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最漫长的那一夜 作者:蔡骏 内容推荐:   你是否也有过长夜漫漫却无法入眠的经历?是睡不着?还是不想睡?   你是否也有过不可思议的人生经历?或神奇,或诡异。无法解释,又仿佛注定。   你是否也有过一个人面对困境时的茫然无助?深夜买醉沉迷于虚幻,通宵狂欢试图解冻心房。最后却发现所有努力全部徒劳……   人生无常,命运难测。如果你也有过这些经历,那么本书写的就是你的故事。   《最漫长的那一夜》——著名作家蔡骏最新现象级情怀力作,亦是蔡骏天马行空的想象与悬疑的一次完美融合。19篇有关黑夜的故事波谲诡异、亦真亦幻。从悬疑到怀旧,从青春到爱情,从“变形金刚”到“哆啦A梦”,从“北京一夜”到“这个杀手不太冷”,这些与我们记忆和成长息息相关的故事写尽了我们这代中国人的命运际遇。   长的是深夜,短的是人生。有些黑夜,只能独自度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虽然,每个人都有过“最漫长的那一夜”,但天一定会亮起来!无论你是70后,80后,还是90后,无论今夜多漫长,让我们一起度过! =============== 我们这一代中国人   2014年,三月,最后一天,我到广州,参加某报纸的图书活动。深夜回酒店,大堂巧遇张嘉佳,还有他的图书编辑。原本就认识,白天又是一起的活动,最重要的是恰巧都饿了,我们一同打车去滨江路吃海鲜。几个人没怎么聊,光顾着吃了。凌晨,夜雨倾盆,回到酒店房间。电闪雷鸣,我睡不着,刷微博,满屏都是“周一见”。我随手发了条微博——   “在广州,站在窗后,看闪电,看雷雨,看黑夜中的山,看沉睡中的楼。这个凌晨,当全中国在刷屏……与我们何干?明天,世界和你的身边,有更值得你动容的人和事。2014-3-30 03:17”   第二天,我从广州回上海,在新白云机场,依旧大雨滂沱,候机楼玻璃外倾泻瀑布。所有航班延误。听说整个珠三角暴雨成灾,深圳机场被大水淹了。整整一天,孤独地等候在机场。世界熙熙攘攘,有人为航班晚点而争吵,有人为免费盒饭而口角。路过机场书店,大屏幕播放某位成功学大师的课程,若干闲得难忍的商务人士看得津津有味。我也安静地看了片刻,忽然想写一个故事,关于在机场候机遭遇大雨延误,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又不知何时能告别?就像命运永远无法猜到结局。   瞬间,我决定了,要写一系列中短篇小说,就像这样的真实,让人难以逃避,无处藏身。   最漫长的那一夜——就叫这个名字,大概因为那天等候起飞的过程太漫长了。   关于这七个字,大约在2013年就想到了。2014年春节后,我在《偷窥一百二十天》的最后,就用了这句话——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四周匆匆的路人,都急着赶末班列车,没有人看过她哪怕一夜。”   那个春天,我正好在写一个短篇,名叫“北京一夜”。这是一个关于说故事的故事,故事里带有我自己的成长记忆。虽然借一个北京出租车司机之口说出,但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地域之间并没有太大距离,受着相同年代的教育长大,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我们是有多么复杂啊。这一切与文本或结构无关,只来自两个字——记忆。   四月,我过北京,住长虹桥,零点时分,独自出门打车,直奔百花深处,寻找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百花深处胡同,空无一人。我一个人走了后半夜,几乎迷路,穿越北京的胡同和小巷,一直走到了后海。好像我真的是故事里的人物。   我尝试着把小说发给金宇澄老师,忐忑不安地等待了一个礼拜,有天早上收到金老师的短信:“小说很棒,充分显示了拓展力量与特点,准备用在(上海文学)八月号的头题”。那天中午,我独自在家吃午饭,一边吃一边掉下了眼泪。不为别的,只想要证明自己。   第二篇“舌尖上的一夜”,第三篇“男孩与兵人一夜”——2014年5月29日晚上十点,我仍然清晰记得这个时间,从这篇兵人故事开始,第一次在我的微博上发表“最漫长的那一夜”。   所有标题都带有“一夜”,所有主要叙述发生在一夜之间(也许所涉及故事和背景跨越数年),所有视角几乎都来自于我的第一人称,所有内容也有一大半都真实发生过。我的故事,或者,我身边的人们甚至你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从上海到北京,从喀什到香港,从莫斯科到巴黎。   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看着成龙与吴宇森的电影长大,听着小虎队与四大天王的歌长大,追着《东京爱情故事》与《灌篮高手》长大,崇拜着马拉多纳与迈克尔·乔丹长大。我们童年一度相信理想,背诵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自杀未遂前的名言。我们的理想又如此轻易地破灭,被甩到热血沸腾又残酷的二十一世纪。过去的二十年间,我们依次长大,有的人失去了很多,有的人干脆直接老去,有的人至今仍然活不明白。   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第一代也是最后一代独生子女,人类历史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整整一代人。拜计生委和避孕工具所赐,我们没有兄弟姐妹,童年是有多么不幸啊,从小在孤独中长大,只能幻想有个机器猫(长大后才知道那叫“哆啦A梦”)伴我同行。抛开我们的父辈不说,也抛开我们可以有二胎的下一代不提,小时候羡慕过的香港和台湾的小朋友们,美国与日本的小朋友们,都不曾有过我们这样的童年。所以,我确信无疑的是,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必然将要改变或者正在改变这个世界。   这些年,大家都在说“非虚构”,什么是“非虚构”?   这个世界上没有非虚构。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新闻,网络上的明星八卦,大家亲眼目睹的事件,乃至夫妻间的日常生活,恐怕都没有百分之百的“非虚构”。所以,“非虚构”是一个伪命题,用小说来写“非虚构”,差不多也相当于用“非虚构”来写小说。   真实是一种力量,虚构同样也是一种力量,我想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把这两种力量合并为一种力量。   所有转发评论过“最漫长的那一夜”长微博的朋友们,我对你们都存有感激之情:崔永元、孔二狗、冯唐、路金波、一毛不拔大师、沧月、树下野狐、严锋……恕我不能一一列举各位。   感谢刊载过“最漫长的那一夜”部分短篇小说的《上海文学》《人民文学》《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国作家》《萌芽》《新民周刊》《新华文摘》,若有遗漏请原谅。尤其幸运,《北京一夜》相继获得《小说选刊》“茅台杯”与《小说月报》“百花奖”,也感谢各位评委与编辑。   “最漫长的那一夜”,大概是我迄今为止写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自觉无比幸运,在这样一个时代,选择这样一种方式,表达我对自己和世界的态度。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我不会停止奔跑,还将继续每月更新一篇,在我的新浪微博。   《莫斯科不相信眼泪的那一夜》,我借用卡佳之口写给我自己,也写给你——   “在写作这条道路上,你可能会很有成就。但要记得,绝不能轻视任何人,就像绝不能轻视自己那样。有朝一日,我会不会也变成自己曾经讨厌过的那种人?也许会,也许不会,很遗憾,我们大多数人属于前者。但请你别忘了今天,别忘了你最初为了什么而写。不是什么改变命运的鬼话,而是你想要倾诉内心。”   蔡骏   2015年6月1日儿童节星期一于上海苏州河畔 第1夜 北京一夜   “花开了,然后会凋零,星星是璀璨的,可那光芒也会消失。这个地球,太阳,整个银河系,甚至宇宙,也会有死亡的时候。人的一生,和这些东西相比,简直就是刹那间的事情。在这样一个瞬间,人降生了,笑着,哭着,战斗,伤害,喜悦,悲伤,憎恨,爱,一切都只是刹那间的邂逅,而最后都要归入死的永眠中。”   ——沙加(圣域第六宫处女座黄金圣斗士)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许多人都不喜欢那座充满雾霾与拥堵的城市。   但偶尔,我还是会着迷那样的夜晚。春风沉醉兼沙尘呼啸的三月,后海盛开荷花的七月,秋月如镜锃亮的十月,白茫茫落得干净的腊月。   那年初秋,我在工体附近跟友人晚餐。忘了谈啥事。我独自离去,沿着工人体育场北路散步。恰是酒吧、餐厅、夜场、三里屯SOHO……人山人海,挤不出去,挂着红灯的黑车,猫步般跟在身后按喇叭,或干脆问你去哪儿。避之唯恐不及。打车这个技术活上,我是菜鸟一枚,从前木有买车时,我常看着别人上车,自己被迫步行数百米才能抓到一辆。   霓虹下,随波逐流,形单影只。我看野眼,堵车风景,成群结队。东三环,长虹桥边,终有几辆空车,被人捷足先登,更多呼啸而过不停。我想,要么去坐地铁,要么一直站在这里,等到夜色褪尽,再跟满嘴酒气而来不及卸妆的女孩子们抢出租车吗?   一辆空车过来。   并不指望能拦下,前头还有三拨人伸出胳膊。红色的现代索纳塔,却无视所有人,只在经过我面前时,急刹车。   我还没招手,出租车右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男人的脸。满世界的噪音里,他沉郁的声音:“喂!上来吗?”   白痴般,我愣了。几个家伙冲上来抢,我才拉开红色车门,坐进前排副驾驶座。司机一言不发,稳健起步,甩下后面一群骂娘的文艺青年。   晚八点半,开上东三环主路,我意识到还没说目的地。   “师傅,我去……地安门。”   沿着工体北路、东四十条、地安门西大街,是条直线,但要经过帝都最堵的几个点,何况在反方向。不晓得是领导微服私访,还是出了什么事故,东三环已成巨大的停车场,车尾此起彼伏的制动灯,渲染得如同红灯下的东莞。   出租车司机,三十多岁,不似印象中的北京的哥。更像三国里说的,目似朗星,鼻若悬胆,下颌丰满,居然有几分像那个谁……冯唐?   冯唐的亲兄弟或堂兄弟还是表兄弟?不对,就是冯唐吧?   “你相信,人有前世吗?”   他问我,声音很有磁性。   副驾驶座的挡风玻璃后,我的脸和眼睛,藏在光亮与阴影间,渐渐变形,想必。   我不答。   车子往前开了两步,“冯唐”转了转方向盘,淡定说:“对不起,打扰你了。”   窗户关紧,车封闭性不错,几乎听不到外面噪音,我望着三环上灯光污染的夜空,终于对司机开口:“能问你个问题吗?刚才,那么多人招手,你却停在我面前,为什么?”   “远远看你,觉得有缘分。”   这话说得我脸红心跳。莫非,是我遗世独立而不扬手,惺惺然有上古名士之风?去你妈,扯什么蛋?   不敢正眼看“冯唐”,眼角余光瞥去,怕他是个男同志,开着出租车寻找同性猎物,难道我看起来像弯的?需要在额上贴“直男”标签吗?   我开始注意车内的一切,比通常出租车干净。眼前就是驾驶员卡片,印着某张男人的照片,再看现在开车的“冯唐”,两张脸,天壤之别。   黑车?心底叫苦不迭,坐他身旁岂有完卵?   他打开车载音响,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小说连播……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马达睁大着黑色的眼睛,驾着他的出租车,在笼罩着黑色的马路上飞驰着。此刻,他正静静地听着电台里的播音,这是一首顾城的诗。   这几天,他的脑子里全都是那双黑色的眼睛,那个叫周子全的男人,死在他面前时的眼睛。   神在看着你。   他的嘴里默默地念着这句话,却始终都无法理解这句话里所包含的意义,难道真的有一个无所不在的神灵,高高在上地监视着他吗?不,这句话里一定隐藏着什么东西,或者,这是一句没有说完的话,还有很多话永远藏在了死者的心里。   晚上九点,马达开到了他曾经度过两个夜晚的那栋小楼旁。   她到底是谁?   “这个小说写得很一般。”   开车的“冯唐”把电台关了。   我的脸颊一阵发热,因为那是我的小说,很多年前写的,主人公叫马达,是个出租车司机。   “兄弟,你是做什么的?”   我给自己编造了一个职业:“推销员。”   “推销员?很辛苦吧。”   “当然。”   “您不是北京的吧?”   “嗯,不是啊,来出差的,推销员嘛,全国到处跑。”   “去地安门干吗?”   这他妈是公安局的反恐规定吗?每个乘客必须说出去哪儿的理由司机才能拉?   见我没有反应,“冯唐”顿了顿说:“我是在地安门长大的。”   “难得。”   有些累了,我耷拉眼皮,靠在座椅上,惜字如金。   “我们家有座独立的小四合院。有我,爸爸妈妈,还有奶奶,一家四口。北房三间,东西厢房。院子里有棵老槐树,夏天我常爬上去掏鸟窝,冬天从屋顶上扫下雪来,堆个小人不成问题。我爸爱养鸽子,大大小小几十只,每天早上起来放飞,天黑前准保全都回来。”   “房子还在吗?”   “奥运会那年拆了。”   “拆迁补偿款应该不少吧?”   “呵呵,初中毕业那年,我们家把房子卖了,搬到城外的回龙观。”   看看他的年龄,那应是九十年代,卖不出什么价钱:“太可惜了。”   “说来……话长。”   “听听?”   “算了吧,很无聊的故事。”不知不觉,出租车已转过东三环,进了朝阳北路,“冯唐”沉默着,没有表情的脸,简直几分可怕。   静谧的十来分钟,我仓皇地看着车窗外,有跳车逃生的念头。   “小时候,我是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初一那年还上过新闻联播,中央首长来我们学校视察,我作为学生代表跟那位爷爷合影。”   像一夜里冒出的粉刺,“冯唐”突如其来地说话。我头靠车窗,尽量距离他远些。   “羡慕。”   不是客套话,想起我小时候,既不是差生,也不是优等生。我没让老师头疼过,也没被人夸过,除了作文还算凑合,就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那种孩子。   “我爷爷是老革命地下党员。新中国成立后,分配了一间四合院——从前住着个前清老太监,伺候过慈禧太后。1954年,地安门被拆了,老太监在自家院里上吊死了。文革头一年,爷爷也在同一棵槐树上自杀。改革开放,落实政策,才把四合院还给我家。我爸在中央部委工作,我妈是协和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只有奶奶是家庭妇女。小时候,我常能吃到别人家孩子吃不到的东西。你懂的。”   “嗯,我稍微懂一点。”   “小学三年级,我写过一篇命题作文,关于自己长大后做什么职业。我写了三种,一是考古学家,二是文学家,三是北京市长。”   “你也想当作家?”   说实话,在我念小学的时候,从未有过此般梦想。   “我爸爱藏书,家里有个大书房,书柜从地面排到天花板。除了四大古典名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鲁迅全集》《红与黑》《悲惨世界》《安娜·卡列妮娜》《罪与罚》《亨利四世》……还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东方快车谋杀案》。但我最喜欢苏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过至少五十遍。”   “保尔·柯察金,奥斯特洛夫斯基。”   “记得冬妮娅吗?”   虽然,书中情节大半模糊,但我记得:“保尔的初恋?”   “最喜欢她在水边初遇保尔,蓝白色的水兵服,浅灰色的短裙,带花边的短袜,栗色的大辫子……都是十七八岁,没有冬妮娅,就不会有保尔,你说呢?”   “嗯。”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经历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的斗争!”   北京,晚九点半,朝阳门外大街,出租车司机为我背诵这段名言,保尔·柯察金将要举枪自杀时想到的话。   “不过,我想在那个时候,他心底所念的人,一定是冬妮娅吧。”他按了按喇叭,让前头的实习车闪开,“你想过自杀吗?”   我不响。   “冯唐”转移了话题:“你知道我家为何要从地安门搬走?”   这个我感兴趣。   “初三,我十六岁,我们学校的教学楼有五层。那时男生都爱圣斗士星矢,有人喜欢紫龙,有人喜欢阿瞬,我们几个男生,各自扮演喜欢的圣斗士,从一楼玩闹到五楼,是不是很傻?而我最爱沙加,当我高喊‘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却不小心胳膊碰到窗玻璃——那块该死的玻璃,整个掉了下去,往外掉。”   “五楼?”   路口,红灯前,他放空挡,拉手刹:“嗯,周围的那些人,全逃光了。五楼的窗户底下,就是大操场,课间休息,有许多人。”   “但愿没事。”   “我不敢把头伸出窗户。当我跑到楼下,看到操场上围了许多人。有个穿着连衣裙的女生,横躺在水泥地上,鲜血流了一地,浸红无数片碎玻璃,慢慢淌到我鞋边。”   “哦……”   “后面的事,我记不清了,脑子发热,耳边全是尖叫,眼前数不清的人头,像在菜市口滚动。那晚,爸爸将我接回家,妈妈却在医院留了一整夜。第二天,我才知道那个女生受了重伤,颅骨被玻璃击穿,抢救十个小时,终于保下一条命,但深度昏迷。我向学校承认,是自己不小心碰到了玻璃,愿意接受处分。”   “你傻啊,为什么不说是玻璃自己掉下去的呢?”   “嗯,很多年后,我也有过后悔,为什么要承认?不过,几个男生都看到了,我可以让他们保守秘密,但能保密多久?总有人会泄露出去的。被玻璃砸到的女生,是隔壁班级的,我不认识她——我是北京市三好学生,学校里没有不认识我的,这也是我不敢撒谎的原因。”   