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香门第白丶稀饭为您整理 久久小说下载网www.txt99.com转载 书名: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作者:雪脂蜂蜜 备注: 大学毕业后,为了谋生,也为了躲避可怕的哥哥,我进入“易道堂吉祥饰品店”打工。这个店的老板易道,是只大妖怪……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前世今生 血族 【第一个故事:朱砂笔】 1、第一章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七月末还没找到工作真的很凄惨,整天被宿舍阿姨催着搬寝。   而我尤为凄惨,因为别人大不了还可以回家,我连“家”这个字都不敢提。   这天又被阿姨拉着脸催了一顿,咬咬牙,我抱着简历去古街碰运气。   古街是本市最有名的步行街,平常逛街时经常看到步行街商铺门上贴着招工告示。时代不同了,大学生越来越不值钱,不管是做服务员还是做白领,养活自己最重要。   古街的建筑古色古香,但这些建筑的年龄顶多二十多年。古街旁边有一片明清建筑群,八年前为了发展旅游业,市政在众多乱七八糟的房屋上硬贴了一层仿古外壳,建立了古街旅游区。现在当年发展旅游的官员早已外调,所谓的旅游事业没发展起来。古街里的旅游专卖店纷纷撤走,这些仿古建筑上便渐渐挤满了乱七八糟的招牌。   询问了几家店铺,薪水都少得可怜。遇到经济危机,店铺的生意也不好做,但那点钱根本连糊口都不够。转到下午工作没找到,肚子倒是饿得咕咕叫,无奈之下我只好钻进了一间面铺。   面铺的名字起得很俗,叫香满街面馆。店面很大,却只有三张桌子,空荡荡的,放佛连呼吸都有回音。老板坐在柜台后,用张报纸挡着脸。   随便扫了一眼墙上的招牌,我喊道:“老板,来碗红烧牛肉面。”   一会儿老板便端着一碗面过来,放在我面前。他手上抹了厚厚的护手霜,以至于面碗上都带着一股浓浓的香味。我咧咧嘴,掰开一双一次性竹筷。捞起面吃了两口,肉太硬,汤像兑了味精,实在难以下咽。   正艰难地吞咽,突然发觉老板仍然站在我面前没动。   抬起头问:“老板?”   这老板三十多岁,小眼睛塌鼻梁,圆脸胖嘟嘟的,笑起来很有福相。脸上带了副装嫩的无框黑眼镜,头发用啫喱定型向上梳起,在头顶堆了一圈,像一个大包子。身穿橘红色碎花短袖体恤,亮绿色背带裤。五短身材,肚子微凸,这副尊容无论在哪都很引人注目。   只见他笑得露出了两排大白牙:“找工作呐?”   我的简历袋是透明的,放在桌子的一侧,所有信息一目了然,他看到不奇怪。   “嗯。”我点点头。   “我给你介绍个工作,易道堂吉祥饰品店招营销主管一名,月薪两千五,包吃住。”   顿时心脏狂跳,对吉祥饰品店我粗略有些了解,这种店近几年越开越多,卖符啊佛像啊什么的,店主一般还会给人算命消灾。我曾陪方怡进这种店买过桃花运符。月薪两千五,包吃包住,在房租翻倍涨的今天,这个条件是多么诱人啊。   吞下嘴里的面,我笑道:“可我什么都不会啊。”   店主翘着兰花指一挥手:“没事,相貌品格纯良就行,平常也就看看店。”   我嘿嘿地笑了,相貌品格纯良,店主怎么这么了解我呢?姑娘我走哪都有人向我问路,全身从内而外散发着品学兼优好少年的光芒。   千恩万谢从牛肉面店出来,寻找店主所说的古街十八号二楼。看了一圈门牌号,忽然一怔,原来香满街牛肉面店就是什么古街十八号。在香满街牛肉面店一侧的墙上,用蓝色涂鸦喷胶喷着两个正经的小楷“易道堂”,字下面画着一个小箭头,指着旁边黑黝黝的过道。   顺着过道走进去,进了一方狭小的天井,青色的天光从天井上方射下来,凝固了时间似的安静。天井的右边有一架棕色的木楼梯,木梯非常老,又湿又滑,几块踏板上还长满了青苔。楼梯尽头的栏杆上放着几个花盆,花盆里种着几颗郁郁葱葱的吊兰。长长的吊兰穗顺着楼梯扶手蔓延到了扶手半腰,粉白的小花星星点点地分布在碧绿的叶子中间。楼梯尽头的一侧是一扇镶着透明玻璃的木格子门,木格上刷着绿色油漆。门框上还挂着一串古铜色铃铛。   这家店铺怎么这么隐蔽,有客人来吗?不过转念又想,卖这些东西,人家客人说不定就是冲隐蔽去的。于是我扶着楼梯走上去。   楼梯实在太老了,每一步都咯吱作响,像一个不堪重负的老人在无奈的□□。我如履薄冰,不敢用力踩,生怕一使劲将踏板压断了。走到一半,上面的店门猛地被人推开,撞得铃铛铃铃乱响,一个人走了出来。   楼梯狭窄,我还以为他要下楼,忙让到一边。等了片刻没听见响声,本能地抬起头。   看到这人的第一眼刚毅的感觉就扑面而来,他颧骨略高,下巴有点尖,双颊略显消瘦,额头比较平。一对剑眉下两道冷峻的目光,眼角微微向上挑起。鼻子笔直高挺,一双薄薄的嘴唇紧紧闭合,一看便知这人平日不苟言笑。随性的齐眉短发在前额自由地散落。一袭黑色中山装,更衬出了他修长挺拔的身材。   他就站在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专注地看着我。   半天,发现这种情形的不妥,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咳,请问,这是易道堂吗?”   闻言,他扫了一眼我手里的简历:“楼下的人介绍你来的?进屋谈。”说完转身进了屋子。   地方这么隐蔽,不会有危险吧。虽然害怕,但想到再找不着工作,舍管老师说不定会把我的行李扔出门,到时候那只让我恨得入骨的白禽兽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一边嘲笑我,一边把我拖回家。   就这样犹豫着,我跟着老板进了店。   店很小,两侧各放着一个玻璃柜,柜子里摆着些符啊玉佩啊什么的,货物少得有些寒酸。玻璃柜中间横着一条一人宽的过道,顺着过道走右侧开着一扇门。   老板推开门走进去:“来吧,这是客厅。”   我忙跟过去,拐进门眼前一亮。没想到前面店面很小,后面的房间却很大。房间里开着两大扇绿色木头格子窗户,一扇窗户前摆着两张藤椅,藤椅中间放着一个小木桌。一扇窗户前摆着一套红木写字台,写字台上放着一盏青花瓷台灯,一挂毛笔,一个笔筒,一个玻璃烟灰缸。墙边则放着一个个暗红色大书柜,书柜里整齐地码满了书,整间屋子都散发着一阵淡淡的书香。房间的一侧是两扇红木门。房间左侧的小角落里安装着一架楼梯,直通二楼。深棕色木地板,地板中间铺着一块淡青色地毯。   这种装潢的房间,和老板身上那套中山装倒是挺相配的,他们更应该出现在民国。一想到房间百米之外就是熙熙攘攘的街道,我有一种穿越时空的错觉。   怔了半晌,我记起了来这的本意,忙拿出简历送到写字台上,按常规磕磕巴巴地做自己介绍。   老板只是看了一眼简历,连介绍都没听完便从抽屉里拿出一沓纸和笔:“条件满意就签合同。”   这么容易,我有些反应不过来:“可我还没仔细了解这份工作的性质。”   签工作当然要谨慎,这年头骗子太多了。   老板毫不在意,冰封一样的脸上依旧无喜无悲。他认真地盯着我,耐心地解释道:“工作很简单,看店,接待客人,有时陪我外出做法。试用一个月,试用工资一千八。正式工资两千五,包吃住。”说着,他走到一扇门前,推开了木门,“这是你的房间。”   我走过去,凑到他身边探头往里屋。那房间比学校宿舍宽两倍,中间摆着一张古朴的栅栏木床,墙边立着一个黄色梨木大衣柜。窗台旁还有一个古铜梳妆台。屋内一尘不染,收拾得干干净净。这房间和整间屋子的装潢风格一样,属于民国风格。还有,作为一间打工妹住的房间,它的面积太大了些。但是一转念,脑海里浮现出寝室阿姨催促我搬家时那蔑视的表情,立刻打消了我的犹豫。对于现在的我,哪特么都比再回学校强。   “住宿条件满意吗?”老板问。   我急忙点头:“满意,满意。”   老板又推开旁边的房门:“里面是厨房,再往里面走是洗手间和浴室,二十四小时热水。没有异议,签字吧。”他又把合同递到我面前。   合同上的条件和他说的差不多,合同期两年。我仔细看了看,没觉得有什么陷阱,小心地问:“老板,我就问一下下,有五险一金吗?”刚说完心就悬到了嗓子眼,现在什么情况,还敢要五险一金,太冒失了。   “啊?”老板脸上浮起了不解的表情。   于是我赶紧堆出笑脸,连连摆手:“不用五险一金,我签。”   核对情况无误后,我在合同上签了字。老板也签了字,然后把我的那份合同递给我。他的字气势磅礴,龙飞凤舞的,我依稀能认出他的名字是“易道”。相比之下,我写的两个“白霖”歪歪扭扭,像个小学生写的,不由有些自惭形秽。   “老板,你的字真好看。”我殷勤地拍马屁。   “叫我易道。”他将合同收进抽屉,又掏出一串钥匙递给我,“这是店里的钥匙,哪天能来上班?”   我忙应道:“明天就可以。”   “那今天便搬过来。”   “好,谢谢老板。”   乐颠乐颠地回到学校,才进宿舍门就被值班室的舍管阿姨叫住:“403的,下星期新同学就要搬进来了,赶紧搬走,不然学校就要采取强制措施。”   自从成了学校钉子户,见到舍管就像老鼠见了猫。现在有了工作,我怯意全无,语调都轻快起来:“好的姨,我找到工作了,现在就搬。”   “是嘛,恭喜,姨帮你收拾东西。”阿姨也高兴起来。送走我就只剩两个钉子户,她很快就能休假。   我的大批行李已经送到方怡那存着,宿舍里只剩一些换洗衣服什么的。收拾了一个小时,我便拎着一个编织袋,背着书包开开心心地走出了宿舍。   可喜悦的心情只持续到走出宿舍大门。   因为宿舍门口停着辆Maybach57 S,家里的司机老吴叔和随手助理两人穿着笔挺的制服,带着白手套,负手等在门口。   见到我,吴叔伸手接过了我的行李:”小姐,少爷吩咐,送小姐到工作地点去。”   扭头就想回宿舍,吴叔忙道:“小姐,上次小姐自己搬行李到朋友家去,少爷知道后把龙师傅开除了。”   听到这话,我恨得牙根痒痒。   吴叔以前给我开了十几年车,我不能害他丢了养老金,宿舍门口停着辆57S也太张扬,没多久就围了好几个学弟学妹,有人还掏出手机对着那辆车拍个不停。白禽兽总能轻松控制我,知道我怕什么。   心一横,我返身上了车。    2、第二章   回到易道堂,老板不在。我将衣服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柜里,又倒在床上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懒腰。床垫子很厚很软,让睡惯了宿舍硬床的我昏昏欲睡。心惊胆颤一年,现在终于有了个落脚处,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不知何时,觉得身体隐隐发冷,莫名其妙地不自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身边站着一条黑影,慌忙一骨碌坐起身:“你谁啊?”   黑影沉默片刻,冷冷道:“吃饭。”说完走了出去。   我这才想起自己已经离开学校,刚才睡觉竟然忘了关门,幸亏老板没趁机吃我豆腐。往窗外一看,天已经黑透。一骨碌起身整理了一下衣物,打起精神走到门外。   写字台上的台灯散发着莹黄色的柔光。老板侧坐在写字台边,倚在藤椅靠背上,优雅地翘着二郎腿。静静地盯着黑黝黝的星空出神,墨黑的眼眸仿佛和天空融成了一种颜色。左手支着头,手指间夹着一支烟。   “吃食在厨房。”他头也不回,轻声道。   “哦,老板不吃?”   “我在楼上吃。”   才工作就遇到和员工分餐的老板,社会真残酷。我没有再客气,独自进了厨房。饭桌上放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两个大白馒头,旁边是一碟咸菜。这就是我的吃食?果真只是吃食而已。包吃包住,这就是包吃?奸商,易道这个刻薄的奸商。   恨恨地吃完可怜巴巴的工作餐,又将盘子洗了,我意犹未尽地嚼着嘴里的馒头走到客厅。易道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似乎一动也未曾动过。手指间夹的烟已燃了一大半,烟的前半部分挂着一条长长的灰。   “吃饱了吗?”他问。   两个素馒头怎么可能吃饱?但这份工作来之不易,我咬牙笑道:“今天累了,吃不了多少,两个馒头就够了。”潜台词是,不累的时候两个馒头是不够的。   闻言,他将手里的烟捻在烟灰缸里,起身朝楼梯走去:“我住楼上,有事叫我,明天8点吃早餐,9点开店门,中午十一点吃饭,下午四点关店门。”   他住楼上,那我们岂不是孤男寡女。怎么想都不踏实,我回到房间将门锁了个严严实实,又拖过梳妆台把门堵上,这才小心翼翼地睡觉。   一夜安然无事,第二天我早早地起来洗漱。从洗手间出来,厨房小桌上已摆好了两个馒头,原来这就是老板说的早餐。客厅里不见人,也不知老板什么时候蒸的馒头,他在不在家。   吃过早餐打开店门,一早上只接待了一对情侣,两人转了一圈什么都没买便出去了。这也不奇怪,信这些的虽多,不过人家多是去庙里求,有多少人肯到这个年轻老板的店里买这些。易道堂外面又没有招牌,谁知道这里面还藏着一家店。   到了吃饭时间我回到里屋,厨房里又摆好了两个馒头,还冒着热气。厨房中并没有半点开火的痕迹,老板的馒头在哪蒸的呢?莫非楼上还有有厨房?   因为工作清闲,我一点不累,就是吃了一天馒头胃里一点油水没有,寡淡得难受。终于熬到下班,我关上店门进厨房一看,顿时一阵哀嚎,又是馒头。天下没有白吃的馅饼,所谓包吃就是每天六个馒头,我特么活脱脱当代苦逼包身工。   一连几天,我看完店吃馒头,吃完馒头看店,却始终没再见到老板的身影。楼上静悄悄的,几乎察觉不到有人居住。奸商易道只是每天定时定量无声无息地在厨房放上两个馒头,也不下楼,也不出门。   而我对馒头的仇恨越来越深,每次进厨房都恨不得拿枪把里面的馒头君打成筛子。我甚至怀念起了大学食堂。以前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食堂虽然用地沟油,但地沟油也是油。我,我要吃油。   五天后,忍无可忍的我约方怡到火锅店拯救我的胃。   铜锅里的红油汤起起伏伏。   “这么说,你现在是神棍?”方怡用筷子慢理丝条地拨弄着碗里的水果沙拉,笑道,“会念急急如律令吗?”   上班五天就卖出去三张减肥符,接待过两个想驱邪的顾客,悲催的是两个顾客在听说老板的年龄之后扭头就走了。现在还背上神棍的名声,我冤呐。   气愤地夹了一筷肥牛:“NO,NO,NO,我不是神棍,也不是大仙,是心理辅导师,的助理。现在社会如此混乱,人们生活压力大,不免有那么些人会疑神疑鬼。在我们店里求道符,或是请我们老板去打点打点,他们的疑虑消了,心情自然就好了。不过天天吃馒头太他么痛苦了,何以解忧,唯有肉肉。”我享受地嚼着,“肥牛好香哦。”   方怡噗嗤一笑:“吃点素还不好,你早该减肥了。再胖下去就和我一样,我现在100斤,人生已步入灰暗的殿堂。”   大姐,你168CM好不,何必刺激我这身高163cm体重120的丑小鸭呢。方怡是我们系的班花,身材火辣,皮肤雪白,标准的瓜子脸,有“小章子怡”的外号。刚进学校的时候她土里土气的,但自从她交了很多男朋友,鞋跟就越来越高。头发从直发变成了大波浪,出入座驾也由公交变成了奔驰。友情这种东西很奇怪,我和她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偏偏是最铁的死党。她这个人没别的毛病,只是患了一种病,叫“永远在减肥症”。   “听你形容,我觉着你那个抠门老板是个玩票的富二代,保不准哪天店就关门。你要么早点勾搭他,要么早点替自己打算。”方怡劝道,“白老头手下的门店招经理,我介绍你去。我知道我给你钱你不会要,可介绍份好工作是姐妹我分内的事。你以前不也总帮我,轮到我帮你了。”   白老头是方怡现在的大金主,因为满头白发得了白老头这个外号。   我笑着拒绝:“不用,这份工作挺好,包吃住。还有空闲看看书,考个研什么的。”   她瞥瞥嘴:“你干净,当然不需要我这种人的帮助。”   我一个劲吃肥牛:“太敏感了吧,想哪去了?”   她白了我一眼,忽然扑哧一笑:“包吃住,是包你每天六个大馒头吧。”   “咳。”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吃完饭同方怡告别,我到公交车站等车。天已经黑透,从步行街开出来的公交车满满的,开回去的车却空荡荡的。等了十多分钟,4路末班车终于姗姗来迟。车上人很少,只有三四个乘客。我心中一喜,今天终于有座位了。   在一个靠后靠窗的位置坐下,打开窗户,晚风轻轻吹散了火锅店的热气,说不出的安逸。不一会儿,其他乘客陆续下了车,车上只剩我一个人。花两块钱就享受到了专车待遇,我不免有些得意。掏出手机想给方怡打个电话,问她到家没有。忽然几声低低的哭泣声在背后兀然响起,空旷而遥远。这哭声很压抑,放佛被人捂住了嘴巴,从指缝中飘出来的一般。裹挟着一股凉气,落到耳朵里头皮一麻。   我好奇地回头一看,只见公交车最后排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女孩。她低着头,脸被披散着的长发遮得严严实实。身上穿着一件最常见的红白相间运动校服,双手紧紧抱着一个黑色双肩书包。像在惧怕什么似的,两肩高高地耸起。   这孩子,遇到什么伤心事了吧,我正在琢磨。忽然,女孩突然像意识到了什么,原本低垂着的头一抬,脸依然被头发遮得严严实实,两只眼睛透过厚厚的头发直勾勾地盯着我。   于是我赶紧转头望着前方。   “呜……呜……呜……”压抑的哭声再次响起,由远而近,几乎就在咫尺的清晰。我突然觉得有些害怕,壮起胆子再次扭头向后看。   最后排空无一人!   怔了一下,我转回头,竟看见那女孩坐到了我对面后一排的位置,正歪头面对着我。顿时汗毛倒竖,十指尖冰凉,火锅带来的热气消失得无影无踪,恨不得立刻跳下车。   冷静,我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往前窜了几个座位,想离那个奇怪的女孩远些。刚坐定,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哭声从我身后慢悠悠地传来:“呜……呜……呜……”   冷汗像断线的珠子,顺着我的眼角簌簌滚落。嘴里像含了块冰,冻得牙齿不断发抖。身上密密麻麻冒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别怕,不是鬼,不是鬼,我默念着,再次回头。   那女孩竟然坐在我先前坐的位置上,脸依然被头发挡着,只露出了她的鼻尖,鼻尖上没有半点血色。虽然她的头顶就是车厢灯,但她的头发没有半点光泽,黏糊糊的墨黑的一团。   “妈呀!”巨大的恐惧让我本能地惊呼出声,从座位上弹起,冲到车门旁拼命按铃。   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正要往下冲,心脏又是一紧。那个女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到我身边,正静静地看着车门。车门打开后,她抱着书包慢慢地走下车,然后背对着公交车静静地站在那里   我已经吓得太阳穴隐隐作痛,死死抱着竖扶手一动也不敢动。   终于,公交车再次启动,车门徐徐关上。看着那道诡异的身影被越甩越远,身上的压力渐渐散去。我拍拍胸口,大大地喘了一口气。那个女孩到底是什么人,大半夜装神弄鬼会吓出人命的。   没等我完全恢复,车已到了古街站。我掏出餐巾纸,一边擦冷汗一边下了车。脚刚落地,顿时一个哆嗦,才平复的鸡皮疙瘩又密密麻麻布满全身。那个女孩竟然站两米开外,她还保持着刚才下车时背对着人的姿势。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回车上,可车已经开走了。勉强打起精神,我抱着肩上的包,   大步流星朝古街走去。   “呜……呜……呜……”身后又传来了女孩阴魂不散的哭声,还越来越近。   不能回头,不能回头,我脑海里不断不回荡着这个提示,步子越迈越快。   “呜……呜……”那哭声已飘到我身后,凭感觉,居然离我已不到几步远的距离。   我脚都软了,只希望赶紧看到其他人。可平时热闹的古街此刻寂静无比,空无一人,只剩一排排霓虹灯惨淡地亮着。   突然,后面哭声嘎然而止。   随之而来一片沉寂,只有风吹过大街小巷时的呜呜风声。那股无形的冷风也没有卷土再来。于是虽然心跳快得要从喉咙口蹦出来,我还是控制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看到身后的场景,不禁呆了呆。几步开外一道熟悉的身影安静杵在街道中间,高高瘦瘦,身穿一袭中山装。指尖夹着一支烟。笔直腰杆被闪烁的霓虹灯勾勒着,在夜色的笼罩下散发着异样的魅力。   “老板……”我擦擦脑门的汗,咧着嘴叫了一声。    3、第三章   “去哪了?”他的声音低低响起,到店里许多天,这是他第二次跟我说话。那张俊俏的脸庞一如既往毫无表情,冷若冰霜。   我喘了口气:“和朋友玩。”环顾四周,见四下空无一人,奇怪女孩消失得无影无踪,小声问,“老板,你刚才听到什么哭声没?”   他越过我独自朝前面走去,走了好几步才扔下一个字:“没。”   我怕再见到那个女孩,赶紧跟在他身后。可他走得比我小跑还快,腿又长,很快就把我远远地甩在后边。拐过街角街上终于出现了几个行人,一家音像制品店里还放着凤凰传奇火辣辣热乎乎的《自由飞翔》,热闹的人气驱散了黑夜的寂静。心底的恐惧终于完全消退,突突乱跳的心脏慢慢恢复正常,只余下额头上冰冷的薄汗。   虽然我不知道那女孩到底是不干净的东西还是装神弄鬼,想对我不利的歹徒。但本能告诉我,她一定是个危险的角色。幸亏遇到一个星期不出门的宅男易道,不然就惨了。   易道已进了那条黝黑的胡同,连影子都看不到了。我也正准备走进去,旁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白霖。”   扭头一看,有点意外地看到胡菲菲站在我对面,隔着一条街的距离。胡菲菲是我高中时的同学,长得冰雪可爱,但是因为嘴巴毒不会说话总惹麻烦,人缘不是太好。从高一到高三我同她做了两年同桌,关系还算不错。   过了马路,我笑着打招呼:“菲菲好久不见,你也在这座城市,这就叫缘分。”   心里却暗暗犯嘀咕,几年不见,她瘦得可怕。以前胖乎乎的婴儿肥脸蛋变得焦黄干瘪,脸颊两侧深深陷了下去。眼眶上浮着一层淡淡的青色,尽管盖着一层厚厚的粉底还是很明显,将眼睛衬托得向里凹着,眼神有气无力。手臂瘦得像树枝,尤其是那双手掌干枯得像鸡爪一样。指尖上还贴了尖尖长长鲜红的假指甲,更衬得手掌瘦骨嶙峋。身穿一件白色连衣裙,因为身体太瘦没肉,双脚又更两跟竹竿似的,裙子空荡荡的,挂在衣架上一样的感觉。   “是啊,我们很有缘分。”她笑了笑,笑容同她的眼神一样无力,“我现在住平安街。”   平安街离古街很近,十分钟便能走到,我道:“我在单位住,就这,古街十八号。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去你那坐坐。”   “嗯。”她应了一声,没说话了。虽然依旧看着我,但看上去她的目光根本没在我脸上,也没在其他地方。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她究竟在看着哪里。 因为她的目光很散,没有焦点,像是在发呆似的。   就说这么几句话还走神?我试探着问:“ 菲菲,你不舒服?”   她猛地回过神,笑笑:“最近睡得不太好,总做恶梦。你在古街十八号上班?”她将目光转向街对面,看着大门紧闭的香满街牛肉面店,“作服务员,还是老板?肯定是服务员吧,你身上没有老板的气质。”   这人还是这样,虽然精气神很差,但毒舌本性依旧。我摸摸鼻子:“是服务员,我刚毕业,哪有本钱开店。”   她点点头,将肩上的皮包往上背了背:“所以我早说过,读书读得好不如嫁得好。我大一就退学结婚了,现在做米虫。”   要不是做过她两年同桌,我真想翻脸。不过她的语气向来如此,我现在又确实混得不如意,只得干笑:“你命好。留个电话吧,我们以后再聊。”   她点点头,同我互换了电话:“那下次聊。”   “再见。”   告辞后,我正想过马路,她又喊:“白霖,帮我个忙。”   我回过头,不解地看着她。   她的嘴唇动了动,半晌才像下了决心似的,缓缓道:“我老公不在家,我害怕,今天你到我家陪我睡好吗?”   我始料未及:“陪你睡?”   “老公出差半个月了,我睡不好,你陪我一晚上吧,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呐。我们还可以一起看电影,我这刚租了碟子。”她的两个眼圈黑得厉害,像是一团乌云在眼圈周围聚集,浓郁得如某国宝一般,一看便是睡眠不足的症状。但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我,眸光一改刚才的无神,急切而热烈,让我有一种盛情难却的感觉。   平安街离易道堂很近,明天早起一刻还是能准时上班的。再说刚才听到的莫名哭声让我心有余悸,今晚有人作伴也好。寻思了一会儿,我点点头:“好。”   于是我同她一起朝她家走去。   走了没两分钟我就后悔了,因为聊过最初几句之后,胡菲菲完全陷入了沉默。完全不再搭理我,径直在我身边走着,也始终没有再扭头看过我一眼。这让我有了一种我死皮赖脸想跟着她的错觉,尽管我是被她邀请的。   要不拒绝她吧,还来得及。正在犹豫之际,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接通一听,里面传来一道冷冰冰的声音:“你在哪?”   反应半天才听出那声音是冰脸老板的,忙笑道:“我在路上碰到一个同学,您放心,我一定按时上班。”剩下的事就不用说太细了吧,他不过是老板而已,哪能管员工的私事。   果然,那边的人沉默了好久,挂断了电话。放下手机,看到胡菲菲正站在前面看着我笑:“男朋友?”   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开口,我的心情莫名松弛了些,拒绝她的念头也没了。作伴而已,这么多年朋友,就当帮帮她。   走到她身边与她并肩:“不是,是我那个死抠死抠的老板。”   她又笑,同我一起向前走:“你有男朋友吗?”   “学校谈过,分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好命的,大一就谈恋爱结婚,你和你老公很相爱吧。”   “相爱……”她重复了一次我的话,若有所思看了看我,“你相信爱情吗,可我不信这些。那时他说爱我的纤纤细腰,更爱我的人。后来我变胖了,他就更爱别人的纤纤细腰了。”   我根本没反应过来,望了望她暴细的腰肢脱口而出:“开玩笑吧,你哪里胖?”   “是的,我不胖。”她木然地点头。   回味了一下她话里的意思,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不是和你老公吵架了?”   她扭头看着我,眼睛瞬间有什么尖锐的东西一闪而过:“没有。”刚说完她身体一歪,险些摔倒。   我急忙扶住她,手指碰到她的手臂,凉飕飕的,冷得吓人。与此同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些细微的声音,稀里哗啦地作响,有些像铁器碰装时发出的声响。下意识地回头一看,路灯昏暗地亮着,灯下一群小虫正兴奋地围着灯光转圈。路灯后是一片花园,几只蟋蟀躲在草丛里蛐蛐地叫着,灌木丛被风吹得阵阵晃动。   “菲菲,你听到什么没有?”我问。   “没有。起风了,我们快走吧。”她直起身就走,步子比刚才快多了,走得很急,看上去似乎有什么匆忙的事要赶。   一路上她又未再说话。   她家在电梯房八楼,到了门口,她拉开包找钥匙,我靠着扶手在一旁等。   “咔啷……咔啷……”楼下又传来一阵声响,和刚才听到的声音很像。   到底是什么声音?我好奇地探出头,顺着楼梯扶手中间的空隙往下面看。楼道间安的是声控灯,七楼往下黑呼呼的一片,但最下面的一楼声控灯却亮着。   “咔啷……”那声音再次响起,缓慢而清脆。二楼的声控灯也亮了,那人正在往上走。   “白霖。”胡菲菲已打开了门,“快进来。”她的口气很急。   会不会是那人一边走一边用钥匙串划铁扶手?我猜测着进了门。    4、第四章   胡菲菲的家是套一百来平的大房子,三室两厅,本该很敞亮。但糊着鲜红大花黑底墙纸,所有窗户用黑漆漆的落地窗遮住。她又只开了一盏微弱的墙灯,房间里的光线十分昏暗。墙上挂满了她的照片,各种姿态,各种媚眼,肤白貌美,挺撩人的。艺术照会将人照得更好看,但还是可以看出照片里的胡菲菲没现在这么瘦,精气神也比现在好很多。   进屋后,她先脱鞋在客厅角落的电子秤上称了一下,然后对我道:“冰箱里有冰水,自己倒。”说完扔下我自顾自进了卧室。   我一个人在厅里干站着,因为找不到电视机电源,周围又没有本书什么的,很是无聊。   正四下打量,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我正要去开,胡菲菲一脸紧张地从卧室冲出来:“不要开!”   她换了件真丝睡衣,衣服很薄,透过布料能看到她身体上一根根快要冲破皮肤的骨头,尖锐突出,看着就隔手。   没等我细问,她解释道:“不要开,这几天经常有敲错门的。”   外面的敲门声没再响起,我也就没再追问。   胡菲菲又提议道:“我们睡觉吧,别看电影了,我很累。”   反正和她看电影也未必多开心,我觉得赶紧睡觉明天早点回店更好。洗簌完毕,她领着我进了卧室。卧室的灯和客厅一样昏暗,一张榻榻米黑色皮床占去房间三分之二的空间。一个嵌入式衣柜,一个古铜梳妆台。墙上贴着深棕色墙纸。床头挂着一巨幅婚纱照,照片里胡菲菲笑得无比灿烂,而她老公的脸却被什么利器划得稀烂。这对夫妻绝对吵架了,不然胡菲菲怎么会破坏自己的婚纱照?   门和窗这会儿都紧合着,空调也没开,室内没有一丝凉风,再加上墙上压抑的颜色和那副稀烂的婚纱照。虽然已经是夏末,卧室里却有一种蒸笼似的感觉,蒸得我浑身不自在。胸膛中涌动着一种莫名的烦躁,让我对自己今晚的决定悔透了,很想马上离开这地方。   “我那时候胖吧。”见我盯着婚纱照,胡菲菲轻声道。   我没耐心劝导这个偏执的女人,只能打哈哈:“不胖,你什么时候都不胖。”   她转头看着我,乌黑的眼圈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颜色更深,与乌黑的眼眸融成了一团。加上身上又穿了件雪白的睡裙,站在灯下有种说不出的可怖:“白霖你也胖,想减肥么?我有样宝贝,减肥特灵。”说完没等我回答,她已打开床头柜上的灯,拉开床头柜抽屉。一弯腰,睡衣便被屁股上两块尖尖的骨头顶起,毫无曲线。   她实在是太瘦了,我吸了口冷气。   翻了一会儿,她拿出一个长方形雕花木盒,朝我招招手。盛情难却,我按住心头的不适坐到床边,探出头借着灯光看里面的东西。盒子里是一支红色的毛笔,笔杆通红,笔尖浅棕色。看上去没有奇怪的,就一只普通的毛笔而已。   胡菲菲认真地看着我:“只要每天睡觉前用这只笔蘸印泥,在额头上点一下,你很快就能瘦下来。”   “真的吗?”我满心不信。   胡菲菲双眼一亮,语调也急切起来:“真的,不信你试一试,明天就能瘦很多。试试吧,我不骗你。”   “不用了,我觉得自己挺好的。”女人之间总会讨论减肥美容之类的话题,其实要是平时,我也就试试这东西。但现在胡菲菲样子让我实在没有心情提起“减肥”这个词。不知是主人还是屋子装修的原因,她家让我觉得很压抑,很不舒服。我只想赶紧过了今晚回店里上班,再也不来她家。   听到这话,胡菲菲低下了头,一动也不动。长长的头发从肩头滑落,挡住了她消瘦的脸庞。   “菲菲?”我叫了声。   “睡觉吧。”她忽然将盒子放在床头柜上,爬上床拉过毛巾被盖在身上,背对着我不出声了。   心里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十分希望她闭上嘴巴,让我一觉睡到天亮赶紧走人。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我的本能告诉我有危险?   关上灯,我背对着胡菲菲侧卧在床的一侧,迷迷糊糊闭上了眼睛。   “咚咚咚……”   不知睡了多久,又传来了三声敲门声。   “谁啊?这么晚……”我坐起身,打了个大哈欠。   身旁的胡菲菲冷冷地说道:“别管他,敲错门了,睡觉。”她的声音非常清晰,显然还没睡着。   “哦。”因为很困,我又躺下了。   刚开始做梦,又是二声敲门声传来:“咚咚……”声音很大,像是有人在用力捶门。   半夜三更,这人有完没完。朦胧中感觉床垫往上一弹,又隐约听见胡菲菲往外走的声响,我在暗暗骂了一句骚扰者,闭着眼睛继续睡。   过了很久,一股凉气突然顺着额心钻进我的大脑,然后像无数条冰蛇一样从我头顶的四面八方滑了下去。窜遍我的全身,在我的脚心汇合。瞬间沉沉的睡意消失得无影无踪,神清气爽。   感觉不对,我猛地睁开眼睛,右手摸索着打开台灯,顿时得了一惊。   只见胡菲菲站在床头,居高临下的盯着我,眼神非常专注,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瞪出来了。手里拿着那支红色的毛笔,笔尖上蘸着鲜红的颜料。   我下意识地用手一抹额头,再看手掌上鲜红一片,问:“菲菲,你做什么?”   她沉默,片刻缓缓开口,却没回答我的问题:“白霖,我老公说我太胖,不如另一个女人轻盈。”   这人不会是受刺激,精神失常了吧,我坐起身使劲蹭着脸上的颜料:“干嘛给我脸上点红颜料?”   她根本不理我,絮絮叨叨自说自话:“我不想跟老公离婚,可减肥药,节食,运动,瑜伽,用了很多方法,就是瘦不下来。”   “直到墨先生给我这支笔,每天用它点一点印泥在额头我就能瘦。但只能用十七天。”   “用这方法很疼,不过我真的瘦了,十七天后瘦到90斤,还差一斤就能完全恢复我结婚前的体重。”   “知道胜利就在眼前却触摸不到的痛苦吗?还差一斤我就减肥胜利了,却不能再瘦下去。”   “我不想痛苦,所以后来我又用了一天。”   “凌迟之型,第一刀去胸脯肉……”   这时,密不透风的屋子里掠过一阵诡异的风声,卧室门慢慢地开了。一道身影缓缓地从门外走了进来。   一道灰色的身影,从头到脚一色的灰,只在脸和身体上透着星星点点的棕红色。像一团雾气似的,模模糊糊的,但依稀能看出人的轮廓。随着步子,一些“咔啷”的微小声响响起。那是一副镣铐,铐住他的脚踝,长长的一根铁链拖拽在地,一步一阵颤抖。   心中一阵恶寒,身体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我颤抖着打断胡菲菲:“菲菲,那是什么?”   可她好像一点都不害怕,她沉默片刻,再次开口,声音带着一丝笑:“白霖,原来剐刑第十八刀是直刺心脏。我好不容易才瘦下来,我不甘心不想死。白霖,我原本没打算找你做替身,我朋友少,你是其中一个。谁叫你今晚在我面前出现,白霖,我们注定有缘……”   就在她说话的时候,那影子停在床尾,抬起头对着我的方向。虽然看不清他的脸,可我非常清晰地感觉到了他投射我在脸上的目光。无声,无形,无相,却让我浑身一片冰冷。   冷得连心脏都抽搐了……   一个激灵,我翻身下床,夺门而逃。   身后,胡菲菲依然幽幽地说着话:“白霖,帮我个忙,替我挨第十八刀吧。”    5、第五章   这个疯女人,我冲到门口手忙脚乱地开门。可这锁很复杂,拧了几个地方都拧不开,铁链碰撞的声音已到了我身后,空气仿佛瞬间下降了好几十度。大脑里一片空白,心脏跳得随时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惊慌失措之下,门锁竟然阴差阳错地被我拧开了。想都没想就从门口挤出去,还不忘将防盗门用力摔上,然后沿着楼梯几步窜到六楼,扶着扶手,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那玩意是什么?胡菲菲为什么要在我的额头上点红印泥?她为什么让我替她挨刀?到底是她疯了还是我眼花了?   正在胡思乱想,楼梯上方一道幽幽的声音传来:“白霖,你怎么了?”   抬头一看,胡菲菲站在楼梯转角处,头发凌乱地遮挡着双眼,只露出干裂的嘴唇。没等我回答,那唇边兀地勾起一抹阴森的笑容,笑得露出了牙齿:“四点前你死定了。”   被诡异的笑容吓了一哆嗦,我忍无可忍,怒火中烧:“有病!”   话刚出口,心脏的跳动突然间猛停了一停,因为我看到那抹灰色的影子,穿透她的身体朝我走了下来。“嚓啷啷……”铁链在台阶上水似的滑动,发出一阵细微的声响。   怔了一下,我迈开步子就往楼下跑,也不怕步子大会崴脚。看胡菲菲笑得那么阴险,那东西绝对不是善茬。虽然不知道胡菲菲想干什么,但那东西都冲我来了,不跑我傻啊。   埋着头一阵猛跑,不一会儿就跑到一楼。天依然黑漆漆的没有半丝光亮,分辨了一下方向,我急忙往门卫值班室跑。可跑了半天,冷汗慢慢地从我的后背渗了出来,连带胸口也是冰凉的。   刚进小区的时候,我记得顺着值班室门口的水泥道一直走就能到胡菲菲家的四号楼。但现在无论我顺着水泥道怎么跑,出现在眼前的都是4号楼。转身再跑,又看到一次4号楼。就好像四号楼前立了面大镜子,我在镜子和实体中间做往返运动似的。   第一次返回4号楼门口,我以为自己惊慌失措走错了路。   第二次返回4号楼门口,我有点晕乎乎的。   直到第三次4号楼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是在原地绕圈圈。这地方不对劲,环顾四周,所有地方都黑漆漆的一片,只剩4号楼门口水泥路上的灯还亮着。没道理啊,其他地方的路灯为什么会熄灭,难不成我遇到鬼打墙了?   “咔啷……”一声脆响从4号楼楼道传了出来,声控灯应声而亮。一条狭长,模糊的影子无声无息出现在我脚边。根本不敢回头看,我几乎是跳起来就往水泥道旁的黑暗处冲了过去。跟着灯跑又会跑回4号楼,不如拼一把冒险。   慌忙出逃时来不及穿鞋,只在右脚上挂了一只凉拖,黑暗中左脚也不知踩上了多少花花草草,多少小石子。前方终于出现了小区广场,广场上有许多人影,周围亮着几盏路灯。摆脱4号楼了,我又惊又喜,加大步子冲了过去。可等看清眼前的场景,登时懵了。   广场上的哪里是人影,分明是一抹抹模糊的人形黑影。一抹抹本不该出现路灯下的漆黑色身影,像一团团浓得化不开的黑雾,又像一颗颗国际象棋黑子杵在广场中,挤挤挨挨。   众多黑影围成一圈,圆圈最中央有一个女人,或者说一个清晰的女人。她低垂着头,被五花大绑绑在一个粗大木柱上,身上不着寸缕。双脚脚踝上铐着一副脚铐。胸口的柔软被连根挖了去,只留下两个心惊胆颤的血窟窿,双臂,大腿上,都被人割去了大块大块的肉,只剩血糊糊的一片。鲜血顺着她的身体嚯嚯流淌,在地上汇成了一汪血池。   她面前蹲着一个虎背熊腰的男子,□穿一条红色裤子,手里拿着一把尖刀。看见男子的动作,我竟然忘了从这个诡异的地方逃跑,脱口喝道:“住手!”   可男子好像根本没听到我的声音,他按住女人的膝盖,用刀生生将女人右腿肚子割了下来。女人仰起被血和头发糊满的脸,发出了一阵尖厉的嗥叫,一声盖过一声。   于此同时,周围的黑影传来了细细碎碎的议论声。声音很低,却十分清晰。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语调中全带着一种不可抑制的兴奋。像一群恶心的绿头苍蝇在我耳边嗡嗡乱响,比女子的惨叫更让人头皮发麻。   “真能熬过十七刀,曹氏命硬啊。”   “这是十七刀了,第十八刀刺心脏。”   “还没看够就到十七刀了。”   “去年我看的二十四刀剐刑,比十八刀好看多了。”   “别走啊,还没完呢。要等刺完心脏,监刑官用朱砂笔在刑犯头颅上做标记才算凌迟结束。”   ……   朱砂笔?胡菲菲那支红色的毛笔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朱砂笔……   正在思量,忽然发现四周一片寂静,不正常地寂静。定神一看,广场中的黑影们,还有广场中间的女人和男人都面向我,静静的盯着我。虽然除了那个男人,我看不清黑影们和女人的眼睛,但能感觉到那一束束冰冷的目光犹如利箭一般,将我的身体戳出了好多个窟窿。   “咔啷……”   熟悉的铁链声响起,广场上那个血淋淋的女人竟往前跨了一步,像是想往前走似的。发现身体被绳索捆在木柱上,她的身体水蛇一般扭了扭绳索便滑落下地。然后她抬起僵硬的脚,一步步朝我走了过来。动作僵硬而突兀,犹如皮影戏一般诡异。   “你是谁?”声音颤抖得根本不像从我喉咙里发出的。想跑,双腿像灌了铅,半分动弹不得。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那些黑影包括持刀男人都忽然像沙塔一样,纷纷崩塌,在地上化成了一片翻腾着的黑雾之海。这种黑雾冰冰凉凉,缠在脚踝上就像黏土似的牢牢将我黏在原地。   那女人越来越近,每走一步铁链都“咔啷”作响,我甚至能听到她身上鲜血流淌的声音。而我只能站在原地,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绝望。   用尽全力,用力想把脚从黑雾中拔出,身子反而一倾,整个人闷头朝地上的滚滚黑雾跌了下去。双手本能地一撑,却连手臂都陷进那团黑雾中。不得不仰着头,以防自己的下巴也被黏住。   正在挣扎,头顶一道身影一闪而过,轻盈地落在我前方。   修长笔直的身影,十个指头上墨黑的指甲尖尖长长,锋利无比。   我怔了怔,如蒙大赦,冲着那道背影大喊:“老板!”    6、第六章   因为我的叫声他回过头,眼眸里闪烁着点点紫罗兰般剔透的光,嘴里还露着两枚尖尖的獠牙。   他不是人,娘的,易道是动物。   这时,他踏着浓浓的黑雾朝四肢着地的我走来,手上尖尖的指甲慢慢缩回了手掌里,牙齿也渐渐收了回去。而那个女人则停在原地,片刻后,身体化成块块碎片轰然倒地。   碎尸万断,真特么是碎尸万断。娘的,此君还是只凶猛的动物,我都没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或许在他落地的瞬间那女人就已经他被分了。   恍恍惚惚的,他已走到我面前弯腰抓住我的肩膀往上提。可稍稍一动,身体便撕裂般的痛。放佛五脏六肺都要被扯掉一样。想不到这黑雾比502胶水还厉害,黏得也太紧了。   一次没拔动,易道有些吃惊,他揽住我的腰再次使劲。这次连四肢都快被硬生生扯断,疼得我尖叫一声:“老板轻点呦。”   “忍着。”他低低说了句,干脆一手抱住我的前胸,一手抱住我的大腿往上提。   痛……   感觉肩膀和腰都要断掉了。   “哎呦老板,就让我这么趴着吧。”我连连讨饶,连眼泪都痛出来了。   易道沉吟片刻,双腿微分又要使劲。   天呐,我咬紧嘴唇,准备再次忍受刻骨的疼痛。   “妖尸,你没有生魂,自然不知怨魂道的厉害。怨魂道黏着人的三魂七魄,你再扯,她的魂魄便生生要同身体分离。”一道富有磁性的声音,带着微微的戏谑,成功地制止了凶猛动物易道的行为。   我扭头一看,不知何时,广场的一头多了一辆白色丰田霸道。   一个男人站在车旁,背靠车窗。一件黑色衬衫,一条深蓝色牛仔裤。眉目端正,天庭饱满,瞳孔里眼波流转,蓝不蓝金不金的眸光微微闪烁。当他的视线扫过我的时候,我竟有片刻的恍惚,忘了自己的处境,脑海里只闪过一句话。   “今天命犯桃花。”   易道直起身,半晌,缓缓开口:“墨九……”   原来帅哥叫墨九,我正努力将这个名字记下,突然看到那个已经被分了女人正以极其僵硬的动作,从黑雾中慢慢站起身。这女人打不死啊,还能原地满血无伤痕复活,吓得我急忙喊易道:“老板,那东西还在动。”   易道扫了那女人一眼,又望向墨九,沉默片刻:“救她。”   “不能白救。”墨九的声音带笑,“租出去的朱砂笔到期,客户却赖着不还,不捞回些本钱这次我便亏了。”   易道想都没想,一口应道:“好。”   墨九笑得更欢:“破解之法,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易道扔下一句话:“护着她。”说完身影一闪竟然不见了。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那女人已慢慢朝我走来,眼看已走到我面前。可易道居然不见了,虽然他是动物,但他是保护我的动物,可他居然在紧要关头跑了,没义气。我顾不上疼痛,挣扎着将手脚从黑雾中拔起,可手脚却依然纹丝不动。   身前一道尖锐的风声,手臂上的汗毛陡然间都立了起来。因着一股强烈的气流,我忍不住抬了下头,只看到女人的右手像一道红色光剑似的朝着我狠狠地刺下。血一下子似乎都凝固了,想逃,根本就动不了。   眼睁睁看着它直逼向我的后背,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突然,四周没了动静。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对上了墨九那张笑得很灿烂的脸。他蹲在我面前,右手用两个指头轻轻夹着女人的手腕,左手伸到我的眉间,将一颗马上就要滚进眼眶的冷汗轻柔地拭去:“虽然你相貌一般,是个小平凡,但冷汗滚到眼睛里小平凡也会痛。”   “小平凡?”我本来因为他的温柔而荡漾的心神像急刹车一样,吱的一下刹住了脚。   他抬头看着那个女人,轻声道:“散。”   话音未落,女人晃了晃,倏地散成一团漆黑色的浓雾。纷纷扬扬下坠,混入了地上的滚滚雾气中。   目送女人消失,墨九起身弯腰,抓住我的右臂轻轻一拔。双臂居然就这样拔,出来了,我在他的搀扶直起腰,觉得身体一阵舒畅。趴了好久,再不直起身我非腰肌劳损不可。   然后他一手抱住我,一手伸到我的膝盖处,一下子将我打横抱起。眨眼间,地上的黑雾瞬间消散,就像被大地吸收一般,一点踪影也寻不到。再一眨眼,4号楼又隐隐绰绰出现在旁边黑暗中,原来跑来跑去我仍在4号楼周围转圈圈。   “小平凡,怎么谢我?”墨九笑嘻嘻地问我。   我眉清目秀,怎么也是小家碧玉级别美人。这厮左一个小平凡右一个小平凡,让我恶毒地期望照着那张俊脸狠狠地来一拳。   我瞪了他一眼:“谢谢。”说完从他怀里滑落。   他眨眨眼:“小平凡好沉,我卖你一支朱砂笔可好?”   “朱砂笔?”我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胡菲菲的朱砂笔是你卖给她的?”   “剐刑完成后,为防死囚凶灵作祟,监刑官便用朱砂笔在犯人头颅上做标记,封住怨灵。胡菲菲手里那支朱砂笔封着300百年前犯妇曹氏的死灵。以朱砂笔为凭驱使曹氏,曹氏便施剐刑替她剐去赘肉。减肥塑身,立竿见影。”他挑挑眉,“为了美,剐刑又有何惧?小平凡可动心了?若感兴趣,我打折。”   我刚想说些什么,就看到易道掐着胡菲菲的后颈从天而降,他的另一只手上握着那支朱砂笔。胡菲菲依然穿着白色睡衣,脚上趿拉着拖鞋。面如土黄,疯狂地拳打脚踢,想挣脱易道的钳制,却根本碰不到易道高大的身体。   正看得发呆,不防身旁的墨九掬起一捧紫色火焰往我脸上兀地一糊。这火不烫,像一袭温暖的风拂过,但还是将我吓了一跳:“你干吗?”   眉梢一弯:“烧掉你脸上的朱砂印才能救你。”   听到他的声音,胡菲菲用力将头扭向这边,泪光闪烁,喉咙里发出因缺少空气而嘶哑的声音:“墨先生……救我……”   “不救。”墨九瞥向她,语气仍旧笑吟吟的,“咱们有言在先,不遵守合约后果自负。”   胡菲菲眼里的泪光变成绝望的泪水从双颊滑落。   谈话之际,易道已拿起那支朱砂笔,避开胡菲菲乱挥的手,在她额心点了一个红点,然后将她推到一旁。   她正想从地上爬起来,突然,一只血淋淋的手从她背后伸出,搭在她的肩膀上。接着,从她身后探出了广场上那个女人血淋淋的头。胡菲菲惊恐的脸在她一袭雪白睡衣的衬托下惨白得让人发寒,她似乎想翻身逃开,可是手脚只是徒劳地在地上磨蹭着。嘴巴一张一合,却连哭声都发不出来。   而易道和墨九都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就像看鸡鸭打架一般,眼里没有半丝波动。   “菲菲……”毕竟是认识多年的同学,我再也忍不住想过去帮她,却被墨九按住了肩膀。   “别去。”耳边响起墨九的声音,语调轻快,“她自作自受。”   与此同时,那个女人的左手闪电般刺进了胡菲菲的胸膛,却没见半滴血液。只见胡菲菲全身一阵痉挛般的抖动,猛地张开嘴,嘴里发出一声尖锐的嚎叫:“啊——!!”   紧接着女人用力将手拔了出来,手掌中心竟然是一颗跳动着的心脏。只见女人毫不停顿,咔哧咔哧,像啃桃子一样飞快将心脏啃光。   胡菲菲的眼皮急促抖动着,全身抽成了一团,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啃完心脏,那女人呼出一口气,抬头望着天。随后像烟雾一般向四周散开,消失殆尽。只剩胡菲菲还躺在原地不断抽搐,半睁的眼睛渐渐陷入死灰。    7、第七章   夜风吹在身上,冷冷一扫,感觉因恐惧轻轻飘飘的身体似乎又渐渐变沉。   易道抱起不省人事的胡菲菲,对我道:“等着,我送她回去。”   我点点头,不敢多问,甚至连胡菲菲的生死都不敢确定。遇到多年未见的同学,被她算计,被鬼追杀,发现老板是动物,又眼睁睁看同学的心脏被鬼吃掉。一晚上发生太多事,我还没完全消化。脑袋晕乎乎的,只觉得胃里有什么东西随时会从喉咙口冲出来。   目送易道身影一闪消失,转过头看到墨九正弯腰捡落在地上的朱砂笔。头脑一热,我一个箭步跑过去,抢在他前面将笔夺在手。   他直起身,用一双黑锃锃的眼睛盯着我:“小平凡,做什么呐?”   还做什么,就因为这什么劳子朱砂笔,我吃了好大苦头。虽然知道他很厉害,但在愤怒的作用下我一点也不害怕,抓住朱砂笔两端用力一掰。   没掰断……   他笑了起来:“别,它是古董,有收藏价值。”   “不会再让你拿去害人。”我给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咬牙切齿继续用力掰。   忽然一阵风掠来,我只觉得轻轻一个旋转,然后双脚便离开了地面。   墨九一手拿着那只笔,一手扣住我的肩膀,抬头望着被他单手举在天上的我,笑得没心没肺:“小平凡,不怪我。蠢人连吃十碗米饭撑死了,怎么能怪卖米的人?”   全身的重量集中在左肩膀,我感觉左肩都快脱臼了。可偏偏力气没他大,怎么挣都挣不开。   “呼……”一道尖锐的劲风由远至近,掠到耳边,瞬间我已落到地上。扭头一看,看清了路灯下易道微微蹙起的眉头,璀璨的紫色眼眸,嘴里两颗销魂的小獠牙。还有一双锋利的,青筋迸裂的爪子。   墨九早已退回丰田边,笑意不减:“小平凡,你家老板煞气很重。当心,或许哪天就被他吃了。”说完转身上车,扬长而去。   待他的车消失在视野中,易道看了我一眼,眼睛牙齿和手又渐渐恢复了原样。   闹了半宿,天空已泛起了一丝肚白。从胡菲菲家的小区出来,易道同我一句话也没说,远远地走在前面。一回店,他蹬蹬蹬上楼去了,我进卧室倒头就睡。一闭眼就做了个噩梦,我梦见正在高中数学课,披头散发的胡菲菲忽然不知从什么地方冲过来掐住我的喉咙,在我耳边大声嘶吼:“我只是想再瘦一斤,我只是想再瘦一斤……”   大汗淋淋地睁开眼睛,手边的手机叫得正欢。接通一听是高中同学会会长,他说昨晚胡菲菲因减肥过度猝死,问我去不去参加她的葬礼。我想也没想就以没有空为由拒绝了,不管是因为心虚还是因为记恨,我再也不想听到胡菲菲这个名字。   放下电话,突然听到隔壁有声音。昨晚的事又悄然浮上脑海,易道真的是妖怪吗?墨九让我当心,别被易道吃了。难道呆在易道身边有危险?   蹑手蹑脚地溜到厨房外,探头往里面一看。只见易道光着上身,腰上围着条白色浴巾,头上尖上还凝结着水珠,正从厨房往外走。厨房里面就是洗漱间,显然他刚洗完澡。来这么多天,我第一次看他下楼洗澡,他为什么不经常洗澡?什么动物不经常洗澡?   见到我,他道:“等两分钟给你弄吃的。”   英俊得无可挑剔脸,那双墨黑的眸子里泛着很美的光泽,如玉一般温润。表情冰冰冷冷,和平时没什么不一样。   我终于鼓起了勇气,抠着门框,小心翼翼地问:“老板,你是妖怪吗?”   闻言,他微微垂眸:“我是妖尸。”   妖尸?妖怪的尸体?还是变成妖怪的尸体?妖尸,怎么想都不是好名字。   头脑紧张得已经有些混乱了,颤抖着继续问:“什么是……妖尸?”   他没做声,走上前捉住我的右手手腕,拉到他的心口处按住。坚硬的胸肌下,他的皮肤温润如玉,但仍能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身体最深处往外泛。另外,本该是生命发动机工作的地方没有半丝动静,他根本没有心跳……   如果是动物系妖怪,不该连心跳都没有吧?我全身发冷,牙齿不停地打颤,双腿发软。但仍努力挤出一丝笑:“老板,你能吃我吗?”话一出口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咬断。我想问的是“老板,你不会吃我吧?”,因为太恐慌,竟然说成了另一个要命的意思。   听到这话,他几乎没有犹豫,一手按住我的后脑勺,一手搂住我的腰,头一偏就朝我的脖子咬来。   “救命啊——!!!”感觉到脖子一阵刺痛,我放开嗓子尖叫。   他忽然停住了动作,伸出柔软冰凉的舌头,在我挨咬的地方舔了舔,然后直起身看着我。紫罗兰似的眸子熠熠生辉:“别怕,只要你不让我吃你,我绝不吃你。”   这么说,他可以吃我?我已经魂不附体了,抖得几乎瘫倒在他的身上:“谢谢老板,你是不是该穿件衣服?”   “嗯。”他点点头,紧接着我面前已经没了人影,只剩一股冷飕飕的凉风。   冷静了片刻,我快步回到房间,粗略收拾了一些重要物件,然后快步朝外面走。易道真的不是人类,虽然我仍没弄清妖尸是什么物种,但肯定是能吃人的物种。我喜欢看电视里的妖精,喜欢看妖精小说,可我害怕现实中的妖精,最可怕的是对方是能吃人的妖精。   顺利逃到店门口下楼梯,刚踏出第一步就恍惚看到穿着雪白睡衣的胡菲菲站在楼梯下面,正用恶毒的眼神恨恨的盯着我。   我一惊,身体本能地一哆嗦。等意识到不对,人已一头朝着楼梯下直栽了过去,眼前一阵天璇地转。可预想的剧痛并没有袭来,等身体停住,我发现自己已被人牢牢地搂在怀里。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幅结实光滑的人的胸膛,沿着胸膛往上看,正对上易道冷冰冰的双眼。   因为近视,平时我看得并不十分真切。此刻凑近了看,才发现就算易道的眼睛变黑,在自然光的照耀下,仍从眼底深处透着幽幽的暗紫色。   他静静地盯着我,半晌,嘴唇动了动,轻轻说出几个字:“你怕我,为什么……”   大部分人类都会怕妖怪吧,我想推开他,可是腰还被他紧紧地抱住,半天好不容易挤出四个字:“怕你吃我……”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他打断了我的话:“我绝不害你,签了合同的,不要走。”   不管说什么话,他基本都是同一种冷峻表情,所以我根本看不出他的意思到底是挽留还是威胁。   这时,两个学生装扮的女生从过道进来。看到我们的动作,互相瞥了一眼,嘻嘻哈哈地走出去了。我一头黑线,这个过道虽然很幽静,但几步开外就是街面。一个只缠了条浴巾的健硕男人抱着一个女人不撒手,这样的场面放在哪都是闲话中心。   在舆论和妖尸淫|威的双重压力下,我屈服了。   毕业后我找了份工作,不久我发现我的老板不是人类,是一种叫妖尸的妖怪。我觉得我的人生从此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上了以前想都想不到的日子。虽然不知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但既来之,则安之,我必须学会同身旁这只叫妖尸的妖怪和平相处。   最重要的是……   要从他手里拿到薪水。   (易道堂第一话 朱砂笔完结)    【第二个故事:阳冢】 8、第一章   现在的人什么都不信,又什么都信,所以许多同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相似的店铺应运而生,古街附近就有三家。   但其中生意最冷清的恐怕就是易道堂。自从来到易道堂吉祥饰品店,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这家一个星期只做成三单生意,营业额不上百元的店铺靠什么生存?虽然我知道易道是只大妖怪,但妖怪不一定都会点石成金术是不是?   随着渐渐适应与妖共舞的生活,易道堂的经费问题似乎被我找到了答案。自从自己的身份曝光,易道在我面前也甚少再遮遮掩掩。尽管更多时候他依然一个人呆在二楼不弄出半点声响,可我还是经常在他下楼洗澡的时候,或是下楼给我送馒头的时候看到他的身影。他的衣服总共有三套,一套半旧的中山装、一条白色浴巾、还有一件背后破了个大窟窿的白衬衫以及一条磨起了毛边的白色休闲裤。他平时穿中山装,洗澡时围浴巾,偶尔单穿衬衫和休闲裤。   总的来说,易道是只很穷的妖怪,或者说是一只十分节俭的妖怪。难怪他每天只给我吃六个来路不明的小馒头和咸菜,作为易道堂的唯一员工,我十分担心我的妖怪老板付不出我的薪水。冒着被老板吃掉的风险,干着枯燥无聊的工作,如果连薪水都拿不到,岂不是很悲催。眼看一个月试用期飞快过去,心急如焚的我好几次鼓起勇气,准备勇闯二楼妖巢,讨要我的试用期工资。   一天我正在努力准备讨薪措辞,一群女孩叫喳喳地进了来店。看校服,她们是附近职业学校的女生。   “易先生在吗?”其中一个人问。   我摇了摇头,于是她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惋惜声。然后随便看了看店里的东西,挑了几件减肥符,美容符,好运挂件什么的走了。   对于易道堂来说这是笔大生意。我正美滋滋地将钱收好,又有一群女生进了店门。   “易哥哥在吗?”   ……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有很多顾客来。职校开学一周,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的业绩疯狂翻番,来这买东西的男孩女孩几乎都是冲易道的美色来的。欣喜之余,我实在没忍住,好奇地问一群女生,她们是怎么知道深巷中藏着易道这个大帅哥?   闻言,有个小女生将自己的手机凑到我眼前,手机上的屏保就是易大妖尸的帅照。于是下班后我赶紧跑到附近了网吧,打开了从顾客手里要来的网址。   刚点开网页,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的大名便跃入眼帘。店名下方挂着一张易道的照片,也就是那个小女生的屏保照片。照片中,一袭中山装的易道坐在客厅写字台边的藤椅上,手里夹着一支经常燃着却永远不吸的烟,扭头静静地望着窗外。根本没看镜头,根本掩饰不住那股漠视摄影师的意思。照片下标注着“易道堂首席驱魔师,大老板易先生”。正是这张拍摄于两年前,散发着无限男性荷尔蒙魅力,男女通杀的易道帅照成了易道堂金字招牌。   听小女生说,前不久职校校园广播站的女主播上网时无意间发现了这张的照片,顿时惊为天人。立刻做了一期节目,对古街深巷里的侧颜无敌360°无死角驱魔师帅哥易道大赞特赞。所以她和同学才专程找时间到古街猎艳。   依我对易道的了解,那只冷冰冰的妖怪绝不会弄这么一个网站。果不其然,再往下拉另一张照片跳了出来。照片上是一个白白胖胖的男人,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笑得十分猥琐。他的身份是“千年茅山道术继承人,神算子,易道堂二老板,易道堂外联主管,易道堂网络技术员,秦天师”。   易道堂竟然还有一个老板,我怎么不知道?而且这个人还挺眼熟。盯着这张经过PS高光,磨皮,美瞳以及画笔处理过的照片研究了十几分钟,我脑海中灵光一现,这个胖子不就是楼下那家香满街牛肉面店的老板吗?   好家伙,原来他也是易道堂的人。不用说他肯定知道易道是妖怪,还对我隐瞒真相,就不担心我一不小心被易道吃了?亏我当初还对他的推荐千恩万谢。   出网吧时天已黑透,咬牙切齿回到易道堂。推开门,客厅里除了穿着破白衬衫的易道竟然还有别的人。只见那人的身材圆圆滚滚的,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肥大t恤,一条米色背带裤。头发束在头顶,像一个圆鼓鼓的大包子。脸上带着一副无镜片黑框眼镜。   才寻思找你,你自己就找人门来了。胖子,我见着你了。   可还没等我开口,这厮就笑眯眯地跑到我身边,亲热地揽住我的肩膀:“白霖,我有笔大买卖。吴老板的度假别墅里死了人,只要我们能帮他除灵,酬金十万。”说到这他皱起了眉头,“可是易先生不干。到手的钱不挣,我们拿什么钱付房租水费电费。老板不用吃饭,我们两个要吃啊。”   听他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我拉起他汗津津的手臂扔下肩膀,往旁边移了一步,没好气地说道:“你谁呀,我们很熟吗?”   “唉,白霖,”他放佛很吃惊,指着自己脸,“是我啊,我介绍你到店里来的。楼下的牛肉面,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也是我的业余产业,记得不?”   胖子,你不说这事还好,说起这事我就一肚子火。   “记得,你是二老板。”   胖子笑了:“对,我是二老板秦相容。”   我马上将手伸到他鼻子底下:“二老板,给工钱。每天都要自己加餐,我只剩12块5毛,再不给钱我就要饿死了。”   不敢跟妖怪讨薪,还不敢跟人讨薪吗?   胖子愣住了,随后换上了一副谄笑:“我是二老板不假,可我没实权,你我的工钱都该由大老板付。”说着抓住我的肩膀,将我的正面扭向易道,“易先生,我和白霖是人,我们要花钱。只是进别墅里住几天而已,就当度假嘛,要不你让白霖和我同去?”   易道根本没注意听我们的对话,他倚在窗口,静静地看着窗外,一双薄薄的嘴唇抿得很紧,半天才回头问:“你想去吗?想去我们便去。”   愣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易道在问我,说实话我挺想去度假。但一扭头,见胖子正用他那双小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脸上满是期待。我起了坏心,断然拒绝:“老板,这几天店里的生意很好,我身为营业员绝不离开岗位。”   易道点点头:“那就不去。吃食在厨房,去吃吧。”   “唉。”胖子哀嚎了一声,转身朝外面走去。刚走到门口,他回头白了我一眼:“你对我不仁,我不能对你不义。”说着将头转向易道,“易先生,每天只给她吃六个馒头她会饿死的。人要吃很多米饭、肉、菜才行,给她加点餐吧,好不容易才找的女人饿死多可惜。另外天气凉了,她该拿钱添衣裳了。”   行啊胖子,够意思。我冲胖子的背影笑了笑,回头刚好看到易道走到我边上站定。   昏黄的灯光下,他眼底深处的暗紫色越发明显,猫瞳一样闪烁不定。   觉得不自在,我刚要朝后退,被他伸手一把扣住我的腰,然后将我整个人提起掂了掂: “瘦了,肉少,肉皮很冷。”半晌,他开口,声音说得很轻。   我没回答,因为已经被他怪异的行为弄得整个人呆住了,鸡皮疙瘩从头顶蔓延到了脚底心。还没等我回过神,他将我放回地上,转身回了厨房。不一会儿端着那两个小馒头出来,一边啃一边上了二楼。    9、第二章   没人性的老板将我的馒头餐端走后就没再下楼,我不得不掏出最后一个全麦面包救急。工资没讨到,存款又花光了,我脑海萌生出了跳槽的念头。但工作那么难找,怎么办呢?   正想得心灰意冷,就见胖子急冲冲地回来了。   他走得很急,双手撑腿歇了一气,才将一个方便饭盒放在写字台上:“易先生叫我回来的,给你带的晚饭,吃吧。”说完喘着粗气往楼上走。   见他神色不对,我不放心地跟了上去。   二楼的格局和一楼不一样。沿着楼梯往上走,正对着一条走廊,走廊左右各有两间锁着的房门。易道的房间在最里面,胖子推开房门,探了探头却没有进去:“易先生,你不舒服?”   我也挤到门边往里看。   易道的房间很宽,但异常简朴。正对着窗的位置放置着一张木床,床上好像只铺了一层木板,木板上搭着一张蓝白格子床单。床上没有枕头,没有被子。墙边摆着一个小衣柜。然后再无其他东西,和苦行僧的修行室有一拼。   屋里只亮着一盏昏暗的白炽灯。易道背着对门蹲在墙角,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按着墙,手指上伸出了纯黑的尖指甲。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清晰可见,放佛蜘蛛网一般纵横交错,从手掌蔓延至衣袖深处。   这只妖怪怎么了?我正想发问,忽然听易道低声道:“秦相容,你先付白霖工资,明天带她去别墅。”   胖子点点头:“好的。”说着就要关房门。   我忙拦住胖子:“老板好像不舒服。”   “没关系,怎么回事一会儿告诉你。”胖子毫无同情心地将房门关紧,然后拉着我下楼。   到了楼下客厅,胖子神秘兮兮地瞅瞅天花板,压低了声音:“白霖,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易先生,不是人,是妖怪。”   早就知道了,还用得着他告诉我?   我:“……”   胖子继续道:“他没什么大事,不过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上次在我家吃了一口酸菜,他难受了三天。我想他一定不愿让你看见他这副样子,就让他自己呆着吧。”   吃了不干净的东西?难道是,馒头?刚才上楼时我特地瞄了一眼,楼上根本没厨房。天知道妖尸大人从哪弄来的馒头,把我吃得面黄肌瘦,现在连他自己都被放倒了。不过虽然是妖怪,生病了也不能就这么放着不理吧。   正在胡思乱想,胖子在一旁惊讶出声:“咦,听到易先生是妖怪的事你怎么一点不吃惊?”   我:“……”   胖子走后,我在楼梯口盘桓了好一阵,终于轻手轻脚地上了二楼。刚才看易道的样子好像非常痛苦,我实在放心不下。   “老板,你没事吧?”小声问着话去推房门,没推开,门锁住了。   半晌,里面传来了易道冷冰冰的声音:“我没事。”   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我只得转身离开。   “胖子,你确定没走错?”眼前不过是一条仅能容两辆车通过的土道,道上泥泞不堪,还长满了杂草。道两旁是一片黑压压的森林,厚厚的枝桠蔓延到土道上方,密得甚至看不到几丝天光。哪个富商会将度假别墅盖在鸟不拉屎,行动不便的地方?   “嘁,我秦天师的本事之一就是找路。”   “不是说出了城两个小时就能到吗,咱们走了四个小时,天快黑了。”   “地图给我。”干脆一句话,车吱的一声在路边停下。左轮因为惯性陷进了深深的水洼,溅起一片昏黄的泥水浆子,将左侧的车窗糊了个结结实实。   自从早上给了我一张工资卡,胖子的脸色就不太好看。见状他的脸色又沉了一分,这是他从租车行借的车,巨额押金还握在人家手里呐。   我将地图拿给他,他仔细看了一眼,将地图还给我,骂骂咧咧地继续往前开:“方向没错,有钱人就是闲得慌,跑深山老林里盖MB房子。要不是为了大爷的十万,请大爷来大爷也不干。”   我们一早出发,在城里堵了三个小时,刚出城又遇上大雨,偏偏要去的地方路况极差。上上下下颠簸了好几个小时,我的唯一收获就是从胖子嘴里了解了一些易道的事。   听胖子说秦家祖先学过茅山术,是神算世家。但到胖子爸爸那一辈家道中落,就快要揭不开锅了。那年胖子考上大学,胖子爸爸正为儿子学费犯愁,易道突然来他家请他帮忙找一个人,作为交换易道会为秦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易道这只大妖怪相助,秦父很快名声大噪,登门求助的人络绎不绝。胖子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干脆接过父亲的衣钵也做起了法师,还开了家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我听完将信将疑:“易道堂名气很大?”   胖子急了:“没吹牛,要不是易道现在只想呆着,什么事也不做,易道堂的生意多得做不完。前几年咱有些积蓄,易道想歇着我就让他歇着。不过嘛坐山吃空,前阵子我的股票套住了。再不接活干你我连馒头都吃不上,上回请人设计网站,现在还欠人家工钱呢。不行,你我得一条心劝易道出山做事。世上到处都是钱,只要易道肯做,横抓一把竖抓两把。”   这无耻的胖子,挥霍光易道赚的钱,还想让易道继续出苦力,欺负易道是只老实的妖怪么?也不知那只生病的妖尸现在怎么样了?   “易道让你爸找谁啊?”我问。   胖子瞥向我,贼兮兮地眨了两下眼睛:“你猜。”   “猜不到,母妖尸?唉,对了,妖尸是什么……哎呦……”   正聊得起劲,汽车突然一颠,胖子赶紧踩住了刹车。   雨下得很大,溅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雾气中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往上,一条往下。   胖子翻了翻地图,发现地图上根本没这个岔道,嘟囔道:“什么鬼路,我问问人去。”说完把地图丢到一边,打开车门跑了出去。   人?我眯着眼睛一看,不远处的树林里真的站着三个男人。最前面的那个穿着灰色夹克,左后方的人穿着白背心,还有一个穿着迷彩t恤。每人都撑着一把纯黑色的雨伞,看不清脸庞。背后是一片黑黝黝的树林,将他们衬托得犹如三根腐朽的木桩。   雨声很大,我只看见胖子跑进林子,没听清他说了些什么。一会儿,那三人便用同样缓慢的速度,一齐抬起手,整齐地指向那条上山的路。   于是胖子跑回来,关上车门,毅然决然地朝那条往下的路开去。   “怎么了?”见他表情严峻,我担心地问。   “娘的,”他望着前方,嘴唇不停地颤抖,言语混乱,“那几个人全闭着眼睛,身上臭得能熏死骆驼,不是人咧。我还没和他们说话他们就动了,鬼指路。娘的,应该带铜钱剑出来……”   话还没说完,他猛地刹住了车。才开了两分钟不到,前方又出现了一条岔道,同刚才那条岔道一模一样。我目瞪口呆地扭头看向胖子,却得了一惊。那三个撑伞的人又出现了,他们仍然保持着打伞的姿势,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但站的地方却往前移了几十米。天色更暗了,黝黑的天色几乎将他们的黑雨伞完全融化。   声音在喉咙口颤抖:“胖子……”   “我知道。”胖子一踩油门,车又拐上了下山的路。   可开了不到两分钟,那条岔道又出现在前方不远处。心惊胆战地扭头一看,果然,那三人还在,站的地方离我们已经不到百米的距离。   胖子做了两口深呼吸,忽然摇开窗户往三人的方向扔了个什么东西,然后猛地一踩油门朝下山的路开去。   就开窗那么一会儿功夫我就闻到了胖子说的臭味,那是一种臭极了的味道,像垃圾堆里腐烂的死老鼠,臭得让人几乎背过气去。   “回头看看,他们被我的驱邪符吓跑没有?”胖子问。   我根本没回头,望着车前那三抹伫立的黑影答:“没有。”   “妈的,赌了。”胖子一转方向盘从三人身边绕过,开上了那条上山的路。   终于,那条岔道没再出现,但不知怎么的,这条路上全是厚厚的雾气。白茫茫黑压压的一片,根本看不见两米开外的东西。   见车速不减,我有些心慌:“胖子,开慢点。”   他没回答。   我转头一看,发现他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前方,嘴唇发紫,脸上挂满了冷汗。   不对劲……   “胖子!”我大吼一声想喊醒他。不料车子又是猛地一颠,疯牛似的一头扎进密林。树枝树叶夹着雨水噼里啪啦打在挡风玻璃上,吓得我紧紧抓住车门。   可就算这么颠簸,胖子依然死死地踩着油门,一脸木然。我不会开车,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大声尖叫:“停车!”   话刚出口,车“嗖”的一下冲破眼前的枝桠飞了起来。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坐海盗船一样,全身失重,屁股和脚趾生疼。余光往窗外一扫,头发都竖起来了。车外是一片深深的山谷,山谷里翻滚着汹涌的白色水雾,像一只怪兽,兴奋地等待着将我这粒小沙尘吞噬。   “妈……呀……”死到临头,身旁的胖子终于如大梦初醒,哭喊出声。   人死之前会想些什么,答案是什么都不会想,因为早吓迷糊了。   肝胆俱裂的前一刻,正在空中飞舞的车兀地顿停了一下,然后旋转了一圈平稳着地。   变故发生得太快,像做梦一般。我和胖子面面相觑,半天没动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忽然,车顶“咚”的一声,随后冷不丁传来一道声音:“出来。”   我和胖子愣了一下,浑浑噩噩地推开门下车。   车就险险地停在山谷边,前轮已危险地悬在半空,差点就掉下去了。我鼓起勇气往旁边瞅了一眼,顿时双脚发软,脑袋一阵眩晕。这么高,真掉下去尸骨无存。   “妖尸呐?没和你们一起?”很熟悉的声音,却很严肃。   循声抬头一看,车顶站着一个人。穿着一件宽大的白t恤,一条淡蓝色牛仔裤,一双金黄色运动鞋,肩上扛着一把透明塑料雨伞。蓝汪汪的眼睛笑盈盈地盯着我,表情恬恬淡淡。在薄薄水雾的衬托下,恍若一副清淡的水墨美男图。   “墨九爷。”对面的胖子毕恭毕敬地跟来人打了声招呼。   将头转向胖子:“想要的来得太容易,所以那具老化石放她单独出来飙车?”   胖子虽然嘴唇煞白,但仍努力嘿嘿一笑:“我家易先生有急事。多谢墨九爷仗义出手,今天我点背,竟被鬼指路迷到,差点在阴沟里翻船。”   “哼。”墨九嗤笑一声,纵身从车顶跳下,轻轻落到我的面前。然后微颌首,像个优雅的绅士般,拉起我的手将伞塞到我手里:“长得本来就平凡,被雨浇得这么狼狈,没看头。”   经历了极致惊恐,我的身体还在哆嗦个不停,大脑里还一片空白。听到“平凡”这个两个字,我的肠胃突然一阵痉挛,忍不住蹲□缩起身体,嘴一张,胸膛中翻来覆去的东西迫不及待从我喉咙里涌了出来。   一片焦黄碧绿的玩意,顺着雨风飘飘扬扬地坠下了山谷。   酸气熏天……   “哎呀呀,再见……”身边的人道了个别,赶紧溜了。   等我将胃里的东西吐净,再抬起头时墨九已经走远。淡白色的背影悠然自得地混在漫天的雨丝中,青山薄雾美男子,说不尽的写意风流。   我筋疲力尽地问:“胖子,墨九是人吗?”   其实不用问也知道答案,人能将一辆捷达从半山腰瞬移到山巅吗?   胖子没回答,迈着虚浮的步子走到我身边一指山对面:“看,白霖,山对面那座别墅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十万块,我来了。”   这死胖子,刚拖着我在鬼门关绕了一圈居然还想着他的十万。    10、第三章   别墅建在一个村子里,在对面山上看时距离很近,但从那边山下开下来再进村子却用了十多分钟。   村子很荒凉,进村的土道几乎已被杂草完全覆盖。房屋式样都差不多,多是90年代建的那种老旧红砖房,有的房子外墙上还长满了藤蔓。房子中间零零星星地立着几根东倒西歪的电线杆。   沿着土路往里开,没多久就看到路边停着一辆白色丰田霸道。一个老大爷手持蒲扇坐在车边的石桌旁,石桌上放着一个锡茶壶和一个玻璃杯子。   胖子停住车,探出头问他:“大爷,吴老板家的别墅怎么走?”   “去那没车道,得走过去。”   “那村里有没有饭店?”胖子又问。   大爷用蒲扇指了指旁边的小楼:“就这,吃饭住宿卖零食。”   胖子回头对我道:“下车,先吃饭。”   这家饭店很小,红砖外墙,大门两侧挂着两串红辣椒。招牌是一块木板,钉在门口的橙子树上,上面用斑驳的黄油漆写着“胡家餐馆”。店里只有三张桌子,所有桌上都摆着一个竹匾,竹匾里装着晾晒的土豆干。店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他给我和胖子搬来一张矮小的竹桌,然后给我们一人煮了一碗鸡蛋面。   胖子一边吃饭一边和店主人闲谈。店主人说年轻人都打工去了,村里只剩几个行动不便老人,他也是农忙时才回家帮老父亲的忙。聊了一会儿,胖子扯到了吴老板的别墅,问店主人那别墅有没有奇怪的地方。店主人说吴老板是村里出去的人,因为“吴”是异姓,吴老板同村里人不怎么亲厚,所以没人去他的别墅参观过。要不是前阵子别墅里死了个人,平时谁也不会聊起那,在大家眼里那就是所普通房子。   胖子放心了,悄悄对我说:“没危险,十万块轻松到手。”   吃完饭我们就沿店主人指的方向,踩着支离破碎的田埂到了村子最东边的吴家别墅。看到别墅的第一眼我很失望,别墅很大,外形四四方方。房子的正面不宽,但是很长,像一个长方体。屋顶四周盖着一圈镀金琉璃瓦,墙上则贴着小块小块的白色瓷砖。窗框上刷满了金黄涂料,窗户上镶着深蓝色磨砂玻璃。朱红仿古大铁门,门上挂着几个铜钉。门前院子里种着几排整齐的松树和绿油油的万年青,空地上则铺着硬邦邦的水泥,院子四周用铁栅栏围着。   总的来说,这房子一点美感都没有,俗不可耐,充满了铜臭味,白白浪费了周围的青山秀水。   院门口挂着大锁,但胖子的拿着钥匙刚刚碰到门门锁就自己掉了下来,原来锁已经锈烂了。   再往里走,推开别墅的大门,一幅幅色彩斑斓的壁画跳入了眼帘。那些壁画的内容十分奇怪,用的是油画的技法,很写实,但讲的都是东方故事。有人死后在仙童的迎接下羽化登仙,有一群人在行祭拜大礼,有老翁驾鹤西去……   据吴富商说,他请了个画师帮他在别墅里画几十幅壁画。到完工时间他去验收成果,没想到推开门一看,他为自己日后准备的楠木棺材放在大厅中央,画师躺在里面早已经断了气。屋角四周还放着四盏熄灭了的长眠灯。   结合壁画的内容和长眠灯来开,那画师分明是把大厅布置成了一间墓室。吴富商吓得屁滚尿流,报了警。JC来了之后也没查出个所以然,一致认定是服毒自杀。   虽然胖子说这房子很干净,但墙上这些画看上去实在奇怪,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我仰着头正看得冷汗直冒,脚下突然踩到了什么,余光一瞥竟然是一盏长明灯,灯油洒了一地。   因为没提防,再联想起发生在房子里的诡异故事,身体本能地一哆嗦,兀地失了平衡朝后面倒去。慌乱中双手在旁边一抓,抓住了一双温暖的手才不至于摔倒。   定住身体扭头一瞧,看到了一张笑脸。很灿烂的笑脸,让人看着都不由自主想跟着一起笑,这个阳光的笑脸属于一个年轻的男人。   一件黑白格子衬衫,墨黑色的牛仔裤。清秀的脸颊上挂着一副金色边框眼镜,一双笑得弯弯的眼睛,一头柔软的酒红色碎发。   我愣了愣,胸口随即被惊喜淹没:“田野。”   田野,我的前男友,N大美术学院油画系学生。早我两年毕业,分手后我们就断了联系。   他笑着将我搀了起来:“白霖,好久不见。”   和三年前初见时一样,我的脸腾地一烫:“你怎么会在这?”   “画画,吴老板觉得上一位画师的壁画创意不错,雇我继续完成它们,顺便让我接待访客。你呢,来这干嘛?”   这么诡异的画,吴富商竟然觉得创意不错?还雇人继续画?真是奇特的审美。   田野有一双非常好看的茶色眼睛,眼眸犹如秋水一般清澈见底,丝毫藏不住眼里的情绪。这样的视线认认真真落在我脸上,让我很开心,又有些不好意思,只得将眼光转到那些壁画上。   “我来工作,嗯,就是研究生物磁场啊什么的。”头一次觉得介绍自己的工作是件很难的事情。   他笑:“这工作倒新鲜,记得你以前就说要做份有意思的工作。”   这时旁边的胖子轻咳一声:“白霖,符。”   气氛陡然变得尴尬起来,我应了一声,从背包里掏出一沓黄黄的鬼画符递给胖子,根本不敢细细揣摩田野的表情。   “你先忙,我去调颜料,一会儿再聊。”田野说。   我点点头,看着他转身进了大厅旁的房间。模特一样的背影高高瘦瘦,十分帅气。以前我就特喜欢拥着他结实的后背,现在依然有跑过去拥住他的冲动。   “白霖,你朋友?”胖子望着田野的离开的方向,压低了声音问。   “是啊。”   “瞧你那花痴样,他没咱们易先生帅。”   听他的语调怪里怪气,我冷笑一声:“人怎么能跟妖怪比,他比你帅就行。”   “嘁。”胖子一撇嘴,“吴老板没说有人招呼我们,你的朋友别是贼。”   “人家当然要找人看着我们。田野是画家。”   “你能做我秦大师的助手,你的画家朋友为嘛不能做贼?还研究磁场,虚荣。”胖子一脸鄙夷。   我白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除灵从二楼开始,胖子身穿黄色道袍,一手拿铃铛,一手扔纸钱,口里念着不知所谓的经文走在前面。我一手拿着一炷香,一手拿着DV跟在胖子身后录像,以便拿回去做领报酬的凭证。   到了田野的画室门前,胖子抬起脚正想敲门,门忽然开了。田野拉着门把,对还抬着脚的胖子做了个请的手势。   胖子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地走进去,从布袋里狠狠地掏了两把纸钱往屋里一洒,又掏出十几张驱邪符贴得到处都是,然后回头不怀好意地喊:“白霖,杵在外面做什么,进来熏安魂烟,做一行就要爱一行嘛。”   死胖子,不就说田野比他帅,用得着这么小气,真是心眼比针尖还小。我只好缩着脖子溜进去,在胖子的指示下用香左熏熏,右熏熏,脸烫得几乎能烙饼。   田野倚在门口抱着双臂只是笑,酒红色的头发在冷白的灯光的照耀下闪着暗红的光。   将所谓的除灵仪式进行完,我和胖子在二楼挑了两间带床的房间做休息的地方。房子里除了家用电器,其他家居物品什么都有,有一间屋子是专门存放棉被和被套的。被套的式样都很难看,大红大紫,有仙鹤图案的,有寿字图案的。   我好不容易翻出一套还算入眼的仙鹤花纹被套,抱着被子正想回房间,胖子劈手将被套夺了去,递给我一套纯白被套。   “用这个,其他都是吴老板给自己预留的老被。”   我不解:“什么是老被?”   “就是陪葬的被子。”   我吸了口冷气,这吴老板真是个怪人,不仅提前预备好棺材,连陪葬的被子都备了一屋子。   胖子又道:“我有朋友在附近镇上,好不容易来一次我得陪他们搓两圈。你自己铺好床就睡,村里黑,别出去乱跑。”   “白天没吓够,还要开夜车?”我真服了他。   胖子头一仰,做大义凌然状:“宁愿吓死,也不闷死。”   我默然。    11、第四章   胖子走后没多久,有人敲门,打开,田野笑吟吟地站在门口:“你的同事怎么把你一个人留这?”   我笑了笑:“同事而已,他没有义务照顾我。”   见他站着没动,我往边上让了一步:“进来。”   他走进屋,带进一缕淡淡的香味,像太阳下青草的味道。   “想吃薯片吗?”我打开胖子的包,先翻出一些符啊,八卦镜啊什么的,然后才找到包袱最下面的零食。   田野站在我身边,好奇地看着那些东西:“你是学哲学的无神论者,怎么做道姑了?”   我没回答,挑出一包薯片塞给他,反问:“你不是想做大画家,为什么会帮吴老板画那种画?”   他自嘲地叹了口气:“自由和钱财不能兼得。”   我站起身:“我的理由和你差不多,肚皮和面子不能兼得。”   他轻笑出声,无奈的表情,笑容却灿烂如春天的阳光。落进人眼里,心情也跟着阳光灿烂起来。   但客套话说完,一时也没什么可以谈的,两人互相对视,笑而不语。毕竟分手两年,曾经亲密无比的我们也生分了。   “你还记得我爱吃海苔味薯片。” 不知过了多久,他低头望着手里的薯片再次开口。额头上几缕红发软软地垂下,扫在他眼帘边上,像极了柔软暗红的紫藤嫩叶。   “那你呢,记得我的事吗?”不假思索的,不合时宜的话脱口而出,当我想收回时已来不及,于是我只得转头将目光对准窗户。   窗外黑成一团,墨汁似的,连月亮都没有,根本不能转移注意力。苦涩的失落感开始挣脱禁锢一波波往上泛,鼻子发酸。   我和他没有谁对不起谁。   大二的时候去南湖玩,他在湖边给人画像。因为觉得他长得好看跟身旁的方怡说了一嘴,方怡就拖着我到他的画摊前,花二十块钱让我坐在他的画摊上,肆无忌惮地打量这个清秀的小帅哥。结果这位田画师用高超的画技将我色咪咪的模样分毫不差地描绘了出来,以至于方怡看到成品就大叫:“呀,白霖怎么是老鼠眼?我家白霖有这么猥琐吗?你会不会画?”   为了补偿我们付的二十元钱,也为了安慰我受伤的心灵。方大小姐死磨硬泡,逼着可怜的田画师答应用油画技法免费给我画一幅肖像画,要画到我满意为止。   后来田画师发现自己做了亏本买卖,因为他从此就被某个刁钻的女顾客缠上了。   接着拖拍,热恋,难舍难分……   我们的恋情同所有的校园爱情一样美好。   直到他毕业后执意留在我上大学的城市,每天背着画夹去公园卖画,再将赚来的钱换成零食送到我手里。气得他老妈一个电话告到我导员那里,扬言导员不管她就要亲自上学校,揍我这个害她儿子吃苦的小祸首。   也许是我脸皮薄,也许是我觉得丢了他以后可以再找,也许是我将对他妈妈的怒火全部转移到他头上……   总之,不听他电话,任他在寝室楼下呆站多少天也不下去,终于有一天他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了。留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像傍晚迷路的小孩一样难过哭泣。天长日久,那种伤心的感觉也淡了去,只在我翻阅旧照片时才会再次泛起。   而两年后,他竟然又出现在我面前,还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缘分真是件奇妙的东西。   “记得。”   听到我的问题,他毫不犹豫地答。   我愣住了。   这当头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手一撑跨上去坐在窗台上,双脚搭在窗外。然后回头,镜片后的眼神清澈得如同一个兴奋孩子:“关灯过来,给你看一样好东西。”   心脏“砰”的一动,明明已经过了这么久,还是对他有感觉吗……   琢磨着,依言关上灯走到窗边。他扶着我的胳膊,将我拉上窗台像他一样坐好,然后一指天上:“白霖,你看。”   我抬起头,不禁惊叹出声:“哇。”   不知何时已雨过天青,数以亿计的繁星像银珠儿似的,密密麻麻地镶嵌在墨蓝色的幕布上。乳白色的银河从头顶低低地掠过,横跨繁星密布的天空,低低地倾泻在天的另一端。 城里的夜空总是灰蒙蒙的,稀稀落落地点缀着几颗无精打采的星星。我从没看过如此美丽的星空,如梦似幻,美得让人窒息。   田野轻声道:“记得我们曾商量,等你毕业就结婚,然后过没羞没臊的小日子。白霖,你说的话我都记得。”   “嗯。”   面对如此美景,多说一个字都是多余,我只知道仰着头呆呆地看着。   “白霖,陪我永远留在这吧,多美。”   “嗯。”   接下来我们俩就这样肩并肩,抬头凝视着寥廓夜空上那无数缕恒古的光线,听着山风轻轻卷过静谧的山林,一句话也没再说。   直到裸||露的双脚在夜露的浸润下变得冰凉,我才发觉已经到了半夜:“很晚了,咱们睡觉吧。”   他笑笑:“好。”   回到屋里,他看看床似乎想说什么,但见我站在房间中央没动弹,还是朝门口走去。   开门的时候,他回过头:“对了,把窗户关上,夜里很凉。有事叫我,我住在楼下画室隔壁。”   “好的。”   答应得虽然痛快,可等他一走,我换好睡衣直接上床睡觉,任窗户大大的开着。能看着这么美的星空入睡,感冒就感冒吧。   许久,大大小小的星星模糊起来,一抹黑影无声无息地走到床边坐下。半晌,他俯□认真地看着我,额前的头发落在我的脸上,微微作痒。   我觉得我很清醒,因为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青草味。但我的手脚却沉甸甸的,丝毫不能动弹。   “白霖……”他轻轻喊。   是田野。   我想回答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喉咙不知被什么东西堵住,根本说不了话。   突然,他压了上来。双手撕开了我单薄的睡衣。滚烫的身子紧紧贴着我摩擦。嘴唇堵住我的唇,灵活的舌尖探入勾引,不留一点余地,让我几乎无法喘息。   身体和大脑因为窘迫而发烫,思维变得混乱……   迷糊中,我只记得他的手指在我的身上任意肆虐。滚烫的嘴唇在我的胸口用力吮吸,留下一串又烫又凉的水痕。还有我剧烈跳动的心脏,以及在周身乱窜无法控制的颤栗。渐渐的,他的动越发粗暴,完全没了平时柔软如春风的温柔,包括他身上那股淡淡的青草香。   像是从水里掉进火里,我的身体阵阵痉挛,在火焰中不断颤抖。   然后有什么坚硬的东西从我最软的地方狠狠地刺了进去,将娇嫩扩张到极致。   我很害怕,身体却无法后退。眼前只剩下他起伏的肩膀和他粗重的呼吸,其余地方茫然一片。   神智慢慢被充实的快意拖入渴望的深渊……   在他烫向我的那一瞬,酥||麻由尾椎蔓延至全身,脚背猛地弓起。   喉咙里不可抑制地流泻出一道婉转的||吟。   突如其来的声音,撕破了迷迷糊糊的幻境。霎时,身上陡然一轻,四肢恢复了知觉。我猛然睁开眼睛,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心脏快得像小鹿乱撞一样,身上的睡衣已被汗水浸透。双腿间黏糊糊的一片,最敏感的地方依旧滚烫地收缩着。   屋里很黑,透过紧闭的窗户仍然可以看到天上的繁星。   原来是个梦,才见到田野没多久就做了与他有关的春||梦,是不是憋太久的缘故?   我笑笑,闭上眼睛正想再睡,忽然一个激灵,睡意全无。   耳边,有一道呼吸声……   那呼吸很急促,就好像刚做完剧烈运动一样。   头皮一麻,心脏冷不丁快了两拍。鼓起勇气,我抖抖地喊:“田野?”   只是那么一瞬,呼吸声消失了。壮起胆子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空荡荡的,屋里仍旧黑得一片混沌。   错觉吧,大概……    12、第五章   一觉醒来喉咙火辣辣的疼,脑袋晕乎乎的,鼻子也不通气。肚子出奇的饿,不断发出咕噜噜的响声。穿好衣服下床,只觉得腿脚发软,使不出半点力气。我想我是感冒了,但翻出白加黑才发现自带的矿泉水已经喝光。这房子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自来水。   没办法,只好把白加黑扔回去,推开窗户发呆。   天气放晴了,早上的阳光暖洋洋的,烘得我的后背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晒了一会儿太阳,鼻子总算通了气。   突然,身后的门被人推开:“早安。”   我回过头,一眼看到田野走进来,手里还拿着一杯热水,笑了笑:“早。”   田野目光闪了闪:“怎么了?没睡好?”   “没有,我好像感冒了。”心虚地接过他手里的水,将头转向窗外看着连绵起伏的高山。   昨晚把他当性幻想对象的事千万不能让他知道,送上门不吃,离开倒惦记,这不假正经吗?还做那么真实的梦,怪不得方怡经常对我说:“白霖,再不破|处你总有一天会从老处|女直接憋成老变|态。”   “我看看……”田野微微皱眉,伸手试了试我额头上的温度,“还好,不烫,是不是晚上睡觉没关窗?”   我随口应道:“关……”   说到一半迟疑了一下,我隐约记得没有关窗来着,可今天早上……   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我把水杯塞到田野手里,掏出手机。一摁接通,里面就传来了凌乱的嘶嘶啦啦电流声,中间夹杂着胖子焦急的声音:“白霖……快离开……画师……死……”   由于杂音太大,我只能隐约听见几个字:“胖子,信号不好,你慢点说。”说完小声问田野,“哪有信号?”   田野抬手指了指门外。于是我一边和胖子说着话一边向门外走:“画师?你说什么?”   “……逃……”在胖子说出最后一个字后,“噗”的一声,一股塑料烧焦的味道传来。   “呀!”我急忙把手机拉远,心里头禁不住一阵肉痛。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早上感冒不说,现在连这个超级抗摔的小基亚都烧了。   “怎么了?”田野跟出来问。   我噘噘嘴:“我手机坏了。”   他拿过去摆弄了几下,递还给我:“买个新的吧,幸好没伤着你。”   烧成这样肯定得换,我收好手机,忽然想起刚才胖子断断续续的话,问:“田野,你认不认识前不久死在屋里的画师?”   “不是前不久,是两年前。”田野抬头盯着天花板上画,有些失神,“不认识,但我了解他。不是需要钱,他不会画这样的画。”   我觉得他说的是他自己的心里话。不过有些安慰说出来反而矫情,再说我现在混成这样,没有安慰他的资本。所以我转移了话题:“我去小卖店买点路上吃的零食,陪我去?”   他低头,笑了笑:“我要工作,你快去快回。”   那辆白色丰田霸道依然停在昨天的地方,那位老大爷也依然拿着蒲扇,坐在石桌旁。桌上依然放着一个锡茶壶和一个玻璃杯。看着大爷头发上那片濡湿的落叶,我心中疑窦顿生,难道从昨天到今天,他一直没动?   琢磨着走进胡家餐馆,店主人正低头翻弄竹匾里的土豆干,听见我进门,连头都没抬,也没打招呼。   我问:“老板,有电话吗?”   店老板懒洋洋地答:“没有,连连下雨,昨晚电话线断了。”   我突然觉得有些奇怪,和昨天的热情截然不同,今天的店主人怎么如此冷淡?   没等我再说什么,店主人反而主动开口:“姑娘,你的同伴呢?”   问这个干什么?我忐忑不安地反问道:“找他有事?”   闻言店主人直起身:“如果他出村就回不来了,进村的路昨晚叫雨泡塌,这两天什么车都进不来。”   我愣。车进不来,岂不意味着我要在这村里呆好几天。想了想,我决定先填饱肚子再去塌方的地方看看,说不定塌方不严重,还能走出去。   找了条板凳坐下:“老板,给我煮碗面。”   没想到店主人站在原地没动弹,眼神越发冷淡:“小店不做死人的生意,粮食金贵,给死人吃太浪费。”   死人?我的怒火忽的一下就窜了上来,但人生地不熟不宜找麻烦,于是我马上站起身往外走。别的不说,就冲店主这糟糕的服务态度,这侮辱顾客的可恶行径,再也不来这了。   出了店门,肚子又咕噜噜叫了一阵,胃里有只调皮的小猫在挠。不吃点东西实在受不了了,还是先回别墅找点吃的吧。   正要迈步,头顶兀地飘来一道话音:“小平凡。”   接着一样东西轻轻落在我头上。   我愣了愣,摸下那东西一瞅,发现是一枚瓜子。刚才在店主人那里受的气一下子又泛了上来,不由怒气冲冲抬头循着声音骂了过去:“墨九,我惹你了?”   墨九坐在二楼阳台的栏杆上,一双长腿在栏杆外轻轻晃悠。长长短短的碎发用橡皮圈松松散散地扎着,歪在左肩。身上还穿着昨天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手里捧着瓜子笑嘻嘻地嗑:“没有,不过我看到你这张脸就想欺负呐。”   不得不说墨九真的很美,和易道的阳刚美不同,墨九安静时像个谪仙,神圣得不可亵渎。一旦嬉笑又如同一只美丽的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上去蓝汪汪的,但眼底又隐隐泛着点点碎碎的金光,深邃而迷人,放佛能把人的魂都勾进去。妖魅,墨九的美叫妖魅,一种只属于男人的千妖百魅。   但这只美丽的男人的性格恶劣透了,让我对他半丝非分之想都没有。就算他昨天救过我和胖子,我也没办法对他和颜悦色。恨恨地将瓜子丢进嘴巴连皮带壳嚼:“懒得跟你计较。”   “哎呀呀,小平凡真小气,接着。”他从阳台后捞起什么东西,抬手砸来。   我眼疾手快抓在手里,发现那是一袋85°全麦吐司,看日期还是今天早上刚出炉的,隔着塑料袋都能闻到喷香的味道。   “送你。”墨九继续慢悠悠地嗑着瓜子。   “谢谢,不用。”我忍着饿,将面包放在身旁的石桌上,迈步朝别墅走去。   走了好远,身后的墨九还在扯着嗓子喊:“小平凡,这几天我住这,有空来找我。”   鬼才来找你,我暗暗骂,同时又咂咂嘴。   瓜子真香啊。   回到别墅,我微微一怔。   田野坐在别墅门口的台阶上,歪着头,认认真真地看着铁栅栏外的黄瓜地,若有所思的样子。感觉到我的目光,他扭头扶着台阶站起身,拍了拍衣裳:“回来了?”   “稍等。”我冲他眨了一下眼,飞快地跑到黄瓜地,钻进了乱糟糟的黄瓜丛。   也不知是谁家的地,乱糟糟没人收拾。地里杂草丛生,搭黄瓜藤的竹竿歪歪斜斜地插着。地上和竹竿中间到处都挂着青青黄黄的黄瓜,大概是没施肥的缘故,黄瓜都长得小小的。   我摘了几个青翠的黄瓜,飞奔回到别墅,挑出一个大的递给他。   “不怕人逮着……”他接过我手里的黄瓜,凑到鼻子边深深地嗅了嗅,陶醉地闭上眼睛,嘴角轻轻一扬,“思念已久的清新味道。”   学画画的人偶尔艺术起来真让人受不了,我这个大俗人拿起一个黄瓜在身上蹭了蹭,咔嚓就是一口:“无公害蔬菜好甜。”   他睁开眼睛,一脸认真看着我:“饿了吗?”   毫不掩饰地点点头:“相当饿。”   他的眼梢微微弯起:“我给你做饭去。”    13、第六章   别墅的饭厅和厨房相连,饭厅面积不大,装修得也很简单。就铺了一层木地板,窗边摆着一张原木四角木桌,两张板凳。   田野带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了一会儿,将两样精致的小菜端了出来。蒜薹炒腊肉,红椒猪耳朵。   “好香……”饥肠辘辘的我咽了一口口水。   厨房里的田野应声道:“菜在镇上买的,全部无公害。”   诱人的味道拼命地往鼻子钻,馋得我口水直流。见他还在忙着熬汤,我拿起筷子飞快朝腊肉夹去。   就在那时,一只漆黑的手从桌子下伸了出来,赶在我的筷子前,抓起我看上的那块热腾腾的腊肉,又迅速缩了回去。   我愣了愣,腾地一下从板凳上跳起,后退好几步:“田野,田野……”   “怎么了?”他拿着汤勺冲出来。   我抓住他的胳膊,指着饭桌:“桌子底下伸出一只黑手,偷偷偷偷肉吃。”   “桌子底下?”田野弯下腰看了看,“什么都没有啊?”   桌子下空荡荡的,一览无余,不用弯腰也能看清楚。   我脑门上还挂着冷汗:“刚才真的有一只手。”   田野轻声一笑:“饿迷糊了吧,吃饭。”   也许真是饿迷糊后的错觉……   “坐。”田野替我拉开凳子,又盛好饭放在我面前。   心里涌动起一阵暖洋洋的感动。   毕业后冒着风雪到处求职碰壁,整天数包里可怜的钢镚,在易道堂天天吃馒头,刚才还被墨九欺负。这一年吃的苦不计其数,好久没被人这么用心呵护过了。   拿起筷子正要吃,田野突然单膝跪地,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束白玫瑰捧到我眼下:“Je remercie Dieu de m'avoir fait te rencontré, Je vous aimerai pour toujours.”(法:感谢上帝让你我相遇,我会永远爱你。)   久违的田野式示爱,我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呆呆地接过那束玫瑰。洁白无瑕的花瓣,绿叶上还带着晶莹的水珠儿,只是没有半点香味。   很少见到没有香味的玫瑰,捧在手里,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白霖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他抬着头,轻声问。   我笑笑:“你问。”   那双茶色眼睛一眨不眨望着我,眼里映着我手中白玫瑰的影子,干净得不加掩饰。   “我们的婚约,还算数吗?”他郑重道。   有些事还是趁早说清楚的好,我抿抿嘴:“田野,上大学的时候我不懂事。”   他的嘴唇微微一白,半天,又才低声道:“那现在呢?”   侧过脸避开他的眼神:“现在,不知道。不过如果这次不是碰巧遇上,我不会找你,你也不会找我啊。所以,对不起。”   沉默,沉默,无边的沉默……   “是么,”良久,他轻声一笑,“不过咱们还能重新开始,不是吗?”然后开心地笑了起来,站起身将桌子对面的条凳搬到我旁边挨着我坐下,拿起筷子替我夹了筷猪耳朵:“吃饭吃饭。”   尴尬的气氛因他的笑容一下子烟消云散,我松了一口气,将白玫瑰放到一边,拿起筷子夹起金黄的猪耳朵塞进嘴里。   嚼了两下,差点没吐出来。   身旁的田野吃得津津有味:“我的手艺有进步吧,记得第一次给你做饭的时候把蒜薹炒糊了。”   我没回答,捏着拳头慢慢嚼,以防自己扛不住呕吐。   也不知道他怎么炒的,本该脆嫩无比的猪耳朵软绵绵的,毫无嚼头,像一团没有纤维的卫生纸。而且没有半点盐味,还隐隐发酸发臭,像极了那种肉放久了的所产生的特有酸臭。   “不好吃?”看见我的反常,田野奇怪地问。   我点点头,一咬牙将猪耳朵咽了下去,问:“炒猪耳朵的时候你是不是把醋当酱油了?”   他皱皱眉,夹起一块猪耳朵送进嘴里,慢慢嚼了几口疑惑地咽了下去:“挺好吃的,再尝尝?”   “不用,猪耳朵你自己吃吧。”在心中鄙视着他的厨艺,我将筷子伸向那盘腊肉。   夹起肉放在嘴里才嚼了嚼,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这哪是腊肉,分明是一块硬邦邦的发霉木头。嚼不烂不说,还全是冷冰冰的绿霉臭味,就好像一间关了许久的潮湿房间突然打开时涌出来的味道。   田野是黑暗料理界的人吗?   为了抑制住呕吐的冲动,我将腊肉吐到地上,按住了太阳穴。   他看了看我,夹起一块腊肉放进嘴里。虽然他没说什么,但从他望向我的不解眼神来看,他对自己的菜非常满意,所以他不明白我为什么觉得菜难吃。   算了,不吃菜了。我鼓起勇气,舀了一勺黄瓜汤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不由长出口气。三样菜就这黄瓜汤是正常的,看来刚才偷黄瓜真是个英明的决定,干脆吃黄瓜汤泡饭吧。   “白霖,吃汤泡饭对胃不好。”   见我舀了好多汤用来泡饭,田野蹙眉。   我嘿嘿一乐:“我感冒了,喜欢吃汤汤水水。”说完使劲扒了一口饭。   一口下去,突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是米饭还是面粉……   饭粒一到嘴里就化成了粉,还泛着浓浓的霉味……   正在极力和自己翻来覆去的胃做斗争,身旁的人放下了筷子,两只眼睛若有所思对着面前那些饭菜:“饭也不好吃吗?抱歉,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高兴,我已经尽力去做了。”   我愣,急忙又扒了几大口饭嚼嚼,伸长脖子用力咽下,然后含着泪花跟他解释:“我没有其他意思,真的是东西不好吃,你别乱想好不好?”   闻言,他有些尴尬,放下筷子就要起身:“很难吃吗?那我再给你另做。”   赶紧拉住他:“黄瓜汤不错,我正好想减肥,吃它刚刚好,你不要和我抢就行。”   “那就好,”坐下,不好意思地笑笑,“对不起,我想多了。   当然想多了,真是个敏感的小画家。我咽了咽口水,努力将嘴里残余的面粉状米饭按进了肚子。猪耳朵和腊肉是绝不想再尝了,米饭也不想再多吃一口,我只能用汤勺舀了黄瓜汤一口一口的慢慢喝。   而田野也挺善解人意,没再劝我吃这这那,只是低头认真地吃饭,一口一口,吃得香喷喷的,看得我的肚子越来越饿。面前摆满了色香俱全但独缺了味的美餐,肚子却饿得发慌,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活生生坦塔罗斯。   突然,一双不属于田野也不属于我的筷子,颤巍巍地从对面伸过来。夹了一块腊肉,又颤巍巍地收了回去。   我怔了怔,顺着筷子猛地抬起头。对面一道黑影一闪而过,只剩空荡荡的一堵白墙,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难道又眼花了?   正想跟身旁埋头吃饭的田野说,一道饱嗝一样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极短的一下,稍纵即逝,却十分清晰:“额……”   我迅速扭头,看向一旁。   旁边依旧空空如已,但厨房的门不知为何,轻轻晃动着。   我站起身,小心翼翼往厨房门那边走去。   “白霖?”田野不解地问。   对他伸出一根手指:“嘘,好像有人……”   “人,谁?”   我没回答,走到厨房门口往里面看了一眼,发现根本没什么黑影。不由松了口,一边回头一边道:“没事,眼花……”   话才说一半,心脏跳得快了一拍,后背冷不丁渗出了冷汗。   “白霖?”田野扭着头轻轻地叫,美丽而清澈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我,眸光犹如红宝石一般艳丽。   牙齿抖了好几下才说出:“田野,你的眼睛,疼吗?”   “眼睛?”他缓缓地闭上眼睛,再睁开。不解的表情依旧,茶色眼眸澄澈若水,“不疼啊。”    14、第七章   我揉揉眼睛,又仔细看了看田野的脸,根本没什么异常,但心中的不安却在疯长:“田野,我怕。”   刚开口,没有任何预兆的,那道打嗝的声音再次响起,从我的头顶飞快地掠过,凄厉地扯碎了屋内的宁静:“额……”   抬起头一看,天花板上只有一盏孤零零的白炽灯,除此之外还是什么都没有。   “田野你听见没?”我扭头问田野。   “听见什么?”他微微一笑,“白霖,别自己吓自己。”   像是存心要驳斥他,那声音再次响起,这次从他坐的方向传来,异常清晰:“额……”   我急得直跺脚:“你听见没,就是这声音。”   他低头不语。   见他这副模样,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你能听到,是不是?你故意装听不见,是不是?”   仍然低着头,眉头微微蹙起:“没听见,我没听见。”   “额……”又一道打嗝声响起,从我的后脑勺慢慢旋过。   “闭嘴。”他忽然低低地骂了一声,抬手将手上的筷子往墙上一掷。淡黄色的木棍在墙上撞了一下,砰的一声弹到房间中央,在地上滴溜溜地转着圈。   “田野,你……”我吓了一跳,试探着叫了他一声。   话还没说完,心脏猛地一缩。不知什么时候,屋里多了一个人。那男人蹲在饭桌下,双手拿着一块小小的腊肉细细地啃着,放佛那块腊肉是什么珍贵的佳肴。他身体庞大,宽大的后背几乎快超桌子的遮盖范围。棕色的皮夹克上沾满了黄泥,头发油汪汪的结成一缕一缕,鸟窝似的一大蓬。   忽然,像是感觉到什么。他转过头,用一双没有黑色瞳孔的白色眼珠直勾勾地看着我,喉咙里发出一声压抑的:“额……”   我惊退了一步,然后冲过去,拉起呆坐在桌边的田野就往外跑,仓皇不已。   “白霖,怎么了?”身后的田野问。声音很轻,温和得恍若三月春风。   没有回答他,也没有质问他。   虽然明白他在撒谎,明明听见那奇怪的声音却说没听见,但此刻离开饭厅才是最要紧的事。   几步冲进大厅,迅速跑到门边上,抓住门把手还没推,胃兀地一阵抽疼。   “啊!”我忍不住尖叫一声,扶住了门板。   大概是见我脸色突变,田野有些慌乱,手足无措地拍着我的背:“不舒服?”   我正想回答,疼痛忽然更加剧烈。放佛有一只手揪住我的胃使劲一拧,墨汁似的苦涩液体柱子般从我喉咙里直喷了出来,哗啦一下流淌在地。   “白霖……”田野急了,“疼吗?”   不光他惊慌失措,我自己也几乎灵魂出窍,从我胃里出来的液体真的是墨汁一样的颜色,泛着浓浓的酸腐味,里面依稀可以看见刚才吃的黄瓜片。   “怎么办?我给你倒水。”   “呕……”   回答他的还是一口墨汁样的液体,然后一口接一口……   直到吐得胃里半点东西不剩,胃痛才稍稍缓解。但脑袋快要裂开似的抽痛,身体软绵绵没有半丝力气,手脚重得抬不起来,我简直快要晕厥。   田野将半死的我抱进他的房间放在床上,又跑去倒水给我漱口。   好半天,我才觉得自己重新学会了喘气,挣扎着爬起身,背靠床头大口大口地呼吸。   田野端着一碗热呼呼的东西走进来:“白霖,你需要吃点东西。”   他坐到床边,把碗凑到我嘴巴边。   知道他的厨艺糟糕,但吐完黑水后饥饿的感觉像刮骨钢刀一样,不断刺激着我的胃。我真的好饿好饿,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一口。   有点意外,这碗东西是甜的,味道正常,很香,很像牛奶曲奇饼干。再喝一口,我肯定这是牛奶曲奇饼干泡水,因为里面还有没被水泡开的饼干渣呢。   从没觉得饼干这么好吃,主动夺过碗,我呼噜噜把饼干糊糊喝了个精光。空洞洞的胃里有了东西,立刻变得温暖而润贴,全身每个毛孔都张开了。   我把碗还给他:“还有吗?”   “没了。”   “我包里有饼干,你再给我泡碗吧。”   也不知是他床上鲜红的华丽仙鹤图案被面晃的,还是因为害羞,他的脸上飞起了一片红霞:“这就是你包里的饼干。”   我怔了怔,揭开被子就要下床:“谢谢。”   同时暗暗埋怨自己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要是早知道此行会遇到田野这个“厨神”,我绝不只带曲奇饼干,一定带上几大箱方便面。   他拦住我:“睡会吧,你病得很严重。”   现在哪里睡得着,我边答边穿拖鞋:“不睡,你不觉得这房子不对劲吗?”   他叹了口气,将一只冰凉的手放在我的额头:“白霖,你病了,睡一会儿。”   一股凉飕飕的气从我的眉心钻了进去,瞬间淹没了疼痛,也让我的眼皮止不住地打起了架。   他低声哄道:“睡吧,我再去给你找点吃的。”   眼皮终于完全合拢。   这一觉睡得极不安稳,梦中一片黑暗。我站在黑暗中间,右边的风冰冻刺骨,左边的风炎热灼人。我像没头苍蝇一样不停地转着圈,想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可不管我怎么转,右边的风依然很冷,左边的风依然很热,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在冰与火的煎熬下努力抬起了眼皮。   但噩梦仍在继续,身体灌了铅似的丝毫不能动弹。朦胧中窗外已经一片漆黑,床头的台灯亮着,一个不着|寸缕的男人伏在我身上,正款款地摆动腰肢,将他的坚硬不断刺|入我的身体。   感觉到我的视线,他缓缓地抬起头,唇角微勾。精致的五官被柔黄的灯光映得如雕刻一样精致,一双鲜红的眸子,鲜艳的血液一般剔透妖娆。   他没带眼镜,他不是田野;他是田野……   “你是……”   他用更剧烈的动作封住了我的话,意识在不断撞向他的时候支离破碎,身体陌生得不像自己的。视线越来越模糊,然后变成一片空白。耳边只剩下田野的声音,他粗重的喘息,他一次又一次的撞击。   我想,我会死在他身体下……   再次从噩梦中醒来,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汗,窗外依旧一种空落落的黑。胃里火烧火燎般难受,这是一种莫名的,难以忍耐的饥饿感,它让我疯狂地渴望着食物,完全将刚才那个诡异的梦抛在脑后。也让我咬紧牙关,翻身下床,迈着虚浮的步子朝厨房走去。   饭厅里一片黑暗,厨房门敞开着一巴掌大的缝,淡黄色的光柱从门内溢出来,安静而祥和。透过门缝,可以看见田野带着围裙,拿着汤勺调汤的身影。   我扶着墙走过去,正要推门,头皮忽然一麻,手僵在了半空。   就在田野手边的菜板上,几条蚯蚓和几只白嫩嫩的虫子正激烈地扭动着身躯,另外还有几只其他品种的活虫子。片刻田野放下汤勺拿起刀,捉住一只想逃跑的黑漆漆甲壳虫,手起刀落,麻利地将甲壳虫剁成了稀泥。然后又依次抓过其他虫子剁成了稀泥。最后用菜刀铲起这堆虫泥,扔进了开得翻来覆去的汤锅。   整个过程他眼里的神情极其安静,就跟往常一样,好象刚刚他剁的不是虫子,而是牛羊肉什么的。我看着他盛了一碗黑油油的虫子汤,端着朝门走来。立刻撒腿跑出饭厅,躲进了旁边的房间。   “白霖,我给你熬了碗感冒药……白霖?”   见他发现我不在屋子里,躲在门后的我几乎是拔腿就往外面冲,酸涩的感觉堵住了喉咙。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曾经的爱人要这么整我。   两场真真假假的梦,房子里莫名其妙的饱嗝声,桌子下的男人,田野的催眠术,还有田野想让我喝的虫子汤……   太多疑问来不及多想,我只知道这事一定跟田野有关,我必须离开这。   踩着软绵绵的地面冲到门外,田野已发现了我的踪影。   “白霖,别走。”   我没理会他,头也不回地往外跑,冲出大门时,他突然提高了声调央求:“白霖,求你!”   忍不住停下脚步扭过头,借着昏暗的星光看到他暗红的身影呆呆地立在别墅门口,茕茕孑立的感觉,心尖突然软了一下。正想责问他,眼光突然瞥到他手上的碗,怒火猛地涌上心头,咬咬牙深一脚浅一脚地朝村子的方向走去。    15、第八章   一直住在城里,在我的印象里黑夜是模糊的。不管是夜半三更还是黎明前夕,通天都弥漫着模糊的光,就算在没有路灯的地方也能看清周围的环境。但这个村里没有路灯,夜晚黑得像一汪墨池,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我只能靠淡淡的几点星光辨别方向,小心翼翼地走在狭窄的田埂上。   可夜实在太黑了,我的脚又发虚发软,几乎不听我使唤。走了没多远,脚下被土坷垃一绊,虽然竭力稳住身体,但左脚脚踝处一阵火烧火燎的痛。像被浇了水泥似的,脚脖子很快就硬得动不了。   “哎呦。”我尖叫一声,低头瞬间眼泪扑哧哧就掉下来了,止也止不住。   脚疼还能忍,但我真的好饿,头又晕又痛,比晕车还难受。身体一阵热一阵凉,后背呼呼冒着冷汗。视线也模模糊糊的,有许多亮晶晶的小星星在我眼前飞。   尽管很难受,还是得往前面走。想着变得怪异的田野和这两天的事,也许还有些其他事,我一边掉着眼泪一边一瘸一拐地往前挪。可村子真远啊,挪了半天还没看见人家,四周只是一片无穷无尽的黑暗。   终于,前面出现了一点昏黄的亮光。心中一阵狂喜,一激动右脚踏空,一个狗趴摔倒在地。然后疼得半天没喘过气,咬着牙坐起身,我听见一些低低的抽泣声从我的鼻子里响了出来。   好难受,我真的好难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一样。动不了了,看见光亮我也动不了了。   朦胧中,那点昏黄的亮光渐渐变大,平稳地朝我的方向移来。   我坐在原地没动弹,舌头本能将唇边带着咸味的泪珠儿卷了进去,哭泣声不由自主地慢慢停止了。   不一会儿,亮光后多了一抹人影。人影慢慢靠近,到我十步远的距离时,我终于看清了来人。   是墨九,他左手拿着一把式样古老的鲜红油纸伞,右手挑着一盏古装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灯笼,灯笼上描着精致的牡丹。彩色的火光将他俊美的面颊染上了一层妖异的色彩:“小平凡,”笑盈盈地看着我,“黑灯瞎火,怎么一个人坐在这?”   鼻子一酸,但嘴上仍不服软:“看星星喽,深更半夜你打这种伞,拎这种灯笼冒充游魂,想吓死个人啊?”   “不是冒充游魂,是在找游魂。你慢慢欣赏星星,我走了。”说着转身就走。   这时哪顾得上脸面,不知从哪来的力气。我从地上跃起就追,却不想右脚软得根本站不住。身体猛地朝前面扑去,双手眼疾手快地挂上了他的脖子,面颊贴着他坚硬的后背。   一股淡淡的香味在鼻尖旁萦绕开,是墨九身上的香味。   “哎呀呀……”他轻轻感叹一声,却什么也没说,也没动。   单脚蹦跳着站直身体,手仍搂着他的脖子:“墨九,能不能带我进村子?”   “哦。”墨九没有回头,“你能给我什么报酬?”   “你……”想央求,话到嘴边就变了,“五块钱够不够?”   他轻声一笑:“不够。”   “那十块,没多远。”见他还不答应急忙加价,“十五。”   他微微偏头,余光瞥着我:“真穷,不如你拿你的一样东西换。”   “什么东西?”   “还没想好,想好再说,怎么样?”   看过很多寓言的我有一种认识,精怪同人之间的交易大都是另有目的的。虽然我不知道墨九是不是精怪,但跟他交易我不得不提高警惕:“先说好,不许敲竹杠。”   他一口保证:“不敲竹杠。”   “好。”   “这就对了,”说完他蹲□,“拿着伞和灯笼,切记,伞一定要顶在头上。”   我一怔:“干什么?”   “背你,上来。”   又惊又喜,接过伞和灯笼趴到他背上。他托着我的臀部站起身,却没动,而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唉,后悔……”   我不解:“怎么了?”   他扑哧一笑,抬脚走了起来:“忘了小平凡很重。”   肚子饿的时候脾气也不好,我立刻有仇报仇,双腿使劲一夹:“驾。”   他朗笑出声,侧头瞥了我一眼:“不能大度点么,小平凡?”   “不能绅士点么,墨九?”我反问。   “知足吧,不是绅士,怎么肯背一头小白猪?”   “你,你才是猪。”   “说点更有技术含量的话。”   “驾驾驾驾。”   “没创意。”   “吁——”   “还是没创意。”   “等我进村吃饱再和你吵,我头晕,没力气。”   “真可怜,下午我吃的烧鸡,现在还饱着。”   “墨九,你是禽兽。”   “哎呀呀,你才发现?”   “大禽兽,”还要继续吵,忽然看见了不远处的村子。村子里一丝光亮都没有,只有几栋黑压压的房子。觉察到不对劲,我小声道,“村里好黑,人都到哪去了?”   “本来就没人。”墨九笑笑。   听到这话,我本应该疑惑,可我的头已经晕得没有任何多余的精力去想其他事了。即使是看到胡家餐馆门口石桌旁边,那个奇怪的老大爷依然拿着蒲扇,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我也没觉得奇怪。   背着我走到胡家餐馆门口,墨九毫不迟疑推门就进。餐馆里也黑漆漆的,店主人不知到在不在。墨九没喊人,径直从楼梯上了二楼,进了一间房。打开电灯,墨九将我放到床边坐下,从我手里拿走灯笼和伞放到墙边。   这间房间一看就是典型的旅馆房,屋里只有一张木床。床边摆着一个床头柜,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烟灰缸,还有一个大汤煲。汤煲上盖着盘子,汤煲旁放着一个碗。因为饥饿,我的鼻子变得特灵,隔着盘子闻到了汤煲中的散发出来的米香。   我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眼睛直直地盯着汤煲:“墨九,汤煲里是什么啊?”   他笑笑:“粥。”   “可不可以……”   话未说完,他一口回绝:“不可以,我的夜……”   有人说饿坏了人会变成野兽,我已经饿得发慌了,全身的血液都像疯狂的野兽一样熊熊燃烧。没等他说完话,我掀掉汤煲上的盘子,端起汤煲憋住气大口大口地倒了起来。倒得脸上身上全是粥,也没去管,只管着一口一口朝嘴里吞。很香很稠的白米粥,粥里放了糖和牛奶,还有葡萄干,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好吃。   一口气喝了半煲,我停了一下,一边嚼葡萄干一边吸气。   墨九坐到我身边,眼角微微弯起,似笑非笑:“在这个世界呆了两个晚上还能抢别人东西吃,小平凡,你真命大呢。”   吞咽的间隙,不解地问:“这个世界?”   “你差点就没命了呢,小平凡,”突然抬手拈住我的的下巴,将脸凑过来:“知道你们老板接了什么活么?”   肚子里有了东西,身体因此恢复了点力气。摇摇头,顺势将下巴从他手里挣脱。   墨九不以为意,脸上的笑意越欢:“不过你的命真大,竟能熬过两晚。看样子那东西不想杀你,但是,他不想也做不到啊。”   “嘣”,窗户忽然发出一声闷响,像是有人正从窗外敲打着玻璃。转头看去,只看到被碎花窗帘挡得严严实实的窗户。这里可是二楼啊,谁会爬到二楼来敲玻璃?   “来得真快,”墨九自言自语地站起身走过去,随手拿起墙边的红伞撑开,卡在窗户中间。他手持伞柄扭头对我道,“你时间不多了。”   话音刚落,窗外又传来一声:“嘣。”   紧接着又是一声:“嘣。”   然后一声接一声,像雨点一样,越来越急:“嘣,嘣,嘣,嘣……”   意识到马上就要发生些什么,我三下五除二,咕噜咕噜,将一大碗粥像喝水一样喝了个干干净净,还伸出舌头舔了舔汤煲底。   见我放下汤煲,墨九笑了笑:“好喝吗?”   我点点头。   “咔啦……”玻璃破碎的声音凄厉地传来。   真奇怪,在我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时候,不管是见到田野诡异的动作,还是身处墨黑的野外,我都一点也不害怕,心中更多是因烦躁而引起的愤怒。但当我的胃里装满了暖融融的白米粥,温暖的血液重新开始流动的时候,恐惧的幽灵竟悄然无息地窜上心头。心脏突地乱跳。   “墨九,是什么东西?”我听到我的声音有些抖。   他看着我,笑意盎然:“来杀你的东西。你是等死,还是搏一搏?”    16、第九章   “哗啦……”他话音刚落,窗外传来了玻璃稀里哗啦落地的声音。   我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现在相信墨九似乎是最明智的选择,飞快地答:“当然不能等死。”   “那听好,枕头下有一张纸,快找。”   很好找,我翻开枕头就找到了。一张黄纸,叠成一个三角型的形状。   墨九叮嘱道:“拎着墙角的灯笼回别墅去,找到主卧。主卧的枕头下面有另一张纸,你把两张纸换过来,然后将原先的纸毁掉。记住,要瞒着里面的人。”就在他说话的时候,油纸伞和窗户的左下角交接处,一团油汪汪的头发冒了出来,然后是一个男人的头。   我认得男人的脸,他是今天白天在别墅饭厅桌子下面蹲着的那个男人。此刻他像挤牙膏一样,将自己从那个小小的缝隙里挤了出来。先是脖子,然后是肩膀,转眼已经露出半个身体,那么硬梆梆地横杵在窗户上,一身的泥土随着他的动作扑扑往下落。眼睛因为没有黑眼珠,看上去像是眼也不眨地盯着我。   “愣着做什么,快拿灯笼。”耳边赫然响起墨九的一声低喝。   我回过神:“我不回别墅。”   如果说先前发生的事叫诡异,那么现在这个正努力想挤到屋里来的男人则叫凶恶。凶恶的根源肯定来自那栋别墅,我才不想回去呢。   “若是想活,必须回去。”墨九道。   莫名一阵恼怒。   扭头愤恨地望向他:“不去……”   “不去就等死。”断然截住我的话,墨九直直地看着我。突然发觉,墨九严肃起来的时候,他的眼光只有一种颜色,碧蓝。那颜色极冷,一种渗入骨髓的冷。   抿抿嘴,眼里腾起了一缕雾气:“不敢去。”   “不去你会死。”语气兀地软了下来,碧蓝的眼眸里重新泛起了点点金光。他放开伞柄,转身,竟然走了出去,还带上了门。将我和那个已经钻进一半身体的男人留在一间屋子里。   愣了愣,我猛地从床上蹦起,捡起墙角的灯笼,一蹦一跳地追了出去:“墨九,等等我。”   拉开门,令人窒息的黑暗像洪水一样铺天盖地淹没过来。伸手一挡,那黑暗却像冷飕飕的凉风从我身上轻轻地掠过。感觉不到异常,慢慢地睁开眼睛,我发现手中那盏牡丹花图案灯笼竟然自己燃了起来,幽蓝色的小火焰在灯芯上左摇右晃,坚强地跳跃着。举着灯笼朝四周看,身后的房间不见了,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入目之处全是毫不通透的黑。   正没头没脑地寻路,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阵阵抽泣的声音,呼吸立刻就收紧了。这是我在黑暗中唯一听到的声响,尽管害怕得不行,我还是瘸着腿往前走了几步,将灯笼往前凑了凑。   借着昏暗的火光我又看见了别墅模糊的外壳,还有坐在门口台阶上的田野。他低着头,十指插在暗红色的头间,肩膀不断向上耸起。感觉到面前的动静,他缓缓抬起头,那双茶色的眸子透过凌乱的发丝泪眼婆娑地看着我,一张脸在火光的映照下隐隐泛着铁青色的白。   踌躇片刻,他吸吸鼻子,泪痕未干的脸上绽开了一如既往灿烂的笑:“白霖,你回来了。”   熟悉的面容,熟悉的微笑,此刻却让人无端地害怕。   往后退了一步:“你想干什么?”   眼眸中的笑容顿时一凝,随后他跳起身,冲过来狠狠地将我拥入怀抱。   突如其来的举动,碰到了肿胀的脚踝,灯笼也滚落在地,火光骤然熄灭。我吃痛地吸了一口气,正想抬手推开他,耳边响起他轻轻的话音:“不能没有你,别丢下我……”   熟悉的怀抱和气味,还有几年前迷恋到难以自拔的温柔。   “田野,脚疼。”我轻声道。   主卧的台灯很暗,时不时还闪一下。窗外依然黑糊糊的一片,连星光都被黑暗吞噬了。   田野坐在我身边,小心翼翼地用热毛巾帮我敷肿得发紫的脚脖子。热腾腾水气缓缓上升,缠着他柔软的头发,丝丝缕缕在眉梢处氤氲成一片。灯光里,俊俏的脸颊被黑暗与光线勾勒得像尊精致的玉雕。   但脚脖子终究还是越肿越高,没个十天半月消不了了。   田野叹了一口气:“大晚上出去跑什么,多危险。”   “你说我跑什么?”我白了他一眼。   眼睛盯着我肿胀的脚踝,温暖的指尖轻轻地替我按摩,若有所思:“你看到了什么?”   “所有,”加重了语气,“特别是虫子汤。”   他抬眼看了看我:“你会走么?”   点点头:“假如你不说实话,我会。”   一言不发抱着我的脚,片刻,开口:“你信我吗?”   我看着他,没言语。   “我全告诉你。”田野眨了眨眼,慢慢说起了他的事:   那年他因为我的事同家里彻底闹翻,被父母切断了经济来源。这时吴富商找到他,让他画几十幅壁画。为了钱,他接下了这份工作,来到这幢别墅。他想,等赚了钱再回去找我。几个月后,就在所有壁画即将完工的前一天,早上醒来他突然觉得肚子剧痛,想进村买药,出院门时却一头撞在一道墙壁上。这墙壁以铁栅栏为界,环绕院子四周,无形无相,坚硬无比。不管他用什么方法,还是用任何工具,他都无法突破这层墙壁,出不了院子。而且不管他怎样歇斯底里地叫喊,那些路过的行人都听不见,看不见他。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希望看似尽在咫尺,却根本触碰不到。那层透明的东西将他囚禁在这个与现实完全隔绝的院子里,看得到外面的风景,可连栅栏外一棵最普通的小草他也触碰不能。   他以为他会饿死,但几天后厨房里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堆食物,衣柜中多了几件衣服,之后这些东西隔几天就会出现一次。有时房子的某个角落里还会凭空冒出一束花,品种有白玫瑰、百合、菊花……   这些花都没有香气,过几天又会凭空消失,就像院子里的其他东西一样不真实。唯一真实的是日月星辰,雨雪风霜。当快被孤独逼疯的时候,他经常忍不住在风雨里大哭大喊,希望谁能听到他的声音,救他出去……   不知什么时候,院子里多了另一个男人。刚开始看到这人他欣喜若狂,但很快他就失望了。那男人整天躲在阴影中,似乎很怕他的样子,从来不和他说话。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桌子下,怯生生地偷点残羹冷炙。看样子那男人同他一样,一同被困在这个院子里,还变成了没有理智的怪物。   害怕变成和那个男人一样的怪物,也因为希望渐渐湮灭,他选择了绝食自杀。但他惊恐地发现,不管多少天不进食他也不会饿。于是他改成割腕,可第二天一睁眼他仍旧好好地躺在屋子里,手腕完好无损。   即使是死亡,也无法救他离开这个炼狱……   说到这里,田野哽咽了。   而我呆若木鸡。   一个字一个字的绝望,被他颤抖地吐了出来。冰冻了我的血液,凝固了我的心脏。胸腔里空荡荡的,放佛有一把看不见的刀一下一下,挖着我的五脏六肺,支离破碎似的疼。两年孤独的囚禁,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也不清楚这幢房子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我只知道我后悔得肠子发青,在他绝望挣扎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还试着努力忘却他……   “田野……”伸手抚上他的侧脸,却发现他和我都在发抖。   按住我的手背,滚烫的眼泪渗进了手掌和脸颊之间,他突然失声痛哭:“白霖,当你走进别墅的时候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你竟然能看见我,还能跟我说话。不要把我当成怪物,我不是故意给你吃虫子。你吃不了别墅里的东西,除了我平时接的雨水和你自己摘的黄瓜,你什么都不能吃,再饿下去你会走的。我实在找不到你能吃的东西,想起奶奶说以前荒年时可以吃虫子,我这才在院子里挖了几只虫子。我怕极了,又不敢跟你说实话,对不起,不要离开我……”    17、第十章   从没想过总是包容我各种各样小性子的田野,有一天会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嘣嘣嘣……”   一阵急促的声音,突然在这寂静的当口蓦地响起,我下意识越过田野的肩膀循声朝窗户看去。   只见窗户上赫然贴着饭厅男人五官被玻璃挤扁的脸,他瞪着白色的眼珠子,正举着双手激烈地拍打着玻璃。   就在这时台灯忽闪了一下,猛地一亮,随即灯丝啪的一声爆断,屋里一片黑暗。   我的心咯噔一下,压低嗓音:“田野,你说的奇怪男人,在窗外……”   黑暗中田野停止了哭泣,按着我的手没有回答,手掌下的脸颊渐渐滚烫起来。   “嘣嘣嘣嘣嘣……”敲击声仍在继续。   “田野!”忍不住提高声音又叫了一声,“你不是说他怕你吗?怎么赶走他?”   田野猛地抓紧手掌,一把将我扯到他身前。   “你怕吗?”贴着我的耳朵,他轻声问。语调中带着调侃的笑意,陌生到了极点。   猝不及防被他用力扯动,又碰了脚腕,顿时肿胀处火烧火燎,疼痛非常。我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了:“田野,你干什么?”   “你怕吗?”没有回答我的问话,他又道。而就在这时,敲打玻璃的声音停住了。黑黝黝的屋里静得能听见针掉下地上的声音。   浑身麻嗖嗖地一凉,我猛地抽回手,身体几下蹭到床头:“你是不是田野?”   “呵呵……”他低低浅笑,“我是田野。”   左脚仍搭在他大腿上,手心还沾着他湿漉漉的眼泪,他却完全变了样子。盯着被黑暗完全笼罩的他,心脏一点一点悄然收紧,我突然有点喘不上气来了:“田野,别吓我……”   话还未说完,他忽然站起身退了几步,自言自语:“白霖,快跑。”语音不复调侃,似乎又恢复了原本的样子,但多了几分仓皇的意味。   黑暗里我看不清他的身影,茫然问:“什么意思?”   “不能让你死。”扔下这句话,我听到他一个箭步冲到房门口,抓着把手一阵乱扭弄开门,朝着外头直冲出去。   他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丢下我独自离开?我惶惶不安地坐在黑暗中,紧张地听着周围的动静。   怎么办?   突然,我想起墨九跟我说过的话。田野跑了,周围似乎时时刻刻会窜出妖魔鬼怪,墨九的建议已经成了唯一的选择。   于是我将手伸到枕头下一摸,果然摸到一张叠成三角形的纸。只稍稍犹豫了一下,我便用墨九给我的纸换下了田野枕头下的纸,然后摸索着捡起扔在床边的牡丹花灯笼。果然不出所料,一抓住灯笼的青竹把柄灯笼就自己亮了起来。   然后看到了蹲在脚边的饭厅男人。   黝黑的脸,抹了煤灰似的。两只没有瞳孔的白色眼睛大大地睁着,仰着头看着我。厚厚的嘴唇微微扬起,露出一口黄黄的大牙,似笑非笑。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酸腐气味。   我想尖叫,可是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幸好混乱的大脑里还残存着一丝冷静,引导着我将那张黄纸从灯笼顶端塞了进去。幽蓝的火舌舔舐在黄纸上,立刻转变成鲜红色。火焰跳了两跳后,黄纸变成了灰烬。   “额……”面前的男人闷哼一声,双脚飞快地往后挪动隐入黑暗中,连带着那股酸腐味消失得无影无踪。   结束了吗?   我有些不敢相信,正在发呆,忽然听到客厅里传来了一阵奇怪的声音:“扑,扑,扑……”   像雨声。   愣了愣,猛然记起田野还在门外,急忙拎着灯笼单脚蹦着跳了出去。   刚进客厅就得了一惊。   成片成片的灰尘像下雪一般簌簌往下落,田野背对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客厅中央,头上身上到处是灰。举高灯笼一看,只见天花板上的那些壁画正纷纷裂开,卷成一团一团的灰尘片,再纷纷坠落。   “白霖……你做了什么……”田野的语音幽幽地响起,慢慢的,他转过身,“我自由了……”   看到他现在的模样,我打了一个寒战,往后跳了好几步。   依旧是那张熟悉的脸,眼睛上却没有戴眼镜。鲜红到张扬的眼眸,眼眸里泛着张扬的笑,甚至可以说是狂喜的笑。眼角边隐隐透着一抹斜飞入鬓的暗红色彩,薄薄的嘴唇红得发紫。   我在梦里见过这幅样子的他。   “田野呢?”我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质问道,“田野在哪?!”   他笑得越欢:“我就是田野。”   话音刚落,他身影一闪。我一个激灵,回过神急急倒退几步转身想跑,却不防脚下一空。再定住神,忍不住一声尖叫。   他竟然卡着我的双臂将我举了起来,同他的脸平行相对,一双血眸笑吟吟地看着我。再用劲一卡,我吃痛地松开手,灯笼坠地,四周再次被黑暗吞没。   “白霖,我自由了,能离开这里了。”说着,将脸贴了过来,“你是我的妻子,应该跟我一块走。”   我浑身僵硬,双手被他紧紧卡住,身体悬在空中无力挣扎,左脚肿得像萝卜没法动弹。感觉到他越来越近的气息,只能徒劳地将头偏到一边,却被对方轻易追上,吻住了双唇。   一种奇妙的寒冷,带酥酥麻麻的感觉顺着喉咙一路爬下,侵入五脏六腑,再扩散至全身的经脉。让大脑陷入一种舒服的半睡半醒的混沌状态,脑海里迷迷糊糊的,各种各样的美妙图画纷纷闪现,乱成一团。快乐的感觉在小腹缓缓荡漾开,又沿着后背不断攀升涌到大脑里,再携带着生命的气息被他灵巧的舌头源源不断地吸走。   清楚地感觉到从脚尖开始,身体已渐渐麻木,却忍不住蜷起脚趾,发出浅浅的呻|吟……   “咔啷!”就在这时大门忽然一声巨响。   随之而来几道冷冷的火焰从眼前一划而过,紫罗兰色的,在黝黑的客厅中尤为醒目。然后全身一松往下一坠,却被一只手牢牢地抓住。抬头朝上看了一眼,正对上墨九笑盈盈的脸。他一手抓着我的肩,一手捧着一团熊熊燃烧的紫色火焰,上上下下扫了我好一会儿才笑道:“小平凡,你的模样真狼狈呢。”   再转头往客厅一看,田野被一只长着锋利黑色指甲的手高高举起,轻飘飘地横在客厅中央。身体模糊得像一团彩色液体,这些液体被什么力量牵引着,顺着卡在他脖子上的手臂哗哗淌下,最后在那只手臂的肘关节处渗了进去,完全消失不见。   见田野的身体越来越透明,我尖叫一声:“住手!”   墨九按住我的肩膀:“别吵,妖尸在吃食。”   我更急了,眼泪喷涌而出,连蹦带跳地扑过去:“老板别吃田野!”    18、第十一章   可还没冲到他们身边,就被一股风一样的东西弹了回来。一屁股坐到地上,两眼发花。   易道仍旧掐着田野的脖子,冷眼看田野在自己的手上挣扎,一双暗紫色的眼睛眨也不眨,表情安安静静的。似乎对我的惊叫、对我被莫名力道反弹回去弄出的响声充耳不闻。   田野的身体已单薄快要消失,我急了,爬过去用力垂打着面前那道看不见的障碍:“大妖怪你放开他!!!!放开他!!!!!放开他!!!!!”   终于,易道随手一甩,将手上的人甩到我身边。   获得自由,田野蜷缩着身体不停地抽搐。身体时隐时现,几乎变成了半透明。   我按住他的肩膀:“田野呢?田野在哪?”   他看了我一眼,眼眸中通红的颜色渐渐褪去,茶色像水一样漫了上来。   “田野……”我又惊又喜。   忽然他抬起右手揽住我的脖子,苍白的嘴唇呢喃出声:“救我……”   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他的意思,无法对他置之不理,于是俯□吻住了他的嘴唇。   柔软,冷冰冰。   双唇接触的瞬间,眼前陡然一黑。随着视线逐渐恢复正常,客厅里的水晶灯亮了起来。田野捂着肚子躺在客厅的地板上,脊背一抽一抽痛苦地挣扎。他的脸色铁青,嘴里不停向外涌着白色泡沫。   我想帮他,可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浮在半空中静静地看着他垂死挣扎,就好像我只是空气似的。心脏痛得像撕碎一般,喉咙紧得透不过气。   这时,门被人推开,几个男人抬着几口棺材进了门。   “救命!”田野颤巍巍地向他们伸出手,“救命!”   可那些人只是默不作声地忙着将棺材放在客厅中间,又在客厅四周点燃了一盏盏长明灯,然后领头的人走到田野身边,一脚踩碎了田野掉落在地眼镜:“小兄弟,你的恩我记得。放心,每年元宝蜡烛纸人纸马鲜花只多不少。”   听到这冷冷的话语,我感到喘不过气了,甚至渐渐与垂死的田野合成了一体。肚子像刀绞一般痛,身体不由自主地痉挛。   不知过了多久,我看到另外几个男人走过来,抬起田野走向那口黝黑的棺材。   “住手,我不能死……”田野用尽全力挣扎,但身体越来越软,喉咙被泡沫堵得透不过气,温度一丝丝从体内逃逸。所以他什么都做不了,脑海中愤怒和强烈活着欲念绝望地涌动着。   “救命……”我听到田野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然后我和他一起被放进了棺材。   朦胧中,我看到那个领头的男人凑到棺材边,看了田野一眼。   不知从哪来的力气,田野猛地伸出手,揪住男人的皮夹克:“妈妈,白霖,救我……”   在男人的怒吼声中,一只带着橡胶手套的手伸下来,按住了田野的口鼻。他用力呼吸,却吸不到半点空气。最后,眼皮和棺材盖一起沉沉地压下。   “够了!”一声严厉的呼喊,身体猛地被人一扯。新鲜的空气猛冲进我肺腑的一瞬,眼前凌乱的人影消失,包括肚子疼和窒息的感觉。   睁开眼就看到田野躺在我身边,眼汪汪地看着我。   我一头扑到他身上,嚎啕大哭:“田野……”身体不断地颤抖着,因为刚刚体验过的,田野曾经经历过的绝望与恐惧。   “够了!”易道揪住我的肩,猛地将我提起拖到一边。   胳膊被揪得生疼,愤怒和恐惧到极点的我一下子找到了暴发口,猛地用力,想挣开他的手:“关你什么事,放开我!”   “哎呀呀,小平凡,你老板是为你好。”不远处的墨九眉梢一挑,笑嘻嘻地看着正颤巍巍站起身的田野,“再多碰他一会子,你的生气就要全被他吸光了呢。”   “知道自己什么东西?”墨九突然问田野。   田野瞪了墨九一眼,他的身体已经由刚才的半透明变回了正常的颜色,但看上去还是有些飘乎。   墨九又笑:“恨,也别恨我。杀你的不是我,是人。天下那么多人,偏生你运气不好碰到有毒的一只。”   田野没再理他,将视线转向我:“白霖,过来。”   墨九自顾自说了下去,语音不紧不慢:“哎呀呀,你还缠着她做什么?想要她的命?”   听到这话,田野肩膀一僵,眸光瞬间紧张起来:“白霖,我不是……”   “不是?”墨九朝我轻轻一抬下巴,“瞧她现在的模样,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该舍弃就舍弃,有些事说起来虽然残忍。但苦苦纠缠痴恋,对你和她都没有好处……”话音顿了顿,眼光在我和易道之间游移了一下,然后将脸侧到一边,“罢了,这里没人有资格对你说教。”   “胡说八道。”田野忽然开口,眉间惊惶的神色已经没了踪影。语音冷冰冰的,听上去隐隐藏着一些怒火,“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什么要她的命。你,还有你,”目光转向易道,“你们两个都是怪物。我不管你们是妖魔还是鬼怪,我没惹你们,你们也别缠着我们。白霖,我们走。”   “你早已不是人,还是有害的,她不能跟你走。若不听劝,她的老板便会就地将你超度。其实这样也好,也省去你今后百年千年的孤独。”墨九干脆地说出了真话,赤|裸裸,毫不遮掩。   我双腿发软,也不知是被易道拎着还是倚在易道身上。尽管不想相信,但自己心里也清楚,田野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田野了。   “与你们无关,白霖是我的未婚妻。”沉默半晌,田野道。   墨九笑:“妖魔的世界和人的世界不一样,强者为王。我比你强,我说,她不能跟你走。”   “老板,你放手,我想跟他说几句话,”说话的人是我。同田野相比,易道和墨九都是陌生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田野受辱。   易道竟痛快地松开了手。   我拖着肿胀的脚,一瘸一拐走到田野面前。他低头一声不吭地看着我,以前他的脸上总是挂着三月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而现在,他的脸苍白得像一块蒙了灰的瓷片,让我心疼得胸口发紧。   踮起脚凑到他耳边:“你先走吧,他们不是人,真会杀你的,等他们不在时我们再见面。”   他迟疑片刻,轻声道:“不。”   然后我耳边风声一响,身旁气流呼呼地掠过,眼前花得什么都看不见了。直到搂着我的田野猛地收脚,我的身形才停了下来。再看周围,我和田野已冲到了院子里。   墨九笑嘻嘻地站在我身后不远处,手里捧着紫色的火焰,将院子照的恍若白昼。本该站在客厅中央的易道此刻杵在院门口,静静地看着我们,眼里冰冷的紫光刺得我心虚不已。   壮起胆子对挡路的人说道:“老板,这是我的私事,请你让开。”   易道的表情波澜不惊:“你是我的员工,你死了,我惹麻烦。我没耐心,也没吃饱,不识趣吃了你。”后面一句话是对田野说的。   我愤然喊:“他是我男朋友,要你管!”   “我,”易道缓缓地眨眨眼,眼眸里的紫色越发浓郁,没有半点杂色,“不喜欢吵架。”   刺骨的冷气从他站的方向,无声无息地卷到了我脚下。   本能地感觉到危险,将田野挡在身后:“老板,不行……”   “白霖……”田野按住我肩膀,将我扳过去面对着他,“今天我只能一个人走了,会来看你的。”   心脏猛地一缩,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田野勉强笑笑:“Au revoir mon amoureuse!(法:再见,爱人!)”   说完放开我,转身走到大门前。停了片刻,先提起一只脚小心翼翼地踩到门外,然后才头也不回地走出去,修长的身影不一会儿就隐入了黝黑的夜幕中。   慢慢放下挥舞的手,正想擦眼泪,眼前突然一黑,一头向前栽倒。   然后耳边传来易道的声音,隐隐约约,不是十分清楚:“执意作死,受罪也活该……”    19、第十二章   沉沉地睡了许久,醒来时天已大亮。   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墙上贴着一些人体结构图,正面的墙上挂着一面大镜子。镜子里的我躺在一张锈斑斑的铁质床上,左手背上插着注射针头。脸色死灰,几乎没有一丝血色。眼眶黑黝黝的,像涂了一层黑色眼影。干枯的头发凌乱地堆在脸颊两侧,两颊深深地凹了下去。   “白霖,醒了啊?”门口传来一道模糊声音。   僵硬地扭头一看,胖子站在门口,双手抱着一堆五颜六色的零食,嘴里还塞着半截鸡腿。   “这是哪?”一开口,发现自己的声音又嘶又哑。   “镇上的小诊所。”胖子将零食放在床头。   看了看输液瓶:“我得了什么病?”   胖子拖过折凳在我身边坐下:“严重营养不良,正给你挂葡萄糖。这回咱们亏本了,钱没赚着还搭上你的医药费。你知道吗,你在阳冢里失踪了四天。”   “阳冢?”   胖子说,他到镇上打麻将,听镇里的人谈起那幢别墅。他们说那个画师死后一年,吴富商雇了个民工去看守别墅,没两天民工就失踪了。最后,聊天的人还说:那画师挺可惜的,很精神的小伙子,叫田野,以前经常到镇上买东西。   想起白天我和他在别墅里见到的那个补画的画师也叫田野,再加上吴富商隐瞒了民工失踪的事。胖子觉得蹊跷,急忙咨询高人,这才弄清阳冢的秘密。   大周年间,女皇武则天为求长寿,命国师胡超寻找长生不老之法。胡超访遍四海高人,得到阳冢秘术。即在三山环绕,三龙出水之地建一活人墓。寻一与续寿者八字相同的人,在活人墓中将此人杀死,然后续寿者就能借用死者的阳寿。因为要占的是阳寿,不是享阴寿,所以此墓的棺椁必须在地面以上。但武则天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并未采用此法。   胖子说,想不到这个年代还有大师存在。也不知吴富商受了哪位大师指点,给自己建了一个阳冢。从别墅里的壁画规格来看,那幢别墅的房屋外壳是阳冢的外椁,客厅里的棺材是内椁。而先前死在别墅棺材中的画师很有可能是吴富商杀的,为的是占画师的阳寿。   阳冢秘术抢夺活人阳寿太过阴毒,若是被冥界知晓续寿者定遭冥界缉拿。为了保密,施术者会设局将被占寿之人的魂魄困在阳冢之内。这样也就等于消掉了此魂魄阴司上名字,让他从此被遗忘在六界轮回之外。也正因为这样,这种冤魂的怨气极重,需要不时送活人进阳冢当做随葬童子祭祀。先前失踪的民工,就是被吴富商骗做随葬童子害了性命。这次吴富商让胖子进去除灵,恐怕也是打算用胖子当随葬童子。   得知真相后,胖子赶紧躲进镇上寺庙,同时联系易道求救。   胖子恶狠狠地撕着鸡腿。“艹,武则天那娘们都不敢用的毒术吴蝎子竟然敢用,害秦爷我蹲在寺庙吃了四天素。不过有钱就是好,连阳寿都可以抢别人的,我有钱我也弄……”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心中突然涌起了一股滚滚烫的火,烧得我的心肺全往外喷着怒气。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扑过去,掐住脖子的喉咙推到墙上:“有钱就可以只手遮天?混蛋!混蛋!”   大概是被我的模样吓着了,胖子急忙吐出嘴里的骨头:“你别激动,我理解你的心情,我也想报复。但半城的房子都是姓吴的盖的,我们惹不起啊,捡回性命已经算万幸了。”   眼前一片血红,脑海中只剩出离的愤怒:“我不管,我要杀了他!我不管!该死!他该死!”   耳边一阵喧闹,有人在叫喊,有人在拉我。但我什么都管不了了,只知道掐着胖子的脖子……   最后,一双有力的手将我扯开,把我的身体牢牢地抱住:“别闹。”   ……   等冷静下来,我发觉自己垂头丧气坐在病床上,肿胀的脚无力地垂在床沿。左手手背一片青紫,肿得老高,那是发疯时扯动针头导致飞针的痕迹。不敢抬头看镜子,因为知道镜子里的自己肯定比鬼还难看。   易道抱着双臂,坐在一旁的折凳上,静静地盯着我。   半晌,终于鼓起勇气问:“秦相容没事吧?”   “没事,结账去了。”易道的声音和他的表情一样冷。   “老板,雇你需要多少钱?”   话音才落,他毫不犹豫地拒绝:“白霖,我不会帮你报仇。作恶的是别人,你没必要平添孽债。”   昏迷之前田野才离开我,我心里还对田野的死将信将疑,犹豫了一下才道:“那田野白吃亏了?”   “妖有妖道,人有人规,作孽者自有老天收拾。”   我愤愤地看向他:“若是有天收拾,为何好人不长命,祸害贻害千年?”   “白霖,”他用深邃的紫黑眸子认真地盯着我,“老天有老天的时间。”   我捏紧了拳头:“老板,我很乱,你让我一个人静一下。”   他抿抿嘴,站起身:“好,我去租车。”   目送他离开,我发起了呆。又过了许久,有人敲了敲窗户。回过头看到窗外有一张脸,正歪头看向我,眼眸微微弯起。   我单腿着地跳过去,拉开窗户。墨九眼睛一眯,轻轻跃上窗户,然后蹲在窗台上笑吟吟地盯着我。   “小平凡,你气色不错哦。”说着,他伸手将一支金桂插在我乱糟糟的头上,“金桂驱晦气,免费送你一支。”   霎时,满屋都荡漾开了一股淡淡的花香,盖过了刺鼻的消毒水味。   “墨九,你知道田野去哪了?”我问。   墨九微微挑眉:“他?他运气不错,死在龙兴之地,两年时间就得了道行。现在么,应该去他该去的地方了。”   “该去的地方是哪?阴间?”田野明明昨晚还在我身边,我觉得他好像只是去了另一个地方,比如阴间。   “非人非鬼,哪里去得了阴间,自然去他那种东西该去的地方。为什么不问妖尸?这些没生魂的东西妖尸比我熟。”   我坐到床上,沉默。   墨九眯眯眼睛:“小平凡,我替你的小情人出气,只要你付得起报酬。”   精神一震:“什么报酬?”   蓝色的眼眸深处泛出了点点金光:“缘分,反正你小情人已经死了,缘分不用也浪费,我要他活着时和你的缘分。我很喜欢欺负你,但人妖道不同不相为谋,咱们没有凑一起的缘分。有了你们的缘分,我就经常欺负你了。”   我摇摇头:“不懂,缘分这东西也能做报酬?”   “当然,有了缘分我们就是朋友,跟我做朋友亏不了你。只要你愿意,我就帮那个叫田野的讨回公道。你也知道,就凭你自己,很难。”   田野死了吗?他还处在朝阳一样灿烂的年纪呢。我不愿相信田野已经死了,又隐约觉得田野大概真的死了。如果他真的死了,我一定要替他报仇:“我愿意……”   墨九笑得越欢,伸出小手指:“拉钩,会吗?”   拉钩?就这样?犹豫地伸出小指,同他轻轻勾住。   “拉钩上吊,”他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语调难得地郑重,“百年不变。”   这时一道身影从门外走了进来。看见我和墨九手勾着手,发丝下那双紫黑的眼睛慢慢透出了纯粹的紫色。   “你们做什么?”他问。   眉梢一弯,墨九扭头笑道:“我拿了一个死人和她的缘分。”   长久的沉默,半天才开口,话音带着丝隐忍怒火的低沉:“田野和她的?”   点点头:“是的。”   “卑鄙……”   “哎呀呀,我从来不是好妖怪,老化石,是你动作太慢。”   “老山猫!”终于控制不住,怒吼着冲了过来,一拳挥出。   墨九一个空翻轻轻避过,身体已跃到不远处的树上,轻盈地半蹲在上面,将指头那么细的树枝压得弯弯的:“等打得过我再出手吧,省得着闪腰,老化石。”说着望向我,“小平凡,我给你的黄纸上写着姓吴那人的生辰八字,将那张纸同别墅里的田野的生辰八字交换,就是将别墅的主人换成了姓吴的。所以要替你做的事我已经做了,我们的约定正式成立。”   说完脚尖一点,身体轻飘飘地弹了出去,隐入郁郁葱葱的树荫中间。   待屋里安静下来,易道将头转向我,一双薄薄的嘴唇抿得很紧,晶莹剔透的紫色眼眸绚烂耀眼。跟他熟悉后我渐渐发现,当他紫黑色的眼眸变成紫罗兰色的时候,就是他情绪波动的时候。   “知道你和田野是什么缘分吗?”他突然问。   “我和田野是很好朋友。”虽然我们的爱情中间隔了两年的距离,但田野仍然是我重要的人。他被人欺负我绝不能不理,就算是和妖怪交易,我也要让害他的人付出代价。   伸手一把扣住我的下颚,易道扔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不行。”然后甩手离开,留下我站在原地愣愣地摸着刺痛的下巴。   回到店里,我稍稍休息了一下就开始打听田野的消息。别墅里的田野那么真实,胖子说的事又虚无缥缈,不在现实世界中确定田野的消息,我绝不相信他已经去了。   通过人人网找到田野的学弟,又通过这学弟要到田野死党黎啸的现在的电话。当我说出自己的姓名时,黎啸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才说:“白霖,有空吗?田野有东西要我交给你。”   见面的地方在大学城外一家小咖啡厅,以前我和田野常去。因为下雨堵车,我又肿着,到那时黎啸已经等了很久。   打过招呼坐定,黎啸问:“白霖,怎么突然问我田野的消息?”   我突然有些害怕听下去,努力坐在原地:“因为我很想他。”   闻言,他低下头,从桌子下掏出一个防水的大文件袋推到我面前:“田野两年前服毒自杀,伯父伯母怀疑他是被他杀的,一直在打官司。不过前几天疑凶吴达财猝死,这件事的真相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这些东西是田野去世前邮给我,托我带给你的,后来作为证物被封存,今天上午接到你的电话我才托人从局子里拿出来。真可惜,那时我们还以为等你毕业,就能喝上你和田野的喜酒……”   ……   我呆呆地坐着,连黎啸什么时候告辞的都不知道。   许久,我打开纸袋。里面放着两张画,一封信。一张是我的肖像画,眼神十分猥琐。一张是我和田野相依相偎地坐在窗台上,痴痴地看着天上璀璨的星斗。   再打开信:   老婆大人,还在生气?还在妄想和我分手?没用的,你看我给你新画的肖像还是那么猥琐。你说过,在替你画一副满意的肖像画之前不准我离开。可惜我长得太帅,你看我的眼神总是色迷迷的。模特差劲画家也没办法,所以你别指望我能画出你美丽的肖像。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你一辈子别想甩掉我这蹩脚画家,咩O(∩_∩)O哈哈~   画完这些壁画我能得8万酬金,够我开家广告公司了。过两年等你毕业,我就能赚够钱带你去巴黎结婚。放心,我妈拗不过我,你这么可爱,等她认识你一定会举双脚赞成我们的婚事。我们的好日子还长着呢,以后我有足够的时间把你养成小猪猪。   对了,我工作地方的星空美极了,这几天总梦见你和我一起坐在阳台看星星,我把这个梦画下来了,你看多美。遇到你是我此生最美好的事,我们会白头偕老,这是老天赐给我们的缘分,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3╰)╮Je t'aime ,éternellement.(法:我永远爱你)   雨依然下得很大,水泥大道上落满了焦黄的梧桐叶子,我木然地踩着这些叶子往前走,身体空荡荡的发冷。以前我和田野常常手拉着手走在这条梧桐道下,我问他:“巴黎街头是不是到处都是法国梧桐。”   他说:“老爸老妈都在巴黎,他们叫我去巴黎结婚,到时候你自己看。”   我说:“你结婚,我去做什么?”   他说:“做田野国王的王后。”   ……   直到冰冷的雨水顺着留海簌簌滴下,我才发现自己把伞落在了咖啡厅。想把怀里的文件带护得更牢,却不防一弯腰,喉咙里猛地喷出一口铁锈味的液体,洒在腐烂的落叶上,红彤彤一片。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和着血滴一起从我脸上滚落,噼里啪啦砸了一地。心疼,肝疼,骨头疼,全身没有一处不疼。   然后呜咽声从鼻腔里飘了出来,起初是小声的,不一会儿便控制不住变成了撕心裂肺的哭喊。眼里是泪,嘴里是泪,身上也是全泪。   “田野!!!”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喊出声,“田野!!!你出来,你不是说今年娶我吗?!!!”   双腿一软跪在地上,嚎哭着看着四周,任雨水和泥水浸湿我全身,无助地哀求:“田野,我不生气了。田野,出来啊!”   朦胧中,无数人从我身旁走过,无数张脸诧异地看向我。我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张灿烂的笑脸……   永远都找不到了……   不管我如何哭泣,他都再也不会回来了……   ……   两年前,爱我的人离开了我。   两年前,我错过了我爱的人。   对不起,田野,我本该爱你更深……   (易道堂第二话 阳冢完结) 【第三个故事:复生】   20、第一章   “我在他身边看着他。”   “他在我身边,却只看着没有生命的东西。”   十月中旬,我在离古街五站地远的大兴路一家咖啡店找了份兼职,做夜班服务员。这间咖啡店开在索菲亚老教堂旁边,房屋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白俄移民造的,本来也是教堂的一部分。在各种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时被用来当做仓库,九十年代被雪盘下开了本城第一家咖啡店。店面的装潢相当考究,非常有俄罗斯建筑特色。名字也从俄语里来,叫навек。咱中国人不认识,干脆取店名中的一个读音,叫这间店VE咖啡店。   听同事小慧说,当年VE咖啡店生意很火。后来城市中心南移,教堂周围的居民搬走了不少,其他各种各样的咖啡店又多了,这家隐藏在教堂危楼里的咖啡店才渐渐被人淡忘。   之所以到VE打工,是因为心里难受。   田野去世后不到24小时就被认定为自杀,遗体赶在家属来之前匆匆火化。田野的爸妈不服,四处告了两年。现在疑凶暴毙,再追究下去已没有意义。八月末,田野爸妈通过特殊渠道,将田野的骨灰带去了巴黎,那里早已给田野备好了坟墓。   我没有去送他,因为黎啸说田野的爸妈现在非常恨我。如果不是我,田野肯定会听父母的话毕业就去法国定居,也不会遇到后来的事。   日子依然不紧不慢地过着,但伤痛逝去的速度很慢。知道田野死讯的头一个月,每天晚上捂在被子里偷偷地哭。然后便哭不出来了,只是胸口闷得发痛。   方怡很忙,不能时时刻刻陪我聊天。周围的人又都是没有心的,胖子偶尔回店一次,一看见我就躲,说怕染上每天都红眼的毛病。易道是只不懂人心的大妖怪,或许是因为天气的关系,他越来越喜欢呆在楼下客厅,经常推开卧室门就看到他坐在写字台边的身影。和先前一样,他很少说话,就那么坐着,有时甚至让人感觉不到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存在。唯一有变化的是我的伙食,从原先的两个馒头变成了两碗饭,一盘拼凑的菜,一半炒青菜一半炒肉丝,餐餐如此。   吃得多了,我渐渐觉得易道是不是把我当畜生养。觉得馒头能养活,就天天喂我馒头吃。听胖子说我得吃米饭,菜和肉,就每餐喂我白饭青菜肉。人类喂猪的时候不也这样,每餐一桶能塞饱的玉米渣完事,谁会花心思去了解猪喜欢吃甜的还是酸的?   而这想法跟胖子说的时候,胖子脸红脖子粗地争辩:“白霖,阳冢建在龙兴之地,旁边村里的人都搬空了,剩下的全是……易老板好不容易才救出你,他对你很上心……”   然后我嗤之以鼻,这胖子一遇到危险就只顾自己躲进寺庙,不管我的死活。整天就知道拍易道马屁,信他才怪。   正因为没人理,下班后又困在安静得没一丝杂声的卧室里,我觉得自己快疯了。于是就让中介介绍了VE咖啡店的兼职。晚上七点至十一点当班,服务员兼清洁工,总之就是一份很简单的打杂的工作。   而对于这份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工作,我做得十分卖力。对每一个顾客笑脸相迎,主动扫地擦桌子。赚奖金是一个目的,另一个目的是让自己没有闲心想难过的事。终于,一个人躺在被窝里的时候,心里不再难过得想哭了,有时还能感受到久违的平静。   这天晚上下着绵绵小雨,街上来来往往的车已经少了,店里只剩一对情侣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从男孩一进店两人就开始激烈地争吵,女孩很生气,说话时头不停地摆动,马尾上两个别致的硕大五彩铃铛铃铃作响。   遇到这种顾客,我们做服务员的只能识趣地站在远处。   同事小慧笑道:“不就是男的迟到十分钟,骂两个小时了,我建议他们跟雪家两口子学学。”   雪是VE的老板,一个有着淡绿色眼睛的中俄混血,到中国后取了伊雪这个女性化的中文名字。因为中文不太好,所以不怎么说话。三十多岁,看上去有些显老,身上常穿一件暗红色店装,住在老教堂不远处的弄堂里。时常会来店里巡视一下,脸上时常挂着愁容。脾气有点坏,但从不拖欠薪水,还经常额外给员工发奖金。   听说雪以前住在莫斯科,因为与去俄国留学的中国女留学生相爱,毅然随妻子搬到中国,租下教堂旁的破房子开了VE。但七年前雪和他太太自驾游去新疆出了车祸,雪伤得较轻,他的太太却陷入深度昏迷,至今还未醒来。因为雪没秃顶,身材高大,眉目深邃,挺有熟男魅力的,往他身上扑的女子多如过江之鲫。但雪对任何诱惑都视而不见,这几年一直细心地照顾着自己的妻子,每天无数次往返于咖啡店和家之间。   “喀啦……”   那对情侣吵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杯碟的破碎声传来。那个头扎五彩铃铛的女孩对顶着一头咖啡汁的男孩大声吼道:“分手,以后别特么别来找我!”然后拿起包包夺门而出。   男孩呆坐了半晌,猛地扭头喊道:“服务员,还不结账!喜欢看热闹是不?”   好好的杯子被他们打碎了,地毯上椅子上全是咖啡,最后人家还把我们服务员当出气筒。我和小慧对视一眼,心照不宣玩起双簧,报了个变态的赔偿价格。   看样子男孩不缺钱,眼也不眨扔下赔偿费后扬长而去。   正拿着扫帚收拾残局,有人问:“客人打碎,杯子?”   扭头一看,对上了一双深邃的淡绿色眼睛,忙道:“是的,已经让客人赔偿了。”   他蹲□,小心将靛蓝色的杯碟碎片一片一片捡起:“这是丽挑的杯子,”他表情严肃,眉头紧锁,“以后,冒失的客人,给他们,用白色杯子。”   丽是他妻子的名字。   怎么能看出客人冒不冒失呢?我暗暗犯嘀咕,但还是答:“好的,雪。”   雪觉得叫“老板”太过生分,所以让VE员工全部直呼他的中文名,还依照俄罗斯不喊姓的习惯,只让我们喊他的名。   收拾好残局,雪到后厨巡视,小慧将剩余的材料送回仓库,我一个人留在店堂。今晚生意不太好,那对情侣走了以后只来了两个客人,他们没点什么,随便坐坐就走了。送走这两个客人,我关上门一回头,忽然看见一个女人坐在壁橱旁那个最昏暗的位置上。一袭真丝抹胸白裙,黝黑的卷发如瀑地倾泻在肩头。微微垂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什么时候来的?   我吸了一口冷气,因为十月的晚上天气很冷,一条单薄的裙子显然不能御寒。拿起菜单,我朝她走去。还没走到跟前,又吃了一惊。她的脚上穿着一双断了跟的红色高跟鞋,鞋和白皙的脚掌上沾满了泥浆。   盯着客人看很不礼貌,我将菜单放到她面前:“小姐,请您点餐。”   她抬头看着我,似乎有些惊讶,眉目在暗红吊灯的映照下清秀如画。   这时,雪在柜台处喊:“白,过来。”   雪很少在客人面前大声说话,看来他因为杯子的事生气了。我朝女人笑了笑,硬着头皮回到柜台。果然,借口柜台有些乱雪发了一通牢骚,让我记得下次一定摆整齐。我是夜班工作人员,整理柜台的事不归我管,但雪是老板,所以他发脾气我只能“是”“好的”那样答应着。   可心中还是不舒服,比较之下,隐隐觉出易老板的好处来。易道虽是大冰脸,脾气却是一等一的好,从未骂过我这个懒员工。   而且易老板还很勤快,不像雪这样把员工指挥得团团转。定时给员工供饭这事就不用说了,还非常讲究卫生。进易道堂后,因为合同上没写,我很少打扫卫生,但客厅厨房卫生间包括我的房间从来一尘不染。懒得出奇的我起初还以为是古街树多,灰尘少的缘故。直到一天上班的时候,我来事忘记带女性用品回屋拿,正好撞见易道穿着那件破了洞的白衬衫,挽着袖子趴在我屋里的梳妆台前擦镜子。见我进来,他只是淡淡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头旁若无人地继续擦镜子。丝毫没有入侵员工私人地带的羞愧感,结果红着脸落荒而逃的是我。   原来这就是易道堂不打扫也能干干净净的秘密,想必此君除了干坐和给我弄吃食,剩下的时间就到处擦擦抹抹,连员工的房间都义务打扫了。发现这个秘密的我感叹着逃进卫生间,看到马桶旁干干净净废纸篓再次窘到极点。为什么我的反应这么慢,来了好几个月才察觉卫生间的纸篓会自动将垃圾清零,包括我每个月不方便时扔的那些东西……   易道老板勤快得有些过分……   一边心不在焉地乱想一边听雪发脾气,好不容易等来结尾词:“下次要注意。还有,下班,别忘锁门。”   没精打采地低着头将雪送出门,回到壁炉旁想对客人说声抱歉,发现那个位置上已空无一人,人家早走了。   又等了一会儿,再也没有客人来,我和小慧关上店门各自离开。   因为今天动作慢了些,6路车已经没了,我不得走到下一个公交站坐16路车。快要到地点的时候,忽然看到公路桥上聚集了很多人和车。那些人拿着手电和手机等照亮的东西,正往下面护河堤上照。听他们议论,好像下面有一具女尸。   因为人太多,我根本看不见河堤上的情况。正想快步离开,忽然发现熙熙攘攘的人群外站着一个女孩。她浑身湿淋淋的,双眼迷离,脖子歪成一个诡异的角度。皮肤白得像雪似的,在黑夜里极其刺眼。我认不得她的样子,却对她头上两个硕大的五彩铃铛记忆深刻。见周围的人都不理她,任这个女孩在雨中失魂落魄地站着,我有些不忍,走过去想同她搭话。   走到离她五步远的地方,头皮森森地一麻。这个女孩的脖子上竟然有一道伤口,半个脖子那么深,白森森的肉可怖地往外翻着,甚至可以看到她的气管,却没怎么流血。   “天……”正想大声叫喊,一只手伸过来捂住了我的嘴。   “小平凡,别出声,别乱看,跟我走。”    21、第二章   被女孩的样子吓了一跳,心里也明白她不是普通人,就识相地被墨九半拖半拽地拉到不远处他的车面前,不敢再往人堆那边看。   “上去。”他嘴巴一咧。   “做什么?”   “送你回去。”   “没事献殷勤。”说完就要走。   挡住我的去路,眼睛笑得弯了起来:“怎么,怕被别人看到你和大帅哥在一起招嫉妒?”   不得不说,墨九是个好看得让人心神荡漾的男人。不同于往日随意的打扮,今天他穿着一件长长的修身黑风衣,故意敞着怀,露出里面松松垮垮的大领黑T恤和撩人的结实腰肢。下面穿一条黑色微喇裤子,将原本就修长的大腿衬托得更加性感。同样一个人,只是换了穿着,就从美貌小青年变成了气质潮男。   不过可惜,我对他侵略性的美貌有一定的免疫力,瞪了他一眼,拉开车门上了副座。   车里萦绕着一股淡淡暖香,和墨九身上的味道一样。低头将湿淋淋的伞塞到座位下,两根东西掉进了脖子里,挠得我有些痒。摸出来一看是两根短短的毛发,黑黝黝的,像针一样竖着,通身泛着幽蓝色的光。   墨九坐到驾驶座上:“抱歉,最近我正在换毛,车上总有收拾漏下的。”   换毛?我盯着这两根毛发,脑袋有点晕。几个月前,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进一家妖怪开的店工作,还坐在另一只妖怪的车上,手里拿着妖怪的毛。   因为雨下得很大,车开得很慢。忙了一天的我有点累,呆呆地坐在位置上。   半晌,墨九突然开口道:“真伤心,等了这么半天你竟然找不到话跟我说。比如谢谢,好想你之类的,别那么冷淡嘛,我又帮了你一次呐。”   我转头看着他,真心实意道:“田野的事,谢谢你。”   望着前方,他的眼睛又弯了起来:“那件事不用谢我,你给了报酬的。不过今天送你的报酬还没给哦,还有上次背你的报酬也没给。”   果然还是只狡猾的妖怪,刚把他当人看他就讨人嫌:“今天我可没让你送我。你为什么不让我和那个女孩说话?”   “跟她说话你会非常后悔。小平凡你要记住,”他微敛了笑意,“以后看到奇怪的东西别太好奇,若让他们知道你能见到他们,被他们缠上,不是每次都好运能碰到我的。”   “奇怪的东西?那女孩也是妖?”身边有两只妖怪已经够奇怪了,还能碰到多少更奇怪的东西?   “妖有神识,她可没有,她是厉鬼。”   刚才的女孩是厉鬼?我一阵恶寒。自从进了易道堂,仿佛踏进了另一个世界,奇怪的事一件接着一件。疲惫地叹了一口气,扭头看着窗外淅沥沥的雨雾,忽然发觉不对劲,车早就路过古街开出老远了。赶紧跟司机打招呼:“墨九,过古街了。”   他看了看我,微微挑眉:“说过了,报酬还没给我,不给报酬不让下车。”   “好,你要什么报酬?”看来不把这账了结这小气妖怪得天天缠着我。   闻言,他将车停到路边,挪动身体面对我,眸光媚得快滴出水来:“月黑风高,风雨交加,孤男寡女,你侬我侬。小平凡,我们车|震吧。”   “色狼!!!”爆炸性的话语落到耳朵里,一时没忍住抡起巴掌挥向他的脸,“啪”的一声脆响,不到片刻,他的右颊上渐渐显出了五根通红的指印。   我愣住了,因为没想到墨妖怪居然没躲开。那次易道想揍他,还没近前他就已经闪得远远的。   然后看到墨九抬起手,目无表情地揉脸。   因为挥得太用力,手心又痛又麻,我心虚地挺挺胸膛:“你活该,谁叫你意图对我不轨?”心里却咚咚地打着鼓,怕这只妖怪翻脸一口将我吃了。   “这样才对,无精打采的样子不适合你呢。”挂着大红指印的脸上又绽开了没羞没臊的笑,“既然你不愿意就换一份报酬罢,亲个嘴。”说着修长的身体避开车档压了过来,俊俏的嘴唇夸张地噘成了喇叭状。   哪有这么不知廉耻的妖怪?   我一边开车门一边骂:“臭黑毛,不要脸!!!再闹我叫人了啊!!!”   “啾啾啾……”不仅越来越近,喇叭嘴还没脸没皮地发出夸张的吸气声。   看上去甚至有些,猥琐……   车门被卡住了打不开,身体被逼得紧紧贴着车门。一气之下我侧过头,指指自己的侧脸:“来,汪汪,舔这。”   “哧……”他轻笑出声,但还是将嘴贴了上来。   就在这时,背后突然一空,我兀地向后一倒,上半身悬到了车外。定了定神,抬起手挡住不断砸向额头的雨点,用倒立的视角望向车边站着的人,顿时惊得咬紧了牙关。   只见易道阴沉沉地看着我和墨九,雨水顺着头发滴滴答答地往下落。紫眸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有点吓人。右手抓着已经和车体分开的车门,五个指头深深地陷进了铁皮里。   没等我说话,左手扣住我的肩膀将我从墨九身下拖出,右手举起车门抡了过去。   “哐当”一声巨响,车门顶着整辆车侧着身在雨里滑出去老远。车窗在巨大的冲击下支离破碎,玻璃渣子漫天乱飞。受到冲击的车体凹进去了半边,留在车内的墨九生死未卜。   我瞠目结舌,被易道拎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少顷,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半蹲着落在车上。抬起头,眼波流过,瞳孔里两点蓝不蓝金不金的光微微闪烁:“哎呀呀老化石,拆了我的车要赔的。”   话音刚落,肩头一松,耳边风声一响,身旁的易道和车顶的墨九都没了踪影。紧接着天上掠过一道类似爆竹炸开的声音,抬起头,只见一团亮紫色的火焰包裹着人形的东西直直地坠了下来。“嘣”的一下砸在不远处那辆丰田上,本来就龇牙咧嘴的丰田车瞬间变成了一个内凹的柿饼。   “小平凡……”身边有人轻声喊。   看呆了的我张着嘴木然地转过头,正好被一只手扣住下巴,接着侧脸被人轻轻啄了一口。   动作飞快而柔软。   得手的墨九捂着肚子媚然一笑,红色的鲜血从指缝中嚯嚯涌出:“一笔账了了,还有一笔……哎呀呀有点疼呢……嘶……”他微微皱眉,吸了口冷气,“今天先走了,下次再聊。”说完放开我的下巴,脚尖一点,身影在建筑中间穿行了几下便没了踪影。   还没等我回过神,车辆那边又传来一阵瓦砾松动的声音。回头一看,满头鲜血易道从丰田残骸里淡定地爬了出来。原本笔挺的中山装碎得破破烂烂的,血和雨水混合的液体顺着碎布条淅淅沥沥地淌着。   “老板……”本来想去扶住他,又有些害怕,站在原地没动。   他看了我一眼,站起身朝古街的方向走去,声音淡然:“别靠近那只老山猫,离他越远越好。”走了两步,又转身看着我。眼眸的神情一如既往地清冷,脸上和手臂上的伤口正以惊人的速度自动合拢,消失,然后留下完好无损的白皙皮肤。   “跟我回家。”他喊道。   第二天一早,胖子拎着一个服装袋走到柜台前:“白霖,把这套衣服给易老板送上去。”   我怔了怔,隔着柜台揪住他的衣襟使劲晃:“胖子,咱们老板是不是和墨九有仇啊有仇啊有仇啊?!”   胖子劝道:“冷静……”   “怎么冷静,你知道我昨晚看了什么吗?妖怪世界大战啊!误伤我怎么办?”比3D好莱坞大片还刺激的真实场景,吓得我的魂儿至今还飘在头顶上方归不了位。要是那车爆炸,要是一块铁皮飞向我,要是他们谁的手稍微偏一下……我铁定和那辆丰田霸道一个下场。   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那辆完全变成废铁的丰田霸道被垃圾车运走的可怜模样,我激动万分:“我不干了,我要辞职,辞职……”   “没事,”胖子一边被我晃一边解释道,“妖不可怕,而且易老板绝对不会伤害你,懂吗?”   这时几位顾客走了进来,我只得暂时放开了胖子。   这个月易道堂的生意很好,尤其是买平安符的人多了许多。原因是最近传言城里出了个变态杀人狂,这个杀人狂的作案手法十分凶残,有人说他喜欢割断受害人的脖子,把受害人的血放干。有人说他喜欢分尸,吃掉部分尸体。至于受害者的具体人数,有说十多人的,有说一百来人的。官方发言人在电视上辟了三次谣,让市民不要相信谣言,但杀人狂的谣言还是到处流传,搞得人心惶惶。我本来不信谣言,但因为昨晚的所见也不免信了几分。   等接待完几波顾客,胖子早已逃之夭夭。   中午吃饭时,厨房里没有像往常一样放好饭菜。犹豫了一下,我拎着胖子拿来的衣服袋上二楼,敲了敲易道的房门。   门开了一条小缝,易道躲在门后,只探了一个头出来:“有事?”   我把衣服袋从门缝中塞进去:“老板,秦相容给你送的衣服。”   他小心地把衣服袋拿了进去,手臂上还挂着几丝中山装碎片。   莫非他在害羞?昨天晚上又不是没见过他的狼狈样。不知为什么,心底竟然泛起了几丝笑意,心神也安定了许多:“老板,没事我走了。”   “等等。”他走开了一下,一会儿回到门口,将一盘饭菜递出来,“午饭。”    22、第三章   整个下午顾客就没断过,积压已久的平安符很快就脱销了。以前定价600元一张,别人杀价杀到30元。现在很多人88元就买走了,买这些东西就是花钱买个心理慰藉,谁也不会深究88这个招财的数字和平安有什么联系。   正低头算账,门上的铃铛激烈地响了一声,一股浓烈的甜香扑进了鼻子。   抬头一看,惊鸿一瞥的感觉。一个外国女孩拖着硕大的黑色行李箱走了进来,栗色的大卷发披散着,皮肤白皙到几乎透明,眼眉上扫着浓郁而冷冽的深棕色眼影,描着厚重的黑色眼线,暗红色的口红。鼻梁很高,眉眼和脸颊却像东方女人一样柔和精致。淡淡的柳叶眉,黑色的眼眸,小巧的鼻头,一点樱桃薄唇。个子不高,身材娇小,穿一件黑色开司米式外套,腰上系着一条宽大的皮腰带,腰带中间装饰着一个硕大的黑金金属扣。一条黑色九分裤,露着一大截白瓷似的脚腕。脚蹬一双墨绿色高跟鞋,小手指一样粗的鞋跟至少有五厘米高。   光彩照人的外籍模特突然出现在这间狭小的店铺,我有些不知所措,站起身磕磕巴巴地打招呼:“啊Can,Can I help you?(英:有什么我能为你效劳的?)”   她没理会我的招呼,望了一下四周,嘴里突然迸出一句标准异常的普通话:“这就是易道的家?”   我愣了愣:“这是易道堂吉祥饰品店,老板住在店堂后面,谁问你是……”   回过头,骄傲地扯起唇角:“我是易道的妹妹,泰莉莎。” 说话间用那双美丽的黑色眸子上下扫了我一眼。   莫名其妙的,仿佛有一股刺骨冷气迎面扑来,让我不由打了个冷战。   她是易道的妹妹?虽然易道和她都是美人坯子,但易道是黄种妖,她是白种妖吧。不过妖怪世界和人类世界可能有差别,说不定人家变成人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外貌和人种呢。   走出柜台,扯出微笑伸出手:“你好,我是本店店员白霖。”   没想到她顺手将行李箱的拖杆放在我手上,旁若无人地推开客厅门走了进去,尖尖的鞋跟踩得地板咚咚作响。   聪明人不和妖斗,我识趣地拖着她那重梆梆的箱子跟在她身后。   进了客厅,她一边脱外衣一边嫌弃地蹙着眉:“哦,天哪,这真是易道的家?”   我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她又道:“你很穷吗?为什么让他跟你忍受这么环境?哦天哪,他竟然瞒着我住在这种地方。”   她哥哥住在什么地方关我什么事?笑了笑,小声争辩:“易道是我的老板,我在他手里拿薪水,我比他更穷……”   话未说完,她随手将外衣扔到我头上:“准备洗澡水,水温 53°。”   这妞好大的架子,我把满是香味的衣服从头上拿下来,继续笑:“不好意思,我去叫老板……”   话未说完,易道不紧不慢地从楼梯上走了下来。身上穿着胖子新给他买的金黄色棉夹克,一条淡灰色的牛仔裤,一双米黄色运动鞋,看上去像一个还未出学校的大学生,好像一下子比往常年轻了三四岁。   而泰莉莎怔怔地看着来人,表情波澜不惊,只是眉梢微微挑了一下:“易道哥哥……”接着就像风一样跑了过去,身体轻轻跃起,双手撑着易道的肩膀,双腿在空气中转出了一条优美的弧线,最后落在易道腰上紧紧缠住,眼圈微微发红:“哥哥……怎么穿这种衣服……那女人欺负你么……”   她说我欺负易道?平白受冤的我一头黑线。   只见易道缓缓地眨眨眼,像哄小孩一样,伸手拍了拍挂在他身上的人的后背:“泰莉莎……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泰莉莎一边说着,一边捧着易道的脸,用鼻尖暧昧地蹭着他的脸颊,眼里柔光流转,“易道哥哥,我好想你……”   “说实话。”易道扭头避了一下。   闻言,泰莉莎从他身上跳了下来。退后一步,做了一个牵裙子的姿势,行了像外国电影里演的那种淑女礼,用郑重的语调说道:“易道先生,辛摩尔长老泰莉莎奉命来贵地调查疑似叛逆者案例,请先生关照。”然后直起身,又变回了调皮的语调,“那么哥哥,我要挑选房间了。”说完身体化成了一道黑色闪电,瞬间掠上了二楼。   好快,泰莉莎果然也是只妖怪。周围的妖怪越来越多了,我叹了口气,将泰莉莎的箱子放在墙角,衣服搭在椅子靠背上。   易道走到我身边正要说话,泰莉莎的身影又从楼上掠了下来,推开了我的卧室房门。然后回头盯着易道,撒娇一样微微撅嘴:“哥哥,我要住这间主卧,楼上的房间都太窄了。”   易道看了看我:“白霖,搬到我的房间,我搬到隔壁。”   我忙道:“不用老板,我随便找间空房住就好。”   他异乎寻常地坚持:“住我的房间,我替你搬。”   房子本来就是老板的,而且老板还把自己的房间让给我,我对房间被占的事一点怨言也没有。不过我有点后悔让易道帮我搬东西,因为看易道抱着我的东西上上下下,站在门口的泰莉莎眼里溢满了心疼。不过当易道消失在楼梯口,这心疼的目光就变成冰冰冷冷的利箭刺在我身上,彷佛一个高傲的女王看着她卑微的奴仆。   “为什么让易道帮你做这些?你有没手么?你当自己是什么人?”许久,她突然问。   我低着头叠衣服没理她,虽然不知道具体原因,可能看出来她不喜欢我,幸好我是从她哥哥手里拿工资,跟她没关系。   我的东西不多,除了被褥就是几件衣服,还有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没多久就搬完了。收拾好房间,我对正低头替我铺床的易道说道:“老板,晚班要来不及了,今天我不在店里吃晚饭。”   他细心地用手掌把床单一寸寸抚平,头也不抬地回应:“好。”   于是我背上包往外走,一拉开门,泰莉莎就擦着头发走了进来。她刚刚洗过澡,未施粉黛的脸庞清丽犹如出水芙蓉。身上穿着件半透明的暗红色蕾丝睡衣,露着一双修长的大腿,很白,很优雅,像两只美丽的天鹅。她恍若无人地经过我走到床边坐下,抬起右腿,晶莹的脚趾顺着易道的小腿缓缓滑到易道的腰际,双眼顾盼生辉:“哥哥,帮我收拾房间。还有,”她扭头望着我,嘴角轻轻扬起,“我饿了,想吃东西。”   眼神中竟没有刚才的厌恶,但却多了种诡异的感觉,一种让人头皮发麻的感觉。我吸了口冷气,低着头快步离开。   身后,两兄妹的对话还在继续。易道低声道:“别坐,起来,头发弄湿床。”   “我饿了,现在就想吃东西。”   “忍一会儿。”   ……    23、第四章   一家欢喜一家愁,易道堂因为最近的杀人狂传言小赚一笔 ,VE咖啡店却因为发生在附近的凶案晚上的生意冷清了许多,才过九点就没有客人了。小慧翘班跑到隔壁网吧玩,厨师溜得不见踪影,雪还没来巡店,偌大的咖啡店只剩我一个人。   坐在柜台后,正借着微弱的灯光看电子书。忽然一声低低的叹息,在店里兀然响起,空旷而遥远。   急忙站起身:“欢迎光临。”   没人回答,回过神才发现空荡荡的店堂里除了我和那些猩红吊灯斜射出的光,好象再没有别的什么人。很静,静得可以听到不远处老座钟秒针所发出的嗒嗒声。那么刚才听到的那声叹息,应该是幻听吧,我想。   低头正要继续看书,紧接着又一声叹息从身侧响起。扭头一看,猛地得了一惊。右手边两步远的地方就是一扇玻璃窗,窗外黑洞洞的,因着光线的作用和窗玻璃上积累的水汽,氤氲一团。一道纯白的人影立在窗外,双手和鼻子贴在模糊的玻璃上,用黑洞洞的眼眶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不清样子,只能根据身形看出她是个女人。   大晚上的谁这么无聊趴在窗户上,想吓死人啊。有些生气,拿起擦玻璃的毛巾走出去,想借口擦玻璃把那人赶走。   可打开门一看,才眨眼的功夫窗外的人已没了踪影。店门口的街道上除了其他店铺那几盏灰扑扑的霓虹灯,此时空无一人。   身上突然有点冷,我打了个冷战,抱紧双臂回到店里。   刚关上门呆了呆。   一个女人安静地坐在最昏暗的角落里,眼神茫然,身材高挑,长发披肩,一袭白色的真丝长裙。   是昨天晚上见过的那个女人,刚才我就站在店门口,她是怎么进来的?难道我的近视又加重了?狐疑着拿起迎宾台上的菜单走过去,还没走到她面前就看到了她脚上鲜红到刺眼的皮凉鞋。和昨天不同,今天她的鞋像是新买的,干干净净,皮面反射着亮晶晶的光。   挂着笑,将菜单放在她面前:“欢迎光临,请点餐。”   没有翻菜单,眼睛依旧茫然地盯着前方,她轻声问:“你……看得见我?”   有些莫名其妙:“我当然看得见客人。”   听见我的回答,她像松了一口气似的,缓缓抬起头望向我。一股淡淡的腥臭味扑面而来,伴着一些从她头上滴滴答答落下的,还有白色衣裙上争先恐后渗出来的,和她鞋子颜色相近的液体。   “别怕……我想请你帮忙……”她说。   但我怎能不怕,张开嘴,我想大声惊叫。可喉咙紧得不透气,半天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   “白,抹布,放在门口,不行。”   突兀又一声话音,吓得我差点跳起来,回头便看见雪正皱着眉头收拾我随手放在迎宾台上的擦玻璃布。身边那股腥臭味顿时没了踪影,再看时眼前的座位上已空荡荡的。   “还有扫帚,你,过来看……”雪还在那里数落人。   急忙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惊魂未定地喘着气。   他不解地皱起了眉头:“你很,恐惧,吗?”费力地组织了一会儿中文,他干脆用英语问,“Are you ok What's wrong?(英:你没事吧?)”   摇摇头:“Nothing.(英:没事)”   要是在雪面前说他的咖啡店闹鬼,他铁定炒了我。   很快就到了下班时间,心里仍忐忑不安。好在今晚上夜班的人很多,一路身边都有人做伴。   回到易道堂,推开门的瞬间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墙上亮着蜡烛形状的壁灯,地上铺着一层蓝黑色的大花地毯,窗户上挂着银黑色落地窗帘,窗边摆着几盆天竺葵。泰莉莎穿着那件薄而轻透的暗红色蕾丝睡衣,随意地斜倚在客厅中央那具黑色皮沙发上。朱红色的嘴唇在昏黄灯光的映照下显得十分显眼,修长的指尖夹着一个高脚酒杯,杯里盛着暗红的液体。   听到我的声音,她懒懒地瞥了我一眼。   冲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我轻手轻脚地跑回楼上,拿了些换洗衣服准备洗澡。浴室在楼下,如果可以我真不愿此刻路过客厅。可今天搬房间弄得身上一身臭汗,不洗洗是不行的。   真不知道好脾气的易道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难相处的妹妹,她是什么妖怪呢,和易道一样是妖尸?不过我见过的几个妖怪,每个身上都有一种无法用语言去形容的味道,或者说一种气场。易道身上的气味是一种清冷的味道。而泰莉莎身上的味道,很香,却很浊,好像某种诱惑又危险的滋味。   不知为何,我感觉这兄妹俩的品种不大一样。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在她的注视下快步走过客厅。忽然,身后传来了她的声音:“你撞见了什么,很难闻呢?”   我没回答她,径直进了浴室。   浴室里也面目全非,地上堆放着一套全新的橡木洗漱台,全新的浴室镜,一口崭新的大浴缸,还有一些陶瓷肥皂盒,琉璃毛巾架什么的。这么多东西几乎占去了狭小空间里的所有空地,应该都是泰莉莎刚买回来的,还没来得及安装。   我将几样较轻的东西往边上推了推,整理出两尺见方的小地方淋浴。脱光衣服才发现,架子上我的沐浴露和洗发精都已经不见了踪影,换上了几个没标签的棕色玻璃瓶。翻垃圾桶也没找到自己东西,我气哼哼地研究了一下那几个棕色瓶子。估摸着那瓶色泽暗红,中间银光闪烁,散发着淡淡玫瑰花香味的液体是沐浴露,毫不客气地倒出两大坨用起来。沐浴露和洗发精是我的私人财产,不是易道堂的物资由着泰莉莎糟蹋。她扔我的东西,我就用她的东西,两不相欠。   洗着洗着,忽然一个激灵,只觉得后背有一股冷气嗖嗖地扑来,身上瞬间窜出了无数个鸡皮疙瘩。顶着满头的泡沫转过身,见泰莉莎站在浴室门口,脸上似笑非笑。   “我的定制沐浴露很贵。”说完,她抬起手伸向手边的水阀。   意识到她要做什么时我马上伸手关水龙头,但还是晚了一步。花洒里那股水陡然间缩了一下,接着骤然喷出一股滚烫到几乎沸腾的水来,劈头盖脸地浇在我的头上身上,火辣辣的,针扎一般痛。   我尖叫出声,本能地往淋浴棚旁边跳去。没想到脚上沾满了沐浴露,落地时猛地一滑。因为速度太快,根本什么东西都抓不着。整个人结结实实一下子栽倒在那堆小玩意上,身体被大大小小的棱角硌得生疼。摔得我两眼金星乱冒,胸口里的气都差点没拉上来,脑袋都疼晕掉了。   等我缓过一口气,手臂下的白色陶瓷肥皂盒已被染成了红色,妖艳的颜色顺着地上的水迹缓慢地荡漾开,看上去心惊肉跳。我想坐起身,可不知是不是摔得太狠了,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使不上。   抬头一看,泰莉莎站在门口,抱着双臂。一双鲜红的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我挣扎,嘴里缓缓伸出了两颗小獠牙。   有些不妙,浑浑噩噩的脑袋向自己发出了危险信号,身体在疼痛和恐惧的双重折磨下开始战栗。   “你走开。”嘴里好不容易憋出几个字。   话音刚落,一道金黄的身影推开门口的泰莉莎,冲到我身旁:“摔哪了?”   顾不上害羞,心头一酸,早就蠢蠢欲动的眼泪哗啦一下簌簌滚落:“不知道。”   “先回卧室,然后去医院。”易道小心翼翼将我打横抱起。   我痛极了,连抬手都没力气,在他怀中不受控制地发着抖。   没想到刚走了两步,他忽然怔了怔。翻身坐在浴缸边缘,闭着眼垂着头一动也不动了。   我吸着冷气问:“老板?”   他一声不吭,表情平静,长长的眼睫毛却激烈扇动着。   “哥哥,你多久没喝过血了?”泰莉莎一跳一跳地走过来,蹲在我们面前。抬指轻轻划过我的肩膀,沾了点血液放进自己的嘴巴,像品尝美味一样陶醉地咂嘴出声,“嗯,新鲜人血混上我的秘制香料,真是世上最鲜美的东西。”   然后又沾了点血抹在易道的嘴唇上,笑意盎然:“哥哥,鲜血你能忍住,这个味道的血呢?多喝血能让你早日恢复力气,看你现在虚弱成什么样子了。哥哥不是一直想要这个女人吗?那就别错过机会。反正不是你的错,是她自己偷用我的东西惹的麻烦。放心吧,明天我会让她忘掉的。”   “出去……”易道低声道。   “我能一起吃……”   “出去!”易道猛地睁开眼,打断了泰莉莎的话。纯紫的眼眸中闪着冰冷而陌生的光,嘴里早已伸出了尖尖的獠牙。   “吓,小气。”起身走到门口,泰莉莎关了上门,“用餐愉快。”    24、第五章   四周安静下来,意识到旁边这只大妖怪此刻非常危险,我的抽泣声也自觉地止住了。不知为何,此时这个伸出獠牙,紫彤彤的双眼死死盯着前方,太阳穴上还绷出了青筋的易老板,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对了,吸血鬼。易老板现在的模样,活脱脱是竭力压制着自己吸血欲望的吸血鬼。在电影中这种场景能让我激动得心潮澎湃,巴不得吸血鬼赶紧咬住女主角的脖子巴拉巴拉。真落到自己头上,身体不断发着抖,怎么都停不住,泪腺已经怕到干涸了。   “老板,别咬我。”小声央求。   他皱紧了眉头,眼睛依旧死死盯着前方:“不会害你的。”几滴冷汗从他的头发间滚了下来,顺着他的脸颊滴落在我身上,“我叫人送你去医院。”   说完轻轻把我放到冰凉的地上,然后飞快地一闪,就那么走了。   没再看我一眼。   知道不能怪他,我一个人光溜溜地躺在湿漉漉的地上,将那个天杀的泰莉莎诅咒了一千八百遍。   胖子在外地,易道只好按我入职时填写的信息,找到了紧急联系人方怡,凌晨一点钟将我连夜送往市里一家颇具规模的私人医院。   方怡说她剁了易道的心都有,员工摔成这样了,做老板的还顾忌员工没穿衣服,躲在楼上不好意思下楼救人。不就一个小胸妹子嘛,都什么年代了,看一下又不会要他负责。忽略方怡的后半句话,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易道正龇牙咧嘴地躲在楼上,正努力压抑自己食欲不把员工吃掉。   仔细想想觉得易道的为妖真的不错,妖品比很多人的人品要好,但他的妹妹实在是个惹不起的姑奶奶。看来妖跟人一样,也是有善有恶的。   到医院一检查,我手臂上的伤口缝了四针,其他地方的伤势没大碍。只是右臀肿得老高,一片青紫,要第二天检查后才知道有没有伤着骨头。   办完住院手续,方怡问我怎么那么不小心。听我说完摔倒的经过,当然省去了易道和泰莉莎不是人的部分。方怡气得声音都变了,她让我全权交给她处理,大踏步走到走廊上拨通了易道的电话。一开口就是很十分高亢的一声:“易老板吗?我想问问你,我家白霖这次受伤的事,是我跟你谈还是我的律师跟你谈?”   然后又狐疑出声:“嗯?”   接着声音慢慢转小:“这样嘛?……”   后面的话就听不清楚了。   易道是个好老板,我真不想同他撕破脸皮。但方怡纵横社会多年,处理这种事肯定有经验,我也就由她安排。   不一会儿方怡推门进来,脸上的表情如释重负:“你老板挺讲道理呵,他跟你道歉,让你好好养伤。医药费住院费他全包了,外加一天两百块营养补助。再给你放假两个星期假,发一千块钱休假补助。这两个星期你先住我那。”   我松了一口气,问:“为什么住你那?”   “你傻啊,你老板的妹妹这么作,绝壁有恋兄情结嫌你碍事。”方怡替我拉上了窗帘,“人家想过二人世界,干嘛做电灯泡?昨晚折腾了一夜,再睡会吧。你老板说钱已经打在你的工资卡上了,我出去取点钱。”   恋兄情结?跟方怡相处已久,我觉得我还是不大习惯她火辣辣的说话方式。   私立医院最大的优点就是比公立医院干净,还床位充足。我住的病房有三个床位,却只有我一个病人。我的位置又靠窗,十分安静。   右边屁股太疼不能压,我背对着门侧躺着,不一会儿就沉沉地坠入梦乡。   忽然,就像兔子感觉到狼的杀意,我兀地从危险的预感中惊醒。果然,一股深沉浓郁的香味被它的主人裹挟着,从门口朝我压了过来。   AMBRE SOIE,那男人只用这种同他外表相似的香水,神秘性感,十分迷人。   迷人?可笑,也只有不了解他的人才会这么想。   本能地闭着眼睛继续装睡,可五脏六肺却因为极致的恐惧一抽一缩,脚底的温度瞬间逃得无影无踪。   只听他在我身后站了一会儿,俯□在我的右耳里塞了个耳机,里面正在放黑眼豆豆的《The apl Song》。我揪紧胸口的衣服继续硬着头皮装睡,手心,额头,甚至连喉咙都没了温度。   但接着,耳机里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鼓点简直要把我的耳朵震破。没法再装睡了,我扯下耳机往后一甩,撑起身体靠在床头,扭头怒眼圆睁地看着他。   “不睡了?”他毫不在意,拧开床头柜上的保温煲,将里面奶白色汤倒进青花瓷碗,“听说你住院,李姨大半夜爬起来熬了你最喜欢的猪蹄汤。我十点上飞机,这会子汤还热着。”端起碗,用汤勺舀起一勺凑到我嘴边,“尝尝。”   我只是恨恨地盯着他,怒火在胸口蠢蠢欲动。   他冲我笑了笑:“受伤时生气会留疤的。快喝汤,对你的伤有好处。”   越是狡猾的魔鬼越好看,白知秋就是这样一只魔鬼。温文尔雅,一笑起来那双眼睛深邃得幽潭一般,不知迷倒了多少愚蠢的少女。   鼓起勇气呵斥道:“这里是医院,敢乱来我就报警。”   脸上的笑意更浓,随手将汤碗放在床头柜上:“小傻瓜,正因为你进了医院你亲爱的哥哥才来看你啊。”然后抬手想摸我的脸,“疼么?”   “别叫我妹妹。”一时间忘了右臂上的伤口,用力挥开他的手,扯得伤口撕裂般的疼。却不能在他面前示弱,只能暗暗咬牙强装镇定。   手又伸了过来,笑意盎然:“躲什么?哪里没摸过?”   “滚开,我不是你妹妹!”我猛地提高了声调,想把门外的护士引进来。   “还反了你。”温柔的手掌随即变了方向,手背飞快从我脸上扇过。顿时脑袋里嘤嘤作响,恐惧的泪水呼的一下,全涌了出去。   两个手指掐住我的下巴,强迫我扭过头面对着他。身体跪到了床上,脸颊与我的脸颊相对,只隔着一拳的距离:“你能在外面呆着是因为哥哥准你在外面呆着,以为你那虚弱的不死老板能帮你?还想和哥哥斗,你什么事情不尽在哥哥我的掌握之中,嗯?”   声音里充满了调侃的意味,火热的气息和恶心的香味不断扑到我脸上,熏得我的眼泪越落越快。面对这个道貌岸然的魔鬼,我觉得我快崩溃了。   可我越痛苦,他就越笑得开心:“别以为你是香饽饽,现在身边有几个男人围着你脾气便大了,除了哥哥没人真心实意地护着你。你那个叫田野的小情人又如何,我只是告诉他父母你的真面目,他不就乖乖和你分手了?自己是什么货色自己不清楚?安分些,好吗?”说完翻身下床,掏出手绢慢里斯条地擦了擦自己的手,又擦了擦我的脸,“瞧你,小脸都哭花了,见到哥哥喜极而泣么?”   我咬紧了嘴唇,努力让自己表现出轻蔑的意思来,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落。   收好手绢,他从脚边拎出一个口袋,将里面的东西一样样往外拿。   “手机坏了也不买新的。哥哥想给订做一部,又怕你一个人在外边太招摇。喏,iPhone 3GS,去美国时给你买的,国内还没上市,听说现在的女孩都喜欢这款。还有电子书,我叫秘书下了一千多本,够你看一阵子。洗簌用品,内衣。”   拿完他又道:“哥哥还要赶去开会,得空再来看你。”弯腰在我的额头上印下一个毒蛇滑过般冰凉的吻,“听话,乖乖地做哥哥的小公主,好好休息。”   见他走到了门口,再也按捺不住怒气的我随手抄起旁边的手机盒往他后背使劲一掷,狠狠地砸在他的银色西装上:“拿走你的东西,我早就不再用白家一分钱。”   “白霖,发达了,有人在你的医院账户里预存了十万……”方怡正好推门进来,看到了这一幕,搭着门把手楞在了原地。   我也没想过自己会做出这么大胆的举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面对他再不像以前那样吓得丝毫不能动弹。反而我的身体,我的心,我的大脑都在激烈地反抗着,努力从他的淫威下抢夺自由。   停顿了一下,他目光闪了闪,然后整了整微皱的衣服:“母亲身体不好,找个时间回家看看。”说完从方怡身边走了出去。   待他的脚步声在走廊上消失,方怡啐了一口,小声骂道:“呸,禽兽……”   扔东西时挺解气,但伤口裂开后重新缝针就痛苦了。气得方怡一个劲骂我意气用事:“一个盒子能把他砸死啊,自己还受罪,笨蛋。”   检查结果第二天才出来,这意味着我不得不在医院再住一晚上。因为白知秋来过,方怡不放心,被我劝了好一阵才走。   晚上护士要拉窗帘被我制止了,心里有事,要是失眠可以看看窗外的夜景。   渐渐的,整座医院安静了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半睡半醒中忽然觉得背后掠过一丝丝诡异冷气,同时一股异样的味道在身后散开,淡淡的,若有若无钻进我的鼻尖。   很腥。   屁股依旧很疼,没法翻身,心跳快得要从喉咙口蹦出来。只能用两个指头挑起被子,不动声色地盖在头上。   “别怕,我没有恶意。除了你,我没可以拜托的人。”   身后的东西开口了,因为印象深刻所以记得,是在VE咖啡店遇到的那个诡异女人的声音。   “我丈夫有危险,请你帮帮他。”   “我和我丈夫很相爱,可我出车祸死了。”   “我丈夫很难受,想将我复活。”   “死而复生是逆天的事,会受惩罚,我想提醒他,但他根本看不见我。”   “请你替我转告他,放手让我走吧。不然我无法升天,他也有性命之忧。”   “你一定要帮帮我。”   尽管我没回答,她却自顾自地说着。我不堪骚扰,终于开口道:“我不认识你老公。”   “你认识,他叫雪……”话未说完,她的语音兀地变得模糊起来,背后的凉意瞬间散得无影无踪。   接着从被褥缝里传来一股暖香,轻轻柔柔,丝丝缕缕地萦绕在鼻子周围。驱散了空中的腥味,很舒服,很安心。闻着闻着困意就上来了,朦胧时拉开被子透了口气,看见窗边站着一个男人。背对着我,身上穿着蓝色相间的病号服,正抬头望着天上的半月。长长短短的碎发凌乱地披散着,在淡蓝的月光下好像水银似的泛着光。   然后我听他打了声哈欠,轻声说道:“很晚了,快睡吧。”    25、第六章   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精神抖擞,好久没睡过这么香的觉了。昨晚遇到的事是梦呢,还是真实的事情呢?当时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只能依稀记起那女鬼说她是雪的太太,雪的太太不是好好活着吗?这么说来,女鬼的出现是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那站在窗口的男子呢?清醒了细想,他的背影很像一个人。尤其是那把长长短短的碎发,顶在别人头上就是一乡村非主流的造型,只有顶在他头上,才能产生亮爆钛合金眼的高富帅效果。   难道我对他动了歪心思?呸呸呸,对一只黑毛妖怪的美貌动心,我有点鄙视好色的自己……   吃过早饭,检查结果也拿到了,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只是屁股上的青紫需要连续抹几天消肿药膏。人逢喜事精神爽,见自己没大碍,我的精力一下子回复到满值。方怡替我办了出院手续,又帮我把行李拎到楼下。我换好衣服,拖着隐隐作痛的屁股去退病号服。   走过隔壁的病房时,忽然听见里面传出阵阵欢快的笑声,中间有个人的声音很熟悉。忍不住扭头向那边瞥了一眼,只见不远处那张靠窗的病床上坐着墨九。他穿着一套蓝白相间的病号服,盘着腿坐在病床中央,正和身边的人有说有笑。以他为圆心,周围足足挤了八个姑娘,有六个是护士,两个穿着便装。   也不知道墨九说了什么,这些姑娘一个个笑得前俯后仰,眼里红心闪闪,溢满了傻子都能看出来的肉麻爱意。   这只美貌的妖精,真是拥有可怕的魅力。   不过这些女孩也太容易上当了,墨九不就长得异常好看一点,用得着那么激动吗?瞧他那得意的表情,啧啧,是在抛媚眼么?   吓,以色|诱人的厚脸皮妖精。   懒得跟他打招呼,见他没看见自己便要往前走。刚回过头,看到了电梯口,正拎着汤煲往外走的白知秋。心脏咯噔一下,突然间突突的跳得飞似的快。喉咙紧缩,快得要让我喘不过气来。想也没想,一步闪进墨九的病房里关上了门。   墨九循声看过来,缓缓地眨眨眼:“哎呀呀小平凡。”眼神落在我手中的病号服上,“我们好有缘哦,住院也住同一间,所谓百年修得同船……”   “人生何处不相逢,嘿。”敷衍地一笑,打断了他的话。在原地紧张地转圈,想找到藏身之处。终于脑海中灵光一闪,一瘸一拐走到床边,掀开墨九身后的被子,边说边钻了进去:“债主追债,帮我掩护一下。”   抓住被子的边缘,眼睛一眯,笑得灿若桃花:“帮你躲债给我什么报酬?”   趁火打劫的臭妖怪,我又急又气,但也只能一口应承:“随便开价。”   “哦。”墨九满意地拉长了声调,手一扬,用被子盖住了我的头。   估摸着白知秋已经走到附近,我紧张地捏紧了拳头,心跳得像打鼓一样,根本没心思听被子外墨九他们的聊天内容。过了漫长的一段时间,只听走廊上传来了药盘砸在墙上的声音,然后白知秋在走廊上大声喊:“护士长在哪?!为什么这间病房没人照看,别的病房里却有那么多护士?!病人呢?她要是发生什么意外我让你们医院关门大吉!”   不管何时何地,一旦有人触碰到白知秋的逆鳞,他就会从谦谦公子直接进化成衣冠禽兽。接着听见墨九屋里的护士们匆匆朝屋外跑去,几乎有点惊惶失措的样子。   这时,墨九突然笑嘻嘻地吟起了胡诌的如梦令:“见到一只牲畜,平凡慌忙跑路。寻病房四周,不见藏身之处。发怒,发怒,惊跑美人无数。”   混蛋,白知秋就在外面,把那个魔鬼引进来该怎么办?我急了,伸出手摸到他的后背使劲一掐。   “哎呀呀,恩将仇报喂……”声音还是笑嘻嘻的。   又不知过了多久,几个人进来了。有人拍了拍我:“姑娘,他暂时离开了,趁现在赶紧出院走吧。”   我露出脑袋,问对我说话的护士:“走了?”   “嗯,我们骗他说你早上就出院,把他暂时骗走了。”护士心有余悸,“院长让你赶紧走,不然找不到你他还会回来的。哎呀妈,你到底欠他多少钱啊?长得满俊,竟然凶得要杀人。”   被白知秋一吓,恐怕医院方此刻巴不得我这个麻烦早点走。   不过能不能走还不一定,我下床走到窗边朝下面的停车场瞄了一下,一眼就看到了一辆风骚招摇的蓝色盖拉多。我躲白知秋就像老鼠躲猫,当然对他有所了解,知道那辆盖拉多是白知秋在这个城市的座驾。   正在这时,方怡推开门走了进来:“白霖,护士说你在这。刚才我见着那人了,幸亏我躲得快。”   没等我回答,墨九对着她电力十足地一笑:“哎呀呀,美女一进门,蓬荜生辉。”   方怡眼光一闪,马上忘了好姐妹我的危险处境,一双眼睛就死死地落在了墨九身上。墨九本来就长得好看,现在又穿着蓝白病号服,脸上平添了几分水一样清冽的色彩,真是清纯与妖媚并存。在方怡这个大色女眼里,绝对够得上珍藏限量版级超级帅哥,诱惑力无限。   我仿佛听见了方怡口水滴答的声音,急忙上前拉着她往外走。   “帅哥,下次给我个电话。”方怡一边不情愿地跟着我往外走,一边果断出击。   墨九笑盈盈地挥挥手:“好的哦,美女。”   空气中弥漫开了那个什么什么,勾搭成奸的味道。这两人,真服了,我一阵恶寒。   因为白知秋的车停在门口没挪窝,方怡的车又停在离盖拉多不远的地方。护士让我从地下停车场绕出去,方怡由正门出去,看看能不能悄悄把车开出来。   地下停车场在医院地下二层,由于地面的停车场够用,地下停车场里只有几辆灰扑扑的车,一看就好久没人动过。值班室的门开着,值班员不知道去哪了。   宽阔的地下空间,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的空旷。四周出奇地安静,以至于能听见灯泡发出的嗡嗡声,一波波在头顶旋转,像一群躲在天花板上的苍蝇似的让人不舒服。   不想一个人在这种地方呆太久,我加快了脚步,可屁股还肿着,根本走不快。刚走到一半,兀地飘过一股子腥风,接着耳边响起一道声音:“别往前走,有危险。”   又是那个白裙红鞋的女鬼。   恐惧这种感觉很奇怪,在被女鬼反复骚扰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且这两天我被白知秋吓得够呛,同那个魔鬼相比,这个声音平静的女鬼显然要正常许多。但不像之前那样吓得昏头昏脑,并不代表我愿意跟一个诡异的女鬼交流谈心。我毕竟是个活人。   低着头一个劲儿往前走,也不看她,因为不想看见她满身是血的样子。   “快回去,前面有危险。”她跟在我身后,再次开口。   还是不理她继续往前走。突然,前面传来一种诡异的声音,吸溜吸溜的,像是有人在舔冰棒。   狐疑地望去,前方不到一百米就是出口,大概天还没黑有微微自然光,出口附近的灯全关掉了。离出口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有两个奇怪的人。一个男人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另一个长发女人伏在他身上,头颅轻轻在他的脖子处起伏着,吸溜出声。因为背光,所以只能模糊地看见两人的黑黝黝的轮廓。   我站定脚步:“什么人?”   听见声音,黑暗中那个女人警觉地抬起头,像青蛙一样四肢趴在地上,几下子转过身。喉咙里发出了狗狗发起攻击前那种嘶哑的声音:“额……”   觉得不妙,我往后面退了几步,将包包移到胸前准备抵挡袭击。但随后,那个女人像是被什么吓到似的,突然手脚并用飞快地跑了起来,动作敏捷得像只猿猴。冲到墙边,身体一下子消失在一扇侧门中。   身后的女鬼不知何时已消失得无影无踪,附近只剩下那个躺在地上的男子,我不敢近前,弯下腰小声问:“你没事吧?”   他没回答,也没动。   忽然有人冷笑着道:“好不容易抓住机会,却让你吓跑了。”   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哆嗦,猛地一转身就看到泰莉莎站在我身后。一身套紧身的皮衣皮裤,前|凸|后|翘。胸前波涛汹涌,里面的东西仿佛随时能从光滑的皮衣里面蹦出来。再配上精致的卷发,暗黑的眼影,暗红色嘴唇,恍若黑暗的战斗天使。    26、第七章   知道她讨厌我,我也就懒得用热脸贴她的冷屁股,沉默着没说话。   她并不在意,越过我走到地上那个男人跟前,弯腰揪起男人的头发,毫不费力地将男人的身体拖起,又朝这边走来。   看清那个男人的样子,我的胃激烈地翻滚了一下,里面的东西差点就冲出来,急忙捂住了嘴巴。   他整个脖子都裂开了,似乎是被什么凶猛的动物用力撕扯过。裂开的地方一片参差不齐的狼藉,凌乱的肉里能看到几丝淡淡的血液。头颅完全歪到一边,仅靠一块薄薄的皮同身子相连。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还保持着惊恐时大呼的样子。脸色苍白,没有半点血色。身上穿着保安制服,身体软绵绵地挂在泰莉莎手上,像一个破碎的人偶。   “你命真大,那东西竟然不咬你。”泰莉莎侧过脸望着我,眼里的瞳孔兀地扩大,侵占了所有眼白的空间,黑黝黝的仿佛两颗黑曜石,又陡然缩成正常大小,“记住,今天你从地下停车场路过,什么都没看见。”   然后拖着那具尸体从我身体走了过去,那男人的手甚至擦到了我的脚背。针扎似的向后一跳,小声道:“他是停车场值班员吗?我想应该报警。”   猛地停住脚步,回头看着我:“你不受我催眠的影响?”嘴里突然扯起一抹诡异的浅笑,“终于找到杀你的正当理由……”   话未说完,身影已掠了过来。左手一把捏住我的脖子,将我高高举起,狠狠地推向后面的墙。眼眸充斥着剔透的红色,异常地妖艳妩媚,即使那是一种肃杀的颜色。   呼吸里全是她身上浓浓的香水味,而这味道让我的头很晕。脑子因为突然缺氧,有种不受控制的昏沉。双脚难过地绷直了脚背,心里清楚下一秒自己就要命丧于此。   就在死亡的冰冷开始吞噬我身体的时候,泰莉莎的笑容突然凝固在了脸上。因为一只黝黑的爪子由背后穿透了她的身体,从她胸前伸了出来,尖锐的爪尖正对着我的方向。鲜血汹涌从她光滑的衣服上滚落,一着地颜色就迅速变深发紫。   她惊讶地低下头看着伤处,似乎不敢相信。掐住我脖子的手一松,我陡然向下坠去,靠着墙坐在地上。   想跟她身后的墨九打招呼,喉咙里却发出一串激烈的咳嗽。   墨九样子很奇怪。头和身体还保持着人形,手却变成了一双黑乎乎毛茸茸的爪子。   泰莉莎动弹不得,恶狠狠地露出了两颗獠牙:“谁……”话音未落,她的口里猛吐出一口紫红色的液体。   因为墨九转动手腕,让爪子在她的胸前重重地转了一圈。再随手一扔,将她扔到一边。然后嫌弃地咧咧嘴,将爪子上紫黑的液体甩了甩,嘴里嘟囔着:“最讨厌吸血鬼,一群装着死人血的臭皮囊。”   胸前多了一个巨大的透明空洞,艰难地爬起身。泰莉莎双手撑地,发出了野兽般的威慑声:“呵……你是谁?”   墨九望向她,笑了起来,笑得像个贵族似的优雅,几乎让人看不出来他是那只一见我就问我讨要报酬的妖怪:“此间主人。”他回答,“你来我地盘多日,还没向我晋见呢。”   泰莉莎一怔,艰难地站起身,顾不上胸口的大洞还在慢慢合拢,单脚后侧,屈膝颌首:“您好,东方的墨大人。我是辛摩尔长老泰莉莎,住在易道先生家中。”   口气很恭顺,似乎还带着很大程度的谦卑。   “为什么要杀她?”不知怎的笑脸忽然收了起来,墨九淡淡道。   泰莉莎欠了欠身子:“为了避免我族受到伤害,人类不能知道我族的存在。”   “你早就来了,却等她看到一切才动手。别当我不知,你借刀杀人不成,便想亲自动手。”眉毛一扬,“她是我的人,受我庇护,再有非分之想,易道护不住你。”   英俊脸庞上的姿态高傲得不得了,根本没顾忌到对方是个超级大美妞。爪子不知何时已变回人手的模样,只是右手远远地离身体抬着,好像怕上面紫红的血液弄脏自己病号服。   可泰莉莎似乎并不在乎这点,声音更加诚惶诚恐:“是的,墨九大人,谢谢大人准许我在这座城市狩猎。”   “走吧。”墨九摆摆手。   闻言,泰莉莎身影一闪,卷起地上保安的身体不见了踪影,地上遗留的斑斑血迹已完全变成了墨黑的颜色。   “哎呀呀,竟用手碰她,失策失策。”墨九没有朝我看上一眼,便低头掏出纸巾擦手。   我只能自己扶着墙站起身:“墨九,泰莉莎是不是吸血鬼?”   “是。”   “你准她在这里狩猎,意思是准她杀人吸血?”   “是。”   “那怎么行?你准她杀人?听你刚才和她说的的,你是,”想了几个词都不妥,把小时候常看的电影里的名词说了出来,“你是这座城市的妖怪扛把子吧,难道不应该保护这里的人?”   偏头看着我,目光里有些不屑:“战争,谋|杀,贩|毒,人口拐卖,巴拉巴拉,这些都是人做的事。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命盘,因果报应,死活由天定,我不能管也不想管。血族虽不讨喜,但血族只为谋生吸血,为什么不准?”   喉咙发干:“墨九,你歧视人类。”   他颇为得意地微微挑眉:“当然,我们妖怪比人类高尚多了。”   “那为什么总在危机时刻救我?”我压低声音问了他一句。   “哎呀呀,说的什么话,我们是朋友嘛。”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转身朝出口走去,“至于为什么总在危急时刻救你,原因很简单,这种时候出现你会更感动,能付我更多报酬。说起来你已欠我很多报酬了呢,小平凡。”   一瘸一拐地跟在他身后,却追不上他的脚步:“墨九,你很奸耶。”   “彼此彼此,你答应给我的报酬也从没兑现过,别想赖账。今天又救你一次,便拿一辆霸道,五万块钱做酬谢。”   尖叫出声:“啊,你敲诈!”   停住脚步扭头看着我,一本正经:“车是因为你被拆的,”撩起衣摆,露出了贴着纱布的肚子,“伤也是因为你受的。”   “活该,”债多不怕还,几十万的债对于我来说和几十块没什么两样。我并不怕他勒索,只是觉得很稀奇:“妖也会受伤住院?”   “易道那老化石打得太狠,”一脸骄傲,微微撅嘴,“不过他更惨,哼哼……”   听到他说起易老板,我默然。白知秋曾对我说过一句话“以为你那虚弱的不死老板能帮你?”,他神通广大,连易道不是人都知道。这样一只魔鬼,我怎么跟他斗?   走到出口处,墨九拍拍我的头:“送你到这,剩下的路自己走,让护士看到我乱溜达会挨骂的。”   心情不太好,“哦”了一声算是告别,自己低着头往前走。   “小平凡,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他在身后道。   转身,他嬉笑着看着我:“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同厉鬼说话,很危险呐。”   方怡住在城南的小公寓,一间70平的小房子。这是白老头给她买的爱巢,像这样的爱巢白老头在各地有很多个。   晚上方怡在浴室洗澡,我裹着厚厚的棉睡衣,穿着她的大奶牛拖鞋坐在电脑前上网。   “咔嗒……”一阵风起,掀倒了手边的牛奶盒,奶白色的汁液淅淅沥沥地滴在方怡心爱的大笨猫地毯上。   我赶紧拿了块抹布吸水,刚蹲下,发现落地窗帘下面露出一双穿着凉皮鞋的脚。   是那个女鬼,虽然她白天善意地提醒过我,但想起墨九说的话,我没有言语。   似乎很快意识到了我的心态,她躲在窗帘后道:“我吓着你了?”声音很轻,但很清晰。   我还是没出声。   见我不跟她说话,她叹了一口气:“我实在没办法。刚发生车祸的时候,我的魂魄就离体了,雪为了救活我做了很多事。我不放心他,一直呆在他身边保护他,照顾他。”   我继续沉默,连抬头都不愿。   她不以为意,自言自语地说了下去:“雪一心想帮我复活,开始我担心他会疯掉。但过了几年,有时候我竟能回到自己的身体里,能用身体的眼睛看着他。我想他的方法是有用的,再过一阵子,说不定我真能死而复生。”   “可最近有东西在追杀我,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幸好有感觉,几次侥幸在那东西到来之前躲起来。不过那东西迟早会找到雪,会杀了他。我想,一定是我和雪使用复生之术要遭天谴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比起复生,我宁愿他好好活着。也许把我的身体烧掉,他就安全了,请你帮我带个话吧。”   “干嘛不自己跟他说。”我终于忍不住开口。   藏在窗帘后的身体一抖:“我办不到。”   “为什么?”   “他只能看见我没有生命的身体,看不见我……”那双脚忽然散了,在说完这句话后。   原先站立的地方只剩一股微腐的腥风在扑腾扑腾地吹,掀得窗帘上下翻滚。背后门卡啷一声轻响,方怡擦着头发走进来,立刻发出一身尖叫:“我的宝贝儿毛毯!”   我吐吐舌头。   一阵雨滴刷刷地打在玻璃上,外面下雪粒子了。    27、第八章   据说雪的夫人正处在深度昏迷中,跑到任何一个男人面前对他说:“你还活着的老婆让你把她的身体烧了。”人家头一个反应肯定是一巴掌把我扇飞。   带这句话说起来简单,办起来难。若是撂挑子不管,那女鬼又苦苦纠缠。怎么办才好呢?我想到牙疼也没想出答案。   正在烦恼,雪主动给方怡打电话,让她叫我回店里上班。易道给我放了假,还给我许多补助。雪可不地道,不光扣了我两天工资,见我没住院才三天就催我回店,还说再旷工他就要另外请人了。   气温持续走低,连续五天没有一个晴朗的天气。又断断续续下着冻雨,灰色的天空灰色的街,半死不活的气候,连带着人也有气无力的。下午六点冒着冻雨郁闷地到了VE,一推开门小慧就着急地道:“白霖,客人点了Kopi Luwak,打老板电话没人接。你看着店,我去老板家里找他。”   Kopi Luwak,俗名猫屎咖啡,顾名思义就是用麝香猫粪便中未消化的咖啡豆制成的咖啡,世界顶级咖啡之一。近几年由于人们的追捧,Kopi Luwak的价格不断攀升。各大咖啡店也应市场需求,纷纷推出了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Kopi Luwak。其实上,只有苏门答腊高原海拔1000米以上出产的野生Kopi Luwak才是真正的猫屎咖啡,一年也就产那么数斤,往往刚上市就被有路子的人一扫而空供私家食用。寻常咖啡店卖的Kopi Luwak不是家养麝香猫被逼着狂吃咖啡豆拉出来的劣品,就是加香料炒出味道的咖啡。   在我经济还宽裕的时候,曾经发神经地尝遍了这座城市所有咖啡店卖的Kopi Luwak,发现其他店的Kopi Luwak全是水货,只有VE咖啡店的还有那么几分意思。后来在诸多兼职单位中选择VE打工,恐怕也和几年前在他家喝过不错的咖啡有关。   也不知雪走了什么门道,能弄到正宗Kopi Luwak,数量不多只有几袋,被他当宝贝似的收着。因为卖价比别的店贵,一千元一杯,识货的人又不多,一个月也就能卖出去两三杯。平常要是有顾客点这种咖啡,雪会亲自动手煮,绝不假手于店员。   因为记恨雪对我这个伤员的刻薄,我心念一动拉住小慧:“别去了,我来煮。”   “啊?”小慧一怔。   “要是客人等不了,我们的小费和提成就飞了。”冲小慧眨了一下眼,“想不想尝尝Kopi Luwak?”   偷吃而已,小慧心照不宣地笑了。   特意多煮了半壶,一杯给客人,我和小慧各分半杯。刚喝一口小慧就吐了出来,皱眉眉头道:“什么玩意,又稠又腥又苦,比中药渣子还难喝。”   这玩意很多人喝不惯,我笑笑,慢慢地品了一口。只觉得润滑浓郁,香甜可口,全身上下所有毛细孔都透着那么一股子满足。对小慧道:“真好喝,你要嫌苦,以后等我发财了请你喝Black Ivory Coffee ,比Kopi Luwak还好喝。”   “品尝不来,你自己享受吧。”小慧吐着舌头漱口去了。   正好,剩下的咖啡都是我的了。开开心心将她的咖啡倒进我的杯子,正要接着品尝,耳旁兀地响起雪的声音:“Black Ivory?上市,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抬头一看雪站在柜台外,金黄色的头发乱成了一团,嘴唇干裂。眼神冷得像冰,眼眶深深地陷了下去。眼底青幽幽的一片,浮着两条青筋似的。身上的黑毛衣皱巴巴的,西装裤上沾着几滴泥浆。   掩耳盗铃地将咖啡杯藏到身后,努力挤出一丝笑:“老板,嘿嘿……”   雪表情严肃:“我在问你,白。”   被抓个正着,做贼心虚,我连最怕的人都忘了,急忙答:“报告老板,Black Ivory还没上市,我喝的Black Ivory是我哥通过特殊渠道弄到的,一般人买不着。”   目光朝下移向咖啡壶:“Kopi Luwak你煮的?”   “是,老板的电话打不通,我怕客人等不及就动手煮了。”   伸出手:“交出来。”   尴尬地将咖啡杯递到他手上,他低头嗅了嗅味道:“怎么煮的?”   “4勺粉,360毫升水,无搅拌,水温96度,水压10,时间两分15秒,冷湿布擦干。”   “白,你来,上白班。”喝了一口咖啡,他慢悠悠地道。   白天VE的客人多,上白班的意思就是当白天的咖啡师,成为VE正式员工。不过虽然VE咖啡师比易道堂员工的薪水高,但易道老板出手大方,又体恤员工。我不想为了多赚几百块钱就让自己不快活,拒绝道:“老板,我只会煮这一种咖啡,其他什么都不会。”   他有些心不在焉,靠着柜台慢慢品尝着咖啡:“哦,那么,白,喝半杯咖啡。你今天工钱,没有了。”   幸亏没答应这个斤斤计较的老板,我悄悄冲他翻了个白眼。然后又想起了麻烦事,半天,才提起勇气试探着问:“老板,您太太最近还好吧?”   他并没有觉得意外:“很好……”静静地盯着店堂,“很快,能醒……天使守护她……很快能醒……执子之手,白头偕老……我们约的……”   所有的话都磕磕巴巴,只有那句中国谚语说得十分顺溜。   说实在的,他的话语和他现在脸上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茫然。既不是担心,不是淡然,也不是希望的表情,却透着一种完全死心似的沧桑和凉意的表情。而他似乎对自己的反应浑然不觉,深陷在眼眶里的眸子沉静得犹如两汪幽潭。   哀莫大于心死……   不知为何,他让我想起了这样一句话。我张了张嘴,实在没办法将这阵子遇到的事对他说出口。   又下了一天冻雨,天气更冷了。是那种湿冷,寒冷的水汽像跗骨之蛆一样丝丝缕缕往身上钻。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无法抵御,手脚就没有一刻暖和过。红鞋女鬼没再来打扰我,仿佛那天之后她就消失了。我有些担心她,又暗暗笑自己太敏感,竟然担心起鬼来了。   晚上去VE,发现铁将军锁门,VE竟然没开。这可真是稀奇,在这工作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到VE不做生意。   在小卖部打电话给雪,没人接,又拔通了小慧的电话。   “今天白天咖啡店就没开,老板也没通知我们。别管了,反正不是我们的责任。”小慧道。   放下电话心中忐忑不安,隐隐预感到雪可能出事了。虽然我跟所有员工一样不喜欢雪,但也没办法放着他不理。可我只知道他住在附近,不知道他的具体住处。正想给小慧再打一个电话,余光瞥见街道对面站着条人影。   站在一盏昏暗的路灯下,脚下没有影子。可她的模样却被灯光照得很清楚,绯红的血液糊满了她秀丽的脸颊,悲伤的眼神。白色的长裙上全是星星点点的血花,脚上的皮鞋鲜红夺目。身体瘦得跟纤细的柳枝似的,仿佛稍不注意就会被风吹飞。   正犹豫着是过去跟她打招呼还是等她过来找我,却看到她远远对我招了招手,然后转身往旁边僵硬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着我。   意识到她在示意我跟着她走,只稍稍考虑便跟了上去。墨九告诫我不要再和厉鬼说话,但我无法对女鬼的苦苦纠缠置之不理,因为能感觉到女鬼的无助。大概是自己曾尝过那种绝望到极点,却没有一个人出手相助的滋味,我想帮她。   过了街道一路跟着女鬼走,我不知道她要把我带到哪里,她也始终没有回头看过我一眼,僵硬地在前面走着。身影飘乎乎的,关节僵硬,就像胶片电影中落寞的僵尸。除了我,周围的人好像都看不见她,有几个人甚至穿透她的身体走了过去。而她的身影只是像烟雾一样散了一下,又重新聚合成一抹人影。   穿过几个街道,进了一个僻静的巷子,风一吹,她的背影瞬间不见了。我几步追上去,眼前却失去了她的行踪。   也不过前后脚的时间,她跑哪儿去了……   以索菲亚教堂的穹顶为坐标辨别了一下方向,这条小巷子应该在VE咖啡店后方。巷子里寂静无声,两旁的围墙上钉着几股扭曲的灰蒙蒙电线。周围的窗户破破烂烂的,门上糊满了灰,想必这里早已没人住了。   转回身想出去,一眼看到雪裹着一床厚厚的被子,趿拉着一双脏兮兮的毛线拖鞋,正站在我旁边一扇锈迹斑斑的防盗门门口迷迷瞪瞪地看着我。嘴唇苍白,眼角挂着两坨眼屎,鼻头上红红的。   我的心脏猛跳了一拍:“雪,你没事吧?”   他吸了一下鼻子,目光依旧呆滞:“昨晚,发烧。翘班,白,你。”    而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开口,我的心情莫名松弛了些。琢磨着因为他生病,女鬼才带我来这里。   “雪,你生病没开店,也没通知店里的员工,我特意来看看你。”我回答。   他似乎愣了愣,半晌竟微微扯出一丝笑,顺便又吸了一下鼻子:“哦,放假,工钱不给……”   苛刻的资本家,真是一点不吃亏。出于礼貌我耐住性子问:“有没有我能帮忙的,需不需要送你上医院?”   “不用。”摇摇头,从被子里伸出手,手上拿着汗津津的二十块钱,“帮我买,大青叶片,感力克。”   他的气色实在差得很,我觉得他还是去医院看看比较好。但我不是他的朋友,他不愿意去我也不好劝,只得接过钱到街上给他买药。    28、第九章   这个小区人少,走了好久才找到一家药店。里面两个店员大妈正议论着附近拆迁的事,因为中间提到了雪,不由专心听了几句。大意是雪坚决反对拆迁,要不是他几年前仗着外籍友人的身份和老婆一起举着横幅号召大家保护历史建筑,索菲亚教堂建筑群早被拆了。不过现在新换了领|导班子,为了促进G|DP发展,这个地段的老房子们凶多吉少。   买好药赶回去天已完全黑透,没进门,先在门口迟疑了一会儿。雪家的门半掩着,往里走一条长长的过道,阴暗黝黑,只有尽头的木板门往外漏着一丝黄光。   扶着□着红砖的外墙,摸索着走了进去。脚下不断踩着凌乱的扫帚,拖把什么的。   推开尽头的门,屋里一团乱。房间很窄,凹凸不平的青砖外墙。白炽灯泡上落满了灰尘,沙发上堆满了脏兮兮的衣服,桌子上的一次性餐盒叠得像小山。一些不舒服的味道翻滚着从屋里往屋外涌,霉菌的味道,食物发酵的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香薰味,在这样寂静又凌乱的空间里让人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走进屋子,随手扶起翻到在地的塑料板凳:“雪,药买来了。”   没人回答。   “咔啷……”一阵铁链撞击的声响从微掩着的卧室里断断续续地传了出来。   是雪的太太吗?   走过去刚想推门看看,厨房里无声无息地闪出一个人。   “为什么,不门外等?”碧绿色的眸子静静地看着我。大冷的天,身上竟套着件发黄的白背心,一条黑格子大裤衩,手里拎着一把菜刀。   我被他那冷冰冰的目光冻得一个激灵,忙把药递过去:“雪,药。”   他默不作声地接过药。   松了一口气:“那我走了。”   急急忙忙就要走,一脚才跨出去,脚下一滑。我整个人蓦地向后一倒,摔进了卧室中。   “哎呦……”吸着冷气想坐起身,忽然看见身旁有一个人。   穿着水红色深V透明情趣睡衣,背靠着墙坐着。她的头斜搭在肩上,脸似乎是在看着我,可是一双圆睁的眼珠子灰蒙蒙的,里面布满了恐惧的血丝。粘稠的鲜血从她脖子上碗口大的疤痕里涌出来,顺着她的手臂滴滴答答往下淌,在地上汇聚成了一股小溪。   是同事小慧!   发现自己的身体下湿漉漉的,全是她的血,我下意识蹭着朝后退。   这时雪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用一块毛巾堵住了我的口鼻:“她自己,偷溜进来,勾|引我。还要报警,抓丽,该死。白,你,不该进来。”   眼前有那么一段时间是一片模糊。   头晕得厉害,隐隐听见有女人在我耳边叫我醒醒。实在被她吵得受不了,微微睁了睁眼睛。周围的墙上挂着许多张照片,照片上的主角是雪和一个女人。两人或开怀大笑,或纵情拥抱,快乐地秀着恩爱。   照片的女主角红鞋女鬼站在我面前,眼里流着两行血泪,抬着手指向屋子地另一个方向。   顺着她指的方向朝那边一看。   看到一个女人……   一个皮肤灰得像阴天天色的女人……   她端端正正地坐在靠椅上,脸上的轮廓格外好看。和照片上的女人,也就是我身边红鞋女鬼的样子很像。身上也穿着和红鞋女鬼同样的真丝白裙,鲜红的皮鞋。脖子、手腕、脚腕上全套着铁链,铁链的另一头连在墙上。   另外,她的皮肤是灰色的,很纯粹的灰色,像极了传说中的僵尸。   雪坐在她对面,用筷子夹起一块红彤彤地东西凑到她嘴巴旁。她温顺地张开嘴巴,将那东西咬住慢慢地咀嚼。   意识到那块东西是人的手指,我感觉胃里一阵翻腾。想呼吸,却只觉得胸口沉甸甸的,根本透不过气。情急之下把嘴用力一张,随即一大口空气灌了进来,只一眨眼的瞬间,整个人蓦地清醒了过来,身体猛地一轻。   醒过来发觉自己正躺在一张竹沙发上,从沙发上坐起,身旁忽然卡啦一声响。扭头一看雪正用一支乌黑的双筒猎枪对着我:“不准动,不想,打死你。”   这个时候,配合是最好的选择,慌忙坐正:“我不动。”   他把枪放在腿上,继续喂眼前的女人吃人肉,介绍道:“我太太,丽。丽,我的朋友,白。”   说实话,如果不是诡异的皮肤颜色,我会觉得那个女人是个活生生的人。有弹性的光滑皮肤,晶亮的双眼,茫然的眼神,还散发着淡淡香水味。但她的皮肤颜色实在是太怪了,而且在她对面,也就是雪身后还站着一个和她的模样打扮都十分相像的女鬼。女鬼除了身上的血迹和死气,比她更像活人。   同时看到一个人奇怪的身体和鲜血淋淋的魂魄,真是一件诡异到极点的事。忍住胃里不适的感觉,毛着胆子问:“雪,你太太的病好了?”   “没有,丽,是怪物。”一点没有掩饰,继续给灰色女人喂着人肉,“我害的……”   “发生了什么事?”   放下筷子,抬头抚上女人正在蠕动的脸颊:“白……我背叛了……上帝……”   因为他说自己是我的朋友,我也就没插话,静静地听他说了下去。   “我们去新疆,发生车祸,丽死了。我回莫斯科,弄到吸血鬼的血,给她注射。但她没有变吸血鬼,变成了,怪物。有尖牙,力量大。但皮肤,灰色。”   “刚开始,她吃肉,内脏。牛的和羊的,还有猪血。”   “一段时间后,她拒绝,再吃那些东西。”   “后来有一天,她跑出去,回来时嘴唇上有血。安静几天,又出门,抱回一只手臂。”   “后来,她出去,越来越,频繁。”   “我想锁住她,”扭头看着我,碧绿的眼底透出了绝望的死灰,“但锁不住。她经常出去,杀人,再回来。”   “我想,同她一起自焚,死在伏特加的,烈焰里。但我做了错事,不能让她同我一起,受惩罚。白,我该拿她,怎么办?”   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注意到四周墙角叠着几大个写着俄文的酒箱子,还放着几十捆干木柴。如果他不主动提起,我还以为这是他进的货呢。   因为执念,把自己妻子的遗体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让妻子的灵魂无法升天,真不知是该怪觉得他可悲还是觉得他笨。   “雪,丽让你烧掉她的遗体。”我道。   他楞住了:“what”   反正已经说出口了,我瞥了就站在雪身边,一往情深望着他的丽的魂魄(红鞋女鬼),一口气说了下去:“其实你太太丽已经死了,她的魂魄因为你的执念无法升天,每天都陪在你身边。现在她就站在你身后看着你,你却看不见她。她让你烧了她的遗体,让你们都解脱。”   “what!”他站起身,目光灼灼,甚至泛起了一丝隐怒,“You are a liar.(英:你骗我)”   “她真的就站在你身边,”我望着又哭又笑的女鬼,不,应该是丽,一字不差地转述着, “她说有些秘密只有你们俩才知道。你们第一次约会你送了她一朵冰花;你们第一次亲|热是在草原上;你们在南非做义工时照顾过一只白狮子,她给白狮子取名навек。你的前胸被навек抓伤过,留下的疤痕像意大利地图,所以她在晚上叫你,“我的意大利宝贝”。”   “丽……Япропускаювас……”他捂住眼睛,眼泪大颗大颗从指缝中间滚落,嘴里发出了连串俄文词汇。   高大男人的哭声很压抑,很闷,像一只在月下痛苦嚎叫的独狼。虽然他看不见,但丽的魂魄却拥住了他颤抖的肩膀,紧紧地拥住。   “丽说,烧了她的身体,她会在天堂继续爱着你。”   传完最后一句话,我心底一阵轻松。   突然,门口传来一股浓浓的香气。   扭头一看,门口站着一个女人。头上戴着一顶精致小巧的蝴蝶礼帽,脸颊在栗色卷发的衬托下精致得犹如无暇的玉雕。身穿一件长及脚踝的黑色貂皮大衣,脚蹬一双高高的柳丁黑皮靴。手上带着一双金色兔毛手套,手里拿着一把精美的蓝色蕾丝伞。   “阿里克赛是你杀的?”泰莉莎问雪,唇角浮起了一丝轻蔑的笑,“竟然被人类杀掉,真是我族的耻辱。我喜欢勇敢的男人,不过你杀了我的族人,必须死。”用伞尖一指锁在铁链上丽灰色的身体,“这只在死后注射我族血液变成的怪物,也必须抹去。”    29、第十章   雪停住哭泣,迅速拿起倚在身上的猎枪对准她:“你是,什么人?”   我忙道:“她是吸血鬼!”   话音刚落,就听“轰”的一声,雪出其不意地开枪了。霎时整间屋子里都弥漫开了刺鼻的硫磺味,门框被轰出了个大洞。   “победа!”   接着伴着雪的吼声,猎枪接连开火。   “轰轰轰……”   天呐,才眨眼功夫,雪就直接从一个悲伤的男人变成了一个凶悍的哥萨克骑兵。没有多余的废话,没有谈判交涉。他抱着猎枪,满眼通红,身上的肌肉都鼓了起来,脖子和太阳穴上突起了一根根粗壮的青筋。换子弹的速度快如闪电。枪口追逐着泰莉莎在卧室墙上,天花板上窜来窜去的黑影连连喷火。   再也看不出那个面容阴郁的咖啡店老板的影子,只看到一个全身心投入战斗的战士。俄罗斯男人,果然骁勇那个善战,怪不得敢惹吸血鬼。   “我去……”在他开第一枪的时候,我的全身和内脏整个被震得一颤。顾不上脑袋嗡嗡作响,往地上一扑滚到了沙发下。   还没躲稳泰莉莎的脚在沙发上一点,一下子将沙发板踩穿,差点就踩在我身上。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耳朵被巨大的枪声震到麻木,什么都听不见。心中叫苦不迭,再呆下去肯定被两只野兽之一干掉。我顶着纷纷扬扬下坠的石灰和水泥块往外爬,还没爬到门口,两双脚一前一后落到面前。   抬头一看,原来是丽的灰色身体被泰莉莎抓在手里,挡箭牌一样挡在面前。虽然身体的胸口上已多了一个紫红色的大洞,但身体的表情依旧温顺得像个没有生命的娃娃,也不知怎么样才能动起来。   奶奶个锤的,雪真特么是个聪明的暴力狂。他超强力量与速度逼得泰莉莎根本不能近前,连催眠术也没空使出来,竟使出了抓人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   误伤老婆,雪怒吼一声单手朝天开了一枪。又随手从身边的酒箱子下抽出了一把哥萨克军刀冲过来,脸上凶狠的表情恍如恶鬼降临。   泰莉莎微微皱眉,踩住伞身从伞身中抽出一把纤细的花剑。优雅地一挥,架住军刀的同时剑尖在雪的胳膊上挑起了一朵血花。   可雪的动作并没有变得迟缓,军刀变了个方向又狠狠劈下。   冷冰冰的刀光剑影晃得人眼花缭乱,门又被泰莉莎和丽堵住了。我吓得紧紧缩在墙边,直念天王老子保佑。   突然,一抹白色身影从墙上闪出,一晃便扑进了丽的身体中。刹那间丽的身体眼眸中闪过一道鲜红的光,然后一个返身抱住泰莉莎,脚下一扭和泰莉莎换了一个位置。   泰莉莎眼里闪过一丝慌乱之色,却被丽的身体缠住,连拿剑的手都动弹不得。   “咔嚓”一声,寒光一闪,哥萨克军刀从泰莉莎头上一劈而过,美丽的脸颊从中间裂成了两半。冰冷粘稠的液体瞬间铺天盖地向四周乱喷,有不少喷到我脸上,我只感到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成了紫红色。紫红色的泰莉莎顶着已裂成两半的头颅,恶狠狠地用利爪撕开了丽的身体。紫红色的雪拿着刀对泰莉莎的手臂一阵乱劈乱砍,嘴里吼着不明意思的俄文。   拉起袖子擦眼睛,反而越擦越模糊,眼皮火火辣辣的痛。   这时兀地传来一道清冽的声音:“白霖快走。”   抬头眯着眼睛仔细寻找着发声的人。   那两个人已互砍成一团,泰莉莎用残余的右爪疯狂地捅着雪的肚子,雪用军刀肢解着泰莉莎的腰身。仿佛都失去了思维的能力,变成了两具只知道杀戮的野兽。而丽的身体几乎已被泰莉莎扯碎,五脏六肺和肉块散落得到处都是。身体变成了一副残缺的红色骨架,只剩右肩上挂着的右胳膊和断到膝盖的左腿,背靠墙壁勉强保持着平衡。她的头颅还算完整,连在血淋淋的脊椎上,面对着我的方向。相貌模糊,就像在脸上罩了一层半透明的面具似的,应该是丽的魂魄附在上面。   “我要烧了这里,快走。”她又说了一遍,用右臂抖抖地从木箱后摸出了一个打火机。   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当下不再去管他们,爬起身朝门口方向跑。没跑出两步听见她在身后道:“父啊,原谅我们……”   话音刚落,“噗”的一声,我觉得后脑勺一阵火烧火燎,然后闻到了股头发烧焦的味道。眼睛瞬间就睁不开了,接着撞上了一具硬得像石头一样的躯体。随之而来一股力量卷住我的腰,旋转着朝门外冲去,直到触碰不到火苗的地方才停住。   “老板!”像是凭空突然间从某个看不见的空间里窜了出来,易道来得及时而突兀。   “泰莉莎呢?”他面无表情地问。   “在里面。”   “离开这……”扔下几个字,他又头也不回地冲进了雪家。   火势蔓延得奇快,火焰带着浓烟与灼热,还有让人窒息的气体急速燃烧的嘎巴声从过道里往外涌,眨眼间便吞没了他高大的背影。   易道这样冲进去应该没什么事吧?他不是很厉害么,不是能自动痊愈么?应该不会有事吧……   站在滚滚浓烟中心急火燎地等了一会儿,不见他从火场里冲出来。实在被呛狠受不了了,我捂住嘴巴往巷子外跑。   才跑到巷子口,几道手电筒光照到了我脸上。   “干什么的?!”一个带着联防臂徽的人问。   喉咙里有烟,回答得稍稍慢了些,膝盖后已挨了一脚,疼得我跪倒在地。然后其他人一涌而上,将我的双手反剪,把我的头按到了地上。   “形迹可疑,马上送到派出所去……”   还想分辨,胸口又被人狠狠地揍了一拳,一时间疼得气都差点没喘上来。   “给老子老实点!”   被打狠了,一吸气胸口就疼,我坐在联防队的面包车上一直佝偻着腰。   听押解我的几个联防队员说,雪那几十声枪声五条街之外都听得到。他们怕遇到危险不敢进去,没想到顺手逮到个可疑乞丐。   正想抗议,问他们为什么把我当乞丐,抬头看见后视镜中自己的模样得了一惊。糊在我脸上的泰莉莎的血已经变成了墨黑色,完全掩住了五官轮廓,整张脸只剩眼睛里还有些红白相间的颜色。马尾被火舌卷掉了,剩下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鸟巢似的向上竖着。再低头看自己身上,沾满了或红或黑的血,还有泥土灰尘之类的,可不就是小乞丐的模样。   顿时又难过又好笑。难过的是我的一头秀发没了,易道也没消息。笑的是我现在这副尊容,这特么太好笑了。   本想向JC解释清楚一切,但发生了大案件,周围的派出所里乱成了一团,没人顾得上我。进了派出所以后,联防队员跟JC说了几句话,我就被勒令抱着头蹲在审讯室墙角面向墙壁不许动。身后许多人跑来跑去,电话响个不停,外面不断有警车和消防车跑过。   蹲着蹲着,脑袋清醒了些,有些事情突然想通了。我国是禁枪的国家,雪开了那么多枪,这件案件会被当做重案处理。而且这件事已经超出了常人的理解范围,如果实话实说,我肯定会被送进精神病院。   心中有些后怕,如果刚到派出所就有人问我情况……   不能说,什么都不能说。   蹲了许久,有个JC过来问我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脱口而出:“我有权保持沉默,我需要一个律师。”   JC一愣:“美国电影看多了吧?”   第一次进局子,我怎么知道该说什么?讨好的笑了笑:“长官,我什么都不知道。”   JC若有所思地摸摸下巴:“听声音,你是个女的?”   “额,是……”很受伤,停顿了半晌我才回答。   JC离开了,不一会儿两个女JC过来喝道:“起来!”   我听话地站起身,跟着她们出了派出所,拐进了旁边的浴室。   在两个JC大姐的监视下,我把全身的衣服,包括内裤都脱下来交给她们做证物。   “这个凤凰纹身是什么意思?帮派标志吗?”一个女JC指着我左边胸口的纹身问。   我顺口胡诌:“是字,家里穷,妈妈为了以后好相认,在把我送出去之前给我纹了她的名字。”   “什么字?”女JC咄咄逼人。   “秋。”   辨认出我胸口的图案确实是一个用凤凰身体写的“秋”字,女JC这才给我一条毛巾一块香皂,领我进浴室洗澡。晚上浴室里已经没有人了,水是冰凉刺骨的,冻得我直打冷战,但洗冷水澡总比做人血糖葫芦要好。哆哆嗦嗦地洗完,她们给了我一件白T恤,一条大裤衩让我穿上。   那T恤明显是十块钱一件买的东西,又肥又大,上面画着一个俗到爆的OK手势。裤衩就更别提了,男式夏威夷风碧绿大花裤衩。我咬着牙把衣服裤子套上,有的穿总比光着身子好不是?   见我套上衣服,JC大姐就要求我跟着她们回派出所。   我抱着双臂,吸着冷气,脚趾头紧紧地抠住塑料拖鞋:“姐姐,外面下雪呐,能不能再给我找几件衣服。”   年长的JC大姐不耐烦地在浴室失物招领箱里翻了翻,找一个断了钢圈的胸罩,一个破着大洞的内裤,还有一双黑袜子扔过来:“穿上,屋里有暖气怕什么?早点交代你的情况,我们党对待罪犯一直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负隅顽抗是没有好结果的。”   胸罩和内裤就算了,不想吃苦头,套上袜子乖乖地跟她们回到了派出所。抱着头蹲在木桌旁边,忍受着几个JC心血来潮似的恐吓和劝导。   似乎因为火还没扑灭,他们还没定下人正式审讯我,谁有心情就说我几句。脑子里乱成了一团麻,也不知道易道怎么样了。   天蒙蒙亮时,办公室里的JC都出去了。见屋里没人,我偷偷坐到塑料板凳上捶着自己蹲麻的脚。   不一会儿门又开了,一个JC回来,身后还跟着两个熟人。   其中一个穿着件黑色复古修身长款军装风衣,立领高高的竖着,领口的长方形金色大领扣闪闪发光。手带黑皮手套,脚蹬一双厚重的黑色大军靴。同周围两人比起来,鹤立鸡群般出挑。不得不说,从外表上看,他确实担得上仪表堂堂四个字。   见到我,他的秘书张君野走过来,展开一件粉红小貂给我披上:“小姐,先生听到消息马上就赶来了,回家吧……”   断然拒绝:“不,我不和你们走……”一时激动,忘了屁股下面的板凳很窄,竟一屁股滑到了地上,“哎呦……”   “小姐……”   张君野正要拉我,白知秋轻笑出声:“君野,你同涂所长办事去,我送她回家。”   “好,先生放心。”   张君野和JC出去了。   屋里只剩我和白知秋两个人,我气呼呼地盯着他,愤怒和恐惧也不知是什么占据着上风。   走过来蹲在我面前,笑容温和得像一个善良的哥哥:“不回去也可以,这事儿不大。不过是死了一个俄国友人,枪战,纵火,中间好像有吸血鬼出没,还牵扯到一件连环凶杀案。”若有所思地挑挑眉,“按ZF一向的处理风格,应该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把目击证人和绝密档案一起化没喽。”   脱下手上的皮手套,拉起我的手一边给我带上,一边继续说道:“我的好妹妹,你笨无所谓,若是傻哥哥便心疼死了。是呆在这等别人把你当大熊猫送上去,还是趁早跟哥哥回家好好休息,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还用选吗?”   识时务者为俊杰,过了眼前这关要紧。没等他再说什么,我兀地起了身。   从派出所的后门绕出去,门口停着辆奥迪A4。大概因为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白知秋没有开他那辆特别好认的魅惑蓝盖拉多来。   在人前总是表现得温柔体贴,白知秋拉开车门:“上车。”   咬了咬牙,心一横坐了上去。   白知秋开车开得很快,我坐在副驾驶座上,不自觉地咬着大拇指。   突然,白知秋轻声一笑,鄙夷地说道:“生活不是电影,跳车有落下残疾的危险。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想点安全的招数吧。”   我有什么小九九是你猜不到的,白禽兽?   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哈哈……”他的笑忽然转成了朗笑,“把脸转到外边,太逗了。”   我默默的把脸转到窗外,看着外后视镜上自己爆米花似的发型,暗暗骂了一句:“禽兽。”    30、第十一章   到地方后,我不情不愿地下了车。身后的车库门已经关上了,车库里还放着两辆车,白知秋的盖拉多和我那辆悲催的鲜红法拉利F430。因为学车第一天我就发狂地架着F430从交通桥上飞了出去,从此被禁止开车。这辆F430也就永远被束之高阁,没有主人开的车,是世界上最寂寞的车,想不到白知秋竟然把它运到这个城市来了。   “好久不见,我的小福车。”悄悄拍了拍F430的车前盖,跟上白知秋的脚步,想进室内电梯。   不料白知秋按住我的肩膀将我推出了电梯:“把衣服脱了,全脱光,扔到那边垃圾桶里。”   本来就不舒服,不久前还看过一场生死搏斗,还被火场熏了半天,还在派出所当惊受怕蹲了半宿。听到他的话,顿时悲愤交加:“我难受得快晕了,你要做什么等我歇歇……”   “我也快晕了,被你的袜子熏的。”两只眼睛上上下下将我一阵打量,眼神里写满了鄙夷,“你也太瞧不起哥哥了,哥哥对女人的品味差,但还不至于对刚从臭水沟里爬回来的ET发情。”慢慢地解开风衣,扔到我的头上,“一件脏东西都不准带进我的屋子,脱光披上这个。”   然后关上电梯门,先上去了。   混蛋,又不是我求着来的。   在车库里转了半天,没发现逃跑的途径,只好慢慢吞吞的脱下了身上的衣服,又赖了好一半天才能上去。   白知秋的大衣太长,裹在身上我的半边脸都被衣领挡住了,双手还必须提着衣服下摆才能走路。还没走进客厅就听到流水般潺潺的钢琴音符,曲风温暖平静,却不失灵动,调子清澈透明。   弹琴的白知秋已经换上了一套白色睡衣,映得脸上的轮廓也柔和了血多,坐在白色钢琴前雍容华贵,像个尊贵的白马王子。   没等我开腔,他轻声说:“换件衣服这么久,还以为你要住在车库。”   一说话王子就变回了恶魔。   冷哼一声,走到白色钢琴旁边,伸手要拿钢琴架上的咖啡。   流水般按着琴键,说出来的话却呛鼻子:“不准喝,喝我的咖啡你有钱付吗?二楼浴室放了水,洗完澡先睡个觉。”   正好,站在这看着他来气,转身正要走又听他说道:“把拖鞋换了,别踩脏我的羊毛毯,楼梯口有新拖鞋。”   婆婆妈妈,有完没完,恨恨地将脚上脏兮兮的塑料凉拖往墙边一踢,换上超长毛毛白狮子狗拖鞋。迈开大步子,艰难地上了楼。   二楼浴室原本是一间睡房,白知秋把它和主卧中间的墙打通,改成了主卧浴室。中间隔了道半透明的玻璃门,进浴室必须从卧室走。   关上卧室门,我拖过桌子挡在门背后,寻找可以防身的东西。   卧室正中间摆着一张白色的欧式实木双人床,上面铺着全套金色的牡丹锦绣被褥,床缝是用木楔子镶的,找不到一个螺丝灯。床头柜和衣柜与床是同一套家具,上面也寻不到半颗金属。壁灯深深地镶在墙里,外面贴着钢化玻璃。花瓶倒是青花图案的,看上去古色古香。拿起来一摸,特么的竟然是陶瓷塑料。打开储衣间,衣挂也都是塑料的。看来白知秋吃一堑长壹智,把危险物品全挪出了卧室。   我只得作罢,选了件白色睡衣进浴室洗澡,当然没忘把浴室的门从里面锁紧加了道双重保险。   实在是太累了,躺进宽大的双人按摩浴缸里,我舒舒服服地喘了一口气,再不愿意动一下。磨了好半天才拉开手边的浴柜,先翻出几瓶精油,不喜欢它们的味道扔到一边。又拉开另一个格子,竟摸出一瓶康帝酒庄1995年份勃艮第红酒,才喝了一杯多点。二话不锁拔开塞子将大半瓶酒倒进了浴缸,心花怒放。一则这是白知秋的收藏,糟蹋着开心,二则这酒瓶子可是防身利器。   一高兴困意就再也压不住了,我抱着酒瓶子迫不及待地睡了过去。   然后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刚下过一场大雪,四周一片静谧。雪中的索菲亚教堂建筑群被白雪遮住了斑驳的墙体,丑陋的电线,现出了她华美的真容。塔形的钟楼、圆形的屋顶、拱式的门窗、高大的台阶,别致得像安徒生的童话世界中的仙女国度 ,既精巧别致,又和谐庄重。   我竟然不怕冷,裹着白知秋长长的风衣,穿着白狮子狗拖鞋。悠然自得地在深深的雪地里走着,欣赏着这片画似的建筑。   忽然,我看到丽拉着雪的手站在VE咖啡店门口向我招手。丽终于没再穿那件单薄的真丝长裙,换上了一件白色羽绒服,清秀的脸颊上挂着灿烂的笑容。雪穿着件军绿色羽绒服,一脸幸福地看着妻子。   走过去同他们打招呼:“你们好。”   雪朝我点了点头。   丽笑道: “白霖,我们要走了,走之前有件事要拜托你。”没有夹杂悲伤的时候,丽的声音很是清透的,像雪里的冰凌。   但因为她的事我吃得苦头已经够多了,赶紧拒绝:“可别,我什么也帮不了你。”   丽忙道:“不是为我办事,是为了索菲亚教堂建筑群。”她抬头看着教堂优雅的穹顶,眼神十分不舍,“这片建筑是二十世纪德国设计师赫尔曼菲舍尔主持修建设计的,世界第二大哥特式建筑群。它不仅是中国的财富,也是世界建筑艺术瑰宝。如果它被拆除,将是无法弥补历史文化的损失。”   “丽,你给我说这些做什么啊?”不解地问。   雪的中国话竟然变得很顺溜,他诚恳地看着我:“竞标购得索菲亚教堂地皮的是白氏集团,白霖,能不能请你……”   他话还没说完,我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急忙推辞:“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但是我已经和白家断绝关系好久,家里的事我做不了主,不然我也不会到VE咖啡店打工赚钱不是?”   闻言,两人的眼神俱是一暗。   “对不起啊,我帮不上忙。”心里有些内疚。为着他们的执着,也为这片极致美丽的建筑。   “抱歉,是我们不该强人所难。”丽微微一笑,“那我们这就要走了,有缘再见吧。”   我问:“你们要去哪里?”   雪将丽搂入怀抱:“天堂。”   然后那两个笑得一脸幸福的人突然间散开了,散成了一团轻盈的雪沫子,相互缠绵着飞上了天空。   “再见。”冲灰色的天空挥了挥手,眼前模糊起来。   这才发现不知何时又下起了大雪,身旁的索菲亚教堂建筑群静静地沐浴在雪花当中,真的很美。    31、第十二章   醒来时外面的天还是灰的,没睡够又抓起旁边的枕头眯了一会儿。然后不知怎么想起丽和雪已经死了,刚才在梦里见到的莫不是他们的鬼魂。   困意顿时褪去,坐起身看见卧室门口的桌子已经被人移开,似乎什么东西都挡不住白禽兽。   作为即将被长期囚禁的对象,屋里只找得到居家睡衣。穿好衣服出门下楼,客厅里的几个人忙站了起来。   其中那个红头发小胡子笑道:“白小姐,我是momo的发型设计师kiki,这几位是我的助手,我们等了你三个小时。”   我笑笑:“大清早的,麻烦你们了。”   “大清早?”正带着红白格子围裙在开放式厨房里炒菜的白知秋回头看了我一眼,“你睡了一晚上加一个白天,现在是第二天晚上。把头发剪了再吃饭,省得倒我胃口。”   故意顶着他的话说:“kiki,给我剃个光头。”   Kiki无奈地一耸肩:“白小姐,白先生已经替你选好了发型,剪出来绝对好看。”   洗剪吹,外加全身清洁护理。本来就饿了一天,整套做下来被折腾得筋疲力尽。不过一看镜子中短发的自己,比平常格外多了几分娇俏不说,眉间还平添了几丝英气,心情不由也好了些。   送走kiki一行,四人座的桌上已摆好了糖醋排骨,东坡肉,素炒紫贝天葵,肉圆子汤。气味还不错,卖相也好。边上放着一瓶火红的玫瑰,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未等另外一个人入座便自己坐下,捞起一块排骨边吹边啃。   “不会用筷子么?没进化好么?不知道手上有很多细菌么?”白知秋盛好饭,将饭碗送到我面前。   有意气他,把手指伸进嘴巴使劲吮了吮,然后猛地拉出来,发出一声:“啵。”   他歪头看了我一会儿,突然捉过我的右手,伸出舌头在指尖上一扫。   舌头滑过的地方暖暖的,柔软软。   我的后背猛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呆了一秒多钟才回过神,抽回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他拿起酒杯,喝了口酒,脸上满满的得意:“再吮啊,想间接吻的话……”   我气得七窍生烟,一筷子下去夹起一大块糖醋排骨塞进嘴里,使劲嚼。   他更得意了:“慢点吃,我白家私房菜再好吃也别把筷子吞下去。”   呼噜呼噜吃了两碗饭,总算有了灵魂归位的感觉,手脚也热乎起来了。而吃相斯文的白知秋还没吃完一碗,他端着碗一口一口地吃着,每一口细致得像是要把菜的全部滋味都咀嚼出来似的。   嚼着骨头,装着漫不经心地问他:“索菲亚教堂的地皮是白氏拍到的?”   他停下手里的筷子,看了我一眼:“问这事儿做什么?”   “随便问问。”   “是。”   “要用那块地皮做什么?”   “你在审讯我吗?”微微一笑,“盖住宅区,写字楼。住宅区最高那栋房子的最上面那套是白知秋与白霖的新居,屋顶设施会按白大小姐曾经提过的,建一个玻璃游泳池,一个植物园……”   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美滋滋的幻想:“索菲亚教堂是历史文物,拆了怪可惜的。”   一挑眉毛:“是么?批文是ZF发的,商人没有义务承担ZF保护文物的责任。”拿起酒杯,漆黑的眼睛透过杯子看向我,讳莫如深,“当然,如果你愿意拿什么交换,哥哥会考虑和董事会商议此事。辛苦赚钱为的还不是你和母亲高兴,只要你想要,哥哥什么都帮你做。”   越说越过分,不想再继续谈话,我站起身走开:“吃饱了。”   回到客厅,有意无意地四下打量,心里默默地盘算着。   “无聊的话看看壁橱。”端起酒杯,白知秋侧头看着我,眼里微笑依旧。   壁橱?我疑惑地走过去打开一看,心脏轻快地跳了起来。里面放着我的小提琴“白霖公主”,她出自制琴大师matsuda之手,是我参加全国青少年小提琴大赛时白知秋送我的礼物。   “一直替你保养着。”白知秋笑道。   “谢谢。”和他说了那么多话,只有这两个字是真心的。   捧着白霖公主走到窗边,发现外面竟然下雪了。道路两旁亮着橙黄色的路灯,精灵般的雪片安静地在光线中飘着,说不出的静谧祥和,连带着心情也平静下来。   甩了甩略微有些生疏的手腕,轻轻调好弦,闭上双眼,静静地拉了一首《雪绒花》。曲子虽然是入门级的,但随着悠扬的琴声柔泻而出,手腕上沉寂已久的黑色音符蠢蠢欲动,迫不及待地想要带我浸入音乐世界。   稍稍停顿,身旁传来几道清脆的钢琴声。与弹钢琴的人相视浅笑,跟上他的伴奏,拉起了《卡农》。   那些美妙的音符从在我们的指间缓缓流淌,充满了整间屋子,充满了整个心灵。我们没有交谈,只是在这个着下雪的安静夜晚,一个人认真地着拉小提琴,一个人温柔地着弹钢琴。灵魂随着音乐飘了起来,仿佛飞到窗外化成了安静的雪片,自由自在地翱翔在空中。   等音符归于沉寂,我还沉醉在乐声里,半天回不过神。   “永远过这样的日子,该多好。”他一脸神往看着窗外的雪花。   突然双手使劲一按,钢琴发出了一阵凌乱的声音,犹如锋利的刺刀狠狠地划破了平静的夜幕。转头盯着我,双眼闪烁着灼人的冷光:“咱们每天都这样不好吗?”   心里头咯噔一下,不详的预感涌了上来。不知从什么开始,白知秋的情绪变得像天气一样,说变就变,根本无法控制。   匆匆将白霖公主收进琴匣子放回橱柜,想上楼暂时避开他。他已快步走了过来,并在我转身的时候抓住了我的手,在我耳边低低说着,说话声很低,可是听上去有点暴躁:“瞧瞧你现在落魄成了什么样子?乖乖呆在哥哥给你造的城堡里,做养尊处优的公主不好吗?为什么要逃,哥哥没有太多时间总寻你啊!”   身体因为遥远的恐怖记忆逐渐僵硬,我强自镇定心神,低声说:“放开我。”   他低头注视着我,细细的看着我。眼里黑沉沉的,没有一丝光亮。   突然手腕一扭,我整个人就跌到了羊毛地毯里。不等我爬起身,他就骑到了我腰上。飞快地脱掉自己身上的衬衫甩到一边,再有条不紊地撕开我的睡衣,然后俯□啃着我紧绷的脖子和前胸。   深埋在心底的恐惧终于全面爆发,眼泪洪水一样倾泻而出。我疯狂地用手抓向他的脸:“禽兽……放开我……禽兽……”   却被他牢牢地钳住双腕,拉在头顶,用睡衣碎条绑好。   巨大的恐惧已经完全把我淹没,用尽全力挣扎,扭动着身躯想将双手从他手上挣脱。   他不耐烦了,手一挥。我脸上掠过一阵针扎似的风,脑袋嗡的一声,鼻腔里弥漫开了一股火辣辣的味道。身体登时因为脸上的疼痛和记忆中的绝望软了下去,哭泣身也变德孱弱无力。   用刚扇过我的手抚摸着我的脸:“嘘……不乱动哥哥就不打你……打你哥哥也痛……嘘……”   说着俯□含住了我的唇,在唇上辗转吮吸。接着湿漉的吻一路滑落到我的胸前,轮番含住两颗饱满用牙齿轻轻的摩擦。他的呼吸是那样急促热烈,几乎要吞噬了我。手掌轻轻覆住右胸上的纹身,重重地揉捏。   “田野问没问过这纹身的来历,嗯?问没问过?”他压抑着喘息低声问。   我哭着哀求:“放过我吧……我想死……”   “放过你……谁放过我?”说着身体挤进我的双腿之间,左手按住我的身体,右手扶住凶器。   我慌乱起来,试图侧过身子:“不要……”   他在我的耳边说:“放松点,让哥哥进来,哥哥要进来。”   接着脸上闪过某种残忍的表情,腰一挺,一个突如其来的冲撞。就像快被烈日烤死的鱼身上被泼了一盆冷水,我尖叫出声,腰肢猛地一挺:“不行!”   他用力将我的腰按了下去,嘴里温柔地哄着:“行的,行的,乖,别动,嘘……”   因欲望变得沙哑的声音落到耳朵里,犹如在翻来覆去的油锅中浇了一勺水。恐惧,愤怒,绝望呼啦一下涌上了头顶,让我的灵魂变成了一只被逼到走投无路却不甘受死反复挣扎的野兽。喉咙里兀地发出了一声尖叫,几乎快要将我自己的耳膜震破:“啊!!!!”   然后我的脊背激烈地痉挛起来,眼睛颤抖着向上翻,口里涌出了白沫。   白知秋停住了动作。表情惊惶失措:“霖霖!”   慌忙解开我的手,抬起我的头,用力掐住我的双颊:“霖霖别咬舌头!”   白沫汹涌地往外涌,我的身体抽得像海滩上垂死的虾子。   “霖霖别怕,咬住这个……”朦胧中,白知秋将拖鞋头塞进我的嘴把,又跑开手忙脚乱地拿起电话,“刘医生,我妹妹发病了,怎么办?镇静剂……好,我去拿……”扔掉电话,他手脚并用往楼上跑去。   见他的身影消失在拐角,我立刻将嘴里的拖鞋和肥皂吐了出来,爬起身扭开门就跑。兵不厌诈,我早已从当年那个害怕到试图驾车飞向新世界的小公主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女流氓,嚼个肥皂装个病算什么?   别墅建在旅游开发区,千米开外才有另一幢别墅。辨别了一下方向,我撒开双腿朝大门口狂奔。跑了几步觉得脚上的拖鞋毛毛太长碍事,干脆把拖鞋脱下来光着脚继续跑,很快跑到了大门前。   大门紧锁着,门上的铁栏杆很锋利。上面又结了一层薄冰,用手抓都疼得狠,旁边的墙上又全是玻璃锥。还没想出法子,就看到门外站着一个人。   军绿色拼接羽绒服,米色围巾,蓝黑色牛仔裤。倚在一辆丰田霸道旁,低着头若所思。橙色的灯光照亮了他一半的侧脸,半掩的眸,还有微皱着的浓黑的眉。   站在那里,英俊而陌生,但却是绝望中的唯一的亮光。   抓着铁栅栏大声喊:“墨九,帮帮忙。”   听到我的声音,他抬头看了看我。眼睛微微弯起,似笑非笑:“哎呀呀,小平凡春光乍泄呢。”   “少废话,”恶狠狠地命令道,“快帮帮我。”   走到近前,他停住了脚步,伸出右手停在空中,就像抚住了一堵看不见的墙。蓝汪汪的眼睛里溢满了笑意:“小平凡,这房子周围有防妖的结界。你是房子的主人,只有你允许我才能进来。快说你允许我进来。”   没等我开口,身后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不学好,别的没长进,骗人倒学得挺顺溜。”   转身,见白知秋站在百米开外,手里拿着一把装着消声器的GLOCK18,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的眉心:“还不快回哥哥这。”   “不!”我坚决地回答。   “你知道你身后的人是什么吗?你老板是什么吗?妖魔鬼怪!”脱口而出一声喝斥,眼里一闪而过一种焦躁的愤怒,他还是迅速很好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放低了话音耐心劝说,“回到哥哥身边,哥哥把所有的好东西都拿给你。人一辈子才短短几十年,哥哥会让你在几十年内做最快乐的公主。”   不知为何,笃定了白知秋不会打死我,心中一丝害怕都没有。毫不犹豫地说道:“墨九,允许你进来救我。”   “好啊。”   只听一声轻笑,我的身体已腾空而起,瞬间落在铁门之外,腰间还横着墨九的手。   体验了一下腾云驾雾,我有些发愣。   可白知秋并不吃惊,他的脸涨得通红,手中的枪激烈地抖了起来:“打死你算了……”猛地往前面迈了几步,怒吼出声,“打死你哥哥再下去陪你!”   还是不害怕,我无所畏惧地盯着他。   但身边的墨九却嘴欠地戏谑道:“不是哦白先生,小平凡又笨又呆,到了地府恐怕几百年也找不到轮回台。你这么聪明就不一样……”   “你!”一股热流直冲上我的脸,刚才涌起的些许感动变成了愤怒。   想踢他一脚,最终只是拖着他往车那边走。他是墨九,最没脸没皮的墨九,对他暴力是不起作用的,还给自己惹不痛快:“算了,你是妖怪,不和你计较。”   他倒见好就收,笑嘻嘻地走在我旁边。   “比U——”   突然其来的一声,让我浑身一抖。虽然肯定白知秋不会向我开枪,但我忘了他会向墨九开枪。片刻,僵硬地转过头,只见墨九依然没心没肺地笑着,左手指尖夹着一颗金色的子弹头。   “小平凡,你哥哥真凶呢。”说完这句话,手指轻轻往后一弹,弹头化成一道弧线飞了出去。   拉开车门:“请上车。”   直到白知秋静默的身影消失在后视镜中,我才抱着脚蹲在副驾驶座上,一语不发地盯着前方。   “啧,你欠你哥哥很多债吗?”旁边的人突然问。   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是啊,所以我们大打一架,衣服都撕坏了。”   墨九只是扭头看着我笑了笑:“你欠了不少债呢小平凡,这辈子想还完估计很困难。”   吸吸鼻子:“你怎么在这?”   “刚好路过。”   “少装蒜。”   “那好,我怕欠债的人被别人打死了,来看看。”   “有多余的衣服吗?”   看着前方:“放心,就算你不穿衣服我对你B-罩杯也不感兴趣。”   我用手比划了一下:“老妖怪,如果掐死你,就不用还你的债了。”   将车停到路边,嬉笑着,一面脱衣服一边下车:“不能白给你穿哦,洗干净了再还我。”   穿上他的羽绒服和线裤,身上自在了许多。只是身上有点刺挠,伸到裤腿里摸了摸,摸出一根黑毛,咧咧嘴:“你还在换毛?”   “掉毛是正常情况。”   拉开窗将毛扔到窗外,头抵在窗框上装睡。墨九很识趣,居然没再出声,静静地开着车,直到把我送回方怡家。   过了好几天,白知秋没来方怡家捣乱,我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到了复工的时间,我做贼似的偷偷摸摸溜回了易道堂。   易道堂和我离开时没什么区别,客厅里照样摆放着泰莉莎购置不久的家具。也不知道泰莉莎走了没有,正蹑手蹑脚走到卧室门口,想听听有没有动静。卧室门突然开了,泰莉莎拖着巨大的行李箱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我。面容依旧冷艳无双,上身一件蓝色丝绸蝴蝶衫,□一条齐腰的小皮裙,露着一双无与伦比修长美腿。   她对我说:“真想杀了你,再用一百年请求易道的原谅,反正我的时间多得是。”   我咽了一口口水,没说话。   “如果你杀她,我就杀你,你没有一百年时间。”楼梯上响起易道的话音,冷冷的,淡淡的,中间含着隐隐戾气,吓得我不敢扭头看他。   “你答应过艾伯特,替他当我的哥哥,永远保护我!”突然抬头朝墨九尖叫一声,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猛地腾起了些许红血丝,像饿红了眼的狼,“她有什么好!比得上我吗!有什么是我不能给你的!你为什么要为了她守在这冷清清的地方!和我在一起不好吗!你以为你是什么!你是妖尸,不老不死!她是薄情寡义的人,几十年后又会把你忘掉,彻底忘掉!!”   易道缓缓地眨眨眼:“快走吧,别误了飞机。”他说道,语音温和而平静,“有谁欺负你就告诉哥哥。”   于是泰莉莎拖着行李箱离开了,没再说一句话,只是狠狠地甩坏了客厅的门。   “白霖,搬回你的房间。”说完这句话,易道转身上了楼。   今年初冬,我在VE咖啡店找了份兼职,店里来了只叫泰莉莎的吸血鬼。不久VE暂停营业,泰莉莎离开,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只是再打开本城咖啡论坛的时候,上面的朋友给雪和丽建了一个怀念专贴。我这才知道原来有那么多人喜欢雪煮的Kopi Luwak,不管雪离不离开,他的痕迹都随着Kopi Luwak的清香一起永远留在了这个城市。   (易道堂第三话 复生完结) 【第四个故事:男种】 32、第一章   “恭喜林老爷,看命相四位小姐均是有福之人。尤其是大小姐,日后必定大富大贵,子孙满堂,让林老爷尽享天伦之乐。”   “若我没有儿子,万贯家财全被女婿占了去,茹素自然大富大贵,用得着算?女儿子孙满堂有何用?外孙又不姓林。先生,我请先生来是想请先生指一条求子明路。”   “林老爷,你此生注定享女儿之福,没有得子之命。若是强求,定要用其他福分交换。”   “我要儿子!”   “林老爷,据在下所知尊夫人便是家中独女,林老爷入赘之前只是一穷秀才。如今荣华富贵尽在你手,须知贪心不足……”   “就是因为内子是女儿,老泰山的家财才随我姓了林。如今我岂可重蹈覆辙?我要儿子!我要儿子!我要生儿子!”   索菲亚教堂的火灾让人们重新记起了那片老建筑,雪的故事也传开了。雪,一个毕业于莫斯科大学建筑系的俄国友人,因为对妻子和索菲亚教堂的爱来到中国,致力于保护老教堂数十载,最后客死异乡。大批被雪感动的市民自发地组织了“反对拆毁索菲亚教堂建筑群”网络签名活动,一时间天涯和猫扑上保护索菲亚教堂的帖子被顶到了最顶端。   每天我下班后第一件事就是直奔网吧,查看关于这件事的消息。但没过多久就到了过年前夕,人们对这件事的兴趣渐渐淡了,只剩几个最积极的人还在继续奔走。直到白氏集团宣布,将对索菲亚大教堂建筑群进行保护性修缮开发,大家才重新对此事燃起了兴趣。   各大媒体对此事纷纷进行了报道,可为了吸引眼球,索菲亚大教堂建筑群成了配角,反而是首次以白氏集团新任当权人物在媒体面前亮相,又帅又多金学历又高的钻石王老五白知秋成了新闻主角。   他的个人资料被无数媒体挖了个底朝天,一时间比所有当红明星都火,白知秋粉丝团,帅秋秋贴吧等稀奇古怪的组织和网页雨后春笋般出现。而且因为他在记者会问答时的说词,就像往本就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添了柴油一样,将媒体八卦的火焰哄得更高更旺。   记者:“请问白先生,对历史遗迹进行保护性修缮开发有很大风险,作为此次项目最大的投资方,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做出了将纯商业开发转变为保护性开发的决定?”   白知秋:“感谢你的提问,就这个项目是否盈利的问题,刚才我已做了详细回答。做出保护性开发决定的原因刚才也已经说过,这是所有投资者共同的历史责任使然,不是我一个人的决定。”   记者:“我们都知道白先生是这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也是您提出了这个方案。就您个人而言,做这个决定有没有特殊原因呢?”   白知秋:“有,我女朋友喜欢索菲亚教堂建筑群。她喜欢的,天天的星星我也给她摘下来。”   然后各大八卦媒体热闹了。   经济学人网那篇《浅谈商业利益与历史遗迹的冲突,商界新秀白知秋给出的答案》被诸如   《掷十亿重金只为博女友一笑?》《钻石王老五白知秋已有女友?》《公开承认恋情,白家大公子打破GAY传闻》《女朋友只是障眼法,白大公子原是gay!》此类新闻挤到了旮旯角。   第二天,又冒出了《白知秋牵手嫩模雪莉,热恋两年终曝光》《白知秋神秘女友现身》《白知秋正牌女友海英专访,教你如何嫁进豪门》《命理师分析,雪莉与海英均不是白知秋真命天女》……   “哈哈哈哈……”方怡在电话里笑得前俯后仰,“我服死这些娱记了,瞧瞧这写的:白知秋前女友痛斥白知秋薄情负心,曝英俊多金的钻石王老五其实有不举的难言之隐。”   我哭笑不得:“我的小鸭鸭手机音响有问题,你笑得别那么恐怖。”   “哎,白霖,说到房|事,我这有一个挺壮的,介绍给你怎么样?”   我说:“说什么呐?”   “为你着想啊,青春年少血气正旺你不想吗?”   “嗯……”   话音刚落,电话那头,她的声音之外突然隐隐传来了另一个人让人脸红心跳的闷哼声。   咧咧嘴:“哎呀哦,你干嘛呢?”   “上网,打电话,顺便做泰式按摩,”她笑得像只偷了鱼的猫,“长度13cm,刚才做了三次,这会又生龙活虎了。想继续听活春|宫拨挂机键,不想听也请挂机。”   作为一个有需求的健康女性,我捏了捏拳头,虚伪地叮嘱道:“那我挂了,宝贝悠着点做,小心精尽而亡哦。”   “好,你呢要好好忍着,实在忍不住就去你楼上找你帅老板大战三百回合,拜拜。”她挂断了电话。   揣着刚下的几篇肉文回店,前脚刚进门,后脚就来了几个人找易大妖尸。见这些人脸色不善,手上还抱着一沓文件似的东西,我叹了一口气,又是“泰莉莎后遗症”。   所谓“泰莉莎后遗症”,是指泰莉莎姑娘在本店暂住期间,向各大家具厂订购了不计其数的地板,壁纸,橱柜还有其他家具。这些家具都是按她的特殊要求定制的,有的镶金有的镶银,有的还镶了玛瑙珠宝。有一部分她提前支付了货款,还有一部分未支付。现在泰莉莎小姐拍拍屁股走了,商家们找不到人,只好将商品的收货地址易道堂作为催债对象。这阵子各地的催款单和违约金通知像雪片一样纷至沓来,催帐的人也一波接一波。   拿到这批新收到的账单,胖子又是讨好又是告饶,希望对方能宽限几个时日。易道依旧当甩手掌柜,把这件事完全扔给胖子处理。自己静静地站在窗边,目光很空,我不知道他是在看着风景,还是仅仅站在那里发呆,或者干脆就是魂游天外。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关心易道堂,因为在催帐员面红脖子粗的围攻下胖子说得声音都哑了,而易道则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即使让易道堂负债累累的罪魁祸首是他召来的妹妹。   这样冷漠的老板把胖子衬托得怪可怜的,我有些不忍想帮帮胖子,所以殷勤地给几个催帐的人端茶倒水。   好不容易说好下个月还钱,把债主们送走。胖子筋疲力尽地回来,突然拉住我走到易道身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唉,易先生,咱们已经欠了五十万,连白霖的工资也发不下来了。”   “嗯。”声音十分清冷。   胖子试探着:“要不,先生接了林家那桩生意,十万酬金呐。”   断然拒绝:“不能替挖坟掘墓的人护驾。”   闻言,胖子眼圈一红,放开我哧溜抹了一下鼻子:“可欠人家五十万,不接一笔大生意怎么过年关哦!”   “不知道。”语音依旧风清云淡。   “哎呀,易道堂就要倒闭了!”胖子忍无可忍,捧着心脏弓着背,牙疼似的哀嚎起来,“我就要要饭了,白霖就要失业了!”   终于回过头看着胖子:“接了吧,那桩活。事先跟他们说清楚,挖自家的坟,什么后果自家承担。”   “好嘞!”胖子欣喜若狂,挥动着手里的账单张牙舞爪地跑了出去,“我这就去联系!”   我愣愣地看着易道微微蹙起的眉头,连嘴巴都合不拢了。   易道竟然有喜怒哀乐?!!!还会为钱发愁?!!!这是什么世道,一文钱难倒出世的大妖怪啊!   半晌听见他轻轻地道:“看着我做什么?”   回过神,急忙笑:“没什么。”   他忽然抬手掠起了我的发:“你留短发,很美。”    目光很专注,动作很自然,亲昵得仿佛做过千百次一样。   我被他这莫名其妙的动作弄得手脚僵硬,微微偏头,让头发从他指间划开:“谢谢老板夸奖。”说完转身想把托盘送回厨房。   随后被他从背后拥住,头颅轻轻搁在我的肩膀上,暖暖的呼吸熏得我的耳朵痒痒的。   心中一阵不安,歪着僵硬的脖子,我小心翼翼地开口:“老板,你要做什么?”   饱满的鼻尖有意无意地蹭着我的耳垂,低声道:“没做好。”   “什么没做好?”   “食色性也,没让你食好,秦相容说人要吃很多种菜。”   我一头雾水:“我是打工的,吃饱就够了。”   伸出手指,轻轻在我的脸颊上划动:“那天回店,你身上有男人的味道,要成亲了吗?”   这只妖尸怎么了,脑子坏掉了?用力挣了挣,没能从他怀里挣脱,却发现他的另一只手顺着我的胸膛往下,拂过玲珑的腰肢一直滑了下去。   动作很轻,细心到陌生。   “老板,你吓着我了。”我的声音颤抖起来。   “要色么?你说过喜欢我的色,一定会让你色好。”   脑袋里嗡的一下,脸上腾地一烫,脱口问道:“我什么时候说过?”   “在床上,睡觉的时候。”语调十分平和,就如同说“吃饭的时候”“走路的时候”一个样,听不出半点邪念。   该死,就算做春|梦也不能说出来啊,嘿嘿一笑:“老板,别开玩笑了,再开玩笑我就要生气了。”   没再出声,抱着我的手突然消失了,连同他贴在我身后的身体。回头一看,身后已空无一人。窗户大大地开着,从外面不停地往屋里头灌风。   偷偷松了口气,我走过去把窗户关上。   真被易道的行为弄懵了,他今天怎么像变了个妖似的,难道冬天是妖尸发|情的季节?从物种外形来看妖尸和人类相近,人形生物对某些方面有需求也很正常。但易道是只清心寡欲的妖怪,不吃不喝也许还不睡,极少说话,像空气似的若隐若现地存在着。说他会吃人我还信三分,说他有需求我怎么也不信。    33、第二章   “排队排队,不许插队。”   “长没长眼,你踩到我的脚了。”   “妈x的,别挤,听不懂人话?”   每年中国都会上演一出名叫|春运的大戏,以前我从未参演过。今年因为易道和胖子要去邻省替人家主持迁坟带我同行,我有幸享受了一次公费春运。   可一到火车站,第一次在国内坐火车的喜悦之情就被春运现场吓得无影无踪。来车站之前只是听说春运人多,来车站之后才发现春运不能仅仅用人多形容。单说那等候进站的队伍,排成四排,在火车站广场曲曲折折地盘旋数百米。站在队伍后头往前看,一片黑压压的人头,像极了我在博格利亚国家公园看到过的红蚂蚁军团,人们摩肩接踵,一个紧贴一个地往前移。   到了安检口一看,安检入口的传送带上全是稀泥。易道没有行李,无债一身轻走过了安检口。胖子把行李箱放在传送带上,然后充分发挥体重优势,神勇地挤了过去。我狠下心才把手提包放到一堆花花绿绿,散发着可疑气味的塑料袋上面,然后迅速往前面冲,想安全地拿回手提包。这时冷不防一人影从秩序线外直插了进来,嘴里喊着“赶时间”,背着大包小包就要强闯关卡。却被安检员逮着,几人扭成一团。   队伍里的人顿时发出了不满的声音。   “过安检啦,什么素质。”   “我的包在传送带上,让我过去拿。”   “挤你妈个x。”   一下子队伍乱了起来,原本好好的几条长龙呼啦一下变成了一个蚂蚁窝,后面的人凶巴巴地又是推推搡又是骂骂咧咧。前面的人想往前方冲,又被安检员和其他人往回推。我被一股巨大的人浪挤在中间像碰撞球似的撞来撞去,鼻子边萦绕着浑浊的气体,也不知自己是否还在呼吸。看着前面那些在传送带上手忙脚乱抢包的人,又担心别人拿走我的包,像即将溺毙的人一样,举起胳膊大声喊:“秦相容,帮我拿一下我的包。”   四周吵得狠,也不知道胖子听到没有。   就在这时前面突然一松,我被一股力量拉扯着肩膀从前边队伍中间滑了过去。冲出重围后身上顿时一轻,又走了好几步才停住脚。定神一看易道的手还放在我的肩膀上,一双暗紫色的眼睛即使是在熙熙攘攘的候车室依旧清冷如昔。   “谢谢老板,我拿包!”回过神赶紧回到传送口,那围着挤着一大帮人,几乎完全挡住了传送带上的东西。   依稀看见花花绿绿的塑料袋,我赶紧伸手朝那个方向够过去。还没够到跟前,竟然被七八只手挡住,手背还被谁的指甲划了一把。等人群稍稍散开一些,传送带上哪里还有我包包的影子。   以为谁拿错了,我从人群中挤出来四下寻找,这当口就看到易道揪住了一个中年男人的胳膊。也没见他说话,也没见他看那人,就见那中年男人哭丧着脸从自己的蓝白大行李袋中取出我的手提包递给他。   我跑过去从易道手中接过我的包,气得牙根痒痒:“他是小偷……”   还没说报警之类的话易道就放了手,小偷抹着眼泪屁滚尿流地跑掉了。   我郁闷,怎么小偷反倒表现得像受害者……   然后我们三人又越过人山人海的候车厅,检票后到了站台。站在依然挤挤挨挨的侯车队伍中,我身上的骨头都快被挤散架了,只想上车后好好坐一会儿。胖子买了三张站票,他告诉我和易道,说站票是短途旅客的票,因为短途旅客流动性大,所以在春运期间站票车厢也有座位,坐着还算舒适。   易道好像一点也不累,静静地站在我前面。他不喜欢搭理人,有人问路也不理。但他长得实在太帅,就算身上穿着胖子的旧夹克,一动不动地往那一站也是个超级男模范。不断有人偷偷扭头看他,还有不少女生拿着手机对着他一顿偷拍。   要是拍他一次收一块钱背景费,我就发了。正胡思乱想,忽然前面过来一个人,一身竹青的色彩恍若一抹清晨的天光,闲闲地穿过一群身着黑压压暗沉沉羽绒服的人群,仿佛让整个站台的喧嚣都沉淀了下来。   显眼的打扮,熟悉的人。   上身一件竹青色卫衣,虽然带着宽松的兜帽。但仍能看见头上夹着的耳机,还有那头银白发亮的头发。下面一条米白色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银色的高帮天使之翼板鞋。   他撸着袖子,露出一双女孩般纤细的手臂,右手手指间胡乱缠着一条红黄相间的棉线,棉线上挂着两个金色铃铛。双手按着耳机,低着头随音乐节奏边走边舞着身体,有时还忘情地在原地转一圈,对所有诧异的目光置若罔闻。   仔细看了他一会儿,我悄悄往易道身后移了一下,想用易道的身体挡住自己。   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用那双眼底勾着深绿色眼底液的墨绿色眼睛望向我,苍白得抹了粉似的脸上露出一抹浅笑:“呦,小丫头,好久不见。”   我忍住剧烈地心跳,皮笑肉不笑:“青涵……哥……”   小时候那件丢人的事又浮上了脑海,青涵是白知秋的朋友,白知秋读初中时我总见到他和白知秋在一起。   那时白知秋每个星期都要去日本学剑道,回来时雷打不动给我带最新的《周刊少年Sunday》。所以漫画《犬夜叉》我从第一集就开始追,被犬夜叉迷得七荤八素。因为青涵那头雪亮的银发,还有那精致得如同江南美女般的轮廓,独一无二的墨绿色眼眸,不点而红的朱唇,我莫名其妙地把他当成了犬夜叉的化身。于是在戈薇勇气的感召的下给他写了封情书,红着脸偷偷塞到他手里,叮嘱他不能告诉别人。情书的内容大概是你要跳井穿越别忘了带上我,到另一个世界我一定好好练箭之类的话。   结果这封情书还未拆封就落到了白知秋手里,气得白知秋哭笑不得:“爱情的“爱”字下面是一个“友”字,不是“又”字,假如的“假”字右上角不封口。小丫头片子,才读三年级谈什么恋爱,先把国文学好……”   那件事之后就很少看见青涵了,最后一次见他还是在我高一的时候。   以前还不觉得有什么,今天猛地再见面觉得有些诡异。怎么隔了好几年,他还是那副十五六岁青涩少年的模样?驻颜有术?   摘下耳机,走到我面前:“小丫头这是去哪?”   被一个看上去比我小的人喊小丫头,有装嫩的嫌疑,我有些不自在,轻声道:“工作。”   他殷红嘴角微微扬起:“你哥哥很担心你呢,姑娘家大过节的别到处乱跑。今天要去哪?”   关你什么事?   考虑到他是白知秋那边的,我只想把他打发走:“我这就要上火车了,下次再聊。”   他继续笑,突然伸出手,手心对着我的胸口:“你的心告诉我,你要去林家庄。”   “你怎么知道?”心中琢磨着,白知秋喜欢打探我的行踪,肯定是他告诉青涵我要去林家庄,青涵现在拿我打趣。   未等他回答,易道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走开。”   青涵也不生气,目光朝我身边的人瞥了一眼:“你还守着这朵薄情花。”片刻只听铃铛一阵轻响,他已往后退了一步,脱离了易道的钳制。   “与你无关。”淡淡回了一句,易道不动声色地挡在了我面前。   “怎么会无关,”将耳机重新戴上,笑盈盈地看着我们,“白少不会总叫妹妹飘在外面,接她的差事多半还是我做。”然后越过我们往前面走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看向我,“小丫头,和我一起坐软卧吧。”   “不用。”   他似笑非笑:“我正好也去林家庄替你哥办事,来吧,这阵子火车挤得很。”   拒绝道:“不用,我们是站票,有座的。”   周围有人在小声发笑。   青涵脸上的笑微微一敛,复又绽开:“难怪你哥哥放心不下你,还是赶紧回家去。”   “为什么?”我不解。   这时,胖子在前方咋咋呼呼地喊起来:“火车来了,易先生白霖准备上车。”   见到火车周围的人全都激动起来,人流开始往铁轨的方向涌。我也把青涵扔到脑后,背着包开始了新一轮的奋战。    34、第三章   “白霖,火腿肠要不要吃?”胖子坐在我脚边,笑嘻嘻地问。   前前后后都是人,根本不能低头看被人脚淹没的他,没好气地答:“不吃。”   “喝口水?”   “不喝。”   “吃瓣橘子,酸酸甜甜就是我?”   “胖子我恨你。”   “别恨我呀嘿,脚下就是座位,自己不坐。要不,到前边给你要碗水泡泡面吃?”   “不要跟我提泡面!”尤其是这个散发着浓烈的方便面味和汗臭味道,恐怖至极的车厢里。   春运,是一个战场……   一个检验人类体力,智力,耐力,精力的综合战场……   数以千计的人扭曲着身体,挤在狭窄车厢中任何一个缝隙中。天棚堆满行李箱的行李架里塞满了人,他们有的蜷在行李箱中间。有的只勉强将身体的一部分塞进行李架,很没礼貌地将头和脚垂在别人头上;座椅靠背的上面也是人,他们抠着行李架,将硕大的屁股和两只脚用极其憋屈的姿势安放在那一线靠背上,看上去像一只只没精打采的猿猴;不足两尺宽的过道中央就更别提了,人挤人,人挨人,每个人都以极痛苦的架势被别人挤在中间。因为身体的四周都被人狠狠的夹着,有的人甚至是双脚悬空的。眼神木讷,两眼外凸,仿佛是已被挤到神情恍惚的青蛙。每当有工作人员推着小推车经过,这些青蛙便化成了懒洋洋的蛙浪,半天才蠕动一下,用超越印度瑜伽大师的高超柔术把自己的身体和四肢扭成麻花一般,竟也能勉强让小车通过。再往脚下看,座椅底下还是人,无数个疲惫的旅客正躺在里面安然酣睡。   再推开厕所,厕所里也挤满了人,还一挤七八个人。   人人人,全是人,到处都是人……   不管你是淑女还是绅士,到了这个地方,什么叫尊严,什么叫风度,统统被挤得烟消云散。胖子一上车就借助体重优势靠墙坐下,任别人踩,任卖货的小推车从身上碾过都不动了。   我被其他人堵在车门附近,根本没挤到过道中央去。前胸紧紧贴着别人的后背,后背又被别人紧紧贴着,想抬腿往墙边靠一靠,腿才抬到半中央就被挤得动不了了。就这样一只腿卡在那,看着别人的后脑勺站了半个钟头,腿肚子累得直抽筋,脑袋里也浑浑噩噩的。   “难受吗?”旁边的人兀地问。   艰难地扭过头,见大妖怪易道也被人挤在不远处,脸上虽然干净清澈得如同一轮冰冷圆月。身体却被四面八方的人夹着,丝毫不能动弹。当即心里头幸灾乐祸地想,还是社会主义好哇,牛鬼蛇神妖魔鬼怪一律和劳动人民平等。   不过还是点点头:“挤得慌。”   闻言,他双手前伸往两边一分。坚不可摧的人墙竟被他轻松地分出了一个宽松的空间,我的另一条腿也顺利地落了下来。随后人群咒骂着,又以极快的速度朝空间合拢。但还没等人群完全合拢,易道弯腰抱住我的双腿,轻轻往上一抬将我抬坐到他的肩头上,然后稳稳地站起身。这番举动太出乎意料,我都傻了,声也不吭下意识地抱住他的头,脸烫得没法说话。   易道的身形本就比别人高,我坐在他肩头便逃开了饺子锅似的人群,到了比较空旷的车厢上方,居高临下地看着一片密密麻麻的人头。   世界上最舒服的座位是男人宽阔有力的肩膀,记得上次享受这种座位还是五岁时跟哥哥一起去迪斯尼乐园的时候。幸福就是跟别人比较出来的,在这沙丁鱼罐头般拥挤的车厢,我恐怕是最幸福的人,幸福之余当然会燃起一些小感动和小得意。   于是,带着点骄傲低下头小声问:“老板,你有没有女朋友啊?”   这么好脾气的妖怪,如果做他女朋友一定会很悠哉。快餐世界变化快,看准了就应该出击,不然好果子就被别人采走了。   他头也没抬:“有。”   “有?!”这回答让我很意外。这么木讷的妖怪,怎么会有女朋友?   “有,”他再次肯定,“很多年以前。”   我不知道自己的什么表情,但对于他的答案震惊是肯定的。因为这个答案是那么突兀,突兀得我的情绪一下子变得很奇怪。仿佛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偷,得意洋洋坐在别人的地盘上。屁股底下的肩膀是一块滚烫的铁片,把我屁股都烫冒烟了而我自己还不知道。   这真是一种糟糕透顶的感觉。   “那她人呢。”心情复杂地问。   他道:“走了,人类很脆弱。”   “哦。”估摸着他的意思是他女朋友死了,我只想得到用这种惋惜的音调和表情回答他。   易道又沉默了片刻,然后道:“别乱动,小心摔下来。”   旁边一个被卡在人堆中女孩好像听到我们的谈话,艳羡地看了我一眼。我心里却不开心,因为易道是一个性情淡得像空气一样的妖,能入他的眼做她女朋友的一定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女子。有这样一个女子将他的心占得满满的,后面还有谁能夺下她在易道心中的地位。   虽然我只是意淫易道,刚想把意淫变成事实就大败而归,但这种事实也让我失落至极。如此一想,坐在易道肩头也不那么幸福了。   如果在平常时候平常心态,不高兴我也就走开了。但在这个浑浊的环境中,心态也浑浊起来。他让我不高兴,我也不让他高兴,低下头在他的头顶轻轻咬了一口,细细的银牙咬住两根发丝,发出微不可闻地断裂声。这举动让他的身体变得有点僵硬,甚至包括抱着我双腿的右手,紧紧地卡得我双腿微微作痛。   一点不知道自己脑子里想干些啥,拉出嘴里的两根丝绸一样滑的头发。一手摁住他的侧脸,另一只手手指缠住头发在他冰凉高挺的鼻梁上轻轻磨蹭,将下巴放在他头顶:“反正你女朋友已经走了,老板,我做你女朋友好不好?”   他更僵了,身体呆得像一尊雕像,只随着火车的开动微微晃动。   每个人都曾经叛逆过,在我混蛋的初中时代,最多的记录是一个月拥有挂名男友二十一匹,还用情人节收到的巧克力和糖果替保姆开了家糖果巧克力屋。想不到这艰苦的春运环境,竟然将身体里的离经叛道的问题少女白霖给逼了出来。   可怜的单纯大妖怪。我想,一边又侧过头在他的额头亲了一口。心里头明白是一回事,管不管得住身体又是另一回事。满满一车焦躁的人让我失去了控制,心底涌动着让人厌烦的孤寂和一股隐隐的愤怒,就是想逗他解闷。   “人多,”他低声道,“莫要开玩笑。”   冷冷的话语就像一盆冷水浇在心中烈烈火焰上,霎时脑袋里一阵清明,忽然就觉得索然无味了。直起身掏了一小块德芙塞进嘴里,感觉那些浓烈的苦和甜顺着舌头一点点滑进喉咙,却不知为何想起了田野。易道说得对,人类脆弱又敏感,稍不注意就失去自我,真可悲。   低头笑了笑,鼻子有点酸:“对不起老板,不开玩笑了。”   他没再作声。   就这样坐在他肩上,如坐针毡地熬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了站。易道刚把我放下,我就赶在他和胖子前面抢先一步下了火车。刚出车门,一阵冷风从边上刮了过来,直灌进我脖子里,冻得我一阵哆嗦,也让刚才尴尬的气氛淡了些。回头一看那两人,胖子拍着屁股直抱怨衣服脏了。易道表情波澜不惊,墨紫色的眸子中无喜无悲,淡淡地扫在我脸上,还是那副老样子。   事主已等在车站出口处,只接我们三个人,却来了三辆越野车。    35、第四章   胖子笑吟吟地迎上去,给易道做了个介绍。他们是三兄弟,大哥林建兵,四十多岁的样子,头发秃了一半,挺着个啤酒肚。老二林建国愁容满面,留着个络腮胡子。老三林建军,人精瘦精瘦的。三兄弟全是那种混在人堆里找不出来的中年人,三人只有一点相像,就是那一口黄里透着黑的大烟牙。尤其是林老三,所有牙缝都黑不溜秋的,笑起来像个肮脏的女巫。一双眼睛在我身上不停地打量,目光仿佛要把我的衣服刺穿似的,让人十分不舒服。   同三人淡淡地打了招呼易道便走向一辆车,我跟在他身后正要上去,林老三突然按住我的肩:“小妹妹还是坐我的车吧,你们三人一人坐一辆车。”   易道回身挥开他按在我肩头的手,冷冷地看着他:“干什么?”   对于不熟的人来说,易道高高的个子和他身上的冷冽寒气很有威慑力,一时间竟把林老三震在原地,瞠目结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见气氛不对,林老大在一旁陪笑道:“易先生,是这样的,这件事事关重大。为避嫌,我们三兄弟谁也不能同你们三个单独呆在一起,你们几个也最好分开。”   易道冷冷地扫了他一眼:“你们商量什么,与我们无关,白霖必须和我在一起。”   胖子一看急忙过来打圆场,将林家三兄弟拉到一边商量了一通。   我觉得很奇怪,不就迁个坟吗,这三兄弟怎么像是同伙不同心的贼人,互相防着一样。一会儿几人商量完毕,我同易道坐林老二的车,胖子坐林老三的车。   沿途都是连绵起伏的山,山上尽是焦黄的杂草和青色的石头,还有黑压压的树林。开了三个多小时,车拐上了一条坑坑洼洼的黄泥小道。在小道上颠簸了近一个小时,终于进了一座破落的村子。   林家的房子在村子最里端,看样子以前是大户人家。很古朴的一片房子,房子岁数一眼看上去已经相当久了。高高的红墙,青色的大瓦片,雕梁画栋,飞挑的屋檐,精美的雕花窗棂。只是因为年久失修,除了外院几间屋子还在住人,其他屋子上都上着大锁,通往正厅的大门上也挂着一把生锈的铁锁。   站在外院往里看,可以看见鳞次栉比的瓦片中间长着簇簇杂草,涂着斑驳红漆的柱子,屋顶四周挂着的布满深绿色铜锈的玲珑风铃,还能看见几条连接着几幢楼面的残缺凌空廊桥。可以想象这片散发着古老气息的老房子以前是如何华美精致,真是可惜了,居然荒废成这样。   “我刚在省城买了套一百七十平的房子,这老房子平常我们不住。”耳边突然响起林老三的声音。转过头,正好对上他那一口黑黑黄黄的大牙,还有他口里喷出的令人窒息的烟臭味。   我当时那叫一个恶心,又不能当着人家的面捂鼻子。只得朝他笑了笑,转身就走。   “妹妹别走啊,咱们聊聊呗,你每个月工资多少啊……”他在身后喊。   聊个大鬼头,我暗暗骂,我们又不熟。   不一会儿天就黑了,林老大亲自下厨煮了几碗荞麦面条,摆出几盘咸菜。吃食虽然简单,但易道堂的伙食单调得令人乏味,相比之下我觉得这荞麦面条十分好吃。呼噜呼噜一口气吃了两碗面条,还想再盛时发现锅里已经没有了,正依依不舍地扒弄着碗底的面条渣,有人将一碗半丝未动的面条推到我面前。抬头一看,易道捏着筷子静静地看着我。   他真的不吃人类的食物……   吃过晚饭,众人聚集在一间屋子里商量着迁坟的事。屋子里安着两盏白炽灯,摇摇曳曳的烛光在几块玻璃的折射下倒也照得满屋子亮堂。   胖子笑道:“三位,来之前我已经跟你们说过规矩,干我们这行的讲的是一个坦诚相待。你们花十万请易先生,也是想让易先生把事情办好。现在我们人已经在这了,你们也该把事情跟易先生解释清楚了。什么坟,什么人,父母情况,一定要说得清清楚楚,要是有隐瞒后果自负。”   话音一落,屋里的气氛变得诡异了许多,三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林老大终于支支吾吾地说了起来。   原来他们家要迁的坟真的不是普通的坟。   民国初年,林家庄叫落霞镇。镇上的周家世代做绸缎生意,是当地的巨贾,这房子便是周家最发达的时候修的。周家人丁稀少,周家老爷膝下只得了一个女儿。周小姐从小被父亲当男孩养,跟着父亲做生意。她胆子很大,竟然跟洋人做买卖。那年头落霞镇的女人们还在裹小脚,周小姐跟洋人做买卖的事情一传出来,原来跟周小姐定亲的人家赶紧退了订礼。其他人家也不敢再来求亲,所以周小姐一直在家养到三十岁。   女儿嫁不出去实在不像话,那时候林家祖上是个前朝穷秀才,家徒四壁。周老爷看女儿的婚事实在不能再拖,便狠下心招林家祖上入赘,将万贯家财和自己的女儿交给了他。婚后夫妻生活倒也甜甜蜜蜜,周家小姐生了三个女儿。她将三个女儿都送到省城女子中学读书,这在崇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落霞镇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十几年后,因为宋氏一家三女的缘故,国人争相以养女儿为荣。恰巧那时周家小姐的大女儿林茹素小姐与省城秋姓大户家的公子定了亲,人们便传说周家大小姐掌家有方,周家会变成第二个宋家,对周家艳羡不已。   但就在这时,周老爷一场大病去世了,没几天周小姐悲痛过度也去了。两人丧期刚过,林家祖上便以没有子嗣为由一口气娶了四个小妾。天不遂人愿,这些小妾并没有给他生出儿子,只是又给他添了四个女儿。   数奇不遇,就在林家祖上求子失意之时,待嫁的林家大小姐林茹素突然得暴疾夭亡。白发人送黑发人,林家祖上悲恸万分,在高人的指点下替爱女选了块极佳的坟地。距林家庄十里远的地方有座子母山,因那山势形同一个抱着孩童的母亲,半山腰还有两口清泉飞流直下,就像母亲乳|房里流出的乳汁。林家大小姐这座坟就选在母子山下面,背山而建,砂环水抱,生气凝聚不散,是块吉穴。   因为心疼女儿,林家祖上又将无数金银器皿,绫罗绸缎尽数埋进了坟里,听林家兄弟说这位小姐口中还含了颗价值不菲晶莹剔透的东篱珠子。   埋了女儿的第二年,林家祖上的小妾就给他生了一个三子三胞胎。林家祖上喜出望外,认为是自家女儿坟地荫庇的功劳。他留下遗训,林家后人绝对不能动林家大小姐的坟,则林家子嗣可以绵延万年,林家列祖列宗的香火也能永不断绝。   说来也怪,之后林家三十年为一代,每代都会生出三个儿子,倘若天不测没了一个,不久肯定会再生一个补上。如此林家人丁不绝,却也人丁不旺,到这一代刚好只剩这三个同母同父的兄弟。   本来三兄弟没打算迁坟,直到前一阵子有位白老板找到林家三兄弟,说翻旧书发现林家大小姐墓里有一样古物,他很感兴趣,愿意出一千万收藏。白老板说其他东西他都不要,就要那一样东西。可他又不确切说想要墓里的什么东西,只说东西在墓里。   现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林家三兄弟每人有一个儿子,要是没有子母坟,以后三兄弟都养出个孙女,那林家的香火可就断了。三人不想破了这座关系林家世代子嗣的子母墓风水,又受不了一千万巨款的诱惑。思量再三,他们决定请易道出马。   一则是想取出里面的陪葬品,再在原地把祖姑姑原样埋下去,既拿到钱又保住子母坟的风水。二则是他们对彼此都不信任,怕对方私藏什么物件。想请易道在取陪葬品时作为公证人,暂时保管那些宝物。   我听得阵阵反胃,这三人想得真美,想拿他家祖姑姑的陪葬,又想让他们的祖姑姑继续保佑他们家子嗣不绝。这叫什么人啊……   易道一直没出声,坐在古老的太师椅上支着头盯着地板,沉思般安静的优雅,我甚至怀疑他没有听林家兄弟们谈话。   胖子和易道很有默契,听完林家兄弟的话,他笑眯眯地说道:“三位林先生,子母坟古法的布局精妙无比,多一厘少一厘风水就破。据我所知,全中国只有三个懂此布局的人,一个在中|南海替当代王爷们算命,一个是出世半仙,一个就是咱易先生。不过我家易先生先要和三位约法三章。一、开工的时候一切听易先生指挥。二、绝对不准为了拿陪葬品破坏遗体。三、为了防止三位破坏前两条规定后赖账,先付钱。这三条规定你们做得到,明天一早我们开工。你们做不到,这事儿另请高明吧。”   “其他都还好,第三条嘛,先付钱?”林老三眯起眼睛,吸了一口烟,又用鼻子把烟喷出来,“这不太好吧,我们不会赖账的。”   胖子摸了摸油光可鉴的背头:“说不准啊,到时候事情办成了,你们说我们靠嘴皮子骗钱怎么办?毕竟这事儿没凭没据的。就算你们现在不想赖账,人算不如天算,万一你们见宝眼开在坟地乱来我们也拦不住。到时候你们自己办砸了,赖在我们易先生头上,我们找谁诉冤去?我说了,如果三位不愿可以另请高明。”   三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林老大说话了:“这件事我们再商量一下……”   话未说完,门猛地被人踹开。青涵一手扶着耳机,一手拎着一个硕大的银色行李箱扭着舞步走了进来。进门后谁也没看,裹挟着一股寒冷的夜风走到桌子旁,将行李箱放在桌子上打开,里面装着满满一箱红色钞票。   “箱子有点重,来晚了些。”随手捡起几沓扔到林老大怀里,“这箱是一半定金,你们点点。看到白老板要的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买古董是白知秋?我意识到林家三兄弟要吃亏了。白知秋没有收集古董的爱好,也从不做冤枉的买卖,这三兄弟同他做交易,小心别被嚼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不过白知秋怎么会对这座古老的坟墓里的古董感兴趣?    36、第五章   谈好价钱,易道和胖子跟林家三兄弟谈具体迁坟事宜,我进院中一间卧室稍事休息。   卧室不大,几件简单的家具收拾得干干净净,隐隐飘着股发霉木头的味道,像父亲收藏的一屋子漆器。林老大说他们兄弟三人都不在林家庄住,这间卧室平常几乎没人使用过,只偶然他们回来祭祖会住几天。   我和衣而卧,躺了半天却依然没有困意。因为许久没人使用过,和屋里的味道一样,被褥也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霉味,熏得人像直接喝了自来水一般不自在。屋里还没暖气,睡了好一半天脚依然冷冰冰的没有半丝温度。   实在睡不着,我坐起身打开窗。外面黑洞洞的一片,只能依稀看周围黑黝黝的山,犹如几条黑蟒在夜色里起起伏伏的。扑面一股山野的风,清清淡淡的,带着青草的香味,吹走了周围无处不在的霉味,非常好闻。   趴在窗台上眺望着远处,心里琢磨着白知秋到底想干什么,那林家大小姐的子母山墓里到底有什么吸引他的东西。想去问睡在不远处屋里的青涵,又不想离跟白知秋有关的人太近。   “哎呀呀,小平凡,好巧呢。”   正迷迷糊糊地发着呆,面前腾起一股淡淡的香风,窗户底下突然冒起了半截身子。因贴得太近,鼻尖擦着鼻尖,白皙的脸看上去硕大无比。要不是那笑嘻嘻的声音很耳熟,我差点大喊出声。   然后那人双手一撑,跳马一样从我的头顶跳进我的房间,坐在床边低着头拍手上沾到的灰。我一个巴掌拍到他后背上:“黑漆麻古的,想吓死人吗墨九?”   大概是打得太重,他吸了口冷气,扶着自己腰:“轻一点,妖也会痛的,小平凡。”   “谁让你半夜翻窗进来做贼。”   “不翻窗怎么行?”提到窗墨九眉毛轻扬,看着我,蓝色的眼眸里荡起了一抹妖媚的笑纹,“偷香窃玉这事不好张扬,前面又守着只癞皮狗似的妖尸。虽是不怕他,但也不想再进医院。”   “你来这做什么?”   “说了,偷香窃玉。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春|宵一刻值千金,别浪费时间,我们做快乐事吧。”说着就眯着眼噘着嘴凑了过来。   抬起脚抵在他的胸口上,阻止这具飘着暖香的身体继续靠近,我问:“说实话,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坐直身体,依旧笑盈盈地看着我:“百年前做了一笔大生意,现在来收账。”   “跟子母山的墓有关的?”   “告诉你也行,”笑意越浓,看上去有些猥琐,“一手交人,一手交秘密。”   “这样啊,”用前脚掌使劲在他胸口碾了碾,“不用了,我不想知道。”   “噗,生气了,小平凡?”   “没,是你太难看了,我没胃口。”   “哎呀呀,既然如此,我这只难看的妖怪就不丢人现眼呆在这讨人厌啦。”说着话手一撑,身体轻盈地朝窗台跳去,被我眼疾手快揪住他的衣角:“慢着!”   蹲在窗框上,扭过头,眼睛媚得快要滴出水来:“小平凡,要我留下?”   挨千刀的死妖怪,脸长得真特么好看,我心神有些荡漾:“你认识青涵吗?他……是不是妖……”   十几年模样一点没变,拎着那么重的钱跟玩似的,我觉得青涵不是武林高手就是妖怪。   “认识,”微挑小巴,一脸不屑,“不过是只摇尾巴的仙奴,哪比得上我们妖?”   说完纵身一跃,跃进了黝黑的夜色中,几下子没了踪影。   连墨九这只妖怪也来了,子母山墓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第二天,林家三兄弟,易道,胖子,我,一行六人带着工具物件朝子母山的墓出发。青涵还在他的上等客房里呼呼大睡,等我们把他要的货物带回去。   离坟墓还剩一里地的时候就没路了,只能跟着林家三兄弟在树林中穿行。这是一片茂密的松林,到处横着枯枝败叶,林子里黑压压的。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松针,散落着不计其数的松塔。不远处几只奇怪的鸟正呱啦呱啦地叫着,听上去怪可怕的。   正低头认真地走,我突然感觉到脚下一阵柔软,就好像是踩到了稀泥一样,然后一股温热的感觉传来。下意识的一低头,顿时吓得我汗毛倒立。只见我的右脚陷入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里,这东西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头已经死掉了的山羊尸体。这具尸体表面已经有些钙化了,黑乎乎的,我的右脚直接踩进了它的肚子。   奶奶个锤的,恶心死我了。   正想把脚抽出来,易道掐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轻松举起放到一边,叮嘱道:“用松针蹭蹭。”   还用他说,我狠命的在松针上擦着我那旅游鞋,希望能把这股恶心的味道擦掉。   易道又对林家三兄弟道:“你们没说实话,附近有妖物徘徊,是冲着子母山墓的气来的,你们家的坟不简单。是否真的要挖坟,可得想清楚。”   林老大笑笑:“不是有易先生在嘛,怕什么,坟肯定是要挖的。”   另外俩兄弟的脸十分的难看,却也没多说什么,招呼我们继续赶路。   不久,终于到了那座子母山的墓前。因为年代已久,丘陇渐平,那坟墓周围的围栏和石碑等标记早已消失多年,不注意还以为坟墓是一块隐藏在密林中间的石头。   林家三兄弟和胖子拿着镰刀收拾了一通,砍掉了那些覆在坟墓上方的荆棘和乱草。终于露出了一个椭圆形的坟丘,上面覆着一块块青色的墓砖。墓砖的缝隙间浇有糯米和混合土加固,要想挖开坟墓不是件容易的事。   由于时间紧迫,胖子只稍稍歇了歇,便招呼我在坟前铺上塑料布,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只烧鸡三个馒头一盘猪头肉摆在上边,小香炉里点了五支香。胖子说这五支香有说道,叫三支人神鬼,两支定乾坤。   摆好贡品,仪式开始。   易道很少管生意的事,易道堂能经营至今多亏有胖子。就像今年店里亏空五十万,胖子没费什么劲就找了十万酬金的活,场面上的把戏他十分擅长。   他先拖长了声音,指挥林家三兄弟在墓前三叩九拜,然后端过火盆,往里面烧了些元宝纸钱。他跟我说过,这迁坟烧纸其实也有个说道,讲究的是头一烧不能全烧,要趁纸钱燃烧时快速的从中间抽出一些,然后扔到两米开外,为的是打点那些孤魂野鬼们,好让它们不来抢这墓主的钱。只见这家伙眉头一皱,右手结了个剑指,‘嗖’的一下就从火盆里夹出了几张还在燃烧的黄纸,然后一甩手就丢了出去。极具视觉效果,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火球魔术似的。   可能是觉得请对人了,林家三兄弟脸上浮现出了微微的笑意。而我心里却一阵窃笑,这胖神棍也不怕烫。他本来应该夹在没有烧着的一块儿,但是他夹偏了,直接就夹在了火上,弄的现在他把手背在身后微微地抖着手指,显然是被烫到了。但是脸上还死撑着,表情肃穆,表现得特仙风道骨。   我站在他身后都看在眼里,差点儿就没忍住笑了出来。   胖子回头瞪了我一眼,我忙按照他之前教的,举着安神旗沿着坟墓四周转了三圈,意在让周围的孤魂野鬼保持安静。   于是胖子便转头清了清嗓子,用一种十分庄严的嗓音念道:“后辈孝敬,阴钞打点,还望林氏茹素小姐多多海涵!请地契!”说着又从怀中掏出两张黄纸,“地契在此,诸君叩拜。”   这个“地契“,又称买地卷、冥契、地莂。正所谓阳间有房契,阴间有地契,是通过模拟现实生活中的土地契约书,让生者和死者跟各路神明进行象征□易的一种形式,在迁坟的过程中十分的重要。   三兄弟叩了一个头。   受过礼,胖子继续读了下去:“戊子年年十二月二十日,信男林建国等,敢昭告于后土地神只、五方大帝、五岳四渎、山川百灵、三丘五墓、列祖列宗:今既吉辰良日,奉设微诚,略备三牲,惟愿诸神留恩降福,领纳微献,赐以嘉福……一路百殃消亡,死者得安,生者吉祥……”   不得不说,胖子的朗读极具感情,而且他的声音竟然和赵忠祥非常像,厚重而具有磁性,让我恍惚回忆起了以前常看的一档节目,《动物世界》。   正努力憋笑,忽然看见不远处的黑压压树林中间立着一道鲜艳到刺眼的身影。是一个女孩,头发整整齐齐地披在脑后。身穿一套火红的旗装嫁衣,右手上拿着一块白色的手绢。脸白得像一块白瓷片,黑幽幽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我,眼神说不尽的哀怨。模样看上去有些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这时胖子朗读完毕,把地契往火盆里一扔,然后对着三兄弟说道:“礼毕,开始动土!”   眨眼间,那女孩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没了踪影,毫无痕迹地消失了。这半年被吓得太多,我已经有些习惯,揉着眼睛不动声色地转过身。   “秦先生,怎么挖开这砖?”拿着锄头没法下手,林老大问胖子。   闻言,一直靠在树下的易道走过来,伸手按在坟墓外壳顶端。只听“喀啦”一声,无数道深深的裂痕从他手掌下朝四周散开。轻轻扒起一块墓砖扔掉一边,易道拍了拍手上灰:“挖吧。”   意识到眼前的人确实很厉害,三兄弟笑开了花,扒开墓砖挖了起来。   看他们一锹一锹挖着,我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难怪觉得眼熟,刚才看到的女孩,她的脸竟然和我的脸一模一样!    37、第六章   听说山里有狸猫,能幻化成人的模样,莫非那同我一模一样的女孩是狸猫精变的?   一面寻思着,一面看那四人挖坟。   可能是想着地下埋着宝藏,几人挖得很快。尤其是林老三,甩开膀子干得热火朝天,热得脱下了夹克毛衣。只穿着一件白背心,精瘦的身子骨上全是汗,浸得皮肤油亮蜡黄。   不多时只听林老大叫喊道:“挖到了!!”   听到这句话,我虽然有些害怕,还是好奇走到坑边往下一看,果然一口杉木棺露出了馆盖儿。埋的年头久了,棺材盖塌下去了一块,上面的黑色油漆已全部掉光。   胖子忙指挥林家兄弟用竹竿和绳索绑住棺材的四个角架在墓穴之上,绑的很瓷实,以求四平八稳。然后每人各站一个角,将竹竿扛在肩上。随着胖子的一声“升棺发财!”四人便一起使劲儿,抬起了那口棺材,稳稳当当地放到墓穴的一旁。棺材一离开土壤,四周便涌起了一股刺鼻的膻腥气味,好像是什么野兽身上发出来的气味。这是因为现在还是白天,开馆仪式前棺材不能见太阳,我赶紧拿着防雨绸布走过去盖在棺材之上。   胖子围着棺材转了两圈,对我道:“白霖,拿DV,准备开棺。”   林家三兄弟怕谁偷偷藏匿陪葬品,所以要求第三方全程录像,我就是摄影师。   没等我打开DV,就听易道淡然道:“那是疑棺,真棺还在地下。”   听到这话,不仅林家三兄弟一脸疑惑,我和胖子也是面面相觑。突然,“哐当”一声,整口棺材猛地一震,防水绸布缓缓地立了起来,仿佛里面站着个人似的。   诈尸?!!!   众人吓得脸色都变了,纷纷向后面退。我打了一个冷颤,觉得后背脊梁骨里直冒冷风,因为眼前的这一幕实在是太诡异了。是的,是诡异,而不是可怕。我没感觉到害怕,只是觉得很诡异。大概是易道站在我身旁的缘故,有他在没什么好怕的。   “绯寿君,多年不见。”   被身旁的语音说得一愣,意识到易道在和绸布里的东西说话,扭头奇怪地望向他。   易道一双暗紫色的眸子一眨不眨对着绸布里的东西,半晌才又开口:“如此,青涵在林家老宅,你可以找他去。”   话音刚落,就见防水绸布猛地跌落,然后一条大腿那么粗的蛇从绸布下钻了出来。这条蛇身上布满了红黑相间的环形花纹,游得很快,瞬间便游进了树林之中。   林家三兄弟吓得呱啦乱叫,四散逃开。等蛇走远,林老三才冲过来扯着嗓子喊:“姓易的,怎么回事?!”   林老大拉住他,强挤出一丝笑问易道:“易先生,你认识那蛇?”   不怪他们觉得奇怪,正常人有谁能跟蛇交流?   易道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林小姐的守墓人,我的点头之交,打个招呼罢了。”说完捡起一个铁锹跳下了墓穴。   不明白他挖已经起棺的墓穴是什么意思,林家老大还要开口,被胖子笑嘻嘻地拦住:“我们先生的意思是,挖出来的这口棺材里没有林小姐的尸身。不过你们肯定不信,所以我还是替你们把这口棺材打开,让你们亲眼看看。白霖,录紧了,可别丢段子。”   大概是心存疑惑,林家三兄弟听胖子这么说,赶紧拿着撬棍准备开棺。作为摄影师,我只得随他们一起行动。   只见胖子拉开防雨绸布,同林家三兄弟飞快地将十六根棺材钉撬了下来,然后大声喊道:“开棺大吉!”   然后几个人用撬棍撬起了棺材盖儿,把破了个大缝隙的棺材盖儿推开。   果然,棺材里只有半棺黑黝黝的泥土,泥土里几只小甲虫正惊恐地爬来爬去。林老三在棺材里划拉了两下,只捞起来一件黑漆漆的旗袍。因为长时间霉变和泥土的掩埋,旗袍破破烂烂的,已分辨不出颜色,只能隐约看出裙角的淡竹花纹。   我们这厢还在折腾,那边易道从墓穴里跳了出来,淡淡道:“已找到墓穴,打开。”   根本来不及抱怨刚开了口空棺,林家三兄弟赶紧围到墓穴边。我也凑过去往下面一看,见浮土下横放着一块青条石墓碑。心头不免有些奇怪,看过很多墓,还没见过谁家的墓碑埋在疑棺下面,这唱的又是哪出戏?于是靠近了定睛观瞧,想要看看石碑上究竟写了些什么。   那墓碑又扁又长,造得甚是奇特。石头是普通的大青石,上边顶端雕了一个奇怪的花纹,像是一个符咒。当中正正方方刻着一行繁体字,“林氏女茹素之墓”,另外墓碑底部还刻了几行稍小的字,笔画怪异潦草,透着阵阵邪气。   我虽然识字,看起这块墓碑上的小字却跟看天书差不多,连半个字也读不出来。   胖子沉吟片刻,低声道:“这是阴文,上面写着:林家子孙,敢发此丘者逐出林家大门坠万劫而不复之地。几位先生,这墓还挖吗?”   自古以来,盗墓之事并不少见。\"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在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有钱人家很少有人愿意纸衣瓦棺。既然不能薄葬,便只有想尽办法反盗墓,除了机关疑冢之外,诅咒震慑也是一个常用的办法。但这种对自家子孙下咒的事倒是少见,可若是因爱女心切对盗墓者下咒,为什么不对外人下咒?只有一种解释,这段诅咒防的是家贼。   但为了那一千万,林家三兄弟早已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一段诅咒又算什么?   “当然挖!”林老大毫不犹豫答道。   见状,胖子也就不再问。他跳下墓穴,顺着易道刚才清理出来的墓碑缝隙用力一撬,将墓碑撬开。浓浓阴寒之气呼的一下冲了出来,中间夹杂着微不可闻的一声“砰”。潮湿发霉的气味直冲鼻子,十分难闻。待阴气散去,墓碑底下出现了一个墓道口,黑黝黝地直通地底,也不知道有多深。   胖子点燃起一炷\"寻龙香\",用嘴对着香头轻轻吹了一口,然后将橘红色的香火扔进了地底。\"寻龙香\"对地下封闭环境中产生的毒气非常敏感,一遇毒雾尸毒等阴晦之气会立刻熄灭。等了一会儿,看那点火光在地底落了地,胖子点点头:“可以下去,没有毒。”   于是我们排着队进入了墓道。易道走在最前面,我拿着DV跟在他身后,然后是林老大,胖子断后。   墓道并不深,沿着湿滑的台阶下了十几步就到了墓室之中。墓室墙壁用打磨过的大青石垒砌,冷森森的,墙上全是雨水渗透后留下的黑色泥浆痕迹,泛着股呛人的潮气。地面上铺着一层薄薄的石块,也全是浸过水的痕迹。墓室面积不大,可能是照搬了林大小姐生前住宅的一部分,前后只有两间。外间里摆着几张桌椅板凳,青花瓷器等物件,还有一架彩蝶屏风。   走进里间,只见一口漆都掉光了的棺材,被几个铜环吊在墓室中央。从外形上看,棺材精致小巧,棺材底还能隐约看见粉蝶扑花的图案。   想必这就是林大小姐的正棺了。   “这仍是疑棺,但棺材里有财物。”易道突然道。   听说这是疑棺,林家三兄弟先是哭丧了一下脸,随后听易道说棺材里面有财物三人又精神起来。有了先前那口空疑棺材的例子,不等胖子招呼三人便扑过去,你拿这撬我拿那撬,嘎嘣嘣数声,几人已撬掉几枚生满锈迹的大棺材钉。看得我忍不住为墓主林茹素鸣不平,都是些什么后辈啊……   易道静静地看着他们,眼神冷淡至极。胖子也见怪不怪,打开两个强力手电放在墓室两角用来照明。   撬完棺材钉,三人齐心协力将棺材盖用力往边上一推,棺材盖哐当落地。他们屏住呼吸,拿起手电筒贪婪地向棺中望去,然后个个眉开眼笑。   作为见证人,我端着DV走过去拍摄几人拿陪葬品的场景。正如易道所言,这口棺材里依然没有尸体。棺中摆着数十件陪葬的金银玉器,还有一箱银元和一箱明晃晃的金条。   没注意是谁开的头,有人伸手抓了一块金条装进了口袋。此头一开,三人顿时发了疯,你争我夺地把一件件陪葬的金玉珠宝装进自己的蛇皮口袋。谁也不肯相让,个个表情扭曲,双眼发红,脸庞狰狞得几近恶鬼。抢得兴起,林老三干脆那纵身跃入棺中,一面用身体挡住两个哥哥,一面发狂地抢。林老大和林老二一看也急了,也争着往棺材里挤。   一看三人已然失控,胖子大声喝道:“都住手!来之前说好的,东西暂由我们看管,不然我们现在就离开!东西都拿来!”   也不知道是胖子的话起的作用,还是因为棺材里的东西快被抢光了。三人这才一怔,气哼哼地对视了一下,不情不愿地放慢了装宝贝的动作,却没人把蛇皮袋交给胖子。   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真看见宝贝有几人愿意把东西交给别人?胖子也没办法,只得对易道说:“先生,既然林家三位已找到宝物,我们可以离开了……”   话未说完,林老三大声道:“不行,祖姑姑口里含的东篱珠还没拿到,十万块钱雇你们来就是找它的。”   “对,能值一千万的东西也只有它了。”林老大帮腔道。   刚才因为抢宝贝打得不可开交的三兄弟此刻又结成了一股绳。   胖子耐着性子劝道:“三位爷,见好就收吧,你们没见着棺材盖上的字?”   棺材盖上有字?   我端着DV同林家三兄弟一起凑到破碎的棺材盖旁,只见上面刻着两行繁体字,“棺内宝物赠发丘者,恳请诸位见好即收,离开此墓。”。   为了保护女儿的墓,林家祖上先用符咒恐吓,再用重金贿赂,也算用心良苦了。但利欲熏心的三人哪里听得进祖上的苦劝?   林老三红着眼对易道吼道:“请你们来是挖坟的,不找到东篱珠绝对不行!”   “对,我们付了你们十万呐!”林老大附和道。   “好,”易道依然保持着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表情,用下巴指了指墙角,“棺材埋在那,秦相容,收钱办事,替他们起棺。”   还没等易道的尾音落下,林家兄弟便拿着铁锹冲了过去,争先恐后地挖了起来。胖子不解地看了易道一眼,走过去大喝一声:“想不想保住子母墓风水了?!想的话听我指挥!”   听到这话,三个人才将动作稍稍放慢了些。在胖子的指挥下,他们左挖挖右掘掘,不一会儿土里露出了一个木桶盖,林大小姐竟然是装在棺桶里安葬的。几人把棺桶周围的土刨松,又用绳索套住棺桶,将半人半米粗的棺桶抬到了地面上。   棺桶盖周围也钉着一圈棺材钉,因那三兄弟着急得很,虎视眈眈地盯着棺桶,个个摩拳擦掌。胖子便省去繁琐的步骤,用撬棍麻利地撬下桶沿上的钉子,大声喊道:“开棺大吉!”然后迅速退到一边。   那三人急忙扑过去,七手八脚将木桶盖推开。   木桶是用普通杉木做的,桶壁很薄。由于长久埋在潮湿的土里,又被那么多铁钉钉过,桶身桶盖早已腐朽不堪。刚才撬了几根棺材钉,此刻又被几个人从不同方向使劲一推,只听咔吱吱一声,木桶就跟炸了窝一样散架了。顿时一股潮湿的腐烂味道四散开来,林家三兄弟靠得太近,被这味道冲个正着,忍不住转头就吐。胖子比三人站得稍稍往后些,用手绢堵着鼻子连连后退。   我也没好到哪去,这墓室是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没多久恶臭就扑到我身边,熏得我双眼金星乱舞。   易道走过来,轻轻替我捶了捶背:“要紧吗?上去歇歇?”   摇摇头:“不要紧的老板,我要忠于职守。”   缓过气,抬起头借着手电筒的光看向桶中的人,不由吸了口冷气。   过了百余年,林茹素的尸身并未完全腐烂,而是变成了一具干瘪的褐色干尸。皮肤皱皱巴巴的,有的地方还露出了森森白骨。这不可怕,可怕的是她的死状。她身上穿着一件宽松单薄的衣服,因为腐烂液体的侵蚀,衣服早已看不出颜色,只能隐约从露肩的款式上看出那是一件睡裙。脚上只套了一只竹编拖鞋,左脚光着。双手背在身后,被捆做五花大绑状。脑袋塌进去了一块,塌陷的边缘还支楞着几块破碎的骨头,显然是生前被重力击打过,脸上覆着凌乱的发丝,残破得早已看不出模样。身体因为被强行塞入桶棺中,扭曲成了僵硬的蚕茧形状,静静地坐在地上。   她的膝盖上还放着一件衣服模样的红布,像是同她的身体一起被绳索捆住的。埋了许多年,那红色依然很鲜艳。   想不到林家三兄弟检查迁坟,竟然牵扯出一桩百年前的凶杀案!   看样子林大小姐被东西砸死后,根本没换装就穿着单薄的睡裙被塞进了狭小的木桶棺材。据坟墓精心设计的两口疑棺和墓室中有条不紊的布置来判断,林家祖上完全有时间将女儿的尸身收拾整齐再入葬。之所以没那么做,绝对是林家祖上有意为之。再往深了想,恐怕连林家大小姐的死都和她父亲脱不了干系……   我自认为是个冷清的人,不会因为看到某场家庭伦理悲剧就悲痛万分什么的。但此刻不知道是吸了尸气还是因为害怕,正观察着林茹素的尸身,我身上的某些地方竟隐隐地痛了起来,比如膝盖、后背。尤其是左脑痛得几乎难以忍受,心也阵阵抽痛。   而且疼痛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勉强拿着DV,手却抖个不住。   易道拿过我手里的DV:“我替你拍,先歇歇。”    38、第七章   那边林家三兄弟吐得差不多了,开始寻觅林茹素身上的东篱珠。他们很着急,但因与胖子有言在先,不准损坏林茹素的遗体,不得不收敛了许多。   三人带上橡皮手套,由最细心的林老三动手掏珠,另外两人在一旁协助。见林老三用瑞士军刀割开林茹素身上的绳子,拎起同林茹素绑在一起的红布看了看,递给林老大。   林老大也翻开了一下:“破衣服,不值钱。”然后随手扔到一边。   奇怪的是,我觉得那堆红布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一种非常强烈的亲切感。按捺不住心底的冲动,轻飘飘地走到衣服旁边,将衣服细细地整理平展开。那是一套还未完工的旗装嫁衣,一件上衣,一条裙子,一条裤子,三件东西都只做出了最简单的雏形。   上衣只有一边袖口绣完了金丝滚边,另一边袖口上的花纹刚绣了开头,上面还扎着一根刺绣针。裙子角边才绣了一朵扭扭曲曲的花朵。裤子上更是一丝金线也没开绣。布料在长年累月的侵蚀之后变得十分脆弱,稍稍用力便像要碎成碎片似的。但还能看见上面星星点点,布满了可疑的褐色污迹。   从做工上来说,这实在是一件糟糕的半成品嫁衣,可我就是莫名其妙地觉得顺眼。用保鲜膜裹住嫁衣,小心翼翼卷好。做这些的时候林家三兄弟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易道和胖子也看了我一眼。大概是觉得这嫁衣无足轻重,谁都没说什么。   那边林老三又褪下林茹素身上的睡裙看了看,也觉得不值钱随手扔了,然后探出手伸到林茹素半张半闭的口中掏东篱珠。林茹素的尸身已脆得跟饼干一样,要从里面掏出东篱珠又不破坏尸身很困难。林老三闭着眼睛掏了一会儿,脑门上都冒出了一层冷汗。没多久,他屏住呼吸收回手,将手里的东西洒在地上。是一堆粗细不均匀的粉末,已经霉成了纯黑色。又掏了几把,掏出来的还是这种灰。   “她嘴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灰,东篱珠呢?”林老大不解地望向胖子。   我也纳闷,听说过有在尸体口中塞各种宝物的,没听说过塞灰的,难道是林茹素的舌头烂成了灰?   胖子想了想,一拍大腿:“知道了,传说当年曹丕宠妃郭女王害死王后甄洛,为让甄洛在黄泉路上无脸见人;见了阎王,也有口难言,无法伸冤。便施令将甄洛的尸身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如今这林大小姐的样子,便同当日甄洛的情形无二……”   林老三不耐烦地打断胖子的话:“管他什么情形,我们只问你东篱珠在哪?”   “东篱珠被林小姐吞了,要取珠,就要毁掉林小姐的身体。”易道是只大妖怪,身上无时无刻不散发着一种无声无色的强大气场,我们同他相熟,自是不觉得可怕。可对陌生人来说就不一样,所以他一开腔林家三兄弟便没人再吱声,墓室里只剩下他稳重而优雅的语音。   “来前曾约法三章,不得破坏遗体。如今你们既已拿够财物,便把林小姐的身体埋回原处,此墓的风水可恢复如初。秦相容,帮他们一把。”   拿不到东篱珠,林家三兄弟非常不高兴。不过大概觉得坟墓的风水也很重要,几人只得慢吞吞地将林茹素的尸体放回墓穴,连同几块腐朽的桶棺板子也放下去,往里面填土。   忽然,林老三嘿嘿地干笑几声,问:“易先生,问你个问题。以前的人统统囫囵土葬,现在全火葬。火葬和土葬有什么不一样?影响风水吗?”   易道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人死三魂入轮回,六魄散于奈何桥之前,尸身不过是一具皮囊,成片成灰没不一样。不同的不过是墓穴,墓穴吉则家宅兴,墓穴凶则家宅败。”   “那如果我破坏我家祖姑姑的尸身,于我家墓中风水又有什么利害关系?”   易道皱了皱眉:“没有不妥,只是发丘掘墓,已是不孝,你们还想毁尸?”   “哼,”林老三冷冷一笑,“不劳先生教训,东西是我家的,人也是我家的,我们兄弟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又扭头看着两位兄长,“大哥二哥,你们没听懂他的话吗?取尸体里面的东篱珠不碍事,只要取出珠子后把尸体再埋了就行。”   另外两人一听,如梦初醒,恶狗刨食一般把林茹素的尸体从土里又拖了出来。一旁的胖子急了,按住他们的手:“几位先生,咱们有言在先,破坏遗体后果自负。还有风水,小心别破了风水。唉,还录着相呢,别想赖账。”   林老二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往旁边使劲一推,恶狠狠地说道:“在原地重新埋了祖姑姑就可以保住我家的风水,这么简单的事竟然收了我们十万,现在阻拦是不是想等我们把尸体埋好,以后来偷我家东篱珠?滚远点,惹怒你林二爷找人砍死你。”   说话的当头,林老三已将林茹素的头从尸身上掰了下来,拿着撬杆一寸寸把头敲烂,在呼吸道里寻找东篱珠。林老大把手从林茹素脖子伸进胸腔,在里面东掏西掏。骂完胖子,林老二已落后于另外两人,不免有些着急。他干脆抓住干尸的双腿用力一掰,将干尸拦腰掰断,双脚丢在一边,抱着腹部的碎肉骨头仔细扒拉。没过两分钟,林茹素小姐保存得基本完好的尸身已被拆得七零八落。   看到这副饕餮夺食的场景,我觉得阵阵恶心,有些想吐。被这种感觉一压,身上的疼痛感倒稍稍减了些。   胖子被林老二推倒在地,呻|吟了几声才捂着屁股爬起身走到易道面前:“易先生……”   “我自有分寸。”易道答。   胖子怔了一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没再说什么。   忽然,林老大两眼一亮,拿起了一样东西。说时迟那时快,林老三伸出去抢,林老大急忙躲闪,手中的东西脱手飞出,滴溜溜滚到我脚边。那是一颗乒乓球大小的球状物,外面包裹着褐色肉和纤维。没等我辨别出那东西的模样,突然觉得全身冷飕飕的。抬头一看,喉咙不由尖叫出声:“哇!”   只见三兄弟正咆哮着,连滚带爬地朝我扑来。呲牙咧嘴,双眼通红得仿佛要滴血,杀气腾腾。活脱脱夜叉在世,恶鬼附身,竟比那妖魔鬼怪还要骇人,一时吓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易道一个箭步闪到我面前,将东篱珠往他们的方向一踢。林老二身强体壮,比另外两人略占上风,首先扑到跟前夺珠在手。但林老大林老二立刻追上来,压在他身上硬抢,三人扭打成一团……   懒得再看这丑陋的戏码,我对易道道:“老板,我受不了,我要上去透透气。”   易道点点头:“去吧,我和秦相容劝架,不能让他们打死。”   拿着那套衣服,手脚并用爬出墓道,又软绵绵地爬出墓穴,找了块干净的墓砖坐下。   天上已经漆黑一片,没有月亮,没有星光,伸手不见五指。把手电放在身旁壮胆,难受地伸着胳膊大腿。出了浑浊的墓穴,被甜甜的山风一吹脑袋顿时清醒了许多,身体也不那么疼了。只有胃里沉甸甸冷冰冰的,堵得慌,仿佛刚才吸进去的尸气沉淀成了石头一般,压得我几乎喘不上气。   呆着了片刻,突然再也忍不住,“额”的一声,一股液体从喉咙里涌出,汁水像掺了墨绿色颜料,惨绿惨绿十分渗人。吐了第一口,第二口便也压不住了,继续喷涌而出……   吐完身体反而一阵轻松,只是脑瓜仁依然有些疼。我掏出矿泉水漱了漱口,放下瓶子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   睁开眼睛,浑身兀地一僵。十米开外,白天看到的那个身穿旗装嫁衣,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正穿透树枝枯草迎着电筒光疾风一样朝我飘过来。在淡黄色手电筒光亮的照射下她的脸更加苍白,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因为感觉太过诡异,她的速度又太快。我来不及掏包里的避鬼符,也来不及逃跑。   眨眼间她已飘到我面前,伸手捧住我的头,压上了我的身体。   “你……”   看着她那双同我毫无差异的瞳孔径直撞上我的瞳孔,我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便浑身冰凉,两眼一黑。    39、第八章   绵绵细雨下得如烟似雾,丝丝缕缕缠绵不断,交织成了迷迷漫漫的轻纱。俊秀青翠的座座群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我是一丛轻盈得像雾一样的花朵,坐在一片青翠的枫叶上,顺着山间烟雾缭绕的河面自由自在地漂流。   忽然,薄薄的雨雾中走来一名男子,走到河岸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嘴角勾着一抹温润如玉的笑。一袭淡紫色长袍,光洁得毫无瑕疵的长发被一根米色缎带系住软软搭在肩上。周身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白光,将他隔绝在漫天的细雨之中,不沾染一点雨丝。   不知是因为宿命还是因为偶然,我飘到了他面前。   他弯腰用手心将我连同枫叶一起掬起,捧到眼前:“你叫什么?”   他问。   轻声答:“优昙婆罗花。”   “我问你姓名”   “花便是花了,哪来的姓名?”   目光淡淡地闪烁着,还腾起了一抹淡淡的妖娆,彷佛在挑逗:“世间万物都有名字,你既没有,我送你一个可好?”   这眼神让我的心奇怪地砰了一下:“我三千年一现世,世人都唤我优昙婆罗花,上神送我名字世人也不知。”   眼里的笑意荡漾得更深:“呵呵,我送你的名字自是我叫。霖,雨三日以往也。从今往后,我便唤你阿霖。”   “那你是谁?”   微微挑起下巴:“赤将子舆。从此,优昙婆罗花是世人叫的,阿霖是我赤将子舆叫的。”   心尖微微一颤,胸腔里的草木心还从未有过这种怪异的感觉,一时迷茫而懵懂:“若我不愿呢?”   他笑盈盈地看着我,用他那双温柔美丽的眼睛。眼眸黝黑,黑得像是能把周围所有光华都吸收进去似的,连同我所有的注意力。   “阿霖,若下一刻我没吃掉你,你就叫阿霖。”   醒过来,心里还带着梦里那股柔软的劲儿。但随后就回过味了,梦里的情形就像石头一样堵在胸口,要多怪有多怪。   梦中我竟然是一丛小小的花,最荒唐的是我竟然对梦里那个古风装扮的白知秋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尽管在梦里他并不叫白知秋,而是叫赤将什么的……   要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白知秋就是一混蛋,大混蛋,我怎么会对他那种感觉……   再回过神,差点没晕倒。易道将我抱在怀里,用那种在公园经常会看到,标准的爸爸抱女儿的姿势。一手抱着屁股,将我整个人直直抱在胸前。另一只手拿着我从坟墓里带出来的那件嫁衣。   见我醒来,他扭头看着我。一双暗紫色的眼睛在黑暗中隐隐泛着剔透的紫光,很美,但有些渗人,像野兽。   心跳快得厉害,被他手臂勒住的地方渗着一层滚烫的汗。僵硬地扯扯嘴角,挤出一丝笑:“老板,你抱着我做什么?”   他眨眨眼:“你生病了,躺在墓门口发烧。”   听他这么一说,我确实觉得自己头很痛,连带着牙根也隐隐作痛。嗓子干得像要冒烟似的。胃里火烧火燎,吞了块热碳一样难受。身上也软绵绵的,使不出半点力气,只能软软地倚在他的肩膀上,我想我可能是感冒了。   再看看周围,发现我们正走在回程的路上。林家三兄弟扛着几大包东西同胖子一起走在前边,夜幕中已经能看见林家大宅的模糊轮廓。   虽然身上很难受,但还是觉得尴尬。言不由衷低声道:“老板,我自己走吧。”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他道:“你病得很重,走不了。”   身上难受,脑袋里一片混沌,我变得不太像自己了。听到他的话,鼻子忍不住阵阵发酸。抓起他的衣领胡乱擦了擦清鼻涕:“对不起啊老板,别扣我工资。刚才我还好好的,然后那个,那个……”   那个什么来着,我记得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姑娘压到我身上之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吸了尸气,回去歇一晚上便好,不扣工资。”   这么好的老板到哪找去?身体难过,心里却一阵感动,就仗着生病大胆点吧。把脸埋到他肩窝里,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老板你可真好,好妖,法海也舍不得收你的。”   “嗓子疼,不准说话。”   话是命令的话,但口吻却不是命令的口吻,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温暖得就好象一个贴心朋友的安慰。我忍不住伸手揽住他的脖子:“哦,我听老板的。”   不一会儿就回到了林家老宅。   林老大在前面唧唧咕咕跟胖子商量,就算我得了急病,也要等我们做证人看买家买完货物,做完我们之间的交易,到时他们再给我们安排住处。   要不是易道嘱咐,我当场就骂了。冷血,没人性……   咦,为什么我要听易道的话呢?他是我什么人?   脑袋里更乱了,乱得我好多东西都想不起来。   林家老宅里已亮起了灯,青涵正带着耳机在客厅里旁若无人地练着机械舞,表情因投入而显得特别夸张。屋角里多了个人,身穿一件红黑相间的t恤,一头如女孩般及腰的黑色长发,昏暗灯光下吹弹可破的晶莹雪肤。如果不是他突起的喉结,我会以为他是一个男人,因为他长着张江南女子一样妩媚的脸。他就那么端端正正地坐在屋角里,眼光迷离无神地看着前面,像一尊精致的雕像。   “他是谁?”一看见多出来的人,林老大如同遇到强敌的刺猬,紧张地拦住了身后的两兄弟。   “我同事,嗜睡症患者一枚。”青涵摘下耳机,望向那堆东西,“都挖来了?”   林老大看了看角落里的人,犹犹豫豫地招呼其他人:“开始交易吧。”   几人忙活了一会儿,林家三兄弟将从墓里挖出来的东西一样样摆出来,胖子拿着DV在旁边录像。   青涵插着手站在旁边,冷冷地看着,没有帮忙。   摆好东西,林老大笑道:“您看,东西都在这,要哪件你说。不过咱们之前说好的,只有一件。”   青涵接茬得倒也快:“东西没在这。”   林老大忙道:“还有几件家具在墓地旁边,晚上搬来搬去的麻烦。如果你要的是家具,我们哥仨现在就搬去。”   “也不是家具。”   林老大这才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个手绢包着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打开:“不开玩笑了,东篱珠找到了。”   看着那枚仍被肉和纤维包裹的东篱珠,青涵怔了一下,然后无视林老大发白的脸色,扭过头对角落里的人说道:“一睡那么久,你倒清闲。我就惨了,什么腌臜的事都是我做。好脏的珠子,这些人偏偏拿来当宝贝供着。”夸张地捂住胸口,微微蹙眉,“不行,再找不到他要的东西我也要撤,不然我会吐的。”   “你耍我们?”林老二一咬牙,撸起了袖子。   就在这时,角落里的人抬起手,指向我和易道。眼神依旧迷离地盯着前方,一声不吭。   顺着他的手看过来,青涵微微一笑:“原来在这。”说着走过来要抽走易道手上嫁衣。   心尖莫名地一痛,不知哪来的力气,我探□飞快揪住嫁衣的一角,喉咙里发出了一道奇怪的声音:“我的……”   “给他,放手。”易道轻轻地将我的手指掰开,“不是要紧的东西。”   青涵笑得更欢,手上一用力,猛地将嫁衣抽走:“别舍不得,若真喜欢,等我拿回去交了差你再问那人要去,他什么都肯给你。”转头望向林家三兄弟,“桌子底下的箱子里装的便是钱了,你们好好点点,留着命慢慢花哦。”   说完狡黠地眨了一下眼,推开门出去了。   可能是觉得交易太顺利不正常,林老大一跺脚:“老二去追他,小心钱少了。老三秦先生,我们点钱。”   几人正闹得热闹,角落里的人无声无息地走到我和易道面前,眼神散乱地看着我,又不像在看着我。   惦记着那件嫁衣,我根本没心思理他。   “没精神?”易道突然道,不是问我,是问他。   那人点点头,表情惺忪得像还没睡醒。他有气无力地伸出冰凉的手指,在我的额间上轻轻一点,仍然没有说话。   奇怪的是,易道好像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往后退了一步:“不论你的主子还是谁,同她过去有什么,我不管着。但这世,她的缘分是乱了的,眼下我在这,便不准谁让她过她不想过的生活。所以,不能让你带她回去。”   那人又点点头,五只指头随意动了两下像是在告别,迷迷糊糊朝门口飘去,飘出了门外。   正在数钱的林老大又叫嚷起来:“唉,那个也别跑!钱还没点完,老二,你去追。”   “凭什么让我去追,你一个人想独吞这笔钱?”   ……   在那两人的争吵声中,我觉得身上更不自在了。嗓子口干到发痛,还有什么泛着铁锈味的东西在嗓子中间滚来滚去。于是用力咳了一声,却一口把那团带腥味的东西咳了出来,喷在抱着我那人的衣服上。   温热的红色液体。   是血。   想喊他,可一时却忘了抱着我的人是谁,名字咔在喉咙口怎么也出不来。   “秦相容,拿朱砂来。”他微皱眉头,抱着我朝侧门走去。    40、第九章   再次醒来时天灰灰的,也不知是白天还是晚上,我躺在头天晚上住过的房间里。胖子坐在床边的太师椅上,仰着头打瞌睡。   隐约记得昨晚进屋之后,我的身体轻飘飘的,意识也慢慢飞了起来,浑身上下像根永远着不了地的羽毛。当时也不知怎么的,见易道手指沾上朱砂拉开我的衣服。一股邪火猛地涌起,愤怒瞬间淹没了理智。我伸出五指狠狠在他脸上抓了一把,还说了句自己平常绝对不会对他说的话:“大胆,登徒子……”   然后易道平静地顶着五道指甲印,让胖子按住我的手,在我的胸口画了个奇怪的图案,之后我就睡着了。   清楚自己的病恐怕不是重感冒那么简单,易道给我画符是为我好。可我竟然对他动手,恩将仇报,以后可怎么有脸问人家要工钱哦。   挣扎着想坐起身,但胸口沉甸甸的,像是压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似的。别说身体,连手指头都动不了。   着急地喊:“胖子,胖子,我动不了。”   听到声音,胖子揉了揉眼睛,看着我:“醒了?”   “胖子,我动不了。”   他将我扶起坐好,背后垫了个枕头:“想喝水吗?”   见他扶我并没有使什么劲,我暗暗寻思觉得自己动不了,恐怕跟易道在我胸口画的那个东西有关。没经过大脑,一句谎话脱口而出:“不喝,我想上厕所。”   他为难地挠了挠头:“忍忍吧,等老板回来再上。”   不知道心里怎么想的,我把谎话继续说了下去:“忍不了,再忍就尿了。”   胖子想了想,小心地问:“白霖,你认得我吗?我叫什么名字?”   想动,我想动,我想离开这。心里着急语调也变得极不客气:“秦相容你个死胖子搞什么鬼,我要尿了,我要上厕所!”   他犹犹豫豫地拿出朱砂粉:“那我给你擦掉朱砂,你上完厕所我再画上去。不过你不准乱跑啊,乱跑你的病会更严重的”   “好。”我一口应道。   于是他小心翼翼伸出手指,将我脖子下鬼画符一样的图案擦开一个小口。几乎是同时,我的身体猛地一轻。抓起床边砖头样坚硬的诺基亚朝他头顶使劲一砸,砸得他“嗷”的一声,抱着脑袋蹲了下去。   被自己的行为吓了一跳,不断问自己到底在发什么疯?但身体却不受控制地溜下床朝外面跑。   “白霖别跑,哎呦。”胖子捂着脑袋喊。   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甩开两腿只是跑。跑的速度极快,一路跌跌撞撞,几乎有点慌不择路。尽管我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仓皇,可我的目的很明确,我要跑进那片老房子里。   仿佛有一股和我大脑完美契合的力量在指挥我,让我甘心受她控制,却发现不了她的存在。究竟是我在指挥我自己,还是她才是我?庄生晓梦迷蝴蝶,我根本分不清谁才是真我……   迷迷糊糊跑到内院大门跟前,看见了那把厚重的大锁。可我只是停了一小下便贴着墙根继续跑,到了一拢灌木丛前面,我知道那里有一个小洞。果然,蹲□扒开灌木丛,里面藏着一块低矮的木板。推开木板之后露出了一个小洞,洞的对面就是林家大宅内院,我手脚并用从那个小洞爬了进去。   进了林家老宅内院,又浑浑噩噩走了半天,刚才脑袋里一直支配着我的那股力量忽然安静了下来。如同大梦初醒一般,我这才发现昨晚下过雪了,一眼望去白茫茫一片,铅色的云黑压压地压在头顶,细小的碎雪在残破的雕梁画栋中间缓缓地飘着。站在内院里看,林家老宅更加破败,有些房子的屋顶已经塌了一半,还有些只剩一副屋架子。假山和空地中间长满了带刺的荆棘,荆棘上挂满了亮晶晶的冰凌。   我只穿了件薄衬衫,脸和胳臂都冻得发麻了。今天又比昨天降了有好几度,虽然没有一丝风,可张嘴能哈出口白气儿来,冻得我哆哆嗦嗦的。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来这,我在脑海里怎么想也找不到答案,只得抱着双臂抖抖地往前走,寻找刚才来时穿越的小洞。   薄薄的雪下面埋着的全是瓦砾,踩上去哗啦作响。四周除了簌簌下落的雪花,就是几幢高高低低的房子。   “白小姐……”也不知走了多久,身后一道笑嘻嘻的声音,突兀间让我得了一惊。   回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一眼注意到林老三那口焦黄发黑的牙齿,然后才看清他皮笑肉不笑的脸。   想同他打招呼,声音却怎么都出不来,身体又不对劲了。赶紧试着用眼神示意他走开,因为我现在有可能随时会伤人。   林老三没察觉到我的意图,他掏出一根烟,用打火机点燃,缓缓吐出一口烟圈。眼睛透过烟雾斜瞥向我:“偷偷摸摸跑到我家内院来,是想看看我家老房子里有没有藏着宝贝吧。你们这些人我最了解,除了坑蒙拐骗,平常也干点憋宝跑地皮之类的事,一有机会还顺手牵羊。不过你长得这么漂亮,只要合理利用身上的资源,不比偷赚得多多了。”他走来脱下外衣披在我身上,还顺势揽住了我的肩。一边往前走一边用夹着烟的手比划,“你看你,找到宝贝还好,找不到一个月也就赚两千块。像我这种大老板,两千块吃一餐早点都不够。我每天早上吃早点至少要花五十块,自己吃不了还请朋友吃。这次我一下子赚了四百万,还得了那么多古董,回去肯定要请几桌客……”   脚下的步子骤然停住,残存的自我意识像突然被关起来似的,我的喉咙不受控制地发出一道清冷至极的声音:“把手拿开。”   林老三吸了一大口烟,烟圈全喷到我脸上:“还挺有气势嘛,你们文化人管这叫什么,欲擒故纵。我是爽快人不喜欢绕圈子,一年二十万,在省城给你租所房子,你干不干?”   我,或许不是我,重复道:“把手拿开。”   他嘿嘿一笑,腥臭的吐沫星子都喷到了我脸上:“别装纯了,如今这社会还有特么纯情妞吗?尤其是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没跟人艹过?我告诉你啊,我以前喜欢赵薇,我喜欢她剪短头发的俊俏模样。我一见你也是短发我就动心了,你说你怎么长得这么好看呢?比赵薇漂亮多了。那叫什么一见钟情,我生君未生,相见恨晚呐。一年二十万,平常我还带你出去旅旅游,钱只给多不给少。过个两三年你拿着这些钱自己开家店,该嫁人嫁人。我是正人君子,以后保证替你保密,绝不纠缠你怎么样?……”   我没有说话,因为他的身后出现了一道鲜红色的影子,朝着他的后背一点一点移动过来,无声无息。而他还眉飞色舞地跟我形容他多有钱,对自己的女人多好,全然没有意识到身后的动静。   我死死盯着他,想提醒他注意,可嘴角反而愉悦地扯开了一丝笑。   “……对嘛,人生在世图的不过是快活两字……”他还以为我在回应他,说得更起劲了。   那身影又近了,鲜红色一身的是旗装似的嫁衣,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突兀到有点刺眼。脸色惨白,被身后艳红和雪白色彩的映衬得泛着一层淡淡的灰色,像蒙了灰的白色陶片子。   她看着林老三的背影,眼皮激烈地眨着,同我相同的脸庞上扯着和我相同的笑。笑得十分开心,简直有些急不可耐的感觉。   然后她朝林老三伸出一只手……   林老三还在说着:“……你放心,我家里的黄脸婆听话得很,绝对不敢找你麻烦……”   话音未落,他的喉咙已被一只惨白手紧紧的扣住,一根几寸长的粗大冰凌透过他的后脑勺,缓缓地从他嘴巴里贯穿而入。他的脸色霎时变得一片青白,一双浑浊的眼睛瞪得很大很大,嗓子里发着扑哧扑哧漏气似的声音。他努力挣扎,用双手使劲抓着掐在喉咙上的手,在那只手背上留下了缕缕血痕。可那根冰凌还是坚定地撑破他的嘴角,从他嘴里完全穿了出来。鲜红的血顺着冰凌上的沟壑慢慢地流淌,闪烁着红宝石般晶莹剔透的光。   突然,那道红色的影子消失了。失去支撑,林老三朝后边倒去,骨碌滚下脚边的台阶躺在地上不动了。   而我一直笑盈盈在他身边看着,见他完全死透,这才脱□上那件带着浓浓烟臭味的夹克朝他身上一扔,转身就走。   才走几步,觉得一股股的冷气顺着脚底心往我身上钻,顿时狠狠地打了一个冷战,脑袋像梦醒一般迷糊。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定了定心神,奇怪地抬起火烧火燎的双手,不由尖叫出声。   我的左手手背上青一道紫一道,全是人抓出来的伤痕。再转过头,看见林老三躺在不远处的荆棘丛里,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嘴巴被一根血色的冰凌塞得一丝缝儿也没有。声音便骨头似在我喉咙里一卡,怎么都出不来了。   在雪中呆立了半晌,我兀地回过神,连滚带爬朝院子深处扎进去。我想,在我不正常的时候,我兴许杀人了。    41、第十章   在不正常的状态下杀人,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吗?还是会被判无期。要是判无期,那我主动和白知秋和好得了。让他用钱替我打点狱中的一切,就算蹲大牢也要蹲得像帕里斯希尔顿一样潇洒。   不行,怎能和白知秋和好?就算在牢里被狱霸打死也不能回去求白知秋……   就这么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往里走,渐渐失去了方向。   这座宅子的建筑结构非常复杂,到处是断墙残垣,在假山和建筑中央穿行了半天,我躲进一间破屋子想歇一会儿。这间屋子很旧了,门窗俱已脱落,墙壁比风雨摧残得裂出了无数条大裂缝,坐在里面一股沉沉的霉烂木头味。风从窗外灌进来,时不时会屋梁吹得吱嘎嘎一阵轻响。   四肢已被寒气吹得没有感觉,嘴唇因为干冷裂开了几道带着血腥味的珠子。脑袋阵阵眩晕,动作稍一剧烈便两眼发黑。我躲在屋角尽量蜷缩着身子,心知再不想办法出去,还没被人命官司烦死就先被冻死在这里了。   生命受到威胁,胆子反而陡然大了许多。拢起手哈了口热气,哆哆嗦嗦自言自语:“不管你是什么……东西……别让我冻死……我让你附身……”   说完这话,身体突然自己站了起来。被冻得太狠了,横竖是个死,我干脆停止反抗让脑袋里那股力量完全支配了我的身体。   见“我”三拐两拐,走到了一栋三层小木楼前。这是一幢保存得十分完好的木楼,因为用的油漆特别好,楼身还残留着不少暗红的斑驳颜色,映着纯白的雪色,极为出挑。和别处的镂空窗棂相比,这幢木楼的窗棂更加漂亮,一扇扇镂空窗户上雕满了各种百花,每一朵花都精致得像是一件艺术品。   但木楼大门上横七竖八钉满了木板,铁钉都已经绣在里面了。路过那么多建筑,这幢楼是我见过唯一用木板封住的。“我”径直走到大门跟前,伸出双手抓住里面的木板轻轻一扳,竟轻松将一堆木板从门上整个儿取下来丢到一旁。再一推大门,门上的铁锁咔啷落地。门开了,一股积了上百年的霉味迎面冲来。   “我”直接走进去,穿过堂屋到了一间里屋。里屋中依旧很冷,空荡荡地没有任何东西,冷森森的雪光透过精美的窗棂照进来,扫在屋里感觉有点苍白。“我”没停顿,走到一面墙前面,手按住墙用力一推。   “哗啦”一声,薄薄的墙面应声而倒,露出了一个朱红色的门框。原来墙后还有一道门,不知为何被人用砖头封了起来。门后是一间空房,里面黑黝黝的一片,倒没多少霉烂味。呆立了一会儿,“我”的眼睛已渐渐适应了门里的黑暗。从门口往里看,屋里摆着一张雕花四柱床,一个梳妆台,一个绣架,一套大立柜,还有几条圆板凳。   走进屋子,拉开厚重的大立柜门,柜里空空如也。“我”伸手在立柜壁上摸索了一下,摸到一个木档,用力一拉。立柜内壁“刷”的一下打开,涌出了一股淡淡的兰香味,是储存衣服用的熏香的味道。楠木大立柜木质坚硬,霉长不动蚁啃不坏,里面的东西放几百年一点问题都没有。   旗袍,礼服,洋装,亵衣……   柜中应有尽有,跟新的一样。   “我”挑出一身橘红色旗装夹袄,连同肚兜和亵衣一起整整齐齐地换上。又取出一条厚厚的银狐大氅披好,双手插在熊皮暖手笼里,站在一人高的梳妆镜前欣赏自己模样,浅浅地微笑着。   但是,梳妆镜只剩一个空荡荡的镜框,连半块镜片都没有……   身上这东西,很自恋?   再仔细看镜子后面,看见了几扇被砖头砌得死死的窗户,一丝儿光亮也透不进来。   这个“我”怎么会对这个完全被封印的房间这么熟悉?   很疑惑,因身上有了几丝热气,我缓过劲来,试探着问:“你想怎样?”   “我”敛住笑容,默默地转身。   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周围却如同斗转星移一般,黝黑的墙壁化成了流动的色彩,在我的四周和脚底旋转着,颜色浅浅淡淡地随意幻化。   眨眼的功夫,封在窗棂外的墙不见了。金色的阳光透过淡雅的栀子花窗洒进来,将屋里照得亮堂堂的。屋里的布置也焕然一新,床上罩着云雾似的翠绿纱帐,墙上挂满了名家字画写字台上放着文房四宝,写字台旁边摆着一台留声机,正中央铺着一条火红的牡丹花地毯。地毯中央摆着一架绣台,绣台上一条鲜红的嫁裙,裙边只绣了一朵扭扭曲曲的小花……   身后站着一个人……   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女……   十七八岁的样子,及腰长发修剪得整整齐齐,头上戴着一个宝蓝色蝴蝶结发箍,身上穿着一件米黄色蕾丝洋装长裙,这身打扮一看便是民国时期的豪门名媛。只是很奇怪,她的十指指尖布满了深深浅浅,或红或褐的点状伤口,也不知是被什么反复刺到了。   她正透过我看着那面一人高的镜子,佩戴一对蓝宝石蔷薇花耳钉。脸上洋溢着灿烂如春日阳光般的笑容,根本没发现我的存在,仿佛我在她面前是一团看不见的空气似的。   “嘿……”我朝她挥了挥手。果然,她没反应,带好耳钉牵着裙边满意地转了一圈,转身跑了出去。   但我却发现自己又重新掌握了身体的控制权。   是脑子里的东西想让我知道些什么吗?稍稍犹豫,我跟上了少女的步伐。是福是祸都躲不过,不如好生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路走,一路吃惊。外面房间和堂屋也同那间屋子一样焕然一新,摆满了家具物件,门口封门的木板也不见了。再跨出大门,眼前又是一亮,那片萧索破败的雪中老宅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工艺精良的园林。遍布亭台楼榭,楼阁交错,一眼望去尽是金灿灿的绿琉璃瓦屋顶。古木参天,假山怪石林立,比那仙境还胜三分。   仿佛整座老宅都随着那个青春洋溢的少女重新活了过来。   但犹如美丽画卷中的一抹污迹,一个身穿棕色马褂,裹着三寸金莲的老太太扭着屁股走到大门口,挡住了少女的去路。   老太太道:“小姐,虽然你与秋家少爷订了亲,但未婚男女不宜见面……”   没等她把话说完,少女拎起裙角灵活地从她身边闪了过去,然后大步流星跑起来。一边跑还一边回头挑衅,咯咯地轻笑出声:“老太婆,你抓不到我。”笑意从眼中一直蔓延到眼角,柔软的头发随风轻扬,像一个调皮的小仙女。   扭着小脚哪里能跑,老太太扭着屁股追了几步便停住脚步,眼里闪过一丝冷光,干瘪的嘴唇里挤出几句恶毒的诅咒:“娘希匹,和你妈一样伤风败俗的浪蹄子,哪天把你的蹄子折了,丢到菜市口配野汉子去。”   少女已经跑远,没听见老太太的话,我却听得真切。顿时怒火中烧,呵斥道:“倚老卖老的恶婆子,你敢再说一遍?”   话一出口,觉得自己有些傻。怎么会因为这婆子骂别人就生气呢,还跟她对骂,没发现她和少女一样都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说话吗?   于是朝那婆子做了个鬼脸,飞快地追上了少女。   少女跑得很快,脸上一直挂着快乐的笑容,脸蛋红扑扑的,让人看着就打心眼儿里觉得高兴。在她身边跑着跑着,我仿佛也被她的快乐感染了。胸膛中涌动着难以用言语去形容的美妙情绪,比蜜还甜,比奶油还柔软。   穿过一条静谧悠长、绿柳荫荫的藤萝小道,眼前出现了一片秀美的湖泊。湖边青色的山石。碧绿的树,色彩相得益彰。   阳光透过白色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旁的一树红色玉兰花,恍若清晨遥远天边的璀璨朝霞。   那一树朝霞底下立着的身穿白色西服的青年,正背着手出神地看着眼前清澈的湖泊。   “芳生。”少女喊,语音清脆,又软糯糯的。   男子转过头来,眉目如画。一身淡淡的书卷气,温润如玉。一阵清风拂过,树上的红色朝霞在他身边起起伏伏。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只剩下他俊美的容颜。   “茹素,”他伸手轻声道,“快来。”   少女快乐地飞奔过去,轻轻跃起扑到他身上,像孩童一样开心地笑着。笑够了低下头,在他的唇边轻轻印下一个吻:“芳生,我好想你哦。”   “茹素……”男子抱着少女的腰,抬头痴痴的看着她,“你又瘦了,平常要多吃一点东西。早餐不要吃咸菜,你体寒,也不要喝豆浆,鸡子是一定要吃的。午餐吃一点肥肉是无妨的……”   “吃肥肉会长胖的。”   “乖,长胖不打紧。我喜欢你胖一点,”眼眸温柔得像要化成一汪春水,“这样我的爱人就多了一些。”   听着这番言语感觉怪怪的。一面是因为我和那少女的心意已经连在了一起似的,她开心我也开心,她见到喜欢的人幸福到头晕,我便也快乐得像在做梦一样。但另一面,那个男子的模样实在让我五味杂陈。   一个同白知秋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子,抱着那个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林茹素,说着缠缠绵绵的情话……   白知秋是我的亲哥哥呀……   有一种乱伦的感觉……乱伦的感觉……乱伦的感觉……    42、第十一章   我在一旁纠结,那边小两口站在湖边继续卿卿我我,互诉衷肠。一对美貌的璧人相依相偎,忽视旁边我这个观众,看上去倒也十分般配。   芳生抓着林茹素十个受伤的指头,放在嘴边轻轻地吹。   林茹素噘着嘴说道:“爸爸说有教养的姑娘都是自己做嫁衣,不会做嫁衣的女子丢人现眼,我要是做不成嫁衣就不许我出嫁。可妈妈从小没让我们动过一针一线,我哪里会缝嫁衣?再做不好衣裳,我们的婚事怕是要拖到三年以后了。”   芳生微微一笑:“傻姑娘,伯父让你做嫁衣不是怕丢人现眼,目的是拖我们的婚期。说些大不敬的话,伯母去世,周家所有财产落到伯父手里。他年轻时穷怕了,自是一分一厘都看得很重。膝下又没有儿子,生怕我和你成亲后会争夺周家的财产,就算我许诺绝不要周家的财产他也不信。不过若你几位姨娘年底能给你添个小弟弟便妥了,他有了儿子自然能安心,到时咱们三月纳吉,五月就成亲。”   见林茹素脸色一白,忙又道,“就算你姨娘添的全是妹妹也莫慌,明年你就满一十八岁。伯父爱财更爱面子,好好的姑娘订了亲,拖到十八岁也不嫁出去会遭人非议。放心,你过十八岁生日之前伯父准能应下我们的婚期。到时伯父会给你准备一套风光的嫁衣,你做的破烂嫁衣啊用不上,留着做孩子的尿布吧。”   林茹素笑了笑,尔后眉间却腾起了一缕淡淡的愁云,同她莹润可爱的容颜极不相称:“芳生,我害怕。妈妈走后家变得不像家了。爸爸的脾气越来越坏,一语不合便暴跳如雷。周氏家族一直很和乐,爸爸硬说周家的亲戚看不起他,把周家其他几门宗族亲戚得罪个干干净净。还说下人们拿的工钱太多,周家原来丫鬟仆众,赶走的赶走,卖掉的卖掉。郑叔叔一家世代侍奉我们周家,爸爸随便挑了个小错把他们全家赶走,只给了五十块大洋。没人伺候倒也罢,爸爸又说他如今富贵,不能忘了往日帮衬他的乡亲,就雇他老家林家庄的那些人进府。个个粗鄙不堪,都是些脚上泥还没洗干净的庄稼人,大多手脚不干净,把个周家糟蹋得跟农家大宅一样。上个月有个仆妇馋嘴,竟把鹤园里养了二十年的一只白鹤偷杀炖了吃掉,爸爸不但不怪罪,还夸她做得好,杀了浪费粮食老鸟。干脆叫其他仆人把白鹤都抓了杀掉,全部风干熏好做下酒菜……”   说到伤心处,林茹素的眼圈红了起来,眼泪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乳娘也被爸爸赶走了,分文银钱没给,我只敢偷偷把自己积攒的银钱给了她老人家。爸爸说我们姐妹不懂妇道,被妈妈和乳娘宠坏了,赶走乳娘后请了个林家庄守寡三十年的老太婆来教我们所谓女儿家体统。那婆子一天到晚跟着我们姐妹三人,和童话里的巫婆一样恶毒。进我的房间从不知道敲门的,一张嘴满口浓痰到处吐。搜走我所有的半袖衬衫和旗袍不说,上次还烧了我的牛津词典,说什么鬼画符文字会招来恶鬼。茹静茹敏都怕极了她,只有我还敢顶着爸爸的骂跟她作对,可我也怕她呀……”   芳生一把将林茹素拥进怀抱,温柔的拍着她的后背:“莫怕莫怕,最多还有七个月你便是我的妻子,谁也伤不了你。婚后我们去英伦继续学业,我在牛津学建筑,你去巴黎艺术学院学油画。到时咱们环游欧洲,我带你去喝法兰西葡萄酒。我认识个法兰西酒庄老板,我们可以去他家喝新酿的红葡萄酒。”   摧毁一个人的身体不是最可怕的事,可怕的是试图摧毁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家逢巨变,身边熟悉的人都不见了,换了一群不断想摧毁自己自由意志的贼人。自己的父亲还是那群贼人的头目,换我我也会头疼的,更不要说这个不韵世事的少女。   “我倒不怕的,”揪着芳生的衣襟,林茹素抽了一下鼻子,“和你订了亲,怎么样日子都有盼头。可怜茹静茹敏的婚事还没定下来,爸爸如今又心血来潮学孟尝君,结交了一大堆三教九流。我怕爸爸会把妹妹许配给那些人。芳生,你帮她们寻户好人家吧……”   轻轻拍着林茹素的肩膀:“傻姑娘,伯母生前结交那么多豪门世家,那些人家的青年才俊多的是。伯父脾气虽然不好,也是你们的父亲,必定会为她们觅着好姻缘。我只是周家未来的姑爷,对此事不便发言。至于那些新进府的奴仆,谁要是敢欺负你,不要在意一个耳刮子打过去。”芳生望着我站的方向,眼睛眯了一眯,“你不光是周府大小姐,也是秋府未过门的大少奶奶。谁要是得罪你,别说躲在周府,就算躲在总||理府我也把他揪出来扒皮抽筋。”   浑身一哆嗦,像是遭了雷劈。   虽然知道他看不见我,但这和白知秋生气前无二的目光着实压得人喘不过气,吓得我急忙躲到玉兰树后面。   被芳生安慰了一通,林茹素的心情好了些,她抬起头看着情郎破涕为笑:“芳生,为什么听到你说话我就觉得很安心呐?”   芳生亦笑,掏出手绢替她擦干脸上的泪痕:“安心就好,安心才能开心,我的素素本来就应该开开心心的。”   “时间不多了,”林茹素又抽了鼻子,拉起芳生的手,“还要告诉你一件事,你随我来。”   “什么?”   我和芳生一样不解,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   不一会儿,林茹素领芳生进了一个花园。   踏进花园的那一刻,我便屏住了呼吸,几乎忘了这不过是一场看得到摸不到嗅不到的梦境。   花园周围没有围栏,只用几座俊秀的假山围出了一个小小的空间。假山上青苔满布,布置得好似一条天然的山谷。   山石之间,湿润的青苔之上种着各种各样的兰花。一株株兰花亭亭玉立,体态优雅,叶姿挺拔刚劲。正值兰花花期,橘红色花系色彩斑斓,绚丽夺目;白色花系端庄素净,清香淡雅;黄色花系颜色艳丽,赏心悦目;绿色花系最朴实,但花瓣别有一抹媚态,令人神往;桔红花系明艳动人;淡紫色花系清丽如小家碧玉;紫色花系最是尊贵,颇具清姿娉婷之雅容。   这小小的一方天地,竟集齐了世间几乎所有名贵的兰花品种。   最让人赞叹的是,在兰园最顶端的假山之巅,长着一株稀世绝品兰花“兜兰之后”。 紫色的花茎,上面开着三朵金紫白相间的花朵,侧瓣呈飘带状螺旋下垂,潇洒飘逸,美丽高贵的花姿吸引得人移不开眼睛。   “芳生。”林茹素眼都不眨地望着那株“兜兰之后”,“这个兰园里全是母亲培育的绝品兰花,府里的园丁前两天刚被爸爸赶走,兰园现在由我照料。嫁进秋家以后我要把这些兰花带过去,所以我要你赶在娶我之前,在秋家花园里造起一方新兰园。”   芳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侧脸:“我说过,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然后那两个牵着手的人像雾一样骤然散开,眨眼间不见了。   我一怔,不知道为什么那林茹素和芳生的幻影为什么突然散开?为什么他们已消失我还站在兰园这个幻影中?难不成兰园里藏着什么秘密,脑海里的东西想让我知道?但这周围全是兰花,能有什么秘密呢?   忙左顾右看,这当口看到了一个人。准确说,是看到了一双从假山上垂下来的赤脚。   那双脚被绿油油的青苔映得很白净,也很漂亮,悠然自得地晃来荡去,调皮地撩拨着几张绿油油的兰叶。   静谧的兰园中出现这么一双脚,怎么不令人诧异?   顺着脚往上看,看到一双近乎完美的大腿。再往上,看到一处外型甚美的男人私||处。再往上看,看到一副结实的胸膛。再往上看……   顿时,我蹲在地上捂着脸,暗暗骂:老天爷你在玩我你在玩我你在玩我你要玩死我。   胸膛中的玩意一阵猛跳,又喜,又悲,又好笑,几乎就承受不住,马上就要炸开似的。   “你是不是看得见我?”   这时听见他在山石上问我。声音很温柔,还十分熟悉。   老天爷你饶了我吧,哀嚎一声,我将脸捂得更紧。   “真的能看到,还能听到。”他又道。   只是片刻,那声音就从头顶落到了我面前。   “萍水相逢,我没有恶意,不必害怕。”   我当然不害怕,只是难以承受如此怪异的喜悦。   被困在一座破败的老宅里,恍惚中好像犯了一桩命案,又陷进一场虚幻的梦境,现在又见到了一个和熟人长得十分相像的人。   感谢老天爷,让我见到分别已久的爱人,的脸……   是的,只是脸……   因为……   什么样的男人可以一丝|不挂坐在假山上……   什么样的男人可以一丝|不挂坐在假山上,见到女人还毫不羞涩……   他可以是暴|露|狂……   他可以是变|态……   但他绝对不会是田野!   虽然田野曾经在情人节晚上干过往自己脖子上套个蝴蝶结,把衣服脱光光,用修长白皙的身材当礼物试图引诱我与他做煮生米这件勾当。但田野绝对不会在这冷飕飕的兰园把自己脱得个精光,还悠然自得坐在冷冰冰的青苔上。   手指间漏开一条小缝,看了看蹲在自己面前的人,又急忙把手指闭紧。   心里头再次肯定他不是田野。因为田野不仅不会在这个地方把自己脱光,还不会把自己的头发染成白紫相间的前卫颜色,更不会扔掉他的金丝眼镜,换上一副晶莹剔透的通红美瞳。   “第一次有人能看见我,我们聊聊吧。”面前的人说。    43、第十二章   又气又好笑,从指缝里看着他:“聊个屁,你先穿件衣服遮遮你的光屁股,这么大个人羞不羞。”   他笑盈盈地看着我,眼睛并非是单纯的红色,也许是映着白雪,里面闪烁着点点银光,就像天上的繁星一样:“不必害羞,心中没有邪念自然不会害羞。神魔精怪,人妖野兽,哪个不是赤条条来到人间?后来都因有了邪念才会穿上累人的衣衫,明是遮羞,实则是掩盖自己内心的邪念。”   没法与这个天体主义者沟通,我闭着眼睛解下披风扔给他:“我有邪念,我害羞,至少拿它挡一下。”   “不行,我没邪念,我不挡。”   给他三分颜色他还真开酱油铺了,谁怕谁啊,反正他身材好看了也不吃亏,我站起身死死地盯着他:“那没有邪念先生,说吧,你是山猫呢还是鬼魅呢?你是不是会读心术,特意化成我男朋友的模样来迷惑我?我告诉你,你打错了算盘,”看着他光滑健美的脊背,那结实微翘的屁股,我忍住摸一把的欲望,对他进行冷嘲热讽,“我男朋友的身材比你好多了,你还是重新拜师好好学学吧,法术不过关呢。”   “我不想迷惑你,”他站起身,红色的眸子中漾着温暖干净的微笑,“只是想跟你聊聊。我叫兜兰,兜兰的兜,兰花的兰,我是一只兰精的妖识。”   我知道妖怪有动物系的,有植物系的,还有泰莉莎那种血族的,易道的妖系不清楚,大抵跟泰莉莎很相近。不喜欢穿衣服的妖识属于哪类呢?我看不出来。他的眼神十分纯净,彷佛森林中奔跑的无辜小鹿。白色的头发好像雪山的冰凌,晶莹,透明,白得没有一丝瑕疵。紫色的头发紫得通透,十分优雅。两种颜色的头发整齐地搭配在一起,赏心悦目。除此之外,我看不出他是什么妖怪。   “妖识,妖识是什么种类的妖怪?”我问。   他翻身坐到假山上,胯|下的鸟儿随着他的动作快乐地一甩:“妖识不是妖怪,人有三魂七魄,三魂是指天魂、地魂、人魂。七魄是指喜、怒、哀、惧、爱、恶、欲。三魂生存于精神中。人身去世,三魂归三线路轮回转世。七魄生存于物质中,人身去世七魄便消失。妖识就是妖精的七魄,妖怪修得大成之后,或升仙或成人。多年前我的本体结了段尘缘,执意转世为人,我这妖识就被他扔在这,要等他一世平安完结我才会随风而逝。哎,你怎么流鼻血了?”   我不好色,以前又不是没看过田野的身体,也不是没看过猛男杂志,只是最近血压有点高。   擦了擦鼻血:“不碍事。你为什么把我带到这个兰园来?我和你有仇吗?”   双脚悠然自得地晃来荡去:“几百年来我从没出过这个兰园,哪里和你来的仇恨?又怎会把你带到兰园?”   几百年不出兰园,难怪没有穿衣服的习惯,也蛮可怜的:“从没出过兰园?你不闷吗?”   他微笑着望向我:“闷什么?每日享轻风,饮雨露,又有飞鸟虫儿作伴,不知道多自在。外面有什么好,尽是危险。像我的妖体,才一世不到就被人害进不人不鬼阴阳道,我就永远留在这了。你也是,上世死后被人封住七魄无法散去,如今上世的七魄又附到你身上,与你这世的七魄争夺身体。三魂只能支撑七魄,撑十四魄迟早会崩塌的,不过在崩塌之前你还要受很多苦。所以呢,还是像我一样呆在兰园自由自在的好。”   “什么十四魄?”我没怎么明白。   “用人类的话说,就是你被你上世的魄附身了。人类怎么形容这种魄来着?”他想了想,“对,幽灵,你被你上世的幽灵附身了。”   我更迷糊了:“你是说,我被我上辈子的魄附身了?”   “对啊,”他点点头,“因为是你自己的七魄,所以这幽灵和你的三魂完全契合。她附在你身上,上辈子很多事你都能记起来。看,你上辈子的记忆又出现了。”   话音刚落,一群男男女女拿着锄头铁锹涌进了兰园。他们有说有笑,拿着锄头就开始挖那些稀世兰花。动作粗鲁,不少兰花当场被挖断了根茎。我心痛得差点吐血,赶紧冲过去想拦住他们:“你们干什么,住手,它们都是稀世珍宝!”   可我的手却像烟雾一样,从他们身上穿了过去,根本碰不到他们的身体。   抬头望着兜兰:“兜兰,快阻止他们!”   兜兰跳到我身边,摇了摇头:“刚才已经告诉过你,这是你上辈子的记忆,没办法改变,我无能为力。”   这时,有个妇人爬到假山上,揪住 “兜兰之后”将它从土里扯了出来,丢在地上。   “嘶……”兜兰吸了一口冷气,“那女人太粗鲁,揪得我现在腰还疼。”   “住手!”伴随着一道清脆的声音,两个少女冲进兰园。   领头的是林茹素,另一个从衣着上看是她的丫鬟。   林茹素身上穿着我身上穿的这件橘红色夹袄,鲜艳的颜色依旧掩盖不住脸上暗沉的脸色,两只眼圈黝黑。我不知道前后两段记忆隔了多长时间,这个活波开朗的姑娘眉间竟多了一层厚厚的愁云。   看到兰园的惨景,林茹素的眼泪吧嗒吧嗒就掉下来了。她扑到地上,将满地被踩得稀烂的兰花一棵棵装进竹篮。嘶哑地喊着:“不许再挖!都给我滚出去!”   我理解这种痛苦,就算我对兰花不感兴趣,看到如此多的稀世珍兰惨遭不测也心脏绞痛,更何况林茹素是个爱兰之人。如果有谁打烂我的“白霖公主”,我的反应肯定也跟林茹素一样,心痛到生不如死。   见众人没动,丫鬟骂道:“一群奴才,小姐发话了还不走,难不成你们要欺到主子头上来吗?”   一个婆子笑道:“宝娟姑娘,不是我们不走,是老爷发话让我们挖了这些不能吃的兰草。等歇他一冬,在这地方种点蚕豆青菜,菜园子由我管。小姐是小主子没错,老爷才是这个家大主子。有什么话请小姐跟老爷说去吧……”   林茹素猛地站起身,对着那婆子啪啪就是两个嘴巴子,淡淡地说道:“林家庄来的老泼妇,父亲是入赘进周家。这府邸姓周不姓林,我族谱上的名字叫周茹素。平日敬你们,让你们叫我林茹素,你们倒真把我当晚辈?”   被扇了一巴掌,婆子一张脸蓦地涨得通红,捂着脸颊没敢吱声。其他人也一声不吭,讪讪地看着林茹素。   “你说什么?!”一道怒喝,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气哼哼地走进兰园,抬手就给了林茹素一巴掌,“你!!你这个小骚蹄子!和你妈一个骚模样,还特么想飞天了!我告诉你,我把七家布坊全交给周家那些王八蛋了!从此这个府邸跟周姓再没关系,它姓林不姓周!你要不忿就不要做我的女儿,去做周家的女儿好了,看他们谁愿意收留你!”   打人的是这人,骂人的也是他,可他肆意用污言秽语泼向自己女儿的同时,自己的脸庞反而由最初的通红变得铁青。喘着粗气怒视着自己那个由始至终捂着脸的女儿,两只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里爆出来一般。   待他吼完,林茹素咬了咬嘴唇:“爸爸,你怎么能把布坊交给宗族,那是我们家的产业啊……”   “周家的钱我特么不稀罕!”男人再次激动起来,一边说一边恨恨地跺脚大吼,“我要让周家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东西看看,我这穷秀才有朝一日会比特么的周家更有钱!俭节则昌,淫佚则亡。从今以后,院子里不许种花花草草,统统种菜,把菜钱省下来……”   “这宅子是周家的,除了布坊,其他生意也都是周家的。”忽然淡淡一句话音,轻轻插入男人激动的话语里。林茹素捂着脸看着自己的父亲,清澈剔透的眸子里看不出任何表情,“更何况家里的生意被爸爸管之后一直在亏钱,全用妈妈生前的体已堵着大洞,爸爸一点钱也没赚到。爸爸,如果真要把周家的钱还给周家,就把其他生意和这幢宅子,连同你身上穿的衣服都还了吧。再说周家并没有什么对不起爸爸,哪年爸爸不从周家拿钱出去接济林家庄的穷亲戚?为什么爸爸这么恨我们周家呢?”   “你住嘴!”恼羞成怒,男人抬手劈头盖脸朝林茹素扇去,“不要脸的臭妮子,养不熟的白眼狼。你当我不知你为何护着这片兰园?是你和秋芳生私会的地方吧!不知廉耻的东西!惹怒了老子,老子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拼得没面子,老子退了你的亲,把你送到尼姑庵当姑子去!”   我终于憋不住了,冲到他面前,同丫鬟一起想拦住他的动作:“你闭嘴,有你这么糟蹋女儿的父亲吗?”   可我只是一团云雾,丫鬟个子又小。男人几乎每一巴掌都扇在了林茹素脸上。林茹素默不住声,木然地躲闪。发箍被一巴掌扇飞,精致整齐的发型被父亲的巴掌打成了乱糟糟的一窝,蓬头盖脸地堆在脸上。看不清表情,只露出一双毫无血色的嘴唇,死白,死白……   这个从小到大明珠般被人宠着的大家闺秀,恐怕从未如此狼狈过。   “王八蛋!你们这群王八蛋!”尽管他们听不见,我还是破口大骂。骂林茹素品行低劣的父亲,骂周围那些用享受的眼光看着林茹素挨打的男男女女。    44、第十三章     我的愤怒不仅是因为同情林茹素,也是因为林老爷的叫骂声太难听了,而我又不得不听。嘶哑龌龊的叫骂,犹如指甲划过黑板时那种咯吱咯吱异常违和的声音,刺得人全身无比烦躁。旁边那群痴迷的男女就像一群正为违和声音作诠释的群演。演奏师和群演从声、光、画几方面互相配合,演出了一场异常猥琐的话剧,一波波冲击着受虐者的耳膜和内心,似乎受虐者不屈服他们便绝不会罢手。   就在我耳根已经开始发麻的时候,兰园外边又冲进来一个穿着白色貂皮大衣的姑娘。   很清秀的样子,约莫十五六岁大。她气喘嘘嘘地跑到林老爷面前,颤抖着问:“爸爸,你为什么要把我许给王大帅做妾室?”然后又望着打得狼狈不堪的林茹素,泪珠子骨碌滚了下来,“大姐,爸爸把昨天把我许配给王师长做小,花轿半个月后就上门迎亲。”   我怔。   林茹素则一下子懵了。   片刻,她猛地从呆滞的状态下回过神:“什么?!”   胡乱拨开脸上的头发,失态地抓住林老爷的胳膊,却努力让声音平静:“爸爸,爸爸,想必是我们做错了什么,爸爸你生气了。我不种兰花了,我们也不用仆从了,爸爸以后说什么我们都听。爸爸你不能把茹静许给王师长,王师长以前是无恶不作的土匪,被曹大帅招安的。说得好听是师长,说得不好听不过是手里有几杆破枪的恶霸,大字不识一个。我们周家,不是,我们林家是书香门第,百年富贵,怎么能把茹静嫁给他做小呢?”   林老爷鼻子里一声冷哼,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眼,眼里露出一丝得意的神色:“硬,你这死妮子再硬啊,你不是看不起你爹吗?”   “我怎么会看不起爸爸?”努力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我是爸爸的女儿,爸爸生我的气打我多少下都应该。但是爸爸,茹静不能嫁给王泥腿子啊。”   “闭嘴,什么王泥腿子?”双手一推将林茹素推开,林老爷冷冷一笑,“你懂什么?如今王师长驻守省城,每日坐着汽车在省城横行无忌,不知道有多威风。他得曹大帅重用,日后必定飞黄腾达权倾一方。我找人算过,你们姐妹三个都是诰命夫人的命。王师长也正是因为听说了你们姐妹的命格才看上你妹妹茹静来提亲,茹静嫁过去之后王师长肯定会好好待她。若是等茹静生下个一男半女,是正房是偏房还有什么关系?那时别说是在县城,就是在省城所有人也都要敬我三分。”林老爷腆了腆胖胖的大肚子,“到时南有宋家三姐妹,北有我林家三个姑娘。我再添个儿子……”   听到这,旁边的林茹静陡然崩溃,她揪着自己的头发,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嚎啕大哭:“我不嫁!王泥腿子大我四十岁,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混蛋,流氓,无耻之徒!黑心烂肺的瞎子才会把女儿嫁给他做小!我不嫁!”   “你!你这小畜生!骂谁是瞎子!”听着那话林老爷的脸蓦地涨得通红,扬起巴掌朝林茹静脸上使劲一挥。林茹素急忙张开双手将妹妹护在怀里,巴掌便落到了她的后脑勺上。   但这个举动无疑让林老爷更加愤怒:“两个逆女!”   他咬牙切齿地夺过旁边人手中的铁锹,抬手狠狠地劈了了下去。   恐惧……   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可怕袭击,又无法阻止,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过了片刻没听见惨叫声,睁开眼一看,万幸铁锹把手被旁边一个男人抓住了,他劝林老爷:“哥,闺女不懂事打打骂骂都行,只是别打杀,毕竟是你自己的闺女。”   有人劝架,其他人也不好意思再站着了。众人一拥而上,有人劝林老爷,有的人拉两姐妹。混乱中,林茹静突然凄厉笑了起来,带着满脸的眼泪。   “大姐,你还没发现吗?”她窝在林茹素怀中,一只手猛地指向林老爷,几乎戳到他的鼻梁上,“爸爸恨我们,因为我们姐妹三个身上流着周家的血。我们三个活着一天,这宅子,这家里的钱财就都是我们姐妹的,他也就一天不得安生。所以他一定要把我们姐妹三人都害死,他才没把我们当女儿呐。哈哈,从外公把这姓林的穷光蛋招赘进门时,我们周家的气数就尽了,鼠目寸光的贱种坏我周家风水……”   林老爷在旁边听得脸一阵红一阵白,两只眼瞪得大大的死盯着她看,片刻一跺脚:“把这烂嘴的死妮子带回房找人看着,别让她自尽。婚事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她,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就在这时,闹哄哄的一群人消失了。就像吵吵嚷嚷的电视突然被谁关上一样,人影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的脑袋里嗡嗡作响。耳畔依然还回荡着林老爷中气十足的怒骂,后背隐隐透着一种麻得发冷的感觉。   依然站在兰园中,但兰园里满园的兰花和碧绿的青苔已全然不见踪影,只剩下一片萧瑟的枯黄杂草。   转折发生得太快,好半天我都不能将意识完全拉回现实世界。   “有厉害的妖怪进园了。”   因为刚才兜兰一直站在众人身后冷眼旁观,我几乎忘了他的存在。猛然听到他的声音,我突兀间脱口问:“什么?”   “我要躲起来,有的妖怪会吃妖识人魄修炼的。”他再道。   我听懂了他的意思:“厉害的妖怪……”   话未说完,他一把将我拥住:“虽然我的大部分记忆已随妖体一起转世,但我感觉我们有缘。见到你很开心,若我们的缘分还没尽,日后等我的妖体寻到我,说不定我们还能见面呢。”   然后身上一轻,兜兰也消失了。   环顾兰园左右看不到半丝痕迹,仿佛他从未出现过一样。   好不容易见到一个长得像田野的人……   怅然若失,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我朝兰园外边走去。   兜兰说有只厉害的妖怪进了宅子,我猜可能是老板在找我。呆在这么隐秘的地方他怎么找得到,还是到容易找的地方去才好。   走了没多久,又到了那片小湖边,我停住了脚步。   几枝凋零的荷叶或虬曲水面,或躬身水中,在微皱的水面投下冷峻而幽寂的颤影。灰暗的天空下,林茹素围着银狐大氅,坐在湖边的汉白玉围栏上,木然地盯着湖面。   比起前几次见过的她,这次她更清瘦。两颊深深地凹了下去,身体裹在长长的狐毛中间看不出半点身形。脸上那种神采飞扬的灵气早已不知所踪,肤色蜡黄,神情恍惚,眼神空洞得像一缕虚无缥缈的烟。   走到她身边,顺着她的眼神往下看,试图透过那片浑浊的湖水辨别出些什么东西来。可只看出以前那汪碧蓝的湖水已经变成了一汪死水,其余什么东西都看不出来。   “小姐……”然后有人在身后轻轻地说了声。   同林茹素一起转过头,看见了林茹素的丫鬟,名叫宝娟的。她背着一个包袱,身穿一身素色衣衫。   她走过来扶起林茹素:“小姐不要坐在凉的地方,当心生病。”   “凉?”林茹素由她扶着站起身,表情呆滞, “湖边很凉,茹静在湖里是不是更凉?”   宝娟叹了一口气:“小姐别难过,已经请高僧给二小姐超度过,二小姐现在肯定已投胎转世了的。老天保佑,老爷总算订下了小姐的婚期,小姐只等着做新娘子便好,忙起来就什么难过的事都不会想了。”   “不难过,与其嫁给王泥腿子,不如死了好,士可杀不可辱。”林茹素的眉头几乎不易察觉地微微皱了皱,“只是茹敏的婚事订不下来我怎能放心出嫁?也不知道芳生收到我的信没有,能不能给茹敏相户好人家。”说到这,她看着宝娟,“你哥哥来接你了?”   宝娟眼圈一红:“是的小姐,从此以后宝娟就不能再伺候你了。”   “赶紧走是正经,省得爸爸打你的主意。”林茹素撩开大氅,从怀里端出一小盆兰花,“把“兜兰之后”带走,拿到人迹罕至的山谷栽上。我总有不方便的时候,不能时刻捧着它护着它。”   “哎……”宝娟点点头,接过了兰花。   摸了摸自己身上:“替你赎身已花光我所有积蓄,赏你点什么呐?哦,还剩这个。”林茹素褪下手上的玉镯戴到宝娟手上。   宝娟急忙推辞:“小姐,使不得……”   林茹素淡淡一笑:“宝娟,好歹给我留一点面子,我还是周家大小姐。”   听到这话,宝娟怔了一下也笑了,笑得很苦涩。她后退一步,跪到地上:“大小姐,宝娟这就走了,再给大小姐磕最后一个头。”   林茹素转身背对着她:“走吧……”   “是。”宝娟深深地磕了一个头,起身抹着眼泪,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林茹素一直静静地盯着眼前的湖泊,面容平静得像是一尊雕像。    45、第十四章   我只能在她身边站着不动,因为无法猜测周围的状况。不知道林茹素还想让我看什么,难道就是站在这陪她难受么……   不知道,可是我心里确实很难受,胸口像压了一块大石头,沉甸甸地喘不过气来。   又站了许久,一个小丫鬟跑来:“大小姐,大小姐,客人,来客人了……”   林茹素赶紧转身问:“是向三小姐提亲的人吗?”   “不知道,只远远看见是个俊俏的公子。”   听了这话,林茹素便拎着裙子朝前厅跑去,我也跟着她一起朝那个方向跑。林茹静死了,林茹素只剩茹敏这一个妹子。我明白她的想法,林茹敏的婚事切不可再由林老爷胡来,就算遭人非议她也要管到底的。   到了会客厅外面,林茹素停住脚步,想了想转到假山后头。后头是一片干枯的芭蕉林,她钻进芭蕉丛扒开几张芭蕉叶,叶子后露出一个小门。小门没上锁,她推开门从门里挤了进去。她记忆里的山石小门就像一团云雾,我摸不着碰不着,对我造不成什么阻碍,毫不费力地跟在她身后也进了门。门后是一条阴暗狭长的过道,顺着过道往前面走,不一会儿就听到墙那边传来了林老爷同另外一人说话的声音。   ……   林老爷笑道:“先生不是说我三个女儿都是诰命夫人之命吗?如今我二女儿死了,到哪去做那诰命夫人,阴间吗?”   “林老爷,二小姐确是诰命夫人之命没错。”一道年轻男人的声音,懒懒的,带着淡淡的妖娆味道,“前阵子周大先生想替二小姐说江南段家那门亲事,说了三次。那位段少爷与二小姐是前世姻结缘的,他日后做得达官显贵,二小姐嫁过去自然是诰命夫人。只是福神三入你林家门,却被林老爷连同周大先生一起极尽侮辱赶出门去。二小姐与段少爷的福自然落到下世别人家,林老爷你是享受不到了。”   林老爷默不作声,半晌,才用力连叫三声。   “好!”   “好!”   “好哇!”   他语音急切:“原来古书所云,父母辖制儿女之命是真的。既然我能改茹静之命,其他人的命也改得。便求先生想想办法,替我改了无子之命。”   “林老爷,上次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你已是大福之命,虽命中无子,却有三个诰命女儿,保你下半生荣华富贵。如贪心不足,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二小姐的事老爷还看得不真么?”   “我也跟先生说得很清楚,我要儿子。”   那人一声轻笑:“既然林老爷心意已决,为什么不问问代价是什么?”   几乎是紧跟那人的声音,林老爷问:“代价是什么?”   “我要贵府大小姐的姻缘和命。”   “你,你想娶茹素?她是许了省城秋府公子的,下个月就要出嫁了。” 不同于刚才,林老爷的声音带着些犹豫,“秋府不好惹。”   “大小姐与秋少爷确有命定姻缘,不过未出嫁的女儿缘分受父母辖制,她的姻缘和命还掌握在林老爷手里。我要她的姻缘和命并不是自用,而是用来做种为林老爷改了无子命。至于秋府那边,不是我该担心的事。”男人妖冶的声音里全是笑意,“现在只要林老爷一句话,给,还是不给。”   “……先生此言,到底什么意思。”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似的,林老爷压住了话音,轻声问了句。   “给还是不给。林老爷,要做诰命夫人的女儿,还是要儿子?”   一声一声追问,听上去温和,却让人听得浑身发冷。   林茹素将耳朵贴在墙上,肩膀不停地颤抖。她咬着拳头,生怕自己发出声。   林老爷在听到那样的追问后沉默了许久,似乎在犹豫挣扎。好半天,他下了决心似的,用力说道:“要儿子,我只要儿子。”   那人的嗓音依旧很温和:“好,先拿出纸笔,退了秋府的亲事罢……”   林茹素猛地转身,朝通道外面跑去。   我跟在她身后,胸膛里一阵揪心揪肝的痛。我想,这恐怕就是林茹素现在的感觉。家逢巨变,二妹妹被父亲逼死了。支持她的只剩她心心念的情郎秋芳生,要是林老爷退了这门亲事,无疑是要了她的命。   她发疯地跑着,出通道门时脚脖子还扭了一下。可她不以为意,一瘸一拐地朝前厅大门跳。眼睛里红彤彤的,布满了刚腾起来的血丝。我想帮她,但和兜兰说的一样,回忆是不可改变的。我无能为力,只能跟在她身边。   好不容易才已歪歪倒倒走到前厅门口的大路上,她已疼得脸色发白,豆大的汗珠顺着她的额头和下巴簌簌往下滚。   “扭到脚了?疼么?”一双手伸过来,扶住了她。   我转过头,突兀撞上一双眼睛。   碧蓝色般天空似的一双眼睛,眼底微微弯起勾出一抹好看的弧度,便荡漾开了比桃花还媚的笑,迷得人移不开注意力。   是墨九……   一袭淡蓝色长衫,头上戴着一顶黑色圆礼帽,像个普通的民国书生。   他好像同林茹素记忆中的其他人没什么不同,看不见我。因为他的目光一直定定地落在林茹素身上,嘴角像平常打坏主意时一样,勾着坏坏的笑。   林茹素皱紧了眉头,用力一甩手:“大胆登徒子,放手……”   但她力气太小,不但没甩开墨九,自己反而踉踉跄跄跳了两下差点摔倒。   墨九眼眸中笑意瞬间变得越加灿烂,灿烂得有些刺眼。他是墨九,却和我认识的墨九气质极不一样,陌生到了极点。   “好,我放手。”淡淡说着话,他松开了手。   突然失去平衡,林茹素猝不及防,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在下告辞了,”摘下帽子,朝林茹素低头行了个礼,笑容依旧。又戴上帽子,“后会有期。”说完转身穿过我的身体,朝前面走去。   “墨九。”我跟在他后面大声喊。   可是墨九终究没有听见我的声音,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尽管他是只厉害的妖怪,可现在我肯定他只是一道幻影,一道林茹素七魄记忆中存在的,以这座老宅为舞台重演出来的幻影。就像林茹素,就像林老爷,都是一道过去的影子。但这场大戏要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我什么时候才能从宅子里出去呢?想来想去,宅子里只有兜兰能和我正常交流,但兜兰现在也已不见踪影。   那个兜兰口中的大妖怪要怎么才能找到我啊?我累了,我不想再看下去了。   仅仅只是这么一闪念的时间,天空猛地暗了下来,有那么会儿眼前一片漆黑。然后又亮起了一道莹黄的光,使劲眨眨眼,我发现我又站在了林茹素的屋子里。   窗户开着,窗外却糊着一片严严实实砖砌的墙,一丝儿光亮也透不进来,说不出的黑暗压抑。屋子里很暗,只在屋角点着一支昏黄的蜡烛。林茹素坐在绣架前,一双红肿的眼里一片茫然,脸上瘦得只剩两块高高的颧骨。身上穿着一件白色吊带睡衣,头发仍梳得一丝不苟。   “啊——!!”   突然爆发出一声尖叫,林茹素扑到门边,抬手在门上一阵猛拍:“放我出去!!姓林的疯子!!放我出去……”   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哭闹,伴着阵细碎的脚步声,几个人开门走了进来。林老爷,两个男人,还有那个林茹素口中的老巫婆,老巫婆手里抱着一个大木桶。   林茹素抬脚就往外面跑,却被两个男人一人揪住一边胳膊拖了回去,将她的头牢牢地按在桌面上。   “爸爸,你们要做什么?”林茹素努力保持着平静,但声音控制不住在颤抖。   “茹素啊……”林老爷走到她身边,弯下腰同她的脸平齐,眼睛却盯着桌面没有看她,“你看你这一疯是嫁不了秋少爷了……”   林茹素马上道:“我没疯!”   林老爷没理她,自顾自说了下去:“……秋少爷又是个麒麟命,诰命夫人的爹我还是想做的……茹敏和你长得很像,我就让她替你嫁了吧……”   林茹素急了,用力想挣开按着自己的人:“芳生不会答应的,你当他好糊弄?”   “……好女婿好女儿有了,我还缺几个好儿子……”忽然眼神闪了闪,“可我没儿子命,只能用男种种出儿子来……”   “什么……”挣扎无果,林茹素稍稍安静了些。可大概是感觉到危险渐渐迫近,她的嘴唇不停地打着哆嗦,“你想做什么?”   从夹袄里拿出一颗兵乓球大小的透明珠子,慢慢地瞥向她:“茹素啊,先生说你是乌昙转世,到人间修脱魔障的。这世成了我的女儿,”脸庞因为激动难抑,哭一样扭曲起来,“便替父亲做男种,满足父亲求子的心愿吧,也算你积了阴德。父亲不会亏待你,别家姑娘自尽都吞金,父亲让你吞周家的宝贝东篱珠。这珠子虽比不上前朝宫里的值钱,陪葬也绰绰有余。”   说完朝按着她的人一使眼色,那两人便将林茹素的身体翻过来,上半身躺在桌子上,下半|身悬在桌子下。   意识到不妙,林茹素拼命挣扎,但她的力气哪里比得过两个壮汉?胸膛被两只膝盖死死压住,连脖子都被压得动弹不得,只能徒劳地蹬着双腿。   没有犹豫,林老爷挤到两人中间,一手捏住林茹素的下巴,一手将东篱珠用力从她嘴里塞了进去,直直地塞进了她的喉咙口。又怕她吐出来,干脆用手按住东篱珠死死地抵在喉咙中央。    46、第十五章   林茹素的双脚拼命弹动,像被抛到炎热沙漠上一条绝望的鱼。双手痛苦地痉挛着,反复张开又合拢。   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整个人都僵住了。   半天,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可是身体里满满当当溢满了恐惧,浑身使不出一点点力气。踉踉跄跄地后退几步,退到门口那个正拿着佛珠低头念佛的巫婆身旁,低声问:“为什么不救她?”   老巫婆只是低着头闭着眼,手指飞快地拨着念珠,嘴里嘟嘟囔囔地念着佛。   “为什么不救她……”脚下失了力气,颓然坐到地上。心很乱,可是脑子里却莫名地一片清明,在屋里这股巨大得让我透不过气来的恐惧中。   想起来了,那种被亲人杀死时的绝望,那种不甘的感觉。即使隔了百年,仍然深藏在灵魂中,再次想起时还是不寒而栗。   ……   许久,林茹素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死命乱蹬的脚缓缓软了下去,软绵绵地搭在半空中。   按住她的三人像是发现了什么,同时松开手散开。领头的林老爷扶着桌子喘了一阵,眼里竟然泛起了泪花:“好丫头,好丫头,爹对不起你……”喃喃自语两声后,他对那两个男人说道,“把木桶拿来。”   那两个人反而往后面退了两步。   一人哭丧着脸道:“哥,杀人比杀猪难呢,我脚软。”   另一人一脸惊恐道:“我也是。”   “没出息的东西。”林老爷骂了一句,不得不自己动手去搬屋角的木桶。   就在这时,因为双腿的重量,林茹素的尸体缓缓往下滑。很快就从桌面上落下,重重地仰面摔到地上。   我小心翼翼爬过去看着她的脸。她脸色发青发紫。眼睛半睁半闭,露出两丝眼白。鼻孔外挂着两条毛毛虫似的红鼻血。嘴巴大张,下巴扭曲地歪到一边,嘴唇上和牙齿上布满了牙血。两只手掌鹰爪样的勾着,手背青筋蹦出。   这就是活活被东西卡死的人?   没办法呼吸,没办法发出声音……   尽管摸不到她,还是将手伸向她的脸颊想叫醒她。   “额……”指尖碰到皮肤的一刹那,她突然猛地吸了一口气。   吃了一惊的不止我一个,屋里的其他四人也都吃惊地望向她。就在这时,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林茹素的身体猛地跳起扑到林老爷腿上,对准他的腿肚子张嘴就是一大口咬下去。   用尽了全力,死命用力地咬。   “哎呦喂……”林老爷吃痛坐到地上,“帮忙,快来帮忙。”   “诈尸啊!”老巫婆一声大叫,其他三人反而向后退了几步。   一股湿漉漉的液体从林老爷的腿肚子上哗哗往下淌。   “哎呦喂……”林老爷拼命地用另一只脚蹬着林茹素的头,想把她蹬开。蹬了半天没用,慌乱中他拎起手边的圆凳,对准林茹素的头狠狠地砸了下去……   一下,两下,三下……   血点子随着圆凳的起落四下飞溅。   这一场景看得我几乎真魂出窍。   本能的反应就是一把抱住自己的头,把脸缩进膝盖中用力闭上了眼。可闷闷的钝击声还是连绵不绝地冲进我的耳朵,重重地撞击着我的耳膜。身体无法控制的颤抖,连带着牙齿也疯狂地抖动起来,不断咬着我的舌头。   终于,声音停住了。我怯生生地抬起头朝那边看了一眼,身体反而抖得更厉害。林茹素趴在地上,头颅像一个漏了气的气球,陷进去了一大块,早已看不出人样。粘稠的鲜血染透了她白色的睡衣,又沿着她的身体在地上晕开了一大片。妖娆的莹黄烛光,在暗红色的液体表面舞蹈着,摇弋着。   林老爷苍白的脸上不带一丝表情,他往后蹭了两步。随手抓下绣架上的嫁衣扔到林茹素身上,盖住了林茹素残破的尸体。   “是死丫头逼我的……”他呆呆地说道,“把她捆起来,捆严实点,我不信她还能动……”   再也看不下去了,我猛地爬起身朝门口冲去。管他门上有没有上锁,我再也看不下去了。   双手触到木门的一刹那,眼前一片鲜亮的色彩让我的那双眼球生生地一疼。   午后的光亮透过厚厚的云彩映在刚下的厚厚新雪上,白晃晃的一片。脚下一条狭窄蜿蜒的走廊,连接着几幢塌了一半的房屋。我站在走廊中央,身后哪里还有林茹素房间的影子。冷冰冰的风一股又一股,泼在我的脸上,让我混乱的意识稍稍平静。   不行,我要离开这座宅子,我要出去。迈开腿跨出走廊朝较为平坦的地方跑去,没跑几步脚下柔软的雪陡然变硬,差点将我绊倒。赶忙往前跳了两下猛刹住自己的身形,回头一看,就看见白白的雪下露出了一只手臂。   一只红彤彤的手臂,能清晰看出手臂上脉络和血管。因为手臂上所有的皮肤都不见了,像是被人活活撕下去似的,上面还残存着几丝淡淡的鲜血。没有勇气扒开那堆起伏的雪丘,看看下面是不是埋着一具没有皮肤的尸体。转身正想继续跑,衣服包里突然传来一阵有节奏的音乐声。   我心脏差点跳出喉咙,随后才反应过来,包里装着我的诺基亚。用诺基亚打过胖子之后手机就自动关机了,怎么按也不开,先前还以为手机坏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小强一样坚强的手机竟又自动开始工作了。   顿时激动得差点热泪盈眶,对诺基亚集团感激涕零。抖抖地掏出手机接通,贴在耳边。   “霖霖,你在哪?”声音是白知秋的声音,不知怎的,听着总感觉有种怪怪的感觉,竟然很温暖。   胸膛里的东西一阵猛跳,鼻子一酸,滚烫的眼泪一下子流到嘴里,咸咸的。喉咙里不由自主地说出一句奇怪的话:“芳生……芳生我害怕……”   电话那边的人迟疑了一下:“素素……素素是你吗?”   “芳生……芳生……”不知为何,我委委屈屈,伤伤心心地哭着。   “素素……你在霖霖身上?!”轻声安慰着,“别怕……你现在在哪?”   在这片房子里,我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可喉咙里却答:“我在西院……”   “西院?西院离前厅不远……素素……你马上到前厅去……我让人去那接你……”   话未说完,手机被人抽了出去,扔到远远的地方。   一扭头,看见墨九笑盈盈的双眼。遥远记忆中临死前那些冰冷的感觉,以及窒息的绝望和无助,立刻化成了足以毁天灭地的愤怒。   喉咙中发出一道凄厉的尖叫声,伸出双手恶狠狠地扑了过去。   目标是他的喉咙……   那是一个十分脆弱的地方。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要用手指抓透他的喉咙,再狠狠的撕碎,把他杀掉……   可还没扑到跟前,我的身体被人死死地抱住。仰头一看,对上了一张清冷的脸。脑海里的声音告诉我,抱住我的人叫易道。   “快动手。”易道说道,并不是对我说,而是对着前面我恨透了的墨九。   于是墨九走过来,伸出左手一把卡住了我的咽喉,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尖尖的指甲顶住我的眉心:“知道你死得惨,但前世已往,你还缠着你的命魂做什么?前世七魄妄想吞掉现世七魄复活,想拉着命魂一起飞灰湮灭么?消失吧。”   说着,手指慢慢地勾起。   我的太阳穴被喉咙间那股越来越紧的力道勒得生疼,只觉得所有的血液都被压着冲向头顶,全身电击般地一阵颤抖。   想叫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迷糊中,我看到一张苍白的半透明的脸,被墨九的两根手指勾住头发。从我的脸上缓缓地扯了出去,就好像她原本是附在我脸上的一样。   那张脸我认识,是林茹素。她与我面对面,满脸惊恐,眼睛大大地睁着,眼里全是泪光。不一会儿,她穿着嫁衣的上半身也被墨九从我身上扯了出去,还剩腰以下的部分还连在我的身体里。   突然,她抬起双手抓住我的双臂。嘴唇没动,一道急切的哀求声却从她的手掌传了过来:“让我见见他……让我见芳生一面……求求你……   看着她满脸的泪光,心尖尖兀地一软,然后林茹素的脸又飞快地扑回我的脸上。   再定神一看,墨九正弯着腰捂住自己胸口。左手依旧铁箍似的卡住我的脖子,可力气一瞬间似乎小了不少。我急忙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直直地灌进我的肺里,脑袋顿时轻松了许多。   可身体仍被身后的人抱住,费力地扭头看着易道,我几乎虚脱般地呜咽出声:“老板,放开我……”   但易道微微流动着亮紫色光芒的眸子仍未看向我,而是盯着前面的墨九:“老山猫,没本事换我来。”   直起身看着我,墨九煞白的嘴角轻轻一扬:“你能定住她的命魂我已谢天谢地。”抬起手覆住了我的眼睛,顿时眼前一阵昏厥般的发黑。   耳畔墨九的声音变得模糊起来,隐隐约约,不是很清楚。   “……好好看清楚……秋芳生已死了近百年……”    47、第十六章      眩晕感渐渐褪去后,眼前影影绰绰出现了一片松树林。天灰得像个锅底,风声呜呜从耳边掠过,四周不断传来树枝折断的声音。   面前的墨九和抱住我的易道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正寻思着该去哪里,直觉感到头顶有什么东西,还散发着几股腥味的风。慢慢抬起头,就看到那几个东西硬挺挺在头顶的树杈上,被风吹得在正原地滴溜溜地转,是三具光溜溜的尸体……   或者,可以用血淋淋来形容。   脚踝被绳子绑住挂在树枝上,头朝下,就那么晃悠悠在我头顶轻轻转动着。身上的皮肤包括毛发、眼睑和嘴皮都没了踪影,从上到下血糊糊的,根本看不出是男是女。几双惊恐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嘴巴全都大张着,露出了里面冷森森发黄的牙齿。打眼看去,像极了生物课上的塑料人体模特,更像屠宰场刚刚宰杀,被扒了皮的猪牛羊。   “妈呀——!!!”忍不住一声尖叫,魂飞魄散间只知道蒙头往前跑。   没跑几步,一眼看到一座青砖堆砌的新墓,墓周围还摆着些残破的纸花纸马。秋芳生坐在墓前的台阶上,面无表情,眼睛半睁半闭。右手撑着下巴,左手拿着一把转轮手枪,枪口轻轻在青石砖上画着不知名的图案。身上一套雪白的西服,在昏暗的树林里突兀得有点耀眼。   待看清来人,我的身体不由自主朝他走过去。在这诡异的场景中,仿佛他的身影能带来一丝莫名的安全感。虽然在现实世界中,我绝不会对一个长得像白知秋的人有这种感觉。   突然脚下踢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发现原来是林老爷。他被人五花大绑扔在草丛里,周身上下被扒得光溜溜的,露着一片白花花的肥肚子,嘴巴上堵着一快破麻布。   他怎么也在这里?   正疑惑,就见青涵从树林里钻了出来。他穿着朴素的棕色对襟短衫,前面带着一条白色围裙。头上还包着块围巾,挡住了他的一头白发。这身打扮配上他脸上精致的妆容,墨绿色的眼线,显得稍稍有些滑稽。   他一手拎了个木桶,里面装着一桶正在咕噜噜冒气泡的胶状物,另一手上拿着一沓剪碎的麻袋条子。   也没跟秋芳生说话,径直走到林老爷身边将木桶放下。他撸了撸袖子,一面将麻布条蘸了胶状物,一条条趁热搭在林老爷身上,一边笑嘻嘻地说着:“林老爷,虽然刚才你已看过他们三人受这披麻剥皮大刑,但我一视同仁,还是给你讲讲这大刑的来历。这项大刑是南宋时秘密流传下来的,经常用来严刑逼供,也用于暗中处决囚犯。先把麻布条蘸上热胶黏在囚犯的净皮肉上,鱼鳔最黏,黏住皮就别想分开。等鱼胶晾干之后倒拽麻布条,一扯就能连皮带肉撕下一块,所以也称“披麻烤、扒皮问”。”   拿起一块麻布,正正好盖在林老爷的羞部上,“我闲时常听说书人谈起这毒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是,“直教铁汉把魂销,纵是狂夫也失色。””   话音刚落,就听噗嗤一声,一股臭味传来。大概是看过别人的受刑的惨状,又被青涵笑嘻嘻地一刺激,林老爷再也扛不住了,屎尿齐流。   “看样子你想起破局之法了?”青涵扯开了林老爷嘴巴上堵的布。   得到讲话的机会,林老爷“哇”地呕出一口黑血,咳了两声。然后仰着头,努力看着秋芳生的方向叫喊起来,尽管他面前挡着厚厚的一层野草:“芳生,茹素虽然福薄早死,茹敏我是嫁给你了。我是你的丈人啊……”   话未说完,青涵又用麻布将他的嘴巴堵住,笑道:“林老爷少说些废话吧,我还算温柔的,要是少爷亲自动手你更惨。想少受罪便赶紧说实话,少爷现在可不好惹。就是平时茹素小姐最疼的妹妹,因与老爷你合谋骗婚,刚揭开盖头就被少爷一枪嘣了。好好的姑娘被父亲连累,真真叫可怜。至于林老爷你肯定活不成的,不过是死得痛快还是艰难的事儿。”   听到这话,林老爷眼睛发直,身上抖得更加厉害。   我捂住了嘴巴,也许是因为林茹素的关系,听到青涵说到茹敏的死讯,胸口一痛,差点就大哭出声。好不容易忍住眼泪,把目光移向秋芳生,竟有一股怨气从心底泛起。   但秋芳生不可能感觉到我的愤怒,他一直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似乎连青涵和林老爷的对话都没听。   等了片刻,青涵试探着揪住林老爷背上一片麻布:“还不说吗?鱼鳔胶差不多凉了。”说着往逆向狠狠一拽。只听“嗤喇”一声响,硬生生撕下一片皮肉,血点子溅了一地,疼得林老爷浑身直打哆嗦,嘴巴又被堵住了喊不出声。   青涵吸了口凉气:“连血带肉,林老爷你不疼吗?哦对,你发不了声音。”一手扯出堵在林老爷嘴里的东西,一手又扯下一块麻布。   “啊!!!!!!”这下林老爷疼得发出了杀猪般嚎叫,“我不知道!”   “算了……”我的喉咙里突然发出一道声音,“不要再撕了。”   可青涵根本听不见我的话,手上的动作反而快了许多。没过一会儿已扯下十几条麻袋片子,疼得林老爷直吐白沫,不停地翻着白眼,身上鲜血淋淋。   喉咙发紧,胃里发酸。实在看不下去,我向后退了几步,大声喊:“够了!”   “大人若是把他疼杀,便别想破男种局。因为破此局的人,只能是他的子孙。”   又是一道声音,这次却不是我说的。   一抹人影从松林深处走了出来,淡蓝色的长袍,头上戴着一顶圆帽子,衣角无风而动。   墨九……   走到秋芳生近前,他微微颌首,声音里带着一丝谦卑的味道:“小妖墨九,见过神尊大人。”片刻,直起身继续道,“大人,凡人犯错自有阴司薄定赏罚,明功过。大人不必对他们用此大刑,脏了大人的手。不如饶他一命,百年之后自有他的后人破了这男种局,横竖此局没伤着小姐的命魂。”   青涵停住手上的动作,看向秋芳生。   秋芳生依然静得像尊雕像,不知过了多久,他的瞳孔突然迸出一道刺眼的光,抬起枪对准墨九:“老妖精好毒!”一声低吼,几颗子弹叭叭叭射向墨九的眉心。   墨九没有躲闪,只是后退了两步,飞出去的子弹好像击中了他,又好像没有。   碧蓝的眼眸里浮起了微微的笑意:“大人可以杀我,只是我的魂魄就是男种局百年封印,与局中人魂魄相持相护。六十年一甲子,她的命魂便能以我血肉之躯为通道,跳出男局禁锢等待投生机会。剩下七魄如同蝉蜕,可弃可扔。若大人杀了我,便是要封住小姐三魂往生之路,再见不到她了。我来就是告诉大人,林老爷杀不得,我杀不得,此刻局也破不得。”   秋芳生豁的站起身,怒目切齿:“老妖精,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墨九笑得越欢:“不然怎样,再看一次天定之缘?下一世,她要还我的账,不会再为你轮回。”   毫无征兆的,秋芳生抬手对准自己太阳穴砰的就是一枪,然后从他身体里猛地冲出一道白色影子。   黑发及腰,全身笼罩在白色光华之中,身着银白色的广袖华服。   只见广袖轻挥,墨九的身子像是被什么力量给重重推了一把,兀地朝后飞去,砰的一声撞在后面的树上。撞得很重,接连压断了好几颗树,帽子也跌落在地。   未等他站起身,秋芳生已掠至他跟前,单手爪住他的头顶一提一顿,将他整个人狠狠地按得跪在地上。   转瞬间,黑压压的乌云铺天盖地从四面卷了过来,一道滚滚响雷在云层中低低地吼叫着,裹挟着阵阵紫光,在两人头顶盘旋嘶吼,犹如一条咆哮的黑龙。狂风呼啸,飞沙走石,无数干枯的树枝彷佛化成了把把锋利的戈矛,在暴风中呼叫着,摇撼着,天地间好像有千军万马在驰骋。   秋芳生的长发和衣袖在劲风中翻卷着,怒吼声支离破碎:“老妖精,敢动我的女人!便要看看,你的豹子骨经得了我天雷几震?!”   “大人戾气已如此深,”墨九的脸被秋芳生长长的衣袖挡住,只露出了一抹上扬的嘴角,“还能撑几……”   话还没说完,一股圆柱形的乌云包裹着条条银柱似的闪电,从天下直直地坠下,穿透秋芳生的手背,正正好劈在墨九头上。一刹那,巨大的闪光撕裂了黑暗,眼前一片雪似的白。紧接着轰隆隆的吼叫,从茫茫的空间深处,从四荒八方推涌过来。天地颤抖,山崩地裂……   瞬间什么都无法再听见,耳朵里嘤嘤作响。也什么都看不见,眼前只剩白茫茫虚空一片。   正在发呆,竟看到身侧身穿红色嫁衣的林茹素,正朝不远处躺在地上的秋芳生的……尸体……走去……   大概是秋芳生的尸体吧……   当秋芳生朝自己头上开一枪后,像变魔术一样,从他的身体里立刻跳出了另一个穿着古代衣衫的秋芳生。我真的不清楚,秋芳生到底死了没有。   不知道为什么,其他地方都是白茫茫的,偏偏林茹素的身影和那具尸体那么清晰。   见林茹素走到尸体旁,跪在地上,俯□吻住了秋芳生的唇。然后,他们的相依相偎的影子转瞬淹没在白光中。   “额……”猛地回过神,心脏咚咚狂跳,胸膛激烈地起伏着。眼前白光消失得无影无踪,听力也骤然恢复了正常。   我又回到了林家老宅里,易道揽着我的肩。   墨九站在我面前,正仰着头,用鼻子吸着一缕白光。   该死的墨九,我觉得自己有许多话想问他。脑袋却晕得厉害,连舌头都不听使唤,只能扶着易道的腰勉强站立着。   眨眼间,白光已被墨九尽数吸进体内。他呼了一口气,扭头看着易道,眼角微微弯起:“吃得真饱,你许久没进餐,馋了吧?”   易道波澜不惊:“断头饭,我不馋。”   依旧笑意盎然:“讨厌。”   这时咔沙咔沙一阵踩雪的声音,片刻从房屋拐角处不紧不慢地走出来一道竹青色的身影。一头银白色的中长头发,脑袋带着耳机。手插在衣兜里,用一双描着墨绿色眼底的眼睛朝我们望了望,然后懒洋洋地问:“我家主母上世的七魄呢?”   墨九咂咂嘴,目光瞥向我,意味深长地上下游移:“吃了,百年七魄,极致的美味。”   微微扯起嘴角:“那么老妖,受死。”话音才落,青涵胳膊上的两颗铃铛便化成两道金光,嗖的一下朝墨九袭去,身后还拖着两根红红黄黄的长线。   墨九没有避开,也许也是故意没避开。   转瞬铃铛就缠上了他的腰肢,一种红雾般的东西迅速从铃铛眼里涌出,将他整个身体团团围住。那东西像燃烧着的火,也像涌动着血水,浓得散不开的雾气似的,源源不断地从他的鼻孔,他的双眼中钻了进去,淹没了他的脸。   墨九,会死?   虽然因为林茹素的事对他有了芥蒂,但他毕竟救过我好几次。在弄明白到底是该恨他还是该讨厌他之前,我不想他死。心里一着急,拉了拉易道的衣角。   易道回过神,忽然将我整个人抱起,转身朝一扇院门走去。   我努力用木然的喉咙挤出一丝声音:“墨九……”   “与我们无关……”易道轻声答。 48、第十七章   “吼!”   骤然间雷崩似的一声怒吼,冷不防吓得我浑身一哆嗦,本能地从梦中惊醒。   火车正哐当哐当地向前开着,景色流水般朝后面飞去。我坐在靠窗的位置,趴在火车小桌上睡得大汗淋淋。   犹记得前一秒,我看见被红色浓雾缠住的墨九兀地飞到半空,嘴里露出了一口野兽似锋利的獠牙。仰头长啸,吼声惊天撼地,彷佛要将我的耳膜都震穿。   后一秒我怎么就坐在火车上了?   易道坐在我旁边,扭头看着窗外发呆。   胖子坐在我们对面,正和身边两个学生模样的女孩有说有笑。胖子身体很宽,坐在座位上一个人占了两个人的位置。那两个女孩挤在挨着过道的那个座位上,十分局促。但使她们忍受这种不公平待遇的原因,显然不是胖子那竖着二尺四横着三尺六的巨大身形,而是坐在胖子对面的帅哥易道。因为她们虽然同胖子说着话,闪烁的目光却不停地瞄向易道,两张脸蛋红扑扑的。   我怔了一下,回过神,急忙问易道:“墨九呢?他怎么样了?”   易道瞥了我一眼:“什么墨九怎么样。”   “墨九和青涵打架,青涵不是要杀他吗?他打过青涵了吗?”   “什么墨九和青涵打架。”   “他们不是在林家老宅里打架吗?你也在场的。”   他看了看我,片刻目光再次转向窗外,淡淡道:“昨天我们从子母山来你就睡了,今天一早往回赶,什么时候进林家老宅看别人打架?   我还想再描述,胖子笑眯眯地插嘴道:“白霖,你昨晚发烧害老板和我守了一夜,现在烧还没退吧,你什么时候看见别人打架来着?要不要再吃点退烧药睡一会儿?”   我一呆。   真的假的?!   我昨天烧了一个晚上,今天一早来赶火车?!   仔细一回忆,好像昨天迁坟回来之后我确实有些不舒服,早早上床睡了。而且还隐约记起,早上林家人开车将我们送到了火车站,司机就是那个我以为被冰锥刺死的林老三。他仍然生龙活虎的,除了比昨天沉默些,脸色白些,没什么异样。从小地方去大地方的票很好买,我们到车站就买到了坐票。   琢磨了一番,忽然想到了什么:“胖子,我用手机打过你吗?”   胖子一惊:“对啊,你才想起来,你上个月用手机打得我头破血流,还欠两千块医药费没给我呐。”   明显是在开玩笑。   我松了一口气,这么说来自己没有进过林家老宅,没有惹上人命官司。林如素和秋芳生的故事,那个长得像田野的兜兰,都是我趴在桌子上睡觉时做的一场梦。   还好还好,只是做梦的话墨九也应该没事。   不过心里却沉甸甸的,因为这个稀里糊涂的梦。梦中林茹素毕竟是我的前世,我也把她编排得也太惨了点。后世对前世虽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总归比对别人多那么一点点好感。她的故事就算只是我的一个梦,也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清晰无比。   林家人丑恶的欲望……   林茹素和秋芳生没有圆满的爱情……   这些东西让我十分难受。   唉,以后还是少看些狗血BE文好,省得自己胡思乱想。   消沉地坐了一阵,直到对面一个小姑娘“啊”了声才打起精神。   “早知道今天不出来玩了,捡钱去。”她拿着手机对周围的人说道,“刚出的新闻,一男子在林家庄驾车翻下山坡当场死亡。车内近百万现金洒遍山野,附近居民拿塑料袋抢钱。”   听到她的话,我和胖子同时将头凑到姑娘的手机前,一眼就看到了照片上林老三那辆眼熟的越野车。   胖子叹了口气,对我说道:“生死无常,早知道昨晚我就……那么多钱,他怎么不存到银行再回去呢?”   早上还活生生的人,下午就,当真生死无常……   昏昏欲睡,几个小时车程很快过去。   出了车站,天已经快黑了。天上飘着小雪,宾馆老板们还冒着雪在车站出口处卖力地拉客。   店里欠的债一天没还完,胖子一天不得安生。他一下车就联系了一宗替住户除灵的生意,打了个车离开了。   我和易道踩着雪,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公交车站走。没料到气温下降得如此厉害,我没戴手套,出站口没多久便冻得手指发麻,不停地拢着手哈热气。   “在这等我一下。”易道突然说道。   我纳闷:“什么?”   “等我一下,买东西。”他又说了一句,转身朝车站小卖部走去。   天这么冷,赶紧上车最好,他要买什么?但老板发话不能不听啊,我只得哈着气在原地等。   “霖霖!”一撮冰冷的雪块兀地掉在我头顶上,忍不住一个激灵,转身看是谁向我扔雪。   一回头就见几步开外停着辆冰蓝色盖拉多,白知秋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正背靠车门扭头看着我。隔着昏黄的灯光和飘飘洒洒的小雪,他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糊。眼神也倦倦的,像是几天没睡过觉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在这等了多久,雪在他头发,肩膀,还有车顶积了薄薄的一层。   迈开脚刚想开溜,他说道:“别白费劲,你跑得没我快。靠过来点,我有事跟你说。”   周围这么多人,量他也不敢胡来。僵硬地朝他跨了两步,看他到底要说些什么话。   “你的手机掉了,”从衣袋里掏出一部黑色手机,“刚巧被青涵捡到。”   看模样是我的诺基亚没错,一摸口袋果然空了。也不知手机是什么时候掉的,为什么会被青涵捡到。   嘴角牵了牵:“过来拿啊。”   小雪越下越大,渐渐变成了羽毛般的雪片,不停地砸在我的睫毛和嘴巴上。手机被他夹在修长的指尖,机身不一会儿便连同他的手一起被白雪覆盖住。而他似乎一点不觉得冷,手静静地停在半空。   经济拮据,实在没钱再买个新手机。我朝他小小地迈了一步,小心翼翼地伸手去够手机。   “我是野兽?怕我吃了你么?”他的语调陡然尖锐起来,尖锐得让人恨不得在他英俊的脸上踩一脚。   谁怕谁呀!   向前大跨一步,抓住手机就要朝后退。   但手腕一紧,随即我被他一把扯过去,重重地撞进了他结实的胸膛。没来得及反应,甚至连他的模样都来不及看清。下巴已被他强有力的手指掐住,丝毫动弹不得,然后他的头压了下来。   刚想叫出声,嘴唇上一软。他的唇吻住了我的唇,霸道的力道,根本没法反抗,带着微微的酒香。   我的发根子都快竖起来了!   大庭广众之下……周围都是人……   白知秋他在做什么?!   用手推着他的胸膛,想叫他放开我。他灵活的舌尖竟乘机溜了我的嘴巴,在我嘴里攻城掠地。   激烈而火热的动作,却十分安静。旁边的人形色匆匆地走来走去,没有一个人驻足观看。我在他急促的呼吸声中尴尬地挣扎着,反抗着。可他坚硬的身体反而越贴越紧,将我紧紧地压在身后的车门上。   终于,用劲全力将他推得向后一步,身子一扭就想逃跑。却被他横腰拦住,整个后背都被他牢牢地拥进怀里。   “我们总是聚少离多。”他喃喃地我耳边说着,酒香味的气息熏得我耳廓发烫,“每次还没看够你的样子你又走了……然后我便苦等……等着用十分离别换一分相聚……这几年我经常在想……干脆……可终究舍不得让你受半点委屈……也舍不得分开……能多看你的样子一刻……也好……”   这时身上突然一松,我被一只冷不防伸来的胳膊拉得一个酿跄。朝旁边跑了两步,站稳了一看,见易道站在我身边。正静静看着被推到车尾的白知秋,不带一丝一毫的表情。   站直身体,白知秋依然微笑着,似乎一点也没生气:“前日的事我自己也下不了手,多谢。霖霖待在你身边我很放心,因为你向来识趣,清楚自己身份。”   “我现在的身份是她老板。”易道回答得不卑不亢。   “呵,老板?”白知秋轻笑出声。   他打开车门,从里面拎出一个帆布包,走过来递给易道:“她身上的毛衣和羽绒服穿了两年,我给她买了些换洗衣服,请老板帮她拿回去。”   我赶紧拒绝,又怕声音太大引起别人的注意,忙小声道:“我不要……”   话未说完,易道已将帆布包接了过来。   白知秋又从兜里掏出一双黑色手套,拉过我的手一边戴一边对我说道:“这阵子我要去日本谈一个收购项目,你乖乖的。惹了麻烦直接打电话给张君野,你应该记得你的专线号码。”说到这停住话头看着我,眸中眼波流转。似乎又很多话想说,但最后只说道,“包里有你的兔皮手套,出门别忘了戴,小心生冻疮。等我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蓝色盖拉多的车尾灯刚刚消失在视线内,我就脱下手上肥大的男式手套想扔掉。不过想了想手套的价格没下得了狠心,又把它放到包包里,埋着头气哼哼地往前走。嘴边还萦绕着白知秋的气味,搅得大脑里一片混乱。   虽说是老板,也不能干涉员工的隐私啊。那包衣服我都没说要易道就接过来了,凭什么?   “白霖。”易道在身后轻轻开口。   生气归生气,不能跟老板作对,我立刻没骨气地抛弃前嫌回头看着他:“老板有何吩咐?”   他不紧不慢地跟上来,将一瓶热乎乎的农夫山泉塞到我手里:“捂手。”   透过塑料瓶,清澈的矿泉水散发着暖融融的温度,瞬间便融化了落在瓶身上的雪片。连带着我的心也温暖起来,对着他露出一个微笑:“老板,原来你刚才买水去了呀。喔呦,真的好关心员工我,呢。”   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今年没有年终奖,抱歉。”   豁达地一挑下巴:“莫关系啦,店里的困难我知道,工资到位就行。”但随后还是忍不住扶住额头,“下雪是很美啦,要是下钱就更好啦。我和方怡说好春节去旅游,没钱只能蹬倒骑驴去啦。”   抱怨声中,易大妖尸体仍然很平静。提着帆布包亦步亦趋跟在我身边,目光安静得像簌簌飘落的雪花。   (易道堂第四话 男种完结) 【第五个故事——骨魅】   49、第一章   唐伯虎有打油云:琴棋书画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它。而今事事都变更,柴米油盐酱醋茶。   但凡生活在世界上的人,每天都在为生活而奔波。别说是风流潇洒的唐伯虎,就是厉害如易道的妖怪,也不得不为金钱之类的琐事犯愁。   虽然我们刚挣了十万块,但还了两笔账,店里还欠别人三十多万。有个家具厂的讨债员特别难缠,我们从林家庄回来后没两天他就赶到易道堂讨债,胖子怎么说他都不愿延长还款期,每天一早准时来敲门。进门后什么也不说,坐我旁边守着收银机,我收一块钱他拿一块,连五毛钱都不放过全部拿走抵债。   为了躲他,也为了加快赚钱的速度,胖子联系了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在他们春节期间的室内庙会上要了两个一米宽的摊位。   室内庙会在商场五楼室内游乐场举行,规模不大,但很喜庆。商家在地上铺满了元宝图案的贴纸,又在屋顶挂了无数金光灿灿的假元宝。摊位多是些卖小玩意的,也有些手工艺人的摊位。   我穿着黑色长袍,头戴尖顶圆帽扮女巫,面前还煞有其事放着个水晶球。一有年轻女孩路过便装模作样念念有词地招呼:“小姐,我从水晶球中看出你今年财旺福旺事事旺。买个幸运草钥匙扣吧,会让你好运连连的。”   但得到的多半是哈哈的笑声。   不怨我的演技不过关,实在是我的装扮太寒酸了。身上这件女巫袍不知道是胖子从什么地方淘来的,就是一块黑布上面捅个窟窿。臭哄哄不算,还掉色儿,将我的指甲染得黑不拉几。头上的帽子散发着一股汗臭味和樟脑味,戴在头上捂得头皮阵阵发痒。一个穿得臭哄哄破破烂烂的女巫,卖一些塑料蝎子,塑料蛇,钥匙扣,鬼面具之类幼稚玩意,谁会光顾?   又送走一个只看不买的客人,我百无聊赖地看向胖子。   他身穿暗红色唐装,手拿白纸扇。身后挂着一副巨大的八卦图,上书“易道堂”三个大字。端坐在太师椅上,胖嘟嘟的脸上溢满了微笑,弥勒佛般和蔼可亲。   “大姐。”他摇头晃脑,对眼前的大妈说道,“看面相你像个福太婆,其实在家里是老奴,家里十桩九桩到,一桩没有做还睡不着觉,天生劳碌命。”   似乎说对了,大妈表情一黯。   切……   其实仔细推敲一下,中年妇女这么大往往有了孙辈,家务自然繁重。大妈看上去又行为拘谨,一看就是那种在家长期做家务的人,可不是劳碌命?   胖子又道:“但大姐你寿高福高,而且子孙后代必将洪福齐天。”   大妈松了一口气。   切……   打一棒子给一口糖,不说好话人家怎么肯给钱?   “不过大姐你儿子今年下半年有一场破财之灾。若是能躲过,他以后飞黄腾达。若是躲不过,你们全家都要过几年苦日子。”   大妈忙道:“大师神人啊,能看出我有个儿子,还请先生指点破灾之法。”   我晕……   大妈身后陪着的年轻女子一脸不耐烦,穿得比大妈还次,多半不是大妈的女儿,因为做母亲很少有让自己的女儿穿得比自己次。也不是大妈的晚辈,如果一个晚辈肯陪一个长辈逛街,绝不会摆出这副表情。保姆最近都回家过年了,那女人自然最有可能是大妈的儿媳妇,还是和婆婆关系不好的那种。   所谓摆摊算命,大多是像胖子这么胡口乱掐的。   胖子摆摆手:“指点不敢当。算命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大姐若信我,从我这请九道天师辟邪符回去,在厨房,主卧,门口各烧三道。再把这些灰用白纱布包起来,于月圆之夜拿到你家门口百步开外长着两个树杈的大树下埋了就可以了。”   ……   当局者迷,听到这话绝对会想:神了,这先生怎么知道我家百步开外有棵树长着两个树杈?   其实哪棵树没长两个树杈,管他大大小小的树,都能找出两个树杈来。   看到大妈顺从地掏出钱包,只觉得头顶的大灯刺得我眼睛一阵阵地发花。那些符进价才两分钱一张,天杀的宰人不见血的胖子竟然收了大妈三百八十八块!!!   吸了口冷气,我将头转到另一边,然后又吸了一口冷气。   劳动模范易大妖怪正缓缓地庙会那头走过来。虽然已看过他的装扮,但他的样子……   看一次就禁不住纠结一次。   易道扮的是财神爷,只见他身着古代锦衣玉带,头戴朝冠,脚蹬厚底靴。脸上描着浓浓的白色油彩,遮盖住了原本的样貌。嘴唇上挂着厚厚的长胡须。左手执“如意”,右手执“聚宝盆”,盆上写着“招财进宝”四字。   用味道纯正的京剧武生步子,一步接一步,威风凛凛地在庙会中央走着,周身的气势足以秒杀专业演员。   如果有人凑过去合影,他便字正腔圆道:“大财神保你今年财源广进,日进斗金。”   别看他平时少言寡语,说起台词却一点不磕巴,流利得很。   从工作态度来看,他简直是模范员工中的模范员工。从早上到现在他一秒没停顿,至少已在购物广场里走了五十圈,合影近千张。送祝福时也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声调,没有半点不耐烦。   只花八百块就请到了如此敬业的专业级演员,庙会策划主任笑歪了嘴,连商场经理也抽空跑到五楼,同这个活灵活现的“财神爷”合影留念。   庙会散场后,策划主任给易道包了个大红包。   我们三个凑在休息室一边等派盒饭,一边清点各自赚到的钱。除去交给商场的钱,胖子赚了一千二,易道赚八百,加上红包里的八百,一共一千六。我赚了两百二十六块。   摘下假胡子和假帽子,易道立刻变回了沉默寡言的易老板。他点了点钱,叠整齐,越过中间胖子的直接交到我手里:“工资。”   胖子举起手:“我抗议。”   泛着暗暗紫光的眸子淡淡地扫向他:“什么?”   胖子讪讪地将手放下:“没什么。”   这时,盒饭大妈推着一车饭进了休息室:“发盒饭。”   休息室的人全都蜂拥而上,生怕拿晚了拿不到。我跟在易道高大的身体后面,轻松地挤到了盒饭车面前。   “易老板也来摆摊啊?”盒饭大妈突然笑眯眯地问。   “嗯。”易道没抬头。   盒饭大妈看着我:“这就是你那爱吃青菜肉丝的女朋友吧。”   她怎么知道我爱吃青菜肉丝?我不仅爱吃青菜肉丝,还每天都吃,因为易道堂的伙食只提供青菜肉丝和两碗饭。与其吃得无比痛苦,不如给自己催眠告诉自己爱吃青菜肉丝。   不解地问:“大姐,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青菜肉丝?”   盒饭大妈笑道:“美女,你吃的青菜肉丝都是我炒的,易老板每天按时到我家的餐馆取两次。他特意嘱我,炒菜的时候要多放点油,可关心你啦。”   拿好盒饭,我笑嘻嘻地跟在易道身后,同他一起在儿童淘气堡外的长凳上坐下。用胳膊顶了一下他的腰:“老板,说过多少次,你真是好妖。”   他不动声色:“快吃饭。”   最喜欢这种不善表白的好人了,也不邀功,就是一门心思对人好。坐在他身边便觉得很安心。打开饭盒扒了几口,我问:“老板,一天到晚很少见你下楼,你到底什么时候出门取饭菜啊?”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许久,几乎从没见他下过楼,可他总能按时在饭厅里摆出饭菜。楼上也没厨房,我一直在猜,他是不是有田螺姑娘空手变饭菜的本事。   闻言,他回头淡定地看着我:“饭做好前出门,从窗户进出。”   嗳?我很意外。同时也觉得自己有些笨,干嘛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易道屋里不是有个大窗户嘛,从窗户跳出去取饭,对一个妖怪来说是多简单的事。   恍然大悟之余,脑海不知怎的浮出了墨九妖娆的脸。   那次与墨九见面,他就是翻窗进的我屋子。如果,在林家老宅遇到的一切是梦,他与青涵博斗的场景也是梦的话,那次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但林家老宅里林茹素,秋芳生,兜兰,还有墨九……真的都只是我的梦吗?   短短的瞬间,心跳猛一下加快,眼前一阵眩晕,急忙用手按住太阳穴。   “不舒服?”身旁易道问。   “妖尸,你大不如前了,连自己的催眠术出了纰漏也看不出来。”一道声音凭空插过来。   谁啊?不自禁地抬起头,顿时目瞪口呆。   眼前站着一个男生,最多不过二十岁。看上去模样普普通通,圆脸,连上挂着无比亲切的笑。身体略微有些胖,个子有点矮。头发用发蜡向上塑起,头发中间撒满了明晃晃的金粉。身上穿了件短短的白色貂皮大衣,这让他的身形看上去臃肿得像只企鹅。两只耳朵打满了耳孔,密密麻麻地戴着一圈钻石耳钉。十个指头璀璨夺目,带着鸽子蛋红宝石戒指,鸽子蛋蓝宝石戒指,鸽子蛋粉宝石戒指……   还穿了条绷得紧紧的纯白牛仔裤,裤子侧面镶了两排闪闪夺目的小钻石。脚上蹬着双高跟皮鞋,鞋跟上竟然也镶满了碎钻。这哪是人呐,分明就是一流动珠宝商店。站在灯光下周身金光闪闪,晃得人睁不开眼,脑海中有一个词不断回响着:   Shiny! shiny ! shiny ! shiny!(闪亮!闪亮!闪亮!)……   恍恍惚惚的, shiny走到我面前,用带着五个沉甸甸大戒指,三个金手镯的右手朝我晃了晃:“嗨,Darling,好久不见。”弯下腰从我脚边的口袋中拎起一个塑料蝎子,将一块钱硬币放进我的饭盒,“这块钱就作为老朋友重逢的见面礼吧。”   虽然白家来过很多暴发户,但这么 shiny的 shiny我肯定没见过,谁和他是老朋友?他弄脏我的饭到底要不要发作?   正在纠结, shiny把目光转向易道,眼角的笑纹更深:“我担心你会把我演成僵尸肖恩特意来看看,不想你把我演得这么有气质,谢谢喽。”伸出小手指,轻轻在易道脸上抹下一点油彩,“作为回报给你点福气。”   而易道竟然一动也没动,静静地坐在原地。   当时我就傻了。   接下来shiny又冲过我微微一笑,转身朝下楼的电梯走去。走到电梯口,突然双手叉腰,摇晃着肥大的屁股,口中唱到:“正义呼唤我,美女需要我,牛仔很忙的,嘿呀!”扭完若无其事地站上电梯下去了。   一个小胖子。   一个暴发户小胖子。   一个很奔放很无厘头的暴发户小胖子,有可能还是个妖怪,还有可能是周星星电影中的人物。   这是我脑海中对小胖子的印象……   “老板,他是谁啊?”呆呆地问。   “一个神,你们叫他财神。”   “……你在开玩笑?”   易道看向我,眼神十分真诚:“没有。”   “财神,你今天演的财神?!”   “是。”   “可他不像你演的财神啊。”   嘴角微微扬起:“他偶尔换装。”   我相信他的话,有妖怪当然就有神仙。财神,天底下最受欢迎的神仙。多少店铺,多少人家都供着他的塑像。只要能得到他小小的眷顾,便从此大富大贵,锦衣玉食。多少人用尽各种方法追随着他的脚步,为他疯狂,而更多人只是听过他各种各样的传说。   几千年来,他在人们脑海中的形象多是长胡飘飘,文雅非凡,一脸喜气的天官。我也一样,几乎从没想过财神会是个胖胖的少年。   几步跨到围栏边往下看,财神已不见了踪影。但我的下巴都快笑脱臼了,大家都说碰上财神是天大的福气。兴奋地拿起财神留下的那枚硬币,激动得浑身发抖。以后有这枚幸运钱庇佑,我定是财源滚滚。   这时,胖子拿着手机乐颠乐颠地跑过来:“易先生,大生意。”   “什么?”易道淡淡地问。   胖子手舞足蹈地说出了件大喜讯。一家大型商场春节后开张在即,这阵子却发生了几件怪事。商场股东们开出五十万巨额酬金,请易道前去“打扫”屋子。   五十万呐,店的账可以一举还清了。   易道依旧波澜不惊,我却欣喜若狂。财神带来好运这一说真的没错,连妖怪易道都受财神庇佑。易道的财运已经来了,我的财运还会远吗?   时来运转,时来运转……   回到古街,我美滋滋地让易道先回去。自己到超市一口气买了二十袋泡脚凤爪,见到财神爷,怎么不得好好庆祝一下。   买好鸡爪,哼着小曲回店。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仍旧飘着细细的雪花,没有路灯的地方一片漆黑。   走到巷子口,正要踏进去。忽然发现不对劲,赶紧向后退了一步。   雪地上缩着一团模模糊糊的漆黑东西,差点就被我一脚踩到。   蹲□一看,原来是一只纯黑色的小猫咪。毛茸茸的一小团,身上的皮毛油光锃亮。听到我的声音,它抬起圆乎乎的脑袋,用一双清澈见底的水汪汪蓝色眼睛可怜楚楚地看着我,嘴里发出道细细软软的声音:“喵……呜!”接着它用肉嘟嘟的小爪子扒着我的膝盖,后腿一蹬挣扎着爬到我的怀里,团成了一团,再次轻声叫道,“喵……呜!”   小家伙,可爱得快把我的心都融化了。这么冷的天,这只小猫咪怎么趴在这?被人抛弃了吗?感觉到它的小身子在不停颤抖,我忙抱起它往回跑:“咪咪,跟我回家。”   “喵……呜。”它温顺用圆圆的脑袋拱着我的胸膛。    50、第二章   回到店里,我赶紧给猫咪做了个全身检查。还好它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只是瘦了些。脾气也很好,乖乖在梳妆台上躺着,任我掰腿摸身子。大眼睛水汪汪湿漉漉地看着我,要多羞涩有多羞涩。   检查完毕,我倒了碗牛奶放在它身边。它爬起身用鼻子嗅了嗅,伸出柔软的小舌头舔起来。   在店里养只猫而已,易道好妖一个应该不会反对。但这只咪咪是什么品种呢?比别的猫咪比起来,它的脖子要粗一些,有些虎头虎脑的感觉。眼睛蓝得像晴朗的天空,但眼底深处泛着碎碎的金光,和我认识的某只妖怪有几分相像。毛皮晃眼一看是纯黑色的,仔细一看中间还隐藏着一些或浅或深的斑点纹。   想起方怡养过猫,打了个电话给她,一边啃鸡爪一边形容猫咪的长相。   方怡在电话那头想了想:“身上有斑点,脖子粗,我猜是变异的奥西猫吧。管他的呢,喜欢就养着,公的母的啊?”   歪头朝猫咪身下看了看,只看见一片平坦的肚子:“我不懂啊,它肚子上全是毛。”   “等我从法国回来,和你一起带它到兽医院瞧瞧。给它除除虱子,美美容,再看看能不能做绝育……”   这时旁边的猫咪像吓了一跳似的,往后退了几步,虎视眈眈地盯着手机,嘴里发出阵阵威胁声:“咿……唔……”   我不解:“咪咪,怎么了?”   “咿……唔……”猫咪又叫了一声,转身追逐着自己的尾巴,在梳妆台上转起了圈圈。   怪不得人家说猫咪的性子奇怪,一惊一乍的。我将注意力放回到电话上:“你怎么去法国了,春节我和谁过呢?”   “白老头带我到巴黎扫货,我这工作性质不答应也不行啊?你要争气,趁春节把你的帅老板拿下,不玩白不玩。”   看来今年春节要一个人过了,做点什么呢?挂掉电话,我趴在梳妆台上,一边用手摸着猫咪,一边百无聊赖地看着泡脚凤爪的包装袋。包装袋背后贴着张兑奖纸片,这家名不经传的泡脚凤爪品牌为了庆祝自己的泡脚凤爪销量突破一千万袋,对外推出了价值十万的抽奖活动。顾客只需输入兑奖券上的号码至某个电话,就能参加抽奖。一等奖是一台双开门冰箱,二等奖是一次旅游,三等奖是一个电饭锅。   类似的这种活动我参加得多了,每次顶多中几十块qq币什么的。从来就没抽到所谓大奖,连电饭锅一类的小家电都没抽到过。   不过今天碰到了财神,说不定能抽到冰箱呢?这样一想我来了精神,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把所有泡脚凤爪的兑奖券全部刮开,按照上面的号码一口气把编码通通发了过去。随后手机呜呜响个不停,抽奖结果短信接二连三发回来了。   感谢您的参与,感谢您的参与……   好几个“感谢您的参与”之后,手机上的字突然有了变化。隐隐看到个“中了”两个字,我的心一跳。坐直了身子仔细看着手机屏幕,上面一行大字愣是把我两只眼睛看得一阵发亮——   “恭喜您中了二等奖,价值3888元烟波里山庄豪华单人三日游!”   当时抓着手机就站起身高高兴兴地在屋里走了两圈,然后拿着手机看了又看,反复确认中奖信息的确没有看错以后,我强忍住砰砰乱跳的心脏拨通了上面说的殷墟旅行社24小时抽奖专门热线。   一接通,里面就传来了接线小姐甜甜的声音:“恭喜你中了由辣姑娘集团提供的价值3888元烟波里山庄豪华单人三日游!烟波里山庄位于着名风景区将军潭,是由多家实力企业联手打造的准五星级豪华度假山庄……”   ……   接线小姐天花乱坠的地说了一通,直把个烟波里山庄吹得可以和圣达特希尔顿媲美,然后还提出了诸如多付一千块钱可以升级为豪华双人游,多付两千块钱可以升级为全家乐淘淘游等优惠套餐供我选择。   我跟她说要考虑一下再告诉她我的决定。放下电话,我躺倒在床,双脚兴奋地在天上乱蹬。   太棒了,穷了那么多日子终于否极泰来。如果接线小姐说的是实话,烟波里山庄的设施真的不错。肯定是因为春节来临客人稀少,烟波里山庄才配合辣姑娘集团推出这项活动。明天一早赶在开店前,我就到网吧查查烟波里山庄的虚实。如果这山庄的确不错,就把这个旅游名额拿到旅游论坛上卖掉,转手至少可以卖个百八千的。   高兴够了,我找了张厚毯子在地上给猫咪铺了张临时床铺。把它抱进去,告诉它:“你暂时先住这,明天去宠物商店给你买个猫笼子。”   它很懂事,乖乖地趴在窝里左右打量。   托泰莉莎的福,屋里的床换成了欧式四柱床,比以前的床宽多了。今白天累了一天,关上灯我钻到被窝里蹭下外衣,都懒得挂起来,随手扔到床角,很快就要进入梦乡。   忽然,感觉到有个小东西轻盈地跳到我的小腿肚上,踩着被子朝床头跑了过来。我抬头借着窗外模糊的灯光看去,正好对上猫咪那双在黑暗中忽明忽暗闪烁着的蓝色眼睛。它扭着小屁股,三下两下跳到枕头上,团成了黑面包圈一样的形状。   我用手指捅捅它:“咪咪,下床睡去。”   它没动弹,只是扬起长长的尾巴,柔软的尾巴尖在我的鼻子上扫来扫去,直扫得我心头一软。好吧,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就冒着被虱子骚扰的危险让你睡在我的枕头上。重新躺下,我不久就坠入了梦乡。   第二天醒来,一翻身差点没压着旁边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只见猫咪团在我的脑袋旁边,头枕在两只小爪子上,正呼呼睡得香。   怕打扰它,我轻手轻脚地起床。拉开门看到易道在窗边的太师椅上端端正正地坐着,脸庞在薄薄晨暮中精致得像是一尊玉石雕像,有些意外:“老板,这么早就下来了?”   他站起身:“你起来了,我马上要赶往邻城。”   我心里不免泛起了嘀咕,既然这么早就要出门昨晚也不提醒一下。东西没收好不说,猫咪也没处送,只能拜托楼下的网吧老板暂时照顾它了。   “稍等老板,我马上收拾东西。”   正要回屋子,易道又道:“很危险,你不去。春节放假七日,你自由安排。”   听到这话,我喜笑颜开:“哦。”   虽然临阵脱逃不是好员工所为,但我什么都不会,遇到危险只会拖老板的后腿,危险的地方不让我去也正常。   突然,易道脸色一凝,眼中一道紫光闪过。身形化成一抹风,越过我飘到了我的卧室门口。   我怔了怔,知道是屋里的猫咪惹的事,赶紧追上去:“老板,这只猫咪是我的。”   易道没出声,扶着门框,冷冷地盯着床上那团小小的猫咪。眸中紫光流转,嘴里伸出了两颗獠牙,这是他发怒时的征兆。   仿佛感觉到危险,猫咪从梦中惊醒,猛地抬起头望向门这边。张开嘴巴露出尖尖的小细牙,用稚嫩的吼叫声喊起来:“咿呀……”   两只带牙的家伙恨恨地对峙,空气中顿时弥漫开了一股浓浓的火药味。   难不成妖尸讨厌猫科动物?这下糟了,我忙对易道说道:“老板,你不喜欢它我会给它另找个家……”   话未说完,眼前黑影一闪,从床上掠过停在窗边。然后窗户哐当一下被拉开,隐约看见一团小黑影从易道手中飞了出去,石头一样在窗户划过,转瞬没了影踪。   易道的动作实在太快,我根本没看清他是怎么拎起猫咪怎么推开窗户,又是怎么猫咪扔出去的。   不喜欢猫就可以这样把它扔出去吗?怒火猛地腾起,心肝都快蹦出来了。我冲到易道面前抬头望着他:“你干嘛把它扔出去?!”   而他看都不看我一眼,转身走向房门。   “你身上很臭,洗个澡。”走到门口,他再次开口,声音依旧是清冷而优雅,“以后把别脏兮兮的东西,带到我家床上。”   老板就了不起吗?   又气又急,我夺门而出,还故意撞了他一下。几步跑到楼底下,看到雪地上没有血迹不由松了一口气,着急地唤道:“咪咪咪咪,咪咪咪咪……”   四下找了一圈,终于看到垃圾箱后面探出一个黑黑的小脑袋,蓝眼睛泪汪汪地望向我,嘴里委委屈屈地叫了声:“喵……呜……”   我跑过去将它抱在怀里:“咪咪别怕,我带你去看兽医。”   一转身,就看到易道站在不远处,双手插在胸前,一双眼睛沉默地对着我怀里的猫咪看。   “咿呀……”看到行凶者,猫咪的毛都竖起来了,对着他低低地吼叫。   我也吓得够呛,赶紧侧过身护住怀里的小东西:“老板,我马上把它送走!”   片刻就见易道转过身慢慢走开,只扔下一句话:“摔不死它,不用看兽医。”    51、第三章   又开始下雪了,地上和四周的平房上都铺着层白霜似的雪粒子。几条被冰凌压得沉甸甸的电线,横七竖八地从天上穿过。风有点大,飕飕的吹得人心里和身体上透着一股子凉意。几个小孩不惧冷,嬉笑着在街道巷子间穿梭奔跑放火炮。现在不少人尊习旧俗,还在过大年二十八二十九。才到中午,四周就传来此起彼伏鞭炮声。   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猫在家里过春节。这个简陋的小镇露天汽车站里只有我和两个扛着大塑料袋的返乡民工,连工作人员都不见了。   “着名”风景区将军潭位于龙岗县,到了县城后还要坐旅行大巴到龙岗乡,再在龙岗乡换成乡村巴士赶往将军潭。但旅行社没告诉我,过年期间乡村巴士比平常少了一半不止。我昨晚通宵坐长途大巴到龙岗县,又换车到龙岗乡,然后在这足足等了一个早上。   筋疲力尽之时,简直有点后悔。为什么不耐住寂寞独自出来旅游?为什么刚下大巴的时候不答应一个拖拉机师傅的要求,花200块雇他送我到将军潭去?现在连盘桓在周围,四处拉客的那几个拖拉机师傅都回家了。乡村巴士再不来,我也只能在镇上留宿一晚,明天打道回府。   坐在长凳上,撩开盖在猫笼上的围巾一看,猫咪蜷在猫笼里睡得很熟。他很爱睡觉,一天有二十个四小时都在睡,其余时间就懒洋洋爬起来吃点东西。我本来已经把它送到宠物商店寄存,但回到家一转身,它就顶着一头雪花站在我身后无辜地看着我。因为对宠物店的安保十分怀疑,又因为要赶车,我就带着它一起上路了。一路上它不吵不闹只是睡,倒也好带得很。   盖好围巾抬起头,头顶突然撞上了什么东西。“嘣”的一声,只觉得头顶闷闷一疼。揉着头抬起眼,发现原来是撞到了一个人的手肘。   不远处地上一只烧鸡在滴溜溜乱滚,想必是从他手里掉出去的。   “抱歉,抱歉。”尽管是他不声不响走到我身边的错,我还是站起身赶紧道歉。那人没有理会,只弯下腰拾起了地上那只烧鸡,随手扔向不远处一只小黄狗,这才朝我看了一眼。   他一脸厚实浓密的络腮胡子,顶着头乱糟糟的卷发。鼻子上架着一副大墨镜。身穿一套墨绿色户外衣裤,脚上蹬着一双军靴。背后背着一个一人高的旅行包,一眼看去风尘仆仆的感觉迎面扑来。   我想他可能生气了,因为他的嘴唇紧紧地抿着,面部轮廓十分僵硬,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看。一般在电视剧里,戴着墨镜的人不是黑社会大哥就是大流氓。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些好,于是我拎起猫笼子起身换了条凳子,离那两个民工近了些。   坐到新位置上,我又偷偷朝他看了看。发现他已在我刚才坐过的地方坐下。眼睛仍透过漆黑的墨镜看着我。这种一言不发的凝视让我全身毛骨悚然十分不安,赶紧转过头。   冬天天黑得很快,才下午四点天空就变成了淡淡的灰色,旁边的两个民工先后搭上了回乡的客车。万幸,刚才那个那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车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正想回镇上找家旅馆,等明天回城找旅行社理论去。忽然看到远处,一辆乡村巴士慢悠悠地朝这边开了过来,车窗前放着的路牌上写着“将军潭旅游专线”。我心中一喜,见巴士并不打算在车站停下,背起背包拎起猫笼就跑过去。   边跑边喊:“我去将军潭,等一下。”   “吱……”车停住了,打开了车门。   司机是个脸色苍白的中年男人,他盯着前方,像是懒得招呼我。   能等来车真是万幸,我赶紧上了车。坐在车门边那个位置上的,脸色煞白的售票员缓缓朝我伸出手:“车费两块。”   她好像感冒了,一说话喉咙中就发出了阵阵咕噜咕噜的声音,听上去让人后背发麻。   巴士再次开动。   我付过车费,打量车厢想找个座位。   就在这时,刚才那个奇怪的男人飞奔着朝巴士跑来,一边跑一边抬手指着这边,凶巴巴地扯着嗓子喊:“下车!下车!快给我下车!”   莫非他想揍我?!   心脏一紧,扭头对司机道:“师傅,别停车,快开走。”   闻言,司机一踩油门,车速陡然加快。   见那男人已被巴士远远地抛下,我松了一口气,谢道:“谢谢师傅。”   司机依旧盯着前方,扳着方向盘没出声。   我只好尴尬地朝同样面无表情的售票员笑笑,回头继续寻找座位。   可能是因为车外在下雪,车厢地上全是泥浆。空气又潮又湿,浸得车里所有的东西都湿漉漉的。车内很冷,一开口便是一口浓浓的白雾,不一会儿手指尖就冻麻了。车上已经坐了十几个目光呆滞的男男女女,大概是太冷的缘故,脸色无一例外地同司机和售票员一样苍白。   我拎着猫笼,小心翼翼朝车厢最后面那排走去。走到半中央,车子突然一颠。我眼疾手快地抓住旁边的吊环,可轻轻一抓吊环就断了。借着窗外模糊的天光一看,发现吊环是从根上被霉蛀断的。这车真是太破太旧了,吊环霉断,车窗模糊,车体吱吱呀呀。   不过对乡村巴士不能要求太高,见前面的司机没留意,我快速坐到位置上,不动声色将吊环放到一旁。   不一会儿天就黑透了,巴士缓缓地向前走着。车内只亮了一盏灯,十分昏暗。透过模糊不清的窗户,窗外除了车灯照到的地方,路两旁都是黑漆漆的,看不到半丝灯光。   坐了许久,我又冷又无聊。见面前座椅靠背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条黑呼呼的带子,不停地随着车辆摇摇晃晃,好奇地抓过一看。一手稀烂的感觉,有股鱼腥臭味。仔细一瞧,竟是一把腐烂的水草。   这时,膝盖上的猫咪叫了声:“咿呀……”   我忙甩掉手上的水草,揭开笼子上的围巾:“咪咪,怎么了。”   它抬起小瓜子扒了扒笼门。   听方怡说猫咪爱干净,从不在自己窝里方便,它这样是不是想出来方便了?我打开笼门,扭头从包里拿塑料袋,再回过头时笼子里已空空如也。   “咪咪……”   小声喊着,顺着座位边沿,我朝脚下看了过去,立马吃了一惊。   只见每个有旅客坐着的座椅,都淅淅沥沥地往下滴着液体。一滩滩液体在地上的泥浆中央缓缓蔓延,影影绰绰地反射着黄色亮光。   一头雾水,怎么回事?   将头望边上探了探,望向和我隔了一排离我最近的乘客,然后心脏猛地一缩。   那女人端坐在座位上,两眼木然地盯着前方。一头长发像是刚从水里捞起来一般,湿辘辘粘嗒嗒披在肩膀上,乱糟糟的一大蓬。一颗颗水珠正从她的发梢尖,她薄薄的衣物上簌簌滴落。   忽然,她将眼睛慢慢转向我。车里很昏暗,显得她的脸色异常白,石灰墙似的惨白。黝黑的眼眶竟没有半丝眼白,只有两枚墨球状的眼珠子。   微微怔了怔,我跳起身往前面跑去。本想跑到其他人身边,可跑了几步发现,其余座位上坐着的人也同那女人一样,头发和身上湿漉漉的。面无血色。一个个呆呆地坐在座位上,眼睛目视前方,半丝生气儿全无。再看整个车厢像刚用水冲过一样,扶手,车壁,到处都淅沥沥地滴着水珠。   慢慢的,他们一齐扭过头,用墨球状的眼珠子望向我。一种微微发臭发酸的霉烂的味道,藏在这些人的视线里一波一波向我涌来。   揉揉眼睛见一切仍没有变化,我想尖叫。可是喉咙像是被谁掐住似的,根本发不出一点儿声音。感觉到空气中冰冷濡|湿的水汽正渗透我的衣衫,浸湿我的皮肤。一个激灵,我几步跑到车头,根本不敢细看同样湿淋淋的司机和售票员,拍着车门:“开门,我要下车!”   兀地,旁边售票员伸手抓住了我的手腕,寒冰般的凉意从她的手掌瞬间传遍我的全身,激得我顿时打了个冷战。紧接着她张开嘴,“噗”的一下吐出一口清水,泼在我的手臂上。冻得我一下子在原地跳了起来,手臂一阵冰灼状的刺痛。   就在魂魄都快被吓飞了的时刻,不知跑到哪里的去的猫咪突然窜出来,轻盈地跳到我那被售票员拉扯着的胳膊上,抬头对着售票员,发出了一声小小的咆哮:“咿呀……”   霎时,售票员的身体“哗啦”一声,液体一样跨了下去,落地就变成了一汪清水。差点泼到我身上,吓得我急忙向后一缩。巴士也在这时停下了,车门缓缓打开。猫咪纵身一跃跳下了巴士,我惊慌失措地也跟着跳了下去。   几乎是我的脚刚落地,背后的巴士又重新开了起来。在我惊魂未定的目光中越开越远,最后拐过一个山角不见了。    52、第四章   身上湿哒哒的,冬天的风一吹,浑身那叫一个冰凉刺骨。就像刚运动完就往热腾腾的胃里灌了杯冰激凌,从牙根子上直往外泛凉意。我从惊恐中回过神,急忙打开背包翻外衣。   猫咪蹲在我面前,仰着脖子看着我,丝毫看不出刚才它威风凛凛地救了我。稀里糊涂坐上鬼车,身边竟然带了只能克制鬼的猫,我特么是今年年末最幸运的人。   刚套上一件外衣,一道刺眼的车光从龙岗乡方向射来,会不会是鬼车又回来了?   如同惊弓之鸟,我往路边使劲跑了几步。   开到我面前,车停住了。是一辆乡村巴士,巴士车窗前面的路牌上写着“将军潭旅游专线”。   看到这几个字,我心里凉了半截。   还来?鬼不累我也累啊。   “咯吱”,车门打开。只见一个胖乎乎的司机大姐扯着嗓门对我喊:“小妹,你去哪?”   我摇摇头没回答。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你一个女孩子家,在这黑漆麻古的地方出事了怎么办?大姐我送这车客人去将军潭,一会儿回镇上。上车,大姐我稍你一段。”司机噼里啪啦地说着。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地,天又快黑透了,一个人确实很危险。可将司机的脸一看再看,我就是没勇气跨上车,万一又是一辆奇怪的车该怎么办?   突然,猫咪纵身一跃,跳到了车上,然后回头对着我叫了声:“喵……呜……”   我一愣:“你叫我上车?”   “喵……”它扫了扫尾巴。   经历过刚才一场巴士惊魂,我和这只猫咪有了几分患难与共的情谊。横竖没有其他选择,干脆信它一次,咬咬牙跟了上去。   一上车,暖意就铺面而来。车里的暖气开得很足,车厢后半段几个乘客叽叽喳喳地谈笑风生,一派热闹气象。   属于活人世界的特有气息让我的心安定了许多。   司机大姐边开车边问:“小妹,你半夜三更在荒郊野外,是要去哪里啊?”   我笑了笑:“去将军潭风景区,刚才在汽车站等了一下午,就是没等到车。”   “没等到车也不能自己走啊,大过年的没客人,我和其他师傅轮休。你从乡里一直走到这,幸亏没出啥事。这条路可邪门了,前两年有个女孩徒步去将军潭旅行,半路被人劫杀,之后有可多人在路上看见过她的魂。还有前些年夏天有一辆旅行巴士,不知怎么的司机把整个车都开到河里去了。后来用起重机把车捞起来,你说奇不奇,整车人全都还端端正正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那件事过后,有好几个人在路边的小河沟莫名其妙溺死,有厉害的先生说是那车乘客在找替身呐。我们走这条线的司机都会去庙里求个开光的吉祥物,不然谁也不敢开夜路。”   如她所言,车窗前面果然悬挂着一个大大的辟邪桃木葫芦。   “你别傻站着,快找位置坐。车费五块,给不给都行。”司机大姐招呼道。   “谢谢大姐。”   我十分感激,哪里还能不给车钱。赶紧往售票箱里投了五块钱,就在第二排坐下。   猫咪早就在我脚边等着,见我坐好,他一下子跳上我的膝盖钻进了猫笼子,想必是累坏了。   司机大姐又说道:“你们城里人真闲的慌,好好的年不过跑到将军潭玩。冬天将军潭不好玩,夏天才好玩,还可以参加潜水寻宝的活动呢。都说千年前有个将军战死在那,尸体和财宝一起沉进将军潭,谁都想找到。可这些年这么多人找了不止一两次,有财宝早找到了。”   “嘿嘿……”我跟着她一起笑。   这时后排一个女孩拍拍我的肩:“你好,我叫唐慧。我也是去将军潭的,我们做个伴吧。”   我回过头,见是一个挺清秀漂亮的姑娘,忙打招呼:“你好,我叫白霖。”   唐慧是某大学历史系的学生,今年家里有点事她没回家过年。碰巧像我一样中了辣姑娘泡脚凤爪二等奖,便壮起胆子来旅游了。她第一次单独出门在外,想找个和善的女孩作伴一起玩,也能互相照应。这想法与我不谋而合,我兴奋地同她聊了起来。   刚聊了没几句,后方车厢忽然一阵小小骚动。   “太准了,大师啊!”   “大师大师,帮我算一下今年我会不会发大财。”   “大师,我今年会不会走桃花运?”   “大师大师……”   闹哄哄的,五六个男女围在最后那排位置上,簇拥着一个被称作大师的男人。   一头卷发,一声户外装,眼神犀利。虽然他没带墨镜,但我一眼就看出他是刚才我在汽车站遇到的奇怪男人。   他捧着一个沙盘,右手中指系着一根红绳,红绳下面悬着一枚骨头样的东西。只见他屏息静气,红绳上的那块骨头便像有人牵引着似的,在沙盘上画出了一副图画。然后抬起头,对身旁的人说了句什么。于是周围的人都随着他的话闹了起来,有时是赞叹,有时是惊喜。   “我们也过去看看?”唐慧拉拉我。   身旁一个妖怪一个神棍,我对这种事没兴趣:“你去吧。”   她摇摇头:“我一个人不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我暗暗叹气。这样的女孩很常见,被严厉的家教压狠了,做什么事都畏畏缩缩的。我敢打赌,如果我不是孤身一人,她绝对提起不起勇气跟我搭话。   这时那边的奇怪男人又算完了一次沙卦,他掏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目光在那些兴奋不已的人脸上扫了一圈,突然径自望向我。眼睛一眯,食指上就凭空燃起了一团小小的蓝色火焰,惊得坐在他旁边两个女人一声尖叫。而他慢悠悠地用食指上的火焰凑到嘴边将烟点燃,吐了一口烟圈大声道:“刚刚撞鬼的女的,要不要来算一卦?”   难不成他刚才叫我下车,就是因为知道我要撞鬼?   不过此刻他的口气十分不善,我扭过头只当作没有听见。   然后就听车厢后段那群人朝前面走来。   一双布满泥浆的军靴啪嗒啪嗒走到我对面的座位上坐下,伴着股呛人的烟味。   “命可真大,别告诉我是你带的这只猫救了你。”   突如其来一句话,我听得一愣,其他几个女孩也听见了。   “姐们儿你带了猫咪?给我看看。”说着话,一个女孩就不请自来抢我怀中的猫笼子。   我微微不悦,将猫笼子护到身后,对那个女孩说:“不好意思,我的猫还在吃奶,受不住折腾。”又扭头对着那男人说道,“多谢你刚才提醒。”   “行,能看出我在提醒你就行。”将烟灰弹在旁边的垃圾桶里, “听大哥我一句劝。”   “什么劝?”   又使劲吸了两口,香烟倏地短了一大截:“看你印堂发黑,最近几天会倒霉。一,这猫和你八字相克,把它送给我,。二,赶紧掉头回去,将军潭不好玩。”   目光扫了一下四周,对所有人道:“你们特么都给我回去,这几天最好别去将军潭。”   把猫送给他?我这只无比聪明无比机灵,能克制鬼邪的小猫咪是只宝猫,他竟然要我把猫送给他?   那叫什么……游方道士皆骗人么?   琢磨着,我忍不住嘲讽道:“游方道士。”   他听懂了我的意思,弹了弹烟灰,一双眼睛在烟雾中微微眯着:“我叫游方,但不是道士。妹子,你命定活不过三十载,还是安安稳稳呆在一个地方享受生活的好。”   大过年的谁都不喜欢别人咒自己早死,不过这话我以前就听过。刚出生的时候白家老爷子请个所谓的算卦高手给我算命,那厮说我的命贵不可言,享尽世间荣华。只是有一点,我注定活不过三十岁。白家老爷子是什么人,哪会做亏本的生意?于是叫人将我这个赔钱货伪装成孤儿送到福利院。要不是白知秋随后把我找回来,我现在说不定在美利坚哪个寄养人家啃面包呢。但从此“短命鬼”就成了家里那帮弟弟妹妹私下里谈论我的代号,听得多了也就不以为意了。   点点头:“道士先生高明,以前也有个道士说我活得短。后来我塞给他一千块钱,他就说我能活一百岁。合计在你们道士眼里,一百块钱能买十岁?”   见气氛不对,一个留着冲天短发,耳朵打着耳钉,脖子上挂着串骷髅项链的男人赶紧打圆场道:“大师和你开玩笑的,美女别生气。”他向我伸出手,“你好,我叫刘洋。”   伸手不打笑脸人,同他握了握手:“你好,我是白霖。”   都是过年无处可去的寂寞年轻人,有共同语言,打过招呼后我们很快聊成了一片。刘洋他们几人是灵异户外探险队队员,自称潜行者,经常到有神奇传说的地方探秘。这次他们一行共五人,三男二女,除了刘洋,还有徐建功,李华强,王成颜丽,金雪娇。同我和唐慧一样,也住烟波里山庄。   年轻人就喜欢人多,人一多很快就热闹起来。在刘洋的组织下,我们干脆启开一箱啤酒,玩了几次杀人游戏。连唐慧也被罚喝了点酒,唱了一首歌。   但那个自称游方的男人始终坐在一边,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不参与我们的活动,也没再说什么话。    53、第五章   车开了半个多小时便到将军潭风景区,等我们下了车,司机大姐叮嘱道:“沿着石梯一直往上走就能看到烟波里山庄,可别从山林里钻。”   同司机大姐告辞后,我们一行人就沿着青石铺设的石梯往山上爬。石梯很长,远远地伸到了山里头,像没有尽头似的,看不到终点。刘洋几人很活泼,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也幸亏遇到准备充足的他们,不然我没带手电,根本不敢一个人在夜里爬这座山。游方走在队伍最后面,很少说话,只是一根烟接一根烟地抽。   天一点一点地暗下来,石梯两旁的路灯并没有亮起。反复做着抬脚放脚的东西,走得人两腿发酸,刚才还说个不停的刘洋几人一个个气喘嘘嘘,话说得越来越少。走到夜晚八点,刘洋用强光手电往山上一照,除了一眼望不到头的石梯,以及蔓延在四周一片无穷无尽的黑暗以外,什么也看不见。   徐建功没了耐心,休息时想给烟波里山庄打个电话,问他们还有多远。   掏出手机一看,他骂了句:“靠,说什么准四星山庄,周围连讯号都没有。”   金雪娇牙尖嘴利:“早听我的,带上所有装备来野营多好,非要住酒店。”   “现在怪我有什么用。”   “我累了,都是你害的!”   “你别鬼叫行不行?”   山里本来很安静,他们一吵,几只乌鸦呱呱呱叫着从身旁的悬崖下一冲而起。在我们头顶盘旋一阵,然后大声叫着朝黑暗深处飞了开去。   唐慧吓得一声尖叫,揪住我的胳膊,靠在我身边瑟瑟发抖。   待乌鸦飞远,金雪娇白了唐慧一眼,没好气地说:“你叫什么?几只乌鸦而已,没被乌鸦吓死也被你吓死了。”   “雪娇,自己心情不好不要拿别人撒气。”刘洋喝止道。   “哼,娇小姐……”金雪娇没好气地将头扭了过去。   我安慰唐慧道:“别怕,这么多人呢。”   唐慧自己也觉得不太好意思:“一时惊着了,倒不是很怕。”   刘洋笑道:“唐慧是不是第一次一个人出门?没事的,多玩几次胆子就大了。”   歇了一会儿,我们继续沿着石梯往上爬。走着走着,也不知为什么,天空之前还是一团墨似的黑,手电光线照不到的地方伸手不见五指。这会子模模糊糊的,从天边的云层后透出一些薄光来。其实也不算什么光,可是和黑漆漆的四周对比太强烈了,就变成了光。   走在最前面的刘洋突然停住了脚步,朝光线传来的方向抬了抬下巴:“你们看,将军潭。”   我这才看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离我身侧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出现了一片湖泊。湖水很宽,因为没有光,墨黑墨黑的,与周围的夜色融为了一体,很难分辨出来,也看不清湖面有多宽。   稀奇的是,离湖面几百米远的湖水中间,有一团银色的暗光在跳跃闪烁。因为太远,所以我才把那里当成了天边的云层。   湖里有什么东西吗?将军的宝贝?   这么想的不止我一个人,徐建功一激动,放下手电就脱衣服。   刘洋拉住他:“你干什么?”   “游过去捞宝贝,我能不用工具下潜100米。”   “别激动……”   “能不激动吗?那是将军潭的宝贝。”   “这么黑下水,水里有怪物把你吞了都不知道。”   “冒险也值得。”   正当他们争执之时,唐慧一指不远处:“上面有人。”   众人抬头一看,就看见山顶不远处出现了两点莹黄的灯光,正一晃一晃地朝下边走来。看样子,应该是电筒发出的光芒。   刘洋扯着嗓子喊:“喂,前面是谁啊?”   其中一人听到问话,拿手电朝这边晃了一下,大声问:“是烟波里山庄房间的客人吗?我们是烟波里山庄的工作人员。”   那人的话音才落,就听徐建功大叫一声:“靠,那光呢,怎么没了?”   我回头一看,不远处果然只剩下一片黑黝黝的湖水,那团神秘的银光已没了踪影。   来的人是烟波里山庄的两个女服务员,一个自称青青一个自称雪雪。她们一面带着我们往上走一面聊,听她们说山庄和山道上的电路出了问题。大过年的找不到电工,没办法修好。知道山道黑,所以接到司机大姐打来的电话,她们俩就奉经理的指示拿着手电下来接我们,只是没想到我们已经走这么远了。   金雪娇哼了一声:“什么电路坏了,不就是客人少开灯不划算吗?”   听到这话两人没承认,也没否认。表情平静无波,只是半天没再说话。   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尴尬。   半天,刘洋笑着问:“刚才我们看见将军潭水里有光,你们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青青头也不回地答:“那不是光,是一种名叫骨魅的蝴蝶,夜晚身上能发光。喜欢在水面上聚成一堆,数量多了看起来就很亮。这也是将军潭特有的景色之一,几位客人运气好,一来就看到了。”   又一直往上走了二十多分钟,就听见了发电机工作时嗡嗡的声音。脚下的石梯终于变成了平地,再沿平地上的小道走了一会儿,拐过山角,终于看到了烟波里山庄。   因为烟波里山庄的广告做得很精致,看到实物,说实话有些失望。   几座楼盖得不高,式样也中规中矩,白墙青瓦,式样还算简单干净。但山庄的花园很漂亮,花丛灌木修剪得很整齐,中间铺着条条鹅卵石小道。   走进大堂,一种舒适的感觉扑面而来。大堂装修得很居家,落地玻璃窗,白纱碎花窗帘,光滑锃亮的木质地板。中间摆着一套舒适的淡灰色大沙发,沙发对面放着台大电视。   “广告词上怎么说的,家一样的感觉。”金雪娇笑着,一下子躺在沙发上,“今晚我就在这睡了,谁也别碰我。”   其他几个同伴见状也扑了上去,和她在沙发上嘻嘻哈哈闹成一团。   我,唐慧,刘洋,青青围在茶几旁,办入住手续。   据青青介绍,烟波里的房间和大堂一样都是居家型装修。客房有几种类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或者其他……   唐慧和我订的是山庄一室一厅的房间,但唐慧想和我住在一起,所以青青把我们安排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客房内,一人一间房。刘洋他们要了间最宽的四室一厅。   拿到钥匙,雪雪领我和唐慧去二楼我们的房间。正低着头往上走,楼梯上走下来一道身影。   雪雪同他招呼道:“经理。”   “嗯。”   淡淡的应了一声,卷着阵清爽的香味从我身边无声地走过,叫我被疲倦和饥饿弄的晕晕乎乎的大脑,因着这股水似的沁凉而兀地清醒。   不经意朝他看了一眼,看到了他的侧脸。   鼻梁高耸,睫毛纤细,皮肤细白如瓷,一副清淡精致的容貌,轮廓几近完美到了极致。   姿容既好,神情亦佳……   不知怎的,想起了形容一句形容潘安的话。因着他淡然的眼神,还是因着他周身散发着的水一样的宁静?   那一瞬有种说不出的祥和,一天一夜赶车的疲惫,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惶惶,在看到他容貌的那一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水一样清澈而温暖的感觉。    54、第六章   回过神,那人已经走远了。   看过墨九和易道的容貌,我对美男子还是有一些抵抗力的。但唐慧就不一样了,那美男已经走了大半天,她还表情呆滞望着空荡荡的楼梯口。   “客人。”带路的雪雪轻声喊。   唐慧兀地惊醒,羞涩地朝我笑了笑,眼睛望向雪雪:“请问,刚才走过去的人是谁?”   我有些吃惊,因为唐慧很内向,如果不是很上心,她绝对不会主动开口问这个问题。   雪雪毫无表情。不知道是不是过年还要留在店里加班,心情不太好的原因。从刚刚见她到现在,我就没从她脸上看到过一丝表情,那个名叫青青的服务员也一样。不光她们,就是刚才那个才走下去的经理,他脸上也没有表情。对于酒店服务者来说,这种态度实在太冷淡了些。   “他是我们烟波里山庄经理,名叫古袂,远古的古,联袂的袂。”   “古袂,”唐慧嘴角微微上扬,不知怎的声音听上去有种小小的快乐,“名字真好听。”   暗暗轻笑,这小丫头动心了。也不奇怪,那么帅的男人,我要不是没见过更帅的我也犯迷糊。   忽然,脑袋中灵光一闪,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忙问唐慧:“游方到哪去了?”   最后一次看见他好像是在看到将军潭以前,然后就没什么印象了。   唐慧也得了一惊:“对啊,他没办入住手续,会不会是自己野营去了?”   想了想:“管他的,反正我不喜欢他。”   很快到了房间,房间的布置很普通,家具装修都没什么特别。但墙纸很漂亮,淡蓝色的背景,上面挤满了大大小小的蝴蝶。烟波里山庄的楼梯间,客房走廊墙壁,好像都贴着这种蝴蝶图案。   因为太累,我和唐慧连灯都懒得开,倒在她床上就不想动了,昏昏欲睡。   这样懒懒地躺了许久,就在我似睡非睡之时,客厅里忽然响起了一阵“科科科”的声音,像是谁穿着高跟鞋在地板上走。声音很轻,但在客厅里根本没有另外一人的前提下,突兀得让人不由心脏一跳。   “谁?”坐起身轻轻地问了一声。   没人回答,也没再传来什么可疑的声音。正想倒下再睡,外面又传来几声:“科科……”   会不会是客厅的窗户忘记关,风吹进来了。见唐慧轻轻打着鼾,我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地走了出去。   出门一看,窗户果然没关。   眯着眼睛朝窗户走,脚步忽然一僵。   客厅的角落里站着一个人。面对着墙,微微低着头,双肩高耸,双手握在胸前,身体隐藏在黑暗中间。   看背影和衣着有点眼熟,好像是带我们来房间的雪雪。她一个人站在我们的房间里干什么?一个客房服务怎么能偷偷进客人的房间?   我不悦,问:“雪雪,有事吗?”   她没回答。   犹豫了一下,我朝她走了过去。   快走到她跟前时,身后忽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骤然间把我吓了一跳。急忙伸手开灯,跑过去拉开了门。   门口站着那个叫古袂的山庄经理,茶色的眸子安静而清澈,墨黑的短发清清爽爽,白衬衫上平整到没有一点褶皱。周身的气质就像一汪澄清的湖水,纯净到没有任何杂质,一眼便能看到万年。只是那么安静地站在那里,也能让看到他的人平静下来。   同刚才那个面无表情的他不一样,此刻他的唇边挂着微微的笑。   “我是本店经理古袂,我们给几位客人准备了可口的晚餐,请到餐厅用餐。”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他的人一样,落到耳朵里有一种清冽的水似的感觉。   我笑笑:“谢谢,不过能不能请你手下的工作人员雪雪,进客人房门之前先敲敲门?”   鬼鬼祟祟出现在客人的房间里,存心要吓人吗?。   “雪雪?她打扰你们了吗?”他目光微闪,像是某种质疑。   我想叫雪雪过来,一回头,发现客厅对面的墙角空荡荡的,刚才就站在那里的雪雪,人不见了。   “人呢?”   我回到屋内打开另一间卧室和洗漱间的门看了一下,都没发现雪雪的影子。想必她趁我和古袂说话的功夫,跳窗跑了。所谓捉贼拿赃,她一跑我对她的指控就成了空谈。   古袂站在门口,安静地笑着:“客人一定是误会了,我刚才还看到雪雪在厨房帮忙。”   “或许吧。”我模糊地答。   这时唐慧从屋里走了出来,冲古袂腼腆地一笑:“古经理。”   见到她头发整齐,衣着得体的样子,我挠了挠凌乱的短发,对她眨了眨眼。是谁刚才睡得像小猪一样熟?是谁刚才头发散乱?感情我和古袂说话的当头,她在屋里梳头来着。不过遇到喜欢的男子就主动出击,我对她这点倒是挺欣赏的。   古袂盯着唐慧看了片刻,问:“请问小姐芳名?”   唐慧抿抿嘴:“唐慧。”   “唐慧,”嘴角扬得更高,“真是个好名字。”   有戏,我心理暗道。说起好色,女人和男人是一样的。既然唐慧这么喜欢古袂这枚美男,我这个做朋友的理当义无返顾帮她撮合。为了不耽误朋友的美男大计,就当雪雪的事是我看花了眼吧。   餐厅在另外一幢楼里,古袂在前面带路。除了笑得不殷勤这个缺点,古袂是个很懂礼貌很有分寸的酒店经理。他认真地回答着我关于将军潭风景区的问题,遇到黑暗的地方还会回过身扶我们一把。   “将军潭里面真的有将军的遗骨吗?真的有将军的宝贝吗?”我问。   “是有一位将军在这里水葬。”古袂笑着看了看唐慧,“但所谓的宝贝,不过是将军夫人的头发。传说这位后周将军娶了叛贼赵匡胤的妹妹,后来赵匡胤黄袍加身,骑虎难下,篡夺大周皇位。将军大怒,愤而休妻,率领部下与赵匡胤在此地大战。其妻被休后愤怒绝望,自焚身死。将军也战败身死,被部下水葬在将军潭。”   不知是不是因为古袂看得太专注,让唐慧有些紧张,她又不由自主地揪住了我的胳膊。   古袂将目光移开,微微敛眸,长长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轻颤抖着:“他很蠢是不是?是非成败转头空,他的休妻殉主之举,不过给今天的人添一个将军潭风景区。”   我压根对历史的东西没兴趣,只得点头附和:“是啊是啊,那样的话,将军潭里的鱼我是不敢吃了。”   古袂一阵沉默。   唐慧也一阵沉默。   曾经有人说过,我是个冷场之王,今日一试果然如此。   片刻,唐慧打破了沉寂,问:“古袂,你过年不回家吗?”   古袂微微笑了笑:“我若回家,来烟波里这些无家可归的人,谁来接待?”   无家可归……   说得真贴切,就是把我们形容得太惨了点。我倒不觉得什么,可唐慧再次默不作声,连脸色都变僵了。   赶紧安慰她:“有我陪你呢,没什么。”   她勉强对我扯了扯嘴角:“谢谢白霖姐。”   古袂也微笑着看着她,眼神忽闪忽闪。   到了餐厅门口,古袂说他要去安排明天的工作,告辞离开。   看着他高挑的背影,我用手肘顶顶唐慧,低声道:“我身边有三个顶顶帅的男人,不缺眼福,对古袂没兴趣,不和你抢。不过你得自己加油,别忘了问他要电话号码哦。”   “哦。”虽然看不清,但我觉着唐慧脸都红透了。   一进餐厅,就见刘洋他们几个嘻嘻哈哈地闹着,拿着水果扔来扔去。没有对比不觉得他们有什么不好,现在有了古袂做对比,只觉得他们毛毛躁躁。也就没了聊天的兴趣,同他们打了个招呼,我和唐慧找了另一张桌子坐下。   一个男服务员面无表情地给我们端上了晚餐,三菜一汤,一盘红烧肉,一盘鱼香肉丝,一盘炒青菜,一碗紫菜蛋花汤。