内脏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可何泉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 公元前702年?所罗门王的宝藏?能同生共死的友人?特别是最后一条,让何泉心得堵得慌,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可以跟堤丰一起冒险? ☆、第26章 交尾季节 “他是谁,你们怎么认识的,最后找到宝藏了吗?”某人气鼓鼓地追问,又感觉被这件事激到,狠狠咬了口肝脏,合着血水跟腥臭吞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以下咽。 “都说是个朋友,两千多年前就死了,追根问底打听那么清楚干什么,说了你也不认识他。”挣脱何泉的怀抱,狗在风中做四十五度望天状大秀明媚忧伤。 等他卖弄文艺小清新的表情,装深沉够了才继续:“所罗门王拥有当时最先进的科学巨著《罗洁爱尔之书》,这是降落在地球上的高智慧生命体创作的百科全书。上面记录了浩荡宇宙中无穷无尽的知识,种种古老的法则,凡人无法窥见的自然奥秘,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由于人类无法理解这些深奥的知识,所以将书里收录的东西当成魔法,作者也谣传成天使罗洁爱尔或是七十二魔君中的巴力。这本书落在人类手里,必定会造成天翻地覆的改变,好人可以用它推动历史发展科技,坏人则能毁灭世界使人间万劫不复。所罗门王正是知道它的威力才把书封存起来,因为他认为当时的人们还没有资格使用这本书。而我和那位朋友的任务就是把书找回来,送到才德兼备、胸怀天下的人手中,让他造福人类。” “然后呢?”传奇故事让何泉入迷,他坐正,洗耳恭听的样子,甚至忘了难吃的肝脏,很快嚼了大半:“你们找到书了吗?最后又把他交给谁?” “你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里天天提问的那个傻逼,哪来那么多问题,我捡到你的时候还是个鞋拔子脸面瘫,几棍子都打不出一个屁来,现在跟唐僧肉那个话唠有得拼,这变化我接受不了啊。”狗虽然不耐烦,却不吝啬有趣的经历,绘声绘色忆当年。 他评价那个朋友时用了一句话——我离不开他! 简短的五个字,包含太多的感情和不舍。何泉听出来了,那哪是朋友,分明是他漫长生命中的一位恋人。他忽然感到心脏收紧,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痛得人不舒服。 明明是只狗,却让他如此烦恼,从容尽失。 “吃不下别勉强,快吐出来,这东西生吃味道不好,我知道。”他的脸色太难看,导致狗以为是硬吃内脏恶心的,顿时觉得自己的玩笑太过分:“生吃才有效果是骗人的,煮熟了一样,就想跟你开个玩笑,你振作点。” 居然耍他! 何泉嘴角抽筋,咬紧牙关才忍住没把胃里的东西气得吐出来。偏偏狗又在周围转来转去,探头探脑的样子实在太贱,让他有种把贱狗按在地上狠狠教训一顿的冲动。不过考虑到自己之前得罪了堤丰,还是忍了:“你整了我就不许再耍小性闹脾气了,不准再生我的气。好了好了,笑一个,吃点生肉而已,死不了。” “嘤……”狗瘪嘴,一头扎进他怀里:“不气了不气了,全世界就你对我最好,再也不生你的气了。” “肝脏我也吃了,能增加点寿命,总算没白受罪。不过心脏就算了,实在没法生吃这玩意,带回去加点青辣椒蒜苗来炒。”何泉把东西收拾好,让狗拖着人鱼,朝瀑布进发,去给能吃的幼鸟喂食。狗因为做错了事,特别主动卖力,而且没有奚落讽刺挖苦人:“你找到辣椒了?什么时候的事,没辣椒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爷要吃辣子鸡,水煮肉片,麻辣鱼!” “回来的路上有几株菜椒,我留了些做种子,其他可以炒菜吃。不过这种辣椒的辣度不高,辣子鸡是做不成了,青椒炒肉丝还可以。”谈到美味狗就会兴致高涨,尾巴摇晃的频率也特别高。何泉喜欢他这么爱吃的性格,因为自己没有别的本事,就会做菜,如果这也是优点能让堤丰喜欢自己,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知不觉中,他对堤丰的感情变得不那么单纯,有些物质正在催化,这改变让人措手不及。 真是疯了! 他曾疑惑过,因为种族不同。也别扭过,因为性别相同。还害怕过,因为人类短命。可是那只狗像用了魔法一样牢牢抓住他的心,张开眼也是那张贱脸闭上眼还是那张贱脸,忘也忘不掉。反正在异世界人类屈指可数,其他都是稀奇古怪的种族,既然别人都能跨种族相爱,那么自己入乡随俗,也不是不能找个非人类伴侣。特别在知道狗也喜欢自己后,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荒唐?也许是的,人和狗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想要走到一起,根本是天方夜谭,古今奇闻,如何如何也说不通,还违背人伦常理…… 可是何泉对堤丰的感觉那么熟悉,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轻松自在,这种愉快是从未体验过的,即使在和前女友相处时也没有这么幸福。他从小没有亲人,也缺乏朋友,唯一的恋人因为有更好的选择而抛弃他。所以,孤独太久,太需要一个人来爱他,让他爱了。这种渴望无限放大,大到迫切得快要冲出胸腔,要不顾矜持表达出来! 以他的性格,如果不是瞬间冲动把心事说出口,很可能会埋在心里一被子。 说,还是不说? “堤丰。”他犹豫了好久,呼唤狗的名字,表情严肃。 “哇,发现极品美容大补药黄金美人鱼一只,吃了会变好漂亮的!”狗无视他正经的神色,忽然兴高采烈地大叫,动作粗暴地甩下背上的猎物蹭蹭蹭朝海岸线跑,也不解释前因后果,猛地跳进海里朝远方游去。 何泉好不容易在冲动下打算告白,这下气氛全没了,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不知道,只能干瞪眼。不过堤丰嘴里那个词成功吸引了他,黄金美人鱼,和肉肉说的黄金人鱼是一个品种?不对,或许是肉肉从一开始就搞错了,因为人鱼肉的效果是延年益寿,他要抓的是能让外婆返老还童的品种,肯定不是人鱼而是美人鱼,所以黄金人鱼大概是个口误。 但美人鱼使用魔法,堤丰这样毫无准备,空手空脚地冲过去会不会有危险? 他揪心地站在海边努力朝远方看,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亏狗就这么远远的一眼就知道里面藏着什么。只是过了好久狗依然没回来,只能看到迷雾中火光冲天,震耳欲聋的爆破声此起彼伏,看来是场大战! 堤丰很厉害,这点毋庸置疑,本来不需要担心,可是冰系魔法克火系,而且海里有成群结队数以百万计的凶残人鱼,让他焦虑到不行,手心里全是冷汗。狗肯定不会为了肉肉的外婆那么拼命,他之所以会去抓美人鱼,大概是为了自己能长生不老。这个想法不断浮现,让何泉很害怕,如果狗有个三长两短,绝对不能原谅自己。 海面战况越来越激烈,美人鱼的魔法非同寻常,而且能力巨大,连海岸也开始感受到寒气。流动的海面快速结冰,整片浅海都被冰层覆盖,巨大的变化仅仅花了半小时。温暖如春的近海一带顿时变成北冰洋,被铺天盖地的银覆盖。 好冷! 何泉抱住胳膊,知道不能留在这里,应该退到冰系魔法的范围外,但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丢下堤丰自己逃。现在海面结冰了,也许可以顺着冰面过去查看情况,如果狗受了伤或者需要帮助,也许还能帮上忙。 不,不行…… 他不会魔法也不能打斗,去了只会让堤丰分心,拖后腿而已。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照顾好,免得狗担心。这么想着,他扛起啾啾的口粮,快速朝瀑布那边跑。不知跑了多远,气温终于有所回升,最终恢复正常,同时冻得发痛的手指也恢复知觉。可是不知道是被冻坏了还是太担心狗,他也精疲力尽,再也走不动一步。幸好这里离瀑布很近,他连忙丢下人鱼,跑去找肉肉帮忙。 “狗大爷不会有事的,我保证,他那么厉害哪来出事呢,我看你就放一百个心等着他带美人鱼肉来大吃一顿。”见他魂不守舍的样子,肉肉来不及把人鱼扛回去喂幼鸟,连忙先安慰几句:“不过能把黄金美人鱼误写成黄金人鱼,我们族的书籍也真是不靠谱。没想到我需要的居然是美人鱼的肉,这可不好办啊,听说他们比人鱼凶残百倍,我肯定抓不到,就算狗大爷能捕获一只,也不会平白无故分我那么宝贵的肉。可是我真的很需要肉去救外婆,就算一小块也好,到时候能帮我跟狗大爷说说吗?我愿意拿自己的血肉来换,你吃了我的肉,肯定能恢复健康的。” “那是什么?”完全听不进耳边的碎碎念,目光被浓雾中巨大的阴影吸引。 雾气中,高达数十米的巨型生物被冻结在原地,他愤怒地疯狂攻击。因为雾气太大看不到完全体,但何泉知道那不是海洋里的生物,剪影看上去是西方龙和触手的结合体,还有锋利的爪子和奇怪的翅膀,十足的怪物。困局没能持续太久,怪物张开血盆大口,吐出火柱,融化周围厚厚的冰层,而后展翅高飞到半空。他发出威震八方的吼叫,从空中吐出巨大的火球,不断砸向海面。 火雨从天而降,人鱼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回击。无数冰箭拔地而起,密密麻麻射向天空。冰与火在海面上交织,是堪比魔幻大片的震撼场景! 只是,那个怪物不会是……堤丰吧…… ☆、第27章 交尾季节 砰! 忽然一声巨响,大量海水冲破冰面,迅速螺旋向上,如巨大的龙卷风般袭向怪物。怪物体型太大,行动没办法那么敏捷,所以被洪水淹没。来不及脱身,水已经凝结成冰,把他困在坚硬的冰壁中。不光如此,美人鱼还想置他于死地,制造出数枚更大的冰箭,一下把怪物扎成刺猬。 不会吧,何泉的心提到嗓子眼,堤丰就这样败了?想到狗有可能会死,向来缺乏情绪波动的他居然鼻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差一步就掉下去了! 该死的! 他狠狠捏自己的大腿,绝不能哭。堤丰不会出事,哭什么哭,丧气! 那边,怪物当然没那么容易就被消灭,他很快挣脱枷锁,再次加入战斗。这次喷出的火焰与众不同,不再是红色的明火,而是诡异的黑色火焰,随后又从口中吹出阵阵狂风,加速火焰燃烧。黑火燃烧之处惨叫声此起彼伏。没能逃出战场的人鱼们非死即伤,不是被冻死就是被烧死,水面上密密麻麻全是尸体。 太惨了,何泉忽然有点同情人鱼,同时又分心想啾啾的口粮有着落了,这么多尸体做成肉干够吃好几个月。 “狗大爷真身原来这么帅,黄金美人鱼那么小居然能跟狗大爷打成平手,看来都不是简单的生物啊。”迷雾被怪物制造的狂风吹开,战场展露出来。肉肉因为见过堤丰喷火,又猜想那么厉害的人物不可能是只狗那么简单,一定会变身成其他生物。所以看到怪物的瞬间,他就认定那是堤丰。 随着迷雾散去,神秘的美人鱼也浮出水面。人类的视力不够好,巨大的怪物看得清,美人鱼就只能看个大概了,只知道是白皙皮肤,有着浅金色长发的美人。 肉肉在旁边当望远镜,很兴奋地说:“好漂亮啊,没见过这么美的人,原来美人鱼能迷惑众生的传说是真的。据说有幸见到他们的人,都心甘情愿献上自己的生命。” 再美能比得上我们家堤丰? 战斗在持续,用上新招的怪物渐渐走出下风,掌握主动。何泉七上八下的心稍微平稳,开始胡思乱想。他虽然没看清美人鱼的长相,但也知道这世界上没有任何生物比狗更漂亮。当然,这里面可能有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成分,不过堤丰无与伦比的长相也是真的很吸引人。 再看堤丰,真身是一只火红色的龙,和许多影视动漫作品中代表邪恶的西方龙不同,他没有丑陋的疙疙瘩瘩的皮肤和邪恶眼神。端正的外貌加上头上恶魔般的角还有蠢萌大尾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再加上背上长着一对和身体不成比例的半透明小翅膀,飞的时候快速煽动,居然很可爱。而那些在迷雾中看起来是触手的东西,是绑背上的……恩……粉红色丝带……随着风飘来飘去,用淘宝客服的话来说,就是——亲,这件衣服穿起来可仙了! 看来堤丰无论是什么状态都很爱美! “狗大爷万岁,狗大爷威武,狗大爷我是你的忠实支持者!干死美人鱼,我切大腿肉给何泉吃。”鱼人的汉语是外婆教的,那个年代没有粉丝或者脑残粉这样的词汇,所以他虽然能说许多成语却不知道网络用语,连加油也喊得中规中矩。 “大腿肉就算了,活生生切下来你不怕痛?”内脏效果最佳,其次是肉,再次是血。何泉仔细考虑过,如果非要吃鱼人的肉才能长生,他也下不了那个狠心伤害肉肉。不过在对方同意,又不危害他的生命的前提下,抽点血喝应该没问题,反正就是效果差一点而已,还是有用处的。 “可是除了自己的肉,我没有其他东西能跟你们换黄金美人鱼。其实我只要小小的一块就够了,传说只要吃一口就能返老还童,所以我不贪心,只要能让外婆变年轻,就那么一点点就可以。然你要割我哪里的肉都可以,绝对心甘情愿做奉献。”肉肉很爱外婆,可以做出这样的牺牲,何泉更不可能让他自残。 他摸摸鱼人的头,像对弟弟那样宠溺地说:“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朋友不会做利益交易,只会互相帮助。如果堤丰能抓到黄金美人鱼,肯定让带你回去帮助外婆重获青春。” “朋友?”肉肉张大嘴,眼睛忽然湿润了,还有手背擦了好几下:“我因为是混血,和族人长得不一样,又跟能干受欢迎的外婆不同,总是笨手笨脚的,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大家都不爱搭理我,没想到来到这里,反而认识了好心的骑士大人,还有对我特别好的你跟嘴巴虽然坏可是很有责任心的狗大爷,还有可爱的啾啾作伴,我好高兴。有朋友的感觉真好,谢谢你,呜呜。” 说着哇哇大哭起来。 他一哭,何泉又得分心安抚,就在这么一会没盯着,战斗居然结束了。海面很快恢复平静,怪物凭空消失,美人鱼带着大批人鱼散去,仿佛根本没发生过魔法比拼一样。不过何泉知道怪物不是不见而是变回狗,连忙跑到海边等。果然,没过多久狗游上岸,乱甩身上的水,一瘸一拐往森林走。 “堤丰!”追上去,发现他满肚子的血,心痛得要死,连忙检查伤口。不过除非了触目惊心的血迹,并未发现创伤,不知是体质特殊有惊人的恢复力已经痊愈,还是沾的是别人的血。 “我去找点药吃,消耗过大,光吃肉补不回来。”狗还知道要补身体,自己去森林啃了几种叫不出名字的草药,然后趴在树下休息。 他累得不行,连从来不会停止抖动的尾巴尖都安静下来,很快睡着。趁这个空档,何泉和肉肉回山洞做了许多美味,端到森林地等狗睡醒。堤丰闻着味张开眼睛,吃过东西还是半死不活地趴着,情绪低落。知道他输了不开心,何泉先把肉肉只开,然后抱住他:“吃不上美人鱼的肉也没什么,别自责了。” “什么叫吃不上也没什么,你知道那是什么美人鱼吗,是黄金美人鱼。”特别加重这几个字,还跳起来捶胸顿足:“不管是人鱼、鱼人还是美人鱼,体色越浅蕴含的能量就越丰富,吃了他们的肉,获得的效果也就越好。黄金美人鱼是金字塔的顶点,等我把这条吃完,美貌起码能上两个台阶!” 哈? 本以为堤丰那么拼命是为了自己,谁知他在说美容的事,何泉彻底傻眼。 “逆天的美容神器啊,就这么让他从眼前溜走了。人家不开心啦,人家要吃美人鱼的肉肉变得更漂亮成为宇宙第一美人。”低潮过后就是满地打滚,撒泼耍赖,动作表情跟要不到玩具的熊孩子一样一样的。 “你在我心中,现在已经是全世界,不,全宇宙最漂亮的人了。”原来抓美人鱼不是为了他,何泉多少有点低落,又不能放着狗不管。说完安慰想起狗不喜欢别人说他是人类这种低等生物,立刻改口:“不是人,是全宇宙最美艳动人的高级智慧生命体!” “哼,还算你有眼光。”狗卧下,发现肚子脏得不行,又哼唧要洗澡。 何泉心痛他大战之后太累,不让去海边,自己打来清水把狗从头到尾洗得干干净净,末了用毛巾擦湿漉漉的身子,再把毛都梳理整齐。狗被伺候得快要升天了,爪子一抖一抖的,尾巴也摇来晃去。心情好转,话匣子打开:“肉肉之前告诉你的黄金人鱼的说法其实不对,你已经看出来了吧。” “恩,不过生活在冰川的美人鱼到这里的目的是?”十分好奇这么厉害的生物到这里干什么。 “因为交尾的季节到了,他来辅助人鱼繁育后代。”狗挖挖鼻孔,露出猥琐的犯贱表情:“你知道人鱼不需要结合就能生育后代,繁殖方式和鱼类相同。但是负责受精的王种需要刺激才能产生精子,只是外貌漂亮的王种对普通人鱼没有交配,所以需要与同宗的美人鱼进行交尾,之后再给人鱼卵受精。这条黄金美人鱼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是来给王种播种的,这是他们数万年来不可间断与逃避的责任。” “等等,那条美人鱼应该是男的吧。”距离虽然远,但还是能看到美人鱼胸前一马平川。如果不是男人,那这个妹子就太悲剧了。 “是男的啊,人类不也有同性恋吗,这么惊讶干什么。”堤丰很淡定,见怪不怪,接着又反应过来,何泉奇怪的不是同性结合,而是同性能生育这种事,少不得继续解释:“你理解错了,不是让美人鱼和王种生孩子,是让他们爽了之后产生精液让卵受精。简单的说就是我把你撸射了,你再用精子让别人怀孕。” 虽然知道狗是在说自然规律,可是听起来,怎么这么不对劲? 何泉面红耳赤,浑身都不好了! ☆、第28章 骑士大人 “再过三天就涨潮了,一整个月都困在山洞里,好无聊哒,不如我教你下棋打发时间。象棋规则简单容易上手,但易学难精,琢磨的过程千变万化,百玩不厌。棋盘可以刻在平整的岩石上,棋子就用粘土来捏,你手那么巧嫩豆腐都能雕出花来,这点小事妥妥的。”科普完人鱼繁殖后代的知识,又抱怨接下来的日子不好过,何泉趁机建议搬到别的地方去,狗死活不干。 晚上休息时,他终于找到堤丰不肯离开的原因。 洞穴最里面的石壁,刚好是躺下后侧过身就能看到的位置,上面刻着两个名字。其中一个由类似英文的字母组成,何泉不认识,却从T打头的组合推测出读音为提丰。另外个形状像汉字,字形奇怪复杂,即使是中文也不可能是现代人使用的简体字。至于意思,连猜都猜不出来。但这两个刻痕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雪雨,也不知被狗抚摸过多少日夜,连边缘都发白磨平了。 他脑中忽然出现这样的画面:一袭绿色华服,头戴精美羽饰,举手投足间满是帝王之气的男人扣住堤丰的手。两人十指交错,共执匕首,一笔一划刻下彼此的名字。奇怪的是,明明不认得的古老文字,脑内小剧场里的画面却变化成他认得的字体。 句芒! 奇怪的组合,看不出含义,既不像姓也不像名。堤丰用手捂住那两个字,表情虔诚得像朝圣者触摸他的圣物。莫失莫忘、不离不弃,这是他对男人许下的誓言,字字句句出自真心。然后,那个男人就消失了,剩下堤丰一个人傻傻地守在石壁前,坐了好久好久。 那画面一闪而过,真实得让人窒息,但何泉知道这不过是他脑洞太大脑补出来的个狗血情节,和现实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狗那么贱的生物,三分钟不毒舌就会憋死,怎么可能如此琼瑶地情深不寿。可就算是假设也点燃他心中的怒火,因为墙壁上留着旧情人的名字的的确确是事实。 什么玩意啊,够痴情的! 何泉忽然无名火起,抬腿踹开赖在自己身上的狗。 “反了你,区区一个臭奴隶居然敢踢主人,信不信我把你吊在外面大树上抽得你三天下不了床。”堤丰起床气向来厉害,这次没动手只是骂几句大概是因为跟美人鱼干架元气大伤,蹦跶不动了。何泉剜了狗几眼,懒得搭话,背上背篓抬腿就走。心情躁郁时只有干活才能忘记烦恼,所以他打算去挖点火苕,再摘点能放很久也不会坏的蜜柚,尽可能多囤积食物,以便能平安度过汛期。 异世界没有黑夜,就算现在是半夜也不需要照明,去哪都畅通无阻。他沿着上次做的路标走了好久,有几次身后发出响动,以为堤丰追来了,回头去看,只是风在作祟。 到底在期待什么,总是自作多情! 负面情绪一旦产生,就会陷入自我厌恶的漩涡,然而何泉不是那么多愁善感情绪起伏不定会被击溃的人。事情很简单,发觉狗留在这里全因割舍不下,他感到难受,但也理解。堤丰毕竟活了那么久,寿命也许比人类的文明还要长,有几个忘不了的伴侣实在太正常,要没有那才奇怪值得深究。而且那些人早已死去,尘归尘土归土,怕是连骨头都化成灰了。 没必要跟死者吃醋! 不对,吃醋? 这个词冒出来后,何泉直接吓出一身冷汗,他对狗的感情有必要突飞猛进到这种程度?妈的,怎么一旦接受自己其实有点喜欢狗这个设定以后,就跟洗脑似的死心塌地,至死不渝了?这么发展下去,要输的一败涂地,不可以! 而且那是只狗,是狗啊。就算这个世界没有女人,饥不择食好歹也找个像人类的生物,再不济也等狗变成人再激动,还是一身毛,冲动个什么劲。何泉内心世界热闹非凡,脑内展开激烈会议,关于人类与狗谈恋爱的可行性进行全方位讨论和分析。最后,想到脑子冒烟也没结果,只能顺其自然。 他沿着标记找到火苕生长处,用葫芦做的铲子掘土,不一会就挖了一堆。大概二十斤,要是没有竹楼,手提的话够呛。回去的路上因为想着堤丰的事,居然走错路,等反应过来时已经来到陌生的区域,再往前是临海的悬崖。 得赶快原路返回才行! 正准备离开,不远处的鸟叫吸引了他。放眼望去,数以千计的海鸟在岩石上筑巢。这些海鸟体型不大,像天鹅,周身洁白,展翅而飞时有种高贵典雅的圣洁气质。不过这些都不是最吸引人的,让何泉移不开眼的是一个挨一个的窝里躺着的大白蛋。这可是好东西,不但能长期储存,味道也很鲜美,无论蒸煮烹炸都好吃。不过海鸟是他没见过的品种,不知蛋是否有毒,最好先捡一个回去给狗鉴定。 一般来说鸟都怕人,可这的鸟没见过人类,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何泉跑过去,鸟蛋都没摸到就被啄得满头包,灰头土脸的滚回来,大失败! 我还不信治不了你们! 倔脾气上来,非要弄个蛋回去不可。大吼大叫,丢石块,用树枝打,无所不用其极。结果累出一身臭汗也没个所以然,一无所获不说,还摔了两次。对付地球上鸟的方法全不管用,这里的海鸟胆子大得要命,又护犊,有力的长嘴啄得他浑身乌青。 “赶鸟不能蛮干,看我的。”就在打算放弃美味,回去找狗来当救兵时,一身铠甲的褐发男子骑着四蹄踏过路面就会绽放花朵的战马从林间走出。他修长的身体裹在银白色盔甲中,腰上挂着镶满宝石的长剑,正义之气溢满全身。看起来不像坏人,声音也很温和,只是脸上带着头盔,看不清楚长相。这打扮这装备是个骑士没跑了吧,难道是救了肉肉的那个? 可是世界之大,怎么可能走到哪都能遇到有渊源的人,又不是写小说,也太巧了。不知是敌是友,所以何泉没说话,还起了势头不对撒腿就跑的念头。 忽略他的无礼,骑士只是从包里取出一张纸片,折了几下,粗略看上去是只鸟。纸鸟成型后像天空飞去,体型也跟着扩大数倍。它凶猛地冲进海鸟群,很快把海鸟赶走。不到十分钟山崖上空荡荡一片,只剩无人看管的空巢和好像在说快来吃我,我很美味的大白蛋。 “海天鹅的蛋没有毒,你和你的朋友都可以食用,我允许你拾取此地三分之二的蛋。”骑士做了个请的姿势,解释道:“它们缺乏天敌,食物又单一,繁殖得太多会破坏生态平衡。如果你不吃,我就销毁它们。” “别踩,太浪费了,打碎还不如给我。不过一次带不走这么多,你给点时间让我搬运。”骑士抬脚踩碎两个,见不得浪费食材的他立刻出声制止,同时又疑惑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跟堤丰那个环境保护狂一个调调,开口闭口都是生态平衡,自然法则。 “我帮你。”大概是嫌他耽误时间,说完取出一个茶色布袋。 骑士动作优雅地打开袋子,右手微微合拢,手心中聚起耀眼的白色闪光。他轻声说:剔除所有未受精卵,剔除基因缺陷卵,剔除次级卵,提出可能存在缺陷卵。然后蛋在窝里翻滚,竟然像有生命一样飞向口袋。最神奇的是那个看起来跟钱包差不多的袋子,装了几百个蛋以后大小居然没变。 魔法真是太神奇了! “这是什么?”简直是机器猫的四次元袋,要是他也能得到一个,以后出外采集就方便了。 “虚空仓库,是一种魔法制品,口袋与空间裂缝相接,物品放入不会占有携带者的空间,是旅行者必备的随身物品。你来到这个世界也十几天了,怎么,这些知识那位大人还没有告诉你?保护过度可不好,再珍贵的宝物总有要展现给别人看的一天。”骑士说的是堤丰,而且似乎对他们的情况了如指掌:“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认识那位大人,怎么说呢,这个世界没人不知道他。他是无与伦比的存在,是所有人的英雄,我们甚至不敢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当他带着昏迷的你来做入境记录时,整个‘时光之子’都沸腾了。要知道他痛苦太久,太需要得到幸福,而你,我们认为你可以给他幸福。” 何泉吃惊,同时也警惕和不安起来。 “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对了,尚未自我介绍,我是时光守护者,职责是守护这个世界的自然平衡。”骑士脱下手套,伸出和用剑的战士完全不同的修长洁白的手指:“我的名字是加尔思科兰·萨比迪比斯,你可以简称加尔。我是个圣骑士,同时也是堤丰大人的崇拜者之一,所以才去研习魔法。目前正在寻找一只话唠人鱼,还有古天食鱼鹰的幼崽。” ☆、第29章 骑士大人 还真是帮过肉肉的那位骑士! 惊讶之余,也没放过两个关键细节——第一,堤丰在这里应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只在海岸边缘游荡,不和其他种族打交道。因为要达到人人皆知的程度,得有许多英雄壮举才能成为传奇。第二,自己昏迷时曾经被狗带着去做入境记录,这事归时光守护者管,也就是说他们会监控这个世界的所有生物,那他的隐私不是全暴露了? “关于我,你都知道什么?”骑士看上去彬彬有礼,人畜无害,但他的身份令人畏惧。 “身高体重长相血型人种健康情况等等。”也许是看出他的抵触,加尔连忙解释:“这些数据都是那位大人提供的,我们只负责做记录,没有深入检查,更不会冒犯你。海岸线是大人的私人领土,时光守护者不会进行窥视,请放心。” 这还差不多! 打消顾虑后,何泉很快发现加尔对他虽然没有达到毕恭毕敬的地步,却很尊敬,言谈举止亲切而且很热心,大概和自己受到堤丰照顾有关。这么强大的劳动力摆在眼前不用白不用,干脆提出一起收集食材的建议,对方立马拍胸脯答应,而且十分能干。 虚空仓库根本是个外挂般的存在,有它就不用担心运输问题,也不受物品体积和重量限制。加上魔法助阵,甚至不需要亲自动手就能整理分类采集可食用的各种蔬果。何泉的目标主要在能放十天半月甚至更长时间也不会坏的食材上,储备了许多火苕,柚类果实,椰子还有各种坚果。 他们很快采集到能吃一个月的食物,还猎了两头鹿,简直是满载而归。 “我想去拜访那位大人,但他很不喜欢被打扰,所以……”骑士有点尴尬地请求:“如果他发怒,还请你帮忙安抚情绪,至少别把我当场分尸了。” 居然指望我,我也经常被他乱打飞踢好不好。何泉内心咆哮,还是表示自己会尽最大的努力安抚狗的情绪,骑士才松了口气,两人骑上马朝山洞飞奔,路上他忍不住好奇说出心中的疑问:“为什么你也会说中文?” 肉肉的中文是外婆教的,来自中国的穿越者因为孤立无援,没有亲人知己朋友,在异世界普及家乡的语言增加同伴情有可原。但眼前这位时光守护者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像地球居民,难不成他们还跟公务员似的,需要掌握几门外语才能考核上岗? 面对疑问,加尔没有隐瞒,反而大大方方说了:“因为时光守护者这个组织的创建人来自华夏大陆,他把许多异能者聚集在一起,赋予我们神圣而伟大的使命。为了方便交流,中文就成了通用语。当然,我们说的中文跟你学习的现代汉语有所不同,更接近文言文。那位大人二十年前回到这里,说我们太古板太文绉绉了,一点都不好玩,于是开设斯巴达魔鬼补习班,硬把大家教成现在这样。还打开时光之门,让我们轮流去体验现代都市的生活。说实话,人类社会还真是乌烟瘴气,到处都是污染,空气跟毒气一样,不知道你们怎么活下来的。”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各国面临的大问题,就算是乡镇也少有纯净的山水,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去了地球肯定不适应。不过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那个创始人什么来头?加尔的用词很奇妙,他没说中国,而是用了华夏大陆,说明年代久远。 “创始人?能跟我说说他吗?”应该是几千年前的事了,何泉脑海中又浮现出石壁上那个名字。 “我知道的并不多,因为他在我加入时光守护者之前就死了。其实说死也不正确,按照物质不灭定律,他只是改变自身形态,以另一种形式存在而已。”宇宙中的物质总是保持一种平恒的状态,一种物质消亡了,另一种物质必然又会出现。当然,这么深奥何泉听不懂也没兴趣,他就想知道那个人叫什么,和堤丰有没有关系。 “他叫句芒,是代表春天,掌管所有植物的神。”和堤丰坚决不承认有神存在不一样,加尔很轻易就说出这个词。不过他嘴里那个名字的读音与何泉理解的不同,所以一下没有把名字对上。 狗忙?谁这么无聊起这种名字! “写成汉字是这样,句是多音字,放在这里念g抽,也有草木初生时,新长出的拳状嫩芽的意思。”大概是猜出他理解错误,骑士耐心解释,最后还多嘴放了个大八卦:“听说他是那位大人的丈夫,不过年代久远,不知真假。” “啥!?”何泉没听清。 “我说,我们组织的老大是那位大人的合法配偶。这个世界从以前就是男多女少,为了让男人雄性公的太多也能繁衍后代,句芒创造了一种植物,它能代替母体孕育下一代,所以这里的人很多都选择同性做伴侣。没办法,谁叫女性既稀有又珍贵,地位又很高,平时连见都不容易见到,”有马骑当然比负重步行快得多,很快来到山下。再走几步就到家了,何泉却不肯动。没搞清楚关系之前他不想上去面对狗,偏偏骑士老不说重点,一直在扯什么母系社会,男权女权之类的话题。 无法忍,只能很不礼貌地打断他:“你说句芒是堤丰的丈夫?” 那只自大得要命,绝不会服从任何人,向来以自我为中心的贱狗,他愿意屈居人下当妻子那一方?怎么可能! “卧槽,你个不听话的臭奴隶死到哪去了,老子肚子饿得要命,还不滚上来给我做饭!”一阵怒吼打断谈话,狗怒气冲冲跑出来,发现等了半天的人坐在某个电灯泡的战马上,气得毛都竖起来了。他二话不说,直接从半山跳下来,先飞踢何泉把他踹下马背,再一口咬碎骑士的头盔,照他脑门乱啃。 “阁下饶命,阁下轻点,真的很痛啊。”加尔满头鲜血长流,又不敢反抗,还得摆出合理的姿势让狗咬得顺嘴。 狗乱咬一通,拿脚踹了十七八下还不解恨,最后蹲在被打趴下的骑士背上审问何泉:“说,你们都干什么去了!有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坦白从严抗拒更严!” “怕你醒来饿,去帮你找吃的,加尔路过帮我把东西带回来。”何泉捂着摔痛的腰爬起来,开什么玩笑,都坦白了还要从严。 “说谎,你都骑在别人的马背上了还骗我,你这个不守妇道的男人。”被冤枉加上扣莫须有罪名的帽子,本来应该生气,可是听狗这不着边际的抱怨,简直气极反笑。要不是有外人在,他估计会把狗搂在怀里好好安抚一番,再说句雷人的台词——你这磨人的小妖精! “阁下,再不止血我要虚脱而死了。”被当成人肉坐垫的加尔终于忍不住小声说了句话,结果正眼都不看他,一尾巴扫过去,流血变大喷血,伤上加伤。本来以何泉的个性应该会劝架,可他记恨骑士说堤丰是别人妻子的事,干脆坐在旁边看好戏。 狗欺负够了,才问:“名字,直属上司是谁。” “我是时光守护者第十三骑士团的近卫骑士长加尔思科兰·萨比迪比斯,归苏伊娜女士管理。”加尔自报家门,又说了很多奉承的话,比如大人您的毛发真是万中挑一,您打人的姿势简直高大威猛无与伦比,夸得提丰鼻子翘老高。不过狗的本性是好花照听,该毒舌的一点也不含糊:“不就是个枪兵吗,谁给你的许可让擅自闯入我的地盘。你犯规在先,我杀了你再咬死你们的女头目也不算什么大事。” “他好像是来找肉肉的。”见狗目露凶光,何泉觉得再不出声制止可能真的要出事,连忙帮着解释。 谁知骑士还不顺着台阶下,居然摇头:“其实我来这里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一睹阁下的风采,另外送上拥有极品塑身功能的粉红鲨鱼皮制作的套装以及美容圣品深海巨型黑珍珠粉。” “粉红鲨鱼不是灭绝了吗!这可是冬暖夏凉的好东西,穿上能增加体香,美体塑形,吃再多也不会胖!”狗满心欢喜,终于把屁股挪开,浑身是血的骑士狼狈地爬起来,掏出一套很可爱的狗狗套装。由一件小衣服,一顶造型甜美的帽子和四只小鞋子组成。颜色粉嫩,带着白色的漂亮纹路和许多白纱装饰,散发出自然的清香味。 “是真东西,你这杂鱼不错嘛,还挺有眼光。”狗围着衣服转,然后叼起来跑向何泉:“快,快给我穿上!” “穿上会不舒服吧。”何泉有点犹豫,但狗双眼闪闪发光,硬是把自己打扮成贵宾犬。完事后,他得意地走了几步,陶醉于自己的美貌。趁他无暇顾及其他事,何泉准备去山洞里取止血药给骑士包扎。他去了最多十分钟,回来后人和狗都不见了,找了半天,在海边寻着了。 他们似乎在谈话。 何泉远远听了一耳朵,被惊得心脏几乎停滞。加尔说:“阁下,您比我上次见您时更虚弱了。如果再继续使用力量,您所剩无几的寿命很快会消耗完毕。” ☆、第30章 骑士大人 堤丰会因为过度使用能量消耗寿命而死?所谓能量是指魔法,还是随便变回真身?何泉无法理解,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可以,那只贱狗怎么可以死,他都活了几千上万年了,难道不应该继续活下去,直到地球毁灭吗?一定是他们合伙来整人,何泉这么安慰自己,肯定是小气狗因为他骑着别人的马回来,决定用这种方法教训人。对,一定是这样,那么厉害的狗不会出事! 可是骑士的表情很严肃,一点也不说谎,他单膝跪下:“阁下,请允许我留在这里照顾您。” “才不要,给你十秒钟从我面前消失,不然把你丢到地球上的红灯区去,让那些喷着廉价香水,浓妆艳抹的社会服务工作者好好伺候你。”狗不耐烦,没好气地赶人。加尔似乎在继续恳求,直到堤丰发出愤怒的吠叫又一口咬破他的头才骑着战马跑了。等人走远,狗屁颠屁颠跑向何泉藏身的岩石,得瑟道:“真是大笨蛋,狗狗的嗅觉最灵敏了,偷听记得躲在下风处,隔老远就闻到你的味。” “堤丰……”欲言又止。 “哎呀,虽然不想告诉你这么伤感的事,但被听到就没办法了。”狗一副超脱生死的豁达模样,迎着海风,朝着水天相接的地方走,接着潇洒地甩身上的柔软长毛,简直就是在拍飘柔广告:“有形的物体终有毁灭的一天,宇宙中存在的一切物质都不例外,我并没有打破法则,违背自然规律获得永生的权利。虽然活了很久很久了,也只有冗长但是有限的生命,所以有一天也会死。” 本以为他会撒泼耍赖满地打滚胡闹蒙混过去,谁知居然说出这番话。何泉楞了两楞,脑中飞快回放与狗度过的每一天,时间虽短,却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日子。接着鼻头一酸,眼眶跟着就红了。 狗也呆了,可能是没想到他会为自己掉泪,二话不说冲过去把人扑倒,舔那双几乎要决堤的眼睛:“哭什么,我从前古生代活到现代,按照你们的年代计算法都十几亿岁了。这么老的化石要死也是很正常的吧,再说活那么久也腻了,搞不好腿一蹬还是种解脱。” 这么久! 十几亿年是个什么概念,何泉搞不清,只是越发可怜孤零零的狗。 “起来,驮你去海边走走,这个点能看到彩虹鲸喷水,哗啦啦啦的喷出彩虹很壮观哦,还被评为这个世界最适合情侣约会的十大浪漫场景之一。”伤感的气氛没能持续太久,因为狗不许何泉悲伤,说那样会亵渎他高贵的灵魂,被低等生物同情还不如立马就死。 他们前往从未去过的海滩,这里没有迷雾,天是透亮的。等了一会,不远处的海面上出现成群结队的庞然大物。它们浮出水面,吟唱震耳欲聋的鲸歌,数十米高的水柱直冲天际,在半空留下绮丽的彩虹。要是平时,能亲眼目睹前所未闻自然奇观是多么难得的事,一定会非常激动,但此时他心里只想着狗:“你做什么事会消耗能量?” 问清楚,然后避免他继续缩短自己的寿命。 “那是加尔的口误,其实和能量什么的压根就没有关系。”狗摇头,说无论是魔法还是变形都不会影响他的健康:“在和美人鱼的战斗中我腹部受伤,也许你也发现了,战斗还没结束那些伤口已经完全愈合,这是因为我改变细胞生长的速度加快修补受损的身体。换句话说,在战斗中无论受多重的伤都没关系,因为能很快痊愈,但是细胞的数量是有限的,使用这种天赋的副作用就是缩短寿命。” “再也别那样了,别去招惹美人鱼。”这个世界的绝大部分生物都不是他的对手,用不着担心,就是那难搞的美人鱼:“加尔不是送了你珍珠粉吗,吃那个一样能变漂亮,再说你本来就很美,不需要再锦上添花,给我们这些长相平凡的人留条活路好不好。” “你今天话好多,真难得。”狗歪头,忽然凑很近,用湿漉漉的鼻头蹭:“如果我说我快死了,你会难过吗?” “不会!”嘴硬。 “那就好。”狗点点头,如释重负,望着远处装深沉:“漫长的思念是件痛苦的事,我不希望你过得不好。” “说得好像想着谁痛苦了很久一样,怎么,那个人是句芒?”偏偏何泉是个煞风景的,根本不配合狗的明媚忧伤,话锋一转,又落到时光守护者的创始人身上。怕他不说实话,搬出有力证据:“山洞的石壁上刻着这个名字,加尔说你是他的妻子。” “爷的真身美吧,长翅膀的小红龙哦,会飞飞的。”狗忽然用穿了粉红色小鞋子的前爪捂住脸,腰跟波浪似的扭动,明显不打算作答,要糊弄过去。 “美个屁,没见过那么胖的龙!”还能飞,真是个奇迹。 “你才胖,你全家都胖,老子那叫面如满月、曲眉丰颊、珠圆玉润,丰神绰约。瘦了吧唧的排骨有什么好看的,爷我丰满,手感一流,冬暖夏凉!”堤丰暴起,眼看要发怒,忽然又怪叫一声:“卧槽,再次发现美容圣品黄金美人鱼!” 说完跳进海里就开游! 你妹,刚说完别去招惹美人鱼,又去,嫌命不够短是吧。这次何泉没法袖手旁观,他两下甩掉鞋子跟着跳下去追狗,发誓决不能让他干任何缩短寿命的事。 美人鱼这次在浅海冒头,身边带着浅青色皮肤长相却不同于其他怪物的漂亮人鱼。两鱼依偎在一起,动作暧昧地焦炭,远远看彩虹鲸喷水。说实话,漫天水雾加上空中的彩虹,再配上传说中的生物,画面唯美,确实值得多看两眼。可惜狗很快打破平静与祥和,大有再干一架的冲动。 “又来,难得这个性冷淡的王种终于进入发情期,你敢不敢不要来打扰别人交尾和繁衍后代啊。我说你是不是守寡太久,终于心痒难耐,需要找点刺激的满足下自己?”美人鱼也发现他们了,不过没动手,而且听他们的对话,两人似乎不只是猎人与猎物的关系,好像认识。 只是现在情况不容多想,何泉靠近,才发现美人鱼的容貌确实非比寻常。和堤丰那种纯净的美不同,他很妖艳,又不乏雄性的征服气息,有种魅惑人心的力量。 “海怪的生死存亡关我屁事。”狗汪汪叫,不肯让步:“主动割两块肉给我补身体,爷就放了你们!” “呸!”美人鱼啐了一口唾沫:“肥成这样还补,都要成球了。” 十分钟内被两次嫌弃太胖,狗的脸渐渐失去笑容,面部表情僵硬得像刚注射了过量的玻尿酸。 “他只是毛发比较蓬松,一点也不胖。倒是你,一个男人长得跟人妖似的不别扭吗!”何泉追上来,开始护短。堤丰可能是真的愤怒了,有人帮腔也没发挥昔日的毒舌本质回嘴,只是死死瞪着美人鱼,眼里都是浓烈的食欲,一股恨不得把对方挫骨扬灰、食肉寝皮的架势。怕他在这里打起来,又要用那种力量,何泉赶紧抱住狗,硬爬到他背上:“我心脏病好像发作了,快背我回去,急救药在岸上。” 狗再想吃肉也没到不顾何泉生死的地步,一听他心口痛,顿时紧张起来,留下一句你给我等着就往回游。美人鱼远远的奚落,哎呦,肥狗卷着尾巴跑了! “不听他的,我们提丰不管是人形态还是狗的样子又或者龙,都是全宇宙最最好看的生物。”这人鱼嘴也真够贱的,不过为什么他也一口流利的汉语,这到底是异世界还是中国啊。 “因为他也是时光守护者,当然会说通用语。”说出疑问,狗答得理所当然。 卧槽,你闹着要吃政府工作人员这样好吗!?爬上岸,何泉已经没精神吐槽了。打算吃亡夫下属的妻子可真够蛇蝎的。 “我和句芒不是你想的那样。”不知为何,狗忽然开始坦白:“我没有和他做过,没有跟任何人发生过关系。我们虽然是夫妻,也只是名义上的伴侣,典型的政治婚姻,一开始简直形同陌路,相处几百年后,渐渐发现他的性格人品都值得敬佩。我尊敬他、崇拜他、依赖他,这是种很复杂的很难解释的关系,和爱情无关。但他爱我,可是因为很多原因我一直拒绝他的爱意,直到他涅槃才开始后悔。他从我身边消失了,这是每一位高次元生物的结局,却不是最终结局。我在句芒死后的一千多年里寻找他的新的能量聚合体,也就是人类所谓的转世。但他不记得我,总是比我先死,永远在我们相爱之前就离开人世。这对我来说太残忍了,就像在处罚我曾经不肯接受他一样……” “那……你现在又找到他了?”何泉忽然喉咙发紧,害怕听到接下来的真相。 “阁下,您不会又打算使用能量吧。”关键时刻,加尔出现,简直是苦口婆心地劝说:“请不要再干蠢事了,您只剩下9万多年的寿命而已。” ☆、第31章 真爱之吻 只剩9万年……还而已…… 何泉觉得他一度要为狗落泪真是傻逼透了! 山洞里放着大量新鲜食材没处理,死掉的人鱼也没来得及回收利用,再过几天就要涨潮了,啾啾和肉肉的窝不知是不是真的够安全。这么多事放着不管,他居然为还要再活九万年的老妖怪伤心大半天。一句话总结,浪费时间和感情! “你去哪,不看鲸鱼喷水了?这么好看的,多看两眼嘛。”他要走,狗屁颠屁颠追去,骑士在十米之外跟着随时待命。 “回家做腌肉,然后捞人鱼。”昨天风向往海岸吹,大量人鱼尸体搁浅在沙滩上,势必得在发臭之前进行处理。这么多,足够幼鸟吃到羽翼丰满,可以自由飞翔练习捕猎为止。虽然储存是个大问题,不过加尔自告奋勇,愿意捐献两块魔能冰晶。这种富含能量的宝石根据其本身的大小,可以使一定范围内的气温保持在零下,相当于现代社会使用的电冰箱,这样就能解决大批食材的保存问题。 “我不希望你太过依赖魔法物品,只会让人变得懒惰,忘记发誓要野外求生的初衷。”他想要虚空仓库,狗已经知道了,就是不同意:“鲁滨逊可是一个人流落荒岛,什么都靠双手打造,脚踏实地的扩张自己的王国。你呢,总靠装备开外挂算怎么回事,要我说连冰晶也不应该给你。” “不给我可以啊,啾啾那么能吃,没有冰晶保存人鱼尸体,你以后得两天捕猎一次,反正出劳力的不是我。”何泉斜眼看他,嘴角充满鄙夷的幅度让狗气得吐血,仔细想想又觉得此话有理,才勉强点头答应,不过虚空仓库不肯让步:“我说你怎么回事,刚才还眼眶含泪担心我的死活,现在就爱理不理了,翻脸比翻书还快,有你这种奴隶吗,恨不得主人立刻去死。