车后响起连绵不断的喇叭声,路口早已变成绿灯,“冯唐”才重新开动。   “后来,那个女生怎么样了?”   “植物人。”   “你家赔钱了吗?”   “女生家里开出五十万的条件——二十年前,一笔巨款。虽说,那年头医药费不贵,但对方计算了未来五十年的治疗与护理费,还有整个人生被毁了,无论如何,我接受。”   “你父母呢?”   “九十年代,我爸的中央部委是清水衙门,我妈在医院还没流行拿红包,实在凑不出五十万,最后咬牙卖掉四合院,全家搬去回龙观。搬家前一晚,七十岁的奶奶死了。医生说是脑出血。爸爸却说见到了吊在大槐树下的爷爷,奶奶是舍不得离开地安门呢。”   人说地安门里面,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   “冯唐”继续平静地说:“快要中考了,学校只有一个保送名额,原本留给我的,直升北京最重点的高中。出了这样的事,名额自然给了别人。而我嘛,志愿没填高中,怕是将来读大学家里负担不起。我进了西城区的商业职校。至于,被保送去重点高中的那家伙,而今已是个大人物了,常在中央一套的两会新闻见到他。”   “你是说,假如没有那块坠落的玻璃,今天那个大人物,就是你啊?”   “我一直,梦见那块玻璃,依然在教学楼的五层,完好无损地嵌在窗框。夕阳照射在玻璃表面,映出十六岁那年的脸。”   我不太会说安慰人的话,默默看着车窗,北京街头绽射的灯光,映出自己的眼睛,忽然觉得好年轻。   “离开地安门,不到一年,我爸就出事了。”他像说一桩无关紧要的事,如此平静,“他每天骑自行车上班,以前十分钟就能到,但从回龙观进城,就得一两个钟头。有天早上,记得是清明节,他被一辆土方车带倒,整个人卷到车轮底下,被碾成了肉燥子,你肯定吃过吧?”   车轮底下华丽丽的肉燥子,又联想到爆肚黄喉之类,我有种呕吐的感觉,摇下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   “爸爸死后,妈妈得了抑郁症,再没心思做医生了,提前病退回家。没过两年,她查出了乳癌。晚期。我十八岁那年,她死了。”出租车已开上东二环,“还想听下去吗?”   “想。”   “我妈刚下葬没几天,我从商业职校毕业,国营单位包分配,进了西单百货做营业员。不久,商场效益不好,三分之一员工下岗。我在家闲了一年多,花光所有积蓄,才重新出来找活干。呵呵,我干过各种工作,运货员、维修工、值班员、推销员。可是,每一样都不长久,最后凑了些钱,开起了出租车,那是五年前的事。”   “说说你遇到过的有意思的事?或者——令人难忘的事?”   我怎么说得像个小学作文老师?抑或电视节目上的梦想观察员之类的装逼犯?   也许,我是在羡慕他。所谓作家,时常被迫地需要去寻找生活,而出租车司机们,每天就在生活之中。   “不值一提。”   其实,他是欲言又止,区区四字,千言万语。   “平常你也喜欢像这样跟乘客聊天吗?”   “不,我从不跟乘客聊天,差不多一句话都不说,除非有人主动提问。”   对不起,别再说什么缘分,后背心要起鸡皮疙瘩了。   “冯唐”似乎听到了我的心里话,说:“今夜,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怎么了?”   “与你无关。”   他让我吃了颗软钉子,好吧,这确实不是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范围。职业习惯,我随口提了另一个问题:“那你现在爱读什么书?”   “《凡人修仙传》《斗破苍穹》《庆余年》……你不是推销员吧?”   “哦。”   “你是哪的人?”   “猜?”   我没有逗出租车司机玩的恶习惯。但,这哥们太令我着迷了。   “南方?但又不是很南,也许,靠东一些。”   “上海。”   “好地方啊。”   “印象如何?”   “呵呵,我还从没去过呢。小时候,去过几次天津,跟爸爸出去开会,爬过一回泰山,还有,对了,北戴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几年没出去玩过?”   “除了拉活去天津河北,每次只能隔着车窗,远远看着光秃秃的野地,还有高速上成排的卡车,交通事故中烧焦了的车壳子,还有尸体。”   “你最喜欢去哪儿?”   “五年前,我刚开上出租车那会儿,有一次路过百花深处胡同,想起当年被玻璃砸伤,变成植物人的女同学就住那儿,便进去看了看。”   “还在吗?”   “百花深处胡同十九号丙,早成了大杂院,搭满违章建筑,住的大半是北漂。她家还在西厢房。十几年前,拿到我家的赔偿款后,她的父母离婚搬走了,听说是分别再婚,却把女儿留在这里。”   “那么多年,你都没去看过她吗?”   “我——害怕。”   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我明白他的恐惧,真的。   “为什么,突然又不怕了?”   “那天是我的三十岁生日。”   “我懂了。”   “小时候,每个生日,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奶油蛋糕,那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了。而自从他们死后,我已经十多年没过过生日了。我只是,想要给自己找一个生日礼物,哪怕只回头看一眼。”   “说……说……说……下……去……”   我有些结巴了,我想。   “老宅,只剩下她的叔叔,我不敢自报家门,谎称是初中同学,代表同学会过来探望。”   “他让你看了?”   “嗯,这家伙把侄女当做累赘,恨不得早死早超生,多出间空房还能租出去。她始终昏迷在床,脑子里残留几块当年的碎玻璃。”   “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当时,我连续开了十来个小时出租车,许多天没刮脸,长满胡楂子,还有几根白头发,简直就像个大叔。走进那扇狭窄的门,我看到躺在床上的她,竟还像十六岁的中学生。她的头发很长,几乎拖到腰上,感觉从没剪过。长年不见阳光的皮肤,白得几乎透明。她的鼻梁很高,下巴圆润,额头高高的,像冬妮娅。”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只是一种感觉,谁都没见过冬妮娅,不是吗?可惜,屋里很臭,她叔叔把她当作了一具腐尸。到处是灰尘和蜘蛛网,比牲口棚还糟糕。床脚下摆满尿盆,墙上挂着成人尿布啥的。他们家每月出八百元,请个外地保姆来照顾她,每天两个小时——我猜,当年我家赔偿的五十万,早被哪个家伙花光了吧?”   对面有车开着远光灯过来,照亮“冯唐”的脸,有些发红。   他也打了远光灯:“谁能想到呢?虽然,是个植物人,但除了轻微的褥疮,就连例假都是准时的。”   “哦?”   “每个星期,我都会去百花深处胡同。虽然,我自己家乱得像个狗窝,除了爸爸留下来的藏书,就是几十个移动硬盘,你懂的。但在她的小屋,我卖力地打扫,清除多年尘土,把每块玻璃都擦干净。我从淘宝上买了许多东西,专找少女喜欢的网店,比如泰迪熊的窗帘啊,HELLO KITTY的发卡啊,还有挂在她床头的SD娃娃。我买了几盆花放到窗边,关照保姆每天浇水。”   眼前浮起这幕奇怪的景象,一个像大叔的出租车司机,每周去百花深处的四合院里,照顾植物人的萝莉,虽然他们两个年龄相同。   “她怎么吃饭呢?”   “通过鼻子——我自学了护理,把鸡和鱼肉调成糊,加上新鲜水果和牛奶,兑成营养流质,灌进一根管子,再通过她的鼻孔塞进胃里。听起来很恶心吧?时间久了,自然习惯。”   “你帮她擦身吗?”   “这个……”问到了要害,他沉默片刻点头,“一开始不敢,但后来我发现保姆偷懒,也就亲手帮冬妮娅翻身和按摩了。”   “冬妮娅?”   “嗯,我喜欢叫她冬妮娅,再也改不了口,抱歉。”   “你没感觉不好意思吗?毕竟男女有别。”   “当然,很不好意思。但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了。就算我给她换尿布,也没有丝毫的……没有生理反应,别想歪了。”   “是你还是她?”   “我。”   “他叔叔不管吗?毕竟,你是以男同学的身份,又不是男朋友。”   “我想做她的男朋友。”   不曾想,“冯唐”如此直接地说出答案,令我无言许久。   “赎罪?”   “有一点,但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我喜欢冬妮娅。是啊,我是不是疯了?对方要是正常人家,我根本没这种机会,但她的叔叔,根本不管她,给他塞了两条香烟,就把房门钥匙给我了,却连我的名字都不问。”   “冬妮娅,我也这么叫吧。年复一年,她始终昏睡吗?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年前的今天,她醒了。”   我几乎从副驾驶座上弹起来,把脸贴着挡风玻璃看他的双眼。   出租车转入东四十条,他慢悠悠地说:“那天之前,昏迷中的冬妮娅,连续发了七天高烧。我开车把她送去协和医院,庸医说她脑中的碎玻璃作祟,导致大脑内出血,建议准备后事。我把她拉回百花深处胡同,就算死也要在自己的屋子里。”   “你救活了她?”   “不知道。我给她换上白色衣裙,为她化妆,第一次擦上腮红和粉饼,我的手居然没有抖。虽已浑身冰凉,摸不到什么呼吸,我仍然跟每天一样为她擦身,认真按摩她的大腿肌肉,尽管已僵硬。”   “别吓我!”   “那天午后,我刚为她擦完身体,给窗台上的花浇水,忽然听到床上有动静,回头一看——她睁开了眼睛。”   忽地,我想起很多聊斋故事里,穷书生进京赶考,夜宿古寺,偶遇女鬼。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不可自拔,以至于掘开坟墓,发现女尸竟完好如生,便把她带回老家,放在自己床上,每天喂些稀粥,渐渐僵尸变得柔软,直到还魂复生。待到女郎休养康复,即与书生拜堂成亲。次年,她竟生了个大胖儿子,足不出户,相夫教子,侍奉公婆。多年后,儿子寒窗苦读,金榜题名,光宗耀祖,给父母养老送终,后人还是蒲松龄的隔壁邻居,异史氏曰……   司机的面色略微有些苍白,笑着说:“真好啊,她苏醒的那一刻,我哭了。接着三天,我始终陪在她身边,直到她慢慢自己吞咽,可以用嘴来喝水进食,虽然大小便仍不能自理。第七天,她说话了。”   “她问你是谁?”   “嗯,我骗了冬妮娅,说我是她的老师。因为,她的记忆停留在1995年,还以为自己是个初中生,很快要面临该死的中考,还让我拿几本教辅书来给她复习。”   “有时候,这样也挺好的,除了梦见还在考试。”   “冬妮娅很单纯,她管我叫大叔。而我不敢告诉她现在是2013年,更不敢说是因为我,因为那块玻璃,才让她变成这个样子的。我害怕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已昏迷了十八年,不再是十六岁少女,而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我继续骗她,说她因为一场车祸,在床上躺了六个月,错过了1995年的中考。现在,她必须做好康复训练,才有机会到明年考高中。她问起爸爸妈妈,我说他们出国工作去了,隔很久才会回来看她——那是南美洲,火地岛上的乌斯怀亚,地球上最远的城市,平常通不了电话。”   “她叔叔不戳穿你吗?”   “我跟那家伙说好了,帮着我一起演戏,只是冬妮娅没想到,叔叔在半年里老了那么多。我解释,自从她受伤昏迷以来,叔叔为她操碎了心,结果一夜头发就白了。她又问我:老师,为什么从没见过你?我只能说,我是最近新调过来的,学校派来照顾你,因为校长觉得,你的车祸是学校的责任。她问我是教什么的。我说是教语文的,她还让我给她读课文,教她补习文言文和作文——恰好是我当年读书时的强项,重新温习一遍,居然还装得挺像。”   “很有意思的故事。”   干咳两声,“冯唐”皱着眉头:“其实,我心里紧张死了,就怕被看出破绽。我换上九十年代流行的衣着,每次去见她都不带手机。虽然,大杂院里住了不少人,但从没人关心这间屋子,违章搭建的墙,阻挡了窗外视线。躺在床上的她,只能看到屋顶瓦片,狭窄的灰蒙蒙天空。我从旧书店买了些二手书,作为课外阅读送给她。除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红与黑》《基督山伯爵》《牛虻》……但她能动的只有眼睛、嘴唇、脸部肌肉,胳膊与大腿都没知觉,根本无法康复训练,更别说看书。”   “只能念给她听?”   “嗯,我从秋天念到春天,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念到卡夫卡。《悲惨世界》念了两遍。原来,我是一个星期看她一次,后来隔三差五就往百花深处胡同跑,最后变成每天都去,大多在午后的两个钟头,出租车最闲的时间段。她问我怎么不去给学生上课。我说现在教育改革,必须给中学生减负,下午都是体育课和自习。”   “这个改革到现在还没实现吧。”   “冬妮娅说想要看电视。虽然,搬电视机过去分分秒秒,但谎言就会马上穿帮。为了让她相信还在1996年,我说这个房子太老,有线电视断了。我从旧货商店淘了一台旧彩电,收不到任何信号,配最老的步步高影碟机,上淘宝买了《梅花三弄》《一百零一次求婚》《东京爱情故事》《大时代》的VCD刻录碟,全是1995年以前的老剧。”   “能把这些弄全,费了不少心思吧?”   “我还自己刻了不少碟呢。冬妮娅的手不能动,连遥控器都按不了,只能我陪在身边,为她打开电视机,放碟与换碟。有一天,北京城下起大雪,我和她看着飘到窗上的雪花,电视机里放着《梅花烙》的大结局,皓祯捧着死去的白吟霜,策马消失在北京的荒野,她第一次流下了眼泪——我很高兴,她的泪腺功能已经恢复了。”   “我记得这个结尾。”   说实话,对于那部剧我印象更深的是马景涛的咆哮。   “为了给冬妮娅排遣寂寞,我又买了台CD机,还有张雨生和孟庭苇的CD唱片,为她戴上耳机。她每次都舍不得我走,直到在我渐渐调低的音量中睡去,我才能放心离开。”   “还有个问题,你继续给她翻身和擦背,还有换尿布吗?”   “冯唐”脸色尴尬:“我原本也很害羞,当她刚醒来时,不敢碰她的身体。但是,冬妮娅说没关系,她说自己还是孩子,而我是老师,是她的长辈,就像爸爸和叔叔那样。在她的言语安慰下,我还是准时为她按摩,用热水擦拭她的身体。她说,她喜欢薄荷味。我为她在窗台上种了几盆薄荷,还找来早已停产的薄荷洗发水,为她清洗每一根长发……”   “碰到过胸部吗?”我也有些脸红,“对不起,问得太直接了吧?”   “当然,不可避免,但我没故意占过她便宜。对于她的身体,就像自己的一部分,你要明白,没有任何色情的成分——虽然,她从脖子以下都没什么知觉,就算摸了她也不知道。”   “真不容易。”   其实,我不信。   “今年春天,有柳絮飞到窗上,冬妮娅提出了一件请求——躺在床上那么多年了,想要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完蛋了。”   “我犹豫了一分钟,还是答应了。为此,我做了一个星期的准备。我给她买了新衣裳,剪短她的头发,为她用香皂洗脸,擦上大宝脸霜。那是个清晨,大杂院里没人在意过我们,我抱着她走出百花深处胡同,放进我的出租车里,绑上安全带,就在你坐的这个位置。”   听到这里,我背后凉飕飕的,仿佛冬妮娅正趴在我的肩头。   “你怎么解释你是个司机?”   “我说,这辆车是我的兄弟的,我刚考出驾照,借出来练车用的。十九年来,她第一次走出四合院,晒到北京的阳光。我骗她说,这一年来,北京的建设突飞猛进,差不多相当于过去的十几年。当然,我只在二环里头转,不敢带她去东边和北边,怕她被奇形怪状的大裤衩或鸟巢吓着。堵车时,经过一个商场门口,大屏幕上放着五月天演唱会,她感到既陌生又疑惑,等到刘德华出来向粉丝们招手,冬妮娅彻底糊涂了——她问,刘德华怎么都成大叔了?我只能干咳两声说,明星太辛苦了。”   “对啊,她都不知道张国荣已经死了十年吧。”   “冬妮娅说,她想听听电台广播。我装模作样地打开电台,其实是预先准备好的音频——我找到了1996年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录音,那期节目在谈第二年的香港回归,接着是艾敬的《我的1997》。”   那首歌,当年很红,我记得其中几句——1997快些到吧八百伴究竟是什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   “那一天,我带着她在北京城里转悠,从清晨直到日暮。路过包子铺,我下车给她买了稀饭和豆浆。她说想吃爆肚,我又去清真老馆子给她买来,但她吃了半个就想吐。她不知道自己吃了十九年的流质,很难再适应普通食物了。”   “我要是她,得感动得要死掉了!”   “晚上,我把车停在后海边上,冬妮娅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酒吧。难得没有尘土与雾霾,那一晚月亮很美。我从水边给她摘了几片柳叶,放到她嘴里咂了几下,她说好喜欢这种味道。看着她的脸,眼睛,还有嘴唇,我很想……真的很想……”   “吻她?”   “我犹豫好久,几乎要把手心揉碎。帮她把柳叶从嘴边拿走时,我的嘴唇离她只有一厘米。她闭上眼睛,等着我去亲她。我却拉下手刹,开车送她回家。”   “哎。”   天人交战,我能理解。   “当我抱着她,走进百花深处胡同十九号丙的院子,警察正在等着我。冬妮娅的叔叔脸色发白,跟居委会大妈一起,从我手里抢过瘫痪的女孩。然后,我被警察戴上手铐。冬妮娅不想让我走,叫着让我回来,我什么声音都不敢发出,被警察压低着脑袋,在众人的指指点点中,押上警车送进派出所。”   “怎么回事?”   “就在我开车带着冬妮娅外出的白天,她的爸爸从外地回来了。冬妮娅的叔叔知道他欠了许多债,根本不希望他回来惹麻烦,因此也没有把冬妮娅苏醒的消息告诉他。叔叔无法解释昏迷十九年的侄女为何不见了,只能把我供了出来。冬妮娅的爸爸勃然大怒,担心我会把他女儿拐卖到农村去。他打110报警,查出了我的真实身份——我就是当年闯祸的男生,让他的女儿变成了植物人。在我被警方抓住以后,他希望公安局严肃处理,说我犯了流氓罪,甚至怀疑我强奸过冬妮娅。”   “好像,早就没有流氓罪了吧?”   “我被治安拘留了十五天。并且,我再也不能见到冬妮娅了。”   听着心里越发难受,我又想到什么,叹气说:“但比这个更糟糕的,应是她已知道了所有的秘密。”   “没错,见不到冬妮娅的日子,不知道是怎么活过来的。经常跑到她家门口,就会有人报警,把我赶出去。