菜的气味喷香四溢,馋得饥肠辘辘的我们咽了咽口水,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开饭。   一筷子下去,我夹了块红烧肉,迅速放进嘴里咀嚼。但随后一惊,赶紧将肉吐了出来。看上去热气腾腾,肉质细嫩的红烧肉竟然是凉的,粉状的。而且咬上去味同嚼蜡,跟什么佐料都没放似的。   “吃到沙子了?”唐慧大口大口嚼着饭,嘴巴有节奏地蠕动着,诱得我不由自主咽了口口水。   面前饭菜的香味实在太诱人了,唐慧和其他几个人又吃得那么香。会不会是因为我爬山着凉,味觉出了毛病?犹豫着夹起一筷鱼香肉丝,和着饭一起扒进嘴里。还是凉,一点盐味都没有。不过实在太饿了,没味道就没味道吧。嚼了嚼,我将嘴里的东西用力咽了下去。   刚咽完,觉得有些不对劲。食物中的凉意竟然随着我的吞咽窜到了我的喉咙里,然后在喉咙中央刀绞似的流窜起来,仿佛想破开我的喉咙喷涌而出。我被这感觉吓坏了。抬起头想跟唐慧求助,嘴刚张开,喉咙里的东西迫不及待从我嘴里窜了出来,脱口喷出,红红黄黄的饭粒全溅到了地板上。   饭厅中立刻弥漫开了酸臭的气味。    55、第七章   一头钻进卫生间,打开了花洒站在淋浴间里面。心情非常沮丧,因为自己在食堂里的呕吐行为。   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当时刘洋他们几个都在旁边看着,记得金雪娇还捂着鼻子往后跳了几步。哪个女人没有自尊心,即使是在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自尊心也比身体的不适更重要。人的劣根性……   这时,卫生间的门猛地拉开,唐慧一面说着抱歉的话一面往坐便器冲:“sorry,肚子疼,我受不了了。”   酒店的卫生间,浴室和厕所是一体的。听见玻璃外稀里哗啦的声响,我些微有点幸灾乐祸,看样子身体不适的不是我一个人,不过是发作时间早晚的问题。   “没事吧?”我问。   唐慧隐忍着答:“没事,拉肚子而已。”   为了不让唐慧尴尬,我草草擦擦身体出了浴室,裹着浴巾回到自己的房间。   床上,猫咪伸展着四肢,像一条香肠似的惬意地在被子上滚来滚去。小家伙真逍遥自在啊,还知道自己爬出笼子做运动。   我从旅行包里翻出几根火腿肠,几块泡芙蛋糕。然后坐到床边,撕开一跟火腿肠,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本来已做好了再次吐的准备,但是没料到火腿肠很正常,还挺香的。什么叫丫鬟命?香喷喷的饭菜吃不下,方便食品倒吃得挺开心就是丫鬟命。   猫咪看了看我,忽然跳到我身上。后腿踩着我的大腿,前爪扒着我的胸口,用天使般纯洁的目光直直地盯着我的脸。   “吃吧。”掰下一段火腿肠喂给它。主人穷猫咪也穷,以前我不知道,反正自从这只猫咪跟了我,它就没见过猫粮长什么样。   它伸出猩红的小舌头,没有咬火腿肠,反而舔着我的手心,然后顺着手臂,一直舔到我胸前,再舔到我的脸。痒得我哈哈大笑:“小色喵,我刚洗过澡,别乱动。”   这时,唐慧突然推开我的房门,一脸愁容地看着我:“白霖姐,有没有卫生纸?”   “有。”翻出纸递给她,“没问题吧?”   “一点不难受,就当排毒了。”她关上了房门。   第二天一早起来,猫咪还趴在枕头上睡觉。小家伙的困劲儿太大了,剥开一根火腿肠给它放在床头柜上,穿上衣服去找唐慧。   根据旅行日程,今天的旅游安排是游览将军潭,赏雪景;雪中垂钓,感受独钓寒江雪的意境;看将军潭风情表演。   和唐慧一起到了大厅,一进去就看见刘洋他们几个人正围着青青,怒气冲冲地说着什么。   看到我们,刘洋打了声招呼:“早啊,白霖。”   “早,怎么了?”   金雪娇一将我拉了过去,话语像连珠炮一样蹦出来:“你们昨晚没拉肚子?我们几个人全拉肚子了。怪不得你昨天吃吐了,一定是他们的食物不干净。我们是来旅游的不是来拉肚子的,给我们吃黑心食物,敢情这里是黑店想谋财害命。今天他们不给我们个说法,我们绝不善罢甘休……”   ……   真幸运,幸亏我昨天吐了,难不成我的身体有自我保护的天赋?我暗暗庆幸。   经过一番商榷,烟波里山庄免了刘洋几人接下来三天的住宿费,餐饮费,另外赔偿1500元。返给唐慧现金2500元。我没拉肚子,只得了100元补偿。而且青青当场叫出财务,将钱赔给了我们。   见对方痛快地给了赔偿,众人也就不再吵了,一起邀着去餐厅吃早餐。   早餐只有普通的白粥和咸菜。青青介绍道:“请各位放心,出了昨天的事,早餐是我们经理亲自监督做的,绝对安全。”   有了昨天的教训,大家对我身体的警觉度有了一种盲目的信任。或许是害怕,他们一致要求我先尝一口白粥,如果我不吐他们才敢喝。   一群没良心的,不过倒是群敢于维护自身权利的好青年。因为他们一闹,我和唐慧才拿到了赔偿。为了报答100元大恩,我舀了碗白粥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没觉出异常,对他们比了个ok手势:“clear!”   众人这才放下心,纷纷上前盛粥喝。   才喝了一口,金雪娇就大叫起来:“哇,这粥太喝了。”   有吗?我狐疑地闻闻粥,不过是普通的白粥而已。   “真好喝……”连唐慧也这么说。   其他几人也连连赞好喝,在我的注视下,他们几人就像好多天没吃饭似的,居然在十分钟之内就将一大锅白粥全部喝完了。几个男生连勺子和碗都添得干干净净,幸好青青站在一旁,什么也没说。   我的味觉真的没问题么?这真的只是平常的粥啊。   吃过早餐,青青带刘洋他们去登山。雪雪扛着两根鱼竿领我们去游览将军潭,领略雪中垂钓的魅力。   山庄离将军潭不远,路上的风景很美。从山道上往下看,峰峦连绵起伏,一直延伸到天际最深处,与天边的浮云连在了一起。点点雪色点缀其间,恍若云端的仙境,令人神往。天地之间万籁俱静,没有一丝杂声。   “仙境也不过如此……”走着走着,唐慧忽然感叹道。   我笑了笑:“是啊,真美。”   走在前面的雪雪回头插嘴道:“这里就是仙境,少有人类打扰,很自在。”可能是觉得自己的言语有些不妥当,她马上又补了句,“我开玩笑的。”   开玩笑还这么严肃,见她依旧面无表情,我也开了个玩笑:“雪雪,你们山庄是不是没有年终奖?”   “年终奖,什么年终奖?”她有些迷糊。   “那过年上班给不给加班费呢?”   “什么是加班费?”   我顿时明白了,怪不得她们一直冷面迎人,原来是因为待遇太差。   不一会儿,将军潭终于出现我们面前。   山峦环抱之间,碧绿的潭水清透如上等翡翠,水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冰。岸上长满了丛丛灌木,灌木枝桠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挂。灌木丛中间开凿了一条砖砌的环潭小道,路径曲折,有时贴着湖边,有时折进山坞。很静谧的冬景,同夏天的热闹相比,别有一番味道。   这时雪雪冷冷地做起了介绍:“客人,这就是着名的将军潭了。往我的左手边看,那块石头,像不像一匹马?传说那是将军战马所化。战马后面是上马石,活灵活现吧。上马石有登高成功的意思,两位客人可以朝那块石头拜拜……”   二流景区,三流饮食,不入流的景区介绍,国内的景区大抵如此。眼看再让她说下去,刚才对将军潭景区生出的那么一点好感就将消失殆尽。我赶紧阻止道:“雪雪,人也不多,我们自己看吧,不用你介绍了。”   平静无波的眸子里闪着某种叫固执的东西:“不行,客人付了钱我们就得提供服务。就算客人不听我也会在旁边说,绝不能让客人受损失。”   “真不用你解说,我们自己看就行。”   “我一定要给客人服务。上马石后面,是剑石……”不顾我的劝说,她居然自顾自讲了起来。还跟随着我的步子,紧紧贴在我身边。   双手发痒,有一种想揍人的冲动。旅游是为了放松心情,不生气不生气,我努力压制着怒火。   不到二十分钟,所谓将军潭“十大美景”就被雪雪介绍完了。   “客人,我们开始垂钓吧。垂钓时间两小时。垂钓完毕回山庄用餐,用餐过后我们烟波里山庄全体员工将给你们献上精彩的将军潭风情秀。看完表演再带你们去泡温泉。”   怎么只在湖边转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开始钓鱼?抽奖抽到的旅行套餐果然坑人:“我们还是往将军潭里面走走吧,我觉得对面挺漂亮的。”   没等雪雪说什么,唐慧拉拉我的袖子,软软地央求:“白霖姐,湖边没什么好看的,我们钓鱼吧。”   心里兀地腾起一股烦躁的感觉,最怕这种拖后腿的同伴。逛街还没走几步,她会说:“好累啊,打车吧。”。上哪玩还没走多远,她会说:“脚好酸,回去吧。”。怪不得有人说携志同道合者同游,是人生一大乐事。与道不同者同游,是人生一大折磨。   看出我的不满,唐慧怯生生地解释道:“我昨晚刚拉过肚子,没力气,脚好酸呢。”   横竖游玩的兴致都被她俩弄没了,我愤然道:“钓鱼钓鱼。”   闻言,雪雪替我们展开两个小马扎,又掏出一个小锤子砸开一片湖面上的冰,让我们把鱼钩从冰窟窿里放下去,然后就站在一旁看着我们。   把我们当傻子耍吗?当我没钓过鱼是怎么的,湖边的水这么浅这么清,又没放鱼食引诱它们,有鱼来才怪。再加上旁边杵着一个专心盯着自己看服务员,哪里有独钓寒江雪的意境?奶奶个锤的,我刚才就应该谎称自己也拉肚子,敲他们一笔。   气哼哼地坐了一会儿,见唐慧冻得嘴唇青紫,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又不敢说什么。干脆站起身:“钓不着,回去吧。”    56、第八章   兴趣索然回到山庄,还没进山庄大门,唐慧说要去看看今天中午吃什么,一个人就登登地跑餐厅楼去了,留下我一人对着面无表情的雪雪。   和雪雪在一起,还不如一个人呢。   垂头丧气继续往前走,突然,耳边骤然响起一道“啾”的声音,一样莫名的东西剑似的从我脖子边掠过。眨眼就裹挟着声音一起飞到了远方。不像是人发出的声音,却能听出其中凄厉惊惶的味道,像是什么东西在仓皇逃离的感觉。   摸着依然残留着的冷冰冰感觉的脖子,后背渗出了丝丝冷汗。脑海中竟闪过一丝错觉,觉得如果那东西不是偏离了一寸,我必定血溅当场。   心惊胆颤地问:“雪雪,听到没?”   半天没见她回答,转身一看,身后空空如也,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不见了。   同伴跑了,导游也跑了,好好的个早上白白浪费掉。我沮丧地回到大厅,坐在沙发上等开饭。坐了没一会儿,不知怎的皮肤起了一层寒粒。   我扭头看了一眼空调。空调仍嗡嗡作响地在工作,上面显示着此刻8度。奇怪,明明是开的是暖风,怎么吹出来的反而是一股冷飕飕的凉风。难不成因为用发电机发电,电压不够?呆坐着太冷,我便打算回房间,刚站起身,看见刘洋几人也骂骂咧咧地从外面走了进来。   我问刘洋:“你们怎么也回来得这么早?”   刘洋倒在沙发上:“别提了,走到半路,王成颜丽和李华强偷偷开溜。不到10点导游青青就撮弄我们回来,那态度贼差,什么玩的兴致都没了。”   金雪娇愤愤地插嘴道:“颜丽和李华强肯定在哪扯蛋呢,贱人,和我抢,李华强明明是我先看上的。”   刘洋冷笑:“真自恋,以为所有男的都喜欢你?”   ……   剑拔弩张,他们在吵架?见势头不对,我赶紧离开了那片是非之地。   才走到客房走廊,就看见雪雪和青青呆呆地站在我房间门口,面对房门一语不发。脸色看上去不太好,有点发灰。   这两个翘班导游站在这干什么?我奇怪地问:“你们在这干什么?”   话音刚落,她俩浑身一哆嗦,同时往前迈了一步,胸膛激烈地起伏着。像极了被什么东西牢牢困在原地,忽然获得自由的感觉。然后她们朝我看了一眼,一前一后匆匆离开,连招呼都没打一声。   真奇怪,这两人脑子有毛病?   狐疑着推开门,又是一愣,原本干干净净的客厅地板上洒满了黄色的粉末,还散落着几张撕碎的符。这两样东西我见到过,在易道堂都有卖。黄色粉末是驱邪用的,符也是驱邪用的。难道是我不小心把它们带出来,又被某个小家伙弄坏了?   疑惑中,忽然见洗漱间的门大大地开着。疑似嫌疑犯猫咪软软地趴在洗簌台上,闭着眼睛,四肢破布一样软绵绵地耸拉着。跑过去一看,它一切如常。只是后背上有一块核桃大的地方,毛莫名其貌全掉光了,露出了光秃秃的肉,顿时心疼不已。   伸手想想抱它看看有没有受伤,它忽然睁开眼睛扫了我一眼。尾巴一扬挡住掉毛的地方,避开我的手纵身跃下洗溯台,飞快地窜进了卧室。   我赶紧追进去,发现它躲在床底下。急忙蹲□,嘴里喊着:“咪咪出来,让我看看你受没受伤?”   脸还没贴到地面,它已爬了出来,身上沾满了黄色的灰。我以为那片秃掉的地方也是一片灰,原来是我看花了眼。   无奈地将它抱到洗簌间,替它洗了个热水澡。洗完用毛巾擦干,又把它抱到客厅的暖气旁烘干。   这时,唐慧推开门喊:“白霖姐,吃饭了。”   “就来。”   正要起身离开,猫咪忽然跳到我肩膀上,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脸。   “你也要去?”我问它。   闻言,它轻盈地从我肩膀上跳了下去,甩着又光滑亮的尾巴回了卧室。懒猫,肯定又想睡觉了。   同唐慧一起往餐厅走,她说道:“白霖姐,今天我们吃将军潭特产。”   我一听打趣道:“哟,你怎么知道今天吃特产?哦,我忘了,你刚才去厨房了,厨房里有谁来着?”   她只是笑。   到了餐厅,推开门滚滚水雾扑面而来。因为餐厅中间放着一大铁皮桶热气腾腾的汤,汤是黑色的,里面飘着紫菜一样黑呼呼的东西。   刘洋他们几人已经先我们一步到了餐厅,王成颜丽和李华强还没回来。金雪娇和徐建功端着汤碗喝得很急,他们边用勺子扒拉边往嘴里倒,好像手里的勺子根本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嘴里不停地嚷着“好喝”“真好喝”之类的话。嘴唇被汤烫得通红,沾了血似的。嘴角两边还不断地往下漏着清汤,看上去几乎有些疯狂。   刘洋拿着汤勺,目瞪口呆地望着对面的两人……   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才能让人着迷到这种地步?   一时间,我同刘洋一样,也呆住了。   发现我在看他们,刘洋突然回过神,对两人喊道:“你们两个慢点喝,没人和你们抢!”   闻言两人微微顿了一下,用迷离的眼神看了刘洋一眼,随后手上的动作又快了起来。   “喝喝喝,你们尽管喝!”   刘洋扔掉汤勺,愤愤然离开了餐厅。而另外两人依然用骇人的速度喝着汤,喝完一碗又抢着盛第二碗。   我不知道他们几人是因为吵架才拼命喝汤,还是因为这汤真的好喝到了极致。半是好奇半是期待,我拿碗盛了碗汤,同唐慧一起坐下。还没坐稳,唐慧急急忙忙拿起勺子喝了起来,一边喝还一边招呼:“好喝,真好喝,白霖姐你尝尝。”   见她大口大口地吞咽着,我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差点没失控吐出来。这哪叫汤,分明就是一碗清澈的糖浆好吧?甜得我所有味蕾在一瞬间发麻木变苦,原本健健康康的牙根阵阵发酸。一口汤包在嘴巴里,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好喝吧?”唐慧舀起一勺汤送进自己嘴巴里,眼也不眨地吞了下去。   我摇摇头,拿起一个纸杯将汤吐到里面,总算缓过气:“太甜了。”   唐慧一愣:“多好喝呀,你仔细品品。”说着话,手仍不住地舀汤喝。   她和旁边两人喝得热火朝天的模样装是装不出来的,看来我同他们真的欣赏不到一块去。餐厅里只摆着这一桶汤,没办法我只好到餐厅隔壁的厨房找工作人员,想问问还有没有别的吃的。   推开厨房的门就见青青低着头往紧急通道走,我敢说她绝对是假装没看见我,因为她虽然在往旁边走,一双眼却斜斜瞥着我。   “青青,有其他饭菜吗?”我问。   她没有回答,拉开通道门出去了。   一头雾水,难不成她拒绝给我服务?!我的倔脾气也上来了,几步追上去大喊:“午餐就是一锅汤?不会吧,我强烈要求吃饭!吃饭!”   脚下的速度更快,拉开紧急通道门迅速闪了出去。   半晌不知道自己到底说错了什么,稀里糊涂地站在厨房中间。   就在这时,背后传来雪雪的声音:“你的饭。”   回头一看,雪雪手里端着个瓷盘,瓷盘上放着三个大馒头。   给我的?狐疑着接过馒头。几乎是前后脚,雪雪转身就冲出了厨房。如果我没看错,她的闪烁的眼神似乎是在……   害怕?!   我脾气这么好,她们要怕也应该怕金雪娇那种客人吧?!   感觉山庄有些怪怪的,虽然我并没有受伤,也没有受到很大的惊吓。可是从进山庄到现在,这种怪怪的感觉越来越浓,说不清是因为什么。   拿着馒头,小心翼翼地塞进嘴巴。软软的,凉凉的,没什么特别味道,但是确实是普通馒头没错。两天没好好吃一餐饭的我立刻狼吞虎咽。   吃完馒头,回到餐厅叫唐慧。进门一看,惊讶地发现才短短十几分钟,那桶汤已全部被三人喝光。金雪娇和徐建功瘫坐在板凳上,一脸满足,肚子明显被撑得圆滚滚的。唐慧拿着勺子,依依不舍地抿着最后一点汤沫子。眼睛微眯,仿佛已经陶醉到了极点,飘飘欲仙。   即使是神仙汤,也不应该好喝成这样。心中疑窦顿生,抽出唐慧手中的勺子:“别喝了。”   她如梦初醒般愣了愣,抬头看着我:“白霖姐,好喝吧?”   未等我回答,雪雪从餐厅外走进来,目光在我脸上惶惶地一闪便移向坐着的几个人:“大家都用过午餐了,接下来请移步表演厅,欣赏将军潭风情秀。”   听到这话,原本被汤撑得几乎不能动弹的金雪娇和徐建功从板凳上一跃而起,朝门口走去。唐慧也站起身,拉着我往外走。   汤里到底放了什么?   致幻剂?迷药?   雪雪的眼神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不通,像我这样的人,怎么也不可能给他人造成威胁啊,她们为什么会怕我?   ……   胡乱猜想着,没多久到了剧场。进门时得了一惊,因着这个剧场顶级的舞美。   剧场很小,很暗。墙壁周围挂满了白色轻纱,波浪似的摇曳。天花板上点缀着许多点豆大的灯光,状如繁星。光只能勉强分清哪是舞台,哪是观众席。舞台极致精美,后面的墙上画着巧夺天空的将军潭立体风景图。地面铺着和湖水一样碧绿的地板,地板平滑如镜,反射着淡蓝色的舞台上空。观众席在舞台斜下方,比舞台稍矮,只摆了不到十张椅子。   悠扬的古琴声正从四周环绕的立体音响中缓缓飘出。   玩过音响的人都知道,越是趋近于原声的音响越是昂贵。但就算是白知秋那套花了上千万攅出来的超级音响,也没法与这个山庄的音响相媲美。这种圆润的琴声,这种无损的音质,如果不是看不到演奏者,我一定会认为这是在现场演奏。    57、第九章   在看台上坐好。我和唐慧坐第一排,金雪娇和李建功坐第二排。刘洋过了好一会儿才匆匆赶到,坐在我旁边。看样子表演者们根本没打算等另外两人,刘洋一到,灯光渐渐暗了下来。   “铛……”一道清脆的编钟响起,舞台正中央出现了一轮硕大的圆月。银色的月光散满整个舞台,倒映在光滑的碧绿色地面上,波光淋漓,竟同真正的月下将军潭别无二致。   水光之上,静静的立着几个姿态婀娜,身穿雪白古装长袖舞女。青青和雪雪竟然也在其中,脸上描着精致的妆容。她们或立或蹲,身上的曲线玲珑起伏,说不尽的妖娆,看不穿的清纯。   随即急促的鼓点响起,舞者们同时起舞。裙似飞鸾,袖如回雪,身段流畅如行云流水。一颦一笑,从魅惑精致的眼妆上流出,尽态极妍。如同一群优雅的蝴蝶,在月光下,在清澈的水面上,时聚时散。又像朵朵繁花,轻盈地从月下飘过。   一场无与伦比的汉舞表演,一群技艺超群的绝世舞者。见此倾城一舞,这次旅游绝对没有白来。   我眼睛发酸,一小节舞过,拼命地为她们鼓掌。   音乐稍稍停了一下,原本魅惑无双的音乐声中突然加入了一种更加妖媚的琴声。谪仙般的古袂从天轻盈飘落。一袭宽大的白色广袖华服,衣袖和衣摆流水似的在地上堆了一堆。头戴一顶白纱小帽,眉心一点朱砂痣。手持一把紫色折扇。   男人的舞姿比女人的要稳重,却别有一番韵味。手臂每一次抬起都那么优雅,每一步都美得像走在花丛中的孔雀,每一个翘起的指尖都诉说着无尽的故事。我实在找不出能形容这种舞姿的言语,因为实在是太美了。   大概是已被美丽完全陶醉,我竟然看到一些丝丝缕缕的雾,慢慢从舞者身上腾起。淡淡的,轻轻的,在空中飘来荡去,盘旋流转,将整个舞台渲染得恍若仙境。   这套舞蹈,人间能得几回见?   ……   突然,旁边的刘洋碰了碰我,将一个纸条塞到我手心里,然后弯着腰跑了出去。剧场里太黑,我根本看不清纸条上写的是什么。想要出门看,又舍不得漏掉台上舞者的任何一个动作。   表演结束后,舞台一黑,省掉了演员们谢幕的环节。后排的金雪娇和徐建功竟然毫无表示,退场走了。唐慧直奔后台,准是找古袂去了。我地鼓了鼓掌,意犹未尽地走出了剧场。   出门一看,天已变得灰蒙蒙的一片。欣赏那么精彩的表演,简直让我忘却了时间。凑到一盏路灯下,打开刘洋递给我的纸条。上面写着:18:00,我在食堂一楼拐角等你,有重要事情跟你说。   我们虽然能聊上几句话,但平时并不熟悉。他约我做什么?   掏出手机看了一下,现在才16:00。出门放眼一片灰蒙蒙的光,远山近岭都模糊不清。这种能见度别说是在深山,就是在城市的小巷里,也让人举步为艰。自己出门溜达溜达的是不可能了,我只好回了自己房间。   猫咪果然团在床上睡觉,听见我进门,它抬起眼皮看了看我。像一黑球似的往旁边一滚,让出了地方。   我坐到它边上,摸着它的头:“我刚才看了一场精彩的舞蹈,美爆了。”   它当然不能回答我,只是晃了晃尾巴。满满的兴奋不能对着人诉说,心里有点不满足。   一个人静坐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窗外几挂缠在纤弱枝桠上冰凌,随着风微微摆动,荡漾出一些细碎的、风铃一样清脆悦耳的声音。在这种声音的催眠下,很容易就陷入了沉思的状态。很多人喜欢旅行,其实是喜欢旅行后回到家放松的一瞬间。但像我这种没有家的人,旅行又是为什么呢?只是为了打发掉孤独的时光?   少时全家人众星捧月,朋友成群,party开到想吐。还有个白知秋天天跟着我身后闹闹叨叨:“霖霖啊,多穿些衣服。放心,我白知秋的妹妹穿羽绒服参加宴会也照样是公主。要风度不要温度,感冒了怎么办……”   而那个时候的我总认为,他的唠唠叨叨全是废话,甚至有些讨厌。根本想不到几年后自己扔开白知秋妹妹的光环后,沦落到无家可归,身无三两银……   出来旅游,也许是因为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呆着,假装自己没发现自己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呆呆地坐了半晌,一看表已经到了17:50,竟然没有人来通知我吃晚饭。给猫咪撕了根火腿肠,我拿出十二分底气去找服务员。方怡说过,国内的旅行机构就是贱,如果游客自己不保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就会把游客连皮带肉统统榨干。   从大厅一直走到餐厅,路上没碰到半个服务员。推开餐厅门一看,里面只有几套冷冰冰的桌椅板凳,没半点人气儿。   人呢?   都到哪去了?   看看手表,发现已经18:00,赶紧跑到楼梯拐角处等刘洋。想问问他找我做什么,也想问他人都到哪去了。   才站了片刻,隐隐约约听见过道中回荡着一些暧昧急促的呼吸声,有男人的有女人的。听得人血液沸腾,身体发麻。   好奇地顺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走开去,推开一道微微掩着的门。   里面的情形让我的脸腾地一红。   屋里只亮一盏昏暗的白炽灯。不宽的桌子上,金雪娇仰面躺着,头倒悬在桌子外边,随着桌边男人的运动微微晃动。两颊绯红,眼中星光闪烁,仿佛……极点。那个正……人很眼熟,是烟波里山庄的服务员。而徐建功站在一侧……点。(本段微删)   三人行……   太劲爆了!   轻轻关上门,捂住砰砰乱跳的心脏,呼了一口气,快步离开了这片口口荡漾的地方。   刘洋没来,唐慧也没来。寻思着他们是不是已经先我一步去泡温泉,于是朝汤池的方向走去。汤池在山庄最里侧,门外连一台发电机都没有。推开门走进去,里面黑灯瞎火的,只能隐约看见墙上挂着的一副水墨山水画。   没灯没声音,这里肯定没有人。   琢磨着当下转身想离开,忽然听见隐隐一点声音从走廊里传了出来。   似哭非哭,轻得像小猫叫一样的声音。   唐慧的声音。   赶紧回过身朝门廊里轻轻走了过去,头从拐角处微微朝里一探,借着模模糊糊的天光看清那边的场景,差点没咬着自己的舌头。   黑暗中两具口口的身体紧紧地连在一起,就在短短的走廊上。   两抹淡淡的影子,在这安静模糊的地方,随着他们的动作一起,不断地扭曲,晃动……   不断有一些轻轻的口口从唐慧嘴里溢出。她弯着腰,双手抵着墙。古袂双手掐着她腰……肩膀和后背。(本段微删)   往日的内向,往日的温润,此刻全然不见。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这会子不过是两只饥渴的野兽。   直到古袂将唐慧的身体翻过来,抬起……墙上。(本段微删)   我才悄悄退开,生怕自己的脚步打扰到他们。后来怎么回的房间,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因为眼前满是古袂摇摆腰肢,一次又一次用力进入唐慧身体的样子。比之前看到的三人行更清晰,更妖娆。   一路上除了震惊,并不觉得恶心,只是沮丧。   这种事情很奇怪,明明是经常会发生的事,却被许多传统的人视为污秽至极的事。但没有这所谓“污秽”的事,人类怎么繁衍呢?所以谁说这事污秽,大抵是因为那人自己的脑子是污秽的。   我并不传统,不是卫道士,也经常对着言情小说里的男主想入非非。   只是到山庄才短短一天,自己那个同样寂寞的女伴就有了一副温暖的胸膛依靠。而我依然是茕然一身,大龄适嫁单身女一枚,这真真是一件让人沮丧的事,不是么?   推开门,顿时怔了一下。屋里没有开灯,床上坐着一个男人,正低垂着头看着手里的什么。   我下意识地赶紧摸到电灯开关,按了两下。   只有昏暗的壁灯亮了起来。   然后那人说话了:“小平凡,过来……”   “墨九?”我奇怪地走过去,爬上床爬到他身边,抬起他的下巴左右看了看。   确实是他那张漂亮到毫无瑕疵的脸,从额头到眼眉,再到鼻子嘴巴,完美得像一尊雕像。一双眼睛在灯光中闪烁着湛蓝的,清透的光。   “你来干什么?”我问。   他笑盈盈的,感觉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和你一样,旅游。蹭个床呗,给你床费。”说着,将一块清甜的糯米糕塞到我嘴里。   我突然觉得很烦躁,因为他脸上不以为意的笑,还有那不正经的口气。   放开他的下巴,嚼了嚼嘴里的糯米糕咽下,我冷冷说道:“出去。”   他的嘴角扯出一道生动俏然的弧度:“大过年的,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不觉得闷?当然,不闷也不会来这座小山头旅游。”   “关你什么事,老妖精。”恨恨地钻到床里背对着他。   妖精总是最懂人心的,我有时候装得连自己都蒙过去了,他却是第一个戳破我假面具的人。真让我极端……   生气……   忽然他把外套一脱,揭开被子钻了进来。   我急忙翻身,用手抵挡着他的进入,也抵挡着被他带进来的凉意。但透过薄薄的体恤衫,他结实的胸膛像火一样,温暖的坚硬线条上下起伏,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我不是个禁欲的修女,于是在短暂的犹豫后我钻进了他的怀抱,揽住了他的腰。将自己的侧脸和整个上身都紧紧地贴在他身上。直到孤独和寂寞都在他的温度下被完全掩盖。   然后他探出手关了灯,周围暗了下来。   “墨九,你能呆到明天早上……”我听见自己这么邀请他。    58、第十章   这是我头一次对男人这么说,而在平时,以我的自尊心是绝对不允许我说出口的。   他躺在我身边:“只是呆着?”   黑暗里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能听出他口气中隐隐的笑意。   “除了呆着,还能怎么样?”我迷迷糊糊地问。   然后他就突兀地吻住了我的嘴。   我的心脏猛地一颤,激烈地跳动着,几乎要蹦出胸口。   “墨九?”慌乱中将头偏开我惊叫了一声,可他不依不饶,追逐着把我的嘴唇贴得更紧。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他的嘴唇,却觉得他美丽的唇线是那么诱人,他的唇瓣是那么柔软。心底有重重莫名的愉悦,一波一波泛了上来。虽然还是很害怕,但我是那么喜欢这种感觉,实在喜欢……   “墨九……”忍不住轻轻喊了一声,身体已不知不觉停止了抵抗。双手攀着他的脖子,任由他的嘴唇从我的脸上缓缓往下移,火热得快要把整个身体融化。灵巧的指尖在我的身上轻轻弹动,点起一圈圈的酥|麻。层层叠叠地荡漾着涌遍我全身,几乎堵住了我的呼吸。害怕自己会溺死在这种快乐中,我大口大口地吸着气……   黑暗中,双手顺着他起伏的线条往下,慢慢褪掉他的衣物……   突然,窗户上的玻璃哗啦一声碎了,玻璃渣子纷纷往下掉。一阵冷风猛地灌进了屋子,吹散了满屋的旖旎,直直地扑到我脸上。不由得呆了呆,而就是这短短一瞬的时间,我才发觉身上很轻。根本没有什么墨九,只有一床被子。   两道黑影,正一前一后越过窗户往我房间里翻。   又迷糊又惶恐,我迅速从床上爬起来,摸到墙上的灯打开。行动之间头一阵眩晕,身体也软得发颤。一边拉起身上凌乱的衣衫,一边飞快朝来人扫了一眼。   只有昏黄的壁灯亮了起来,但已经足以看清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对面那两个刚闯进我房间的人。   “游方,刘洋,你们……”   刚开口,游方走上前,右手朝我脸上一抓,就看见一团幽蓝的火焰从我眼前闪过。两只眼睛条件反射地一闭,在这同时浑身一轻,晕晕沉沉的感觉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压着急促得像战鼓似的心跳小心翼翼睁开眼睛,然后愣愣看着眼前的人……   原来是梦……   刚才和墨九肆无忌惮的亲昵是梦,但身上未完全消散的感觉是真的,后背暖暖的汗水也是真的……   反应过来,脑子骤然一个激灵,房间里那两张不速之客的脸卒不及防间把我心脏惊得再次一阵紧缩。   “啊?!”我尖叫。   游方似乎也被我的叫声惊到了,猛地喝道:“鬼叫什么,闭嘴!”   半夜三两个大男人闯到女人的房间,还问女人鬼叫什么,也太无耻了。   我瞪着他,没再出声,因为怕他狗急跳墙对我不利。   “你的猫呢?”半晌,不知道是因为我看上去很合作,还是他根本就不怕我。游方走到边上,把卧室里的柜子一只只拉开,然后还低着头在地上寻找。   “不知道。”我回答,一边下床,一边偷眼扫着猫咪可能藏身的地方。刚才回来时稀里糊涂的,也不知当时看见猫咪没有。四下看找不到猫咪的踪迹,隐隐有些担心,忙道,“我的猫不值钱的,你找它做什么?”   游方直起身看着我:“我是驱魔大师,你的猫是妖怪。今早我本想收了它,竟一时大意被它跑了。”   驱魔大师?联想到胖子也自称驱魔大师,我恍然大悟:“今天我屋里的符和驱魔粉是你弄的,你神经病啊!你既然说它跑了,还来我这找什么?满口跑火车。你们快出去,不然我报警了。”   “白霖,不是的,这个地方……”一旁的刘洋想要解释。   “眼见为实,女的,你跟我来。”游方打断我的话,走过去拉开房门,朝客厅门走去。   我犹犹豫豫地跟他到了客厅,同时偷偷寻找周围任何我可以拿到手里当武器用的东西。   他猛地打开客厅的门。   一股土腥味和水腥味扑面而来,熏的我头皮一麻   门外的走廊上,墙上,糊满了厚厚的黝黑淤泥,淤泥中隐约凸现着几个人形轮廓。轮廓有的站,有的蹲,面目与细节都模糊不清,就好像是真有人被封在里面一样。   可就在刚才,我关门之前,外面还是干干净净的啊!   是黄粱一梦,还是转瞬沧海桑田?   我的头又晕了起来。   “这里是蝴蝶妖精的老巢,”关上门,游方低声说道,“你的猫也是一只妖,同蝴蝶妖是一伙的。”   蝶妖骨魅,性喜群居。有蝶王蝶后,熊蝶,工蝶几种。   蝶王蝶后“统治”蝶巢;熊蝶繁衍后代,保护蝶巢。蝶王蝶后熊蝶皆可化成人形。   工蝶不能化成人形,负责吸收月华酿造月之精用以供养蝶王蝶后和熊蝶,同时养育幼虫。这种妖怪是卵生的,刚出生时是毛毛虫,破茧成蝶后受月华滋养多的成为熊蝶,受月华滋养少的成为工蝶。但是不清楚蝶王蝶后是怎么长成的。   本来这种妖精靠吸取月华过活,与人类没有冲突。可他们的繁衍方式实在骇人,因为蝶卵只能于过大年前两天在人体中孵化完成。   这个蝶巢已经存在了许多年,蝶妖们每年都会用各种方法骗来若干人类,称为人茧。先用洗肠汤清理宿主体内的毒素,再用花之精修复宿主的元气,再灌下大量的月之精华。最后熊蝶与清理干净的女茧交|配,将幼卵注入女茧体内。幼卵吸食女性体内的月之精华,在母体里发育两日便可变成毛毛虫破腹而出。毛毛虫在变成骨魅之前喜欢食肉,靠啃噬男茧的肉过活。   繁衍期间,骨魅会举行两场仪式。第一场仪式全体骨魅释放出催|情剂,诱使熊蝶和女茧发|情。第二场仪式骨魅们会释放出所有妖之精,帮助新生骨魅破茧化蝶。   听完游方的话,我顿感毛骨悚然。胃里一阵翻腾,某种酸溜溜的东西差点就泛上来。昨晚我吐掉的那顿饭是洗肠剂,早上喝的粥是花之精,中午喝的汤的月之精?!   而刚才看的舞蹈,就是蝶妖的……   使劲咽了一口口水,揉着满是鸡皮疙瘩的双臂,干巴巴地问:“我吃了好多花之精,刚才还被熊蝶,迷惑了?”   “迷惑你的是猫妖……”游方没好气地瞥了我一眼,“早先我让你把猫给我你不听,现在它逃了,蝴蝶妖精又多了一个帮手。”   我也知道我的猫咪很精明,精明不像普通的猫咪。但不管怎么精明,它并没有害我啊,除了……   有些话在心里琢磨着,并没有说出来。   游方说,他准备了好几年,就为了将这个妖巢一举铲除,除魔卫道。这两天他一直忙着在妖巢各处设置三十六天罡降魔阵,三十六辅阵已经摆好。剩下七个主阵中的三个阴阵,必须由女子设置,否则威力大减。他想让我一起进入妖巢中间,帮他设置三个阴阵。   我把头摆得像拨浪鼓:“我不去,我害怕。”想起唐慧和金雪娇几人此刻怕是已被骨魅寄生,心中泛起了点点怒火,“你要真想除魔卫道,刚开始就该告诉我们将军潭是妖巢,不然我们也不会落入这般危险的境地。”   “我早就劝你们回去,是你们自己不听。再说这个妖巢只是离将军潭很近,并不是将军潭,谁知道你们命里该着有此一劫。你不答应我没关系,我们马上就走。”抬起手,指着墙上层层叠叠的蝴蝶图案,“你就一个人在妖怪墓室里呆着吧。”   妖怪墓室?!   我一惊,眯起眼睛凑到墙边细瞧,然后连牙根都往外窜着凉气。原来墙上那些逼真的蝴蝶图案,竟然是一只只被镶在墙里的真蝴蝶,淡蓝色的翅膀,上面点缀着银色的蝶粉。其实如果不知道它们是妖精残骸也没什么好怕的,顶多觉得不过是逼真的立体壁纸,或是蝴蝶标本。可一旦知道了真相,这些蝴蝶尸体就变得无比渗人。   心一横,赶紧答应了游方的提议。   因为现在一个人呆在这个冷冰冰,布满蝶妖尸体的房间我是再不敢了,不如跟他俩一起去布置三十六天罡阵法。破了这个妖巢,还有可能活命。   说走就走,我收拾好背包,只留下那个猫笼子,同游方刘洋一起出了门。走到门外四下打量,只见上下左右都是淤泥,黑洞洞的一片。天花板上,墙壁上,随处可见那种人形突起,粗略一看大约有三四十个。几盏忽明忽暗的灯在淤泥中间无力地闪着,发出撕啦撕啦的声音。   游方说,从见到青青和雪雪第一眼开始,我们几人就已中了骨魅的幻术。才会将这个肮脏的泥窟看成整洁的山庄。踏着没过脚背的泥浆,我们小心翼翼往前走。突然一不留神,脚下一滑。我眼疾手快扶住了墙,勉强稳住了身体。   然后觉得手上一片濡湿。   扭头一看,身边那片墙上有一个人形凸起裂开了。从我手掌按住的部位,一直延伸到天花板,裂缝最大的部分露出了一个簸箕大洞。   洞里的东西让我浑身阵阵发冷。   泥里封着一个人……   应该说,曾经是一个人。她脸上已经干得只剩下一层薄薄的褐色皮肤,下巴痛苦地扭曲。眼睛和嘴巴是三个黑漆漆的大洞,但眼皮上还保存着两排枯黄的眼睫毛。脸颊两侧干燥的卷发头发披散着,中间依稀还能看见几根被染过的,酒红色的头发。头以下就变成了一副骨架,骨架已完全变成了褐色,中间填充着湿润的泥土。   原来泥土里封着的,真的是人类的遗体!    59、第十一章   刘洋一把将我从墙壁上拉开:“别叫。”声音轻而急促,微微有点颤抖。   我用力咽了口唾沫。其实他多心了,因为他根本用不着警告我。死一般的寂静中,我的喉咙无比僵硬,连喘气都十分勉强,更不用提发出其他声音。   “快跟上。”游方在前面不远处喊。   在阴森森的泥窟里走了半天,我们终于从泥窟中钻了出去。门外那个整洁漂亮的花园,此时已变成了一片鹅卵石摊子,这摊子从四面八方延伸开。到百步以外就被一团化不开的灰黑色浓雾笼罩住,什么都看不清。回头一看,原先那幢平凡的山庄建筑不过是几个碉堡状的泥洞,几个洞口阴森森黑洞洞的,看上去就渗人得很。   大概是视野开阔了些,脑袋也清醒了许多。我灵光一闪,掏出手机想给易道打个电话。但拿出手机一看竟然没信号,只得又讪讪地放了回去。   游方塞给我一道驱邪符,嘱咐我贴身放着,然后给我讲了现在的情况。他说有两个阴阵在骨魅的孵化室,一个核心阴阵在骨魅祭坛,我们先去骨魅的孵化室。   孵化室就是原先的食堂。也许是因为骨魅幻术仍未完全褪去,在外面看着是泥窟,进门后食堂里仍是原先的模样。整洁的走廊,廊上没有淤泥,也没有奇怪的东西。只是楼道里黑洞洞的,没有半丝灯光。   借着手电的光,我们小心翼翼往前走。游方走在最前面,我战战兢兢地跟在他身后,刘洋哆哆嗦嗦地断后。不一会儿,我们走到了原先的餐厅。游方先溜进去,待我和刘洋也进了门,他返身将门的锁轻轻按上:“快布阵。”   布阵过程很简单,游方掏出一张图,让我用手沾了朱砂在地上依样画葫芦画出一个西瓜大小的图案。图刚画到一半,刘洋突然大叫一声:“妈的!”   我循着他的目光看去,不由自主一阵恶寒。   餐厅最里面的那套桌椅背后,徐建功躺在地上。其实要不是他身上穿的衣服,我根本认不出他是徐建功。因为他的眼睛嘴巴只剩下三个大黑洞,无数两厘米长的,灰白色的长毛毛毛虫正蠕动着,从三个黑洞中进进出出。还密密麻麻在他的身体上爬来爬去,这让他看上去好像裹了条毛坎肩似的。   我没有密集恐惧症,但那具被毛毛虫覆满的尸体实在太恶心,让人心脏无法控制的紧绷,手也跟着心脏一起紧绷起来,根本没办法再移动半分。   游方压低了的嗓子冷声道:“别看了,快画。卵已经孵化成虫,时间不多了。”   阵阵眩晕中,我扭过头,咬紧牙关强忍住因紧张造成的手臂痉挛,终于将手下的图案画完。   游方掏出一个圆溜溜的铁疙瘩放在图案中间,又在周围摆上七个镇邪铜钱。带着我们前往下一个阴阵口,餐厅旁边的厨房。   从餐厅到厨房还得经过走廊,出门一看,走廊同刚才没什么不同。但走廊中间莫名其妙地多了一汪深色的液体,在电筒光线下闪烁着一些油亮亮的光。这种时候,有一点点异样都足以把人吓得魂不附体。我恨不得干净钻进厨房布完阵走人,可厨房门锁住了,我不得不耐心等待游方用工具将锁撬开。   在空荡荡的走廊中,撬锁的声音尤其刺耳,搅得人更加心神不宁。我和刘洋缩头缩脑地站在游方身后,警惕地望着黑黝黝的走廊两端。   突然,走廊尽头传来“沙”的一声轻响,像是什么金属利器从地上滑过的声音。顿了顿,又一道相同的声音响起:“沙……”紧接着是几声很诡异的声音,从黑暗中幽幽地传来:“呜……呜……”   像风刮过风洞,又像有女人在隐隐地哭泣。   我不禁打了一个哆嗦,下意识地抓住刘洋的胳膊:“听见没有?”   他点点头,慢慢将手电筒朝那个方向移了过去。   正正好照亮了一抹人影。   那人是金雪娇。   虽然她原本个子很高,但现在姿态让她显得很矮。   因为她的脑袋和手脚都反转过来,以一种看上去就十分痛苦的手法四肢着地趴在地上。身体朝上,肚子鼓得老高,以至于撑开了衣服。透过肚子上薄薄的满是崩裂血管的皮肤,可以看到里面有很多核桃那么大的,密密麻麻的东西此起彼伏地蠕动着。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楚她面目,只能依稀看到她的脸很白,嘴巴扭曲地张着。   见到她这副诡异的样子,不觉一股惧意从脚底直窜到头顶,直吓得我魂魄飞荡。将刘洋的手臂缠得到紧得不能再紧,身体哆嗦到停不下来。   忽然,像是听到了什么。她同手同脚,朝这边一点点爬了过来。爬得很慢,很沉。鞋上的金属扣子摩擦着地面,发出“沙”“沙”的声音。嘴里发出断断续续,让人后脑勺发冷的呻|吟:“呜……呜……”   这两种声音混合在一起,听得我双腿发软。刘洋也好不到哪去,手里的电筒光像触电一样不断抖动。   就在这时只听背后“格拉”一声,锁开了。   “进屋。”游方喝道。   谢天谢地,我和刘洋迅速挤进屋子。游方又拖过一张桌子让刘洋抵住门,然后拉着我跑到屋子中央飞快地往我手上涂朱砂。   因为已经画过一次,有经验。所以我很快在地上画好了图案,游方又迅速布好阵法,现在就剩祭坛一个阴阵了。   回到门边,游方问刘洋:“怎么样了?”   刘洋脸色煞白:“她走到门口就没动静了。”   于是游方往前探了头,支着耳朵仔细听。   我和刘洋谁也不敢出声,四周一片寂静,房间中只听得到我们三个人的急促呼吸声。   片刻,游方迟疑了一下,拖开挡在门口的桌子,抓住门把拉开了门。   看见门口的东西,我用力捂住嘴,死命控制住那股差点要从喉咙里猛然窜出的惊叫。   金雪娇趴在门口,表情僵硬,用那双灰蒙蒙看不出眼白眼黑的眸子从下到上,直愣愣地看着我们。嘴巴因为头完全反转的关系扭曲地张着,森森犹如一个黑洞。   肚子里东西比刚才蠕动得更快,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破腹而出。   说时迟那时快,游方抽出屁股工具袋上插着的大扳手,朝她的肚子狠狠地一抡。   “嘣……”恍若西瓜陡然破碎时闷闷的声音。金雪娇的肚子爆开了,身体挣扎着抖了几抖,一下子仆倒在地。   见状,游方收起扳手,跨过她的身体大踏步出了门。   看游方如此反应,想必已经没事了。我也赶紧从金雪娇的身体和门框的缝隙中挤了出去,因为被铺天盖的恐惧压得连呼吸都无比困难,只匆匆扫了金雪娇一眼便不敢多看。   她的头和四肢异常僵硬,看上去硬邦邦白惨惨的,像个塑料模特。透过肚子的裂缝往里看,里面一粒粒硕大的虫卵有序地排列着,半透明的软壳已经看得出幼虫的形状,黑黝黝的一团,通体都是毛。   像黑色的石榴籽儿……   脑海中兀地掠过的这个比喻让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连头皮都痒了起来,喉咙差点就压制不住胃里翻腾的东西。跟在游方身后快步出了食堂,我急切地扶住膝盖一阵干呕。   “呕……”刘洋比我更惨,站在我身边弯着腰吐出了一堆黄绿色汤汤水水。   “没事吧?”我问。   他眼圈红了:“几个朋友一起出门,他们都死了,回去我怎么跟他们的父母交待?”   “不毁掉妖巢,你也回不去。”插完话,游方看看天,突然低低咒骂了一声,“该死,快到时辰了……”    60、第十二章   祭坛也许就是原先的剧场,我也不确定。因为从外观上看,烟波里那几幢房子现在不过是一个个泥窟,只能勉强看出它们之前的位置。   时间不多了,顾不上理顺胸口中发闷的气,我们在游方的带领下钻进了中间那个最大的泥窟。   可一通过那扇门,眼前豁然开朗,我愣住了。   出现在我眼前的是整个将军潭……   但和白天所看到的将军潭不太一样。   深紫色的透明夜空低低地压在头顶。一轮硕大的圆月斜斜地悬挂在空中,将入目之处照得恍若如白昼,又镀上了一层月夜的朦胧妩媚。潭水并未结冰,水面平滑如镜,倒映着天上冰盘似的月亮和周围的群山。将军潭正中央上空,漂浮着一片薄薄的巨大青石。青石表面很平坦,周遭雕刻着淡蓝色各种花纹,看样子它就是祭祀台。另有十几块狭窄的青石片也漂浮在空中,沿着青石台的方向一直延伸到湖岸,组成了一条漂浮台阶。   岸边,山崖上,大蓬大蓬粉的桃花开得正繁,如同一团团淡淡浓浓的粉红色薄烟,在月色中妖娆绽放。暧昧的桃花暖香在空气中如丝如缕地飘荡,熏得人心都快醉了。   再往远看,便是重重叠叠,同样被粉色的桃花所覆盖的山峰。   “不要被妖界幻影迷惑,走……”   听到游方的声音,我和刘洋忙跟了上去。走到湖边,见游方面不改色地踏上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台阶,我俩一齐刹住了脚步。这些台阶每一块都飘在半空中,四周又没有支撑,踩上去掉下来怎么办?   见我们没有跟上他,已走到半空的游方转身不耐烦地朝我们抬抬下巴:“别怕,这东西很牢靠。”   刘洋小心翼翼地踏了上去,使劲在石板上跳了两下,朝我伸出手:“没事,一点不晃。”   我咬咬牙,拉住他的手,也硬着头皮踩了上去。   吔,脚下的石头虽然漂浮在空中,却纹丝不动如同在地上,没有一点不稳的迹象。   好神奇……   但随着走的地方越来越高,心底本能地有点虚,身体也不由自主地抖。   刘洋抖抖地安慰道:“别……别怕……你玩过仙剑吗?”   “玩过……”一面说,一面紧紧缠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往上走。   “你看,这台阶像不像仙剑里的场景?我们就是游戏中的主角。”   我喘着大气同刘洋开玩笑:“想得美……你顶多……顶多是……游戏里的配角N。”   好不容易,终于走到祭台之上。祭坛表面也描绘着淡蓝色的花纹,阴阵的穴位在祭坛正中央。游方在一旁念咒词,我依照他给的图案一起在祭台画了个硕大的阴符。符画完,游方点燃一张黄纸在阴符上一晃,眨眼间符阴符便消失了,看不出半点端倪。至此天罡三十六阵已全部设置完毕,游方又掏出几个黑色的铁疙瘩,用胶布粘在祭台四周。   “那是什么东西?”   游方在几个阴阵都装了那玩意。   “我自制的硫磺炸弹,高科技配古方,能熏到小精小怪绝户。”   “太狠了点吧。”心上想着,嘴里已说了出来。   游方白了我一眼:“蝶妖骨魅害人性命,害人的东西就该被消灭。”   害人性命不假,但……   心里不悦,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反驳他,只好不再说什么。   等他安好炸弹,我们三个下了祭台,躲到将军潭旁边几块大石头中间。   游方说最后一次庆生祭祀之前,所有的骨魅妖蝶都会沉沉地睡上一觉,为即将到来的祭祀做准备,所以我们才这么顺利。一会儿骨魅会全部赶到祭台,释放出所有的妖力,助幼妖首次吸收月之华,度过初生之劫。这时候是它们一年中最脆弱的时候,如同老蚌张开蚌壳露出鲜嫩的肉。到时候发动三十六天罡阵,就能将它们一举歼灭。   由于紧张,根本察觉不出时间的快慢。也不知等了多长时间,身后忽然掠起一阵轻风,卷起几片桃花瓣扑在我们身上。随后四周响起一阵叮叮当当的编钟敲打声,清脆,婉转,十分好听。   悄悄将头探出去,看到粉红的桃花瓣在天地间纷纷扬扬地飘着,摇曳不休,似月夜里落下的一场红雨。而坠落的花雨中,古袂正缓步踏上通往祭台的石梯,手上牵着一个人,居然是唐慧。古袂的打扮同白天起舞时一样,身着白色华衣。唐慧也妆成了古时女子的模样,头发在头顶挽了个温婉的花式。一袭薄纱长裙,臂弯处搭了条曳地的粉色罗纱。眉目轻画,浓黑的眸子,绯红的唇,比平常美了何止一分。   几十个白衣女子挂着欢喜的笑容,拎着裙角从他们身旁飞奔跑过,先他们一步跑上祭台。刚站定便伴着编钟的响声整齐跳起了飘逸的舞蹈。环佩叮当作响,柔软的身段摇曳如风中柳枝。衣袂上下翻飞,轻轻薄薄的袖子不断划破淡淡的月影。就算知道她们是骨魅蝶妖,这样如梦似幻的舞蹈,看多少次也是看不够的。   不久古袂和唐慧走上了祭台,两人面面相对,也跳起了舞步。不过他们的舞蹈和旁边的蝶妖们不一样,明显要慢许多。而且显而易见,古袂在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教唐慧。像是被他们的舞蹈所吸引,无数只灰色蝴蝶夹杂在累累花瓣中,慢慢从四面八方飞了过来,在他们头顶飞舞盘旋。   “幼蝶……”游方小声道,声音里有一种激动的感觉。   看着唐慧笨拙的动作和她脸上淡淡的微笑,我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扭头问游方:“唐慧是不是还有意识?”   游方没回答,眼睛直勾勾看着那个方向。手里握着一个控制器一样的东西。意识到他要引爆炸弹,我忙开口阻止:“等等,唐慧她……”   他手指一动……   轰……轰……轰……   几道巨响此起彼伏从四周传来,震得人牙齿一颤,耳朵嗡嗡作响。大片黄色的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紧紧闭住双眼,直到没动静了才缓缓睁开。   到处都是刺鼻的硫磺味,仿佛刚放过上百挂鞭炮,熏得我咳嗽个不停。正用手扇着眼前的烟,一只灰色蝴蝶啪的落到我面前,扭着翅膀痛苦地挣扎。我急忙站起身向后退一步,却发现不断有这种蝴蝶坠下来。地上,树枝上,到处是颤抖着的蝴蝶翅膀。   而刚才还蹲在我们旁边的游方,拿着一把铜钱剑,已冲到了祭台台阶的半中央。因为黄色烟雾太浓,只隐约看见他正和几个白衣蝶妖在台阶上颤抖。   看了一下周围,我从旁边拖起一根木棍就弯着腰往那边冲。   刘洋拉住我,用被烟熏得红红的眼睛费劲地看着我:“去哪?”   空气中的味道太难闻,我简短地答:“唐慧,还活着……”   闻言,刘洋冲到了我前面:“走……”   月光被黄烟遮蔽,前方的视线模糊不清,坠落的蝴蝶越来越多。我们两人弓着腰,踩着地上密密麻麻的灰色蝴蝶迅速往祭台跑。刚跑到祭坛台阶边,一个白衣女子猛地坠落在我们面前。只匆匆扫了我们一眼,身体便像肥皂泡似的爆开,化成了几点晦暗的银光消失了。   “雪雪……”虽然知道她是妖,但亲眼看到一个生命消失还是很不好受。   抬头一看,游方已经冲到了祭台上,悬空的青石台阶上已没有蝶妖挡路。   我和刘洋忙踩着青石台阶,连爬带走往上赶,一路又见不少白衣蝶衣坠落。   待爬到祭台顶端,只见刚才还完好无损的青石祭台上此刻已满是沟壑裂缝。游方还在和最后五个白衣蝶妖缠斗,他手里的铜钱剑非常厉害,速度又快。一碰到白衣蝶妖的身体蝶妖便弹出去老远,但随后他们又爬起身义无返顾地冲了过去。   古袂站在祭台中央,一动也不动,神情凝重。脚下踩着一个奇怪的朱砂图案……   是我刚才画的朱砂符……   一层薄薄的,淡蓝色气在他身后荡漾着,像一个无形的球将黄色烟雾隔绝开。无数灰色蝴蝶躲在球中,惊恐地乱飞乱撞。   唐慧颓然地坐在旁边的地上,两眼傻了似的茫然。   早先听游方说过,阴阵能困住妖怪的妖力,使其束手就擒。看古袂这副样子八成是被阴阵困住了,我壮着胆子和刘洋跑过去,抓住唐慧的胳膊将她拖到台阶边。试了试她的脉搏,还好是正常的。正要扶着她往台下跑,忽然听见身后的打斗声骤停。   扭头一看,最后几只蝶妖已被游方打败。三只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两只正化成晦暗的银光。   将铜钱剑抡得呼呼作响,游方喘着大气走到古袂面前。   大敌当前,古袂眼中平静无波:“骨魅与世无争,不知先生为何为难我族?”   游方眼色微沉:“传说在此自尽的将军刘横得了骨魅一族的长生不老药,得道成仙,几十年后有人在洛阳街头看见他,样子像二十岁的人。药呢,快交出来……”铜钱剑伴着最后几个语音抽了过去。   剑一挨到古袂的脸,被击打到的皮肉便像烟雾一样,化成数只白色蝴蝶兀地四散开来,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伤口很奇怪,没有血迹,边缘参差不齐,隐约支着几张蝴蝶翅膀一样的东西。建房子时,通常会在糊制房屋外壳的混凝土中加入毛发等东西,增加混凝土的黏性。莫非古袂的皮肉是以骨魅的肉为土,翅膀为毛发为增黏物砌出来的?   不管是真是假,脑海中窜过的想法都让我不寒而栗。    61、第十三章   一半脸已被抽成了骷髅,顶着剩下的一半脸,古袂依旧波澜不惊。半是骷髅半是皮肉的嘴里轻轻吐出话语:“我的骨头便是将军刘横,所谓长生不老,不过是以枯骨为架万蝶为肉的幻术。被世人无意中窥见,便认为刘横长生不老。就是我族的熊蝶工蝶,六十年一甲子,也是要死的。骨魅一族没有长生不老之药。”   愣了愣,游方咬牙举起铜钱剑朝他抽了过去。   一鞭一鞭又一鞭,每抽一鞭古袂身上衣物和皮肉便少一块。无数白蝶从他身上飞起,被空中的硫磺一熏又落到地上。不一会儿,他的胳膊,胸口,左手,还有双腿的大部分都已露出了干枯的白骨,但他的眼神依然沉静如水。   “住手……”猝不及然的,唐慧大叫一声,朝游方冲了过去。猛地跃上游方的后背,狠狠地咬住了游方的耳朵。   游方吃痛,揪住唐慧的衣领将她往地上一摔。又狠狠地补上一脚,踢在唐慧的肚子上。痛得唐慧闷哼一声,蜷起了身体,脸色都煞白了。   “姓游的,你干什么!”刘洋怒吼一声。   游方飞快地从怀中掏出一支沙漠之鹰对准刘洋的额心:“都他妈给我老实点,做了赔本买卖老子正烦着呐,是人是妖老子一样杀。”又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我,“听见没有?”   骨魅虽然是害人的妖,但比起用枪口指着同伴的混蛋还是好得太多。我忍住心头的怒意,冲气哼哼的刘洋使了个眼色:“听见了。”然后抱头蹲下,“我们不动。”   刘洋也抱头不忿地蹲下。   游方怒气未消,自言自语地骂道:“特|妈的,客户开价一个亿,老子的一个亿。特|妈的,白忙活了!”说完,抬脚又要往唐慧身上踩。   “别碰她!”一向平静似水的语调突然变快,古袂用几乎只剩下骨头的腿颤巍巍单膝跪下,“先生放过她和我的族人,古袂感激不尽。”   听到这话,游方反而冷冷地笑了起来:“要你区区蝶妖的感激作甚,老子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阴鹫的目光望向古袂身后那团淡蓝色的气,“这里是烟波里所有蝶子蝶孙吧?拿不到财,老子就拿名。”   说着从腰间的包裹里掏出一枚铁疙瘩,“一个炸弹解决……”   话未说完,“锃”的一声,一道蓝光飞快掠向他的脖子。游方眼疾手快往后退了几步躲过袭击,咬牙笑了起来。扭曲的得意脸庞像极了玩游戏玩得走回入魔,喜欢虐杀小号变态玩家:“哈哈,被困在阴阵里熏硫磺还打?看你撑得过几分钟。”   古袂轻声道:“稚子无辜,先生赶尽杀绝,不怕报应?”   残存的衣摆在风中淡淡地飘着。右手掌上笼罩着一层羸弱的蓝光,不断有白色蝴蝶从他身体中飞出。恐怕过不了一分钟,他就要完全化成白骨了。   “杀恶心的虫子有什么报应?还浪费老子的时间。”像想起了什么,游方双眼一亮,“对了,稀有银色蝴蝶标本在黑市上也能卖上价。”   说完,拿着铜钱剑朝古袂走了过去。   古袂静静地看着那把铜钱剑,突然仰天大声喊:“墨九大人……”   话音刚落,一道黑色身影闪电般从我身边闪过,停在他面前。一件休闲黑色T恤,一条宽大的白色休闲裤。碎碎的头发尾端用一条黑色发带系住,嘴里嚼着口香糖,俊美的面容被冷月的银辉染得冷冷淡淡。一手插在裤兜里,上下打量着古袂的样子,笑道:“好惨,早答应我多好……”   被忽然窜出的人吓了一跳,游方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抡起铜钱剑狠狠地朝墨九抽了过去。   我急忙提醒:“小心!”   “叮……”清脆的一声响。   铜钱剑被食指尖轻轻一点停在半空,不能再动弹半分。   “猫妖!”游方面色一沉,努力想抽回铜钱剑。   “我不是猫妖,我是豹,喵……”妖娆的叫声中,眼角一弯挑出魅惑的弧线,然后食指轻勾。   霎时,铜钱剑上的红线断成了好多节,无数铜钱稀里哗啦滚落一地。而游方想被谁推了一把似的,踉踉跄跄退了几步,差点就从青石台上翻了下去。稳住身体,他气急败坏地抬起手中的沙漠之鹰对准墨九就是一枪。   枪声响起,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幸好声音响过后,墨九依然笑盈盈地站在原地。   “你枪法不准呐,”手指捻动,一枚金色的子弹头出现在他指尖,“轮到我了,打你肚子!”说完手指一弹。   听到他的话游方下意识地缩起后背护住肚子,可大腿上却兀地溅起一朵血花。疼得他“哎呦”一声,后退一步,然后身体晃了晃,从青石板上一头翻了下去。   “狗|日的猫妖……”还没骂完他便栽进了将军潭,溅起一片小水花,再无动静。   回头,眸光移向古袂:“谈吧,生意。”   才这么一会儿,古袂全身上下,只剩一只清澈的左眼。其他地方已经完全变成了骷髅,活脱脱一副骨骼模型。   “求大人救救烟波里。”古袂的喉咙已完全变成一条脊椎骨,但仍发着清晰的声音。   墨九笑得更欢:“价钱……”   “烟波里,五成妖之精……”   “不够……”仍旧笑盈盈的,说出的话却听得人全身发冷,“待你完全破碎,你护着的幼蝶们也要死了。灭族的事儿呐,所以涨价了。”   古袂左眼猛地一闭:“烟波里,七成妖之精……”   “成交。”   转身望着我,眼睛里溢出晴空般的华彩:“人靠衣装,准备流口水吧小平凡,我的妖身帅呆了。”   嗯?   我被这莫名其妙的话弄得一怔。   霎那间,祭台上骤起狂风。手指勾着头带轻轻一扯,长可及地的泼墨青丝水似的荡漾开。蓝眸深邃如海,额间金色水晶映着冷月的清光,熠熠生辉。华美的墨黑色云纹广袖随风飘飞,像团翻滚的云,渐渐将他笼了起来,升到天空的月影正中。   姿容风华绝代,连我这见惯美男子的人都有点把持不住。   这便是墨九妖化时的模样?仰头看着那抹身影,我痴痴地想,怪不得人们都说妖精貌美。收敛了妖气的墨九已经是人间顶顶俊美的男子,可此刻化成古装打扮,漂浮在空中,长发飘飘如谪仙的墨九,便是我平时连想也想不出来的美丽了。   慢慢的,风愈来愈急。直卷得无数粉色桃花瓣散落半空,围着半空中的墨九,在圆月轮廓边缘缓缓盘旋。不一会儿,趴在地上的白衣蝶妖们也飘了起来,还未腾到空中身形便慢慢缩小,化成了三只白色的蝴蝶,混入了片片花瓣之中。未几,古袂护着的那些灰色蝴蝶也一只只飞出古袂的保护圈扑向月亮。甩掉累赘,古袂兀地脱力,一头栽倒在地。   不知是不是狂风的作用,空气的硫磺味淡了起来,黄色浓烟渐渐散去。清冽的月华重新流泻到大地,将天上盘旋的群蝶也笼罩上了一层淡淡银色。不知是不是吸收了月华的缘故,它们的翅膀上隐隐泛出了一层银色。掠过之处,留下一串细碎的星辉。像一颗颗美丽流星,在天上缓缓划动。   许久,就在我脖子都仰僵了的时候。宽大的袖子自在的一甩,月中的身影轻盈地落回地面。身上的衣衫瞬间已变回了原先那套简单的t恤,长长的头发也缩成了齐肩长的碎发。额间的黄色水晶也已不见了踪影。   用手拢起头发至后脑勺,用发带系好:“硫磺毒散去,这些月华已够你们自保,我要拿报酬了。”   话是对地上的古袂说的。   古袂趴在地上,半支着身体一动未动,也没说话。无数蝴蝶萦绕在他身边,正一只一只扑到他空空的骨架中间,一点点重新化成他的皮肉。   系好头发,墨九抬头望着月亮,双手画了一个奇怪的手势。   天猛地一亮……   我急忙闭上眼,再睁开眼时,那轮硕大的月亮已经变成了一弯月牙。因为月亮的变化,四周黑了许多。   “七成妖之精,却之不恭。”墨九满足似的喘了一口气,扭头望向我,唇角勾起来,缓缓抿出笑意:“小平凡,该回去了,还没玩够么?”   反应过来,我拍拍刘洋肩膀,又跑过去想扶起唐慧:“走,可以回去了。”   “我不回去。”挥开我的手,她爬起身撞撞跌跌朝被蝴蝶团团围绕的古袂跑去。   我赶紧拉住她的手:“你被迷住了,蝶妖会害人的。”   声调猛地提高,用力甩开我的手:“他们不是害人,只是为了生存,六十年才用两男两女繁衍后代。人类为了活命,不也杀动物吗?”   她扑到古袂身边,泪汪汪地看着古袂正被蝴蝶慢慢修复的身体:“反正我爸妈都当我是累赘,谁也不需要我。回去我只是一个谁也不在乎的人,辛苦地工作,辛苦地生活,受尽别人白眼。可留在这我能做蝶后,做比人强大的妖精。而且身边还有古袂宠我,爱我。他虽然没明说,但我明白,我是他以前的妻子。他一直在等我,我要和他在一块。”   古袂用仅剩下的清澈左眼专注的看着她,缓缓抬起只剩白骨的胳膊。她急忙抓住,与白骨十指相扣。   “小平凡走了,管闲事做什么?”墨九不耐烦地催道。   刘洋几步跑到我们身边,又看着唐慧:“要不要我们给你家人带个话?”   唐慧根本没理他,眼睛只盯着面前的古袂。   讨了个没趣,刘洋扭头问墨九:“这位哥们,怎么回去?”   墨九笑着答:“很简单……”说着突然抬起脚,一脚将刘洋踹下了祭台。   见刘洋尖叫一声四脚朝天落下了祭台,我又惊又气,用手指着墨九:“你……”   话未说完,他一把将我打横抱起,纵身往祭台下一跳。    62、第十四章   骤然失重,脑海中一片空白,本能地搂住墨九的脖子。过了片刻,听见耳边风声柔软地吹过,不由壮着胆子睁开了眼睛。   霎时心胸一宽,全身飘飘然然如在梦中,分不清现实与梦境。脚下数百只流星似的的银色蝴蝶飞来飞去,托着我们在空中缓缓下沉。大大小小的鱼群甩着尾巴,在我们周围淡定地游着。空气泛着层淡淡的浅绿色,从皮肤上抹过时,柔得像丝绸,软得像蒲柳。   从没有看过蝴蝶和鱼群可以生活在同一处,我到底是身在空中,还是身在水里?现在到底是白天,还是晚上?   “小平凡好大的胆子,敢睁开眼睛,没听过浦岛太郎的故事?”身畔忽然传来一阵笑。   抬起头,撞上了墨九笑盈盈的蓝色眼睛,眼底最深处闪烁着几点金色的斑纹:“我帅吧,快承认,看过我妖身的模样之后恨得马上嫁给我。”   这家伙……   半天,我好不容易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你,好自恋……”   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他又笑了:“小平凡,真不坦白,刚才明明看我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虽然你很平凡,也不要自卑嘛。”   “自恋的死妖怪!”面对这只自恋的妖怪,实在没有什么道理可讲,除了硬邦邦将它的话顶回去。   “死妖怪不会自恋,活妖怪才自恋。”   “不光自恋,脸皮比城墙还厚。”   “哦,不是因为厚脸皮,”眼微微一弯,将头埋得更低,“是因为实力,美貌的实力。”   我把头往后缩了缩,避开他快戳到我脸上的鼻尖,瞪着他:“嗯哼……实力……呵呵……真好笑……”   匝了匝嘴:“小平凡,煮熟的鸭子什么最硬?”   我继续瞪着他:“嘴巴。”   墨九点点头:“答对了,你也就剩嘴巴最硬了。”   反应过来:“你才鸭子呢!”   他朝我眨眨眼:“我是豹……”然后低下头突然吻住了我的嘴。   很轻很柔软的一个吻。   厚脸皮妖怪的吻。   我怔了怔,然后感觉到脸上哄的一下烫了起来,因为他扑在我脸上的火热呼吸,还有与我轻柔相贴的两片唇瓣。   然后看着他直起身,把我往地上一放。   然后我发现我们又回到了将军潭岸边,准确的说应该是正常世界中的将军潭岸边。阴天没有太阳,看天色大概是中午。入目之处除了皑皑白雪和随处可见的冰凌。枝桠上,灌木丛中,到处洒落着花花绿绿的饮料瓶,塑料包装袋等东西。潭中有的地方浮着一层薄冰,有的地方依旧水波荡漾,水色浑得像一锅杂烩汤。   肮脏的景色,人类生存的特有标记。   或许,我们这两天呆着的地方根本不是将军潭。那个地方同这里的景致很像,却干净得不染一丝尘埃。当然,那里的伙食简直难以下咽。也不知唐慧留在那会怎样,是变成古袂一样的妖怪,还是快乐终老?   正在胡思乱想,发觉墨九又将嘴巴凑了过来,看样子想再次偷亲我。气得我转身揪着他一顿暴捶:“混蛋!!当我好欺负啊!!!”一边追打,我一边大叫,有点抓狂,“说,之前猫咪是不是你?”   墨九一声不吭,抱着头绕着湖岸乱跑,脸上却笑得十分得意。直到听到我的问话才答了句:“不是,我是豹子。”   突然,他猛地停住了。我差点一头撞到他后背上,急忙扶住他的腰停住脚步。然后从他肩膀旁边探出头,随即一愣。大概是刚才的回到现实世界的过程太过梦幻,我竟然晕乎乎忘了刘洋的存在。   只见刘洋脸色惨白,急切望着墨九:“哥们儿,你知道怎么回那个地方吗?我得通知我朋友的家人,过几天返回去找他们的尸骨。”   墨九朝潭水那边瞥了瞥,问:“看见水了吗?”   “看见了。”刘洋呆呆地答。   “看见水面上的影子了吗”   “看见了。”刘洋一脸茫然。   “水面上的影子就是妖界烟波里,自己想办法说服骨魅让你进去吧。”墨九拉着我的手就走,走了两步又道,“这两天发生的事最好别说出去,妖怪们不喜欢让普通人知道他们的存在。”   墨九的脚步很急,带得我的步子也很急。我忙道:“墨九,我跟刘洋说几句话。”   与刘洋认识一场,同他一起的朋友又都死光了,我觉得就这么离开不太好。   墨九丝毫没停:“你想惹麻烦么?没什么好说的。”   来不及细想,潜意识里也觉得现在跟刘洋越早分开越好,只得扭过头跟还呆呆站在原处的刘洋使劲挥手:“再见……”   因为山坡很陡,在墨九的拉扯下速度快得像小跑。每一步都让我心惊胆颤,生怕一脚踏空从石阶上滚到旁边雾气蒙蒙的悬崖下去。走了一会儿,实在忍无可忍,甩开他的手:“□,我自己走。”   扭头看着我,表情一本正经:“说了我是豹子,不是猫。”   “那你们的眼睛怎么一样?”   墨九和猫咪的眼睛一样,都是蓝色的。而且游方喊墨九猫妖。   如果墨九真的是我之前的猫咪……   我们一起睡觉,一起……   这个混蛋,这只□,胸口燃起了熊熊怒火。   该怎么处理他呢?我的牙根恨得发痒。   “哎呀呀,和我的眼睛一样?”伸出手掌,臭美地拂着自己的头发,从额心一直拂到后脖颈。腰肢还配合地扭了一下,“原来世上竟然有这么好看的猫,难得,难得。”   “咳……咳……咳……咳……”天雷滚滚,一口气没上来,憋得我猛地喷出一长串咳嗽,连眼泪都咳出来了。   就在我咳得喘不过气的时候,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老豹子,找到你了。”   捂着嘴,忍不住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了过去。   一眼看到一道身影立在下面不远处的石阶上,一头亮白的银色长发,头上戴着副金色耳机。眉目清淡,国画里走出来似的。竹青色的外套,在冬季灰蒙蒙的山谷中青翠得有点耀眼。   “青涵哥……”轻声跟来人打了声招呼。   他点点头算是回礼。   “小石头,”开口,墨九朝着下面走了两步,“你来得正好,快跟她证明一下,我是豹子不是猫。”   没理会墨九的话,青涵微微一笑:“豹子最近躲哪去了?让我好找。若不是前一日打听到有人出价一亿雇赏金驱魔师暗闯烟波里,我也追不到这。果然,无耻又不安份的妖怪,天下恐怕只有你一只。”   “哎呀呀,这个罪名墨九担当不起。擅攻无争妖界者便是与整个妖界为敌,墨九哪敢做这事?不光不敢做,墨九还帮骨魅一族御敌呐。”   青涵和墨九的对话是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   双手插在裤兜里,青涵笑得很开心:“下贱的妖就是下贱的妖,只知道互相倾轧,还满嘴都是借口,不过与我无关。”   山间兀地一阵风起,吹得人睁不开眼睛,随即又生生停住。   手里拎着一副金灿灿的耳机,一双凤眼中闪着蓝汪汪的光,侧身朝我微微一笑。然后开口:“怎么与你无关呢?你主子交待的事儿,如今你怕是办不成了了。”   青涵眼里一瞬惊讶稍纵而逝。摸了摸空荡荡的耳朵,又看了看墨九手里的耳机,唇边再次扬起一抹笑:“大胆孽障夺人道行,没被天雷震够么?”   “多谢教诲,可这道行不是夺的,是人家送的……”   话音一落,就见一团紫色火焰包裹着青涵的耳机陨石一样朝旁边的崖底坠去。   几乎是与此同时,青涵大声喊着:“老婆!!!”也纵身跳下了悬崖。   一个激灵,心脏跳到了嗓子眼。   我急忙扑到悬崖边,只见下面白雾翻滚,哪里看得到人。扭头看着墨九:“你你你……扔他的耳机干嘛……出人命了!”   墨九也探出头往悬崖底下看了看,一双眼似笑非笑:“哎呀呀,只是一副PRO700而已,又不贵。”又转头看着我,“可见不管是人是妖还是仙奴,都不能做守财奴。”   “他跳崖了,你还笑得出来?!”   转身朝山下走去:“看样子你不光平凡,还笨。放心吧,早说过他不是人,死不了的哇哈哈哈!”莫名其妙仰天大笑几声,笑完继续走。   虽然担心青涵,但心里也清楚青涵不是普通人。这半山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只能赶紧跟在墨九身后下山。   可这次他走得很快,好像根本不打算等我,不一会儿背影就不见了。我怕摔跤,又畏惧旁边的悬崖,一步一步走得很谨慎。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可实际上下山快得很,不到半个小时我就到了入山口。   墨九早已无影无踪。   我站在路边,一边在心里将他骂了万千遍,一边考虑是该继续往山下走去看看青涵,还是该走回镇上。一辆鲜红色吉普开了过来,停到我面前。   然后墨九从车窗里探出头:“小平凡,上车。”   鼻子忽的一酸……   还以为他把我丢下了……   气哼哼地跑过去,上了车坐在副驾驶座上。打量着车厢内部,只觉得一阵眼花缭乱。第一次见到有人在车顶贴海报,还贴了四大张。贴的还是Sopor Aeternus乐队痛苦的,扭曲的,苍白的大脸,看上去十分渗人。   “你的新车?”   “好看吗?”墨九笑眯眯地问我。   “好乱。”   “不是我的车。”墨九一踩油门,“是青涵的,停在路边,借来用一下。”   太过分了。   我替青涵鸣不平:“你扔他的耳机,还偷他的车?!”   “只是借用一次。”   “你脸皮能不能再厚一点?”   “脸皮不厚怎么和你配对?”   “滚出,谁和你配对?”   “小平凡和我配啊。”   “看你不上。”   “别自卑嘛,我已经做好了勉强自己的心理准备,所以想怎么配你就怎么配。”   这种脸皮,这种自恋的程度……   我服了……   折腾许久,一进到温暖的车里困意就泛了上来。同他拌着嘴,我很快就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用肩膀一颠我的脑袋将我弄醒:“到家了,瞧你流的口水,我的衣服。”   我直起身子一看,已经到了易道堂楼下。天已经黑透,到处都响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交通工具给力就是棒,从将军潭到这坐大客车得花一天呢。   “谢谢,再见。”同墨九道了个别,我推开门下车。   离开易道堂的时候我带着猫咪,回来时却一个人。虽然墨九再三强调他不是猫咪,但我总觉得他那张笑嘻嘻的脸不靠谱。加上每次他总是与我的霉运同时出现,不管他是不是猫咪,还是离这只妖远点好。   不料他也推开门下了车,笑眯眯对我说道:“回家的感觉就是好。”说完赶在我面前朝易道堂走去。   我愣了一下,急忙追上去:“你什么意思,这是我老板的店。”   “那又怎样?易道还欠我一笔账呢,在他家住一阵子便宜他了。”又得意地扬起下巴,“再说,占了他的家他又能怎样?”   不知道为什么,从烟波里出来后,我觉得墨九的精神就越来越亢奋,亢奋得有些不正常。说话眉飞色舞,眼中精光烁烁。此刻说到易老板,他的鼻子恨不得仰到天上去,一副老子天下第一易道不能奈我何的狂样。   忍不住拉住他的手:“你螃蟹啊,横什么横?不许进易道堂!”   瞥了我一眼,侧过身跳着往巷子里移:“我就横,我就横,我就横……”   他的劲很大,拉得我差点摔了一个踉跄,赶紧放开手:“喂,车停在主干道上会被拖车拖走的。”   他已经跳进了没有路灯的小巷,看不清身影,但声音却依然很大:“不是我的车,不关我的事。我就横,我就横……”   莫非这厮吃兴奋剂了?!   要是老板回来,见我招了只与他有过节的妖怪回家,还不把我解雇了!   我急得直跺脚,顾不上被别人听到,大声喊:“墨九,你要敢进易道堂,我就跟你拼命!”   “随他去……”身旁兀地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   我怔了怔,扭头一看。   易道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我身边,脸色黯淡,发丝上全是灰,风尘仆仆的样子。发丝下那双眼睛泛着暗紫色的光,映着路灯猫瞳似的闪闪烁烁。对着墨九的方向,慢慢散开,又慢慢缩起。   “老板……墨九他……”   “他正得意,不理他。”低下头,那双紫色的眸子转向我。从怀里掏出一个热乎乎的白色一次性饭盒放到我手上,“今天的晚饭,没凉。”   打开饭盒,见里面排着二十几只白白嫩嫩的饺子。还冒着热乎乎的水汽,熏得心尖软软的一热。抬起头望着他,眼里雾气氤氲,不知道该说什么。   冷峻的面容在烟火的雕琢下精致得像玉雕,长长的睫毛眨了眨:“秦相容说外边不好玩,你可能会提前回来。大年三十你们要吃饺子。”片刻,抿抿嘴,“不喜欢?我给你找饭……”   见他转身要走,急忙踮起脚拥住了他:“谢谢老板。”   他的身体僵得像块呆木头,直直地杵在原处,一动不动。   “老板,你吃饺子吗?”半晌松开手,问他。   微微敛眸:“可以吃一个。”   “回家吃饺子去。”   周围的烟火响得越来越疾,热闹无比。红的绿的紫的光不断闪烁,照得小巷恍若白昼。   墨九坐在店门口狭窄的楼梯扶手上,不耐烦地嘟囔着:“钥匙钥匙,快拿钥匙。钥匙钥匙,快拿钥匙……”   过新年了。   (易道堂第五话 骨魅完结)   【番外:一梦良因】   63、第一章   明崇祯七年,天下大旱。   禾苗尽枯,庄稼绝收,匪乱四起。张献忠率部入川,不少富户纷纷携家带口,由陕,渝,黔,藏几地逃离家园。天府之国十室九空。。   祈安是鄂陕交界处一个的小县。时逢旱灾,局势混乱,又经过好几次兵匪洗劫,原本安静祥和的小县城几乎成了一片废墟。不少从四川逃出来的人聚集于此,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   县城东边的薛家当铺里,几名家丁身背砍刀守在门口,以防有人抢劫当铺。   当铺门口排了一条长队,有那穿得破破烂烂的老农心疼将御寒的棉衣递上柜台,掌柜看看便扔出来,冷冷道:“不当!”   队伍中间挤着一老一少。老太太两眼精亮,身上的素色背子平整的没有一丝褶皱,头山包着块花头巾。她身旁的柔弱少女挽着两个小发髻,身着淡蓝色比甲,内套灰色小褂。整个人瘦得像柳枝儿一般,风一吹便要飘起来似的。气质淡雅恬静,肤色看上白皙细嫩,只是罩着一层淡淡的黄色。害饥荒的年景,很多人脸上都有这种黄色,经年挨饿饿出来的,人称“饿殍儿黄”。   十六岁的曲良因祖籍蓉城,本来家境颇丰。曲家世代经商,在城里有七家蜀锦铺。家中良田千亩,仆从若干。   曲良因出生才一百天就跟扬州盐商巨贾杜家的公子订了亲。说起这段姻缘,蓉城人皆啧啧称奇。曲良因的未婚夫杜君业是个奇才,三岁识字,七岁便能看懂家中账册。八岁那年杜君业突然跟父母说,蓉城曲家腊月将添一位小姐,那便是他的妻子,请父母前去提亲。杜老爷半信半疑,请了在蓉城小住的扬州名士前去打听,正巧碰见曲家为女儿办百日宴。听名士说明缘由,曲氏夫妻觉得杜君业同女儿是天作姻缘。又见杜家家大业大,欢喜不迭,替女儿定下了这门亲事。还趁着喜气给女儿起名良因,取佛语中好因缘之意。   之后两家经常往来。在杜家公子的强烈要求下,曲良因逃过了缠足之痛,又免去了每日背诵三从四德列女传,生活快乐无忧。只等长大后嫁到扬州,相夫教子,与她文采风流的夫君相伴白头。她十五岁时,两家正要商议把两人亲事办了,曲良因的母亲突然病重。曲良因是个孝顺女儿,主动要求推迟婚期,留在家里侍奉母亲汤药。   一年后曲良因的母亲去世,匪乱又起。曲老爷见匪害太凶,索性带着家人细软投奔扬州亲家,顺便送曲良因出嫁。走到半路,守家的家人追上来说家里二间铺子被强盗烧了。实在心疼家里的产业,曲老爷又带着二儿三儿返回蓉城,让大儿护送妹妹继续赶往扬州。不料曲老爷刚离开四天,曲良因一行人就遇到了抢匪。在大哥的拼死保护下,曲良因同奶妈李嬷嬷一起逃了出来,却同大哥失散。   一老一少两个女人从未出过门子,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幸而在路上遇见了一户与曲家有商业往来的人家也在逃难,李嬷嬷苦苦央求,人家才让她们搭车,将她们从荒郊野外稍到祈安。主仆二人托回家的蓉城人往蓉城带了口信,眼巴巴等家里回信,一等就等了四个月。   因逃难的人太多,周围又兵荒马乱的,祈安所有东西的价格飞涨。两人在河岸边租了间破窝棚居住,租金缴得早,能支撑到第二年三月,吃食的用度却是必须要花费的。曲良因当掉了随身带着的陪嫁首饰和值钱的衣物,从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变成了逃灾盲流。   大旱之年,地里几乎颗粒无数。八月还是粮食收获的季节,一升小米就卖到了一两银子,曲良因只能和李嬷嬷尖起嘴唇喝薄粥。从小娇生惯养,她哪里吃过这种苦头,很快原本润泽可爱的双颊就凹了下去,人瘦得脱了形。   但米价还在一直涨,九月份小米已涨到二两银子一升。眼看着粮价还会上涨,曲良因同李嬷嬷商量,决定把杜君业送给她的订亲玉佩当掉,换点小米过活。   在当铺排了半天,终于排到了她们。李嬷嬷小心翼翼打开布包,取出那块九瑞环龙佩踮起脚递给掌柜。掌柜小心接过,仔细瞧了瞧,对李嬷嬷道:“老太太,这块玉是上等货色,给你一两银子吧。”   见掌柜蓄意压价,曲良因忍不住出声:“掌柜的,这玉佩价值万金。”   掌柜轻声一笑:“小姐,今时不比往日,珠宝玉器没人要。一两银子已经是我照顾你们孤儿寡母了,若不当我也不勉强。”   李嬷嬷磨了好一番嘴皮子,终于将价抬到五两银子。那确实是上等和田暖玉,是宝贝,平常价值连城。但战乱中也就值五两银子,五两银子能买两升半小米,够两人喝一个月薄粥。   当了玉佩,又到米店买了小米。李嬷嬷在米袋子上盖了块破布,两人手挽着手故作镇定往前走。因为米店外总是围着一圈饿得有气无力的流民,眼巴巴地盼着别人能弄丢几粒米。听说前两天还发生过在米店门口抢粮的事,两人不得防着些。   果然,见两个女子从米店出来,有几个不怀好意的流民跟了上去。才走出米店百米不到,一个男人突然发难,冲过来揪住李嬷嬷手腕上的米袋就拖。   李嬷嬷年轻时做过下等仆人,老当益壮。虽然这阵子吃不好睡不好,身上还存着些力气。她赶紧将米袋抱住怀里,扯开喉咙大声嚷起来:“强盗啊喂,抓强盗啊喂!”   曲良因吓得不知该怎么才好,只知道举起拳头朝强盗头上乱捶。但她的拳头根本没有力气,打在强盗身上一点作用都没有。   眼见怀里的米要被抢走,李嬷嬷往地上一坐,强盗那边又用力一拖。“卟”的一声,米袋子裂开。金灿灿的小米流泄一地,刺得周围所有人眼睛贪婪地一亮,慢慢地围了过来。   主仆二人心里头顿时透心凉。   这些人饿得脸色发绿,眼睛瞪着地上的小米发出通红的光,当场吃了她们也是有可能的。   就在主仆两人簌簌发抖之时,一个高大的男人拨开人群挤了进来。一手卡住那个正飞快往怀里抓小米的强盗的脖子,一手握拳狠狠地挥了过去。很重的一拳,直接把强盗打得整个人从众人头上飞了出去。落在街边瘫软成一团,鼻腔里直冒血沫子,也不知还有气没有。   令人恐惧的力量,吓住了蠢蠢欲动的所有人。   然后男子转身,帮李嬷嬷将撒在地上的小米捧回口袋。   他头扎蓝色发巾,穿蓝色长衫,打扮是书生的样子。但感觉却跟很多白净斯文的读书人完全不一样。五官端正,眉头微锁,鼻梁高挺。身体精壮,肩膀有些厚。窄袖卷起,露出蒲扇似的手掌和小臂结实的肌肉,像个武夫。   曲良因见过这个男子,住在她那间小窝棚的隔壁。前几天才见他搬来,独自一人,身上背着个憔悴的包裹。因他长得俊俏,所以记得很清楚。   将小米重新装好,李嬷嬷又紧紧把米口袋抱在怀里,不断跟男子说着感谢的话。   “老夫人客气,我住在你家隔壁。”男子说着话,眼睛却看着曲良因。   第一次被陌生男子直勾勾地盯着,曲良因很不自在,赶紧低着头。   李嬷嬷也注意到了这点,但目前最重要的是尽快将这点小米带回家。她堆笑道:“后生仔住在我家隔壁啊,敢情好,我们一起回去吧。”   男子没推辞,点点头。   一路上,高大的身躯不知挡开了周围多少饿狼似的目光,平安无事。   回到租住的破窝棚,李嬷嬷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小米放到易道手里:“后生仔,这是给你的谢礼。”   男子一愣,盯着手中的小米,眼神有些茫然。   李嬷嬷拉拉曲良因:“走,进屋。”   曲良因点点头,往门口走了几步。又返回来对男子盈盈下拜,眼睛始终盯着地面:“多谢公子,刚才人多,不好与公子多言。敢问公子名讳?”   男子抬头看着她,半天吐出两个字:“易道。”   “多谢易公子出手相助,您的恩情良因铭记于心。”她是富贵人家出生的小姐,深知未婚男女之间说话有损女儿之仪。但易道帮了她们,若不开口答谢会失了礼数。   易道言简意赅:“不必客气。”   又行了个礼,曲良因正想转身回屋子,易道突然抓住她的手。   又气又惊,生怕有人看见,曲良因那句“无礼”卡在喉咙中,半天没说出来。   但易道似乎没注意曲良因的反应,他仔细地将手中的小米倒进曲良因手心,眼神清澈无辜:“我不吃小米。”   抽回手,曲良因捏着小米飞奔回屋子,飞快关上门。胸口里心脏直跳,眼睛前面浮起一层雾气。男女授受不亲,易道竟然抓她的手,太无礼了!   但现在在异乡颠沛流离,她必须将这点子愤怒忍下来。    64、第二章     第二天,曲良因同李嬷嬷一起去打水。快半年没下雨,城中的河都断流了。城里只有两口井还在出水,水井旁时刻围着一大圈等水的人。曲良因和李嬷嬷排了半天才抢到井口的轱辘。别人都是一人挑两桶水,她们力气小,两人才能抬动半桶。   将水桶放到井里装了水,两人一起用力往上摇。大概是今天装得多了些,才摇几下就摇不动了,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旁边的人一看,纷纷叫她们让开别挡道。见状两人赶紧将水桶放到井中,想倒回去一些。但水桶变重反而一下子沉入水底,装得满满当当,这下更摇不动井轱辘了。   看到旁边的人越来越暴躁,曲良因急得满头大汗。   这时一个男人走过来,抓住井轱辘轻轻一摇。井轱辘车轮子似的转动起来,带动木桶箭一般从井中弹出,被男人牢牢地抓在手里,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然后男人又将自己的桶打好水,用扁担挑起自己和曲良因的水朝家的方向走去。   这个男人就是曲良因的隔壁邻居,易道。   两桶水加起来有一百斤,将竹扁担压得弯弯的,一颤一颤地抖。但易道十分强壮,脊背挺得笔直,只用双手扶住扁担两头。似乎根本感觉不到水桶的重量,稳稳地走在青石大道上。   他走得很快,将曲良因和李嬷嬷远远甩在身后。等她们踩着绵软的步子回到窝棚时,易道已经将两桶水都倒进了她们的水缸。又挽起袖子拿着斧头替她们劈材。那几块大木材摆在门口很久,因为曲良因和李嬷嬷没力气将它们劈开才一直没烧。   见李嬷嬷对自己使了个眼色,曲良因会意地回到屋内,偷偷藏在门口没走开。   只听门口李嬷嬷尖着嗓子对易道说道:“后生仔,我家小姐已经许配人家了。过两天家里就会派人来接小姐。你以后没有事情不要到我家来,免得有损小姐的清誉。听懂了吗?听懂就快走。”   这话很无礼,但曲良因知道李嬷嬷自有分寸。   易道没什么反应,将手下的柴劈开才淡淡地应声:“我劈完柴就走。”   接下来的好多天曲良因都没再同易道打过正面,有时一转身会隐约看见易道的身影不近不远地站在远处。县城很小,偶遇是正常的,曲良因不敢细想,只能这么给自己解释。   九月下旬小米已卖到十两银子一升。蓉城家中还是没有回音。用玉佩换回的小米已经吃完,连薄粥都喝不了了。实在没办法,为了活命,主仆两人只能学着别人的样子每天到城外挖野菜充饥。   大灾之年野菜最金贵,别说是荠菜榆钱叶,就是苦哈哈的苦蒿也是顶好的东西。秋天的野菜又老又硬,两人发现一株便宝贝似的连根挖起,拿回家用石头捶开硬皮,和上几粒小米煮小锅就是两人一天的吃食。这东西吃不饱,也饿不死,只能勉强能吊住人的性命。   从城里到郊外来回有一里路,这对曲良因而言是段异常辛苦的路程。路上满是石头瓦砾,她穿的绣鞋底很单薄,踩在石头上硌得生疼。采野菜的过程也很痛苦,每天吃野菜肚子里没油水,劳作一会儿便头晕眼花。最可怕的是蹲□又站起来的时候常常双眼发黑,要过好一阵才恢复正常。   没过几天情况更糟了,方圆十里山上已看不到一丝绿色,因为只要带点绿色的东西都被人们吃下了肚子,野菜被挖了个干干净净。接着人们又开始挖树根,扒树皮吃。树皮比野菜更硬,拿回家后要用石头捶半天,再用开水熬半天才能入口。还要嚼半天才能嚼成渣,就算这样,用力咽下去时也还是粗糙无比,噎得人直翻白眼。而且树皮吃了不消化,堵在腹腔中硬邦邦一团,在茅坑蹲一下午也拉不出来。   吃了几天树皮,曲良因觉得自己满口都是苦味。肚子涨得如吹了气一般,稍稍一走动两眼便直冒金星。胃里却是空荡荡的,前心贴后背,除了抓心抓肝的饥饿她什么感觉也没有了。眼前经常产生幻觉,有时一眨眼觉得面前全是包子馄饨大米饭。脑袋里时不时会掠过一阵眩晕,比死还难受。一次晕得实在受不了,她便狠狠地用牙齿咬破嘴唇。腥甜的液体刚涌出来便被舌头飞快地卷下肚,刺激得肠胃猛地一抽,才稍稍缓过一口气。   这天早上,她刚同李嬷嬷互相搀扶着,驻着拐棍,拎着小竹篮出城扒树皮。刚走到城门口,一阵眩晕重重地袭来了。她想咬破嘴唇,可牙根发软,连咬嘴唇的力气都没有。紧接着双腿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整个人兀地栽倒。   身旁的李嬷嬷也被曲良因一起带倒,用力撑起身体。看见身边的人脸色蜡黄,双眼紧闭,鼻孔里已是进的气少出的气多,李嬷嬷泪如泉涌,扯着嗓子嘶哑喊起来:“哎呦救命啊,我家小姐不行了,我的儿啊……”   可这年月到处是倒闭的饿殍,人们已经见怪不怪,只有个倚在墙根的老人小声道:“给她口吃的她就活了。”   听到这话,李嬷嬷哭得更加大声。她哪有吃的啊?   这时一个眼熟的人走过来,将曲良因的头抱起,掏出酒囊灌了点稠酒。甜丝丝的白色液体滚下喉咙,曲良因嘤咛一声,喘出气来。   “饿的,先回家。”把曲良因打横抱起,易道对李嬷嬷道。   活命最重要,此刻李嬷嬷也顾不上什么小姐的清誉了,驻着拐棍跟在他身后。   回到小小的窝棚,易道把曲良因放在床上,又走了出去。   看着气若游丝的曲良因,李嬷嬷守在床边只是哭,嘴里喊着曲良因要是死她也不活了。正哭得伤心,易道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篮子,肩上搭着一个布口袋。   在灶台里烧起火,往锅里加水。从篮子里拿出一块红糖,三个鸡蛋,一块姜。红糖扔到开水里煮化,鸡蛋打下去用锅铲搅两下搅成蛋花,再把姜切成薄片扔下去。不多时,两碗热气腾腾的红糖蛋花汤端了过来。   易道将一碗递给李嬷嬷,自己坐到床边揽起曲良因,把汤凑到她嘴巴边。   人饿急了的时候鼻子比狗还灵,对食物的渴望成了身体的本能。一闻到红糖蛋花汤的味道,曲良因慢慢睁开了眼睛,然后黯淡的眼珠子里闪过晶亮的光。迫不及待地将嘴唇凑到碗边喝了起来,都气都不顾不上换一口,仿佛碗中盛的是仙露甘霖。   一碗汤下肚,她觉得身上骤然变暖,麻木的手指尖慢慢有了刺痛的感觉。浑浑噩噩的大脑也恢复了思考的能力,这才发觉自己窝在易道怀里。顿时脸上腾起了桃花般的颜色,一双眼睛不知道看哪里才好。   易道没注意到她紧张绞着的双手,面无表情地拿了个枕头塞到她身后,又拿过自己背进来的布袋,取出一个用桐叶包裹的东西。   还没打开包裹,曲良因便本能地咽了一下口水,因着桐叶里飘出来的馒头的香味。   好几个月没沾过大米白面,她饿呀!   果然,易道一层层打开桐叶,里面是个硕大的馒头。是不掺杂粮的,白生生的,耀眼的白面馒头,彷佛还冒着热气儿。   “吃吧……”   未等易道的声音完全落下,她一把拿过馒头分成两半。一半递给同样饥肠辘辘的李嬷嬷,另一半使劲塞进嘴巴使劲咬了几口。忽然又想到这种吃相太难看,忙转过身背对着易道,含住馒头模糊不清地说道:“谢谢……”   说完心里一暖,眼泪登时就要落下来。   一个馒头至少值一根金条……   “包里还有两个馒头,我明天再拿点吃的东西来。”易道的声音很冷,却听不出半点不悦。然后他朝李嬷嬷点了点头,起身出去了。   送走他李嬷嬷立刻关上门,打开了他带来的布袋,心脏立刻激动得扑扑直跳。袋子里不光有馒头,还有一大袋红薯干,一包白生生的大米,一块红白相间的腊肉。   易道对曲良因的苦心一目了然。   但曲良因是订了亲的……   李嬷嬷决定装糊涂。当天下午她就烧开水,用大米腊肉和野草根熬了顿粥喝。   饱饱地吃了一餐饭,曲良因身体不适早早便歇了。李嬷嬷睡了一会儿觉得还没吃饱,又下床拿红薯干吃。饿得太久的人饱腹的感觉传得慢,这一吃就停不下来。不知不觉吃了半袋,她才打着饱嗝心满意足地回去睡觉。不料红薯干是发涨之物,吃时没感觉,吃过后一刻钟就在肚子里涨起来。很快就将她痛得滚来滚去。   被李嬷嬷弄出的声响惊醒,见李嬷嬷正瞪着眼一双手在床上乱抓,身体已被冷汗浸透。曲良因吓坏了,赶紧点燃秸秆就要去请大夫。   推开门时正好同易道迎面撞见。   “怎么了?”易道问。   “我奶娘……疼……”曲良因吓得语无伦次。   窝棚很小,一眼便望得到屋里面。越过曲良因看了看李嬷嬷,易道转身就跑:“我去请大夫。”   不到一炷香时间,他便扛着一个白胡子老大夫跑了回来。大夫身上还穿着亵衣,头发散乱,趴在易道肩膀上被颠得脸色发白,显然是被人从床上拉起来的。   将大夫往床前一放,易道简短地说道:“治好她,一升大米。”   闻言大夫将涌到喉咙口的脏字咽了回去,急忙给李嬷嬷检查。可一看李嬷嬷眼都直了,眼睛里全是紫血点子。胃鼓得老高,胸膛上一片乌青,也只能摇摇头:“不成了,都涨破胃了,准备后事吧。”   一听这话,曲良因跪到床前,哇的一下哭出声。   不知是被她的哭声刺激到,还是回光返照,已经瞳孔发散的李嬷嬷突然翻身抓住了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抓着易道的手。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易道,用急促的语调说道:“后生仔,我家老爷有钱,以后会分很多钱给姑爷的。我照顾小姐多年,她就像我的亲女儿。她和杜家公子缘分浅,成不了亲。今天我做主把她许配给你,就请大夫做保人,你们趁我还有气儿赶紧拜拜。”   奶娘在说什么?拜拜的意思不就是……   曲良因的脑袋嗡的一下炸开,转瞬浑身烫得像火炭。她鼓起勇气偷偷瞥了易道一眼,见他清朗的眉目微微皱起,心里不由更慌了。   可李嬷嬷非常着急:“快拜啊!”也不知从哪来的力气,老人家竟将易道高大的身躯也扯得跪下。   旁边的大夫也催道:“快拜吧,就快来不及了。”   李嬷嬷的催促一声比一声更急,曲良因一向最依赖自己的奶娘,直被催得晕晕乎乎的。也不知道是她先动的还是易道先动的,两人顺从地拜了起来。   先拜了两拜,就算拜了天地。   李嬷嬷又急忙道:“也互相拜拜。”   两人又转过身,互相拜了一拜。一起一伏之间,看着对面那张略微有些发愣的清俊脸庞,曲良因的眼泪簌簌滚落。   见他们拜完,李嬷嬷又拉起曲良因的手放到易道手里,拼着最后一口气对易道道:“姑爷,我把良因交给你了,这辈子你可要护着她呀。”   然后就没了声响,两股紫红的血从鼻子里流了出来,手却将曲良因和易道的手死死的按在一起。    65、第三章   灰色的天空下,密密麻麻的坟丘连绵起伏。坟丘中间歪东倒西地立着几棵白杨树,树上只剩下空荡荡的枝桠。一群饥饿乌鸦蹲在树桠上,呱啦呱啦地乱叫。   曲良因身上披着易道的长衫,站在一口漆黑的棺材旁,两眼通红地看着易道光膀子挖坟坑。   在李嬷嬷的主持下,她匆忙嫁给了易道。   刚行完礼李嬷嬷就过世了,她悲痛万分,恨不得跟了李嬷嬷去。就在她哭得天昏地暗,翻箱倒柜寻银子想给李嬷嬷买口薄皮棺材的时候。易道,这个莫名其妙成为她丈夫的男人,不知从哪扛回了一口杉木棺材。棺材很厚实,敲上去闷闷无声。表面涂着上等黑漆,色泽光亮,棺身绘满莲花落。又置办寿衣寿礼几大件,请街坊大妈替李嬷嬷穿衣打扮。这才送李嬷嬷入了棺,在几个唢呐手和帮手的簇拥下,吹吹打打将棺木送到坟场。   灾年众人没力气,帮手们草草挖了个坑就要把棺材放下去。易道见周围埋得浅的坟都已被野狗刨开,又跳到坟坑里挖起来。他力气大动作快,没多久就独自挖出了个一人多深的坟坑。   曲良因呆呆地看陌生的丈夫忙里忙外,惶惶不安的心神像有了主心骨一般稍稍安定。依然悲恸欲绝,但心中荡漾的满满感激无法言表。   送李嬷嬷入了葬,又在头七那天烧点东西,丧事就算结了。   烧完遗物和纸钱,曲良因在李嬷嬷坟前磕了一个头,然后就这么跪着发呆。她不知道她该去哪,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脑袋里一片混乱。想问问李嬷嬷吧,李嬷嬷又埋在土里不会回答她。   “该走了。”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冷冷的像早晨浮在青石板上的冰霜。   扭过头一看,易道拉着辆驴车,站在不远处的大道上。   这就是从今往后,同她连在一起的人,她的丈夫?心里头微微一定,曲良因慢慢地站起身朝易道走去。走了两步,一个不注意薄薄的鞋底踩到一根竹签,疼得她轻叫一声。   “没事吧?”易道走过来,弯腰执起她的脚。   全身一歪,赶紧扶住易道的肩膀,曲良因心中忐忑不安。因为同别家的女子不一样,她没裹脚。莲步半折小弓弓是许多人家挑媳妇的标准,要是易道嫌弃她是天足……   好在她多虑了,易道似乎并没注意她的脚是大还是小。拔出曲良因鞋底的竹签,他直起身:“你的鞋很薄。”说完单手把曲良因抱起,像抱小孩子似的朝驴车走去。   第一次被男人紧紧地抱在怀中,感觉到易道胸前起伏的肌肉线条。曲良因的脸烫得像熟透的虾子,心脏扑腾腾狂跳。浑身不自在,一双手捏出了汗水。但她不能拒绝,因为抱着她的男人,是她的丈夫,她以后的天……   将曲良因放在驴车上,又拉过薄毯搭在她腿上。易道坐在她身边,一甩鞭子,驴车叮叮当当朝前面走去。   见驴车上拉着几个沉沉的口袋和一些家伙什,曲良因鼓起勇气问:“夫郎,我们是要回成都吗?”   过了一会儿易道才扭头看着她:“夫郎,叫我?”   曲良因的一颗心霎时跌到了谷底,她低下头:“嗯,你我已是夫妻,我理应叫你夫郎。”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然她从小跟杜公子订了亲,但两人还未行过礼不算夫妻。如今她和易道是当着李嬷嬷的面,对着天地拜了堂成了亲的,是堂堂正正的夫妻。以后她不会再与杜公子有什么瓜葛,自是一心一意服侍丈夫。   可如果她的丈夫不认可两人的婚事……   “那我,该叫你什么?”易道认真地问。   曲良因抬起头看着他,一双乌溜溜的眼睛里闪着坚定的光:“你得叫我浑家。”   心中已打定主意,若易道不承认他们的已婚的事实,她便一头撞死在路边,用血洗净自己的清誉,保住曲家的名声。   易道沉吟:“浑家……”   不知是不是曲良因的错觉,她竟看到易道的嘴角稍稍扬了一下。   转头看着前面,易道一挥鞭子:“浑家,我们不回成都,我们去逃荒。”   婚后不到两天,曲良因便跟着丈夫一起踏上了逃荒之路。   虽说曲良因娇生惯养,可母亲怕她闹笑话,早早便告诉她为人妻子的义务是侍奉公婆,服侍丈夫,浆洗缝补,做饭扫地。初为人妇,曲良因拿出十二分心准备做一个好妻子,在逃荒路上好好照顾丈夫。   但曲良因很快就发现,婚后生活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她的丈夫易道十分勤快,各种家务事做得又快又好。每天她还在睡梦中,易道就洗完了所有要洗的衣裳,挂在木堆旁细细烤干。还抽空用破布给她纳了双鞋垫,针脚意外的整齐密实,塞在鞋里又暖和又厚实。曲良因惊讶无比,问易道怎么会纳鞋底。他只说从小无父无母,自己照顾自己,所以习得所有家务。   不管浆洗缝补全包,烧火做饭的事易道也一并揽了。从嫁给他的那天起,曲良因就没再饿过肚子。   每天早上她一睁眼,易道早就备好了一盆温热的洗脸水,一盒洁面的茶粉,一盒馨香的珍珠面霜。待她洗完脸梳好头发,易道又在折叠小桌上摆好了早点。早点很少重样,白粥,豆粥,小米粥,腌黄瓜,酸辣土豆丝……   易道的厨艺很高,能将很普通的食物做得异常可口。但他自己吃得很少,而且几乎不在曲良因面前吃东西。有次曲良因问起,他才道出自己不习惯同别人一起吃饭,早在饭菜起锅时他就已经吃过了。   等曲良因吃完早餐,两人便赶车上路,走两个时辰就停下。曲良因在周围散步休息,易道挖土磊锅烧火做午饭。大米在锅里煮开,滤掉汤汁扔进蒸子,白气冒起就算蒸熟。揭开锅盖,白生生的米饭粒粒分明。再切个辣椒圈炒个腊肉,溜个酸辣土豆丝就是一顿朴实的午餐。   路上逃荒的人太多,喷香的味道常常引来很多人围观,有时还会引来争抢食物的强盗。有人围观易道当没看见,要是有人跑过来抢东西吃,他便毫不客气。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拎住对方的脖子往远处扔出十多米完事儿。来一个扔一个,来两个扔一双,就算是五个六个大汉眨眼之间也能被他扔个干净。   虽然驴车上装着满满几大袋大米,还有一袋土豆,一袋腊肉。但易道从不施舍给别人,也不让曲良因施舍,即使对方是小孩也一样。   一次有位母亲将个快饿死的小女孩往他们的驴车旁一丢。见小女孩奄奄一息,曲良因于心不忍,瞒着易道偷偷把孩子抱到一块大石头后面。给小女孩喂了口米汤,又捏了个米饭团子给小女孩。吃过东西小女孩立刻来了精神,拿着米饭团子哧溜一下跑了。   没等曲良因走回驴车,那小女孩又跑了回来,身后还跟着一群小孩。几十个小孩飞快地涌过来,拉拉扯扯围着曲良因喊饿。大概是饿得太狠,这些孩子像一群可怕的小蝗虫,将曲良因团团围在中间。夺去了她手里的碗,还抓着她的外衣往下扒。有甚者居然抵挡不住她身上散发出的珍珠膏的香味,忍不住张嘴咬住了她的胳膊。   就在她惊恐万分的时候,正在驴车那边刷锅的易道听到动静,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几步跨进孩子群,挽住曲良因的腰将她扛到肩头,然后凶巴巴地朝孩子们一吼,露出了两枚尖尖的獠牙。   曲良因的脑袋搭在易道的后背上,没看清易道对小孩们做了什么。只看到孩子们兀地愣了一下,随后哭喊着四处逃开。接着易道把她放回地面,右手拎着一个惊恐万分的小男孩送到她面前:“他咬你一口,你也咬他一口出气。”   曲良因当即从惊恐中回过神,噗嗤轻笑出声。她当然没咬小男孩一口,将小男孩从易道手里抱过来,掏出衣兜里一根红薯干递给孩子,然后将孩子放走了。   易道用黝黑的眸子定定地看着她,伸手替她拢起散乱的发髻:“浑家,你救不了他们。我们的粮食不多,没粮食你也会饿死。不许再给,别人吃的。”   粗糙的指腹从曲良因脸颊上划过,羞得曲良因羞两颊绯红,忙低头应了声:“嗯。”   尽管已经是夫妻,但平常两人不注意触碰一下就能叫曲良因羞上半天。更别说每晚睡觉时,易道守在窝棚口,与她只隔着一层薄薄的布帘。从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碍着男女大防,就连父亲也很少见,她何曾与男子如此亲近过?所以每晚都要翻很长时间的烧饼才能迷迷糊糊入睡,一旦易道稍稍离开一会儿,她又会不安的醒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易道在身边,她便能很安心很安心。有易道的陪伴,有吃有风景看,整个逃荒过程在她看来悠闲得如同出城踏青一般。   她想,今生嫁得这个夫郎,她是十分称心如意的。   对曲良因女儿心思的变化,易道似乎一点不知情。他每日吃得少做得多,用驴车拉着他的媳妇,稳稳当当地走向灾民越来越少的地方。    66、第四章     十一月初,夫妻俩到了鄂西武夷山边的一个小镇。这里还未受战火波及,山清水秀,安静祥和。镇上的住户是青族人,男男女女全在头顶上缠着一圈蓝白格子头布,多穿三节衣。女子不缠足,戴大钩耳环。青族话甜甜糯糯,语调往后拖长长的一段,煞是好听。   易道决定暂时留在这定居。   他花钱在镇子边上买了幢破破烂烂,歪歪斜斜已欲倒塌的两层小竹楼,又弄来一套木工工具就忙开了。   第一天用蛮力将十六根主梁一根根扳直,再爬高窜低,用木楔子将每一个屋梁接口撼严实。又一个人从后山扛回四五十根竹子,劈竹子,补墙洞,修屋顶。叮叮咣咣收拾一通,竹楼焕然一新。   第二天挑出竹楼中废弃的木材,描线,拉大锯,上木楔,刨光,天还没黑就麻利做出一套简朴的桌椅床板凳。   第三天背回一沓白色棚户纸,将竹楼里边仔仔细细糊了一层,直糊得跟雪洞子一般干净。又搬走了院中几块大石头,清走院中积年的老青苔。用竹子编出一排篱笆圈在院外。篱笆中间还空出了一扇精致的拱门,还移来几株手臂粗的山茶花藤种在门口。   曲良因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丈夫用三天时间做完了别人三十天才能做完的事,第四天在易道的带领下,迷迷糊糊地住进了新家。她觉得自己的夫郎肯定是项羽托生的,力拔山兮气盖世。   终于有了个安定的小窝,曲良因的日子过的更舒坦了。易道依旧包揽着所有活计,每天忙着为爱妻做早中晚餐,打扫屋子,浆洗衣服。偶尔出门,回来时经常拎来山鸡羚羊等野味。有时也带回耳环项链等小首饰。还给曲良因买了双厚厚的大棉鞋,棉鞋很难看,但穿在脚上很暖和,足以抵挡山涧湿寒的风。   不久曲良因又惊喜的发现,她体贴的夫郎不仅力拔山兮,还才华横溢。一天她正独自抚琴,忽然见易道拿着锅铲在门外探头探脑。   “怎么?”她问。   易道抿抿嘴,眉头微皱:“浑家,第二节第三音符该是低音,不是强音。”说完扛着锅铲继续做饭去了。   他懂琴?!   曲良因一怔。   没过两天,曲良因早上起床,出门看到门口多了几幅对联。字体圆劲有力,潇洒磊落。大吃一惊,忙大声对屋里的人喊:“夫郎。”   “嗯?”易道走出来。   曲良因指着对联:“给我们写对联的是个书法大家,真乃当世……”兀地注意到易道纤长的手指上拿着的毛笔,声音骤然转轻,“怀素……”   “哦。”易道应了一声,转身进屋了。   感谢李嬷嬷的眼光,除了不和自己一起吃饭这怪习惯,自己的夫郎真真太合心,曲良因幸福地想。   过年前夕,易道背回两匹布料。一匹暗紫色一匹黑色,颜色鲜亮,祥云花纹暗浮。曲良因认得那是上等的蜀锦,出身蜀锦世家的她总算找到了事做。晚上她趁易道不注意偷偷将布抱回屋子,点起桐油灯,连夜用黑锦给易道做了套衣裳。第二天早晨趁易道还没起床,偷偷溜进外屋,想换走易道那件穿破了的旧衣裳。   淡青色的晨曦中易道安静地睡着,俊俏的面容怎么看怎么好看。她满心欢喜地拿走那件旧衣裳,将新衣裳放在床头。一不小心,从旧衣裳里滚出一锭大银元。她急忙抓到手里想放回桌子上,眼睛却无意间瞥到银元底部的大印。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是官银!   说时迟那时快,易道嚯地坐起身,一手拿开她手里的银子,一手拉住她的手掌查看:“砸疼了?”   醒这么快,或许他根本没睡。   曲良因忙摇摇头:“没有。”   于是易道将银子放到桌子上,拎起了那套新衣服:“衣服,你给我做的?”   曲良因悄悄瞥了银子一眼,没再看见官印,只看见银子底多了一个凹坑,像是被手指头生生按进去的。她不敢多想,忙对易道笑笑:“是啊,夫郎你试试。”   “嗯。”易道站起身,在她的帮助下穿衣服。   曲家是蜀锦世家,家中几位老裁缝师傅做衣服从来不用尺子,用眼睛一扫便知道顾客的身高体重。曲良因没几位师傅那么深的功力,但天天与易道朝夕相伴,对易道的尺寸自然估得很准,做出来的衣服尺寸分毫不差。   易道穿上新衣顿显精神抖擞,嘴角微微扬起:“浑家好针线。”   他很少笑,但笑起来眼角都是暖的,仿佛连冰魄都能融化掉。可曲良因心不在焉,根本没注意到这个笑容。   易道十分喜欢这套衣服,每天穿着衣服出去,回来时衣服一尘不染。还跟经常带话回来:“浑家,秀娜嫂子夸你好针线。”   “浑家,阿里古大娘夸你好针线。”   “浑家,阿四兄弟夸你好针线。”   ……   女红绣活被人夸,是女人们最得意的事,但本该得意的曲良因却生病了,是心病。   家里的吃穿用度她很少问,易道也不说。可不管外面的米价涨到天上去,她家吃的永远是热腾腾的白米饭,炒菜用上好菜油,桌上经常摆着荤菜。更别说易道三天两头搬回来的家伙什和首饰。在荒年,要支撑这样的开销需要很多钱。她问过易道家里的经济情况,易道没多说,只说自己以前经过商,颇有积蓄。   她半信半疑。   自从那天看到那锭银子,曲良因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答案。往日里香甜的梦境陡然变得异常可怕,一入梦就看见一群官差闯进院子,给易道带好枷锁拖在地上就走。吓得她经常从半夜惊醒,满头大汗捧着颗乱跳的心子跑到门外,见易道安然无恙地躺在那里才放下心。   精神一差,脾气也就差起来。脸上的笑容少了,话也少了。偶尔弹弹琴,音符不安地摇曳,声调破碎一片。   易道以为曲良因生了病。询问过镇上的青族土医生,他从山上采回几株千年老三七,剁成碎末,混着童子鸡肉上锅蒸。蒸好后一揭盖子,鸡肉浸在清亮的三七汤汁里,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每天吃两次,滋阴润肺,安神助眠。   可十几只童子鸡吃下去,曲良因脸上胖了一圈,精神却没见好。一天见易道又捧回几匹布,她竟然破天荒闹起了脾气,看也不看那些布,撅嘴对易道说道:“兵荒马乱的,我们何苦要穿这么好的衣服,何苦要吃那么好的东西?”说完回到卧室,关上了房门。   留下易道抱着布匹,愣愣地站在房间中央。   片刻曲良因回过味,觉得自己的言行举止有违□之仪,忙推门出去想给易道道歉。可易道已经不见了踪影,只剩几匹布放在桌子上。哪有做妻的把丈夫骂跑的道理,自己难道是泼妇不成?   曲良因又伤心又自责,坐到家门口,拿着针线一边给易道做衣服,一边等易道回家。   天空微微发灰的时候,衣服做好了。她抬手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看见易道站在门口。一身冷冰的酒味,手里拎着一个食盒,眼睛看着她,眼底隐隐泛着暗紫色的光。   曲良因忙迎上去:“夫郎,回来了,喝了很多酒吗?”   连眼睛都变色了。   “浑家,我在街上吃过了,给你带的晚饭。”易道把饭盒递给她,转身朝黑幕里走去。   曲良因忙问:“夫郎,你去哪?”   “去河里洗澡。”易道冷冷道。   这天滴水成冰,去河里洗什么澡啊?曲良因想喊易道回来,又怕再次越矩不能出声。她讪讪地回到屋子,点起一盏桐油灯,坐在铜镜前发呆。   她母亲曾告诉她,男女大防,不能随意见面来往。世间只有夫妻才能毫无隔阂地生活在一起,这样的姻缘也就是最圆满的姻缘了。她和易道的姻缘自是很好的,但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婚姻中缺了些东西,达不到“毫无隔阂”的境界。就像官银的事,她不敢问,易道也不说,白白让她一夜又一夜地做噩梦……   正想得出神,铜镜中突然映出了易道的身影。俊美的脸庞上沾着细细的水珠。光着上身,露着白皙结实的胸膛。黑亮长发披散着,一缕缕贴着身上,蛇一般蜿蜒盘旋。紧绷的小腹下只穿了条黑色长裤,衬得一双腿修长而健壮。   “吓……”   非礼勿视,曲良因忙执袖挡住了眼睛。心神却随着桌上的灯光一起晃动不安,飘飘然一阵荡漾,脸颊羞红发烫。   “浑家,莫害羞。”易道到了曲良因身边,定定地看着她,“我问过别人,他们说,夫妻间要做一件事,才不会红脸。”   感觉到身旁易道紧绷的小腹正对着自己的脸,可怜的曲良因羞得难以自持,挡眼的衣袖几乎覆到了脸上。   “做什么事?”她小声问。   话音刚落,易道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吓得她轻叫出声。   “做色,你给我女色,我予你男色,朝云暮雨。”很露骨的话,被他用一本正经的语调说出来,反而透着一种别样的妖娆味道。   曲良因用双手紧紧捂着脸,几乎喘不过气:“羞死人羞死人,不要说了。”   “浑家,不羞。”抱着怀中双颊羞红的小媳妇,易道慢慢朝床榻走去。   一夜冬风紧,屋里却说不尽的缠绵缱绻。   经过笨拙的试探,触碰,寻找。天将明时,勤恳的人终于尝到了甘甜的回报。涣散的舒畅四肢,就怂算佳肴醇酿也不及此美味……   黑暗中曲良因只知道紧紧地攀住易道的脖子,就像柔软的水草缠绕着坚硬的石头,一同在激流中起起伏伏……   ……   折腾一夜,曲良因沉沉睡去。   易道轻手轻脚地起身,正要下床,突然一只手臂伸过来缠住他的脖子将他拉回床上。然后曲良因小猫似的倚在他的胸口,嘟囔道:“夫郎,陪我再睡会儿。”   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浑家,我去煮粥。”   “我不吃粥,我吃你。我们呆一块,永远呆一块。就算你发配去琼州,我也收拾行李跟你去……”迷迷糊糊说着,曲良因又进入了梦乡。    67、第五章     自从两人发现了“色”这个游戏,夫妻之间更似蜜里调糖,好得分也分不开。   每天吃饭后,易道便和爱妻一起手拉着手,或是沿着小镇光滑的青石板道在镇上散步,或是去河边玩耍消食。若是小雨天,易道便执了一把梅花油纸伞,带着曲良因登高望远。遇到陡峭的地方,他就将爱妻背到背上,踩石登高,如履平地。站在高处朝远看,嵯峨黛绿的群山座落在烟雨朦胧中,时隐时现,分外迷人。   竹楼旁边有块荒地,易道花一个下午在那开了片菜园,种上些白菜扁豆。每次易道在地里劳作,曲良因便坐在菜地旁的大青石上抚琴。山谷清幽,琴声回荡,衬得平常的琴声也格外幽远绵长。   有时易道兴致好,也会坐过来抚上一曲《凤求凰》。抚琴的易道尤其儒雅,长长的睫毛静静低垂,双手优雅地起落,浑身说不尽的恬淡意态,曲良因常常看得神魂颠倒。她觉得自己夫郎的琴声根本不是凡人能奏出来的,琴仙琴神,也不过如此了。只可惜她的琴音质一般,白白浪费了易道的琴艺。   为了给琴仙夫郎做斫一把好琴,曲良因在小镇找了个遍,终于寻到一颗百年杉木房梁。用二斤米将木梁换下,趁易道出门打猎的时候,请人将木梁拖回杂物间。柔弱的女子拿起斧子锯子,替夫郎斫琴。只是她力气实在太小,等易道从山上回来,她连木头都还没锯开。见到她的窘状,易道接过锯子刷刷刷忙活开。锯木板,描线,掏膛……   三天后,一架黝黑的落霞琴就摆在了曲良因的梳妆台上,琴背面用小篆写着“优昙华者琴”。   曲良因没脸没皮地用朱砂漆在后面添上几个小字,“赠夫郎道”,然后将琴送还给易道。把易道弄了怔了又怔,明明是自己做的琴,接过去时却小心得像接过绝世珍宝。一激动,大白天就拥着曲良因进房间聊“夫妻密话”,差点没把曲良因的骨头都拆碎了吞下去。   刚过完十八岁生日,曲良因身体不适。怕易道担心,瞒了易道去药房请大夫诊断了一下,竟惊喜地得知自己已有孕两月有余。为易道传宗接代是她长久以来的愿望,满心欢喜地赶回家,易道正在院子里晾衣裳。她笑盈盈地走过去,环住易道的腰:“夫郎,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嗯?”   “你要做爹爹了……”   话未说完,易道被针蛰了似的跳开,怔怔地看着她,脸色发白。   “孩子?!”语调急切。   早知道他会很激动,曲良因一脸娇羞摸着肚子:“两个月了。”   站在原地,拳头捏紧又放开,眉头紧紧蹙起。   然后一步一步,缓缓走过来,跪到地上,小心翼翼将侧脸贴着曲良因的小腹,声调微颤,:“这里面……有我的孩子……浑家……谢谢你渡我出……无边地狱……”   感觉到手背温温一热,有什么暖暖的液体落在了上面。曲良因得了一惊,赶紧捧起易道的脸,见他两眼通红,不由欣慰得鼻子发酸:“夫郎,这才是第一个,以后我要给你生好多个。”   “浑家……”易道静静地凝视了她半晌,又将脸埋到她身上,“我的浑家,谁也夺不走……”   然后易道一下午不见踪影,回来时背着一大堆驱邪的用品忙开了。   将手指粗的绳索放在朱砂中浸泡,编成大网,罩在屋子和院子顶上;拖来几十碗口粗的树木,做成三米高的栅栏。替换了原先的篱笆,将个院子围得想堡垒似的密不透风。栅栏上刻满蝌蚪形状的符文;又在屋子院子四面八方,挂起无数串古铜色的风铃;墙角洒满各种驱邪粉。   眼看着自家亮堂堂的屋子被易道打扮得如庙宇一般,黑洞洞的十分压抑,曲良因的疑惑与日俱增。终于,她忍不住开口问:“夫郎,你把家摆弄成这样做什么?”   易道不答。半晌,他那双黝黑的眼睛才望过来:“怀孕容易招邪祟,我想保你和孩子平安。”   就要为人父母,心中自然是忐忑的。   但易道似乎有些紧张得过了头,他不仅重新装扮了小家,还要求曲良因,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仅不准上街,连院子旁的菜地也不准去,只能在院子里和屋里活动。婚后一直自由自在的曲良因有些不习惯,但家教严苛的人家,对媳妇都是这么要求的。她少不得一一遵从夫训,只盼孩子早点出世,好重还她自由。   怀孕以后,曲良因的胃口越来越大,总是觉得饿,一顿饭至少吃三大碗。时逢周围的匪乱闹得正厉害,有不少难民涌进小镇,把镇上的东西也一天天哄抬得贵了起来。但易道自有办法,他用米粮换子鸡和鸡蛋,上山打狍子,下河摸鱼,从没让曲良因的饭碗里断过荤腥。   被这样体贴小心的夫郎供养着,曲良因肚子里的孩子长得飞快,才四个月就显怀会动了。   这天傍晚,曲良因吃过午饭,坐在院子里做小孩的衣服。   有人敲了敲门:“主人家,能赏口水喝吗?”   听声音是个老妪,曲良因忙端了碗水过去。打开门,外面果然是一个白发苍苍的青族老妪,头发雪白。   她站在门口,将水递给老妪:“老人家请。”   老妪一边看着她的肚子,一边接过碗:“娘子有身子了。”   “是的。”曲良因羞哒哒地低下头。   老妪眨眨眼:“娘子可知,有的孩子生得,有的生不得。老生给娘子讲一个故事吧。”   准母亲都特别敏感,听到别人说一点同孩子有关的事耳朵就不由自主地支了起来。   西周年间,有螣蛇名易,私自堕世,吞优昙钵罗,阻转轮圣王下世,酿西周大乱。   后伏羲遣上古雨神赤将子舆与其鏖战三天,赤将子舆使灵雨灭螣蛇周身之火,剖其腹取心重塑优昙钵罗元身,散其魂魄于洪荒大地,弃其肉身于魔仙流放地混沌之界。然虽失魂魄,螣蛇神力不失,肉身漂浮混沌之界一阵后集混沌之界怨气而生,化成螣蛇妖尸。   此妖尸拥螣蛇神力,其能不差于天龙,应龙。但其体中无生气,不死、不老、不灭,被天地魔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在三界以怨为力、以仙妖魔人修行魂魄与鲜血等物为食。浪荡无依,流离失所。   顾不上曲良因难看的脸色,老妪接着把话说了下去:“妖尸无生气,仙妖魔人鬼册皆无其名,不该有后。要是有人怀了妖尸的孩子,此胎定是逆天逆地逆魔之胎,仙妖魔人鬼畜皆可诛之。怀此胎的女子若是想保平安,便得把这孩子给落了。”   越听越不对劲,曲良因行了个礼告辞。连碗都没要,转身便要回屋。   身后老妪眼里突然闪过一道狠毒的光,右手化成一副毛茸茸的利爪,朝曲良因的腰间一抓。在靠近门框的一刹那,指尖嗤的一下冒出火燎似的白烟,疼得老妪飞快将手缩了回去。   就在这时,一只手从旁边伸出,掐住了老妪的脖子。刹那间,老妪的身躯被一团黑色火焰包裹。她哼都没哼一声,身形便陡然散开。   听到后面莫名其妙没了声响,曲良因扭头一看,哪里还有老妪的影子?只有易道背着一堆山货站在门口,手里拎着整张银灰色狐狸皮,上面长着四条尾巴。   “浑家怎么站在门口?”语调仍那么温和,话语像是在询问,中间却隐隐藏着股责备的意味。   恍惚看见狐狸皮上冒着丝丝热气。曲良因后退一步:“我下次会小心。”    68、第六章   易道用那张狐狸皮给曲良因做了条毛茸茸的围脖,可曲良因从来不戴,收在衣服箱子里,连看也不敢看。她嘴边常常挂着的笑容少了,说话也少了。   易道似乎没察觉到妻子的变化,或许他根本没有精力去察觉。他非常忙,忙着将吃的穿的东西往院里搬,还在院里打了口井。忙着在屋梁的每个角落蝌蚪状的符文,忙着在加固屋顶的朱砂网……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精神越来越差,曾经精光熠熠的眸子慢慢黯淡起来。还经常发呆,常在做家务的间隙往角落里一坐,眼睛半睁半闭,似睡非睡。一次正烧菜,他拿着锅铲也这么发起了呆,直到锅里窜出了黑烟才猛地一惊。   女人比男人敏感得多,易道没发现曲良因的变化,曲良因却清晰地把易道的所作所为看见眼里。心中疑窦重重,枕边人又从不解释。曲良因心力交瘁,郁郁寡欢。   一天晚上她突然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身穿纯白色的青萝纱衣,侧身坐在一条金黄色大蛇粗壮的背上,在深深浅浅的云雾中向上蜿蜒穿行。 慢慢的,云层越来越亮上方出现了一片亮光,越来越亮……   终于,如巨龙出水一般,大蛇负着她冲破云层一跃而起。   霎时眼前豁然开朗。   一片茫茫云海不断翻滚,似海似浪,此起彼伏。云海远端,一轮红日跃出云层,万物生辉,沉淀了世间所有的浑浊。   身下的大蛇缓缓展开一对十几丈宽的,金灿灿明晃晃耀眼翅膀。微微抬起头,轻声道:“阿霖,这便是九天之上,最暖和的阳光了。”   曲良因梦见自己小心翼翼地从大蛇背上站起身,学着它的样子,张开双臂,让长长的衣裙在空中自在飞舞。   一人一蛇,就这样静静悬浮在云端之上……   从梦中醒来,身上仍暖洋洋的,仿佛仍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可眼前却是黑呼呼一片,屋外炸雷一声接一声,凌厉的风呜呜咽咽鬼哭狼嚎般尖叫肆虐着,吹得屋外几十挂风铃疯狂地撞击,像极了战场上刀来剑往的声响,锵啷,镪啷……   “夫郎,我害怕……”她小声道。   旁边的人没回应,连呼吸都不闻一声。她伸手往边上一摸,只摸到冰凉的被褥,易道不在。   披上衣服扶着腰起身下床,点起油灯走到外屋,也没见易道的影子。屋外电闪雷鸣,狂风卷着树枝树叶狠命往门窗上抽,整个屋子都在战栗。这种鬼天气,易道不会出去了吧?   她想了想,走到窗边拉开窗栓,油灯呼的一下被风吹灭。   暴雷一阵紧一阵松的在云层中滚着,轰隆隆的霹雳声,不禁使人惊心动魄。云层中不断闪过耀眼到惨烈的火光和阵阵紫色的电光,撕扯着墨黑的夜空。   突然,一道金光从云中如利剑般直插而下,落在院子旁边高高的木栅栏上,化成一抹人形。   纯粹得没有一丝杂色的银色长发,金黄色的云纹华服。   一双剔透的紫色眸子,眉心一点菱形朱砂。   立在墨黑色的天空下耀眼得像道光,亦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偏偏在头发一团火焰似的朝四周扬起,周身还包裹着层烟般清淡的黑色火焰,妖气冲天。   看着陌生的丈夫,曲良因紧紧地捂紧了嘴巴。   看见她,易道微动嘴唇好像想对她说什么。就在这时,一个火团由远处的天上朝这幢竹楼斜撞下来,飞近了曲良因才发现那是一只怪鸟。三条腿,凸目鼓脸,表情狰狞。全身包裹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尖尖的嘴里发着孩童般的长啸:“啊哦……”   说时迟那时快,易道仰身一跃凌空飞起,朝火鸟迎了上去。看不清双方是怎么搏斗的,因为刚刚一接触,亮到刺眼的光就从双方身上猛地炸开,将黝黑的夜幕映得一片亮堂堂。   曲良因被亮光晃得立马闭上眼,再睁开时,竟然看见又有一只火鸟从另一方向朝竹楼冲了下来。快得让曲良因几乎来不及反应,眨眼便飞到了院子上空。鸟嘴里不停吞吐着火热的风,吹得整幢竹楼都吱吱出声。   挺着大肚子来不及逃来不及躲。我就要死了,曲良因心想。   千钧一发之际,一条巨大的金黄蛇尾从边上甩过来,缠住火鸟的脖子猛地往后面一拖,瞬间将火鸟从竹楼顶扯开。大蛇的上半身依然腾在半空,与另一只火鸟缠绕撕咬。蛇身上金黄色的翅膀与火鸟火红的翅膀缠绕在一起,掀起巨大的旋风,风沙走石……   人毕竟是人,在妖怪之间天翻地覆的争斗前无比渺小,曲良因再也不敢看下去了。她扶着腰回到床边坐下,听着天上轰隆隆的响雷,还有鬼哭狼嚎的风声。一颗心七上八下,抱着双臂发抖。   后半夜风终于小了些,易道推开门回来了。依旧穿着曲良因做的短襟黑衫,不复刚才黄衣白发的模样。衣服淅淅沥沥地往下滴着水,像是刚在水里洗过,身上却仍有一股掩饰不住的血腥味隐隐散开。似乎是害怕什么,就那样站在卧室门口,一双紫眸透过屋里化不开的黑暗灼灼地盯着床边的妻子。   曲良因起身快步走过去,扑进他冰凉的怀里,环住他的胸膛不松手。   “我凉……”易道想推开她。   她却死也不松手:“夫郎,我们别要这个孩子了。”   易道身体一僵,半晌,抬手轻轻抚上她的头发:“可他是我们的孩子呀,做父母的,怎能不保护孩子?”   曲良因鼻子一酸:“夫郎……”   她何尝就舍得不要这个孩子,但听见易道在屋外与其他妖怪搏斗,她好怕易道被其他妖怪打死……   片刻,嘶哑的声音又再次响起:“浑家,如果分开,别忘了我……”   怎么会忘了他?曲良因泪水决堤般涌了出来:“我是生死和你在一块的,怎么会忘了你?”   不管易道是人,还是什么妖尸,她都要和他在一块,永远不分开……   正哭得泪眼婆娑,易道忽然警惕地望向窗外:“浑家,我出去一下,你先睡……”来不及多说,又转身出了门。   曲良因开始学着自己做饭,自己洗衣,自己烧水泡脚。只为了让易道能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发呆休息。   晚上她缩在被子里独自试着入睡,尽量不去听外面天崩地裂的声响。却从来睡不实,只能在易道平安回屋的片刻才能放心睡一会儿。吃不好睡不好,人一天天瘦了下去,她的孩子却飞快地长起来。不过随着孩子的慢慢长大,天气越来越坏。   孩子九个月大时,天再也没晴过。白天天上也聚集着层厚厚的黑云,压得极低,好像站在楼顶就能扯一片下来。云中闪电乱挥,这儿一道,那儿一道。电光不时舔上竹楼的屋顶,或者试图撕破房屋上空的朱砂网,煞是怕人。于是易道干脆搬了椅子到院子中央,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用威胁的目光冷冷看着天上乌云。偶尔身影消失,回来时身上便散发着血腥味。   有惊无险,熬过一天又一天。眼看快到十月临盆,易道趁天上妖怪少的时候拜访了县里最有名的接生婆。亮出自己的妖怪身份,又摆出五十两黄金,五袋大米,一袋盐。接生婆双眼一亮,拍着胸脯保证绝对能护曲良因母子平安,住进院子随时待命。    69、第七章     在易道的精心守护下,总算到了曲良因临盆的日子。屋外电光一闪又一闪,惊雷一个赶着一个,把大地震得簌簌发抖。接生婆壮着胆子,手忙脚乱替曲良因接生。   易道站在院子中央,捏着拳头,抬头看着天上不断闪过的锯齿形的电光,目光冷冽。   忽然,接生婆大叫着,脸色煞白从屋里冲了出来。埋头就往院门冲,被易道一把揪住肩膀:“婆婆,你上哪去?”   接生婆浑身哆嗦,跪在地上双手合十苦苦哀求:“妖怪大王饶命,饶命。替妖怪接生,我实在做不来啊……”   易道拎着接生婆的胳膊将她从地上拎起:“你说什么?先前不是已应下?”   “大王……我胆子小……先前看到黄金起贪恋……如今我的手不听使唤啊……”一汪黄色的液体在接生婆脚下蔓延开,她鼻涕眼泪横流,“我的手真的不听使唤啊大王……”   闻见屋内传来的淡淡血腥味,易道眸光一沉,问:“附近谁还会接生?”   “邻县的王小手……”   “我去去就回,无论谁来,千万别开门,不然我吃了你!”   接生婆婆连连点头,见眼前的易道化成一团旋风瞬间不见踪影,她一下子瘫软在地,不停地念佛。   风越刮越急,吹风铃和朱砂网一同在风中扭曲挣扎,吓得接生婆三魂不见五魄。直怪自己不该看到黄金就头脑发热,答应替妖怪办事。临上阵时连孩子的头还没看见,倒被雷声吓怯了,脚软手抖什么都做不成,赚不到黄澄澄的黄金。只希望邻县的接生婆胆子能大些,顺利办完这件差事。到时自己再说点好话,说不定妖怪大爷能将五十两黄金当成赏钱打发给自己……   正想得入神,凌冽疾风中传来了易道的敲门声:“良因,快开门,我回来了。”   “谢天谢地,可算盼到了,妖怪就是快……”接生婆顾不得身上污秽,欢天喜地跑去开门。   羊水已破,小腹的阵痛越来越烈,疼得曲良因迷迷糊糊,刚才看接生婆跑出去,她拉不住叫不住,只能干着急,现在只能眼巴巴盼新的接生婆来。   听到易道敲门的声音,又听接生婆跑去开门。曲良因一个激灵,不知从哪来的力气急忙翘起身体,大喊出声:“不要开门!”   易道不会叫她“良因”,只会叫她“浑家”。   可接生婆没回答。   窗户猛地被风吹开,狂风一下子灌满了屋子。   感觉到异样,曲良因慢慢地扭头,看见床边站着一个男子。模样很妩媚,皮肤白得就好像通体没有一丝血液似的,白瓷一般。身上偏偏裹了件鲜红的纱衣,火一样妖娆。一双手悠闲地交叉在一起,十个尖尖的指甲闪着亮晶晶的银光,更像一双爪子。   刀子一样的风把曲良因凌迟得十分清醒,她明白眼前的男子不是人,是妖。既然人家敢来,求情就没有用,她徒劳地抓起了床边的剪刀。   男子朝她笑笑,说:“当妈的受天罚,当爹的没生魂,娃真可怜。”   红纱衣袖轻扬。   骤然间一股剧痛从曲良因小腹直窜了出来,彷佛有一只手在她身体里抓了一把。疼得她太阳穴仿佛一下子要破裂了,喉咙中不由自主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然后她看见男子血淋淋的手上多了一个小小的婴孩。浑身通红,刚从血池里捞出来一般,一动也不动,不知是死是活。   是她的孩子。   她看到男子看着她的孩子得意地笑:“大妖们拼命半年,倒叫我捡个大大的便宜,螣王一半的妖力啊。有了你可省去我几千年苦修,直登大妖之列。小魔星,是直接吃了你还是把你炼成丹呢?”   绝望和心痛几乎让曲良因昏厥过去。她挣扎着,挥舞剪刀朝男子身上狠狠一扎,却扑了个虚空,从床上摔到地上。一抬头男子不见了,屋里只剩下凌厉的风。   她想哭。   可眼泪根本流不出来,因为她身上的水分都化成了温热的液体,争先恐后从破裂的小腹中涌出。眩晕感不断袭来,曲良因明白自己活不成了。可她担心孩子,也舍不得易道。脑海里想着就算易道将她埋在竹楼边,天天守在坟前,也是隔了层棺木的。   舍不得啊舍不得,她舍不得死。   伸出手指,沾着鲜血,用尽最后的力气写下几个字。   “救孩子……吃了我……”   吃了她,她就能永远呆在易道身边,永远和易道在一起……   ……   易家竹楼前来了两个少年,两人俱是书僮打扮。一个一头白发,眉清目秀,脸上挂着轻佻的笑。一个面无表情,那张脸生的十分美丽,若不是长着男子身形,便同少女无异。   两人在一片狼藉的竹楼面前呆站了一阵,踏过地上被雨水搅得一团糟的朱砂网,一前一后进了屋。屋里没有一点声音,桌椅板凳摆得整整齐齐。   两人在外面屋里寻了一阵,推开了卧室门。   只见易道盘腿坐在床上,扭头看着窗外发呆。显着妖身,银发紫眸,眉心一点菱形朱砂,身上却穿着凡人做的黑锦短衫。怀里抱着两叠衣裳,下面那叠是一套女子的衣裳。上面那叠是几件婴儿的小衣,还有一顶可爱的小虎头。   白发年轻人抱着双臂,冷冷一笑:“妖尸好大胆,偷了我家主上的人藏在这,叫我们好找。如今尝过这报应的滋味,不好受吧?听说你已与十三妖王及各路小妖轮番大战半年,再与你动手胜之不武。只是掐指一算主母已逝去,我家主上命我们找到主母遗骨带回去,今后与他合葬,把我家主母的遗骨交出来。”   易道仍呆呆看着窗外,侧脸安静得好似一尊雕像。   一阵轻风出来,卷着几片枯叶从窗户飘进屋子,沾到他银白的头发上,又顺着光滑的发丝缓缓滑落。   “既不听劝……”等了半天,白发少年眼中微露不耐。袖口一甩,手腕边露出了两个金色的铃铛。   “仙奴,”看着窗外发呆的人终于出声,声音嘶哑无力,却一字一句,十分清晰,“我现在只剩半分妖力,也许不是你们对手。不过你们若想,把我的浑家抢走。”转头看着他们,嘴角扬起一抹淡笑,“只能把我烧化,再把我和我浑家的灰分开。”   “妖尸,”白发少年怔了怔,随即反应过来,“你把我家主母,吃,吃了?!”   “这里没有你家主母。我的浑家不喜欢,生人入我家门。”易道兀地敛笑,紫眸中寒光一闪,“滚!”   话音刚落,屋内轰的一声炸响,震得人耳朵发麻。刹那间房屋晃动,土星飞溅。见势不妙两个少年急忙纵身一跃,从窗口跳了出去。转身看时,灰尘弥漫天空,大地开裂,竹楼的屋顶在晃动中缓缓往下沉……   不知过了多久,灰尘渐渐散尽,原先是竹楼的地方变成了一片乱石散土。只剩一把断裂的琴斜插在泥土中央,琴身糊满泥土,脏兮兮的。   看着这堆乱土,白发少年微微皱眉:“逃到地底就行么?待我引来湖水,逼他出来。”   那个一直没出声的少年,突然道:“青涵,算了。”然后转身离开。   白发少年冷眼瞥向他:“主上的命令你不听?莫不是眷念螣蛇旧主之情?”   绯寿没回头,语调怪异,四字一组:“主上快死,我去守墓。主上主母,世世受罚,不缺一世。今世主母,螣蛇之妻。夺□子,平添孽债,有违人伦。”   闻言,白发少年踌躇片刻,亦转身离开。   身后,一阵山风吹来,吹开了琴身上的浮土,上面依稀可辨几个字:   ……优昙华者……夫郎道……    【第六个故事——玻璃屋】 70、第一章   她的柜子没有一个地方可以上锁。   女孩每天上晚自习都知道有人在翻自己的东西,从日记到内裤……   控制欲,也许是性|欲的延伸。   早上还没起床,就听见门外传来隐隐约约的客家吟诵声:“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不用说肯定是那只精神失常的妖怪,也就是墨九。   原谅我用精神失常形容一个曾经风华绝代的妖怪帅哥,可除此之外我真不知道还应该怎样形容现在的墨九才好。自从那天赖在易道堂不肯走,他的精神状态就越来越诡异。刚开始时还知道跟我说话,后来就渐渐陷入旁若无人的境界了。从白天到晚上,从晚上到白天。不是脱光了上衣大喇喇地躺在沙发上,坐在窗台上,眼睛盯着天花板顶。就是一直哼一些奇怪的歌。   我问老板有没有妖怪医院,要不要把墨九送过去。   老板说,妖怪和人一样。吃太多会打嗝,太贪心一下子吞过多道行嘛,就是墨九现在这副德行。运气好的几天恢复正常,运气不好的几十年晕晕乎乎。当然有个很简单的方法能让他释放出一时消化不了的道行,就是同他打一架。   “我很想打他,但我欠他账,作为回报,这几日得保护他。”冷眼那个光着上身躺在沙发上,头悬在沙发边缘的墨九,“多狼狈,可以当猴戏看。”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竟觉得老板的言语中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老板都默许墨九在易道堂呆着,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精怪们都长得好看,譬如骨魅,譬如泰莉莎,又譬如易道。不过墨九的模样在妖怪中也是出挑的,美到极致。每次看到他露着结实的胸膛躺在红丝绒沙发上,发丝把沙发上的颜色弄得深一道浅一道,平面男模般诱人,我的心尖就痒痒的。说实话,我对墨九的感觉不坏。女人嘛,有几人不喜欢帅哥?但自从将军潭那个令人微微心动的吻过后,我的心乱得很。   自从离开白家,只有田野曾让我幻想过过上正常的日子,可惜那段幻想随着田野的夭亡灰飞烟灭。有时会悲哀地想,我是不是命中注定悲惨而孤单。心中虽不甘,但要是叫我和一个妖怪谈恋爱,或是玩419,感觉还是太玄幻了。可是到了一定岁数,就得做一定岁数该做的事。所以就算觉得墨九不靠谱,心底深处仍渴望着他的,身体……   人呐,在本质上还是动物。搁别人家,我这个年纪早被全家催着相亲成家,成了家便能正大光明品尝男色。   有时真羡慕那些被父母真正宠着的女孩。   胡思乱想着开门出去,迷迷糊糊走进厨房想找方便桶泡泡面吃。过年期间饭店没开门,易道给我买了一大堆方便小馒头方便面方便粉丝,吃得我看见方便面花花绿绿的包装纸就反胃,又不得不吃。   推开厨房门,大吃一惊。   一直以来那个装饰作用大于实际作用的灶台前,墨九穿着件白t恤,一条淡蓝色牛仔裤。围着黑白格子围裙,一边在灶台前忙活,一边哼着“归去来兮”。饭桌上放着两屉小笼包子,一盆热腾腾的黑米粥,一盘金黄的土豆丝。一缕缕食物诱人的味道,诱得我直吞口水。   “墨九,你恢复正常了?”我问。   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瞥向我:“再不恢复正常,你岂不是快被易道养死?要几个煎蛋?”   “五个。”我回答。   然后飞快扑到饭桌旁,拿着一个小笼包子塞进嘴巴一咬,随后满足地呼了一口气。上等火腿配上嫩嫩的笋丁,轻轻一咬鲜汁直冒,从舌尖一直鲜到舌根,太好吃了。   我一边喝粥,一边嚼包子,一边嘟囔:“墨九你厨艺真好……”   将几个黄橙橙的煎蛋放到我面前:“不光厨艺好,还愿意帮你做。有的人会做,也未必肯帮你做。是吧老化石?”   听到墨九的话,我忙扭头。看见老板站在厨房门前看着我们,若有所思的样子。赶紧打招呼,可嘴里塞得满满的,吚吚呜呜说不清楚:“老板……吃……”   “你吃。”易道的眼光很冷,没有任何波澜的那种,说完他转身离开。   忽然墨九眼睛弯起,微微笑了笑,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既是守着,何必只是看着?老化石,你不累么?”   不知为什么,原本已经离开的人又转过身:“白霖,吃完出去,我和老山猫有事谈。”   莫不是老板要赶墨九走?两人要开战?按以前的经验,墨九稍逊于老板。这么说明天没有好吃的早餐了?   “哦。”有些失落,我大口大口扒粥喝。   “慢点吃,沾到脸上了。”墨九拿起一块纸巾,在我的脸上擦了一下。   老板还在背后看着呢,墨九的动作让我极不自在。吃完早餐,我连牙都没刷,简单扎起头发落荒而逃,将战场留给了两只大妖怪。   所有商店都关着门,只有网吧还开着。在乌烟瘴气的网吧里上了会儿网,搜了一下这几天一直惦记的事。结果很吃惊,网上根本找不到烟波里山庄的信息,将军潭风景区只有一个景区经营的招待所,先前看到的那些烟波里广告仿佛一夜之统统消失了。也没有殷墟旅行社的消息。   正想关电脑,居然无意间在一个论坛上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是昨天照的,标题为:春节去将军潭,发现一枚野生帅哥,求PS大神将他的女朋友P掉,换成我的头像。   照片上那对在将军潭边手拉手散步的情侣,竟然是古袂和唐慧。唐慧笑得很恬静,眉梢中流露出满满的幸福。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变成了同古袂一样的妖怪,是不是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盯了那张照片好一会儿,直到眼睛发干才关上电脑。   从网吧里出来已经是中午,我鼓起勇气回店。小心翼翼推开房门,屋里竟然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丝毫没有打斗过的痕迹。厨房正发出嗤嗤的炒菜声,莫名其妙叫人安心。走到厨房旁边,探头往里面一看。果然,墨九正围着围裙在里面忙活。   “我家老板没拆了你?”按捺住心中的喜悦,我听见自己开口。   转身递给我一盘雪媚娘:“没拆,尝尝我新做的点心。”   接过点心,我美滋滋地咬了一口,问:“你赖在我们店做什么?”   没等墨九回答,外面店里响起了一道女人的声音:“有人在吗?”   连忙往嘴里塞了整只雪媚娘,放下盘子迎出去:“来了。”   一开门,浓浓的香水味扑面而来,店中央站着一个丰满的女人。精致的卷发整齐地盘着,巴掌大的小脸浓妆艳抹,蓝色假睫毛长到几乎掉下来。耳朵脖子和手腕上挂着沉甸甸的翡翠首饰。身上穿了件紧身黑色短裙,外面披着金色的豹纹裘皮大衣。手上挎了个LV小包包。脚蹬金光闪闪的超高驴蹄鞋、   看见我,她张开双臂扑过来一把将我搂进怀里,用台湾腔普通话说道:“哦,我的BABY,我的小天使,人家好想好想你哦。来,亲一个。”说着不顾我的闪躲,用猩红的嘴唇在我额头上印下了一个大红印。   我推开她,往后缩了缩想离她身上刺鼻的香水味远一些,冷冷道:“你来做什么?”   “小天使你这么说好伤我的心。”她脱下皮手套,假惺惺做了个抹泪的姿势。转瞬便恢复正常表情朝身后喊,“小甜心,把我选的小玩具都搬进来。”   接着就见一个年轻男子抱着一大堆毛茸茸的熊熊玩偶进了店门,径直走进后边客厅。我一怔,赶紧对女人道:“你有病吗?我二十多了,你买这些做什么?”   “越狱泰迪熊,全球限量3500只。”顺手从年轻人怀里拿过一只泰迪熊塞到我怀里,女人扭着柔软的腰肢,跟在男人身后朝客厅走去,“还有黄金泰迪,日本樱花熊,都是你亲爱的我为你收集的。”忽然,她夸张地捂住了嘴巴,“OH,买糕得儿,我的小天使竟然住在这种地方。好潮湿好破喔,人家刚进门就快长湿疹了啦……”   绝对不能把楼上老板引下来。   我忙道:“把熊留下就走吧,这是我的工作地,闲人免进。”   女人眉头一皱,嘴巴噘起,一脸委屈地做出捧心状:“小天使,人家怕你大过年的一个人寂寞特地来陪你。你却这样无情,好伤好伤好伤我的心哦。”   脑袋阵阵作痛,定了定神,我笑道:“来陪我,白知秋能赏你多少钱?”   她一愣,随即嘿嘿一笑:“知秋也是关心你嘛……”   抬手一指门口:“GO AWAY.”   她经常听我说这个词,自然明白这词的意思。只得低着头,灰溜溜地带着那个年轻男人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回头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你也知道……你哥哥那人很厉害的……让我陪陪你嘛。”   “小平凡,”身后响起一道声音:“吃午饭喽。”   我回过头,墨九站在厨房门口对我招了招手。随即眼睛瞥向女人,笑得灿若桃花:“哎呀呀,有美女。小平凡,快介绍一下。”   见他笑得两眼放光,我气不打一处来,冷冷一笑:“这是生我的女人。”   女人立即大叫道:“小天使,说得好难听哦,人家再怎么说也是你的母上大人。”   “大妈,留意你的用词。”狠狠朝她瞪了一眼。   她貌似委屈地低下了头了。   “原来是白霖的母亲,真是母亲比女儿还年轻呢。我刚做好午饭,阿姨一块吃……”墨九嘬着两颗大板牙,笑得让我恨不得拿扫帚把他赶出去。   女人立刻由悲转喜,娇羞地摸了摸脸颊:“是嘛,那就打扰了……”   知道某人收集帅男的本性又开始发作,我急忙推着女人朝门外走。扔给墨九一句话:“我们出去吃。”   女人还不死心地往后看:“小天使,等一等,我还没问帅哥要电话……”   耐住性子,我喝道:“宫娥,你够了,敢打我朋友的主意,信不信我叫白知秋断了你的粮?”   她只得应了声:“哦。”   宫娥是生我的女人,出生在四川还是贵州?姓宫,名娥。人长得漂亮,身世“坎坷”。   因为前面有三个姐姐,她出生时差点被老爹溺死。长到七岁还是只有三妮子这个称呼,没有名字。上小学时被老师问起,她想起头天晚上趴在墙角听邻居家的电视机里传来一句话:好一个漂亮的宫娥。便自作聪明,给自己安了个宫娥做名字。   宫娥爸妈恶得狠,打起闺女像打猪仔。十三岁时宫娥吃不住父母的打,逃出家门跟老乡到广东打工。十四岁改了年龄混进某夜总会当摆房小鸟。十五岁被白家老爷子买下,成为白家老爷子的贴身小保姆。十七岁生下我,坐完月子就卷钱跟小情人跑了。三十岁被小情人骗得只剩一身衣服,哭哭啼啼回白家,想跟我玩母女相认的琼瑶戏码。结果被母亲叫人结结实实揍了一顿,羞得她脱光衣服爬上白氏集团大楼玩裸|体跳楼。把那时毫无社会经验,纯洁得像娇弱小公主的我吓得哇哇大哭。最后跳楼风波以白知秋收留她在自己旗下的公司,挂了个后勤员工的名告终。   之后此女便经常打着心疼女儿的口号,时不时送难吃的炖鸡炖鸭到白家大宅,顺便从白知秋手里拿高昂的赡养费。虽然我根本不见她,但她来得很勤,竟然让我隐隐有了一种她是不是真的很疼我的错觉。后来我跟白知秋闹翻,发现在白家找不到可以保护我的人,头脑发晕找到她家。她正穿着护士装同小情人玩“游戏”,听完我的哭诉随手丢了盒TT给我叫我学着用,转头接着跟小情人玩游戏。气得我当场吐血,直骂自己NC竟对这只幺蛾子有幻念。   后来我离开白家,也就没再见过她,只偶尔听张君野提过她。她依然喜欢赌钱,包男人。还把老家的父母弟弟都接了过来,全家一起靠巴结白知秋为生。   白知秋很少花冤枉钱,除了赡养宫娥这一项。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他养手下的工作人员可以为他干活,养宫娥却什么好处都捞不着,因为虽然这女的生了我,我却对她一点感情都没有。没有感情,就不会被白知秋利用。    71、第二章   已经很久没进过夜总会,这种地方不管什么时候都很热闹,过年期间也不例外。   穿过长长的紫色走廊,门内一片喧闹的鼓点声。   各种颜色的灯照射着的魅紫色的壁。台上两名DJ正热火朝天地PK。舞池中无数男女纵情地扭动着身躯。头上戴着闪闪发光兔耳朵,身穿超短裙的服务女郎们蹲着托盘走来走去。   拉普韩赛思,本城新开的顶级会所。听方怡说过,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在这拉普韩赛思找到乐子。男男女女环肥燕瘦清冷酷帅应有尽有,前提是你得有钱。   宫娥提出来这里正合我意,因为整整一个下午对着她的脸实在让我闷得慌。她给我的感觉很奇怪。很热情,从表面上看就像同我好得不得了。实际上畏手畏脚十分拘谨,每说一句话都在偷偷地观察我的脸色。只要我稍稍不悦她便用哀求的目光看着我,尽力说些粗鄙的笑话哄我开心。这样做当然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因为害怕白知秋。宫娥全家都靠白知秋施舍活命,白知秋要她好好陪我玩一天,要是她做不到明年的赡养费肯定大打折扣。所以她自然死皮赖脸缠着我,想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   到一个热闹的地方我可以不用和她说话,不用理她。另外,好久没进过夜总会我挺怀念的,谁不爱热闹呢?   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找了个雅座坐定。   坐下没多久,一个身材高挑,身穿黑色皮衣女人走了过来。脸上画着浓浓的妆,火红清爽的沙宣短发。很有气质,很年轻的样子。她斜倚在宫娥的扶手边,拉起宫娥的手:“夫人来了,这位小美女是……”   一开口,性别从女人变成了男人。但比较起别的男人,声音还是柔软许多。   “她就是我亲爱的霖霖,”摸着男人的大腿,宫娥满眼流波,“黑雾好好招呼……”   “是大小姐啊,怎能不好好招呼。”听宫娥这么说,那个叫黑雾的过来坐到我身旁,伸手揽住我的脖子,一双妩媚的眼睛盯着我放肆地瞧,“大小姐想玩什么?”   “最好玩的。”   他笑得很欢:“第一次来,大小姐莫玩得太急。玩得太急,就俗了。”   “那第一次来,该玩什么?”   接过服务生递来的Luna Park,殷勤地将盛着乳蓝色液体的杯沿凑到我嘴边:“今晚是疯狂女士之夜,大小姐来得真巧,好戏多着呢。”   抿了口清爽的酒汁,抬起他精致的下巴:“想打发我不容易,要是戏不好看,今晚你就给本小姐演一场。”   “知道白大小姐要求高,”说着话越凑越近,鲜红的嘴唇几乎贴上了我的脸颊,“一定让你满意。”   这时会场里灯光渐渐变暗,舞台的DJ拉长了声音:“Ladies and Gentlemen,疯狂女士之夜正式开始,让我们欢迎八位从外星驾临的猛男!!!!”   伴随着猛男日记强烈的节奏,八个穿着白色海军制服的健硕男子跳着街舞,从白色烟雾中雄赳赳气扬扬冲出。霎时所有观众一阵喧哗,激动地尖叫。在DJ的蛊惑下,不少男观众干脆脱下外衣,冲着台上的猛男大声吼着。会所里到处弥漫着雄性荷尔蒙的味道,熏得人热血沸腾。   “大小姐可还满意?”黑雾得意地问。   我点点头:“成色不错。”   随着台上的男人们一边跳舞一边撕开外衣,露出健硕的上身跃入观众席,这种疯狂达到了顶点……   宫娥兴奋得差点喷鼻血,干脆挤到一群男人中间跳起了贴面热舞。   坐在位置上,端起鸡尾酒喝了一口,放下杯子,一个猛男已站在我面前。卖力挺动他的腰肢,炫耀着他的紧绷的小腹,身上一块块凸起的肌肉油光可鉴。   我看得心脏狂跳,受用极了。旁边的黑雾又适时贴心地递过来一叠红色钞票。   反正花的是白知秋的钱,接过钱拉开猛男的裤带将钱塞进去,顺手在他结实的翘臀上拍了一把。   得到打赏,猛男大受鼓舞,撕开长裤露出一条紧绷的金色内裤,跃上我面前的桌面跳得更卖力。   满眼都是热闹,再矜持下去就不好玩了。一把脱掉外衣,端起一杯燃烧的轰炸机也跳上桌子。即兴来了段肚皮舞,引得桌子周围尖叫连连。   挥金如土,花天酒地的久违感觉,果然不错。   ……   跳了半天舞,又喝了个迷迷糊糊,出门后夜风吹在脸上冰冰凉凉,十分舒服。穿上衣服的猛男眉眼目秀,白色风衣白色衬衫,文质彬彬的样子。   “附近有家君悦……”他提议。   摇摇头:“不去,去新王子自助餐厅。”   吐了两三次,肚子里空空如也。趁这个劲去吃点自助海鲜说不定能吃回本钱,刚好手边有个现成的劳动力可以给我抢限量生蚝。   “好。”猛男挽着我往停车场走。   这时头发散乱的宫娥几步冲到我身边,揪住我的手:“小天使啊,玩可以,不要玩过火的啦。”   看着她醉醺醺的脸上满是紧张的颜色,我冷冷一笑:“拿了别人的钱,看得挺紧的哈。”挣开宫娥的手,依到猛男身上,手指抚着他的侧脸,“今天的服务很满意,下次来还点你,你先走吧。”   “好。”他转身朝停车场走去,走了几步他回过头,“美女,今天走夜路要小心些,赶紧回家。能打车,就打车。”   瞧人家这职业素质,真高。   “多谢关心。”我随便应付着。   待猛男离开,我对宫娥道:“我也走了,你今年,不,以后都别来找我。”   “小天使,我叫甜心开车送你回去啦。”宫娥追着我问。   “不用。”   “我担心你啦。”   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作用,我一股邪火涌上心头,扭头望着她:“你,担心我?自己拿镜子照照脸红不红?”   “这话什么意思?你看不起我!”她脸色突变,脚一跺,歇斯底里地大声尖叫,“你是我生的竟敢看不起我!不是我生你,不是我聪明把你撇给白家你有今天吗?!你得意个屁,不是有白知秋护着你你能这么嚣张吗?!”   被她喉咙里喷出的酒气熏得往后退了两步,我咧咧嘴:“我不是对你太客气了?”   她置若罔闻,反而越骂越起劲,干脆脱下高跟鞋拎在手里往后一扬作势要打我:“你想搞哪样?!小丫头你想搞哪样?!你妈@#¥我要是出生在你这样的人家,我要是有个好哥哥,我会生出你这个白眼狼唛?!” 说着手上的高跟鞋打了过来,“凭哪样看不起我?凭哪样我有那种爹妈兄弟。王八蛋,他们@#¥¥花我的钱,还笑我靠卖女儿(啵……),一群##¥%”   她的手根本没力气,我皱着眉头往后躲。闹了分把钟,她的小甜心抱着她的外衣从会所里追出来,见她正在撒泼大惊失色。赶紧冲过来抱住她,连连跟我道歉:“小姐,夫人醉了,别生气……”   生气?   嘴里身上全是酒气,也搞不清自己有没有生气。   不耐烦地转身就走,走了好远还听见宫娥醉醺醺的叫声:“你他妈就是运气好!呕……”   ……   拉普韩赛思在市中心,离古街不远。   数了数钱包里不多的一元钱钢镚,我决定走路回去。打一次车起步价11块,万一司机绕绕道我的一天工资就没了。走夜路即解酒又消食,两全其美。   大过年的,街上只有娱乐场所营业。长长的马路上挂着无数闪闪烁烁的彩色霓虹灯,不少商户门口还挂着几个红彤彤的大灯笼。一路上人很少,不时从什么地方传来几声贺岁节目特有的热闹音乐,驱散了不少寒意。   很快走到离古街不远处的交通桥下。桥上的路灯被桥身挡住,桥下很黑。正哼着小曲认真看路,忽然一个女孩冲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姐姐救命,有鬼在追我。”   第一个反应就是捂住钱包,然后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女孩。清秀的瓜子脸,脸色苍白。一双秀气的单眼皮眼睛,眼神怯生生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乱糟糟的短发,狗啃了一般难看。身上穿着六中的蓝白相间校服,背着个双肩黑书包。个子不高,十七八岁的样子。   酒劲还没完全褪去,我的头有些晕:“鬼追你?”   她一个劲儿点头,手腕都在哆嗦,但手指却紧紧扣着我,犹如抓着根救命稻草。   “鬼有什么好怕的,看我易道堂驱魔大师给你露两手。”酒壮那什么胆,我竟往边上跨了几步,朝交通桥另一侧看去。   昏黄的路灯,狭窄的街道,街道两边堆着两堆积雪。   醉眼朦胧中,一道身影这会儿正从街道的尽头,用脚尖点地,身体上下晃动着朝这边走了过来。  纯白的身影,个子很高。   白得像是一个雪人,从头顶到脚跟一色的白,高高的尖帽子是白的,及腰的长发是白的,皮肤是白的,连脸上都是雪白的。只有一双黑洞似的眼睛是黑的,好像涂了层厚厚的面膜,根本看不清模样。身上好像模模糊糊裹着一条松垮垮的白布,没有什么轮廓。   大晚上的,全身涂满白颜料想吓死人吗?   我打了个酒嗝,掏电话就要打110。还在拨号,忽然愣了愣。有些东西司空见惯,平常根本不会注意它。可一旦缺了它就会觉得十分怪异。比如,影子……   白色怪人身后立着一盏昏暗的路灯,将雪堆,垃圾桶等东西都拉出了一条长长的影子。   可白色身影脚下,根本没有影子!   一个激灵猛回过神,我掉头拉着姑娘就跑,速度从没有那么快过。醉醺醺也找不到方向,只知道往亮的地方跑。   废话,遇到这么奇怪的东西不跑,难不成是傻子?   幸亏拐过街角就看到一个广场,广场上有几个人在放烟火。见到其他人我稍稍放下心,停住脚步朝后面看了看,发现那东西没跟来,不由松了一口气。 72、第三章 运动一番,体内的酒精全化成冷汗从后背渗了出来,脑袋里清醒了许多。 刚才看到的是什么东西?阿飘? 自从进了易道堂,我看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看到过的东西。胖子说这叫缘分,说明我有干这行的潜质,不像有些人入了易门也看不见宝。现在就业形势那么严峻,与其改行去小公司做个文职人员辛苦赚钱,不如踏踏实实跟着易老板学东西。薪水稳定住得好,老板妖品又好,等接到大生意还能拿奖金。 在其位谋其职,既然暂时决定干这行,就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这几天趁有空,我从老板的柜上找了几本晦涩难懂的鬼怪古书翻了一下。 书上说,每个活人头顶都燃着一股灼人的阳气,用来聚集人的三魂七魄。人死阳气熄灭,三魂往生七魄消散。人们所说的鬼阿飘,其实是人的魄。有些人的魂已转生,魄却因为执念怨念深一时消散不开,在人间飘来飘去。没有阳气和魂的支撑,魄很快就会消散。如果有人时运低看到了阿飘,一时心慌吓乱了自己头顶的阳气。出于自保的本能,阿飘便无意识地依附在这人身上,吸取这人的魂力和阳气。那些所谓被鬼掏心挖肺的可怕传闻多是扯谈,阿飘没这个本事。不过被阿飘上身,降低时运,霉运连连倒是真的。 当然也有错过往生的魂同魄一起在世间游荡,这种东西就是俗称的厉鬼。厉鬼很少见,形成的原因有很多种,怨气相当强。亡灵呆在世间会时刻被阳气灼烧,十分痛苦。又因为错过往生的机会不得超脱,厉鬼的怨气会随时间的增长而增加…… 不过万物有序,十八殿森森阎罗王在冥界坐镇维持冥世的秩序。有厉鬼,就有黑白无常收厉鬼。不然任由厉鬼横行,世间岂不乱了套? 如果刚才看到的真是阿飘,一定不能害怕。人胆子大便阳气充足,百无禁忌。我做了几个深呼吸,擦掉头顶的冷汗,在残余酒力的帮助下顿觉心里平静了不少。然后将视线转向身边的女孩,忽然感觉有点麻烦。 女孩佝偻着肩,双手紧张的绞来绞去。头垂得太低,以至于露出了一段长长的后颈。乱糟糟的头发因为她的动作往下垂,遮住了她的脸庞。 会不会是吓坏了? 我住在妖怪家里,还在妖怪手下工作。尽管也害怕这些诡异的事,但接受能力肯定比一般人要强。普通人就不一样了,没几个不谈鬼色变的,更何况是这个小小的女中学生。 我微微蹲下身,望着她的脸安慰道:“别害怕,周围有这么多人呢。” 她没回答,目光很散,怔怔的。眼睛周围浮着一圈淡淡的青色,黑暗中看上去像两个镶嵌在脸上的黑洞。 完了,不会是吓傻了吧。不少人因为胆小太小,见过阿飘以后直接被自己吓进了精神病院。要是她被吓疯了该怎么办?出门就碰见这茬事,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我? 打120?110?不行不行,没人作证,别人不会以为我是坏蛋吧? 想了想,掏出随手夹在包里的驱鬼符,在她眼前晃:“没事了,鬼已经被我驱走了,醒醒……” 她猛地一怔,像从睡梦中突然醒来似的,迅速朝后面退了一步。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姐姐,你做什么?” 我尴尬地笑了笑,支支吾吾地辩解:“你见鬼了,我,还以为这符有用呐。我在易道堂工作,易道堂知道吧,驱鬼捉妖的。” 由于灵异行业的特殊性,给灵异从业者们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所以很多骗子浑水摸鱼,专靠嘴皮子行骗敛财,连某些庙里的酒肉和尚也拉起大旗给人算命。骗子一多就把整个灵异行业搞臭了,看到我这个年轻女人拿着符神神叨叨,是个人都会想到两个字——神婆。我心中忐忑不安,害怕对方破口大骂。 “或许有用罢……” 嘴唇动了动,头又深深地低了下去,“刚才把我吓坏了。这两天我出门,总见到不干净的东西。” 她竟然没骂我,还记得自己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我两眼一亮:“妹子,咱们有缘。姐姐我是没什么本事,但是我家老板很厉害。”掏出胖子印的易道堂宣传名片递到她面前,“要是你相信我,我带你去找我家老板,让他给你驱驱邪提提时运。” 她还是低着头,一言不发看着我递过去的东西,接过将它塞进自己的衣袋,小声道:“谢谢姐姐,现在很晚了,姐姐能不能送我回家?驱邪的事我得跟爸妈商量一下。” 为了易道堂,为了拉到新年第一笔生意,为了这个月的奖金,我忙应道:“你家住哪?” 姑娘家不远,就在市中心旁的四厂小区,从广场走十分钟就能到。 一路上我东拉西扯跟姑娘找话说,可她的话很少,半天才蹦出一句。不知道是因为受了惊,还是因为平常不注意姿态。姑娘一直低着头,往前探着脖子。背还深深地佝偻着,双手怯生生绞在一起,看上去无比别扭。 聊了好半天,我才得到可怜的一点消息。她叫钱小仪,上高三,今晚是出来补课的。 不一会儿就进了四厂小区。这是个老小区,房子多是二十多年前盖的,最高的楼不过七层。还不到十二点钟,小区里已经没有灯光,连路灯都熄了。黑黝黝的一片,栋栋整齐的楼房在城市昏黄的夜空下静默地起伏着。 同姑娘并排着往前走,越往小区里越黑。周围安静极了,只有我们两人的脚步声。旁边的钱小仪低着头,往前伸着长长的白皙脖子不说话。在夜色的笼罩下,像只探着头找食吃的鹅。 心中没来由的很不安。我为什么会想到这种比喻…… 又走了半天,我有些急了:“小仪,还没到吗?” “马上到,五号楼。”她低着头小声答。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开口,我的心情莫名松弛了些。 “就在这。” 她又道。一转身,从小巷里穿了进去。 我也跟着穿进去,拐过转角就看到有个单元的二楼亮着灯。黑夜将灯光衬得很亮,照在身上无比安心。怪不得有人说漂泊多年才发现家是最温暖的港湾,别人家的灯光尚且如此温暖,要是看到的是自家的灯光该是什么感觉。 “亮灯的是你家吧?”我问钱小仪。 “嗯。” 我笑道:“你爸妈还在等你呢,他们真爱你啊。” “什么爱?!”声音陡地拔高。然后她停住脚步,微微抬头看向我,那双眼睛里瞬间有一种怨毒的光一闪而过:“不要说他们爱我!让我飘在这,这就是爱我的方式?!” 一直温温吞吞的姑娘忽然怒不可遏,我一愣,心想都怪自己多嘴,这小姑娘八成因为大过年的还要补课生着父母的气呐。赶紧搜出在电视剧中看到的一句台词打圆场:“父母让你补课也是为你好嘛。” 钱小仪一把拉住了我的手,头仍半低半抬,上翻的眼里满满溢着怨毒的光。她一眨不眨看着我的眼睛:“不许说他们为我好!” 我一边尴尬地笑,一边试图在脑海中更合适的台词想回答她。 冷不防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小仪,怎么才回来?” 回头一看,一对身穿厚厚棉睡衣的中年夫妻站在楼梯口。男的恶狠狠地盯着我,女的气呼呼地盯着钱小仪。 见到他们,钱小仪身上的怒气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微微仰起的头又深深低了下去,仿佛刚才的抓狂是我眼睛看到的错觉。 “爸,妈。” 她怯生生喊了一声,放开我的手朝他们走去。 我赶紧挤出灿烂的笑:“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小仪的朋友……” “什么时候认识的?”打断我的话,钱小仪爸爸问。 “你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钱小仪妈妈问。 “你是大学生吗?在那所大学读书?” 钱小仪爸爸问。 “你今晚怎么遇到我家小仪的?” 钱小仪妈妈问。 “你们干嘛去了?” 钱小仪爸爸问。 “你们在一起玩过几次?” 钱小仪妈妈问。 没等我开口,这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说相声似的噼里啪啦问了我好多问题。那两双眼睛更是像X光一样,用严厉的目光上上下下,下下上上,将我检查了好几遍。 好不容易两人住了嘴,我赶紧解释:“我和小仪……” “以后不要来找我家小仪。”话语再次被钱小仪妈妈打断,看样子她很激动,说话时连肩膀都在抖,“全身酒味一看就不正经,不要把我家小仪带坏了。” 听到这话,已经走到楼梯口的钱小仪回过头,小声喊:“爸,妈,回家吧。”声音里带着微微的哭腔。 钱氏夫妇似乎并不罢休,还是恨恨地盯着我。 “你走,我们家不欢迎你!”钱小仪爸爸厉声喝道。 如释重负,对他们点点头当做告辞,转身就走。就算他们不发逐客令,我也不会再呆下去。这样的人家,这样的盘问…… 赚钱的事还是算了吧。 刚走到拐角处,耳朵边突然响起一道话音:“姐姐,救救我……”轻轻的,像是刻意压着喉咙贴在我耳朵边悄悄说话。 这么安静的环境兀地响起这道声音,真够突兀的。我下意识地回过头,突然毛孔刷的一下全竖了起来,当即本能地往后跳了一步。 钱小仪的爸爸妈妈正无声无息地站在我身后,正恨恨地看着我。眼中怒火滔天,嘴唇以同样的弧度用力向下瞥着。因为四周一片模糊的昏暗,这让他俩扭曲的脸看上去像两张鬼脸面具,十分渗人。我根本没听见脚步声,他们是怎么跟上来的? 咽了咽口水,我扯扯嘴角:“叔叔阿姨好客气,不用送了,我认得路的……” 两人谁也没答话,只是用眼睛狠狠地瞪着我。如果怒火能杀人,他们恐怕已经把我杀了一百遍。走为上策,连忙收起僵硬的笑想走。转身间又是一愣,钱小仪站在她家的窗台上,一动不动地望着我的方向。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她的表情。刚才是她在叫我吗?瞄了瞄身旁怒气冲冲的钱小仪父母,我不敢多问迈步就走。 这回钱小仪爸妈终于没跟上来,终于走出阴暗的四厂小区,悬在半空的心脏终于落回了原处。已经很晚了,我加快脚步朝,没多久就回到了古街。 古街的商户多是外地人,很多商户回家过年了,街上冷冷清清的。空荡荡的马路,亮着几盏安静的路灯,没有半个人,出奇地安静。除了一个在天上飘来飘去的塑料袋,再没有其他有生气的东西。世间仿佛只剩我一个人,孤独得有些苍凉。 走着走着,看见前面马路中央出现了一抹黑漆漆人影,正上下晃动着迎面走来。大过年的一个人在外边走,同是天涯沦落人…… 胡思乱想间,那人离我越来越近。待他终于走进我能看清的范围,我顿时屏住了呼吸,惊得头顶都麻了。 全身上下一团墨黑,黑道到分不清五官轮廓。头上戴着高高的尖帽子,身上裹着张黑布似的衣服。脚尖点地,一上一下地走着。身下根本没有影子。 什么鬼东西…… 喉咙一阵紧缩,胸腔绷紧到想吐,心脏快得像是在打鼓。 当下别过身拔腿就想跑,才跑了两步急忙收住脚。不远处,一道白色的身影正一上一下地晃动着朝我走过来,离我已不到十米远。全身雪白,头上戴着白色的尖帽子,身上裹着白布样的衣服。是刚才我在交通桥下看到的怪异白影。 后面有黑影,前面有白影,往哪逃呢往哪逃呢? 全身已冷到没有半丝温度,身体抖得像抽筋。头脑里方寸大乱,幸好乱中有序,手足无措之时竟然想起了包里的驱鬼符,赶紧扒开包找符。可包里乱得狠,左翻右翻就是找不到。 右脚脚踝兀地一凉,觉得被什么东西缠住了。紧接着一股巨大的力道猛地一扯,将我整个人扯得凌空飞起,然后重重摔在地上。摔得我两眼直冒金星,胸膛裂开一样刺痛。咳嗽着翻过身,看到自己的右脚脚踝上栓着一根模模糊糊由雾聚成的链子,链子的一端依稀捏在黑影手里。 慌乱中指尖摸到了驱鬼符,正要将符咒拿出来。忽然脖颈也是一凉,几乎是同时一股大力将我的脖子往后一扯。当即就喘不过气了,双手抠住脖子上的东西,脑袋本能地顺着那股大力一仰。发现缠在自己脖子上的是一根白雾状的链子,链子另一端捏住那道神秘白影手里。 没等我反应过来,黑影白影同时用力向后一拖链子。脚踝和脖子顿时一紧,身体腾空。 我听见自己全身的骨骼卡啦一响,脑海中迅速闪过两马分尸血溅当场的镜头。 死得好惨。 认命地闭上眼睛想。 然后耳边突然间锵然两声尖锐的撞击声响,接着我整个人结结实实摔到了地面上。 “新年初始,雷动八方。大人,高抬贵手。”妖娆的语调,很耳熟,虽然里面没有半丝笑意,此时听起来却亲切到让人想哭。 我的墨九嗳…… 还没睁开眼睛,又有一个人的声音响起:“三日为限,向尔等交差。今日多有得罪,请回。” 一如往日的清冷口气,听得我鼻子发酸。 老板…… 73、第四章 脖子和脚上的感觉突然一松,缠住我身体的链子不见了。 眼睛睁开,看见墨九站在我身边低头看着我。双眼微微眯着,碧蓝色的眼波流转,嘴角轻轻勾起。依旧是白天的打扮,衬衫外挂着那条黑白格子围裙,淡蓝色牛仔裤,脚上趿拉着胖子的麦兜棉拖鞋。 “小平凡,还想在地上躺多久?”他说,“地上不凉么?” 我飞快地坐起身。 看见老板站在不远处,双臂交叉。身上穿着那件破旧的白背心,米黄色休闲裤。发丝下,一双冷冽的紫眸静静地望着墨九。 “我去九幽,取迷谷枝。”老板道。 墨九看向他:“你确定能取到迷谷枝?今时不比往日,妖尸,虚弱成这样你还能做什么?” 听他们说着莫名其妙的话,我惊魂未定地插言:“鬼呢?刚才的鬼呢?” 那一黑一白两抹奇怪的影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街上就我和墨九,还有老板三个人。 墨九朝我伸出手,眼睛却仍望着老板:“我去。” 我抓住他纤长的五指,抖抖地爬起身。刚才实在吓狠了,两脚软绵绵使不上力气。可才站起一半,五指像泥鳅一样缩了回去,我兀地失力跌坐到地上,扯得刚才被摔痛的胸口又是一阵闷痛。 “墨九,你故意的!” 扭过头长出一口气,嫌弃似的咧着嘴:“好臭啊,几个男人的味道呕吐的味道脏东西的味道。忍不住了呀,我是豹子,嗅觉很娇弱的。” “你才臭呐。”又尴尬又恼火,我立马反击道。 “熟鸭子嘴硬。”摘下围裙扔到我头上,“你该洗澡的了小平凡。” 气冲冲将围裙从头上扯下,发现他甩着两只手朝古街外走去。 “喂,你去哪?” 头也不回地挥挥手:“买东西,要时刻思念我哦。” 虽然脚上穿着厚厚的棉拖鞋,但他走得很快,几步便拐过了街角的拐角。 “想你个大鬼头。”骂着想爬起身。一只手掐住我的肩膀往上一提,将我整个人从地上提起,站直身体。 扭头一看是老板,忙笑笑:“谢谢老板。” 往后退了一步,清朗的眉宇微微蹙起:“白霖……” “嗯?” “洗个澡。” “……”我无语。 这群嗅觉娇弱的妖怪…… 因为身上的味道,到底没能问出刚才想把我两马分尸的东西是什么。洗完澡,我惊魂未定地睡了。 过年时期,古街周围十分安静,半夜三更的,隐隐约约传来了不知谁家电视机的声音。电视里正在放伦理剧,伤心的女主角正哭着质问着男主角。现在的电视剧真是越来越没有看头了,好像除了尖叫和哭泣就没有什么其他可以表达感情的方式。听女主角哭得撕心裂肺,本来我应该体谅演员的辛苦,不去计较,可这声音吵到我睡觉了。 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干脆将头缩进被子。可那嘶哑的哭声仍源源不断钻进我的耳朵,像小锯子似的拉来去。强迫我将男主角出轨,女主角自己放不下渣男又神经质觉得自己好委屈的狗血故事听了一遍又一遍。类似慢性酷刑的折磨恨得我几乎想跳进电视机,揪住男女主角各打五十大板让他们闭嘴,好让我能安静睡觉。 就在这时我忽然听见一些奇怪的声音。 在电视机女主角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从窗外传了进来。细碎的声音,噗噗噗像是谁的衣服在外墙上轻轻擦过。 我翻过身,睁开了眼睛。这时电视机里的女主角又开始哭了,是那种绝望的大嚎,好像是因为男主角说自己选择小三不选择女主角。 而我在这当口竟然发现自己的窗户开着。 淡粉色的碎花窗帘被外面的轻风掀得微微晃动,中间露着一丝微小的缝,透过那条缝可以看到外面昏黄的天空。似乎没什么异常,噗噗的声音不知何时已经消失。 或许是听错了呢…… 忽然,噗噗噗的声音再次响起,就在窗户外面,比电视里的哭声更清晰。然后,有个人从窗户下面缓缓冒了起来,双手扒着窗台。上半身被昏黄的街灯投射在窗帘上,轮廓十分清晰。头发很短,好像是个男人。 我顿时睡意全无,一下子从床上坐起身,低声问:“什么人?” “救……救……我……”隔着薄薄的窗帘,窗外的人影低声开口,声音浑浊而低沉,像牛叫似的,“救……救……我……” 我猛地跳下床,跑到墙边按电灯的开关,可是按了半天电灯也没亮。 “救……”窗外的人一边说着,一边僵硬缓慢地往窗户里爬。可还没等他完全翻过窗户,身体一歪,整个人栽进了屋子。然后犹如水滴入湖一样,融入了屋子漆黑的地面,半点声息也没有了。 屋里一片寂静,除了窗外飘来的电视女主角杀猪似的哭嚎,一点声响也没有。 我捂住砰砰乱跳的心脏,小心翼翼朝门边轻轻移动。 忽然,身边腾起一股冷飕飕的气,沉沉的声音在身畔再次响起:“救……救……我……” 吓得我不由自主一阵尖叫。 猛地睁开眼睛,发觉自己仍好好地躺在床上,心脏抽搐似的狂跳,浑身都是冷汗。下意识地朝窗户边看了一眼,心脏再次绷紧。同梦里的场景一样,窗户大大地开着,窗帘中间露着一条昏暗的缝。偏偏这时窗外又传来了断断续续的电视机声,里面神经质的女主角正哭得抽抽嗒嗒。 这梦太真实了。 我睡意全无,翻身下床裹着条毛毯落荒而逃,连走过去关上窗户的勇气都没有。 拉开客厅门,莹黄的壁灯光流泻过来,照得惶惶不安的心脏霎时一暖,缓缓平静下来。老板坐在红丝绒沙发上,手里正拿着一只雪白的樱花熊仔细地看。有他在,什么都不用怕了。 听见声音,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不睡了?” 我咽了口口水,也坐到沙发上,抱着脚将自己用毛毯裹成一团。 老板真的是极品型男,犹如百年紫檀木,微微青涩又不失稳重,浑身上下散发着男人特有的魅力。当他穿着白背心,米黄色休闲裤坐在昏暗灯光下的时候,身上又多了几分不羁的气质。清冷的容貌,充满着力量的均匀肌肉线条,还有宽大的裤腿下露着的一双干净的脚,诱得人浮想联翩。偏偏这时手里还拿着个萌萌的雪白樱花熊,萌与型男范交织出了奇异美感…… 他性格孤僻,经常不是坐在客厅里发呆,就是一个人呆在楼上,也很少说话。像空气似的没有存在感,但又像空气那样必须存在,因为我每个月都得从沉默的他手里领过工资。孤僻本是缺点,可在他穿着白背心时,孤僻便转化成了优点。 不羁的男人,本来就该如此孤僻不是么? 如果这个男人突然扑过来,将你用力推倒在沙发上。健硕修长的身体狠狠压上来,用有力的手掌将你的双手牢牢地压到两侧,与你十指相扣。滚烫的唇在你的脖子和胸前啃噬,暴戾地啃噬。或许还会封住你的唇,舌尖与你火热地交缠…… 那种滋味该有多么销|魂…… “怎么不睡了?”没听见回答,他又问了一声。 想象突然被他的声音打断,我面红耳赤,口干舌燥,双腿之间有些微微发痒。不知道是今晚的夜色太撩人,还是我刚才被吓得太狠此刻急需安慰,我竟会将老板大人放在脑海中使劲意淫了一番。 有意无意地,我朝他那边移动了一下,说道:“老板,我做噩梦了。” “别怕,只是梦。”温柔得像羽毛一样轻的语气。 得到回应我大受鼓舞,裹着毛毯像毛毛虫一样朝他的方向蠕动了几步,直到身体碰到他的胳膊才停住。 “老板,我在街上碰到的东西是什么啊,一黑一白的东西?” “没什么。” 听这意思他不会跟我说老实话,只得转变了话题:“老板,大半夜的你怎么坐这?” “睡不着。那只豹子,你喜欢他?”他忽然扭头看着我,那双眸子在黑暗中散发着璀璨的紫光。 墨九的眼睛白天看是碧蓝的,眼底还夹着点点金光。到了暗的地方眼睛便忽闪忽闪发亮,猫眼一般。易道的眼睛白天是墨黑的,情绪变化时是暗紫的,在昏暗中就完全变成耀眼的紫色,紫水晶一样好看,彷佛有种蛊惑人心的力量。 在这种眼神的注视下,没办法仔细思考,只得含糊答:“不讨厌吧……” “想和他成亲么?” 我被他这突兀的问题弄得有点尴尬:“成亲,哈,我是成不了亲的。” 成亲?结婚?有了田野的教训,我哪敢轻易再起结婚的念头?被魔鬼控制的人最后也会变成魔鬼,被白知秋捏在手心里的我同白知秋一样令正常人厌恶。那种在喜欢的人面前被人撕开面具的羞辱,那种害怕被众人围观的恐惧我不想再体验第二次。当初田野爸妈看我时那鄙夷的眼神,至今仍是深藏在我内心深处一根拔不掉的刺。 苦笑了一下:“我过不上正常日子的,我……” 话未说完,他抬起右手绕过我的后脑勺扣住我的头,然后嘴唇贴过来,在我的侧脸印下一个吻。很轻的力道,陌生的爱怜。 脖子瞬间一僵,呆呆的问:“老板,你,亲我做什么?” 易道时不时会做出很亲昵的举动,考虑到他是妖怪和人类不太一样,我并不十分诧异。但要是他的动作亲昵得过了度,我会很不自在。不是因为觉得被人轻薄生气,而是因为他太帅了,让我免不了有些心猿意马。 他用额头轻轻顶着我的太阳穴,右手慢慢下滑抚上了我的下巴:“浑家,定护你今生平安。” 没听懂,我愣了愣:“什么家?” 74、第五章   没有回答,手指收了回去,连同他顶在我侧脸的额头。坐直身体,左手将樱花熊递到我面前:“听说,小女孩都喜欢,这种小熊?”   宫娥买的熊熊玩偶全是精品,他手上的樱花熊浑身雪白,脖子上带着金黄的蝴蝶结,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水灵灵的,特别可爱。   话题转化得太快,我有些发蒙,点点头:“是啊,很多女孩都喜欢。”   “送我一只,行么?”   出人意料的话,我怔了一下:“可以,老板你尽管拿。”   本来就打算在淘宝上开个店将这些熊卖出去,几十只小熊,哪好意思塞在工作的地方?   他倒也没推辞,又将对面沙发上那只一人高的大白熊抱到怀里:“再要这只。”   我抓过几只小熊,全塞到他怀里:“真需要全部拿去吧,这些熊很贵,与其低价卖掉不如老板拿去。”   “哦,那全要。”老板从来不懂人类客气的那一套,这点比人类可爱多了。   好奇地问:“老板,你要小熊做什么?”   千万别是讨女孩开心……   人类的劣根性让我在心里暗暗祈祷,尽管他不是我的什么人。   “送人。”淡淡地看向我,“去睡觉吧。”   没打听出来心有不甘,又不能追问。只得笑笑:“我不敢回房间,刚才做的梦老可怕了。”   拍了拍沙发:“在这睡,保你不做噩梦。”   嘿嘿一笑,抓过一只米莉泰迪熊放在他身边当枕头,裹好毛毯睡下。说实话,呆在老板身边真的很安心,特别踏实。尤其是刚才推开客厅门看到他的瞬间,那种暖到心底的心潮,像极了从前和白知秋在一起时的温暖感觉。虽然不愿承认,但从小被白知秋宠溺着,管着的生活真的开心。那时候的自己什么烦恼都没有,什么都不害怕……   闻着易道的气味,这次睡得很踏实,连个梦也不曾做。   一觉醒来,从眼缝中模模糊糊看到一只手拦着我歪歪斜斜的身体,避免了我从狭窄的沙发上滚下去。脑子里迷迷糊糊反应了一会儿,忽然想起自己昨晚睡在客厅……   老板竟然还在?!   还拦着差点从沙发上滚下去的我!   顿时睡意全无,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我没立刻起床,就这么装着睡。还故意往外面一滚,老板马上加重了力道,牢牢将我拦在沙发上。   他什么时候开始拦着我的,不会拦了很久吧?   ……   也不晓得装了多长时间,见他始终一动不动地俯着身拦着我,过意不去了。终于刚睡醒似的打了个哈欠,缓缓睁开眼睛。就在这时他的手飞快缩了回去,当我坐起身时,他正抱着大白熊发呆,就好像他一直抱着那只大白熊一样。   “早。”他轻声打了个招呼。   我笑了笑:“老板早,老板一直坐在这呐?”   “饭店没开门。”他答非所问。   说饭店干什么?我不解:“哎?”   “拿不到早餐,你出去吃罢,报销。”   老板真好……   嘴上没说,鼻子却很酸,很酸很酸。   很想抱住他,很想哥哥。   出门吃早餐,转了半天只有肯德基开门。没胃口吃垃圾食品,顺着古街旁的青石河堤朝古街里走,想整理一下混乱的思绪。直到走到最里端的石拱桥上,依着桥栏掏出手机,按出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犹豫了一会儿,又一个个将数字删去……   站在桥上看着涓涓流水发了一会儿呆,忽然闻到一股醇厚的米酒甜香,诱得人食指大动。顺着香味往里找,不一会儿就见到了一个卖汤圆的小摊。   古街里是一片明清时期建筑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色古香的木楼民居,青色砖石铺就的狭窄小巷,巷间曲曲弯弯的河道。走在中间,彷佛时间倒回了百年之前,别有一番幽远的韵味。但由于开发得不好,多数房屋大门紧锁。旅游部门还在里面开了几个不伦不类的小卖店,古装照相馆,旅游用品纪念商店什么的,大煞风景。平常除了拍古装婚纱照和写真集的人喜欢在建筑群里转悠,很少有游客。   这个汤圆摊摆在古街建筑群深处,一条僻静昏暗的小巷中央。发黑的两面白灰墙中间摆着三张红漆八仙桌。因为亮光被头顶的屋檐挡着,早上也不得不在墙上拉一盏白积灯。铝锅里水汽氲氤,被灯光透出一片晕黄。汤圆摊前面用竹杆支了块古色古香的麻布幌子,上面写着“梦氏汤圆”。   摊主是个中年女人,胖乎乎的脸蛋透着两抹高原红。头上盘着古时妇人的发型,用青花布包着。身上穿了件棕色古装长裙。脸上挂着和蔼的笑,在几桌客人中间麻利地忙碌着。   别说,这家仿古摊子还真像那么回事,比那几家小卖店照相馆对味多了。而且她家的汤圆肯定好吃,不光因为从铝锅中飘出来的勾人甜香,还因为三张挤满人的桌子。这里离古街已经有一段距离,连车都进不来,一大早有这么多人到这巴巴地吃碗汤圆,还不能说明问题嘛?把葛优的话反过来,选饭馆就像选网络,哪人多去哪。正好还没吃早餐,吃完还能上微博写篇文文艺一下,名字就叫《深藏陋巷的古街汤圆摊》……   走到汤圆摊前,女摊主一边将雪白的汤圆舀到青花瓷碗里,一边熟络地招呼道:“姑娘过来啦。稍等一哈,马上就有位置的啦。”   声音软软糯糯的,带点东南口音。尾音拖得长长的,似乎同她胖乎乎的身形很不相称。   米酒太香了,饥肠辘辘的我咽了口口水,点点头:“好。”   “霖霖小姐,好巧。”   身后乍然响起一道话音,回头看到一个身穿白色风衣的男人站在身后。正对着我微微地笑,文质彬彬的样子。   看他的模样有点眼熟,是谁来着?   想起来了,是拉普韩赛思的猛男,我还拿他的名字打过趣。当时他听我说我姓白,便笑说自己也姓白,叫白常。干这行的人怎么会用真名,我就笑他“一点朱唇任我白尝”。   “是啊,咱们好有缘呢,白常兄。”我笑道,“怎么有来古街吃汤圆?”   白常看着女摊主:“梦姐平时卖红豆汤,只在初一到十五出摊卖汤圆,她做的汤圆天下第一美味,不可不尝。”   女摊主边搓汤圆边笑:“白兄弟夸过头的啦,现在末得位置的啦,得等一下。”   白常摇摇头:“不用等,有人愿意让位置给我们。”   说完拉起我的手,走到一张八仙桌外,彬彬有礼一颌首:“劳驾……”   八仙桌上八个男女竟然一起站起身,恭恭敬敬地退到一边,默默地转身离开。   女摊主居然不吃惊,走过来一面收拾桌上的碗勺一面冲离开的八位顾客说道:“各位明天再来啦。”然后看向白常,“白兄弟要吃什么汤圆?”   对我诧异的眼神毫不在意,白常将我拉到一张条凳上坐下,自己才在我旁边的条凳上坐下,抬头对女摊主道:“老样子,紫米红花馅儿。”   我一呆。   还有红花馅儿的汤圆?   “姑娘吃什么呢?”女摊主问我。   回过神道:“白糯米黑芝麻。”   女摊主摊出手掌:“好滴,本摊规矩,先交钱。”   我掏出钱包:“一起付,多少钱?”白常是陪聊小K,一碗汤圆我就请了吧。   “紫糯米红花汤圆五千八百八十块。白米黑芝麻,十三块八。”   这价钱从她嘴里轻快地报出来,我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五千八百八十块?什么样的汤圆能卖出五千八百八十块?!   以前去迪拜玩买过一盘45万美金的发丝拉面,可那是在迪拜帆船饭店啊,全世界有钱没处花的人聚集吃钱玩的地方。而且那个价格也是我一时兴起跟个欧巴桑斗富,在拍卖时抬上去的。这不过是个藏在黝黑巷子里的露天汤圆摊,碗筷都没消过毒。面前的桌子又红漆斑驳,油腻腻跟擦不干净似的。就算这的汤圆真的天下第一美味,也卖不到五千八百八十块啊?   直到看见白常从手夹包里掏出一方厚厚的红色钞票,女摊主面不改色将那沓钱接了过去,我才相信自己没有听错。   真的是五千八百八十块!!!   “两碗一起付,多放点米酒。”白常笑着对女摊主说。   待女摊主转身,我眨了眨眼,缓过气道:“太贵了吧,五千一碗汤圆?”   白常笑:“不贵。梦姐的汤圆不是一般的汤圆,不光全年只卖十五天,还不一定在什么城市卖,要有缘人才吃得着。”   五千块还不贵?   我十分疑惑,扭头打量着来这吃汤圆的“有缘人”是些什么人。   一看心中疑窦愈浓。   客人有男有女,从服饰上看有钱没钱的都有,全认认真真品着汤圆。是的,品,不是吃。因为他们每吃一个汤圆,都会闭上眼睛嚼嚼半天,然后脸上慢慢腾起陶醉的表情,让人不由联想到他们会不会是在吸食某种禁药。   正看得发怔,一道苍老暗哑的声音传来:“梦大姐,有绿米淑兰馅儿的么?”   “有滴,舒先生,锅里有现成滴。”   “来一碗,打包。”   “好滴,老规矩先交钱哦,十二万八千六百块。”   被这个更恐怖的价格吓住,我把头转向刚来的客人。那是一个精瘦的老男人,背弓得像只虾米,一件黑色唐装马褂,头上一顶民国范宽沿圆礼帽,手里拄着根红木拐棍,另一只手上拎着黑色塑料袋。他的帽沿压的很低,只露着布满皱纹的嘴唇的尖尖的下巴,根本看不清他的脸。   “还是这么贵……”他嘟囔着,将黑色塑料袋递给女摊主。   女摊主接过拎了拎:“舒先生,还差三百块啦。”   红木拐棍颤抖着:“今年就收到这些,梦大姐打个折。”   一直和蔼笑着的女店主突然将黑色塑料袋往他怀里一丢:“现钱交易,本摊不赊账啦。”   被无礼对待,老男人居然没生气。他拎好塑料袋,叹了口气:“老朽等两天再来。”颤巍巍转过身,驻着拐棍朝巷外走去。才走了两步,身影便模模糊糊地变透明消失了。   “好滴啦,舒先生慢走。”女摊主依旧热情地招呼着。   不太对劲。   我心里头跟明镜似的,知道这个汤圆摊不对劲。可身体却不听使唤,因为锅里翻滚着的米酒实在太香了,光闻着就叫喉咙里不断涌出唾液,馋得人抓心挠肝。想吃,真的很想吃这的汤圆。   怎么煮得这么慢呢?火不够大吗?好想吃,好饿……   作者有话要说:写这篇写得我一口气吃了二十只汤圆……   寻找感觉什么滴。 75、第六章   正等得心急火燎,白常问:“霖霖小姐没吃早餐?”   “嗯。”有气无力地回答他。   忽然,我心脏一阵急跳。   不知什么时候白常身后多了一个人,很高,很瘦。头乌龟似的缩在夹克衣领里,只能看到一头短短的发桩子。站在黝黑的白墙边,看上去无比诡异。   似乎发现我在看他,那人微微从衣领中浮起头看了我一眼。   恐惧刚刚泛起,又被米酒勾人魂魄的甜香压了下去。但不管大脑的感觉系统怎么被麻痹,身体却依然诚实地工作着。脑袋发晕,后背流着冷汗,肩膀不停地颤抖,害怕时该有的反应一样不少。   因为那人的眼睛。   或者说那人根本没有眼睛,只有两个大黑洞,深不见底的黑洞。   意识到我的反应,那人迅速将头缩回了衣领中。   回头看了看身后的人,白常转过头,嘴角一扬:“霖霖小姐,知道什么是天眼吗?”   想搭话,喉咙却紧得接不上。   伸手按住我的头往下一压,让我的眼睛离开那个奇怪的人,看向他。白常自顾自说了下去:“天眼有两种,一种天生的,生来便能看见妖魔鬼怪;一种是后天的,离鬼门关近的人经常能看见奇怪的东西。比如小孩,老人,还有快死的人。”   脑袋晕得像一团浆糊,意识一片混乱,但还能勉强记起自己的事。   费了半天劲,喉咙里终于挤出一丝声音:“这么说,我快死了?” 不然为什么现在总能看到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是的霖霖小姐。十八岁前受天佑享富贵,十八岁后受天罚。妖魔邪神皆可诛之,命不长过三十载。反反复复直至因缘际会回归天位,或者灰飞烟灭。不让你开天眼,怎么叫罚你呢?”说这话时白常双眼微弯,笑得彬彬有礼。这笑容在拉普韩赛思起价一万八,但是现在看起来却让人极其不爽,因为我从中间读到了几分幸灾乐祸的味道。   虽然听不明白,还是迷迷糊糊顺着他的话问了下去:“妖魔邪神,为什么要诛之?诛我?。”   “不为什么。就和人类踩死蚂蚁一样,蚂蚁不受保护,正好又无聊就踩了。当然那些抓蚂蚁用来的入药的人是例外,蚂蚁也是有一些用处的。不过若受天罚的是人参果,便是所有妖魔邪神都要抢了。上次出现人参果的时候,十三妖王与螣王殊死大战六个月。直打到妖王五死八伤,螣王万年修为尽散才停战。妖界千古一战,那叫一个好戏。”眉毛挑了挑,“不过放心,你不是人参果。”   不知为何心脏抽抽作痛,隐隐有怒气泛起,尽管我也不知道这怒气从何而来:“真毒啊。”   我也不知道说“毒”是因为什么天罚,还是因为什么莫名其妙的人参果,脑袋实在太晕了。   嘴角扬得更高:“别冲我瞪眼睛,我可没做过对不住你的事。不仅如此,每世接你送你,咱们还是故交。”   “故交?我和你是故交?”脑袋越来越乱,连耳朵里都响起了嗡嗡的声音。注意力恍恍惚惚,不断朝铝锅那边游移。米酒的味道好香啊,为什么汤圆还没煮好?再不端上来,我就要过去抢了。   “是的,霖霖小姐,咱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了。但交情归交情,你搅了我们的工作,损失就得你赔。”   一点也没听懂:“我搅了你们的什么工作?帐没还?”   难道白知秋没给我签拉普韩赛思的单?   他再笑:“厉鬼的炼狱鬼吏进不去,我们在四厂附近守了两年,终于等到炼狱偶开,霖霖小姐却用乌昙元神庇佑厉鬼,挡住我们去路。若三年过去炼狱仍存在,厉鬼不除,无辜魂魄永困其中,乱了阴司命薄。这个后果我们担当不起,也只能捉拿小姐的命魂到阴司对质。”   “不明白……”晕晕地摇头。   他微敛笑容:“真不明白?”   “你到底在说什么?”   沉默半晌,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脸上仍笑着:“有几世小姐命大活过二十二岁,已有通天彻地之能。阎罗殿须弥疆都招惹过,是何等威风。怎的一世不如一世,现世已成了个普通丫头?想必是累世遭劫神力已快耗尽。还是尽快醒悟脱得天罚才好,否则……”   这时,女摊主端着两个热气腾腾的青花瓷碗走了过来:“等急了吧,汤圆好了涅,快趁热吃。”将汤圆放到我和白常面前,女摊主又用沾满糯米粉的手朝白常身后的怪人挥了挥手,“早就告诉过你,没有钱是不能吃的啦,走开走开。”   那人微微耸了耸肩,往后退了两步,身体烟似的散了开来,不到片刻竟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像被谁掐住脖子又突然放开一样,喉咙猛地一松,咳嗽出声。   “哎呦,咳得好厉害,快拿汤圆压压啦,我给你多加了米酒。”女摊主站在旁边热情地招呼道。   白常停住话头,用勺子舀起一个紫色的汤圆,吹了吹放进嘴里,陶醉吸了一口气:“太好吃了,霖霖小姐你快尝尝。”   在他们的蛊惑下,我拿起勺子舀起碗中的汤圆朝嘴巴送去。   尽管脑海里自己的声音在激烈地叫喊着:不要吃!手臂却不受控制地将汤圆送进了入嘴巴,轻轻一咬芝麻香四溢,才嚼了几下糯米便完全融化了。双眼一亮,头晕啊脑涨啊全都被抛到了爪哇国外。   “真好吃!”   女摊主笑开了花:“好吃就多吃点啦。”   那还用说。舀起勺子还要往嘴里送,还没送到嘴边,手里的勺子突然同汤圆一起被一只手拍飞。   谁呀这么讨厌?怒不可遏,我要吃汤圆,全身所有细胞都叫喊着要吃汤圆!   没时间看拍飞勺子的人是谁,伸手端起面前的碗就要往嘴里倒,可碗还没送到嘴边又被人夺了去。   抬头一看,墨九将碗举得高高的,冲白常微微一笑:“三天时间未到,神尊想毁约。”   白常哧溜哧溜地吃着汤圆,含糊说:“跟我无关,是梦姐和她的恩怨。”   我站起身,不断跳起想够到墨九手中的汤碗,可每次都被他轻轻推开。   眼里心里全是青花瓷碗里的汤圆,我想吃汤圆啊!墨九竟然不让我吃,恨得我牙根直痒痒。要不是怕碗里的汤圆洒了,我一定咬死他。   我要吃汤圆啊!   “不知这只小平凡有什么本事能得罪梦姐?”墨九问女摊主。   女摊主脸上笑容依旧:“是积年的仇,回去问问易道,他夫人干过的好事。”   “既不是这只小平凡做的,今天我便将她领回去。”   女摊主让开道,示意我们出去。   “谢谢。”墨九将碗往桌上一放。   我狂喜,赶紧扑过去抢,可手还没碰到碗就被他横夹着腰朝巷外走去。   “放开我,我要吃汤圆!”发狂地蹬着脚,抓着他的手背。可是他的手就像橡皮做的,一点疼的感觉都没有。   真的好想吃汤圆,我要吃汤圆!不吃就活不了了……   绝望中,我痛苦地哭出声:“我要汤圆,墨九你让我吃汤圆吧……”   可哀求并没打动他,眼看出了小巷,那个汤圆摊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在视线中。我彻底绝望了,心中恨极,恶由胆边生。手指恶狠狠地朝他的手背抠了下去,指甲断了也不松手。   不知是我下手太狠还是他生了气,突然他将我往地上一放。   双脚触地的一瞬间,我打了个冷颤,顿时脑袋里一阵清明。我在干什么,为什么对着墨九哭闹?刚才我不是想在路边吃汤圆吗?好像还见到白常来着,他跟我聊了些妖啊,神啊,鬼啊什么的,记不清了。后来到底有没吃没汤圆,也记不清了……   不好,我是不是患了选择性失忆这个毛病?明明才刚刚发生来着。   想记的事记不起来,感觉就像便秘。正在懊恼,忽然发现墨九已转身走了。尽管脚上还穿着那双面包一样肥的麦兜棉拖鞋,他走得很快。   “墨九,等等我……”我拔腿就追。   可每当我要追上时,他的距离又猛地同我拉远了好几步,就这样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在我前面走着。   明白他使了妖法,我的倔劲上来了,加快了脚步,不让我追上我就偏要追上。他走我追,不一会儿就回到了易道堂。终于在他推开客厅门的时候追上了他。我几步冲上去揪住他的衣角,大口喘着气,中了奖一样得意:“看你跑到哪去?”   不过随即笑容僵住了,因为墨九随手挥出一掌,击向迎过来的老板。   幸亏老板反应快,一个起身跃到沙发后,询问地看着他。   没等我细问,墨九开口道:“梦婆迷她吃了芝麻汤圆,说是以前你的女人做过什么事?你害了自己不够,还给她留下什么祸患?!”   老板的女人,是在说老板以前的女朋友吗?虽然听不懂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事,但看气氛两人像是在吵架。想劝架又插不上话,只能干着急。   老板面上波澜不惊:“她是世上最善良的女人,怎会惹到梦婆?这事我会处理。迷谷枝呐?”   虽然还是没弄懂他们在吵什么,但中间有一点我听懂了。   最善良的女人……   真羡慕老板的前女友啊。   正在出神,忽见墨九眉头一皱,从他喉结下方猛地顶出一截树枝。   我使劲眨了眨眼,发现自己没眼花。那就是一截树枝,顶破皮肉插在他的喉咙下方,树枝周围却没有半丝血迹。只见他抓住树枝的头慢慢往外抽,像抽宝剑一样将树枝从自己的身体里抽了出来。嫩绿的椭圆树叶,摇曳的枝桠。喉咙完好无损。变魔术一样神奇,又看得人双腿发软。这东西刚才藏在墨九的身体里?他不难受吗?   应该是难受的,因为他脑门上竟然溢出了一层薄汗。   “墨九,要不要紧?”担心地走过去想扶住他。   指尖还没碰到他,他突然扬手将树枝扔给老板,然后衣服从他身上褪落。一蓬黑亮黑毛从他身体每个部位钻出,扑地一声前爪落地。他在我的眼前变成了一只超级大的猫咪,不是,是一只大黑豹子。   很漂亮的豹子,半人高,体态轻盈优雅。全身漆黑,皮毛上隐隐泛着幽蓝的光。   我都看傻了,半天回过神,试探着喊:“墨九……”   两耳一抖,抬头用那双蓝汪汪的眼睛看着我,眼底闪着几点碎金:“豹型舒服多了,小平凡我要睡会儿,在你床上睡。不要忘了把我的衣服,和内裤,拿进屋哦。”   76.第七章   推开房门偷偷地朝房间里看了一眼,那只黑豹子墨九盘成一团,窝在我的花毛毯上睡得很香。睡相很不雅观,不仅吐着半截鲜红的舌头,舌尖还随着鼾声一起微微颤抖。头一回知道豹子也会打鼾,鼾声还挺大。希望他尽快变回人形,不然被人看到还不得把他抓到动物园去。   老板盘腿坐在客厅中央的地上,摊着双手闭着眼睛已经入定很久。面前放着一盆清水,水里泡着墨九带回来的迷谷枝。   他们俩肯定要做些什么,但他们什么都不告诉我。这种被人瞒着的感觉十分不爽,让我觉得自己像是被两个天才戏弄的低能儿,尽管这想法可能是我对自己有限力量不满的迁怒。   卧室回不去,客厅里又有一个人在闭目修行,我只能看书解闷。到了吃中午饭时间,自己找了块面包艰难地啃。啃着啃着,觉得下巴隐隐发痒。用手一摸,摸到了几个豆大的疱。掏出小镜一看,疱疱灯笼似的肿得发亮,中间还长着软软的白色脓点。   大事不妙,青春美丽痘汹涌来袭。这下没心情啃面包了,我赶紧上洗漱间用温水洗了个脸。可痘来如山倒,就一眨眼的功夫,脸上的痘痘呈星火燎原之势迅速蔓延开,原本白皙得像剥壳鸡蛋似的脸蛋渐渐变成了斑驳的火星表面。   平常冒一两颗痘还算正常,怎么一下子冒出这么多?我不免有些打怵,一边用战痘霜救急,一边想是不是碰了什么过敏的东西。   正手忙脚乱,外面的电话响了。   那部电话是年前刚装的,号码是胖子特地买的吉祥号XXX999。老板在入定,当然不能接电话。我走出去,拎起了话筒:“喂。”   “……喂,是易道堂什么店……”电话那头是个男人陌生的声音。声音听上去有点迟疑。   男人后面还有个女人提醒他:“是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不远处老板依旧静静地闭着眼睛,水盆中那只迷谷枝不知为何在水中缓缓地转起了圈。   怕打扰老板,我压低了声音:“是。”   “你好啊,我看到你们店的名片,说你们店能驱魔啊?”   广告名片?   广告名片刚印好还没往外发呢。对了,昨天晚上我给钱小仪一张名片。钱小仪说过,她这阵子总碰见不干净的东西。难道这电话是她爸爸打的?   想起钱小仪父母充满敌意的眼神,我现在还吸冷气。还有后来遇见的两抹鬼影,谁知道是不是同他们家相关?本不想搭理这几个危险人物,但人家打的是店里的电话,不能对人家没礼貌。   “是的叔叔,我们店长驱鬼捉邪看风水卜六十四卦样样精通。”   “我家最近不太平,家人出门老撞邪,驱邪怎么收费呀?”钱爸爸说话时喜欢把最后一个字的声调提高,打官腔似的,有种趾高气扬的感觉,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驱邪套餐收费2888元起。”   “2888元……”他的语调立刻一扬,“你们是黑店吗?啊?谁规定的价格?物价局吗?啊?”   我冷笑:“黑店驱邪的价格是8888元起,谁肯为2888元费心骗你。玄门生意信则白,不信则黑。我们是坐地的店家,工商局备过案的……”   正想推了这笔生意,旁边突然响起老板的声音:“白霖,把生意接下来。”   下意识地扭头一看,刚才坐在客厅中间的老板竟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只剩泡着树枝的水盆还留在原地。但声音传来的方向表明老板还在客厅中央。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这时老板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此刻看不见我,先把生意接下来。”   妖尸老板会隐身术?!   微微发了一下怔,我接着刚才的话对话筒中的钱爸爸说道:“……所以叔叔你放心,我们店的服务绝对对得起价钱。”   “不能便宜吗?”   要是降价本店就被人家看轻了,干脆地拒绝:“不能。”   “如果你们是骗子,我们会去工商局投诉的,知道吗?现在把地址记一下……”   我忙拿过纸笔记地址,其实昨晚刚去过钱小仪家,我知道她家住哪。但鉴于今天早上严重的健忘事件,我决定以后养成记东西的习惯。   记好地址,我对电话里的人说道:“等我向店长汇报,等有空就过来。”   “开什么玩笑!2888元还不是即时服务?我们今天下午有空,今天下午你们必须到!”   “嘟”的一声,对方挂断了电话。   太没礼貌了,我堂堂易道堂,怎能为你的2888块折腰?   正想重拨过去跟他说时间待定,旁边老板的声音再次响起:“今天下午去。白霖,东西在茶几上。”   什么东西?   我放下电话,走到茶几边,看到上面放着一沓旺符,一盒朱砂,一张符阵图,一本经书。   “他家房屋缺角,在乾砍艮震巽离坤兑八个方位贴旺符转运,画上符阵便好,去吧。”老板说。   “啊?我去?”我愣住了。情绪一变动,感觉脸上又冒起了几颗痘,愁得我吸了口冷气,“老板,我什么都不会,身边连个壮胆的秦相容都没有,见到怎么客人说嘛?”   “若有事,我自有方法提醒你,不必担心。”   “不去……”脸上长这么多痘痘,被人看见损害我的形象。   看不见的空气中,老板沉默了片刻,轻声道:“这笔生意,收入全归你,另加一百奖金。”   “报告老板,我一定好好完成任务。”   不仅老板玩起了隐身术,连在床上睡觉的那团大豹子也不知到哪去了,到底没找到帮手。我稍稍收拾了一下,带上老板准备的东西,把胖子的铜钱剑驱鬼符也放在身上壮胆,啃完面包就赶往四厂小区。   四厂是家国营老厂,二十年前厂子就倒闭了,小区里早已没有物业,十分荒凉。小区入口的铁质大门锈迹斑斑,旁边的值班小亭垮成了一副空铁架。几十栋黑压压的水泥墙面小楼中间,水泥地面支离破碎。路边竖着两排歪东倒西的宣传橱窗,橱窗上糊满了老中医广告。   几个表情木然的老人正坐在道边玩纸牌,见有人进来一齐转头盯着我看。眼神很怪异,好象是在看什么形迹可疑的东西,这种让人不舒服的视线一直黏在我身后。直到进了钱小仪家楼下的楼梯口,后背终于没了那种被审视的感觉。   楼梯黑黝黝的,用手机照亮往上走,找到了201号钱小仪的家。   钱小仪家墨绿色的防盗门很脏,同楼下的宣传橱窗一样,门上满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广告。广告一层盖着一层,几乎看不出铁门本来的颜色。我先按了按门铃,门铃是坏的没回音,又敲了敲门。   来开门的是钱妈妈,拉开门,她隔着防盗门铁链紧皱着眉头,默不作声地看着我。   我忙笑道:“阿姨您好,我是易道堂的驱邪师,特地来给您家驱邪。”   刚说完,钱爸爸走到门边,从门缝中疑惑地看着我:“就你一个人?2888元,就派一个丫头片子来?你们店长呢?”   “叔叔放心,我年纪虽小,驱邪经验不少,你们家的情况我足以应付。”有老板的指点,驱邪应该没那么难。但我毕竟心很虚,脸上在笑,后背却在冒冷汗。   钱爸爸脸色一沉:“不行,我信不过你,你叫你们店长来。”   “要请动我家店长,得准备现金50万。”上次老板出马就赚了五十万。   就在我以为他们要赶我走的时候,钱爸爸居然点了点头:“那就让你试试,你要是做不好,我们就去工商局投诉求偿。”对钱妈妈说,“开门。”   钱家屋里看上去倒不像楼房外壳那么朴素,液晶电视海尔空调,该有的家电一应俱全。只是屋里很黑,出奇地黑。因为房间的地板和墙壁,包括天花板都包裹着棕色的木板。除了几幅灰暗的印刷油画和正中央一副某伟人画像,还有电冰箱上放着的一束粉红塑料花,再无其他的装饰品。   这种厚重的英伦装修风格适合用在宽敞的屋子里,用在这套60平左右,楼层又矮的单元楼里并不合适。黑漆漆的光线让人有一种窒息感,沉甸甸很压抑。   房子共有两间卧室、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一条狭长的阳台。   钱小仪正坐在自己卧室的写字台前学习,我一进门就看到了她。不是因为她卧室的门开着,而是因为她的卧室和客厅之间的墙壁上凿了扇大窗户。隔着浅绿色的玻璃,卧室里的情况一览无余。   见钱爸钱妈一脸警惕,我怕露馅儿不敢多说废话。立刻掏出罗盘,学着胖子平时给人看风水时的样子,装模作样在屋里转悠,又问了些问题。问题很简单,什么早上屋里暗不暗,晚上厨房觉不觉得冷之类的。   一般易老板不会做这些虚头巴脑的无用功,他向来喜欢速战速决。但胖子说玄门的客人不好打发,因为花钱花得稀里糊涂,只有看到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他们才会觉得物有所值。所以玄门赚钱的一大要诀,就是把简单的事办得越玄乎越好。   转悠了一会儿,我同百分之九十九的所谓风水师一样,什么不妥都没看出来,除了钱小仪的卧室。   钱小仪的卧室一面靠客厅,一面与父母的房间相邻,另外两面被阳台包围着。但她的卧室并没有通往阳台的入口,阳台的入口在钱爸钱妈的房间。落后的户型结构让钱小仪的卧室成了一座孤岛,如果她要看到外面的世界,必须先出门到客厅,或是绕过父母的房间到阳台才行。   不知道是不是怕这间卧室黑,卧室里共开了三扇窗户。除了刚才在客厅看到的那扇大窗户,还有两扇开在贴着阳台的两面墙上。三扇窗户又都没有拉窗帘,这样无论我和钱爸钱妈走到除了他们房间的任何地方,都能看到身穿蓝白校服的钱小仪静静地坐在桌子前。佝偻着单薄的肩膀,低头望着桌上的语文课本,半天也没见翻一页。乱糟糟的短发柔软地下垂,挡住了她苍白的脸颊。   我不知道这三扇窗户是钱家自己开凿的,还是楼房设计师设计的。如果是设计师的“杰作”,那这个设计师不如回家啃红薯。   造三面透光的卧室,分明就是向动物园的玻璃屋致敬,想让住在里面的人270°无死角供别人免费参观。每一个动作都无所遁形,一点隐私都没有,这样的屋子谁住得下去?反正要是我住在里面会觉得很不自在。直觉告诉我,住在玻璃屋里的钱小仪也是不自在的,不然也不会半天没翻一页书。      77.第八章   四周看了一圈,我问钱爸爸:“叔叔最近可曾去过不干净的地方?”   “什么叫不干净的地方?”   “墓地医院夜场,还有人少夜黑的地方,都是不干净的地方。”   听我这么问钱爸似乎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是的,前阵子去过医院。”   人少夜黑的地方多得是,其实每个人都有可能去这些地方,怎么编都能圆谎。头一次骗人成功,我颇为得意,不免信心猛增,说话也顺溜多了:“这就对了,您去那的时候带回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并无害人之心,只是希望借贵地栖身。但阴阳有别,阴间的东西同阳间的人住在一起降低活人的时运,贵府的人才会经常撞见奇怪的东西。不过别担心,只要在家宅八位上贴上旺符,再烧点路费。那些朋友自然会离开,到时贵府自然人旺财旺家宅旺。”   微微仰起下巴,眼光斜斜地瞥着我:“那还等什么?该做什么就赶快做。”不知道是本身就没礼貌,还是觉得我年纪比他女儿大不了多少没必要尊重,钱爸爸对我很不客气,语气非常生硬。   不过能赚2888元,他凶就忍着点吧。大不了一会随便说替他们烧纸,再忽悠他个几百块钱。   我摆开工具,用罗盘和纸笔套着老板给的八卦公式,开始测算他家的八位。以前看过胖子测八位,跟线性代数的原理差不多,我做得很顺手。外面几间屋子很快测完,还剩钱小仪的屋子。   “能不能跟妹妹说一下,我要进她的屋子。”我问钱妈妈。   钱妈妈大喇喇推开钱小仪的房门:“你进去测你的,她学她的。”   我站在门口问:“小仪,我可以进来吗?”   钱小仪没回头,钱妈妈却不耐烦地催道:“放心,我家姑娘学习最专心,拿个锣鼓在她后面敲她也不会分心。”   我只是笑。   不是分不分心的事,难道钱妈妈不明白,未经允许闯进别人房间是很无礼的吗?再说年轻人更了解年轻人,像钱小仪这样呆呆地坐在原地,捧着本语文书半天还没翻一页,心早已飞得远远的了,还专心学习呢。   当然,我不能将大实话告诉钱妈妈。   测方位时我在卧室里走来走去,钱小仪果然一动不动地坐在写字台上,连头都没偏一下。钱妈去厨房给我倒水,钱爸坐在客厅的摇椅上,透过那扇淡绿色玻璃,浮着两缕血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   刚才我就觉得住这间卧室会很不自在,现在身处卧室里面,更证实了自己的想法。随时随地都被人监视着谁都会不自在。再加上卧室里的装饰实在老气,实在叫人生不出喜欢的感觉来。   黑色的衣柜,原木单人床,80年代的墨绿锦缎被褥,暗红色的写字台,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装饰。整间屋子看上去相当沉闷,根本不像花季少女住的房间。我不禁隐隐有些同情钱小仪,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有一间公主屋?就算不是公主屋,至少也是一个属于女儿家自己的小窝窝。住在这样老气横秋的玻璃屋里,白白糟蹋了青春年少好时光。   半蹲在地上算完房间地线的高度后站起身,冷不丁两眼一阵发黑,忙扶住了旁边的写字台。明明低血压,脸上还狂发痘痘,这种两头受虐的极端体质真是伤不起。   手还没扶稳我又以最快的速度收了回来,因为指尖碰到写字台的一刹那,身边的钱小仪从座位上嚯的一下站起来。   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又见她只是低着头不说话。我干巴巴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打扰你读书了。”   她还是低着头,背弓得像虾米,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透过乱糟糟下垂的头发,可以隐约看见她苍白的脸颊,淡青色的眼圈。   担心地朝客厅里看了一眼,此时钱爸不知做什么去了,不在客厅。钱妈还在厨房里洗水壶,钢丝球与水壶摩擦的刷刷声落到人耳朵里让人莫名其妙地不舒服。这两人这么重视女儿的学习,要是知道我打扰到了钱小仪,还不得数落我。   双手合十,小声道:“抱歉啦抱歉,我真不是故意的。最后一个方位,算完我就出去。”   刚说完,她转身低着头快步走出了卧室,还顺手将卧室的门狠狠关上。   这让我觉得很奇怪,不就是扶了一下她的桌子,火气这么大?想起钱爸钱妈阴沉的脸色,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迅速测出最后一个方位数据,拉开门想出卧室。   却在跨出的一刹那呆住了……   门的另一端不是黑压压的客厅,而是一个陌生的房间。   房间很窄,里面的家什同钱小仪卧室中的家什很像,摆着一个黑色的衣柜,原木单人床,80年代的墨绿锦缎被褥,暗红色的写字台。如果不是只在写字台边开着一扇窗户,其他三面都是墙,我会认为这就是钱小仪的卧室。   更奇怪的是,房间天花板上的白炽灯亮着,因为房间外天已经黑透。明明钱小仪的卧室门外是客厅来着,而且现在才下午三点钟,根本不可能天黑。   这个房间是什么地方?   赶紧往后退回钱小仪卧室中,这个我才离开的地方。眼前豁然开朗,因为钱小仪的卧室外分明还亮着天。再从卧室与客厅之间的窗户往外看,看到的是钱家的客厅没错。但从卧室门往外看,看到的却依然是那个亮着灯的陌生的房间。   而卧室门和窗户中间,仅仅只隔了不到一尺宽的墙壁……   空间错位,让我看得两眼发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关上卧室门,长吸一口气,再猛地将房门拉开。   门外依然是那个陌生的房间……   心脏一阵急跳,只觉得凉意瞬间从我的脊梁骨直窜上我的头顶,赶紧将门关上。我走到一旁的窗户前,咬了咬牙,猛地拉开窗户。   不幸中的万幸,窗户大开后外面的景色还保持着原来的状态,仍旧是钱小仪家的客厅。   顾不上被人家骂了,我大声喊:“叔叔阿姨……”   没人回答,客厅中一片死寂,连钱妈妈刷水壶的声音也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除了我咚咚的心脏乱跳声,屋里一丝声响都没有。   人都上哪去了?   等不及别人回应,我撩起秋裙,爬上窗台往下一跳。落地后一抬头,发现自己站的地方根本不是钱家客厅,而是那个陌生的房间。屋里亮着昏暗的灯,屋外夜色黝黑,什么都看不见。   手脚在发抖,我根本控制不住它们的行为。只好努力定住神,哆哆嗦嗦从口袋中掏出驱鬼符。然后走到门边,鼓起勇气拉开了陌生房间的门。   门后面是钱小仪的卧室,卧室窗外依旧亮堂堂一片……   实在搞不懂,我走进钱小仪的卧室,又试着从卧室和客厅之间的窗台翻了一次。和刚才一样,站在钱小仪屋子的窗台前往外看,看到的是客厅。可一旦从窗台上翻过去,窗台那边就变成了那个的陌生房间,身后的窗台也变成了一堵墙。   仔细想想,就在几分钟之前我碰到了写字台,接着钱小仪站起身出了门。然后就开始不对劲了,门外的空间仿佛被活生生扭曲,变成了一个陌生的房间,房间外面还是夜晚。   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吗?   忽然双眼一亮,钱小仪的卧室里不是还有两扇窗户吗,为什么不试一试能不能从那两扇窗户出去?   顿时来了精神,再次回到钱小仪的卧室。爬上写字台,拉开写字台和阳台之间的窗户。先将头探到外边看了看,心中一阵狂喜。阳台比里屋要亮堂许多,透过阳台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对面的楼房。   马上就能逃出生天……   这回我要谨慎许多,害怕中途再出什么岔子,我双手趴在窗台上,双脚小心翼翼往下面够。可就在脚尖触地的一瞬间,也不知是四周先变化还是我的脚先着地,像照相时按快门似的。近在眼前的阳台刷的一下,又变成了钱小仪的卧室。而我双手按着的窗台,竟然变成了钱小仪卧室和客厅之间的窗台,窗台那边依旧是钱家的客厅。   脑袋晕乎乎,眼睛被混乱的空间搅得直冒金星。鼻子一酸,都快哭了。   不能绝望,我提醒自己,不是还有一扇窗户连着阳台吗?我走到窗边,拉开窗户小心翼翼翻了过去。和翻上一扇窗户一样,脚一落地我又回到了钱小仪的卧室。   头痛头晕加惊恐,我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使劲吸了一口气,努力定住心神,拿起纸笔写了几条逻辑线索来理清思路。   钱小仪卧室□有三扇窗户,透过每一扇窗户都能看到外边的景色。但从客厅那侧的窗户翻过去,我会进入那个陌生的房间;从阳台两侧的窗户翻过去,我会回到这间卧室;而打开卧室的门,我也能进入那个陌生的房间。   如果钱小仪的卧室里没有出路,那么出路只能是在那个陌生的房间里。陌生的房间里不是也有一扇窗户吗?难道那才是出路?   不管怎样得试一试才行。   我鼓起勇气,由卧室门进入陌生的房间,然后爬上写字台从陌生房间的窗户上翻了过去。脚落地时,阳台眨眼间变成了陌生房间,我人仍踩在陌生房间的写字台上。就好像我刚才不是从房间里翻到阳台外,而是从阳台外翻到房间里……   很显然,我被困在了哑铃形状的循环空间中。空间里有两间屋子,一间是处在白天的钱小仪卧室,一间是处在夜晚的陌生房间。   两间屋子互相相通,可以由中间的门自由来往。但是如果想离开这两间屋子是不可能的,因为两个屋子窗户外,是相对的、完全一样的另一个房间。我就像一只被投进哑铃形状循环空间中的小白鼠,无论怎么走,永远都走不出这片空间。   再考虑到陌生房间外是黑夜,钱小仪卧室外是白天这个情况。恐怕困住我的不仅是循环的空间,还是循环的时间。   天啦……   我抱头坐在陌生房间的床上,心中那叫一个悔。后悔当初在物理奥林匹克大赛和小提琴大赛中间选择了小提琴大赛,被卓大师逐出师门后从此荒废物理。没好好钻研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霍金的平行宇宙理论,没好好论证时间折叠的假设……   越想头越疼,忍不住仰头大声喊:“老板,救命!”   刚才不是说有事自然会提醒我吗?怎么这会子一点消息也没有?   “救命啊!”这是什么鬼地方?   话音刚落,房间的门被人推开。一个脸蛋胖嘟嘟,身穿红白校服,脖子上还带着红领巾的短发小姑娘背着书包哼着《春天在哪里》走了进来。      78.第九章   看到活人我从床上直跳了起来,但没立刻过去打招呼。心头明白在这种情况下突然出现的人,即使外表看上去是个小女孩也肯定不简单。   事实也正是如此。   小女孩仿佛根本看见我,她开心地将书包放在床上,从里面拿出一张小奖状在墙上比比划划,找贴奖状的地方。奖状上什么内容都没有,中间只有一朵小红花。小学老师经常发这样的奖状糊弄学生,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收到奖状是最快活的事。小女孩开心得双颊红得像个大苹果,双眼一闪一闪晶莹发亮。   每个孩子都是上天派来天使,没人能抵挡天使的笑容。看见小女孩笑得如此灿烂,我的心情也骤然好了起来,惶恐不安竟然都被我暂时抛在了脑后。   试探着朝她伸出手,手指穿过她身体,除了空气什么也没摸到。   小女孩只是一个幻影。   虽然有些失望,却不沮丧。有这么可爱的幻影做伴解闷,总比一个人困在死寂的屋里好。   突然,门被人气冲冲地一把推开,一个女人阴沉着脸走了进来。很年轻,三十来岁的样子,眉眼很眼熟。   想了想,脑海中灵光一闪。如果没猜错,女人是年轻时的钱妈妈。   “妈妈,”小女孩高高兴兴地朝跑过去,把奖状举到钱妈妈面前,“我认字测验得奖了。”   闻言我一怔,这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居然是钱小仪,那个说话时头低得像虾米的姑娘。俗话说三岁看八十,钱小仪才比小女孩大十几岁,我却怎么也看不出她们之间有什么相似之处。一个活波可爱,一个畏畏缩缩,太不像了。   钱妈妈依旧阴沉着脸,声音很冷:“测验得了多少分?”   “99分。”小女孩仰着骄傲地笑着,露出一排缺了颗门牙的雪白牙齿。   “全班几个得99分的?”   “只有三个100分的,两个99分的,妈妈我是第二名。”   “啪……”的一声。   令人意外的响亮耳光,凝固了钱小仪脸上红扑扑的笑,也吓得我的呼吸差点停窒。   钱妈妈双眼圆睁,伸手揪住钱小仪的耳朵,声音瞬间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怒骂:“不争气的死妮子,老娘怎么说的?”   挨打挨得太突然,钱小仪足足愣了几秒钟才惊恐地大哭出声:“妈妈你说考上95分就不打我了,妈妈不打我,妈妈……”   “还犟嘴,老娘读书时次次考第一,你从老娘肚子里爬出来的,只考第二,嗯?丢人现眼的东西,知道你不好好读书是想以后去做鸡,与其让你丢人不如今天打死你……”钱妈妈咬牙切齿,揪着钱小仪的耳朵将孩子幼小的身躯扯得晃来晃去,还时不时给孩子一巴掌,仿佛这个小女孩是她的仇人一般。   看着那么小的孩子挨打,我义愤填膺,可我无能为力。因为眼前的两人只是幻影,就像立体电影里的人物一样。而且就算眼前的人是真人我也还是无能为力,因为在我国小孩等同于父母的私产,做母亲的打孩子旁人又能怎么样呢?   我能做的只是坐在床边,低着头不去看眼前的闹剧。   打了约莫有十多分钟,钱妈妈打累了。她拿来一块搓衣板往地上一丢,喝道:“跪下,趴在地上把错字抄500遍。”说完甩着手出去了。   我紧跟在她身后,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混水摸鱼一起走出这个循环空间。但刚出门,她的身影眨眼间便凭空消失,而出现在我面前的依旧是钱小仪的卧室。我不想呆在三面透光的玻璃屋中,于是失望地退回了陌生房间。   房间中钱小仪正一边抽噎,一边趴在地上写字,膝盖下面还跪着个搓衣板。写了一会儿,可能是觉得趴着写不方便,她拖过板凳当桌子,将作业本放在上面认真地写。   真是个可爱的孩子,我叹了口气,扫视四周继续思考自己此刻的处境。   无意间一抬头,却看见钱妈妈站在窗户外,死死地盯着房间中央正埋头写字的钱小仪,阴鹫的目光让我有些毛骨悚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站在那的,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还是一脸怒意。   正想凑过去看清楚,她忽然飞快地离开了。不到一分钟便裹挟着怒火冲进屋子,揪住钱小玲的头发强迫她抬起脸,然后扬手就是一巴掌:“死妮子不听话,叫你在地上写你给我在板凳上写,嗯?!”她的牙都快牙碎了,扬手又是一巴掌,“敢糊弄你老娘!”   惊恐万分的钱小仪手足无措,只知道嚎啕大哭拼命告饶:“妈妈不打……妈妈我错了……妈妈不打……”   “我要睡觉,吵什么吵?”   突如其来的声音,我循声一看,只见年轻的钱爸爸站在门口,用醉意朦胧地看着房里的母女俩,很不耐烦的样子。   “要打明天再打。”他打了个哈欠。   揪着钱小仪的头发,钱妈妈鄙夷地看着他:“哼,爹什么样女儿就什么样?瞧你的熊样,一事无成天天灌黄汤泡窑子,当初我瞎了眼才看上你。”   钱爸爸马上火了,双眼一瞪:“X妇人,老子还没嫌你生不出儿子呐。”   钱妈妈啐了他一口:“呸,生儿子又怎么样,你的儿子肯定和你的姑娘一样没出息。”   “我揍你啊!”钱爸爸扬起了巴掌。   “来来来,”钱妈妈指着自己的脸,“使劲招呼别客气,你他妈敢碰我一下我就派出所告你去,看谁没脸。”   父母的争吵声中,钱小仪脸色发白,全身瑟瑟发抖,眼泪不停地流着。因为头发被母亲揪在手里,所以母亲的手稍稍一动,她便不得不跟着一起移动,像条被穿在吊钩上的鱼。   “我……”钱爸爸气急败坏,急促地喘了两口气。忽然,他的目光落到了正瑟瑟发抖的钱小仪身上。   “都怪你。”嘴里念叨着,眼中寒光一闪。   我顿感不妙,急忙冲过去想拦住他:“打小孩是犯法的。”   可他的身影直直地穿过了我的身体,惊得我本能地用手一挡。就是这么一眨眼的工夫,房间里什么人都没了,包括地上的搓衣板。房间又恢复了之前的死寂,隔着窗外的阳台往外看,依旧一片黝黑,什么变化都没有。   刚才的画面是很久以前房间中发生过的事吗?让我看这些有什么含义呢?有物理学家研究过鬼录像现象,经科学推断鬼录像是一种磁场现场。是我做了什么,才开启了这段录像吗?   仔细回忆了之前自己的动作,回到床边坐在刚才坐过的地方。不知是歪打正着还是巧合,写字台抽屉上突然出现了一把绿色的锁头。   是线索吗?   没等我上前查看门又开了,这回进来的是钱爸钱妈两人。钱爸爸手里还拿着把撬棍。同刚才相比,他们的衣着不一样,容貌也有所变化,好像老了些。   走到写字台前,钱妈妈用食指重重地点着桌面,语气吃惊得仿佛是见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 “看见没,抽屉上锁了,她居然上锁了!”   “她心头肯定有鬼……”钱爸爸骂了声,用撬棍轻轻一撬,抽屉上那把防君子不防小人的锁就整个掉了下来。   两人对视了一眼,像见到鲜肉的秃鹫,脸上不约而同浮起了一丝诡异的兴奋笑容。然后拉开抽屉,七手八脚拿出里面的东西。   磁带,海报,书……   ……   最后钱爸爸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笔记本。   “她的日记本。”钱爸爸笑着将日记打开,钱妈妈也赶紧凑了过去。   看着看着,两人的眼睛不知不觉地瞪圆,瞳孔放大,面目转为赤红。鼻孔翕动,胸口激烈地起伏。   就是在这一瞬间,我清晰地从钱爸钱妈脸上看到了性的欲、望,也称力比多,这是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给它定义的名字。   精神领域的性、侵犯是一种非直接的发泄方式,也是多数强权父母最喜欢选择的侵犯方式。因为非肉体的精神接触让父母安心地宣称自己没有错,结果格外肆无忌惮。就像眼前的钱爸钱妈,虽然他们只是在偷看女儿的日记,虽然这件事与性、爱毫无关系,两人却体验到了类似于性、爱的兴奋……   控制欲,也许是性、欲的延伸。   我是白知秋养大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普通人家的父母都这样。如果是,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至少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过得很快乐……   没多久,钱小仪背着书包推开门走了进来。脸色苍白,头上扎着个清爽的马尾,身穿红白校服。看身形她应该是初中时的钱小仪,和小时候胖乎乎的模样不一样,她的脸已经瘦了很多,眼眸中那股灵动的晶亮光芒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见父母站在写字台前,抽屉里的东西全摆在写字台上。她紧张地抿抿嘴,脖子微微一缩,双肩向上耸起:“爸,妈,你们进我的房间做什么?”   钱爸爸冷笑着拖过板凳坐下:“这房子是我的,哪有你的房间?”   钱妈妈竟莫名其妙发起了飚:“不进来怎么发现你的勾当?不要脸的东西,拿父母的血汗钱买这些玩意……”   她抓起桌上SHE的歌曲磁带使劲掰断,狠狠地扔向钱小仪。又将郭品超的海报几下撕碎扔到钱小仪脸上,然后拿起了那本《天是红河岸》。   “妈,我错了。”头顶还挂着破磁带的钱小仪小声哀求道,“书是问借同学的,撕了没法还。”   这番言语反而将钱妈妈激得更加愤怒,脸涨得通红:“怎么跟你说的,学生的任务是学习,不许交朋友!当耳边风了是吧!我叫你借!我叫你学坏!我叫你交狐朋狗友!”她像发狂的母狮子一般,将漫画扯得稀巴烂,一下一下扔到钱小仪身上。   钱小仪被砸得连连后退,终于低头小声抽泣起来。   撕完漫画钱妈妈仍不解气,她拿起钱小仪的日记本:“你写的淫、词、秽、语,我都不好意思读!”接着大声朗读起来,“我喜欢看你笑,你一笑我的心情就变成了六月的阳光。昨晚我梦见你了……”   “妈……”钱小仪扑通一下跪倒在地,用膝盖走到钱妈妈身边。拉着钱妈妈的衣角一边哭一边哀求,“别读了……”   可钱妈妈却看着她得意地笑了笑,继续念了下去:“……你是风儿我是沙,真的好喜欢这首歌啊,我想变成你的沙……”   “别念了,妈妈别念了,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钱小仪苦苦哀求。   闻言,旁边坐在板凳上的钱爸爸忽然揪住钱小仪的脖子,一个耳光扇了下去。嘴里骂骂咧咧:“白眼狼,那么小就想谈恋爱。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敢谈隐私权。……”   而钱妈妈依旧大声地念着:“……人们都说花季少女的梦是五彩的,可我的梦是灰色的……”   ……   直到将钱小仪折腾得两眼发空,哭到嗓子沙哑。钱爸钱妈才心满意足地笑着布置下任务,让钱小仪写“自白书”。自白书的内容是交待错误,坦白朋友的名单,还有心动男孩的名字,最后附上决心表。记得小学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叫《我的自白》。老师说自白书也叫认罪书,是战争时期的产物,没想到钱爸钱妈竟然创造性的将这种对付敌人的文体用在了女儿身上。   见钱小仪坐在桌子前发呆,我站在她身后,开始想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会看到这些,我的被困和这些场景的出现有关联吗?   看着窗外钱爸钱妈时不时朝屋里偷窥的身影,我似乎若有所悟。难不成出现这些场景是为了提醒我,比起钱爸钱妈,白知秋其实对我非常好?   突然,钱小仪慢慢拿起笔,在纸上写道:爸、妈,我无时无刻不在害怕。因为每天晚上自习我都知道有人在翻我的东西,从日记到内裤……   “就是这样,权利要自己争取。”尽管她听不见,我还是忍不住叫了声好。   话音刚落,她的身影在我眼前消失了,包括被撬坏的锁和一地的碎纸屑都消失了,就像从来没在屋里出现过一样。   79.第十章   我快步走到床边坐下。   因为除了在这两间具有奇特魔力的房子里转来转去,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与其惊慌失措胡乱着急,不如静下心看看那些场景中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否则等我被囚禁到心神不宁的时候,就更想不出逃生的办法了。   刚坐好,身穿红白校服的钱小仪进了门。她将书包放到写字台上,然后轻轻关上门拧上锁。打开衣柜拿出一条内裤,缩到窗户旁边的角落里飞快地换起来。   其实如果细看,她是个极漂亮的女孩。皮肤白皙到几近透明,秀气笔挺的鼻梁,清秀的眉眼,五官中透着股猫咪一样的精灵气质。而有猫咪气质的女人通常都不会难看,譬如张曼玉。可是怯生生的眼神和微微佝偻着后背的动作,完全掩盖了她本该拥有的光彩。   忽然,钱爸爸探头从窗外往屋里看了一下,就听他的脚步声哒哒哒绕过阳台,穿过隔壁的卧室直奔这间房间而来。   而钱小仪还低头穿着裤子。   少顷,门外传来了钱爸爸雷霆般的怒吼声:“开门!”   砰!砰砰!   他使劲捶着门,一下接着一下,将单薄的三合板门捶得不断颤抖。让人根本无法相信砸门的是一个父亲,而不是一个妄图入室犯罪的歹徒。   “爸,我没玩,我在换内裤……”瘦弱文静的钱小仪脸色瞬间惨白如雪,她一边手忙脚乱地提上内裤,一边用哭腔解释。   “想骗我,X你妈!”随着一声暴怒的嘶吼,门被一脚踹开,门上的锁整个脱落在地。   钱爸爸铁青着脸走到钱小仪面前。   “关着卧室门干什么?”这几个字说得很轻,我却看到他的手背浮起了青筋。   钱小仪用校服长裤挡住内裤,光着两腿缩在角落里。脸上满是慌乱,眼泪不停地打转却不敢往下滚:“爸,我真的在换内裤。”   “敢骗我!” 猛地大吼出声,钱爸爸抬手就是一巴掌。过大的力量让钱小仪整个人失去重心撞在写字台上,桌面被撞出沉闷一声巨响。   钱爸爸双目圆睁,表情狰狞:“你当你爸是白痴,跟我耍花招?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见我进门才故意用脱的裤子!”   也许是恼羞成怒的话,也许是把自己的女儿想得坏透了顶。简简单单一句话便颠倒了是非黑白,掩饰了自己在女儿换内裤时硬闯女儿房间的无耻事实,真不愧是典型的中国式家长。   中国式家长,这个名词在心理学上是一个贬义词。几千年来中国的家长都很专横独断,但在百年前,至少还有封建礼法去约束某些横行无忌的家长们。例如,封建礼法禁止父亲未经允许随意进入女儿房间,因为父女之间也要顾忌男女大妨。而在现代某些家长眼里,封建伦理的那一套对他们已经不起作用,又没有新的礼法来约束他们。于是这些家长便踩着形同空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打着为儿女好的旗号,变成了可以肆意欺辱儿女的神。   比如眼前的钱爸爸。   没等钱小仪直起身,他抓住钱小仪的手臂一把钱小仪扔到地上,然后冲钱小仪的肚子上狠狠地踢了一脚:“知道为什么看你的谈判书之后,我和你妈没说你什么吗?我们就是想诱敌深入,看看你还能耍出什么花招,抓你个现行犯。哼哼,别以为我们卑鄙。告诉你,MAO主席说过,这是阳谋不是阴谋!”   我不知道钱小仪有没有觉得父母卑鄙,我只看到她在哭。当钱爸爸重重地把她摔到地上的时候她哭了,哭得像个在战火中惊惶不安的孩子。一股淡黄色液体从她白色纯棉内裤中渗出,在她的身下晕开一大片。   这反而让钱爸爸更加恼怒,他咬牙切齿,又往钱小仪肚子上踢了一脚:“竟然给老子装小便失禁!当老子不知道什么是小便失禁!小娼、妇,在哪学的这些花招!X你妈,不好管管你是不行了!”   说完转身出了门。   钱小仪哭着从地上爬起身,拿过落在一旁的校服裤子往身上套。我想她一定很疼,因为她的双手不断在哆嗦。可如果我是她,我也会赶快穿上裤子,因为那个粗暴的父亲随时会理直气壮地冲进来再暴打她一顿。   嗙!   墙壁上突如其来传来的巨响,将我和钱小仪都吓了一大跳。   不等我反应。   嗙!   又是一声巨响。震得墙皮稀里哗啦往下掉,霎时房间中尘土飞扬。接着空洞那头传来了钱爸爸气喘吁吁的声音:“做爹做妈的含辛茹苦地养你,对你那么好,你不但不知感恩,反而想着法跟我们作对。人家楼上的姑娘次次考第一,亲戚家的小孩个个比你强。就你不争气,再不管你你就废了。老子给你多开两扇窗户,看你这死丫头以后还能躲在屋搞什么鬼……”   太过分了!   我忍无可忍,撸着袖子朝外面走去!非得好好同这头低等动物论论理不可!   门一拉开,面对钱小仪那间三面透光的卧室,我的头脑才猛地一醒。   幻觉,一切不过是循环空间给我看的幻觉。   终于明白三面透光的卧室是怎么来的了,仅存的那面墙之所以幸存,恐怕是因为那是承重墙不能砸。   我没再回到背后那间个正闹得天荒地暗的房间,因为砸墙的声音实在太吵。当然也是想给狼狈的钱小仪留一丁点尊严,就算她根本看不见我,我也不愿站在那使她难堪。   坐在床边掏出手机看了一下,还是没信号。这鬼地方不但隔绝了空间,连手机信号也隔绝了。而且连手机上液晶表也停止了运转,我连自己到底在加起来不到五十平的两间房里困了多久都不知道。   要是我没回店老板一定会来找我的,问题是老板能不能找到我?   这个循环空间像一个四维裂缝,隔绝了正常的世界,扰乱了时间。老板有本事找到我吗?如果老板找不到我,那豹子墨九有没有本事找到我?如果我莫名其妙失踪,白知秋肯定也会找我吧……   不管是谁,是白知秋都行,快点找到我吧。   这地方没食物没水,也不知道我能撑几天。没食物倒没什么可怕的,大不了我可以啃木质写字台充饥。可怕的是没有水,人三天不喝水就有死亡的危险。其实渴死一点都不难受,因为脱水脱到快死的时候,体内水分已无法维持神经系统正常运转,神经已进入麻木状态……   对了,我在窗台上爬进爬出,又看了那么久的故事。如果时间是正常的,至少已经过了四五个小时,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为什么我的肚子没觉得饿?而且也没出现过脱水的状况。难道在这个循环空间中时间是静止的?   宇宙中,只有宇宙黑洞才有冻结时间的能力,这鬼地方难不成是宇宙?   正胡思乱想加冥思苦想,这时三个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是钱小仪和钱爸钱妈。   看钱小仪身上穿的校服,这时的她仍在上初中,脸颊比我刚才看到的她更加清瘦。眼神怯生生的,眼睛下浮着一圈淡淡的乌青,一点精神都没有,只有后脑勺上用粉红橡皮筋扎着的齐肩马尾还展示着她如花的年纪。   进门后,钱爸坐在写字台前,钱妈站在他旁边。钱小仪缩着脖子低着头,站在两人面前,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   钱爸轻轻拍着桌子,语重心长地说道:“小仪啊,你怎么能对老师说爸妈不爱你呢?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我们怎么可能不爱你?要不是为了你爸妈当年早离婚了。我们打你骂你都是为你好,是恨铁不成钢。你看看王叔叔的女儿,人家过钢琴十级英语六级,你呢?”   钱妈斜瞥了钱小仪一眼,冷哼一声:“整天黑着张脸,一点都不像别人家女儿那么活泼。父母供你吃供你喝伺候出孽来了……”   “唉,不能骂人,”钱爸爸眉头微皱,制止了钱妈的话,“养儿方知父母恩,小仪还小,不懂事是正常的。我们以后不能再打她骂她了,因为她会向老师告状,从今天起我们要采取民、主的教育方式。”   从包里掏出一本杂志,翻开某一页推到钱小仪面前,用手指点了点上面的文字,痛心疾首地说道:“看看这篇报道,中日夏令营。看看中国孩子的表现,再看看人家日本孩子的表现。你们这一代孩子啊全是在蜜罐里泡大的,是小皇帝小太阳,娇生惯养。如果任由你们这样下去,老一辈革、命者抛头颅撒热血建立的国家,还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都要被你们葬送了!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钱小仪颤抖着摇了摇头。   有意见才怪了,我要是她我也不敢对父亲发表意见。那篇中日夏令营的报道我看过,是由所谓教育学家孙云晓编造的假报告。该报道大意是说在草原探险中日夏令营活动中,77名日本少年们顺利完成了活动任务,并全部坚持到最后一天。而30名中国少年们几乎没人完成任务,并在父母的纵容下出现了很多逃兵。   要知道报告中所说的夏令营活动标准是每人每日负重20公斤走100公里,这个强度连最老练的驴友都望尘莫及,要知道从BEI京到天津才120公里。除非日本少年们是凹凸曼,否则绝对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事实上,这件事根本子虚乌有。但就是这么一篇有明显漏洞的假报告,成了某些父母对子女进行专制管理的依据,荼毒了无数80后90后。   钱爸爸叹了口气:“你说你这孩子,怎么一点主见都没有?没主见吧还怪父母管你管得严。既然你不发表意见,爸爸就像朋友一样同你谈谈爸爸的意见。你们是垮掉的一代,为了拯救你,培养你成才。我和你妈会提出一些建议,你一定要遵守。”   “我们提出的第一条就是朴素。学生只有朴素才不会有花花肠子,才会把心思完全放在学习上。”指着钱小仪头上的粉红发圈,“像你这样整天想着怎么打扮是不行的,今天就把头发剪了。以后不许留长发不许穿裙子,一个人美不美不是看外表,是看内在。事不宜迟,现在就剪了吧。”说着他站起身,走过去打开衣柜,“我找裙子,你帮她剪头发。”   后面这句话是对钱妈妈说的。   钱妈妈好像早就在等这句话,她飞快地从手提包中拿出一把剪刀,拉过钱小仪按到板凳上。没好气地说道:“坐好,说什么不爱你,不爱你养你做什么?”   钱小仪惊恐地睁大了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方。眼泪和煞白的嘴唇一起不停地颤抖,双手飞快地绞来绞去。   我再也控制不住,朝钱妈妈冲过去想夺下她手中的剪刀。可是到了她跟前伸出手,手里抓住的却只是一把虚无的空气。   “替你省了五块钱理发费,将来你要付给我。”冷冰冰地说着话,剪刀“格拉格拉“两下。   钱小仪齐肩的马尾,和那根粉红的发圈一起,被剪成两段。   之后三人渐渐变透明,就在我眼皮子底下眼睁睁消失了。   这空间到底想对我做什么……   它让我看到这些糟心的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   沮丧地在板凳上坐了下来,屁股下仿佛还残留着钱小仪的体温。心情很差,极端烦躁,想发火。   “白霖。”   耳畔突然传来老板的声音。   心脏一阵急跳,已经涣散的精神瞬间重新聚拢:“老板……”环顾四周,却没看到他的影子,“你在哪?”   “听好,”他的声音好像是从四面八方一起传过来的,“你身边有一只厉鬼,逼他现身,就能看见迷谷枝,你要抓住迷谷枝。”   没听懂他的话:“我在哪?”   “你的灵魂在炼狱,身体在易道堂。”   “炼狱?!”从板凳上跳起身,我一头雾水,似懂非懂。迷茫地望着四周,“什么叫灵魂在炼狱?又怎么逼厉鬼现身?”   “别细问,想办法。然后,抓住迷谷枝。”   头一次讨厌他惜字如金的毛病:“怎么想办法啊老板,抓住迷谷枝又能怎么样?”   “抓住就是了。”   “可我想不出办法。”   “白霖……”   “什么?”   “知道植物人吗?”   “知道。”   “想不出办法,你的身体会变植物人。医药费,不报销。”   扔下这句话他就没了声音,任我怎么喊都没再出声。   又急又气,这感觉就好象遇到海难的时候明明看到一艘救生艇朝你飘过来,还没等你上船它便转了个弯离开。   怎能不生气?!   喊了几十声仍没回应后,我怒火攻心,气得高举双拳朝天跺脚尖叫:“易道,你这个有交流障碍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可耻冷血资本家!”      80.第十一章   骂完老板心里稍稍舒坦了些,我强迫自己定下神仔细琢磨刚才易道说的话。他说我身边有一只厉鬼,谁是厉鬼?答案仿佛显而易见,在之前出现的虚假场景中,有一个人始终在场景里面。   钱小仪。   所以她最有可能是厉鬼。   多亏本小姐有先见之明,准备充足。从斜跨的包里掏出一张驱鬼符夹在两指之间,回忆胖子神神叨叨的咒语,练习怎么将符咒甩出去:“般若波罗蜜……般若波罗蜜……”   还没等我练熟,钱小仪推开门走了进来。这次看到的她头上顶着一头狗啃似的短发,深深地低着头,身上穿着六中的蓝白校服。   我夹着驱鬼符,小心翼翼朝她身后走去。心中忐忑不安,担心她变成鬼样子后会十分可怕。   和“正常”的幻觉一样,她自顾自做着已经发生的事情,根本没注意到我。只见她拉开书包,偷偷往客厅方向瞥了一眼,然后专注地看着书包里东西。   书包里装着什么?她专注的情绪迅速感染到了我,我不由自主踮起脚往书包里看去。   原来她手里拿着一面小圆镜,镜中映着钱小仪年轻的容颜。   “钱小仪,加油,考上大学就自由了。”她小声对镜中的自己说道。然后将镜子藏夹到一本书中,拿出练习册开始努力学习。   见她如此专心,我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将驱鬼符往她身上一丢:“般若波罗蜜。”   驱鬼符穿透她的身体,打着旋落到了地上。   如果她不是厉鬼,那么厉鬼就是钱爸钱妈中的一个。我拿着符守在门边,准备等他俩一进门就往他俩的脸上招呼。但在之后的场景中,钱爸钱妈没再进过卧室。因为卧室周围有三扇窗户,他们只需时不时在窗户外看一下,监视钱小仪在做什么就可以了。不过就算能从屋里看到他们的身影,真的推开窗,他们的身影又消散了。   只有钱小仪不断在卧室进出,自从卧室变成玻璃屋,她连内裤都得拿到卫生间去换。通常她进卧室只做一件事,就是学习。她学得很刻苦,遇到不会做的题便用圆规刺自己的手心,时间长了扎得手心手背全是密密麻麻的血点,看得我都替她疼。   我从没这样学习过,因为一直打算读完高中就去比利时追随小提琴大师,日后像Albena Danailova一样成为Vienna State Opera的女首席,我的高中生活十分逍遥。后来发生变故,我用十天时间狂攻高中知识,竟走狗屎运考了五百多分,稀里糊涂被C大哲学系录取。所以看到钱小仪拼命地学习,我觉得很无聊很枯燥,连要面对厉鬼时那种恐惧都没了。钱爸钱妈再不进来,我不被循环空间困死也要无聊死。   在钱小仪在卧室中刻苦学习的场景出现过几百次后,站在窗边昏昏欲睡的我突然透过窗户看到钱爸钱妈坐在客厅沙发上,正拿着一张大学通知书高高兴兴地看。   钱小仪低着头,双手绞在一起,怯生生地走到他们面前。   在幻觉中,这是钱小仪的身影第一次在客厅中出现。我精神一震站直了身体,仔细打量着他们,不知道这个循环空间接着又想让我看些什么。   “爸,妈,为什么去学校换掉我的志愿表?”片刻听见钱小仪开口质问。即使是质问,她的语调和眼神仍然怯生生的。   钱妈眉头紧皱,抬头没好气地看着她:“小仪,家里的经济情况你不是不知道。到外地上学,每年多花多少车费生活费?在本城上大学住在自己家,连住宿费都可以省了,平常还能帮家里做点家务,多好的事儿?”   钱小仪的头垂得更低,肩膀微微颤抖,像是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去外地,可以锻炼我的独立能力。”   钱爸爸猛地一拍茶几:“锻炼个屁,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现在的小年轻一进大学就乱搞,读到大四就没个雏了。知道你表面上对我们恭敬,实际上心早花透了。我告诉你,别说读大学你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就是你结婚和谁日X也得听我们的。”   这话让我心底泛起一阵恶心,是父亲该说的话吗?   钱小仪突然哭了,双肩不断耸起,哭得很伤心:“你们太过分了……”   “你说什么?!”钱爸爸一惊,仿佛听到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瞠目结舌地望着女儿,仿佛忘了该怎么反应。   就在这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钱爸爸猛地回过神,大声呵斥道:“有客人来了,不许哭。先滚回你屋里去,一会儿再收拾你!”   于是钱小仪一边用袖子擦眼泪,一边抽抽嗒嗒回到卧室,拉过被子蒙头躺下。   听钱爸钱妈和客人之间的谈话,好像那几个客人是专程来向请教钱爸钱妈教育经验的。宾主相谈甚欢,钱爸钱妈大侃自己为女儿的辛苦付出,不断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原来他们也会笑,真稀奇。等客人走了,他们会进卧室教训钱小仪吧,那时我一定快准狠地动手。   等待的时间太长,我越来越焦躁不安。正无聊地哼着g小调小提琴奏鸣曲,忽然无意中扫见蒙在被子中的钱小仪正奇怪地抽搐着。狐疑地走过去,绕过钱小仪的后背朝她正面看。钱小仪仍蒙着头,橙色床单已被鲜红的液体染得一片通红。   愣了一下,我赶紧冲客厅里那几个谈笑风生的人喊:“快打120!”   虽然那几个人同我就隔着一层玻璃,彷佛一喊就能引起他们的注意。可他们根本听不到我的话,仍快乐地聊着天。我急了,冲到门口拉开门,尽管耳边还回荡着客厅里几人的笑声,但门后仍然是那个陌生的房间。   ……   过了一会儿,被子里的人停止了抽搐。床单上的血液渐渐凝固,颜色转深。   我明白钱小仪已经死了,流那么多血没人能存活。就在她的父母坐在与她一窗之隔的客厅里与外人大谈教育经的时候,她躺在三面透光完全没遮挡物的卧室里,用被子蒙住头偷偷地死去,走得无声无息。   客厅里的人们还聊得热火朝天,满屋都弥漫着青色的烟圈。   我的心堵得慌,眼圈发热。但自己糟糕的处境让我不得不暂时放下对她的同情,夹着驱鬼符,抖抖地想贴到隆起的被子上。   刚才的钱小仪不是厉鬼,那此刻已经死去的钱小仪呢?   终于,驱鬼符碰到了被面,我飞快地收回手往后退了两步。可还没站稳,发现贴在被面上的是老板的旺符。鼓起勇气回到床边想换上驱鬼符,冷不丁被子里的人直直地坐起身。低着头轻声道:“姐姐,你的符让我不舒服。”   与此同时,不远处客厅里的人影和笑声忽然消失了,又变回了那间冷冷清清的客厅。   钱小仪坐在床上,和平常一样依旧深深地低着头,短短的头发遮着脸。只是左手手腕上多了一道刀口,刀口很深,甚至能看到里面的白色肉筋。   虽然明白这会儿我面对的是什么,但最初的惊吓感过去后我并没有多害怕。大概是一个人闷了太久,反而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小仪,是你把我困在这的吗?”我问。   “不知道。”她怯生生地说了句,突然揭开被子下床,低着头朝门口走去,“我不想呆着这边。”   朝四周看了看,没看到什么迷谷枝。又害怕她再次消失,我不得不跟在她身后。   走进旁边只有一扇窗户的房间,她站在窗外视线看不到的角落里,头垂得很非常低,双手不停地绞着。在昏暗白炽灯光的笼罩下,这个姿势显得很卑微,卑微得可怜。   “小仪,你能放我出去吗?”我再问。   “我不知道怎么出去。爸妈疯了,把我关在这里。姐姐,救救我,我想出去。”她声音实在抖得厉害,说到后面几乎哭出了声。   愣了愣,我想到了什么,小心地问:“小仪,你不记得自己因为高考志愿的事和父母吵架,已经自杀了?”   微弱的灯光里,我看见她的肩膀激烈颤抖起来。两滴眼泪从她下巴上滴落,还没落地便散开化成了两团青烟。   “不是因为高考志愿,”她小声抽泣着说道,“爸爸说一会儿再收拾我,我怕挨打,割伤手他们就不会打我了。看见血我好害怕,我吓哭了。又不敢大声哭,怕爸妈听见骂我。后来我缩在被子里睡着了,醒来就被关在这。我不想死的,姐姐你救我……”   我努力不让同情心冲乱自己的思维:“那你昨晚是怎么出去的?”   “昨晚?”她的声音困惑起来,微微抬眼怯生生地看着我,“昨晚是什么时候?”   这个循环空间里没有昼夜变幻,只是分别处在白天黑夜的两个房间,她不知道时间也正常。   我解释道:“就是认识我那个时候。”   “认识到你?”她喃喃自语,“我是什么时候认识姐姐的呢?是啦,是很久以前。我听见鞭炮声,竟然顺着声音从门口逃了出去,逃了没多远看见两只鬼要抓我。后来碰到姐姐,姐姐把我送了回来。姐姐能同爸爸妈妈说话……”   她的声调猛地提高:“你为什么不救我!”   而就在一秒钟之前,她的声音还是颤颤的,抖抖的。仅仅一瞬间,她突然就变得怒气冲冲:“我等了你好多年,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   “什么好多年,我们昨晚才见面,你爸妈今天下午才打电话让我上你家。”我觉得她的话莫名其妙。再说只是见了一面,我怎么知道她需要救助?   “假话,假话,都是假话!”她似乎并没有听见我的辩解,愤怒地自说自语,语速越来越快,“什么爱我,什么为我好,都是是假话!你为什么不救我!   意识到情况不妙我连连后退,一边掏出驱鬼符挡在身前,一边打量那什么他妈的迷谷枝在哪。   说时迟那时快,眨眼间钱小仪像野兽一样扑了过来,将我狠狠地扑倒在地。后脑勺撞上衣柜,“嘣”的一声脆响,两眼直冒金星。   定神一看,钱小仪正掐着我的脖子,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脸色死灰,眼睛睁得很大,里面没有瞳孔和黑白,黑黝黝的溢满了怒火。牙齿恨恨地咬在一起。身体硬邦邦冰凉凉,沉得像一块铁。就算她生前正值花季,此刻她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生命特征的厉鬼。   喉咙被掐住,我连呼吸都困难,大脑疼得快要炸开。惊惧中,僵硬的手居然还知道本能地拿着驱鬼符往她脸上一按。可根本没有用,反而将她激得更加恼怒。   她猛地张开嘴,下巴兀地拉到了脖子下方,没有说话的动作,黑洞洞的喉咙里却传出了哭泣着的尖叫:“不救我,就陪我永远困在这!困在这!困在这!困在这……”   我觉得自己身体的热量瞬间直冲大脑,隐隐约约变成了白色的薄烟溢出,又被她的喉咙源源不断地吸了进去。眨眼间,犹如被一盆带着冰渣的凉水从头浇到脚,全身忽的打了个寒颤,每一个关节都僵硬到发痛,耳朵已闷闷地听不到声音,眼前的一切越来越模糊……   就在快要失去意识的一刹那,看见眼前出现了一片悬浮在空中的翠绿树叶。   迷谷枝?   来不及多想,拼上最后一点力气一把握住那片树叶。   片刻呜的一阵风从我鼻尖掠过,卡在脖子上的力量突然消失了。我急促地喘着气,通过朦胧的视线,我看到自己冰凉麻木的手还死死地揪着那片树叶。树叶连在一桠树枝上,树枝的一端被老板捏在手里。   老板的另一只手像鹰爪一样,牢牢地扣在钱小仪的头顶上,将她整个人斜斜地举起。无数黑白相间的烟雾正从钱小仪剧烈扭曲挣扎的身体中争先恐后渗出,仿佛被什么力量拉扯着翻滚着朝老板涌去,不断融入老板的手掌。而随着烟雾的溢出,钱小仪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最后终于完全消失。   “老板……”我想说点什么,可身上实在太冷了。喉咙仿佛被冻住了似的,根本发不了声。   这时老板转头蹲□,揽住我的头,嘴唇贴上来封住了我的唇。紧接着一股暖洋洋的液体被他的舌头卷着推进了我的喉咙,温度的感觉瞬间传遍四肢五骸。 81、第十二章   等老板放开我的时候,我身上的温度已完全恢复了正常。不仅如此,脸上还火辣辣的烫。心脏嘣嘣乱跳,快得几乎要蹦出喉咙。   怔了怔才注意到,这时身边的墙壁像在狂风挣扎的单薄纸片房一样,正扭曲地晃来晃去。   “别怕,你先走。”老板轻轻说了声,忽然抓住我的肩膀往天花板一扔。   这一下猝不及防,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颗子弹,重重地撞向天花板。根本来不及害怕,只能本能地闭上了双眼。   半天,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耳边反而传来一阵轻微的呼吸声。   睁眼一看,正对上墨九那双专注的蓝色眼眸。再定定神,才发现自己枕着他的大腿躺在易道堂的沙发上。急忙飞快地坐起身打量四周:“老板呐?”   墨九没回答我的问题,探过身将我手中无意识攥着的迷谷枝抽了出去,嘴角一扬:“此行玩得可好?”   “你说什么?”脑袋里晕晕乎乎的,我刚才不是在钱小仪家吗,怎么眨眼就回易道堂了?还有,老板刚才还在我身边来着,现在去哪了?   掏出手机一看,2010年2月26日16:40分。不可能,我在钱小仪家被困了那么久,不可能只过了不到三个小时。   墨九微微一笑,迷谷枝在他的指尖优雅地一转:“听说过炼狱么,小平凡?” 自尽的人会被罚入炼狱,炼狱里没有刀山火海油锅,只有受罚者最害怕的记忆。炼狱一日,人间3750年。在这漫长的光阴里,魂魄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不断亲身体验自己最害怕最怨念的场景,直至被日积月累的怨念迷住本性变成厉鬼。   阴司黑白无常的工作,就是将厉鬼抓回冥界。其实对很多厉鬼来说,这是唯一的解脱机会。但也有极个别死得不甘的厉鬼不愿离开人世,逃避黑白无常的抓捕。   墨九说,昨天晚上我就遇见了一只不愿离开人世的厉鬼。那只厉鬼为了躲避抓捕,借着我对他的注意力,趁机躲进了我体内。自然,由厉鬼怨念构建出的炼狱也一起躲进了我的身体。   如果不及时祛除,厉鬼会将我的魂魄拉入炼狱完全吞噬。刚才,我的魂魄就是被厉鬼拉着到炼狱走了一遭。   听到这里,我莫名其妙感到一阵头晕。那么大两间屋子,居然藏在我的身体里?   墨九故作高深地晃了晃脑袋:“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相信吗小平凡,在你鞋底的灰里就有无数个运转有序的宇宙。”   似懂非懂,站在厨房门口,见他正将迷谷枝凑在煤气灶火焰上灼烧,我又问:“迷谷枝是什么东西?干嘛要烧它?”   他眼睛一弯,笑得有点得意:“迷谷树长在神魔之井的中央,它的枝桠能连接现世与炼狱。为了偷迷谷枝,我……”   连接现世与炼狱?闻言我突然想到一个严峻的问题:“墨九,我家老板呢?是不是还在炼狱里?”   墨九扭头瞥了我一眼,眉毛微挑:“咦,他没在客厅吗?”   一个激灵,后背一阵发寒。   “老板是不是还在炼狱?!”几步冲过去想夺下他手里的迷谷枝,“不准烧!”   轻轻一挡便将我往后推了好几步。   敛住笑,冷冷的目光很陌生,一种无法说清的陌生:“不困住他,他总有一天会杀了你。”   见迷谷枝已烧了一半,想也不想,我顺手端起身边的水盆朝炉灶上一泼。   墨九嘴一咧,无数大大小小的水珠便停在半空中,还一颤一颤地抖动:“哎呀呀,人家昨晚才为你出生入死呐,竟用水泼人家,真无情。”忽然眉头微蹙,“都怪你,分心了。”   话未说完,将迷谷枝从我头顶上方掷进了客厅。   回头一看,就见老板单膝跪在客厅中央,低着头,双手握拳,右手紧紧地攥着迷谷枝。头发上,衣服上,正丝丝缕缕往外腾着墨黑色的烟。   “白霖,”一开口,嘴里也不断飘出墨黑的烟雾,“随我去见鬼吏。”突然抬头看向墨九,一双暗紫的瞳孔猛激射出一道刺眼的光,“老山猫,千万别落在我手里。”   眼梢一弯,墨九笑得越欢:“多谢提醒,我会当心的。”   老板说的鬼吏竟然在古街里一家露天汤圆摊吃汤圆。   幽深的小巷中,这家挂着仿古幌子的汤圆摊飘着甜香的热气,熏得冰冷的夜色也柔软起来。见到我们,古装打扮的女摊主站在莹黄灯影中,一边搓汤圆,一边用软软糯糯的东南口音招呼道:“过来啦,现在有位置的,快来坐。”   这个场景似曾相识……   老板没理女摊主,穿过氤氲的水汽,径直走到一张八仙桌前。   桌边坐着一个男人。身穿紧身皮衣皮裤,脚蹬高跟长靴,亮红色的沙宣短发在昏暗的小巷中突兀得有点耀眼。   拉普韩赛思的领班黑雾?!   看清楚这人,我忍不住往老板背后缩了缩。倒不是因为他就是传说中的鬼吏,而是因为我的脸。大概是在炼狱中走了一遭影响情绪,从炼狱回来后我一照镜子,差点没尖叫出声。脸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大痘,连鼻尖都没能幸免。大痘上还长着小痘,小痘上还长着脓包。一眼望去红彤彤油光光,犹如被开水烫了似的,说毁容都不过分。   女人的虚荣心,即使在面对的是个牛、郎时也不会减弱半分,哈……   幸好黑雾只是坐在板凳上,静静地看着老板,并没有朝我看。   老板对他说道:“你们要的鬼……”说着左手往地上一掷。   就见钱小仪模模糊糊,烟雾一样的影子,缓缓从空气中凭空出现。她看上去不知所措,环顾四周,忽然朝我冲了过来:“姐姐救命……”   可还没等她跑到我面前,黑雾衣袖中兀地窜出一根墨黑的粗壮铁链,将她的脖子紧紧缠住。   用力抠着脖子上的铁链,钱小仪惊恐地看着我,泪如泉涌。声音嘶哑得像从铁链缝里挤出来似的:“我……不想死……爸妈……救我……”   话音未落,黑雾一抬手,铁链扯着她淡淡的身体,箭一样缩回了衣袖。   “账了了。”黑雾轻声一笑,“易老板,白小姐,我们今晚在拉普韩赛思兼职,要不要跟我们过去坐坐?”暧昧地冲我抛了个媚眼,“白常今晚出台。”   想起钱小仪消失前绝望的眼神,我的心微微有点酸,根本没兴致和他打情骂俏。装着没看见他的媚眼,将头瞥向一边。   老板又走到正叉腰看好戏的女摊主面前,眼中紫光闪烁:“请问我们有何仇怨?”   闻言,女摊主收起笑容,举起右手将手背凑到老板面前,险些碰到老板的鼻子:“看见末有?看见末有?手背上的伤。”   仔细一看,她的手背上确实有三道并排着的浅浅的伤痕。   女摊主说道:“你女人抓滴。我煲的红豆汤是冥界第一美味,喝过愁云即散前尘尽了。看她死得惨我还特地多给她加了一些红豆,但她死活不喝,四个鬼差按着都灌不下去,还抓了我一下。凡事都有因果,她抓坏我的手,我毁她的脸,很公平的啦。”   我听得稀里糊涂的,只隐约听出老板和这个女摊主在谈论老板女朋友的事。   老板依旧冷冷地看着女摊主:“内子的账,我替她还。”说话间左手指尖突然伸出利爪,一下将自己的右手手背扎穿,紫色的血液瞬间涌了出来。然后他飞快抓住女摊主的右手,紫色的血液哗哗地被女摊主的手吸了进去。   我看得心惊肉跳。   老板在做什么……   不一会儿,老板的手背已自行愈合,只是手背上多了三道浅浅的伤痕。   而女摊主抽回手,手背上光滑白皙,再无一丝痕迹。顿时眉开眼笑:“螣王就是大方哦,多谢多谢。”   轻轻抚摸着手上的伤痕,老板轻声道:“她的脸……”   “好的啦好的啦,”女摊主笑眯眯地瞥向我,“姑娘,以后你来喝红豆汤我一定给你多加糖啦。”   什么意思?我一愣,正想回话。一块巨大的东西突然从喉咙里涌了上来,不仅堵住了声音,连呼吸都被堵住了,一时间噎得我直冒白眼。顾不上失礼,我转身扶着墙使劲一咳,用力咳出一块绿油油的果冻一样的东西。三指宽那么一大块,带着股浓烈的腥臭。落在地上就扑的一下没了影子,然后就觉得胸口一阵顺畅,脸上火辣辣的热气迅速褪去,非常舒服。   老板轻声喊道:“白霖,走。”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女摊主不是普通人,此地不宜久留,我跟在老板身后就要离开。   女摊主忽然又道:“螣王这么大方,我也送螣王一件礼物。”只见她伸手笑眯眯地在空中抓了一把,朝老板身上一丢,“你女人留下的一滴泪,泪里还有话呐。”   明明我什么都没看见,老板却一把接住了什么。小心地捏在右手手心,然后朝巷外走去。   我默不作声跟在他身后,没多问。   老板一向很冷静,平时绝不会失态。但每次只要有人提到他的女朋友他就会反常,看得出他真的很爱那个女人。唉,真是个好妖怪,可惜是别人的。那女人长什么样子呢?老板的女朋友嘛,说不定是只美丽的女妖……   正胡思乱想,忽然看到前面的老板停住了脚步。   “老板?”我不解,走过去小声喊。   他没有回答我,慢慢张开了右手。   一粒水珠在他掌心缓缓腾起,慢慢地升上天空。折射着透亮的银色月光,晶莹剔透。接着从水珠里飘出一道女人的声音,很轻,很柔:“夫郎,对不起,答应你的事良因办不到了。”   然后水珠便兀地四散开来,化成无数粒细小的水珠,消失在淡紫色的夜色中。   那就是老板女朋友的声音?真好听,落在人耳朵里软软的连心脏都快要化掉。这样女人自然比我这个倒霉透顶,脸上还是满是痘的雌性好太多……   忽然目光一转,老板看向了我。一双眼睛很亮,晶亮的紫,在夜色中灼灼闪烁。   被他少见的眼神看得发毛,我呆在了原地。   有气无力的声音,从他的嘴里轻轻发出:“你……自己先回去……”   接着他一跃而起,身体在半空兀地拉长,化成了一条金黄色的蛇。很庞大……的蛇,蛇背还长着一对金黄的……翅膀?没等我看清,他便一个旋转冲向天空,在没有杂色的透明夜空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板就那样消失了,过了整整一天都没有回来。   打电话给秦相容,那厮忙着同老家的哥们儿打麻将,叫我别担心。说老板是非常厉害的大妖怪,不会有事。   老板到底是什么妖怪?为什么他自称是妖尸,而我却看到他化成了一条巨大的“飞蛇”?我问厚脸皮赖在易道堂,赶都赶不走的豹子精墨九。他笑得很暧昧:“妖怪的尸体也是尸体,可不管是人的尸体,还是妖怪的尸体,都是被六界摒弃在外的死物。好了,不要为肮脏死物担心。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狗熊撒欢,正是春.情萌动的季节,咱们来做点应景的事。”说着他就伸手抱我。   我冲他笔挺的鼻子来了一拳,在他哇啦哇啦的呼痛声中溜之大吉。   出门后直奔四厂小区,虽然钱小仪差点没把我的魂魄吞了,我还是想帮这个小姑娘做点事。至少告诉她爹妈,帮她烧个发圈扎头发……   同炼狱中的四厂小区不一样,现实中的四厂小区刚刚修缮过一遍,楼房粉刷一新。我搞不清方向,向几个站在路边聊天的大妈钱家怎么走。   一个老妈想了想:“老钱家啊,你是他们家什么人?”   “我是钱小仪的朋友。”   “小仪的朋友啊,转眼小仪都死了4年了,那姑娘真可惜。”忽然她抬手朝那边一指,“真巧,那不就是老钱夫妇?”   我顺着大妈指的方向扭头一看,只见钱爸抱着一个小男孩,钱妈拎着一袋青菜,三人正有说有笑地朝这边走来。   忙迎上去:“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小仪的朋友……”   两人猛地敛住笑,对视了一眼。   “我们没有女儿。”钱爸爸冷冷地说了句,越过我朝前面走去。   钱妈妈看了我一眼,嘴巴张了张彷佛想说什么,但最后什么都没说,也默默地走了。   “爸爸,明天给我买铠甲勇士!”钱爸爸怀中的小男孩大声嚷道。   “昨天不是刚买吗?”   “昨天买的是刑天,我要飞影侠,人家别的小朋友都有飞影侠,我不能比别的小朋友差。”   钱爸爸哈哈大笑:“我儿子真有志气……”   ……   看着那家三口越行越远的背影,听着他们开心的笑声,忽然感觉胸口闷得有点难受。   墨九说,厉鬼被抓进冥府也算是一种解脱。就算坐在忘川边看风景,也比在炼狱中被怨念反复折磨要好。   或许,钱小仪现在真的已经解脱了……   回到易道堂,才走到楼下,就见墨九趴在楼梯上对我笑。   我说:“死豹子你还没走?”   他从身后端出一盘碧绿的糯米糕:“走了谁给你做苦艾糕,祛痘养颜哦。”   (易道堂第六话 玻璃屋完结)    【第七个故事——伽纳箩】 82、第一章   得成比目何辞死,顾作鸳鸯不羡仙。   春节过后,易道堂原本应该开门营业,但老板不知所踪,店里又多了只厚脸皮的豹子精墨九。这让乐呵呵带着生意订单回店上班的胖子十分痛苦。   这只鸠占鹊巢的豹子精不仅霸占了胖子休息的房间,霸占了胖子的麦兜拖鞋,还恬不知耻地宣布自己从此就是易道堂的新CEO。从今往后他将带领我们两个没本事的人类员工,把快倒闭的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经营成华北第一风水大店。   发表完新年祝词,墨九命令胖子将订单交给他。仔细查看后,墨九得意地说新年第一宗生意将由他接手,然后就带着愁眉苦脸的胖子到邻城办公去了。   胖子宣称自己忠臣不侍二主,之所以与墨九合作,是因为他觉得墨九对我有非分之想。   “见过春天发、情的公狗没有?整天围着母狗转。你瞧那墨九的样,活脱脱就是发、情的公狗,整天围着你淌口水,恨不得爬到你身上去。作为易道堂二老板,我有责任牺牲自己,替女员工引开危险分子。”胖子对我说。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如果真是牺牲自己,是谁腆着脸跟在墨九身后,求墨九分自己十分之一酬金?默然片刻,我鄙夷地看着他,轻声唱:“菊花残,满地伤……”   胖子恼羞成怒,气得脸庞发紫:“我是在保护你,你还取笑我。要是你被墨九占便宜,老板回来我怎么交代?”   我被占便宜关老板什么事?老板现在说不定正和他生死不明的女朋友柔情蜜意,早把易道堂忘了,哪里还会惦记店里这个刚发过一脸大痘的员工?   虽然只出门两天,临走时墨九却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手把手教我怎么用电饭锅煮米饭,在冰箱里塞满了灌肠卤牛肉和拌好的蔬菜沙拉,还把煤气总闸给关了。他说我笨手笨脚,没有监护人在,万一一时兴起烧煤气玩,把他新置的洞府炸飞可就大大不妙。   易道堂,他的新洞府?   我无语,流氓会妖术,谁也挡不住……   于是店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反正老板不在,下午我早早关上店门到网吧上网。打开邮箱一看,喜出望外。电子邮箱竟躺着一封名琴演奏会邀请函,邀请我于今晚8点到亦词公馆参加活动。   名琴演奏会是某些大收藏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私人PARTY,目的在于炫耀他们的绝世藏品,也是社会名流的一种交友活动。   这次的名琴演奏会将展示几把世界顶级大提琴和小提琴,届时还会邀请几位世界级音乐大师为众人演奏。为了培养ZG新人,主办方决定在国内一干小提琴精英中挑选五名青年演奏者,与音乐大师们同台演出。   消息一传出,国内的青年小提琴手们激动不已。各显所能,托关系找路子,都想抢夺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也不例外,从音乐学院的内线那得到消息,我热血沸腾,好几天没睡踏实。   要知道这次展出的小提琴中有传奇名琴“汉默”。在小提琴界,“汉默”就相当于倚天宝剑,哪个小提琴手不想一睹其风采?就连我的“白霖公主”也是因为外形音色与“汉默”相近,才被我一眼相中的。既然有跟“汉默”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怎能轻言放过?   所以管不了自己资历不够,在知道邀请消息的第一天,我就字斟句酌用法语写了封诚恳的自荐信,附上自己以前的演奏视频给主办方发了过去。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也想碰碰运气。   没想到这么宝贵的机会被我抢到了,我前世一定积了大德!   感谢上帝贝多芬舒伯特!   邀请函是两天前发出的,这几天我一直没上网,电话又关机。不仅错过了彩排,连正式表演都差点错过了。   幸好没收到取消邀请的通知……   一看已经下午四点,我急忙打了辆车直奔风尚造型。虽然不想花白知秋的钱,可如果不化妆不穿礼服就进不了演奏会的会场。进不了会场就看不到“汉默”,那可是我魂牵梦绕的“汉默”啊!   半路用电话将自己的御用造型师萱萱从约会现场拉了回来。不愧是风尚顶级造型师,我已经三年没跟她联系,她竟然还保留着几件我的订制礼服。   一到风尚,萱萱和她的助手立刻给我做了次加急全身护理,画上淡妆。又替我选了身粉色的娇俏礼服,一双银色高跟鞋。幸好同三年前比我的身形没怎么变,礼服穿上刚刚好。   打扮完毕,我坐上萱萱的雪铁龙,急忙赶往亦词公馆。   亦词公馆在城郊,是某位企业家私人府邸,占地100多亩。一片富丽堂皇的米色巴洛克建筑掩映在绿油油的春色中,拱顶满布希腊神话人物雕像,极具艺术气息。   尽管萱萱一路踩住油门狂飙,我还是晚了十分钟。刚到演奏大厅门口,还没下车就听到会场里飘来悠扬的大提琴声。后背一凉,眼泪顿时就差点落下来。像这样的演奏会从来不等人,有不少音乐家会眼巴巴盼着演奏者迟到。要是有演奏者迟到,组织者转头就能从“蹭票族”中抓出十个候补。   幸运的是有一个工作人员居然守在门口等我,问清我的名字,工作人员拉着我就往准备室跑。   推开准备室的门,我一眼就看到了琴架上梦幻般的汉默,激动得热泪盈眶。   工作人员说国内选出的五个青年演奏家,并不是人人都能用“汉默”演奏。我运气好,今晚的贵客,小提琴大师Roby Lakat看过我的小提琴比赛,对我的名字有印象,点名让我使用“汉默”。所以主办方才网开一面,不仅没把未彩排的我换掉,还安排一支管弦乐队单独给我伴奏。不过再等我十分钟不到,就真的要换人了。   好险,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吉人天相?   得意之余顾不上休息,同乐队众人说了声抱歉,急急忙忙大家磨合起来。很快一个半小时过去,终于轮到我上场了。   按捺住心中的激动,走上华丽的圆形舞台,站在银色的聚光灯下。因为我并不奢望藉此机会拜入某位大师门下,所以只轻声对观众们说了句:“《He's a pirate》,请大家欣赏。”   然后音符挑起,高音绽放清脆如山泉,晶莹如泪珠。低音温婉,缠绵如流水。一个个甜甜的音符从汉默琴上演绎出来,融化了难忍的孤独。带着我的灵魂,自在轻松地飘在音乐的纯净世界中。这时我不再感到孤单,一切烦恼烟消云散。   一曲演罢,我躬身谢幕,场下掌声如潮水汹涌。这恐怕是我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就算下一刻就化成泡沫我也无悔无憾。   刚想下场,一架纯白的钢琴从台下冉冉升起。钢琴演奏者一身白色西装,俊秀的脸庞上挂着温润如玉的笑:“钢琴小提琴合奏,《克罗地亚狂想曲》,请欣赏。”说完指尖下飘出一段行云流水般的音符。   这是我们合奏过无数次的曲子,早已烂熟于心,冲他心有灵犀地笑了笑。抬起琴弓同钢琴琴声熟稔地配合起来,再次飞入音乐的天堂……   表演结束,我依依不舍地将“汉默”还给主办方。不敢留下来参加演奏者们的庆功宴便仓皇逃窜,犹如十二点钟即将变回原形的灰姑娘。   演奏会的安保工作十分严密,宴会结束之前谁也不准通过。找到工作人员,我说自己有急事想提前离开,为求逼真还用手将眼睛揉得通红。   工作人员看我实在着急,向上面请示了一下。说可以领我穿过廊桥,从主人家的住宅楼那边出去。因为必须赶在白禽兽之前逃之夭夭,我别无选择,只能接受这个建议。   在楼道里左拐右拐,不一会儿就到了主人家的住宅楼。楼里没有开灯,黑黝黝的一片。楼道两旁摆满了欧洲各个时代的雕塑,在电筒光的照射下有些狰狞。地上还铺着厚厚的红地毯,踩在上面连自己的脚步声都听不到。寂静中,放佛随时可能从身边厚重的铁门中钻出一只中世纪欧洲女鬼。要不是身边有人陪同,我还真不敢一个人进这个地方。   工作人员打着电筒,让我走在前面。走到廊桥尽头一扇高大的铜门前时,他赶在我之前,掏出门卡在大门边隐蔽的感应器上刷了一下。“滴”的一声,大门应声缓缓打开。   工作人员做了个请的姿势:“穿过这扇门就是电梯,别担心,前面没有台阶。”   我笑笑:“谢谢。”   可刚走过那扇门,就听背后喀拉一响,门飞快地锁住了,与此同时周围的体温感应照明装置缓缓亮起。   呆了呆,我终于反应过来,忍不住叫骂出声:“oh,shit.”   我站的地方是一间客厅,奢华的欧式家具,厚厚的羊毛地毯,典型的白知秋式装修风格。   待屋里完全亮起,我抑制住怒火,急忙四处找防身的东西。可白知秋比妖怪还精,屋里不光没有硬物,连卧室里的香皂都被他贴上了便签:芒果味,欢迎亲爱的妹妹品尝。    83、第二章   就在我打开窗户往下看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别看了,墙皮很滑。这离演奏厅又很远,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扭头一看,白知秋站在门口,一手拎着小提琴盒,一手插在裤兜里,正笑吟吟地看着我。瞬间后背出了一层薄薄的汗,被吓出来的。   白知秋是个出色的猎手,有耐心有技术有胆量,曾经为猎杀一头公狮在炎热的非洲大草原上匍匐三天三夜。我也是他的猎物,被这个猎人轻而易举玩弄在手掌心。只要愿意,他就可以把我抓回来玩一通,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介绍一下,这是我俩的新府邸。” 说着话,他走到壁橱边,打开隐藏在壁橱里端的常温酒架,拿出一瓶红酒和两个高脚杯,“其实这个城市并不宜居,空气不好,水质也不好。不过霖霖你喜欢住在这,我也只能把咱们的家安在这……”   我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为了逮我建这么个地方,你可真是煞费苦心。”   他扭头轻轻一笑,“傻姑娘,你哥哥已经三十多岁,早就该带着你自立门户。”走到吧台边,将琴盒放在一旁,启开红酒倒进杯子,“以后你的身份就不再是白家大小姐,而是亦词公馆女主人,明白吗?”   我走到哪他追到哪,这辈子恐怕都没法摆脱他。有点绝望,却不能让他看出怯意,故作轻松地说道:“城东不是有间别墅吗?买这么多房子,炒房可耻。”   “傻丫头,别人建的房子当然没有自己建的放心。别墅那边游泳池音乐室都和别家共用,哪里能常住?”他得意地打量着屋子,“这房子是我请伯恩哈德设计的,奢华而不繁琐,足以给建筑学院当教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白知秋无意治国,对平天下也没有兴趣。修身自不必说,至于齐家嘛,有了这公馆咱俩就算成家立业……”   转身,顺势在窗口的贵妃榻上坐下,抓过旁边的丝绸抱枕抱在怀里,打断了他的话:“成家立业?老哥你别忘了,我和你一样姓白。我很好奇,每次你衣着光鲜出入各种场合的时候,就不怕有人在背后对你指指点点?”   努力强装镇定,声音却抖抖的,底气不足。   “那又如何。”他微笑着摸出一片药丢进一个高脚杯中,“这世界没了我俩太阳照升花照开,别人照样过日子。既然世界这么无情,我们又何必管世俗规定我们姓白还是姓黑?再说,目前还没发现有人敢戳我白知秋的脊梁骨,妹妹你多虑了。人生苦短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过来陪我喝一杯。”   真是无惧者无耻无畏。我想我应该生气,可是在他慵懒的眼光里,怒火根本没胆量涌出来。   “哥哥,别玩了,我觉得我快疯了。”铁血政策不行,就转为绥靖政策。   端起高脚杯,慢慢抿了一口,柔声道:“好妹妹,恭喜你。刚才的管弦乐队里有一个心理医生,在对你的行为举止进行全方位心理评估后,医生认为你的情况已大大好转。如果事前服用一点镇静药剂,适当的刺激不会导致你发病。”忽然轻笑出声,“我得感谢那两只妖怪,才几个月就把我家娇滴滴的公主磨成了粗神经。”   “……”我无话可说,飞快地在心里琢磨着御敌对策。   这时他打开琴盒,从里面拎出一把小提琴走到窗边,侧身坐在窗台上:“早跟你说过,你可以离开白家,可以不呆在我身边,也可以逢场作戏。但是你要记住,你是我的女人,女人应尽的义务必须尽到,女人不该起的念头半点也不能起。算一算我已经饿了大半年,女人,你该尽义务了。”   待看清在他指尖晃晃悠悠,仿佛一阵风就会刮下去心的小提琴,我猛地抽了一口冷气。几步冲过去,又不敢跑到他跟前,只能在他不远处压低了声音央求:“快拿进来,那可是汉默,汉默……”   冲我抬了抬酒杯:“你喜欢这琴啊,真是太好了,不枉我费尽心思把它借来钓笨妹妹。去,把酒喝了。”   这个禽兽,我就知道,任何我喜欢的东西都能被他利用。   屋外的风好像大了些,将白色的窗帘不断卷起,在白知秋的身旁云般翻滚,吓得我魂不附体。就怕他一个不留神手指一抽……   “白知秋我求你,我们的事我们解决,如果毁了汉默,我们将是音乐界的罪人,是世界的罪人!”   他挑挑眉,一脸安静地看着我,声调缓缓上扬:“哦,那么严重?”   手一松,小提琴往下坠!   “不要!”我的心和身体都跟着往下一坠,差点没晕厥过去,全身忽的出了一身冷汗。   幸好琴才坠了半截,就被他的手重新抓住。   像是很满意我的反应,眼里绽开了温柔的笑:“不要?那就听话,先把酒喝了。”   尽管心里头忐忑不安像在打鼓,我却努力挤出一丝笑:“欺人太甚,不就是一架琴吗?你扔啊?”   “好。”手又松了一下。   “不!”   看见汉默又在他手里沉了一截,我连脚都软了。心里的防线瞬间完全崩溃,一咬牙,跑到吧台前端起那杯酒一饮而尽,然后哀求道:“我喝了,你快把汉默拿进来吧。”   话未说完,眼泪已忍不住的簌簌滚落。眼前的人是我的哥哥,可我真的好恨他……   “脱。”   语调里已没了平时那种似水的柔情,冷冰冰的,像他眼里闪烁着的冷冰冰的光。   身上的衣服一件件滑落在白色羊毛地毯上。我抱着双臂,只觉得全身冷得像冰块,经络和骨骼都麻木到没了感觉,连眼泪都被寒意凝固在脸颊上。   将汉默放在吧台上,白知秋走到我面前伸手揽我入怀:“瘦了不少,真让哥哥心疼。”   炙热的温度隔着薄薄的衬衫他火热的胸膛上绵绵地传过来,可我还是觉得越发冰冷,冷得连牙齿都在颤抖。   ……   还在熟睡,某人扑到床上捏着我的鼻子,柔声道:“小猪猪,起床吃午饭,下午了。”   被人吵醒是最恼火的事,再加上恨意还没被完全抑制住,又头疼腰疼手腕疼,我浑身不自在。迷糊中怒由胆边生,抓起头上的靠枕叮叮咣咣冲旁边的人一顿乱拍,然后用抱枕压住脑袋继续睡。   哗的一声,窗帘被大力扯开,刺目的阳光激得我的困意去了大半。烦死了,干脆往被窝里一拱,滚到床中央继续睡。   那人也跟着拱进来,捉住我的右手。   感觉到手指上冷飕飕地一凉,我掀开被子,迷迷糊糊将手举到眼前。只见无名指上带着一个指环,式样很简洁,细细的指环外镶着一圈璀璨的小钻。   “温斯顿家老K的设计?”我打着哈欠问。   他将自己的左手同我的左手并排贴在一起,手上也带着一枚同款的指环。吻了一下我的侧脸:“对,只属于我俩的婚戒款式,记得别轻易摘下来,很危险的。”   抽回手,转身背对着他,模模糊糊道:“幼稚。”   “我乐意。”他笑道,“快起床,晚上带你去见你的偶像,是个大师级人物,猜得到是谁吗?”   在他这得要一样东西就要用相应的代价换,不猜。   等了一会儿,见我没回应。他的声音猛地严厉起来:“快起床,一日不练自己知道,三天不练别人知道,听不出自己琴技退步了多少吗?这几个月我要忙欧洲收购案,你去那不勒斯练琴,张君野陪你去。正好,把你国籍的事也顺道办了。”   现在才装什么好哥哥?没理他,闷头继续睡。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男子低声笑了。胸膛贴上我的后背。手慢慢爬上我的手背,把我的手展开,十指相扣紧紧纠缠:“还不起来?赖床的人要受惩罚……”   在他的控制之下全身痉挛地颤抖,我再也无法装睡,轻声开口:“白知秋……别……我腰疼……”   “一会儿叫人给你做个SPA……”他嘶哑地说道。   ……   胡闹到傍晚,终于被人连同被子一起扔进浴池。泡在温暖的池水中,我终于有了一些精神。懒洋洋地趴在浴室边让护理人员替我修指甲,白知秋在卧室忙着我给挑选赴宴穿的礼服。   “黑色的太老气,这件又太暴露。霖霖,挑战一下,穿金黄色啊?”他在卧室里问我。   反正都是他决定:“随便。”   “穿这条裙子的话,就得配这双Manolo Blahnik水晶鞋。”   婆婆妈妈的白知秋常常让人觉得麻烦透顶,带着点戏弄的心思:“Manolo Blahnik穿着脚痛,我要穿赫本。”   “可是没有颜色合适赫本鞋,霖霖,穿Jimmy Choo好不好?”见我没回答,还将头探进浴室,捧着一双鞋让我看,“Jimmy Choo不磨脚,看这双鞋多漂亮。”   护理员低头,咬着双唇拼命忍笑。   这不怪她。   在外人眼里深不可测的白知秋,本质上其实是一个比婆妈还婆婆妈妈的奶哥……   就在这时候,突然听见白知秋闷哼一声,扑的一下倒在浴室门口。   事情发生得太意外,我愣了愣才回过神,心脏猛地提到了嗓子口:“哥……”   手忙脚乱从浴池里爬出去,跑到他身边抱起他的头查看他的伤势。他的头没破,只是脸色都白了,也不知有没有内伤。   抬起头望着袭击他的人,我愤怒地叫喊起来:“保镖,来人!”    84、第三章   袭击者是个女人,身上穿着护理员的衣服,手里哆哆嗦嗦地抱着个石质面膜罐。脸色苍白,满头大汗。听见我尖叫,她吓得将手里的面膜罐一丢,连连摆手:“白老师别叫,是我是我,我是来救你的。”   听到这话,我仔细看了看她,顿时一怔:“云英?”   这时五六个保镖已如狼似虎冲了进来,我忙朝浴室里那个正站在发呆的护理员一指:“她打我哥哥,快把她逮起来。”   浴室里的护理员一愣,转瞬就被俩个保镖冲过去逮住。大喊大叫:“不是我……”   然后保镖们逮人的逮人,喊医生的喊医生,忙成一团。   我借口要穿衣服,拉着云英到了隔壁书房,问:“你干嘛打白知秋?”   云英一脸惊慌:“白老师,我昨晚听见保安们议论,说他们把你骗到这关起来。昨晚我进不来门,今天早上才跟人换了班来救你。”   这个傻姑娘……   穿好衣服,我拉着她出门,问守在门口熟识的白知秋贴身保镖:“我哥伤得重不重?”   “小姐,先生只是猛然遭受重击,大脑暂时停止供血晕过去了。医生说应该没有大碍,先生很快就会醒,小姐别担心。”   “哦。”我松了一口气,拉着云英朝外面走去。   白知秋的防身术启蒙师傅是前克克勃,他精通空手道剑道射击,也是驾驶飞机游艇好手,还是黑市拳连续十多年从未败的传奇拳手。这样一个高手竟然在自己家,被一个不会防身技能的女人用面膜罐砸晕了?!   怪不得古人常说练家子栽在门外汉手上……   这事不仅是丢面子这么简单,关键是在我面前丢了面子。白知秋醒来后肯定会勃然大怒,云英这几根小骨头都不够他涮了吃。要不是因为我,云英也不会惹到白禽兽,所以我必须保护她。   云英是我的朋友,以前在大学购物中心帮她表姨卖袜子。不漂亮,脸上红扑扑的,长着一口参差不齐的龅牙。焦黄稀疏的头发总是歪歪斜斜地扎在右侧。身体强壮,高高大大,虎背熊腰。因为小时候常做农活的关系,一双大手上全是老茧。   她的脑子不太灵光,上完小学三年级就回家务农了。后来家里想把她嫁给邻村一个老光棍,她央求出门打工的姐妹带她逃了出来,买了张火车票直奔外省投奔远房表姨。   刚开始我听别人说她傻的时候根本不相信,因为要是她真的傻,从未出过门的她怎么知道一个人逃到外省?而且她待人很诚恳,总是很开心的笑着,看不出脑子有什么问题,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那年冬天我陪几个同学到购物中心买袜子,出门方怡就在门口摔一跤。把脚崴着了,手腕也被冰凌划破哗哗淌血。云英冲出来背上方怡就往医务室跑,后来我们一群人乱糟糟地用医务室的车将方怡送到市里医院包扎,回到学校时天已经黑透。云英的表姨堵在寝室楼下,说云英还没回来。   这时一个女同学才想起,因为她身上的夹克沾了血不敢再穿,就脱下来就叫云英帮她拿着。还告诉云英她一会儿回医务室大厅拿,让云英在医务室大厅等她。   那傻姑娘不会还在那等人吧?   果然,我们找去一看,医务室已经关门。云英还呆呆地守在医务室门口,一边跺脚一边等人呢。   那之后我才明白云英确实傻,不过傻得可爱,于是我和方怡就跟这个傻丫头成了朋友,经常去购物中心帮她卖袜子。   我和云英的师徒情分始于一把古琴。   大三的时候同寝的老四想拍一组古装写真,为求逼真在淘宝上买了把价格最低的伏羲琴。店主说琴是用百年桐木做的,因为自己是斫琴新手不能保证琴的质量,也没有售后服务,所以只卖430。   老四买琴是为了照相,根本不在乎琴好琴坏,只要求琴的外形好看。为了使琴更有古典韵味,老四还让店主在琴背后刻了一句诗:得成比目何辞死,故作鸳鸯不羡仙。   照完相琴就没用了,老四想把琴扔掉。学乐器的人多少会涉猎一些其他乐器的知识,我对古琴略懂皮毛。见那把琴的音色非常不错,也没有沙音打板的问题,我觉得扔了太可惜就把那张琴要了下来。后来我抱着古琴去购物中心,想让裁缝比照尺寸做一个琴囊。没想到云英一看到那琴高兴得不得了,借过去宝贝似的又摸又看。见她那么喜欢,我就把琴转赠给了她。   云英很愉快地接受了这份礼物,还央我教她弹琴。一个“白老师”的名头压我过来,我只有硬着头皮答应。我不会弹古琴,但所有乐器的乐理一样,小提琴和古琴又都是弦乐器有相通之处。找了本古琴入门教材翻了翻,发现古琴加起来也不过二十几种指法,就下了些教学视频摸索着教她。   没想到云英居然是个古琴天才,教学视频一看就懂,繁琐的指法一学就会。粗糙的手指一碰到琴弦便变成了灵巧的蝴蝶,绕着琴弦上下翻飞。购物中心人来人往,她每天旁若无人,将古琴放在袜子摊上弹得津津有味。一个月学会乐理知识,二个月练熟所有古琴指法,半年就把《秋风词》《长相思》等基本曲目弹得炉火纯青。   一次她很开心地告诉我:“白老师,昨晚我的琴在梦里告诉我,他叫伽纳箩。”   乐器自然不能说话,云英之所以能听到乐器说话,是因为她弹琴弹得走火入魔。想学成乐器大家,一要有天赋,二就是要入得了魔。   云英既有天赋,又入得了魔。因着她学琴的这份心,我带着她拜访了本城的几个古琴大家,请他们收云英入门。但对方一听她情况,不是婉拒,就是要收取高昂的学费。更有甚者扔给我一句话,“穷酸丫头也配玩古琴?”,我也只得作罢。云英倒不以为意,每天照样乐呵呵地用大家们鄙视的不标准指法弹着她那把430元买回来的古琴。   后来云英的表姨赚够钱回了老家,云英无处可去,方怡就介绍她到自己朋友开的美容院打杂。因为她没有手机,我毕业后又一直有事,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她了。   没想到她居然会救我,真是傻到家了……   在云英的带领下,我们很快走出住宅楼,摸到了园丁出入的小门。   她用偷来的房卡打开铁门,一个少年蹬着一辆三轮车迎了上来。见到我,男孩点了点头,安静地笑着。   那是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小麦色的皮肤。高鼻梁,深眼窝,双眼皮,睫毛长长的。瞳孔黑亮,忽闪忽闪的很动人。也许是个新疆人吧,我想。   “白老师,快上来。”云英跳上车,伸手对我喊道。   上车?上三轮车?我嘴角抽搐。没搞清屋里有几个人就砸晕白知秋,现在还坐人力三轮车逃跑?云英的营救计划真“牛”。   不想伤到云英的自尊心,我小心翼翼地上了车,学着她的样子侧坐在车上。少年立刻卖力地蹬起车来。   “白老师,一会儿到了火车站,你坐火车逃到S城去,白老板就追不上你了。”云英认真地说道。   我哭笑不得:“那你呢?”   “我不好看,白老板不会抓我。要是他们打我,我就跑到派出所去。”   这个傻姑娘能独自一人活到现在可真不容易?我看了看正埋头蹬车的少年,问云英:“他是你的男朋友?”   男孩的肩膀抖了一下,耳垂瞬间从小麦色变成了绯红色。   云英摇摇头,脸上浮起一抹羞涩的笑:“他是我的好朋友加加,是新疆人。”   真不愧是朋友,连反应都一样。   突然,云英脸色一变,朝少年喊:“加加快踩,后面有车追上来了。”   我回头一看,嘴角抽搐得更加厉害。一辆黑色迈巴赫62远远地,慢慢地跟在身后。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掏出按下接通键,里面立刻传来白知秋的声音:“这段路是下坡路,坐三轮车有多危险你明白吗?快下车,小心摔着。”   不仅危险,坐在上面还硌屁股。我无奈地呼了一口气,问白知秋:“你的头还疼吗?”   “别管我,快下车!”   “要我下车也行,你要原谅我的朋友。”   他沉默了片刻,冷冷道:“这两个笨蛋你在大学认识的?近朱者赤,近笨者傻。怪不得,我说你上大学以后智商怎么直线下降。”   白知秋是禽兽,但他不卑鄙。只要他说原谅云英和加加,就一定不会再追究此事。现在他不肯开金口,当然是计划让云英和加加好点苦头。   我恳求道:“哥,我这两个朋友很单纯,你大人不计小人过。”   “你的朋友打了我的头,”听得出白知秋在咬牙齿,“霖霖,哥哥很生气。你快下车,听见没有。”   “你敢动我的朋友,我就死给你看!”   “哥哥不想跟你吵架,快下车!”   “就不下,除非你原谅他们。”   说完,我挂断了手机。 85、第四章   我和白知秋之间的矛盾,说了云英也听不懂。但她很信任我,我说白知秋不会追究,她根本没细问就相信了。听我说想去她住的地方陪她玩几天,她十分高兴,立刻忘了自己刚闯的小祸。   加加也没说什么,笑盈盈地将我们送到了云英的出租房。   云英住在市西的城中村,一片高高低低的破旧楼房,泥泞的街道。乱七八糟的肮脏招牌,横七竖八的小吃摊。这里聚集了城市一半的打工仔,还有无数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鱼龙混杂。如果我没被易道堂录用,估计也会在这花800块租一个小插间蜗居。云英租的是一个十平米大的插间,房主用一层薄薄的墙将一间屋子连同窗户一起隔成两半,隔壁房间的人打嗝都听得一清二楚。因为出门就是洗手间,屋里很潮,连褥子都是潮湿的。本身屋子就窄,头顶又挂了几件换洗衣服挡住了亮光,屋里很暗。   云英那张宝贝古琴居然放在她狭窄的单人床上,云英说房东不准在墙上钉钉子,钉一枚赔一百块。地上又脏又潮,她只能把琴放在床上,每天晚上抱着琴睡觉。   合租房实行轮流用水制度,我们到云英房间的时候刚好轮到云英用水,于是云英赶紧端着脏衣服冲进洗手间漱洗。   见加加的注意力总时不时飘到正在忙碌的云英身上,那点少男的小心思暴露无遗。我问他:“你是新疆哪里人?”   他用手比划了一下。   我一怔:“你不会说话?”   他点点头。   怪不得一直没听他出声呢。不会说话不是什么大问题,心地善良就行。   “你喜欢云英?”我笑道。   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红得快要滴血似的。在这个年代竟然还有这么腼腆的男孩,真罕见。   不过云英脑子不灵光,需要一个聪明的男人来照顾她。加加虽然喜欢云英,但从他参加云英的三轮车救人计划的行为来看,他也是个脑子不灵光的傻小子。可聪明的人未必会真心对云英好,有些事真的很矛盾。   这时云英左手端着盆衣服,右手拎着桶水走了出来。加加几步跨过去,接过云英手里沉甸甸的水桶,与云英相视一笑。   很纯净的笑容。对比之下,顿时让我觉得自己很世故。   晚上加加告辞离开。尽管我很想让他留下,但女子公寓不准男人留宿,我也只得叮嘱他遇到危险便第一时间赶到云英的出租屋来。白知秋生气的后果很可怕,但他不会在我面前动我的朋友。   他走以后,我仔细追问云英加加的来历。一提起加加,云英滔滔不绝说了起来。   他们是去年年初认识的。那时云英不知道租房要签租房合同,结果黑心房东收了她的房钱却把她推出房门。去派出所报案又没凭没据,JC没把房东怎么样,她反而因为上派出所耽误上班被美容院炒了鱿鱼。她身无分文,电话本又丢了找不到我和方怡的电话。只能一个人抱着琴背着行李在大街上溜达,就在她饿得翻垃圾桶找食物的时候,加加送给她一块面包,两人就那样认识了。   加加的名字其实不叫加加,但云英只认得他名字中间的“加”字,所以干脆叫对方为加加。加加很照顾她,出钱帮她租了这间屋子,带她找了份新工作,还每天都来帮她干活……   见云英双颊浮着的红云,我明白小傻丫头已经陷入爱河还不自知,不过在云英最困难的时候,陪在她身边的不是我们两个朋友而是加加。光是这一点,我就没资格再对她的爱情指手画脚。   第二天一大早,云英带我到楼下吃早餐。像这样一直熬着也不是办法,我打算吃完早餐就给白知秋打个电话。我们俩的事我们自己解决,不能把云英和加加牵扯进来,大不了将我的自由还给他,求他放过两个小傻瓜。   早餐才吃到一半,突然从粥铺外走进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几人应该是在附近混的,大声谈论着他们昨晚如何打架,如何收保护费。   忽然,一个男人扭头看了看我,两眼刷的一亮,对旁边的男人说道:“三哥,你看……”   然后另外几人停住话头,一齐看向我,眼里发出道道贪婪的光。   糟了,昨晚走得急,忘了摘下手上的戒指。在这种地方炫富等于挨抢,我忙将手塞进衣兜,拉起云英就走。   才走出街口,突然一辆面包开过来停在我们面前。然后从车里冲出几个凶巴巴的男人,揪住我和云英的肩膀将我们推上了车。刚想呼救,肚子上挨了重重的一拳,顿时就疼得喘不过气。然后有人掐住我的下巴,将一把匕首凑到我眼前:“不许叫,否则叫你好看!”   刀尖离我的眼睛只有一厘米远,寒光闪闪异常渗人。吓得我全身一凉,冷汗顿时浸湿了后背。云英被人压在我身上,见那人威胁我,便也停止了挣扎。   然后面包车开动起来,几个人开始七手八脚在我身上翻东西。   一个男人翻出我的Ultima黑卡,眉头一皱:“三哥,这几张银行卡我认识,这个卡是什么卡?”   被人唤作三哥的男人接过黑卡看了看,喜上眉梢:“娘的,捞到大肥鱼了。”将黑卡揣进衣兜,用匕首抵着我的喉咙:“说,你家住哪?”   旁边一个人问:“三哥,你想,我们平常只抢人,没绑过人啊。”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知道办这种卡得有多少身家?把车开到老楼去。”三哥将匕首尖往我喉咙里又使劲压了一下,“快说,你父母的电话号码。”   白家人都参加过绑架演习,知道初出茅庐的绑匪比老手可怕得多。我尽量让自己放缓语速:“我会给家里打电话,你们别伤害我们。大家不过是图财,没有必要结仇。但是我得提醒你们,光天化日的,很多人都看见是你们把我们弄上车。”   三哥得意洋洋晃着匕首:“这你别担心,知道那条街是谁的地盘吗?知道我的后台是谁吗?”   我努力笑笑,后背却止不住地在流汗:“就因为你们是坐地虎找起来才特别容易。要是你们现在放了我,我什么都不追究。”   “哥,要不放了她们?万一……”旁边一人犹豫地劝道。   三哥兀地提高了声调:“闭嘴!总在别人手下混,老子烦了。干了这票,我三苏就是当世张子强。弄到赎金咱们去缅甸躲一阵子,再弄点白货回来卖。”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把五四手枪,“不想干的现在就给我下车。”   几人面面相觑,没人下车。   “那就跟哥干!”扫了四个手下一眼,三哥拉起我的左手,撸下上面的指环收进了自己的腰包。   就在他们讨论计划的时候,我渐渐平静,安慰云英道:“云英,别怕,没事。”   如果是平时我被人绑架,家里应该不会立刻知道消息。但这两天我正和白知秋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猫哪能不知道老鼠的动向?   云英瑟瑟发抖,点了点头。   很快面包车停了下来,几人押着我和云英下了车,进了一栋危楼。危楼的门窗和护栏都已经拆掉,墙壁上长满了斑驳的青苔,楼梯支离破碎。楼道里一片昏暗,连路都看不清楚。   两男人在前面打头,云英走在我前面,三哥拿着枪跟在我背后,另外两人断后。这些人对危楼很熟,所以上楼上得很快。我和云英就不一样了,只能扶着墙小心避开危险楼梯边缘,一步一步往上挪,惹得身后的人不停地催促。   从三哥和他同伴的谈话中,我得知最顶上的一层是他们的根据地,恐怕到了楼顶他们就会让我给家里打电话。   走到第四层楼时,突然,前面两个男人的身体嗖的一下离地而起,像是屁股上安了火箭筒似的,瞬间弹进了楼梯间黑洞洞的缝隙中。   这事发生得太过意外,我得了一惊,根本没看清发生了什么。本能地就想寻求身后人的帮助,一回头,正好看见两根细线箭一样从楼梯缝中射下来,缠住最后面两人的脖子。两人脸上还带着震惊的表情,身体就已经腾空而起。像两只被蟒蛇尾卷住的猎物一样被拖进了楼梯中间,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出声。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心脏狂跳,拉紧了云英的手。三哥拿着枪,后背贴在墙壁上,惊恐地盯着上方,身体哆嗦得像筛糠。   谁也没说话,也没有勇气将头伸到楼梯外往上看。   忽然云英扯起我就往上跑。   我暗暗叫苦,在这种时刻,这样的举动岂不是在刺激绑匪?   果然,三哥几步追上来,揪住我的右手猛地一扯:“是你搞的鬼!我打死你!”   云英急了,揪住我的右手使劲一拖。我只听到咔嚓一声,左肩膀顿时撕裂般疼。   特么的,脱臼了!   可还没等我呼痛出声,云英突然一脚踏空。脸上只来得及闪到一道惊慌失措的表情,身体便从楼梯边缘歪了下去。   “云英!”我想拉住她,可脱臼的左手根本不听我指挥。   紧接着传来“咚”的一声钝响……   “云英……”我的心都快从喉咙里蹦出来了,正想扑到楼梯边往下看。三哥一把钳住我的后颈将我拉到他身边,用五四手枪顶着我的脸,厉声问:“说,那是什么东……”   话还没说完,手枪从中间断成了两半,贴在我脸上的枪口啪的坠地。   三哥拿着只剩下半截子的枪,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你是妖怪吗?”   “她不是……”   答话的不是我,而是站在他身后,用手扣着他喉咙的青涵。可能是晚上没卸妆的妆的缘故,青涵眼底的眼线有些晕,身上还穿着绿色恐龙连体睡衣。   “霖霖,你的戒指呢?”耳朵旁又传来了一道懒洋洋的声音。   我扭头循声看去。   白知秋站在楼道上方,睡眼惺忪,头发乱糟糟地支着。脚上趿拉着白色棉拖鞋,身上只松松垮垮地披了件黑绸金丝睡袍,露着白皙的胸膛,两条结实修长的大腿在袍下若隐若现,刚从被窝里爬出来似的。   慵懒优雅,面如冠玉,像草原上懒洋洋俯视臣民的傲气狮王。   “被人抢了。”我轻声道。   闻言白知秋走了下来,边走边揉拳头:“抢我妹妹的戒指,其罪一。让我妹妹受惊,其罪二。扰我清梦,其罪三。我心情不好,其罪四。”伸出手,五指扣住三哥的头顶将三哥的身体像布娃娃一样狠狠地朝楼道上一掷。然后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回身朝那个被摔得晕晕乎乎,正努力站起身的倒霉绑匪走去,“这两天我正好需要人肉沙包,其罪五。五罪并罚每罪百拳,霖霖,该揍他多少拳?”   我根本没心思和他斗嘴,在绑匪的鬼哭狼嚎地呼痛声中飞快地往楼下跑。才跑到一楼拐角处,就看到云英跪在地上,正嘤嘤地哭。她身上没伤,可她身旁却躺着一个人。   眉眼深邃,很帅气的一个少年。   从脖子到小腹瘪了下去,殷红的血液正从他的黑衬衫里不断渗出。   他静静地躺在地上,看到我,嘴巴徒劳地张着,像是想说些什么。   “白老师……我掉下来的时候加加冲过来抱着我……”云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抱着我……”   我跑过去俯□,想查看加加的伤势。   加加忽然抬起手抓住我的胳膊,喉咙里挤出一道声音:“云英……很傻……”   原来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轻风拂过琴弦,空灵潇潇,让人心旷神怡。   不知是因为心痛还是因为胳膊都被他拉得刺痛,泪水模糊了双眼,我点点头:“我知道她傻,我会照顾她,你放心,你放心。”   加加看着我笑,慢慢松开手,闭上了眼睛。然后不见了,他瘪下去的身体,他周围那些鲜艳的血迹,都消失了。   只有一张古琴他原来躺着的地方摆着,古琴琴身支离破碎,几乎断成了几截。    86、第五章   云英伏在碎裂的古琴上,哭得很伤心。我根本不敢安慰她,因为觉得心里有愧,充满着那种连累别人,害别人最宝贝的东西被毁掉的罪恶感。更何况,被我害死的是云英爱的人。   忽然,一个人轻盈地从天而降,落到我面前:“哎呀呀,这不是琴灵伽纳箩?没度过初生劫么,真惨?”   抬头一看,是墨九。   一件贴身的黑色风衣,黑色漆皮亮面裤,一双高筒马克靴。双手拎着四个口吐白沫不省人事的绑匪。   将四个绑匪丢到旁边叠成一堆,用带着柳钉手套的手指一撩额前飘逸的头发,故意露出耳朵上一枚淡蓝色的耳钉,眼波流转,瞳孔里蓝汪汪的光微微闪烁。唇边浮起一丝妖娆的笑:“小平凡员工,几天不见,想没想我?”   “你认识这把琴?”我问他。   他笑笑,在云英的怒视下用脚尖拨弄了一下破碎的琴身:“我是本城的妖灵之主,当然认识。这只琴灵百年前跟一个意大利传教士来到河南,18岁病死,死后魂魄无法回归故里,附在坟边的桐木上做了树灵,后来又做了琴灵。去年居然提前得道修成人形,法力低微。若不是本城在我的管辖之下,他早被其他妖灵吸尽修为。妖灵初生都有一劫,看样子他没熬过,可惜,是只听话的琴灵。”说着,张开五指指,“既是没熬过,妖魄浪费了也是可惜,给我吧。”   妖魄是妖灵的魂魄,没了魂魄妖怪也活不成。看他的举动似乎是要吸加加的妖魄,我得了一惊,忙跃起身一撞。   他顺势将我抱住,挑挑眉毛:“小平凡主动多了,居然投怀送抱。”   抬头望着他:“妖魄还在,能不能救活?”   这一追问,墨九原本扬着的嘴角不知为什么忽然敛了敛,然后道:“不能吧。”   “不能吧?吧是什么意思?”   脸上又漾出了灿烂的笑容,伸出两根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两百年,两百年的修为才能换回他一条命,前提是先要完美的修复琴身。现在恐怕只有两个人能救他,一个是易道,一个是白知秋。你还是不要多管闲事好。两百年修为谁舍得,小平凡你一世才多少年?”   老板能救加加这有几分可信。但白知秋凭什么救加加?虽然他有青涵那样的神人跟着,但他毕竟是个人类。会生病,会流血,饿肚子时脸色也会不好,他用什么救加加?   “老豹子,抢了别人的修为,敢在我面前现身了?”   楼梯上,白知秋系着睡衣腰带走了下来,脸上挂着温文尔雅的笑。身后跟着无精打采的青涵,青涵手上拖着鼻青脸肿,面目全非,软绵绵的绑匪三哥。   墨九微微颌首:“大人,本城的黑道尊我为保护神,求我护他们不受怪力乱神戕害。他们犯错自有人间的律法制裁,大人不必大动干戈,脏了自己的手。”   “老妖怪,说得真好听。”白知秋一扬手,青涵将手上的人随手往楼下一丢。   墨九轻轻将人接住,往人堆顶上一扔,笑道:“实力就是面子,多谢大人卖我个面子。”   白知秋和墨九是怎么认识的,有什么过节,我管不上。但是墨九说只有白知秋和老板能救加加,即便我再讨厌白知秋,也得放缓了语气,问白知秋:“哥哥,你能救加加吗?”   我听见白知秋叹了口气。   走下楼梯,他揽住我的肩膀,将我从墨九怀里拖了出来,上上下下打量我几眼,然后轻声道:“每次你肯好言好语地叫我,必是有求与我。”   突然抓住我的左臂一用劲,疼得我吸了口冷气,额头瞬间渗出一层冷汗。但疼痛感很快褪去,原来脱臼的胳膊已被他接好。   将刚才被抢走的指环重新套在我的手指上,然后用我最厌烦的懒洋洋眼神打量着我。他总是这样,每次发现我要做傻事时眼神就会特别懒,像个无所不知的神,高贵地反衬着我的愚蠢和鲁莽。潜台词是:你又要犯错,犯了错只有哥哥我帮你收拾烂摊子,唉呀唉呀真麻烦。   他对我说道:“这只老豹子要好心,完全可以接住琴灵。你当他才赶到么?早跟在你身后很久了。他之所以不救琴灵,就是想琴灵摔死后你求我们救琴灵。无论我和易道谁出手救琴灵都会元气大伤,遂他的心意,明白么?”   似乎料到我会说什么,他又笑了笑:“但你还是会求我救人,是吗?我的答案是不。当然答案不绝对,你明白我要什么。”   放开我的手,他转身朝楼外走去:“如果我没猜错,你会先找易道帮忙。现在的易道……”说到这冷笑一声,“哼哼,我在家等你。”   待他和青涵身影消失在小巷中,我扭头怒视貌似一脸无辜的墨九:“豹子,你是不是早来了?”   他沉吟了一下,就在我以为他要回答我的时候,突然轻拍额头,脸上浮起一丝坏笑:“哎呀呀!我的记性变差了,妖身被破坏后妖魄到底是两个时辰散尽,还是三个时辰散尽来着?”   好狠的豹子精。   “你……”我气急,又没时间再和他吵架。脱□上的风衣,将地上的古琴碎片用风衣包好,对云英道:“快走,有人能救加加。”   不再理那只没安好心的豹子,打了辆出租车直奔易道堂,路上我给胖子打了个电话。接通后没等胖子说话,我对着电话那头一顿大吼:“二老板,今晚帮我找到老板,我就给你一百万。”   那边沉默了一下,片刻缓缓道:“白霖,我是易道。”   悬着的心一下子沉到胸膛里,稳稳当当停住了。   “老板,你能不能帮我救一只琴灵?”我听见我的声音在颤抖。   “你先回店……”   放下电话,我对眼巴巴看着我的云英道:“有办法了。”   她愣了愣,然后将头埋进风衣,呜呜地哭了起来。   好不容易到了易道堂楼下,我俩甩开两腿就往楼上冲,推开客厅的门,老板正坐在沙发上望着窗外发呆,脸色苍白如纸。   听见声音,他转过头,盯着我的脸:“白霖,你脸上的痘痘,消了,很好。”   我想我应该问问他是不是不舒服,可时间紧急。飞快将风衣放在茶几上,展开:“老板……”   他拿起一块碎片,看了看侧面:“百年桐木,好料子。可惜做工粗劣,用的还是化学漆。”   一把抓住他的右手,求道:“老板,救救他,他是我姐妹的男朋友,变成这样都是被我连累的。”   淡淡地看着我,眼神深邃如渊。   “好。”他轻声道。   等待是最煎熬的,老板在楼上修复古琴,我和云英在楼下等。直到第二天凌晨,楼上才断断续续传来一阵清幽淡远的琴声。   我和云英立刻精神一抖。怕打扰到老板,我让云英在楼下等着,自己蹑手蹑脚地上了楼,轻轻推开房门。   只见老板正背对着我站在那张简单的长桌前抚琴。他的身体外包裹着一层淡淡的金光,随着他拨琴的动作,金光像水似的源源不断渗入琴弦……   突然,老板的手指和琴弦触碰的地方迸出两团小小的火花。然后老板踉踉跄跄往后退了几步坐到床边,弓起身子,将头埋在双臂中间。   “老板……”我急忙走进去,蹲在他身边。   因为外面的天色还很暗,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见他修长的双手在不停地哆嗦。   不,是整个身体都在发抖。   强大的妖怪易道,居然在发抖。   我抓住他的手,却不由自主浑身打了个寒颤。他的手冷得像冰,一丝温度都没有。   “老板你怎么了?”   他头也没抬,抖抖地说道:“找白知秋……还剩一点……他可以救……带你的朋友……离开……”   我不解:“老板你是不是累了?”   “走……”他冷不丁将我推坐在地,依然没抬起头,“你被……开除……离开……”   “老板?你真的不要紧吗?”被他的话弄得莫名其妙,但更多是担心。   “我饿……浑家……饿……”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手也渐渐停止了哆嗦。   “老板?”   我怀疑他是不是已经晕了过去,伸出手,想将他的身体扶直。   就在这时,他一把拉过我的手臂,朝最柔软的手腕咬了下去。   感觉到手腕一阵刺痛,我得了一惊,本能地抬起另一只手想推开他的头。好像被我的行为激怒了似的,他猛地抬起头低低地吼了一声。   我双腿一软。   他喉咙里发出的根本不是人类的吼声,而是类似眼镜王蛇威胁敌人时发出的那种嘶嘶的声音。那双暗紫色的眼睛竟变成了一对竖瞳,两颗尖尖的獠牙上满了殷红的血迹。   “老板……”   不对,这不是老板,老板不会这么杀气腾腾。   “老板你弄疼我了……”我喃喃说道。   闻言,舌尖缓缓划过殷红的嘴唇,平日里清冷至极的苍白面容竟扯出一丝明艳动人的笑。然后竖瞳微眯,闪电般将我的身体抵到墙上。俯□,尖牙刺进了我的脖子。   原来易道和泰莉莎一样,也是会吸血的。   除了牙齿刚刺入脖子的那一瞬,被吸血其实并不疼。只是温暖的血液从脖子上嚯嚯流失的感觉让人十分恐惧,身体被他按得死死的,一动也不能动。渐渐的,手指和脚趾变得麻木起来。心脏剧烈地收缩着,试图向四肢输送血液。意识陷入一种晕晕沉沉的迷糊状态,眼前无数颗星星激烈地飞舞着……   “够了!吸这么多,想吃了她!”   就在我差点失去意识的时候,骤然一只长满了黑毛的爪伸出,按在老板的肩膀上。这让老板一怔,身影一闪退到房屋的另一侧。清透的朝阳从屋外斜射进来,照在他红润的脸庞和鲜嫩的双唇上,色如春晓之花。   而我失去了支撑,身体像软面条似的贴着墙壁往下滑。眼前阵阵发黑,浑身冷得发抖。   墨九用毛茸茸的爪子抓住我的肩膀往上一提,将伽纳箩琴塞进我怀里。警惕地看着不远处那个陌生的老板,碧蓝的眼底闪烁着点点金光:“真高估了他,本以为耗掉两百年修为他只会更虚弱,原来早已饿疯了。”   饿疯了是什么意思?   越过墨九的肩膀,我看着那个异样的易道,小声问:“老板,你没事吧?”   “没事。”易道居然应了一声,声音不同于往日的清冷,而是圆润慵懒。抬起手,一双亮紫色澄澈的眸子温柔得几乎要滴出水,嘴角牵出一丝轻佻的笑,“白霖,吓着你了么?过来,到我的身边来。”   脑袋一晕,身体就不受控制地想绕过墨九朝易道走去。   墨九一把揪住我的双肩,将我的脸扭向他:“醒醒,别中了螣蛇大妖的催眠术。”   我脑海里迷迷糊糊的,根本没法开口和墨九说话。只听他用少见的严肃口吻认真说道:“去找白知秋,补齐最后十年琴灵。妖尸几百年没吸过血,如今吸了你乌昙血妖力猛增,心智迷失一心要吃你。我不一定能斗得过螣蛇大妖,呆在白知秋身边,千万别离开!”说完将我往窗外一扔。   我只觉得身体轻飘飘地飞了起来,眼前天旋地转,转瞬脚着了地。定住神一看自己已到了易道堂楼下,脸色煞白的云英正一脸惊愕地看着我:“白老师,那个男的把我扔下来,你也被他扔下来,他是鬼吗?”接着她看到了我手里抱的琴,不可置信地问,“这是,加加?”   我头晕目眩,连说话都很困难,只能点点头。   她一把将琴抱了过去,爱怜地用侧脸蹭着,小声喊:“加加,你快出来……”   来不及解释,我拉着她拦了辆出租车坐上去,对司机说了句:“去亦词公馆……快……”   直觉让我此刻选择相信墨九的话。   也不知出租车开了多久,有人在我耳边喊道:“霖霖……”   我慢慢睁开眼,在明亮的阳光中适应了好一会儿,瞳孔才慢慢聚焦。只见出租车门已经打开,白知秋站在车门外担忧的望着我。   “哥……”伸出抖抖的手指,拉开衣襟,给他看脖子上的牙印,“我……贫血……”   他脸色突变,抱起我就朝公馆跑。   “快叫徐医生,准备输血。”我听见他对左右喊。   “琴……我愿意……”我很困,很想睡觉。   他很不耐烦:“知道了,笨蛋。”   然后我终于沉沉地睡了过去。   (易道堂第七话 完结) 【第八个故事——死域】 87、第一章     有谁去过死域?   白知秋说,死域是夹杂在神魔人地几界夹缝中的灰色地带。它的入口有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天空,大海,卧室,厨房……   有可能是任何模样,地狱,天堂,人间……   里面可能有任何东西,妖魔鬼怪“人”……   湖面光滑如镜,映着一轮圆圆的月亮。夜的香气弥漫在空中,织成了一个柔软的网,笼罩着湖边大片大片开得正繁盛的雪白梨花。任是纯净的梨花白,也因此变得模糊而空幻。   我身着飘逸的白绫纱衣,坐在湖边的青石上。拿着梳子,帮一个身着黄色华衣的男子梳头。   他有一头雪白及腰的长发,握在手中柔软得像水,却闪着银子似的点点亮光。   用一条淡蓝色云纹发带将他的头发竖起,我笑道:“小螣,你的头发真好看,一丝杂色也没有。”   他侧身,暗紫色剔透眸子淡淡地打量着我:“十五妖王,我位列第三,妖力越强发丝越白。”   撒娇道:“知道,小螣只对我温柔。”   他朝我移动了一步,健硕的身体几乎欺上我的前胸:“灵瑞三千年灭而重生,我是能帮你今生不灭。但是阿霖,你真愿做我的螣后,堕界化妖?”   一团一团厚重的白云缓缓地移过湖面,仿佛是一群老妇人。驼着背,一步一步吃力地从月亮前面挪过,遮得月光一片斑驳。   我抿抿嘴:“小螣,我喜欢你,不想重生后忘了你。”   他嘴角轻扬,凑过来轻轻啄了啄我的嘴唇。双手揽住我的腰,呼吸渐渐急促。   抬手抵住他的胸膛,将头偏开:“总要先拜过洪荒大地。”   身体步步紧逼,语音却清清淡淡如风的低吟:“那我们现在就拜洪荒,你信我,我定不负你。”   “定是哪只妖精对你说了什么害臊的话,好不知羞,易。”   “没什么妖精,跟我说害臊的话。倒是在九霄云中居,看过害臊的事。”眼中紫光微微闪烁,“不愿重生,是为我,还是为他?”   我回头望着他,没吭声。   扯开头上的发带夹在手中,银色的头便散开来,在风中云似的飘荡。   “给雨神所有,却只给我一条发带?”伸出长着锋利指甲的手指抬起我的下巴,“不过灵瑞不灭,转轮圣王无法降世,我妖界可横行人界,于我有益。最后一次机会,今晚拜洪荒,入洞房,就不怪你。”   话音刚落,我腾空而起。手中两条白绫袭出直奔坐在青石上的人,将他团团包裹成蚕茧一般。   足踏无数飞舞着的梨花瓣,轻飘飘浮在半空中,身旁白绫翻飞。   我听见自己说道:“对不起……”   刚开口,胸口一阵刺痛。   低头一看,一只爪子刺透了我的后背,从胸前穿出。   另一只手揽着我的腰,胸膛贴着我的后背,嘴唇中呼出的冰冷气息熏得我的耳垂失却了温度。   “身为灵瑞上仙,敢忤逆天条诱惑螣蛇大妖,实属不易。阿霖,作为嘉奖,我便信守承诺,携你共看我的乱世天下。”   ……   猛地从床上坐起身,满头大汗。   我梦见一个长得像老板的男子杀了我,虽然梦中的我并不是我本人,而是一个叫灵瑞仙子的女人。但清晰地体会着她的忐忑,纠结,以及愧疚。   不知是失血过多的后遗症,还是被老板长着獠牙的模样吓得迷了心窍,最近总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   “怎么醒了,不多睡一会儿?”白知秋走了进来,手里拎着一桶喷香的鸡汤。   我扶着额头:“做恶梦了。”   “失血过多,做一阵子恶梦很正常。”坐到床边,将鸡汤倒在碗里。用勺子舀起一勺,小心吹开上面金黄的浮油,尝了一口才送到我嘴边。   我扫了他一眼,没动嘴。   他笑道:“你身上现在四分之一的血都是我的,还怕跟我间接吻?”   “我胖了,不想喝。”每天两碗地黄红枣鸡汤雷打不动,喝得我反胃。   他哄道:“那是虚胖,不把气补足以后很容易感冒,感冒了要打针吃药,你想不想打针?”   嘴角直抽搐,我不怕打针不怕吃药,但是怕白知秋唠叨:“你也喝,你喝我才喝。”   要胖大家一起胖。   他倒蛮爽快:“好,你喝一勺,哥哥喝一勺。”   我这才不情不愿地喝了一口鸡汤:“你答应我的事办了吗?”   “办了,人在会客厅。”   我大喜:“怎么不早说。”掀开被子下床,连鞋都没穿就冲出去。   云英和加加局促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双手紧紧相握。   加加看起来和往常没什么不同,脸上挂着腼腆的笑。   见到我,两人慢慢站起身。   “白老师……”云英的声音有点哽咽。   加加也要开口,忽然被叉手站在门口的人冷冷地阻止:“别浪费我,给的灵力。能闭上嘴,尽量闭嘴。”   扭头一看,说话的男人我那次去林家挖坟时见过,同青涵在一起,还认识老板。   一头如女孩般及腰的黑色长发,雪肤吹弹可破。长着张江南女子一样妩媚的脸,眼光迷离无神。身穿一套简单麻衣素服,修行者的打扮。说话的腔调很奇怪,一口气吐字不超过四个字,很费力的样子。   他一说话,加加便低头不语。   白知秋将手背在身后从卧室走了出来:“你们以后就在亦词公馆工作,薪水和其他人一样。闲时陪霖霖解闷,管家会安排你们的住宿。还有事吗?没事出去。”   白知秋身上散发着一种不怒自威的压力,没几人不害怕,云英在白知秋出现的时候就很不自在。等白知秋发话让他们离开,她冲我笑了笑,拉起加加就走。   突然,白知秋从身后拿出一把军用手弩,眼还在冲我笑,手却冲加加扣动了扳机。   箭枝擦着加加的脸庞飞过,然后嘣的一声钉在木门上。加加捂着脸上淡淡血痕,一脸莫名。云英吓了一跳,忙一把将加加抱住,满眼惊恐。   我的心脏都快从喉咙里嘣出来,捂着胸口,质询地望向白知秋。   他笑得很欢:“我故意射歪的,是想告诉霖霖毁约有什么后果。霖霖,你没有想毁约吧?”   我连忙摇头,心里头盘算的那点花花肠子立刻逃得无影无踪。   同时暗暗生出些许绝望,同老板胖子蹲在店里数钢镚的自由日子再也不会有了。以后的生活只能围绕白知秋转,做他允许做的事。自由就像空气,平常却宝贵。而白知秋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掐住我的喉咙,让我只能看着他,想着他,呼吸他身上散发出的味道。   白知秋将手中的弩扔给门口的人:“绯寿,带他们下去,这次辛苦你了。”   叫绯寿的人一颌首,领着惊魂未定的云英和加加离开了。   走到我身边,低下头咬在我的鼻尖上。   “我的事做完了,轮到你履行承诺。现在就付一部分?”   说完,一把将我扛到肩上,哼着舞曲朝卧室走去,中途还快乐地转了一圈。   进了卧室,同我一起倒在床上。   慢慢亲吻着我的全身,抚摸着我的身体。   两人身上的束缚被慢慢剥去。   男人热腾腾的欲望透过薄薄的衣料子,灼烧着我的大腿内侧。   大概是看我一脸紧张,终于忍不住开口笑:“每次开始前都绷得这么紧做什么?明明很享受。”   我鼓起勇气问:“白知秋,是不是因为自恋,你才会喜欢自己亲手养大的妹妹?”   他沉□,与我贴得更紧,长舒一口气才答:“能陪在你身边二十多年,我觉得很幸福。等我把生意交给几个经理,我们就去那不勒斯,国籍办好再去徒步环游世界。出了zg,跟我一个姓就变成再正常不过的事。Mrs BAI,可愿同我走遍天下?”   见我没做声,他加重了力道。   很痒,更多是疼。   欲望的疼痛,正常的女人都喜欢。所以心一横,抬脚缠住了他的腰,身体上挺与他合在一起。   “白知秋,你个疯子……”   争斗了许多年,因为他哭闹上吊,也曾万念俱灰驾车从桥上冲下。脑子出过毛病,离家出走……   折腾了一圈,还是没逃出他的手心。我们俩兄妹,上辈子不是有缘就是有仇。   孽缘……   宅在家里除了吃就是睡,过得很逍遥。出门购物赌钱必须在白知秋的陪同下,想打听老板他们的消息也没有机会。   转眼入夏,我收拾好行李同白知秋去意大利。方怡现在常住欧洲,早就喊着等我到那不勒斯一起去吃披萨。送行的只有云英和加加,场面冷冷清清的。   有点恋恋不舍,倒不是因为难离故土,我的家人只有白知秋,他在哪哪自然就是我的家。而是因为没跟几只妖怪朋友告别,自从那天过后就再也没见过易道和墨九,也不知道他俩上次打成什么样了。今天离开,可能要等十几二十年才能回国,到时候他们恐怕已经把我忘了吧。看出我的心思,白知秋道:“以后你不会再见到东方妖,上车。”   笑了笑,我拥抱过云英和加加,上了车。 88、第二章   坐在车上,仔细打量着这个城市的一切。   白知秋从文件中抬起头,摘下金丝眼镜捏了捏鼻梁:“别舍不得,到那边逛几次夜总会,认识几个意大利美男子你就把ZG忘了。”   嘟囔道:“我才不爱逛什么夜总会。”   语调微微上挑:“哦,脸皮真厚,每次的单是谁买的?”   白了他一眼:“白知秋,能不能稍稍给我留点面子?”   “不能。”伸手抚上我的大腿,声音兀地变得缓慢而性感,“霖霖,以后多光顾我,比市面上面首的质量高得多。能做所有高难度体位,物大活好,体力充沛,为公主您服务还不收钱。”   急忙将他的咸猪手拍开,尴尬地把头转向车外。   对我的反应很满意,白知秋笑出了声:“老李,放首歌,Rammstein的。”   德国战车的音乐一般人听听还行。要是学音乐的人听,喜欢他们风格的听起来犹如听天籁之音,不喜欢的根本消受不起,我赶紧扭头叫:“不听。”   根本就是戏弄我,白知秋笑得很得意:“青涵强烈推荐,据说不错。”   又急又气:“不要啊,我不想十几个小时在飞机上脑袋嗡嗡作响。”   他指指自己的脸。   我会意,苦着脸凑上去亲了一口。   白禽兽这才心满意足地挑挑眉:“想听什么,自己选吧。”   “Nightwish。”   司机道:“好的小姐。”   音乐响起,正好是《Bye Bye Beautiful》,这首歌对减压很有帮助。我跟着音乐的声音大声唱起来。想起还没跟易道和墨九告别,心里始终有心事没放下,所以唱得十分卖力:“……Did you ever hear what I told you!Did you ever read what I wrote you……”   白知秋表情木然地抬起左手堵住左耳:“老李,别介意。霖霖的嗓音可以媲美音波功。”   司机老李跟了白知秋很多年,一张国字脸,整天乐呵呵弥勒佛似的,没有半点脾气。闻言他笑笑:“没事,先生。”   哈,白大少,你也有今天?凑到白知秋堵着的耳朵边,唱得更起劲:“……They are tired of painting a dead……”   他忍无可忍,干脆将我拥进怀抱胳肢我:“得意了哈……”   打打闹闹中车开进了隧道,再开半小时就到机场了。   突然,车外一道亮到刺眼的光芒从眼前闪过,随后传来一声爆炸似的巨响,音乐声嘎然而止。紧接着什么东西叮叮咣咣砸在车顶,砸得整个车体都在抖动。   白知秋紧紧地用手护住我的头,不准我抬头。趴在白知秋腿上,我只看见老李猛地一扳方向盘。迈巴赫发出“咯吱”的刺耳刹车声音,车体横着甩了出去,滑行好远才勉强停住。   等车完全停住,白知秋道:“老李,好车技。”   老李呵呵地笑:“先生谬赞,当年自驾上青藏高原,更糟糕情况也遇见过。”   我慢慢从白知秋怀里抬起头,想看看车外发生了什么。没想到视线刚与出窗平齐,就看到浓烟中一辆大客车鸣着笛直直朝我们撞了过来。汗毛倒竖,刷的一下冒出一身冷汗。心脏顿时跃到喉咙口,似乎连跳动都停止了。   说时迟那时快,老李一踩油门,我们的座驾箭一般朝前面射出去。但车尾还是被客车一挂,像陀螺一样转了好几圈。转得我头晕目眩,胃里的酸水直往上涌。身后的大客车则“哐当”一声撞在了墙上,随即“砰”的一下爆炸起火。   紧接着周围不断传来哐当哐当汽车撞击的声音和轰隆隆发动机爆炸的声音,偶尔还夹杂着人惨叫的声音。隧道里弥漫着厚厚的黑色烟雾与灰尘,火光滚滚。路灯也熄灭了,能见度极低。   白知秋对老李道:“应该是油罐车爆炸了,可能发生坍塌,我们快点从另一端出去。”   “是。”老李重新启动了车辆。   我惊魂未定,想掏出电话报警,可人在极度受惊的情况下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喉咙阵阵发紧,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而且手脚一片冰凉,没有半丝温度,手指冷得直哆嗦,连触屏都划不开。   大概是察觉到了我的不安,白知秋低头我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安慰道:“有哥哥在,别怕。”   看着他坚定的双眼,我渐渐放了心,但还是有些紧张。一紧张肠胃就有些不舒服,像打了结一样堵得慌。所以抱着他的腰缩在他怀里一动也不敢动,只盼车早点开出隧道。   靠着敏锐的感觉,老李驾着车绕开隧道中随处可见的汽车残骸和尖叫奔逃的人影,缓缓在浓烟中穿行。没多久车停住了。老李回头说道:“先生,道堵了。”   我抬头一看果然如此,前面有几辆车撞在了一起,将隧道堵得死死的。   白知秋眉头微蹙:“我们走出去。”   他脱下西装外套罩在我头上,又脱下衬衫叫我堵住口鼻,叮嘱道:“弓腰闭眼,捂好鼻子,拉住哥哥的手千万别放开。”   真不想离开目前看起来还算安全的车厢,但白知秋说走出去肯定有他的道理。我抓紧他的手,不断深呼吸给自己打气。   准备好后,白知秋先下车,回头对我道:“来……”   我一咬牙也下了车,刚从车门后走出去,一股股灼热的空气顿时扑面而来,呛得人肺部十分难受。刺眼的浓烟扑在眼睛上火辣辣的,熏的我眼泪横流,根本睁不开眼睛。脚下到处是散落汽车零件,踩上去硌得脚生疼。   白知秋和老李在左右两旁扶着我,有时简直是将我架着往前跑。跑到那堆撞得支离破碎的汽车前,老李先爬上一辆奥迪车顶,又把手递给我。   正要拉住他的手,突然一个男人从隧道深处冲出来,冲到我身边抓住我的胳膊,歇斯底里地哀嚎:“救命啊!疼死了!”   “啊!”我吓得大声尖叫,因为他那张脸。   非常可怕的一张脸!   刚被火焰灼烧过,整张脸泛着层焦黑的色泽,鲜血横流。头发已经烧光了,一颗头圆溜溜的。两只眼球通红。鼻翼和嘴唇都没了一半,浓烟中几颗白瓷似的牙齿暴露在外,让他那张脸可怕得让人触目惊心。   那个瞬间我差点魂飞魄散,想抽回手,可他的手劲却很大,十指几乎挖进了我的皮肉里。   就在这时,白知秋抬起脚狠狠地踹在那人的肚子上,生生将对方踹得飞出去好几步远,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然后白知秋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掐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举起递给老李。   被那人一吓,我反而冷静了许多,兀地想起白霖公主还在行李箱里:“不好,我的白霖公主……”   白知秋低声道:“命比琴重要,先出去。”   我只得爬上了车顶,又在白知秋和老李的搀扶下踩着车顶越过了障碍堆。   越往外走路越好走,后半段隧道保存基本完好,浓烟也慢慢散去。不少人和我们一样,正慢慢地往外走。走了有十多分钟,终于看到了隧道口的亮光。我精神一震,正想松一口气,忽然一个女人神情癫狂地从隧道口跑进来,边跑边喊:“我不想死!我不想下地狱!……”   怎么回事?看着那个女人越过我们疯颠颠地跑进隧道深处,我一头雾水。   白知秋没有迟疑,拉着我继续往外走。   当看到外面的情形时,我愣住了。   土黄色的天空看不见太阳,地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天地之间一片昏黄。四周一片死寂,没有半点声音,甚至没有半丝风。   高速路上横七竖八停着几辆汽车,停了很久的样子,锈迹斑斑,玻璃上全是灰尘。有的连车轮和玻璃都掉了,只剩下一副车架子。   路边居然斜栽着一架巨大的墨绿色客机,客机表面被一层厚厚的灰尘包裹,只能隐约看出机身上的几个英文字母“us……”,还有机翼上的航空公司标志。   客机旁边原本有一座加油站,在我们的车进隧道之前加油站还是崭新的,可此刻加油已经完全崩塌,变成了一堆废墟,只剩一块“中国石化”的招牌还灰蒙蒙地斜挂在断墙残垣上。   从隧道中发生爆炸到我们走出隧道,最多不超过两个小时,外面的世界却变成了截然不同的模样。   我们穿越了?!   经常看穿越小说,这是我脑海中浮出的第一个念头。   片刻,白知秋对老李道:“弄辆车来。”   “是。”老李又跑回了隧道中。   然后白知秋拉着我走到路边,转身背对着那些刚从隧道中走出来的人,手一翻手心里便多了一块青色的和田玉佩。   “青涵,现身。”白知秋轻声道。   闻言,那块玉佩居然轻飘飘地浮了起来,缓缓地在白知秋手心上方转着圈,但才转了两圈又落回白知秋手中。眉头微皱,白知秋蹲□,左手触地:“绯寿,出来。”   青涵和绯寿?他们在哪?不知道白知秋为什么叫他们的名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等了半晌,白知秋自言自语站起身:“原来如此。”   环顾了一下四周,他拿过我手上的衣服,一边穿一边对着我温柔地笑:“霖霖,这阵子恐怕得和哥哥一起呆在这里,怕不怕?”   有白知秋在,呆在哪都不怕。   我摇了摇头:“不怕,可这里是哪里?”   “死域,神魔人地几界夹缝中的地带,进了这连神佛也不能轻易出去。”用下巴指了指路边的客机,“如果我没猜错,那架AMR公司的DC—3大型民航班机很出名。1948年从旧金山机场起飞,途经百慕大海域上空时失踪,从此无声无息。你的手机呐,要不要我帮你和这架著名的客机照个合影?” 89、第三章   听他说手机,我赶紧掏出手机。不出所料,在这个鬼地方没有信号。   拿过我的手机,白知秋搂着我对着手机镜头笑了笑:“茄子。”   然后照了一张合拍。   我顿感无力:“你一点不担心?”   他低头在照片上输标题:“知不知道进死域多难?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人都没进来过,属于我俩的难得经历当然要做个记录。”   旁边有个中年女人听到我们的谈话,拉着个小男孩走过来,一脸紧张地问:“请问先生您知道什么吗?这里是什么地方?请问怎么从这里出去?”   白知秋瞥了她一眼,无情地吐出几个字:“进了这,几乎没人能出去。”   中年女人目瞪口呆,眼泪夺眶而出:“这怎么办,我儿子才7岁。”   白知秋太直接了。   我过意不去,正想对中年女人说点安慰的话,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叫。   循声看去,只见三个浑身发灰,衣衫褴褛的人从飞机残骸后步履蹒跚地走了出来。有男有女,看五官轮廓好像是欧洲人。步子很僵硬,但速度和平常人小跑差不多,非常快。混浊的眼珠望着隧道口这边,嘴里发着野兽般低低的吼声。身上散发着浓烈的,和咸鱼干类似腥臭味,让人作呕。   一看就知道这些“灰人”不对劲,众人纷纷后退。   突然,一个“灰人”加快了步子,猛地扑到一个衣着时尚的女郎身上,咬住那女郎的脖颈将其扑倒,像鬣狗一样疯狂地撕扯吞食女郎的血肉。   鲜血四溅,周围无数人当场大声尖叫,胆子小的马上就昏了过去。不知是不是被血腥味刺激,另外两个“灰人”的脚步也快了起来,吓得众人四散奔逃。   我拉着白知秋也要逃,却被他紧握着手腕拖住:“别跑,在这等老李!”说完放开我的手,朝其中一个“灰人”走去。   “白知秋……快回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我紧张得直跺脚,又不敢大声喊怕他分心。只能用手捂住嘴巴暗念阿弥陀佛天父圣母玛利亚。   见有活人朝自己走来,那个金发女“灰人”低低咆哮了一声,伸手就朝白知秋扑去。只见白知秋一个侧身避过她的手,抬脚踹在她的膝盖上,再趁她往地上跪的时候从后面捧住她的头轻轻一拧。“咔嚓”一声,女“灰人”的头被生生拧了180度,僵硬的身体扑通倒地。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   然后白知秋如法炮制,干净利落地干掉了另一只“灰人”。   “我也来……”一个小青年看白知秋做得那么轻松,忽然兴奋地大叫一声。冲到那个正跪在地上低头撕咬女郎尸体的“灰人”身后,抱住“灰人”的脑袋一拧。   没想到“灰人”的脖子纹丝未动……   小青年一下子懵了,见“灰人”转身扑向他,他拔腿就跑。   “小子,丧尸片看多了么?”白知秋笑了笑。走过去一脚将“灰人”踹得横飞出去,继而绕到“灰人”背后,趁对方往起爬的时候扭断了对方的脖子。   拍了拍手上的灰,白知秋笑吟吟地看着那个面若土黄的小青年:“在死域闷几十年,馒头也会变成砖头,更何况是人的身体。”   危机暂时解除,又见白知秋知道些什么,众人纷纷朝围到他身边七嘴八舌地问:   “这是什么地方?”   “那种怪物多吗?”   “我们怎么离开这里?”   ……   白知秋笑而不答,挤开他们回到我身边,低头问我:“现场版生化危机好看么?”   我咽了咽口水,双腿在发抖,牙齿缝中吸进的全是冷气:“那几个东西是丧……丧……丧尸?”   声音也不受控制地发抖。   白知秋依旧很淡定:“丧尸?是的,和电影中的丧尸很像。确切的说,他们是迷失在死域中的人。今天和我们一起进来的这些人,不久也会变成那些东西。”   一语出,人群耸动,有的人还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一个中年男人可能是惊恐过度,忽然抓住我的胳膊狂躁地吼道:“是不是你们俩干的?是不是你们把我们拉到这来的?快带我们离开这!不然饶不了你们!”   他抓得我很疼,正想用力把手臂抽回来,白知秋伸手掐住了他的喉咙,将他胖乎乎的身体高高举起,淡淡地笑道:“这位先生,你的头比丧尸的头硬吗?”   气管被封住,中年男人憋得脸通红发紫,双眼几乎从眼眶里蹦出来。双手徒劳地扒拉着白知秋的手腕,双脚无力地乱蹬。   我拉拉白知秋的衣角:“算了。”   白知秋没理我。   又过了一分钟,男人的嘴角泛出了许多白沫,脸色已变成了青紫色。   旁边有人大声惊叫:“住手,他快死了!”   我忙抓住白知秋的手臂一阵乱摇:“放他下来,快放他下来!”   眉头微挑:“再敢碰霖霖,我就活剐了你。”说完狠狠地将男子掼到地上。   在男人一声接一声的咳嗽中,一辆中型蓝色拖斗卡车从隧道中开了出来,开到我们面前停下。老李从驾驶室探出头,笑道:“先生小姐,请上车。”   白知秋揽着我就朝卡车走。   那个带小孩的中年女人赶紧拉着孩子跑到我们面前:“你们要去哪,能不能带上我们母子?”   白知秋虽然脾气不好,但他身手不错,又知道这地方的底细,和他靠近些无疑更安全。有些机灵的人根本没问,已经在往车厢里爬。   白知秋彬彬有礼地笑着答:“这位太太,很抱歉,我不能保护你们。”   女人僵硬地笑:“我绝不添麻烦,也不掉队,您带上我们就行……”   话未说完,那边又传来一阵尖叫。转头一看,又有十几个丧尸从飞机残骸后走了出来,有的丧尸脑袋残缺不全,有的开膛破肚,肠子拽了一地。原本没上车的人见到这种状况,也纷纷爬上了车,有几个人还冲白知秋大喊大叫。   “快开车!”   “走啊,磨蹭什么?”   ……   这时白知秋突然改变了主意,他对女人一颌首:“太太,愿为你效劳。”   闻言女人忙抱起儿子跑到卡车边,打开驾驶室的门想把儿子往上推。   “太太,”白知秋揽着我走到她身后,还是那么温和有礼,“请你和你的儿子坐后边。”   女人回头看了看我们,尴尬地笑了笑,抱着孩子朝后面跑去。   “这样好吗?”我问白知秋。   让小孩坐后面,我坐前面驾驶室?这样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吧。   “公主,在死域请收起你泛滥的同情心。”白知秋笑着将我抱上了驾驶室。   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白知秋干掉三个丧尸后,我反而不怎么害怕了。   有人说丧尸文化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很多人需要发泄暴、力,又不愿承担法、律责任和道德负担。丧尸危机中就没有这些枷锁,可以让人可以尽情施暴。我不知道自己是潜在的暴力者,还根本就是吓过头了,反正脑海里很平静。像吃了感冒药一样,意识处于一种晕晕乎乎的游离状态,精神有些恍惚。   上车后白知秋对老李说道:“天黑后出来的东西更可怕,我们必须尽快找到庇护所。”   “先生,我们去哪?”老李问。   白知秋想了想:“亦词公馆的方向。”   “你来过这?”我问白知秋。   白知秋笑笑:“据我所知进了死域又逃出去的,只有一神一妖和五个人。霖霖别担心,你会是逃出去的第五个人。”   “死域到底是什么地方?”   “死域么……”   死域是夹在神魔人地几界夹缝中的灰色地带,也许不止一个,有的科学家将它的入口称为“地球黑洞”。“地球黑洞”有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天空,大海,卧室,厨房……   死域有可能是任何模样,地狱,天堂,人间……   经常有人或兽无意间闯入死域或被死域吞噬。比如,1890年,美国殖民地洛诺克岛上大约100名村民神秘失踪;1915年英军一个陆军营500名士兵在达达尼尔海峡一个山谷里神秘消失;1923年巴西佛得角上的600名居民突然失踪。等等。所以死域中可能有任何东西,妖魔鬼怪人兽……   死域能困住任何活物,也能困住任何魂魄。意思是活物若是在死域中死亡,灵魂依然会被死域困住。在死域中呆得久了,不管是活物还是魂魄统统会被死域感染变成“怪物”……   白知秋说,我们进的可能是一个与我们所处的C城平行的死域世界。   听完白知秋的解释,老李开着车插嘴道:“白先生,我想说点话,可以吗?”   “可以。”   “如果不是白先生,我早死在洛杉矶。这些年多亏白先生,我的家人才能过太平富足的日子。我发誓,一定帮先生和小姐走出死域。但我的女儿还小,我不想留在这变成怪物,先生如果有能力能不能把我也带出去?”   白知秋沉默了片刻,越过我将右手伸到老李面前:“Semper Fidelis(永远忠诚),老李,我能出去你就能出去。”   老李笑了,腾出右手同白知秋的右手拍了两掌,然后拳头相对:“Semper Fidelis(永远忠诚)!”   白知秋嘴唇微微勾起:“还记得怎么开枪吗?”   闻言老李的两眼一亮,憨厚的脸庞上浮出了我从未见过的,男性荷尔蒙所催生出的特有杀气:“记得,准头比先生的强。”说着他一踩油门,卡车呼啸着,将一个摇摇晃晃走到路中央的丧尸撞上了天空。 90、第四章   坐在车里往外看,路边只歪着一些焦黄的枯枝败叶,没有活着的树,没有活着的草。远处几座输电塔东倒西歪并遭到严重腐蚀,上面的电线早已经不复存在。   随着卡车靠近市区,眼前渐渐出现了一座荒芜凄凉的城市。   厚厚的灰尘下,千疮百孔的楼房摇摇欲坠。各种招牌锈迹斑斑。放眼看去,只看到黑色与焦黄色的基调。路道上散落着不少汽车残骸,直升飞机残骸,甚至有一艘灰蒙蒙的百米大轮船摇摇晃晃地横在一幢二十多层高的大楼上。   断墙残垣中,不时能看到灰色丧尸的身影。见路上有车路过,丧尸们便兴奋地朝卡车冲过来。但他们基本追不上卡车的速度,偶尔有几只冲上路道也被卡车无情地撞开。   因为路上的障碍实在太多,车速很慢,开了两个小时才进入市二环。而亦词公馆在城市的另一端,这样下去赶到公馆时肯定得天黑。   白知秋望着窗外沉思了片刻,忽然说道:“老李,右转,前方欧亚卖场前停。”   “不走了?”我问。   “黑暗马上要来了,我们需要光和食物。”   黑暗很可怕吗?   我纳闷。   不一会儿,车在破落的欧亚卖场前停下。   老李从裤腿里抽出两把匕首,一把扔给白知秋,两人推门下车。警惕地环顾四周,见一切安全,白知秋对我道:“下来。”   我下了车,脚一沾地,忍不住咧了咧嘴。地上覆着一层厚厚的灰,一脚踩上去没过了脚背。我穿的又是Sergio Rossi 水晶镂空露趾高跟,细碎的灰尘立刻将脚染成了牛蹄色,要多脏有多脏。   两人将我护在中间,其他人也跟在我们身后,小心地往卖场里面走。   推开卖场的玻璃门,立刻有两个丧尸咆哮着走了过来。白知秋和老李迎上去,一人一个利落地用匕首刺穿了丧尸的头颅。   和现实世界中的欧亚卖场一样,卖场很大,上下两层,分ABCD几个大区。透过灰蒙蒙的玻璃,可以看得周围商铺里摆放着的花花绿绿货物。中间的透明天蓬已经破裂,一艘古代帆船一头扎在广场中央,另一头搭在天蓬外。   白知秋道:“天蓬破了,这个区不安全。老李关好大门,在原地保护霖霖。”他用手指点了点人群中的男人,“你你你,男人们跟我寻找安全地带。”   那些男人你看我我看你,一个个畏畏缩缩的,谁也没动。   白知秋看着他们,手上的匕首优雅地转了两圈:“什么都不做,我是你们的保姆吗?或者你们想自力求生?”   几人这才犹犹豫豫地走到了他身边。   拍拍我的头:“跟紧老李,我一会儿就回来。”   说完白知秋带着几个男人从内部通道进了黑洞洞的B区,我和老李还有其他人在原地等。   忽然,有个女孩大惊小怪地说道:“大叔,你怎么不去巡查?”   扭头一看,刚才差点被白知秋掐死的中年男人抱着他的公文包,蹲在一块广告牌后面。见女孩发现他,他面红耳赤,嘿嘿干笑:“我有高血压,不适合做激烈运动,嘿嘿。”   “胆小鬼,哼。”另一个女孩一声嗤笑。   男人立刻变了脸色,从广告牌后面钻出来,大声吼道:“臭婊、子,你管得着吗?老子的命比你们金贵多了。”   女孩不甘示弱,撸袖子就要上前打人:“死肥猪,你再说一遍!”   “婊\子……”   “懂不懂尊重女性……”   ……   不知是不是因为持续惊恐的关系,众人变得特别焦躁。中年男人同两个女孩吵得面红耳赤,双方嘴里脏话乱飚。一个女人蹲在墙边呜呜的哭。带孩子的中年女人则抱着孩子躲得远远的。刺耳的声音在卖场里不断回荡,听得人十分难受。   我正想劝架,老李揽住我的肩膀:“小姐,别管他们。”   于是几人越吵越凶……   “吵什么?!”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吓得那三个已经开始厮打的人顿时停住了动作。   “再吵把你们都扔出去。”通道口的白知秋静静地扫了他们一眼,然后对我和老李做了个OK的手势,“B区安全。”   B区是生活卖场区,天蓬保存完好,里面没积多少灰尘。只是透明的天蓬外积了一层厚厚的灰,所以卖场里的光线黑压压的。   关上通道门,白知秋对众人道:“赶紧收集食物和水,以及所有照明设备。”   闻言我也要跟几个女人奔向超市,被白知秋拉住:“到哪去?”   “收集东西啊。”   “你歇着。”   我忙道:“可我一点都不累,让我帮你忙。”   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不想做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   他笑道:“乖,不听话后果很严重哦。”   领着我进了二楼一家家纺店,他在样品床上铺上厚厚的被褥,命令我:“呆在这,我去找东西。”   从来都是这样,他说做什么我就得做什么,显得我好像生活不能自理似的。还经常说我笨手笨脚,我要是真笨手笨脚,离开他这几年不是早饿死啦?   暴君!   没多久人们陆续回来了。   白知秋和老李扛回了几大包户外装备:手摇野营灯,强力电筒,衣服,食物,水……   在他的指挥下,众人在家纺店的每堵墙上都挂了几盏野营灯。心存疑惑的不止我一个,不断有人问白知秋,入夜后是不是有什么可怕的恶魔出现。   白知秋敷衍道:“是的,黑暗很可怕。”   挂好灯,白知秋又用雪纺帐在样品床周围隔出一个独立的空间,然后钻进来靠在床头昏昏欲睡。   人类的身体毕竟不是铁打的,白知秋也会累……   其他人垫着被褥,在雪纺纱帐外歪东倒西地睡着。   我百无聊赖,坐在床边拿着蒜香青豆的包装纸胡思乱想。包装纸很模糊,上面的日期是2010年3月10日,同我们迷失在死域的时间相差无几。这个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有关系吗?两个世界的时间是否重叠呢?   窗外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最后终于变成墨黑色。四周没有半点声音,也没有现实世界特有的电流杂音,一派末世般的安静。   许久,白知秋迷迷糊糊说了声:“快睡觉。”   我说:“你以后别把我当小孩,我能照顾自己。”   “还照顾自己?脏得像头小猪。”   他翻身下床,蹲在我面前,脱掉我脚上脏兮兮的高跟鞋。又拿过一瓶矿泉水,细心地冲掉我脚上的黑泥,连脚趾缝都仔细搓干净。   冰凉的矿泉水激得我打了冷战,故意用沾着水的脚在他手里踩了一下,溅起无数小水花:“在死域还讲究这么多干什么?”   他柔声道:“作为一个淑女,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失礼。”   用棉布将我乱动的脚丫子擦干,然后坐到床边,掀开外套将我的脚拉进去捂好。   温暖的感觉透过他的衬衫传到我的脚底心,痒痒的。   想缩回来却被他却牢牢抓住脚腕:“脚受凉容易感冒,这地方没有药。要是感冒只能让你做做某种剧烈运动,发发汗。”   用脚趾磨蹭着他结实的侧腰,我挑了挑眉:“我不亏啊,某人物大活好,做的全是顶级服务呐。”   “骚女人……”   旁边传来一道愤愤然的声音。   闻言我大窘。   一时得意,忘了不远处还有陌生人,说话说过头了。   白知秋用棉被将我的脚盖好,撩开雪纺帐望着众人,笑着问:“谁骂的?”   大伙默不作声。   “谁骂的?”他又问了一遍。   “我骂的。”一个身穿露脐装的女孩嚯的站起身,对使劲拉扯她的男朋友说道,“怕什么,大不了杀了我啊。凭什么我们女人睡地上,他一个大男人睡床,还跟他的骚、货谈情说爱,他是皇帝吗?我呆够了,我在这鬼地方呆够了,我要回家!都怪你,特么的非要去丽江,不是你我能困在这个鬼地方吗!我要回家,你必须让我回家!”   她的男朋友也站起身,大声吼道:“王思思,你发什么疯,安静点行不行?!”   “什么“我家小姐闻不惯烟味,不准在室内抽烟”。特么的剥削阶级啊?解放多少年了,凭什么听他们的?老娘不伺候了!B区的家纺店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女孩甩开男友,气哄哄地走过去推开堵在门口收银台,解栓在把门把手上的铁链。   她的男朋友想劝阻她,却数次被她推到一边。   “先生……”老李问。   “随她去。”白知秋笑道。   终于,女孩解开了铁链,抓住门把手使劲一拉。   就在她拉开玻璃门的瞬间,门外黑暗的光线中突然像水一样动了起来,从中间伸出无数只手臂形状的黑色触须,密密麻麻地缠住她的身体就往外拖。   她眼疾手快死死扣住玻璃门两边,嘴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艰难地发出模糊的呼救声:“救……命……”   她的男朋友愣了愣,忙操起登山杖冲过去往门外乱捅。一边捅一边喊:“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怎么捅不到?”他回过头望着白知秋,一脸哀求,“救救她!”   我也赶紧抓住白知秋的手:“快想办法!”   可白知秋把我的手反握住,只是笑:“早说过,黑暗很可怕。”   慌乱中,女孩的男友扔掉登山杖,揪住了女孩亚麻色的马尾。   旁边几个人见状,忙冲过去搂住他的腰,一起往里拖。   “唔……唔……”   女孩的声音越来越凄厉……   僵持了大约半分钟,忽然,女孩的头发连着头皮一起,生生从头上整个脱落。   鲜血飙出,溅的墙壁天花板到处都是。   而她的身体瞬间被拉进了门外的黑暗中,那几个试图救她的人兀地失力,倒在地上成了一堆。 91、第五章 “血!血!” 不知是谁尖叫一声,众人刷的一下散开。那个男人惊恐地坐在房间中央,手心里还攒着女友那把血淋淋的马尾。 片刻,他像意识到了什么,飞快地将那把头发扔开,疯疯癫癫跑向玻璃门:“思思。” “拦住他。” 听到白知秋的话,老李一跃起身,一把抓住了他的左手。可还是慢了一步,他已将玻璃门拉开,刹那间黑暗中的触角又伸了出来,缠住了他的脖子,一下子将他身体拉进了黑暗中,只剩左胳膊还留在家纺店中。 用脚抵住门框,老李大声喊:“先生,我抓不住了!” 白知秋拿起床边的强光手电筒,快步走到门口,打开手电朝男人身上一照。只见一片凌乱的黑影在电筒光的照耀下惊慌失措地四下逃窜,发出野兽受惊般低低的吼叫。 老李则趁机将男人从门外拽了进来。 男人身上并没有伤,可他大概被吓坏了。进门就倒在地上,脸上已没有一丝血色。目光呆滞,嘴里喃喃自语:“怪物……怪物……怪物……” 白知秋将手电筒扔给他,他忙死死抱住,缩到墙角继续继续喃喃自语:“怪物……怪物……怪物……” “谁还想出去?”白知秋问屋里的人。 没人吭声。 “没人我就关门了。”说完,他捡起地上铁链,同老李一起将门把手用铁链栓紧。 又静了一会儿,众人像是突然反应过来似的,一齐扑向墙边的手电筒堆。 越过因为抢手电筒打成一团的众人,白知秋回到雪纺帐中,掀开被子钻了进去:“快睡吧,天就快冷了。” 我依到他怀里,压低了声音问:“为什么不救那个女孩?” 笑容依旧:“我需要休息,别质问我好么?” 虽然我不是什么圣母,也不善良,刚才还很想揍那女孩一顿。但眼睁睁看着她在我面前被黑暗吞噬很难受,明明打开手电筒就能救她的…… 心里很难受,酸酸的…… 穿上白知秋给我找来的户外鞋,拿着手电走到玻璃窗边,打开手电朝外照。电筒光所到之处,黑暗中凌乱的黑影便仓皇逃开。有的黑影像动物,有的黑影像人。把手电关上,黑影们又重新聚拢过来。根本看不出它们是躲藏在黑暗中的怪物,还是本身就是黑暗。 “小姐,你听,它们在说话。”老李走到我身边,小声道。 我仔细一听,果然,阵阵细碎的声音透过玻璃窗传来,就像男女老少在一齐低低耳语,说的还是不同的语言…… 渐渐的,耳语声越来越大。黑暗中有人哭,有人笑,甚至有婴儿的呀呀学语声。 其他人也听到了,纷纷抱着手电筒惊恐地往后缩。 “哥……你听见没……”我问白知秋。 一开口,发觉自己呼出的是一团白雾。在我没注意的时候,身边的空气不知什么时候已变得冰冷刺骨。 眼前的玻璃窗上,开始密密麻麻地凝结出一朵朵白色小冰花。眨眼间,冰花越来越厚,结成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霖霖,天冷了,快到床上来。”说话的是白知秋。 闻言我搂住双臂哆哆嗦嗦跑回床边,飞快地钻进了暖洋洋的被窝。 有个女孩哭着说道:“天啦,这是什么地方,我们会不会被冻死啊?” 白知秋替我盖好被子,大声对众人说道:“不会。低温会冻住丧尸的身体,晚上只要呆在光里就很安全。好好休息,明天一早赶路。” 屋外黑暗的耳语声还在不断增大,急促得像春天的雨点。 “外面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另一人问。 白知秋笑笑:“它们是黑暗的一部分,也是困在死域中的灵魂。” 话语一出,有个女孩便哭了起来:“我不想变成那种样子。” “哭什么?影响别人休息!”先前那个胆小的中年男人喝了一声。然后裹着被子,笑吟吟地钻进雪纺帐,站在床边满脸堆笑:“这位兄弟,我叫胡仁,你看C城新闻的时候肯定看过我……” 白知秋打断了他的话:“这是私人地带,出去。” 胡仁置若罔闻,继续说道:“请问出口……” “哼,想到外面去么?”白知秋一声冷笑。 胡仁愣了一下,这才干巴巴地笑着出去了,行走间双腿身体抖得像筛糠。 其实我也很害怕。 白天有丧尸,晚上有黑暗,可白知秋和老李要保护这么多人。心里很矛盾,害怕他们会拖累白知秋。但白知秋要是撒手不管,就像刚才他不管那女孩一样,我也会难受。缩在白知秋怀里,轻声道:“哥,出去后我们练练《赞美歌》合奏吧。” “好,”拍拍我的后背,“睡吧,乖。” “嗯……” 仁慈的父,请保护我们不受怪物伤害,送我们逃出这冰冷死域,保护白知秋平安…… 在絮絮叨叨的耳语声,还有某人的抽泣声中,我居然胡思乱想地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窗外的黑暗已经散去,玻璃窗上的冰霜也化了,空气又重新变得暖和起来。 我换了件贴身黑背心,一条户外裤,又戴上一顶棒球帽子,自觉像劳拉一样酷。正在得意,白知秋扔来一件臃肿的红色冲锋衣:“穿上它。” “可是这样就不好看了。” 赏我一个大爆栗:“臭美,穿上。” 白知秋换上了一套黑色软壳衣,衬得他原本的身材更加伟岸。同平常的他相比,多了一份狂野不拘的气质。 诱得我咂了咂嘴。 白知秋回头,眼梢微微一弯,轻轻地笑:“好馋的表情。” 虽然和禽兽不和,但两人勾搭久了再怎么也有一些默契。我想什么他清楚,他的意思我也能猜个七七八八。 冷哼一声:“纯欣赏而已。” “嗯哼。”冲我抛了个飞吻,“多谢公主的欣赏。” 没多久其他人也准备好了,看到他们的带的东西,我愣了一下。个个身后背着一捆被褥,脖子上挂着一圈手电筒。 “我们去亦词公馆,开车三十分钟走路五个小时,不用带太多东西。”白知秋对他们说道。 众人谁也没动。 老李劝:“你们背这么多,遇到危险跑不动。” 还是没人动,谁也舍不得扔下保命物资。 “走。”白知秋没耐心了,拉着我朝门外走去。 其他人急忙跟在我们身后。 出了门,刚拐过第一个拐角,我的头皮冷不丁麻了一下。 一道长长的影子站在楼梯口。 是昨晚被黑暗拉进去的女孩。 她双腿僵硬地岔开,身体机械地向左右摇晃着。低着头,后脑勺上血肉模糊,没有半根头发。 “思思……”她的男朋友怔怔地就要过去,被老李拦住。 见白知秋掏出了匕首,女孩的男友激动地抱住白知秋的胳膊:“你要做什么?” 白知秋看着他的手,解释道:“她已变成丧尸了。” “不对,思思还活着,她只是失血迷糊了。” 眉毛微挑,白知秋笑了:“那好,请过去把你失血迷糊的朋友拉开,别挡我们的路。” 女孩的男友愣了愣,慢慢放开了手。 于是白知秋朝女孩走去。 听到人的脚步声,女孩缓缓抬头,一双眼睛白蒙蒙的,看不到瞳孔。 “额……”她低低咆哮了一声,抬手朝白知秋扑过去。却被白知秋一刀刺穿面门,再一脚踹倒,从楼梯上滚了下去。窝在楼道中央,眉心的伤口簌簌往外冒着鲜红和脑浆的混合物。 “思思……”她的男友哭出了声。 胡仁嗤笑道:“小青年,哭什么?装深情谁都会,真上阵就怂了哈。” 另一个男人笑道:“原来和电影里一样,新鲜的丧尸会流血,老丧尸不会流血。” 听到这些阴阳怪气的话,我忽然有些想吐,后背隐隐觉得发冷。这几个人究竟吃了什么东西,才能长出这样的心肠? 不想和他们靠得太近,走到白知秋身边握住他温暖的手,心这才渐渐安定。 沿进来时的路线返回,到了通往A区的通道门前,隐约听到铁门后传来阵阵指甲抓门的声音。白知秋扬手:“闲人后退。老李。” 我们纷纷后退。 身着迷彩服,脚踏军靴的老李拿着把钉枪走到门前。眼中寒光闪闪,和往常判若两人:“多少目标?” 白知秋半蹲,抓住门把手:“六个。” “没问题。” 白知秋轻笑一声:“good luck!”说完拉开门把手,顺势往后一滚。 随后一群丧尸从门背后冲了进来。 众人大声尖叫,四散奔逃。 因为相信白知秋,我还算镇定,举起手里的登山杖准备抵抗。 只见老李不慌不忙地端着钉枪,扣动扳机,嘴里小声数道:“one,two,three……six!” 枚枚长钉正中丧尸眉心,将冲进来的几只丧尸统统射倒。 然后端着枪朝A区走去:“Go!” 我忙跑到白知秋身边,一起跟在老李身后往外走。 “等等我们呀!” “等等……” …… 其他人大呼小叫,背着沉重的行李跟我们身后。 A区广场中还有几只丧尸在游荡,都被老李一枪撂倒。 走到A区门口,透过玻璃门往外看,我不自禁倒抽一口冷气。 门口挤着几百只丧尸,正木然地往玻璃门上撞,像是想撞破玻璃门。放眼看去一片黑压压的头颅,连卡车周围也围满了丧尸。 白知秋对老李道:“是被血腥味引来的,这门出不去了。打开这门把丧尸引进A区。我们退到B区,从B区大门出去。” 老李颌首:“明白。” 然后白知秋又拉着我跑回B区。 见白知秋不到两分钟便做了决定,我俩又在两个区中间跑来跑去。其他人苦不堪言,不免怨声载道,又不得不气喘吁吁地跟着我们。 到了B区门口往外看,门口的丧尸果然比A区门口的丧尸要少得多。 白知秋叮嘱我:“通道门很结实,B区很安全。霖霖记住,一会儿我和老李去把卡车开过来,你呆在这等我们来接你,千万不能自己往外冲。” 我点点头:“知道了。” 白知秋又回头对其他人大声吼道:“谁也不准提前往外跑!” 这时老李端着钉枪在A区通道口大声喊:“准备,A区大门打开了!” 扭头一看,果然潮水般的丧尸正疯狂地涌进A区广场。这时B区门口的丧尸们好像也发现A区出现了入口,纷纷转身离开。 见状老李迅速退回B区,关上两区之间的通道门。跑到我们身边与白知秋相视一点头,然后两人推开大门冲了出去。 我飞快地将大门拉拢闩上,紧张地看着他们的动作。 还好,他们的身手很快,几下子解决了堵路的丧尸,跑下台阶出了我的视线。 92、第六章 当白知秋和老李的身影消失的一霎那,周围那些原本叽里呱啦喊累的人统统住了声,屏住呼吸,同我一起紧张地盯着玻璃门外。 大概是察觉到近在咫尺的活人气息,有三只丧尸并未随大部队离开,而是守在玻璃门外呆呆地望着门里。 隔着玻璃门,一边是活,一边是死。 不断在心里暗暗祈祷白知秋快回来,因为只剩我一个人,我很害怕。 忽然,通道门那边传来了咚咚咚的凌乱拍门声,A区的丧尸已经涌到通道口了。 “他们怎么还不回来,被了吃吗?”胡仁带着哭腔说道。 一听这话我恨不得踹他两脚:“你才被吃了呐,他们才离开一分钟。” 胡仁这才闭了嘴。 通道门那边,丧尸拍门的声音越来越大。像非洲战鼓一样蛊惑着人的心脏,让人凭空生出阵阵发紧的感觉。 “门要破了。”突然胡仁又带着哭腔说道。 本来气氛就够紧张了,还惑乱军心。我怒火中烧,回头瞪着他,大声骂:“别危言耸听,门不会破,那是双层厚铁门。” 胡仁又安静了下来。 可没过多久,背后又传来一道哭腔。这次说话的不是胡仁,而是一个女孩:“门要破了。” “不会破!”我大声喝道。 但这次我的安慰根本没起作用,另一个女孩打断了我的话:“门就是要破了嘛,他们还不回来!” 随后十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唉呀门框在掉碎屑。” “我不想死在这啊。” “门要倒了。” “他们肯定是自己开车跑了。” “我艹他们把我们当诱饵……” “心不狠怎么敢杀丧尸?他们一定是把我们扔下不管了。” …… 门根本没破,门框也没破。但这些人的想象力空前丰富,不停地说门要破了,丧尸要进来了。渐渐的,这些自己吓自己的语言变成了对白知秋和老李无端的猜测和诅咒。 我忍无可忍,转身朝他们大声吼道:“你们闭嘴!没有我哥你们昨天就死了!我哥不会丢下我!也不会丢下你们!” 众人愣愣地看着我,哑口无言。 可随后一个女孩没好气地打破了平静:“不就是姘头吗?你哥你哥喊得真亲切,你以为男人靠得住啊?对你哥那么有自信,哎呦,不会是亲兄妹吧?*啊真恶心。” “*的人最没道德,那两个男人一定是自己跑了啦!” “我特么想离开,*的人有艾滋病,别传染我。” …… 这群疯子! 我捏紧了拳头,咬着牙,转过身看着门外,任他们在背后发神经似的高声叫骂。 忽然不由自主地想,如果白知秋在身边的话,他们是绝不敢这么过分的…… 然后再不由自主地鄙视自己,我似乎真的很没用,连让别人闭嘴的本事都没有。想着想着眼眶有点发烫,心里头酸酸的,很委屈。 偷偷深吸了口气防止一些向人示弱的东西会突然间从我眼眶里落下,这当口,突然一阵轰隆隆的卡车发动声从A区外头一路传了过来。越离越近,转眼一辆卡车开到了B区的门外的台阶下。 我刚松了一口气,胡仁就一把将我推开,打开门迅速冲了出去。边跑边喊:“快上车啊!门要破了!” 就像一群愚蠢的羔羊,见有人行动其他人只是愣了一下神便盲目跟随。面红耳赤,表情扭曲,争先恐后往门外挤,早把白知秋再三叮嘱不准提前往外跑的事抛到了脑后。 门口太小,这些人又个个背着厚厚的被子。我紧紧地贴着墙面,本想避开这股人潮,可身体被两床被子夹在中间朝门口拖去。 出了大门空间豁然开朗,被子包围圈兀地一松,我脚一软跪倒在地。抬头一看,眼前尽是背着被子狂奔的身影。 一个丧尸正摇摇晃晃朝我扑来。 我心脏差点跳出喉咙,猛地撑起身就想跑。可才爬到一半,突然腰上一疼,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揪着直直地向后倒去! 后背落在一个人身上,被那人缠住腰,扯紧头发被迫面向丧尸。 那个原本跑在人群最前面,出门就仰面摔倒,又因为背后的东西太重爬不起来的胡仁将我当成了人肉盾牌:“你吃她……不要吃我……”他抖抖地对丧尸说道,“吃她……别吃我……” 见那只丧尸已经扑到我跟前,我全身不受控制地拼命发着抖,慌乱中抬起双脚抵住了丧尸的胸。 丧尸咆哮着,对我挥舞着腥臭的手臂想压下来。他的个头很小,力气却很大,身体仿佛有千斤重。压得我双腿发酸,被迫慢慢弯起。 “艹你妈!混蛋放手!”我的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尖叫着拍打着胡仁缠在我腰上的手。 “你吃她……吃她……”胡仁反而将我缠得更紧。 身体一点也动不了,丧尸的指尖已几乎擦到我的脸。我只能努力偏过头闭上眼,绝望地听着丧尸喉咙里咆哮离我越来越近。就在这时,耳边骤然一声低低的怒吼:“混蛋!” 施加在我双脚上的力道突然间消失了,身体上方一轻。 脑子骤然一个激灵,狠狠在胡仁手背上抓了一把,然后趁他松劲的时候旁边一滚。一骨碌翻身爬起,刚抬头,就看到白知秋用单膝锁住丧尸的后脖颈,将丧尸压在地上。 “哥!”像从天而降的超级大英雄,白知秋的出现总是这么及时。一时间我又惊又喜,眼泪却无法控制流得更厉害,迅速模糊了白知秋的身影。隐隐约约看见他冷着脸刺穿了丧尸的头颅,又一个扫堂腿放倒另一具丧尸,然后跑过来拉起我朝卡车跑去。 胡仁早趁白知秋和丧尸搏斗的时候扔掉背上的被褥逃到车厢上,还缩在车厢的最里端。我恨得牙根直痒痒,要不是看见A区的僵尸群正被卡车的声音吸引过来,真想冲过去将他暴揍一顿。 拉着我跑到驾驶室前,白知秋将我推上车,砰的一下甩上了车门,自己朝车厢后面走去。 “哥,以后再说!上车吧!”我探出头大声喊。 白知秋没理我,拳头捏得紧紧的,他只有在狂怒的时候才会这个样子…… 我明白他要教训胡仁,但眼见黑压压的僵尸群越来越近,情急之下推开门就要下车去拉白知秋。却被老李拦住:“小姐,先生有分寸。” 只见白知秋上了车厢,片刻揪着胡仁的头发跳了下来。 大概是觉得大祸临头,胡仁面色土黄。一面徒劳踢打着白知秋,一面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我是人之常情,我是本能反应……” “该死!”白知秋低低的骂了声,手中的匕首猛地刺进了胡仁的大腿,还使劲拧了一圈。然后一脚蹬在胡仁肚子上,将胡仁朝丧尸们走来的方向蹬得飞了出去。 接着白知秋跑回驾驶室,关上车门,将我狠狠地搂进怀里。手劲很大,勒得我有点隐隐作痛。 老李一踩油门,卡车飞快地朝前面窜去。 通过后视镜,我看到胡仁挥舞着沾满鲜血的双手,歪歪倒倒从地上站起来,一瘸一拐地想追上卡车。嘴里喊着:“我是自当防卫!我给你们钱!不要丢下我!你们会有报应的!” 才跑了不到三米不到他就被丧尸包围淹没,只剩两只血淋淋的手还直直地穿过丧尸的头,伸向天空。 挡住我的眼睛,白知秋小声道:“别看。” 我想说点什么,但有很多乱七八糟的话想说。却统统堵在胸口,堵的胸口突突作疼,让人感到一种透不过气来的紧绷。 身体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累和害怕。 突然,言语化成呜呜的哭泣喷涌而出,先是小声抽泣,然后变成了嚎啕大哭。后怕,郁闷,统统化成眼泪痛快地倾泻而出。 “抱歉……抱歉……”亲着我的额头,白知秋喃喃地说道。 大约还有十多分钟到亦词公馆的时候,一栋倒塌的大楼挡住了街道。 老李立刻换了个方向,想从立交桥上开过去。但上了立交桥一看,桥面就像一张被水泡过又晾干的纸,表面呈波浪状起起伏伏,到处是龟裂的缝隙。 “还有其他路吗?”白知秋问。 老李答:“可以从外城绕过去,多花两个小时,油不够了。” 白知秋微微蹙眉:“走过去。” 见我们下了车,其他人也只得不情不愿地下车。 瞥了瞥远处几个正飞快朝这边走来的丧尸,带小孩的中年妇女怯生生地问:“请问,为什么不坐车了?” “车过不去。”白知秋也不多解释,“尽量走桥边,别走桥中间。” 然后我们一行人小心翼翼地沿着立交桥往对岸走。 老李在前面带路,白知秋拉着我跟在后面。奇怪的是,以前一直紧紧跟在白知秋身后的那些人这次离我们远远的,大约隔了十多米远距离。 刚走到立交桥中央,忽然天上传来一阵嗡嗡嗡的声音。 飞机?! 抬头望着焦黄的天空,果然看到远处飞来一个小小的白点。 “飞机!” “救命!” “我们在这!”…… 其他人激动万分,顿时又跳又喊。 我心中疑窦重重,拉紧白知秋的手没说话。 渐渐的,叫喊的人们愣住了,因为那架小型农用飞机竟直直地朝我们站的地方一头扎了下来。 “跑!” 听到白知秋的喊声,本能地拔腿就跑。刚迈了两步,身后“梆”的一声巨响。我眼睛轰的下黑了一黑,身体兀地向下沉去,顿时没了知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耳畔传来白知秋模模糊糊的声音:“霖霖……醒醒……” 感觉全身没有一处不在剧痛,尤其是左胳膊,疼得像火烧火燎一样。努力睁开眼睛,忍着头剧烈的晕眩辨别了一下方向,这才发现立交桥已从中间断裂,自己身体悬空,吊在立交桥的缝隙之下。离脚底二十多米高的立交桥桥底,散落一架燃烧着的农用飞机残骸,还有一堆尖锐的水泥块。 “霖霖……”这时头顶上又传来了白知秋的喊声。 费力的抬起头,对上了白知秋笑盈盈的脸。 他同我一样,也吊在半空中。左手抓着桥面上一截断裂的钢筋,右手抓着我的左胳膊。红色的鲜血和透明的汗水从他的头发中缓缓滑下,又顺着下巴一颗颗滴落在我的额头上。 “别害怕……”他说道。 话音刚落,钢筋嘎的一声从水泥板中脱出了一大截,我和他俱是往下一沉。 幸好钢筋只是脱出十多厘米便险险的停住。 93、第七章 我的心脏猛地顿了一下,浑身一凉,混混沌沌的脑袋霎时清醒。 “丧尸来了,我们快走吧。” 说话的是那些跟我们一起逃生的人中的一个。 由于吊在桥下没办法乱动,所以我看不到站在桥上的他们。 “不能丢下他们。” “你傻吗?那男的刚才杀了一个人!他带着我们分明是以后想拿我们当诱饵。” 这帮混蛋…… 很想大骂他们一顿,可全身都在疼,脑袋又因为恐高晕得厉害,我根本没力气大声说话。 他们谁也没再出声,过了片刻,桥上传来卡车发动离开的声音。“哥,其他人跑了。”我对白知秋说。 他缓缓地眨了眨眼,声调略微有点紧绷:“老李找绳索去了,会,回来的。” 左胳膊关节处火辣辣的胀痛,疼得我鼻子发酸:“我是说那些人,他们把车也开跑了。” 扯起嘴角:“随他们去,管那么多做什么?我……又不是神。” 突然起了一阵微弱的风,吹得我的身体左右轻晃。仔细一琢磨,死域中根本没有风,我的身体之所以会晃动,是因为白知秋的手在颤抖。 低头朝身下看了一眼,尖锐的水泥板晃得我头有点晕,干脆闭上了眼睛。 白知秋急促地轻笑一声:“我还以为……你会对我说点什么……“哥,放手,你自己爬上去。”之类的话。” 我也想笑,可喉咙发干,死活笑不出声,只能有气无力地嘟囔:“说没用的话,有用吗?” 他的手指抖得越来厉害,声调也愈加紧绷:“多跟我说点话……你不说话我很无聊。” 话音刚落,钢筋又脱出了一截,两人的身体又是一沉。吓得我不由自主尖叫一声,心脏险些跳出喉咙,抬头望着他,神经质般脱口而出:“掉下去会摔成血葫芦的。” 他朝我笑笑:“没错……在变成血葫芦之前……留点遗言?” 我一时无语。 此厮绝对是平时嚣张惯了,死到临头还不当回事。 他笑得更欢:“我先说……霖霖……回到亦词公馆……我要好好和你庆祝……高兴…… ” 闻言,我的嘴角禁不住抽搐起来。 这种时候居然说我们之间的“小密语”,他到底是淡定还是傻? 于是无奈地回了一句:“这就是你的遗言?” “嗯,谁叫你平时都不满足我的需要,”伸出舌头,舔去滑落到嘴唇边的血滴和汗滴,吸了一口冷气,“我总是很饿。” 皮笑肉不笑:“白大少会缺女人?” “我……不是你……”微微敛眸,缓了口气才重新扯出费力的笑,“皇家会所……顶级……VIP……”看样子他已快到极限,一直强撑出的调侃语调渐渐趋于支离破碎,“还让我……买单……厚脸皮呐……” 看着汗水和血水在他脸上蜿蜒盘旋,我的心脏抽抽地紧缩着,能吸进喉咙的空气仿佛越来越少。努力定了定神,回敬道:“我怎么啦?有你搅和,谁敢越轨?我和田野都没……” 话未说完,忽然一只丧尸挥舞着双臂,一头从立交桥上栽了下来。擦着我的后背直直地落了下去,摔在水泥板上,身体从腰部折成了两截。紧接着又有两只丧尸从桥面上探出头,然后冲我们挥舞着双臂,张牙舞爪地跳了下来。擦着我的身体落了下去,砰砰的坠地声像鼓槌一样,捶得人心脏发痛。 “霖霖……别看他们……看着我……”白知秋焦急地说道。 我顺从地抬头看着他,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泪流满面,鼻腔被眼泪和鼻涕呛得火辣辣的痛。本想辩解说自己平时不是这么胆小的,但怎么都说不出口。 他的双手因为太过用力,已经变成了青紫色。胳膊的颤抖已经蔓延到全身。头发已被冷汗完全浸湿。可煞白的嘴唇上依然挂着固执的笑:“霖霖……你是不是……恨我?” 我哽咽着答:“有时候恨,恨之入骨。” “是吗……”这两个字几乎是他从牙齿缝中咬出来的,很模糊。 吸了吸鼻子,我努力挤出一丝笑:“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他笑着点点头,算是答应。一滴温热的汗珠因为他点头的动作,落进了我的眼睛。微微有些刺痛,滚烫的眼泪一下子翻滚而出,顺着我的眼角流进了我的发鬓:“白知秋,为什么你是我哥哥?” 听到这话,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我,黑色的眸光恍若暗夜深邃的魅。渐渐的,眉梢微微扬起:“因为……我的爱人……碰巧是我妹妹。抱歉……本来定了……米兰一个……乡村教堂。就你和我……还有神父……想给你个惊喜……” 猛地打断他的话:“白知秋,我讨厌你,我不愿意!”说着抬起空闲右手,用锋利的指甲狠狠的抓破了他右手手背。 可他的手岿然不动,仍像铁钳一样死死地掐着我的胳膊。 怔了怔。 随后用更大力气挠着他的手背:“你没痛觉么?讨厌死了,欺负人,松松手,我的胳膊疼死了……” 鄙夷地嗤笑一声:“哼……小猫力气……别白忙活了……再不乖……我就放开左手……同你一起……变丧尸……接着欺负你……” 怎么会只用小猫力气?!他的手背明明流血了。 还想再挠,却再也下不去手。侧脸贴住他冰凉的手背,呜呜咽咽地哭出了声:“哥……哥……” “乖……再等等……先别死……养大你很……不容易……四岁还……尿床……” 想起小时候的糗事,我破涕为笑,抬头看着他:“谁叫你养我来着?你给我开完家长马上成为全校知名奶哥,害得我被人起了个外号叫奶妹,丢人死啦。” 眉头微皱,牙齿咬紧。嘴唇由白变紫,手臂哆嗦得像触电:“家长会……害我被……你老师……骂……平生……唯一……还敢……敢提……”仰头看了看自己慢慢从钢筋上松开的左手,又低头看着我,“别怕……死亡……不疼……” 我会意,闭上了眼睛深吸几口气,努力让自己的脑海变成一片空白:“我不怕……我不怕……” 就在这时,“哗啦”一声从立交桥上坠下一根铁链,垂到我身边。 “先生小姐,抓住铁链,我拉你们上来!” 老李的声音。 我精神一震,没等白知秋出声,忙用右手抓住了铁链。右手有了支撑,左胳膊火烧火燎的感觉立马褪去不少。 手下的重量被分走不少,白知秋也猛地呼出一口气,左手重新抓紧钢筋,喉咙里发出一道大吼:“拉!” 铁链应声朝桥上滑了上去。可没等我的头浮到桥面之上,铁链便猛地一松。 尖叫一声,发现自己并没有重新坠回桥下,因为白知秋在下面用手托住了我的屁股。 “老李?!”他大声问。 “先生,丧尸太多!” 略微迟疑了一下,白知秋猛地将我往上一堆:“爬!” 然后我的身体往上一冲,上身跃出了桥面。那片刻我的反应十分快,身体往前一扑,双手扒住了桥面。顾不得几个丧尸正摇摇晃晃朝我走来,踩着白知秋托在我脚底的手,使出吃奶的劲儿往上爬。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再不赶紧爬到桥上白知秋就要掉下去了。 终于手脚并用爬上桥面,又连滚带爬从两个丧尸缝隙中钻了过去,大声喊:“哥,快上来!” 白知秋没回答。 他不会是掉下去了吧? 这样一想,心中泛起了一种无法用语言去形容的绝望。 刚想跑回断桥边看一看,两只丧尸迎面朝我扑来。 身后是桥栏,避无可避,白知秋又没声音。 有那么一瞬,我真想瘫坐在地,让丧尸咬死我算了。 却在这时一道身影挡在了我面前。返身飞起一个帅气的后旋踢,将两只丧尸一齐踢下了断桥。柔软的头发擦着我的脸滑过,除了湿润的汗意,还有一丝淡淡的香味在鼻尖周围渐渐沉淀下来,是白知秋最爱用的AMBRE SOIE。 我喜极而泣:“哥!” 回过头,用蜷曲颤抖的乌紫色双手捧住我的脸,狠狠地吻了一口:“别告诉我,你已经忘了《on my own》?” 咂咂嘴,品了品嘴里的血腥味:“记得。” 他教的东西哪敢忘记? 脸上浮起一丝笑:“唱两遍,错一句揍你一下。” 说完抬脚踹飞另一只冲过来的僵尸,对老李大吼一声:“老李,一起杀出去!” 不远处正和丧尸搏斗的老李迅速朝我们靠拢:“好的先生!” 接下来的记忆很飘忽,因为我的头还是很晕,要回忆起一首英文歌曲简直是一种折磨。 立交桥上堵着上百只僵尸,像赶集一样挤得密密麻麻的。 白知秋且战且走,嘴里时不时发出饿狼般的怒吼,将挡路的僵尸一一击倒。老李光着膀子,将腰间缠着的铁链舞得呜呜作响,砸得丧尸们根本无法近身。 “……On my own,Pretending he's beside me,All alone……” 我一路断断续续地唱着歌词,也不知调子对了没有,一路在两个男人的掩护狂奔。 不知是不是因为大脑的各个部分是联动的,回忆区域一启动,其他区域也跟着运动起来。脑海里冷静到出奇,动作变得更加敏捷,避开了好几个抓向我的丧尸。 唱到第二遍的最后一句时,总算下了立交桥。 踏上土地的那一瞬,我愣了愣了愣。 靠着白知秋和老李血肉之躯的拼杀,我们居然冲下了立交桥?!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回身冲桥上倒伏一片的丧尸们比出两个中指:“耶,* your MAMA and you you you!!!” 可随后脑袋上挨了白知秋的一个暴栗:“But only on my own.”帮我唱完最后一句,他训道,“还差这句没唱,也算错。” 瞪了他一眼:“暴君!” 话音刚落,整个人已经被他拉着朝前跑去:“丧尸会不断被我们的血腥味吸引,快回亦词公馆。” 94、第八章   我并不害怕,刚从丧尸群里出来,周围这些零零星星的丧尸算什么?   但很快我发现自己估计错误,因为没多久从四面八方钻出的丧尸越来越多,鬣狗群一样朝我们追来。   白知秋和老李没有恋战,拉着我朝亦词公馆的方向狂奔。我跑得两条腿都要绞在一起了,最后两条腿重得像铅,简直是被他们两人拖着前进的。肺好像也不再工作了一样,气怎么也不够用,憋得我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地呼吸,却还是觉得喘不上气。心脏快要跳出我的嗓子眼了,眼前到处都是金星。   终于,看到了亦词公馆圆弧形的主楼楼顶。   跑到紧闭的公馆大门前,白知秋掏出钥匙想开门,可他肿胀的十指根本捏不紧钥匙。   我伸手拿过钥匙,□钥匙孔一拧,打开门挤进去。然后他将正挥舞铁链抵御丧尸的老李也拖了进来,然后关上了大门。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紧紧跟随在我们身后的丧尸停住了脚步,只敢隔着大门朝我们咆哮,甚至不敢靠近铁门栅栏。   “安全了。”白知秋弯腰道。   闻言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有一双手在我胃上揉。揉得胃里的东西争相膨胀,想从我紧绷的喉咙里往上涌。腿痛腰痛骨头痛,痛得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霖霖,起来,累了不能坐着。”白知秋气喘嘘嘘地说道。   我想撑起身,但稍稍一动,头赶紧一偏。胃里那些汹涌起伏的东西一下子从我喉咙里窜了出来,哇的声脱口喷出,黄黄绿绿摊开一大片。直吐得我眼泪横流,但胃里依旧翻腾得难受。   白知秋走过来,架起我的手将我硬扶起。   稍稍一动,身上更疼了,疼得我直叫:“哎呦哎呦……”   阻止我重新坐下,他连拖带拽地扶着我在原地挪着小步。“没事,只是岔气,走走就好了。”   老李靠着墙,气喘吁吁地问:“先生,丧尸不敢过来,这宅子有玄机?”   白知秋笑了笑,看着大门:“大威天龙降魔咒镇基,亦词公馆鬼神不侵。”   和白知秋说的一样,整座公馆十分安静,见不到一只丧尸。公馆的花园中还长着几片墨绿的小草,看来公馆不仅隔绝了死域中的怪物,连死域中的死灵之气也一并隔绝了。   从公馆住宅楼下30米深的地方是公馆的地下掩体。   一直认为在自家房子底下修地下掩体是白知秋的军事迷情结在作怪,所以我对这个掩体没什么兴趣,以前并没有下去参观过。   跟在白知秋身后,顺着楼梯下到一间普通的客房。走到一面不起眼的白墙前面,白知秋拉过我的右手放在墙上,然后把自己的右手也放上去。看似普通的墙上突然亮起无数条道幽蓝色的扫描光带,在我们的身上扫来扫去。   片刻角落里传来一道柔和的电脑女声:“掌纹扫描确认。骨骼确认。虹膜确认。面部特征确认。体温确认。两位主人身份确认,符合掩体开启条件。发现一名身份未定者,是否启动威胁清除程序?”   白知秋说道:“否。开门。”   “欢迎两位主人。”白墙朝两边拉开,墙后露出了一个淡蓝色的通道。   穿过通道,面前出现了一个玻璃回廊。站在回廊往下看,我禁不住感叹了一声:“wa,It's so cool !”   大约两百平米宽的生活区装修得低调而高雅,仿花岗岩屋顶,酒吧,小舞台,钢琴,音响设备,应有尽有。   耳边再次响起白知秋的话音,带着点微微得色的笑意:“尤尼,介绍。”   “是,主人。”电脑敬业地介绍起来,“亦词公馆掩体是世界最牢固的地下掩体设施之一。高分子材料墙和通风过滤设施,可以抵御除了钻地核弹以外的任何物理攻击和生化攻击。掩体拥有独立的电路、供暖、制冷、火警系统。分为生活区、食品储存区、住宿区、淋浴区、剑道场、娱乐室、停车场,还有世界最伟大的宝库——白先生的私人收藏室……”   私人收藏室?我激动得手心直痒痒。白知秋从各个渠道抢救回来的宝物不计其数,光绝世古玉就有上百件,足够开一家大型博物馆。像白知秋这种男人不会对自己的女人无限制纵容。因为我曾有过将他送的古玉簪输给赌场的前科,所以他剥夺了我随意进藏宝库的自由。今天是特殊情况,我终于可以对那对唐代碧玉耳环下手了。   参观完其他房间,终于轮到他的收藏室。   打开厚厚的防盗门,我目瞪口呆。   没有古玉,没有书画,没有金银器皿,收藏恒温柜中放着一排排冷兵器。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   忍不住咧咧嘴:“这些就是你的无价收藏?宋代的玉蟾呢?唐代的素纱禅衣呢?山阴公主的金步摇呢?”   白知秋颇为自豪:“身外之物自然放在别的地方,这些才是最宝贵的藏品。”   我兴趣索然:“一堆破铜烂铁,还不如收藏些机、枪大炮。”   白知秋回头瞥了我一眼,目光有些意味深长:“冷兵器是所有男人血性的梦想,面对面力量的厮杀,冰冷利刃与温热血液的交锋瞬间的快乐。每一件极品冷兵器都是一件耐读的艺术品,因为铸造师的不同拥有各种个性。而现代兵器不过是一堆缜密的机械,只为杀戮而杀戮。”他望向老李,“要什么自己挑。”   闻言,“血性男人”老李双眼一亮,朝一面挂满各式军用弩的墙冲去。   白知秋走到三个独立的存放架前,朝我招了招手:“过来,让你看看天下独一无二的收藏。”   我想说自己不感兴趣,又不愿惹到这个小气的男人,只得走过去。   三个存放架里放着三把日本刀。   “这把刀叫名物大典太,”白知秋轻轻抚摸着玻璃柜,专注的眼神中满是欣赏,“刃长66.10CM。刀工三池典太光世所作,本来为室町将军家所有,在桃山时代落入秀吉手中,后来秀吉将它赐予前田利家。是日本传说中的国宝级宝刀。”   “这把短刃名叫葵纹越前康继,刃长35.3CM。刀工越前康继所作,成刀于庆长十一年左右。作为御神刀供奉在尾张热田神宫,有人花了千万美金请国际大盗把它偷出来,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   最后介绍那把乌黑的长刀:“村正,刃长73.32CM。刀工势州村正所作,斩杀过数千人,被德川家视为“不吉”的象征,斥之为“妖刀村正”。”打开玻璃柜,将村正刀拿出来。拔刀出鞘摆出一个开斩的姿势,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在死域,用村正最适合不过。”   “天魄狙击弩,哈哈哈哈!”那边的老李发出一声狂笑。   我无奈地呼了一口气。   男人这种生物很奇怪,从三岁到八十岁都有一种坏习惯,一旦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会变得超级自以为是,滔滔不绝,不顾形象……   老李如是,连白知秋这么一个稳重的人也是如此。   我实在提不起兴趣,正百无聊赖抠指甲。白知秋从管理台抽屉中取出一把手,枪:“格洛克19,射速1300发/min,纽约市NYPD及以色列保安部队专用。有三个安全装置,轻巧与稳重并存,十分适合女士防身。”   我怔:“给我用?”   走过来将枪塞到我手里,手把手教我怎么打开保险装置,扣动扳机:“里面装着17发子弹,只能用来防身。平时必须保持保险状态,绝不能拿枪口对着人。”   拿着沉甸甸,扣一下扳机就能打死人的东西,我有些紧张和激动:“不会走火吧。”   “记好我说的话就不会。”说着蹲□,将一个腿环式枪套扣在我的右腿上,还顺手摸了一把我的大腿内侧,“发现你乱用,我会收回的。”   这只禽兽,才刚从生死线上逃回没多久,又“兴趣盎然”了。   低头喝道:“手,规矩点……”   抬头问:“哦,怎么规矩?”   虽然手里拿着枪,我还是很怂包地缩了缩头:“没什么,你随意。”   从地下掩体带着生活物资和武器回到住宅楼,白知秋给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肉酱意大利面,烤午餐肉。在死域中饥肠辘辘混了两天,终于吃到热乎饭食,每个细胞都透着一股子浓浓的满足感。吃过饭,又泡了一个热水澡,换上暖和的加厚棉睡衣。倚在厚厚的双人床上,借着床头柜柔和的灯光看《月亮与六便士》,我几乎忘了自己身在死域。   死域完美的复制了现实世界某一天中的东西,包括我的衣服,书籍,白知秋的钢琴。在亦词公馆绝佳的湿热环境和空气过滤系统的保护下,这些东西保存如新,甚至连灰尘都没有沾染半点。   充足的燃料储备能支撑公馆住宅楼的独立供热供电系统在节省状态下运转一年,循环储水设备中的储水足够我们三人使用三年。可以这么说,在死域,亦词公馆是唯一能让人活下去的绿洲。   但屋里找不到我的白霖公主,白知秋说,一样东西,无法在同一世界有两个物质承载,否则世界会失去平衡。白霖公主的复制品在我将白霖公主正品带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死域自动删除。   突然,窗外传来一道低低的声音:“阿霖……”   老板?!   见白知秋还在浴室中洗澡,我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疑惑地看出去。   窗户挡住了黑暗,却没有挡住死域夜晚的寒意,外层玻璃上凝结着一层厚厚的白色冰花,什么也看不清。   也许是听错了,老板怎么可能来死域?还叫我的乳名?   刚想回床上,声音再次响起,这次是从阳台上传来的:“阿霖……”   老板在阳台上?!   试探着抓住落地窗前的窗帘,猛地拉开,顿时一怔。   一身白色广袖华服在黑暗中亮得有些刺眼,一头雪似的银发,细细软软披散在他肩膀的一侧,恍若蜿蜒流淌的月光,静谧而纯净。暗紫的眼睛似笑非笑,薄唇鲜红如血。   五官一如既往那么清冷精致,却比往常多了不止一分的诱人妖娆。   抬手按住落地窗,冲我微微地笑,闪烁着那双暗紫色的眸:“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阿霖,你心中终究有我,还是来了。”    95、第九章 这个人不是老板,虽然他的五官轮廓和老板的很像,但气质和老板相差甚远。 就算他真的是老板,也是那个吸完血全身亢奋的老板。 “小螣……”突然开口,我轻声喊。 没有回答,只是笑。紫罗兰色的目光像是在等待着什么,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 “沧海桑田,转瞬千年。抱歉,我没有力量救你,也不是为你而来。”这些话一说出口,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怎么会脱口而出说出这样的话,就好像完全没经过我的大脑一样…… 紫罗兰的眼睛里闪过一道暗红色的光泽,只是那么一闪过而过的短促。眼眸低垂:“原来如此。你的元神也快耗尽,为了他,值得么?” 突然忍不住想笑。 大脑被控制的感觉似有若无,几乎是种幻觉,但力量却强大到完全让我放弃抵抗,使我心甘情愿跟着幻觉走:“灵瑞,无悔,也没有退路。小螣,你也一样……” 他抬起眼,似乎等待我继续说下去。 这时原本紧闭着的浴室刷的一声开了,白知秋裹着浴巾,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眼睛望着阳台上的人,带着串讥讽的笑意:“*已化妖重生,魂魄被囚禁千年仍未散尽么?连同族都已放弃你,还妄想有人救你?敢冲破降魔咒到此,不怕我连你仅剩的残魂也一并散去?” 而我在看到白知秋的第一眼,就伸开双臂挡住了落地窗。然后我听见自己对白知秋说:“大人,挖心散魂,惩罚已足够……” “赤将子!”嘴里一道黑气散出,阳台上的人狠狠地将另一只手拍到玻璃门上。原本精致得像雕塑的一张脸陡然间狰狞起来,阴沉可怖。咧开嘴声尖锐地咆哮,唇角伸出两枚锋利的獠牙。一层密密的金黄色的鳞片渐渐从他的衣服里蔓延出,覆盖了整个脖子。 “对,是我。”走到窗边,白知秋边擦头发边说。 “赤将子!”阳台上的人怒吼着,无数蔓藤型冰花从他手掌下迅速伸展开,朝屋里袭来。 眨眼门口的鞋垫已被厚厚的冰霜冻结,冻得我光着脚的我打了一个冷噤,赶紧向后退了两步,脑子里顿时清醒了许多。 这才觉得整个大脑混乱成一团,完全不明白刚才自己在干什么,也仍然不知道外面那个同老板相像的人究竟是谁。 此时,只见白知秋伸出右手两指在空中画了什么图案,同时嘴里轻轻念着些我完全听不懂的话,然后一声低喝:“退散。” 听见这声音那个像老板的人触电般倏地下惊跳而起,身体瞬间化成一团黑雾,融进了黑暗中。 我不自禁呆了下。 那个人,变成黑暗了? 白知秋走到床边坐下,将毛巾丢到我头上:“发什么呆?” “刚才那人是谁?”我问。 白知秋疑惑地蹙眉:“哪个人?” “站在阳台上的人啊。” “刚才阳台上有人吗?”白知秋一本正经,不像在说笑。 “就是刚才和我们说话的人啊,像易道的那个人。” 白知秋笑笑:“黑暗中的死灵最会蛊惑人心,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 难不成,我经历的真是幻觉? 不对,太真实了。如果我的眼睛和耳朵没有骗自己,结论就只有一个,白知秋在睁眼说瞎话。 朝我勾勾手指,话音淡淡的,一字一句:“阿霖,过来。” 觉得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好像燃着点点火焰。我吸了口冷气,犹犹豫豫地走过去:“我,我承认那些是幻觉……” 还没走至近前,被他抱了个满怀压在床上。有如饿虎擒食,果断,凶狠,没有半点温柔的爱抚。 试着推开他:“你……别这么使劲……有点疼……不累吗……” 他如影随形般追逐,头重重的吻下,封住了我的呼吸。双手使劲扯开了我的睡衣…… 禽兽,最喜欢莫名其妙,突然爆发。 变成凶猛的纯野兽…… 第二天一大早,趁白知秋还没醒,我穿着睡衣逃出了卧室,不然等他醒了又有好一顿折磨。 走到花园中,撞见老李正光着上身在练弩。 刚想转身离开,老李道:“小姐,你的左颊上有块脏东西。” “是吗?”赶紧抬手挡,不料却露出了乌青的手腕。 尴尬地朝老李笑笑,转身进了大厅。 不一会儿老李跟进来,手里拿着盒医用物资:“小姐,我帮您擦点药。” 反正,老李这不是第一次看到我这种狼狈样子,我点点头:“好。” 沾满药汁的棉花球一碰到嘴角,疼得我吸了一口气:“疼……” “怎么弄的?”老李皱了皱眉头。 想起昨晚,一股委屈涌上心头。我鼻子发酸,忽然很想找个人倾述:“把我吊在床上,然后,嗯,亲的时候撞的。” 偷偷看了看楼上,老李小声安慰道:“先生如狼似虎的年纪,小姐又总不在他身边,憋久了容易冲动。其实这是好事。” 我只觉得一股血直从我的脖子冲到我的脑门心。 白禽兽把我折腾成这样,还是好事?他们果然是一伙的! 不假思索的,我夺过他手里的棉花球退到沙发尾:“等你被李婶弄成这样的时候,我一定去你家说这是好事。” 老李微微一笑:“小姐,你是不明白男人的*有多么强烈。先生这么折腾你,是因为他没有别人折腾,只能折腾你,这不是好事是什么?先生那堆朋友哪个不是情妇成群?就连我也包着五个。男人嘛,无非围着酒色财气打转。先生只围你一个人转,很难得的。” 我被他这话说得一愣。也许男人和女人的大脑结构真的不一样,像包小蜜这种事在女人看来是不道德的,但以老李为代表的这种男人却认为是很自豪的事。而且,他似乎觉得,我应该接受白知秋对我实施的OOXX暴力,因为那是白知秋爱情忠贞的象徵。 果然,有一个形容词用在雄性身上是极其贴切的——臭男人。 坏坏地扬扬眉毛,不怀好意地对他笑了笑:“老李,原来你包了五个,等出了死域我要去李婶那告发你哦。” 老李摆摆手:“小姐莫要戏弄我。” 突然,他伸出一根手指示意我嘘声,竖起耳朵听了听声音:“有声音。” 我憋住呼吸,也隐隐约约听到了有人在喊“救命”。 拿着枪,同老李跑到公馆门口一看,门外四个人正激动地拍着大门。 一个妙龄女郎,一个带眼镜的年轻男人,还有那个带着小孩的妈妈和她的儿子。 他们身后不远处,一片黑压压的丧尸正咆哮着朝这边走过来。 见到我和老李,几人惊喜万分,大声叫道: “开门啊!” “让我们进去!” “救命!” …… 我和老李对视一眼,谁也没上前。 因为白知秋说过,没有他的允许绝对不准打开大门。再说这些人昨天扔下我们逃之夭夭,我不是圣人,不可能没有怨恨。 大概是觉察出我们的犹豫,中年女人一把将她儿子抱了起来,激动地对我和老李说道:“行行好,救救这孩子吧,他叫欢欢,他才七岁!儿子,快求叔叔和姐姐让我们进去。” 小男孩嚎啕大哭着,冲着我们呜咽道:“我害怕……妈妈……” “开开门,求求你们!”妙龄女郎居然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咚咚咚磕头。 年轻男人则不断冲我双手合十作揖:“看在老天的份上,救救我们!救我们!” 眼看丧尸越走越近,腥臭味已直冲鼻子,我和老李再也忍不住了,不约而同地行动起来。老李端起弩射倒了最前面的几个丧尸,我跑过去打开了大门。几个人急忙扑进门,坐在地上直喘气。 关好大门,我冲几人喊:“别坐在地上。” “小姐……”老李看着我,欲言又止。 “放心,白知秋那我去说。”我对他说道。 将几个人带到大厅,老李端来一壶热茶和几个杯子。几人两眼一亮,一人倒了一杯茶,咕咕噜噜喝起来,看样子是渴狠了。 也不怕烫着。 我皱了皱眉头:“其他人呢?” 中年妇女一边喂孩子喝水,一边惊魂未定地说道:“被丧尸咬死几个,昨晚冻死几个。剩下的今天早上开车跑了,他们想去别的城市看看。我们几个跑得慢,他们就把我们扔下了。” 这时小男孩抬起头,轻声道:“妈妈,我饿。” 闻言,女人抬头看着我,努力笑了笑:“妹妹,姐姐姓黄。妹妹贵姓?” “免贵姓白。” “白妹妹,你有什么吃的吗?” 刚想让老李去拿点吃的,楼梯上传来白知秋悠悠然的话音:“家里来客人了?” 抬头一看,白知秋一脸睡觉被打扰的轻微不耐,穿着黑色睡袍,拿着一把武士刀,步履优雅的踏着丝绒地毯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四人忙站起身。 黄大姐最机灵,赶紧教自己儿子说:“欢欢,快,感谢叔叔收留我们。” 没等男孩开口,白知秋冷淡道:“我没答应收留你们,霖霖,你答应的?” 如果否认,说不定这几个人会被赶到外边去。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点了点头:“我答应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他们想帮我们做家务。” 虽然收留他们,但我不想给他们提供无偿的庇护所。 白知秋挑挑眉:“既然霖霖发话我不便拒绝,府里的家务麻烦你们了。” 说完突然高高跃起!一脚踹在老李前胸将老李踹倒在沙发上,然后稳稳落地,刀鞘架上了老李的脖子:“混蛋……下次再敢带霖霖去危险区……” 老李忙站起身,一低头:“对不起先生,我错了。” 刀鞘离开老李的脖子,同威胁的眼神一起,缓缓从其他四人面前滑过:“在我家,请遵守我家的规矩,好吗?” 四人赶紧点头。 最后刀鞘移到我面前,冷冷地的眼里浮起一丝笑:“跟我上楼,睡回笼觉。” 96、第十章 那几人进亦词公馆后挺守规矩,没给我们添麻烦。 带小孩的中年女人名叫黄琴,是一个单身妈妈,开着一家小饭店。做得一手好菜,煎炒烹炸炖样样精通,就连单调乏味的午餐肉也能被她做出午餐肉小炒,午餐肉拉面等不同花样。自从有了她,白知秋这位大厨从此退居二线。除了做饭我们也不让黄姐做多余的事,因为她还得照顾自己的宝贝儿子欢欢。 年轻男人名叫林木宅,刚加入失业大军。和他的名字一样,这位仁兄又木又宅。带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瘦得跟猴似的。只要眼前有游戏机便吃饭睡觉都忘了,整天恨不得住在游戏机里,眼睛下时常挂着一圈因为熬夜而浮现出的淡淡乌青色。 妙龄女郎叫袁静雅,自称模特。 模特分为两种,正牌模特和自称的模特,袁佳怡是后面那种。顾名思义,自称模特其实就是自封的模特,很多女孩请人拍部写真集往微薄上一放就说是自己是模特。她们是网络时代的产物,靠网络宣传自己,在网上越火的人生意越好。她们的生意包括陪吃、陪睡,出席重口味派对,甚至陪吸东西。客户群主要是些暴发户,土大款。 人分三六九等,有钱人也一样。白知秋是有钱少爷中的另类,对美人之类的东西不感兴趣。但大多数少爷们可不一样,本身喜好男色女色的人自不必说。有些公子纵使不爱男人女人,也会豢养几只美人装点门面,招待客人。方怡的工作就是当有钱公子们的门面,但像方怡这样的“高端美人”,是不屑伺候那些暴发户的,这个市场空白便留给了“自称模特”们。 和“高端美人”们不一样,“自称模特”们往往姿容平庸,为了弥补面容上的缺陷,她们很多人都做足了改头换面几件套:开眼角,带美瞳,垫鼻梁,垫下巴,磨腮,丰唇,塞假胸。她们的照片,PS的痕迹和浓妆的颜色远远比真实面容更显眼。说白了,“自称模特”是一群用青春和健康拼命傍男人,捞养老金的女孩。 袁静雅长着一张典型的“自称模特”的脸,尖尖的锥子脸型,眼角开得大大的,塞着假体的下巴高高翘起。再加上个子又高又瘦,很像葫芦娃中的蛇精。 我并不讨厌“自称模特”,但不代表我愿意和袁静雅同处一室。从她住进公馆的第二天起,我的脑海里就不断萌生出把她扔出去的念头。 因为这姑娘手脚不干净。头天我带她到我的衣橱换了件干净衣服,第二天她就不告而取,穿着我的狐裘大衣来吃午饭,耳朵上还带着我的翡翠耳环。 冷着脸问她是在哪拿的,此女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掉下来了。 只见她楚楚可怜,用涂得色彩斑斓的手指捂着嘴,对着白知秋哽咽道:“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太冷,所以才借了霖霖的衣服穿,我还以为借朋友的衣服和首饰用没什么的。” 朋她个大头鬼哦。 想叫她把衣服脱下来吧,显得我太小气。白知秋又用看好戏的目光盯着我,意思显然是:自己惹的麻烦自己收拾。 没办法,只得暂时忍住怒气对袁静雅说道:“你穿过的衣服我也不想要了,扔了吧。以后拿我的东西必须经过我同意,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她虽然口头上答应,但接下来的日子我的首饰衣服不断失踪。每次问她,她都一脸泪汪汪地辩解:“不是我拿的。” 实在窝火,把事告诉白知秋,白知秋从书本中抬起头:“我把她扔出去?” “啊,太狠了吧。”我皱皱眉。 闻言白知秋收回了视线:“那就别拿微不足道的人来烦我。” 听听这话,说得跟他日理万机似的。其实自从进了亦词公馆白知秋就像放了假一样逍遥,白天呆在剑道场研究失传的燕回刀,闲时看看书弹弹钢琴,晚上专注于研究“人体科学”。当然,我是他唯一的研究对象,这让我每天一入夜就心惊胆颤,因为他太“可怕”了。各种姿势,各种体位,有时还会借助一些工具。和他在一起的头两个小时犹如在天堂,中间两个小时犹如在烈日下炙烤,最后两小时便成酷刑般的折磨,直叫人想逃。每次都把我折磨得筋疲力尽,连手指头都动不了才肯罢休。 时间一长,我不免出现了一些腰酸背痛,睡眠不足的肾虚症状。只盼赶紧从死域中出去,好让白知秋多发展点其他兴趣,让我缓一缓。 但白知秋好像并不急着出去,问他死域的出口在哪里,他只说时间到了出口自然会出现。问的次数多了,我脑海中渐渐冒出了一种想法,这家伙是不是根本不想从死域出去? 一晃个把月过去,这天早上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卧室,正好撞见袁静雅坐在沙发上叠衣服,叠的居然是白知秋的子弹内裤。 当即有些不爽,走过去阴着脸问:“谁让你进我们的房间?谁让你动我哥的内裤?” 她笑道:“霖霖啊,我把你的衣服也洗了,已经挂到衣柜里了。” 没好气地夺过那条内裤扔进旁边的垃圾筒,对她说道:“不要肖想你不能碰的人。我要是你,勾引老李可能更明智一些。敢打白知秋的主意,我让你出了死域也难逃一死。” 她愣了愣,低头抽泣起来:“我,只是单纯的喜欢白先生,不求别的……” “一二线明星多的是,就算白知秋要找门面也轮不到你,明白吗?”有些话说起来虽然残忍,但趁早打消她的幻想最好,省得我生闷气。 “我明白了白小姐。”袁静雅起身,泪汪汪地离开了。 出门一看,黄姐正领着欢欢在花园里玩木刀。 “美食家,什么时候吃早饭?”我走到她身边问。 “下午两点了,还吃早饭。”黄姐笑笑,“厨房里给你留了肉饼。” 从身后拿出肉饼咬了一口:“嗯,真香。” “你都拿到了还问我?对了,白妹妹,老李家的那位凶不凶啊?” 我一愣:“你,他?” 黄姐低头,羞涩地撩了一下耳边的头发:“你看出来了?这不,呆在宅子里挺无聊的嘛,我们就……” 无语望天,人类真是一个生机勃勃的物种,就算在死域这种地方也能迸发出光芒四射的JQ火光。不过我对这种事不感兴趣,也就没打听细节。咬了一口饼:“李婶在洛杉矶照顾公婆和女儿,很贤惠。” 黄姐抿了抿嘴:“老李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比我以前那个酒鬼强多了。” “哦。”我随意应道。 这时袁静雅走过来,眼睛仍红彤彤的:“白小姐,我到处找你。” “找我做什么?”我问。 她低着头:“我想向你道歉,我不该帮你和白先生洗衣服。” 好个无聊的女人。 我津津有味地啃着饼,没理她。 不知道为什么,黄姐对袁静雅也很看不惯。她嗤笑一声:“真想赶紧离开这鬼地方,总和有些人在一起怕带坏我家欢欢。” “你……”袁静雅瞪了黄姐一眼,眼圈又红了。 我懒洋洋地劝道:“静雅,把你的美瞳摘了吧,总带着美瞳哭眼睛会发炎的。” “汪……汪……” 突然,不远处传来几声清脆的小狗叫。 我疑惑地扭过头,吓了一跳,忍不住骂道:“oh,*!” 侧门外不远处,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小京巴起劲地的摇着尾巴,冲着大门汪汪叫。而欢欢正拍着手,小心翼翼朝小狗走去:“狗狗过来,狗狗乖……” “欢欢!回来!”黄姐凄厉地惨叫一声,朝门外冲去。 我咬咬牙,也拔出枪冲了出去。 欢欢浑然不知周围危机重重,还回过头对我们笑:“妈妈,白姐姐,小狗狗好可爱哦。” 就在这时,小京巴清脆的声音陡然转粗,身体伴随着可怕的骨骼碎裂声猛地涨大了好几圈。雪白的毛皮被暗红色的腐肉撑破碎裂,变成了一只暗红色的四腿怪物,兀地朝欢欢扑去。 说时迟那时快,黄姐抱住欢欢往地上一趴。我飞快地抬起枪对准怪物的头扣动了扳机,子弹正中怪物面门,怪物“嗷”的一声从空中跌落在地,不动了。 没等我喘口气,四周低矮的荒草丛中发出了危险的唦唦声。一阵草木摇动之后,数只外型和狗相近,全身被暗红色腐肉包裹着的,尖牙利齿怪物钻了出来。地狱冥火一般暗红色的身体在焦黄天空的映衬下异常恐怖! 可能是见我有武器,它们站在不远处,低低地咆哮着,谨慎地观望。 我用枪指着怪物群,倒退着和黄姐欢欢一起朝大门退去。可到了门口才发现,门竟然被人闩住了。 大门后,袁静雅正慢慢后退。 这个蛇蝎女人! 我尽量屏住呼吸让自己冷静,一边腾出手摸钥匙,一边扭头对她说道:“开门!” 但衣兜里空空如已。 袁静雅嘴唇慢慢上扬,露出了一抹让人遍体生寒的笑。从衣兜里掏出一串钥匙朝我晃了晃,然后用力一掷,将钥匙掷进了怪物群中。 好毒的人!比眼前的怪物还毒! “天啦,开门啊!”旁边的黄姐绝望地哭喊出声。 凄厉的哭声马上引起了糟糕的连锁反应,站在最前面的怪物立刻冲了过来。 顿时浑身一片冰凉,手指一哆嗦不由自主连开两枪。前一枪打中怪物的身体,后一枪打中它的头。但它只是微微停了一下,对我叱叱牙便再次冲过来。大概是看到手枪的威力并不大,其他怪物微微俯身,后腿蓄力,也蜂拥而上! 根本没时间害怕,凭感觉冲着那些越来越近的闪电般红影连连开枪。然而那些影子还是潮水般扑到我面前。接着看到好几副尖尖的白色獠牙在我眼前一晃,令人作呕的腥臭味扑面而来。瞬间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本能地抱住了头。 97、第十一章   忽然身前一阵AMBRE SOIE的香味掠过。   预想中灼痛并没有袭来,反倒是几只怪物发出凄厉的嚎叫,嚎叫声中夹杂着可怕的骨骼断裂声!   我呆滞地抬起头,见白知秋挡在我面前,黑色皮风衣黑色迷彩裤,高帮军靴。右手拿着把武士刀,左手举着把沙漠之鹰。   周围七零八落的怪物的尸体散落一地,还活着的怪物们夹紧尾巴弓起背,纷纷呜咽着暂停了攻势……   心中一暖:“哥……”   回头冷冷地瞥了我一眼,厉声打断了我的话:“滚进去!”   就是这么分神的一瞬,怪物们又趁机扑了过来。   白知秋忙返身开枪射击,同时手中刀光一掠,黑衣上下翻飞,挡住了七八只怪物的疯狂进攻。我和黄姐欢欢急忙闪进了院子,随后白知秋也与一只咬住刀刃的怪物缠斗着退了进来。   我赶紧关上了大门。   接着白知秋一脚将那只怪物整个踢得飞了出去。   狠狠的撞在墙上!只发出砰的一声钝响,便重重落到地上!口鼻都流出乌黑的血来,还抬起头想再起身,一支弩箭飞过去正中它的眉心,很快便四肢抽搐着一动不动了……   松了一口气,我望向正惊恐地向后缩的袁静雅。   她前言不搭后语地解释:“我吓坏了,我不是故意的。听到声音白先生他们会赶来呀,我不笨,不会故意害你……”   “恶毒的女人!”怒火攻心,我大骂一声,抬起枪朝她扣动了扳机。可连扣两下枪都没有响,居然没子弹了。但愤怒的火焰在我胸膛中翻腾着,燃烧了所有理智。狂怒中举着枪托同黄姐一起冲过去,想揍得这丫满面桃花开。   但手臂猛地被人拉住,身体被狠狠地扯得转了个身,紧接着一个耳光狠狠地扇来。   “啪”的一声,左脸颊瞬间麻木,耳朵嘤嘤作响,眼前直冒金星,鼻子里一股滚烫的热流淅沥沥淌了下来。缓了几秒钟,我缺氧的大脑才渐渐清醒,恨恨地望着白知秋:“你打我可以,先替我宰了那女的。”   白知秋冷笑了一下,瞳孔微眯,突然提起正站在一旁看母亲打架的欢欢的肩膀,走过去将孩子抵到了大门上。   门外那群怪物见状,兴奋地隔着铁门咆哮跳跃。   我吓得魂都快飞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呆呆地走到他面前,轻声道:“白知秋,你要做什么,要杀这个孩子吗?”   那边黄姐见状,大惊失色。忙放开袁静雅跪到地上,急得声音都变了:“欢欢啊,我的欢欢,不要杀我的欢欢……”   白知秋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墨黑的眸子在俊美如同雕塑的脸上闪着诡异的笑意:“我妹妹是个英雄,嗯?”   我隐约觉得他身上散发着一种久违的可怕气息。   自从我回到他身边后,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气息。或者说,这种气息总是被掩盖在他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之下,而此时此刻,被狂怒的他肆意释放出来了……   这种状态下的白知秋根本没有理智。   我放低姿态,低声哀求道:“哥哥我错了,哥哥不要生气。”   “错了?”将欢欢往栅栏上撞了一下,笑意更深,“做错事就该承担后果。”   门外的怪物们已兴奋到了几近狂躁状态,口水直流。   欢欢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一张小脸变得煞白。   黄姐只知道不断磕着头。   我深吸一口气,往前跨了一步,拉住白知秋的衣服左右摇晃:“哥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真的知道错了。不要让我遗恨终生,哥哥。”   低着头,白知秋冷笑了一声:“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救根本不关心你的人?你傻到家了吗?”   随手将欢欢一扔。   黄姐急忙冲过去,抱起欢欢拔腿就跑。   瞥了瞥黄姐仓皇而逃的背影,白知秋又冷冷一笑:“看见了吗?他们可曾问你的鼻子疼不疼?”说完抬手又是一巴掌,扇上了我的右脸,“还有,告诉过你不要拿枪口对准人。你是白霖,白霖永远不能弄脏自己的手!”   双颊火辣辣的,咸湿的鼻血顺着我的人中流进了我的嘴巴。本来想坚强一点,因为袁静雅和老李都站在不远处,不想让人看笑话。可我的身体比我诚实,它在因刚才的事后怕,它的每个毛孔都在嘶吼着愤怒,它怨恨白知秋的殴打……   全身不断发抖,眼里疯狂地涌出泪水,呜咽声不受控制地从唇边溢出……   冷哼一声,白知秋一把扯过我手里的枪,一瘸一拐地转身离开。   “先生……”   猛地喝断老李的话:“随她哭!哭够了想死想活随她的意,门就在她面前!”   闻言,我的悲愤之情更加难以抑制,全化成了哭声。   我不想呆在死域,我讨厌那些恶毒的人,我讨厌白知秋,我讨厌门外的怪物……   也不知哭了多久,我终于哭累了,呆呆地望着门外那群怪物发愣。   冲我咆哮了半天,怪物们好像也累了,趴在地上无精打采地看着我。   一片诡异的死寂。   “小姐……”   听到有人喊我,转身一看,老李捧着个医疗盒跑过来。   “小姐,别动啊,小心又流血。”他拿出几块棉纱布,帮我擦掉了已凝结成块的鼻血。   见我没答话,他自顾自说了下去:“打得不重,明天就能消肿。晚饭已经准备好,今天有烧鸡罐头哦……”   哽咽一声:“把袁静雅扔出去,我才吃饭。”   老李讪讪的收起了笑意:“我也讨厌她,但先生说留着她以后有用。先生还说,把教材时时刻刻放在你眼前,你才会牢牢记住这个教训。不过小姐放心,要是那女的再整什么幺蛾子,我会先斩后奏咔了她。”   恨恨地捏紧了拳头:“你告诉白知秋,那本破教材我不想看。”说完绕过大厅,从侧门回了房间。   晚上白知秋没回屋,接下来的两天也没回屋,听老李说他住在掩体的卧室里。他不来,我便懒得出屋,我们进入了冷战状态。   每次老李来给我送饭都会好言相劝:“小姐,去看看先生吧。”   我问:“教材扔出去了吗?”   “没。”   “不去!”   死域晚上很冷,以前有白知秋这个大暖炉捂脚,睡觉很舒服。现在突然一个人睡,那叫一个冷飕飕阴森森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一气之下,我干脆将被褥搬到狭窄的贵妃榻上,每晚抱着大白熊入睡。   第三天早上醒来,我发现自己又睡回了床上,床边放着把椅子,椅子上放着一把小提琴。疑惑地拿过小提琴一看,又惊又喜,居然是我的白霖公主!   难道是白知秋专程去隧道帮我找回来的?他想与我和解吗?   人家既然给了台阶,我也不能继续端着,否则说不定还会挨揍。下床穿衣,打扮整齐拉开门,正好迎面碰到端着午饭的老李。   他笑道:“小姐,你气消了?”   我问:“老李,我哥什么时候帮我把琴找回来的?”   “昨天,额,小姐,”他沉吟一下,“你还是去看看先生,他在掩体医务室。那天为了救小姐,先生从三楼往下跳的时候崴了脚,肩膀也被怪物抓伤了……”   被怪物抓伤!   看过丧尸片的人都知道被怪物抓伤是什么结果。   一阵头晕目眩,差点就站立不住。定了定神,踉踉跄跄朝楼下跑去。大厅中,“教材”正舒舒服服地倚在沙发上,一边照镜子一边唱:“你那么美,你那么美,你那么美……”   看见我,她坐直身体,眉目中似乎有些志得意满。   没空理她,我继续往下进了掩体。   医务室的大门紧闭着,透过玻璃门,我看到白知秋□着上身背对我坐在病床上。左肩胛骨上,三条缝得像蜈蚣一样的伤痕触目惊心。两只医用机器手臂正忙碌地替他清理伤口。   抖抖地伸手拉门,没拉开。   “请输入密码。”电脑尤尼说道。   这下白知秋听到了声音,他扭过头,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哥不好看,乖,上去。”   都怪我,都怪我嚣张的白知秋才会虚弱成这样。心脏抽抽鼻子一酸,眼泪簌簌滑落:“我不上去,是我不好。”   手一扬穿好睡衣,眉头微皱:“你本来就不好,快上去吃饭。”   拉起袖子一擦眼泪,我瞪了他一眼:“把我支开,是怕变成怪物伤了我么?休想。”   在密码锁上按下一串数字“520000”,门“咔”的一声开了。然后我推门进去,冲他一挑下巴:“与其眼睁睁看你变成怪物,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死域生不如死。不如让你变成怪物后把我吃掉,那样我就不孤独了。”   他眨了眨眼:“你偷看我输密码?”   骄傲地冷哼一声:“哼,猜的,我又不笨。别想赶我走,要么吃了我,要么咬我一口。”   闻言,他莞尔道:“那我吃了你,来。”一把将我拉过去,压在床上,“几天没疼你了。”   我呜咽道:“哥,别扔下我。我很笨,没你活不下去的……”   啄了一下我的鼻尖:“傻孩子,怎么会扔下你?”   做|||爱会传染病毒吗?如果会,这恐怕是最浪漫的传播方式。被怪物抓了会变成怪物,丧尸片里都这么说。要是白知秋变成怪物,我绝不愿一个人在死域中苟活,被他传染一起变怪物也好。揽着他的脖子,主动亲了上去……   许久后我们满身大汗,紧紧缠在一起。   轻轻吻着我的额头,声调中透着一股子满足:“你主动起来真性感,丰乳、肥臀小蛮腰。”   我在他的臂弯上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哥,万一变成怪物后没有意识,我们跑散了该怎么办?要不我们找条链子,把咱俩栓在一起好不好?”   他笑了笑:“好办法,如果哪天咱们变成怪物就这么办。”   听他的话不对劲,我猛地坐起身:“如果?你不是被怪物抓伤了吗?你不会变成怪物吗?”   他笑得将头埋进了枕头里:“电影看多了,这是死域,不是末世。”见我一把抽过枕头要打他,他忙抬手阻止,“可我的伤是真的。”   气哄哄地将枕头扔到一边,穿衣服穿裤子,不再理他。他却死皮赖脸地凑过来拥住我,将下巴放在我的肩膀上,低声道:“抱歉霖霖,本来说过再也不打你。但我一害怕……”用力将我勒紧,“我再也承受不住失去你的痛苦,光是想想就怕得骨头疼。如果你再做傻事,我就真拿条铁链把你栓在我身上……”   按住他的手:“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听话。”片刻想起一件事,“为什么留着教材?”   “因为入口出现的时候,她能派上用场。”白知秋眼睛微眯,“再说,只是简单杀了她,怎么替你出气?”   98、第十二章   之后几天风平浪静,白知秋的伤渐渐好了。   虽然已经撕破脸皮,但教材在我面前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面不改色心不跳。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向我挑衅的次数越来越多,一次居然挡住我的去路硬拉着看她和白知秋的合影。我满头黑线地看完那些她贴在白知秋真人大小照片上,用边框柔光等手机特效做出来的逼真“合影”,憋住笑回到房间问白知秋:“教材是不是疯了?”   白知秋笑:“没疯,她以为,你沉默是因为对她无可奈何。”   听完我暗暗庆幸,自己的智商还是比教材高那么一点点,但是比黄姐又逊了一些。   白知秋说我太单纯,把黄姐当成朋友。事实上黄姐对我恭恭敬敬完全是因为想讨好白知秋,她和老李搞婚外情的理由也很简单,想保全自己和儿子。公馆中虽然只有七个人,但谁站在塔尖,谁是炮灰,聪明人都心知肚明。黄姐,世故着呐。   听完这番话我觉得有些孤独,因为公馆里本就没几个人,还个个带着面具,真没劲。   想起原本打算这个月去卡碧岛沙滩晒日光浴泡意大利帅哥,再看看自己现在的处境,真是郁闷透顶。出口啊,你快些出现吧!   也许是我的祈祷起了作用,第二天吃完午饭,忽然天昏地暗狂风大作。我和白知秋老李冒着狂风爬到顶楼一看。黑沉沉的天就像要塌下来一样,浓浓的乌云像海浪一样在天上翻滚着,涌动着,在天空上奔驰。   遥远的市中心出现了一根黑漆漆的垂直旋转风柱,像擎天柱一样连接着天空与地面。   白知秋拉着我就往楼下跑:“我们只有一个时辰,走!”   风柱就是死域出口,一个死域只会出现三个出口。我们是从第一个出口进来的,这是第二个出口。等第三个出口出现的时候,整个死域世界的一切,建筑,死物,活物,灵魂都会被打碎刷新,就像电脑系统重组一样。而活物被打碎重组的结果就是,身体变成怪物或丧尸,灵魂变成黑暗。   白知秋说,我们这次必须出去,因为第三个出口非常危险。作为人类,从第二个出口出去几乎是唯一的生存机会。   他早已同老李准备了两辆车,一辆阿斯顿马丁ONE77,一辆悍马H1。除了刀和枪,对讲机,还有我的白霖公主,我们什么也没带。   “霖霖和我坐阿斯顿,其他人坐H1。”白知秋安排。   “我,我不回去了。”   临上车时,林木宅突然小声道。   我们一怔。   他扶了扶眼镜:“呆在这挺好的,出去我也没工作。我的孢子还没存档,电脑还开着呐,你们走好。”说完回了宅子。   正想告诉他宅子里剩的能源已不多,白知秋对我说道:“别管闲事,上车。”   我只得推开正站在门边拿着手机自拍的教材,拉开了车门。   “你推我干什么!”她尖叫。   我白了她一眼:“就推你。”   “上车。”白知秋冷冷地对我说道。   闻言,教材脸上浮起了微微得色的笑意,冲我一扬下巴,扭着屁股走开了。   我冷哼一声,坐上车正要拉上车门。黄姐冲过来将欢欢塞到我怀里:“妹妹,姐求你,让欢欢坐你们这个车。”   我愣了愣:“可是我们这车是双座的。”   “你抱着他,求你。”黄姐突然跪了下来,越过我望着白知秋,“白先生,让欢欢坐这辆车。我坐悍马,我认命,来世我做牛做马报答你。”   “……”我无语,因为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激动。   “老李,你玩女人玩得挺认真呐。你给她出的主意?”白知秋没看她,冷冷地对着对讲机喊了声。   老李已经上了悍马,嘿嘿一笑:“先生,欢欢和我女儿一样的岁数。”   白知秋扭过头看着我:“关门,走。”   我挥挥手让黄姐后退,拉上了门。   黄姐喜出望外,起身扒着玻璃对欢欢说道:“欢欢你要听话,要好好学习,欢欢妈妈爱你……”   可是还没等她说完,白知秋一踩油门,车往前面开去。   老李开着悍马,跟在我们身后。   出了大门,以前经常在门口徘徊的怪物跑得无影无踪。   白知秋说出口打开时,所有被死域吞噬的活物都会本能朝出口聚集,期望能重返人间。所以宅子周围的怪物都暂时离开了,一会儿越接近出口遇到的东西会越多。果然如他所言,没多久路上又出现了零零星星的丧尸,但拥有7.3升排量的one-77可不是浪得虚名,一路上横行霸道,碰什么什么飞。   “好酷啊,这车像铁甲威龙。”欢欢兴奋得双脚乱蹬。   白知秋眉头微皱:“小子别把我的情人弄脏了,安静点,不然扔你下去。”   我不忿地替欢欢辩护:“用你的情人撞丧尸,你自己都这么疼她,还怕小孩子蹬?”   “再珍贵的情人也是用来开的,你吃醋了?”瞥了我一眼,“对啊,你的车被你摔碎了。要不这样,只要你保证以后离大桥远一点,我就重新教你学开车,再送你一辆柯尼塞格?”   能敲竹杠为什么不敲?我想了想:“11年新款Agera,最好是炫紫色。”   他笑了笑:“成交。”   很快,那座断掉的立交桥出现在眼前,桥上挤挤挨挨站满了丧尸和暗红色的狗型怪物,全呆呆地望着风柱的方向,像一堆呆呆的企鹅。   白知秋一个漂移加速扫倒一大片丧尸,将车停在离立交桥百米远的地方,拿起对讲机:“老李,桥上全是丧尸,吊血包。”   “是。”老李应了句。   “血包?”我不解。   白知秋从行李座上拿过一个望远镜递给我:“看看后面。”   我狐疑地拿起望远镜朝后面看去。   只见老李拿着根铁链下了车,然后拉开后座的门一把将袁静雅扯下来,不顾袁静雅的反抗用铁链将她绑住,连拖带拉进了旁边一座楼。不一会儿两人出现在三楼一个窗口处,老李将袁静雅往下一推,袁静雅便坠到了二楼和一楼之间。她嘴里拼命地咒骂着什么,一双脚在空中乱蹬,右脚脚踝上多了一条血口子。   放下望远镜,我问白知秋:“这是在做什么?”   “死域的怪物都对活人的血腥味十分感兴趣。”   就像是在给他的话作诠释,视野中的们纷纷转身,越过我们的车,朝袁静雅所在的方向走去。   看到一个丧尸走到袁静雅身体下,抱住她的脚啃起来,我不忍再看,放下了望远镜。她被呆在那个尴尬的高度,恐怕连求死都办不到……   白知秋突然问道:“报复别人,好受吗?”   我摇摇头,实话实说:“不好受。”   不仅不好受,喉咙里还绷得紧紧的,想吐。   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头:“乖,那以后就聪明点,别被人伤害。不然就算报复回来也得不偿失,懂吗?”   “嗯。”我点点头。   见桥上的丧尸少了很多,白知秋又发动了车子:“坐稳了,我的情人要在3.5秒内完成0-60英里/小时的加速。”   “你要飞过去?”我又惊又怕,赶紧将欢欢抱紧。   “嗯……呐……”白知秋一踩油门,车箭一般朝前面冲去。梆梆梆撞飞一干挡路的丧尸后,one-77冲上立交桥,一跃而起,又轻轻落下。   身上猛地向上一抬,又兀地失重。感觉像坐海盗船,我刷的一下出了一身冷汗。再回头一看,那段缝隙已被远远地甩在身后,不由大喊大叫:“靠,太酷了!”   “太酷了!”欢欢也大叫。   “哈哈,”白知秋轻笑出声,“老李,我完美着陆,你可别栽了。”   对讲机里老李也笑:“放心吧先生,车技不比你差,飞!”   我急忙从后视镜里往后看,见老李的悍马也顺利飞过了立交桥,不由松了一口气。   但过了立交桥,路况反而更差。越接近出口,前方的丧尸越多,嚎声遍野,放眼看出去一片黑压压的头颅。白知秋将马力开到最大,一路撞翻无数丧尸,砰砰撞击的声音密集如冰雹落地。眼看风柱就在两个街区之外,车前已全是密密麻麻的丧尸,连开都开不动了。幸好丧尸们都茫然地向着风柱走,并没有注意到我们的车。   白知秋将车倒进一个小巷,对老李说道:“前方全是丧尸,老李,按计划引开他们。”   “是,先生。”   他们怎么引开丧尸?想问白知秋,又忍住了没问。   其实我隐约猜得到。   只是,人都有自私的劣根性……   我没有勇气劝说自己放弃生存的希望……   再说刚才黄姐是自愿上车的,没有像林木宅那样离开,不是吗?   白知秋叮嘱道:“一会儿下车后紧跟我。”又盯着欢欢,“小子,我们要下车了,不准哭。”   欢欢眨了眨眼,突然一低头,吐了。超高的车速,连续不断的撞击,欢欢熬到现在才晕车实属不易。   霎时一股酸臭的味道在车内弥漫开,熏得白知秋脸色发绿。   “我的情人哦……”用手扇着风,我替他配着音。   片刻,大概是老李那边有了动作。街上的丧尸们全停住了脚步,然后转身朝身后走去。   又过了估摸三分多钟,白知秋一踩油门,车开回了主干道。因为丧尸变了方向,丧尸群中出现了一些缝隙。one-77以这些缝隙为突破口,雄赳赳气扬扬地朝街区深处挺进。   再往里走,风越来越大。丧尸群也渐渐稀疏,只剩几只丧尸在路上艰难地顶风走着。车外纸屑、树叶,还有水泥块到处乱飞,不辨人影。   终于,前面出现了一栋几十米高的废墟建筑,十多米粗的黑色旋转风柱直插在建筑中央,风柱中间飞沙走石,不断闪过阵阵紫色闪电。   “哥,这就是出口?”因为可怕的狂风将整个车体都吹得呜呜颤抖,我不得不提高了声调。   “是,解开安全带。”说着,白知秋推开车门下了车。然后顶着狂风跑到车这边,打开门拉起我和欢欢就走。   一下车,狂风吹得我嘴巴眼睛都睁不开,脚下几乎站立不住,脸被尖刀般的小沙石击得阵阵刺痛。不敢喊疼,紧紧拉住白知秋的手,踩着断墙残垣,使出吃奶的劲往风柱爬。身旁不断掠过一只被狂风卷起的丧尸,好几次都险些砸中我。   爬到半中央,白知秋突然胳膊一抡,将欢欢朝风柱中一扔,只听欢欢“啊”的一声便没了踪迹。接着白知秋拿出对讲机,冒着狂风使劲喊:“老李,我们到了,你快来!”   为了不被狂风吹走,我蹲□子搂着白知秋腿。听他喊老李,焦急地举起望远镜一看。只见不远处一幢几乎崩塌的四层楼楼顶上,黄姐呆呆地站着,一只手血淋淋的。老李站在她身边,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拿着机||枪扫射从四周密密麻麻往上爬的丧尸。   “老李,孩子已经出去了,快来!”白知秋又大声喊,“你不想见你女儿了吗?”   大概是听清了白知秋的话,望远镜中老李扭头对黄姐说了什么,随后黄姐面向我们惊喜地捂住了嘴巴。跟着老李将机枪背在身上,拥抱了黄姐一下。转身后退几步,猛地朝隔壁的楼冲去,轻轻松松就跃过了三米多宽的间距落到另一幢楼房上。一点没停顿,又径直朝下一幢楼飞奔,目的地是风柱的方向。   “哥,他能跳过来吗?”我抬头大声问。   白知秋的眼睛被风吹得眯成了一条线:“老李是退役特种兵,要是他连这也跳不过来,我就炒了他。”   果然,老李一路跳跃,晃荡,打滚,奔跑。像猴子一样敏捷,风一般穿梭于一干建筑之间,没多久离我们就只有一幢楼的距离了。可就在他从最后两栋楼中间跃起的那一霎那,一团白色丝线一样的东西从黑呼呼的小巷中箭一样窜出,一道道缠在了他身上,裹了一层又一层,直将他裹得像蚕茧一般飘在半空。   顺着丝线的来源往下看,小巷子站着一个人,站着那个长得像老板的人。一袭白色广袖华衣,一双暗紫色的眼睛。缠住老李的原来是他的头发,长长的白发从他头上倾泻而下,又打了个优雅的弯往上,一直延伸到老李飘着的地方。   似乎意识到我们在看他,那人微微地笑了笑。   “额……”脚下传来一阵丧尸的吼声。   我诧异地低头,发现几个丧尸顺着水泥砖块爬了上来,而身后龙卷风的风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小了许多。   出口要关闭了!   急忙站起身,扯了扯白知秋的手:“哥,我们走。”   白知秋扭头,一脸平静:“霖霖,你先走,回去后呆在亦词公馆不准出门,不然要你好看。哥哥去救老李,过几天再回家。”   心脏猛地一突,一种崩溃的感觉击得我双脚发软。白知秋一向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但正因为这样,他犯起糊涂来就越可怕,因为没人能劝得动他。   “哥你疯了!”提前预料到劝说的结果,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为了个司机?我答应你只要你今天跟我走,我以后再也不逃了,我和你在一起。”   可他掐住我的腰将我高高举起,轻声一笑:“逃我也把你抓回来,由得了你?回去有事找张君野,记住,不要出门乱跑。”   我急得全身发抖,紧紧抓住他的双臂不敢放手,生怕他将我甩出去。无数合适不合适的话脱口而出:“原来你可以为任何人出生入死,原来我不是你的唯一。你不是自称我的男人吗?那就别丢下我一个人!”   白知秋微笑:“我是你的男人,但首先我得是个男人,男人就得遵守男人间的承诺。乖,我答应你,一定尽快回家。你放手,不然丧尸群就上来了。”   什么屁话?我不明白!我不明白!   可我没有时间去想明白,看到几只丧尸已经爬到了他的脚边,我胸口一阵绞痛,不得不大叫一声,松开了双手。紧接着他根本没给我半点多余的时间,使劲一掷,将我掷向风柱。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我应该对他说些什么。   然而我飞行的速度异常快。   在我发出声音之前,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告别的话之前,我的身体就坠进了急速旋转的风柱。顷刻间,天璇地转,眼前一片黑暗。 99、第十三章   眼前蓝红色的灯光交错闪烁,耳边救护车声音凄厉的叫着。无数人影在我身边跑来跑去,晃得我头晕目眩,胃里翻江倒海直想吐,于是我强迫自己再次睡了过去。   清醒过来发觉自己正躺在一张洁白的病床上。   病床边的沙发上,张君野坐着仰头睡得正香。沙发边放着一盆天葵,翠□滴,生机勃勃。   “哥……”环顾左右,轻声喊。   张君野兀地惊醒:“小姐醒了。”   “白知秋呢?还没回来?”我问他。   “小姐先休息,其他事我们等等再谈,我去叫医生。”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病房门口,我吸了口气,把自己缩进了病床柔软的被褥里。   刚醒来时我还不敢确定自己到底处在什么样一种状况下,人是忐忑的,那个昏黄的死域和那些衣衫褴褛的怪物,一眨眼全都不见了,似乎只是场真实到可怕的梦,使我分不清楚哪些是虚幻哪些是现实。直到和张君野说了几句话之后,知觉才开始渐渐恢复正常,我开始感觉到病房里空调的温度,还有病房外偶而闪过的人类发出的声响,这让我觉得自己踏踏实实的存在着。   白知秋却仍然还留在那个可怕的地方。经历过分离的那一刻,我终于体会到了他因为我救人而狂怒时的心情。我讨厌他当英雄,就算他要救的人是我熟识的老李,我也不想他涉险。   缓缓抬手遮住眼睛,眼泪不停的流下来……   因为真的很害怕,害怕得全身骨头发痛,如果白知秋回不来怎么办?   呸呸呸,白知秋怎么会回不来?   擦干眼泪,我自己给自己分析。白知秋不会就这么简单地死去,因为如果他要死,一定会先打死我再死,以防我在他死后到处勾三搭四。他总说我生是他的,死也是他的,活脱脱一只霸道护食的禽兽。这样一只禽兽,当然不会做什么把我送出死域逍遥自在,他自己去死的事儿。   这样反复劝了自己好久,终于好受了许多。但没有白知秋的消息,心里总是毛毛的。   想找人打听,我又不能随意出医院,因为病房外有便衣守着。隧道爆炸坍塌事故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在救援队放弃救援,施工队已经重新开始疏通隧道的时候,居然发现我和欢欢躺在隧道中的某个角落。而因为某些原因,我们和欢欢,包括白知秋老李黄姐他们,在隧道事故的失踪和死亡名单上并不存在。为了不引起轩然大波,有关部门在医院里安插了无数眼线,如果不是张君野打通关节,我恐怕已和欢欢一样被送到不知道的地方养病去了。   经过张君野再三活动,我终于等到了能出院的通知。   出院的前一天下午,病房里来了几个人。领头的是白知秋的姑姑,白且仪。白且仪是狂热的洁净主义教徒,房子衣服家具,只要是她用的东西,通通都是雪白的颜色。因为太过独立,优雅美丽的她一世未婚,掌管白氏家族东南亚的生意。因为白知秋的事,将她从她住的纯白别墅请到了我的病房,这种她平时绝对不会来的地方。   白知秋是家族中的天之骄子,白家未来的当家,除了恋妹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他失踪,白家的人自然会动用整个家族的资源救他。为了能让白家尽快找到白知秋,我将整件事对白且仪合盘托出,包括在死域中遇到长得像易道的人的事。   检阅了一遍秘书的记录,白且仪合上文本,最后问了我一个问题:“霖霖,你觉得知秋有没有可能生还?”   我毫不犹豫地答:“不是可能,是一定会。”   “好。”她站起身,走到病房门口伸出手让秘书消毒,又用轻轻柔柔的语音对我说了几句呛鼻子的话,“你的生母与厨子偷情,玷污白家的血脉。作为报应,你这不洁的孩子一定会命途多舛,克周围的人。我当年劝过大哥大嫂无数次,让他们不要养你任你自生自灭。可他们偏偏心软,把你从肮脏的孤儿院抱了回来,就是这一念之仁现在克得知秋下落不明。你这个孩子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就应该出生在中世纪的欧洲,被当成女巫处死,这样就不会祸害别人了。记住,从此不要再踏进白家大门,好自为知吧。”说完带上手套,没再看我一眼,走了。   我的生命有没有存在意义不是她说了算,想顶两句嘴,又清楚这女人的那些毒辣手段,只能等她离开后才敢对着门吐吐舌头。   就像斯巴达人在婴儿时就要接受生命的选择,身体好的养活,身体不好的遗弃一样,崇尚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白家也有变态的选择后代标准。   白家的孩子一出生就会请大师来算命,八字好的好好培养,八字不好的立刻被长辈低看一筹。又不准剖腹产,所以族里的一干女眷怀孕,备孕都得算好日子来。像我这样一个生母恶名累累,八字又稀奇古怪的人,简直是白姓人中的另类。白且仪对我态度不过是其他白家人对我反感的一个缩影,我早就习惯了,有时还当笑话看,所以并没有觉得多难过。   第二天,我在张君野的护送下出了院。   上车后,我说道:“先去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死域中那个长得像老板的人,我相信易道知道些什么。   和平时一样,易道堂冷冷清清,只是一楼胖子的牛肉面店店门上多了张租房告示。胖子开牛肉面店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一年倒有七八个月关门,租出去不失为一个正确的选择。   上楼推开易道堂的门,正趴在收银台上打瞌睡的胖子懒洋洋地直起身:“欢迎……”他的眼睛登时亮了,“白霖,嘿,你还敢回来。无故旷工5个月,还拿正常工资嘿……”   打断他的话:“老板呢?”   “回来了。”旁边传来一道轻而优雅的语音。   扭过头就看到易道静静地看着我,一双清冷的暗紫色眼眸看上去有点异样的精亮,唇边微微浮着一丝浅笑。   在特殊的时候分别,又许久不见,我觉得有点尴尬。   轻声道:“老板,我有事想问你。”   “进屋谈。”他转身进了屋。   我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心里有那么一点点怕。也不知道他恢复正常了没有,万一他像那天那样,扑过来咬我的脖子,一下子将我的血抽掉四分之一……   白知秋不在我身边,谁还肯输血给我?   “吃饭了吗?”他冷不丁地问。   我坐在沙发上:“吃了。”   客厅里的陈设和我离开时一个样,简朴干净。只是墨九霸占易道堂时弄来的几样家具没了踪影,大概是被易道扔出去了。   易道从书柜顶上端下一盘紫红的李子,拿过来坐到身边:“前几天客户送的,吃,别让秦相容看见。”   拿起一个李子,咬了一口,酸得直倒牙。只好将李子捏在手里,问:“老板,你了解死域吗?前几天,我在死域里碰到一个长得像你的人。他一头白发,紫色眼睛。我哥被他缠在死域,出不来……”   “昨天,你的家人来过,问这个问。那人是螣蛇大妖,易。”他轻声道。   “你认识他?”   眼眉微垂:“他是我身体的魂魄。”   螣蛇是易道身体的魂魄?   我有些迷糊:“老板,你和那人是一个人?”   “不是,我是妖尸。”   未等我继续问,他解释道:“妖尸由尸自生,无魂无魄。非神非鬼非魔,勉强算妖。生不入生籍,死意识散于洪荒,不留半点踪迹。易道便是易道,易的事,与我无干。”   他侧脸是那样的安静而漂亮,精致无比的轮廓,在清冷的客厅光线中静如雕塑。但他的话又是那样落寞,放佛丝丝缕缕地往外渗着些许绝望味道,落在我耳朵里,听得胸口莫名其妙阵阵钝痛。   沉默半晌,我又问:“老板,易很强吗?他会不会杀了我哥?”   易道轻轻一笑:“不用担心,你哥很强,能出来。易,拦不住他。”   易道从不说诳语。   松口一松,在半空悬浮了很多天的心脏咚地一下落了地。依然很担心,但却不再那么坐立不安。   “谢谢老板。”我掏出包里的工资卡,放在茶几上,“抱歉,现在才把这东西送来。”   他嘴角的笑不见了,脸色苍白:“你要辞职?”   点点头:“我想休息一阵子,在死域里累坏了。”   将工资卡塞回我手心:“休息好,再来上班。”   话音刚落,黑色的身影往楼梯的方向一闪,我身边空了。   他跑这么快做什么?   我觉得今天的易道怪怪的……   走出客厅,胖子唠唠叨叨迎来:“白霖,随意旷工可不行啊。你不在我就得看店,我看店就不能出门联系业务,我不联系业务易道堂就没收入,易道堂没收入店就要倒闭。我的牛肉面店都快兑出去补贴易道堂了,哎呀喂,你去哪?”   无视胖子的唠叨,下了楼,我请张君野开车送我回亦词公馆。   白知秋安全的时候,我可以和他吵和他闹,可以恨他可以逃离他身边。白知秋行踪不明的时候,我只想呆在家里等他回家。 【第九个故事——回音】 100、第一章 车到了亦词公馆门口,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径直开进去,而是停住了。 昏昏欲睡的我抬头一看,见公馆的大门依然紧闭。大门栅栏后站着的不是那群我熟识的保安,而是白老爷子的保镖白横和他手下的人,心知大大不妙。 “小姐,我过去看看。”张君野下了车,朝大门走去,同那些人争论起来。 等了一会儿,见那边的争论迟迟没有结果,我也下了车。 走到大门前,听张君野激烈地说道:“……亦词公馆是白大少和小姐私产,与白氏集团无关,你们没权力霸占……” 看见我,白横笑着打断了张君野的话:“老爷子说了,如果不服,建议白霖小姐通过法律手段与他对簿公堂。” 一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白老爷子向来恨我带坏了他最重要的儿子,如今他大概把白知秋失踪的账记到了我头上,恐怕要不是还顾着那点子单薄的父女缘分,我早已死无葬身之地。看来,亦词公馆我是回不去了。 对白横笑了笑:“请转告老爷子,对簿公堂就不必了,其他事等白知秋回来再说。我想进去拿我的行李,可以吗?” 白横微微地笑:“已经让人去拿小姐的行李,小姐稍等片刻。” 没多久,一个保镖拎着一个憔悴的小包从侧门走出来,随手将包扔到我脚边,砸起一股淡淡的灰。 白横解释道:“老爷子吩咐过,除了贴身的内衣,小姐什么东西都不能带走。”他扭头望向张君野,“张秘书,老爷子让我转告你,要么明天凌晨十二点之前赶到新加坡报道,要么离开白氏集团。” 看着地上灰蒙蒙的小包,眼前微微腾起了一团雾气,鼻子有点堵。强忍住没出声,因为怕一开口眼泪就掉下来。 张君野替我将包拎起,扯了扯我的手:“小姐,走吧。” 我也知道再呆下去只是自取其辱,转身同他一起离开了亦词公馆。 上了车,张君野告诉我:“没事的小姐,城郊有栋别墅是小姐你一个人名下的,小姐可以住在那。” 城郊的别墅就是那次我和白知秋打架,吃肥皂装病时住的那幢房子。 许久没人住过,别墅里全是灰。不过家具电器都是现成的,水电煤气也都通着,地下车库里还停着我的法拉利和白知秋的冰蓝盖拉多。 替我打扫干净屋子,张君野告辞离开,离开前告诉我他要去新加坡任职,最近都不能来看我。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没踏出别墅半步。因为晚上闭上眼就梦到死域昏黄的天空,梦到行踪不明的白知秋,很抑郁。整天除了上网找找死域的资料,看看电视拉拉小提琴,什么做不了。饿了就煮碗半生不熟的面条,拌上牛肉酱凑合着吃几口,吃不饱就喝点红酒。没多久屋子里就乱成一团,脏衣服脏碗堆成了小山。 有时候小区保安会探头从窗外往里面看一下,我猜他们可能是怕我无声无息死在屋里。方怡在法国接待客户,闲时会给我打个电话。云英和加加从我回来后就没见过。网上那些朋友,在我几个月不上线之后,也都忘了我的存在。整套别墅在我不拉小提琴或是没开电脑的时候,静得像座坟墓。 死宅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储藏柜里的面条吃完。 因找不到其他吃的,我按网上教的方法给自己做饭吃。笨手笨脚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手背被油烫出好几个小泡,还差点烧了厨房。但辛苦煮出来的饭像稀粥,炒出来的鸡蛋黑得像锅巴。都怪网上的菜谱不精确,叫我放少许盐,我怎么知道少许盐是指几勺?又累又饿又气,我狠狠地对没用的自己发了通脾气,然后换衣服出门买面条。 许久没出门,走在路上有一种陌生的感觉,连温暖的太阳光都有点陌生。一扭头,无意间瞥见旁边店铺玻璃上映着的顶着头赛亚人似的爆炸乱发,眼圈乌黑,颇有朋克气质的眼熟女人,恍若隔世。 从小到大,这段时间恐怕是我第二低潮的时候。 我想我的病又快复发了,白知秋再不回来,说不定哪天我会心血来潮驾着他的盖拉多,再玩一次空中飞人。 不行,那样会被困在炼狱,不能飞,不能飞…… 浑浑噩噩地走进超市,将几大把面条扫进购物车,又扫荡了一大堆牛肉酱。推到收银台,递给收银员一张卡。 片刻收银员将卡还给我:“不好意思,您的卡失效了。” 怎么回事?我又递给她一张卡。 “不好意思,这张卡也失效了。” …… 在收银员渐渐变黑的脸色中,我差不多试完了所有的卡,最后终于找到一张能用的,就是易道堂的工资卡。 用工资卡付了帐,回到家我挨个给各个银行打电话。电话那头的回答几乎都是一样的:您的卡已注销。 只有易道堂的工资卡上还剩六千多块钱。 经济问题就像一根白老爷子挥舞着的高尔夫球棒,狠狠一下击在我的后脑勺上,疼得我兀地从白知秋那堆顶级红酒的麻醉中清醒了过来。 什么是钱?钱在有白知秋签单的时候是一串没有意义的数字,是我扔给舞男的打赏,是拿在手里还怕弄脏手的纸张。但白知秋不在的时候,钱就变成了珍贵的资源。珍贵到五块八的方便面,五块七绝对买不到,就因为少了那么一毛小小的钢镚。 我意识到自己应该马上出去找份工作养活自己,不然等最后这点积蓄耗完,城市晚报上就会出现一条刺眼的新闻——《一女子饿毙别墅内》,内容:某年某月某日,一女子饿毙自家别墅中。据悉,该女子的尸体在车库一辆兰博基尼和一辆法拉利之间被人发现,瘦骨嶙峋,体重只剩40KG。法医解剖后透露,该女子死亡前十几天,一直靠喝酱油兑水为生巴拉巴拉巴拉。 发现自己的妞活活饿死了,白知秋就算出了死域也会活活气死的…… 我有车有房,没爹没娘,身体健康。二十一世纪好青年一枚,没钱怕什么,找工作去。 首选当然是回易道堂工作。 旷工五个月,易道每月都将每个月一千五的基本工资打到我卡上,十足的好老板。但我不想回去,我也不清楚自己是害怕他会再吸我的血,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就是不想回去。卡里的工资我准备先借用,以后再拿去还给易道。 于是开始疯狂地投简历逛招聘会找工作。 尽管平常经常在网络上见到招聘启示,可真到找工作的时候,却发觉工作比刚毕业那时还难找。夏季应届生的招聘刚刚结束,所有公司里都挤满了刚刚换上制服埋头做苦力的应届生,连打杂的位置都挤得满满的。我不是名校生,又学的是文科,一没技术二没过硬的工作经历,找工作谈何容易?逛了几次人满为患的社会招聘会,只有卖保险搞推销的企业愿意录用我。 时间一天天过去,生存的刀子悬在头顶,我不由有些心慌。幸亏自己还有房子住,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直到一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乐来登酒店打来的,通知我去面试。 乐来登是一家准五星级酒店,兼营西餐厅业务。我向他们家投的简历意向是人力资源助理,然而对方叫我准备的面试的内容居然是小提琴演奏。因为酒店里缺小提琴手,我正好又在特长那一栏随便提了一下自己爱拉小提琴的事。 一直认为酒店里的小提琴手和酒店里卖的劣质红酒一样,是点缀酒店的装饰品。但卡上余钱越来越少,我根本没有更多选择,只能背着白霖公主去乐来登应征。 到那的时候已经有二十多个女孩子等着面试,全是音乐学院毕业生,这年头什么工作都有一大堆人抢。稍稍打起精神,我炫了首《第一号小提琴协奏曲》。之后面试官把我叫过去,打量了一下我的模样,叮嘱我以后要化淡妆,要穿高跟鞋上班就把我录取了。 没有基本工资,客人点一首曲子我提30块,一个月如果有100个客人点曲子我就能拿到3000块。 听主管说完工资标准和工作内容我乐了。不是我自夸,我的小提琴造诣足以给其他几人同时被录取的乐手当老师,每个月有100个听众肯定不是难事,所以我的月收入绝对能轻松上三千。再说我的家在城郊,因为住户都是有车一族,所以附近根本没设公交车站。小提琴手早上十点才上班,在乐来登工作的话,我就有充足的时间去隔壁地区坐公交车。 综合所有的条件看,这实在是份不错的工作。 兴奋地回到家,别墅区管理处一个工作人员正在门口等着我。 “有事吗?”我问他。 工作人员笑着递给我一张物业费催缴单:“白小姐是吧,您年初没交物业费,以前的抵押款已经用完了。” 接过催缴单,扫了一眼单子上的数字,我一口气堵在喉咙口差点没上来。心头暗骂白知秋钱多烧得慌,买这种物业费比我一年工资还高,又不实用的房子干嘛?有钱买几个铺面多好,还能收房租。刚找到工作就遇到这档子事,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福祸相依? “白小姐,为了避免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请尽快交纳物业费。”工作人员笑得彬彬有礼。 “好,过两天我就交。”尴尬地笑着,我开门进屋,将工作人员关在门外。 交了物业费就得喝西北风,我决定做赖费一族。 就当没收到那张通知单,我掩耳盗铃般混了两天,第三天晚上正看电视里佟湘玉捂住胸口拖长了声音大喊:“我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伤心的地方……” 突然电视屏幕一黑,停电了。浴室里正放着水的浴缸也没了动静。 静了静两秒,我轻骂一声:“混蛋!”接着打开爱疯在网上寻找租房信息。 没水没电,每天在物业公司工作员的追堵下进出,别墅是住不下去了,我必须另找住处。 101、第二章 几经搜寻,乐来登酒店附近找到一套便宜房子。 找到这间出租屋前,一直不晓得,繁华的市中心几栋高楼大厦后面,还保留着这种上世纪六十年代修建的楼房。听说,这种公寓那个年代只有高级干部才能住进去。每天楼房里穿梭着的都是穿着笔挺中山装,胸口还别着一支金色钢笔的身影。 房屋的架构和那个年代的气质很契合,方方正正的楼房,楼道里用石灰刷着白绿两种颜色。只是墙上全是灰尘,脚印,还有小孩画的幼稚粉笔画。 相中的房子是七楼714室,虽然七楼不算矮,但由于旁边都是高楼大夏挡住了亮光,所以走廊上黑漆漆的。沿着走廊走到尽头,倒数第一间房就是714室。一套标准的八十年代家用住房,只有一进一出两间屋子,四十多平米。门是新安的暗红色防盗门。墙壁和外面一样,上面刷着白色石灰,底部刷着淡绿色石灰。格局很不合理,厨房旁边就是卫生间。卫生间里没有马桶,只有一个烟屎黄颜色的坑,一个洗漱台,还有一面破旧的椭圆镜子。 房东大姐姓沐,是某厂的退休职工,胖乎乎的,很和蔼。 第一次去看房沐大姐就老老实实地说道:“这房子以前死过,有个老太太七年前住这,两个星期没出门,后来妈叫打开屋子,都缩衣柜里臭得淌水了,不然这个位置的房子不能这么便宜。” 那时正望着那间用焦黄报纸糊得眼花缭乱的卧室发呆,听到这话觉得房东为不错。像这样的事,一般房东是不会告诉房客的。胆子小点的听了这故事早被吓跑了,恐怕这就是这套房子价格低廉的原因。 “这房间闹鬼吗?”笑着问。 沐大姐忙摆手:“不闹不闹,出那事以后们请先生打点过了,家装修的时候们全家还这住过一段时间,这屋子很干净。其实上下五千年,哪寸土地下没个死呢?也没见天天有撞鬼。过几天就要出国,房子总要有养着才不行。就是想找帮忙照顾房子,丫蛋要真是胆子小,就不租给了。” 沐大姐说了很多话,只有一句话最对的胃口,“不然这个位置的房子不能这么便宜。”。同样的价格别说这个位置,就是城中村也只能租一间小插间,还是那种不包水电暖的插间。 有这套房子可以选择,为什么要选择那种阴暗潮湿的小插间,住那种危险的地方?每天同那么多共用一个卫生间,每天定点抢一个水龙头,每天为了偷偷用热得快煮一碗泡面吃而同房东斗智斗勇,回去稍稍晚一些就有被外来务工员抢劫的危险…… 可以忍受贫穷,可以享受十块钱一瓶的牛肉酱,可讨厌没有*的生活,喜欢安静独立的空间。 再说了,可是前易道堂员工。 一直坚信生的每一步棋都是上帝精心安排的美妙话剧,易道堂的工作经历,就是冥冥中促使租下这套房子的坚强后盾。 易道堂工作,如果连死过的房子都不敢进,那还是趁早辞职的好,这是胖子对进行职业培训时说过的话。老太太已经死了七年,之后这房子还有住过,有什么好怕的。 签下租房合同第二天大早,就拎着行李箱搬到了出租房。 正是上班的时候,拎着重重的箱子一步一步往上挪,躲闪着那些西装革履,夹着公文包行色匆匆的。终于爬到七楼,气喘吁吁拖着行李箱往前走。转过拐角,忽然看到714室旁边,713室门口,一个小女孩靠墙上。七八岁的样子,身上穿着条鲜红的裙子,白袜子和黑皮鞋。蓬松的自然卷长发简单地扎脑后。手里摆弄着一部碧绿的玩具音乐电话,一按键就能发出多瑞咪那种。 这个时段,像这么大的孩子通常都应该学校,怎么会站这?撞过几次鬼的狐疑起来。 仗着楼上楼下声鼎沸,走到小女孩身边仔细打量着她。 有影子,有呼吸,嗯,应该不是鬼。 正看得认真,小女孩突然怯生生地瞄了一眼,转身推开713室的门跑了进去。 如梦初醒,正常哪会这样盯着打量别?家小姑娘不害怕才怪,忙道:“对不起啊小妹妹……” “砰”的一声,小女孩关上了门。 尴尬了站了片刻,忙放好行李然后去上班。 晚上回来,开始操起扫帚打扫房间。打开窗户放走那种天长日久发酵出来的特有霉味,用扫帚赶走桌椅板凳上厚厚的灰尘,抬起变形的席梦思床垫拍掉前任住户留下的可疑毛发。泛黄的床头上包上一层毛巾被。拿着抹布里里外外擦了个遍,又将红黑相间的花岗岩地面拖得亮堂堂的。 该打扫干净的都打扫干净了,只除了卧室墙上糊的那层报纸和外屋那个衣柜没处理。 墙上的报纸是九十年代的,上面有很多有趣的东西。觉得自己找到了宝,准备花时间为那些东西做个记录,到论坛上炫耀炫耀。 至于外面那个衣柜,尽管房东说以前装过死的衣柜已经扔了,现的衣柜是后来新买的。可打开衣柜,一股呛的阴冷霉味扑面而来,里面除了灰还有一张蜘蛛网。不管衣柜里有没有死过,都不会把衣服挂里面。 铺好被褥,舒舒服服地躺床上。刚想闭眼睡觉,隔壁房间传来了一对男女嘶哑的争吵声,像野兽的利爪一样扯碎了夜晚的安静。 因为两的声音都很尖锐,根本听不清他们吵些什么。对面楼上一户家的灯亮了,有探出头朝这边看了一下,然后将窗户重重关上。 一个外,能不惹麻烦就不惹麻烦,堵着耳朵继续睡。 “呜呜呜……”突然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就的门口。 想起白天那个小姑娘,睡不着了。走到门口透过猫眼往外一看。果然,小姑娘抱着她的电话看着713室紧闭的黄色木门,哭得十分伤心。 这对父母也太不负责了,自己吵架把孩子赶出来做什么?这么晚了,现的治安又不好,出了事怎么办? 拉开门,对小姑娘说道:“嘿孩子,叫白霖,是的新邻居,要不要到屋里坐坐?” 小姑娘扭头看着,依然伤伤心心地哭着,泪珠子簌簌往下落。 不要跟陌生说话,这是老师和父母经常告诉孩子的常识,小姑娘对有戒心是正确的。但半夜两点了,不能把这孩子孤零零一个留亮着昏黄灯光的走廊上。 蹲□,问小姑娘:“可以玩玩的电话吗?玩这个很行的哦。” 她抽着鼻子,没有说话,也没拒绝。 于是伸出右手,电话按键上慢慢按起了《欢乐颂》。 小姑娘愣住了,好像很惊讶自己的电话竟能按出这种曲子。 笑道:“教啊,很简单的。” 708室里,小姑娘的父母依旧吵得天昏地暗,看样子一时半会儿是不会叫小姑娘回家的。小姑娘又不肯进的房间,决定陪小姑娘走廊上呆一会儿。 拖过一个坐垫席地而坐,重头慢慢地小姑娘的电话上按起了《欢乐颂》。每按一句,便停下来让她模仿,再教她唱一句歌词:“欢乐女神,圣洁美丽……” 小姑娘没跟着唱,但看得出她对这首曲子很感兴趣,因为她很认真地模仿着的按键顺序,不一会儿,就能断断续续地按出前两句调子。 “真聪明……” 抬起手,刚想鼓励性地摸摸小女孩的头。713的门兀地开了,一道黄色灯光射了过来,门缝中一个双眼红肿的中年女正一脸不善地盯着。 意识到家可能把当成了拐||卖儿童的怪阿姨,忙站起身解释:“好,住714室,看家孩子一个站门外陪她玩会儿。恕直言,晚上把孩子赶出家门是很危险的……” 话未说完,女冷冷地看向小女孩,厉声道:“丽丽,回家!” 小女孩望了一眼,低着头进了家门,然后女盯着,使劲将门甩上了。紧接着门后传来了小女孩的惊恐的哭声,同时响起的还有那个中年女的哭喊:“丽丽,们娘俩命好苦,爸爸不要们了,们还不如一起死了……” “有完没完!”一道男的声音随后响起。 “告诉,和丽丽是绝对不会放自由的!” …… 无奈地摇摇头,有些就喜欢好好的日子不过瞎折腾,只是丽丽太可怜。 关上房门,正要睡觉,突然墙那头传来一声闷墩的撞击,像是谁被按着头往墙上撞。随后丽丽的母亲大声哀嚎起来:“打死也不离婚!” 刺耳的哭声听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惊胆战。掏出电话想报警,又怕惹麻烦。想了半天还是将电话放好,上床捂着被子睡觉。 还好,闹到后半夜,隔壁家的吵闹声渐渐小了,最后终于停住。 102、第三章   听人吵了一晚上架,早上起床脑袋晕晕沉沉,耳朵边仿佛还回荡着隔壁那对男女刺耳的叫骂声。   没精打采地背着小提琴去上班。   到单位,主管正在下通知,让我和另外几个乐手顶某人的班,因为那姑娘被人包了刚刚辞职。物欲横流的时代,世界光怪陆离,这种事没什么稀奇的。其他人或因不忿,或因嫉妒,聚在一起说那姑娘的坏话。我懒得加入那些人的讨论,还趁着别人没心思干活,把餐厅表演也接了下来。   到了晚饭饭点,西餐厅中座无虚席。我站在中间的舞台上,像练习一样旁若无人地拉着曲子,一拉就是两个多小时。客人们都在吃饭,这样的演奏几乎没有听众。但换人时居然听到几道稀稀疏疏的掌声,满足之余,对台下施了一个礼。   一低头,餐厅的某个角落忽然响起一道女人的尖叫:“啊——”   我兀地吓了一跳,抬头打量着四周,温馨的灯光中几个客人正向我鼓掌,没什么异常。   狐疑着走下台,拦住一个服务生拉到边上:“刚才谁在尖叫?”   “什么尖叫?”他一脸疑惑。   “就是……”我正要解释,视线却随意瞥到,不远处一张桌子下面蹲着一个孩子。因为桌子下光线很暗,她又背对着我,所以我只能勉强分辨出她瘦弱的身形和她的性别。   在这样的餐厅,怎么会有小孩蹲在那?   正想过去看个清楚,一只手伸出来搭在我的肩膀上:“白霖。”   扭头一看,是主管。   “贵宾席B坐的客人点你拉一首曲子。”他说道。   “好。”我答应完,回头,桌子下的孩子已没了踪影。   拿着小提琴,走到贵宾区B座,微微怔了怔,笑道:“两位下午好,请问两位想听什么曲子?”   座上的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站起身,带起一股AMBRE SOIE的味道:“霖姐姐。”   我扬扬手算是回应:“是贺卓啊,你好,我在工作不能随便聊天,想听什么曲子?”   然而,尽管我步步退让,坐在白贺卓对面的女人还是兀地开口:“你大学学什么专业?”   身上像往常一样,散发着夏奈尔5号的浓郁香味,掺杂着Guerlain唇膏特有的甜香,细腻如这人穿在身上,黑白相间的优雅套装。   “我的自创时装品牌DE初见规模,如果你具有基本书面表达及语言表达能力,我可以为你在DE安排一个职位。”轻轻摇动手中的高脚杯,名义上是我妹妹的白汀宛歪着头,斜瞥着我。眼神十分犀利,眉梢用深紫色的眼线笔高高勾起,隐隐渗着一股子傲气。   杯子里的深红色液体沿着杯面晃动着,忽明忽暗,就像她肩头优雅盘旋的葡萄红色卷发。   白知秋一不在,牛鬼蛇神全跑出来作妖。没办法,谁叫白这个姓招人嫌呢?   不算流落在外的私生子,白老爷子共有十七个孩子。白知秋的母亲是南亚一户华裔名门之后,嫁给白老爷子的头几年夫妻俩还算恩爱,生了白知秋。可后来白夫人母家家道中落,白老爷子就彻底放开了。包小蜜,广撒种,儿女以平均每年增加四个的速度往外蹦。过年时那叫一个合家欢,儿子女儿外加几个夫人,打麻将凑八桌还有人抢不到座位。   我甚少参加家庭聚会,很多弟妹我根本不认识,但惟独对白贺卓和白汀宛这对姐弟很熟。   白贺卓和白汀宛是白老爷子三夫人的孩子,姐弟俩是双胞胎,比我小两天。   白贺卓非常聪明,待人谦和有礼,哈佛商学院高材生。以前是我的小跟屁虫,经常到本家陪我一起玩。可长大后的他越来越不讨喜,同其他弟弟一样喜欢跟白知秋争论叫板,渐渐就和我们兄妹疏远了。后来有一次他到大学看我,身上喷着和白知秋一样的香水,我从此再也没跟他联系过。因为我不喜欢别的男人喷AMBRE SOIE,有时候讨厌上一个人就这么简单,莫名其妙。   至于白汀宛,这女人继承了她母亲白三夫人所有心机。白三夫人曾经是电影明星,遇到白老爷子之后,连连演了一串戏码赢得白老爷子的青睐,还频出奇招赶跑了当时正得宠的二夫人,恐怕宫娥的出轨也跟她脱不了干系。白夫人要不是有白知秋护驾,正妻的位置也险些不保。虽然白三夫人现在已经人老珠黄,但她凭着过硬的手段,依然手握白家重权。   白汀宛和她母亲一样,八面玲珑,争强好胜。所有弟妹都怕她,所有长辈都喜欢她。这么一个妹妹,偏偏和我有过节。   我上大一的时候,一次因为和田野出门旅游住一间房惹毛了白知秋,被白知秋在路上逮到,直接抓回他在本城的老公寓。   那天晚上全城停电,白知秋将绑住手脚的我抱进黑漆漆的卧室,压在床上就要行事。   忽然,旁边悠悠然响起一道声音:“大哥,我等你很久了。”   没注意床的另一侧躺着一个人,我和白知秋都一愣。   “父亲让我跟克劳斯相亲,你知道相亲后会发生什么事。可我的第一次想给大哥,大哥,你要了我吧。”说着那人扑了过来。   白知秋眼疾手快揽住我腰,拖起往床边一站,黑暗中那人扑到了我们先前躺的地方。   抬起头,她幽怨地说道:“大哥,世上再没有比你更出色的男人,我十三岁就爱上大哥了。白霖她不懂得珍惜,她有了我梦寐以求的一切,却恣意践踏,忽视。我要做大哥的情人,我能比她做得更好。”   白知秋摸出床头柜里的手电筒,打开,气冲冲地照向我:“听见没有亲爱的妹妹,谁不觉得你哥哥好,你怎么就看得上那个娘娘腔?”   那时我一颗心都在田野身上,见白知秋这么说只觉得怒火中烧,恨恨地骂道:“禽兽。”   两人都是怒气冲冲的,就忘了旁边还有个未着寸|缕,满脸通红的姑娘还呆呆地望着我们,连她什么时候穿上衣服走的都没注意。   让人见到最狼狈的模样,白汀宛哪能不恨我?   说实话,我有点怕她。在家人的安排下,她嫁给了一个花心的纨绔子弟。忍气吞声,任凭老公的红颜知己换了一茬又一茬。   一个人连自己都出卖,怎能不让人害怕?   我笑了笑,拒绝了她的建议:“不用了妹妹,我拉小提琴赚钱自食其力,挺好的。”   将杯子凑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姐姐你可是姓白,怎么自甘堕落做艺|妓?我老公最近新包了一个,以前就是酒店乐手,姐姐你难道在等这种机会?”   她的眼睛很美丽,但眼神很冷,目光所经之处让人浑身不舒服。   我摇摇头:“不做艺妓,难道嫁个花心的混蛋?商人重利轻别离,一个人的双人床睡得不舒服吧?”   收回落在我脸上的冷冷眼神,她将杯子放回桌子上:“你的亦词公馆父亲送给我了,我准备把它改成华北第一大名犬训练基地。反正以前那座宅子就是大哥养宠物的地方,物尽其用。”   “好啦好啦,两位姐姐,别忘了你们最爱的弟弟我还在这。”没等我反击,白贺卓抬手劝道,“一人少说一句,好不好?”   他看向我:“霖姐,你不愿去宛姐公司就来我的公司吧,我正好缺一个秘书,以霖姐你的能力完全能够胜任。”他眼神专注,眸光像阳光一样剔透纯净,十分具有迷惑性, “这地方龙蛇混杂,霖姐在这家人怎么放心?”   冲他笑笑:“不聊了,再聊会被扣工资的,再见。”说完我转身离开。   这段插曲并没有影响我工作的热情,整整一个晚上我接了二十多个曲子。还从撤桌的服务生那分到一块客人没动过的牛排,带回家泡方便面最好不过,真是美得很,美得很。   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十二点,我收拾好走出酒店,发现天下起了绵绵细雨,还刮着阵阵小风。街上没有什么人,只偶尔开过几辆车,很安静。   将白霖公主抱在怀里,我打着伞快步往家走。   冷不丁身后发出一串声音,像是谁穿着皮鞋淌着水在飞快地奔跑。声音很轻,但在周围没有什么人的环境下,直直地朝我的后背冲来,突兀得人不由自主一阵心惊。   忍不住回头一看,背后空荡荡的。湿漉漉的路上倒映着银白的路灯光,风吹得路两旁湿漉漉的白杨树叶一阵乱晃。一堆雨点子刷刷地砸了下来,打在我的伞面上砰砰作响。   于是回过头继续朝前面走。   可没走几步,一个女人从我身边匆匆超了过去,然后就在离我十步远的地方不紧不慢地走着。身影被路灯拉得长长的,一直延伸到我的脚下。   我才刚转头看了一下,这人从哪冒出来的?从旁边的小巷里吗?   倒也没害怕,就是觉得很奇怪。   走着走着,心中疑云更浓。   这女人和我走的是同一条路线,进了同一幢楼,最后居然也拐进了七楼。我大跨几步追上去,转过拐角,只见那女人飞快地拉开713的门,瞥了我一眼,进去了。   原来是旁边的邻居啊,怪不得有一点点眼熟呢。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我松了口气,打开自家的门进去。   刚关上门,透过薄薄的墙,隔壁传来了男主人低沉的声音:“你跟踪我?”   女主人答:“是又怎么样?”   ……   激烈的争吵又开始了。   我充耳不闻,烧水泡了碗泡面,就着冷牛排正要吃饭。   “哐当……”   像是那边的什么电器砸了,接着女人天塌了似的嚎哭起来:“你杀了我,我们一起死,带着丽丽一起死。”   “疯女人!想死自己死去!”男人也怒吼起来。   ……   实在听不下去,我走到墙边拍了两下,大声喊:“两位同志,晚上一点啦,你们家的电视机能不能小声点?” 103、第四章   那边没了声音,看样子那对夫妇还是有一点社会公德心的。   我松了口气,捞起一筷方便面就要往嘴里送。   这时身旁又响起一道声音,微不可闻。   “沙……”   像刀尖从墙壁上轻轻划过,透过墙壁那层薄薄的石灰壁,清晰的传来。   什么东西?   像是想让我听得更清楚,“沙……”,又是一声响起,比上次响起的地方更往下。然后这声音持续不断的响起,从墙壁一直蔓延到地面,又盘旋着绕上桌子……   就好像一只发着沙沙声音的透明虫子,在屋里爬来爬去一样。   突然,见沙沙声马上就要碰到我的琴匣。我本能地冲过去抓住琴匣往后一缩,食指顿时一阵刺痛,鲜血涌了出来。抬起手一看,食指上多了一道小小的刀口。   沙沙声也在这时骤然停住,然后隔壁刺耳的争吵声又响了起来。   刚才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捏着血淋淋手指头走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冲洗。   “嘭!”   一声闷响,我的心惊跳了一下。   循着声音走出卫生间,朝外厅一看,衣柜门缓缓被人推开。十个青白色的手指头慢慢地从衣柜门后伸出,扒住了衣柜门。然后一张布满黑色斑纹的苍白脸庞侧着浮了出来,一头花白的头发,混浊的双眼瞪得又圆又直,直勾勾地盯着我。   “啊!”   心脏猛地一缩,我不由自主发出一声尖叫,然后眼睛猛地睁开。发觉自己趴在桌子上,面前是那碗已经冷掉的方便面。旁边的衣柜关得紧紧的,丝毫没有打开过的痕迹。窗外已是一片大亮,看看表已经早上九点,我赶紧漱洗准备去上班。   不料,手一沾水便一阵刺痛。仔细一瞧食指上面赫然一道小小的刀口,原来昨晚听到的沙沙声不是梦。要迟到了,我连细想的时间都没有,用创口贴包好手指,拿着琴跑出门。   走廊上站着个男人,见我出门他问:“你住714?和你商量个事儿,行吗?”   他身上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衫。胡子拉碴,眼圈乌青,一看就好久没睡过觉。   我并不认识他,奇怪的问:“什么事?”   男人突然怒气冲冲地吼道:“我是712的住户,我说你们两口子晚上能不能消停点,吵得我一个月没睡好觉。”   遇到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人,我也火冒三丈:“我才搬过来没几天,一个人住。吵架的不是我,是713,你找他们交涉去吧。”   闻言,他脸色霎时一片苍白……   马上就要迟到了,我没空和他纠缠,小跑着离开。   一天下来接了三十多首曲子,工作绩效仍然在乐手中排第一。尽管如此,我却有些厌倦这份工作。   我的琴技在所有乐手中是最出挑的,从欣赏音乐的角度来看,客人喜欢点我不奇怪。可渐渐的我发觉,并不是所有客人都是冲着我的琴技来的,应该说大部分客人都不是冲我的琴技来的。   人的欲望无非是性||欲,食欲,权力欲几种。很多客人看我拉琴时的眼神,闪着赤果果的性||欲,让我觉得很恶心。尤其是有些客人在我演奏完后,会往我的衣服夹缝里塞他们的名片,或者硬拉着我要我喝一杯什么的。   我自认为自己不是大美女,怎么那么多人想钓我?   这和我当初找这份工作的初衷绝对不一样,我不知道自己是玻璃心不适应社会,还是不适合这份工作,又或许是被新邻居吵得烦躁不安。总之,我觉得自己做乐手做得很痛苦,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在侮辱白霖公主和圣洁的音乐。只是不在乐来登工作又能去哪呢?难不成去街上卖艺?   快要下班时,又有人点我拉琴。   拿着琴走进楼上雅座,我一愣。   一个男人坐在深红沙发上,灯光下一张年轻而精制的脸,一袭笔挺的休闲西装。   “霖姐,”他站直身体,“能邀你共进晚餐吗?”   桌子上烛光闪烁,还斜插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   我下意识退了一步,微微一笑:“白贺卓,你泡的妞没来,所以让我帮你打扫食物?”   他目光微闪:“我和霖姐的交情不浅,请姐姐吃饭再正常不过。”对我做了个请的姿势,“姐姐请。”   白家的人个个狡猾,即使白贺卓的声音十分温和像极了好人,也不能掉以轻心。   我摇摇头,没动弹:“如果你想问白知秋的收藏库的密码,或者是别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轻笑出声:“霖姐说笑了,我不缺钱,不惦记大哥那些东西。”   “那就好,我还在上班,没事的话我走了。”说完转身就要走。   没走几步,听见他在后面说道:“霖姐,我想代替大哥照顾你。”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猛地停住脚步,气氛变得有些僵硬。不出一会儿就被他打破了,轻声一笑,他走过来拉住我的手,将我的身体扳向他:“姐姐,你一个漂亮女人孤身在外,又在这种地方工作。太多人想打你的主意,我实在不放心。让我照顾你吧,我会比大哥做得更好。姐姐,你知不知道大哥是宛姐的梦想。而你,从来就是我的梦想……”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在三夫人的教育下,这对姐弟的畸恋如出一辙。   所谓听喜欢的人告白是惊喜,听不喜欢的人告白是惊吓。   我被吓的不轻,直到他低下头想吻我,柔软的头发触碰到我的脸颊,带起一股熟悉的AMBRE SOIE香味才回过神。一把将他推开,然后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讨饶道:“差不多行了,你们姐弟俩没事逗人玩也要有个限度。”   “我没逗……”他辩解。   根本不想听什么解释,离白家人越远越好。我拍开他再次伸过来的手,飞快地闪出了雅座。还好,他没追来。   下班后,垂头丧气地到洗手间洗了个脸。想起刚才白贺卓的胡闹,又想到回去还要听隔壁夫妻的“对战”,脑袋阵阵作痛。洗完脸,我进了个厕坑,坐在马桶上掏出支烟点燃。烟是刚认识的一个乐手给我的,说吸这玩意提神静心。   试着吸了一口,温热的烟雾又苦又涩,但尼古丁的香味与疲惫的感觉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一股奇异的魅香。反正白知秋不在没人管我,我学着别人的样子,一口接一口地抽着。我想,我可是在有意地拖延回家的时间,因为真的不想回家。   本来每天工作就累,回家后屋子的每个角落又都回荡着难听的叫骂声,简直是一种慢性酷刑。要不是提前预付了三个月的租金,我一定搬家。   不一会儿,有人推开门走了进来,径直走向我的位置。   我先前没太在意,可透过厕所门下面的缝,看到一双穿着黑色平底鞋的脚面对着我停在门前,半天一动没动,脑袋顶上冒起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有事吗?”我轻声问。   话音刚落,对方突然重重地拍起了门:“嘭!嘭嘭!嘭嘭嘭嘭!”   我的心脏随着这声音突地猛跳了几下,没等我发问,外面的人又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小狐狸精,你个小狐狸精,我逮到你们了,滚出来!”   声音很熟悉,因为这阵子我天天都受这声音的荼毒。即便是这样,我仍是被出其不意地吓了一跳。   713室的女主人,她叫我,小狐狸精?!   真是个疯女人。   将烟头扔进马桶,憋着满满一肚子火猛地将门拉开。   哪有人的影子?   713的女主人,包括她的声音一起全都消失了,门外空荡荡的。   怎么回事……   “白霖,你不舒服?”一个客房服务生走进厕所,见我站在原地发呆,狐疑地问。   “没什么。”   大概是我连续好久没睡好精神衰弱,所以出现了幻听幻视。扭头看了看镜子里自己苍白的脸,我叹了一口气。   打着哈欠走出乐来登,雨丝落得正密。和平时一样,街上已没有行人。门口停着辆冰蓝盖拉多,因为白知秋也有一辆这款车,我不由朝那车多看了一眼。   这时车窗摇下来,白贺卓从车里看着我:“霖姐,我送你。”   微微得了一惊,我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   他开着车慢慢地跟在我身后,还时不时喊:“快上车,别闹脾气了。”   “雨很大,别淋着。”   ……   亲昵得好像我们是一对闹情绪的情侣。   惹不起他不要发火……惹不起他不要发火……   不断地提醒自己冷静,忍住一肚子闷气,我加快了脚步。   “你害怕大哥回来跟你算账么,白霖?”   正当我要拐进小巷的时候,听到白贺卓这么问。   脚步不由停住了。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用那种轻佻的语音。而之前,我一直认为这个受过传统国文教育的男人,对任何人都只会用敬语,稳重得跟他还略带青涩的面孔完全不符。   将车停稳,他笑道:“可是,大哥多半回不来了呢。”   忍无可忍的后一句是什么来着?   闪念间,脑子一热,大步流星走到他的盖拉多旁边。抬起沾满雨水的脚狠狠踹在车门上,暴了句粗口:“去你妈的,fuck you!!”   身旁美女环绕,这可能是他第一次见识到女人的彪悍,所以他愣住了。   脚心被坚硬的车门震得发麻发痛,我咬牙忍住没作声,瞪了他一眼转身扬长而去。拐过转角走到他看不见的地方,这才痛得连吸好几口冷气。   耍帅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瘸一拐地回到住的地方,和往常一样,才走到七楼走廊就听见一阵激烈的争吵,心情更加低落。   沮丧地拐过拐角,只见丽丽蹲在我家门口。低着头,落寞地按着地上的音乐电话,叮叮咚咚的单调声音被愤怒的争吵声衬托得格外空灵。   我走过去,弯腰问:“丽丽,这么晚了怎么呆在这?又被爸妈赶出来了?”   她抬起巴掌大的小脸看了看我,目光下移,落到我背上的小提琴上。   “我教你啊?”掏出钥匙打开门,我朝她招招手,“来,进来。”   她抱着音乐电话,在门口站了好一会,才犹犹豫豫地进来。   我打开琴匣,拿出白霖公主递给她:“第一把琴对初学者来说非常重要,我的琴可是世界名琴哦。第一次练习就用它,丽丽以后一定能成为最出色的小提琴手。”   她将音乐电话放在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接过白霖公主,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   就在这时,隔壁传来“啪啪”两声,好像是谁扇了谁耳光,然后就听丽丽妈哀嚎:“哎呀杀人了大家快来看啊。”   ……   凄厉的喊声像锯子一样锯得我的神经一阵刺痛。   再也受不了了!!   我一边翻手机,一边对丽丽笑道:“我找人和你爸妈谈谈。”   记得刚搬进来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给过我一张社区JC的名片,我照着名片上的号拨过去,没人接电话。快半夜一点了,JC应该早就睡觉了。   又拨了两通还是没人接听,我挂断电话低头一看,白霖公主躺在桌子上,丽丽已没了踪影。 104、第五章 我并没有听到关门声,不肯定丽丽是不是已经回家。为了保险,我硬着头皮敲响了713室的门。 里面的那两口子的争吵声骤然一停。 “请问,你们家的丽丽回来了吗?”我问。 等了片刻,屋里的两人没回答,鸦雀无声。 不答应应该就是肯定的意思,我回到房间。刚关门,有人重重地捶了捶门。从猫眼里一看,是气冲冲的丽丽妈,忙把门打开。 见到我,她缓缓从身后亮出一把菜刀,低声道:“不准打我老公的主意,不然砍死你。” 走廊上的灯光十分昏暗,而她手里的菜刀磨得铮亮。大晚上的,一个脸庞扭曲的女人,手里拿着把锋利的菜刀,恶狠狠地盯着我,活像地狱里的修罗恶鬼。 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地点点头。慢慢将门关上,生怕一个不注意刺激到她丢了性命。 待锁咔嚓一声关上,心才忽的落了地。 看丽丽妈的样子保不准精神有问题,怪不得每天吵个不停呢。还是少管他们家的事为妙,精神病患杀人不偿命的。 定了定神,正想进卧室,就在这时门把手突然一声轻响:“咔咔……” 我眼皮子惊跳了一下。 “谁?”轻声问。 没人回答。 现在可是半夜一点,小偷? 轻手轻脚趴到猫眼上往外一看,心脏一下子吊到了嗓子口。 丽丽妈去而复返,正直勾勾地盯着猫眼。清瘦的脸颊被猫眼拉成了凸形,右手高高举着那把寒光闪闪的锋利菜刀,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咔咔……”门把手又响了两声。 我的心脏一阵紧抽。 尽管知道她打不开门,还是轻轻将门反锁。 片刻,只见她转身,一步三回头地回到713,关上了房门。 紧接着,隔壁的争吵声再次响起。 “你这个疯女人,我跟她没什么。” “不要脸的东西,只要是你见过的女人,你都想办法把她弄上床。我告诉你,狐狸精来一个我砍一个。” …… 又气又怕,又觉得好笑,我连隔壁男主人的面都没见过,就“荣升”为小狐狸精的可疑人选,丽丽妈病得不轻。 或许是对连日的争吵声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力,上床后我很快就在高低起伏的争吵声中迷迷糊糊入睡。只是睡得很不安稳,做了很多混乱的梦。 也不知睡了多久,几滴温热的东西滴滴答答落在我的侧脸上。