我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啊,是能把你送回地球还是怎么样!” “呵呵。”皮笑肉不笑:“你死之前恐怕我早就化成灰了,不好意思,人类连9万多年的零头都活不到。” “9万年真的很短暂,对拥有极其漫长的十几亿年生命的生物来说就是一眨眼的事。加尔说那句话是根据我的寿命来的,你怎么能按照人类的思维方式看问题。”狗急得团团转,尾巴不安地上下起伏:“没骗你,真的。” “我知道,也没生气,就是想呵你一脸。”人类理解的所剩无几的寿命应该是几年甚至几个月几天而已,没想到是几万年,这时间长得不可思议了,导致先前那些伤感瞬间灰飞烟灭。所以现在何泉不担心狗生命时候会死,而是忧虑自己死后他怎么办。想到这一点又觉得有点自作多情,因为就算他死了,狗也会再找他的转世。 听过堤丰与句芒的过去,越发疑惑自己就是那位春与植物之神。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会对狗心跳加速、割舍不下、念念不忘,因为魂牵梦萦了这么多年,刻骨铭心的爱意早就深入骨髓,无论轮回几度都会爱上同一个。对狗产生反应搞不好是命中注定,逃不掉的事。 “又在想什么,摆出一张好可怕的脸。”咬住何泉的腿,狗开始耍赖:“本大爷肚子饿得走不动了啦,都是你不做饭给我吃,导致出现低血糖症状,现在头晕眼花、四肢无力,马上就要虚脱了。” “满地都是吃的,随便啃,小心鼻子别被夹掉。”这片沙滩螃蟹特别多,有地球上见过的,也有造型奇异的新品种。何泉知道狗不喜欢螃蟹,因为在小岛上被狠狠夹过鼻子,所以故意叫他去咬,又把狗气得全身毛都炸开。望着空中飞舞的银色绒毛,他不忘奚落:“更年期到了?怎么天天都在掉毛,你别叫提丰,改叫毛在飞得了。哎呦,这名真霸气,听起来有种武林高手的味道。” “呸呸呸,脱毛还不是给你气的,你以为我愿意掉啊,这么珍贵的毛掉一根我都心痛。”两人斗嘴,你一言我一语,不多时就回到居住的海岸线。 “狗大爷,何泉,骑士大人,你们终于回来了。”肉肉带着幼鸟在等门,见一行人归来老远就扯开嗓门开始喊,啾啾也跟着叫唤,扑打翅膀飞向骑士,看来他们已经混熟了。 加尔到这里,其实有三件事要办。 时光守护者救了一只被严重烧伤的古天食鱼鹰,根据伤痕推测是堤丰下的毒手,虽然他们不敢拿狗怎么样,但过场还是要走的,于是派前段时间曾经送鱼人到达这片海岸的加尔前去调查情况。骑士也因为许下诺言,要帮肉肉找到黄金美人鱼,所以欣然接受任务。结果临走之前又被上司嘱托不用回来了,留在那好好伺候快死狗。可是狗根本不要他留在这里,现在进退两难,好在肉肉见到他十分欢喜,把自己的树屋让出来,这才让可怜的加尔有个落脚之处。 为证明自己留在这里很有用,他花了点时间,在山洞旁边凿开一个约十平米的四方石室,布置冰晶,调好温度和湿度,再把收集来的食材摆放整齐。刚忙完这些,通讯器上某位以脾气暴躁著称的美人鱼族祭祀加时光守护者高层管理的大人物发来信息——贱狗发飙来找干架,十分钟之内不赶到现场把他拖走,不然我就进入战斗状态。好好教训他! 这段话吓死个人,相信黄金美人鱼说到做到,于是加尔丢下手中的活计,飞奔向海边。幸好狗已经驮着何泉上岸,白担心一场。 走到山脚下,他向何泉汇报冰洞修建完毕,并带路参观,做详细介绍。洞内从中间划分出两个区块,左边气温是零下15度,最适合的冷藏,右边则是4度左右,用于保鲜。门口有魔法屏障挡住冷气,人可以自由进出不受阻碍,又可以保持寒冷。虽然冷冻的食品很难保持鲜味,口感变差,但在长达一个月不方便外出捕猎的汛期中,有了这个巨型冰箱能减少很多麻烦。 何泉连忙把藏在虚空仓库中的食物取出,该洗该切该打包分装的全部整理好,放进冰洞,接着就是捞人鱼尸体。 他们分工合作,善于游泳的肉肉和可以水上行走的骑士负责去海里寻找死去的人鱼,并搬运到岸上。何泉则负责处理,快速取出珍贵的内脏,然后去掉难以下咽的上半身,再把鱼尾洗净切块挑出筋膜搬到冰洞储存。鉴于人鱼上身像人又长得很渗人,所有人都认为只留下鱼尾就够了。啾啾呢,负责吃新鲜的人鱼上半截,尽量不要浪费。 大家都在忙,只有狗趴在沙滩上,享受温暖的海风:“我看加尔看上唐僧肉了,不然怎么会这么热情,枪兵都是些禁欲的老古板。” “别胡说,他还小,少带坏小朋友。”问过肉肉,他们和生长快速的人鱼不同,成长期和人类几乎相同,只是衰老得很慢,成年后有非常漫长的青壮年期。不过肉肉的五官都没长开,只有十五岁而已。要谈恋爱,还太早! “啧啧,年轻人,你又在秀下限。你的国家之所以提倡晚婚晚育,是因为你们虽然地广,但西北有巨大的土地属于高海拔、严寒,不然就是干旱缺水又沙漠化的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不适合人居住。人口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和沿海一带,这样可生存的空间就急剧缩小,如果还早婚再放开生,那要挤爆炸了!”狗说得绘声绘色:“其实很多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都是16岁左右,人在那个年龄已经发育到可以传宗接代了。再说中国古代也全是早婚,30几岁就当外婆的人多着呢。” 狗说大道理,末了总结,肉肉哪里小,可以行房了! “从你嘴里说出来,怎么感觉这么怪呢。”十四亿年的处男狗狗,兴趣盎然地讨论别人的感情甚至那方面的私事,还装出一副专家的样子,听起来很好笑。 “我说你是蠢货还是白痴,没吃过猪肉还就没见过猪跑吗,处男就不许看看小动作片了?”狗不服气,说自己观察过几十万种生物,包括那些已经灭绝的物种的交配行为,对这事早就了如指掌,就差实践了。 “知道步骤和真的行动是两码事,就跟你把脑子里的创意变成实物一样,有可能出现偏差。而且你需要一个经验丰富的初体验老师,不然容易留下可怕的心理阴影。”何泉语重心长地拍狗的头,忽然觉得可以逗逗他:“你要是能变成人,我可以陪你试试。” “没有能量球变个屁啊!”说到这件事,堤丰气不打一处来,猛地一头把何泉撞倒,骑在他身上乱打:“你陪老子的能量球,你陪老子变成人的机会!” “阁下,我知道一种魔法可以暂时解除你身上的变形效果。”加尔不知道什么时候上的岸,也不知道听了多少,不过他简直是个神助攻:“这个万能魔法就是让白雪公主复活,让睡美人悠悠转醒,让青蛙变成王子的——真爱之吻!” ☆、第32章 真爱之吻 “怎么在异世界还有人被童话故事洗脑成这样,三岁小孩都知道那不是真的。”何泉头顶几根黑线,狗则懒洋洋地说:“早就亲过了,屁用都没,还是狗!” 什么?居然都亲过了!加尔看着某人,一副你下手实在太快,连这么凶悍的传奇人物都拿下了,在下佩服的表情接着说:“可能是你们还没有心灵相通,所以真爱之吻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要不然先培养感情,过段时间再试试?” “试你妹,还不给老子滚到海里捞人鱼,今天处理不完你等着被扒皮去骨剁成肉馅包饺子。”狗这次没娇羞而是真的生气了,甩头往回走,何泉只好把手里的活交给骑士跟上去:“怎么了,加尔只是闹着玩,没恶意。” “区区一个枪兵居然跟我开玩笑,真是活腻了。”堤丰爬回山洞,窝在角落开始叫饿,一刻也等不了,马上要吃。 “看不出你阶级观念还挺强。”着手准备食物,顺便问:“老说他是枪兵,为什么带的是剑。” “那把剑又不是战斗用的,象征骑士身份的装饰品而已,真正的武器破坏力太大不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召唤出来。没记错的话他的武器是暗魂炎枪,是在地心的熔岩中淬炼,再放入极地冰川中浸泡好几百年才打造而成,威力强大的大范围杀伤性武器。”狗先啃了半个柚子,又嚼香甜的火苕,才没有那么着急地催促:“你要喜欢我也给你做一把,不过没那么实用,主要是款式够华丽,带着能引人注目。但是呢,这么惹眼的装饰品也很挑衣服,配不好就难看了,一股浓浓的廉价COS气息。” 真是三句话不离美容养颜衣着打扮。 可是,这么臭美的性格为什么不惹人讨厌? 一边和堤丰聊天,一边处理食材,时间过得很快。因为加尔带了大小合适的锅来,他决定好好熬点汤喝。剜下大脚鹿的膝盖骨,先用清水洗净,再敲破加花椒煮沸,倒掉血水之后用小火慢炖,这样得到的大骨汤十分鲜美,用来做火锅汤底再好不过,肯定比上次捕猎时吃的简易火锅更美味。 趁狗聊累睡着,骨头也需要慢慢炖煮的时间,何泉到隔壁的冰洞搬了两块肉出来切片。期间他一直在想,很多很多年前,句芒也是这样无微不至、不厌其烦地照顾堤丰?狗虽然博学,却缺乏生活能力,可见被人伺候得很好。那么,不仅是句芒,连他的每一任转世都心甘情愿照顾狗,陪伴他吧。所以作为最新转世的自己也逃不过这种命运,当然,也不想逃避。 一旦把自己设定成句芒,对狗的好感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好像先前的迷茫和恐惧都消散了,只剩下一腔热血的冲劲…… 到晚间,加尔和肉肉把人鱼处理完毕,冰洞塞得满满的,给人一种屁股底下有粮心里不慌的感觉。肉肉没干过那么重的体力活,回来以后累得哼哼,骑士则因为受过严格训练,别说叫累了,连一点倦色都没有,还帮着准备晚餐。 晚饭是大骨汤火锅,涮肉片,有几个凉拌小菜,还有爆炒人鱼肝,主食是煮熟的火苕。一群人吃得尽兴,可惜没有助兴的玩意,何泉又提出要自己酿酒。 “温度不够,没办法自然发酵,做出来不是长毛就是馊的。”谁知狗一点也不积极,反而泼冷水。 “我可以从主城带点……”加尔想博取好感,不过话只说了一半,就被狗刀子一样锋利的目光瞪回去,何泉知道狗在不爽,立刻打圆场,说他来这里就是想体验野外生存的,弄个冰洞已经很犯规了,要再想什么来什么,那和呆在现代社会有什么区别,当然还是要自力更生才有意思。 “你确定?”要是没他带来的厨具,还用贝壳当锅做菜,这样真的好玩? 何泉有点尴尬地咧嘴笑,说真的他很想要什么都装得下又不会增加重量的虚空仓库,然后再来张柔软点的褥子。可是看到狗那么怨恨的眼神,再多要求都只能藏在心里,不敢说出来,就怕伤那只玻璃心傲娇狗的心! 接着来的几天,加尔帮着为一个月汛期做准备,直到狂风来袭,暴雨倾盆而下,海水开始凶猛上涨为止。不过,免费苦力也就到今天为止了,他要在海水完全涨起来之前离开,带啾啾回总部体检做记录。又因为不放心把肉肉一个人丢在这里,请示之后决定一并带走,等下一个阳之月升起时再回来。就这样,方才还热热闹闹的山洞忽然静下来,洞外的雨声淅淅沥沥,敲打在一人一狗心上。他们都很清楚,这下成了货真价实的二人世界。 “原来阴之月是湖蓝色的,散发的光芒好漂亮。”为了缓解尴尬气氛,何泉先找话题:“不过气温降得也太厉害了,直接从初夏到深秋,好冷,早知道准备点柴火取暖。” “知道冷还不滚进来,蜷在洞口吹冷风很爽?是不是打算把自己折腾病了好偷懒不干活,告诉你,想白吃白住门都没有,爷我剥削廉价劳动力可比周扒皮还厉害。你要是生病了,就等着被我榨干剩余价值,然后丢到海里喂人鱼吧。”山洞外有天然岩棚往外伸出好几米,地形又是里高外低,雨水是灌不进来,风却毫不留情。 可何泉没见过那么奇异的自然现象,总想多看两眼。不肯挪地方。 这个世界的阳之月是橘色的,和地球上的落日差不多,有一定光芒,但不刺眼,看上去暖洋洋的,不稀奇。稀奇的是这如天池湖面般纯粹的阴之月,散发出清冷的光,却不拒人于千里之外,即使久久凝视眼睛也不会难受,反而有种被治愈的奇妙感觉。只是阴之月上升带来的是大范围降温和日夜不停的大雨,接着就是涨潮。才半天时间,海水已经漫到山脚,正凶猛地拔高水位。 “低等生物真是麻烦,没见过世面,连阴之月都要盯着看半天。以后我要带你去见识更稀奇的,你还不成了土包子进城,刘姥姥逛大观园,丢死人了。”他不动,又冷得抱成一团。狗嘀嘀咕咕骂了几句,还是迈开大步走过去,卧在何泉身上用身体帮着取暖。 “好舒服,你是不是能调节体温,平常你都是凉悠悠的。”抱住像暖暖包一样大狗,享受又软又热的触感,有种舒服得要睡着的错觉。 他把头搁在堤丰背上,脑中忽然出现奇妙的回忆与现实重叠。那是很多年前句芒与堤丰相处的片段,已经支离破碎了,还是不甘心地转钻进他的脑袋,在里面生根发炎,织成完整的画面。上万年前的画面,山洞还是这个山洞,只是外面的景色有许多不同,那时候的海岸线离得很远,森林也没有这么巨大,而山高得吓人,几乎藏在白茫茫的云雾里。 堤丰任性地躺在山洞里侧,任凭句芒温柔地呼唤他也不给任何回应。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场婚姻让你感到委屈,但我真的很喜欢你,可以给我一次机会吗?我发誓会做世界上最完美的丈夫,给你任何想要的东西,哪怕是颠倒山河日月,违背自然规律。”男人试图靠近他,但他只要接近,堤丰就往里面缩一点,再次拉开距离。他不回头,也不吭声,冷漠得像一尊美丽但没有感情的雕像。 句芒每天都来,每日重复那几句告白,天天上演相同的戏码。不同的是堤丰的态度,从一开始的不闻不问到有细微反应,再到等人走了会吃他留下的点心而不是生气丢掉,到最后,他甚至会起身目送春神的离去,虽然只有那么一两次。 也许是出于孤独,可能是被恒心毅力大打动,他偶尔会回答句芒的疑问,比如为什么不喜欢我这个问题。 他想了又想才说:“你长得没我漂亮,这么能当我的丈夫!” “就因为这?”句芒哭笑不得,直摇头:“一般来说都是妻子比较貌美,我可爱的夫人。” “我的爱好不要你管,还有,不许叫我夫人,杀了你哦。”一巴掌打掉越轨的手,堤丰又缩回去,留给对方一个冷漠的背影。对阴晴不定,脾气时好时坏嘴巴又很嚣张的配偶,句芒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和包容性。他接纳他所有的缺点和坏毛病,并把这些当成某种乐趣。他付出而不求回报,即使连对方的手都不能碰一下,依然忠心不二,至死不渝。 他们之间,就像拉锯战一样持续了很久! 堤丰依然不肯回应句芒的期待,他拒绝爱他,却开始依赖春神。他需要有人陪伴,需要照顾,像追着母鸡跑的小鸡仔一样与名义上的丈夫形影不离,这比冷漠还要残忍。 向来儒雅温和的神在不知多少年的漫长岁月中终于爆发了,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他企图行使身为丈夫的权力,甚至不惜使用暴力,但他忽略了堤丰的战斗力和一旦爆发就收不回来的愤怒值。那是一场足以改变天地的战斗,以句芒的死亡作为终结。他涅槃之前,眼里不再有爱,而是浓浓的恨意,留下永远无法破解的诅咒——即使你被无数人爱,也会孤独而死! ☆、第33章 真爱之吻 堤丰本意不想伤害句芒,但他怒不可遏,全身的关节都在咔咔作响,根本控制不住。他把这个男人当做最亲密的家人、最心意相通的知己、最值得尊敬的老师、最割舍不下的朋友。家人、知己、老师、朋友,这些身份都不应该对他抱有邪念,不该像发情期的野兽那样没有自制力地扑上来。 恶心! 这是他唯一的感受,这股被人背叛的痛楚无限扩大,点燃悲剧的导火索。 然后冲动的下场就是失手击杀丈夫,这让堤丰陷入无止境的自责。他痛不欲生,追悔莫及,甚至舍弃尊严,跪在身为主神的仇敌面前苦苦哀求,只为救那个男人一命! 他终于得到帮助,在天地万物之间收集句芒涣散的精魄,用于复活已经死亡的春神,结果都不如人意。只有一次,也许是奇迹,居然获得短暂成功,由能量体聚合而成的句芒没有崩塌,像往常那样缓步走近山洞,像以往的每一天那样笑着看自己的爱人,温和而没有攻击性。这一次堤丰没有拒绝,主动献身,牢牢抱住丈夫。 然而春神推开他,只是捉住他的手,在石壁上刻下彼此的名字。 何泉以为句芒最终会原谅堤丰,可是在他的记忆中,这位看上去无害的神用最恶毒的语言再次诅咒:“无论你复活我多少次,我心中的仇恨都不会消失。诅咒你从现在开始不会再对任何人产生感情,无论多少人爱你,都只能独自一人活下去。诅咒你在无止境的生命中只能爱我,思念我,而我永远不会再爱你!” 脑中的堤丰像傻了一样跪在石壁上的刻痕前赎罪,他无法原谅犯下滔天大罪的自己,竟然顺从句芒的诅咒。一次次让自己受伤,一次又一次看见不再爱他的丈夫的转世与人交好,结婚生子,然后死去。人类的一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对几乎永生的堤丰来说那些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其实就是一瞬间的事,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浪。他背负漫长的孤独,在死别中忍受痛苦的折磨,懊恼、后悔、伤痛,用自虐的方式活着,却得不到原谅…… 何泉不忍心再看下去。他强行结束脑内回忆,嘴唇发抖,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对不起!” “冻坏了?忽然道歉是几个意思!”狗不解,竖起尾巴敲他:“喂,你干嘛跟小婴儿一样哇哇地哭啊,大男人眼泪跟断线的珍珠一样,我去太恶心了。” “对不起。”眼睛扫过山洞,堤丰孤独的背影就会出现,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他的前世,这让何泉难受到说不出其他话,只能不断道歉。他知道男人这样掉泪很难看,可是眼泪就是止不住,只能抱着狗放声大哭,好像把内心中压抑的情绪嘶吼出来,一切就会结束似的。 “这货该不会脑子有毛病吧。”何泉哭累了,昏昏入睡,抱着狗的手一直没松开。 堤丰虽然没有表现出嫌弃或者不耐烦,但是歪着头,不晓得对方情绪波动得为什么这么厉害,只好跟某位不速之客商量。而那位美丽的不速之客,就是借着上升的水位,游到山洞附近的黄金美人鱼。他跃上山洞外的石阶,鱼尾脱离海水后没多久就变成白皙修长的双腿,紧接着走过去,手掌贴住何泉的额头。 美人鱼有异能,能读取其他生物的内心世界,在狗的首肯下,他快速查阅何泉难过的原因。结果几分钟后皱了皱眉,无语地说:“这小家伙脑补得太厉害了……” “哈?”狗依然一头雾水。 “他以为自己是句芒大人的转世。”美人鱼轻笑,用手指戳熟睡后依然尽是悲伤的脸,想笑又觉得嘲笑这么痴情又为别人着想的好孩子有点不妥:“还幻想你们相爱相杀,互相折磨的狗血戏码。哭成这样完全是太挂心你,心痛你背负的沉重过去和受过的伤害,简单一句话就是入戏太深。哈哈,你还真捡了个好玩的东西。” “去去,何泉可不是东西,就算是东西也是我的东西。”得知原因,狗忽然很得意,保持被搂住的姿势吩咐:“快割两块肉来吃,最近没好好保养,皮肤都松弛了。” “这一身的毛还管皮肤好不好,你爱美也真是到变态的地步了,整个一神经病疯子。”人鱼靠在墙上,两条长腿优雅地交叠在一起。这家伙嘴巴厉害,不过也没有拒绝堤丰的请求,反而用尖锐的指甲在大腿内侧割出伤口,鲜血立刻冒出来:“肉是没有,血可以给你喝个够。” “故意的吧,这么暧昧的位置。”狗盯着白皙的大腿,没敢下嘴。 “哎呦,这还不是回报你一见面就跟打鸡血一样冲过来干架吗。打又打不过还每次都上来讨打,让我怎么说你好,小肥狗。”从对话来看,堤丰和美人鱼不但认识,关系还挺好,可以开没边际的玩笑。 “爷吐你一脸,要不是属性相克,谁会输给你这种低等生物。有本事你别用冰属性魔法,咱们好好打一次。”堤丰最讨厌别人说他胖,反应和炸毛的猫一样,让人忍不住继续逗。 “是是,我是低等生物,但是再低等也是你制造出来的,父亲大人。”美人鱼挖鼻,做了和美貌十分不相称的动作,可还是赏心悦目。但他说的那句劲爆对白吓得狗蹭一下跳起来,发现何泉没醒才松了口气,恶狠狠地说:“闭嘴,不许叫我父亲,我这么美怎么可能制造出你那种歪瓜裂枣。” “原来是嫌我长得丑才把我过继给埃克罗厄斯的啊,不过我长得不好看也是因为你的基因有问题,遗传学你比我学得好不是,小肥狗父亲。”美人鱼笑嘻嘻的,好像也不难过,倒是堤丰气得脸红脖子粗,有种恼羞成怒的架势,两只前爪乱挥:“走开啦,不想和你说话。我明明还是纯真无垢的小处男狗狗,为什么丈夫和儿子都有了,这不科学!” 正闹着,不远处传来悦耳的歌声,美人鱼抬头,笑着说王种在呼唤我。 “那还不快滚,任务完成早点回冰原呆着,这里气候太热,小心又生病,我可不管治。”狗没好气地转过身,留下个毛发蓬松的屁股,远远看去还真有点珠圆玉润! “滚,我这就滚走,不过滚之前也得把事情办了不是,念念叨叨要吃的东西现在就给你。”临走前美人鱼忽然抽出刀,从胳膊内侧剜下分量不少的一块血淋淋的肉,说这么多够三个人吃,随便你们怎么分。狗见他手内侧血流不止,忙凑上去舔了半天,伤口在唾液的滋润下,神奇得开始快速愈合。不多时,刀伤处连一点疤痕都看不见,似乎根本没割过肉。 “蠢东西,痛不痛?我开玩笑的,又没叫你真下刀,我还没那么禽兽,咬谁也不能咬你啊!”狗心痛得要死,语气也是真担忧,可美人鱼不当一回事,做了个无所谓的摊手动作,侧身跳入水中。入水,腿再次变成金色的鱼尾,紧接着潜入水中,不知去向。 目送美人鱼远去,狗才踱回洞中,没想到本该熟睡的何泉端坐其中,一副你今天不说清这事就没完的表情。 “你要不要跟我解释解释?”何泉抱着胳膊,大有审讯的味道。 “招,我都招!可你让我招什么啊!”由于不知道何泉听了多少,狗决定含蓄地说出一部分真相,但不会和盘托出。 “那条黄金美人鱼是你的儿子?你不是号称处男吗,怎么生出来的!”他没多少社会经验,不知道套话,又因为急于知道事情的真相,开口就问,失去了主动权。狗知道他没听到句芒的事,心里暗暗松了口气,才开始解释自己和美人鱼的关系。 黄金美人鱼有个女性化的名字,叫米沙,确实是堤丰的骨肉,可并非他与其他物种结合后繁衍的后代。这个世界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生育率年年下降,句芒忧虑有些物种会因此灭绝,于是培育出一种神奇的植物。雄性只需要在这种植物的巨大花朵里释放自己,就能使植物受孕,从而产下后代。黄金美人鱼就是堤丰通过这种方法得到的子嗣,至于为什么老爹是喷火龙,儿子却是冰系美人鱼,原因是隔代遗传了堤丰妈的能力。 这复杂的关系,到底是谁说要玩野外生存,却一直搞出魔幻剧情啊! “我知道以你的知识量和认知能力,一下子要理解这么多事有困难,先别想那些,以后慢慢跟你解释。”何泉半信半疑,狗怕他继续追问,连忙把珍贵的美人鱼肉推过去:“难得米沙这么孝顺,来,快把肉吃了,这样你起码一百年内都能保持目前的样子,不会衰老。” 狗还在解释美人鱼肉的作用和功效,冷不防被何泉揪住耳朵,本能抬头,没想到就被强吻了。这和之前不小心碰到一起的那种接触完全不同,是一个真实的,成熟的亲吻…… 何泉亲完他,表情有点纠结,两分钟后才发表评论:“一嘴毛……” ☆、第34章 我的世界 “知道是毛还凑上来,亲完又嫌弃,有你这么坏的人吗!”狗委屈得一张毛脸皱成核桃,嘴撅得老高。 “真爱之吻的说法果然是骗人的,这么激烈地亲完也没变成人,亏我还想仔细看看你人形态和美人鱼到底像不像。”何泉很喜欢动物,和小猫小狗亲嘴玩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那狗的身体里装的是前世情人,这么吻下去有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又因为对方还是动物身体,跨越种族的背德感又带来许多刺激,想想还是有点小激动呢! 不过堤丰没这么游刃有余,他浑圆的大眼睛瞬间湿透:“一次又一次粗暴地夺走人家娇嫩的双唇,还不打算负责,你真当本大爷是那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便宜货。大混蛋,负心汉,不要脸!” “我又没说不负责。”了解他的行动轨迹,一把抱住想一走了之,可能消失好几天的狗:“但是你想我怎么负这个责任,娶你当老婆?好啊,我没意见!” “神经病,哪有人和狗结婚的事,给爷滚走,有多远滚多远。”狗生气,抬起后腿把何泉踹到洞底。不过他这次没跑,只是趴在外面看瓢泼大雨,摇晃的尾巴好像在说,快追上来把我留下:“虽然在古代,人类处在自然崇拜阶段时会把少男少女献给所谓的神明,或者嫁给什么罕见的动物以求庇护。但你是在现代社会长大,受过基础教育的成年人,怎么能说这么荒唐的话!” “我就是个初中生,没文化,不过也看报纸,知道就算是现在,印度等国家依然存在将少女嫁给狗或者青蛙的习俗。”此事虽不普遍,却真实存在。 “哎呦,你还知道读书看报,上面的字认得全吗?”狗不怀好意地笑,尾巴从左甩到右,从右又摇到左:“而且我发过誓,另一半必须十全十美。他一定得拥有比我更出色的倾国倾城的容貌,更渊博能知晓世间万物的知识,更强大却张弛有度的力量。要勇敢无畏,有海南百川的胸怀和气概。要心系天下,仁慈而怜悯地对待自己的子民。就凭你,大字都不认识几箩筐的厨子,哼,做梦!” 要求这么高! 何泉楞了,就是打个对折也达不到能让狗心满意足的水准。可是不甘心,又说:“句芒不也什么都不如你。” “所以老子心不甘情不愿,哼哼唧唧那么多年,直到他死……也没让他舒舒服服地死。”后面的句子,声音越来越小,充满愧疚和懊恼,尾音无端消散在空气中。烦人的雨落个不停,只要提到句芒这个名字,气氛就会差得好像长途跋涉到精疲力尽,一步也挪不动后才发现自己走进死胡同,别无出路,只得原路返回! 知道自己把话题弄糟了,想补救,正好看到地上的美人鱼肉:“这块肉很珍贵,就这么吃掉太可惜,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在不损失药效的情况下做成药丸。我们可以加上人鱼内脏和肉肉的血,这样延年益寿、美容养颜、强身健体的作用都齐了。” 肉肉最近几天才听说何泉有心脏病,急救药基本被水泡坏了,还能吃的所剩无几。他知道那是种会忽然发作,致人于死的恶性疾病,所以在离开之前抽了一罐自己的血,让他不舒服的时候就喝点。血放在冰洞里,已经凝固了,可当事人仗着到异世界后身体强壮,没发病,所以连一口都没吃过。 “是可以啦,不过既然要做药,当然要做些效果好的。”狗站起来,用头顶开何泉:“你乖乖看家,我去收集必要的材料,给你做几颗十全大补丸。” “我能一起去吗?”虽然知道外面水天一色,狗不会让他涉险,可是一想到好不容易才等来两人相处的安静时光,还没来得及说说体己话就要分开,心里多少有些难过。特别是在感受堤丰与句芒的过去后,越发不想让狗独自行动,就算只能跟在身边也好,希望可以陪伴狗,不让他感到孤独。 这些细腻的心思和想法堤丰当然不知道,他不是那么脆弱需要小心仔细呵护的生物,所以也就没把那些依依不舍当一回事。 “有几样东西比较难找,得到首都的拍卖行看看,因为距离很远,一去一来就算骑飞行坐骑,最少也要四五天时间。”狗先去冰洞检查储备的食物,确定即使一个月不回来何泉也不会饿死才放心:“虽然我说过不要太过依赖方便的魔法制品,不过生活所需的必备设施我会买回来,有什么想要的可以说。对了,要是放心把宝贝厨刀交给我,我可以找顶级匠人改造下,保证比原来方便实用上百倍!” 改造?刀还能改造成什么样!? 堤丰没有具体说明,但他不会害自己,何泉想也没想,就把从不离身的刀具交出去了。狗顿时产生一种自己被信任的优越感,欢天喜地的叼起皮套,召出一辆由巨大的白天鹅拉的漂亮马车,钻进去:“你要无聊就玩‘我的世界’,对着山洞底部的图腾念‘芝麻开门’即可。玩法里面有介绍,跟QQ农场差不多,可以种菜养花,升级以后来能养各种动物,你最喜欢了吧!” 喜欢是喜欢,但你有车坐,为什么不能带上我! 目送狗乘坐上精美华丽的马车,在高贵飞禽的带动下飞向天际,何泉感到很失落。他从加尔那得知这个世界有许多城市,繁华得令人目不暇接,虽然没有产生搬离海岸线的想法,也不是嫌弃这个简陋的山洞,可是人类总有好奇心,想看看和地球不一样的风景。尽管这里的大自然如此美妙,可人文历史、风土民情也需要了解,这才算真的到了异世界嘛。 不过堤丰不带他去,何泉也理解,怕自己接触新的刺激的环境,就不肯留在枯燥的海岸线。狗这么小心谨慎,甚至有点自卑地圈着他,难道不是爱的表现? 想到这里,心里的疙瘩舒缓不少。 对了,我的世界是什么?如果在地球,《我的世界》是一款风靡世界的沙盒游戏,玩家可以在虚拟的三维空间中自己创造一切。不过那个游戏重创造和可玩性,画面相比其他大型游戏非常粗糙,而且异世界又没有电脑这种物件,叫他怎么玩? 而且对着石壁喊芝麻开门什么的,太蠢了,简直有种神经病附体的感觉…… 探索什么我的世界,还不如睡觉呢! 狗不在,不用一天五顿饭这么忙碌伺候,所以安稳睡上几小时,醒来后才翻那本曾经爱不释手的《生存指南》。书在手中沉甸甸的,然而何泉忽然发现那本书对他来说已经失去意义。现在的他不需要精神寄托,每天都很快乐、充实,过着以前做梦都想不到的自由生活。 他躺在鹿皮上看天、看雨、看朦胧的阴之月,消耗掉大半天的休闲时光。毕竟是忙惯的人,一时间停下劳作还真有点不习惯。外面大水磅礴,不可能外出寻找食物,冻洞收拾得整整齐齐,该打扫浆洗的也全部做完,无事可做,何泉终于走到有奇怪图腾的那面石壁。这面洞壁很平整,像人为休整过的墙,上面有突出的交缠在一起的植物图腾,看起来有点诡异。 好吧,丢脸就丢脸,反正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 “芝麻开门!”何泉对着图腾,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出关键词,然后奇迹发生了。跟故事里说的一样,山洞开始震动,沉重的石壁从中间裂开一道缝隙,接着两扇石门左右拉开,里面别有洞天。 他大着胆子走进去,石门在身后缓缓关闭,合上的那一刻心里还是有点心惊肉跳,担心被困在里面出不去。但只要再说一次芝麻开门,又会打开,随意进出畅通无阻。而里面,是一块羽毛球场那么大的土地,除了土地和石门的位置,周围全是浓雾,看不到其他区域,也走不进去。 这时,一个幻影出现在土地中央,是在记忆中见过无数次的春神。 象征春天和万物的神身着让人感到很舒服的绿色长袍,头上戴着鹅黄色的羽毛饰品,高贵又不失亲和力。只是他的目光没有焦距,只是朝远方看,仿佛穿越尘世,扬长而去。何泉猜测这只是句芒残留的影像,并非真人。再加上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其转世,也不觉得害怕,反而走近听他说什么。 果然,春神自我介绍后,说出自己是幻影的事实,这才娓娓道来:“欢迎来到句芒的世界,这是我为了更好地研究生物,制造新物种所创建的独立空间。在这里,我改变植物的基因,去除劣质部分,杂交出强大的新品种。尽管研究已取得长足进步,但我终于发现生命不需要人为的干预也能走到顶峰。所以,我与妻子堤丰一起,把这个空间封印起来……” ☆、第35章 来一发      何泉听了半天,发现句芒的雄心壮志就是成为造物主,所以他不断研究,制造许多全新的物种,而且也成功了。但他最终没有把这些生物带到外面的世界,没有让它们进入食物链。至于原因,还是和狗一天到晚念叨的可持续发展、自然平衡的有关。      看来这位神痴情的程度超乎想象,爱一个人,情到深处就会放弃一切,哪怕是理想和信念。然而这样的他却以悲剧收场,实在令人唏嘘。      春神的说明很长,说完就消失了,是个复读机一样的影像,不能进行对话。      总结一下,就是这个空间无法毁灭,放着浪费丢了可惜,所以改造成好玩的设备送给堤丰娱乐。至于怎么玩,方法类似我的世界,可以自由打造属于自己的庄园。这个特殊的环境,能让农作物和牲畜的生长速度加快,当种植或养殖得到的成果达到一定水平,空间的土地就会自动扩大。周围那些看得见进不去的白雾覆盖的地方,就是可升级扩大的领地。      一开始只有这么点土地,最多能种点蔬菜,成不了大气。但只要拥有足够多的空间和资源就可以种果树、挖水池、饲养牲畜,修建实用的小木屋,甚至建造城堡和要塞。      有点意思!      真实版的农场游戏让何泉兴奋搓手,把自己种出来的蔬菜,亲自养大的鸡鸭鱼做成美味佳肴给狗吃,画面实在太美好。不过还有个现实的问题,种子和幼崽从何而来?他确实收集了一些碎星铁葫芦和辣椒的种子,但句芒的说明中提到,外来物种没有经过处理无法在本空间生长。也就是说在他升级到一定程度,拥有种子处理机和幼崽进化器之前没办法开垦土地,养殖家禽!      他焦虑了一会,又觉得这里一定会提供最基本的物资,不然游戏就没办法开始了。      果然,在空间呆了不到半小时,土地中出现细微变化。仔细看,一些小巧的嫩芽破土而出,慢慢长大。反正狗不在,外面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干脆呆在空间里观察植物生长。也就一个白天时间,地里的小苗全部长大,开花结果,速度真是惊人的快。      一开始自我生长的是几种常见蔬菜,因为数量很少,到了可以采摘的时候何泉也没有动手,而是留下做种。最后他收集到小白菜、红樱桃萝卜和娃娃菜三种蔬菜种子。同时围绕在土地周围的白雾也向外散开一些,左手边露出半米宽的长着杂草的田埂,上面搁着几件农具,右边有不知从哪里淌来又流向何处的清澈溪流。工具充足,水源得到保障,可以开始种植。此外还有木桶、水瓢、少量鸡粪肥和一些竹竿跟绳索,这些小工具也帮了大忙。      不仅如此,石门边上还出现一个巨大的日晷,虽然看不懂具体刻度,但何泉知道这是古代的时钟。通过太阳照射后留下的针的影子来指示时间,即使读不懂古老的文字也能猜到大概时间!      空间内的自然环境和地球相同,24小时制,有昼夜之分。虽然看天色和太阳的位置也能猜个大概,但有日晷能更准确地知道时间,再好不过。      接下来就是催芽、育苗、种植了!      何泉当然没有真正种过地,别说干农活了,农村都没去过。但他喜欢花花草草,热爱动植物和大自然,所以看了不少这方面的书籍。加上妹妹曾经热衷过阳台种菜,买了一整套菜盆、工具和种子,结果没几天就厌倦了,全部丢给他。所以他还是有些经验,起码成功收获过樱桃萝卜、鸡毛菜等生长迅速,不需要太多土壤,在面积不大的菜盆里就能种植的蔬菜。后来又发现餐馆后院有块空地没利用上,都用来堆杂物了,请示养父母之后,又是砌围栏又是拉土,硬是弄了一小块地出来。种番茄、架豆、葱蒜韭菜,因为土壤多了,也比菜盆里长得好。特别是番茄,到收获季节,红艳艳地挂了一片,光看都觉得赏心悦目。      不过这里是异世界,可没有那么多方便的小道具来催芽。      以前何泉是用现成的育苗块,那是一个个果冻大小,按比例调配好的营养土加肥料捏成的块状物,专门用来给种子出芽。使用方法也很简单,在中间戳个小洞,把用温水浸泡过的种子放进去,再浇透水,最后用育苗盒或者塑料袋密封好。之后每天三次用喷壶洒水保证湿度,早晚打开包装透气半小时,没几天种子就能发芽。      很多人以为种子发的芽是叶子,其实不是的,那是它的根。所以要植物长得好,催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但是光出芽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这些可爱的小生命还得在袋子里呆一段时间,直到白色的嫩芽越来越粗壮,钻到土壤里变成根,再长出第一片真叶,这时才能移盆。      小苗移盆很简单,挖一个能放下育苗块的小坑,直接将育苗块放下去,盖上薄土,浇水即可。要注意的是,阳光对植物虽好,但在幼苗和移盆期要避免阳光直射,不然很容易枯死。      这个就是人人都可以操作的阳台种菜法,简单易学,成功率高。可是这里没有足够的工具,育苗块这种有点技术含量的小物件何泉直接放弃,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各种土和营养物质的调配方法,幸好还有其他育苗法,只是成功率略低。      这个方法,就是纸巾催芽法!      卫生纸,异世界肯定是没有的,不过他从飞机上顺了些,就是掉海里的时候浸坏了,干了以后皱巴巴的。想丢又舍不得,没想到在这里派上用场。      他先找了个大小合适的容器,将纸巾叠好铺整齐,再让上面浇水。水的分量是刚好吸满,又不会溢出来为宜。接着把种子搁在湿纸巾上,把容器封口即可。      一般来说,根据品种不同,种子的出芽时间在3-10天不等,但空间内植物生长迅速,只两个多小时,樱桃萝卜率先出芽。这种红得非常喜人,体积小得可爱的萝卜不算普及蔬菜,因为产量低,价钱略高,并不是很受普通家庭欢迎。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只有乒乓球大小,甜度很高,可以当水果生吃,却不适合做中餐。不过缨子可切碎炒肉,味道很鲜美,十足的全身都是宝。      只是纸巾育苗法不能等到长出叶子再移栽,所以何泉没太多犹豫时间,他先平整土地,再挖出约十厘米深的沟壑,撒上鸡粪肥做底肥,上面盖土。然后再以二十厘米为间距,整整齐齐栽上几排萝卜。      忙完这些,小白菜也出芽了。半天后,他把整片地都种上蔬菜,有种即将丰收的喜悦。      迫不及待回到山洞,何泉很想和狗分享这一天的所见所闻,可是他不在,原本不大的洞穴立刻变得空荡荡的。狗什么时候才回来,他会像我思念他一样想念我吗?好奇怪啊,明明只分开两天而已,却像一年那么漫长难熬。躺在洞口胡思乱想,对孤独的恐惧再次涌上心头,但这次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堤丰一定会回来!      接下来的几天雨依然没有停,神奇的是水位却静止不动,在离山洞还有几米远的地方波涛汹涌,影响不到居住的地方。      看着连绵不绝的雨,无法外出的何泉以为自己会闲得蛋疼,没想到“我的世界”让他没时间思考无聊两个字。空间中每天会自动生长一株植物,随机的,可能是瓜果蔬菜,也可能是药材,运气不好的话还会得到杂草。而且和自动生长一天即可成熟的随机作物不同,他种下去的那些收获期略长,而且每个品种的时间都不一样。目前生长最快的是樱桃萝卜,只需要四天半,小白菜次之,五天就能采摘。至于娃娃菜和后来得到的茄子,看样子大约要七八天才吃得上。不过这速度已经比地球快许多了,没什么好抱怨的。      可是他运气不好,除了第三天得到茄子种子外,完全和樱桃萝卜杠上了,每天的随机作物都是这玩意,别说吃,就是看都看腻了。由于萝卜收获太多,吃不过来,何泉开始做腌菜。辣的、酸的、甜的,每样来一罐,味道还不错,可他一点也不想动筷子。      吃恶心了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狗迟迟不归,心里揪着的,干什么都不放心!      是不是遇到旧情人舍不得走,在温柔乡里脱不了身?可狗除了句芒和历任转世就没跟外人交往过,而现任转世是自己,他就是魂牵梦绕也该是回到这放不下才对,所以这个可能性基本为零。那么是遇到危险,受伤行动不了?转念一想又有问题,他那么厉害的生物谁还伤得了,别把别人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就算好的了。那么,狗到底是留在城里做什么,又是被什么绊住了脚步?      想来想去没有答案,只能继续担忧。      可是何泉不知道,他就算想破头也不会料到堤丰之所以迟迟不归,是逛美肤用品和时装逛得流连忘返,乐不思蜀了! ☆、第36章 我的世界 这天忙完地里的事,何泉端着刚采的樱桃萝卜从空间返回山洞,立刻被一股诱人的肉香吸引。锅子里发出滋滋的响声,明显有人在动灶具,难道是外出多日的狗回来了?不对,爪子灵敏度有限,要干烹饪这种技术活有难度,所以没人伺候堤丰都是吃生的,不可能自己开火。而骑士他们又要汛期结束才回来,这了无人烟的海岸线,是谁在外面做饭? 敌人?不速之客?还是其他什么生物? 不敢掉以轻心,何泉握住防身的刀,谨慎向外看。 洞口横卧一条青色人鱼,相貌十分英俊,正用陌生的语言哼唱歌曲,是远远见过几次的王种。既然他在这儿,也就是说忙着煎肉的是黄金美人鱼。果然,化身人形的米沙只在腰间围了块布当围裙,半湿的长发披肩,手持锅铲的样子一点家庭主妇的感觉都没,反而像某岛国动作片的经典场景。 如果这是堤丰的话…… 何泉开始毫无边际地妄想,脑子一热,两条鼻血就下去了! “不要意淫我。”米沙早就发现有人存在,懒得管,直到某人对着他狂流鼻血才开口:“也别看着我想象肥狗,我跟他长得一点也不像。” 虽然这么说,但米沙和堤丰的外貌特征很相似,身高体型就不说了,苍白得几乎能看见血管的皮肤和浅金色的微卷发根本一模一样。至于五官,倒是有些差别,狗的人形态阳光健康得多,而美人鱼有种说不出的魅惑感,会让人本能感到危险却又奋不顾身地扑上去。 “米沙,你好。”不管怎么说,面前这位也是堤丰的子嗣,何泉认为自己不能失礼。 “我们没有熟悉到可以直呼名字的程度,请称我的全名——乔伊·卡迪斯艾玛特·米沙希尔阿奇格·迪马杰罗·尤杰尼斯奥罗斯。”美人鱼一张嘴就吐出一串长得惊人根本记不全的字符,末了还说:“记得加上阁下二字。” “好的,米沙阁下。”赌一车黄瓜,这名字就算是狗起的,估计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被简称的美人鱼正要发怒,洞外传来鸣叫,天鹅拉着狗从天而降。何泉连忙跑去迎接,帮着把大包小包的货物卸下来,又嘘寒问暖半天。十天不见,心里有太多话想说,无奈还有两个电灯泡在,更肉麻的重逢只能往后推。 “呦,几天不见,小肥狗又肥了一圈,胖得掉水里都沉不下去。”米沙抬手打招呼,气得狗乱吠:“哪里肥了,老子是全宇宙体脂比最完美的狗狗。” “坐下去肚子都能堆几层真是太完美了。”伸手去捏软绵绵的肚皮,还狠狠捏了几下。即使知道他们是父子,这种亲密的斗嘴和动作还是叫何泉不爽,他故意咳嗽,假装好意地提醒:“你的肉排要焦了!” “你的心才要焦了吧,爱吃醋的小朋友。”米沙不管旁人,把煎好的人鱼肉排细心切好递给王种,弄得何泉腹诽,这货也太坏心了,居然让他吃同类。 不过据说人鱼因为数量太多,捕不到足够猎物时就会吃老弱病残的同族,也许这种行为在他们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奇怪的是,王种虽然和普通人鱼不同,外形更接近美人鱼,但不会长出双腿。即使脱离水域也带着巨大的鱼尾,鳞片在水色的反衬下有种波光粼粼的湖面的美。和米沙比起来,王种看上去更阳刚完全是强壮的雄性,却是下面那个,让人有点不敢相信! “你什么时候滚,三天两头出现很碍眼哎。”狗看上去很不耐烦,但是睹见米沙后背的疹子又开始担忧:“这里的水温太高,叫你早点回去不相信,皮肤都要烂掉了,好恶心。再说让王种发情这事是条美人鱼都能干,又不是非你不可的大事,快滚回冰原啦!” “除了我这家伙对谁都没反应,迟迟不肯给鱼卵受精,能怎么办,难不成丢下今年的任务一走了之?”米沙苦笑,顺手摸了摸大吃肉排的王种的头,像对付宠物那样,动作眼神很是宠溺。