忽然,有天她叔叔找到了我,说冬妮娅开始绝食,要是见不到我的话,就要把自己饿死在床上。”   “你又见到她了?”   “是,三个月前,夏天。我发觉她成熟了,不再是个十六岁少女,更像女大学生。她的真实年龄已经三十五岁,我很害怕再过一两年,她就已青春不再,甚至老得比常人更快。”   “她也知道你是谁了?”   “冬妮娅告诉我,其实,她早就发现了——在她苏醒以后不久,她知道我在说谎,知道我根本不是什么老师,现在也不是1995年。她本以为过去了三年,最多五年,却没想到是十九年。但是,她很享受这样的谎言,愿意每个星期都看到我,听我说那些虚构的故事,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大街上到处是活雷锋。很快香港就要回归,转眼就会轮到台湾。每个人都相信勤劳致富,自己的明天会更好,好像时光从未流逝。”   “别再煽情,我受不了。”   我摇下车窗,只想透透气,透透气。   “冬妮娅的爸爸只陪她住了一周,给她换了台新彩电,可以声控的遥控器。这台电视机还可以上互联网,她很聪明,只学几天就会了。但是,等到她重新见着我,就再也不看电视了。我跟她说起真实的世界,为她念手机上的新闻,微信里的消息,但她统统不感兴趣。最后,她说,她想要死。”   “为什么?”   “在冬妮娅刚苏醒的那几天,发现自己瘫痪在床上,连大小便都要别人伺候,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何况,她的脑子里还残留有玻璃,肉体上的痛苦也难以忍受,只是她从不让我知道。但,因为我的存在,为她养花浇水读小说,说起外面幻想中的世界,她才能努力克服想死的念头。她说,为了我,她才活到今天。”   “你怎么劝她?”   “苦口婆心——总之,用尽了一切办法,却无法打消她的念头,反而让她更执着。最后,我答应她,娶她为妻。”他踩了脚急刹车,几乎跟前面追尾,“但她拒绝了。”   这个答案让我始料未及,原本以为是美好结局的伦理片,却突然被编剧推入了绝境。   “那她把你叫来干吗?”   “还不明白吗?她知道,自己只是个累赘,如果答应我的求婚,我将一辈子服侍个瘫痪在床的废人。虽有夫妻名分,却什么都做不了,更不能有性生活,白白耽误到老死的那天。她是怕,我的人生,因为她而毁了。可她要明白——是我先毁了她的人生。”   “但那是个意外。”   “要不是那块坠落的玻璃,如今我也不至于如此吧?到底谁欠谁的?你能说清楚吗?”   “抱歉。”   “整个夏天,她一直在赶我走,但我赖着不走。我这出租车的生意,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很快连车队的钱都交不出了。她说——如果,我真的喜欢她,就请帮助她自杀。”   “她想要安乐死?”   “这几个月,我始终想一个问题,这样下去的话,对她对我来说,究竟算是什么?当她知道了所有秘密,当她明白已过去了十九年,当她发现外面世界真实的模样?”   “你被她说服了?”   “是的。”   “我想,她也是为了给你解脱。”   “好多次,我从她的屋子离开,走出百花深处胡同,溜达半个钟头,穿过无数迷宫般的巷子,到后海边上,看着一池绿水,就想要跳下去。可,我又想,要是我也死了,冬妮娅怎么活下去?”   “你做出了选择?”   “她说,想去海边看看。今天,早上,我用薄荷味的香波,为她洗干净长发,穿上蓝白色水兵服,浅灰色短裙,带花边短袜,还笨手笨脚帮她梳了大辫子。避开大杂院里的耳目,我把她抱上车——抱歉,还是你现在坐的位置。我带她出北京,沿着高速开到秦皇岛北戴河。我把出租车停在海边,搂着她,坐在岩石上,让海风吹湿她的眼睛。她说,长这么大,还从没看到过海,如果现在死了的话,会很满足。”   “别!”   几乎要抓破自己的大腿,我真想把耳朵捂起来,他却自顾自地说下去:“我的双手哆嗦,掏出一瓶安眠药,冬妮娅全部吃了下去。昏睡之前,她对着我的耳朵说——土豪,下辈子,我们再做朋友吧。我点点头,很想说声对不起,但,我沉默着,给了她一个微笑,看着她熟睡的脸,渐渐变得苍白……”   面对这样的情节,我无法验明真伪。紧握门把,身体僵直地向前倾,看着开出租车的杀人犯。   “听我说——我掏出第二瓶安眠药,仰起脖子,倒入喉中。我抱着冬妮娅,听着她的心跳,还有温暖而小巧的胸口。我也睡着了。”   我刚想脱口而出“殉情”二字,但看着身边这个男人,心底微凉——如果,他已殉情自杀而死,那么眼前的他又是谁?   “冯唐”转头看我,幽灵般说:“然而,当我醒来,已是傍晚,夕阳从背后照着大海,我发现自己依然活着。地上满是我的呕吐物,胃里难受得要死——我恨自己为什没死。”   “她呢?冬妮娅?”   车速随之减慢,他说:“她——没有呼吸,没有心跳,身体还是微热,软绵绵的,似乎轻了几两,也许刚死去。”   明白了,这是两个人相约自杀,而女的死了,男的却意外幸存。据说很多殉情都是这种结果。   “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死。为什么让我一个人活下来?但是,她只想要自己死,希望我正常地活下去。这一切全怨我,是我瞒着冬妮娅,准备跟她共赴黄泉。”   这些话,他说得异常平静,却让听的人毛骨悚然,我强迫自己故作镇定:“你怎么处理尸体的?”   “我对自己还活着而很内疚。但是,我没有尝试再死第二次,因为我想在此之前,先把冬妮娅带回北京。当我进了三环,发现各处堵车,在工体北路掉头,恰好到长虹桥边,就遇见了你。”   “停车!”   不敢再想下去了,如果,这是真的。   “冯唐”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却问了个不搭界的问题:“朋友,你看过《红与黑》吗?”   “问这干吗?看过。”   “还记得结尾吗?”   “结尾?于连不是死了吗?”   “嗯,他死在断头台上。而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是玛蒂尔德小姐,她抱走了于连的人头,来到他指定的山洞里埋了。”   “不要再说了,求求你!”   我没有幽闭恐惧症,但此刻,对于这个出租车的封闭空间,却是如此害怕。   你也能猜到——冬妮娅,严格来说,是她的尸体,就在这辆车的后备箱里。   “地安门到了。”   出租车开过十字路口,停在路北侧的一家风筝店前。   已近午夜。   计价器显示金额五十九元,“冯唐”摆手道:“今天,我不做生意的,不收你钱,再见。”   我刚要打开车门,准备子弹般逃出去,却死死抓着门把,不舍地回头看他。车内灯,照亮司机的脸,依稀有两道泪痕。   刹那间,我改变了主意。   “对不起,我不想找那老妇人了,请继续往前走吧。”   “再去哪儿?”   “去夜里……”   出租车司机点头,再也不必言语,带着我沿地安门西大街开去。   我把头伸出窗外,看到皎洁的秋月,径直照入内心秘密——   很多年前,在上海,普陀区,我在五一中学读书。初三那年,我跟同学们在五楼白相,不当心碰下一块玻璃。当时,我也吓戆了,不晓得会不会闯祸。最后,我很幸运,玻璃砸碎在操场上,没有伤到任何人。直到今朝,许多夜里,我仍然想象,要是那块玻璃砸到了啥人的头上,那么我将……   从地安门西大街,经过后海荷花市场门口,出租车缓慢开去,似是让我挑选下车地点。   但我不响。   沉默中,看着车窗外的老城,在白莲花般的云间穿行的月亮。我已明白,“冯唐”之所以把我带上车,只是想要找个人,安静地听他倾诉这个故事。   但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或者说,正在进行时。而我,不巧参与了进来,成为故事中的一个配角。   开到新街口南大街右拐,他没由来地右拐。我没问他去哪儿,就当是散心,送后备箱里的美人,最后一程。   我转头对着背后的座位,鼻子深深埋入靠垫,想要嗅到冬妮娅的气味——至少,有她头发里的香波味。   然而,什么都没有。   只有纤维与海绵深处的细小颗粒,如同尘霾般钻入肺叶,我拼命压抑没打喷嚏。   但,在我连续咳嗽同时,脑中闪过另一个念头,像发光的玻璃片,陨石坠落般,从天而降,在学校操场的水泥地上,粉身碎骨……   “等一等!”我似乎抓住了什么,抢在自己被淹死之前,“你刚才说,今天早上,你们出门前,你用薄荷味的香波为冬妮娅洗头?而她,就坐在我现在坐的这个位置?”   “嗯。”   “可我没有闻到这种气味。如果,她真的在这里坐过的话,她头发上的气味,肯定会残留在纤维上。请相信,我的嗅觉还不错,尤其对薄荷敏感。”   “想说什么?”他淡定的表情,让我简直抓狂,“朋友。”   “你在说谎——我早就该发现了。当你说到一年前,在她奇迹般的苏醒之际,曾经大病一场,送去医院都没救了,医生建议准备后事。你把她带回百花深处胡同,给她穿上白衣裙,竟还为她擦腮红与粉饼!这说明——冬妮娅,当天已经死亡,因为脑中残留的碎玻璃。而你,不过是在为死人化妆,就像入殓师。今天,或许是她的一周年忌日?”   说到此,我的恐惧,转眼,消失。   对啊,现在谁还用安眠药自杀?真死得了吗?推理小说也不会这么写嘛,明显的BUG!   而冬妮娅醒来后发生的一切,但愿,只是他心底最为渴望的剧情,却永远未曾发生。   午夜已过,路边行者寥寥,出租车停在一个胡同口。   “朋友,可以下车了。”   他的嘴角微微一撇,不晓得算什么表情。我点头道:“谢谢!”   下车时,我没有给钱,不是我小气,而是怕他生气。   当我在胡同口转身,出租车已开走了,我不想记下车牌号,印象中只有它红色的背影,还有看起来沉甸甸的后备箱。   再见,冬妮娅。   秋风卷过我的长发,抬头意外地看到门牌,似有几个熟悉字眼,打开手机照亮,赫然“百花深处胡同”。   白糊糊的月光底下,我失魂落魄地往里走。胡同比想象中狭窄许多,两边破旧院墙,寂寂空无一人,只有路灯下的树影摇曳。不见四百年前如锦繁花,更难觅七十年前鲜艳面孔。   百花深处胡同十九号丙。门脸早已衰败不堪,屋檐上生着厚厚的野草,我轻轻推开虚掩的木门,进到大杂院里头。绕过两堵新砌的砖墙,还有满地垃圾,凭感觉摸到西厢房。   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她的气味。   于是,我看到窗台外的薄荷,郁郁葱葱的绿叶子,像被什么浇灌过。   想不到,屋里还亮着灯。   难道,冬妮娅已经回来了?还是……   (写到此处,恰是四月五日,清明节。突然黑屏,电路跳闸数次。电源恢复,幸只遗失两行字,我打字补回,似是冬妮娅在背后看我。)   仓皇徘徊几步,我砸响房门,或许能救人一命?   等半分钟,犹如十年。   门开了,六十岁左右男人,睡眼惺忪冒出一长串京骂,最后问:“找谁啊?”   “请问这有个姑娘,一直卧床不起,是吗?”   “你是问董妮儿?”   “哦?对啊,是这个名字。”   “她死了。”   “什么时候?”   “人都死掉一年了!今早,她爸回来给她烧过纸钱呢。她是我侄女,你又是什么人?半夜三更的。”   “那么……那么……”   我还想问起“冯唐”,但不晓得他的真名,更不知从何问起。   忽然,掠过老男人的肩头,我看到屋里昏暗的角落,依稀有面黑白照片,一周年忌日才摆出来的吧。那是她的十六岁,遭遇意外前夕,我想。   遗像里的她,梳着辫子,穿着水手服,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双目。   真的,很像冬妮娅。   一分钟后,我被赶出了四合院,回到百花深处胡同,深处。   最漫长的那一夜,月光终于清冽。古老门廊下,破败瓷盆里,水面如镜,格格不入地生着一支莲花,孤独到乍看竟以为是假的。静静地开放,默默地死去。 第2夜 舌尖上的一夜   “那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都无法让我实现吗?我只是渴望,让我的舌尖与你的舌尖,以这样一种方式重逢。让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永远停留在你的身体里。在黄浦江上,在游艇夜宴,在舌尖上的一夜。”   1   曾经,不止有一个美女问过我:你们上海男人,肯定很会做饭吧?   答:我会啊,淘好米,在电饭煲里放满水,再插上电,就好了呀,亲。   但我隐瞒了后半句:常忘了把电饭煲的开关按下去。   对于美食,我是异类,所知无多,敢于尝试的机会更少。读书时,常吃小馄饨。后来,每次回头看用完的马桶,那层漂浮的卫生纸,就是童年的记忆了。我不喜甜食,不畏惧麻辣,从未有过为某种食物而排队,惦记某家餐厅念念不忘的时刻。鲜虾泡面和龙虾泡饭,于我而言,同一物种。   虽然,据我所知,地球上有十三亿吃货,都生活在同一个神奇的国度,比如我的朋友,大师兄杜俊,我们通常叫他“话痨”。   不知哪个女生私底下说过:大师兄这个人嘛,虽然嘴很讨厌,但长得颇像汪峰,沉默时,便有魅力。   我并不这么认为,有一回不小心露出来,被人批评了一句:嫉妒。   其实,我只觉得他那张脸,更像电视剧里流行的反面角色。   大师兄杜俊说的每句话,仿佛都是布道真理,担心哪怕听漏了一句,就会丢失改变人生的机会。他永远正襟危坐,整张脸如果套上黑框,基本就是遗像。他的嘴永无停歇,自夸就算一人对着镜子,也能侃侃而谈半钟头。酒足饭饱之际,他经常从爱因斯坦说到蚊子的避孕手段,从小泽玛利亚新作跳到法斯宾德,也能前一秒钟大聊互联网金融创新,转眼说到在云南吃炸蚕蛹的美食之旅……要么嚼着一块烤牛舌,或舔着哈根达斯冰激凌。   久而久之,对于“话痨”之名,杜俊也甘之如饴,安之若素。   作为我最好的朋友,大师兄总想改变我的价值观,无所不用其极,引我入暗黑料理界的法门。十三香小龙虾刚兴盛那几年,他常半夜拽着我闲逛各种馆子,手把手教我如何抽掉小龙虾背后的筋,据说那是毒素和重金属最重之处。   但,我从未如他所愿。   冬天深夜,那年吴江路尚未改造,原汁原味的露天摊上,我提过一个问题——世界上还有你没吃过的美食吗?   杜俊深沉思虑,黑格尔费尔巴哈尼采弗洛伊德荣格般,向寒冷天空吐出一团浓烈的白气说:人生最美好的死法,大概是吃河豚毒死吧。   2   第二年,春天,大师兄杜俊邀请我去崇明岛上吃河豚。   当时,我刚写完《荒村公寓》和《地狱的第19层》,在上海邮政总局的古老大楼里,做着一份行业年鉴朝九晚五的闲差事。我还从未吃过传说中剧毒的河豚,但也听说现在的河豚都是人工养殖,看似危险其实安全。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十来岁时,我坐轮船横渡过长江一个来回,从黄浦江边的十六铺出发,需要整晚上才能抵达江北岸。我对河豚没什么兴趣,倒是想要再体会到中流击水、眺望大江东入海的感觉。   那时候,崇明岛与上海之间的大桥与隧道还没开工,但码头已搬到了吴淞口。我坐了一个小时地铁,在约定好的时间提前赶到。杜俊照例迟到至最后一分钟,才缓慢地冲进检票口,拽我跳上开往中国第三大岛的渡轮。   傍晚,来自上游的夕阳,洒满浩瀚的长江口。我眯眼,趴着栏杆,任风乱发,眺望不知是从西陵峡还是黄鹤楼抑或紫金山来的落日。江面上布满各种轮船,不乏一叶扁舟的渔船与舢板,大师兄如数家珍道:渔民们正在捕捞长江三鲜——河豚、鲥鱼和刀鱼。   渡轮抵达崇明岛,天色完全黑了。岛上没什么高楼,刚出码头,便是油菜花黄田野。不见半个人影,天高地阔回到一百年前。想起《小岛惊魂》。   正想骂他怎么安排的,出现一辆面包车,像从地底下钻出来的。这就是他预定的豪车接送?车身污垢比黑夜更黑,破烂得随时会散架,座位布满鸡粪痕迹,不时有鸭毛从眼前飘过。   颠簸个把钟头,直到崇明岛的最东边,紧挨着东海与滩涂荒野,才有一栋孤零零的双层农舍。   下了车,脚踩松软泥地,四下没有路灯,饶是月光明媚,空气清纯得几近透明,夹带着海风的咸腥味……   住进所谓农家乐,只有楼上一间客房,两个男人,单张大床伺候。   对不起,我尚无断袖之癖。   我找老板要其他房间,却再没多余的了。早知道“话痨”这家伙办事拆烂污,懊恼误信他的鬼话,劈头盖脸再骂他一顿,他却贱贱地面露喜色道——你不想吃河豚了吗?   晚饭还没吃呢,辗转舟车劳顿,早已饥肠辘辘。   做河豚的厨师,就是这间农家乐的老板,听着底楼厨房里的油锅声,不禁狐疑:今晚,我们两条命就会扔在这里了吧?   瞎说,这老板是祖传的手艺,几百年前,打刚有崇明岛开始,人家就专做河豚了。   十分钟后,香味飘近,老板端着盘子上桌,一条小得可怜的鱼,长得奇形怪状,鼓鼓的肚子,仿佛刺球,望而生畏。   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杜俊出口成章,掉书袋的本事一流:嘿嘿!北宋梅尧臣的诗,苏东坡也写过——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他们不知道会吃死人吗?   杜俊回答,苏东坡说河豚味道“值那一死”,左思在《三都赋》里,就写过河豚“性有毒”。《太平广记》也说“俗云煮之不熟,食者必死”。   厨师自己吃了一小块河豚肉,又喝了半口汤。他说若是一刻钟后自己还活着,你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吃了。说罢叼起一根烟,提瓶劣质的白酒出去,蹲在农舍门口看月亮。   我问这条鱼多少钱。   不贵,一千八。   我在网上查过价格,哪有这么离谱?   “话痨”说:懂个球啊,外面都是养殖的河豚,哪有这野生的鲜美?对不起,忘记告诉你了,这是今天刚从长江里捞上来的。你要是后悔,还来得及。   怕他个鸟。我嘴上如是说,心里却在打鼓。   每年春天,河豚的繁殖期,从东海徊游入长江产卵。塞满鱼子的河豚,最为鲜美。当然,也最剧毒。一条河豚的毒素,足够杀死三十个成年人。曾有个非常有名的歌舞伎明星,吃了四份河豚肝当场毙命,死时面带幸福的微笑,从此日本立法禁食河豚。   你还敢吃?   野生河豚,先割眼睛,去鱼子跟内脏,自脊背下刀,必须要把血迹清理干净,剥皮去刺,若不烧透,食者必死无疑。   至此,我沉默地看着大师兄的眼睛,仿佛被压出来的河豚眼,意味深长地窥着我。   春风沉醉的夜晚,窗户打开,远远眺望月光,四野氤氲白雾,响起长江与东海潮汐。   一刻钟到了。门外,厨师尚活在人世,只是喝掉小半瓶白酒,脸色涨得似猪肝。   回到餐桌前,杜俊拿起筷子,虔诚地向盘中河豚祈祷——对不起啦,河豚君。今夜大美,请汝到吾辈兄弟腹中一游,助汝早往极乐世界,记得来世依旧做条有志气的河豚,再回到我的五谷庙中来哦。   说罢,他刮下一片雪白的鱼肉,入口之前,还用舌头舔了一番,幸福表情,生动至极。   