伸手摸了一把,放到鼻子边一闻,有一股淡淡的腥味。睁开眼睛向天花板上一看,然后浑身一僵。 晨光中,丽丽妈站在床头,正弯腰直直地盯着我的脸。一双眼睛里黑漆漆的,没有瞳孔,像两只黑溜溜的葡萄。脸色青白,鲜血从她的头发中流出来,正顺着她的鼻尖啪啪滴落。枯草似的长发从干瘦的脸颊两边垂落,发梢几乎碰到我的脸。 突然,她伸手双手掐向我的脖子,从嘴里发出阵嘶哑的尖叫:“狐狸精!!” 而我被吓得空白成一片的大脑也突然间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本能地抬手一挡,朝旁边一滚。 眼睛不由自主猛地睁开,我发觉自己仍仰头躺在自己的床上,那个原来的位置。窗外已经大亮,雨还在淅沥沥地下着,雨滴不断啪啪敲打着窗外的雨棚。 坐起身朝床头一看,床头并没有什么丽丽妈的身影。连一点痕迹也没有,可是回过神的时候我闻到鼻子边有一丝淡淡的腥味。 嘴巴里也有一股铁锈样的血腥味。 翻身下床,跑到卫生间镜子前一看,自己的嘴唇裂了好几道口子。鲜血淋淋,触目惊心,像胡乱涂了几笔口红似的。寻思着是不是这几天生活不规律上了火,我决定中午休息时去买点牛黄解毒片。 出门上班前,我先推开一条小缝朝外打量了一番,见丽丽妈不在走廊上,这才赶紧跑出去。 到了乐来登,我躲进厕所抽了根烟,打起精神开始工作。 中午来了两位客人,点名要我拉琴。主管再三跟我打招呼,说这两人有点来头,要我好好表演。 我暗暗笑他多心,因为越是这样的客人越听不出音乐的好坏,真正想听音乐的大人物才不会来这种地方呢。 一进雅间,其中一个肥头大耳的客人笑着对另一个更肥的客人说:“魏局,这就是新来的乐手,琴技高得很。” 被称作魏局的人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笑得弯起了双眼:“人长得漂亮,琴技又高,前途无量。” 另外那人忙对我说道:“快快快,给我们魏局奏一首他最喜欢的《滚滚长江东逝水》。” 魏局抬手:“小柳,这你就不懂了,那首歌用小提琴奏不好听。”扭头望向我,“姑娘,《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你会不会?” 我对这个曲目并不熟悉,但演奏还是不成问题的。 “会。”我架好琴开始演奏。 演奏到一半,魏局就开始轻声和着唱起来:“……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他的歌声五音不全,跑调跑得厉害。幸亏我基本功扎实,才把握住调子没让他带歪到九霄云外。 演奏完毕,那个叫小柳的鼓起了掌:“好,琴声相和,可比司马相如卓文君,知音遇知音啊。” 谁跟他是知音? 要跟这种人是知音,我的所有音乐老师都得下岗。 想转身离开,可事关工作,我只得笑道:“两位还想听什么?” 魏局突然问:“小妹妹多大岁数?” 我略微有些不爽:“年龄是女人的秘密。” “哦,我唐突了。”魏局点点头,“这么好的琴技,没想过进市剧团?在外飘着肯定不如在事业单位呆着舒服。” 这人真是莫名其妙,我努力笑着:“事业单位考试竞争激烈,考不上。” “你有实力,一定能考上。”魏局端起一杯满满的红酒递给我,“只要把这杯酒喝了,咱们俩就算认个兄妹,下次市剧团招人的时候哥通知你。” 谁跟他认兄妹? 做我哥哥他也配?! 我摇了摇头,没接他的酒:“抱歉,我不会喝酒。” 魏局笑容一僵:“怎么,不给大哥面子,要大哥喝一口你才肯喝?” 我坚定地拒绝:“对不起,真的不会喝……” 话未说完,旁边那个叫小柳的突然抬手,将一杯红酒劈头盖脸地泼过来:“什么态度?” 酒汁入眼,一阵火辣辣的疼,眼泪和红酒一起簌簌滚落。 愤怒轰的一下从心底泛起,同时泛起的还有前所未有的惊恐。从小到大,从未遇到过这种人,这种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报警,还是拿起酒瓶将眼前的人削得满头花开? 朦胧中看见白霖公主上也沾满了红酒,急忙拉过魏局面前的餐巾抖抖地擦拭。 “呀喝,还敢拿魏局的东西,叫你们经理来!”身边小柳揪住服务生怒喝。 不一会儿经理赶到:“魏局,柳先生,发生了什么事?” 魏局坐在位置上没动。 小柳指着我:“看看你的员工,什么工作态度?请她喝酒她居然不给面子。” “魏局,柳先生,她是新来的。”经理点头哈腰地陪着笑,“招呼不周的地方别介意。魏局,您大人有大量。” 魏局轻声一笑:“我这人不记仇,把小姑娘叫过来,喝三杯酒赔罪我就不计较了。” “怎么都说魏局是大好人呐?”经理眉开眼笑,走到我面前挤了挤眼,“你,去,喝三杯酒就没事了。” 看着这些衣冠禽兽,心脏都不由自主地在颤抖,但心里很清楚有一种叫尊严的东西绝不能丢。义正言辞地回绝道:“对不起经理,我是小提琴手,不是陪酒小姐。” 经理怔了怔,压低了声音:“不想要工资了是吧?知道惹的是谁吗?” 不就是几千块钱吗?我捏紧了拳头:“我不干了!” “你……”经理气急,咬牙切齿地挑挑眉,“你可以不干,可今天酒必须喝。要是不喝,前一分钟走出酒店,后一分钟就有人打断你的腿。” 赤果果的威胁,不加任何掩饰。 我想唾弃经理那张扭曲脸,但全身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身体没出息地颤抖着,双腿软得几乎站立不住。胃里阵阵抽搐,仿佛一张嘴就会吐出来。 我……真的……好害怕…… 以前并不知道,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心惊胆颤地活着。在这一刻,在周围几双充满恶意眼睛的注视下,我突然明白了…… 有些人活着,却比鬼魅更可怕,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活生生的恶魔。 瞥了一眼桌上的刀叉,脑海中突然掠过一丝可怕的念头。如果用餐刀,捅进那两个肥头大耳人的肚子,会不会流出半升人油? 忽然,一个人从外面走进来:“魏局,柳先生,好久不见。” 看见来人,魏局站起身:“呦呵,白兄弟啊,好巧,来来来坐。” 仿佛刚发现我的存在,白贺卓看了看我,目光微闪:“霖,你怎么了?” 魏局一愣:“白先生,你们认识?” 白贺桌笑了笑:“哦,她是我的女人。” 小柳一拍大腿,作出痛心疾首状:“哎呀,原来是白先生的红颜知己,我说呐,这姑娘架子这么大?该罚,该罚。”双手端起红酒,看向我堆出满脸谄笑,“妹妹,自己人不认识自己人,刚才多有得罪,大哥我自罚一杯,你别生气,啊?” 白贺卓按住他的手:“误会一场,柳先生何必在意?”扭头对我轻轻一笑,“乖,出去换件衣服。” 和白知秋一模一样的温柔口吻。 我沉默。 走出雅间,拒绝了白贺卓司机的帮忙,自己离开酒店打车回家。 走到七楼,看到走廊中散落着几摊殷红的血迹。因为脑袋很晕,我没心思琢磨血迹是从哪来的。进门后,刚想上床睡一觉,隔壁夫妻又开始吵架了。 这时有人敲门,开门一看,门口站着个挂着工作证的居委会大妈。 大妈对我说道:“姑娘,712的住户自杀住院。这几天你帮他看着点门,有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712的邻居自杀了?我微微得了一惊,答应下来。 又趁着隔壁人家正吵得热闹,向大妈告状:“姨,你来得正好。隔壁这家人天天吵架,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还有我怀疑这家女主人有精神问题,你们能不能了解一下情况?” 大妈愣了愣:“姑娘,你听错了,是别家在吵吧。” 怎么可能听错,隔壁两口子不正吵得欢吗? 我一头雾水:“姨,他们吵这么大声,你听不见啊?” “姑娘,什么声音都没有啊。”大妈小心道,“713已经空了十来年了,你没事吧?” 105、第六章   713室没人?!   就在大妈说出这个事实之后,一直阴魂不散在我耳边环绕的争吵声骤然一停。霎时,四周寂静无声,连针落在地上都听得一清二楚。   七楼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   我感觉自己身上的血液都快凝固了,不敢呼吸,也不敢轻易地做出任何举动。我很怕,很怕隔壁那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再次响起,将我同真实的世界隔离开来。   “姑娘?”察觉到我的失神,大妈关切地问。   “713怎么可能没人住?”还是不敢相信,因为那些声音是那么的真实,每天晚上都折磨着我的耳膜,怎么可能是不存在的?   一时间,疑惑盖过了对丽丽妈的恐惧,我快步走到713室前拍了拍门:“丽丽妈,丽丽妈……”   他们在家,刚才屋里还在吵架呢!   才拍了没两下,“叮当”一声,713的锁整个脱落了下来,门慢慢地开了。   站在门口往里看,房间里空空如已,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霉味。   可能是被我的紧张情绪所感染,大妈也有点紧张,她跟我说起了关于713室的故事。   故事很俗套,一个知识青年响应号召下乡,在村里认识了淳朴“小芳”姑娘,两人相爱结婚了。刚开始那几年婚后生活倒也挺和睦,小芳温柔贤惠,不久生了个女儿。青年埋头读书,恢复高考后考上大学,在妻子的支持下顺利完成学业,分配在省城工作。随后青年又将妻子女儿接到省城,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但好景不长,青年渐渐和小学文化的小芳有了隔阂,瞒着小芳跟单位的女同事谈起了恋爱,不久向小芳摊牌要求离婚。小芳一没哭,二没闹,采取了当时最传统的做法,带着女儿到青年单位找领导为自己做主。青年虽然在组织的干预下与情人分手,可没过多久,他又和另一个女同事打得火热。   万万没想到,温柔的小芳这次竟没再去找领导,而是拎着一把菜刀冲到青年单位将小三砍得满院乱跑,吓得丈夫跪地求饶。   自此青年安分了许多,但大家发现小芳变了,变得疑神疑鬼。只要见到女性同青年说话,她都怀疑对方是不是要勾引她的丈夫,经常提着菜刀警告这个警告那个。   就这么防青年还是习惯性出轨了,一天他正同仰慕他的单位女实习生在家里滚床单,被刚从娘家回来的小芳捉奸在床。小芳气得拿着菜刀追着女实习生砍,青年为了救人,抡起板凳敲在小芳后脑勺上。由于敲的位置太刁钻,当时人就七窍流血没了气。据说他们的女儿丽丽也在现场,亲眼目睹母亲被打死,好好的姑娘被活活吓成了哑巴。   因为是正当防卫,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青年没被判刑,被单位后开除去了别的地方。   从此713室就空了,再也没人住过。   讲完故事,大妈匆忙告辞离开。   从小看第三者之类的戏码看到大,要是白夫人和小芳的脾气一样,白家的菜刀一定会被砍到卷刃。我对这个薄命女遇到负心人的故事并不感兴趣,只觉得自己倒霉。   丢了工作,许多天的辛苦钱拿不回来不说,自己出租房隔壁还是鬼屋。佛祖圣母玛利亚,亲爱的大神们,别再逗我了……   当然不敢再住下去,就算房东不肯退钱我也得搬。飞快地跑回房间收拾行李。东西不多,连被褥都来不及拿,将随身物品塞进行李箱就往外跑。   拉开门,差点撞上一身雪白西装,手捧玫瑰的白贺卓。   “霖姐,今晚一起吃饭?”他笑道。   我刚要回答,随即感觉身后一阵冷风掠过。意识到不妙正要回头,“咚”的声闷响,我后脑勺被什么东西给重重一砸。   很长的一段时间,眼前一片漆黑。   耳边放佛隐隐约约又听见了隔壁的争吵声,有时候离我很远,有时候离我很近。隐隐觉得眼前还有什么人在晃动,还走过来探了探我额头的温度,替我掖了掖被子。   然后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水味。   白知秋回来了!   意识到这点心里头一阵狂喜,想呼吸,却只觉得鼻子像被什么东西给死死地堵着,半晌吸不进一口气。情急之下把嘴用力一张,随即一大口空气灌了进来,当下感到眼前哗的下亮堂了。缓了缓神,我整个人慢慢清醒。   醒来发觉自己躺在自己的床上,窗外的天已经黑透。天花板上的白炽灯亮着,晃得我两眼发花。不远处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扭头一看,卧室门大开。客厅里白贺卓正背对着我忙碌地铺桌布,摆放鲜花,像是要布置烛光晚宴。   原来不是白知秋,梦中升腾起的那点喜悦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正发着呆,白贺卓扭头看了看我:“醒了,好好躺着。你在发烧,刚才突然晕倒。刘医生说你压力大,需要好好静养一段时间。”   抬手遮住眼前的灯光,回想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我赶紧坐起身:“我们快点离开这……”   话未说完,被他打断:“我叫你躺着。”捧着一套白色睡衣走过来坐到床边,眉头微蹙,“你需要休息。乖,把这睡衣换上,好好睡一觉。我订了餐,一会儿叫你起来吃饭。”   每一个字符,声调,都和白知秋说话时的口气一模一样。   我沉默片刻,问:“贺卓,你是不是崇拜白知秋?”   他对我笑笑:“崇拜,亲爱的姐姐,我什么都比大哥强?为什么要崇拜他?”   “好好好,不崇拜。”没时间跟他啰嗦,因为旁边住着只恶鬼,刚才我已经挨了一闷棒,接下来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急忙翻身下床,“快走,这屋子不安全。”   还没蹬好鞋,突然头发被人重重地扯住往后一拉,一巴掌重重落在了我的脸上:“我说,换睡衣睡觉,敢不听我的话么,霖霖?”   耳朵里嘤的一声,身体不由自主地倒在床上,嘴角泛起了一丝淡淡的血腥味。愤怒从胸膛中猛地出来,咆哮着,势不可挡地涌进了大脑。   这个混蛋玩意儿,白知秋的好没学全,白知秋的坏却学了个全套。   将睡衣扔到我身上,声音和目光依然那么温柔:“乖,听话就不会挨打了。”   “听你个大头鬼!”怒吼一声,我抓住睡衣一跃而起蒙住他的头,一把将他扑倒在床,然后摸过床头柜上的搪瓷缸没头没脑地砸了下去。   “你个神经病,你以为你能变成白知秋?!”我冲着他吼,“你个腾讯牌二百五给他提鞋都不配!”   在我近乎疯狂的攻击下,他居然一动不动。   半晌,突然伸出拳头,结结实实地捶中我的小腹。   一阵昏天黑地的剧痛,感觉肠子和肝都黏在了一起。一口气堵在胸口,怎么都接不上来。身体像触电一样冰凉发麻,无法控制地瘫软在一旁。   坐起身,扯下头上的睡衣,白贺卓盯着我。一瞬间好象完全变了个人似的,话音,表情,眼神,都冷到了极点:“白知秋回不来了,我将接收他所有的东西,家族的股份,继承权,还有他的女人。”   伸手抓住我的裙子领口,用力一撕一扯。“嗤啦”一声,我的胸口一片冰凉,上半身已没有任何遮挡。然后他的双手从我的裙子下方伸了进去……   我疼极了,全身冰凉,身体虾米似的缩成一团,迸沁着冷汗。一开口就喉咙里就不由自主冒出几声无力的咳嗽,连话都说不出来,更别提反抗。   第一次知道男人的身体里,原来藏着如此恐怖的力量。   扯掉我下面的束缚,又解开自己的皮带,他轻轻地笑了起来:“我什么都比白知秋强,包括XING能力。放心,享受过我的味道,你很快就会忘了他,甘心臣服于我。做我的,嗯,公主?他是这么叫你的,对吧?”   自己已经非常优秀,还事事模仿白知秋,真不理解。   用满是冷汗的手捂住肚子,我断断续续地讥讽出声:“白贺卓,你自己没发现吗,你的打扮,言行,举止,全都在学白知秋。我很奇怪,你堂堂哈佛大学生,到底为什么羡慕白知秋那个人?他自大,脾气又暴躁,还比你老,你怎么就喜欢学他?”   “不是学,是竞争。”抓住我的双腿用力扳开,他压了下来,“不可否认,大哥很强,很多东西我学几个月却比不上他随眼一瞥。不过我一点也不嫉妒他,有这样的对手我觉得很庆幸,对手强,我才能变强。说实话他失踪我很失落,很想念他。太可惜了,唯一比我聪明的人没了,以后还有谁能鞭笞我前进?正巧我爱的姐姐你也很想念他,所以我们的灵魂是最契合的。姐姐,就让我们的身体也结合在一起,从此过着幸福生活。你可以继续想念大哥,我绝不吃醋。嗯,真是个完美的故事……”   努力扭过头,想避开他的吻。可目光转移到门框,剧痛之外不由又吸了口凉气。   丽丽妈弯着腰,从卧室门框边探出了半边身子。满是鲜血的青白色的脸庞扭曲着,露出了黑色的下牙和下牙床。那双没有瞳孔的黑色眼睛睁大了一动不动盯着我和白贺卓看,隐隐散发着一股凛冽的寒气。   乱蓬蓬的头发被污血结成一缕一缕的,因为她身体的弧度倾泻在半空。淡蓝色的连衣裙被暗红的鲜血浸得斑斑驳驳。   右手握着把菜刀,雪白的刀刃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烁着它冷冰冰的犀利。 106、第七章   愣了愣神,我后知后觉叫出声:“啊!”   与此同时,丽丽妈举起菜刀野兽似的扑了过来。   白贺卓浑然不觉,他正要入巷,坚硬被我的声音直接给吓蔫了,没有得逞。一时间恼羞成怒,举手就要扇:“听话你会少受很多罪……”   转眼丽丽妈已冲到床边,高高的菜刀直劈我的脑门。   而我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力气,眼看着那寒光闪闪的刀锋即将碰到我的脸,抬起双腿夹紧白贺卓的腰,使出吃奶的劲将他往旁边一扳。   “嗤“的一声,刀锋没入他的后背。   “额……”他吃痛大叫,仰起了头。鲜红的血液从他肩膀飚了出来,星星点点溅到我脸上。   眼见丽丽妈又举起了菜刀,我身体一缩从白贺卓身下溜了出去,一骨碌跳下床。   可双脚一落地,手臂被人抓住,转头一看,白贺卓死死扯住我,平时无比淡定的眼睛里此刻全是惊恐:“白霖你做了什么……”   话未说完,丽丽妈的刀狠狠地劈向他的手臂,刀刃没肉三寸。   他惨叫一声把手收了回去,惶然地看着四周:“谁,你是谁?!”   回答他的是丽丽妈劈头盖脸一阵暴砍。   他看不见丽丽妈,只能用被子徒劳地抵挡不知从哪袭来的攻击……   肚子疼得非常厉害,可砍完白贺卓就轮到我了。我咬着牙,捂着肚子冲出卧室扑向房门。手刚搭到门把上,身后冷风一掠。我全身一哆嗦,身体本能地朝旁边一闪,居然奇迹般躲过了刀锋。眼角的余光瞥到丽丽妈的衣角,心脏一抖,推开门冲了出去。   走廊上一片昏暗,我弯着腰光着脚拼命的跑。才跑到楼梯口,一个路人从楼下走了上来。见到我衣衫不整的模样,那人吃了一惊。   我朝他喊:“救……”   话说到一半卡在了喉咙里。   因为丽丽妈缓缓从他身后的阴影里走了出来,而他似乎毫无察觉:“小姐,你怎么了?”   话音刚落,丽丽妈身影一闪,眨眼间晃到我面前。深渊般的黑色眼睛与我四目相对,鼻尖几乎贴上了我的脸。一股冰冷的酸腐味灌进了我鼻子,直冲我的心脏,随着血液窜遍全身。身体瞬间又麻又冷,头发稍都快竖起来了。   微微一怔,我转身就跑,耳朵边“咔啦咔啦”一阵皮鞋奔跑的声音。   不敢回头,再次冲回714抓住房门使劲关上,将紧跟在后的丽丽妈关在门外。   暂时脱离危险,刚想喘一口气,背后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音乐电话声。   我一呆。   扭头一看,卧室门大开着,床上地下到处布满了触目惊心的血迹,白贺卓却不知道哪里去了。   音乐电话时有时无的单调声音,正从外厅那个脏兮兮的衣柜里飘出来。   我拎起旁边的塑钢小凳,鼓起勇气朝衣柜走去。还未走至近前,一股殷红的鲜血从衣柜下面的缝里嚯嚯淌出,吓得我一个惊跳,连忙往后退了好几步。   这时衣柜门缓缓被人推开,衣柜中的情形让我冷汗淋淋。   一个身穿黑色小褂,白发苍苍,脸色泛紫的精瘦老太坐在衣柜里。像抱小孩一样,鹰爪似的双臂紧紧地箍住光着屁股,全身都是刀口,正不停抽搐的白贺卓,表情木然。   而丽丽站在衣柜的另一边,背靠柜壁,正专心地按着手里的电话按键。身上的红色连衣裙,比白贺卓身上的血迹更加刺眼。   忽然,丽丽和老太太同时转头望向我。   我先是本能地一哆嗦,随后发觉背后冷飕飕的,像是有人在喘气,差点魂飞魄散。   刚想逃开,后面的人(鬼)用滑腻腻,冷冰冰的左手臂缠住了我的身体,紧接着一把血淋淋的菜刀卡到了我的脖子上。   我使劲使劲挣扎,可身体被人牢牢地困住,除了双脚徒劳地乱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像一只待宰的家禽一样,绝望地感受着菜刀刃朝我的气管压了下去。   对面,丽丽和老太太的脸上浮起了幅度一致的诡异笑容。   白贺卓抬抬眼皮,朝我看了一眼。手臂微微动了一下,又无力地垂落。   绝望了……   人生最后悔的时刻,恐怕是临死前的那一瞬。想到有那么多事没做,有那么多快乐没有品尝,有那么多想去的地方。   还有,那么想见的人。   哥……   我想见你……   我不想死,我不甘心……   突然眼前紫黄色的火光蓦地一闪,伴着身后一声凄厉尖叫,我的身体骤然一松。   待视力从光亮的刺激中渐渐恢复,及至看清那道距离我不过几步远距离的身影,亲切感油然而生。   易道站在门口,两指夹着一道符,双眼紧闭,口中念念有词。   “老板……”我大声喊。   不等我把话说完,他猛地睁开眼睛,眼眸中晶亮的紫色浮动,犹如夜色漫天星光。手中符咒兀地膨胀,燃成一团紫黄色的火焰,呼啸着撞向衣柜。   只听丽丽和老太太一齐发出尖锐的叫声,身影在火焰中反复扭曲,迅速缩小直到消失。然后火焰渐渐暗了下来,衣柜中只剩白贺卓瘫软成一堆。   易道看了看我,轻声道:“她们还会回来,穿件衣服,我们走。”   这才发觉自己衣不蔽体,赶紧回到卧室打开屋角的行李箱找出一条短裤和一件衬衫穿好。收拾完毕,拖着行李箱走出去。   易道接我手里的行李箱,又用下巴朝白贺卓那边一指:“他是你的朋友?”   可能是被刚才的火焰一灼,白贺卓有了意识,正扶着橱柜艰难地站起身。   被他打过的肚子还在痛,也不知道肋骨断了没有。   取下背后的白霖公主放在桌子上,拎起丢在地上的板凳,我走过去对准白贺卓的肚子使劲一抡。抡到一半,手腕却被老板拉住。   “怎么了?”易道问。   “他刚才打我,还差点强|||奸我。”女人对性||侵犯的恐惧与生俱来,尽管我努力想把自己伪装得很坚强,但回想起刚才的遭遇,胸口闷闷地一疼,眼泪便流了出来,“我要阉了他!”   放下行李箱,易道上前一步,掐住白贺卓的脖子抵在衣柜壁上,问我:“他打你哪?”   “肚子。”   话音刚落,易道突然出拳击中白贺卓的小腹。“咚”的一声闷响,中间夹杂着骨头断裂的声音。   与此同时白贺卓嘴一张,一股暗红的血液从他嘴里涌了出来,喷在易道胳膊上。   看着都疼……   我吸了一口冷气,呆呆地看着,眼泪不知不觉停住了。   将白贺卓往地上一扔,易道淡淡道:“你阳寿未尽,我不能打死你,便让你躺个一年半载。”说完看向我,“走。”   易道堂客厅中柔和的灯光让我紧绷的神经微微缓和,洗完澡,我倚在熟悉的沙发上擦头发。泰莉莎让易道堂的资产变成了负数,但不得不承认,她留下的丝绒沙发,浴缸,四柱床大大提高了我的生活质量。   走出那栋大楼,我们遇到了白贺卓的保镖。当时他们拦住我问白贺卓在哪,易道甩给他们一句话:“在楼上,快死了。”   也不知道白贺卓会不会报复,不过他被丽丽妈砍了那么多刀,又被易道结结实实赏了一拳,估计一时半会儿没闲心报复。   易道拿着药水走过来坐到我身边:“看看你的伤。”   语气十分自然,眼神也十分自然。   仿佛根本没注意到某个细节……我身上穿着连体的睡裙……   我撩开睡裙,顺手抓过旁边一只泰迪熊挡住蓝黑诱惑丁字裤,脸微微有些发烫。   小腹上肿了一大片,中间是红的,周围是紫的,活像靶子的图案。   伸手按了按,易道淡淡道:“脾脏没破,很好。”   然后沾起药水,一下下揉在那片伤处。力道虽然不重,却疼得我皱起了眉。为了转移注意力,我随口说道:“老板,我觉得我最近特倒霉,你能不能给我算算时运?”   “不用算,你运气很好。如果不是我接受委托,去那幢楼712除灵,”说到这,他的手指一瞬间加重了点力道,“你死定了。所以,你运气很好,我也运气很好。”   这话,听着,怪怪的……   不过他说得对,要是没有他,今晚我死定了。   而且我的运气也真的很好,如果运气不好,就遇不到老板这只超级好的妖怪。说实话,和他在一起比同白知秋在一起多了一种安宁的感觉,因为他永远不会像白知秋那样对我发火,除了上次的吸血行为,也从未做过其他让我害怕的事。他的行为举止像水一样清冽冰冷,又柔软润贴到骨子里,呆在他身边很踏实。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抗拒和他相处。不是因为他吸过我的血,也不是因为什么可怕的原因。我清楚的知道自己很喜欢他,而且每一次和他见面都会更喜欢他。但就是抗拒着靠近他,莫名其妙地抗拒,放佛害怕发生什么事情……   抿抿嘴:“谢谢你……老板……”   他头也没抬,细心专注地给我抹着药:“店里缺人,回来上班。”   心脏一阵急缩,像是要尽力阻止我的回答。可嘴巴比心诚实,脱口应道:“好。”   易道抬起头,嘴边浮起一抹浅浅的笑:“这个月,没奖金。”   他很少笑,可笑的时候非常好看,气质犹如云舒云卷一般闲适。   这种笑意落进我眼底,从死域回来后,一直堵得胸口发毛的某些东西仿佛一下子随风而散,空荡荡的肩膀被人拥住了似的安心。至少,感觉自己不再是孤独恐惧的一个人了。   就在这时,外面店堂里传来一个老太太的声音:“易先生在吗?   易道将药水放在茶几上,起身走出去,对老太太说道:“你好。”   “先生,我托您查的事儿……”   “刚从那回来,贵公子府宅隔壁,确实有几缕怨魂,藏身于生前回音中。令郎时运低,被怨魂附体,受其戕害。”   “怎么除掉怨魂?”   “除非拆房,否则怨魂不能消散。”   “房子是租的,这可怎么办,我儿子死定啦?”   “怨魂不能离开大楼,只要令郎别回去便无大碍。你可请一张,大威天龙金刚咒回去,与他护体。稍等,我帮你找。”   听他在外面叮叮咣咣翻得不是地方,我提醒道:“老板,大威天龙金刚咒在第二个抽屉里。”   (易道堂第九话 回音完结) 【第十个故事——睡美人】 107、第一章   熟睡的公主是那么美丽动人,王子禁不住俯□去吻了她一下。   就这一吻,公主一下子苏醒过来,她张开双眼,微笑着充满深情地注视着王子。   不久,王子和公主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他们幸福欢乐地生活在一起……   ******   回到易道堂,我总算睡了一次饱饱的安稳觉。   睡足了也来了精神,为了讨回租房押金,我特意上网查了一下那幢大楼的历史。   资料很少,只在某个已解散的灵异探险队网站上翻到一些信息。713的故事和居委会大妈说的大致一样,但还有些后续,丽丽在母亲去世后三个月得了急性肺炎也去世了,从那以后就经常有人听到713里传出鬼声。刚开始鬼闹得不凶,直到住在隔壁714的老太太打电话给远房亲戚,说每晚隔壁的鬼都来敲她的门。不久老太太的尸体在衣柜里被人发现,死因是心脏病突发,713的鬼才吓跑了七楼的所有住户。   近几年七楼的房东们开始将七楼的房子往外租,也没出过什么事。我的房东抱的恐怕是撞运气的心理,才骗我说714很干净。   给房东打了个电话,要求她退押金给我。想不到以前和蔼可亲的房东冷冷地扔来一句话:“房子里全是血,没让你赔偿不错了。”   为一千块钱吵得面红耳赤不值得,我只得自认倒霉。但在网上发了一通信息,提醒其他人别租那的房子,以免以后有人再上当。   回易道堂的第三天,我去超市买东西。回店的路上,忽然听到后面传来一阵尖锐的马达声。   转头一看,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918spyder直直地朝我冲过来,速度快极了。   后背顿时冒出了一身冷汗。   眼疾手快,往道旁的大树后一闪,大声骂:“白汀宛,周围到处都是监控器,你想杀人吗?   眼看就要撞到大树时,保时捷稳稳地停住。头裹橘红色头巾,眼带茶色墨镜的白汀宛从车里伸出头,厉声问:“白霖,你对贺卓做了什么,把他害成那样!”   白贺卓是自作自受,我叉着双手,嘿嘿一笑:“他怎么了?难不成坏事做得太多,遭了报应?”   白汀宛沉默片刻,将头缩回车里,轮子转了方向,一踩油门绕过大树朝我开来。   这种车速当然撞不死人,但能猜到白汀宛确实对我起了杀心。   不敢大意,正想跨上旁边的花坛,忽然一道身影扑向spyder,双手撑在驾驶窗外:“哎呀呀,spyder,全球限量918辆。”   白汀宛扭头看着窗外的人,嘴唇绷得紧紧的,似乎有些慌张。因为spyder的发动机嗡嗡地咆哮,却不能再前进半步。不仅如此,车体还缓缓地向右平行滑动着。   她哪里知道,小说中所说的妖怪是真实存在的。而站在她窗外的人,正好是一只很强的妖怪,按住她的车不是问题。   “车酷人美呢,”墨九露着一排大牙,对着紧张的美人笑得灿若桃花,“美女有没有时间,陪我吃顿晚饭?”   白汀宛终于忍不住,大声吼道:“走开,怪物!”   同时手忙脚乱地踩油门扳方向盘。   “美女好凶呢,好,我走开。”狐狸说着,往后退了一步,双手离开了车体。   “呜……”的一声,spyder的车轮突然重新转动起来,蚂蚱一样猛地往前窜了十几米,吓得白汀宛发出一声尖叫。   踩住刹车,她匆匆瞥了我一眼,调转车头一溜烟跑了,几乎有些慌不择路。   待她的车消失在视线中,我回过头看着墨九。   只见墨九乐呵呵地走到我身边,也没打招呼,从我手中的塑料袋里找出一包乡巴佬鸡腿就要撕开。   “喂!”一把抓过去,想夺回我的鸡腿。   他将鸡腿举高,怔了怔:“小平凡,久别重逢,一包鸡腿舍不得?”   “不给,我现在很穷。”   挑挑眉,然后快乐地一笑:“小平凡知道你给我惹了多大的麻烦?就因为老化石吸了你的血,耗掉我几百年修为才制住他。手下妖怪趁机造反,我忙得几天没吃东西,现在吃你一个鸡腿你就心疼,真无情呢。”   他还敢说?!   要不是他不接住加加,老板又怎么会因为救加加而筋疲力尽,吸我的血?   自作自受。   白了他一眼:“活……”   话还没说完我被他抱住了,抱得很紧:“小平凡,你能躲过死域之劫我很高兴。”   因为他怀抱的力度,有一瞬间我以为他真的在关心我。但发觉背后有窸窸窣窣的声音,气得我用力将他推开,顺便还踹了他一脚。   他奸计得逞,嘴里叼着鸡腿嚼得津津有味,笑得那叫一个得意。   “别小气,我有消息带给你。”他眨眨眼,“小古琴两口子在伦敦学家政,亦词公馆的旧人都在那。”   白家再小气,也不至于为难云英和加加,我从不担心他们。   我呼了一口气:“多谢。”   他反而不乐意了,伸手揽住我的肩膀:“听说你前几天撞鬼大难不死,人家抽空来看看你,小平凡能不能激动一点?毕竟我俩正在热恋中,你没精打采,哪里像见着情郎的样?”   “我从死域回来一个月你毛都没见一根,我们的恋可真热!”忍无可忍一巴掌拍向他的背。   像风一样飞快闪开,然后站在五米开外对我晃着从我口袋里掏出去的雪饼,一咧嘴:“小平凡,我有事先走了,可以送给我一个香喷喷的离别飞吻吗?”   对付这只厚脸皮的豹子,言语攻击是没有用的,于是我凭空冲他挥了两耳光。   他配合地扭动了两下脸庞,嘴里还发出应景的声音:“pia……pia……”然后再笑,“你好好呆在易道堂,不要乱跑。等我收拾完杂碎,会来娶你做压寨夫人哦。”   真该庆幸此刻周围没有行人,不然被人知道我认识这只豹子,就丢脸丢大发了。   这只狡猾豹子怎么说呢,同我的距离总是忽远忽近。虽然他救过我很多次,但我一点也不了解他,更捉摸不透他的性子。   真不知道他到底想从我这得到什么……   “白霖,”走到远处,墨九又叫了我一声。   我没理他,故意装着看头顶的树桠。   “别让老化石再吸你的血,有事到御景湾17栋2016找我。”   我扭过头。   而墨九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人上了一辆出租车。   天最热的时候,这个城市到了多雨的季节。早上还万里无云,中午就乌云聚集。紧接着一道道闪电划破了漆黑的夜幕,沉闷的雷声如同大炮轰鸣,倾盆大雨倒了下来。   一个买符的女顾客被大雨堵在店里,同我有的没的聊着天。顾客问我知不知道最近发生的一件奇闻,说个十几岁的女大学生一夜之间变成了老婆婆,医生说她患了皮肤松弛症。对女人来说这恐怕是最可怕的病,听得我嗟叹不已。   正聊得起劲,忽然看见窗户外多了一朵曼珠沙华,不知是从哪吹来的,被雨水紧紧黏在玻璃上。一片片卷曲的花瓣在风中颤抖着,蝉翼一样娇嫩。触目惊心的赤红,如火焰、如鲜血,无与伦比的残艳与毒烈般的唯美。   传说,曼珠沙华和优昙陀罗一样,是最美的花,也都是最孤独的花。优昙陀罗开在云霄之上,三千年花开一次,转瞬即凋谢。曼珠沙华开在人鬼界之间的夹缝九泉中,开一千年,落一千年,独自忍受九泉死一般的寂静。两种花都有完美的外表,又都有着惨淡的灵魂。   这种花在都市里很少见,我和顾客赶紧冲到窗边掏出手机拍照,可不巧两人的手机同时死机。正当我们关机重启的时候,风一吹,曼珠沙华便朝离开窗户朝远处飞去,让我们懊恼不已。   到下午五点关门的时候,雨还没停。我同老板说了声,拿着伞将女顾客送到公交车站,又买了些水果从古街中间抄近路回店。   大雨仍下个不停,空气中浮动着的白纱一般浓浓的雨雾,四处迷迷茫茫。古街里的青瓦白墙都不见了,面前只有看不透的乳白色的混沌。路边的路灯显得那么暗淡无力,在翻腾缭绕的雾气中闪烁迷离。   也许是这种风景容易勾起人的愁绪,走着走着,我停在河边发起了呆。想起已经快两个月没有消息的白知秋,鼻子发酸。脸上湿漉漉的、滑腻腻的,也不知是雾气还是眼泪。   忽然,河道深处的白色空洞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点子。渐渐的,点子越来越大,伴随着嘎吱嘎吱的摇橹声,一只船的轮廓渐渐显露出来。   竟然是一只小木船!   我很吃惊,因为这条河上已经好多年没有行船了。待船行得更近,我的吃惊便变成了惊艳。   船头站着一个少女,十二三岁的样子。柔丝般的眉睫,荫掩着一双摄人心魄的迷离红眸。皮肤晶莹如雪,吹弹可破。朱唇不点而红,樱桃一样娇嫩。头顶扎着一朵鲜红大蝴蝶结,墨玉般的及膝长发倾泻而下,整整齐齐地搭在肩膀两侧。身着墨黑色和服,袖子裙角点缀着鲜红色云纹。腰以淡金腰带约束。脚上穿着雪白的袜子,蹬着一双夹趾木屐。   右手撑着把米色的油纸伞,伞上粉色樱花图案开得如烟似雾。左手抱着一只毛茸茸圆滚滚的泰迪熊。气质清丽脱俗,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   船尾的桅杆上挂着一盏破旧的灯笼,在雨中晕着淡淡的黄光。灯笼下立着一团黑烟似的高大黑影,正缓缓地摇着摇橹。黑影有四肢,却没有五官。本该是脸的地方贴着一张白纸,白纸上剪出了类似眉毛眼睛嘴巴形状的窟窿。   回过神,我装着没看见他们,移开视线盯着远处的石拱桥假装在想事。前两天翻易道的一古书,书上说看见异世界东西时最好装没看到。因为大部分异世界的东西不会纠缠看不见他的人,这样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可嘎吱嘎吱的摇橹声摇到我前方的古码头时突然停住了,然后我听见有人踩着木屐,慢慢走到我面前。   视线被油纸扇挡住,我不得不微微低头,看着眼前的冰雪可爱的少女。   心脏不可避免地突突突飞快跳起来。   嘴唇微微牵起,迷离的红眸中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请问……”   不知为何,看到这个半大的孩子露出与外表不符的寂寞微笑,我的心像是被谁捏了一把似的,闷闷地一疼。   也正是这一疼让我提起了精神,转身就跑。   书上说,有一种强大的妖怪能控制人的内心,遇到这种妖躲得越远越好。 108、第二章 回到易道堂,老板正坐在客厅窗户边看着玻璃上的雨丝发呆,手指间夹着一支燃了一半的烟。青烟缭缭,渲染得他清冷的眉目画似的出尘。 大概是察觉到我不对劲,扭过头,他轻声问:“怎么了?” 我抹了抹脸上的雨水,心有余悸:“老板,妖怪,遇见一只厉害的妖怪。” 未等易道说什么,这当口突然一道风轻轻卷过,店门上的铜铃一阵叮铃铃作响,接着传来了木屐咚咚穿过店堂的声音。 下意识地转头,对上了一双鲜红的眸子。 长长的黑发,飘逸的袖子一起,在微风中水似的荡漾。 我赶紧让到一旁。 “我回来了。”少女轻声道。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带着点说惯了日语的软软翘舌音。 易道轻轻一笑:“少华。” 红色的眼眸淡淡地向我看了一眼,便朝易道移去。 走到易道面前,右手罩在那支暗红的烟头上,五指轻轻弹动。口气中微微带着些埋怨:“烟味很难闻,说过不许再抽。” 瞬间,几片鲜艳的花瓣从燃烧的烟头中间伸出,朝周围舒展开。烟头变成了一朵鲜艳的曼珠沙华,又继续扩张化成几缕红色烟雾,消散在空气中。 易道缓缓地眨眨眼,一双眼眸里涌动着暗紫色的波纹,初春阳光般温暖:“嗯,对不起,下次不会再抽了。” 清冷的容颜上竟氤氲着从未见过的柔软。 少女名叫少华,姓易。从姓氏上看,同泰莉莎相比,她跟易道要更亲。 易道是螣蛇尸体化成的妖怪。泰莉莎是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两人都是没有生命的妖怪,身上冷冰冰的。 和易道泰莉莎不同,少华的脸庞上透着两抹桃花色的粉红,那是生命特有的美丽颜色。所以我觉得她不是妖尸,也不是吸血鬼。 和她十二三岁的外表不一样,少华很安静,跟易道打完招呼便坐在沙发上摆弄怀里的泰迪熊。 只见她抓着泰迪熊的两只爪子,慢慢地向左绕着圈,又向右绕着圈。嘴里哼着模模糊糊的东瀛童谣,眼睛与泰迪熊四目相对。视线幽幽的散淡,看上去迷茫无神,寂寞得像月夜凝结的在莲叶上的露珠。 让人一看便不由自主心生怜惜…… 给少华倒好一杯水,又吩咐她呆在家里别乱跑,易道将我拉到厨房,请求道:“白霖,这几天能同我一起,照顾少华么?她是个乖孩子。” 虽然少华的模样就像一只完美无瑕的SD娃娃,美得惊心动魄,但我还是没办法对一只陌生的妖怪完全放下戒心。可又不好意思拒绝老板的请求,只得犹犹豫豫地答应下来:“好。” 老板敛了笑,那淡淡的神情异样的好看:“谢谢。请你陪着她,我去购物。”说完,身影一晃,闪电般消失在原地。 屋里就剩我和少华两人。 要相处好几天呢,我决定先跟对方打个招呼。回卧室翻出一只穿婚纱的樱花小熊,走到沙发边轻声问:“可以坐在你旁边吗?” 她抬看着我,目光闪了闪,点点头。肩头的几缕头发动了动,软软的,像光滑的绸缎,让我羡慕极了。 坐到她身边,将樱花小熊递给她:“送给你,我叫白霖。” 她有点意外,迟疑了一下将甲虫小熊放到一旁,接过樱花小熊抱在怀里。认真地盯着我的脸,红色的眸子安静而美丽,突然问:“你害怕我?” 想起刚才自己落荒而逃,我有点不太好意思。笑着辩解:“不怕,因为你是老板的朋友。再说你好漂亮,没人会害怕漂亮的孩子。” 她微微垂头。 半晌,突然扑进我的怀抱,双手环住我腰。 突如其来的举动,而我连吃惊的机会都没有,后背绷得直直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旋即,耳边响起她轻轻的话音:“你也很漂亮,我喜欢你……”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她的话,心底莫名地泛起了一种奇怪的情绪。 酸酸的,又很满足。很宁静,很幸福的感觉。 于是我没有推开她…… 窗外雨丝落得淅沥沥作响,她缩在我怀里渐渐沉入了梦乡。 长长的卷曲睫毛轻轻合着,嘴角挂着纯净的微笑。柔柔软软的温度透过衣料渗到我身上,熏得我的心也越来越柔软。 想一直这么抱着她,想疼爱她,想让时间停留在这一刻…… 当易道拎着十几个沃尔玛超市口袋回来的时候,少华还在我怀里依偎着,我也昏昏欲睡。 打量了我俩一眼,他笑道:“我做饭。”说完进了厨房。 我得了一惊,猛地回过神。 他说什么?做饭! 妖尸易道会做饭! 我没听错吧?! 很快,厨房中传来了规律的切菜声,煎炒烹炸的操作声,不久飘出了诱人的香味。 要知道我之前连吃了一个多月面条,之后吃了两个星期方便面,接着又在易道堂吃了好几天米饭青菜肉丝馒头。骤然闻到喷香的味道,馋得口水滴答直流,肚子里咕噜噜作响。 抓心挠肝地等了漫长的几十分钟,终于,带着米色围裙的易道探出头喊:“吃饭。” 我按捺住内心激动,把少华摇醒:“少华,吃饭了……” 少华睡眼惺忪地坐起身,揉了揉眼睛:“吃饭……”忽然,她双一亮,“嗨!” 滑下沙发,拉着我就往厨房跑。 我总算从她细碎欢快的脚步中,看出了一点活泼少女的影子。 进入饭厅,我怔,老板原来是顶级厨神! 超豪华海鲜刺身、唐扬炸鸡、鲜虾天妇罗、话梅焖鸡翅、柴香小豆腐、草莓大福、虾仁饭团、金枪鱼翻转寿司…… 小小的饭桌上,一样样日式料理精致如艺术品,一看便叫人食指大动。 易道帮我和少华拉开凳子,等我们入座,才坐到我们中间。 他打开一瓶清酒,给我倒了一杯,又问少华:“少华要喝吗?” 少华点点头。 我忙阻止:“她是小孩子,不能喝酒。” 话一出口觉得自己有些鲁莽。少华是妖怪,外表虽是个少女,但实际可能已经几百岁了,我怎么这么多嘴? 没想到两妖并不生气,易道压低了声音对少华道:“她不让喝,所以不能喝。” 少华瞥了我一眼,嘟了嘟嘴:“好的,我不喝。” 莫名一种感动。 因为这两只强大的妖怪居然听得进我的劝告,意见被人尊重的感觉真好。每次我对白知秋发表自己的意见,结果永远只有两种。同他意见一致,当然听他的。同他意见不一致,还是听他的。这一比较……算了,人不可能十全十美。 “开饭。”易道说道。 闻言,我拿起筷子夹向一只鲜嫩的大虾。这时少华双手合十,脆生生的说了句:“いただきます(我开动了)” 吓得我赶紧缩回手,考虑要不要跟少华一样,行个礼再开吃。 没等我考虑清楚,少华已经开吃了。 她的吃相,看得我目瞪口呆…… 只见美丽的少华,可爱的少华,有礼貌的少华,用优雅的动作飞快夹起一个寿司塞进嘴巴,嚼两下咽下去。然后是第二个寿司……一盘寿司、两盘寿司、三盘寿司、海鲜刺身、天妇罗…… 手臂快得像下刀削面一样,扇起阵微微的轻风。嘴巴微动,吞咽的时候连气都没喘…… 易道依然什么都没吃,忙着一样一样将食物夹到少华的餐盘里。在他俩的配合下,不到两分钟大部分盘子就见了底。更让我佩服的是,吃得这么多这么快,少华的表情还是那么安静美丽。饕鬄一样的食量,公主一般的举止,妖怪果然是妖怪。 我的肚子还饿着,眼见只剩最后几个寿司。再也顾不得矜持,一筷子夹了过去,却叮的夹了个空。回过神就看到少华将我看中的三文鱼寿司卷塞进嘴巴。再一眨眼,她的筷子又伸向另外一个寿司,稍后是第三个…… 半分钟后,餐桌彻底空了。 少华放下筷子:“ご驰走「ちそう」様でした(多谢款待)” 易道淡淡地对她说道:“去楼上房间,换衣服,准备洗澡休息。” “嗨。”她站起身,对我笑了笑,出去了。 我也缓缓站起身往外走,心底默默地流着泪,因为我肚子好饿。 “回来。”才走到门口,易道在后面喊。 肚子饿说话也没力气,回过头:“做什么?” “加餐。”从锅里捞起一团乌冬面,加入高汤,香菇,虾仁,接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虾汤乌冬面从他手上飞到了饭桌上。轻扫我一眼,唇角微微一勾:“少华长身体,食量大。我同她一起用餐,也吃不饱。” 感动得差点痛哭流涕,饿极了的我冲过去拿起筷子呼噜呼噜大吃。老板的手艺真的没得说,比天才厨师白知秋还厉害,我在京都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乌冬面。 易道往我的碗里加了两块油豆腐:“明天不上班,我们陪少华去,女孩喜欢的地方。任何地方,你定行程。” 我在易道堂呆半年,每天靠馒头米饭吊命,现在还是借少华的光才尝到料理大师易道的乌冬面。还送她熊熊玩偶…… 少华,和易道到底什么关系? 笑了笑:“好的,老板。”随后,又试探着问,“老板,少华也是你的妹妹?” 他敛眸。 半天,正当我以为自己的问题被人无视的时候,他忽然俯□,右手抚住我的侧脸,眼眸中一汪紫渊深邃得仿佛要把我吸进去:“霖……” “啊?”僵着脖子,我轻声回应。 “谢谢你……”伴随着微不可闻的话音,他的吻印在了我的额心。 109、第三章 我的心脏只是微微顿了一顿,就恢复了平静,在易道微凉的双唇贴住我额头的时候。 绝大多数时间易道都是安静的,与我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可他一旦做出暧昧的举动,便让人觉出一种没有任何邪念的亲近。最奇怪的是我对这种亲近并不排斥,反而感觉左手握右手般的淡然,温暖。 这种感觉不对劲…… “老板……我吃饱了……”我怔怔地道。 他愣了愣,身体往后退开,眼中波澜不惊:“休息去吧,我洗碗。” 逃也似的回到房间关好门坐在床上,看着梳妆镜中一脸恬静的女人,突然觉得眉眼有些陌生,根本不像此刻恍惚的自己。急忙揉了揉眼睛再定住神看,还好还好,鼻子眼睛嘴巴都还是我的。 正准备睡觉,门咔啦一声开了,身着一袭白色交襟睡衣的少华从门后探出头,小声问:“我想和你一起睡,可以吗?” 看见她圆润的十个脚趾踩在冰凉的地面上,我忙掀开被子:“来,快上床。” 她甜甜一笑,像小白兔一样跑向床铺,钻进了被子。 我关灯也上了床,少华柔软的身体立刻贴过来缩在我胸前。 刚才的问题易道并没回答,所以我还是很好奇。于是试探着问:“少华,老板是你什么人?” “爸爸。” 这句话让我不由自主翘起上身:“爸爸?老板?!” “哎,他是我爸爸,你是我妈妈。我从小就被爸爸过继给八歧爸爸妈妈,八歧爸爸妈妈们很疼我,爸爸很疼我,你们都很疼我。” 我头有点晕。 因为听不懂,什么易道是爸爸我是妈妈,什么八歧爸爸妈妈,果然妖怪和人类之间有交流障碍。 琢磨半天,还想再问,少华已发出轻轻的鼾声。 沾床就能睡着的孩子是最幸福的,不想吵醒她,躺下搂着她安然入睡。 第二天,我带一大一小两只妖怪出门逛街,女孩最喜欢的地方当然是商场啦。 为了不让少华太显眼,我让她换上了我的长袖T恤和休闲短裤,板鞋,再戴上一顶棒球遮阳。但,妖怪的别称是妖精,之所以被称为“精”,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都有着无可挑剔的美貌,每个角度都散发着极致诱惑。所以即使穿上普通衣衫,少华依然美得惊人,相较昨天的和服,还多了一种青春活力。加之她身上特有的异域气质,像个绝色街头嘻哈少女。挽着她和另一只帅气妖怪易道走在路上,那真是没说的,回头率百分之三百,拉风感觉前所未有。 出门前没吃饭,考虑到少华的饭量,我带他们先直奔新王子自助餐厅。因为在新王子用餐198元一位,海鲜牛排不限量,还有各色小吃点心。 刚入座,易道问:“拿多少,都行?” 我点点头:“是的。” 于是他开始四处搜刮食物。妖尸出马,一个顶俩。他不吃东西,行动又麻利,专心致志拿吃的。烧烤房的牛排被他十几盘一批,盘子叠盘子,全部端过来。海鲜房的生蚝刚刚上架就被他通通搬到少华面前。至于蛋糕点心,连玻璃盘周围点缀的樱桃都被他夹得一干二净。几锅稀粥见了底,几盘披萨被夹得只剩几颗洋葱丝…… 面对海量的食物供应,少华毫不胆怯。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吗?”少华问我。 “是的。” 闻言,少华低下头,用五秒钟时间,吃掉了第一份牛排,然后是,第二份牛排,第三份牛排……第N份牛排…… 无数蛋糕……蛋挞……豆沙饼…… 上百盘饺子……几十碗米饭……几十碗粥…… 几百只鱼……虾……生蚝…… 一大堆水果…… …… 吃东西的速度比易道上菜的速度还快…… 我也没闲着,忙着帮她撤面前的空盘子。 …… 其他人目瞪口呆的围观着,全然忘了吃饭。 一会儿餐厅经理哭丧着脸过来,跟易道商量:“兄弟,差不多行了,够意思了。” 易道置若罔闻,继续忙忙碌碌地给少华搬吃的。 经理无奈,继续商量:“我们退钱……” 易道十指夹着八盘玉米沙拉,双臂上放着六盘炒面,冷冷地对经理说:“别……挡……道……” 眼底浮起隐隐紫色寒光…… 大概意识到易道和常人不太一样,经理咽了口口水,让到一旁。 最后直到自取食物区的米饭蔬菜都被易道搬空,少华才放下筷子,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额……我吃饱啦……” 出门的时候,少华很有礼貌地给经理鞠了一躬:“谢谢老板款待,你们店的东西非常好吃,我还会再来的。” 经理没回答,面色土黄。 看着经理的模样……我……有一丁点内疚…… 出了饭店,我们买了三张电影《功夫熊猫2》的票。趁电影还没开始,又在楼下逛了逛服装店,给少华买了几件衣服。 少华真的非常可爱,不管我给她挑什么衣服,她都笑着说:“很漂亮,很适合我呢,谢谢。” 我告诉她:“少华,你自己喜欢什么要说哦。” 她点点头,抬手指向旁边橱窗里播家的衣服:“这条裙子很适合妈妈,我喜欢。” 门口一个机灵的售货员立刻迎出来:“您孩子的品味真高啊这是我们家今年的新款这么年轻就有这么聪明漂亮的孩子真羡慕哈哈……” 我看上去有那么老吗? 怕说错话伤害少华,干笑着没解释。 少华和易道坐在店里的沙发上等。 我拿着少华推荐的衣服,在售货员的鼓动下走向试衣间。推开第一间试衣间的门,里面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立刻用衣服挡住身体:“有人。” “不好意思,忘了这门锁是坏的。”售货员道过歉,将我推进了第二间试衣间。 我关上门,刚换好衣服。突然,一只皱巴巴的手臂从试衣间下方伸出,抓住我的脚脖子。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吓得我尖叫一声,用力踢开那只手逃出试衣间。 易道和少华同时冲到我身边。 “怎么了?”易道问。 我被吓出了一头冷汗,指着第一间试衣间:“里面的人抓我的脚。” 闻言,易道猛地将门推开。 试衣间里趴着一个老太太,半裸着身体,身上布满了皱纹和老人斑。 “救命……难受……喘不上气……”她有气无力地说道。 周围的售货员愣了愣,忙七手八脚地将她扶出试衣间,搀到外面的沙发上。 “请问这是谁家老人?”一个售货员问。 听到这话,老太太抬起眼皮,看了看旁边的试衣镜,眼睛立刻瞪得溜圆。双手捧着苍老的脸庞,喉咙中发出了人类所能发出的最凄厉嘶吼:“啊……我的脸……啊……不……” 从她扭曲的脸庞中,我忽然看出了些眼熟的东西。顿时全身冰凉,如坠冰窟,骨子里都渗出了一股寒意。 这个老太太,是刚才试衣间里的年轻女孩! 两分钟不到,红颜老去,青丝变白发,到底发了什么可怕的事?! …… 在JC赶来之前,易道将衣服钱放在柜台上带着我们离开了。商场里已乱哄哄的,我们转车到重庆路万达看电影。 妖怪和人类毕竟不是同类,少华和易道似乎对刚才那个女孩瞬间变成老人的事毫不上心。 可我是人类。 青春是女人最宝贵的财富,眼睁睁看着那女孩的青春被什么东西夺走,非常难受,还很害怕。胸口又闷又堵,泛着阵阵恶心,直到电影开始还没缓过来。实在难受得紧,我对少华和易道说要上厕所,独自出了电影院,坐在休息区换气。 忽然,不远处飘过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和易道堂门上的铜铃声一模一样。 下意识地扭头一看,动漫城旁边有一扇小小的格子玻璃门,门上方挂着个木招牌:简.画。 原来是简.画画廊。 田野跟我说过,简.画画廊是本城最著名的画廊,听说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时开的张,店名还是蒋宋夫人题的。当时收藏了大量民国著名女画家潘玉良、蔡威廉人等的画。解放后简.画收归国有改成书店,渐渐被人给淡忘,前几年又被某个外籍华裔商人买下重新开门。因为画廊经纪很有品鉴水平,又有商业头脑,简.画的画很难得地受学院派和市场的双重欢迎。 渐渐的,是否有作品被简.画看中,成了衡量华北画家水准的标杆。大凡名不经传的小画家,都削尖了脑袋想让简.画代卖自己的画作。 田野曾经花一年创作过一幅质量和技法都上佳的《一生所爱》,希望简.画能帮他代卖。那天我在楼下紧张地等,他上楼送画,回来后笑得很勉强。画廊经纪说没人愿意买无名画师的画,但为了鼓励田野,经纪出400块钱买下《一生所爱》私人收藏。田野说,400块钱虽少,但简.画画廊经纪对《一生所爱》的肯定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为了庆祝,田野用那400块钱给我买了一堆巧克力和五个85°奶油黄金球。 推开玻璃门进去,穿过一条米黄色的长廊就到了画廊。画廊旁边是喧嚣的动漫城,画廊内部居然安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楼上楼下两百多平的纯白空间里,挂着几百幅画。国画,油画,工笔画水彩画都有。 匆匆浏览了一圈,我鼻子一酸。 画廊的一角挂着一副熟悉的油画,淡蓝的天空下,湖面水波荡漾。一男一女两个青年站在湖边鹅黄绿的垂柳边,轻轻地相拥而吻。这幅画的灵感诞生于我和田野第一次接吻时,许多笔都是我看着他画上去的,闭着眼睛都能回忆起画布的每个细节。 强忍住马上要夺眶而出眼泪,弯腰透过雾蒙蒙的双眼看着画框下的标价。结果被价钱吓了一跳。白纸黑字标价牌上清清楚楚一串数字:340000。 又仔细数了数,没错,四后面四个零,三十四万。 还不相信,凑近了看画的右下角,上面用几根野草组成了“YL”的图案。 终于忍不住,双手扶着墙痛哭出声。 真的是田野的《一生所爱》,他说所有大画家都有自己的独特签名,而他的独特签名是我和他的名字缩写。 他说,等他成名后,如果有记者采访他,他就骄傲地宣布:我所有画作都献给我亲爱的老婆。 他说,等他成名后,就能让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他说,等他成名后,就有钱带我环游世界。 …… 耳边传来一道低低柔柔的声音:“小姐,眼泪会伤害这些珍贵的画作。如果爱它们就不要在这哭,好吗?” 扭头一看,对上了一双奇异的眼睛。右眼淡淡的琥珀金,左眼翡翠般剔透的翡翠绿。 递过来一张熏衣草味的纸巾,那人温柔地笑着,如一团春日阳光般温和:“我叫kris,是简.画的主人。” 110、第四章 Kris是“简.画”的画廊经纪,华裔瑞典人,他让助手带脸上哭得脏兮兮的我去洗漱。洗漱完毕,我说想向kris谈谈《一生所爱》,助手又将我领到画廊后方中国风装潢风格的接待室。 Kris正向下属布置着什么,听完助手的话,他笑着对我做了个请的姿势,说道:“亲爱的小姐,我受宠若惊,因为我们画廊的《一生所爱》能把小姐你感动成这样。”他的中文虽然流利,但语法却很凌乱,“它是著名年轻画家田野的作品,田野英年早逝,作品甚少流传。我保证,这将是你最独特的藏品。” 我没坐下:“kris先生,田野是我的男朋友。” 闻言,kris微微蹙眉:“是吗?我非常遗憾,他是个出色画家。” 鼓起勇气,我继续道:“我只是想问问先生,田野将《一生所爱》卖给先生的时候,先生出价400块,现在为什么卖34万?” 显而易见,kris骗田野贱卖了自己的画作。 Kris微微一笑:“小姐,这是生意。自己画卖34万,我想田野会很高兴。” 我捏紧了拳头,还想说什么。 一个女人从侧门走来,温婉地一笑:“kris,华先生到了。” 我循声看去,忍不住怔了一下。 人总会对美丽的人感兴趣,不管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也不管是出于嫉妒,还是羡慕。 那女人脸似圆盘,肤如凝脂,明艳动人。身穿白色旗袍,旗袍上绣着一支栩栩如生的红梅,勾勒着曼妙的曲线。手持一柄合拢的檀香小木扇,落落大方。站在古色古香的牡丹屏风旁,几乎凝结了近百年的时光,仿佛从三十年代雪花膏广告画上走下来的民国美人。 Kris对我说:“小姐抱歉,我要见一个重要的客户,下次有空再聊。赵和,送小姐出去。”说完走向那个美丽女子,两人一起进了侧门。 见对方下了逐客令,我只得愤愤地往外走。 “小姐,我送你。”屏风后突然转出个男人,很年轻。酒红色的中长头发,脸上带着副金丝眼镜,眼睛笑得弯弯的。穿着黑白格子衬衫,牛仔裤,手上还沾着一些油画颜料。 “谢谢。”我道过谢,同他一起往外走。 走到接待室外,那男人笑道:“刚才听你跟kris谈起田野,真是太巧了。我是田野的师兄,我叫赵和。” 听他这么一说,我忙道:“你好,我叫白霖。” 赵和说他比田野高一届,毕业后在简.画帮忙至今。田野来卖画的时候他也在,因为《一生所爱》是幅上等画作,所以他记忆犹新。 “田野是个天才,他的画有灵气,《一生所爱》的构图和技法远远超过我们这些师兄弟,也超过画廊中很多其他画作。”往外走的时候,赵和说。 我咬了咬牙:“所以,kris真的骗了田野?” “不,那时候,田野的画确实不值钱。” “为什么?”我不解。 赵和苦笑了一下:“梵高生前落魄而死,死后画作卖价万金。买梵高作品的人有几人懂梵高?买的不过是梵高的名字和死灵。同理,田野活着,是个没名气的年轻画家,还能画很多画,他的画就只值400块。他去世,就是一颗陨落的新星。才华横溢,英年早逝,画作又只有有限的几幅,物以稀为贵,自然能涨到34万。如果有人捧场,价格还会继续涨下去。” 我沉默不语。 “画画画得好,要饭要到老。”,这是油画系学生们的口头禅。真正学艺术的人很难养家糊口,就算天才如田野也不敢靠画画为生,而是打算开广告公司。现在看来他的抉择很英明,因为就算他死了,画作加上他的死灵,也仅仅只能卖到34万。 这个操|蛋的世界! 赵和微微皱眉,继续说道:“不过,简.画的画最多挂三年,绝不降价。《一生所爱》还有一个月就挂满三年,再卖不出去,kris为了画廊的声誉会把它毁掉。” “啊?”我大吃惊,气得双手发抖,“怎么能这样?!” “kris从不会看走眼,如果被人知道他看中的画挂三年都没卖出去,简.画以后怎么做生意?” 奸商,唯利是图的奸商!卖不出去就毁掉,焉知毁掉的不是未来梵高的作品? 定了定神,我沉思片刻,央求赵和:“你是田野的师兄,我也就叫你赵师兄。师兄,我去筹钱,在我筹到钱之前,请你保护《一生所爱》。” 我的法拉利虽然摔过,卖五十万还是没问题。卖车,不行就卖房,总之决不能让《一生所爱》这幅田野最得意的作品被人毁掉。 赵和掏出一张带着体温的名片递给我:“好,我会想办法,一定想办法帮你保住这幅画。” 见他答应得这么痛快,我反而一愣:“师兄……你信我?” 赵和露齿一笑:“田野叫我大哥,我也不想他的作品被毁掉。” 冥冥中进了简.画,冥冥中看到《一生所爱》,又冥冥中遇到赵和。一定是田野在指引我,让我保护他的《一生所爱》。 觉得鼻子阵阵发酸。 抑制住感激之情,掏出手机照名片上的号码给赵和拨过去,道:“赵大哥,这是我的电话号。你放心,我这就去筹钱。” 赵和点点头,将号码存好:“好,随时联系。” 这时,少华迎面走过来:“妈妈,我和爸爸到处找你。”她瞥了赵和一眼,轻声道,“不许靠近我妈妈,不然吃了你。” 说完,拉着我就往外走。 赵和认识田野,也算是我新交的朋友。但我没办法向这个新朋友解释,自己怎么会有一个十几岁大,性格还十分怪异的女儿。 我十分非常尴尬,转身朝赵和挥手告别。 幸好赵和只是笑,向我挥了挥手。 出门,易道等在门口,见到我淡淡地说:“你迟迟不回,少华怕你出事,拉我来寻你。” 我忙对少华说:“谢谢少华关心。” 少华敛眸:“妈妈太脆弱,不好好保护会后悔的。” 我还以为少华的话是对我说的,不料易道轻声答:“生死有命……” 抬眼,剔透的红眸扫向易道:“爸爸……我很失望……” 他们这是在吵架吗?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吵什么,我还是赶紧劝架:“少华我带你去吃哈根达斯火锅?” 浅浅一笑:“妈妈,我想回家。” 回到易道堂,推开客厅门。胖子立刻迎上来:“先生你回来了。”又看着少华,弯下腰,笑得一脸猥琐,“小姐还是那么美丽,不,比去年更美丽,真的好美丽哦。” 我移过身体,挡在少华面前,挖苦道:“胖子,你能不能换个形容词?” 没等胖子还击,易道面无表情地问:“秦相容,这几天不开门,忘了吗?” 胖子直起身,脸上的笑容变得勉强起来:“老板,这是我老邻居家的姑娘,你得救救她?” 沙发上坐着三个人,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忧心忡忡搀着一个用白色床单蒙着上身的人。那人身上穿着蓝白病号服,看身形应该是个姑娘。 易道走过去:“什么事?让我看看。” 中年男女忙伸手揭中间那人头上的床单,这当口,那个原本坐着一动不动的人突然从沙发上直挺挺跳了起来,口里发出阵阵苍老的嘶哑叫声:“不要碰我!我不要见人!我不活了!不活了!” 听声音,那人是个老太太。 旁边的一男一女刹时就变了脸色,两人好不容易才将那人抱住。中年女人哄道:“好女儿,让先生给你看一下,先生能救你。”说着,终于将蒙在那人身上的被单扯下。 那人果然是个老太太,脸上布满了层层叠叠的皱纹,一头短发像罩了层白霜。眼睛红肿,鼻涕横流,惊恐地看着四周。挥舞着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的手臂,嘴里发出一阵阵沙哑的尖叫。 “易先生啊……”中年女人一边抱住老太太,一边凄凄哀哀地哭诉,“求你救救我女儿……一夜之间就变这样了……她才二十岁……医生说她得了什么皮肤松弛症……皮肤松弛头发会白吗……” 一席话听得我心头咯噔一下,恶心和害怕的感觉重新泛了上来。 又是“皮肤松弛症”?这已经是今天看到的第二个了…… 易道上前,伸手按住老太太的头顶,轻声念了两句什么。那老太太马上直直低下了头,挂在父母的手臂上,一丝动静都没了,死了一般。 她的父母忙将她扶到沙发上躺下。 易道又对胖子说道:“鲜虾十斤,鸡蛋五十只,小白菜十斤。” 不等胖子回答,中年女人抢先问:“先生,这是药方吗?” 易道淡淡地扫了她一眼:“不是,是我家少华的,晚饭。” “可……” 胖子连忙拦住她:“苏伯苏婶,你放心,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告诉老板。” 等胖子出门,易道示意苏婶讲述女儿的病情。 我替苏伯苏婶倒了两杯茶,不敢细看躺在沙发上的老太太,远远地退到窗边坐下。 苏婶抽抽搭搭地说道:“……听我女儿的同学说,出事那天早上还好好。她出去见她男朋友,下午回来蒙头睡了一觉,起床就变这样了。吃的东西,用的东西都检查过,没毒……” 易道打断她的话:“她男朋友住哪?” “她男朋友是新交的,感情不深,一次也没来看过她。” “他住哪?”易道又问。 苏婶愣了愣,似乎明白了什么,忙翻出电话问女儿的同学。 苏伯也明白了什么,忙问:“先生,这事跟我姑娘的男朋友有关?” 易道没回答也没否认,招招手让正倚坐在我身边,埋头用我的手机玩水果忍者的少华走过去,替她整理了一下被棒球帽压变形头发,轻声道:“少华,平常别乱跑,别跟陌生东西说话。” 说这话的时候,易道的眼神越发深沉。 二十七八的外表,四十岁男人的眼神,这让他的年纪瞬间大了好几岁。 “嗨。”少华低低应了声,回到我身边继续切水果。 111、第五章 一口气给少华煮了一百多碗鲜虾面后,易道让胖子先送病人回医院,他同老太太(受害者)父母去办点事。 我一个人留在店里照顾少华。 少华非常爱玩水果忍者,埋头玩到晚上十点,才听我的话洗漱上床睡觉。 等她睡熟,又帮她洗完内衣晾好,终于闲下来有空忙正事。 我联系了个二手车交易中介,同他商量卖车的事。对方称二手法拉利不好卖,因为养得起法拉利的人不会买二手,一般人有五十万也不会买一辆二手法拉利。又联系几家房产公司,也是一样的情况,对方称我的别墅不好卖。 没办法,只得将信息留给他们,让他们帮忙留意,然后心烦意乱地边浏览网页边想别的办法。 打开社会版,得了一惊,头条是《本市又突发一例皮肤松弛症患者》,下面几条也是有关皮肤松弛症的。原来网上早已闹得热火朝天,而我这两天因为围着少华转,居然浑然不知。 点开头条新闻:……今天,有一名少女在众目睽睽之下瞬间变成老妪……据悉,这已是本月本市发现的第六例皮肤松弛症病例。专家提醒市民,不要恐慌…… 不恐慌才怪,皮肤松弛症分很多种,它可由各种不同的原因所引起。这种一夜变老妪的情况,全球仅有不足10例病例记载。如今一座城市一个月内出现六个病例,患者还都是年轻女性,这样的数字不得不让人关注。新闻评论栏中,众人乱成一团: “是不是什么东西过敏?” “污染,污染,绝对污染,呼吁拆毁XX项目。” “太可怕了,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介入!” “增强抵抗力是关键,目测板蓝根即将脱销!” …… 看了半天“皮肤松弛症”的消息觉得不舒服,我点开了其他新闻。 忽然角落里一张不大的图片吸引住了我的视线。是张男人的照片,眼睛打了马赛克。可并不妨碍我辨认出他的模样,因为那天在乐来登,他泼我的红酒让我印象深刻。 小柳…… 登出照片是因为他被人砍了,从某家夜总会出来,被几个蒙面人堵在门口砍了二十多刀,抢走现金财物若干。和他同行的人只是受了惊吓,挨了几拳。而他的双臂被砍了七八刀,现在仍在昏迷中。 从时间上算,从他泼我红酒到他被砍,才过了不到一个月。他这种人,保不定惹到什么硬茬遭报复了。 所以禁不住觉得很解气。 这时有人来了电话,是方怡。 赶紧接通,笑道:“死人,你终于出现了。” “死人,我在神棍店楼下,快滚下来。” 邀请过好几次,方怡都不敢来参观易道堂。用她的话说,她不敬神佛,尤其讨厌摆满佛像神符的地方。 下楼一看,方怡坐在她金黄色的比亚迪s8敞篷里向我挥挥手:“嘿,上车。” 我懒得开门,抬高脚跨进去,在干净的车门上留下一脚泥,心疼得方怡脸色发白:“小心点,我可没有一个有钱哥哥想换什么就换什么,只有这辆baby命根子。” 二话不说,拥住她在她白嫩的脸上猛啃一口:“想死我了。” 死党就是除了男人,什么都能跟你共用的人。白知秋欺负我的时候,方怡同我一起大骂白知秋禽兽。后来我跟白知秋和好,方怡也只是啊了声,叮嘱我悠着点别被禽兽吸太多精尽而亡。在她看来,女人是猎人,男人是猎物。朋友因为兴趣问题选了最凶残的猎物,她只需等着看笑话就好。 典型的狐朋狗友思维。 “有没有钱?借我点。”天南海北扯了一通,扯出了《一生所爱》的事,我问她。 抬手一点我的额头:“傻啊你,不就是前男友的画,犯得着当冤大头送钱给奸商?34万呐大小姐,普通人家挣多少年,够买一套小户型了。” 认真地盯着她,幽幽道:“如果那幅画是方怡你的,我也会弄回来。” 她打了个冷颤:“作死,咒我吗?” 没作声,从她车里翻出一支摩尔点燃。 夺过我手里的烟扔到车外,然后在我的手背上拍了一下:“再看你抽,剁你爪子。” “你不也抽?” “我是工作需要,有的客户就喜欢抽烟的女人。”她想了想,“其实34万不难弄,我能拿出7万,再去昊子那弄27万。” “啊?他?” “他挺仗义的,这年头,肯借给你两千块就已经是奇葩。27万,不找他找谁?”说着,她启动了汽车。 昊子是我在田野之前交的男友,也是方怡的死党兼哥们。 那时刚上大学,军训期间我经常和方怡一起偷溜出训练营吃烧烤,认识了帮父亲卖烤串的小混混昊子。大多数女孩在年少的某一个时期都喜欢过不羁的少年,我也不例外。同他一起吃喝玩乐,逛夜店通宵泡网吧,在他打架的时候帮他拿衣服,认识不到十天我就成了昊嫂。 可惜,我们交往还没过一个月,昊子和他的新妞就被我堵在一座废弃楼里,然后他轻描淡写地对我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 我俩根本谈不上爱不爱什么的,所以我一点也不伤心。不过女人嘛,谁没点子骄傲和小心眼。直到现在,我依然很怨念,因为昊子是所有男友中唯一主动甩我的。 后来听方怡说昊子不知从哪弄到本钱,开了家爆红的地下酒吧“铁森林”,在C城道上混得还不错。 “铁森林”在文化广场停车场的一侧,那地方比较僻静,到了这个点路上已经看不到行人。穿过一条狭窄发黑的陋巷,见到灰墙中间一扇贴满小广告的银色铁门。 门口停着辆卖鸡汤豆腐串的三轮车,旁边站着一个大妈。 方怡领着我走过去,跟大妈打招呼:“来两碗豆腐串,不要香菜和榨菜。” 大妈抬头看了我们一眼,从手边泡沫碗下面拿出个遥控器按了一下。铁门开了,劲爆的音乐声立刻从门里涌出来。 走进“铁森林”,我们找了个VIP座坐下,方怡招招手,让服务生去找昊子。 不一会儿传来一道声音:“方大美人,你难得来我这。满世界乱飞干嘛,跟着我,一个月三十万保底。” 方怡笑着骂:“去你的。” “牙还是这么利。”一路说一路走进雅座,那个穿得通红的男人腰一拧,坐到我身边,对着我吃吃笑。 借着幽蓝的灯光,我扫了他一眼,然后感到眼睛有点发眩。 原本白皙的额头上长着几颗油汪汪的痘痘,清瘦的脸颊比以前胖了许多。嘴唇上浮着两撇青葱的胡须。金黄的头发扎在头顶,神似桃太郎。身上穿着身猩红的丝绒西装,西装里还套着一件纯蓝衬衫。 才四年时间,那个清秀的街头少年就把自己变成了日系怪咖。 当时我怎么看上他的? 毁青春呐…… 兴许我的眼神诧异了一点,昊子揽住我的肩膀朝我嫣然一笑:“怎么了,不认识?好歹好过几天的。” 我勉强笑笑:“你上火了,脸上全是痘。” “能不上火吗?前两天有个女的在我这喝醉了,跑到厕所和人玩厕震。爽晕了被人丢在厕所睡一夜,第二天居然变成了老太婆,现在正告我呐。最邪门事我告诉你,老子的监控录像拍到那个男人,脸上糊了层白纸,没有五官,铁定是鬼。” 又是这事,我听得毛毛的。 方怡惊讶地捂住嘴:“不会这么邪门吧?” “骗人是傻X,你们这几天别和陌生男人来往,很危险。”说到这他看了看我,“前任找我有什么事?” 没等我开口,方怡善解人意地插嘴道:“是我找你,找你借钱。” 昊子爽快地掏出支票本扔在桌子上:“借多少?” “27万。” “好,小林,上27杯绿色蚱蜢。”他告诉服务生。 “干嘛?”方怡问。 昊子看着我嘿嘿地笑:“白霖喝一杯,我借一万。” 方怡一拍桌子:“昊子你讲究点!” “没办法,白霖是唯一没和我上过床的女朋友,我心里恨得慌。” 原来大家彼此彼此。 我登时就火了,拉起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手往旁边一扔。从包里掏出笔拍到桌子上:“跟你好过几天,简直是我白霖此生的严重败笔。是爷们的说话算话。” 他一扬脖:“我昊子在外面混,靠的就是信誉。” 没多久二十七杯绿色蚱蜢端了上来,碧绿的液体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里面还掺着细细的冰渣。 其实我很喜欢这种酒,甜甜的,喝起来像饮料。但一下子喝二十七杯,就算是水也得悠着点。深吸一口气,端起杯子喝了起来。 我每喝一杯,昊子便签好一张一万的支票递给方怡。 开始几杯喝得挺轻松,后面就有些艰难了。胃里哐当哐当作响,还没融化的冰渣在胃里挤来挤去。酒劲又慢慢浮上脑海,意识渐渐变得迷迷糊糊。 喝到一半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身体软得有点发抖。在冰渣和酒精的双重作用下,胃里阵阵紧缩,末一凉末一热。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一道声音,突兀得让我一抖。 “妈妈,你在喝什么?” 抬头看了一眼,意外地看到少华站在酒桌旁,身上还穿着睡衣。 红眸惺忪地眯着,脸上带着点睡意。清纯的脸蛋在幽暗的光线下,精致的像一幅画。 昊子都看呆了。 “我能尝尝吗?”没等我答应,少华已经端起一杯绿色蚱蜢,眨眼之间就喝了下去。喝完她长长出了口气,然后对我微微一笑:“好喝。”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情形下,她又端起一杯,转眼间酒杯就见了底。 看她又端起了第三杯,我终于回过神,夺下她手中的杯子:“小祖宗,这不是饮料,喝不得。” 让然后又对方怡道:“你监督昊子取款,我把这孩子送回去。” 昊子终于回过神,大声朝手下嚷嚷:“谁让小孩进来的?” 出了“铁森林”,我拉着少华往大道走,一边走一边问:“小祖宗,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你不是睡了吗?” 少华浅浅一笑:“妈妈不在我睡不着,就来找妈妈。” “小祖宗……”暗暗叫苦,要是被易道知道我带少华出来喝酒,哪还有脸见他? 112、第六章 走到道边,我放开少华伸手拦车。半夜三更的出租车很少。拦了一会没拦着,身旁的少华却没了。扭头一看,只见她低着头默默坐在花坛边。 赶紧走过去晃晃她:“少华。” 指尖碰到她的身体,顿时打了个哆嗦。她浑身冰凉,简直冷得像冰块。 怎么比易道身上还冷? “嗯……我喝醉了……”她嘟囔道,“妈妈……你叫爸爸来接我们。” 我也喝多了,再这样下去两人都会出事,趁头脑还算清醒,赶紧给胖子打了个电话:“胖子,少华有点不对劲。我在文化广场东侧,你和老板快来。” 电话那头胖子没出声。 不到五分钟,我看见一道黑影从天而降落到不远处。四处看了一眼,身影又闪电般晃到我面前。手里还拿着胖子的手机。 见少华垂着头,他愣了愣,弯腰探了探少华的气息。抬头望着我,敛起一双眉头来:“你让少华,吃了什么?” 易道不是一个亲切的人,脸总是板着的。但不管他的表情多冷漠,因为他的好脾气,我都觉不出一点不快。可此时他的眼神,却让人全身莫名其妙的一寒。 酒劲缓缓地在头顶荡漾,舌头有些发麻。我努力控制着语速,模糊道:“对不起,她喝了点酒……” 没等我说完,易道双手将少华抱起搂在怀里,又看向我,紫色的眸子暗了暗,沉沉道:“不是让你,看着她睡觉?你出门做什么?” 不能同自己的上司争执,我只能解释:“有急事,我必须出门办。” 他沉默了一下,不再看我,转过身朝前面走去,声音发颤:“少华平常,喝十几杯清酒都没事,你到底让她喝了多少?她不是你养大的,你又当她是妖怪,自然对她不真心。但她年幼,若是你的朋友,将孩子托付给你,你也能让她,喝这么多酒?” 我脑袋晕晕沉沉的,待把他的话仔细爵嚼一番,霎时委屈涌上心头。 经常听到别人说什么,好心当成驴肝肺。如今,自己倒是真真地体会了一次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感觉。 我拿着他的工资是不假,可但凡正常员工,又有几人愿意替老板照顾小孩?如果不是把易道当朋友,我何必接受这个差事?更何况我真心疼爱少华这个小丫头,哪里照顾得不尽心?我也不知道大半夜的,少华会突然醒来找我啊。再说少华只喝了两杯绿色蚱蜢,怎的就醉成这样? 不过在少华喝醉的事实面前,理亏就是理亏。我只能闭口不言,坐在花坛边埋头不语。 察觉我没跟上去,易道转身盯着我,半晌:“对不起,我说得重。回去吧,很晚了。” 头晕得很厉害,我摆了摆手:“你带她先走,我自己跟上来。” 他没往前走,反而折了回来,伸手一探便按住了我的脸:“你也喝多了?” “微醉。”我笑笑,往旁边一让避开他的手。 手僵在半空,他眉头微蹙:“女人家,在外边喝什么酒?很危险,还把少华带坏了。” 因为酒劲的关系,胸口很不舒服,听到这话更难受。语气上也就带了些脾气:“那老板就告诉少华,不要拿我做榜样嘛。” 他没再吭声。 路灯映在他清冷的眸子里,剔透的一片暗紫。 半天,他抓住我的胳膊,将我从花坛上拎起:“起来。” “做什么?”我问。 “回家。”声音清清淡淡,柔得像泉水的轻吟。 酒意涌动得更厉害了,不光脑袋迷迷瞪瞪的,身体里也像燃了一把火,烧得血液滋滋作响。自己也清楚不能独自留在外面,索性大胆了一把,顺着他的力量依在他怀里。 朦胧中只记得同他上了出租车…… 楼下川流不息的车流声,很刺耳。 我不耐烦地翻了个身背对着窗户,用被子罩着头继续睡。额头正好与另一个人的额头相抵,迷迷糊糊伸手一摸,摸到一堵外温内凉的胸膛。还以为是少华踢被子凉到了,将被子往那边送了一下。忽然间意识到,少华好像没这么壮。 脑袋一下子清醒。 睁眼一看,登时目瞪口呆。 易道躺在我身边,睫毛安静地合着,脸庞轮廓精致得像雕刻一般。 掀起被子看了看,两人身上都一丝||不挂,冷汗顿时浸湿了后背。赶紧坐起身推了他一把:“老板!” 他缓缓睁开眼睛,扫了我一眼,黑眸渐渐转成了暗紫色。目无表情地坐起身穿衣服,轻声道:“莫慌,是少华用了催眠术,把我们放在,一张床上。” 说曹操曹操到,易道话音刚落,少华轻轻敲了敲卧室门:“爸爸妈妈,可以起床为我准备早餐吗?” 和平常一样,彬彬有礼的语调,微微卷着舌头的清脆声线。 怎么听都是乖孩子…… 穿好衣服,同易道一起赶到客厅。 少华戴着易道的围裙,头发用布带扎在脑后。双手握着扫帚,端端正正地站在客厅中央,冲我们鞠了一躬:“爸爸妈妈,地扫好了,可以为我做早餐吗?” 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沉默。 还是易道问:“少华,你对我和妈……白霖……用了催眠术?” 红色的眸光一沉,睫毛轻轻颤抖:“爸爸妈妈,你们吵架,我很担心。” 吵架也不能把我们弄到一窝睡吧?想发火,看见她清纯乖巧的样子又发不出火,憋得我几乎快内伤吐血。 “下次别这样。”易道淡淡地说道。 “嗨!” “还有,做错事,扫地没有用,道歉。” 少华再次鞠了一躬:“嗨!すみません!(对不起)” “好,给你做好吃的,想吃什么?” “排骨。” 完事了?这就完事了? 还给她做好吃的? 要是人类小孩做这种事,怎么不得严厉地训斥一顿?易道明显是在纵容少华! 打量着少华,我愤愤地想:妖怪就是妖怪,即使外表是小孩,即使样子长得这么天使,即使这么可爱…… 唉,算了,谁叫我怎么都对她生不起气。 起床时已是中午,洗簌完毕,路过厨房时易道正忙着做午饭。桌上已经放着几盘做好的菜:南乳仔排,孜然菠菜,清炒红菱,香辣蟹。 想不到易道是个厨艺全才,五湖四海的菜系样样精通。我捞起一只蟹腿塞到嘴里,却在易道回眸的时候一愣。糟糕,白知秋做饭的时候偷吃偷习惯了,忘了这桌菜是易道做给少华的。 幸好他只是淡淡地问:“喜欢我做的菜?” 点点头:“喜欢。” 用筷子夹过一块蛋黄仔排:“刚炸的。” “谢谢……”用两个指头拈起排骨往外走,想起早上他暴露无遗的匀称肌肉,紧绷的小腹,还有紧贴着我的…… 脸上有些发烫。 这时手机响了,接通一听是方怡。 “白霖,下来,陪你买画去。” 我回头问易道:“老板,朋友找我有事,我能出去一下吗?” 他不语,嘴唇抿直,微微有些不悦的样子。半晌才道:“早点回来,不然少华,又要去找你。” 从昨晚到现在,一向冷冷淡淡的易道居然闹了两次情绪,真少见。 我怔了怔才答:“一定早去早回。” 少华不在客厅,我飞快地换好鞋跑下楼,方怡和昊子坐在敞篷车上朝我挥了挥手。 我指指昊子,问方怡:“他来干什么?” 方怡没好气地说道:“他自己赖着来的,说是要给你当保镖,砍价,顺便泡昨晚叫你妈妈的那个小美女。” “就知道你不怀好意。”白了昊子一眼,我跨到后面一排坐好。 昊子转身谄笑地看着我:“前女友,昨天那小姑娘是你的继女?” 恶狠狠地眯了眯眼:“是我干女儿。” “太好了,请问八年后你愿意当我的干丈母娘吗?” 心中一阵火起,抬手冲着他的脑门使劲敲了好几下:“痴……心……妄……想!” 他抱着头嘻嘻哈哈地躲开,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还别说,她的模样和你上大一的时候挺像,超级美少女啊,曾经惊鸿一瞥迷得我神魂颠倒哇,真有母女相嘿。不过现在的你嘛,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 “闭嘴!”虽然又赏了他一个爆栗,但心里美滋滋的。同少华很像,那说明我的模样不是太难看喽。 吵吵闹闹的,三人赶到重庆路。才进简.画楼下的一楼商场,就听见有人一声尖叫。人群一下子朝我们涌了过来,个个面带惊恐。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被挤得东倒西歪地往后退。 紧接着,门外有人大声喊:“我们是保安,让一下!” 然后人群变了方向,将我朝反方向挤过去,一下子挤到头钻出了人群。 抬起头,我看到不远处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脖子上挂着一个三角形平安咒。背靠玻璃橱窗瘫坐在地上,双手紧紧握着一把裁纸刀。两眼翻白,身体放佛刚从澡堂子里捞出来一般,散发着雪白的烟,全身不断抽搐着。 慢慢的,就在很多双眼睛的注视之下,她的皮肤像核桃一样渐渐皱起,墨黑的头发缓缓褪成了白色。 就在大家看得发愣的时候,她突然嘶哑地尖叫起来:“睡美人!睡美人!” 声音同她此刻的外表一样,无比苍老。 113、番外插播 白知秋24岁。 世界级音乐殿堂维也纳金色大厅中,正在举行zg著名民族歌手苗祖独唱音乐会。 从后台瞥了一眼,见舞台下座无虚席,白霖回头对白知秋说道:“哥哥,我紧张。” 虽然已经排练过多次,但毕竟是第一次和国宝级歌唱家,还有世界顶级交响乐团合作,白霖心中忐忑不安,胸口紧绷得快要吐出来。 白知秋微微一笑:“把它当成平常的练习,不要管观众,要学会享受别人的掌声。” 说完,单膝跪地,替白霖捋直雪白小礼裙裙角的小褶皱。又掏出手绢,细细擦掉她水晶鞋顶端的一点灰尘。 这时,前台的苗祖对观众介绍道:“最后,我将为大家献上zg名曲《茉莉花》。伴奏者,zg青年小提琴手,白霖。” 台下掌声雷动。 白知秋抬起头,眼眸中荡漾着温柔似水的笑:“乖,去吧,哥哥在后台看着你。” 箭在弦上,白霖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拿着白霖公主走了上去。 待白霖站到预定的位置,台上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只剩一束银光射到她身上。在灯光的照耀下,她纯洁得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 忽然,白知秋转身走到后台内侧,双手扶墙,低着头,手心里紧紧攥着手绢。 “拉拉索索……”悠扬而急促的前奏一下子拉开表演序幕。 一听见音乐声,原先还紧张不安的白霖突然轻松多了。她架好琴演奏起来,流水般的音乐声从琴弓下流泻而出,舒畅得没有任何瑕疵。 白知秋依然埋着头,食指在墙上跟随琴声一起轻轻点着调子。晶莹的汗珠从他头发中簌簌滚落,又顺着脖子浸进了纯白的衬衫。 终于,小提琴独奏部分结束,苗祖的歌声响起。白知秋这才抬起头,紧皱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演奏结束,台下响起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接着是演员谢幕。 白知秋没有赶到观众席同朋友们告别,而是守在舞台出口等白霖下来。 旁边一个金发小伙小伙子捧着一簇白玫瑰,也等在出口处,大概也是在等自己重要的人。 两人相视一笑,认真地盯着从台上下来的人。 十多分钟后,白霖总算同苗祖有说有笑地走出来。看见白知秋,她开心地挥了挥手。 白知秋笑了笑,正准备张开双臂准备接受她的拥抱。不料,金发小伙走到白霖面前,手捧白玫瑰单膝跪下,用蹩脚的中文生硬地说道:“祝贺你,我的霖。” 白霖愣了愣,随即惊喜万分地接过白玫瑰,然后搂住了金发小伙的脖子:“Alfred,谢谢你的惊喜。” 周围浪漫的音乐家们全都鼓起了掌,祝福这对情人。 白知秋依然微微地笑着,只是眼眸黑沉沉如水。 庆功宴在维也纳大酒店举行,猩红的地毯一尘不染,金黄的灯光晃着金灿灿的天花板,墙上一幅幅名家油画精美绝伦。彬彬有礼的侍者们用镀金盘子,在诸多绅士淑女中间穿行询问。 厅堂中,聚集了众多音乐大师,世界商业巨头,社会名流。 白霖身穿金色的抹胸小礼服,脚踩七寸高金色水晶鞋,手握酒杯,在苗祖的带领下用法语与周围的人谈笑风生。杯中淡黄色的清澈液体随着她的动作不断轻轻晃动,在灯光下折射出一种钻石般的晶莹。 见白知秋虽然同自己聊着天,眼光却不时瞥向不远处的白霖,强森朝白霖的方向举了一下杯:“白,你妹妹很出色。记得小时候她很胖,没想到被你宠成了天鹅公主,展翅欲飞。白,你是个好哥哥,将来会是个好父亲,有没有兴趣和我妹妹认识一下?” 白知秋有些心不在焉:“抱歉强森,我有心上人。” “哦白,你总是这么说,却从不介绍我跟你的缪斯女神认识。” 这时,白霖挽着先前金发小伙,笑吟吟地走到白知秋面前。 没等白知秋开口,金发小伙伸出手,用中文生硬地说道:“你好,大哥,我叫Alfred ROSSI。” 白知秋笑了起来,伸出手与他握了握,用流利的意大利语说道:“你好,我叫白知秋。在我们的国家,能叫我大哥的只有我的亲人。” Alfred也笑了,换上了意大利语:“我想做大哥的亲人,事实上,我想请大哥同意我跟霖订婚。” 白知秋瞥了瞥白霖,拉长了声音:“哦?你们认识多久了,我怎么不知道你们在交往?” 白霖羞涩地看了Alfred一眼:“哥哥,Alfred的是我在维也纳进修的时候认识的,他也是安妮老师的学生。我们已经秘密交往半年了,我很爱他。” Alfred朝白知秋点点头:“是的,我们很相爱。霖说,按东方人的习惯,我们要订婚必须得到长辈的同意。你是她最敬重的大哥,请你同意。” 白知秋淡淡敛眸:“Alfred ROSSI,我很高兴霖霖能认识你。不过在我们国家,十七岁的女孩还不能结婚。如果你真的爱她,三年之后再来求婚吧。” Alfred忙道:“我们不是想现在结婚,我们是想现在订婚。” 白知秋点点头:“我会向家父禀明,请静候佳音。” “谢谢。”Alfred笑道。 白霖虽然在笑,但却不动声色地瞪了白知秋一眼。白知秋也只当没看到,有的没的跟Alfred聊着天。 待Alfred挽着白霖走向另外几人,强森压低了声音对白知秋说道:“嘿,白,你所做的莫非就是你们zg兵法中的欲擒故纵?Alfred ROSSI,意大利奢侈品家族的第二继承人,如果我妹妹不是帕丽斯.希尔顿的好姐妹,我一定替她问Alfred ROSSI要电话。” 见白知秋不说话,强森又说道:“白,我建议你同意他们交往,你不是想扩展白氏集团在欧洲的影响力吗?这是个好机会。” 白知秋轻声一笑:“扩展白氏集团的影响力有的是机会,白霖却只有一个,谁也别想打她的主意。”说完端着酒杯走到一位老人面前,用德语说道:“瓦格纳先生,好久不见。” 强森咧咧嘴:“哦,真是可怕的东方家长。” 庆功宴还没结束,白知秋便赶回酒店套房,指挥服务生摆好订制的小提琴形状蛋糕,摆好满屋的鲜红,烛台。接着众人各就各位,耐心地等待白霖回来。 到了晚上十点,白霖还没见踪影。白知秋目无表情地给白霖的保镖打了个电话:“半小时之后见不到她,跟着她的人通通失业。” 这通电话很有用,挂断电话不到二十分钟,就听见门外传来了白霖打电话的声音:“Alfred,为什么才分开我就想你了?” 十几个服务生忙涌到门口做好准备,白霖刚一跨进门口,五颜六色的彩带便啪啪啪爆开。 众人一起喊:“congratulations!!!” 白知秋笑着张开双臂:“亲爱的妹妹,祝贺你演出顺利。” 白霖同电话里的人告了别,挂断电话,走过来同白知秋轻轻拥抱了一下:“谢谢哥哥为我争取到这次机会。”然后扭头吩咐服务生,“拿刀,我们切蛋糕。” 眸光闪了闪,白知秋轻声问:“演出成功,不开心?” “开心。”白霖回答得明显有些心不在焉。松开白知秋,她接过服务生手里的刀,干净利落将精致的小提琴蛋糕分成一块块,分给周围的人。 最后才端起一盘,走到白知秋面前递给他:“我的事,父亲什么时候管过?” 似乎料到她会这么问,白知秋没接蛋糕,往后一倒坐在沙发上,笑了笑:“没管过,那些话只是拒绝Alfred的说辞。” 白霖眉头微皱:“哥哥,Alfred是个好人。” “我知道,他的家世,人品,长相,才华,无可挑剔。” “那你为什么不应允?” 挑挑眉:“因为他不会像哥哥一样爱你,没有人能像哥哥一样爱你。” “可是哥哥,我总有一天要嫁人的。现在我找到可托付终身的另一半,哥哥你应该祝福我,而不是阻拦我。” 白知秋笑笑:“为什么要祝福你?离开一个爱你,绝不会伤害你的人,去跟另一个可能会伤害你的人生活,有什么值得祝福的?我不准你跟我Alfred订婚。” 白霖气得一跺脚:“白知秋,你真是个暴君。我的婚姻我自己做主,你别想干涉。”说完将手中的盘子往桌上一顿,盘子立刻碎成了几瓣。然后白霖踢掉脚上的高跟鞋,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砰的一下甩上了门。 白知秋坐在原地一动没动,望着白霖紧闭的房门。镜片下,墨黑的眼眸忽闪忽闪。嘴角一如既往地微笑着。 过了许久,他起身走到落地窗边,将窗帘撩起一条缝。 楼下,身着白色连衣裙的白霖正绕过一丛丛白玫瑰往铁门跑。铁门外,Alfred安静地站立着,金色的头发在月色下散发着点点碎光。 唇边笑意更浓,白知秋放下了窗帘。 两天后,两人正准备回国,白霖忽然得到消息,她恩师安妮的儿子结婚,所以她得晚几天回国。白知秋也不拆穿她,由她去了。 白霖离开后,白知秋让保姆将行李送回国内,自己买了张机票直奔法国里维埃拉,到达尼格雷斯科酒店时天已经黑了。他先用花高价雇人弄来的Alfred手机复制卡给白霖发了个信息,又到浴室梳洗了一番,才走到顶楼敲响了豪华套间的门。 “进。”里面传来白霖甜甜的声音。 拉开门,一股浓浓的玫瑰香扑面而来。转到阳台,桌子上烛光闪闪。白霖穿着白色深v晚礼服,背靠栏杆,正风情万种地笑着。 可一看到来的人,风情万种的笑容顿时凝结在脸上,继而变成了尴尬的笑意:“哥……你怎么来了?” 白知秋亮了亮手中的酒瓶,自顾自拉开板凳坐下:“来拍这瓶1775年份的雪梨酒,你呢,不是在里昂参加婚礼?” 白霖不会圆谎,脸登时就红了。 白知秋打开酒,替她倒满:“坐,等Alfred来我们一起去吃晚饭,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餐厅。” 白霖只得坐下,与白知秋碰了碰杯。 两人谁也没说话,静静地看着碧蓝夜空上的一弯月亮和星星点点的海浪出神。 突然,白知秋轻声道:“Alfred不会来了,因为约你到这的是我不是他。” 白霖手中的酒杯哐当落地。迷迷糊糊地看了白知秋一眼,她缓缓朝前面倒去。 一手将自己的酒杯放在桌子上,一手环住白霖的身体,白知秋笑得一片嫣然:“这里是世界十大蜜月圣地,今晚我们会在这洞房,喜欢吗,我的公主?” “嗯……”白霖嘤咛一声。 于是白知秋站起身,将白霖柔软的身体打横抱起,走向铺满玫瑰花瓣的雪白大床。 阳台上的烛光在他们的背后微微摇曳。 夜,很长…… 114、第八章   出了重大案件,商场立刻就撵人了,我们被赶了出去。   眼睁睁看着大活人在面前变老,同为人类的方怡昊子和我一样,十分不舒服。在麻辣香锅店坐了半天,谁也没吃一口饭。   我试着打了下赵和的电话,没打通,只得让方怡开车将我送回易道堂。   推开店门的瞬间,少华扑上来环住我的腰,眨巴着一双红色眸子:“妈妈,你去哪了?下次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我微微觉得有些尴尬。   虽然我很喜欢少华,喜欢到打心眼里宠她,但我毕竟不是她的妈妈。而她恨不得寸步不离黏着我的样子,好像根本把我当成了亲妈。   我毕竟还没结婚……   之后少华一直黏着我。不是扯着我的衣裳跟在我后面,就是环着我的腰撒着娇我走来走去,严重妨碍了我的行动。于是我干脆什么也不做,抱着她坐在沙发,看她玩水果忍者。   下午,两个便衣突然来到易道堂,调查一件案件。   两人没说明是什么案件,但拿出一个三角形符让我们辨认。说是在一名受害者身上找到的,上面有易道堂的印记。那个护身符很眼熟,和早上商场那个变老的女人身上带的是同一款。因为是店里的主打护身符,并不十分昂贵,没有特别记录。   询问完符咒的事,便衣又拿出几张素描头像让我们辨认。全是男性,长得还都挺帅,不过我们一个也没印象。   最后两人又问我们,对“睡美人”这个词有没有印象。   他们在调查什么案子,其实我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这么多人离奇变老,官方肯定要查个究竟,可又不能太声张造成恐慌。   两个便衣盘问我们的时候少华安安静静在角落里,用我的手机玩水果忍者,一双绯红的眼眸不知何时变成了黑漆漆的颜色。   待易道将两人送出门,少华立刻跑过来环住我的腰。黏得我不得不坐到沙发上,任她像小猫一样软软地盘在我膝头。   “爸爸,能被你的符打乱催眠术,道行不深。我想找到他,吃了他。”说着话,少华咂了咂嘴,眼眸在不知不觉中又转回了红色。   易道坐在窗边,一边剥蒜一边答:“此城妖魔,除非闯入易道堂,我们不得随意处置。”看了我一眼,那双泛紫的眸子看上去有点异样的精亮,“无论谁想帮你,切莫轻易答应。”   被他莫名其妙的话弄得一愣,我点了点头:“哦。”   “爸爸很关心妈妈,我也很关心妈妈。”说着,少华伸手,在我额心轻轻一弹。   额头一麻,我愣了愣,不知她此举是什么意思。   正要发问,胖子冲进客厅:“哎呦我的先生,昨天你突然跑了,今天又没过去,苏伯都快急疯了。”   易道沉默了一阵:“呀,忘了。”   “哎呦我的老板,店里的存款已经快见底,养闺女也要钱的。”胖子捶胸顿足,拉着他就往外走。   易道一面走一面吩咐:“少华,和白霖,呆在家里。”   他们一走,店里又剩下我和少华两人。   下午,时光安静地流淌着。   我忙着练琴,少华对小提琴不感兴趣,执着地将水果忍者街机模式的记录不断刷高。忽然店门的铜铃叮当一响,虽然老板说这几天不做生意,但送上门的买卖哪能不做。要是在生意上全听妖尸老板的,等胖子把楼下的牛肉面店租出去以后就轮到租易道堂店面了。   赶紧走出客厅,笑眯眯地喊:“欢迎光临。”   来的是个女孩,估计刚玩完cosplay。她身着一件黑色婚纱,头发高高盘起,头上还罩着块黑色玻璃纱巾,肩上扛着把透明白色蕾丝阳伞。微微低着头,安静地站在门口。   因为头上罩着东西的缘故,她的脸看上去很模糊,只有那双鲜艳的大红嘴唇亮得刺眼。不知道为什么,天突然变凉了,我身上起了层鸡皮疙瘩。   “请问想请什么东西?”打了冷战,我笑着问。   她拎起裙角,轻飘飘地走了过来。走到柜台前,低头看着里面的幸运手镯,一声不吭。   为了打破僵局,我赶紧推荐:“这款粉红的旺桃花运,这块石头旺事业运,小瓷猫旺财运,超准哦。”挤了两下眉毛,“美人长得这么漂亮,我给你打八八折。”   她忽然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迅速将头低下:“小姐,阻止他……”   “什么?”   抬手将一页纸放在柜台上:“阻止他。”   “阻止谁?”   正在我努力同女孩交流,想弄清她意思的时候,一阵风突兀地吹开客厅门,将那张吹得扑在我脸上。   拿下那张纸,就看到少华低着头站在柜台前,全神贯注地划着水果。   穿黑色婚纱的女孩已经不见了踪影。   “少华,人呢?”   “额……”少华轻轻打了一个嗝,头也不抬地答,“走了。”   门上的铜铃微微晃动着,发出清脆的声音。   才过不到两秒钟时间,那个女孩就走了?   动作也太快了吧……   低头一看那张纸,又是一愣。   民国时期出版了很多欧洲童话故事书,那时的翻译家们喜欢给童话里的人物取国文名字。女孩留下的纸我在白知秋的藏书库看到过,是民国时期大上海出版社出版的《睡美人》一书中的黑白插图。插图上,年轻的公主打着透明阳伞,拉着王子的手,在城堡前面跳舞。插图下面还有标注:“《睡美人》结局——美丽的朱淑君公主和张书豪王子结了婚,一直幸福地生活在城堡里”。   只是,公主的裙子被人用黑色水彩笔描得黝黑,嘴唇被人涂成了殷红色。而王子则是右眼被涂成了金黄色,左眼涂成了绿色。   一看就是小孩的手笔。   这时,楼下有人喊:“老化石,小平凡……”   听声音居然是墨九。   推开店门出去,只见墨九面无表情地站在楼梯口。他来做什么,难不成又想抢“洞府”?   冷着脸下到他面前:“你来做什么?”   “小平凡……”他刚想说什么,看到我手上拿着的插画,语音顿了一下,目光也变得有点奇怪,“一个女孩拿来的?”   我一愣:“是啊,她刚走,你认识她?是,妖怪吗?”   抽走我手中的纸,眼睛微微眯起,轻笑出声:“愚蠢至极,难怪男人不爱。”说着话,一团紫色火焰从他指尖蔓延开,瞬间将插画完全吞没。弹掉手中的灰烬,他转身就走。   狡猾的豹子精来易道堂一次,竟然没跟我呛嘴,没说易道坏话,没去店里胡闹……   “墨九,你到底干嘛来了?”我问。   头也不回地挥挥手:“我饭后运动……追死妖怪玩……”   看着他的背影,我觉得莫名其妙。   晚上易道准时回来做晚饭,少华总算放过我已经没电的爱疯,缠在易道身后看他做饭。   我将电话插好充电器,跳出一个未接记录,是赵和的,肯定刚才被少华摁断了。   打过去,赵和对我说:“白霖,我和老板商量,暂时替你垫付了《一生所爱》首付,现在画在我家,你来取好吗?”   不想让人家长时间替我承担买画巨款,这几天白天又要照顾少华没空出去,我决定立刻出门将画拿回来。   硬着头皮走到易道身后,凑到他耳边小声问:“老板,我要出去一下。”   因为少华昨晚穿着睡衣进“铁森林”给我的印象太过深刻,弄得我现在出门不得不报备,以免那孩子又到处找我。   易道看看少华,微微皱眉:“这么晚了。”   “我会小心的。”   他对少华道:“少华,帮我上楼,拿条干净围裙。”   “嗨!”少华应道。   我知道他这是故意支开少华好让我脱身,等少华一上楼,赶紧出了门。   赵和住在市西,前几年还是一片荒地,就在我读书这几年,一片接一片的楼盘就盖了起来。这片小区入住率不高,出租车开进去,一栋栋高层在黑暗中静默着,几乎没有几户人家亮灯。   按照赵和给的地址,出租车绕了半天,终于在栋栋林立的高楼中找到了赵和所在的那座大楼。大楼通体黝黑,只在大约二十多层高的楼层上孤零零地亮着一盏灯。因为几乎没有住户,一楼值班室都是锁着的,大门也没有上锁。   沿着堆满装修材料的走廊往里走,除了我的脚步声,四周静悄悄的。   我走进电梯,按了二十三层楼。   电梯缓缓向上升去。   一个人处在一个静谧的封闭空间中,很容易焦躁不安,尤其还是在深夜。   忐忑不安地在电梯里站了半天,电梯终于到了地方。   出去之前先本能地打量了一下走廊两端,因为楼道里实在太安静了。还好走廊上的路灯都正常地亮着,这才放心地走向2307号房。   没走几步,路过楼梯时,眼角边似乎瞥见了什么东西。   我忙后退,看着刚才视线掠过的地方,楼梯转角处站着一个女人。   黑色的超短连衣裙,齐肩短发。脸微微低垂,对着墙轻轻摇晃。右脚怪异地向外崴着,脚侧面着地。   正想继续往前走,忽然听见一点微不可闻的声音。   “嗒……”   我呆了一下。   眯起近视眼仔细一看,只见她脚尖前面散落着几滴鲜血。   她流鼻血了?因为看不到她的正面,我只能胡猜。   “白霖。”刚想走过去询问,前面忽然响起一道声音,突兀间把我吓了一跳。   回过头就看到不远处一扇防盗门开了,一些橙色的光从里头斜斜散了出来。赵和站在门口看着我,灯光下一张年轻阳光的脸,和一头微微发亮的酒红色头发。身上穿着宽松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脚上趿拉着白色拖鞋。一瞬间给我的感觉,竟然很像田野。   “赵……大哥……”回过神,我跟他打招呼。   “来,进屋坐。”他招呼道。   “这位小姐好像不……”我扭头朝转角处看了一眼。   角落空荡荡的,刚才就在那里站着的女人,不见了。   顿时打了一个哆嗦。   赵和走到我身边,顺着我目光的方向看了一眼:“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我努力笑了笑。   没看见,书上说,有些东西喜欢缠看得见它们的人,所以看见不干净的东西也要装着没看见。 115、第九章   赵和家的客厅像个展览室。厨房饭厅都打通了,所以很宽敞。墙面和地面贴着冷冰的黑色大理石,墙壁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油画。本该是电视机布景墙的地方,挂着一副最大的油画。画的是一扇华丽的汉白玉门,门框中央站着一个紧抱双臂的红发男天使,天使上身□,双手抱胸,雪白的翅膀紧紧收着。□松松垮垮地围着条白纱。闭着眼睛,直杵杵地僵立在乌云滚滚的天空下。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压力,尤其是站在画下边的时候。   赵和解释道:“这是以我自己为模特画的,也是我最得意的作品,《梦之门》。想象一下,推开这扇门后面会出现什么东西,金钱,权力,还是美人?不,是所有你能梦想到的东西,都在门后面。”   好画的魅力在于它引诱人胡思乱想的能力,那种将意识同身体抽离,无限制地在脑海中自由想象,扩展的感觉。透过一个圆圈,可以看见乌云后的太阳。透过一粒沙,可以看见整个世界。而画家往往对自己的画更加敏感,就像田野经常对着自己画的凌乱线条陶醉半天,赵和说起自己的作品,眉毛稍都跳动着一股子兴奋。   师兄弟之间果然有共同点。   邀我在《梦之门》前面冰冷的皮沙发上坐下,赵和给我倒了杯茶,到里屋给我取画。   我一边等待,一边打量着面前的画。一盏不太亮的斜射灯从天花板斜射到那幅油画中央,将男天使的脸照得很生动,仿佛随时可能睁开眼睛跟人说话似的。   看着看着,隐隐觉得男天使忽然有生命似的晃了一下,他脚下的大门缓缓朝两边打开。一阵燥热的风伴着刺眼的色彩,扑面而来,让我拿着水杯的手僵在了半空。   门内一片荒芜,焦黄的天空,废墟似的建筑……   死域!   不远处,足球场那么大一汪通红的熔岩此起彼伏地翻滚着,火光映红了周围颓废的建筑。熔岩湖边立着一抹身影,白知秋。   他身着迷彩背心,军裤,军靴,表情凝重地望着眼前的熔岩湖,裸|露的皮肤在炙热的高温下泛着古铜色的光。   “哥!”不假思索地冲过去,却不料一头撞在了什么坚硬的东西上,随即被硬生生弹了回去。一屁股坐到地上,两眼直冒金星。   抬头一看,白知秋扭过头,眉头微微蹙起,轻声道:“霖霖?”   于是不管不顾地再次冲上去,用力垂打着那道看不见的墙壁,泪如泉涌:“哥!哥哥!我在这!”   而他凝了凝神,竟将头转回去了。   天啦,朝思暮想的人就在眼前,却摸不到碰不到,甚至连对方的呼吸也感觉不到。站得那么近,却隔着遥远的距离,世上最残忍的事莫过于此。   “哥哥!白知秋!”拍得两只手火辣辣发痛,我扯着嗓子使劲喊着。心痛得恨不得立刻死了去,好能变成魂魄突破面前的障碍抱住他。   可不管我怎么捶,怎么歇斯底里地喊,他都再无反应。   而我们明明离得那么近……   这时一丝冰冷的风贴着我的耳侧划过,扭头一看,是那个油画上的男天使。他张开双臂,身后的翅膀慢慢扇动着,裹身的白纱随风摇摆。犹如一道耀眼的闪电,单脚立在一截折断的钢筋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我。   一双墨黑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我:“熔岩池是死域第三个出口,人类无法通过。很快死域便要崩塌重生,到时,白知秋的灵魂和肉体都将永困死域,不得永生。”   我一呆。   回过神扑上前抓住他的脚:“你帮帮他,求你帮帮他……”   弯下腰,认真地盯着我,目光一闪:“帮他亦可,作为报酬,你要将一样东西给我?”   “什么东西?”   “你身上的一样东西。”   只要能救白知秋,要什么我都愿意。正要答应,一身冰凉的手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了我的嘴,耳畔响起少华的声音:“大人,吾乃少华大人式神,奉命守护大人。这是催眠陷阱,大人不可同意这笔交易,快醒醒。”   顿时惊醒,我看见自己躺在沙发上。   不远处那副油画上,男天使依旧直直地杵在门框上。   原来是一个梦……   没来得及缓上一口气,里屋的门打开,一片亮光从里头斜了出来。   我下意识地用手掌挡住眼睛,然后从指头缝中看到赵和捧着幅用白布罩着的画走出门。   高挑的个子,一头酒红色头发在灯光下闪着耀眼的红光。   他看着我,好像有点吃惊:“白霖,怎么哭了?”   眼泪一下子喷涌而出,我抽噎道:“……我想我哥……我好想我哥……”   我讨厌白知秋,也可以说是恨。   他给了我几近完美的童年,又毁了我过正常生活的机会。有时被他拳打脚踢地欺负,真恨不得咬咬破他的喉咙喝光他的血,甚至试过扎纸人咒他。就算后来因为云英认命地同他在一起,当他的养在身边的金丝鸟,心中也是不甘的。一辈子,就被他牢牢锁在身边,只能做他允许做的事,当他的附庸。   而真等他失踪,拨通他给我准备的专用号码时只听到嘟嘟的忙音,我的心就像一口空锅,被放在通红的炉子上反复干烧,又躁又疼。世上唯一在意我的人不在身边,一个人孤零零活在世上,我害怕。就算他回来,继续和我打架吵架也好,我只要他回来……   坐在赵和身边,我不顾形象地大哭了一场。   其实每时每刻都在害怕,只是不知道该向谁矫情的哭诉而已。网上的好友永远聊着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方怡整天忙着赚养老金,易道是妖怪,谁也没耐心听我倾诉。但在赵和面前,却没了顾忌。我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他和田野相同的温柔气质,还有那头相同的红发让我觉得特别安心。总之,哭了再说。   等面前一盒崭新的纸抽耗完,我不好意思起来。在别人家里哭了半天,还把人家的地盘搞得脏兮兮的,自己的脸皮可真够厚的。   赵和给我拿了盒纸抽之后就静静地坐在一旁,不知是魂游天外还是耐心地听我哭。想想他的脾气也真够好的,竟然能忍神经病一样的我这么久。   “哭完了?”见我不好意思地看着他,他问。   我点点头。   他拿过我的茶杯站起身:“去洗洗脸,我送你下楼。”   在卫生间洗完脸,我打起精神回大厅,路过主人卧房时,发现那扇房门敞了一道巴掌大的空隙。透过空隙,我看到一面古色古香的梳妆镜,以及依偎在镜子前的旗袍美女。   是那天在简.画看到的,和kris在一起的美女。她换了一件橘红色旗袍,支着下巴,正蹙着眉静静地盯着镜子里自己的容颜。鲜艳的颜色折射在她脸上,衬得肤色尤其莹润可爱。银盆似的脸蛋映在镜子里,娇艳得像朵花似的。   难不成她和赵和师兄,有……   冷不防前方有个声音突然响起,轻轻道:“白霖,我把画包好了。”   我被这声音给惊跳了一下,赶紧应着声回到客厅:“谢谢。“   34万的画,赵和收了我32万,他说这是他跟kris讲价的结果。2万块啊,我一年的工资。方怡经常念叨,这年头100块钱能让朋友之间记仇,1000块钱能让朋友之间互相欺骗,10000块就能让朋友间反目成仇。在我已经确定购买的情况下,赵和居然主动和kris给我讲了2万块价,还没瞒着我,瞬间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高大起来了。   千恩万谢地捧着油画出门上了电梯,他还要送我出小区坐出租车,被我拒绝了。房里有一位佳人正等着呢,哪能耽误人家幽会的时间?   很快电梯到了一楼,我正愉快地往外走,差点一头撞上一个女孩。一个年轻的女孩,很青春的样子。耳边塞着耳机,穿着渔网黑丝和七八寸高的驴蹄鞋,这让她看上去比我高一个头。   “不长眼睛啊。”白了我一眼,她进了电梯,活波的马尾轻轻一甩就消失在电梯门后。   心情好不同她计较,我掏手机想告诉方怡画已经买到。一摸包,里面空空如已,仔细一想应该是落在赵和家了。不得不一边骂自己马大哈,一边回去取手机。   重新坐电梯回到赵和家,门竟然是虚掩着的。   “赵大哥……”喊了声。   没人回应,我拉开门走进去,大声喊:“赵大哥,我手机忘在洗手间了……”   还是没人回答。   走到卧室门口,刚才虚掩着的门此刻关得紧紧的。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我对着门笑道:“我拿了手机就走,会帮你们关上门的。”   说完走到洗手间,拉开了门。   然后怔住了。   因为洗手间里,刚才我在电梯里偶遇的女孩跪在地上,双手死死地掐住自己的喉咙,两眼泛白,全身抽搐。一些莫名的白色烟雾正从她身上慢慢逸出,灵蛇似的游入在她面前站着的旗袍美人鼻孔中。   而旗袍美人面带微笑,双目陶醉地眯着,轻轻地踱着步子,放佛二三十年代上海百乐门舞台上正纵情歌唱的歌女。   这一幕太诡异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刚转身,对上了赵和文质彬彬的脸。紧接着他抬手扣住我的脸,随即一股麻痹的感觉顺着他的手掌蔓延到我的大脑。   失去意识之前,我听他轻声一笑:“原本已放你一马,你居然自己跑回来,真是天意。” 116、第十章   脑袋疼得厉害,好像沉沉地睡了一觉似的。眼前迷迷糊糊的,有什么人老在我周围晃。有时候离得远,有时候靠得近。耳朵边回荡着老式唱片机里飘出的,带着微微噪点的音乐,是一首上世纪四十年代非常流行的歌曲,《Back in the Saddle Again》。   努力想睁开眼睛,眼皮却重若千斤。抬了半天,终于隐约看见了周围的情形。   见一个人,一身墨紫色的旗袍,头发如云一般团在耳侧,斜插一排茉莉簪花。拿着把黑色檀香小扇,玲珑的身段婀娜的在五彩玻璃窗前扭来扭去,带起一股妖娆的淡香,国色天香似的韵味。   虽然视线还很模糊,但还是隐隐约约认出她是简.画的旗袍美人。想和她说话,喉咙里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觉得自己四肢仿佛都被紧紧黏在地板上,丝毫动弹不得。   忽然,一个男人走了进来,是kris。   他穿着背带西装,头上梳着大背头。捧着小盒子,走到女子面前打开盒盖:“妙妙,你看。”   女子从盒中拿起一支簪花,问:“这是什么?”声音很圆润,珠玉一般动听。   “西太后墓里的点翠孔雀簪花,和你的肤色很配。”   女子将簪花扔回盒子,倚在窗台上,摇着扇子落寞地看着窗外:“我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   将盒子放到一边,kris上前轻轻拥住女子:“妙妙,你不开心?要不,我陪你去安培洋行旁的咖啡店喝热朱古力?”   女子扭头看着他:“书毫,”女子这么叫他,“我是人,你是妖,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   Kris柔声道:“你是不是又去戏楼看白蛇传了?什么人妖不能在一起的,都是假话,此刻我们不是好好的在一处?”   “可是,我眼角起皱纹了。书豪,我的美貌就像门口的君子兰,会凋谢的。到时不仅你不会再喜欢我,就连回百乐门做舞女我也是不能了。运气好,能回苏北嫁个卖馓子的小贩,了度残生。运气不好,饿得跑到黄埔江边,一头扎下去。”   “妙妙,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的最爱,我自然照顾你一生,不会让你再回百乐门吃苦。不光这世,下世我也会找到你,继续爱你,照顾你,你不能胡思乱想伤了身子。”   “不,什么下世,根本就保不准的事,我只要现世快乐。”女子掏出手绢,轻声抽泣起来,“可一想到过几年我就会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便觉心如死灰,生无可乐,还不如死了的好。”   怔了半晌,kris沉沉道:“妙妙,不要难过,我帮你想办法。”   “真的?!”女子喜出望外,环住了kris的腰,“书豪,谢谢你如此爱我。”   然后眼前的画面变得更加模糊,两人的身影影影绰绰,油彩似的融化成了一团。这种感觉十分怪异,压得人非常难受。我使劲张着嘴,做呼吸,可直到胸口因为太过用力隐隐作痛,眼前的场景也依然混乱不堪。   于是我不得不闭上眼休息了一会儿,过了几秒,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的事物总算清晰了许多。   视线往旁边一瞥,看见kris坐在窗边,正翘着二郎腿认真看书。手旁一杯热咖啡,氤氲着一层薄薄的水雾,将他别致的眸色渲染上了一种恬淡的感觉。   这时,一抹黑色的影子从旁边飘过来,在kris对面坐下。我看到她头上罩着的薄薄玻璃纱,模糊的脸庞,鲜红如血的红唇,还有她身上那件纯黑色的婚纱。   竟然是那天拿着《睡美人》插画去易道堂求助的女孩……   “书豪。”她也这样轻声喊kris。   Kris头也不抬,缓缓地翻过一页纸,问:“你来做什么?”语气似乎有些漫不经心。   女孩小心道:“黄浦江边扔着十三具老太太尸体,是你做的。”   “既然已经肯定,你何必再来问我?”kris的声音隐隐透出些不耐。   闻言,女孩微微提高了声调:“为了她的长生不老,青春永驻?生老病死是凡人生命的必经阶段,书毫,我们是妖不是神,不能横加干涉,更不能为一己之私滥杀无辜。”   “我和那些人做的是公平交易,她们有什么愿望,我在梦里帮她们实现。作为报酬,她们把青春给我。”kris的语气依旧那么懒散,“淑君,我知你恨妙妙画脏了你原形的裙子,我替她向你道歉。若你今天是来说教的,请离开吧。”   女孩的声音变得更急:“书豪,你必须住手。能瞒天一时,瞒不了天一世。到时逆天而行的代价,你承受不起。”   Kris挑挑眉:“那样,也与你无干。”   女孩霍地站起身,双手撑在咖啡桌上,声音颤抖,似乎立刻就要哭出声:“怎么与我无干?书豪,我是《睡美人》的女主角,你是《睡美人》男主角,我才是你的公主。”   女人的眼泪是攻破男人的利器,前提是那个男人对女人有情。若那个男人无情,女人的哭泣便一点用没有,更有甚者,会成为男人眼里的笑话。   此刻那个叫淑君的女孩,她的呜咽便成了kris眼中的笑话。   只听kris轻笑一声,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一般:“淑君,早告诉过你,我从不爱你。”   女孩有些发怔:“可我们是书里的……”   “不要再提书。”打断她的话,合上书本,kris终于抬头,用那双眸色迥异的眼睛看着女孩。眼中溢满了讥讽的笑意,“淑君,我们已经是妖,知道妖能做什么?妖能品尝人间的爱恨,一切美好的东西。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就不能忘记自己是《睡美人》中的角色,尽情做妖呢?人的世界真是太美了,淑君,不要再沉迷于书上狭窄的世界。躲在你的婚纱里,再过一百年你也难修出美貌的人形。你难道从不照镜子吗淑君,夜晚走在街上,是不是经常有人把你当成鬼?”   听了这番话,女孩似乎有些手足无措,她怔怔地看着kris,双手无意识地握在了一起:“可在书里,我们是一对。我不在乎人形,我喜欢呆在书里,做妖也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Kris再次打断了她的话:“抱歉,我要打碎你无趣的幻想。试问就算在《睡美人》一书中,我又何尝爱过你?我们连一句话也没说过。”   这话似乎对女孩来说很残忍,因为她两腿一软,坐在了板凳上。   “淑君,我不爱你,不要再来找我。” 淡淡丢下这句话,kris抱着那本书走了出去。留下女孩孤零零的背影呆坐在原地,旁边放着那杯凉透了的咖啡。   然后,眼前的事物再次变得模糊起来,头也变得越来越沉……   又过了许久,我感觉到眼里一片模糊的光亮,接着身上传来无数针扎似的刺痛,让我全身剧烈地抽痛了一下。   伸手想揉脸,随后发现自己的手被什么东西绑着,绑得很牢。   缓过神我瞥了瞥四周,看见自己横倒在一间狭窄的屋子里,全身被几层蓝色塑料布紧紧缠住,缠得像具木乃伊似的,只有眼睛和鼻孔留在外面。这让我全身很难受,又麻又痒又痛又闷。耳朵里不断响着嗡嗡的耳鸣声,十分刺耳。   四周横七竖八地倒着几具石膏像,石膏像和我一样,全身缠着蓝色塑料布。房间角落里,摆着架黑皮沙发,沙发上躺着一个女孩。   那个刚才跟在我电梯中相遇,又在洗手间中被我撞见跪在地上,穿渔网黑丝的女孩。   她好像睡着了,嘴边还挂着一抹微微的笑意。   嘴被塑料布捂得很紧,我定了定神,告诉自己别害怕。然后用力摆动腰肢撞击旁边的石膏像,想引起那女孩的注意。   突然,房门被人推开,kris走了进来。走到我身边,他蹲□,笑得依然和我前次在简.画中见到他时一样优雅:“醒了?”   见我眼睛越过他,时不时打量沙发上的女孩,他伸手拉开了缠在我嘴巴上的塑料布。   大口大口的新鲜空气灌进我的嘴巴,呛得我咳嗽了几声。   “她正在做美梦,家财万贯,豪车美男,非常美的梦。你千万别试着叫醒她,梦一旦开始就不能打断,否则会立刻变老。”没等我发问,kris主动解释。   将这阵子发生的事联系在一起,我猜出了大概,不由吸了口冷气:“就像那天万达一楼,在那么多人面前变老的女人一样?”   “那是个意外,我并不知道那女人身上带着易道堂护身符咒,惊了乱梦境。”   我瞥了沙发上的女孩一眼:“等她醒了,她也会变老,不是吗?不过时间早晚而已。”   “是的,但她至少能做完这个美梦。”kris摊开双手,“哦,别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我,我做的是公平交易。她给我一样东西,我给她一个美梦。”   在经商的妖怪中,易道顶多算小学生,而这个kris已经是从骗子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了。   奸商,彻头彻尾的奸商。   我冷冷一笑:“可你没告诉她梦是假的,而且这个梦要用她宝贵的青春作交换。”   他笑了笑:“这是生意。”   “不,你违反了生意人的诚信。我家也做生意,kris,别跟我狡辩。”想拖延时间静观其变,我尽量找话说。   他起身走到沙发边坐下,伸手抓起女孩的头发,强迫她抬起头面对着自己的脸,笑了一声:“世界不就是梵天一梦,为何梵天的梦是真,我给别人的梦便是假?瞧,这女人在梦里多开心,不用辛苦谋生便可坐拥万贯家财。我敢打赌,比起残酷的人类世界,她更愿意生活在梦里。南柯一梦,过自己梦想的生活,醒来便迅速老去死亡,不用经历风吹雨打。几十年来,并不是所有交易都是在我的游说下进行,很多女人是自愿与我交易的。”将女孩的头一推扔回沙发上,侧过眼看着我,“刚才我们的交易中断了,但我并不介意和你再谈一次。要交易吗?我给你一个梦,梦里你哥哥回到你身边,你们一起幸福终老,如何?”   和白知秋在一起?在梦里?那样,真的不用太累吧……   思考的瞬间,我居然隐约明白kris某些话的意思。在现实中遇到痛苦事情的时候,舒舒服服做一场春秋大梦,或许真的很有吸引力。   看出我霎那的犹豫,kris的目光微微一闪:“没有痛苦的生活,你不爱?”   因为自己心底的软弱,自嘲地笑了一下:“爱,可惜是假的。”   “庄生晓梦迷蝴蝶,真亦假,假亦真。你说假是真,它便是真。”   稳住心神,不去理会这个奸商的游说,追问道:“赵和是你的帮凶?”   Kris轻笑出声,双手在面前一晃,头发便化成了酒红色,脸上还带着一副金丝眼镜。   赵和!   因为身体被塑料布缠得很紧,全身异常难受。此时眼睁睁看见kris变成了赵和的模样,身体的难受全化成了愤怒。   “骗子!”用力仰起头,我冲着他吼,“你故意变成赵和骗我?!”   他扶了扶眼睛,笑道:“非也,是你自己看见同田野相似的头发,气质,身材便选择相信。你们人类都一样,我只不过为顾客着想,化成最让你们安心的样子,让你们交易得更愉快而已。如果可以,我真想完全化成田野的样子,可惜又怕你太害怕,只好变成这副模样。”   “骗子!”我恨得牙痒痒。   在简.画见到赵和,看见他同田野一样,染着酒红色的头发,手上沾着油画颜料,又加之他说他是田野的同门,便轻易对他生出亲切的感觉。   原来赵和根   117、第十一章   面对我的指责,他微微皱了皱眉:“嘘,别激动,生气的女人最难看。”   “你,”我用力挣扎了一下,大声道,“我不想和你做生意,也不想管闲事,你放我走。”   “不行,白霖,我要用你的魂魄炼药。”说话声很平静,就好像问我借一样东西那么自然。   但魂魄比起生命之类的东西来说,比较抽象,我并没感觉到有多害怕。想了想,问:“炼药,炼青春永驻的药?怎么,吸别人的青春已经满足不了你女朋友的需要了?”   他脸上的笑容顿了顿,突然站起身大声问:“你怎么……你窥视我的事?是趁我刚才催眠你的时候吗?”随后又笑了起来,“很好,非常好,魂魄灵力越强药效就越强。”   他到底在胡说些什么?我用力扭动着身体:“你放开我,你不是生意人吗?我不想跟你交易。”   他笑得越欢:“生在这片土地,你难道没听说过一个词叫强买强卖?我会报答你,给你一个美梦的。”   “奸商!奸商!”   就在我一边挣扎一边骂他的时候,沙发上的女孩嗯了一声。   “这个睡美人快醒了,嘘。”Kris对我做了个嘘的手势,脸眨眼间变成了一个帅气男子的模样。   女孩睁开眼睛:“我怎么了?”   Kris伸手将她拉起:“你睡着了。”   “喂!”我大声喊。   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女孩没朝我看一眼,似乎根本就没发现我的存在。   于是我认命地住了嘴。   想必kris此时的模样,是女孩内心最喜欢的样子,因为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kris的脸,轻声道:“对不起……”   “没关系。”kris笑道,“我送你出去。”   见两人手拉着手走了出去,我忙定住心神想办法。试着挪动身躯,居然发现左手食指还能动,忙弯曲手指使劲往塑料布上捅。   塑料布很硬,手指又伸不直力量有限。捅了半天,指头又酸又痛。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手指前方一空,塑料布居然被我捅穿了。   顿时精神一震,手指伸到缝隙处用力一滑,挖大了缝隙,然后又把第二个手指塞了进去……   就这样,愚公移山一般,一点点让自己的手掌获得自由。又不断扩大缝隙,撕开腰间的缝隙,然后是胸部……   最后,身上裹着的塑料布被我像茧一样,整个儿褪了下来。   怕kris回来,我从旁边捡起一把雕刻锉刀握在手里,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   在妖怪面前,一把小锉刀也许不管用,但总比赤手空拳强。   拉开门,原来这间屋子就在kris卧室旁边。客厅里通火通明,我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到了走廊尽头,小心往外探头一看,客厅里有一个人。   那个旗袍美女。   她换了件鲜红的睡衣,披散着如云的头发,正侧坐在沙发上给脚趾涂指甲油,两截光洁修长的大腿在灯光下泛着润泽的光。   忽然,她扭头朝这边看来。   我赶紧将头一缩,摒住了呼吸。   虽然她是人,可如果我没猜错,她出生在民国时代,靠吸取年轻女孩的青春维持着她美貌。这样的人,估计已和妖怪没什么两样了。   是硬冲还是退回房间?正在思量,忽听客厅里的人慢悠悠地说道:“我看见你了,出来。”   躲藏似乎已经没有意义,我再次探出头朝客厅里看去。见她慢慢地戴上一副黑色蕾丝手套,然后掀起沙发坐垫,从下面拿出一把小巧的金色手|枪。举枪对准我,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   心脏骤然一顿,我抱头飞快往旁边跳开。可想象中的枪声并没传来,抬头一看,只见她正蹙着眉,低头拨弄手||枪的保险栓。   呆在房间里就是个死,不如搏一把。一咬牙,我埋头就往大门冲去。   才冲到半途,前方地板上“比U”的一下溅起一点火星,吓得我猛地刹住了脚步。   本能地回头,看见旗袍美人拿着手枪,慢慢朝我走了过来。一双似笑非笑的眼,还有微微抬着的下巴,一副十分享受的样子。恨得我咬了咬牙,迈步又要跑。   “比u”,又是一发子弹从我身边擦身而过,吓得我整个人一僵。   她恬静地笑着,走到我面前:“书豪对人太温柔了,若是依我的,早打断你的腿,你哪能乱跑?”   说着,枪口渐渐往下。   看见她手指一动,那一瞬我几乎尖叫出声。   头脑一热,不知从身体哪个角落爆发出一股力量。飞身一扑,抓住她的手腕,肩膀猛地撞向她的胸口。将她撞得不断往后退,直倒在沙发上。   “粗鲁的女人。”可能是因为拿枪的手被我死死扣住,身体又被我压在沙发上。她急了,用贴着蝴蝶花雕的左手指甲一阵乱挥。同时右手用力挣扎,不断扣动扳机。   子弹 “比u” “比u” “比u”从我头顶飞过,放佛与我的头皮不到一张纸的距离。   又急又怕,情急之下我握着手中的东西就向她的右手扎去。等发现手动不了的时候,我发觉自己手里的锉刀已经不偏不倚地从侧面扎进了她的脖子。   我惊呆了。   她仰头看着我,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些什么。张开嘴,却是一口妖艳的鲜血喷了出来,将她白皙的脸庞染得一片狼藉。随后她试图伸手摸自己的脖子,可手才伸到一半便无力地垂了下去。   大红的睡袍,大红的鲜血,渐渐湮没了夜色般黝黑的沙发面。   脑子里乱成一团糟。   刺中她时我根本没觉得阻力有多大,也根本没发觉刺中了她的脖子……   我,我没想杀她啊!   “嗙!”突然间一道剧烈的炸裂声在突兀间猛拉回了我的意识。回过神看到防盗门扭成了麻花,斜栽在墙边。kris站在门口,两眼直直地盯着被我压在身下的旗袍美女,片刻大吼出声:“妙妙!”   与此同时,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猛地一撞,身体腾空而起,直直地朝窗户飞去。还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身边“哗啦”一响,然后发现自己脚下已变成了二十多层楼高的地面。   我心脏差点跳出喉咙,眼前一阵天旋地转……   根本没胆量眼睁睁看着自己坠向地面,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半天,并没有失重的感觉传来,耳边反而传来一阵戏谑的笑声:“小平凡,我又救你一命。”   很熟悉的声音,听过好多次。这声音越得意的时候,说明我越狼狈,但鼻子仍不争气地一酸。   眼睛睁开,kris家的一扇窗户破了,玻璃渣子散落得到处都是。屋子里,kris将旗袍美女放在地板上,正焦急地给她做人工呼吸,沾得手上脸上全是血。   而墨九,手扶窗框,站在kris家的窗台上。   一件黑色衬衫,一条靛青牛仔裤,微微眯着双妩媚的眼睛,蓝汪汪的眼眸里闪着点点金光。一条黑黝黝泛着幽蓝光芒的绳子,从他背后一直延伸过来。将我的腰缠了好几圈,让我晃悠悠地悬浮在高空,与他四目相对。   “你欠我很多账了,不能再赊。”他道,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深,“做为今晚救命的报酬么,答应和我做|爱,我就把你拉回来。”   我想都没想回敬了他一句:“那你还是把我扔下去吧。”   “好……”他立刻回答,同时我腰间的绳子一松。   身体猛地往下一坠,我吓得头发都竖起来,尖叫出声:“啊!!!”   这时绳子再次收紧缠住我的腰,把我拉回了原来的高度。   心脏咚咚乱跳,冷汗出了一层又一层。   我要死了!   我不摔死也会被他吓死!   那只天杀的豹子却眉开眼笑,故意用压出来的浑厚声音催促道:“快答应快答应快答应。”   怒火攻心,我抓紧面前的黑绳,破口大骂:“你个王八蛋,脱毛豹,快把我拉过去。”   骂了几句觉得不对劲,手下绳子有点软,外面还覆着一层毛,居然还有温度……   “这是……你的尾巴?!”   “对啊。”眼梢再次一弯,接着毛茸茸的尾巴尖伸到我的鼻子前,柔软地扇来扇去,“小平凡,夏天多暖和,做完爱来两扎冰啤酒,美死了。答应我吧……”   “阿嚏!”被他的尾巴尖不断骚扰,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抬头望着他,咬牙道:“我答应你。”   同时心里想着,该死的豹子,等你把我拉回去的……   他嫣然一笑,笑得像只妖娆的猫咪:“哎呀呀,小平凡脑袋简单,心眼不少。为了防止你毁约,请你先发个毒誓。如果今晚不和我嗯哼,白知秋就死在死域,而你独自长命百岁。”   看着他如花的笑颜,我气得七窍生烟,这只豹子发情期到了变成纯禽兽了吗?我白霖再不济,也是白氏家族白知秋的胞妹。士可杀不可辱,跟他拼了!   一下子恨从心头起,怒由胆边生,揪住他的尾巴间咔嚓一口咬下。   疼得他“哎呀”一声大叫,尾巴卷着我朝窗户地方向飞了过去。及至飞到窗口前,尾巴松开,飞快换上了一只手。   我抬起头,看清了墨九那张笑得坏坏的脸。   一手抱住我的腰,一手抓着窗框,他继续着刚才的话题:“我是只健康的豹子,我有生理需求。今天坚决不让你赖账,快发誓。”   我一边试探着将脚尖往窗台够,一边坚定地拒绝:“不干!”   “好……”   缠在我腰间的手一送,身体又是一坠……   “啊!!王八蛋!!”我再次本能地惊叫出声,眼泪都滚了出来。 118、第十二章   复又将我的腰缠紧,墨九笑得越发欢乐:“哎呀呀,又救你一次,小平凡,还不快以身相许?”   怒火将我的胸腔燎得火辣辣作痛,连鼻孔里都在喷火。   咬牙切齿,我对他怒目而视,恨不得咬他几口出气:“墨九……”   他眨巴了下眼睛:“哎呀呀,好像生气了。哎呀呀,不逗你了。”   终于一弯腰,抱着我跳进了kris家。   两只脚刚落地,膝盖一软,我不由自主向下坐去。被他横腰抱住:“喂。”   眼疾手快挂住他的肩膀,低声道:“混蛋……”   他嘴唇一动,还想说些什么,突然朝旁边一挥手。   头顶灯骤然闪亮到极致然后熄灭,耳朵边火光电似的闪过,随之而来轰然一声巨响,震得我耳朵里嘤嘤地直响。   然后一股巨大的气浪裹着家具画框等家什袭来,却撞在一堵无形的墙上,纷纷坠落。    我惊得一个激灵,条件反射地朝墨九怀里一缩。顺势从他的手臂下看出去,只看到kris站在不远处,恶狠狠地盯着我们,手上抱着旗袍美女的尸体。   他的样子太可怕了。全身裹在金黄的火里,头顶也有一团火焰在熊熊燃烧,两眼也往外喷着火,根本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哎呀呀,”墨九叹道,“好好道行,烧了作甚,给我多好。”   Kris没理他,看着我,大吼一声:“你杀了妙妙,我要你偿命!”   说着话,身上的火焰翻滚着,猛地涨到极致,将房间的每个角落都完全淹没。   眼前兀地变得很亮很亮,然后喧嚣渐渐沉淀下来。   银色的月光中,轻风微拂,红色的樱花在半空翩翩起舞,似赤雪纷飞。   我坐在手臂粗的樱树树枝上,手里执了壶酒,两腿自在地晃晃悠悠。引得树下一群闪着幽幽绿光的饿狼不断咆哮跳跃,兴奋不已。   忽然,一道青色影子从天而降,落在狼群中,银白的剑光闪了两闪。   群狼纷纷往后缩,然后在领头狼的带领下落荒而逃。   身影站定,抬头望着我。   月光下,俊美的眉目被冷月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辉。一身墨紫衣衫,长发随风轻荡。手里握一把银色长剑,剑尖挑着两滴嫣红。   这个翩翩公子的名字,叫墨九。   将脚边的狼尸踢到一旁,他挑起眉毛:“哎呀呀,被一群狼追到树上?真有出息?”   我伸出珍珠绣花鞋,冲他晃了晃:“皇帝老儿新送给宠妃杨氏的,我刚偷了来。和狼群周旋岂不脏了鞋子?”   话音刚落,一抹银白的剑影从我眼前划过,他依旧静静地站在树下,连站姿也无甚改变。我鞋上精致的珍珠串却应声而开,豆子似的滚落。接着手边的樱树桠也哗啦一下从半途折断,坠向地面,腾起一团烟雾似的花瓣。   他得意地扬起下巴:“鞋坏了,跳下来。”   我愣了愣,扑哧一下笑出声:“豹子还习惯做人了?连上树捉人也懒得做,还得要我跳下来?”说完纵身从树上跃下,猛地攀上了他的后背,双腿夹住他的腰,“鞋被你削坏了,却是要负责的。总要找双更美的鞋,我才肯自己走路。”   他伸手托住我的屁股,往上面托了托,朝前面走去:“贪财贪财,你就没有一刻不在讲价钱。”   “哈哈哈……”我朗声大笑,小手指勾住他的一缕头发,用发梢轻轻刷着他的侧脸,“墨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没财,长命百岁也顶顶无趣。就像做妖的,道行不够,总也被人欺负。过几天待我破了楼兰妖城,城中财宝归我,守城大妖的道行归你……”   ……   这时精神一阵恍惚,周围流光莹莹。我赶紧往后退,扶着什么东西。等眼前的东西重新变得清晰。我发现自己仍然站在kris家中,背靠身后的墙。周围到处是熊熊火光,沙发,墙上的画,还有窗帘都在燃烧,辣辣的火焰燎得人面颊生疼。   刚才我好像做了个白日梦,梦里我变成了另一个人,和墨九嘻嘻哈哈地谈笑……   Kris倒在不远处的沙发前,脸庞和身体都被烟熏得黝黑,手里还紧紧抱着旗袍美女的身体。侧脸被墨九牢牢踩在地上,丝毫动弹不得。   墨九好像没发觉我刚做了一个白日梦。他转动脚掌,在kris脸上碾了一下,轻声笑道:“朱淑君被人吃了,我猜她是不想活自找的。没办法,她这些年年年上贡,总归受我庇护。她死,我便得替她传个话。”   “与我无干。”kris回答着,眼光依旧恨恨地盯着我。   “哎呀呀,朱淑君与你无干,这只小平凡却与我有关呢。她欠我很多帐,你杀了她,我问谁收帐?”   “滚!”kris猛地掀开墨九,箭一般地朝我扑来。   拳头变成一团火焰,直直冲向我的小腹。因为速度极快,快得我只看到眼前火光一闪。直到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已抓住了他的熊熊燃烧的手腕,抬头静静地看着他的脸。   “小小书妖,好大胆子。”突然开口,我轻笑。   Kris没回答,眸光怔怔地落在我脸上,没出声。而墨九站在他身后,一脸惊讶。   “优昙华者,天地灵瑞。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诸佛如来,时乃说之,如优昙钵华,时一现耳。你一小小书妖,何德何能,妄图炼化优昙神魂?”说完这些话,我自己都愣了。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好像身体和意识都不由我自己控制一样。   Kris一动不动,保持着出拳的姿势。突然,他一咬牙,闷吼一声,熊熊的火焰从他每个毛细孔中涌出,猛地将我团团包围。   足尖轻点,身体忽然不听话地轻飘飘浮起,手里仍抓着他的手腕。用力一压,将他的手掌按在他的头顶,将他压得半跪在地。然后我听见自己口里快速地念起一种咒语,一种类似梵文的咒语。因为语速太快,我根本听不清自己在念什么,只是被动地念着。意识变成了傀儡一般,被脑海中的另一个人操纵着,连抵抗一下都不想。   直到嘴里的声音停止,kris身上的火焰突然迅速倒退着缩回了他自己身上。紧接着他突然凄厉地大叫一声,身体陡然散了开,霎时火星四溅,化成了无数张胡乱飞舞的纸张。   身体轻旋,我飘然落地,左手心握着一张滚烫的纸张。   五指一用力,纸团瞬间在我手中燃起一团火焰,然后化成了灰烬。瞪了一眼还在不远处呆站的墨九,我转身朝窗口奔去,向外纵身一跃。   不要跳!   我大吃一惊,在脑海里大声喊,却连害怕的感觉都感觉不到。我完全被脑海中的人控制了,她要让我死!   “住手!”背后传来墨九的惊呼。   忽然转过身体挥掌拍出,正中墨九胸口,将想伸手拉我的墨九直直地拍出一口鲜血。然后我的身体下坠的速度更加飞快,转眼便坠到了高楼中央。   风呼呼从我耳边刮过。   紧张……却连惊呼也做不到,因为脑袋根本不听自己指挥。因着失重的感觉,双脚闷闷作痛。转眼间落到五六层楼的地方,整个人突然间被一股力量猛地卷起,险险地停在半空中。   低头一看,卷住我是一条由无数朵飞舞着的曼珠沙华组成的无形风柱。风柱中央,身穿和服的少华静静地漂浮着,双手合十,剔透的红眸静静地看着我。嘴里不停地念着咒语,长长的头发和和服在风中上下翻飞。   然后有人从身后拥住我,缓缓抱着我的身体向地面落去。   身后响起一道清冷的声音,是易道的:“我知道你是谁,但你不是白霖,你不能杀她。”   双手握拳,身体周围腾出一股冷气,将老板和的萦绕在我身边的曼珠沙华猛地震开。我顺势一跃,落在一旁的窗台上,反手抓住身后的露台,冷冷地看着紧紧贴在对面楼墙壁上的老板:“只有这世死,赤将子大人才舍得摆脱肉身,逃出死域。妖尸,莫阻我!”   话还没说完,曼珠沙华风柱再次从天而降,劈头盖脸砸在我头顶,搅起一股看不见的剧烈风眼,将我的身体卷到了半空中。   压力源源不断地从四面八方压迫着我的身体,牢牢地将我困在中央,慢慢朝地面降落。   在心里默念了几句咒语,我的脖子终于得了自由。猛地抬起头,看着浮在我斜上方不断念咒的少华,我大声喊:“小魔,放开我。”   她没回答,只是念咒。   心一横,我抬起手,袖中游出一条白缎直扑少华,可才扑到一半便被自己抓住。   “孽债。”我听见自己说道。   然后我坠进了老板的怀抱。   低头看着我,老板问:“没事吧。”   抬手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直将他的脸扇得偏到一边。   “曲良因那世的记忆,我已全部散去。”我冷冷地说道。   “我知道。”   老板头也不回,轻声答。   于是我立马从他怀中跃起,一个空翻落到远处。足尖刚一着地,喉咙被人死死掐住,身体被人慢慢举起。   我想动,可惜全身想被混凝土黏住了似的,根本动不了。   然后我的眼睛对上了墨九的脸,他嘴边还挂着一抹血丝,看上去有些陌生:“优昙华者……等你几世……终于出现了……”   喉咙的骨头因为巨大的力量,咔啷咔啷作响。   眼睛不由自主地朝上面翻了上去,脑袋里一阵尖锐的刺痛,痛得快要裂开似的。   随后喉咙一阵轻松,眼角边一道黑影闪过,倏地下扑向墨九,一拳将墨九击得退了好几步。   我捂着喉咙,不断咳出声,扭头看着挡在我面前的熟悉轮廓:“老……板……”   一出声,发现自己浑身一轻,知觉和意识已经回到了自己身上。   听见易道对着墨九一声怒吼:“不许碰她!”   吼声很响,冷不防间震得我脚步不由自主一顿。   墨九擦了擦嘴角的血,看着我,眼神冷冷地一闪。但冷冷的感觉只是一掠,蓝汪汪的眼眸便被盈盈笑意充满。直起身,他笑道:“小平凡,我今天救了你好几命呢,你一定要感激我哦。”   我沉默。   不知是该因为他刚才差点把我掐死的举动而愤怒,还是该因为他把我掐清醒的事实而感激。   接着他拨弄了一下自己的额发,自言自语地转身走开:“居然烧焦我的宝贝毛发,该死的书妖。所以我不喜欢童话,王子爱公主,嗯,人类真无趣。” 119、第十三章   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床上。   少华坐在床边,正拿着一把小蒲扇缓缓给我摇着。   见我醒,她道:“妈妈,你睡醒了,头疼不疼?”又伸手探了探我额头的温度,笑了,“已经不烧了,想吃什么?”   喉咙里火辣辣的作痛,我费力道:“水……”   声音嘶哑得像一面破锣,满嘴血腥味。   少华忙从一旁的保温壶里倒了杯热水,扶我坐起身:“妈妈坐起来喝,别呛着。”   真是个体贴的孩子。   我一边坐起身,一边回想昨晚发生的事。有些能清晰的记住,有些模模糊糊怎么也想不起来。能记起来的是我差点被枪击,被扔下高楼,又被墨九吓了个半死。之后kris放火烧我,自己莫名其妙被另一个意识附身跳楼……   接下来的事就记不清了。   九死一生,当真九死一生。   想着想着身体就不由自主颤抖起来,牙齿也不断打哆嗦。   后怕极了……   “妈妈,”少华急忙放下水杯,环住我,“妈妈别怕,我和爸爸会保护妈妈的。”   我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虽然少华是妖怪,还自作主张把我从未婚女青年叫成了一个年轻妈妈,但我实在是喜欢她。同时也很感激,我能感觉出来,这孩子是真心关心我,爱着我的。她能给我一种其他任何人都给不了我的亲切感,这种亲切感甚至连白知秋也给不了我。   回身搂住她:“谢谢,谢谢。”   这一搂,发现不对劲,少华身上怎么一片冰凉?急忙问:“宝贝你怎么了?”   安静的脸上荡起一丝浅浅的笑:“妈妈,我一次最多只能在人间呆七天。因为在人间只能吃一点点东西,七天不回幽冥之界,我会饿死的。”   听了她的话,我跳起床拉着她就往外走:“妈妈给你做吃的去。”   进了厨房,我一愣,易道正系着围裙拿着剔骨刀剁排骨。   瞥了我一眼,他道:“醒了。我给少华做午饭,你陪陪她,她下午回幽冥之界。”   “啊,下午就回去?”我惊呼出声。   “吃过午饭就回去。”   听到这话,感觉胸口闷得有点难受,还有好多事没和少华做呐。   我扭头对少华道:“走,妈妈带你去个好地方。”   离古街一站远的地方有一个室内游乐场,游乐场不是很大,但是很多小女孩最喜欢的地方。   海盗船,空中脚踏车,碰碰车……   不管玩什么项目,不管旁边的人怎么鬼哭狼嚎,少华都一脸淡定,仿佛泰山崩于前而不惊。但感觉到她冰冷的小手掌在我的手掌中渐渐暖和起来,我很开心,因为她开心所以开心。我们玩过了游乐场所有项目,包括那个没意思的鬼屋都进去逛了一圈。然后进了甜品店,点了一大堆冰淇淋西米露。之后又把她拉进一个饰品店,给她买了幅白框墨镜,一堆大大小小的发圈,将安静的她打扮成了个小潮女,才意犹未尽地回到易道堂。   易道已经做好了一大桌菜,见我们回来,他和往常一样,招呼道:“吃饭了。”   可我根本吃不下,才吃几筷就放下筷子,到客厅帮少华收拾行李。几天下来,易道给少华买了很多衣服和小玩意,满满地装了一大箱。一边帮少华叠衣服,眼泪一边在眼眶中打转,稍不注意就要流下来似的。有些后悔,后悔为什么这几天不多陪陪少华。   吃完饭,易道在厨房里洗碗,少华乖乖地枕着我大腿在沙发上午睡。   不久易道走出厨房,摘□上的围裙,拎起我给少华收拾的皮箱:“走吧。”   太阳已经偏西,河水在橘红的夕阳中跳跃着,像一尾尾活泼的鱼儿。和往常一样,古街里十分静谧,根本看不到几个行人。   我拉着少华,在易道的带领下走下古街老码头。   易道蹲在少华面前,叮嘱道:“少华,好好跟八歧爸妈,学本领,别淘气。”   少华一点头:“嗨!”   我也蹲在她面前,可还没开口,阳光好像千万把利剑,直刺入我的眼里,疼得我的眼泪簌簌滚落。   少华伸出冰凉的小手,替我抹干眼泪,轻声道:“妈妈,不哭,明年我再来看你。”   哽咽了一下,我问:“宝贝,不走行吗?”   不想这孩子走,我舍不得……   她凑上前,在我的额头印下一个冰凉的吻:“其实我也很想跟爸爸妈妈一起住,现在的妈妈最好了。”   说完她后退一步,对着我和易道深深地鞠了一躬:“父亲大人,母亲大人,我走了。”   手腕一转,手中多了吧米色油纸伞。推开油纸伞,举到头顶。抬手间长袖飞扬,黑发似云般荡漾,她又变成了初见时的打扮。一袭墨黑的和服,和服上点缀着鲜红的曼珠沙华图案。   嘎吱……嘎吱……   一艘小木船凭空从不远处的石拱桥下的阴影边缘摇了出来,摇船的还是那抹人形黑影,黑影脸上罩着用剪刀剪出来的纸质面具。   待木船摇到码头前,易道先将行李箱拎上船,又掐住少华的腰将她抱上船。退回岸上,淡然道:“走吧。”   嘎吱……嘎吱……   小船离开码头,慢慢朝上游驶去。   少华站在床头,又朝我们鞠了一躬:“爸爸,请好好保护妈妈。”   我揪住胸膛,很想大哭出声,使劲地大哭出声。跑到码头边,抓住旁边的石墙,探出身体使劲朝少华挥手:“宝贝,明年一定回来看我。”   “嗯。”她答应道。   不久,木船驶至不远处的石拱桥下,触碰到桥下的阴影,就像进入时空裂缝似的,完全消失不见。先是船头,然后少华的身体,最后是船尾。   不一会儿,眼前只剩下一条空荡荡的河流……   易道伸手拉住我的手:“回去吧。”   回到店里,四处无声无息,冷冷清清的。   虽然,少华在的时候也很安静。但只要她在屋里坐着,屋里便溢满了温暖的感觉,很舒心很踏实。   坐在窗边发着呆,想着少华此刻到了哪,吃没吃晚饭……   怀抱里空落落的,心里也空落落的,要是她抱着我的胳膊黏在我身边该多好。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忽然,易道推开房门问:“这是你的吗?”   扭头一看,他一手抱着《一生所爱》,一手拿着我的手机,站在背着客厅灯光的阴影里看着我,目光带着丝询问。   我大喜,走过去接过那两样东西:“是,老板你帮我拿来了,谢谢。”   昨天离开时kris家已燃起了大火,还以为画和手机都化成灰烬了呢。   “吃饭吧。”说着话,他转身离开。   我想起了什么,将东西放在桌子上,追了出去:“老板,为什么少华叫我妈妈。是不是我和她妈妈很像?”   我想了解那孩子的一切……   易道正在上楼梯,闻言停住脚步,回身斜瞥着我。闪烁的眸光中渐渐地泛出了暗紫的颜色:“是,你和她母亲,很像。”   “谢谢你,这几天照顾她。”他再道。   “那她什么时候会再来。”   “很久。”   “是吗?”我很沮丧。   “你,喜欢她?”出神的时候,听到易道再次开口。   “那样的孩子谁不喜欢?”我说道,“老板,要是方便,你多把她接过来住两天吧,我一定好好照顾她。”   他半天没作声,静静地盯着我。薄薄的嘴唇,尖挺的鼻梁,那双暗紫的眸子深陷在阴影下深邃的轮廓里,有种莫测的温柔。   温柔的易道……   很熟悉,我发誓,他这种表情我曾经见到过。   “能抱抱你吗?”终于,他开口问。   没等我回答,他已紧紧将我搂住。   心脏就像浮在半空中的羽毛,轻轻落地……   因为,他的怀抱也很熟悉……   什么时候,他什么时候这样抱过我?   正在发怔,我的嘴被两片嘴唇很突兀地堵住了。   心脏突然加速运动起来,跳得和战鼓一样快,几乎要冲出胸腔。我慌乱地想挣开,可后脑勺被一只大手紧紧地按住,不能移动分毫。那唇深深浅浅地吮吸着,几乎封住了我的呼吸。我想微微张开口呼吸一点鲜艳空气,没想到他就那么趁势滑了进来,灵活的舌尖卷住了我的舌头,灵巧而灼热。   全身渐渐泛起一股热浪,烧得意识乱成了一团。   可这阵子惊惶不安的心脏却在他的怀抱中迅速沉淀了下来。   好安心……   就这样一会儿也好,这段时间我真的太累太累……   受了蛊惑似的,反手搂住他,让自己和他贴得更紧。用他坚硬的胸膛填满我的空虚,平复我的不安。   迷糊中,他拥着我进了卧室,一起倒在床上。   交缠的动作越发激烈,他的嘴唇,细细密密地落到了我的眼睛上,鼻子上,脖子上,逗起了一阵阵酥麻的波纹。大手缓缓在我身上游移,扯开我的束缚。   忽然,他直起身喘着粗气道:“我去买套。”   随即身影一闪,没了踪影。   没等火热的余韵从我身上褪去,他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五六盒套套。   “老板……”忍不住叫出声,我伸手将他拉回床上,紧紧地贴住了他,双脚盘上了他的腰,嘴唇再次紧紧贴住他的嘴唇……   突然全身一凉……冰冷刺骨的凉……   紧接着易道手一扬,拉过被子将我赤||裸的全身覆住。   身体被淋得像个落汤鸡,牙齿冻得直打架,而沾了水的被子又不透气。我慌忙掀开蒙头的被子,看见墨九斜坐在窗台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一只脚支着,一只脚晃晃悠悠,窗台下扔着一个红色塑料盆。   “滚出去!”易道对他厉声大喝。   墨九笑笑:“这座城市归大爷管,老子想到哪就到哪。”   十足一副地痞流氓的口气。   “滚!”易道大声吼着,一跃从床上弹起,冲到窗前时身上已穿好了衣服。   墨九轻盈地往后一退,片刻已落到不远处的房顶上,微微一笑:“老化石,打一场,输了你才要从我的城市滚出去。”   “奉陪。”易道双手一撑窗台,也跃了出去。   我一个人拥着湿淋淋的被子在床上呆坐了片刻,赶紧起身穿衣服。   年轻的女人谁没点子欲望。我不知道刚才是被欲望冲昏了头脑,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竟差点和易道做……   我想我是疯了。   (易道堂第十话 睡美人完结) 【第十一个故事——女阴阳师】 120、第一章   经常有好事的人问我离开家后在做什么工作,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告诉别人自己是磁场研究员,心情好的时候告诉别人,自己是阴阳大师。   听到这个答案的人一般会沉默,沉默,再沉默。   当然也有不识趣的人问:“当了道士还可以结婚吗?”   听到这话,沉默的人变成了我自己。   在中国,提起阴阳师别人就会想到道士。   小时候,大概是因为暑假看了无数遍《西游记》,相信西方的天上住着如来佛与五百降魔罗汉,而东方的天上住着玉帝王母和各路神仙。凡事都是相对的,相信有神,自然也就相信有白骨精黑山大王这类角色存在。   有一阵子因为看过《咒怨》,吓得我连上厕所都要白知秋守在身边,生怕从黑暗处钻出一个鬼影将我拖进无间地狱。白知秋为了安慰我,请了一个道长在家里举行了次除灵仪式。那位道长一袭青衣道袍,鹤发童颜,颇有仙风道骨,一看就让人特有安全感。道长做过除灵仪式后,我终于从《咒怨》的阴霾中解放出来,从此对修道之人无比崇拜。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崇拜被初高中的政治课历史课轰炸得毛都不剩。犹记当年,历史课的老师慷慨激昂地领着全班同学把范缜的名言,“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朗读了好几遍。读完后,不再怕鬼的我一口气看完了所有经典恐怖片。   既然没有鬼,那道士在我心中的位置也就变成了神棍。什么姓名学、八字预测、紫微斗数、易经风水,在我看来统统是骗钱的玩意。   对神魔等事物的批判态度一直持续到我被易道堂吉祥饰品店聘用。自己的老板都是大妖怪,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另一个奇妙世界的存在呢?   当然,相信另一个世界存在的不止我一个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风水店就是佐证。不说远的,易道堂百米开外就有两家相似的店铺。可悲的是,有大妖坐镇的易道堂生意远远不如其他店铺那么红火。因为我家这位大老板实在不是做生意的材料,常常面对客人半天不说一句话,一开口就是:“你这次生意,会亏。没有办法,避免……”   或者是:   “你老公,在外面有女人,你会离婚。”   再或者是:   “天给你八分,不必争十。争也可以,用你的寿命,换福气。”   又或者是:   “你家里没鬼,说有鬼的先生,是骗你的。倒霉是因为,你的确该倒霉。”   ……   这样的阴阳师,活该受穷……   每次我将气冲冲的客人送出门,都会这样暗骂易道。   如果不是军师胖子四处周旋,拉大生意,易道堂很难经营下去。   胖子名叫秦相容,是神棍世家第N代传人,除了拉生意神毛本事没有,整天梦想赚大钱。   少华离开后几天,胖子兴高采烈地带来了两笔生意。一是天津富商请易道“收拾”自家的别墅,酬金十万。二是几个拍客要做个灵异栏目,想请易道堂的人护驾,酬金一天一千。   毫无疑问,易道去天津做十万的大生意,我或者胖子其中一人陪同,另外一个人得跟拍客队去做节目。   我不想跟易道在一起。   那天他丢下湿淋淋的我跃出窗跟墨九打架,半夜才穿着破破烂烂的裤子回来。我不好意思问他战况,他也没告诉我输赢。之后我将那堆套套藏到衣柜最低层,有意无意地躲着他。他和往常一样,每天按时敲门叫我吃饭,饭菜又变回了熟悉的馒头白饭,青菜肉丝。但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总觉得他敲完门便逃之夭夭,也在躲着我似的。   玩419就像干柴烈火,如果木柴烧尽只剩一堆灰,风一吹什么都没了,大地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如果火烧到一半被水浇熄,剩下一堆黑呼呼的木炭,怎么看怎么尴尬。还是稍稍同对方保持适当距离,等尴尬的感觉散尽才好。   但是,去陪拍客做灵异节目,我最近霉运当头,不会出什么意外吧。   小心问胖子:“我守店行吗?”   胖子双眼一瞪,将计算器凑到我面前:“看看上面的数字,多少?”   “764。”   闻言,胖子两眼泛红:“救苏伯家的姑娘才挣五千块,少华小姐这几天花了三万多。764,这就是现在咱们店里的所有财产,进货都没钱了。你要是怕就跟先生去天津,我去拍客那帮你赚这个月的工资。不就做个灵异节目,哪能真碰鬼神之类的东西?我们这边的任务是装模作样保护那帮人,只需要高超的演技就行了,他们还包吃包住,其实和度假没什么两样。”   返老还童,才收人家五千块?!   我气急语噎。   那天的记忆非常模糊,我记不清Kris和妙妙怎么样了。上网查了查他们的消息,网上只说富豪花园高层发生火灾,现场暂时没有发现有人伤亡。简.画则一直在停业,很多画手都在网上询问简.画经纪的下落。Kris和妙妙就那样消失了,没人知道他们在哪。   至于那些突发“皮肤松弛症”的患者,大多数消声灭迹,只有苏伯家的姑娘一夜之间恢复了健康。她的主治医生乐开了花,还接受了专门访谈,大谈内分泌调理之道。当然,这事的得归功易道。尽管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但苏姑娘确实是他治好的。   这个死胖子,谁叫他只收五千块来着,这件事收五万块也不嫌多啊,还有脸哭穷?   刚要发作,坐在一旁看着窗外发呆的易道轻声道:“白霖,你去度假。”   循声扭头,对上了他清冷的双眼。   “酬金,这个月的工资。”他轻声道。   主动让我做另一件事,他真的在躲我?   莫名其妙的,我感到微微不忿。   虽然我不是绝色美女,但我长得还算过得去,差点和我上床就那么难让人接受?还是,他心中念念不忘他的前女友(妻)?   我承认,我是小心眼的女人。小心眼的意思是,我可以嫌弃男人,男人不可以嫌弃我。   懒洋洋地哼了一声,没好气地答:“好,听老板安排。”   为了趁此机会宣传易道堂,也为了对得起人家付的日薪一千,我像模像样地打扮起来。换上件吉普赛风情的大摆裙子,配上条黑色披肩。又在脖子上套了串念珠,画了深邃的妆,将齐肩短发吹得柔顺飘逸。站在镜子前自觉很像住在森林小屋的女巫,24k金超神秘,上镜绝对好看。   背上一大包驱魔用品,女神棍出发,到租车行与拍客们汇合。   拍客有五个人,四男一女。领头的叫萧七,摄影师刘恒,张俊,王涛,助理张琳。五人都是大学生。他们做的节目叫《诡话连篇》,内容是验证各种灵异传说的真假。虽然节目已经做了八期,但影响甚微,最受欢迎的一期在优酷上也不过五百点击率。   不过领队萧七一点也不沮丧,他立志将《诡话连篇》做成中国最红的灵异节目,然后再去游说hk的电视台买下版权。节目组没有多少资金,为了节省成本,他们找遍整个城市所有风水店,只有胖子出价最低,便选择了易道堂。   要是在往常,听到这番慷慨成词,我早就拍着他的肩膀鼓励他:“哥们,有理想,有未来,加油!”   可此刻我是《诡话连篇》的灵异顾问,顾问相当于军师,和诸葛亮老先生是同一职业。临走前胖子再三叮嘱我,全程必须喜怒不行于色,装出一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高人模样。须知百分之九十九的高人都是装出来的。   所以听到萧七的陈述,我只是点头笑了笑。   笑得风轻云淡……   租了一辆灰头土脸的面包车,我们便赶往此次旅行的目的地,郊区农村一座宾馆。   听萧七说,他曾在那家宾馆里住过一晚。那晚半夜,他睡得迷迷糊糊的,忽然发现房间角落里多了个黑影。他以为是室友就没理,随后又睡着了。可第二天室友问他:“昨晚你怎么在墙角站了一晚上?   很显然,那晚他们碰到了不干净的东西。我们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旧地重游,重新拍摄当晚萧七遇鬼的情况。再由我,易道堂首席女阴阳师,给观众们讲解这件事的原理。   “易道堂首席女阴阳师”是胖子在易道堂网站上给我起的名字,天杀的胖子还给我放了一张ps得面目全非的照片,气势和美貌跟劳拉有一拼。为了易道堂的生存,胖子使尽了浑身解数……   说得难听点,叫脸皮厚到一定程度。   别以为胖子爱岗敬业,他名下只有易道堂楼下那间租不出去的店面,还有几十万房贷。除了做神棍骗人,他根本没有其他生存技能,只能拼命工作。 121、第二章   越接近目的地,面包车越颠簸。   张琳不停地冲开车的萧七抱怨:“七哥,你说你来过这。”   “上回走的就是这条道。”   “吹吧你,这么破的路,哪像村级公路?”   我正襟危坐继续装淡定,其实肚子里东西被颠得上下翻腾,就快吐出来了。头也阵阵发胀,快要裂开似的。   宾馆在郊区黑岗子村,村子不远处就是个森林公园。公路两旁绿树成荫,路面坑坑洼洼,杂草丛生,实在不像经常有车通过的样子。天公不作美,走到半道天下起了雨,还是雷阵雨。因为森林里树木多,虬龙似的炸雷一声接一声犹如贴在耳际,听得人胆颤心惊。车玻璃上全是雨水,根本看不清外面的景色。   开着开着,车子猛地一颠卡在了原地。萧七打开车窗探头往外看了一眼,又使劲踩了踩油门。   只听面包车咆哮了一阵,车轮搅起无数水花,然后彻底熄火。   “倒霉……”萧七骂了声,招呼几个男生下车推车。   我和张琳也下了车。   一闻到新鲜湿润空气,胸口顿时舒服了许多。站了一会儿只觉得通体舒畅,胃里的不适感渐渐沉了下去。   “嘿,白姐。”张琳笑呵呵地钻到我伞下,“听说你是D大的?”   我笑:“是啊。”   她很兴奋:“我也是D大的,明年毕业。能不能介绍我也入行?做阴阳师好酷。”   我默然。   酷个大头鬼,收入低,穷得连锅都快揭不开了。一旦离职,想找其他工作难上加难。物价在涨,风水店又越开越多,幸亏老板不花钱,不然我连工资都拿不到。   生活真不容易。   白知秋啊,你个天才,为什么你赚钱赚得那么轻松?   我在伤春悲秋,张琳却认为我在装深沉,拉着我的衣袖央求:“学姐,给我一个实习机会吧,我会好好证明自己的。”   可不能误人子弟。我搜肠刮肚地想推托之词:“入行,要看天分的。比如,你要能见鬼。”抬手一指水雾弥漫的森林深处:“能看见吗,那的东西?”   她眯起眼睛:“那有东西?”   “是啊……”我还想胡诌,忽然浑身一僵。   淡淡的雨雾中出现了几抹身影,。   两个披麻戴孝男人,穿着古装孝衣,目光木然。足尖着地,一上一下朝着这边晃悠悠地走来。肩上扛着两根竹竿,竹竿上放着口大红棺材。一个同样披麻戴孝,嘴唇干瘪的老太太坐在棺材中间,手里拿着根长烟斗,吧唧吧唧地抽着。   雨下得很大,诡异的是几人身上一点也没沾湿。这情形看得我一层鸡皮疙瘩,汗毛倒竖。而边上的张琳显然看不见,一边朝那边看一边兴高采烈地问:“真的吗,那边真的有东西吗?”   那三人速度很快,转眼已走到前面一百米处。一个激灵,我扭头对推车的几人大声喊:“快,快离开这,有厉害的东西过来了。”   众人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萧七首先反应过来,从驾驶室一跃而下,招呼其他人:“灵感来了,摄像机,摄像机准备,看白姐脸上的表情多么扣人心弦。重点章节《雨中驱灵》,马上开始拍摄……”   他们也看不见!   两个男人抬着诡异的棺材老太已经走到面包车旁边,我急得快上火了,将伞塞给张琳,一边翻驱魔符咒一边大声喊:“真的有厉害东西,离车远一点。”   众人又是一愣,面面相觑。   然后萧七笑了笑:“白姐,你的感情太过激动,能不能稍微收敛一下?”   “我没……”   还想解释,抬头一看,两个男人抬着棺材老太,无声无息地站在萧七身后。   只见棺材顶上的老太太放下烟杆,瘪瘪的嘴巴慢慢张开,露出两排锋利的牙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萧七的后脑勺,两眼放精光。接着,一条灵蛇一样的猩红舌头缓缓从她嘴里游了出来,朝萧七的头脑勺伸去。   “你身后……你身后……”我不知道该怎么提醒他,话语就像饺子一样堵在喉咙口,上不去下不来。   “我身后?”他纳闷,慢慢转头。   突然“砰”的一声,萧七一脸血红。随即,那两个男人和棺材老太太的身影瞬间膨胀,化成雨雾飘散开来。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所有人都呆立在原地,包括我。   “啊!!七哥死了!”张琳一声惊叫,打破了平静。   “我没死!”萧七回过神,呸呸往地上啐了两口。又揉揉眼睛,抬头看着某个方向,大声骂,“你谁啊?偷袭啊?”   循声扭头看去,看见一个女人。   除了方怡,很少有身材纤细高挑的女人能把迷彩衣穿得好看。不过这个女人穿着一袭迷彩服,却比方怡还多一分别样的英姿。头上戴着顶迷彩帽,头发高高地扎在脑后,眼神冷冽如冰,紧抿着的嘴唇。背上背着个黑背包,手里拿着把真人CS彩弹枪,一双及膝军靴。虽然身上湿淋淋的,但从头到脚透着股傲气。   对萧七的抱怨声的充耳不闻,她迈着大步走过来。我赶紧朝边上让了让,害怕她身上的水珠溅到我身上。可她似乎是冲我来的,走到我面前,用冷冷的眼神上下扫了我好几眼,问:“黑岗村,什么方向?”   声音也很傲气,十足女王范。   我指了指前方。   “谢谢。”她转身,朝大路另一边走去。   好像和我指的方向不一样,我忙提醒她:“沿着大路走。”   她一愣,低头看了看脚下的路,转头调整了方向。同时头也不回,再次扔来一声:“谢谢。”   见她闷声不响地越过自己,萧七一面用雨水擦洗脸上的红色颜料,一面大声喊:“喂,你不会道歉吗?道歉!”   女人依旧没理他,迈着坚定的步子顶着大雨越行越远,最后消失在莽莽雨雾中。   “七哥,雨太大了,咱们下次再拍这个小节吧。”刘恒提议。   萧七只得用力朝脸上一抹,恨恨地说道:“走,先去宾馆。”   在雨水和泥浆中挣扎了个多小时,还是没有看到什么友谊宾馆的影子。不管车子怎么开,两旁永远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森林和一条杂草丛生的马路,连栋房子都看不到。   张俊越来越不耐烦:“怎么回事啊,黑岗村有这么远吗?一个小时了,一栋房子都没看到,当这是亚马逊原始森林啊,原始森林里还有大猩猩呐,这连根猩猩毛都没有。七哥,你有没有记错啊?”   萧七停车看了下地图,继续朝前面开:“方向没错,道儿也没错,一条直路。”   张琳扭头看向我,两眼冒着兴奋的光:“白姐,会不会是鬼打墙?”   真是小姑娘性子,若是真遇上鬼打墙,哭都来不及。   我笑笑,没说话。   渐渐的,天色越来越暗。雨也渐渐下得更大,冲打在车顶上劈劈啪啪一阵阵响。雨刷的速度根本比不上雨滴落下的速度,挡风玻璃上一片模糊。   萧七打开车灯,放慢车速,小心翼翼地往前开。   谁也没说话,车内安静得让人发毛。   忽然眼前一亮,一道光照射透过雨幕射进车内。刺得大家忙用手去挡,半天那光移到面包车旁。我看清原来是个骑摩托车的人。那人全身裹在黑色雨衣里,头上还戴着头盔,连性别都分不清。   萧七停车,摇下车窗问:“请问友谊宾馆在哪?”   那人默不作声,抬手往他来的方向一指,然后发动车子走了。   萧七气得小声骂了句:“这人不会说话啊,今天尽遇奇葩。”   我们继续往前走,又开了几分钟,旁边的森林稀疏起来。然后道边出现了几所房子,高高低低,有的是小院,有的是独立院落。虽然才晚上八点,一盏灯光都没有,也听不到半点声音。周围黑得像墨汁一般,令人窒息。   萧七却精神一震:“就是这,黑岗村,这条路我记得。”   拐过两条巷子,前面终于出现了一点灯光。那盏白炽灯挂在一间破落的院子门口,灯旁边还竖着块广告牌。虽然灯不亮,我还是看清了广告牌上的内容。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友谊宾馆。大字旁还写着几个小字:麻将,住宿,餐饮,真人cs,钓鱼。环境优雅,服务一流。   宾馆只有一座破破烂烂的三层楼,和旁边两所小平房。据说友谊宾馆以前是一所学校,后来学校教学楼拆了,宿舍楼租给私人改成了宾馆。   院门开着,可是没有守门的人。   萧七将脏兮兮的面包车开进小院。我们拎着行李下了车,冒着雨快步跑到紧闭的大门前敲了敲门,半天没人应声。   于是萧七回到院子,片刻冲黑黝黝的二楼大声喊:“有人吗?我们住店。”   片刻听到楼上一阵哗啦做响,几盏灯亮了起来。一个女人从窗口探出头问萧七:“几个人?”   “六个。”   “稍等。”   不一会儿,大门开了,飘出一股幽幽的檀香味。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女人,身上穿着服务员套裙,嘴唇涂着鲜艳的口红,十个指尖也涂着同色系的鲜艳指甲油。尽管是大俗的妆容,但因为她皮肤雪白,身材又玲珑有致,这妆容在她脸上反而显得风姿绰约,油画里的美人般耐读。她热情地招呼:“快进来,这雨下得可真大,你们得洗个澡。”   一进接待厅,那股檀香味更浓了,中间还混合着烧纸钱的味道。接待厅顶端挂着盏昏暗的白炽灯,这么大的厅堂,只挂这么一盏灯,真够节省的。   “大姐,你们这烧过纸?”我问。   她笑盈盈地解释:“就快到七月半,很多人都烧纸。六位开几间房?”   萧七答:“两间,313,312。我以前住过这。”   “好的,正好那两间房今晚没客人,娟娟,带着几位客人上楼。”   “好。”   从侧门又走出来一个女服务员。   看见她的脸,我吓了一跳。   因为她的脸很白,白得跟骨瓷似的。眉毛淡到几乎没有,眼睛和嘴唇又很小,唇上还描着鲜艳的口红,在昏暗的灯光下晃眼一看,活像日本艺妓。   似乎发现我在看她,她白了我一眼。   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我忙尴尬的笑笑。   “跟我来。”她说道。   在路上颠簸了整整一个下午,几乎所有人都筋疲力尽,全闷不做声往上走。萧七留在一楼,硬撑着办入住手续,跟服务员商量拍摄的事宜。毕竟要在人家的地盘上拍东西,不征求人家同意是不可能的。   一行人才走到二楼,楼下的大门再次被人推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刚才打萧七一枪的女人。   她全身湿淋淋的,头上的帽子不见了,衣服淅沥沥地滴着水。每走一步,军靴里就扑哧扑哧地冒出水来,在身后留下一道深深的水痕。   “住店。”   虽然声音有些泛力,但还是很骄傲。   “啊……”服务员似乎迟疑了一下,“欢迎欢迎,还有空房间。”   萧七仰天大笑一声:“哈哈,这位小姐,你是掉水坑里了,还是刚游完泳?”   女人没理他。   萧七又道:“这枪不是友谊宾馆的吧,从哪弄的啊?哇!”他蹲□,鉴宝似的看着女人的手,“Blackhawk,美国陆军专用手套。”   女人眨了眨眼,转身一手抓住萧七的右臂,一脚踩在他的肩膀上。只听“咔嚓”一声,萧七发出一声惨叫:“哎呀我的胳膊,脱了脱了脱了脱了。”   “哼……”女人轻声一笑,抓住他的胳膊再一扳,又听“咔嚓”一声。   萧七再次发出一声惨叫,从女人脚下逃开:“哎呀我的胳膊……咦?”他动了动胳膊,恍然,“接上了。”   这时女人伸出手掌,冲他做了个再来的手势,吓得他从地上一跃而起,连连后退:“好男不跟女斗,不来了。”   见状,张琳小声对我说:“七哥真没品。”   “真丢脸。”刘恒补充。   身为八卦女人的我也想发表评论,但碍于要伪装成高人,硬是忍着没开口。 122、第三章   酒店房间很普通,一间四十多平的房子,三张单人床,一个小卫生间。   稍稍休息,大家还在用毛巾擦干头发,萧七便张罗着拍摄。因为节目组的资金实在有限,拖一天便多花一天的钱。   节目流程是萧七先对着摄影机讲述自己的遭遇,再模拟表演一遍,最后由我进行讲解。   拍摄开始,萧七躺在床上重演当时睡觉的情形。刘恒披着张黑色塑料布站在墙角装鬼。我们其他人堵在门后摄像机后,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张琳打开复读机,里面传出了萧七事先录好的声音:……半夜,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发现一道黑影站在墙角……   “轰隆——”突然,窗外一道鞭炮似的炸雷闪过,电闪雷鸣,紫光阵阵。   张琳几人面露喜色,因为这种天气效果像特效一样,配合着墙角的黑影,非常有鬼片的气氛。   拍摄还在继续。   复读机中,萧七的声音微微发颤:“……那个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这时,“叮咚……叮咚……”门铃响了。   “靠!”萧七从床上一跃而起,愤愤然,“就没人看着门?正拍着呐,这段剪了。”   “烦人。”张琳唠叨着,走过去拉开房门。   门外空无一人。   她探出头看了一下,同时大声问:“谁呀?”   没人回答。   气哄哄地关上房门,张琳对众人道:“继续拍,人走了。”   可没等张琳朝这边走两步,门铃再次响起。   她一愣,贴到猫眼出朝外看了一眼,扭头两眼直直地盯着我:“白姐,门外没人。”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门铃声再次响起,一次比一次急促。张琳一声尖叫,跑过来躲在我身后,打着哭腔:“白姐,是不是鬼啊?你去看看吧?”   刚想说我也害怕,忽然发现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我,这才想起自己是阴阳师,日薪一千块的阴阳师……   不由在心中咒骂了胖子两句,强装镇定,走到门口贴着猫眼往外一看。   门外果真空荡荡的,一个鬼影都没有,可门铃还在不停地响。这么多男生在这,阳气很盛,我就不信鬼敢来,   一定是……   我猛地在门铃上一拍,门铃“叮”了一声,然后安静下来。   扭头对紧紧贴在我后脑勺的摄像机镜头说道:“门铃坏了。”   众人恍然大悟。   刘恒抹了脑门上的汗:“明天见到服务员,大家可千万说漏嘴,小心人家诈我们的钱。”   我笑笑,忽然一愣。   刘恒在我面前站着,那屋角那头顶黑布站着发呆的人是谁?!   环顾四周,一二三四五六,所有人都在,刚才又没人进门。那么,黑布中的人,肯定不是“人”   回过神,我居然想起自己是拿了薪水的,赶紧伸手掏包里的符。   这在这当口,一阵风夹着疾雨吹开窗户涌进屋子,水滴洒得满屋都是,窗帘飞得老高。眨眼间,那张黑布无声无息地憋了下去,好像里面的东西已经走了。   不太妙啊……   我吸了口冷气,打开门走到门外宽敞的地方,借着走廊的灯光翻带来的东西。要是知道此行真会遇到鬼,日薪两千我也不来。可恶的胖子,总是接这种吃力又危险的活。   驱鬼符,罗盘,清香,朱砂绳……   包里没几样能用的东西,而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熟练运用。   张琳跟了出来:“白姐,你在做什么?”她捡起那盒硫磺仔细看,“这是……”   “张琳,叫萧七出来一下,我有话对他说。”   “什么话?”   “这间房有鬼,得换房间。”我说。   张琳一脸兴奋:“真的有鬼?来对了。换房做什么啊,我们来就是拍鬼的,多刺激。”   刚才不过门铃出问题就吓得嗷嗷乱叫,现在一听房间里有看不见的鬼魂反倒这么兴奋,叶公好龙说的就是张琳这种人。   我还想坚持,让她去把萧七叫出来,眼神一瞥却赫然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背影。相似的身高,酒红色的头发,半旧的格子衬衣。拎着盏白色的灯笼,灯笼上写着一个“奠”字,手插在裤兜里,正恬恬淡淡地走向走廊尽头。   喉咙不断发抖,眼睛渐渐被水雾覆盖:“田……田野!”   他回过头,对我微笑着,是每次耐着性子哄我时的笑容。清秀的脸庞在闪闪烁烁火光的映照下,秀美得像幅水墨画,安静而闲雅。   “白霖,跟我来。”他轻声说完,转头继续朝前面走去。   脚下没有发出半点脚步声。   几个月前,他走了。墨九说他非人非鬼,去不了阴间,不知道去了哪。今天,他居然出现在我面前。我知道他是真的田野,因为他的笑容很真。   他是我爱过的人……   没法不理他,我抱起地上的包丢开莫名其妙的张琳追了上去。   走到走廊另一边,田野推开走廊尽头的房门,毫不犹豫走了进去。   站在门口往里看,很意外,门后居然不是房间,而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和我们现在站的走廊一模一样,尽头一直延伸到黑黝黝的远方。走廊两边是一扇扇紧闭的房间,还有几盏昏暗的白炽路灯。   我的脚步还是停住了,因为,他毕竟是死了的……   看着他的背影,我动了动嘴:“田野,你想带我走吗?”就像在阳冢时一样,没有墨九和易道,他早已把我带走了。   他的脚步微微停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白霖,我想让你活下去,跟我走。”   跟,还是不跟?   我犹豫半晌,咬牙走进了那条走廊。   就算他要害我我也甘愿认了,因为我有负于他。   走廊很长,两边的路灯又越来越暗。走到一半时,路灯的光亮已微弱得像萤火虫一样,只剩几根有气无力的灯丝惨淡地亮着。不知不觉地,田野渐渐将手中的白灯笼向后移过来。灯笼光随着他的脚步左右摇动,晃晃悠悠地给我照着路。   “白霖,你和你哥哥,和好了?”   突兀这么一问,问的还是这么尴尬的话题,我的脸有点发烫:“嗯……”   “对不起白霖……”半天,他轻声道,“我没能保护你,没能让你过上正常的生活。”   我赶紧摇摇头:“没事的,哥哥对我很好。”   “他对你不好,真对你好,就不该在你身上刺字,还拍你的裸|照。”   这话让我心脏闷疼。   如果说白知秋做过什么事是我永远不能原谅的,就是他插手我和田野时的所作所为。将我约到已把我当儿媳看的田野爸妈面前,甩给两位长辈一沓我和他在床上时摆拍的照片,还当众将我强吻至嘴唇破裂。那种耻辱的感觉像跗骨之蛆,至今仍盘桓在我的心底,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冲到我的头顶,将我从熟睡中硬生生扇醒。醒来后一头大汗,仿佛田野爸妈那双刀子似的双眼还在我身上乱扫。   “白霖……”   听见田野轻声喊,我从回忆中回过神:“啊?”   “离开白知秋。”   “为什么?”我问。   他的脚步依旧不紧不慢,连头都没回:“你讨厌他,不是吗?Слободаилисмрт!(不自由毋宁死!)”   这回我没敢回答他的话。   在他离开的这段的日子,我和白知秋之间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田野天性阳光,酷爱自由。如果他听说我心中的这些变化,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还会觉得恶心。他心中的白霖应该是那个任性活泼的少女,而不是坦然和哥哥乱伦的女人,我不想破坏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所以我,沉默……   “妖尸易道,是值得托付的良人。”耳边再次响起田野的话音。   我有些吃惊:“你,了解我家老板?”   “最近听说了易道一些事。”他还是没有回头。   “什么事?”   他没来得及回答,因为旁边的一扇门缓缓拉开,那个涂着鲜艳口红和鲜艳指甲油的女服务员走了出来。身上隐隐飘着股焦糊味,好像猪皮烧焦的味道。   “呦,姑娘,你在这啊。”她笑着说。   我想答话,田野兀地阻止道:“别回答,跟在我身后,别停。”   田野这样说肯定有他的道理,可是为什么?   仔细瞥了女服务员一眼,我发现了问题。服务员脸上虽然笑着,可她的目光是散的,好像根本没看见我们。   “需要宵夜吗?要就得说,因为厨师马上下班。”服务员又说道,目光依然很散。   我明白了,她在勾引我和她说话。在她和田野之间,我当然选择相信田野。默不作声,跟在田野身后继续往前走。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张琳的声音:“白姐,你去哪啊?”   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了一眼,没见着张琳,却看到那个服务员站在我身后,用直勾勾的眼睛愣愣地盯着我的方向。   “我猜,你就在我面前。”她笑吟吟地说了句,忽然张开双臂朝我拥来。没等她抱住我,田野手中那盏白灯笼越过我的头顶,贴在了那个服务员的脸上。   她就这样不动了,手还保持着刚要拥抱的动作,十个红彤彤的指甲艳得刺眼。脸被灯笼挡着,看不清她的表情。   田野飞快地叮嘱道:“白霖,往前面走,见到什么都不要出声,一直往前走。”   我回头望着他,他没有看我,眼睛认真地盯着手上的灯笼。   “田野,怎么回事?”我一头雾水。   “时间不多了,”田野说得很认真,“白霖,如果我还活着,你还爱我么?”   我胸口一堵,怔怔道:“爱。”   “那就信我,快走。快!”最后一个字,他用上了少见的命令语气。    123、第四章     愣了一会儿,我丢下他一咬牙朝前面走去。尽管田野曾经害过我,我也愿意再相信他一次。   走出没几步,田野的灯笼光就消失在我的视野中。空空的走廊中一丝光线都没有,只有墨似的,化不开的浓黑,伸手不见五指。   压抑住想返回去找田野的念头,我找出随身带的小手电筒,继续往前挪。   幽暗的走廊仿佛永远走不到尽头,两旁的房间每一间好像都一模一样,暗红的木门,空荡荡的门牌。因为周围没有半点杂音,十分寂静,我的脚步声显然格外清晰,听得我自己都有些发毛。   忽然,电筒光中出现了一个人,一个服务员打扮的女人。   她低着头,身体佝偻得像大猩猩一样。两只赤脚僵硬地向外崴着,膝盖弯成了一个“o” 形。正缓慢地,一步一步背对着我往前挪动。   静谧的黑暗走廊中忽然出现这么一个诡异的人,我头皮一麻,一股凉意顺着脊梁骨窜上头顶,晃悠悠地在脑壳中撞,撞得眼睛都晕了。恨不得当场大嚎一声,让心里舒服一点。但田野叮嘱过我,见到什么都不做声。   于是我低着头,一手紧握手电筒,一手捏着一张驱鬼符飞快地往前走。   越过她时,她的头朝我转了过来。灰蒙蒙的瞳孔,死灰色的脸,嘴像喇叭似的往外嘟,露出几颗黑漆漆的大牙。头发稀稀落落的,被不知名的汁液黏在了一起,乱七八糟地贴在她清秀的脸颊上。   “痛啊……”半晌她喉咙里发出这两声嘶哑的音节,嘴唇却根本没动。   我不敢应声,加快了脚下的步子,很快就把她远远甩在身后。   “痛……啊……”   走出老远,黑黝黝的背后还传来她的声音。   不要理她,不要怕。   我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小跑起来。   也不知跑了多久,脚下哗啦一声水响,我急忙收住了脚步。   举起手电筒往前一照,见前方走廊中不知为何,积满了墨汁似的水。水波一荡一荡,黑油油的不知道有多深。两旁的走廊墙壁也不知何时变了模样,黑得跟焦炭一般,好像被火燎过一样。   忽然,离我十步开外的地方,一只被水泡得皮开肉绽的惨白手掌缓缓从水中伸了出来,五个手指头在水面上抓了两下后又沉了下去。接着一颗惨白的头颅侧着浮出水面,头颅严重肿胀腐烂,头发都泡没了,头顶光溜溜的。左眼只剩一个黝黑的窟窿。它用那只黑窟窿瞥了我一眼,随后没入水中,像一条狡猾的鱼。   鱼?   想到这个词,我欲哭无泪。   难不成,我得从这汪浮着“人头鱼”的黑水中淌过去?鱼很少生活在浅水中,走廊中的水到底有多深?再说,人只有在能掌控的地方才有安全感,下到水中防御力接近于零。我……我害怕……   正在犹豫,背后再次传来了诡异服务员的哀叫:“痛……啊……痛……啊……”   而且,她的声音速度好像快了许多,我当然能联想到她的脚步也快了许多。   “痛……”转眼,她的声音已飘到我身后。   前有黑水,后有可能要命的玩意,该怎么办?   算了赌一把,要是运气不好死在这,我就变成鬼跟田野鬼混去。   脱下外套塞进背包,我挽起裤腿踩进了黑水。   冰凉的水如同锐利的冰刀,寒气刺骨,冻得我心脏猛地一收一缩,打了个冷颤。这水至少有零度,我只有最多五分钟时间,不然两只脚就会失温坏死。咬紧牙关,拖着两只冻得硬邦邦的脚,我踏着及膝的黑水拼命往前挪。   忽然,一只比水还冰凉的手抓住我的脚踝,猛地往下一扯。猝不及防的,我被手扯得扑倒在地,胸口沾到凉水,顿时倒吸了一口大大的冷气。一具沉重冰冷的身体,压上我的腿,慢慢地朝我的上身压了上来。   我想转身推开他,可人一入水,胸口便被四面八方的水挤得透不过气。加之水温太凉,冻得我四肢麻木,一时间竟没法转身。   “仰头。”头顶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   我本能地抬起头,又是一愣。只见那个身穿迷彩服的女孩倒站在天花板上,最奇怪的是,她的头发向上“垂”着,就好像根本不受重力影响一样。   她举着彩弹枪,闭着一只眼睛,瞄准我的额头:“抬高点。”   不用她说我也会抬高脑袋,因为背后那团冷冷的东西已经爬到我的肩膀,再不把头抬高我的口鼻就要被压进黑水中了。   “砰——”的一声,像是被小石子重重地砸了一下。额头上尖锐地一疼,连带牙根都触电般的疼,耳朵嘤嘤作响。   我的眼泪一下子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与此同时,背后的东西兀地一轻。我的身体不由自主脱离水面,重重地摔了下去。摔到天花板上,一口气差点没憋在喉咙口!   没错,是“摔”到天花板上。好像就在女人的彩弹射中我的同时,地球引力瞬间转换了方向似的,地面和天花板猛地调换了位置。   看着周围头冲下脚冲上的漆黑木门,眼前头晕目眩,我觉得我的大脑快跟不上事情发展的节奏了。   举起电筒射向刚才我站的地方,也就是此刻的天花板。只见天花板水波荡漾,一只苍白的手在水面游弋着,犹如觅食的鸬鹚。   “我没空照顾你,还有几个人要救。”边上再次响起女人的声音,扭头一看,那女人正往cs枪中装彩弹,“你顺着这条道一直往前走,运气好能见到一丝亮光,钻进去。”   我站起身,片刻问她:“你是谁?”   拉开枪栓,她高傲地扬了扬下巴:“阴阳师,慕容世家女,颜。”   阴阳师,还有拿真人cs枪的阴阳师?   似乎看出我心存疑惑,她一声冷笑:“所以嘛,凡夫俗子就是凡夫俗子,不是我特制的朱砂彩弹,你早被怨鬼拉入鬼道了。”   不再理会我,她越过我快步朝前面走去。   在这个鬼地方遇见一个正常人,还是个正牌阴阳师,我哪能轻易让她走,跳起身去拉她的手腕,笑道:“嗨,姐们,周围连个活人都没有,咋就是同为人类的老乡。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冒险?我跟你一起行动吧,还能保护你。”   手指接触到她手腕的那一瞬,眼前突然出现一大片巨大的光晕。   渐渐的,光晕散去。我发现自己站在一跺高高的古城墙上,城墙下是一片巨大而混乱的沙场。沙场上堆着很多尸体,层层叠叠,蝼蚁一般。   很大很大的风,一阵接着一阵,伴着天边隐隐滚动的雷声凌厉地刮在我身上,很舒服的感觉。   “哈哈……”我听见自己张扬地大笑出声,张开双臂望着天,“什么天罚,如今,我便要翻了你这个天,看天怎么罚?!”   然后眼前再次出现片巨大的光晕,蓦地一眨眼,我仍站在死水般寂静的走廊中。   阴阳师颜睁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我:“你是……”   这当口突然头顶上的黑水哗啦作响,淅淅沥沥地滴落,将我们瞬间浇湿,立刻冻了个透心凉。   “快跑!” 颜大声喊。   不用她说我也会跑,撒开两腿朝先前走的方向冲去。头顶的水越落越快,在地上越积越深,不一会儿就没过了脚背。   就在我的脚冻得快失去知觉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抹光亮。领教过黑水的厉害,这时候只能相信颜的话,我心一横扑进了光亮中。刺眼的光线照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用手挡着光线,模模糊糊的,我好像看到易道站在远处。   心头狂喜,开口大声喊:“老……”   话未说完,喉咙里堵塞着的一团东西一下子从嘴里冲了出来,嘴里呛出一连串的咳嗽:“咳!咳咳!……”   有人将我扶起身,轻轻拍着我的后背。   “没事了。”他喘息着说道。   扭头一看,正对上易道灼灼闪烁的暗紫色双眼,和他紧抿的嘴唇。   “醒一个,醒一个。”旁边有人大声道。   这才发现自己坐在泥泞不堪的泥地上,全身湿透,被一群看热闹的人围着。不远处萧七他们租的那辆车半身斜栽进道边的一个水塘里,只剩车屁股还露在外面。水塘边还躺着几个人,萧七,张琳,以及其他三人。五人都不省人事,一群医护人员正对他们进行人工呼吸。   怎么回事?我们不是已经进了黑岗村,还住进友谊宾馆了吗?   “老板,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你们的车,在进村的路上,落水了。还好水不深,你们被人拖上来。”易道简单地解释道。   落水了?脑袋里迷迷糊糊的,落水的事一点都想不起来。我又问:“你怎么在这?”   他淡淡道:“我,不放心,来看看。”   “不放心,我吗?”   “嗯,你容易死。”易道含糊地答,一边把我背到他背上。   这倒是实话,这段时间我何止九死一生?   大脑还是晕乎乎的,身体也很重。我筋疲力尽地将侧脸贴在易道的后背上,一歪头,又看见一个熟人。   身穿迷彩服,自称叫慕容世家颜的女孩。她坐在一棵高高的大树上,双脚悬空,脸冲着水塘,两眼迷离无神。好像在看热闹,又好像在发呆。   “老板,你看树上那人。”我轻声喊易道。   他抬头一看:“慕容家的阴阳师,她在替那五人,找魂。”   对啊,萧七等人还没醒,他们还呆在那个奇怪的友谊宾馆中。   我问:“老板,你不管吗?”   他转过头,看了看我:“一千块,咱不挣了,交给阴阳师。你身上很凉,得找个地方休息。”    124、第五章   易道背着我,沿着回城的道路走了好半天。待天渐渐暗下来的时候,前方终于出现一片房屋。其中一间房屋上挂着一个简单的牌子:好客旅店。   我们进了旅店,好客的旅店老板娘马上迎过来:“住店呢,呦,这丫蛋怎么了?”   “掉水坑里了。”易道答。   “那可得赶紧洗个澡,不然会生病的,今天有窗户大房。”老板娘带着易道上了楼,推开房门,“瞅这房子,中意不?”   易道扭头问我:“住这?”   房间很宽,淡黄色木地板,干净的双人床,还有单独的玻璃洗簌间,在城郊这样的旅店已经非常难得。   我点了点头。   于是易道问老板娘:“多少钱?”   送走老板娘,我急忙从易道身上滑下冲进洗簌间。水还没完全烧烫,但我身上糊满了脏兮兮的水塘泥巴,不用水冲一下实在难受得紧。   洗完澡,我裹着围巾走出洗簌间,也不管易道呆坐在屋角的椅子上,倒在床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全身的骨骼又沉又重,好累,我很快闭上了眼睛。   一觉醒来,天已经黑透了。易道仍然静静地坐在屋角,身影黑漆漆如一尊雕像。   我摸索着打开墙壁壁灯,看见自己的衣裤已经洗好,用衣挂在门口,不由心底一热。易道真是个好老板,还帮员工洗衣服。   “不舒服?”突然,易道问。   想必是他的衣服在背我时被我弄脏,也洗了。此时他光着上身,露着一身匀称的肌肉。   我忍不住多瞥了他几眼,同时动了动胳膊:“身上没力气。”   “哦,等等。”他拿起旁边的电水壶,站起身。   “老板,你做什么?”我问。   “烧水,泡面。”   一碗热腾腾的康师傅牛肉面下肚,胃里巴适了不少,我才明白刚才身上的不适不仅是因为白天落水,还因为肚子饿了。从中午到晚上,我好象什么东西都没吃过,除了在水塘里灌的污水。   易道给我泡了碗面之后就坐在我身边,静静地盯着我吃。   见我吃完一碗,他又递过一瓶纯净水:“吃饱了?”   我点点头。   “休息吧,明天秦相容,来接我们。”他拿起空面碗朝垃圾桶走去。   “好的。”嘴里应着,我上床拉过被子盖好。   易道扔掉面碗,回到椅子上坐好,眼睛盯着床头柜发呆。在易道堂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发呆,也不知是魂游天外还是在想事情。可旅店床头柜上放着套套,印度神油之类的东西,而他的视线又偏偏落在这些东西上,这让我觉得有些好笑。   “老板,你也睡吧。”我一边说着话,一边装着漫不经心,将身上的毛巾扔到床头柜那堆东西上,“这床很大,一人睡一半,睡得下的。”   “好。”他居然没有推辞,走到床边。脱掉外裤,掀开被子躺到床上,还不忘关上壁灯。   虽然易道的妖品绝对信得过,但他毕竟是个大男人。莫名有点不安,我往床边移了移。   突然,黑暗中发出一阵撕塑料袋的哗啦声。   我像惊弓之鸟,心脏本能地顿了一顿:“老板,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没有?”   他沉默半晌,缓缓道:“是我,撕套套。”   “哦,吓死我了。”我松了一口气,随即又紧张起来,“啊?你撕套套做什么?”   他又沉默了半晌:“那天,被老山猫,打断了。”   没等我反应,他翻身压住我,手捏住我的肩膀,接着吻了上来。   没有衣物的遮挡,他的动作很激烈。柔软的黑发体贴地从我胸前划过,健壮的双臂将我包围在他的世界里。三月春阳般微凉舒适的温度,透过他的坚硬的胸膛淌到了我的皮肤上,又淌进我的身体。强有力的十指捏得我的骨头有点疼,我轻轻低喘,无处可逃。   “老板……”事情发生得太多,我的大脑还处于迷糊状态,小声哀求,“不行,今天没419的气氛……”   他没作声,急切地褪下短裤打开套套戴上,然后腰肢往前一挺。   粗壮和干涩让我十分难受,我扭着腰推着他的胸膛,阻止他的进入。可我的推搡对这只妖尸来说不过是螳臂当车。   他没用什么特别的花样,只是缓慢而用力的,一次一次不断在我的身体中进出……   火辣辣的疼痛折磨后,身体逐渐适应了他的尺寸,舒服的感觉随着他的动作升了起来。揽着他的脖子,双腿勾着他的腰,以便让他可以进得更深。   眼睛痴痴地盯着暗夜中,他眼底闪烁着的暗紫色亮光。因为此时他眼底的光,充满了男性荷尔蒙的诱惑。   爱他吗?我不知道。   和白知秋在一起后我就很少谈情说爱,反正爱不爱都得和白知秋在一起。要说我内心清楚认定的爱人,就只有田野。至于易道,我不清楚,但我愿意和他缠绵,愿意要他。说不出理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和我的触碰变成了件很坦然的事。就好像,我们以前就经常这么做一样,一点也没有419的刺激感。   突然,他猛地一用力,气喘吁吁道:“浑家,认真些。”   又是这个词:“浑家?”我问,“什么意……”   没等我说完,他用更加迅速的动作堵住了我的嘴。   某种感觉以摧枯拉朽的势态袭来,我快乐到疼痛。紧紧抓住他的腰,任由他冲刺着,直到全身发软……   ……   “叮咚……叮咚……”   被急促的门铃声吵醒,我不满地揉了揉眼睛。   趁着易道裹着毛巾去开门的功夫,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有个方怡的未接来电。   这时门外传来胖子的声音:“先生,你到底要做什么啊,十万块就这么飞了。”   “钱,可以再赚。”   “怎么赚?明天要交房租,怎么办?难不成把易道堂搬到我的牛肉面店去?”   ……   趁他们说话的功夫,我给方怡发了条信息:“死人找我有事?”   很快她回答:“一天没回应,你死哪去了?不会是和帅哥,嘿嘿。”   “嗯,是的。”   “真的,多少分?”   “容貌90分,技术98分。”   “哇,为什么技术扣2分?”   “太持久了,次数又多,一盒避孕套只剩一个,可怜我的小腰。”   她打了几个惊叹号:“!!!!!天啦,拍个他的亮照,我要瞻仰一下。记住,要下面的不要上面的。”   这能给她瞻仰?   我笑笑,回道:“别想,我的炮|友目前只有一只,想看自己泡去。”   “哼,不给人家瞻仰,人家就向白哥哥秋告密。”   见她提起白知秋,心有戚戚然。我倒不像古代的贞洁烈女,信仰什么一女不侍二夫,对白知秋死心塌地。和老板情之所至,说是游戏也好,需要也好,做了也就做了。但敢玩游戏,就要做好受罚的准备,况且我玩的游戏非常出格。要是白知秋知道,一定会让我生不如死。   有点后悔,让行动走在了思维前面,一时高兴将事情告诉了方怡。这件事本该烂在肚子里谁也不说的,即使是方怡这个最可靠的朋友也不能说。   我吸了口冷气,叮嘱方怡:“姐们,让白知秋知道我死定了,这不是开玩笑的。”   她好像察觉到了我的不安,回信道:“知道,开个玩笑吓成这样,瞧你的出息。你死了谁陪我逗鸭子去?我不会让你死的。”   那边易道关上门,拎着腰上的围巾回到床上。钻进被子将我搂在怀里,眼神淡淡的:“十一点半退房,中午想吃点什么?”   “面。”   “哦,”他拿出那个仅存的套套凑到我面前,“用了吧,不浪费。”   我一愣,晚上做完早上还接着做,这个时间范围属于419吗?   “老板,你不累吗?”我问。   “套套不便宜。”他眨眨眼,吻了上来。   哭笑不得。我赶紧挡住他的胸膛,十分真诚地问:“老板,人类有一句古话,叫扮猪吃老虎,你听没听过?”   “没有。”他回答得很认真,同时将我的右腿扛到他的肩膀上。   (易道堂第十一话 女阴阳师完结)    【第十二个故事——king】 125、第一章   赌博中,人的金钱占有欲和好胜心得到满足。这也是自古以来,赌博产生、发展,并给人以强大诱惑力的魅力所在。   *** ***   坐着胖子租的车回到城里,胖子正要往易道堂的方向开,易道突然道:“去民政局。”   胖子不解:“去民政局做啥?”   易道扭头看着我,微微一笑:“我和白霖,登记,成亲。”   我立刻就有跳下车,朝着太阳用力奔跑三天三夜,让沸腾的心跳迅速平复的冲动。努力扯了扯嘴角 :“成亲,为什么?”   他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消失,沉默了一阵,眼底浮出剔透的暗紫:“你说,为什么?”   惨了惨了,玩错对象了。我欲哭无泪,早知道他这么传统,昨晚说什么我也不会配合他的。急忙摆 摆手:“不用不用,这种事很正常,我不用你负责。”   开车的胖子轻轻咳嗽了两声,明显是在憋笑。   特么的最近走霉运,连玩个一夜|情都变得这么狼狈,惹人笑话。又不能骗易道,说什么“我们先接 触接触“之类的话,只得硬着头皮解释:“我们就当做了一场梦,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好不好?”   他不语,盯着我的脸没挪动视线。像是在看我的模样,又像是在琢磨着我说的话。昏暗的光线下, 眸色微微闪烁,沉静而漠然。   难不成他不光传统,还保守?   这么多年了,我依然记得当初被白知秋强占时那种感觉。不止是心疼,还有一种尊严被活生生从身 上撕裂的疼痛。我不知道被此时易道是不是也体验着同样的感觉,那种尊严被活生生剥夺的感觉。但我 除了抱歉,什么都不能说。   “对不起老板,我还以为妖怪活了这么多年,不在乎男女之事。”我艰难地组织着道歉词,“要是 你提前说,我们那个那个以后就要结婚,我绝对不会碰你的。对不起,真对不起……”   “你想怎样,”他缓缓打断了我的话,“便怎样。”说完返身推开车门,跨了下去。   车还在大街上呢!   我吓得捂住了嘴巴。   “吱呀”一声响,胖子赶紧踩了紧急刹车。   此时易道已稳稳地下到车下,用力将车门甩上,重重的关门力道震得整辆车一抖。然后他淡定地穿 过奔腾的车流,朝街对面走去。   他生气了……   被背后那堆急促的喇叭声催得不耐烦,胖子回过头对我比了个小手指:“玩弄人的感情,真看不起 你。”   我没好气,白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易道是我的老板,又同我住楼上楼下,两人玩一夜|情玩成这样,我觉得我在易道堂呆不下去了,决 定找个机会辞职离开。可是短短不出几天,易道堂发生了重大变故,打断了我的辞职计划。   因为抢救得及时,萧七五人捡回一条命。回城后,几人第一件事情就是做了个专辑,名字叫《行骗 的阴阳师们》。节目重点抨击了时下遍地开花的风水店,揭露了大部分风水店行骗的现状。标题封面赫 然用了易道堂的店面照片,还故意暴露了易道堂的电话和地址。在节目中间,萧七用大段内容讲述了自 己的亲身经历:易道堂蓄意欺骗客人钱财,所谓“大师”在发生车祸后扔下客人,逃之夭夭。   节目中的“大师”当然是指我,节目为了突出我骗子的属性,重点截取我站着发呆的片段进行了艺 术加工,再配上脸上的马赛克。以至于我在里面的气质,猥琐得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   我那个气哦,擦,发生车祸跟行骗有联系吗?虽然,我滥竽充数冒充阴阳师跟他们做节目确有行骗 之嫌,但他们只付得起日薪一千。一千块而已,难道他们想用一千块请到安倍晴明不成?!   当然,萧七在节目中不忘对救他们一命的慕容颜大捧特捧。将她说成是盖世高人,顺便还做了下期 节目的预告:《频死体验中遇到的神秘高人——慕容世家女》   萧七以前做的节目反应平平,这期节目的反响却很强烈。从节目上网的第二天起,易道堂的电话就 没断过,一个接一个的骚扰电话打破了易道堂长久以来的平静。现在很多人压力大,好不容易越到个可 以公然发泄愤怒的对象便来了劲头,一接电话不是辱骂声就是质问声。店门口也被人用涂鸦颜料喷上了 “骗子”两字。   易道好像毫不在意,他拔了店里的电话线,又默默把店门口清理干净,对一系列风言风语置若罔闻 。   自从回来后,他就没跟我说过话。有时同我迎面碰上,便目不转睛从我身边走过,像没看见我一样 。   看样子他很生我的气,非常生我的气……   胖子忙活了好几天,又是央求房东延长交租的时间,又是四处拉业务。终于叫他拉着一单活,为某 个商场开业做道场。   易道和胖子一起赶往锦州,走前易道让胖子转告我:“白霖,这阵子店里不太平,先生让你放假三 天。”   放假是好事,但钱包空空,放假也不知道干什么。我将自己关在店里,连看了整整一天小说。   第二天一大早正闷头睡懒觉,忽然接到了方怡的电话。   “死人,听好,事关我的生命,你必须帮我个忙。”   回到别墅,打开尘封的车库,在白知秋的盖拉多和我的f430犹豫了一下,我选了f430。因为我没驾 照,f430刮了碰了也不可惜。   小心翼翼将车开到方怡家楼下,果然看到几个神色异常的男人在楼下漫不经心的散着步。   接到我就位的电话,方怡飞快从楼下跑了下来。   钻进副驾驶座,她捧住我的脸凑过来在我脸上印下一个大口红印:“终于肯把你的小福车开出来了 ,不如这样,款爷你包了我吧。”   我轻声一笑,一踩油门:“行,你先替我加油。尼玛款爷我包里只剩二十块钱,加油都不够。”   那几个男子见方怡上了我的车,全都紧张地看着这边,想拦又不敢过来拦的样子。这年头有钱是大 爷,我这辆破车还是能吓住几个小流氓的。   一路开车赶回我的别墅,方怡急忙泡了碗泡面吃,她已经两天没敢出门,饿坏了。   原因是她挑了个错误的客户。   方怡是职业狐狸精,她从不以自己职业为耻。   田野很厌恶我交方怡这样的朋友,一次田野曾没好气地当面问方怡:“职业狐狸精和小三有什么不 同,和妓|女又有什么不同?”   那时方怡慢悠悠地抽了一口烟,笑道:“小三是妄想立爱情牌坊的婊|子,我是光明正大的暗|娼。 至于妓|女嘛,不要拿我和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工种相提并论。”   一直以来方怡做生意都如鱼得水,只是这次运气不好碰到了杨老板。   杨老板以前是开夜总会的,最近惹着人场子出了问题,就把主意打到了前情妇方怡身上,让方怡还 他两百万。开始杨老板亲自带人找方怡,被方怡报警赶走后,他就让手下看场子的混混二十四小时缠着 方怡。方怡出门他们跟踪,方怡回家他们蹲守,还时不时对方怡进行骚扰。而且骚扰不断升级,前两天 方怡出门,劈头盖脸被扔了一麻袋死老鼠。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杨老板走投无路,现在已经变成不要命的人,方怡的那些“交情” 全躲得远远的,不敢过问此事。至于方怡的家里人……   她父亲在她七岁的时候因赌博欠下巨款,给她母亲留了张字条:“我跑路了,不要找我,给你和三 个孩子留了二十块钱。有逼债的人上门,就到四叔公家躲两天。”然后逃之夭夭,再也没回来过。   她母亲早就带着两个弟弟改嫁,与她很多年没联系。   除了我,她连个可以倚仗人都没有。   等她吃完面,我俩支着下巴想了半天,没等想出办法,那边杨老板来了电话。   方怡一接通,只听杨老板在那边阴阳怪气地笑了一声:“我跟你说,不要以为你找到好靠山。我天 天磨,看谁能护你一辈子。没钱还?那你就去卖,分期付给我……”   没等他说完,方怡一拍桌子,破口大骂:“你吹我吾涨,拉我吾长!丢你!烂春袋!扑你妈臭街!”   骂完使劲将手机一扔,扭头看着我:“有钱也不还这王八蛋,妈的,弄到一百万,我请人买他一条 命。”   请人同姓杨的对抗,我们没那么大面子,只能用钱买人帮忙。   可我们哪有钱啊?方怡的积蓄全借给我买画了。昊子那借的钱还没还,不能再借。现在别说一百万 ,十万我们都凑不到,除非卖车卖房。但就算车和房能卖出去,又怎么能便宜姓杨的王八蛋?   想了想,我脑海中灵光一闪,跑到楼上储物间,从最底层找出一叠金卡。   方怡跟上来,奇怪地问:“那是什么卡?”   “港澳通行证,你带了吗?”我反问她。   她微微沉默:“带了,你想……”   脑海里的点子让我的精神无比振奋,简直抑制不住血管里澎湃的血液:“我们去Macao弄点钱。”晃 了晃手里的卡,“威尼斯人的金卡。相信我的技术,弄百万跟玩似的。”   她默然:“我说……白霖,你没被你哥揍够?”   听她说起白知秋,我的心咯噔一下。白知秋确实很讨厌我赌,他说,我再赌,就剁了我出千的大拇 指。不过现在他又在哪?要是他能跳出来剁我的大拇指,我求之不得呢。   冲方怡挑了挑眉:“喂,姐们,你胆怎么变得比我还小?”   没好气地瞪了我一眼,嘟囔道:“输了怎么办?我不能害了你。”   “输?”我不由得意地笑了起来,一抹鼻子,头一甩:“知道我白霖在江湖上的赌号是什么吗?白 疯子,大名鼎鼎。”   四年前,“白疯子”纵横Macao赌场,一百万本金一月滚到2.3亿。要不是白知秋为了逼我戒赌,请 来赌王硬把我的钱赢了回去,我早浪迹天涯以赌为生了。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热血沸腾的青春啊!    126、第二章   澳门,四大赌城之首。对那些嗜赌如命的人而言,在这里天堂和地狱之间或许仅仅是一步之遥的距离 ;有可能一夜暴富,也可能一夜家财散尽。   我非常喜欢澳门,大概是因为喜欢 “安德鲁”家的蛋挞,所以连带着喜欢生产这种美味蛋挞的城市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我爱赌,小到刮刮乐,大到Russian roulette我都喜欢。   记得那年白知秋特忙,我有大把的时间和朋友们在世界各地逛来逛去。后来一个朋友带我们到澳门 玩,介绍他的好朋友,少年赌王童德诺给我们认识。当天就将这个少年赌王追到手,成了澳门赌场的常客 。   曾经的闺蜜笑我有收集控,看到帅哥便要收为己有。我笑而不答,什么样的人看到什么样的世界, 她只喜欢男色,当然认为我也喜欢男色。说实话,那少年赌王一脸青涩,额头上还满是青春痘,难看得 很。要不是为了学习他的赌技,他连我的备胎都做不上。不过他确实是个称职的男友,听我说想学赌, 便将一身赌技倾囊相授。   有了高超的赌技,赌起来当然更痛快。   不管是玩麻将牌九,还是21点梭哈,在经过良好的记忆力,冷静的分析能力,判断力,当然还有一 点点的运气的统筹后,终于熬到亮牌赢钱的瞬间。霎时胸口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微微浮在头顶的意味 ,无一不让我疯狂,堪比gc。   不久白知秋棒打鸳鸯,赶跑了我那个少年赌王男友,又强迫我戒赌。戒赌的滋味比戒大米饭还难受 ,当时还是好妹妹的我和白知秋闹起了别扭,每天除了和他吵架就是想办法往赌场溜。后来多亏遇到我 的未婚夫Alfred,因为Alfred浑身都是正能量,在他的吸引下,我告别了赌场……   唉,爱情力量的伟大力量……   直到18岁后我离开白家,有段时间受不了清贫的日子,又到澳门赌了一阵。那次玩得比较大,用一 百万私房钱赢回2.3亿后,我居然把白知秋招来了。那时我正是最恨他的时候,恨不得用2.3亿买下他的 命,自然不会再听他劝说。   他似乎也没打算劝我,只是请来当时的世界赌王,也是我前任男友童德诺的师傅,在公海开了场赌 局,用了些手段骗我签了生死状与赌王一对一单挑。赌王与徒弟媳妇的对战,结局可想而知。我不光输 了自己的2.3亿,连自己都输了出去,被白知秋玩得七天不能下床。   回首往事,一把辛酸泪……   “白霖,你真的有把握能赢?”坐在赌场的接机大巴上,方怡微微蹙着眉头,“十赌九输,我总觉 得有点悬得慌……”   “真输得惨,咱们就在澳门做陪赌小姐,赚得也不少。”我笑她。   她垂头丧气:“得了,那样你哥非怪我把你引上邪道,活撕了我不可。”   方怡的父亲是因为赌博欠下巨款跑路的,可能有心理阴影。一听我要来赌钱,平日天不怕地不怕的 她居然畏手畏脚起来。   看她实在坐立不安,我想了想:“死人,到那你去逛街购物,我去赢钱,咱们分头行动。”   “想得美,”她打开一柄小折扇,紧张地扇着,“我得跟着你,等你输掉裤子的时候也有人劝。”   终于,大巴车到了地方。   下车走进那群意大利风情的建筑群,迎面一条富丽堂皇的长廊。金灿灿的大道,金灿灿的壁画,无 一不散发着金灿灿的诱惑,彷佛一切触手可得一般。金黄的灯光映着走廊中那些人进进出出,像来往于 梦幻般的黄金世界。   “哎呦,我的大小姐,我好想你滴啦。”还没走到大厅,一个上身穿大花衬衫,□穿朱红紧身裤, 浑身金银叮当作响的矮个男人就叫嚷着迎了上来。热情地拉起我手,在我的手背上摩挲,“四年没见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每天想着你,快变成望夫石的啦。”   抬起手指,一点他的额头:“米老鼠,嗅觉真精,不愧是属老鼠的。”   “米老鼠”的大名叫Mickey,职业是赌场混子。赌场混子是群依靠赌徒生活的秃鹫,不管是想借钱 ,还是想找人陪赌,他都能给你安排得妥妥当当。当然,前提是你能给他们想要的钞票。   “白大小姐大驾光临,我当然要主动过来迎接。”他将眼光落到方怡身上,那双细细的三角眼笑得 格外殷勤,“这位小姐系白大小姐你滴闺蜜吗,好漂亮,长得真像大陆明星章子怡啦。想玩什么,我给 你介绍啦。”   我轻声一笑:“章子怡不赌,我赌。米老鼠,给我二十万筹码。”   “啊,小姐这次只赌二十万?”   “唉,哥哥管得严,只能玩小的。”   米老鼠笑得那叫一个猥琐:“明白明白,令兄很厉害。”   一来一去说着话的工夫,我们三人已经进了赌场大门。   里面一派热闹。   无数张赌桌上坐满了年龄肤色的赌客,有的满头大汗,有的一脸恐慌,当然也有的神态自若。空气 中洋溢着紧张、刺激的味道,勾得我手心发痒。   我没在一楼大众赌场停留,径直上了二楼贵宾赌场。   古话说得对,十赌九输。庄家开赌场是为了赚钱,大众赌场的荷官们不是吃素的,不会轻易让赌客 把钱赢了去。想在赌场挣大钱,只有一个稳妥的方法,进贵宾赌场与赌客对赌。   米老鼠的手下很快将二十万筹码拿了来,虽然我这次的消费额不高,米老鼠依然不肯离开。估计他 以为我还是以前那只肥羊,想放长线吊大鱼。   “小姐,这次想玩什么?”他殷勤地问。   我扭头一看,见方怡的脸在BB霜的遮盖下透出一片不正常的白,微微一笑:“我们先喝点东西,休 息一下。”   米老鼠倒很有耐心,不介意我拖拖拉拉:“正好蛋挞刚刚出炉,我这就给两位小姐拿去。”说完屁 颠屁颠拿餐盘去了。   我揽住方怡的肩:“怎么跟你说的来着,你只管秀你的美腿,我挣钱。”   每个魔术师身边都带着一个美艳的助手,用来迷惑或引诱观众。我的助手便是方怡,凭她这张脸, 怎么不得引个肾虚到头昏眼花的家伙过来?   话已说到这份上,方怡可能也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展开小折扇挡住半边脸,黑白分明的眸子 立刻就流露出迷离的光彩,怎的一个性感撩人。   不出我出料,不久一个腆着将军肚的秃顶大叔笑着走到我们身边。手上挽着个南亚小女孩,十二三 岁的样子,巴掌大的小脸,精致可人,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   “两位漂亮小姐,”大叔笑得露出了一口黄黑的大牙,“可以邀你们赌几局吗?”   “好啊。”我笑吟吟地答,“21点还是梭哈?”   转眼便赌了几十把,大叔面前的筹码只剩十三万。长时间的高强度计算让我有些疲惫,捏了捏鼻梁 ,一旁的米老鼠立刻贴心地送上一根Minuto,还帮我点燃。   轻轻吸了一口,缓缓吐出两个烟圈,我对大叔说道:“今天到此为止,明天有缘再来。”   “不行!”大叔输红了眼,“再来一盘。”   不到黄河心不死,我点点头:“最后一盘。”   闻言,荷官派起了牌。   一开赌,大叔便紧张地按住桌面,双眼几乎要迸出来:“十!十!十!一点!一点!一点!”   只要对手心里一乱便赢定了。我要了两张牌便不再要,只冷眼看着大叔面前的牌不断增加。   终于,他大声喊:“够了够了。”   于是荷官笑眯眯地帮他计数:“7点,8点,半点,半点,7点,共二十三点。”又对我一抬手,“小 姐,请翻牌。”   我依言翻开底牌。   “10点,10点。共二十点。东方胜,西方负。”说完,荷官用钩子将大叔面前的筹码推到我面前。   突然,大叔一拍桌子:“我还是不服!”他抓起身边的小姑娘推到赌桌中间,“拿她做抵押,再来 一盘。”   没兴趣跟输急了的赌徒继续赌下去,我拿起三十万筹码扔给米老鼠,让故作镇定的方怡将剩下的筹 码收好,起身准备离开。   “不准走,再来一盘!”大叔激动地冲过来想抓住我,可没等他冲到我面前,就被几个保安蜂拥而 上围住。   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敢在这撒野?   我嗤笑一声,然后感到身边的方怡扯了扯我的衣裳。   “白霖。”她的眼神晃悠悠的,精神貌似还在天外游移,“我没做梦吧,我们赚了两百万?”   揽住她的腰,我冲她轻笑:“没做梦,两百万到手。”   “那我们明天回去?”   “回去?才玩了一天耶!”刚刚开了兴头,我怎么舍得回去?天知道这阵子我生活有窘迫,交不上 物业费,交不上水电费,为了挣几千块差点被淹死……   既然到了这个对我来说等于自动取款机的地方,自然要赚个够本才能回去。我笑嘻嘻地想说服方怡 :“再多玩几天,我能把你后半生的退休金也赚足,相信我,so easy。”    127、第三章     却不料她脸色一变,眉毛微蹙:“咱们不是说好了,凑到一百万就回去?已经赢了两百万,还想赢 多少?”   平常挺聪明的一个人,怎的今天不光胆小如鼠,还变得有些婆婆妈妈的?   我继续笑:“死人,你没事吧,是不是被姓杨的吓破胆了?这样,你出去轻松轻松,我再四下转转。 ”招手将米老鼠叫到跟前:“我们章大姐想逛街,你手下有没有健美帅哥,要身材特好,床上功夫也特好 的哦。”   米老鼠一拍胸膛:“我办事,白大小姐你放心的啦。”他扭头看着方怡,“章大小姐,跟我来。我 帮你兑换筹码,存好钱,再让个帅哥伺候你啦。”   方怡默默地跟在米老鼠身后朝外面走去,可走到门口,她一跺脚,转身指着我的额头骂了一句:“ 你家的禽兽哥哥做过不少混账事,不过我想有一件事他做对了,就是戒了你的赌。你这个人就不能进赌 场,一进赌场你整个人都变了,什么德行?”   见她面色红润,脸上又有了往日眉飞色舞的影子,我松了一口气。果然,用美色安慰色女是最有效 的。   朝她挥挥手:“好好玩,小心腰。”   “别把你自己输进去,到时有你哭时候。”骂完这句,她头也不回出了大门。   我无奈地摊摊手,没解释。   一直觉得世界的发展是由赌徒推动的,没有赌徒哥伦布负债出逃,就没有新大陆。没有赌徒山本五 十六将美国提前拉入战局,二战就不会那么早结束。   其实我一直在想,若不是白知秋当年耍横逼我戒赌,我现在说不定已经拿那2.3亿赌资做大生意了。 赌徒十个有九个会很惨,只有一个能功成身退。我相信凭我的能力,我一定是那功成身退的第十个。横 竖我现在空空一人,就算输了,大不了偷渡去澳洲西岸采矿。   方怡离开后,我又在大众赌场玩了几个小时,手气好得爆棚,引得一大堆赌鬼跟着我满场乱跑。今 天差不多赚够了,琢磨着将筹码换成钱,这当口有人挤过来,按住我的肩膀。   “运气不错。”   下意识抬头一看,撞上一双笑盈盈的茶色双眼。   眼睛的主人一袭白色针织t恤,一条洗到发白的裤子。板寸头短短的,很精神。耳朵上带着枚黑色耳 钉。这么热的天,手上居然带着一双黑色皮手套。   这个年轻男人,我觉得他有点眼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正在思量,耳边忽然响起他的声音:“不认识我了?我是童德诺……”   以前吃饱了没事做的时候,我交了很多男友打发时间,多是长得帅的帅哥。但童徳诺是例外,他并 不帅,甚至可以说丑。身材瘦瘦小小的,深眉厚唇,脸上长满了亮晶晶的青春痘,标准的越南少年模样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朋友说他是某世界梭哈大赛最年轻的冠军。   那天童德诺给我们表演了一下洗一条青龙和飞牌技,看到张张薄薄的纸牌排着整齐的队伍,在少年 的操作下如同灵蛇一般在空中飞舞,看得我的心痒痒的,之后马上将童德诺追到手学习赌技。   几年过去,古德诺依然不帅,个子也没拔高,顶多一米六五。不过他比以前会打扮多了,脸上的青 春痘也无影无踪。   毕竟以前处过几天对象,旧人见面自然要聊聊天的。我俩走出赌场,进了服务区的粥铺,找了个安 静的位置坐下。   童德诺笑道:“好久没见面,白小姐越长越漂亮了。”   以前他也是这样,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拼命夸我,说实话这让我觉得很腻,非常不舒服。所以当初白 知秋棒打鸳鸯的时候,我顺手推舟,立刻就蹬了他。   “你这几年过得如何? ”我笑道,“赌王阁下。”   他微微敛眸:“我两年前就不赌了。”   这时,服务员走过来送上菜单。我点了一份猪扒包,一杯热奶茶。童德诺点了双份牛仔肉,还有五 碗水蟹粥。   我不解:“点这么多,吃得完吗?”   “吃得完。”他含糊地回答着,打开钱包,然后一脸为难地看着我,“白小姐,我忘了带钱……”   我明白他的意思,掏出钱包付了饭钱和小费。待服务员走后,我继续问:“怎么不对赌了,遇到对 手了?”   他没再吭声。   灯光照着他的脸,一片白惨惨的,让人觉得有些惶然。   “抱歉,我好像问了什么不该问的事。”我忙道。   他依旧不语,半天,拉下右手的手套,将手举到桌子中间:“我,再也赌不了了。”   “啊!”我呆了下,因为他的右手。   一只残缺的右手!   中间三个手指都被连根剁去,光秃秃的一片,只剩大拇指和小拇指还保存完好。整只手掌泛着层绛 红的色泽,像是被大火燎过一样。   几年前,这原本是一只纤长灵巧,魔术师一样神奇的手啊。   “吓着你了,对不起……”意识到我的神色,他迅速将手缩回去,带上了手套。   那个瞬间,我义愤填膺,颤抖着问:“谁做的?!”   他低着头,整理着手套中的填充物,以期让手看上去正常些:“伊诺家族的二少。他花重金请我对 战东南亚赌王,我出千失手输掉比赛。你知道的,有钱人面子大,他丢了面子,很生气。保住这条命用 光了我的运气,之后我的赌运就没了。摇不准骰子,看不准牌,我废了。”   不由叹了口气。   伊诺家族,南亚有名的军火贩子,能保住这条命他确实很幸运。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愚蠢的话出口,我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   他的头低得快埋到桌子里:“在米老鼠手下陪赌喽,自己玩不了,就看人家玩。”   “在米老鼠手下啊……”我努力想让自己装得自然些,但在米老鼠手下……   陪赌无非做点逗人开心,出卖身体的事。我不歧视陪赌,可意气风发的少年赌王变成了陪赌,还是 让人觉得满难受的。   突然,他低声道:“对不起啊,以前答应你的追求,是因为你是白家大小姐。”   我愣了一下,因为没料到他还是这么爽快直接,仿佛除了身份,他依然是以前那个自信飞扬的赌王 童德诺。顿时心情大好,坦然道:“我也对不起你,以前追你,是因为你是赌王。”   他亦笑了:“不要这么说,我和你在一起很开心的。对了,你应该结婚了吧?令兄那么疼你,一定 给你选了门好夫婿。”   “没有哦,还是剩女。”   “你家财万贯,一般男人你看不上,结婚晚也正常。”   “呵呵……”我只能干笑。   此时服务员将餐点端了上来,我们暂时停住谈笑,低头用餐。   就像饿惨了一样,他没用粥勺,捧起粥碗就呼噜噜喝起来。一口气喝光了两碗粥后,他抬头看着我 ,那双眼睛闪了闪:“白小姐,明天有人陪吗?”   大概猜出他的意思,我舌头有些打结:“明天嘛……”   他笑了起来:“我可以陪你赌一天,晚上附赠按摩,后天还可以陪你逛街,给你打八折。”   有个陪赌的自然好,可对方偏偏是我的前任,听上去就那么别扭。我忙拒绝:“不用,不能耽误你 工作。”   他笑容发僵,然后低下头又喝了一口粥:“其实,我已经半个月没接到活了。让我陪你几天吧,就 当照顾照顾我的生意啦。”   我怔了怔,只好答应:“那这几天就麻烦你了。”   他笑:“谢谢。”   笑容不复当年的志得意满,却微微带着些尴尬,那种无奈的尴尬。   沉淀进人眼里,山西老陈醋似的酸。   吃完宵夜出门,童德诺伸出手拉住我。   我一呆,有些不自在,慢慢将手抽了回来:“澳门很热,别拉手了。”   本来是个礼貌的拒绝,谁知他眼角一勾,温柔地笑了起来:“也对,拉出一手汗很难受。”   以前他也是这样,无论我说什么他都说好,那种迁就就连年少单纯我的也能觉出一股子刻意的感觉 。现在他还是如此,只不过现在是出于职业道德。突然觉得兴趣索然,因为他身上唯一一点吸引人的赌 王光环褪去之后,他没有半点让女人动心的东西。有些理解为什么他半个月接不到活了,作为一个陪赌 他实在不称职。   一边同他在花园中漫步,一边闲聊,装着不经意地,我说道:“你不是说以后退隐想开一家鸡粥铺 子,没客人的时候就喝冰啤烤海鲜?”   他抬眼朝我笑笑:“那时我有钱,有钱怎么想都是可以的。现在我没钱,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喽,难 不成真去卖鸡粥?”   “卖鸡粥也挺好,生活安稳。”   “不行,卖鸡粥什么时候才能娶上老婆?陪赌就不一样了,随时可能撞上大运。”他笑得露出了一 口大白牙,“就像今天遇到小姐你一样。”   话不投机半句多,我抬手看了看表:“呀,这么晚了,我要回酒店睡觉了。”   他忙道:“我送你。”   走到自己的房间门前,我转身看着他:“你回去吧,明早十点来门口等我。”   “这样啊……”若有所思,他朝房门瞥了一眼,“晚上不想有人陪吗?”   “不用,我和朋友同住。”   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出口,他行了一个绅士礼:“这样的话,小姐,我 告辞了,明早见。”   “明早见。”我点了点头。   快进电梯的时候,他回过头:“明天早上我给你带虾包来。”   迟疑了一下,我道:“好的,再带份叉烧肠粉。”   “白霖。”微微一笑,“你和以前一样善良可爱呢。”   善良可爱?很少有人这样夸我,不过我的本性中确实有善良可爱的一面,他看人的眼神真准啊。   洋洋得意地琢磨着,童德诺的身影已进了电梯。我转身进屋,门刚关上,随即一愣。   方怡脸带深紫色女王面具,身穿比基尼吊带袜,脚蹬火红高跟鞋。手拿小皮鞭,正津津有味地抽着 床上男人又紧又翘的屁股。   见来了人,身体被皮绳反绑,嘴巴被口塞球堵得死死的男人呜了一声。   “真壮。”我咽了一下口水,目光在男人健美修长的身体上扫了一下,问方怡,“米老鼠给你找的 人?”   可方怡没理我,抬手就是一鞭子抽向男人后背:“我没让你叫,就不准叫!”   “唔……”男人被抽得皮肤通红,不由吃痛出声。   得,女王殿下还在生我的气,我忙讨好的笑了笑:“你们继续,继续。”   说完打着哈欠走到邻床,脸也不洗牙也不刷,蹬掉鞋子用被褥罩着头睡觉。因为白天赌了整整一天 ,我真的累坏了,很快就在旁边断断续续的淫|靡叫声中沉沉地睡去。    128、第四章   第二天早上醒来已是早上十一点,房间里风光无限。 方怡未|着一缕,斜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手里还握着一截皮绳。皮绳的另一端是个狗项圈,套在那个男|妓身上。大概昨晚方怡折腾累了,男|妓四仰八叉躺在地毯上,张大了嘴巴扯着呼噜。重要部位就那么裸|露着,还一柱擎天。 我咧了咧嘴,扯过两条毛巾被扔在两人身上,好歹遮住了他们的羞涩部位。 上辈子做了什么孽,这世才能交到方怡这样的损友?和她混久了,把白知秋从小到大辛苦给我建立起来的三观磨得一点不剩。 洗簌完毕打扮好出门,童德诺已经拎着两份早餐,等在门口很久了。 他笑了笑:“早,先吃点东……”说到这,他的目光越过我飘到屋里,笑容顿时僵住了。 我赶紧往旁边移了一下,挡住房间中间那四仰八叉睡得正香的男人,接过他手里的食物:“朋友昨晚玩得太疯,哈。你等等啊。” 说完转身回到房间,将粥和虾包放在桌子上,又给方怡留了张纸条。 再次出门,童德诺打量了我一下:“你没吃?” “睡饱了,赶紧进赌场。” 楼下就是堆满黄金的赌场,怎么能因为吃饭这种小事耽误我赚大钱?一想到能再次上赌场,我的手心就兴奋得直痒痒,血液像熔岩似的沸腾。等不了了,我要赚钱,赚大钱。 同昨天一样,走进赌场,热烈的气氛铺面而来。巨大的穹顶上,一盏盏大型施诺华其水晶吊灯,把金碧辉煌的赌厅照得如同白昼。 放眼望去,巨大的赌厅内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几百多台赌桌前都围满了人。所有人都将精力投注到赌桌上,有人欢笑,有人兴奋,有人叹息,有人愤怒。世间所有爱钱的表情都在这个赌场内,展示得淋漓尽致。 几乎没有空桌,我四下看了一下,找了个运气很旺的座位挤进去。 所谓运气很旺,就是指座位上有一个手气很好的玩家。进赌场的人多是求财,如果有人运气好,就会有无数人跟着他。 因为桌子周围人很多,童德诺费劲力气挤开两边的人,在无数抱怨声中揽着我挤到桌前。 桌子正中央坐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听旁边的人说那男人旺得很,已经连赢了十几把。所以他一下注,周围的人便紧紧跟着,筹码在一个区域堆成了小山。 我估摸了一下形势,跟着那人下了几次筹码,果真每次都赢钱。 赌徒大多很迷信,相信赌运这种东西。因为那人已经赢了很多把,被他吸引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又到下注时间,不少人紧跟在那人身后押了闲。 我观察了一下荷官的动作,将筹码下到了和那人不同的位置:庄。和押闲的筹码比起来,我的一万筹码少得可怜。 那人瞥了我一眼,没说话。 荷官示意众人安静,开了牌。闲QJ VS 庄9A,庄家胜。 这把很多人都输惨了,哀嚎声一片。有人当场捂着胸口瘫软在地,被保安扶走。 我眼疾手快坐到空出来的赌桌上,对那位“貔貅”微微一笑。他倒也识趣,立马离开了赌桌。 貔貅没屁股,只有入没有出,是赌场吉祥物。这种人和貔貅一样,都是赌场的吉祥物,他们是赌场特殊的工作人员,任务是“引”注。先一直赢,引得别人都跟着他下注,到很多人将所有筹码都跟着他押了之后再故意下错注,结果不言而喻。 赶走引注,我立刻成了赌桌的中心。 两个小时玩下来,我有赢有输,总共小赢几十万。伸了一个懒腰,忽然看到原本跟在我身后的人都往另一边转盘桌跑,心生奇怪。 正巧身后有人在议论:“到那边去,那个人玩转盘只赢不输。” 玩转盘只赢不输?该不会是老千?有好戏看了。 我收好筹码,也跟了过去。 轮盘桌前,一个胖嘟嘟的中年男人看着自己面前小山高的筹码手舞足蹈:“神助,我有神助!” 这时新一轮开始,只见中年男人将两个手指凑到嘴边,让旁边的人闭嘴。然后两眼翻白,望着天花板,片刻大叫着将自己的筹码放到押宝位置:“ 16!” 其他人一听,也纷纷跟着下注。 随后弹珠落定位置是16。 周围的人一阵喧哗。 有人激动地捧着筹码放声大笑:“连赢一百来把了!发财了!哈哈!” “我有神助,我有神助!”中年男人得意忘形,干脆脱掉上衣扭起了胖乎乎的粗腰,“再来,我有神助!” 我看了童德诺一眼,他也闭口不语。 混赌场的人都知道,除了角子老虎机,轮盘是赌场最忠实的赚钱工具。据统计,赌客赢轮盘的机会只有5.26%,九成四会输钱。可以赢,但连赢一百多把的概率被陨石砸中脑袋还低,除了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根本没有可能。 不过这么高调的老千也太少见了,赌场里不光有很多保镖,还有无数台监视器。这男人又跳舞又大声嚷嚷,一般老千是不会这么做的。 再说,很少有老千会在轮盘上使诈,因为在轮盘上出千太难了。虽然轮盘的轨道是固定的,只要用探测器探测出作用力,速度,摩擦力,重力,再用软件算出结果不是不可能。可每个轮盘都有差异,比如倾斜度,摇晃度,反弹度等等,所以每换一张轮盘准确度都会大打折扣。为了增加准确度,出轮盘老千时一般会猜至少三个号码。 这个中年男人浑身的衣服几乎都脱光了,若是有探测仪很难藏住。而且他一次只猜一个号码,还一猜一个准…… 如果他不是技术特别高超的老千,就是撞了邪。 有疑惑的不光我们两人,因为三个赌场保安走过来。他们分开人群,领头的保安对中年男人说道:“先生,请你走一趟。” 中年男人双目圆瞪:“怎么,赌场不让人赢钱吗?”他边说边脱下裤子,连内裤都脱下来,露出猥琐的部位,“瞧,我没出老千,我有神助,别耽误我发财!还不信?好,让你们看个够!”说着他又脱下了鞋和袜子,还冲保安晃了晃自己稀疏的头发,“有没有出千?有没有出千?” 保安兴许也被他的举动弄愣了,赶紧拿起通话机与上级商量。按照赌场惯例,不能确定老千的存在赌局就得继续,见保安们不吭声,中年男人招呼大家:“继续继续。”他又看了看天花板:“这回是22!” 上了赌场,赌徒全都不是人。周围的赌客,不管是男是女,包括我都没有因为他光溜溜的身体难为情。一听他说号码,周围的人又纷纷下注。 只见珠子转了一圈,停在了22的位置,果然他又猜对了。 众人一阵欢呼。 这时领头模样的保安对两边使了眼色,其余两人搀着中年胖子就往外走。 中年男人气得嗷嗷乱叫,两腿乱蹬:“你们做什么?我没出千!我有神助!不要耽误我发财!黑店啊!我没赢够一亿不能停下来,你们会害死我的!……” …… 喊着喊着,他的身体渐渐泛出了绯红的颜色,通红通红的,被开水烫了似的。随后口里吐出一堆白沫,全身触电一样抽搐了一阵。瞪大眼睛,身体僵直地朝后面倒去。 保安见势不妙,忙对对讲机喊:“快打电话叫救护车,有顾客突发心脏病。” “我觉得他没有作弊。”突然,童德诺轻声道,“这么邪门,八成跟一个叫king的邪神有关。” “king?”我不解。 “对,king……” 没等童德诺说完,我抬头不经意间目光掠过不远处。 那边一队人正往赌场外走,走在中间的男人一袭笔直的白色西装,正同张君野说着什么。侧面的容颜淡定得像昆仑皑皑的雪山,放佛连岁月都掀不起半点波澜。 只是短短瞬间,我的心脏就一阵狂跳,几乎从冲破胸膛。 不由自主大声脱口而出:“哥!哥哥!” 赌场里熙熙攘攘,吵闹声很大,我不知道他听见了没有。看见他同那群人已走出赌场大门,我用力挤开眼前的人,追了上去:“哥哥!白知秋!” 一口气追出大门,又追出走廊,我已累得胸口发紧,气都喘不上来。眼见白知秋上了门口一辆迈巴赫,我胸膛紧紧缩,眼前雾气朦胧。顾不上累,使出吃奶的劲狂奔:“白知秋!” 可他的车开得很快,眨眼功夫就绕出了阶梯花园。 要追不上了,白知秋又要消失了。 心脏一抽,脚下忽的踏空,我直直地摔下了大门台阶,左脚立刻一阵钻心肉痛。抬起头,透过朦胧的泪眼往远处看,白知秋的车已经不见了踪影。 白知秋离开死域了?为什么他出来后不联系我? 迷糊中,有人跑到我身边想扶起我:“小姐,你没事吧,我们帮你叫救护车。” 我推开那人的胳膊,掏出手机,拨通白知秋和我的专用号码。和往常一样,听筒中传来关机的提示音,他仍然关着机。又拨通了张君野的号:“喂,张君野。” 那边沉默了一下:“大小姐……” “我哥在你后面?把电话给他。” 那边又静了半晌:“大小姐,白少有重要的事要处理,不能跟你说话。” 白知秋竟然不跟我说话?! 闻言,我心脏闷闷一疼,一股暖流瞬间从胸腔涌出喉咙口喷到地上,一片刺目的猩红。 努力咽下口中剩余的腥味,我大声冲电话喊:“我要跟他说话,你把电话给他!” 张君野迟疑了一下:“小姐,没有别事我挂了。”说完挂了电话。 白知秋居然不理我,不是他,那绝对不是他。 一定是白汀宛姐弟搞的鬼,他们弄了个假白知秋。要不然就是张君野在捣鬼。不管是谁捣鬼,这背后肯定有一个可怕的阴谋。有人想趁白知秋不在谋夺他的财产,绝对是这样。 我要弄清楚!我一定要把事情弄清楚! 咬牙站起身,顿觉一阵头昏目眩,忙扶住旁边的人。 129、第五章   童德诺赶上来:“白霖,没摔疼吧?” 顾不上解释,我一瘸一拐地走到休息厅,拿出手机打开谷歌查询信息。 上面的信息铺天盖地,最新的一条是《白知秋现身王露演唱会,曾被传失踪》:昨天,白氏集团CEO白知秋现身绯闻女友王露珠海歌友会现场。据悉,白知秋将于30号出席在澳门丽景湾酒店举办的海外文物慈善拍卖会。此前,白知秋疑似在隧道塌方中遇险失踪。 这个白知秋是真的白知秋吗?如果是真的,他为什么不来找我?如果是假的,他到底什么来头?太多问题在脑海中挤来挤去,神智浮在半空乱成一团,毫无头绪。 童德诺在一旁殷勤地侯着,一句话也没说。 想了半天,我脑海中灵光一闪,差点忘了白知秋在澳门黑沙滩附近还有栋别墅。以前白知秋和我到澳门都住那里,房子里常年驻着菲佣。如果白知秋今天晚上参加拍卖会,那他多半会在那栋房子里留宿。当然,前提是他是真的白知秋。 打了辆的士赶到黑沙滩的别墅,我鼓起勇气走到小区门口验指纹。 “滴——”门居然开了。 心脏一阵激烈地跳动! 白家先前给我下了禁令,禁止我再使用白家的资源。我的所有卡都被冻结,我和白知秋的共同财产也都被冻结供给他人使用。但这个小区居然还识别我的指纹,是白知秋解除了我的禁令,还是白家没发现我和白知秋的这处房产? 琢磨着,我拔腿就朝自家的房子跑。没跑几步,听到后面有人喊:“白霖……” 回头一看,童德诺被保安挡在外面,这才发现自己忘了他还跟在身边。小区的安保措施十分严格,户主的朋友必须通过一系列身份验证才能进小区。 此刻脑海里全是白知秋,哪里还有心思理童德诺?我朝他挥挥手:“你先回去吧,明天再跟我联系。” 他目光一沉,还是笑了笑:“好的。” 飞快跑到自家的别墅楼前,别墅周围的铁门紧锁着。越过花园往里看,小楼的大门也紧紧锁着。我按了半天门铃也没人回应,忙拦住两个巡逻的物业保安,亮出身份证:“我是7号楼户主白霖,请问我家的菲佣charice在不在家?” 两个保安检查了一下我的证件,又用对讲机跟管理处联系了一下,然后对我说:“小姐,charice一个月前离开小区回国探亲,您的别墅已经空了一个月。小姐您是否丢了钥匙?如果丢了钥匙,请到管理处等候,我们立刻给您补办。” 我一愣:“空了一个月,男户主白知秋也没回来?” “没有。”保安肯定地答。 白知秋没回来?原本突突乱跳的心脏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因为希望骤然缩小了许多。 拒绝保安让我去管理处休息的好意,我走到门口台阶上坐下发了会呆,又拿出电话打起来。可打了无数次,白知秋和田野都关着机。 麻木地拨着重复呼叫,渐渐的,鼻子有点发酸。从小到大,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我需不需要,喜不喜欢,白知秋总是追着我赶着我。以前只要我一通电话,就算他在大洋彼岸也会立刻飞到我身边。我何曾想过会像今天这样,找他找得如此费心费力? 突然,电话铃响了。 难道是白知秋回拨过来的?! 心中一阵狂喜,赶紧接通电话:“哥……” 那边沉默半晌,才缓缓道:“我是易道。” 欣喜的感觉顿时僵在了半空中,不上不下,很难受:“老板,有事吗?” “你在哪?”他问。 我呆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老板你回店了?” “嗯。” 我正在想该说些什么,他又道:“回来,吃晚饭。” 原来他以为我在易道堂附近。 我讪讪答:“老板,我在澳门,今晚不回去。” “澳门,在哪?” “澳门离咱们那挺远的。” “我去接你。” 易道很少这么主动,我明白他的变化是因为前几天我俩突破了某种界线。这种事拖得越久越乱,我要找白知秋,不能让其他事影响我。长吸一口气,我鼓起勇气对易道说道,“老板,我想辞职。” 