狗瞟了他们几眼,不疾不徐地说:“人鱼这种生物智商很低,但也有喜怒哀乐,会黏人,而且独占欲很强。这条笨鱼的确是看上你了,而且在做和你长相厮守的美梦。不过他肯定不知道美人鱼和历任王种交配完之后都会吃掉交配对象,所以才会那么亲昵地依赖你,但是你跟他解释这些,他也听不懂。” 吃掉!?这种模式跟螳螂简直有一拼! “咦,你开始玩‘我的世界’了?”教训完儿子,回头看见傻愣在原地的何泉,手里捧着一碗洗干净的萝卜,立刻蹦跶过去:“好不好玩,以前很无聊,就是个实验室,但我精心改造了好多次,符合现代人的审美和娱乐精神。” “还不错,但你怎么没用过那个空间。”按说如果提丰使用过,里面不可能这么荒芜,一切从零开始。不过说完这句话他就后悔了,因为里面有句芒残留的影像,狗不进去肯定是怕触景伤情。不过美人鱼抢过话头,冷笑:“叫好吃懒做的肥狗种地?你脑子里怎么会冒出这么荒唐的念头!” “肥狗肥狗的,你才是肥鱼,大腿粗得跟白萝卜一样。”狗也是真气,张嘴就咬,米沙不痛不痒地踢开他,抱起吃到满足的王种跳进水里:“要不是他忽然想试吃烹饪过的肉类,谁要来这,不小心看到某只又肥又胖的脏东西,回去该洗眼睛了!还有麻烦你离我远点,绝世美貌遇到你都要打折扣,站在旁边会拉低我的综合分!” 果然是亲亲的父子,一样的爱美,一样的嘴贱…… “气死我了,这个混球,绝对要咬死他,不要拉着我!”狗发出咆哮,作势要追击,何泉赶紧抱住不松手:“你把厨刀带走这么久,好歹也给看看改造成什么样了,我期待了好多天。” 厨师宝贝自己的刀就跟武士爱惜从不离身的剑一样是精神层面上的需求,所以狗也没有吊胃口,从行李中取出木盒。打开,里面躺着一把大约二十厘米长的战斗刀,刀锋薄而快,寒光闪闪,一看就知道是上等货。 “是好东西,但我的厨刀呢?”一头雾水。 “加了点材料让工匠组合在一起了,虽然现在只是一把小刀的样子,但你学会使用方法后可以进行随心所欲的变化。”狗凑过来解释,用爪子指示:“现在这是你专属的刀具,除了全套厨刀之外还能变形成各种武器,除了防身攻击类的,还包括生产劳作会使用到的锯子和斧头等,共四十二种。平常的待命状态之所以选择军用格斗刀,因为这是一种方便实用可砍可劈可刺的短刀,便于携带。考虑到我可能无法二十四小时跟着你,还增加了点火功能,你平时出门就不必背那么多工具了,带这把刀即可。至于其他形态,需要使用哪一种,就握住刀柄冥想那种刀的形状,当精神状态和武器同调时,实物也会跟着发生改变。” 这么神奇! 何泉迫不及待抢过来试,一开始有些困难,但抓住要领后,不到一秒就能改变形状。使用完毕后,会自己变回战斗刀,连刀鞘一起,重量不到300克,简直太方便了! “喜欢吗?”狗有点小心翼翼地问:“擅自把你的宝贝疙瘩弄成变形金刚。” “这么神奇的东西再帮我做几样,比如衣服,不用太精致的,只要根据天气冷热可以更换,晚上能变成被子就行。”阴之月上升后,大雨就没有停止过,气温也在十度上下徘徊。缺少御寒的衣物,让他格外后悔没有把飞机上的行李多带几件来。 见他这没出息的样,狗从鼻子里发出不屑的冷哼,挥爪掏出一个包袱:“就知道低等生物脆弱得要死,怕冷又不耐热,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狗给何泉准备的衣服和鞋子,颜色款式正好一套,样子也不夸张,就是普通的T恤沙滩裤和凉鞋。据说可以从薄到厚,从休闲到正装礼服变换十套:“知道你不喜欢引人注目,选了最平凡的款式,以方便行动,穿着舒适为主。但是棉被就没办法了,你晚上要是太冷,就抱着我睡。” “也可以到空间里睡,等土地和资源都有了,我们再修小木屋。”为了促进植物生长,空间里的气温白天都在二十五到二十八度的样子,夜晚也就降一点而已。气候温和,风景肯定也不错,虽然只是个空间,在寒冷的汛期进去取暖却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了个去,你他母亲的还上瘾了!”狗一点也不赞同这个馊主意,飞起一脚,来了个久违的回旋踢:“生命在于运动,沉迷游戏可耻!” ☆、第37章 直接推倒 从地上爬起来,何泉唯一的想法就是——总有一天要被这贱狗踢死! “啦啦啦。走过路过的不要错过,世界顶级制药师堤丰大人要开始做长生不老药喽。”那边,装疯卖傻的狗开始忙碌,又是清洗又烤制又是研磨,弄出一大堆看起来很可疑的粉末。制药这种高难度的事外行人即使想帮忙也无从下手,只好坐在旁边看:“药做好能给肉肉几粒吗,他很想救外婆,而且也贡献了自己的血液。” “我调的药效力很足,一百年吃一颗就够了,给他那么多浪费。而且低等生物吃再多也没用,寿命上限就那么四五百年!”狗虽然嫌这嫌那,不过没拒绝。 制药的过程很缓慢,何泉以为用魔法哗啦啦就能炼出魔药,结果汛期过去大半还只是半成品。这期间他每天都去空间打理农作物,蔬菜的种类也从最开始的三种发展到七八种,除了六天就能收获的品种外,这次得到速度稍慢,但是口感更好的圣女果。甜度高,可以当水果吃。第一次采摘时收获了七八斤,一下子吃不完,做成圣女果干,没事当零食嚼着玩,还挺有乐趣! 狗有时候会跟进空间去,不过不帮忙,只是趴在地上晒太阳,时不时嘲笑笨手笨脚的业余农夫,再奚落几句。何泉也不甘示弱,学会顶嘴,所以唇枪舌战是常有的事。但谁都不会生气,语言上的战争反而增加彼此的好感,让关系更紧密。 何泉觉得狗无论干什么都很有趣,可爱而且吸引人。狗觉得何泉不再任人宰割以后活出自我,当然满心欢喜。但这两位都没发现,他们离爱情越来越远,走向热血友情和互相扶持的不归路了。所以要如何突破这个尴尬的关口,打破僵局取得进展,全是未知数! 到汛期的第二十五天,雨终于停止,水位慢慢下降。这么大面积的涨潮不可能几小时消退,但阴之月威力不再,难熬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这段时间虽然有‘我的世界’可以玩,但是升级太缓慢,即使农作物长得比外面快得多,花了快一个月,收获几百斤蔬菜依然只有一块羽毛球场那么大的土地。问堤丰,对方说升级要是太简单就没乐趣了,所以弄的是加强版,必须有足够的恒心毅力和耐心。这样搞下来,连最能吃苦耐劳的何泉也觉得生活枯燥。除了山洞和空间,还是希望能出去走走,呼吸新鲜空气。 看出他无聊,堤丰还特意拿出棋盘。这种棋的制作方法和何泉的刀一样,也是能变化成不同的游戏,数量多得数不清。狗手把手地教,从能简单入门的有趣的跳棋、军旗、五子棋到需要比较高技巧的围棋、象棋、国际象棋,甚至连麻将和卡牌桌游都准备了,就是为了能打发时间。 何泉开始还很有兴趣,输多了就厌倦了,特别是狗会偷偷让棋,这让他玩得更不爽。让成那样都赢不了,这是闹哪样! 又过了两天,水位明显下降,米沙在傍晚时分来告别,说是要回冰原去,还要把王种带在身边。狗趴在地上不置可否,全程眼皮都没抬,更别提跑到洞外跟儿子告别了,完全一副漠不关心、满不在乎的样子。可等黄金美人鱼一走,他蹭地跳起来,追着那抹金色的身影看了好久,又喃喃自语说不知道他背上的疹子好点没。 简直傲娇到无可救药,既然这么舍不得儿子,为什么不对他好一点? “身为父亲,把亲生骨肉送给别人,不后悔吗?”这是个越界的问题,如果狗发怒,他也认了。 也许是顾念何泉被父母遗弃的可怜身世,也可能是对米沙怀有愧疚,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堤丰只是叹气摇头:“美人鱼天性喜水,怕炎热的气候,而我畏寒热爱阳光,那条笨鱼跟着我很难健康成长。埃克罗厄斯掌管水源,能制造出适合美人鱼生长的足够寒冷纯净的水,而且那个人品德高尚,精通乐理,无论是人品还是学识都令人敬佩,把孩子交给他最合适。” “外国人的名字也太难记了,那什么罗斯该不会也是神吧。”说到名字,何泉又很好奇狗知不知道米沙的全名,干脆考考他,谁知狗一脸正经地回答:“我叫他米沙,他就是米沙,什么破全名一毛钱价值都没有,不用管!” 说得这么义正词严,其实是根本记不住吧! 侧脸偷笑,又被狗追着咬。从地上爬起来,何泉唯一的想法就是——总有一天要被这贱狗踢死! “啦啦啦。走过路过的不要错过,世界顶级制药师堤丰大人要开始做长生不老药喽。”那边,装疯卖傻的狗开始忙碌,又是清洗又烤制又是研磨,弄出一大堆看起来很可疑的粉末。制药这种高难度的事外行人即使想帮忙也无从下手,只好坐在旁边看:“药做好能给肉肉几粒吗,他很想救外婆,而且也贡献了自己的血液。” “我调的药效力很足,一百年吃一颗就够了,给他那么多浪费。而且低等生物吃再多也没用,寿命上限就那么四五百年!”狗虽然嫌这嫌那,不过没拒绝。 制药的过程很缓慢,何泉以为用魔法哗啦啦就能炼出魔药,结果汛期过去大半还只是半成品。这期间他每天都去空间打理农作物,蔬菜的种类也从最开始的三种发展到七八种,除了六天就能收获的品种外,这次得到速度稍慢,但是口感更好的圣女果。甜度高,可以当水果吃。第一次采摘时收获了七八斤,一下子吃不完,做成圣女果干,没事当零食嚼着玩,还挺有乐趣! 狗有时候会跟进空间去,不过不帮忙,只是趴在地上晒太阳,时不时嘲笑笨手笨脚的业余农夫,再奚落几句。何泉也不甘示弱,学会顶嘴,所以唇枪舌战是常有的事。但谁都不会生气,语言上的战争反而增加彼此的好感,让关系更紧密。 何泉觉得狗无论干什么都很有趣,可爱而且吸引人。狗觉得何泉不再任人宰割以后活出自我,当然满心欢喜。但这两位都没发现,他们离爱情越来越远,走向热血友情和互相扶持的不归路了。所以要如何突破这个尴尬的关口,打破僵局取得进展,全是未知数! 到汛期的第二十五天,雨终于停止,水位慢慢下降。这么大面积的涨潮不可能几小时消退,但阴之月威力不再,难熬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这段时间虽然有‘我的世界’可以玩,但是升级太缓慢,即使农作物长得比外面快得多,花了快一个月,收获几百斤蔬菜依然只有一块羽毛球场那么大的土地。问堤丰,对方说升级要是太简单就没乐趣了,所以弄的是加强版,必须有足够的恒心毅力和耐心。这样搞下来,连最能吃苦耐劳的何泉也觉得生活枯燥。除了山洞和空间,还是希望能出去走走,呼吸新鲜空气。 看出他无聊,堤丰还特意拿出棋盘。这种棋的制作方法和何泉的刀一样,也是能变化成不同的游戏,数量多得数不清。狗手把手地教,从能简单入门的有趣的跳棋、军旗、五子棋到需要比较高技巧的围棋、象棋、国际象棋,甚至连麻将和卡牌桌游都准备了,就是为了能打发时间。 何泉开始还很有兴趣,输多了就厌倦了,特别是狗会偷偷让棋,这让他玩得更不爽。让成那样都赢不了,这是闹哪样! 又过了两天,水位明显下降,米沙在傍晚时分来告别,说是要回冰原去,还要把王种带在身边。狗趴在地上不置可否,全程眼皮都没抬,更别提跑到洞外跟儿子告别了,完全一副漠不关心、满不在乎的样子。可等黄金美人鱼一走,他蹭地跳起来,追着那抹金色的身影看了好久,又喃喃自语说不知道他背上的疹子好点没。 简直傲娇到无可救药,既然这么舍不得儿子,为什么不对他好一点? “身为父亲,把亲生骨肉送给别人,不后悔吗?”这是个越界的问题,如果狗发怒,他也认了。 也许是顾念何泉被父母遗弃的可怜身世,也可能是对米沙怀有愧疚,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堤丰只是叹气摇头:“美人鱼天性喜水,怕炎热的气候,而我畏寒热爱阳光,那条笨鱼跟着我很难健康成长。埃克罗厄斯掌管水源,能制造出适合美人鱼生长的足够寒冷纯净的水,而且那个人品德高尚,精通乐理,无论是人品还是学识都令人敬佩,把孩子交给他最合适。” “外国人的名字也太难记了,那什么罗斯该不会也是神吧。”说到名字,何泉又很好奇狗知不知道米沙的全名,干脆考考他,谁知狗一脸正经地回答:“我叫他米沙,他就是米沙,什么破全名一毛钱价值都没有,不用管!” 说得这么义正词严,其实是根本记不住吧! 侧脸偷笑,又被狗追着咬。 ☆、第38章 直接推倒 “你这不知羞耻的混蛋在说什么!”狗大惊,完全没料到何泉可以面不改色说出这么黄爆的句子,气得小肉垫像充气一样鼓起来,打起人啪啪作响:“麻烦张开眼睛看清楚眼前是什么生物,居然能压着一条狗说这么厚脸皮的话,简直禽兽!走开,爷我没心情陪你玩人兽游戏,快滚!” “所以要我上你才行啊,你上我的话那真成人兽了。”何泉不让步,专攻狗娇弱的地方,猛捏小肉球又揉肚皮和脖子。堤丰被挠得连喉咙深处都发出舒服的咕噜声,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瘫在地上呼哧呼哧喘气:“不要随便摸人家。” “我很认真,哪有随便。”为证明自己一点也不随便,立刻加强攻势,摸得堤丰不要不要叫个不停。 虽然知道他会害羞,但平时霸气侧漏的狗居然有这样一面,而且搞不好还只有自己看过,何泉打从心里感到满足,想也没想冒出句天雷滚滚的台词:“小东西,嘴上说不要,身体倒是很诚实嘛!” “忽然出现低俗网络小说里邪魅狂拽的总裁台词是怎么回事,言情看多了你真当自己是万能主角了啊。”堤丰要逃,何泉不松手,两只滚成一团在山洞里较劲。狗当然可以用力挣脱再来次强力反击,可是他力气稍大,某人就喊心口痛得不行要发病了。浮夸的演技,可就算知道那是装的狗也不敢继续使用蛮力:“不要乱摸我的屁股,你犯规!” 狗狼狈地滚到洞口,尾巴盘成一团,挡住屁屁不给碰。 “你这磨人的小妖精,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玩得兴起的何泉邪笑,又冒出一句雷人台词。 “卧槽,你到底看了多少总裁文。”狗忍不住吐槽,转念一想难得面瘫也有表情丰富乱开玩笑的时候,干脆配合起来,顿时挤出视死如归的气节:“不要百日做梦了,你就算得到我的身子,也得不到我的心!” “呵呵呵,很好,我还没尝过被拒绝的滋味,你是第一个,如此大胆,果然和那些庸脂俗粉不同。”此时的何泉只能用入戏太深四个字形容,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都很到位,加上天生偏执狂杀人犯的可怕冷笑,让冷酷的霸道总裁这个角色入木三分:“认命吧,你这种尤物,天生就是为了取悦男人而存在。我要让你染上我的味道,一辈子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让你变得没有我就活不下去的敏感身体!” “我知道我很美,全宇宙的生物都为我发狂,但我真的没有想过用这张绝世的容貌去俘虏任何人。我只想安安静静地生活,获得简简单单的爱情,可是你们连这么小的愿望都要捏碎,总是前仆后继地追逐我,想用暴力占有我。我恨你们这些自私自利的混蛋,我恨你们!哼,你可以占有我,但我的心会死去,如果你喜欢没有灵魂的玩偶,尽管把这躯壳拿去吧。但是我永远不会爱上你,给我听清楚了,是永远!”狗吼完,何泉嫌弃地白了他一眼:“苏得我都打冷战了,狗大爷,小的甘拜下风,你才是总裁文爱好者。” “是你自己要玩,现在又嫌弃我。”狗不敢置信,委屈瘪嘴。 “别动了,不然等下发生什么事我可不知道。”以为他还在玩,狗正在翻找脑内记忆,想用更雷人的台词回击。没想到只是一翻身,就碰到某个硬邦邦的棍状物。他楞了起码五分钟,确定那是什么之后,表情僵硬得像没捏好的泥塑:“给你三秒钟,从我身上起来!” 他忽然严肃起来,何泉不解,但听得出语气中的冷漠,不敢继续造次。狗重获自由,用一种看脏东西的眼神看他:“原来你是这种人,太恶心了!” 说完拔腿就跑。 又逃了! 已经习惯他以为害羞、愤怒、难为情等各种奇葩理由消失,何泉也懒得追上去,因为也追不上。所以神了个懒腰,从地上爬起来,等处理食材打算做晚饭时才注意到自己裤兜里有什么硬硬的物体伸着。用手一摸,是改造过的万能刀,刚才保养完顺手揣在裤兜里的,忘记拿出来了。 这刀是好,可是没卡子不能别在身上,老放在口袋里也不是个事,还是要随身携带才行。这么想着,何泉立刻翻出已经被他冷落多时的《生存指南》找到其中的工具篇,再详细到刀具介绍的那几页。对比上面的图片,想打造一个可以挂刀的背带。 说干就干! 狗上次去主城买回许多生活必备物品,针线就是其中之一,用处理过的大脚鹿皮做原料,剪裁缝合加固之后,一个可以斜跨在身上,附带腰带可以挂刀又能装东西的小背包就做好了。样子虽然简陋,但是实用。背包没有做很大,因为如果采集食物的话,还是用背篓更方便,所以这个小包主要是为了携带随身物品。比如从飞机上顺来的小水瓶,求救用的彩虹鲸的油脂,几块火苕干,一些调料和狗为他专门做的急救药等。 这样出门,就算有突发情况也能应对! 到晚上狗还没回来,何泉在附近找了一圈没见踪影,只好安心等待。但他是个心烦就更闲不下的人,必须用劳动来减轻心中的不安和烦躁。接下来的两天他都在空间里忙碌,收获了许多辣椒,得到两种新的蔬菜。想起狗爱吃辣,他决定做些油辣椒储存起来。 新鲜辣椒不适合直接做油辣椒,而他手上的材料又有限,只好放弃比较复杂的糍粑辣椒的做法,选择晾晒。他先把辣椒洗净,用线串好,挂在阳光充足的空间中,直到自然蒸发掉其中的水分。等这道工序完成,就可以用石臼把干脆的辣椒打成粉末,之后再筛一次,细的直接做蘸水吃,辣椒籽和粗一些的颗粒用来做油辣椒。 这是一种简单易学,几乎人人都可以操作的烹饪方法。烧一锅油,分量大约是辣椒面的三倍,然后在油热之后加入花椒姜蒜八角等调味料,在滚油中翻炒爆出香味。之后把这些材料捞起,油倒入大碗,根据个人爱好撒上黑白芝麻和碎花生,放置一段时间。等油温稍微下降,即可加入辣椒面。方法是一勺一勺地把辣椒面加入油中,边加边搅拌,让油充分浸润材料,又不会将其烧糊。最后,直到彻底冷却再放入盐、味精调味,用一点耗油提味便大功告成。这样做出来的油辣椒口感好香气足,最适合做凉拌菜和下面条。 狗肯定喜欢,如果能做点米豆腐或者蕨根粉,这样伴着吃,别提多爽快了! 一想到堤丰被自己制造的美味俘虏,不管多累,都能跟点燃小宇宙一样跳起来继续忙活。只是他把山洞和空间里能做的事都做完了,辣椒也晒好做成好吃的油辣椒,狗还没回来。这家伙一旦跑走,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天半月不回来都是常事,可是不管经历多少次,何泉还是会担心。又过了两天,骑士带着肉肉跟啾啾回来,他终于坐不住了,让加尔陪着去找狗。 骑士有些可追踪的道具,很快嗅出狗的去向。 何泉思量再三,只让加尔送到附近,自己徒步去找。狗为什么总是从自己身边逃开,是被过分的玩笑吓着了,还是觉得呆在那里很不愉快,不管是什么原因他都需要知道真正的理由,这样做错的地方才改得掉啊! 他跟着加尔的追踪器走到森林深处,这里的树木高耸入云,茂密得遮天蔽日看不到尽头,林中连一丝阳之月的光芒都没有。但这里不是漆黑一片,有许多色彩鲜艳的蘑菇,长在地面或者树木上,发出斑斓的荧光,可以照亮。这些蘑菇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好几次何泉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要去品尝这看起来就很有问题的食物。 不能吃,千万不能吃,吃了搞不好就毒发生亡了!自然界中,越美丽的东西越有毒,这算是个常识! 他这么告诫自己,又绕过几颗大树,在一小片空地上发现了狗。 不对,是发现了疑似狗人形态的生物! 那是一个跪坐在地上,有着浅金色卷发的背影,曼妙的曲线在头发遮盖下有种若隐若现的神秘气息。单从背影看,他有点分不清这是堤丰还是米沙,毕竟那对父子的身形太像了。可是米沙早已赶回冰原,他不喜欢炎热的气候,不会在阳之月上升,气温升高的现在还留在这里,而且是远离水源的森林深处。所以试探地叫了狗了名字,果然有反应。 那个身影抖了几下,蜷缩起来,用手抱住膝盖:“不要过来,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 “怎么了?没事吧,你别吓唬我。”狗的样子不太对劲,让何泉很担心:“你怎么忽然变成人了,不是说能量豆五年才能存一个吗!” “……因为……因为我……现在发情了……”声音越来越小,堤丰的身体也跟着缩成小小一团:“快走开啦,不想让你看我这么丢脸的样子,而且你呆在这里我会很难受,像火烧一样……” 这句话让何泉心跳加速,一把抓住堤丰的胳膊:“怕难受的话,让我来帮你灭火!” ☆、第39章 直接推倒 “不要这样,好害怕。”他的头埋得很低,不肯露出面部,但从脖子上的红晕来看,一定害羞得皮肤通红要滴出血来。见到这样的堤丰,何泉觉得自己全身肌肉都在跳动收缩,喉咙像吞下两块烧红的煤炭,渴得发痛。全身的血液都在叫嚣,在沸腾,往四肢百骸奔腾不息,迫切需要找到出口! 他终于知道,小心谨慎地活着的自己,从来不敢对任何人事物抱有期待和奢望的自己,原来也有这样强烈的冲动…… “让我看看你的脸。”用手指拨弄柔软的金发,目光再也不能从那张脸那具身体上移开,除了眼前这个人,世间的一切都变得黑白。何泉从背后拥住害羞得不断往里缩的堤丰,几乎用恳求的语气:“拜托,我绝对不会伤害你,所以不要拒绝我。” “可是……现在的样子很丢人……”啜泣的鼻音,完全点燃雄性的征服欲! “怎么会,发情是生物的本能,是经过千万年进化依然保存下来的,用于繁衍的伟大行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强来,会吓着他。虽然这是条活了十几亿年的老不死狗,可是在感情方面的经验少得可怜,甚至可以用感情白痴来形容。何泉也只有一次恋爱经历,但他周围都是成双成对的朋友,再加上从书本、电视和网络上获取的知识,当然要游刃有余得多。 拉起堤丰发软的身子,让他靠在自己怀里,两人坐在树下,相互依偎。 “男人的身体怎么能柔软到这种程度,吹弹可破就是用来形容你的吧。”这触感跟泡了水的新鲜香菇一样,又滑又软还富有弹性,让人爱不释手。唯一的缺点是,可能因为发热导致流汗,身体有点黏糊糊的,不够清爽。不过没关系,气息和汗水也是很好的助兴调料,能让气氛更好。 何泉把头埋在堤丰颈窝,用鼻尖摩擦被汗浸湿的皮肤。见怀中人没有明显的抵抗动作,甚至还有点沉迷于温柔的抚弄,渐渐大胆起来…… “为什么是我在下面!”前面一直进行得很顺利,直到把人推倒,堤丰才手脚并用地反抗,不过那点无力的阻碍倒是有点欲拒还迎的感觉。何泉有些粗鲁地捉住不断挥舞乱动的手腕,只觉得挣扎全都变成情调,狠狠点燃内心深处的施虐欲。 原来把人压在身下的感觉这么好! “通常情况下都是身体比较强壮的那个当主动方,引导另一个进入状态,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多亏妹妹爱看小说,而且耽美言情全收,导致何泉也跟着看了不少BL作品,对男男如何行事还是有所了解的。 就他们两人的体型来看,自己妥妥的是攻方。堤丰的身体虽然也很有料,但属于精瘦型,不用力肌肉线条看不出来,再加上中性的面容,顿时娇弱几分。再看自己,常年劳作练出的漂亮肌肉,到异世界后吃的食物和水都不一样,又让身体变得更有力。所以他制住堤丰的行动,有种居高临下的成就感:“再说长得漂亮的那个,必须在底下!” “我确实比较美。”被夸奖,一秒钟脸红,然后又转白:“你动作为什么这么熟练,是不是跟别人做过了!” “这个……”不敢说谎,可是又说不出自己的初次已经献给初恋女友。就在迟疑的几秒内,堤丰忽然变脸,刚才的温柔婉约含情脉脉全不见了,挂上一张怨妇脸,豆大的眼泪啪啪往下掉:“我守身如玉这么多年,谁也没给,你呢,才活了二十几年就不是处男了。走开,不许拿你的脏东西碰我,好恶心!” …… 在现在的人类社会,要是二十几了还是处男,那才不正常啊! “别哭了,我发誓只跟一个人有过关系,而且她也结婚生子,成为别人的妻子,我们早就没关系了。”他掉泪,何泉虽然觉得场面瞬间狗血还很好笑,可是眼泪掉得越多,他也跟着心痛得要死,只能低头认错。可是哄了半天堤丰还是不买账,说什么脏了就是脏了,一个人跟一百个有什么区别,然后嚎啕大哭闹到不可开交。最后某人无法,只好咬牙献出菊花:“前面脏了,后面可是干净的,你要不要!” “真的吗?你们没玩过后面?”将信将疑。 “遇到你之前我性取向正常得很,哪需要用到后面,又不是变态需要玩点不一样的!”何泉气结,想象一下即将发生的事顿时浑身恶寒,刚想反悔,堤丰扑上来,脸上带笑:“我是处男,你的后面也是处男,所以我们两人都是第一次这样那样,好高兴!” 砰砰砰砰! 心跳得要冲出胸腔! 何泉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后宫粉黛无颜色”,狗就这么嫣然一笑,他就什么都忘了,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接下来的事情不那么鲜明,只感觉自己被狠狠按在地上,忽然转换位置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但还不坏,至少他没有恼羞成怒给身上那个家伙两拳,然后逃跑。 算了,不就是被上一次吗,只要他高兴,就当被狗咬一口吧! 这比喻刚冒出来,何泉就忍不住笑,因为趴在他身上,手足无措不知道这么继续下去的人,还真是一只狗。 “你可以先摸摸我,有感觉再继续。”对方迟迟不敢下手。只好身体力行教育。堤丰在温柔的引导下,慢慢掌握主动,可以不那么害羞地触碰,但也激动得大口喘粗气。前戏花了很长时间,长得何泉觉得脑血管都要爆炸了才终于进入正题。 终于,有什么热乎乎的东西抵住后腰,渐渐向下,他努力放松身体,等待跨越上万年,经历了无数转世的结合。可是还没有两秒钟,热乎乎的小棍子颤抖好几下,还没能进去就吐出一滩粘液,瞬间软了…… “你……”用快枪手都不能形容了,这根本就是秒射啊! 货真价实的秒射! “没办法,人家是第一次,控制不了,你也不安慰我!”说完又开始哇哇大哭,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够了!”一股脱力感袭来,何泉躺倒在草丛上,不知如何吐槽。 “你准备在这堆蘑菇上呆多久?再不起来我就自己回家了。”也不知过了多久,风渐大,树林中奇异的香味被吹散。何泉听见有人叫他,张开眼睛,狗蹲在头边呲牙咧嘴。 不是人形态,而是平常狗的样子,这让何泉有点奇怪,又听对方说:“加尔太不会办事,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穿越森林,这里长满幻惑菇,二十四小时散发神经毒气,能通过皮肤黏膜和呼吸道使人中毒。虽然这种毒没有致命性,但会产生强烈的幻觉,是迷幻药的主要成分,吸多了会上瘾,到时候就不好戒了。还好你现在吸得少,回去我熬点草药喝,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不过可能会头痛一两天。” “哈?”何泉花了好几分钟才让头脑恢复清醒,理解狗在说什么。他连忙侧头,发现躺在旁边风情万种的堤丰的形象渐渐扭曲融化,最后变成一堆色彩斑斓的蘑菇,心顿时凉了一截:“原来是幻觉,哈哈哈……真是一场黄粱梦。” “你受什么刺激了?”狗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他:“别三天两头发疯,爷没闲心养个神经病。”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才是你,又傲娇又毒舌,明明很担心,嘴上又不肯承认还装得事不关己,真是可爱的家伙。”虽然遗憾愿意亲近自己的人形态的堤丰是幻觉,可是呆在毛茸茸的狗身边才有安全感,才自然,才能真正地快乐。他摇摇头,把方才那些荒唐的幻想甩到九霄云外,接着挨了狗一记飞踢。 狗甩出几把眼刀,抬起后腿,朝着何泉一阵尿:“好久没划分领地,导致有些私人物品失去自觉,长出自我意识。身为主人,必须矫正奴隶的出格行为,第一条就是禁止评论你的支配者!” 堤丰的尿无色无味,除了有点热之外,既不熏人也没有骚味,更不会对身体或者皮肤产生什么副作用。所以被淋就淋了,何泉也没反抗,只是淡定地脱下被尿湿的沙滩裤,找了个河沟清洗。他裸习惯了没什么,倒是狗尖叫一声跑远,声音发抖:“臭流氓,你怎么不穿内裤!” “没得穿,飞机上那几条早被海水泡坏了。”他曾经在飞机上搜刮到一些内衣物,但卫生内裤属于一次性用品,下水就坏,那一口袋就五条,早就寿终正寝了。 “还不把衣服穿上,像什么话。”嘴上义正词严,眼睛却在偷瞄。察觉到狗的视线,何泉干脆双手叉腰,大方地展示:“尺寸惊人吧!” “哼。”狗不服气地多瞪了几眼,才说:“作为低等生物,还不错。” “那你要是在发情期,体力下降魔法完全不能使用,甚至动惮不得的时候被低等生物压倒,还准备那啥你,该怎么办?”因为刚才那是幻影,所以何泉很好奇真实的堤丰的反应。狗听了问题,盘腿而坐,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谁敢冒犯我,就假装帮他口,然后咬断嚼碎,让他当太监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舌头舔过尖锐的犬齿,眼睛眯成一条缝,里面露出骇人的光,连声音也跟着低了几分,周围全是让人不愉快的低气压:“比如当年的句芒!” ☆、第40章 攻受之争 把男性象征活生生咬下来还要嚼碎,简直太凶残。又不是杀父之仇,敢不敢温柔一点对待自己的丈夫,而且你回忆的时候别带着一脸味道还不错,有机会还要再吃一根的表情好吗! 何泉发疯吐槽,又庆幸还好刚才是幻觉,不然双腿间的小棒子该变成贱狗的加餐了。 “你为什么这么抗拒那种事?”讨厌得必须反抗到这种程度,也算罕见。 “老子又不是傻逼,要被捅屁股了还不卯足劲挣扎,难不成乖乖趴下撅起来给人上?”狗露出嫌弃的眼神,何泉还是不解,既然那么讨厌被压在下面,为什么还要心甘情愿扮演妻子的角色?但是这个问题不可能有答案,干脆不要问,免得惹怒某只暴君:“听说男人被进入的话,可以从后面刺激前列腺,从而得到前所未有的乐趣。所以不只是GAY,相当一部分异性恋也喜欢玩后面,这种行为没你想的那么可怕。” “正儿八经的书不念,这方面的知识倒是不少。”冷笑两声,接下来的字句充满讽刺:“现在不是和你说舒不舒服的问题,是尊严,尊严懂吗!你好歹也是个四肢健全的大男人,要是谁忽然把你压着当女人用,会开心?” “那要看我喜欢那个人的程度。”何泉认真思考了一会,眼神坚定:“如果真的很爱他,而他也深爱着我,值得付出,那么我就会做出让步。而且,我不认为体位可以决定社会地位。爱应该是平等的,不会因为谁是接受方就变得丢脸或者低人一等。女性都处于被动地位,但她们对社会的贡献绝对不比男性少,男人也不会因为多了二两肉就了不起一些。你脑子里都是沙文主义思想,要不得。” “哎呦,居然还说得出这么高深的词语。”出乎意料,狗没有恼羞成怒,反而认真讨论起来:“我没有看不起女性的意思,只是不喜欢在下面。” “我知道。”当然听得懂他的话,只是不把语气加重,制不住这家伙:“既然你死活不肯做受,为什么答应嫁给句芒,成为他的妻子?妻子这个词就说明你得在下面了吧,所以说做不到的事就别承诺,这是非常不负责的行为,对你,对他都不好。” 堤丰嘴角抽搐,千算万算都没想到何泉敢教训人,而且言辞锋利,说的又是事实,导致他呲牙咧嘴半天,没有反驳。 “又不是自愿的,都说是政治婚姻了。”狗不高兴,甚至有点委屈:“这家伙看上的是这张完美无限的容貌,根本不了解我的性格,也没考虑过两种文明下成长的两人相处合不合适,是否能接受彼此就展开激烈的追求,我拒绝,他就从东方大陆一路追过来跟我的父亲谈条件,然后我那个急于干掉某个仇敌的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我卖了。老子当年还是多涉世未深的娇嫩小花朵,居然被灌药陷入半昏迷状态,接着被五花大绑丢到句芒的床上。等第二天药效过去,白纸黑字的婚书也写好了,攻受也决定了,还被东西方几位主神一起公证,想改都改不了。妈的,老子为什么要嫁给这么肤浅只知道看脸的傻逼啊,爷我那么优秀的内在美他一丁点都没看到!” 难怪气得几万年都不肯让丈夫碰自己,怨气够深的。 “所以你在气他只知道欣赏你的美貌?”何泉忽然觉得不择手段的春神不那么值得同情,可是转念一想,世界上多少一见钟情都是出于外貌。虽然这么说有外貌协会的嫌疑,但是没有靓丽的外在美,谁能注意到优秀的内在:“如果你那么介意这件事,拿刀把自己割到毁容就好了,这样别人就不会在乎你的外貌,而是专注内心和精神。” “才不要!”狗猛摇头。 “但是你长成那样,又不要别人只看脸,太为难人了。”无论谁,只要看到堤丰的人形态都会被吸引,要做到完全无视那张脸,实在太难。 “我又没说不能看,是别老看,而且要经常赞美我的博学多才,不然好像我是个不学无术的花瓶一样。”说完他很骄傲地挺腰,用前爪拍胸口:“不过现在这种形态最好,如果不嫌弃我是狗也能爱上我的人,一定是命中注定,我会满怀希望地等着他的到来。” 你眼前就有一个! 何泉斜眼看他,没说出心里话,因为他也是看了人形态的堤丰和知道自己的前世是句芒之后,才潜移默化催眠自己喜欢狗的。不然,哪怕眼前这是只飞天神犬,作为人类他对着动物也硬不起来。所以,虽然有爱慕之心,这些话还是少说为妙,不然又要挨踢。 “你怎么跟怀春的小少女一样,还等着真命天子。”好不容易抓住机会,当然要揶揄纯情小处男狗狗一翻。 “对爱情抱有幻想的狗,显然比某些只知道柴米油盐锅碗瓢盆的厨子有浪漫气息。生活不能只知道吃饭睡觉,还需要情调。跟你说这些你也听不懂,没文化的大俗人一个,要达到我的境界起码五百年。”狗冷哼,头甩得老高,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何泉哭笑不得,只能收拾东西跟在后面:“情调和浪漫主义,句芒不是都给你了吗,如果你不愿意屈居人下,那在上面总可以吧。我看他只想和你在一起,并不是拘泥上下的人,如果你开口,肯定让你如愿。” 除了临死那次,其他好几次回想中,句芒都是温柔体贴的人,愿意为堤丰付出一切,没有半点怨言。 “他是这么说过啦……”狗忽然停下脚步,用前爪漫不经心地刨地:“可是人家做不到嘛。” “因为他是男的,你没反应?所以说你其实是异性恋?”何泉大惊,担心自己没希望了,心脏紧张得砰砰跳,就怕对方脱口而出我喜欢女人温香软糯赤裸的身体。 “倒也不是,在我的故乡同性恋是很普遍的事,很多英雄都有同性伴侣,没有反而奇怪。”虽然搞不清楚他的故乡在哪,不过听这话,狗并不排斥,那么只是单纯不喜欢句芒这个人?也不对,要真不喜欢,用不着难过这么多年,不惧艰险寻找他的转世。 因为找不到答案,他向堤丰发出求救的眼神。被目光射得浑身不自在的狗扭捏半天,只好说实话:“其实我也有想过,由我来主导床笫之欢,圆了句芒的心愿。可是呢……因为那个,我只有在发情期才能硬……其他时间都是软的……不能办事啊……所以没办法……” …… 什么!?脑洞再大也想不到真相竟然是这样! “那你发情期多久来一次?”小心翼翼地问,结果对方给了他一个想死的答案:“三亿五千万年。” 天生挨操的命,洗干净屁股等我慢慢攻陷你吧。想到这里,何泉的眼神忽然锋利起来,伸手去摸狗后颈的毛发,眷念手中柔软的触感:“说起来好久没帮你修毛了,要不要剪短点?” “你又打什么鬼主意。”堤丰像落水后爬起来甩毛似的,打着寒颤把背上的手甩开,警惕地问:“我警告你,别以为把老子的毛剪光就能意淫我没穿衣服的样子。想得美,臭不要脸,我高贵纯洁的身体怎么能给你当幻想对象。” “拜托,就算剃光也是只光狗,我对着四肢着地的生物能有什么想法,最多想到火锅材料而已。”此话一出,狗不乐意了,拍着地板大叫:“都说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可以吃,你怎么一天到晚就想着狗肉料理!混蛋,大混蛋,看我把你修理得下半辈子都只能喝稀粥!” “牛也是人类的朋友,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辛苦一辈子耕田耕地还要被杀来吃肉,剥皮穿衣做鞋和皮包。据说牛被杀的时候还会流泪,这种只知道奉献的生物更值得尊敬,你怎么不为牛叫屈。”想逗他,故意说了刁难的话,没想到堤丰真的沉默了,摸着下巴思考半天:“你说得对,我必须向天底下所有的生物道歉,并且敬畏它们。所以最讨厌的生物还是人,什么都吃,食物链都被你们破坏了。看来我要替天行道,多咬死几个才行,今天就先拿你开刀吧。” 说完往前一扑,把何泉压倒在地,对着颈动脉作势要咬! “你怎么不怕的。”身下那个毫无恐惧之情,让袭击者没了乐趣:“动起来啊,跟金枪鱼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冷感呢。” “我是不是金枪鱼,你变成人就知道了。”搂住狗还不够,两条腿也盘上去夹住,这个类似柔术的动作是从加尔那学来的,巧妙利用角度,对关节反向施力能将对手制服。这是体型力量都不如对方时使用的招数,只是没想到第一次就给了堤丰。 狗惊讶何泉开始学习格斗技巧,夸了两句开始发力,前爪一抖脱离控制:“在这个世界对付敌人时千万不要仁慈,锁住它们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你并不是需要捕捉赶着回去交差的时光守护者。如果发生争斗,肯定是以命相搏,这种情况就别讲究什么战场礼仪和规范了,照脆弱的地方打。比如鼻子、咽喉、胯下,打得对方动不了再朝致命处补上几刀,杀得死就杀,杀不死赶紧跑,千万别恋战!” “你够狠的啊。”何泉也不示弱,用加尔教的那几招继续进攻:“但是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弱肉强食,厉害的才能活下去!” ☆、第41章 攻受之争 “实战果然好难,怎么跟加尔说的不一样,没有捷径可以走吗?”虽然他们现在还没在陆地上遇到过带有恶意会主动攻击的生物,但总有离开海岸线,去其他地域的一天。面对未知的新世界,学习防身术势在必行! “有心是好,不过你基本功太差,体力也不行,得先从体能训练开始,急不来的。这跟修房子一个道理,只有地基打得好才建得起万丈高楼,要是有简单诀窍,那人人都是高手了,还需要流血流汗地苦练吗。”狗拿捏力量边打边教,和平常玩闹有很大不同,表情认真得很,而且很帅。 何泉吃了几次攻击,疼痛之余也学会这种情况如何化解,不过由于练习对手是兽形,很多动作还是需要骑士来演示。 但他们练得兴起,无论谁都都不希望加尔那个电灯泡来碍手碍脚。 半小时的近身缠斗下来,狗觉得运动量差不多了,两下把人放倒,一屁股坐下去:“你也太菜了,我连百分之一的力量都没使出来,不过你的优势是身体的柔韧性不错,筋能拉很开,这对学习格斗技巧有很大帮助。如果你真想学,我可以教你,但训练很艰苦,别半路坚持不下来哭着求饶。” “因为菜才需要你教,要生下来就是绝世高手,那就用不着你把我推到异世界来了,完全可以自己活得风生水起。而且我不是那么没毅力的人,不管多斯巴达都可以,放心大胆的来吧,最好能把我训练得跟贝爷一样。”每次说到这位逆天的站在食物链顶点的男人,都想给他竖起大拇指,可惜狗等级太高,对人类社会的生存专家不屑一顾:“不就是敢吃点奇葩的食物,有什么了不起的。你要喜欢猎奇的玩意,我带你去抓恶魔虫,虽然长得恶心了点,不过油炸后简直是人间美味!” 恶魔虫?充其量就是肉嘟嘟会蠕动的生物,能恶心到哪里去! 近年来人们发现昆虫的营养丰富,富含人体所需的多种氨基酸,而且脂肪含量低,热量低,属于能补充营养又不会对心脑血管造成负担的优质蛋白,从而渐渐走上大众的餐桌。 何泉做过不少昆虫菜,蜈蚣、蝎子、蚂蚁这些基本款不必多说,就连蚕蛹、蜘蛛、蜻蜓、蝗虫、蜂蛹、知了猴、水蟑螂也是小意思,真正让人受不了的是竹虫,豆虫、龙舌兰虫一类的东西。特别是豆虫,和一般的肉虫比起来体积大得多,大的有七八厘米长,青绿色,多足,周身长着细小的绒毛,处理的时候别提多恶心了。 不过昆虫菜和臭豆腐有异曲同工之妙,臭豆腐是闻着臭吃着香,昆虫菜是看着恶心吃着美味。所以在制作此类菜肴,特别是肉虫时,何泉总是会费心烹饪,做到看不出原型为止。 比如豆虫,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虫体洗净,入开水穿烫,去掉头尾老皮,再淘洗掉内脏。之后将嫩肉剁碎,与少量牡蛎肉混合,加调料搅拌,腌制一段时间后混入剁碎的青红辣椒,与鸡蛋调和,做成煎蛋。吃的时候切成小块,淋上酱汁即可。这道菜营养价值高,口感又好,牡蛎的鲜味和辣椒微辣的口感很能引起食欲,看不出原材料就不会产生联想。吃的时候肉质嫩滑无比,入口即化,餐馆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芙蓉脯。 当然,除了这种含蓄的做法,为了照顾另类食客要原汁原味的要求,昆虫菜还有许多展现原形的烹饪方式。做常见的就是炸,炸蝎子、炸蚂蚁、炸蚕蛹、炸蜘蛛,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作为厨师,光知道做法还不行,为了烹饪出美味佳肴,自己的菜不知要尝千百遍,所以吃昆虫对何泉来说不是难事。而且人鱼肝脏都生吃过了,小小的昆虫又有什么好怕的! 可他忽略了这是异世界,不能按地球的思维去看问题…… 经过两小时的跋涉,看到篮球那么大,长着猥琐人脸还散发出阵阵腐烂尸体气味的肉蛆时,何泉还是忍不住干呕了几下。 狗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用前爪拍爆一只恶魔虫,墨绿色的粘稠汁液立刻向四周飞溅。何泉躲避不及,身上沾了不少,像在夏天放了两个月的潲水的恶臭熏得他当场忍不住,哇一声吐得翻江倒海。等他呕得胃里已经没东西了,狗才优哉游哉地走过去,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异世界没这么好混,你还嫩得很呐!” “这东西为什么长着人类的脸!”回头看一眼,还是很恶心。 “明明是恶魔的脸,你没看到头上有弯弯的小犄角啊。”狗嫌弃转头,开始咬被拍烂的虫子,撕去满是黑红斑点的外皮,露出里面晶莹剔透的肉,二话不说下嘴就啃:“要是长的是人脸,我才不要吃呢,低等生物看了倒胃口。” 和这玩意比起来,人类不知道多秀色可餐好吗! 何泉想吐槽,又觉得这句话哪里不对。再然后,看到狗吃得那么津津有味又开始好奇,捂着鼻子蹲在一边问什么味道。 “很嫩很滑,像江团鱼充满脂肪的腹部,你亲自吃一口就知道了。”做出邀请的动作,推过一块白得像豆腐,软得像果冻的肉,继续补充道:“生吃口感比较软,但是容易腻。油炸后多余的油脂去掉了,而且外酥里嫩,冷了也好吃,可以当零食。切成片大火快炒也不错,涮着吃也行,不然咱们抓几只回去做恶魔虫大餐!” “去哪抓啊,走了这么久就看见一只。”几乎是闭着眼睛,捏住鼻子把臭肉送到嘴里。本想囫囵吞下,没想到奇迹居然出现了。 方才还一股馊臭味道的烂肉,入口居然有神奇的魔力,像顶级巧克力那样绵密但又遇热即化。那块肉在口腔中融化,奶油般的油脂迅速侵占每个味蕾,带来至高无上的享受。大脑受到美味控制而忽略异臭,口鼻中难闻的气味不见了,只剩下珍馐。