好吧,我并非贪恋美食,实在是不想被人瞧不起,多年后让“话痨”津津乐道“这家伙是个胆小鬼”——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我品尝小小的一口,鲜得难以用人间言语形容,禁不住拿起调羹,又喝了半口浓稠汤汁。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吃!的!食!物?   吃掉这条河豚,用了大约两支烟的功夫,但在我的记忆中,似有半辈子这么长。   刹那间,我一度绝望地认为,自己即将被他同化,毕业为十三亿吃货中的一员。   不知为何,我的双脚颤抖,艰难地挪动到窗边,让海风吹湿眼睛,吃到热泪盈眶的境界吗?   忽然,耳边响起某种尖利的声音,像是从月光四周的云层里飘落的。   回头去看我的朋友,大师兄杜俊,正像死尸倒在餐桌脚下。   面色煞白,身体僵直,气息还有一些,但微弱到难以察觉。   食者必死无疑——“话痨”的最后一句话。   河豚有毒,他快死了!   我浑身颤抖,冲到农舍门外,想要找人求救。我却发现,烹饪河豚的厨师,竟也倒在泥地中,任我怎么拖也起不来。   厨师吃了第一口河豚,想必早已毒发身亡。   月光隐入浓云,集体自杀之夜。   接近子夜,这片岛最偏僻荒凉的尽头,周围没有任何建筑与人烟,连个手机信号都没。   影影绰绰,看似鬼魅,尽是芦苇荡。   我狂乱地向外面跑去,在一片淤泥和滩涂上,暗若黑洞,迷失方向,潮水正在淹没脚踝,弥漫着梭子蟹、小黄鱼、海瓜子的气味。   忽然,我很孬种地哭了。   不知道在荒野里瞎转了多久,我才摸回农家乐,准备来给大师兄收尸,同时想着如何给他家人报丧,又怎么解释他吃河豚毒死了,而我还好好的呢?该死的,我有些胃疼了,毒素发作了吗?   然而,“话痨”消失了。   楼上楼下寻找他的尸体,却在客房里看到了他——坐在窗边的木板床上,嘴里吸着盒装牛奶,手上在玩PSP掌机游戏呢。   杜俊抬起头,看着我脸上还没擦干净的泪痕,捧着肚子爆笑:我靠!你还真的掉眼泪了?对不起哦,兄弟,我只是骗你玩的。吃完这条河豚,就算是立即死掉,我也是心甘情愿啊。   那个瞬间,真想把他杀了。我会谎称他被午夜的潮水卷走了,其实是埋在最荒凉的滩涂深处。多年后人们发现他时,只不过是一堆螃蟹寄居的碎骨头罢了。   不过,我身后又多了一个人——农家乐的老板兼厨师,他刚从酒醉中醒来,扶着门框大口呕吐,手中还提着喝空了的白酒瓶子。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大师兄的脸色变得有些恐惧:喂,开玩笑而已,你不会……不会真的生气了吧?   我想起这个王八蛋说过,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演员,康斯坦丁·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的,一度整天捧着本《论演员的自我修养》装逼。   我独自离开,往着海岛的内陆方向走去,步行了整个后半夜,直到天色微明时分,才走到最近的乡镇。   从今往后,我再没见过“话痨”。   3   关于“话痨”,他从我的全世界销声匿迹。   两年前,我跟几个老朋友聚会,有人重提这个名字,一种说法是他去了美国,还有人说杜俊在香港发了横材,或在西北某省的监狱里。我很害怕听到最后一种可能的消息——他死了。   这些年来,我有无数机会吃到天南地北的美食,却始终不曾变为一个吃货。我保持着异常简单的饮食,恒久不变的体重,还有嗓音。而我对于食物的审美标准,仅仅停留在不饿死的水平线上。   2014年的春天,与大师兄杜俊分别已逾十年,我收到一条短信——   “蔡骏,是我啊,好久不见,甚为想念,本周日,傍晚六点,我在黄浦江边的十九号游艇码头等你,不见不散。”   我从未删除过这个号码,手机屏幕跳出“杜俊”之名,心脏微微一颤,竟有隔世之感。   其实,我对游艇毫无兴趣,只是,有些想他。   次日傍晚,驾车来到游艇码头,保安问我有没有请柬。我打电话给杜俊,无人接听。   此时,路边停下几辆豪车,从低调的劳斯莱斯,到张扬的兰博基尼,还有几个戴着墨镜的男子。   我焦虑地四周张望,希望看到他的身影——以大师兄那张醒目的脸,难以隐藏的吧。   忽然,有个服务生到我面前问:您是蔡骏先生吗?   我点头。   托盘里有张黑色请柬,写着我的名字,还有两个行书大字——夜宴。   顺利来到游艇码头,看到一艘外形超酷的大型游艇。与通常的游艇颜色不同,这艘船通体都是黑色,若是深更半夜简直可以隐形。   上船刹那,脚下随波浪起伏,自然想起传说中的海天盛宴,杜俊对我可真好啊!   可惜,游艇上只有两个年轻的男服务生。   我有些紧张,又不敢逮谁来问一下,以免露怯丢脸。我靠在船舷边上,用眼角余光,瞥着其他几位客人,其中有一位竟是互联网大佬,几乎是跟马云、刘强东同等级别的。还有两个也有些面熟,不知是在什么电视财经节目里见过,还是在某个顶级品牌的广告上。不过,这些富豪都没有携带女伴。   游艇起锚,黄浦江风从四面袭来,冷得我抱着胳膊发抖。江水混合着上游的泥土,中游的工业污染,以及下游的海洋气味,让我不免想起十年前,在崇明岛上的野河豚之夜。   所有客人在游艇一层坐定,默数人头,总共二十一个。其中三个女的,均非妙龄少女,容貌也只能说差强人意,有的简直丑陋。最老的虽化着浓妆,起码也有五十岁左右。   十八比三,而且是这样的三个?今晚,这一版本的海天盛宴,口味是不是稍重了些?   其实,我还是喜欢小清新的。   令我最失望的,是没有发现大师兄杜俊的踪迹。   难道他整容了?   每位客人手中都拿着一张号码牌,发到我手里是最后一张,在服务生引导下,从一号到七号的客人,先上游艇二楼餐厅去了。   原来,这顿“夜宴”要轮流享用,剩余十四个人等在原地,规定禁止使用手机。没有红酒与高档水果伺候,每人仅发一杯白开水。   我佯装看着游艇外的黄浦江——东岸的陆家嘴,花旗集团大厦的LED幕墙,亮起I LOVE SHANGHAI的五彩灯光,背后是金茂大厦与环球金融中心。正在建造的上海中心,五百米高,琼楼玉宇之巅,云雾深处,星光忽隐忽现。   其实,我是在注意每个人的表情。虽然都很沉默,但我能从其中几人的目光里,看出某种兴奋期待,同时暗藏紧张与不安。甚至,有几分拼死吃什么的感觉。   半小时后,第一批的七个客人下来,有人用餐布擦去嘴角油水,究竟吃了什么?这餐美食如此迅捷,别告诉我是泡面加午餐肠。   随后,第二批客人上楼。   而我自然要等到第三批,敬陪末席。   下来的人坐在我身边,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让我看到了幸福。有人热泪盈眶,仿佛此生无憾,可以立马送进火化炉了。   这令我越发狐疑,听说嗑药也是类似效果,比如魏晋风度中的各位。   绕过陆家嘴顶端江心的航标,不断有江轮和沙石船经过,几乎擦到一艘万吨巨轮。我仰望对面船头的集装箱,不晓得是从北美还是欧洲来的,总之是另一个遥远的角落。   舷窗敞开,我想要跳下去,逃离这艘危险的游艇,游到对面的外滩。但我不会游泳。   小时候,有亲戚在浦东,我常坐黄浦江上的渡轮。抢到船头船尾,看雪白浪花,远眺海关大钟,古老中国银行大楼屋顶。茫茫烟水。仿佛,置身幻境。长大后,偶尔也会来到外滩边上,看从无到有的陆家嘴高楼,还有江心驶过的各色游船。   今夜,我在游艇上,做别人风景。   不知不觉间,第二批客人下来了。有人掩面而泣,有人打摆子似颤抖。那位在富豪榜上名列前茅的人物,则像白痴似的目光呆滞,把头伸出舷窗,划十字。   轮到我了。   经过两轮等待,腹中有些饥饿,自觉尚能忍受。按照号码顺序,我在七个人的最后,踏入游艇上层,风急浪高,晃得厉害,抓紧扶手,入餐厅。   狭窄的二层船舱,只摆着一张圆台面,刚刚清理过。每人一套标准餐具,服务生为你垫好餐巾。我用热毛斤擦了把脸,饮料照例白开水,还有一小碟调味料,略微冲鼻,拌着芥末的酱油。   河豚刺身?   猜疑之间,服务生已端上美食,硕大的陶瓷餐盘中,仅有一条尖尖的舌头。   嗯?   我不禁扶了扶眼镜,不晓得这算什么食材。但无论形状还是色泽抑或纹理,都跟舌头没有任何分别——尤其舌头尖的位置,依稀分辨出开衩的感觉,还有舌头底下那根筋,简直惟妙惟肖。   不可能是牛舌。   我打开手边菜单,发觉总共只有这一道菜,名曰——舌尖。   什么肉?还是某种做成荤菜样式的素菜?据说豆腐可以模仿成很多食材。但我不是吃货,不懂。   但,有一点几乎可以确定,这条“舌尖”并没有经过任何烹饪,无论炒、煎、炸、溜、熬、烩、焖、炖、煨、蒸……一样都没有过,根本就是生的吧?只是,经过厨师简单的处理,或许被冰镇过?去除了血丝之类,保存原汁原味。   舌尖刺身?   其他食客,虽也目露好奇,有人咋舌,有人虔诚,有人流口水,但没像我这么震惊,大概凡是上这条船的人,都有心理准备吧。   这时,服务生已用餐刀熟练地切开舌尖,平均分成为七份,依次送入每位客人餐盘。   不敢低头,那份七分之一的舌尖,正躺在我的舌尖底下三寸。   再看另外六人,都已纷纷动筷,小心翼翼夹起,放入芥末调料,只蘸少许,便送入口中。个个细嚼慢咽,似是慢慢品味其中妙处,以免囫囵吞枣,暴殄天物,落得八戒的人参果旧事。   有个人吃着吃着,两行眼泪落下来,但绝非芥末冲鼻。还有人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有个中年贵妇,擦去嘴角酱油,面露娇羞,双颊绯红,竟似回到少女初夜。   只有我,盘中小小的舌尖,依然完整未动。   先生,这道菜,最讲究新鲜。离开冷藏,若超过十分钟,味道就坏了。   此间的服务生,居然也说得半文半白,想是于丹老师门下高徒?   于是,在此催促之下,也在其他六人的注视下,我仿佛一个犯罪分子,送上公判大会的舞台。十二只眼睛的异样目光,在我脸上灼烧出十二个洞眼。   被迫地,筷子颤抖,嘴唇也在抖,夹了两下,才拿起那块舌尖,七分之一。   放到灯光下,仔细端详,从那血红颜色,多褶纹路,超强弹性的筋,依稀,仿佛,还是几乎——我见过它,不,是他。   手指再也坚持不住,仿佛筷子上的舌尖,变得比什么都重。   啪……   七分之一的舌尖,坠落餐厅的地板上。   沉默,地面晃动,刹那间,忘记在游艇上,还以为地震,想是遇到黄浦江中的某道急流。   随后此起彼伏尖叫,接着咒骂,大体是慰问我的祖先,以及表达我立刻去死的美好愿望。   几个家伙趴到地上,为了抢夺这块舌尖,就此扭打作一团,价值不知几万的西装和鞋子,沾满翻落的酱油与芥末。   不知道,这片舌尖被谁吃了?   而我,跪倒在角落,疯狂地呕吐——吐出来的是我的拉面午餐。   这是游艇夜宴里,从未有的场面吧,服务生愤怒地将我扔出了餐厅。   此后发生的事,如宿醉一场,我记不清了……   恢复意识,已是黄浦江边,码头外的黑夜,四周再无任何人,我像是被什么抛弃了。   不知几点?想是,子夜时分。   胃中依然难受,但我确信没在船上吃过任何食物,除了白开水——又会是什么?   附近的高楼都灭灯了,我在暗夜中转了很久,才在停车场找到自己的车。   有个人影站在我的车边。   担心遇贼,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亮一张奇怪的脸。   虽然,十年过去,他像经过无数磨难之后,剥落在古墓中的石像,但我认得他。   大师兄?   “话痨”点头,却破天荒没说话,瞪大深深陷落的双眼,像好几天没睡过觉。   面对这样骇人的沉默,我又说了一长串。自他落寞的眼神之中,我能看出,他全都明白,却无法张口回答。   杜俊已瘦得离谱,形销骨立。穿着廉价的夹克,像根细长竹竿,挑着几块行将腐烂的肉。   忽然,有些心疼。   拉开车门,我请他坐到副驾驶位上,但他不说话。我只是想要开车送他回家。   我拿出一本小簿子,还有两支笔,打开车内灯,放到“话痨”面前。   凌晨,进入笔谈节奏,黄浦江岸,月落无声,有人奋笔疾书……   以下秘密,私房传阅,切勿喧哗——   4   离开我的十年间,大师兄杜俊,在南方流浪了些时光,他为之注解“修行”二字。   为追逐各地美食,他不惜千金散尽,最终身无分文。曾经在峨眉山脚下,为了一盆水煮鱼片,被店小二揍到大小便失禁,送到医院已停止心跳,靠电击才捡回一条命。   杜俊在广州暂住过,迷恋于一间汤包馆。此店门面奇小,破烂无比,常有老鼠出没于桌脚。每个深夜,准点光顾,从未间断。只剩他与一位老食客。自然,“话痨”的舌头闲不住,总是说到凌晨一二点,老食客却是个夜猫子,丝毫不嫌他烦,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九个月后,老食客失踪了。杜俊独自在汤包馆,每次等他到后半夜。第七天,老食客的儿子来了,说老父已离世,今夜正是断七。   原来,老食客也是位老饕,因为常年不良的饮食习惯,一年前查出得了癌症,晚期。医生断定他活不过三个月。老食客拒绝了化疗方案,每夜跑到最爱的汤包馆,想要死在自己最爱的美食上。没想到,“话痨”出现了,每夜漫长的聊天,让原本绝望的老食客,抛却烦恼,豁然开朗,竟然多活了半年。老食客海外经商多年,积下数十亿财富,临死之前,招来律师,立下遗嘱,赠给杜俊一千万遗产,以酬他续命之功。   大师兄攒得第一桶金,无意锦衣夜行,立马携款飞回上海。他是学金融的,知道这钱若不投资,早晚还得贬得一文不值。看来看去,如今这世道,百业凋零,也只有房地产最保险了。   于是,他从买卖高级房产开始,直到自己开公司做地产开发。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加上给某市某区领导进贡珍鲜美食,竟然低价拿到几片地块,由此发家成了亿万富翁,进而做了一名电影制片人。   杜俊无法更改吃货之心,变本加厉寻觅各地美食,乃至飞到世界各地,从墨西哥老鼠到非洲白蚂蚁,尽入口腹。然而,他的舌尖日渐麻木,想是各种滋味杂陈,过于旺盛与激烈,在甜辣、酸麻、腥香、冰火之间,味蕾分裂,大脑皮层衰退……必须要有从未尝试过的美味,才能重新唤醒他舌尖。   差不多,去年今日,他从开发商的秘密圈子里,意外得知“夜宴”的存在。   这是一艘黄浦江上的游艇,本身就价值过亿。这艘船,每周只开一次,每次最多接待二十一位客人,而每张请柬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超过“话痨”吃过的最贵的一餐。   并非什么人都可豪掷千金而上船,每位客人要经严格审核,通常都是VIP会员,一亿资产是最低门槛。   首次踏上“夜宴”游艇,本欲享受一顿满汉全席,却被告知船上仅有三道菜。并且,每位上船的食客,只能选定其中第一道菜。若要吃到其他菜品,只能循序渐进,改天预约下周,甚至更往后的日期。刚要发飙,但看到其他客人,个个比他有钱,也都乖乖遵守规矩。他便想看看究竟是哪道菜,竟相当于如今的大学毕业生十年薪水。   第一道菜,芳名颇有金瓶梅遗风——美人掌。   此菜初看香艳,再看迷离,三看却甚为惊骇,做得如同人手,截至腕部,肤如羊脂,雪白粉嫩,精雕细刻,五指栩栩如生,想是二八妙龄少女。   服务生把此菜切成七份,放在他面前的,恰是一根无名指连接着小半截手掌。细细端详,幸好没从这根手指上发现戒痕——同时,其他六人已享受完美食,要么大呼过瘾,要么独自陶醉。   杜俊闭上眼睛,心底一横,夹起来放入嘴中。   不知是怎么做的,简直入口即化,却毫不油腻,而且没有骨头——这才让他安心。   他慢悠悠嚼了十分钟,将这价值五十万、七分之一的美人掌,全部吞入胃中。那一瞬间,仿佛十年那么长……想起崇明岛上,野河豚之夜,我的背影,独自远去,消失在海天茫茫的芦苇荡间。   当晚,大师兄杜俊,摆脱了多年的失眠症。   一夜无梦,自然醒,他预订了下周的第二道菜。   是夜,登上游艇,照旧排队。等到二组,叫号来到餐厅,七位食客坐定,服务生端上菜盘,居然是一对人的耳朵。   难以分出性别,看起来略微小些。耳廓很薄,几乎透光,分明,白皙。   菜单上的名字颇有古意——窗笼记。   我的朋友“话痨”博览群书,他知道在旧时文人笔下,“窗笼”乃是耳朵雅称。   这对耳朵被切为七份,他从容地将其放入嘴中。清蒸的,慢慢品味,全部咽入食道,忽然什么都听不到了。万物沉默如许,从未有过的宁静。   索性,闭上眼睛,进入一个空的世界。   等到离开游艇,杜俊才听到声音,却不再敢说话——仿佛有只耳朵,藏在胃中,偷听他的每句话。   第三周,他吃到了游艇“夜宴”的最后一道菜——舌尖。   餐盘里的舌头,异常新鲜地抽动,像刚被活杀的鱼,刮鱼鳞,去内脏,做成刺身。   当他用筷子夹起,总有种同病相怜的悲伤。泪水滑落,七分之一舌尖,送入唇齿之间。   舌尖与舌尖,缠绵,舌吻。   谁的舌尖?   那一夜,“话痨”总觉得这条舌头在向自己说话:“喂,兄弟,下一个就是你了。”   从此以后,每个周日,他都会登上游艇,轮番品尝这三道菜。   杜俊自觉这是人生最好的时光,吸食毒品般不可自拔……   礼拜一,舌尖无数滋味,恍然羽化登仙,极乐世界。   礼拜二,略感寂寞,漫长宴席终结,高朋散尽,烛影销魂。   礼拜三,惝然若失,宅于家,茶不思,饭不想,纵使波多也枉然。   礼拜四,运气好在床上躺一天,运气不好就在街头挺尸。   礼拜五,无限想念两天后的夜宴,口水默默自嘴角淌出,智障状。   礼拜六,跃跃欲试,跑到黄浦江边,在码头徘徊,望眼欲穿,俨然八女跳江。   礼拜天,上得游艇,尝得“美人掌”或“窗笼记”或“舌尖”,才算活着。   品尝第一道“美人掌”时,他会在服务生切成七份之前,仔细观察其中掌纹,竟与真人分毫无差。   有的生命线奇短无比,难道已红颜薄命,化作芳魂入香冢?   有的爱情线波波折折,怕是遇人不淑,所托非人,每次都踏进同一条河流……   大师兄喜欢舔着美人指间,感受每个不同的指纹,看到她触摸过的一切——初潮来临时少女的身体,中学初恋时牵过的手,大学宿舍收到的第一束鲜花。   至于“窗笼记”,总能让人安静。当那对耳朵被牙齿嚼碎,空白瞬间过后,响起各种声音——出生起的啼哭,幼儿园疯玩的笑声,小学课堂的数学课,听过的第一首流行歌,在公司被老板责骂,陪情人去听海,发现老公外遇的电话录音,陈弈迅演唱会上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不属于我……   当然,最钟情的那道菜,还属“舌尖”。   一年后,他已为游艇夜宴解囊两千六百多万。   虽然,这些钱对一个开发商而言,算不了什么,但他遇到了更大的麻烦。   “话痨”变成了结巴。   自从迷恋上那三道菜,他对世间一切都没了兴趣。享受“美人掌”、“窗笼记”与“舌尖”,成为舌尖唯一的功能,从而丧失了另一项重要的能力——他不再喜欢说话,渐渐沉默寡言,惜字如金,甚至羞于启齿。   