他语音微顿,声音依旧淡然:“不要辞职,我们可以,先处对象,过几天再,成亲。” 又是成亲?胸口吓得紧了一紧。 尽管白知秋不在家,我还是本能朝旁边的别墅看了一眼,声音也不由自主放低:“老板,我不想和你成亲。” “白霖,我要对你负责。我要一辈子对你好。”这几句话,平时说话断断续续的他居然说得很顺溜。 满心都是歉意,不知道该怎样对这只老实的妖怪解释。只能狠下心道:“老板,真的很抱歉,我不能和你结婚,我不爱你。” 大概是我的语气有些重,电话那头的妖怪终于不说话了。 于是我挂断了电话。 不一会儿电话又响了,这次我看了看来电显示,见是方怡才接通:“方怡。” “死在赌场了?欠钱跑路了?不跟我联系,打你电话一直占线……”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她连珠炮似的抱怨,我委屈的眼泪刷的就流了下来:“方怡,我哥,我看到我哥了……” 同我通过电话,方怡打了辆的士直奔我所在的方向。下了车,在大门口见到红着眼睛的我,她一面打开皮包拿出纸巾帮我擦眼泪,一面埋怨:“哭什么?多大点事儿?不就是一个男人?”又拉起我刚才摔破皮的手,“怎么摔的,不小心。” 我呜咽了一声,没出话。 “没出息。”她嘴上埋怨着,手却将我揽进了等在一旁的出租车,“咱们先找个凉快的地方从长计议。” 打车回到闹市区,我们进了一个小冰屋。方怡给我叫了杯冰牛奶,强迫我慢慢喝光冷静了一下,这才让我把事情的原委慢慢说了一遍。 听完,方怡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白知秋没主动搭理你,你就怕成这样?” 我听见自己开口:“他生死未卜,我每天都在担心。现在他脱了险,怎么能不联系我?要是那个人是假的,是不是说明,真的白知秋已经……”心脏一阵绞痛,眼泪夺眶而出,“会不会是白家确认我哥……所以他们才找个假白知秋出来稳定局面?刚才我去澳门家里,保安说他没回去……可他还有活动,今天应该不会离开澳门。以前在澳门,他每天都回家给我做饭的……”越说越害怕,“方怡,我不想活了。” 手和身体都抑制不住在发抖,从没想过白知秋会死去,也从没像现在这样恐慌过。我生命的每一天都刻着白知秋的痕迹,无论是他像保护神一样保护着我,还是他像蔓藤一样勒住我脖子。无论是快乐的痕迹,还是痛苦的痕迹。我从未离开过他,他也从未离开过我。 如果有一天他完全从我的生命中退出,我的世界必定会变成空荡荡的沙漠,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再没有人因为我而开心,也再没有人因为我而生气…… 再没有一个人随时随地将我放在心坎上…… “白霖,你是怕白禽兽死了,现在那个是假货?还是怕白禽兽活着,但是他不要你了?”默默流泪的时候,听到方怡再次开口,而我微怔。 白知秋活着,但是他不要我?白知秋可能不要我吗? 答案是非常有可能。 我离家出走前,白知秋曾让我谨记一条绝对不能触犯的铁律:必须保证对他的忠诚,心理的忠诚和身体的忠诚。 我曾经将他的话当做耳边风,爱上田野后在心理上背叛了他。结果,后来发生的一切让我再也不敢第二次违逆这条铁律。所以我虽然喜欢帅哥,却一直守身如玉,直到前一阵子抑制不住和易道…… 还是在白知秋失踪期间…… 白知秋,他会不会因为这件事不理我?照他的脾气,不理我只是前奏,接下来还会有很多“内容”。就好像炖一只桂皮鸭,要细细烫去浮毛,准备好作料,才开始慢火精炖三小时。 如果白知秋是假的,我不想活。可如果白知秋是真的,我想活也活不了。 特么的,我和他真是冤孽! 正在胡思乱想,方怡猛地在我头上敲了一下:“瞧你,脸都白了,想什么?” 我扭头看着她:“他死我死,他活我还是死,这次我死定了。” 方怡一脸莫名:“你傻了,胡说什么?为今之计,先弄清这个白知秋是真是假正经。”她琢磨了片刻,“报上不是说白知秋今晚要参加拍卖会,咱们找他去。不过你得记住,万一他是真的,但是他现在不要你了,你可得撑住别哭闹丢自己的脸。要记住,女人活着不能跌份儿。万一他是假的,咱们立即开溜,以免被人家杀人灭口。” 拍卖会现场安保森严,要凭邀请函进入。以前这种邀请函我到处乱扔,现在真要用却怎么都弄不到,打电话找了几个以前的朋友都说没有。眼看拍卖会的时间就快到了,方怡挽着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过来。 “两位,这就是我的好姐妹,宫霖。”她将我介绍给两人,然后又冲我眨了眨眼,“宫霖,李先生和王先生要去拍卖会,我请他们带我们去看热闹。” 听她将我的姓都改了,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我急忙将她拉到一旁问:“你答应了他们什么?” “晚上4p。” 我得了一惊,偷偷扭头朝那边一看,只见那两个男人正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笑,忙转身掏出粉饼将脸涂得像僵尸:“方怡,你想害我呐?和这两个人一起,白知秋非掐死我不可。” 以前和白知秋出席过一些场合,这两人我的脑海中依稀有些印象,好像是做地产生意的。要是被他们认出我,白家的脸就丢大发了,到时就算白知秋不发火,白老爷子也会派人把我干掉。 方怡一抬下巴:“你想不想见白知秋?” “想。” “那就听我的。”    130、第六章   文物拍卖会在丽景湾酒店的花园举行,会场布置得很豪华。纯白的拍卖台,一排排纯白的长椅,头顶是淡紫的紫藤花棚顶。   拍卖的东西有宋代瓷器,元代雕塑,唐朝玉雕,所有东西的起拍价一百万港币。带我们进会场的刘先生和李先生显然不是进来买东西的,而是来结交朋友的。因为他们根本没出价,在拍卖区坐了一会儿便端着酒走到服务区跟那些洋人到处搭讪,翻译当然是我。   和两人聊了几句我才发现自己被方大小姐骗了,什么4p,分明就是她编来吓我的瞎话。之所以两位先生邀请我们参加拍卖会,是因为方大小姐告诉两人我是个优秀的翻译。这是大实话,我这人没多少优点,除了拉拉小提琴,也就通晓几门外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拉丁语,什么都懂一些。虽然不能聊某些专业问题,但进行正常交流还是没问题。   于是我端着酒杯,一面陪在两人身边给两人做翻译,一面在会场中四下寻找白知秋的影子。可直到十多件藏品拍出,白知秋却仍未出现。   晚上八点过后开始顶级藏品拍卖,这才是这次拍卖会最重要的一部分,真正重要的客人在这时候才陆续赶到,也是顶级富豪们斗富的开始。整个过程和赌博一样精彩,好戏不容错过,于是所有在服务区的人都开始陆续回到拍卖场。   我们四人也回到拍卖场找了个位置坐下。   几件重要的藏品卖出后,我还是没看到白知秋的影子。   这当口一件唐代和田玉雕凤凰被两个保安小心翼翼抬到拍卖师面前,据拍卖师介绍,那是唐高宗时期宫里的物件。   一开拍,有人便抬起了一千万价牌。   刘先生笑道:“一千万买尊玉雕,有钱烧得慌。”   自己就是有钱人,还这样说别人,这人倒也老实。   方怡笑道:“刘老板没兴趣拍一件?”   他摆摆手:“和那些人比,我是个大穷人。花那么多钱买个小物件,纯属有病。”   李先生在一旁插言:“这些人祖辈几代才积累这么多钱,咱们要翻盘,除非靠king保佑。”   “king?”刘先生不解。   我虽然注意力全在找白知秋身上,但作为资深赌徒,听李先生说起king,还是不由自主竖起了耳朵。   李先生说,King是许多赌徒崇拜邪神,不知是男是女。传说只要king愿意,他可以满足赌徒所有的愿望。金钱,地位,权力,美女……   不过要得到他的帮助,首先你得到king的主动赌博邀请,并赢得king的赌局。据说,赌王何鸿燊就是因为赢了king的赌局,得到king的帮助,才从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变成了赌业霸主。就因为奖品如此丰厚,很多人穷极一生寻找king,想参加king的赌局,赢得无穷无尽的荣华富贵。但能入king法眼的人少之又少,能赢得king赌局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但同时king又是个比较凶险的东西,如果赌徒在king的赌局中败了,魂魄就会被king囚禁,永远成为king的奴隶。   尽管如此,当king真的出现的时候,大部分赌徒都会选择参加赌局。因为在很多赌徒眼里,生命本生就是一场漫长而漫长赌局。艰辛的生活,复杂的人际关系,哪样不是在赌?倘若有让你一局获胜,从此凌驾于众人之上,享尽荣华富贵的机会,为什么不赌?   正认真地听李先生谈论着king,台上拍卖师突然喊道:“白先生出价三千六百万……”   听到“白先生”三个字,我猛地抬起头。   只见靠近台前的位置上坐着一抹熟悉的背影,雪白的西装,笔挺的后背,正低了头同旁边的歌星王露聊着什么。   心脏顿时一阵猛烈的跳动,真的是白知秋没错。   虽然现在的整容技术出神入化,但即使最厉害的特工,也无法将某个人说话说时身体晃动的幅度,以及浅笑时脖子微微抽动的动作模仿得如此惟妙惟肖。   和他相依为命这么多年,我绝不会看错。   当即站起身朝前面走去。   周围因此一阵低低的哗然。   台上的拍卖师依然尽职地喊着:“……三千六百万两次,三千六百万三次,三千六百万成交!”   真的是白知秋,那他为什么不来找我?他不要我了吗?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浑身一阵凉一阵热,身体无法控制地发着抖,牙关不断微微打着颤。两眼有些发花,眼前氤氲着一些水雾。脑子里混乱不堪,喜悦,害怕,什么念头都有,又似乎什么念头都没有,我不知道是因为白天没吃什么东西虚得慌,还是因为心里头那种恐惧不安的紧张感。   最后终于走到他面前,却不知道怎么开口,有种喘不上气来的害怕。   直到被台上突然响起的一道话音蓦地喊道:“那位站着的小姐,请找个位置坐下好吗?我们马上开始拍卖下一件藏品。”   这才意识到其他人都在看着我。   旁边的人总算察觉到了我的存在,抬头看了看我。片刻嘴角一扬。   不能杵在会场中央影响别人,我赶紧在他身边坐下。   可是他却没再理我,而是扭头专心致志地盯着台上那件新藏品。   他竟然不理我!   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很想就这样跑开,然后等他追上来,再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但直觉告诉我,今天的他和平常不太一样,如果我跑开他是绝不会追上来的。可真的好想哭,他失踪的这段日子,我没有一天睡过安稳觉,没有一天开心过,想他想得骨头都疼了。   但现在,他就坐在我身边,身上散发着熟悉的香水味,触手可得。   终于,我再也忍不住,环住他的腰,一头扎进他温暖的怀抱,大哭出声。至于别人怎么看,我顾不得了……   半晌,听见白知秋问:“不好意思,我妹妹有点不舒服,请问休息室在哪?”   大概是服务员一类的人答:“先生,请跟我来。”   然后白知秋拍了拍我的后背:“去休息室好吗?”   抬起朦胧的双眼,透过水雾看着他模糊的五官,我点了点头。现在他到哪里去,我都要跟着他的。于是我像树袋熊一样,紧紧地缠着他,倚在他身边,跟在服务员身后进了休息室。   等服务员将门一关,我便垫起脚,迫不及待地吻住了白知秋的双唇。   久违的熟悉味道从他的唇齿之间传来,属于成熟男人特有的迷人味道。像极了百年份的红酒,内敛,沉稳而细腻,让人甘愿永远沉醉其中。   可吻了半天,他并没有回应我,甚至没有回搂住我。这种冷淡让我身上的激情渐渐褪去,不安睁开眼睛,离开了他的嘴唇:“哥哥,你不喜欢我吻你?”   而他只是低头看着我微笑:“不喜欢。”   突然,一种种莫名的恐惧再次涌上心头,一种将要失去他的恐惧。我将他的腰环得更紧,生怕他推开我,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为什么?你不喜欢我了?为什么出了死域不来找我?你怎么逃出死域的?”   他再笑,笑得很亲切,可笑容中却带着淡淡的疏离感。就好像,我只是他的妹妹一样!   “霖霖,你知道哥哥很忙,”他回答,“忙起来就忘了跟你联系。”   我是他的妹妹,也是他的女人,他怎么能忘了跟我联系?!   忙质问道:“白知秋,你只是我哥哥么?我只是你的妹妹么?什么叫忘了跟我联系?”   听了我的话他一阵沉默,片刻道:“霖霖,我想,我们俩应该分开。”   冷静的声音落到我耳朵里,双脚不由自主地一软。同时脑袋拉锯似的一阵锐痛,放佛要爆裂开来。眼前头晕目眩。   松开环住他腰肢的手,恍恍惚惚往后退了两步,我坐到沙发上用力冲他笑笑:“哥哥,我幻听了。我居然听到你要和我分开,哈,哈哈……”   话音没落,他又重复道:“是的,我要和你分开。”   喉咙里泛出一股子腥味,脑袋疼得越来越厉害,我简直无法思考了,只知道呆呆地盯着他的脸。可无论怎么盯他都还是他,模样,表情,眼神,无一不是他。但他怎么会跟我说出分开这类的话?不对,他一定是开玩笑的。   我笑,努力从喉咙中蹦出几个字:“为什么?哥哥,是不是有人威胁你,让我跟我分手?”   他微微敛眸:“你不是常说,哥哥和妹妹没有好结果。霖霖,我放你自由,不好么?”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维持假笑累得脸都僵了:“好,打断我的翅膀再把我扔出去,当然好。可是哥哥,不是你插手,我早已嫁给Alfred或是田野过自由自在的日子。现在哥哥你推开我,不觉得对我太不公平?”   “别这样说,你还年轻,有无限可能。”说着话低头从口袋里抽了张Ultima卡递给我,“拿去,卡里的钱足够你舒舒服服过十辈子,咱们两人名下的房产也全部给你。”   我没接,盯着他的手,不知是该哭还是该假笑:“哥哥真大方,才玩了我六年就给我这么多钱。可见古时的名|妓也不都是美艳绝伦的,说不定有人就和我一样,姿色平平却撞了狗屎运,被有钱大少看上,一下子吃穿不愁。”   听到这话,原本淡定着的眼睛中有什么光微微一闪:“不要贬低你自己,我并不想玩你,只是现在我对你已经没感觉。霖霖,在死域中,我想了很多……”   干笑一声:“随便吧,不过我确实很缺钱。”接过他手里的卡,我起身朝外面走去。出门前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我笑。目光温润如玉,和以前一样依旧优雅得像个贵族。只是微微感觉有些陌生,陌生到了骨子里。   忽然胸口涌出一股怒火,怒吼从我的喉咙脱口而出:“白知秋,你混蛋!”   吼完没等他开口,我拉开门冲了出去。刚出门,眼泪已经掉了下来,滚珠子似的,根本无法控制住。   失魂落魄地沿着长长的走廊往前走,朦胧中遇见了方怡。   她眉头一皱,拉起我血淋淋的双手:“怎么了?白知秋又欺负你了?”   这才发现因为自己捏得太紧,已将手中的Ultima卡完全捏碎。几块锋利的碎片扎进了我的手掌,血流如注。   可我一点也感觉不到疼,不管是身体,还是心脏,都感觉不到疼,就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我死死揪住方怡的胳膊,希望她能给我一个答案:“方怡,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要我了?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别急,我先带你去包扎一下。”方怡缠着我就往外走。   摇摇头,我说道:“我不包扎,你带我去个安静的地方。”   我想哭,我想到安静的地方放声大哭。   她点了点头:“好,咱们去安静的地方。”    131、第七章   方怡将我带到一个小诊所包扎好伤口,又带我进了家海景宾馆,开了间临海的房间。然后她告诉我跳楼摔死会很疼,就下楼去买宵夜去了,留下我一人坐在阳台上抹眼泪。   坐在阳台上,吹着凉爽的咸腥味海风,我脑子里那种阵阵尖锐的疼痛稍稍缓解了一点,哭的欲望也减轻了不少。可是满脑子仍旧是刚才白知秋的神情和他冷冰冰的告别话语,不由自主的眼睛发酸,眼泪不断从眼眶中滚落。   哭了好一阵,直到眼睛里再也流不出眼泪,我的心情才渐渐恢复平静。四周很安静,海浪温柔地拍打着海岸,微凉的海风一波一波扑在脸上。这种环境能让人迅速从乱七八糟的情绪中安静下来,理清自己的思绪。   慢慢的,白知秋的事情逐渐在我脑海里有了头绪。   首先白知秋脱险了是件大喜事。他是我哥也好,是我的男人也好,只要他平平安安的生活着,即使他再也不是我的我也觉得很开心。   至于他要和我分开……   他是个虐待狂,混蛋不错。可他同时也爱我疼我,视我如珍宝,这些我心如明镜都看得真真的。而且他行事风格虽然冷酷无情,骨子里却不是一个无情的人。就算他真的对我没感情了,也会主动提出,跟我好言好语地和平散伙,绝不会等到我去找他才提出分手。今天的事,以我这么多年对他的了解,根本不像他的性子。   除非他有什么隐情?   对了,我们在死域中遇到了叫螣蛇的魂魄,不是那只魂魄捣乱白知秋早就出来了。肯定是螣蛇魂魄在死域里做了什么,或是用什么东西威胁白知秋,让他主动离开我。   要是真同螣蛇魂魄有关,有一个人可能知道真相,易道。   还有一种可能,是我和易道的私情曝光,白知秋震怒。   可那件事除了我和易道,只有方怡和胖子知道,地点又在不用登记没有监控器的小宾馆,白知秋的眼线再神通广大也不太可能知晓。   再说,就算因为那件事,白知秋也不可能是这种反应。依我对他的了解,要是知道我背叛他,他会先剁了易道,再把我关起来。抽鞭子,滴蜡,纹身,扎针……非得折磨得我掉了层皮发了病,再把我的病治好,让我死去活来活来又死去才算完。   不管怎么样,现在的我不能坐着干哭,得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   要是白知秋真的不再爱我,正好遂了我长久以来的心愿。那本小姐就拿着分手费潇洒的转身,跑到缅因州连吃三个月世界最鲜美的小龙虾治愈情伤。再背起背包到比利时重新开始我的小提琴修行,朝Vienna State Opera女首席的位置进军。要是白知秋现在被腾蛇威胁,我就想办法帮他,把那条混蛋螣蛇扔回死域再也不能出来。   可如果白知秋在生我偷腥的气……   当时天时地利人和样样条件具备,尽管我对易道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但那晚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是极开心的,易道并没强迫我。做了便做了,后不后悔都没用。如果白知秋怪罪,我就一人承担后果,只请求他别迁怒易道。   决定好了返回屋里,刚坐回到沙发上拿出手机要给易道打电话,忽然头顶的灯猛地扯了一下,四周一片漆黑。   见外面也是一片漆黑,我纳闷极了,澳门这个城市居然也会停电?   正摸索着想走到床头,找酒店的电话问问前台是什么情况,门外突然传来阵清脆的门铃声——   “叮咚——!”   极安静的空间里极突兀的一声响,惊得我浑身打了个哆嗦。   应该是方怡,她回来得真及时,再晚片刻说不定会被困在电梯里。   半晌定下神我拿着手机照亮,摸索着朝门口走去。   方怡很着急,按得门铃持续不断地叮当作响。   “来啦,表着急。”我大声喊着,走过去。一边在心里埋怨方怡性子太急,还要我这个刚大哭一场的人将就她的脾气,这算什么闺蜜?   摸到门前,打开锁拉开门。就在打开门的一瞬间,门铃的声音嘎然而止。   可门口空荡荡的,昏暗的应急灯光映着猩红的地毯,哪里有方怡的影子?   刚才被白知秋挤得满满当当的脑子猛的一惊,清醒不少,我下意识地将门猛地关上。   “叮咚!”几乎是同时,门铃声再次响了起来,清脆而急促。   不会是变态趁停电出来捣乱吧?   我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大声朝门外喊:“走开,酒店有监控器,我会报警的。”   就听见一道小男孩的抽泣声在门外响起,很轻:“助けてください(请帮助我),呜呜呜……”   踌躇片刻,我将眼睛贴到猫眼上朝外面看去。   门口站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头上带着顶棒球帽,身上穿着白衬衫和背带短裤,双手揉着眼,呜呜地哭着,看样子好像是被停电吓坏了。   开不开门呢?我有些犹豫。   不是我冷血,实在是之前碰到过太多奇怪的事,把我吓得连思维都不像正常人了。这孩子表面上看去没什么异常,但谁知道是不是个怪物。   “哦多桑(爸爸),哦佳桑(妈妈)……”小男孩的哭声越来越大,听得人怪心疼的。   想了想,猛地一跺脚,将门拉开。   不就是见过几次鬼么,用得着这样草木皆兵,把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留在门外?   可门口空空如也……   刚才明明看到一个小男孩站在门口的。   我心头有些不安,正要再次将门关上,刚才那个站在门口的小男孩突然从拐角处转出。背对着我,也不怕撞着东西,就那么后退着飞快地走了过来。   这孩子八成不是人!   我想关上门,但用力一推门只晃了晃,根本推不动,就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用力顶着门似的。   这当口小男孩眼看就要走到门口,只见他朝外一个敏捷的转身,换了个方向朝走廊的另一头走去,同时轻声说道:“白霖姐姐,king大人邀请你参加他的赌局。”声音里还带着哭泣后的沙哑味道。   因为他的动作,我始终只能看见他的后背,根本没看清他的样子。但我听清了他的话,他说king邀请我参加赌局?   King不就是赌场邪神?作为资深赌徒,听到大名鼎鼎的king赌局向我发出邀请,我除了很震惊居然没觉得害怕,反而微微窃喜。King邀请我参加赌局,说明我已经不是赌场江湖中的名不经传白疯子,而是被king认可的赌博高手了。   但参加king的赌局?   赌徒追求的无非是金钱,要么就是赌桌上刺激的感觉。我已经赢了一百多万,手下还有一处房产,不缺钱。至于刺激感觉嘛,虽然king的赌局绝对超级刺激,但要是我输了丢掉小命,不划算……   正在琢磨,刚才那个男孩又倒退着,从拐角走了过来,走到门口时,又是一个敏捷的转身,轻声道:“白霖姐姐,king大人请你参加他的赌局。”   我用日语拒绝道:“我不参加。”   说完就要关上门,可门依旧推不动。   小男孩没回答,径直从我面前走了过去,和前几次一样拐进了墙角。转瞬又再次低着头背对着我,一路倒退着朝我过来。路过门口时,一个转身,这才换了谈话内容:“赌局奖品是一个愿望,任何愿望。”   我坚定地拒绝:“那我也不参加。”   话一说完,门“嗙”的一声自动甩上了,将走廊上的灯光隔绝在外,眼前一片漆黑。   与此同时,两条黏糊糊,冷冰冰,像章鱼触角一样的东西缠住我一双脚腕用力一拉。我一个踉跄仰面倒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爬起身,那种恶心巴拉的东西勒住了我的脖子,一时间气都喘不上来了。   因为屋里没有灯,我根本看不清缠住我的是什么东西,只能本能地伸手去扯缠在脖子上的玩意。一把抓去,感觉手伸进了团冷冰冰的水雾中,什么都抓不到。可它的力量非常大,勒得我的脑袋都快炸裂开,脑袋里嘤嘤作响。   这时一双冰冷的小手伸过来按住了我的太阳穴,黑暗中男孩的声音再次响起:“姐姐,king大人请你参加他的赌局,奖品是一个愿望,请你一定要参加……”   我觉得我快窒息了,但胸中涌动着的不是恐惧而是愤怒。赌博有赌博的规矩,不管是人还是邪神,逼人上赌桌的就是王八蛋!由此可见,king果然是个凶恶的东西。   喉咙被雾不像雾烟不像烟的东西勒着,很难发出声音。我咬紧牙关,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不……赌!”   话音刚落,我只觉得身子猛地一轻。脖子上和脚腕上缠着的东西忽然像蒸发似的,散得一干二净。与此同时大口大口的新鲜空气猛地涌进我的鼻腔,由于吸得太急,呛得我一阵咳嗽。   缓过气,我急忙爬起身打开手机,借着手机光打量着四周。房间里非常安静,没什么异样。细细的海浪声从窗外传进来,一切又恢复了正常的样子。之前诡异的小男孩,缠住我的烟雾,像梦一般,消失得毫无踪影。   我咳嗽着,扶着房门站起身。还没等站稳,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方怡的尖叫:“救命!!!”   糟糕,方怡有危险,我猛地拉开房门,顿时呆住了。   只见昏暗的走廊中,根根触角似的黑灰色的烟雾密密麻麻地贴在地面绕来绕去。   方怡躺在烟雾中间,全身都被这种烟雾缠住,只剩头还努力向上翘,露在外面。她两眼直直地盯着天花板,嘴唇青紫,嘴巴大大地张着,表情十分痛苦。 132、第八章 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 “滚开!”我大叫着冲过去,摸索着抓住方怡的胳膊就往上拖。可奇怪的是,虽然我在烟雾中行动自如,她的身体却像是被胶水结结实实黏住似的,不管怎么拉都纹丝不动。 “妈的!”我气得破口大骂, 抱紧她的前胸用尽吃奶的劲想把她拔出来,但还是毫无作用。 眼看那些烟雾蠕动着,缓缓朝她的嘴巴和鼻孔挤去,我赶紧腾出手捂住了她大张的嘴巴。 这时后背微痒,一双煞白如瓷的小手从背后伸过来,环住了我的腰。一股冰凉刺骨的寒意透过我薄薄的礼裙渗进我的腰肢,冷得我浑身猛一激灵,小腹本能地隐隐抽痛。 随后一团冰冷的凉风,伴着小男孩带着哭腔的日语扑在我的后脑勺上:“姐姐,king大人请你参加赌局,奖品是一个愿望。要是姐姐拒绝King大人的邀请,我会生气。我生气,就让雾魇溺死姐姐的朋友。姐姐请你答应,你的朋友快被溺死了。” 忆起刚才差点被缠住方怡的东西勒死的感觉,我气得全身发抖。团团烟雾已堵住了方怡的鼻孔,再拖下去她就要死了。 我心一横,大声喊:“我赌!” “呵呵……”刚答应,小男孩开心地笑了起来。 腰间冰冷刺骨的感觉一下子消失了,周围翻腾着的灰烟纷纷散开,迅速从旁边几扇门下的门缝钻了进去。 我松了口气,低头正要看看方怡的情况,她挥开了我的手,呻|吟着从地上坐起身:“哎呦,按着我的嘴做什么啦?这双破鞋,摔死我嘞……”捡起掉落在一旁的包子,她咧了咧嘴,“我的大蟹包喂,没事,我们自己吃,没弄脏。” “怎么啦你?”见我呆呆地看着她,她问。 才眨眼的功夫,她居然不记得刚才发生了什么?我刚想解释,转念又想她不记得也好,有些事知道得越少越好。赶紧扶着她站起身,回到房间。 一进门,方怡埋怨着去摸墙上的开关:“这么黑还不开灯,你玩厌世啦?” 正想告诉她停电了,屋里的灯啪的亮了起来。 怪了,难不成停电是小男孩引起的? “累死了,以后再买超过10厘米的鞋我就是唆仔。”方怡踢掉高跟鞋,将宵夜拎到桌子旁。 我正想到洗漱间去洗个手,电视忽然滋的一声自动开了。 还以为是方怡打开的,抬眼不经意间一瞥,正好看到电视的大屏幕。 屏幕里,一个女人站在一间大概是宾馆的房间中,房间的摆设同我此刻呆的房间十分相近,连墙纸都一模一样。女人静静地站在电视机前看电视,电视屏幕里的内容是她本人,正站在相同房间中用相同的姿势看电视。就好像有人正拿着摄像机,对着女人的后背实时拍摄再传输到电视上一样。这种拍摄手法怪异,晃眼看去,电视屏幕一层套着一层,就像两面镜子相对时镜面出现的奇妙画面。 在放惊悚故事吗?大晚上的,看这个多吓人。 “换个节目。”我扭头对方怡喊。 这一动,只觉得胸腔里猛地一堵,因为屏幕中的女人和我一样,同时转了一下头。再仔细一看,她的侧脸很眼熟,不就是我吗? 酒店里有偷拍装置! 没等我回头寻找摄像机的位置,电视中的镜头突然动了起来,离我越来越近,就好像摄影师扛着摄影机正向我靠拢似的,根本不像固定机位拍摄。 我吸了口冷气,转过头一看,身后却空空如已,哪有什么摄影师。 再回过头看电视,镜头还在不断靠近。转眼已晃到我身后,不到一步远的距离。 我心脏紧缩,头皮顿时又麻又凉,急忙往旁边大跨一步:“方怡……” 话音刚落,我睁开了眼睛。 回过神看了看周围,发现自己仍坐在阳台的藤椅上,屋里黑漆漆的,很安静,根本没有方怡的影子。四周也黑漆漆的,似乎依然停着电。 难道刚才我在走廊遇到的小男孩,方怡遇险,都只是一场梦? 正在发呆,“滋”的一声,电视开了。 我下意识朝电视的方向看去,那一刹,我几乎连头发都竖起来。 透过大开的阳台门,电视屏幕看得一清二楚。电视中,我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满脸惊恐,两只眼睛在碧绿夜视拍摄状态下闪闪烁烁,像一只可怖的女鬼。 稍稍缓过气,我扭头看向理应是镜头的方向,然后悚得魂都飞了开去。一个身着紫色华美和服,盘着高高的发髻,脸上刷着厚厚的白色铅粉,嘴唇上朱红一点的女子,静静地站着墙角。两只眼睛像不会眨似的,瞪大了死死地盯着我。虽然屋子漆黑一片,但她身上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惨绿荧光。 “你是谁?”我问。 喉咙里刚发出声音,我的眼睛再次猛地睁开。 看看周围,自己依然坐在阳台的藤椅上,周围依然停着电。 当即脑海中掠过一个词:梦中梦! “梦中梦”出现的时候,睡梦者从梦里“醒来”,但后来发现这是一次假醒,因为他“醒来”之后实际上还是处于梦中。不同的人经历“梦中梦”的程度不同,有的人会比一般人更频繁地做这样的梦。有一部分人甚至做过“三重梦”,他们在梦中会经历两次假醒。 易道堂里有一本书是专门讲梦的。书上说,做梦中梦是因为主人的魂魄在睡梦中被鬼魅引入了不属于活人的世界。 正在回忆风水书上的内容,屋里突然一道光亮闪过,电视又打开了。 屏幕中仍旧一片碧绿,我仍旧坐在藤椅上呆呆地盯着电视,一双眼睛闪闪烁烁。不同的是,这次摄影的距离比上次近得多。 再扭头朝本该是摄影机的方向看,又看见了那个艺妓打扮的女人。她同刚才一样,那双眼睛直勾勾看着我,身体也保持着同刚才一模一样的站姿。只是她站的位置从墙根变成了两张床之间,离我更近了。 “你是谁?!”我再次问。 和刚才一样,眼睛又猛地睁开,再次从梦中醒来。我还是坐在藤椅上,四周漆黑一片。随后,电视机也再次自行打开,屏幕中还是夜视状态下,我坐在阳台上的身影。 扭头一看,又看到了那个女人,这次她离我更近,已经站在阳台门口。 这次没等我喊出声,我的眼睛又一次睁开了。 紧接着,我看见自己的两眼正对着女人那双异样苍白的手。一种食物腐烂时的酸味从她身上一*灌到我的鼻子里,熏得我浑身发冷。 那个女人已经走到我面前! 我听见自己呼吸声变得有点发抖,脖子发僵,根本不敢抬头对上女人的脸。越过女人的衣袖往屋里看,电视开着,屏幕中清晰地映着我的头顶。 心中闪过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难不成眼前这个奇怪女人的眼睛就是摄影机? 怎么办怎么办? 张开嘴急促地吸着气,我用力闭上眼睛。 胖子说过,有些玩意你越害怕它越强大。如果被什么东西缠住,最好的办法就是告诉他们自己不是好惹的,让他们滚开。因为邪祟和人类一样,全都欺软怕硬。虽然我没有法力之类的玩意,但管他的,死马当活马医。 十指飞快移动,嘴里念着奥义九字:“临、兵、斗、者、皆、数、组、前、行,诛邪!” 话音才落。 “啊——!!”陡然间头顶一声尖锐的惨叫。 我猛地睁开眼。 张大嘴呼哧呼哧猛喘了几口气,打量了一下四周。我仍旧坐在阳台上,下意识扭头望向屋里的电视机,这回电视机再没有打开,房间里也没再看到那诡异女人的影子。 133、第九章 可四周仍然黑洞洞的,还是没有来电。黑暗中除了不远处的海浪声,一点其他声音都没有。 因为刚才一直被困在梦中梦里,所以我不肯定自己是否已经回到现实世界。此刻不宜久留,我迅速站起身跑回屋子,拿起沙发上的包往身上一背,头也不回朝着走廊外跑了出去。 真的不知道我到底遇到了什么事,先是一个诡异的男孩用方怡的性命逼我答应king的赌局,然后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做梦,方怡根本没回来。接着发现自己陷进了诡异的梦中梦,被一个不知道是人是鬼的女人吓个半死。 如果不是我的问题,就是那个房间有问题,我要到楼下问问前台。 出了房间,走在那条空无一人的狭窄走廊上。灯光昏暗而阴沉,四周一片死寂,空空地回荡着我踩在地毯上刷刷脚步声。我的心脏跳得越来越快,好像要从喉咙口蹦出来似的。 再顺着空无一人的楼梯小心翼翼往楼下走,我的后背渐渐被冷汗浸透,因为从楼下到楼上,不管是顾客也好,服务员也好,我一个也没碰到。 就这样一直走进大堂,大堂服务台后空空如已,本该在那执勤的工作人员也没了踪影,不安的感觉越发强烈。 走到玻璃门边朝外面一看,外面的夜色漆黑如墨。什么都看不见,能见度为0,一点活物的气息都没有。这里可是赌城澳门,按理说不管停没停电外面都应该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怎么可能黑成这样?难道我还在做梦? 思忖着,忽然看到门外的黑暗中,有两点淡黄色亮光一跳一跳朝酒店方向移过来。 如今这种情形,来的八成不是什么正常东西。我胸膛一紧,急忙退到大厅柜台后,让自己置身在柜台后那两盏应急灯的光亮中。 没多久那两抹亮光就飘到玻璃门前,玻璃门自动朝两边拉开。只见门口多了两盏一模一样的欧式宫灯,黑色的长灯柱,灯罩四面镶着四块玻璃,灯罩中两枚白炽灯泡幽幽地发着黄光。 “白霖小姐,你好,我叫king。”正看着宫灯发呆,忽然柜台外一句低低的德语飘进了我的耳朵,好像是三十多岁男人的声音。十分突兀,我猝不及防,给吓了一跳。 不敢探头看柜台外边藏着什么,我顺手抄起前台的电脑屏幕,紧张地盯着柜台。心想要是有鬼从柜台下钻出来,我就用电脑屏幕砸晕他。 “白霖小姐,我在这里。”那声音又响了起来,这次离我更近了些,好像是从我左侧下方传来的。 我小心翼翼扭过头,看向左侧。没看见鬼神之类的东西,只看见一只不到一米高的章鱼站在我面前,正抬着头用微眯的双眼打量着我。 章鱼?! 使劲揉了揉眼睛。没错,是章鱼,水里游的那种章鱼。棕色,八条腿,脑袋椭圆。 这只章鱼用四条触角稳稳地立在地上,椭圆的大脑袋后方还戴着顶饭碗大小的圆礼帽。 见我望向它,它用两只触角摘下礼帽,另外两只触角做了绅士礼一样的动作,微微颌首:“白霖小姐,你好,我叫king。感谢你答应我的邀请,赌局马上开始,请跟我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只章鱼很眼熟。这种眼熟的感觉甚至超过了他说他叫“king”时带来的震惊感。 大概是看我半天没说话,章鱼又彬彬有礼地一颌首:“白霖小姐,其他人都在赌场恭候你的大驾,我们出发吧。” 脑海中一个念头闪过,我跺脚大叫出声:“靠,你是章鱼保罗!” 尽管它没有眼皮,但它眼睛却微眯一下,好像在微笑:“是的,你可以这么叫我。” 听到这话,我心里头那个恨呐,差点就把屏幕扔到它头上把它砸成章鱼片。08年欧洲杯的时候,我缺钱缺得冒烟,又不想问白知秋要零花钱,就将仅剩的几万块积蓄全部投进境外赌球网赌德国队赛况。没想到这只臭章鱼不知道从哪冒出来搞什么预测,预测结果与我下的注完全相背,害得我赔得毛都不剩一根,大学毕业后不得不老老实实找工作养活自己。 今年世界杯这只缺德的章鱼又出尽了风头,因为它预测世界杯赛况准确率百分之百,所以被人起了个外号叫“章鱼保罗帝”。 虽然认真说起来,我输球跟章鱼保罗没有直接联系,但赌徒的逻辑就是没有逻辑。 谁叫它预测了?要是它不预测我肯定不会输。我不会输就不会到易道堂工作,不到易道堂工作就不会饥一顿饱一顿,也不会遇到那么多倒霉事。 想起因为它受窝囊的罪,登时就火了。我把电脑屏幕往前台一放,拍了拍手:“那么抱歉了,保罗先生,赌局我不参加。” 它的眼睛微微放大,好像有些震惊的样子:“白霖小姐,你已答应赌局邀请,怎么能反悔?” 愤怒的赌徒最不好惹,我正在气头上,哪管他是king还是章鱼烧? “哼哼,”冷冷一笑,“如果你说的答应,是刚才那男孩用方怡威胁我答应参加赌局的事,那么抱歉了,逼人赌博的行为比出老千更可恶。你先不仁,我就能不义。” 章鱼保罗抬头看着我,用德国中年男人最常见的严谨口气一字一句说道:“白霖小姐,要是你反悔缺席,按照规则我只能判你输。” 听到“输”这个字,我心里头不禁有些发毛,因为毕竟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不能太嚣张。于是小心翼翼地问:“输,会怎样?” 闻言,它八条腿一齐柔软地一蹬,身体轻飘飘的从地上游起,游到与我的脸平齐的位置。低声道:“白霖小姐,我是章鱼,你是人。” “我知道。” “章鱼生活在水里。” 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因为一种冰凉的感觉,莫名其妙朝我的身体周围涌了过来,将我全身团团裹住。不过用肉眼看,空气中并没发生什么变化。 缓缓地划动着八条长腿,章鱼保罗继续道:“人不能生活在水里。小姐应下赌局的时候,就已经把生命押在我这里。小姐要是输了,我就溺死小姐取走你的魂魄。” 说完,它缓缓朝门口游去。 尽管周围那些完全透明的,像水的东西并没影响我的呼吸,但身体浸在水里的感觉让我很不自在。试探着朝四周抓了一把,抓到的仍旧是空气,可随着我十指的滑动,周围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吓得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到底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有比普通的水更加透明的水? 就算是水,我为什么能在水里自由呼吸? 这时已经游到门口的章鱼保罗回过头,用那双懒洋洋的章鱼眼瞥了我一眼,喊:“白霖小姐,请跟着我。空间裂缝中有很多怪物,没人带路你会成为各种怪物的猎物。” 直觉告诉我此刻最好乖乖听话,于是我一咬牙,恨恨地跟了上去。同时做了个决定,等赢了赌局,我就许下心愿,让这只臭章鱼把自己做成章鱼小丸子! 134、第十章 一出门,两盏路灯就兔子一样蹦蹦跳跳,一左一右将我夹在中间为我照亮。 门外一片漆黑,原本的柏油路地面变成了空旷平坦的青石砖道。街道和房屋都不见了踪影,周围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走了半天,脚下的青砖路放佛永远没有尽头。两旁迫人的黑暗像耸立的山崖,从四方八方压过来。周围又没有一丝声音,连风声都没有,寂静得让人觉得透不过气。 好久,前方出现了一条白练似的亮光。走到近前看,青石砖道陡然断裂,裂成了一道悬崖。一条一米多宽,连扶手都没有的汉白玉桥,从混沌的黑暗中伸过来搭在悬崖边上。栈道下黑黝黝一片,深不见底。 两盏灯朝两边跳开,分立桥两旁,看架势不打算再跟我一起走了。 见章鱼保罗悠悠然地飘上了桥,我心一横,也踩了上去。 还好,桥很结实,没有丝毫晃动。我小心翼翼走在桥中间,尽量将注意力放在路面上,不去看两旁的悬崖。奇怪的是,尽管背后就立着两盏灯,我却没有影子,难道此刻的我只是魂魄? 这不是很好,没有身体,没有退路,也就意味着即将开始一场完全没有拖累的赌博。 赌博高手特有的战意渐渐从我的后背腾起,直冲我的大脑。身上的血液开始沸腾,心脏急速跳动。 很期待,我居然很期待这场大战。 就在这时,前方不远处的章鱼突然消失在黑暗中,紧接着身后的路灯也一黯。 半点光线也没有了,墨黑的世界里,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怕步子踏空,我停住了脚步。 少顷,前方的黑暗出现了一丝裂缝,像门似的缓缓朝两边拉开,刺眼的光亮从裂缝中渗了出来。我急忙抬手挡住亮光,待眼睛适应周围的黑暗,我看见桥的尽头出现了一个晶莹剔透的圆形玻璃平台。 平台下没有任何支撑,凭空飘在黑暗中央,平台中间,一枚巨大的淡蓝色六芒星图案。六芒星每个角上各摆着一张高大华丽的镀金丝绒椅子,中间摆着张圆形赌桌,赌桌上放着五堆等高的筹码。 露台周围还站着4个人,同我一样,各自站在一条汉白玉桥上,瞠目结舌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一个身材高挑,身穿红色抹胸礼服,头发优雅盘起的金发碧眼美女。 一个皮肤呈小麦色,身披橘红长袍,高眉深目,眉心点着一枚红痣的亚裔中年男子。 一个带着圆礼帽,身穿朱红衬衫和灰色西装裤,手拄拐棍的干瘦欧洲大爷。 还有一个我认识,童德诺。见我看他,他微微一笑,对我比了个手势。手势的意思是:加油。 章鱼保罗站在六芒星正东方华丽大靠椅中央,四条触角一扬:“欢迎大家来到king赌局。请大家坐到自己方向的椅子上。” 闻言,我们几人走上露台,拉开自己的椅子坐下。 保罗触须一动,在桌面上摊开一副纸牌。纸牌看上去很普通,白底红花,最常见的纸牌。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赌局内容。项目:梭哈,每人五百万筹码。规则:胜者获得一个愿望,败者交出灵魂。” “等等,“我打断了它的话,“能不能问一下,为什么逼我们参加你的赌局?” 没等保罗说话,金发美女轻笑一声,用德语说道:“逼?小妹妹,为了参加king赌局,我每天都在祈祷。现在,我终于可以成为世上最富有的女人……” 欧洲大爷打断了她的话:“宝琳,我想你错了,今天的赌局赢的人会是我,我将得到永远的青春。” 金发美女挑了挑眉:“真的?别忘了,阿希列,你在拉斯维加斯输给我五百万欧元。” 坐在我身边的中亚男子冷冷一笑,用饶舌英语说道:“虽然不知道你们这些詹陀罗在讲什么,但我有湿婆庇佑,一定会赢。” “安静……”保罗的触须像手一样一压,那三人顿时静了下来。 然后保罗用微眯的双眼看着我,用港味的中文慢慢说道:“让你参加,除了因为你是高手。还因为童德诺也参加,我很想看到你们这对曾经的情侣相互厮杀的场面。” 这只恶趣味的章鱼! 我瞥了童德诺一眼,只见他目光肃穆,直直地盯着赌桌,似乎丝毫没被章鱼的话影响。以我对他的了解,心无旁骛是他大战前的一贯状态。那么,万一最后真的只剩下我和他,他会让着我吗? 答案显而易见,世上除了白知秋,根本没有人愿意为我付出生命。所以真到那时候,我必须使出全力打败他。 虽然他是我的师傅,不过没什么好怕的。既然我也能上king的赌桌,谁怕谁? 这时,保罗四条触角齐动,灵活地洗起了牌:“赌局开始,我是荷官。以king的名义起誓,我将保证赌局的公平公正。” 赌局正式开始,为了弄清众人的实力,我先采取了保守战术。有利的牌面小跟,不利的牌面就过,尽管没赢钱,也没输很多钱。童德诺也采取了同样的站略。 但其他人就不一样了,金发美女每把牌面都非常好,用赌徒的话说她是“好运石”,天生的运气型赌博好手。欧洲老爷一直在观察别人,如果我没猜错,他擅长揣摩人的心理,是心理战型高手。那个中亚裔男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牌技却很平常的样子,这种深藏不露的人多半喜欢出“老千”。 玩了几十把,我面前还剩三百万筹码。金发美女和老大爷暂时领先,中亚裔男人只剩一百万筹码,童德诺面前还有大约四百万筹码。 新局开始,这次我的手气很臭,牌拿到手后只能认倒霉:“PASS。” 金发美女和老大爷也都喊了PASS。 牌桌上只剩中亚裔男子和童德诺。 童德诺翻看了自己的牌,推出一堆筹码:“一百万。” 中亚裔男子微微一笑,也推出了一堆筹码:“我跟。” 保罗又给他们一人发了一张牌,童德诺的牌面变成了三张三,一张二,一张底牌。中亚男子的牌面变成了三张Q,一张10,一张底牌。 童德诺沉思片刻,将所有筹码往前一推:“梭哈。” 中亚男子笑了,也将自己的所有筹码都推到了桌子上:“不相信你有两张二,我也梭哈。”说着猛地翻过底牌,“我梅花10,葫芦。” 梅花10?! 我为童德诺捏了把冷汗,因为梅花10是我的底牌,这个中亚人果然是老千! 但赌桌有规矩,已经PASS的人没有权力发言,否则会被视为扰乱赌局,所以我只能干着急。 只见童德诺淡定地将自己的底牌翻开:“我四张三,不好意思,大过你。” 我又是一惊,因为我刚才我从戒指的反光上看见,金发美女的底牌是梅花三。 童德诺也在出老千! 中亚男人按住赌桌,猛地站起身:“我怎么可能输?” 话音刚落,他脸色发红,掐住喉咙朝一边倒去。才一落地,身体像肥皂泡一样,无声地破碎散开,眨眼间完全消失。 章鱼保罗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收回我们面前的牌。挑出中亚男人和童德诺添进去的梅花10梅花3扔到身后,洗起了牌。 这只臭章鱼什么都看在眼里,却没阻止中亚男人出老千,说明king的赌局可以出千。前提是出千的技巧必须纯熟,不然就会像中亚男人一样,反而被童德诺利用。 我和其他人一样,沉默不语。 如果输,下场就和中亚男人一样,魂魄消失得一点不剩。 可除了对中亚男人的些微怜悯,我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赢的一定会是我,所以我不用害怕。 “呵呵……”突然,金发美女笑着打破了寂静,“真可怜呢,不过一会你们就会去陪他。” 闻言,我的斗志燃烧得更旺。真是个狂妄的女人,我才是赢家。 中亚男子消失后,大概是发现我和童德诺都是缩在洞里,时不时冒出头咬一口的毒蛇,金发美女和欧洲大爷不耐烦与我们打漫长的消耗战,开始了直接PK。 不得不说,金发美女的运气很好,几把牌都赢。到某一把,她的牌面变成了三张J,一张三,一张底牌。而欧洲大爷的牌面为三张K,一张五,一张底牌。 只见金发美女一撩头发,对欧洲大爷笑道:“亲爱的,这次你输了,我是四张J。而你只有三张K。梭哈。” 欧洲大爷也笑了:“我也梭哈。” 见状,我知道欧洲大爷要输了。前几把牌,金发美女捉鸡的时候都会一撩头发。但她是个高手,高手不可能犯这种错误。如果我没猜错,这是个专为喜欢揣摩人心理的欧洲大爷设的陷井。 只见欧洲大爷慢慢翻过底牌,是一张五:“宝琳,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也是个说谎的女人,因为你没有四张J。” 金发美女冲大爷抛了个媚眼,又撩了一下头发:“呀呀,我这个动作是故意引你上勾的诱饵,你真上当了。”她翻过底牌,“红桃J,我真的有四张J。阿希列,去死吧。” 见状,欧洲大爷双眼圆瞪,直直地从牌桌上滑了下去。脑袋还没滑到桌面以下,身体无声地碎裂,消失得无形无踪。 可不知为什么,我反而更加兴奋,因为又有一个人消失,这表示我离胜利又近了一步。 我想童德诺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新局开始后,我们俩不约而同改变了作战方针,主动出击,和金发美女拼起了运气。 你来我往,三方拼了一百多把,僵持不下。拼到我眼前梅花方块乱飞,头脑发懵的时候,金发美女突然站起身:“我怎么可能会输?” 说完,身体僵直地向后仰倒,还未落地便完全碎裂散开消失。 这下胜利唾手可得,马上我就能赢了,只要打败对面那个人。抬眼一看,童德诺也双眼通红地盯着我。 “一局定胜负吧。”他笑道,牙齿上还挂着牙血。 战斗的血液在我身上翻滚,我迫不及待地想打败他。可经过几个小时持久战,我们都体力不支,一局定胜负似乎是最适合的决斗方式。 于是我点了点头:“正和我意。” 在发下底牌的第一时间,我俩几乎同时将面前的筹码推了出去。 “梭哈!” “梭哈!” 牌一张一张地发下来,他的牌是红心10,红心J,红心Q,很有可能拿到大同花顺。 我的牌是黑桃J,黑桃Q,黑桃K,而我的底牌是黑桃A,也有很大几率拿到大同花顺。 太刺激了,我激动得双手发抖,这才是顶尖高手之间的决斗!不经历一次这样的豪赌,人生根本不完整。 终于,最后一张牌发下来,他是红心A,我是黑桃10。 狂喜的感觉潮水般冲上我的头顶,我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pass:以舍弃最低筹码的代价不再叫牌,退出本局争斗。 葫芦:三张相同的牌,和一对相同的牌。 捉鸡:牌面小时佯装很多底气,让别人胆怯PASS。 同花顺:五张相同花色的牌连起来。 另:赌桌上的白霖是十足的疯子,大家不要受她的蛊惑。 135、第十一章 没等我开口说话,童德诺轻声一笑:“白霖,几年前我就想跟你说,在我心里,你就是公主的化身,高贵美丽优雅。而且你还很聪明,是我教过的最有悟性的徒弟。若不是你哥哥阻拦,假以时日,你在赌坛的名气肯定超过我。我真不愿你看你死,可是抱歉,赌桌上不认亲朋好友,我赢了。” 说完,他翻开牌狠狠砸在赌桌上:“红心A,大同花顺。” 胜券在握,身为king赌局最新一任赌王,理应要有赌王的气度。再说,他说我是公主,公主当然要高贵大气。我按捺住心中的狂喜,嘴角勾出一个温婉的幅度:“你不会看着我死的,因为输的是你。我也是大同花顺,牌面相同的话黑桃胜出。”说着就要翻牌,可就在翻牌的一瞬间,我忽然发觉不对劲,因为牌面居然是红的。急忙把牌按住,轻轻掀开一角查看。 方块4! 狂喜的感觉嘎然而止,仿佛一桶带着冰渣的水劈头盖脸浇下,冻得我全身的经脉血液都凝固。 我的底牌黑桃A怎么变成了方块4?! 抬头看了看童德诺冷笑着的脸,我明白了,他搓了我的牌。 所谓搓牌,就是偷偷换掉对手的底牌,这是一种同传奇魔术“巴格拉斯效果”异曲同工的千术。施术者可以在两米开外没有任何接触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换掉对手的底牌。由于其神秘和超高难度的手法,鲜有人掌握此法,想不到断了三根手指的童德诺竟然藏着这招。 我自认赌术高手,在赌博中早已养成不管对方是谁,都死死护住底牌的本能,被人换走底牌这还是头一次。仔细一琢磨,当童德诺说我像公主的时候,我因得意分了下神,八成底牌就是那时候被他换掉的。如果不是,就只有另一个可能,童德诺的千术已经高得让我防都防不住。 赌桌上规矩,出千如果当场不被人戳穿,翻牌后再戳不予考虑。我也会出老千,但我在赌博时从未想过出千。因为赌博靠的是运气和实力,不是欺诈,出千是一种十分卑鄙令不齿的行为。 好,很好,童德诺不愧是赌场里浸大的人,六亲不认。他的三根手指头,就算以前没被别人剁,我也想把它剁了! 换掉我无与伦比,天下第一大的黑桃大同花顺,这种人就应该死啦死啦滴! 我不甘心! 我不甘心呐! 将底牌死死按住:“封牌,我要休息。” 保罗眼睛一眯:“对方已翻牌,你不能封牌。” “那我就不翻牌。” 开玩笑,我的黑桃大同花顺被人换成了烂牌,一翻就输了,这样的牌怎么能翻?恨恨地盯着童德诺,我气得声音都在发抖:“你真卑鄙。” 童德诺低头,轻轻弹了弹指甲:“赌场无父子。” 还没想出话骂他,章鱼保罗低低道:“十秒倒数,不翻牌判你输。”说着丝毫没停顿,开始念起了倒计时,“10……9……8……7……6……” 看样子今天死定了,愣了愣,连害怕都没功夫,我飞快地掏出手机编遗嘱短信。 时间紧迫,因为之前几人消失时都是连同身边的东西一起消失,我不知道手机上的讯息能不能送出去。 可死到临头总得跟那人说点什么吧。 “5……4……3……” 耳畔回荡着催命的倒计时,手指急得发抖,我根本来不及想该说些什么。被人骗参加这个烂赌局,又被极品前任使阴招,他们当我好欺负吗?委屈,心中溢满了一肚子委屈,又委屈又怨恨,只能凭感觉按下一行字:哥,king逼我赌,童出千阴我。 按下发送键,我连忙闭眼咬紧牙关,等待身体像肥皂泡一样爆裂的时刻。 “2……”马上要喊到1时,保罗的声音突然停住了。 “再喊,吃了你。” 是易道的声音! 像是拯救公主于水火之中的白马王子,易道仿佛凭空从天而降。一时间我又惊又喜,睁眼一看。只见易道斜暼着双魅紫色的双眼看着我,右手像抓篮球似的,扣着章鱼保罗的椭圆脑袋,将保罗的八条触角临空提起,手指尖露出了长长的锋利指甲。 鼻子有点酸:“老板……” 他微微一扬下巴,对我道:“过来。” 闻言我拔腿就往他身边走,刚要走到他面前,不曾想砰的一下,一头撞到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上。我眼睛轰的下黑了一黑,而面前明明什么都没有。 我惊。 伸手小心翼翼朝前面探去,发现一堵透明的,玻璃触感一样的墙壁,从脚下的六芒星图案延伸而上,牢笼般挡住了我的去路。忙道:“老板,前面有墙壁,我出不来。” 易道微微蹙眉,抬起左手朝我伸来。手指竟轻松穿过那堵透明的墙壁碰到了我的脸,随即他的眉头蹙得更深。 这时,一直被易道捏在手上,却没有什么过激反应的章鱼开口了。它用港味普通话缓缓道:“是不是什么都摸不到?专门禁锢魂魄的墙壁,没有生魂的妖尸当然摸不到。” 易道手一紧,挤得章鱼细嫩的肉都从他指缝中露了出来,声音越发清冷:“怎样,才肯放她走?” 保罗欠揍地将四条触角往两边一摊:“和我赌一场,只有赢了我才能把她从赌桌上换下去。否则就算你吃了我赌局也永远不能结束,她将永困于此。可是,king的赌局禁止没有生魂的东西参加,因为即使赢了king也占不到便宜。你救不了她呢,妖尸先生。” “我有生魄,以我白知秋的生魂为质,与你赌一场,赌白霖魂魄的自由,如何?”旁边传来一道很熟悉的声音。 很熟悉的声音,虽然一如往日的温柔,听在耳朵里,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哥哥…… 扭头一看,就看到一片茫茫的墨似的黑夜里,一道身影一步一步顺着汉白玉桥朝这边走来。 一袭雪白的修身西服,内衬没有半丝褶皱的墨黑衬衫。雕像似精致的五官,鼻梁上架着副金丝眼镜,通体散发着儒雅而睿智的气质。手里拿着那把又黑又长的村正妖刀,那么悠悠然在汉白玉桥上悠悠然走着,在黝黑的夜色映衬下明亮得犹如中秋皎月。 保罗双眼一眯:“好,能得到白大少的生魂,值得。白大少想赌什么,king一应奉陪。” 它用八条触角扳着易道的手指:“劳驾,请松手,我要同白大少较量一番。” 可易道理都不理它,右手依然铁钳一般夹着它的脑袋。仿佛再稍稍一用劲,就能将它的脑袋捏得稀碎。 “不必麻烦,赌个简单的。”走到赌桌边,白知秋拉开一把椅子坐下,随意地翘起二郎腿,伸手支着下巴,“就赌,妖尸易道会不会吞了你的*和魂魄,我押:不会。” 闻言,我乐了,因为这场赌白知秋必胜。 正努力想从易道手中挣脱的保罗身体一僵,半晌,才慢慢道:“我输了,白霖可以离开。” “愣着干什么,”白知秋看都没看我,依然用手支着头,“滚出去。” 我想都没想就依着他的话,要从六芒星中走出去。 就在这当口,赌桌对面的童德诺一跃而起,兀地扑到赌桌上就想翻我盖着的底牌。 随之一束银光从半空倏地落下,牢牢穿过他的手掌,将他残缺的右手钉在赌桌上! 是村正妖刀锋利的刀尖。 不知是不是因为童德诺也是魂魄的缘故,他的伤口并没流血。 握着刀柄,白知秋冷冷地问:“你要做什么?” 童德诺没理会白知秋,也没理会被刀钉住的手掌。他趴在赌桌上,抬头用扭曲怨恨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满目赤红:“白霖,你不能走,我吃多少苦才等到这个赌局,这是我出人头地的唯一机会。赌局必须分出胜负,你必须死!” 话音刚落,银亮色的光闪电似的从他的脖子上一掠而过,卷得他的头颅脱离身体飞了起来。随后,头颅与身体化成了两团漆黑色的烟雾,朝四周迅速扩散开,消失殆尽。 血一下子凝固住,我完全呆了。 白知秋淡定地收刀回鞘,慵懒地靠在座椅靠背上,脸上平静无波。似乎把一抹魂魄砍得到魂飞魄散,对他而言不过是小事一桩。 只见他眉毛微挑,眼神瞥向保罗:“敢对我家霖霖起杀心,该死。” 136、第十二章 虽然童德诺出千差点把我整死,但到底有些旧情在。眼睁睁看他魂飞魄散,我心里头很不是滋味,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六芒星。 见状,易道松开那条章鱼,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 怕被白知秋看见,我赶紧把他的手推开。 这时章鱼保罗轻声一笑:“白大少,你妹妹是出去了,但你自己还在赌桌上。没办法,你还得跟我赌一场,这次赌你自己。” 一听这话我吓坏了,转身大声对章鱼保罗说道,“臭章鱼,我替我哥赌!” 章鱼保罗是King的化身,king是赌神。白知秋虽然厉害,但他根本不赌,怎么能赢king? 可保罗和白知秋都像没听到我的话一般,完全忽视了我的存在。 白知秋自顾自问保罗:“赌什么?” “抽牌比大小!”保罗提高了声音,游到白知秋对面,将一副牌铺在赌桌上 “大王小王最大。我胜,你的魂魄归我。” 白知秋轻勾嘴唇:“我妹妹说你逼她上赌桌,不管是谁,敢欺负我妹妹的就要付出代价。你要是输了,我就把你片成章鱼片。” “呵呵呵……”保罗抬着椭圆的脑袋大笑,原本憨厚可爱的矮小的身形也在瞬间猛地长到至少两米高,将身下的椅子都挤倒了,恍若深海水怪一样可怖,“正在受罚的神,口气倒不小。好,我赌!” 话音刚落,巨大的触角和银白的刀刃同时往上一掀。沉重的赌桌生生被巨大的力道掀到半空,眨眼间迸裂开来,纸蝴蝶似的红白纸牌在空中上下翻飞。 “呜呜呜……呜呜呜呜……”隐隐的声音从露台中央传来,鬼哭狼嚎,那是他手中妖刀发出的哭声。 我提着心脏,紧张地追随着白知秋的白色身影和那些纸牌。可白知秋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就像一道无声的白色流星,在张牙舞爪的章鱼触角间灵活穿梭。 快得简直不像人类,我在牌桌上高达10.0的视力都看不清…… 突然,眼见一条蜿蜒的章鱼触角伸向飞舞着的小king。如果让它拿到这张牌,除非白知秋拿到大king,否则必输无疑。我一个激灵,迈步扑过去抢先一步将小king夹到指尖。身体却由于用力过猛坠落在地,叽里咕噜滚了几圈。 抬头一看,那条章鱼触角夹着呼呼风声,朝我的头顶直直拍下。速度太快,想避开,人哪里还动得了。 眼睁睁看着它直逼向我的脑门心,突然眼前黑光一闪。 没等我回过神,整个人突然间被一双手猛地卷起,落到一旁站住。抬起头,对上了易道那双剔透的紫色眸子。 扭头一看,战斗已经停止。 章鱼保罗呆呆地站在露台中央,四条触角顶端卷着四张A。 白知秋背对着它,身体还保持着挥刀的姿势,手里拿着出鞘的村正刀,刀尖上刺着大king。 “我赢了。”白知秋轻声一笑。 大king一出,不管是小king还是A,通通秒杀。 我和章鱼保罗都输了。 只见章鱼保罗叹了口气:“我输了。” 说完,一团透明的气体从它头顶飞出,盘旋着冲进了头顶漫无边际的黑暗中。紧接着它的身体像被暴雨冲刷过的山坡,陡然崩塌,变成了一堆切得碎碎的触角和碎肉。随后,这堆碎肉连同露台上的座椅和赌桌碎片白红纸牌,包括我手中握着的小king一起,无声地化成团团黑烟,朝周围散开。 与章鱼保罗有关的东西,只剩下白知秋刀尖上king牌。 松了一口气,我跑到白知秋身边,伸手就要拥抱他:“哥哥。” 就知道他不会不管我,就知道他不会丢下我。 可他取下刀尖上的牌,塞到我胸口,顺势将我推到一边朝易道走去,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妖尸,谢谢你刚才救了霖霖。” 不知道为什么,易道喉咙里发出一阵低低的吼声,嘴里两枚尖牙慢慢伸了出来。十指的指甲不断伸长,寒光闪闪。眼里的紫色越来越深,几乎分辨不出他的瞳孔。 从没见过易道脸上有过这样的表情,紧张,紧张得像一只如临大敌的野兽。 突然,白知秋手起刀落,银光一掠。 易道猛地跃起,落地后连退数步才勉强停住。紧接着他的右臂齐根断开,肢体脱落在地,墨紫色的血液喷涌而出。 白知秋冷哼一声,手中银白的刀刃上甚至没沾染半点血迹:“你十分道行时,我将你碎尸万段。如今你不到半分道行,倒算我欺负你。” 我的大脑一下子空白一片,见白知秋又朝易道走了过去,我拔腿就冲过去想拉住他:“白知秋,你干什么?!” 可才跑到他身边,他反手一挥,一个耳光结结实实扇在我脸上。 “啪”的一声,我的右颊一阵火辣辣的痛。两只脚一下子失去重心朝一旁滑了开去,人不由自主就栽倒在地。只觉得有无数轰鸣声在我耳膜里乱撞,眼前金星乱窜,鼻子火辣辣的痛。 “吼!”耳边骤然间雷劈似的一声怒吼。 直震得整个空间都在微微颤抖,抬头一看,易道全身的衣服都裂开了。身体兀地拉长,化成一条水桶粗,背上竖着一只巨大翅膀的金黄巨蟒腾空而起。身体一扭,嘴巴大张,利齿直直地向白知秋咬了下去。 泪水一下子从眼里滑了出来,我突然间无法控制地哭出声:“哥哥!!” 眼看着就要被巨蟒吞噬,白知秋双手握刀,朝着气势汹汹的巨蟒猛地一跃,与巨蟒交错而过。就见巨蟒浑身一僵,重重坠地。 接着白知秋身体一旋,轻盈地落到蟒首上,举起刀重重地刺了下去。径直将蟒首刺穿。 巨蟒的身体不断扭曲,弹起挣扎,墨紫色的血液漫天飞溅。但蟒首竟然被相比之下渺小的白知秋踩得死死的,丝毫不能移动,连吼叫都不能,就像被一根铁钉牢牢地钉在了地上。 我回过神,大声喊:“哥,老板,你们别打了。” 没有看我,缓慢地转动手中的刀柄,白知秋的声音中充满了笑意:“别打?我看是最近太宠你,让你有些得意忘形。哥哥很生气,不把它的头砍下来,便忍不住想打断你的双腿。” 担心完白知秋接着担心易道,又听到白知秋这么说,我觉得自己几乎晕厥过去。刚才停了一下的眼泪又哗哗流出:“哥,你到底怎么了?” 不久前冷言冷语和我分手,现在又对易道下死手…… “哦,没什么。”刀刃越刺越深,缓缓在蟒首上搅动。白知秋的语音依旧含着笑,“不过知道前几天你老板用信用卡在屈臣氏买了些东西,哥哥很生气而已。你独自在外,哥哥自然会把你周围的事弄清楚。如此大胆不怕我知道,是不是以为哥哥永远回不来?哥哥真的很生气,很伤心……” 完了,我和易道的事曝光了! 但现在不是争吵的时候,因为易道挣扎的幅度渐渐小了,身体软绵绵地耷拉了下来。 “住手!!!”终于忍不住对白知秋一声大叫,我连滚带爬地翻过易道盘旋的冰凉蛇身,朝他爬去,“我又不是你的,爱跟谁就跟谁。你住手!!!” 转头看着我,目光森然一凝:“果然……” 猛地拔出刀,再次朝蟒首一挥,居然是斩首的姿势。 “不!!!”我尖叫失声。 几乎同时,什么东西闪电般缠住我的腰,狠狠朝天上一甩。力气从未见过的巨大,我的身体像子弹一样,不由自主地向上飞了出去。因为速度极快,快得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只知道自己的身体离开了露台,直冲向黝黑的天空。 直到一个胸膛牢牢地将我搂住,迅速下坠回到露台上,才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扭头看看周围,易道和他的断肢都已经没了踪影,只在露台上留下了斑斑点点的墨紫色血液,不由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他逃了。 白知秋打横抱着我,眼睛看着露台,唇边勾着暴怒前兆的微笑:“这就是你交的朋友,为了引开哥哥救妖尸,差点把你摔死。好大的胆子……” 137、第十三章 天空一片墨黑,虚无的黑暗中安静得连风声都听不到。露台中央的六芒星依旧散发着幽蓝的冷光,晃得人全身发冷。 白知秋把我放到地上,静静地盯着我。 处理完易道,该处理我了。 做过坏事后,人最担心的莫过于上级的怒火。就像学生害怕老师训斥,孩子害怕父母的训斥。对于我来说,我害怕的只有白知秋,偏生他发火的时候尤为恐怖。 一秒一秒的等待,安静压抑的气氛让我头皮发麻。 忽然,看见他扬起手,记忆深处面颊上火辣辣的疼痛感又涌上大脑,吓得我赶紧抱住头护住脸,心虚的说道:“别打我,疼。你为什么总是打我?现在我不吃你的不用你的,你凭什么打我?” 他愣了愣,半天,手轻轻放下来按在我头顶:“若你乖乖听话,我怎么舍得打你?” 他没打我? 在知道我同老板的事情后,他居然没劈头盖脸地打过来? 我觉得奇怪,从手臂下朝他看去。 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甚至有些淡然。突然一用劲,按着我的头将我拥入怀抱:“人安全就好,其他的事以后再说。回阳间后等哥哥来接你,妖尸是我案板上的肉,我想何时剁便何时剁。你注意下自己和他的距离,不然,哥哥不会每次都能原谅你,懂吗?” 奇怪,太奇怪了。 这么轻易地放过我,不像白知秋的风格啊。 咧咧嘴:“你原谅我,我不信?” 他看着我,一种觉得好笑的目光:“我当然不原谅你,不过现在打你你也不怎么疼,我消不了气。等下次,咱们再好好算账。” 听了他的话,我一头雾水:“我……不怎么疼?” “你以为自己现在是什么?”拉下我护头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问我,“漂亮吗?”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 因为在他手掌的衬托下,我的手掌竟然是半透明的,像果冻一样,甚至能隐约看见他的掌纹。果然,我猜测得没错,自己现在是魂魄状态。 他微微一笑,安慰道:“别怕,不觉得这个形态很有趣?” 不害怕是不害怕,但感觉很怪。我抬头问他:“我们怎么回阳间?” “很简单。”说着,他捧住我的脸,狠狠地吻了下来。 我刚欲说点什么就被他火热的气息堵了回来,意识仿佛一瞬间融化在他成熟的味道里一般,所有的神经瞬间集中到唇齿之间,感受着他霸道灵活的舌头在我敏感的口腔中攻城略地,撩拨起阵阵灼人的酥|麻和眩晕,让人禁不住闭上双眼,恨不得忘记一切沉醉于其中…… 奇怪,他的床上功夫是不错,可他的吻从来都又烫又用力,经常咬破我的嘴巴,一点也不享受。为什么此刻,他的唇变得如此诱人,因为我是魂魄的关系吗? 直到他将我放开,我才慢慢睁开眼睛:“哥哥……” 随后一愣。 自己仍坐在酒店阳台的藤椅上,阳台外一如既往黑黝黝一片,咸腥的海风轻轻吹拂着,让人的感觉因此变得飘飘渺渺的。 意识宛自还在僵滞,突然耳边响起了墨九吸着冷气的声音:“小平凡,兄债妹偿,白知秋把我砍成这样,记你帐上。哎呦……” 扭头一看,看到一幅让我觉得不寒而栗的画面。 墨九坐在地上,背靠着床,手捂着被鲜血浸红的衣裳。 易道躺在枣红色地板上,修长健硕的身体一丝|不挂,胸口放着那只被斩断的右臂。额头正中央有一个骇人的窟窿,正嚯嚯地往外冒着血液。 墨紫色的血液,被易道白皙的皮肤映衬得格外晶莹剔透,十分刺眼。 我想我可能一辈子都忘记不到这天晚上我看到的这一幕,因为实在太可怕了,平常很熟悉的人变成了这副模样,太可怕了。 踩着粘稠的墨紫色血液,我冲到老板身旁,手足无措。 该怎么办? “怎么救他?”我问墨九。 他却笑了,笑得一脸幸灾乐祸:“放心吧,他死不了,因为他本来就是死物。” 把这只死豹子剥皮做地毯的心都有了,可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我要救易道。 怎么办? 看到易道头顶的窟窿正缓慢合拢,我脑海中掠过一种念头。易道是妖尸,妖尸可以自愈,是不是把老板的手接回去他就会醒了? 妄想从旁边的臭豹子那得到帮助是不可能的,我只能自己动手,哆哆嗦嗦抓起易道的右胳膊拼到他的伤口处。眼看着他的伤口自动合拢重新拼接起来,额头上的伤口也渐渐痊愈,我几乎喜极而泣! 然而狂喜没持续几分钟,我又慌了。胳膊接好后易道还没醒来,他没有呼吸和心跳,原本身上那点微弱的温度也没有了,我根本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为什么不醒呢?丧尸电影里说,脑袋是丧尸的致命伤。刚才白知秋几乎把易道的脑袋刺穿,天啦…… “老板,不要死啊!” 我六神无主,干脆试着给他做人工呼吸。可他的喉咙好像是封闭着的一样,根本吹不进气去。 “我知道救他的法子,嫁给我,我就告诉你。”旁边的人笑嘻嘻地说了句。 闻言,我放开易道,扑到墨九面前揪住他的衣领:“那就快说!” 嘴角一扬,继而他笑了笑:“嫁还不是嫁?” 跟混蛋不用讲信用,随时可以毁约。我毫不犹豫脱口而出:“嫁!方法!” 他笑得十分开心:“你的血能救他,这么跟你说吧,你老板其实是血族的一种。” 我如梦初醒,怎么忘了那次老板喝我的血兴奋暴走的事? 急忙抓起床头柜上的水果刀就往手上划,可划了好几刀,却怎么都割不出血。大概是因为身体本能怕疼,所以根本使不出劲。 墨九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支着下巴,饶有兴致地看着热闹,明显没有帮忙的意思。 灵机一动,我解开白天包扎的绷带,用刀尖在伤口中搅了一下。眼见鲜红的血液冒了出来,也不管是多是少,赶紧按在易道嘴唇上…… “醒醒!老板!” 墨九啧啧出声:“真抠门,不够一滴。” “闭嘴!”我扭头大吼,随后手掌传来一阵钻心的肉痛。 回过神一看,易道已自动坐起身,用左臂牢牢的抓着我的手腕。长长的指甲寒光闪闪,獠牙深深地陷进我的手掌里,喉咙大口大口地做着吞咽的动作…… 手掌的伤口疼得我眼泪直飚。 “疼……疼……老板你慢点吸。” 闻言,他猛地睁开眼睛,瞳孔已经变成了鲜红的血色。冷冰冰的眼神没有丝毫感情,就像一只被做成标本的凶猛野兽。喉咙中的吞咽速度变得更快,长长的血牙刺得更深,碰到了我的骨头。 皮肉的痛苦还能忍,可骨头上的疼痛和皮肉受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疼得我差点晕厥过去。 不行,太疼了,受不了了。 我本能地想把手往回抽,又一点也动不了,只得大声求救:“墨九帮忙,好疼!哎呦,哎呦。” “早说过,兄债妹偿。”墨九唠叨着,伸手掐住易道的下巴。“咔”的一声,居然将易道的下巴卸脱了臼,然后将我的手拖了出来。 嘴里没了血液来源,下巴又动不了,易道徒劳地晃了晃脑袋,往后一倒,又闭上了眼睛。嘴巴还因为下巴脱臼大张着,露着血红的牙齿。 看到易道明显歪到一边的下巴,我后背森森发寒,捂着血淋淋的手望向墨九:“他,没事吧……” 墨九吸了口冷气,冲我一笑:“那些血足够他自愈,该关心关心我了,未婚妻。” 墨九是拖易道逃跑的瞬间被白知秋砍伤的,幸好白知秋那时要接住我,收了刀气。不过他的伤口还是很深,伤口深可见骨。他没有易道的自愈能力,只能用真气堵住伤口,不然血液涌出体外。 我替他用绷带扎好伤口,将他扶到床上让他休息。 本来想把易道也扶到床上,可易道重得像尊石像,我根本扶不动,只能在地上铺了个地铺让易道躺好。 又擦干地上血液,我这才筋疲力尽地坐到椅子上歇了会。心中哀叹果真兄债妹偿,白之秋砍人的时候倒是轻松,却给我弄了两个重伤累赘。 138、第十四章 易道躺在冷冰冰的地上,模样因为脱臼的下巴扭曲得很诡异。 歇了一气,我用毛巾替易道清理干净身体,又央求墨九:“能不能让我家老板的下巴恢复原样?” 本以为墨九又会借机提出各种要求,没想到他这次什么也没说,伸手打了个响指,易道的小巴便咔的一下回到了原位。 我很意外,在中间那张空床上坐了下来:“想不到你也有好心的时候。” 侧过身面对我:“那是当然,给他当向导,还送他进裂缝,外加救他一命,才收他一百年修为。” 听他说起这些,我想起了一笔旧账:“你特么差点摔死我。” 闻言,墨九支起脑袋,朝我嫣然一笑,完全没有悔过的意思。笑得让我牙根痒痒,直想抽他。 “这有什么,白知秋肯定会救你。再说就算他救你不着,你摔死后还可以转世嘛。我就不同了,我死了千年修为散尽不说,转世后被人送进动物园怎么办?” “你?”察觉到他的话微微有异,我蹙眉,“当时要死的明明是我老板,关你什么事?” “妖尸更惨,”墨九淡淡地转了话题,神色有些讪讪的,不仔细倒也看不出来,“被白知秋砍下脑袋,说不定妖尸修为会直接耗尽。” 我怔了怔:“老板修为耗尽会怎么样?” 他眼睛一弯,又笑了:“当然是被我吃掉妖丹,不然也是浪费。他在我的地盘上赖了好几年,地租还是要的。” 吃掉妖丹?常看修仙小说的我隐约听懂了墨九的意思,吃掉妖丹大概和夺走修为差不多吧。不由气愤难忍,语噎:“你……真是个……奸商……” “过奖过奖,别忘了,你答应嫁我的,婚纱照什么时候拍?” 结婚?结屁婚,谁跟他结婚?身为白知秋的妹妹,我没有白知秋吃人嚼骨头的本事,但明白做生意要签合同的常识。没有合同,鬼才认账。 弹了弹指甲,我绕开了他的问题:“为什么娶我?” 他假惺惺地装着抹了抹泪:“小平凡,你这样说我很伤心,我们明明这么相爱……” 虽然我不是情场老手,但好歹交过那么多男朋友,不会被豹子精这张比女人还精致的脸迷惑。冷笑一声:“我不觉得你爱我,狡猾的豹子。别让我猜着,我和你之前的女朋友长得很像?” 他吃的下笑出声,眼眸中碧蓝流光飞荡:“我有很多女朋友,你说哪位?” 我被自己的气呛了一下,无语。 这只厚脸皮的妖精,总能说出很多突破人类忍耐底限的话。 见我没回答,他又得意地问:“既然你喜欢猜,那你猜猜你和妖尸什么关系?” 尽管他笑得很欢,仿佛在说什么好玩的事,我却觉得这个话题一点也不好笑:“原来妖怪也喜欢八卦。”我说。 “我听说,人类越在意什么问题,越喜欢回避答案。你不会爱上这只妖尸了?嗯,要是那样,妖尸就是我的敌人。我讨厌戴绿帽子,这点和白知秋一样。” 我胆子很大,很少有让我害怕的事。世上让我恐惧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白知秋。现在白知秋对我的愤怒就像岌岌可危的火山,随时可能砰的一下爆发。我甚至担心他随时会破门而入,将我抓走好好“调|教”。墨九哪壶不开提哪壶,偏偏挑我最怕的事说。 气得我站起身,不顾形象一脚踏在墨九的床沿,掐住他精致的下巴:“豹子,你到底想做什么?” 他的嘴被我掐成了一朵喇叭花,眼里的笑意更深:“解闷,妖怪命长,我在意的人早死了,没人陪我疯,不找点乐子我会闷死。所以娶个美娇娘解闷是个不错的主意,要是美娇娘身后跟着大群护花使者,大家打来打去,那更有意思。” 我冷冷一笑:“有意思?就像你现在这样,砍着肠胃没?” “不必担心,我有C城医保,又要见可爱的护士小姐们喽。” 真是只无耻透顶的妖怪。放开他的下巴,我轻声骂:“混蛋,迟早让我哥剥了你的皮。” 他咧咧嘴:“狐假虎威。” 我眉毛轻挑,双手叉腰,志得意满:“嗯哼。” “只怕白知秋现在自身难保。” 我一惊:“你说什么?” 碧蓝的眸光慢慢地扫过来,眼里的神情忽然让人觉得有点陌生:“能打败妖怪,小平凡,你觉得你哥哥现在是普通人类?” 不用他说我也知道白知秋打败墨九和易道不正常,只是从小我早已习惯白知秋的强大。在我眼里哥哥就是超人的化身,所以不管他强到什么地步,不管他身边跟着多奇怪的人,不管他对死域多么熟悉我都不诧异。 他是白知秋,白知秋总有办法无所不能,不是吗? 但这些事从墨九嘴里说出来就不一样了,落在耳朵里让我冷静了不少,忍不住想寻找久违的答案。 “你,了解我哥的底细?”我问。 墨九正要答话,门突然被人推开。 我心里头咯噔一下,转过身,看到方怡抓着门把手,瞠目结舌地站在门口,身后还跟两个金发碧眼的帅哥。 “哇,”扫视了一下屋里的两个男人,方怡两眼放光,“我怕你被白禽兽甩了不想活,给你弄了两个乐子回来,没想到你自己动作比我快多了。” 一见到美女,墨九马上挂出一个妩媚入骨的笑容,伸手打了个招呼:“嗨!美女。” 我走到方怡身边,正要解释。 方怡冲墨九抬了抬下巴:“他是谁?” 墨九不知廉耻地答:“白霖的未婚夫。” 我急忙补充:“自封的。” 作为我的好基友,方怡自然明白我的花花过去,点了点头:“明白,预备部队。垫过鼻梁整过下巴吧,还带美瞳。太娘,不好看。”然后不顾墨九煞白的脸色,又朝易道抬了抬下巴,“他又是谁?” “我老板。” “他不舒服?” “晕车。” 方怡抿了抿嘴:“很阳刚,我喜欢,能摸摸吗?” 方怡爱极了男色,阅人无数的她十分挑剔。她常说,平常因为要赚钱,她不得不忍住恶心的感觉同老头和猥琐男滚床单。但在假期,要吃美味的好 “菜”才对得起自己短暂而辛苦的青春。所以一旦她看中什么猎物,一定会积极出击,尽量让白知秋成为她猎|艳生涯中最后的遗憾。 我默然片刻:“不能。” “情人而已,又不是白禽兽。”她抬起尖尖手指一戳我的太阳穴,“吓,小气。” 捞不到油水,方怡没心思久留,领着两个牛|郎去楼下开房潇洒。 送走方怡,我关上门转身一看,墨九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一声不吭,也没动弹。 不知何时易道已经醒了,正用墨紫色的眸子静静地盯着我。 我大喜。 跑过去蹲□:“老板,好点没?” “你的手,是我咬的,对不起。”瞥了一眼我手上的绷带,他说。 看着他苍白的脸,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酸酸的感觉,想哭,却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 半晌他又道:“豹子没救我,我们布的,同命子午阵,我死他也死。他很狡猾,同他打交道,我不得不防。你,不要答应,他什么。” 果然如此,就知道墨九没那么好心。 我点点头:“放心吧老板。” 兀地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毛茸茸的黑爪子,墨九闷在被子里说道:“你想死么,阳刚化石?” 易道微微蹙眉,捂住右臂,冷声道:“老山猫,找死。” 隔着一张空床,和墨九身上的被子,两人竟然还能掐起来。 我一拍旁边的床沿,厉声道:“这是我开的房间,你们要打架就出去。” “哼。”墨九把爪子收回了被子。 易道也缓缓闭上了眼睛。 见两人安静下来,我回到椅子上,将就眯了一夜。 白知秋可能会来接我,要是发现易道和墨九在这或许又会惹出许多事。可两只妖怪现在伤成这样,能走他们早走了。如果白知秋来只能听天由命,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是累坏了。 阳光越过半闭的百叶窗照在脸上,滚烫而刺眼。 我模模糊糊睁开眼,发现天已大亮。自己躺在床上,隔壁床已空空如也,墨九不见了。 一双胳膊从后面伸过来,环着我的腰,将我拥在怀里。微微的温从那个男人身上散发出来,透过薄薄的衣衫氲氤到我的皮肤上,有些发痒。 稍怔,我伸手想扳开易道的手。 不料那双手将我的腰缠得更紧,清冷的声音贴着耳垂响起:“浑家,再睡会。” (易道堂第十二话 king完结) 【第十三个故事——墨九之锁骨井】 139、第一章   慕容玥宛自发笑。   笑自己是本该清心寡欲的神宫女官,居然和那只道行不深豹子精胡搅在一起,还对他有了强烈的占有欲。   ******      C城地处平原地带,地势一马平川,只有城南有座小山。山上有座灵水道观,唐朝时建的。建国后道观荒废,道观里大部分塑像石牌和房屋被砸毁,道人全逃了。八十年代灵水道观被某位商人买了下来翻新重建,不知为什么翻新后的灵水道观就那么闲置着。   尽管如此,一直以来还是有老人去灵水观内寻个地方烧香。因为灵水观内有一座七层宝塔,宝塔三米多高。上面六层是实心的,最下面那层是空心的,塔中间压着口水井。井口不大,八尺来宽。一条胳膊粗的铁链一头拴在井边的卧虎石上,另一头坠到水井中。      传说,千年前有妖龙在此地作乱,被某位大仙收伏。为惩罚妖龙,大仙剔去妖龙皮肉,以铁链穿妖龙锁骨,将妖龙囚禁在水井中。并告诫当地民众不得拖动铁链把妖龙放出来,以免大灾降临,生灵涂炭。   由于浸了龙骨的关系,水井中的水从此有了祛病化灾的功效。人们便围绕这口井修建了灵水观,这口井也被称为锁骨井。而且因为井中的妖龙法力高强,其妖力化成紫光扩散开来笼罩着整座灵水道观。所以整座道观不生虫蚁,妖邪不侵。      听老人讲在日伪时期,日本人不相信井里有龙,强迫老百姓拉过锁龙的铁链。拉了很久,拉上来的铁链堆得满大街都是,还没拉到头。日本人还让大家继续往上拉,这时井里突然往上冒出大量黑水,还传来了类似轰隆、轰隆的巨声,吓得日本人也不敢再往上拉,把拉上来的链子又扔了回去。 红卫|兵破四旧时也曾把大铁链子往上拉,结果跟日本人一样。也全吓傻了,赶紧恢复了原貌。      这两天,锁骨井再次引起了民众的关注。据报道,因为年久失修,七层宝塔出现了裂缝。买下灵水观的商人准备重新修缮宝塔,同时将拉起水井上那条锈迹斑斑的铁链,对其进行保护性防锈处理。   本城论坛上很多帖子都在议论这件事,许多人充满了好奇,想知道锁骨井的另一端是不是锁着妖龙。   以前的我对这种事也最感兴趣,但这几天我自己的生活也充满着奇异的味道,哪有心思考虑别的事?      那天起床后,趁易道进卫生间洗漱的功夫,我用手机查了下一个词的意思,一个早该查的词——浑家。   易道老叫我浑家,我觉得非常奇怪。   看着谷歌上的解释,我呆了呆:浑家,是古人谦称自己妻子的一种说法。   想不到满街都是的小说情节居然在我身上发生了,老板到底把我当成了谁?!      生活和小说不一样,我是白霖,是白知秋一手带大,独一无二的白霖,是无法被别人所取代白霖。如果有人因为我的容貌,或者因为灵魂转世等虚无缥缈的东西把我当成其他人,是对我白霖的不尊重。   不过我一点也不生易道的气,只是难过,替他难过。这样一个好男人,应该和他爱的人相守才对,而不是眼巴巴地将我当成爱人的替身。就算要和我好,也必须将我和那个人分开来。   看样子,那一夜缠绵,我做错了,他也做错了。   待易道走出洗簌间,我坐在椅子上问:“老板,你以前的女朋友,她叫什么名字?”   大概是诧异我的直接,他愣住了,黝黑的眼眸一下子转成了魅紫的颜色。   好半天,他才低声答:“我夫人,闺名曲良因。”   我指着自己的脸:“我长得很像令夫人?还是,我是她的转世?”   他又愣住了。      我也知道自己直接。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和易道的事情再拖下去只会越来越麻烦。易道的性子我最了解不过,怎么可能期望他做出什么决定?那就让我做冷血屠夫,快刀斩了易道的情愫乱麻。   捏紧了拳头,我直直地盯着他,不让他的目光躲闪:“白霖,我是白霖,不是尊夫人曲良因。老板,你明白吗?”   易道缓缓地眨了眨眼,脸上平静无波:“知道,你是白霖。”   “我们的关系,断了吧。”   这话迟早要说的。   他点了点头:“好。”   简洁的回答让我想好的长篇大论毫无用武之地,如同一拳打在泄了气的皮球上。我没力气再说话,也不想再说什么,毕竟我没白知秋那副决绝的心肠,对在乎的人狠不下心。易道是只老实妖怪,尽管我不愿细想,但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和其他任何一个男朋友都不一样,不然我也不会和他……   低头沉默了半晌,我才重新组织起语言,有气无力地说道:“老板,我要辞职。”   他立马回答:“不行,白知秋有麻烦,你先呆在易道堂。”   墨九这么说,易道也这么说。   我很惊讶,抬头看着他:“我哥有什么麻烦?”   他却不再说话,背过身去默默地穿上衬衫。易道不想说的事没人能让他开口,我根本问不出来。      就这样,我和易道的情人关系平静地结束。   白知秋说来接我,可他并没有告诉我具体时间。思量一番后,我决定先同易道回内地。   已经参加过king赌局,再没什么赌局能提起我的兴致。何况这次澳门之行我小赚一百九十二万,其中一百五十万给方怡救急,还能将欠昊子的钱还上。赌博是个大泥坑,赌技再高也可能陷进去,见好就收是正理。   离开澳门之前,我找米老鼠结账,米老鼠说童德诺夜里突发心脏病去世。我早猜到童德诺已死,可真听到确切的消息还是有些难受,遂多给了两千让米老鼠替我买点纸钱。      回到C城,我继续在易道堂上班,顺便等白知秋来接我。等了好几天,没等来白知秋,却等到了铺天盖地的花边消息:著名歌手王露的经纪人透露,王露不日将大婚,新郎是钻石王老五中的VIP白知秋。这不是白知秋第一次和别人传绯闻,没什么稀奇的。不光他,白家的少爷小姐们都是绯闻专业户,可他与别人传婚讯倒是第一次,挺稀罕的。   我咧咧嘴,将信息翻到下一页:10月22日上午8时左右,我国华北地区将发生本世纪持续时间最长的日全食奇观。本次日全食从初亏至复圆,长达两个多小时,可观测最长时间达6分钟。      上一次看日食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是我的意大利未婚夫,他是个浪漫的人,那天哄得我很开心。这次日全食叫谁陪我呢?琢磨着,我瞥了瞥楼上。自从明确和易道分手后,他又恢复了最开始的生活状态。总是死宅在二楼,但每天都准时将从饭店订的早午晚餐端到饭厅叫我吃饭。也不跟我多说话,甚至很少看我。   分手后还做朋友?   笑话,多年纵横情场的经验告诉我,再豁达的人分手后心里都或多或少有疙瘩,就连妖怪也不例外。      让易道陪我看日全食是不可能的,自己陪自己吧。我在本城一家网上眼镜专卖店上订了副日全食护目镜,才到下班时间,街对面的快递收发处就通知我取件。下楼取了邮件,我哼着小曲回易道堂。却不知为何有些精神恍惚,竟然忘记看红绿灯,一头扎进了车流中。   “嘎吱——”耳边猛地响起一道急刹车的声音。   整个人一时给吓懵了,半天没缓过劲,就看到那车主人摇下车窗摘下墨镜对我一声大吼:“碰瓷啊,现在是红灯!!!”   然后她一愣:“哎呀,霖霖。”   我眯着眼睛看了看,发现那人是生我的女人宫娥。懒得理她,低头过了马路。      她赶紧将车停在马路旁下车追上来:“我的乖女儿啊,出大事了,白知秋下个月结婚。”   因为我没精神,连敷衍也懒得做。站住脚步转身面对她,懒洋洋地问:“他结婚,你急什么?”   宫娥的脸立刻涨得通红:“我急什么你不知道,我替你急。”   “替我急?”心里头觉得好笑,“他是我哥哥,结婚我应该觉得高兴,为什么你替我急?”   闻言,宫娥半天没回过神,慌忙挤出一丝笑:“乖女儿,咱们到你住的地方去说好吧?有些事在大庭广众地说不好听。”   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事与你无关。”   同时心想,我上辈子肯定做过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不然怎么被这种女人生下来?   “怎么与我无关呢,你是我的乖女儿啊?”宫娥的神色转了好几转,“女儿受欺负,做娘的当然要管。”      我,简直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   就算我不是她养大的,到底和她有血缘关系。我和自己的亲哥哥在一起,作为生我的女人,她至少也应该觉得不舒服吧。怎么我和白知秋之间出现什么状况她比我还急,一心一计想把我推回白知秋身边?是白知秋的金钱攻势太犀利,还是世间的人情皆淡薄至此?   冷冷一笑,盯着她滴溜溜乱转的眼睛:“你别再找我,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以后别想再从白知秋手里拿到一分钱。”说完扭头就走。   钱是宫娥的软肋,一听这话,她只得讪讪地停在原地。但嘴里仍说个不停:“霖霖,你缺就缺在不能给白知秋生个一儿半女,这样,我们去做个亲子鉴定,说不定有转机呐?”   不知道为什么,我胸口霎时一阵刺痛,火烧火燎似的,怒气瞬间冲到了脑门。   站定脚步,我头也不回大吼一声:“你特么闭嘴!”   这下她终于没了声音,世界清静了。      可我还是很生气,快步回到易道堂,我狠狠地甩上店门,还拧上了反锁。一转身,看见易道倚在客厅门口,用墨紫的眼眸静静地盯着我:“我……听见你……在骂人……”   鼻子突然有点发酸,我不想回答他,低着头从他身边挤进客厅,想回屋。没想到他拉住我的胳膊,轻声道:“有我在,没事。”     140、第二章   我轻轻推开他的手掌:“老板,我没事。”   “你要跟白知秋,我帮你。”他又道。   我一愣,抬头看着他,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   他静静地说:“安吉莉娜朱莉,也有家。女人独身,不行。”   易道居然知道安吉莉娜朱莉!   脑海中无数个惊叹号像野牛群般,轰隆隆飞奔而过。   震惊之余,听他继续说:“我带你,找他去。”   心头温温地一暖。这还是头一次,有人因为白知秋的事想替我出头。   可白知秋什么人,他决定的事绝对没有回转的余地。一旦他打定主意和我分手,不管我做什么都是徒劳。   正想开口拒绝,反锁的“哐当”一声被人推开。      “主动找白知秋,牺牲自己成全他人么?真感动。”门外飘来一句笑盈盈的话语,随后一道淡蓝色的身影从外头走了进来。拈起墙壁上一个桃木葫芦挂件,绕在指上一边转,一边冲易道说道,“横竖想死,死之前把帐清了。老化石,你欠我份大恩情,曾许我一诺。如今,我便要你兑现诺言。”   墨九来做什么?每次他出现准没好事。   “墨九,你打什么主意?”我问。   “未婚妻,这事跟你没关系。”墨九笑得十分灿烂,艳若桃花,“是你家宝贝老板欠我的,善良的我是你家老板的大恩人。”   我认识的这两只妖怪,墨九顶顶狡猾,易道却老实得紧,所以易道总被墨九算计。这下见墨九又想打小算盘,怕易道吃亏,我笑道:“我没听错?豹子你会做别人的恩人?”   话音刚落,就听易道说道:“白霖,去提货。”   我怔。   似乎得意我脸上的惊讶,墨九替我拉开门,又朝我欠了欠身:“小平凡,提货要趁早,快些出发。”   平时提货都是胖子去,易道分明是要支开我。   出门没走几步,我折了回去。没办法,让老实的易道和狡猾的墨九单独呆在一起,我实在放心不下。      客厅里没人,我蹑手蹑脚地上了二楼,轻轻地将耳朵贴在易道房门上。   冷不丁里头响起一个人的说话声:“五种离魂离魄之法,我只试过二种。你不去,我就在她身上试第三种。”说话的是墨九,声音同以前一样笑嘻嘻的。   “我帮你取定魂株,不准你动她。”易道回答。话音依然很平淡,却和平常不太一样,隐隐有些激动的样子。   “有诺言之缚在我手上,你有威胁我的本钱么?老化石?”   “别忘了,还有赤将子舆。”   “哈,我杀了她两次,赤将子能奈我何?戴罪之神,自身难保。”   这话一出房间里静了静,片刻易道的声音再次淡淡响起:“倘若事成,不要再缠着她。”   “有人活在过去,有人活在当下。老化石,我不管你活在什么时间?我却只活在小玥的身边。”继而一阵脚步声从房间里响起,听声音似乎是直朝门的方向而来。我赶紧后退几步跳到楼梯口,扶着栏杆,装模作样地看着楼下。   推开门出来,墨九轻笑一声:“小平凡,偷听可不是个好习惯。”   扭头白了他一眼,没回答。   虽然他略显轻浮的表情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但见我不想理他,他这次居然只是笑了笑就迈步离开。   见他下了楼,我跑去找易道,想想问易道是不是墨九又找他什么麻烦。可推开门,看到易道房中空空如也。又急忙跑回楼梯边,问:“我家老板去哪了?”   墨九已走到客厅门口,闻言抬头对我嫣然一笑:“我怎么知道?”      易道一消失就是两天,连个口信都没留下。我打电话给胖子,他说妖怪之间的恩恩怨怨不是人类能管的,易道和墨九之间早就不和,易道突然消失也不是一次两次。让我不要担心,正常上班。还告诉我两天之后去灵水观出勤做法事,地点是目前C城的焦点灵水观。   这是一个矛盾的世界,虽然人人都在喊“没有鬼神”,但不管企业还是个人,几乎所有工程开工前都会请风水师和尚道士“打点”一番。胖子和灵水观的守门大爷认识,居然要到了灵水观锁骨井修缮工程的开工祭祀法事承办权,酬金八千块呢。      那天正好发生日食,去灵水观的话看日食的计划就耽搁了,这让我有些沮丧。   不过方怡听到我的安排倒是很兴奋。   从澳门回来后她请人出面和杨老板谈判,还了杨老板一百三十万,终于了结了杨老板威胁她的事。之后她到周庄狠狠玩了好几天,才刚回城。给我打电话本来是邀我一起看日食,听我说要去做法事,她当即提出那天到易道堂免费打零工,同我一起去灵水观。   “有意思吗?”我问她。   她在电话里大呼小叫:“怎么没意思?井下面到底锁着什么,你不感兴趣?”   千年古井下面到底锁着什么,我对这事也非常感兴趣。      过了两天,方怡真的赶到易道堂要求胖子带她一起去灵水观。   胖子对美女毫无免疫力,听方怡说明来意,他色眯眯地笑着,毫不犹豫同意了方怡入伙的要求:“多一个人,多一份力。”   然后我们三人直奔灵水观。   天上有些阴云,不时地遮住了太阳。这是个出游的好天气,却不是个看日食的好天气,不过我还是把护目镜带在身边,希望发生日食的时候运气好,能抽空看一眼。   到达目的地,一下车,我便得了一惊。   离山门十几米远的地方排出了一条长龙,进出口附近只看到人来人往,压根就看不到山门在什么地方。路边摆着不少小吃摊,首饰摊。卖气球的,卖小宠物的,玩小游戏的,杂耍的应有尽有,俨然比赶集还热闹。沿着山门的台阶往上,不少人拿着塑料的,木制的恐龙和蛇模型对着上上下下的人群叫卖。   “龙骨龙骨,沾仙气的龙骨。”   “龙骨,锁骨井水泡过的龙骨。”   “请只龙骨回去保家宅。”   ……   蛇和龙还有几分相像,可恐龙和古代的龙有什么联系,这也能作为卖点?我真服了这些精到骨子里的同胞。      再往上走,石阶两旁插满了香烛,不少人正在指定的位置烧纸烧香。青烟渺渺,熏得人几乎看弄不清道路。还有人神秘兮兮用矿泉水瓶灌了水在卖,五块钱一瓶。说七层宝塔常年锁着,周围还拦着栅栏,这些水是通过关系从锁骨井里打的水。   先前我认为胖子已经是最精明的小生意人,此刻才发现自己没见过世面。比起这些把古井修缮生生变成庙会的伟大小摊贩,胖子那点小算盘算啥?      施工重地,为了民众的安全,工作人员在灵水观大门前置了一排铁栅栏禁止进入。到了门口,一眼就看到几个工人正在对灵水观广场中间的七层宝塔进行拆除工作。   胖子亮明身份,工作人员让我们进入了灵水观院内。   本以为进门后周围人少会舒服很多,但进院一看,灵水观四周立着好几栋恒大高层。这些高层建得比小山还高,无数住户正打开窗户用望远镜朝灵水观看,仿佛在围观罗马角斗场。我好像记得墨九家就恒大楼盘里,依他爱凑趣的性格,此刻也肯定正居高临下俯瞰着我。      拆除工作即将完成,方怡拿着照相机屁颠屁颠地拍拆塔现场。胖子和我没时间看热闹,到旁边的小屋换衣服。敬业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让客户满意,胖子特地给我也弄了件道士服披上。   换装完毕,我背着做法用的工具走到广场中央。   看到我的工作服,方怡愣了一下,随后捂着肚子放声大笑。   我白了她一眼。   乐什么乐,没见过道姑吗?   就在这当口,七层宝塔被工人们从根部整个掀起搬到一边,那口著名的锁骨井露了出来。      井口长满了厚厚的墨绿色青苔。果真有一条胳膊粗,锈迹斑斑的铁链栓在旁边的卧虎雕像上,另一头沿着布满青苔的井沿垂下去。   我壮起胆子,走到井边探头往下一看。冰霜般的阴寒气息从井中直冲上来,扑到我脸上,顿时觉得浑身一凉,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离井口两米多深的地方就是水面,井水绿幽幽的,还微微有些发蓝,看得人本能地发怵。      到了中午十点,阳气最旺的时候,祭祀仪式开始。胖子手持经幡,绕着井口念念有词地做着安魂法事,安抚被困在井下的怨魂。我拿着一筐纸钱跟在他身后,按照他的指示一边走,一边洒。念完经,胖子又点起一串鞭炮放了,表示法事完毕。   工人们这才开始行动,把一台巨大的绞盘机搬到锁骨井旁边。然后四五个人一起用力,将铁链的一头系在绞盘机上,打开开关。绞盘机轰隆隆地运作起来,缓慢地卷起了铁链。被拉上来的铁链先是干的,布满了红色铁锈。不久是湿漉漉的,变成了墨黑的颜色。   灵水观门口的人,周围高楼上的人,广场中的人,所有人都屏息静气,一动不动,目光死死地盯着井口。   只听得到绞盘机勤劳工作的声音。   我也屏住了呼吸,焦急地等待着绞盘机将铁链拉到尽头,看看到时会不会出现一副湿淋淋的龙骨头。 141、第三章   三十多分钟过去,绞盘上卷起的铁链已超过了绞盘机自身的体积,淅沥沥地滴着水。但敬业的绞盘依然稳稳当当地匀速转动,继续将铁链拉起。   “吓,不会真没尽头吧。”方怡小声自言自语。   我笑笑,经过我科学的分析,这条铁链是有尽头的。因为绞盘机和铁链本身都有承重极限。如果铁链无限长,不仅绞盘机无法动弹,井口上面的铁链也会因为井下铁链的重量断开。所以我认为,所谓铁链没有尽头根本是无稽之谈,甚至铁链的长度也不难得知。现在绞盘机工作得很顺利,只要知道绞盘机的工作功率,铁链的宽度和韧性数字,再考虑水的浮力,铁链的最长范围不难算出来,很简单的一道物理题。      这时,一阵很大很大的风陡然间就掠了起来,吹得周围的人东倒西歪。   接着天边隐隐滚过阵雷声。   轰隆……   我下意识抬头朝天上看,只见原本阴测测的天空此刻风起云涌,大团大团的乌云低低地朝我头顶压来。   轰隆……   雷声再次响起,却不是从天上传来的,而是从井口传出的,放佛一条不安的地龙在地底游弋。   就见守在井口的工人脸色一青,大声喊起来:“井里有血!”   我快步走过,探头一看,只见井里的水像烧开了似的,咕噜咕噜上下翻腾。冒上来的水黑红相间,犹如墨汁和鲜血的混合体。我扭头对面露惧色工人说道:“是淤泥和沉积的铁锈,继续拉。”   铁链浸在井里许多年,当然会有许多铁锈沉积。铁链总体积巨大,在井底一动不动许多年,与井水的压力已达成多年微弱的平衡。一拖动自然会发出轰隆隆的声音,水花乱翻。这就是一拉铁链就井里就冒黑水和红水,以及发出怪声的原因。   什么妖龙,不过是人们不懂科学以讹传讹的结果。现在唯一令我兴奋地就是会从水里拉出来什么。   答案近在眼前。      可没等绞盘机将铁链拉到头,天上的雷声和地底的轰隆声越发急促,天黑转瞬黑得恍若暗夜。眨眼功夫几点雨落了下来,紧跟着是劈头盖脸的倾盆大雨。周围的人叫喊着,用手盖在头顶四散奔逃。   胖子赶紧忙着收拾供桌:“白霖,快点来帮忙?”   我一抬脚,觉得脚下发沉,根本挪不动。接着,一声声闷闷的啼哭,从身下直钻入双耳。   低头一看,顿时怔住了。一个奇怪的“人”,头上光溜溜的,连眉毛都没有,不辨男女。上身短小如侏儒,下肢黑糊糊滑溜溜的,有点扁,边缘还有些透明,象娃娃鱼的尾巴。刚从井里爬出来的样子,身体盘在井口,双手抱住我的右腿,喉咙里发着呜呜的哭声,声音十分模糊。      “美人鱼?!”事出突然,我只能联想到童话中经常出现的生物。   闻言,那人忽然止住了哭声,嘴巴朝四个对角方向同时裂成四瓣。每一片的内部都生满了白生生的锯齿形倒刺,如同电影生化危机中四瓣嘴的僵尸。放佛整个脑袋上开出了一朵血红的花,晃晃悠悠的就咬向我的腿。   我惊呼一声,手边找不到武器,只能端起手上的塑料金元宝外形纸钱筐往下一砸。眼前看就要砸到它头上,它忽然一抬头,那咧成四瓣的怪嘴将纸钱筐牢牢咬住。脆弱的纸钱筐它咬得发出啪啪啪的破碎声,几缕墨绿色汁水顺着它嘴角流下,立刻又被雨水冲刷干净,看样子似乎有毒。   没时间害怕,就这几秒钟的空隙,我抬起左脚狠狠地踹向它的脑门。一下子将它的身体整个踹回了井口,哗啦一下坠入水中。      接着我往后连退好几步,问旁边的人:“什么玩意?”   没人回答,扭头一看,头皮森森一麻。   雨大得下出了烟,乳白的水雾中,其他人都不见了。   我怀疑是自己眼花,使劲用手揉了揉,再睁眼一看。没错,胖子,方怡,周围站着的工人,灵水观挤着的观众,还有周围高楼上的住户,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供桌孤零零地立在雨中,绞盘机不知何时也停止了运作。   人都到哪去了?!   “胖子,方怡!”我大声喊。   回答我的是无数低沉呜呜哭声。   定睛一看大呼不妙,五六个和刚才见到的东西一模一样的玩意正你挤我我挤你的从井口往外爬。   没空震惊,我当下拔腿就朝灵水观内冲。可四只怪物踏着水花,摩托车般从我身边窜了过去。扁扁的尾巴在湿漉漉的地上一划,一个横掠挡住了我的去路。   再回头一看,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短短几秒周围又多了几十只怪物,在广场上爬得到处都是,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对我形成了包围圈。几十道呜呜的哭嚎声盖过了天上的阵阵雷声,一颗颗苍白的光头对着我冷森森地晃动着,像极了发起攻击前直起上身的眼镜王蛇。      除了包里的护目镜,我身上什么武器都没有。见它们将包围圈逐渐缩小,只能向后退,想退到绞盘机上。   突然,身侧一只怪物张开四瓣嘴,双手一撑身体弹起直冲我的脑袋咬来。我头一低,它从我头上跃了过去,冷冰冰的尾巴尖扇在我的后脑勺上,重重的力道打得我两眼直冒金星。可余光瞥到另外几只怪物也张开了嘴巴,我暗道不妙,连头都来不及揉直奔绞盘机。   只听后边哭声大作,转眼已追到我身后,心脏“砰砰砰砰”跳成了一个点儿。眼见绞盘机近在眼前,我纵身一跃跳了上去。   还没在绞盘机上站稳,脚腕一冰,象被一只力量奇大的手抓住,身体竟被拉扯得直直地从绞盘机上滑下,正正巧插|进了旁边的井口。我眼疾手快用胳膊夹住井沿,但是由于往下扯的力量太过强大,只撑了一下便坚持不住了。胳膊本能地往上一抬,身体直直地坠了下去,眨眼落入水中,阴冷的井水没过了鼻子。      水底一片漆黑,唯一的光源就是水面那个狭窄的井口。井外本就在下雨,微弱的天光一沉入阴冷浑浊的水中,光线只能照到水下几米远。再稍稍往下多沉几分,我就会变成睁眼瞎。   仓慌之中,我赶紧屏住呼吸,低头向水下一看。一只丑陋的人身怪物双手抓住我的右脚脚腕,正用力朝深不见底的水底拖。   在浑浊的水下那东西的面目更加怪异,身上没有一丝毛发,光光滑滑像是脱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珠子漆漆,根本就是丑陋的怪物。这怪物力量极大,要是被它往下拉到水底死定了。   我抬起左脚,狠狠朝它头顶一踩。可它张开嘴,一口就咬住了我的脚。还好脚上那双定制Vitallo鞋质量够硬,竟没被它的利齿咬穿。但两条腿并在一起,阻力变小,身体下坠的速度骤然然加快。   慌乱中我伸手想撑住井壁,可水井内的宽度比井口宽许多,两手抓了个空。眼见头顶的光线越来越微弱,我连想都没想,其实是再也没有时间想。将左脚的鞋使劲一蹬脱掉,凭借着以前在夏威夷潜水时练出的一身水下蛮力,拖着右脚上的沉重的怪物,拔河似的奋力向水面上快速游去。      刚要浮到井口,突然发觉周围水波一晃,几只白条鱼一般的怪物径直朝我扑了过来。它们在水中的动作灵活敏捷,像条条强壮的海豚。   心底最后一点希望顿时转成了绝望,我的胸口憋得快要炸开了,一颗心脏扑嗵扑嗵狂跳,急需新鲜空气。再不浮上水面,不被这些怪物咬死也会被水淹死。   眼见一只怪物游到我身边,张开四瓣鲜红的嘴就咬,早已憋到极限的气一下子泄了出来。井水瞬间涌进咽喉鼻腔,冒出一连串气泡,倒歪打正着将袭来的怪物吓得怔了一下。   但冷水侵入身体,我最后那点力气霎时散了个干净。瘫软的身体在脚下怪物的拖动下,迅速朝水下坠去。   另外几只怪物见状,立刻一甩朝下直追而来。   脑海上闪过白知秋的笑颜……   哥哥,我要死在井里了。   突然,一张已经咬到我面前的四瓣嘴戛然而止。仿佛被按了暂停键的画面生生停在眼前。怪物的喉咙被一根雪白的绸子从后面勒住,然后白绸轻轻一拉,怪物的头颅便整个从颅腔上断裂开来,墨绿色的血液在水里晕开一片。   接着我脚下一轻,挂在我脚上的怪物不知为何也松了手。      但入水的时间太长,我的四肢重得像灌了铅,脑袋因为溺水的关系头昏眼花。就算没东西缠着我,我也游不上去了。   迷糊中,一双手伸过来环住我的腰肢,随后一双柔软的嘴唇覆上了我的唇。空气,冰凉的空气从对方的喉咙里沿沿不断地涌了过来,求生的本能让我精神一震,抱住那人主动吮吸,恨不得将对方胸膛中的空气全吸入自己体内。   待我一口气吸够,那人放开我的唇,拥着我朝黑漆漆的水井游去。   他为什么带我朝下面游?   我又急又气,努力想推开他,同时扭头朝他看去,愣了。      抱住我的是一个女子。   身穿一袭轻纱般的白衣,全身像裹在烟雾里一样。黑亮的头发随着她下潜的动作,云一般荡漾。肤色苍白异常,完全没有血色,眸光琉璃般清澈,整张脸犹如水晶雕刻成似的。   只是她的五官……居然长得……和我很像……   察觉到我身体的僵硬,她扭头看了我一眼。如云的秀发便轻轻朝一旁飘开,露出了她的锁骨。左右锁骨各被一个大拇指粗的圆环穿透,圆环上挂着铁链。两根铁链向上,在她的头顶上方焊成成粗粗的一股,延伸进了漫无边际的黑暗水中。   “你……”我想问她是谁,震惊过度却忘了自己身在水底。一开口,胸口存着的那口气变成气泡从嘴巴里逃了出去。   没等井水再灌进喉咙,她便再次吻住了我的嘴唇。    142、第四章      空气再次灌进喉咙,身体软绵绵地下沉,沉入了浓浓的黑暗水底,周围死一般寂静。   身边没有对比物,身体好像在移动,又好像没移动。   不知过了多久,双脚终于慢慢着地,女人放开了我的唇。   四周仍然一片漆黑,奇怪的是我居然无法弄清自己是不是仍在水中。还能感觉到四周水的存在,但我已经能正常呼吸,身上的衣服也是干的,和上次参加king赌局的时遇到的情况一模一样。   眼前一亮,原来是那女子双手中间多了一团银色光球,盘子那么大。就见她轻轻往上一托,光团冉冉上升,月亮似的悬在半空中,照亮了四周。   借着皎洁的银光,我打量了下四周。这里貌似是一个花岗岩天然洞窟,大约一个篮球场宽。穹形天花板上挂着不少钟乳石,稀稀拉拉地滴着水。天花板最中间有个两米来宽圆洞,洞里水波荡漾,竟然违背地球引力的作用一滴也没掉下来。      洞窟中间放着口长方形的棺椁,见棱见角,体积比普通的棺材大。棺身上整整齐齐,刻满了奇特的成列符文。整口棺材被几条粗大的链条死死捆住,闭得严丝合缝。一根粗壮的铁链将棺材从中间微微提起,微微离开地面悬在空中。铁链的另一头和女子身上的铁链一样,一直往上,从天花板中间那个两米宽的圆洞中伸了进去,没入水中。      女子转身,慢慢朝墙壁走去:“随便坐。”声音娇柔婉转,却带着微微的笑意。   晶莹的赤脚一脚前一脚后,慢慢地走着。大拇指贴着脚后跟,中间没留出丝毫空隙,像是在同自己做游戏。背影单单薄薄,衣裙被步子带动,轻轻飘飘似雪。身体被头顶那团光整个儿度了层软软的银色,朦朦胧胧,古装仕女似的好看。   “你是谁?”我问。   “我,原本是魄,现在该是容器吧。”她轻声道。      没听懂,我一头雾水,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我们这是在哪?刚才咬我的东西是什么?它们想吃了我吗?它们是妖怪吗?我们怎么出去?”   她头也不回,逐一回答:“我们在井牢之底;咬你的东西是井牢狱卒;它们不想吃你,只是误认你为慕容玥,想把你赶回井牢,无论死活;狱卒不是妖怪,有慕容玥尸体镇守,井牢周围方圆三丈都不会有妖怪;我不知道怎么出去。”      听得似懂非懂,但最后一句话我是听懂了,绝望的感觉顿时涌上头顶:“啊!不知道怎么出去?!”   我的狂躁并没有影响不远处的人,她依旧认真地两脚一前一后,走向墙根。到了尽头,又一个转身朝我这边走来。锁骨上的铁链看似沉重,却轻盈得很,还像绸带一样轻轻地飘了下。   不过就算有同伴,我也不愿意老呆在这个憋屈的地方,会得幽闭恐惧症的。于是我跑到她面前,双手作揖:“姑娘,你帮帮忙,帮我出去。”   琉璃般的眸子瞥了我一眼,唇边漾开一抹云淡风轻的笑:“自己求自己,倒是稀罕,想出去?”   赶紧将头点得像小鸡啄米。   “像我这样,走七千六百五十七步。”   看样子出去有望,我松了口气,心说脚步数量不少,又问:“然后呐?”   她正色道:“然后日食过去,我的法力再次被束缚,所布结界消失,井水再次灌入井底。”   说到这她又停了,急得我的心火烧火燎的,接着问:“然后?”   狡黠地一眨眼:“然后你被淹死,魄留在这陪我百年,魂飞出井外获得自由投胎转世。”   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去,这个女人穿着仙女一样的纱衣,气质出尘脱俗,怎么说话却那么腹黑?   “求你别逗我。”   “没逗你。”她敛住淡笑,晶莹剔透的眸子里溢满了叫真诚的东西。   残忍的真诚……      求人不如求自己,白知秋马上要结婚了,我怎么能死在这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叫他称心如意抱得美娇娘归?   想了想,我走到那口石棺旁边,往下按了按棺材还算结实,便爬了上去。   如果我没猜错,这口棺材就是传说中被锁在井底的妖龙。棺材很长,铁链又锁在棺材中间,井底天花板上那个通往水井上方的圆洞却只有两米多点。如果在井口抓住铁链往上拉,拉到圆洞处棺材就打横卡住,拉不上去了。这真是个天才的主意,在潜水技术还不发达的时候,将棺材用这种方式藏在这样的井里,连盗墓贼都无法染指。   我可以沿着棺材上的铁链爬到上方有水的地方,再游到井口。脱□上套着的道袍包住铁链,我双脚一用力就开始往上蹬。      女子来了兴致,慢慢走到棺材边,打趣道:“你要爬上去?很难哦,摔下来时轻点。”   铁链被水浸泡许久,上面裹满了一层半透明的滑溜溜肉蛆。我虽然喜欢攀岩,面对这种铁链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好不容易爬到半空,手上一滑,身体哧溜溜往下落回了棺材上。   女子一阵轻笑,伸手将我与狱卒搏斗时蹬掉的那只鞋放在棺材盖上:“穿上鞋再试试。”   被人打趣本想生气,可看见她的笑颜我不由吸了口气。   太美了。   安静时玲珑剔透,楚楚可人。说话时眉目含笑,清爽中带着英气。使坏时媚眼如丝,语笑嫣然。   当得上风情万种,天姿绝色两词。      她真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吗?果真如此,为什么白知秋不被我迷得七荤八素,对我百依百顺?为什么我的桃花运不济,大多都是烂桃花?   女人啊,不管什么时候都十分在意自己的容貌,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例外。   自嘲地笑了笑,我坐在棺材盖上穿鞋。   刚把鞋蹬上,她伸手按住棺材盖轻轻一推,棺材钟摆似的摇晃起来。吓得我赶紧抓住旁边的铁链:“你做什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随后就感觉到铁链一阵抖动。一个圆溜溜的怪物抱着棺材上的铁链,从溢满水的圆洞中倒吊了出来,威胁似地张开四瓣嘴,冲我咆哮了一下,然后又退了回去。   女子又笑:“我想告诉你,井颈口有狱卒把守,要是你爬到那,它们会一口咬掉你的脑袋。”   闻言,我心中大叫一声命苦,坐在棺材盖上越想越憋屈。我只是想来灵水观赚八千块钱而已,为什么会碰到这种事?难不成算命先生说的是真的,三十岁以前必有劫难要了我的性命?不由自主嘟囔道:“我真惨,情路不顺,命又短。”说着说着就想哭。      这时,女子一个轻旋飞起坐到我身边,拍了拍棺材盖的花纹:“不若她惨,天子李儇的亲笔封印,将她封在井底一千多年,暗无天日。”   我低头看了看屁股下的棺材:“她是谁?”   “慕容玥。”   “慕容玥是谁?”   “你的前四十八世。”   死到临头,心中百味杂陈,听到这样的话只是微微一惊。我歪头看了看棺材的结构,有些忿忿不平:“是真的吗?是谁这么缺德,把我的尸体扔到井里?”   试问古今中外,不是深仇大恨,谁会将逝者葬在井里?      “竟不害怕,”女子敛了笑,那淡淡的神情却是异样的好看,“倒有几分似我。不像八百年前扔下来的那个,哭哭啼啼,吵得我烦死了。”   我抬头望向她:“你是谁?”   莹润可爱的脚丫子前后交错一晃,棺材便秋千似的荡起来:“你可叫我慕容玥。”   我一怔:“慕容玥,那棺材里的……”   “棺材里被锁住的是形,我是被锁住的神。”她拉着我的手伸向她锁骨上方的铁链。   可指尖从锁链中间穿了过去,就像从空气中穿过一样。   意识到什么,我反手抓住她的手背。她的手背滑腻异常,一片冰凉,根本没有半丝温度。   “你是鬼。”我道。   手臂因为活物畏惧亡灵的本能哆嗦了一下。   显然她发现了我的恐惧,像是故意要吓我似的,腰便弯下了来,于是那张娇艳的笑颜离我越发的近:“想不想和鬼做笔生意?”她道,用着略微有些挑逗颜色的声音。      我不习惯和别人的脸贴得如此近,又怕身体从晃悠悠的棺材上滑下去,不敢挪动,只能稍稍将身体往下压。但她似乎有点得寸进尺,身体跟着压了下来。   两个模样相同的女人……暧昧的姿势……在悬空的棺材上……   忽然觉得这幅场景怪异得紧,于是我推住她的胸口,清了清嗓子:“再近,便是鬼压床……”   话未说完,她将脸贴得更近,鼻尖轻轻蹭着我的脸颊。唇边的笑意更深:“鬼压床的滋味美得狠呢。”   她当她能吓住我,却不知我别的没什么大本事,托白知秋的福,偏生对床|笫之事荤素不忌。并且十五岁时曾经交过LES女友,尽管最终认清自己的性取向离开那个圈子,对美女之间的亲|热也是丝毫不反感的。所以翘起脑袋,在那双不点而红的娇唇上狠狠地啃了一口。   突然遇袭,她反而往后直起身,笑盈盈地看着我。   我坐起身,咂了咂嘴:“谈交易吧,你是不是能帮我出去?”   “是。”   “要我做什么?”   “变成慕容玥。”她轻声道。 143章、第五章   “我是白霖,怎能变成慕容玥?”我问。   她眼睛一弯,笑得很灿烂:“让我附你的身。”   无缘无故被慕容玥口中狱卒拖到井里,落到这个黑咕隆咚的井底,遇到眼前这个自称是我前世的鬼姑娘。   人死后三魂七魄分离,三魂转世,七魄消散。要是人的执念过重,七魄就会化成幽魂,在世间游荡,也就是我们说的“鬼”。但就算是厉鬼,最多也只能百年不散。千年不散的魄,早已不是魄,而是一种我不知道的东西。这样的东西提出要附到我身上,怎么可能没有企图?      “慢慢想吧。”正在犹豫,她双手一撑跳到地上。手掌一翻,手心多了一个发黄的骷髅头。她笑盈盈地将骷髅头往天上一抛,当毽子一样踢起来。   一面兴致勃勃地踢,一面说道:“以前有个姑娘掉井里,我问她肯不肯愿意让我附身,她不愿意。后来她被淹死了,尸体被狱卒分食,连骨头都嚼得干干净净。还好狱卒不喜人头,便宜了我。”   她轻轻跳跃者,像一只美丽的白蝴蝶翩翩起舞。动作简直与舞蹈动作没有区别,眨眼看去,很难说那究竟是踢毽,还是跳舞。头骨在她足尖的调度下,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在她的身前身后蹦来蹦去。黑洞洞的眼眶不时直勾勾地同我对视一眼,盯得我毛骨悚然。      这个地方,唯一的出口就是上面那个圆洞,但圆洞里全是狱卒。   似乎除了和她合作,没有其他选择。   但是我有我的担心:“要是你上了我身,不肯离开该怎么办?”   她微微扬眉:“淹死,或被我上身,你有选择吗?”说着脚一掂,竟把那个头骨踢进我怀里。   我本能地伸手抱住,正对上头骨黑洞洞的眼眶,全身一哆嗦,急忙将头骨往旁边一抛。   再抬头,脸却被漂浮在半空中的她用双手捧住:“让我附身,你有机会活。不让我附身,你死路一条。何不赌一场,你不最喜欢赌?赢了还能见你的宝贝儿白知秋。”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爱赌?”   她缓缓眨了眨眼,似乎有点得意:“我就是知道,因为我很厉害。”      一咬牙,我豁出去了:“怎么做慕容玥?”   她松了口气似的,微微一笑。明眸中柔情百转,如同浮萍随水飘荡,万道流光。   “要做慕容玥,你就得完全变成慕容玥。她的爱,她的恨,她的情,全都看好了,你就是慕容玥。”忽然低□,她将自己的嘴唇覆盖到了我的嘴上。瞬间一丝微甜的,又似乎透着股瑰丽玫瑰芬芳的温暖气体从她嘴里流进了我的咽喉,直达肺部。   呼吸急促起来,急得仿佛随时会停止。麻木的感觉从四肢尖上缓缓蔓延至全身,麻痹了所有的感觉。   恍惚中,我的身体同她一起轻飘飘浮起,在半空轻轻旋转。   眼前层层叠叠的白纱上下翻飞,无数慕容玥的过去涌进脑海,高兴的时候,开心的时候,还有……   ……      圆月高悬,月色如银。   高高的山顶立着十丈高台,高台上礼乐齐鸣。   高台正中央,一女子头戴高冠,手持金银扇和金铃跳着拜月之舞。白衣胜雪,绯裙似火,衣裙尽情地抛曳、飘飞、舞动,在空中纵横,舞若长虹,连绵不绝有如行云流水。既雍容华贵,又飘逸如仙。细碎的铃声伴随着她的动作风一般飘出去,落到人耳朵里,引得心脏一齐乱颤。   高台下黑压压地跪坐着一片人,多是华衣打扮,一脸虔诚。   音乐止,女子舞蹈亦止。   她朝圆月盈盈一拜,将金银扇和金铃放在供桌上,退出了高台中央。换上一个头戴礼帽的老人走到中间,拉长了声音念拜月词。      立即有两个同样穿着白衣绯裤的侍女,拿着件繁复的朝霞色云纹锦衣过来,替刚退出高台的女子披上。另有两名侍女一人端着温水,一人端着梳妆盒走到女子面前,替她拭去额头的薄汗,补上薄粉唇红。   女子一动也不动,伸开双手任她们伺候。少顷妆成,女子这才带上白色面纱,在四人的搀扶下缓缓走下高台,进了高台旁一间暗红小帐。   没多久侍女们出来,领头的侍女用清脆的声音向围拢过来的众人大声道:“女官今日只卜三卦,洛阳锦缎王家之妻何氏。”   被叫到名字的妇人狂喜,忙在众人艳羡的挤到小帐面前下拜。   侍女转身便要进帐通传。   何氏忙道:“神官不问我生辰八字,要算什么事吗?”   侍女一扬下巴:“神官大人无所不知,你何必多言?”   何氏只得忐忑不安地点了点头,目送侍女离开。   不一会儿,侍女又出了帐篷,将一个小盒子递给她:“照此法施行,贵子之病无虞。”   妇人喜出望外,朝帐篷里摆了两拜,也千恩万谢地退到一边。   侍女又喊:“蜀南苏员外。”   ……   如此,又替两人卜过卦,女子在侍女的搀扶下出了小帐,坐上粉纱步辇,在侍女们的簇拥下离去。      很多人在神宫外等了好多天,就为见神官一面。见她离去哪里甘心,人推我我推你就要追,却被一队礼官拦住。急得一位老大娘直抹眼泪,冲步辇大声哭诉道:“我是岭南府人氏,就想见慕容神官一面,求神官神仙救我儿的命。”   闻言,步辇中的慕容神官将八枚铜钱扔在面前的茶桌上,唇角微微一勾,小声道:“哎呀呀,抢人钱财,杀人性命,秋后问斩。养子不教,找我有何用?”   守在一旁的侍女听见此话,回头对老大娘说道:“死卦。”   当然省略了神官话中多余的内容。   把个老大娘唬得呆立在原地,不敢再出声。好在侍女没点名道姓,她心中存了丝希望,觉得慕容神官卜的有可能不是自己的卦,这才没当场晕过去。      慕容神官名叫慕容玥,出生玄门慕容世家,父亲是有名的方士,母亲是李漼宠妃郭淑妃的表妹。慕容玥出生前一晚,慕容夫人梦见一朵如烟似雾的小白花扑入怀中。慕容玥的父亲翻过古书后认定,自己的女儿是优昙婆罗花转世。果然,慕容玥天生异能,有卜天卦的本事,无所不知,七岁时已名扬京城。   懿宗登基后,郭淑妃为得圣宠,将此事禀报上听,言:“优昙婆罗花为祥瑞灵异之所感,乃天花,若如来下生、金轮王出现世间,以大福德力故,感得此花出现。今我优昙仙子降临我天朝上国,实乃陛下之功,国泰民安之故。”   懿宗大喜,大笔一书,将慕容玥封为迎佛女官,在洛阳城东修建女官神宫供养。      小小年纪离开父母,周遭的人虽服侍得尽心,但毕竟都不是亲人,不能说贴心话。加之神庙中勾心斗角的事不在少数,慕容玥看得多了,性子也不免有些孤傲。回到卧房,侍女们替她沐浴更衣完毕,知她不喜欢有人在身边杵着,便退出了房间。   待四周清静下来,慕容玥伸了个懒腰,用丝带简单地扎住如瀑长发,披上外衣。推开窗户,踩着院中的修竹飞了出去。   在别人眼里她是无所不知的神官,她却讨厌自己神官的身份,觉得拜月祈福算卦之类的事简直无聊透顶。命理天定,就算她算了又有什么用呢?   算出来是好命还罢,她可顺应天意指点对方一下,无非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要是算出来是坏命,那倒霉的人几乎都会央求她改命。改命便是逆天,逆天的代价她承受不起。   所以,做神官,真是无趣透了。      今夜月色很好,可惜前山最好的观月地点有无数善男信女苦守,期望能见她一面,她只能去后山。   到了后山,她掠上一棵繁花似锦的粗大梨树,将树顶几支花开得最盛的树枝缠在一起,便躺在颤巍巍的树床上面,看着明月发呆。   轻风拂面,花香扑鼻,月色撩人,倒也十分惬意。就在她半睡半醒的时候,树下传来了一阵低低的咆哮。   低头一看,一只黑豹正俯低身子,同一条长丈余的蜈蚣对峙。   慕容玥心道,原来是两只妖在争地盘吸圆月之华。   长安地界有真龙之气,地界里专心修行精怪不少。但人有人道,妖有妖路,双方互不干扰。即使慕容玥也从未看过妖的真身,如今一次见到两只妖怪倒是稀罕事。      原本不关她的事。可看到那条大蜈蚣一个甩尾,将黑豹子掀翻在地,头一仰朝着黑豹的脑袋就要咬下去。慕容玥一个翻身从天而降,脚下的木屐正正好踩在蜈蚣的天灵盖上。踩得蜈蚣浑身一弹,飞快地窜进了旁边的草丛。   救黑豹的原因,慕容玥觉得有点好笑。因为她觉得黑豹像小时候她家里养的那只小黑猫,通体黝黑,皮毛上泛着幽幽蓝光,一双水灵灵的剔透蓝色眼睛逗人喜欢。   不过堂堂一只豹子精,说他像猫他肯定不乐意。于是慕容玥清了清嗓子,正想扯点念你多年修行不易,本尊救你一命之类的话,那只黑豹子转身也窜下了山坡。   连谢谢都没有一声么?慕容玥笑了笑。这只豹子精,真像那些个算命结果不济,拂袖而去的倒霉蛋呢。    144、第六章   打了个哈欠,慕容玥慢吞吞下山,回屋睡觉。见夜色美丽,她想细细闻闻青草被夜里雾气浸泡的味道,就没用轻功。可刚走到院子外头,脚后跟处传来道剧痛。扭头一看,就见一条筷子粗的黑亮蜈蚣瞬间溜进了草丛,原是蜈蚣精寻仇来了。   行家总在阴沟里翻船,堂堂慕容玥也有疏忽的时候。她自嘲地笑笑,想脱袜挤血,可对方动的是杀意,狠辣的毒液迅速扩散至全身。没等脚上的袜子脱下来,她的眼前便一阵眩晕,随之一片乌黑。      神官大人被蜈蚣咬了,消息掀起了轩然大波。紧接着原本静谧安宁的神宫里响起了匆匆忙忙的木屐跑动声,踢踢踏踏,还有这些木屐慌乱中踢翻东西的声音。   一个机灵的侍女替慕容玥吸出了毒液,年长的嬷嬷将樟树叶熬成汁灌慕容玥喝下。一番折腾,慕容玥脸上的血色还是迅速褪了下去,原本朱红的嘴唇泛起了一层浓浓的紫色,看上去妖异似鬼。渐渐的,连眼眶也泛出了紫色。先前一个娇滴滴的美人,此刻几乎变成半人半鬼了。   前太医院总管张太医被人连夜请了来。替慕容玥诊断完毕,太医告诉侍女们,被百年老蜈蚣咬了九死一生,只有个偏方,将咬人的百年老蜈蚣血肉捣烂,和上葛藤根,敷在伤口处才能解毒。   东山那么大,上哪去抓一条蜈蚣,再说谁知道是哪条蜈蚣咬了慕容玥?侍女们寻思着这事无望,开始预备慕容玥的后事。      相比侍者的惊慌失措,慕容玥倒很冷静。她掐指替自己算了一下,此次有惊无险。但中毒的滋味实在难受得紧,简直生不如死。她的眼前一片朦胧,仿佛哪都被覆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雾,任她如何使劲也看不清楚。浑身着火似的滚烫,七经八脉针扎似的疼。这或许就是随意插手妖界争斗的报应,她想。   第二天上午,静谧的山道上传来了数道马蹄声。一架香车被几骑人马簇拥着,飞快地穿过山下那些苦苦蹲守的信众,最后停在神宫门口。轿中贵人匆匆下地,在侍女的牵引下上山,进了慕容玥的卧房。      白纱帐中的慕容玥双目紧闭,嘴唇和眼眶的乌青色已扩散到整个脸庞,黑黝黝一片,哪里还有生人之气。   “小玥。”慕容夫人低呼一声,声音哀戚,悲伤至极,“我的儿。”说着打开折扇,挡住了自己因痛苦而微微扭曲的脸庞。   慕容玥什么都看不清楚,耳蜗处的阵阵轰鸣。但心如明镜,听到这声音知是母亲来了,心中微微欣喜。她八岁离家独自进入清冷的神宫,住的地方虽然离家不远,但慕容家的人为了神宫的清静,九年没人来看她一眼。如今听到母亲的声音,尽管慕容玥已快记不得母亲的容貌,也是欢喜的。   她努力将沉重的眼皮努力睁开,让涣散的眼神慢慢聚拢,朝母亲伸出手:“娘……我疼……”   “我的儿……”慕容夫人老泪纵横,手抬了抬,想与慕容玥两手相握,又顾忌礼数缩了回去。只能继续用扇子挡住脸,叮嘱道:“皇上着张太医替我儿治病。我儿要好好养病,待病好了,须上书皇上谢龙恩浩荡。”      闻言,慕容玥心中那一点子感动突然就变成了苦笑。出身名门的慕容夫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乱了仪态,即使是在自己女儿病得快死的时候,也冷静到绝不让别人抓住话柄。   见慕容玥露出一道充满讥讽意味的无奈的微笑,慕容夫人愣了愣,想说点什么关切的话。但面对无所不知而又面容陌生的女儿,到底找不到面对其他四个孩子时的家长感觉,还觉得微微有些尴尬,只得低声道:“你好好休息罢。”然后在侍女的搀扶下出了卧房,随侍女到大厅商议慕容玥的身后事。      看着母亲离去的背影,慕容玥疲惫地闭上了眼睛,忽然觉得有些凄楚。无所不知有何用?偌大一个世界,她从来只是孤零零一个人,没一个对自己真心的。这样一想,喉咙中呛出一口鲜血,血液又顺着鼻孔灌回了体内,刺激得脆弱的鼻腔刀割般痛,又很快凝结成血块。   不知为何,身边的四个侍女此刻一个也不在,想自己动手擦,手又肿到不能动。正难受得紧,慕容玥觉得有什么东西扫开了鼻孔前的血块。那东西软绵绵,肉嘟嘟的,却想不出是什么。   接着耳畔一道声男人音传来,声音微微有些轻佻,乍一听勾魄夺魄,实则轻描淡写:“我本不用你救,谁让你多管闲事。你可别死,省得坏了我的道行。”      慕容玥虽命悬一线,眼皮肿得睁不开,但脑袋却始终很清醒。一听这话便明白了,来的是那只黑豹精。妖精修行不易,因此最怕因果循环报应。自己因为黑豹精被蜈蚣精咬了,总有一天黑豹精会承了这事的因果,他自然不乐意,这与心好心坏无关。   暗暗一笑,用意念传声,将自己的话语直接传到对方脑袋里:“不想被连累,便有劳你帮我解毒。”   没料到她会妖精才懂的意念传声,豹子精顿住,过了半晌方才说:“我只能帮你拖延些时日,我解不了蜈蚣精的毒。可惜可惜,这么漂亮的美人要死了。”   慕容玥轻哼一声:“就算我命该死,你也得做你应做的,修行不易。”言外之意,有债不还累积到下世便加了利息,损耗更多道行,不划算。   利害关系黑豹精岂能不知,只得道:“女人,便替你止止疼。”      正在大厅议事的慕容夫人听到侍女报,说神官大人清醒了不少,已经坐起身占卜,忙赶到慕容玥的卧房。   果然,慕容玥背靠抱枕坐在床上,正垫着床桌写着什么,但脸上的青紫色仍然未消。见母亲进屋,她一颌首,将刚写的东西递给身边的侍女头目:“拿上雄黄粉,着人照此地点一个个撒了去。再给我取个桃木笼子,一把朱砂浸过的匕首。”说完,又在侍女的搀扶下躺好。      侍女头目一看,纸上写的是地点。第一个地点是,杜鹃坡,三块相连的石头下石头缝。侍女虽然不解,但想到慕容玥从来不无缘无故吩咐手下人做事,忙叫上几个礼官拿了雄黄粉去到纸上所说的地点。找到石头缝,抓了把雄黄往里面一撒,不到片刻就见一只簸箕大的蜈蚣窜出石头缝落荒而逃。   这便是咬慕容玥的蜈蚣了,众人大惊,皆叹慕容玥神机妙算,算出了蜈蚣精的藏身之地。忙照着纸上的第二个地址找了去,找到所说的松树下的乱草堆,用硫磺一撒,将刚刚逃到此地的蜈蚣精又被逼了出来。如此反复,追遍了满山,不管蜈蚣精藏到哪都被人找到。      夜深了,慕容夫人守在慕容玥床边,忐忑不安。想着下午时分慕容玥虽然能坐起身,还能正常说话。可此时她脸上的黑气比刚才更浓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一个晚上。   突然,慕容玥微微抬眼,对慕容夫人道:“母亲,你去休息,我要好了。”声音虽轻,却十分清晰。   慕容夫人刚想问她感觉怎样,忽见慕容玥左手拿笼子床边一按,右手拿朱砂匕首就扎了下去。   “嗷——”凄厉的尖叫声传遍了整间卧室。   慕容夫人定睛一看,顿时两眼一翻晕厥。   一条粗大蜈蚣趴在床沿上,头被桃木笼子压住,身体则被匕首刺穿,尾巴拼命地弹跳挣扎,墨绿的血液溅得满床都是。   藏身之处都教慕容玥算出,蜈蚣精被一群人拿着硫磺满山乱追。气得它心一横,溜到慕容玥房间想把慕容玥咬得死透透的。谁知它的一举一动全让慕容玥算个清清楚楚,一刀下去,百年道行算是毁了。      慕容玥本想斩掉蜈蚣精的脑袋,但手重得实在抬不动。便倒到床上,吩咐侍女:“马上,砍掉头,配药。”   侍女们这才壮着胆子上前,有的扶慕容夫人,有的收拾床铺。   有个侍女家中长辈生病,正巧需要整条百年蜈蚣做药引,见到这条极品蜈蚣心念一动,自告奋勇拾掇蜈蚣。她用刀背将蜈蚣拍死,收集了蜈蚣血和蜈蚣肉,手一挥假装斩了蜈蚣的头,实则只是虚挥一刀。然后将蜈蚣拨弄进收拾尸骸的牛皮袋中,退了下去。   刚走到门口,本来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的慕容玥猛地坐起身,冲她喊:“站住……”   侍女一个哆嗦,手里的牛皮袋已脱手而出,流星般消失在视野内。   “罢了,天意。”慕容玥倒回了床上。      慕容玥神机妙算捉蜈蚣精解毒的故事一传开,本就被信众挤得水泄不通神宫门口更加拥挤。不少人一掷万金贿赂神宫侍女,只为见慕容玥一面,其中不乏皇宫贵族,达官贵人。这给慕容玥造成了不小的困扰,身体还有些虚弱,侍女们就不断央求她见这样那样的客人。到后来有人居然为了见她,在神宫门口连磕十天响头明志,活生生把自己磕死了。不胜其烦的她干脆跑到后山闭关,一闭就是三个月,只有她点名的两个扶桑遣唐侍女随侍,这才过上了安静的日子。      圆月当空,明净清澈如柔水般的月色倾洒,清光流泻,意蕴宁融。平静无波的湖面中央,慕容玥一袭白色华衣,脚踩一朵红莲负手而立,抬头看着月亮。   忽然一阵风起,卷来几片似火的枫叶洒落在湖面。   水波荡漾,扰乱了她窈窕的倒影,将寂静的夜晚击得一片破碎。   慕容玥偏头,看向湖边红火的枫林:“出来,我知道你在。”   周围依然很安静。   慕容玥笑不语,静静等着。      不一会儿,树枝一阵细细碎碎作响,黑豹从枫树丛中跃了出来。抖了抖身上的枫叶,黑豹道:“你废了蜈蚣的道行?”   慕容玥仍笑着:“我本想杀了他。”   “不怕报应?”   慕容玥眨了眨眼,水灵剔透的眼睛在柔白的月色中显得格外明亮:“它能奈我何?不过以后某世多场剖腹之劫,让他有可能剖了我的腹。那又如何?以我的力量,不管哪世,总不该会怕一只蜈蚣精。”   黑豹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好个嚣张的女人。”   “偏要嚣张给你看,”温婉地捻着一缕黑亮的头发,慕容玥微挑下巴,“豹子,你修行两百年不得脱成人形,要不要我帮你?”   黑豹一愣,碧蓝的瞳孔猛地扩大。 145、第七章   “你怎么帮我?”黑豹问。   世上修行的妖精成千上万,若是不能修成人形,等天命耗尽妖精也会死。而化成人形意味着天命延长,他日还可能登仙。所以化形之法是所有修行妖精梦寐以求的秘密,如今见慕容玥提起此法,黑豹怎能不激动?   慕容玥微微一笑:“我碰巧知道一段化形心法。”   “你要我做什么?”黑豹又问。   慕容玥先前救黑豹一命,黑豹又替慕容玥续命,已算还了这段因缘。如今慕容玥说能帮黑豹化成人形,分明是无事献殷勤,这样的买卖黑豹不得不谨慎。   慕容玥笑容依旧:“暂时还没想好,你先学着吧。怎么,答应还是不答应?不答应我可找别的妖去了。”   机会千载难逢,先探探此事的真假再说。黑豹咬咬牙:“答应。”   “你的名字。”   “墨九。”      接下来几天,一到傍晚墨九就按时钻到慕容玥房中。来了也不和慕容玥多说话,只蹲在角落里埋头按慕容玥说的心法修炼,一门心思全扑在化形心法上。   可慕容玥总是在一旁捉弄他,想引他说话。不是问他些山野妖精的奇闻轶事,就是想同他聊聊民不聊生的时局。一次正修炼到紧要关头,慕容玥拿了块鸡腿,凑到他鼻子下晃悠:“小猫猫,小猫猫,这是什么,很香哦。”      想到慕容玥将心法拆成若干段,一次只教他一点。每次他修炼的时候又不停地打扰,这次气刚提起来就被鸡腿的香味勾引走了,墨九怒火中烧。双腿一蹬将慕容玥扑到在地,按住慕容玥的肩膀,露出了锋利的牙齿:“你分明在戏耍我。”   慕容玥一脸无辜,眨了眨水汪汪的眼睛:“冤枉,你练了这几日,可曾觉得我授的心法有误?”   墨九眯了眯眼:“无误。”   “可想继续学?”   “想。”   伸出手,五指穿过黑豹长长的毛,揽住了他暖暖和和的脖子:“剩下的可能不能白学,冬天山里天寒,我要你帮我暖床。”   人就是人,慕容玥虽是无所不知的神人,比常人多些心思与见识,修炼百年的黑豹却也不是吃素的。山精妖怪要是没点警惕心,早就被别的妖怪夺了道行。所以慕容玥并没先提要求,等给墨九尝了些甜头才说出心中所想。那么大的诱饵挂着,不怕墨九不上钩。      因为头还保持着豹形,墨九做不出喜怒的表情,只是眯了眯眼睛:“我是雄的。”   “知道。”   “你不仅是神官,还是女人。”   慕容玥收回手,用支着脑袋:“知道。”   “与我同滚一窝,不怕别人知道?”   慕容玥笑意微敛,长长的睫毛下的眸光竟有些落寞:“我只想找人聊聊天,等你化成人形便获得自由。”   墨九半真半假地威胁道:“如此条件甚是侮辱妖怪,我化成人形后想找你算账,你又当如何?”   右脚抬起,轻松将墨九整个身体踢到一边。慕容玥坐起身,嘴唇一翘,说不尽地骄傲不屑:“那我便把你打回原形,再让人剥了你的皮做成大衣,逢冬就穿着。”   墨就站直身体,晃了晃皮毛:“最毒妇人心。”      被墨九这么形容,慕容玥并不在意,而是反问:“妇人心未必毒,妖精却多害人呢。墨九,你是好妖还是坏妖?”   墨九迟疑了一下,才缓缓道:“人待我好,我便是好妖。人待我不好,我便是坏妖。”   慕容玥想了想:“那先对你好,再对你坏,再对你好……”   墨九打断了她的话:“如此,便先做好妖,再做坏妖,再做好妖。”   慕容玥不再胡搅蛮缠,嘴角轻轻勾起,落出灿烂炫目的笑容,温暖如春日阳光。   人待我好,我便待人好。   这种直爽的脾气,不管是人是妖都简单好相处,叫她怎能不喜欢?      这年天冷得特别早,才进十一月就下了大雪。铺天盖地的大雪连下了七日,所有的路都被冰封住了,四周白茫茫一片。   慕容玥不惧严寒,每天吃过饭便撑上一把米黄色油纸伞到处闲逛。欣赏微微结冰的湖面,被雪覆盖地竹林,远处巍峨的雪山,偶尔掠起轻功踏雪无痕,藏身兔子窝外,看兔子用前爪抱着雪团嚼,倒也有趣。   还想出个新花招,将雕花桌椅搬到院外,在凹凸的花纹中洒上水,等水冻结之后就变成了精致的冰雕,再将晶莹剔透的冰雕挂在房内做装饰。      墨九虽答应为她暖床,但碍于妖怪的面子,总是磨蹭等到夜深才来。在慕容玥的指点下急忙修炼一阵,再不情不愿地钻进被子。   一天来得稍早,看见慕容玥正掂着脚将一块鸳鸯戏水往窗户上挂,手指和鼻尖冻得通红,忍不住说道:“我真不知,你是不是人们口中的慕容神官。”   慕容玥哈哈大笑,搂住他的脖子,将冻得发麻的手指插|进他温暖的长毛中取暖:“你怎能不知?你最知。”   墨九哑口不言。   每夜对着他说个不停,无所不谈。睡着后七仰八叉,有时脚搭在他的脖子上,有时脚踩在他的脸上,有时干脆整个人压在他身上。要是他身子骨硬些,早被折腾成软乎乎的面团子一般。面对他时的神官,确实不是人们说的,冷血无情,就算从死人跨过也不会眨一下眼的慕容神官。      门外一个侍女走过,听到慕容玥笑声赶紧低头离开。   入冬后慕容玥经常一个人在房间里自言自语,床铺上还经常发现一根根动物身上的黑毛。侍女们询问了神宫中的侍女总管,总管说神官能与百兽对话,那些毛估计是在什么野兽身上沾染的。让侍女不得随意打扰和议论,只需用心服侍即可,小心多问被赶出神宫。   如此一说,侍女们自然一一照办。而且面对无所不知的慕容玥,她们连偷听偷看也不敢。      很快春暖花开,神宫门口再次挤满了请求慕容玥算命的人。侍女总管几次三番到后山请慕容玥回神宫慕容玥都不理。直到有人前来请慕容玥占卜,问哪位皇子会登基,慕容玥才不得已准备回宫。   临离开这天晚上,春雷滚滚,电闪雷鸣。   慕容玥倚在卧榻上,将一把龟背洒在面前。只见正卦反卦,如同千军万马,杀意腾腾。几股龙气相互厮杀,叫人胆战心惊。   谁能登大统?   这个问题太犀利,算对算错都有可能丢掉性命。      正仔细掐算,纱幔的一角微微掀起。   慕容玥连头都没抬,只是朝那个方向招了招手:“暖床的,你可来晚了。”   全身抖落身上的水珠,墨九看着她,眼里腾起了一丝寒气:“要变天了。”   “是。”   “你说你已将所有心法教我,我却未曾化得人形。”   一代天子登基时要敲响洪钟,这种声音对妖怪们说无异于一场大劫。在此之前化成人形还好,要是化不成人形,内丹被钟声震动过大损修行,化形不知又要拖到哪一年。      慕容玥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眼睛慵懒地看向墨九。她身上只穿了件雪白的亵服,衬托着青丝黝黑发亮。领口松松垮垮,露着里面的淡粉抹胸,也不觉得失仪,没有丝毫忸怩之态。   只听她懒洋洋道:“许是你道行不足,过来,听我替你念念心法。”   见她脸色有异,墨九犹豫了一下,心想慕容玥是不是又想出什么花招捉弄自己。可这么多天都过来了,明知前面有陷阱也只能跳。他跳上卧榻,弓着腰,小心翼翼蹲下。   就听慕容玥贴到他耳边,轻声念起了心法。清凉的感觉被她的话顺着耳朵瞬间窜遍全身,七经八脉中的气风起云涌。自己平常念得也是这些心法,可从慕容玥嘴里念出来,威力岂可同言而语。      忽然,他一怔,慕容玥所念的心法最后一个字,与她教自己的不一样。   “你教我的心法,最后一节是错的。”他对慕容玥怒目而视。   慕容玥轻轻扯扯嘴角:“我故意教的,不然你早化成人形走了。”   “你个……狡猾的……”任墨九是两百年大的妖精,也禁不住又气又急。就在这当口,他经脉中的气流动的速度陡然加快,身体烫得快要炸开。几股妖风从他体内钻出,在房间里乱窜,吹得家具一阵叮咣乱响。      烛火早已被风熄灭,慕容玥保持着斜倚的姿势,在狂风中犹如雕像般一动不动。   待风停下来,她弹指将烛火重新点燃。   身旁多了个赤身男子。身材修长,皮肤柔嫩光滑,脸庞藏在冰凉似水的长发下。   她轻手轻脚扒开了男子的头发。   一双碧蓝似海的双瞳睁了开来,就那么深深地凝望着她。荧黄的烛光摇曳,落在了男人的脸上,挺秀的鼻梁和浓密睫毛在皮肤上洒下了点点暗影。      慕容玥向来冷静自持,可在看到墨九容貌之时,心神不由一荡。整颗心脏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勒着一样,阵阵紧缩。一种心心念想要某种东西的陌生感觉,飞快地涌上了大脑,不知是该激动抑或其它。   眼见着墨九微淡的嘴唇弯成了一个很好看的角度,身体猛地跃起,旋转间已化皮为玄色锦衣披在身上,她才像被某人出其不意拍了一下后背,忽然换过气来。      “怎么,慕容神官动凡心了?”墨九一边系腰带,一边笑吟吟地说。盈盈灯光下,眉目波光流动之间妖娆无比,勾得人呼吸急促,胸口隐隐生疼。   妖怪貌美,古书上说的果然没错。慕容玥伸手支着太阳穴,眼睛肆无忌惮地在墨九身上打量,脸上的笑意微敛:“风华绝世,怎教我不动凡心?”      尽管清楚慕容玥的脸皮很厚,没料到自己化成人形多了男身的优势,还是不能压她一头,墨九轻哼一声。衣袖轻挥,窗户朝两边打开,身形已掠了出去。   如今他已化成人形,不用再给慕容玥暖床,两人之间算是两清,他自然迫不及待往人间赶,想去尽情享受前辈们说的花花凡间。    146、第八章   第二日,春雨还未完全停歇,天色阴阴郁郁的。   院中迎春花经过雷雨的洗礼,凋落一地金黄花瓣。周围却有无数其他花朵冒出头来,一派春季欣欣向荣的景象。   慕容玥打着把油纸伞,呆站在院子里,闻着清新的雨水味遥望远处。生发之气将整座山林熏出了一层薄薄的绿烟,赏心悦目。   这么美的景色,那只黑豹怎么就舍得头也不回地离开呢?虽然早知化成人形后他就会离开,但他离开时那种愉悦劲儿,看了真叫人生气。   这念头一转,又自觉好笑,伸手接着油纸伞沿滴下来的水珠,轻叹一声。   她站在那里,一直站到下午。   雨风将她长长的白色衣袖,卷得很长很长。      傍晚,慕容玥回到神宫主殿,让人给她换上繁复的紫色华衣,吩咐左右抬她到皇城。   侍女们很吃惊,不知这么晚了进城做什么。但慕容神官做事一定有她的原因,她们只能依言照办。   果然,众人簇拥着慕容玥的步辇才走到皇城西门,就碰巧看见几骑人马从门里出来,手捧圣旨正要去神宫宣慕容玥即刻面圣。      听完侍从说完刚才的事,李漼(cuǐ),看着从殿外走进来的慕容玥,暗暗想。   未卜先知,次次精准,不是神,就是妖。   李漼被酒色掏空了的身体,虽然年纪不大,却一脸颓像,头发花白,双眼浑浊无神。平时大病小病不断,有时甚至无法步行。   他斜倚在靠背上,望向跪在眼前的慕容玥。   那个秀丽端庄的女子,长着一头及膝的长发。紫罗兰颜色的衣摆云朵似的在她周围扑了一地。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仿佛一眼望不见底的深渊,所以人根本无法从那双眼睛的最深处窥知,她此刻静静观望着的,是未来,还是现在。      她用那样一双眼睛看李漼,看着他虚弱得浑身发抖的样子。同往常一样,丹唇始终微微上扬,美丽而优雅地笑着,丝毫没有被天子威言恐吓的局促感。   “慕容,听说有人叫你算哪个皇子可以即位?”没有像往常一样叫她平身,李漼冷冷地问。      “是,可臣算不出来,皇子即位由天子决定。天子的事,我一介凡人算不出来。”慕容玥回答。   这回答叫李漼火冒三丈,当然也有迁怒之意:“那朕养你何用?!”   对方只是微微颌首:“陛下恕罪。”      李漼长吸一口气,又问:“再问你一个问题,朕寿命还剩几何?”   慕容玥答道,用她那同神情一样美丽优雅的声音,轻轻的,一字一句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为帝王,李漼身边是没有朋友的。不管大臣,妃嫔,还是子女,在他面前无不小心翼翼。表面上对他恭恭敬敬,实则从来不敢靠近他。所以登基14年,无时无刻不被刻骨的孤独折磨着。   这种感觉让李漼十分宠信慕容玥,因为这个女子周身散发着的某些气质,能让他找到知音的感觉。   如今连慕容玥也要骗他了么?   眉头微微一皱,又悄然舒开:“慕容,朕也想给你算一卦,你可知是什么?”   慕容玥依旧静静地笑着,优雅得犹如冰山雪莲:“陛下想替臣算,是不是该赏臣擅行巫蛊之术窥伺天象之罪,秋后问斩。”   李漼对她道:“既然明白,朕寿命几何?”他努力笑了笑,半是期待半是商量,“朕不贪心,再活三年便心满意足。”   慕容玥眨了眨眼:“陛下恕罪,臣愿领罚。”   算不出来,受罚。算出来,答案也会让她受罚。不若主动请罚。      三年时间都没有么?   李漼听懂了她的意思,脸色死灰,眼泪从那双惶恐的眼睛里慢慢滑落。这个一国之君,面对死亡的时候终于发现什么叫恐惧。他全身发抖,似乎很冷,冷得连牙关的颤抖都无法控制般的寒冷。   他想活着,已经贵为人间帝王,他怎么舍得死呢?是不是杀了这个知道他死期的慕容玥,他就不用死了?   眼中凶光一闪,他低声道:“赐茶……”      慕容玥淡淡敛眸:“谢陛下。”   未几,一个小太监端着茶盘走了上来,里面装着个碧玉杯,杯里装着金黄的茶汤,还有鹤顶红。茶盘下还藏着一把以防万一的匕首,匕首很薄,刀刃雪亮,削铁如泥。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男孩啼哭的声音。   李漼问:“何人喧哗。”   有太监忙禀:“回皇上,五皇子听闻皇上身体不适特来探望。恰逢皇上召见慕容神官,他在门外候着,又担心皇上龙体,一时没忍住哭出声。”   李漼蹙眉:“叫他进来。”   “诺。”   太监传话下去,很快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跑进了大厅。那少年生得玉雪可爱,睫毛又长又翘,虽然刚才哭过,可水汪汪的圆眼睛黑黑亮亮的,脸蛋嫩得好像一掐就能出水。   他跑到李漼面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父皇,您身体可好些了?”   见到自己的儿子,李漼面色稍缓:“好多了,你担心父皇,很好。不过你是男子,以后不许啼啼哭哭做女子状。”   少年应道:“谨遵父皇教诲。”   李漼又扭头看向慕容玥,见她还跪在地上,太监端着茶盘在一旁候者,摆了摆手:“你们都退下吧。”   慕容玥唱诺,倒退着出了大殿。      出大殿,慕容玥松了一口气。   刚才命悬一线,如果她没有提前算出李漼的杀机,如果她没有算出傍晚时分五皇子会来找李漼。又如果她没算准时间提前赶到皇城外守候,早一分,晚一分都会错开五皇子,她便死路一条。   处死她不是李漼明面上的旨意,逃过此劫,李漼应该不会咄咄相逼。因为李漼阳寿即将耗尽,没精力再收拾自己。不过也只是暂时安全而已,那个五皇子才是自己前世因缘命定的煞星。   虽然她有通天彻地之能,但对自己的命运却算得不是那么通透,记不起自己的前世因缘。可不管她与五皇子有何爱恨纠葛,有一点很肯定,她慕容玥决不做甘愿做命运的傀儡。      身边侍女见她神情郁郁,猜到她必是面圣时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出主意说慕容三小姐两日后出阁,趁今天难得进城,神官不如回家看看,权当贺喜。   慕容玥想了想,同意了。   几个侍女忙了一通,在各大商行采买了一番,置办了些首饰布帛连夜赶到慕容府。      阔别多年,慕容玥对慕容府已经极度陌生,看着焕然一新的高墙朱瓦,几乎找不出半丝熟识的痕迹。   慕容老爷带着全家迎出来,将她有礼有节地迎进门,摆了桌家宴。很少同这么多家人在一起,慕容玥不知道该说什么,幸亏慕容家的人大都能说会道,才免去了冷场的尴尬。   渐渐的,慕容玥也慢慢觉出了合家欢乐的意味。用过晚饭竟来了兴致,同家人一起拾掇三妹的嫁妆。   凤冠霞帔,家具,鸳鸯宫灯,面粉团子做的粉嘟嘟三牲……   样样簇新,喜气洋洋,对未嫁的姑娘散发着着魔般的吸引力。就连慕容玥也微微心动,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慕容夫人道:“母亲,等我出嫁的时候你可不能偏心,也得给我置办全套嫁妆。”      闻言,众人你看我我看你,都默不作声,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故事一样。   半晌,慕容老爷才拿出家长底气,对慕容玥说道:“噫!幼卿,不可想此事。你的责任是终身尽心侍奉皇家,好好修行。”      慕容玥好不容易提起来的兴致被泼了盆凉水般,迅速褪了下去。   罢罢罢,她是晕了头才会被虚幻的镜中月水中花迷住,抱着些微幻想说出想嫁人之类的话来,自取其辱。   要是往常也就罢了,偏生今天她应付皇帝有些累,所以存心要为自己争个公道。她看着自己的父亲,薄薄的嘴唇轻轻扬起,却又无法看出那是种笑:“父亲,我的能力与生俱来,不是修行得来的。我为何要潜心修行,不能嫁人?父亲你不让我嫁人,无非是怕我失宠与皇家,坏了慕容家的富贵荣华。父亲,我没说错吧?”      大户人家的家长,哪里见过儿女这么跟自己说话的?   “你……”慕容老爷当即急火攻心,脑袋眩晕。抬手想扇慕容玥耳光吧,慕容玥早已未卜先知往后退了一步。   旁边的慕容三小姐见状,心疼地扶住慕容老爷,对慕容玥喊:“妖怪,我好好成亲,你来捣乱做什么呢?”      慕容玥面不改色伸出一根手指,在三妹面前晃了晃:“嘘,话别乱说。我是妖怪,你不就是妖怪妹妹。妖怪妹妹,想不想知道你的姻缘如何?”   一听慕容玥这话,似乎自己的婚姻有不幸的深意,慕容三小姐脸色都白了。想问个明白,又怕现实太残酷自己承受不住。   犹豫之时,慕容玥已拂袖离去。   出了门,慕容玥嘿嘿一笑,得意像只狡黠的狐狸。她小声对随身侍女说道:“其实我三妹夫妻恩爱,儿孙满堂,我是故意吓她的。” 147、第九章      回到神宫,连春祭的拜月仪式也没参加,慕容玥开始闭关。一闭就是好几个月,不见任何访客。她的闭关不过是关起门下棋看书,悠悠闲闲打发时日,原本很有空闲。可不管求见她的人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寻死还是觅活,她一概不理。      这一日,侍女苦着脸来禀,说不知道是谁发现了神庙众人进出山门的小道,现在山门外和小道上都堵满了人,宫中众人连出门采买东西都不能了。   慕容玥推开窗,看着院中簇簇红火娇艳欲滴的凤凰花,轻声道:“凤凰花开,是时候回来了。”      侍女没听懂:“大人,您说什么?”   慕容玥没回答,走到桌前,抬笔写了十张纸签,用信封封好写上名字。让侍女去到山门告诉那些堵路的信众,叫他们绕着山脚跑一圈。然后再经过大道,爬上西山山顶。到时侍女褚会将信封交给最先到达的十人,里面装的是他们所问之事的占卜结果。剩下的人回家去,一年内再踏进神宫山门她便永不接待。      看着手中那沓已经写好占卜人名字的信封,侍女连连感叹自家主子神机妙算,赶紧下去安排。   不一会儿,侍女来报,说刚把慕容玥说的话传下去,门口的信众们便一齐稀里哗啦跑下山,山门和小道上的路一下子就通了。      慕容玥很满意,又吩咐侍女清水洗院,细沙铺地,上街买些新发的蔬菜水果,摆开三四桌酒席,请个忧戏班子唱戏。还让人烫起黄酒,叫神宫众人吃喝看戏。   末了特意嘱咐:“别给侍女褚留吃的,谁让她贪财把小道的事泄露出去。”      这神宫中的侍女们大都正值妙龄,一听这安排乐坏了,争先恐后准备起来。   下午优戏班子到了神宫,搭起戏台开始演戏。因为观众是女子,戏班子便专挑了些缠缠绵绵的谈情段子来演。什么宰相的独生女夜宿破庙爱上落魄书生,什么青楼红牌恋上官家少爷,什么狐精报恩委身打柴郎,什么花精爱上主人之类的。说不清的缠绵悱恻,恩爱情长。   院中乐声阵阵,热闹无比。      这天神宫里一直闹深夜,宫中诸人醉态尽显。慕容玥难得来了兴致,多喝了两杯,略觉有些头晕。便让侍女们继续玩乐,自己回房休息。   回到空荡荡的房间,听到前院悠扬的歌声丝丝缕缕般从夜风传来:“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曲调似梦似幻,忽近忽远,落在耳朵里,听得慕容玥有些心神荡漾。   她不由得想起墨九,虽然能算出墨九现在何处,在做些什么……但却算不出他可曾思念自己,思念寒冬腊月两人相拥而眠的时光……      正想得出神,忽然一些画面不由自主涌进脑海。   因她天生异能,除了自己的因缘,其他事无所不知。尤其是某些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就算她不占卜也会自动进入她的脑子让她看见。   比如此刻看到的,天子李漼断气,后宫总管秘不发丧。几个宦官谋杀了前来探病的三皇子,四皇子,在血淋淋的李漼灵柩前拥立五皇子李俨即位,改名李儇(xuān)。   被大脑强迫看这些人斗得你死我活,互相杀戮的画面,让她痛苦至极。要停止这种折磨,除非醉生梦死。   看样子刚才喝的酒显然不够劲,她拉开梳妆盒,从里面取出一包五石散洒进香炉,将奶白的烟雾轻轻吸出鼻腔。      不一会儿脑子里血淋淋的画面就被五石散强烈的药效压了下去,变得一片模糊。   身上忽冷忽热,热起来时身体滚烫,放佛要将衣服点燃。冷起来时又像坠进了冰窟,冻得经脉发痛。体内仿佛有无数气体汹涌澎湃地起伏,膨胀,想要冲出体外。可皮肤紧紧贴着衣物,挡住了气体的去路,无法宣泄。慕容玥全身涨得发疼,本能地撕扯着身体的衣裳。   衣带被扯开的那一瞬,身体轻了一轻,这让她舒服得禁不住大笑起来。手上的动作也兀地加快,脱掉厚重的外衣,解开绑头发的发带,连鞋都一并蹬开,身上只剩下件宽大的白色纱衣。      可还是觉得身体肿胀难耐,她觉得自己需要酒来稳定身体的温度,需要风来吹干自己体内的胀气。   于是拎起一壶梨花冷酒,足尖一点,身体羽毛般飘上门外的秀竹顶端。微微停了下,又朝开得灿烂的凤凰花丛飘去,就这样一边灌酒,一边在山林上空穿梭吹风,像只不知疲倦的精卫鸟……      夜风轻拂,圆月当空。   她终于迷迷糊糊地在湖边厚厚的凤凰木下停了下来,趴在恍若焰火灼烧般的凤凰花瓣上。长发丝丝散乱,盖着她俏丽的脸蛋。一双宝石样璀璨的眸子比满天的寒星都要亮,眸光盈盈地笑着,仿佛有光芒正在飞溅而出。   衣服松松垮垮,露着莹润的香肩。长长的裙摆下,若隐若现地露出两条光洁如玉的美腿。      抬起软绵绵的胳膊,往口里又灌了一口酒,她轻轻吟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忽听一道清脆的男声,低低的说了一声:“你无所不知,却也是个女子,因何衣衫不整睡在这?慕魏晋遗风?”   慕容玥眼里的星光突然散了开,褪成了迷离醉意。   透过醉意,看见墨九站在不远处,深蓝明眸,此时看去是一片冰寒。长发倾泻而下,用细细的发带系住发尾,落在肋骨处。   慕容玥愣愣的望着眼前的人,半天才支起身子。长发水似地滑下,露出半抹浑圆酥|胸,一片旖旎风光,用媚得连骨头都能化了去的声音说道:“在这等你啊,我很想你。”      墨九走过来,眼神在她身上自上而下扫了一番,而后淡淡道:“瞧你现下……可真是浪得很。慕容神官,原来也好男女之事。”      “嗯……”慕容玥轻轻摇头,“是好墨九之事。”抬手抓住墨九的衣带,一点点朝自己拉,直到将墨九拉到自己面前。朱唇凑到墨九耳边,气如兰香,“你道行低微,这阵子受了不少欺负。我帮你成为雄霸一方的大妖,你以身相许报答我好不好?”      “胡言乱语,当真小看了本妖,去水里清醒清醒罢。”墨九脸色一沉,化成一道黑风裹着她的身体朝湖心掠去。   到了湖心,墨九把怀里的女人往水里一扔。但那女人突然返身缠住他,缠得死死的,将他也拽进了湖里。      黑豹天生怕水,饶是得道黑豹精也手忙脚乱地扑腾一阵才勉强浮上水面。抹掉脸上的水,他发现自己的外衣不见了。扭头一看,拖他下水的罪魁祸首浮在几朵火焰般的红莲花中间正笑吟吟地看着他,右手举着他的衣衫。   “泡在水里,穿着外衣不方便,还不快谢我。”慕容玥笑道,“说谢谢美人,我就还你。”   墨九没理她,游到湖心一方突出的岩石上。大字型般横着臂膀,闭目仰头,神色从容,黑玉般的长发一泻而下,松松散散飘在水面,与水中零零碎碎的月影纠缠在一起。      慕容玥笑得更欢,向后抬手将墨九的衣服扔到岸边:“我真是爱死了你这副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墨九没回应,仿佛只是个雕塑,冰冷、淡漠、无动于衷。   闹得正得开心的慕容玥看着他这副样子,不知是不是服了五石散性格阴晴不定的缘故,心里莫名其妙难受起来。   而难受对于她来说,是一种奢侈的感觉。替那么多人占卜过,看过那么多悲欢离合,那么多人可怜或可恨的过去,她早就麻木了。      于是她不再出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墨九看,任这种感觉在胸口堵着。   两人离得不远,中间隔着几朵红莲。湖水缓缓地荡漾着,水面上轻轻腾着几缕薄薄的夜雾,若有如无地挡在两人中间,将墨九的绝世容颜渲染得温润如玉。   正看得入迷,墨九紧闭的睫毛颤了颤,随后慢慢睁开,反盯着慕容玥。眼眸碧蓝,静如万年玄冰,无一丝波澜。   他轻声道:“自古人妖殊途,神官比一般人聪明,自然更看得分明,何必用我多说?”      闻言,慕容玥借着水的浮力,游到墨九身边。将耳朵贴到他的胸膛上,手轻轻拂过他被水浸湿的白色单衣下线条分明的腹肌。胸口那口怨气化成言语脱口而出,没细想,也根本不屑细想:“和我一样,心在跳,身体是暖的,血是热的,怎么是殊途?我要你,墨九。”    148、第十章   墨九默不回答,只是静静地盯着慕容玥。   忽然,他尾巴一甩,想缠住慕容玥的腰肢。可尾巴缠了个空,原是慕容玥料到他的意味,抢先一步沉入了水中。   他暗叹不好,十指紧抠岩石,但还是晚了一步,就感觉脚腕被一双手拽住用力一拖,指尖顺着那被泉水浸泡的光溜无比的岩石滑了下去,身体猛地跌进水中,冰凉的湖水瞬间灭了顶。      他天生惧水,落水后连常人也不如。溺在水里心慌意乱,只伸手乱抓,混乱中竟在水里睁开了眼。   入目就看见慕容玥悬浮在不远处。她白衣罩体,长发如云般荡漾在水中。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素腰一束,不盈一握。一双颀长水润匀称的秀腿□着,就连秀美的莲足也在无声地妖娆着,发出诱人的邀请。清澈的眼里映着淡淡的月光,娇俏妖媚。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欲引人一亲丰泽。这是一个从骨子里散发着妖媚的女人,全身上下无处不在引诱男人。      墨九不知哪来的力气,双手使劲一扒拉,钻出了水面。   不知是被呛得狠了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心跳如擂鼓,脸上发烫。   耳畔传来慕容玥笑意盎然的声音:“豹子会作弄人了,有进步。”   一只豹子精,居然被个凡人耍得团团转,这种脸是妖怪都丢不起。墨九也不看她,闷头游到岸边,爬了上去。      慕容玥浮在水面,毫不羞涩地打量着墨九修长有力的下肢,曲线分明的后背,啧啧感叹:“哎呀呀,我的眼光真好。这世间再找不出第二男子,像我的男人这般风华绝代。”   墨九还是不理她,上岸后身体一抖,化回豹子形窜进了黝黑的树林中。      待墨九的身影完全消失,慕容玥脸上的笑容也褪了下去。她游到那块湖中央的岩石边,伏在岩石上,埋头藏进自己臂弯间,细细的急喘。   每次服完五石散身体都会特别虚弱,虚弱之时坠进冰水中,心头又动了欲念,身心俱疲,几乎连手都快抬不起来了。她知道此时应该赶紧游回岸上,但她懒得移动。   就这么飘着吧。      渐渐的,她陷入了昏睡。   许久,墨九从天而降落到岩石上,碧蓝幽深的目光看着伏在岩上的清瘦身躯。那身躯正簌簌发抖,引得周围的湖水也一起微微荡漾,泛起阵阵涟漪。   长久的静默过后,墨九抓住她的双臂,将她的身体从水里拖了出来,打横抱在怀里。   感觉到身旁的暖意,慕容玥本能地往墨九的胸膛上靠了靠,闭着眼睛嘟囔道:“就知道你会来。”   “无所不知?”墨九看着怀里的人,不徐不疾的道,“却不过是凡人身躯,娇弱得很。”   说完化成黑风,卷着慕容玥回到神宫将她扔回床上,随后离开。   听到关门声,慕容玥猛地睁开眼,眼睛盯住墨九离开的方向,鼻子里淌出两缕殷红的鼻血。      接下来的几天,神宫内一片慌乱。先皇过世,新皇登基。慕容神官非道非佛,因为得到先皇宠信神宫才有了现在的地位。谁知道新皇登基后慕容玥会不会失宠,甚至问个巫蛊之罪。在这节骨眼上,慕容神官却因服食五石散过量卧病在床,这可是头一遭。要知道她从来没生过病,服食五石散时又向来很谨慎,病成这样简直像是故意的。      神宫中的不少人都是从宫里来的,个个是人精,一见势头不对劲纷纷请辞回家。能进宫的人谁家没点后台?侍女总管不想得罪她们背后的人只能应准。才几天不到,神宫里的人走了八成。      这一切慕容玥当然心知肚明,每当侍女总管领着即将离开的人在院外磕头,她就觉得好笑。这些离开的人几年来借着她的光捞得盆满钵满,却只知锦上添花,烈火烹油,没有半点感恩之心。这些年总和这些人呆在一块,时光算是糟蹋了。   唯一的收获,就是捉了只帅气的豹子精。      又过了几天,山道上响起了久违的驿马声音。传信官传来圣旨,傍晚皇上将驾临神宫占卜。   侍女总管急忙安排人手洒水扫地,但神宫人手少了一半不止,大家手忙脚乱,只能粗略扫了扫大殿。气得她忍不住埋怨,说自家主子明明无所不知,却不提前通知自己说皇上驾到,好让自己准备一番。      躺在床上的慕容玥也不得打起精神起床,梳洗打扮准备接驾。表面上像往常一样懒洋洋的,实则感觉如临大敌。   因为她这次根本没预感到李儇会来,而以前,从没有她预感不到的事。是五石散依然在影响大脑,还是李儇能辖制她的能力?   如果是后者,父辖子,夫辖妻。她和李儇有前世因缘,既不是父女的缘分,难不成是夫妻的缘分?   真可笑,那个十二岁的男孩有可能是她命定的夫君?!无所畏惧的慕容大人头一次郁闷了。      天色刚刚变黑的时候,身着便装的李儇在一群侍卫的簇拥下进了神宫山门。   上次两人见面时慕容玥正在鬼门关徘徊,没注意别的事,只隐约记得李儇是个长得挺漂亮的孩子。   听到李儇说了声:“平身。”   她站起身,抬头看着李儇,见到了个眉目清朗的少年。好像与普通的少年没什么不同,容颜稚嫩,还带着那么一丝心底无邪的纯真稚气。   慕容玥试探着开口,告诫自己要说的自然些,缓缓道:“陛下……请……”   李儇点点头,同她一起走进大殿,坐上主座。      站在主座旁,慕容玥低声问:“陛下想算什么?”   李儇挥挥手,手下的太监便识趣地退了下去,还带走了神宫的侍女。   待殿内只剩两个人,李儇清澈的眼眸兀地静了下来,化为了一种接近奢华的高雅,宛如和氏美玉。只听少年的嘴唇中缓缓吐出几个字,虽然语音稚嫩,语速却异常沉稳:“我要算,命定之缘。”      他居然有累世记忆!慕容玥心里咯噔一下。   戴罪下凡之神,很多都被削去了神力与记忆。少部分受上天恩眷眷顾的罪神可以保留些微神力,就像她一样。但个别集上天万千恩宠于一身的罪神可保留累世记忆,因为上天每时每刻都在给这个罪神机会,希望他看清世间疾苦,回头是岸。   这样的人物怕是不好糊弄。   脸上依然不动如山,她端起卦盘,心不在焉地排了一会儿。一挥袖,单膝跪下:“陛下,陛下乃天上雨神化身下凡,为天下之主,万岁,万岁,万万岁。”      “那你呢?”李儇笑问。   慕容玥低下头,思忖片刻再开口:“陛下恕罪,臣可以算天下人,却算不出臣自己的卦像……”   李儇也缄默了半晌才说道:“你一向如此。”复又笑了起来,“爱卿,再帮朕算算姻缘可好?”   慕容玥没料到他会让自己算这个,迟疑了一下,才细细排了卦。然后将头低下:“陛下恕罪,臣可能算错了……”   面对一个有累世记忆的神,她根本没有说假话的可能。   帝王李儇,帝后慕容玥,命定姻缘。      “哈哈……”李儇微笑着站起身,伸手将她扶了起来,“爱卿算得没错,你是我的姻缘。”   他微微仰起头,凝视着慕容玥。漆黑温润的眼眸好像夜空泛起星辰的波澜,安宁而深邃:“三年之后我比你高一头,就娶你做我的皇后。”   慕容玥表面看上去波澜不惊,实则心中冷一阵热一阵,早已翻了天。因为她实在没办法接受,眼前这个完全乳臭未干的男孩居然真的是她命定的夫君!      这时,又听李儇笑道:“这三年我会多吃牛肉长长个子。”   他说的没头没尾,慕容玥却立刻领悟出他话语里的自嘲之气,心知他看透了自己的想法,不由多了两分小心。   幸好李儇并不想难为她,将话题扯开,同她聊起了易学之类的话题,直到夜深才起驾回宫。    149、第十一章   深夜,侍女总管手端红琉璃盘,快步走到慕容玥房门前。跪地禀道:“神官大人,皇上有赏。”   “进来。”   “是。”侍女总管拉开拉门,一室莹莹柔光溢了出来。      慕容玥倚在卧榻小桌上,看着荷花灯罩中一只扑扑乱飞的蝴蝶出神。   婵娟黑发用三只玉簪温婉地挽在脑后,只剩几缕长发软软地倚着白皙的颈项。宽松的莲红色锦绣凤袍滑到肩膀处,露出了里面贴身的雪白云衫。   纤长的手指紧握一柄碧玉烟斗,烟斗下吊着只金丝蝴蝶坠子,坠子上镶着薄如蝉翼的五彩宝石片。轻轻那么一晃,似活着的蝴蝶在轻轻飞舞,流光溢彩。      一貌倾城,般般入画。      侍女总管看得不由呆了一下,这才把琉璃盘举到头顶。盘中装着一叠薄雾似的轻纱,中间点点闪烁,璀璨如星光。   “大人,皇上恐夏夜暑热,赐大人澄水帛避暑。澄水帛似布又比布细,色亮透明,光可照人。帛中有龙涎,故能消暑。夏日炎炎的时候将其挂在房子里,满室凉爽,暑气全无。皇上赐下此等宝贝,足见皇上对大人的宠爱,大人大喜。”   慕容玥看也没看,吸了口烟斗,若有若无地应答伴着雾丝从朱唇中缓缓吐出:“嗯。”      侍女总管微微皱眉,起身将澄水帛挂在床边,退了出去。   走到门外,送宝的太监连忙凑过来问:“嬷嬷,慕容神官可说了什么?”   “呦,什么也没说。”   太监面露难色:“这可怎么交差,宫里那位等着信呢。”   侍女总管又道:“大人没说什么,但大人很喜欢澄水帛,看了好几眼。”   太监松了口气:“这就好,这位高兴宫里那位就高兴,咱们也能捞实惠。尤其是嬷嬷您,时来运转。”      侍女总管笑了笑,心里头忐忑不安。   自从上次皇上回宫后,赏赐便一样接一样送到引佛神宫。水晶琉璃床、鹧鸪枕、翡翠匣、神丝绣被、玉如意、瑟瑟幙、纹布巾、火蚕绵、九玉钗,以及其他的金银珠宝不计其数。此外吃的穿的用的,皇上有一份就有慕容玥一份,连配菜用的葱姜蒜也由宫里着人每日趁新鲜送来。   听太监说,这澄水帛是傍晚才进贡的,一共进贡两块。皇上自己都没舍得用,一块送到太后那,一块巴巴地送到慕容玥这。看这番情形,慕容玥俨然已是未来帝后。但皇上十二岁,毛头小娃娃一个,比慕容玥小了五岁,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变心。   偏偏慕容玥又毫不上心,看到那堆赏赐,眼里甚至会流露出明显的厌恶。慕容玥是清修的神官,算卦时看尽了红尘世界悲欢离合,以前何曾毫无掩饰表达过自己的情绪?   万一慕容玥出了什么岔子,恐怕神宫上上下下都脱不了干系。      侍女总管离开后,屋内的慕容玥依然静静地看着灯罩。突然,她掀开灯罩,里面的蝴蝶飞了出来。没头苍蝇似的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晕头晕脑地停在慕容玥手中的烟斗杆上,瑟瑟发抖。   这是西域番邦进贡的蝴蝶,名唤维纳斯,李儇送来逗她开心的。维纳斯体态婀娜,整个翅面色泽从紫蓝色到天蓝色不断变化,双翅上的白色斑纹就像镶嵌上去的珠宝,光彩熠熠,美得如梦似幻。      静静地盯了维纳斯一会儿,慕容玥轻手轻脚起身,走到窗口,将烟斗伸了出去。   感觉到清新的风,哆哆嗦嗦的蝴蝶小心翼翼地卷了卷触须,然后迫不及待腾空而起,飞向漆黑的夜空。   慕容玥站在窗边,朝着维纳斯离去的方向望了半天。忽然手一撑跃出窗外,衣袂云一般扬起,扑灭了烛光。   空余一室清冷和缕缕香风。      轻盈地落在一个隐蔽的山洞外,慕容玥手腕一翻,指尖便多了颗鸡蛋大的夜明珠。借着幽幽蓝光,她提着裙裾进了山洞。   山洞中墨九化成原形,趴在干草窝上睡得正香。一截猩红的舌头尖吐在外面,随着他的呼噜向左向右地摆来摆去。      把夜明珠放在洞壁,慕容玥走到墨九身边蹲下,伸手抚摸着他黑黝黝的豹头。   墨九依然打着呼噜,却将头微微偏了偏,好让慕容玥更方便抚摸。显然是知道慕容玥来了,不想理她,又喜欢被人摸头。   “豹子,”慕容玥轻声道,“今天你不到沁心居,以后便见不着我了。”丢下这句话,她起身出了山洞。      沁心居在山顶,两间小竹楼,是慕容玥平常独自夺清静的地方。   慕容玥推门进去,抱出竹席铺好床,然后坐在床边发呆。   突然,传来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哦,难不成你明天就要嫁进宫?那便嫁,何必告诉我?”   慕容玥抬起头,只见墨九站在烛边,头发散乱。那双睡意惺忪的碧蓝眸子懒洋洋的望着自己,有些漫不经心。      扭头看着如豆的灯光,慕容玥神色安宁,不急也不慌,不喜也不忧。   “我能算命,却从不改命。”她的声音响起在这片静谧世界里,一字一句,无比认真,“墨九,而今我就改了帝后之命,与你共剪花烛,可好?”      黑夜极静,连烛火也被空气凝结住,没有丝毫跳动。   慕容玥的声音并不大,却清清楚楚。她表情认真,甚至有些凝重。   她说,她要改了自己的帝后之命。   墨九有些惊讶。   怎么会不惊讶?   改命已是逆天,更何况改了帝后之命。帝后之命,天之所定,慕容玥的命数是定了的,超脱不了。一旦改动,后患无穷。   他本是只黑豹子,因有些慧根修炼成妖,不过区区两百年道行,谁也斗不过。慕容玥居然说要为他改掉帝后之命,改掉之后她怎么办,是承受逆天之罚,还是接受帝王之怒?      不过凡人生死不过一瞬,帝王帝后百年也会化成枯骨。以后慕容玥老死,尸骨化为了尘土,他照旧是这般年轻,玉树临风。不若,就冒险看看这个嚣张女人改命后的模样,日后同其他妖怪闲聊,也好作为谈资。   听听,帝后被自己迷得神魂颠倒,愿为自己改命,听上去多么风光有面子。      墨九慢步走过去,立在慕容玥面前,低下头,定定的望了她好一会儿。斯条慢理道:“却是你要为我改命,不是我央求你稀罕你,可得说清楚了。”   慕容玥抬着脸,淡然答:“确得说清,本尊不是为你改命,而是改命,顺便与你在一起。来日遇见更美貌的妖精,保不准也与他在一起。”   墨九好不容易觉得占了点上风,又叫慕容玥一句话,轻易给激的险些背过气去。男人对女人的愤怒,很多时候往往会用一种暧昧的方法发泄。      弯腰低头,与慕容玥四目相对:“我虽法力低微,也是妖。变成我的东西,别人便休想再染指半分。”   说完拔下她头上的发簪。   一头长发倾泻而下,丝丝缕缕的掩了她半边面容。   发丝间,眸光荡漾,国色天香。      诱得墨九忍不住吻了上去,先是缓缓贴上,而后唇瓣辗转厮磨,仿佛在试探触感。磨蹭到嘴唇发热的时候,舌尖触达齿关。慕容玥任他索求,抬起双手揽住他的脖子。   见她主动,墨九缠住那柔嫩花瓣吸吮,压榨般绞拧出更多液体,疼得慕容玥不由自主地躲闪。墨九却不允许她躲藏或退却,直逼得她的舌头和身体都退到角落中还不肯轻饶。   呼吸热烈的交缠点燃熊熊欲|望,终于抑不住身体的热潮,慕容玥鼻腔里逸出低低的哼声。      墨九这才放开她,得意地问:“味道如何?”   慕容玥眼波水盈盈地望着他。双颊熏红艳若桃花,化尽了天下胭脂:“如此美貌的妖怪尽心伺候,味道自是甜极了。”   墨九唇线绷紧,脸上露了几分情绪,恨声道:“好嚣张,等你浪起来可别求我。”说着又紧紧堵住了她的唇。一手往下,扯开了她腰间的衣带……   烛光如豆。   竹床发着旖旎的晃动声。   如云的秀发流水般从芙蓉帐下流泻出来,拖拽在地。一把靛青色翠竹插梳,顺着颤抖的发丝轻轻滑落。   当重衾之缱绻,惟恨鸣鸡。 150、第十二章   纠缠的温度渐渐冷却。   墨九起床,带着一脸餍足的表情穿好衣服。扭头看着纱帐里慕容玥,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想了半天,他了声告辞,如疾风般消失在慕容玥的房里。   慕容玥一个人在竹床上躺了很久,居然连起身擦掉双腿间落红和白|浊也懒得动。等到觉得身上发凉,才扯过一边纷乱的衣服勉强盖住身体。心里想着,得了闲就去造根狗链,下次做这事之前先绑住黑豹的脖子,免得他做完就跑。   想着想着她便用衣服捂住嘴笑起来,一阵接一阵干笑,只是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   笑够了,她侧过身,数着竹席上的经纬给自己测了一卦。   卦象分明。   骨节一下子变得煞白,脸色也变得一片煞白。   床头的烛火幽灵般跳了跳,带得整个房间都跳了跳似的。   “我,不服。”半晌,慕容玥轻声道。身体不自觉地蜷缩成一团,双手抱着双腿,脸埋在双臂之间,“不服。”      李儇登基才五个月,慕容玥离开了引佛神宫。   离开得异常顺利,留下一封辞牒和给慕容家的信。换上一身男装,从库房里抓了把金叶子,趁早上牵出她的汗血宝马扬长而去。因她没有交代多余的话,手下的侍从还以为她出去办什么事,过了一天看到她的辞牒才反应过来,慌忙上报。   各处纷纷遣人追堵,但慕容玥神机妙算,哪处有关卡算得清清楚楚,轻轻松松便避开了若干追兵,一路南下。她像只被久久囚禁才刚飞出笼的小鸟,对什么都新鲜,赌场青楼花船看了个遍。   不过外面千好万好,唯有一点不好,东西太难吃。不光菜难吃,想吃个馒头都找不到对胃口的。其实也不奇怪,因为不管是大饭馆还是路边小摊,做出来的东西哪能和她宫里几个顶级厨子相比?   刚开始时她接连两天一点东西也吃不下,后来饿得受不了了才试着吃了些食物。接着就开始拉肚子,拉得脸色发青。可她玩性太大,即使拉肚子也强撑着四处玩耍。   不到一个月,她丰腴的双颊就凹了下去,两眼饿得贼亮贼亮,走几步路就头晕目眩。一天她实在体虚难受,不得已在找了间山野客栈歇脚,还问村民买了只大公鸡给自己炖汤喝。      正是秋收的时候,客栈老板一家忙着收稻子,不能帮她做饭。于是,慕容玥只能灰头土脸地亲自生火炖汤。   她是第一次下厨,折腾好半天弄得满屋是烟,才勉强把柴火烧着。在锅里加上水,等到水花开后她就要往锅里扔鸡块,这时才发现鸡还没杀。   怎么杀鸡呢?先拔毛,后剁脖子?思量了一番,她小心翼翼揭开关鸡的笼子,想抓住那只大公鸡。可公鸡避开她的手,哧溜一下钻出笼子,撒开脚丫子满院乱窜。   急得她不得不用上轻功,腾空而起落在鸡身上。一脚踩住鸡头,一脚踩住鸡脚就开始拔鸡毛。鸡毛长得很结实,还好她有点手劲,三下五除二将一侧的鸡毛拔了个精光。刚把鸡翻了个面想拔另一侧的鸡毛,被她踩得晕头晕脑的大公鸡顶着一半光秃秃的身体,爬起身就跑。   慕容玥一愣,倒被公鸡的滑稽模样逗乐了,一边笑一边追。   “惨不忍睹。”墙上传来一道声音。   抬头一眼,不正是那天吃干抹净就离开的墨九又是谁。   墨九支着一只脚坐在墙头,眯着眼,又重复道:“惨不忍睹。”   不用他说,慕容玥也知道自己被烟熏得满脸焦黑,狼狈得狠。她朝墨九露齿一笑,笑颜清澈:“我第一次下厨,不会杀鸡。”   墨九蓦然笑了,如熏风拂面,干脆地说:“谁可怜你了,我在可怜那只鸡。”      “那你便安慰安慰它吧。”慕容玥笑吟吟地说完,拿起葫芦瓢从水缸里舀了勺水泼进灶头,然后把瓢往地上一扔,留下浓烟滚滚的灶坑和那只被拔了一半毛的鸡,还有那只墙头上的豹子回了房间。   将脸洗干净,头发梳好,她趴在桌子上静静地排着卦,时不时自嘲地一笑。因为她向来冷静自持,刚才自己头脑发热扔葫芦瓢的行为,实在是可笑得很,简直有些不像自己了。   很久,墨九推开门走了进来。   看见他手中的盛汤的瓦罐,慕容玥直起身,有点呆滞:“豹子……”   把瓦罐放到她面前,墨九轻轻咳了一声:“我会给你熬汤,你不是早就算到了?”   慕容玥沉默,没告诉墨九,当两人做过那种事之后她的命盘改变。夫辖妻,从此能够辖制她天卦能力的人又多了一个,她已经不能再算出墨九的言行了。   半晌,她露出清澈的笑颜:“是么,妖怪炖的汤,我可得尝尝看。”   拿起汤勺舀了一口,小心翼翼送到嘴边抿了一口,烫得眼泪都出来了:“好喝。”   墨九有些惊讶:“我不过把汤炖熟了,真这么好喝。”      慕容玥点点头:“真的很好喝,墨九,我想,以后可以时时刻刻同你待在一起,让你给我炖汤喝。”   墨九一愣,半天才道:“到底是女人,尽讲些可笑的话。怎么,和我有了一夜之欢,迷上这种感觉了?还是饿得太狠,被我雪中送炭的鸡汤感动了?要知道我可是妖,我不喜欢娇滴滴的人。”说完,鄙夷地哼了一声。   面对墨九的冷嘲热讽,慕容玥不以为意。她放下汤勺,一字一字说得认真:“你是妖又如何,和你在一起我很快活,所以我要和你在一起。只需你付出区区百年的时间陪我,我就能帮你成为大妖,这个条件你动不动心?”   墨九淡淡看着她,隔了好半天忽然倾身压了下来,炙热的嘴唇亲昵地触碰着在她的耳垂:“好啊,我们就在一块儿。你帮我做大妖,我勉为其难让你夜夜快活。”   慕容玥嗯了一声,顿了顿道:“不许反悔,直到我死。”   唇轻轻吻了吻她的耳垂,然后用牙齿轻咬,用舌尖挑逗。接着舌尖渐渐滑过颈项,气息变得火热起来:“脆弱的人,不如我现在就让你快乐死……”      慕容玥抬手揽住他的脖子,手指插在他冰凉的发丝中间。对方温暖火热的身体紧紧地挤过来,捂热了因为虚弱发抖冰凉的身体。强壮的肌肉压在她身上便带起微微的痒,好似猫咪伸出爪子在身上轻轻地挠。   慕容玥喘了口气,将头埋在墨九的脖子上。张口,又闭上,复又张开。千言万语,最后只汇聚成了简短的一句话。喃喃着,仿佛自言自语:“豹子,我只有你。”   我只有你。   再没有别的话说出口,只有这四个字,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荒村野店里没有烛火,屋子里黑漆漆的。   与慕容玥纠缠了很久,墨九化回黑豹原形,扯着如雷的鼾声心满意足地睡去。   慕容玥支起身撑在黑豹身侧,用手一下一下梳理着黑豹顺滑的皮毛,心情无比平静。   她觉得无论她在这世间多孤独,无论前途叵测与否,只要身边窝着一只豹子,就一点不闷,也不慌张。仿佛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就算什么也看不见,天上也永远挂着颗明亮的星星。      忽然,四面八方传来许多人哭泣的声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呜呜的声音像一群蚊虫在叫,又像狂风乱吹。寂静的夜里兀地穿来这种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慕容玥微微一怔,拉过衣服,穿衣系带之间身体已掠出窗外。颤巍巍地停在一株翠竹上面,负手而立,长长的头发和雪似的衣袍在疾风中翻飞。   “百鬼夜哭……”居高临下般辨别着黑暗中此起彼伏的哭声,她轻声一笑,“我的天罚,开始了么?”    151、第十三章      凝神静气,凭空在掌心画下一个太极图案,慕容玥腾空而起。身体轻旋,长袖飘逸,若仙若灵。手掌连挥,玉袖生风,典雅矫健,流水行云若龙飞若凤舞。   飘然落地,潇洒地一甩衣袖,周围一片寂静,四周哭声已然散去。   墨九睡眼惺忪地推门,面露不解:“有你灵骨所在,怎会出现百鬼夜哭?”   慕容玥没回答,走到他面前,将捏紧的拳头往墨九嘴上一抹。就见墨九惊讶地捏住喉咙,作势欲呕:“给我吃了什么?”   “几只颇有修为的魄,大补。”慕容玥笑了笑,“看我天罚开始,这些小鱼虾便想来乘火打劫。”   墨九咽下喉咙里的东西,抬头问:“什么天罚?”   慕容玥的表情瞬间变得阴暗诡谲,漠然道:“鬼神邪祟,皆可诛之。”   “你想怎么办?”   一甩衣袖,朝院外走去:“寻找降世妖星,我要翻天。”      大风呜呜作响,雨哗哗地下着。街道上连一个人影也没有,白白花的全是水,简直成了一条流淌的河,上面争先恐后地开放着无数的水花;一个长须青衣中年人站在酒馆二楼,一手拎着酒壶,一手拿着毛笔,在白墙上题着激扬的文字。   忽然,楼梯咚咚作响,一个淡绿衣衫的清丽女子上了楼。身后还跟着个年轻俊秀的黑衣男子,男子手里拿着把湿淋淋的雨伞。   因女子长得貌美,中年男人不由多看了她两眼。      被他无礼地乱打量,女子毫不在意,走到他面前看着墙上的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她看向中年男人,眼中清澈,“黄公,此诗文必定流传千古。”   中年男人不动声色:“姑娘怎知我的姓?”   女子轻轻捻着肩头的发丝,微微一笑:“小女子不光知道黄公的姓,还知道黄公的命盘。” 颜色清丽,一笑之后更增丽色。   中年男人心头微微发痒,上前一步,意味深长地问:“我的命盘,如何?”   只见女子睫毛轻颤,一字一句,正色道:“真龙下凡,一统天下!”   一个暴雷猛地在窗外炸开,巨蟒般的闪电,顷刻间将天地间照成白茫茫的一片……      乾符元年,河南连发水旱灾,百姓流殍,无处控诉。王仙芝与尚君长等聚众数千人,于长垣揭竿而起。王仙芝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攻陷濮州、曹州。   乾符二年,曹州人黄巢起兵响应,数月之间,众至数万。   乾符五年王仙芝败死于湖北,黄巢被推举为冲天大将军,率众攻掠江﹑浙﹑闽﹑粤等地,于广明元年十一月飞渡长江,跨越淮河,占领东都洛阳。随即转旗西指,于年底聚兵潼关之外,威胁长安。      凌冽寒风呜呜地吹着,银色月色白如冰霜,映照着战场上森森尸骨和断刀残矛,散发着阴冷的寒光。   战场不远处是一处军营,流水潺潺般清冷的音乐声,正从军营里一处大帐中缓缓流淌出来。琴声中飘飘小雪随风而舞,舞姿凄美苍凉。   黄巢走到大帐前,撩开帘子走了进去。   只见慕容玥跪坐在羊毛毯上,怀里抱着架鲜红的凤首箜篌,认真地弹着。墨九斜倚着她身边,支着头,微微眯着眼,似睡非睡。   黄巢瞪了挺尸似的墨九一眼,正要开口,慕容玥悠然道:“我主何必着急,岂先坐下,听我弹完一曲。”   “哼!”黄巢气哼哼地坐在凳子上,一拍大腿,两眼直喷火,“为了不缴兵赋,关中富户烧了他们的存粮。再打不下潼关,我的兵就会饿死!”      慕容玥看也不看他,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眼前的琴弦上:“我早劝过我主,管束士兵,不剽财货。但一路北上,我主令人抢夺富户财物,夺□女,号称“淘物”。如此,怎能让富户臣服我主?”   黄巢捏紧了拳头,脸上却是不动声色:“是我错了,不顾军师劝告,被小人所误。军师可有妙策,助我速破潼关?”   慕容玥微微一笑:“我主勿要担心,前日我已前往昆仑,夺得唐庭龙脉。攻破潼关,就在近日。”      黄巢掀帘离开,寒风忽的灌进大帐,瞬间又被大帐温暖如春的,安宁祥和的气氛融化得无影无踪。   慕容玥语音温软道:“在想什么?”   墨九眼也不抬:“唐庭在李儇手里,本该中兴气数。你却怂恿妖星作乱,民坠涂炭,流血如川。若是失败,身后等着的,必是十八层地狱。”   慕容玥低低垂眸,手指如流水般拂过琴弦:“因此战乱,多少人命定命盘尽数改变,我的命盘自然也变了。身后的事,谁能算出?”   偏头看着墨九,嘴唇轻勾:“墨九,你我好了这几年,想不想做些有趣的事?”   墨九一下子来了精神,他移身过来,抽出她怀里的箜篌扔到一旁,就把她压在了身上。   慕容玥赶紧抵住他的胸膛:“我是说,想不想娶我?”      被欲|望灼烧的迷离眼神霎时变得无比清明,墨九放开她,靠回软垫上。眼睛又慢慢闭上,懒懒道:“不想。玩了你好几年,早已腻味,若是娶了,岂不头疼?”   “哦,”哼了句,慕容玥侧过身背对他。   好半天,突然道:“你去趟黄泉道,替我取朵忘生花来。”   墨九皱眉,微微睁开眼:“可知黄泉道守卫多强?你要那怪花做什么?因我心伤,想忘了我?”   “想要,便是想要。”慕容玥嘟哝道,“你去取来,我自有好处与你。”   “那还差不多。”墨九爬下卧榻,穿上鞋正要起身,衣摆被人扯住了。   回头一看,慕容玥扯着他的衣角。斜暼着他,嘴角带笑,眼波横流:“哎呀呀,娶我嘛。相好几年,没点子恩情?”语调娇俏可爱,撒娇一般。   “没有。”墨九毫不犹豫地答。      “那便好,拖泥带水的,我也不喜欢。”手松开,慕容玥懒洋洋地将头埋到双臂下,“如此,若是我死了,可不要来寻我的来世。”   墨九回味了一阵,点点头:“你大可以放心。你这样的女子,碰见一个便也受够了。你死了,我乐得自在。”   慕容玥埋着头,没再说什么。   不料她就此不再出声,墨九有些怅然若失。站在原地等了许久,才抬手将被子搭在她身上,走了出去。      翌日,战鼓齐擂。   黄巢带兵拥至潼关下,率兵奋力攻关。   喊杀声若隆隆沉雷响彻山谷,又如万顷怒涛扑击群山。长剑与弯刀铿锵飞舞,落石与投枪呼啸飞掠,密集箭雨如漫天蝗虫遮天蔽日,沉闷的嘶吼使山河颤抖。   风中猎猎招展的纛旗残破褴褛,狼烟四起,死尸伏地。浓浓的血腥味与焚烧味相互夹杂着,充斥在空气中,刺鼻难闻。      慕容玥站在不远处一座小山顶上,冷眼看着战况,长发和衣摆被迅疾劲风吹得犹若火焰飞舞。   忽然,她抬起手:“龙脉石。”   身后几人忙将一块大青石抬到她面前,一个赤膊汉子手持铁锤,嘿的一下将青石砸开。就见青石中猛地腾出一道龙形金光,直冲向天际。   说时迟那时快,慕容玥一跃而起,拔出一把无柄刀用力一横。金龙像是被什么东西斩到了似的,身体痛苦地一弹,兀然化开,渐渐消失在空气中。      而几乎就在她落地的同时,扑突突一阵倒地声,只是一瞬间的功夫,跟随在她身后的那些侍卫全都中箭躺倒在地上。   她回头一看,一股股浓腥在风里妖娆着,浓烈得像李儇身上溅着的斑斑血迹。   几年不见,当年的毛头小孩已长成了帅气男子。风仪古雅,但面色却凄厉惨白,眼神幽冷似鬼。一袭青衣长衫,临风猎猎飞舞。   慕容玥捻着肩上的头发,笑得很风|骚,却一点觉不出风尘的味道:“怪不得我算出今日有性命之忧,原是大人到了。大人,唐朝龙气已被我斩破,你来晚了呢。”   李儇嘴唇微动:“你不该为了永世霸占阿霖的力量做慕容玥,窜改天下所有人的命盘,殃及无辜。”      “要做就放手做。”唇边的笑容骤然变冷,“同为戴罪之神,只准你有累世记忆,就不准我世世快乐长寿?雨神大人,我不是你的女人,不想听你训话。”   李儇看着她:“从未当你是阿霖,这世的你,不过是被力量迷惑双眼的慕容玥。”   慕容玥微微敛眸:“那么,你为何特意来见我?要知道,你的国你的京城,危在旦夕。”   “因为你今世快活,却害阿霖要下地狱。”李儇道。声音有些冷,连同目光似乎也是冷的,晨霜般清冷。   慕容玥突然毫无预兆一抬手,白绫自袖中掠出,直穿李儇的心脏。却看见眼前人影一晃没了,只剩碎雪上下翻飞。      她愣了愣,觉得胸口一阵尖锐的刺痛。低头一看,一把宝剑从后背穿透她的前胸,鲜红的血迹已染红了雪白的衣裳。   “我明明算出你的动作……”她双脚一软,半跪在地。   “阿霖是我的妻,不管你做什么,都受我辖制。你以为,区区生魄,便能改了阿霖命盘?”李儇猛地拔出宝剑,绕道她面前,冰冷的手抬起她的下巴,强迫她与自己四目相对:“慕容玥,你为一己私利,毁掉大唐龙脉,戕害数亿生灵,触怒天威。你自己做的孽,自己承受。”      慕容玥一个冷颤。   “你要分我生魄!” 突然直起身拔出匕首朝李儇刺去。   李儇没躲,因为匕首手柄已被他牢牢抓住。   “赤将子舆,分我生魄,优昙神力也将被封住,以后她将无力自保!” 慕容玥又吼了一声,只觉得胸口处有什么东西咔的声裂了,腥甜的血液从喉咙里迅速从喉咙里钻了出来,将李儇的胸膛染成猩红一片。   李儇透过剔透的眼眸静静地看着她:“你想要阿霖的力量,便带着这力量受罚去吧。只愿阿霖不受十八层地狱之苦,我会世世陪着她,保护她。”   慕容玥颓然倒地。      几个黑衣人抬着一口大石棺一口小木棺,从山下走上来。其中一人取出副锁魄钩,表情木然地锁住了慕容玥的锁骨。接着其他两人架起慕容玥,朝小木棺拖去。   慕容玥没反抗,胸口哗哗流淌走的液体,让她慢慢失去了痛觉,同时也失去了力气。   就在被扔进棺材的的一刹那,她拼尽剩余的力气,双手撑住棺材沿,气若游丝:“大人,我不明白,你随时可以回去,心中也仍有慈心,却为何不回去。凡间呆久了,大人会被戾气吞噬……”   李儇转身,背对着她,遥望远处被惨烈气息笼罩的潼关:“优昙三千年元神俱灭,本尊不能失去爱妻。”   “果真如此……”慕容玥煞白的脸上露出一丝惨笑,“我的男人,不如大人呢。”      撑住棺材的手被人用力拉开,身体被人推进了木棺。随后棺材盖迅速合拢,遮住了所有光线。周围除了黑暗就是黑暗,虚空一般,连点声音都没有。   濒死的身体,却以飞快的速度恢复了感觉。   锁魄之法,将生魄锁入冥界缝隙。不生不死,不老不灭。   慕容玥怔了怔,忽然猛烈地觉得害怕。从今天起,她将不生不死,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无间地狱困多久。几天,几年,还是千年万年?   没顶的恐惧让她忘记自己将墨九故意支开的事实,尖叫出声,双手捶着棺材板:“墨九……豹子……”   她头一次痛哭出声,像个迷路的孩子:“墨九……救救我!”   可隔着棺材,她的哭声微不足道,完全被远处的战鼓声和喧嚣声淹没。      大唐战旗一边被烈火吞噬,一边从城墙坠落。潼关破了,盛世华城长安,难逃百年浩劫。      李儇轻叹一口气,走到木棺前,木然地拂了拂木棺表面。退后一步,低声道:“分魄!”   股股细小的鲜红血雾,从棺材缝中溅了出来。   “啊!!!”棺中慕容玥撕心裂肺地尖叫。   旁边的黑衣人面无表情,不俱血雾污手,将木棺抬起套进了大石棺。   石棺盖慢慢合拢,彻底封住了慕容玥的哭声。 152 ☆、第十四章   新鲜的空气猛冲进我肺腑,慕容玥被封进棺材时凄厉而绝望的尖叫倏然间消失了,连同棺材中虚空的感觉,以及漆黑的无助和绝望。   使劲睁开眼睛,就看到慕容玥仍漂浮在半空中,双手捧着我的脸,笑意盎然。   回过神跳下棺材,我连退了好几步,直到后背贴着湿冷的墙壁,才问:“李儇是什么人?”   李儇,慕容玥回忆中的皇帝,将她锁进棺材的人。那人,同白知秋长得一模一样。   “李儇,就是李儇喽。”慕容玥咯咯轻笑,轻飘飘地落到我面前。雪白的脚趾立刻被地上的积水淹没,“你已看过慕容玥的记忆,现在,只要你点头,我便能附到你身上。”   没理会她的话,我又问:“李儇为什么像我哥哥?”   微微挑眉:“让我附身,出去后你可自己去问你哥哥。”   我立马拒绝:“如果你不说清楚,我不会让你附身。”   慕容玥与李儇有深仇大恨,如果她想对和李儇想象的白知秋不利,就算死在井底,我也不会放这危险的女鬼出去。   她捻着肩头的发丝,笑得满目眸光荡漾,妩媚如丝:“哎呀呀,我早已习惯呆这里。倒是你,就不担心自己死后,你哥哥另娶,让另的女人花你的钱,用你的男人,还打你的孩子?”说到这,她急忙掩口,“啊,忘了,抱歉,你和白知秋的孩子……”   胸口一阵钝痛,喉咙里有股腥味泛了上来。原来我看到了她的记忆,她也看到了我的记忆。   “闭嘴!”冷冷地打断她的话,“别想吓到我。我大不了一死,你却还要在继续呆几百年。”   她的表情波澜不惊,往前一步,嘴唇几乎贴上我的嘴唇。喉咙里的气息凉飕飕似冰,语音暧昧:“你要是死,我就把你的魄扣在这,陪我。”   我看了角落里的骷髅头一眼,轻笑出声,毫无畏惧地回盯着她:“你没有这种本事,不然,先前死在井里的女人,你不会放走她的魄。”   此刻半空中浮着慕容玥点燃的银色光球,要是待会井中的水坠落,井底就会变成漆黑一片的无间地狱。除了浓得化不开的黑暗,只剩冰冷,孤独,还有绝望。要是我被关在这种地方,不出一个月就会疯掉,慕容玥却被关在这上千年。依我对慕容玥的了解,她比我更怕孤独。   在这种环境下,要是身边出现不同的东西,人会本能地想办法留住,就像溺水的人死死抓住救命的稻草一样,慕容玥更是如此。先我坠井的女子,我没看到她的魂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慕容玥没办法留住她的魂魄。   听完我的话,慕容玥终于敛了笑,后退一步,目光婉了几转:“你也不笨嘛,想怎样?”   “告诉我李儇是谁,和我哥哥有什么关系?”   “李儇就是白知秋,他们是一个人,雨神赤将子舆。”她居然很痛快地说了起来,“雨神与优昙仙子相恋。优昙本该每三千年元神一灭,绝情绝爱,再度重生。可她贪图这段情爱,不愿顺天定之命忘情重生,从而逆天下世,犯下灰飞烟灭之大罪。为护优昙,雨神遂也自请下界,甘愿与优昙世世共担大罪,换优昙为人。”   “然优昙因雨神得活,便受他钳制,成为其附庸。每世倘若优昙年过十八,还没有与雨神相守受他庇护,则妖魔邪神,皆可诛之。可笑天意弄人,逆天就要付出逆天的代价。优昙不愿忘情,上天偏偏叫她为人后世世忘情,与雨神十世难有一世团聚。雨神因情执意下界,上天便叫他拥有累世记忆,受尽情伤。”   抬手挑起我的下巴:“很不幸,你我都是优昙其中一世。而李儇和白知秋是雨神的一世。也就是说,李儇爱的是优昙,你哥哥爱的也是优昙。可怜的姑娘,你爱的人,爱的不是你呢。”   白知秋是雨神,我是优昙的转世……   什么乱七八糟的?   她说得像玄幻小说一样离奇,不知道为何,明明懂得不要轻信别人道理,我心头却不由自主发慌。   脊背阵阵发凉,指尖发抖,那是一种从心底渗出来的恐慌。   白知秋爱的,怎么可能不是我?   “不信?”慕容玥面露悲悯之色,手指轻轻勾勒着我下颚的轮廓,“你从没问过你哥哥,为何你叫白霖?霖就是雨神之妻,优昙仙子的名字。你哥哥爱着的不过是你的容貌,而不是白霖你自己。看看我,因我不愿做他的阿霖,只愿做慕容玥,结果落到什么田地?”   我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可脑海里实在词穷,想不出反驳的话。   我是白家不承认的私生女,本来已被白家扔到孤儿院听天由命。当时还是七岁孩子的白知秋却把我捡回来,亲自将我抚养成人。白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子私生女那么多,他为什么单单对我好?又哪里学的抚养小孩的方法?如果是因为他有累世记忆,而我又是他爱人的前世,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可我明明是白霖啊!   我是白霖,我是白知秋的妹妹。什么雨神优昙,什么转世,什么慕容玥,我根本不关心。我只想做白霖,只想做白知秋的妹妹。   看出我的犹豫,慕容玥步步紧逼:“还是不信?那你大可亲自去质问白知秋,可敢?”   质问白知秋?我自然会去问他,不然就算死我也死得不瞑目。   抓住慕容玥乱动的手,定睛对上她漆黑的眸子:“倘若附在我身上后你不肯下来,我该如何?”   她笑容依旧:“我也不知。”   “你答应我,我让你附身,但出去后你不得再用我的身体。”   这些话似乎出乎她的意料:“口头承诺,有意义么?”   “有,我赌你还是那个骄傲的慕容神官,一诺千金。”   这话是不是让她想起了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那句话出口,她便闭口不语,只是对我笑。   突然,一阵轰隆隆巨响。井水从井底上方的圆孔中直倾而下,汹涌澎湃。刹那间涌到井壁,卷着我的脚就往下拖。我的身体宛如一叶小舟,晃了一下就要栽倒。   幸好慕容玥上前一步,身体紧紧与我相贴,将我钉到墙壁上。   “现在,还有意义么?”她问。   一股井水侵入我鼻喉脏腑,猛地被呛住,我咳嗽了两声:“有意义,你不答应,我就不干。”   她再次默不出声。   井水很快就涌到了我的胸口,冰冰凉凉,挤压得我几乎无法呼吸。   眼看井水就要漫到半空那团银光,终于,她开口道:“好,我答应你,出井后绝不用你的身体。”   我放了心,闭上双眼:“来吧,附我的身。”   话音一落,就觉得面前扑到一阵冷风,我的身体猛地一轻,兀地变成了羽毛似的。睁眼一看,我望见身周一望无际一片晃动的水。   水里一个女人背对着我,半身站在水里,我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听到她很开心地在笑,笑得连肩膀都抽搐起来。   忽然,我愣住了。   因为那个女人,是我。   我的身体站在那笑,那我此刻又在哪?   想低头看看自己,可我惊恐地发现,我根本不能做出任何动作,也根本不用……呼吸。放佛除了思考和视觉,听觉,我什么都做不了了。   这时我的身体转过头,伸手将我从手中捞起,凑到她眼前。   是的,捞起,因为我变成了一团很小的什么东西。   朱唇轻启,露出丝甜得嫣然的笑:“白霖,我定会遵守承诺,出井后绝不用你的身体。因为,我看不上你现在的身体。”   着她的道了!   慕容玥,你个大贱|人!   想开口骂她,喉咙里又发不出一丝声音。   她好像看出了我的愤怒,眼里的笑容绽放得更加妖娆。随后足尖一点,带着我向井水泄下来的圆孔直冲上去。   吓得我一个惊跳,随之头顶哗啦哗啦一阵水流声淌过,然后眼前一亮。我看到了自己被慕容玥抓在手上,而她趴在井口,作势正往外面爬。   外面就是灵水观广场。方怡站在不远处,正和胖子焦急地比划着什么。看见我,方怡眼睛一红,眼泪瞬间簌簌往下落:“死人,我以为你淹死了。”   她张开双臂朝我扑来,却抱住我身边的慕容玥往井外拖。   为了环抱住她,慕容玥松开了抓着我的手。   我只觉得天旋地转,滚到了一滩污水上。   待身体停下来,我的眼睛对上了绞盘机上的不锈钢镜面商标,看到了此刻自己的模样。   然后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镜面上,一个焦黄的骷髅头正瞪着双黑黝黝的眼眶,与我四目相对! 153 ☆、第十五章     还在对着镜面中的自己发愣,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余光一瞥,看到一抹身影,一边急促喘着气,一边快步跑进了灵水观。黑色的长发被汗珠凝结成一股一股,脸色很苍白。   是……墨九,他是来帮慕容玥的吗?   没有看我,墨九径直跑到慕容玥跟前,就那么专注地盯着,没有说话。慕容玥也没开口。只是那么对望着,空气因此变得水一般的宁静。   片刻,墨九突然将慕容玥拥入怀抱,拥得很紧很紧,仿佛要把她的身体镶进自己体内。   “我想你……” 低低的话音响起,颤颤的,似乎快要哭出来的感觉,“想你……终于救你出来……终于……”   果真,墨九和慕容玥是一伙的!   心里头的愤怒是再也忍不出了,又没有办法宣泄而出,气势汹汹地涌上头顶,让我两眼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是被砰砰的声音吵醒的。   想起自己现在是个骷髅头,本不愿睁眼,如今这幅身体却没有眼皮,骤然而来的光刺得我眼球生生地一疼。缓过劲一看,窗外黑漆漆的夜空中正绽放着色彩斑斓的焰火。   周围是一间装潢华丽的卧室,我被放置在一个梳妆台似的家具上,头顶还罩了层玻璃罩子。仔细一看,这房间是一间喜房。鲜红的被褥,上面摆着用核桃干果拼出的“早生贵子”字样,床头贴着张大红喜字。   突然,耳边陡然响起一阵喧哗的声音,像是有人开门进了屋。我想扭头,可如今这副模样,扭头已变成一种奢望。直到来人走到我斜对面,才看清来的是慕容玥,后面跟着方怡。   一阵激动,我忙拼命试着出声,想让方怡注意到我。可片刻便失望了,我还是什么都做不了,我只是一个头骨。   慕容玥穿着身火红的礼服,头发优雅地盘起,手里还端着杯红酒,艳丽浓妆。方怡则穿了件简单连衣裙,怒气冲冲。   “你在做什么?”方怡问。   慕容玥慢腾腾品了口酒:“结婚。”   方怡气得脸发红,对着慕容玥一声怒吼:“开什么玩笑!昨天还跟我说你要大闹你哥的婚礼,今天就领证办婚礼!要不是我看到你的婚车,你打算瞒着我呗。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那整容男抓住了你什么把柄?”   抬抬眼皮,漠然地望她,慕容玥道:“方怡,我结婚没有义务通知你。”   这话听的我的心脏一抖。   她说什么?!   慕容玥居然用我的身体结了婚?!她这个疯子!   愤怒瞬间将我吞噬,但是我现在没有身体不能出声,连表达愤怒的渠道都没有,欲哭无泪。   方怡也气得发抖,她指着慕容玥的鼻子:“白霖,咱俩完了!”扭头看了看我的方向,她的脸涨得通红,“我看你是中邪了,昨天掉井里中邪了,居然把人骨头放卧室!”说完,转身摔门而去。   待方怡离开,慕容玥走到我面前,弯下腰看着我。脸上浮起了层清澈妖娆的笑:“我也不想这样对你,只是你男人囚了我千年。你可知千年被囚虚空,不生不死,而你所爱的人却在百米开外,因为你的灵力不能靠近,是什么感觉?所以,我也要让他的女人尝尝这种生不如死的滋味。”   我心中的愤怒顿时变成了委屈,因着她的话。   什么我男人,我男人也许根本不爱我,而且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我却因为他的什么狗屁前世欠的债被困在发黄的骷髅头里,我又向谁讨债去?   “哦,忘了谢谢你,我成亲了。”她脸上洋溢起来幸福的笑容,“你和田野的姻缘,我和夫君用着甚好。”说着按住我头顶的玻璃罩,往旁边一扭。   一张结婚证就跳进了我的眼帘,结婚证上墨九和慕容玥笑得很欢,女方名字那一档赫然写着“白霖”,两人还用漂亮的心形相框将结婚证裱了起来。   这对贱|男贱|女!这对贱|男贱|女!   脑袋里嘤嘤作响,我恨得几乎哭出声,两眼却十分干涩,一滴眼泪也挤不出来。满腔愤怒不能发泄就变成了一种异样的痛苦,恨不能死掉的痛苦。   我希望她杀了我,也不想保持现在这种样子。可我没办法出声,连这样的愿望也喊不出来。   慕容玥忽然敛住了一直洋溢着的笑容,低头看着我,神色飘忽安静:“不好受吧,过去千年,我每天都是这种感觉。活不成,死不了,每天都是这样。所以,不好受,你也得受着。”   闻言,更加冰冷寒意窜遍我的全身。她这样的表情和话音实在太可怕,她到底想把我困在骨头里多久?一年,几年,还是千年?   就在这时,卧室门被人推开,穿着一身燕尾服的墨九站在门口,笑吟吟地看着慕容玥:“小玥,贵客到。”   慕容玥回头朝我看了一眼,轻轻地笑:“白霖,这位贵客,我想你也该见见。”   说着,慕容玥拎着我朝门外走去。   外面是一间宽阔的客厅,客厅墙上贴满了大红双喜,宾客盈门。客厅中央摆一尊香槟塔,香槟塔旁站着个男子,正笑着同张君野说着什么。   那轮廓熟悉得让我心脏急跳了起来。   ??是哥哥……他来了??他来救我了??!!   ??胸口狂喜,不由自主地想大喊出声。却在同时看见他看向墨九和慕容玥,笑意宛然:“恭喜墨城主,祝城主与夫人,百年好合。”   声音温柔款款,却冷不丁震得我思维不由自主地一顿。   然后看到他从张君野手里捧过一个盒子,递给墨九:“时间仓促,在下寻得千年龙鳞一份,以作薄礼。”   墨九不动声色,接过礼物:“多谢您一番好意,以后您到C城,小豹必尽地主之谊。”   “你是我妹夫,何必客气?”白知秋看了慕容玥一眼,神情淡定温和,“婚礼过后,妹妹别忘了回门为哥哥敬茶才是。”   慕容玥光洁漂亮的下巴微微仰起,眉间却含着沉思之色,有些迟疑:“同病相怜,腾蛇大妖,你不动我,我不动你。”   腾蛇大妖?!   慕容玥叫白知秋什么?   一瞬间我好象明白了些什么,可那些东西又很快从脑海中闪过,让我本就僵滞的脑子里一下子空白成一片。   ??有点错愕,有点乱了思路……   ??慕容玥叫白知秋……腾蛇大妖?!   闻言,白知秋意味深长地轻笑一声:“同病相怜,自然你护着我,我也护着你。” 那双漆黑温润的眼眸移到我身上,不知怎的变了变,“骨头里困着白霖的魄么?那人不知道心疼成什么样。墨城主,依我之见,不如把她摆到烈日下连晒三天,待到她魄散之时,不信那人不出来。到时你我联手,斩草除根。”   墨九轻笑。但是这一笑之下,妩媚的容貌却显出微微的犀利:“腾蛇陛下,C城的事由我做主。”   “哦?”白知秋拖长了声音,看向慕容玥,嘴唇微微扬起,“我只是好奇,赤将子不除,城主夫人能否安稳入睡?”   亲切地挽起墨九的胳膊,头靠在墨九的肩膀上,慕容玥很满足地笑着:“哥哥多虑了,有夫君在,我自然能够夜夜安稳入睡。”   白知秋则依旧温和淡定,应了一声:“如此甚好,那么在下告辞了。”   “哥哥慢走。”慕容玥同墨九一起,一直将白知秋送到门外。   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   慕容玥霸占我的身体与墨九结婚,白知秋竟然乐呵呵地前来祝贺。而且,慕容玥和墨九管白知秋叫腾蛇大妖。   易道是妖尸,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他就叫腾蛇大妖。易道说过腾蛇大妖与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个体,腾蛇已经死了很久,魂魄早已不在人间,为什么慕容玥和墨九会喊白知秋腾蛇大妖?   假如白知秋是腾蛇大妖,那真正的白知秋,我的哥哥又在哪里?难道他同我一样,也被别人霸占了身体?   脑子全乱了,不知是不是身体异常的原因,这种混乱让我渐渐陷入了昏迷状态。   再次醒来时,我简直快疯了。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永远不醒来。因为透过镜子,我看到婚床上一对精光赤|裸男女疯狂地交|合着。   慕容玥骑在墨九身上,双手撑着墨九的胸膛。身体不断被墨九顶得像上弹起,表□仙|欲死,羞羞答答地娇啼婉转……   这两人怎样根本不关我的事,可慕容玥用的是我的身体!   至极的侮辱让我想放声大骂,想大喊出声。仇恨像怪兽一般吞噬着我的心,脑子象火烧般地热。   那一刻我甚至开始怨恨白知秋,他是我的哥哥,我的男人,他本该保护我的,可现在他在哪里?   我想死,我很想死。 154 ☆、第十六章   两人一直纠缠到天色泛白,慕容玥才依偎在墨九怀里睡去。很久以后,墨九悄悄起身,打开玻璃罩拎着我走出卧室,进了旁边的客房。   从房屋的布置来看,墨九家不过是一套两百多平的公寓。装修得很简单,简欧风格。   但打开客房灯,房间中央放置着口更大的玻璃罩,玻璃罩下赫然放着锁骨井井底那口石棺。石棺周边的铁链已不见了,只在棺材盖上留了些铁锈的影子。   把我放在玻璃罩上,墨九道:“放你出来透气,不许乱叫。”   我浑身一个激灵,然后有些惊讶地发现自己站在玻璃罩前,还有了身体。立刻举起双臂朝他冲去,想把他掐死:“流氓!”   可身体却穿透他的身体,摔倒在地。   不屑地嗤笑出声:“你只是魄,就是俗话说的鬼。再多喊一声,把冥界的人引来,我也救不了你。”   “混蛋!”爬起身再次朝他冲去,和上次一样,身体穿透他摔倒在地。   不再理我,他走到旁边的酒柜前,取了瓶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   身体被人霸占,自己变成了魄,连仇人的头发丝都碰不到。我又气又急又委屈,坐在地上将头埋在双臂中间痛哭出声。   “难受?才几天而已,难受成这样?”墨九笑着,单手掀开玻璃罩。走到石棺前将石棺盖推开。   我一边哭,一边站起身,想看看棺材里的内容。要不是因为这口被锁在井底的棺材,我怎么会怎么惨?所以我一定要看看里面的是什么鬼东西。   石头棺盖下面还装着一口木棺,木棺被湿气腐烂得厉害,只能隐约看出棺盖上的红色祥云花纹,有几块棺材板已经塌陷。   墨九仰头咕噜咕噜大灌一口酒,放下酒杯,深吸一口气。抠住木棺边缘,小心翼翼将棺材盖抬了起来。   一股霉烂气息冲天而起,放久了的干木头般。不臭不酸,却带着冰凉入骨的死意,就连处于魄状态的我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棺材中躺着具尸体,尸体的样子已经很模糊,连头发都烂没了,就像在骷髅外面裹了层发绿霉的面□。但它一双干枯得像老藤的手高高举起,手指卷曲犹如锋利的老鹰爪,十个指尖白骨嶙峋,散发着森森白色冷光。   无法想象,当时被活生生关进棺材里的人是如何绝望地用十指抓着棺材盖,抓得鲜血淋淋,直到将十指磨成了白骨……   我喉咙发紧,眼泪不知不觉凝固在眼角。   墨九撑着棺材边沿,专注地看着棺材里的尸体,眼里满满的全是心疼:“别看你和她长得一样,她的高贵和优雅,你连万分之一也不及。世人都道慕容神官,无所不知不所不能,对她又敬又恨。敬她无所不知的力量,也恨她掌控一切的力量。”   “从一出生,她就很可悲。帮人占卜看透生死,世人恨她直言不讳。不帮占卜,世人恨她冷血无情。所有人都恨她,包括她的父母亲人,于是他们把她关在拜佛神宫与世隔绝。其实她只是个普通女人,她不曾负任何人,世人却皆有负于她,包括我。”   扭头瞥向我,眼里寒光一闪:“她不过想改命,不再为别人生,不再为别人死。哪怕改命后只剩一世,也要为自己而活,有什么错?地上蝼蚁,天上蜉蝣都能为自己而活,为什么单单她不可以?”   墨九眼里的寒光越深:“人类的朝代,有哪朝可以万万世?若老天没有安排妖星在世,没安排人皇年幼,你以为凭她一个弱女子能挑起战乱,破了一朝气脉?这些道理罪神赤将子自然比我懂,他却顺应所谓天意将慕容囚禁于无间地狱。什么为护优昙不坠地狱?借口,不过是他自私,不愿优昙离开他的借口。”   “你才忍了几天便已癫狂,她却忍了几十万天。赤将子怎么能让她受这种罪?就算魂飞魄散,也比受这种罪好。”   我脑子里很乱,因为优昙和赤将子的累世纠葛太复杂。对我来说,不管是前世还是后世都与我无关,与白知秋无关。我只担心自己会怎样,白知秋会怎样。   “你也要把我关上几十万天吗?”我问墨九。   闻言,他轻笑出声:“赤将子是混蛋,我可不混蛋。结婚证上写着呐,你是我老婆。我怎么能让老婆受罪,这辈子关着你也就够了。”   气急语噎:“你……”   这当口慕容玥推开门,脸色煞白,双臂抱着身体不断颤抖。额头上却挂满了汗珠:“豹子,我冷。”说未说完,人软软地就要瘫倒地。   墨九冲过去搂住她,吻住她的唇,就见亮晶晶的蓝光从墨九嘴里淌进了她的喉咙。   我没心思看他们在做什么,乘机拔腿就往门外跑。跑到客厅门口,身体好像撞到了一堵软绵绵的墙,整个被弹得后退好几步。再往前走,又再次被弹回来。   我急忙转向窗台,和门一样,前面有一堵墙挡着,根本碰不到窗户。   折腾半晌,扭头看着身后的男人。此时他刚卧室出来,一双碧蓝剔透的眼静静地迎着我的目光回望着:“你出不去,你现在的身份是头骨的魄,魄怎么能离开身体百米之外?”   最初的震惊和恐慌后,我渐渐冷静下来。看着他,忍住心头的无名火:“你们已经抢了我的身体,还想关着我,让我一辈子看你和我的身体眉来眼去。墨九,做妖怪也要有妖品,放我走吧。”   墨九微微一笑:“不能放你走,我还要以你做钓饵,把赤将子的魂魄钓出来。散了你们的魄,再同小玥一起过快活的日子。”   听他又提起赤将子,我怔了怔。脑海里模糊地知道赤将子是谁,但还是不明白。   “你为什么老在我面前提赤将子,他是谁?”   他反问道:“你为何不自己理理头绪?”   “不理,”一瞬间我做了决定,走到沙发边坐下,软绵绵地倚在靠枕上,眼睛忍望着墨九,“反正我知道自己是白霖就够了。识相的,让你的姘头赶紧把身体还我。”   叉起双手,墨九挑挑眉毛:“哎呀呀小平凡,我发现你有个坏习惯。”   瞥了他一眼:“什么坏习惯?”   “给你两分颜色,就兴冲冲要开染坊。”手一摆,他笑道,“回去!”   “哎呀……”我惊呼出声。   因为我的身体像乒乓球一样轻飘飘弹了起来,四仰八叉穿透墙壁,猛地扑回了头骨。   那夜过后,墨九经常放我出来透气。而慕容玥根本不知道,因为她看不见我,也听不到我的声音。即使我就站在她对面,她也经常拿着头骨自说自话。说实在的,这位慕容神官连骂人都不会,对着头骨说的不过是那些刺激我的内容。刚开始我听还觉得伤心,后来就无奈了,觉得她不过是想找个人撒气。既然她想像傻子一样对着一块破骨头唠叨同样的内容,就让她唠叨好了。   “豹子,我冷。”   “来,我抱着你。”   每次都是这样的对话。   慕容玥很俱冷,就算墨九将空调开到三十度,她也时不时喊冷。这时如果墨九不喂她那种亮晶晶的东西,她会冷得倒在沙发上缩成一团。   除了怕冷的体质,她和常人没什么异同。当然,和常人一样意味着她不再有未卜先知的力量,也不再有神力。不过她好像并不在意,一次也没跟墨九提过这件事。   她喜欢跟墨九进厨房,安静地看他做饭,时不时跟墨九对视一眼,情意绵绵,就像世间最平凡的小夫妻。有时也会和墨九一起出门购物,买回来大包小包的东西。还心血来潮做了回头发,将我颇有朋克风齐肩短发拉成了柔软的直发。   而我,只能憋足了气,每天在他们两百多平的婚房里飘荡,看他们的恩爱生活秀,连靠近窗户看一眼楼下的汽车行人也不能。   ……   在一场异常激烈的欢|爱之后,墨九喂慕容玥吃了那种亮晶晶的东西哄她睡下,独自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仰头闭目养神。   我捏着拳头,坐在沙发的另一端努力控制自己,不让自己冲过去揍他。   尽管我试着调整,不断告诉自己和墨九欢|好的不是自己,但慕容玥的身体再怎么看都是我的,连身上的纹身都一模一样,这叫我怎么不满心邪火?   “你喂她吃的是什么东西?”我咬牙切齿地问。   “道行。”他没睁眼。   “她为什么要吃你的道行?”   “小平凡你问得太多了。” 眼皮慢慢抬起,嘴角微微一弯。说实话墨九笑起来很好看,就像月光似的,从里到外都透着股清澈的甜味,只是最近他的笑容里多了一种微微的疲惫神色。   “她用的是我的身体,我怎么不能问?”   “哎呀呀,一具身体而已,小平凡真小气呢。”用手支着头,眼中笑意更深,“这样好不好,等我老婆生了小豹子,我让他叫你干妈。毕竟,我老婆的身体是你的。”   “混蛋!”我气哼哼地盯着他,“慕容玥虚成那样,还想生小豹子,想得美吧你。”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墨九脸上笑容微微凝了一下,复又笑了起来:“对,她身体不好。”   “事先说明额,我的身体好得很,如果她早死是她自己的事。”因为愤懑,我口不择言,说完这话,我做好了被墨九赶回头骨的准备。   没想到他居然没接茬,反而看着天花板若有所思。   他这让人气恼的样子令我胸口发闷发涨。每天被关在不到两百平米的空间中,转来转去都是那几间房间。还得看自己的身体和别人大秀恩爱,唯一能跟自己交流的人还变得突然不那么话多了,这种感觉难受得叫人抓狂。   再不出声我会疯的,我手一撑跳到沙发后面。张开双手,狠狠地,近乎贪婪地嘶吼出某著名人物的口头禅:“我手持钢鞭将你打……”   “鬼哭狼嚎。”墨九说了句,于是转瞬间我又四仰八叉飘回了头骨。   又过了几天,我同往常一样处于恍惚状态。呆在头骨里不能说话不能动,也不能睡觉,我只能像做瑜伽一样让自己游魂天外,才不觉得日子有多么难熬。   朦胧中听见墨九出了门,慕容玥在厨房里一边背食谱,一边学做菜。突然,因为一种彻骨的凉意,我兀地清醒。定睛一看,窗台上米色窗帘上下翻飞,一串铜制的宝塔风铃随着风激烈摆动,荡漾出一些急促的、尖锐的脆响。   我很奇怪凉飕飕的天墨九为什么把窗开着,连我这块头骨都冷透了。就算不为我这块骨头和房间里收藏的棺材着想,他也该为怕冷的慕容玥着想吧。   正咬牙硬捱着,慕容玥推开门进了屋子。她穿着套格子家居服,身前戴着米黄的围裙,头发松松垮垮盘起。右手拿着锅铲,手背贴着几张创口贴。   她疑惑地看了一眼窗户,又看了一眼我,走到窗边将窗户关上。   待她刚转身走到门口,背后那扇窗户忽然“哗啦”一声,窗户整个破裂。那只宝塔状的风铃被乱溅的玻璃渣削掉一半。只剩下上半截子还在风里摇荡着,铃声因为缺了一半,变得格外苍白无力。   天兀地变了颜色,墨云滚似地遮黑了半边天。一股股刺骨的寒风就从窗洞口钻了进来,吹得屋里的家什噗噗作响,连罩在我头顶的沉重玻璃盖都在颤抖着移动。   看样子慕容玥和我一样茫然,她扶着墙,身体一阵乱晃,发簪被风吹落,头发散乱翻飞。   不期意间,风中传来阵细细的声音。新旧交汇碰撞般青涩,却莫名地清爽,那是三味线演奏出来的声响。   接着一抹人影从低沉的乌云中飘出,落到窗台上。微长的头发,金白红蓝相间华丽和服,蓝白青花木屐,怀抱米黄色蛇皮三味线。眸光黝黑清澈,黑葡萄般光彩熠熠,倜傥风流公子的模样。我觉得自己有些眼花,因为那人的五官明明是白知秋轮廓,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气质。   “大胆腾蛇!”慕容玥低喝一声,身后立刻腾起两股黑蛇般的浓烟,呼啸着朝那人扑去。   衣袖一挥,三味线闷闷一阵脆响。浓烟瞬间消弭得无影无踪,那人已立在房间中央的棺材玻璃盖上。但随即更多的烟雾从墙壁中渗出来,围着他盘旋咆哮。   瞥了瞥四周,唇边漾起轻蔑的笑意,朗声道:“神魔大战,十五大妖元气大伤,竟让一干小妖趁机称霸妖界。这座城从此归本尊管辖,城内妖魔邪神听令,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闻言,那些烟雾争先恐后涌出了窗户,室内的视线顿时好了许多。   然后他的眼神在我身上稍稍停了一下,又移到慕容玥身上:“千年无间地狱之魄强占活人身躯,每天需吞噬妖物五十年道行。难怪提起墨九,众妖皆恨其专喜夺人道行,原是为了存粮养妻。本尊本该敬佩不已,可本尊想得到这具身体,还请墨夫人离开。好过与本尊共享巫山云雨之乐,使墨九蒙羞。” 155 ☆、第十七章   闻言,慕容玥勃然大怒:“腾蛇,安敢辱我。”说话间,十根红丝线从十指间窜出,袭向那人。   轻盈地翻起落地,已勒住慕容玥的脖子将她搂在怀里。   三味线落地,溅起一地破碎的声音。   “人类女人,已不能卜天卦,还敢跟本尊叫板?”那人伸出舌头,顺着慕容玥的下巴一直舔到太阳穴,陶醉地咂咂嘴,“不管转过几世,身体仍透着优昙香。上次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总是没有活人柔软温|香,玩得不尽性。正好,你既不愿离开这具身体,便代替她承了本尊的恩。”说完,不顾慕容玥的挣扎将她夹在胳膊下进了另外的房间。   不久就听见隔壁传来慕容玥愤怒的尖叫和衣帛撕裂的声音。   我是女人,自然猜到隔壁在发生我平生最讨厌的事。不由怒火中烧,心急如焚,胸口阵阵气流涌动着,仿佛要把我整个融化掉。可我被困在头骨里,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硬生生听着慕容玥的哭喊声折磨着我的神经。   渐渐的,慕容玥的尖叫变成了哭泣。终于在一声绝望的悲鸣后,完全沉寂下来。   ……   不知过了多久,身体一阵舒畅,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出了头骨。墨九不在家,慕容玥自身难保,放我的只能是那个人。   想也没想,根本用不着推门,我穿过墙壁直接闯进了隔壁卧室。看到眼前的场景,气得浑身发凉。   慕容玥一丝|不挂,双手紧紧揪着猩红的床单,在凌乱的床角孩子似的缩成一团,脸上覆满了头发。白皙的双腿间流淌着比墙上贴着的大红喜字更加凄艳的液体。房间中荡漾着交欢后特有的淫|靡液体味道,盖过了屋里原本淡淡的香水味。   那个和白知秋拥有同样脸蛋的人披着墨九的朱红睡袍,斜倚在窗边的贵妃上。胸膛大敞,还风骚地露出了两条长腿。   我跑到慕容玥面前,心惊胆战地察看了一下她的情况。还好,透过乱糟糟的发丝我还能感觉到她微弱的呼吸,她还没死。   直起身,我咬牙切齿问那人:“你是谁,为什么要用我哥哥的身体做这种事。”   他不是模样长得像白知秋,他用的根本就是白知秋的身体。因为白知秋的右腿膝盖上有块疤,是小时候教我骑马时为了保护我摔的。而此刻那人露着膝盖,那块疤历历在目。   我讨厌性|暴力,就算对方用白知秋的身体强|奸我的身体,也让我觉得异常难受。   我宁愿看慕容玥和墨九两情相悦!   那人微微一笑:“小小魂魄,胆倒不小,你可唤本尊腾蛇大妖。去告诉豹子精,臣服于我,我便将他的女人还给他。”   长吸一口气,白了他一眼:“我不知道墨九在哪,我只是他的囚犯。”   “你出门,自然会见到他。”   “我不想帮你做事。”   “是么?”腾蛇大妖手腕一翻,手中竟然多了我附身的头骨,“头骨一碎,你魂魄无依,灰飞烟灭,不想帮我做事?”   根本没看出他做了什么,我浑身上下触电般一痛,双腿一软差点跪倒在地。   他微微一笑,站起身走到床边,抓住慕容玥的脚脖子把她拖到面前。解开身上的睡袍扔到一边,掐住慕容玥的腰再次将坚硬刺进去,用力撞起来。   然后轻轻扫了我一眼:“还不走?”   混蛋!   我牙都快咬得粉碎,看了看床上已没有任何反应的慕容玥,狠狠心扭头走了出去。   我救不了她,我必须找个帮手。   前阵子阻挡我的那堵看不见的墙消失了,我顺利穿过墨九家的防盗门,沿着楼梯往下走。   身为魂魄状态,除了别人看不见我,我碰不到很多东西,倒要比平常方便许多。十几步楼梯,晃悠悠地就飘下去了。走到楼底大门口,我一头穿过紧闭的大门,接着一怔,门外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   开阔的视野里,群山连绵起伏。厚厚的白色积雪几乎盖住了所有东西,偶尔嵌入几块岩石,,几棵光秃秃的白杨树。   天灰沉沉地压得很低,风呼呼地吹着,卷着棉絮大的雪团和冰块在雪地上翻滚。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再回头一看,身后的大厦已没了踪影。想了想,我沿着风雪最大的方向走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往前走就能找到墨九。   我走得不快,半低着头躲避着风雪。光着脚从雪地上飘过,只用脚底轻轻触碰着雪面,没有留下脚印,也不觉得冷。只是周围的风太过凄厉,这片雪原又太大,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也不知走了多久,前方地上突然出现了什么东西,很像人的轮廓。   难道是墨九?   我快步跑过去,扒开那人脸上的积雪,不由得了一惊。那人没有脸,一片空白,但皮肤依稀能看出五官轮廓的突起。肤色发青,身体僵硬如冰,看身上穿的衬衫是个男人。他喉咙中央有个被冻住了的刀口,看样子是致死的原因。   还没等我细细查看这东西是人还是妖,这时突然一阵风从我头顶压了下来,抬起头向上看,正对上一群浑身火红的乌鸦炸弹般俯冲向我,吓得我连连后退,被积雪绊倒在地。再定睛看时,那群乌鸦正将雪地上的尸体团团包围。未几,乌鸦群像无数火花一样再次腾空而起,而地上的尸体已经变成了一堆血淋淋的白骨。   我咽了口口水,爬起身迈开步子跑起来。   没跑一会儿,就见那群火红的乌鸦再次从天上冲下,落到我身旁不远的地方。迅捷的翅膀掀起了大团大团的浮雪,浮雪下方露出了十几具尸体。有动物尸体,有人的尸体,还有怪物一样的奇怪尸体。他们或躺或跪或蜷缩在厚厚的积雪中,全都死透了,有的还四肢不全。   就在我看得浑身发毛的时候,凌厉的风中传来了一股温暖的咸腥味道。同时雪幕中还传来了咯吱咯吱踩雪的声音,混在飒飒的风雪声中,令人胆战心惊。   尽管我是魄,物理攻击伤不了我,但我也会害怕,刚想找什么地方躲躲。   “小平凡,你怎么在这?”   清透的声音突破凄厉的风一字一句落进我耳朵。回身一看,墨九一瘸一拐地朝我走来。他化出了妖身,蓝眸深邃如海,额间金色水晶在雪光中熠熠生辉。手中执着把剑,鲜红的血滴顺着剑柄滑过剑刃,沿着剑尖滴落在地,在雪白的地上染开了一朵朵鲜红的血花。   长可及地的泼墨青丝和他墨黑色云纹广袖一起,随着他起伏的脚步,一下一下从雪地扫过,让风华绝代的他看上去有些狼狈。   看样子他伤得很重,是和这些尸体打斗时受的伤吗?   “你在这,小玥呢?”他又问,语调急切。   该怎么告诉他,他的女人被人强|暴了?   我捏捏拳头,轻声道:“她在你家,腾蛇也在……”   “扑……”话还未说完,他猛地喷出了一大口黑血,穿透我的身体,在我周围的雪地上染开了刺目的一摊紫红。大口大口喘着气:“腾蛇?”   我点了点头。   “啊——”对天发出尖锐嘶叫,脸庞狰狞,暴戾,就像只发了疯的野兽。如果不是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我几乎不敢相信这个离我几步远的男人,是那个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笑眯眯谈价还价的墨九。   那声吼叫后,他执剑稳住身体,单腿跪地,喉咙中冒出一串激烈的咳嗽。   正想过去扶他,忽然一怔,因着那个突然凭空出现在雪地中的身影。   模样很妩媚,长发在脸侧飘荡,皮肤白得就好像通体没有一丝血液似的,白瓷一般。身上裹了件鲜艳的红色纱衣,火一样妖娆。十个尖尖的指甲闪着亮晶晶的银光,像一双猛禽爪子。   一看到她的脸,我脱口而出:“王露!”   王露,让我吃了满满一缸子醋的大明星,白知秋的未婚妻。   听到声音,王露看向我,媚眼如丝:“你是我的粉丝?哈,可惜,我不喜欢女人。”   还没等我回话,她的脑袋惊悚地向后转,整个扭了180°,换上了一张同样妖媚的男人脸庞。声线也变成了微哑的男人声线:“不过我喜欢女人,更喜欢女人的魄。等我杀了豹子,就吃了你。”   说完他鲜红的身影箭般射向墨九,劲风卷起地上的积雪,浓烟似的遮蔽了天空。待雪雾跌落,我看到墨九的剑从红衣男人的胸口穿出。可红衣男人仍然在笑,然后被穿在宝剑上的身体像烟雾似的,整个散了开来。   接着墨九悬空浮起,嘴里猛地吐出一口深红色的液体,手中的宝剑的哐当落地。   随后透明的空气中慢慢显出了红衣男人的身影。他袖中平白多了许多双手,教人看得头皮发麻。这些手从四面八方插|进墨九的身体,将墨九高高举在空中。   “哈哈哈哈……”那男人得意地笑着,全身都笑得发抖:“究竟给了你女人多少道行,你才变成如此废物。几百年前你替妖尸出头抢走我到口的魔子,毁我千年修行。虽然腾蛇大人对你颇为器重,想留你性命,我今天又怎能让你活?”   话音才落,一阵疾风猛地卷起地上的积雪,劈头盖脸乱吹,坚硬的雪粒子逼得我闭上了眼睛。   再次睁开眼睛时,身前立着个人。   墨黑的头发,长长的贴身黑色风衣。   手持村正妖刀,傲然立在雪白的天地中,像眼通天彻地的黑色龙卷风,亦像个傲视天下的王者。   这个王者是我的依靠。   无论我遇到了什么麻烦,被什么人欺负,他都能摆平。霸道,强大,不将任何人任何事放在眼里,不管对方是人还是妖,也不管呆的地方是人界还是鬼界。他是我白霖的哥哥,我的爱人,白家大少,白知秋。   “哥哥。”我欣喜若狂,叫喊出声。   目光轻轻一瞥落到我脸上,抬手将血淋淋,正不停抽搐吐血墨九扔到我脚边:“看好这只没用的豹子,他的账哥哥稍后再和他算。”环顾四周,刀锋在风中发出森冷的啸啸声响:“蜈蚣精,现身!” 156 ☆、第十八章   四周除了簌簌的落雪声,一片死寂。   忽然,我耳边一阵呼啸,一只手臂从虚空中伸出,猝不及防直直抓向我的脸。没等我尖叫出声,银色刀光一闪。   “嗷”的一声,墨绿的汁液乱溅,就见红色的身影红虹般远处窜去。白知秋持刀紧随其后,速度快得惊人,竟赶到其前方回身横刀一掠。   貌似挥了一刀,又貌似挥了好几刀。   然后红衣男人的身体再次没入透明的空气中,不见踪影。   “夺魔子,我可容你。”白知秋直起身,一边收刀回鞘,一边道,“杀曲氏女,我亦可容你。打我妹妹的主意,只有死路一条。”   说话间,一堆褐色的碎肉和触角,倾倒垃圾似的,哗啦一下凭空从半空中落了下来,堆成了一座小山。墨绿色的血液沿着小山缓缓渗开,浸到周围的白雪中被稀释了颜色,韭菜汁般绿油油可人。   “哥……”绕开那堆残骸,我跑到白知秋面前,却不敢往前走抱住他。   就像小时候我做了错事,怕他发现实情不敢靠近他时一样,我怕他发现此时的我……是常人根本无法触碰的游魂。   “吓着了?”他说着话,就像来搂我。   我像针扎似的,猛地往后退了一步。解释道:“我今天的身体……有点不对劲……”   话未说完,他轻轻地抓住了我的右手。柔软的温暖,从他微微长着刀茧的手上流到我的指尖,掌心,一直暖到我的心脏。   令人舒坦到无比安心的一种感觉……   “小笨蛋,哥哥和你一样……”说着话,他拉着我的手,将我带进他的怀抱。   整个身体都被那片水一样的暖包围,闻着他熟悉的味道,鼻子骤然酸到发痛,我呜呜地哭出声。   “小笨蛋……受委屈了……不是你的错……”他爱怜地抚摸着我的发丝。   这时,一道身影踉踉跄跄地从雪地里爬起来,无声来到我们边上,跪在白知秋面前:“救救慕容玥。”   “凭什么?”白知秋没放开我,脸上的笑意敛了去,冷冷地盯着墨九。   “慕容玥用的白霖的身体,你必须救她。”   白知秋目光微闪:“千年老魄只能附一次身,离身则灰飞烟灭。就算我救慕容玥,你们也会除掉霖霖永占她的身体。”   “我们不是你,赤将子。”单手撑在雪地上,几滴鲜血从墨九鼻子里流出,滴落在地,“只要十年,我们便心满意足,否则也不会留着白霖的魄。”   白知秋微微一笑:“小妖满口胡言,你们留着她,不过畏惧我,用她的魄制衡我而已。倘若我被你们除去,下一刻你们便要除掉我家霖霖。”   墨九沉默了半晌,才缓缓道:“你欠慕容玥的,你把她弄成那个样子,你欠她的。”   话一出口,白知秋立刻朗笑出声,手抚摸着我的头。   “我不可不觉得欠她,否则早已放她出井。不仅如此,我还觉得看到一只豹子整天围着灵水观打转又进不去的样子很有趣。”   “赤将……”大吼着,墨九猛地跃起。   跃到一半,他的声音停住了,袭向我的爪子险险地停在我的胸膛前方,爪子外包裹着层淡淡的蓝光。   而白知秋的刀穿透了他的小腹。   如果不是白知秋的阻拦,墨九这次真打算向我下死手?这次平常喜欢和我插科打诨的豹子,真想杀了我?   我呆呆看着他,他却始终没看我,碧蓝的眼睛一直恨恨地盯着白知秋,俊朗的脸庞腾满了狰狞的杀气。   “雨神,”他咬呀切齿地骂着, “你好毒……”话没说完,他嘴里猛吐出一口深红色的液体,因为白知秋抽出了穿透他身体的刀。   “既知我是雨神,还大胆扰乱我的劫,便要承担惹我的后果。”抬脚将墨九踹倒在地,白知秋笑道,“不然你当自己活了上千年,是因为你的小聪明?不,是因为我不杀你,横竖有人要陪我俩历劫,不如找个有趣的。”   墨九没再出声,只是瞪着眼睛恨着白知秋。源源不断的血从他嘴里,鼻子里,伤口里滑落下来,在雪地上蔓延开。腥甜的味道混在凌冽的寒风中,格外冰冷。   做过了,白知秋做得有些过了。脑海中忽然掠过这种想法,尽管我仍对白知秋是雨神的事模模糊糊,也根本不想弄清楚。   “哥哥……”于是终于忍不住开口,“别……”   “霖霖,不许妇人之仁。”没等我把质疑的话说出口,白知秋瞪了我一眼。用着平时教训我,训斥我的表情,“这只妖精得到机会的时候,可一点没对你我手软。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不正是他害的?”   他还想说什么,周围的风骤热变大,大得好像要把人吹起来似的。一团团鹅毛大雪在风中挣扎起伏,像一只只垂死挣扎的兽。   然后不远处传来阵悠悠然的声音:“本尊接驾来迟,大人恕罪。”   我循声抬头看去,只见腾蛇斜坐在被冰裹成玉雕状的参天白杨树杈上,彩色的衣摆在风中花蝴蝶一样飞舞。怀里抱着只披了件单薄白色吊带睡衣的慕容玥,她的脸色惨白如纸,眸中一片茫然,像没有生命布娃娃一样倚在腾蛇胸膛上。   “小玥……”地上的墨九低哼一声,朝那边爬行了两步,身体在雪地上留下了一条鲜艳的血痕。   白知秋眉头微蹙:“腾蛇,怎么难道你想毁约?”   右脚松松垮垮挂着木屐,轻轻在半空中摇晃:“大人言重,我助大人出死域,大人借我180天身体,我怎敢跟大人毁约。”   “可我怎么听说,我要结婚?”   “呵呵,”听白知秋这么一说腾蛇笑了,“大人,这不怪我,只怪大人的双亲太聒噪。找人结婚,不过想躲份清静。”风里腾蛇的话音依旧温柔,可是通体溢出的气息咄咄逼人,卷起层层叠叠的风雪,让人几乎有点透不过气,“呀,才看见,原来我的新娘被大人杀了。”   白知秋将我揽得更紧:“哦,那你怀里抱着的是谁?”   半空那只腾蛇开心地笑着:“大人明鉴,我可没动大人的妹妹分毫。还按大人说的,给了令妹很多钱让她零花。我怀里抱着的乃是我刚抢来的美姬,因她用着令妹的身体,我玩过后已很小心地将这具身体补好了。”他的眸光闪了闪,唇边温柔的笑一点一点变得更加张扬,“只是腾蛇有一事不明,大人想保护的,究竟是躲在我美姬身体中的优昙元神,还是大人身边的小小魄。此妖界离忘川不远,不如咱们做个小测试。”   话音刚落,他手掌中兀地弹出了我附身的头骨。眨眼间我的身体便回到了头骨中,连怎么回来的都没看清楚。紧接着腾蛇飞了起来,耳畔风声呼呼作响,景色飞快从眼前闪过。   停下来时,腾蛇落到了一处峭壁边上,峭壁下几丈深的地方有一条河。   一条流淌着鲜红血液般液体的河,团团呜呜咽咽鬼哭狼嚎般尖叫肆虐着的风,秃鹫似的在河面上空掠来掠去。   一手捏着慕容玥的喉咙,一手握着我附身的头骨,腾蛇用冷静的眼神看着慕容玥,带着一脸让我琢磨不透的神情:“阿霖,要怎么你才能现身?”   转瞬,白知秋那道墨黑的身影掠到离悬崖不远的地方,手中的村正妖刀刀刃上裹着一层薄薄的银光,同他脸上的表情一些冷冽,“腾蛇,你敢毁诺?把霖霖的骨头给我!”   扭头看向白知秋:“非也,诺言之缚不可逆。小妖还想用大人的身体,自然不敢动大人的妹妹。只是忘川固然水疾,大人却铁定能救令妹,所以令妹并无生命危险,岂能说小妖毁约?小妖不过想看看大人是忠贞不二,还是喜新厌旧罢了。” 腾蛇的话音里已经没了之前温柔的客套,冷冷的,像他眼里闪烁着的墨黑的光,“大人可得认真选,因为阿霖正看着呢。”   听见这话,我不安起来。   这条可恶的腾蛇,真会钻人性的空子。我不想计较白知秋的什么前世什么后世,但我却无法忽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选择。他不选我,我会生气。他要是选我……   不长情的白知秋,一定会损害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矛盾的女人心思啊……   就在这当口,腾蛇用力一掷,我的身体骤然下坠,除了身边同我一起下坠的慕容玥,什么都看不清了。而她表情木然,即使到了这种关头脸上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   忽然,一道黑影卷住了她,让她停止了下坠的势态。   心脏猛地一缩。   白知秋选了她么……这么久以来,他给我的宠溺,我的喜欢,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都是因为我的身体?   呼吸急促起来,急得仿佛随时会停止。紧接着扑通一声,冰冷的河水没过了我的头顶。   我附在头骨里,不需要呼吸,当然不会溺水。但比起这个,白知秋选择那具身体而不选择我的决定让我有些万念俱灰,脑海中竟然还闪过种还不如就淹死算了的感觉。在我的印象中白知秋不会让除他之外的任何事情伤害我,就算他觉得我落水后不会淹死才不救我,我也很难受……   但我还是孤独地落水了,因为头骨很干,一上一下地浮在水面。可随后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和头骨分离了,而且还能感觉到冷凉河水的温度,就好像我又拥有了正常的身体一样。