他仔细品味,回味无穷,忍不住又来了一块。 “好吃吧,恶魔虫很难人工养殖,所以在市场上都卖出天价了,既美味又能补身体。跟其他药物调配起来,不但补气益肾,还能缓解早泄等症状,最主要的是包治天下性冷淡!”狗得瑟起来,摇头晃脑,刻意强调功效:“这些虫子的生存模式类似蜜蜂,只不过它们是在地里打洞,建造巢穴。只要找到洞穴入口,要抓几只还是很容易的事。” “这么大一只在土壤里钻来钻去,不会把地下掏空,造成大面积的塌方或者地陷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连小小的蚂蚁都有无穷尽的力量,成千上万只恶魔虫该多可怕。 想象一下,他们守在洞口,结果奔出成群结队的大肉虫,不管这东西多好吃多美味,也会拔腿就跑。 “所以它们是害虫,时光守护者鼓励大家多吃。”恶魔虫不光长得恶心,行为也很恶劣。它们在土壤中穿行,钻出大量空洞,不但起不到松土的目的,还会使地面垮塌下陷。而且这些东西靠啃食植物的根部和吸食树汁生存,数量太多就会造成大片森林枯死,是一种对树木有极大危害的虫类。 原来是这么坏的家伙,看来吃掉还是好事,至少给大自然减轻负担了! 可是狗又说恶魔虫灭绝了也不行,因为它们是蓝脸长羽鸟的唯一食物。这种鸟体型巨大,翅膀已经退化了,不能飞行,靠强壮的双腿奔跑,时速能达到150公里,比不少汽车还快。这种鸟拥有尖锐的擅长挖地的爪子和修长的喙,只要找到恶魔虫的栖息地,就能快速挖出大坑,把藏在泥土中的虫子拉出来吃掉。所以说如果恶魔虫灭绝,珍贵的蓝脸长羽鸟也会跟着灭绝,继而产生连锁反应,对食物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又来了,环保狂狗! 何泉不是不关心环境,而是没那么热衷,所以狗刚开始说一次两次的时候还觉得对方好伟大,多了就麻木了。一句话简单说,就是克制着吃,不要滥捕滥杀就好了,哪来那么多废话和大道理。 “你脸上写着不耐烦三个字。”堤丰狠狠瞪他,没好气地说:“人类就是因为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才把地球搞得乌烟瘴气,把我的母亲伤得千疮百孔。而她已经那么痛苦了,还必须守护你们这些混蛋。这不公平,要我说应该台风地震海啸山洪泥石流火山爆发一起来,再让气候回到冰河世纪,两下整死你们这些低等生物。” “你的母亲?”反省刚才的态度,何泉坐正。 虽然知道不该刨根问底,可是想到句芒对堤丰了如指掌,而自己则是一无所知就很难过。他调整情绪,轻声问:“我知道你的家族很伟大,人类不配探究你们高贵的身份和过去。但我们是朋友,可以告诉我关于你,关于你的家庭和亲人的事吗,因为我想更多地了解你。” “都说出这种对白了,我还怎么拒绝你啊。”堤丰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苦笑着说:“我的母亲,是造物主降临到地球后创造的第一个生命体。在还是一片混沌的土地上,她生育众多子女,是生命的源头之一。众神之母,大地女神盖亚,这是人类对她的敬称。” ☆、第42章 攻受之争 这名字也太熟悉了,何泉保证自己一定听过。他想了几分钟,确定记忆无误后小心询问:“希腊神话里的大地女神?” “哎呦,我还以为你这种看圣斗士长大的屌丝青年就知道雅典娜呢。”狗假装欢乐地跳起来,随着左右摇晃的尾巴摆动屁股,卖萌动作和平常没有差别。可是看在何泉眼里,就是知道他此刻心情沉重,在强颜欢笑,于是又后悔挑起话头。 见他眉心紧锁,狗咂嘴:“自己要问,又摆出一脸内疚的表情干嘛啊,真没意思。” “希腊神话流传至今只有几千年历史,但你们都活了十几亿年了,里根本没提到这些,这是怎么回事?”问了个傻问题,果然让堤丰大翻白眼:“因为神话是人类偶然见到我们这种高等生物以后,加以夸张和虚构,一代代口耳相传下去的瞎编的故事,不是纪实文学,也没采访过当事人,当然和真相有出入。” “这么说,你们也不住在奥林匹斯山上了?我还想问你那里是不是真的美不胜收,是建在云端的天堂!”忽然觉得好失望,神什么的要都跟狗一个德行,那简直是一点神秘感都没了。 “这个嘛,宙斯一派是驻扎在那啦,不过都是些讨人厌的家伙,哼。”狗摸摸鼻子,口气十分鄙夷:“这小混蛋和我的父亲关系不好,属于敌对阵营,所以我没上去过。不过地球上的美景那么多,少去个奥林匹斯山根本不遗憾,想当年本大爷还在女神峰上面做过窝呢,冷得鼻水长流。” “我发现你特别喜欢住山上,因为有居高临下的帝王视觉?对了,小岛上凭空出现的闪电就是宙斯干的?”雷击可是众神之王的拿手好戏,只是他和堤丰又是什么关系?何泉虽然看过希腊神话,但只限于众人耳熟能详的部分,甚至不知道堤丰在神话中有什么地位。不过既然母亲是地位显赫的神祗,父亲又是她的兄弟,一定也是相当了不起的人物。 “是哒,那家伙很害怕我到地球去挑起战争,因为他不一定打得过战斗状态的我。但他真心想多了,因为根据公约我必须留在地狱维护自然平衡,不能长时间离开,不然这个岛,乃至整个世界都会崩溃。”堤丰说过,这个岛叫地狱,但和传说中人死后下的地狱不同,是一个专门容留怪物的地方:“我的责任不止是当调和剂,还负责把滞留在地球的神秘生物抓来交给时光守护者裁定,防止这些生物潜入其他位面搞破坏。” “那还骗我说没来过这座岛。”虽然不生气,但也想知道原因。 “不那样说的话你肯定会问很多这个世界的事,然后对未知感到害怕,不肯跟我来。”狗崛起嘴巴,抬眼看他,很专业地摆出一脸无辜:“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但我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 说完还扑进何泉的怀里,用毛茸茸的脑袋反复磨蹭:“二十年前你就把我弄丢过一次,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松开爪子让你逃了。因为我一时疏忽让你被那样的家庭收养,吃了好多苦遭了好多罪,我很后悔。虽然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但我想补偿你。” “终于说是实话?我们以前就见过!”原来那不是梦,小小的他早就与堤丰相遇,只是不知为何会忘记这段珍贵的回忆。 “其实你的记忆是我消除的。”狗叹气,用前爪紧紧抱住何泉,脑袋搁在他的肩头:“我去接你的时候才知道你被领养了,知道你一直渴望家庭生活,想要有疼爱自己的父母,所以下不了决心带你走。有天夜里,我鼓起勇气潜入养父母的家,看见你抱着玩具,脸上都是笑容。当时我想,也许人类社会的生活对你来说才是最好,最合适的。我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欲把你带到满是怪物的异世界,要求你离开同类,只与我为伴。所以我消除了你的记忆,希望你幸福快乐地度过一生。” 做牛做马的一生还差不多! 虽有诸多不满,但对于养父母何泉还是有感激之情,不管怎么样,虽然遭受冷暴力,但他们还是养大了他。不过这点恩情也用十年白工还完了,现在是互不相欠。 “难得说这么感性的话,你就是块木头也得给点回应吧,简直是个没情调的东西,留你何用。”忽然被狗敲头,何泉才把思绪拉回,狠狠揉怀里那团毛茸茸软绵绵的大家伙:“不把我留着以后谁给你做各种好吃的,怎么,不想吃油炸恶魔虫了?你的小肉垫爪子萌是萌,但没办法做料理吧!” “嘤嘤,抓住人家的软肋了。”狗愣愣地看着肉球,双眼含泪。 “所以你得把我留着,用处可大了。”边聊边找恶魔虫的巢穴,寻找过程还算愉快,不愉快的是抓的时候。狗在洞穴上方的平地上挖了个坑,开始喷火,烤得地下温度骤升,扛不住高温的虫子纷纷从洞口逃出。随着虫的移动,一股恶臭迎面扑来,何泉差点被熏得晕倒,手忙脚乱才捉住两只胖的,用绳子捆好。 他觉得自己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可狗还是很嫌弃:“跑出来几十只,你就抓到两只,还不够我吃一顿。” “没办法,实在太臭了。”那味道,想起来都要吐。 “不过你不怕肉鼓鼓的虫子,敢直接用手抓,要不是恶臭难忍,应该能收获更多,这点还是值得嘉奖。加尔啊,这家伙作为时光守护者,第一次来抓虫的时候吐了几天,以后一听到恶魔虫三个字就难受得浑身起荨麻疹。这么看来,你比那帮吃干饭的枪兵强多了。”这话说出口,何泉又疑惑,堤丰之前是不认识骑士的,这才几天时间就熟悉到这种程度,顿时觉得心里不是滋味:“看不出来你还挺了解他的!” “哎呦喂,谁家的醋坛子打翻了,一股味。”捏着鼻子阴阳怪气,表情讨打得要死,不过为了避免误会还是赶紧解释:“骑士为了表示忠诚,会和他的主人进行精神连通,以便让主宰者窥探他的过去。虽然我不需要加尔留在这里,但如果拒绝,就是对骑士人格的极大侮辱。他又没做错什么,而且没必要为难句芒为我建立的组织的成员,所以人家就顺水推舟看了那么一小下下。” “为你建立的?”何泉一下抓住重点:“我以为时光守护者是为保护濒危动植物而存在。” “现在是这样没错,初衷却是为了我。因为那时我父亲已经很虚弱了,生命即将走向终点,如果他陨落,能力相仿的我就必须填补空缺……”狗抬头看看天空,又望着远处,再把目光投向大地:“我说过吧,这个世界叫地狱,但他其实有名字——塔尔塔罗斯,也就是我父亲。你可能很难理解为什么一片大陆是我的生父,那我这么说,实际上你看到的我,无论是现在的样子还是人形态有或者巨龙战斗状态,都不是本来面目,这些形象是配合你们这个次元的生物的视觉波长而进行的改变。父亲的能量实在过于巨大,所以他转化后无法以渺小的形象示人,就变成这样的庞然大物。他就是天空,是海洋,是大地,是世间万物!” “你说他死后,你就必须填补的是什么?”不祥的预感,导致他连话音都开始发抖。 “这个世界啊。”和对方紧张兮兮的表情不同,狗显得很轻松:“不然这里会崩塌的,所有生命都会死。” “填补的方法是什么!”何泉猛地站起来,心急如焚。 “哎呀,就是融为一体嘛,好讨厌,让人家说这么害羞的话。”狗娇羞地侧过头,轻轻甩动尾巴,还做了个回眸一笑的优美姿势:“到时候我会变成这个世界,与这片土地融合,用我的生命力延续一切。这很伟大,不是吗?我的父母之所以孕育我,就是预备有一天为世界作出贡献。” “伟大个屁!”恨不得扇他一耳光,气到连手里的恶魔虫带着线连滚带爬跑了也没心思管:“你叫我不要太圣母,凡事多为自己着想,你呢,却在这里冒充大英雄。谁稀罕你的牺牲,你以为这里的生物会感激你吗?开玩笑,搞不好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可是,爱着你的人,却会因为永远失去你而悲痛欲绝!” 他大吼,歇斯底里,激动得胸口不断起伏。 “你和句芒说了差不多的话,哈哈,真好玩,原来你们属性差不多。”狗干笑几声,不疾不徐地接着说:“所以他为我创建时光守护者这个组织,在世界各地建设能量塔,通过晶石吸收自然界的能量,再转移给我的父亲。这好比是个循环,以自然养育自然,而且效果还不错,起码我家老头子多活了几万年。对了,他现在还没死呢,你就别担心我会和世界合二为一了!” “妈的,我现在倒是想跟你合二为一!”贱狗一定是故意的,先让他着急难受才说真相。想到自己刚才担心得快死了,他却把一切当玩笑,何泉简直怒不可遏,猛地推倒狗:“给我变成人!现在!立刻!马上!” “你发什么疯。”狗被对方破釜沉舟鱼死网破同归于尽的眼神吓着了,声音颤巍巍的:“给我起来,就算本大爷变成人,我也是上面那个,不许你这低等生物压着我!” “啧,阳痿还想当上面那个,大白天做白日门呢,梦话麻烦你留在晚上睡着的时候说。”狠狠压住狗的头,何泉简直霸气侧漏:“赶快变成人,我就不信你没办法,你这个说谎骗人精,再也不相信你说的话了。什么没来过这里,都住了几万年了还叫没来过。说自己要死了,妈蛋居然还有9万多年寿命。混蛋,给我变人,快点,否则我就直接人兽,让你知道厉害!” “烦死了,老子现在就变成人,你他妈给我滚到下面去撅好屁股等干!”狗也生气了,一脚把何泉踹开。只听砰的一声,白烟四起,眼前哪里还有毛茸茸的贱狗,取而代之的是货真价实绝非幻影的堤丰! 他妩媚地撩起披在肩头的金发,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危险的幅度:“想跟老子争攻的位置,你还早了五百年!” ☆、第43章 寻找鱼人 “你要当进攻方可以,但是这玩意得站起来才行。”目光移到某个小小软软的器官,忽然笑起来:“好可爱,前面还包着,不过这是儿童尺寸吧,也太迷你了!” “男人是看膨胀率的好不好!”堤丰恼羞成怒。 “那你到是膨胀起来给我看看。”掬起那个器官,何泉不得不佩服有人连这里都长得很美。那处几乎没有色素沉着,颜色是漂亮的樱色,根部完全是光溜溜的,也没有太多褶皱,除了体积大一些之外,还真像幼童。而且包起的前段剥开后像个小巧的李子,很少有成年人这样,很可爱:“果然是小鬼,毛都没长齐!” “走开啦,修剪毛发是种礼仪,谁跟你一样乱糟糟的像个鸟窝,里面藏了什么脏东西都不知道,果然是恶心的低等生物!”说完一口咬住何泉的肩膀,不过不知是没用力还是人的牙齿远没有犬科锋利,也就有点钝痛而已。何泉闲闲扯开他,翻身把人压在下面,抢夺主动权:“小骗子,你果然能自己变成人,那还需要什么能量豆,挺能忽悠的。” “笨蛋,不知道自己被我精神控制了吧。现在你看到的人形是因为大脑受影响,从未做出错误判断,其实我的身体还是狗。也就是说,如果有人用相机拍下我们,会呈现你压着一条狗打算为所欲为的滑稽画面。”堤丰虽然这么说,可是就算是幻觉也好,能看见他的人类状态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我还有个问题。”没多久,狗结束控制,又变回毛茸茸的生物,而何泉的疑问还没完:“如果你一直阳痿,又怎么让生育树孕育出米沙?” 生育树是句芒为了改善性别失调而制造的生物,只要在巨大的花蕾中释放自己就能让其怀孕。根据父亲的种族,几天数月甚至几年后结出果实,里面就是可爱的小生命。但是堤丰硬不起来,那他是怎么做到繁衍下一代的? “好烦啊,打破砂锅问到底就是形容你这种人的。”狗翻白眼,跑去把逃跑的恶魔虫叼回来:“没文化真可怕,精子是由睾丸产生的,和站不站得起来没关系!” “你生什么气。”察觉到他语气中的怒意,何泉有点莫名其妙:“我没文化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啊啊啊,气死我了。怎么捡了这么个东西,没文化还理直气壮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狗气得在地上嚎叫,毛在泥巴地里搓来搓去,没多久弄得一身脏兮兮的,少不得又带到小溪边洗身体。何泉因为讨厌处理完料理后手上会留下味道,所以随身携带的包包里一定有香皂,皂盒是七彩葫芦做的,大小刚好还有小孔能滤水。不过因为用的多,洗衣做家事都离不开这个小玩意,所以已经所剩无几了。 “左边用力抓抓!”刚才还跟河豚一样气鼓鼓的堤丰,被清洗梳理按摩服务后很受用,趴在河堤上任由低等生物玩弄他的身子也不反抗。 何泉趁机把手绕到腹部,专门捏藏在软毛里的咪咪头,就想看他有没有哪怕最细微的反应,最后闹得狗很不耐烦,出声大吼:“摸哪里都站不起来啦,不过我发情期只有30几年就要来了,能量豆也能存最少6个,你要等得了,那么我们倒是可以来一发。” “你要让我在上面,现在就可以来一发。”身为男性,特别是之前一直是异性恋的男性,没那么容易接受下面那个位置。所以他没放弃为自己争夺权力,还在游说:“光看外形,你比较适合被抱。” “放屁!”堤丰瞪他,为了享受按摩服务居然没有跳起来飞踢,只是懒洋洋地反驳:“福玻斯·阿波罗长得娘炮无比,却是个总攻,这事和脸没啥关系,跟气场有关。本大爷这么邪魅狂拽,举手投足都是霸道总裁的气质,能随随便便给低等生物压了?句芒我都看不上,何况你!” 两人为攻受问题吵了半天,谁也不让步,却忽略了一个重大问题——他们到现在都没承认对彼此的好感,更没认真告白过,甚至没捅破那层关系。直接跳过正常人谈恋爱的步骤,奔向传宗接代那种事,虽然谁都不能生! 争论许多,没有结论,只好又拉回先前的话题:“太阳神?我读过风信子的传说,这么说他是个GAY了?” 传说阿波罗与美少年雅辛托斯十分要好,行走坐卧均在一处,亲密无间无人能及。然而西风之神嫉妒他们的关系,在阿波罗掷铁饼时,阴暗地用风改变铁饼的轨道,导致前去拾取铁饼的雅辛托斯头部受到重击死亡。他流出的血液中生长出许多小而漂亮的花,悲痛欲绝的太阳神用箭头在花瓣上刻下挚友的名字,让它开遍全世界,以此寄托哀伤。这种美丽的花朵,就是风信子。 “才不是呢,这家伙继承了种马爹花心的血统,从妙龄少女到美艳少妇,从公主到牧羊女,情人多得数都数不过来。还追求过河神的女儿,可惜人家妹子宁愿变成月桂树也不要接受他,只能说是没节操的双。”看来堤丰还真是讨厌宙斯一派,语气虽然伪装成萌属性,但口气中慢慢的鄙视连傻子都听得出来。 “还是我们堤丰专情,这么多年就追着一个人跑。”忍不住伸手摸狗狗的头以作嘉奖。 谁知狗不领情,扭动着把头移开不给摸:“少拍马屁!” “哪有,我拍的明明是狗屁。”说完又伸出邪恶之手狠狠捏圆滚滚的屁股。 “肥皂是不是要用完了?”就算移开身体也甩不掉咸猪手,狗不知道是被摸习惯了还是其实挺舒服的,瘫在原地摇尾巴,表情还很享受:“刚才给我洗澡的那一小片是最后的存货了吧。” “灯塔上带回来的也用光了,没有这个很不方便,所以我打算过几天自己做点试试,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功。”肥皂的历史久远,古人用猪油加上草木灰来做最原始的清洁用品,就是不知道书本上的方法是否真的可行:“我只知道简单的做法,而且没试验过,你要是有更好的方法赶紧告诉我。” “不就是动物油脂加上火碱嘛。”狗半咪起眼睛,打了几个哈欠:“不过这里确实不需要那么麻烦,因为有皂果。” 所谓皂果,是这个世界独有的植物,生长周期很慢,数百年才结一次果,十分珍贵。而它的作用也对得起漫长的等待,果实有清洁除臭、去味去污的功效,洗完之后还有股沁人心脾的清香。最神奇的是耐用,小小一个果实,用来洗澡洗手洗衣服碗碟,能用几十年。它不像肥皂那样消耗最后变小消失,辨别肥果是否还能起作用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看它的香味还在不在,等到完全消失的时候就失去清洁作用,丢弃即可。 狗去主城买了两个,一大一小,大的可以放在山洞里用来做家事,小的给何泉随身携带。但是秉持不要浪费的原则,在存货用完前,他没有拿出来。 回家后,何泉得到皂果,觉得很新奇,这里擦擦那里洗洗,弄得满山洞都是香气。狗对他保持旺盛的好奇心表示嘉奖,也就没阻止,反而开始思考下次再带点什么好玩的回来讨他欢心! “主人,米沙阁下让传信鸟送了极地珍珠来,现在就布置上吗。”已经和狗进行精神连接的骑士改口称他为主人,先来汇报工作。没多久,采了许多野果的肉肉也带着啾啾来玩,随身带来的还有很大一个包裹,打开,里面是七八颗排球那么大散发出柔和光芒的乳白色圆形物体。 这玩意是珍珠?何泉傻眼,这么巨大不可能当首饰戴,还有什么用?难道是磨成珍珠粉吃下去美容养颜?但是这么多,得吃到猴年马月去! “没见识,除了吃你还知道什么啊。”虽然这么说,狗还是吩咐加尔拿一颗去研磨成粉,用来做面膜:“深海中没有光源,常年处在黑暗无光的世界,美人鱼就用可以自行发光的极地珍珠来照明。米沙可能是觉得山洞太昏暗了,所以才送了这么多来。你等下拿去外面晒晒,它吸收了光线就可以自己发光。”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白天黑夜,可是总是灰茫茫的,洞口能见度还好,里面就变得很昏暗。虽然何泉觉得没什么,反正他以前也是睡楼梯间,又脏又乱,比起那地方,山洞简直是天堂了。不过米沙心思细腻,考虑到人类都喜欢光明,还是送了可以当灯泡的珍珠来,并细心地准备好灯罩。 珍珠吸饱自然光,越来越亮,在加尔的帮助下,他们把珍珠围成一圈,像吊灯一样安置在洞顶。有个小巧的机关,拉一下,黑色灯罩就会完全闭合,洞内再次回到昏暗适合睡觉的环境。 “好亮,忽然有种家的感觉。”吃饭时,珍珠像白炽灯一样发光,照得洞内像人类社会的家庭正在用晚餐。何泉抬头,想起留在地球不知过得如何的弟妹忽然有点伤感,又觉得对不起肉肉。他和弟妹还没有那么亲都觉得割舍不下,肉肉那么爱外婆,这么久没回去一定很想家! ☆、第44章 寻找鱼人 吃完饭,何泉把鱼人拉到外面:“肉肉,你想回家吗?” “好想回家,可是……”欲言又止,记挂的除了没到手的灵丹妙药还有什么! “放心,长生不老药会分你一颗,里面加了许多名贵药物,比直接吃肉效果好。”何泉好静,狗不喜欢被人打扰,所以肉肉虽然住得近,也只是晚饭时间才到山洞来蹭饭,其实互动并不多。硬要他远离熟悉的生活环境,离开亲朋好友留在这里没什么帮助,还不如安排妥当返回故乡。 “真的?”肉肉漂亮的大眼睛瞬间闪闪发光:“可是狗大爷说我的血液纯度不够,药做不成,那怎么办啊!” “我们跟你一块回去,然后找合适的人选捐一点血就行。”肉肉外婆在鱼人族内德高望重,要点血甚至肉不是难事。 何泉在海岸呆腻了,最多到森林里转悠,内心一直琢磨着去远点的地方见识见识,再加上很想见这位前辈,所以异世界的初次旅行暂定为前往沙漠绿洲。和狗讨论时,本以为他会斩钉截铁反对,没想到这家伙也不犹豫,马上保证收集齐药材,阴之月再次升起之前就出发。 但他的理由和出去玩没关系,主要是肉肉外婆能瞒住时光守护者穿越到这里并平安生活多年,绝非小角色。根据推测,他很有可能不是人类,而是暗藏在地球的幻形怪、食人魔、狼人等能变幻成人形的黑暗生物,甚至是一些更古老的邪恶力量,放着不管可不行。 如果确定,必须抓起来交给时光法庭审判,之后才能定夺去留! “我们去抓别人外婆,这不好吧。”何泉有点为难,而不知真相的肉肉简直乐坏了,既得了药又有人陪伴回家,不必担心渴死在沙漠里,喜悦全写在脸上。 “少操心,就算抓了也不会怎么样,就走个程序而已。除非他已经对当地生物或者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不然谁吃饱没事情干到处开罚单。而且按照唐僧肉的说法,他利用地球上的知识在这里建造坎儿井和滴水灌溉系统,经年累月种植抗旱植物,一点点扩大绿洲面积,为改善荒漠化做出重大贡献。如果情况属实,不但不会拿他怎么样,还会大力嘉奖。”狗说时光守护者向来赏罚分明,绝不会冤枉好人,也不会任由生物在这片土地横行而不加以记录。 何泉这才记起,自己刚来这里时也被狗带去做了记录,连堤丰这种有身份地位的大人物带来的人都要记录在案,肉肉外婆那种漏网之鱼肯定不可能放着不管。以前不知道就算了,现在听说了还装不晓得有点说不过去。 既然狗说不会出事,何泉当然相信,但是不想瞒着肉肉,所以得找个时间把这事说清楚。谁知肉肉知道后,不但没生气还说我绝对相信狗大爷,因为他是加尔大哥的主人,我相信加尔大哥,当然也无条件相信狗大爷! 这关系……忽然变得好复杂的样子! “肉肉,你喜欢加尔?”想当初骑士初次登场时多么帅气,结果随着霸气侧漏的头盔被狗咔擦一声咬破,原先的英俊威武、正气凛然都化为泡影,随风而去了。现在就剩个狗腿得让人冒汗的搞笑人物,每天追着狗大放赞美之词,要不然就是求精神连接以示忠诚,白瞎了那张帅气的脸! “好喜欢。”肉肉说起心上人以后没有出现话唠属性,害羞的样子让漂亮的脸蛋加分不少:“等肉肉长大了,要娶加尔大哥当老婆,好好疼爱他!” 噗! 身高190的大块头受和不到160的小豆丁攻,尺寸不匹配吧,这能性福吗! “我爸是鱼人里面最凶残的亚种,可以长到两米高,绝对是鱼人族里当仁不让的巨人,就算和兽人比也不逊色!”也许是被小瞧,肉肉双手叉腰,小脸河豚一样鼓起来,气呼呼哼唧:“等我成年,到时候摸你头就跟摸小孩一样,压住你脑门,你都打不到我!” “得了吧,又不是二十米高。”何泉在南方绝对算高的,虽然比不上这个世界动不动就两米以上的兽人,但是压制小鱼人还是没问题。他单手撑开肉肉的脑袋,看他挥舞小短手打自己的样子忍不住揶揄:“现在是谁打不到谁啊。” “你什么时候这么大力气了,刚认识的时候明明弱得要死。”感叹某人忽然变得强壮有力,肉肉望着自己的小短手瘪嘴:“为什么我长得这么慢呢,好想马上成年,然后压倒加尔大哥狠狠地欺负。等我力气够大,一定把他吊起来玩弄到痛哭流涕,一边求饶一边高潮!” “咳。”何泉忍不住擦汗:“你的爱好有点危险。” “危险吗?可是我看外婆这样欺负别人,说这才是真爱,如果不能忍受这些痛苦,怎么享受之后带来的快乐?”肉肉一脸坚定地向往着,好像说的不是激烈的SM,而是崇高的理想:“如果那个人爱我,就要接受我的一切,包括我人格上变态的部分和强烈的占有欲,连这点包容都做不到,还谈什么感情。而且我喜欢一个人就会全心全意,至死不渝,对方也应该这样爱着我,从生到死,不离不弃。鱼人都是终生一夫一妻制,就算配偶死亡也不会再找别人。” “好可怕,你能别顶着这张脸说这么……的对话吗。”竟然找不到词语来形容此刻的心情。 “究竟是哪里可怕了,和交配完就把对象吃掉的美人鱼相比,我们一族就是喜欢激烈的水上运动而已,已经很温和了好吗!”肉肉猛拍大腿,扯起嗓门激烈反驳:“狗大爷,快来评评理,你家这头居然说鱼人的爱好危险!” “支持你把加尔吊起来抽个半死,最好连满清十大酷刑都用上,穿刺剥皮炮烙一样样来。这货简直太烦人,我现在恨不得咬死他。”狗虽然喜欢听好话,但是有个狗腿跟屁虫追在身后一天到晚赞美来赞美去,歌颂来歌颂去,那日子还过不过了,耳朵都起茧了。 “看吧,狗大爷也看好我们!”肉肉得意,扬起小巧的下巴。 “这算什么看好,看好戏还差不多。”吵吵闹闹中,时间到午夜,生物钟特别准的肉肉倒头就睡,被加尔扛在肩上带回去了,而啾啾则破天荒留下。因为何泉很久没和小家伙亲热,舍不得放它走,非要抱着一起睡不可。 搂住幼鸟,检查逐渐丰满的羽毛和翅膀,感觉长大了点,而且比以前重,不由得悲从中来,产生父母心:“快让我好好抱抱,再大点我就抱不动你了。” “抱不动可以骑,等破鸟长大训练来给你当坐骑怎么样,坐在古天食鱼鹰背上可拉风了,全世界都没几只的珍稀品种。”狗趴在旁边白眼望秀天伦之乐,说着还用后腿狠狠踹了赖在何泉怀里的啾啾几下:“你玩够没,还不滚过来给我捏脚。” “是是是,主人。”舍不得放下可爱的幼鸟,但是不伺候狗又不行,何泉干脆选了个折中的办法,躺在两只中间,一手摸一个,顺便闲话家常:“我最近都没犯病,是不是病已经好了?” “哎呀,怎么和你解释呢,其实你得的不是心脏病。”狗翻来覆去,有点不踏实:“只是缺了一块心。” “房缺不就是心脏病吗。”何泉不解,狗的话很奇怪。 “那是物理上的说法,我说的是更深层次的。你少了一点重要的东西,或者用通俗易懂的说法是灵魂。”把头枕在何泉臂弯,毛茸茸的大萌物蜷成一团,他最近迷上这个姿势,可以用四肢抱住对方,感觉很温馨:“所以说你那不是身理上的疾病,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跟你解释。你离缺失的那部分越近,身体就越好。” “所以说我以前之所以经常发病,是因为离少掉的心脏太远,所以缺的部分在这个世界?”虽然堤丰没有明说,但何泉自己推测,也许少的是属于句芒的记忆。他只是转世,并不是真正的春神,当然是不完整的。可他不愿意也不想成为别人,只想作为何泉这个独立的个体去爱狗,然而狗等的又是完整的他,这太矛盾,也太折磨人了。 “我想帮你找那块心,但我不擅长精神力,思来想去也许鱼人有办法解决问题。他们的感知能力很强,和美人鱼直接感知生命体不同,可以从物体上读取过去发生的事,这也是我愿意去寻找鱼人的原因之一。”狗说了何泉最不愿意听到的话,他以为狗会说没关系,你就算缺一点也是你。然而现实残酷,狗要的是完整的他,不,甚至不是他,而是句芒…… 他想着,心情跌落谷底,面色越发惨白,之前要旅行的雀跃的心情全都没了,剩下的是伤心和难受。 ☆、第45章 寻找鱼人 剩下半个月,每个人都在为穿越沙漠做准备,这将是一次充满艰难险阻的长途跋涉,因为狗禁止所有人使用魔法道具,更不准用工具代步。他们必须携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凭经验在黄沙中穿行,最后找到鱼人的聚集点。肉肉因为体质特殊,在干燥的环境无法保证健康,所以特许他带上装满淡水的虚空仓库,但这些水只能用于浸泡皮肤,不可以分给大家喝。 还有啾啾,本想把幼鸟送到时光守护者的繁育基地,让它跟母亲团聚,可是小家伙已经和大家混熟,一离开就可怜兮兮地大叫,只好一并带上。所以虚空仓库中又得装上足够的人鱼肉,免得饿坏这只能吃的小胖鸟。 “狗大爷好严格,明明用飞的几天就到了,非要徒步走过去,为什么要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汛期来临的前几日,天气变异常阴沉,整日细雨绵绵。加尔以瀑布太潮湿关节不舒服为由,赖在这里的时间变多。因为他常常往这跑,肉肉也成了小尾巴,没事就钻进来找何泉聊天,当然也帮着做了不少事。 “主人做这个决定一定有他的用意,他不会做没把握和无意义的决定。”加尔身怀绝技所以淡定得多,对他来说沙漠并不是那么可怕的地方:“你不是老嚷嚷要快点长大,多锻炼,身体就能变得强壮,不是就可以早点长大成人了?” 不知道对方心思的骑士还在安慰,殊不知这只看起来人畜无害,又很可爱的蓝色鱼人满脑都在想长大以后如何sm心上人。估计等加尔获悉他的想法,脸上的笑容就不会这么灿烂了。不过这都是别人的事,何泉就算知道秘密也不打算多管闲事去戳穿,而且枪兵这么强的职业,肉肉就算长到两米高估计也拿不下来,没必要为还没发生的事情担心! “可是……”身为两栖动物,对炎热干燥的环境有所畏惧,所以肉肉还想说什么,但最终没开口,大概是不想表现得很娇气。 “好了,时间不早,你们都回去休息吧。这几天要养精蓄锐,不然进了沙漠就没这么好的环境睡觉了。”因为得知狗此行的真正目的,心情一直不太好,不像往常那么热络。把人都轰走,他也睡不着,又爬起来烤制肉干和馕,尽量做好自己分内的事。 徒步旅行会耗费大量体力,再加上沙漠中饮用水缺乏,必须携带足够多的淡水,这样就得压缩食物的分量。轻装上阵,肯定就顾不上干粮好不好吃,营养是否均衡的问题。肉干便于携带,冷热皆可食用,又能补充蛋白质和体力,绝对是填饱肚子的不二选择。但光吃肉也不行,还是得有主食,而馕这种有着悠久历史的面食,由于含水量少,能储存很长时间,饱足感又特别强,吃下去不容易饿,配肉干最好。 “让我吃这玩意?硬得跟石头一样!”狗终于收集完药材,回来看见储备食物是每人十个烤馕加一袋肉干,脸黑得要滴出墨汁来:“滚回去给老子重做!” “是你自己严格要求,要我们按照普通人的标准,在不使用便利道具的前提下用最艰苦的方法穿越。在地球,横跨沙漠的商队连肉干都吃不上,只有你看不上眼的面饼和水,人家也这么吃着活下来了,你挑什么嘴,惯的!”何泉累积在心里的不愉快忽然爆发,狗被他吼得一愣一愣的,居然没有回嘴,只是默默爬在山洞里侧卧下。 为了缓解越来越猛烈的情绪,何泉只好找更多的事情来做,好分散精力,不要想会让心情烦躁的事。 他先在烤馕上打洞,用树叶包好,再用线穿成一串,这样可以挂在身上,自己带自己那份。做完这些,转头看见狗委委屈屈地舔自己的尾巴,心里有觉得过意不去,用商量的口气说:“你要是实在吃不下,我帮你准备点辣椒酱,放上肉末,很好吃的。” “沾再多酱也是可以当凶器,砸得死人的饼。”狗生气了,因为何泉莫名其妙的态度让他不爽:“我把你带到这里不是让你和我作对的,你故意找茬是不是!” 何泉以为自己态度软化,狗就会得瑟着扑过来撒娇,最多毒舌两句,然后像以前那样打闹着化解尴尬。可这家伙因为一点吃的不满意,居然连奚落人的心情都没,言简意赅地表达愤怒和不满。然后对方又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苗又燃起来! “真是不好意思,我就是故意找茬,打算拿我怎么样?”丢下这句话,心烦意乱的他决定去森林静一静。 他一个人走了很久,狗也没追上来。何泉知道不该对堤丰发脾气,可是他的善意、体贴、温柔、甚至是喜悦和小脾气,统统都是为句芒而存在。会对自己那么好,无微不至地照顾,全都以为他是春神的转世。要是没了这层关系,他和狗根本没有交集,就是两条平行线,怎么也撞不到一起。 本来在知道真相的当下就不该抱有什么期待,可他控制不住,就是那么慢慢地喜欢上狗。感情这事太复杂,谁也说不清楚,现在爱上了,还能怎么办? 加上堤丰根本不体谅他的心情,一心只想让他变成完整的句芒,而且根本不管当事人的意愿,这让何泉越发难受。为什么你不能只看着我,忘掉心中的愧疚呢?为什么你不能把我当成何泉,非要是句芒的转世?想得越多,心里那股无名火就是咽不下去,越燃越烈。 在森林里转了很久,久到两腿都走得酸痛了,也不能在外露宿,只好返回山洞。但是也睡不着,只能省着闷气乒乒乓乓地收拾,再也不肯说话,但能从周围的气压感受到非常不悦的负面情绪。 狗围着他转了两圈,想用平常的招数逗笑,无果,只好把话摊开来说:“沙漠是你自己提出要去的,我答应了,你怎么又不高兴?你要是想骑飞行坐骑直接过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只是你最崇拜的贝爷要伤心了,少了这么一次亲身体验冒险的机会。” “我这个人怕酸怕辣,就是不怕吃苦。”何泉把手上的东西往地上一摔,音量加大两倍。 他又不是为了图方便才生气,狗根本没意识到这一点,让人更难过! “那你到底为什么满脸不高兴,你平常是怎么弄都不会生气的性格,忽然这样感觉变了个人似的。”发现他真正发起脾气时很可怕,狗不愿正面迎敌,只好发挥自带的萌属性软性突破。 他用爪子抱住何泉的小腿,头在旁边蹭来蹭去,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烁着天真和无辜的光芒,用十分委屈以及会让人心痛的腔调说:“是不是人家无意间做错什么得罪你了,我性格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又口无遮拦,有时候说错了话其实没有恶意,你别往心里去。再说,我哪里不对,你得告诉我啊,我们要交流、沟通才能解决问题。你闷着不说我怎么知道哪里做的不好,不知道就改不了,以后还会让你不开心的。” “我不想去沙漠了!”何泉难受了几天,终于把这句话说出口。 “为什么?”这是他自己提议的,而且刚开始那么兴奋,为什么才几天时间就变了主意,简直是翻脸比翻书还快:“如果你是担心路上有危险,有我和加尔在,怎么也不能让你们受伤。啊,是不是觉得沙漠不好玩,像去别的地方?可以的呦,我带你去主城玩,过几天有时装发布会,我们可以去大买特买!对了,你不喜欢漂亮的衣服,那去逛集市怎么样,可以买到很多珍稀的宝贝,你没见过的食材啊,调料啊,应有尽有。还有开在法师塔顶部的蓝色格调餐馆,里面的白胡子老头的手艺简直没话说,也许你们可以切磋一下……” 狗绞尽脑汁,拼命地介绍好玩好吃的,只想讨何泉欢心,末了还说:“沙漠不去就不去嘛,鱼人的老家估计也没什么好玩的。我看让让加尔把唐僧肉送回去就行,人家留在这里陪你,你想干什么都陪着你!” “好,那我们就不去了。”何泉为自己的无理取闹惭愧,又为暂时不用去寻找自己缺失的一部分而松口气,这事就告了一段落。 心情渐渐放松后,他开始反省。 刚才的表现,简直跟打翻了醋缸的女人一样,脾气毛躁又小心眼,实在不可理喻。他明明不是容易动怒的人,也很看得开,从来没这样为一点小事生气,为什么一旦牵扯到狗的事就控制不住,跟着方寸大乱,从容尽失? 来不及想得太透彻,第二天骑士就带着肉肉回去了。药因为没完成,当然就没能带上。但是加尔承诺,他会把事情经过告诉鱼人族的族长,请他帮忙找一位志愿者献出血液,再以最快的速度送回来。药做好之后再由他带回,虽然麻烦了些,但狗不需要护卫时刻跟在身边,做点其他的事也不错。 他们离开的第三天,加尔忽然与堤丰进行连接,精神力对接后,就算相隔千里也可以对话,是非常方便的通讯手段。狗开始以为这家伙又要例行歌颂,懒洋洋地趴着等听赞美,结果接下来的内容惊得他蹭地站起来。 加尔急迫地说:“主人,鱼人一族遭遇大屠杀,无一幸免!” ☆、第46章 十万火急 堤丰眉心紧锁,切断连接后告诉何泉,加尔带着肉肉前往鱼人栖息地,见到的不是宁静祥和的沙漠绿洲,而是一片血海。有人在他们到达的几小时前对避世而居的鱼人进行大屠杀,手段极其残忍,而且暂时没有发现幸存者。此事已经按ss级事故上报并展开调查,狗说这些时表情很严肃,而且很焦虑:“竟敢在时光守护者眼皮底下将一个种族屠杀殆尽,简直无法无天,我得去现场指挥,你要跟我走还是留下来看家?” 因为何泉之前对去沙漠表现出强烈的抵触,而且此行有一定危险,狗决定让他自己拿主意。 “行李前几天就准备好了,什么都有,随时可以动身,我跟你一起去。”何泉把装备穿戴整齐,狗已经在洞外召唤出飞行坐骑整装待发。 和上次的天鹅拉的漂亮马车不同,这次是速度极快的火鸦。全身冒着漆黑火焰的巨型鸟目光如炬,等主人座后直冲云霄,快得风刮在脸上都割脸,根本张不开眼睛。 “肉肉一定很伤心,还很害怕。”因为火鸦速度太快,何泉不得不尽量俯下身子,抱住前方的狗,同时双腿用力紧紧夹住鸟身,不然会被甩下去。 “谁知道,你去了大概可以安慰他。”狗现在没闲心考虑唐僧肉的心灵创伤有多深,因为加尔在几分钟之前传来令人吃惊的消息——案发现场残留着许多蓝黑色火焰,焦灼的燃烧物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能扑灭,而且具有异常强大的杀伤力,凡是企图接近火焰的人都会被严重灼伤! 加尔接着说:“魔法部的人已经赶到,但他们分辨不出里面的物质,虽然把数据传回总部分析,但是资料库中完全没有记录。根据推测,很可能是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出现的能量,已经让人去查古籍了,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现在情况紧急,主人,请允许我进行第二阶精神连接,好让您先查看现场。” 成功连接后,狗和加尔将共享所有的感觉。骑士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碰到的都将直接传达给狗,如同身临其境。但这种连接会给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负担,后遗症很严重,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看来,情况真的很不妙。 “所有人待命,在我抵达前不准擅自行动!”这是看完现场后,心急如焚的狗下达的第一个命令。 那种火焰堤丰见过,他幼年时差点被其吞噬,对那种恐怖得如同深渊般深不可测的力量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说实话,只要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就会本能发抖,感到恐惧万分。然而何泉在身边,狗不能露出哪怕一点让他担心的样子,只能腹诽——如果她真的挣脱束缚并且盯上这里,那这个世界毁灭也只是时间问题…… “加尔,赶快让魔法部撤离,不要制造时空裂缝,不要留下任何可以利用的魔法能量。另外让全体枪兵集合,以事发地点为中心,半径五十公里,不,一百公里的范围全部封锁,随意进出者格杀勿论!”不安迅速扩大,这个凶手绝对是时光守护者对付不了的恐怖东西。别说那些杂兵和小虾米,恐怕就是父母与他再加上现存的所有自然神祗联手,火力全开也能坚持几轮攻击,最后只有被轰成渣的份:“还有,召集所有美人鱼,建冰墙做包围圈。” 就目前的情况看,唯一能隔绝那种火焰的是冰系美人鱼的防御魔法,但他们只能抵抗残余火焰,如果凶手的本体现身,恐怕会全军覆没。但眼下情况如此紧急,根本没有时间仔细思考进退,如果必须做选择,那他只能有所取舍,以牺牲少部分来保住这片大陆。如果塔尔塔罗斯陨坠,这个世界就会消亡,那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生灵便会万劫不复…… 堤丰不能,也不敢让事情走到这个地步。 他害怕,怕看到毁灭! “你的脸色很差。”何泉不知就里,只知道事情很严重。他更加用力地抱住堤丰,似乎这样做就能把自己的力量传递给对方,同时也请求道:“请你不要起在什么地方把我放下,或者让我转移到安全地带的念头。” “我不会。”狗的前爪轻轻覆在搂住自己腰的何泉的手上:“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了,但我必须说清楚,此行危险,我自身难保可能会死,你也一样。” “敌人那么厉害吗,连你也没有办法?”何泉顿了顿,又宽慰自己,本该在飞机失事时死去的自己多活了这么久,已经赚到了。而且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只活一天也会很快乐,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长命百岁又怎么样,都是折磨。他把头抵在狗的背上,跟着焦虑,担心自己没有自保能力会让狗在战斗中分心。 “我?”狗苦笑,无可奈何地摇头:“她已经不能简单地用厉害两个字来形容,这个女魔头被封印在地底,但是每三千万年会苏醒一次。她每次醒来都会疯狂发泄怒气,总是都把其中一个世界搞到毁灭,然后幸存的高次元生物们就得收拾千疮百孔的大地。修补破损严重的地球,拯救濒临灭绝的动植物,让荒芜的世界再次生机勃勃。我已经经历过好几次这样的末日,朋友、同伴,很多人在她的怒火中毁灭。” “难道不能大家联手打败她?”难怪曾经看过纪录片,说科学家们在古遗迹里挖掘到一些现代人类生活的痕迹,已经成为化石的穿着皮鞋的脚印经过精确探测,距今竟然有几千万年。如果狗的说法正确,那地球到底遭遇过多少毁灭,人类的文明又从头来过几次? “她真身还被封印着,光是放出几条触须就能把世界毁灭,除非三位造物主再次联手,不然没有谁能打败她。”飞行的途中,堤丰决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何泉。不然,如果此行真的枉死,连为什么死都不知道,那也太冤枉了! 之前说过,在很久以前,大地还处在一片混沌中时,有四位从其他次元前来的造物主降临在这颗荒芜的星球上。他们用数亿年的时间,将地球一点点改造成有大气环绕,能产生自然变化,适合动植物生长,可以繁衍生息且充满生命的新世界。然后其中一位女神不甘寂寞,她需要的不是荣耀与崇拜,而是和自己构造相同行为类似的同伴。 所以她以自己为原型,开始造神,却引发不可收拾的灾难。 