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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牧绞了把毛巾,拎过猫仔一样细弱的小孩,刷墙似的在他脸上抹了一把,把小孩儿的鼻子都揉红了。然后就着小孩儿的洗脸水,自己胡乱地擦了把脸,丢了毛巾,找出两包还没过期的方便面,往锅里倒了水,打开煤气灶。   小孩儿见方牧顾不上自己,默默地将被弄乱的刘海理顺。小孩儿叫方措,从遗传基因上来说,跟方牧没有半毛钱关系。方牧第一次见到方措,小孩儿坐在楼梯口,十根手指的指甲咬得秃秃的,几乎都不会说话。方牧看着这身上没四两肉的小崽子,第一次,心里动了那么点传说中的恻隐之心。   锅里开始噗噗噗地冒泡,方牧收回漫不经心的思绪,将烟叼在嘴上,关了煤气灶。先给小孩儿盛了一碗,将茶几上的报纸烟盒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随手一扫,扫出一小块空地,面碗啪的一搁,对小孩儿道,“快吃,吃完带你去买衣服。”   一大一小两个人,各自端着面碗,稀哩呼噜地吃完,完事将筷子面碗往水槽里一扔,抓了钥匙,领着方措出门。   他这地方是个老公寓,也不知道有多少年头了,斑驳墙壁上画个圈儿,里头住一个平头正脑的“拆”字,如今里面除了方牧也就住了两户人家,一个是八十多岁的独身老太婆,方牧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也没见着有什么人来瞧她,这老太婆脾气古怪尖刻,从来不跟人来往,每次见着不修边幅游手好闲的方牧,跟看见社会不安定因素似的,必警惕地甩上门。另一对是开早点铺子的夫妻,有一个体重严重超标的小胖墩儿子。   走出门,是噪音漫天尘土飞扬的工地。方牧的悍马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一打开门,灰尘就纷纷扬扬往下落,方牧将小崽子拎进副座,系上安全带,自己坐上驾驶座,一脚轰下油门。   他也不知道养孩子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进了商场,没头没脑地转了半圈儿,最后打包了一打T恤,一打内裤和几条裤子,又在超市里配齐了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晚饭是洋快餐,方牧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好吃不好吃不知道什么时候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进食对他来说只是一项必要的维持生命的必要手段,一只汉堡,三口两口解决,吃完了也不晓得是什么味儿。倒是对面的小孩儿,吃相相当凶残,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得好像在他的生命里只剩下吃这件事。方牧看着专心进食的小崽子,扯了扯嘴角,嗤的笑了一声,神情中带着自己也没发现的愉悦。   点的东西没吃完,方牧要了个塑料袋打了包。   回到旧公寓,方牧先打发小孩儿去洗澡,自己捡了小崽子换下的衣服,往水盆里接了水,倒了洗衣粉,随手搓了搓,就拿到水管下冲,完了懒得拧干,晾在阳台上。衣服啪嗒啪嗒往下滴着水,空气里飘着一股肥皂水的味道。方牧点了根烟,怔怔地看着,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如同那湿衣服一样,软趴趴湿漉漉,没任何着力。   小孩儿洗完澡,自己出来了,站在昏昧的房中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   别说,这小孩儿长得还挺好看,白净,秀气,一双眼睛乌溜溜的,看着像两颗被冰水洗过的玻璃珠子似的,特别纯净——反正长得不像他爸,方牧没见过他妈,不知道长得是不是像那个女人。   方牧扔了烟头,走过去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抓了车钥匙,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走吧,今儿带你去开眼界。”   小孩儿被方牧的大手拨得陀螺似的转了个圈,晕头晕脑地被方牧带出门。   去的地方是一个酒吧,酒吧外墙刷成蓝色,名字很简单,就叫“蓝房子”。酒吧布局诡谲,七弯八拐跟盘丝洞似的。方牧领着小孩儿,脚步不停,最后来到一扇平平无奇的门前,门前一盏昏黄的壁灯,一个穿着侍应生年轻男人看见方牧,露出熟稔的笑容,叫了一声牧哥,目光好奇地往怯生生地跟在方牧身后的小孩儿看了一眼。   门内,别有洞天,是一个小型赌场,虽小,却是老虎机、牌九、扑克、骰子五脏俱全。门一关上,立刻就隔成了两个世界,外界的音乐嘈杂全部远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金钱与权力交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不断地有人跟方牧打招呼,不断地有人将好奇的目光投向方措。方牧目不斜视地走过,直到来到一张玩扑克的桌旁,方措的身子忽然腾空,耳边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哟,这是谁家的崽子,这么俊?”   小孩儿四肢跟只乌龟似的无用地扑腾,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方牧两手插着口袋,闻言瞟了小孩儿一眼,语气里有掩不住的炫耀,“我的!”   这么一说,倒引起了在场的人的兴趣,一个个跟打量吉祥物似的打量着小孩儿,稀罕得不得了,嘴里不断地啧啧称奇。   方牧拉开一把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下,问:“今天玩什么?”   有人笑道,“方老二,你还敢玩啊,你还有东西输吗?”   方牧轻佻地拍拍小孩儿的脸,调笑说:“这不还有一个活的吗?”   满桌哄笑。   小孩儿眼里闪过惊恐,紧抿的嘴角松开,乞求地望着方牧,小声地说:“我要回家。”   方牧有些稀奇,这小孩儿自从到他这儿之后,乖得跟只猫仔似的,让干嘛干嘛,就是不吭声,这还是第一次表达出自己的意愿。随后,方牧脸上露出了恶劣的笑,随手拎住小孩儿的耳朵,往上提了提,调笑道,“回家?回哪个家?你有什么家?你叔叔婶婶早把你称斤论两卖给了我。”   小孩儿瞬间红了眼睛,挣扎了许久也没挣开方牧的手,忽然一把抓住,张开嘴狠狠咬了上去。下一秒,方牧抬手一巴掌就甩了过去。这一巴掌太突如其来了,不仅让在场众人吓了一跳,连方牧自己也被自己的过激反应吓了一跳,心情不由地阴郁下来,但他没让情绪外露,他低头看看自己受伤齐整的牙印,牵了牵嘴角,居高临下地看着小崽子,语气依旧是漫不经心的,“哟,差点看走眼了,原来是只小狼崽子。”   方措被甩了一巴掌,竟然没哭,放在身侧的拳头捏得紧紧的,两眼赤红瞪着方牧,鼻翼翕合,呼哧呼哧出着气。   老五上来打圆场,嘴上嗔怪,“方牧你也真是的,好好说话不行,怎么还动手了呢?”   方牧理也不理,俯下身,挨近方措,在小孩儿忍不住后退的一瞬间,伸手扣住他的下巴,冷酷道,“方措,教你个乖,在比你强的人面前,永远别给我张牙舞爪!”      ☆、第二章   夜已经深了,方措悄悄睁开眼睛,瞅了瞅睡在旁边的男人——他们半夜才从赌场出来,方措猜测男人应当是赢了钱,心情很好的样子,哼着荒腔走板的调子,带他去夜市吃了小混沌,小混沌鲜美得不可思议,他的舌尖被滚烫的汤水烫伤,却依旧舍不得吐出口中的那一口软嫩鲜香。夜市里的灯昏昏黄黄,飞虫绕着灯盏飞,他热得满头大汗。   回来后,男人径自进了卫生间冲了个澡,光着膀子将他扔到床上,说了声“睡觉”,自己吞了两片白色的药片,倒头就睡。   方措挨着床沿,闭着眼睛,四肢僵硬一动不敢动,尽力弱化自己的存在感,迷迷糊糊这样睡去,又惊醒过来,悄悄扭过头去看方牧——男人的睡觉姿势很怪,跟一根木桩似的,全无声息。方措等了很久,才敢确认他睡熟了,于是屏着呼吸,小心翼翼地爬下了床,撅着屁股野狗似的钻进床底,拖出一只脏脏的背包。   方措一动,方牧就醒了,眼睛不动声色地睁开一条缝,看见他窸窸窣窣地下了床,拖出背包——那背包是唯一属于小孩儿的东西,当初从他叔叔家出来的时候,小孩儿就背了这么一只背包,里面有些啥,方牧也不知道。   方牧一看他这架势,还以为这小崽子晚上挨了他一巴掌,这是憋着气要闹离家出走呢。也不“醒来”,就等着看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能干出什么大事儿来。   方措坐在地上,小心地拉开背包的拉链,一边拉一边还谨慎地往方牧那边瞧,见方牧睡得好好的,才放下心来,将手伸进背包里,搜寻了一会儿摸出一个方形的香水瓶,里面的香水已经不多,只有底下浅浅一层。小孩儿凑近,狗鼻子耸动几下,用力地嗅了嗅,熟悉的甜腻香味淡淡地萦绕进鼻粘膜——   是妈妈的味道。   他闭上眼睛,屏住呼吸,想将那股温暖的味道久久地留在胸口。半晌后,他又急急地双手捂住香水瓶的盖子,似乎怕那味道会跑走,镜花水月一般不见了,珍而重之地将香水瓶放进背包最里层。干完这件事,他开始一样一样地往外掏东西——半只塑料纸包裹的面包、一块化得变了形的巧克力、一只干瘪的小苹果。   他将这三样东西齐齐整整地摆到自己面前,认认真真地检视了一遍,然后像下定了什么决心,再次望了望熟睡的方牧,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出了房门,再进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个白天打包回来的汉堡,他轻轻地嗅了嗅汉堡的香味,满足地喟叹了一声,然后将汉堡和其他三样食物都放进背包,拉上拉链,重新将背包塞回了床底。   做完这件事,他像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蹑手蹑脚地爬上床,依旧紧挨着床沿,身子缩成一团,睡了。   方牧睁开眼睛,黑暗中,他的双目如黑曜石一般深沉发亮,他心情复杂地看着身边的小崽子,心下有点不是滋味——他并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什么古怪,小崽子的叔叔婶婶待他并不好,一个孩子,只有在食物极度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储藏食物的习惯。   小崽子算是在方牧这边落了根,从前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晓得如何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以免惹人讨厌,如何力所能及地做些“贡献”,以证明自己的用处,避免被人丢出去的命运。自从这小崽子来了以后,方牧这狗窝一样的房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像样起来,至少,看起来像个人住的地方了。   方措有时候也会想要回家,这个念头一起,脑海中就会浮现方牧似笑非笑的讽刺嘴脸,还有那句“你有什么家”。方措当然不会对他先前寄居的叔叔家有什么感情,但他小小的脑袋也有自己的想法,他想,只要他待在那里,他妈妈总有一天会来接他的,可他要走了,她找不到他该怎么办呢?这想法令他毫无办法地焦虑恐惧,但这是不能跟方牧说的。   方措不笨,相反还很聪明,这几天小心翼翼的观察,他早看出方牧压根就是个冷心冷肺毫无爱心的混蛋,他不敢轻易到他面前碍眼。   敲门声响起,方措正在阳台,坐在小板凳上弯着腰费劲地洗着方牧的臭袜子。方牧昏头昏脑地盘腿坐在床上,就这么冷眼看着,一点虐待儿童的愧疚感也没有。听见敲门声,小孩儿停下手中活儿,抬头看看方牧。方牧扬了扬下巴,命令道,“去开门。”   小孩儿放下袜子,湿着两只手颠颠地跑去开门。   门一开,老五就以与他身材严重不符的敏捷身手窜进来了。   老五是他发小,小时候一块儿欺负隔壁的小女生,少年了一块儿拿板砖拍人的后脑勺,学电影纠集了一帮脑袋发热的少年仔,结成了十兄弟,呼朋引伴喝酒抽烟打群架。青春期一过,这帮兄弟自然风流云散,只剩老五和方牧。再后来,方牧一声不吭跑去了军队,一去就是五年,音讯全无。回来一瞧,惊悚地发现曾经油条似的发小已经往横向发展,脖子上戴根手指粗的金链子,满脸油光,俨然一副中年发福面目可憎的模样。   老五进了屋子,一捋他的板寸,灰尘纷纷扬扬落下来,“我操,老七你看看你住的啥破地方,哥都快成出土文物了!”   方牧撩了撩眼皮,回道,“别趁机抬高自己的价值了好吗?”   老五挖挖耳孔,全不把方牧的讽刺听在耳里,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一唱三叹道,“哎哟,我可怜的小侄子哟,瞧你叔把你虐待成啥样了,来,看你孙叔叔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一边说,一边从黑色公文包里掏啊掏,掏出一包八宝糖要塞到小孩儿手里。   方措不动,两只手背在身后,眼睛望向方牧。   方牧挥挥手,“拿着边儿玩去。”   方措这才沉默地接过,也不吃,依旧走到阳台,坐在板凳上兢兢业业地洗袜子。   老五瞧着,神色复杂——他是想起自己姐姐的儿子,他的外甥,也就跟方措差不多大吧,哪次见着他不把他的家底掏干净了。上周末,他回家吃饭,那小兔崽子见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舅舅,你好”,第二句话就是“下个月是我生日,我想要一台新的PSP”。   老五顶着一张思想者的脸进了房间,忧愁地问方牧:“你准备怎么办啊?”   方牧不明所以,“什么怎么办啊?”   老五朝阳台努了努嘴,“这小崽子,你真准备养啊?”   方牧不假思索地点头,“养啊。”   老五一脸你脑子被水泥塞住了的表情,“你就逗我玩儿吧,你知道怎么养孩子吗?你以为就给口饭吃,给块地儿睡就行了,你这是从大街上捡了条野狗吧?咱远的不说,就说现在,这小崽子有六岁了吧,是不是该上学了,这你想过没有?”   方牧一愣,他自己日子过得没成算,有一天算一天的,完全没想过这些,被老五这么一提醒,顿时有点儿噎住了。老五继续痛心疾首地给他摆事实讲道理,“你晓得我那外甥,当年上个幼儿园,全家动员,他姥姥姥爷爷爷奶奶,连我都给差使个团团转,最后好歹给弄进光华,每学期光学费就是两三万,这小兔崽子还不乐意,天天给我嚎丧……”   方牧不以为意,老五那外甥他没见过,但也知道那是两家的凤凰蛋,可着劲儿的当小祖宗来供的。小崽子能跟他一样吗?这就叫同人不同命,没得比的。打断老五更年期妇女似的喋喋不休,方牧转移了话题,“你今天来干嘛的?”   老五这才想起了正事,整肃了脸上的表情,说:“老七,你回来也有段时间了,你看你这样成天混在蓝房子那边也不是个事儿啊,现在还带个孩子,总得给树立个正面点儿的形象吧。哥哥这段时间从南面弄了点儿货,倒腾倒腾,也能小赚一笔。这样,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干,咱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方牧没言语,一向冷硬的心热了一下,他知道老五这是看不下去他这成天游手好闲的颓废样儿,就怕他一不小心误入歧途呢。虽知道老五是好意,但方牧的脾气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压根不领情,挥挥手,不耐烦地说:“行了,我心里有数,你瞎操什么心!”   方牧虽然嘴上不当一回事,倒是把老五的话听进去了。方措虽然长得还没人家五岁的小女娃子大,但确实已经七岁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了。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好榜样,还真怕把小崽子养成个五毒俱全,再说,成天上哪儿都得在裤腰带上栓着这么个拖油瓶,方牧自己也烦。这几天方牧将小崽子留在屋里,自己出去打听上学的事儿。   小学报名的时间已经过了,再一星期都要开学了,再加上方措的户口问题,方牧跑了好几天,托了几方关系,总算将一切都办妥了。方牧从外面回来,给小崽子买了可乐炸鸡,一摇三晃地上了公寓楼,打开门,就见小崽子背对着他,宛若惊弓之鸟般从地上跳起来,一脸惊恐地回头看他。 ☆、第三章   方牧的目光由小孩儿脸上缓缓往下移动,落到他的脚边——那是一只小奶狗,也就方牧的巴掌大,团成一团,舔着碟子里的牛奶。方措的神情显得很紧张,无意识地咬着嘴唇。   方牧视而不见,将可乐炸鸡放到茶几上,自己没骨头似的陷进沙发里,垂着眼睛用脚拨了拨小奶狗。小奶狗翻了个身,发出呜呜的细弱的叫声,方牧漫不经心地开口,“哪儿来的狗?”   方措抿了抿嘴,说:“自己跑来的。”   狗确实是自己跑来的,这天方牧照常出去,留下方措一个人看家。方措看完了动画片,跑到阳台踮着脚往下看,看方牧是不是回来了。楼下尘土漫天,工地里的噪音震耳欲聋,没有看到熟悉的车子的影子,方措有点失望,重新坐回电视机前,就听见呜呜咽咽的声音。   小崽子警惕心重,确定声音是从门那边传来的,脸贴着门听了好一会儿,又趴在地上往门缝里瞧,这么一看,就看见了一个棕色的团子。   大约是被人丢掉的小狗,也不知怎么回事竟钻到方牧家的门缝里来了。   方措不是普通的小孩,没那么多泛滥的同情心。确定没危险后,他开了门,用脚将小狗拨得远了点儿。那小狗出生没多久,连路也不大会走,被踢走了,也只会蜷成一团,呜呜咽咽地叫,那声音细弱得可怜。方措看了会儿那没丝毫自保能力的小东西,嘭的关上了门。   中午方牧没回来,方措吃了面包和香肠。当然,通通都只吃了一半,剩下的按照以往的惯例,藏进了背包里,看着背包里的食物越来越满,他有一种从心底涌出来的满足感和安全感。没想到出来就看见那只狗东西已经登堂入室了。   也不知道这狗东西怎么想的,似乎是死皮赖脸地赖定了这里,竟又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可怜兮兮地蜷缩在方牧的臭鞋子边。方措默默无言地注视了它很久,蹲下身,伸手小心地探了探小狗的下巴。那小东西耸耸鼻子,粉红色的小舌温顺而讨好地舔舔他的手指,乌亮的眸子湿漉漉的,如此弱小的生命。   年幼的方措不知怎么觉得自己跟这只被人遗弃的狗东西有着一种隐秘的情感联系。就这么一恍神,狗东西就留了下来。   方牧听方措那么说,先是嗤了一声,然后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他招招手,将小孩儿叫到自己身边,温声问:“想养么?”   方措错愕地看了方牧一眼,那小眼神,充满警惕和怀疑,然后本能地摇了摇头。   方牧笑得越加和蔼可亲,又问了一遍,“真的不要么?”   在方牧几乎称得上温柔的笑容中,方措的心剧烈地挣扎着,然后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下一秒,方牧脸上的笑容就像面具似的倏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充满冷酷与讥诮的神色,捏住小孩儿的脸,似笑非笑道,“连自己也养不活,还想养这种又脆弱又无用的玩意儿,你是在跟我说笑吗?”   方措最讨厌方牧的这种冷嘲热讽,脸涨得通红,死死盯着那个喜怒无常的男人,神情悲愤。   方牧嘻嘻一笑,放开小孩儿,弯腰抓起小奶狗颈部的皮毛,那软弱温热的触感让方牧嫌恶地皱起了眉,他对人都没耐心,何况对畜生?看也不看地将他丢进小孩儿怀里,冷酷道,“丢了。”   方措抱着小狗,直直地站在原地,跟一杆笔直的标枪似的,随时准备射出去,绷着一张小脸,鼻翼翕动,就在方牧以为他会爆发的时候,小孩儿一声不吭地出门了。   夜色已经降临了,不远处的工地亮起了亮白的灯,照得黑夜如同白昼。方措将狗放在了楼下的露天垃圾场边,看着他那丁点大的狗东西,神情冷漠。这狗东西还不知道自己被再次遗弃了呢,谁让他这么没眼色呢,非上赶着碰上了冷心冷肠的方牧,但凡是其他稍微有点人性的,多少也能给口冷饭吃呢。   方措定定地站在垃圾场边,工地的灯光将他的影子孤孤单单地拖在地上。但他并没有站多久,转身进了公寓楼。一进门,就看见他那无良的监护人已经吃开了,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球赛,喝着啤酒,吃着炸鸡,看见他回来,先是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下他的表情,然后扔给他一个鸡腿,随口提起,“过两天去上学。”   方措并没有多大的反应,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只管专心啃鸡腿。方牧瞧着他凶残的吃相,忽然觉得,这小崽子身上有一种杂草一样顽强的向上的生命力,甚至是一种蛮横的霸道的占有欲,只要给他一点条件,他就能抓住机会飞快地扩张。   对于上学这件事,方措并不抵触。他知道上学是怎么回事儿,上学就是学知识,将来做个有出息的人。但他觉得,方牧可能压根就想不到这些,方牧之所以会送他去学校,纯粹就是觉得他烦了。这个想法让他有点儿难受,他极力做到不给方牧添任何麻烦,甚至努力地表现自己的“有用”,但这个男人依旧难得对他露出一个笑脸,他实在太难讨好了。   方牧一个大男人,体会不到小孩那种别扭婉曲的心思,反正整个家就是他的一言堂,小崽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开学那天,方牧起了个大早,领着拾掇干净的方措去上学。学校不远,就在菜市场对面,不到八点,校门口熙熙攘攘的全是学生和家长,九月明媚靓丽的阳光下,蓬勃的朝气扑面而来,映衬得方牧越发觉得自己像是一棵阴沟里的植物,他低头看看方措,听着一旁学生家长的殷殷嘱托,想了半天也没憋出半句鼓励的话,只好将小孩儿往里推了推,干巴巴地说:“进去吧。”   方措背着崭新书包,书包里有新本子、新文具盒和削好的铅笔,一眼看过去,他与周围的小孩没有任何区别。他往里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方牧已经转身离开了,并没有像其他家长那样站在校门口,殷殷地望着自己的孩子。   方牧没想到上学第一天,小崽子还给了他一个大“惊喜”。他惦记着小孩头天上学,下午四点左右去学校接人。结果扑了空,小崽子自己回去了。   方牧只得转头回家,一回来就看见自家小崽子从公寓楼里出来,手里拿着半块板砖,一双眼睛乌溜溜阴沉沉,气势汹汹地朝着在场的另两个半大小孩,那种一往无前的凶狠气势一时将方牧震住了,那真是活脱脱的一只小狼崽子。   方牧看清楚了,另两个孩子,一个是开早餐铺子夫妇的那胖儿子,小胖子成日里招猫逗狗,小炮弹似的在楼道里冲上冲下,整栋老龄化的楼被他震得颤颤巍巍,经常听见他妈骂他,换来他尖着嗓子嚎丧。另一个也是住在附近的孩子,是小胖子的玩伴,两人牵着一条小奶狗在空地里呼来喝去地奔跑,无知而幸福着。   那狗崽子连走路都不利索,这几天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现在被小胖子拖着,浑身滚满了尘土,呜呜咽咽地叫,小胖子却只管开心地大笑。   方措拎着半块砖头,沉默地堵住了小胖子的去路,他什么话也不说,但那种要拼命的凶狠劲儿就是只看一个背影也能够感受到。小胖子和他的玩伴愣住了,两个小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神忐忑而畏缩,忽然丢下小狗一哄而散。   方措等两人彻底跑不见了,才扔了砖头,解开系在小东西脖子上的绳子,站起身,用脚轻轻拨了拨。小东西不知是否受了伤,团成一团,发出细弱的叫声。方措低着头看了一会儿,就在方牧以为他会因为同情将它抱回家的时候,他扭头走了。   方牧说不上是什么心情,等方措上了楼,他走过去,轻轻松松地拎起那狗东西,莫名地笑了一下,哼着荒腔走板的调子上了楼。   方措没钥匙,进不了门,正坐在门口,膝盖上放一本今天刚发下的课本,看得认认真真专心致志。   方牧将小狗扔给他,拿钥匙开了门。   方措吓了一跳,手里抱着软若无骨的狗崽子,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巴巴地跟着方牧进了门,眼珠子紧跟着方牧而动,想问,又不敢问。   方牧打开冰箱,开了一罐啤酒,仰头咕嘟咕嘟喝了一小半,回头瞧见小尾巴似的跟着自己的方措,笑了。但这笑也只是昙花一现,方牧迅速地板下了脸,拿啤酒罐冰了下他的额头,道,“这小畜生以后就归你了。”   方措被冰得缩了一下脖子,听见方牧这么说,第一反应竟不是高兴,而是怀疑。   方牧坐到沙发上,抬头看见小孩儿的表情,扯起嘴角,露出一个戏谑的表情,“怎么,高兴傻了,记住,以后你就跟这畜生同等级,就是我方牧养的一条狗,来,先汪一声听听。”   小孩儿抱着小狗,脸涨得通红,悲愤莫名。这表情彻底娱乐了没心没肺的男人,他拍着沙发笑得畅快,好像积年的阴郁都消散不见,飞扬的眉眼全部舒展开来,显得懒散又桀骜不驯。眼看着小孩那点可怜的自尊就要分崩离析,眼里积蓄起泪水,方牧的笑收住了,又变成一惯的讥讽和冷酷,“是男人就不要掉眼泪,丢人!”   这话刚一出口,就像导火索,小孩儿哇的一声彻底哭了起来,眼泪像决堤的洪水糊满整张小脸。   方牧的脸皲裂了,第一次觉得,养小孩是件麻烦事儿。半晌后,他耐心告罄,冷哼一声,威胁道,“方措,你敢给我再嚎一声,我保证把你那张如花似玉的小脸扇得猪头一样。”   方措充耳不闻,依旧哭得心无旁骛伤心欲绝。   方牧额上的青筋跳了跳,“……祖宗,你别哭了行不行?” ☆、第四章   狗崽子正式拥有居住权之后,又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粽子。粽子的名字是方措取的,形象生动地表达了他对食物的热爱及忠贞之心。不过名字这东西对方牧来说就是个屁,他依旧叫他狗东西。   大约是吃好喝好生活安逸的缘故,这狗东西见风就长,才几个月的时间,就长了一圈儿。方牧原来觉得吧,人他都养了,何况一只狗,养就养呗,一口剩饭的事儿,后来发现,真是,太天真了——   狗东西又开始叼着他的鞋子满屋子撒欢儿,方牧顺手抄起手边的一本杂志丢过去,准确无误地砸得狗东西晕头转向。这小东西记吃不记打,等从地上爬起来,摇着尾巴谄媚地绕着方牧的裤腿打转儿。   方牧理解不了狗的世界,不耐烦地一脚将他踢开,走进洗手间,搬开了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伸手往里面摸索,一会儿就摸出一个塑封袋来,塑封袋里是几卷用皮筋捆着的大钞,以及,一把黑洞洞的手枪。   方牧没动那些钱,依旧原封不动地放回了水箱,把枪拿在手中,利落地卸了弹匣,查看了里面的子弹情况,又扣上,将枪别在了后腰,拉好衬衫下摆做好掩饰。做完这些,他抓了钥匙,下了楼进了悍马。   庞大的越野车留下一路狂野的尘土飞扬。   见面的地方是临市的一个茶馆。方牧甩上车门,迈开大步,径自走向包厢。幽静的小包厢内,古琴悠悠,旷远而宁静,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盘腿坐在榻上,信手泡茶。   方牧进了屋子,只管坐到男人面前,拿过他刚泡好的茶,一口喝尽,嗤笑道,“你说你顶着一张报复社会的脸,干着这么一件佛光普照的事儿,不觉得变态吗?”   男人对方牧牛嚼牡丹似的豪饮视而不见,反唇相讥,“你说你一挺精神的小伙,非要把自己往牲口那一栏安,得多想不开。”   基于尊敬老人敬爱上司以及怕挨打,方牧没吭声。两个人面对面坐着,谁也不说话,比着沉默。良久,方牧先动了,一撩衬衫,将后腰的手枪拿了下来,放到炕桌上,见对面的男人依旧不为所动的样子,又往他的方向推了推,说:“一年前就该上交了。”   男人终于从泡茶的间隙中抬起头来,他有一张非常阳刚的国字脸,浓黑的眉毛下一双如最老练的猎人的眼睛,本该正气十足的五官,被一条从左额角横贯鼻梁直到右耳耳后的疤痕给破坏了,那伤疤深可见骨,几乎将他的脸劈成了两半,乍一看,绝对有止小儿夜啼的功效。他若有实质的目光落到方牧的脸上,如刀般一刀一刀地深深审视,然后嘴角微微扯了扯,露出一个不是笑的笑,“干嘛,养猪的日子过上瘾了,一年还不够?行,我给你批假。”   “不是。”方牧收起了懒洋洋的表情,淡淡地说,“我想过正常的生活。”   男人的眼睛危险地眯了眯,压抑着暴虐的脾气,冷声道,“把枪给我收起来。”   方牧笑了笑,好像压根没听出他语气里的威胁,故作轻松道,“这不好,不合规矩。”   “放屁!”男人暴喝一声,“你他妈坏规矩的事儿干得还少吗?”   方牧依旧嬉皮笑脸,男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先前的暴怒被一种深不见底的平静取代了,他说:“方牧,我们这种人是没有正常生活的。”   方牧没说话,他看看眼前的男人——老马,他的上司,他理解他,因为他一夕之间失去了妻子和六岁的女儿。但方牧觉得自己跟老马是不一样的,他现在不是孑然一身,他还有一只小崽子要养。   方牧没去跟老马争辩,只是站起来,说了一句,“就这样吧,我走了。”   老马没去拦他——如果方牧真要走,没人拦得住。只是在他即将出包厢的时候,老马开口了,他问:“这一年睡得好吗?”   听起来像是纯粹的关心,方牧的脚步顿了顿,脸色有一瞬间的难看。老马脸上划过一丝了然,接着问道,“还在吃药?”   这回回答他的是关门的声音。   方措低着头走出校门,门口挤满了接孩子的家长,一个讲话漏风的小豁牙一阵风似的刮过他身边,冲到一个踩着高跟鞋的苗条女人面前,嚷道,“我数学考了九十五分,我要吃肯德基,肯德基!”   女人笑容满面地接住儿子,响亮地在他脑门上亲了一口,“真的?宝贝儿真棒,咱们叫爸爸带我们去吃好吃的,冰激凌好不好?”   “肯德基,我要吃肯德基!”小豁牙坚决地捍卫自己的挚爱。   方措抬眼看了一眼,又漠不关心地低下头,走自己的路。他的书包里揣着两张满分的试卷,比那个九十五分不知道漂亮多少,换到任何一个家长面前,都是值得高兴炫耀的事儿。方措也觉得挺高兴的,但他不知道方牧会有什么反应。方牧一向不关心他的学习,一不检查他的作业,二不过问他在学校的事情。全年级三百多个学生,他是唯一一个脖子上挂把钥匙的小孩儿。   方措不觉得自己可怜,他似乎天生对别人的看法漠不关心。开学两个多月了,他没结交一个朋友,沉默寡言,独来独往,只一门心思地吸取知识,令他的班主任又是担忧又是忍不住的欣喜。   走到公寓楼下,又看到同楼的小胖子,小胖子放学了也不回家,书包扔在一边,趴在一块大石块上对着试卷上惨不忍睹的分数涂涂改改,看见方措,飞快地用小胖爪子遮住了分数,目光警惕而有余悸。   方措完全无视地走上了楼,意料之中的,方牧不在家,粽子欢快地在他脚边乱转,企图扑上来。方措在饭桌旁的凳子上坐好,打开书包,掏出两张试卷,试卷顶端鲜红的一百分耀眼而漂亮。方措看了一会儿又仔仔细细地将试卷叠好,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里,然后掏出本子开始做作业,听见楼下熟悉的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他迅速地跳下凳子,跑到阳台上踮着脚往下看——果不其然,是方牧回来了。    他从车上下来,甩上车门,大步地朝楼里走来。他走路的姿势跟其他人都不一样,脊背是永远挺直的,神情是心无旁骛的冷漠,步子很大,没有犹疑,行走间好像带着漠北的朔风。   方措一溜烟地跑回屋里,替方牧打开门,没一会儿就见方牧的身影在楼梯间出现。   对于方措在门口迎接自己这回事儿,方牧表示纯粹吃饱了撑的。方牧进了屋,先是将脚上的鞋子踢得东一只西一只,然后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方措将方牧的鞋子收好,放到门口,又巴巴地走了过去,挨在沙发边上不吭气儿。   “干什么?”方牧斜睨了他一眼,有点奇怪,“作业做完了?”   方措点点头,想到自己要说的事儿,脸有点微微泛红,像是紧张又像是难为情,哼哧了半天才小声地开口,“我考试考了一百分。”   方牧狐疑地看了小孩一眼,“真的?”   “真的。”小孩儿转身跑到饭桌边,从书包里拿出两张试卷给方牧看了。   方牧瞥了一眼,笑了,“哟,这是邀赏来了。”不及小孩儿恼羞成怒,方牧使劲地揉了把他的脑袋,“行,今天是个好日子,咱去吃大餐庆祝庆祝!” ☆、第五章   一直到坐在酒店豪华包厢里,方措还有点不真实感,呆呆的。方牧相当土豪地点了一桌子菜,并且叫了一圈他同一猪栏的朋友。   老五腆着丰润的肚子,一摇三晃地进来的时候,方牧正交叠着双腿坐在主位上倾云吐雾地抽烟,那姿态,那神情,相当衣冠禽兽。老五惊奇地上上下下扫了他一眼,笑道,“哟,今天什么日子啊?”   衣冠禽兽转向方措,扬扬眉毛,戏谑地问他:“今天什么日子呀?”   方措扭头躲开方牧恶劣地喷向他的烟,他脸皮子薄,被方牧这么问,吭哧了半天,才小声地回答:“我考试考了一百分。”   老五一听,乐得眉开眼笑,使劲儿地揉了下小孩儿的脑袋,夸道,“哟,宝贝儿真棒!等明儿叔叔给你买礼物。”   方牧的嘴角微微往上牵了牵,手上依旧夹着烟,姿态懒散而矜傲,目光往在场的人溜了一圈儿,懒懒地开口,“听到没有,我侄子考试考了一百分。”   当场就有人笑,花衬衫外穿着黑西装,一副社会大哥的模样,出手就是五百,夸道,“不错,小家伙有出息。来,叔叔一点点见面礼!”   方措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多钱,不敢拿。那人笑,看向方牧,啧啧称奇,“方老二,你这孩子不一般啊,没见过这么实诚的。”   方牧人五人六地翘着脚,斜睨了小孩儿一眼,淡淡吩咐,“去,谢谢叔叔。”   老五这胖头鱼跟着起哄,“宝贝儿,没事儿,拿着,我跟你说,你方牧叔叔就是个穷逼,以后你娶媳妇儿的钱得自己攒,懂吗?”   这么一趟,方措竟发了笔小财,首次体会了把作为一个小孩儿的福利。怀揣“巨款”,方牧心情惴惴,一下饭桌,他就将厚厚一沓子钱递给方牧。方牧看着他郑重的样子,想笑,也就笑了,瞧了一眼,说:“行了,给你的,自己收着吧。”   方措有点儿失望,老五说方牧是个大穷逼,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方措觉得自己吃方牧的穿方牧的,每日不事生产靠方牧养,这钱当然应该上缴,而且,他心里还隐隐有一种他也养家了的欣慰感和自豪感。   可惜方牧体会不了他的心思,也看不上那点儿小钱。   出了酒店门,才往露天停车场一站,就发现出事儿了,好好的车停在那儿,被人碰瓷了——左边整个反光镜被撞歪了。方牧正赶上肇事司机从一辆凯迪拉克上下来,急急地检视自己的车,看见被刮花的车身,心疼地连连咒骂,一脚踢向方牧车的轮胎,又一巴掌打在已经歪掉的反光镜上。   方牧的嘴角冷冷一扯,双臂抱胸,脸上挂起虚浮的笑,开口,“嘿,哥们儿。”   凯迪拉克的车主是个非常年轻的青年,看见方牧,眉头狠狠地皱起来,嫌恶地瞧瞧方牧身上廉价衣服,再瞥了眼破破烂烂只剩苟延残喘的越野,语气不善地问道,“你的车?”   也不等方牧回答,他转头弯腰进了自己的车,拿了个钱包出来,抽出一沓轻蔑地拍到方牧胸口,嘴上骂骂咧咧道,“真他妈够倒霉的,以后停车给我小心点!”   方牧垂眼瞥了眼钞票,目测有小一千,脸上露出个意味不明的笑。伸手摸了摸反光镜,忽而一个用力,只听喀拉一声,竟徒手将反光镜掰下来了。   小青年的脸色一变,叫嚷道,“你想干嘛,想讹钱啊,我告诉你,今儿就是我把你的车子给砸烂了,你也别想从我手里拿到一分钱!”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正在这时,小青年的同伴也到了,清一色的年轻人,眉宇之间全是盛气凌人,慢慢地朝方牧围过来。   方牧低头,拍拍僵着身子随时准备像一匹小狼崽子冲出去撕咬的方措,温声道,“去,去找你胖子叔叔。”   吃完饭,方牧和方措是第一个走的,老五他们还在后头呢,要论人数,还真是说不上谁占优势。小狼崽子不笨,方牧这么一说,就知道要去搬救兵,撒丫子就往酒店跑。   老五他们才下电梯,正讨论着接下来的节目,就看见方措跟颗炮弹似的冲过来,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把一帮大人给惊着了。老五接住一身煞气的小狼崽子,惊疑不定地问:“宝贝儿,这是怎么了?”   方措见着老五,松了一口气,但神经依旧紧绷着,“他们把方牧给围住了,他们好多人!”他没哭,但眼底几乎要冒出红光来,看得人心头一紧。   老五也有点担心,立刻领着人过去了。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赶到停车场一看,好嘛,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鼻青脸肿的小青年,两个花容失色的女孩儿战战兢兢地挨着站在一边,方牧那牲口没少胳膊少腿,手上还拎着个鼻青脸肿的小年轻,扭过胳膊,嘭一声把人一张小脸按到了凯迪拉克的挡风玻璃上,膝盖还狠顶着人的后腰。   停车场昏昧的灯光下,方牧的脸一半隐在黑暗中,眼里没有愤怒,只有令人窒息的平静。老五心头一跳,急急地开口,“老七!”   方牧将人揪起来扔在地上,抬头瞥他们一眼,低头点烟。这么一看,刚刚那头择人而噬的兽仿佛只是错觉。小狼崽子冲过去一把抱住方牧的腰,死死地抱住。方牧不由自主地皱眉,颇为嫌恶地将他拎起来丢到一边,没事儿人似的拍拍手说:“好了,回家睡觉。”   一路上,方措不时地偷偷打量方牧,还是那个方牧,吊儿郎当喜怒无常,对着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混蛋依旧,可方措又隐隐觉得,在那样的表象下,还有另一个方牧。他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儿喜欢方牧了,但他不知道方牧会不会喜欢他。 ☆、第六章   比起方牧这个不负责任的监护人,老五显然比他更像样。这胖头鱼媳妇儿还在他丈母娘那住着,就先操起了慈父的心,惦记着要给方措的考试奖励,挑了个星期六提着一盒变形金刚的套装上门了。   方牧那牲口不在,方措给开的门。老五熟门熟路地进了屋,摆着领导的款儿先给视察一遍,瞧着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屋子,老五的鼻子一酸,感动得差点没给掉下泪来,欣慰地想,总算是有点儿“家”的样子了,再看向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的方措,目光就有点复杂。   老五不知道方牧打哪儿弄来的这么大的崽子,他插科打诨真真假假问过几次,方牧不肯说,他那脾气又臭又硬,老五也没奈何。老五其实是不同意方牧养方措的,养孩子哪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啊?可现在想想,也许这孩子真跟方牧有缘分呢,至少他让方牧不再像个无根的浮萍似的,无着无落的。   方措秉持着基本的待客之道,给老五倒了一杯白开水。把从未在方牧这儿受过这待遇的老五感动得不行,看方措的目光就跟看自己儿子似的,“宝贝儿,别忙活了,过来看看,这礼物你喜欢吗?”   方措的目光落到变形金刚上。老五知道这崽子很有原则,没方牧发话,轻易不拿别人的东西,干脆将东西塞到他怀里,念经似的给他洗脑,“拿着拿着,你胖子叔叔跟别人是一样的吗?胖子叔叔给的任何东西,你都可以拿,不信你去问你叔。跟你说,你胖子叔叔跟你叔是这个——”他竖起一个大拇指,神气活现地说,“铁打的兄弟,过命的交情!   见小孩儿好奇纯白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老五被压抑的表演欲膨胀到了极点,眉飞色舞道,“你年纪小,不知道,当年你胖子叔叔和你叔那是号称喋血双雄,书包里藏一根铁棍儿,放了学就在焚化厂的小树林里边跟人火并,你叔打架最猛,单枪匹马就敢挑十几人。有个怂货,吃了亏不敢找你叔,叫了家长告到学校里。他老子坐了两年牢,刚放出来,提把菜刀冲到校长室,扬言要宰了你叔。当时你叔举起一条凳子腿,就往自己脑门上砸,那血,哗啦啦的跟喷泉似的,可吓人了,老师全吓蒙了。你叔面不改色用手一抹,眼睛都没眨一下,盯着那傻逼的劳改犯,说,‘你丫有种就弄死我,弄不死我我他妈总有一天弄死你’……”   遥想从前,老五跟原地满血复活似的,一不小心,就把方牧当年作为一个中二病重度患者的光荣历史全给抖落了,回过神,看见小崽子全神贯注的神情,一双乌溜溜的眼睛跳动着兴奋和紧张的火焰,一拍脑袋——完了,坏菜了,好好的一孩子,可别被带上了歪路,孩子他叔能把他当柴劈了,赶紧欲盖弥彰地咳了几声,亡羊补牢,“当然,打架是不好的,好孩子都不应该打架。那个,你还是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出人头地,当科学家,当宇航员,挣好多钱孝敬你叔。”   可惜,老五的那些充满诱惑力的血腥字眼已经化作一道道流光飞入方措的脑海中,织成光怪陆离引人遐想的江湖梦。   病床上的女人安静地睡着,好像连呼吸都没有,像一具尸体。因为生病,两颊深深凹陷,两道法令纹深得如同刀刻上去一般,即便是睡着,也能够依稀窥破女人严苛的性格。一头烫染过的卷发因为长期没有打理而失去了光泽,如同稻草一样堆在白色的枕头上,发根不知何时已变成了灰白色。她已经老了。   方牧蓦然意识到这一点。他站在病房外面,隔着门上的玻璃窗看着,心情说不上是难过还是什么,他想他是天生凉薄。   医院的味道总是不那么令人舒服,方牧转身离开了病房。走廊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护士搀着一个小老太太慢慢地走着,老太太拉风箱似的喘息听起来像是死神的召唤。方牧低着头,一边走,一边浑身上下地找烟。一个提着保温瓶的男人与他擦肩而过,朝方牧来时的方向走去。   方牧终于找到了烟,看见电梯门刚好开了,赶紧走进去。那提保温杯的男人忽然转过身来,有些迟疑地叫道,“方牧?”   方牧抬起头,看到一张清清窄窄的好看的脸,电梯门缓缓合上。   方牧愣愣地盯着光亮的电梯壁自己的人脸,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是方敛。   电梯很快到达一楼,方牧迈步走出,一直走到住院大楼外面,终于迫不及待地将烟叼到嘴上,点着了,深深地吸了一口,冲天吐出连续的烟圈。后面有人急急地叫方牧,方牧转过身,看见方敛,手上还提着保温瓶,大约怕是错过,他是走楼梯下来,气喘吁吁的样子,但风度依旧,疾步走至方牧面前,问道,“方牧,你回来了?”   方牧夹着烟,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隔着薄薄的烟雾打量经年未见的方敛——还是那个方敛,瘦瘦薄薄的,经常抿紧了嘴唇,令人联想到坚毅内敛什么的,眉头总会习惯性地微拧着,很少笑的,但偶尔一笑,真是纯洁得要命,跟方牧绝不是一路货色。   当然,从遗传基因学上来讲,他跟方敛没有任何关系,不像也没什么奇怪的。   方敛目光忧郁,问:“回来了怎么不回家呢?”   方牧露出一个痞痞的笑,他长得好,这么一笑,几乎有种妩媚锋利的感觉,却也让人无从下手。方敛晓得撬不开方牧的嘴巴,只好换了话题,“你过来看阿姨?”   方牧漫不经心地点了下头,将烟灰弹得老远。   方敛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眉心皱出一个川字,忧郁沉重得如有实质,“那你知道阿姨的情况了?”   方牧扭着头望向别处,嗯了一声。方敛叹了口气,不说话,两个人沉默地站着,很久,方敛开口,“方牧,其实阿姨很想你的。” ☆、第七章   方措敏锐地察觉到方牧心情不好,他想不出原因,趋利避害的本能让他谨慎地不去碍方牧的眼,在迫不得已两人必须待在同一空间的时候,也放轻呼吸,尽量将自己伪装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方措期末考结束,连报告单也来不及拿,方措就被狗似的拎进车内。方牧一句解释也没有,一脚轰下油门。   初冬的阳光薄得透明,草木一片枯黄,天际有孤鸟掠过。方牧将车子靠边停好,把方措拎下车,一声不吭地前走。路况很差,到处坑坑洼洼,方措迈着小短腿费力地跟着,不一会儿,就被落下了一大程,他抬头看前面的方牧,他走得很快,每一步都坚实地落到地上,步子跟步子之间的距离都好像丈量过,根本没有注意到落在后头的方措。   方措抿紧嘴巴,没有开口求助,低头努力追赶,小小的身子里似乎藏着一种类似意志什么的东西。赶了一段路,方措抬头望去,方牧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下来,站在一棵樟树下,侧着身子,低头点烟,透过袅袅的烟圈,方牧转过头来看他,他在等他。   这个认知让方措的身体里又燃起了力量,他几乎是小跑起来。   方牧见方措赶了上来,转头继续赶路,只是刚迈开步子,就感觉到自己的衣角被拉住了,低头一看,果然是小崽子。   小崽子有点紧张,抓着衣角的手指不安地捻动。方牧看了一会儿,将烟叼在嘴里,轻轻松松地拎起没几两肉的小崽子,抱在手上,迈开步子重新赶路。   略略有些呛人的烟味冲进方措的鼻腔,方措温顺地趴在男人的肩上,一动不敢动,怕打碎这样亲近的美梦,方牧手臂坚实的力量让他感到温暖安心,然而同时,方牧不同寻常的沉默也令隐隐的不安笼在小孩幼小的心灵中。   方牧在一座大宅前停下,是真的大宅,这占地面积如今在哪里看来都能算得上富豪阶级,不是流行的欧式别墅,而是正宗的两进四合院,“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往前推个六七十年,方家在远近也算得上乡绅。   方父做古董生意,也能画上几笔,在朋友圈互相吹捧着大小也是个“家”。方敛子承父业,如今在研究所工作,一家子都是富贵温柔乡里温养出来的雍容雅致,连放个屁也带着书香,偏出了个不成器的方牧。   方牧六岁上跟着他妈进了方家,改了姓,成了方家户口簿上的二子。他妈待方敛一向比待他好,并且强横地不许任何人插手对方牧的管教。也许正如他妈所料的,方牧天生跟他爹一样,是个完蛋透顶的坏胚子,才十五岁就敢拿板砖拍人脑袋,后来跟人火拼,连累方敛被人砍了一刀,他妈在门口搁了把菜刀,放下狠话,方牧要敢回来,他迈左脚就砍左脚,迈右脚就砍右脚。   方牧就真的没有再回来。   大门开着,各色的人进进出出,有人坐在门槛上抽烟,有人在里面大声呼喝什么。没有人认出方牧。方牧也不搭理人,抱着方措进了门。   进门是一小片方父精心养着的腊梅,遒劲的枝干疏朗交错,寒冷的空气中夹着梅花凛冽的花香。方敛穿过梅树从里面出来,看见方牧,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你来了。”他似乎很累,眼底有熬夜的血丝,身上还有一股烟味,领着方牧往里面走,边走边说:“昨天晚上回来的,说什么都不肯再住在医院了,早上五点左右的时候,人就不行了。”   方牧麻木地点点头,不晓得是伤心到了极点还是根本没反应过来。   方敛忧愁地看他一眼,目光又落到他抱着的孩子身上,那孩子长得灵秀可爱,只是瘦,衬得一双眼睛格外大,并没有好奇地东张西望,显得非常沉稳乖巧。   察觉到方敛的目光,方牧淡淡介绍,“这是方措。”却没有说明方措的身份。   方敛微微一愣,却没有追根究底,只是说:“里面阴气重,小孩子还是不要进去了。”   方牧这才像是回过神,点点头,将方措放下来。   他妈已经被换了衣服,头发也被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直挺挺地躺着,依旧是强硬固执的姿态。他像是又看到从前,好像是初中,他被方敛从学校里领回来,走在日暮迟迟的黄昏,一边是高高的围墙,一边是水塘。方敛依旧薄薄瘦瘦的样子,走在前面,他落了一大段,沉默地跟在后面。他妈劈手夺过他的书包扔到水塘里,恨得骂:“有本事打架就不要回来!不死在外面去!读什么书?”   方敛走过来拉他,他妈没收住手,打在方敛的眼镜上,镜片划伤了方敛的下眼睑,随即渗出血来。他妈一呆,顿时泪眼婆娑,仓皇地朝屋里哭喊:“老方,拿毛巾来,快,毛巾……”   方牧呆呆地站在一边,看着那一家人团团围着方敛擦药敷伤,看着自己的书包慢慢地沉下去,像一个局外人。   丧礼上的事方牧插不上手,他转到后院抽烟,后面是个很大的院子,沿着围墙种了一排橘子树,还挖了两个小小的荷花池,两条肥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看见方牧进来,抬了抬眼皮又事不关己地囤膘。   方牧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着,血红的落日像咸鸭蛋黄倒映在荷花池的浅水滩上。是冬季,荷花池里的水已经快干了,没有残荷,只有一只龟,万年不动地晒太阳。方牧无聊,将它抓上来,顺手在龟背上掐灭了烟头。   一个小孩子冲过来大叫,“有没有搞错!它会死的!”   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穿得很体面,一双小桃花眼特别招人,夺过龟抱在手里,撅着嘴巴朝龟背上吹气。方牧懒得同小孩争论龟的生死。那小孩摆弄了一会儿龟,见那龟缩起四肢装死,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口齿清楚地控诉方牧,“你……你把它弄死了,你没有人性,你是杀龟凶手!”   “不许你说我叔!”方敛刚好领着方措找来了,小孩儿听见这话,立刻像只被侵犯了地盘的小狼崽子,露出了凶狠的獠牙。   小桃花眼倏地止住了哭声,瞪着通红的眼睛无辜地望着小狼崽子。   方敛适时板下脸,“方子愚,你的礼貌呢,这是你小叔。”   这小桃花眼竟是方敛的儿子,不仅方牧吃了一惊,小孩儿显然也没料到这急转直下的发展,抽抽噎噎,呆呆愣愣地看看方牧,忽然抱着装死的龟哇哇大哭起来,“我叔没有人性!”   “……” ☆、第八章   首次见面就弄哭自己的小侄子,还当着人家老子的面,方牧脸皮再厚,也不由有些讪讪。   