下意识的反手将头骨抱在怀里,我全力朝河岸游去。   这水从上面看是血红色的,等到了河水中才看清水是清澈,因为河底堆满了血红色的淤泥,才将河水染成了血红的颜色。而且河水奇寒,比冰还凉,在这种水里泡两分钟就会行动迟缓,五分钟就会失去知觉。没人救我,我自己救我,先上岸再说。   游着游着,腿上象被几只力量奇大的爪子抓住,身体迅速沉入了水底。仓慌之中,我赶紧闭住呼吸,低头向水下一看,身上不由密密麻麻起了层鸡皮疙瘩。   河水堆着的根本不是淤泥,而是一个个被扒了皮似的人。有男有女,一个挨一个站立着。浑身血红,眼睛紧闭,嘴巴扭曲大张。□像根须一样长在泥巴里,上身朝我挥舞着双臂。数万只胳膊一起扭动,像一层蠕动的虫子。   我的双腿被几个血人死死抱住,正一寸一寸往下拖。   身边没有武器,只有怀里抱着的头骨。我连连叫苦,拼命地向上划动着双臂,妄想挣脱那几只大手。    157、第十九章   忽然银光一闪,血人的双臂齐刷刷断开。   我的身体猛的一轻,被一只手臂揽住朝水面游去。   拼命蹬掉缠在脚上的缠肢,抬头向上一看,揽着我的是白知秋。他一手持刀,一手拖着我,正奋力地游着。   没等我松一口气,几只血人居然挣脱了河底的束缚,从四面八方气势汹汹朝我们压来。扭曲地张着嘴巴,露出稍钝却寒光闪闪的牙齿。眨眼血人的数量便翻了好几番,放眼看去,深蓝的河水里挤满了血红的身影,像一群闻到鲜血味道的嗜血蚊子。      千钧一发之际,白知秋持刀往上一挑,轰的一声,周围溅起了无数白生生的气泡,什么都看不清了。我俩的身体猛地向上弹起,片刻摔落在河岸。   爬起身,顾不上全身拆骨般的痛,我慌忙爬到白知秋身边查看他的情况。要知道他天不怕地不怕,单单最怕近水,一下游泳池就浑身打哆嗦,更勿论潜水。      果然,白知秋躺在不远处,双目紧闭,脸色煞白,似乎已没了知觉。   我赶紧让他背朝上拍出他喉咙里的浮水,又翻过他的身体对他进行人工呼吸。刚将嘴唇堵到他嘴上,他忽然按住我的后脑勺,舌尖乘机溜进我的口腔肆虐起来。      惊了惊,我明白上当了,推着他的胸膛挣脱开,起身站到一旁,恨恨地问:“哥哥不是救我的身体去了,还来管我做什么?”   他慢慢坐起身:“霖霖在发脾气?”   这时候本该底气十足,可鼻子却莫名其妙地发酸,很想哭出声,眼睛里也腾起了朦胧的水雾。我忙转身打量着周围,冷哼一声:“我哪里生气,还得谢谢哥哥救完别人后屈尊救我。”      我们是从悬崖上坠落的,令人惊讶的是,此刻头顶根本没有悬崖,而是片墨黑的天空,上面飘着丝丝血似的红云。天空下长满了一望无际的芦苇,芦花是银色的,碎银似的闪闪发光,像月光下跳跃着的湖水。红色河流从银色芦苇丛中穿流而过,与天上的红云交相辉映。   如果不是此刻正伤心,也许我会觉得这片景色美轮美奂。可想起白知秋选救慕容玥后救我的行为,心底除了委屈,哪里还挤得下别的心思?      “我必须先救她。”走到我身边,白知秋敛眸,低声道,“人类的身体掉进忘川会立刻被忘川水融化,到时就算救了你你也只能在骨头里呆一辈子。再者,先救起你的身体,腾蛇不会对她怎么样。要是先救起你,腾蛇一定会杀死你。”   他居然在跟我解释真相?对于向来我行我素的白知秋来说真少见。   虽然他说得有理,但让我难过的不止这一件事。不想把事情挑明自取其辱,我转移了话题:“好,我明白了。现在怎么出去?”      他脱下风衣拧干河水,说得轻描淡写:“魂魄喝过忘川水身上就有了鬼气,霖霖,我们可能出不去了。”   我一惊,扭头望着他:“那你还跳下来,你傻啊。”   “哦~”他瞥向我,将风衣重新穿上,意味深长地拖长了声调,“你说哥哥,什么,傻?”   老虎即使俯□也依旧是老虎,撩虎须也要有个限度。我有些心虚,忙辩白道:“你听错了,我的意思是你大可不必管我。”   “哥哥不来,你被拖下河底,便要变成刚才看到的水鬼,永无超生。”   鼻子又开始发酸了,我偏过头使劲抽了抽气,不让泪珠子掉下来:“那又如何,横竖你有喜欢的人,在上边呐。”      语调急促了许多:“不许胡说,”说着话突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扯得我猛地转了个方向,正对着他微蹙着眉头的脸,“哥哥喜欢的是谁你不知道?”   这么说他是见一个爱一个的人喽,那以后他会不会把我也忘了爱上别人?   女人发起混的时候是没有理性的,我想我是气懵了,不受控制跟他顶起了嘴:“我又不是你,怎么会知道你是花心大萝卜,今天爱这个明天那个。还是痴情公子,把我当成别人?”      他的目光越发犀利:“哥哥从小就教你,你是独一无二的,世上最美最好的姑娘。现在怎的这般自卑懦弱,拿别人和自己比?在哥哥心里,霖霖就是霖霖,没人能取代你。”   我没回答,因着从小养成的习惯,每次一被他教训我就露怯,只是低头乖乖挨训不说话。但这次我自觉占理,所以胆子肥了许多,所以我斗胆把手从他手里抽了回去,扭过身不看他。      沉默了半晌,他才缓缓道:“哥哥知道你在想什么,喜欢朝霞跟喜欢晚霞不冲突。”   他这样是承认了有关优昙仙子那些诡异复杂的前世故事吗?忽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我木然说:“可朝霞和晚霞是不一样的。”      “同一片天空的美景,有什么不同。”他的语音急切依旧,“也许正午的阳光会刺眼,但只要是这片天空的美好景色。云彩,彩虹,叫人怎能不爱,而且那份爱只会越积越多。”      见我没回答,他又说道:“霖霖,哥哥从小把你养大,何曾试过把你教成别人。如果哥哥愿意,你以为哥哥做不到?”   我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抿着不说话,但鼻腔中想哭的感觉却渐渐平复了下去。   他再说:“如果哥哥不爱你,救出你的身体也就够了。按你的逻辑,不管是慕容玥还是白霖,只要拥有那具身体,在哥哥眼里便是一样的。哥哥为何还追到冥界,听你说这些糊涂话。”      他说得很有道理,我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了下来。   但就在这时,他冷哼一声,语调骤然骄傲地上扬:“这样辩解真傻,哥哥不想多说了。反正不管你听不听得进去,这辈子你都得跟哥哥在一起。”   他第一次服软,跟我说话时也难得带了些央求的味道。但好景不长,才几句话他就露出了本性。噎得我转头看着他:“你……”      可他似乎很满意这样的反应,轻轻一笑:“走,去暖和一点的地方。”说着就要来来拉我的手。   要是此刻服软太没面子了。往后退一步避开他,我撅撅嘴:“我自己走。”   把刀鞘伸过来:“拉着它,不许松手,敢松手我就扛着你走。”   跟白知秋在一起,哪敢得寸进尺?我只得不情不愿地抓住了刀鞘。      跟在他身后,顺着芦苇最深处往里走。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也不想开口问他,只是跟在他身后默默地走着。   芦苇一根根修长,比人还高。偶尔有几团透明的风从棉花般柔软的银色芦花上掠过,芦苇便迎风摇曳,犹如波涛起伏的大海。   越往芦苇丛里走果然越暖和,身上的衣服很快就干了。      做魂魄这么久,我很久没吃过东西也不觉得饿。可在芦苇丛中走了一会儿,肚子便咕咕地乱叫起来。身体也出现了虚弱无力的症状,脚像灌了铅似的越来越重。   又忍了半天,实在忍不住了,我小声道:“我饿……”   他停住脚步,将刀鞘从我手中抽了回去。顺势拔刀一挥,再收刀回鞘,周围的芦苇倒了一大片,在地上铺成了一层厚厚的毯子。   “坐下歇会,哥哥去给你弄吃的。”      坐在厚厚的芦苇上刚歇了一气,白知秋就回来了。蹲□,将手中的东西递给我:“吃。”   看着他手上的两团黑球,我愣住了:“这是,泥?!”   “尘归尘土归土,天下所有的东西都会化为尘土,食物也一样。你我现在是鬼,   鬼就吃土。”像是给我做示范,他拿起一个泥球塞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起来。   见状,我犹犹豫豫地拿起另一个泥球,小心翼翼地放进嘴巴。   没有泥土的腥味,反而奇特的清香味道,嚼着嚼着肚子就有了饱腹的感觉。      见我吃完泥土,白知秋笑笑:“我眯一会儿。”   说完背对着我侧躺在芦苇花上面,没多久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我也躺在芦苇毯上,静静地盯著上空。温暖的芦苇银光微微闪烁,红云缓缓地在天空游荡着,一切美得出奇。   如果白知秋不救我,我就看不到这样的景色了。   可他……   委屈、不满,还有喜悦等情绪在胸口此起彼伏,幸福和担心在脑海中轮番交织……      扭头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半天,心一横,一咬牙,我翘起身整个人压到他身上。   他睁开眼睛,惺忪地看向我。   嘴唇贴着他的耳朵,斩钉截铁地说道:“把我害得过不成正常日子,你要付出代价。我不管你怎么想的,这辈子你只准喜欢我,你必须让我成为你的妻子。”   他浑身一僵,盯着我的眼眸先是沉静墨黑如深渊,然后跳起了簇簇火焰。   紧紧将我搂进怀抱,声音发抖:“哥哥……只爱霖霖。”说完火热的双唇,将我的话语完全封在了喉咙中。   ……      此时所有的话语都成了多余的东西,只有男女之间最原始的纠缠可以让我们贴近得毫无距离。   没有什么特别花样,他盘坐,掐着我的腰让我坐在他身上,不断用他的力量一寸一寸将我完全填满。但灵魂与灵魂的结~合,滋味销云鬼蚀骨,美妙无比。放佛能把对方完全融进自己骨头里,血液里,生命里……      我们谁也舍不得移开眼睛,就这样一边喘息,一边静静地看着对方的眸子,感受着对方,占、有着对方。   周围的芦花微微晃动,芦花散发的银光如痴缠的长发,缓缓地荡漾着,美到极致。   ……   只要和他在一起,就算永远被困在这种地方做鬼,我也愿意。    158、第二十章      很久之后,我悠悠醒来。身旁的白知秋仍在熟睡,手臂横在我胸前,带着坚决的霸占意味,让我没有办法乱动。他英气勃勃的剑眉此刻弯出了微微温柔的形状,阖着的双眼,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紧抿的嘴唇,看上去十分俊朗。   兜兜转转,到底还是回到他身边,虽然依旧有些不甘,还有些遗憾……   忍不住伸手摸向他的脸,却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捉住。   睁开眼睛,眸光清明:“我亲爱的妹妹,想调|戏哥哥么?刚才还没喂饱你?”   我没说话,收回手,坐起身捡过旁边的衣服就往身上穿。   他夺过衣裳扔到一边,伸手想抓我的肩膀:“撩起火就想跑?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太可怕了,你才是吃不饱的野兽。”我赶紧拍开他的手,往后缩了缩,“你的身体是铁打的,我的身体可不是。”   他轻笑出声,抓住我的右脚脚踝拉过去。从旁边揪下一根芦苇,用芦花从我的脚背上轻轻扫过。   听白知秋说,忘川河周围的芦苇是累世魂魄不肯散去的执念所化。   银光闪闪的芦花从皮肤上拂过,同执念的感觉一样,酥||麻入骨,别样的美妙滋味。   “放开我……”低喘的间隙,我低声央求。因咬着嘴唇,声音很模糊。   “别急,接下来还有更舒服的。”他得意地笑着,将我的左脚扛到肩膀,翻身压了上来。   我一惊:“不行了,我……唔……”   多余的话语消失在唇齿间暧昧的湿润声中。      ……   反复折腾了好几次,我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干脆让他背着我在芦苇荡中慢慢走。   将侧脸贴在他厚实的背上,听着他的脚有节奏地踩过地上的杂草。像座钟钟摆慢慢摇的感觉,咔嚓、咔嚓、一直摇到天荒地老。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也许他根本没有方向。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同他在一起,在哪不一样?   两人一起游荡了许久,远处突然穿来阵阵丝竹音乐的声音,还夹杂着悠长的禽鸟鸣叫声。      我抬头循声一看才发现,黑漆漆的天空上,居然飞着一只庞大的九头鸟。九头鸟全身赤红,像裹了层火焰,展开双翅遮蔽了很大片天空。九头鸟身上套着缰绳,缰绳后拉着一条红色大木船。木船雕梁画栋,十分华丽,恍若穿过千年,从京杭大运河上飘来的隋帝御舟。      “霖霖,退后……”白知秋放下我,拔刀出鞘。   做了鬼以后,我对很多事情已经见怪不怪。即使天上有条船在飞,我也很淡定地闪到白知秋身后。      眨眼间,九头鸟就朝我们冲了下来,从我们身边掠过,然后拉着那条红色大船,静静地悬浮在半空。   串串米黄色的船灯微微起伏,灯光同婉转悠扬的音乐声一起不断从船上溢出,打破了芦苇荡中的寂静。      船弦挡板被人拉开,一卷红色轻纱从船弦方向一直舒展到我脚下。接着轻纱的另一头缓缓显现出了两抹人影。   一身笔挺的黑色中山装,五官精致,表情和剔透的紫眸一样,冰雕似的安静。男子手里牵着个女孩,长长的披肩发,脑后扎着朵青绿色大蝴蝶结。华美的深紫色和服,红眸鲜艳如血。如花般的圆脸晶莹如玉,莹润的肌肤嫩白如瓷。      我大喜,从白知秋身后闪出去:“老板,少华。”   听到声音,少华便松开易道,踩着薄薄的轻纱跑过来,一下子扑进我怀里:“妈妈,我好想你。”      我和这孩子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个孩子爱到了骨子里,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疼爱。久别重逢,还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激动得难以自已。紧紧把她拥住:“乖孩子。”      这条船是少华的家,共三层高。   上面有很多房间,顶楼还有小花园,甚至还有个开满红莲的大浴池。船上的仆从是我上次看到过的,影子一样的黑影,他们脸上贴着用剪刀剪出五官的白纸。有的端着在甲板上奏乐,有的收拾杂物,无声地漂来飘去。      看着看着,我的胸口闷闷发痛。这条船虽然华丽,还有那么多黑影奏乐,可冷冷清清地浮在幽静的冥界上空,没有半点人气。少华小小年纪,住在这种地方,怎么熬得下去?      “少华,”我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你的家人呢?”   少华眨了眨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家人?八歧爸爸妈妈有时候会来看我。妈妈你不是和爸爸一起住在人界吗?”      “少华,非妖非神,非鬼非魔。”身边响起易道的声音,他抬手抚摸着少华的头,眼底闪烁着男人特有的隐忍心疼,“不容于三界六道,无处落脚。只有幽冥大妖八歧大蛇,允许她暂居冥界空中生活。”   闻言,胸口的闷痛变成了撕裂一样的痛。我愣愣地看着少华那冰雪可爱的脸蛋,几乎落下泪来:“凭什么……”      不远处白知秋依着船栏,冷哼出声:“就凭妖尸妄念,生孽债。”   我扭头一看,见他正冷笑着望向易道,毫不掩饰他的情绪,忙想着打圆场:“哥……”      “大人,“易道打断了我的话,他好像对白知秋的鄙视毫不在意,静静地对着白知秋的脸,他微微颌首,“妖尸易道,有事相求。”   易道有事求白知秋,会是什么事?      男人们的谈话在会客厅进行,我蹲在甲板上陪少华玩球。可怜的孩子很少有玩伴,尽管是一个普通游戏她也玩得很开心。玩着玩着,她忽然抱着球发起了呆。      我很担心,忙走过去拉起她的手查看:“是不是指甲劈了?”   她抬起头看着我,艳丽的红眸里竟然浮起了缕缕水雾,鼻头渐红:“妈妈,你能不能一直留在船上。你,爸爸,还有我,我们三口在船上幸福地生活。”      答应她,势必会让她失望。拒绝她,又会让这个孩子伤心。我一下子哑口无言,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见我不说话,她的泪珠子终于簌簌滚落:“妈妈不留下,爸爸也会走的。回到人界,爸爸会有危险。”   退后一步,她竟双腿跪下,恭恭敬敬给我行了个日式最敬大礼:“请母亲大人为了父亲大人不要回人界,母亲大人不离开,父亲大人就一定会留下。在幽冥界,少华的法力还可与螣蛇大妖一斗。要是到人界,少华畏惧阳气,力量就不足以保护父亲大人了。请母亲大人不要离开这条船,不要离开少华的保护。”      看见她行此等大礼,我吓了一跳。知道去扶她反而失礼,只得跪坐受礼:“孩子,你在说什么?”      她依然低着头,保持着行礼的姿势,用饶舌的中文认真说道:“螣蛇大妖重现人界,如果螣蛇大妖离开现在的肉身,一定会向父亲大人讨回身体。父亲大人乃千年妖尸,不容于天地。若被附身,必然神识俱灭。少华,必须保护父亲大人。”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      正发着呆,却见少华抬头看着我,脸上已满是眼泪:“母亲大人在犹豫吗?少华还在母亲大人怀里时,看见母亲大人与父亲大人很恩爱,你们都很爱少华。为什么现在母亲大人不记得少华,不记得父亲大人了?为什么母亲大人不要我们了?”她终于像普通的女孩一样,恸哭出声,“母亲大人刚才和另外的男人在一起,少华和父亲大人都看到了。母亲大人会不会因为这样,就不管父亲大人的死活了?”      脑海中乱成一团,我隐约明白少华话里的意思,又没有清楚地明白。想了想,我安慰道:“少华,我去找易道问个清楚,你放心,我一定会尽我所能保护易道,好吗?”   闻言,少华敛住了哭声,赶紧点头。      走到会客厅外,我让少华在门外等着,自己拉开门走了进去。   拐过门口烟似的樱花屏风,看到易道和白知秋隔着茶桌对坐。   只听易道说道:“妖尸不惧死,只是爱女年幼。”说到这,他忽然向后退了两步,变跪坐的姿势变成了跪拜的姿势,上身深深伏地:“请大人,收少华为义女,好生照顾。”      端起茶杯,白知秋抿了一口,眼神淡淡地瞥了我一眼,又重新落回易道身上:“我拒绝,因为没有理由。”    159、第二十一章   易道沉默了一阵,才对白知秋解释道:“螣蛇复生,必要取走少华的法力。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八歧是腾蛇远亲,不会阻止他。除了大人,妖尸无人可托。”   白知秋放下茶杯,微微一笑:“妖尸魔子污秽,本就该飞灰湮灭。”      “胡说!”我忍不住叫出声,走到茶桌边,“谁都不会死,我哥哥的身体也不会永远被那东西占着。咱们想办法把他赶回死域去。”   我不想易道死,更不想少华出事。那个惹人喜爱的孩子,我宁愿替她挡下一切劫难,即使是白知秋咒她死也不行。      白知秋冷冷地扫了我一眼:“出去。”   虽然他的眼神非常有威慑力,但我还想替少华一争:“哥哥,帮帮老板,你不是很有……”   白知秋眉头微蹙:“不关你的事。”   “真的不关我的事么?”   话语一出口,气氛顿时降到了冰点。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白霖,不是慕容玥,也不是其他什么人。可有些事不是我不理就不存在的,我可以为了自己装糊涂,不去深究许多过往,过单纯的没心没肺的开心生活。但该负起责任的时候,我必须负起自己的责任。易少华就是我的责任,我必须保护她。   白知秋望着我,一双眼闪闪烁烁,缓缓道:“我叫你……出去……”   即使是面对白知秋,有些事也不能退让。我捏紧了拳头:“我要保护少华。”   “才过了片刻安生日子……”白知秋的眼睛渐渐冷了下去,双唇重复道,“才过了片刻安生日子……”      就在这时易道一跃而起将我扑倒。   拉门和屏风一起,轰的一声炸成了碎片。木屑碎片像匕首一样,刷刷刷射到我四周,入木三分。   一个清瘦的女孩站在门口,身上穿着套鲜红色的女忍者短裙。头发高高束起,长长的发丝在凌厉的杀气中轻轻摇曳。肩膀上扛着把比自身高两倍不止的青龙偃月刀,眸子红得快要滴出血来。   “爸爸妈妈,不必求他。”她道,“只要杀掉他,他的身体就永远属于螣蛇。这样爸爸就安全了,还能永远和妈妈在一起!”说着话,青龙偃月刀已朝坐在茶桌边的白知秋劈了过去。在半空中骤然变长,化成了一条水桶粗的纯红大蟒模样,獠牙寒光森森,挤得房间内毫无空隙。      就听嘣的一声巨响,整条船都吱吱嘎嘎地剧烈震动摇晃,家具房梁纷纷坠地。   我本能地闭紧了眼睛,只感觉到一股股强劲的风上下攒动,撞得我连牙根都麻木了,脑袋嘤嘤作响。突然身体轻悠悠地一晃,睁眼一看,自己缩在易道怀里,已经到了木船甲板上。      而天上惊雷声阵阵,犹如石破天惊的战鼓。   下意识抬起头,不由得连呼吸都停住了,白知秋已和少华缠斗到了半空。   少华手中的红色大蟒不断翻转盘旋,挡住了两人的身影,根本看不清两人的动作。迅捷的动作掀起阵阵鬼哭狼嚎的厉风,将漫天的银色芦花卷到半空,鹅毛暴雪一般。   我担心白知秋,也担心少华,赶紧从易道怀里跳了下来:“老板快去阻止他们,快去劝架。”   易道挥手替我挡开一块飞来碎木残屑,蹙眉看着上空:“我,拦不住。”      易道的话音刚落,就见少华高高跃起,右手握住红蟒尾巴猛地一甩。红蟒大张着嘴破空直下咬向白知秋。   幸好一股无比强大的淡银色气浪徒地从白知秋身上盘旋而起,裹在他的刀刃上,伴着轰的声响挡住了红蟒的嘴巴,可他的身体却被红蟒顶着直直坠向芦苇地。   霹雳一声巨响,泥土飞溅。      我瞠目结舌地愣了愣,惊得身体都凉透了。随后泪水哗啦啦滚了下来,推开易道就疯狂往船弦边冲:“哥……哥哥……”   跑到船弦旁往下一看,芦苇荡中多了个庞大的泥坑,哪里还看得到白知秋的影子,   他不会已经炸得尸骨无存了吧?      少华翘腿坐在红蟒身上,轻轻浮到泥坑上空,露出了一抹纯净的笑容:“妈妈,ごめんなさい(对不起),他死了。以后妈妈只能和我,和爸爸在一起了。”   我远远地看着她,觉得脑袋里乱成了一团麻线,好似在一场噩梦里一样。   我想我应该怨恨她,可看着少华弯得像月牙一样的眸子,却怎么也恨不起来。   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我本能地尖叫了起来。双手一撑,爬过船弦就想往下跳。   却被易道拦腰抱住:“你做甚?”   他为什么不让我跳下去,为什么不让我结束这场噩梦?   疯了的我像野兽一样又吼又挣扎,但是一点用都没有。他死死将我的身体抱得紧紧的,不管我抓他踢他都一声不吭。      “不错,会为哥哥伤心,哥哥很欣慰。”不远处悠悠然传来一道声音。   抬头一看,看见木船船顶的雕花屋檐上立着的那抹墨黑修长的身影,心脏一通狂跳,混乱的神经迅速归回了原位:“哥哥……”   是白知秋……他没死!   鼻头一酸,不由自主就推开易道想朝他跑去。      却不防红蟒再次从天而降,想道闪电似的直扎向屋顶的他。然而这次白知秋分毫没有移动,刀一横就将怪兽状的大蟒牢牢挡在空中,连漂浮在空中的少华也连带着一起被挡住。   霎时,强劲的风声陡然消失,四周安静得像真空一般。   随即白知秋冷哼一声,话音淡淡的,带着种入骨的冰冷气息:“只会炫耀法力的小丫头,该闹够了。”   话音落,强大的气浪再次从他身上腾起,顺着刀刃化成几股,灵蛇般层层缠上红蟒的身体。接着像绞肉机一样用力一拧,生生将红蟒的身体绞到邦分崩离析,犹如片片鲜红的玻璃碎片,在空中陡然散开。      接着白知秋身影一闪,晃到少华面前一个轻旋。少华就像子弹一样,身体重重地落到了船上,砸飞无数船板。   “少华……”耳边声音响起,易道已经闪了过去。可黑色闪电状的影子才掠出两步,就被一道人影截住,重重地弹回来撞到船弦上,整个人都镶进了船舷里。又跌落在地,口里吐出一口深紫色的血,看上去十分狼狈。      白知秋朝他看了一眼,冷笑着弹了弹衣袖上的灰:“撞到你了,抱歉。”眼眸兀地一冷,银光似的刀光直扫向地上的易道。   易道趴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眼看着就要被刀光劈中,突然间一道红光“咻”的闪过,直直撞向银光。   两光相撞的瞬间,再次发出霹雳雷霆一样的爆裂声,声音大得几乎刺破我的耳膜。木船猛地晃了一下,双腿一软,我颓然坐地。      待声音散尽,我看到木船地板上多了道极深的口子。口子的尽头,少华单脚跪地挡在易道面前,血淋淋的手中还紧紧抓着断掉的大刀柄。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恨恨地盯着白知秋,鲜红的眼里闪着异常坚定的光芒:“不许伤害我爸爸,为了爸爸的幸福,我一定要杀了你。”   白知秋目光一沉:“真是对惹人厌的父女……”   我刚要圆场,已经来不及了。      “喝……”少华怒喝着腾空跃起,手中的断刀柄化回青龙偃月刀的模样凌空劈下。白知秋貌似毫不在意的向后轻轻一退,就见少华砍了个空,落到地上。呆呆地站在原地,拿刀的手臂和单薄的身体都在发抖。   我察觉出不对劲:“少华……”   “嗤”的一声,少华身上猛地绽开了几十道伤口。断发,衣服碎片和鲜血像喷泉一样四下飞溅,随后身体砰的倒地。      我只觉得眼前一片血红,什么都看不清了,人好似要吐似的。一面抖着一面像疯子一样朝她爬过去:“孩子!”   爬到一半,却被白知秋垂下刀鞘拦住了去路。   “别逼哥哥起杀心,哥哥真的非常讨厌他们。”居高临下地俯瞰着我,他淡淡地说。      这时,血泊中的少华又用力撑起了身体,抬头看向白知秋:“可恶,我要打败你,我要保护爸爸……”   “别乱动,”右手抬起刀,刀尖指着她的额心,白知秋冷笑出声,“再动,就算你是几百岁的小丫头,也是会死的。”      “呀!”可少华还是大吼出声,手中的断柄再次化出一把刺刀,闪电般扎向白知秋。   眨眼间,一道黑影挡在了白知秋前面。   是易道,他面向少华,身体被少华的刺刀穿透,紫色的血液顺着刀尖淅沥沥地往下落。   我愣住了。   少华也楞住了,半晌,虚弱地哭喊出声:“爸……爸……”   易道抬起手,撩开她眼睛上被鲜血黏住的头发:“乖孩子,别打了。”   “嗯……”少华应了一声,身体无力地瘫软在易道怀里。扎在易道身上的刺刀也转瞬化成红色碎片,在空气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咱们走。”白知秋拎着我的胳膊,连拉带拖,拉着我朝船弦走去。   我回过神,用力想挣开他,哭也似的叫出声:“我不走,我怎么能走,放开我!”   少华躺在那边像个血人一样,我怎么能扔下这个可怜的孩子走掉?   可恶的白知秋,把少华打成那样……   想到这,我发狠地踢着他的腿,挠着他的手背。   恨他,从没有这么恨过他!   我好恨他!      白知秋眼睛直直地看着我,静了好一会儿,忽然轻声道:“你们三个都该死!”   手一挥,我被重重地甩了出去,摔到地上滑了好长一段距离。浑身的骨架生疼,嗓子腥甜。   哆哆嗦嗦撑起身体,我爬到少华身边查看她的伤势。   她蜷缩在易道怀里,双目紧闭,正无意识地抽搐。身体已完全被鲜血浸透,连脸上都有几十道刀口。   她会死吗?这种恐惧令我疯狂地嚎啕大哭:“我可怜的孩子……”   “妈妈……”她的双唇里飘出虚弱的声音。   我急忙抓住她冰凉的手:“妈妈在这,别怕。”   “不要担心……我很快就好了……”      我正要回话,白知秋在不远处慢悠悠地说道:“有妖尸的血统自然好得快。霖霖,再问你一次,跟哥哥走,还是留下……”   扭过头,看着他那张冷酷无情的脸,尖叫出声:“滚!”   看着少华的伤,我出离愤怒了,就算他是白知秋我也无法原谅。   “滚?”听我这么喊,他反倒笑了起来,“好,很好,好得很。”   笑声随着他的身影一起越过船弦,不见了。墨似的天上只有几团红云在残风中翻滚着,暗沉而压抑。      (易道堂十三话 锁骨井完结) 【番外插播】 第160章 ☆、番外插播   太阳落山后,大地逐渐被黑暗吞没,原始森林一片漆黑。 白霖缩在一块长满苔藓的大青石上小憩,不远处的火堆边,阿杰和K姐比划着什么手势。 每年有几千人从云南边境偷渡,进入越南后再去俄罗斯,由俄罗斯进入东欧。这段路程属云南至越南段最凶险,因为原始森林里除了茂密的藤萝蔓条,还尽是大小蚊虫鼠蚁,毒蛇猛兽。普通人在没有向导的情况下进入该地段,只有死路一条。边境很多人便以给偷渡者带路为生阿杰和K姐两人就是这种“向导”,他俩已带上百人出过境。 为了请他们当向导,白霖支付了三十万美金。 两人像是做了什么决定,相视一笑,拎起七九式微型冲锋枪走到白霖身边。 阿杰蹲□,拍拍白霖的脸蛋,抬起了枪口。 白霖睡意惺忪地睁开眼睛,看见近在咫尺的枪口,脸色刷的一下煞白:“我付了你们双倍价钱,你们……” 阿杰操着饶舌的普通话,笑道:“对不住了,你包里的东西……“ K姐有些不耐烦,抬枪就是一阵突突,子弹贴着白霖的身体飞过。娇滴滴的姑娘哪见过这种阵势,一阵尖叫,手忙脚乱从睡袋中爬出,将自己的小布包丢过去。 阿杰拉开背包拉链,抓起一把项链戒指对着火光看了看,一牵嘴角:“MD,真有钱,一枚戒指够买咱两个人的命。”说完把戒指放回包内,将包扔给K姐。然后扑到白霖身上:“长得怪漂亮的,反正要死,死之前给我玩玩。” 不想哆嗦成一团的白霖遇到这事,立刻从小白兔变成了母狮子,拼命挣扎,一口咬住了他的耳朵。疼得他嗷的一声,从地上跳了起来。 K姐见状,抬枪对准了白霖的脑门。 可白霖反而抓住枪管,使劲顶住自己的额头,眼睛里一片血红:“开枪啊,打死我,开枪啊!” 从向他们下单到与他们同行,白霖都是一副畏畏缩缩,恍恍惚惚的模样,此刻竟有一心求死的意思。 K姐皱眉:“阿杰,这姑娘是不是丁子(精神病)?” 气哼哼地捂住鲜血淋漓的耳朵,阿杰恨恨道:“MB,你看她这张脸,身上还有那么多钱,肯定是小蜜,傍的老鱼犯了事这才逃。管她是不是丁子,老子今天一定要干死她。”说着话,抬脚踩住白霖的胸口,扔开枪就去撕白霖的衣服。 猝不及防的,白霖从腰间一把瑞士军刀朝他的一挥。他眼疾手快往后一让,白霖乘机爬起身就往原始森林冲。 但才冲了两步就被阿杰抓住马尾用一扯,扯倒在地。没来得及起身,肚子上已重重受了几脚。腹中所有的肠肚像被拧成麻花的毛巾,痛得连气都喘不上来。 “MD,闲死得慢是不是!”阿杰抓住白霖的手腕一扳,将她手中的瑞士军刀夺过扔到一边,又用力朝她踢去。 突然,一只大手伸过来,扯住阿杰的后背猛地向后一甩。 阿杰十二岁杀人,十五岁运毒,是枪林弹雨中闯出来的,实战经验相当丰富。被人突袭,他顺势在地上一滚翻起身,飞快拔出大腿上的匕首就刺。 可一个措手,匕首已被那男人夺去,随后双手手腕钻心肉痛,手筋已被人挑断。紧接着身体被那人飞快铲倒,脚腕也传来一阵钻心的痛。第一声尖叫还残留在喉咙里,头发就被人揪住,铁锤般的拳头一下一下砸了下来。 “你他妈……是谁!”他大声问你那人。 回答他的是致命的一拳,还有男人冷冷的声音:“她哥哥。” K姐抬枪瞄了半天,怕伤着阿杰,一直没敢开。此刻眼看阿杰要被人活活打死,她心一横扣动了扳机。 不料那人揪起阿杰朝她的方向一丢,那一梭子子弹有大半全扫到了阿杰身上。 用枪杆拨开被人扔过来的阿杰,眼前已没了那人的影子,K姐骂了句:“鬼火冲!” 说着飞快往大树背后一闪,麻利地换上弹夹。可随后身边一阵风掠过,太阳穴边多了个黑洞洞的枪口。 根本没看清动作,也没弄出半点声响就追上来制住她,对方是特工么? 在这个地方生存,除了心狠手辣还要会见风使舵。K姐赶紧把手中的枪往地上一扔,抱头跪下:“朋友,你要这妞我让给你。在这条路上混,你也认识彪哥吧,我是彪哥手下的人。不看僧面看佛面,请你高抬贵手,饶了我狗命。” 那男子大约二十七八岁,蓄着一头短发,鼻梁上架着副金边眼镜。看上温和儒雅宛若盛开白莲清雅,悠然,眼神中却带着一丝戾气,矛盾却完美地糅合在一起。 他淡淡道:“白霖让你们带她出境,给了你们多少钱?” 大难临头,K姐处变不惊:“三十万美金。” “三十万美金,”那人微微点头,忽然语速变快,枪口将她的脑袋顶得歪到了另一边,“两倍价钱你们还劫她!” K姐忙道:“我们错了,不知道她是大哥你的人。”她把白霖的包小心翼翼放到那人脚边,“东西还你。”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白霖“嗯”了一声。 那人扭头看向那边。 见状,K姐右手趁机拨开脑门上的枪口,左手飞快拔出腰间的五四式。 “嘣”的一声,枪声响起。 拔枪对射,决定胜负的是两人相差的0.01秒。 K姐扑通倒地,眼睛还死不瞑目盯着那人左手多出来的左轮。 收起武器,白知秋走到长满藤蔓的青石后。 白霖背靠大青石坐在地上,蜷缩着身体,手紧紧地揪着蔓藤,嘴唇里溢出细微的呻吟。 掐起白霖的下巴强迫她看着自己,唇角似挑非挑隐约含笑:“装疯卖傻,三个月不开口说话,原来是为逃跑做准备。居然能跑进金||三角,还敢跟蛇头做买卖,哥哥该夸你还是该骂你蠢?怎么,在你眼里哥哥比这些毒|||贩更可怕?”把手伸到白霖腹部伸到往下一探,“肋骨没踢断,真可惜。踢断了才好,好让你长长记性,不是谁都像哥哥一样对你好。” 白霖没作声,身体激烈地颤抖,豆大的汗珠从苍白如瓷的脸颊上簌簌往下落。 “很疼?”白知秋轻轻一笑,“活该。” 白霖还是没作声,身体抖得越来越厉害,温热的鲜血从腰带处倒灌了出来。 白知秋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霖霖!” …… 大厅中,两个医生依次向白知秋陈述病情。 男医生道:“小姐的脑震荡已康复,而且小姐因祸得福,在强烈的恐惧刺激下,她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障碍反而轻了不少。只要不再刺激她,应该不会再出现情绪失控行为。” 白知秋眉头微缓,看向女医生:“还有呢?” 女医生压低了声音:“她的身体也恢复得不错,没有感染,不会影响以后要孩子。” 白知秋点点头:“多谢两位。” 将两个医生送出门,白知秋长吸一口气,走到窗边用力揉了揉头发。 这时,李姨端着鸡汤走了进来,看见他的样子,劝道:“少爷,你这阵子整宿整宿熬夜,去歇歇吧。” “没事,鸡汤我送进去。”白知秋转身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鸡汤,“是不是哪个佣人把小孩带来了,让人赶紧带回去,整天哭,很吵。” 李姨愣了愣,眼圈一红:“家里哪有小孩?少爷你别胡思乱想。” 白知秋微怔:“是么?那我听错了。今晚做道清蒸乳鸽吧,再喝鸡汤怕她腻。”说着,他端着鸡汤朝里屋走去。 穿过长廊,推开里屋的大门,立刻流淌出悠扬的小提琴声。 走进门,只见落地窗边的白裙女孩正恍恍惚惚地拉着琴,一头水一样柔美的乌亮长发,流瀑般倾斜下来,恰倒好处的披散在微削的香肩上。犹如一朵伫立在幽静的山谷中,恬静优雅径自绽放的百合花。 白知秋愣了半天,才轻声喊:“喝汤,李姨刚煲的。” 听到他的声音,白霖猛地从音乐世界中回过神,几步缩到屋角。清澈的眸子迅速被混乱的惊恐掩盖,粉色薄唇霎时褪成了白色。 白知秋温情脉脉的眼神瞬间凝住,片刻,唇边挑起了讥讽的笑。 他慢腾腾地说道:“动作挺敏捷,是不是想告诉哥哥,你的伤已痊愈,可以让哥哥上了?” 闻言,白霖紧紧地攥住小提琴,手指骨节泛白。 白知秋好像很得意,走到桌边汤煲放在桌子上,淡淡地瞥了白霖一眼:“装什么,哪次你没爽?”然后低头,一面盛汤,一面说道,“放心,等你伤好了再慢慢跟你算账,现在你很安全。” 没等白霖开口,他自顾自说了下去:“不明白你逃个什么劲,天下还有比哥哥更优秀更爱你的男人?再说,找向导碰到黑心的,几脚就被人踢得月经紊乱。天生霉运,离开哥哥你怎么生存?不如安心跟哥哥过日子。你不是想学车吗,哥哥先给你买辆练手车。等你过十八岁考下驾照,哥哥送你辆威龙陶瓷。” “好。”突如其来的,白霖回答了一声 白知秋拿汤勺的手一僵:“什么?” 白霖咬咬嘴唇:“我学车。” 很简单的一个答案,来得却非常不容易。金黄的鸡汤从汤勺中滑落,装满了雪白的青瓷碗,又溢出碗沿滚到白知秋的手背上,烫得他嘶了声。 手忙脚乱的拿抹布擦手,白知秋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意:“很好,很好,很好的开始。识时务者为俊杰,哥哥总算没把你宠得太笨。”   【第十四个故事——情蛊】 161、第一章   强求注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一种病,一种蛊毒般狠辣的病。病痛渗透进骨头中,水冲不掉,刀刮不净……   ******      少华不省人事,全身都是深可见骨的伤口,像破碎的番茄似的嚯嚯淌血,温温热地在地上绽开一大滩。小脸蛋眼看着就从绯红色褪成了梨花白,身上已没有半丝温度。   我哆哆嗦嗦脱下外衣想替她堵住脖子上的伤口,这时紧紧将少华搂在怀里的易道却虚弱地说道:“不要紧,她能自愈,等一会儿就好。”      可我怎能放心,还是用衣服堵住了少华的脖子。   就这样一边哭,一边守在少华身边,时间放佛过了很久,久得连身体都快跟着一起凝固。幸好少华真的有自愈的本事,只见她的伤口慢慢合拢,渐渐变成了道道暗红的伤痕,我才重重地松了口气。      大概船上飘来飘去的黑影仆人要靠少华的法力维持身形,少华晕倒,黑影仆人们不知什么时候便消失了,只留下些白纸面具。      易道没有力气,我独自连抱带拖把少华弄进卧室,放在榻榻米上躺好。又打来热水擦干她身上的血迹,替她换上睡衣。之后没时间休息,又帮易道清理伤口。   易道伤得也很重,勉强爬回屋后就倚在榻榻米旁动弹不得。   撕开他那被紫色血液和红色血液浸得湿淋淋的衣服,我发现他的伤口尽管已不再流血,可丝毫没有愈合的痕迹,不由得担忧地问:“老板,你的伤什么时候才能恢复?”      他静静地看着我,发梢下一双眼睛紫光闪闪烁烁,很微弱,但也很醒目:“我没事,过一会儿就好,少华一天就醒。”   稍稍心安。   用毛巾轻轻擦拭着他坚硬的胸膛,我道:“既然少华没有大碍,等她醒了我就走。”   易道轻咳一声,一缕新鲜的紫血从刚擦净的伤口中渗了出来:“去哪?”   他追问。      微微苦笑:“找我哥,去晚了我怕他会发疯。”   人在激动的时候会肾上腺素飙升,刚才被少华的惨状刺激,我竟然叫白知秋“滚”。冷静下来一想,白知秋完全可以杀了少华。而且少华咄咄逼人,按白知秋的脾气少华也应该死定了,可白知秋却对少华手下留情。   在白大少难得大发善心的时刻,我竟然叫他滚?!   简直不敢想象这位小心眼的白家太子爷以后会怎么报复我,躲是躲不过去了,我看我还是主动找到他示弱的好。      一只冰凉刺骨的手伸过来,按住我的手掌。   定住神,对上了易道的目光,没了往日的平静温和,溢着满满的坚毅:“别怕,咱们的事,我去跟他说。我,保护你。我们,一家三口,以后都由我,保护。”      我想他是误会了什么,犹豫片刻,轻声问:“易道,你把我当成了什么人?”   易道眼光微闪,缓缓道:“你是,我的妻子,少华的母亲,三百多年前……”      一听开头,我便大致猜到接下来的故事。但吃尽慕容玥苦头的我对前世什么的没有半分好感,如今的我根本不想了解那些会扰乱我生活的前世。   迫不及待打断他的话:“我不是别人,我早说过,我是白霖。”抽回手,坐在他对面,小声道,“今天骂白知秋是因为少华。我喜欢少华,我愿意照顾她,可也仅此而已。我和你以后只能做朋友,我不是你和少华的家人。”      他怔。   一声不吭地盯着我,脸色苍白得让人心脏闷闷然窒息。   半晌,他扭过头,垂目盯着少华恬静的睡颜,有气无力地说道:“哦。”      而我语噎,不知道该怎样说下去,只得默默不语。   牡丹花灯罩中烛火轻轻作响,均匀地将莹黄灯光扩散到屋子每个角落。   四周很安静,除了外面传来九头鸟特有的,火焰燃烧似的翅膀扇动声,没有半点声响。      “可你我有,夫妻之实。我,要娶你。”良久,他终于打破了沉默,并且语不惊人死不休。   看样子我上次跟他解释的话他完全没听见去。   没功夫再后悔那次错误的419,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和这只传统固执的妖怪沟通。我只能实话实说:“易道,我对你动过心,嫁给你会过得幸福。要是没有那人,我一定会嫁给你,一定会想尽办法嫁给你。”      眼睛斜瞥过来,带着冷冷的犀利:“那人是,白知秋?你们的血液,有相似的味道。他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人类兄妹,不能在一起。”      总有人拿我和白知秋的关系说事,不过白知秋自有应对的说辞,例如,说我并不是白老爷子的骨血,而是宫娥“偷吃“的产物。但这种谎言骗不了一只以鲜血为食的妖怪,在他面前人类的血缘关系毫无遮掩。   心中不可抑制涌起了些恼羞成怒的情绪,忍不住冷冷一笑:“妖尸也在意人伦?”      他毫不退让:“你们是,兄妹。因为天,不许你们,在一起。况且,你以前,在躲白知秋。若你因怕他,而就范,我保护你。”      闻言,我抿抿嘴,眼睛突然有些发酸,酸得想哭:“我当然怕他,甚至恨他,我想过正常的生活。为了离开他,我试过朝三暮四,大麻,蹦极,滑翔,赌博,甚至以死相抗。好笑的是,很久以后我才发现,我恨他哥哥的身份胜过恨他的人。我是个坏女人,不管是被逼的还是自愿的,我爱上了自己哥哥,所以我永远过不上正常的生活。可我愿意承担这种后果。抱歉,易道。”      闻言,他迟疑了很久,又扭头凝视着少华,眼中犀利的颜色逐渐柔软下来,轻声道:“不用道歉。”      还能再说什么呢。      又沉默半天,觉得有些尴尬,我端起水盆:“我去倒水。”      刚走到门口拉开拉门,就听身后的他幽幽道:“我乃腾蛇之尸化精而成,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混混沌沌,游荡世间数千年。渴饮鲜血,饿食戾气。不老不灭,不生不死,亦不知为何要生,又如何得灭。唯脑海中残存些许腾蛇记忆,记得优昙相貌,于是四下寻找,不为腾蛇旧爱,只为消磨时光。老天垂怜,令我遇见曲良因。彼时我才明白,原来,千年游荡,都只为能遇见她,我的妻。我的心脏虽然不会跳动,但我却因她,活生生地存在着。我不是行尸走肉,我是她的易道,她的夫郎。”      转身看着他的背影,想说点安慰的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的肩膀在颤抖。以至于这只平常健壮得像希腊雕塑一样的妖怪,此刻脆弱得像个最普通的凡间男子。   “可我们的时间太少了,”他接着说道,“良因魂魄转世,记忆被人封在,魂魄最深处,不复见天日。就算我吃掉她,就算找到她的转世,也不能再见。”      肩膀颤抖得越来越厉害,连带着身体也微微颤抖起来,声音如深渊风声般飘渺绝望:“我想见良因,与她同去,永不分离。我想,与她同去。”      我黯然。   他如何能与曲良因同去?   后者已转世,就算再见也早已物是人非,相见不识,如何同去?      “好贪心,”屋外兀地响起道熟悉的语音。   抬头一看,我得了一惊。   白知秋站在门口,怀抱村正刀,黑色的风衣下摆随风轻动,脸庞被冥界暗红色的光线衬托得异常瑰丽。   只见他唇角微挑,断然讥诮出声,“低贱的妖尸,一世恩爱已是万幸,还敢妄想永远。”说着话笑意稍减,忽然伸手,一手夺过我手中的水盆扔到一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转身朝门外拖去:“呵,罢了,比起万千无情众生,区区一介妖尸倒更有情义。不过妖尸,受别离苦折磨的不止你一人。在本座看来,命运赐你一女,已待你不薄。若你侥幸度过眼下劫难,何不摒弃妄念潜心修行,或许还能替你的女儿修些因缘。”      我力气没白知秋大,连扑腾带小跑,片刻便被他拽到甲板上,随手往船栏上一甩。   甩得我踉踉跄跄往前一扑,身体正正好撞在船弦上,撞得肚子闷疼。刚吸了口冷气,又被他揪住肩膀扯了回去。      “呀,霖霖,怎么不小心呢,撞疼了吧。”温情款款的问候,宽大的手掌按住我的小腹轻轻揉搓。眉睫低顺,水光潋滟的眼,给人一种毫无攻击性的柔软感,简直让人有种刚才撞我的不是他的错觉。   但下一秒,眸中寒星似的一闪,声音沙哑而性感:“哥哥真失败,居然没教你,不许对哥哥说“滚”字。   “对不起,”他忽然道歉,抚上我的脸,眸光急转至柔情似水,“哥哥现在就教你,混蛋王八蛋禽|兽畜生色|狼,还有滚,都是禁用词汇,不许再对哥哥说。不然会受惩罚的,很重的惩罚。”      面对暴怒状态下阴晴不定,还量小记仇的白知秋,我头皮阵阵发凉。在这种情况下,什么郎情妾意恩爱绵长都逃到了爪哇国,脑海中除了纳闷自己为什么会看上这个男人,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个暴君,我要离他远远的。   “你,回来干什么?”憋了许久,喉咙里憋出这么一句话。      他笑了,笑容艳丽,眼角居然渗出几丝让人心惊的妖娆俊美:“一个“滚”字就想赶哥哥走,想得美。哥哥正愁没借口试试新绑法呢,别急,等拿回你的身体再说。”   忽然低头凶狠咬住了我的唇,舌头挑开我的齿关,从温柔到暴烈,从平和到惊骇。      被迫攀住他的肩膀,好让自己站得更稳,却越过他的肩膀看到了不远处倚在转角处的易道。沾满紫色鲜血的左手紧紧抠住柱子,右手捂着伤口,眼眸中紫光闪闪,嘴唇紧抿。   孽缘。   辞海这样定义它,孽,义为恶、邪恶;缘,在这里特指姻缘。 孽缘,是一种罪恶的缘分。   而我,已经被白知秋深深地拖进了孽缘,无力挣脱。所以明明有易道这样的大好男人不要,偏要选白知秋这种暴君,品尝分离就想,在一起就幻灭的磨人恋情,真是活该。      可我不喜欢好的,偏喜欢不好的,有什么办法呢。      纠结中,我奋力挣开白知秋,低下头:“哥哥,咱们走吧。”   白知秋轻笑出声:“好……”   话音刚落,便揽住我的腰,纵身越过船弦朝陆地坠去。 162☆、第二章   天上鲜红的云静静地浮动着,如丝如缕。四周一片死寂,没有半丝声音,却好似有一种无声的细碎响动在耳畔不断飘过,像极了亡灵的呢喃。金黄的芦苇根本没有尽头一般,一望无际,仿佛永远走不出去。   离开少华的船后,白知秋就一言不发走在前面开路,看都不看我。我知道小心眼的他正因为我骂他的事在酝酿怒火,所以不想撩拨他,老老实实跟在他身后。   也不知道走多久才能离开这个不是人类呆的地方,我不着急,因为我现在回到现实世界也不过是缕附在头骨上的幽魂。   大学毕业还不到一年,我经历的事比电影还精彩。见妖魔,斗鬼怪,进妖界,被困魔域,现在自己还变成了不人不鬼的东西。照理说我该害怕,该担心,可我居然很坦然,进入这个叫幽冥界的地方后甚至还有点兴奋。怕什么,反正我有靠山。有靠山,就可以把遇到的这些稀奇古怪的事当历险,当真人游戏。   真在胡思乱想,没注意前面的靠山不知何时停住了脚步,所以稀里糊涂地超过了他,直到手臂被人抓住猛地往后一扯才回过神。   抬头一看,对上了白知秋阴测测的脸,顿时心脏一个激灵。   虽然他在少华船上时说得好听,说什么以后再算账,但那是当易道这个外人的面说的,再说“以后”是个模糊概念,可以是一秒,也可以是永远。白知秋心眼那么小,能忍几个小时已属难得。   说时迟那时快,铁钳般的右手狠狠地钳住我的下巴,迫使我脚跟抬起,勉强对上他的眼。   眸光深邃,最深处仿佛有团火在燃烧。   “为了外人,叫哥哥滚?嗯。”嘴角微微扬起,弧度却凛冽如冰,“哥哥说过,背叛哥哥的下场会很惨。”   我下巴被他掐得生疼,根本说不了话。身体因为熟悉的可怕记忆本能地僵硬。但同几年前的我相比,我对这只阴晴不定的野兽已经多了不少驯化手段。   顶着胸口不断向上泛的恐惧,伸出右手,轻柔伸手抚上了他的脸颊。   他笑了:“怀柔政策?长出息了。不过说真的,挺管用,我喜欢。”   说完朝我膝盖上一踹,强迫我跪地,然后一边拉开自己的裤子拉链。一边眉头微挑:“困在这里也不是没好处,在幽冥界做AI有种特别的滋味。横竖一时半会儿出不去,饿了吃土,闷了干你,日子也算安逸。”   这是最没美感的花样,也是我最抗拒的花样,我宁愿他玩双|腿|并缚。可我根本不能反抗,气得在心里怒骂,色||狼,禽||兽,王||八蛋……   好不容易把他抚||慰得坚硬似铁,他终于放开我的头发将我往地上一推,随即压上来。麻利地解除双方的束缚,挤进了我两腿之间。   身体动个不停,嘴唇却轻轻地触碰着我的脸颊,声音居然温柔润贴:“是亲兄妹又怎样,不管是什么关系,在什么地方,嗯,什么时间,我和霖霖都要在一起。”   我的喉咙才刚被硬物顶得太厉害,一说话就咳嗽,不能回话。只能夹住他的腰,攀住他的肩膀,和他贴得毫无缝隙。   ……   马上就要升到最高峰,忽然远处传来阵隐隐约约的啸声,像某种野兽在咆哮。   风刮了起来。   几乎是一瞬间飞沙走石,转眼龙卷似的在整个芦苇地里,鬼哭狼嚎,硬生生毛茸茸的金黄地毯变成了厉鬼肆行的地狱。   白知秋面色一顿,迅速从我体内撤出,抓过衣服帮我套:“穿上。”   我不敢怠慢,飞快穿上衣服,心里却偷偷直乐。箭在弦上发不出,那种感觉,啧啧……   谁叫他随时随地都在发||情,活该。   还没等我乐够本,就听那种巨大的啸声已卷到头顶。抬起头,笑容僵在了脸上。   前一刻还漫天红云一片静谧,此刻就布满了无边无际的灰黑色浓烟,犹如烧开的水一般低低地贴着地面翻腾。   而顷刻间带来这一切的中心就在我们前上方。   一条由浓烟组成的巨龙,山丘状的头颅拖着长长的身体在云层中钻进钻出,掠起狂风阵阵,头颅深处泛着深红色的光。嘴里吞云吐雾,搅得天地间都浑浊不堪。   我正想问些什么,就见那巨龙动了。盘旋着,张着大嘴,排山倒海般直直朝我们扎了下来。   “大胆!”电光火石之间,白知秋左手一系裤子扣,右手抽刀出鞘,猛虎似的一跃而起扑向巨龙。   就见巨龙的头龙霎时散开变成灰黑烟雾将白知秋团团包裹,紧接着浓烟猛地坠地,迅速向中心缩小,最后消失不见。   地上只剩下白知秋双手握刀驻地的身影。   我的心脏在白知秋被烟雾包裹住时骤然缩紧,脑子里一片空白。随后见他安然无恙才狠狠松了口气,赶紧捡起地上的衣服朝他跑过去。未等跑至跟前,他猛地扭头看向我厉声喝道:“站在那!”   说话间,丝丝缕缕的黑烟从他嘴里溢了出来。不仅如此,他的耳朵鼻子都在往外冒黑烟。   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我依言停住脚步。   紧接着他大惊失色:“跳开!”   来不及深思,我往旁边一跳。可双脚还没落地,一瞬间风肆虐卷住了我的身体,像石子似的朝天上抛去。   身体不由自主在空中翻来滚去,骨节被风刮得咔咔作响,刀绞似的,全身疼得快没了知觉。耳畔呼呼作响。眼前全是浓烟,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忽然,感觉到身体一定,我努力撑开眼皮。滚滚浓烟中,看见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我的右肩,手的虎口上还留着欢|爱时我咬的牙印。但浓烟卷起的力量实在太大了,那只手尽管撕烂了我的衣袖,指尖甚至抓破了我的皮肤,还是无可奈何地向下滑去。   我想伸做些什么,可身体在狂风中乱飘,比纸片强不了了多少,连动弹一下也成了奢望。肩膀痛得快要裂开,娘的,再这样下去我的身体不被吹飞手臂也会被白知秋扯断。   “霖霖……别怕……找到我……”忽然白知秋的声音夹在巨大的风声飘进了我的耳朵。   “什……”没等我问完,他松开了手。   我浑身一轻,天旋地转。   知觉在狂风的旋转中快速消退,一切都变成了虚无。失去知觉前,好像又有一双冰凉僵硬的手抓住我的左手手腕,想把我拉过去。第一直觉告诉我,那人应该是易道。但风力实在太强,我的身体纹丝不动。他僵持了半晌,也只能和白知秋一样无奈地放开了手。   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浑浑噩噩的在黑暗中转来转去,没有听觉,连疼痛也完全消失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死亡。易道堂中有本关于死亡的书,书上说人死后会去到忘川,在忘川边上喝一碗孟婆汤后再过桥投胎。那里人山人海,全是等着过河的幽魂。有些不愿喝孟婆汤的哭嚎幽魂会被鬼差处罚,抽出前世记忆封入三生石。这意味着不管用什么法术,她都永远不会再记起深爱的恋人。   我记得在那本书上,讲解三生石的地方,易道用潦草的小楷写了四个字:思卿若狂。   那么我是死了吗?如果我死了,到了奈何桥边喝不喝孟婆汤呢?一定要喝,不喝会被抽出记忆,永远忘记白知秋。喝了汤还有回转的余地,因为我的哥哥是无所不能的,到时他一定有办法让我恢复记忆。   就这胡思乱想着,也不知在空荡的虚空中飘了多久,   “砰砰砰……”然后我突然听见虚空里的某一处有阵尖锐的声音从黑暗里钻了过来,钻进我空洞了很久的耳朵,“砰砰……”好像过年时密集的鞭炮响声。   “砰砰砰……”声音再次传过来的时候近在咫尺,仿佛鞭炮贴着我的耳垂爆炸一般。   我吓了一哆嗦。   几乎是立刻睁开眼朝那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了过去,慢慢的,我从化不开的黑暗里逐渐分辨除了一些模糊的图像。接着图像变得清晰了起来,显出一张苍白的脸。是一个男人,他瘫软地靠在一辆黑色汽车车门上,脑门中间有一个花生米大的血洞,正哗哗向外淌血浆和脑浆。一双眼死不瞑目地瞪着我,眼里也溢满了血浆。   愣了两秒,骤然间“砰砰”声再次响起,一股剧痛从我的左臂直窜了出来,疼得眼泪咕噜噜滚落。   看了下伤口的情况,我发现自己中枪了。来不及思考旁边的尸体是谁,拔出他紧握在手里的盒子枪拔腿就想往汽车后面跑。才抬腿,脚下一绊扑通一下栽倒。低头一看自己穿了条黄绿色格子旗袍,根本迈不开大步。   情急之下我将裙子往腰上一撩,连滚带爬冲到汽车背后,小心翼翼打量着周围。   夜色很黑,路边只剩一盏半死不活的路灯撒着灰暗的亮光。我呆的地方应该是一条狭窄的街道,街道两旁是两排非常地道的折衷主义巴洛克风格建筑,但没有一户人家亮着灯。街道中央横七竖八摆着几辆二十世纪初期的别克绅士,而我后背靠着的车竟然还是辆古董皇冠。这个可以令汽车收集狂白知秋疯狂的地方到底是哪?   正在发愣之时,忽然瞥到不远处一辆汽车边上蹲着一个男子,身穿格子背带裤,白衬衫。正警惕地盯着我,目光炯炯有一种超乎寻常的雪亮。   我大喜:“哥……”   话未说完,看见他手中那把枪口正对着我的手枪又咽了回去。再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发现有些不对劲。   眉宇间磊落英挺,一脸英气,是白知秋的相貌没错,但他脸部的轮廓有种说不出的柔和感,完全是个少年的青涩模样。   好像,好像才十七八岁的样子。 163☆、第三章   未等我发问,周围传来了阵细细碎碎的脚步声音,几道模糊的影子在黑暗的掩护下正慢慢朝这边包抄。   有人过来了,是来杀那少年的吗?我的心脏咚咚狂跳个不停。   担心是必然的,那少年不光外表长得像白知秋,连眼神和气质都和白知秋一模一样,我怎会希望他出事?      这厢我还在想对策,少年已将指着我的枪口一转,朝黑暗中扣动了扳机。   瞬间四处枪声大作,震耳欲聋。      真正的枪战非常单调,双方占住一个有利地点,你打一枪我打一枪。可单调的枪声没经过修饰,简洁明了地代表着死亡,落在人耳朵里反而特别可怕,对我这个莫名其妙被卷入枪声中央的倒霉蛋来说更是如此。      流弹刷刷贴着我的身体飞过,在皮肤上掠起阵阵冰冷的战栗麻意。道道冷冽的枪响不断冲击着我的耳膜,挤进我的身体,直冲到心脏,压迫得心脏不断收紧,勒得胸口快要崩裂开。      少年倒很冷静,只见他有条不紊地从车后探出手,开枪,再缩回身体,每一枪都准确地击中敌人。      可惜我现在没心情欣赏风华正茂版“白知秋”的真人CS表演,我只知道我莫名其妙到了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还莫名其妙被卷入了一场枪战。而且替我挡枪的汽车很单薄,根本起不了多少抵挡作用。因此眼下我只希望这场枪战赶紧结束,或者先换个藏身地点再说。可流弹一粒比一粒来得急,压得我丝毫不能动弹。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灰衣男子一个翻滚越过少年左侧的汽车,还未落地右手已抬起,乌洞洞的枪口指着正着手换弹夹的少年。      来不及反应,我飞快端起枪瞄准了男子。   心窍霎时亮得跟明镜似的,用枪的注意事项冷静而迅速地从意识中划过:放松肩膀,屏住呼吸,准心稍高,扣动扳机。      “嘭”的一声,手中的老式盒子枪猛地一震,震得我耳朵嘤嘤作响。弹夹处冒出了一股青烟,熏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只模糊地看见自己击中了对方。但随后几发子弹直冲我而来,擦着我的皮肤飞过,全打在我身后的车门上,火花四溅,硝烟味呛得我喘不过气。   这下我也变成了那群人的袭击目标,再呆在原地死定了。没工夫弄清少年是敌是友。我往地上一扑,低着头没命地往前爬去,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少年身边。      可刚从尘土和浓烟中抬起头,我对上了少年的双眼。   剔透的天青色眸光,干净得像雪山沉积多年的蓝色冰块,直叫人冷到骨子最深处去。      “HI……”   刚试着跟他打招呼,却见他抬起拳头对准我的太阳穴就是一拳。   “嗡”的一声后,我再次失去了全部的意识。眼前一片黑暗,感觉不到声音,感觉不到四周的一切。但是有一些若有若无的信息,恍若恒古遗留下来的星光一般,源源不断灌进了我的脑海。   不停地灌……不停地……   吵得我的头疼得厉害。   以至当一些声音伴着点光依稀再次映入我的眼帘时,我几乎是狂喜着想睁开眼睛。可四肢还是很麻,我只能耐心地等待着四肢一点点恢复知觉,由我控制。      “小妹……”光晕里影影绰绰有人影在晃动,并且有人在喊我,喊我小妹。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   我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脸,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女人很年轻,眼眶还残留着哭过的红肿,眉目如玉兰花般淡雅温婉。穿着件米白色和暗绿色相间的绣花旗袍,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毛巾。      会不会是在做梦呢?我想,然后扭头打量着四周。   这是间很漂亮的屋子,淡粉色玫瑰壁纸,白色法式公主床。窗前的雪白大理石桌子上放着个透明花瓶,里面立着几支盛开的白色玫瑰。      “闷吗?”女子会意地站起身将窗户推了开来,瞬间,透着甜甜丝丝玫瑰香的清新空气从窗外涌入,让我精神一个激灵。   猛地坐身,摸了摸自己的脸和手,又试了试自己的脉搏,发觉没有任何异样,是人的身体。这令我觉得有些诧异,又脱下衣服仔细查看自己全身,除了膝盖擦伤的痕迹和仍然隐隐作痛的头,还是看不出任何异样。   那女人快步走过来,按住我的手,对我轻声道:“小妹乖,你没事就好,昨天可吓死姐姐了呢。”      没伤着,本应是值得高兴的事。但不久前,我被墨九和慕容玥设计夺了身体,魂魄困在头骨中。后来又被螣蛇陷害扔进幽冥界,不人不鬼地在冥界飘荡了许久。如今又拥有了人的身体,这本该是最最值得高兴的事,不是么……   可是我高兴不出来,因为我现在用的身体不是我的。甚至,连我呆的时代也不是我的。      匆匆掀开被子从床上翻了下来,冲到穿衣镜旁边看着里面的人,目光一滞。   镜子里面是一张年轻漂亮的脸,非常漂亮……   当然很漂亮,因为镜子里的人和我白霖长得一模一样,只是皮肤要娇嫩白皙些,眼睛要无暇些,骨架子要纤瘦些。简而言之,她比我年轻些,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      果然,昏迷时涌进脑海里的信息,都是真的……   脑袋一阵眩晕,心里头欲哭无泪。   因为我……我……我穿越了……      老天你是要玩我玩我玩死我吗?      如果那些自动灌进我脑海的信息没错,我现在姓花,父亲花君年是江南医药界巨贾。花君年有六房妻妾,子女十八人。我是二夫人的女儿。二夫人死得早,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花素见,今年二十五岁,已嫁为人妇。小女儿花执,也就是“我”,今年十七岁,还未谈婚论嫁。   本来花执长花容月貌,加上花家又家财万贯,找个婆家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   花执是个傻子,或者说,有自闭症。   从小花执就没说过一句话,每天直愣愣地跟在姐姐或保姆身后。让她吃饭她就吃,让她睡觉她就睡,让她走路她就走。就像被人操纵的傀儡一样,生活可以自理,却什么都不懂,倒也不惹事。      但别人不知道的是,花执的大脑就像一台高功率摄像机,将她平常所看到的听到的,全都一点不落记了下来。又在我昏迷的时候一点不落,全部输进了我的脑海。      至于花执为什么会在枪战现场出现,我根据花执所看到的得知,是因为花君年年轻时到南洋做生意曾受莫氏家族恩惠,与莫家订过一门娃娃亲,约定双方若有儿女就结为夫妻。年初莫家少爷莫宁可奉父命前来娶亲,原本花君年想把六女花玉函许配给莫宁可,但婚事还没谈妥,莫家却突发变故,莫老爷突然身亡,莫宁可无家可归。花君年便改了主意,将花执许配给莫宁可。   哪个正常男子肯娶一个傻子?花君年此举不过是想逼莫宁可主动退亲。没想到莫宁可一口应承下来,头天晚上还装模做样邀木头人花执听戏。孰料在听戏回来的途中一行人遇到刺客,枪战中,我不知怎的就进了花执的身体。      妖魔鬼怪还不够,还玩穿越,老天到底要把我折腾成什么样才肯罢休……   我很想哭,可是我连哭的力气也没有,我就想过点安定日子,为什么这个目标总是遥不可及呢?   很突然的,旁边传来道惊讶的声音:“老天开眼,妹妹,你,你的身体好了!”      这话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世界。   花执是个严重自闭症患者,自闭到了连上厕所都必须听别人口令的地步。真的花执根本不可能像我这样,主动跑到镜子面前看自己的模样。 164☆、第四章      穿越这个概念在言情小说中很受欢迎,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好玩了。如果倒退几年,我倒很希望来一次穿越,好让我永远离开白知秋,可现在我只觉得绝望。因为空间的距离好超越,时间的距离却遥不可及。即使相差一分钟,一秒钟,一厘钟,不同时间段的两人也永远不可能见面。我怕自己再也见不到白知秋……      不过怕归怕,穿越后最重要的事是活下去,还要活得活蹦乱跳的,这样才有希望回去。目前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乱糟糟的,ZG更是一团乱。饥荒,灾害,战乱,瘟疫,比起到处乱跑找回去的方法,留在花家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可傻了十七年的女儿突然变正常,任谁都会怀疑。被西医中医和巫医联手折腾了好几天之后,我终于见到了花家的主人,花执的父亲,花君年。      花君年祖籍福建,十岁逃荒到上海,二十岁开始发迹,五十岁成为医药巨贾。曾经在段祺瑞的军校里挂过职,所以大家叫他花先生。      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花君年是个很低调的老人。带着副黑色圆框花镜,身穿白色丝绸小褂。低调到让人觉得他应该是个大学教授,而不是从小就在上海摊混,从普通小瘪三一拳一脚打成医药大佬的灰色商人。      “你的名字?”问了我一番身体舒不舒服之类的套话后花君年问我。站在书桌旁,手拿毛笔,一副专心作画的样子。      我微怔,随后敛神,小声答:“爸爸,我叫花执。”   “花执?”这回答让他很不满意,因为他笔锋顿了顿,“这么说来,女儿变成常人,老夫应该高兴?”      字字隐藏着杀机。      一个经历过上海滩腥风血雨洗礼的老人怎么可能轻易相信自己的傻女儿一夜变正常的童话?      虽然周围几个仆人谦卑地低着头,我还是能觉察出他们散发出的阵阵杀意。我想,只要花先生一声令下,那些人就会一拥而上,将我这缕藏在花执身体中的幽魂揪出来毁掉,即使伤到花执的本体也没人在乎,横竖花家有那么多孩子。      “爸爸……”这种时候,说得越少越安全。      “你可知何为替魂之症。”画笔在宣纸上游动得如行云流水般,他在步步试探我。      我摇摇头:“不知道。”      “替魂之症么,就是垂死之人被山精妖怪孤魂野鬼占据身体,从此变成另外一人。”他抬眼朝我看了过来,“花执,你是妖,还是鬼?”      后背渐渐渗出一层薄汗:“我是花执。你是我爸爸,段夫人是我妈妈。”   “花执?”他笑了,手下的笔却寥寥几笔画出了一棵苍松:“妖孽,不要以为了解些花家的事,就能骗得了老夫。来人……。”   大跨一步上前,揪住了他的袖子,挤出怯生生的眼神:“爸爸,我真是花执。爸爸,我记得妈妈临死前您对她说,有您在一天就没人欺负我。爸爸,以前我并不傻,什么都懂,什么都记得,就是不能说话。爸爸,您相信我,我是您的女儿花执。不管爸爸吩咐什么,花执都会尽全力做。”      他再笑,眼睛瞥着我,半晌才缓缓道:“既然你愿意做花执,那就老实做,一个听话的女儿好过一个傻子。但老夫不缺女儿,你懂吗?”      我父母亲缘薄,摊着个白老爷子当爹,又运气不好被宫娥生下来,没想到穿越一回依然碰到个冷血爹。从花执身体发生变化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天,花君年看都未看过花执一眼,他才不关心他的傻女儿。说这些话无非不过是警告我乖乖为他所用,不然他可不管我是妖怪还是他女儿,一样会把我除掉。又或许他还拿不准我是什么东西,所以还不清楚该如何处置我。      “爸爸……”我哽咽了一下,力求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   他扯回了衣袖:“出去吧。”      出了门,双眼通红的花素见立刻扑上来抱住我,似乎根本没料到我能安然无恙出来一样。   花素见和花执的母亲原是段祺瑞府上的婢女,被段祺瑞赏给花君年做妾,性子十分懦弱。花素见遗传了母亲的懦弱和善良,从小什么都被别人安排,包括她的婚事。   但她却是唯一对花执好的人,在这个又大又冷的花家,只有她和花执相依为命。   姐妹俩的母亲死得早,家里孩子又多,花执可以说是花素见亲手带大的。帮花执更衣,洗澡,喂饭,这些事都是她亲自做。这么多年,不管花执多傻,花素见从没让花执受过一点委屈。要不是花素见,说不定傻乎乎的花执早“发烧夭亡”了。      对于花执来说,有花素见这么个好姐姐是何等的幸运。花执变成正常人,真心觉得高兴的恐怕只有花素见。花执被花君年召见,生死未卜,唯一担心的也只有花素见。我喜欢她,不光因为花执的记忆告诉我花素见是多么惹人爱,也因为花素见是个好姐姐,就像以前的好哥哥白知秋一样。      “爸爸说了什么?”听我没说话,她主动问。   我冲她笑笑:“姐,没事。”   “没事就好。”她又哭了起来。   我搂住她,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姐姐别哭了,哭肿了眼睛我怎么向姐夫交待?”   “嗯……”她又哭又笑。      接下来我只能耐着性子做花执。   在白家的时候因为跟哥哥单过,我并没受太多家规约束。可现在花素见和花执住在本家大宅的副宅,仆人都是本宅的分派的,规矩众多,我少不得将那些大家家规领教了一番。虽然还没到难以忍受的地步,但实在闷得很。每天的娱乐无非是和花素见喝喝下午茶,聊聊读书心得,偶尔弹弹钢琴。   要是这样过十年,不,五年,我就会憋得疯掉。但花素见很享受这种生活状态,她醉心于研究烤华夫饼干,红茶加奶的比例,帽子上的花边……明明是二十五的年纪,性子却像七十岁的英伦老太太一样沉静,犹如一滩泛不起波澜的死水。只有在提起她丈夫肖起良的时候,脸上才会浮现出年轻女性特有的绯红。      肖起良是苏北人氏,家境贫寒,因为聪明能干被花君年相中招为女婿。婚后半年就被花君年送到英国留学,同时打理花家在欧洲的业务。新婚夫妻分离是最痛苦的事,不过花君年答应等欧洲的生意上了正轨,就让花素见前往欧洲同肖起良团聚。抱着这样的小希望,花素见才快乐地围着华夫饼,红茶,蕾丝花边打转。   呃,真是受不了幸福的小女人。      但花家将事业扩展到欧洲的打算落了空,在我变成花执后一个月,因欧洲战况吃紧,花家决定撤回所有业务。花君年把生意做到世界的野心受挫,一连几天都阴沉着脸,害得家里的气氛也布满了紧张的气氛。      只除了我和花素见。   久别的丈夫要回家,花素见高兴得像个孩子。为了丈夫面上有光,保守的花素见居然带着我直奔静安寺附近的一家洋裁缝铺,想做两套晚礼服在欢迎派对上穿。      早就在历史书上听说过十里洋场的大名,真到实地还是让我赞叹不已。   17种最具代表意义的欧洲古典风格建筑聚集在街道周围,气派豪华,风格迥异,又和谐统一,宛然天成。徜徉其中,雍容华贵的气势扑面而来。花样旗袍,欧式蕾丝长裙,青布长褂,绅士燕尾服,印度纱丽……身着不同国家服装的身影在青砖石道上来来往往,交织出一幅外来文明与中华文明融合的图画。后悔没带照相机来,无法记录下这份难以用文字表达出的韵味和繁华。      裁缝铺在街道里头的小巷内,铺里的裁缝娜塔莎是白俄人,也是民国上海最优秀的服装设计师,许多设计放在二十一世纪也毫不逊色。量完尺寸,我兴奋地观赏着娜塔莎店里那些在服装设计教材上出现过的传奇设计,第一次觉得穿越是件快乐的事。      没多久,店门铃铛叮当一响,几个身穿西服的男人走了进来。   领头的少年一袭黑色中山装,后背笔挺如剑,眉宇间一派英气,黑曜石般清透的眼睛里透着青涩的成熟和冷漠。      瞬间,我的牙根隐隐作痛,因为这小子赏我的那拳给我的印象很深,实在记忆深刻……      和娜塔莎说了几句话后,莫宁可看到了我们。   他脱下白手套丢给身后的人,走上前冲花素见一颌首:“二姐,真巧。”又扭头看向我:“花执小姐。”      花素见可对他没好脾气,要不是花君年的意思,她铁定毁了莫宁可与花执的婚约。没搭理莫宁可,她展开檀香小木扇,扭头望向另一边。   莫宁可似乎毫不在意,淡淡一笑:“可以请花执小姐单独说几句话吗?”   这句话一出花素见朝他连翻了几个白眼:“可别,你们虽然是未婚夫妻,但男女有别,有什么话要单独说的?再者我家花执不是属猫的,又遇着刺客没那么多条命丢。”   莫宁可眼里依然扬着笑,少年的外表,说的却是老成的话:“二姐还在生气,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   “再说吧。”花素见站起身,同娜塔莎告辞,也不与莫宁可打招呼,拉着我的手就径直往外走。   尽管莫宁可长得像白知秋,我还没色迷心窍到因为他的长相就对他完全信任的地步,更何况之前的一拳实在太疼了,于是乖乖跟在花素见身后往外走。   “花执小姐,改天定登门拜访。”身后再次响起莫宁可的语音,带着冰冷的笑意。      出门后上了车,花素见的手掌仍然一片冰凉。莫宁可和白知秋一样,浑身散发着不怒自威的压迫感,能在这样的人面前摆架子,委实为难了老好人花素见。   “要死要死,爸爸怎么能替你选这么一个夫婿?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人。”她蹙着眉头,“不行,我一定要请父亲改变主意,不能让你嫁给他。”   我打趣道:“对啊,要嫁也要嫁像姐夫那样的gentleman。”   闻言,花素见雪白的面颊上洇出红云来,用手指一戳我的脑袋:“你这丫头,脑子好了,嘴却变坏了。”      花素见说得没错,莫宁可嫁不得,不过原因不是他不好相处,而是他的身份。   花素见消息不灵通,不停地问家人也只问出些许有关莫宁可的信息。   莫家是走“黑”道的,生意遍布东亚。我记得曾看过白知秋读博时期的一篇论文,题目是《戴高乐主义对东亚军火黑市的影响浅析》,文中提到了盘踞东亚多年的黑帮——莫家。莫家并不是一个家族,而是一个组织。成员多是马六甲海盗出身,因其由一莫姓人氏创立,所以外人称其为莫家。莫家掌控从中国到中东的所有黑市军火交易数百年,对东南亚流域的航运也有很大影响。将莫宁可的信息与莫家的信息一比较,我觉得两者之间好像有些联系。   要是莫宁可是莫家的人,那我就得离他远一点。因为据白知秋的论文所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军曾用暗杀头领,收买重要成员等手段,试图控制莫家为已所用,酿成了不少血案,我可不想被卷进黑道与鬼子之间的争斗中去。 165☆、第五章   一家人焦急地等了两个月,肖起良乘坐的游轮终于抵达上海,花君年特意领着花素见和我去迎接他。   虽然码头上风很大,花素见还是穿上了单薄的新旗袍。   不得不说花素见是个大美人,羊脂玉般白皙的皮肤,眉目清秀如画,唇边衔着安静得体的笑。雪白的旗袍裹着柔软的腰肢,翠绿的滚边,淡淡的青竹图案间点缀着朵朵红梅,步履袅袅婷婷犹如出尘的仙子。   这么美丽的女人,要什么样的男子才能配得上她?   我对肖起良充满了好奇。      油轮慢慢靠岸,熙熙攘攘的人群从楼梯上涌了下来。   花素见望眼欲穿地盯着人群看了半天,脸上突然浮现出了惊喜的笑。   顺着她的视线往远看,我一眼就瞅到了那个显眼的男人。   一身整洁的浅灰色西装,头上戴着黑色圆帽。从远处走来,首先印入人眼帘的是他温文尔雅的笑容。   人走近,脱下帽子跟花君年行了个礼:“岳父。”接着他笑吟吟地看向我,“小妹,听说你身体大好。”说话声很静,给人一种非常有教养,温文和宁静的感觉,和花素见确实天生一对。   我笑着打了招呼:“姐夫,姐姐可把你盼回来了。”   闻言,他瞥了花素见一眼,低头小声道:“素见,这几年苦了你。”   花素见腼腆一笑,两颊腾起朝霞般耀眼的绯红,伸出手羞涩地拉住了肖起良的手腕。      就在这时,随后一个女人从不远处跑过来,将手里的猫往仆人手里一丢,快乐地抱住了花君年的脖子。叭叭亲了花君年两口:“亲爱的爹地,我想死你了。”   女人很年轻,或者说她是少女更合适。穿着及膝无袖白色连衣裙,头戴宽大的粉色帽子,帽子别着朵娇艳的红玫瑰。因为年轻的婴儿肥和红润的脸蛋,平庸的五官显得格外迷人。      如果我没记错,她是花家六小姐花琳琅,是花君年的掌上明珠,这几年一直在英国读书。   见到爱女,花君年眼里洋溢着止不住的慈爱笑意:“哎呀,老夫可受不了你的洋礼节,快放手。”   松开手,挽住了花君年的胳膊。花琳琅嘟着嘴唇,撒娇似的拧了下腰:“我亲我的爹地,谁能说什么?”眼睛瞥到花素见的手,忽然笑容一滞:“二姐,你已不能这样拉着起良喽。”   没等花素见回过味,花君年道:“琳琅,回家再说。”   “爹地,难道你还没告诉二姐?”   敛笑,花君年压低了声音:“回家……”      可被骄纵过度的年轻女孩几乎没有忍耐力,因为她们根本无需忍耐什么。花琳琅朝花素见骄傲地扬起下巴,打断了花君年的话:“二姐,我和起良已经在英格兰登记结婚,我还怀孕了。”   “住嘴!回家再说!”花君年忍无可忍地提高了声调。   而显然,花琳琅并未察觉到父亲的愤怒,反而调皮地朝花君年眨了眨眼,笑意盎然:“我半年前就写信给爹地,爹地怎么没告诉姐姐?”      话音未落,我觉得身边的人一软。转身一看,花素见的身体正软软地朝后面栽倒,忙伸手扶住。再看花素见的模样,双目紧闭,巴掌大的小脸上血色全无,一片雪白,竟已被活活气晕了。   气得我狠狠瞪了对面畏手畏脚不敢伸手的肖起良一眼:“快送她上车!”      几年独守空房,苦苦等待的丈夫却被妹妹撬走,这打击实在太大。   花素见水米不进,高烧不退。短短三天时间人已经瘦得脱了形,躺在那层白色锦被下面,倒好像连那层锦被的重量都承不住了的样子,脸深深地陷在枕头里,白得没有半点血色。两颊旁边的头发失去了以前温润如墨玉的光泽,干枯如杂草。   我捧了碗肉粥端到她嘴边,劝道:“姐姐,你吃一点,那样的男人要来也没用,天下好男儿多得是,妹妹我保证给你找个更好的。”   花素见依旧闭着眼,干裂的嘴唇动也不动一下。   我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劝:“世界大着呢,等你病一好我带你去加利福尼亚恩西尼塔斯,我教你冲浪。一到夏天沙滩上全是帅哥,比肖起良帅的海了去。”   还是一动不动。      这几天无论我怎么劝她都是这个样子,像个死人。别人也一点办法没有,她打定主意要饿死自己。      我不理解,为什么有的女人会因为男人要死要活,白白浪费大好世界和时光。像肖起良这样的男人,就算捡回来以后再次出轨的几率也将近99%,拿来何用?   我也无法感受到花素见对花琳琅那种无言的愤怒,生我的女人宫娥是白老爷子的小七,同时我和白老爷子的小十九还是好朋友,更别提我和职业狐狸精方怡是死党,因此我不歧视撬别人男人的女人。一般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单纯责怪某一方一点意义都没有。   所以我不知道怎样劝花素见是最有效的,但我知道必须让她吃东西。      以前我也曾绝过食。   一直像公主一样活着,却被自己的哥哥强行占有,从幸福的云端直坠入地狱。那时,我也只想把自己饿死。但有白知秋在,饿死变成了奢望。葡萄糖、维生素、催||情剂、致幻剂、j□j……   白知秋用了无数种手段,让我感受到了无数种比挨饿更痛苦的感觉,并美名其曰“治疗……   任何绝食的人,只要不是生理性厌食,都扛不住白知秋三天“治疗”,保证以后再也不敢惦记绝食自尽这件事。但我不能像白知秋对我一样,用非人的手段对花素见,该怎么办才好?      宛自头疼,大宅的林嬷嬷带着一个小丫头走了进来。她在花家服侍几十年,是半个管家,我不得不给她面子,忙起身同她招呼。   向我询问了花素见的身体情况,林嬷嬷带着略微尴尬的神情对床上的花素见道:“不瞒二小姐,我是替老爷传话的。六小姐有了三个月身子,老爷想尽快帮六小姐办正事,所以还请二小姐签了离婚契。老爷说了,二小姐莫要担心,以后二小姐就是花府的主子,同八位少爷一起做主。”      虽说父母都对孩子有所偏爱,但逼现在的花素见签离婚契,无异于逼花素见去死,花君年忒偏心了。   刚想开口发言,只听旁边的大丫头喊:“二小姐醒了。”   我心中大喜,扭头一看,花素见虚弱地睁开了眼,正费力地想撑起身。忙跑到床边扶住她:“姐,喝点水?”   她缓缓地摇头,盯着林嬷嬷,嘴唇里吐出一个字:“拿……来……”      林嬷嬷喜笑颜开,当下着身后的丫头端着托盘送到了床边。托盘里放着一支钢笔,还有一张契约。契约上写着“夫妻二人愿意离婚,双方父母亦各不追究。自立此离婚书之后,男婚女嫁,各从其自由,自后彼此永不追究。”一类的字样,婚书的左下角,“肖起良”三个字龙飞凤舞。   “二小姐,”林嬷嬷耐心劝道,“快签吧……”      正说着,花素见突然抓起契约,用力两下扯烂。然后倒回床上喘成一团,手里还死死捏着契约残渣。   这一番形景顿时让林嬷嬷住了嘴,她面无表情地望了花素见片刻,冲我颌首,带着人出去了。      花素见最怕的人是花君年,现在连花君年的意思也敢违抗,当真哀莫大于心死,已无所畏惧。   可再这样下去她真的会死。   我实在忍无可忍,也就是对花素见,换别的姐妹这颓废,我早一杯冷酒泼过去把她泼醒。      霍地转过身,端起丫头手里的粥,大步就奔到花素见床前。一手将她从床上揽起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把粥碗凑到了她嘴边,大声骂:“人家都把离婚协议送到你面前了,你就不能长点志气?要死要活,还妄想求他回来不成?男人没有了你还是花家二小姐,尊严没有了你一辈子抬起头。这事我去处理,让你体面退场。”   大概因为我的语气太不善,花素见缓缓睁开眼睛看向我,眼泪便如散了线珍珠般从眼角往下滚。   “喝!”我把碗沿往她嘴里又挤了一下。   她倔强地咬着牙关,还是一口粥也灌不进去。我狠了心,把她往床上一推,碗丢给一旁的丫头,站起身:“爱喝不喝,命是你自己的,你不要谁也管不着。”   说完套上披肩出了门。      比起副宅的冷冷清清,主宅热闹多了。仆人们忙进忙出,大厅里堆满了印满喜字的点心。显然花素见同不同意离婚并不重要,其他人已经开始预备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礼。谁会在意婢女的女儿是不是躺在床上等死呢?   还没走近花君年的书房,就听见里面传来花琳琅带着哭腔的抱怨:“如果她不出席,别人都会议论说我抢了姐姐的男人。我一生一次的婚礼不能被她这么毁了。爹地,花素见必须签离婚契约,还必须出席我的婚礼。”   一把推开拦路的仆人,我推门进去,插嘴道:“做事太绝,小心因果报应。”      房间里面,花琳琅和花君年面对面站在书桌边。肖起良在不远处站着,低着头一语不发。   花琳琅眉毛一竖:“花执,谁允许你进来的。”   我没理她,开门见山对花君年道:“爸爸晚上好,姐姐已同意跟姐夫离婚,但是有条件。”   花君年似乎没听见,懒洋洋地瞥了我一眼,坐到皮椅上,拿起琥珀烟斗慢慢点燃。   花琳琅愣了半晌,追问:“什么条件?”      “在《民国日报》上登离婚启事:花素见自民国二十一年与肖起良结婚后,通情达理,温婉贤淑。然肖起良弃贤妻不顾,另结新欢。花素见为谋自身前途,现与肖起良脱离夫妇关系,从此女嫁男婚,各不相干。”   “不行。”花琳琅斩钉截铁地拒绝。   “哦?”我笑了笑,“那就等着花素见饿死,到那时,街头巷尾议论的就不只是你抢了姐姐的丈夫,而是你逼死姐姐夺了她的丈夫。另外这还不是唯一的条件,爸爸也必须为二姐做两件事。”      花琳琅嘴一跺脚:“傻子,你怎敢……”   “我答应登报。”插话的是肖起良,他搓了搓头发,低头闷声道,“是我对不起素见。”   花素见恨恨地看向他,一跺脚:“不行!”   这时,一直沉默的花君年吸了口烟:“琳琅,听你丈夫的话。出去。”   花琳琅还要说什么,只见花君年“啪”的敲了下烟斗。   花琳琅眸中闪过些许心虚的神情,她还想说什么,被肖起良连哄带骗地拉了出去。      直到房间里安静下来,花君年才吸着烟斗再次开口:“你要老夫为素见做什么?”   我正色道:“第一、您答应二姐的,以后让她和八位少爷一样做主子。”   “这个自然,她是老夫女儿,离婚后自然归老夫照顾。”   “第二、请您去看看二姐,陪她三天。”   他朝我看了一眼:“为什么?”   “因为她是您女儿,她现在决意求死,她没母亲,您不陪她度过最难熬的日子,还有谁呢?”   “很好,”听我这么说他再次抬眼看了看我,“素见是老夫的女儿,老夫自会心疼她。你呢,花执,这阵子你做事低调,是想留在花家的样子。现在跑来替花素见说话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你是聪明人,为什么做蠢事?”   “我是花素见的妹妹。”   “妹妹?”他含住烟嘴又吸了几口,才慢慢说道,“小鬼,想必你生前受了不少罪,才如此留恋我花家的荣华富贵。”   老狐狸,看样子他已知道我是什么东西。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看他接下来想演什么戏。   “想不想一直做我女儿。”他问。      谁稀罕做他的女儿,再过几个月日军就会攻占租界,上海也会一片混乱。我必须赶在那之前,找个机会坐船逃到南美去。不过眼下我还不得不对花君年虚与委蛇:“老爷怎么知晓我的身份。”   “这你别管。只要帮老夫做一件事,以后老夫定然拿你当素见般好好对待。”   “什么事?”   “对付莫宁可。”   “老爷,你太抬举我了。我是一个小鬼,上辈子穷死的,没半点本事,哪堪重用?”   花君年没做声,连头也没抬。      忽然,毫无预兆的,脑袋掠过阵撕裂般的疼,像有把锯子在来回拉一样,疼得我登时就捧着头跪在了地上。   “没有慕容先生下的骨血引,老夫哪敢让你这小鬼呆在花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花君年轻声一笑,“你既附在花执身上就得受老夫牵制,老夫让你生便生,死便死。小鬼,花家的饭不是白吃的。” 166☆、第六章      只要是人就有恐惧,能战胜内心最深处恐惧的人有很多,可花素见不在此列。   经过花君年三天陪伴,花素见终于肯吃东西。花君年对花琳琅的偏心显而易见,花素见虽然笨,这点她还是明白的。停止绝食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害怕花君年父权的淫威,连死都不敢死。   用别人的恐惧强迫别人不准死,这是我从白知秋那里学到的方法,很卑鄙,也很有效。   但花素见毕竟是自己的女儿,怜悯也好,良心发现也好,花君年总算发了那么一点点善心,安排花素见和我在花家准备花琳琅婚事期间到雁荡山游玩散心,同时躲清静。      事实证明,心情不好时旅行不是个好主意。折腾到雁荡山,头五多天花素见都缩在房间里睡觉。到了第六天,我硬拖着花素见出门陪我爬山。      以前也同白知秋一起来过雁荡山,民国雁荡山景区同现代雁荡山景区相比景色显然要美得多,山更青,天更蓝,但路也难走得多。沿着长满茅草的石道爬了一早晨,我们终于在向导的带领下到了大龙湫。   扒开芦苇丛,不禁赞叹不已。水流流经龙湫背,象一条发怒的银龙,从连云峰凌空猛扑下来,震天撼地。可下落几丈则化成了白若雪,细若粉的迷蒙水雾。在山风的吹拂下,水雾上下翻腾着落入下方的水潭中。潭水清澈,中间银色浪花不断翻腾,碧蓝得让人心醉。      也许是因为美丽的景色有让人心绪平静的力量,花素见终于开口说话了:“小妹,父亲来看我是你的主意?你受累了。”   看样子沉浸在伤春悲秋世界的女人总算恢复了一点生气,开始关心她妹妹的处境。      我的处境自然糟糕透顶。   如我所料,莫宁可真是莫家的人,还是莫家少东家。为了控制莫家,日本人暗杀了莫宁可的父亲,莫家前任东家莫铭。剩下的莫家大佬一部分持观望态度,一部分投靠日本人,还有一部分内斗不休。   莫家有三片势力范围,东亚,东南亚,中亚。花君年前些年去东南亚买药材,被马六甲海盗劫持,多亏莫铭的帮助才脱险,之后花君年因祸得福成为莫家在ZG的代理人之一。现在莫家发生剧变,花君年不愿臣服于莫宁可那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但莫家在ZG的黄金大部分存放在上海,在他和莫宁可正式撕破脸皮之前,他要我帮他弄到那批黄金。      骗一个十七岁小孩的黄金,这事说起来轻巧。可这位莫家少东家不是普通人,在日本人和叛徒的合力围剿下还能领着一帮拥趸呆在上海滩,自然有他的厉害之处。在前脚救他的命后脚就被他揍晕之后,我自认为没本事能骗过这个出手果断又杀人不眨眼的少年。   可骨血引……   骨血引是慕容世家某位家主创造的巫术,能让父母通过血脉的力量消灭附在子女身上的灵体,以前多用于替被鬼怪附身的小孩除魔一途上。我身上就被人下了骨血引,要是我不听话,花君年即刻会用骨血引让我魂飞魄散。      不过就算我听话,依花君年的人品也还是会要我的命,早死晚死的问题。      生命被别人威胁,没办法摆脱困境,没有可以依靠的人,最信任的人又软弱无能。这些现实让我难受至极,难受到连话都不想说。   我不说话,花素见便有点不知所措。   见气氛有些僵硬,向导田嫂道:“两位小姐,大龙湫里有条龙,天一下雨就游到水面透气,它一出来水面就咕咚咕咚冒泡,等下雨了我带你们来看。”   花素见勉强笑笑:“田嫂当我们是小孩子,世上哪有龙?”      田嫂笑笑:“有龙的事是传说,不过我小时候天上掉下来块石头,镇上请法师来看说是妖石,里面有妖怪,就用符咒锁了镇在大龙湫潭底。逢刮风下雨的时候,还有人听到石头里的妖怪说话呐。”      我强打起精神:“是陨石吧,哪有那么多妖怪。”      就在这时,毫无预兆的,啪啦啦的水珠砸了下来。抬头一看,之前还蓝汪汪的天空突然间乌云滚滚。闪电一亮一亮的,像巨蟒在云层上飞跃。顷刻间,雨势陡然转大,雨帘从山后漫过来,把天地间变成白茫茫的一片。      田嫂赶紧撑开油纸伞递给我和花素见,领着我们赶往半山腰的山亭避雨。      雨还在越下越大,水流在山道上汇合成一条条小溪,冲得身体瘦弱的花素见不断尖叫。田嫂不得不搀扶着花素见,我握着油纸伞,小心翼翼跟在她们身后。      忽然,我听见那些淅沥沥的树梢摆动声中,似乎还夹杂着些别的声音。   细听好像是说话声,断断续续的,像是有男人在喊:“霖……”   霖?!   我顿时精神一震,环顾四周,大声问:“谁,谁叫我?”   雨声很大,大得瞬间就把我的声音淹没。但就在我发问之后,哗啦啦的雨声中又传来一道模糊的声音:“白霖……”      有人来找我了,心中一阵狂喜。   冲着前方走着的田嫂和花素见扯开嗓门喊了声:“我东西掉了,你们先走。”说完顾不上花素见说了什么,循着那声音飘来的方向狂奔而去。      连跑带走,越往前声音变得越清晰,最后我回到了大龙湫旁边。   雨还是很大,天空雷电交加。   被风吹乱的瀑布,密集的雨滴,还有潭里溅起的水珠混在一起,铺天盖地在天地间交织,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水。   碧蓝的潭水开了似的,翻滚着,冒着银色气泡,水面上掀起了如烟如缕的雾气。那声音就从水潭中传来,时断时续:“霖……霖……霖……”      除了现代人,还有谁知道我叫白霖?现代人中除了白知秋,还有谁会追到民国来找我?我要见他,即使这声音是潭底妖怪放出的诱饵,想引诱我下潭淹死我也无所谓,我要见他。      根本没细细考虑,丢掉油纸伞,蹬掉鞋子,我几步奔过去一头扎进了潭水。   雨声被隔绝在水面之外,四周骤然安静下来,但那神秘的声音因此而变得清晰无比:“霖……”   这声调……是……   心脏因为水压砰砰直跳,鼻子却因为感动酸到疼痛。   我怎么忘了,除了白知秋,还有一只妖怪也会天上地下地找我……      一口气潜到潭底,潭底全是砂石和水草,小鱼悠然穿梭。我顺着声音搜寻了片刻,一无所获,情急之下将手伸进泥沙中一寸寸摸。摸了半晌,指尖碰到了什么硬的东西,忙抓住用力往外一拽把那东西拉出泥沙表面,原来是一根拇指粗的铁链。   拉着铁链往前游,我看到了一块一人多宽的石头,铁链就是从石头上延伸出来的。石头一半陷在泥里,另一半被水草覆盖。想游到近前看个清楚,石头周围却涌动着股水流把我往外推,力道非常大。      这时,声音再次响起,从石头中传出:“霖……”   我急了,回到水面换了口气,游到水边抱了块青石再次潜了下去。借着青石的重量,我顶着水流的力量慢慢地靠近了那块长满水草的石头。用力伸出手扒开水草一看,上面横七竖八地捆着几根铁链,铁链中间还挂着一把长满铜绿的锁。   憋气已达到极限,脑袋因为缺氧嘤嘤作响,视线也渐渐陷入模糊,但就算再潜一次靠近石头时我的气也会耗尽。于是我咬紧牙根,举起青石用力砸向那把生锈的锁。   一下,两下,三下,锁终于被砸了开来。      胸口一松,手中的青石滑落,我瞬间就被水流推得翻了出去。   旋转中,我看见那块石头上出现了很多裂缝,裂缝越来越大。一只修长的手臂兀地从水草中伸出,然后是另一只手臂。再接着,一个男人用脊背顶破碎石,慢慢直起了身体。      伟岸的身躯未||着一缕,秀着凹凸有致的健硕肌肉,性||感的人鱼线,紧致的臀部……   及腰长发荡漾在水中,衬托得分明而深邃的五官犹如海妖般俊美。   暗紫色的眼睛缓缓睁开,略带朦胧地打量着四周,最后定在我身上。   我幸福地哭了出来,可在水里根本看不清眼泪。手臂划动想游到他身边,才发现自己已严重溺水,四肢麻痹不听使唤,浑身瘫软无力,只能无声地喊:“老板。”   “霖……”他的嘴唇动了下,脚一蹬,游过来抓住我的手,顺势将我拖入怀抱,飞快地朝水面游去。      侧脸紧紧贴着他结实的胸膛,身体被他的双臂牢牢地搂在怀里,不是错觉,不是错觉。易道在我身边,他在我身边,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    167☆、第七章   撑开沉重眼皮,我躺在一间空荡荡的房间里。除了躺着的竹床,窗边简陋的木桌和木桌上的衣箱,房间里什么都没有。身下铺着床毛毯,身上盖着厚实的棉被,被子散发着淡淡的樟脑味。   坐起身脑袋晕乎乎的,四肢绵软无力,手脚冰凉,是溺水后遗症。   记得迷糊中易道将我拖出水面,对我做了人工呼吸,然后把我背到了这里。   想到这我一个激灵。   易道?!   易道在哪?   心脏兀地被挤到了喉咙口,后背瞬间渗出一层冷汗。忙朝门口喊了声:“老板……”   外间一片寂静,没人回答。   急忙裹着被子下床,迈着虚浮画圈的步子跑出去。      房子很小,只有一进一出两间屋子。   外面的小厅中摆着一张八仙桌,两把椅子。斑驳的石灰墙,墙上长满了绿油油的青苔。窗户已不见踪影,只剩空洞洞的木质窗框。显然这房子以前是隐居者清修用的,房梁上有几幅羽化升仙图像,门上方还挂着八卦镜。   小厅的一侧是一间简陋狭窄的厨房,里面有孔砖石堆砌的灶头,一口布满灰尘的石水缸。   出门再看,这房子明显已被遗弃。房顶沉沉叠叠全是青苔,根本瞧不出瓦片的颜色。门前院落早已被片欣欣向荣的蕨菜占领,院落四周参天大树郁郁葱葱。雨还在下,雨滴淅沥沥地落着,虽然这会儿天还亮着,光线却很暗。大团大团奶白色的浓雾在树林间翻滚,幽深得望不见尽头。      到处都看不到易道,我跑到院落中央茫然地四下打量,鼻子抑制不住地发酸。   忽然,一道身影拖着一根青竹,从水雾弥漫的树林中淡淡然走了出来。身如玉树,米白色的修行对褂上沾了些雨水。黑亮垂直的发用白布条系在一侧,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暗紫的目光看向我的那一瞬,局促的呼吸骤然变得缓慢,有种说不出的安心。之前以为他已离开时心脏剧烈的跳动,惶惶不安的心情,鼻子发酸的感觉,全都消散了。   非常安心的感觉。      “外面雨大,怎么,站在外面?” 易道问。   我赶紧道:“我怕你走了。”   “我去,找些东西。”说着他放下竹子,解开了自己的衣扣开始脱衣服。   感觉到异样,我下意识低头朝自己看了看。   这才发现自己身上没穿衣服,光溜溜的。也没穿鞋,一双赤脚踩在湿淋淋的青苔上。顿觉尴尬无比,忙用手遮挡住胸部。   而他若无其事地走过来,用带着温凉体温的衣服将我裹住,又打横把我抱起:“你的衣服,湿了,没烤干。”   温凉的胸膛,有力的臂膀,真的是他。   伸手揽住他的脖子,我央求道:“不要离开我。”   低头看着我,暗紫的眼眸深邃剔透,恍若神秘的紫色星云:“我是来,找你的,我不离开。”比丝竹还要清澈的声音,带着浓浓的暖意。   胸膛被非常安心的感觉填满,我长舒一口气,把脸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放肆地感觉着他特有的温度。   回到屋子他把我放回床上,转身要出去。   不知为什么,看他要离开我的视线,心里又陡然紧张,一把抓住他的衣角:“不要走?。”   易道愣了愣,伸手拂开我脸上的发丝:“晚饭,做好了,我端来。”   我犹豫了一下,这才不情不愿地松开手。      晚饭很简单,火腿炒饭,清炒蘑菇,豆腐干,莼菜汤,热气腾腾用土陶碗盛着。裹着被子坐在床上,我大口大口地扒着饭,半年来胃口第一次如此之好。   因为没有多余的衣服,而自己的衣服又给了我。易道光着上身捧着饭桶坐在床边,安静地帮我添着饭,带着我所熟悉的波澜不惊的表情。   “老板,”我一边嚼饭一边问,“你怎么找到我的?”   他朝我看了一眼,眼神干净而安静:“我和你一起,卷进时间虚空。我在虚空,漂流很久,被尘埃裹成石头。掉下来,在潭底,等了四十年,好在等到了。”      闻言,扒饭的手一僵。   他说他和我一起被卷进时间虚空?漂流了很久,变成了石头,后来又被符咒压在大龙湫潭底困了四十年?!   是啦,我记得那时在龙卷风里,他确实试图救我。   声音不由自主地发抖:“时间虚空是什么地方?”   “人妖魔,鬼怪神,无能为力的地方,很黑。”   就是我龙卷风卷进去后见到的那片没有声音,没有意识,深渊般的黑暗?      要多傻才会冲进时间虚空救人?   要在黑暗中漂流多长时间才会被尘埃裹成石头?   要多笨才会在被困了漫长的时间后,还淡定地帮别人做晚饭?      无法压制地,眼泪簌簌滚落,滴在热腾腾的米饭上。   从小白知秋就教我,感动是种多余的感情。就算他不教我我也明白,我是白霖,我要什么有什么,接近我的人大多对我有所图。除了白知秋我从未被人感动过,更别提被人感动到哭泣。没想到因为感动而哭泣是如此失态的事,鼻涕眼泪根本不听使唤哗啦啦往下淌,喉咙不由自主地抽噎,几乎喘不过气。      把饭桶放在一旁,双手捧住我的脸:“为什么哭?咬到舌头了?张嘴。”   我一边哭,一边抽抽搭搭地骂:“tu es idiot.(法:你是白痴)   他微怔:“什么?”   我又骂了次:“tu es idiot.”然后放下碗,钻进了他的怀里,“老板,我喜欢你。”   和对白知秋那种又恨又怕又爱,习惯成自然的喜欢不一样,是那种细水长流的喜欢。但水渐渐聚集在大坝后面,越积越多,最后决堤而出,汹涌澎湃不可阻挡。   半晌,他拍拍我的后背,却什么都没说。      吃完饭,易道收拾好碗筷端了出去,叮嘱我:“你溺水,需要休息,去睡,我收拾屋子。”   缩进被子只露出双眼睛盯着他:“你做事大点声,让我听见。”   “好。”他说。   然后他出去了,留我一个人躺在散发着土腥味的卧室。听着他在隔壁噼里啪啦地折木头,幸福地昏昏欲睡。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打了个冷战醒来,外屋一片死寂,吓得掀开被子就冲到外屋:“易道!”      窗外天已黑头,房中空落落的,桌子上燃着盏豆大的油灯,易道不在。   胸中立刻涌起难以名状的恐慌,我跑到门口拉开了门。   易道拎着陶制水罐正穿过院落回屋,依然光着上身,被我看得一愣。   “你去哪了?”我问。   抬眼看向我:“打水。”   “为什么不告诉我再出去?”   “我只离开,片刻。”   一时语塞,我也没想到自己的原来这么胆小,已害怕到了连片刻都不想离开他的地步。      “回去睡,天气凉。”说着话,他走进屋子放好水罐,解开了系头发的布条。他的长发已经被雨水淋透,一缕一缕黏在身上,随着他上身结实的线条轮廓起伏。   如果靠在那宽阔的背上……   这么一想,心神一阵荡漾,胸口像小猫在轻轻地挠,痒痒的。   “怎么不去?”看我呆立在原地,易道问我。   回过神,扯了个话题:“我们应该多找件衣服,不然你没穿的。”   “明天去找,回床上。”   “我要你哄我睡。”撒娇的话一出口,脸微微发烫,可我就是希望他陪着我。   “好。”      随我进里屋,他替我理好被子,然后背靠墙壁坐在床头。   我得寸进尺:“躺在我旁边哄我。”   他没有迟疑,依言躺在我旁边侧卧面对着我。   我嘿嘿一笑,拉过被子把他也盖住:“我睡着前不准跑。”   他到:“不跑。”   于是我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屋外雨风一阵紧一阵地摇晃着树冠,细细碎碎的声响仿佛把整栋屋子隔绝在世界之外,很安静。而他的呼吸一下一下扑在我脸上,和他的体温一样温凉如玉,十分润贴。就像古老的祭祀咒语,渐渐蛊惑了我的神智。   “易道……我喜欢你……”不受控制地,我轻声呢喃,“真的好喜欢……”   迷糊中,大约过了很久,又大约只是片刻,他柔声答:“嗯。”   然后两片柔软的嘴唇堵住了我的嘴唇。   心脏兀地一跳,喜悦如潮水般往上涌。   大脑还是迷迷糊糊,我不知道这种由衷的喜悦是不是真实的,我甚至没有睁眼睛,可我就是喜欢,好喜欢……   想和他贴得更近,再近些……      蜻蜓点水的逐渐变成了狂热的吮吸。   强壮的双手紧紧抱住我,将我嵌进他的宽阔的胸膛……   润贴的温度和诱人的体||香毫无顾忌地将我团团包围,男人的骄傲顶着我的小腹,灼||热得快让我的全身几乎燃烧。   “易道……易道……”忍不住呻||吟出声,在黑暗中用嘴唇描绘着他的眉目,脸颊……   指尖在他身上游弋,探索着他身上每一处起伏的线条……   ……   直到脖子传来细微的刺痛,我才微微清醒:“易道。”   “嗯……”他嘴里溢出轻轻的应答,依然像极度饥渴的人吸取甘露一样,用力吮||吸着我的血液。宽大手掌往下,按住了我缠在他腰间的两条腿,腰肢用力一挺,随即比脖子更火辣的刺痛从小|腹传来……   痛极了,也快乐极了……   于是我再次沉沦,在寂静黑暗的空间里与他尽情纠缠…… 168、第八章 ...   笛音袅袅,清脆与柔和相应。宛如天籁,穿越梦境将熟睡的我唤醒。   睁开眼睛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餍足后的睡眠使人神清气爽。      激烈的男女之事如同吸DU,过程异常快乐,快乐到再往前一步就变成了痛苦,能将骨头和生命一并燃尽。燃烧过后腰酸背痛腿抽筋,但却异常期待着下次的燃烧,欲罢不能,就像白知秋对我一样。   我的第一次在药物的作用下,迷迷糊糊被白知秋夺走的,之后一段地狱般的时间,白知秋对我使用了无数“特殊”手段。烙印般刻在骨子里的性记忆让我很难对别的男人“起火”,所以就算我的前男友大多很帅,就算我多想背叛白知秋,我没同别的男人发生过什么实质的事。即使曾被田野脱光衣服勾引,即使曾因墨九的美貌失神,那种荡漾也远远比不上白知秋带给我的刺激。   简而言之,白知秋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了他的专属之物。      只有易道能让我在男女的事上摆脱白知秋的阴影,那次在宾馆我已品尝过易道的温柔。现在我拥有一具干净的,单纯的,羞涩的身体,更加体会了“温柔”的快乐。像一汪温泉,柔柔软软地浸润着五脏六腑,四肢甚至指尖,除去身上所有的疲惫,忘却了身上所有的屈辱记忆。然后泉水一波接着一波将意识推到顶点,星光般绽开,就算是第一次也美得让人想哭。感受过一次便再也无法割舍,宁愿永远沉醉在他温暖的怀抱。      所以这阵子我一直赖在易道的温柔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有空就缠着他做|||爱做的事,大部分时间都消耗在床上,日子幸福得连鼻涕泡都快美出来。   易道则围着我打转。   每天尽心尽力满足我的“需要”,体贴得像台永不疲倦的机器;   忙着用美食喂饱我,基本不重样的早餐。蘑菇肉丁粥、小米粥、黑米粥、馒头、花卷换着样来;   丰盛的正餐。山里没多少珍贵的食材,却难不住厨艺高超的易道。大米丢进灶头里煮得半熟,用簸箕滤掉米汤放进蒸子,当热气滚滚往上翻时就熟,这样蒸出来的米饭松软可口,粒粒分明。菜往往就地取材,蕨菜用开水抄一下去涩味,再用辣椒大火翻炒,又脆又香。新釆的蘑菇切成薄片,稍稍用清油一煎就散发出松油般的自然芳香。肥都都的松鸡拾掇干净,用净油炒干再放砂锅里一炖,汤汁金黄,鲜得舌头尖都能吞下去。山泉中抓到的鲤鱼开膛破肚,涂上作料,用竹节夹住放在火上烤熟,就成了最地道的竹香鱼……   反正花执的身体弱不禁风需要滋补,我也就不客气敞开肚子大快朵颐,短短一个月胖了一圈。      不光厨艺好,易道做家务的本事也一等一。在易道堂时家务就全由他包了,不用我和胖子沾手。现在住在荒郊野岭,他更将这项技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扛回十几颗竹子,劈竹子编窗户,修补屋顶和厨房墙壁,叮叮咚咚收拾一通,房子就不漏风了;   又一箩一箩背回青石和泥沙,把屋里的泥巴地铺成了平坦的青石地。还从雁荡山的几间寺庙弄回几沓黄纸,用米汤熬成的浆糊将房子里面仔仔细细糊了一层,配上白色的底墙就成了咖啡色,倒挺有点小资的味道;   他甚至还替我补好了撕坏的裙子,针脚平整细密,绣技堪比顶级的苏州绣娘。   魔镜魔镜告诉我,世界上最适合做老公的好男人是谁?   是易道是易道。      翻身下床,床边已准备好热水,梳子。衣衫被易道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头,衣衫中间还夹着一个淡香的兰花花囊。   我穿好衣服出门,看见易道刚除尽了院落里的蕨苔,正坐在蕨苔堆上,手里拿着支青竹笛淡淡地吹着。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修长的指头优雅地起落。米色的对褂,映衬在嵯峨黛绿烟雨朦胧的群山间就像幅泼墨淡彩的水墨画,说不尽的写意恬淡。   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一时间我看得痴了。   “饿了吗?”放下笛子,他问。   回过神,我笑盈盈地跑过去,爬到松软的蕨苔堆上。揽住他的脖子,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易道,你吹得真好。”   “我更擅长,琴。”   记得上回他替云英修过琴。   “你能看懂乐谱吗?”   他摇摇头。   “你能看懂古乐谱吗?”   他点了点头。   一下子来了精神,每天光做|||爱吃食太单调,也得来点调味料才行。   “易道,我教你一首曲子,你吹给我听。”   “好。”      于是我将卡门的曲谱换成工尺谱,在手掌比划着,一句句讲给他。他记得很快,曲调听过一次就能流畅地吹出来,简直是个音乐天才,这让我佩服不已。不仅如此,他对音乐的见解也非常独到,不断指出我改编曲谱中的短处。   认识他这么久我怎么就没试过更深入了解他呢?朋友易得,知音难觅,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油然而生。   我们边讨论边改,聊曲子,聊各种乐器,聊中国新艺术音乐……   一直聊到大中午,他问:“我去做饭。”   意犹未尽,我摇摇头:“你先把咱编的曲子吹一遍。”   “吃过饭,再听。”   “不,我就要现在听。”   他无奈地扬扬嘴角:“好。”   我得了意,躺□,头枕着他的双腿。      悠扬的笛声响起,委婉清亮。浪漫的音乐在中国竹笛的演绎下转化成了一段空灵的旋律,在幽静的山谷里回荡,茉莉花般清雅。   淡淡的浮云在头顶软软地飘,我简直要醉了,意识跟着旋律起伏。   要是时间永远停留在此刻该多好,从小到大,这是我最幸福的日子。没有讨厌的白家,也没有让我恋到痛苦的爱人,就这样靠着可以信赖的人,什么都不去想,什么也不用想。简简单单,单纯得像清水一样。      我知道,白知秋可以纵容我玩恋爱游戏,却很难容忍我的背叛。   他也许会杀了我。   那又怎么样呢?如果我是个能嫁人的正常女人,我一定要嫁给易道不作第二人选,我才不管易道是妖还是尸。   尽管现在我不能嫁给他,我也要跟他在一起,因为我此刻就想跟他在一起。   就算代价是死亡又如何?   人生几十年,委屈自己是最愚蠢的事。这辈子我拥有过白知秋这个哥哥和爱人,还有易道这样完美情人,短短的一生走得如此之潇洒,值了!      一曲终了,我舒了口气:“易道,要是用小提琴伴奏这曲子更绝。这回你吹,我哼唱代替小提琴。”   他摸了摸我的头发:“爱惜身体,吃过饭再玩。”   我夜店赌船去过多少回,晚点吃饭算什么,大惊小怪:“不用担心,这又不是我的身体。”   “是你的身体,她是你前世。”易道认真地说道,“前前世,你的魂魄,被男种局困住,只得一口生气,转世。所以,花执是傻子,她的身体里,没有魂魄。你方能,顺利附上她的身。”   “啊?”我愣了愣,似懂非懂。   想了好一会儿终于明白了,原来花执是我的前世,因为某些原因变傻了,所以我附在她身上没有任何异常,就像定制身体一样。   “怪不得她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感觉又新鲜又奇特,我坐起身跳下蕨苔堆走了几步猫步,“那我可得好好爱护我的身体,一下子年轻好几岁呢。”      一扭头,吃惊地发现蕨苔堆上,易道身边还坐着一个女人。   表情呆滞,眼睛木然地盯着我。   这个女人是我。   我坐在易道身边,那么正叉着腰,瞠目结舌的我又是谁……   惶恐之下,突然听易道冲我喊:“快回来!”   立刻明白坐着的是花执的本体,而我灵魂出窍了。尖叫一声,我急忙跑过去一头撞回花执身上,就像把脱掉的衣裳重新穿回身上一样。   眼前霎时一黑,随后眼前又亮了,几乎是电光火石般的瞬间。   抬起双手看了看,还好,十指活动自如,我又回到了花执体内。   心脏咚咚直跳:“吓死个人,附身的就是附身的,马甲太容易掉了。”   易道压低了声音,似乎在跟我我说,又好似自言自语:“虽没三魄,附在原身上,不会出窍。”   “什么?”我没听明白。   说时迟那时快,他嚯地抓过我的右手,捏住了我的手腕。   “怎么了?”我又问。      抬头怔怔地看着我,没有回话,本来就苍白的脸色变成了死白,死白死白。   不解,有些担心:“没什么大事吧?”   还是没回话,只是手劲越来越大,指尖仿佛要刺穿我的手腕,最后疼得我忍不住叫了一声:“哎……”   像被蜂蛰了似的松开手,连带着跳下蕨堆,往后退了好几步,眼睛依然怔怔地盯我。   一头雾水,我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易道……”   手中的青竹笛落地,他身影一晃,犹如一道白色的闪电扎进了水雾缭绕的树林。   捡起地上的竹笛,我满脑袋问号,他到底怎么了? 169、第九章 ...      掌勺大厨没了踪影,我惶惶不安,还饿得前心贴后背。在厨房找了块冷年糕,坐在门槛上一边啃一边望眼欲穿等人。   天黑之前易道回到了院子,脸色已恢复如常。左手拎着一只母鸡,右手拿着捆药草。药草叶子碧绿欲滴,上面还沾着雨珠,像是新近才采的。   松了口气,忙扔了年糕迎上去,“你到哪去了,”   静静地看着我,“你身体不好,我给你,找东西补补。”   挽住他的胳膊晃了晃,“以后去哪都必须跟我说清楚,我害怕。”   “恩。”      这段插曲让我心有余悸,怕他再不声不响地跑了,尽管他在黑暗中视力很好,我还是借给他照亮的由头端着油灯跟着他进厨房。看他闷不做声的杀鸡,拔毛,开膛,下锅煎炒,再和药草一起放在砂锅里炖。   突然,他轻声道:“出去呆着,厨房烟大,熏人。”   “不,”我立马拒绝,“我怕你又走了。”   转头看着我,紫眸映着灶头中点点闪烁炉火:“不走,我要保护你。”抬手将我嘴边的头发拂到耳朵后,手上带着淡淡的药草香,“宁愿,付出任何,代价。”   从没想过老实巴交的易道会说出这么浪漫的甜言蜜语,我腼腆地笑,甜丝丝的味道溢满胸腔,像个刚刚跌入爱河的傻姑娘。      没多久,一盅热腾腾的鸡汤上了桌。   “好香哇。”我扑到桌边,用手指沾了点鸡汤放进嘴巴。香喷喷的鸡肉和奇异的药草味混在一起演绎出一种奇妙的鲜味,美中不足的是药草的味道有点苦。   皱皱眉:“有点苦。”   “越吃越香,”他盛了碗黑糊糊的鸡汤,细细地吹了会,递给我,“先喝汤。”   对他的厨艺我深信不疑,笑吟吟地接过汤小心抿了一口。鲜香可口,但还是透着淡淡的苦味,不过很好吃。   赞叹一声:“易大厨的手艺就是厉害。”   “慢点吃,还有菜。”他转身进厨房端菜。      我吹开汤上的浮油,还想再喝一口。   突然间胃里像被两只手撕扯似的骤然间一阵剧痛,痛得我哇的一声尖叫了出来,然后清晰地感觉到肠胃一阵阵剧烈的抽搐。   痛,痛得我连叫也叫不出声了,只一头从板凳上栽了下去跪在地上。不由自主地张开嘴,一阵紧一阵地干呕。明明白白感觉着胃里的东西慢慢被一股力量推动着,往上进入喉咙,接着冲进口腔喷了出来,连同我的眼泪一起,狼狈到了极点。   “霖……”易道冲过来替我拍着后背。   “我感冒了……”忍不住解释了句,因为这样吐我觉得很尴尬。可是刚一开口,更多黄黄的秽物从口中喷出,这回可能连胆汁都吐得干干净净。   好不容易停住呕吐,易道扶着我站起身。就在我们直起身体的刹那,小腹腾起团滚烫的力量,骤然扩散开,穿透皮肤上千万个毛细孔撞了出去。   “啪啦……”尖锐的破裂声在耳边响起。   当时只觉得浑身都软软绵绵的,那种仿佛身体的力气瞬间都被抽干的感觉,一点也不难受,只是累得慌。   待力量释放完,我一下子弯下腰抱住肚子,全身大汗淋漓。   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环顾四周,呆住了。   桌上的碗几乎全部碎裂,鸡汤和鸡肉淌了一地。易道坐在屋角地上,右肩膀以奇怪的角度耸拉着,像是脱臼了。   愣了愣:“发生了什么?”   “好小子……”他嘟囔了声,左手按住右肩膀一拧,“咔啦”一下将右肩膀复位,然后扶着墙壁站起身。   “是……我干的?”我一头雾水。   但他只是朝我的腰扫了眼,转过身进了厨房。      和白知秋喜欢有话直说不一样,易道是个闷嘴葫芦,他不想说的事没人能掏出来。尽管知道他今天很不对劲,可他不说,我也只能胡乱在心里猜测。   草草吃了晚饭就寝,总觉得睡得不踏实,半夜我忽然惊醒。黑暗中身旁没有丝毫动静,伸手往边上一摸只摸到冰凉的被褥,易道不在。   院外,咚咚的敲击声不断传来。   披上衣服起床,用手罩着油灯走到外屋。   拉开门一看,院落里易道蹲在地上,正举着石头锤着什么,黑灯瞎火的也看不清楚。   “你做什么?”我问。   “去睡觉。”他头也不抬地答。   真是只不坦诚的妖怪,我很想上前看一看,但犹豫片刻还是回了卧室。      第二天早上起床,桌上照例已准备好早餐,还有些点心。   端着豆浆拿着油条,我走到门外,得了一惊。   一夜之间院子变了模样。   院落四周多了圈竹条编成的篱笆,竹条上刻满了驱魔符文。头顶多了张大网,是用手指粗的麻绳编织成的,将屋子和院子整个罩住。四周屋檐挂满了驱魔铜铃铛,风一吹叮当作响。地面到处是埋藏驱魔符咒的痕迹……   这种防魔阵势,就好像在一间封闭的屋子里点了上百圈蚊香,别说蚊子进不来,连大象都得熏晕过去。过不过分且不说,易道自己是妖魔,住在这里也不会舒服吧。   他在防谁?他人去哪了?      我转了圈没找到人,联想起他昨天的反常,知道他一定又忙什么去了,只得眼巴巴守在门口等。没想到一等就等了一天,这才明白原来桌上的点心是易道为我准备的午餐。   他到底去哪了?   我忐忑不安,急得团团转……   晚上,他终于扛着几个小山高的麻袋回来了。   “易道……”我喊。   “嗯……”他应了声,径直进了厨房。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仿佛以前在易道堂初见时一样。   这表情让我很委屈。   在和我冷战么?难道我做了什么错事?      踌躇半晌,终是不甘心,进了厨房。   那些麻袋已经打开来,挂面,肉,鸡,鸭……全是食物。桌上放着盆刚炒好的红油臊子,几盆刚蒸好的蒸菜。   “易道,做这么多吃的做什么?”我问。   他专心地拨弄着油锅里那几只焦黄的鸭子:“过来,学烧火。”   想都没想摆手拒绝:“不,我想不学。”   我喜欢吃柴火做的饭,但我不喜欢烧柴火。烧柴火和用电不同,还没走近火苗就烤得人一身汗。黑灰白灰呼呼从灶孔中外面冒,弄得人灰头土脸。有时烧到未干的柴还会冒黑烟,呛得人喉咙疼。古往今来,真不知道有多少女人的美丽容颜被日复一复的柴火烟雾熏得失去了水分。      易道没做声,半晌他那双暗紫色的眼睛才望过来:“出门前,我做好干粮。你必须学会,烧火,热菜,煮面条。”   我一时愣了愣,然后急急的问:“你去哪?”   “去找回去的,方法。”   “回去?”我的声音有点打颤。   “是的。”   “不多在这留一段时间?”这样平静的生活,我还没过够。   他将注意力转回锅里:“不,我们要,尽早回去。”   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对我来说幸福的日子总是转瞬即逝,向来如此。   “你讨厌我了?玩腻了?”紧跟着丢出这句话,我自己都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种以女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问题。   不知怎的听了我的话易道一阵沉默,片刻道:“一段时间,不能有两个相同个体。民国时的我,封在良因坟里。因此,我能骗过时间,同你在此处。但我不能使用,腾蛇妖力。倘若使用,另一个我醒来。我便不能护你,周全。所以,我们必须,尽早回去。”   我笑,用手掩着嘴:“哦,原来如此。你现在不能使用妖力,怕保护不了我,所以想把我送回去。”   “是……”   “是个屁,如今兵荒马乱是不假,可世上亿万人不都活着吗?他们是人,他们都不怕你一个妖怕什么。就算用不了妖力,你做吸血鬼也挺厉害的,保护我绰绰有余。”走到他身边,搂住他紧绷的腰,脸贴在他的胸膛上磨蹭。用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用第二次的哀求语气软软地劝,“回去我会变回白霖,可在这我是花执。花执只属于易道一个人,易道怎么舍得不要花执?”   话音没落他按住我的肩膀将我推开,低头静静地看着我:“花执无魄,你若在这死,魂即灰飞烟灭。我必须,送你回去。”   喉咙里很堵:“这么说,花执的身体你不想要了?”   “不能要。”   “你真舍得?”   目光微闪,他一字一句道:“舍……得……”   然后看到他嘴唇动了动,似乎还想说什么,而没等他开出口,我一转身朝门外走去。      “霖……你不想……白知秋么?”   这话让我不由停住了脚步。   白知秋……   我自然很想白知秋,同易道在一起的前提就是忽略白知秋。可从一开始,白知秋就注定是我和易道的分手理由。   只是,人同妖怪的恋爱和人同人的恋爱没什么两样,我和易道谁先提分手谁是混蛋……   于是抓起身旁的一捆小葱返身就朝他掷去。   他往下一蹲躲开攻击,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睛看着我,温和而安静。   叉起双手,我扯出一丝笑:“那就这样吧,谢谢你给我很多美好回忆。”说完出了厨房,还没忘带上厨房门。   门还没关严,眼泪已经掉了下来,一串串,控制都无法去控制。 170、第十章 ...      失恋于我是件很平常的事,但我白霖被人甩太罕见了,尤其是甩我的人还是易道。   很难受,脑子里一团糟……   以前不管和谁恋爱,和谁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男友在我眼里都不过是消遣寂寞的对象。即使曾动心,和田野谈婚论嫁,在白知秋介入时,我也懦弱地放弃了那个对我一心一意的男孩。   易道是唯一一个我付出所有,赌上性命也要诚心相待的男人。   可他居然主动甩了我……      卧室黑得不见十指,寂静无声。在夜幕的掩护下,我毫无顾忌地呜咽了很久,最后哭得喉咙都哑了,但脑袋里的头绪也渐渐清晰起来。   我不可能一直呆在民国,如果一直呆在这,最多一年我就会想白知秋想得撕心裂肺。迟早是要回去的,也迟早是要同易道分手的。易道是活了几百年的老妖精,他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也许,我应该感激他主动做了提分手的小人,让我不用内疚。   于是擦干被泪水划痛的脸,把头发梳整齐,我回到了厨房。   锅上盖着锅盖,泛着热腾腾的水汽。易道坐在灶台前,不紧不慢地往燥孔里添柴,波澜不惊的表情被火光涂上了层莹黄。   坐到他身边,不自觉地抽了抽因哭泣而发痒的鼻子:“教我烧火。”   望了我一眼,他探出手从一旁的口袋缝隙中取出个破旧的琴盒。   微微有了些精神:“琴?”   “嗯。”   “给我的?”   “嗯,我猜,你会喜欢。”把琴盒放到我手里,他道。   “刚分手就送礼物,你弄错顺序了。”我打开琴盒,霎时,心尖幽幽地一颤。   琴身鲜红似血,泛着温润如玉的光泽。用琴弓轻轻一拉,宽广而优美的音色在寂静的黑夜中慢慢回荡开,恍若流星划过天际时掠起的美妙旋律。   “红色小提琴”,17世纪意大利传奇小提琴制作大师尼古拉.巴索蒂为纪念他因难产而亡的心爱妻子,倾注所有心血和思念打造的传说中的作品。   拥有“红色小提琴”是我在梦中才敢奢望的梦想,没想到这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居然变成了现实。用指尖小心触碰着温凉的琴身,我激动得几乎快晕过去:“易道,谢谢!”   “你喜欢,就好。”他淡淡道。      在教会了我怎么烧柴火后,易道决定立刻出门。   临行前给我准备了三盆臊子,三盆蒸菜,两百多斤挂面。还在做了百多只蜜汁熏鸡,几十只腊鸭,整整齐齐挂在厨房天花板上。厨房外还堆了几百斤柴火……足够让我独自过两年都不会饿死。   “我说的,都记住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易道再次确认。   我心不在焉:“记住了。”   “周围有我,布的结界。千万不可,踏出结界。”   “好。”   “菜要蒸透吃,别吃冷臊子。”   “好。”   “灶头前打扫干净,火堆记得,用灰埋起来。”他不厌其烦地重复。   有点着急,只希望他快走:“知道了知道了,要是不放心就带我一起走?”   “和我一起,不安全,我会尽快回来。”   “哦。”   “别忘了,按时吃饭。”   当然继续应承:“好。”   他抿抿唇,眼睛盯着我,眸光微微闪烁。但终于没再说话,朝院外走去。   怕他又啰嗦些什么,我沉默着送他走进树林,然后目送他淡白色的身影慢慢融入奶白色的浓郁雾气中。   等他的身影一消失,我蹬蹬蹬跑回房间,迫不及待拿起了“红色小提琴”。这几天一直忙着学烧火没空,几乎让我的手痒到发狂。   开弦拉弓,舒缓琴音轻轻扬起,那些俗事和与俗事相关连的东西,一起在静寂里沉没。没有了烦恼,不再有恐惧,时间渐渐走远,消失了……      房子四周很安静。   没有虫鸣声,也没有小鸟叫,甚至连风声都没有,只有水珠偶尔从树上滴落的声音。周围树林里永远弥漫着浓重的大雾,像从天上降下了一个极厚而又极宽大的纱帐,把房子罩在中间。   这是一片易道用结界保护起来的幻境,也是练习小提琴的绝佳地带。   我想我是不是在做梦,居然能呆在这里心无旁及专心致志和“红色小提琴”交流。每天我如痴如醉地沉浸在她的天籁之音中,在她的引导下在漫无边际的音乐海洋里自由畅游。每位小提琴手都有自己命定的小提琴,我觉得我的命定琴就是“红色小提琴”。跌入时间虚空的怨气消失了,“红色小提琴”,她就是我来民国的目的。      如梦似幻的日子不知过了多少天,一天半夜,正在熟睡的我突然被热浪熏醒。坐起身,四周浓烟滚滚挡住了视线,什么都看不见。热流铺天盖地包围着我,透过我的呼吸道在我五脏六腑里乱窜,一时让我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忙抓起枕头边的琴盒和衣服就往外冲。   幸亏地形熟悉,房子也不大。几步逃到院子里,回头一看,   房顶咕噜咕噜地冒着黑烟,门框和窗户像恶魔一样张着嘴咆哮,不断往外喷火。厨房已经快烧没了,火焰映红了半边天空,屋柱在火光中噼里啪啦扭曲着。即使隔着老长一段距离,脸庞仍然被火燎得滚烫刺痛。   火势大得可以烤肉了,我睡在床上居然毫发无损,还迷迷糊糊从火场逃了出来。   奇迹,真TM奇迹!   也许是因为刚才逃出来的时候用了太多力气,也许是因为后怕。身上阵阵发软,胃里泛着一种奇怪的酸软感觉。我两腿一软瘫坐在地,费力地喘着气。   真TM奇迹!      大火烧了整整一夜,黎明时天上下起了大雨,火渐渐被熄灭。可房子已经烧得差不多了,只剩几根焦黑的柱子还立在空地上。我蹲在大树下躲雨,到中午雨势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我的肚子倒饿了。没办法只得回到以前厨房所在的地方,希望找点东西吃。可找来找去,除了还带着余温的焦炭和几个碗碟之外,什么都没了。面条,大米,一百的多只鸡,几十只腊鸭,臊子,蒸菜,什么都没了……   天杀的易道在房子周围布置了周密的驱魔阵,就没想过布置灭火装置?   我站在一堆焦炭中央,头发衣服被雨淋得精透,水从手指尖直往下淌,仰望天空欲哭无泪。   发了会儿呆,肚子咕噜噜乱叫起来。也不知为什么这阵子饿得特别快,前几分钟才有饿的后感觉,后几分钟就抓心挠肝的饿。大活人总不能被饿死,我决定去外面找点吃的。   用残存的木板搭起一个避雨棚,把琴盒放在下面藏好,我找了根手臂粗的木棍防身进了树林。      雨越下越大,水雾也越来越浓,几乎看不出十米开外的景色。   树林里没多少食物,只有些嫩蕨菜,松菇。食物上沾满了雨水,冰硬生冷根本吃不下。我小心翼翼把找到的东西收在包里,打算等雨停了再烧火烤着吃。   走着走着,发现不对劲。虽然我一直在往前面走,但走了半天都像在一个地方转圈一样。      易道的结界。      想了想,我一边走一边用木棍扒拉着地上的枯枝落叶。终于翻到了枚被深埋在落叶下的紫水晶石,忙将紫水晶拔了出来。   几乎与此同时,一阵诡异的风掠过树林,发出阵淅淅沥沥的声响。面前浓郁得化不开的雾气激动地涌动着,渐渐朝两边散开,露出了些许清晰的空间。   我大受鼓舞,拖着木棍走进了雾气刚刚散开的地方。越往前走,树林越稀疏,雾气也渐渐稀薄。我逐渐加快了脚步,最后终于一脚踏出树林,眼前出现了一片茂密的苞米地。   当下兴高采烈地奔过去,挑了一穗肥美的苞米就掰。没等掰几穗,不远处的草棚里啪啦作响,从里头钻出一个人。   是个中年农夫,头戴草帽,身披蓑衣,手拿一柄钢叉。   看见我,他愣了愣,然后举起钢叉气势汹汹朝我冲来:“小乞丐敢偷我家玉米!”   当下打了个冷战。   “对不起!”一边喊一边转身就跑。   而身后追兵的声响越来越近:“打死你!”   没头没脑一阵跑,在苞米地和田埂上穿梭,也不管地有多滑,泥有多黏。   “打断你的腿!”   直到钢叉刺下来呼呼风声舔到了后脑勺,歉意一下子转化成了愤怒。混蛋,不就偷几个苞米,用得着要我命?      说时迟那时快,身体跳过大脑的指挥自己行动起来。   往下一蹲,双手拿着木棍狠狠往后一抡,结结实实抡中了农夫的肚子。   他高举的钢叉顿时僵在半空,双眼圆睁,表情呆滞。   随后一团滚烫的力气从我小腹腾起,顺着胳膊涌向手掌,猛地弹了出去。   就见农夫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下似的飞了起来,在天上翻了两个跟斗这才落在十米开外。   真真是整个人飞了出去……      我的意识有点停滞。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难不成这是我身为附身魂魄的超能力?   想走过去看看对方的伤势,一动才发现不知何故,自己此时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扶着木棍想站起身,忽然听到远处有位大嫂扯长了嗓子喊:“感谢老天,是小姐。” 171、第十一章 ...   被两个婶子轮流背着回到花家小憩别墅,花素见等在别墅门口。   淡青色V领女士西装外套,雪白的衬衫,雪白的西装。手随意地叉在裤兜里。眼角眉梢浮着淡定从容的笑,象一枝傲雪的白梅,伫立在流翠的青山中,恬静优雅的径自绽放。   还在老远,我的目光就被她吸引了。   到门口,婶子把我在地上,随侍丫鬟立刻走过来扶住我。   “回来了。”花素见微笑道,“小泥猪。”   不怪她笑我,我身上着实狼狈。   披头散发的,脸被焦炭糊得不辨五官。穿着睡衣,身上粘满了泥和雨水,右脚挂着破烂的布鞋,左脚被泥巴裹得不辨肤色。   “去洗洗吧。”又道。她转身往院里走。   我一头雾水。   按花素见爱哭的性子,她不是应该扑上来抱住我大哭一场,再帮我做饭、洗澡,最后抱着我再哭第二第三场?   “姐,”试探着问,“你不陪我洗?”   “陪你?”一双笑眼懒懒地瞥过来,“不,你太脏,等你洗干净再陪你。”   难道她真的转了性子?狐疑着,我揉了揉饥肠辘辘的肚子:“姐姐,洗澡前我可不可以先吃点东西?”   “饿了?”   我点了点头。   扬扬眉毛:“君子当正其衣冠,摄其威仪,何有蓬头、跣足,自谓宏达邪。饿,也得洗澡。”      洗头,洗澡,换衣服。本来就饿了一天,一番折腾下来筋疲力尽。   还好到了小厅,桌上已摆好了糖醋排骨,东坡肉,素炒紫贝天葵,肉圆子汤,都是我最爱吃的菜,旁边还放着一瓶我最爱喝的碧娜红葡萄酒。   当人又冷又饿的时候,身体的本能需求就成了最大的驱动力。   两眼一亮,赶紧坐到桌子边,端起碗就扒。饭粒温软,菜肴喷香,饿得抓心挠肝的时候吃饭,人间最大的享受莫过于此。   “慢点吃,别噎着。”花素见在旁边帮我夹菜,笑盈盈地看着我。   我何尝不知道自己狼吞虎咽的样子很搞笑,只是肚子实在太饿,顾不上矜持了,含糊道:“姐……你……”一开口,米饭就噎在了喉咙口,“呃……”   “小笨蛋……”手轻轻拍着我的后背。   一口气吃了六碗饭,冰凉的身体因为重新补充了能量暖和起来,我放下饭碗,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吃饱了?”声音很温柔,眼睛安静地看着我,若有所思。   估摸着她会问一些事,我点头,准备编故事。   “吃饱了陪我眯会,保暖思……睡觉……”出乎意料,她没有询问我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而是起身走到沙发边,斜躺在上面。   我看了看被她占满的沙发:“躺不下,我回床上睡。”   伸出双手:“过来,让我抱抱你。”      犹豫片刻,我坐在沙发边,身体顺势依到她怀里。   “姐……”迟疑地问,“你没事吧?”   我所了解的花素见懦弱胆小,沉默寡言。绝不是个说话底气十足,从眼底泛着笑的女人。   短短两月,丈夫背叛,妹妹走失。难不成她受不了打击,神经出“事故”了?   闻言,她轻笑出声,握住我的手掌慢慢抬起,在手背上亲了一口:“没事,好着呢。”又亲了一口,这次加上了牙齿轻咬和舌头轻舔,“好得很。”   亲昵得好像情侣之间暧昧的小动作……   ……   花素见不正常了……   见她开始顺着胳膊往下亲,我猛地回过神想缩回手,手腕却被她使劲揪住。低下头,将脸贴近我的脸颊:“身上还有股奶味,香喷喷,令人怀念的青春时光,千金难换。”   ……花素见真的不正常了……      花执是她相依为命的妹妹,花素见不正常与花执失踪能没关系?   内疚之情让我一下子心头发堵:“姐。”   “嗯?”顺势一口啄在我的嘴角,很快的一下。   好久没和同性这么亲近,一时间思维停滞,半天才顺利说下去:“姐姐,回上海我带大世界去玩?顺便认识几个朋友。”   “朋友?你说的朋友,自然是男的。”   “聪明。”冲她眨眨眼,“非常好玩,明不明白?”   治疗失恋最好的药方是下一场恋情,到大世界玩几天,保证让她明白世界原来如此精彩。   “哦,”她应道,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明白,我真把你宠坏了。要什么有什么,想闯什么祸闯什么祸……”她停顿了下,“站起来。”      我依言站起身。   用手支着头,她无奈地叹了口气:“真有必要对你进行一番传统美德教育,今晚把《女诫》抄五遍。”   抄书?果真是中国传统美德教育。   “姐……”我赔笑问,“能不能不抄?”   “天亮之前抄完,抄不完就跪,跪到抄完为止。”   在这个时代,母亲早亡,身为长姊她确实有权利罚我抄书,也确实有权罚我跪。我不想刺激她,哀叹一声:“是,姐姐,我去抄书去了。”      她坐直身体:“等等,让你见个人。”说完拍了拍手。   一个身着棕色长衫,头戴尼帽的中年妇女拨弄着念珠,喃喃地念着佛从外厅走进来。   冲花素见一拜:“见过二小姐。”   “多谢林先生对我妹妹这阵子的照顾。”花素见扭头看向我,“小执,你在林先生清修之地叨扰两月,还不谢谢林先生。”      我愣了愣,随后反应过来。民国时只有两种女人被称为先生,一是女教师,还有一种是从事宗教事宜的女人。雁荡山中多的是这种住在深山老林中修行的女人,道教,佛教,萨满,什么教能升仙修什么,都被人称做先生,这位林先生恐怕就是其中一位。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在深山失踪了两个月还活着,肯定有什么特殊原因。很多人会很乐意探究这特殊原因究竟是什么,在现代此类探究可能会上头条。而在依然很传统的民国,这种探究对当事人来说有致命的危险。   白家的情况比花家复杂多了,我自然明白花素见想保全花执名声的意思。遂上前对林先生拜了拜:“多谢林先生。”   林先生笑笑,拉起我的手道:“小姐,这是咱们的缘分。这两个月你给我抄了三本《金刚经》,每天一早还起来帮我打扫经堂……”   ……   花执的名声我不关心,但不忍让花素见这位好姐姐的心血白费,我耐着性子记“供词”。   “都记住了吗?”等林先生说完,花素见问我。   “记住了。”   于是花素见挥手让林先生退下。      待林先生关好门,花素见强调:“记住,这两月你和林先生在一起。”眼神一凝,“连这点谎也撒不好,别怪我不客气。”   怎么觉着神经不正常的花素见比正常的花素见更有生气,不久前还是遇事只哭鼻子的大小姐,现在就会威胁人了,可见任何事都有两面性。   我嬉皮笑脸地问:“怎么不客气法啊?”   话一出口,她笑了起来,伸手朝我拍拍身下的沙发:“来,坐下。”   我笑嘻嘻地坐下。   猝不及防的,头发被她狠狠扯住拉向后边,脸被迫抬起。而她依然笑得很开心的样子,眸中波光闪闪:“我会列出三百五十一种不客气法给你自由选择,每一种都精彩万分。如果你不想选择时为难,从今天起,就乖乖地当莫宁可的好名声未婚妻,别转花花肠子。”   这时,有人敲了敲门:“两位小姐。”   是别墅总管吴叔。   花素见手劲微松,我趁机挣脱开远远地站到一边。头皮被扯得又麻又疼,脑门渗出了层冷汗。   我低估了花素见的异常,这种异常让她坚强,同时也让她变得十分危险,以后和她打交道要十分小心才行。      门开了,吴叔同一个婆子架着个丫鬟进门,将丫鬟摔在地上:“二小姐,就是这丫头传闲话,说执小姐这段时候被狂徒掳走欺凌,败坏执小姐清誉。”   丫鬟瘫坐在地不敢抬头,捂着嘴呜呜地哭。   花素见冷笑一声,拿起茶几上夹松子的钳子看了看:“我怎么叮嘱的,不该说的话不说。你多嘴多舌,想必觉得你的命加二十块大洋也强不过传闲话的痛快,可知诽谤害人,要下拔舌狱!”手一扬,把钳子扔到丫鬟脚边。      丫鬟吓得几乎从地上跳起来,她惊恐地哭着,爬到我脚边哀求:“执小姐,我再也不敢了,小姐饶了我。”   伸手想搀她起来,忽然瞥见花素见朝我投过来的目光,我收了手:“要不是有林先生作证,花执真要被你这张冤死。你让我饶你,要是花执被流言棒杀,又有谁能饶了花执?”   话一出口地上的哭声更大了。   我轻声一笑:“你也别在我面前哭,想你得的教训也够了,要求去求我心软的二姐去……”   没等我说完,花素见打断了我的话:“老吴!”   吴叔一个眼色,两个婆子上前,叉住嚎啕大哭的小丫鬟拖了出去。   我急了:“姐……”   眼角瞥向我,周身散开迫得人发冷的气。语音里没了丝毫温柔的气息,冷冷的,犹如她眼里闪烁着的冷光:“收起你泛滥的同情心,我可没有精力像狗叼骨头一样每分每秒叼着你,让你不被害死!”      突如其来心脏一阵急跳,下意识的抓住了手腕,因为心底深处某些最可怕的记忆。   没多久,窗外传来尖锐的惨叫,让我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靠着墙角,蹑手蹑脚刚想偷溜,被她大声叫住:“站住。”   脚僵在了半空。   依旧用冷冰冰的语气:“你还没跟我交待,这阵子去哪了?”   终于开始算账了,有些不妙。   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道:“姐姐你忘了,我在林先生那。”   冷冷一笑:“哼,不错,林先生那。”   见她语气停顿了下,我僵硬的脚落地,继续往前走。   “明天回家。”她又道。   愣了片刻,大后天就是肖起良和花琳琅的婚事,现在回去做什么?   “去贺喜。”放佛跟我解释一样,花素见补充道。   “哦……”我加快了步子。      忽然她豁的站起身,抓起什么东西朝我掷来:“林个头!”   我凭本能往下一蹲,一片西瓜在我头顶开了花,汁水和西瓜籽撒了我一头。余光朝边上一瞅,发现花素见满脸冷笑,又抓起了把樱桃,赶紧双手一撑就往门外冲。   樱桃和呵斥声一起噼里啪啦从我身旁掠过:“《女诫》抄十遍!”   我逃得飞快。   在现代有个暴||力BT哥哥,如今原本温婉的民国姐姐又变成了BT暴||力,我到底得罪哪路神仙了我? 172、第十二章 ...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   《女诫》上尽是荒唐话,灭绝人性,欺压女人,抄这种东西简直是对心灵的摧残。   “shit!”我一边抄书,一边骂。   ……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   “shit!”我再骂。   我身上没半点传统中华妇女的美德,也根本不想学习这些美德。在我看来,被这些所谓美德约束了几千年的中国女人简直苦透了。而我居然要把这些东西抄十遍……十遍……   我早已入了意大利籍,Sono un italiano,我是意大利人),学习神马中华“传统美德”有意义吗?   薄伽丘,救救我吧!易道,救救我吧!      满腹牢骚,却因为花素见的威胁不得不忍住要吐的感觉抄书。担心她疯得更厉害是一方面,怕她是另外一方面。确切的说,是怕疯了的花素见身上某些白知秋的影子。   白知秋是什么人物呢,简单的说,道貌岸然,心狠手辣,天下第一笑面虎是也。偏偏这只笑面虎最喜欢折磨的就是我,还折磨了我好多年。我爱他,但我更怕他。有些怕已经渗透进了骨髓,成为一种本能存在着。怕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我可以和他在一起,但我不想他朝夕相处。假如他同意,在知道他平安的前提下,我宁愿顶着白知秋女人的名头飘在家外,一年见两面也就行了。      如今花素见某些小动作像极了白知秋,自然教我看得心惊胆战。如果花素见身上的魂魄是白知秋……   不不不,我赶紧把脑海中这个念头给否定了。前两个月我和易道过得很幸福,这种幸福在白知秋看来绝对是罪无可恕。犯了错的小孩最怕见家长,此时要是白知秋出现绝对惊吓大于惊喜,还是实实在在的“惊吓”,所以我这段时间不想见他。   其次,私心里我还想和易道好好过段安稳日子,不想被别人打扰,白知秋一出现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再者,附在女人身上……自高自大,及其爱面子的白知秋会折磨我灭口的……   所以花素见绝不是白知秋,绝不能是白知秋,那么我就发挥我白霖最得意的本事——装糊涂,把花素见当花素见伺候吧。      我抄……   我抄……   我咬牙切齿地抄……   正抄得头昏眼花,门嘎吱一声开了。   回头一看,花素见裹着张床单弯着腰跑进屋。关好门,做贼似的爬到床上用被子遮住了头。   平时白知秋大半夜跑进我的房间只会做一种事……很黄很暴||力的事……   花素见进我房间做什么?   有前车之鉴,我不免小心了好几分。      小声问:“哥?”   被子里那个人没回答,只是身形轻轻晃动,像是在哭。   “姐……”我轻声喊。   “小执……”被子里传来模糊的回答,带着哭腔。   我小心翼翼走过去,掀开被子。   只见花素见跪在床上,身上穿着睡衣,像受惊的小兽似的抱着脑袋缩成一团,肩膀抖得像筛糠。   “怎么了……”我问。      她慢慢地抬起头,脸色蜡黄,满头大汗,泪花在眼眶里晃动。接着她一把拥住我,呜呜地哭起来:“小执……你回来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姐姐找了你好久……死的心都有了……”   她的身体颤抖得异常厉害,以至于连带着我的身体也跟着一起颤抖,让我不知所措。      就这样抱着我哭了半天,她睡着了。手依旧紧紧地缠住我的胳膊,就像抱着救命的浮木,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   我敢确定,刚才的花素见只是个被吓坏了,好几天没睡好的普通女孩,而且我敢肯定她就是花素见本人。之前罚我抄书的花素见是谁我不知道,貌似花素见本人都不知道,因为她好像忘了之前许多事,就好像我回来后才跟她见第一面一样。   咚咚咚……   正在琢磨的时候,有人敲了敲门。   这么晚了还来敲门,莫非有急事?   “什么事?”我问。   对方没回答,仍然敲着门。   咚咚咚……咚咚咚……   哪个家人,只敲门不说话,这么没规矩?      我还没再发问,突然嚓的声轻响,台灯灭了。   一下子眼前除了团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外面的敲门声一道接着一道。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躺在床上只觉得不安,心急忙慌迅速起身去摸墙上灯的开关,手刚碰到开关的底座,突然手腕上被另一只手狠狠地钳住。   心脏突的一跳。   这当口壁灯被我摁得亮起来,骤然而来的光刺得眼睛不太舒服。缓过劲一看清楚那个紧抓着我手的身影,又是一惊。   头发乱蓬蓬地披在脸上,一双原本温柔和善的眼睛瞪得老大,透过头发缝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双手紧紧攥住我的右手腕,细微而疯狂地不停颤抖,力道大得仿佛要将我的手折断。      “姐……姐?”半晌定下神,我试着叫了她一声。她的样子太吓人,我不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而此刻门外,诡异的敲门声仍以同样的节奏不间断地响着。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稍作思量,我决定等一下再管花素见,于是提高声调询问外面的人:“你到底是谁?”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回答我的仍是不变的敲门声,单调的节奏在寂静的夜晚有种让人烦躁的感觉。外厅本该守着两个仆人,可她们却没发出一点声响。   直觉告诉我,敲门的人肯定不是善类。   出去看看?   脑海里刚掠过这个念头,花素见手上的力道突然加大,勒得我手腕生疼,不禁吸了口冷气。      “不要开门。”她低声道。   还没等我回应,她陡地刺进一声凄厉的尖叫:“不要开门啊!!”   瞬间我被这叫声刺激得从床上跃起,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就看到床上依然坐着两个人,花素见和花执。花素见惊恐地喘着气,花执则面容呆滞。   不禁又气又好笑,花素见一声尖叫,居然把我的魂魄从花执体内吓了出来。      正想起身扑回花执体内,却赫然发现丝丝缕缕的莫名黑烟正从门缝四周往屋里渗进来,像密密麻麻地触角似的在四周扭动,把房间染得一片漆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惊。   刚才根本没看到什么黑烟,难道这是魂魄才能看到的情景?   仅仅只是这么一闪念的时间,几缕烟飘过来,将我的身体团团围住。没有感觉,甚至感受不到力量,整个人就像被裹在棉花里似的一动不能动。      而床上坐着花素见却依旧抓着花执的手,完全没注意眼前的花执变了性子,也完全感觉不到那些黑烟已将她团团围住。   然后全身突然冰冷地一紧,我被黑烟猛地朝门的方向拖去。   “啊!”身体兀地撞向墙壁,我忘了自己现在是魂魄,本能一声尖叫,闭上眼睛伸手挡住了脸。      片刻之后,身体停了下来。   耳畔依然萦绕着“咚咚咚……”的敲门声。   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瞬间头皮一阵发麻。我被黑烟拖着穿透墙壁,跌坐在门外走廊上。从地面到天花板,整条走廊都被此起彼伏的黑烟充斥着,看不到其他任何东西,就像爬满蠕动黑蛇的黑色隧道。   隧道的尽头是通往我卧室的那扇白色木门,一个男人背对着我站在门前,正抬手规律地敲着门板。   咚咚咚……咚咚咚……   他身上穿着套淡青色西装,光着脚。身体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衣角沾满了泥沙,从头到脚湿哒哒地滴着水,肩膀上甚至还耷拉着一条水草。      突然,他停住了敲门的动作,僵硬地扭头看向我。   我听到一些喀拉喀拉的响声从他的脖子传了出来,像冻结的关节被强行扭动的声音。接着,我看见了他的脸。   黑烟在他四周翻腾,将他的脸衬得很白,雾霾天似的死灰白。两只眼睛白蒙蒙的,犹如被水浸泡了好多天的鱼眼珠。   肖起良……   这个名字刚在心里头冒出,就看到他飞快地朝我走来。身体笨重僵硬,一只手还保持着抬手敲门的姿势,一只手紧紧贴在裤兜上。两条不会弯曲的腿筷子似的一前一后迈着步,恍如会动的塑料模特。但动作就像录像在快进,滑稽,但极快。      回过神,我立马就想逃跑。可身体被黑烟牢牢地裹着,别说起身,连动动手指头都是奢望。眨眼间肖起良已走到我面前,带着股冰冷透骨的寒意和令人作呕酸臭味……   紧接着他像截僵硬的木头,硬邦邦地朝我倒下来。   没办法躲开,只能徒劳地看着那双死鱼般的眼睛离我的脸越来越近。      突然,一道金光从破开头顶重重黑烟如利剑般直插而下,落在我眼前,化成一抹人形。   抬手一推,便见肖起良猛地飞了出去,身体和周围的所有一起,骤然收缩直至消失不见。      身体被黑烟束缚着的感觉立刻就消失了,我发觉自己斜倚在一张白玉卧榻四柱床上,雪白的床幔,暗紫色的柔软丝被。而床立在一汪湖泊中央。湖水平滑如镜,倒映着湛蓝的星空和一弯半月。   意识到环境的变化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觉,借着床身散发的柔光探出床沿朝水面一看,看见水里映着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一身宽松的古代睡袍,懒洋洋刚睡醒的样子,眼睛微微有些肿。      “这就是你的噩梦?”不远处传来一道男人的声音。   微惊,长发顺着胳膊滑到水里,搅碎了女人的面容。   我抬头,看向刚才救我的男人。   同女人一样,他也身着一袭雪白睡袍。纯粹得没有一丝杂色的银色长发一直垂到膝盖。一双剔透的紫色眸子,眉心一点菱形朱砂。悬浮在湛蓝的湖面上耀眼得像道光,亦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   五官和易道几乎一模一样,又有些不一样。   飘在空中,仿佛没有重量的银白细长铁链,从他胸口的位置伸出来,一直连到我,也就是女人的胸口处,将两人连在了一起。   铁链随着两人的心跳微妙地颤动着,让我感觉到,铁链的两头穿透了两人的皮肉,分别缠着两人的心脏。      “不要紧,本王已替你种下护咒。你若真遇此番情景,定可无忧。”他说道,随后身体飘过来。手一挽,便搂着我一起倒进了柔软的床铺。   下一刻亲吻像暴风雨般袭来,香||津浓滑在缠绕的舌间摩挲。   我脑海中一片空白,全身发木……   良久,身体撑在我上方,居高临下看着我,满意地咂着唇,眼底绽开了明艳的笑:“不过,此护咒定无使用的时刻。我腾蛇雄霸北域妖界,堂堂北妖王妃又怎么会沦落为人之魄,受区区魑魅魍魉欺负?星轨推说,腾蛇有一儿一女。你当放宽心,专心吸取我的灵气修成妖身,早些为我诞下公主王子才是。”      他不是易道,易道从没笑得这么开心过。他是螣蛇,那条正借用着白知秋身体,还霸占了慕容玥的妖蛇。   他怎么会把自己的心脏同这个女人的心脏栓在一起?更奇怪的是,这女人还同我长得一模一样。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迷迷糊糊的。   见我没反应,他眉头微蹙:“还在梦中么?”伸手在我额头一点,“阿霖,醒醒。”   眉心传来道冰凉的感觉,我眼前骤然间一团漆黑。   太突然的黑暗,弄得我一时半会没有反应过来。半晌过去,眼前才模模糊糊出现一丝光,然后我看清了四周。   我又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呆在花执身体里,坐在床边。门外那诡异的敲门声不知怎的消失了,花素见拉着我的手,躺在我身边已沉沉地睡去。   湛蓝的星空,平静的湖泊,浪漫的水床……有关螣蛇的一切都消失了,就像一场梦。 ☆、173第十三章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饿醒的。   睁开眼睛,一刻也不能忍的那种饥饿感像蛇一样扭动着,把肠子揪成一团一团的,喉咙渴望食物渴望到发痛。头晕晕沉沉,像刚坐过云霄飞车一样。   于是我来不及回味昨晚发生的事,丢下还在身旁酣睡的花素见,穿着睡衣跑进了厨房。   亏了易道的教导,如今我煮起面条来驾轻就熟。   一斤挂面丢下锅,眼巴巴看着它煮熟。厨房里没有现成的哨子,就用老陈醋和着酱油一拌,来不及等它变温就呼噜噜吃下肚去。几筷子碗就见了底,但肚子还是饿得咕咕一串乱叫。   赶紧又往锅里丢了第二把面条,肚子饿得慌,心里更慌。   怎么会这么饿,怎么这么容易饿,难道我得了什么病?   第二碗面条捞起来,还没开吃,又迫不及待丢了第三把面条下锅。   饿,实在是太饿了……   一口气吃了十碗面条,终于摸着微凸的肚子,坐在板凳上舒舒服服吐了口气。   却不经意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   花素见。   静静地看着我,目光很平和,很温柔,正如她发问的声音:“你把厨房的面条都吃了?”   昨天我刚回别墅时,花素见是个笑意盎然的笑面虎,但晚上跑到我房里的花素见就变成了瑟瑟发抖的小绵羊。才一夜功夫,站在我面前的花素见又变回了笑面虎。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应付她,半天,憋出一声饱嗝:“呃……”   她微微一笑,走到灶台边,拿起白瓷杯倒了杯开水。用手握了握,又加了点凉白开,转身送到我手里。   要是她此刻是那个温温婉婉的花素见,这水我绝对毫不犹豫就接了。可此时的花素见满眼全是骄傲的笑意,显然不是我熟悉的人。   “喝啊。”她催促道。   我犹豫片刻,慢慢接过了杯子。   水温温热,不烫不凉,如同白知秋待我温柔时的样子,恰到好处得叫人舒服。不过这种温柔许多时候是无福消受的,尤其是在……我和他心中都在盘算各自小九九的时候……   小心翼翼将杯子端到嘴边,正要张嘴,耳边听得呼呼风响。   我早有防备,赶紧伸手去挡。可她的力道实在太大,手掌拍开我的手臂重重地落在了我脸上。   一时只觉得头嗡的阵轰响,身体直直地飞了出去摔到地上,侧腰被白瓷杯硌得生疼。   忍住疼撑起身体,嘴里有点腥。鼻子里两股热流嚯嚯往外淌,耳朵里嘤嘤作响,眼前金星乱迸。   她慢慢朝我走来,扯起我右手,冷冷地说道:“回答我的问题,多一句废话,就断你一根手指。”   我透过漫天的金星和雾气,抬头看着她:“什么问题?”   食指一紧,被她紧紧捏住:“这段时间和某个人在起,很快活?”   骨头里腾起一股子凉意,全身起了层厚厚的鸡皮疙瘩,舌头不停地打颤:“你……是谁?”   喀拉一道骨头响,手上一阵钻心肉疼传来,疼得我禁不住惨叫连连。魂魄幽幽地一荡,差点从花执身体里飘出去。   壮起胆子朝手上看,食指已被她向后掰得几近和手掌平行。吓得水珠簌簌从脸颊往下坠,也不知是冷汗还是眼泪。   “天道不公。有人费尽心思耕地,地里一点收成没有。有人什么都不做,尽捡便宜。”她嘴唇微微紧绷,眸光犀利,“最可气的是有人没记性,打她,她不在意。对她好,她不领情。”   这语气活脱脱是白知秋。   十指连心,我快疼死了。什么伪装都顾不上了,憋住乱跑的气息,我抖抖地求饶:“哥……疼……疼……”   “是吗?”她挑眉,“还知道疼!”   喀拉——   手上再次传来钻心的痛,中指也被她掰错位了。因为剧痛,我的意识都疼得迷糊起来,嘴里像含着一团火似的滚烫。   “你很聪明,知道我心疼你,懂得怎么让我心软,不过有些事男人是无法原谅的。”微微弯腰,眼睛审视着我,像庙里安静的泥塑判官:“怎么惩罚你呢?想打死你,又怕你疼,怎么办才好?”   我不语,后背阵阵发冷。她这样的口气和眼神,都是我最害怕的。   “怎么办才好!”音调突然提高,提起右脚狠狠地朝我的肚子踢来。   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我左手飞快向下,牢牢地抓住了她的脚腕。紧接着不知从哪来的力气,猛地将她往后一甩,就见她整个人横着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在灶台上,跌坐在地。   然后脸色煞白,眼睛冷冷地盯着我。   “男人?”手还疼得狠,眼泪忍不住直往下掉,我一边哭一边笑,“你明明是女人。”   她没说话,半晌,兀地吐出一口鲜血。   “两位小姐,这是怎么了?”吴嫂带着几个婆子跑了进来。   有人扶我,有人扶花素见。   “听着,”站起身,推开扶她的人,花素见看着我,嘴唇轻勾,“没有我的允许,除了水,谁也不许给她吃的。”   说完扶着腰一瘸一拐朝门外走去,嘴里还隐约吸着冷气。   手指火烧火燎的痛,脸颊也发麻刺痛,心里头却涌动着报复的快乐。刚才推她的时候应该再用力些才好,我想。   扶着婆子的胳膊想站起身,这才发觉手脚发虚。仿佛刚才一发力,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光了,同时也耗光了刚吃下的十碗面条。   十碗面条,顶了不到十分钟就觉得饿,我是猪么?   因为花素见的吩咐,下人们藏起了所有吃的东西,包括瓜子。人类其实极其脆弱,仅仅只是饥饿就足够让人狼狈不堪。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什么吃的也没找到,我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吴嫂默不作声蹲在我身边,替我把脱臼的手指复位,将肿得像馒头的右手缠好绷带,用冰块敷我肿胀的脸。   沉默中,我的肚子不停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忽然很想念易道挂在天花板上那些熏鸡,香喷喷的,皮焦肉嫩。然后开始想念易道,要是易道在我身边决不会让我受委屈,也决不会动我一根汗毛。   想易道,真的想他,想得鼻子发酸。鼻子一酸肚子更饿了,饿得我眼前腾起了层层雾气。   用冰敷了一早上,右脸颊还肿着。捂着脸,在婆子的押送不情不愿地走到院中。   花素见站在汽车旁边,穿了身米色西装,头上带着顶鸭舌帽,手里柱着根拐棍。貌似早上的伤已不见踪影,但细细看还是能发觉她脸色发白,嘴唇发紫。   因为不能自由移动的手指,还因为被饥饿搅得天翻地覆的肚子,我觉得幸灾乐祸。   “哥?”我问。   她没出声。   “姐?”我又问。   一扬下巴,她说道:“上车。”   我摇摇头:“我不和你坐一辆车。”   因为脸还肿着,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哼的一声冷笑,花素见从旁边人手里拿过一个布包,慢慢打开。是一包糕点,枣泥糕,红豆糕,肉松糕……   肚子本就前心贴后背,看见吃的,肠子立刻蠕动起来,胃里仿佛有一只手叫嚣着想往外抓,想抢那些糕点。得病没多久,这饿肚子的病就变成了难以抵抗的痛苦。   我不由自主地咽口水,一个劲咽口水。   她笑笑:“这是你今天的午餐和晚餐,用餐地点在我车上。”   有点想哭,但我毫不犹豫上了车。   妈个蛋的,我饿啊。   因为不久前日军的轰炸,马路坑坑洼洼,车开得很慢,从白天一直开到晚上也还没到目的地。   整整一天花素见都没理我,只偶尔扔给我一块糕点,就像逗动物园里的猴子。   她不折腾我,我当然求之不得。   夜渐深,花素见靠在后座上睡着了。我懒洋洋地用水晶糕磨着牙,她给我的糕够我在正常的时候吃饱,却不足以让现在的我吃饱。几块糕,不知道塞在肚皮里的哪个角角。可花素见只给我这些,多的吃的一点不给我,让我恨得牙根痒痒……   不忿地看向她,嘴里的糕却凝在了牙齿之间。   我看到一个男人。   疾驰的车外,男人从车顶上垂着头,双手贴在玻璃上,为了更好地看清花素见的样子似的,他歪着头静静地朝下看。   那瞬间我认出了男人的脸。   不像活着时那样文雅,脸庞浮肿,泛着陶片状的死灰白。眼珠子白蒙蒙的,分不清眼白眼黑。湿漉漉的头发被风吹到一边,飘着淅沥沥的水珠,手掌也湿漉漉的,沿着玻璃往下淌着水。   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它转过头朝我脸上冷冷一瞥。   胃里一阵抽搐,刺激得我赶紧别过头干呕起来。这长得像肖起良的东西是什么?昨晚看到他时已知他不是善类,才将被他看一眼,整个人竟打了个冷颤,酸意直往喉咙里窜。   声响惊醒了花素见,她睁开眼,问:“怎么了?”   我越过她的肩膀朝车玻璃处望了一眼,趴在车玻璃上的肖起良已经没了踪影。   刚松一口气,干呕的感觉又泛了上来,这回可真吐了,惊得花素见急忙让司机停车。   车一停,我急忙打开车门冲到车外,在路边弯腰呕吐。   花素见在旁边给我捶背,递水给我漱口:“是不是着凉了?”   推开她的手,我抽了抽鼻子:“我要回家。”   因为附在花执的身体里,白知秋折磨起我毫无顾忌,居然差点折断我拉琴的手指。奇奇怪怪的肖起良。还有这要命的肚子病,我受够了,受够了。   一跺脚,半是撒娇半是命令:“我要你带我回家!”   她不知所措,连连点头:“好好好,姐姐这就带你回家。”   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她又变性子了。    ☆、174第十四章     回到花宅时天已是凌晨。   宅里正在准备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礼,十二人座的圆台面,总共一百零八桌,全部摆在宅子前的广场上,盖着红彤彤的桌布。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在草地上由牧师证婚,然后再吹吹打打拜堂。   这样大的阵势让花素见的脸色很难看,前夫和妹妹的婚礼对她来说就是个讽刺,天大的讽刺。   当然,花素见突然回来对花家人来说也很难看。所以刚进门,还没回房间,仆人就把花素见拦住,叫到花君年书房问话。   花君年绝对有必要担心,家丑不可外扬,两女争夫的闹剧在任何时代都是最令人兴奋的花边新闻。想想看,如果在婚礼进行的时候花素见站出来,骂花琳琅抢她的丈夫……啧啧,明天全上海的报纸都会脱硝。   依花素见的性格,决计不会来参加花琳琅的婚礼。做出回来决定的是偶尔附在她身上的白知秋。他做每一件事,行的每一步路都有计划。花君年召花素见问话当然也在他的计划中,所以我不担心花素见要怎么应付花君年,反而趁这个空档溜进厨房。   厨房里正在准备喜宴,鸡鸭鱼肉,鱼翅燕窝多的是。我厚着脸皮吃了个饱,然后回到副宅呼呼大睡。   睡了不知道多久,忽然觉得有些疼。吸着冷气醒来,看到花素见靠着床头坐在床边,拆开了我手上的绷带,正按揉着昨天被她掰断的地方。   是白知秋……   慌忙想把手缩回来,却被他使劲按住。   垂眸看着我:“叫声好听的。”   挤出一丝笑:“哥……”   轻笑一声,用力一捏:“换个称呼。”   伤处顿时火辣辣的闷疼,眼前雾气氤氲。坐起身,伸手去掰他的手:“禽||兽,不等我歇一天也换个地方啊。要不你打我的脸吧,别折腾我的手,再玩手就废了。”   可他力气太大,根本掰不动。   扭过头,专心看着我的手,像洗衣服一样将肿胀的地方揉来揉去:“又不是白霖的身体,过阵子就得扔,玩废也无妨。”   彻骨钻心的疼痛一波波从手上窜出,冲击得心脏沉重地乱跳,身体一阵冰凉一阵滚烫,迸沁着冷汗。   白知秋擅长赚钱,鉴古,折磨女人,还有控制我。他对我的控制不光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不管我想什么,想做什么,他都能看出来。最可怕的是,他似乎对我所有的行为了如指掌。我自然知道他这次为什么生气。在多年的折磨与抗争中,我学会了识时务。   此时若跟他硬熬下去,两根手指真会保不住的。我终于痛得哭出声,连连求饶:“哥……我错了……我和易道已经分手了……这是最后一次背叛……我保证……”   手上的动作突然停住:“霖霖,真不小心,手伤成这样。”低下头,柔软的嘴唇吻了吻伤处,“送你个白哥哥止疼之吻,乖,不疼了。”   赶紧抽回手,飞快缩到床的一角,使劲憋住呜咽声。   他屈腿撑腮,歪头看着我:“送你一个吻,不回报哥哥一些关心?”   咬咬嘴唇,爬回他身边,依到他怀里,心口紧紧贴住他胸膛。想象着即将发生的可怕事情,身体开始抑制不住地发抖。   他微垂了头,吐息就落在我耳畔:“别担心,我对两个女人的事没兴趣,暂时不动你。”   对啊,他现在用的是花素见的身体。   我心稍安,试着扯开话头:“哥,你为什么附在花素见身上?”   “我和这女人做了笔交易,我替她办件事,她让我附她的身。”手掌有意无意地拂过我的伤处,余痛未消,吓得我脊背发僵,“为了来民国找我那和妖怪鬼混的好妹妹。你感不感动,嗯?”   见苗头不对,急忙抬手搂住他的腰:“哥,带我回家吧。”   “不行,妖种不到一百天,除不掉,你也走不了。”   我小心翼翼地掀起一点眼皮去看他:“什么一百天?”   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我。一贯带笑的脸上收起了所有表情,神色冰冷。良久,忽然把我用力往旁边一推,竟把我推下了床。   本就肿胀的右手又被压了下,指关节刺痛。我不敢呼疼,悻悻地从地上爬起。   拥着被子,静静地看着我:“我会安排你到莫宁可家借住。”   我张了张口,觉得听错了:“什么?”   把头扭向窗外,不再看我:“呆我身边不安全,有人想杀你,如果你在民国被杀就回不了家了。”   “有人想杀我,是不是花君年?”我问。   “是我。”淡淡道,“白霖,我想杀了你。在你还用着这具皮囊期间,见我脸色不对,记得躲远些。”   白知秋向来不打诳语,他说想杀了我,就是真的想杀了我。   站在阳台上,吹了半天风,我仍平静不下来。我不害怕,只是觉得茫然,为什么白知秋想杀我?   是因为我和易道……?   有压迫就有反抗,我是被迫跟白知秋的。既然是强扭的瓜,瓜蔓伸到墙外是常有的事,所以我出轨不是一次两次。以前我出轨他从不在意,因为他把这种事当成类似猫抓老鼠小游戏。我逃跑,他抓,抓回来再折磨,名正言顺,还多了别样的刺激。就连我和田野相爱那次,也只被他当成游戏。   只不过以前是心出轨,身体出轨未遂。而这回不同……我对易道……身体和心都出轨得非常彻底。   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女人,比起女人,白知秋更喜欢他收藏的那些破烂兵器和跑车。女人对他来说只是个简单的公式:女人=白霖=世界限量白知秋专属独一版S^M玩具。   虽然花执不是白霖,但花执身体里的灵魂毕竟是白霖。如果白知秋确是因为专属玩具的灵魂用别人的身体,和别人共享云||雨之欢而暴怒,那……   想到这,我不由打了个寒颤。   我的身体现在被慕容玥用着,慕容玥被螣蛇霸占我倒不担心,因为螣蛇用的是白知秋的身体。原锅配原盖,白知秋也不会在意。可之前,慕容玥还用我的身体和墨九还结了婚……   还有,我和易道419的事再被白知秋查出来……   ……   ……以后我还要和白知秋过几十年,两个指头哪里够,两百个指头也不够……   正心神不定急得团团转,仆人在身后禀道:“执姑娘,老爷要见你。”   花君年见我准没好事,才被白知秋折腾半晌,又来一位阎王。   我想晕,我好想晕。   低着头被仆人领进顶楼花君年的书房,看见花君年含着根雪茄,躺在窗边摇椅上慢慢地摇。   一扬手,房里的仆人安静地退了出去,还带上了门,只剩个穿暗红马褂的中年男人执手站在书桌边。   用手将雪茄从嘴边夹开,慢慢吐了口烟圈,花君年懒懒地问:“听说你在雁荡山认识了几个修行的人。”   我沉默不语。   “是不是,”把雪茄放回嘴边,他继续道,“想解开骨血引?”   话音刚落,一阵触电般的痛和麻从我的头顶一直窜到脚尖。气息骤停,登时全身就软了,双腿一酸就跪到地上。随后麻的感觉潮水般褪去,只剩下刀绞般的痛在身上乱窜,眼泪和鼻涕不受控制地淌了下来。   “哈哈……”他咬着雪茄大笑,“小鬼,除了老夫谁也解不开你的骨血引,下次再耍花招就要了你的小命。起来吧。”   我站起身,掏出手绢擦鼻涕。   他又道:“既然提前回来了,你的任务有变化。明天琳琅成亲,莫宁可会来贺喜。我要你同他约会,找机会在他吃的东西里下毒。”   一惊,老东西要我杀人?   抬眼看着他:“父亲你不是让我追查莫家黄金的下落?杀了莫宁可怎么找黄金?”   “情况有变,”顺势拿过茶几上几张纸,低头阅读,“你不用多问,照办就是。三天之内,他不死,你就死。”   骨血引实在太疼,我只得暂时应下来:“是,可我不知道怎么杀人。”   花君年头也没抬:“跟冲田先生学。”   这时,站在书桌旁叫冲田的中年男人颌首,用卷舌音说道:“小姐,请过来。”   语调很奇怪,是日本人。花君年和日本人有勾结?   思量着,我走到中年男人身边。   冲田戴上一双橡皮手套,打开了桌上一个铁盒子,铁盒子里面装着一排透明的胶囊。   “小姐,这是剧毒氰化钠。我会将这东西藏在戒指和项链里……”   正在说话,书架后闪出抹人影。还没等我看清是谁,冲田的太阳穴上兀地多了把匕首。他朝后猛退了一步,脸上的颜色瞬间褪尽,眼珠子鼓得快从眼眶里滚出来。   随后凶手大跨一步,拿出书桌上的石头镇纸,手一挥朝张大嘴正想喊人的花君年掷去,顷刻正中花君年额头。“砰”的一下,就像西瓜从高处落地时发出的声响。连吭都来不及吭一声,头破血流,人直接被砸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钟,我呆滞。   手搭住冲田的肩膀一掰,冲田直挺挺向后倒地。然后花素见走到摇椅前,揪住花君年的头发将他从椅子上拖下来扔在地上。   “不想看就扭头。”这话是附在花素见身体上的白知秋对我说的,说话时他并没放慢手上的动作。   只见他拎起桌上的茶壶,用脚把花君年的头拨正,一脚踩住花君年的脖子,将温热的茶水冲花君年额头淋了下去。   “呃……”被水一淋,花君年幽幽地醒来。睁开眼睛,他紧盯着白知秋,脸上露出了不敢相信的表情。   “素见,你……”喉咙被人踩住,花君年憋气憋得满脸通红。声音像破旧的风箱,嘶哑不堪。   白知秋弯下腰,朝他轻轻一笑:“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花素见,是大鬼。不想死,就解了小鬼的骨血引。 ”   闻言,花君年的眸光定了下。   可没等他说话,白知秋一挑眉,语调轻佻:“瞧我,被某人气懵了。何必麻烦,你一死骨血引自然解了。”脚猛地往下一沉,就像踩断一根柴火,“威胁我妹妹的人,都得死。”   从花君年的脖子上传来咔嚓一声响。   转眼花君年脸上的生气就消失了,通红的脸色瞬间变成了深紫色,表情惊恐扭曲。   白知秋直起身,斜瞥向我,嘴唇微勾:“以前杀鱼都不敢看,现在杀人看得津津有味,和妖怪混久了果然有长进。”   闻言,我回过神,肠胃不由自主地翻腾起来,急忙冲到垃圾桶旁哇哇大吐。   “霖霖……”身后白知平静地喊。   我转过头,不敢细看他脚下踏着的尸体。   眸光犹如山巅积雪,碧蓝清冷:“给你两分钟平静时间,不动声色走出去。多呆一秒,我连你也杀。”    ☆、175第十五章     不是不知道白知秋的可怕,眼下他却是想要我的命。   从小把我捧在手心,宠上天的男人想要我的命。   不适应,不明白,加上看到了些刺激的场景。我精神有点恍惚,躲在房里呆坐了半晌。   楼下人来人往,人们在忙着下午即将举行的婚礼。放过第一循迎新鞭炮后,有仆人敲门,请我下楼参加婚礼。   花家内斗不断,两姐妹都不到婚礼现场明摆着和花琳琅那支为敌。所以花素见身份特殊可以不参加婚礼,花执却不得不参加。   打开门,仆人身后站着个少年。   个子很高,剑眉星眸,清晨阳光似的一抹,朝气蓬勃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喜欢。   尽管样子与白知秋相同,但比起白知秋的腹黑,这孩子总是一脸勉强的假笑:“执小姐,好久不见。”抬起胳膊,“可以请小姐陪我一起吗?”   名分上花执是他的未婚妻,这样做不算越矩,于是挽上他的手下楼。   一边走,一边偷偷打量着他。   微微有些青涩稚嫩的五官,眼眉天生带着笑意,皮肤嫩得一掐就出水似的。风华正茂美正太一枚,要多撩人有多撩人。记得白知秋这个年纪的时候,每天收到的情书数以百计。可惜莫宁可白白浪费了这副皮囊,因为他无法喜欢别人,甚至根本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因为他是天囚者。   “霖霖,你知道什么叫天囚者吗?”在告诉我,我将去莫宁可家暂住后,白知秋这么问我。   囚禁分两种,一种是对身体的囚禁,一种是对心的囚禁。身陷囹圄在世上不罕见,每个国家都有监狱。   心陷囹圄则是困在无形的监狱中,犯人转世前被封住所有前世因果羁绊,七窍心肠,从一出生就丧失了感知任何感情的能力。无法感知感情就不知道爱的感觉,更不知道恨的感觉。一个人没有爱很,便时时刻刻被囚禁在无形的孤寂中,却连感觉痛苦也不能。只能混混沌沌地活着,比吸血鬼,虫豸还要木然。   莫宁可就是个天囚者,因为上一世违背天命自尽身亡,被罚天囚一世。所以别看他身为莫家少主,表面上风风光光,却是个没有感情的可怜人。   据我以前在易道堂时了解的,自尽身亡的人会堕入炼狱,千万遍重复体验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就如钱小仪,死后困在玻璃屋里,每天一遍遍重复着被父母控制的可怕过去,永世不得解脱。   为什么莫宁可前世自尽不堕入炼狱,而是被罚做天囚者呢?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白知秋一定知道。白知秋知道很多奇怪的事,尽管他不是妖怪。但他很少跟我讨论超自然之类的话题,应该说是讨厌这样的话题。所以就算我好奇莫宁可的过去也不敢细问。   “天囚者,不会对你有任何怜悯,感激,喜欢。借住在他家,不要试图勾引他,更不要挑衅他,他不会惯着你。”白知秋冷冷地笑了起来,“不,应该说,世上只有我一个男人会惯着你。”   走着走着,忽然听莫宁可说道:“上次不是小姐,我已命丧黄泉,多谢小姐相救。”   他在向我表示感谢?   救他之后的下一秒我就被他打晕了,以前觉得他是混蛋,要是他没有正常人的感情就能解释得通了,他是不会对人心存感激的。   我问:“既然知道我在救你,你为什么打我?”   他笑笑:“花执小姐生来痴傻,突然会使枪救人,我怎知你是不是日本易容特工,来杀我的。”   这话有道理。可见不管有没有感情,莫宁可不是个傻子。   我点点头:“现在不怀疑我了?”   “不怀疑,小姐放心。同住期间我定不负令兄所托,好好照顾小姐。”   “令兄,你和我哥?”我一惊,他怎么知道白知秋的存在?   看着我,眼睛冰块般清透,泛不起任何波动。就像完美的机器人一样,表情勾着永远不变的幅度:“你哥是我的朋友,我理应照顾好朋友的妹妹。”   嘴角抽搐。   男人们的世界女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白知秋才到民国没多久同莫宁可成了朋友,还轻易同莫宁可交了底。对比之下,我是他的女人,可很多时候在他面前我连发言的权利都没有。   例如他让我搬到莫宁可家我就得搬到莫宁可家,不得反对。   切!   到了婚礼现场,大多数宾客已在板凳上坐定。   莫宁可和我找了后排空旷的位置坐下,静待婚礼开始。   一等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花环上娇艳的百合花已经开打蔫,宾客们也渐渐不安。   隐约听到旁边有人议论:“人还没找到,花五小姐在楼上闹呢。”   “嫁给姐夫已经够热闹,这下新郎还跑了,呆会准有好戏看。”   肖起良跑了?   支起耳朵想听得更清楚,忽然一条黑影从天而降,砰的一声砸在前方。接着热闹起来,像是平静的水里突然被丢进了一块巨石。不少宾客站起身朝后面跑,一张张脸上挂满了惊恐,似乎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不知所措站起身,人群将我推得一个踉跄。幸好莫宁可伸手将我揽住。   “发生了什么事?”站稳了脚跟我忍不住问莫宁可,他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边,不知道看些什么。   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不自禁吸了口冷气。   婚礼台上方的白色大花架已被压得塌了一半,上面倒挂着花君年的尸体。面色发紫,表情狰狞,双眼大睁死不瞑目。脖子上挂着块木牌,木牌上书:民族败类。落款:除奸队。   这时身旁突然响起道低低的声音:“马上封门,你们走。”   回头:“哥。”   他没有看我,声音压得更低,是对莫宁可说的:“两个月内,我帮你夺到你要的,你帮我抓到人。”   “还有什么嘱咐的。”莫宁可问。   伸手摩挲着我的头顶,似在亲昵地爱抚,说的话却冷得让人心寒:“不许她出门,一步也不许。她敢耍花样就杀了她。”说完他就离开了,头也不回。   一身英姿勃勃的西装,脚蹬高筒马靴,虽然用着花素见羸弱的身体,周身却散发着王者沉稳的气势。   傲视天下,无所畏惧。   同时将给扔给一个随时随地能毫不犹豫朝我开枪的男人看管。   狡猾的男人,要是他囚禁我,我跑多少次都没关系。可看守换成了莫宁可,只要跑一次我就有生命危险。零容忍的威胁,才会带来零犯错的效果,还没去莫宁可家,我已经决定没有白知秋的允许绝不出门了。   莫宁可在上海的府邸位于法租界,一座被两条弄堂包围的三层法式小楼,楼外覆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尽管百米开外就是上海最繁华的地段,但街面上的噪音被弄堂中随处可见的爬山虎吞噬了不少,这让房子变成了闹中取静的宝地。   一楼是莫宁可保镖的住处,二楼是莫宁可的住处。莫宁可很少回家,就算回家也只是跟我简单打声招呼。一楼的五个保镖是苏北人,说着绕口的淮语,我一个字也听不懂。除了给我送吃的,他们根本不搭理我。所以,这栋小楼实际上是我的牢笼。   以前也被白知秋囚禁过,但那时有网络有乐器还有乐子,一天随便晃一晃就过去了。如今关在这栋楼里,除了几本杂志什么都没有,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每天我唯一的乐趣就是趴在阳台栏杆上往下看。   正值战乱,不少上海人涌进租界。是以狭窄的弄堂里堆满了行李包,有的屋檐下还搭着卧铺。路上人来人往,像赶集一般。有旗袍裹身,撑着乌骨扇,伴着高跟鞋得得脆音从青石板道上袅袅婷婷走过的摩登女郎;有头戴橘红头巾,腆着肚子,手扶警棍,在弄堂中转来转去的印度巡警;有体态丰腴的俄罗斯大嫂……   只能看,像偷窥狂一样看。   妈的,闷得我都快发霉了。   除了闷,还有一件烦心事,我饿肚子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先是每顿至少吃五碗饭,后来增到六碗,七碗……最后能一口扫光十大海碗米饭。就这么吃还容易饿,每隔几分钟就得嚼点干果什么的,不然就觉得胃里淡寡难受。伴随着食欲增加,人也越来越懒,脑袋整天晕晕沉沉的总是犯困。有时还莫名其妙觉得恶心,想干呕。   吃得多,睡得多,我觉得自己真像一头猪。可吃下去那么多东西,除了腰上多了点肉,体重一点没变化。   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女人,保镖们显然很吃惊。而作为一个有羞耻感的好青年,我觉得自己颜面扫地,可肚子一饿又不得不厚着脸皮向他们讨吃的。   跟莫宁可讲了几次,他终于松口,让人请了位法国医生来替我看病。   抽血,验尿,折腾了一下午,晚上医生带回了结果。不是内分泌失调,不是神经紊乱……   “我怀孕了?”听完医生的诊断,我有些怀疑自己的法语水平。   “是的,太太。”医生用蹩脚的中文重复道,“喜得贵子,恭喜你。”   我怀孕了?   同白知秋在一起时从没做过避孕措施,因为我们都想要个宝宝,尤其是他。可我身体不好,不管是我们一起吃调理食谱,还是我治疗针灸泡温泉,老天都不让他如愿以偿。   易道和白知秋不一样,他不希望我怀孕。所以和我在一起时非常谨慎,即使在最失魂的时刻也能及时撤出排在外面,没想到我居然怀孕了。   医生说,体外排精避孕法的中奖率是为30%,显然花执的身体比白霖容易受孕。   最初的恍惚褪去之后,心脏激烈地收缩。久违的狂喜和沸腾的血液猛地窜到头顶,让我阵阵眩晕,似乎连因呕吐留在嘴里的酸味也泛起了一丝甜味。   向来倒霉,没想到老天还肯眷顾我,送了我一个世上最美妙的礼物。   一个天使,一个宝贝,一个救赎,一个希望。   也是从今以后,我最爱的人。   “我怀孕了,Dieu merci.(感谢上帝。)”一手抚着小腹,一手拥住医生,我嚎啕大哭,把鼻涕和眼泪留在医生的白大褂上。狠狠哭,狠狠哭,将曾经失去孩子时装傻没流下的泪水一次性补完。直到补偿的机会来临,才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没有一刻不痛恨!   痛恨自己的愚蠢!懦弱!无能!   我的孩子,对不起……   我决定了,我不回家了,我要留在民国生下这个孩子。   谁也不准再伤害我的孩子,易道不准,白知秋也不准。    ☆、176第十六章     几天辗转未眠。   从一出生我就被白知秋收养,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实际上却是他的宠物,玩物,所有物。许多人对我的跑车豪宅游艇,还有我那堆世界顶级银行卡艳羡不已,却没人知道我拥有的荣华富贵是怎么来的。   作为白知秋的专属所有物,我身体属于白知秋,心也必须属于白知秋,荣华富贵不过是他饲养我的饵料。这种饲养过程夺走了我作为人最宝贵的东西——尊严。不管现在的我是恨他,还是爱他,我破碎成一片片的尊严都无法复原,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复原……   我绝不会让我的孩子像我一样生活,我要让我的孩子永远生活在阳光下,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而一个快乐的孩子必须生活在一个快乐的环境中,他可以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却不能有一个暴虐的父亲。   白知秋,我太了解这个男人了。他想要个宝宝,想要我和他的宝宝。但我的宝宝是易道的,白知秋不会接受别的男人和我的孩子,他会杀了我的孩子。事实上联想到他之前的反应,我觉得他早已知道我怀孕的事。依他的性格他早该动手除了宝宝,不会手下留情。为什么没动手,只能有一个原因:他做不到。   这阵子我的身体很奇怪,遇到危险时常常做出超人似的举动。先前还以为是魂魄出窍之类的力量,现在终于明白了,是宝宝的力量。宝宝在保护我,也在保护他自己,白知秋绝对是忌惮宝宝的力量才不敢对宝宝下手。   想到这我的心疼得一抽一抽。   别人家的宝宝像掌上明珠,我的宝宝就像苦力,还没出生就担负起保护自己和妈妈的职责,都怪我这个当妈的没用。   宝宝的力量始终有限,如果什么都不做,等白知秋想到杀宝宝的办法,宝宝必死无疑。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得带着宝宝逃走。   但发现我怀孕后,莫宁可一面让人通知白知秋,一面增派了三个保镖。八个保镖看守着小楼的各个出口,把所有窗户和上阳台的门都封死了。用心观察了好几天,我竟找不到一丝逃出去的机会。   一天黄昏,正心不在焉用刀叉拨弄着盘里的牛排,楼下有人按了按门铃。   不久,来人蹬蹬走上楼。   推开门,一股奇异的熏香味扑面而来,很刺鼻,有点像印度檀香。   扭头一看是花素见,头戴一顶圆帽,身穿米白色风衣,手上带着黑皮手套。几天不见,她看上去有种疲惫不堪的憔悴,眼眶陷得很深,就像几天几夜都没有好好睡过觉似的。   也许是从我眼中看出了惊愕,她微微一笑:“做了亏心事,害怕了?”   用的是白知秋的口吻。   让自己定下心神,我问:“你想做什么?”   她往边上让了让,露出身后的门:“去医院,这孩子不能留。”   我想了想,穿好外衣,跟在她身后下楼。   楼下几个保镖守在门口,见我们要出门,其中一个领头的费劲用上海话问:“白小姐,你们这是去哪啦?”   花素见扯着我的胳膊往外走,看也没看他:“带她去医院,你们少爷那边我会打招呼。”   保镖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是。”   好久没出门,一踏出小楼,眼睛被夕阳刺得有点痛。但我不敢放慢脚步,紧紧跟在花素见身后,直到上了门口的汽车才舒了口气。   等汽车驶出法租界,我小声问:“姐,为什么冒充白知秋?”   专心开着车,她表情镇定:“怎么,连哥哥都不认识了。”   我了解白知秋的所有喜好,他只用AMBRE SOIE香水。而花素见身上散发的香味太过浓烈,白知秋绝对不会碰这种味道。   “世上只有白知秋一个人,我绝不会认错,你不是他。”我解释。   闻言,花素见不动声色将车子停到路边。手停留在方向盘上,低头,半天问道:“你们兄妹对我和小执做了什么?”   我微怔,突然有些口干舌燥。   从知道白知秋霸占花素见身体的那一刻起,我就只顾思考白知秋想做什么,做了什么。花素见本人在我眼里弱化得已没了分量,不过是白知秋附身间隙出现的一个灵魂而已,她的欢喜,忧愁,她关心花执,或是因为花执而哭泣,这些我全然没在意。   但我好像忘了,花素见才是眼前这具身体的正主。   “你们是魔鬼!”猛地吼出声,转身举起拳头疯狂地锤过来:“他杀了起良,杀了爸爸,魔鬼!”   一下接着一下,拳拳打得生疼,我都无法想象出这个温婉文静的女人是怀着怎样的恨意来打我的。   心头全是愧疚,但我不想被她打死。用力抓住她的手腕,反问:“你又做了什么,才把白知秋那魔鬼招来?”   闻言一愣,然后她哭了,哭得像个茫然无助的孩子:“我错了,我不该跟魔鬼做买卖……”   ……   两个小时后,我坐在了花素见临时租住的公寓中。   公寓很小,只有一个房间。黄色的墙壁,枣红色的地板,陈旧的桃木家具。房间四角的天花板上用鸡血黏着四张驱邪黄符,而四面墙墙角各放着一盏油灯。如果我没记错,这是八角金符阵,一种避鬼的结界。   花素见站在梳妆台前,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拉开抽屉,取出一个红色铅盒,用小指挑出里面金黄的脂膏点在自己的头顶,眉心,太阳穴。   萦绕在她身上那股印度檀香的味道突然变大,熏得我想吐,鸡皮疙瘩一波接一波往上冒。以前翻阅易道堂典籍的时候好像看到过一段记载:尸油封七窍,身溢檀香味,可拒鬼神附身。   难道……   忍住呕吐的欲望,我问:“你在施锁魂术?那是尸油?”   扭过头,她的脸惨白如纸,眼眸中写满了,悲愤。   看样子我猜得没错,于是劝道:“锁魂术不是长久之计,你得告诉我白知秋为什么会附你身,咱们一起想办法。”   “我凭什么相信你?”她飞快地回答。   “你已知道我和白知秋是兄妹,还来找我,不就是把我当成妹妹,想让我帮你吗?”   一双漆黑闪亮的眼睛在发红的眼眶里颤抖,晶莹剔透的泪珠扑扑滚落:“是的,从你来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不是花执。可我太渴望花执能够痊愈。从小到大,她吃喝拉撒什么都离不开我。为了她我不能去欧洲,不能和起良长相厮守。我累了,我太想要个正常的妹妹。所以我能容忍你,我很高兴你能来。可你来了,白知秋也跟来了,我好后悔……”   顾不上听她诉苦,我打断了她的话:“白知秋是怎么来的?告诉我,我帮你。”   她情绪失控,骤然提高了声调对我吼道:“我不相信你!”   “你必须相信我,”我说,“我也想赶走白知秋,让他永远不能附你的身。”   她沉默。   片刻,看着我的眼睛,神色有些莫辨:“被他附身后我看见了一些关于你的事。你也想赶走他,是因为他对你做的那些事?”   伸手抚上小腹,我牵了牵嘴角:“不,是因为我要保护我的孩子。这孩子不是白知秋的,姐姐,若白知秋再附你的身,他会杀了我的孩子。姐姐,你帮我救我的孩子,我就永远做你健健康康的妹妹。”   轻咬嘴唇,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她走过来坐到我身边,也按住我的小腹。然后抬起头,破涕为笑:“你的孩子,小执,你长大了。”   我点了点头:“是的,姐姐。”   于是花素见拭干脸上的泪珠,然后给我讲了她和白知秋的事。   那天在雁荡山,我谎称有东西掉了要回去找,一去就再也没回来。等雨下得小了些,花素见忙着人满山找,但只在大龙湫旁边找到我的鞋。大家都猜,我恐怕已经失足落水了。听到这个消息,花素见犹如五雷轰顶,心痛如刀绞。可周遭连个安慰她的人都没有,万念俱灰中,她开始想念肖起良,那个抛弃她的丈夫。想起肖起良曾经同她那么恩爱,曾经帮她解决很多难题。想着想着,对肖起良的怨恨化得无影无踪。   忽然,她又想起了读女校时期学到的巫术,在埋黑猫的地方,用兔子腿画出一个六芒星,再念一段拉丁咒语,便能召唤出一个星神。只要你付得起代价,星神便可满足你任何愿望。   以前,她从未碰过巫蛊之类的东西。但当一个人即将陷入完全绝望的境地,就会牢牢抓住最后一丝希望。而丈夫的背叛,妹妹的失踪,已经将她推到了绝望的边缘。她真的想让肖起良回到她身边,安慰她,帮助她。   她尝试了那个诡异的巫术。   ☆、177第十七章     躲在花园按步骤施完巫术,并没发生什么事,花素见沮丧地回了屋。   没想到晚上睡着后,她做了一个梦。   漆黑的天空中飘着丝丝缕缕的鲜红云彩,天空下一条血红的河流静静流淌。河两岸,金色的芦苇丛一望无际。一个身着一袭黑色风衣男人,怀抱一把刀,站在河边望着河水出神。   她走过去,小心问,“你是星神?你可以实现我的愿望?”   男人转身,三十多岁的年纪。鼻梁上架着副金丝眼镜,相貌堂堂。   “肖太太,我不是星神,但我能实现你的愿望。”态度谦和有礼,有种让人信任的魅力,“我妹妹有危险,她需要我的保护,可我到不了她所在的地方。只能请肖太太帮忙,准我附在你身上,好带我到你的世界去,我妹妹就在那里。”   先前花素见听说星神是个邪神,这个巫术十分凶险。所以从开启巫术那一刻起,花素见已做好了付出一切的准备,但对方居然只是想附她的身。   喜出望外之余,她不是不觉得疑惑。但她太想让肖起良回到她身边,所以忙道:“只要你让我的丈夫重新爱上我,我就让你附我的身去找你妹妹。”   星神敛眸:“抱歉,肖太太,我也想帮你,可我不能控制人心。”   连星神也无法让肖起良回来?   胸口一下子被无尽的黑暗吞没,花素见跌坐在地。   随后星神又道:“不过,有种情蛊可以让你丈夫在每天的第一个小时来到你身边。在那个小时中他眼里只有你,你愿意吗?”   “我愿意!”希望重新燃起,花素见迫不及待地答应,“每天只有一个小时,我也愿意。”   只要肖起良能回来。   “如你所愿,”星神展笑。   从睡梦醒来,墙上的钟刚好指到十二点。   没等花素见细想刚才发生的是梦还是事实,突然听见了敲门声。以为是仆人有事禀报,她将门打开,随后喜极而泣。   门外站着的是肖起良,身上穿着件银灰色外套。头发被汗珠凝结在一起,皮鞋上全是灰。风尘仆仆,赶了很远路的样子。眼睛是半睁着的,没有焦点,好像灵魂出窍似的。可他伸出手,准确地拥住了花素见。   没有对话,没有动作,肖起良只是静静地拥着花素见。可这已是几年来,花素见最幸福的时光。   就这样,两人在房里坐到夜里一点。肖起良豁的站起身快步走出门,悄无声息绕过仆人走出了别墅。   花素见依依不舍地看着肖起良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合起双手感谢星神的帮助。   “能帮你是我的荣幸,现在我可以附身了吗?”脑海中闪过星神的声音。   “是的。”花素见答。   随后,她感觉自己脑袋一木,身体在星神的指挥下脱离她的控制动了起来。   避开仆人跑出门,在黑黝黝的山间轻盈地窜上蹿下,很快追上了正在路上疾走的肖起良。双手抱住肖起良的头利落地扭了一圈,然后再一推,把肖起良推下了山涧。   速度很快,快得让花素见根本没看清星神动作的细节,也没看清肖起良伤得重不重。   她只知道,自己吓呆了。   雨势很大,山涧中央,小溪犹如烛龙般愤怒地嘶吼着,瞬间吞噬了肖起良的尸身。   掏出手绢擦了擦手,依旧脑袋发木的花素见听附在自己身上的星神笑道:“肖太太放心,你丈夫会每天定时来到你身边,无论死活。”   接下来花素见呆滞了一整天,连星神做了些什么都不知道,再次清醒过来时,她发现自己坐在屋子里,时钟又指到了半夜十二点的位置。   然后,卧室的房门咯吱一声被人推开,一股冷飕飕的风夹杂着水腥味扑进了房间。   想起星神说的话,她不敢扭头看来人是谁。只敢用眼角的余光斜斜地瞥过去,看见有个人迈着僵硬的步伐一步步朝她走了过来。没穿鞋,一双脚被水泡得煞白。裤腿乱七八糟的卷着,淅淅沥沥地滴着水,从房门口到床边,拉出一条不深不浅的水印子。   长吸一口气,她慢慢抬起头向上看。   是肖起良,身上依旧穿着头天那件银灰色外套。全身湿淋淋的不断滴着水,像是刚从水里爬起来。而他的头整个扭转了一百八十度,原本是脸的地方,变成了黑沉沉的后脑勺。他就用这头脑勺对着花素见,放佛头发中藏着一双眼睛。   忽然,他举起滴着水的双手,朝床上的人抱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花素见尖叫着翻身下床,冲出卧室拼命地跑。   可无论她逃到哪里,没多久就再次看到肖起良迈着僵硬的步子,在黑暗中缓缓现身,不紧不慢朝她走来……   更可怕的是,就算她向仆人求助,仆人也都一脸莫名,好像除了她没人能看见肖起良。   只能逃,从东间屋逃到西间屋。逃累了,就歇一会儿再逃。   就这样,一直逃到半夜一点,脑海中才想起星神的声音。语调依旧谦和有礼:“肖太太,要是害怕就让我附身,只要我附身他便不敢靠近。要是不害怕,就请你每天凌晨尽情享受和爱人相处的宝贵时光,享受到你觉得害怕为止。”   这时花素见才明白,星神要的不只是附她的身,而是完全占用她的身体。   从那天以后,星神几乎全天侯附在她身上。但每天十二点星神就会离开她的身体,将她留给身体渐渐开始腐烂的肖起良。   于是,每天唯一能获得自由的时段她都不断在逃亡,逃到门背后,床底下,墙角……   直到前两天,星神心情低落,竟破天慌给了她半天自由。她赶紧趁这段时间去见了位易学大师,可大师说他不想引火烧身。只能教她一些法术暂时傍身,在这些法术失效之前,她必须自己找到对付星神的办法。   所以,她找到了我。   讲完这个故事,屋外已然黑透。   因为战事的缘故,屋里没有电,花素见起身点燃了屋角的四盏油灯。   那几盏油灯也是大师给的,用的是公鸡的尸油。灯光很暗,灯芯周围噼噼啵啵地爆裂着蓝色火花。公鸡属阳,以阳克阴,布置出一道阳气十足的结界,足以抵挡普通鬼怪。   花素见说,靠这个阵法的保护,肖起良已经两天没再出现。   不过这个阵法肯定无法支持太久,因为花素见的对手不是肖起良,而是白知秋。   白知秋想抢花素见的身体,就一定能抢到。   我了解他为什么会这么做,他太霸道了,还有洁癖。所以他绝对无法容忍花素见和他操纵同一具身体,尽管他才是鸠占鹊巢的匪徒。   而他操纵花素见只是为了来找我,如果想让他放过花素见,除非我乖乖的听话,等他的安排跟他回现代。那样花素见就没用了,白知秋自然会放了她。   但现在我有了宝宝,我不可能跟他回去。   “咚咚咚……”   正在沉思,敲门声在这寂静的当口蓦地响起,我下意识扭头朝门的方向看去。   幸好就响了一阵,外边的人就静了下来。   我松了口气,安慰脸色煞白的花素见:“兴许有人走错……”   突然,敲门声又响了起来: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每一声都比上一声更大,到后来,就像有人站在门外用锤子砸门一样。薄薄的门板激烈地颤动着,门框四周灰尘飞溅。   终于,砰的一下,门框带着门板,整个脱落倒进屋内,随即屋角的四盏灯骤然熄灭。   四周顿时黑得像化不开的墨汁,刺骨的冷风争先恐后涌进屋子,刮得我打了个冷颤。迅速抓起桌上的茶壶防身,眼睛盯着门口的方向。   心脏在胸膛里突突乱跳,喉咙紧得快要勒住呼吸。   片刻,身后一双湿漉漉的手,穿透我的发丝,缓缓捧住了我的头。声音很沙哑,像卡带的音响:“素见……在哪……”   178、第十八章   我猛地转身,顺手将手里的茶壶朝身后砸去。   茶最初是献神的祭品,作为盛祭品的器皿,茶壶可以驱魔驱邪。   “咦呀……”一道刺耳的尖叫声响起。   接着站在我身后的东西一下子爆开,一股令人作呕的酸臭冷气扑到我身上,猛地将我推得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茶壶脱手滚出。   四周依然黑得像墨汁一般,什么都看不见。这样的环境让人心惊胆战,因为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黑暗中的怪物可能随时随地,出现在任何地方。      真希望直接晕过去算了,但我的宝宝需要我保护,我必须坚强。   强定住心神,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刚开始什么都听不到,片刻后,总算察觉到不远处有些微声响。   嘣……嘣……嘣……   好像某个人正光着脚踩着地板,在不远处走来走去。声音很小,不用心根本听不见。   喉咙这会儿僵硬到发痛,头顶阵阵发凉。双手撑地小心翼翼往后蹭,想离那声音远一点。      突然,黑暗里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腕,另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嘴巴,手上带着浓烈的尸油味。   是花素见,比起我她也好不到哪去。手抖得很厉害,手掌凉得像冰块。   见我没大叫,她松开捂着我嘴巴的手,又扯了扯我的手腕。我会意,跟在她身后,贴着墙根轻手轻脚朝门的方向爬去。   她爬得很快,脚尖时不时从我的指尖擦过,我不得不咬紧牙关拼命爬才不会掉队。   爬了一会儿觉得奇怪,房间并没多大,为什么爬了这么久还没到门口?   闪念间,前面的花素见突然停住了,紧接着她飞快地调转方向爬到我面前,然后就沉默地看着我。   很想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又怕被屋里的第三个“人”听到。   刚才那种类似有人走动的细微声响不知何时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只有我们两个急促呼吸声的寂静,让人心脏无法控制的紧绷。      我不知道她发现了什么,想做什么,但她鼻腔中越来越响的急促呼吸声,让我感觉到她一定非常害怕。   我也很害怕,眼前是一片深渊般的黑暗。唯一的活人同伴又不知发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这让我觉得孤立无助。      忍不住伸手搭在她的肩膀上,稍微用力晃了晃。   随后手腕冷不妨被她抓住,猛地向旁边一甩。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贴着地板就飞了出去,眨眼头重重地撞上了桌角,脑袋里嗡的一声,眼前腾起一片萤火虫般的金星。   刚才在我前面爬的根本不是花素见,是那东西。   还没等我从剧痛中喘过气,不远处响起一阵用爪子在地板上拉爬的轻响,那东西沙沙沙地朝我爬来。      来不及起身逃跑,我飞快地在身旁乱摸,想找能防身的东西。   沙沙的爬行声离我越来越近,即将爬到我面前时声响忽然消失了,房间再次被死寂吞没。   那东西是在玩我吗?   再也无法忍受这凝固似的黑暗,还有黑暗中隐藏的危险,双手继续在周围摸索。终于抓到件长方形的物体,摸了摸是花素见点灯用的火柴,顿时喜出望外。人类和飞蛾一样具有喜光的本能,有火就有安全感。迫不及待摸出一根火柴擦燃,暖黄的光嗤的一下亮起,照出了房间中的情形。   房间什么“人”都没有,这让我长长地舒了口气。   可短短的火柴很快就烧完了,我扔掉火柴梗,急忙擦燃了下一根。   暖黄的光再次亮起。   紧接着一声惊叫猛地从我喉咙里迸发出来:“啊!”      肖起良的脸停在我前方,鼻尖几乎贴到我的鼻尖。脸上没有眼睛,只有两个黑洞洞的大眼眶。一种黑漆漆的汁水正从眼眶里哗哗流出,在火柴光下泛着点点油亮亮的光。   出离的恐惧冻结了我全身的血液,心脏跳得像随时会在胸腔中爆裂开。想抬脚把他踢开,双腿却重得像灌了铅,丝毫不能动弹。   “哦……”很突兀的,他张嘴大叫。   嘴巴和眼眶一样,是个黑漆漆的大圆洞,一阵刺骨的寒冷气息从他嘴里喷出,全扑在了我脸上。   身体猛地打了个冷颤,猛地朝后蹭了一步,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下一秒,他的叫声停了,口里喷出的冷气也突然消失了。   心惊胆战地睁开眼,看见五个手指从肖起良的胸口处穿出,指尖长着刀尖般锋利的长指甲,指甲尖顶端还包裹着一层亮紫色的火焰。      借着紫色的火光,我抬头看见肖起良身后的人影,鼻子一酸就想哭:“易道……”      五指一勾,易道抓住肖起良的胸口向后一拉,将他的身体拖到房屋中间缓缓举起。爪尖的紫色火焰兀地变大,包裹了肖起良全身。就见肖起良的身体在火焰中四肢乱舞,犹如被点燃的塑料娃娃,扭曲着迅速紧缩。   就在这时,床底下传出一声哭喊:“起良。”   扭头一看,花素见从床底下爬了出来,挥舞着双手朝易道冲去。   我忙起身将她拦腰抱住:“不要去。”   “起良……别杀起良……”她泪流满面,拼命抓扯着我的手。   我咬紧牙关不放手。”   “放开外我!”花素见大神哭喊。   但肖起良的身体终于在易道紫色火焰的煅烧下缩成了一个小黑点,最后完全消失,连灰烬都没留下。   见状,花素见软绵绵地往我身上一倚,晕了过去。   因为怀孕,我不敢用力扶她,忙唤不远处的人:“易道,来帮忙。”   一只手伸过来替我托住了花素见,几道发丝从我鼻尖一划而过,掠起阵让人安心的微凉气味。      把昏迷不醒的花素见放在床上安置好之后,易道又徒手修理门框。   我坐在桌子边,守着盏油灯,笑眯眯地看他忙来忙去。   没多久门框修好,他走过来坐到我身边,扭头仔细打量着我,用一种无法看出情绪的眼神。   而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我怀孕的喜讯。   两人就那么傻傻地,四目相对。   沉默半天,他突然一把将我拥进怀抱,喃喃道:“回家,看到你不在,我很担心。”   闻言,觉得很内疚。房子烧毁后我就那么离开了,连个信息也没给他留,他肯定担心怀里。享受着被他微凉气味包围的踏实感觉,抬头看着他,伸手摸着他的脸颊:“对不起。”   低头注视着我,淡紫的眸子里闪烁着温柔的光:“对不起,让你回家,我做不到。”   他是说,他没找到让我回家的方法?   微微一笑:“没关系,因为我再也不用回家了。”拉着他的手,抚上我的小腹,幸福满足的感觉顿时溢满心头,“我怀孕了,是你的。我和你一起留在这养孩子玩好不好?”   缩回手,他眸光微敛:“此事,我早知道。这个孩子,不能留。”      心里头咯噔一下,猛地直起身,怔怔地看着他的脸:“你说什么?”   “孩子,不能留。等孩子长到百天大,老天庇佑消失,我帮你堕掉他。”   一股无法抑制的怒火在胸中熊熊燃起,火辣辣的怒气顺着五脏六腑乱窜。白知秋要杀我的孩子不奇怪,作为孩子的父亲,易道居然也想杀我的孩子,我恨不得咬他一口。   嘴唇不由自主哆嗦发抖:“为什么?”   我问。   他的脸被油灯映得一半明,一半暗:“螣蛇之子,乃命定大妖。大妖降世,必经大劫。孩子,会害死你。”   我想反驳,一时间却被愤怒堵住了喉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他继续道:“你生少华时,我犯过错,没护住你。这次,我不会再错。”   好,很好。果然如我以前猜想的,我他妈某个前世是易道的老婆,少华真是我女儿,怪不得我和那丫头那么亲。但此时我已出离愤怒,根本不因这个发现吃惊,反而咬牙笑了起来:“不会再错的意思是,你要杀掉我的孩子,以防我生孩子时再死掉。”   “是。”他冷静地回答。   终于忍无可忍,站起身举起手,“啪”的一下,狠狠地扇到他脸上,手被震得生疼。   顾不上揉手,我冷冷一笑:“怀着这孩子我有危险,说不定我会死,而你会因此后悔,对不对?”   他呆呆地坐着,没回答,眼睛也没看我。   愤愤地说了下去:“但不要这个孩子,我会后悔。易道,你是妖怪,你的一生很长,后悔也好不后悔也好都有时间弥补。我是人,我的一生很短,所以我尽量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易道,你后悔好过我后悔。”   抬手指向门外:“我不会因为宝宝的事再烦你,宝宝是我白霖的孩子,与你易道无关。现在你给我滚出去!”      他沉默半晌,站起身,淡淡抬眼看了看我:“我在门口,有事叫我。”说完转身朝门口走去。   依我的性格,以前肯定拿什么东西朝他的背影砸过去,但现在怀着孕,我怕伤了宝宝不敢乱动,只得拼命忍着。忍着忍着,竟然忍不住哭出声。   我这辈子只有白知秋和易道两个男人,但现在,我的两个男人都想杀了我的宝宝。   混蛋,两个大混蛋! 作者有话要说:会尽快在年前赶完情蛊篇 179、第十九章      哭了没多久,肚子咕咕一响。吃过晚餐后就没再吃东西,我饿了。   心理需求瞬间被生理需求打败,不得已止住哭。举着灯在花素见的橱柜里翻了翻,想找点吃的,翻了半天只找到两个用油纸包着的高桥松饼。只得倒了杯水,就着两块小松饼慢慢地啃。磨了好半天牙,两个松饼被我磨磨蹭蹭地吃完,肚皮里还空着一大截。没办法,又去翻其他柜子。   这时易道推门进了屋子,手里拎着个黑漆食盒。将食盒打开,里面装着一碗开洋葱油面,一盘三黄油鸡:“晚上买不到,好吃的,将就吃点。”   虽然对他不满,但我如今一饿起来就抵御不了食物的诱惑,所以也不客气,坐到桌边端起面就吃。      正在吃,听他又说:“我夜观天象,虚宿暗淡,不日此地战乱又起。收拾一下,明天一早,离开上海。”   记得历史书上写,1941年11月日军全面占领上海租界,算算时间也快到了。易道说得对,上海不宜久留。   “她呢,你想怎么办?”他问的是花素见。   花素见是白知秋穿越到民国的渠道,离她远一点当然最好。但白知秋为我杀了花素见的父亲花君年,还杀了肖起良。而因为花君年的死,花家如今内斗不休,花素见已是孤苦无依的状态。如果我对她不管不顾,那不是人该干的事。   抬头问易道:“有没有办法阻止白知秋上她的身?”   “有,”易道面无表情,“杀了她。”      话音落地,一道冷飕飕的视线射过来,让我打了个哆嗦。   扭头看见花素见翻了个身,没说话,不过我感觉她已经醒了。考虑到易道前不久才除了肖起良化的恶鬼,我对易道道:“你先出去。”   易道点点头往外走。   刚走到门口,花素见坐起身,幽幽地叫住他:“紫眼睛。我的丈夫,是不是被你杀死了?”   易道扭头看着她:“肖起良早已死,死人不能复活。我杀的是魍魉,被你执念吸引,缠着你,吸取生气鬼怪。这只去了,还有下只来。被魍魉缠死,是你最好的结局。”说到这,他停了一下,眼神带上了些许怜悯的颜色,“白知秋智周万物,心思缜密,又少有怜悯之心,十方大妖见他,也得俯首退避八舍。你不该与他交易?”   花素见有意无意地瞥了我一眼,捏紧被子,嘴唇发抖:“他会有报应的……”   “不,他不会。”易道说得平静无波,“此事是你五年前,心生恶念,夺人姻缘的因果。白知秋不过,顺水推舟。”   这下我糊涂了,问:“易道,你在说什么?”   “自己问她。”说完,易道出门了。      “姐?”我不解地看向花素见。   她咬着嘴唇,半晌,脸上露出了陌生的冷笑:“不错,肖起良是我抢来的。”   五年前,花素见去孤儿院做义工,对同做义工的肖起良一见钟情,当时肖起良已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但花家的孩子,即使最不得宠如花素见,也是花家的孩子。于是花素见央求花君年略施小计,挑唆上海最大的汉奸盛老三登门向那姑娘求亲,没过一个月清清白白的姑娘就被盛老三娶走做了九姨太。而肖起良家没权没势,面对花家的暗示,根本不敢犹豫,主动跑上门发了喜帖。      讲完故事,花素见就用讥讽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在等待我对她的指责。   可花素见对花执有养育之恩,花执现在又变成了我不可分割的部分,就算我不认同花素见的行为,也没法开口指责她。   思量一番,我对她说:“易道不是普通人,他会找到救你的办法。在此之前,我们先送你回雁荡山别墅,马上要打仗,你留在上海太危险了。”   她一怔,目光微闪。半天低下头,再抬起来时脸色已恢复如常,问:“你的孩子是谁的?”   很惊讶她会问这个问题,我愣了下才答:“易道的。”   “我不追究你未婚先孕的事,但我要你尽快同易道结婚,让我跟父亲母亲有个交待。”   这句话太突然,脑袋里的弦半天没接好,瞪着眼睛看了她好久,我终于惊讶出声:“啊?结婚?和谁,易道?”   她点点头:“是的,我做主,让你们俩结婚。你们必须结婚。”   咽了口口水:“为什么?”   她反问我:“孩子都快生了还不结婚?我这个做姐姐的,这点主还做不了?”   在白知秋身边长大,除了白知秋没人敢插手我的事。这是头一次有长者为我的婚事操心,瞬间我有种变成普通女人的感觉,脸有些烫。   “姐姐,我不能和易道结婚。”   她扬扬下巴:“我意已决,你必须结。如果你害怕白知秋,别担心,我会一直用尸油镇住他不让他回来。”说完,她躺到床上,背对着我,“他会有报应的,魔鬼。”      第二天天没亮易道就带着我们出发。   战时汽油是军用物资,除了大户人家,老百姓根本弄不到汽油。路上跑的汽车都必须接受检查,所以不能开花素见的车走。易道叫了三辆黄包车,三人坐着,绕着城内的哨卡和难民群出城。中间又转了七八次黄包车,离开上海市区时已是黄昏。   然后我看到了易道存在路边客栈的座驾,一辆马车。一匹灰白色老马身上套着陈旧的马鞍,两个橡胶轮子,用木板拼起来的车板,用两根竹竿支起一块青花布就是车棚。   朝左右一看,周围的难民坐的多的是人力板车,这辆马车已经算是豪华座驾。我扯扯嘴角,拉着同样表情僵硬的花素见上了车。   刚刚坐定,易道拿来个棉花靠枕,帮我垫在腰后。   这时,花素见冷冷道:“虽然你不是人,但你是个顶天立地男子汉。”   面对突如其来的赞美,易道谦虚一笑:“过奖。”   从昨晚上开始,花素见完全撕掉了好性的伪装,比平时受气小媳妇的样子多了许多生气,连语调也变得尖刻起来:“你叫易道?”   “是。”   “花执肚子里的孩子是你的?”   易道扭头看着我,老老实实地点头:“是。”   “一个女人为你家传宗接代,是男人就应给她一个名分。”   易道没再回答,转到车前拿起了马鞭。   花素见步步紧逼:“怎么,敢做不敢认?”   我忙打断她的话:“姐,我的孩子与他无关。”   “你……”花素见还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不满地看着我。      一路再无话。   坐着马车赶了几小时路,天黑透的时候,我们进了梅陇镇境内。   战火烧毁了镇上将近一半的房屋,街头到处躺着难民。几乎所有的客栈都满员了,易道找了半天,最后在镇南头找到间悦来客栈。客栈被火烧了一半,精明的老板用新鲜的青竹做墙壁和地板,硬是在房子还残存的部分隔出了两上两下四间屋子。由于客栈歪歪斜斜没客人敢住,老板忍痛挂出了一晚一块大洋的告示。   易道围着客栈转了一圈,点头说了声“能住。”,就扛着行李走了进去。      大半夜还有生意,店老板很高兴,殷勤地帮我们搬东西倒茶水。一听易道问有没有厨房,又赶紧带着易道下楼做吃的。   待他们一走,花素见立刻把门关上,回头看着我,目光有点冷:“你想保护你的孩子?”   “对。”   “你有什么力量保护你的孩子?到处都在打仗,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怀着孩子,你能怎么办?”   我坐到桌边:“所以呢?”   “我看得出来,易道是个有担待的男子,他不会逃避他的责任。为了你今后的生活,你一定要同他结婚,栓住他为你拼命。”   我轻声一笑:“姐姐,你同几个男人谈过恋爱?”   闻言,她没好气:“你说的什么话,你在嘲笑我?你太自大了,你是不是觉得现在易道喜欢你,他就会一直喜欢你,所以你无所顾忌?”   “我明白你的意思,同易道结婚确实不错。”昨晚睡觉时我就想通了,生活不是小说,我有自知自明。在这个乱世,我要独自生下孩子,抚养孩子,还要想办法让白知秋永远找不到我,靠我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的。   易道对我怎样我最清楚。   他是只老实妖怪,他对我好,是因为不管结没结婚,在他心里我都是他的妻子。现在这种情况,恐怕我会和他在民国呆一辈子。如果这几十年,我心安理得享受他的照顾却又和他保持着最后的距离,明显是在欺负他。   嫁给他是最好的选择,对他好,对我好,对宝宝更好。      但是,我有我的底线:“姐姐,我没嘲笑你,也不自大。对男人我比你了解多。作为女人,无论你多喜欢某个男人,都不能丢了自己体面。若是女人失了体面,再爱你的男人都会看轻你。说白了,妖也好神也好魔也好,只要是男人,都有一个共同属性——贱。姐姐,你自己清楚,你为肖起良付出了多少,他又是怎么对你的?”   脸色一滞,她咬了咬嘴唇。   我继续道:“我也许会和易道结婚,不过这要求不能由你或我提出,得他来求我。他不求,我便不嫁。否则我白霖就算流落街头要饭,也不做逼男人娶我,或是求男人别离开我的蠢事。”      话音刚落,简陋的竹门猛地被人推开。易道站在门口,身上带着围裙,双手沾满了面粉。   “若我求你呢?”他走到我面前,单膝跪下,“我求你,嫁给我。”   我还没反应过来:“你怎么?”   “方圆百里的声音,我都能听见。”   “啊……”忘了他是妖怪了,女人之间的悄悄话被男人听到,觉得有些尴尬。   不给我岔开话题的机会,他用沾满面粉的手握住我的手:“嫁给我。”   这个婚求得也太突然了,我……   很意外……   “为什么?”想了半天,憋出一句话。   他老实答:“以前求过婚,你不答应。你的心思,我不懂,没继续。所以现在,我再次求你,嫁给我。”   以前不答应他,是因为白知秋,而现在……   我依然爱白知秋,只要我活着,就没法不爱他。   我很矛盾……   轻声道:“我答应过白知秋再不背叛他,他是我最重要的人,但现在宝宝成了我最重要的人。为了我的孩子,我可以背叛所有人。我说和你结婚也不错,不是因为你,是因为孩子。我要生下他,我希望你能照顾他,你可明白。”   微微抬头,深邃的脸庞被灯光笼上了一层薄薄的莹黄。紫眸闪着宝石般璀璨的点点柔光,梦幻而安静:“我想了一天,失去孩子,你会后悔,后悔很痛苦。所以,我要保护你,保护孩子。若我保护不了你,我痛苦,好过你痛苦。”   “你不会再提堕掉孩子的事?”我问。   他斩钉截铁地答:“我发誓,再也不提。”   易道说话,一诺千金。   心一横,点点头:“好,我嫁给你。”      闻言,嘴角牵起两弯笑意,他站起身对花素见说:“花小姐。”   花素见发着呆,看着我们没作声。   于是易道又喊了一次:“花小姐。”   “啊?”花素见猛地回过神。   易道微微颌首:“你是花执的姐姐,请你为我和白霖,证婚。” 180、第二十章   世上恐怕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对自己的婚礼感觉如此复杂,忐忑不安大过了做新嫁娘的快乐感。   原本我想等到了落脚的地方,再和易道随便行个礼就完了。但在这件事上,易道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魄力,在我答应嫁给他之后,他毫不耽搁,第二天傍晚就要举行婚礼,根本不给我退缩的时间。   因为战争,官方证婚机构已停业。但易道说结婚是人生大事,就算简陋的婚礼也要把所有程序走完。所以他拿来二十块大洋,托客栈老板帮忙张罗。传说红白喜事能给店铺招财,客栈老板很高兴,带着一家老小忙活了一天。虽然是物资缺乏的时候,却淘来一套“铺床”用的大红被褥,几对大红喜烛,把原本青青翠翠的竹屋布置得喜气洋洋。又请来一位积古的老太太,同花素见一起替我梳妆打扮。      一盘盘到白头,奴家随君走……   在老太太软丝丝的吴语盘头歌歌声中,我的头发被淡香的桂花油浸润得黝黑发亮,然后在脑后盘成莲花髻,戴上副并蒂莲花冠。刘海细心地用花贴拢成桃形弧线,坠在额头中心。脸颊扑上了一层绵白的茉莉粉,透着桃花似的嫩色。嘴唇窄窄两片牡丹红,娇艳可人。   梳妆完毕,两人又替我穿好嫁衣。鲜红的云纹锦缎褂子,用蓝黑滚边绣出三层衣袖,梅花立领上织着若隐若现的金丝。□一条没脚长裙,裙子正中精美的牡丹花刺绣栩栩如生。      “我妹妹真漂亮。”笑着,花素见将一块厚重的喜帕带到我头上。   光线立刻被喜帕挡住,眼前红彤彤一片,晃得本就乱糟糟的心绪更加忐忑不安。   在我那不勒斯的公寓衣帽间中央放着件嫁衣,是由Sarah Burton设计,缀满九百九十九颗海瑞温斯顿钻石的梦幻婚纱。那是我有阵子脑子有毛病,突然做结婚梦做得发狂,头脑一热跑英国偷偷订制的,幻想着有朝一日能穿着它嫁给某个人。后来对那人的恨意重新占回上风,也还舍不得扔掉那件婚纱,就把它存在那间几乎不去的公寓里。如今婚礼梦实现了,穿的却不是那件婚纱,嫁的也不是那个人。      白知秋……   白知秋……   我嫁的人不是白知秋,如果我今天同易道结婚,是不是总有一天,我也会看着白知秋挽着别的女人跨入婚礼殿堂?   不行!   一个激灵,揭下头上的红盖头,又伸手解脖子下的盘扣。   花素见大惊,急忙按住我的手:“怎么?”   “我不能嫁给易道。”   “都快行礼了,你闹什么?”   “就是快行礼了,我才不能继续错下去。”   她用力按住我的手,大声喝道:“小执,你别闹了!”   我一字一句道:“我是白霖,不是花执,我爱白知秋。”   她的手反而按得更紧:“白知秋是恶魔,比不上易道的。”   “可我爱他。”   她的指甲几乎快陷进了我的肉里:“问问自己白知秋是谁?你以为他是宙斯你是赫拉,两人玩古希腊兄妹游戏?从他记忆中我看到你为摆脱他寻过那么多次死,逃过那么多次。现在离开他的机会就在你手边,你反而不要,真是被他打怕了,连逃也不敢逃了?”      我一怔,紧接着胃里不由自主往上泛酸,赶紧偏头干呕起来。   “你看,”花素见叹了口气,松开了手,“你的孩子在帮他爸爸。白知秋能不能容下这个孩子你最清楚。你是人家妈妈了,又不是无牵无挂的姑娘,不能只想着自己。要不然你何苦把孩子带到世上来,让易道帮你堕掉,你一身轻松回去找白知秋好了。”   胸口的酸意几乎无法抑制,眼泪都快酸出来。白知秋不会容下这个孩子的,绝对不会的。而我绝不容许谁伤害我的孩子,所以我和他注定不能再在一起。      门吱呀一声推开,易道推着门,静静地盯着我,轻声问:“没事?”   被我和花素见弄得无比尴尬的老太太忙走过去推他:“新郎官怎么来了?去大堂呆着,走啦走啦。”   易道转身走了几步,忽然又绕开老太太,大步走过来挤开花素见,双手捧住我的头。与我四目相对,浑厚磁性的语音,温柔地飘到我耳边:“不要怕,有我。”   暗紫色瞳孔兀地缩小化成竖瞳,又马上恢复原状。随后,麻药般的力量侵入我的肠胃,压住了汹涌的酸意。   “你催眠我?”我问。舌头也麻麻的,有些不听使唤,导致发音模模糊糊。   “我只是,让你好过些。大喜的日子,应该高高兴兴的。”说完,他终于在老太太的催促下离开。   躯壳中空荡荡的,意识和感觉中间隔了层纱似的,虽然脑海中的念头依然很乱,身体却不再难受。      顶着鲜红的头帕,在花素见和老太太的搀扶下,走到楼下。   顿时鞭炮声周围鞭炮声大作,青烟滚滚。几乎所有难民都围过来看热闹,还不断有小孩蹲到我脚边,透过喜帕下的缝隙瞄我一眼就跑。边上几个唢呐手卖力地吹着首曲子,虽然没有几个音符在调上,但听上去喜气洋洋的。   金色的夕阳透过喜帕,晃得我的眼睛几乎睁不开。一路走,长长的裙摆扫着绯红的鞭炮纸。很地道的中式婚礼,可惜时间不正常,主角也不正常,怪异得让我有些无所适从。      走到大堂前,老太太牵过一条红绸交到我手里,红绸中间系着团大花。   顺着红绸的另一头看,看到了易道骨节分明的手掌。   他牵着红绸的那头,我牵着红绸的那头,等举行完婚礼,他就是我老公?   脚下的步子不知不觉慢了下来,而易道浑然不知,还往前走,结果红绸被我们拉成了一条直线。   老太太急了,在我耳畔小声提醒:“新娘子,往前走啦。”   脑袋里一片木然,嘴巴有点干,身体轻飘飘的,像风中孤独的芦苇微微发着抖。   突然,红绸另一头那只手顺着红绸伸过来,把我的手掌连同红绸一起牢牢实实地捂住。微温的感觉,通过粗糙的掌心扑到我冰凉的手背上,心脏稳稳地一沉。脑海中那些纷繁复杂的念头,渐渐沉淀下来。我体会到了一种,奇妙的,踏实的感觉。   从此,这个男人会为我和宝宝筑起一个小窝,帮我遮风挡雨,跟我一起讨论柴米油盐酱醋茶,每天睡在我身边,把我像宝贝一样搂在怀里,一直到我老去?   一辈子陪着我,永远不会留下我一个人?   很美妙的感觉,比安心更令人平静。      脚不由自主被他拉着往前走。走到神龛前,按司仪的指示,同他一起拜了天地,拜了祖先,然后面对面,在“夫妻对拜”的喊声中,弯腰行礼。   起身的那一刻,他一步上前,将我打横抱起,朝洞房走去。一边走,一边柔声道:“霖,你是我的,妻子了。”   揽着他的脖子,小猫似的依偎在他怀里。喜悦的滋味,像春天碧绿的小草一样,缓缓萌芽,铺天盖地在胸口扩展开。   我是他的妻,像普通女孩一样嫁人了。这么幸福的滋味,很奇怪我刚才居然会不想嫁。   晕晕乎乎地被他抱进洞房,他将我放到床边坐好。回身关了门,又回到我面前,伸手轻轻挑开了我头上的喜帕。   光线直射入眼帘,忙闭上眼睛,半晌才慢慢睁开。   接着惊艳感扑面而来,眼前的男子魁梧高大,苍白的脸庞在鲜红唐装的映衬下透着层妖艳的颜色,异样而有生气,清冷的五官上绽开着温柔似水的笑。   他是我的良人,我的丈夫,我孩子的爸爸……   经历过那么多事,老天终于给了我眷顾,将世上最好的男人赐给了我。   “易道,你今天真帅。”我喃喃地说。      他笑,端过一杯酒递到我手里,自己端起了另一杯,坐到我身边:“喝了这酒,永不分离。”   我依言,羞涩地绕过他的手臂,慢慢喝了酒。同饮一卺,夫妻二人从此合为一体,酒味醇香,甘甜。      放下酒杯,他把我拥进怀抱,满足地舒了一口气。然后就保持着这个姿势,看着窗外渐渐沉入山峦的落日,也不言语。   气氛祥和,静谧,熏得我有些昏昏欲睡。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问:“我们之前也这样,你说,一男一女,只要在一起,结不结婚有什么区别呢?”   “当然有,区别。”他拉起我的右掌,又把自己的左掌贴过来,让两只手并排贴在一起,“仔细看,成亲后,两人的姻缘线,会连在一起。”   我仔细一瞅,顿时又惊又喜。果然如此,我原本凌乱的姻缘线末端发生了些变化,同他的姻缘线末端完美地契合在了一起。   “我们拜过,洪荒天地,这是天地,为我们的婚姻,做的见证。白霖……”他喊。   抬头看着他:“嗯?”   紫罗兰色的眼眸注视着我,深邃得快要把我的灵魂吸进去:“结婚了,我该叫你,什么?”   有点害羞,我笑笑:“你该叫我老婆。”   “老婆……”   “嗯?”   “我们洞房吧。”   急忙摇摇头:“不行,孩子。”   他伸手解我的盘扣:“我不做,就脱衣服,让我抱着你,睡。”   不知道为什么,很猥琐的话语通过他的嘴巴一本正经地说出来,反而有种特别性感滋味,搅得我的心痒的。   低头在他脖子上轻轻咬了一口,又用舌头卷着他的耳垂。   他浑身一僵。   轻声道:“老公,我也不做,就咬咬你……”   洞房花烛夜,琴瑟和谐时…… 181、第二十一章      龙凤喜烛柔软地燃着,芙蓉帐暖,倦倦欲睡。   亲昵了半夜,我窝在易道怀里,眼皮困得一下接一下的合。他仍意犹未尽,用嘴唇乐此不倦地描画着我的眉目。世间所有的温柔,放佛都凝结在这方红色的锦帐中,不管岁月如何流淌,这番情意都无法散去。   突然,易道兀地坐起身。   我不解:“怎么……”   没等问完,身体被他一抬,腾空而起,转眼被喜服包裹住。然后又轻轻一转趴在了他光滑的背上,用红帐捆得结结实实。   紧接着眼前又是一花,待我定住神,发现他已背着我闪移到了客栈外。   可仅仅只停了一秒,他再次腾空而起,在黑暗中跳跃,移动。   趴在他背后,犹如身处惊涛骇浪的大海之中,时而冲上浪峰,时而跌入谷底。速度太快,风扫得我皮肤生疼,我不得不将头贴在他背上,紧紧闭住双眼。耳边的风刮过一道接一道,野兽掠食般吼,中间还混杂着哒哒哒的机枪声。      没多久,易道停住了。      我小心翼翼睁开眼,得了一惊。   我们站在一块荒地中央,地上用硫磺粉描绘着一个巨型封魔印。四周是片竹林,翠竹像有生命一般,在无风的环境里奇怪地扭来扭去。   微凉的紫罗兰色火焰正从易道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溢出,将他和我包裹住,护得密不透风。   接着紫色火焰的光芒,我看到一缕缕像是由根根细如发丝的纱线聚集而成的白色烟雾,在空气中淡淡地浮着,正轻轻的朝我们靠拢。越靠越近,直到碰到易道的紫色火焰,呼的一下被点燃化成灰烬。但其他白雾还是义无反顾的朝这边飘过来。      “那是什么?”我问。   易道没回答,只说:“老婆,帮我系好,腰带。”   “哦。”   从新房里出来时,易道只穿了条红色长裤,连鞋都没穿。我贴着他的背将手探下去,帮他将腰带系紧。尽管嘴上不说,心里却非常担心的,谁能把易道逼得这样狼狈出逃?   “老婆,结婚用的烛,是噬魂烛。”他又说,“我闻了一夜,力量,大减。不足以,替你挡住枪炮。只能借,你的血。”      没等我回答,一些人从黑黝黝的竹林深处跑出,是黄衣日本兵,有的扛着重机枪,有的扛着火箭炮,他们迅速在四周七星八角的地方布好位置。只见领头的指挥官拔出军刀一声令下,眼看就要开火。   “抓紧我。”   危急时刻,紫色火焰猛地朝四周扩散开,易道背着我冲天跃起。      风大得封住了我的呼吸,屏蔽了所有声音,直将我的眼皮硬生生吹得合上。一片混沌中,左手臂一阵刺痛,易道在吸我的血。   天旋地转的过程不知持续了多久,上升的过程忽然停止了。身体恍如失去了所有支撑,和易道一起开始往下坠。心脏和思想仿佛同时停止了跳动,没有了重量感,双腿的力量仿佛被全部抽走,眼前金星一晃一晃。   片刻之后轰的一声巨响,下坠的速度兀地减慢,顿得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晕,晕车了,晕得难受,好想吐。   有气无力地睁开眼,易道背着我悬浮在半空,身体四周的紫火火势较刚才旺了几倍,燃亮了天际。白雾已经散开,刚刚经过一场大爆炸般,脚下多了个宽阔的土坑。土坑周围,布防的日本兵士兵横七竖八地躺着,入目之处到处是断肢残骸,鲜血淋淋,估计没人幸存。      快吐出来了,我催促道:“易道,我们走吧。”   身边的紫火渐渐变淡,隐去。他背着我慢慢落到地上,解开捆我的红帐,轻声道:“不急,霖,你很香,先离我,远一点。”   “什么?”被红帐绑了半天,双腿有点麻。我使劲跳了几步,跳到易道面前。   忽然一怔。   他的瞳孔像血一样红,晶莹剔透得像颗红宝石。上次他的眼睛变成这样的时候,差点吸干了我的血。   “走远点,十步远。”他又说道,用双手撑住大腿,表情微颤,似乎在忍着什么。   我忙点头,往旁边跑了十步。      这时。   “小执……小执……”   年轻女人的声音,下意识回过头。花素见哆哆嗦嗦地从竹林中走出来,惊恐万分看着脚边日本兵的尸体,抓狂了似的,脸色煞白,眼睛瞪得老大,眼神飘忽:“怎么回事?你们不是在洞房,怎么人不在屋里?他们死了?”   我脚上没穿鞋,不想踩到地上的鲜血,走到尸体堆旁边,强忍住想吐的感觉朝她探出身体伸出手:“别往下看,过来。”   她慌乱地点点,抓住了我的手。   皮肤接触的一瞬间,手心触电般刺痛,仿佛有一只虫子似的东西飞快咬开我的皮肉,钻进我的身体,瞬间顺着血管窜遍全身。难以言喻的疼痛让我当即喘不过气,甚至忘了尖叫。片刻,铁锈味的液体汹涌澎湃冲上喉咙,顶开嘴巴喷出,一片赤目的鲜红。身体的力量顷刻间被人抽走,双腿一软坐到地上。 半晌,呼吸的本能才猛地回到体内。我张开嘴想大口呼吸,却发现自己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      “霖!”易道惊呼,周身腾起一层紫火。   但他只是往前垮了一步,并没过来。   花素见轻笑一声:“不愧是妖尸,能看出鬼蜘蛛缠着她的心脏,她的性命在我一念之间。”   鬼蜘蛛?强撑着看了看右手,发现手心多了颗黄豆大的血点,花素见对我做了什么?   花素见又道:“不想她死,你可以赶在我杀她之前杀了我。”   易道居然熄灭火焰放下了双手,红色的眸光闪了闪,褪成了暗紫色。   “不够快?你不如白知秋呢。那么,要想救你的新娘,你只能束手就擒。”花素见抬手打了个响指,“困住他!”      话音,几百股筷子般粗细,还熊熊燃烧着的铁线从四面八方斜射下来,从易道的头顶,肩膀,前胸,后背等地方刺进他的身体,再猛地绷直将他拉到半空。   他没有回击,甚至没有挣扎,就那么安静地挂在铁线中央。身体很快被线的火焰完全吞噬,像一枚被蜘蛛网缠住的火茧。   笨蛋易道,反抗啊!   我又急又气,喉咙里却依然发不出声音,身体疼得直发抖,咬牙正想站起身。花素见却抬起脚踩住我的肩膀,用力又将我按回地上。   抬头看着她,眼里几乎喷出血来。      似乎领会了我的用意,花素见低头,看着我冷冷一笑:“我母亲本名吉田纱织,是世代侍奉皇族的吉田巫族嫡系传人,为了帝国的荣誉背井离乡,在上海潜伏。我继承了母亲的遗志,继续潜伏在伤寒。这次为了替帝国制造出顶尖的生化武器,上级让我现身,配合特殊部队抓捕中华妖尸。”   脸上的笑意转瞬隐去,笑容冷凝似冰:“大东亚共荣迟早会实现,战后我本来希望父亲掌管上海,我呢带着妹妹,和肖起良一起环游世界。但是你和你哥哥,却夺了我妹妹的躯体,杀了父亲和起良,毁了我的世界。我说过,白知秋会遭报应的。所以我怂恿你嫁给妖尸,毁掉白知秋男人的尊严。至于你,我要把你送到杨家宅抚慰所,让你用辛勤的工作偿还对我妹妹,高贵的吉田执所犯下的不敬之罪。” 182、第二十二章   听完她的话,我觉得自己有点笨。   骨血引那么高深的蛊术是谁教花君年的?又是谁帮花君年和日本人拉的线?花素见一介弱女子,居然能催动情蛊;还有短短一天时间,她就能找克制白知秋的巫术;最可疑的是,身为花家小姐的她,居然敢面不改色心不跳,用尸油在脸上涂涂抹抹?   早就该看出来,花素见有大问题。   想骂她几句,可喉咙还是发不出声。剧烈的疼痛感觉仍在全身游走,冷汗一波接着一波,浸湿了衣裳。   “疼吧?”花素见颇为得意,“鬼蜘蛛无需血缘做引子,比骨血引更高深。我按古籍试了两年时间,前几天如有神助,茅塞顿开。你很幸运,是第一个尝试此蛊的人。”   撤下蹬在我肩上的脚,她往后退了一步:“来人,加固阵法,把她送到杨家宅去。”   话音一落,树林中又跑出几队日本兵。除了身上的枪,每人手里都拿着一个奇怪的弩,弩的最前方燃着一簇火焰。有几人在易道面前蹲下,端着弩扣动了扳机,就见又有几条燃烧的铁线,嗖的一下穿透了易道的身体。      住手!   我想喊,可我不能说话。情急之中,我拿过旁边一具尸体上的佩刀一跃而起,想抓住花素见当人质。可还没站稳,两个日本兵冲过来,一人一边押住我的胳膊就把我整个儿按到地上,丝毫不能动弹。   “想偷袭我?”花素见抱着胳膊走到我面前,“卑鄙的支,那女人。在我们日本,女忍者如果偷袭失败,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忽然笑出声,对按着我的日本士兵用日语说道,“她是妖尸的新娘,作为战利品,理应赏给此次参战的勇士。今晚尽情享受吧,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女呢。”      两个士兵相视一笑,揪着我的头发就把我往竹林里拖。   头皮疼得火烧火燎,我怒火攻心!   混蛋!   士可杀不可辱,挣扎着扭过头,对准其中一个士兵的手就是狠狠的一口。      “八嘎!”他惨叫一声,迅速往后一退,表情狰狞地看着我,端起刺刀用标准的军刺步伐朝我刺来。   我想躲,胳膊却被另一个士兵扭住,根本躲不开。我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紧接着,“嗤”的一声,一股温热的腥味液体溅到了我脸上,想象中被刺的疼痛感却没有传来。      不知就里,小心翼翼睁开眼。   只见那个士兵跪在地上,正抱着断臂拼命地嚎。而花素见手持军刀,一脸漠然地站在他身后:“我说了,她是战利品。”语调虽然在特意模仿花素见,却掩盖不住白知秋迫人的气势,“蓄意损坏军品者,就地正法。”   说着,手起刀落,人头咕噜噜落地。      见状,周围的士兵纷纷举起枪对准白知秋。一个日军头目手按腰间的枪柄大喊一声:“吉田小姐!”   白知秋心不在焉地收回刀,冷冷对那头目说道:“他违反军纪。“   日军头目一皱眉:“怎么能因为一个支,那女人,杀掉一个日本军人?你真是疯了。”   白知秋不以为意:“山下队长,我要彻底制服妖尸。不想你麾下的军人死得更多,请将你的人撤到千米之外。”   “之前不是说,困住妖尸,等他烧得只剩心脏……”      抬起下巴,指了指易道那被烈火裹成一团的身体:“之前估算错误,他道行高深,烧十天十夜也烧不化。我要用武士刀将他的身体卸开,你带部队撤离。”说着,轻轻打量了四周那些尸体,“妖尸垂死之时会拼命挣扎,你们留在此地有生命危险。一会儿,还需要人为帝国的士兵收尸,你们不能死。这次行动由我见指挥,后退,这是命令!”   “可是……”日军头目还想说什么。   抬手就是两巴掌,白知秋摆起了最擅长的冷脸,字字铿锵有力:“八嘎!事情原委我已说得很清楚。山下队长,你想抗命?!”   日军头目赶紧立正:“嘿!我服从命令。不过吉田小姐斩杀士兵的事,我会向上级报告。”转头向周围的士兵下了命令,“各队后撤一千米,保持战备状态。”   众士兵得令,排成队伍依次离开。      而白知秋甩着手中的刀,心不在焉地朝易道走了过去。   不行,不能让他卸了易道。   