女神被自己的复制者杀害后,其他三位造物主联合起来讨伐复制者,但她实在太强大,就算是联手也无法杀死她,只能将其击碎。后来,造物主们把地球分割为表世界、里世界和镜像世界,每人统治一个独立的空间,互不干涉。那位邪恶的反叛者,她的身躯也被分为三份,封印在这三个不同的世界中。 时光如梭,她的躯体不但没有毁灭,还进化成更邪恶的存在! 复制者的形态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留在表世界的那部分由众多眼球和触须组成,凡是被其凝视的物体都会烧成灰烬,人们称其为千眼之魔;而在里世界的身体则拥有上千张口器,他们交缠在地底深处,吐出的粘液能融化一切,此乃千喉之魔;最后,困在景象世界的是千手之魔。由于她只出现过一过,在能力尚未觉醒还很虚弱时被堤丰的父母联手封印,所以只知道形象,具体能力暂不可知。 虽然对远古力量知之甚少,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不能让分散的三部分合体! “所以现在是表世界,也就是地球上的那部分穿越到这里,打算毁灭这个世界?”何泉深吸一口气,不敢相信居住了二十几年的地球,竟然藏着这样可怕的来自远古的邪恶力量:“难道就没有守卫之类的,禁止她苏醒?” “以前是有的,他们的任务是监视地心深处的能量波动,推测她是否将要苏醒,在醒来之前再次封印,以绝后患。”狗犹豫了好久,才说:“可是那个人因为和我结婚,就丢下看守的任务,跑到这里来……然后我又不小心把他杀了……所以那什么,地球上的看守一职就这么空缺了好久……” “原来春神是地球的看守!”这简直是玩忽职守。 “是那样没错。”堤丰点点头,继续说:“我的父亲负责监视这个世界,他是个工作狂,所以这里一直很安全,出问题的总是表世界和里世界。表世界现在没有看守,等于门户大开,里世界的看守是蓝龙之王,几万年前也死了,虽然有魔法墙作为防御,也是形同虚设。所以,如果里世界的千喉之魔也醒来的话,肯定是联合千眼之魔围攻这里。因为只有三部分集齐,她才能重获自由了。” ☆、第47章 十万火急 情况不妙! 何泉悬着的心七上八下,既害怕又不安,也为平静生活的一去不复返而感到忧虑。他一生中过得最快乐的时光不过就是穿越过来的这几个月,虽然生活上略显艰苦,可是有又贱又萌的堤丰陪伴,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接着收养了可爱的啾啾,交了黏人的朋友,和加尔学习防身术和剑术,每天都很充实。而现在,这些日子可能都得变成美好的回忆了。 他不想说丧气话,可又忍不住问:“我们还能回到海边吗?” “对不起,我不知道。”狗老实回答,但没把话说死:“不过现在还不确定她是完全苏醒入侵到这里,还是只打开一点空间裂缝伸出触须制造恐慌。如果是前者,大战在所难免,后者的话还有一线生机。” 火鸦不愧是速度最快的飞行坐骑,别的鸟类需要三天才能到达的沙漠中心地带,它只用了几小时。不过这几小时,在一人一狗心里依然漫长无比,堤丰不得不找些话题来填补让人难熬的缄默:“虽然可以叫加尔建造传送门把我们召唤过去,但千眼之魔能吸收外界的魔法能量转化为自己的动力,保险起见还是不要使用魔法。” “米沙离这里很远,不用魔法怎么赶得过来。”美人鱼居住的寒冰地带在巨大岛屿的另一边,距离相当于从南美洲前往北冰洋,绝不是一两个小时就能抵达的路程。 要是不尽快建好防线,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会使用传送门前往离沙漠最近的传送点,然后乘坐飞行坐骑过去,搞不好比我们先到。”这个世界有许多法师塔,塔顶有通往四面八方的传送门,好比地球上的公交车站,只是间距大得离谱。这是个十分便捷的公共设施,只要持有魔法师资格证就可以免费使用,任意穿越于世界的每个角落。普通人也只需要付很少量的旅行费,用于塔楼和设备的修缮,以及支付驻守法师薪酬即可使用。总的来说,完全是福利。 接下来的时间,堤丰不知道在思考什么,一直没说话,也没有只身前往事发地点,而是降落在魔法部建起来的临时要塞。这座在沙漠边缘,占领制高点的要塞是中世纪的欧风建筑,内含指挥中心、战略大厅、休息室、厨房、卫浴、马厩等设施,甚至还有关押犯人的地下牢房。 这里距离鱼人的栖息地足足两百里,考虑到千眼之魔的攻击范围,再算上气流带来的冲击,这个位置勉强在安全范围内。 “看,我就说他们会先到,连父亲大人都来了。”跑进要塞,狗摇着屁股冲向出来迎接他们的一行人,嘴里父神父神地叫着。 人群中有几个熟面孔,不过堤丰的父亲会是谁呢? 何泉也知道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可是又好奇得拿眼睛到处扫,希望能找出目标人物。是那个看起来很威严的穿盔甲拿双手剑的大叔?不,堤丰长得像父亲,那刀疤脸大叔威武有余美貌不足,不可能生得出那么惊为天人的孩子。那么是旁边那位感觉全身都在散发神圣光芒看起来很适合被人崇拜的白袍法师?也不对,隐约记得狗说过他的父亲虽然精通魔法,却是非常强大的战士,喜欢用剑战斗而非吟唱咒语。那么是穿得很拉风又长了一张可以当卡刷的脸的弓箭手?但那家伙看起来太过年轻,没有霸气,不像首领级的人物! 使用排除法之后,就剩右手边那位集美貌与力量于一身,眉目间既威严又庄重,却又不乏亲和力,手里抱了个白色肉团的紫发男。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塔耳塔洛斯,奇怪的是他们父子发色不一致,难道堤丰美丽的浅金色毛发遗传自母亲? 正想着,狗猛扑向紫发男,何泉在旁边会心一笑,嘚瑟自己观察能力强。没想到紫发男只是恭恭敬敬朝堤丰行了个躬身礼,把手里的肉团放下就退下了。 咦?父亲向儿子行礼?这是闹哪样! “父神!”结果狗正眼都没瞧紫发男一下,用爪子拨了几下就伸出舌头去舔那肉球。圆滚滚肥嘟嘟软绵绵的肉球被舔得格格笑,肚皮朝天,努力伸出两只小短手推开狗,嗲嗲地嚷:“讨厌了啦,好痒哒,不要攻击人家脆弱的地方。” 卧槽,肉球会说话! 那玩意大概排球那么大,白白嫩嫩软软糯糯珠圆玉润看起来很好吃,水汪汪的大眼睛加上短短的小手小脚,长得跟正义年糕差不多,完全是个能秒杀所有人的萌物。不是说塔耳塔洛斯战斗力爆表吗,不是说塔耳塔洛斯是传说中的屠杀机器吗,不是说塔耳塔洛斯是这块大陆的化身吗?这么牛逼,这么传奇,这么不得了的人物,居然是个萌化肉球? “堤丰坏坏,人家痒痒啦,讨厌。”肉球被舔得满地扭动,发出呼次呼次的撒娇声。那画面简直太美,何泉已经看不下去了,而其他人似乎都见怪不怪。 “几十亿岁的老化石还卖萌,不要以为你是万神之王我就不敢打你,照样揍得你不要不要的。”还是米沙能主持大局,一脚踢开狗,拧起肉球大步走进指挥大厅:“所有人进来开会,现在不是闹着玩的时候。” 那玩意,还真是塔耳塔洛斯啊…… “虽然没找到肉肉外婆的尸体,但是全族都死了,估计是凶多吉少。我刚才劝了很久也没用,他最听你话了,你陪陪他。”加尔也要参加会议,只好把惊魂未定的肉肉交给何泉。 “怎么办,外婆可能死了。”蓝色小鱼人两眼含着一包泪,瑟缩可怜的样子。 “别往坏处想,不是没有找到尸体吗,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说明事情还有转机。”何泉直觉感到那个人没死,要知道肉肉的外婆可是穿越者,他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从凶残的人鱼嘴里逃生,一路迁徙到沙漠,那么多的艰难困苦都没平安度过,这一次也定能化险为夷。 “那么厉害的对手,连狗大爷都搞不定,外婆怎么可能幸存下来。”亲眼看见陪伴自己成长的族人惨死的现场,肉肉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出现那些死去的亲朋好友的面目,接着又开始嚎啕大哭。 何泉知道失去一切的感觉,也懂肉肉此刻的伤心难过,可放任他这么哭下去也不是办法。然而安慰了许久,好话说尽也没有太大成效,毕竟是被灭族了,这疙瘩估计很久都解不开。但大家都在为防御做准备,他们这样坐着很碍眼,再加上有点事情做,小家伙可能会分散精力,不那么钻牛角尖。所以他提议去厨房帮忙,给忙碌的大伙做点吃的补充体力。 “那些尸体你不是都去看了吗,里面没有你的外婆,也许他正好外出逃过一劫,又或许是被困在什么地方,不管怎么样,没看见尸体就还有希望。现在堤丰他们正在为进入沙漠做准备,等他们去了,说不定能把外婆找到,就算一时半晌找不到人,应该也能寻觅到线索。”让一个刚刚失去全族的孩子去帮忙做事,何泉虽于心不忍,可坐着也是白白浪费时间,还会胡思乱想。 他继续劝说:“我俩虽然没有战斗力,但可以做点好吃的,让大家精力充沛地上战场。所谓两军对垒粮草先行,任何一场战争最重要的都是后勤,只有后勤稳固了,他们才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战斗。所以你现在也要打起精神,为了你也为了外婆。” “明明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你这汉语学的,还不如我呢。”吸吸鼻子,肉肉猛地站起来,一脸坚定:“不过你说得不错,与其在这里担惊受怕,不如贡献点自己的力量。我们去厨房做事吧,让大家都吃好吃饱。” 能打起精神固然是好,不过去了位于要塞西面的厨房,何泉又傻眼了。说是厨房其实就是一间简陋的连木屋都不算的建筑,炊具乱七八糟堆在地上,墙角放了十几袋面粉和一小袋发酵粉,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连个人影都看不到。他们只好一边打扫一边从虚空仓库中取出肉类和调味品来做准备,打算利用面粉跟鹿肉煎些面饼。 过了半响,香味吸引来几个士兵。他们看见有人在收拾并准备晚餐,顿时露出遇到救世主一样的表情:“太好了,总算有个会做饭的,看来今天不用吃干面包跟清水了。” “你们行军的时候都是吃面包?”虽然知道军队里饮食肯定顾不上太多,精细是做不到了,但起码要保证营养吧,没有蛋白质怎么有力气打仗。 “因为骑士团基本都是留守都城,侍奉王和其他贵族,不会上前线,所以不算真正的军队,我们的编制里没有炊事班和医疗队。”其中一个不好意思地挠头,又说:“这次的情况危急,不能让普通士兵来这么危险的地方,才把大家紧急召集起来。刚才抽签让我们来准备晚餐,正在发愁呢,我最多会烤面包。有你们在简直太棒了,怎么样,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吗?” 仔细一看,他们确实不像普通士兵,一个个俊美无比,都穿着擦得闪闪发光且华丽的铠甲,佩剑也是镶满宝石的高级货,跟第一次见面时加尔那身行头差不多。 这样真能打仗?何泉有点怀疑这些绣花枕头能不能对付大魔头,可又不好直接说出来:“那你们来帮忙吧,这位是肉肉,他会教你们怎么做肉饼。” 端上刚出炉的,热腾腾的鹿肉煎饼,何泉又做了凉拌樱桃萝卜,最后冲泡了一壶蜂蜜柠檬茶,这才端着美食去会议室。屋里人不多,大概是分配了任务各司其责去了,剩下几个头领级的人物,围在墙上挂着的巨型地图边讨论什么。 何泉在门口看了几眼,确定自己进去不会打断他们,慢慢进去,尽量不发出声音地把肉饼放下。没想到,他这么小心翼翼还是被塔耳塔洛斯发现了,那肉球忽然蹦蹦跳到他身边,用小短手拽住他的裤腿,奶声奶气地说:“喂,你的肚皮软吗,肚皮不够软的话配不上我们家堤丰哦。” ☆、第48章 十万火急 “快把人家抱起来,要验货啦。”肉球伸出小短手,做了个要抱抱的姿势。 何泉虽然觉得这玩意跟宠物似的很可爱,搂在怀里肯定很治愈,但毕竟是万神之王,不敢造次。最后在狗眼神的催促下才战战兢兢抱起这团萌物,小心放到桌子上:“对不起,我的肚子一点也不软,不过这肉饼外酥里嫩,松软可口,您可以尝尝看,说不定会好吃。” “都肥成那样了还吃,没见过你这么胖的神,简直丢人。”米沙两记眼刀扫射过来,他表情不悦,甚至可以说一脸鄙视。 “米沙好凶凶,终于更年期了吗,每天都歇斯底里的。你这样下去,会变成邹巴巴的老头子哦,会很难看哦。”肉球撅起肉嘟嘟的小嘴嘀嘀咕咕,完了还委屈看堤丰:“他欺负我,你还不好好教训下,这种不听话的孽子应该狠狠地打屁股,让他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 “死肥鱼你给我滚过来,敢骂本大爷的父亲大人,不想活了,咬死你,连骨头都咔嚓咔嚓吃干净。”堤丰呲牙,作势要咬,肉球在旁边起哄,连蹦带跳:“就是就是,咬死咬死,吃了可以美容养颜哒。” “三位大人别闹了,现在不是玩的时候。”终于有人站出来劝架,是负责照顾塔耳塔洛斯的紫发男:“魔法部刚传回小心,屏障已经建好,周边居民的撤离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冰墙也完工了。期间没有检测到没有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魔法波动,不过在距离事发地点不远处探测到高等生命活动的迹象,而且这个生命体正在释放巨大的能量。以他为轴心,好几百米的区域都进入绝对防御状态。由于堤丰大人禁止我们使用魔法探查,所以目前还不清楚是什么人,到底在做什么。” “哎呦,这家伙听起来不简单啊,我们去实地考察吧,看看是敌是友,什么来头。”肉球忽然跳起来,骑到堤丰背上,雄赳赳气昂昂的:“小何泉也一起来啊,可好玩了。” “又不是去郊游,你带一个人类进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帮不上忙不说,到时候还要顾及他的安慰,简直拖后腿。”米沙不赞成,堤丰难得也站在他那边:“父亲大人,肥鱼说得有道理,我们不是去玩的,还是办正事要紧。” “不干不干啦,人家要和小何泉一起。”肉球咕嘟一声从狗背上滚下来,拽住何泉的裤腿:“他不去的话人家也不要去了,让你们两个自己去打小怪兽,打不过活该。” “烦死了,走走走,老子负责保护这个不中用的家伙行了吧。”也许是知道自己没有跟那个力量抗衡的能力,米沙最终做了让步。这次,两人一狗一肉球上了火鸦,直飞出事地点。路上,塔耳塔洛斯赖在何泉怀里,一会要吃一会要喝一会又要玩这玩那,闹腾得不行。 何泉倒是有照顾小孩,特别是小霸王的丰富经验,很快把任性的神王哄得眉开眼笑,满心舒坦。见他们俩这么其乐融融,米沙在旁边不断地翻白眼,吐槽说大敌当前你们敢不敢有点危机意识,而狗则是闷着不说话,几乎是全神贯注地观察地面情况。很快,火鸦到达出事地点,并在上空徘徊,塔耳塔洛斯终于安静下来,露出和刚才嬉闹的表情完全不同的严肃神态。 “结界的确有被破坏的痕迹,但我感觉不到有异界力量入侵。这样,我先下去看看,你们随机应变。注意,通知魔法部,如果再次出现攻击,不要支援我,守住防线,千万不能让冰墙被打破,那是我们的最后筹码。”他这么说,忽然挣脱何泉的怀抱,从空中跳下去。 白色的肉球就这么从空中直接落地,而火鸦继续盘旋上升,高得底下的建筑物都跟火柴盒一样。何泉趴在鸟背上,努力寻找塔耳塔洛斯的身影,但是什么都看不见,太小了。忽然,一阵强大的气流袭来,火鸦在气旋中颠簸了几下,侧身往下滑翔。因为速度很快,让人产生了强大的失重感,这感觉就像当时乘坐的即将失事的飞机,迎着死亡。何泉觉得有点喘不过气,加上重心不稳,立刻抓住身前的狗,用力抱住他。接触到堤丰的身体的瞬间,尽管心中有些不安,却又因为对方在这里而放心,渐渐变得不再害怕。 他没有开口,可是强烈的情绪还是被米沙捕捉到了:“我不是故意要读你的内心,但你贴得这么近,我实在没办法不看两眼。我说你这人什么毛病啊,恋物癖还是变态,喜欢这毛茸茸的肥狗是什么奇葩的爱好。你眼睛瞎爆了还是审美出了不可救药的问题,好歹找个同类吧,跨物种的恋爱不会有幸福的。” 米沙的话有点刺耳,何泉愣了几愣没能反驳,倒是堤丰说话了:“生你的还是株植物呢,好意思奚落别人跨物种。” 狗和植物生下一条美人鱼,这关系是够乱的! “有你这样可耻的父亲简直是我美丽人生的一大污点,我要能选择出生的话宁愿找头猪当爹也比你好千百万倍。”懒得斗嘴,米沙毒舌完执意要下降到地面去,狗也觉得不深入无法进行调查,一行人在村落空地降落,展开搜索。 刚落地,何泉就被肉烧焦的味道熏得皱眉。放眼望去,曾经热闹的村子一片死寂,地上横七竖八躺着许多尸体,死者身上有像火焰又不是真正的火的东西正在燃烧。那扭曲的光影异常诡异,光是盯着它看,就会产生莫大的恐惧。 “不要碰任何东西。”狗把何泉护在身后,开始搜索这片区域。 就像塔耳塔洛斯说的,他们找遍了每个角落,都没有发现任何关于千眼之魔的线索,这很奇怪,因为地面上熊熊燃烧的蓝黑色火焰绝对只有那个恶魔才能释放的邪恶力量。那么,假设不是她苏醒,又是什么东西有如此可怕的异能,灭了鱼人一族? “怎么会有这么高密度的结界,这不是我们的人做得出来的。”忽然,米沙望着不远处半透明的巨大圆柱体,声音既疑惑又不能确定:“这种能治愈一切的自然力量……难道是句芒大人?” 句芒? 这个名字何泉听了无数次,早就不陌生了,但他出现在这里,着实让人感到吃惊。 “确实很像他做的结界……可是他怎么会……”堤丰欲言又止,眼神中同样透露出迷惑和不解。 何泉听得云里雾里,因为他一直坚信不疑地认为自己是句芒的转世,那么现在冒出的这个家伙又是谁?与此同时,肉球也从废墟中钻出来,小跑步跃上堤丰的背:“这里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去结界看看,米沙照顾好小何泉,咱们一起上。” “就说不要带这个外行人了!”米沙倒不是嫌弃,只是对没有受过训练,不懂使用魔法,无法保护自己的人类来说,这里确实太危险。 “不行哦,非带上他不可,我一看到这孩子就特别有干劲,打架都会比较厉害呢。”如果是往常,堤丰会自己掌握所有物的去留,但是今天有点不对劲,不知是出于对父亲的敬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他居然没有多嘴。无奈之下,米沙只好让何泉坐在火鸦上,一旦事情不对,这只速度极快的飞行坐骑可以逃到上空去,第一时间避开触须的袭击。 何泉自己是没有临阵脱逃的意思,只是能力有限,怕拖后腿成为累赘,自然是听从安排。不过从后面看过去,奔跑的狗背着一团肉球,画面实在太萌,导致他忍不住压低声音询问:“你爷爷一直都是这个模样吗?” “谁知道,我就见过他几次。”米沙耸肩,表示不熟。 “这气息像迎面而来的温暖春风,既强大又能包容一切,果然是句芒。”到达结界,半透明的绿光形成屏障,将一大片土地环绕其中。肉球用小短手感应其中蕴藏的能量,是温和的自然之力,接着开始自言自语:“不过他这一世的转世应该还没出生吧,即使已经出世,以凡人之躯根本不可能建造这么大的结界。难道是他死前留下的能量,只要上古魔神之一突破封印就会自行启动?可是时光保护者以前就有这么先进的设备吗?可是魔法部传来的情报,说这一代有高级生命在活动,只是储备的能量的话,不可能被探测出生命迹象啊!” 那三只似乎在讨论什么,何泉插不进话,只好听着。 如果是死亡前储备起来的能量,那自己还是有可能是句芒的转世。他抓到这些重要信息,在旁边慢慢消化。其实何泉现在很迷茫,既不希望堤丰把自己当成谁的替身,又希望自己是那位法力无边的春神。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以跟狗在一起并肩作战,成为他的左膀右臂,而不是个需要保护的废物。 “小心!”大地忽然一阵震动,砂砾中钻出数百根大大小小的触须,带着蓝黑色的火焰向何泉扑去! ☆、第49章 神转折啊 狗反应最快,一口咬住袭向何泉的触须,啃得稀烂,米沙跟着冻住其他的并进行反击。全程只有塔耳塔洛斯坐在地上看戏,大概是因为情况还没危险到需要他这样的大人物出手,所以肉球只负责卖萌,顺便吼几嗓子加油。而此时火鸦也飞到半空中,全程无惊无险,一点也不刺激。 不过,那就是上古魔神的触须吗? 从砂砾中钻出的怪物越来越多,它们身形巨大但不笨重,行动迅速敏捷,粗壮的根部盘踞在一起,如交缠的蛇,不由得让人想起一部叫《狂蟒之灾》的老电影。不过没等何泉仔细看几眼,结界中突然伸出许多半透明大手,牢牢抓住四处乱窜的触须,全数拖入绿色屏障形成的包围圈中。 “我去,这结界还会消化敌人再转换成自己的能量,好高端!”触须在绿色薄雾中痛苦挣扎,渐渐虚弱,像被撒了盐的蜗牛或被太阳晒死的蚯蚓一样横七竖八瘫在沙地上,最后一动不动。 没过多久,刚才还活蹦乱跳的怪物被完全分解到渣都不剩,而吃饱喝足结界很明显又大了一圈。 “还好我们没进去。”恶心的触须没吓着何泉,反而是这个结界太可怕太吓人了,简直是一时三刻就要把人化为血水的阴阳二气瓶。不过狗叹了口气再翻了个超经典的白眼,屁颠屁颠冲进去,还摇尾巴:“小结结很智能的好伐,人家知道什么该嚼得粉碎什么不该吃要好好保护!” 小结结……就这几秒钟还给结界取上名字了! “难怪感觉不到入侵,因为都给吃掉了。而且这种绿色气体还能消除气味过滤微粒,简直是打扫凶杀现场的神器,蛛丝马迹都不会留下来,还不会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肉球跟着进结界,仰起头查看时重心不稳,一不小心摔了,因为身体太圆爬不起来,挥舞小手小脚在那求助。何泉立刻跑过去,把这位萌到连心都融化的大人物扶起来,顺手抱在怀里,感叹肚皮好软超级好捏之余,又提出自己的疑问:“如果结界真的那么好用,为什么句芒不把方法告诉其他人。要是在每个世界的薄弱点建上几个这种结界,不是就能减少很多麻烦和潜在的危险吗?” 塔耳塔洛斯是这个世界的守护者,然而他并没有使用这种技术,而根据其他人对句芒的形容,这个人一旦有好发明,一定会推广到其他世界,传授他人。假设他真的有预防上古魔神的结界,为什么不把其他世界也保护起来? “不知道呦,不过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狗用前爪刨沙,看得出他有些焦躁,接下来的句子有点伤感:“句芒是春之神,他很强大,但没有强大到逆天的程度。不可能死了那么多年,残余的能量还能启动如此庞大的结界。而我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就在附近,至少在附近出现过。我能嗅到熟悉的气息,而且是接近本体的能量波动,不是所谓的转世。” “他每一次重组出的生命聚合体,你不是都会找出来,然后死皮赖脸地陪在身边吗。”肉球扭动身体,在何泉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我说,他上辈子什么时候死的,新的转世难道是个天才,忽然就开窍啊,一拍大腿说我是春神我要拯救世界。” “不是没死吗,50年前我把他带到岛上,但他不喜欢跟我在一起,每天闷闷不乐,只好送回去。没想到半路上把他弄丢了,接着就找不着了,我去查过他的灯,还没死,所以新的转世根本没出生。话说,他现在也差不多70岁了,我不想看到他变成老头子的样子。”狗盘腿坐在沙地上搓前爪,既没有毒舌也没有吐槽,正常得都不像那条贱狗。 何泉抱着肉球的胳膊紧了紧,心情很复杂,因为从这段话中不难发现,自己并不是句芒的转世,正主还活得好好的。最重要的是,他并不是狗第一个带上岛屿的人。 他开始失落,听不清其他人在说什么,但很清楚明白一件事,那就是狗只有在说到句芒时才会收起平时的贱气,变得很正经而且小心翼翼。这种重视让人不爽,尽管里面可能没有多少爱情的成分,但有敬仰、依赖、思念和割舍不下。而最可悲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爱和热情渐渐消逝,但亲情友情将永远存在……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兵分三路,开始搜寻魔法部侦测到的强大生命体。 那家伙不但逃过了大屠杀,而且就在结界附近活动,还释放出接近春神本体的能量波动,不管是敌是友都要小心应对。塔耳塔洛斯和米沙各自选方向,何泉跟着堤丰朝南面走。没走多远,狗回头看他,眼神里都是关切:“你怎么了,这么不开心。” “没事,就是以为自己能帮上忙,结果还是废物一个。”勉强扯起嘴角,但是笑不出来。 “当然能帮忙,不但是帮我还帮了大家。肉饼可好吃了,要不是吃饱喝足才出来,刚才我们都干不动那些坏蛋须须们。”狗用头顶住何泉的小腿,扭来扭去蹭了一会:“本大爷很强,所以本大爷的奴隶也是世界第一的强,不准你自卑心作祟。没有你,我好多事情都做不成呢,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管是作为我的左膀右臂,还是作为我的凶器,你都得好好的。” “我会的,但有个问题还是想问清楚……你为什么要把我带到岛上来呢,我并不是句芒的转世,如果你是弄错了……”话梅说完,刚才还撒着娇治愈着的狗已经呈现出满脸不赖烦,眉头一皱,跳起来一巴掌:“要老子说多少次,我从来没把你当成谁过。哎呦我去,人类真他母亲的是没救了的低等生物,简直说不听教不会没有慧根难以沟通,我说你现在这个状态跟没安全感的女人一样每天问老公你爱不爱我爱不爱我爱不爱我有什么区别啊!” 没有安全感,何泉忽然觉得这五个字说到他心里去了,他多日来的不安惶恐胡思乱想,原来都是因为没有安全感。 是啊,他只是个没多少文化也没多大能耐的厨子,这样的凡夫俗子,狗嘴里的低等生命体,喜欢上和自己完全不同的高等生命,面临的不知所措真是太多了。 他从来没有仔细想过和狗能怎么样,因为不敢去想。作为人类,他充其量能活几十一百岁,就算吃了人鱼肉,也就延长到三五百年而已。这点时间对堤丰来说不过是长河中的一浪,是漫长生命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那么,他们能有什么结局呢? “这些接二连三的须须真讨厌,跟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断了还在动。”因为走到结界外,又一波不怕死的触须从四面八方涌来。 狗奔上去战斗,何泉则骑着火鸦飞到半空。期间有些触须企图接近他,都被凶猛的狗几下解决了。直到地上一片狼藉,攻击才慢慢减弱,侥幸存活的触须纷纷逃到不知多深的沙漠底下去了。 “看来这个结界不能连续攻击,消化怪物后要恢复一段时间。”因为这次结界没有动静,狗冷静分析后得出这个结论:“这也许就是句芒没有把结界推广到其他世界的原因,因为技术不成熟,续航能力不强……喂,别乱摸,你厨师的职业病又犯了,不会想把这些须须带回去研究开发新菜色吧,我先说我虽然喜欢吃鱿鱼,但是绝对不会吃这玩意!” “放心,我就看看,不会做给你吃。”何泉捡起一根小的触须前端,那东西还没死绝,在他手里扭动。奇怪的是,面对这些湿滑、粘稠、恶心,象征邪恶的生物,他没有产生半点恐惧和抗拒。甚至,内心中升起一种十分荒唐的想法,扑向他的触须并非是为了攻击,更像迎接。 这个想法很快得到证实! 几分钟的平静后,大地开始震动,沙丘下产生波浪型的塌陷,猛然钻出地面的怪物越来越多,看来是准备玩人海战术。 面对铺天盖地的敌人,狗虽然没有变身,但已经开始狂喷火球,从别处赶来支援的米沙也是火力全开攻击,一时间打得天崩地裂,黄沙漫天,能见度降到几米。偏偏这时一根触手突破重围,直冲半空而来,火鸦为了躲避攻击,侧身向高处逃去。没坐惯飞行坐骑的何泉一下没抓牢,从鸟背上掉下来。 失重感让他反射性发出叫喊,以为自己要摔死了,没想到下一秒就跌进某个柔软的物体形成的保护圈里。触须蜷曲成一个圆圈,稳稳接住何泉,再把他送到地面上。触须在他面前做出俯首称臣的动作,柔软的前端缓缓张开,形成一张怪异的张满尖刺的嘴。那张嘴一开一合,无声地重复某个词语。 这是异常诡异的场景,但是何泉看懂了。 那根触须在呼唤他,在尖叫,在呐喊,在需要。 它在说——妈妈! ☆、第50章 神转折啊 “妈蛋,不想活了,居然敢偷袭我的战利品。”不等何泉多观察几眼,狗风风火火冲过来,几口解决危机。也许是察觉到实力上的差距,或许是触须还有点智商知道不能硬碰硬,它们很快钻回地下,藏在数米深的砂砾中。地表除了打斗留下的痕迹外,什么都看不到,一片平静。 “只是触须的话完全可以交给魔法部解决,我们先回去了。”狗这么说着和儿子交换眼神,这个细节被何泉捕捉到了,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 回到要塞,堤丰分派任务后不知从哪搬出一大堆古书,开始查阅资料。何泉想帮他,可是看不懂上面的文字,只能作罢。坐着干等不是他的性格,干脆去厨房忙上半天,做了很多方便入口,能多保存几天,甚至放冷也很好吃的食物。当然这些是为士兵准备的,怎么也不会用干粮打发狗,接着又准备好吃的料理送到指挥室。三菜一汤,有荤有素。 “还是你做的饭好吃。”刚才狗喊饿,部下连忙送了糕饼过去,结果才啃了一口就吐了,大骂什么玩意,难以下咽。 何泉端着饭菜进去正好看见这一幕,赶紧帮被咬得头破血流的卫兵解围,接着送上好吃的让狗消气。不过他捡起被打翻的点心,还没尝就知道出自资深大厨之手,不管是外形、光泽度、食材的选择还是香味皆属一流。他掰了一小块蛋黄糕尝了尝,口感软绵有劲,又能在咀嚼之前融化在味蕾上,甜度恰到好处,里面细微的酸又增加了风味,总之是可以拿高分的精致甜点。 “这不是很好吃吗,谁做的?”又吃了其他几种,味道都很棒,特别是叉烧酥,大小刚好一口,酥得让人心醉。 “我哪知道这些小事。”糕点应该是从城里带来的,因为要塞并没有配备厨师,也缺少器具烘烤点心。 “好啦,别生气,是我多嘴了。”知道狗在焦心其他事,不该多嘴问不想干的问题,何泉一边反省一边又觉得应该跟他讨论下触手叫自己妈妈的事。可是想到临走时狗跟米沙交换的眼神,又有点说不出口。不是不相信对方,而是怕听到可怕的真相。 何泉一直认为堤丰之所以把自己救下,并送到这片大陆来,全因为是句芒转世的原因,结果晴天霹雳,春之神的转世根本没死,他和那位大人物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但是作为一个平凡人,肯定也没有被狗保护的价值,所以他的身份也许暗藏玄机。触须会呼唤他,可能就不是偶然了,也许是跟上古魔神有牵连才会被带到这个世界,以便随时处理大麻烦。 可是,直接杀掉不是更好吗,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救他的命,跟他一起生活? 这些想法充斥大脑,一个又一个的坏念头涌上来,但他并不怨恨堤丰,只是为自己不知道真相而难过。 天色渐晚,狗依然在忙碌,心情烦躁的他打算到外面散步。原则上为了安全和方便管理不能离开要塞,但是在院子里走走还是可以的。卫兵似乎都看出他和狗的关系不一般,言行举止很拘谨,生怕失礼,这让人感觉很别扭。还好肉肉及时出现,打破尴尬。他们找了处人少的去处,席地而坐,说点知心话。 “抱歉,还没找到你的外婆,不过大家都在努力,肯定会有好消息的。”搜索了整整一天,依然没有肉肉外婆的消息,而且连其他活物都没见到。究竟是尸体损坏得太严重根本找不着,还是侥幸逃脱,在见识过触手的破坏力后何泉倾向前者。但他不会说,因为那太伤人,太绝望了。 “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相信外婆一定还活着,他那么强,肯定不会有事。”肉肉不小了,早就过了几句谎话就能哄住的年龄,但他不能气馁,无论如何都要打起精神。 他们又聊了很多,大部分是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事,也许只有这样才能驱散心中的阴影。 直到很晚,狗差人来叫何泉,他才告别肉肉回到指挥室。大概是刚开完作战会议,不少人鱼贯而出,他站在一旁等所有人离开后才进去找堤丰。狗似乎很疲倦,但还是强打精神趴在桌边看沙盘,肉球倒是一点紧张情绪都没有,坐在旁边玩肚皮上的肥肉。看见何泉进来,立刻跳起来要求抱抱。 既然塔耳塔洛斯这个态度,事情应该不会很糟,只要他还轻松得起来就说明不用亲自上阵,也就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饭呢。”肉球在怀里翻滚,嗲嗲地要求:“肚子饿啦,想吃美味的肉肉。” “我这就去做,不过现在很晚了,吃点清淡的好不好。”尽管知道那不是宠物,可是因为长得太萌太可爱,何泉总是会产生一种必须好好宠他的错觉:“给你做蛋肉羹吃,怎么样。” “好呀。”说完趴在何泉头顶,表示要跟去厨房。 忙得烦躁的堤丰见这种非常时期父亲还在玩,一点帮忙的意思也没有,不由得也想破罐子破摔:“讨厌,你们要丢下我去哪里,人家才不要一个人留下来加班呢。太过分了,有好吃的都不带上我,人家也要去吃现成的。” “世界危在旦夕,马上就要毁灭了,你还知道吃。没出息的儿子呦,要是我们被打败,都是因为你不好好守住岗位,非要跑去吃肉羹闹的。”肉球大义凛然站起来,伸出小小的手指责,语气异常严肃,好像世界毁灭都是堤丰害的一样,可是内容却异常幼稚,完全围绕肉羹展开。 “说得这么事不关己,这个世界的守护者是你不是我好不好。”这边愤怒地汪汪叫着,一个飞扑,猛地把老爹叼住,咬在嘴里不松口。肉球吃痛,吭吭地叫唤,挥舞短短的小手小脚挣扎,看得何泉好心痛,赶紧把这位爱撒娇的主神抢回来护在怀里。结果这个举动完全点燃堤丰的怒气,然后父子俩都在哼哼,吵得不可开交,谁也不肯先做事。 “好了,别吵了。我去找人搬几块熔岩石来,就在这里给你们做吃的,谁也不用去厨房。”要塞因为要避免烟尘暴露位置,禁止使用燃烧时会产生烟雾和粉尘的燃料,所以都是用一种会持续发热的石头。 这种石头叫熔岩石,天然形成,大小不一,是一种在地心中淬炼过的特殊矿物。因为其特殊的魔法性质,不会被岩浆融化,而是吸收大量热量储藏起来。它离开地心后依然会保持高温,需要好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冷却,但不代表热能会就此消失,使用时只需要滴上一点水就能导出持续半小时的热源。可以取暖、烧水、烹饪食物,非常方便。 士兵很快准备铁炉、熔岩石和炊具。何泉跟着收拾了一张桌子,在那里处理食材。肉是从虚空仓库中取出来的,虽然是冻肉,但只要稍微处理一下,一样十分美味。 他先用温热水浸泡煮粥需要用到的米,然后小火焖煮,大约是7分粳米3分糯米,这个比例口感最好,入口不会太糯,也不会缺少油气。接着选上好的梅肉,用极好的刀工切成薄薄的肉片,加少许木瓜粉和蛋清调匀。梅肉又叫梅花肉,肉中无筋,肥瘦相间,片好后雪花分布均匀,像艺术品一般。这个部位本来是做叉烧的最佳选择,一头猪就那么两块,用来煮粥太可惜。但考虑到堤丰和他的父亲都累了,自然要做点好吃的犒劳他们,材料当然不能舍不得。 接着他开始热锅,锅内加少许清油,炒热后下豌豆、竹笋、香菇、莴笋等新鲜蔬菜,最后加高汤煮沸,再加上火腿片、蹄筋、响皮、鱿鱼等物品,接着把煮烂的米倒入,加上调料,小火煮十分钟入味,期间不停搅动。 待食材都炖烂再下切好的肉片,旺火滚上片刻,最后飞上一圈蛋花,撒上切得细碎的香葱,一道色香味俱全的肉羹便做好了。这道菜是何泉自己改良的,和传统肉羹不太一样,更像稀饭,主要是为那些不吃辣,牙齿不太好的老人和孩子量身定做。不但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而且容易入口,非常的好消化。 不过堤丰和塔耳塔洛斯都不能吃太烫的食物,两碗热气腾腾的肉羹端上来,只能干瞪眼,急得嗷嗷叫。 何泉找来扇子,一手一把,帮着扇风好让食物快点冷却。这中间他一直在介绍这道餐点的特色,然而话锋一转,忽然说道:“白天在沙漠的时候,那些触须好像在呼唤我,在叫我妈妈。” 这句话轻描淡写,藏在稀松平常的对话里,却让狗脸色大变。但他很快调整好自己的面部神经,也跟着不在乎地说:“你知道为什么全世界的人类,无论肤色如何,生活环境有多不一样,都能跨越种族差异,克服语言隔阂,全部都把母亲做妈妈吗?” “这我还真不知道。”岂止是不知道,就连所有民族的母亲这个词的口语都是妈妈这一点也是第一次听说。 “那是因为人类的上呼吸道结构,声带的形成,口腔和舌头震动的方式都限制了最先发出的音节只能是简单的‘ma’这个音。照顾孩子的多是母亲,所以她们以为这是在呼唤自己,久而久之妈妈就成了所有民族中母亲的口语。”狗说得头头是道,似乎有那么点道理:“我认为这些触须的基因跟人类有些相似,所以它们并不是在呼唤你,只是本能地发出声响而已。” “是这样吗?”何泉把目光转移到塔耳塔洛斯身上,已经开始大吃特吃的主神头都没抬,只吐槽道:“斑马鱼的基因跟人类的吻合度高达80%,你看它的行为和人类重叠过吗?” ☆、第51章 神转折啊 斑马鱼是一种小型热带鱼,因条状花纹得名。这种生物适应能力强,对水温要求不是很高,饲养简单,好存活易繁殖,很适合养鱼新手。妹妹之前觉得可爱养过一缸,但那小丫头没什么耐心,三分钟热度过后连鱼带缸丢给何泉。 这么小的生物竟然跟人有着相同基因,真是不可思议。 “都说只有80%重叠,能一样吗,猿跟猴子不也是天差地别吗!”狗汪汪地反驳,肉球不紧不慢地回击,讨论的话题越来越深奥,普通人完全听不懂。何泉插不进话,又不想他们吵下去,只好问了个特别蠢的问题:“说起来我还不知道猿和猴有什么区别,长得也差不多,我还以为是一种动物,只是体积不同。” “才不是呢,虽然都是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但猿是类人猿亚目,猴则是猿猴亚目。别看才差几个字,猿可比猴高级得多。在分类学上人属于猿科,跟猴子没啥关系。如果要说浅显易懂的区别,那就是猿没有尾巴,猴有。”堤丰不愧是知识小百科,什么都难不倒:“不过古人自然科学不发达,所以常常混淆这两种生物,比如《西游记》里就把孙悟空写作巨猿,但他明明是猴子。” “原来如此。”何泉点头,盯着堤丰:“但是你还是没解释,为什么那些触须会叫我妈妈。” “好烦啦,不是告诉你那是它们本能发出的声音,没有实际意义吗!老想这些还不如研究点新菜色喂饱我,老三样我都吃腻了!”狗生气转身,把头埋在柔软的腹部,身子缩成一团,只剩尾巴摇来摇去。明明是只狗,老做这些猫科的动作是几个意思? “我吃不腻,做给我吃。”肉球不知什么时候跑到脚边,抱住何泉的小腿。 “那你得告诉我触须为什么会叫我妈妈,只要你说了,以后的每天都给你做好吃的,想吃什么就做什么,想吃多少都行。”这个问题不问清楚,他心里那块石头就落不下去。虽然堤丰给了一个勉强说得过去的答案,但后来讨论的基因差别又证明就算只有1%的差距,也会进化成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所以触须毕竟不是人类,那套说辞也就不攻而破。 主神噘嘴,似乎在考虑这个交易划不划算。 “尊敬的父亲大人……”堤丰忽然开口,用前所未有严肃的语气:“这件事我会亲自向他解释,我们之间的问题还请您不要插手。” “好吧。”肉球摊手,端着整锅渐冷的肉羹,一蹦一跳往门那边去:“那我就不打扰你们吐露心声了。” 这是多严重的事,还得把主神支开。何泉心跳得厉害,生怕从对方嘴里听到任何糟糕的事实,也做好了如果自己和上古魔神有联系,到万不得已时,愿意为狗牺牲的心理准备。其实他不是多善良多圣母的人,就算全世界毁灭也未必会主动献身,但关系到狗,一切就不一样了。 不过堤丰只是叹了口气,用八竿子打不着的句子做开头:“我一直不想承认这件事。” “什么?”这个关子卖得人更紧张了。 “我说过上古魔神是降落在地球上的高次元生物创作的生命体,但他和我们有很大区别,说白了,这种生命体的构造跟你们人类一模一样,也就是说他其实是人类的始祖。”堤丰的表情很严肃,看上去不像在胡扯:“那些触须之所以会亲近你,全是因为它们感受到你和上古魔神相同是基因排序,这个世界几乎没有人类,所以以为遇到同胞或者认错情有可原。” “那不想承认是什么意思?”感觉两件事连不上。 “人类口中所谓的神,其实都是高智慧生命体,包括我也一样。但我们都拿上古魔神没办法,即使他已经分裂成三部分依然不能彻底毁灭,只能封印。而这样的对手并不是多了不起的种族,他只是个人,这让我怎么好意思说出来。”爱面子的狗摇头,看着何泉:“你千万不能被触须迷惑,即使现在看起来似乎对你还挺友善的,但这只是错觉,等它们发现你并不是上古魔神之后,就会把你撕成碎片。所以不要随便离开,跑到我找不到的地方去。” “看上去你很担心我的安危。”忍不住把狗抱到怀里,抚摸他的背毛:“我好高兴。” “哼,你是本大爷捡来的私人物品兼吃苦耐劳小奴隶一枚,这么好的玩具我自己还没玩够呢,当然不能让给其他生物糟蹋。”正说着,米沙推门而入,奚落道:“区区肥狗还想把人当玩具,也不照照镜子。知道狗是干嘛的吗,都是人养来看家护院当宠物的。” “你才是宠物,你全家都是宠物。”此话一出似乎有点不对劲,察觉之后连忙改口:“除了我,剩下的全是宠物。” “蠢狗,大敌当前能不能别只顾着耍宝,麻烦你先研究下这个。”米沙没心思胡闹,从怀里摸出一个网球大小的绿色半透明球状物:“魔法部回收到的,这种小球在沙漠中到处都是,抗冲击耐腐蚀,基本不会被破坏,看上去也平凡无奇似乎没有威胁性。不过,一旦出现触须它们就会迅速增大,将敌人拉到体内分解殆尽,吸收营养之后还能生长,最后长成我们看到的结界那种规模。这东西我让人送回总部研究了,猜你肯定有兴趣,就带了一个回来。” “这股力量……”堤丰只看了一眼就能确定:“确实是句芒。” “真的是句芒大人?”米沙深呼吸,表情既紧张又激动,看得出他十分尊敬这位春神,甚至收起向来毒舌的性格,用上敬语:“太好了,只要他在,一定有办法阻止这场危机。” “但是他是怎么做到的,直接用转世的方式获得春神的力量,这应该不可能吧,因为身体的结构不同,人类的驱壳无法承受那么大的能量,会爆炸。而且既然他还活着,为什么不来找堤丰?”转世是人类的说法,按照狗的解释这种现象是物质转换形态,以另一种样子存活下去的方式。但因为发生了质的变化,所以转世跟本体还是有区别。何泉对春神没有什么好感,两人是情敌,还能满心欢喜地迎接他的归来就有鬼了:“在什么都不清楚,没确定真相之前,还是小心点好。” “何泉说得没错。”堤丰似乎比儿子镇定一点,但他的表情依然复杂:“今天大家都累了,先休息吧,剩下的事明早再开会解决。特别是肥鱼,这里气温高风沙大空气干燥,快打点水去泡着,千万别生病。你要是出点什么岔子,我方战斗力就会大大减弱,要是逼得父亲不得不出手,事情就没有回转的余地了。” 狗虽然一口一个肥鱼好像很嫌弃,但那条肥鱼毕竟是自己的儿子,难免要多关心。 回到房间,何泉问他如果塔耳塔洛斯参战,事情会怎么样? “跟你说实话,父亲体表的力量已经所剩无几,仅能维持这个世界运转。如果他必须加入对抗上古魔神,就得动用内核中蕴藏的巨大能源,那是连他自己也控制不住的可怕威力。一旦使用,这里就算不完全毁灭,也会历经浩劫。