孩子他爹没管嚎得惊天动地的儿子,对方牧说:“有些丧礼上的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说是商量,其实并没有需要方牧插手的地方,方牧听着方敛条理分明周到细致地跟自己讲丧礼上的安排,只觉得像是完全不相干的事。   方措被打发出去,坐在屋前台阶上,黄昏一寸寸,一寸寸地蚀掉天际,灯光忽然亮起,远处影影绰绰杂乱纷沓的脚步声、人声,小小的人却感到一种莫名的哀愁。   小桃花眼嚎了半天见没人哄他,自己收了眼泪,学着方措的样子坐在台阶上,自己玩了一会儿龟,见那装死的乌龟悄悄将尖尖的脑袋伸出龟壳,兴奋地大叫。这小孩活得缺心眼儿,刚刚那点小龃龉撂爪就忘了,急急忙忙献宝似的将龟捧给方措看,“看,我的龟!我的龟又活了!”   小狼崽子记仇,一巴掌就推开了捧到自己面前的龟。   小桃花眼的热情遭到无情地打击,自己趴在地上自娱自乐地玩了一会儿,无聊了,从房间里拿出自己的游戏机,磨磨蹭蹭挨到方措旁边,将游戏机递到他面前,“你想玩儿吗?”   方措意志坚定,不理他。小桃花眼鼓起嘴巴,往外吹着气,过了会儿,自顾自玩了起来,游戏机的傻瓜音乐没心没肺得让人忘了忧愁。   像是有预感般,方措蓦然抬头,就看见与方敛分手的方牧正朝这边走来,昏昏的光线下,他整个人也是模糊不清的。方措飞快地站起来朝方牧跑去。站定了,仰起脸安静地看着。   方牧拍了拍他的脑袋,走到方措原来的位子,坐下,蒲扇似的大手掌包住小桃花眼的脑袋,往下压了压,“在玩儿什么?”   小桃花眼气得大呼小叫,“都是你啦,我都死掉了!”这死小孩眼睛鼓得像只蛤蟆,除了脸型轮廓,跟方敛没有一丁点相像的地方。   方牧丝毫没有欺负小孩的自觉,劈手夺过游戏机,自己玩起来。他第一次玩,手生,小桃花眼好为人师,在一旁毫无建树地喋喋不休。到底很快玩完,换来死小孩嘲弄的大笑,“听声音就知道你死啦!”   方措瞧着挨着头打游戏的方牧和小桃花眼,抿了抿嘴唇,小声问:“方牧,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小桃花眼见缝插针地往方措身上补刀,摇头摆脑道,“你是小孩子吗,老想回家?”   方措皱皱眉,在方牧看不到的地方翻了个白眼。他自认为比小桃花眼大,又因为早期经历,比别的孩子来得早熟,面对班上的同龄人,都有一种我是见过大市面的我不跟你计较的高冷感。他不理小桃花眼,只巴巴地望着方牧。   方牧头也不抬地说:“今天不回去。”   惯于添乱的小桃花眼立刻幸灾乐祸地叫嚷起来,“哦哦哦,不回去,要哭鼻子了,哦哦哦!”   方牧一巴掌糊上小桃花眼的后脑勺,“一边儿去,哪儿都有你。”   小桃花眼义正言辞地控诉,“你打小孩,你不道德!”   方敛不在场,方牧将暴君气质发挥了个十成,冷笑一声,“道德?我脑门上挂着‘圣父’两个字吗?”他将游戏机扔回给小桃花眼,站起来,“行了,你们玩儿吧。”自己又慢慢走回了黑暗中。   方牧守了一夜,第二天他妈出殡,大雪。   天还是黑的,方牧没叫醒方措,洗了把冷水脸。和方敛并方家的两个男丁,将棺材抬上车。一切都肃穆而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有人悄悄说话,互通情况,有人分烟给开车的司机,司机点一根烟,火光在黑暗中猝然窜起,又倏忽灭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出殡的车队出发了。路况不好,一夜大雪,交通都瘫痪了。车队被堵在半路,交警穿着雨衣吃力地维持着交通。狂风夹着纷纷扬扬的雪絮吹得人面目模糊,方牧心中奇异的平静,好像某种一直以来的预感终于成真了,一种丝一样一直牵绊着他,让他又痛又不能挣开的东西断掉了,他竟感到如释重负,又有点说不出的茫然。   回来的路上,他将车停在路边,下车,点了一根烟。雪还在下,一眼望去,白茫茫一片。他将大衣领子立起来,踩着积雪朝方家走去。远远地看到一个小小的人,迈着小短腿奋力地朝自己走来,是方措,赶着来迎他。小狼崽子的鼻子被冻得通红,不停吸溜着清水鼻涕,一双眼睛却黑得透亮,如同小兽般充满野性和不驯,有一种认定了就不回头的执着狠劲儿。   方牧的心微微一动,他活了二十四年,天生天养,鲜少有人关心他,自己也常常忘了自己。忽然有一只小崽子,满心满眼都是自己,这种感觉,很微妙。   方牧弯腰抓起一把雪,攥成一个雪球,朝小孩儿丢去。可怜方措,一团冰凉的雪正中口鼻,砸得他鼻子一阵酸痛,眼泪登时涌上眼眶,还有些雪掉进衣领里,冷得他一阵哆嗦,狼狈可怜极了。对面他那无良的监护人发出一阵大笑。小崽子满脸悲愤,当下也攥起一团雪扔了过去。   方牧哈哈一笑,轻松躲开,上前几步手指弹在小孩儿额头,恶狠狠道,“反了你了!”下一秒,却伸手将他扛了起来,“走了,回家。”   “你要走?”方敛显得很吃惊,他看着方牧,眉头微拧,深邃的眼睛里都是忧愁,“虽然阿姨不在了,但这儿还是你的家。”   方牧懒懒地笑,不说话。他有自知之明,他妈都不在了,他跟方家也就没任何关系了,以后,大概也不会再踏进这里了。   方敛知道无法说服他,退而求其次,“至少吃了饭。”   方牧扯了扯嘴角,“不了。”将方措拎进车里,自己朝方敛随意地挥了挥手,坐进了驾驶座。 ☆、第九章   寒假还没过完,方牧就被告知他住的那栋千疮百孔的危楼终于没有顶住开发商的推土机,要拆了。方牧当初找这房子,无非是觉得这里尘土漫天鸟不拉屎,一栋楼也就住了小猫两三只,至于什么居住坏境空气质量,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如今要搬,也没什么不舍,只是要在短时间内找着一个称心的地方也不容易,身边多了两只会喘气的生物,要考虑的比从前多多了,首先必须离学校得近,其次最好是在低层,方便狗崽子放风。   方牧和方措离开了两天,把狗东西扔给了老五。老五这胖头鱼,口水分泌过剩,抱着那狗,唱大戏似的跟方牧叨叨,“哎哟,这倒霉东西,都快被虐成忧郁症,瞧这小眼神可怜的。老七我跟你怎么说来着,每天得定时陪它上公园遛个弯,有空给做个美容口腔保养什么的,狗跟人一样,那也是需要人道主义对待的。”   方牧干净利落地送了老五那胖头鱼一脚,这狗活得倒比人还精贵了?跟他谈人道主义,等他下辈子投胎成圣母玛利亚吧。   房子还没找着,小崽子这期间倒还生了一场病。这几天下了一场大雪,小崽子有点流鼻涕。方牧没在意,翻翻自个儿的记忆,发现自己从小到大基本没生过病,偶尔有点伤风咳嗽,挺挺也就过去了,人微命贱,哪那么多事儿呢。   方措人小,身体难受也不晓得跟方牧讲,怕他觉得自己费钱。那天他照常起来,裹了一件羽绒服。羽绒服是方牧新给他买的,买大了点,穿上下摆都到膝盖了。方牧想的是反正小孩儿长得快,来年也可以穿。可惜方措被方牧养了大半年,好吃好喝就是不见长个儿,依旧瘦骨嶙峋耗子精一只。   方措平时很珍惜那件羽绒服,轻易不舍得穿。但那天起来他身上一阵一阵地发冷,所以将羽绒服给裹上了,然后出门买早点,一路上还特别小心注意不要把衣服弄脏了。   老见方措一个小孩儿来买早点,早点铺子的老板娘对他十分熟悉。小崽子长得好,小小年纪就十分丧心病狂地开始无意识散发荷尔蒙,上至断奶的娃娃下至绝经的大妈,无一幸免。还没走近,老板娘就笑容满面地问道,“还是豆浆油条包子老三样?”   方措沉默地点点头,将钱递上去。老板娘麻利地包好方措要的东西,接过钱,嘱咐道,“小心拿好,别洒了。”完了还赞不绝口,“没见过这么乖的孩子,天天给家里人买早点。”   方措顶着老板娘慈爱的目光,一路走回家,将点心放到桌上。然后踩着一把小板凳,给水壶接满水,放到灶上,点火。这些事儿他做得驾轻就熟,并不觉得痛苦或委屈。但这天他刚将火点着,身上一个哆嗦,整个人就倒栽了下来,瞬间天旋地转。   这小崽子似乎想将前些年的份儿一口气补上,病得气势汹汹。方牧给小崽子裹了一件自己的大衣,塞进车内,一路风驰电掣赶到医院,挂号,看诊,打针,吃药,小崽子烧得眼角通红,鼻子发出呼噜呼噜猪一样的喘息,一直挨着方牧半睡半醒。   注射大厅里一股令人销魂的消毒水味儿,满满当当的全是人,耳边尽是小孩儿令人崩溃的哭声。方牧找到一张床,把小崽子放上去。转了一圈,也没找到把椅子,倒找到一本不知什么人留下的杂志,杂志很劣质,一股子腐败的气味,纸张粗糙,内容海纳百川,偷情凶杀,奇情吊诡。   方牧闲极无聊,跟小崽子挤在一张狭小的病床上,哗啦啦地翻着书页。不经意回头看见小崽子水洗过的黑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因为发烧,更显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心念一转,扯出一个不是笑的笑来,“想听故事吗?”   方措受宠若惊,微微地点了点头,好像怕太过用力就会使男人转变心意似的。   “嗯,这个故事,题目叫《鲤鱼》,讲从前苏州有一座很有名的寺,叫恓方寺,里面出了很多得道高僧,每逢初一十五佛诞日,苏州城的夫人小姐都去上香,因此寺里香火非常旺盛。其中寺里面有个叫明空的和尚,他是一个弃儿,大冬天地被丢在山脚下,被老方丈看见了,就收养了他,做了小和尚。这明空小和尚自小就很有慈悲之心,每次吃饭都偷偷剩下一口,喂给后山水池里的鲤鱼。久而久之,这池里的鲤鱼日日深受佛法熏陶,竟有了灵性,每每听到这明空和尚的脚步声,就聚到池边等待。   一晃十数载,明空已经是个极其俊秀的青年,并且深受方丈器重,佛法高深。一日,他如同往常一般端着剩饭往鲤鱼池去,忽然听见一些不同寻常的响动。明空一时好奇,循声寻去,竟发现芦苇丛后掩藏着一条小舟,舟山有蓬,蓬内竟有一个不着寸缕的美貌女子。只见那女子肤白赛雪,身段玲珑窈窕,眼见着竟有人发现了自己,低呼一声,拧身躲进蓬内,不片刻,悄悄探出一张我见犹怜的脸来……”   方牧平日里最烦看书,一个故事开头,就被他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读得磕磕绊绊,读到这儿,停了下来,发出叽叽咕咕古怪的笑。   见方措疑惑的目光望过来,立时板起一张威严的脸,“此处省略五百字。”   方措眨眨眼,小声地问:“为什么?”   方牧横他一眼,“让你插嘴了吗?还能不能好好听了?”   小崽子立刻闭紧了嘴巴。方牧又干巴巴地读了一小会儿,终于不耐烦,将破杂志往小崽子脸上一扔,“行了,你自己看吧。”说着说着,又露出了跟刚才如出一辙的古怪的笑,很神棍地说:“等你参悟了这个故事,你就算真正修炼成了。”   说完,眼睛一闭,开始补觉。   方措默默地将杂志扒拉下来,可怜小小的人才上了几个月的学,字都认不全,他不敢打扰方牧,睁着眼睛,一个一个地辨认杂志上认识的字。过了一会儿,他将杂志该在胸口,身子微微往里缩了缩,将头小心地靠在方牧身上,闭上了眼睛。 ☆、第十章   方措的病彻底痊愈之时,方牧总算找着一栋满意的住所——在老街,后面临河,前面临街,打开门正对着一家花圈铺,花圈铺子旁边是一家小饭馆,招牌酱大骨,香飘十里。   房子是二层木结构,独栋,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种了月季、仙人掌、宝石花、栀子之类的好养活的品种,也没人打理,兀自烂漫地长着。有一口水井,水井边长了羊齿之类的喜阴植物。一句话概括,这就是一幢极其原始的房子,交通倒是便利,出门走个十分钟就是公交站,整条老街就剩下几个七老八十只会喘气儿的生物,方牧表示很满意,这货天生对古道热肠的良民有交际障碍。   方牧他们的东西不多,搬家那天老五从别人那儿借了一辆小卡车,一趟就把东西给搬利索了。这胖头鱼如今大小也是个老板,进了门就挺着很有老板派头的肚子,里里外外溜达一圈儿,回头嘻嘻笑道,“哎哟喂,真丧心病狂,你说你一个无业游民住这么豪华的河景别墅,不觉得奢侈吗?”   方牧将装着锅碗瓢盆的箱子搬进屋,顺便拐了那胖子一脚,“你一个社会败类,怀揣着两颗肾,那你不觉得奢侈?”   “我操!”老五嘴皮子刻薄不过方牧,回头对方措语重心长道,“千万别学你叔,娶不到媳妇儿的,血淋淋的前车之鉴。”   方牧简洁明快地给他指明了出路,“滚。”   两个男人并一个小崽子,没两个小时,就粗粗地将房子收拾出个样子来。蹲在屋檐下,瞧着冬日薄阳下的院子,院墙脚的狗尾巴草,金灿灿的微微摇动,方措那只狗极其二逼地撅着屁股刨坑,方牧忽然感到一种生命的涌动,鲜活的,一种崭新的生活正在他面前徐徐展开,他的心好像被微微掐了一下。   老五递给他一根烟,问:“如今你这也算是拖家带口的了,你别跟我含糊其辞,你以后到底怎么打算的?”   这个晚上,方牧第一次思考起关于“前途”的问题,小崽子窝在他旁边。新搬的房子有富余的房间,但方牧还没来得急给他弄张床。方牧知道他在装睡,但没去揭穿他。翻翻自己从小到大掌握的技能,郁卒得发现居然差不多全跟“暴力”有关,这个发现,令人有点儿心碎。   觉得前途一片晦暗不明的方牧第二日起来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他也没做啥,就跟粽子一人一狗蹲在大门口,抽烟,看对门的老头扎花圈,把小崽子吓得疑神疑鬼,隔个十分钟就装作不经意地过来瞧瞧他叔。   下午,嘱咐小崽子看家后,方牧独自出了门,先上了趟银行。从银行出来后就直接上了老五的公司。说是公司,其实也就刚刚脱离“皮包公司”的阶段,在一栋旧写字楼里租了一个办公室,全公司上下连老板加员工就俩人。   走上一段阴暗潮湿的楼梯,方牧在气吞山河的“寰宇有限公司”的牌子前站了好一会儿,神色几经变化才镇定自若地推开门。三十几平米的房间被挤得满满当当,当中一套皮沙发,老五正和一个姑娘埋头吃泡面,看见他,刺溜一下将面啜进嘴里,瞪着眼睛十分吃惊,特夸张地说:“唉哟,老七,难得看您老尊驾驾临啊,蓬荜生辉,真是蓬荜生辉!“   方牧嫌弃地看了眼他两片泛着油光的肥嘴唇,“吃你的吧,这都堵不住你的嘴。”说着环视了一圈,最后靠在老五的办公桌上,随手把玩着那总经理的牌子,说,“吃完我找你说点事儿。”   老五一听,立刻整肃了脸上的表情,面也不吃了,抽了张纸巾擦擦嘴,站起来走到方牧身边,“你说,什么事儿?还是咱们出去说。”   那姑娘也在方牧进门之后停止了吃面,这会儿倒了两杯水过来。老五赶紧接过水,略殷勤地说:“哎小陈,甭管我们,你去吃饭吧。”   多年的兄弟了,一瞧老五那大尾巴狼的样子,方牧就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趁机往姑娘那儿瞧了一眼。姑娘中等个儿,长得挺朴实,朝老五腼腆地笑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又坐回沙发,安静地吃起面来。   大尾巴狼还沉浸在姑娘那临去的温柔眼波中,回头看见方牧面目含笑的模样,顿时老脸一红,掩饰性地扯起方牧的胳膊往外走,“来来,咱出去说,正好楼下有家茶餐厅,这几天泡面吃得我都快得血栓了。”   茶餐厅里生意很好,座上的基本都是老五那一栋写字楼里的员工,如出一辙地一手拿着筷子,一手还握着手机抓紧时间看新闻看股市看女友短信。方牧和老五好不容易等到一张桌子,点了餐。方牧吃过了,只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着,看着眼前鼓着嘴巴啃豉汁凤爪的老五,开口,“你那公司最近怎么样?”   老五没多想,照实说:“还行吧,饿不死。其实现在市场很好,基本做什么都能赚,关键还是资金,要不是怕我妈一个激动血压飙升害我做不孝子,我还真想把我爸妈那房子抵押出去贷款,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再过个几年,等市场成熟了,利润就薄了。现在,按咱们中学政治课老头的说法,那就是,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   这老五,念书念得一塌糊涂,这会儿倒说得头头是道。   方牧磕了磕烟灰,淡淡地说:“还缺多少,三十万够吗?”   老五的筷子吧嗒一下掉了,抬起头惊魂不定地方牧——他只知道方牧这几年在部队,至于到底在干什么却是一无所知,他哪儿来这么多钱,当兵还能发财?老五喉咙里像爬满了蚂蚁,恨不得摇着方牧的肩膀问个清楚。但他一看方牧的神色,就知道他什么也问不出来。   对面的牲口慢吞吞地拿起筷子,像压根没看见老五的神色,夹了一颗花生米,漫不经心地说:“不是你问我今后的打算吗?我仔细考虑过了,作为一家之主,整日游手好闲坐吃山空的,嗯,怪不好的。”   说着,他还认真地点点头,然后抬起眼睛,妖孽一笑,“放心,钱的来路绝对正。”   第一卷(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到此结束,第二卷开始,小崽子就是少年阶段了,可喜可贺。 第二卷 ☆、第一章   方措沿着学校跑道一圈接着一圈地跑着,离放学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校园里渐渐沉寂下来,夕阳一大半隐没在远处的建筑物后,晚霞将西天染成瑰丽的画布。教学楼里只有三三两两的教室还亮着灯。   远处有人喊方措的名字。方措停下脚步,撩起T恤下摆擦了了擦汗水,眯着眼睛循声望去——是他的班主任李老师,骑在自行车上面,大概准备下班回家,经过操场,看见他,想起什么,又停了下来。   方措拎起放在跑道边上的书包,挎在肩上,小跑着到李老师面前,“李老师——”   十五岁的少年,瘦且高,白杨一样挺拔,晒成小麦色的肌肤,散发着太阳一样的热量,还略显青涩的脸上挂着汗水,却没有这个年纪少年的浮躁。李老师三十几岁,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看着自己的得意门生,一惯严肃的脸上露出慈爱的笑,“方措,前几天老师跟你说的关于高中志愿的事有没有跟家里人商量过了?”   少年沉默了片刻,抬起头认真地说:“老师,我还是决定报五中。”   李老师诧异地睁大眼睛,“为什么?”意识到自己有点儿失态,她顿了顿,皱起眉头,“以你的成绩,完全有能力上最好的高中。方措,你不要一时意气,这是关乎你以后一辈子的事,还是另有什么原因呢?”   方措配合着李老师的脚步,慢慢地走在斜晖里,声音有着变声期少年特有的粗哑,“我觉得五中挺好的。”   李老师摇摇头,大概认为少年毕竟年纪小,想不了那么长远,还不清楚一所好的学校对于他将来考大学的重要性,“这样吧,明天叫你家长来学校一趟。”   方措一愣,“老师,我家里没人。”   李老师也是一愣,蓦然记起方措的家庭情况似乎有些特殊,不由神色变得复杂,“你叔叔呢?”   “他出差了。”   不及李老师酝酿接下来的话,两人已经并排走到校门口,方措快走几步,朝李老师挥挥手,“李老师再见,我回家了。”   “哎——”李老师徒劳地看着少年敏捷地跳上最后一班公车,看着公车摇摇晃晃地开远了,笼罩在心头的愁云并未因此散去。她干教师行业将近十年了,碰上方措这样的学生,几乎是每个老师梦寐以求的——聪明、懂事、沉稳,从不让人操心,初中三年,他在年级第一的宝座上从未被人拉下,又为学校捧回市里各项竞赛的奖杯,同事每每提起,都是一副又羡又嫉的嘴脸。这样的孩子,无论放到哪个家庭,都是父母的骄傲,夸耀的资本,可李老师总忍不住要叹息一声——她带方措三年,就没见过他家里人,连基本的家长会也不见参加,问方措,永远只有一个理由,“他叔叔忙。”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她看得出,方措自尊心强,她也不愿去揭伤疤,但这回,为了这孩子的前途,看来她不得不抽空上方措家看看,跟他叔叔好好谈谈。   方措在菜市场下了公车,这个点的菜市场已经临近闭市,市场门口门可罗雀。方措熟门熟路地走到肉摊前,肉摊后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赤膊健硕的身上挂着一件油腻腻的塑料围裙,正麻利地收拾着卖剩的猪肉,看见少年,露出爽朗的笑,“小方放学啦。”一边说一边从案板下面拿出老早装好的排骨,递给他,“喏,给你留的上好的肋条,还想着给你送过去呢,没想到你自己来了。”   方措接过来,道了谢,又告别,“那阿苗哥我先回去了。”   “哎。”阿苗应道,又忙忙地叮嘱,“下回有什么要的,直接跟哥吱一声,哥给你送过去,反正也不远,省得你上学的人还再跑一趟。”   方措笑笑,没答话,走出菜市场,慢慢地往家走。   华灯初上,街边的人家已经飘出饭香,电视机的声音传到街上,似乎正在播娱乐新闻,刚好播到一则慈善晚宴的明星采访。方措不由自主地停了脚步,就站在人家家门口看起来——屏幕中是一个穿着一袭香槟色晚礼服的女人,不年轻了,但一颦一笑举手投足有着年轻女人所没有的沉淀和韵味,措辞得体对采访的媒体说道,“……目前的重心还是家庭,丈夫和孩子永远是我最重要的东西,家庭之余,会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就像今天的这个保障儿童权益的慈善活动,我就觉得非常有意义……”   方措像是有些痴了,直勾勾地盯着电视屏幕,镜头很快又转向了其他明星,方措如梦初醒,低头快步离开。   院门一向是不锁的,方措推门进去,院子里黑漆漆一片,花花草草影影绰绰。进了门,开了灯,方措将书包放下,径直进了厨房。先将排骨洗净,剁成段,香葱洗净切段,老姜切丝,然后将排骨、葱姜倒在一个不锈钢盆里,倒上黄酒、生抽,白胡椒粉,拌匀了放到一边。等腌小排的时间,他取了米淘净,放到电饭锅里,插上电。又放了一碗番茄豆芽汤。   糖醋排骨出锅的时候,在外野了一天的粽子回来了,摇着尾巴亲热地在方措脚边打转。这狗东西小时候长得还跟可爱搭得上边,越长越残,按方牧的说法就是简直丑得要哭了,丑还没有自知之明,成日里勾搭方圆十里的母狗,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方措丢了一块排骨给它,将剩下的排骨盛起来,端到饭桌上,看了看时间,七点四十,方牧应该快到家了。方牧出差差不多有一个月了,前天好不容易打了个电话回来,说是今天到家。   方措从书包里拿出作业,伏在桌上一边写一边等方牧回来一起吃饭,这么一等就等过了九点,方牧还没回来。粽子在桌子底下饿得嗷嗷直叫,被心烦意乱的方措踢了一脚,这狗东西这几年脾气见长,居然一扭头就跑去外面撒气去了。   方措没忍住,终于给方牧打了个电话,方牧手机关机了。方措又给老五打电话,电话响了几声,被接了起来,老五的声音一惯的嘹亮而富有表现力,“哦小措啊,这么晚了什么事儿啊?”   “孙叔,方牧前几天说今天到家呢,但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他去你那儿了吗?”这几年,方牧和老五一块儿做生意,这回因公出差,回来先去找老五也不是没可能。   电话那头很快有回音了,“哦,这事儿啊,你叔刚给我打了电话,说货出了点问题,今天到不了了,让我跟你说一声,你看,这一忙就给忘了。你也别急,不早了,早点睡,明天还上学呢。”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这也说不好,生意上的事儿,没个准话,或者三五天吧?”说到后来老五自己也有点心虚。   方措没吭声,长时间的沉默让电话那头的老五有点惴惴,试探地开口,“小措?”   方措天生性格使然,再加上后天坏境影响,使得他即便内心狂风暴雨面上也不会大吵大闹,他只会憋在心里自个儿琢磨。老五的话本能地让他感觉到了不对劲儿。方牧是什么人?他在家里独裁惯了,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动向需要向方措报告,他没这个习惯,又怎么会让老五告诉他会晚点儿回来。退一步说,就算他这么做了,他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给方措?   心中有种种怀疑,方措面上却不显露,好像被老五的话说服了,“嗯,我知道了,那我挂了,再见,孙叔。”方措挂了电话,坐在饭桌旁,将心里那点怀疑翻来覆去地琢磨了遍,霍的站起来,将门一锁,一头闯进黑夜中。 ☆、第二章   连续开了四小时的车,即便年轻人精力旺盛,陈国锋也不由地感到双目干涩而疲倦,余光瞄了副驾驶座上的人一眼——男人穿着一件简单的灰色T恤,下身一条迷彩裤,裤脚都扎进了系带短靴里,显得极其干练,双手抱胸,靠在车座上,一顶鸭舌帽盖在脸上,露出略带胡茬的下巴。从上车起,他就维持着这个姿势没有变过,仿佛已经睡死过去。   陈国锋二十三,专科勉强毕业后就在他姐陈丽的牵桥搭线下过来帮老五,小伙子年轻气盛,总想干一番大事业,再加上下半年他姐就要跟老五结婚,他如今的身份,也算得上皇亲国戚了——他自己姐夫的公司,不就跟自己家的一样么?   这次的单子干好了,公司大半年吃喝不愁,陈国锋自己也是满怀雄心壮志,当然,也抱着点自己的小私心,这么一个单子跑下来,自己怎么着也能捡漏吧。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如今这社会,合理适度的“贪”已经是一种默认的潜规则。   谁成想临行了,又多出这么一个人。心里再不乐意,面上也不能表露,而且不知怎么的,陈国锋总有点怵这个人。这人也没摆老板派头,也没指手画脚地插手陈国锋的事儿,冷冷淡淡半天蹦不出一个屁,可陈国锋还是怵,见鬼的!   “下高速了,下车方便一下。”陈国锋将车停在路边,对副驾驶座上的人说。   没得到任何回应,陈国锋面上讪讪,心里却撇撇嘴,下了车,走到边上,拉下裤链,掏出自己的小兄弟。荒郊野外的,只有两束车灯苍白地照着水泥路,寒凉的夜风刮过旷野,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陈国锋忽然一个哆嗦,心里忍不住有点毛毛的。   黑暗中,车上的男人无声无息地睁开了眼睛,慢慢地扒拉下盖在脸上的棒球帽,露出一张棱角锋利的脸,漆黑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方,似乎是睡懵了,还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   这个人正是方牧,方牧这人没什么经济头脑,这几年公司的事基本都是老五在管,要不是这回的货比较重要,老五又一时走不开,方牧也不会跑这一趟。   良久,他也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前脚初初踏上地面的瞬间,左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来一道黑影,方牧迅速地往后一仰,躲开攻击,同时,极佳的夜视能力已经看清袭击他的是一只握着手枪的粗壮的手,显然是想趁方牧不妨,一个枪托将他砸晕。   方牧趁势双手绞住来不及撤退的那只手臂,去夺握在手里的手枪。   袭击者没料到会失手,大感意外下反应也不可谓不快,一个转身正式与方牧正面交战。   方牧对上一张阴沉的国字脸,一双眼睛如同穷途末日般疯狂与狠戾,同时一股饱含着烟味、血腥味、汗味混合的味道冲进他的鼻腔。方牧心里骂了一声操,对方显然受过严苛的训练,极其擅长肉搏,转瞬间,两人已经从车门口战到地面,身上各挨了好几拳,枪在打斗间被打飞了,又被方牧踢到了车子底下。   男人面目狰狞,已经决定无论如何要干掉眼前的人。一路逃亡,已经让他的神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一开始并不想杀人,只想将劫车,在这里杀了人无疑会留下太多的线索,让人知悉他的动向,至于到了目的地,他自然会送两个“旅伴”好好上路。   从走上这条道,手上沾上第一条人命开始,杀人已经是一件不能引起他任何情绪波动的事。当然,他知道出来混的,总要还的,他想过自己的结局,但绝不是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是被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路人。   “啪”“啪”“啪”——寂静的公路上忽然响起三声枪响,四野里忽然有一群鸟雀被惊得四处乱飞,火舌瞬间撕开夜幕。方牧没料到他还有一把枪,虽然迅疾地滚地躲开,却还是被一枚子弹擦过左臂外侧,带下一块皮肉。   方牧躲在卡车车尾,右手悄悄地摸上右腿,拔出他习惯性藏在里面的军刺。   有枪在手,男人似乎开始有恃无恐,一边小心地移动,一边恶毒地咒骂,“小杂种,给我出来。看老子不把你的脑花打出来!”   方牧如同一只无声无息的豹子,绕过车子,潜伏到男人的身后,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数数,当数到三的时候,他的身体一瞬间暴起,手中的军刺有下至上直刺他的后背,这种刺法可以避开肋骨,直刺肺部,一击致命,伤者甚至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是特种兵解决哨兵的法子。   可是军刺没有刺入男人的后背。这个如同鹰隼般凶残而狡诈的男人察觉到危险的临近,千钧一发之际忽然转身,抬手就是两枪。方牧避无可避,一颗子弹差点打穿他的肩头,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脸颊过去了。而军刺,扎在了男人的手臂上,枪掉在地上。   方牧将男人抵在车身上,军刺将他的手臂扎了个对穿,拔出的时候,带起一蓬血,喷得方牧满脸都是。男人如同一头发狂的野兽,提起醋钵般的拳头砸在方牧的脸上,方牧的身体被打飞出去。男人趁机捡起地上的枪,对准方牧,扣下扳机。   就在枪响的一瞬间,方牧一个打滚,避开的同时,手中的军刺准确无误地扎进了男人的左胸,二十三厘米的军刺整根没入,男人目眦欲裂,瞪着方牧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方牧狠狠地喘了几口气,心里面很鄙视自己,看来这几年的安逸生活,确实让他的骨头都锈住了,看看死不瞑目的男人,方牧面无表情地龇了龇牙齿。   “他……他怎么了?”一个哆哆嗦嗦的声音传来。   方牧一转头,就看见鼻青脸肿鼻子下还拖着两管鼻血的陈国锋。这小子也是运气,解手完,正提裤子,察觉到不对劲,刚一回头就被一枪托砸得满脸开花,倒在草丛里,那草丛还是他刚施过肥的,热乎乎的一股腥臊味。男人没想杀他,只把他打晕了,想确定车里面的情况之后,再把人拖上车当人质的,一路上也好有个掩护。谁晓得命运不济,遇上方牧这么个硬点子,就顾不上他了。   陈国锋没晕多久,刚迷迷瞪瞪地爬起来,就被一阵枪声又给吓趴下了。别看平时吹牛吹得天都要破了,也爱在女人面前显摆自己的“英勇事迹”,可真遇上这种事儿,他第一反应是捂住耳朵趴在草丛里瑟瑟发抖,只盼歹徒没发现自己。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趴了好一会儿,渐渐听不到动静了,他才敢悄悄地抬起头。   方牧脸上的血开始凝结了,绷得他的脸很不舒服,他一边用手抠挖着,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陈国锋的话,“死了。”   陈国锋的脸啥时间白得没有血色,不知是被这个事实吓着了还是被方牧转过脸来时一脸凶残的样子给吓着了,整个身子抖得筛糠似的,“死……死了?”他的眼珠子盯着死得透透的男人,机械地转移到方牧身上,然后瞳孔一缩,如同见到恶鬼般惊恐道,“你……你杀人了——报……报警!” ☆、第三章   面对摸黑找来的方措,老五要愁死了——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崽,这不省心的,绝对方家出品,没跑了。   方措出门后也没去其他地方,径直就找去了老五家。他那个无良的监护人天生懒怠于经营人际关系,这么多年,来来去去,身边也就只有一个老五,最多算上一个方敛。但方措感觉得出,方牧并不跟他亲,甚至不大愿意跟方敛有什么关系,如果真有什么事,方敛肯定将他排除在外。只有老五。   这小崽子大约是成长环境跟别人不一样,养成了多疑多思的性格,认定了的事儿,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也是不巧,方措到老五家楼下的时候,老五正心急火燎地将车开出车库。大约一个半小时前,他接到陈国锋的电话,他的准小舅子在电话那头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番话说得颠三倒四,老五安抚了半天,才勉强听出关键点——方牧杀人了,他报警了,警察来了。   老五的脑袋一懵,全身的血液飞快地流逝,在一瞬间像大冬天被人泼了一桶冰水似的,凉得没任何温度。根本顾不上去骂没脑子的小舅子,脑子里只有一个反应——来了!   竟好像方牧杀人这件事一直是存在他潜意识里的隐患。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是最危险的,心中没有一根道德准绳牵制,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牵挂,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成了一个高功能反社会人士。老五心里一直恐惧着一件事,哪一天,他会跟方牧隔着铁窗上演兄弟情深什么的。但这种隐忧在近些年已经被渐渐淡忘。   自从方牧养了只叫方措的小崽子后,他看得出,方牧在努力地克制自己,在努力地“正常”起来。虽然,依旧是狗脾气,但至少,像个“人样”了。老五记得有一次,是冬天,下大雪,他捧着刚泡的热茶从公司窗口往出去,楼下的马路积了厚厚一层雪,方牧和方措两个人在踩雪玩,方措那时候还小,穿得跟只球似的,被他那性格恶劣的叔叔不断地推倒在雪地里,那时候方牧脸上的笑没有一丝阴霾,跟冬天的阳光一样,老五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温暖的方牧。   这样的方牧会杀人吗?   回过神,老五立刻到处打电话,他在公安局没关系,七弯八拐地找了好几个朋友,终于弄到一点确切的消息——晚上八点左右,市刑侦大队确实有警车出动了,前往的方向跟陈国锋说的也对上了,至于具体的情况却再也打听不出来。   老五心焦如焚,坐不住,抓起钥匙就出了家门,准备上公安局看看。还没走下楼梯,电话又响了,这回是他对象陈丽。跟方措一样,也是等人回家吃饭,到点了却不见人回来,电话又打不通,就打到老五这儿来了。   老五骨子里也是大男子主义,这么大的事儿怎么可能跟女人家说,而且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没的添乱。何况陈丽家里还有个身体不好的寡母,别一个激动把老太太吓出好歹来。用了跟方措同样的说辞,把未婚妻给打发了。   女人好打发,方措却不好打发。   方措身上还穿着校服,不声不响地戳在花坛边,被车灯一照,显出点阴森森的鬼气来。老五吓了一跳,赶紧下车,“小措,你怎么在这儿呢?”   方措看了眼车子,牛头不对马嘴地问道,“孙叔,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呢?”   少年黑阗阗的眸子静静地望着老五,好像能窥破一切借口,老五的喉咙一窒,欲盖弥彰道,“我没去哪儿……倒是你,什么也别说了,上车,我先送你回去,你叔要知道你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溜达,得多担心。”   少年不为所动,目光牢牢地盯住老五,“孙叔,方牧是不是出事儿了?”   老五的眉心一跳,真是活见鬼了,这小崽子怎么就认定了方牧出事了,难不成还真有心有灵犀这回事儿。他这么一迟疑,对面的少年脸色就变了,嘴角哆嗦了几下,勉强压抑住情绪,乞求地望着老五,“孙叔,你别骗我,方牧到底怎么了?你别骗我,行吗?”   老五一看少年这个样子,心里也不好受,料定今天是打发不了这只小崽子,眉头狠狠地皱了皱,说:“行了,别瞎想,先上车,我们路上说。”   方措麻利地爬上了副驾驶座。老五的手放在档位上,想了想,又转过头,郑重其事地说:“小措,我先跟你说好,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许闹。无论有什么事,那都是我们大人的事,让我们大人来解决,听见了吗?”   一只飞蛾噗噗地在日光灯周围打转,灯管已经很旧了,外面蒙着一层阴翳,苍白的灯光照着不足十平方米的刑讯室。对于陈国锋的审讯已经是一小时前结束了,陈国锋并不是心机深沉的人,更没有胆子在人民警察面前撒谎,所以,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但他知道的并不多。目前为止,警方掌握的情报资料依旧少得可怜,甚至连死者的身份都还没弄清楚。   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常旭东今年三十三,却已经是拥有十年刑侦经验,屡破大案要案的老刑警了。他翻着手中的资料,锐利的目光却在悄悄打量桌子对面一只手拷在椅子上的男人。这个叫方牧的男人耷拉着眼皮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这怎么都不该是一个刚杀过人的人的正常表现,太镇定了,而且,常旭东查看过死者的致命伤,十分专业。   这个叫方牧的男人身上充满了谜团。   新一轮的刑讯又开始了。方牧对于警察的手段一清二楚,无非是不断地重复问一些一样的问题,直到疲劳将嫌犯击败,露出破绽。但这些对受过专业训练的方牧来说,连挠痒都不算。姓名、年龄、哪里人、去干什么、跟陈国锋什么关系、怎么会遇上死者……   问询的是一个年轻的警官,大约是警校刚毕业,满脸的年少气盛,情绪都写在脸上。常旭东坐在旁边,默不作声地观察方牧的神态,忽然插嘴道,“当过兵?”   方牧懒懒地抬起眼睛瞄了常旭东一眼,没反驳。   年轻的警官一拍桌子,怒道,“问你话呢?”   方牧又耷拉下眼皮,不痛不痒地回答,“当过。”   “几几年入的伍,属于哪个部队,什么兵种?”常旭东继续问。   “只是一名普通基层士兵,后勤部队。”想了想,方牧又补充了一句,“嗯,养猪的。”   这个吊儿郎当的回答显然令年轻的警官非常不满,但他还来不及发作,就见一直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的男人忽然倾过身,鼻子嗅了嗅,忽而转向常旭东,认真地说:“牛肉红烧面啊,你们公安局管饭吗?”   年轻的警官忍无可忍,刷拉一下站起来,抓起方牧的衣襟,恶狠狠道,“给我严肃态度,老实交代,别东拉西扯,别忘了你现在身上背着一条人命。”   方牧垂着眼角静静地回视,丝毫不受威胁。常旭东深深看了他一眼,站起来出去了,再进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碗刚泡好的方便面,连同筷子一起放到方牧面前。   方牧也不看人,拿起筷子就低头稀哩呼噜地吃起来。   刑讯室的门被敲了敲,进来一个女警官,俯下身悄悄在常旭东耳边说了什么,就见常旭东立刻站了起来出去了,没过多久,刑讯室的门再次被打开——   方牧嘴里塞满了面条,鼓着两颊的抬起头来,这一看,嘴里的面条再也咽不下去了。   站在常旭东前面的男人,高大魁梧,每一块肌肉蕴含着惊人的爆发力,一张如大理石般坚硬的脸被一道可怖的疤分成了两半——   老马!   ☆、第四章   咔哒,手铐被打开。方牧活动了下手腕,又伸了个懒腰,抬眼就对上年轻警官强忍着愤怒不满的脸,咧开嘴,露出一个欠揍的笑。   老马与常旭东公式化地握了握手,领着方牧出了公安局,上了一辆黑色的悍马。一坐上车,方牧习惯性地扫了一眼,迅速而不动声色地掌握了车内的情况,然后懒懒地靠在座位上不出声。开车的是个年轻的小伙,腰板挺直,大理石般的脸上镌刻着坚毅律己之类的东西,一看就是军人出身,只悄悄地透过后视镜观察方牧。他的动作虽然隐蔽,却没有逃过方牧的眼睛。   老马上了车,车子往黑暗中驶去。良久,方牧动动嘴巴,“有烟吗?”   老马从身上摸出半包烟,连同打火机一起扔给他。方牧点了一根,脑袋凑到窗边往外望了望,听见老马问:“你过得怎么样?”   “挺好啊。”方牧依旧望着窗外,随口敷衍道。   老马点点头,“那就好。”   方牧转过头惊悚地盯着老马那张吓人的脸,“你这么温情脉脉,老实说,我的心肝脾脏肺受到了严重的惊吓。”   老马咧了咧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怕啊?”   方牧嘿嘿一笑,嘴贱道,“怎么不怕啊?我这就怕您久别重逢,肾上腺素一激增,强烈要求非礼我,你说我要是不答应呢,挺伤你自尊,也伤感情,但我要答应呢,我又觉得挺不堪的。”   老马脸上的肌肉抽动几下,“放你娘的屁!”顿了顿,他决定不跟这牲口走拐弯抹角的婉约派了,直接说明了来意,“你知道死在你手里的男人是谁吗?”   方牧撩了撩眼皮,不吱声。老马也没指望从他这里得到答案,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方牧,平铺直叙道,“金万,外号屠夫,有两年的雇佣兵经历,泰国大毒枭巴颂的结义兄弟,巴颂很信任他,生意上的事很多都交给他去做,这几年在边境地区异常活跃。”   照片中的男人穿着迷彩,抱着步枪站在一辆军用吉普旁。方牧漫不经心地瞄了一眼,“哦,那他怎么这么想不开,跑这儿来了?”   “他不是想不开,他是被人追杀。上个月,巴颂被杀了,他的生意地盘在一夕之间被人接手。金万侥幸逃脱,从他进入中国边境开始,我们一直在注意他的动向。但金万很狡猾,而且又受过反追踪训练,直到碰上你。”   方牧耸耸肩,不置可否。   老马深深看了方牧一眼,“但这些都不是我来见你的原因。干掉巴颂的是近几年崛起的另一号人物,人称四面佛,道上客气点叫他一声小佛爷,这位佛爷自己很少出面,沾手的生意却很广,甚至传言他跟国际上的恐怖组织都有关系。这几年,我们一直都在密切关注这个四面佛,但得到的信息却少得可怜。直到最近,我们得到一个消息。”顿了顿,老马问了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还记得你的最后一次任务吗?”   方牧一愣,怎么可能忘记呢?当时他作为卧底潜入一个国际犯罪集团,历时长达三年,为了这次任务,他的战友都折损在里面了,最终是他亲手将猛虎刃插进了犯罪集团首脑庾柏凉的喉咙。   老马知道他记起来了,颇有深意的目光盯住方牧,说:“有消息说,这个四面佛就是庾柏凉的儿子。”   方牧霍的抬头,如电的目光射向老马,似乎想从他的表情中来证实这消息的可靠性。然而片刻之后,他又耷拉下眼皮恢复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懒懒道,“我都已经退休了,跟我说这些,合适吗?”   老马不理他转移话题,继续道,“我们知道,巴颂从前是庾柏凉的手下,他背叛庾柏凉,现在他死了,被活活晒成人干,扔到了他家门口。”他停了一会儿,认真道,“如果这个四面佛真的是庾柏凉的儿子,方牧,他不会放过你的。”   方牧闭着眼睛靠在座位上,好像不为所动的样子,黑暗中一张脸微微散发着莹白的冷光,像一把暗藏锋芒的匕首。   很久之后,老马的声音再次响起,“记得我很久之前说过的话吗?我们这样的人,是没有正常的生活的。”   市公安局靠墙的铁长椅上,坐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是老五,手里握着一个已经被反复捏而变形的纸杯,一副忧心忡忡地模样,忽而想起身边的少年,转过头去温声问道,“饿不饿?”   方措沉默地摇摇头,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漆黑的眼睛里翻滚着如墨的潮水,这种见不到方牧又无能为力的痛苦让他像一条在太阳暴晒下的鱼。安慰的话已经说尽,徒劳无功,老五瞧着这个身子紧绷的少年,心里也是一阵阵的难受。   一个值班的警察出来倒水,看见这一大一小的,“怎么还没走呢?”   老五如同一个弹簧似的从椅子上弹跳起来,脸上迅速堆起圆滑而谄媚的笑,同时手里的烟递过去。警察一皱眉,手一挡,“我不抽烟,不抽烟,拿回去——不是跟你说了这事儿我们也不清楚,不归我们管,你们还是回去吧,孩子明天不是还得上学吗?”   老五持之以很地将香烟递过去,嘴上说道,“哎哟,警察同志,您这话不是……人是你们拘来的,怎么又说不归你们管呢,我那卡车还在外头呢……我也没想怎么着,但您总得让我们这做家属的知道发生什么事儿了吧?”   两个人正扯来扯去,走廊的门开了,两个便衣警察走过来,为首的一个三十出头,高大挺拔,正是刑警队队长常旭东,看见这情形,问道:“怎么回事儿?”   值班的警察叫了一声队长,三言两语将事情经过讲一遍。常旭东的目光落到老五身上,“你跟陈国锋、方牧是什么关系?”   来了这么久,总算从警察口中听到了熟悉的名字,老五激动得都有点语无伦次了,“朋友,朋友……我是说,陈国锋是我小舅子,我跟他姐下半年就结婚了,方牧是我发小。”说着着急地掏自己的名片。   常旭东的目光在烫金名片上停留了几秒,“寰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是是,公司是我跟方牧合伙开的,陈国锋就在我公司里上班,卡车里是我们从南边进的货,就是几台机器,绝对没有违禁品,都是合法的。”   常旭东的脸色一直淡淡的,转头对身边的小王吩咐了几句,接着对老五说:“该问的话我们已经问清楚了,人你们可以带走,不过近几天可能还会要他们过来做一些调查,包括你,孙国虎,近段时间都不要出远门。”   老五一愣,没有想到事情峰回路转竟然这样简单地解决了,怕多迟疑一刻都会有什么变故似的,连连点头,“是是是,多谢警察同志,我们知道了。”   常旭东不再理老五,走了。   没一会儿,鼻青脸肿一脸萎靡的陈国锋就被那个叫小王的警察带出来了。   发生了这样可怕的事,又被关了一宿,不断被重复审问,陈国锋的精神早就到了崩溃的边缘,看见老五,顿时如抓住救命稻草似的,“姐夫!”   老五看见完好的陈国锋,总算松了一口气,往他身后一看,却不见方牧的身影,顿时心里一突,“方牧呢?”   陈国锋一脸茫然,“我不知道,我们一进公安局就被分开关了,姐夫……”想起方牧,陈国锋还心有余悸,但老五来不及安慰小舅子,一把抓住要离开的年轻警官,急切地问道,“警察同志,我的另一个朋友呢?”   那位年轻的警官似乎脾气不大好,挣开老五的手,皱眉道,“那个不归我们管,他已经被别人接走了。”   老五一呆,转头看方措,少年空茫的表情瞬间裂了,泪水瞬间涌上眼眶,但他迅速将手举起来挡住自己的眼睛,用尽全身力气压抑住要击垮他的恐惧和无措,死死地咬住唇。   常旭东刚坐到自己的位子上,电话就响了,里面是一个干练的女声,“常队,你要的档案现在就传真给你。”   常旭东挂了电话,传真机开始咔擦咔擦地运作,不久就吐出一页白纸。资料少得可怜,只有薄薄一张,右上方一张一寸照,照片中的人少年模样,很英俊的少年,只是一双眼睛显得孤傲而狠戾,即便透过纸页都感受得到。下面是少年寥寥的履历,出生年月、家庭情况、就学经历,没有任何出奇的地方。直到十八岁入伍,资料显示他所属的连队似乎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后勤部门,但奇怪奇怪在,关于其他,却是一片空白,而且资料显示,直到现在,方牧都还未退伍。   常旭东的眉狠狠拧了起来,他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着,直到现在,关于方牧这个人,依旧雾里看花,什么都不清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方牧绝对不会属于什么后勤部门。   将陈国锋送到家,老五并没有片刻停留。一个晚上熬下来,他脸上疲惫显而易见,天边一点一点透出来的亮光让他的双眼感到一阵阵的刺痛,几乎要流下眼泪来。他转头看看从公安局出来后就一声不吭的方措,温声道,“小措,先回孙叔家,今天就不去上学了,咱先睡一觉,有什么事儿等醒来再说。”   但少年缓慢但坚定地摇摇头,声音粗哑带着浓浓的鼻音,“我要回家。”   老五简直拿他没办法,这孩子倔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老五也不再劝了,心里打定主意这几天就住方牧那儿了,他得看着方措,总觉得一不留神,这孩子就能干出大事儿来。   一路无言,将车子开到方牧家门口,还没停稳当,就见本来如同木偶般的少年忽然疯了一下地跳下车,朝屋里跑去。老五吓了一大跳,连车都来不及熄火,赶紧追进去——   大开的门里边,他们担心了一宿的牲口正跟没事儿人似的坐在饭桌旁,端着一个人脸大的饭盆,饭盆里是冷饭拌着糖醋排骨的汁儿。   他脚下,狗东西同样一盆排骨汁拌饭,一人一狗,吃相一样的凶残。 ☆、第五章   方牧成功煽动出人神共愤的效果,老五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就见方措颠颠地跑进门,像怕他叔噎着似的,倒了杯水放到他手边,然后就沉默是金地立在桌旁,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盯着方牧的脸。   老五一看这情形,想要骂出口的话又滚回肚子里,心里一时滋味难辨。   方牧的外伤已经草草包扎过了,顺手拿过水杯喝了几口,抬抬眼皮,问:“货呢?”   “还在公安局,明天我去把车开回来。”顿了顿,考虑到有些情况不便在孩子面前讲,老五温和地看向方措,“小措,你叔也回来了,一晚上没睡,赶紧洗把脸睡会儿。”   方措充耳不闻,依旧一动不动地像根木头似的戳在他叔旁边。   方牧挥挥手,“进屋去。”   一向听话的方措这回却拗了性子,纹丝不动。方牧意外地一挑眉,“怎么?还等着人给你唱摇篮曲啊?”   这话一出,老五先不乐意了,“干嘛干嘛,人孩子为你担惊受怕一晚上了,能说句人话不能?”转头对方措同仇敌忾道,“甭理你叔,他就是个傻缺。这一晚上下来够呛的,小措,坐下,也别挑什么了,先吃点东西填填肚子。”说着,还真的反客为主地拿了碗来,用热水泡了冷饭,就着昨晚的残羹冷炙,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方牧,“……”   良久,方牧开口问老五,“有烟吗?”   老五摸出一个扁扁的烟盒,里头还剩三支烟,两人一人点了一根,倾云吐雾间,老五忧郁的小眼睛望向方牧,“你说,这事儿咋整的呀?”   方牧神情淡淡,“没事,就碰上个神经病,正当防卫。”   他说得简洁明了,老五一篓的话在肚子里翻腾,全堵在喉咙口,最后只是闷头抽烟,将最后一根烟也抽完了,拍拍裤子上的烟灰,站起来,“那行,有什么事儿以后再说,我先回去了,你休息。”   