我一咬牙,抓起不远处的佩刀,跑到他和易道中间,拔刀相向。   停住脚步,他仰头看着正挂在铁线网上,全身被烈火包裹的易道,面露微笑:“真是只贪心的妖尸,即使快被烤熟了,也不肯使用螣蛇妖力?”   低头看着我,满脸嘲讽的笑:“霖霖,你知道回去的钥匙是什么?是这只妖尸。他是这个世界多余的人,只要他使用螣蛇妖力,就会被时间发现。到时虚空打开缺口将他拉出这个世界,你就有路回去了。为什么不好好想想,妖尸为什么不告诉你他是钥匙。”      易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回去的方法,我自然知道原因,但我现在心脏上缠着一只鬼蜘蛛,不管怎样都发不出声音,没法为易道辩解。      脸上的笑容缓缓凝住:“刚才他宁愿让你受侮辱,也还是不肯使用妖力。要不是我出来,你早死了。看看你心仪的妖怪是什么样的货色,还敢拿刀对着哥哥?!”   话音一落,银光和冷风在我眼前飞快晃过。我就像被什么野兽重重撞了下似的,佩刀脱手而出,身体不由自主飞了出去,摔倒在地。      然后他从我身边走了过去,走到易道面前,一抬手,扎在易道脸上的几根铁线应声断开,露出了易道的脸。五官轮廓都还在,只是被烧得一团焦黑,根本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转眼,焦黑的皮肤开始自我修复,黑糊糊的颜色渐渐变淡。      用刀尖抬起易道的下巴,白知秋冷冷地问:“刚才为什么不肯使用妖力?为什么不救她?”   易道缓缓抬了抬眼皮,但是没抬起来。声音气若游丝:“你在,我知道,你比我强,你能救。”   白知秋的声音冷得像冰窖:“所以,你让我救?”   “我答应她,要陪她,在这,养孩子。我不能,让她后悔。”   刀一横,银光从易道脖子上掠过,紫色的血液瀑布一般哗哗淌出。      之后,白知秋歪着头,好像在听什么声音。半晌,他满意地哼了声:“果然,你们都闭嘴,世界就清静了。”转身面对我,刀尖一转指向我的小腹,“下面,该他了!”      早就知道白知秋不会容下这个孩子,右手护住肚子,我强压心中的恐惧,慢慢站起身。   “乖,把手拿开,不然会伤到你漂亮的手。”唇边扯起一丝笑,神情淡定得就好像在说他想打扫卫生叫我回避一样。      在恐惧和习惯的作用下,鬼蜘蛛带来的疼痛感已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我也勉强一笑,亮出了左手。   左手上握着颗手雷,已经拔掉安全扣,而我的大拇指紧紧地按着弹簧,只要一松开就会……   轰……   用口型比划着,我无声地向他请求:“哥哥,放过我们,不然我就松手。”   他一怔,随后笑得更欢:“在你自愿嫁给别人之后,还敢用你自己威胁我?我亲爱的妹妹,你不觉得自己可笑?”      既然敢嫁给易道,我就早想过后果。白知秋教过我,要打倒一个人,最有效的方法在他最在意的事物上下功夫。   如今我的魂还留在慕容玥身体里。我只是白霖的七魄,承载着白霖所有的记忆,喜怒哀乐。人死后魂能转世,魄却在孟婆汤的作用下飞灰湮灭,不会随魂一起转世。   如果白知秋爱的不是我白霖,而是那不断转世,变成慕容玥,变成林茹素,最后还变成白霖的什么优昙魂,我的威胁只会被白知秋耻笑。   因为一旦魂转世,一个新的女人诞生,神通广大的白知秋可以继续他的爱情故事,我白霖死不死又有什么关系?   可我愿意赌,赌我的哥哥白知秋真心疼白霖,爱白霖,可以纵容白霖做所有事。   他不会让我死在这个时代。      是我赢?   还是他输?   有点期待,有点紧张:“哥哥,我手酸,按不住了。”   “霖霖,”脸上笑容依旧,却越来越不自然,“你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笑话。”说完,抬手胡乱挥刀,将易道身上的铁线统统砍断。      我,赢了。白知秋,输了。      火球似的易道从铁线网上跌落,快着地时一个后空翻站住,身上的烈焰瞬间褪去。身体黝黑,毛发已经烧得精光。然后冲到我面前,左手手指按住我的手指,以防我松手。右手食指和大拇指的指甲伸长,变成了薄如蝉翼的刀片。   他用漏气的喉咙嘶哑地安慰着:“老婆,忍着疼,忍着。”   两只指甲刀片沿我的手指和手雷之间的缝隙,小心翼翼地切了进去。鲜血立刻顺着手指淌了下来。   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他身上散发着的呛人焦糊味,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疼?活该。”   旁边传来道冷冷的声音。   抬头一看,微怔。   白知秋并没离开,站在几步开外,抱着军刀,冷冷地看着这边。   他怎么没走?   他为什么不走?   易道不怕手雷,他是血肉之躯,杵在这凑什么热闹。   我努力张嘴:“走开,快走开。”   可他没理我,一动也不动,静静地站着。      终于,易道说:“放手……”   我长吸一口气,慢慢地松开手。谢天谢地,手雷被牢牢地被易道钳在指甲尖,并没爆炸。   “等我……”扔下这句话,易道身影一闪,夹着手雷消失了。   周围只剩我和白知秋两个人。      看着白知秋没有丝毫笑意的脸,我双手护住肚子,警惕地看着他。   但他没有向我发难,而是转身朝夜幕深处走去。走着走着突然停住脚步,回头冷哼一声:“鬼蜘蛛是哥哥借花素见之手练的。最近你让哥哥很不开心,哥哥不开心你就要陪哥哥不开心。所以,亲爱的妹妹,请仔细品尝哥哥用自己的痛苦炼制的情蛊。蛊毒一天不除,你就别想用哥哥教你语言跟别的男人说甜言蜜语。哼,好好享受你的过家家游戏吧。”说完,又朝前走去,不一会儿萧瑟的身影就没入了黑暗中。      这时,远处传来“轰”的一声巨响,片刻一道影子一闪,易道回到了我面前。他没被手雷炸到,身上烧焦的皮肉也已痊愈了大半,头发和眉毛也已长出不少。   “老公……”我无声地喊了声,脱下喜服外套系在他结实腰肢上,顺势紧紧拥住他。   他拍了拍我的后背,想把我的手拉开:“我追白知秋,让他,解你的蛊。”   抬头看着他,用力摇摇头,用口型说道:“不要去,哥哥已经让步了。”   “不行,你的声音……”   踮起脚尖,用嘴堵住了他的话。   半晌,他扶着我的肩膀,低声道:“好。”转身把我背到背上,用双手往上托了托,“老婆,我们,离开这。”      (易道堂十四话 情蛊完结) 【第十五个故事——昙梦幻域】   183、第一章   我就是我,不是前世,而是今生。   *******   刺眼的闪电不断划破黑压压的夜空,巨大的爆炸声一阵接一阵,犹如电流在大地上穿梭一样,连青山都在颤抖。大雨倾盆而下,风雨声与雷声交织成曲,演奏着一场暴风雨的序幕。时而激扬飞旋,时而如水清淡。却没有一丝雨花落在我身上。   因为我是一抹轻飘飘的灵体,被一团模糊不清的白雾牵着手,晃悠悠地在空中飘。   “妈妈的记忆里有很多好玩的事,”那团白雾笑嘻嘻地说,用小男孩特有的脆生生的语音,“我发现了你和爸爸第一次相遇时的场景哦。”   说话间,雨声越来越大,水雾大得几乎看不清前面的路。转过前面的竹林,豁然开朗,惊艳之感顿时铺面而来。   眼前是一片铺天盖地的荷花,花叶很矮,却巨大如亭盖,花朵像一团团粉红色的祥云。花间奶白的雨雾缭绕,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来到了仙境。   正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忽然发现起伏的荷浪中间蹲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一身雪白的交襟衣裳,用星星一样闪闪发光的头绳扎着两只小发髻,双手抱着一朵宽大的马蹄莲当伞。浑身向外透着莹白的柔光,天使般冰雪可爱,犹如一颗细小的珍珠镶嵌在荷塘中央。   只见她微微悬浮在荷叶上,歪着头朝另一片荷叶下打量,神情专注,眼里全是好奇。   在看什么?我随白雾一起飘过去,也好奇地往下打量。   一条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的,长着一对金色翅膀的金色小蛇正拼命绕在荷叶茎上,亮紫的蛇眼盯着小姑娘,一动也不敢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小蛇突然扇扇翅膀,不满地说道:“喂,小花仙,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也是男孩的声音,带着天生的傲气。   “嗯?”小姑娘眨了眨长长的睫毛,随后开心地笑了起来,笑声纯净得像最好听的铃铛,“哈哈,避劫的螣蛇妖怪,你的颜色好漂亮哦。”   小蛇高傲地把下巴一抬:”大胆,知道本王子是谁吗?敢对本王子凭头论……哎呦”还没说完,天上又一阵炸雷滚过,小蛇的身体被雷声往下震了半分,吓得他把头往翅膀下一缩,更加用力地缠住了荷叶茎。   小姑娘笑得更欢:“我知道你啊,你是螣蛇大妖的儿子,螣蛇王子。”   金色小蛇躲在翅膀下,闷闷出声:“知道本王子是谁,小花仙不错。那么,快报上小花仙的名字来。”   “我?”小花仙直起头,骄傲地挺了挺腰,“我是优昙婆罗,是受司雨大神点化成仙的。现在该我问你,仙妖两域不能来往,你怎么进到仙妖边界,我的昙梦幻域来?”   这回金色小蛇没答话。   等了一会子,没听到回答,小花仙露出一个可爱的坏笑,忽然拉住荷叶边缘使劲地摇晃起来:“在我的昙梦幻域就得听我的,你不回答我就晃晕你,再把你扔出幻域,天雷正在找你哦。”   被晃得受不了,小金蛇嚷嚷起来:“越靠近仙界,果然坏人越多,别摇了。”   “快说快说快说……”小花仙没耐性,反而越摇越激烈。   小金蛇努力维持着骄傲的口气:“别摇了,因为星轨推说本王子会在今天遇到我未来王妃,所以父王要给本王子选王妃,本王子不喜欢父王选的女妖,与父王起了争执,特溜到仙妖边界散心。本王子能踏足你的地方,是你的荣幸。”   听到这番话,小花仙眼睛一亮:“王妃!哇,王妃都是大美女耶。”说着,她手举马蹄莲,轻声念了几句咒语,那马蹄莲便陡然增大了一倍。费劲地扛着马蹄莲,她又朝小金色笑,“螣蛇王子,躲在我的庇护下可以度过此劫。我帮你度劫,你以后便让我看看你的王妃好不好?”   闻言,躲在翅膀下的小蛇露出一只眼睛看了看小花仙,又缩回翅膀思考片刻,才轻哼一声答:“看你如此诚心,本王子日后便赏你与本王子王妃见面的机会。”   说完飞快从荷叶下游着飞出,飞到马蹄莲花瓣下,膀一扇,化成个小男孩站在小花仙面前。头顶绑着个发髻,胖嘟嘟的脸蛋,晶莹剔透的紫色眼睛,一袭流光溢彩的金色华衣,和小花仙站在一起,如同金童玉女一般赏心悦目。   彬彬有礼地一拱手,语气却仍有些忿忿不平,小男孩作自我介绍:“小花仙记好了,本王子名唤易,是未来的滕王。”   小花仙手扶花茎,笑呵呵地道了个万福:“小仙名唤阿霖,小仙的名字是司雨大神起的。虽然小仙现在只有仙籍没有仙阶,但是总有一天我会修成上仙,做司雨大神的妻子。”   正看得有意思,身旁的白雾突然对我说道:“母亲,我累了,想睡觉。”   说完这话,眼前的情景忽然模糊起来,猛地一眨眼再睁开,我依然躺在摇摇晃晃的车厢里。坐起身,摸了摸微微隆起的肚子,撩开车帘,歪着头打量着坐在前车赶车的易道。   被我看得不解,他扭头问我:“老婆,怎么了?”轮廓分明的精美侧脸,深邃的紫色眸子清冷而温柔。   想起梦中小男孩那双紫色的清澈眸子,突然心中就溢满了幸福的感觉。忍不住捧住他的脸,在他的眸子上印下一个吻。心说,我们的儿子会有一双比他父亲更美丽的眼睛,然后丢下一脸莫名的易道,回到车厢。   当年世人造巴别塔的时候,神使众人言语彼此不通,阻止了巴别塔的建成,可见语言对于人的重要作用。而对我这个突然失语的人来说,对语言的重要性更是有深刻的体会。   刚刚失语的前几天,我还能忍忍那种刻骨的沉默。等失语快一个月的时候,我的心情开始越发烦躁,觉得有很多很多话想说,却全部堵在喉咙口怎么也倒不出来,就像马桶堵塞了似的堵得太难受。心里难受就看什么都不顺眼,瞅啥都想骂,可又都骂不出来,憋得我有时控制不住发了疯似摔东西。   到后来,我的脑子也发起了晕,除了感觉到肚子饿,剩下的就一个念头,想说话想说话我想说话!可别提说话,我连手语都不会比划。   脑子稍微清醒的时候也会想想白知秋临别时的话,不禁恨他恨得牙根直痒痒。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这人爱热闹,最怕寂寞。就算我和易道的爱再甜蜜再温馨,只需夺走我的声音,我便没有心情沉浸在爱河中。   对于我的异常,易道似乎毫不在意。每日劈材做饭,忙着将我超大的胃口填饱。他本就是少言寡语的人,顶多说些“想吃什么?”“多穿件衣服。”之类的话。其他时候没有我挑起话头,他便惜字如金很少开口,屋子里寂静得叫人发慌。   实在受不了了,想出去找点乐子易道又不许。他说我们的孩子是命定大妖,不仅有众多妖魔窥视,还有可能受天罚。而他在民国不敢使用妖力,否则会被时间发现,所以我们最好呆在他布置的结界中。   听他这么说,考虑到孩子的安全,我不得不压住去玩的心思。可在无声的空间里呆得久了,免不了情绪失控得难以复加。有一天我终于突发无名火,掀了易道送到我手中的鸡汤,然后捂住脸哭起来。   这叫什么日子,连哭都哭不出声音。   易道默不作声的收拾好碗,然后将我搂进怀里,安慰道:“等孩子出生,我就去,找回你,的声音。”   我连连摇头,声音在白知秋手里,易道去要就是个死,怎么能让易道冒险。   易道叹了口气,晚上给我带回了我先前藏起好的“红色小提琴”。有小提琴的作伴,无声的日子总算有了一点点意思。   这样熬到孩子一百天大时,我突然开始做一种奇怪的梦。梦里有一团白雾,白雾说他是我的儿子,还未得人形。但已经有法力带我在自己的灵魂碎片中穿梭,看我累世所经历的各种故事供我解闷。   我不知道那团白雾是我自己因为郁闷勾勒出来的幻像,还是他真是我的宝宝。但每晚能看各种故事,有书生君子,有帝王将军……不能说话的痛苦便渐渐小了起来。所以,管他是不是真实的呢。   怀孕五个月的时候,一天,易道突然收拾东西带我离开了我们的小院子。他说东南的战火越演越烈,煞气太重,一旦受战火波及结界未必顶得住,我们必须离开浙江到云南躲兵灾。   躲兵灾,又叫逃难。   有易道找的大马车,除了有些颠簸,逃难也不是那么太难熬。而且易道是个好老公,就算风餐露宿,也不耽误他每天忙着浆洗缝补,烧火做饭,把我照顾得舒舒服服的。但因为他不能使用妖力,我们尽量捡人少的路走,只是遇到过几回打劫的,倒也没出过什么大危险。   进入了湖南地界,脚下的路越来越陡,树林又密,有时走在路上头顶一连好几天都是森林,不见天日。所以大部分时间我都呆在马车上,睡睡觉,做做梦。   梦到易道小时候的事,这还是头一次。   184、第二章   不过我不打算把做梦的事告诉易道,做母亲的应该与孩子有些甜蜜的小秘密,就算易道是父亲我也不想让他知道。   还在回味梦中那条傲娇的小金蛇,易道忽然撩开车帘:”老婆,上坡路,起身,把着扶手。”   我点点头,坐到车门口把住车沿。易道下车扶着车辕往上推,一使劲,手臂上肌肉浮现,伟岸的身躯紧绷,像一头蓄势待发的健壮公狼。怪不得说,用力干活时男人最性|||感。不仅诱得我心神荡漾,也引得旁边人一道感叹:“你看看人家,都是做女人的,找到那样强壮的男人,真好命。”   循声看去,不远处也有一家子逃难的。说话的是女主人,一个胖太太。脸庞丰满,像两个红彤彤的大苹果,虽然在逃难,身上却穿着显眼的翠绿色缎子旗袍。也怀着孕,挺着个大肚子。正被身旁的老妈子慢慢扶着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嗑瓜子,还一边用肆无忌惮在易道身上打量,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透着色眯眯的光。   这时,她旁边那架马车上,正满头大汗抽马的男人朝我们这边望了一眼,阴阳怪气地哼了声:“你看看人家,都是做男人的,找到那样标致的女人,真好命。”   看到那男人脸的一瞬,我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白白胖胖的身躯撑得棕色长褂像个球,从内到外透着的那股市桧气质,不是易道堂二老板秦相容,还能是谁?   易道微微朝我瞥了一眼,小声说:“秦相容的,祖父。”   不管是不是本尊都算缘分,我朝同事的祖父点了点头算打招呼。   见我如此,秦相容的祖母笑了,扯着脖子喊:”那边的俊俏相公标致媳妇,咱们结伴走。”   原来秦相容死皮赖脸勾搭小姑娘的范来自他的祖母。   易道没理会对方,埋着头使劲推车,不久就把秦家的马车甩得没了影。   但天公不作美,马车驶上平道没多久,黑压压的乌云就吞噬了蓝汪汪的天空,扯了阵轰隆隆的闷雷后,豆大的雨点开始往下落。   易道急忙把车推到一个山伢子下方避雨,在车顶遮上雨布。还没把雨布理平整雨就大了起来,像倒豆子似的斜着往山伢子底下飘,雷声也发嚣张,一个接一个简直要把整座山炸开。   安抚好受惊的马匹,易道回到车厢,脱下被雨淋湿的衣服。   怕他凉着,我用干毛巾替他擦拭身体。一面擦,一面感受着柔软的毛巾轻轻从他坚硬的肌肉线条上划过。他则爱怜地用嘴唇啄着我的脖子,脸颊,眼角。车外风雨不断呼啸而过,车内温暖而静谧。   这大概就是夫妻平凡的快乐,因着种种,结婚这么久,我竟然第一次体会到生为人妇的踏实感。   不知不觉中,易道眼里的紫色浓郁起来,化成了深邃的宇宙。   我们陶醉地接||吻,拥抱,小心翼翼地结|||合。   六个月不曾有过的亲密,他的呼吸异常温暖,温柔地熏在我的耳畔,盖过了震耳欲聋的雷声和雨声。   最美妙的时候,他全身紧绷,停在我的身体里。用手按住我的小腹,小声在我耳边说道:“老婆,儿子,我爱你们……”   幸福得鼻子发酸,胸口满满的幸福几乎要溢出来,却不能说话。我一口咬在他的嘴唇上,用最原始的动作直接将我的语言渡入他口中:我也爱他,我想和他在一起,一家三口快快乐乐过一辈子。   ……   “母亲,母亲……”   被宝宝叫醒的时候我睡得正香,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皮坐起身。发现自己躺在一片硕大的荷叶上,一朵朵祥云状的荷花开得正盛。周围青山环绕,云雾缭绕,是不久前梦到的昙梦幻域。   宝宝飘在我旁边,虽然还没人形,我却能感觉他正像小狗一样眼巴巴地瞧着我。   “母亲,陪我。”他软软地央求。   伸手将他整个抱住,软软香香的,像抱着糯米团子。拥在怀里无比幸福,满足。用口型说:“宝宝,妈妈再睡一会儿。”   说完又躺了下去。   运动完毕全身舒畅,这么美妙的时刻何必浪费时间,挖掘自己灵魂中的记忆碎片?   可不远处传来了阵争执的声音,扰乱了清梦,看样子小孩就是小孩,不管他老娘愿不愿意,也一定要老娘陪他看戏。   再次不情不愿地睁开眼,打着哈欠坐起身。   湖水最中央,那个叫阿霖小姑娘长了两三岁的样子,个子也高了许多,正悬浮在一朵硕大的荷花前方,张开双臂像是保护着什么。那朵荷花开得正盛,通体粉红。花蕊上方浮着一团鸡蛋大小,亮晶晶的米色光球。   小姑娘面前飘着两个仙童,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同样的青色布衣,扎着同样的两团发髻。   “优昙,将此仙果上贡老仙,自有你的好因缘。”一个仙童劝说。   小姑娘拒绝,目光坚定:“我种的仙果是送给司雨大神的,不给别人。”   另一仙童一声嗤笑:“小小散仙竟有妄念,司雨大神岂是你辈轻易得见的?”   他的同伴抬眼制止他,又对小姑娘说道:“我俩乃仙庭正仙,你乃区区散仙,理应贡上仙果。”   小姑娘笑:“我为散仙,不归你等辖制。你等偷闯我昙梦幻域妄图盗取仙果已是冒犯于我,但我乃优昙婆罗,应人间祥瑞,不屑与尔等计较。若仍不知趣离开,我便做起法来,困你等于昙梦绝境千载万载。”   这番话让两个仙童的脸色僵了僵,少顷,先说话的仙童眼珠一转,拱手道:“仙子,我等并非有意偷盗。把仙果献给老仙,也是奉老仙之命寻觅奇珍异宝,恭贺司雨大神仙辰。”   小姑娘两眼一亮:“真的,你们想用我的仙果恭贺司雨大神仙辰?”   “正是,仙庭之人不得打诳语,这是仙规。”   小姑娘想了想,放下双手:“如果你们禀报司雨大神,说仙果是优昙阿霖种的,我便托你们把仙果带去。”   仙童笑了起来:“自然,我会禀告大神,说仙果是位对大神满心崇敬的小仙费尽千辛万苦所得。仙子尽管放心,把仙果交给我们便是。”   “太好了,”小姑娘转身飘到荷花之上,轻手轻脚地抓住那团光球,轻轻吹了口气。就见空中忽然生出几片荷花花瓣,紧紧地裹住了光球。然后回身飘回,将被花瓣包裹的光球送到仙童面前,“请你们尽快把它带给司雨大神,越新鲜灵力越可口。”   仙童接过仙果收进袖子,与同伴相视一笑,同时腾空飞升而去隐入云团,连告别的话都没说。   小姑娘不察自己已受骗,还一直抬头看着天空使劲挥手:“一定要早些带给司雨大神啊。”   话音刚落,荷塘中一声细碎作响,一条碗口粗的金色大蛇从荷叶丛中箭般窜到空中,随即张开一对犹如鲲鹏般壮硕的大翅膀扇了扇,直直冲进了云层。少顷,金色大蛇又从天上直冲而下,转瞬落到小姑娘面前。   唇口齿白,紫眸剔透,长发裹身,十四五岁的男孩。未着一丝一缕,却丝毫没有龌龊的感觉,反而美得犹如中世纪欧洲圣洁的美少年白玉雕像,瞧上一眼便能叫人忘记凡尘。   伸手,手掌上方悬浮着那枚米色光团:“他们说会告诉你的司雨大神,仙果乃一“小仙”费尽辛苦所得,没指名道姓,说谁是“小仙”都行。你以为他们会提到你?果子已经摘了,送不到赤将子舆手里。你辛苦种的,坏了可惜,快吃掉。”   面对赤身裸||体的男孩,小姑娘毫不羞涩,眨眨水汪汪的眼,可怜巴巴地问:“他们骗我?”   “仙人有仙人的骗人方法,你天天呆在幻域自然不知道。能偷你果子,怎么就不能骗你?”   小姑娘噘噘嘴,拿起果子一口塞进嘴巴,鼓着腮帮子问:“那两个坏蛋呢?”   “呃……”少年打了一个长长的嗝,“小小仙童敢擅闯昙梦幻域,胆子不小。我已教训了他们一顿,他们再也不会来了。”   小姑娘一挥手,旁边一朵荷花便化成件白衣飞到她手中。她一边咀嚼,一边帮少年穿衣:“你不也经常擅闯昙梦幻域,每次都偷偷到我这蜕皮……”   少年张开双臂,微眯双眼,似乎很享受小姑娘的服侍:“你法力低微,又单纯,不是我常来,昙梦幻域早已被其他散仙或小妖占了去。我护了昙梦幻域千年,论理,这也是我的地盘。”   小姑娘想了想:“说得有理。”她踮起脚,温柔地帮少年挽起头发,“易,你又长高不少。我要像你一样就好了,这么矮,我什么时候才能修成为上仙啊。”   少年低下头,将下巴放在她的肩膀上,方便她操作:“阿霖别急,待我易修得大乘,便携你御风直冲九霄云天之上,汲取最纯阳的仙光,助你一举突破修成上仙。”   185、第三章   俊男美女依偎在一起,天青水碧,朵朵荷花开得正盛,画面美好得叫我无比怀念十几岁的年华。   轰!   耳边突然传来一阵暴雷声,震得我打了个哆嗦,牙根都在疼,将我直接从梦境中震了出来,径直睁开了眼睛。   身旁的易道已没了踪影。头顶阵阵霹雳滚过,犹如几列火车轮番飞驶,震耳欲聋,连车厢都在凌厉的噪声中咔咔颤抖。推开车窗,猖狂的风势铺面而来。一个手没撑住,身体竟被巨风整个掀回车内,后脑勺撞在车厢上。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易道在哪?揉了揉后脑迅速鼓起的包,飞快穿好衣服,扯起袖子一抹眼泪,咬着牙再次将车窗撑开。   厉风依旧咄咄逼人,让人根本透不过气。   四周墨黑如极夜,云层中电光泛青。   蛇似的闪电时不时吐着信子朝山崖子这边扎,快到近前时却被一层椭圆的紫色半透明结界尽皆挡去。   操控结界的是悬浮在半空中的那道身影。   似水长发,金黄的长袍。双手结着法印,周身包裹着淡淡的紫光,低悬在黑云下美得像传说中的神祗。   这便是雄霸北域的螣蛇妖王,强大,威严,曾经敢与天庭一争高下,我的丈夫易道。   可惜,几千年的惩罚,身魂分离,只剩残身。如今他竭尽全力的眼神,看得我这一介凡人都想哭。   伸手朝他使劲挥了挥,想问他发生了什么,可话都堵在喉咙口,只能发出“荷荷”的呼吸声。   斜瞥向我,眼神依旧温柔,暖暖的语音直接传到我心脏,不复往日结结巴巴的口气,迅疾而顺畅:“老婆,是天罚,冲儿子和你来的。”没等我细问,他又道,“我不能保持妖身太久,否则会被时间发现。呆在人身边可避过天雷,我会引开天雷,你跟着我的指引去找秦家人,这几日呆在他们身边。”   话才出口,他身形遽变,化成金色长蛇,蛇背上双翅一展,直直地冲向天空。留下句淡淡然的话语:“孩子叫易首林,谢谢你,老婆。”   未等惊恐至极的我细想话中的意思,他已同雷电撞到一起。长长的身体被青色电光包裹住,顿时从头僵到尾巴尖,直直地往下坠了半米。却又头尾一甩,骤然弹起,冲向另一道雷电。   扒皮抽筋般的疼痛,我能看出来,那是一种扒皮抽筋般的疼痛。   我嚎啕大哭,将雨布裹在身上,冲下马车。   漂泊大雨瞬间将我浇了个透,除了小腹中还有些温温热的感觉,四肢哆嗦得如筛糠。朦朦胧胧的水雾朝我一鼓作气扑了过来,眼前马上就模糊了。   手足无措地朝四周看了看,忽然听到斜上空传来易道用尾巴甩出的呜呜风声,心知这就是他给我路引,忙拔腿就朝那个方向跑。   暴风中,林木痛苦地扭曲摇晃,将一团团雨弹子劈头盖地砸向我。打得我的身体像鼓似的砰砰作响,麻木刺痛,两眼直冒金星,雨水和着鼻血呼哧呼哧往喉咙里灌。   地面水流成河,双脚在泥水中深一脚浅一脚地挪,没多久就又软又酸,重得快抬不起来。连肚子里的宝宝也累得阵阵发酸,呕吐的感觉直往上泛。   已经没有力气想哭了,身上只剩疲惫和恐惧。   又跑了一会儿,两脚实在支撑不住跪倒在地。绝望地抬头向上望。头顶上方,黑黝黝的乌云下,易道仍在电光中不断翻滚挣扎,扭动的速度已变得缓慢而僵硬,却依旧不断冲向新的闪电。   我干哭了几声,努力直起双腿,顾不得荆棘扎手,扶着身旁的灌木,连爬带跑往前冲。   不久,终于看到了不远处秦家的马车。   “救命。”用力扯着喉咙,想引人过来,可半点声音都发不出。这让我恨极了自己不能用的喉咙,只得往前爬。   这时一条人影从天而降,重重地砸到我面前。仰面而躺,身衫褴褛。变回了短发,皮肤上有层淡黑色的烧焦痕迹,全身裹满了泥水。   愣了愣,我扑过去,拨开糊在易道脸上的泥。指尖刚与他的皮肤相触便感觉到触电状的痛,忍住疼痛摇着他的胳膊。   他双眼紧闭,面色如纸,虽然烧焦的皮肤没多久就自我修复,但没有呼吸,没有温度。一丝一毫回应都没有,甚至连皮肉和关节都是僵硬的,四肢直直地杵着,就像死了几天一般。   骨头哆嗦到不能动,我抱起他的头拼命地晃,拼命地亲着他的脸颊双唇想弄醒他,可他还是没有丝毫反应。恐惧到了极点,两眼阵阵发黑,觉得世界都快毁灭了似的。   忽然,感觉头皮一麻,抬头看去,只见一道闪电直直地朝我插了下来。   排山倒海的势头,带着刀剑般凌厉的杀气。   顿时就明白这次我们一家三口在劫难逃了,没有任何应变办法,也来不及带易道逃跑,下意识抱紧易道,闭上了双眼。   魂飞魄散的痛苦并未袭来。   随即耳边一阵爆炸似的声响,响彻我的耳膜,而我毫发未损。只听着那声音从我四周流泻而下,撞得我周围的土地地动山摇,又渐渐消失殆尽。   随后,天上连绵不绝的雷声也消失了,耳边一片静谧,只剩下哗啦啦的落雨声。   睁开眼,发现四周的大树折了一大片,一派被暴风雨袭击后的景象。而我面前站着一个女人,双腿半蹲,身体微微发抖。肩膀上扛着棵水桶粗的松树,鲜血染红了她白色的西装。松树的主杆已贴着我的头顶,不是她顶着,或者已把我压扁。   头用力地抬着望向我,面容秀丽,却有一双男人的眼睛,愤怒地盯着我们。   哥哥。   刚想起身帮他掀开压在身上的大树,他已直起身顶开了树干,砸起大汪黄橙橙的溺水,溅在红彤彤的西装上,狼狈得不成样子。   没有停歇,喘着粗气几步跨过来,抬手抽刀,刺向我怀中的易道。   刚刚泛起的感动瞬间被冷汗压了下去,我眼疾手快松开易道,却挡不住白知秋的动作,只能抓住了他的刀刃。   雨下得很大,水珠顺着他的长发下滑,混成了淡红色。划过刀刃,又绕过我的手掌混成了深红色,最后滴落在易道的胸膛。绽开了朵朵红色小花,转眼就被雨水冲散。   “想死么?”语音倒听不出怒气,一如往日的讥诮清冷。   就那么一瞬,喉咙打开,我听到了自己嘶哑的声音:“刚才的雷是哥哥招来的?哥哥是想帮妹妹办丧事?那为什么救我,还是你想做我家首林的继父?”   冷冷一笑,带着半分嘲弄,半分怒气:“一个魔子已属万幸,还想故技重施,妖尸当真贪得无厌。天地有常,何须我引天罚前来。不想把小命丢在这就松手,让我杀了妖尸,打开虚空之门,跟我滚回现代去。”   不知是不是宝宝给我的勇气,往日对白知秋的畏惧此刻都无影无踪,我只想保护我的老公,我的孩子。   唇边浮起一丝笑,盯着他的眼睛:“原来哥哥真想做我儿子的继父,我要是不答应呢。”   “那你去死好了。”刀刃猛地从我手中抽出,刺进了我的胸膛。   很疼,刺疼,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再次抓住刀刃,我咬牙挺过最难受的时刻,再次抬头,笑得更欢:“哥哥,为什么不再刺深一点?舍不得?我就知道你舍不得。”   话音刚落,刀冷不丁地抽了出去,疼得我抽了口冷气。   黑眸冷冷地和我对视片刻,他转身走了,走得很快。衣服上刺眼的鲜红色在雨中渐渐变淡,被黑压压的天空映得暗沉而压抑。白知秋做事从来不犹豫,也很少改变主意,半途收刀,我想他一定忍得很辛苦。   待他的身影融入锅灰色的森林中,我怕再迟些又有雷打下来,搀起易道咬紧牙关往秦家的马车那边拖。   车帘一挑,秦夫人那张胖脸露了出来“这大雨,下得真透。”她看到了我,“哎哎,孩他爹,快快,救人。”   没多久,秦先生拎着衣角跑了过来,伸手扶住我:“夫人,咋的啦这是。”   想回答,发现自己的喉咙又发不出声音了。   森林一望无际,车马慢悠悠地走了三天头顶还是厚实的树叶。易道一直保持着死掉的样子,没有呼吸,没有温度,脸白得像纸,甚至连身体都是僵硬的。秦先生和秦夫人以为易道被雷劈死了,不停地劝我将易道埋葬,我不能告诉他们实情,只能拦着不让。   他们拧不过我,又可怜我是哑巴,孤苦无依,好心地让我同他们一起走。他们走在前面,我赶着车走在后面,遇到难走的路秦先生就帮我赶一段车。   眼见时间一天天过去,易道没有一点反应。我虽告诉自己要坚强,但每次回头看到易道僵硬的身体,紧闭的双眼。再握住他冰块似的手掌,眼泪就忍不住吧嗒吧嗒往下掉。   老天的规矩我不懂,可我的宝宝什么都没做,我也自认为没做过伤天害理的恶事。我不明白,为什么老天要给我们降下如此可怕的天罚?我没多少奢望,只祈求上天能放我们一家三口,让我们一家过太太平平的日子。   第四天,浓郁的水雾中总算出现了几间草房。赶了这么久的路,见着房屋秦先生和秦夫人很兴奋。招呼着我赶到草房前,路变成了乡间小道,道路崎岖不平,泥泞不堪。路旁竖着块木牌,木牌上长满了青苔,看上去很破旧。牌子上刻着几个字:水豆腐炖鱼头客栈。   那几间草房立在木牌不远处,房屋很简陋,但打扫得很干净。   一见那个木牌,秦夫人立刻嚷起来:“哎呀妈,可以吃饭,快进去,这几天可饿死我了。”饿死我了。”   186、第四章   说话间,就听大门吱呀一声响。   从屋里涌出来阵热乎乎的炖鱼香,暖融融的气味扩散到冷冰冰的雨雾中,十分好闻,勾得人胃里的馋虫一阵咕噜噜直叫。   然后一个年轻女人从屋里怡怡然走出。容貌清丽,五官和方怡神似。皮肤紧绷,绷到些微泛着淡淡白光。   淡青色的长衣长裤,围着条青花围裙,手拿着把白色油纸伞。本是很平常的妆扮,简朴素气。但因为她的衣服异常干净,一点灰都没沾,甚至连一丝褶皱都没有,所以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同这朴素的草屋并不相配。   “几位客人用餐住宿吗?今儿个雨大,我这店里有特色水豆腐炖鱼头,吃了驱寒暖身,晚上泡个热水澡,明早带上黄酒好赶路呢。”看这情形她似乎是这里的老板娘,笑得像朵花似的,用一口柔软的安徽口音热情地招呼。   秦先生忙让秦夫人和杨妈先进店,他跟老板娘说了番话,一边说还一边看了我几眼,显然是在谈论我的事。   没多久老板娘在秦先生的陪同下走过来,掀开车帘看了看易道,朝我笑笑:“夫人节哀顺变,雨这么大本该请夫人进屋休息。但本店做的是来往客商的生意,死人进店实在不吉利。这样吧,往前五里地有个庙,夫人把先生的尸体存在那,再回我们小店住宿。”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没有商家愿意让死人进店。再说就算前面有庙,我也不能把易道一个人留在那里。更何况住店是要银元的,我只有几张法币,没有钱。所以跟秦先生比划了两下,我将车往前赶了几步,栓在离客栈不远的地方,决定就在车上将就一晚。   见我主意已定,秦先生只得说一会儿再来看我,同老板娘一起进了客栈。   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下了许久的雨,山里的夜晚阴冷潮湿,到处都是水汽,连车厢壁都在往外返潮。被子也湿漉漉的,裹在身上半天都捂不暖。本来身体状况还不错,但连日车马劳累,又被湿气包裹着,还闻着不远处飘来阵阵鱼头火锅香,便觉得又冷又累又饿,连抬手都觉得费劲。   打开干粮袋,里面还剩半个馒头。细细地咀嚼掉馒头,依偎着易道躺下。   车外的雨下得时断时续,滴滴答答地打在车顶。或许是心理作用,总觉得刺耳的雷声会再度落下来。很孤独,很害怕。用力咬破指尖,将两滴血抹在易道嘴唇上,希望我的血能让他活过来。可和头几次一样,他一点反应都没有。不知是不是太累的关系,这几天也没在梦里见过宝宝。   脑袋眩晕,胃一抽一抽地疼,身体神经制地颤抖,手脚发凉,有种抑制不住想哭的感觉。   抱住易道的胳膊,面颊贴着易道冰冷的脸,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温热的眼泪滚到他的脸上,瞬间变被吸去了温度,像冰渣一般刺骨。   我害怕他醒不过来,害怕自己护不住宝宝,害怕一个人孤零零留在民国。   忽然鼻子里钻进一阵淡香。   是尤利尔公司生产的民国版绅士香水的味道,前调浓烈,余韵悠长,由于创造性地加入了东方罂粟,尾调神秘而勾魂。由于与西方男人的气质不相配,这款香水专供世界上几十位东方贵族使用,只生产过短短十年,我在白知秋的老收藏中闻过它。   坐起身朝香味传来的地方一看,只见白知秋站在车外,撩着车帘,撑着油纸伞,正冷冷地看着我。   清爽的短发,穿着身笔挺的白色中山装,肩上背着个包裹。原本花素见好好的一个温婉女人,硬是被白知秋改造成了英俊的男儿。只是他的脸色也很白,嘴唇上一点血色都没有,看上去有些虚弱。   扫了碗里的馒头渣一眼,他唇角抿紧:“饿不饿?”   没力气争辩,鼻子一酸,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哥哥把你含辛茹苦养大,不是让你饿死,还带着你肚子里的孩子一起饿死。给你两个选择,一,冻饿而死;二,结束你的过家家游戏,回到哥哥身边,哥哥便护你到孩子出世。”   本来已做好被他挖苦的准备,可他说的居然是这样的内容,一瞬我呆了呆。   一双眼望向我边上的易道,他轻扯嘴角:“能挡住一次天雷劫,也算我小看了妖尸。他没灰飞烟灭已是万幸,你别指望他近期能醒过来。怎么选,看你自己的。”随后转身又要走。   白知秋对我的包容不是无限度的,上次忍住不杀我已到他的极限,这是他给我最后的机会。   瞬间,我做了决定,爬到车门口下了车。双脚一沾地,顿觉全身绵软无力,不由自觉往地上坐,被他返身眼疾手快扶住。   这才发现自己离虚脱而死只差一步之遥。   “选二,”他低头看着我,“是么?”   虽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又恢复了正常,却没有力气再说话。   我点点头。   没有办法叫醒易道,没有办法在荒郊野岭养活自己,我不得不这样选。   为了我的宝宝。   “那么,你与妖尸再没有任何关系。”   随即他把我抱到车上坐好,解开栓马的缰绳,收起伞,坐上马车,拿起皮鞭径直将车赶进了水豆腐炖鱼头客栈。   吱呀一声,客栈大门再次打开。   老板娘站在门口,怔了怔,才撑着伞微低着头小跑碎步迎出来。   没等她说话,白知秋便抛了个布包给她:“五根金条,要两间房,多弄点干净的食物和洗澡水。”   大概是觉得白知秋来者不善,老板娘低着头,小心说道:“小妇人只是开客栈的,先生请……”   话未说完,白知秋猛地一挥马鞭,“啪”的一声,将她手中的油纸伞劈下了一个角。   面露不耐,眼中冷光闪烁:“方圆几百里没人烟,还赶客人。难道开着店不做生意么?且放心,好吃好喝伺候着,我便不与你为难。”   闻言,老板娘像是吓到了,连连点头:“是是是。”接着收了伞凑过来扶我下车:“夫人,您当心。”   见人家被白知秋那么威胁,我挺不好意思的:“老板娘,叨扰了。”   她似乎愣了愣:“夫人您会说话?刚才我听秦先生说……”   “我有喉疾,有时能说话,有时不能说。”   “哦,算我多问了。”她殷情地笑着,“夫人您放心,我会找个干爽的屋子存放车上的身体。”目光在白知秋身上停留了下,“不知该如何称呼先生?”   脱下手套,白知秋轻声一笑:“老板娘唤我白先生,唤她白太太就好。”   我无语。白知秋用着花素见的身体,花素见毕竟是女人,再打扮得像男人也是女人,他突然这么说不被别人当成神经病才怪。   可老板娘竟然应了声:“是,白先生。”   走进草屋大厅,厅里摆着几张桌椅。鱼头火锅的香味越发浓烈,充溢着房间的每个角落。闻到这味道我一步也不想走了,跟白知秋央求:“我们先在大厅吃点饭吧。”   “大厅太臭,吃不下。”白知秋拒绝。   “是是是,这几日逃难的客人多,厅里不干净。太太别急,先进房休息,小妇人马上就吩咐厨房做饭。”老板娘劝着,扶着我继续往前走。   一路扶着往里走,拐过几道走廊,进了一间宽敞的房间。青石地板,古朴的木床,方格木窗。桌子板凳俱全,还有张躺椅。老板娘介绍:“白先生,这就是小店最干净的上房,请您和太太将就将就。那位先生的身体安置在隔壁……”   话未说完,白知秋漫不经心地说道:“积古的老尸体放在旁边,想熏死客人?”他坐到躺椅上,伸了伸胳膊,“扔到地下室锁起来,别丢了。”   我忙道:“就放在旁边的房间。”   “呃……”老板娘为难地看了看白知秋,见他闭上了眼睛没出声,对我笑了笑,“太太别担心,小店的地下室也干净。我这去张罗小菜和洗澡水。”说完匆匆离开。   无论在什么朝代,谁出钱谁就是大爷。   不多时老板娘就带着伙计拎着热水桶,端着饭菜回来了。不是客栈的招牌菜水豆腐炖鱼头,而是些几样炒时蔬和一碗蘑菇汤,另外就是一屉子白米饭。   待老板娘放好饭菜,摆好筷子,白知秋才走到桌子旁坐下,拿起筷子每样菜尝了点,吩咐:“味道不错,就是太素了。明天弄点荤菜,太太要补身子。”   老板娘像松了一口气似的,答应着,同伙计轻手轻脚地出门了。   我坐在床上,看着他慢悠悠地往嘴里塞着油汪汪的香菇,忍不住连连咽了口口水。   “二十多岁的人,不自己过来吃饭,要哥哥喂你么?”突然他对我开口,一边用筷子敲了敲对面盛着热腾腾的米饭的碗。   怀孕后我的食量增加了好几倍,可易道失去意识的这几天,我每天只靠几个冷馒头维生,连热水都没喝过几口。又一路颠簸劳累,早就饿得受不了了。见他敲碗,可怜胃立刻发出一连串叽里咕噜的声音。引来他似笑非笑的眼光,眼见他微扬嘴角,貌似要开口训人,我起身几步走到桌边坐下,端起饭碗就想扒。可前几天因为抓刀刃划伤的十个手指正肿着,一抓筷子就掉,根本拿不住。   “真要哥哥喂。”嘟囔了句,白知秋拿过我的饭碗,夹了几筷子菜拌好饭,用勺子舀起一勺吹散热气凑到我嘴边,“张嘴,啊……”   实在太饿了,顾不得羞涩,我一口含住了勺子。   饭极香,松松软软,甘甜可口。   菜极脆,鲜嫩微辣,十分下饭。   我想除了易道的手艺,再没比这更好吃的饭菜了。   187、第五章   忙着喂我,白知秋根本没吃几口。我用极快的速度吃完了整整一屉饭,连菜盘底子汤都让白知秋用米饭蹭了喂我吃干净。最后意犹未尽地打着饱嗝,扶着腰坐到床上。双脚互相蹭,想把鞋从浮肿的脚上脱下来。可脚肿得太厉害,蹭了半天鞋纹丝不动。   白知秋坐到我旁边,抬起我的脚,帮我脱下勒在脚上的鞋,把双脚抬到床上。又拧干热毛巾,裹在我的脚上按捏几个穴位,轻声嘲讽:“嫁个妖尸,挺着这么大的肚子挨饿受累。从小到大被我捧在手心里养着,什么时候遭过这么罪。自作孽,不可活。”   要是以前早跟他顶起嘴,可现在除了疲惫还是疲惫,淡然道:“要是哥哥不把我当公主养不就没这些事儿?”   斜瞥向我,手劲骤然变大:“那该把你当什么养?你是不是想说我应该把你放在福利院,这样就不会见到我?”   我将脚往后缩了缩:“不是,如果你一早存了要我的心思,就该把我当女人养。”   离开家才知道堂堂白氏集团的太子爷,极品钻石王老五白知秋在女人眼中有多么大的吸引力。而且他不但硬件条件过硬,心机智商都非凡人能比,还有许多“特别”的手段。以他的硬件软件,要是他从收养我的那一天起就把我当成他的女人养,我哪里有机会生出其他心思。小婴孩白纸一张,你告诉她她是妹妹她便长成妹妹,你告诉她她是女人她便长成女人,全看饲主的想法。   “既然已把我当公主养,当初就应该同意我嫁给阿尔佛雷德,让我从白家的公主变成意大利奢侈品帝国的王妃,那样就不会发生现在这些事。”   墨黑的眸子里有什么东西隐隐流动:“你最近懂事不少。”   闻言,我抚着隆起的小腹:“就快做母亲的人,必须长大。”   十个手指鹰爪一样猛地使劲,几乎陷进了我的脚踝,疼得我打了个哆嗦。他的手似乎也在抖:“这具身体叫花执,这个孩子是花执的孩子,这是哥哥保护你的前提。你的孩子只能是为我白知秋生的,懂不懂?”   有些底线一步也不能退让,抖抖地说道:“孩子在我的肚子里,我就是母亲。”   对峙了片刻,手劲渐渐变小。将我的脚拖直,他低头继续揉捏:“把你当公主养是因为在你出生前,我和自己打了个赌。”   “什么赌?你输了还是赢了?”   没回答我赌约的具体内容,他似笑非笑:“输了。哥哥又不是神,哪能逢赌必赢。”   抛开他的赌不再提,我想了想,又小心翼翼地问:“易道怎么了?”   “他?”目光一凝,他看了看我,“哥哥觉得你的记忆力没那么差,刚刚答应哥哥什么来着,你现在已经跟他没有关系。”再次使劲,拧住了我的脚底心,火辣辣地疼,“生完孩子就跟我回家。”   “你属螃蟹的,喜欢掐人。”吸着冷气,我强忍不住即将滚落的眼泪:“我保证和他一刀两断,我只是想知道他怎么了?”   手松,把我的双脚轻轻放到床上:“他尸化了,为了保住一口生气。妖尸就是这么一种东西,靠吸食别人的生气苟延残喘,其实不过是死物。”   “不要这么说易道。”我可以容忍他打我,骂我,逼我和易道分手,但无法容忍他侮辱易道。   “易道?”轻笑,抬手覆住我的小腹,“北域妖王易,才叫易道。我们在死域中见到的魂魄,现在借用我身体的游魂,那才是易道。陪你过家家这个东西不过是具行尸走肉,他要是运气不好,就是灰飞烟灭。他要是运气好被易寻回去,就再也不是你熟悉的妖尸。”   胸口没来由地一紧:“他就是易道。”   “哦,那亲爱的妹妹,你觉得,为什么你的孩子会遭天罚?”笑意盎然,“生命是神的创造,没有生命的东西不能生产新的生命。这个孩子注定流落在天地人三界,万物生息之外。”   一提到儿子,我觉得自己的思维立刻变得无比敏捷:“既然我能怀孕,就证明我的孩子有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意义,神不会一开始就赋予他生命。”   眸光一暗,眼底瞬间积累了万年冰雪,连屋子里的温度也跟着下降了好几度。五个手指透过肚子上的皮肤,散发着危险的味道:“就算是天意,替妖尸产子的风险也绝不该你来承受。谁都行,曲良因也行,只有你白霖不行。喂奶换尿布,摔跤生病,挑食早恋,好不容易把你带大。除了我,谁也不能伤害你,就是你自己也不行。想要儿子哥哥陪你回去生,非生这要命的妖孽做什么?”   咽咽口气,控制住发颤的舌头,走钢丝般小心地吐出几个字:“哥,你答应我的,保护我,保护我的孩子。”   他沉默,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冰冷的呼吸不断扑到我脸上。好半天,眼中的冰雪才渐渐消融。   手离开我的肚子,往上,突然拉下了我的衣领。   舒了口气,我问:“干嘛?哥哥现在就是一女人,要玩百合?”   鄙夷地扯扯嘴角:“真不想承认你是我养大的,思想居然这么不健康,帮你处理伤口。”   那天受伤的地方一直没处理,微微有些肿。   他拿过随身携带的包裹,打开,里面除了些日常用品还有些医药用品。用消毒水替我清理了手上和身上的伤口,把一双手包得像大熊掌一样。之后他拿出支注射器想替我注射。   我忙往床里头挪了挪,问:“什么药?”   认真地操作,懒洋洋地答:“青霉素,想伤好得快就把你的小屁||股翘起来。”   “不行,随便打针,对孩子不好怎么办,我不打。”   “你那孩子打不打针都不好。”弹了弹注射器,看向我,“乖,脱裤子。”   拥住被子当盾牌,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不打,就不打。”   “你反对有用吗?”   涉及到宝宝的事绝对不能让步:“就不打。”   他眨眨眼,然后露出丝坏笑:“好吧,不打。你困不困,困就赶紧睡,我趁你睡熟的时候再偷偷给你打。”   想拿枕头揍他,又怕太暴力给孩子做出不良示范,只能忍了。   把我逗得七窍生烟,他的心情反而好了许多。没再坚持让我打针,收拾好东西,他面向我和衣躺下,盯着我的脸肆意打量。   被他看得发毛,又不敢不配合,也侧身躺下,与他四目相对。   “自己的女人还是躺在自己身边踏实。九九八十一难历完生劫,我就带你回家,平平安安过这辈子。”忽然,他这么说。   “什么九九八十一难?”   抬手将我的头发挽到耳后,语气亲昵:“每个人都有原罪,还完原罪就能过踏实日子。这几年你在外面,该受的罪也受得差不多了。”指头抵住我的嘴唇,“休息吧,哥哥很累。”   说完长吸一口气,闭上眼睛,没多久发出了细微的鼾声。   见他睡着,我打算等他睡得沉些就去看看易道。但连日的疲惫不一会儿便涌上头顶,眼皮像黏了胶水一般越来越重。想着白知秋在身边,自己很安全,小憩一下应该没什么。   可一闭眼,前面便渐渐展开了一副画卷。   岸边粉红色的桃花开得正盛,一团团,一簇簇,像浓浓淡淡的烟雾。荷塘中孤零零地立着几张新发的荷叶,微风吹动着晶莹璀璨的露珠,在荷叶上滚来滚去。   荷叶上方,未着||一缕的阿霖身体卷曲,被一团淡白色的光晕和长长的头发包围着,正甜甜地安睡,脸庞犹如婴孩一般纯净。   我又做奇怪的梦了,正四下打量寻找首林。   忽然碧蓝的天空水似的荡漾了一下,一道身影飘然落到岸边。一袭金黄的华衣,风迎于袖。身躯伟岸,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及腰长发随风翻飞,雪似的白,不带半点杂质。眉心一点紫晶,紫色的眼眸望着不远处的阿霖,盈盈笑意迷离如渊。   未几,他轻挥衣袖跃到桃花树上,手腕一挥凭空取出一根钓竿支好,依着树干躺下看着天发呆,唇边衔着温暖的笑。衣摆流泄而下,在风中软软地飘。   除了花瓣簌簌落下时细微的噗噗声,幻域中再无任何声音,一派安静祥和。   “母亲,母亲……”   扭头一看,一团白雾迎面冲来,将我扑坐在软绵绵的桃花瓣上。然后开心地缠住了我的脖子:“母亲,好想你,这几天饿得我没力气来找你。”   连饭都不让孩子吃饱,愧疚之情让我内心发堵,急忙伸手拥住这团软软的宝贝。   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水泡破裂响,悬浮在空中阿霖如羽毛般飘坠。   树上的人影一闪,瞬间移到荷塘中央,脚尖点水而立。伸出手,如接珍宝一样将飘落的人儿整个打横接入怀中。   睫毛蝴蝶般轻颤,缓缓睁开,睡意朦胧:“易,你升至大乘了。”小狗一样抽抽鼻子,伸出玉藕般的双臂攀住易的脖子,微撑起身体,用鼻尖寻找到对方发丝上的花瓣,伸出舌头卷进嘴巴,“大妖的味道好好闻。”   “嗯。”低下头,嘴唇在对方的唇瓣上方停了片刻,又转移到额头上轻轻印下,“我已是螣蛇大妖。”   眨眨眼睛,双颊腾起绯红,眸光清澈如水:“咦,我的脸怎么在发烫?”   嘴角轻扬:“阿霖,现在我便带你冲上九霄可好?”   “好啊。”   将阿霖往天上一丢,瞬间用外衣包裹住。身形骤然化成金色长蛇,在半空接住那纤细的身体,盘旋着冲向天空。   阿霖侧坐在易的脊背上。一手抓着衣襟,一手扶着金色的翅膀。白玉般的赤脚晃晃荡荡,清脆地笑着:“哈哈哈……易你好厉害……我要修成大……仙……了……”   怔怔地看着他们的身影在晴空中变成了一个黑点,最后消失,感觉怪怪的。这些记忆真的都存在于我的灵魂中?   “母亲,父亲很厉害哦。”首林在我怀里扭来扭去撒着骄,“总有一天父亲会变回强大的螣蛇大妖。我想和父亲母亲永远在一起,母亲,你一定要让父亲选择我。”   “嗯?”我不解地看着他。   那团白雾中央似乎也有一双眼睛仰头看着我:“母亲,我能追寻过去预见未来,我会成为比父亲更强大的螣蛇大妖,守护北域妖界,所以母亲一定要让父亲选我。”   “什么?”   我还是没听懂,但是梦境渐渐模糊,连同首林的声音一起:“一定要让父亲选我,母亲……”   还没完全醒,耳畔又响起另一串声音,朦朦胧胧的感觉。   “活该……谁让你吃那么多牡蛎……呀呀呀小公主别哭……拉肚子能减肥……”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发现睡在身边的白知秋正嘟囔着说梦话,“乖……把姜茶喝了……”   说梦话时的白知秋是最无害的白知秋,我闭上眼睛继续睡。   突然,他语调突变,急促而激动:“李姨……李姨……我的孩子没了……我和霖霖的孩子没了……”   一个激灵,睡意全无,睁开眼睛打量他。   只见他脸色蜡黄,额头上布满了虚汗,头发被汗水一缕一缕地贴在脸上。嘴唇像被太阳晒裂的土地,翘起了一块一块的死皮。呼吸声噗噗兹兹,气息像火似的烫。   “哥……”轻声喊。   没有回答我,眉头越收越紧,牙关咬得咯咯作响:“我的儿子……他们……杀了我儿子……霖霖……我们的儿子……”   “哥……”见他陷入梦魇,伸手想摇醒他。手掌触碰到他的肩膀,觉得有些异样,忙把他的衣领拉开,脑海里空白了下,随后心脏被揪了把似的,疼得喘不过气。   他的肩膀上胡乱缠着团厚厚的绷带,绷带本是白色的,却被黄色的脓汁和褐色的鲜血浸得变了颜色。回想起那天他替我挡雷时被鲜血染红的白衣,是那时候受的伤吗?已经感染了。   伸手试了试他额头上的温度,烫得像火炉,他在发烧。   哥哥他……是血肉之躯啊……   “哥哥……哥哥……”   想把他晃醒,可他没反应,不断呢喃着:“孩子……孩子……霖霖……乖……”   急忙扯开缠在手上的绷带,下床翻他的医药包。   188、第六章   剪开他的绷带,触目惊心,看得人直抽冷气。左肩膀还好,右肩膀找不到块好皮肉,黄色的脓水直往下淌。肩上明显凹下去一块,也不知骨头断了没有。   抖抖地用酒精浇着冲洗,可脓水刚刚冲去血水就淌了出来,鲜红的颜色刺得人脚软。   正手忙脚乱地处理,他睁开眼睛,眼里布满了被高烧点燃的血丝,通红。   “做什么?”声音已经嘶哑得变了调子。   “给你清理伤口,你在发烧。”   他勉强扯扯嘴角:“骨头没断,肉刮掉一块。你手笨,把我弄疼了。”抬手拭去我脸上的眼泪,“不听话,把自己弄得多愁善感,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真不像我带大的孩子。”   这才发现自己哭了,一边冲洗,一边抽噎:“就弄,就哭,气死你。别乱动。”   “这具身体是花素见的,别担心。不过她要是死,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其他身体附身,挺麻烦。”   “那你还是活着吧,我们兄妹折腾的人够多了,别再招惹别人。”   他费劲地眨眨眼,呼吸声粗得像破锣:“听你的,我尽力。”   没有缝合线,用绷带捂着会再次化脓,清理完毕就只能让伤口这么晾着,我拿起注射器想替他打针消炎。   抬手按住我的手背:“兵荒马乱,青霉素很珍贵,你这不省心的孩子总受伤,留着。”   拨开他的手,去扯他的皮带:“反对无效。”   “小心你的手,别用劲,笨蛋。”他嘴上拒绝,却抬起腰让我动作,“哪学的打针,哥哥居然不知道。Your little secret?嗯?看样子,哥哥对你还是管得太松。”   微微有些不爽,把针头狠狠扎下:“被打针的时候学的。”   “……”他吃痛噤声。   打完针,他咳嗽着叮嘱:“呆在屋里别乱跑,等接应的人。”说完,渐渐陷入了昏睡。   通过窗棂往外看,只看到黑到化不开的混沌,连树的影子都看不见。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声,没有半点其他声响。桌上如豆的桐油灯左右摇曳,咕噜咕噜往上窜黑烟,偶尔爆出点点灯花。   想去看看易道在哪,又放心不下重病的白知秋。想着易道是妖尸,应该不会遇到危险,又有白知秋的叮嘱。耐着性子坐在床边给白知秋擦虚汗。   坐着坐着,忽然白知秋的嘴动了下,侧过耳朵一听,他在轻声嘟囔:“冷……冷……”   摸摸被子确实挺薄,忙把几件换洗衣服搭在他身上,出去找被子。   打开门,走廊上连一盏照亮的灯都没有,伸手不见五指。好在大厅的方向隐隐有说话声传来,还夹杂着觥筹交错的声音。琢磨着老板娘也许在大厅,我一小步一小步地朝大厅摸去。   没多久眼前出现了灯光。大厅里坐着两桌人,一桌是几个脚夫,一桌是秦先生一家。正分别围着两张桌子吃木炭火锅,铜锅中的汤咕噜噜地翻滚着,大鱼头躺在白色豆花中间冒着腾腾的热气,上面浮着碧绿的葱花,馋得人口水直流。   看见我,秦先生招呼道:“易太太,你也住进来了,我还说一会儿找你去呢。”一面说着客气话,一面用筷子夹鱼肉。鱼肉来不及夹进碗就直接往嘴里塞,然后咀嚼着,用烫得通红的嘴巴跟我说,“这鱼头火锅好鲜,易太太你快坐下尝尝。”   旁边的老妈子理都没理我,只顾着夹了鱼肉吃,一边吃一边盯着锅,恨不得将脑袋都扎到锅里去。   只有秦夫人捂着鼻子,一脸委屈:“我都饿成这熊样了,怎么一吃就吐呢。”   “嘿嘿……”秦先生边吃边笑,“这就叫没口福。”   “请问老板娘呢?”我问。   秦夫人惊愕:“易太太,你会说话?”   不想多解释,只说自己有喉疾混过去。   然后说:“房里的被子薄,我找老板娘要一床。”   “在那边,我带你去。”秦夫人扶着腰站起身,咽了咽口水,“省得看着东西不能吃遭活罪。”   道过谢,和她互相搀扶着进了另一条走廊。这条走廊也很黑,只有拐角处的墙上点着盏桐油灯。转过拐角,往前直走了一会儿看到一扇徐掩着的门。里面灯点得很亮,热腾腾的水汽夹着一股隐隐的微酸味道从门里头飘了出来,味道腥得让我一阵恶心。   还有人在嘀咕:“他是人身,为啥还好吃好喝供着?”说这句话的是店里的伙计,“要不冒点险,咬一口就能登极乐。”   “好,你去,跺跺脚灰飞烟灭。”老板娘答。   我寻思着这里可能是厨房,老板娘正在收拾鱼。边琢磨边走过去想推门,手刚接触到门板,眼睛往里看了一眼,这一看,冷不丁让我全身一个激灵。   房间里,老板娘和店里的伙计背对着我,正蹲在木盆边收拾东西,就像收拾鸡鸭鱼一样。   但透过弥漫的蒸汽,我看到那些被他们收拾着的东西是头。   人头。   一个个人头,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很完整。有的眼睛紧闭,有的眼睛微睁,被热水一泡皮肤微红,那种奇特的微酸的肉味从里头一股脑地散了出来,刺激得我胃里一阵翻腾。   伸手捂住秦夫人因惊恐张大的嘴巴,正想转身,忽然看见易道直挺挺地躺在角落里,身上乱七八糟地搭着些乱头发碎皮之类的东西。担心他们对易道不利,我强迫自己继续朝里看,想看看那些人到底想做什么。   只见老板娘和伙计手动得飞快,将人头上的头发眉毛胡子一把一把扯下。再把褪完毛发的人头往水里一滚,拿出来时人头便变得白生生的,像个白白的大萝卜。   随手一甩,把那“白萝卜”一甩,落进另一个木盆时,人头眨眼间变成了胖乎乎的鱼头。   “这仗再打十年才好,”老板娘捞起盆中漂浮的头发随手丢到不远处易道身上,“三天炖五百多个鱼头呢。”   我看着她那道纤瘦的背影,只觉得头顶悚然发麻。   “五万个鱼头也比不上一口神仙肉。”伙计也捞起一把头发扔到易道身上,“这东西,不能吃剁不碎,也配叫大妖。”   站起身,老板娘扭了扭腰:“也不是没办法。会赖在咱们客栈,说明那人伤得不轻,还带个累赘。先吃点东西,去碰碰运气。”   我没再敢继续往下看。转身搀着双腿发直的秦夫人往大厅挪,脑子里乱得跟团麻似的。   刚转过拐角,身后木门吱呀一声响,一阵脚步声传了上来。   加快脚步跑进大厅,我呼吸一窒。   两口铜锅还咕噜咕噜地开着,锅中央煮的哪里是鱼头,分明是两个人头。已经被煮掉了皮,四只黑洞洞的眼眶,脸上的肉残缺不全,沾着白乎乎的豆花碎。   吃饭的人统统趴在桌子上,似乎失去了知觉。   想加快步子跑回自己的房间,旁边的秦夫人瞪大了眼睛,全身僵硬得犹如木头。也不知是吓傻了还是吓疯了,一步也拖不动了。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情急之下我把秦夫人往柜台后那个黑黝黝的酒桶后一推,自己也钻进去缩好。   随后老板娘和伙计就进了大厅。   只觉得额头上的汗泉水似的涌了出来,我紧紧捂着秦夫人的嘴一声不吭。   走到那群脚夫身边,老板娘伸手按了按其中一人的后颈,笑吟吟地对伙计道:“骨头都化了,一定好吃。”说完口中突然伸出一根大指拇粗,半透明的长管子,直□□那人的脖子,然后一股红红黄黄东西顺着管子涌进她的喉咙。   眼见着那个被害者的身体就瘪了下去,没多久就瘪成了一张皮,就像一个被吸光奶的牛奶包,只剩人头好端端的放在桌子上。   “神仙肉更好吃。”伙计嘀咕,也从口中伸出一根管子□□另一人脖子。   不敢动,不敢呼吸,眼睁睁地看着老板娘和伙计吸了七八个人,走到秦先生和老妈子面前。这时身边的人突然站起身,举起酒桶往外冲。   等我意识到不妙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秦夫人大声吼着:“死妖怪不准碰我先生!”高举酒桶冲到桌边,朝老板娘头上一掷,把老板娘和伙计吓了一跳。   趁这个功夫秦夫人把秦先生往肩膀上一扛,埋头就跑。   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我跳起身把一个酒罐往伙计身上一砸,不知道砸没砸到人。也管不了这么多,拔腿跟在秦夫人身后就跑。 没多久居然晕头晕脑转回了自己的房间面前。   这时候不远处响起了阵细细碎碎的声音。   急急忙忙打开门,招呼前面的秦夫人:“这边。”   秦夫人猛地刹住脚,转头随我一起冲进了房间。   锁上门,飞快跑到床边摇晃白知秋:“哥哥!妖怪!”   “嗯……”白知秋的身体被汗浸得精透,脸色蜡黄蜡黄的。没有醒,只是痛苦的皱了皱眉头。   唰唰唰……   门板上传来了阵爪子挠门的声音。   “他没知觉,千载难逢的机会。”门外有人道,喜气洋洋的音调,是伙计。   “天意。”老板娘的声音里也洋溢着喜气。   一下子慌神了,我强迫自己用最冷静的目光扫视四周,看见了白知秋的佩刀“村正”。   冲过去抓起沉甸甸的刀使劲一拔,刀刃出鞘,一股迫人的寒意骤然散开,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   就听门外发出凄厉的两声怪叫,像极了野兽负伤时的声音。接着细细碎碎的声音飞快地褪了开,最后再也听不到半点杂音。   189、第七章   白知秋爱冷兵器,尤其偏爱刀。他说过,刀会吸收被杀者的怨念,转化为自身的煞气。斩杀的人越多,刀的煞气也就越重。鬼魔怕恶人,一把身经百战的刀足以趋避辟邪。在白知秋所有的刀具收藏中,他最喜欢这把村正妖刀。今天他再次向我证明了他选择的正确性,想不到一把貌不惊人的佩刀居然能吓退两只妖怪。   将刀鞘插在门栓上,我紧紧握着村正坐在床边歇气。有村正妖刀的煞气镇守,那两只妖怪应该不敢进来。   见危险暂时退去,秦夫人把秦先生往地上一放,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哎呀我滴天……当家的……你快醒醒啊……”   秦先生躺在她身边,从外表看没什么异样,但秦夫人一推,他的身体便诡异地一弹一弹,就像一个装满了水的热水袋。   秦夫人已怀孕五个月了,刚才见秦先生有难,她竟然能挺着大肚子扛着秦先生这个大胖子健步如飞。我对她满是敬佩,安慰道:“秦夫人请节哀,地上凉,你先起来吧,孩子要紧。”   “什么节哀!”哭得红彤彤的眼睛恨恨地瞥了我一眼,“我先生还有气呢,不许咒他。”   听她这么说我走过去,蹲下指在秦先生鼻间试探一下,果然还有气。再壮起胆子捏了捏他的手掌,软软绵绵的,就像没有骨头一样。   难道说刚才那些人被吸食的时候都还有气,全身骨头都化了,身体活活被人吸干,是什么感觉?想到这全身寒毛一竖,急忙回到床边握住白知秋的手,祈祷着白知秋说的接应早点来。   雨渐渐地停了,四周没有半点声音,连虫叫声,树叶被风吹动的声音都没有,真空般的死寂。   窗外依然黑得像一团墨,举着桐油灯朝外照,光线像是被吸收了似的,一丝一毫也没法透出去。   秦夫人哭累之后终于趴在桌子上打起了盹   白知秋躺在我身边,呼吸一会儿急促一会儿缓慢,眉头紧蹙,好像一直在做噩梦。身上的汗淌得像小河,把我手中的毛巾都浸透了。   他的身体一向很好,很少生病,就算生病也没什么大碍。那年他去南美参加实战训练,枪走火伤了腿,他愣是拖着伤腿在沼泽地呆了半个月。结果伤口感染每天都在发烧,但跟我视频聊天时依然神采熠熠。这次竟然烧到昏迷不醒……   老板娘说得对,不是病得厉害白知秋不会带我进这家客栈。可我除了给他注射青霉素,给他擦汗,什么都做不了。   “叩叩叩……叩叩叩……”就在我再次准备给白知秋打针的时候,房门突然被敲响。   秦夫人被惊醒,直起身揉了揉眼睛。   来的是妖怪,还是接应者?   “叩叩叩……叩叩叩……”思忖间,敲门声再次响起,我与秦夫人对视了一眼,嘴里应了声:“谁。”   “夫人,屋里的桐油快没了。等油烧尽,那把刀也护不住你们。”老板娘柔媚的嗓音,落到我耳里分外森然。   毕竟和妖怪打过许多交道,我努力控制住乱跳的心脏,不动声色地开口:“你想做什么?”   “不怪能怀妖种,夫人果然好胆识。小妖想和夫人做笔交易,夫人交出雨神,小妖便放两位夫人离开。”   “我要不答应呢。”   “不答应,我一会儿就连夫人的妖种一起吃。”   “是吗?”稳了稳呼吸,我强迫自己用最冷静的声音对着门开口,“既然灯一灭你就能杀进来,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儿连我的孩子一起吃,而要和我做交易?妖能有这么好心?分明是你进不来。”鼓起勇气,努力将对方当成生意谈判对象,“我们原想着歇一晚就离开,你们倒了贪了心,连雨神的主意也敢打,不怕灰飞烟灭?好心给你们提个醒,想活就赶紧离开,我保证不追究。”   外面的人沉默,突然一阵狂风呜地撞向门板,又呜呜地刮上房顶,在房顶转了一圈后掠到到窗户处。循声风声看向那扇窗,那一眼看得我心脏险些停止跳动。   方格窗棂上挤挤挨挨地贴着十几个被拔掉毛发,洗得白生生的人头。面容扭曲,十几双眼珠子叽里咕噜转来转去。同时开口,发出十几声尖锐的嚣叫:   开门!开门!开门……   耳朵被噪音刺得嗡嗡作响,血冲脑门,提刀冲到窗前对准一个人头的脑门就捅。刺到的瞬间觉得刀尖猛地一震,震得虎口刺痛发麻,那十几个人头化成一道风迅速散开。   四周立马恢复了平静。   “雨神是什么?”   半晌,秦夫人的声音让我回过神。   耳朵里仍在嗡嗡作响,拿刀的右手还木木的,双腿阵阵发软,精神,恍恍惚惚,但幸好还记得不能没有防人之心。   “不知道。”我答,“你放心,呆在这屋里很安全,千万别受妖怪的蛊惑。”   若有所思地看向白知秋:“这位姑娘是……”   她想做什么,想伤害白知秋?   横起刀刃,冷眼看她:“我哥哥。”   她看着我手里的刀,急忙摆手:“我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看着她惊恐的表情,我的神智总算清醒了许多,知道她恐怕已觉得我疯了。   大概是刚才动作太大伤了胎气,小腹有点不自在:“抱歉,别怕,有人会来救我们的。”冲她道了不是,扶着腰回到床边坐下。   桌上灯中的桐油燃了一半,时间在灯花的噼啪声中慢慢淌过。死寂中,秦夫人又睡着了。   想着刚才看到的人头火锅,想着昏迷不醒的白知秋,想着被人像垃圾一样扔在不远处的老公,想着怀孕后吃的苦,想着自己不人不鬼的身份,渐渐的,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周围碧色的山峦耸立,山上树树繁花点缀,粉红,雪白,如烟似雾。碧蓝的河流在山间缓缓流淌,一群五颜六色的小鸟在小河上空追逐嬉戏。   这个地方美得如诗如画,是我的梦吗?   为什么没看见首林?   事实上,对于在梦中遇见首林这件事我也是存着疑问的。梦是不能控制的东西。   梦中的首林是否真的存在,还是只是我在怀孕失语的重压之下,幻想出来安慰自己的人物?梦中首林让我看到的东西是否真的发生过?   我不清楚,也不明白,只是觉得很累,而这些梦是我不多的消遣之一,所以我对梦的事淡然处之。   事到如今,我的生活,我的身体早已变成了一架脱轨的火车,完全摆脱了司机的控制,正疯狂地开向一个没有预定轨道的方向。   忽然,一阵箜篌声从远处叮叮咚咚传来。曲调优雅华丽,指法精妙至极,恍若仙音,轻轻浮浮要把人托起来似的。   和以前在梦中只是做旁观者不同,这次我觉得自己也变成了梦里的一员,准确的说,我被躯体困住了。意识和感觉都已经不属于自己,像是被别人控制了似的。   身体不由自主顺着这声音往山上跑,脚步越来越快,直到身体腾空而起飞上天空,像鸟儿一样飞翔,身上白纱轻舞。未几,轻飘飘落在山顶一棵桃花树后。   不远处的白玉台上,一个男子凭栏而坐。怀抱一架冰蓝雕花箜篌,修长的十指慢慢地拨。星辰般深邃的目光,似有似无地看着云雾缭绕的群山。墨黑的玉发倾泻而下,散发着幽蓝的冷光。白雪似的长袍,外罩一层华丽的纱,纱上星云流转,银光闪烁。四周无风,衣袂却翩跹,不沾染半点红尘之气。   周身散发着仙气的……白知秋。   身后立着个俊俏的少年,绿色的布袍,雪白的头发,手捧拂尘。仿佛在想有趣的事,玩世不恭地呆笑。   忽然,食指轻挑,琴音微破。我面前的桃枝猛颤,抖落无数花瓣。   “报上名来。”如玉般温泽的声音。   心脏一跳,忐忑不安。脚尖一点飘过去,伏在白玉台阶下。我听见自己说:“雨神大人,我是阿霖,修成上仙,应约来做您的妻子。”   十指停住,转头看向我,眼中水波般的光芒如月辉一般倾泻而下,却看不出任何情绪:“阿霖?”片刻,慵懒的伸出纤长的手指抬起我的下巴,声音杂着笑意,“渭水河畔的优昙婆罗,修成上仙很标致。”   收回目光,重新弹弄起箜篌:“青涵。”   青衣少年一欠身:“在。”   “六千年前本尊行至渭水河畔,见一朵优昙婆罗纯白可爱。本想吃了它,偏巧不饿。兴起,便点了她化仙,约定待她修成上仙便可找本尊,若修得合本尊心意,还可娶她为妻子。既是本尊所点化,本尊就收她入门为仙奴。青涵,往天庭递命薄,再把她带了去好好教导。”   “是。”   “我不做仙奴,我要做司雨大人的妻子。”我说道。   “嗤……”绿衣少年一声轻笑。   如玉般温润的脸上泛着朦胧的光夺人心智,他气态闲雅,眸光对着我轻轻一扫,轻声说,“要做本尊的妻子,需修得大成,从言行举止开始修习。青涵,你也该一同修习。”后面那句话是对绿衣少年说的。   兴奋地眨眨眼:“修得大成,大人就让我做妻子?”   十指停在琴弦上。   “哈哈,”绿衣少年笑得更欢,“大人,您到底答应了她什么?”   转过头,虽然含着笑,白皙的脸庞像天边月,清冷遥远:“阿霖,你可知妻子是什么人?”   “一直守在大人身边的人啊。”   轻笑出声,吩咐绿衣少年:“青涵,带她下去。另外,房中青丘大神送的寒冰酿是你的了。”   绿衣少年喜出望外:“谢大人,可那寒冰酿是大人的珍藏,大人怎么赐给我?”   幽幽的琴音再次从指尖飘出,眸光不再眷顾我分毫:“酒劲大,易乱心神。”   190、第八章   与白知秋有关的事情我当然想多知道,可说那些话,眼前男子与少年的身影慢慢变淡,无形,消失不见了。   随后清风拂来,荷叶连绵起伏。墨黑的天空中星辰满布,散落无边无际的珍珠。我回到了昙梦幻域,还是夜晚的昙梦幻域。   不远处,阿霖站在荷叶上,拎着个竹篮,正弯腰栽莲蓬。乌发温婉地盘在脑后,一席白裙,被风吹得衣衫波荡,那么清风脱俗。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银光,像盏秀美的灯笼照亮了四周。   扛着荷叶清脆笑着的小仙女,已变成亭亭玉立的优昙仙子,倾国倾城。   能看到她也说明我回到了熟悉的梦境中,这些是我的前世,阿霖的灵魂记忆。而我只是看客,不能干预,也不能改变,就像翻一本早已印刷好的古书。   待竹篮中摘满莲蓬,阿霖腾身飞到荷塘边,探手变出一盏碧波琉璃灯挑在手里便想走。   “百年回来一次,只为摘莲蓬。”   突然响起的声音。   循声看去,只看到一片黑压压的桃林。   一声温柔的轻笑,阿霖道:“易,你在。”   “啪。”一声响指。无数紫色和蓝色萤火虫立刻由草丛中,树林间缓缓飞出,闪闪烁烁,夺去了天上繁星的光辉。没多久,淡淡的蓝色光芒就将整个昙梦幻域渲染成了童话般的世界。   借着蓝色的光芒,我终于看清了说话的人。   一根白玉发簪斜插入发,乌黑柔顺的青丝滑落于肩头。金黄色长袍,浑身包裹着一层冷傲的紫色光华。斜倚在水面上一支桃树枝桠上,身边支着根青竹钓竿。懒懒地瞥着阿霖,眼神深远而清淡,紫色眸子深邃如一潭不见底的泉水:“本王自然在。”   盈盈下拜:“多谢你一直替我照看昙梦幻域。”   轻佻嘴角,无限风情:“急着走?”   “司雨大人丑时要粥喝,九天上下,只有昙梦幻域的莲子最为肥美。我赶要回去替司雨大人熬莲子绿豆粥。”   闻言,身姿徐徐直起,脸庞第一次有了神情,不耐和嘲讽:“洗簌修行起居,挽发掏耳揉脚,只要与主人有关,事无巨细莫不一一过手。司雨神殿一百二十七名仙奴,你让其中一百二十六名无事可做;不是战仙,却随他上天斩魔下海擒龙,没有深厚的道行,也敢与他挡雷渡仙气。出生入死几次,总算,神界妖界魔界第一称心忠奴的称号夺到了。”   身姿挺拔如冷洌的月辉,回答不卑不吭:“只要事关雨神大人,阿霖义无反顾。”   手掌渐渐捏紧,仿佛在压抑着什么情感:“阿霖,你为何不再像以前一样欢笑?”   唇角依然保持着浅笑,娇俏的五官被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银光衬托得圣洁而端庄:“表象生色不过是幻象,无喜无悲方能修得大乘。”   “永世孤独寂寞,修得大乘又有何意义?”   阿霖眼中陡然散发出久违的光彩:“修得大乘,雨神大人就会娶我做妻子。”   “要装到什么时候?”声音一晃,金色的人影猛地扑向不远处的人儿。   “哈哈……易……好痒哈……”仙子清脆的笑声在昙梦幻域中响起。嘻嘻哈哈地躲闪着易的胳肢,与易一起在草地上滚成一团。   竹篮倾倒在一旁,莲蓬洒落一地。   闹得累了,星星点点地萤火虫飞过来,将两人围在中间。阿霖枕着易的腿,一边把玩草茎,一边讲诉天庭的冷清。末了专注的望着易,一字一句地说:“我可想你了,被青涵欺负的时候想你,几近魂飞魄散的时候想你,闷的时候也想你。只要雨神大人不在身边我都会想你。”   易低头看着她,眼神宠溺却又无奈:“别看如今的赤将子舆主司风雨,论理当悲悯苍生。但他经历神魔大战,斩杀魔神大妖无数,助天帝初定天庭,是战神而非纯良之神,性格凉薄无情。你真的那么想做他的妻子?”   无奈地噘噘嘴:“易,你怎的参不透?天地苍生万万千千,若天神多情,为众多苍生或喜或悲,反而不能悲悯所有苍生。而雨神大人无时无刻不冷静自处,遵循天道,顺天时,司雨司风,才能真正泽被天下苍生。”说到这,脸上露出了神往的笑容,“再说,我并不觉得大人无情啊,大人度我化仙,教我琴棋书画,教我如何做仙,我喜欢大人。”   “喜欢他和喜欢做他的妻子是两回事。阿霖,你每天嚷着要做雨神的妻子,你可知夫妻之间会做些什么事?”   幸福地咂咂嘴:“知道,会每天在一起。”   摇摇头:“除了在一起,夫妻还会做另外一件事,一件你绝对不会想同赤将子舆做的事。”   “什么事?”发现了好奇的东西,坐起身,水灵灵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易,像是在等他的解说。   “这件事……”   轻轻一个吻印在阿霖的额头上,代替了言语。   “这件事……”吻落在鼻尖上。   “还有……”   往下,含住了两片娇艳欲滴的唇。   “嗯……”闷哼一声,想推开面前的男人。双手手腕却被对方抓住,不断挣扎,幅度却越来越小,直到软绵绵的放弃,最后转变成十指交缠。   风清,云淡,花正香。   良久,掠夺者才恋恋不舍地放开猎物。   身影趁机一晃,阿霖站到了十步开外,脸红得快滴血,手足无措:“易……你……你……这样……太坏了。”   站起身,伸手白玉般的手掌,郑重道:“不要再回司雨神殿,跟我去妖界,做我的妻子,做北域妖后。阿霖,为我堕仙吧。”   闻言一怔:“堕仙?!”   声音柔和:“仙妖相恋,天理不容,为我堕仙,我保护你。”   “堕仙……不……我要回司雨神殿了……”转身,纤细如羽毛的白色身形腾空而起,冲向在浩瀚的星海中……   逃跑似的。   我像尾巴一样,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她的动作一起腾空飞了去。   回头看时,只看见那清秀稳重的男人立在荷塘旁,抬头静静地这边的方向,看不到眼底的神情。   转瞬,前方景色变幻,出现了座精巧的两层木楼。灯光透过窗棂溢出来,将竹影映得斑斑驳驳。   阿霖蹲在竹影下,双手托着下巴发呆,时而蹙眉时而噘嘴,时而抿抿嘴傻笑,连雪白的衣摆沾了泥土也浑然不觉。   很久之后,她站起身理理衣衫,沿着盘旋的竹林小道朝木楼走去。行至白玉石阶前,守门的白衣仙子朝她盈盈一拜:“阿霖姐姐你可回来了,茶的味道不对,主人不高兴。”   “我去吧。”接过仙子手中的茶盘,阿霖进了门。   我也跟在她身后走了进去。   墙壁上全是书。   主人盘跪坐书案前,守着一枚莹黄的夜明珠,描着一幅丹青。紫金发带,暗紫色长袍,袖口祥云银纹优雅地浮动。温润的五官在丝丝缕缕的熏香烟中显得朦胧,有种如玉的质感,   依坐在书案旁,阿霖将茶盘放到书案上,再端起茶碗。手指尖如莲花瓣盈盈发着光,白茫茫的光,眨眼便包围了整个茶碗。   “大人,用茶。”茶碗送到雨神手边。   放下画笔,接过茶碗揭开盖子,吹了吹热气,并没喝,而是放在一旁。打量着宣纸上的素色山水:“还缺一点寒梅,阿霖,你与它点上。”   两眼一亮,脸上神采飞扬:“诺。”拿起画笔,蘸上红色颜料,挽住袖子轻轻下笔,“按大人教过的,点在这便好。”   画上山水俊秀,水边寒梅一点,煞是好看。   凑上前,微微点头:“阿霖悟性极高,本尊教你什么都能领会。只是画里沾了妖气便成了下等画。仙画是活物,妖画是凡物。”   心虚地吐吐舌头,拿笔的手想慢慢收回,却被另一只大手紧紧覆住。两只握紧画笔,红色的颜料再次落到宣纸上。笔尖再离开时,画中梅枝一颤,红梅在枝头含苞待放。山间云雾缭绕,河水浮动,一叶扁舟悠闲地逆流而上。   画活了。   偏头看着傻傻地盯着画,满脸赞叹的阿霖,明眸里都是笑意,睫毛低垂:“阿霖跟了本尊多少年。”   “大人,我跟了您一千两百年。”   “那阿霖应该知道堕仙的惩罚。”   眼中的神采瞬间消失,笑容迅速褪去,脸色渐渐苍白:“大人……”   笑意不减:“阿霖,本尊一直太过宠你,是以你肆意妄为,连堕仙的惩罚也忘了。”   惊惶的神情第一次笼罩住了那张纯净似水的面容:“大人……堕仙的惩罚……阿霖知道……”   “既是知道,”靠近阿霖的耳侧,修长白皙的手指从阿霖的红唇前缓缓滑过,就见一层淡紫色的薄烟从唇中浮出,随后变成一团小小的火焰燃尽,“以后不许再把妖气带回家。阿霖泡的茶沾了妖味,就不好喝了。本尊喝你泡的茶喝了一千年,茶不好喝,便是阿霖在难为本尊。”   “是,大人。”   放开怀中的人,走到卧榻旁,懒懒洋洋地张开双手:“侍寝。”   “是。”   应完声,阿霖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走到男人身边,不缓不急,熟练地替他脱去了袍子。卸下玉簪,青丝散了一身,缠绕着精壮的身躯,亮泽冰凉。   又拿起睡袍替他穿上。   这时门外有人禀道:“大人,青涵有事。”   “何事?”头也不抬,层层白色纱幔飘落,挡住了伟岸的身影。   门口绿光一闪,绿衣少年身影浮现,手一抖,袖子掉落条小蛇。黑红相间,筷子粗细,落地便化成一黑衣少年,五官柔媚,面无表情,只是伏着身。   “大人,”绿衣少年道,“这小妖在门外窥视,被我捉到。”   慢悠悠地问:“名字。”   蛇妖应答:“小妖绯寿。”   “私闯司雨神殿,意欲何为?”   “小妖,奉,我主之命,守护,优昙仙子。若仙子有难,立刻回报,我主。”   语音仍是那么漫不经心:“夜神有一嗜好,喜食野味。他曾说蛇肉炖甘蓝鲜美无比,再就着温热的蛇胆下酒,乃天下第一美味。小蛇妖,你愿不愿跟夜神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闻言,蛇妖倒还算镇定,摇摇头:“大神,小妖不愿。”   “那便留在司雨神殿。”   “啊?”蛇妖看向纱幔,愣住了。   还是旁边的绿衣少年踢了他一下:“结巴蛇好大造化,还不谢恩。”   明白过来,蛇妖蹙眉,缓缓磕头:“谢,司雨大神,点化。”   伏身的功夫,从他身体里溢出细微黑气,在空气中扩散得不见踪影,再抬起头时,眉心多了一点朱砂痣。   说话间,纱幔一掀,阿霖白着脸端着净脸银盆走出来,没看绯寿,越过堂厅堂中的两人径直向门口走。   刚拉开门,纱幔后面又传来懒洋洋的声音,让她步子一僵:“另外,青涵。守殿大神玩忽职守,至司雨神殿仙出妖进,不成体统。着革去神职,送罚仙台笞魂。日后再有私自出殿者,一应如此处置。”   191、第九章      说完这番话,绯寿青涵阿霖,还有纱幔中的人影再次散了开,消失得无影踪,只剩下个冷冰冰的神宫。   “母亲……”还没回过神,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伸出双手仰着头,“抱抱。”   雪白的短发,精致的五官,剔透的紫罗兰色眸子,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穿一身白色的小袄。   可爱得让我的心一阵激动的狂跳。   “你是首林?”我问。   男孩甜甜地一笑,笑容干净得不染一丝尘埃:“我是首林。”   管他是不是我虚构的人物呢,这么帅气可爱的儿子谁不想要?一把将他抱起来,在他的脸蛋上亲了一大口。   随后狂喜褪去,一种难以形容的疲倦瞬间涌遍全身。刚刚被吃人的妖怪追杀,马上就被拉入梦境回忆无数乱七八糟的前世,转眼还能在梦中看到自己的孩子。自从招惹了妖界,我的情绪起伏时常处于过山车状态。再这样下去不是被吓死,就是心脏承受不住大喜大悲停止工作。好累,坐到雨神的书案边,看着首林莹润可爱的脸蛋,重重地叹了口气:“唉……”   “母亲不要不开心,”首林懂事的安慰道,“我能预见未来,母亲会否极泰来,经八十一难抵过三十岁天劫,幸幸福福过一世。”敛眸,露出同年龄不相符的黯然神伤,“可是,母亲一定要让父亲选我,我想陪着母亲。”   为什么他一直强调要我选他?脑子有些不够用。“妈妈不明白你的意思。”   “母亲会明白的。”   还是不明白,沉默了片刻,我又问:“为什么刚才,我像是变成了梦里的人,变成了别人,不受自己控制。那些也都是我的回忆?”   “是,母亲的魂忆被窜改过。有些回忆,被人用神力刻在母亲灵魂上,为的是掩盖另一些回忆,所以,无论母亲转世多少回,都感同身受,被幻像蒙蔽,对那人矢志不渝。但母亲与父亲的回忆很多被人丢掉了,是首林从灵魂碎片中找出来的哦。”   “被人丢掉?谁做的?”   还能是谁?   似乎能探知我心中所想,首林不忿地点点头:“就是他,母亲放心,以后有我,一定能把那人掩盖的事实生生世世还给父亲母亲。有我在,螣王天罚结束,会复活。”伸出小小的手,撩起我耳边的头发,“只要母亲选我,一定要选我……”   他的声音渐渐模糊,然后我突然从梦里醒了过来。   醒过来时外面的天依旧黑着,窗外一片化不开的黑,四周一片真空般的死寂。秦夫人趴在桌子上睡得很香,还打着呼噜。她的呼噜声很响,仿佛一头愤怒的牛在喘气,而这种声响给我一种莫名有种苟且的安全感。好像觉得有同伴会保护自己似的,虽然对方的大肚子看起来对我来说是一种讽刺。   两个孕妇和两个死了一样的男人,被一群妖怪包围在屋子中央,还能有什么事比这更绝望?   活动了下因紧捏刀柄发木的手掌,忽然发现桌上的桐油灯快燃尽了,火焰只剩一豆,灯芯眼看着就要被桐油淹没。起身走到桌子前用灯棒挑灯芯,把桌上趴着睡觉的秦夫人惊醒了,迷迷糊糊地看着我。   “滋……”这当口一个小黑点从天而降,落在灯油中,将灯芯砸得一按,发出肉被火炙烤的声音。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漆黑的蜘蛛,它在灯油中挣扎了下,蹬直了几条腿。   见识过无数诡异场景的我早已不怕蜘蛛蟑螂之类的东西,木然地用灯棒挑起蜘蛛想往外甩,黑点忽然像雨一样落在桌子上,地上。着地便开始乱爬,密密麻麻地移动着。没多久便成团成团地往下落,全是黑色的,黄豆大小的蜘蛛,布满了整个地面,像铺了层会移动的黑色地毯。   我有点发怔,直到发现自己身上全是蜘蛛,痒飕飕的,才控制不住一声尖叫,抬手想拍掉身上的蜘蛛。   “啊——!!”这时秦夫人发出了一道更凄厉的尖叫,抬眼一看,她抱着正嘶嘶冒烟的右手,手掌中心沾着几只被拍瘪的黑蜘蛛,还有一些绿色的汁水。   一个激灵,我停住动作大声喊:“这种蜘蛛有强酸,不能拍。”   “啊!”她哭叫着,居然忍住没再乱动。使劲把手一甩,把手上沾着的蜘蛛残骸甩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甩在躺在墙边的秦先生胸口,冒出一道黑烟,那团蜘蛛残骸沾着身体,就像滚烫的煤球落到蜡人上,嘶嘶地融化了进去。   随后只听闷闷的一声“啪”,充气玩偶破裂时发出的声音,就见秦先生的胸□□开了一个洞,奶白色的汁水从洞口哗哗涌出,胖乎乎的身体眼看着就瘪了下去,变成一张人皮浮在白色的汁水上。   又腥又酸的味道在屋里弥漫开,熏得人想吐。   “当家的……”嚎了声,秦夫人抬脚就想冲。   “孩子!”我忙喝住她。   她的一只脚停在了空中。   “想想你的孩子!”我说。   对于母亲来说没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她就那样保持着金鸡独立的姿势,挂着一身的黑蜘蛛,还不敢张嘴怕蜘蛛跑进嘴巴,闭着嘴呜呜地哭,泪流满满。   而屋里的黑蜘蛛仿佛很喜欢这味道,顿时兴奋起来,汇合在一起排山倒海似的涌动,滚着团往秦先生那边跑。不一会儿就把秦先生淹没,成了一座蠕动着黑色小山,没多久连我们身上的蜘蛛也爬得干干净净。   趁这个机会,我冲到床边用力抱起白知秋的身体使劲晃:“哥哥!快醒醒!哥哥!”   白知秋没有醒。   依旧紧闭着眼睛在昏迷着,头随着被我甩得晃来晃去,像只没有生命的玩具,身体烫得像块火炭。   “哥哥!白知秋!”又徒劳地抱着他叫了两声。无数黑蜘蛛依旧不断从茅草屋顶缝隙中往下掉,想到黑蜘蛛吃完秦先生就会重新对付我们,必须马上离开。我咬牙抱着白知秋就拖,可他实在太重,只勉强拖得动了下。   就在快被绝望完全吞噬的时候,白知秋突然一轻,定睛一看原来是秦夫人,她的右手仍嘶嘶的冒着烟,上面全是绿色汁水和血水。面容还因为哭泣扭曲着,却抱住了白知秋的胳膊。   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激动得想哭。   我们俩一人架着白知秋的一只胳膊,秦夫人用右手抖抖地拿着桐油灯。我拿着村正刀,把刀鞘别在腰间,拉开了房门。   除了影影绰绰被灯光照亮的走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但两只妖怪随时会出现……   小心翼翼地架着垂着头的白知秋往前走,眼看就要走到大厅。忽然一颗苍白的人头坠到我眼前,近在咫尺直贴着我的脸。头顶被一根透明的丝黏着挂在半空,没有头发眉毛,像个洗干净的白萝卜。嘴巴大张,像是要大声叫喊,在桐油灯的照射下甚至能看清他嘴里的蛀牙。   我一愣。   没反应过来一根冰凉的东西环住了我的脖子,将我整个人吊得双脚离地。随之而来的凶猛力量让我的喉咙瞬间窒息,四肢发僵。危急时刻潜力爆发,双手举起沉甸甸的村正往头顶一挥,施加在我脖子上的力道突然间消失了,我一屁股坐到地上。小腹抽筋似的痛,冷汗浸透了衣衫,连脑袋都跟着晕起来。   等天旋地转的感觉稍稍褪去,我抓起一旁即将熄灭的桐油灯四下打量。看见秦夫人和我刚才一样被吊在半空,两只眼睛都快鼓出来,双脚拼命乱蹬。而白知秋正被什么东西拖拽着回房间,一双腿在门口一晃,门就重重地甩上了,只在地上留下一道鲜红的血痕。   和我一样,白知秋是附在别人身上的,要是死在这个时代他就再也回不去了。情急之下我也不知道怕了,站起身砍断秦夫人头顶的东西,拖着刀就朝房间奔去。   冲到房门前使劲推门推不动,想撞门肚子又疼,气得我失去理智,横着刀就往门上劈。刀刃刚碰到门板,门砰的一下弹开,眼前一阵刺眼的白光溢出。眼睛刺痛,下意识地闭上眼皮。想着白知秋还在危难之中,又咬牙撑开眼睛。   眼前出现了一泓湖水,浅蓝中带碧绿。潭上隐隐结了冰,冰上黏着火红的叶子,灼热刺目,分外妖娆。   细雪纷纷地飘。   湖边一座白玉台,一袭白色的身影端坐其中,清雅绝伦。一根白玉发簪斜插入发,青丝滑落于肩头,被雪白的狐裘衬得乌黑柔顺。修长的指尖轻拂蕉叶琴,雅音悠扬,震得湖边一枝鲜红寒梅在寥寥青烟中微微颤抖。   阿霖和青涵立侍其后,一人着白衣,一人着绿衣。   不远处无数金甲神人持械而立,神情肃穆,分明即将开战的阵势。   我又进了梦境,在没做梦的情况下……   此时一阵狂风骤起,刮在脸上刀割似的疼,此外还有阵阵男女吟唱似的音乐声从头边穿来。音调庄严,好似颂歌一般神圣,但落进耳朵里,整个神智都随之震荡,心底深处不由自主腾起了一种心战胆颤的感觉。恐惧,敬畏,不知是因为天冷还是因为其他什么东西,双脚发软。   抬头看向音乐传来的方向,看到一群纯紫色的孔雀簇拥着一只巨大的黑色凤凰,缓缓朝这边滑来。触目惊心的红云,血似的红色,跟在群鸟身后翻滚着吞噬了天空,将天空分成一红一白两个部分。   嘴角带着浅浅的笑,雨神指尖的速度突然加快,琴声里金戈铁马,和在天边传来的吟唱声中。虽然柔和,却隐隐藏在股莫名的力量,与吟唱声相纠缠,抵消,让那种令人恐惧的力量小了许多。   群鸟已飞到正当空,血红正正好把天空分成平均的两半。   其中两只紫孔雀轻盈地飘下,落地变成两名俊俏的紫衣少年,冲雨神作了一揖。身上再紫光一现,身形遽变,一人化成了一架孔雀首贵妃椅,一人化成了一张孔雀纹矮桌。   “啾——”   凤凰声啼,清脆悠长,天地一震。   翅膀一扇,化成如烟黑纱和金色丝绦,云一样上下翻飞。   金色凤冠闪闪发光,散发着威仪天下的气势。   完美无瑕的五官无限风流。   若仙般飘上白玉台,慵懒地倚在孔雀首贵妃椅上。长袖一扬,黑袍翻飞,纤纤素手扶着孔雀首,脚自在地蜷缩,黑云似的衣袍缱绻一地。   绝美,集天地之精华,汲日月之灵气。窒息的诱惑,令人心神荡漾。   眼中水波般的光芒如月华一般剔透干净,安静的望着雨神,朱唇轻启:“赤将,这次你酿了什么酒?”   琴弦轻拨,矮桌上白光一闪,出现一只高脚水晶杯,杯中盛着碧玉般的液体,液体中银光点点,浩瀚如星海。嘴角轻扬:“碧仙,九十九年月华与昆仑山山顶三千年开五朵雪莲酿制,璩,你又酿了什么酒?”   玉似的小指一点,矮桌上出现了另一个水晶高脚杯,里面盛着紫罗兰色液体,液体中金光点点,耀眼如日光:“曜魔,十八层魔域地底寒冰化水,极夜之地万年月昙酿制。”   “这样……”雨神端起那杯曜魔,“不知是你的酒诱我坠魔,还是我的酒引你升神。”   脸上绽开淡笑,犹如日光斜射入昆仑山的万年寒冰,拈起碧仙:“赤将子舆,为何你不生而为魔?”   “璩鳯,为何你不生而为神?”   相视一笑,仰头而饮,然后把杯子往后一扔,同时朗笑出声。   “平手。下次品酒,恐又得等万年。” 璩鳯道。   雨神笑得更欢:“九霄上下,赤将子舆唯引璩鳯一人为知音。为知音等万年,值得。”   手撑下巴,玉指轻点太阳穴:“神魔之战,总让你我烦脑。斗酒分不分胜负,我们唯有战一场。”   “那是自然,否则魔皇天帝会以为你我忤逆。”   “喝得不尽兴,”黑袍腾空而起,瞬间化黑色金纹劲装。身下贵妃榻亦一起腾空,金光一化,变成一把黄金长枪,枪身裹着熊熊烈焰。抓枪在手,悬浮在半空,英姿飒爽,“我们便来打个小赌,此战谁输,就去渡一次人间劫。”   “有意思,”白袍腾空,化成白色银纹劲装。身后的青涵紧随其后,绿光一闪成一把碧玉刀,刀身裹着雪雾似的薄烟。拿刀在手,身形一晃朝璩鳯袭去,“那便战。”   192、第十章   黑白两道身影交织穿梭,火光白光强光横飞,天摇地动,雷声轰鸣。   凌凌冷风呼啸,将白玉台、山峦、湖水尽皆卷向天空,风沙走石,放佛世界末日来临一般。   那些金甲神人与天上的紫孔雀早已退到天边的位置。只有我这抹看戏的还飘在原地,头仰得酸了,一活动,居然又看到另一人,阿霖。她周身包裹在莹白的圆形结界中,仰头望着天上。   忽然,像下定了什么决心,她衣袖一挥,似乎在跳舞,又似乎在祭祀。无数雪花状的东西陡然在风中出现,转眼遍布了整个天空,煞是好看。   就见天空中飞着的巨石同时爆裂开来,变成了黄色的粉末纷纷下坠。“啾——”一声风啼,黑色身影闪电般扑向她。   根本来不及看清对方的动作,莹白结界应声碎裂,枪尖直扎阿霖的咽喉。千钧一发际,一道白光直直地扎下,挡住了枪尖,巨大的无形的力量猛地爆开,瞬间吹净天地之间的黄沙,一片清明。   璩凤手持金枪,扎在雨神横呈的刀面上。天地中央,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静静对峙,衣袂猎猎飞舞。   阿霖摔在不远处,捂着胸口,一张脸白得吓人。   刀枪连接处不断迸裂出火花,逼得雨神往后退了两步。璩凤清冷目光越过雨神看向后面的阿霖,声调看不出喜怒:“大胆小仙,竟于魔神决斗之际偷袭本座。”   用力顶住刀柄,雨神依旧含着笑:“灵瑞年少,怕本尊受伤,情急之下出手救主,煞神殿下莫怪。”   冰眸一沉,右手一转,金枪如出海之蛟,撞得雨神连连后退:“那赤将一并担责。”   猛地提高了声音:“殿下,她是我未过门的妻。”   微怔,收回武器,手中金枪眨眼间化成俊俏的紫衣少年半跪在地。一撩衣摆坐在少年肩头,眼中怒意隐去,变回了万年寒冰。漠然地打量阿霖一眼,幽幽然开了口:“传闻中赤将子舆在渭水河畔捡的老婆,便是她?”   “是。”   又仔细打量了阿霖一眼:“真是捡的,连七窍仙心也没赋她,心弦永远缺一弦,教她日后如何洞察仙机,修得大乘?凭此资质,如今能修成上仙也已是奇事,恐怕也不是你赤将的功劳吧?”   “修成上仙是她的造化,自然是受我的福荫。日后修不到大乘也无妨,”雨神回头看看阿霖,衣袖一挥,便将阿霖从地上牵起,“在我身边自能保她无虞。”回过头,脸上的笑意渐渐变得意味深长,“就算她闯祸,仙魂也不过在六道轮回,随时能找到。而神灭便一点痕迹不留,这便是她修不得大乘的好处。”   璩凤没答话,冰眸里的万年寒冰似乎有了半丝松动。   “所以有她为妻,本尊永远也不会寂寞。”雨神接着道,“几万年孤单寂寞无依的滋味,除了璩凤你,谁能忍?”   “住……口……”璩凤轻轻吐出两个字。   若有所思地叹了叹气:“转眼三万年,璩凤依旧是三界第一美女,不怪当初珺殿下对璩凤一往情深。放着下界众多历水劫的生灵不救,偏去救你这只历劫的魔,眼睁睁看万万生灵涂炭,酿下弥天大错。”说到这,看着璩凤渐渐褪色的面颊,嘴边再次绽开笑容,“有件事我一直没跟璩凤提过,珺神临终托我转告璩凤:他要你忘了他,请你永生不要出现在他的陵前……”   “住口!”冰眸中燃起熊熊烈火,吞噬了先前的漠然。身影快似闪电,座下少年再次化成火焰烈枪。抓枪急袭,烈火瞬间包裹全身,光芒耀眼如燃烧的流星。   刀一横,莹碧通透的刀身飞快挡住枪尖,发丝被对方周身的烈火熏得上下飞扬,唇边依然挂着淡定的笑:“珺神多虑了,神灭无魂无魄,天地间再无半丝踪迹,又哪里来的陵墓……”   “住口!住口!住口!”一边怒喝,身形一边翻飞,身上的烈火犹如一只火凤凰,不断朝雨神俯冲想将雨神吞下,却被雨神周身的白光不断挡开。迫人的热浪逼得周围的神人和天上的紫孔雀纷纷后退,大地开裂,裂缝中可看到不断翻滚的岩浆。   招架着对方剧烈的攻击,雨神仍不停地说着话,用轻松的表情:“因着璩凤与珺的前车之鉴,万年来再无神仙敢与魔妖相恋。以一儆百啊,不,用人界的话说,是杀鸡儆猴……”   “住!口!”一个翻身,身体化成一只火凤凰,盘旋向上,朝着雨神的头顶直直扎下,“啾——”   刺眼的一道亮光闪过,片刻之后,大地以两人为中心,轰隆隆地滚动着朝周围碎裂开,仿佛原子弹爆炸。   在天崩地裂的灾难面前,我这一抹看热闹的魂也觉得心惊胆战,掩耳盗铃地抱住了头。   等周围没了声响,抬头一看,金甲神人和天上的紫孔雀早已识趣地逃得没了踪影,就连阿霖也逃到了远远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小白点。   落日渲染般昏黄的天空,青山寒潭无迹可寻,只留下一片荒凉的大地。   璩凤抱着枪,坐在一块被泥土顶得高耸如云的白玉台残垣上,支着一条腿。黑色劲装不知为何变成了一袭鲜红的纱——古时新娘子穿的红纱衣。长发荡漾,表情在如丝的长发下半遮半掩,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情绪,脸颊上却泛着点点水光。   纤细的右手腕带着只鲜红镯子,镯子上挂着枚金色铃铛。风一吹,铃铛叮铃作响,清脆,悠远,像离人说着永远不能兑现的古老誓言。   “璩凤,”收起刀,雨神走到残垣下方,抬头看着她,“原来你一直穿着,他的嫁衣。”   没回答,抬手拭了下脸上的眼泪。与此同时,手背上渐渐显出一道伤口,紫色的血液慢慢滚了出来。   “抱歉,用珺尚伤你。”敛眸,语气中满满的歉意:“他的忌日,我会为他燃灯祭祀。璩凤若有话,我一定替你传到天河之极。”   把头靠着枪杆,闭上眼睛,幽幽然开口:“我找了万年也找不到天河之极,那地方根本不存在。珺化了,我的轿子永远也等不到掀帘的人。你若真能带话,便告诉他,璩凤输了赌局,照他所希望的去了人间。她会在人间找到几抹有趣的幽魂,陪其度日,转世,打发时间,直到忘记珺。”说着,从残垣顶端轻轻巧巧跃下,半途化成一团红云,沿着大地裂缝渗了下去,再也看不到一丝踪影,只留下一句幽幽的叹息,飘散在风中,“……可是人间存在的时间,能长到够我忘了他吗?”   不知为何,心中无限惆怅,为着那只消失的凤凰。就在这时,额心一凉,像是一只冰针顺着我的眉心扎了进去,冻得我打了个冷战,随后只觉得耳聪目明。在梦里我是个旁观者,没东西能伤害我,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   抬手摸了摸额心,忽然看见不远处地平线处正朝雨神走的阿霖也摸了摸额心,接着璩凤的声音在我的脑海里响了起来:“嫂子,送你一根魔心弦,补齐七窍心。能洞察世事,助你仙力大增,你该谢谢我。不过,恨我也不打紧。万年孤寂太无趣,总得让赤将给我演几出戏看。我是魔,魔总得做点坏事。”   还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远处的雨神噗的下吐出口紫血,染透了白色劲装,雨神单膝跪地。   “大人……”   “大人。”   变回人形的青涵和阿霖急忙跑过来扶住他。   眼底翻滚着阵阵红色魔气:“青涵,召集金甲神,关闭天门。”   转瞬,眼前的景色再次像流水似的变幻,场景变成了司雨神殿。   白知秋还在危难当中,我不知道这种梦境还会困我多久,更不知道该怎么出去,只能徒劳地在梦境里转圈子。转了半天转到神殿主室外,和上次看到的到处是侍从不同,这次室外没有半个人影。主室大门上用金色龙血画着一个圆形符咒,里面听不到半点声音。   忽然青涵端着一个碧玉酒壶进了院子,走到门前,他瞥了眼院子一树雪似的梨花,长长的白发一甩,一朵小花微微颤抖,化出阿霖的身形坐在枝桠上,惆怅失神。   青涵板着脸:“你最近怎的了,如此懈怠?”   没有看他,阿霖轻轻开口:“为璩凤不平,听说多年前主上与珺尚神君情同手足,却利用旧情,先让我偷袭璩凤,再乱璩凤心神……”   “灵瑞!”青涵警惕地看了主室一眼,“你莫不是也受了魔气侵蚀?怎敢质疑主上?”   “质疑又如何?”   不忿地叹了口气,青涵道:“璩凤乃第六天魔族公主,魔界战神。当年她闯入北天门想救走珺尚神君,单枪匹马横扫百万天军,连化三位大神。这次神魔之战,她专为破东天门而来,因为想报仇,她的破神枪已修炼得毫无破绽。珺尚神君是她唯一的弱点,能利用这弱点的整个天庭只有咱们主上。若主上拦不住璩凤,让她破了天门,群魔涌入,则天地大劫,生灵涂炭。你当主上愿意这么做?若主上做得心安理得,也不会被魔气侵蚀。”   阿霖闭着嘴没接话。   见状,青涵又道:“因为珺尚神君受刑神灭,多年来主上对天庭心有芥蒂,甘愿做此区区司雨之神偏安一隅。骗璩凤下界,有负珺尚神君托妻重托,主上比谁都难过。你不要再多想,在主上面前也切莫不要露出这番心思。主上正被魔性侵蚀,心性发狂,你要是被他罚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把酒送进去吧。”   193、第十一章   心不在焉地接过托盘,阿霖推开大门,进了主殿。   走了没几步,忽然停住脚步,扭头朝我看过来,小声道:“白霖,你在那里?”   心脏一阵狂跳,扑通扑通快要跳出胸膛。自从被慕容玥占了身体,被易扔到冥界,穿越到花执身上,除了白知秋和易道,已经很久没人叫“白霖”。   对方的神经是粗了点,可再粗也是神仙。   赶紧冲到她面前,冲她挥手:“我在这,我在这,快帮帮我。”   露出丝无奈的笑,摇摇头:“就算算出几千年后的自己会站在,会对自己说什么又能怎样?白霖,你说补齐七窍心,于我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默然。   俗话说傻人有傻福,阿霖单纯点,傻一点未必是坏事。被璩凤补齐七窍心的她,眼中已经有了些复杂的东西。本来懂事一点也没坏处,但呆在赤将子舆身边,不懂事比懂事要安全。   没再看我,阿霖继续往前走,我厚着脸皮跟在她身后。   穿过重重银白透明结界,绕过无数厚厚的轻纱幔布。进了赤将子舆卧室,卧室布置得富丽堂皇,地上铺着狐毛地毯,屋里摆满了四季鲜花。四进雕花大床,床上铺着鲜红的锦被。   再往里走出了门,天空变成了沉沉的夜晚。   繁花似锦,一树一树的洁白梨花冰雕玉砌似的,地上也铺满了雪白的花瓣。盏盏秀美的宫灯挂在梨花树之间,散发着温暖的黄光,勾勒出无数玲珑花瓣。   穿过梨花丛,看见一汪雾气缭绕的温泉,池水清澈,散发着奇异的浓香。氤氲的水雾中,赤将子舆倚在一方突出的岩石上,大字型般横着臂膀,闭目仰头,神色从容,仿佛一尊完美的雕像。长长的发丝贴着皮肤倾泻而下,浮在水面,随着水波微微飘动。   走到池边,阿霖跪在池沿,倒好酒,把酒杯递到赤将子舆唇边:“大人,寒冰酿。”   懒洋洋地接过酒杯,品了一口:“酒色财气,魔性本源。可如今酒无趣,财无趣,气无趣,”撑开眼皮,黑眸上浮过一道红光,“阿霖,你说本尊还能通过什么来宣泄魔性?”   阿霖一本正经:“大人教导我时曾说,万象皆空,心底无欲,便无魔。”   “无欲,岂不无趣?”轻扬嘴角,“你等修仙需无欲,本尊乃上神,何需无欲?不过魔神仅在一念之间,若我坠魔……你当如何……”   “无论大人到哪阿霖都会追随大人,大人做仙阿霖做仙,大人坠魔阿霖也做魔。”   “那么,你肯把你所有的一切都给我?”   回答得不急不缓:“阿霖的一切都是大人的。”   沉默了片刻,突然返身捉住阿霖的下巴,四目对视:“总觉得阿霖与以前不同了。   冰凉的五指闪烁着一道幽幽白光,突然刺进了阿霖的胸膛。   我倒吸一口冷气。   阿霖似乎也很意外,惊讶地低下头。   无视阿霖的反应,闭上眼,手指阿霖体内细细捻。未几睁开了眼。眼眸且幽且深,静如千尺寒潭,无一丝波澜:“璩凤与你补了心弦,还赐你天眼之力,自废一羽送此大礼,你当谢谢她才是。”猛地抽出右手,“拥有预见未来的能力,可有意思?”   没有回答他,虽然胸口没有半点伤痕,阿霖却像是十分难受,浑身力气尽失的伏在突出的石头上,使劲咳嗽,一声接一声,响彻在梨花林中,雾气缭绕的温泉上空。   赤将子舆泡在水中,看了她一会儿,又抬起手轻轻替她拍着后背:“没意思也没办法,魔心弦与你的心弦已完全融在一起。若强行分开,只能将你的魄和法力同时封印。目前天界只有北斗星君有天眼之力。你一介小仙拥有此等力量,根本无法驾驭,只会被无所不知的恐惧所困,走上邪路。璩凤此举是在报复本尊。。”   一盏茶功夫,阿霖终于停下咳嗽,缓了缓后,回头去看着赤将子舆。眼角都是红色的,声音带着些哑涩:“大人……您要赶我走……”   “当然不会,你若持力而娇,本尊唯有将你封印,以防你被妖魔利用酿下大祸。”   阿霖低下头,思忖片刻再开口:“那大人现在要怎么处置我?”说完,不知道又看到了有关什么的未来,身体一僵。   缄默半晌,赤将子舆道:“我们成亲,成了亲,妻受夫辖制。天眼之力无法卜算本尊,也能让本尊按下杀你的念头。”说到这,语调沉了些,“看你的模样,似是已然算到本尊会说这些话?本尊不喜欢事事被人瞧着,便先做了那夫妻之事吧。”   话未说完,伸手便去拉阿霖。   阿霖早有防备,往旁边一闪,再轻盈地往后一翻,退到几米开外。可紧接着院中地面的梨花骤起,花瓣瞬间黏在她身上,像一块碎花白布,裹着她飞向温泉,坠入水中,在水里扑腾。   轻声一笑,眼眸不知何时已变得通红。伸手将阿霖整个从水中提起推到池壁。   阿霖发钗都散了,长发湿淋淋地裹在身上,曲线毕露。一手扶着石壁,一手捂着胸口,低头又闷闷的咳嗽。   赤将子舆游到她背后,将她掰过来,面对着面。又似觉得不够,继续逼近。精壮的身体紧紧贴着她的身体,肌肉纹理贲张。面颊近在咫尺,一双红眸在她脸上打量。不再有神祗的清冷,而是带着雄性俯视雌性的霸占意味。   “你已看到即将要发生的事?还敢来?”鼻尖慢慢描绘着阿霖的脸庞,略带陶醉的语调,“其实,就算你提前知晓本尊的所想所为也无甚要紧,避不开,瞧见又有何用?”   “我只是,不相信大人,大人会……”用手抵着赤将子舆的胸膛,阿霖面色苍白。   就像小孩一夜之间被迫进入成人世界,一直悉心教导自己,品行端正的主人突然变得深不可测,甚至做出一些可怕举动。阿霖的恐慌不仅来自天眼之力,还来以完全不同的面目,出现在她面前的人和世界。   朗笑出声:“想不被天眼之力反噬,便要相信它。本尊就是你看到的模样,阿霖不必太过失望。”又抬起她的下巴,仔细端详那双眸子,“我想,于公我应恨璩凤动了我的下属,于私我倒应该感谢她,为我训练出这样的女人。”   我了解白知秋,而雨神虽然比白知秋光明磊落了那么一点点,但对女人的喜好还是一样的。他喜欢有挑战的,有女人味的猎物。先前的阿霖纯得像杯水,虽然可爱,易上手,却没有任何挑战性。对于雨神来说,如今这个有了特别心思,还有异心的阿霖,就像一块刚从石料中打磨出来的美玉,只有美玉才称得上是女人。   总而言之,就是男人的一种特质在作怪——贱!   知道劫数难逃,仍不甘心。瞧了眼我站的方向,咬咬牙,阿霖猛地将赤将子舆推开,转身就往岸上爬:“大人被魔性控制了,我去找青涵师兄……”   才爬到一半,被赤将子舆抓住脚踝拖了回去,重新跌入水中。随后被人扣住肩膀再次压在池壁。   低头,弯下腰,眸子鲜红似血,眸光却温柔无比。软软糯糯的话语通过手掌化成心语在阿霖脑海里响起,带着令人心悸的甜腻,嘴角勾着淡然而妩媚的笑容:“本尊很奇怪,以前为什么会容下那条经常溜进神殿偷看的蛇。现在他就在附近,你说,本尊该继续容忍他,还是该干掉他?”   我是得了一惊,而阿霖则用一种早已知晓的悲哀眼神,越过赤将子舆的肩膀,看似无意地朝不远处扫了一眼。   梨花丛中,一道淡淡的人影立在阴影处,无声无息地望着水里的两人,冗长的发丝在夜风中轻轻摇曳。   “还敢现人形,”赤将子舆继续用心语跟阿霖说,“他想杀了本尊?那么本尊给你提个醒,如果那条蛇敢动手,本尊就把他炖了。”说完眸子含笑,凑近,深深的吻住了她。   威胁,毫无掩饰的。   阿霖垂下眼眸,片刻,头微微后退,喘着粗气,明眸专注的望着赤将子舆,嘴角绽开了浅浅的笑。   “大人终于肯娶阿霖了。”伸手搂住赤将子舆的脖子,“阿霖肯为大人做所有事。”   “阿霖……”男人不再言语,再次封住了她的唇。   夜正浓,花很香。   风渐渐止息,池水随着身体有规律的运动扩散着涟漪,恍若无形的文字,描画着无论仙妖,都逃脱不了的火热欲念。   看两个美丽至极的人纠缠,着实赏心悦目,可想到不远处还有第四个人观看,感觉又有点怪。扭头朝易藏身的地方看了一眼,那边空落落的。   已没了人影……   行过房,第二天赤将子舆往上递了薄子,纳阿霖为侧妃。她原本就是赤将子舆的贴身侍者,陪侍枕畔,赤将子舆所有的私密事务全由她经手。将她收房不过是顺理成章,给她应有的名分,往上递的薄子自然很快就批下来,也没有人非议。   因为是侧妃,司雨神殿并未举行什么仪式。用一抬小轿从侧门抬进正殿别院,无须拜洪荒大地,穿着粉色衣裳的新娘被送进新房。   接新娘时赤将子舆不在神殿,他被魔性侵蚀好几个月,与阿霖缠绵之后宣泄出不少浊气,总算恢复了往日翩翩神祗的风采。趁着身体不错,他去天帝那请了个安,又同几位仙友饮酒作乐,宴席中午才散,又去瑶池讨仙草酿酒。   新婚之夜,新郎居然没出现,此后的日子赤将子舆也根本没来过别院。   丈夫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阿霖毫不在意,每天忙着修习控制天眼之力的心法。那个无忧无虑的小仙子,在璩凤和赤将子舆的双重折腾下,快速完成了少女到少妇的过程。   她偶尔也同一直被梦境所困的我说话,安慰我说,等时机到了,我自然能够出得了梦境。当然,我并不在她身边,只是她能算出几千年后,我会出现在梦境中,在何时会站在何地说什么话。我和她,一人一仙,隔着几千年的时空,通过她卜算的能力,成了最不可思议的朋友。   但闲下来,她更多时间是坐在别院的荷塘边,看着远方,目光飘远,无悲无喜。仿佛在想着什么人,又仿佛是对周边的事失去了一切兴趣,最后连话都懒得说一句了。她的身体也一天一天毫无端由的消瘦下去,越来越单薄的裹在白纱衣里,逐渐失了青春的曲线,脸颊也渐渐丧失了粉红的颜色。   仙女很少食人间烟火,也不会衰老,所以也很少会出现发胖或变瘦的情况。阿霖的变化让众人瞠目结舌。有些好心的侍从给她弄来珍奇补品,可对于一个消瘦的仙女,补品又能顶什么用呢?面对众人的关心,阿霖只是淡淡一笑,把他们送的东西全收,依旧每天坐在荷塘边发呆。   这些异常总算引起了赤将子舆的注意,算他有良心,婚后五个月,他拿着个锦盒踏进了阿霖的别院。   进门的时候,阿霖正捂在被子里睡觉,只露出一张脸。脸色苍白,下巴瘦得尖尖的。厚实的棉被压在身上,只凸起小小的一块。   看不见我的存在,赤将子舆径直走到床边低头看了阿霖一会儿,手一挥,屋子中央凭空出现几只鎏金炉,室内的温度立刻高了不少。   “阿霖……醒醒……”我轻声喊。   “作甚?”她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看到赤将子舆,当即愣了愣,“大人。”回过神来,她坐起身,“阿霖马上给大人泡茶。”   坐到床边,按住阿霖的肩膀,微笑了下:“歇着吧。”   阿霖揉揉眼睛,语气淡淡的:“大人有什么吩咐?”   “凝气丹,服下。”把锦盒放在她手上,笑容和煦,“天人也有命时,自己的身子自己爱惜着。”   点点头,拿过锦盒:“谢大人。”   观望了她好一会儿,赤将子舆又道:“八大妖逆天,本尊要出门讨伐,青涵随行,神宫由你管辖。”   阿霖懒洋洋的应了。   于是赤将子舆起身告辞,阿霖也不留他,连床都没下,只叫侍从送出门。没想到赤将子舆走到门口,又折返回来,拉下床帐,坐在床边将阿霖抱到自己腿上,只退去裤子就直接开始享用。   阿霖也不反抗,搂着他的脖子,任他随意顶动。   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本尊不对,自家也觉着惭愧,因此冷落阿霖这么久,在此给娘子陪不是。”   意识到他在说那件事,阿霖眉尖微蹙:“大人以后能控制住魔性就好。”   ☆、第十二章   那天过后,赤将子舆进别院的时间明显增多,不过来时常常天都黑透了。不知是不是天庭与妖界开战,事务繁忙的原因,很多时候他的脸色都不怎么好,很苍白很憔悴的样子。   毕竟是修行的神,同白知秋不一样,他对夫妻之间那点事并不热衷。进别院也就同阿霖聊聊琴棋书画,一起品茶论酒,或者干脆只是搂着阿霖睡觉。虽然做的都是平常事,但他对阿霖说话的口气平易近人了许多,时不时还向阿霖服点软。尽管这些改变很生硬,可在我这个旁观者看来,赤将子舆的努力不是没有效果的,两人之间的气氛开始起了微妙的变化,以前一看就是主仆,现在总算有了两口子的感觉。   而阿霖也有了一些变化,在越来越沉默的同时,她按照赤将子舆的安排开始打理司雨神殿的事务,大到礼尚往来,神殿侍者支派,小到赤将子舆的衣食起居,俨然已适应了司雨神殿当家主母的身份。   但让我担心的是,她看见我的次数渐渐少了。刚开始时只是不像以前那样无时无刻都能看见我,后来就几天看见一次,再后来一连好多天她都视我如空气。   这让我恐慌不已。日复一日飘在一个地方,没人能看见自己,没人听见自己说话,不能吃不能喝,即使呆的地方是仙境,那种感觉也让人想死。   即使我已经是一个魂,死不了的魂。   现在连唯一能看见自己的人也看不见自己了,我无法忍受,再也无法忍受了。   我想回去,我还怀着孕,还陷在妖怪窝中,还呆在民国,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   忍无可忍,我决定去纠缠唯一知道我存在的阿霖。我想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烦得她送我离开这该死的黄粱梦境。   可不知道阿霖是不是用了什么法术,几天里我每天都围神宫转,却总是瞧不见她。   找了好久,一天终于在主殿找到了她,她正站在灵镜前,双手浸在镜中,汲取着里面的信息。   灵镜是存储天庭重要信息的工具,是司雨神殿最重要的法宝。作为她后世的魄,我和她有着莫名相通的心意,心脏当下咯噔一跳,问:“你想做什么?”   没回答我,甚至没有看我,她真的已经感觉不出我的存在了。   突然响起一道声音。   “你从小就想嫁给主上,化仙初始便情迷心窍。看似有情,却是天下最无情的薄情花!”冷冷地说着话,青涵走进了主殿,平时笑嘻嘻的脸上挂着快要燃烧起来的愤怒,“这些日子你偷偷泄露的消息差点把主上害得神灭!我说鲲鹏怎么会知道主上的罩门,怎会知道天庭的出军时辰……”   收回双手,掌中多了两条白绫,阿霖转身对青涵开口。轻轻的话音像是在自言自语:“若不是为此……在……被他那么对待之后……我怎会继续留在神殿忍辱偷生……”   “啪!”话音未落,绿色身影闪过去,一巴掌重重落在了她的脸上:“这巴掌,因你不知好歹。小小优昙花仙,受主上荫庇,没有经过一次天劫,在仙域逍遥度日。却仍不知足,妄想配得上神。”   大概是青涵的动作太快,阿霖根本没反应过来,捂着脸发怔。   还没等她回神,“啪!”又是一巴掌,将她整个人扇飞了出去。   ”这巴掌,因你有眼无珠。主上点化多少精灵,偏偏念你年幼无依,心弦缺损,破例收留在身边。千百年来悉心教导,百般照拂,形同父女。你却因为听信魔女一面之词,对主上生出异心,与妖怪暗中勾结。”   阿霖捂着脸坐起身,抬头鄙夷地看着青涵,眸光冷静得像结着万尺寒冰的泉眼:“父女,哈?真不愧是块石头,无父无母。青涵,你该好好看看周围,学学什么才是父女。那赤将子舆不过是辱我清白的伪君子,刚化仙时,他是我的所有的梦想,多么神圣,高贵。而现在,他是世上最龌龊的男人,他的每一个微笑都让我想吐。”   “你……”再次举起手,在空中停了半天,却慢慢放下,“不错,主上因为魔性发作,占有了你。”   嘴角弯起,青涵眸子里的怒火缓缓消退,换上了笑意,仿佛隐隐一种无声的嘲弄,即便那笑如往常一样的玩世不恭,“但为了给你一个交待,主上娶你为妻,把整个司雨神殿交到你手上。这是你的造化,不然,万载高高在上的司雨大神,凭你一介缺心弦小仙,也配?”   毫不留情的羞辱,将一个人的尊严踩在脚底,践踏得彻彻底底。   “你……坏蛋……”骂人词汇的贫乏让阿霖说不出什么刺耳的语言,但身体一翻腾起,手中化出无数白绫袭向青涵,显然是杀招。   可绿色身影一旋,眼花缭乱的白绫又变回了一根,被青涵抓在手里,语气更加不屑:“说你不配你还不信,这么弱的法力,一无是处。若非大人视你如女,又怎会时时刻刻带你在身边?”   悬浮在半空,努力想把白绫扯回来,肩膀抖个不停:“坏蛋……你和……赤将子舆……都是……”   而青涵笑得更欢,意味深长:“所以说,散仙就是散仙,得了神上无边宠爱也浑然不知,还仗着宠爱肆意妄为。”说到这,微微咬了咬牙,“若不是心有神往,魔心弦无法与仙身融合,你居然敢佩服璩凤?被魔心弦趁虚而入。然后呢,嗯,你当天庭是什么地方,就放任你一介小仙拥着魔心弦,滥用天眼之力不管不问么?难道你没发现,你已经算不出我的动作了?”   敛眸,屏息凝神。片刻猛地抬头,阿霖朝青涵吼了声:“你做了什么?”   “我?”青涵目光一凝,右手一抬,眨眼白绫一圈一圈将阿霖牢牢捆住,使其直直地跌落在地,“我什么也没做。”手一扯,又把阿霖从地上扯得站了起来,“是主上做了什么。不过我倒宁愿主上什么也不做,好教你被穿了仙筋,压在海渊之底看守你的天眼之力。”   阿霖一脸茫然:“你,说什么?”   “你马上就知道。”转身用力扯着白绫就走,阿霖踉踉跄跄地跟在他身后,像个失去自由的囚犯。   出了主殿门,外面已围了很多侍者。不等靠过来的侍者动手,青涵道:“阿霖逆天,我捉她去神武殿。”说完一拂袖,卷起一阵风推开想过来救主的侍者,他和阿霖的身影也瞬间随风消失。   我眼前的景色也旋风似的一变。脚下的土地变成了一朵激烈涌动的云,从云头往下看,一派翻滚的滔天云海,上空压着沉沉的黑云,云中紫电闪烁。远远地看见赤将子舆没穿衣服,像被看不见的刑架绑着一样,两手张开悬着半空,目光坚定地望着前方,眼都不眨一下,像入了定似的。   没等我看清赤将子舆到底在做什么,青涵和阿霖的身影一阵风似的出现在我旁边。   往前一推,将阿霖推跪在云端,青涵扯着阿霖的头发强迫她面向赤将子舆:“好好看看,看看主上为你受的罪。他以夫辖妻,压住你的魔心弦。再用天火焚尽肉身,用天雷在神骨上刻符,把自己变成封印你魔性的符咒。这才换来你……”   正说着话,紫色雷电从云中窜出,舔向赤将子舆。四周骤然一亮,耳朵边电流声滋滋啦啦闪过,随之而来轰然一声巨响!   震得我这抹魂魄差点整个儿散掉。   条件反射地抱住了头,等光亮暗了些再顺势瞥去,只看到赤将子舆依然悬在半空中,那一瞬我几乎血液都冷了。   他的模样太恐怖了,全身都是火,烧得已看不出身体曲线。只有那双入了定似的眼睛完好无损,眸底映着熊熊火光。   不一会儿,火渐渐燃尽,露出了一具雪白的骨架,骨架上刻着些紫色的符文。就看见那符文缓缓延展,与此同时,肌肉重新从骨头缝中冒出,遮住了正在延展的符文。肌肉继续生长,没多久就重新长出了筋,皮,内脏……直到完全身体恢复正常……   可没等我松口气,紫色闪电再次从云中窜出,舔向赤将子舆刚刚长好的身体……   “不!”阿霖撕心裂肺一声尖叫。   听到动静,那包裹在火中的人扭过头看向这边,入定的眸子中闪过一道寒光,正在燃烧的下颚骨动了动,像在说什么。   用力把阿霖的头发再次拉高,手掌像抹布一样抹着阿霖脸上的眼泪,按得阿霖整个脸庞都变了形。青涵笑得依旧玩世不恭,和他的声音一样:“主上每天打完大妖,还得到这刑台受七七四十九道天雷焚烧,九九八十一年符咒才能雕刻完成。刻完符咒,还要回府学做好丈夫,遭此万年不遇之大辱,就为了让一朵愚笨的薄情花不坠海渊之底。主上麾下共有三百六十八仙,个个对主上忠心不二。唯有你,主上的女人,不识神魔,不辨真假,勾结妖魔谋害主上。你是主上的劫,今天拼了主上一怒,我青涵也要替主上挡了你这薄情劫。”   说完,把阿霖往旁边一推,带着厌恶的表情,仿佛推的是一堆垃圾。   不远处,烈火中的赤将子舆闭上了眼睛,身上包裹的火焰正迅速熄灭。   抽噎一声,身体周围的白绫消失了,阿霖看着那边赤将子舆一眼,道:“你要杀了我?那就动手吧,赶在主上过来之前。”声音淡定得像一潭死水,没有半点求生的欲念。   青涵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眼珠,眼睛瞥着地上的人,收起了笑容:“要是你对主上有半点夫妻情谊,就走吧,离开天庭,离开主上,回你的昙梦幻域去。去试试,没有了利用价值,你的螣蛇情人会怎么对你。你走吧,别再回来了。”   静静地听青涵把话说完,阿霖站起身,对赤将子舆行了个礼,身形一晃便消失了。害得与她有紧密联系的我眼睛一花,前一秒还看见赤将子舆披了件衣裳朝这边冲来,后一秒就到了一片湖边。   湖面光滑如镜,映着一轮圆圆的月亮。夜的香气弥漫在空中,织成了一个柔软的网,笼罩着湖边大片大片开得正繁盛的雪白梨花。虽然景色有所改变,但我还是能认出这是昙梦幻域,并且,这个场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阿霖坐湖边,身体缩成一团,头埋在双腿中间,肩膀不停地抽动。   想过去安慰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自己都是糊涂人,平时做事就糊涂,看事情一根筋。在爱情问题上更是糊涂,就像我恨白知秋恨得入骨,又爱他爱得发狂,其中原因连我自己都说不清。   不知阿霖对赤将子舆又是什么心思,爱?恨?还是愧疚?或者干脆只是一种习惯?   ☆、第十三章   无聊地坐在阿霖身边发呆,忽然她抬起头,看着漆黑的天空,幽幽然开口:“白霖,你在身边,我看不见,但我知道。”   被困得太久,我连兴奋都不会了,懒洋洋地应了声:“嗯。”   她伸出手,张开十指,认真打量:“本是三千年一灭的优昙花,却因情动化仙,至一脉心弦被情侵占,永远缺失,修不得大乘。哈哈……”突然笑了起来,脸上满是嘲讽的神色,“什么仙,分明仙不仙,妖不妖,魔不魔的怪物。”收回手,又把头埋进了双腿间,“化仙,因为他。化魔,因为他。什么都是因为他,白霖,为何见着你如今的光景,我仍看不透?”   这些话让我恍然大悟,懵懂了几千年,阿霖终于开了心窍。   没资格化仙的优昙花,因着渭水河畔的惊鸿一瞥,心生向往,化成了缺心弦的仙。痴心的女人是最可怕的,无论是妖是仙是魔是人,痴心和固执往往只有一线之隔。阿霖虽缺了根心弦,但身体心智一直在受她心底魔一样的痴恋支配。看似糊涂,对周围人的行为却有一种可怕的,连她自己也不明白的洞察力。   可以伺候心上人千百年,为心上人经历无数风险,享受对方的呵护,却始终不开心,因为呵护并不是爱情。成了对方的妻子后更不开心,甚至怨恨,因为对方赎罪,怜惜,牺牲,反而把得到爱的机会推得更远。   阿霖要的,是完整的赤将子舆,是赤将子舆所有的爱,从一开始就是。得不到,心底就开始发慌,茫然,就像隔靴搔痒的一样痛苦,到最后,执念最终转变为怨恨……   她确实不是仙,而是为了接近赤将子舆,披着神仙皮的魔。   思此,后背阵阵发凉,她自己痴恋倒也罢了,只是之后慕容玥的愤怒,曲良因的遗憾,林茹素的痛苦,还有我做梦时看到的,那一世世受的罪,包括我的狼狈,全都因她而起。   长长的沉默后,她闷闷地诉着委屈:“我并没背叛大人,偷灵镜台的消息,确因有那种心思,可我不想大人出事。承认青涵的指控,也只因好奇,若我背叛大人会怎么处置我。大人会来捉我吧,还是寻我回家?”   我愣了愣。不否认背叛是因为想知道自己在赤将子舆心中的分量,这才是阿霖会做的事。她根本不可能伤害赤将子舆,更不可能妄图致赤将子舆于死地。   于是点了点头,表示相信她,也不管她能不能看见……   突然,猛地抬起头,表情惊惶不安:“偷消息的是易,一定是易用摄魂大法读了我心中的东西,大人有危险……”豁的站起身,身体瞬间腾上天空,消失在黑夜中。   男人的世界很大,权利,财富,等等等等。女人的世界很小,反反复复折腾,不过为了情。可管她痴情还是薄情,只苦了我这个梦境囚徒。   她要去做什么,我懒得操心,反正我既改变不了过去,也决定不了现在。   倒在地上,四仰八叉看着漆黑的天空。   不知过了几小时,还是几年,两道身影再次从天而降,是阿霖和易。阿霖满脸笑容,丝毫看不到先前惊惶的影子。易脸上洋溢的全是幸福,好像刚听到了什么喜事。   两人情意绵绵地说着话,湖边一片月辉,映着一对衣袂飘飘的俊男美女,工笔画般写意风流。   没多久,又看到两人在湖边盘腿坐下,阿霖拿出梳子给易梳起了头发。   忽然觉得很眼熟,非常眼熟,这一幕我好像看到过。   在哪呢?电影里?   ……   正在思索,那边易扯开了阿霖刚给他系上的发带,银色的头发散了开来,在风中云似的飘荡。   接着阿霖腾空而起,手中两条白绫袭出,将易团团包裹成蚕茧一般。然后足踏无数飞舞着的梨花瓣,轻飘飘浮在半空中,身旁白绫翻飞。   脑海里灵光一闪,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确实见过这个场景,就在和白知秋进死域之前我做了梦,梦里易杀了阿霖……   “阿霖小心呐——”大叫着爬起身朝那边跑去,才跑两步。易突然出现在阿霖身后,右手化成龙爪似的爪子,猛地刺透了阿霖的后背,从胸前穿出。   记忆中的言语和易的话融合在了一起:“身为灵瑞上仙,敢忤逆天条诱惑螣蛇大妖,实属不易。阿霖,作为嘉奖,我便信守承诺,携你共看我的乱世天下。”   说罢拔出爪子,手里多了根白色的,散发着强烈亮光的细绳。转瞬细绳的光亮变淡直至消失,而阿霖的身躯如流星般直直从天上坠落,落在湖边,一半的侧脸被水淹没,长发云一样散开,随着水波一起花瓣似的荡来荡去,妖娆而无力。清亮的左眼静静地看着易,眼角溅满了水珠,不知是不是泪。   跑到她身边,想把她牵起来,可我的手从她的身体中间穿了过去,根本触碰不到她。   “骗我说愿意嫁给我,接近我,”易轻轻飘落,站在水面,衣袂临风飘飘。微微弯腰,居高临下俯视着阿霖,温柔地笑着,就连语音也那么温存,“不就是想趁机封住我的五魄,把我关在昙梦幻域,不让我伤害你的司雨大人。阿霖,你我一同长大,你的小心思怎能瞒我?”   阿霖的声音颤巍巍的响起,不是用嘴,而是用的传音:“易……我只想关你几天……为什么……”   “我的父王被赤将子舆所伤早逝,赤将子舆点化的仙,本王有什么理由不杀?你真信本王爱你,或是对你有情谊?愚蠢的女人,”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易眼里闪了闪,只是被脸上那笑温柔地遮掩着,不细瞧,几乎感觉不出来,“我是螣王,只要我想要的就一定能得到。若我爱你若狂,又怎会任你离开昙梦幻域上天庭,嫁给赤将?”   静静地听着他的话,阿霖眼中的光芒越来越暗淡。   而易放声大笑,笑得很得意:“想不到堂堂赤将子舆,真会栽在一个缺心小仙手里,你这颗小棋子居然真能起作用,星轨所言不虚。阿霖,千年来我帮你照看昙梦幻域,谢谢你扰乱赤将子舆心神,让本王的辛苦没白费。”   笑声中。阿霖那双剔透的美目中渐渐散开了最后一点焦距,几乎听不清传音,时断时续:“易……你太……坏……我……想见……大人……”嘴角微微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大人……”   话音落,阿霖整个人突然间散开了。   那个迷糊的,笨笨的,爱噘嘴的,着了魔的漂亮仙女,整具身体散开了。   在我眼前,散成一群萤火虫似的雪白小光球,轻飘飘地飞上半空,仿佛世间最梦幻的烟花。   我根本救不了她。   她被易杀了,因为失去了利用价值。   为什么,那条混蛇下得了这样的狠手?   愤怒地看向他,却发现刚才笑得志得意满的他看着满天飞舞的光点,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愤怒。   他已杀了阿霖,还想做什么?   突然,一块透明的东西落下来,穿透我的身体砸在水面,虽然没伤到我却把我吓了一跳。抬头一看,漆黑的天空上出现了道道玻璃裂痕一样的痕迹,月亮,星辰,夜幕,正碎成玻璃似的碎片簌簌往下坠。再看四周,雪白的梨花迅速枯萎,梨树痛苦地扭曲着身体。清澈的湖水快速干涸,眼看着水就见了底。远处的山峦正轰隆隆的,缓缓陷入地底。   难道因为主人死了,昙梦幻域在崩塌?   思此,顿时出了一头冷汗,我同阿霖联系紧密,她死了,我会不会跟着昙梦幻域一起消失?   惊恐中目光不由自主投向与易道容貌相似的易,看到他在自己四周张开了透明的结界,雨伞一样挡住了下坠的碎片。悬浮在半空中,双手结着法印,那群散发着白色荧光的小光球聚集在身体前方。   他在做什么?   还在猜想,那群小光球缓缓融合,化成了阿霖模模糊糊的身影,没穿衣裳,包着双臂,茫然地看着四周。   “我……死了?”连声音也是模糊的。   易脸上绽开了笑容:“是。”说完,一条铁链从他的胸膛窜出,直刺进阿霖的胸膛。   说时迟那时快,阿霖的身体瞬间就清晰起来,与常人无异。重重往下落,被易赶过去打横抱在怀里,两人一起飘在空中。   “缚魂术……”即使生气,阿霖会的也只是噘嘴蹙眉,更组织不了有攻击力的语言,这使得她的怒火永远都像在撒娇,“易……你太坏了……误了轮回……我连转生的机会……也没有……只能魂飞魄散……”   懒懒地扬扬眉,嘴唇啄了啄对方无法遮挡的脖子:“我说过,要娶你做北域妖后?”   “娶我……一只……鬼?”   “你是鬼不打紧,女人能玩就行,玩够了还可以换。好好伺候丈夫,本王便考虑多留你一段时间。”   “坏蛋……你还是教我魂飞魄散的好……”   易笑了起来,笑容灿烂阳光:“夫妻约法第一章,不准对丈夫凶。你要是凶得本王不舒坦,本王就昭告天下:司雨大神的侧妃,成了我螣王玩弄的魂奴。到时你的司雨大人会不会颜面扫地?”   “不许伤害大人。”揪住易的衣领,阿霖急得声音像哭。   冷哼一声:“还没学乖?当我是有耐心教笨学生的司雨大人……”   玉藕般白皙的手臂飞快缠上易的脖子,粉红的双唇不住地抖:“相公……我乖……”   笑得更欢,满脸讥讽:“你看,我早说过你不笨,才片刻便学会怎么做鬼。”   这时,天上碎片簌簌落下的速度越来越快,完全挡住了两人的影子。我视线所及之处再也看不到昙梦幻域半点痕迹,渐渐只剩一片黑暗,无尽的黑暗。   这时,耳畔响起了白知秋的声音:“霖霖,醒醒。”   猛地一睁眼,微弱的桐油灯光跳入眼帘,白知秋被一团白色丝线状的东西裹成了一个球,只剩头在外边露着,倒呆在房梁上。   而我趴在地上,鼻子旁清晰地萦绕着水豆腐炖鱼头客栈特有的火锅香味。立马痛哭出声:“哥哥耶……哥哥耶……我回来了……”想坐起身,发现自己全身发麻不听使唤,连指头都动不了,哭得更加厉害,也顾不上形象了:“哥哥耶……我想抱你……可我动不了……哥哥……”   ☆、第十四章   因为倒挂大脑充血,白知秋的脸红红的,他用力皱了皱眉头:“听哥哥说,霖霖,你被虚注了妖毒,必须保持清醒。否则你的身体会化成浆。”   “啊!”想起那些个被妖怪吸掉的人,我的牙齿不由自主地打起了颤。用尽全力想移动身体,可身体就是动不了,激动的泪水中马上掺进了恐惧的泪水,哭得都不像自己了:“哥哥……我不想被妖怪喝掉……我做了个好长的梦……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我没活够……”   “别怕……霖霖……”他安慰我。   眼泪顺着我的脸往下流,把地都弄湿了,我只想哭:“老是别怕别怕……怎么不怕嘛……都怪你……干嘛非要进这……”   “霖霖!”他的声调骤然严厉,“你不信哥哥?”   抽噎着:“我信。”   “那就别怕,没事,哥哥向你保证,一定没事。”   “哦。”答完,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哈欠,立刻困意像潮水一样汹涌袭来,速度快得不正常,妖毒起作用了。怕他生气,心中忐忑不安,“哥,我不是故意的,我想睡。”   果然,他有些生气:“不许睡,还要我说第三次?不许睡。”   可困意根本抵挡不住,眼皮沾了胶水一样只想黏在一起:“哥,要不你说点有意思的事?”   “我想上你。”   言简意赅,条件反射的作用让我精神一震。但只是片刻,强悍的困意又再次占了上风。   “哥,换个更刺激的。”   “小子,你与妖怪同流合污使坏也得看时候。真把我妹妹的意识化去,我叫你抢到她的命盘也活不下去。”   一个激灵,被困意笼罩的大脑从迷糊到清醒。   用力斜瞥看向他,问:“你在威胁谁?”   摆了摆充血的头,他懒洋洋的:“一只使坏的小妖。”   “你在威胁我儿子。”   “没错。”   孩子是我的心肝宝贝,说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说我的孩子。怒火冲上头顶:“你敢动他,我跟你拼命。”   “小孩欠管教就得收拾,难道你在梦里关得很舒服?”   淡淡一句反问,让我想起就在不久前,从我进门被妖怪刺晕到此刻醒来的短短一会儿,我在梦境中被困了好几个月,一时间阵阵后怕:“把我困在梦里的,是我儿子?”   如果困我的真是我的宝宝,这孩子以后铁定淘气,我该怎么管教才好?   “螣蛇心狠手辣,他的孩子有易少华一个像妈已经不错了,怎么说来着,基因遗传。”   孩子的父亲是易道,好老公易道,不是螣蛇。   我瞪着他:“我俩怎么折腾都行,不许作践我儿子,还有,易道是易道,螣蛇是螣蛇,他们俩没有关系。”   “夹竹桃的花很美,树是有毒的。花会花谢,只是过客,你的易道不过是暂时生出意识的尸体而已,和做做客的花没区别。螣蛇的身体迟早要被螣蛇拿回去的。易少华和你肚子的里混小子都是螣蛇的孩子,不管你觉不觉得恶心,你都同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有了孩子。”   “不要说了!!!”我火了。   他得意地嘿嘿一笑:“保持这种精神头就好,自己认真想想吧。”   不知为什么,听到他的笑声,怒火反而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沮丧,还有隐隐约约的担心。易道真的会被螣蛇取代,我们的孩子真的是螣蛇的孩子?妖怪的事我不明白,我累了。   我不管孩子的父亲是谁,我现在只想带儿子回亦词公馆。练小提琴,抱本书窝在植物园打发时间。闷了把儿子扔给李姨,自己和朋友去瑞典或加勒比度度假,陪白知秋到非洲打打猎,南美探探险。要是没人陪就带儿子去巴黎把他打扮成最潮的童星,带他去拉斯维加斯教他赌钱,带他去米兰泡意大利男模女模。没有动不动就见鬼,遇险,做鬼,穿越,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变成一个废人……   用尽全力尝试移动手臂未果,我悲哀地问:“哥,什么时候我才能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   收住笑,他又蹙了下眉:“很快,哥哥保证……”   “……碎碎碎……”   仿佛一阵耳语,细细碎碎地从门口传来,打断了白知秋的话。   循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头皮森森的一麻。   一条水桶那么粗的“大青虫”,缓慢地蠕动着,从门口爬了进来。身上整整齐齐地黏着数排褪去毛发,洗刷干净的人头,活像穿了件人头护甲。头部则黏着几个较小的小孩头颅,只看到一双森绿如豆的眼睛透过人头缝射着绿幽幽的寒光。随着它一蜷一曲的蠕动,它身上的人头也跟着蠕动。残血和着粘液淅淅沥沥的,在它身下留下一条腥臭的痕迹。   仰起头寻了下方向,那条“大青虫”朝我蠕动过来。   心脏一紧,努力想起身。可身体动不了,还是动不动了。急忙大叫:“哥……哥哥……”   “虚,蚰蜒,不准碰我妹妹!”白知秋厉声喝道。   那条大青虫停住了动作。   见状头顶传来一道嘶哑的男声:“你不敢吃,就把妖种也给我。”   眼睛朝上瞟,鸡皮疙瘩豆子似的洒了一层又一层。   天花板上倒爬着只怪物,上半身像人,有四只胳膊,一头凌乱的白发,看五官依稀是客栈伙计。□像蜈蚣,一节一节油光滑亮的褐红色甲壳,甲壳两边平均分布着几十对竹节一样的腿,尾巴尖长着四支尖锐的黑色长针。全身上下,包括坚硬的甲壳上布满密密麻麻的眼球,看上去像一颗颗恶心的痘痘。   “已经开始做了,就要做到底。”怪物说,“不吃掉他们,咱们就完了。快吃,吃快点。闻着味其他妖马上就会来,结界挡不了多久。”   听了他的话,大青虫又摇头晃脑地朝我爬来,这次爬得很快。   我人僵住了,呆呆地看着那双森绿的小眼睛和那片排列整齐的人头离我越来越近。   最后那虫子终于爬到我跟前,仰起头,人头下隐藏的口气陡然张开,腥臭冰凉的液体沿着锋利的口器边沿铺天盖地滴在我脸上,简直让我没办法呼吸。   完了,闭上眼,绝望地听着头顶的口器带着呼啸的声音直逼而下,就在这时,耳边骤然一声低低的怒吼:“我说了,不准碰我妹妹!”   猛地睁开眼,白知秋站在我面前,右手拿着村正妖刀,从下至下,将“大青虫”的头颅刺穿。墨绿色的汁液带着股浓烈的硫磺般的味道涌出,染绿了白知秋的手臂。   “哥哥!!”像是从天而降的英雄,白知秋出现得十分及时。可他的左臂以一种不正常的弧度耸拉着。看看房梁上那个空荡荡的白壳子和那只掉落在地,已身首分家的多脚怪物,我明白了,为了逃出困他的白壳子,他用巴西挫骨术生生折了自己左边的锁骨。   附在别人身上也会疼的啊,锁骨折断的痛苦他怎么受得了?   心抽痛得快要窒息,眼泪无法控制地滑地流了下来,迅速模糊了白知秋的身影。隐隐约约见他横着一挥一劈刀,村正妖刀顺着大青虫的口器由左下破肉而出,削掉了大青虫半边脑袋。   大青虫愣了愣,随后身体激烈地弹动跳跃起来,在天花板和地板之间撞来撞去,啪啪作响,墨绿色的汁水洒得满屋都是。   说时迟那时快,白知秋飞快地回身,右手撑地,整个人伏在我身上替我挡住了汁水。可还是有几滴溅在我的手背上,麻痹的神经终于有了火烧火燎般疼痛的感觉。   “哥!”看着他嘶嘶冒着青烟的后背,和他额头亮晶晶的汗珠,我的视线已完全被泪水掩盖。分不清是心痛还是伤口痛,痛得让我恨极了自己,恨我自己不能帮他。   渐渐的,大青虫的垂死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最后总算趴在屋角彻底不动了。散发着腐烂恶臭的墨黑汁水从它身上的人头缝中哗哗淌出,肥嘟嘟的虫身眼看着就瘪了下去。   稍稍歇了一口气,白知秋用嘴巴帮忙,单手脱掉沾满绿色汁液的衣衫,身上只剩一个BAR。又用脚帮忙,连勾带推将我单手抱在怀里,像抱小孩一样,连妖刀也没拿,朝门外走去。   不想当废人,我问:“哥,妖毒的作用什么时候消失?”   回答很残酷:“虚的毒液无药可解,你再睡十分钟就会融化,花执的身体不能用了。”   十分钟?!   那点时间怎么够我撑到孩子出世?   急火攻心,小腹一阵抽痛。和手被汁水溅到不一样,这种痛难以忍受,实在忍不住,连声要求:“哥……我疼……把我肚子的位置调整一下……”   静静看着我,墨黑的眸子在屋角那盏桐油灯的照耀下微微闪烁:“疼是正常的,你快生了。”   闻言一个激灵,我才……怀孕六个月……要生了?   像是给白知秋的话做证明,身下,突然一股液体滴滴答答敲打在地板上,声音不大,却让整个寂静的空间里空气再次紧张。   是从我身体下面流出来的,热乎乎的,不知道是血还是水。   真的要生了?   我全身血液一下子凝固了一般,害怕,比马上要被怪物吃了的时候还害怕。   “别怕,有哥哥在。”看出我的心思,白知秋轻声安慰,抱着我朝门外走去。   走廊里的光线微弱得几乎看不见东西,数不清的小蜘蛛密密麻麻的,正从两边铺天盖地的朝这边涌动过来。   而白知秋毫不犹豫,选了个方向大步流星朝前面走去。   我此刻只担心马上面临的生产,并不担心他的决定,反正他绝对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果然不出所料,走了几步,眼前骤然一亮,前方爆开了一团熊熊火焰,瞬间吞噬了无数小蜘蛛,空气中弥漫开了阵焦臭的味道。火焰散去后,走廊尽头出现了几个黑衣人。领头的是莫宁可,依然一脸冰霜,身上背着台喷火器。   没等他打招呼,白知秋踏着四散奔逃的蜘蛛朝莫宁可走去,一边走一边问:“医生在哪?”   对白知秋火辣的身材视若无睹,莫宁可淡淡道:“在大厅。照你说的,产床已铺好。”   没有停留,白知秋抱着我径直从莫宁可身边走了过去:“把地方清理干净,让你的人按阵法守在屋外。”   “选个虫窝给妹妹接生,你真不是神婆?”   “妖气能隐藏魔子出生的煞气,前因后果,等我解开你的封印你就明白。”白知秋答。   抱着喷火器朝走廊深处走去,莫宁可道:“什么妖气?不就是一堆虫子。我只对封印在我身上力量感兴趣,一会儿别忘了你的承诺。”   ☆、第十五章   大厅里的人头火锅桌已经清理干净,中间摆着医用产台和一些医疗器械。一个白人医生和他的助手负手站在台边,礼貌地笑着。   白知秋将我放在产台上,用德语对医生说:“提奥多·莫利逊教授,我请你来是因为你是世界最顶尖的外科手术医生。我要你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个手术,十分钟以内。”   打量了我一眼,医生依旧笑得很亲切:“没问题。还有什么要求?比如你需不需要我帮忙?”   “我没事,你只用完成剖腹产手术,并在手术中保住她的命,不能让她在手术过程中睡着,可以不管胎儿。”   “不管怎样一定要保住孩子。”我插嘴道。   可两人谁都没理我。   医生道:“那么就不能用麻药。”   “她感觉不到疼,不用麻药。”   “哦,我最喜欢瘫痪的病人,琳达,我们开始吧,先给她注射兴奋剂。”医生打了个响指,护士忙碌起来。   白知秋搬了张太师椅坐到产台旁,温柔地扭过我的头看着他,右手抓紧我的手,叮嘱道:“霖霖,哥哥会一直陪着你,记住,千万别睡着。”   从没想过自己生孩子时会像现在这样,废人似的躺在床上。“哥,”我恳求他,“求你,无论如何也要保住我的孩子。”   低头吻了一下我的手背:“保护孩子是父亲的事,抱歉,我只能保护你。”   还想继续求,突然看见他的右臂鲜血淋漓。皮肤和血就像石蜡遇热一样,融化成了红色黄的汁液,根本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肤:“哥,你的手……”   “没事,沾了太多虚的血液。”他笑笑,“花素见的身体也不中用了。”   这时,护士取过氧气面罩戴在我脸上,用德语命令:“为了手术顺利,请不要哭泣,保持平静的心态。”   “哥,干嘛对我这么好?”我问   “傻瓜,”目光宠溺得像是在讲睡前故事,“你是哥哥的心肝宝贝儿小公主,永远疼不够。”   “哥……”想与他十指紧扣,手指根本动不了,“哥,我也爱你。”   他愣了愣,欣慰地展颜:“小宝贝儿……”   准备工作完成,医生拿起手术刀开始手术。刀刃切入身体,我半点痛觉都感觉不到,只有些闷闷的难受触觉。   “哦,上帝,”医生惊讶地叫道,“她的身体就像中国女人煮的稀饭,肌肉内脏都在融化。哦上帝,瞧瞧,脂肪像水一样流动。琳达,把手术刀周围的稀饭擦干净,我看不清了。能融化骨头的稀有细菌,琳达,一会儿记得取样……”   听他唠唠叨叨说个不停,我吓得心惊肉跳,浑身的血液像是凝固了一样,冰凉到没有一丝温度。身体麻痹,又不能抬起头看自己的肚子成了什么样子。心脏正七上八下的,忽然又听医生说了声:“要是婴儿也变成液体状,想想看,那将是多么美妙的艺术品。”   一急一气,困意又来得汹涌,我一时间失去了意识。   幽蓝的海底中央竖着一根白色圆形高柱,柱子上方是蔚蓝的海水,鱼群穿梭。下方是一派黑不见底的深渊,没有半丝光线。   阿霖蜷缩在柱子中间。长发披散,身着一件雪白长裙,赤着脚,一根铁链从胸口伸出,另一端直直的延伸进下方墨黑的深渊。   我又进入了梦境,忆起白知秋不准睡着的叮嘱,急忙跑到阿霖身边想找她帮忙。可无论我怎么喊阿霖都没反应,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似的。   这时,一道身轻飘飘地落在圆柱上。白色华衣在水中火焰一样散开,长长的头发随水流自在荡漾,脸庞冰冷如玉。   是赤将子舆。   伸手,手掌中间有一条盈盈发着白色光芒的线:“阿霖,这是螣蛇心脏化的元身。你附在上面化仙,再下世历劫,为堕仙为妖的罪过赎罪。几世之后便能回天庭。否则锁魂术一撤,你将灰飞烟灭。”   睁开眼睛,眸光一片淡然。被对着赤将子舆,没有回头。幽幽地开口:“大人,您把易怎么了?”   “魂魄囚禁于死域,尸体弃于人间,心脏炼化成灵瑞仙子的元身。”   坐起身,清透的眸子剔透地看向赤将子舆手中的元身:“大人,你觉得我做了这么多年北域妖后,还能重新化仙?大人,您不能因我成为天庭的笑柄。而我也不能损害北域妖王的尊严。”慢慢站起身,微微扬着下巴,表情骄傲,“我是北域妖后,我的王死了,我应为他殉葬。”   闻言,赤将子舆手收紧,眉紧蹙:“被螣蛇囚魂,竟还想给他殉葬?阿霖,你真是本尊亲自教养的小丫头?”   “易对我很好,不计较我是一只鬼,让我做了百年北域妖后,这世上没人比他对我更好。”   赤将子舆敛眸:“阿霖,你怨我没早点救你?”   轻轻一笑:“大人日理万机,我能受大人点化成仙,随侍大人左右多年,还能做大人的侧妃,已再无他求,怎么还敢奢望大人用更多的心思?大人,北域妖后阿霖求您,撤了我的锁魂术放我自由,一了百了好过去人间遭历世活罪。”   “不行,”赤将子舆断然拒绝,“你是我的妻子,我不能看你魂飞魄散。”   “妻子?”扬扬眉毛,“我现在这副鬼样子,大人还认为我是您的妻子?那么相公,等我化回仙身,你愿陪我下世历劫,与我同担罪责吗?”片刻,往前走了两步,满脸都是讥讽的脸色,“雨神随堕仙一起下世历劫,天庭恐怕是要气得让我在人间历劫千万世。大人,抛下神尊的地位,与阿霖一起历劫受黄连罪,你愿意吗?”   “好,我随你去,护着你。”   这个回答让阿霖得了一惊。   我也很惊讶,大脑也因此清醒了些。事关宝宝的安危,不能留在这看戏,我必须醒过来。意识用力挣扎,眼睛猛地睁开,正对上白知秋焦急的双眼。   “霖霖……”   “哥……”   他长长地松了口气,坐回椅子上:“太好了,你醒了。”随后又板起脸训道,“不想你的儿子也跟着化掉,就给我坚持住,不准睡!”   “嗯……”   在我小睡的时候医生和护士仍在忙碌。   外面起风了。   屋外狂风咆哮着向窗门撞击,不时发出低沉的“呜呜”声,连屋架子都仿佛在颤抖。尽管门窗紧闭,仍给人一种狂风近在咫尺的感觉,好像它随时都可能像一头发疯的野兽般冲进屋子来。   “要下雨了?”我问白知秋。   “没事……”   话音刚落,窗户猛地被风吹开,刹那间,屋内飞沙走石,尘土飞扬,桌子板凳满屋乱飞。   “他妈的,”医生按住器械盘大骂,“该死的风,竟敢打断我的工作!”   “轰——”还嫌不够热闹似的,震耳欲聋的雷声贴着房顶滚过,仿佛要把整个屋顶都压塌。   欲哭无泪,人和妖怪的孩子就这么不受老天待见?还要出多少花招折磨我才算完?   拍了拍我的手背,白知秋猛地起身朝门外走去。   顿时我倒吸了一口冷气。   因为看到了一副清晰的脊椎骨和肋骨,就那么清晰地露在体外,被血肉融化的汁液染得红彤彤的。虚的血毒不仅腐蚀了白知秋的手臂,还腐蚀了他的后背。守着我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忍着这种非人的痛苦?   哥哥……我的好哥哥……   拉开门,他大步走到门外,仰头大声吼,犹如狮王愤怒地咆哮:“以前的人你们动便罢了,可霖霖是我白知秋的命!各路仙妖魔神听着,今天谁敢动她,我白知秋发誓,弃神堕魔,千年万年,必追杀你和你子孙到黄泉之极!”   话音落,风渐渐安静下来,雷声消声灭迹,乌云散开,许久不见的阳光从窗户斜着照进房屋,一室亮堂。   微微点头,白知秋对着天空说道:“谢谢各位。”   说完转身,抬起手在门口莫宁可的额头上奇怪地比划了几下。就见莫宁可像被打了一拳似的,抱着头蹲□半天不出声。   然后白纸回到产床边,低头对我笑了笑,蜡黄色的脸上汗珠簌簌往下淌:“没事了,再坚持一下。”   吸了吸鼻涕,我劝道:“哥,你让医生给你打点麻药吧,止疼。”   “可算长了点心,懂得关心哥哥了。”坐到板凳上,身体无力地靠着产台,握住我的手,“虚的血太毒,会把这具身体腐蚀完,麻药不管用。”   “哥……”我哭出了声。   腾出手给我擦眼泪:“哭什么,又不是哥哥自己的身体。哥哥会赶在身体死亡前离开,在冥界等你。”   “嗯。”   花执的身体也已经快融化殆尽,我不得不离开民国,这意味着我将抛下首林和易道。我舍不得丢下他们,可我没有别的办法。也不知道易道能不能照顾好首林?   千般不放心,万般不舍,胡思乱想着,终于听到医生说道:“是个男孩。”   随后耳边响起道嘹亮的哭声,幸福的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央求白知秋:“哥哥……抱来给我看看……”   “护士洗好会抱来给你看的。”白知秋一动没动,回答得有气无力,嘴唇上已看不到半点血色,叮嘱道,“霖霖,哥哥先走一步,别怕,莫宁可会安排你跟来的。真不放心,虽说他是我的前世,但他毕竟不是哥哥我,又因做秋芳生时自尽,被罚今生封住七情记忆。我虽帮他解开些许力量,但他心中无情,照顾你必定不那么尽心。”   尽管知道他的身体是临时的,但看到他垂死的样子,我心如刀绞:“哥……以后你去世之前先把我打死吧……别再吓我了……”   苍白的嘴角扯了扯:“小丫头真懂事了,明白哥哥的重要性就好。”   ☆、第十六章   这时,莫宁可按着太阳穴,从门外走了进来。   眸子冷清的扫了白知秋一眼:“我想起了一些事情,就算没想起来你也不必担心,莫家人说话算话,一会儿我定当稳妥地送她离开。只是我想不通,为什么几十年后的自己会变得这么疯狂?这女人虽然漂亮,但这世的她死了,下世转世也一样。再荒唐些,像秋芳生那么做也无不可。”   白知秋看着我,苍白的脸上溢开宠溺的笑,暖得像冬日的阳光,右手紧紧握住我的手:“她和别人不一样,她是我的霖霖,没有谁能替代。我想把所有好东西都给她,只愿她开心。这些年我突然发现自己浪费了不少好时候,就该早点寻到她,把她养大。同她打打闹闹玩玩乐乐,下世历劫也就值了。我又不是神,不管前世后世,我只想和她在一起。不再经历别离漂泊。”   心头一暖:“哥哥。”   那边莫宁可抱着双手,靠在墙上,神色嘲讽:“所以你贪心,特意让她历经九九归真之难,想让她抵了这世天罚。”   依旧盯着我的脸,笑容温柔地快把我融化:“百年之后我还会寻来九生花固魄,人间的风景有这顽劣的妹妹陪着看,还有什么所求?”   莫宁可嘴角的笑容一僵:“为她逆命盘?稍有差池则神弃,你疯了!”   瞥了他一眼,笑得一脸灿烂:“下一世你就知道,我疯还是没疯。”   扫了我一眼,那张神似白知秋的脸上露出了坚定的表情:“我不会知道。”   “你会。”嘴角扬着笑容,白知秋靠到椅背上,“你又不是神,迟早会懂做人的快乐,敢不敢打个赌?”   淡淡一笑,莫宁可答应:“和自己打赌,有意思,我一定赢。”   扭头,眼睛迷迷糊糊而深情地看着我:“没了记忆的人和白痴没有区别,我已经赢了,他却看不明白。霖霖,等我老了变糊涂的时候,你要是敢嫌弃我,我就……”说着话,紧握的手慢慢松开,垂落在扶手旁,眼睛里的光亮散了去,眼皮缓缓合拢。   “哥……”我轻声喊。   没有回答。   心脏一阵绞痛。   身体像是被凌迟,每一处经脉都在抽搐,大脑除了窒息般的绝望什么都感觉不到。   无法承受他死亡的痛苦,即使这次的死亡只是个假象。   不能没有他。   没有哥哥我还怎么活?要是哥哥真的死去,我一定也和他一起死。   接过医生手中的宝宝,莫宁可走到产台前,见太师椅挡路,便抓住尸体的肩膀往地上一扳。   那一刻惊得我几乎魂魄出窍。   那身体的前半部分像一副人肉壳,整个儿同骨头分离,被扳得往地上一倒。身体中间早已被融化得稀烂的内脏哗哗朝四周流泻直下。身体的后半部分早已被腐蚀干净,太师椅上,只剩被血染得模模糊糊的骨架子还好端端坐在椅子中间。   眼泪再次从眼里滑了出来,我突然间无法控制地嚎啕大哭:“哥哥!!”   他是笨蛋么!他是笨蛋么!!!我一个人生孩子有什么好担心的,他干嘛要拖着这副不断融化的身躯守在我身边!!!稍稍离开得慢一些,可是要随这具身体一起死在民国的啊!!他不知道他只是血肉之躯吗,他不疼吗!!他又不是神……     傻哥哥!!傻得出奇的哥哥!!!   “啧……”嫌弃地皱了下眉头,莫宁可抬脚将太师椅和骨架子踢到一边,然后把宝宝放在我眼前,“哭什么,你这身体也撑不住了,快看看你的孩子。”   悲痛的感觉暂时被抑制住,朦胧地看向身旁的宝宝。   抱在医用襁褓中,很小的一团。红彤彤的皮肤,微翘的小鼻子,明亮的双眸眨巴眨巴的,好奇地与我对视,眼角还挂着一滴眼泪。   “首林。”我喊。   “呜……”挥了一下小手臂,像是在跟我打招呼。   “首林。”哭泣出声,大悲之后的大喜,简直让我承受不来,“乖,妈妈不能动,你摸摸妈妈。”   “呜……”红彤彤的小手伸出,柔软的指尖碰向我的鼻尖。   幸福的感觉冲上来,不由自主想笑着哭,刚咧开嘴,忽然间感觉一股刺骨的寒意,从首林指尖上飞快流窜至我的全身,先前已经融化得毫无感觉的身体居然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神经本能地痉挛。   仔细一看,孩子的身体是半透明的,像桃子味果冻一样。骨头,内脏包裹在粉色的肉下面,连跳动的心脏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突然怨恨起替我接生的医生,是因为他咒我的孩子像果冻,首林才变成这样的?   我想杀了他!!!   冲医生吼:“庸医!你把我的孩子怎么了?”   医生耸耸肩,做惊讶状:“哦,费尽千辛万苦把你的孩子从稀饭里捞出来,你竟然质疑我的医术,简直是侮辱。你的孩子出生时和普通儿童无异,接触到空气后马上开始变得透明。我想这是稀有细菌的作用,我想用他做研究,等他死后可以把……”   牙齿缝里渗出了丝丝铁锈味,牙齿咬得咔咔作响,眼前阵阵发黑:“我要杀了你!”我用最认真的声音,一字一句对他说,“提奥多·莫利逊!我要杀了你!”   “不关教授的事,不要胡乱责怪。”莫宁可站在一旁,情绪淡淡的,事不关己的样子,“父亲没有生魂,孩子很难有命盘。这孩子运气不好,没做了万里挑一的幸运儿。他出生后很快就会变透明,消失。要想活下去孩子只有两条路,一是在母体时抢夺母亲的命盘,靠母亲魂魄为食,附在母亲身上。二是逃到时间缝隙,用时间缝隙的煞气固住魂魄,再寻找适当的灵体吸食,兴许能补足三魂七魄。”   “说谎!”想坐起身却不能,我恨不得咬他一口肉出气,“骗子!”   为了首林,我经历了失语,战乱,现在又变成废人。我,还有易道,我们用尽了所有力量保护我们的孩子,凭什么我们的孩子活不下去?!   “是真的。”另一道声音传来,这同时一道身影从走廊那头轻轻跨进门,手里抱着晕厥的秦夫人:“老婆,对不起,是真的。”   脸色比纸还苍白,全身沾满黑色的灰,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我。   易道。   奇怪的是,看见他安然无恙,此刻我丝毫不高兴,居然一点开心的感觉都没有。大概是因为他看到我和孩子后的眼神。我的老公,我孩子的父亲,在我生产完看到我和孩子的第一眼竟然用着悲伤的眼神!   这个男人曾让我觉得很踏实,很可靠,很有安全感,甚至一度想同他一生一世相守。而今这个使我不由自主亲近依赖的男人,手足无措地站在不远处,劝我相信我的孩子凭空消失,真真教人愤怒,愤怒得想笑。   “我的孩子要死了,我也要死了,很好,你马上就能恢复自由身。”喉咙里发出我的声音,听上去不太像是我自己的,带着种愤怒的尖锐。   把秦夫人放到一旁,他走到产台跟前,拉过被子小心翼翼盖在我身上,理整齐。长长的睫毛下,暗紫色的眸子泛着晦暗的光,轻声道:“老婆……对不起……我没生魂……我是妖尸……”   他话还没说完,我的眼泪已经掉了下来,一串串,控制都无法去控制。   他尽力了,我知道。   我也尽力了,就连白知秋都为保住这个孩子死了一次。   可我的宝贝,我的首林,为什么他的身体在持续变得透明。已经可以透过他的身体看到他身后的棉被。   怎样才能救他?   不管是谁,帮帮我们,帮帮我的宝宝。   “老公,救救首林,救救我们的孩子。”哭着祈求易道,“要我拿命换也行,老公……”脑海里灵光一闪,心中燃起了熊熊希望,“时间缝隙,莫宁可让我们去时间缝隙……”   没有作声,替我擦着眼泪,又用手指逗逗首林的小脸,凝固的脸庞上终于露出了丝为人父的喜悦神情。   可首林仍在不断变透明,哪能耽搁?怕他没听清,我重复道:“老公,我不需要人照顾,你带首林去时间缝隙。”   没等易道回话,莫宁可插嘴道:“我也正想说这事,易道,你自己动手还是我动手?请快些决定,她撑不住了,必须马上去时间缝隙。耽误了时间,一旦她死去我就会食言。”   心里掠过一丝不祥的感觉。“什么意思?”我追问莫宁可,“你说的什么意思?”   两人也没有回答我。   手指专注于逗弄首林的小脸蛋,易道淡淡地回应莫宁可:“我自己动手,我们夫妻有些道别的话要说,请你们回避。”   莫宁可微微一笑:“相信你,给你五分钟自己做。”说完扛起秦夫人,冲医生护士使了个眼色,几人一起走了出去,还顺手带上了门。   屋里终于一派安静。   易道默默地将我扶起,坐到产床上,让我的后背靠着他,又把首林放在我的怀里,按着我的手,将我们娘俩一起拥住。   我早已感觉不到疼痛,当然更不可能感觉到他温凉的体温。快要崩塌的身体,只剩脑海中还存在着“时间缝隙”这个概念。   一口气抛出好几个问题:“老公,你们俩的对话是什么意思?和时间缝隙有关?时间缝隙能救我的首林嘛?”   用力拥住我的孩子,将下巴放在我的肩膀上:“老婆,我就是,进入时间缝隙的,钥匙。首林,没有命盘,除非一抹魂魄,带他进,时间缝隙,用魂体护住,他的散魂。不然,他受不住,缝隙的扭曲,半途便要,飞灰湮灭。老婆,我打开缝隙,你带,我们的孩子,逃命去。”   每个物品,每个个体,在一个时空内都是独一无二的。   因为莫宁可的魂魄被封印,白知秋才有机会附在花素见身上。因为花执没有魂魄,我才能使用花执的空壳身体。   易道说他不一样,在这个时代,还有另一个完整易道,那个易道同他的妻曲良因一起埋在坟墓里。   虽然坟墓的与世隔绝帮助易道暂时哄骗了时间,但两个易道突然少了一个,时间就会发现世界的漏洞,从而打开时间缝隙,清除异类,就像电脑系统重组一样。我也就能趁这个机会进入时间缝隙,进而回到自己的世界。   当然易道也可以故意使用妖力,引起另一个易道的注意现身,这样时间也会发现这个漏洞。但这种方法不稳定,谁知道另一个易道什么时候现身?   孩子等不起,我的身体也等不起。   所以,要快速打开时间隧道,意味着……   解释完时间缝隙的一切,易道的声调低得变成了地上的尘埃:“老婆,首林,对不起。这次,轮到,我忘了你们。”   ☆、第十七章   我想他的意思是说,这个世界此刻有两个易道,他会死去,而另一个易道则会在现代等我回家。   于是我说:“只是忘记一会儿,我不介意。”   “不是,一会儿,我死了,另一个易道,没见过,你。他,不认得,你。”他说。   话音落到耳朵里,思维整理了片刻。待反应过来,耳边顿时响起嘤嘤的声音,从耳畔传遍全身,形成一层薄薄的音波,将我与整个世界隔绝了一样。甚至可以感觉到魂魄也跟着荡漾了一下,脑子晕乎乎的,几乎无法思考任何东西。   他的意思是:他死了,另一个易道没见过我,自然不会知道我同他之间的事。   易道会忘记我和首林,忘记他的妻子和儿子。   如果早知道这是生首林的代价,我不会固执己见坚持要首林。易道知道这个代价,他也曾说过不要首林,但被我拒绝后他并未详细说明他的理由。   身体动不了,我请求:“帮我扭扭头,我想看看你。”   没有照请求做,他扶着我的身体,移动到我侧面。   夕阳西斜,鲜红的光线照着他坚毅的侧脸,将他的五官勾勒得深邃立体,眼眸折射出璀璨炫目的紫罗兰色光芒。   每一寸皮肤我都亲过,闭着眼睛也能把他脸上俊俏的轮廓描绘出来。可我仿佛不曾认识他,觉得很陌生,直看了他好久,大脑里一片迷茫。   想要在民国生下首林,代价是经历无数磨难,孩子出生后也必定要经过生死大关,为什么他不把后果说清楚?要是白知秋跟我说这些,我会以为白知秋在威胁我,在挑拨我和易道的夫妻关系。可易道的的确确知道这后果,为什么他不说清楚?难道他认为,就算代价是他离开,我也一定会固执地生下首林?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为什么相识这么久,我们还是不了解对方?”我问。   闻言,他沉默了会儿,才说:“不了解,更好。霖,回去以后,不要再靠近我。”   仔细地打量着他那张陌生,却莫名其妙让人安心,让人怎么看也看不够的脸,坚定地回答:“不会,我永远不会再靠近你。”   从嫁给他的那刻起,我就知道自己爱他,他也爱我。我对他的爱纯得像水,不掺任何杂质。能让我起永远离开白知秋心思的只有两个男人,田野和他。但同他相爱代价太大,比同田野在一起的代价大了不止百倍。不仅我和他受罪,无辜的首林也被拖进天罚之局,这样的代价我承受不住,也不愿意承受。   只要努力就能战胜所有困难,那样的理想世界只存在于动漫中。真实的世界往往异常残酷,人不是万能的,有的困难超出了人能控制的范围,绕开它才是正确的选择。   血淋淋的磨难不但让我身心俱疲,也让我血液中的温度降至冰点。眼睛干涩得发疼,再也流不出痛苦的眼泪。冷冷地说道:“你去吧,做你要做的事。”   易道似乎回了神,温柔地将我放倒在床上,又用脸颊贴了贴首林的脸蛋,把孩子放在我的胸前。最后看了我一眼,朝门外走去。   他要走了,永远不会再爱我,永远不会记得我是他老婆,不会记得首林是他儿子。   我的易道,我的爱人,孩子的父亲,要离开了。   浑身一热,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和力量控制住身体,坐起身。左手抱紧首林,右手伸向易道伟岸的背影。   “老公!”   崩坏的身体受不了这种程度的动作,一抬手,右手的手指关节就和着白色的腐蚀黏液一起噼里啪啦往下掉,接着手掌小臂也落了下来。只剩下光秃秃的手臂,怪异地举着。我知道自己此时定然是一派绝望而丑陋的形象,命悬一线,可我顾不上,因为他要离开了。   我的老公,我爱他啊。   用尽所有力气,朝他举着手臂。黏糊糊的汁液代替眼泪从眼角滚落,“再抱抱我们娘儿俩!”   黑影一闪,易道回到我身边,将我正像石蜡一样融化的身体和首林一起拥进怀抱。右手不知何时已化成利爪的模样,掌心拿着一颗紫水晶一样的心脏。胸口一个大洞,紫血染透了衣衫。   他掏出了自己的心脏。   “老婆,相信我,我爱你。进了,时间缝隙,就不要再,相信我。”   耳朵融化前,我听了他说了最后一句话,自相矛盾的话。接着他的身体瞬间褪去了生命鲜活的颜色,生命迹象消失,仿佛变成了一尊雕像。被我身体融化的身体往下一牵,那尊雕像便垮了,转眼化成一堆灰,和稀烂的我混合在了一起。   眼前一片黑暗,我再也感觉不到他的气息。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是被痛醒的。   五脏六费被撕裂的疼痛感从腹中腾起,瞬间窜遍身体每一处神经蔓延的位置,包括舌头间,放佛身体被腐蚀的痛苦在这一刻全部迸发了出来似的。   痛,痛得我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抱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挣扎,努力想减轻哪怕一丁点儿痛苦。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也许指的就是这种感觉,疼到不知道怎样才能不疼的疼。   我想大哭。   可是眼泪还没来得及往下掉,   突然,旁边传来婴儿的呜咽:“哇……”   扭头一看,首林躺在一旁,正泪汪汪的看着我。原本黑色的眼眸此刻发着亮晶晶的紫光,犹如世上最干净剔透的紫宝石。   急忙咬住牙关,跪起身,揪紧地上的草,对他挤出笑容:“妈妈没事……妈妈是想拉……肚子……哎哟……”   “哇……哇……”首林挥舞着小手,眼泪吧嗒吧嗒地掉。   他一直哭,会不会是饿了或者尿了?   心里一急,就顾不上凌迟一样的痛苦了。使劲做了几次深呼吸,疼痛的感觉渐渐从身体抽离,直至终于恢复了自由活动的能力。   用了最大的努力让自己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我抱起首林,想看看他是不是尿了,但一瞧他身上的襁褓包得很复杂,解开后不知道怎么恢复原状,担心首林感冒,只得作罢。又寻思着他是不是饿了,笨拙地学着电视中的样子,撩开衣服想喂他,可仔细一瞧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奶水……   一个鬼怎么会有奶水?   我已从花执的身体脱离,变回了鬼,身上还穿着先前被慕容玥骗出身体时穿在里面的休闲t恤。周围是一片光秃秃的树林,树枝上挂着一个个骷髅头,就像树上结的果实。漫天烟雾缭绕,天空泛着昏黄的光,勉强能看清地上的路。   这里是时间缝隙?   笨拙地晃着襁褓,哼着《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想让首林别再哭了。眼泪几次要落下来,被我强忍住。首林刚没了父亲,要是母亲再崩溃,谁在时间缝隙保护他?   好不容易,首林终于停止了哭泣,委委屈屈地看着我。   也不知是不是进了时间缝隙的关系,他的身体停止了继续变透明的趋势,皮肉甚至还在慢慢变成正常的肤色,那颗跳动的心脏已经看不太清晰。   时间缝隙真的能救首林!   令人振奋的事实让我忽略了身上还未完全消除的疼痛,待在满是尸骨的树林中绝不是最佳选择,我抱着首林小心翼翼朝亮一些的方向走去。   刚往前面走了一步,脚下一滑,厚厚的落叶下露出了一只腐烂的人手,皮都烂光了,血淋淋的。要是以前我早已吓得两脚发软,可如今首林在我身边,心中便鼓起了汹涌澎湃的勇气。   低头对首林道:“儿子,周围到处是死人,莫叔叔说你得吸灵体。妈妈也不知道你的口味,要是遇到能吸的灵你告诉妈妈。”   “呃……”首林答。   一路上,弥漫的烟雾缓缓地翻涌,周围一片死寂。偶尔有一些诡异的人影在烟雾中穿来穿去,无声无息。我紧张了一阵,后来发现那些影子没做什么可怕的事,也就装着没看见那些东西。   脚下的落叶很厚,踩上去一个劲泛黑水,有时还听见骨头在落叶下断裂的声音,每迈一个步子都很累。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还没走出树林,我实在走不动了,找了块比较干爽的地方坐下想歇一歇。   “哦……”首林叫了声,眼睛看向一个方向,眼里晶光闪烁。   循着他的目光看去,顿时得了一惊,赶紧跳起身让开。不远处的树洞里盘着条碗口粗的蛇,黑红相间的环形花纹,身上盖着不少落叶。   “绯……寿……”试着喊了声。   蛇尾抖了下,接着整条蛇游出树洞,身形攸的拉长,化成了个阴柔的男人。女孩般秀气的容貌,柔软黑亮的披肩长发。身上穿着青涵穿过的白色t恤,绿色夹克,发白牛仔裤。   先看到首林,微微欠身:“蛇族绯寿,见过,王子。”又看向我,“小姐,先生让我,找你。他在,另一处,找你。我带你去,与他会合。”   紧绷的心脏一下子松了一半,我不由自主长长松了口气。见到绯寿意味着很快就能见到哥哥,见到哥哥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绯寿说在时间缝隙里必须低调,否则会招惹妖物,他不敢用腾云之术。一手帮我抱着首林,一手搀扶着我,领着我朝树林外走去。   蛇族舌头特殊容易结巴,绯寿的结巴尤其严重,因此他不多说话,走了一路也没说几个字。   天空似乎永远是昏黄的样子,周围的烟雾也丝毫没有散去的意思。走走停停,树林渐渐稀疏,我们上了条泥土铺就的小道。沿着小道又往前走了很久,忽然听到点什么声音。   簌簌的,像是狂风朝这边刮过来的声音。刚想回头去看,绯寿一把拖着我跑进路边的灌木丛蹲下,用手按住我的脑袋:“别……出声……”   片刻,远处掠来一阵红光,掠至小道前忽然停住,凝出一道人影。   五官很妩媚,脸上沾着几点鲜红的血点子。皮肤白得就好像通体没有一丝血液似的,白瓷一般。长发披至后背,身上着件鲜红的长袖纱衣,火一样妖娆。十指指尖闪着亮晶晶的寒光,右手拎着个婴儿。婴儿浑身通红,肚子上还连着胎盘。头无力地垂着,也不知是死还是活。   我认得这人,螣蛇曾附在白知秋身上与这人传出过绯闻。他叫王露,是只蜈蚣精,可变男变女,此刻他变的是男身。奇怪,他明明已被哥哥杀了,怎么会出现在时间缝隙?还抓着个婴儿?   作为一个母亲,看见他抓着个孩子,我的心脏阵阵抽痛。可我的孩子在我身边,既然绯寿叫我躲,那他一定对王露有所忌惮。为了保护我的孩子,我只能屏住呼吸按住愤怒等他走开。   只见王露神情凝重,眼睛狐疑地打量着四周,又吸了吸鼻子,这才再次化成一道红光往前面掠去。   “走……”待他走远,绯寿站起身,把我也搀起身。   我问他:“王露不是死了吗?”   “不,知道。”绯寿解释完,扶着我继续往前走。   ☆、第十八章      跟在绯寿身后,不知道又走了多久。空气逐渐多了股硫磺味道,呛人喉咙。温度也逐渐变高,热得人汗水直淌。昏黄天空慢慢变成了橘红色,渲染了漫天的夕阳一般。   路两边出现了房子。   一幢幢雕梁画栋的中国传统建筑,零零星星地散布于树林中。有的高大巍峨,有的小巧精致,每一幢都是鲜红的颜色,就连瓦片都是鲜红色的。在灰暗的树林中,红彤彤刺人眼睛,隐隐透出股股肃杀之气。   但尽管有房子,四周却很安静,连刚才那些在树林里闪来闪去的影子都不见了。过分的安静反而叫人心头发毛,我寸步不离跟在绯寿身后。   再往前走,房子渐渐密集,绯寿领着我进了一个小胡同。   忽然,身后有什么声音响起。啪嗒啪嗒很整齐,像是有好几个人同时走路。   回头一看,头顶汗毛往上一竖。胡同口出现了四条人影,个子很高,只比两边的房屋矮一头。四个人的打扮很相似,头上戴着顶破斗笠,斗笠下方挂着厚厚的蓝色面罩,看不清模样。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黑布衣衫,衣袖裤腿很长,包住了手掌,盖住了脚。手上打着把棕色油纸伞,伞上到处是洞。   四个人挤挤挨挨的,迈着整齐的步子,一步一步,缓缓朝这边走来。   绯寿伸手一拦,将我拦到墙上。   明白他的用意,我用后背紧紧地贴着墙,大气都不敢出。   慢慢地迈着步子,四人从我们身边走了过去。衣服上散发着丝丝缕缕的土腥气,沾在身上冰凉刺骨,犹如地上封尘的万年寒冰。   等那四人的身形消失在烟雾中,绯寿领着我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一会儿,前方出现了一个广场,足球场那么宽,被无数幢红房子围在中间,地是用大块青石砖铺就的,空荡荡看不到半个人影。   突然,绯寿加快了脚步,抓着我的手连拖带拉走到广场中间,大声道:“魑魅魍魉大妖,我捉了只螣蛇魔种,邀您一起分食。您得九,我得一。”   就在他说着那些话的时候,他的五官慢慢融化,眼睛鼻子嘴巴凹了下去,被皮肤覆盖住。头发像有生命似的往头皮里缩,不多时整个头就变成了白白圆圆的模样,犹如刚下锅的生汤圆。   我整个人愣了愣,第一个反应就是冲过去抢首林。没跑出两步肩膀一紧,被什么人一把扣住。   回头一看,身后站着只黑乎乎异形似的怪物。眼睛瞪得像乒乓球那么大,一口钉子似的尖锐獠牙。面目狰狞,一说话,长蛇一样的舌头便伸出口腔,扭来扭去,甩我满背的口水。   “魇,”怪物这么称呼骗我的妖怪,“你小子太狡猾,读了别人的心化成她熟人的模样,抓个猎物可比王露容易多了。”   话音刚落,周围的青石砖活动起来。有的缓缓下沉,有的缓缓上升变成青石柱。火红的岩浆翻滚着从青石砖缝中溢出,逐渐填满了凹凸不平的缝隙。硫磺味和燎人的热流,一股接一股往上窜,高温烤得人浑身发痛。   我和魇,还有押着我的怪物脚下站的青石柱高高的立在岩浆中间,往下一看,滚烫的岩浆汹涌起伏,令人头晕目眩。   周围的青石柱上不知何时多了些人,或者说一些妖怪。有长得像西游记里面的丑陋妖怪,也有外形像俊男美女的,他们一边看着我们这边,一边笑嘻嘻地聊着天,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四下打量了一圈,我发现王露也在这。他站在不远处一根青石柱上,手里还拎着那个婴儿,正冷眼看我。   “你们,”扭头问魇,“要做什么?”   “呵呵呵……”伴随着洪钟般的笑声,一股岩浆喷泉般向上涌起,高过了所有青石柱子,立在广场最中央喷来喷去,化成了一把四面椅的形状。刚才看到的四个高个子坐在椅子的东西南北四方,一动不动,手里仍打着伞。不见有人开口,洪亮的声音继续从四人的方向传来:“螣蛇的儿女,好香啊。不过螣蛇不好惹,很快就追来。九一开,事毕我送你们逃进时间缝隙。”   “好。”魇满口答应。   “五五分!”王露反对,“妖尸正在追杀我,九死一生才弄到的宝贝,你不能太过分。”   虽然不是百分之百听得懂,但也猜得七七八八。见他们像分赃一样分这两个孩子,我气得眼前阵阵发黑,破口大骂:“王八蛋,放了我们,不然要你们好看!”   话刚说完就听见一旁有人兴奋地大吼:“烧魄最好看,烧了她!”   闻言身后的手把我用力朝前一推,我身不由己跌出了青石柱,坠向滚烫的岩浆。   事情发生得太快,来不及反应,我本能地抱住头,脑海里一片空白。   随后身体一震,下坠停止。   岩浆里不烫?我被搞糊涂了,松开手一看,发现自己被一个人抱在怀里。熟悉的眉眼,暗紫的眸子,表情冷得像寒冰。金黄色华衣广袖,长发在飞溅的岩浆中肆意飞扬,像极了御火而来的战神。   没有看我,手持宝剑抱着我直直地朝上跃起,落回青石柱上。然后一个回身,没等我看清发生了什么,他将首林放回了我的怀抱。紧接着黄色的身影闪电般冲向广场中间,抛下一句话:“在这等我。”   广场已变成一个巨大的战场,先前悠悠哉哉的怪物们此刻像被掀了老巢的跳蚤,四散奔逃。一条卡车粗的大蛇盘踞在广场旁边的屋顶上,有八个脑袋,共用一条尾巴。八个脑袋犹如铺天盖地的网,将广场的每个角落守了个严严实实,一个一个咬住那些正在逃命的怪物,或撕碎或吃下肚。   易道悬在半空中,正和那四个持伞的高个子械斗。轰鸣声震天动地,碎片落石漫天乱飞。   危急时刻,最能依靠的当然是自己的丈夫,但鉴于时间缝隙这种特殊状况,易道自尽前曾告诉我,“进了时间缝隙,不要相信我。”。我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易道,把首林牢牢地护在怀里,我咬咬牙,鼓足勇气跨过一根根青石柱朝广场外跑去。妖怪们打的打逃的逃,没人顾得上我,我顺利地逃出了广场,逃进了一个胡同。还是不敢停,继续向前跑,将惨叫声和打斗声远远地抛在身后。   就在我觉得已经脱险的时候,前方浓雾中出现了一道身影,是个婀娜的女人。靠着墙,手里拿着根长长的烟杆懒懒地吸。   “妖后大人,”轻轻出声,说着脆生生的日语,“螣蛇不是让你等着吗?”   我脚一转就想往旁边跑,已经来不及了。就感觉身体一轻,腰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卷了起来,身体腾空而起。   惊慌中我蜷缩着身子护着首林,耳边呼呼风声掠过,眼皮被风吹得根本睁不开。直到脚沾到了实地,腰上的力量消失。忙睁开眼,眼前一片刺眼的火光让我的那双眼球生生地一疼。   我又回到了广场上,脚下踩的是根较宽的青石柱。   易道跪坐在不远处,正用外套仔细地将怀里的红色婴儿包好。   周围坐着七个男男女女,有的坐在屋顶,有的坐在青石柱上。上半身是人形,下半截是蛇身,七条蛇身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处,不露痕迹地合成了一条卡车那么粗的尾巴,缠在一根青石柱上。   “易,你的老婆,儿子,抓回来了。”捉我的女人说完话,飞到一根柱子上坐好,双腿转瞬化成蛇尾,甩到那条卡车粗的尾巴旁边,缠住,片刻之后她的尾巴也融进了那条卡车粗的尾巴中。   “易,”那七人中一个稍稍年迈的男人用日语说,“要么抽儿子的身体救女儿,要么抽女儿的魂魄救儿子,继承人是男是女,全在你的选择。”   听得云里雾里的,但母亲的本能让我发觉,他们再谈一件对我儿子非常不利的事。没办法沉默,把首林抱得更紧,对那边的易道说:“易道,我知道你是易道。你想做什么?想伤害我儿子?他是你的儿子,你的亲儿子。为了生下他我吃了多少苦,你不能没良心。”   一阵死一样的沉寂。   片刻,其中一个男人开口:“我建议选儿子,王子继承了天眼之力和预见之力。”   另一个女人托着下巴陶醉道:“女儿好,易的女儿一定是大美人。”   “公主当然是大美人,身上八成灵瑞血气,连蛇身也化不了。而王子将是最强大的螣蛇大妖。”   “都住嘴。”低低的一道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话。易道站起身,温柔地摇晃着怀里的婴儿,“我要救,我和良因,的孩子。”   “哇……哇……哇……”话音落,首林立刻惊恐地哭出了声音。   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抱紧首林转身拔腿就跑,没跑出几步眼前黄光一闪,易道挡在了我面前。   紫眸冷冰冰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一毫情绪:“我知道,你几百年后,会是我的妻子。你的孩子,是我的儿子。但是,我要救,我的妻子,和我的孩子。所以,对不起。”   影子一闪,从我身边掠过。   感觉到首林从我手中消失了,我两只手条件反射地一抓,居然抓住了易道的衣衫,喉咙里发出阵阵尖叫:“你放开我的孩子!杀人犯!你把我的孩子还给我!”   眼睛烫得快要喷出火来,牙关节抖得无法自控。   我孩子的父亲不但不认得我们,还要亲手杀了我们的孩子,就为了救他和别人的孩子。   那个和我朝夕相处的易道……那个疼我的老公……   我要杀了他!我要把正在他怀里哇哇大哭的首林抢回来!   垂眸:“对不起,我要救,良因的,孩子。”   说完,一股巨大的力量将我推到一步,他朝前面走去。   我还想追,可一迈步发现自己的腰又被看不见的力道缠住了,怎么抓怎么打都挣脱不开。   头皮阵阵发麻,只能眼睁睁看着易道走到柱子边上,在身前张开一个悬浮的淡紫色圆形结界,把两个孩子放在结界中躺好,双手结法印,念动咒语。   刹那间天空乌云密布翻滚,黑压压地变成了锅底色。结界缓缓朝天空升了上去,道道紫色雷电在结界外穿梭。   结界中,首林哭得快背过气去。双腿踢开了襁褓,双脚乱蹬,双手伸向我的方向,满脸泪光。   “啊!啊!啊!求你!求你!”道道撕裂般的尖叫从我嘴里喊出,巨大的恐惧让我透不过气来,两腿一软跪在地上,我冲易道磕起了头。使劲磕头,恨不得把脑袋撞碎,只要他能放过我的首林。   用力地磕头,死命地磕头。   两眼发黑,又腥又冷的铁锈味涌上了喉咙,可我不敢停,只觉得自己磕得不够狠。   磕得不狠首林会死。   使劲磕,只要首林能活下去,让我做什么都行。   “求求你!!!求你!!!求你!!!”   ☆、第十九章   轰!   耳边骤然间炸雷似的一道巨响,天崩地裂,直震得整个大地都抖了两抖。   全身一僵,我胆战心惊地抬起眼朝那边望去。   那个浑身红色的婴儿身上的颜色慢慢褪了去,犹如被双看不见的手托住一般,正缓缓落到易道手里。   而我的首林,还保持着哭泣的动作飘在空中,小手伸向我,脸上挂着未干的泪珠。忽然,他的身体像他的父亲一样,化成了灰簌簌下落。身体中间露出了一颗鸡蛋大小,忽明忽暗的紫色小光球。   只觉得有无数嘤嘤声在我耳膜里乱撞,胸口一阵发闷,我张嘴哇的一下吐出口绿色的血液。腰间的力量在这时突然撤开,身体再也立不住,倒在地上,眼泪瞬间模糊了视线。   淡紫色结界撤去,那枚小光球轻飘飘地朝我飞了过来。   听见有人在说:“恭喜易,下一代螣蛇之王出世。现在只需让公主殿下吸了母亲的魄,便能隔绝烈阳之毒,让公主自由行走于六界。”   他们还要杀我?   无所谓了,伸手小心翼翼把小光球捧在手里,护在心口,万念俱灰。我的首林没了,我没护住他,我没办法,易道想怎样就怎么样吧。   片刻,那个凶手走到了我面前。怀里抱着他的孩子,低头静静看着我,暗紫色眸子反射着岩浆火光。   “滚!”轻轻的一个字,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如果有足够的力量,此刻我一定跃起身一口咬住他的喉咙,再一口一口把他的血液全部吸干,再撕碎他的肉,放在地上踩一万脚!   低低地开口:“对不起。谢谢你。”   “滚!”我尖着嗓子大吼。   一双亮紫色的眸子一眨不眨看着我,声音越来越小:“少华还需要,你的魄。”   心脏突然恢复了运作,仿佛被一双锋利的手扯来扯去,疼得我无法控制地嘶吼:“杀了我吧!杀了我吧!我的首林!我的肉……”   “对不起……”右手化爪,带着道锐利的光呼啸着朝我袭来。   紧跟着一道极亮的光闪过,那只爪子没有落到我身上,而是往旁边一拐,挡住了一道挥舞过来的刀光。兵器相接,火光飞溅。随后那刀光行云流水般一转,朝易道的头劈下,逼得易道不得不往后飘开。   “你杀儿杀女是家务事,与我无关,但白霖是我妹妹,”恢复了原本的容貌,一身休闲白西装。挡在我面前,对周围的人横刀相向,“谁也不能动她,就算只是想想也要付出代价。”   屋顶上一个女人轻声一笑:“刚才我就奇怪,是谁在一旁偷窥,原来是雨神大人。”   白知秋道:“我不是神,是人。现在暂时附在刀上做刀灵。”看向易道,刀刃微转,晃出渗人的银色寒光:“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负了我妹妹,跪下向她道歉,把她磕给你的头都磕回来,不然我杀了你们。”   “我需要,她的魄。八岐,帮我,抢。”手中凝出一个淡紫色结界包裹住少华,流星一样远远地飞了开。易道的身形迅速拉长,化成一条巨大的金黄色大蛇,背后一对金黄色翅膀缓缓展开,遮天蔽日。   那八个人也在此时漂浮起身,年迈的男人道:“千年前蛇族落败的耻辱,要在此刻洗清。”   话音落,八个人的上半身也迅速拉长,化成八个赤红色斗大蛇头。   两条大蛇压在头顶,吐着火红的信子,衬托得我和白知秋犹如两粒微不足道的灰尘。   返身一把将我从地上扯起,搂紧我的腰,朝我微微一笑:“霖霖,这次大劫是你招来的,哥哥要不是脱离了肉体,咱们都熬不过。下次恐怕就没那么幸运了,以后要听哥哥的话,嗯?”   “你一直在旁边!”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他一直在旁边,却眼睁睁看着我的孩子被人毁了身体。我的两个男人,一个杀了我的孩子,一个任由别人杀了我的孩子。   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一点淡淡的笑:“这是惩罚,记得,永远别再背叛哥哥。”   “混蛋!”血冲脑海,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   他吃痛哼了一声:“哥哥可不是混蛋,你迷恋的妖怪易道才是混蛋。螣王能以己身为质构建时间循环,先前我还奇怪怎么会见到那个本不该存在于世间的小丫头。现在想想,哼,妖尸倒也豁得出去,你以为他接近你是为了什么?”   这当口头顶一声咆哮,八头大蛇八张嘴齐张,熊熊烈火流泻直下。   四周一片火海。   火势极强,冲天的火光晃得我双眼生疼,温度灼灼逼人。火中无数条火蛇此起彼伏尖叫着,咆哮着,想往我们身上冲。可攻势虽然凶悍,却始终徘徊在我们头顶上方,无法朝我们靠近一步。   而抵御这滔天烈火的,是白知秋周身散发出的白色光芒。莹白色的光芒,看似柔美轻薄,却坚定地将火蛇的攻击挡在一米远的地方,以至于火蛇们愤怒不堪,扭动着身躯,一次比一次更激烈地朝白光上撞。   “霖霖,一至八,”白知秋的话音淡淡的,带着种不容置疑的冰冷,“选个喜欢的数字。   “唔……”我一愣。   “五?好。”   没等我反应过未,身子被白知秋搂着腰腾空飞起。   刀身周围萦绕着丝丝电流,闪闪烁烁,仿佛在刀身周围裹了一圈淡蓝色的光晕。刀刃劈开熊熊火焰,一往向上,势不可挡。转瞬到达火焰的尽头,是一个正口喷烈火的红色蛇头。刀刃前进的速度没有减慢,向前直直地镶进了蛇头。   随后身体被旁边的人带着闪来闪去,速度极快,眼前到处是银色刀光。我根本什么都看不清,只觉得腰被人搂得很紧,景色晃来晃去,不断有厉风从耳边掠过。   最后动作骤停,白知秋搂着我,高高地站在半空中。脚下踩着一个赤红的蛇头。手中的村正妖刀正刺进蛇头正中央。   周围大火已经熄灭,七个赤红色蛇头保持着张嘴咬人的姿势,七双眸子晶晶亮,带着黑宝石般剔透的光,全部一动不动扭脖望着我们。   耸了耸肩,白知秋对我说道:“小野猫,牙不疼么?松口。”   话音刚落,数道锐利的蓝光从八头大蛇体内破体而出,发出咄咄咄咄数声闷响。五个蛇头垮成块块碎片,哗啦啦落了下去。剩余的三个蛇头一齐仰头,发出阵尖锐得几乎撕破人耳膜的啸叫:“嗷——”   白知秋搂着我从挣扎的蛇头上再次跃起,几乎与此同时,一道紫光在周围雪亮地闪了一闪。一股凌厉的腥风铺天盖脸压下来,   我本能地抬头朝上看去,就在几乎触手可及的距离,金色的庞大螣蛇紧收翅膀,身体像利剑般我们扎下。说时迟那时快,村正刀飞快一挥,挥出数道白光架住了螣蛇雪白的牙齿。但巨大的冲力推着我们径直撞向地面,眼见就要被摔成肉饼。   只听白知秋厉声道:“雷!”   身边霹雳一声惊雷,仿佛整个空间都被撕开了似的。无数团蓝色电丝从白知秋身上扩散开,霎时空气中雷电翻滚,犹如滔天电海,中间云雾卷着电丝翻滚,遮住了天地间所有的景色。瞬间喀拉拉一阵巨响,一条巨蛇般的电柱从电浪中直窜向上,下勾拳一样猛地击在了螣蛇头上。   整条蛇身立时就被弹了出去,高高抛起,又重重地落地。在地上痛苦地扭曲滚动,身上还有残余的电流丝四处乱窜。   不远处,那条八个头的大蛇早已瘫成了一团,断头和好头乱七八槽的缠在一起,堆得像小山一般。紫色的血液浇灭了青石柱缝隙间那汹涌澎湃的岩浆,股股青烟从渐渐冷却的岩浆灰烬中冒出,散发着烤肉一样的焦味。   搂着我缓缓落地,白知秋拍了拍我的腰,发出微不可闻的一声叹息:“该咬够了,松口。”   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整个过程都咬着白知秋的肩膀。   松开嘴巴,牙齿已木得没了知觉,耳朵也因为刚才的震动发空。   望着缩在手心中的小小光球,心如刀绞:“你不救首林,真是为了惩罚我?”语音模糊地问。   “救了首林,再用易少华的魂魄救她弟弟?”温柔的声音,内容却冷得叫人浑身发凉,“世上哪有第三个第四个魔种能同时救易少华易首林?不选一个,两个孩子就都要散。霖霖,你下不了手杀易少华,恶人只能由他们的父亲自己做。”   闻言,再也抑制不住悲恸,整个人软软地一斜,栽进白知秋怀中,哭得肝肠寸断。   “不怪你,怪只怪那只贪心的妖尸。为让女儿复生,构建时间循环把你牵扯进来……”扭头看向螣蛇,白知秋冷冷道:“再让我说第三遍,我就剁了八岐大蛇剩下的三个头,再追杀易少华。跪下,磕头,给我家霖霖道歉!”   摆了摆尾巴,身形缓缓缩小,化回了人形。   浑身冒着丝丝缕缕的青烟,原本耀眼的金色华衣破破烂烂,满脸是伤。一眨不眨看着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撩开衣摆跪在地上。依旧是那双亮晶晶的紫眼睛,闪烁的光却不再温柔体贴,而是隐藏着不甘,渴望,忿怒。   声音嘶哑:“对不起。”说着,伟岸的身躯慢慢伏进了尘埃中。   ☆、二十章   易道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最好的老公,最好的父亲,毋庸置疑。为了我和首林,他可以去死。为了少华,他可以拼死与白知秋一战,只为让我去死。然后抢到我的魂魄给少华,使少华从此可以自由行走于天地间。   他是称霸一方的大妖,现在给我下跪,不是因为愧疚,而是因为白知秋的威胁。就在他下跪的时候,他想的仍然是怎么得到我的魄去救他的女儿。   我无法憎恨他本人。可我憎恨他对我们母子的遗忘。   我宁愿易道真的死去,也不愿易道遗忘我们母子俩。我向来自私,是我的,就得百分之百属于我。不是我的,再美再好,我也不屑要。   央求白知秋:“哥,我们走吧。”   “你消气了?”白知秋问我。   “我难受,不想看见他。”转身,再不也去看跪在尘埃中的人影。   有白知秋在,前方一片坦途。   走出胡同,粉妆玉砌的世界跃入眼帘,先前四处散布的光秃秃树木消失了。雪悠悠地飘着,将天地渲染成白茫茫的一片。玉一样纯,银一样白,飘飘洒洒,纷纷扬扬,从天而降,纤尘不染。雪中立着棵棵参天松树,松树的清香,白雪的纯净,过滤了一切仇恨,世界变得纯洁而又美好。   回头望时,先前黑红橘相间的天空,荒凉的城市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片幽雅恬静的雪国。   我们离开了时间缝隙。   再往前走了一段,眼前出现了一条小河。河底的泥土是鲜红色的,让清澈的河水看上去也变成了鲜红色。红宝石一样的颜色点缀在皑皑白雪中间,醒目而剔透。   一架乌蓬船逆着河水,正晃悠悠朝我们摇来。船上没人,但桨却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摇着一样慢悠悠地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那是冥界摆渡者,来接我们。马上要离开冥界,那只小鬼走不了,放开他。”   白知秋的话让我哆嗦了一下,看了看手中瑟瑟发抖的首林,心一横:“哥,你走吧,我留下陪首林。”   他轻轻地笑:“不是想回家?”   当然想回家,但是要把首林一个人孤零零的留在这自生自灭,我做不到。怎么可能把首林一个人留下呢?他是我的宝贝啊。   “我不能丢下首林。”   “不能丢下首林?”淡淡地重复了一遍,突然脸色一变,抬起手一巴掌扇过来。扇到一半手停了下,转而扇向我的肩膀,“还没闹够!玩结婚游戏,给妖怪生孩子,现在还要留下做鬼!”   一瞬间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说话的语气,愤怒的眼神,又变回了久违的白禽兽。而白禽兽是没有廉耻的,前一秒还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后秒就可以打一个女人,活像个管教大家闺秀的疯狂老妈子。   “没死够是吧?!好,打死你算了!”巴掌不断下落,屁股,肩膀,大腿,专拣肉多的地方打。虽然和这阵子受的苦比起来一点都不疼,但这种打法使我觉得自己是个调皮的小孩,实在让我尴尬,尴尬到愤怒。   大声吼道:“我当妈了,你懂不懂什么是妈?!”   听见我的话他一愣,手上的动作也停止了。走到河边一块青石边坐下,扭头看着我。脊背挺得直直的,金丝眼镜后的墨黑眸子折着白雪反射出来的碎光,很儒雅很好看的感觉,可是满脸的苍白和疲惫。   “霖霖,你怎么长大的?”他问。   听到这话,心绪微平,脸被他说得微微有点发烫。   我可以在很多事上责怪白知秋,却唯独不能抹杀他从小到大对我的疼爱。我会的第一个字是他教的,走的第一步路是他扶的,在他的膝盖上撒着娇长大。每天穿他准备好的衣服,吃他精心搭配的营养餐。我生病他急得吃不下饭,我成绩差他同我一起挨老师批评,我成绩进步他到处炫耀。   少年时,他于我不仅是哥哥,也是最尽职的父母。   一阵沉默,我低下头走到他身边:“哥……”   他轻轻叹了口气:“霖霖,能不能别每次都把哥哥排在最后,认定哥哥永远不会离开么?”   不作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首林,不知道该说什么。   又长叹一口气,很无奈的样子:“狡猾的丫头,哥哥当然不会离开你,不管你做了什么蠢事,哥哥都不会离开你。”忽然一把把我抱过去,坐在他的膝盖上,像小时候他抱着我教我认字时的那种样子。   “哥……”   他抬头对着我微笑:“亲我一口,哥哥就想办法救……唔……”   话还未说完,我按耐不住喜悦之情,低头堵住了他的唇。   雪下得更大了,一片片,一团团,在我们周围轻轻地飘飞着。   良久,恋恋不舍地分开。他眼神迷离,长睫上还挂着几片雪花,咂咂嘴:“真想快些回家……”笑着看向我手中的首林,“小子,你母亲的牵挂护不了你的多久,不想灰飞烟灭只有一条路,和你母亲一起做人,与妖界再无关系,你可愿意?”   闻言,淡紫色的光球上下动了下,像是在点头。   见状,白知秋伸手,转动了下手上那枚和我同款的订婚戒指。一枚比雪花大不了多少,闪着微弱亮光的银白光球缓缓从戒指里飘了起来,先怯生生朝我靠了一步,又飞快逃回白知秋脸颊边,贴在他的右脸上不敢动。   白知秋用手指点了点小光球,眼神温柔地让人几近窒息:“乖孩子,她是妈妈啊,别怕。”   我大吃一惊:“这是……”   意味深长地朝我看了一眼:“你说呢?”用手托着银白色光球,轻轻送到半空中让它悬浮在我眼前,“那事不怪你,别内疚,摸摸他。”   听他这么一说,心里一种说不出味道的沉,忍不住抬手伸向那银白小光球。指尖触碰到,暖融融的感觉便传遍了全身,像被人拥住了一样。   美好得想哭。   这时,首林从我的指缝中飘了出来,绕着我的手指打转。   白知秋嘴角牵了牵:“一个缺魂一个缺魄,天意。”仰头看着天,“多谢眷顾!”说完双手在空中比划,手指过处留下一条银光闪闪的痕迹,组成了龙飞凤舞的一篇符文,“天地无极,乾坤大道,以赤将之名,万物生!”   符文嗖的一卷,将两个光球同时包在其中,飞快地转动上升。搅起了一股小小的旋风,漫天的飞雪都被旋风吸了过去,像玉一样润,像柳絮一样轻,在空中打着旋儿。渐渐的,雪旋风停住了转动,雪片宛如朵朵白莲,从茫茫空中再次徐徐飘落。   待雪片落尽,我看见两个光球合在了一起。变成了钻石似的东西,闪着冰蓝的颜色,璀璨夺目,胜过钻石之王库利南。   没等我开口问,白知秋抬起手,敲了敲戒指:“回家。”   像是听懂了他的话,那东西咻的一下钻进了他的戒指中。   然后伸手弹了下我的额头,白知秋笑笑:“他们已经是完整的魂魄,等适当的时机送他们做人就行了。”   心脏不由自主地一紧,我仔细看了看他的表情,发现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首林和那个孩子真的安全了。   意识到这点,狂喜到差点跳起来!   身体轻飘飘的,觉得天宽地阔,是进了冥界之后就没有过的感觉。   右脚跨过他的膝盖,面对面坐在他的膝盖上,搂着他的脖子:“白知秋,白知秋,你知道我想做什么吗?”   嘴巴一咧:“赞美你的英雄。”   “NO,我想亲你。”猛地一口啃去,不料用力太大,两人一下子失去重心,往后跌进了雪窝中,弄得满身都是雪花。   用手推着我的胸膛:“色妞,动作轻点,你哥我刚刚打败两只大妖。”   扳开他的双手,将整个身体黏皮糖一样贴在他身上:“哥哥,哥哥,你真好,世上最好。”   双手收回拥住我,两腿用力,用跳机械舞的动作脚掌发力,从地上直接立起身。全身肌肉紧绷,仿佛有用不完的力量正要喷薄而出。眼里一道光划过,暧昧的光,带着好几分饥渴,好几分算计,冷不丁让人打了个寒颤。语调也沉沉地低了下来:“既然哥哥这么好,妹妹你得做点事感谢我。”一用力,把我的身体送得往上一窜,“这阵子憋得要死,替我按按摩疏通疏通经脉。我很累,你服侍的时候温柔些。”   面目的转变突如其来,雄性猎食前危险的荷尔蒙气味味道,让我的大脑瞬间从狂喜中冷静下来,全身所有的鸡皮疙瘩撒豆子似的纷纷竖起。   白知秋做事向来只按自己的时间,不会顾及到刚被老公遗忘的我是什么心情,更懒得同我进行一些柏拉图式的交流。他的行为准则是:他想要,我就得给,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他来了兴致。   一阵手忙脚乱想从他怀里跳下去,可越是动他抱得越紧,连胸口都被他紧紧按着贴在他胸口。   他抱着我大步朝那条小船走去。   突然有些反感,我只能抓着他的手急叫:“哥!请给我一点疗伤的时间。”   长腿一迈跨上乌篷船,偏头看着我,笑笑:“知道最好的疗伤方法是什么?”   “什么?”   敛住笑容:“就是不给你一丁点点疗伤的时间。”下巴扬起,微眯的眼角露出一丝狠绝的意味,“你的难受,伤心,开心,快乐,包括你所有的情绪都必须和哥哥的味道联系起来。我要在你的身体,你骨头,你的灵魂上全刻上哥哥的名字,我要让你永远也离不开哥哥。白霖,你胆敢再背叛哥哥一次,哥哥就让你知道,什么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   ☆、二十一章      被白知秋叫醒的时候睡得正香。迷迷糊糊地跟他出了船舱,阴冷的空气扑面而来,附在身上如跗骨之蛆,黏糊糊地冷。暮色中,四周的山峰层层叠叠,山下坐落着一座小城。城里遍布星星点点的灯光,还隐隐传来车辆鸣笛的声音,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精神一震:“我们在哪?”   “人间,丰都城。”   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回身就想回船舱把那些令人羞涩的痕迹收拾干净。可白知秋一把将我打横抱起,跃起身,直接跨过两米宽的水面跳到了河岸边:“回家喽。”   越过他的肩膀探出头,想跟冥界摆渡者说点感谢的话,可那条摇摇晃晃的船突然燃了起来,火舌瞬间从船头舔到船尾,就像纸糊的船似的。然后被火舌燃遍的船体哗啦啦垮塌,化成一堆灰浮在河面,被河水冲得到处都是。   见我看船看得出神,白知秋在我耳边轻声道:“在水上做很刺激对不对,怎么都玩不够,我觉得有必要买艘新帆船。这样吧,过几天我们横渡七大洋去。”   我全身发软,从头顶到脚底:“我晕船,会拖累你。”   “没事,你不用干活,每天躺着就行。”舌头飞快舔过上唇,毫不掩饰的馋样,“开开船,玩玩你。玩玩你,开开船,嗯,生活真美好。”   正想反驳,一个人跳着舞步从石阶上蹦蹦哒哒地跳了下来,是青涵。   头上夹着耳机,套着松垮跨的韩版夹克,手里拎着个密码箱。   “呦,呦,呦,先生你们回来了,我等你们好久呐。”用RAP打完招呼,他将密码箱放在地上,打开,里面放着村正妖刀。   “把骨头给青涵。”白知秋说。   骨头?   我听得莫名其妙,低头一看,惊讶出声:“哎?”   手中不知何时抱着自己附身的骷髅头。这东西早不知丢到哪去了,怎么会出现在我怀里?   “还记得丢在哪的吗?”白知秋笑笑,“不是哥哥替你收着,看你怎么回人间。”   将骷髅头也收进密码箱,青涵一面扭腰一面道:“给我三天时间把你们送到家,呦,呦,呦。”   闻言白知秋将我一抛,猝不及防的,吓了我一跳。落地后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头骨中,而旁边的村正妖刀上散发着白知秋的味道。鬼的本能告诉我,白知秋附在村正妖刀上。耳畔响起白知秋的声音:“走,霖霖,我们去拿回我们的身体。”   离开时还是夏天,再次回来时已是冬天了,城市熟悉的干冷空气闻起来特别舒服。   跟在白知秋身后,一起进了白氏集团位于这座城市的摩天大楼。上了董事长专用电梯,刚要启动,一个人飞快地挤了进来。   眼神抑郁,一脸浮肿,穿着身灰色旧西装。灰头土脸,头发打结,手里紧紧捏着一个黑铁铃铛。如果不是那双泛着点点幽蓝色的眸子,我真不愿相信眼前的人是当初那个嘻皮笑脸,意气风发的墨九。   没看我,墨九给白知秋跪了下来,低着头:“大人,终于等到你回来了。”   我想问点什么,白知秋揽住我的肩示意我闭嘴,冷笑一声:“豹妖墨九,你不也经常把别人逼到如此绝境?夺人道行,占人身体。如今妻子被人霸占,自己被人追杀,墨九,这报应的滋味如何?”   “大人,小妖再无任何奢望,只求大人救救内子。小妖找到了锁魂铃,以后会让内子永世呆在铃中。我们夫妻不仅不会再打扰白霖的生活,还将世世代代侍奉大人,只求大人救救内子。”   白知秋沉默了片刻,才道:“锁魂铃是黄族的宝物,墨九,你又造了孽。”   墨九道:“为了小玥,我只想救小玥。”   这时,电梯到达目的地。   白知秋没再理他,揽着我出了电梯,径直推开了董事长办公室的门。   宽阔的房间,黑白相间的简洁天花板,明晃晃的黑色玻璃地。白色羊皮电脑桌,一架纯白Steinway钢琴,角落里一堆健身器材,白知秋的办公室依然保持着原样。   一个身着黑色休闲衫的男人插着裤兜,站在整面玻璃墙边,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   拥着我在沙发上坐下,白知秋打了个响指:“你帮我出死域,我借你半年身体。时间到了,身体还给我,你滚回死域继续被囚。”   闻言,螣蛇转身,揉了揉眼睛:“抱歉,带隐形眼镜眼睛很干。原来是大人,你从冥界逃出来了?”又看看跟在我们身后的墨九,“丧家之犬也在?”   墨九捏紧了拳头,眼睛红得快渗出血来。   白知秋笑得淡定自若:“对不起,我逃出冥界让你失望了。为表歉意,给你提供一个消息。你苦寻的妖尸易道把自己藏进了时间缝隙,现在暂时自决成灰。”抬起我的下巴,指腹在我的嘴唇上轻轻摩挲,“可惜你没时间再去抓他。”   气定神闲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松动,螣蛇一愣,随后冷冷一笑:“好个妖尸,摆了我一道,竟敢构建时间循环。”   “他是你,你是他,”眼神微眯,“这叫自作自受。”   螣蛇目光轻轻一闪,突然朗笑出声:“哈哈,如今大人只是区区刀灵,我是人。拼上违誓散尽修为,我就不还你的身体,你能奈我何?再者,我还有筹码。”   双手张开,突然间四周的一切土崩瓦解。   而我只觉得眼前一花,随即发现白知秋的办公室变成了一片雪地,雪地四周是万丈悬崖。除了我和白知秋坐的沙发,屋里的其他东西都不见了。雪地中间,一碗口粗的鲜红寒梅开得正艳,灿如云霞。慕容玥抱着双腿坐在梅树下,面容憔悴,目光呆滞,空空洞洞的望着地上。大冷的天,身上只穿着黑色胸衣,黑色丁字裤和黑丝吊带袜,脖子上系着狗链,狗链的另一头系在梅树上。   梅枝上还挂着个一人高的金鸟笼,身着黑色和服的少华蜷缩在鸟笼中,看到我,她抬起头,惨白的脸上露出了艰难的笑:“妈妈……”   “螣蛇……”墨九咬出两个字。   而我看见慕容玥和少华的模样,又气又急又屈辱,气得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却被白知秋按住肩膀重新压回了沙发上。   “螣蛇,你生为一方霸主,欺负女人孩子,不觉得脸上无光?”白知秋问。   螣蛇耸耸肩:“这些东西是大人你买的,我偶然间发现便给阿霖用而已,怎么,大人买这些东西不是给阿霖用的?”   “不是,”猛地一捏我的屁股,白知秋恬不知耻地解释,“是给霖霖用的。”   这两个臭男人!   忍无可忍,我跳起身大吼:“螣蛇,你是不是大妖?少华是蛇族的后代。放了她!”   眨了眨眼,笑得一脸得意:“不能行走于六界,她迟早会遇大劫。把她关在阳间,让她学会忍受阳气是为她好。她可是我唯一的宝贝女儿,我不会害她。”又看向白知秋,“大人,我用你女人的身体,加上这小丫头,换你今生这具身体用,可好?”   “不,你算错筹码了。”白知秋眼底流光一闪,“你的困仙笼防不住天地灵石。”   话音刚落,青涵的身影出现在金色鸟笼中,手中一条红线缠住了少华的脖子。   被突袭,少华吃了一惊,忙伸手抓脖子。可指尖一碰到红线,便嗤的冒出几股黑烟,疼得她大喊:“妈妈……”   白知秋笑了起来:“把我的身体还给我,再用我的女人换你的女儿。”   螣蛇不是易道,他怎么可能在乎少华的死活,白知秋又怎么能用可怜的少华做人质?   愣了下,我尖叫:“白知秋,你要伤害少华……”   话未说完,整个人被白知秋拉倒在膝盖上,嘴巴被他紧紧地捂住:“嘘,你的男人在说话,不要插嘴。”   螣蛇鄙夷出声:“大人,你以为我在乎这丫头?”   “易道爱极了她的宝贝女儿,为救她,甘愿编织几百年时间循环。”白知秋笑笑,“要不是笃定你不会动少华,他怎敢藏在时间缝隙,弃女儿而去?螣蛇,你和易道本就是一体,可互通心意,苦肉计就想骗过我的眼睛?”笑容一沉,“在我这句话说完之前,回到死域。三,二……”   一眨不眨看着我们,螣蛇脸上轻松的笑容渐渐隐去。白知秋话还没说完,一抹身影从白知秋身上分离出来,腾空而起。白色华衣,雪白发丝,下半截是一条金黄的蛇尾。   “赤将,你狠!”   话音落,他身后的空间陡然裂开一条丈宽的黑色裂缝,裂缝中黑气翻涌,深不可测。无数黑色触角从裂缝中涌出,缠住他的身体,将他整个人拉了进去,接着裂缝缓缓合拢。   几乎与此同时,我身体往下一坠,发现抱着我的白知秋消失了。   “嗯,神清气爽,回家的感觉真好。”那边白知秋的肉身甩了甩手,看向梅树下的慕容玥,“我妹妹的身体,还来。”   “小玥!”身影一闪,墨九跪到了慕容玥面前,扳住她的肩膀,眼里满满的心疼。   如梦初醒般抬起头,缓缓地眨了眨双眼,自言自语般轻轻呢喃:“豹……子……”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撕心裂肺地嚎哭起来,像个受了莫大委屈的孩子,“豹子……豹子……豹子……豹子……”   高傲冷艳的慕容神官,被人囚禁了近千年,好不容易逃离苦海又受此等奇耻大辱。细细想,这次要不是她抢夺了我的肉体,受折磨的就是我了。   我想我真有些同情她。   ☆、二十二章   墨九眼圈发红,安慰地拍着她的后背:“没事了,没事了。”晃了晃手中的黑铁铃铛,勉强挤出一丝笑:“进来,咱们走。漂亮的小妖多得是,以后我帮你挑着换身子用,没事了。”   慕容玥看看铃铛:“锁魂铃?豹子,我是千年老魄,进不去。”   “进得去,我会送你进去。”   思量片刻,慕容玥突然伸手,捧住了墨九的脸:“我让你找的忘生花你还留着吗?若引魄失败,记得用它忘了我。”   墨九脸色一沉:“用个屁,别胡说八道,快进来。”   打量着墨九俊俏的眉目,慕容玥含泪笑了起来,眼眸闪烁如星辰,面颊灿若桃花:“我的豹子呀,以后一定会成为雄霸一方的大妖,会找到与你相守万年的女人。”   闻言,墨九脸色黑如锅灰:“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女人,不许再胡说八道,快进锁魂铃。”   点点头,慕容玥闭上眼睛,一朵半透明的白色彼岸花从头顶上方缓缓腾起,雪雕般的花瓣,丝丝缕缕的精致花蕊。   白色的彼岸花,花语是走不出的无尽思恋。   “霖霖,还不回去!”   这时白知秋一声大喝,我吓得一个激灵,再回神时发现自己回到了身体中。   我变回人类了!!!   还没来得及笑出声,由于衣服穿得太薄,一口气没喘上来,立刻从头到脚打了个彻底的寒颤。哆哆嗦嗦想站起身,又忘了脖子被皮链锁住,被扯得一阵干咳。   “别乱动,急什么,小心拉伤。”白知秋说着话,脱下外衣裹在我身上,弯腰替我解开脖子上的扣,拉着我走到一旁。   墨九并不在意我们的行动,他在身体四周张开了层透明的结界。用左手托着那朵白色彼岸花,小心翼翼朝右手的黑色铃铛送去。很费力的样子,额头上溢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   突然一阵疾风骤起。   墨九身边的空间猛地撕开了一道黑色缝隙,缝隙中窜出一条蛇尾狠狠朝墨九一拍。“哗啦”一声脆响,透明结界玻璃般应声碎裂,墨九整个人被掀得翻下了悬崖。   那朵白色彼岸花脱手而出,犀利如电光般的白色流星,射向金笼子中的少华,顷刻间没入少华的额头。   只见少华莫名其妙地摸了摸额头,忽然抱着头痛苦地大喊:“热……热……好热……”   黑色缝隙中,全身被黑色触角缠绕得密不透风的螣蛇闷闷的笑,晶紫的左眼透过触角的空隙盯着少华,紫光闪烁:“哈哈哈,阿霖,我们的孩子怎能被困在区区冥界?”   “嗷!”一声尖锐的厉叫,化成黑色的豹子的墨九从悬崖下一跃而起,脚在地上一蹬,闪电般袭向螣蛇。   哐当一声,像是撞到了一堵看不见的墙,墨九整个人身子朝后一震,随即直飞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接着那道黑色缝隙合拢,丝毫看不出痕迹,只剩下螣蛇的笑声还在雪地里回荡:“乖女儿,好好享受六界。”   黑豹再次朝那个方向扑去,却什么都没扑到。   “嗷!”凄厉地一声豹子吼,声音大得几乎炸聋人的耳朵。   可未等豹子吼声散开,少华发出了一声更刺耳的尖啸。   “呀--!”   她体内忽然迸发出道道血红的亮光,犹如红色利刃一般四下飞出,刹那间将割断了脖子上的红线,把囚禁她的金笼子劈成碎片,转眼将天地间每个角落封得密不透风。   根本避无可避,我眼睁睁看着几道红光朝我的脸直冲而来,眼见就要被它们劈个通透。   说时迟那时快,白知秋猛地将我扑倒在地,护住我的头死死压住我。同时嗤嗤嗤好几声闷响,一大片温热的液体顺着他的脖子流到我脸上,染红了我的左眼。   等他撑起双臂,我终于有空隙抬头朝他看,大脑一片空白:“哥哥……”   就刚才短短的一瞬,他身上穿着的黑衬衫后半部分几乎被割得稀烂,殷红的血液到处都是,甚至溅湿了他的头发。   透过他的肩膀,我看到青涵站在我们前面,摊着双手,头顶两枚金色铃铛飞速旋转,转出一层薄薄的金色结界,将我们三人罩住。   而少华纤瘦的身体漂浮在半空中,紧闭双眼。骇人的红光依然源源不断地从她身上迸出,漫天飞舞。   见前面有青涵挡着,暂时没有危险。思维恢复了运转能力,心肝一颤,眼泪涌出:“哥哥!”   想坐起身查看他的伤势。   不料这时一道红光突破结界,狠狠地从他的左肩掠过,砸起一大堆鲜血。   “青涵!”用被鲜血浸湿的双手掐住了我的喉咙,白知秋回头对青涵说:“要是功亏一篑,我就把你磨成最难看的弥勒佛卖了。”   青涵立刻叫起来:“别介啊,我还要参加KOD 。”   “那就好好顶住!”   喉咙被人掐紧,虽然不至于无法呼吸,但也十分难受,喘不上来气儿。   满心疑惑,我一边试着扳开他的手,一边费力地问:“哥……你干什么……”   闻言,他低头看着我,苍白的嘴唇咧开弯弯的笑:“肉身唯一的坏处就是挡不住大妖突界的戾气,霖霖,要是我们闯不过这最后一难,哥哥会应约在临死前杀了你。”   哦,原来如此。   心情反而平静了下来,双手改为握住他的手腕,艰难地朝他笑了笑:“咱商量个事儿,下辈子你对我温柔一点。”   他想了想:“赚钱养家养妹妹养娃,如果忙完这些我还有力气,会对你温柔的。”   话音刚落,霹雳一声惊雷猛地响起,仿佛天地都要被震碎了似的。比刚才多了好几番的红光骤然从少华体内一齐迸出,有几道穿透了金色结界,被青涵的身躯挡住。但还是有两道红光绕开青涵,劈中了白知秋。一道劈在他的右肩,一道劈在他的腹部,血溅得跟雨似的,浇湿了我的脸。   与此同时,少华的身形攸的拉长,化成了一条鲜红的巨蛇,扇着巨大却薄如蝉翼的翅膀,直直的冲进了云霄中。   四周立刻安静下来。   可我眼前仍然红彤彤的一片,因为溅进眼里的液体。   而就在这个时候白知秋松开我的喉咙,身子突然软软一斜,一头倒在我身体上。   我下意识伸手拥住他。   冰凉凉的都是血,后背凹凸不平,摸不到一块好皮肤。   眼眶顿时一酸,我大哭:“哥哥!”   怀里的身体动了动,我听白知秋喘着大气说:“哭什么,哥哥没死,都是皮外伤。就是疼,肉身不扛打。”   “哥哥!”我狂喜。   扶着他,小心翼翼地坐起身。   想查看下他的伤势,却被他用手点着我的额头往后推开:“丑陋的伤口有什么好看的?滚远点,省得你找借口嫌弃哥哥。”   “我才不嫌弃你……”   “你以后离那群妖怪远一点,就是对哥哥最大的不嫌弃。”微微蹙眉,眼里浮起冷冷的光,“尤其是易少华,刚突破大乘的妖怪最容易得意忘形。现在妖尸不在,无人引导她。她又黏着你,执意呆在人间。万一她惹下天罚大祸,别求我救她。   听他这么说,我心里头咯噔一下。   这时身旁的青涵吸着冷气,揉了揉肚子,皱着脸说道:“石头也不能这么敲啊,哎呦。先生,我替你止血吧。”   这回白知秋没反对,将后背转向青涵。   “呃……”远处传来阵痛苦的声音。   扭头一看,墨九从梅树碎片中挣扎着爬了出来,踉踉跄跄地站定。黝黑的豹子毛中流淌的全是血,幽蓝的眼睛恨恨地看向白知秋:“你把她关了数千年……螣蛇杀了她……混蛋……”   慕容玥被少华吃了,就在墨九眼前。不管墨九做过多少错事,此时此刻我都觉得他很可怜。   白知秋连看都不看他:“要是你当初没吃掉茹素的魄,如今就可以用茹素的魄换下慕容玥的魄。墨九,你总是做着聪明的蠢事。”   “小玥吃尽苦头……只是为了摆脱你们……和我在一起……凭什么……凭什么?!”一声大叫,墨九朝这边冲了过来,不是冲向白知秋,而是冲向我。   可才冲了几步,一道凌厉的红光扎下,刺透了他的腰。   无比凌厉无比刺眼的光,晃得我眼睛发花,一时什么东西都看不见。直到眼睛渐渐恢复视觉,我发现少华站在墨九身后,周身红光缭绕,长发蛇一样扭曲荡漾。手持一把比身体高大数倍的青龙偃月刀刺穿了墨九的肚子,将他顶在半空中。   鲜血顺着刀身流下,洒在少华清秀的脸蛋上,清纯和妖冶并存。血红的眸子看着墨九,长睫毛一眨一眨,声音轻灵如幽谷鸟语:“冒犯我妈妈的人,都该死。”   痛苦地蹬了下四腿,墨九的身体突然化成黑烟从刀尖上散了开,然后那团黑烟飞到悬崖边聚合成人形。半跪在地,捂着肚子,浑身被鲜血浸透,很快就淅淅沥沥染红了周围的雪地。   白知秋冲他轻笑:“八十一难已熬过,这世霖霖不再受天罚,你杀不了她。”   墨九盯着我,脸色十分难看:“这世杀不了,还有下世,我不会让你们好过的。”说完又看了看少华,猛地捶地,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我不会让你好过——”   身体再次化成黑烟,被风一吹,消散在天地之间。   “妈妈,我会追杀他。”青龙偃月刀一个翻转,“唆”的往下贴着我的鼻尖劈落,目标是我身边的白知秋和青涵,“现在我先杀了白知秋。”   轰隆隆一声巨响,天地震动,吓得我三魂不见五魄。   片刻定下神一瞧,前面多了条悬崖。崖底黑糊糊的看不见底,将刚才还好端端的雪地一分二。   少华居然一刀劈出了一道悬崖!   吞噬了慕容玥七魄,获得六界行走能力的少华,危险到极点!   扛刀漂浮在我前面,少华轻声对退到悬崖对面,一脸警惕的白知秋和青涵说:“杀了白知秋,妈妈就只属于我和爸爸。”   眸光冻结成冰,白知秋拔出了青涵递给他的村正妖刀:“青涵,不计死活。”   “明白。”   听到他们的话,我突然有种透心凉的恐惧感,甚至超过了自己频死前的恐惧。这种感觉迅速窜遍全身,使得血管猛地沸腾,血液冲上脑海。   握紧青龙偃月刀摆出战斗的姿势,少华彬彬有礼地说道:“少华刚突破大乘,就有一妖一仙一神祭刀,どうも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日语:谢谢) 。”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一跃而起用力抱紧了少华的腰。   一股火辣辣的气压立刻从她身上传到我身上,就像被重重地打了一拳似的,铁锈味的液体从我的喉咙里直接喷了出来,染透了少华的和服。   回头看着我,少华差点哭出声:“妈妈!”   硬生生吞下嘴里残留的液体,我朝少华一声大吼:“如果你不听我的话,就不许叫我妈妈!”   ☆、二十三章      看完助理提交的有关在西南山区建设免费音乐学校的计划书,修改了不满意的地方给她发回去,合上电脑,我倒在摇椅上伸了个懒腰。手边咖啡冒着丝丝缕缕的热气。阳光透过温室的透明穹顶洒进绿意盎然的植物园,旁边紫色的醉蝶花开成了一片,岁月静好的感觉。   但突然,不远处宝宝异口同声哭了起来,打破了宁静而美好的下午。   走到摇篮跟前,弯腰看了看两个麻烦精的“战果”,我吩咐守在一旁的保姆收拾。但两人拿着鸡毛当令箭,谨遵白知秋的“旨意”,拒绝执行我的要求。   于是我拨通李姨的手机:“李姨,白小鲁拉臭臭了,白小巴尿裤子了,快来救急。”   李姨在手机里不紧不慢地说:“小姐,大少爷吩咐,他出差回来前你必须学会给小少爷小小姐换尿布,必须学会。”   说完她无情地挂断了手机。   我不死心,又打电话向云英求救。云英倒是很讲义气,不一会儿带着一双橡皮手套,一个口罩赶来,讪讪地对我说:“白老师,白先生特意给我打了招呼,要是我帮你做你该做的事他就辞退我。”   所有的援军都被白知秋击溃,没办法了。我只好带起橡皮手套和口罩,一边在保姆的指导下给白小鲁白小巴换尿布,一边在心里愤愤不平地琢磨。都是小提琴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人家别的新星每天帅哥泡豪车接各地旅游H得不得了。我呢,好不容易休个假还得呆在家里,换尿布喂奶服侍老公。虽然自己家也有帅哥有豪车各地有房产可以旅游,但重要不是内容,而是心境。   唉,不该这么早结婚啊,惹多少男FANS心碎一片。   刚咧着嘴把沾满臭臭的尿布往身后一扔,仆人上前道:“夫人,您约的客人来了。”   精神一震,忙招呼:“快请她进来。”   片刻,门口响起一道声音:“死人!还知道回来!”   “哈哈,死人想你了,当然要回来。”我笑着张开双臂,热情地同方怡拥抱在一起。   我们这么一吵,摇篮中两个麻烦精又不约而同哭了起来。   “哎呦呦呦,”放开我,方怡走到摇篮边,抱起小鲁,“我以为你去环游世界捕捉小提琴灵感,原来是躲着生孩子去了,白禽兽的?你还真敢给他生。”   也只有方怡敢固执地讨厌着白知秋,大大方方喊他禽兽。   摸了摸鼻子,干咳着:“是我弟弟白子航家的龙凤胎,咳,白子航夫妇空难去世。咳咳,白知秋就把这两个孩子抱来给我养。”   “这样啊。”方怡又低头看了看摇篮里的小巴,“哎呀,这孩子紫眼睛,嘿,真漂亮。”   我解释:“他们的生母是波兰人,也是紫眼睛。黑眼睛的白小鲁是姐姐。紫眼睛的白小巴是弟弟。”   “瞧你取的名字,真难听。”   “是小名,嫡长孙的大名要由本家占卜后才取。”两个孩子在阿鲁巴群岛附近出生,为了省事,我就给他们取名叫白小鲁白小巴。   亲了白小鲁一口,方怡道:“难听就难听吧,再难听也是我的干儿子干女儿。这次准备在国内呆多久?”   “呆到孩子三岁,再送他们去荷兰上幼儿园。有了孩子才发现当妈的什么都围着孩子转,不过一想到这两个孩子让我的人生完美了,觉得什么付出都值得。”   方怡狡黠地一眨眼睛:“不对,今晚aurore来一批新美男,全是我亲自选拔的。你去看看才知道,什么叫做完美人生。”   Aurore是我和方怡开的高端会所,我出资,方怡负责管理,里面的项目嘛当然是那些我最喜欢的东西。所以听她这么说,心里痒痒的。   从冥界回来到我三十岁生日,白知秋没有一天离开过我。直到前不久我过了三十岁生日,他又才开始偶尔去外地处理些事务。几年不沾赌色酒,我早就憋得受不了了。   又干咳一声:“咳,你不能这样勾引我啊,我改邪归正了。”   方怡挤了挤眼睛:“谁让你去玩来着,是让你去检查工作。会所开业后你还一次没来过,就算咱们是姐妹,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   对啊,我是aurore董事长啊,理应关心aurore的一切。再说,我开aurore是为了赚钱养少华。   少华现在在英国读中学,以后我还想送她去几所世界名校转转。读什么学校不得花学费,不得给她在学校附近买房子买车买首饰雇佣人雇管家,总不能让她像我读大学时一样吃苦头吧。还得给她存些体己,人也好妖也好,只要在人间生活就不能没钱。   可白知秋算盘打得精,按人类女孩的标准拨了六千三百八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七块八毛给我用于少华的教育支出,超过这个标准多给一分也不行,我也没脸伸手朝他要。要赚足够少华花的钱,我必须努力。   找到借口,血液一下子就沸腾起来。冲方怡使了个眼色:“走吧,检查工作去。”   把小鲁放回摇篮,方怡挑了挑眉:“好,咱们走。”   看到不对劲,云英忙劝:“白老师,白先生说了,要是你偷偷跑出去……”   没等她说完,我把手套口罩塞到她怀里,拍拍她的肩:“放心吧,他说说而已,不能把我怎么样,宝宝交给你和保姆了。”   “可是……”   哪里有心情听她废话,我转身拉着方怡就跑,逃向美酒,金牌DJ,还有喷火的荷尔蒙!!!   这一玩玩得酣畅淋漓,但毕竟许久没疯玩过,才过几个小时就累得不行。于是挑了个文质彬彬型美男,把Landaulet的钥匙扔给他,让他带我兜风透气。   喝了太多酒,一路上口干舌燥。美男十分体贴,看出我的需要,忙把车子停在路边,轻声问:“老板,我去给您买水?”   挥挥手让他去。   美男下车后,我也下车想吐一下。   夜已很深,路上连个行人都没有,身边一盏昏黄的路灯有气无力地亮着。   蹲在路边吐了半天,什么都没吐出来,只觉得头晕脑帐。   忽然,一只手抚上我的后背,轻轻地摩挲着。丝丝凉气渗入身体,难受的感觉顿时减轻不少。迷迷糊糊地抬起头,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清秀的脸颊,一双笑得弯弯的眼睛,一头柔软的酒红色碎发。格子衬衫,牛仔裤,手上沾着一点颜料,好像刚上完美术课的样子。   “怎么还喝酒呢?以前你喝酒是因为郁闷,现在你喝酒只能说你不自律。”盈盈地笑着,田野说道。   一把抓住他的手,我痴痴地看着他的脸,打了个酒嗝:“呃,对不起,我没坚持。”没坚持爱他,以前没坚持,现在更没坚持,我甚至爱上了其他人。没有他我照样过得很开心很幸福。年少时许下的非尔不可的誓言,犹如石头一样,看似坚硬,却挡不住岁月风沙的侵蚀。   “我去你家看过你爸妈,他们,呃,还是不肯原谅我。他们找了个特可爱的孩子收养,像你一样可爱,”嘿嘿一笑,得意地冲他做了个嘘声的姿势,“别告诉他们,收养的手续是我偷偷叫人搞定的。”   他眨眨眼睛:“媳妇,你当妈了,以后少喝点酒。”媳妇是我们俩最亲密时候喊的昵称。   听他说起白小鲁白小巴,我的精神头一下子上来了。站起身手舞足蹈地说了起来:“对啊,我告诉你我当妈了,我……”   伸手按住我的嘴唇,沁凉的指腹让我又冷静了下来:“白霖,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嗯?”   “我找到一家吉祥饰品店帮忙,他们帮我找到了出路。”嘴角弯出一个好看的幅度,“你不用自责,孤孤单单一个人游荡,我也没法再坚持下去。”   “什么出路?”我不解。   “能让我有机会继承画画,陪你去看电影吃小吃的出路,你说这样的路好不好?”   脑袋里一片迷糊,但我知道这样的出路是好出路,于是点了点头:“好。”   “现在我要帮你最后一个忙。”说完,他牵着我的手往前面走去。   走了片刻,到了……易道堂楼下。抬头一看,楼上莹黄的灯光溢下来,照得人心里头温温暖暖的。   田野拉着我往楼上走,对我说:“他回来了,你上去看看他,去决定你真正想走的路。”   谁回来了?   醉醺醺的脑袋一时想不明白,我稀里糊涂走到了易道堂门口。   把我推到门前,田野按住我的肩,低头在我耳边说道:“媳妇,进去吧,我要走了。咱们还有缘分,咱们的缘分就是我的出路,这辈子会再见面的。以后少喝点酒,当妈妈的人天天醉熏熏的怎么行?”   鼻子一酸,我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转身。身后已空空如也,而我却因为转身用力过猛跌跌撞撞退进了易道堂。   柜台后坐着一个人,抬头招呼:“欢迎……”说到一半见是我,赶紧把头扎进柜台假装找东西。   看到他,我愣了愣,酒意立刻退了大半。走过去拍拍柜台:“绯寿,你怎么在这?”   白知秋明明让他在英国陪着少华,当少华的导师,他怎么会在易道堂工作?   “少华,放假,回来,打工。现在,她,工,工作去了。”他闷闷道。   打工?我刚给少华寄了一万英镑让她在假期参加青少年北极圈科考团,结交点人类未来的精英,泡点人类小帅哥,绯寿居然带着她在易道堂打工?!   揉了揉因酒精发胀的太阳穴,我回忆了一下刚才与田野如梦似幻的相遇,定了定心神,问:“秦老板在哪?易道是不是回来了?”   “秦老板……出差……螣蛇……不……不……不能……说……”绯寿像只鸵鸟,死活不肯把身体从柜台中钻出来。   不再理这个小结巴,我径直进了易道堂生活区。生活区还是以前的老样子,泰莉莎购置的与老房子不相配的丝绒沙发和欧式家具等物什摆放得井井有条。   冲到楼上易道的房间,房门锁得紧紧的。但原先的一间空房里摆着张白色的公主床,屋内堆满了这几年我在世界各地给少华收集的小玩意。是少华的房间,也不知道少华瞒着我回国多久了。   没找到人,我垂头丧气下楼,习惯性地回了自己以前的房间。倒在四脚大床上,迷迷糊糊地就想睡。可余光一瞥衣柜,看到衣柜门上露着块布料,是易道那件满是洞的背心,被人匆匆忙忙塞进去的样子。   走过去拉开衣柜,里面除了挂着几件我的衣服,还放着几件易道的衣服。衣服上放着个相框,相框中镶着一张照片。年头很久,颜色暗黄。照片上穿着青花旗袍的我搂着易道的脖子,与他侧脸相贴,两人笑得很幸福,背景是一群浮肿的逃难者。   和易道逃难时,我们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英国记者。在我的请求下,记者给我和易道补了一张结婚照,也是我和易道照的唯一一张合影。后来照片还没冲洗我们就和记者失散,我也就忘了这茬。不知道易道从什么地方将这张照片找了回来。   捧着照片回到床边,突然鼻子一酸,急忙用手捏住,才没让眼泪滚下来。   长吸一口气打量着四周,屋里的摆设没变,仍是我离开时候的样子,甚至我的睡衣都还原封不动挂在衣架上,却没有沾一点灰尘。   静静地等待着,等待藏在不远处阴影中的人一步步走出来。可坐了片刻,又觉得好笑。早就做了决定,见面又有什么意义?   翻出床头柜上便签纸留下一句话贴在床头:我相信你爱我,我不会再靠近你。   充满阴谋的小说开头,并不一定会引出暗黑的过程和结尾,但不暗黑并不意味着圆满。   我知道他爱上了我,爱到曾经试着让我打掉首林,放弃救少华。   但这份爱不足以让我和他在一起。   不光因为他的身份,他的叮嘱,更因为在他心中永远有一个排在我前面的女人。我无法接受自己排在第二位,没得商量,这是女人的骄傲。反过来,在我心中也将他排在第二位,无法将就。   我不管他的想法是什么,没得商量,无法将就,这就是我的选择。   相见,不若怀念。   放下笔,出门揪起还在装鸵鸟的绯寿,叮嘱他到时间一定送少华回英国上学。我出了易道堂,找到正急得团团转的美男司机,让他我送我回亦词公馆。   刚进门,李姨悄悄告诉我一个可怕的消息,白知秋提前回家了,正在楼上哄孩子睡觉。   再大的酒意听到“白知秋”三个字也吓得烟消云散,提心吊胆,蹑手蹑脚地走到婴儿房门口,推开一条缝往里瞧。   唱片机中飘着温柔的Secret Garden,白知秋坐在两个摇篮前专心致志地摇着摇篮。柔软的头发垂在额头上。穿着宽大白色棉质家居服,若隐若现地勾勒着健壮的线条,天使的温柔和男人的伟岸完美地结合在他一人身上。   我砰然心动。   忽然就觉得自己今晚浪费了太多时间,世上最迷人的男子就在我家里,只属于我一个人,为什么还出去四处闲逛?   走进去,从背后搂住他紧绷的腰。半是享受半是讨好的摩挲着他坚硬的腹肌:“哥哥……”又幸福地看着摇篮中两个含着指头睡得香喷喷的胖娃娃,“they\'re so cute (他们太可爱了。)”   压低了声音,没有回头:“看不见妈妈,小鲁小巴哭了整整一下午,带着你身上的酒气妖气滚开。”   自知理亏,我讪讪地出了屋子。   先去洗澡催吐,又去香薰室做了个SPA,换上新睡衣去卧室。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只要喂饱他这只大老虎,什么事都不算事。   可卧室里一个人都没有,问过仆人,说白知秋在书房办公。看样子他明白自己的弱点是什么,下定决心和我冷战。   这种情况得用另一招,我换上纯白礼服,水晶鞋。画好淡妆,抱着小提琴上了书房外的阳台。   淡淡的月光静静的泄在大地上,使万物生灵都进入了梦香,围栏上缠绕的白色蔷薇在月色的笼罩下散发着浓郁的甜香,旁边放着一架白色的钢琴。   透过落地玻璃门,看到白知秋正埋头批改文件。   抬手拉弦,让《爱的致意》化成表白的旋律飘进房间。优美的琴声使世上的一切喧嚣都归于宁静,所有烦恼化为乌有。   一曲终了,回头一看白知秋倚在门口,抱着双臂静静地看着我。   冲他抛了个媚眼,又噘嘴啵出一个飞吻,我嫣然一笑:“哥哥,一个人演奏太孤单,有没有兴致和我合奏一曲?”   板着的冷脸终于忍不住融化开,嘴角扬起灿烂的微笑。他走到钢琴前,打开琴盖。   行云流水般的音符从修长的指尖飘出来,依旧是爱的致意。柔如银色的月光,盈盈亮亮,温暖平静。   月色中从容的弹奏的他,高贵得像一个王子。   引导我拉动弓弦,寻找那每一个音符下,彼此埋藏的平静而柔韧的心灵。视线在纯美的音乐声中互相交汇,诉尽无限的爱恋。   当最后一个音符飘散开,他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捧住我的脸,眼底里映着皎洁透明的月光。   “霖霖,我出差回来了。”   我眨眨眼:“哥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月色中,我们轻轻吻住了对方。 作者有话要说:目前定制功能关闭,要印书只能上淘宝订个人志。但想订的人应该很少,很少的话就等JJ重新开定制吧。 就这样。 接下来结尾主题曲响起: 最后,下一章有彩蛋番外。   ☆、番外   《挑食》   奶哥13岁。   饭桌边,胖丫头白霖撅着嘴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食物:“我不吃青椒。”   白知秋细心地将她碗里的青椒挑出来,放进自己碗里。   胖丫头白霖依然拨弄着碗里的食物:“我不吃肉丝。”   白知秋将肉丝全夹到自己碗里。   “我不吃鸡腿。”   鸡腿也被夹走了。   胖丫头白霖面前只剩一碗白饭,她的嘴噘得更高了:“我不吃米饭。”   “那你要吃什么?”白知秋笑眯眯地问。   胖丫头白霖两眼一亮,眉开眼笑:“炸鸡块和薯条。”   用筷子敲敲她的碗沿:“你有二十分钟吃完这碗饭,要么就不吃。”   “哇……”胖丫头白霖哭了。   哭一分钟,没人理。   ……   哭五分钟,还是没人理。   ……   哭二十分钟,保姆撤走了饭菜。   ……   一个小时后,白知秋端来一盘饭菜,放在双眼红肿胖丫头面前。   龙井虾仁,乌骨鸡汤,鲜笋炒肉,香气扑鼻。   他笑道:“哎呀,今天饿得真快,这位小美女,要不要跟我加个餐。”   胖丫头很有骨气地抽抽鼻子没做声。   白知秋皱紧了眉头:“小美女,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帮哥哥吃一碗饭好不好?”   胖丫头这才拿起筷子大吃起来。   “慢点吃,小猪猪。”帮小猪猪夹着菜,奸计得逞的白知秋笑得一脸满足。   《树袋熊》   奶哥8岁时。   早上白知秋起床,一摸旁边,除了一滩冷冰冰的地图,空空如已。他忙将整床被子掀开,这才松了一口气。胖嘟嘟的小东西趴在他的右脚上,流着口水睡得香喷喷的。   动动脚趾,挠了挠小东西的肚皮:“宝贝儿,放手。”   小东西欣欣然睁开了眼,抬头望着他露出几颗乳牙嘿嘿一笑,将他的右腿抱得更紧,像一只树袋熊。   “我要上学,宝贝放手。”白知秋同树袋熊商量。   树袋熊傻呵呵笑着,表示不理。   好言相劝,不管用。   用食物引诱,不管用。   用暴力解决,手还没碰到人家,人家就抽抽鼻子要大哭。   树袋熊认准了白知秋这棵大树,坚决不放手。   没办法,白知秋只好一瘸一拐地拖着树袋熊洗漱,还不忘教树袋熊儿歌:“嘿呀嘿,好宝宝,每天早上刷牙牙……”   怀抱白知秋的小腿,屁股坐在白知秋的脚背上,像坐大马,树袋熊表示很受用,也咿咿呀呀地跟着大树唱:“……嘿呀嘿……嘿呀嘿……”   《搭积木》   奶哥9岁时。   9岁的白知秋正认真地看书,旁边鹅黄纱裙的小胖子白霖拿着一块积木,想放到小房子屋顶上。   “哗啦”一声,模型倒了。   她噘噘嘴,看向白知秋,奶声奶气地喊:“哥哥……”   白知秋没注意,继续背单词。   白霖不高兴了,举起积木就朝白知秋扔去,砸到白知秋后背上。   “小东西手劲倒不小。”白知秋放下书本,无可奈何地走到她身边,一块一块教,“这块放这,然后这块,这块,铛铛,房子盖好了。乖,自己慢慢玩,别打扰哥哥,德文很难记。”然后回到书桌边继续看书。   白霖拿着积木,又开始和小房子较劲。   “哗啦”,模型又倒了。   小嘴一噘:“哥哥……”   《洗澡》   奶哥10岁。   花洒下,白知秋蹲在白霖面前,细心地帮白霖搓洗柔软的头发。   她在泥浆里滚了半天,耳朵眼,头发中间到处都是泥浆。   胖嘟嘟的白霖兴致勃勃地拿着飞机模型,在水中划来划去,嘴里喊着:“哐当,打雷了,飞机来了,让开。”   白知秋叹了一口气,弹了她的脑门一下:“小笨蛋,以后不准再去玩泥浆,听见没有。玩泥浆会变笨的,你想不想变笨,嗯?”   白霖嘟着嘴,摇了摇头:“不想做笨。”   “那以后还玩不玩泥浆了?”   白霖又摇摇头:“不玩了。”然后伸手,猝不及防扯下白知秋腰间的浴巾,“哇,哥哥长的也是小雀雀啊,君君长的也是小雀雀,哥哥我也要长小雀雀。”   意识到将白霖带到乡下看小牛小羊,同那群穿着开裆裤的乡下男孩交朋友是个错误,白知秋脸色一青。   《吵架》   奶哥11岁。   迪斯尼乐园里,白知秋拿着冰淇淋,焦急地寻找着白霖的影子。   半天,终于看到了那个身穿白纱蓬蓬裙,背后还背着个天使翅膀,正仰着头呆呆地与唐老鸭人偶对视的小胖丫头。   白知秋松了一口气,冲到她身边吼道:“吓死哥哥了,乱跑什么?!”   闻言,白霖眼圈一红,眼泪吧嗒吧嗒掉了下来:“哥哥好凶,哥哥好坏……”   白知秋一怔,忙将两个冰激凌凑到她眼前:“不哭不哭,你看哥哥给你买了冰淇淋。”   推开他,一把抱住唐老鸭人偶的腿:“我才不要冰淇淋,我讨厌哥哥,我要跟唐老鸭一起住。”   唐老鸭:“……”   白知秋:“……”   白知秋:“呀,那边是谁?是高飞,我找高飞玩去。”然后转身就走。   白霖委委屈屈地看看唐老鸭,又看看白知秋的背影,终于下定了决心。放开唐老鸭追上白知秋,拉住他的衣角,抽噎道:“高飞在哪?”   《尿床记》   奶哥12岁。   卧室中,白知秋沉着脸,替白霖更换公主床的上被褥:“小尿精,5岁还尿床,是不是睡觉之前偷吃西瓜了?”   胖丫头白霖一边在旁边堆得像小山似的玩偶中间拱来拱去,一边解释:“人家不敢上厕所,厕所里好黑。”   白知秋没好气地数落道:“哥哥就在隔壁,厕所里没有怪物。”   从玩偶堆里钻出个小脑袋,委屈地盯着他:“人家要和哥哥睡,人家不想一个人睡。”   随手弹了一下她的脑门:“你要学会长大,不能老和哥哥睡。”   “长大了就能和哥哥睡吗?”白霖无邪地问。   白知秋笑笑:“长大了就不想跟别人睡了。”   “长大不好玩。”小鼹鼠将头缩了回去。   换好被褥,白知秋走到玩偶堆旁,拿开最上面的几个玩偶,发现白霖已撅着光屁股,蜷在玩偶堆中间睡着了。   忍不住伸出手指碰了碰她晶莹剔透的脸蛋:“小淘气,还没穿裤子呢。”   白霖睡得很沉,根本没理他。   不得已,白知秋只好拿了着小毛毯,搭在她身上。   FD   《打水仗》   奶哥13岁。   白知秋带着一帮哥们到家里玩,一进门迎面嗤来一股水柱,将走在最前面的几人浇了个周身全湿。   只见屋里天翻地覆,一群小屁孩正在一二三楼跑来跑去打水战。   突然,头戴童子军军帽,手扛超大水枪的胖丫头白霖追着两个小男孩从楼上跑了下来,边追边喊:“站住,站住,快向本司令投降吧!”   白知秋顶着满脸水花,阴着脸走过去,一把拎住了“司令”的衣领。   白霖兴奋得满脸通红,一边试着挣脱一边喊:“不要妨碍我,我军就要胜利了。”   白知秋掏出手绢,替她擦了擦快流到嘴里的大鼻涕,然后将手绢堵住她鼻孔边,喊得:“醒。”   “呼……”白霖用力一醒,将两条大鼻涕呼在白知秋的手绢上。   白知秋这才放开手:“去吧,再玩半小时吃晚饭。”   “站住!”白霖扛着水枪飞快地跑掉了。   书香门第白丶稀饭为您整理 久久小说下载网www.txt99.com转载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