到时候不止这个世界,就连地球和其他位面也会受到牵连,会生灵涂炭。”回想数亿年前发生过的大爆炸,堤丰闭上眼睛:“他曾经使用过那种力量,几乎把这颗星球摧毁。所有的文明都被毁灭,一切回到起点,从单细胞生物开始。漫长而艰难的进化用了数亿年,这才恢复到目前的程度。你看到的地球,实际是个灾后现场。” 听了这话。何泉才觉得大事不妙。塔耳塔洛斯一副爱管不管的样子,不是因为局势有力,不需要他出手,而是不能! 剩下的时间,所有人都各怀心事,没有睡好。 只休息了短短三小时,狗就爬起来开作战会议去了,何泉知道天还没亮,但也不敢偷懒,跟着起来做早饭。今天来了几个士兵帮忙,肉肉也在,做一百多人的食物变得轻松许多。忙完这些,他想去屋内擦个澡,这里是沙漠地区,远离水源,用水比较紧张。但他总觉得后背很痒,黏糊糊地不舒服,加上米沙和其他美人鱼需要浸泡在冰水中恢复体力,所以要到一些洗澡水。 脱下衣服才发现大事不妙! 后背没有痛觉,但是红肿一片,起了许多密密麻麻的疙瘩,不知是过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造成的。但最叫人恐惧的还是肩胛骨下面隆起的一块包块,看那形状和大小,几乎可以跟定是一根小型触须。何泉在万般惊悚中找遍全身也没有发现伤口,不知道这东西是如何进入皮肤,一直钻到那里太停下。 恶心和绝望一起袭来,他扭着脖子,咬牙强迫自己伸手去碰那东西,包块竟然跟着他的手指颤动。 天啦,那是活的。 在他的皮肤下,在他的身体里,有一根活着的触须! ☆、第52章 再见句芒 那东西只要受到外界刺激就会蠕动,触感好像皮肤包着一团液体,按下去软软的不说,还会挣扎,说不出的恶心! 这场景让何泉想起恐怖电影《撕裂人》,胃里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他不断对自己说冷静一点,现在冲出去大叫我身体里有一截触须在动,绝对会被控制起来。虽然狗不会伤害他,可这里还有别人,不能保证大家都愿意用温和的方法取出这玩意。虽然他不怕为堤丰牺牲性命,也随时准备着这么做,但不代表想被当成试验品研究。 当然,首先得搞清楚这东西是怎么进入身体的! 再次仔细检查全身,没有伤口,但触须确实藏在皮肤之下,难道是趁他不注意从嘴里钻进去?又或者是后面的出口?考虑到这里,更深层次的恐惧产生,虽然感觉不到身体上的疼痛,何泉还是不由得冒酸水,差点没止住呕吐的冲动。赶紧披上衣服,一刻也不敢耽搁,跑到指挥室找狗商量解决办法。无奈房间里许多人,找不到单独谈话的借口。 “堤丰,能不能出来下,我有点事想和你商量。”皮下肉中藏着上古魔神的触须,这东西现在没大动静,但不代表会一直老老实实呆着,如果动惮起来在身体中钻来钻去,那他不是成马蜂窝了。到时候就算不活活痛死,也会被折磨得想死。 脑海中浮现出的可怕画面让人实在没法冷静,只要硬着头插话,只不过虽然声音小又是在会议休息的空挡,还是引起众人侧目。毕竟他无官无职闯入重要场合已经很失礼了,还企图把指挥官带到别处。在这么紧急的时刻,简直莫名其妙,还很胡闹。 “等等陪你好不好,有事要忙。”大敌当前,狗实在有点分身乏术。 “可是很重要,现在不说怕来不及了,你就分五分钟出来好不好,我保证不会浪费大家的时间。”不愿耽误治疗,又不能当面说出身体上的异状,何泉既害怕又焦虑,什么后果都不考虑,忽然抱起狗,打算把对方拖到隔壁小房间再做打算。 “你想把指挥官怎么样!”一把长剑抵在脖子上,在场的人都盯着,打算事情不对就动手。 “反了啊,都把武器收起来。他是我的人,愿意把我弄到哪去都可以,轮不到你们管。真是一群多管闲事的混蛋,有着闲工夫看戏,不如想想怎么解决藏在砂砾中的触须,将它们一举歼灭。”关键时刻还是堤丰护着何泉,不过话锋一转又开始教训,有点烦躁:“脑袋进水的蠢货,还不把本大爷放下来,又不是你的宠物,拖来抱去的成何体统。早知道就把你留在海边,省得带来碍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是真的有急事要跟你商量。”满腹委屈,不能直说。 “指挥官大人,要塞西南方1500公里处侦测到巨大能量反应,正以接近光速的超高速朝这边移动。”一个卫兵冲进指挥室,脸上都是恐惧:“我们试图用远见镜查看,但是速度太快根本捕捉不到,残余的魔法能量甚至把镜子都震碎了。” 话刚说完,外面响起巨大爆破声和惊天动地的晃动。 不会吧,这也来得太快了! 何泉顾不上处理背上的触须,跟着大家一起冲出去查看情况。意料之外,要塞周围除了被震起的滚滚黄沙外并没有触手出现,魔法部也说这不是上古魔神的力量。不光这样还察觉不到威胁,强大的魔法波动虽然在移动过程中会造成些许伤害,但只要稳定下来就像春风一般包容一切,既温暖又安心。狗望着半空中飘散的绿色气体,二话不说嗖地往外跑。 “怎么可能!”看清来人,他张嘴大叫。 一名年轻男子缓步走入要塞,狗连忙迎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在他眼前的男人是句芒转世,50年前堤丰找到当时还很年轻的他,决定将前世的爱人带到这个位面生活,可是不知道是诅咒没有解除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这个人一直不喜欢堤丰,甚至到了厌恶的地步。不管如何都培养不出感情,无可奈何的狗只好把人送回地球,谁知道半路把人弄丢了,再也没见过。算算时间,他已是古稀之年,但眼前这个人的容貌不到三十。 “海上一别,我们有50年没见了。”那边打招呼,显然记得过去的事:“你过得好吗,我的堤丰。” “句芒,我没做梦吧,真的是你?你恢复从前的记忆了?一点儿也不讨厌我了吗?”狗发出呜呜的低鸣,忽然扑过去,一头扎进男人怀里乱拱:“你究竟跑到哪里去了,到处都找不到,还以为躲在什么犄角旮旯死掉了。接着我又去转生委员会大闹,结果查了半天也找不到死亡记录,在各个位面找了几十年都没有你的消息,最近才停下搜寻。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原来这位就传说中的春神,果然霸气侧漏。”不想看到堤丰在别人怀里撒娇,何泉不动声色走过去,硬把赖在男人身上的狗拽下来。嘴上虽然奉承,语气却很不友善。 “这位小朋友醋意很大。”句芒笑,没有责备的意思。 “他可喜欢我了,而且不计得失。天天帮我做好吃,洗澡梳毛按摩后腿都包全了呢。”狗嘚瑟摇尾巴,使劲炫耀:“跟某些非要得回报的人可不一样。” “哈哈,你还在气我诅咒你得不到幸福对不对。”这话听起来有些刺耳,他也不气,还伸手摸狗的头,眼里都是宠溺的光芒。但这种眷念只持续了几秒,接下来是无情的控诉:“我是有不对的地方,但你就不过分了?” 大概委屈得太久,连口气也激烈起来:“明明答应嫁给我却又摆出冷漠的样子,又不肯真的老死不相往来,什么事都依赖我,要我帮你处理所有的麻烦。除此之外还得天天陪着你,逗你开心,照顾你的饮食起居各种琐事。你高兴我要跟着兴高采烈,你难过我也得陪着伤心欲绝,你忽然兴起要做什么荒唐闹剧最后捅下漏子还得我背黑锅,帮着擦屁股收拾烂摊子。你说说,在数万年的时间中这么宠爱你,将就你,什么都随便你的人,难道不应该行使丈夫的权利吗?” “谁跟你鬼扯这些陈年旧事,又不是做了夫妻就必须爱爱的。我把你当成精神伴侣,那么的信任你,崇拜你,结果你只想强上我,满足肮脏的性欲。呜呜呜呜,我如花似玉清清白白的身子啊,怎么可以随便碰。”狗说到伤心欲绝处,夸张地倒下,满地打滚表示抗议:“父亲大人你快评评理,这人想强上你最心爱的小儿子,而我出于自卫不小心打死他,这是我的错吗!” 显然是你的错啊,这是众人的心声! 就连何泉也觉得在这个问题上狗简直蛮不讲理,也可怜句芒付出而不得回报的爱情。但他不会站出来说公道话,帮情敌算怎么回事,不可能。 “以低等生命体的肉身使用春神的巨大力量,你是怎么做到运用自如,又不撕裂这幅驱壳的?”做父亲的当时还是护着孩子,只是他们的家务事就连主神也不好插手。不过他有更多需要在意的问题,比如眼前这个人类虽然散发出和春神相同的气息,但他的构造、基因的排列方式、形体的组成结构都只是个低等生物。 “人类……真的很卑微吗?”春神忽然笑起来,摊开双手:“其实你我都清楚得很,只要用得好,用的对,开发彻底,人就是全宇宙最强的杀伤力武器。当然任何生物都有致命的弱点,短暂的寿命和脆弱的身体让人长期被当成低等生命体得不到重视,实际上只要克服这两项难题,你就会发现他们精密的大脑和灵巧的双手可以做很多事。甚至,可以像始祖一样强!” 在场的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上古魔神是人类始祖这件事,所以春神的言外之音很明确,他已经掌握足够的信息。 “看来你这次回来并不是打算当救世主拯救世界,看来我们弄错了目标,搞不好藏在背后的敌人是昔日的战友也说不定。”主神这句意味深长的话让所有人都产生警惕,一个个瞪着春神,希望他说点什么来反驳。毕竟这个人,在这片大陆上,在守护者心中都有极高的地位。 “哈哈,这玩笑开得好。确实,我藏起来了,并使用了一些方法夺回之前的力量和记忆,不过我这么做可不打算毁灭世界。”春神拍手,为对方丰富的想象力较好,接着话音直转而下:“塔耳塔洛斯,别硬撑了,你越来越虚弱,已经到了几乎枯竭的地步。仅仅维持这个世界的正常运转就精疲力尽,根本没有额外的能力反击。而新生的我,既年轻又强大……” ☆、第53章 再见句芒 “年轻人,又在秀下限,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么有名的俗语都没听过吗?有自信是好事,但是盲目自信要不得啊,小心摔得嘴啃泥。”肉球发出啧啧声,忽然从圆形萌物化为人形,周身被黑红色的火焰环绕,散发出骇人压力,似乎有出手的打算。 “虚张声势的老东西,我的结界你见识过了把,数量众多,还能通过进食增强力量。悄悄告诉你个秘密,那东西可不止吃触须。”说完随手扔出一个绿色球状物,投向不远处的一名士兵。事情突然,加上春神手速极快,那人躲避不及被忽然膨胀的小球吞下。接着恐怖的一幕出现了,士兵发出惨叫,很快融化成一滩烂泥,最后被结界吸收殆尽。 虽然大家都很想救那个可怜的家伙,但是这个结界不怕物理攻击,还抵御所有的魔法,进去就出不来,只会被吸收,只能眼睁睁看着同伴牺牲。 “句芒,你太过分了!”塔耳塔洛斯怒吼,背毛朝天竖起:“这样草菅人命,对得起你春之神的称呼吗!主神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稳固世界和平,而你竟然使用这股力量来摧毁和破坏,看来你已经堕落了,像当年的黑暗泰坦一样忘记自己本身的责任。既然如此,我只有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了!” “父亲大人快住手,父亲大人请息怒!”狗深知事情棘手,不好硬碰硬正面起冲突,屁颠屁颠跑出来打圆场,尾巴摇得飞起来:“有话好说,让我和他谈谈!” “句芒句芒,你到底是回来帮忙保护世界的,还是来干架的啊。我家父亲大人那么白胖萌美的稀世珍宝,简直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你干嘛来找茬。还有那么可爱的部下可都是你一手建立的时光守护者的成员,你怎么能忍心杀害。我知道了,你在演戏对不对,其实那是个魔法,马上你就可以把他复活对不对。”堤丰摇头晃脑,绕着昔日配偶转了几圈,用头顶他的腿:“来嘛,跟我说说嘛,为什么要这样吓唬大家,有什么问题我们坐下解决,不要打架啦,打架不是好孩子!” “我要的很简单,失去的,要千万倍讨回来。”句芒看着堤丰,没有笑。 “好吧好吧,如果你非要人家的屁股,拿去就是了。但是你得帮我们解决上古魔神,至少也得重新封印他,还有不许把你的绿色小结结随便放出来咬人,这东西太危险了好不好。”说完狗主动趴下,翘起圆滚滚的屁股:“来吧,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然而句芒毫无动作,只是冷笑:“我是喜欢你,但不会跟你做交易,因为你没有这个资本跟我对等地谈话。” “你也太天真了。”狗脸上的笑挂不住了,站起来:“就算你再强大,我这里有这么多人,你觉得单枪匹马就可以打败所有人?” “我可爱的妻子,天真的是i。”句芒大笑,忽然发力,从身体内部产生巨大的威吓,大约持续了一秒,那股无形的力量几乎把所有人弹飞到数百米外。 何泉被吹到半空往下掉的时候被米沙抓住,没摔得狼狈,不过其他士兵几乎都吹到不见踪影的地方。就连堤丰和塔耳塔洛斯也顶不住这股冲击力,连连后退好大一段距离。 春神不是保护性神祇吗,为什么这么强? “我们的战斗力有着天差地别的距离,别说你现在是条狗,你父亲又是油尽灯枯的状态,就是你们俩都在全盛时期也不是我的对手。”那个人先前还散发出和蔼的气息,现在却满身戾气,像个即将要暴走的邪恶轴心:“所以何必浪费时间跟你们动手,我啊,是来大屠杀的!杀光所有人,你自然就是我的东西了,还需要谈判和交易吗?” 说着,春神仰起头,从嘴里吐出数以亿计的虫子。铺天盖地的飞虫如乌云般聚集在上空,黑压压一片,蓄势待发:“杀你们何须动手,用这些小东西就够了。” “好恶心!”堤丰怪叫,嗷地倒在沙地上死命蹭后背的皮肤:“你个不要脸的禽兽,明明知道我怕恶魔蝇还放这么多出来。呜呜呜,父亲大人我不行了,好恶心啊,皮肤好痒啊肯定过敏起荨麻疹了,我要去洗眼睛。嗷嗷,这里全部交给你了,儿臣先行告退。” 说完嗖的一声开跑! 不过他逃归逃,倒是没忘记何泉,招呼米沙带上心头肉一起跑。 他走,春神也不追,直接跟塔耳塔洛斯开战,打得天翻地覆。这么激烈的战斗场面别说加入了,连围观也有危险。几乎所有人都退到安全地带,魔法部冒死拉开结界,将两位火力全开的大人物圈起来,以免造成更多不可估计的破坏。 “肉肉呢!”被带到沙漠与森林的处,何泉左顾右盼没见着小鱼人,着急得不行。 “魔法部把要塞瞬移到这边来了,只要他在要塞里面好好地呆着,肯定就没事。”狗没那么多时间管其他人的生死安危,立刻让美人鱼集合,制作一面巨大的冰墙当远见镜观察结界内的情况。普通的魔法镜会被句芒的能量震碎,根本不管用,所以得动用高密度的冰墙才行,但这样就不能保密了,因为谁都会窥视到里面的情况。 “那真的是建立时光守护者的句芒大人吗?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他真的要杀死大家吗?”人群中传来疑问,更多的是不安和恐惧。 因为那压倒性的力量,让人不敢直视。 刚才春神稍微愤怒起来的那一刻,虽然只有不到一秒钟的瞬间,但是所有人都被巨大的恐怖压倒。这种可怕的压迫感深入骨髓,连细胞也跟着颤抖,全身上下本能地想逃。他们颤抖,站不稳,胆战心惊,只有极少数人能抵抗这种可怕的精神攻击。这种招数叫做威吓,是句芒特有的技能。在战斗之前先威吓对手,迫使其感到恐惧而逃走,减少杀戮。 不过他刚才绝不是为了保护大家,而是在炫耀自己强大的力量,让所有人都清楚明白地知道——他,春神句芒,才是这个世界的支配者。 剧情直转而下,原以为是救世主的人居然是个反派? 何泉没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似乎没受到春神的影响。 作为一个普通人类,只有在从空中掉下来时以为失重感而难受,其他时间并不害怕句芒。不是他不怕,而是身体里似乎有什么力量在支配他,那是比春神更古老,更强大,更邪恶的生物。那东西源源不断地释放信息,好像在说,可笑极了,我才是这片大陆的最强的生物。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类似幻觉的臆想?跟背上的触须有关系吗? 何泉不知道,也想不明白,更没功夫仔细琢磨。他心里还在担心肉肉,连战况都没看就冲进要塞。小鱼人显然吓坏了,不过加尔已经赶到他身边,又是安慰又是呵护的,终于把肉肉的情绪稳定下来。他们交换了一下各自掌握的情报,骑士和肉肉都被威吓弄得到现在还在颤抖。 “你不害怕吗?”肉肉望着何泉,发现他丝毫没有惧色。 “可能是我比较迟钝吧。”这是个借口,怎么也不能说上古魔神的触须跑到身体里了,那东西牛逼着呢。 就在说话的这段时间,冰墙被移动到要塞中,所有人进入要塞避难,还在周围加固三层结界以抵御冲击。他们也从房间里走出去,混在人群中观看战况,心里十分焦虑。远见镜现在的画面是塔耳塔洛斯,强大的主神不断释放大规模杀伤性魔法,似乎要置对手于死地。 “所有人集合,白袍法师都给我出列,我需要一只敢死队。”狗忽然跳起来召集全员,其中大约有七八个白袍法师,看上去都是顶级高手,米沙也在其中。 堤丰跳到高处,表情前所未有地严肃:“虽然我们还不知道春神到底有什么阴谋,但从现在的局势看,他铁定要跟我们一战到底。现在要做好几手准备,所有白袍法师们想办法加入战局,用生命协助塔耳塔洛斯作战。魔法部剩余成员用最快的速度布置结界,不要波及到周围的村落。骑士以一对一的方式保护正在维持结界的魔法师的安全,并通知所有联络点做好城市保护工作,没有命令不得擅离职守,即使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岗位上。这不仅关系到荣誉和尊严,更关系到这片大陆上所有生物的安全,明白了吗!” “明白!”先前的混乱已经驱散,在堤丰的带领下,众人各司其责,分头行动。 “喂,肥狗。”米沙临上战场前忽然叫住父亲,说了句肺腑之言:“虽然我一出生就被你抛弃了,但我不恨你。” 狗没看他,只说:“这个世界会感谢你的牺牲,我也会为你骄傲,我的孩子。” 什么?何泉听到这句话,顿时觉得不好,可是米沙已经飞出去了,他只好抓住堤丰问这是什么意思。 “敢死队嘛,就是做好必死的打算去送死的人。他们最强,能拖住大部分时间,好让父亲进入最佳状态,最坏打算是跟句芒同归于尽。”狗看着何泉,舔了舔他的眼睛,依依不舍:“等父亲陨落之时,就是我牺牲自己,化为这片大陆的时刻。” 说完,他亲吻何泉的额头,一字一句说:“我很喜欢你,但很抱歉,也许我无法陪你走更久了。但经过这段时间,你已经学会独立生活,加尔和肉肉也能陪伴你,我也就放心了。等我消亡,封印上古魔神的任务就交给你了,这也是我带你到这里来的真正目的!” ☆、第54章 再见句芒 “不会的,你的父亲是个多么伟大的神你比所有人都清楚,他参与创造了生命万物,还是这个世界的支柱,绝对不会死的,所以也轮不到你抢着牺牲。而且我就是个厨子,让我怎么去封印上古魔神,没有你的帮助什么都做不了。我不准你随便丢下我离开,不准,绝对不允许!”狗究竟在胡说什么,他要死?不可能! 何泉扑上去抱住他,大喊不行,你哪也不能去,我不会也不能让你走。如果你要死,那么我也不会一个人活着,你有本事先干掉我! “走开啦,又没说马上就要去送死,你这眼泪鼻涕一坨一坨的往下淌是几个意思。沾到我的毛上了,好恶心啊。”抬腿踹开某人,狗继续观战。包括米沙在内的七位魔法师已经赶到现场,但由于现场太混乱根本无法加入战局。而且远见镜传来的画面很不清晰,张牙舞爪的虫、漫天飞舞的黄沙、各种刺得人流泪的魔法强光,很多时候都看不清楚,急得狗在地上团团转。 终于,激烈的战事有所缓解,虽然不知具体原因,但双方都停了下来,没多久又能看清那边的情况。画面中塔耳塔洛斯首先败下阵来,伤得很重,似乎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虚弱地硬撑着。 “父亲大人,坚持住啊!”狗焦急地踱步,爪子在地上抠出一道道白痕:“早叫你开发迅速启动内核能量的程序,你总是太懒,现在好了吧,大敌当前还在成蓄能!” 守在旁边的何泉比堤丰焦虑得多,假设主神落败,必须与春神同归于尽,就意味着他要使用存储力量。但是那股力量爆发之后有无穷尽的连锁反应,不但这个世界会毁灭,塔耳塔洛斯也会陨落。到时堤丰务必得抗起责任,化身为这片大陆,防止世界被彻底摧毁。 也就是说,他也会死…… 脑海中满是狗的点点滴滴,快乐的,美好的,值得回忆的每一天。如果没有这只既贱又萌还很万能的大型犬,何泉的人生就不会产生新的意义。他不会知道世界有多奇妙,不能体验为自己而活的美妙感觉,不会真心实意喜欢上别人。生命中太多太多的第一次,都发生在这个世界,有堤丰陪伴在身边。 这样的好时光这么可以说结束就结束呢! 总以为他的寿命那么长,一定是身为人类的那个先死。何泉内心其实有些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先离开就不用跟狗生离死别了,他见不得那么场面。 很多次他都幻想着,到自己老的快要动不了的时候,就找一个地方安静地躲起来,不告诉任何人,平静地迎来生命终结的那一刻。这样,他在堤丰心里就会永远活着。他不用看到自己停止呼吸,不需要目睹尸体腐烂变臭,不用守着没有生命的物体伤心好几百年。而他,眼睛一闭,什么都不知道了,皆大欢喜。 可现在,堤丰也许就要在自己面前死去。为了广阔的天空与大地,为了美丽的山川和湖泊,为了森林跟那些依赖大自然生存的生物们牺牲。这样伟大吗?也许是的,但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为什么做一个伟大的神就得牺牲生命?为什么这些所谓的神活着,就必须为其他生命体送死?那些生物能活下去,真的会感谢他吗? 想得太多,越发难受,纷繁的思绪又被鱼人打断。春神出现在画面中,一直没看清敌人长相的肉肉忽然大叫起来:“是外婆,原来外婆还活着!” “春神句芒是你外婆?”众人侧头,几乎异口同声喊出这句话。肉肉被吓到了,先是怯生生点头,然后很不解:“可是外婆为什么要和大家为敌啊,他这么做到底能得到什么,是不是哪里误会了!” “才没有误会,我很久以前就侦测到沙漠中有异常能量反应,派人去检查过好几次,又没有头绪。现在想来应该就是你外婆干的好事,能强大到隐藏气息连守护者都发现不了,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狗沉吟半响,喃喃自语:“但我没想到他居然是句芒,这么说,他利用鱼人来做实验的事是真的了……” “你在胡说什么,外婆才不是你想的那样,他不是坏人。”事实当前,肉肉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且这说法也太牵强,好好的为什么非要要成为毁灭世界的大魔王不可?杀了大家,他又能得到什么? “我说你这小家伙跑到哪里去了,原来跟这帮人混在一起。不听话,该打屁股。”小鱼人还在努力为外婆辩解,春神已经潜入要塞。他的移动速度快得令人咋舌,就算数千公里也只是一眨眼的事,何况这点距离,根本没有难度。然而句芒会进入到这里,说明战场那边的情况…… 何泉抬眼,捂着嘴,眼泪从眼眶中涌出。 塔耳塔洛斯没能进入狂暴状态,他能量耗尽,恢复成肉球的模样瘫在一个被魔法球轰出来的大坑底部。身边横七竖八躺了数位魔法师的尸体,身首异处,死状奇惨。米沙呢,何泉在画面中寻找美人鱼的身影,发现他被撕成两半,曾经美丽的脸庞沾满血污,眼睛一直没合上。 想起在海岸线的那些日子,想起这条傲慢又毒舌的美人鱼,虽然相处的时间短暂,但不妨碍他们成为朋友。 而现在,他在自己面前被撕扯得血肉模糊,可他什么都做不到! 实在太过分了,为什么要这样! “外婆,为什么要杀他们,这些人都是好人,他们帮了我。”肉肉也看到可怕场景,精神受了巨大的打击,连说话也变得恍惚,不断重复那几句话:“外婆,到底为什么啊,你说话啊。你有迫不得已的理由对不对,求你说话,求你了,求你跟大家解释一下,你不是故意的。” 小人鱼不顾一切冲过去抱住惜日疼爱自己的外婆,何泉来不及阻止,眼睁睁看着句芒的手刺穿肉肉的胸膛。 鲜血喷涌而出,重伤的肉肉完全不能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他摇头,嘴巴张了又张,说不出话。春神收回手,将快要断气的肉肉像垃圾一样扔掉,说出最残忍的句子:“明明混了我的血,却只是个没用的吃货,跟你那没出息的母亲一样,劣质品就应该摧毁。之所以留着你,是因为混血鱼人的血很稀有,可以供我做实验。现在我已取得成功,就再也不需要你们了。没想到吧,其实屠杀全族的并不是上古魔神,而是我!” “为……什么……”肉肉含着眼泪,眼睛张得大大的。 何泉冲过去抱住他,从怀里掏出狗给他的急救药,想让小人鱼吞下,但人鱼只是盯着春神,两秒后就断气了,死不瞑目的样子。 “你居然敢伤害肉肉,我要让你血债血偿!”加尔见状拔出长剑,但塔耳塔洛斯都不是春神的对手,他一个低阶骑士又能做什么?来不及阻止他送死,下一秒就被句芒发出的闪电击成焦炭。 “句芒,我发誓,一定要杀了你!”何泉从来没见过堤丰如此愤怒,他的双眼血红,毛发竖立,体型不断增大。 “我不想和你干架,要是一不小心把你打死了,就不能复仇了。”春神使用的招数全是自然之力,风雨雷电,似乎世间万物都在控制之中。他抬手,召唤藤蔓做的牢笼,将狗牢牢困在其中:“我很期待杀死你身边的所有人后,你痛苦绝望无助地苦求,最后跪下哀求我的样子。太久了,这段时间漫长得我几乎要忍不住提前来找你。但是,在我获得至高无上的力量之前必须忍耐,因为你确实很强,还有这么多帮手,不好好准备没有胜算。” “你想让我下跪,就这点要求还不简单吗!”狗扑通一声跪下,前爪并拢做哀求状:“春神大人,句芒大爷,我全世界最了不起的夫君,小的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金镶玉,没把你伺候好,你就原谅我一回吧。现在我就去把屁股洗干净,你想怎么样都可以,但是请你不要杀我的部下,他们跟这件事无关,我们俩的事不要牵扯到别人。” “你是怕我动你的宝贝疙瘩吧,没了他,你就没办法封印上古魔神。”句芒抬眼,目光落到何泉身上:“你花了上千年时间,选择最优良的基因就制造了这么个玩意?啊,没猜错的话你应该要的是他的孩子吧,不过阴差阳错把这位带来了。” 他们在说什么?何泉虽然听见对话,却没有听明白。 “句芒,求你了,只有何泉求你不要伤害他。”狗已经缩小,回到平常的体积,他眼里含泪,几乎是抽泣地哭喊:“你杀了所有人都可以,只有何泉,求你放了他。” “为什么,因为你爱他,还是因为他是接近完美的容器?”春神信步走到被牢牢束缚的堤丰身边,语气阴险:“你这么在乎他,知不知道我会嫉妒。人一旦嫉妒成狂,会做出什么心狠手辣的事都说不准,所以我也许会在你面前,让他生不如死。哎呀,谢谢你给我这么大的提示,原来你的软肋是个人类。” “呵呵,也谢谢你走到我的攻击范围里来。”先前还泣不成声一副没出息样的堤丰忽然抬头,用强大的气流将句芒包围。 ☆、第55章 高次元神 堤丰召唤的气流很快变成几十米高的龙卷风,风速极快,里面什么情况根本看不清。 虽说这是为了困住春神的手段,但那风锐利得像刀子一般,很多留守要塞的士兵被误伤,只能撤到远处。这件事应该是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堤丰才会不考虑后果地在要塞中动手,而不是把人引出去再战,可见情况危急。糟糕的是,巨大的吸引力不断将周围的物体卷向风柱,无论多坚硬的东西,只要碰到龙卷风就会被粉碎。 吸力太大,何泉连自己也站不稳,可也不能不管肉肉和加尔的尸体。 他们死得够惨了,绝对不能再落得尸骨无无存的下场。要塞的房屋都有结界保护,特别是指挥大厅号称坚不可摧,虽然尚不清楚是否能抵抗住来自春神和堤丰的双重炮火,但除了这里他也没有能力去别处。外面的人死的死伤的伤,根本没人来帮他,只能靠自己。 尽管每次搬运一具尸体成功率比较高,但风速越开越快,体积逐渐增大,等他搬走肉肉,加尔估计已经被卷走绞成碎片了。 绝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不知是坚定的信念还是愤怒产生了力量,他扛着肉肉的同时再带上加尔,竟然毫发无损地逃回指挥大厅。只是加尔的手不知什么时候断掉了,外面实在太混乱,落在哪里也看不到,只能放弃。 将两位故去的朋友安置在桌上,扯下窗帘将其覆盖,忙完这些何泉这才感到万箭穿心般的疼痛。可爱的肉肉,仗义的加尔,他们都是好人,没有做过坏事更没伤害过谁,为什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而那位以仁慈著称,用温和包容的力量带来春天的神又为什么变得如此残暴,连自己的族人、孙子都可以痛下杀手?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恶! 何泉握紧双拳,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助。如果他强一点,如果有能力上战场一定要讨回这笔血债,哪怕是死在外面也比躲在角落苟延残喘好。可他就算冲出去又能做什么,只是白白送死而已。如果他有力量,如果能够变强,如果可以与春神并驾齐驱,那就可以保护堤丰,可以保护大家和这个世界,就没有人会死了! 想着想着,眼泪又掉下来,为自己的无能为力和胆小怯懦。可他不甘心,不想认输,不能让狗独自面对敌人。 我想变成强者,我想助堤丰一臂之力! 他无声的呐喊祈求期盼着,忽然感觉一股强大的力量从体内涌出。身体很快变得炙热无比,四肢有力,能量源源不断涌出,似乎所有的困难都不成问题。他拿起角落摆放的黑曜石盾牌,沉重的盾此刻在手里跟羽毛一样轻,怀着试试看的心态用手去砸,没想到根本不需要多大力量,就把号称最坚硬的岩石劈得粉碎。 好厉害,可这是怎么回事? 曾经看过报道,据说有一位母亲为了救压在车轮下的孩子,竟然徒手抬起一辆汽车;也有被困在沙漠中的探险家,在缺水少食,昼夜温差极大的恶劣环境下凭惊人的意志力走出困境;还有被夹在悬崖石缝中的攀岩爱好者,为了脱身,用一把小刀,花了几天的时间割断被卡住的胳膊,从而逃出生天。 也就是说,人在危急关头,有可能爆发出意想不到的力量! 看着自己被蓝黑色雾气包围的身体,没有时间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想利用这股力量去帮堤丰的忙。虽然他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怎么样,但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站住,你现在还太弱,不是句芒的对手! 耳中传来声音,不是附近的人发出来,而是直接呈现在脑中。何泉一愣,不由得停下脚步:“你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给你力量。 那个声音十分怪异,听不出男女,既年轻又苍老,飘忽不定可又让人觉得坚定万分。联系到后背的触须,何泉心里似乎猜中几分,他忽然镇定起来:“你就是上古魔神吗?很荣幸能和你这样的大人物对话,但我不认为真的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所以你想我为你做什么?” ——哈哈,牙尖嘴利的人类。首先纠正你一个问题,上古魔神其实是带有贬义性的称呼,这是那些污蔑我的人强加在我身上的耻辱印记,而不明真相的人们延续了这个呼唤,从未给我真正公平的待遇。而我真实的身份,应该是最高次元神,是这个世界的守护者。 “最高次元神?”何泉努力回忆,似乎从狗那里听过高次元生物这样的词汇,但没有说过还有神的存在:“你生活的次元跟我们不同,对吗?” ——可以这么说。 “那你为什么要来地球?”窗外情况依然不明,何泉内心焦急万分,可他不能贸然妥协。万一上古魔神让他做什么无法估计后果的事怎么办,又或者骗他无意中把封印解开,到时候大麻烦就不止春神一个了。 ——这是我们,所有最高次元神的任务。 “任务?能说得再具体一些吗?”必须继续追问。 ——是的,寻找和我的故乡相似的地方,适合生物繁衍生息的星球。我们在宇宙各处寻找这样的蛮荒地带,然后降落在这样的星球上,创造新生命。 “听起来好像很伟大,但这并不是你们的目的吧。”何泉有点不理解,但这种说话却能和狗讲述的传说对上。 ——确实如此,我们并不伟大,也不是所谓的造物主。之所以创造生物,只是想培育出一个与故乡完全相同的世界而已。我们生活的地方已经毁灭,无法再生,但同胞们渴望并深深怀念着故乡的一切。所以我们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前往宇宙各处,决定重建一个能与家乡相媲美的星球。但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当然也不可能有绝对相同的历史。过去,我们很残忍,只要生物发展与故乡有一丁点不同,就将其摧毁,甚至把整个星球上的什么全部消灭。不断地毁灭和重建让这颗星球变得千疮百孔,奄奄一息。最后,有人发明了一项复制技术,并声称能完美地复制一切,只要这样就能轻易再建故乡。他先用自己做实验,结果引发灾难。 后面的故事,几乎和堤丰说过的一样,只不过有个不同之处。这场战斗最后以女生的复制者取得胜利而告终,三位最高次元神落败,被复制者分别封印在三个世界里。他们的力量被削弱,只能盘踞在地心深处,等待复仇的时机。这一等就是好几亿年,漫长得令人生畏。 在封印三位最高次元神后,复制者并没有立刻统治这颗星球。他让生物自由发展,优胜劣汰,再取其中最优秀的物种制造新的生物。他要的并不是故乡,而是对天地万物的控制权。 “这个人,听起来有点像句芒。”何泉皱眉,总觉得复制者和春神之间有些性格上的重叠。但是,他现在听到的就一定是真相吗,如果是对方编造的谎言怎么办?没有办法辨别真相,他只能提出要求刁难对方:“我不知道你想让我做什么,但我现在没有心情做任何事。我的朋友死了,如果你能复活他们,我就考虑你的需求。” ——这有何难。 上古魔神,或者姑且称他为最高次元神一口承诺,绝对还他活蹦乱跳的朋友。 紧接着何泉感到身体发热,背部那个东西似乎在沿着皮肤移动,虽然毫无痛楚,但这种感觉非常难受。很快,那段触须爬到胳膊,又从胳膊一点点往手臂钻,最后来到手指。触须变得细长,一点点延伸到食指指尖,最后顶破皮肤,流出一些颜色古怪的汁液。 何泉把汁液滴入肉肉的胸膛,已经被穿成大洞的胸口居然开始生长,周围的血肉渐渐愈合,一颗跳动的心很快恢复,最后伤口长好,除了一个巨大的放射形的伤痕之外,没有留下其他痕迹。小鱼人的呼吸也恢复了,胸口起起伏伏,就是还没清醒。但面色红润,应该没有大碍。 “肉肉!”何泉去摇他,被最高次元神阻止,因为死而复生需要极大的能量,现在还是让他休息的好。 接着又用同样的方法去救加尔,明明已经被烧成焦炭的骑士,在接触到奇妙的汁液后,身体也开始复原。遗憾的是,他断掉的手没能重新长出来。 “你也能救米沙他们吗?”何泉激动得说不出话,想起惨死的米沙,生死未卜的塔耳塔洛斯,立刻哀求:“救救他们,求你了。” ——你的要求,我都可以满足,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你想让我做什么?”终于谈到条件。 ——很简单,我要和你进行融合,与你合二为一。 ☆、第56章 高次元神 融合,这个词不管怎么想都不妙! 何泉不清楚上古魔神是想要占据自己的身体,还要是要利用他去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坏事,所以不敢轻易答应,如果这里面藏着更深的阴谋怎么办?到时候捅下漏子,肯定不好收拾。可事情紧迫,屋外越来越剧烈的打斗让他没有太多时间冷静思考,也想不出对策。 ——你可以慢慢考虑,不过死掉的人没那么多时间给你耗着。我虽然可以修复坏死的细胞,并弥合伤口,再给予他们强大的生命力。但我不是万能的,起死回生也有时间限制,耽误的时间太久可就真的救不回来了。 “你这不是趁人之危吗!”何泉咬牙,不肯就范又怕米沙真死了:“先让我想想,你去救人好不好!” ——你在这愣着我怎么救,爷又没有隔空取物,千里传送的本来。我要能随心所欲地移动还需要跟你融合吗,拜托动点脑子好吧,还不赶紧去出事现场。 神有点脱力,自言自语说好不容易等到容器,偏偏是个傻帽。何泉问他什么意思,他又不肯解释。 外面情况复杂,飞沙走石,能见度极低。这种情况下可能很难绕过堤丰的龙卷风,就算运气好不被卷进去,也会被气流误伤。所以他东翻西找,从柜子里取出一套蜘蛛丝盔甲。 这是几小时前从主城运来的宝贝,分发给大家做特殊战斗服。这东西用泰坦蜘蛛丝制造,看起来薄薄小小的一件却能容纳各种体型,穿上跟没穿一样,感觉不到任何束缚。衣服弹力十足却比羽毛还轻,可以抵抗各种攻击,当时狗给了他一件防身。何泉觉得自己又不上战场,用着太浪费,不如给加尔,就搁下了,没想到现在派上用场。 ——哎呦,竟然知道保护自己,还以为你是没脑子的傻瓜呢。 神笑他,又说身上是安全了,可是脑袋呢。你这种脆弱的凡人,哪里飞来一块石头砸两下,估计就倒地身亡了。 何泉觉得他说得很对,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护具。正发愁,窗外传来惊天动地的轰鸣,仿佛万丈危岩顷刻间坍塌。大地发出沉痛的哀鸣,摇晃得厉害,普通人根本站不稳脚跟。他跌跌撞撞跑到窗边,却看不清外面的情况。尘土卷起数十米高,空气中全是爆炸后什么东西烧焦的难闻气味。 指挥大厅的抗震能力果真不是吹嘘出来的,这么大的动静,屋子居然没受到影响,坚固如常。但外面的情况就不怎么乐观了,大风吹过,短暂的清晰显出要塞的惨状,仿佛一个核弹爆炸后的灾难现场。 堤丰的龙卷风被包围圈被打破,两人从地上打到空中,再追逐回地面。狗大概是吃不消对方火力全开的攻击,不但显出原形,还比上次和米沙决斗时有了更多变化,从萌萌哒的胖龙变成真正的怪物。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吐出无数火球以快得看不清的速度朝对方喷去。这些火球体积不大,但是数量众多,在空中像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普通人根本躲不开这样高密度的攻击。 面对来势汹汹的火焰,春神毫无惧色,只是轻轻抬手,将掌心向下摁在地上。大地中生出许多植物,这些像树又像藤蔓的东西瞬间长到几十米高,枝叶盘踞在一起,是无坚不摧的盾牌。堤丰的火球砸在上面,也就冒了点青烟。 紧接着就是反击! 柔韧的树枝冲向半空中的堤丰,虽然扑空,不过这只是吸引狗注意力的障眼法。在他对付眼前敌人时,不留神让一些小虫子近身。那是比蜜蜂大不了多少的长着翅膀的蜘蛛,趴到怪兽状态的堤丰身上吐丝。等狗发现,行动早已被这些比头发还纤细蜘蛛丝控制。他想飞向更高处,可丝的一头在春神手里,这个看起来斯文的男人不知有多恐怖的力量,只是将丝线在手上缠绕几圈再用力拉动,利用惯性将堤丰甩出去老远。 “堤丰。”何泉追逐狗飞出去的身影,担心得不得了。 狗也不是等闲之辈,很快冲破劣势,再次和句芒对上。他们在要塞外打得不可开交,巨大的爆破一起袭来,地面出现塌陷,许多地方出现漩涡一样的流沙陷阱,只要不小心踏进去,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何泉站不稳,好几次摔倒又爬起来。这里摇晃得比游乐场里的惊魂翻滚仓还厉害,稍不留神就会跌得头晕目眩。而外面根本没有停手的打算,战斗越来越激烈。这种情况就算呆在屋里都不安全,可是凭他一个凡人,又该怎么才能到达沙漠中心地带,去救塔耳塔洛斯和米沙?如果不去,按照这种破坏程度,那边一定也受到影响,要是尸体陷入几十上百米的地底,那就麻烦了! ——我有办法出去救人哦,但是你得委屈一下跟我进行能量融合,过程可能有点恶心。 “你到底要让我做什么。”何泉警惕,摸不清上古魔神的意图让人感到害怕。 ——别那么紧张,我答应你三件事。第一,不会取你的性命。第二,永不伤害你的朋友。第三,绝不毁灭世界。 “那你和我融合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别说是因为看我们太可怜打算乐于助人干点好事!”按照正常人的推论,反派被禁锢在深不可见的地心深处,无法逃脱就不能四处作恶,所以会用欺骗的手段诓人为他卖命,或者想办法找一具适合的驱壳潜入,等待重生。如果上古魔神果然在打这个算盘,他傻傻地答应,最后只能被占据身体夺不回主动权。到那时,事情就糟了! ——要是信不过在下,可以跟我定下契约,详细列出条款,违背契约者死!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中国字都认不全更不懂如何使用魔法,怎么跟你签订契约。如果仪式由你来操办,到时候怎么唬我都可以。”他不信,又担心在这里磨蹭时间最后导致狗的父亲儿子不治,满脑子都是优柔寡断,一个有用的点子都想不出来。 ——在你纠结考虑的时候,你的朋友可能都死透了。我之所以能使亡者死而复生,是因为心脏停止跳动之后细胞并不会马上死亡,根据种族和个人体质的不同,这种存活能达到几分钟甚至数小时。我利用生物重组原理,修复坏死的组织并激活细胞,促进其在短时间内再生,死去的人也就因此重获心跳和呼吸,但我前面就说过了,这是有时限的,魔法师们肯定比人类坚持得久一些,但是太久的话,就算救回来,说不定也是个大脑受损的废人。 这话像针一样刺在何泉心上。 说实话,他和这些人的交情其实没有很深,除了米沙,其他几位白袍法师也只是见过面而已,连名字都对不上。可是,他无法想象堤丰同时失去父亲和儿子会有多悲痛。血浓于水,不管他表现出多少不在乎,没关系的表情,心里也是会难过的。何泉不想看他伤心欲绝、痛不欲生的样子。 所以他要救人! “你说的融合……”狗再次被打飞的瞬间,何泉艰难地开口:“是要占据我的身体,吞没我的意识吗?如果这样,我怎么知道你能遵守承诺。” ——年轻人,秀什么下限,我拿你这么脆皮的身体来干嘛,真当自己是鸡肉味嘎嘣脆的抢手货啊。 这口气这说话方式这嘲弄人的笑声,怎么跟堤丰那么像?不对,应该说和塔耳塔洛斯一个套路,因为狗的毒舌攻击,奚落别人的同时还卖萌都是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就连米沙也差不多是这样的性格,这一家三口有同样优秀的基因,同样爱美,同样拥有渊博的知识,同样喜欢拿眼神和话刺死别人。这种与生俱来的傲慢和不可一世很难模仿。这位最高次元神,从开口说话起,就流露出相同的气质。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能读心哦,还能分辨真假,所以你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我的眼神。 这话一出,何泉吓得不轻,不知道该如何接话,浑身冷汗直流。说,对方知道有几分真心。不说,可以直接从脑内读取思想。这技能实在太可怕了,简直防不胜防。 ——啊,咱们不用跑了,有人把尸体搬来了。 上古魔神忽然发出雀跃的欢呼声,招呼何泉赶紧把已经复原,但还在昏迷中的肉肉跟加尔挪个地方,好空出位置治疗其他人。