方牧躺在床上,两手枕在脑后,睁着双眼,视线中的天花板渐渐扭曲成一双血红的眼睛,那眼里充满不敢置信和绝望,以及灭天绝地的恨意,耳边似乎还有少年凄厉得如同恶鬼的喊声,他喊他,“方牧——”,映衬方牧一张无动于衷冷硬的脸。   方牧闭上眼睛,决然地摒弃掉脑海中不合时宜的回忆,将自己沉入黑甜的睡眠中。   同一时间,方措也躺在自己房间的单人床上,瞪着天花板,尽管身体疲累却毫无睡意,不由自主地竖着耳朵听隔壁房间方牧的动静。这种事儿,还是他刚来那会儿才做的,那时候,他年纪小,总怕有一天方牧嫌他累赘,将他丢了,因此时时保持着警惕,分分钟做好卷包袱滚蛋的准备。   这些年,他和方牧,不像父子,当然更谈不上像朋友,却以一种很另类的依存关系“相依为命”着。方牧虽然脾气不好,甚至很多人都觉得难相处,可方措觉得,他是了解方牧的,这种了解,令他有一种隐秘的沾沾自喜。但这回的事儿,在他的心里升起一种不安,这几乎接近于一种野兽的直觉。   方牧的房间里一点动静也没有,方措悄悄地起床,无声无息地打开方牧的房门。   方牧直挺挺地躺着床上,跟躺尸似的,这种怪异的睡姿从方措小时候开始就没有变过。方措悄无声息地走近,霍然对上一双黑不见底死水无澜的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股大力甩到墙上,在剧痛到达神经末梢前,喉咙被一只铁手箍住,几乎要将脆弱的脖子捏断,死亡的阴影瞬间笼罩。   方措眼前一阵阵发黑,模糊的视线里是方牧面无表情如同一台杀戮机器的脸。   下一秒,那双眼睛里闪过惊慌失措,飞快地收回手。方措觉得稀奇极了,怀疑自己看错了,想要睁大眼睛看清楚,身体却不由自主地软了下来,新鲜的空气涌入肺部,喉咙火辣辣的疼,他控制不住咳嗽起来。耳畔传来方牧暴怒的声音,“谁他妈让你在我睡觉的时候进来的?”   方措捂着喉咙艰难地抬起头,方牧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一张脸又冷又硬,丝毫看不出惊慌失措的样子,仿佛那只是他的错觉。方措压抑不住不安的感觉,问:“方牧,你怎么了?”   方牧只是冷冷地看他一眼,“没你什么事儿,滚去睡觉。”   方措被激怒了,像只小兽,瞪着方牧,目眦欲裂,拼命咬着牙,好像要将方牧撕下一片肉似的,在这种愤怒中,还包含着一种方牧永远不懂的委屈。   可惜方牧粗枝大叶,又霸道惯了,完全无视。   第一次,方措跟方牧冷战了,这种冷战,完全是方措单方面的。整整一星期,小崽子家务照做,学照上,就是冷着一张脸不跟方牧讲话,完全当方牧是空气。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方措的班主任上门家访。   对照着手上的地址,李老师迟疑地往半开的院门里头望了望,问道,“请问,有人在家吗?”   一个男人嘴上叼着烟,一边往身上套着一件体恤,一边从屋里走出来,在屋檐下站定了,一只彪悍丑陋的大狗屁颠屁颠地跟出来,在男人脚边蹲定,虎视眈眈地瞧着来人。男人从嘴里拿下烟,锐利的目光打量了李老师一遍,言简意赅地问:“找谁?”   李老师看着眼前这个浑身上下写着“我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一人一狗,心肝颤了颤,尽可能的用温和而无害的声音说:“你好,我是方措的班主任,你是方措的叔叔吗?”   方措回来的时候,李老师已经离开了。今天是周六,数学老师召集了几个班上平时学习成绩好的每周六上他家补习,方措是其中之一。一进门,他就看见方牧正坐在饭桌旁啃猪大骨,这种猪大骨是他们家斜对面那家小饭馆的招牌,狗东西蹲在脚边馋得口水直流。   鉴于两人还处于冷战状态,方措的目光很有骨气地没有往方牧那儿放,蹲下身,唤道,“粽子,过来!”   狗东西屁颠屁颠地跑到方措面前,熟练地扬起粗短地脖子。   方措胡乱地揉了揉它的脑袋,站起身,正准备如同往常一样回房间做作业,就听见方牧头也不抬地说:“今天你们班主任过来了。”   方措的脚步顿住了,心里没来由地咯噔了一下。 ☆、第六章   “你们班主任说,你不想报一中?”   方牧的语气平常,方措一时有点摸不准他的心思,直挺挺地站在原地,目不斜视地嗯了一声。   “为什么?”   方牧的语气太过和悦,难得又破天荒地关心起他的学习,方措几乎有点受宠若惊了,尽管他那被打击得支离破碎的自尊心还不允许他低头,但他还是条理分明而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我觉得五中挺好的,从升学率上来说虽然比不上一中,但今年开始设立了两个实验班,将全校最优秀的师资力量集中到两个实验班,以我的成绩进入实验班没有太大的问题。而且我认为学习这回事,更重要的在于自律,跟学校的好坏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五中就在现在的初中隔壁,我每天都可以回来,生活基本上不会有任何改变。但如果我上一中,就必须住校。”   “这什么破理由?“少年有理有据的分析,碰上这什么方牧这种完全不能沟通的物种,根本就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在方牧看来,有好学校不上,这不纯粹脑子有坑吗?   少年脸上划过一丝悲愤,直直地望向方牧,控诉道,“你连最简单的蛋炒饭都做不好,袜子扔在床底都已经结成块了,冰箱里的东西就算发霉发臭也不会发现……如果我不在,你怎么办?”   方牧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极其精彩,被小崽子这么一数落,方牧一家之长的形象瞬间分崩离析,活脱脱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级残废。死要面子的男人半天憋出个古今通用的反驳之语,“放屁!”   少年的嘴唇抿成一条线,没再说话,却是毫不退让地直视着他的无良监护人。   方牧有点意外于少年难得的强硬倔强,良久,被酱大骨糊住的毒舌回来了,冷笑一声,“真不错,你是在告诉我哪一天你要在我的人生中撂挑子不干了,凄凉的晚景就摆在我面前?”   少年的脸微微涨红,梗着脖子不吭声。   方牧将啃完的骨头往桌子上一丢,背往后面一靠,锐利如刃的目光刮过少年的肌肤,“我他妈养你这么大不是为了养个只会给我洗衣做饭的废物!”   方措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方牧撑开椅子,视若无睹地站起来,走了。   黄昏,虽是初夏,太阳的余热却依旧毒辣,炙烤着大地。方措能够感受到热力透过鞋底传递到脚掌心,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跑第几圈了,汗水顺着脸颊淌下来,身体却像不知疲倦沿着跑道机械地跑着,脑子中像是自虐一样地回放着方牧冷嘲热讽的嘴脸,身体里憋着一股气,却不知道该如何发泄。   “方措!方措!”远远的,跑道边有人喊他的名字,是同班同学魏雪。   方措充耳不闻,继续跑自己的步。魏雪锲而不舍地叫着,等到方措跑近了,魏雪背着书包三步两步跑到他旁边跟着小跑着问:“方措,今天数学老师讲的最后一道题你记下来了吗?给我看看。”   方措不搭理,没得到任何回应的女孩儿有点不乐意了,狡黠地威胁道,“方措,你不说话我就自己拿了啊!”说完,当真朝方措的书包走去。   试卷就夹在数学课本里,女孩儿很容易就找到了,刚摊开来还来不及细细看,就见原本在跑步的方措阴沉着脸大步走来,劈手就夺过试卷。   女孩儿没防备,唰拉一声,试卷撕成了两半,一半在方措手中,一半捏在女孩儿手里。女孩儿被这变故吓了一跳,一张雪白秀气的脸涨得通红,有点无措。   方措眼睛也不抬地将女孩儿手里的半张试卷夺过来,和自己手里的半张随手一折,塞进书包,拉上拉链,将书包往肩上一甩,大踏步地离开了,徒留女孩儿站在原地,又难堪又羞愧。   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第一次,方措没有直接回家,漫无目的地游荡在街上,让人觉得丧气。街上游戏机房传出热闹的电子音,方措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屋子里亮着日光灯,空气里一股香烟、泡面和各种体味混合的浑浊的味道,仿佛千万年都不曾流通了。机子后面是一张张苍白的脸,唯有眸子是杀红了眼的。   方措要了一台机子,先还有些生疏,很快就上手了,越玩越顺,仿佛天生就有这么一根筋。他的身后很快聚集了一些人,一些没钱自己玩就看别人玩解馋的青少年,发出大呼小叫的惊呼声。方措一概不理,只沉浸在游戏的世界。   一直玩到八点多,他关了机子,结账走人。长时间保持着一个姿势,他的肩膀有些僵硬,心里却没有多少轻松欢愉的感觉,只是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心闷,无来由地苦闷。   “小措?”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他面前,车窗下,是老五胖得喜人的脸,目光在方措身后的游戏机房瞄了一眼,又看看他挎在肩上的书包,“这么晚了还没回家呢?你叔要担心的。”   方措抿紧了嘴唇,良久,才哼哧哼哧地蹦出一句话,“他才不会担心!”说完,也不理老五了,梗着脖子往前走。   老五一呆,这是跟方牧闹别扭了?他连忙下了车,几步追上方措,拉住他的胳膊,“这是怎么了?有什么话跟孙叔说啊,别理你叔那牲口,他就是个狗脾气。”   方措抬起头,眼角微红,“孙叔,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他不喜欢我,无论我做什么,在他眼里,没有任何意义,他为什么要收养我?”少年没有大吵大闹,只是陈述,然而平静之下的却是一种紧绷得快要断裂的感情。   老五呆住了,一向伶牙俐齿的他竟然被少年问着了,少年笔挺而单薄的身体像一把出鞘的宝剑,拧着头倔强的模样真是跟年少时候的方牧一模一样。   老五心里感叹,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小措,我不知道方牧当初为什么收养你,但我知道,他既然养了你,一定是希望你能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希望你有出息的。”   少年抿着嘴角不吭声,老五的大手拍了拍方措的脑袋,“行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少年依旧僵硬着脸,但坚定地摇了摇头,“没什么。”   得,连什么事都喜欢闷在心里的个性也跟方牧一模一样,老五简直拿这对叔侄没辙,问道,“还要在外面游荡?”   方措缓慢地摇了摇头。   “那好,我送你回去。”   “不用,孙叔,我自己能回去。”小崽子的心情好像已经平复,又变成那个懂事而礼貌的少年。   方措走在熟悉的回家的路上,这时候,他又开始挂心起晚饭问题了,回忆着冰箱里还有些什么东西可以临时炒一炒,将今天的晚饭应付过去。灯光从屋子里透出来,方措一脚跨进院门,抬头却顿住了——熟悉的饭桌上,放着热气腾腾的三菜一汤,看样子,似乎是从对面小饭馆买来的,方牧撑着脸耷拉着眼皮斜睨着眼睛坐着,他的对面,是个少年,正狼吞虎咽地扒着饭,两腮鼓鼓的像只仓鼠似的蠕动着,灯光下,一双潋滟的桃花眼,依稀有些熟悉的影子。   方措的心里顿时涌起无边无际的酸涩,好像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一般。 ☆、第七章   方子愚,方家出品,年十三,个头和心智没跟上上窜的年纪,目前状态:离家出走中。   对于不请自来出现在自己家的小孩,方措表现得如同像只被侵入了地盘的狼崽子,本能的敌意。他跨进房门,放下书包,黑幽幽的眼睛不动声色地扫了小桃花眼一眼。   方子愚毫无所觉,心满意足地吃完,打了个饱嗝,一脸凄风苦雨地对方牧说:“小叔,你跟我爸去谈谈呗,别再让我上那些见鬼的补习班了,那是在扼杀我的创造性天赋,十年后,中国将少一个划时代的天才,多亏啊!”   方牧连眼皮都懒得撩一下,“不去,我跟你爸三观不合。”   “……”方子愚一口血噎在胸口又默默咽下。   方牧趁机教育方措,“看见没有,人家上学不算每天还上五六个补习班要求上进,你呢,让你考个好学校就给我玩叛逆,改明儿该把你们两个送进狼心狗肺班,两兄弟相亲相爱去!”   小桃花眼被方牧的凶残吓到了,叫起来,“别啊!”   方牧一巴掌拍下小孩的嚎丧,“少废话,吃完给我进房间去,明天就给我滚蛋!”   小桃花眼鼓着嘴巴跟只蛤蟆似的往外吹着气。   原本已经站起来要离开的方牧又俯下身,恶劣地拍拍方子愚白嫩嫩的脸蛋,“哦,忘了告诉你,在这里住有两条规则。第一,方牧说的都是对的;第二,如果方牧错了,请参照第一条。”经过方措身边时,丢下一句“今晚他跟你睡”,施施然地走了。   方子愚被这中二得灭天绝地的发言惊呆了,扭头望向方措,那眼神分明写着同情——兄弟你十几年如一日地活在一个中二病重度患者的淫威下,真是辛苦了。   方措接受不到小桃花眼的脑电波,吃完饭,将桌子收拾干净,然后抱了一床床褥进房间,铺在靠墙的地上,跟他的床一东一西,楚汉分界分明,“今晚你睡这儿,洗手间在外面,新的牙刷毛巾在第一格的抽屉里,你要用自己拆。方牧的房间在旁边,没事不要去烦他,尤其在他睡觉的时候,不要进他的房间。我十点睡觉,在这之前,你可以在客厅看电视,也可以看会儿书,书架上的书你可以随便看,但注意保持书面整洁,连折痕都不能有。从哪里拿的记得放回哪里,我最讨厌乱糟糟的。现在我要做作业,你还有什么问题?”   方措虽还年少,面貌却已经初步长开,眉目修长,鼻梁挺直,乍一看有一种没有人气的清冷无情之感。被方措像冰雪洗过的眼睛一望,方子愚顿时脑袋一清,飞快地摇摇头。方措果真不再理他,自顾自地拉开椅子,坐下,打开书包,取出一张试卷,刷刷刷地做起来。   方子愚抱着遥控一个人坐在客厅,觉得分外凄凉。将电视频道从头按到尾,又从尾按到头,终于又溜溜达达地回了方措的房间。   方措还在做作业,方子愚在房间转了一圈儿,忽然说:“看,方措,你家粽子跟一只母狗调情呢。”   方措头也不抬。小桃花眼讪讪地摸摸鼻子,接着尝试,“又来一只公狗,追着你家粽子跑呢,靠,三角恋!”   小桃花眼的政策是,搞好两方友好关系,获得同盟支持,从根本上断绝他那郎心似铁的小叔将他打包送回家的决心。然而一向无往而不利的方交际花这回结结实实地踢到了铁板。方措默默地从抽屉里拿出一副耳塞,塞到耳朵里。   有道是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一朝离家出走就落得个凤凰不如鸡的地步,小桃花眼悲愤得想捶地大哭,扭头从书架上随手抽了一本书,躺在地铺上,翘着脚,哗啦啦地从头翻到脚,又从脚翻到头,觉得不是自己的菜,又爬起来放回书架。   书架上的书分门别类地按字母地排放得整整齐齐,连本侦探小说都没有,丫上面居然还有他只在学校图书馆无人问津的角落里看到过的《资本论》,太变态了。方子愚一边腹诽,一边漫不经心地浏览,目光在书架角落露出来的蓝色一角吸引住了。   方子愚心头一跳,窃喜从心底里慢慢涌上来——都是差不多年纪的,谁不知道谁呀,甭管面上装得多么纯良,多么懂事乖巧,有些秘密,总是不想要被大人知道的。比如喜欢的女孩儿呀,偷藏起来的小黄片呀,日本女忧的写真呀。   方子愚偷偷摸摸地回头看了方措一眼,见他没察觉,悄悄挪开挡在前面的几本书,掏出里面的东西。一个蓝色的纸膜袋,里面包了不少东西,杂志、影碟都有。   方子愚满怀希望地打开,顿时有点儿失望,还以为有什么劲爆的东西呢,结果就几张老得掉牙的影碟,几本杂志,从头翻到尾,连个穿泳装的女人都看不见。倒是几张影碟的女主角倒是无一例外的是同一个女演员演的,方子愚心里感觉有种说不上来的怪异,正想将东西原封不动地放回去,耳边传来一声隐含怒气的喝声,“你干什么,谁让你乱动我的东西?”   方措面罩寒霜,劈手夺过方子愚手里的东西,锋利的眉毛下眼神幽黑深邃。   方子愚吓了一跳,贱兮兮地凑过脑袋,问:“你喜欢她呀?”   方措冷冷地斜了他一眼,不说话。   方子愚不怕死地跟上去追问:“你喜欢年纪大的女人?”   方措的脸黑了下来,方子愚灵光一闪,“我知道了,你喜欢有夫之妇!”小桃花眼看方措的目光就跟看一个失足少年似的,痛心疾首。   方措被他这种超出人类认知的愚蠢惊到了,很不优雅地朝天翻了个白眼。   第二天,方措一早上学去了。小桃花眼睡到日上三竿,顶着一撮天线宝宝似的呆毛抓了一张冷掉的烙饼,看见同样才起身的方牧蹲在屋檐下刷牙,耷拉着眼皮满嘴泡沫,顿时猴儿似的窜过去,唯恐不乱地将昨天在方措房里看到的事儿跟他一抖落。   方牧一呆,方措追星?这事儿倒真的有点儿出乎方牧的意料,翻翻自己的记忆,自己十四五岁的时候在干啥呢,好像,嗯,依稀仿佛也喜欢过一个台湾的明星,唱歌的,他还买过她的一盘磁带,唯一的一盘。这么一想,顿时觉得方措追星也没什么,谁没个年少的时候啊?   小桃花眼人小鬼大,摇头晃脑道,“你说他一个正值青春的大好少年不去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喜欢一个都可以当他妈的有夫之妇,不觉得变态吗?”   “那你的窥阴癖就不变态吗?”一道凉浸浸的声音插进来,小桃花眼弹簧似的从地上跳下来,定睛一瞧,就见方措寒着脸站在院门口,他身后,站着身穿白衬衫一身儒雅的方敛。   “爸——”方子愚身后的尾巴顷刻具象化,摇得欢快,一阵风似的朝方敛奔去,在离三步远的地方,顿时想起自己还在离家出走中,急急地刹车,变脸似的换上一副革命烈士的表情,“我不回家,我再也不回家了,家里如同寒冬的地窖,没有温暖没有爱,你们不要来找我了,就让我像根小草一样自生自灭吧。”   方牧和方措,“……”   方敛的眉心蹙起来,望着一脸凄凉的儿子,叹了口气,“小鱼,我跟你妈妈的事,是大人的事,不管我们怎么样,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对你的爱。”   方子愚一呆,一个清晰明确的念头窜入他的脑海,他,方子愚,一个活泼正值健康向上的十三岁少年,真的将要面对如同狗血电视剧一般跟爸爸还是跟妈妈的两难问题了。 ☆、第八章   方牧下了车,乘电梯上楼,一走进公司,漂亮的前台小姐站起来满面笑容地问候,“方总,您来了。”   方牧很有大家风范地点点头,踱着步子慢悠悠地走向自己的办公室。他很少来公司,不过倒还没到公司职员见面不识的地步,只是他的形象在一众西装套裙的都市白领间实在格格不入,方牧穿不惯西装领带,常年都是T恤牛仔,天冷了,不过是多件外套,看着不像是来上班的,如果忽略他不经意间露出来的锐利眼神和永远笔挺的脊梁,完全像个无所事事的纨绔富二代。   老五的办公室门开了,一个女人从里面走出来,是老五的对象陈丽。   陈丽这些年变化挺大,方牧初见她时,还是个相当朴实的姑娘,勤快,话少,不善言辞,这些年眉毛越画越细,鞋跟越穿越高,方牧几乎要认不出她了。   她的脸色不是很好,门口的女助理Lisa站起来笑着问:“丽姐,要回去了吗?”   陈丽目不斜视地走过。按理以方牧和老五的关系,陈丽和方牧应当算得上熟识了,但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注意到,她像一阵风似的刮进电梯,面色如霜,理也未理方牧。   Lisa神秘兮兮地凑近方牧,小声道,“大约是跟老板吵架了,这几天,老见丽姐提着保温杯给老板送夜宵,但好像每次都闹得不欢而散。”   方牧斜着眼睛觑了两眼写着八卦二字的小助理,小助理缩了缩脖子,意识到面前这个是公司大boss之一,赶紧麻溜儿滚回自己的位子,低头作认真工作状。   方牧看了看老五办公室的门,脚尖一转,刚想回自己办公室,办公室的门开了,老五一伸手就把方牧给逮进去了,“瞧你每天过得那叫一个混沌,正好,晚上跟跟我一起去见一客户。”   还是为着上回方牧从南边弄来的那些机器,如今生意没前几年好做了,市场普遍不景气,公司里几百张嗷嗷待哺的嘴,作为老板的老五倍感压力。   见客户的地方逃不离高级酒店,全国五星级酒店都长一个样儿,以炫耀压倒一切的皇家气派为宗旨,看的永远比吃的靠谱。客户是个五十几岁的中年男人,发稀肚鼓,一口港台腔,架子端得很正,工作之余不忘娱乐身心,身边跟着个秀色可餐的冰雪美人。冰雪美人显然职业道德不过关,不甘心做一朵赏心悦目的壁花,兼顾主业之余不忘发展副业,酒量奇大,差点把久经沙场的老五给喝趴下了,目光还总是若有还无地往方牧那儿瞟。   老五一边啧啧称奇,一边提心吊胆地往汪总那儿瞧,就怕人觉得自己这边儿不地道,恼羞成怒,掀了这上万块的酒席,结果人汪总笑得一脸弥勒佛像,让老五不得不佩服好涵养好肚量。   临到最后才知道,人压根不是小蜜,是汪总的亲生女儿,硕士毕业,刚从国外回来的。闹了这么个大误会,老五自觉愧疚,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好在他皮糙肉厚,那张胖脸上也看不出端倪,殷殷勤勤跟送老佛爷起驾似的,目送汪总父女坐车回酒店,才长长地舒了口气,望着被霓虹映照得看不见一颗星星的天空,不知怎的,有点惆怅。   司机将车开了过来,老五和方牧上了车。车到中途,老五的肠道反应终于跟上了节奏,拍着前座椅背,说:“停车停车!”   一直闭着眼睛假寐的方牧开口问:“干嘛?”   “我……想吐!”话还未说完,老五哗啦一下跟武侠电视剧里受伤了大侠似的喷出一口白色秽物。   “我操!”方牧避瘟疫似的避开,迅速打开车门逃离现场。老五奔到路边吐了个昏天暗地,司机拿着纸巾和矿泉水站在旁边,担心地问:“孙总,没事儿吧?”   老五摆摆手,接过矿泉水漱了漱口,“小刘你把车开回去吧,我自己走一会儿。”   司机听话地将车开走了,方牧两手插着兜慢慢晃荡着走到离老五五步远的地方,停下了,假模假式地问了句,“需要给叫救护车吗?”   老五吐完了,有气无力地摆摆手,颇为感慨地说,“操,今天算是栽在一小姑娘手上了。”停了停,他抬起眼皮瞅向方牧,“你觉得那位汪小姐怎么样?”   方牧两眼无神地望着天,半晌,才说:“不知道。”   老五顿时怒了,“什么叫不知道啊,你今天跟团旅游来的是吧?”   方牧斜睨了他一眼,转身,“您身上成分复杂的味道都蔓延到我这儿了。”   “……操,白瞎了一张好脸!”老五追上方牧,“跟你说认真的呢,我看那汪小姐好像对你挺有意思的,人长得漂亮,还是个高知,配你绰绰有余啦。”   “你改行拉皮条了是吧?”   老五充耳不闻,“真的,老七,你听我给你冷静分析一下现在的局势,你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虽说现在有两个糟钱吧,可身边带着一拖油瓶,哪个好姑娘愿意没进门就先当妈呀,关键是你这脾气吧,真没几个人有那个觉悟张开博爱的怀抱。你还不得趁着你这张脸还具有迷惑性,赶紧解决一下人生大事,过个几年,就算你清仓甩卖也没人要了好吗?”   方牧不为所动,“滚吧,别自己娶个傻逼媳妇儿,就心怀叵测地也要把我拉进二百五的行列。”   这话一出,老五的脸就撂下来了,不接茬。方牧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谁愿意自己媳妇儿被人说成傻逼呀?方牧对陈丽没什么大的恶意,基于她是自己兄弟的女人,他愿意跟她维持面子上的关系,再多就没有了。陈丽对他呢,前几年还好,那会儿公司还在起步阶段,没什么钱,老五也就外面看着光鲜,陈丽愿意跟着他,可见也不是个图钱的。但近几年,随着公司生意蒸蒸日上,陈丽看方牧的眼光就变了。方牧在公司不管事儿,却占着公司最大的股份,老五劳心劳力,为公司就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却被方牧处处压一头,陈丽显然为老五不平,也为自己以后的利益担心。   方牧虽然不精明,却也不傻。这事儿要老五摊开了跟他讲,说想要重新分配股份,方牧二话没有。但陈丽算个什么事儿,他们兄弟间的事儿需要她在中间挑拨吗?   方牧其实骨子里就有点儿轻视女人,这辈子,也从没兴起过结婚生子的念头,他不是这块料。   两人慢慢走在路上,街灯昏黄,路边的夜宵摊飘过孜然胡椒粉的香气,充满尘世烟火味道。老五和方牧一时都没有说话,这个情景令人的心变得格外柔软。很多年前,他们都还是学生,放学不肯回家,非得在外面磨蹭到天黑,尤其是方牧,往往要挨过晚饭,两个少年,书包拎在手上,踢踢踏踏地走路,说笑,有时候带一身伤,有时候满载而归,路灯的颜色,灯下的身影,令人昏眩。   老五像忘了先前的嫌隙,摸摸肚腩,“有点饿了,有钱不,买点儿烧烤吃吃。”   方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那一桌一万块的人民币还没够你发挥啊,真是白瞎一身肥肉。”说是这样说,手还是伸向了口袋。   两人拼拼凑凑,找出一百零一块钱,穿着几万块一套的西装,民工似的蹲在路边吃烤串。老五忽然说:“这些年,生意越做越大,出入都是五星级酒店,开的是宝马奔驰,刚开始的时候,心里面确实挺膨胀的,虚荣、愉悦,谁拒绝得了啊。”   方牧比老五活得简单,他从来不想从前也不想太长远的事儿,没那么多春花秋月可以感叹,只是专心撸羊肉串。   老五叹了口气,问方牧又像是问自己,“你说人是不是会变呢?先前那么艰难的时候都过来了,现在却……”   这个问题方牧同样没办法回答他。老五感叹完毕,又低头默默地撸串子。他知道陈丽在想些什么,她知道他为他好,可,他不愿意——当初公司刚起步,他一时义气,为人作担保,结果借钱的人跑了,公司欠下一百多万,差点破产。是方牧咬紧了牙死挺着,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六十万,才使公司勉强度过难关。就是那时候,方牧成了公司最大的股东。这是属于男人间的义气,女人永远没办法懂。 ☆、第九章   方牧回去的时候差不多十一点了,屋子里还亮着灯。方牧提着烧烤,跨进院门,一眼就看见坐在廊下,拗着一个“举头望明月”姿势扮忧郁的小桃花眼。   那天小桃花眼得知父母决定协议离婚,并且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后,愣了十几秒后,忽然抱着屋檐下的柱子开始他的痛哭秀表演。作为熊孩子之父的方敛望着面无表情的方牧,又尴尬又无奈,深邃的双眼里满是忧愁。   小桃花眼就以这种丢人现眼的特殊技能留在了方牧这儿。   “这么晚了还不睡,当心永远长不高!”   方子愚抬头看见方牧回来,猴儿似的窜过来吊在他的胳膊上,“小叔,你买什么了?”这熊孩子十三了,个头长得不紧不慢一点儿不着急,加上神经粗,从来感受不到方牧身上那神鬼规避的气场,相当自来熟。   听见方牧回来从屋里走出来的方措,看见几乎吊在方牧身上的小桃花眼,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他不是方子愚,他学不来他的没心没肺,过早成熟的心智也让他即便心里想去亲近,也总是习惯性的克制,再加上方牧也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只要他嘴角哂笑着往上一牵,斜着眼睛看他一眼,他就不敢轻举妄动了。他在内心深处依旧将自己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这样的亲昵,是自己没有资格获得的。   他瞧不上方子愚这种幼稚的行为,但心里面又有着隐隐的羡慕和嫉妒,这种复杂的情绪让他极其看不惯方子愚——小马屁精!   方牧不知道小崽子心里所想,只将烧烤往桌子上一放,一手轻松地提拎起扒着自己的小桃花眼,放到椅子上,回头招呼方措,“赶紧过来吃,吃完了睡觉。”   烤串一路带过来已经有点儿凉了,但两个半大孩子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谁也没在意。   正吃得投入呢,方子愚这想起一出是一出的熊孩子忽然停止了进食,一双桃花眼直勾勾地望着前方虚空的一个点,半晌,有些飘忽的声音响起,“小叔,你说我爸妈真的会离婚么?”   “会。”方牧毫不犹豫地给出自己的答案,丝毫不顾及小孩脆弱的承受能力。   这个字一蹦出口,方子愚的小桃花眼迅速泛起桃花水,撒气地将竹签往桌上一扔,“大人就是无理取闹,身为他们的儿子,他们要离婚,难道不应该先征求我的意见吗?”   “得了吧,你出生的时候他们征求过你的意见吗?”方牧面不改色地往小孩心口补刀。   方子愚小同学想想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儿,顿时感到悲愤异常。方牧随手拿起一串烤鸡胗塞到他嘴里,“多吃点,这么笨,补脑子的!”   方子愚愤愤地将烤串拿下来,“我受到了伤害。”东西也不吃了,扭头进了房间。小小少年,首次体会到无能为力,那是他无论撒泼打滚也无法改变的大人的世界,心中终于涌起一种想哭哭不出来的忧愁。   方措见方子愚走了,无声地换到了离方牧更近的方子愚的位子上,阗黑的眼睛望着方牧。方牧抬抬眼皮,“干什么?”   方措斟酌了一会儿,才小声地问出了盘旋在他心头很久的问题:“如果方子愚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会一直住在这儿吗?”   方牧奇怪地看他一眼,“他有自己爸妈,离婚了也就只有他一个崽,再不济也还有他爷爷呢,干嘛住在这里?”   方措一愣,雀跃顿时涌上心头,很快如同解药似的溶解在他的血液里,驱散他心头的不安。是呀,方子愚有自己爸妈,有很多人爱他,愿意疼他养他,不像他,只有方牧,方牧是他一个人的。   这种独占欲在他心底扎根并且迅速生长,方措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不明白怎么会冒出这样念头,他有些惶恐,但却怎么也压制不了这样疯狂的想法。   方牧瞧着少年脸上的神色变来变去,还以为这孩子这几天因为临近中考压力大呢,抬手覆上他的额头试体温,嘴上问:“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方牧的掌心布满陈年老茧,粗糙得甚至有些坚硬,但干燥而温暖,这样毫无征兆地贴上方措的额头,方措本能地想要后退,却以强大的意志将双脚钉在了地上。   很多年了,随着方措年纪越来越大,两人之间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肢体接触几乎都不见了。方措是有意识地控制自己,似乎认为已经长大的自己再如同小时候那样依赖方牧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方牧的掌心在他额上,他一动不敢动,只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涌向耳朵,小声地回答,“没有。”   方牧却误会了方措那些细微的小动作,心里骂一句,小兔崽子,前些年还光屁股遛鸟,现在倒是连碰都不给碰一下了。收回手,难得和颜悦色道,“行了,早点睡,学习不要太累了。”   方措红着耳尖,点点头。   方牧拿起一串已经冷掉羊肉串,啃了一口,忽然想起什么,问:“你考试什么时候?”   方措不明所以,“下周三。”   方牧点点头,“这回考完,带你出去玩儿。”   方措愣了愣,似乎有点不敢置信,两只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方牧,眼珠子亮得能当探照灯。方牧被他的样子逗乐了,锋利的眉眼舒展开来,柔和下来,连绵的笑意点亮整张英俊的脸,如同小时候那样,伸手胡乱地撸了把方措的脑袋,直把他的头发都揉乱了,才故意沉下脸,“行了,睡觉。”   方措几乎是怀着一种神圣的激情边复习边度过考试前的最后几天。考试持续了两天,那两天出奇的热,考场上的吊扇老旧得如浑身骨折的重伤病人,吱嘎吱嘎地在头顶呻吟却不能缓解一丝燥热,方措的头脑却很冷静,他一丝不苟地答完最后一道题,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提前十分钟交了试卷。   走出考场,方措的心前所未有的轻快,甚至是雀跃的,他并不太担心自己的成绩,他的状态一直很稳定。他甚至做了一个他一直觉得幼稚不屑的举动,跳起来去攀折路边香樟的叶子。   学校外面,等满了顶着大太阳的考生家长,他目不斜视地走过,脚步越来越快,最后几乎是小跑着回到家,才进门,就听见一道惊天动地的嚎丧声,“我也要去,凭什么不带我去?不带这样偏心的,你是我亲叔吗?”   是方子愚这个二百五。   方牧被他吵得脑仁疼,听他这么问,顺嘴一回,“还真不是。”   可惜小桃花眼现在满心满眼都方牧和方措要去旅游,并且不带他,如同一只炸了毛的猫,什么都听不进去,“你不带我去,我就离家出走,我要去撒哈拉流浪!”   方牧轻轻松松地拎起几乎要挂到自己身上的方子愚小朋友,放到一边,指着一边抬着脑袋瞧热闹的粽子说:“出息啊你,瞧见没有,畜生都在看你笑话!”   小桃花眼鼻翼翕动,鼓着嘴巴瞪着方牧。   方牧斜他一眼,“你考试考完了吗?”   方子愚眼睛一亮,“那等我考完,就带我一起去!”   方牧不耐烦地挥挥手,“我考虑考虑。”   方措的心里,顿时升起一股怎么也压制不下去的愤怒,是对方子愚的,也是对方牧的。 ☆、第十章   小桃花眼的期末考比方措晚一星期,方措不敢去问方牧是不是真要带方子愚一块儿去,他都能想到他叔的反应,何况,他也没这个立场去反对。这样一想,他就有点儿伤心。但他天性里少伤春悲秋的基因。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家是青春慕少艾,想的是前桌女孩儿马尾辫下的雪白颈子,或者是运动会上女孩儿奔跑时胸前的涌动,小狼崽子却在暗戳戳地计划着怎样将碍眼的小桃花眼驱逐出境,还不能让方牧知道。   中考完,成绩暂时还没下来,他有的是时间计划这件事。有一回,方子愚这个二百五不知怎么上了院子里的那棵柚子树,半个身子卡在树枝上嗷嗷直叫。当时家里就只有他和方子愚,他站在屋子的阴影里,冷眼看着,脑海中忽然蹦出一个念头,如果方子愚从树上摔下来,摔断了胳膊……   他吓了一跳,太阳穴突突直跳,一直到小桃花眼完好无损地从树上下来,才挪动如同钉在地上的脚,转身进了屋。   这天,小桃花眼正盘着腿伏在课桌上写作业,方牧给他搞了一张小小的折叠桌,可以放在床上的那种,小桃花眼算是在方措房间里搭了窝,如今他就是那只前面吊根胡萝卜的驴,难得发愤图强一回,只是天性好动,做一会儿作业就喜欢东张西望试图找点儿新鲜事儿,找不到好玩的就低头抠自己手指玩儿。   方措躺在床上看书。小桃花眼上半身没形象地趴在折叠桌上,脸上还有一道圆珠笔的划痕,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着,最后落到方措身上,带点儿讨好地问:“你知道咱们去哪儿玩不?”他似乎认定了只要自己考完试,旅游名单上就有他的名字。   方措顿了一下,漆黑的眼珠子盯着书页上的铅字闪过一道光,不动声色地开口,“知道。”   “去哪儿?”小桃花眼的两眼都在放光。   方措眼皮也不抬地翻过一页,“西藏。”   “我知道,被称为人类生命的摇篮,世界最后一块净土,哇哦,cool!”小桃花眼一个激动,把折叠桌给掀翻了,课本、笔、试卷、修正液以及吃完的小核桃壳,哗啦啦全倒在床铺上,一片狼藉。小桃花眼嚎了一声,急急忙忙地爬起来收拾。   方措斜了他一眼,又悠悠闲闲地翻过一页书,“前天电视里还报道了,有进藏旅游的女大学生,在车里睡了一觉,就没起来了,可不就回归净土了。”   小桃花眼吃惊得长大嘴巴,结结巴巴道,“死……死了吗?为什么呀?”   方措吃惊地瞧了他一眼,为他无知感到不可思议,“你不知道吗,高原反应啊。没有经过的训练的人进入海拔高达三千米以上的地区,就会引发高原反应。很多人,前一天还好好地睡在旅馆,第二天就成了墓碑上的照片永垂不朽了。”   小桃花眼脸上的神色变换不定。方措却像没有看到似的,依旧用不紧不慢的语调继续说:“你知道西藏那地方,地广人稀,车开始十几个小时也见不到人,司机要是打个瞌睡,一不小心就冲出山崖了,连人带车可不就回归净土了嘛,连尸体都不用找了,因为根本找不到。这种事故一年也不知道要发生多少,新闻都懒得报道了。”说到这里,方措故意看了方子愚一眼,“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人死了以后,天上的兀鹫自然会发现,飞下来分食尸体,没十几分钟,就剩下一副白森森血淋淋的骨架,你的灵魂就被兀鹫带到了天上,就跟天葬一样,下辈子就做个小牧民,也是殊途同归。搞不好五六年后,还有秃头喇嘛来找你,说你是什么达赖的转世灵童。”   “谁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面色惨白地反驳。   方措相当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没说你会做和尚,我只是在说那里的习俗。”停了停,继续用没有起伏的声音说:“据说藏区有一种旱蚂蝗,平时只有牙签粗细,等吸饱了血,却比手指还粗,这种蚂蝗最喜欢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发现不了,等晚上睡觉,一脱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蚂蝗,你还不能用手抓,要用烟头烫,如果刚好没有烟头,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连皮带肉,蚂蝗掉在地上蠕动,你一脚踩下去,鲜血四溅,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浑身哆嗦了一下,差点崩溃,“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点意外于小桃花眼轻易的妥协,房间里静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说认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后仰,一下子摔在床铺上,两眼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声音里充满了水汽,“我妈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着说,“她跟我说去北京开个研讨会,很快就回来,可我不相信,我觉得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方措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以为方子愚没心没肺的,也已经接受了父母要离婚的事实,谁知道在他幼稚甚至无理取闹的表象下掩盖了他一颗敏感受伤的心。   他的眼睛还盯着书页,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其实也不是很久吧,他还是个孩子,五六岁,瘦骨伶仃的像只小猫崽,女人穿一条连衣裙,红色,如艳阳一样刺眼,是记忆里唯一鲜活的颜色。她俯下身,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很快会来接你的。”她转身,裙角翩跹,他看着,只能看着,那一抹红色和女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一起在记忆中远去,模糊。她没有来接他。   他觉得这一刻好像跟方子愚有了一种隐秘的感情联系,觉得方子愚其实也并没有那么讨厌。   也并没有那么讨厌的方子愚一个打挺,又重新坐了起来,仰头愁眉苦脸的地对方措说:“你们真的不考虑换个正常点的地方吗?远的不说,三亚就不错啊,阳光、沙滩、比基尼,还能潜水,搞得这么极端,又不是失恋。” ☆、第十一章   考试前两天,小桃花眼忽然跟方牧说,他要回家了,不跟他们去旅游了。   当时方牧正捏着小核桃吃,将核桃夹在拇指与食指关节之间,一用力,嘎嘣一下,坚硬的核桃壳就被他轻轻松松地捏得四分五裂,他将里面的核桃肉挑出来,扔到嘴巴里,听到方子愚的话,捏在手指间的核桃滑了一下,蹦了出去,一直蹲守在他旁边的粽子敏捷地飞身一跃,将核桃叼在嘴里,怕挨揍,飞快地奔出了屋外。   方牧被这畜生一系列无缝衔接的流畅动作惊到了,半晌扭过头看一脸认真的小桃花眼,怀疑他没带自己的人格起床。虽然方牧确实没真的打算捎上这小麻烦精,不过这小麻烦精忽然变得这么懂事,方牧也挺不适应的。   方子愚自己给他爸打了电话,乖乖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等他爸的车到了门口,很有礼貌地跟方牧说:“小叔再见。”   方牧愣了两秒,板着一张一家之长的威严脸孔,装模作样地点点头,“嗯,回家好好学习。”想了想又很没诚意地加了一句,“回来给你带牦牛干。”   小麻烦精背着书包,钻进他爸的车里,安安静静地坐在后座。   方敛关了车门,朝方牧点点头,进了驾驶座。   黑色轿车很快消失在老街。   中考的成绩下来了,方措考得不错,分数离全市重点还高出三十几分,足够笑傲群雄,填完志愿的第二天,方牧和方措就出发了。天刚蒙蒙亮,两人就起了,吃过早饭后,将帐篷、睡袋、备胎、备用电池灯一系列拉拉杂杂路上可能需要的野外生存工具扔上车。锁好门,粽子前一天已经送到老五那里去了,那狗东西一路上都焉头耷脑的,一副早期抑郁症模样,似乎知道自己被无情地踢出了旅游的队伍——这狗东西都快成精了。   时间还早,温度还没有升上来,吹进车窗的风是凉软的,街上人很少,天边是即将破晓的瑰丽,方措的心带着雀跃,随着微微颠簸的越野车,一路向西。   白天开车,遇到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来,临行前,老五扔给方措一台单反,对于他们出去旅游居然不带相机的行为表示了惊讶和鄙视,方牧同样用“回来给你带牦牛干”给打发了。相机到了方措手里,被研究摆弄了两三天,彻底解锁了老五从来都用不上的那些复杂而强大的功能,从此以后,这相机就跟长在了他手上一样,随时随地的都在拍,中午吃饭的小饭馆名字、路边打架的野狗、天空、不修边幅的方牧——当然这种时候,通常会被方牧一巴掌拍远。   本来就不大讲究外在形象的方牧,出来后,经常两三天都不刮胡子,唇上下巴一圈青色胡茬,这形象已经快跌停板了。   晚上就找便宜的小旅馆住,这种旅馆通常设施简陋,人员龙蛇混杂,不过两个男人,也没那么讲究,方牧开了一天的车,通常是随便洗洗,倒头就睡,可苦了方措。   就在第一个晚上,基于房间隔音措施差、认床、首次出门旅行的兴奋等综合原因,方措失眠了,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两眼无神地瞪着天花板,脑子像停不下来的马达,一直到快十二点的时候,方措迷迷糊糊才有了隐约的睡意,楼上房间忽然响起了吱嘎吱嘎一种持续的而倒牙的声音,方措一下子被惊醒了,先是恼火,等反应过来那是什么声音后,浑身的血液顿时奔腾了起来,全流向脸部。   方措一动不敢动,黑暗中,一张俊脸越涨越红,像一只只要轻轻一戳就能瞬间爆炸的气球。十五六岁的少年,本来就是血气方刚,加上急剧变化的身心,让他的身体里时刻充斥着一种无法排遣的躁动和郁气,他生气,又觉得羞耻,闭着眼睛不敢往隔壁床的方牧瞄上一眼,就怕方牧发现自己已经听到了那种暧昧而引人遐想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楼上的声音消失了,方措松了口气,才发现因为过于紧张,身体不自觉地紧绷,放松下来后才发现浑身酸痛,正当驱除脑子中的杂念,准备再次入睡时,楼上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第二天,方措顶着两只巨大的黑眼圈无精打采地坐在旅馆对面的面馆里吃早饭,坐在他对面的方牧看他一眼,貌似关心地问道:“没睡好?”   “嗯。”方措低着头吸面。   “太吵了?”   方措含含糊糊地又应了一声,得到了方牧毫不留情地数落,“这素质,啧,想当年我在部队,头顶子弹乱飞也照睡不误,生死关头,哪来那么多计较!”他似乎心情很好,难得会提起自己在部队里的事,方措一时忘了吃面,抬头望向方牧。   啪,额头上被方牧拍了一张餐巾纸,方牧咧嘴恶劣一笑,戏谑道,“来,送你的至理名言。”   方措连忙将餐巾纸拿下来,上面是方牧龙飞凤舞地一行字,“祝方小措小同学早日成为真正的长齐毛的大帅哥。”落款是,你朝思暮想的小叔。   方措的脸迅速充血,眼看马上就要爆了,是羞愤,羞窘,他那个混蛋监护人,根本什么都知道,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做了一个他在头脑清醒的时候绝不会有的举动——将那张餐巾纸揉成一团,狠狠地朝方牧那张欠揍的脸扔去。   方牧哈哈大笑,笑声都引来了面馆其他人的注意,他轻轻松松地接住纸团,拉开椅子站起来,朝停在外面的悍马走去,经过方措身边时,还恶劣地提醒,“快点吃,吃完上路了,我的小童子军。”   一整天,方牧的心情都处于艳阳高照,他甚至还哼起了荒腔走板的调子,而与此相对的,方措的脸色就一直处于阴有阵雨的状态,心中郁愤无从排遣,只好白瞎一张俊秀的小脸。 ☆、第十二章   第三天,他们开始进入藏区,沿路风景已与前几天大为不同,悍马在荒野里孤独地奔驰,天空高远,蓝得没有一丝杂质,飘着洁白的云朵,连绵的远山并不如南方的山那样翠绿而生机勃勃,使得视野饱胀,而是峻峭的黄色,刀削斧凿一般的锋利冷硬,在旷远的天空下,显得神秘无比。视野里,久久的没有人烟,偶尔见到一群涉水而过的牛群,城市已经离自己很远很远了。   方牧教他开车——眼睛不要盯着方向盘,注意看前面,不要老是踩离合器,用油门和刹车控制速度,行,走吧——他绝不是合格的教练,简单教会方措开车基本要领,坐在副驾驶座看着他开了一段路,就双手抱胸闭上眼睛假寐,全然不担心将自己的小命交给一个马路新手,用他的话说就是,这样的路都开不好,那还是赶紧下车让那几头蠢牛对着你的脑子踢几脚,或许还有救。   或许男性体内天生具有对机械之类的东西的热情和天赋,他很快沉迷于驾驶的乐趣,享受那种掌控全局舍我其谁的感觉。   行至子梅垭口,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帕拉丁,有人朝他们拼命挥手,大约是车子在路上出状况了。方牧将车靠边停下,一个穿着蓝色冲锋衣的年轻帅小伙跑过来,“您好您好,我们车子打不着火了,能不能帮我们看看?”   方牧熄了火,跳下车,朝帕拉丁走去。车内有一个窝着睡觉的年轻女孩儿,两人估计是情侣,也是来自驾游的,见到有陌生人过来,窸窸窣窣地起来,下了车,跟方牧打了声招呼,就跟小伙子一块儿探头瞧方牧打开车前盖,检查车子的状况。   “电瓶有些年头了,估计是亏电。”   小伙子解释说:“是有些年了,来之前本来还想换一个的,昨晚就考虑到这个问题,都没敢开暖气,不过车子停在路边,还是开了示廓灯,照理来说也不可能一晚上就把电给漏光了啊。”   方措从车上爬下来,走过来问方牧:“怎么了?”   “没事,可能是低温加老化,先接线试试。”方牧将车子开到帕拉丁旁并排停好,熄火,从自己车里找出了跨接线,下车将两辆车的电瓶接在一块儿,然后跳上车,对小伙子喊道,“你进车去,让你发动的时候再发动试试。”小伙子听话钻进自己的车子,方牧踩下离合器,点了火,车子微微震动起来,引擎发出均匀的呼啸声,方牧扯着嗓子喊:“可以了。”   旁边小伙立即试着发动车子,果然已经顺利点火了。   小伙下车,过来道谢,“太感谢了,你不知道我们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连只活的牲口都没看见,眼见着天就要黑下来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聊天间得知两人是从杭州来的,沿318国道一路向西前往拉萨。这样的旅行者在西进的路上并不少见,方牧他们还碰到过一个广东的小伙,刚从菲律宾支教回来,独自骑车进藏。还有朝圣的藏民,携儿带女,没走几步,就伏倒在地上,五体投地,虔诚地磕下等身长头。   方措第一次在车窗外见到,心仿佛被锤子猛烈一击,不知道他们何年何月,才能到达要去的地方。   晚上他们借住在藏民家里,那是典型的藏式民居,外墙用白石灰刷得雪白,门窗装饰颜色鲜艳的框架,垂着厚厚的布帘,门帘后光线昏暗,屋内低矮,也很小。空气中充溢一股烟雾及酥油茶、干牛粪的味道。主人皮肤黝黑眼神硬朗,不大会讲汉语,但很淳朴热情,给他们生了火盆,烧了酥油茶。   方措的高原反应有点上来了,要吐吐不出来,脑袋晕乎乎的提不起劲儿,捧着茶杯坐在火盆旁,听方牧用藏语跟主人聊天,他觉得惊奇,他从来不知道方牧还会讲藏语。   酥油茶是滚烫的,茶杯上有经年的油渍,方措喝不大惯,只小口地抿。   晚餐是典型的藏餐,藏鸡、土制血肠、耗牛肉、青稞面、青稞酒。主人扎吉老爹和他的儿子陪坐,女人孩子在另一边。   听扎吉老爹说附近有个很漂亮的湖,方牧决定去转转,原本以为方措因为高反会选择留隔着下,谁知道这小崽子犟得很,补充了点葡萄糖,背上单反义无反顾地跟方牧走了。   因为高原,平时十分钟的路也多花了一倍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湖很大,被群山包围,高原上的湖泊澄净得像天空的倒影,仿佛亘古万年的不变。湖水凉得浸骨,湖边有粉色的格桑花迎风招展,整个天地静谧如同洪荒。   方措被这一种大自然的美攫住,手中的相机快门不断,取景器里出现方牧的身影,他沿着湖边慢慢地走,慢慢地抽烟。   隔着相机,方措有恃无恐地从取景器上捕捉他的一切,甚至连他下巴的青色胡茬都清晰可辨。   黄昏逐渐沉寂,远处隐没于天光中的青黑色高山更为肃穆。天空彻底暗下来,美如天堂的高原呈现另一种可怖的景象。沉寂的深不见底的黑夜包裹住两个人,没有路灯,没有人迹,只有高原的夜风吹过湖面回荡在山间的呼啸,黑暗无边无际,像隐藏了什么危险。   黑暗中忽然响起悠远低沉的歌声,是用藏语唱的,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像从天外传来,是方牧,悠闲地躺在湖边,双手枕着脑袋,不知哪儿来的好兴致,简单的旋律不断地回荡,很好听。方措一时愣住,方牧抽空朝方措招招手,“过来。”   方措走过去,学着他的样子躺下来。