当他必须要用语言表达时,舌尖竟如石头般僵硬,渍渍地冒出那三道菜的味道。如此这般,大半天只能说出同一个字,听的人急得能把肺吐出来。   他无法再说谎和欺骗别人了。   “话痨”的房地产生意,包括政府公关,跟地方县市领导在酒桌上的交易——全靠一张嘴。当这条舌头不再灵活,乃至于无声的地步,由舌尖为自己打开的大门,就此永远关闭。   就像他所开发的楼盘,短短几个星期,要么建筑事故而崩塌,要么资金断裂成了烂尾楼,要么干脆被政府收回地皮……   最终,有位领导说了一句话:这家伙不好玩了。   杜俊宣告破产。   所有人都离开了他,赤条条一无所有。他再也恢复不了说话的能力,舌头仿佛得了绝症。而在身无分文之后,他自然无力再参加夜宴,只能在码头边望洋兴叹,或是趴在外滩的栏杆边,在许多艘大小游艇间,寻觅舌尖上的那一艘。   黑色的,夜魔般的游艇,即便在江边灯火通明之时,他也从未在岸上看到过。   他再也无法吃下其他任何食物,似乎舌尖只能承受那三道菜,否则会有强烈的排斥。每天只能喝些流质,有时会反胃呕吐。   大师兄的体重迅速减少了三十公斤,直到骨瘦如柴,宛如骷髅活在黑夜。   无法再活下去了。   不是吗?   他对自己深恶痛绝,一切不都源自这条舌尖?   手里有一张游艇夜宴的VIP白金卡,虽然一分钱都不剩了,但至少有权给船长打电话。   他指名要跟游艇老板见面。   那一夜,游艇靠在码头边,服务生将他引入餐厅。摆着七份空餐具,还有一根白蜡烛。烛光摇曳之间,坐着个穿中山装的男人。他戴着一副厚厚的墨镜,看起来面目模糊,难以形容那种感觉。   总之,老板很神秘,配得上这艘游艇,也配得上这出夜宴。   这是杜俊第一次见到他。   “话痨”严重口吃着说——想把自己的舌尖卖给他,作为本周的第三道菜,提供给广大食客享用。   神秘老板沉默片刻,却不正面回答,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深陷的眼窝。   他说,自己不过等死而已。年轻时做过厨师,从街边大排档开始,到特色家常菜餐厅,再到宾客盈门的大饭店,还有米其林三星的西餐厅,精致天价的私房菜,正宗的神户和牛料理。因为美食,他在三十五岁那年,幕后控制着全国无数家餐厅,各种层次与菜系,从漠河到三亚,从台湾到新疆,每年有七亿人享用他所提供的美食。   简而言之,他秘密地控制着大部分中国人的胃。   三年前,老板查出患有癌症,决定在死以前,再开最后一家餐厅。他有一个梦——吸引这个国度最富有的人们,进入美食界的终极领域,同时也最具有创意,最能令人疯狂,最为秘密与黑暗。究竟要提供哪种食材?想了很久很久,上到天鹅肉,中到果子狸,下到河豚,乃至蚂蚁、地衣、麝香猫屎咖啡豆……我们已吃完了地球上所有可以想到的动物与植物,如何,才能满足拥有着无尽食欲的中国人呢?   “话痨”张开嘴,指了指自己僵硬的舌头。   老板心有戚戚焉,这并非现代人的发明,而是在我国源远流长,堪称国粹。安史之乱,张巡许远守睢阳,吃掉了三万人。张巡杀了爱妾赠与士兵,最后杀光城里的女人,死尸也煮熟了吃。这就是吃人肉而流芳百世的例子。他看起来很有文化,像坐在央视百家讲坛的镜头前。   曾有一份秘密报告:来自中国最富有的五百个人,有百分之四十渴望品尝人肉的滋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北方某海港城市,建立过人肉供应网络。一开始,他们从将要死去之人身上割取肉与内脏,但往往有各种疾病,有的富人因食用而死。必须找到年轻而健康的男女,有人想到了死刑犯。不过,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后,货源越发稀少而昂贵。食材的来源,开始与人口贩卖结合。有人爱吃童子肉,便有人贩子将偷来的小孩送去。甚至有只配做畜生的父母,竟将自己的孩子高价拍卖。这个邪恶的网络越做越大,处女肉,黑人肉,金发碧眼肉……扩展到地球上每个角落,以满足口腹之欢。东欧巴尔干某小国,有个村子专事这一行,孩子出生起就为了给中国人吃掉,因此不必读书,但要经过严格的身体训练,以使肉质紧实饱满,并不得接触异性。长到十八岁,每人标价一千万美元,办上旅游签证去中国。在那座城市的秘密工厂里,他们被加工成为粤菜、川菜、湘菜、淮扬菜、本帮菜、日韩料理……   杜俊还是没有这种心理准备,趴下来想要呕吐,胃中空空。   老板说,自己也对这个人肉网络深恶痛绝。三年前,危机爆发,幕后大人物锒铛入狱,人肉交易被政府取缔,中国富人们最喜爱的秘密餐厅倒闭,市场出现真空。   不过,他所设计的三道菜——“美人掌”“窗笼记”“舌尖”,所有食材都是从合法途径购买,从不为了获取食材而杀人,更不会使用医院截肢或其他医疗人体废弃物,包括广东人喜欢的死胎之类一律不碰,那些不但非法和充满危险,也可能带有病菌致人死亡。   第一道菜,美人掌。   初次准备食材,有位姑娘主动找上门。二十四岁,容貌身材,都让人心动。她从小学习钢琴,父母都是音乐学院老师,十根手指纤长而有力,天然就是为琴键而生,获得过许多国际大奖。又有谁忍心截下她的一只玉手呢?经过仔细观察,老板挑选了她的左手,开出一百万的价格。说实话,一百万人民币,买一只年轻健康的手,真的不贵。何况,是这样的一只手,本身就是无价之宝。   游艇的主人反复询问:你是否下定了决心?直到最后一分钟,她仍然有反悔的机会。但她淡然地摇头,说只是为了逃避世界上所有的钢琴。凡是来到这艘船上,都是有故事的人。愿意出卖身体的一部分,必然有各自的原因,只是不愿意说出口罢了。   第二道菜,窗笼记。   前些年,有位很火的歌手,曾在万人空巷的选秀节目中夺冠。后来,她不知不觉销声匿迹了,至今只有极少数忠粉还在怀念她。老板告诉杜俊——你,曾经吃过她的一对耳朵。在这个世界上,总有许多你想象不到的人生。一个人,永远也无法真正了解另一个人,哪怕他(她)就是你最爱的那一个。总之有一点,大家都是自愿的,必须年满十八岁,心智健全,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游艇夜宴从未强迫过任何人,更没有威逼利诱,买卖纯属自由。   第三道菜,舌尖。   只有说到这两个字,杜俊的舌尖才稍微正常一些。   老板回答,舌尖,之所以摄人心魄,不仅在于是人类语言的工具,更是美食滋味的入口。你没有品尝出来吗?四川女孩的舌尖有各种麻辣味道,西北汉子的舌尖充满面条的劲道,广东人的舌尖仿佛浓郁的汤煲。而英国人的舌尖最为廉价,简直索然无味,通常只能和烤牛舌混在一起,想必这就是“约翰牛”的出处。   不用多说,大师兄全明白了。他所迷恋的三道菜的精髓,在于每份宝贵的食材,都经历过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精心呵护,也集中了人世间所有的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   当天,杜俊前往夜宴指定的一家外资医院。那里拥有全球最先进的体检设备,确认他除了饥饿与营养不良外,并无任何传染病或慢性病。至于他的舌头,虽然说话僵硬,但味蕾功能正常,也未变形或有其他毛病。   他签订了一份合同,自愿进行舌头切除手术。   手术将在游艇上进行,时间是在七天后,也就是今日。   早上六点,杜俊来到黄浦江边。   一如往常,码头上弥漫着白雾,看不清对岸高楼。早班渡轮缓缓穿过,像个孕妇怀着一窝仔,拉响汽笛声声,被烟水茫茫吞噬,幻化成某种交响乐般的效果。   登船前,他看到个年轻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风衣,站在码头后边的高处。微风扬起满头青丝,黑发盖住迷离双眼,露出一张苍白的脸。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大师兄在心底默念诗经里的句子,自从迷恋上游艇夜宴的三道菜,他便再没对任何女人动过心。   女子原本眺望江面,恰好发现他的注视,转下头,目光幽深地看着他。   她的右手抓着栏杆,五根手指简直性感。同时,她的左手露出袖管,却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手腕。   忽然,杜俊觉得见过她?是在……也许……电视上吧……很多年前,有过某位钢琴少女,与朗朗一样被许多媒体报道过,后来不知为何失踪了。   等他登上游艇,有人告诉他——这位女子,三年前卖出自己的一只手,成为第一只“美人掌”。后来,每逢周日清晨,她便准时出现,安静无声,伫立许久,独自离去。   游艇缓慢开到黄浦江心,被一片白雾笼罩,再也看不到岸上的她。   杜俊转入底舱,有间小小的手术室,两个穿白大褂戴口罩的男人,全身只露出一对眼睛。   他被打了麻药,躺下张开嘴巴,一支镊子抓住舌尖。麻醉使他没有任何感觉,仿佛已不再是自己的舌头。不到两秒,手术刀已切断舌根,将他的舌头放到托盘上。   经过简单称重,这条舌尖只剩下二十克,并且随着流血而变轻。   有人为它做了消毒和清洗,塞入特制的容器,装在冰箱里保存。   经过十二小时的冰鲜之后,当晚,这条舌头将会搬上夜宴的餐桌。   麻醉的效果还没过去,他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终于扔掉了嘴巴里的累赘。   他收到一百万元酬金,用其中的五十万,给自己预定了一块墓地。   剩下的五十万嘛,他给了我——今晚,只剩下一张未售出的请柬,他当场买下来,委托服务生送给我。   “话痨”为什么要这么做?用曾经最宝贵的舌头,换来的只是自己的坟墓。他希望我吃掉他的舌头?   他是这样用笔解释的——   “阿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论你怎样讨厌我。十年前,在崇明岛上吃野河豚那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说声抱歉。我只是想把你培养成一个吃货。好几次,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签名售书的消息,悄悄混在你的读者人群中。有时候,我会带着你的书,排队来到你面前,可你只顾着匆忙签名,竟不抬头看我一眼。我在想,究竟是什么场合,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让你明白——我依然想跟你做好朋友。我已时日无多,等到埋入坟墓,便再无机会。不如,让你品尝我身上最重要的一部分。虽然,我的舌尖已不再灵活,但味蕾深处的记忆还在。也就是说,吃了这舌尖,等于一次性品尝了世间所有美味,可谓死而无憾。”   我没能吃了他的舌尖的一部分,不知是我的不幸还是幸运?   凄惨的车内灯下,“话痨”张开嘴,看不到舌头,只有小半截舌根残留。   杜俊遗憾地摇头,两行热泪,从双颊坠落,小本子已被他写满了——   “我只是渴望,让我的舌尖与你的舌尖,以这样一种方式重逢。让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永远停留在你的身体里。在黄浦江上,在游艇夜宴,在舌尖上的一夜。”   于是,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我拥抱了他。   他的身体很冷。   大师兄杜俊抓紧我的手,十秒钟后放开,打开车门,自生自灭在黑暗中了。   5   我慢慢开始相信这句话——人生的喜怒哀乐尽在舌尖。   三天后,我收到了杜俊的讣告。   虽然,很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毕竟在十年前,这家伙装死骗过我一次,但我还是去了一次殡仪馆。   这回,他是真的翘了。   追悼会现场的遗像,他在黑框中微笑——许多年前,每次当他在高谈阔论,同时拉着一张烈士般严肃的脸,我就会想到此刻情景。我没有猜到开头,但猜到了结尾,我想。   参加葬礼者寥寥无几,花圈总共只有一个。大师兄没什么亲人,早跟当年朋友断绝了往来。来送他最后一程的人,究竟跟他是怎样的关系呢?   但我认出了几张面孔——   那个……那个……不是上礼拜才见过吗?游艇夜宴的服务生?是,就是他端着托盘,给我送上了请柬。   对,旁边还站着另一个,就是把“舌尖”切成七份,最后把我赶出去的服务生。   等一等,我看到了游艇的船长。那晚,我还煞是羡慕他掌舵的范儿。   我这才明白了,前来送别杜俊的,竟然全是夜宴游艇上的工作人员。更教人惊诧的是——他们都管遗像里的人叫老板。   我开始分裂了。   哀乐响起之前,我拽住船长和厨师,想要立刻知道真相。   真相是这样的——   三年前,房地产开发商兼电影制片人杜俊,因为得罪了官员,被迫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之远。他用最后的一笔积蓄,自海外购买了游艇。作为一名资深吃货,他以毕生心血研发出三道菜:“美人掌”“窗笼记”“舌尖”。他召集船长、厨师、服务生,还有奢侈品公关出身的销售总监,将游艇改装成黑色的水上餐厅,创建了秘密的“夜宴”品牌。   夜宴的三道菜生意火爆,渐渐成为中国富人身价之象征,如同香车美人不可或缺。谁若是没有上过这艘黑色游艇,都不好意思去美国IPO。游艇老板则隐入幕后,平常不以真面目示人,只在每回夜宴就餐之际,他便躲在一面镜子背后,默默观察人们享用美食的表情。   然而,一年前,杜俊突然被查出患有癌症。   舌癌。   这是口腔癌的一种,据说病因是吃了太多不该吃的东西。虽说他春秋正旺,却已说过别人几辈子都说不完的话,综合原因致癌细胞发育。   他一度想要自杀,如果必须要切除自己的舌头,才能够保住性命的话。   最后,杜俊还是在舌尖与活着之间,选择了后者。   他迅速完成了舌头切除手术,从根部彻底截断,看起来非常成功,所有的癌细胞都被消灭了。   失去舌尖之后,他从“话痨”变成了哑巴。并且,他丧失了对于美食的兴趣,因为不再能够尝到任何味道,包括他自己发明的三道菜。   如同行尸走肉般,他度过了最黑暗的半年,直到去医院复查时,意外发现癌细胞复活,这回已转移到了大脑。   人,可以切除舌头,但无法切除脑子。   他已追悔莫及,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就死了干净。   一周前,没有舌头的“话痨”,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他从加护病房里逃出来,给我准备了请柬,一边在手背上插着输液针头,一边躲在餐厅的镜子后面看我。   当天凌晨,在码头边的停车场里,人们发现了他的尸体。   根据停车场的监控记录,杜俊坐进了我的车,我们笔谈了大约两小时。然后,他独自下车。就在我驾车驶离的同时,他虚弱地晕倒在黑暗角落,再也没有起来过。   那一夜,我和他拥抱道别,其实,就是他的永别。   而他写给我的那些故事,绝大部分都出自杜撰,也成了他的绝笔。   而我,是他生命中最后见到的人。   真相说到这里,我已彻底明白了——大师兄只是想在临死前,再捉弄我一次。   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演技长进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思想境界,才会用绳命来表演呢?   厨师还告诉我一个秘密——所谓“夜宴”,是用来欺骗富人的。   其实,“美人掌”是猪手,“窗笼记”是猪耳,“舌尖”就是猪舌头,只是伪装成人体形状,加入独特的人工色素与调味料,使得具有人肉的色香味。而游艇上全部的食材,实际价值不超过两百块。   说到此处,哀乐响起,杜俊的员工们纷纷向老板鞠躬。可见他管理团队还算成功,至少大家都念他的好。   而我没有鞠躬,而是绕到黑色帏幔背后,看到了水晶棺材里的死者。   毫无疑问,这是一具尸体,虽然化过妆容,但仍与活人有着明显区别。   “话痨”终于死了。   我的手指,隔着玻璃,冰冷到烫手,放在他嘴唇的位置上,里面已没有了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哀乐声结束,大家瞻仰遗体,有人捧着个陶瓷圆罐,仿佛大师兄已被烧成灰了。   厨师旋开罐盖,小心翼翼取出个玻璃瓶,泡满了酒精之类液体,还有一枚舌尖。   他说,杜俊在完成切舌手术之后,向医生要回了自己的舌头,用酒精泡在玻璃瓶中。   忽然,我想起前清的老太监们,用石灰罐珍藏自己的命根子,一辈子。   根据杜俊的遗嘱,这枚舌尖将作为最后的礼物送给我。   操,怎么不送我一艘游艇呢?   话虽如此,我还是接过这瓶遗赠,看着玻璃瓶内壁之中,被酒精泡得胀大的舌尖,充满癌细胞发黑的肉质,居然依旧有些眼熟。   半小时后,我目送大师兄杜俊被塞入火化炉。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但是,对我来说,至为遗憾的是——再没有人以装死来欺骗我了。   我把“话痨”的舌尖捧在手心,这是他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部分。   6   “话痨”被烧成灰烬的次日,恰逢周日,头七。   清晨,六点。我来到黄浦江岸,游艇码头。天蒙蒙亮,晓风,残月。   独一无二的黑色游艇消失了,听说是被杜俊的债主拍卖了。   空荡荡的码头上,只有若干流浪猫在觅食。附近常有人捕捉野猫煮了吃,或者送入街头大排档变成烤串,伪装成羊肉或牛肉……   我打开手里的玻璃瓶,将浸泡在酒精中的舌尖,倾倒在码头的木质地板上。   几只饥饿的猫,循着气味奔来,围绕几圈嗅了嗅,就将“话痨”的舌尖分而食之。它们在角落里打作一团,地上只剩一摊酒精痕迹,依稀还有某个人的气味。   我想,这是他和它最好的归宿。   痴痴看着江上风景,当我转头离去之时,发现身后站着一个年轻女子。   白风衣,黑长发,如雪容颜,很想问她要个微信或QQ号。   可我不知道,她究竟是在看我,还是看我身后的江面,抑或那艘消失了的黑色游艇。   风,吹乱她的长发。她伸出右手,五根手指,纤长白嫩,天生适合钢琴,象牙梳齿般,捋过额前发丝。   然而,她的左手,始终隐藏在袖管深处……   闭上眼睛,不敢再看下一秒,我的手腕、双耳、舌尖都莫名地刺痛。   吃货们,小心舌尖。 第3夜 狂派与博派   霸天虎撤退。   我会回来的。   ——威震天(Megatron)   你造“变硬金刚”吗?   不是造,而是造。   