不用融合或者签订什么奇怪的契约就可以救人,他当然愿意,不就是出力气吗,比出卖灵魂好。刚把人安顿在房屋角落,一道刺眼的闪光在屋顶出现,接着一位气质庄重,表情严肃但十分美丽的女性出现在屋内。随着她的出现,数具破损的尸体也被摆放在桌上。 她的怀中护着变回肉球的塔耳塔洛斯,用披风包着,一直没有松手。 这位女性似乎天生带着王者气势,庄严肃穆,她说话时何泉有种忍不住要下跪的冲动。不过她在某人没出息地跪下之前,先行了个躬身礼:“父亲大人,原谅女儿来得太晚。不过在责罚我之前,请你先救救我的丈夫和外孙,以及这些为了世界奋不顾身的勇士!” 女儿?她怎么还叫自己父亲?何泉傻眼了,望着毕恭毕敬对自己行礼的如同女王般的大人物,过了小半天才回过神来,她呼唤的是自己身体里的上古魔神。 接着他们都感受到上古魔神的回应。 ——我的女儿,大地的守护者,万物的起源啊。地母盖亚,我赋予你无上的权利与力量,立即诛杀春神句芒! ☆、第57章 高次元神 原来那就是大地女神盖亚,难怪天生一股王者气息。 “父亲,照顾好他们。”将手中的肉球递给何泉,女神瞬间消失,想必是加入城外的战斗了。虽然想去查看情况,但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塔耳塔洛斯昏迷不醒,不过没有生命安全,但其他人就等不得了,得先处理那些死去的英雄们。 何泉按照最高次元神的吩咐,依细胞死亡的速度安排先后顺序,很快治愈大家身体上的伤。在修补米沙破碎的身体时,他特别小心,生怕给这条爱漂亮的美人鱼留下哪怕一点疤痕,动作小心翼翼。这细节神看在眼里,忍不住笑,说能保住生命就该谢天谢地了,还管脸做什么。 “他们父子俩都是爱美到可以不要命的人,别好不容易救回来,这家伙又因为破相而自杀。”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不是没有。 ——看来你挺在乎他们。 “当然在乎了,因为他们是我的朋友。我在原来的世界里只是个平凡的小人物,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而且是帮别人赚钱。从小父母就不喜欢我,不管怎么做怎么努力,在他们眼里都是碍事的废物。弟妹小时候虽然黏人,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疏远我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长。人生好不容易遇到互相喜欢的女孩子,但她的父亲嫌我有病还很穷,怎么都不肯点头同意让我们交往。”何泉手上没停,把急救药丸喂给昏迷的众人,一边对神袒露心声:“很失败吧,这样的人生。空难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会死,但我活下来了,堤丰把我带到这里,教我如何为自己而活。” 一开始对神的猜疑和戒备统统消失,因为盖亚是他的女儿的话,那堤丰就是他孙子了。都是一家人,难怪感觉气场和说话方式都很相似。至于为什么要把爷爷封印起来,他说的话到底有几分真,这些就只能等狗打完仗再详细询问了。 “我在这里学到很多,每天都很快乐,还认识了这么多好朋友,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肉肉、加尔、米沙,他们平等地对待我,从不另眼相看。”他顿了顿,继续说:“我很感激大家,所以想尽可能地帮上忙,虽然我什么都不会。” ——你不是会做饭吗,不如现在去准备点好吃的,等大家醒来好有东西补充体力,吃饱喝足才能去干架啊。句芒那家伙可不好对付,虽然盖亚出战,和堤丰联手能暂时取得胜利,但春神之力可怕的地方在于,他能吸取自然界所有的能量为己所有,续航能力越超大家,之后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至于咱两进行融合的事,你现在信不过我也不会勉强你,剩下的等堤丰回来再跟你说,要不你去把塔耳塔洛斯晃醒,直接拷问他也可以。 果然,这件事另有隐情,而且狗从头到尾都知道实情,所以才会说出他死以后要把重大责任交给自己的话。可是这帮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要他究竟能做什么呢? ——就说你爱胡思乱想,能不能别脑补那么多阴谋出来,把我们想得那么坏干什么。讨厌啦,人家这么天真无邪不谙世事的小神神,怎么可能算计你一个人类。啊呸呸,才不稀罕呢。 这感觉好像多了只狗一样…… ——你才是狗,我这么英俊不凡的高智慧生命体怎么可能是狗,杀了你哦! 完了,还不能开脑内小剧场,偷偷想什么一样会被知道。怀着对接下去事态的担忧,何泉从窗户往外看,三位大人物早就不知道围殴到那边去了,根本看不到踪迹。要塞几乎全毁,除了这栋指挥大厅之外,一片狼藉。这种情况下要他烧火做饭也太为难人了。 ——笨死了,你昨天晚上不是才在这里做了肉羹给他们父子俩吃吗,因为太晚没有收拾,熔岩石和炊具都还在吧,食材从虚空仓库里取就是了。 还是神脑子转得快,和遇到事情就慌的凡人有本质区别。何泉不敢耽搁,赶紧从柜子底下搬出锅碗瓢盆,把熔岩石放进小铁炉,开始准备烹饪。至于做什么好,考虑到这帮死而复生的人醒来后肯定需要补充大量能量,所以还是好入口容易消化而且富含营养的东西,人鱼肉粥成了首选。 人鱼肉本身就有强身健体补充热量的功能,而且味道鲜美,口感顺滑,很适合做汤或者粥之类的料理。稻米虽然普通,但碳水化合物的好处就是能给人饱足感的同事,也带来大量的热量。这道料理简单却美味,而且容易操作,一口大锅就可以把所有人的饮食解决。 ——看不出你刀工还挺不错的,果然是受过训练的呀。 神啧啧称奇,又说以后不能叫你没用的凡人了,起码还会做饭,从今天开始升格为一介料理人。何泉读的书不多,但也知道这词也不是多好听的话,可他不敢反驳,不断安慰自己说这比废材好。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哦。 神哼哼唧唧地,不断提醒他少在背地里议论纷纷。屋内小火熬着粥,屋外战斗由远而近,又打到要塞附近来了。听到响动,何泉第一时间冲向窗户观察外面的情况。他努力朝远方看,根本辨别不出现在的局势,只知道战况激烈。 堤丰,一定不要出事,我等你回来! 他这么想,又被神奚落说酸死了,你们物种都不同,怎么可能走到一起还获得幸福啊。何泉想了又想,自知与堤丰差距甚大,却又不甘心这么被嫌弃,于是反驳:“据我所知盖亚与塔耳塔洛斯是同胞兄妹,他们都能结合,人和兽有什么不可以的。反正都是重口味,请不要五十步笑百步。” ——近亲当然是为了保持血缘的纯正性,不然等我死了,这一脉的高次元神就会灭绝。像我这样的高智慧生命体其实非常少,全宇宙加起来也不过百位,我们虽然分散在各个角落,平常也不联系,但是力量却织成无形的网。假设其中一位死去,而没有继承者出现,力量就会失去平衡,从而崩塌。这之后会造成什么可怕的连锁反应,没人知道。所以我有义务生育血统纯正继承我力量的孩子,而他们更有义务把学院传承下去。所以这和你跟堤丰完全是两码事,首先你没有生育能力,其次混到你的血的后代还能要吗! “我只知道,上古魔神是人类的始祖,说明人其实比你们还强大,只是还没打通窍门罢了。”何泉不是想反驳最高次元神的话,但他听不得别人硬要拆散他和堤丰。 而且在目前的谈话中,他已经能做出简单的区分。假设在他身体内的这位没有说谎话,那么复制者才是上古魔神,而降临到地球上的智慧生命体则是最高次元神,身体里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 ——都叫你不要一个人思来想去的,我都读取到了好吗! “那你就解释一下啊,明明知道我脑容量就这么大,理解能力还不好,动不动就会脑补,还不给我科普下你们的区别。你为什么被困在地底,又是这么钻到我身体里的,请全部告诉我。”何泉豁出去了,反正说不说他都知道,干脆吼出来还能增加气势。 ——哼,还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个笨蛋。好吧,我就体谅你智商上的缺陷,把前因后果告诉你吧。这件事呢,首先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其实故事的梗概差不多,就是复制者打败了三位最高次元神,打算将他们全部封印在地底。他之所以选择封印而不是痛下杀手,其实是因为复制者已经研究出一种技术,能从三位神身上抽取力量,转移到自己身上。所以他需要永久动力的能量内核,也就不能杀死神。 复制者不但囚禁神,还放出神要毁灭世界的谣言,并告诉大家,地底封印的三位是将带来毁灭的可怕魔神,绝不能让他们回到世界。 但是神知道,放任复制者活下去会造成可怕且无法挽回的灾难。他们虽然被关在黑暗的牢笼中,但还可以启动储备能量。但一个人是无法打败复制者的,所以他们三人再次联手,用爆发性的力量将复制者撕裂成三部分,因为无法彻底毁灭,只能吞下肚。所以地底关押着的,其实是最高次元神与复制者的融合状态。 三位神都与残缺的复制者共享统一具身体,在不同位面的地心深处,互不相容,不断争夺,同时也在想办法重回地面。 这个方法就是制造一具可以容纳可怕力量,就算他们进入也不会被毁灭的躯体。复制者首先通过基因选择,一代代筛选出最适合的人选——春神句芒。 ☆、第58章 完美融合 何泉这下听懂了,简单来说,最高次元神和上古魔神同时被封印在地下,而且都想返回地面。但他们的身体无法离开地心,想要重见天日,就得准备新的身体,需要一位地面代理人。这名代理人的身体素质必须够强,强到能够与他们的力量同调,可以承受能量融合而不被撕裂。这样的人选不会偶然出现,需要小心谨慎地选择优秀的男女结合,用他们的下一代再制造更优秀的子女,这样一代代延续下去,经过数千年的培养才能出现万中挑一的人选! 就这样,上古魔神选择了春神句芒,最高次元神则选择了何泉。 此刻的何泉忽然感到一股深深的悲哀,他知道自己是弃儿,一直为亲生父母寻找借口。也许他们抛弃患病的孩子有无数的理由,可现在真相大白,原来自己真的不是爱情的结晶,只是人为干预下的产物。他的祖先们在某种安排下产下子嗣,只为成就完美的去壳。 这族谱如果摊开,就像一把展开的扇子,一层层往下,而何泉就是最后的扇坠! 终于明白自己的心脏病的问题,狗说他其实不是病了,而是缺了一块。他当时还不理解,现在才算知道缺的那块,根本就是最高次元神嘛。 呵呵,从一开始,自己就是这些神算计下的产物。 没有爱情,没有人生,没有未来,从来就没有。堤丰把自己带到这里,不就是为了给他爷爷找一副驱壳吗?想着想着,他浑身发冷,可是不恨狗。爱情真的是件很奇妙的事,哪怕他对自己做了这么过分的行为,还是怨恨不起来。 ——年轻人,又在秀下限了。你那脑容量这么小的脑瓜里,为什么有这么多小剧场,求你不要这么悲情好不好。其实我们想要的不是你,是你的孩子,结果那个女人跟你滚过那么多次床单就是怀不上,最后还跑去嫁给别人了。哎,所以堤丰把你带到这里来,是为了让你跟生子树来一发,好生个健健康康的宝宝出来。 什么,最高次元神要的还不是他! 何泉更加欲哭无泪,本以为他还能帮上点忙,结果要的还不是他! ——其实你也别太伤心了,我们还是很需要你,你也还是很有用处的。主要是现在生个孩子也来不及,不等那娃娃长大,这里早被句芒毁灭啦。所以还是得我们进行融合,然后去打败恶势力,让世界恢复和平! “我能做什么?”这安慰根本起不到抚慰效果,反而是伤口上撒盐,退而求其次什么的最伤人了! ——简单,跟我一起打败句芒,然后等着开庆功宴就可以了。哈哈,听上去很不错吧。 最高次元神似乎省略了很重要的步骤,比如怎么融合,比如要如何才能干掉敌人。何泉有很多疑问,迫不及待需要解答,不过怀中重伤的塔耳塔洛斯渐渐转醒,只能就把注意力转向主神。他把肉球放在厚厚的棉毯上,用勺子一点点喂了半碗温热水,里面融了一颗堤丰做的十全大补丹,味道虽然有点奇怪,但对身体很好。 不知是身体恢复能力强,还是药起了作用,不一会肉球就能自己爬起来了。 他用小小短短肉呼呼的手揉眼睛,哇一声哭了,扑到何泉怀里:“爸比,终于又能见到爸比了,外面有大坏蛋欺负我,爸比快帮我报仇,打死他们。” 何泉冷汗,知道他呼唤的不是自己,可还是觉得怪怪的。而且堂堂一位创世主神,这般挂着眼泪撒娇卖萌真的好吗! ——你媳妇跟儿子在外面帮你教训大坏蛋呢! “什么,连盖亚都来了。”刚才还乐颠颠的塔耳塔洛斯脸色大变,一屁股坐在地上,愁得小脸都皱起来了:“那我这么狼狈的样子被她看到没,完了,我君王气概八面威风霸气侧漏的形象啊,这下毁于一旦,让别人知道可怎么办。身为夫君的威严,作为父亲的骄傲,全都要荡然无存了!” ——别哭了,她样样都比你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不用担心别人会看不起你,因为大家从来就没把你放在眼里过。 好毒舌的父亲,居然这样奚落儿子。何泉在旁边默默吐槽,不忘把人鱼肉片粥端上来,撒上切得细碎的香葱,吹冷了喂主神。肉球吃得满口都是食物,像只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小金花鼠,爬到窗户旁边观战:“哇,盖亚的盔甲都破破烂烂了,好养眼的画面。” ——蠢货,现在是看胸部的时候吗! “可是真的很大嘛,蹦来蹦去的很难不被吸引。再说她是我的媳妇儿,我爱怎么看就怎么看,你管不着。哼,自攻自受无性繁殖有丝分裂的死老头,爷有媳妇儿你没有,光棍这么多年哈哈哈哈,这么失败的人生简直太可悲了。”塔耳塔洛斯跳起来反击,双手叉腰的样子很可爱,不过吐出来的话很恶毒,而且信息量也太大了! 神的世界,果然凡人是不懂的。 ——被句芒揍得昏死的弱鸡,靠老婆的软饭男还这么嘚瑟,也不怕被人笑话。 “靠女人怎么了,我们家是母系氏族,女性地位高于一切。”肉球一点也不怕别人说他吃软饭,还很骄傲有位强大到逆天的妻子:“我的媳妇可强了,谁欺负我,就让媳妇狠狠地打死他!” “别吵了,先把东西吃完,好赶紧恢复体力,然后帮我看看米沙他们为什么还不清醒。”何泉追着肉球喂饭,好像追着小时候的淘气弟妹一样,忽然觉得心里软软的,再多的不满也融化在这一瞬间:“还有,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们都知道最高次元神在我体内,盖亚大人刚才见到我,也是第一声就叫了父亲。” “因为我们的视觉和人类不一样,可以看到能量场。你原来没有,现在却被巨大的能量包围,自然知道有不同。”肉球吃完,跳到桌上,开始摆弄几位大魔法师,接二连三把大家弄醒。只是碰到米沙的身体时,他担忧地喃喃自语:“伤得好重,一时半晌醒不过来啦,就算醒来也派不上用场,没法战斗了,果然生子树产下的后代有缺陷,不够强。” ——他属性是冰,越寒冷的地方恢复得越快,这里毕竟炎热而干燥,不适合美人鱼疗伤。 “冰我这里有,要多少有多少。”虚空仓库连接的是海岸线的冰洞穴,那是加尔制造的,类似冰箱的物体。洞内空间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鲜,一部分则是速冻。只要有水,要做多少冰块都不是问题。 不过苏醒的白袍法师们表示不需要这么麻烦,有人变出一只巨大的木盆,又有人变出冰块和水。何泉连忙把米沙抱进去,小心置于其中。因为他的面貌和狗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看着重伤的他,难免会有狗也受伤的感觉,心里越发难过。 “塔耳塔洛斯大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白袍法师们似乎感受不到最高次元神的存在。 “你们都去支援结界班,无比把战场控制在沙漠地区,不要让破坏能量从这里泄露出去。另外,句芒的绿色结界很危险,不要靠近,无论什么东西都会被吸收,最后转化成他的力量。幸运的是他现在无能同时控制太多结界,所以散布在各处的球虽然多,但危险性不大。注意不要被捕食即可,等我研究出处理办法会传送给大家。”肉球毕竟是主神,不是卖萌为生的小宠物,所以关键时刻还是很靠谱。他冷静地分析局势,分配工作,并思考一旦结界被打破,要如何收拾残局。 他还和父亲讨论了一会,互相交换意见。何泉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不由得插嘴问:“你们一直说要消灭句芒,但他身体里的不应该是上古魔神吗?” ——才不是呢,其实上古魔神早就被那个贪心的春神吃得差不多了。上古魔神当初选择句芒做驱壳,可句芒是多么聪明又强大的人,怎么甘心被利用,成为傀儡呢。他一方面假装顺从,一边偷偷蚕食地球上被封印的那部分上古魔神。因为地球上的最高次元神和上古魔神都因为伤势过重一直处于沉睡状态,所以被吃完了也没人知道。后来他假意接近堤丰,用追求堤丰的借口混入这个世界,打算对这里的上古魔神下手。后来我那脾气不大好的孙子把他打死了,又后悔,接着发疯地找他的转世,来求我修复这混蛋的灵魂。修复了半天,人没还原,反而把这段阴谋挖出来了。于是我们打算反击,考虑了很多对策,基本每一世转世都由堤丰盯着,不会出事,不过没想到这次出现问题。现在居然觉醒了。 ☆、第59章 完美融合 何泉努力让思维跟上节奏,怎奈漫长的恩怨太古老,听了半天也只了解个大概。总之就是上古魔神想利用句芒,反被心思缜密的句芒用计拿下,现在他们要对付的真正敌人,其实是外头那个吸收强大力量后,越来越不可战胜的春神。 又过半日,战斗有结束的迹象。 也许是不想在拉锯战上浪费太多时间,春神没有死缠烂打,而是选择暂时撤退,这举动也让满目疮痍的大地短暂恢复平静。但大家都很清楚,现在的祥和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接下来的日子很可能是无止境的黑暗和绝望。 返回要塞的盖亚受了点轻伤,看流血程度应该没有大碍,堤丰则是一瘸一拐的,见到何泉就扑上去叫痛。实力悬殊的战让肯定让他累坏了,连平时跟开加速器般晃动不停的尾巴也缓缓垂下,无力地拖在后面。周身毛发早已失去光泽,乱蓬蓬地,让尘土和血污黏成一撮撮的,散发出一股不太美好的气息。 “让我看看,伤到哪里了。”心痛得要命,赶紧招呼狗躺下,仔细检查后才打水来擦洗上药。 “呜,伤到这里了,好痛好痛。”狗万般悲壮地抬起头,用爪子捂着心脏的位置,来了个四十五度忧郁望天:“句芒那个混蛋居然敢这么对我,人家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我们当了那么多年的合法伴侣,他还往死里打!” “话说这家伙强得跟开外挂一样,你当年是怎么干掉他的?”塔耳塔洛斯吃饱喝足已经来了精神,赖在盖亚怀里玩自己肚皮上的软肉,顺便吐槽累得半死浑身狼狈的儿子:“要不是我全宇宙最美丽最强大最拉风的媳妇赶来,你早就变成火锅原材料了。到时候把你洗净脱毛,切吧切吧用砂锅慢炖,再放点鱼香菜,味道可棒。” “走开啦,不想被肉丸子当成食材。”狗说着也钻进何泉怀里,用力拱对方的肚子:“别以为就你有媳妇,我也有,我的媳妇不但会砍柴种树挑水耕种打扫卫生帮我洗澡梳毛按摩后腿捏尾巴,还能做各种各样好吃的。你的行吗,母亲大人做的烤土豆跟焦炭……” 这句话没说完,堤丰就盖亚的冲击波打到墙那边摔得要死不活,看来不作就不会死这句话在哪个世界都是真理! ——孩子们,句芒并未逃走,他此刻潜入地心,正在接近我的本体,我必须收切断与何泉的精神连接,与之决战。联络中断的这段时间,你们要以最快的速度建起防线,并做好最坏的打算。现在我以最高次元神之名解除塔耳塔洛斯与堤丰的封印,并赋予你们杀戮的权利。战斗吧,我的子嗣和血脉,即使死亡也不能退缩! 沉默好久的神忽然发出指令,念了一段完全听不懂的古老咒语后再次消无声息。与此同时,主神和狗都变成人形态,是对像双胞胎一样的金发美男。 何泉还没有近距离见过堤丰的容貌,忍不住看呆了,连眼睛都移不开,直到有人尴尬地咳嗽才回过神来,收回不合时宜的目光。他的心脏砰砰跳,还有种能在世界毁灭之前看一眼狗的真面目,此生已了无遗憾的放松感:“最坏的打算是什么,我可以做些什么帮大家吗?” “真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不是质问我们为什么利用他,也不是想着逃离这个地方,而是努力帮忙解决麻烦。”盖亚示意丈夫带上昏迷的米沙,把时间留给需要独处的两人:“你心中的疑惑,让他告诉你吧。” “你的母亲很温柔。”虽然她散发出强大的王者气息,令人敬畏,但恢复母亲这个角色时,连何泉都能感受到那股温暖和体贴。 “你是没见过她殴打父亲大人的暴力场面,才会产生这种荒唐的错觉。”堤丰摊手,表示这对既是夫妻又是兄妹还是敌人的组合缺乏温情场面,接着正色抢白:“好了,不说他们了,想知道什么,我会一五一十告诉你。保证钜细靡遗,毫无保留。” “那个成语用在这里合适吗?感觉怪怪的。”何泉找了张椅子坐下,眼睛一直在堤丰身上。 狗的人形态真的很美,而且找不到词语来形容。作为一个没多少文化的初中毕业生,他挖空心思,尽可能地找出一堆赞扬绝色佳人的成语,诸如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若天仙、花容月貌、亭亭玉立等,最后也没有适合堤丰的。任何形容词,在这位漂亮得过分的男人面前都会相形失色。 对啊,他还是个带把的,作为男性竟然长得这么诱人,简直不科学。 “再看我,再看我就把你——”发觉他不怀好意带着打量的目光,堤丰拉成尾音,最后吐出两个词:“戳瞎!” “瞎了就不能伺候你了,赶紧饶了小的吧。”对方现在是人类的身体,很多亲密动作都不能做,不然他真的很想走过去,像往常那样抱住他:“至于你刚才的承诺,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我并不需要真相,也不想知道长达数千年的计划后面的事实。我相信你,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你知道我的心意,而我也确定自己会这样做,并且不后悔,就足够了。” “谢谢你的信任和付出。”那句不后悔让堤丰动容,主动走到何泉身边,握住对方的手:“我也可以保证一件事,带你来这里,并不是要牺牲你。” “就算牺牲也没关系,只要能保护你,保护我的朋友们,保护这个美丽而多姿多彩的世界。”何泉的眼神异常坚定,语气诚恳。 他想了一会,组织好语言才继续说:“我在地球时每天像陀螺一样旋转,被人操控方向,为生计起早贪黑地奔波,生活得过且过,直到跟你来到这里才发现生命真正的意义。还记得那次去猎鹿吗,这是我第一次在自然界中看到尽情奔跑的鹿,它们的姿态实在太美了,奔跑时强壮有力,静止时像宁静的画卷。然而我必须猎杀这些大自然的宝物,必须吃它们的肉才能活下去。那天,我见识到生存的残酷,也见识了大自然的美好,还体会到必须尊重每一条生命,感谢它们的付出。” “作为自然界的小小一环,我不能只索求而不知回报。所以说现在做的事并不伟大,只是责任。”他望着窗外,目光仿佛穿越千万里,回到风景如画的海岸线,回到他们生活的山洞:“我们有责任让那些的生物留在自己的栖息地,继续自由、勇敢、美丽地活着。” “你的觉悟,已经可以称为自然守护者了。”堤丰张了张嘴,但没说出更多句子:“我要代替世间万物感谢你,但你不会死,我不会让你遭遇任何危险。” “可我必须和最高次元神融合,然后去跟春神战斗不是吗。”他说这句话时很从容,并不畏惧:“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跟神融合之后,我会跟你的爷爷成为一个整体,到时候我们……”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因为忽然意识到堤丰似乎没有向他告白过,所以他们是两情相悦,还是自己自作多情? 但是,无论如何狗也是喜欢他的吧,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中,即使没有说出我爱你三个字,也能感觉到对方炙热的情感。何泉觉得内心很忐忑,渴望跟堤丰把事情摊开来说明白,把关系理清楚,又怕太过直接把事情弄糟。他的喉咙变得干涩,连吐出最简单的音节都变得困难,不过是告白而已,为什么这么难? “堤丰,我真的很喜欢你。”他深呼吸好几下,终于说出这几个字:“如果现在不说,怕以后就没这个机会了,所以请你听我说完。虽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你确实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占了满满一个角落。回过神来心里眼里满满都是你,跟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你离开时我就伤心难过,度日如年。我的恋爱经验很少,但我想这就是喜欢吧。我现在说这些,并不需要你怎么样,只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情。” “我也喜欢你。”出乎意料,堤丰给了很直接的回应:“我的生命漫长得可怕,遇见过不知道多少人,但只有你在我的心里留下痕迹。还记得我最初见到你时,你还很小,寄居在医院里,却总是带着笑容。那个笑脸,我至今还记得呢。” “真的吗?”何泉低下头,想到自己可能时日无多,不由得露出一个几乎要破碎的微笑:“那我死而无憾了。” “别说傻话,我说过不会让你死。”堤丰也没让何泉继续说下去,他解开自己的衣服,用纤细洁白的手指拉开前襟,动作缓慢而具有诱惑力:“我曾发誓永远保持处子之身,但现在,我愿为你雌伏。” ☆、第60章 完美融合 “说那么文绉绉的词语,根本就是欺负我没念过多少书,太过分了。”嘴上抱怨,不过那个词没有太难,还是能猜得出意思:“如果是想在下面享受,也不是不能满足你,不过你还要作战呢,把屁股弄伤了可不好。男人的那儿本来就不是做这种事的地方,第一次多半很难受,我不忍心你受苦。” 何泉这么说,把堤丰推到桌上,主动亲吻他的嘴唇。 空气中散发出一阵若有似无的香气,不似香水那么浓烈,又不会淡得捕捉不到,仿佛就萦绕在身边,若即若离。这是在地球上闻不到的气息,连芬芳的花朵散发出的气味也为之逊色,时而温柔婉约,时而热情奔放,时而回味悠长。何泉找了很久,才发现这味道是从堤丰身上缓缓散发出来的,是他的体香,会根据体温和情绪的改变而发出不一样的滋味。 果然人美,连身体也是香喷喷的吗? 怀着探索的心情,他低头,再次稳住那张樱色的嘴唇。一开始只是轻轻触碰而已,像初次接吻的少年,有点小心翼翼的。 两人都有点羞涩,但进入状态后,很快发现亲密行为的美好,难分难舍地吻了半天,一起倒在桌子上喘息。这里够大,不必担心面积问题,只是怕接下来的行为太激烈,桌面过硬让堤丰感到不舒服。何泉想了想,起身扯下窗帘铺上厚厚一层,温柔体贴得有点毛骨悚然,导致恢复人形态的狗露出惊恐的表情,忍不住把身子缩了又缩:“敢不敢不要这么变态!” “不笑你说我面瘫,笑了你说像杀人狂,似笑非笑又成变态,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满足你啊。”担心最高次元神无法抵挡太久,有可能随时都需要他们,所以得速战速决。 在这件事上,何泉稍微有些经验,虽然没跟男人做过,不过有个腐女妹妹的好处就是被逼着看过这方面的漫画和小说。再说挑逗人也没那么难,自己感觉舒服的地方多半就是大多数男人有感觉的位置。 他把堤丰伺候得直哼哼,用腿踹他的肩膀,含糊地喊道:“快放开,不要弄了!” “为什么,是不舒服,还是舒服得想死?”揶揄的同时伸手去扩张自己的身体,用的是冰洞里取出来的琉璃鱼油。这种鱼是他在浅滩发现的中型鱼,身体像超白玻璃一样透明,能清楚地看见五脏六腑和骨骼,但在阳光的照射下又能发出绮丽的光彩,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字。琉璃鱼的肉非常细嫩,腹内油脂丰富,煎出的油无色无味,透明度很高却浓稠湿滑,用来代替润滑油再适合不过。 “你……明知故问……”根部被握住,在这方面完全没经验的堤丰立刻倒抽一口冷气,大腿内侧抖得很厉害,本能想缴械投降可惜出口被限,不能如愿。 他感到一股热流在体内奔腾,既难受又满足,奇妙的悸动席卷全身。忍不住扬起脖子,绯红的喉头因为紧张而上下滑动,细密的汗珠布满肌肤,身体好像被一层朦胧的热气笼遭,有种恍然隔世的美,很有诱惑性。 面对如此美景,何泉整个看呆了,几乎忘却呼吸。如果可以,真想就这样夺走这只尤物的第一次。他曾自私地想把手指探入对方,最后还是忍耐住。这么在乎贞操、这么傲娇、这么不肯做承受方的人能说出我愿为你雌伏这句话,足以证明自己在他心目中有多重要。 所以,有这句话这就足够了! 何泉拉起身子,调整姿势后缓缓落下,在肛门的自然抵抗下到达最深处。激烈的行为让两人没有能力继续斗嘴,只是看着对方的眼睛,努力感受着,想把这一刻永远留在记忆中…… 事后,何泉弄来温水清洗身体,擦完自己再去帮堤丰清洁。谁知这只贱狗就算变成人依然爱耍小脾气,一点也不好伺候。他抱着膝盖蜷缩在墙角,满脸苦大仇深,碰都碰不得:“明明是我上你,为什么感觉像被你狠狠强了一样,为什么!” “体位决定主动权。”某人摊手,表示不一定是进攻的那个才能掌握主动。 “喂,你的屁股有没有怎么样,主要是本大爷的尺寸实在太巨大,把你弄伤就不好了。”发了一通牢骚,对于刚互相告白还结合的伴侣,多少还是要关心下。 “别担心,你的那玩意只能算中上水平,还不至于撕裂我。”何泉低头看看自己的,默默吐槽这才叫巨大好不好,接着又想还好是他做承受方,不然被这等巨无霸搅和一次,狗肯定菊花残到没力气战斗。 “居然敢嫌我小!”过了半分钟堤丰才反应过来,猛地推倒何泉。 即使变成人类的样子,他还是保持着许多犬类的动作,比如此刻挥舞双手捶打的模样,和以前用爪子乱拍一样一样的。越看越觉得可爱,何泉感到自己身体里所有的细胞都在叫嚣,雄性本能在此刻展露无遗。他想占有,想征服,想把这只漂亮又傲娇,博学却毒舌,浑身都是矛盾的家伙吃下肚。 “别在煽动我了,不然会发生什么事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由于肉肉和加尔还在屋角昏迷,何泉既担心他们忽然醒来,又怕马上要上战场。他抱住堤丰在地上翻滚,藏到桌下。厚厚的桌布垂下来,四周变得昏暗,这个不算密封的空间很能催生情愫。 “如果你那么想要我……也不是不可以……”堤丰在喘息,声音急促。他的手环过何泉的腰,带着眷念一点点触碰:“但我希望你明白,能让我做到这种程度的人,全宇宙只有一个……” “我知道,但我舍不得你痛。”撩开他被汗水打湿的浅金色头发,注视那双湛蓝的眼睛,如同看见广阔的苍穹:“我只想照顾你、保护你、对你好,一辈子宠着你。” “低等生物真是肉麻死了,别以为奉承我几句就能翻身农奴把歌唱,骑上来作威作福。”从收紧的臂弯中逃脱,不知道是因为羞涩还是什么原因,毒舌的频率大大降低,连杀伤力也减弱许多:“你是我的战利品,伺候主人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少说得自己好像做了多少牺牲一样,这都是你的义务!” “是是,主人教训得好,教训得对,小的再也不敢了。”两人斗嘴,多半是堤丰在奚落,何泉笑着附和。不过被念多了,还是忍不住为自己叫屈:“小说漫画里面都是攻宠受,为什么到我们这就反过来成了受宠攻,这不科学!” “给你做攻的机会你自己不要,过了这村没这店了。管你什么攻啊受的,什么位置什么身份,在这里,只能听我的。从现在开始,你只许对我一个人好;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情,你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是真心。不许骗我、骂我,要关心我;别人欺负我时,你要在第一时间出来帮我;我开心时,你要陪我开心;我不开心时,你要哄我开心;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你也要见到我;在你心里只有我!”狗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有点累,躺在地上缩成一团,顺便把某人的胳膊拖过来枕着。 这家伙居然还看《河东狮吼》,何泉望天,只看到咖啡色的桌子底部,顿时悲从中来:“我宠你,什么都听你的,要我干什么都可以,但你别不让我攻啊!” 现在不进攻不是不想,而是当前情况紧急,打败句芒之后,他还是要尝尝狗屁股的滋味的。 “没有下次了!”堤丰忽然坐起来,吹胡子瞪眼,像只气炸的小河豚。奇怪的是,就算做这种搞笑的表情,依然没有喜剧效果,还是那么好看。何泉几乎看呆了,眼睛笑成弯月亮:“有的有的,我知道你舍不得拒绝我。再说用后面可以刺激前列腺,只要习惯就会很爽,你那么聪明的人肯定知道原理,而且不会放弃体验至高无上的快乐。” “走开啦,嬉皮笑脸的人最讨厌。”踹何泉的肚子,把人踢到桌子那头:“我说没有下一次,就真的没有了!” “干嘛这么小气。”刚才还主动要求雌伏,现在翻脸比翻书快。 “不是我不想,也不是小气……”堤丰忽然从腹中吐出一颗弹珠大小,金灿灿的东西,以接吻的方式强行推进对方嘴里。 何泉还没来得及问那是什么,就感到异常强大的热气流在身体里翻滚,很快便不能控制自己的思维,最终晕厥过去。等他失去知觉,狗才把人抱起来,细心穿上衣服,脸上的表情悲伤得快要破碎般:“我想成为你的,但我没有多少时间了。对不起,今后的日子不能陪你走下去,也请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活着。” “我的身体即将陨坠,但精神将与你长存。”一字一句说完此生最后的告白,堤丰走到门外,对着即将沉没的落日幻化成清风,吹向世界各地…… ☆、第61章 两百年后 “这么多草莓咱们肯定吃不完,不如做成草莓酱分给大家,加尔明天早上回去,正好可以让他带回时光守护者总部。那边的人可喜欢你做的点心了,就连挑剔的塔耳塔洛斯大人一天不吃你亲手烤的小饼干都会在办公桌上哭着打滚,不肯办公呢。”面对几乎可以用一望无际来形容的藤蔓草莓园,肉肉皱着眉头,忽然觉得这些沉甸甸的果实很快要变成负担:“这么放着烂掉太可惜,顺便让加尔派点人来,拉走捐给穷人。这几天突击吃草莓,弄得现在看到这东西直犯恶心。” “谁叫你不知节制,一吃就停不下来,小心撑得太胖,爱爱的时候又把加尔压到腰扭伤。”何泉笑着教训他,也为数量众多的果实犯愁。同时又估算塔耳塔洛斯的零食估计已经见底,得做各式点心送去。 甜点是他的拿手项目,倒是好解决,可是成堆的草莓却是个大麻烦。这里的草莓和家乡的小浆果完全不是一回事,地球上的科技品种最多能长到乒乓球那么大,这里的却和胡柚差不多。而且不是草本植物,能像葡萄那样爬到架子上,一株能结好几百个。生长期又很快,种下去到结果不过短短十天,之后七八个月都在挂果,只要把成熟的果实摘下,剪去多余的枝叶,没两天又能长出新的果实。 何泉一直在开发我的世界,但是他运气很不好,别说发展畜牧业了,根本连动物幼崽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只有土地不断升级,扩大面积,只是设备一点也没跟上,而且翻来覆去都只有几种萝卜生菜黄瓜番茄等蔬菜种子。所以好不容易得到草莓时,没考虑后果就种上了,结果导致泛滥成灾。而这坑爹的空间又有个规定,不能进行人为破坏、刻意毁灭植物,不然会扣分,扣到一定程度还会收回已经拥有的土地。 “这些我先拿出去了,放久了怕坏,等会洗好搁冰洞里,晚点咱们一起做果酱。”肉肉背上背着一个大箩筐,每只胳膊挂上又挂三个篮子,头上还顶着巨大的一盆,十分轻松地往出口走。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何泉不由得感叹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小家伙就长大成人了。 当年还小小软软的呆萌正太如今身高达到两米,早已退去稚嫩,成为能独当一面,身强力壮的美男子,还与加尔定下终身。如同那时许下的誓言,肉肉如愿以偿地成为丈夫,狠狠支配了那位看上去绝对不会屈居人下的骑士大人,婚姻生活很幸福。 对于这种结局,何泉既欣慰又羡慕,同时也感到些许凄凉。 欣慰的是肉肉能从被自己最崇拜的外婆亲手杀害的阴影中走出来,坚强地开始新生活;羡慕的是他对待感情专一而纯粹,初次喜欢上的人没经过什么磕磕碰碰就顺利结成配偶,多么幸运和幸福;接着又想到自己孑然一身,顿时觉得无比凄凉。 自从与春神大战,已经过去了两百年,然而那时发生的事依然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 何泉知道自己有很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却不知道那个器官中空缺出来的一小块其实是个多维度空间,并且是为容纳最高次元神的能量而准备的。但这代的空间还不够强韧,如果神强行进入,很有可能会把他撕裂。根据推算,他的后代才是容器的最佳人选。可凡事都有意外,基因匹配的母体没能在最适合的时间怀孕,之后那女孩又选择了别人。堤丰没有办法,只能另择候选人,谁知道意外就发生了,机缘巧合之下两人一起前往异世界。 在之后的相处中,两人暗生情愫,只是还没来得及把心里话说清楚,句芒就开始了长达数万年的灭世计划。 按照原计划,应该等何泉的身体到达绝佳状态,利用生育树繁衍一名后代作为最高次元神的容器,然后由神去对抗句芒。只是灾难来得太快,根本没有时间这么做,所以神决定直接用不够完美的容器。他先进入一部分,并没有撕裂容器的身体,可也不能完成融合。 因为容器本身在排斥他。 他心里想的,挂念的,担忧的,放不下的全是堤丰!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强行突破,加上句芒侵入地心,神只能先切断连接赶回去对抗敌人。可是他们都明白,如果不能打败对方,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最高次元神用精神通话的方式告诉自己的孩子们,虽然很残忍,但他只能利用何泉,不然无法将力量提高的最大化。但是这么做的话,这个可怜的人类多半会死。堤丰当然不能容忍悲剧发生,他早就喜欢上了何泉,决定为他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 没人知道,在许多年前,堤丰杀死句芒的那个夜晚,春之神对他的真正诅咒是——当你再次杀害我时,你也会死! 也许是预见今后惨烈的战事,狗用尽全力去反弹诅咒,最终失败,只能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从现在开始我们是命运共同体,如果有一天我再次伤害你,那些伤害也会施加在我身上。但是,如果我死去,你的生命也将终结。 为了保护何泉,堤丰选择牺牲自己! 在他化为清风的那一刻,句芒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据最高次元神说,以春神的力量要化解危机其实很简单,但他没有任何行动,只是静静等待最后时刻的来临。或许,对他来说,与毕生所爱之人共赴黄泉比征服世界更美妙,当然这只是猜测。但这种假设让何泉对这个人恨不起来,追根究底,那也只是个追求爱情到痴狂的可怜人罢了。 从面积已经很大的种植空间出来,外面的山洞还是老样子,就连石壁上刻着的句芒与堤丰的名字都还在。何泉在这里住了两百年,尽管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改变这里的一切,但他都没有这么做,因为他希望狗有一天醒来时,会发现这里完整如初。 所有的一切都没变,包括他愿意等待他的心…… 是的,堤丰当然没有真正地死去,他只是暂时化为虚无,但内核还保存得好好的。之前吐到何泉肚子里的珠子就是内核,也就是复活的关键。 具体技术何泉说不清,虽然塔耳塔洛斯解释了好多次,还是听不明白。简单地说,就是有这颗珠子,狗就能活过来,只是需要的时间很漫长。那么漫长是多长呢,具体要多久,谁也没有个具体肯定的答案,但有渺茫的希望也比绝望来得好。 所以他愿意等,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他也坚定地相信,那只贱狗一定能回到自己身边! 证据就是,小小的珠子在时光守护者总部的仪器中慢慢变大,一点点汇聚成型,从小圆球变成肉块一样的东西,慢慢长出大脑和心脏,逐渐发育出身体和四肢。过程虽然缓慢,不过已经在几十年前恢复成狗的模样。虽然是只奶狗,但已经能看出贱狗的雏形了! 为什么是变成狗而不是恢复人的样子,就这个问题何泉问过塔耳塔洛斯、盖亚和最该次元神,得出的结论是——不知道! 虽然思念他人形态的样子,可以因为爱着这家伙,所以能接受任何形态。没多久他就接受了现实,哪怕狗今后再也不能变成人,只要他活着,只要他有一天能够醒来,就足够了! 他要的不多,一点也不贪心! 只要堤丰能够醒过来,健健康康的,活蹦乱跳的,哪怕他不再喜欢自己也可以,哪怕他要跟那个坏得透黑的句芒走也没问题。何泉觉得自己卑微到极致,愿意做任何让步和牺牲。但他就这样祈祷、期盼了整整两百年,依然没有等到贱狗醒过来。他很愤怒,气那家伙不跟任何人商量就选择自我牺牲,气他丢下亲人朋友独自进入沉睡,气他偷走自己的心…… 站在山洞口,海水已经涨到离洞口只有两三米的地方,又是人鱼产卵的季节。前几天米沙就来了,带着王种在雌鱼产卵的区域游来游去,也到他这来呆了半天。看见酷似堤丰的美人鱼,又叫他难过了好久。 每个人都过的好好的,塔耳塔洛斯跟盖亚结束了漫长的争吵,一起去管理时光守护者这个组织,最高次元神则得到何泉用生育树制造的宝宝,正在茁壮成长中,听说还跟某位来自其他位面的精灵王热恋。另外支撑这个世界的力量,是被回收回来的春神。最高次元神说这样的能量永动机毁灭太可惜,还是变废为宝的好,所以复活堤丰的同时顺手复活了句芒。当然还是做了万全的保险措施,免得这家伙又一次兴风作浪。 总之结局很好,大家都很幸福,除了他! “该死的混蛋,快点回来,我一个人很寂寞,快要坚持不下去了。”何泉悲愤万分,对着远方大吼,然而没有任何人能回应他。 ☆、第62章 两百年后 大吼大叫发泄完,又觉得这种行为太幼稚,好歹也是两百多岁的老头,这么情绪化很不好! 何泉的外貌没多大改变,但不代表可以跟以前一样随心所欲,无论如何,漫长的岁月也该让性格变得沉稳可靠。就连咋咋呼呼的小燕子在生完孩子后都能背唐诗,他总不能继续依赖别人活着。