夜晚的高原温度降得很厉害,他没有方牧的好火气,冷风直往他的脖子里灌,迅速地带走了他体表的温度,他的心脏缩成一团,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靠近方牧而不自觉地开始紧张。   方牧拿过他的单反,摆弄了几下,递给他看——取景器里是高原的星空,像砸碎了一颗硕大的钻石,大大小小的碎钻迸溅开来,散落在深蓝的天鹅绒上,散发着璀璨的光芒,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光芒。那是在城市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美景,天地间好像就只剩下自己和身边的人。方措一颗鼓噪的心脏渐渐沉寂下来,像被一团暖烘烘的火焰烤着。   方牧将单反递还给他,方措将相机放在自己胸口,完全没有要去将这样的美景记录在相机上的冲动。不知道躺了多久,从月亮落下到银河升起,方牧坐起身,点了根烟,拍拍方措,“好了,回去了。”   方措才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冻僵了。方牧见方措不见起来,回头一看,顿时明了,哂笑一声,“冻僵了?真是没用。”他将烟叼在嘴里,将方措拉起来,单腿跪在地上,用自己的双手用力揉搓他,从小腿到大腿,从手臂到胳膊,再是两颊,他的手粗糙而有力,几乎要搓下一张皮来。方措浑身都疼,却只拿一双星子般明亮的眼睛望着方牧。   他叼着烟,暗淡的星火照耀,锋利狭长的眼角眉梢,漫不经心的神情和专注的眼神,好像断崖独坐凝望翻涌云海心平如镜。方措的心猛的像被击打,一种仓皇和闷痛,他不由开口,“方牧……”声音因为变声期和寒冷低温,显得粗噶低压。   方牧抬头看他一眼,却没有等来他接下来的话。少年开了口,却只是感到茫然,心神好像被什么摄住,不知道要说什么,见方牧低下头去,又叫了一声,“方牧……”   方牧奇怪地看他一眼,一弹他的额头,“干什么,听你那公鸭一样的嗓音叫我的名字,很万念俱灰好吗?”他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居高临下地看少年,“好了,起来吧。”   他率先朝前面走去,山石被山地靴碾压得咯吱作响。   方措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默默地跟在男人背后朝扎吉老爹的家走去。 ☆、第十三章   他梦见很久之前的事,以为是早就忘却的,却在梦中再一次清晰的呈现。他还是五六岁的样子,极度嗜睡的年纪,那一天却无故惊醒,有灯光刺激着眼皮。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见母亲坐在床边的梳妆柜前,穿了一条大红色的长袖连衣裙,小心地用水钻发夹别好鬓边的发,拿起香水瓶往自己的手腕上喷了喷,又优雅地抹在耳后。   母亲是很漂亮的人,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美或是精雕细琢的精致,而是一种相当柔和纯净的女性之美。那几乎是年幼的他对女性世界所有丰沛连绵想象的来源。   她并没有注意到已经醒过来的他,转过身打开衣柜,开始收拾行李。他小心地伸出手,拿过梳妆柜上的香水瓶,瓶里只剩下底下浅浅一层淡紫色的透明液体,有很好闻的味道,跟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他拿着手上,又混混沌沌地睡去。   他被推醒,睁开惺忪的眼睛,看见母亲就站在他床边,神色平静,外面天色未大亮。她没有去哄他,只是拿过衣服往他身上套。他不吵不闹,睡眼朦胧地任她作为。   她给他背上自己的小书包,书包里有他的衣服和她买给他的巧克力,拉着他打开房门,走在春天凌晨的小路上,天空还有未暗淡的星光,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她走得很快,紧紧抓着他的手腕,他一声不吭,奋力地迈动自己的小短腿,不敢要求抱,母亲身上宽大的裙摆被风吹起来,笼罩住了他的脸,视野里是一片漠漠的红,他听到母亲的高跟鞋咔哒咔哒穿过寂静的石板路。   她领他在一幢房子前停下,弯腰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会很快来接你。”   她走了,他背着书包手上拿着那个香水瓶,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初春的的凌晨,雾霭中有冻得渗透到骨头里的寒气。   方措醒过来,屋子里的火盆已经熄了,他觉得冷,薄薄的板屋抵挡不住高原的寒气,无论是蜷缩、伸直、侧卧、平躺,依旧是冷,双脚沁凉入骨,一直折腾了很久,才又有了隐约睡意,依旧是连篇累牍的梦境——方牧站在又脏又破的悍马旁边,抽烟,他很年轻,但眼神黑沉,像深渊一样,看不到底,他看他,像打量一件物品,忽然伸手抓住他的瘦骨伶仃的胳膊将他拎到自己面前。方措本能地害怕他,因为瘦而显得特别大的眼睛鼓鼓地瞪着他。他抓起他啃得秃秃的十根手指,微微蹙眉,然后像丢掉一件无用的垃圾一样将他拎到一边,一言不发地进了车,铁家伙轰鸣着开了十几米远,又停下了。男人从车上跳下来,沉着脸大步地朝方措走来,随手拎起连踹带打的小孩儿走进了那扇门。   很杂乱的梦,有的真实,有的虚构,他一直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很累的。   早上起来,高原反应奇迹般地消失了,他走出门,外面的阳光非常炽烈,方牧站在悍马旁对着后视镜用一把匕首刮胡子,在高原强大的白光下,他脸上每一道线条都清晰无比,也英俊无匹,跟周围那些色彩斑斓的经幡、装饰物毫不违和。   方措站在门口,有些恍惚,看见这样的情景,竟一时分不清楚现实与梦境的差距。   方牧刮完胡子,朝着后视镜臭美地摸摸自己的下巴,吹了一声口哨,用指腹轻轻地刮掉粘在匕首上的胡茬,抬头看见方措傻不愣登地呆看着自己,轻佻一笑,“来来,方小措小童子军,小叔给你刮刮胡子。”   方措的脸一沉,扭头就走。   方牧上前一步,手臂一挥,轻轻松松地将少年勾回了自己身边。他赤裸的被高原紫外线晒得微黑的手臂紧贴住方措的脖子,方措忽然一个激灵,像被一道电流击中,顿时手脚发麻,如同木头一样被方牧揽着,他能够清晰得感觉到方牧勾着自己脖子的手臂里隐藏的力量,以及被阳光晒得有些烫的温度。   进入青春期后,好像要把前些年的补回来一样,方措的个子是见风就长,已经长到方牧下巴的位子,但是瘦,跟张剪纸似的,单薄得厉害。下巴上的胡须也不是成年男子的黑硬,只是虚虚几根。方牧捏着他的下巴,饶有兴致地用匕首在他脸上比划。   方措头昏脑涨,视线里是方牧下垂的眼睑,笔挺的鼻梁一半暴露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中,他的心脏不受控制地鼓噪起来,他为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心情感到一种羞耻和慌张,几乎是下意识地用力推开方牧。   方牧没有防备,锋利的匕首划过少年的下巴,很快渗出鲜血。方牧一愣,甩了甩匕首,挑眉,“干什么?”   方措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只好阴着脸,闷声闷气地说:“我自己会刮。”   方牧忽然凑近,嘴角挑一抹恶劣的笑,拍拍他的小脸,“哟,小兔崽子毛还没长齐,翅膀先硬了。”   方措莫名被他这种轻佻的态度激怒,为他那种不经心的轻慢而愤怒,挥手想要打掉了方牧的手。方牧连眼睛都未瞧,轻松抓住方措的爪子,一个反手,就将他反身扭住了。   少年的反应也很快,迅速用另一只自由的手朝后,肘击身后的方牧。方牧侧身避开,膝盖上顶,击在少年的后腰上,手顺势往前一送,少年向前踉跄了几步,差点没跌在泥地里摔个狗吃屎,好不狼狈。方措的头脑一热,转身蛮牛似的冲过来,抱住方牧的腰,还没等将他抱起来摔在地上,就感觉到方牧双手合拳一下砸在他的背上,直接将方措砸趴在泥地里。   方牧抓抓脸,居高临下地看着方措,冷声道,“得到机会,就要好好把握,别像流氓打架似的,没用!”说完,他就进了屋。   少年趴在地上,脸涨得通红,阳光穿透云层,热辣辣地击打下来,像直接的棍子打在脸上。他不想要表现得那么没出息,他不再是那个可以被方牧单手拎起的小耗子似的孩子,他每天早晚都要慢跑半小时,他练拳,通过高强度的训练试图将自己的肉体淬炼得更加强壮,他也确实拥有在同龄人中引以为傲的出色的体能和反应能力,他觉得自己至少比从前,强大了一点。   这种自信,在方牧面前,再次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方措自己闷声不吭地从地上爬起来,掸干净身上的尘土,走到院子里的水缸旁,舀了一勺水,将下巴的伤口冲洗干净,走进屋,他那无良的监护人正在收拾东西,瞧见他,目光故意往他下巴遛了一圈,眯起眼睛笑得很纯良。   方措憋着一口气,没理他,目不斜视地打包好自己的东西,放上车。   跟扎吉老爹告辞后,他们继续上路。 ☆、第十四章   碰上高原难得的大雨,车子在半路上爆胎,方措举着手电照明,方牧穿着厚厚的雨衣,顶着暴雨蹲在地上给车子换上备胎,到达拉萨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他们预订的藏式家庭小旅馆一过晚上十二点就关门,扯着嗓子叫了老板娘来开门。进了房间,脱掉彻底湿透的外套和鞋子,就着火盆烤火,老板娘送来一壶酥油茶,一大口灌下去,热热的液体落入肚腹,凝滞的血液一下子快速运动起来,整个人才仿佛活过来一样。   洗手间是公用的,跟高中宿舍差不多,好在热水二十四小时供应。午夜时分,公共卫浴室里没其他人,方牧在军营里待惯了,训练完,一大帮浑身臭烘烘的大男人一窝蜂涌进公共浴室,一眼望过去,全是白花花的屁股。他没想那么多,三下两下脱掉身上的衣服,拧开莲蓬头,冒着白气的热水从头顶冲刷下来,淌过他坚毅的下巴和身上沟沟壑壑的伤痕。那些伤痕像男人的勋章,每一道都掩藏着一个方措不懂也不曾参与的故事。   方措一时只知道呆呆地盯着看。察觉到他的目光,方牧扭过头,嘴角挑起一抹笑,“怎么,羡慕啊?”   右手握拳,曲起小臂,只见原本还只是强健却并未见多少肌肉的手臂迅速隆起肱二头肌,饱含着惊人力量的肌肉如同山峦般起伏,每一条线条都流水一样的流畅利落,蕴含着某种合乎自然的美感,那是一种纯阳性的,令人血脉贲张的魅力。   方措只觉得鼻子一热,仿佛有热热的液体流下来,心中一慌,赶紧扭过头,小心地按了按鼻孔,耳边传来方牧的哈哈大笑。他神经粗得堪比跨海大桥的钢缆,又有水汽隔着,也看不清楚,只以为小崽子又被他打击到了,羞愤难言。这一路上,方措阴阳怪气的时候多了,他也没放在心上,哼着小调,快速地洗了个战斗澡,草草擦干,将毛巾往肩上一搭,嘱咐方措,“别洗太久了,会缺氧。”说完就出了浴室。   一直到方牧的身影看不见了,方措才转回身来,慢慢地放下捂着鼻子的手——是错觉,他并没有流鼻血,但那种被瞬间击中,全身血液翻涌感觉却清晰无比。热水从莲蓬头洒落下来,敲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激起一阵阵水雾,白茫茫的水蒸气中,他眼前又出现方牧如同猎豹一般优雅而极具攻击性的裸体,潺潺水流下坚实宽厚的肩膀,紧窄平坦的腰腹,如钢筋铁柱般笔直的双腿……   少年口干舌燥,清晰地感觉到尚且青涩的身体正发生着某种无法预料又难以启齿的变化。他的脸迅速风云变色,一阵红,一阵白,身体像被劈成了两半,一般浸在刺骨的冰水中,一半忍受着烈火的煎熬。   回到房间的时候,方牧已经睡了,直挺挺地如同一具尸体一样。方措站在黑暗中定定地看着,想掀起被子摸摸厚实坚硬的胸肌,甚至想凑过脸,嗅闻他身上沐浴过后的肥皂香气和男性荷尔蒙味道。他被自己这种大胆的念头吓到了,几乎有些仓皇地掀开被子躺进自己的床铺,一颗心还砰砰直跳——怎么会呢,他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念头?方牧知道吗?他察觉到了吗?如果他知道了自己在心里这样猥琐地意淫他,他会怎么样呢?会气得想杀了自己?还是后悔把他养大?   方措胡思乱想,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理不清。第二天起来,少年脸色青白,萎靡不振,方牧还奇怪地看了他好几眼。   他们住的旅馆,有个不小的院子,支着几顶红色太阳伞。游客在这里汇集,又匆匆四散,去阿里,去珠峰,去纳木错……拉萨多的是这种全副装备精良,穿着名牌冲锋衣登山鞋戴着大太阳镜咋咋呼呼热热闹闹的游客,他们以攻略一个又一个著名景点为目标。方牧和方措却没什么目的地,这趟旅程行至拉萨,已接近尾声。   高原早晨的阳光温柔而亮烈,缓缓地在旅馆斑驳的墙体移动,远处有转经的铜铃声,一条黑色的土狗懒洋洋地躺在他们脚边。这是他们在拉萨的最后一天,准备吃完早饭搭泽当的班车去桑耶寺,那是藏传佛教第一寺,相传为仓央嘉措前生——莲花生大士所建。   早餐是面包、浓稠清淡的酸奶,少年忽然抬起头问方牧:“方牧,你为什么不结婚呢?”少年黑色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方牧。这几天,他异常沉默,并没有表现出这个年纪的少年在外旅行时的兴奋,仿佛有很重的心事,眉宇间总有些郁郁寡欢。   是呀,为什么不结婚呢?从前方措还小不懂,现在,他隐隐约约已经明白,世间男男女女,千千万万的个体,最后却总是殊途同归地走向同一个目的地——家庭。   方措的心里还有一个隐隐的期待,方牧不结婚,是不是为了他呢?   方牧抬抬眼皮,“干什么?”   少年表现出难得的执着,“胖子叔都要结婚了,你为什么不结婚呢?”   方牧极其没耐心,“你怎么那么多为什么?你是个十万个为什么吗?”   少年抿了下唇,没吭声。方牧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凑近方措的脸,“你小子不是早恋了吧?”   方措眉心一跳,不等他否认,他叔就一副看透他本质的表情,“一恋爱就奔着结婚去,目的性太强了,不好。”   “我没——”   方牧压根不听他的,大仙似的挥挥手,颇为神棍地说:“别太认真,没前途的。”   方措彻底被他叔那神奇的脑回路打败了,这个话题就此结束。   桑耶寺在山南,去往藏南谷地的路大半是土路,越接近路就越破,但风景越好。去往桑耶寺要渡江,雅鲁藏布江见面宽阔,沿江绵延着几公里的野生桃树,白云在脚底下悠游,远远地看见对岸卧在阳光底下的桑耶寺。桑耶寺不比拉萨的寺庙那样热闹,沿着转经回廊慢慢地走,然后走进阴暗的大殿,墙上有史诗般的壁画,色彩明丽,线条粗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他们在桑耶寺消磨了一个下午,晚上住在那里,第二天才回拉萨,然后收拾行装,启程回家。   车子开动的瞬间,方措不由地回头望向被自己逐渐抛在后头圣城,敏感地察觉到,这一次的西藏之旅明明白白使他发生了某种变化,他还不知道,这一种变化将会怎样影响他的生命历程,十五岁的少年,还想不了那么长远,他只是陷在一种对男性,或者说对某一特定男性身体的憧憬和自我厌恶的循环中,一边亢奋着,一边畏惧着,如同人格分裂。   五天后,他们回到家,车子刚开进老街,就与方敛的黑色轿车不期而遇,预想中的小桃花眼打开车门像只袋鼠似的快乐地蹦下来的场景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方敛憔悴而焦急的脸,那张英俊而斯文的脸上一双眼睛熬得通红,看见方牧说了第一句话,“小鱼不见了。”   方牧一愣,口袋里的手机嗡嗡震动了几下,他摸出来随意一扫,是有短信进来了,上面只有一句话:四面佛入境了。   未显示号码。 ☆、第十五章   方敛跟着方牧他们进了屋,半个月没住人,屋子里空气里窒闷,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腐朽的味道,方措放下行李就急急地打开窗户通风,又忙着洗干净水壶烧水。   方敛坐在凳子上,因为疲倦、焦急,神情显得有点呆滞。他使劲揉了揉僵硬的脸,使得自己精神点,缓缓说道,“他跟我说要跟同学去出去玩,他那个同学我也知道,他爸爸是我的一个小学同学,从前两个人就玩得挺要好,那孩子还在我们家住过几天,所以他这么一说,我根本没有怀疑。他近段时间因为我跟他妈妈的事,一直闷闷不乐,也不愿意跟我讲话……我对他心有愧疚,管得也没以前那么严……”   他显得颓丧,“昨天我刚巧遇上我那个同学,才晓得他儿子去了澳大利亚夏令营,根本没跟他在一起。我问遍了他的老师同学,只知道他向同学借了钱,但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我还在想,他会不会来你这儿?”   水开了,方措倒了两杯水,小心而无声地放到方敛和方牧面前,然后静静地坐在方牧旁边,听他们说话。   方牧点了一根烟,“亲戚那边找过了吗?”   方敛又揉了把脸,摇摇头,“还没,小鱼平时不大喜欢上亲戚家玩,我爸现在还不知道小鱼不见了,阿姨过世后,他的身体也一直不大好,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讲。”   方牧一时没说话,倒是方措,看看两个沉默的男人,小声地开口,“他会不会去找他妈妈了?”   方敛一愣,“可他妈妈在北京!”这话一出口,脑中却茅塞顿开,他神情严肃地站起来,摸出手机走到院子,估计是给远在北京的妻子打电话。   方牧将目光转向方措,“你怎么知道他去找他妈妈了?”   方措面色不变,“猜的。”   院子里方敛讲电话的声音忽然大起来,似乎跟电话那头的人起了争执,他这人一向将温和刻进骨子里,很难见他有情绪激动时刻。很快,声音又低了下去,他又讲了几句,挂掉了电话,走进屋来,对方牧摇摇头,“他妈妈说小鱼没在她那里,也没有联系过她。”   方牧沉吟片刻,说道,“你把他妈妈在北京的住址给我,我去一趟北京。”   方敛一愣,很快反应过来,“还是我去。”   方牧想也不想地拒绝,“你待在这边看情况吧,别让你爸跟着急,或者小兔崽子自己把钱花完了会乖乖回来,他娇生惯养惯了,吃不了苦,北京那边我熟,有朋友可以帮忙。”他说一不二,一旦有了决定,没有别人置喙的余地。   方敛一时心下复杂,他知道方牧一向不大跟他亲,也并不将他当成大哥,这回却不遗余力地帮忙,出乎他的意料,他欲言又止地看了方牧一眼,最终只是点点头,离开了。   方敛一离开,方牧就给航空公司打了电话,确认了最近的飞北京航班。打完电话,转头正想吩咐方措几句,一直没有吱声的少年忽然开口了,“我也要去。”   方牧瞟了他一眼,“你添什么乱?我去干正事。”   少年屁颠屁颠地跟着方牧进了房间,锲而不舍地争取自己同行的名额,“我不会给你添乱的,我自己会乖乖待在宾馆,不会乱跑的。”   方牧充耳不闻,少年有点急,不由地提高了声音,“方牧——”   方牧忽然回过头,锋利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睇着少年,少年被他的目光摄住,抿紧嘴角不再说话,高原紫外线暴烈,少年俊秀的脸上留下被灼伤的痕迹,皮肤黑得油亮,看起来像一只烤熟的面包,有点可笑,只是黑色的眼睛里写满坚持和哀求。   方牧似乎拿他无法,不情不愿地啧了一声,“算了,你要跟就跟,先说好,这回可不是去玩儿的,你要给我惹麻烦,我就活活把你给弄报废了。”   方措一愣,方牧竟就这样容易同意了,他知道他叔有多难被说服,一时之间,有点不敢相信。方牧瞥他一眼,顺手扔给他一瓶在西藏买的搽脸油,香味拙劣,但对晒伤有很好的疗效,挥挥手将少年赶走了,垂下眼睑,裤兜里紧贴着大腿的手机屏幕好像有温度般,隔着布料灼烧着皮肤。   那条意味不明的短信如同乌云一般盘旋在方牧的心上,他嗅到一丝风雨欲来的气息。   经济舱座位狭窄而拥挤,方牧的长手长脚根本伸展不开,委委屈屈缩了三个多小时,到北京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偌大的北京城如同一只五彩缤纷的万花筒,迷人而炫目。   方牧和方措上了一辆出租,出租车司机一张嘴评论时事臧否古今人物,完全不需要打草稿,一路开一路侃,中心思想是开出租的挣得太少了。方牧只闭着眼睛睡觉,窗外霓虹掠过他沉沉的眉眼,半分心思也不露。   车子在一条街口停下来,北京刚下过一场雨,空气里难得闻见清新的雨水味道,路面并不平整,坑坑洼洼的水潭映着霓虹,绮丽香艳。两遍的建筑新旧夹杂,既有由老北京四合院改成的酒吧,也有现代拔地而起的新建筑,互为犄角,相生相克着。   方牧站在街口,似乎有点儿迷茫,半晌才迈开步子朝里面走去。方措紧紧地跟在他后面,街上寂寞地回荡着两个人的脚步声,偶尔有一辆跑车轰鸣着从他们身边经过,溅起一地水花。   方牧目不斜视地进了一家门脸毫不起眼的酒吧。动感而嘈杂的音乐,昏暗而眼花缭乱的灯光,眼神迷醉的男男女女,看起来,这个酒吧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方牧径直走到吧台边坐下,要了一杯威士忌,顺便给方措要了一杯果汁。酒保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子,长相平凡却很舒服,给方牧倒完酒后就低头认真而熟练地擦拭着酒杯。   方牧一口将杯中酒喝尽,将酒杯推向酒保,就在酒保放下杯子要给他添酒之际,他用手将杯口盖住了,目光盯住酒保的眼睛,“我找小刀。”   酒保的眉心一跳,若无其事地笑开来,“找人应该去警察局啊,先生找错地方了吧?”   话音未落,方牧直接抓了酒保的衣襟往下一拉,酒保就被迫压在了吧台上,这边的动静引起了旁边正在打台球的两名彪形大汉的注意,两个人迅速地围过来,就在一个大汉蒲扇般的大手试图从后面扳过方牧的肩膀,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点颜色瞧瞧的时候,方牧已经顺势抓住他的手,反手一扭,不过是几个瞬间的事,两个如铁塔般高大,浑身上下纹满纹身,凶神恶煞的大汉已经如同幼崽般被方牧扭住了手,挨个压在吧台上。   有些胆小的酒客已经纷纷付账离开,剩下的,也离得远远的,好奇又畏惧地看着这边。   方牧周围,形成一个两米左右的真空带。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一道嘶哑的如同指甲划在玻璃上那样难听的声音响起,“为什么你每次来都有这么大的动静?”   不知道什么时候,酒吧的阴影处,站着一个拄着拐杖的男人,一定古里古怪的礼帽下露出乱糟糟的灰白头发,一张脸如同僵尸一样青白刻板。   方牧放开对两个大汉的钳制,对方措吩咐一句,“乖乖待在这儿。”说完就跟着那个古怪的男人进了酒吧里面。   酒吧里面别有洞天,装饰极尽奢华之能事,满目炫目。男人进了自己安乐窝,悠然自得地给自己点了一根雪茄,声音粗噶地抱怨,“我是做正经买卖的,多几个像你这样的客人,我干脆关门大吉算了。”   方牧自口袋里拿出一卷用橡皮筋扎着的美钞,弯腰放到茶几上,开门见山道,“帮我找一个人。”   男人回头瞥了眼钱,将雪茄放到嘴里,吸了一口,又缓缓吐出白色的烟,闭上眼睛享受那一口回味,然后才颇有感慨地说:“你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变。”   “你却像半只脚已经踏进棺材了。”方牧毫不留情地说道,在打击人方面,他总是显得真挚而不留余地。   男人裂开嘴,毫不在意地笑笑。不知是否是因为长久未笑的缘故,他笑起来十分僵硬,仿佛脸上的肌肉都不受自己的牵引,因此没有半点和气,反显得鬼气森森。   方牧将一张照片连同钱一块儿放在桌上,照片是在游乐园拍的,照片中的方子愚站在摩天轮下,手上拿着棉花糖,笑得一脸白痴,“他叫方子愚,大概两天前到北京的,我需要尽快找到他。”   男人将照片拿起来,古怪地看了方牧一眼,“你儿子?”   “谢谢,你可以跪安了。”   男人似乎觉得有趣,发出粗噶难听的笑声,“只要人在北京,最迟明天晚上,我给你消息。”   此行重要目的已经达成,方牧站起来准备走了,男人忽然开口,“你知道有人在买你的消息吗?”   方牧的动作一顿,男人手里掂着方牧留下的一卷钱,意味深长地说:“如果我今天转手把你出现在我这儿的消息卖出去,赚得可远远不止这些。”   方牧转过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什么也没说,径自出了房间。   轰鸣的音乐声潮汐般涌来,酒吧里已经恢复之前的热闹,方牧一眼看到方措坐在吧台前面的位子上,面沉如水,小口地啜着果汁,一个戴着耳钉的一脸纨绔的年轻男子,一手撑在吧台上笑嘻嘻地说:“哟,这是谁家丢的小孩儿,赶紧打110领回去!”   话音刚落,就听见身后一个皮笑肉不笑的声音,“谢谢,我家的小孩。”   一直默不作声的少年听见这个声音飞快地转过头,眼睛一亮,就看见方牧一手插兜姿态闲适地站在那年轻人后面,一手拎住那人的后衣领,毫不费力地将他扯离了吧台。   年轻人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刚上前一步正欲找回场子,就见两个彪形大汉一左一右地夹住自己,饱含威胁的眼神令他不敢动弹,灰溜溜地回了自己的朋友堆里。   “方牧——”少年下了高脚凳,看着方牧,好多问题滚到喉咙口,临了,却又闭紧了嘴巴。方牧招呼一声,“走了。”率先迈开步子,出了酒吧。   凌晨一点的北京依旧灯火通明,街道上空无一人,有拉着红色警报的莫名车辆呼啸而过。方牧找了一家小旅馆,要了个标间,草草洗漱一番,躺在床上,疲倦如同一只鬼鬼祟祟的影子,占领方牧的身体,却丝毫没有睡意,他随手比划着手中个匕首,锋利的匕刃倏忽划开黑暗,白光又瞬间不见了。他陷在自己的思绪里,也没有注意临床的方措一直没有睡着,睁着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看了很久,终于忍不住了,“你在担心方子愚吗?”   方牧被他的突然出声吓了一跳,回过神来顺口骂了一句,“担心个屁!”   方措沉默了很久,忽然窸窸窣窣起床,竟爬到方牧的床上来了。方牧眉心一跳,恶声恶气道,“干什么?”   方措已不是孩子,跟方牧挤在一张床上,身体大面积地接触,温度彼此传递,让方措不由自主地脸红,但他闷不吭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不让自己表现异样。出乎意料的,方牧竟没有坚持赶他下床,只是很不客气地骂了一句,“小兔崽子,没一个省心的。”竟也随方措去了。   大约他也需要其他什么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黑暗中,方牧教起少年如何使用匕首来,劈、刺、削……瞧着少年灵活地转动匕首,他忽然开口,“你好像从来没有问起过你父亲?”   少年一愣,抿了抿嘴唇,“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怎么没见过?”方牧反驳,“不过是你年纪小忘记了。”   方措没有说话,也不知可以说什么。静默伫立在两人之间。良久,方牧有些悠远的声音响起,“有一回我们出任务路过,你爸偷偷去看过你,你长得跟只猴子似的,你爸笑得那傻样,像只煮熟的蛤蜊,我都能瞧见他恶心的扁桃体了。你跟你爸一点也不像,你爸就是个二愣子,一根筋……”   他的声音低下去,终于彻底消了谈兴,沉默半晌,他又恢复人神共愤的狗脾气,不耐烦地踹了方措一脚,“行了,滚回去睡觉。”   少年被方牧踹下床,也不敢抱怨,默不吭声地刚想爬上自己的床,就听见方牧说:“回来,把匕首给我,这东西不能给你。”   少年遗憾地将匕首递还给方牧,心中颇为可惜,他还以为方牧忘了呢。 ☆、第十六章   虽然向方敛要了方子愚妈妈的地址,但方牧并不打算过去。他天性里就觉得女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实在没工夫没心情应付女人的哭哭啼啼。   第二天,方牧并没有出门,躺在旅馆房间的床上,交叠着双腿,兀自玩着手中的匕首,眉眼沉沉,有种不容人接近的危险气息。   方措不敢去打扰他,端端正正地坐在床尾看电视,将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小,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敲门声响起,方牧如同一只矫健的豹子从床上跃起,走去开门。   门外是昨晚在酒吧的酒保,依旧是那张平凡而温和的脸。方牧犀利的目光毫不掩饰地打量他,半晌,晃晃身子,让他进屋。   小刀的消息来得很快,不过一夜的时间,已经有了方子愚的眉目。小兔崽子确实来了北京,还干了一件特别二逼的事儿,就在火车站门口,有十六七岁的模样的穿着校服的少年跪在地上,低垂着脑袋,黑黢黢的脸上仿佛几百年未掸了,面前一张用石子压着的纸,上书几行寒碜至极的字,大致意思是流落异乡,偶遇小偷,求好心人资助返校资金云云。   这种骗人的把戏老掉牙了,火车站门口客流量大,来来往往天南地北的人都在奔向自己的目的地,谁也不会停下来往这儿多瞧上一眼。但方子愚不仅看了,而且还蹲下身,认认真真地把纸上瞎编乱造的故事读了一遍。读完之后,被“爱的教育”洗脑过度的方子愚小同学从自己书包里摸出一百块钱端端正正地放到了骗子手里,顺便还将自己还没吃完的半包凤爪给了人家。   然后,方子愚小同学就杯具了,他的钱包被偷了。   方子愚并没有立刻发现自己身无分文这个事实,他做事还是具备一定计划性的,从他妈妈来北京那天开始,小小的少年心里就有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果然,过了说定的日期,他妈妈并没有回来,那时候方子愚就决定,他要亲自去北京把他妈妈接回来。他不相信他妈妈如果看到千里迢迢不辞千辛万苦前来寻母的儿子会不动容,会不心软?何况他长得这么可爱这么贴心,谁舍得不要他?   当然,这件事肯定不能让大人知道。方子愚从同学那里借了钱,成功骗倒他爸方敛同志,背着自己的小书包上了去北京的火车。他还算不是笨得太离谱,知道自己孤身一个小孩上路不安全,上了火车就瞅准了自己对铺的一家三口,凭着一张极具欺骗性的脸和惯会甜言蜜语的嘴,极力和人家孩子他妈打好关系,愣是让别人以为这是和乐融融的一家四口。   居然就真的有惊无险地到了北京。   他牢牢记得他妈在电话里说过的在北京的住址,出了火车站,就上了出租。等车到了目的地,要付车钱的时候,方小朋友才发现,钱包不见了。   啊啊啊啊啊啊!方子愚想嚎叫的心都有了,翻遍了书包和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也没找出一分钱,欲哭无泪的方小同学视死如归地看着司机大叔,“要不,您打110让警察抓我吧,我没钱付车费。”   司机:“……”   明白原委的司机大叔哭笑不得,“行了,下车吧,反正我也顺路去交车,就不收你车费了,丢了钱包是吧,那赶紧打电话给亲戚,别自个儿在外瞎溜达了。”   感受到首都人民善意的方子愚小同学默默地在心里给司机大叔发了一张好人卡,心中晴空万里,觉得此次北京之行前途一片大好,但现实立马给了他一个霹雳。   他妈给他的地址是一个酒店式公寓的,方子愚并不知道他妈住哪一层,只是抱着书包坐在大厅角落里供人休息的沙发上等他妈回来,等的时间长了,身子一歪就睡过去了,等到醒来的时候,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他摸摸开始叫嚣的肚子,站起来伸展了一下酸涩的手脚,就看见他妈回来了。方子愚还来不及摇着尾巴欢实地奔上去,就发现,他妈不是一个人。   跟他妈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男人,那男人身材高大,微胖,但风度斐然,两人并肩走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登对。他妈并没有发现千里迢迢到北京来的儿子,与男子有说有笑地走进电梯,那一刹那,方子愚看到那男人的手顺势扶上他妈妈的后腰,他如遭雷击,呆立在原地。   电梯门缓缓关上,方子愚一动不动,如同被一盆冰水兜头泼下,将满腔期待和兴奋浇了个透心凉,他感到一种背叛,委屈、伤心、愤怒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堵在胸口。   他不知道怎么走出那家酒店式公寓的,只是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北京街头,越想越伤心,越想越觉得自己是一株没有人要的苦菜花。直到饥饿的肚子给了他现实一击。   他忽然意识到,如今的他,身无分文。   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难道要他学火车站的少年弄张纸附上自己的悲惨经历跪在街边摇尾乞怜吗?方子愚小同学想了想,还是觉得这样太折损自己的自尊了,但要他转身回去找他妈,他也做不到。   小白菜方子愚委委屈屈地蹲在马路牙子上啃着仅剩的一块巧克力。马路对面就是一家电玩城,方子愚啃完巧克力,当机立断,决定混进电玩城看看。   电玩城热闹无比,各种电子音乐此起彼伏夹杂在一起。方子愚这里看看那里瞧瞧,转了一圈,最后站在一台机子后面,玩家也是个不大的男孩儿,看着也就十岁左右,书包扔在地上。方子愚看了一会儿,好为人师的毛病上来了,在人家背后喋喋不休地指点江山。   男孩忽然将手中的按键一放,站起来说:“那你玩儿吧。”   方子愚只愣了片刻,也很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方子愚他爸他爷爷都是文化人,也不知怎么回事,到了方子愚这儿,书念得乱七八糟,偏偏玩起游戏来就生龙活虎,小学一年级就敢跟六年级的对杀,到二年级已经在学校通杀四方,远近闻名,光荣地在家长会上被树为典型。方敛同志面上无光,于是痛下杀手,严格限制方子愚玩游戏的时间,从此方子愚小朋友再也没有在游戏上大展拳脚痛快屠龙的机会。   如今离家千里,难得捞着了机会,方子愚小同学立马将方敛同志的冷脸忘到了脑后,十根手指飞弹,一路高歌猛进,看得身后的小男孩热血沸腾,崇拜之意油然而生,恨不得立刻跪倒在地磕头拜师。   方子愚完全不知道他爸已经找他快找疯了,等肚子里的巧克力消化完了,他才依依不舍地站起来。小男孩意犹未尽,“哎,你怎么不玩儿了?”   方子愚摸摸自己的肚子,颇为伤感地说:“肚子饿了,脑袋中供血不足。”   小男孩一愣,这可是轮到自己表现的好机会,表现得好了,也许高手就会传他几手绝招,立马殷勤地说:“那我请你吃饭啊!”   方子愚看看眼前唇红齿白的男孩儿,有点怀疑地问:“你有钱吗?”   “有啊。”男孩儿蹲下身,拉开书包拉链一角,将手伸进去,摸啊摸啊摸出一刀红色的人民币,真的是一刀啊,整整齐齐砖头一样。方子愚眼睛都直了,再看向小男孩儿的时候就跟看着一座金光闪闪的移动金库似的——我操,活生生的富二代啊!   一大一小两个人直接上了电玩城楼上的肯德基,狠狠地吃了一顿,点了一桌吃的,一个汉堡下去,方子愚的肚子总算有了紧实的感觉,抬头问对面的男孩儿,“你怎么不回家啊?”   叫Oscar的男孩儿舔着手中的甜筒,鼓起嘴巴,半天才愤愤地说:“我离家出走了!”   “……”方子愚没想到相隔千里,居然会遇到同是天涯沦落人,顿时觉得缘分天注定,革命友谊飞速增长,两人吃完,又回到电玩城继续奋战。电玩城二十四小时营业,两人晚上就窝在休息区的沙发上,第二天早上起来随手揉一把脸,又投入游戏大业中。   一直拖到下午两点,两人才顶着通红的眼睛拖着海参一样萎靡不振的影子去肯德基旁边的牛肉面馆吃饭,两个人都没了前一天的精力,看起来像是刚从咸菜坛子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散发着一股过期的味道。热腾腾香喷喷的牛肉面一上桌,被热气一熏,方子愚忽然眼睛一红,掉下眼泪来,他不想在自己徒弟面前表现得那么没骨气,可眼泪就是不受控制,大滴大滴地砸在汤面里,桌面上——   他想他爸了,他想回家了。   Oscar手足无措,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两人哭得正伤心,面馆门口忽然传来一道阴测测的声音,“方子愚,给我滚过来!”   方子愚被这熟悉的声音一吓,瞬间瞪大眼睛,抬起淌水的小脸,尖叫一声,“小叔!”撒丫子就往门口的方牧奔来。   对座的Oscar一时忘了哭,愣愣地看着他新拜的师傅瞬间化身为摇着尾巴的拉布拉多犬,欢实地往一个神情严肃甚至有些冰冷的男人身上扑,可惜,他扑的动作被方牧危险的眼神制止了,方子愚急急地刹车,瞧见脸色跟方牧如出一辙的方措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装作没看到,抽抽噎噎地往方牧身后瞧,“小叔,我爸呢?”   方牧冷哼了一声,斜睨着的眼神刀片似的似乎要将小兔崽子片成北京烤鸭。   方子愚缩了缩脖子,委委屈屈拉拉方牧的衣角,湿漉漉的眼睛瞧着方牧,“小叔,我可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西藏好玩吗?你有给我带牦牛干吗?我昨天被蚊子咬了好多包,小叔……”   方措忍无可忍地翻了个白眼。   眼见着自己新拜的小师父就要跟家人回家了,Oscar忽然有点难过,也有点羡慕,忽然,他眼睛一亮,跳下座位,一阵旋风似的奔过方牧他们身边,“妈——”   楼梯口出现一个穿着白色香奈儿套装的女人,盘着精致的长发,戴着太阳眼镜,见到男孩儿,急急地摘下眼镜,露出妆容也掩不住的憔悴,接住扑过来的男孩儿。   方子愚目瞪口呆,心里面的震惊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了——蒋……蒋蒋蒋月华,大明星蒋月华,这,这不是方措的偶像吗?他徒弟居然是蒋月华的儿子,这世界玄幻了!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方措,一直面无表情的方措嘴唇已经抿成一条线,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紧紧盯着那个已经不年轻的女人,用力得几乎全身都僵硬起来。   但那个女人并没有往这边看上一眼,似乎怕被人认出来,她飞快地戴上了太阳眼镜,由保镖护送着,以最快的速度下了楼,钻进了停在门口的一辆白色宝马车里。   牛肉面馆的人方才如梦初醒,顿时窃窃私语起来,“刚刚那个是蒋月华吧?”   “看着像,比电视上老了好多,不过还是很有气质。”   “蒋月华啊,刚刚那个是他儿子吗?好可爱!” ☆、第十七章   白色宝马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方措垂下眼睛,睫毛覆盖下来形成一片淡淡阴影,自成一个世界,任何人都无法触碰。   方子愚大约也知道自己这回私自跑来北京犯了错误,上了出租之后,就缩在一边假装自己是一株喇叭花,正在进行光合作用。   三人一路无话,出租车在方牧他们住的小旅馆前停下,一下车,就看见方子愚的母亲朱淑玲,她穿着一套紫罗兰的套裙,珍珠项链衬得她修长的脖子细腻而优雅,紧蹙的双眉和忧愁的双眼泄露她正受着内心的煎熬。   方子愚蹦蹦跳跳地下了出租,一看见他妈,眼睛蓦地一红,就要冲上去求安慰,然而看到他妈身后的男人时,倏地刹住了脚步,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回想起那只扶住朱淑玲后腰的手,脸色僵硬,紧紧地抿住了嘴唇。   “小鱼——”朱淑玲并不知道儿子心中所想,一个箭步冲上去,搂住儿子的脑袋,泪眼婆娑,“你上哪儿去了,你知不知道吓死妈妈了?”   方子愚一动不动地任他母亲抱着,不吭声。   紧绷的心弦在看到平安无事的儿子后终于放松下来,紧接着取而代之的是怒不可遏的情绪,朱淑玲一把扯开方子愚,劈头盖脸地骂道,“谁教你离家出走的?方子愚你翅膀硬了主意都要捅破天了,你这么能耐为什么还要回来?”   跟她一起来的男人插嘴劝道,“好了好了,孩子回来了就好,你也别着急上火了。”   方子愚垂着脑袋一声不吭,忽然拧开身子,一头扎在他叔方牧身上,张开手臂牢牢抱住方牧的腰。方牧一愣,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伸手就去扯小桃花眼的胳膊,“少给我黏糊,信不信我抽你?”   朱淑玲显然也没料到自己儿子会有这样的举动,她跟方牧这个小叔也不熟,因此又气急又难堪,提高声音叫道,“方子愚!”   方子愚充耳不闻,只是像块牛皮糖似的怎么都扯不开,并且手脚并用地试图往方牧身上爬,脸埋在他怀里闷声闷气地说:“小叔我累了,我走不动了,小叔,我想回家……”   方牧木着脸斜了他一眼,伸手将他整个人拎起来抗在肩上。方子愚搂着方牧的脖子,小嘴扁着,一双漂亮的桃花眼肿得跟核桃似的。   无论朱淑玲如何劝说,方子愚就是不愿意跟她回去,临走的时候,女人的眼睛有点黯然,欲言又止又无可奈何。   夜很深了,房间里响着方子愚微微起伏的鼾声,他一向娇生惯养,这几天流浪在外头,担惊受怕,吃足了苦头,如今身边有了方牧,立刻恢复成没心没肺的状态。跟他同一张床的方措却没有丝毫睡意,小旅馆设施简陋,路边的灯光经过薄薄的窗帘透进来,偶尔可以听见车子呼啸而过的声音。他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白天的一幕如同电影似的,一直在他脑海中回放,他将每一个细节都掰碎了揉细了,翻来覆去地琢磨。   渐渐的,内心深处,燃起一簇火苗,那火越烧越旺,几乎要将焚烧殆尽,然而他的眼睛却越沉,沉得如同深渊,里面酝酿着一个疯狂的念头。   小旅馆的空调不给力,吃力地工作了一晚上,到天亮时已经阻挡不了北京城扑面的热气。方牧一动,方措就睁开了眼睛,静静地注视着他穿衣。他几乎一夜未眠,但因为心中有了决断,整个人仿佛一夜之间长大很多,显得沉稳,如同一棵初初长成的大树,试探着伸展自己的树枝撑开树冠。   方牧边系上皮带,一边抽空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眼睡得人事不知露出雪白肚皮的小桃花眼,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百元大钞扔在床头柜上,嘱咐道,“这些钱你拿着,等会儿你们自己下楼找地方吃早饭,我出去一趟。”   方措一愣,从床上爬起来,“我有钱。”   方牧不理他,“给你就拿着,我大概中午之前会回来,下午我们就回去。”   少年眉心一跳,不动声色地问:“下午我们就走了吗?”   方牧嗯了一声,并没有怀疑什么,穿戴整齐后,再次叮嘱方措,“把这小兔崽子看好了,别让他乱跑。”   方牧又去了那间不起眼的酒吧,白天的酒吧一条街褪去夜晚的靡丽,像一个洗去脂粉的女人的脸,显得疲倦而沧桑。他办完事情出来,已经差不多十点半了,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方牧接起来,电话那头是他大哥方敛,“你到北京了?”因为惊诧,方牧的声音略略高了几度。   电话那头的方敛显得有点疲惫,捏捏眉心,“刚下飞机,我不放心,向单位请了假,你把你们住的宾馆地址给我,我现在过去,小鱼呢?”   “在宾馆,跟方措待在一块儿,放心,生龙活虎着呢。那地方比较难找,你等在那边吧,我过来找你。”方牧挂了电话,顺手拦了一辆出租,直奔机场。   去机场的路很顺畅,难得没有遇上堵车。到了机场出口,远远地就看见了方敛,尽管几天的担惊受怕令他显得憔悴,但依旧没能抹去他似乎与生俱来的温文尔雅,看见方牧,露出一丝放松的笑,眼镜框在太阳下反射着银色的光芒,正欲快步朝方牧走来,却不巧被一个迎面走来的男人撞了一下。   他往后趔趄了一下,戴鸭舌帽的男人拉住他的手防止他跌倒,迅速抬眼瞧了他一眼。方敛一愣,那是一张平凡无奇却又说不出古怪的脸,他还来不及思索,手中就被塞了一个东西。   方敛低头一看,一枚绿色的椭圆形的东西静静地躺在自己手里,似乎还带着人手心的温度。这一系列的变故发生得太快,方敛飞快地扭头去寻找那个撞到自己的男人,但机场人海茫茫,根本看不到那个人的身影。   方牧最后的视线里,是方敛看着自己茫然的表情,显得那么无辜。   轰——巨大的爆炸声响彻机场大厅,冲击波的激起的空气如同重拳掀翻周围的人群,炸开的水泥像子弹一样四溅,周围响起人群四散惊恐的尖叫,如潮水般涌向四周。   方牧一动不动,脸上有被水泥块划伤的痕迹,血色飞快地从脸部褪去,有什么东西疯狂地带走了他的体温,与此同时,紧贴着大腿的裤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他机械地摸出手机,屏幕上并未显示号码,手机那头是一个没有任何特色的声音,他说:“小佛爷问你好。” ☆、第十八章   方牧一个激灵,太阳穴突突地直跳,被冲击波震荡的脑子却渐渐清醒过来,迅速地转身,逆人流而上。机场保安已经开始疏散人群,然而好奇的群众还是在不断地涌向事发地点,有人大声呼喊着自己朋友亲戚的名字,机场上空一片愁云惨淡。   一个出租车司机撑着车门,伸着脖子水禽似的焦虑地观望人群,忽然被一个大力掀开,差点跌倒,一个人影飞快地钻进他的车内。出租车司机跳起来,“我操,你要干嘛?”话音未落,车子已如离弦的箭冲了出去,喷了司机一脸尾气。   路况很差,不少车子堵在路上,有人焦急地打电话。警车和救护车呼啸着与方牧擦肩而过。方牧的车子开得飞快,恨不得四只轮子离地当飞碟使,见缝插针地穿插在车流中。   吱——橡胶轮胎与水泥地面发生剧烈摩擦,留下两道黑漆漆的车痕。方牧打开车门,不顾别人的侧目,一直冲上旅馆三楼,打开门——   房间已经被整理过了,没有打斗过的痕迹,但两只小崽子不见了。   一股凉意如同蛇一样嘶嘶地爬上方牧的脊背。   太阳热辣辣地直击下来,如同棍棒一般,在脸上留下灼烧的痕迹。方子愚撩起T恤下摆胡乱地抹了抹脸上的汗,愁眉苦脸地看着大热天却没有出一丝汗的方措,心里有点儿嫉妒,“喂,你到底要去干嘛?”   方措目不斜视地回答,“没有人让你跟过来。”   方子愚有点儿生气,“干嘛,你想过河拆桥啊,没有我,你连蒋月华家的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好不好?你就是用这种态度对待恩人的,小心我跟你分行李散伙哦,方措同志。”说到后来,得意的尾巴不可遏制地翘起来了。   方措好像根本没有听到,因为藏了心事,整个人像被一层铅灰色的阴云包围着,阴沉着,却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落下一阵倾盆大雨,打得人措手不及。   这是一个高档的住宅区,每一栋别墅都华美流荡,被苍翠的林木巧妙地隔开,有开得烂漫的蔷薇,如花团锦簇的棉被,铺陈在林荫道两边,空气中暗香浮动。   方措停下脚步,仰望面前美轮美奂的花园别墅,那看起来跟周围其他的建筑并没有什么不同,有一种特别的洋气,铁门紧闭着,从里面深处开得正艳的紫薇,撩拨着过往的微风。   直到此刻,方子愚才有些紧张,心生退意,小心地瞅了瞅方措,迟疑地开口,“我们,真的要这样做吗?”   方措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手心出汗,他听见自己心脏鼓噪的声音——嘭嘭嘭嘭。正当方子愚准备推醒他的时候,他抬起了手,手指放在门铃按钮上,两三秒后,他像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按了下去——他仿佛听见命运之门朝他打开,但却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等待的时间过得格外的慢,空气变得粘稠而凝滞,很久之后,门后面终于有了响动。来开门的是个四五十岁的女人,盘着低髻,大约是家里请的阿姨,见到门外两个半大少年,脸露迟疑,问:“你们找谁?”   方子愚正想开口,怎么着他跟Oscar也算有师徒之谊,好歹先攀上点关系再说。谁知道看着挺聪明的方措,这回却是犯了浑,直愣愣地开口,“我找肖月梅。”   阿姨一愣,盯着方措的目光有着谨慎和警惕,僵硬地开口,“没有这个人,你们找错了。”说着,就要关门。   方措上前一步,撑住了铁门不让其关闭,一双黑亮的眼睛执拗地盯着阿姨,说:“我爸爸是方海,我叫方措,1993年9月18日生,附海市桥头镇人。”   阿姨被少年孤注一掷的神情感染,终于改了口,“你等等,我去问问太太。”   方措退后一步,铁门重新被关上了。   方子愚一扯方措的胳膊,瞪着眼睛骂道,“你是抽风了吗?什么肖月梅,你知道这是哪儿吗?别到时候冲出俩保镖把我们给扭送出去,满脑子的智商都给鸡吃了!”   方措却像是什么也没听见,直挺挺地站在太阳底下,如同一支标枪。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远处传来蝉鸣声,把人心叫得更加烦躁。   铁门终于再次被打开了,面对少年倏然亮起的眼睛,阿姨心底有些不忍,却还是挥挥手直说:“我们太太说了,根本不知道什么肖月梅,你找错地方了,赶紧走吧。”   少年的脸色一变,方子愚正想劝说他离开,方措忽然抬头,目光如电朝二楼射去。   二楼房间的窗帘被撩开了一角,有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正站在窗户后面偷偷地往这里瞧。   方措心神大震,忽然扯开嗓子冲着二楼喊起来,“我爸爸是方海,我叫方措,1993年9月18日生,附海市桥头镇人……”他双目充血,喊得那么大声,神情癫狂,好像倾尽了全部的力气与希望,声音甚至显得有些凄厉。   阿姨吓得面色发白,将少年奋力往外推搡着,“你干什么?你这样我要叫保安了!”   方措充耳不闻,只是不断重复着那段像是档案记录的话,这样的动静终于引起了屋内人的注意。一个男孩儿从里面走出来,好奇地朝门口张望。他年纪不大,一眼可辨认优渥的家世和良好的教养。   方措忽然像被拔了电源插头的电视,没声了。他失神地望着那个男孩儿——   “Oscar,快进来!”屋里传出一道急不可耐的声音,因为着急,显得有点严厉了,好像外面有什么瘟疫似的。   男孩儿迟疑地看看门口,又扭头看向屋里,“妈妈,外面……”后面的声音就没有听到了,因为铁门嘭一声在方措面前关闭了,隔绝了那个华服美食幸福美满的世界。   方措定定地站着,像失了魂魄。方子愚使劲地扯着他的胳膊将他拉离了那个地方,嘴上嘀嘀咕咕地教训道,“你干什么?真是疯了,我也是疯了才会跟你来!”   