1990年,最后一个暑假,繁星熠熠的夏夜,我的小学同学金刚毅,曾对我说:“阿骏,我想造一台变硬金刚,你相信吗?”   他说话的神情如此认真,宛如党旗前的宣誓,而我硬憋着没狂笑出来。因为,他有个远近闻名的绰号——“变硬金刚”。   金刚毅的普通话是我们班最差的,上海话“形”发音“淫”,每次“变形金刚”到他嘴里就升级为“逼淫金刚”或“变硬金刚”,加上他独特的名字,大家就叫他“变硬金刚”了——偶尔几个早熟的男生与女生,还会露出邪恶的淫笑或风骚的害羞。   唯独“变硬金刚”本人从没想过这一点。   大约几百万年以前,在塞伯坦星球上曾经存在过生物,但是和我们地球人不一样,这些生物是种有思想有感觉的智能机器人,他们一部分叫做汽车人,一部分称作霸天虎。霸天虎他们凶狠残忍,他们更野心勃勃。为了追求霸权,他们想消灭热爱和平的汽车人。于是,在塞伯坦善与恶之间爆发了激烈的战争。连续不断的战争,几乎耗尽了星球上所有的资源。面对死亡的威胁,汽车人做出了不屈的斗争……   我,就是从这第一集看起的。我的同学金刚毅也是。他狂热地崇拜擎天柱,不仅因为擎天柱是“变形金刚”的主角,代表正义的汽车人的首领,也因擎天柱是辆红色集装箱卡车,而金刚毅的爸爸是个集卡司机。他说每次看到电视上的擎天柱出发,就会想起常年在全国各地跑长途的爸爸。   擎天柱原是凡人,叫奥利安·派克斯,在赛伯坦星球做仓库工人,他很景仰威震天。有天威震天来借用仓库,没想到这就是赛伯坦内战的开始。奥利安·派克斯受了重伤,被钛师父改造成为擎天柱,从此启动了汽车人与霸天虎的百万年战争。   我的同学“变硬金刚”常把擎天柱的格言挂在嘴边——   自由是所有感知生命的权利。   可我只记得擎天柱的一句口头禅:“汽车人,变形出发!”   二十年前,擎天柱是许多男孩心目中的偶像,但他也有致命弱点,就是过分心慈手软,总为别人着想,最终牺牲了自己。   “变硬金刚”学习成绩一般,语文糟糕,只有数学不错。他的身材五短,却厚实有力,打架时没吃过亏。粗糙的手掌看似笨拙,其实灵巧过人。班里吊顶的日光灯坏了,他能爬上课桌去修好。有的同学玩具出了问题,他弄来小凿子扳手,三两分钟就完好如初。   但,老师们往往对此嗤之以鼻。   汽车人也叫“博派”,我们班的男生,大约有一半是博派的支持者,   “变硬金刚”是博派代表,他总是偷偷跟我说:“你知道吗?我真的会变形。”   好吧,那年头许多小朋友都这么幻想。   我淡定地回答:“嗯,你知道吗?我会飞。”   其实,我真的会飞。   我是狂派。   虽然,动画片里的霸天虎军团,也就是“狂派”被描绘成冷血邪恶野心勃勃的一群家伙,但变形金刚爱好者都觉得他们很酷——几乎每个狂派身上,都有着人类向往的优点,也有着我们的缺点。   比如狂派老大威震天,虽说过:“我看到的一切都是我充饥的食粮!我的饥饿就是权力!”“和平经由暴政!”其实,这些都是现实中大人物们的心里话,只是无人敢于承认。这个角度而言,威震天是真实可爱的曹操式的枭雄,而不是伪君子的刘备式的阴谋家。威震天还是曾国藩式的人物,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永不言败坚忍不拔的实干家,而擎天柱更像理想主义者洪秀全。很多集的片尾,他都说“霸天虎撤退”,但留下一句——“我会回来的”。   碉堡了!   无数伟人与英雄不都说过这句话吗?   许多狂派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除了威震天、震荡波、天火,还有红蜘蛛。   在长寿路第一小学,我的同学钱洪亮,就是红蜘蛛的死忠粉。   他可是我们班的大人物,老师们也都喜欢。因为,他的爸爸在美国。那年头,大家都想出国,有个国外亲戚特别值得炫耀。我们的政治老师,老公出差西德才半个月,但整个学期,都听她在课堂上各种唠叨,把国外吹得花好稻好,简直课本里的共产主义天堂,仿佛是她亲眼所见,最后才来一句总结——资本主义国家两极分化严重,环境污染,遍地雾霾,吸毒卖淫,道德沦丧,自私自利,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漏斗型社会,还是我们社会主义好啊。   册那,早知道今天……   钱洪亮的爸爸在美国做生意,常寄回来各种原版变形金刚——带着包装盒的威震天啦,贴着孩之宝标签的大黄蜂,能变出五种花样的开路先锋。跟我们这些英语烂成渣的孩子相比,他简直是香港人的水平,能读懂美版漫威公司的变形金刚漫画,绘声绘色地告诉我们——   红蜘蛛名叫STARSCREAM,变形为F-15战斗轰炸机,最快可达音速二点八倍。它最厉害的是瘫痪一切电路的氦氖射线来复枪——晕,我一直以为是“奶射线”。红蜘蛛原是塞伯坦星球的地质科学家,为追求刺激才加入霸天虎。它那一身红色外表,玉树临风,迷人的冷血杀手,符合我们那代人对于港片的想象。红蜘蛛曾经预言——   “我会成为狂派首领,让威震天这个蠢货见鬼去吧!他已没什么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了。在渴望权力方面的志同道合,更使我们永远不可能和谐共处,谁都无法忍受让对方掌权……至少不能长期掌权。在我的指挥下,狂派战士们会真正明白:谁才是能够带领他们赢得战争的领袖……再说了,有我这样的英俊小生在,谁会愿意去看威震天的铁桶头呀?”   根据钱洪亮从美国漫威公司的漫画翻译,威震天是这样评价红蜘蛛的——   “以下是红蜘蛛能活到现在的原因:他是个精明能干的战士兼指挥官,体力与攻击力无人能及。在喷气机形态下,他是队伍中速度最快、飞行技巧最高超的战士。撇开他一心想取代我的愚蠢野心不谈,红蜘蛛的确是集残忍与无情于一体的出色副官。也许我该为他的野心把他打成碎片。但我犹豫,也许是我和他的相似使我不忍下手……如果我是他,难道我不会竭尽所能爬上老大的宝座吗?但我不会让这种惜才之情成为我的绊脚石。一旦红蜘蛛对我构成真正威胁,我会毫不犹豫地灭掉他。”   我们这些小学生,第一次似懂非懂了什么叫钩心斗角、权利斗争、阴谋与阳谋。后来,于妈的那些宫斗戏,跟变形金刚相比简直弱爆了。   于是,“红蜘蛛”成了钱洪亮的绰号。   他安之若素,总比“变硬金刚”听起来顺耳吧。   “红蜘蛛”天天说快要去美国了,到时候给我们寄好吃的巧克力,迈克尔·杰克逊的磁带,还有耐克的运动鞋。我们祈祷他快点消失,搭上红蜘蛛的F-15战机飞去美国。   但直到小学毕业,“红蜘蛛”仍然住在大自鸣钟的一条弄堂里。   作为狂派的一员,我所钟爱的与众不同,那就是声波(SOUNDWAVE)。   记得那个声音最独特的家伙吗?人家变飞机或汽车,而它偏偏变成录音机。声波绝对效忠于威震天。它的传感器能接受最微弱的电子信号,甚至可以探测对方脑电波,相当于“读心术”。声波还是狂派的通讯站,最大半径一百英里,高空掠过也能将地面景象清晰记录——我怀疑当时美苏冷战所有最先进的军事技术都集中到它身上了。   我喜欢声波,还有两个原因,第一:从它胸口出来的那些机器鹰、机器狗、雷针鸟、轰隆隆、迷乱、蝙蝠精、剑龙、角龙……太特么厉害了吧!这八个强大的磁带军团是他的直系属下。   声波相当于一家上市公司高管,上对CEO威震天负责,中间要对付“红蜘蛛”这样的刺头型业务骨干,下面还得管理八个能力超强又各有强烈性格的基层员工。这个活绝非普通人可以干的。   第二个原因:声波说话太酷了,那种美声唱法的方式,简直卡通片里的帕瓦罗蒂,或者说他是一部故事片里乱入的音乐剧演员。那时没有声优概念,但我已经想做声优了。它的护目镜加口罩遮住所有表情,而它总是在倾听,客串各种争吵的调解人,它的原则——信息就是力量!   简而言之,声波完全符合我的人物性格。   但,我的第一部变形金刚玩具,却是博派的汽车人,都忘了它的名字。   那时已能买到正版,动画片里夹着孩之宝公司的产品广告。不过,正版贵得离谱,最便宜也相当于人们一个月工资。所以,大多数人都买盗版,但与正版差别很大,质量也实在低劣,没几天就在变形中损坏了。   尽管,分属于狂派与博派不同的阵营,但我的同学“变硬金刚”金刚毅,还是每天跟在我的屁股后面,想要玩一玩我的汽车人。   他买不起正版的变形金刚。   “变硬金刚”的爸爸只是个集装箱卡车司机,妈妈是上海绢纺厂的下岗女工,整天闲在家打麻将,时不时把存款输个精光。   学校隔壁新开了家玩具专卖店。店里一切都是最新的,特供美国和日本进口的原版变形金刚。玩具店老板是香港人,采用超级市场的零售方式,完全开架供应,可以触摸把玩包装盒,自己拿去收银台付款。   几乎每天放学后,我和“变硬金刚”来到这家店。我们只是过过眼瘾,胆大时用手摸一摸,那些价值几百块钱的大家伙,在当时都是切糕式的硬通货啊。然后再小心翼翼放回去,心里就已异常满足,晚上睡觉也可以幸福地梦到擎天柱或声波了。   即便买盗版的变形金刚,最便宜的十几块钱,对于“变硬金刚”来说也是笔巨款。最后,当他省出了三个月零花钱,每天少吃个油墩子,终于买来一个山寨的擎天柱,兴奋地放到班里展示,却被所有同学耻笑了一番。   “切!这哪里是擎天柱?分明是猪八戒嘛!”   “貌似铁臂阿童木与花仙子的合体。”   “啊,变硬金刚,不如让你爸用轮胎和铁皮给你做个新的。”   ……   他哭了,放学后冲到宝城桥上,想把这个山寨的变形金刚扔到苏州河里去,只有我拦住了他。   总有一天,你会有一台属于你的真正的变形金刚。   我这样安慰着他,“变硬金刚”恍惚地抬头问我:真的吗?   当时,我觉得他的脑洞也太大了点啊。   一个月后,金刚毅拥有了正版的擎天柱。   没错,这回不是山寨的,有会发镭射光的博派标签。大约半尺多高,硬塑料与金属的完美结合,红色上半身车头,蓝色与灰色下半身集装箱。半透明包装盒全是英文,最后写着MADE IN JAPAN。嘿,是美国品牌日本制造的啊。那时光,凡是印着这种标志都是好东西,擦,我都有些羡慕他了。   同学们全围着他转,连那些瞧不起他的女生,也主动请他吃雪糕了。   有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后,我们一起在教室里玩着“变硬金刚”的正版擎天柱。还有人拿出其它汽车人玩具:铁皮、蓝霹雳、救护车、爵士、警车、千斤顶……   不知是谁问了一句:你长大后想开什么车?   当年在电视台上放的几部美剧,比如《神探亨特》,我们惊讶地发现,原来美国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小轿车。就连西德推理剧《神探德里克》,也差不多是人手一辆车的节奏。   “红蜘蛛”回答:知道保时捷吗?我爸爸从美国给我寄过这种车的明信片,将来我就要开这个!   那年头,我们连宝马都不晓得,更别说什么保时捷了。   唯一知道的跑车是法拉利,因为有人在说F1赛车了,那时的车王是巴西人叫冼拿,后来死在博洛尼亚的赛道上。   但在当时的中国,最知名的车型,自然是神车桑塔纳,许多会开车的男人,都以梦想开上桑塔纳为荣。   还有个同学说,最厉害的是BENZ。   你说的是宾士吧?说话的这位同学,显然港片看多了。   又有人插嘴:日本车才好呢,知道丰田吗?当年,TOYOTA经常出没于日剧。不过,还没人知道更便宜的韩国车。   其实,我们都知道是在痴人说梦。大家各自算了算家庭年收入,几乎没有一个超过五千块的,当时买辆车少说也得十几万。   我们的结论是:美国太有钱了,中国太特么穷了,我们一辈子都买不起车的吧?   二十年后,我想,这个时代还不是最坏的——至少,有的梦想我们实现了,对于一部分人来说。   那个下午,教室门突然推开。   学校的教导主任,是个高大凶悍的中年男人,威震天般冷酷地说:谁是金刚毅?   一片鸦雀无声之中,“变硬金刚”默默起身,被教导主任抓着衣服后领子拎出去。   第二天,整个学校都传遍了——金刚毅的正版擎天柱是他从玩具店偷来的。   小学毕业,我们各自升入不同的初中。听说,“变硬金刚”因为偷窃行为,被强制送入了普陀区工读学校。   同学们不再联系,十多年后,我渐渐遗忘了变形金刚,忘了擎天柱与威震天,也忘了红蜘蛛与声波。   2005年,我给自己买了一个正版的变形金刚“声波”。虽然很漂亮,但我从未拆开过,任由它在家中角落积灰。   网上有一段威震天对于声波的评价——   “对于一名指挥官来说,哪个更重要?忠诚,还是可靠?忠诚可贵,但有效完成军事行动却需要可靠的士兵。声波为可靠做出表率,又尽可能表现忠诚。他是狂派不可缺少的军官,也是令人生畏的战士。看起来,声波对我和狂派的事业忠心耿耿,毫不动摇,当我投入战斗并让声波跟在旁边,他能准确无误地完成使命。事实上,我对声波敲诈勒索其他人的事一清二楚,也知道他为巩固地位,不惜残忍惩罚企图超越他的人。声波对自己的夸耀,使其成为众矢之的,更需要我的支持和保护。迄今为止,声波忠实执行我的命令,好几次不畏牺牲,但他这样做是否只是为自己的权力奠定基础?历史上许多伟大的领袖都因为信任和友谊而走向毁灭……我是否敢于把同样的信任和友谊交给我最能干的战士呢?”   我对声波产生了怀疑,他是明智光秀还是丰臣秀吉?声波,作为曾经的超级偶像,从我心里渐渐碎裂,崩塌,化作渣。   没过两年,梦工厂和派拉蒙的《变形金刚》大电影公映了,当所有人都去电影院看3D时,我却冷冷地对此视而不见。   变形金刚1、变形金刚2、变形金刚3……我全部错过了,因为在它们之中,没有一个是我的变形金刚。   2014年7月1日,不知是谁把长寿路第一小学五(2)班的大多数同学召集齐了。   班长特地给我打电话,说一定要我去,作为我们同学中成功人士的代表。   其实,我最近超忙,又加上世界杯如火如荼,真不想去什么小学同学聚会,他突然说:你知道吗,“变硬金刚”与“红蜘蛛”也会来。   我决定去碰碰运气。   晚上七点,福州路来福士广场楼上的餐厅,同学们都已坐定。当年的小帅哥与瘦猴,而今大多成了胖纸,唯独我保持着身材。女生们基本是已婚妇女,还有的抱着吃奶的孩子。   有些人知道我成了所谓作家,不停给我敬酒,但我低调地拒绝,让他们没面子。   我有些心不在焉,因为在等两个人。   终于,“变硬金刚”姗姗来迟。   这个叫金刚毅的男人,还是小时候的麻将牌体形,只是同比例放大了三倍,更像卡车司机了。他顶着几近光头的板寸,额头不断冒着汗,说是路上堵车迟到了。他说,初中毕业进了职业学校,十八岁做了卡车修理工,到今天还在干这行。   “变硬金刚”傻笑着擦去额头汗珠,说自己还没找到老婆,现在月收入八九千块,在彭浦新村买了套一百平的房子,每月还贷连利息不到四千,要是有合适的剩女可以介绍给他——当然,也欢迎年轻漂亮的女孩。   大家嘴上没怎么说,但各自眼神都在暗暗嘲笑他。   同学们都知道,他是因为偷窃变形金刚,才被送去了工读学校。谁知道这些年他在干些什么,搞不好照样是做梁上君子勾当,不晓得进过几回局子呢。   沉默尴尬间,阔别多年的“红蜘蛛”钱洪亮出现了。哇塞,他果然看起来很成功,提着LV男包,穿着阿玛尼衬衫,手上是限量款的定制手机。他还是那么年轻,让人以为只有二十七八岁。女生们疯狂地抓着他合影,抢着问他要手机和微信号。   钱洪亮读了重点高中,毕业后去美国待了五年。回国创业以后,他开了家电子商务公司,每月有几百万的流水。   大伙一阵欷歔——“变硬金刚”与“红蜘蛛”,这两个人的命运变化,果然如当年我们预料那样,如此反差巨大。   似乎一切,早已命中注定,每个人都无法被更改。   忽然,有人提了一句:“你们谁去看了《变形金刚4》?”   大部分人都说去看过了,不少都是拖家带小去电影院的,只有三个人说没看过——“变硬金刚”、“红蜘蛛”,还有我。   钱洪亮说,他不是没想去电影院看,但听说在迈克尔·贝的电影版里,红蜘蛛的光辉形象不再,他断然无法接受。而他认为,红蜘蛛是变形金刚G1时代最重要的配角,是怀才不遇的英雄。也许,这就是迷友们喜欢他的真实原因——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人了,包括你自己,有没有暗暗抱怨过:其实,我很有能力的,只是得不到别人的赏识和发现罢了。   话题转移到变形金刚,在座的男同学们,当年分裂为汽车人博派与霸天虎狂派。有趣的是,凡属于博派的同学,包括金刚毅这样的屌丝,如今大多混得一般,都是普通的上班族,顶多小公务员。   而狂派阵营的兄弟们,除了多年前自杀的和意外死亡的两位,其余事业都还不错,要么自己开公司,要么做到了企业高管,要么如我不走寻常路……   二十年后,狂派完胜博派。   尘埃落定。   同学聚会结束,“红蜘蛛”与“变硬金刚”都没喝酒,感觉却像醉了一样,只有我保持彻底清醒。   最后一夜。   走出来福士广场,在西藏中路边,眺望人民广场的夜色,我左右抓着金刚毅与钱洪亮,路边闪耀《变形金刚4》的海报,恰好是和平影都。   我们去看场电影吧!   这个提议获得了“变硬金刚”与“红蜘蛛”的高度赞成。我负责排队买票,很走运,买到了当晚九点IMAX厅的《变形金刚4》。   三个人,都是第一次去电影院看变形金刚。   因为,我们心目中真正的变形金刚,永远是G1擎天柱时代的1984年美版系列动画片;是上译厂配音演员们的声音——威严的雷长喜讲述的擎天柱,沧桑的杨文元咆哮出的威震天,醇厚的林栋甫歌唱的声波和磁带家族,华丽丽的李丹青唠叨的红蜘蛛,阳光的夏志卿演绎的爵士和斯派克,以及巨星云集的战车导演的变形金刚声优团。   而今,两位老声优早已离世,擎天柱与威震天的对决,我们只能去天国倾听。   两小时后。   深夜,上海,人民广场。   三个男人走出电影院,夏日不夜的南京路,归于寂静落寞。IMAX环幕让人眼冒金星,仿佛晃动着真人与变形金刚们。   人民广场边缘,有个露天的停车场。我只想急着回家,不错过阿根廷的八分之一决赛,比赛将在零点开始,我还得换上2010款的蓝白球衫。   巧得很,我们三个人的车都停在这里。   我是一辆国产宝马,已开了多年,有些灰头土脸。   钱洪亮开的是双门的保时捷,扎眼的红色,鲜血似的,真的很像红蜘蛛。   “变硬金刚”开的却是一辆集装箱卡车。   哦靠!   也太夸张了吧,在银色BMW与红色PORSCHE之间,是辆最高载重五十吨、红色车头的东风卡车,后面还拖着一个巨大的灰色集装箱。   忽然,金刚毅微微一笑,月光下圆圆的脸盘,让人越看越感到诡异。   他重复了一句小时候经常说的话:“你知道吗?我真的会变形。”   我和“红蜘蛛”有些茫然,但隐隐感觉到什么。子夜凉风,夹带机械与汽油味。   “变硬金刚”摆了个V的手势,坐进集装箱卡车驾驶室。他绑安全带,点火启动,在方向盘左右按了几下。紧接着,整辆车发出巨大的轰鸣,简直有大地震般的气势,让我和钱洪亮都不由自主地后退。   汽车人,变形出发!   “变硬金刚”的赤色集装箱卡车,突然之间站立起来,轮胎和底盘化作两条长腿,集装箱变成一对铁臂,强硬的车头成为火红胸膛,并且多出来个钢铁脑袋,右手上握着一把巨大的激光枪。   