这些年来他不断学习,掌握火系魔法的同时还成为近身格斗术的高手,并能使用数种冷兵器。不但成了野外生存的专家,还考到初级魔法师资格证,对付普通的敌人没问题。 至于被他视为精神食粮的那本生存指南,当然还好好放在山洞里那个自制书架上,用小羊皮做的袋子很好地保护着,却不知多久没有翻开了。曾经羡慕的冒险历程成为日常,早就不用眼馋某位食物链顶点的男人。 现在的生活丰富多彩,唯一的遗憾就是所爱之人不在身边。但他相信,总有一天还能见面,所以不能绝望! 怀着思念和期待的决心,他将原来只有巴掌大的我的世界,扩大成总面积达到400公顷的巨大种植园。虽然植物种类不多,动物幼崽也没见过,但有土地就存在希望,只要不断收获成果,总有一天可以凑齐所有的道具。 本来吃下人鱼肉的人类最多也只能延长几百年的生命,但最高次元神短暂的停留,使一些强大的能量留在身体里,让他的寿命上限一下突破五位数。既然这么长命,不管是开发空间还是等待狗苏醒都不是问题,只要不死去,这些事就总有成功的那一天,当然也能再见到自己的爱人。 这是他,在日复一日的煎熬中,给自己的安慰,也是拼命努力的动力! 悲伤痛苦都无济于事的话,只能好好活下去,以最好的面貌,最优秀的状态迎接那只贱狗。再见他时,一定要告诉他,什么困难都不能把他们分开! 到晚间,肉肉和加尔都来帮忙,要把洗净的草莓熬成果酱。果酱并不是复杂的料理,只需要新鲜水果,糖和一些柠檬即可。这种自制果酱没有添加剂,保存期虽然不长,但甜中带酸,口感醇香,不管单吃还是配面包都颇为开胃。而且食用很方便,正好适合工作忙碌,没有时间坐下来好好吃饭的时光守护者。 肉肉闻着香喷喷的果酱,忍不住一勺接一勺吃,没多久就干掉两瓶,惹得加尔不断捏他大腿,暗示节制点。这家伙虽然体格长大不少,但行为方式很多时候还像个孩子,这也是何泉格外疼爱小鱼人的原因之一。 他笑着从隔壁的冰洞端来之前做失败的冰激凌,准备趁机解决掉这些存货。 虽然原料是上好的牛奶和黄油,但是那天因为心里想着堤丰,心烦意乱导致忘记放糖,事后加上去不能完全融入,口感比较清淡,就这么放了好几天,一直没人吃。将冰激凌用专用勺做出乒乓球大的小巧球状物体,放置在漂亮的白色平底盘上,淋上果酱后再用薄荷叶装饰:“肉肉快尝尝这个,草莓果酱冰激凌,加尔也试试,你应该会喜欢,这个没有那么甜。” “只要是何泉做的,不管什么我都爱吃。”肉肉毫不客气,吃完还想要,但是被加尔板着脸阻止:“吃这么多冰冷的东西,小心拉肚子。” “好烦啊,鱼人天生就喜欢吃冷饮和甜食嘛,我人生就这么一个爱好还被你限制。”加尔显然是保护过度,因为鱼人的肠胃很强大,他们常年吃生冷的食物也不会出问题,消化能力也特别强,根本不用担心进食问题。可是关心则乱,作为守护者,骑士大人又怎么会不知道鱼人的习性,只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爱人,就什么都不敢掉以轻心。 肉肉哼哼唧唧假装生气,加尔连忙在旁边哄,没多久又卿卿我我起来。 何泉看着亲密的两人,脸上的笑容渐渐变得僵硬,再也挂不住。 他借口去准备塔耳塔洛斯的点心,一个人走到洞外的平台。虽然山洞还保持原有模样,但这附近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首先隔壁的冰洞,不但面积扩大了几倍,区域也分成若干块。速冻的,冷藏的,低温保鲜的,应有尽有。然后是加宽加固外面的平台,建了一个超高级的整体厨房,通风排水油烟处理都设计过,既环保又节能。 离他们不远处的悬崖有个大鸟巢,还在旁边建了方便巨型鸟类降落空地,巢穴上方还有能遮风避雨的天顶,那是啾啾的新家。两百年的时间,足够让小鱼人长大成人,也足以让当年肥肥软软的小萌鸟,成为可以独立捕食人鱼的天空霸主。 本来时光守护者是建议将它放归自然,但他舍不得,啾啾也不愿离开,一人一鸟的友谊就这么持续下去,没有因为体积而产生改变。何泉每月去时光守护者总部看望堤丰,啾啾还会充当坐骑,用最快的速度把主人送到那边。这只通人性的鸟,已经成为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他把大量新鲜草莓倒在空地,吹了个口哨招呼啾啾过来吃。大鸟张开能遮天蔽日的双翅,在天空中盘旋而下。和凶猛的外形不同,它吃东西的样子很萌,小鸡般啄食地上的草莓,时不时发出欢快的咕咕声。 本来食鱼鹰不吃人鱼之外的生物,但它长期跟人类在一起,慢慢接受食物的多样性,虽然吃得不多,还很挑食,不过对水分含量大的浆果尤其喜欢。何泉趁它吃得欢,用刷子帮着清理羽毛。啾啾因为体型太大,羽毛缝隙间常常会寄生一些小虫,不及时清理会让它浑身瘙痒,严重还会掉毛。 在过去,古天食鱼鹰是群居动物,它们会互相梳理羽毛,啄掉讨人厌的小虫,但这个物种如今只剩寥寥几只,这活也就只能何泉代劳了。 “啾!”大鸟被伺候得舒服,用脑袋拱何泉的肚子,尽可能地撒娇。 这场景又让他想起狗,每次堤丰感到舒坦,总是这样扭动身体,摇着尾巴在他怀里钻来钻去。想到这里眼睛又有点酸。人人都获得了幸福,为什么只有他必须受苦! “堤丰……”默念这个名字,心里就翻江倒海,痛得刻骨铭心。 他以为自己可以很坚强,可以独自一人忍受孤独,可以平心静气地等待他回来。可是看看周围成双成对的人们,这种等待就成了琢磨。 “堤丰!”他又叫了一次,仿佛重复这两个字就会充满力量,只能这样反复洗脑,麻痹自己。不过这次的呼唤有了回应,空中传来熟悉的声音:“叫本大爷干嘛!” 是堤丰!? 何泉抬头,发现后背生着双翅的最高次元神怀里抱着只胖乎乎的奶狗,他刚落下,狗就嗖的一声跳到地上,用后爪挠自己的脖子:“死老头,让你坐飞行坐骑来不愿意,非要显摆刚长出来的翅膀自己飞过来,老子被你抱得难受死了!” “在我面前自称老子,反了你。”按辈分,最高次元神是塔耳塔洛斯和盖亚的父亲,当然也就是堤丰的爷爷了:“我们大老远来,肚子饿了,快准备点好吃的。这头饿了两百年的肥狗,估计能把你仓库里存放的食物一口气吃光!” 何泉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狠狠捏了大腿几下,才知道这一切不是梦! “就是,磨磨唧唧的,还不快去给本大爷做好吃哒!”狗摇头晃脑的样子和过去没有区别,虽然体型小得太多,但声音、动作、表情、神色全都是堤丰。 “你终于醒了!”何泉根本控制不住,他呼吸急促得快要死去,一把抱住狗嚎啕大哭。谁知狗根本不领情,虽然现在没有一脚把人踹飞的力量,还是用爪子嫌弃地推开某人的头:“低等生物就是麻烦,哭有屁用,还不滚去做饭,我要吃肉嘎嘎,好多好多的肉嘎嘎!” “我去,我这就去,你乖乖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好吃的。”外面的骚动很快引来加尔和肉肉,两人也是热泪盈眶激动得说不出话,就连啾啾也拍打翅膀表示喜悦。 他跑进冰洞,尽可能地搬出食材,手忙脚乱开始烹饪,耳朵却在堤丰身上不敢离开。他听见他在说话,狠狠地教训加尔居然被肉肉压了,简直丢骑士团的面子,然后又奚落肉肉长得这么大块头,已经没资格当唐僧肉了,一看就不好吃。 “哼,许久不见,厨艺见长嘛,光闻味道就很香。谁叫你停下了,还不给我马不停蹄地做,动作这么慢小心我抽你。”和大家哈拉完,狗跑到何泉脚边催促要吃饭:“本大爷我可是一醒来就往你这里赶了,一口吃的都没吃,现在饿得要死。看什么看,快点做,我等不及了!” 既傲娇又毒舌,还很任性耍脾气的家伙,现在活蹦乱跳站在自己面前。何泉除了感谢上天再也说不出任何话,他曾经幻想过这样的场面,思考要对狗说这些年的辛酸,再抱怨他把自己丢下。可是真的面对这个场景,居然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醒来就好,醒来就好啊,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第63章 两百年后 因为狗嗷嗷叫着等吃,没敢做什么费时费工的料理,都是大火快炒的菜,不到半小时连热腾腾的米饭一起摆满一桌。堤丰毫不客气坐上主位,丝毫没有让最高次元神的意思,结果被神抬脚踹飞,吭吭叫了半天:“好过分,四肢健全的成年人居然虐待刚出生的奶狗,看我现在这稚嫩的粉红色小爪子,看我这软绵绵的可人儿肚皮,看我这娇小可爱的小尾巴尖,你居然下得去手。哔哔哔,小动物保护中心吗,这里有人虐待狗狗!” “再吵,把你做成火锅吃掉。”最高次元神伸出一节艳红的舌尖,缓慢舔过嘴唇,好像真的看到什么美味佳肴似的,眼里都是凶光。 “嘤嘤嘤,何泉,快打死这个不孝子帮我出这口恶气,气死人了啦。”狗哭着钻进某人怀里,露出一个浑圆饱满的屁股,当然尺寸比以前小很多,不过毛茸茸的触感令人爱不释手。他嚷嚷着要报仇,可何泉哪敢跟最高次元神叫板,虽然那人用的容器从生理学上说是自己的孩子。但在让生育树受孕之前,神就调整过基因排序,让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没有思维和自我意识,是个完美的驱壳,所以他怎么敢以父亲自居。 “乖啊,不闹,坐在我腿上,我喂你吃。”把小奶狗抱起,开始往饭碗里夹好吃的菜。狗现在的体积真的很小,大概就是一般大型犬生下来的刚满月的宝宝那么大,一只手就能提起来了,但活动力很强,总是动来动去。 他吃了几口红烧肉,吧嗒吧嗒舔着嘴,又要尝尝白菜粉丝肉丸子汤。 何泉动作麻利地照顾狗吃饭,眼里根本看不到别人,连几个电灯泡吃饱喝足什么时候走的走不晓得,回过神来的时候,山洞就只剩下他和吃得肚皮滚圆的堤丰。 “你总算醒了,知不知道我多想你,以后不准再随意牺牲自己。”等到二人世界,终于可以说些体己话。 “我也无时无刻思念着你。”没有毒舌,没有奚落,没有嘲笑。堤丰直面自己的感情,说出最温暖却残忍的字句:“但我不能答应你的要求,如果之后还有无法解决的危机出现,我还是会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你。我不会让你受到哪怕一丁点伤害,绝对。” “但你不在,我的生活就没有意义。”不想争吵,所以他很平和地说出这段对白,可以情绪越来越激动:“这两百年来,你知道我是怎么度过的吗?独自留在山洞中,靠和你的回忆支撑着走下去,越想念你就越绝望,越绝望就越痛不欲生,越痛苦就越受折磨。这种煎熬比直接杀了我还难受,我倒宁愿当初被最高次元神撕裂,起码可以求可解脱。而你呢,高风亮节地选择奉献,留我一个人饱受时光的摧残。你可以决定自己什么时候去死,自私地一走了之,而我却连追随你的权利都没有,只能不断地等待,这公平吗?” 他说着,努力克制的泪水终于滑落,这么多年来的委屈、不安、痛苦全部涌上心头。他等了这么久,却连一个保证都没有得到,那只该死的狗,居然有脸说出只要有可能,还会自我牺牲的话,简直是个渣! “对不起。”看到他的眼泪,狗荒得团团转,连忙扑到对方怀里,用粉嫩的舌头舔去苦涩的液体:“是我没考虑到你的心情,说了很过分的话。” 何泉倔强地侧过头,暂时不想说话,只有眼泪不断往下淌。堤丰又担心又着急,垫着后腿拼命安慰,却因为没适应这个体型,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滚了几圈才停下来。他滑稽的样子倒是把某人逗得破涕为笑,又把小家伙搂在怀里:“我没有生你的气,也明白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可是等待真的太漫长了,再也不想经历一次那种痛苦。所以你不要丢下我,不管去哪里都带上我,好不好?” “我答应你,以后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其实狗也不愿意生离死别,只是他认为自己活得够长,也该死了,而何泉的人生那么悲惨,应该好好享受生活。但他没有考虑到对方的想法,对那个人来说,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觉得很幸福。相反,没有爱人的日子,就算寿与天齐又怎么样,只是漫长的折磨而已。 夜里,两人睡在柔软的鹿皮上,看空中发出淡蓝色光芒的阴之月,听海潮汹涌的呼声。 没有人说话,语言已经变得多余,在短暂的争论后,双方激烈的情绪很快回归平静,并且十分享受这种能抚慰身心的感觉。他们静静地依偎在一起,何泉的手轻轻握着狗柔软的爪子。这家伙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以后还能不能变回人,这些问题都被抛在脑后。他只知道,只要堤丰能够苏醒,能健健康康的,其他的都不重要。 安静祥和的一夜过去,第二天开始就是战场般的忙碌。 堤丰清醒的消息传遍大陆,不断有人前来贺喜,不能亲自前来的也派传信鸟送来奇珍异宝。这里面有真心关心情况的人,也有确实是满怀谢意的,但更多的是想趁机巴结的家伙。加尔和肉肉负责接待和收拾礼物,忙得腰酸背痛。 狗是向来不给人好脸色的家伙,对来客很不耐烦,特别是那些别有深意的来客,连话都懒得说。可是这些都是各种族的大人物,不能不给别人面子。所以何泉只好出面,以堤丰刚醒来,身体还很虚弱为借口拦住来宾,顺便招呼一下,尽点地主之谊。这种日子持续了十几天,直到狗真的发火,几个大火球喷出去才让这些人知难而退。 “好烦啊,吵死了,这么大清早的噼噼啪啪敲什么呢,找死啊!”这天狗起床气特别重,何泉只是在外面做饭,就被暴躁的奶狗喷了一脸。 “我亲爱的主人,太阳都晒屁股了,不早了。我正在做蓝带猪排,等会吃完饭我们去海边看看米沙好不好。我很久没见他了,怪想的,现在不去看他就该回去了,冰原这么远,再见面可不容易。”这几天海水正在退潮,米沙没多久就要返回美人鱼栖息地,狗一心想去见见儿子,可是傲娇的性格又没好意思开口,憋得一肚子气最后就爆发了。 “哼,看你哀求得这么可怜陪你去就是了,反正是你非要去找那条肥鱼,本大爷只是陪你去。”鼻子翘得老高,也掩饰不了对儿子的关心。 “是小的非要去,麻烦主人跟我走一趟了。”对付傲娇的办法就是给他台阶下,他就会屁颠屁颠跟着你跑。 吃过饭,又是难得的清静没有访客打扰,加尔和肉肉也不知道跑哪去了,何泉便让啾啾驮着他们飞向人鱼产卵的海湾。这片海湾的水流相对平静,因为洋流在此汇聚水温也比其他地方高,很适合孵化人鱼卵。啾啾在上空盘旋,很快把附近的人鱼吓得钻回水里,只剩下一条浅金色的浮在海面,正是米沙。 “还不让你的鹰飞远点,人鱼都被你吓跑了。”米沙气得要死,完全不给好脸色。 “对不起,是我没考虑周到。”把狗放在木盆里,何泉抱着跳进水里,这才让啾啾远离海湾。他推着奶狗游过去,想让他们父子俩呆一会,无奈水里到处都是人鱼,虽然他现在解决一两条凶残的怪物不是问题,但数量这么多,还是有些危险,所以不能离开米沙太远。 “呦,肥狗好久不见,肚皮上的毛怎么秃了。”奶狗毛没长齐,肚子上只有少量白色绒毛,露出粉红色的皮肤,米沙二话不说就戳上去,结果被咬了手指头。 这对父子的相处模式,还真是百看不厌! “肥鱼,快点割肉给我吃,吃了你的肉嘎嘎,毛很快就能长出来了。”狗一脸认真,盯着米沙胳膊上的软肉。 “原来你这么想见他,不是因为想儿子,是为快点长毛啊。”这会轮到何泉哭笑不得,坚决反对:“你现在的样子超级可爱,我不要你长大,就这样小小软软的多好,我可以把你捧在掌心里。” “去死啦,一个低等生物还真把爷当宠物了,滚走滚走,我才不是你的毛绒玩具。”狗很生气,特别气眼前这两个人一起戳自己的肚皮:“混蛋,不要再捏那里了,好痒的!” 被瘙到痒痒肉,奶狗在木盆里翻滚,笑到岔气。 “也就你能包容他的脾气,这么喜欢他了,这么麻烦又爱炸毛的混蛋,换成别人早就吓跑了。”又被狠狠咬住的米沙,一脸我很佩服你的表情看着何泉:“他能遇到你,也是三生有幸。” “什么三生有幸,是爷能看上他,他要三呼万岁磕头谢恩的。”堤丰正色抢白,表情十分不爽:“低等生物也想跟我平起平坐,想得美。” “不知是谁睡了两百年,醒来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去见何泉。既然是低等生物你别这么宝贝啊,我看你就是被低等生物给驯服了,还不肯承认。你啊,就是喜欢他喜欢得要。”米沙幸灾乐祸地爆料,一边看堤丰恼羞成怒一边游得老远,丢下一句:“何泉,我也就能帮你帮到这了,能不能反攻,就看你的造化了。加油,我看好你哦。” ☆、第64章 爱的旅行 “肥鱼,不要逃,我还没吃到肉,给爷滚回来!”堤丰嗷嗷叫,作势要跳入海中追赶已经游出数百米的美人鱼。何泉怕他现在体积太小力量不够,一个浪花就打飞了,连忙按住奶狗不让入水:“毛总会长出来的,急什么。哪有见面就要啃儿子的父亲,太不温馨了。” “哼,低等生物居然妄想教训我。”奶狗伸出爪子,啪啪打着出气:“像你这种没有审美观的家伙怎么会懂我心中的痛,没有毛啊,简直世界末日。” “谁说我没有审美,我们堤丰无论什么样子都是全宇宙最漂亮的大美人。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些词语,用在你身上都相形失色。就连毛发稀松的小肚皮都可爱得不得了,摸着手感真好。”说着无比肉麻的赞美,何泉召唤啾啾,打算离开这片海湾。本想叫他们父子好好相处,叙叙旧,结果两句话说不拢就各奔东西。不过这两只打打闹闹的这么多年来都是这样,以后也有的是机会,今天就先回去好了。 “算你还有点眼光。”奶狗傲娇扭头,在木盆里缩成一团,尾巴不安分地摇来摇去。这些小动作和之前的堤丰简直是一模一样,区别就是体形小了好几号而已。 见他那么可爱地趴着,何泉忍不住去不断乱动的尾巴,又惹得狗炸毛:“摸什么摸,没听过老虎屁股摸不得吗!” “你又不是老虎,连大猫都不算,就是只嗷嗷待哺的小狗崽子。”变本加厉去摸,又想起米沙临走时说的话,某人也起了反攻的心思。不过这个形态实在下不去手,太重口味了,于是问:“为什么塔耳塔洛斯从肉球的样子恢复人形态后能一直保持,你却再次变成狗,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人啊?” “我怎么知道,一觉醒来发现变成奶狗想死的心都有了。”堤丰摇头,表示他自己也解释不清。 “快点长大,快点变成人,我想要你,别让我一直苦苦地等待。”虽然狗很可爱,但他想要的是亲密无间的爱人,动物的模样确实是个阻碍。 “想得美,敢反攻我就咬断你的那玩意,让你一辈子不能人道。”奶狗咆哮着呲牙,尖锐的犬齿配上恶狠狠的威胁,确实让人头皮发麻。何泉有点无语,大战之前这家伙还主动献身来着,现在就翻脸不认账了:“为什么啊,我也是个身心健全的男人,凭什么就得当你的女人。再说你当初哭着喊着让我上你,现在又变卦,说话不算数的奶狗最讨厌了!” “走开啦,不准学我的腔调说话。”一到山洞狗就屁颠屁颠奔向用雪兔皮做成的小窝,趴在里面享受温暖:“当时是觉得马上要自我牺牲,以后阴阳永隔再也见不到,所以死之前得留点美好的回忆给你,结果你不稀罕,非要用菊花来强上人家。现在人家知道攻的快乐,又怎么会回去做受呢。哼,你那个巨无霸放进来绝对会痛死的,我才不要菊花残呢。” “我保证轻轻的,不会弄痛你,只要事前做好润滑和扩张就可以了,绝对不会受伤。”好说歹说,哄了半天还是不成。 狗坚决不让步,何泉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作罢。再说他现在还不能变成人形,多少想法都没法实现,只能顺其自然。之后的很多天堤丰每天除了吃喝睡玩还是吃喝睡玩,什么正事也不做,闲得都要发霉了,却还是奶狗的样子,一丁点也没长大。 何泉变着法子给他做好吃的,吃了也没用,虽然身体都快胖成球了,个子却不动。 无法,只好抱着发胖的奶狗去了时光守护者总部,让塔耳塔洛斯给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谁知那位当爹的也没有个父亲的样子,见到圆滚滚的奶狗就笑得直不起腰:“哎呦,这是什么生物,哈哈哈,好圆的一坨啊,哈哈哈哈。” “再圆也没有你当肥肉球的时候圆!”爱美的堤丰当然不能容忍自己这般模样被人嘲笑,但不知道是身体恢复到幼儿时期需要大量进食,还是何泉的厨艺突飞猛进东西太好吃。总之一天七八顿吃下去还不满足,随时都感到饥饿,想往嘴里塞点什么。加上运动量大不如前,个把月下来就长膘了。 “什么肥肉球,那是珠圆玉润,丰润可人。”主神反击,父子俩围绕谁的体脂比更完美吵得不可开交。 看这场面,不由得又想起米沙也是爱美又毒舌的性格,果然是遗传! “高智慧生命体因为寿命很长,所以生长周期缓慢,堤丰的身体毕竟是毁灭后重组的,肯定要再经历一次成长期。”还是盖亚给出较为合理的说法,虽然她也闹不明白为什么重生以后不是本体形态,不是人形态,而是一只奶狗。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只要孩子能重生,就是天大的喜讯。这位威武的女神大约只有在孩子面前才会变得和蔼可亲,她小心抱起软绵绵的奶狗,亲吻他湿漉漉的小鼻子,脸上带着母亲的光辉:“堤丰是我的幼子,也是最受宠的孩子,因为是心头肉,所以任何决定都小心翼翼。但是许多年前我却犯下错误,把他交给句芒那样狼子野心的家伙,结果让这孩子吃尽苦头。如今他选择了你,愿意跟你一起生活,我也尊重他的意愿,却不知道这个结局会不会完美。” 盖亚的担心不无道理,巨大的年龄差,寿命长短的不一致,种族隔阂,许许多多的障碍令人担忧。何泉知道自己绝对不会伤害堤丰,他会爱着他,陪伴他度过今后的岁月,不离不弃。但不知道怎么表达这种情感,如何让能让地母相信。 他还没开口表达自己的意志,堤丰抢过话头:“母亲大人放心吧,这家伙虽然长相一般脑子有点蠢动手能力还很差,但是心地善良,人也耐心负责,最重要的是对我可好了,我跟他在一起也很快乐。这种喜悦是句芒无法给我的,我虽然尊敬、崇拜、敬仰他,但没有爱情。而何泉的出现,让我知道除了亲情和友情之外,还有一种更炙热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什么是爱。” “这可是个活不了多久的短命鬼,他死了你会伤心的,不后悔吗?”何泉的寿命虽然依靠最高次元神的力量,已经冗长到上万年,但和堤丰相比还真是个短命鬼。 “再短命也能活好久的,分别什么的等他要死的时候再说吧。”奶狗把头靠在母亲胸前,闭着眼睛说:“现在我只想享受当前的幸福生活,不愿思考可能有变数的未来。命运之所以奇妙就是因为其不可预测,我们不需要为充满变数和不确定性的事物焦虑。与其担忧明天,不如把目光放在美好的今天。” “你说得对,我的孩子,希望你能永远幸福。”盖亚再次亲吻堤丰,接着把他递给何泉:“向我发誓你会用毕生去爱他,不要让我失望。” “我发誓,无论今后发生什么事,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和折磨,哪怕前方全是艰难险阻跟磨难,我也会留在堤丰身边,不离不弃莫失莫忘。我会支持他,爱着他,守护他,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为他卖命,直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一本正经的宣誓直接把两位主神逗笑了,说这根本就是结婚典礼上的誓言,而且还是个妻管严,什么都听老婆的。 “什么妻管严,明明我才是丈夫,他是被压在下面的小妻子。”奶狗前一秒还挺感动,后一秒就发飙了,喋喋不休重复自己的主权。 “哈哈,蠢货儿子你一看就是被压的那个,才不相信你能进攻别人。天生长得就一副娘娘腔的样子,又爱美,还是人家何泉有男子汉气概,光从外表就能确定攻受。”塔耳塔洛斯火上浇油,就连盖亚也同意这个说法,直接把何泉当成儿婿处理,决定把宝贝儿子交给对方,还谈起让他们结婚的事。父母的态度让奶狗恨得牙痒痒,直接把在指挥大厅的那次结合说出来,结果没人相信。 “看吧,大家都觉得我比较攻。”何泉趁机为自己谋福利,脸上很得意:“所以你就不要坚持了!” “没错没错,儿子你就安心地接受下面那个位置吧,为父会给你准备特效润滑当新婚礼物,保证用后便会喜欢上,一发不可收拾。”主神挑眉,继续挑衅。 “滚走啦,你们这些看好戏的混蛋。特别是没出息的肉球老爹,祝你被母亲大人日日夜夜s到死,回头我送一整套皮鞭让母亲大人好好教训你。”气得脸红脖子粗的奶狗跳下地,摇得肥嘟嘟的屁股一溜烟跑了。见这场景,盖亚发出豪迈的笑声,拍拍何泉的肩膀:“中国人向来尊师重道,以孝为先,看到我们这样的相处模式,是不是觉得挺奇怪。” “开始有点不习惯,不过你们的感情那么好,根本不用拘泥礼节。”何泉老实回答,坦诚的性格让两位主神满意。还真把结婚典礼推上日程表,承诺会一手包办仪式,办得风风光光。 被对方的家长接受,还能在众人的见证下结为合法伴侣,何泉自然是满心欢喜,不过堤丰就不怎么开心了。因为按照盖亚说一不二的性格,搞不好真的会逼着他穿上婚纱嫁人。他好不容易才掌握主动,怎么能如此轻易就放弃丈夫的身份,绝对不能! ☆、第65章 爱的旅行 婚礼的事不是开玩笑,盖亚当下决定把日期定在三天后,因为那天正好是丰收节,可以大肆庆祝。 确定之后,也不问当事人的意见,风行雷厉的女神马上开始准备典礼需要的一切。中国人结婚有不少传统,要看黄历,遵循古礼,不过何泉在这都生活了两百年了,早就不在乎老祖宗那一套。加上他确实盼望着能早日跟狗结成伴侣,当然依女神的意见来。 堤丰嘴上哼唧着这不满意那不愿意的,还一口咬定不会穿婚纱出场,不过漂亮的礼服做出来后,面对做工考究款式华丽的狗狗式拖地长裙,奶狗还是笑眯眯的穿上,嘚瑟地在镜子前面流连忘返。 “你怎么能这么白胖萌美。”何泉挖空心思找赞美的词,最后还是这四个字贴切。可惜那个胖字戳中奶狗逆鳞,恼羞成怒的他扑上来就咬,一点也不知道嘴下留情。 捧着血淋淋的手腕,某人欲哭无泪,躲在旁边用圣光疗伤。 “呦,低等生物居然学会这么高端的技能,看来以后不用控制力道,不爽就直接打死,反正你能自己疗伤。”奶狗踩着镶满钻石的小皮靴,头上戴着闪闪发亮的宝石王冠,一蹦三跳地跑过来,盯着那只已经看不见咬痕的手准备再来一口。 何泉连忙推开他的头,心有余悸地哀求道:“主人饶命,小的能力有限,打死就活不过来了。” “那打个半死,留点力气给你救自己。”说完就钻进对方怀里,又跳又闹。 这些天堤丰比以前还闹腾,虽然没说具体原因,但何泉感觉得出来他真的很高兴,才会这么喜形于色。这家伙现在除了吃睡玩之外,大部分时间都黏在自己身边,这样跟进跟出的奶狗简直可爱得要死。不过他也不是傻瓜,婚礼在即,还是能体会到狗心中的波澜尚未停息。那个让他心乱如麻的原因,自然就是被关押在地底深处的句芒。 所以何泉去求最高次元神,希望能安排一次会面,让狗见见春神。 “你脑子有洞还是老子有病啊,居然安排自己的媳妇去见前夫,没见过你这种人,装大度不是这样装的好不好。你就不怕他们谈得兴起,一时间就会再续前缘?”神没有马上同意这个荒唐的要求,开始说大道理,劝了又劝:“那个春神可是喜欢堤丰喜欢得很,堤丰也很依赖他,这些你都知道吧,所以不能给他们制造机会。” “我知道,所以才想让他们再见一次,把话都说清楚,做个了断。”何泉有自己的想法,与其让狗怀着遗憾跟自己结婚,不如让他坦然面对过去,自己解决遗留问题,把心里的疙瘩都打散。 当然这么做也有自私的一面,让堤丰主动跟过去的情人说再见,也让那个句芒死了那条心,明白以后和狗一起生活,携手度过的人是何泉。这是种主权的宣誓,是胜利者对失败那方最直接最剧烈的打击。他和句芒虽然没什么过节,但那个混蛋的爱情根本不纯粹,夹杂着阴谋的感情让狗受伤。他不能接受这种人不受到任何惩罚,尽管春神的遭遇还是挺让人同情的,但这是两码事! 很快,最高次元神制造机会,让他们见面。不过狗说想单独跟句芒谈谈,所以具体说了什么何泉根本不知道,示威的台词也就没用上。 “他一直在沉睡,没能说上话,但我给他留下了一个不会醒的美梦。”婚礼的前一天,狗忽然说起春神:“我制造幻觉,直接参与他的大脑活动,并设置最基本的内容。梦中所有的不愉快都不见了,只有我陪伴着他。我们就在海岸线的山洞里度过每个日夜,那里没有阴谋和战争,没有仇恨与悲伤,只有我们两人……这曾经是他最期盼的生活,然而我没有做到,现在也不可能放他出去,至少给他一点美好的安慰。” “你生气吗?”恋人在别人的梦中,普通人恐怕都会多多少少吃醋,但何泉太清楚他跟句芒的恩怨情仇,又怎么会说出任何责备的话。 他抱起狗,安慰对方的低落:“你没有对他进行报复,而时安排了这样的结局,我为你感到骄傲,你的心依然像最美丽的宝石,善良又勇敢。既然他已经受到惩罚,我们就不要再折磨他了,这样很好,就让他在梦里拥有你吧。但作为交换条件,你也不可以再对他念念不忘。” “夸我也没用,我不会被你压的。”狗很快恢复本性,把先前的感性和忧虑踹飞,换上毒舌的嘴脸:“别以为奉承几句就可以爬上来作威作福,告诉你,反攻这件事想都别想。除非我死了,你才有机会强上尸体,不然我活着一天,你就是被压的那个!” “又来了,你怎么这么大男子主义啊,让我压压都不可以。”其实他们讨论这个问题根本没有意义,狗起码要好几百年才能长成大型犬,而且就算长成大狗也不一定可以变人,就算能变人还有很多变数。所以两人争了半天没结果,一起笑起来。 闹了半天,堤丰爬到何泉胸头,小小的脑袋抵在他下巴上,声音忽然变得很柔软:“明天就要举行仪式了,现在我再问你一次,如果我一直不能变成人,你会不会后悔?” “我的目的又不是得到你的身体,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确实很喜欢你那张漂亮的脸,这出于本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他认真思考了一会,很清楚自己并不是只爱堤丰的人形态:“我觉得我们的感情已经超越普通的情爱,不能用世俗的逻辑去看待问题。所以就算你今生今世都是这种样子,我也会一直喜欢你。虽然这个模样不能滚床单,可是即使没有那种事,也不会让我减低对你的热情。反正我生性冷淡,对那种事的需求不高,你沉睡的这两百年不也熬过来了吗。再说柏拉图式的爱情也挺好,至少很纯粹!” “真的?即使不能爱爱也没关系?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爱爱,如果不做的话是最好啦!”堤丰双眼发光,又往对方怀里钻,小尾巴摇得飞起来:“本来还觉得对不起你,毕竟人类是有相当大冲动的生物,现在知道你没有爱爱也可以,我就放心了。原来你是个阳痿,真是太好了。” “喂,你说的什么鬼话!”这么兴高采烈是闹哪样! “嘤嘤,人家只是关心你的身体健康,你就这么凶巴巴地对待人家。”狗双眼含泪,把头缩到肚皮下面,装出一副受委屈小媳妇的样子:“讨厌,阳痿有什么不好的,万恶淫为首,只要没有邪恶的根源,你的思想境界就会突飞猛进。很快就能追上至高无上的我,与本大爷并驾齐驱,还不叩头谢恩。” “阳痿的男人很丢脸好不好,被你说得那么伟大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你,我不但没痿,身体状态还好得很,要不是喜欢你珍惜你,上次就把你按在桌子上做到死了。”某人忽然很后悔当初被把这贱狗就地正法,弄得现在这么尴尬。又想到以后可能没有机会拿下狗,忽然悲从中来:“我收回刚才的话,你以后要是变不了人就算了,要是能变却不肯让我上,我就跟你离婚!” “我就知道你不爱我!”明明没有这个意思,狗却要擅自脑补,嚎啕大哭着跑出去了。 不过他也没跑远,不一会叼着纸和笔又蹦跶着回来:“就知道你这个狼心狗肺见利忘义利欲熏心鬼迷心窍的家伙要抛弃我,现在给我写保证书,给我写!” 那悲愤的表情,那沉痛的语气,说得何泉马上要出轨一样。 可是奶狗入戏很深,怎么劝都不听,小小的爪子在地上拍得啪啪作响,还威胁着不写明天的婚礼就没有了。 何泉实在有点无语,以他闹脾气的程度,怎么看都是当妻子的那方,要被丈夫好好疼爱并保护起来才对。可惜,傲娇的那个才是攻,还不肯被人反攻…… “别气了,我这就写好不好!”写份保证书是没有什么关系,他提起笔却不知该怎么落笔。想起这些年的点点滴滴,心头白干万分,再华丽的字句都不足以表达他对堤丰的爱意,文字竟然变得苍白无力。他想了一会,才用大诗人里尔克的名篇来表达自己此刻的感受—— 遮住我的双眼,我依然能看见你。 捂住我的双耳,我依然能听见你。 没有了双脚,我依然能走向你。 没有了双唇,我依然能呼唤你。 折断我的手臂,我依然能用我的心代替双手拥抱你的影子。 摘去我的心脏,我的大脑依然在跳动。 即使我的大脑被烧毁, 我依然能用全身的血液托浮起你。 他写完,单膝跪下,掌心向上,将手伸向堤丰,语气诚恳:“我最亲爱的堤丰,这么问可能有点迟了,但你愿意嫁给我吗!” “哼!区区一个低等生物还想学别人求婚,恶心死了啦。”虽然抱怨,奶狗还是把自己粉嫩的爪子搁到何泉手心里:“婚期都定了,爷也只能将就你这个又笨又蠢还很脆弱的地球人了,哼,便宜你了!” ☆、第66章 爱的旅行 “刚才是我向你求婚,你也亲口答应嫁给我了,所以我的名字必须写在丈夫那一栏。堂堂宇宙主宰、最高次元神的子嗣,又是高智慧生命体,敢说出口就要认账,别找借口反悔耍赖,欺负我这个低等地球人。”奸计得逞,何泉抱着现在才反应过来,浑身气得发抖的奶狗上床睡觉。 只是狗哪咽得下这口气,又抓又咬蹦跶了大半夜,最后才因为消耗太大饿得受不了而趴下,嘴里依然碎碎念个不停。 “刚出锅的香喷喷的小牛排,外酥里嫩,肥美多汁,想吃吗?”由于虚空仓库直接与储备食物的冰洞对接,何泉可以随时随地取出食材烹饪。知道狗现在闷闷不乐,不哄是不会好了,所以他用熔岩石烧热平底锅,放上一块黄油,烧得发出滋滋声才开始煎切得恰到好处的肉,用来讨好爱吃的堤丰。 “才不吃,滚开啦,不想看见你这个混蛋。”奶狗把头埋在被子里,肚皮却咕噜咕噜直叫唤。 食材选得好,不用什么高级的调料就能让香气四溢。美食当前,狗没能嘴硬多久,就在饥饿的驱使下爬起来大吃特吃。因为怕油烟污了房内的摆设,何泉是在宽大得像露台的阳台上做料理,周围摆满盆栽,开着叫不出名字的花卉,还可以一边吃一边看满天的繁星,颇有些意境。 不过狗才没有那么好的兴致,吃了热食开胃,又闹着要喝汤,接着要尝其他的东西。估计今晚也没多少时间可以休息,干脆给奶狗做顿美味大餐。红烧狮子头、松露炖饭、玉子烧、朗姆酒蛤蜊汤一道接着一道上,看得奶狗啧啧称奇,说那么小的锅怎么能做出这么多好吃的。 其实这口锅跟他的菜刀一样是万用工具,平时是小巧的牛奶锅,不但轻便好携带,还可以挂在腰上。要用时只需握住手柄冥想,就会变幻出包括炒锅、煎锅、汤锅等数种造型。熔岩石因为太重,体积也很大,不方便随身带走,就存放在冰洞中,要用的时候就通过虚空仓库取。原本加尔赠与的虚空仓库是个拳头大的袋子,但他觉得那个小碎花布口袋不好看,就换成一枚戒指。用法差不多,口袋是直接伸进去拿,戒指则是旋转宝石射出一道光门,再从门里拿。 这东西很方便,基本可以理解成哆啦a梦的四次元口袋,只要冰洞里有的东西,就可以随时随地取出来。遗憾的是这个神奇的物件不能连接我的世界,不然就逆天了! 说到那个种植空间,何泉还有点放心不下,离开好几天,不知道园子里的农作物都怎么样了。于是他问堤丰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气得狗又骂他是天生劳碌命,就知道埋头干活。眼看都要结婚了,敢不敢放自己几天假,好好休息,好好玩。 “话是这么说,可我忙惯了,闲下来还有点不习惯,总想找点事做。”特别是在时光守护者总部这几天,干什么都有人伺候,让他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 “没出息的家伙,给你制造机会都不知道享受。”奶狗吃饱,就地一躺,露出圆滚滚的肚皮。上面的毛发还是很稀松,但透着粉嫩的皮肤,特别可爱:“这么喜欢干活,活该一辈子照顾我。” “照顾你我心甘情愿,没什么活该不活该的,为爱人付出,再辛苦再艰难都无怨无悔。”眼看天要亮了,不抓紧时间睡一会,恐怕会没有体力支撑完婚礼加丰收节狂欢。所以何泉不再废话,搂着狗睡了大概两小时。接下来,是热闹非凡又混乱的一天。 他从来不知道结婚是这么麻烦的事,竟然有这么多来宾,那么多祝福,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可这些人他基本不认识,全是冲着堤丰和他那地位显赫的父母来的,但狗没心思招呼客人,被惹恼了还会喷火球,场面一度无法控制。 奶狗太小,在地上钻来钻去容易人踩到,何泉只能一直抱着他。可是抱着又不能很好地让堤丰展示他无与伦比的华丽礼服,最终只能顶在头上。这恐怕是全世界最稀奇的婚礼了,种族差异大不说,连体型差异也这么大,新娘子是一只嗷嗷叫的奶狗,娇小得能站在新郎头上。 “吵死了,干脆我们逃婚吧。”厌倦这样吵闹的环境,狗忽然崩出一句不得了的话。 何泉哪里会同意这个荒唐的建议,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丈夫的位置,怎么能在这里放弃。见对方不签婚书不肯走,狗踩着众人的脑袋一路窜到盖亚那里,奶声奶气地威胁道:“母亲大人,母亲大人,快把婚书拿出来,我们现在就要签。要是你不同意,我就不结婚了,一辈子赖在你那啃老,搅得你没法过日子!” 说完不知道从哪里叼来盒红泥,啪一下把自己的爪印按在丈夫那一栏。等何泉挤过人潮,留给他的只有妻子的空位了…… “你不觉得咱们这婚结得有点草率?”公证完毕,存档入库后,两人便结为合法伴侣。省略掉一切仪式和祝福,也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这么丢下远道而来的宾客,骑着啾啾就跑了:“新人都没有,等下会乱套吧,把烂摊子丢给盖亚太不负责了。” “母亲大人就是预料到会有突发状况出现,才把婚礼定在丰收节,反正这天大家都在狂欢,还没到中午就喝得酩酊大醉,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时间就过去了。再说她会制造幻影代替我们去走红地毯,你就别瞎操心了。”啾啾的速度很快,没多久就出了主城区,朝海岸线飞去。 何泉以为终于要回家了,没想到方向完全相反,忍不住问:“这是去哪?” “现在去古天食鱼鹰的栖息地,我已经查过了,几十年前时光守护者在一片远离人迹的海岸发现了它们的踪迹。本以已经灭绝的种族,在那个资源丰富的半岛上繁衍生息,已经形成不小的族群。我打算让啾啾回归自然,回到它的同胞身边去。”这段话用的是陈述的语气,根本不容商量。 不给何泉拒绝的机会,狗义正辞严地说:“古天食鱼鹰的寿命不长,在自然界中生活的野生鹰大概能活40年左右,即使靠人工精心饲养,也只能延长十来年的寿命。啾啾能活这么久,都是你给它吃了药的关系。但药的效果再好,也不可能违反自然规律长生不老,总有生命终结的那天。啾啾现在还算壮年,理所当然能陪伴你,但你有没有想过,作为生物它还有更重要的使命,那是不能抑制的天性和本能——繁衍后代。现在它有机会回到族群中,而你不同意,等有一天它年老了,没有那种能力时,等于是你剥夺了它当父亲的权利。” 人鱼、鱼人、美人鱼的肉跟血液有神奇的疗效,再加上一些药物,能做成强身健体、延长寿命、美容养颜的神药。之前堤丰做了几颗,何泉没舍得吃,让时光守护者分析成分,学着做了许多,分给肉肉和啾啾。 啾啾因为吃了这样的药,才能活了两百年,但这些年它没有同伴,只能跟何泉相依为命,确实有点凄惨。 “所以不要舍不得,让它回到大自然中去,去它应该翱翔的天际,过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去追求自己的伴侣和爱情。”狗用爪子抱住何泉脖子,开导并安慰他:“我知道你很难过,也知道你多么喜欢这只大鸟,但是这个决定都是为它好,你明白吗?而且我会一直陪着你,保证你没有那只破鸟也不会寂寞。” 转眼到了古天食鱼鹰的栖息地,这片区域已经被划为保护区,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很好地保护了当地生态。该水域有许多人鱼,能保证食物供给充足,啾啾在这里不会挨饿。何泉还在犹豫,因为啾啾就像他的孩子一样,如何能轻易说出再见呢。 可当他看到在蔚蓝苍穹中翱翔的鹰群,看到啾啾目睹同伴飞向时羡慕的眼光,就明白自己的眷念其实很残忍。 啾啾在空地上落下,何泉抱着它的头告别:“去吧,飞到高处去!” “啾!”由于被人类养大的,啾啾也对饲主充满不舍之情,但当它听到来自同类的呼唤后,一种野性的本能在胸中燃烧。它拍打翅膀,围绕何泉飞行,最后才直冲云霄。刚开始它还无法融入鹰群,只能跟在队伍尾部飞翔,但开始捕猎后,强大的啾啾很快得到族群的认可,紧接着被接纳。 看见它混在鹰群中返回岛屿,何泉知道这只长得比他还大得多的小家伙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蹲在地上,止不住泪水往下流。那眼泪中包含了不舍,眷念,当然也有喜悦。 太好了,啾啾终于有同伴了! “哭够了没,哭完好上路。”奶狗摇着尾巴,眼里都是期待:“现在肉肉长大成人,还跟可靠的加尔组成家庭,啾啾也回归自然,找到同类一起生活。你挂念的家伙都有了好归宿,该想想自己了。听说你为了帮我照顾那个山洞,两百年来都没有离开过,世界这么大,你就不想去看看?” “去看看?”何泉楞了下,擦擦眼泪:“就我们俩?” “废话,你见谁度蜜月还带个电灯泡的啊。”奶狗屁股一扭,迈开小短腿就开走:“不过我先跟你说清楚,老子带你来这里是为了冒险,什么飞行坐骑这种方便的设备绝对不准用,接下来的旅程就靠腿了。我负责咬死猎物,你负责烹饪成美食,咱们走一路吃一路,把这片大陆上好吃的都吃个遍,怎么样!” “这是蜜月旅行吗,是为了成为站在食物链顶点的男人而做的修行吧。”最后看了一眼啾啾离开的方向,何泉深呼吸了几下,笑着追上奶狗:“不管你到哪里去,我都会陪着你!” “我去拉屎你也陪着吗?” “陪啊,不然谁帮你擦小屁屁,你要跟猫咪一样自己舔干净?” “走开啦,谁要自己舔屁股,不过以我的柔软度还是舔得到的哦!” “不信,你都胖成球儿了,哪个球还能碰到自己的屁股。” “该死的混蛋,你才胖,老子这是珠圆玉润!” “好痛……好痛啊……别咬……老婆大人我错了,你一点都不胖……” “不准叫我老婆,咬死你,咬死!” “……” “喂,低等生物你醒醒啊,不会真的这么脆弱被我咬死了吧。何泉啊,快醒醒,别吓唬我。” “嘿嘿,看来老婆大人还是关心我的。” “去死啦!” “才不去,我要一辈子爱护你。” “哼,说好一辈子,少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辈子。你要违背诺言,我就……讨厌啦,不要忽然亲过来。” “亲一下又不会怀孕。” “哼,是不会怀孕的样子。便宜你这混蛋了,滚过来,再亲本大爷一下!” “遵命。” ——全文完——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