他喋喋不休地发表自己毫无建树的看法,身边的人忽然停住了脚步。   仿佛撕开了那一层作为人的皮,露出最原始最残忍的兽性,方措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某个地方,黑幽幽地不泛出一点光泽,令人胆寒,一种如有实质的愤怒、仇恨萦绕在他周围。   方子愚来不及说什么,方措已经甩开他的手,几步走到墙角边,捡起半块石头,一往无前地往回走。   “你要干什么?”方子愚头皮一炸,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心底升起。   方措听不见任何声音,只是抡起胳膊,用尽力气将砖块朝别墅二楼窗户丢去——啪,窗户玻璃瞬时碎了,别墅内响起一阵骚乱,有人在生气地叫骂,有人打开门准备出来看看情况。   方措完全没有要肇事潜逃的意思,直直地戳在原地。   “我操,快跑!”方子愚没想到方措真会这么干,想也不想地拉着方措就跑。   方措如同木偶般任人扯着,机械地往前跑,一直跑到看不见那幢花园别墅了,方子愚才停下来喘气,抬起眼睛小心翼翼地瞄了眼看起来像要哭出来的方措,小声问:“你没事吧?”   方措忽然冷冷地瞥了方子愚一眼,“关你什么事?”   方子愚被噎得胸闷气短,“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好心关心你一下也不行?”   方措双眼通红,如同一头受了伤被逼到绝境的野兽,他看着眼前的方子愚,同时想到那个在庭院中出现的男孩儿,他们都是一样的,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是被父母宠爱着的孩子,娇生惯养,锦衣玉食,他们知道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该笑,知道怎么撒娇,知道怎样从别人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而自己,从来不像个孩子,被迫长大,被迫坚强,却又不知道什么是坚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一门心思地执拗地来这一趟,难道就是为了求这样一个结果,可以让自己彻底死心?   他没有像这一刻讨厌方子愚,他冷冷地吐出恶毒之语,“谁要你关心,滚!”   方子愚也被激怒了,他并不是全然无知的孩童,北京之行留给他的伤疤只用没心没肺的笑容掩盖,他伸手狠狠地推了方牧一下,“你有病吧,干嘛像疯狗一样见人就咬?”   方措真的像一只疯狗似的扑上来,两个半大少年扭打到一起,没有什么招式战术,只是你一脚我一拳地发泄着自己心底累积的悲伤、委屈、愤怒。   直到用光全身的力气,两个人都没形象地坐在地上,身上都挂了彩,热辣辣的地面炙烤着他们的屁股。良久,方子愚龇牙咧嘴地慢吞吞地从地上站起来,斜了方措一眼,“喂,走了,再不走,该被小叔发现了。”   方措的身子动了动,默默地站起来,抬头一看,一辆出租吱一声急急地停在他们不远处,空气中似乎还能闻到橡胶轮胎的焦味,方牧从车上下来,大步朝他们走来。   方措一顿,被冰冷铁皮牢牢包裹的心脏破开了一条缝,那柔嫩敏感的部位为人用手指轻轻一触,一种酸软的感觉蔓延开来,“方牧……”他的脚忍不住向前一步,想要迎向那个总是冷漠无情习惯冷嘲热讽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温暖的男人。   下一秒,迎接他的是一个巨大的巴掌。   啪——太用力了,方措整个人都被掀翻在地,耳朵里只剩下嗡嗡嗡的轰鸣,他头晕目眩,无法思考,嘴巴里有咸腥味,似乎有血,脑子里却只有一个念头——方牧打他。   方牧的眼睛没有任何温度,看他的架势,似乎是恨不得上前一脚踹死方措。从来没有见过方牧如此残暴一面的方子愚,吓得失了声。 ☆、第十九章   方牧一言不发地将两只崽子拎上车,一脚轰下油门。车子以最快的速度回了小旅馆,前台正在磕着瓜子看着电视的胖老板娘见到他们,说:“哎,退房的时间到了,是要退房吗?”   方牧抽出几张百元纸币放在前台桌上,“不退房,麻烦你待会儿送两份饭菜过来。”他说完,不及老板娘答话,领着两个少年上了楼,进了房间。   两个胆大包天的少年敏感地察觉到方牧身上的危险气息,谁都没有吭声。方牧关好门,转过身来,目光落到两个少年身上,如有千斤。方措的半边脸已经肿起来了,嘴角也破了,四根手指印根根分明,异常可怖,方牧却没有半点恻隐之心,一字一句道,“你们两个给我乖乖待在这里,晚些时候你们胖子叔会来接你们回去。方措,你给我听好,别挑战我的耐心,再敢发生上午这样的事儿,不用别人动手,我亲手废了你。”   从前方牧也说过很多类似的威胁,冷嘲热讽或故作凶恶,没有一次是像这回说得这样轻描淡写,却让方措从脚底板升起一股战栗。   方牧的目光转而落到方子愚身上。方子愚吓得缩了缩脖子,乖得像一只鹌鹑。方牧的目光有些复杂,最终却什么也没说,站起身。   方措跟着站起来,一双眼睛跟着方牧打转,他心底里好多问题,想问方牧要去哪儿,为什么要让胖子叔来接他们回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方牧没给他这个机会,他甚至没再看两只崽子一眼,就离开了旅馆房间。   白天的酒吧显得极其冷清,光线很暗,昏昧而无常,方牧走进酒吧时吧台后面只有一个人在悠闲地擦拭着酒杯,是那个酒保,见到方牧并未露出意外的表情。   方牧走近,将尼龙袋里的东西哗啦一下全倒在吧台上,是一卷一卷用橡皮筋扎好的美钞。面对这样大一笔财富,酒保的眼神却丝毫不乱。   “我要四面佛的消息,全部。”   身后响起一道嘶哑的声音,“这生意做不了,钱虽然是好东西,但也得有命花。”   方牧没有回头,一手抓住酒保的衣领一下子就把他从吧台里面掀了出来,狠狠摔在地上,坚硬的短靴踩在男人的胸膛,只听咯一声,竟只用脚就踩断了酒保的肋骨。酒保的脸色霎时间变得惨白,冷汗涔涔而下,却竟然没有发出一声痛呼。方牧的嘴角溢出一丝冷笑,狼一样的目光转向站在阴影中的小刀,威胁意味十足。   小刀静静地与他对视,半晌,他似乎叹了口气,一瞬间疲惫油然而生,“四面佛从来不自己出面,没有人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在哪儿,但我知道他有一个外号叫疯狗的得力手下,有消息称他来北京了,应该就是你要找的人。”   方牧抬起脚,离开了酒保的胸膛,朝门口走去,经过小刀身边时,开口,“我等你的消息。”   外面阳光炽烈,照着天地发白而炫目。方牧离开酒吧,慢慢在走在北京繁华的街道上,看起来不过像个流连老北京韵致的普通人。抢来的出租车已经被他丢在一处废弃的化工厂附近。因为肾上腺素上升,他血管里的血液如同川流般奔腾着,但脑子却是极其冷静的,这种状态,他已经好多年不曾体会了。   他的脑子像海绵一样吸收着周围的一切,以期尽快重新进入那种随时准备战斗的状态。   然后,他回到一栋公寓。那是一栋老公寓,方牧的安全屋就在最高层,这个地方足够安静,又不会因为过于安静而引起别人的戒备。楼前是两条大马路,四周有四通八达的小路通向其他地方,一旦陷入围堵,可以迅速逃脱。   这个地方方牧从置办好之后再也没有来过,基于从前的工作需要,这样的地方方牧有多个,他必须让自己随时随地不让自己陷入真正的绝境,并保持战斗的能力。   他进了房间,房间里的空气因为长年不流通而显得滞闷。方牧没有开窗通气,而是站在窗边观察街道上的情况,窗帘恰到好处地遮住了他的身体,这样使他能够轻易看到外面,外面的人却看不到他。   确定没有什么情况后,他走到一面斜对着窗户的镜子前,镜子很大,等身高,可以清晰地反照出屋子里的一切死角。方牧的双手在镜框边缘摸索了一下,一举将镜子摘了下来,镜子后面,竟是个小型武器库。   方牧挑了一把三棱军刺和一把猛虎刃,分别插在短靴里,又挑了把伯莱塔92F自动手枪别在腰后,至于其他那些能令军事发烧友口水直流的重型武器,方牧一样都没拿。他将镜子放回原处后,在床上躺下来,闭上眼睛,使自己快速地进入睡眠状态。   八点二十,手机响起。方牧倏地睁开眼睛,摸过手机,迅速地浏览了遍信息内容,然后像只猎豹般自床上跃起。   电视里播放着机场被恐怖袭击事件,候车厅里嘈杂一片,有人聚精会神地看,有人挨在行李上睡觉,有母亲哄着啼哭不止的婴儿,有人低着头窸窸窣窣地吃方便面,因为机场暂时停飞,车站里的人比往常还多。长排座位的末尾,有个男人歪着身子睡觉,他看起来极其普通,穿着一件灰色的T恤,一条脏脏的裤子,戴着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他的脸,随身携带的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黑色旅行包。   广播里响起女播音员甜美的嗓音,大意是乘坐某班次的乘客开始检票。男人略微动了动身体,忽然双目一睁,射出慑人的凌厉光芒,本能地令他想要一跃而起躲开危险,然而一只钢铁般的手牢牢地压在了他的肩上,一个硬物顶在了他的身后。   经验告诉他,那是手枪消音器。同时,一道低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应该早点离开,而不是自大地认为我对你束手无策。”   男人复归平静,停顿半晌,僵硬地扯开嘴角,“豺狼?”   方牧冷酷地咧了咧嘴,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指使着男人慢慢站起来,两个人紧贴着身子离开了候车大厅,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方牧将人顶进了厕所,确定厕所没有其他人后,他干净利落地锁上了厕所的门。   就趁着这个机会,对方暴起发难,拔出隐藏在靴子里的匕首,用力地刺向方牧的脊背。方牧转身格挡,匕首刺进方牧的肩胛,再也无法再进寸许,因为方牧已经开枪打中了他的腹部。   男人踉跄了一下,似乎有点不敢置信。   方牧动了动受伤的肩头,声音里冰冷得毫无人情味,“如果你听说过我就该知道,我开枪从不犹豫,必要的时候,我从不在乎眼前是什么人。”他一边说,一边已经将装了消音器的枪口对准了男人的眉心。   男人的神色很平静,“你也不在乎四面佛的消息?”他抬起头,他长得极其平凡,这种平凡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是必备的,那会减少外界对他们的关注,相对而言,方牧就过于英俊了。   方牧不为所动,“如果你的忠心足够的话,可以在下面等等,马上,你就可以见到他了。”   “等等……”男人脸色一变,似乎没料到方牧什么都不问竟就准备这样干净利落地杀了他,他还想说什么,但方牧已经扣动了扳机。   男人的眉心留下一个血糊糊的洞口,鲜血流过鼻梁,流到脸颊上。   方牧从男人的身上找出一部手机,打开录像功能,对准男人的尸体,又往他的胸口补了一枪。男人的身体抽动了一下,两眼彻底失去了光彩。然后将手机镜头对准自己的脸,冰冷的,低沉的,宛若从地狱而来的声音响起,“无论你在哪里,我一定会找到你,干掉你!”   他保存下视频,按下发送键。 30第二十章 室内的光线并不明亮,窗帘挡住了外面的窥视,形成一个安全而温暖的空间。室内的布置偏向美式乡村风,一把布艺单人沙发上坐着一个中年男子,微胖,身上穿着质地良好的手工衬衫,一件卡其色的对襟毛衣,一双茶褐色眼睛望着你的时候,温和而无害,令人忍不住想要倾诉。 “你是觉得他是无辜的,你在他面前杀了他的父亲而感到愧疚?”他的声音一如他的长相,不偏激,没有任何攻击性。 对面单人沙发上几乎是立刻下意识地反驳,“不,我没有那种感情,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任务。”男人很年轻,即使坐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也依旧脊梁挺直,好像身体里有一根铁棍撑着,一张脸刀削斧凿如同雕刻出来的一般,给人过分犀利的感觉,像一把薄如纸片的刀。 心理医师并没有急着去驳斥,反而岔开话题,“撇开任务,跟我说说你跟他的关系好吗?” 男人沉默,微微蹙起眉,“这没什么好说的,他只是我任务对象的儿子,某种层面上说,他也是我任务的一部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私人关系。” 心理医师笑了笑,“或许你这样斩钉截铁地定义你们之间的关系,只是为了说服自己。” 这句话惹怒了男人,瞬间目光如电射向对方,“你要明白,如果不是老马坚持,我根本不会坐在这里,听你这些毫无建树的废话。” 心理医师伸出双手做安抚状,“别误会,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随便聊聊,你可以信任我。”他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走到酒柜旁,往一只酒杯里倒了半杯威士忌,放在男人面前,“这个可以帮你放松一点,我发现你一直处于一种戒备状态,你一直都这么警惕别人吗?” 男人八风不动,“工作需要。” “要知道现在的你处于休假状态,没有人会伤害你,你可以试着放轻松一点。” 男人挑了挑眉,没有说话。 心理医师坐回自己的专属座位,“我们继续好吗?关于他,随便什么都好,可以说说吗?” 男人沉默了,心理医师并不去催促他,目光温和带着鼓励。直到很久以后,男人张了张嘴,“他……”声音有些艰涩,他伸手去拿几上的威士忌,如同喝白开水似的喝了两口,才怔怔地望向虚空,声音也变得有点飘忽,“他并没有参与他父亲的生意,他父亲将他保护得很好,但他很聪明,心里面其实什么都知道,只是装作无忧无虑的样子……有一回,他跟我说……他说,他觉得他父亲做的那些事不好,让我以后不要再做了——” 他的喉咙像被堵住了,说不出话。 心理医师的目光里有着洞悉一切的了然,轻声问道,“你喜欢他吗?” 男人一愣,张口结舌,半晌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什么?” 心理医师并没有笑,换了一个问法,“或者说,他喜欢你吗?” 方牧惊醒过来,黑暗中神情莫测。简直是梦魇,那种粘稠的,像是陷入蜘蛛网的飞虫,无能为力无法逃脱的感觉极其糟糕。他点了一根烟,弓着身子坐在床沿上,静静地抽着——喜欢?他的嘴角扯出一丝哂笑,荒谬! 他的神情忽然一凛,察觉到有人在开他公寓的门。他迅速地掐灭了香烟,像一只猫一样贴墙紧靠,同时手枪已握在手上,眼睛盯着那面等身高的镜子观察门口的情况——他将那段杀人视频发送出去,自然笃定能将自己要传达的信息传递到需要知道的人那里,也是将自己摆在了极其危险的处境。 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外面走廊的灯光照进来,方牧从镜子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以及他手里的武器,因为背光,看不清楚长相,但从来人的脚步和呼吸频率来推断,绝对受过严苛的特殊训练。 来人发现了镜子,同镜子中的方牧四目相对,下一秒,枪声响起,方牧一边连续扣动扳机,一边快速地寻找掩蔽物。房间很小,一目了然,几乎没有可以挡住子弹的东西。对方的一连串子弹打在墙壁、床上,石灰、棉絮乱飞。对方的火力比自己强大。 必须速战速决。就在这时,他听见对方换弹匣的声音。方牧的双腿用力地在墙上一蹬,顺着光可鉴人的地板滑出掩体,手中的枪连续射击。方牧确定至少有一发子弹打中了对方,但对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而是迅速地扣上弹匣朝方牧射击,子弹紧贴着方牧的头皮飞过,砰砰砰打在后面的墙上。方牧不退反进,一个利落地前滚翻,扔掉已经空了的手枪,顺势拔出短靴的猛虎刃,将已然受伤的对手扑倒在地,冰凉的刀刃架在对方的脖子上,压低声音说:“别动,不然我手中的刀可要割断你的喉管和大动脉了,你会看到自己的血喷射出五六米远,还能听到血喷出身体的声音——” 身下的人身子一僵,一动不动。方牧正准备套取一些有用的信息,浑身的汗毛忽然竖起来,一管黑洞洞的手枪就对着自己的后脑勺,低沉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太大意了,现在,放开我的人,不然我把你打成马蜂窝。” 方牧没有动,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这个声音有点熟悉,他做了一个深呼吸,尝试着开口,“老马?” 身后的人沉默了一下,“方牧?” 方牧没有放下手中的猛虎刃,抓着人质缓缓地转过身来,与举着手枪的老马面对面。老马见到方牧,似乎松了口气,然而手中的枪却并没有因此放下来,他看着方牧,表情复杂,“放下刀,方牧。” 方牧不为所动,嘴角溢出一丝苦笑,“老马,你应该了解我,这种情况下,我不会这么做的。” “你想对自己的同伴的出手吗?”老马有些愤怒地质问。 方牧紧紧握着猛虎刃,没有放松警惕,“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老马沉默了片刻,问道:“‘疯狗’是你杀的?” 方牧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老马深呼吸了一下,语重心长得宛若一个慈爱的师长,“方牧,跟我回去,你必须接受调查,这是规矩,你应该知道。” 方牧哂笑,“我从来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 老马的双眼终于变得锐利起来,“方牧,你现在的状态很危险,你该知道,一旦你失控,我就会亲手解决你,别让我有这样的机会。” 方牧沉默,他从来不怕什么调查,那些问询对他而言基本上都是不痛不痒的,但这样的调查一般都会极其冗长而繁琐,一旦陷入这种麻烦中,就别想再干其他的事。而现在,对方牧而言,时间是分秒必争的。他没空理会那些官僚主义做派严重的调查组。 老马一双锐利的眼睛仿佛能洞悉人心,“方牧,不要试图逃跑,门外还有一组我的人,他们都跟你接受过一样的训练。我们已经盯了四面佛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只要他入了境,就别再想兴风作浪。” 方牧的表情似乎有些松动,良久,他抬起眼眸,说:“我可以跟你回去,但在此之前,我还有一些事要处理。” 31第二十一章 方牧走进院子,先察觉的是睡在廊檐下的粽子,狗东西懒懒地抬了抬眼皮,见是方牧,没有叫,撑起两条前腿,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围着他打转。 方牧走过它身边的时候,提起脚轻轻地踢了下它的狗头。狗东西歪了歪头,又温顺地伏下身子,自顾自睡觉了。 方牧走进方措的房间,少年还睡着,床边的电风扇发出呼呼的扇叶转动的声音,吹动着少年的额发朝一边偏去,因为是夏天,他穿着白色的跨栏背心、短裤,露出四肢,有着少年人特有的细瘦修长,在黑暗中散发着莹莹的白。 方牧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弓着身子看黑暗中的少年,一时有点恍惚,他印象中的方措一直是只小冻猫子,瘦得身无四两肉,衬得一双眼睛格外大,小兽一样,又野又凶。不知道什么时候,竟已经长大了。他还记得那年冬天在湖岭方家,他给他妈守夜,灵堂里烛火幽幽,映照在惨白的墙上。或许是在陌生的环境没有安全感,或许是因为其他,被他赶去睡觉的方措又悄悄地溜回了灵堂,大约是怕被被骂,小心翼翼地挨在他身上,却又不敢挨实了。 小孩子柔软的身体和偏高的体温让他的心里蓦地一动,寒冷冬夜里灵堂里孤单单的两个人,第一次让他体会到一点“相依为命”的味道,他看着他用小小的手认真地折一只只锡箔元宝,冷硬的心也像被那只手轻轻地握了握。 少年惊醒过来,察觉到屋子里有人,立刻像一只狼崽子似的脊背紧绷,露出攻击的姿态,等到看清来人,瞬间放下戒备,露出惊喜的表情,“方牧?”他本能地想扑上去,又瞬时刹车,只是身子微微前倾,为自己这几乎不假思索的动作感到一种隐秘的羞耻,“你回来了。” 方牧没有说话,他长时间的沉默令少年有点不安,他动了动身子,千言万语在肚子里翻滚,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从北京回来后,他一直处于一种提心吊胆的状态,他不是笨蛋,方牧身上那么多秘密,作为朝夕相处的人,他不可能一点没有察觉。 起先,他很惶恐,他猜测过方牧的各种身份,曾经一度认为方牧可能是一名犯了事的逃犯,好多个晚上,他梦见全副武装的警察闯进他家,将方牧击毙了,方牧胸前一个血红色的洞,乌溜溜地淌着血,方牧还是一副玩世不恭的笑模样,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倒下去,倒下去,嘭一下摔在地上,扬起纷纷扬扬的灰尘。 他无数次从这样的场景里惊醒过来,惶惶不可终日,但这些又不能跟方牧讲。他把所有的一切闷在心里,小小年纪,眼睛里已有了深深的沉重的忧虑。后来,他想通了,在他短短的生命中,父亲从来缺席,母亲抛弃他,只有方牧,他还有什么选择呢?他总归是要跟他在一起的。如果方牧真的是一个不法分子,那么他也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地陪他一块儿逃亡。这样一想,他的心瞬间安定了,他不再纠结于方牧的身份,他的世界雨过天晴。 现在想起从前的那些荒唐的猜测,方措可能会失笑,可是心却无比坚定,方牧在哪儿,他就在哪儿——这种坚定,有一种殉道似的牺牲和奉献的意味在里面。 方牧动了动嘴巴,问:“方子愚怎么样?” “他被他爷爷接回家去了。”方措的声音很冷静,他已经知道方子愚爸爸的事,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方牧,轻声问,“方牧,发生什么事了?” 方牧的目光有一刻怔然,有那么一瞬间,方措察觉到一丝脆弱从他身体里流出来,但或许只是错觉,因为方牧很快揉了揉脸,扯了扯嘴角,“跟你没关系。” 方措忍不住失望,方牧总是这样再大的事再大的悲伤总是掩在轻描淡写的语气后面,让人想要安慰也无能为力。 大约察觉到小崽子的情绪,方牧破天荒地伸出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因为业务不熟练,他动作有点僵硬。方措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直到他的手离开,他才小心地放开呼吸,那么近的距离,方牧那种混杂着烟味的纯男人的阳刚味道令他有些目眩神迷。 方牧收回手,才淡淡地斟酌着开口,“我要出一趟远门,你好好看家。” 少年的神经因这句话瞬间触动了,急急问道,“你要去哪里?” 方牧并没有正面回答,“办点事。你有事就去找你胖子叔。没事就别去打扰人家恩爱了,好好学习,嗯,天天向上。”他平时嘴皮子刻薄,临到关键时刻,却连半句像样的话也说不出来,只得干巴巴地嘱咐几句。他停了一会儿,想了想,拔出插在小腿上的猛虎刃递给方措,“你不是喜欢这把刀吗?送你吧。” 方措的目光落在那乌沉沉的不泛一点光芒的刀鞘上,慢慢地伸手接过,心中不知怎的没有半点欢喜。从前方牧也有出门一两个月的情况,却没有哪一次令他有这种不安。 方牧看方措拿了刀,嘱咐道,“这玩意儿招人,自己玩玩就算了,别拿出去惹事知道吗?”他看着方措点头,站起来,“行了,你睡吧,我还得去找你胖子叔说点事。” “方牧!”少年忽然急急地叫住他,就在方牧转过身来的时候,他伸手抱住了他。 方牧的身子一僵,他不习惯如此亲密的接近,但终究没有推开少年,伸出手,在半空停了半晌,迟疑地落到少年的肩背上,轻轻拍了拍。 方牧出门的时候,趴伏着廊檐下的粽子睁开眼睛,摇着尾巴屁颠屁颠地跟着方牧走到门外,抬着脑袋静静地瞧着方牧。方牧顺势抬脚轻轻踹了他一下,“滚回去,好好看家。” 走出老远,回头还看见那畜生站在门口,方牧真没想到自己出个门,还有一只畜生十里目送,心里顿时有点微妙,笑骂一句,“狗东西。” 老五当然还在睡觉,屋内雷声阵阵。方牧悄无声息地潜到他床边,两根手指按上他的颈部大动脉,阴测测地在他耳边说:“你死了,永远也起不来了!” 老五一个激灵,吓得差点从跳起来,方牧令人欠揍的笑声响起,“啧,反应不错!” 老五惊魂未定,见到方牧就这么大喇喇地坐在他床边的位子上,老五跳起来,提起拳头携带着怒火就往方牧脸上招呼。 方牧一愣,直挺挺的居然没躲,老五虽然用尽了力气,但毕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方牧这样的牲口来说,不痛不痒。他摸摸被打的脸,“干嘛呀,一见面就暴力我,我又没睡你老婆。” “我操你祖宗十八代!”老五怒火犹未消,“有你这么吓人的吗?你怎么进来的?我家警报器怎么没响,我操,我要投诉那家保全公司,这么次的货居然还好意思收我那么多钱!” 方牧一言不发,任老五骂个痛快,眼看着他的思维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收不回来了,方牧才静静地开口,打断他,“老五,我要走了。” 老五的表情瞬间卡壳了,“你说什么?” 似乎他的表情娱乐到了方牧,他无声地笑了笑,又重复了一遍,“我要走了。”停了停,补充了一句,“有点事要办,事情有点棘手,我想着,还是跟你说一声,你的喜酒我怕是喝不上了,我不在的时候,麻烦你照看一下方措——” 方牧还没说完,老五先跳了起来,指着方牧的鼻子骂道,“我放你娘的屁,老七,你说你到底怎么回事?也三十好几了,怎么做事的,前几天一个电话把我叫过去接两个小兔崽子,我等着你的解释,结果你给我整这么一出,你走,你走去哪儿?” 方牧一声不吭任老五的唾沫在他脸上飞溅,等老五的情绪平静下来,才扯扯嘴角,开口,“这么多年,我知道一直都是你在包容我。”他停了停,实在不适应这种温情脉脉的真情告白,“有些事儿我真不能告诉你。我想过了,我在公司的股份,一半留给方措,一半给你。” 老五的眉心一跳,想也不想地反驳,“我要你的东西干嘛?” “不是白给你。”方牧解释道,“你看方措接下来马上就要上高中了,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哪个不要钱?他要是出息,还得上大学,搞不好还能出国留个学什么的,哪个不得靠你这个胖子叔。” 老五的脸迅速风云变幻,直勾勾地盯着方牧,“老七,你这回走了,是不是不打算回来了?” 方牧脸色微微变了变,笑着含糊道,“说什么呢?我不回来能去哪儿?” 老五一怒,“那你干嘛跟交代后事似的?”他停了一会儿,深呼吸了一下,拧亮了床头灯,点了一根烟,默默地抽着,“从前,我就老觉得你待不长,你人在这儿,魂不知道在哪儿飘。后来,方措来了,我没想到你真能定下来,可我为你高兴。这么多年了,我以为你不会再走了,你走了,方措怎么办?” 方牧的嘴唇抖了抖,将香烟塞进嘴里,狠狠地吸了一口,像是说给自己听,“谁让他命不好呢。”他养了他,如今却又要丢下他,这小崽子,跟他一样,天命就是六亲不认,孑然一身。 老五看他一眼,“他能恨死你。” 方牧无所谓地笑笑,撑了下膝盖,站起来,“我要走了,你就不用送了,怪肉麻的。” 老五动了动嘴唇,眼神复杂,欲言又止。 方牧背对着老五吊儿郎当地挥了挥手手,走了,没有回头。 天还没亮,街上冷冷清清的,飞虫寂寞地绕着路灯旋转,没有出路。巷口,一个高大的男人正低头点烟,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一张国字脸被一道可怖的疤分成了两半。 “老马。”方牧在男人面前立定。 老马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事情办完了?” 方牧的脸上带着浓重的讽刺,“有时候我真的挺讨厌你的。” 老马咧了咧嘴,“我知道,因为我总是习惯打破你们一些天真的想法。” 方牧沉默了片刻,说道,“抱歉。” 老马有些意外地挑了下眉,下一秒,他的瞳孔瞬间放大,瞪着近在咫尺的方牧不敢置信——一管注满了肌肉松弛剂的注射器猝不及防地插进了他腰侧的肌肉里,他最后的视线里,是方牧如同一只猎豹一般,敏捷地消失在黑暗中。 32第二十二章 三年后。 酒席办在本市最大的“豪庭”,方措在门口的来宾薄上签了自己的名字,送上礼金。五星级酒店服务周到,立刻有身材苗条面带微笑的服务员领着方措去了自己的席位。席开了三十几桌,除男女双方的亲戚、朋友,还有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公司的员工,每个人都给安排好的固定的座位,省得不认识的人坐到一桌,彼此尴尬。一眼望过去,满眼是如同流水线上作业出来的笑脸。 远远看见老五一脸喜气洋洋地周旋在一众亲朋好友之间,胖胖的脸上见牙不见眼,室内空调打得很低,他还是满头大汗,不停地去扯勒着自己脖子的领带。 方措被安排在男方朋友一桌,桌面上的人他并不认识,人家看他年纪小,也只当是哪个亲戚家的孩子。酒宴开席,山珍海味流水似的摆上桌,每桌还开了一瓶一万块钱的酒,每个人看起来都很满意的样子。 老五满场敬酒,敬到他们这一桌,拍着方措的肩,对桌上的人说:“哎,这我一个侄子,亲的,你们都给照顾着些啊?” 桌上人自然满口应是。方措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敬到老五面前,“孙叔,恭喜啊!”说完,自己一口饮尽了,满桌轰然较好。老五瞧着已经长得比自己还高小半个头的少年,不知怎么的,鼻子一酸,赶紧低头掩饰了,哗啦啦地也往自己酒杯里倒满了酒,点头欣慰道,“好,今天孙叔就干了这杯。”说完,也是一口饮尽。 那边今天满月宴的主角被抱了出来,老五那点子伤感的情绪不翼而飞,又恢复满脸红光,“小措,看过妹妹没有?” 方措笑着恭维,“看过了,跟孙叔你长得真像。” 老五顿时更加得意,那边又有重量级的客人到了,老五拍拍方措的肩,“小措,今天孙叔顾不上你了,你自己吃好。” 方措点点头,瞧着老五以与他身材极不相符的敏捷脚步走到门口,脸上挂起无懈可击的笑容与人寒暄。方措坐回座位,桌上的人比一开始热情了不少,不停地招呼方措吃菜。 刚满月的小孩儿被裹在红色的襁褓里,身上挂满了金手镯、金脚镯、金挂锁,眉心点着一点红色朱砂,喜气洋洋的,被外婆抱着如同一个展览品一样在亲戚朋友之间被展览,顺便收获各种各样的赞美和祝福。方措看了一眼,小孩儿长得不好看,黑皮肤,塌鼻梁,小眼睛。可再不好看,也是父母的心头肉,是捧在手心里的宝贝。 方措没有等到酒席结束就离开了,看老五忙得抽不开身,也就没跟他打招呼。走出觥筹交错的宴会大厅,耳朵一下子清静起来,他捂住有些隐隐作痛的胃——昨天画图纸滑到凌晨三点才睡,早上起来什么都没吃,就过来参加满月宴,刚刚又喝了一杯酒,他的胃有些造反。 才走到酒店门口,准备打出租回去,老五急急地从里面追出来,一路小跑,一路喊:“小措,小措,等等。” 方措停下脚步等老五,“怎么了,孙叔?” “这个,你拿回去。”老五手里拿着一个红包,正是方措送的礼金,不由分说地要塞给方措,嘴上埋怨,“你说你凑什么热闹,孙叔能收你这个?” 方措赶紧双手推拒,“别,孙叔,我就一点心意。” “行了行了,你的心意我知道,这个你拿回去,你一个小孩儿,送什么礼?没这个道理。” 方措说什么都不肯收回,“那就当我是替我叔送的。” 老五一愣,提起方牧,他一时五味杂陈,动作就这么一缓。方措就趁着这个机会拦了辆出租,朝老五挥挥手,“孙叔,那我就回去了。” 看着少年钻进车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他低头看看依旧没有还出去的红包,叹了口气。 方措下了出租,经过自己家的一条窄巷,看见一对少年男女躲在里面接吻,女孩儿靠在墙上,漆黑的直发烫了离子烫,阳光下有年轻的光泽,白净皮肤,清秀脸庞,身上是改良过的高中校服。少年穿白衬衫,衬衫纽扣并不完全扣满,下摆一半塞在裤子里,一半露在外面,一手拎着书包背在肩上,一手撑在小巷的墙上,将女孩儿半包围起来,完全是一副落拓不羁的情场老手模样。 方措只看了一眼,就目不斜视地离开了。 粽子摇着尾巴欢快地跑回来,绕着他的脚呜呜叫着讨食。方措进了屋,打开冰箱,冰箱里还有一点冷饭,他把它拿出来加热了一下,拌着昨晚吃剩的排骨汤汁,倒进粽子的食盆里。粽子欢实地埋头开吃,黑黑的鼻子一耸一耸的。 方措蹲在地上,默默地看着三年来唯一不离不弃陪伴着自己的畜生,似乎有些走神。正午强大的阳光直照下来,院子里花木繁盛,柚子树碧绿的阔叶投下一片阴影,石榴树上结了累累的硕果,一派喜人,但从屋檐下投射在地上的一人一狗的影子,却无端地有些孤单寥落。 一个少年挎着书包吊儿郎当地走进院子,白衬衫,黑裤子,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正是刚刚在巷子里上演“青春的诱惑”的主角之一——方子愚。 方措站起来,瞟了他一眼,见怪不怪,“你又不回家?” 方子愚熟门熟路地将书包扔到椅子上,问:“有吃的吗?” “没有。”方措面无表情地进了屋,走到厨房,拧开水龙头洗碗。 方子愚也不在意他的冷淡,自力更生地走到厨房,找出最后的一点冷饭拌着排骨汁,毫不嫌弃地端到屋檐下,蹲在地上,与狗作伴。过了一会儿就开始发表他毫无用处的废话,“别说,你家粽子真是丑出一定境界了。” 屋子里传来哗哗的自来水声,自然没人理他。 方子愚扒一大口冷饭,接着无用地叨叨,“哎,你家狗子上回不是在勾搭裁缝店的那条西施犬吗?勾搭上了吗?”他停了停,自己给自己接话茬,“算了,当我没问,这磕碜长相,人家西施犬是得有多大的狗生勇气才能接受啊。”说完,还装模作样地哀叹,“唉,我可怜的找不到老婆的粽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屋子里的水声已经停了,方子愚也停止了叨叨,端着饭碗,抬头望天。天空湛蓝,阳光炽烈,直击他的眼皮,眼睛酸涩,有种要流泪的冲动。过了片刻,他低下头,埋头大口大口地往嘴巴里扒饭,好像要将那不合时宜的忧伤和脆弱全驱散出去了一样。 卫生间里传来呕吐的声音,方子愚回过神,站起来往里瞧。卫生间的门关上了,他站在门外,有点担心,“喂,你怎么了,没事吧?” 方措将中午在酒席上吃的那点东西吐了个一干二净,直吐得胃灼烧般的痛,他头晕目眩,浑身虚脱,滑倒在瓷砖地板上,瓷砖冰凉的温度透过单薄的衣料洇到他骨子里,很冷。听到方子愚在外面问,强提起劲,回答了一声没事,按下冲水按键。 哗啦啦的马桶冲水声中,他曲起双腿,将头深深地埋在双臂之间,不肯让任何人看到他脆弱的模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到胃得到了一点舒缓,力气渐渐回到身体,撑着身体站起来,洗了一把冷水脸,打开门出去。也没管方子愚在干什么,径自上了楼进了房间。他进的不是自己的房间,而是方牧的。方牧走后,他晚上就一直睡在他的房间。 房间里的家具摆设极其简单,规规整整,没有半丝个人印记。方措虽然睡在这儿,却从不改变这里一丝一毫的摆设,也不将自己的东西带入这个空间,似乎这样,才能保留住方牧曾在这里的一丝气息。 他闷头闷脑地扑倒在硬邦邦的床上,深深地吸了口气,手习惯性地伸到枕头下面,直到摸到坚硬冰冷的刀鞘,一颗心才稍稍地安定了点,迷迷糊糊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楼下院子里传来叫他的声音,他惊醒过来,有一瞬间的仓皇和狂喜,但很快,他就清醒过来,说不上失望,因为已经习惯。楼下确实有人叫他,竟是很少出现的房东的女儿。 方措应了一声,下楼。房东的女儿将近四十,一副典型的南方女人的长相,脸相薄,尤其是鼻翼这一块,皮肤绷紧了似乎可以看见下面的毛细血管,瞧见方措,先是一笑,“你在家呢。”很和气。 方措在这里住了多年,虽然不常来往,但出出入入抬头低头,该知道的也知道了,方措长得好,又是那种传统的好学生,知道小孩儿一个人住,先前还有一个叔叔,后来叔叔也不知所踪了,心里总忍不住叹息。 “乔姨,有什么事吗?” 乔姨脸上现出一点为难,“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我们家早不住在这街上了,我妈年纪大了,前不久刚诊出心血管有点毛病,我们全家决定了陪她去上海住院治疗,那边开销大,我们就想着,这房子反正也没人会回来住,干脆卖了。” 方措一呆,“要……卖房子。” “是这样的,也是没办法。你看你们在这儿住了这么多年了,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我们也不会想着卖房子。你看你是不是跟你家大人商量一下,早点做准备,不然到时候手忙脚乱的,我们也过意不去,实在对不住得很……” 余下的话,方措什么都没听进去。他呆呆地回头看向那栋饱经风雨的木房子,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跟方牧的家,要没了。 33第二十三章 淅淅沥沥的雨落下来,碧绿的树叶被洗刷得干干净净,透着新鲜油亮的光泽,树下的野花被打得东倒西歪,前几天被烈日晒得干裂的泥地很快变得一片泥泞,空气里都是一股混杂着雨水的土腥味儿。 忽然一阵噼里啪啦的枪声,几乎与此同时响起了鸡慌张惊恐的叫声,无数鸡毛乱飞,又被雨水打落到泥地里。枪声安静后,靶道上还有五六只鸡在悠闲地散步,惊慌之后,这些鸡无视躺在靶道上的十几只同胞,依旧该干嘛干嘛,无比淡定。 射击位上伏趴着十名身穿迷彩训练服的年轻战士,面面相觑,咽咽不存在的口水,显得比靶道上的那五六只鸡还要紧张。 “哟,裤子都脱了就给我这个呀?”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从他们背后响起。 一个男人交叠着双腿,悠闲地躺在一把折叠躺椅上,头上顶着一把黑色的伞,手上拿着一个望远镜,只露出挺直的鼻梁和形状完美的坚毅下巴。 “报告!”一个战士从泥地里利落地爬起来,如同一根标枪般笔直地站立在男人面前,大声说道,“因为雨水阻碍了视线才导致了失误。” 男人将望远镜拿下来,那是一张模糊了年龄的脸,五官锋利如刀,竟生出一点妩媚的感觉来,左眼角有一条短短的疤,懒懒地耷拉着眼皮的时候显出凶相来,听见辩驳,冷笑一声,“这是理由吗?” 年轻的士兵嘴角抿成一条线,军队生活让他学会不去反驳教官的话。 “射击之前就该针对周围的环境、天气因素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一群菜鸟,战场上谁他妈给你开第二枪的机会?” 毫不留情的数落让一群原本还心高气傲的士兵涨红了脸。男人从躺椅上站起来,才发现他长得很高,一身军装勾勒出飒爽的英姿,随手将望远镜扔在躺椅上,迈开笔挺修长的腿,拿过一把步枪,就着一种看起来极其轻松惬意的姿态,砰砰砰,以极其规律的间隔时间,快速地开了六枪。 旁边有胆大的士兵迅速地拿起躺椅上的望远镜,一瞧,惊呼,“我操,全部一枪爆头,牛!” 男人却没有什么得意,放下枪,“行了,收工,去把那些死鸡收拾收拾送到食堂去。” 男人脚尖一转,就要离开,忽然又定住了,身子后仰,食指点向那个最初说话的士兵,“小菜鸟,我下个月的内务就归你了,嗯,我床下堆了十几双袜子还没洗。”说完也不管士兵的脸色,施施然地走了。 老马站在靶场外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见方牧出来,忍不住哂道,“欺负新人就这么让你有成就感?” 方牧挖挖耳朵,厚颜无耻地说:“聊胜于无吧。” 老马被噎住,一时说不出话,瞧着如今生龙活虎的方牧,很难想象,一年前,他还躺在基地医院里半死不活的,医院几次下了病危通知,他却硬生生地从死神手里挣回了一条命。老马不由地回忆起第一次见到方牧,他还是跟那些刚刚那些被选拔进后勤支援部队的菜鸟一样的年纪,甚至更年轻,经验丰富的老马很快发现了这个年轻人所具备的一切成为一个优秀特工的特质,他自信到甚至有点自我,不相信任何人,习惯打破一切规则,几乎达到完美的身体素质。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方牧是老马打造的最出色的作品。 不过,这样的人,同样也是危险的,上头一直不大放心方牧,放这样一个人回到社会,无疑是将一把人形兵器置于毫无反抗能力的人群中。因此,他们对方牧采取了某种安全措施,老马就是其中的一把安全锁。 面对方牧的质疑,老马面不改色地解释,“国家财产不容有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这个人也属于国家财产,对你所做的一切都在规定范围内。”不过,这样的措施从被方牧察觉的那一刻开始,已经失去了功用。 三年前,方牧摆脱老马后就失去了踪影,他执行任务多年,自身资源不是常人可以比的,他的警惕心重,很多东西连老马都不知道,他若想要消失,几乎没有人能找得到他。直到一年前,老马收到一条关于四面佛的信息,信息来源不明,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这条信息极有可能来自方牧。 老马当机立断,带领小队前往中缅边境。进入目标森林一个昼夜后,他们发现两具被绑在木桩上的尸体,从尸体上的伤来看,是被豺狗活活咬死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腐烂,那场面太触目惊心,即使见惯生死经验丰富的战士也忍不住反胃。 从他们仅存的物品衣物。他们辨别出其中一具尸体的身份,是东南亚一带赫赫有名的毒枭,东南亚最大的龙头庾柏凉死后,手下势力被瓜分,其中分得最大一块蛋糕的就是如今这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四面佛——这个名字凉飕飕地窜入心底,毒舌一样嘶嘶地吐着信子。 紧接着,他们就遭遇了一场丛林战,对方似乎把他们当成了别人,火力太猛,几乎是压着他们打,子弹贴着头皮乱飞。无线电里突然出现一个嘶哑的声音,“老马,是我。”是方牧。 若不是情况不合适,老马简直想破口大骂,“方牧,你他妈在哪儿?” 无线电那头还来不及说话,就传来一阵密集的子弹声,老马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等了一会儿,枪声安静下来,方牧喘着气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没事,老马,里面有一份大礼送给你,法提麦,你们一直追踪的恐怖分子头子,他身边除二十个信徒外,还有一支国际雇佣军,我已经解决了他们的狙击手,但我怀疑可能有另一个狙击手。法提麦的手下不足挂齿,要注意的是那支雇佣军,不是一般水平,我已经跟他们正面交过火,小心,操!阴魂不散。” 无线电里又传来一阵紧接着一阵的密集枪声。过了很久,方牧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严重失血让他身体发冷,声音也有些飘忽,“在这种时刻,看到这么漂亮的夜空,值了。” 老马一愣,下意识地抬头,被密林遮盖夜空露出一角,月亮皎洁,却挡不住星辉灿烂。老马刚想骂方牧发什么神经,这种时刻居然还有风花雪月的心情,就听见无线电那里静静的有些不同寻常的声音,“唉,忽然有点想我家小崽子。这么一刻,觉得那几年时光真是跟偷来的一样。” 老马来不及说话,就听方牧已经恢复了正常声音,“行,就这样吧,我还有点私人事情要处理。” 老马头皮一炸,知道他口中的私人事情是什么,立刻严厉地说道:“方牧,你给我听好,不许私自行动了,等着跟部队汇合,四面佛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就是我一个人的事!”方牧的声音出奇的冷静,“如果我不亲手解决了他,我永远别想睡个安稳觉。” “方牧,我知道你觉得他变成这样是你的原因,但是我告诉你,你不该这么想……” 方牧打断他,“没什么该不该的,方敛就该死吗?”然后,他就单方面关掉了通讯设备。 老马再见到方牧,是跟四面佛一起,那个几乎被妖魔化的男人并没有三头六臂,他很年轻,甚至称得上漂亮,眉心一点嫣红的胭脂记的让他看起来有点雌雄莫辨。脸色是一种不正常的苍白,看起来身体并不好的样子,但是双目充血,整个人呈现一种癫狂状态。 已经是强弩之末的方牧将刀尖插进他的前胸,使劲儿往下压,一点一点压进他的胸腔。那个男人却丝毫不惧地紧紧盯着方牧的眼睛,咧开嘴角,露出一个令人胆寒的扭曲的笑,他伸出一只手用力地抠挖着方牧被子弹射穿的伤口,张开嘴一口咬在方牧的颈部大动脉上,鲜血从他的嘴角溢出来…… 那场面简直像现场版的《行尸走肉》,老马的心一颤,一枪打在男人的眉心,男人双目圆睁,却丝毫没有松口,老马一脚踢在他身上,试图将他踢开,男人却死了都不肯放过方牧,纹丝不动。还是后来的一个队员,上前用力地将掰开了两人,才发现男人的手指已经生生地穿过了方牧的肩头,挖下了一块肉,而他的嘴里还含着从方牧颈部咬下来的一块肉。 那时候的方牧,已经濒临死亡。 雨还在下着,两人都没有要躲避的意思。老马伸出手指指了指天上,说道,“上面要调我过去,估计就是下个月的事。” 方牧一愣,随后咧嘴一笑,“那恭喜啊,高升啊。” “屁!”老马笑骂一句,“我们这样的人,离开第一线,就是生命的结束。” 方牧浑不在意,“你年纪也大了嘛,就当颐养天年,以后跟领导搓搓麻将,喝喝小酒,搞好关系,以后下面的小崽子们提起来那也是上面有人的。” 老马锐利的眼神落到他身上,“你呢,有什么打算?” 方牧挑挑眉,吊儿郎当地说:“我?没什么打算。” “我走之后,我的位子要有人来接,你想向上面推荐你。” “别,”方牧赶紧摇手拒绝,“我废物一个,部队肯白养我已经够浪费粮食的了。” 方牧自己知道自己的事,那次战斗,他受了那么重的伤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老天保佑,况且他的左眼被弹片划伤,如今视力下降得厉害,已经回不到自己的巅峰状态了,他自己也有点意兴阑珊。 老马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总之,你好好考虑。” 方牧跟老马分手后,一个人慢慢地溜达到墓园,这个建立在基地的墓园都是纪念在历次任务中牺牲的战士,一眼望过去,全是齐齐整整林立的墓碑,碑与碑之间种着松柏,青翠长青。方牧走过千篇一律的纪念碑,最后在一块石碑旁坐下,掏出烟,点了一根,悠悠地抽了几口,就将烟供在了碑前,自己望着前面发呆——雨中的军事基地,没有平日里的冷硬,空旷的训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显得有点寂寥。 方牧有点茫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34第二十四章 “方牧,来——”前面有人影晃动,外面日光倾城,百年香樟撑开巨大的树冠,饱满的汁液香气,廊檐下有僧人,无所聊赖的样子,怔怔望着午后静穆的庭院。 “方牧,来——”少年执着地在前面唤他,他踏进幽暗的大雄宝殿,殿内光线昏暗,肉眼可见的灰尘在从交织的阳光中纷纷乱乱地飞,巨大的佛像雄踞殿内,俯视芸芸众生,有一种时间空间都无涉的永恒质感。 佛前香烟袅袅,少年的身影像虚空中的尘埃,在阳光碎影中,以一种美轮美奂的姿态拜倒,额头平贴于地,双掌相距六寸。他匍匐的姿态卑微而虔诚,那一瞬间似乎能照见前世今生所有来路。 他无动于衷地站立于一边,既不过分贴近,也不疏远,像一座旷古不言青铜战士。少年抬起头,看见他,蓦地一笑,霎时间,苍白的脸,精致的眉,乌沉沉的如同子夜一样眼,过分红润的唇,以及眉心那一点朱砂,全部舒展开来,清到极致,也艳到极致,有直击人心的力量。 “方牧,你信佛吗?” “不信。” “我信。” “方牧,来,来!”少年紧紧抓着他的手,朝楼顶跑去,因为太焦急太紧张了,手心湿漉漉的,都是汗。交火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震得整幢房子都在微微摇晃,光影混乱。 楼顶直升机巨大的引擎声暂时掩盖了越来越密集的枪声,旋翼带起的巨大的风刮在人身上,几乎让人站立不稳。 “方牧,来!”他语气迫切,拉着他向直升机奔去。 他不动,望着少年,眼里是磐石一般的冷硬和坚定,也有他不懂的歉意和难过。 少年着急地转头,迎上他的是方牧手中的枪,黑洞洞的枪口稳稳地对准着他的眉心。 他不懂,脸色苍白,双眼茫然。 火车隆隆地在田野间飞驰,车上人不多,大多在闭目休息。方牧趴在桌上,只露出一个黑色的脑袋,狭小的空间让长手长脚的他显得特别委屈。对面的位子坐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皮肤黝黑粗糙,指甲剪得马马虎虎,有些地方还藏着污垢,从包里拿出炸鸡和汉堡,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食物的香气让方牧醒了过来,他自臂弯间抬起头,双眼一时有些茫然,坐火车的感觉总是不那么让人舒服。大约方牧的目光让人感到不舒服了,对面的小伙子显得有点局促不安,推推桌上的汉堡,邀请方牧,“大哥,吃肯德基不?” “不用,谢谢。”方牧冷淡地拒绝了。 小伙子不再坚持,吃得狼吞虎咽,边吃边问方牧:“大哥,你上哪儿啊?”见方牧不回答,他自个儿起了话头,“大哥你哪儿人呐,我河南的,河南龙门,龙门石窟你去过吧,老有名的咯……”年轻的小伙子显得热情单纯,却又有些粗鲁无知。 方牧站起来,去车厢连接处抽烟,天气有点阴霾,太阳被挡在厚厚的云层之外,他的心也有点无处着落。火车途径一个小站,作短暂停留,方牧从车窗望出去,看见石刻的站牌名,是一个叫逍林的小地方,距离那个三年未见的城市大约八十公里。 老五打开门,看见门外的方措有点意外。方措并没有跟老五迂回,进了屋坐下,开门见山道,“孙叔,你能借我点钱吗?” 老五有些吃惊,三年来,这还是方措第一次开口向他求助,心里竟有点隐隐的高兴,毫不犹豫地说:“行啊,你要多少?”边问,边在心里琢磨着,方措也大了,会不会是开始交女朋友了——如今女孩子年纪轻轻却都势利得很,一年这个节那个节,哪个节男朋友没尽到心意就能立马跟你拜拜。想到这儿,心里面直痒痒,有种自己儿子终于长大成人的成就感,恨不得将自己一身的经验一股脑地塞给他。 方措并不知道老五心里的弯弯绕绕,冷静地开口,“七十万。” 老五吓了一跳,惊疑不定地看着淡定的少年,显然这么大一笔钱,不可能是小打小闹,老五心里面风云变色,害怕这小崽子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惹下了大麻烦或者被人骗了,立刻谨慎起来,“小措,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方措也没瞒着,“我现在住的那个房子要卖了,我想买下来。” 