1984年G1版动画片的擎天柱!   我们都傻了。   心底依稀掠过某种熟悉的声音——TRANSFORMERS……   “阿骏,我想造一台变硬金刚,你相信吗?”   小时候,“变硬金刚”跟我所说的,原来竟都是真的!   金刚毅居高临下在驾驶室,打开车窗向我们挥手。月光与路灯下,照亮他的嘴巴,用扬声器喊道——   “我当了十五年卡车修理工,天天研究琢磨,如何才能改造出一辆真正的变形金刚。我学习了很多机械知识,购买各种工具和器械,自己动手造过机器人。我去蓝翔技工学校进修三年,掌握了高级电工、高级钳工、高级机修工……车、钳、刨、铣样样精通。尽管这样,我仍然用了十年时间,才造出这部变形金刚,我们博派的首领,它叫——擎!天!柱!”   擎天柱。   子夜,仰望这台怪兽般的机器,刚看完《变形金刚4》出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还是在做梦。也许,我从未长大过,现在依然是十二岁,这个梦还没有醒来。   忽然,钱洪亮却跪倒在地上,哭了。   “红蜘蛛”边哭边说出一个秘密——   二十年前,在玩具店偷窃正版变形金刚的人,不是“变硬金刚”,而是“红蜘蛛”。小学时代,钱洪亮骗了所有人,他的爸爸并不是在美国做生意的,而是在国外打黑工的偷渡客。爸爸寄回家的钱,还不够给爷爷治病的,更没有什么变形金刚寄回来。他在学校里炫耀的那些玩具,都是他从外面偷回来的。   比如,那家香港老板开的正版玩具超市。   有一天,“变硬金刚”意外发现了他的秘密,但没有向老师告发。   “红蜘蛛”又去玩具超市偷了一个擎天柱,悄悄地送给“变硬金刚”,为了塞住他的嘴巴。而思维导线漫长的金刚毅,并不知道这竟是被偷窃的赃物。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因为玩具店经常失窃,老板破天荒地安装了摄像头,恰好在钱洪亮偷完擎天柱之后。几乎是前后脚的工夫,“变硬金刚”也走进了这家玩具店,像往常那样摆弄各种变形金刚玩具再放回货架。   于是,老板认为这个经常来光顾却从不买东西的穷鬼小学生就是窃贼。   玩具店找到了学校,教导主任发现了“变硬金刚”和他的擎天柱,这下正好人赃俱获。   金刚毅开始死活不承认,他还爆出了钱洪亮的名字。但教导主任不相信,因为“红蜘蛛”品学兼优,而“变硬金刚”是卡车司机的儿子,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小偷。在凶悍的教导主任盘问以及不断的耳光下,“变硬金刚”被迫承认了偷窃。其实,大家都看到过,他的脸上有五根手指的红印。   不久,他被送去了工读学校。   真相隐瞒了二十年。后来远走高飞,实现美国梦的钱洪亮,始终未曾忘记过。有时,他会像“红蜘蛛”般邪恶地想——如果“变硬金刚”穷困潦倒死了才好,就不会再有人知道这秘密了。   说话之间,“红蜘蛛”已哭成了狗。   而坐在擎天柱的驾驶室里的“变硬金刚”,只是露出门牙傻笑着,好像在征婚交友网站上的照片。   其实,他早已原谅了“红蜘蛛”。   当泪水也模糊我的双眼,只见那硕大的金属身躯,红色灰色与蓝色的铁甲,亮着中国东风卡车的LOGO,震耳欲聋地走出停车场。它的每一步都稳稳踩在地面,砸出个半米大小的方坑,走过午夜上海的人民广场与南京路。   进击吧,变硬金刚!   人生,到底谁才是赢家?是你还是我?是擎天柱?是威震天?还是大黄蜂?抑或声波?甚至红蜘蛛?   唯一能肯定的,是来自赛伯坦星星的你们,终将在地球上相聚与分离。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博派赢到了最后。   你,赢了吗?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More than meets the eye 超越视觉的生   Autobots wage their Battle 汽车人为之殊死战斗   To destroy the evil forces 打击邪恶势力的   Of the Decepticons 霸天虎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Robots in disguise 超能的机器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More than meets the eye 超越视觉的生物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第4夜 男孩与兵人   他哀怨地低头,接着鼓起精神,脸贴地面,用大人的口气说——喂!士兵们!前方就是葛底斯堡的战壕,打败那些北方佬,就能结束战争,提前回家啦,为了弗吉尼亚!   这个故事,适合在六月一日,深夜阅读,给你自己。   去年,在成都。作家富豪榜的活动,我只是个打酱油的,坐在嘉宾席上跟兄弟们聊天。童话大王郑渊洁作为上届首富登台,他说最烦恼的是不断有人来借钱。紧接着江南上台,他说不怕被借钱,因为他的钱全变成了房子。   其实,我很怕别人向我借钱,真的。   最近的一次,也是去年,但借的不是钱——而是对我来说,比钱重要一百倍的东西。   那一夜,我的小学同学俞超来找我。   开始完全没认出他来。看似比我大几岁,穿着廉价的灰衬衫,裤腰带束在外面。要是戴上一顶鸭舌帽,基本就是快递员。   他说他认识我。我正独自在家刷微博,认识我的人很多,比如微博上的二百七十万粉丝,虽然要去掉二百五十万的僵尸粉。   阿骏,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俞超,北苏州路小学,二班。   没有人这么叫我!   俞超——记忆中他最后的脸,像恐怖片里的受害者般模糊。   难道,他是听说我已成了所谓名作家,才特意找过来的?   千万不要是来借钱的!   我祈祷。   然而,不知是装傻还是真傻,俞超并不知道我现在干吗。他打听了许多老同学,才辗转找来——我承认自己还需要更努力一些。   他的语速很慢,表情迟钝,嘴里像吃过苍蝇,散发腐尸味,让我不由自主后退。   我始终回避一个问题:你有什么事吗?   终于,俞超直勾勾看着我的眼睛问——那些兵人在哪里?   兵人?   脑子短路。空白。火花。黑洞。一群小兵人悄悄绕到背后,用枪口瞄准我们……   二十年前。   所谓兵人,就是一种小兵玩偶,只属于男孩的玩具。   在我的小学时代,每个男孩都有一两个小兵人。学校对面的杂货店,运气好的话,五毛钱能买好几个。兵人多是硬塑料做的,约摸手指头大小。从纳粹德军到皇家陆军再到八路军,有端着刺刀冲锋的,也有挥舞手枪的军官。有的兵人两个叠在一起,成为重机枪组。既有质地粗糙需要涂色的欧洲老兵,也有做工精良栩栩如生的美国大兵。   我们班最会玩兵人的,就是俞超。   他是小个子,顶顶不起眼的那种,瘦成豆芽似的,脸上总挂着鼻涕。他的学习成绩属于中游,很容易被老师跟同学们忽视。他很沉默,不跟大家一起玩,就算在体育课上,也蔫蔫呼呼的。最糟糕的差生,也有机会得到老师表扬,但俞超从没有过。   有一次,他带了许多小兵人来学校。课间休息的操场上,他煞有介事地摆开阵势,一边是德国兵,一边是苏联兵。他在地上画了个X形,说一条是伏尔加河,另一条则是顿河,伏尔加格勒在中心位置。小学三年级,几乎没有孩子知道这些,除了我。   当我饶有兴趣地趴下,要跟俞超一起玩斯大林格勒战役时,兵人们却被踢飞。原来是两个高年级男生,就喜欢欺负弱小。我也害怕,但看到俞超拼命地在地上捡兵人,便忍不住要保护他。我跟那两个大家伙打了一架。   自然,是我吃亏。   从此以后,我成了俞超唯一的朋友。   每天,他会在口袋里塞几个兵人,从不给其他同学看到,只在放学后,与我在街心花园的角落里玩。他跟我有着相同的爱好,都爱看战争历史电影和电视剧,看过拿破仑和希特勒的传记,对于二战兵器如数家珍——在我们这个年龄,都可算是异种。   有一回,俞超悄悄跟手里的小兵人说话,我差点以为他有精神病。   俞超平静地回答——我有特异功能。   许多年后,我们习惯于把这个叫做超能力。那年头,流行气功大师与异能人士。大兴安岭火灾时,有位大师在千里之外发功,帮助政府扑灭了大火。每场气功讲座都比四大天王演唱会还热闹,人人头顶一口锅,自称接受宇宙信号,以达天人感应。   我摇头,颇有科学精神地说,瞎七八搭!   他笑笑说,是啊,没有人相信的。   小学四年级,六一儿童节那天,学校组织了许多活动。但在我和俞超看来,都超级幼稚,只有小女生们欢天喜地。   放学路上,俞超在我的耳边说:喂,今晚,邀请你来我家玩,好吗?   从来没人去过他家。有几次,我到了他家门口,他也挥手让我回去。听说,俞超的爸爸妈妈不是普通人,都在某个神秘的军事科研所工作,严禁他带任何小朋友来串门,连老师家访也被拒之门外。   他说,军方有项重大科学实验,爸爸妈妈都连夜赶去西北沙漠某军事基地,说不定过两天会上新闻联播。如果这项实验成功,什么核潜艇啊航母啊都不需要了,我们再也不用害怕美国和苏联。   明白了,他今晚一个人在家,才有机会请小朋友来家里玩。但只邀请我一个,因为他没有别的朋友。   但我想,俞超请我来玩的真正原因,是他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吧。   开始我没答应,我家管得也严,夜里不准出门。   回到家,吃晚饭,做功课。六月一号,可以多看会儿电视,连看两集新加坡电视剧《人在旅途》。十点钟,我上床睡觉,又偷爬起来,带着钥匙出门。警告小朋友,切勿模仿。   儿童节的夜,我步行十来分钟,来到俞超家楼下——他家是栋独立的老宅子,隐藏在黑黝黝的梧桐树影中,是军队分配的。   紧张地敲门,露出小伙伴的脸。底楼是巨大的客厅,摆设很简单,没什么家具与电器。灯光幽暗,到处有腐烂气味。俞超没想到我真会来,他打开冰箱与橱门,拿出所有好吃的东西。我毫不客气地吃了几块牛肉干和话梅。   他拖我上楼,来到卧室——真心大啊,木头小床边,堆满了各种小玩偶和兵人。   最醒目的,是一群金属材质的兵人。十九世纪的灰色军装,美国乡村宽边帽,扛着带刺刀的滑膛枪。既有光着下巴的年轻人,也有满脸卷毛胡子的大汉。有位穿灰大衣的军官举着配剑。还有士兵举着一面小旗子,红底破布上深色大叉,画着十三颗白色五角星。   如此精致漂亮的兵人,我闻所未闻,刚想去摸,却被俞超拦住。   他在墙角点了几根蜡烛,关了卧室里的灯。幽暗光影中,他盯着那些金属兵人,轻轻吹了口气,送入它们每个人的鼻孔。   随后,他拉着我钻到床底下。   嘘……安静!   想干吗?但在他家,我乖乖闭嘴。藏身在小床底下,吃力地仰头,注视地板上的玩偶们。晕染般的烛光摇曳,兵人影子都被拉长。我的心被悬起,有什么事要发生。   突然,举着佩剑的兵人微微抖动。以为是被风吹的,但烛光没变化。它转头向四周张望,又向前走了两步,再把剑放到地上,伸懒腰,打呵欠。说了几句貌似正宗的英语。   周围的金属兵人都活了,要么举枪做射击状,要么坐地休息。像多年老兵,彼此亲切地打招呼,我能清楚地听到它们说“HELLO”“GOOD NIGHT”。   其中,一个小兵走近床脚,举起刺刀向我搜索,微型金属刀锋,闪过杀人的寒光。   我尖叫。   小兵人们突然不动,像电影中的定格画面。   对不起!我意识到闯祸了。   俞超拍拍我说,没关系的,我们出来吧。   小心翼翼走到烛光里,我拿起一个正在脱帽的金属兵人。   天哪!俞超,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说过,我有特异功能!   它们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个秘密——俞超咬着我的耳朵说:是我爷爷留下来的。他二十多岁就出国读书,差不多是在二战前夕,去过德国、法国、意大利很多地方,最后去了美国。回国的时候,他带来了这批小兵人——它们都是用锡做的。   锡兵?   我看过一篇安徒生童话《坚定的锡兵》。   十九世纪的欧洲和美国,最流行这种小锡兵了。俞超继续为我科普——同一组的锡兵基本上都长得一样,因为从一个模子里烧出来的。但是,这队锡兵除了有个军官,每个小兵都各有特点,我能叫出每个不同的名字——约翰、哈利、老乔治、本杰明……   是什么国家的军队啊?   南北战争!我们常玩的打仗游戏啊。看到这面南方军旗了吗?十三颗星,代表南部联盟的十三个州。北军是蓝色,南军是灰色。不过,南军物资短缺,军服都很破烂,大多戴着自家帽子,更像农民而不是士兵。但这些家伙都是神枪手,打起仗来可厉害呢,把北军打得屁滚尿流。你看这个军官背后的字——   我认不出这一长串英文,俞超解释道: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   结棍!   他颇为自豪地说:我爸爸从小玩这些兵人长大的,后来留给了我。   现在怎么办?   嘿嘿,别害怕,我还能让他们再动起来。俞超笑眯眯地趴在地上,对它们哼起一首曲子。音乐课上五音不全的他,居然哼得有模有样,还有几分耳熟——对啦,电视上看过的美国老片《乱世佳人》。   锡兵们又动了,在军官指挥下,排列整齐队形:前排八个,后排九个,军官在前面,身边有人举军旗,总共十九人的战斗队列。   更神奇的是——这些小兵也都齐声高唱,真人般有各种音色。整栋大屋战歌嘹亮,应是美国南方口音。   俞超得意洋洋:阿骏,这首歌叫迪克西,只要我唱起这个,就能把兵人唤醒。   你真有特异功能?我抓着他的手,又摸他脑袋,仿佛装满神秘力量,还是住着一个小外星人?   可惜你们都不相信。他哀怨地低头,接着鼓起精神,脸贴地面,用大人的口气说——喂!士兵们!前方就是葛底斯堡的战壕,打败那些北方佬,就能结束战争,提前回家啦,为了弗吉尼亚!   俞超说的是普通话,带着上译厂的翻译腔,但兵人完全听懂了。它们个个鼓起胸膛,怒目圆睁,军旗指引,列队前进。   这不是排队去被枪毙吗?不过,那时战争就是这样,只有视死如归的战士,才能站在枪林弹雨中不退缩,披荆斩棘,夺取胜利。   他们是男孩,他们是士兵,他们是兵人。   但在葛底斯堡,他们都将变成死人。   兵人队列越过一道障碍——不过是一堆课本,有人不幸倒下,似乎迎面射来密集弹雨。   俞超涨红了脸,大喊:为了弗吉尼亚!   我爬到前进中的兵人们身后,仿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举着滑膛枪奋勇前进。忽然,有一颗子弹射进了我的额头。   致命的撞击感,无法自控地仰天倒下,后脑勺砸在一堆塑料兵人上。   那个瞬间,我以为自己真的死了。   但没流血,只隐隐作痛。当我爬起来,兵人们都已牺牲,军官也被一枪毙命,只剩那名小小的旗手——他战死在军旗下,像具雕塑不再动弹。   二十五年前,6月1日,深夜,南部联盟的旗帜依然在盖底斯堡飘扬……   在我的童年时代,最漫长的那一夜。   忘了是怎么回家的,总之,我对于那些兵人,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它们不是金属玩偶,而是真正的士兵。死亦为鬼雄,缩小囚禁在二十世纪的中国。   6月2日,俞超没有来学校。   拥挤的教室里,我看着他空空的座位,心里还惦记着那些小兵人。   几天后,才听说,俞超的爸爸妈妈死了。   他们是在执行军方任务中殉职,俞超得到烈士家属的优待。他由亲戚继续抚养,从部队大宅搬走。当他回到学校上课,我没看到他有哭过的痕迹,但更为沉默。我想去安慰他,却被淡淡地拒绝。   从此,俞超失去了他唯一的朋友。   我没有再去过他的新家,更没机会见到那些小兵人。但在许多个漫长的夜里,我会梦到那栋大屋,梦到十九个南军战士,梦到葛底斯堡的邦联军旗,梦到罗伯特·李将军……   后来,网上流传过一条军方泄密信息——那一年,那一夜,深夜二十三点,在西北沙漠的军事基地,某项重大实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有对科研人员夫妇殉职。   可能是人类史上第一次超能力心理战实验,据说可瞬间催眠几万人,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的最高境界。但准备时间太过仓促,按原计划是在半年后,却突然接到紧急命令,必须提前进行实验。   可惜,所有人都失败了。   进入九十年代,开始严厉批判特异功能与伪科学,军方至今再无机会重启。   当年,那个绝密的科研项目,名叫“男孩与兵人工程”。   我猜想,俞超之所以有超能力——遗传自他的父母,或者说是他的爷爷和爸爸。他的爸爸是个强大的超能力者,却默默无闻地为国家和军队服务。   那个儿童节的深夜,当我在俞超家里玩兵人,阵亡于葛底斯堡战役同时,他的爸爸妈妈,正在万里黄沙之外,为了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而粉身碎骨。   小学毕业,我和俞超升入同一所初中。但在不同班级,更没机会说话。有时在操场上碰到,我主动跟他打招呼,他却低头不理。   令人意外的是,他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考试总分经常排到年级第一名。老师们最喜欢这种学生,成绩好,脾气乖,虽有些沉闷,但有什么要紧呢?初二,他就加入了共青团,成为市三好学生。   那一年,电视台在放TVB剧《大时代》,许多男孩都梦想成为方展博那样的人物。   中考前一个月,我正在家被逼着背英语单词,俞超意外出现了。   深夜,他背着个大皮箱子,嘴角已冒出胡根,瘦高个子像具僵尸。   我问他什么事。我爸差点要把他赶走。   俞超把皮箱放在我家门口,用变声期的公鸭嗓说:送给你,现在,我不需要它们了。   然后,他匆忙地消失在黑夜。   我疑惑地打开皮箱,发现一堆锡做的兵人:灰军服、宽边帽、大叉十三星旗……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   老天,我捧起这些勇敢的士兵。虽然积满灰尘,但不敢用湿布去擦,害怕会掉漆什么的。我偷来爸爸清理照相机镜头的毛刷子,剔除兵人缝隙间的污垢。我把皮箱子藏在床底下,仿佛有十九个人为我站岗放哨,安心入眠。   星期天,父母不在家。我难得有半日空闲,便把兵人们拿出皮箱,拉紧窗帘,弄得像是深夜,再点上两根蜡烛。我买了一本关于南北战争的书,希望营造出当时北弗吉尼亚军团的气氛。我提前去过图书馆,借阅了一本歌谱集,有美国南方歌曲迪克西。我先练习熟了,便趴在床底下唱歌,期望看到锡兵们的行动……   但是,他们再也没有动过。   