老五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方牧刚离开那会儿,老五想着不能让一个孩子自己住,看着让人觉得凄凉,费了老大的劲儿想把方措接过来一起住,可方措死活不同意。老五知道,这小崽子是想等方牧回来。 可有些话老五真不知道怎么跟方措说,方牧走之前的那些安排,都让他隐隐觉得,方牧并不准备回来了。但这些年,他也看明白了,小崽子就是靠着这么一口气撑着,万一这口气泄了,他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结果,也许置之死地而后生,从此天高海阔,走出一个新世界;也许会滑向更深的深渊。 在买房这件事上,老五并没有多做计较,七十万的事儿,在如今的他眼里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了,就当给小崽子买个希望。就挑了个日子,将手续办齐全了,最后成交价六十八万。方措在房产证上写的是方牧的名字,老五看在眼里,五味杂陈,却什么话也没说。 房子的事情搞定了,方措的心似乎也安定了,脸上有了笑影,“孙叔,我会把钱还你的。” 老五笑道,“还什么还呀,其实钱也不是我借给你的。你叔走之前给你留了不少钱呢,先头你年纪小,也没跟你说,你现在的身家,一般富二代都比不上你。” 老五原以为这些话会让方措高兴些,谁知道少年听了,却没了言语,嘴唇抿成一条线,眉眼沉沉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老五瞅着他的神色,试探着开口,“具体的情况,孙叔以后解释给你听……” 少年淡淡地一笑,“孙叔,这些事儿以后再说吧,我回去了。” “哎哎,”老五赶紧叫住要走的方措,“回去什么呀,回去也是一个人。你婶都做好饭了,今天就上孙叔家吃。” 少年摇摇头,礼貌地微笑拒绝,“不用,我回家了。”也不等老五来拉他,挥挥手,穿过马路到对面的公车站去了。 公车摇摇晃晃地靠站,方措上了车,找了个后排靠窗的位子,闭上眼睛,脸上淡然镇定的表情终于挂不住了,好像被人用榔头将身上支撑的骨头寸寸打断,从后颈到尾椎,通通无力,心中的阴影愈重。他恨方牧,恨得咬牙切齿,恨得自己的心脏发疼,恨他出现,恨他不见,这种恨意,在方牧消失的一年后达到了顶点,很多个夜晚,他彻夜不眠,像一头无处发泄的困兽,心里滋生着种种不为人道的阴暗极端的想法。 这种恨意,如同抛物线一般,在达到过最高点之后,又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地趋于平静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厚重的沉闷的绝望,那种绝望并不锋利,却像蚕丝一样,一层一层地将他裹覆得阴沉寡言。 他在菜市场下车,如同往常一样买了菜,慢慢地走回家。他的心情已经恢复平静,甚至比起平日来还多了一丝轻松,大概是因为,他如今走向的,是一个真正属于他跟方牧的家,谁也抢不走的。 方措在离家门口五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他家门口站着一个男人,身形挺拔,肩上背着一只简简单单的军绿色背包,头发剪得很短,几乎贴着头皮,露出整个形状完美的头部轮廓,微抬着头看着半开的院门,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推门进去。 方措听见自己的血液在血管里突突沸腾的声音,那声音太响了,轰炸着他的耳膜,他感到头晕目眩。 男人察觉到目光,转过头来,微微一愣,长时间的沉默之后,他似乎叹了口气,语气平淡得好像不曾有过那几年的空白,“哦,我路过,回来看看你。”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有人觉得太过快进,可能很不适应将四面佛的事儿就这么一笔带过,毕竟那家伙先前刷了不少时髦值,我当然也想过写他跟方牧的纠葛什么的,但后来仔细想过之后,还是放弃了,因为要写的话,实在太长了,有太多的可以写了。 这毕竟不是军文,而且因为这文不会写得很长,想写的故事也是特别简单的,就围绕在方牧和方措之间,连配角也特别少,所以还是让方牧回来刷日常了。 35第二十五章 方牧没想过还会再回来,有一个方敛就够了,他自己身处黑暗中,杀过的人,结过的仇不知凡几,谁知道会不会出现第二个四面佛。只是火车经过逍林,他不由地想起小崽子,到底自己养了他那么多年,要说没一点感情,那是假的,但他觉得方措的人生合该天高地广花团锦簇,跟自己这样的人是没什么关系的,他只是想着回去看一眼,看他过得不错也就行了。 但这样猝不及防下见着了,破天荒的,脸皮堪比城墙的方牧竟有些不自在,甚至有点儿心虚。眼前的方措已经不是从前那个跟屁虫似的小崽子了,比起三年前,他长高了,肩膀宽了,脸部轮廓愈加清晰分明,已经初具一个男人的魅力,只是一双狼一样的眼睛死死盯着方牧,就像螺丝拧进螺帽一样,要拧进方牧的身体里。 方措的嘴唇抖得厉害,好像下一秒就会哭出来一样,但他迅速地抬起手挡在自己眼睛前,过了一会儿,放下手来,脸上已经恢复面无表情,紧紧绷着唇线。迈开步子率先进了院子,走出一小段距离,又回头看方牧。 方牧摸摸鼻子,抬脚跟上。 院子里没什么大的变化,只是花木更加茂盛了点,方牧站在其中,虽然只是走了三年,却不知为什么有了恍如隔世的感觉,他怀疑自己是真的老了,不然,怎么会有疲倦的感觉,只想坐下来,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 方措进了厨房,开始做饭,他将米淘洗干净,放进电饭煲,插上插头。将菜一样一样地洗干净,往锅里倒了油,等油热了,腌好的排骨刺啦一下下锅,白烟顿时弥漫了视野,爆油的声音充斥着整个厨房,耳朵里听不到其他声音,方措忽然一阵恐慌,惶急地跑出厨房,看见方牧正坐在门槛上,佝偻着背逗着懒懒地趴在地上的粽子,他的心忽然缩成一团,怎么也展不开来—— 方牧听见声音,回头看见少年仿佛失了魂魄似的怔怔地看着自己,那样子俊秀挺拔的少年,手上却配个锅铲,看起来有点好笑。方牧也确实笑了,只是微微扯起嘴角,却又很快压平了,不知怎么又笑不出来了,想说点什么,少年却没给这个机会,又转身进了厨房,很快里面再次传出炒菜的声音。 两菜一汤,很快摆上桌,两个人相对而坐,谁都没有说话,只听筷子敲打在盘子上的声音和咀嚼声,这气氛,真是说不出的古怪。方牧也挺不自在,想着真是不一样了,这小兔崽子瞧着真不像是欢迎自己的样子,方牧也不想自讨没趣,食不知味地吃完饭,抬起眼,说:“我没什么事儿,就过来看看你,看你过得挺好的,没缺胳膊少腿的,也放心了,待会儿我就走了。” 正低头收拾碗筷的方措手中的动作的一顿,霍的抬起头来,紧紧地盯着方牧,“你要走?”他的声音有些嘶哑,方牧瞧他的神色,实在拿捏不准少年心里的真实想法,也懒得去猜了,点头道,“不是跟你说路过了吗?”他动了动嘴巴,其实也说不出像样的理由,说要走,其实也不知道去哪儿,估计最后还是回军队吧。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见啪一声,碗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方措缓缓地蹲下身,伸手去捡碎片。方牧也没在意,直到久久不见他起身,才去探头看个究竟。就见少年蹲在地上,整个身子如同一张绷到极点的弓,肩膀微微颤抖,手上捏着那片碎瓷片,瓷片缺口已经欠到他的手心,暗红的血顺着手掌流下来,他却浑然未觉,还在用力。 方牧眉心一跳,“你干什么?”蹲下身,飞快地抓住方措的手腕,使了个巧劲,让他丢了碎瓷片,正想查看他的伤口,就听见头顶方措嘶哑的压抑着什么的声音响起,“你还要走?” 方牧一愣,抬起头来,正对上方措充血的双目,下一秒,他双手用力一推方牧,提起拳头,裹挟着巨大的怒火和恨意,以及无可诉说的委屈,朝方牧砸去。 他的打法完全没有任何章法,只是像发泄。 起先方牧还让着他,后来看他越来越不像样,不由地制住了他的手腕,“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学流氓打架么,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他的话没有说完,忽然感到脸上一热,有大滴的液体砸下来,他像被人掐住了脖子,没有声音,目瞪口呆地望着双目通红方措。 大滴大滴的眼泪滚出方牧的眼眶,直扑扑地掉在方牧脸上,滚烫的,烫得人心一个瑟缩,有一些流进方牧的嘴角,他尝到咸涩的味道,一时有点发懵,喃喃地问:“你哭什么?” “我没哭。”方措声音沙哑,带着浓重的鼻音,扭过头,迅速举起手挡住了自己的眼睛。片刻后,他从方牧身上爬起来,一声不吭地低头收拾摔碎的碗。 方牧看不下去,一把将他挥开,“行了,别捡了,去看看你的手。” 少年像一头犟牛,充耳不闻,依旧故我。方牧一下子光火了,沉下脸吼道,“叫你别捡了你没听见吗?” 少年这才抿紧嘴唇站起来,走上楼处理自己的伤口。 方牧蹲在地上,将碎瓷片一片一片捡起来,捡到那块上面还带有方措血迹的碎瓷片,不动了,他似乎被方措那突如其来的汹涌的眼泪给惊住了,心里滋味难辨,这种心情太陌生,令他不由地感到烦躁。 他将碎瓷片收拢起来,扔进了垃圾桶,桌上的碗筷也懒得收拾了,任其摊着,将自己摔进沙发里,呆呆地坐着。过了一会儿,他抬头,看见少年站在楼梯口,怔怔地看着自己,因为背光,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感到一种执拗和哀伤。 方牧拍拍身边的位子,让方措过来坐。 少年下了楼,沉默地坐到方牧身边。他手上的伤只是胡乱地裹了一下,方牧拿过他的手,解开纱布,又给一圈一圈给细细地绑好了,刚刚的剑拔弩张似乎都不见了,方牧的语气有着难得的和蔼,带着些微的感慨,“你长大了,噢,我记得你是要高考了吧?” 方措垂下眼睛,淡淡地说:“我提前了一年毕业,已经上大学了。” 方牧有点吃惊,但还是觉得高兴,因此脸上有了一个很短暂的笑,有点与有荣焉,“哦,在哪儿上学,学什么?” “就在s市,学土木工程。” “那不远啊。” “嗯。”他说完,又抬起眼皮,一眨不眨地盯着方牧看。方牧被他这种目光盯得瘆人,忍不住摸了摸眼角的伤疤,“你孙叔该结婚了吧?” “嗯,上个月他女儿满月。” “哦,真的啊。”他脸上带出一点真实笑影,然后像石子入湖的湖面,一圈圈的涟漪过后,又恢复了平滑如镜。他实在不是能跟人谈心的料,这么几句话后,他就有些词穷了,撑着腿站起来。他一动,方措就像一只受惊的野兽,立刻也站起来,警觉地盯着他。 方牧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想了想,说:“我暂时不走。” 但这话并没有让小崽子安下心来,方牧实在受不了他如同惊弓之鸟的样子,干脆转上了楼进了自己的房间。房间显然一直在打扫,干净得一尘不染,跟他离开前没什么两样。 方牧将自己摔在床上,双臂枕着脑袋望着旧旧的天花板,出神。 天一点一点擦黑了。等方牧从房间里出来,就看见自己门口旁边的墙壁上靠墙坐着一个黑黢黢的人影,像一只忠心耿耿的守门犬似的。门一开,那人影就惊醒过来,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静静地瞧了方牧一眼,走下楼去了,大约是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他的腿有些发麻,因此走起来一瘸一拐的,有点可笑。 方牧却笑不出来,他站了一会儿,也跟着下了楼,看见小崽子进了厨房,开始做晚饭,就挨在厨房门口,说:“我说暂时不走就不会走,你这样跟个跟踪狂似的,很出息么?”他停了停,又说,“再说,我真要走,你拦得住?” 方措低下头去,良久他转过身来,厨房里并没有开灯,黑漆漆的一片,只能看见方牧的一个大致轮廓,但方措感激这片黑暗,做了他的保护色,他用尽力气,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稳可惜,“方牧,你别走行吗?”他吸了吸鼻子,接着说,“我想过了,我不结婚,也不离开,就一直陪着你,咱们一块儿,好好过日子,行吗?” 方牧一愣,他想不出方措小小年纪的怎么会有这样沧桑的想法?先别说方牧,方措现在才十八岁,大好的年华,大好的前途正等着他。方牧知道方措从小的经历,让他抓着自己的这一点温暖就跟抓住生命稻草似的,但他以后还真能不结婚?不过是小孩子一时意气,所以他也只是笑骂一句,“放屁!” 36第二十六章 吱一声,黑色奥迪急急地停在院子门口,老五来不及锁车门,急惊风似的从车上滚下来,因为太急了,进门的时候,被门槛绊了一下,差点给摔了个大马趴。前面传来一道凉凉的声音,充满戏谑,“哟,这么大的礼啊,怪不好意思的,平身吧。” 老五抬头一看,可不就是方牧那牲口,坐在屋檐下,他家那只已经成精的狗蹲在他旁边,伸着舌头一脸傻像地看着自己。 老五满心满怀的那点子的担忧惊喜瞬间被浇熄,取而代之的是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恨不得拿臭鸡蛋烂菜叶往他脸上招呼,走得近了,就看见下午灿烂的阳光下,方牧笑得没心没肺,他并未老去,还是一样的英俊,漠北朔风一样,神秘又凌厉,但无法掩盖那种风霜感,那种感觉,就像当初时隔五年,他初见归来的方牧一样。 他忍不住烟圈一红,赶紧低头掩饰,怒骂道,“操,滚你丫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方牧嘻嘻一笑,并未在意。老五收敛了脸上的嬉笑怒骂,拎了拎裤腿,也不管身上那几万块钱一套的西装了,就学着方牧的样子坐在屋檐下,摸出一包烟,分给方牧一根,给两人都点上了。 “事情都办完了吧?”老五抽了口烟,缓缓吐出烟圈,问道。 方牧点点头,“算是吧。”但神色间并未见开心舒朗。 “那……这回不走了吧?” “说不好。” 方牧的语气淡淡,老五却狠狠地皱起了眉,有心想说点什么,但因为知道方牧那唯我独尊的狗脾气,一旦决定的事儿,谁也别想改变,只好将劝他留下的话又咽回去了,转而说起其他,“你还不知道吧,你家方措,把这房子给买下来了。” 方牧一愣,回头看看木头都开裂的房子,露出荒谬的表情,“他脑子被屎糊了,这破房子有什么好稀罕的,准备打一辈子光棍儿啊,要买房也不晓得挑个好点儿的,你也不拦着他点——” 老五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方牧一眼,“你嘴巴不那么缺德能死吗?他买这房子还不是为了你,怕你找不回来了呗,房产证上写的都是你的名字,以后我丫头要有他一半孝顺,我死也瞑目了。” 方牧不以为意,“我是哑巴了还是瘸腿了,找不着地儿不会问吗?” 老五懒得跟他理论,骂一句,“狗脾气。”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今儿上我家吃饭去,你还没见过我家丫头呢,别说,跟我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才俩月,哎哟,一拳打在她老子脸上,那个劲儿哟。”老五说起自己的女儿,眉开眼笑,一副有女万事足的模样。 方牧也为老五高兴,可惜嘴巴不饶人,“像你?那完了,估计得从现在开始攒嫁妆了,亏得你现在还有俩糟钱,不然侄女儿能恨死你。” 老五脸一板,“能说人话不,咱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方牧哈哈一笑,眉目全舒展开来,少了几分初见时的阴郁。老五扯着他起来,“走走,顺便也见见你嫂子,她也想见见你呢。” 方牧脸上笑着,心里不以为意,他又不是没见过陈丽,况且他离开前两人还有那么点不愉快,陈丽不定也不怎么愿意见他呢。但这话不能跟老五讲,多大点事儿啊,多年的兄弟了,为个女人翻脸,不值当,于是也就跟着老五上了车。 车经过市区新建的购物大厦,方牧进去买了个金的生肖吊坠,当是给未曾谋面的侄女的见面礼,老五也不拦着。三年了,老五原来的高层公寓早换了独栋别墅,就在市里有名的高级住宅区,车子一路畅行无阻地开到一栋蓝色别墅的门口。 门口站着个微微丰腴的女人,穿着家居服,倒不是长得特别惊艳的那种,就是笑起来蛮温婉的样子,特别有贤妻良母的范儿。 方牧一愣,斜眼瞧老五,压低声音道,“我操,陈丽跑韩国整容去了?” 老五回头瞪他一眼,“谁他妈告诉你这是陈丽?”顿了顿又提醒一句,“别在她面前提陈丽啊,不然我跟你急!” 方牧有点回不过来神,就见老五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那女人面前,“今天女儿哭得厉不厉害?”又回头介绍方牧,“这我一兄弟,方牧,常跟你提起的。” 就见他那女人朝方牧微微一笑,“快进来,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饭菜很丰盛,女人话不多,恰到好处的几句既不让人觉得受了冷落,又不会让人觉得插在两兄弟之间令人厌烦。女人先吃完,抱歉了一句,上楼照顾孩子去了,把空间留给两个男人。 方牧憋了一晚上的话终于有了渠道发泄,“行啊,孙老五,先头你还对人家陈丽一副深情不悔,立誓做痴情种子的模样,这一转眼,就娶了别人,连娃都生好了!” 老五的脸色一黯,往自己杯中倒满了酒,闷头喝了几口,也不吱声。 方牧瞧他这个样子,也不敢调笑了,“怎么回事儿啊?” 老五摇摇头,不欲深谈的样子,“没怎么,就掰了呗。” 方牧说不出话,闷头喝酒,反而是老五放开了心绪,豁达道,“也没什么,人嘛总是在变,既然大家已经不合适在一块儿,成天的吵倒把从前的那些情分都吵没了,倒不如好聚好散。” 方牧没说什么,只是拿起酒瓶往他杯中添了点酒,又给自己满上,碰了碰杯,一口饮了。 离开的时候已经挺晚了,老五喝多了,直接摊在沙发上起不来了,粗着嗓子,直着舌头,一句话颠来倒去地说也说不明白,知道方牧要走,死活起来要送他,按都按不住。 勉强送到门口,方牧实在看不下去他那挫样,挥挥手,“行了,你可以跪安了。”又朝老五老婆点点头,转身走了,走出一段不远的距离,就听见后面的老五哗啦一下吐了,转头一看,老五那孙子面朝着花坛正摧残那花花草草,女人一手费力地支着他,一手轻柔地拍着他的背,阳台柔和的壁灯灯光倾泻下来,那一种家常的温暖令方牧一时有点儿动容,大约是也喝多了。 初秋的夜晚,月明星稀,晚风带着凉意,方牧插着兜慢慢地走回家去,远远的,就看见路灯光下,自己家院门口,原本应该在学校的方措坐在门口,影子被拉得瘦瘦长长的,方牧不知怎么,心里一动,再出声,语气里已带了自己也没察觉的无奈与妥协,“方小措,你不是应该在学校吗?” 少年看见方牧,惶惶的心也安定下来,站起来,轻声说:“宿舍里有人睡觉打呼,我不习惯。” 这么多年了,方措也算是摸清了方牧的心理,要他说自己是担心方牧,他肯定得发火。他总是这样,好像把自己当成铜墙铁壁的超人,无所不能,总是将任何东西都一个人扛,他不习惯软弱,不习惯依靠,不习惯亲昵,甚至不习惯别人关心自己。 果然方牧一听方措这么说,眉头一皱,嘟囔一句,“什么破毛病啊。”说完,也不管方措了,自己走进屋去,将自己摔在床上,闭上眼睛,他喝得也不少,这会儿酒意上头了。 方措跟着他进屋,闻到他身上扑鼻的酒味,微微蹙起眉,“你怎么喝这么多酒啊?” 方牧用鼻子哼哼,不理他。方措站在床边,瞧着近在咫尺的方牧,几乎要克制不住地想要去拥抱他,贴近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确定他就实实在在地在自己身边,而不是镜花水月又是一场梦。但最后,他只是推了推他,“先别睡,起来洗个热水澡,不然晚上睡不舒服。” 方牧翻个身,“反了你了,滚去睡觉,别来烦我。” 方措站了片刻,弯腰脱掉了他的鞋和袜子,转身进了卫生间,接了一盆热水出来,拧了条热毛巾,给他擦脸和脖子,他擦得很认真,眉毛、眼睛、鼻梁、嘴角、下巴、耳朵……方牧微微睁开眼睛,看见柔和的灯光下,少年浓郁的剑眉和睫毛都被染上一层金色,睫毛低垂,遮住了眼睛,只暴露笔挺的鼻梁,和微露端倪的下巴,那是跟方牧完全不同的年轻、纯净、健康、漂亮,像阳光底下金灿灿的麦子。方牧忽然心里微微一动,开口,“方措……” 少年猝不及防地对上方牧微阖着的眼睛,心下剧烈一跳,又强自镇定。 等了很久,方牧才长长地叹了口气,“唉,你胖子叔家的丫头,长得可真够愁人的。” 方措没想到他会冒出这么一句,愣过之后,想起小丫头的长相,也笑了,嘴角微微往上扬,一瞬间牵亮了整张俊秀的脸。方牧心想,小兔崽子长得真是不错。想完后,又闭上了眼睛。 方措重新绞了把热毛巾,又给他擦脖子,左侧的颈子上,有一块丑陋的疤,像是被生生撕下了一块肉,虽然新肉又重新长出来了,却再也无法跟周围的皮肤相和。方措的心一颤,指尖轻轻地触碰,方牧像是毫无所觉,直到少年想进一步抚摸,他才微微动了动脖子,避开了,闭着眼睛道,“行了,你也去睡吧。” 方措垂下眼睛,不为所动,“我再给你擦擦身子吧,你这样不难受啊?” 方牧扯了扯嘴角,笑了,“你都快成我老婆了。” 方措的心几乎要跳出胸口,咽了咽不存在的唾沫,抬眼去瞧方牧的神色。但方牧只是闭着眼睛,并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令人歧义的地方,挥挥手,淡淡地开口,“出去吧,我要睡觉了。” 方措不敢惹方牧不快,端了脸盆出去了。 方牧的手抚上左颈的疤,那种灼烧般撕裂的痛似乎并未远去,眼前又冒出那一双充血的疯狂而绝望的眼睛,濒死的感觉再度降临。方牧到那一刻才明白,那个人竟是不想活的。 方措回了自己的房间,坐到书桌前,摊开最近自己一直在画的图纸,拿起笔和尺,然后手中的笔却不由自主地改了方向,等到回过神的时候,图纸上留下的是一个简易的钢笔人像素描,他无力地将头抵在自己的手臂上,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捏着,又酸又疼。 如果说,三年前,他对方牧的感情还是昏昧不明,夹杂着青春期的躁动和混乱的,那么方牧的猝然离开,堵住了所有宣泄排解的渠道,他的怨恨、愤怒、委屈、渴望、思念、躁动、爱恋,全糅杂在一起,浑厚而黏稠,他就像一只被不断加热的封闭蒸汽压力罐,随着时间的流转,越来越危险,一旦维持稳定的自制力瓦解,那么“嘭”一声,就炸了。 37第二十七章 一场秋雨过后,天气就凉下来了,方牧却满头大汗,光着膀子,钻在车子底下捣鼓。 这辆悍马很有些年头了,不少部件都老化了,前几天送去修车行,那边的人看了一眼就说修不了,开价五万收了。方牧想了想,还是舍不得,这老家伙跟着方牧东南西北地闯,风里来雨里去,很有些感情了。 方牧念旧,这不又给拉回来了,这几天闲着没事,就一直在捣鼓这车。 方措端着一杯水,站在门口,今天是周六,他不用去学校,弯腰看了看车子底下的方牧,说:“先歇歇吧,喝口水。” 方牧从车子底下钻出半个身子,晒成小麦色的肌肤上沾了几道油污,浑身脏兮兮的,就着方措的手喝了几口水,说:“你去我房里找找火花塞,我记得我有个备用的扔在那儿了。” 方措转身,上楼进了方牧的房间。找了一圈没找到,打开靠窗抽屉,里面散落着杂七杂八的东西,灯泡、电池、高压线、裁纸刀……还有火花塞,方措拿了火花塞,正准备关抽屉,眼角却看到抽屉角落里的一个白色塑料药瓶。 方措的心里一突,药瓶外面没有任何标识,拧开盖子,里面是小半瓶白色药片,圆形的药片很小,跟平时吃的维生素差不多,没有气味,但方措挥不去心里的阴影,鬼使神差的,他倒了一颗在手心,藏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将药瓶放回原处,关上抽屉,下楼了。 “是这个吗?” 方牧看了一眼,“对。”接过来,捣鼓开了,一边头也不抬地跟方措说话,“你每天坐一小时车去上课,上完课再坐一小时车回来,来回就是俩小时,不累不烦呀?” “不累,车上就光坐着呢,能累到哪里去,而且还能有时间整理下思路,想点事情。” “毛病!”方牧嘟囔一句,“说给你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 “费那个钱干什么呀,从这儿坐公交坐到终点站我们学校,才两块钱。” “人家上大学今天社团活动,明天跟舍友爬山踏青,后天跟女生联谊,生活多姿多彩——我跟你说啊,方小措,你这样特不利于跟同学团结友爱,别到现在,你连同班同学的脸还认不全啊?” “每天功课都忙得要死,专业书厚得能砸死人,一个月就得啃完两三本,啃不完教授能削死你,哪有空玩儿啊。你说的那种情况肯定不属于我们学院。” 方牧也不了解现在大学里的具体情况,算是被方措给说服了,不再怀疑。钻进驾驶座,一点火,车子微微震动起来,引擎发出悦耳的轰鸣。方牧跳下车,脸上扬起耀目的笑容,“成了!” 他大步走进院子,拧开水龙头,就着冷水洗了把脸,顺便也随便抹了把上身,接过方措递过来的毛巾三下两下擦干,套上衬衫,一搂方措的肩,“走,咱去兜一把,顺便把饭在外面解决了,今天咱们不开火了。” 少年的脸上也现出少见的欢欣而纯粹的笑,眼里满满地映出青年的模样。 车子微微颠簸,凉爽的风自窗口吹入,吹得头发都蓬乱地顶在头上,方措蓦然就想起那年,他们自驾去西藏,熹微的天光,他微微雀跃的心,简陋的小旅馆,高原瑰丽的星空……不由自主地开口,“方牧,今年寒假,我们再去旅游吧。” 方牧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撑在车窗上,闻言转头看了他一眼,少年满眼都是温情和期盼,沉默了良久,说:“到时候再说吧。” 方措有点失望,但依旧牵唇一笑,好像毫不在意的样子,“嗯,也是。” 在城市里兜风,到底没有在空旷无人的高原戈壁那么畅快,他们绕了小半个城市,就找了家川菜馆停下来吃饭,川菜做得地道,香气十足,辣味劲道。方措辣得整张嘴都是通红的,方牧看着笑,递给他一杯啤酒,“来,你也大了,可以陪我喝酒了。” 方措并不拒绝,一口凉凉的啤酒下肚,缓解了胃里的那种灼烧感,他不由地又喝了一口,抬头看方牧。方牧点了一根烟,幽幽抽着,青蓝色的烟漫过他的眉眼,目光有些远,看着方措,又像是隔着时间空间看向那个孤绝的狼一样的孩子,但很快,这种情绪被他自己掐灭了,他从满是红油的盆中捞起豆芽,稀哩呼噜地塞进嘴里,嘶嘶地吸了口气,道,“够味,待会儿问问店主,辣椒酱辣椒油卖不卖,改天咱回家自己做。” 他们吃完饭,又在隔壁打包了一份盖浇饭,带回去给粽子,就回去了。 还没将车停下,就看见自家院门口有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正探头探脑地往里望。女孩儿扎着马尾,一张素净的脸不施粉黛,单单站在那儿,青春的气息就扑面而来。 见到方措下车,眼睛一亮,疾走几步就要过来,等看到方牧,又急急地刹车,脸上露出点儿忐忑。又故作正经地抬起骄傲的下巴,“方措,我找你有点事儿。” 方牧一笑,带点儿戏谑地瞟了少年一眼,什么话也没说,进了院子。 方措的眉蹙起来,瞧着面前一脸执拗的女孩儿,还是耐着性子走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 从方牧的角度看过去,正好可以看见方措和那小姑娘站在墙角,方措这小子死拽,两手插着兜,皱着眉,谁欠了他几百万的样子。对面的小姑娘在跟他说什么,说着说着就伸手去拉他,他一撇身就躲开了,转身往回走。姑娘急了,几步追上去,拉住他的胳膊。方措这小子耍帅耍上瘾了,不耐烦地一甩胳膊,小姑娘差点跌掉,恨恨地跺了跺脚,马尾辫一甩,转身走了。 方牧看得啧啧称奇,见方措回来,笑道,“小伙子行情不错啊!” 粽子也凑热闹地在一旁欢乐地叫了一声,好像在附和。 方措的脸愈加阴郁了,不吭声。 方牧觉得自己身为一个一家之主的威严有点受到了伤害,不禁端起架子道,“基本上来说,你上大学了,成人了,谈个把场恋爱,我没有理由反对。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我也希望你能够有点儿担当,我最讨厌就是跟女人拎不清的,尤其在对方还未成年的情况下,这年纪的姑娘最死心眼了,一个不好为爱自残什么的。别欺负你叔胆子小啊!” 方措憋红了脸,“不是……” 方牧没有听他的,“还有你这态度,你要是凭着这酷炫的态度一路闯荡下去,难保有一天不被人套麻袋。” “她不是来找我的。”眼看着方牧越说越不像话,方措忍不住开口为自己辩解。 “你说什么?” 方措抿了抿唇,重复了一句,“她不是来找我的,她是来找方子愚的。” 方牧一愣,方子愚这个名字让方牧一时说不出话,他心底里,到底是觉得亏欠着方子愚,又忽然想到,方子愚比方措还小了两岁吧,不由地骂道,“小兔崽子。”却也不再说话了。 原本要离开的方措这会儿却不急着走了,站在院子里,目光钉子似的钉在坐在门槛上的方牧身上,平静地开口,“方牧,我有喜欢的人了。” 方牧吃惊地抬起头,刚好与少年的目光相对。少年的目光坦坦荡荡,无遮无拦,与他对视,因为太过直白,倒显得有点咄咄逼人了。方牧一时没有说话。 方措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方牧,接着说了一句,“喜欢了好多年了。” 方牧听到这话第一反应竟是气笑了,简直放屁,他才多大,还好多年了,但看着方措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又笑不出来了。 38第二十八章 “这有什么奇怪的,眼看着自己养大的小崽子满心满眼的都是别人了,心里当然酸溜溜的不舒服。换了我只要一想到我家丫头有天跟我说‘爸爸,我恋爱了’,我就有满屋子找凶器的冲动!” 方牧心里那么点儿纠结的心思,也就能跟老五叨叨,一个电话过去,老五正手忙脚乱地哄孩子,听完颇不以为然,“你家方措也大了,喜欢个个把人也正常。哎,你还记得初中班上那个跳孔雀舞的姑娘不,眉毛淡淡的,小脸儿白白的,那腰肢真跟柳条似的,走起路来轻轻摇摆……” 方牧用鼻子哼哼,“孙国虎,语言检点点,都有妻有子的人了,别心生邪念。” “你看,你这人就是没有觉悟,咱们这不是以科学的态度做深入浅出地学术分析嘛。怎么说来着,少年慕少艾,人体激素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必然地会对异性产生好奇。我觉得,你家方措够后现代的了——” “放屁!”啪嗒一下把电话给撂了。 方牧觉得,他并不是难以接受方措喜欢上一个人,关键在于后半段那个“好几年”。这小兔崽子一直在他眼皮子底下,方措是个很省心的孩子,基本没让方牧操过什么心,但凡一个孩子过分懂事,大人对他的关注度就会不由自主地下降,方牧也是这样。但他离开了也就三年,小兔崽子就给冒出一个“好几年”,方牧心情顿时就有点儿微妙了。 这小兔崽子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不声不响晚起暗恋来了?再者,他自己也是从那个年纪过来的,知道少年的心思会有多多变,那被方措喜欢的姑娘到底是有多大魔力,竟让一个本来应该心思跳脱的少年一喜欢就死心塌地无怨无悔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方措有点没出息。 这么一想,倒是对那位传说中的被方措喜欢了好几年的“姑娘”心情复杂起来。 他本来是拿了工具准备休整被粽子刨出一个坑的花坛的,这会儿手上的活儿也停了,苦大仇深地皱着眉。一脸的思想,身后的院门忽然啪啦一下被人粗鲁地拍开,伴随着一道二世祖小霸王一样的声音,“呔,何方野男人,看小爷收了他!” 方牧转头,就看见一个容貌绮丽的少年大马金刀地跳进来,心情顿时如“……”般莫可名状,没有起伏,也没有指向性。 二世祖少爷目瞪口呆,结结巴巴道,“小小小小小……小叔!” 方子愚少年,天生一副绮容玉貌,可惜永远在搅基的路上狂奔不止。 方牧瞧了瞧个头蹿高不少的少年,心里面微微叹了口气,招了招手,“方子愚,过来。” 方子愚的眼圈蓦地一红。 公车摇摇晃晃地向前行驶,窗外的梧桐叶打着旋儿飘落下来,被行驶而过的汽车碾在车轮下。方措的脸色并不太好,耳边还回荡着医生的话,“这是艾司唑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安眠药,用于失眠。当然,任何药物用多了,都会有副作用,长期服用会成瘾,安眠药中含有抗忧郁的成分,因此如果一个人习惯了服用此药,有可能引起慢性中毒,病人出现食欲不振、消瘦、记忆力减退,甚至丧失进取心和责任心……一旦停药,还会产生紧张恐惧、情绪不宁、坐卧不安等症。” 方措忽然急急忙忙站起来,在公车开动的前一秒下了车,定定地站在秋阳底下几秒钟后,大步地朝马路对面的药店走去。 “需要点什么?”药店营业员见少年徘徊在柜台边,主动想问。 “我要一瓶维生素C。” 店员很快拿来了一个白色塑料药瓶,放到方措面前,“三块钱。” 方措拧开盖子,看见瓶里相似的白色药片放了心,又重新盖上盖子,付了钱,走出药店。 走进院子,首先看到的就是方牧和不请自来的方子愚,两人就蹲在花坛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做着跟粽子一样的事儿——刨坑。方措的心里顿时阴郁了一下,他果然还是很讨厌方子愚。 方子愚一见他就跳起来,义愤填膺地指责:“方措,为什么你没跟我说我小叔回来了?” 方措冷淡地瞥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他心里揣着事儿,懒得理方子愚那二百五没有任何营养的嚷嚷,跟方牧说了一句回房看书,就径自上了楼。 但他没回自己的房间,而是蹑手蹑脚地进了方牧的房间,打开床头的抽屉,那个白色的药瓶果然还在,他将里面的药小心地倒在桌上,仔细地数了数,一共三十一颗。又从裤兜里拿出刚买的维生素片,数出相同的数目。两种药片看起来并未有什么不同,只是维生素片稍稍大一些,但这种细微的差别并不会被常人所觉。 一直以来,方牧树立起来的说一不二的权威形象太过深入人心,以至于做这件事的时候,方措的心一直砰砰乱跳,鼻尖沁出细小的汗珠,因为紧张,还将一颗药片弄掉了。屋子里光线暗,药片又小,他趴地上找了半天也没找着,楼下传来方牧进屋的声音,他不敢耽搁,匆匆将换好药的药瓶放回原处,关上抽屉。 又用纸包好了换下来的安眠药,抹去一切痕迹,悄无声息地出了房间,转身镇定地进了卫生间,锁上门,将安眠药全倒进了马桶,按下冲水键,哗啦一声,看着白色的药片打着旋儿倏忽不见了,他的心才安定了点。 大约是做贼心虚,一晚上方措格外沉默,看到方牧离开饭桌,一颗心顿时提起来,脸上却不动声色。方牧娱乐生活匮乏,通常吃完晚饭也就看会儿电视,就是看电视,他也是将电视频道从头按到尾,再从尾按到头,如此循环。 果然,他在沙发上没坐一会儿就回房了。 方牧进了屋就躺倒在了床上,也没开灯,他夜视能力好,又是在熟悉的环境,房间里的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他面前。长期从事特殊工作,他对于环境的变化特别敏感,几乎是一躺下,他就直觉有人进过自己的房间了,可这并不奇怪,他房间没上锁,也没什么秘密禁止别人窥探,方措有时会进来拿个东西或者收拾一下,但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方措找了半天也找不着的那颗药片就在方牧的眼皮子底下,他躺在床上,一眼可以看见桌脚死角的一点微弱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白色。 因为有了一开始的直觉,这一点白色也就引起了方牧的注意。他翻身从床上起来,弯腰捡起那白色药片,放在眼前细细地看了看,然后打开抽屉。 拧开药瓶盖子,低头嗅了嗅,又倒出了几颗,仔细看了看,马上确定,他的药被人换了。 会做这种事儿的除了方措,方牧压根儿找不出第二个人。 方牧的火气嗖的一下就上来了,小兔崽子,胆子粗了,他沉着脸,几乎是怒不可遏地冲到方措的房间。 “方牧?”方措从书桌前转过头来,满脸诧异,其实手心里都是汗,但他天生比较能藏事儿,表现得非常镇定,不露半点儿破绽。 方牧是做好的兴师问罪的准备的,但接触到少年坦荡无垢的眼神后,心里竟突了一下,他看着眼前穿白衬衫,挺拔如竹的少年,头脑冷静下来,他想,他这在干什么?方措为什么这么做,难道他真不知道吗? 他心里有些复杂难辨,一腔怒火像下雨天的爆竹火捻子,一点一点萎了,先前的气势汹汹一旦没了,就显出一点尴尬来。方牧掩饰地清了清嗓子,“没事,我找你借本书看看。” “哦。”方措听方牧这么一说,就站起来要给他找书。 方牧赶紧阻止他,“你做作业吧,我自己随便看看。” 方措又坐了回去,只是也不再画图,一双眼睛探照灯似的跟着方牧动。 方牧哪儿是要看书啊,他一看那大段的文字就犯晕,方措的书架上大部分还是他的专业书,连本武侠侦探小说也找不着,他只好退而求其次,挑了本全是建筑图片的书哗啦啦地翻着,一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哎,方小措,你说说你那惦记了好几年的心上人到底有什么三头六臂啊?” 方措幽幽地看了方牧一眼,不吱声。 方牧转过身来,背靠着书架,吊儿郎当道,“你说你喜欢人家好多年了,到现在都没个结果,只能证明一件事:你太没用,或者,人家压根不稀罕你。从前者来说,承认自己能力不足,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儿,知不足而奋进,至少还是个感动中国的励志故事。要是后者,确实有点儿伤自尊,不过你既不是人民币,也就别要求人人都爱你。我的建议是,赶紧转移目标找个36C大美女谈场身心健康的恋爱。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时间能治愈一切伤口,回头再看,往事随风。” 方措以一种奇异的平静看了方牧一会儿,开口,“如果喜欢能够轻易转移,轻易被时间冲淡,那还是真正的喜欢吗?” 方牧被他那一脸情深意重的表情弄得很心塞,牙痒痒地想骂人,考虑到眼前的人已经是个大小伙了,并且饱受求而不得的恋情煎熬,难得慈悲了一把,将“放屁”两个字又咽了回去。 “方牧,你喜欢过人吗?” 方牧一愣,对上方措澄澈而专注的目光,里面藏着执拗和期待,有一种忧伤的温柔。 方牧躺在床上,翻着从方措那里拿过来的画册,画册上大多是欧式建筑,有照片,也有钢笔素描,方牧就当是明信片看,很快从头翻到尾,又从尾翻到头,最终将书盖在脸上,闭上了眼睛。 方措换了方牧的药,到底心虚,再加上先前方牧来他房间时的神色明显不对,因此一晚上都有点儿心神不宁,看时间差不多过了十一点,轻轻地走到方牧的房间门口,拧开门把手悄无声息地往里瞧去。 方牧知道是方措,他一整天都被这小崽子弄得很心塞,再加上药被换了,他理所当然地睡不着,情绪正处于极度烦躁状态,压根不想理他,因此一动不动装睡。 方措原本只是想看看方牧是不是睡着了,见他直挺挺地躺着,犹豫了几秒,到底走了进去,小心地拿下了盖在他脸上的书,见方牧没反应,似乎是真的睡着了。他静静地注视了他的睡颜一会儿,关了灯。 黑暗顿时倾泻下来,他本来想走的,但双脚像被钉在了那里,黑暗忽然放大了心底的欲望,那么多日思夜想的渴望就在咫尺,心中困兽犹斗,摇摇欲坠。他像木偶似的,站在床边看着熟睡中的方牧,一动不动。就在方牧忍得不耐烦想要骂人的时候,方措的手动了,手指轻轻地触了触方牧的手指,很轻微,一触即分,仿佛是怕惊着方牧似的。然后,他的胆子稍稍大了点,整个手掌轻轻地覆盖住了方牧的手,温柔地俯下身,跪在地上,将他的手掌轻柔地贴在了自己的脸上,闭上眼睛。 他感到身体里那如同高压蒸炉一样躁狂的感情稍稍得到了抚慰,他转过脸,恍惚而近乎虔诚地将自己的唇印在方牧干燥而粗糙的掌心。 39第二十九章 门被悄无声息地关上了,黑暗中,方牧霍的睁开眼睛,眼里有震惊、不敢置信,还有一点儿迷茫,因为过于复杂,致使表情一片空白。几秒钟之后,他从床上跳起来,脑袋里像有一锅煮开的方便面,突突地直跳,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调色盘似的变幻,那种出离的愤怒和羞臊令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他妈要抽死那小兔崽子。 手都握上门把手了,仅有的那一点理智又来拉扯他了——不能就这么出去,那不省心的小惹祸精方子愚还在呢,到底是“家丑”,方牧还要点儿脸皮。 他勉强又坐回床上,弓着背,难得的开始用他的脑子思考整件事,会不会是自己想岔了?他想起很久以前的方措,还是个孩子,想要亲近却又不敢亲近,像只被人捡回来的流浪狗似的,小心翼翼察言观色,捉着方牧的一点衣角,悄悄贴近。会不会他压根儿就没其他意思? 他脑子里纷纷扰扰,一会儿怒上心头,就想劈了方措的脑袋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一会儿又冷静下来,觉得有些事儿不能这么简单粗暴地对待。 方牧一晚上没睡,天亮的时候听见隔壁方措起床了。今天不是周末,他还得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去学校上课,少年还不知道自己那点儿心思已经被他叔知道了,并且已经磨刀霍霍了一晚上,准备掐准时机把他给灭了。 他像往常一样起来,煮了稀饭,这样方牧起来只要热一下就能吃了,他自己拿了两张昨晚摊好的薄饼当早饭,抓了书包,去赶早班的公车。 意外的,总是抓住一切机会多睡两分钟的方子愚破天荒起了个大早,一双桃花眼微微红肿,漂亮的双眼皮不翼而飞,令人怀疑他昨晚不知干什么勾当去了,见方措要走,早饭也不吃了,抓起自己的书包就跟了上去。 方措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没吱声,出了门。方子愚就跟在方措后面几步远的地方,慢慢地走着,时不时的,拿眼睛瞧瞧前面的方措,神情复杂,欲言又止。直到快走到路口,眼看着两人就要分道扬镳,方子愚终于开口,“方措。” 方措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方子愚低着头走到他面前,像饱受着某种内心煎熬似的,满脸矛盾,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我看见了。” “看见什么?” 方子愚古怪地看了他一眼,沉默了片刻,小声说:“昨天晚上……我起来上厕所,看见你在小叔的房里……你……你……” 方措的眉心一跳,目光一瞬间变得如刀子般锐利,冰冷地盯住方子愚,不说话。 方子愚怎么也说不出下面的话,眉头拧成疙瘩,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我觉得,这样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方措的声音像铁,又冷又硬,含着隐约的怒火。 方子愚吃惊地抬起头,看他,嘴唇蠕动了几下,拿捏不准他的心思,只好讷讷地说:“我……我是说,你跟小叔,都是男的,而且,他是你叔。” “他又不是我亲叔!” “那也不行!”方子愚想也没想地大声反驳,整个人如临大敌,“你这样,别人会怎么看,会觉得变态的,反正,你跟我小叔,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方措的目光变得咄咄逼人,“我喜欢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他说完这句话,丢下目瞪口呆的方子愚,走了。 方子愚站在晨曦中的街口,被折磨了一晚上的脑袋被方措的最后一句话给震荡了。他没想到方措竟是就这样毫不犹豫毫不掩饰地承认了,震惊过后,眉心有了挥之不去的忧虑,这怎么可以呢? 方措其实并不如自己表现的那样镇定,他几乎有些惶急地上了公车,脑子只不断回荡着一个念头:方子愚知道了,方子愚知道了。那么,他会告诉方牧吗? 一想到自己压抑了那么多年的粘稠得几乎化为实质的禁忌之恋会被方牧得知,他心底无法抑制地生出惶恐和忐忑,方牧会怎么想?他也会觉得变态,也会觉恶心吗? 然而另一方面,他又有种莫名的激动,虽然被方牧这样得知自己的心思并不是自己的初衷,但只要一想到从今以后,他再也不用压抑,再也不用掩饰,他可以明明白白地大声告诉方牧,他喜欢他,喜欢了那么多年,只要一想到他,他的心脏就会紧缩,微微发疼,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上穷碧落下黄泉。 他像一个重刑犯,怀着忐忑又坦然的矛盾心理,等待最终的判决。 方牧一整天的情绪都处于低气压中,随时都能炸了。傍晚的时候,老五打电话过来让他上他家吃饭。他本来不想动,但老五一个劲儿地在电话那头分泌唾液,再加上方牧也没想好该怎么处理方措的事,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就答应了。 开车到老五家,一进门,才发现老五请了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个穿风衣的女人,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电视。方牧的脚步一顿,要早知道老五还请了别人,还是不认识的人,他铁定就不来了。 老五一眼就看出他的心思,一把扯住他的胳膊,往前走,“来来,给点面子,这是我老婆学校里的同事。”一边说,一边脸上已经堆起笑,将方牧推到沙发上坐下,介绍道,“邵老师,这是我兄弟,方牧,先前一直在军队,现在是我公司合伙人。”又跟方牧道,“这是邵老师,教语文的,特别有文化。” 邵老师并不像时下的女子那样习惯化妆,她素颜,因此皮肤显得有点儿黄,长发披肩,并没有烫染,很朴素很秀气的样子,听老五这样恭维,有点不好意思,对方牧道,“你好。” 方牧一向对女人的年纪无感,因此也猜不准她到底有几岁了,只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老五功成身退,“哎,你们坐着聊聊,我去厨房看看,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客厅里剩下方牧和邵玥,电视里播放着一档奇葩的相亲节目,方牧靠在沙发背上一声不吭。邵玥也显得有点儿拘谨,两眼盯着电视屏幕似乎看得挺认真,见方牧百无聊赖的样子,推了推茶几上的蜜桔,轻声问:“你吃吗?挺甜的。” “不用,谢谢。”方牧扯了扯嘴角,不痛不痒地回答,见老五迟迟不回来,站起来,转到阳台抽烟。 晚饭菜色自然是很丰富,老五夫妻作为主人,热情周到,饭桌上谈笑风生,一顿饭基本除了方牧之外都是宾主尽欢。晚饭后邵玥表示要走,老五诚恳地表示,大晚上的,让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家不放心,万一真出了事儿,作为主人会过意不去,转头对方牧道,“老七,你送送邵老师。” 事情到了这儿,方牧再不知道老五葫芦里卖什么药,他真可以蠢死了,积压了一晚上的郁火烧到了最高点,但到底有外人在,还勉力克制着。 邵老师估摸着也看出了方牧不太愿意,赶紧摆手拒绝,“不用不用,我打车就好,挺方便的。” “打什么车呀,你上我们家吃饭哪还能让你自己打车回去啊,没事,让我这兄弟送你。”一边说,一边私下里朝方牧使眼色,使得眼睛都快抽筋了,方牧那祖宗才拿起车钥匙,说了句“我送你”,朝门口走去。 邵玥上了车,一边系安全带,一边满含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还要你特地送我,其实我可以自己回去的。” “没事。”方牧的回应很冷淡,目不斜视地松了手刹,踩下离合器。 两人一路无话,方牧将邵玥送到家,拒绝了进去坐坐的邀请,直接将车开到了一家酒吧门口,打电话给老五。 没过多久,老五的黑色奥迪就到了,人五人六地下了车,瞧见方牧笑道,“这么快就回来了啊,怎么没去看场电影啊,我老婆说最近上映的一部喜剧片特别适合第一次约会的单身男女看。” 方牧将烟头扔在地上,一脚踩灭了,抬头冷笑,“你业务挺丰富啊,什么时候拉煤保纤的活计都揽上了?你一个大男人成天干些女人的事儿,内分泌失调啊?” 老五一愣,顿时也有点生气,“你是吃枪药啦,这么大火气?” 方牧不吭声,一张脸黑得能滴出墨水来。 多年兄弟,老五还是知道方牧脾气的,自己顺了顺气,先服了软,“我知道之前没给你说一声,你不乐意了,可我要之前跟你说了你能同意,我还不知道你?” 方牧冷哼一声,亏他还知道自己不会同意,就给来了这么一出先斩后奏。 老五走近了方牧,颇有点儿语重心长地说:“你当我愿意干这种事儿,我成天在公司里忙得跟只陀螺似的,有口喘气的时间我不会多陪陪我老婆闺女,你要不是我兄弟,我管你去死?” 方牧保持着沉默是金的美德。老五开始发挥他口若悬河的辩才,“你想想,方措现在也大了,总有一天会离开你,你上回不还跟我说小兔崽子有喜欢的人了吗?再过几年,他老婆有了,孩子也有了,剩下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看着不凄凉啊?” 老五不提方措还好,一提他,方牧刚有点熄下去的火呼啦一下烧得更旺了,小兔崽子的事儿还没摆平,老五这又来凑热闹,简直,简直是……唯恐天下不乱。 一怒之下就有点儿口不择言,“你省省吧,孙老五你活得是有多苍白啊,我凄不凄凉跟你有什么关系啊,是不是我以后跟人上床还得让你围观顺便案情分析啊?” 老五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也是怒了,“我操,方牧就他妈你这狗脾气谁受得了你?”他扭头就往自己的车走,走到中途犹不解气,回头指着方牧的鼻子骂道,“我他妈就是犯贱!”骂完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利落地掉头,绝尘而去。 被喷了一脸尾气的方牧气呼呼地踢了踢脚,身子一松,无力地靠在车身上,又点了一根烟。 40第三十章 方措心绪不宁了一整天,回到家,发现方子愚不在,方牧也不在。方牧去老五家他知道,至于方子愚,大约是冲击大了还回不了神,回自己家纠结去了。方子愚没回来,自然是没将事情告诉方牧,方措说不上心里是松了一口气还是失望。 他吃了晚饭,又喂了粽子,回房间做功课。大约九点多的时候,他听见楼下方牧回来的声音,等了很久,却不见他上楼。他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听不到任何动静,不由有些忐忑。他起身,拿了水杯,装作下楼倒水的样子。 方牧坐在客厅沙发上,没开电视,两眼无神地望着虚空,似乎在发呆,暖黄的灯光下,给他冷峻锋利的五官涂上了一层蜜,显得比平时柔和。不知道在想什么事,方措从他面前走过,他也毫无知觉。方措进了厨房,倒了一杯水,站在厨房门口,一边喝一边拿眼睛去瞟方牧,终于忍不住问出口,“方牧,你怎么了?” 方牧回过神,定定地看了少年很久,才扯了扯嘴角,说:“没事。” 方措看了看他的脸色,抿了下唇,小声问:“方牧,你没睡好吗?” 方牧心里阴郁了一下,心说,我没睡好还不都是你这小兔崽子干的好事儿? 方措见方牧不说话,走过去,将水杯放到茶几上,绕到沙发后面,手指放到方牧的太阳穴上,轻轻按揉起来。 方牧开始挺不自在,他不习惯跟人如此亲近,不过被他这样揉按着确实舒服,不由就随他去了,笑道,“小兔崽子专门去学过啊,手法不错!” 方措的脸上现出一点孩子气的笑,有了少年人鲜活的模样,“没,我自己在网上看视频瞎学的……方牧,你别那么僵硬,我再给你按按肩。” 方牧身上的肌肉硬邦邦如同岩石,方措按了一会儿就已经出了一身汗。方牧挥挥手,“行了,可以了,你也去睡吧。” 少年不再坚持,一手撑在沙发背上,踮起脚,倾过身,擦着方牧的身子,去拿放在茶几上的水杯,唇,有意无意地擦过方牧的耳朵。 方牧一个激灵,浑身的汗毛都齐刷刷地起来了,要放在以前,粗神经的方牧绝对不会注意到这个,就算注意到了也只会认为是个意外,绝对不会多想。但现在,他不由地开始揣测方措是不是故意的。 少年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暧昧的举动,落落大方地拿回水杯,“那我回房了,你也早点休息。” 方措上楼了,留下惊疑不定的方牧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青的,耳廓上似乎还残留着少年灼热的气息,擦过耳郭的唇,柔软的,湿漉漉的,如烟似雾。方牧好不容易平静一点儿的心绪又开始翻腾,心里像烧着一把火,越烧越旺,烧得他口干舌燥,喉咙冒烟,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乱窜,最后只汇聚成一条:不行,绝对不行,这太荒唐了! 或许,他真的该结婚了—— 第二天,老五见着方牧还是挺没好气的,直到听到方牧问他要邵老师的电话,脑袋瞬间卡壳了,瞪着方牧怀疑他被外星人侵占了,眼见着方牧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大有甩袖而走的趋势,才赶紧收拾好面部表情,“这个没问题,我待会儿打个电话,问问我老婆,怎么,昨晚遇上什么逆天机遇了,思想瞬间上升到了另一个境界了啊?” 方牧不说话,沉着脸,怎么看都不像是要恋爱的样子。 老五摸摸鼻子,按着方牧的肩膀让他坐下,摆开一副促膝长谈的架势,“老七,你别怪我多管闲事,我是听我老婆无意间提起,真心觉得靠谱,才想着让你们俩处处的。你看,人你也见过,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又是老师,工作也好。年纪呢,三十一,是有点大了,不过你也不小了。这里面还有个缘故,前几年,邵老师她弟弟生病,癌症,邵老师为了给她弟弟治病,积蓄全花上面了,你想,现在的人多现实,娶个老婆恨不得房子车子票子一块儿娶了,谁想要个没底的钱窟窿呀,她也就耽误了下来。我是觉得,这样的女人踏实,有情义,当然,当兄弟的也不坑你,去年,她弟弟就没了。” 沉默了片刻,方牧站起来,“我回去了。” 老五讲了这么多,不见方牧有个反应,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听进去,看他要走,不禁有点儿急,“哎,你等等。” 方牧停下脚步,看老五走到办公桌后面,打开抽屉,拿出两张电影票,“喏,这给你,本来今天晚上打算跟我老婆两人世界的,结果丈母娘召唤,便宜你了。” 方牧不动,老五不由分说地将电影票塞到他口袋里,嘱咐,“是男人就主动点,晚点儿我把人家电话号码发你手机里。” 夕阳如同一个咸鸭蛋黄似的挂在天边,有微风,送来路边摊的味道,接孩子放学的私家车将本来就不太宽广的马路挤得水泄不通,小孩子的打闹声、撒娇声、欢笑声在欢快的《童年》歌声中显得格外朝气蓬勃。 方牧靠在车身上,一手微微笼着火,低头点烟。上次来学校,还是送方措上小学,方牧一直对时间的流逝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直到这一刻,才有了恍如隔世的触动,好像昨天方措还是个背着书包能被他一只手轻松拎起的小崽子,转眼,他已经是卓尔不群的少年了。而他自己,大概,也老了……吧。 真是奇怪,他从前从来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年纪,他字典里有死,却从未有老的概念,但此刻,却忽然有了惆怅而沧桑的感觉。 校门口的私家车渐渐散了,《童年》歌声循环了两三遍后也疲倦了,停了下来,校园里重新归于平静,有两三个晚归的孩子拎着书包在花坛边打打闹闹,忽然都噤若寒蝉地缩起脖子立正站好,异口同声道,“邵老师!” “放学了不要在学校逗留,赶紧回家吧。” “知道了,邵老师再见。”三个孩子一窝蜂地奔向学校门口,边跑边嘻嘻哈哈笑着。 邵玥摇头失笑,拎着包,准备走到车棚里取自己的电瓶车,抬眼看见有个男人站在自己学校门口,他穿得很随意,但个高腿长,一张英俊得过分的脸再加上独特的神情,令他有种落拓不羁的气质,轻易区别于周遭的人群。 邵玥吃了一惊,走上前,“方先生,你怎么在这儿呢?”她问完,忽然意识到自己的穿着打扮,因为是上班,她并没有费心拾掇自己,只穿了一件洗得已经发旧的薄线衫,一条同样好多年的牛仔裤,裤腿上还沾着很多粉笔灰,脚上是一双老气的皮鞋,为了舒服,她甚至还穿了一双短丝袜,尽管外面看不出来,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袜子上还破了一个洞。 她有些窘迫地拍拍裤腿上的粉笔灰,她是知道昨晚那顿饭局的深意的,不过男人冷淡的表现无不在说明一个问题——他对她没意思。她也习惯了,看得挺开,并不觉得受辱或委屈,本来这事儿就是你情我愿,但他没想到方牧居然会来找她。 “我想请你吃饭。” 老五吃完饭,腆着日渐丰润的肚子颇为志得意满地上小区花园溜达了一圈,权当消食,然后上楼逗了会儿自己的丫头,一边逗一边心里还嘀咕,不知道方牧有没有浪费他那两张电影票。这么一想,他就有点儿坐不住了,他当然不会不识相地这会儿打电话过去,刚巧下午有人送来了两筐大宅蟹,他提了一筐放进汽车后备箱,跟老婆招呼了一声,打着给方牧送大宅蟹的旗帜正大光明地刺探军情去了。 没在巷口看见方牧的那辆老得都要进棺材的悍马,老五心里一喜,提着蟹进了院子,就瞧见方措一个人在吃饭,明知故问道,“哎小措,吃饭呢?” “孙叔,你怎么来了?”方措抬起头,有点儿意外。 老五气定神闲地装着大尾巴狼,“哦,下午有人往我那送了两筐大闸蟹,趁现在都还活着,赶紧给你们送点儿过来,尝尝鲜。” 方措站起来,接过装蟹的筐,顺嘴问道:“孙叔,你吃过饭了吗?” “早吃过了。”他装模作样地往四处看看,“怎么就你一个人呐,你叔呢?” 方措并没有怀疑,“方牧说不回来吃饭,我还以为他跟你在一块儿呢?” 老五抬腕看了看手表,脸上顿时露出一点儿诡秘的笑,“嘿嘿,你叔估计现在在看电影呢。” 方措一愣,“看电影?” 老五又是嘿嘿一笑,神秘兮兮道,“以后你就知道了。” 方措心里一突,方牧看电影?这怎么看都是匪夷所思的事儿,方牧就不是会上电影院的人,他宁愿买张几块钱的盗版碟也不会花那个冤枉钱,何况,他跟谁去看? 在事情没真正成之前,老五也不想多说,“那行,你吃饭吧,我就回去了。” 方措天性心思比较深,明知其中有古怪,却也没多问,将老五送到门口。老五回头看看夜色中的少年,忽然语重心长道,“小措,你叔养你这么大不容易,你也要多为他着想。”老五并不是凭空感叹,他是想到万一方牧真要结婚了,怕方措闹情绪,这就跟爸爸要娶后妈了一样的道理,任凭再懂事的孩子,心里也会抵触。 方措并没有多想,只说:“我知道。” 老五点点头,“那就好。”转身进了驾驶座,走了。 方措并不如老五想的那样什么都不知道,他一直都不笨,甚至聪明得过分,尤其在事涉方牧的时候,他几乎有一种野兽的敏锐直觉。方牧会去看电影这事儿本身就不寻常了,再结合老五走之前说的那些话,推测得也就八九不离十了,方措顿时觉得自己的心被剖开,凛冽的寒风灌进来,他摇摇欲坠。 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他一点都不知道?不不,以方牧的性格,如果他真的有了女朋友不会不露一点端倪,那就是最近的事情,最近是什么时候? 然而伤心到了极点,他的身体里反而生出一股力量来—— 他不相信,没有亲眼见到,他绝不相信! 41第三十一章 因为不是周末或是什么重大的节日,电影院的人并不多,大部分是情侣。电影是喜剧,空旷的放映厅里时不时地响起三三两两的笑声。方牧靠着椅背,目视大屏幕,既没有睡着,也没有笑,甚至看起来看得相当专注,专注得仿佛在执行一件任务。 借着黑暗,邵玥悄悄地抬眼往男人脸上瞟了一眼,她当然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觉得这个男人非常硬净,却也寡言到极点。 她不是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也不是生活在蜜罐里的公主,人情冷暖早就看透,并不觉得这样的男人乏味,只是觉得踏实可靠,所以有心发展。 一个半小时的电影,他们谁都没有说话。灯光亮起,电影散场,他率先站起来,她紧随其后,跟着人群出了放映厅,试探地问:“你不喜欢这部电影吗?” 他有些反应不过来的样子,片刻后,才慢吞吞地说:“还好。” 她说不上是失望还是什么,笑笑,“我上个洗手间。” 方牧点点头,她随着人流转眼不见了,方牧走到电影院门口,掏出烟盒,点了一根烟。 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蒙蒙细雨,有看完电影的情侣依偎着走下台阶,瞧瞧外面突然而起的雨雾,男孩儿将外套脱下来,裹住女孩的头和身子,两人紧紧靠着小跑着冲进雨雾中。小情侣消失在视线中,取而代之,是少年的身影。 他站在台阶底下,抬头仰望着方牧,像仰望自己的一个梦。 方牧一愣,少年已经走上来了,他走得不快,也不慢,两眼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方牧,不肯丝毫转移,撞到下阶梯的人,被人不悦地骂一句“怎么走路的”,他充耳不闻,几十级的台阶终于走到尽头,他站到方牧面前,身上有被雨丝打湿的痕迹,黑色的头发上蒙着一层毛茸茸的雨水。 方牧皱了眉,“你怎么来这儿了?” 方措像是才回了神,伸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绽开一枚孩子气的笑,“哦,我来接你回家。” 方牧的心里一突,还没来得急说话,邵玥已经从洗手间回来,见到方措有些意外。 “这是我侄子。”方牧淡淡地介绍。 邵玥扬起温柔可亲的笑,微微点点头,“你好。” 少年一双黑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邵玥,无形中,像有一只带着尖利指甲的手不断抠挖着他的心,眼里有近乎怨毒的神色。他看得出,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年轻,也不好看,打扮老土,可是这样的女人,却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方牧身边。他感到有点冷,身上被雨水打湿的地方,一点一点洇进去,洇进骨子里,冷。 邵玥被少年那不友好的近乎尖利的目光刺得有些不自在,低头拨了拨掉来的碎发。方牧转头对她说:“下雨了,我送你回去。” 邵玥并不扭捏,大大方方地说:“送我回学校吧,我车还在学校,得回去拿,不然明天早上不好上班。” 方牧点点头,一行人下了台阶,走出电影院,方牧打开副驾驶座的门,让邵玥先上车,再绕到驾驶座,除了开始,他没再跟方措说一句话,也没再看他一眼。眼看他的手已经握上车门把手,方措忽然惶恐地叫了他一声,“方牧——” 方牧顿了顿,回过头,少年单薄地站在雨雾中,头发上、眉毛上、睫毛上都结了一层细细的水珠,看着自己,倔强又脆弱。 方牧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冷硬地吐出两个字,“上车。” 这两个字如同一股新鲜的血液流到方措的心脏,他迅速感到身体的回暖,一声不响地拉开后座的门,坐了进去。 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气氛显得有点儿古怪,幸亏路程并不是太长。车到学校门口,夜晚的校园寂然无声,邵玥跟门卫打了招呼,门卫开了门放她进去。她取了电瓶车,抖出放在车篮里的雨衣披在身上,只露出一张脸,朝方牧爽朗笑笑,“今天谢谢你啊,那我先回去了。” 不等方牧说话,她骑着电瓶车风雨兼程地走了。 方牧回到车上,方措已经从后座换到了副座。方牧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发动了车子,却不是回去。 因为下雨,邵玥骑得很快。方牧一直缓缓地开着车跟在她的电瓶车后面,直到确定她安全到家,才调转了车头,往家驶去。 外面的雨愈发大了,噼噼啪啪地打在车窗上,车内空气无端地变得窒闷,少年的声音打破了这异样的沉默,他低着头,令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有些湿的头发贴在他的额头,“方牧,她是什么人呀?” 方牧面沉如水,目不斜视地开车,仿佛压根就没听见方措的问话。 方措抿了抿唇,尽量用漫不经心的平淡语气问:“你喜欢她吗?” 方牧终于有了反应,他抽空瞥了少年一眼,“喜不喜欢都跟你没关系,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了?老五跟你说我在看电影的?吃饱了撑的!”最后一句倒不知是在骂方牧还是老五了。 方措的嘴唇绷成一条直线,心缩成一团,扭过头望着车窗上映出的自己嫉妒到几欲发狂的脸,缓缓拉开一个恶毒的笑,拨了拨额前的湿发,眼神愈发冰冷,“我就是好奇——她年纪那么大,又丑,又土,你没发现你们走一块儿就跟一个弟弟带着他那卖包子的苍老大姐……” 吱,方牧一脚踩下刹车,轮胎在雨天的地面上滑行几米后迅速停止,方措的身体因为惯性向前倾,额头差点撞上前面的挡风玻璃,他惊魂未定,急切地扭头去看方牧,却对上了方牧冷得满是冰碴的眼睛,“方措,背后编排一个无辜的女人会让你显得特别伟大是不是?” 因为又羞又怒,方措的脸涨得通红,方牧的维护又让他有点伤心,他倔强地抬起下巴,毫不退让地回视,“我说错了吗?本来就又老又丑,她根本配不上你!” 方牧怒极反笑,“她配不上,谁配得上,你?” 方措的头皮一麻,目瞪口呆,手脚发冷,几乎不敢置信,喃喃道,“你……你知道了?” 方牧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脸色难看到极点,闭紧嘴巴,什么也没说,一脚踩下了油门。车子箭一样冲出去,溅起的水花泼了一车窗,方措却什么都不能想了,他像陷入一个柔软的恍惚的梦中,脑子轰轰乱响,只有一件事是清楚的,方牧知道了,他叔知道了—— 他的心不禁又惶恐又欢喜。 方牧以最快的速度飙到了家,黑着脸大力地甩上车门,一言不发地进了屋。方措急急地下车,紧紧地跟在方牧后头,眼看方牧就要进自己的房间,他终于忍不住出声,“方牧!” 方牧的手握着门把手,空气里似乎也弥漫了水汽,黏糊糊,湿漉漉的,贴在人的皮肤上,压在人的心头,令人不舒服。他狠狠地转身,鹰隼一样的目光阴鸷地盯着少年,“方措,你给我听好,趁早歇了那份心思,我就当不知道——” 方措一呆,那个积压许久的情感压力罐终于嘭一声,炸了。他的眼睛忽然爆发出吓人的亮光,“我不,为什么要装作不知道?我喜欢你,喜欢得心都疼了,喜欢了那么多年,我就是要告诉你,方牧,我喜欢你!” “你给我闭嘴!”方牧勃然大怒,双眼充血,脑中的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终于崩断了,“你再多说一句,信不信我抽死你?” “那就打死我好了!”方措双眼如同两颗烧红的碳球,有着孤注一掷的疯狂,他的身体里不知从哪里升起一股力量,那股力量让他不顾一切地冲上前,捧住方牧的脸,下一秒,发烫的唇就堵住了方牧来不及出口的威胁。 唇舌撕咬,如同野兽,因为过于用力,嘴唇被牙齿磕破,有咸腥的味道,却是不管不顾,如同一场业火,要带着方牧焚烧成灰。 方牧先是脑袋一片空白,紧接着是气得发抖,一把抓住方措的后衣领将他甩了出去,想也不想地一脚就踹了过去。 方措被他一脚结结实实地踹在肚子上,飞出两三米,撞在楼梯栏杆上,滚到地上,脸色发白,缩成一团。 方牧目光如电,射向倒在地上的少年,发狠道,“你当我真不会跟你动手是不是?” 方措破了嘴皮,竟然呵呵笑起来,惨白的脸,乌黑的眼,通红的嘴唇,那个样子的少年竟显得妖艳又癫狂,他捂着肚子,满头冷汗,却是毫不退缩,“你打死我吧……”他才说完这句话,就剧烈地咳嗽起来,片刻后,竟咳出一大滩血来。 方牧的目光紧缩,他那一脚盛怒之下根本没留余地,他是受过严酷训练的,有过一脚踢破人内脏的历史,那瞬间的爆发力,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 42第三十二章 急促的脚步声在午夜的医院走廊响起,老五接到方牧的电话匆匆赶到医院,一眼就看到坐在手术室外面的方牧,佝偻着背,眼窝有点深陷,两手交握着放在膝上,沉默不语的样子看起来有点憔悴。 “怎么回事?”问出这话的时候,老五内心有点儿沧桑,你说他好歹堂堂一有着上百员工大公司的老总,说不上呼风唤雨,那也是意气风发,偏偏交友不慎,碰上方牧这牲口,活活将一颗心操成中年大妈。大晚上的,打电话来说把方措给打了,现在在医院,老五一阵心惊肉跳。 方牧抬起眼皮,显得很疲倦,动了动嘴唇,最后只吐出两个字,“没事。” 老五有点气,“你平时脾气坏也就算了,这回呢?小措这孩子我看了那么多年,一心一意地为你着想,你这才回来多久呢,就动上手了?” 方牧刀片似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声音沙哑低沉,也不反驳,只说:“我不是故意的。” 老五愣了一下,他第一次看到方牧这个样子,颓唐而疲倦,甚至有隐隐的恐慌和自责。老五一箩筐想骂人的话忽然都骂不出口了,他什么话也没说,坐到方牧旁边,将手放在兄弟的肩上,用力按了按。 手术大概在凌晨三点的时候结束,方牧办了住院手续,凭着老五的一点关系,弄了间单人房。方措的麻醉还没过,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手上打着点滴,一点没有醒着时那样气人。 方牧揉了揉略略僵硬的脸,对老五说:“你回去吧。” 老五也没跟他矫情,“那行,我先回去了,明天早上给你们带早餐,你想吃点儿什么?” “随便吧。”方牧将自己陷在沙发上,捏了捏眉心,他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常常刚模模糊糊入睡,又惊醒过来,心悸、烦躁,怎么也无法入睡,再加上这几天心绪起伏大,脾气愈加暴躁,像一头困兽。 “行,那我就看着办了,你也甭担心了,小措也没大事,趁着天还没亮,赶紧窝会儿。”老五跟个老妈子似的殷殷叮嘱完,轻手轻脚地关了病房的门,走了。 病房里有陪睡的床,但方牧没有过去睡,依旧陷在沙发里,一动不动,落地台灯柔和的灯光照着他,浓郁的眉毛下,他目光沉沉,甚至有点茫然。 不知道什么时候,竟就这样睡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亮了,是阴天,所以推测不出时间,方措已经醒了,脸色还有点苍白,子夜一样漆黑的眼睛却眨也不眨地盯着沙发上的方牧看,有着切肤的温柔,也不知道已经看了多久。 方牧被他如此明目张胆的目光弄得有些不自在,关掉亮了一夜的落地灯,说:“醒了,我去叫医生。”明明只需按床头的铃,他却故意忽视不见,转身出了房间。 主治医生还没来上班,来的是值班医生,简单检查了一圈,问了几个问题,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走了。 方牧洗了把冷水脸,走出洗手间,就看见方措正费力地坐起身。 “你想干什么?” 方措苍白的脸上露出一点少年的羞赧和尴尬,“我想上厕所。” 方牧顿了顿,走过去将他扶起来,一手穿过他的后背扶住他的腰。平日里穿着衣服还没发觉,这会儿才感觉到方措真的很瘦,脊背的龙骨都突出来了,方牧心下一怔,滋味难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将人扶到卫生间站好,确定他自己没有问题,才走出去关上门,站在门口等着。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方措自己慢慢挪着步子走出来了,看见方牧,抿了抿嘴唇。方牧依旧原样地将他送回床上。 “方牧——”少年看着低头给自己整理被子的男人,忍不住开口。 方牧充耳不闻,也不抬头看他,只说:“刚做完手术,还不能吃东西,待会儿我问问医生能吃点什么。等下我回家一趟,带点换洗的衣物过来,你要带什么?还有你学校的电话,也给我一下,要请假。” 方牧平铺直叙地一口气说完,转身正要离开,腰身忽然被人紧紧抱住,一个激灵,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就去扒方措的两只手,他抱得太紧了,方牧一时没有挣开,冷声道,“放开!” 方措不放,更加用力地抱紧方牧,手臂几乎要箍进他的身体里面。 方牧的太阳穴剧烈地跳起来,心里一把火猝然烧起,却到底还顾忌着方措刚动完手术脆弱的身体,强忍着。 方措深深地吸了口方牧身上的味道,脸上露出一点甜蜜温柔的笑,轻声乞求说:“方牧,你别结婚行吗?我们就这样,一辈子在一起。我长大了,我能赚钱养你,能对你好,比这世界上任何人都对你好……” 闭上眼睛,干燥开裂的唇贴上方牧的肩背,梦呓一般道,“方牧,你不知道我想这样抱你想了多少年——” 隔着单薄的布料,方牧能够感觉到少年嘴唇灼热的温度,几乎要将人烫伤。方牧的声音前所未有的冷静和残忍,“方措,我看那一脚还没把你脑子踢清醒,别跟我扯什么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就不信这个。我养你这么多年,你想清楚明白了,我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你一定要执迷不悟,我就当养了一条白眼狼。” 最后一个冷硬的字吐出,方牧已经毫不留情地扒开了方措的手,头也不回地出了病房。一出门,就与提着早餐的老五打了个照面。 老五神色尴尬古怪,瞧见方牧,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方牧也没管他是不是听到了,径直擦过他的身体,一言不发,走了。 43第三十三章 老五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确定自己脸上没露出什么异样,才堆起满脸的笑容,推门进去。病房内,方措依旧坐在床上,失魂落魄的样子,宽大的病号服穿在身上显得愈发单薄。 “怎么坐着呢,快躺下,这刚做完手术得好好休息,别仗着年轻胡来,以后有你好受的!”老五像个唠叨的老妈子,又是让他躺下,又是给他掖被子的,仿佛浑然未觉先前房里发生的一切。只是,他对少年受伤的原因不闻不问的样子,本身就已经很说明问题。 方措乖顺地躺下了,也是若无其事的样子。 老五将早餐拿出来,打开,递给方措,“我问过医生了,说你现在还吃不了硬的东西,这粥家里的阿姨五点钟就起来熬了,都熬烂了,没关系,可以吃。” 方措接过来,露出一点笑,“谢谢孙叔。” “不用。”老五拖了把椅子坐下,瞧着方措慢慢地喝粥。少年俊秀的脸上还带着病态的苍白,但举止谦逊好看,眉目温和,俨然一副教养良好的模样。老五忍不住感慨,多好的孩子啊,怎……怎么就…… 他阻止自己想下去,站起来,“那孙叔先去公司了,你好好休息,吃完了就放在一边,待会儿叫你叔收拾,还有你叔的早餐,也都在这儿了,别忘了让他吃。” “我知道了。”方措点点头。 天空阴沉沉的,空气里满是水分子的味道,沉甸甸的,酝酿着一场倾盆大雨。方牧站在医院顶楼的栏杆边,抽烟。他的脚下,已经是一地的烟头。顶楼风大,吹得他的衣衫猎猎地往一边去,吹得人面目枯索,记忆空白。 老五爬上顶楼时就看到这么一副情景,心下不知怎么的有点酸,方牧站在风中那独孤求败的样子太萧索,有心打岔,“干啥呢,在这儿POS摆得再好看也不会有小姑娘上来,赶紧省省吧。” 方牧转过头,看见他,扯扯嘴角,“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老五嘿嘿一笑,“我跟你是什么关系,先前高中那会儿,咱最喜欢逃课上天台来抽烟看漫画,那会儿学校不是有个男生失恋,跑天台闹自杀吗?后来学校就把去天台的门给锁了,还是我把锁给偷偷弄坏了,不然,哪里有咱们高中三年的美好时光啊?” 方牧也跟着笑了,只是那笑太浅,还没看清就消失不见了,“我记得。我知道我脾气不好,人也不好相处,天生凉薄,这么多年,是你一直在包容我。” 老五心下一惊,方牧就不是会说这种话的人,“说这些干什么呢,怪肉麻的。” 方牧咧开嘴唇,笑了笑,“人总要知道好歹嘛。”他不再说话,两个人站在天台抽完最后一包烟,各自分散,老五去公司,方牧回家拿东西。 方措在医院住了四天,第五天的时候出院,他的身体没有大碍了,只是还需要静养,因此依旧向学校请了假。这几天这对叔侄之间的气氛相当古怪,这种古怪连负责他们这一床的护士都感觉得出来,常常是方措有心想靠近方牧,灼热的目光无时无刻不再追逐着那个男人,方牧要么避开,要么就用一双满是冰碴的眼睛冷冷地看着他,将他推拒得万里远。如非必要,方牧从不待在病房里,常常一消失就是好几个小时,但方措知道他并没有离开医院,因为每次到医生检查或者吃药吃饭的时间,他总是准时出现,身上裹挟着一身寒气和浓郁的烟味。 那烟味干燥苦涩,缭绕在他身上,冲进方措的鼻粘膜,也丝丝缕缕包裹住他的心脏,他心的也变得一样的苦涩。 在医院的时候,因为有外人,老五又常常过来看他,方牧表现得还不是特别明显,然而一回到家,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方牧简直好像多看他一眼都不愿意似的,本来话就少,如今对他更是连一句话也欠奉,早出晚归,常常是方措做好了饭,久等他不归,等得饭菜都凉了,只好用电饭煲温着。他回来,却是看也不看,坐也不坐,好像累极的样子,径自走进自己的房间,摔上门。 有一天,他很晚回来,整个人醉得厉害,是老五送他回来的。他从来没见过方牧这个样子,醉得连路也不会走了。他跟老五费力地将他搬到床上,老五抹了把头上的汗,问:“家里有药吗?你叔喝多了,半夜醒来估计会不舒服——碰上一难缠的客户,喝了不少白的,完了非得上夜总会,又开了七七八八的洋酒,操!” 方措听了,默不作声地找出药,又倒了一杯蜂蜜水,扶起他的头,正准备喂他吃药,醉得不省人事的人忽然睁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方措看,问:“你想清楚明白了吗?” 方措的心剧烈收缩,仿佛要哭出来的样子,轻声问:“方牧,你是想要我死吗?” “你他妈别拿死威胁我!”方牧忽然就从床上暴跳起来,脸红脖子粗的,一副要杀人的样子。 老五骇了一大跳,连忙冲过去拦住杀气腾腾的方牧,“干啥呢,干啥呢,喝多了吧,别发疯!” 方牧被按住了,又挺尸似的躺回了床上,难受得哼哼。 方措有点被他的样子吓到了,那一刻,方牧是真的想杀了他吧?他紧紧抿住唇,一声不吭,过了一会儿,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那样,走过去,小声说:“方牧,先把药吃了再睡。” 方牧的一条手臂挡在眼睛上面,嘴里冷酷地吐出一个字,“滚。” 方措充耳不闻,伸手想把他扶起来。方牧迅速放下手臂,目光像两把锥子凿像方措,声音冰寒,“我现在是管不了你了是不是?” 方措的脸一白,嗫嚅道,“不是。” “滚出去。”方牧重新将手臂挡在眼前,一副不想多看他一眼的样子。 老五见这情势,连忙扯住方措的胳膊将人拉出去了。 方措如同一尊木刻的偶人似的站在灯光下,老五看着他的样子,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想劝,却又不知从何下手,“小措……小措呐……”这会儿的老五真是恨不得给自己的笨嘴拙舌一个大耳瓜子,酝酿了半天,叹了口气,“唉,你……你这又是何苦?你这么做,不是伤你叔的心吗?他可一直拿你当亲侄子一样,你说你……” 方牧慢慢抬起头,看向老五,他并不意外于老五知道他对方牧的心思,只是一颗心像被蚂蚁不断啃啮着,那疼并不剧烈,却一直持续着,尖利着,他双目通红,声音里带了哭音,“孙叔,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为什么?” 老五心里一下子不是滋味了,眉头拧成疙瘩,“这……这种事儿……唉,总之,小措,听孙叔一句,你看你人长得这么帅,上的又是名牌大学,大好的年华,有大把的姑娘喜欢呢。有句话说得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喜欢谁不好啊?” “可我就是喜欢他,除了他,我谁都不想要。”他的眼睛通红,怔怔地望着不远处的地面,声音如同梦呓。 老五有点急了,“你……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爱钻牛角尖,你说你这样,不是生生要把你叔逼走吗?” 方措的眉心一跳,抬眼望住老五。 老五闭紧了嘴巴,不再开口了多说了,过了会儿,他缓了缓脸色,说:“晚了,孙叔回去了,小措,你……你多想想吧。” 方牧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了,头痛欲裂,他耷拉着眼皮,佝偻着背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用力搓揉了下脸,站起来,踩着拖鞋啪嗒啪嗒地进了洗手间。刚出来就撞上了方措。半大小伙子了,依旧像个孩子一样,有点无措,有点小心翼翼,甚至带着点儿讨好地说:“我做好饭了,吃么?” 方牧闷不吭声地坐到了饭桌边上,这是这些天难得有的,瞬间点亮了方措的脸,眉眼都活起来,带着小小的雀跃,赶忙给方牧盛了满满一碗饭。 方牧接过,低头沉默地吃饭。方措也跟着坐下,一边吃一边观察着方牧,指着桌上的一盆满是红油的水煮肉片说:“你上次不是说那家的水煮肉片做得好吃吗?这个辣椒油和辣椒酱都是他们家的,我求了好久他们才肯卖给我的,你尝尝。” 方牧的筷子一顿,片刻后,伸向那盆菜,夹了一片肉片,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抬头看见少年期待的神色,顿了顿,说:“还不错。”停了一会儿又接着说,“你刚做完手术,不要吃辛辣的东西。” 少年的脸上出现孩子气的欢喜,“我知道。” 方牧不再说话,沉默而迅速地将一碗饭吃完,放下筷子,看向少年,脸上是前所未有的郑重,问:“你想清楚了吗?” 方措的心咯噔了一下,前一秒的欢欣被冻结,嘴里的饭忽然变得无味,难以吞咽,但他还是低下头,竭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吃饭,好像这样就可以当做没有听到。 方牧却不给他这个机会,“既然这样——”他扭过头,望了望外面,似乎在考虑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然后,他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了几口,接着说:“这个房子是你买下的,我已经办了过户手续,就过到你名下。过几天我搬到老五的旧公寓去……” 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见对面的少年霍的抬起头,脸色惨白,一双乌黑的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他,死死地抠着他。 44第三十四章 房间很空,墙上留有钉过海报的痕迹,靠墙角放着一张床垫,床头胡乱地摆着几个啤酒罐,半包烟,一个烟头快满出来的玻璃烟灰缸。外面风狂雨急,吹打着有些年头的玻璃窗,嘭嘭作响。 方牧就躺在床垫上,两臂枕着脑袋,望着有些斑驳的天花板,发呆。 房子是老五的,他搬出这里好多年了,他为人慷慨,房子里原来的几件旧家具一件没带走,只让朋友亲戚过来,有喜欢的就拿走。于是今天这个拖走一张单人沙发,明天又过来看上一个橱柜,后天搞艺术的又顺手摘去墙上的联画,最后连顶上的吊灯都没放过,这么浩浩荡荡的一批接着一批的扫荡后,房子也就剩下一个灯泡坏了杆子折了的立式台灯和一个人露出破旧海绵的床垫。 方牧对生活环境没什么要求,也不觉得艰苦,反正,他想,他大概也待不长。 起先,对于小崽子的心思,方牧是愤怒的,而方措视死如归死不悔改的样子一再地将他努力平息的怒火撩拨得三丈高,气急了的时候是真想将人抽死。可一旦小崽子不在自己面前了,方牧那为数不多的理智就回笼了,他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心里反复盘旋的只有一个问题,怎么会呢?他自问不是温柔善良的人,对方措也谈不上无微不至,到底是为什么? 方牧活到三十几岁,有过母亲,没见过父亲,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却一直像一条生命力彪悍的野狗一样,自己凶狠地拉拔自己长大。很多感情,他不曾拥有,也不曾明白。 他简直不知道要拿方措如何是好,或者当初就不应该一时心软留下来。他不再出现,也就彻底断了方措那点荒唐的心思,他还那么年轻,总有一天能拧过来。 他知道这样太不近人情,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又不能真把小兔崽子打死了? 方措拖着行李,一级一级地跨上楼梯,没上前走一步,就留下一个湿漉漉的脚印。身上的毛衣有点潮湿,水珠挂在绒毛上,白茫茫的一层,额发湿湿地搭在额前,他抬头望望有些昏暗的楼梯,忽然丧失了力气,罩在脸上的那层冷漠而麻木的表情裂了,他转身,不顾台阶上满是灰尘,坐下,将头埋在两膝之间。 他又想起方牧,根本不用看照片或者本人,闭着眼睛,他都能描绘出方牧的样子,每一次皱眉,每一次哂笑,甚至冷酷无情的样子,纤毫毕现。这么多年了,方牧早就成了他的一个执念。一旦受到一点外力的催化,立刻像一颗原子弹一样爆炸了,不分敌我。将自己的心思一股脑地袒露在方牧面前,他感到痛快淋漓,他没有想过后果,没有给自己留一点后路,这根本不是方措的一贯作风。 如果当时他还有一点残留的理智的话,他就该知道,这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根本不可能打动方牧。但如果事事都能以理智计较的话,又怎么能算是深爱呢? “你这样,不是生生要把你叔给逼走吗?” 老五的话瞬间如同一盆冰水,将他从那种恍惚的极度狂热的自毁式的状态中拉了出来。方牧说到做到,那天饭后,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一只军绿色的旧背包,走下楼来,走出院子,走向停在外面的车。几个月前,同样的背包,同样的情境,他出现在方措面前,现在,他要离开。 这个认知,让他疯了一样地追出去,死死抓住方牧的手臂,他抓得那么紧,近乎痉挛了,眼里有凶狠的恨意和乞求。但方牧只是静静地看了他一眼,冷漠而强硬地伸出手,将他的手扒拉了下来,头也不回地进了车子,绝尘而去。 他感到从脊椎到腿骨的深深无力,这种无力像濒临死亡。他以为自己长大了,可以强硬地掌握自己的命运,到此刻才发现,面对方牧,他一如既往地无能为力。 他游魂似的,从楼下走到楼上,打开方牧的房门,看到空空如也的房间,感到暗无天日的压力,这种压力,在方牧离开的三年他体会甚深。 他趴在方牧的床上睡着了,醒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他将房子里所有能开的灯都开了,仿佛是为了驱赶孤单和心底里的恐慌。方牧对他确实有感情,他把房子留给他,把他今后的生活安排好,尽可能地考虑他可能会遇到的情况,一如三年前。但这种感情,这种周密,却不是方措想要的。 他到底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放弃吗? 他的心底不可遏制地滋生出一些恶意,一些怨毒的恨意,那些复杂的负面情绪,如同有毒的藤蔓一样紧紧地缠绕住他的心脏。 方措重新站起来,一步一步地向楼上走去。他希望这条路永远不要到尽头,但这是不可能的,他最终还是站在了老五公寓的门前,望着紧闭的门,他知道方牧就在里面,可他举起手,却迟迟敲不下去,如此反复三次之后,他终于垂下头。 门忽然打开了,方牧站在门后,看到木桩子似的戳在门口的少年,面无表情,不说话。 方措看着铁石心肠的方牧,张了张嘴,又闭上了,紧紧握了握行李袋的带子,盯着自己湿漉漉的脚尖,说:“我向学校申请了宿舍,今天就搬过去住。” 方牧还是没有说话,少年抬起头,说:“方牧,你回来吧。”他停了停,没有等到方牧的话,拧开头,望着楼梯的某一点,又等了一会儿,说:“那我走了。” 他提着行李,转身下楼,身后传来关门的声音,他的心也随着那一声嘭而凉了一下,下一秒,手中的行李却被拿走了,他惊讶地转头,只看见方牧高大削瘦的背影。 他提着方措的行李,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方措的心像被一只手捏了一下,又酸又涩。他跟在方牧身后,就像小时候那样,跟在他身后,那时候,他觉得方牧那么高大,他要仰着脖子才能看到他。现在,无须再仰脖子了,他甚至只比他矮了半个脑袋,可是那距离,好像从来没有变过,还是那么遥远。 方牧将行李扔进车子,送方措去大学。 车内沉闷,谁也没有说话,方措望着车窗上映出的方牧的侧脸,用目光温柔地描绘。 他把他送到学校宿舍,宿舍是四人间的,因为申请晚,只能跟其他系的拼一间。他们到的时候,宿舍里有人盖着棉被睡觉,听见动静伸出一头乱发的脑袋,瞥了一眼,又事不关己地躺回去了。 有人从外面回来,瞧见屋内的人一愣,咧开毫无城府的笑,“你好你好,你就是今天要搬来的土木工程系的方措吧,我,张炜,体育系的,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说。” 方措露出一个浅笑,“你好。” 张炜的目光落到方牧身上,对方措道,“这是你哥吧,我瞧着你们两人挺像。” 方措一愣,解释,“不是……是……我叔。”其实两人单从五官上来说并不像,但男孩子总是习惯于模仿生命中出现的重要成年男子的神情举止,久而久之,仿佛真有了神奇的血缘关系,按老五的话说就是“什么人养什么崽”。从前方措听见这样的话,总是隐隐的高兴,像个容易满足的孩子。 张炜一愣,哈哈一笑,热情地对方牧说:“叔叔你坐。” 方牧没有坐,放下了方措的行李就离开了。方措站在阳台走廊上,看着方牧的身影一头闯入雨帘,最后消失不见,只剩下白茫茫的雨帘,那种白,映进他的眼睛里,使他的眼睛生疼。 方牧坐在车内,点了一根烟,这样的结果应该是方牧乐意看到的,两个人的距离远了,总会把关系控制在安全的距离,何况像小崽子这样的年纪,本来就应该多跟同龄人相处,沾点少年人该有的朝气,活得不那么独,那么单薄。 他将烟头弹出窗外,发动车子,回家。 他在斜对面的小饭馆买了一份排骨饭,走回家,将饭放到屋檐下,招呼耷拉着眼皮趴在屋檐下的粽子,“过来,吃饭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快成精的狗东西也体会到一点离别的愁绪,一向对食物无比忠诚的它竟然兴致不高,懒洋洋地撑起身子,慢吞吞地走过来,低下头嗅了嗅,又趴下不动了。 方牧一挑眉,骂道,“我操,你这畜生过得都快比人精贵了,还挑三拣四,信不信我抽你?” 粽子翻翻眼皮,摆着一副“我懒得搭理你”的神色,高贵冷艳地走回自己的窝,趴下了。 被狗嫌弃的方牧,“……” 而后又觉得自己真是无聊得发慌,跟只畜生计较什么,他拎了拎裤腿,坐到门槛上,摸出烟,给自己点了一根。因为是雨天,天色昏黄,屋子里更是昏暗,无可遏制地散发着一股孤单没落的味道,方牧忽然感到心里也有点空,没着落似的。 45第三十五章 一连好几天,狗东西都恹恹的,趴在屋檐下一副忧郁惆怅的样子,方牧踢他一脚,它才肯动一动,但也只是找个离方牧远点儿的地方,继续趴着,常常方牧早上给他拌好一盆饭,晚上回来,饭冷了,还在。 这么过了一星期,情况还是没有好转,方牧神经再粗,也察觉到不对劲了,这狗东西怕是生病了。 方牧一边气得骂狗矫情,又不敢随便给它弄药吃,没办法,只好送宠物医院,挂号,又是做病毒性试验,兽医是个年轻的男人,瞧了瞧奄奄地趴着的土狗,推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说:“这狗年纪很大了呀。” 方牧一愣,翻翻记忆,可不是,这东西还是方措来的那一年养的,算起来,真挺长时间了,“养了十一二年了吧。” 兽医了然地点点头,“差不多到狗的一般寿命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方牧一愣,不由自主地低头望向躺在检查床上的狗东西,那畜生不知道是不是知道自己寿数将近,温和湿润的眸子静静地瞧了方牧一眼。方牧破天荒的,居然有点蒙,只想着,这狗东西要真死了,方措该有多伤心,就是自己,这么多年了,好歹也养出感情了。 兽医继续说:“平时尽量带它多散散步,食物不要太单一,也可以吃些老年狗粮,超市都有卖的。有点肠炎,今天先给挂几瓶吊针,看看能不能好转……” 方牧闷不吭声地付钱,挂号、试验加药水,花了差不多八百,这会儿也懒得骂奸商了,宠物医院里猫狗奇多,全是打吊针的,还有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盖着棉被趴在热水袋上打吊针,看起来,可怜极了。狗爸猫妈都全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粽子在一众名贵猫犬当中相当有乡土特色。 方牧这会儿也不嫌弃它了,五瓶药水,吊了差不多五个小时,从下午两点一直熬到晚上七点才从宠物医院出来,狗东西看起来好了一点,方牧暂时放下那颗心,路过超市时,进去买了狗粮,还拎了一包香肠。 第二天,晚上八点依旧带着去挂吊针,到凌晨两点才回到家,又是差不多八百块钱,还碰上一只狗出院,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小孩儿全家总动员一起来接的,那妈妈一路奔过去好开心的样子,“哎唷,我的囡囡,咱回家了!”那妈妈目测也有四五十岁了吧,方牧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这哪儿是接宠物,是接祖宗吧。 低头看看粽子,两天吊针打下来,总算不是那么萎靡了,至少能够自己走路了。方牧抬起脚轻轻地踢了踢它的脑袋,调侃道,“你他妈也算享受过一回了,方措都没你这待遇,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粽子病了一场,终于显出老态来,身上掉了不少毛,本来长得就不那么对得起观众,如今更是丑得不忍直视了,不过老了依旧色心不改,依旧喜欢追在人家漂亮的母狗屁股后头,只是再也打不过更加年轻力壮的公狗了。方牧瞧着他懒洋洋地趴在院子里晒太阳,心想,狗东西估计真是寿数要到了。 有一回,方牧路过宠物店,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他心底里大概是想再买只小狗,好歹万一有一天狗东西走了,还能有另外一只寄托,方措不会那么伤心。他在宠物店转了一圈,最后两手空空地走了出来,站在大马路上,觉得自己纯粹脑袋有坑。 他回到家,煎了六根香肠,两根放在粽子的食盆里,剩下的四根他用筷子串了,坐在门槛上,一人一狗就这么把午饭给解决了。 正午强大的日光照在院子里,方牧却体会出了那么点萧索的味道。 就在方牧沉浸在难得的伤春悲秋情绪中,院子的门被拍开了,方牧抬头,就见方子愚咋咋呼呼地蹦进来,先叫了一声小叔,下一句是“有吃的吗”,方牧还来不及说话,他已经熟门熟路地跨过门槛,先掀开饭菜罩,又溜进厨房,打开冰箱,最后拎出半袋已经过期的土司,望着方牧痛心疾首,“小叔你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呀?” 他伸着脑袋,目光左右瞟了一遍,确定没见到某个人,忍不住问道,“方措呢,他为什么不做饭?” 方牧忍不住一挑眉,“他为什么要做饭?” 方子愚一呆,“他不是喜欢你吗?” 方牧的眉心一跳,语气变得危险起来,“你说什么?” 后知后觉的方子愚终于察觉到不对,乌龟似的缩缩脖子,不吭声了,假装自己是一朵蘑菇。方牧用鼻子哼了哼,“你知道些什么?” 方子愚小心地瞄了他那无良小叔一眼,小声地为自己争取权利,“如果我说了你能保证不揍我吗?” “不能。”方牧第一次感到内心的沧桑和无力,他妈那么点儿破事,怎么搞得跟天下皆知似的。 转眼就到期末了,这期间方措没回过家,甚至没往家里打过电话,哦,有一回打了,跟宿舍的室友出去聚餐,是晚上,他喝了酒,借着酒意,他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可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他原本已经倒在床铺上了,又一骨碌地爬了起来,想去看看方牧发生什么事了,怕他又跟三年前一样,一声不响地消失了。 大晚上的,公车早就没有了,也打不到出租,他只好走回去,深秋的夜,那么凉,风刮着行道树,落叶扑朔朔地掉,他冻得脸都僵了。走到一半,忽然想到,即便他这样回去又能有什么用?如果方牧走了,他能怎么办?他这样深更半夜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方牧说不定还会大为光火,觉得他纠缠不清执迷不悟,或者连理都懒得理他。 他们之间那么近的距离,可方牧从来没来看过他,只有每个月卡里多出来的两千块生活费才表明方牧还记得他,他生日那个月,甚至还比平时多了一千块,可除了钱,方牧连一句最简单的问候都不肯给他。 其实方措长这么大,早就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他把方牧打给他的钱一分都不曾动用地存了起来。 他就这样站在深夜的大马路上,秋风一点一点带走他身上的温度,被酒意冲昏的脑袋一点一点冷静下来,又转身慢慢地走回了宿舍。 46第三十六章 方措的大学生活有条不紊,上课、画图、写论文,上图书馆,他一直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别人眼中的天之骄子。除了在对待方牧这件事上,他对自己的生活有一种超乎常人的强大掌控力。 考试前一周,他被系里教艺术、设计理论研究的吴教授叫到了办公室。他对吴教授并不陌生,从大一开始,他就一直是吴教授的得意弟子,课后经常帮他整理一些资料,算作半个助手。吴教授并未拐弯抹角,直言巴黎大学邀请他过去游学一个月,可带一名助手,刚好又适逢寒假,问他有没有意愿。 时间紧迫,需要他尽快答复。 方措有些难以置信,这样的好事落到他头上,一时有点蒙,走出吴教授的办公室,他下意识地就打电话给方牧。单调的电话铃声在他耳边响起,他忽然回过神,想要掐掉已经来不及了,电话那头被接起来了,方措却像被拔掉了电源线的电视机,顿时失声了,他说不出话,只是小心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好像这样,就能静静感受对方的温度呼吸通过冷冰冰的电话线传递到他身上。 还是方牧先开口,“什么事?”冷冷淡淡,言简意赅,却也是难得的心平气和。 方措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他深吸一口气,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静自持,将吴教授的话又给说了一遍。 电话那头的方牧显得很高兴,“那是好事啊,去啊,为什么不去?”他顿了顿,想起了什么,“哦,去趟法国要花不少钱吧,需要多少?” 方措几乎是立刻反驳,“不是钱。”他缓了缓,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急迫,“出国要办护照和签证,可能还需要资产证明,要办好些手续。”他停了一会儿,才问,“方牧,我能回来吗?”如此小心翼翼地征求意见,他想,这辈子他都不可能对第二个人这样。 方牧那头停顿了一会儿,说:“那就回来吧。” 这个平淡的答复像一剂强有力的强心针,他瞬间感到四肢百骸的回暖,他的天空豁然开朗,但他不敢表现得过于喜形于色,只小心地捏着手机,轻轻地说了一声,“嗯。” 方措回去的时候是傍晚,天有些阴沉,晚来欲雪的样子,他在菜市场下了车。菜场的晚市也临近关闭,菜场里摊位寥寥,他几乎将每一个角落转遍了才买齐全了自己要的东西,踏进院门的时候,原本正吃着自己狗粮的粽子抬起脑袋,欢快地叫了一声。方措弯腰摸了摸它的脑袋,粽子亲亲热热地舔着他的掌心。 方牧从屋子里出来,微弓着背,手上拿着一碗刚泡开的方便面,抬抬眼皮,说:“回来了。” 方措的心一酸,小声说:“你怎么吃这种东西啊?”停了停又说,“别吃了,我做饭吧,很快可以吃了。”他将书包放下,进了厨房,很快里面传出洗菜淘米下油锅的声音,呲呲嚓嚓,一派人间烟火气,冷清寂寥的房子也在一瞬间活了起来,有了人气。 方牧的心一动,放下了方便面,点了一根烟,走到厨房门口,瞧着方措熟练烧菜的样子,不由地问:“你一个高材生,做些买菜烧饭的活,不觉得屈才啊?” 方措背对着他,顺嘴答道,“有什么屈才的,民以食为天嘛,况且现在的高材生遍地走,一毕业就失业,哪天我要真过不下去了,还可以开个小饭馆儿啊。” 方牧笑骂一句,“放屁,读了这么多书就是让你拿锅铲的?没出息。” 方措的动作顿了一下,轻轻地说:“其实我从来没有多少出息的,没有那么高远的目标,只想着,简简单单的,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方牧的心一窒,换了从前,方措敢说这样的话或者换一种语气,不那么轻描淡写的,方牧肯定一巴掌扇出去,可现在,他竟有些词穷了,只觉得有股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闷得他难受,想发火又发不出。 方措却像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一样,转过身来,眉眼都带着轻快的笑意,“你别站这儿了,都是油烟味儿,出去出去!”他双手放在方牧的背上,笑嘻嘻地推拒着。 “反了你了!”一边说,一边却还是顺应着他的力量出了厨房,蹲在屋檐下抽烟,心里面闷得慌。 方措的嘴角往上翘了翘,有点儿孩子气,却又很快压平了,仿佛怕笑得过于明显,而将那一点点的幸福吓跑了,他若无其事地低下头,继续厨房里的工作,眼里温柔如水。 院子门被小心地敲了敲,院门并没有关,有人这样敲门,显然只是礼貌,想提醒屋子的主人。这种方式当然不可能是一向只以惊天动地示人的老五和方子愚,方牧抬起头,看见来人,一愣,“你怎么来了?” 邵玥穿着一件米黄的外套,围了一条樱花色的围巾,长发整齐地梳了马尾,看起来靓丽了不少,手上提着一个超市袋,闻言一笑,“我路过,给你送点儿水饺,我自己包的。” 上次看电影之后,两人又出去过两三次,就这么不咸不淡地维持着联系,方牧自觉不是谈恋爱的料,只以为邵玥大概忍受不了他这样的冷淡和寡言,见到邵玥出现在自己家门口,非常意外,半天才反应过来,“哦,进来吧。” 他站起来,顺手去接她手里的东西,她顺势给他,大概觉得有点闷,所以连围巾也一块儿摘下来了,问道,“吃过饭了吗?饺子刚蒸好,还是热的,猪肉白菜馅儿,我自己剁的,我包了不少,剩下的放冰箱,想吃了拿出来煮或者蒸都行,比你吃方便面强。” 她的声音顿住,目光往方牧身后瞧去。方牧下意识地回头,就看见方措站在屋子里,大约是听到声音出来的,直愣愣地看着邵玥,屋子里有点昏暗,也看不清楚表情。 邵玥被他的目光瞧得有些不自在,拨了拨刘海,笑道,“是……方措吧?”她并不确定,求证的目光望向方牧。 方牧望着少年,动了动嘴唇,嗯了一声。 邵玥敏锐地察觉到方牧和方措之间的古怪,却也没有多想,将用布包裹着的饭盒放到桌上,打开,满满的,是码得整整齐齐白菜猪肉馅水饺,还冒着热气,她笑道,“趁热吃,我去拿筷子。”她竟就这样径自进了厨房。 方牧将烟塞到嘴里,狠狠地吸了一口。方措抬眼静静地看了他一眼,邵玥很快出来了,方措忽而展颜一笑,“邵老师跟我叔先吃吧,家里没调料了,我上一趟超市。”他完全像个懂事又开朗的普通少年,笑得眉眼飞扬,挥挥手,根本等不及的样子,出了院子。 邵玥愣了愣,看向方牧。 方牧动了动嘴唇,“没事。” 一走出院子,方措若无其事的表情就裂了,嘴角不受控制地往一边牵去,好像要哭出来的样子,但他毕竟没哭,只是站在原地,近乎凶狠地将那种酸涩苦楚压下去,他吸了吸鼻子,迈开步子,朝超市走去。 超市里人不多,光可鉴人的地板发射着日光灯的灯光,白晃晃的,晃得人眼睛疼,晃得人心里空。他往推车里一样一样地放着东西,至于放了些什么,却是完全没印象的,然后走到收银台结账,直到要付钱的时候才发现,出来得匆忙,没有穿外套,竟是忘了带钱,他又将东西一样一样地放回架子上,两手空空地走出了超市。 有人惊呼,“哎呀,下雪了。” 方措抬起头,果然酝酿了一下午的天空,果然飘起了细细小小的雪絮,还未落到地上就已经融化了。方措一头闯进夜幕中,冰凉的雪片贴在他的脸上、脖子上,毛衣太单薄了,根本捂不严,手脚很快变得冰冷,心脏皱巴巴地缩成一团。 但他好像没有感觉似的,路过一个小公园的时候,他走了进去,坐在空荡荡的秋千上,铁索发出孤单的声音,脚下有被小孩遗留的溜溜球。他忽然想起那年驾车进藏,看见那磕着等身长头朝圣的牧民一家,他们到底是以怎样的毅力和信仰,耗尽自己的一生,走得瘦骨嶙峋? 那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那么多的自我安慰自我麻痹,却在见到邵玥的那一刻,忽然全部溃不成军。他弓着身子,像承受不住那突如其来倾巢而出的悲伤。 47第三十七章 不知道这样坐了多久,雪越下越大,地上、屋檐上、树上已积了薄薄一层,他感觉自己的手似乎都与铁索冻成一片了,站起来,双脚已失去知觉。他慢慢地朝家走,推开虚掩的院门, 方牧坐在门槛上抽烟,屋子里没有开灯,黑黢黢的,只有被雪覆盖的地面反射着微弱的光,他弓佝偻着背,眉头紧锁,整个人被青蓝色的烟雾包围着,阴沉晦暗得如同一件被锈迹啃噬的铁器。 方措心口一闷,“怎么不开灯呢?”他跨进门槛,打开了电灯按钮,瞬间,光芒大亮,驱散了屋子里的黑暗。 饭桌上还摆着已经冷掉的水饺,方措若无其事地问:“邵老师呢?” “回去了。”方牧轻描淡写地说,根本听不出任何情绪。 方措愣了一下,“哦。”他停了停,似乎为了解释自己为什么自己为什么空手而归,他语气轻快地说:“忘记带钱包了,走到超市才发现,只好又回来,调料没有买。” 方牧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起不相干的话题,“前段时间狗东西生了场病,兽医说,畜生年纪大了,估计也没多少时间了。” 方措顿住,心里涌起丝丝缕缕的悲哀,垂下眼睛,笑笑,“生死有命,总有那么一天的。” 方牧有些吃惊地转过头来,看向方措,片刻后,他想了想说:“如果你还想再养一条……”他的话未说完,方措就打断了他,嘴角微微往上扯了扯,露出一个不算笑的笑,“不用了。”停了停,他垂下眼眸,像是说给自己听,“有些东西取代不了的。” 他的声音很轻,最后一个尾音刚吐出,就已经如唇边的呼吸消失不见了,然后抬起头,扬起开朗的笑脸,说:“吃饭吧。”似乎那些伤感、黯然、心酸全不存在。 期末刚结束,方措就跟着吴教授去法国了,他从小就独立,方牧离开的三年,他近乎凶狠地逼迫着自己快速地长成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从准备材料到办妥手续,再到收拾行李查询天气地址酒店,方牧竟完全插不上手。那天早上,他开车将人送到机场,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建设性意见,只好干巴巴地说了一句,“好好照顾自己,不要怕花钱。” 他点点头,认真地看着方牧,那目光并不烫人,却是温柔得深情。 方牧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动动嘴巴,“走吧,别让老师等你。” 他点点头,拉着行李转身离开。 方牧看着他入海关,那三年不算,这算是方措第一次离开方牧那么远,好像看着雏鹰展翅飞向天空,方牧心里忽然多了那么点惆怅和伤感,他算算日子,方措这一走,怕是连年都要在外面过了。 方牧刚走出机场,老五的电话就来了。 “结婚?”方牧张口结舌,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老五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 老五却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慢条斯理地跟他分析,“你看你跟邵老师也谈了好几个月了,你看要觉得行呢,就赶紧定下来吧。” “定什么定呀,我们满打满算见面的次数一只手就数得过来,我连人家爸妈长得是圆是扁都不知道,谁知道人家怎么想的?” 老五震惊得瞪大眼睛,“我操,那你们这几个月都在谈些什么,风花雪月啊?拜托,都大龄未婚男青年了,现实点好吗?相亲不就是这么回事吗?见上几面,觉得合适就定下来了,都奔着结婚的目的去的,至于感情什么的,等生了孩子,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方牧词穷了,闷头抽烟,不吭声。 老五苦口婆心地劝道,“都这么过来的,你也别觉得势利,我说句难听的话,这世上,多少人是因为爱而结婚的呢?你要觉得合适,就给个准话,先订婚,至于结婚的事儿,以后再说,要觉得不合适呢,也别耽误人家,女孩子的青春耗不起,两边都可以各自找下家。” 方牧低着头,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老五在一边实在看不下去了,“少抽点儿吧,平时应酬是没办法,你这样抽法儿,早晚得提早写好墓志铭。” 方牧难得没有呛他,弹了弹烟灰,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有了决定,“老五,还是算了吧。” 老五愣了愣,尽管心里已经隐隐有了预感,但还是有点儿难以接受,“为什么呀?我觉得邵老师挺好的呀,你到底不满意人家哪点?” 方牧站起身,准备离开了,“没不满意,就觉得不合适。” 老五还在试图说服方牧,方牧已经打断了他,“就这样吧,这事儿你以后就别管了,我自己心里有数。” 老五一下子语塞了,眼看着方牧的手都握上门把手了,他忽然开口,“老七,你……是不是因为小措?” 方牧的动作顿住。老五如同自我折磨似的,狠狠地出了口气,仰头倒在转椅上,“你说……你说这事到底是咋整的呀,多好的一孩子啊,怎么就……” 方牧打断了他,“别瞎想。”他说完,就出了房间。 老五心里却颇不是滋味,按说以兄弟的角度来看,他肯定是希望方牧能够结婚生子,走一条千千万万的男女都在走的通俗意义上的幸福之路,方牧这辈子活得太孤单了,先别说男人跟男人怎么过日子,就是方措,太年轻了——可,方牧不在的三年,那个孩子是怎样依靠着微薄的信念和无与伦比的毅力度过的,他又是切切实实地看在眼里的,这让他,从心底里就心疼方措,说不出任何反对的话。 这个孩子,也是活得太单薄,太孤单。 转眼到年末了,方措走了有大半个月了,老五跟方牧忙得连轴转,公司二十七放了假,老五和方牧却没那么好的福利,一直加班到三十晚上,方牧倒是无所谓,反正他就一个人,过不过年,放不放假都没多大区别。老五却是拖家带口的人了,一年到头难得有个休息日,心情格外愉快,看方牧要走,连忙拦住他,“你回什么回呀,回去也是一个人,走,上我家吃饭去。” 方牧拒绝了,平时也就算了,这阖家团聚的日子,他一个外人,怎么也不合适,他自己也不自在。 开车回去的路上,家家户户都是灯火通明,一派人头济济欢声笑语的样子,有胆大的小孩儿玩炮仗,嘭一声炸开来,呼叫着打闹着穿过街巷,笑声传得老远。 方牧停了车子,推开虚掩的院门,里面漆黑一片,趴在地上的粽子一骨碌地起来,望着方牧,方牧走过去,难得温情地揉了下他的脑袋——好歹,屋子里还有个会喘气儿的。 他开了灯,给粽子的食盆里倒了狗粮,又找出最后一包方便面,准备对付着吃了,一提热水瓶,发现没热水了,只好拧开水龙头,给水壶里接了水,放到煤气灶上,点火。 水烧开了,他关了火,刚往面碗里注了水,院子门被拍开了,他来不及抬头,就听见老五吆喝的声音,“老七,老七,快出来帮忙!” 方牧赶紧放下水壶,出去一看,就见老五一手提着婴儿的睡篮,另一只手提着一大包东西,目测都是些小孩子纸尿布、玩具、奶粉、奶糊,身后跟着老五的老婆,手里抱着他家丫头。 方牧一愣,“你们怎么来了?”一边说一边去接老五手上的东西,老五一让,没让他接,吩咐,“你去车上把菜拿下来,就怕你家设备不齐全,我连锅子都带来了。” 方牧听了,去车子后备箱一看,果真样样齐备——蔬菜、肉类、丸子、海鲜、面食,连调味都有好几种,老五放下东西又过来帮他,一边搬一边说:“两家老人昨天就送上去海南的飞机了,我想着,咱家自己过年也就是两个人加一个崽,干脆上你家来,一起过算了,免得你形影相吊怪可怜的,也不弄那些菜了,就吃火锅,热闹,也简单。” 方牧的心像被一只粗糙而火热的手握了一下。 两个男人很快将车里的东西都搬完了,方牧关上后备箱盖,正欲回屋,心里蓦地一动,好像心有灵犀一般,他转过身。 昏黄的路灯光下,原本应该远隔万里的少年却站在那里,才大半个月没见,他仿佛又长大了许多,穿着一件棕色的牛角扣大衣,围了一条宝蓝色的围巾,脚上是一双鹿皮短靴,长身玉立,卓尔不群,灯光在他的头顶打了一圈光晕,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小片阴影,漆黑的眼里有星光璀璨,倒映着方牧错愕的脸,“你怎么在这里?” 少年风尘仆仆,眼下有淡淡的青色,“教授飞美国和那边的朋友一块儿过年了,我就回来了……”他停了停,轻声说,“我怕你一个人。” 48第三十八章 “小措?”老五从门口探出头来,惊讶地看着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你怎么回来了?” 还没等方措解释,老五已经跳了出来,亲热地拉着方措的手往里走,“来来,回来了就好,还担心你一个人在外国年夜饭都没处着落呢,中国人过年就应该热热闹闹的嘛。” 屋子里已经摆开了阵势,饭桌被摆到正中间,中间放一个火锅,清汤锅底,浮着两端大葱、香菇、枸杞、大枣等调味用的佐料,蔬菜鲜肉已经洗干净了,装在洁净的盘里,老五老婆正熟练地调酱料,小丫头六个月大了,正是要长牙的时候,躺在推车里,努力地啃着自己的手指玩,口水在灯光的照耀下晶莹一片。 方牧走进屋来,暖意扑面而来,驱散了严冬的寒气。 “等一下,我记得我还带了一瓶酒,我去车上拿。”才坐下,老五一拍毛发日渐稀疏的脑瓜子,想起来,又急急地站起来,奔到门外。 老五老婆毫不见外地招呼,“甭理他,咱们先吃。” 汤锅开始沸腾,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氤氲的白色热气模糊了彼此的眉眼。方措摘了围巾,修长的手执着筷子,往锅里一个个下丸子。 老五提着一瓶红酒蹿了回来,咋咋呼呼地开了酒瓶,往每个人的玻璃杯里倒,老五老婆赶紧挡住自己的杯子,“我就算了,待会儿开车呢,你们喝,我喝果汁就行。” 老五不依,“就喝一口,今儿这不高兴嘛,也是难得。” 老五老婆不再推拒,“那就一口。” 老五果真往她杯里倒了一点,而后举起酒杯,道,“今天大年夜,别的不多说了,就祝咱们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众人笑笑,举杯。老五一人豪气干云地一口饮尽,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拍拍方措的肩膀,喷着满嘴酒气,说:“来,这杯孙叔敬你,祝你在今后的日子里,鹏程万里,前途无量。” “谢谢孙叔。”灯光下,方措笑得有点腼腆,拿起酒杯也是一口喝尽了。 老五叫一声好,转向方牧,千言万语化作一杯酒,“多年兄弟,啥也不多说了,喝。” 推车里的小丫头大约察觉到自己受了冷落,忽然哇哇大哭起来,高亢的哭声能掀翻屋顶,老五顿时一阵手忙脚乱,连忙丢下筷子酒杯奔过去,“哎哟,我的小祖宗,怎么哭了?”一边熟练地抱起孩子摸向她的尿布。 老五老婆也离了桌,要去接孩子,老五挥挥手,“没事没事,我抱着,你吃。”他果真抱着孩子坐到了位子上,胖乎乎的脸上满是慈爱,“爹的小丫头今天也来开开荤。”说着,竟拿了一根筷子沾了红酒往小丫头嘴里送。 她妈也不阻止,笑呵呵地看着。小丫头只以为是平时吃的奶粉奶糊呢,张嘴就衔住筷子,啜得啧啧有声,下一秒,小丫头的包子脸就皱成了一团,两条蜡笔小新似的眉毛耷拉成倒八字,湿漉漉的小眼睛可怜得不得了,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 一群无良的大人顿时哈哈大笑。方牧忽而心有所感,朝方措望去,屋子里暖黄灯光照耀下,少年微微俯身探看,柔和了眉眼,那股子总是郁结在眉心的沉郁散开来,脸上淡淡的笑意,细细的绒毛被镀上一层金黄,那个情景,让方牧有些怔愣,觉得非常温暖。 少年回过头来,眼中的笑意愈深,抬起手从锅子里夹了片涮好的羊肉,放到方牧的碗里。 饭尽尾声,酒尽羹残,一锅清汤已浑浊得辨不清初始模样,老五开始满场地派红包,他家丫头,他老婆,方措,连方牧都有,每个人手上都拿着红通通的压岁钱,映照着一张张满是笑意的脸,一派盛世安稳的景象。 夜渐渐深了,小丫头早睡过去了,老五老婆将孩子安置在安全座椅上,又和方牧将醉得东倒西歪的老五抬上车,开着车,回家去了。 方牧看着那车子在夜色中渐渐远去,他抬头望望皎洁的明月,关上了院门,转回屋里。屋子的灯光暖融融的,照着一桌的杯盘狼藉,方措不胜酒力,趴在桌上,眼角被酒意熏成一片薄红。方牧过去扶他,“去房间睡。” 他抬起昏昏沉沉的脑袋,微微摇晃了几下,才找到焦点,缓缓地摇摇头,“不睡,还没到新年呢,我想陪你过年。”他撑起自己的身体,坐直了,将酒瓶里剩下的一点酒全倒进了方牧和他的酒杯,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方牧说话,说的是他在法国的事,“……嗯,住在左岸圣日耳曼区的一个旅馆公寓里,离拉丁区很近,是个很文化的地方,离塞纳河只有一个街区,河边有很多旧书摊,有五花八门的旧书、旧杂志,还有很漂亮的明信片……” 已经很长很长时间,两人没有这样心平气和、和颜悦色地说话了。 方牧的脑袋也染了酒意,变得昏沉,看着灯光下的少年眉眼染笑的模样,忽然开口:“小措——” 方措的声音戛然而止,望向方牧。方牧扶了扶额头,声音有着自己都没发现的柔软和茫然,“我养了你,又丢下你,对你并不好,到底……为什么呢?” 方措一愣,好像被人用利剑划开身子,凛冽的寒风往里面灌,但他只是毫不在意地笑着,“为什么要说这些呢,你不是回来了吗?” 方牧来不及说话,外面忽然传来连绵的爆竹声,夜空在瞬间变得晶莹闪烁起来,方牧和方措同时望向屋外,硕大无比的烟花在天空此起彼伏地绽放,方措喃喃地说:“新年了。” 方牧嗯了一声,方措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到屋外,仰头望着绚丽如梦的天空,脸上忽有凉意,他一摸,竟是水珠,再仔细瞧去,流光溢彩的烟火下竟夹杂着细细小小的雪花。 方牧跟着走出去,才走至屋檐下,就见站在院子中的少年忽然转过头来,扬起一个明亮的笑脸,说:“方牧,新年快乐。” 方牧的心忽然变得又酸又软,他垂下头,往身上摸了摸,似乎想摸出一根烟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但失败了,只好徒劳地点点头,干巴巴地回了一句,“新年快乐。” 少年的脸被映得明明灭灭,缓缓地走近,抬起手,似乎想去抚摸方牧的脸,眸子有醉意,像是落满了漫天烟火,也是一样的晶莹璀璨。方牧不知怎的,竟然一动未动,方措的手滑落,最后落到他的肩上,轻轻为他拂去雪絮。 其实雪下得并不大,刚刚触碰到人的身体,已融化成水,他只是感觉指尖湿漉漉的。 烟火的盛会持续了有十几分钟,而后天空又渐渐沉寂下来,只有远处偶尔还有一两声烟火声,守夜人家的灯一盏接着一盏灭了,都去安心睡觉了。方措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下了飞机又是几小时的车程,再加上喝了不少酒,一进房间就躺下了。 方牧一个人也懒得收拾一桌的残羹冷炙,点了一根烟,正欲关灯上楼,电话响了,刚接起来,那头就传来方子愚快乐地嚷嚷,“小叔,新年快乐,恭喜发财,我现在跟爷爷在老家过年,如果你想我的话,就请准备好红包,我不会嫌弃的。” 方牧一下被他气笑了,挂了电话,不由地想到,如果方措也跟方子愚一样没心没肺,他也就不用那么愁了,忽而又想到,要方措真跟方子愚天天猴子似的闹腾,他才要一天三顿按时按点地头疼呢。 方牧关了灯,上楼,经过方措的房间时,他的脚步顿了顿,正准备离开,忽然听见屋子里一声“方牧”,那声音听起来如此焦急而迫切,方牧来不及多想,打开房门进去,就见方措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两眼并没有焦距,似乎被魇着了,只是左右寻找,长长的睫毛凝结起一层雾,仓皇而哀恸,片刻后,人又慢慢倒回了床铺,睡着了,呼吸重新变得缓慢而绵长。 方牧的心忽然就难受得厉害,他走过去,掖了掖少年的被角,看着他睡梦中依旧微蹙的眉,不由地低骂一句,“小兔崽子……” 雪无声地下了一个晚上,覆盖了前一晚的烟花爆竹的残留物,第二天起来,推开门,扑面而来凛冽的寒气,到处都是白茫茫的,屋檐下挂下串串冰凌。 天还早,大部分人还在睡梦中,整个世界寂静无声,有种川端康成笔下的优美忧伤。 方措正看得出神,脖子忽然一个哆嗦,他那个无良的监护人竟直接将一团雪丢进了他的衣领里面,冰凉的雪滑进他的衣服,他冷得窜上蹿下,试图将那点雪抖出衣服外面,方牧叼着烟,看着他的样子哈哈大笑。 他很久没有看到他那样笑,眉眼都飞扬起来,不再是那么沉郁,显得桀骜不羁。方措想都没想,抓起地上的一团雪,朝方牧砸去。雪团捏得不够结实,快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散了开来,天女散花一样洒了方牧满头满脸,躲都没处躲。 难得看到方牧吃瘪,方措很不厚道地笑了,笑得像个真正的少年,狗东西在一边,欢快地附和了一声。 方牧咂咂嘴巴,将烟叼在嘴里,于是一场雪球大战开始了。 太阳出来了,积雪反射着耀眼明媚的阳光,敲门声响的时候,方措少年正被方牧按在雪地里,他的头发上脸上都是雪屑和冰碴,但眼睛亮晶晶的,如同天上的星子,一边笑得喘不过气,一边断断续续地求饶。方牧也没好到哪里去,衣服皱巴巴的,好像刚从滚筒洗衣机里拿出来的,狗东西眼见着方措被欺负,昂着头冲方牧叫得欢快。 方牧一脚轻踹下狗东西,骂道,“没义气的畜生,谁他妈每天给你煎香肠的?谁他妈每天准时准点地带你出去遛弯泡妞儿的?” 他拍拍身上的雪屑,嘴上叼着皱巴巴的香烟,保持着一个监护人该有的尊严和风范,器宇轩昂地去开门。门开了,屋外是一个精致的女人,穿一件皮草大衣,戴着硕大的墨镜,身后是一辆黑色保时捷。方牧拿下嘴里的烟,上上下下飞快地扫了一眼,问:“找谁?” 方牧身后,还坐在雪地上的方措,脸上的笑容慢慢凝结了。 49第三十九章 咖啡馆里飘荡着慵慵懒懒的蓝调,咖啡浓郁的香气驱散了雪天的寒气,店里的人并不多,大年初一,大家都习惯走亲访友地拜年,即便人在外地,难得的年假,更兼雪天,也更愿意躲在暖烘烘的空调间里大被同眠,何况,街上开门的店实在不多,显得尤其冷清。 一身雍容的蒋月华显得有点儿不自在,她摘下墨镜,手指无意识地捏着镜架,看着眼前表情冷淡的少年,显得有点儿局促,努力调整脸部肌肉,露出一个笑,一如荧幕上那样亲切而甜美,“是……十八了吧,有上大学吗?” “嗯。”方措的手指轻轻地抠着咖啡杯的把手,俊秀玉白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双寒潭似的眸子波澜不惊地望着眼前的女人。 蒋月华短促地笑了一下,似乎为他感到高兴,“是么,在哪儿上学?” “S市。” “噢。”两人之间有短暂的空白,蒋月华显得更加不自在,她又重新将墨镜戴上了,似乎这样能给她安全的保护,她左右望了望,竭力寻找着话题,忽然问:“要吃炸薯条吗?” 方措还来不及说话,她已经招手叫了服务生,“来一份薯条。” 服务生一愣,“抱歉,我们这里没有薯条。” “呃——”她望向方措,征求意见,“没有薯条,那烤鸡翅行吗?” “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少年的声音冷静自持,带着疏离和冷淡,如同一记重拳砸在蒋月华妆容精致的脸上,她显得有点儿尴尬和无措,服务生见此情景,又悄悄退下了。 蒋月华低下头,理了理鬓边的发,有点自嘲,有点黯然,“你长大了……” 方措不为所动。他没有想到再见到蒋月华,自己竟是这样一副心如止水的样子。很多年前,他设想过此情此景,心里面存了微茫的念头,也许会如同电视剧演的那样,将自己那么多年的思念和委屈一点一点地哭给她听,也或许,她痛苦忏悔,他心硬如铁,恶毒的诅咒刻毒的恨意化作利剑扎进她的身心,血肉横飞,这样才够痛快淋漓。 蒋月华垂下眼睛,望着交握的手,说:“我很抱歉,我……妈妈……并不是不想来见你……” 她的话还未说完,就被方措打断了,“你到底,有什么事?” 蒋月华的声音戛然而止,如同一个站在舞台中央酝酿许久准备一场精彩绝伦表演的戏剧演员,还没开始就已经被宣布结束。她忽然维持不住雍容华贵的贵妇派头,伸手抓过方措的手,戚戚哀求,“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是我不好,但我求你,救救你弟弟,他得了白血病,他还那么小,我们想尽了办法,但是找不到匹配的骨髓,现在只有你,求求你救救他——” 她那么用力,好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长长的指甲都嵌进了方措的皮肉。 方措悚然一惊,疼痛从手背传递到身体,他一动不动,瞧着眼前哀恸的女人,仿佛又回到那一天,毒辣的太阳,如同棍子般击打在他身上,窗帘后隐藏的人影,紧闭的铁门,不同于那时刻骨的无助和怨毒,此刻的他,麻木之中竟有丝丝隐秘的快感。 他忽的用力甩开蒋月华的手,锋利的指甲划开了他的手背,殷红的血珠迸溅出来,他却毫无所觉,碰翻了椅子,跌跌撞撞地离开了咖啡馆。 雪天,路上行人寥寥,呼进胸腔的空气凛冽如刀,短靴鞋底无法阻挡寒意从脚底板一点一点地侵蚀,方措漫无目的,从早上到天黑,他并不知道蒋月华又回了他家等他,并且跟方牧有了一场并不愉快的交锋。他回来的时候,蒋月华和她的黑色保时捷已经离开了。 方牧坐在门槛上无聊地堆雪人,屋檐下,已经有大大小小一排的雪人,个个笨头笨脑的模样。方措站在院子里,忽然说:“方牧,我爱你。” 毫无征兆的,语气甚至不激烈,好像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轻描淡写的语气里却有着深沉的哀恸和绝望。 方牧手上的动作一顿,心微微颤了颤,他本来应该发火发怒,把少年那不合时宜的念头彻底断绝,就像方措第一次表现出他的心意时一样。但不知怎么的,他说不出话,他没有看少年,丢了手中的雪,转身回了屋子。 少年跟进去,张开双臂从后面抱住了方牧的腰。方牧沉着脸,用力地挣开了。少年像是根本读不懂方牧的拒绝,又不依不饶地挨上来,执拗地,笨拙的,莽撞的,去亲吻方牧的鼻梁、嘴唇、下巴,甚至埋进方牧的脖子,两只的手伸进方牧的衣服里面,去狂乱地抚摸,想彻底跟他融为一体。 方牧被他手的温度冰得一个哆嗦,用力地抓住他的手腕,将他扯离自己身上,“你他妈又开始发疯了是不是?” 少年却像着了魔似的,根本听不进任何声音,只一个劲儿地往方牧身上凑,手背上的伤口再度撕裂了,血腥味弥漫开来。方牧终于大为光火,“方措!”钢铁般的手指捏住少年的脸颊,鹰隼般的目光由上而下逼视少年的眼睛。 少年被迫抬头,两颊被捏得生疼,灯光下,他的眼眸浮着着一层水膜,眼睛里,是乌云一样一层又一层黑压压的伤心和孤注一掷毫无指望的感情。 方牧的嘴巴动了动,喉咙像被堵住了,说不出绝情的话,手一松,少年又重新倒在方牧身上,闭上眼睛,喃喃道,“方牧,我只有你,只有你……”尾音颤抖,暴露深藏的脆弱。 方牧一动不动,望着院子里大大小小的雪人,想,他其实,不也是只有他? 50第四十章 下雪的时候固然美轮美奂,然而雪化之后,屋檐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水,令人感到如梅雨天气般烦躁粘腻,路面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未化的残雪被来来往往的鞋子、车轮子碾压得早变成了黑色,脏兮兮的,只有墙根下、瓦缝里等背阴处还残留着一点洁白,整个世界都是湿哒哒的,没有一点赏心悦目之感。 方措穿了一件米白色大衣,裹了墨绿的围巾,走出屋子,望了望阴沉沉的天空。化雪天总是特别冷,刚呼出的热气转眼已凝结成白色的水珠。他低着头,走出院子,门口,停着那辆黑色保时捷,蒋月华就站在保时捷外面,一头秀发打理得如同假发般精致,脸上架着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却掩不住焦急不安的神色,见到少年出来,心一松,飞快地上前一步,“小措——” 少年没有做声,脸上甚至看不出任何喜怒。 蒋月华有些小心翼翼地住了嘴,殷勤地打开轿车后座的门,略带讨好地说:“先上车吧。” 少年停了两三秒,迈动步子,弯腰正要进车,身后忽然传来一道隐含愤怒的冰冷声音,“上哪儿去?” 方措回头,看见方牧站在门口,沉着脸看不出情绪,但目光如有实质地落在他身上。 他不做声,与男人对视。 方牧微微扯动嘴角,冷酷的声音从而泄出,“你给我滚进来!” “方牧——”少年的声音带点儿悲伤的意味,两脚却没有动。 一团怒火在方牧胸腔里炸开,混着自己都不明的复杂感情,“我他妈现在是叫不动你了是不是?”话音未落,方措的手腕已经被烙铁似的箍住,一股大力粗鲁地扯着他向前,一直扯到门口,往里一送,整个人因为惯性超前踉跄了几步,差点跌倒在地。 “方先生……”蒋月华被这情景有点吓到了,怕事情有变卦,情急之下试图阻拦方牧。 方牧连一个眼角都未分给她,一脚揣上院门。嘭一声做声,门板差点拍上蒋月华那张精致昂贵的脸,又被剧烈弹开,发出吱嘎吱嘎不堪重负的呻吟,蒋月华惊魂未定,再不敢跨过门槛直面一身煞气的方牧。 院子里,方牧满身戾气,“方小措,你行啊,我养你这么大,就是为了让你糟蹋自己的?你是还没断奶呢还是小蝌蚪找妈妈啊,随便一个女人出来,让你去死你怎么不去死?” 少年直挺挺地站在院子中,头发被风吹得蓬乱地顶在脑袋上,在二月的天里显得格外单薄,他抿了抿薄薄的嘴唇,哑声说:“方牧,这件事让我自己决定行吗?” 方牧一口气憋在胸口,恨不得一脚踹过去将脑袋发昏的方措踹醒,困兽似的原地转了两圈,指着少年的鼻子骂道,“放屁!你身上哪样东西不是我给的,你问过我同意了吗?” 少年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暴怒的男人,声音冷静而平稳,“方牧,我长大了,已经有足够的理智和判断决定我的人生,这些年,你不在,我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 方牧忽然说不出话,好像忽然之间才发现,眼前的少年已经不是当年可以任他打骂,可以专横地决定他的一切的孩子了,他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主见,一旦决定,并不以别人的意志为转移,在他不在的时候,方措内心已经长得足够强大。他应该早就发现这一点,却粗心的,或者说,理所当然地忽视。 一种从身体深处袭来的疲倦、无力、心疼、酸涩、失落,就像冬日里巨大的寒流,瞬间包裹住了他。 少年注视着眼前的男人,轻声说:“方牧,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说完这句话,转身一步一步走出了院子。 等在外面的蒋月华看见方措出来,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小措……”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方措也没给她这个机会,他的表情很平静,淡淡地说:“走吧。”率先进了车后座。 蒋月华愣了一下,紧跟着进了车子。车子缓慢地启动,徐徐地行驶在车道上。车内空间狭小,蒋月华有点不自在,看了面无表情的少年一眼,说:“谢谢你。” 方措不做声,空气有一瞬间的尴尬。蒋月华努力调节气氛,“时间还早,吃过早饭了吗?我们先去吃早饭,你想吃什么?” 车子在百货大楼前停下,吃的是港式早茶,洁净优美的用餐环境,训练有素的服务员,一笼一笼精致的港式点心,豉汁蒸凤爪、水晶虾饺皇、蜜汁叉烧、冰火菠萝油、素蟹粉、西杏炸虾卷……满满一桌,都摆在方措面前,蒋月华几乎并不动筷,只是看着方措吃,专注而周到,时不时地替他夹菜,问他够不够,不够再点。 方措安之若素,吃到八分饱,放下了筷子。蒋月华有点不放心,“饱了吗?还是味道不好?” “已经够了。” 蒋月华总算不再坚持,叫来服务生结了账,离开港式早茶馆,经过男装店。时间还早,店里还未有顾客,大约为了补偿方措生命中缺了十几年的母爱,蒋月华表现出一种异常的热情,要给他买衣服,方措没有拒绝,好像也为了感受一下那稀薄的,如镜花水月的母爱。 他换上一件驼色的大衣,穿衣镜中映着少年的模样,微微收腰的设计,衬得他越发长身玉立,气质卓然。蒋月华看着镜中的少年,一时怔住,眼角微红,万幸有墨镜阻挡,只觉得一颗心又酸又软。一旁导购小姐满眼惊艳,好话不断,“两位是母子吧,长得可真像,一眼看得出帅哥好相貌遗传自妈妈了,气质真好,又是天生衣架子。” 这话瞬间惊醒了蒋月华,她低头掩饰,含糊其辞,既不否认,也不承认。 方措微微扯扯嘴角,露出一个寡淡的笑,像是嘲讽,又像自嘲。这一幕被蒋月华看到,顿时尴尬又无措,眼看少年要将衣服换下来,连忙说:“穿着吧,挺好看的。”转头对导购小姐说:“就要这件了,开票吧。” 导购小姐眉开眼笑,一件大衣,将近万把块钱,蒋月华却连眉头也未皱一下地就刷了卡。 方措还是换回了自己的衣服,蒋月华接过导购小姐包装好的新衣,手机响了,她走到一边接电话,几分钟后走回来,带点儿为难带点儿乞求地说:“医生已经到了。” 刚刚那些母慈子孝的温情脉脉顿时如一只五彩绚丽的肥皂泡,啪一下轻易地破裂了。方措无谓地笑笑,说:“那就走吧。”率先迈开了步子。 蒋月华似觉得对不起方措,几次欲言又止。 一路无话,车子开到医院门口停下,方措直视着前方,终于开口,“在此之前,我有一个条件。” 蒋月华吃了一惊,却又怕方措临阵反悔似的,急忙说:“什么条件?无论你要求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大约是焦虑心急,她有些慌不择言,“是要钱吗?要多少钱都可以——”话一出口,她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满脸羞愧,讷讷地不知该如何补救。 方措却像是根本未听见她那些伤人的话,语气平静甚至有点儿漠然,“无论我的骨髓是否匹配——” 他的话还未说完,蒋月华就急不可耐地打断他,“你们是亲兄弟,一定匹配的,你一定可以救他的。”这话也不知她自己说给自己听多少遍了。 方措看了女人一眼,心里面忽然有点同情她,但他还是冷硬地将自己的话说了出来,“如果匹配,我会救他。但这件事后,请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你生我一场,我就当还你。” 蒋月华一呆,她没有想到方措会提这样的要求,心里面忽然有点无措,喃喃地开口,“小措?” 方措并不看她,“前面十几年你未曾出现,以后,也没有这个必要。”他说完,头也不回地下了车,并未带走那昂贵的大衣。 医院总是弥漫着一股令人不快的气息,不管它建造得多么豪华精致,也驱散不了盘旋在上空的那种生老病死的腐朽阴影。他孤身一人,被护士领着抽血化验,努力忽视一旁蒋月华那殷殷期盼的目光。 等结果的时间是煎熬的,方措靠在化验室外面走廊的长椅上,望着医院惨白的节能灯发呆,墙上的钟走得不紧不慢,时针、分钟、秒针,偶尔交错,又各自分散,谁都没有说话。 走廊深处传来脚步声,是短靴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冷静又节制。 方措抬头,循声望去,映入眼帘的一个高大的身影,短短的发茬,深色的大衣,裤腿都扎进短靴里,像漠北朔风,带来粗粝而旷远的感觉。他背光,看不清面容,但方措却已经不由自主站了起来,看着走近的人影,脸上的表情似哭非哭,似笑非笑。 与此同时,化验室的门打开了,一直紧绷着神经的蒋月华霍的一下站起来,方措也转过头去。 年纪已然不轻的老医生扶了扶眼镜,低头仔细地看了看单子,然后抬起头,对着满眼期望的患者家属无奈地摇了摇头。蒋月华本来就岌岌可危的世界轰然倒塌,她仿佛被人抽走了全身的骨头,整个身子软下来,坐倒在地上,失魂落魄。 方措也是一呆,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滋味。 “弄错了,一定弄错了,怎么会不匹配呢?”蒋月华失神地喃喃自语,不知从何处忽然生出一股力量,忽然转身牢牢抓住方措的手,“一定是弄错了,小措,我们回北京,我们回北京再做一次,小措,你要救救你弟弟,你一定要救救他,我不能没有他!” 她双目赤红,完全没有一惯雍容华贵的风仪,长长的指甲陷进方措的肉里,毫无所觉。 方措一动不动,看着这个癫狂的女人,一个他曾经期盼了那么久的女人,为一个儿子疯狂。方牧一步上前,几乎是一把就抓开了蒋月华的手,将方措扯到了身后。 蒋月华已完全没有理智可言,还想再扑上来,却被方牧一把推开,撞到走廊的墙上。他不再看她一眼,扯着方措就大步地离开了。 一直走到医院外面,凛冽的寒风一吹,方措打了个哆嗦,才察觉手上的疼痛。 方牧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才迟疑地伸出手,手掌覆盖在少年的头顶,用力地往下压了压,少年转过头,笑了笑,说:“我本来,并不觉得怎么样的,也不觉得委屈,可是你来了……”他笑着,眼角却红了,像染上了一层胭脂。 方牧一言不发,将少年的头用力地压向自己的胸口。 51第四十一章 蒋月华没有再出现,方牧方措的生活恢复了从前的平静,但真要说一点变化都没有,也不对。至少方牧和方措的关系有了微妙的转变,有一种感情像纤细的藤蔓茸茸地探出头来,既捉摸不定,又确切存在,很难说清到底是什么,它如烟似雾,缠绕在方牧和方措之间,湿润、飘渺,像流水中的光与影一样,有些试探,有些排斥,有些渴望,有些躲避…… 就像现在,方牧一大早起来站在厨房给粽子煎香肠,这项工作他已经做得相当熟练。方措站在厨房门口,目光追着方牧,专注而温柔,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讲话,“吴教授从法国回来了,这几天我得过去帮他的忙,整理一些资料什么的。” “哦。”方牧对这些也不大懂,可有可无地点头,关了火,将煎好的香肠盛到盘子里,自己用筷子戳了一根,就站在灶台边吃了起来。 方措忽然开口,“方牧,我可以抱你一下吗?” 换了从前,方牧早就暴跳如雷,但现在他只是愣了一下,也不看方措,不太有说服力地骂道,“少给我蹬鼻子上眼的,大白天的,两个男人搂来抱去,不肉麻吗?” 方措笑笑,并未受打击的样子,走过去,从后面框住了方牧,下巴垫在方牧的肩上,闭上眼睛,嗅闻他身上萦绕不去的烟草的味道。 厨房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彼此的呼吸,悠长而缓慢,晨光从窗户射进来,落在流理台上,金色的,甚至有点温馨缠绵的味道。 然后,方措放开,似乎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但又分明有一些东西悄然而生。他举起方牧的手,就着他手中的煎香肠咬了一口,若无其事地说:“那我去学校了。” 两人之间的那种暧昧的异样很容易就被老妈子老五察觉到了,那天方措提早从学校回来,在门口看到老五的车子,老五这人活得大大咧咧,尤其在方牧这儿,基本是当成自己的第二根据地,这回却难得的竟进了方牧的房间谈事儿。 方措并不是有意偷听,只是经过的时候刚还听到自己的名字,他心头一跳,不由自主地就停住了要离开的脚步,屏住了呼吸。 屋子里,老五问方牧:“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方牧抽了一口烟,脸上看不出神色,“我什么也没想。” 之后有一段沉默,彼此都没有说话,然后就听见方牧说:“你知道我这个人,从来不去想太过长远的事儿,也想不来复杂的事,从前,命悬一系,没条件让我去想,后来,也习惯了不去想。有时候,心里也羡慕别人都有个家,但我知道我不是过那种日子的人,结婚什么的,就算了,何必害人?这么多年了,身边来来去去的,有人恨我,有人爱我,到最后,心里面牵挂的,也就这么一个,管他是什么感情呢,分那么清楚干什么?哪天,他要觉得后悔了,有更好的选择了……”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狠狠地抽了一口烟,发狠道,“我也不勉强。” 方措的心脏紧缩,剧烈的疼痛伴着强烈的欢喜,令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靠着墙缩成一团,鼻子酸涩,眼睛生疼,一点一点红了,却又用尽全身的力气,一点一点地将盈于眼眶的泪逼回去,他没有冲进去告诉方牧,他不会后悔,一辈子都不后悔,那样太幼稚,他只是深吸一口气,让缩成一团的心脏舒展开来,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转眼,时令进入盛夏,狗东西居然熬过了一个冬天,尽管身上的毛掉了再也没长出来,极其挑战人的视觉审美,但到底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有幸享受到方牧这只铁石心肠牲口的伺候。一场从菲律宾以东洋面上生成的超强台风席卷了沿海一带。方牧他们所在的城市也没能避免,台风伴随着强降雨,电视上、网络上到处都是这次台风的消息、警报。 方措从学校回来,一路狂风骤雨,从公车站到家这一段路,因为是老街,排水系统落后,路面已积了水,水深处漫过脚踝。雨伞根本撑不住,到家的时候,方措已经从头湿到了脚。 方牧不在家,屋子里一片漆黑。房子很有些年头了,又是木结构,渗水严重,尤其是方措的房间,半张床已经湿透,屋子里一片狼藉,根本无法住人,床上、书架上盖了雨布,估计是方牧弄的。 方措换了身干衣服,下楼打开冰箱做饭。连着几天暴雨,也没上菜市场,冰箱里存货已经不多,刚好还有中午的剩饭,方措干脆拿了几颗鸡蛋,做了简单的蛋炒饭,又给粽子煎了香肠,喂了狗粮。 大概七点多,方牧才回来,穿着雨衣雨靴,一身风雨,走到廊下,脱去雨衣,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解释说:“街东边的几所老房子进水太严重了,家具都泡了水,没法住人了,好歹劝着老人暂时住到招待所去了,今晚风再大点儿,不知道会不会塌。” 方措递给他一根毛巾,说:“先吃饭吧。” 方牧点点头,走进屋,在饭桌旁坐下,又记起什么,说:“你那房间也不能住人了,漏水太严重了,今天晚上跟我睡一屋,先对付过去,明天再看情况。” 话刚说完,屋子忽然一黑,竟然停电了。 方牧放下碗筷,找出手电筒,再度披上雨衣,走到外面查看电压表。雨太大,遮挡了视线,连眼睛也睁不开,方措也披了雨衣,用手机照明跟着出来,方牧看他一眼,说:“你进去吃饭。” 方措不肯,“别弄了,雨太大了,又黑。” 方牧不听,“你在家待着,我出去看看。”说完,竟一头闯进风雨中,磬哐磬哐地淌着水摸黑走出了院子。方措找了半天,找出半截蜡烛,点着了,也不吃饭,就等着方牧,大概半个小时后,方牧回来了,“台风把街口的树刮断了,树干压断了电线,整条街都停电了,今晚这么大的风雨,没法儿修了,只能等台风过后再说。” 两人就着微弱的烛光,吃了晚饭。 台风天,又停电,实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吃了饭,两人都上了楼。 外面的风雨没有一点要停歇的,窗户玻璃被打得啪啪作响,屋子里却是另一种安宁平稳。 方措冲了澡,走进房间,床头点着一截蜡烛,先冲完澡的方牧只穿着一条大裤衩靠在床头抽烟,他的脸一半暴露在昏黄的烛光下,另一半隐没在黑暗里,有一种过尽千帆历尽千帆的沧桑的性感,烟熏缭绕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此情此景,方措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心底像夕阳下的湖泊,有着前所未有的宁静。 男人抬起眼来,“愣着干什么,洗好澡了?” 少年点点头,走近了,能闻到他身上新鲜的水汽混着沐浴露的清香。方牧往里让了让,让出半张床。 少年轻手轻脚地上了床,与方牧并肩靠在床头。方牧的房间也漏水,但情况好得多,在墙角放了一个面盆一个水桶,接水,听着那滴滴答答的水声,这经历,倒也挺有意思。 方措不由地轻轻笑了。方牧瞟他一眼,“笑什么?” 方措摇头,“没什么。”他停了一会儿,说,“我想起我们那年去西藏,也是这样的大雨,到拉萨,我还有那次拍的照片,我拿给你看——”他一骨碌下了床,走出房间,没一会儿,果真拿着一本相册回来。反正闲着无聊,方牧将烟叼在嘴里,一页一页地翻着相册,照片中大部分是风景照,金色的夕阳、高原的天空、蜿蜒逶迤的红色墙碟、庄严的寺庙、斑斓的壁画……还有方牧,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眼里永远涌动着桀骜不羁和玩世不恭,连笑也是带着一点邪气的。 方牧并没有看过这些照片,那次西藏回来后,发生了太大的变故,以至于他根本无暇去回想那次旅行。烟燃到尽头了,方牧像从某种思绪里惊醒过来,越过方措的身体,将烟在床头的烟灰缸里掐灭了,两人的身体不可避免地交叠相碰,方措一颗心嘭嘭狂跳起来,呼之欲出,他垂下眼睛,小心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听见方牧说:“我比你大十几岁呢。” 没头没脑地一句话,轻描淡写中透着微微的寥落。 方措抬起头,几乎是有些惶惑地去看方牧的神情,他怕他们彼此好不容易拉近的距离又因为这样的顾虑而推远。方牧静静看他一眼,似乎看透他心底的不安,问:“你恨我吗?” 方措一惊,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然后自嘲地笑笑,“恨过,很小的时候,你不见的时候,你说让我死心的时候……” 方牧沉默了一会儿,说:“很多事情,我从前不曾跟你讲过,以后,估计还是不会跟你说……” 方措笑笑,“我知道。” 方牧低声叫了他的名字,“小措……”并没有下文,只是纯粹的感叹。 蜡烛终于烧到尽头,幽微的烛光熄灭了,房间里顿时陷入一片黑暗。方牧躺下来,闭上眼睛,说了一声,“晚了,睡吧。” 方措却没有动,黑暗放大了心底蠢蠢欲动的欲望,这大半年来,方牧虽然不再排斥跟他偶尔的肢体接触,却从来没有更进一步。有时候,他想,就这样吧,只要跟方牧在一起,无论以哪种形式,他都不在乎,哪怕他们一辈子只能以家人的关系相处,然而有时候,他又会非常不安,他渴望抚摸、亲吻,激烈地占有,只有这样,他如火山喷发前的跌宕不宁的心才会略略感到安心。 他小心翼翼地倾过身,俯下身,吻了吻方牧的唇角,很轻,如同羽毛划过。 方牧并未睡着,如同触电般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黑暗中少年年轻的面容,清晰得如同夏天烈日下的苍翠树木,绿莹莹的光芒让方牧的心微微发疼,他明亮如星子的眼睛认真而温柔,对上方牧的眼睛,不闪不避。 方牧忽然口干舌燥,说不出话。 少年坐起身,利落地脱掉了身上的T恤,露出少年人清瘦而结实的身材,然后俯下身,与方牧赤裸的胸膛紧紧相贴,嘴唇擦过男人的下巴。方牧伸出手握住了他的肩膀,长时间不动,不知道是想拥抱还是推开。他的手心烫而粗糙,如同烧红的烙铁印在方措皮肤上,烫在心脏上。 方牧忽然闭上眼睛,下一秒,他一个翻身,将方措压在了身下,干燥而滚烫的唇印在方措的脖子上…… 52尾声 方牧凌晨三点就醒来了,其实根本没怎么睡着,外面依旧风雨如晦的样子,身边是方措缓慢而悠长的呼吸。方牧摸到床头的烟,倒出一根塞到嘴里,黑暗中发出轻微的“嚓”一声,一簇火苗窜起,照亮了床头一小片天地。 身边的呼吸变了一下,细微得几乎令人察觉不到,但方牧的动作顿了一下,犹豫了一下,重新将烟放回了床头。火苗熄了,房间里重归黑暗。方牧微微侧身,目光落在少年赤裸的肩背上,伸出手,摸他瘦骨嶙峋肩背,一下一下。 方措背对着他,方牧一动,他就醒了,却小心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不让对方发觉。好像怕稍稍大一点的动作,就会惊醒这场来之不易几乎有些不真实的美梦似的。 两个人都再没有睡着,睁着眼睛,心里面是静的,脑子里也是静的,黑暗中等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走过,风雨声渐渐息了,天一点一点亮起来,清透的光从玻璃窗照进来,方牧动了动几乎有点僵硬的身体,方措轻轻转过身来,抬眼看着方牧,静静地笑了笑,那笑像早天里的云絮,温顺而轻软,能软到人的心底里去。 破天荒的,方牧居然有点脸热,目光游移了一下,问:“在想什么?” 方措将脸枕在枕头上,小声回答,“没想什么。” 方牧停了一会儿,翻身下床,打开窗户玻璃,清凉的空气夹着大把水分子扑涌而来,台风过境后的院子一片狼藉。 等太阳升起的时候,温度蹭的一下就升高了,一点儿不见前几天的和风细雨,火辣辣的阳光直逼下来,生猛得让人受不了。水到中午的时候已经退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地势低的地方还留有积水,像这个城市的芥藓似的。 方牧方措两个人将泡了水的家具搬到院子里曝晒,方措的房间渗水太严重,书架上的书不少被泡坏了,把他心疼得不行,拣还能补救的,一本本摊开,放在院子的洗衣台上晾晒。整理书架的时候,一包东西从里面掉出来,他打开,是蒋月华的电影DVD、杂志,他又重新放回了袋子,等丢垃圾的时候,一并丢了出去,心里,竟然是波澜不惊。 方牧不知从哪里找出了一台旧收音机,装上电池,竟还能用,他将收音机放到院子里,调了半天,调到一个电台,放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老歌,女歌手的嗓音沙而甜,声音高上去又低下来,有点沧桑,有点甜蜜的忧愁,晃晃悠悠的令人沉醉。 方牧赤膊,沿着梯子爬上屋顶,检查破损情况。 洗衣机停止了工作,方措将洗干净甩干的床单拿出来放到洗衣篮里,搬到院子里。院子里架起了竹竿,他用湿毛巾擦过一遍,将床单搭在上面,扯平了。 方牧从屋顶爬下来,赤裸的胸膛上已有了细细的汗珠,说:“得叫水泥工来修了,不然下次碰上大雨还得遭殃。”说起这个,方牧忍不住数落方措,“这种破房子修起来又麻烦,都行将就木了,还敢要七十万,你这不是纯粹脑子有坑吗?平时看着挺聪明一人啊,老五也是,一点都靠不住。” 方措不以为意,“我觉得挺好的呀,我就喜欢这儿。” “有病。”方牧嘀咕一句,弯腰打了一桶井水,先洗了把脸,又洗干净了手,走过去帮着晾床单被套,要洗晒的东西太多,整个院子都晾满了。方牧的身影印在床单上,阳光下,清晰的剪影,有棱有角,像一帧版画。方措忽然开口叫了他的名字,“方牧……” 方牧嗯了一声。隔着床单,方措伸出手,小心而深情地描摹床单上的人影,心底里像开出了一朵花。他忍不住又叫了一声,方牧撩开床单,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有事说事,小姑娘似的,很好看么?” 方措的眉眼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弯起来,像个孩子似的傻傻地笑了,小声说:“我就是高兴。” 方牧的心一动,轻咳了一声,不去看他那纯粹而深重的目光,居然有点难为情,伸出手,捏了捏他的后颈,低骂一句,“小兔崽子。” 方措温顺地笑笑,挨近方牧,抬起眼,目光灼灼,小声说:“方牧,我想做坏事。” 方牧一愣,还没做出反应,少年已经倾过身,柔软的唇碰了碰方牧的唇,并不用力,只是轻轻的,啄了一下。方牧后退了一步,身后是晾晒的床单,他站住了,伸手揽住了少年的腰,低下头,额头轻轻抵住了少年的额头,四目相对,近在咫尺的距离—— 台风后的太阳亮丽而辉煌,女歌手心醉神迷地唱着“诗情画意虽然美丽,我心中只有你”,轻风微拂,有细细的尘埃在金色的阳光中飞舞,刚洗净的床单有淡淡的肥皂水的味道,潮湿的清香,也是甜而稳妥的。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到这里就结束了,很短,也就是方牧和方措两个人的故事,修成正果了,也就圆满了。 过几天会更个番外吧,其他就没有了。谢谢一路支持过来的朋友们~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