中考结束后的暑假,几乎每个夜晚,我都偷偷观察兵人。可无论怎样,兵人们永远沉睡,恍如从来没有过生命。   最后,我也开始厌倦他们了。   我在每个兵人的后背上,都用美工刀刻上我的名字,仿佛这样他们就会永远属于我。   很快,我认识到了一个可悲的现实——我不是俞超,我没有超能力,我不可能成为兵人们真正的主人。   那年夏天,俞超考进了重点高中,而我读了邮政学校。   我们两个的人生,就像两条漫长的射线,只在多年前的6月1日深夜相交,然后向不同的方向奔去,永无重逢的可能。   不曾料到,去年那个深夜,我还会再见到俞超。   他已被时光彻底屠宰,眼角的皱纹,嘴上的法令纹,还有几乎半谢的头顶,颓丧无神的目光。想起我们的最后一面,他用高傲的眼神看着我,恩赐似的将皮箱子送给我,或者说是甩给我一堆垃圾。那时候,他即将展翅高飞,冲上云霄;而我将停留于凡间,注定碌碌无为,虚度余生。   命运却在十几年间,将我们两个倒转了过来。   我给俞超泡了杯绿茶,让他坐在我的沙发上,想要听听他的故事。   他说,上重点高中后,他读书刻苦,还有烈士遗属加分,果然考进名牌大学。   曾经在美国留学三年,攻读经济学硕士。有一回,路过宾夕法尼亚州葛底斯堡,当年战场,如今麦田,他死人般仰卧,以为能听到罗伯特·李将军的声音,听到迪克西的军乐,听到双方士兵临死前的悲吟。但是,他只听到一个安静如坟墓的世界。   回国后,他进入金融投资机构上班,年薪百万的那种。二十七岁,买房结婚,抱得美人归,还生了个儿子。   后来,经济不景气,他破产了,房子被银行收回。妻子跟他离婚,带儿子回了西部老家。   俞超已一无所有。   今夜,他想起当年送给我的兵人,想要再看一眼它们。   兵人?   十九个南北战争的锡兵?床底下的皮箱子?中考那年的暑假,我无法唤醒它们,就再也没打开过那个箱子。   可是,箱子又在哪里呢?下意识地冲到床底下,除了灰尘,啥都没有。   对,我搬过几次家,肯定不在这里,会不会早被扔了?   我决定回老房子看看。   已逾子时,两个男人出门。我开车载着俞超,穿越早春的寒夜,来到七层楼的老式工房。   很久没人住过了,迎面有股熟悉的气味——许多年前,俞超就是在这里,放下装着兵人的皮箱离去。   回到我的床底下,居然还没有被扔掉。一堆厚厚的尘土之中,拽出古老的皮箱子。   俞超一眼认了出来,这是他爷爷从美国带回来的,在遥远的二战前夕。   打开箱子,一阵腐烂的烟,我们剧烈咳嗽之后,小心地取出那些兵人。   一、二、三、四……十九,一个都不能少。   用纸巾擦干净,才露出灰色漆皮,带着刺刀的滑膛枪,还有南部联盟的军旗。   关灯,拉窗帘,点蜡烛。回到二十五年前,6月1日,最漫长的那一夜。我们把小兵人排开阵势。俞超闭上眼睛,嘴角默念什么话,对着兵人吹了口气。   然后,他拖着我爬到床底下。   两个成年男人,如何能挤在一张古老的钢丝床下面?还有满眼的灰尘,只能彼此捏着鼻子,又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一个钟头过去。   兵人们纹丝不动,像已死去多年,变成僵硬的木乃伊。   我们也憋不住了,从床底下爬出来,无奈地看着这些小兵人。   唱歌吧!我提醒了他一句。   可是,俞超摇摇头,他已经忘了那首歌的旋律。   迪克西啊!   我还记得,便带着他一起唱,这首美国南方的老歌,鼓舞士兵的冲锋曲与思乡曲。   然而,兵人们还是呆若木鸡。   他们不会再动了。   俞超率先放弃,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颓丧地坐在地板上说:对不起,是我记错了,兵人们从来没有动过,我也没有过特异功能,一切都是小孩子的幻觉。   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重新把兵人们装进大皮箱,塞回我的床底下。   凌晨三点,我和俞超在老房子楼下分别,我本想要开车送他,却被他委婉地拒绝。   他只说,想要一个人走走。   最漫长的那一夜,看着他佝偻萎缩的背影,我好像永远丢失了什么。   几天后,我听说,俞超死了,自杀。   他吃了许多安眠药,把自己锁在一个大箱子里,活活闷死。   没有人为俞超举办葬礼,直接送去火葬场烧了。他没其他亲人,前妻也不接受骨灰,最终归宿是下水道。   俞超死后第七天,我想到了老家床底下的大皮箱。   那是他送给我的礼物,又在他临死前还一起玩过,老法里说太不吉利了。我决定把兵人们烧了,还给它们原本的主人,在天上团聚吧。   头七,传说鬼魂在人世间游荡的最后一天,也是佛教所说的中阴。   我回到老宅,从床底下拖出皮箱子,感觉轻了些,打开才发现空空如也。   十九个兵人消失了。   不可能,记忆错乱了吗?还是放在其他地方?我又在老家里每个角落,仔细搜索一番,确定那些兵人都失踪了。   难道有梁上君子光顾?还是在俞超自杀以前,悄悄潜入过这里,带走了所有兵人,准备给自己陪葬?   我怅然若失离开,直到三个月后。   五月,最后一周,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   她的声音还算年轻,在反复确认我的身份后,在我不悦地挂电话前,她才说——对不起,我是俞超的前妻。   这个女人,没有带俞超的儿子来参加葬礼,我很厌恶,但我保持克制,问她有什么事。   她说,最近她儿子在玩一些奇怪的玩具小人,背后都刻着我的名字。而她恰好看过我的书,不敢相信这个名字就是我。但她查了资料,发现她死去的前夫,跟我就读过同一所小学。于是,她几经打听才弄到我的电话号码。   她问我这些玩具小人是如何到她儿子手里的。   其实,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她希望我能把这些玩具小人拿回去。   好奇怪,为什么要我去拿?我说可以快递给我,费用到付。   忽然,她的声音变得颤抖:求你了,看在死去的俞超的份上。   听到俞超的名字,我的心软了。正好刚写完新书,便决定出趟远门。   很远很远的门,巴山蜀水的深处,距上海几千公里。没有直达航班,只能先飞到重庆。再走穿梭于深山的铁路,最古老的绿皮火车。最后,需要坐浅水客轮,上溯到某条长江支流的上游,才是那座峡谷间的县城。   那天,正好是六月一号。   2008年的大地震,一度将这里夷为平地。小城里一切都是新的,她家的房子很漂亮,简直是土豪别墅,听说是前任县长家,院子里停着辆黑色奥迪。   我看到了俞超的儿子——他叫俞小超。   七岁,快要读小学了,他穿着超人服,正在地板上玩十九个小兵人。   刹那间,我以为,回到了三十年前,小学一年级的教室——通常,儿子都像妈妈。但,俞小超是个例外,那张脸还有体形和眼神,都跟他爸爸小时候如出一辙。   蹲下来陪他一起玩,抚摸灰色军服的锡兵,放到眼前,看它背后,依稀辨认出刻痕——我的名字,十六岁那年亲手刻上去的。   兵人们身上有明显磨损,许多漆皮蹭掉了,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折断了刺刀。那面南部联盟的军旗,已然破碎大半。   我心疼。   小超,你是哪里得到这些小兵人的?   我想看清他的眼睛,看到某个遥远的黑夜。男孩毫无畏惧地看着我,嘴角露出狡黠的笑意,却不响。   他妈接口道:他说是从门口垃圾堆里捡来的,谁知道是真是假。这孩子越来越鬼了。   为什么要我拿回去?   女人面露难色,看我不依不饶,才说出口:这些小人刚来时,嫌它们又脏又破,她就扔进了垃圾堆。可是,到第二天晚上,它们重新出现在小超的房间。她很害怕,隔了几天,趁儿子睡着,把兵人们扔进汹涌的江水。没想到,它们很快又回来了。儿子很喜欢这些家伙,成了他唯一的玩具。她非常担心,意外发现小兵背后刻着我的名字。   她还要说些什么,似乎很可怕,却欲言又止。   我感觉到了某种东西。   对不起,我不能把这些兵人带走——我告诉她,今天儿童节,就当是我送给小超的礼物吧。因为,这些宝贝本来就是属于他的。还有,请千万要记住,别把它们扔掉或送人。否则,你儿子会遗憾一辈子的。   离别前,我轻轻抱了男孩一下。   真的,很想亲吻他的脸颊,但又怕把孩子弄脏了。   我看了十九个小兵人最后一眼,终于要说永别了——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葛底斯堡的老男孩们。   唯有兵人,永不背叛。   六月一日,回家路上。我坐着颠簸的客轮,趴在危险的栏杆边,看着山谷间的湍急河流,因为滥砍滥伐和采矿污染而变得又黑又黄。   也许,走了太多的山路,双腿肌肉酸痛,仿佛随波逐流。天空越来越远。我闭上眼睛,溢出泪水……   真相,是这样的——   俞超死后第七天,我计划把所有兵人烧给他。前一夜,十九个兵人复活,从床底下的大皮箱逃跑,溜出窗户缝隙,顺着落水管到地面。这些南北战争的老兵,从便利店偷了张中国地图。危险重重的行军,穿越火线般经过无数路口,差点被车轮压得全军覆没,才从市中心走到飞机场。它们越过铁丝网,沿着候机楼屋檐下,找到这架飞往西部的航班,通过舷梯钻进行李托运舱。   一夜之间,飞过几千公里,来到遥远的中国西部。沿铁轨,翻山越岭,一路向北。走了半个多月,每天十公里,昼夜不息。有条嗅觉敏锐的中华田园犬,将它们当做敌人和晚餐,发起狂暴的攻击。兵人们面对怪兽,毫不畏惧地作战,付出惨重代价,丧失了五条胳膊和三条腿。侥幸到江边,列队点名,竟一个都不少,但伤痕累累。老兵说,伤疤是男人更是士兵的勋章。锡兵们不会游泳,入水便会沉没。但他们克服恐惧,跳上一艘运沙的木船,逆流而上二百公里,直达烟云缭绕的县城。   终于,兵人们找到了新主人——这个叫俞小超的男孩,跟当年的小主人一模一样,并遗传了爸爸的特异功能。每个深夜,只有他能跟这些老兵说话,指挥它们重整旗鼓,冲锋陷阵,战无不胜。男孩是最勇敢的士兵,也是最优秀的将军。   但,秘密被妈妈发现了。于是,我来了。男孩并不简单,他不但能看透兵人们的心,也看穿了我眼里的秘密,还有他爸爸的往事……   那是去年的事。   整整一年后,六月一日将近。我听了整晚上《乌兰巴托的夜》,突然,想念起那个男孩。   就在刚才,二十一点三十分,我给男孩家里打了个电话。   俞小超同学接了电话,我只说了一句:儿童节快乐!   千里之外的男孩,听声音有些紧张,甚至有些迟钝和机械,喘不过气来。他说,自己正在做数学题,过几天就要期末考试了。   突然,他妈妈抢过电话,客气却又严厉地说——喂,蔡老师,你好啊。现在,我儿子读书很好,老师们都说他会很有出息的。下学期,我会带他去省城读重点学校,请你不要再打电话来了,拜拜!   我什么都没说,电话就被挂断。   乌兰巴托的夜啊,那么静,那么静。   最后一个超能力者死了,我想。   男孩与兵人,卧于尘埃,永不醒来……   穿越旷野的风啊   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醉了酒   飘向远方的云啊   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   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飘荡异乡的人啊   在哪里   我的肚子开始痛   你可知道   穿越火焰的鸟儿   不要走   明知今夜疯掉的啊   不止一个人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左小祖咒《乌兰巴托的夜》贾樟柯/词 第5夜 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   足球是这样一种游戏,许多人随着一个球满场上跑来跑去,想尽一切办法把球踢进别人的大门里,也就是踢到对手的大门里。同时要把守住自己的大门。比赛双方是十一个人对十一个人。   ——《中锋在黎明前死去》奥古斯丁·库塞尼(Agustín Cuzzani)   那一年,李毅大帝初中毕业。   李毅是我的同学,“大帝”是他的外号。在上海市普陀区的五一中学,少男少女们都在长个子,唯独李毅瘦瘦小小,发育不良,远看像小学生,喉结很晚才突出。每逢提起他,人们会说:“哇,李毅大帝啊!”跟着各种吐槽,因为他的外号跟形象恰成反比。   李毅大帝是知青子女,出生在安徽蚌埠。他学习成绩糟糕,有一年数学只考六分——我没有打错字,令人发指的一百分里的六分。   我有一台任天堂红白机,专打1990坦克大战与魂斗罗。我常和李毅坐在一起,用双打模式加三十条命,一路打到最后一关。电脑还没普及,更没有VCD,但我家有日本牌子的录像机。我俩爱看英雄本色系列港片,还有尚格云顿的美国暴力片,偶尔有周星驰的赌片。   而李毅既没有游戏机,也没有录像机,家里只有台黑白电视机,还常飘雪花。   那一年,世界杯来了。   据李毅大帝说,他七岁开始踢球,为什么没去少体校?他说,少体校的教练来看过他,但他太瘦小了,完全经不起别人一扛,就整个人滑翔出去。到现在,这个选材标准也没变过。   但我想,与其跟少体校那帮流氓混在一起,李毅还不如跟我谈天说地,下四国大战军棋,互相传阅军事历史书,多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娱乐方式啊。   那年夏天,中考同时,世界杯开幕了。   1994年,美国在地球另一端,为照顾欧洲观众,许多比赛放到中午与下午。对于中国人,就是子夜与凌晨。我一场直播都没赶上,只能在第二天打开电视看两眼。   世界杯小组赛第二轮,漫长而残酷的中考结束了。   我考砸了。   等待考分公布的过程中,最后一个初中暑假开始,李毅大帝找到我说——新民晚报杯也开始了。   新民晚报杯,就是上海市中学生七人制足球比赛。赛制跟世界杯差不多,但有两千多支球队,可以自由组队,先是小组赛,然后是不断的淘汰赛……   那年头,拜中央电视台韩乔生老师所赐,意甲最为流行,又以AC米兰球迷为多。我看到各种亚平宁范的队名:AC上海、国际上海、A米国米联合FC、虹口那不勒斯、五角场罗马、桑普药水弄多利亚、静安佛罗伦萨寺、八仙桥比萨斜塔、曹杨八村贝鲁斯科尼,就差一支提篮桥基督山伯爵队了。   给球队起名字的任务,自然落到我身上。憋了半天,想出一个霸气侧漏加文艺小清新加SM重口味的队名——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   听起来拗口,但有帕索里尼代言。大自鸣钟是我们所在地标。至于那部电影,我还没看过,甚至不知道萨德侯爵,只听说有一部世界有名的禁片。凡是有人问起我这名字来历,我一律回答:意大利社会主义革命主旋律科教片。   最麻烦的是队员,至少要凑满七人,可我们班愿意参赛的,只有我和李毅大帝两个。   去哪里挖人呢?李毅大帝率先看中他的邻居。小伍,比大帝小一岁,还在读初中,个头已经一米八了,强壮的身体放到古代就是刽子手的料。他读书不用功,父母担心他不能初中毕业。小伍不在乎,整天往工人体育场去踢野球。   我想到白哥,忧郁青年,肤色挺白,瘦瘦长长,许多女生喜欢他。有天下午,他突然从教室消失,我们才知道他辍学了。很意外,九十年代还会有这样的事。他家太穷,读书稀烂,索性早点出社会。他打工赚钱,穿得不错,兜里插着包双喜,很有香港仔的感觉。   我们借了几张别人的学生证完成报名,分配到普陀区第十三小组。报名站有许多散兵游勇,想参赛却找不齐人组队。我们像团购抓来两个家伙,但都是胖纸。   一个叫大胖,普陀中学的,跟我们一样刚完了中考。他有一米九的个头,行动倒也敏捷,被分配到了守门猿的位置。   二胖是市一中学的,读书不错,戴着眼镜,摆明了将来要读大学。但他狂热地崇拜荷兰橙衣军团,尤其三剑客。当我们答应收他入队,他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我去体育用品商店,用零花钱买了一套球衣,一颗足球。   训练第一天,在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四十度的烈日底下,我被晒成了煤炭。“长寿街道马拉多纳”李毅大帝演示盘带功夫,教我们热身、停球、传球、跑动、射门……   场边有个社会青年,总是骑着助动车,叼着烟看我们踢球。看在他长得很像梁朝伟的份上,我把他拉进队伍,正好十八岁,符合参赛年龄。   他叫阿飞。   最终,是他毁了我们。   李毅大帝、小伍、白哥、大胖、二胖、阿飞,还有我——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凑齐了七个人。   后来,当我每天傍晚回家看《灌篮高手》,发现樱木花道、流川枫、三井寿们,倍感亲切。   给我们的时间很短,不足十天。每个早晨,我穿好球衣,脚踩回力牌跑鞋,抱着足球赶到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因为不能换人,必须七个人打满全场六十分钟。我们跑圈锻炼体能。晚上,我在家里的楼道跑步,从一楼到六楼来回爬十遍,直到大汗淋漓地洗澡睡觉。   世界杯小组赛结束,我成了阿根廷的铁杆球迷。那是迭戈·马拉多纳最后一次作为球员参加世界杯。阿根廷首战打希腊四比零,次战二比一拿下非洲雄鹰尼日利亚。但在最后一场小组赛前,马拉多纳被查出禁药而禁赛,阿根廷零比二败给保加利亚。   而在我们的世界杯上,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第一场比赛,开始了。   下午两点,七个人顶着烈日,分别乘坐公交车、自行车、助动车以及步行,抵达小组赛的光新路体育场——后来早就拆掉了,约是现在中山北路乐购的位置。   足球场被分成两块,同时两场比赛。边线各立一道球门,上下半场各三十分钟。没有边裁,只有一名主裁,没有越位球的限制。同组有八支球队,单循环比赛,前两名出线,竞争将是异常残酷。每天一轮的比赛密度,也堪称是魔鬼赛程。   对手叫甘泉二村B52队,队长是位军事爱好者。他们普遍块头比我们大一圈,板凳上坐着三个替补队员。   根据赛前布置,我们七人排成“二二二”攻击阵型——大胖守门,我踢左中卫,二胖右中卫,白哥与阿飞担任左右前卫,李毅大帝与小伍搭档锋线,形成一高一快组合。   裁判员哨响,对方拿球进攻,一团乱战后,球落到我的脚下。有人过来逼抢,我紧张得浑身哆嗦,本可以轻松处理或传球,却直接一脚踢出边线。对方扔界外球,二胖脚底打滑摔倒,被对方射门得手。   零比一。   中场休息,有人埋怨了我几句,但李毅大帝说:没关系,继续踢。   下半场,白哥第一个抽筋,接着是我。只有最瘦弱的李毅大帝,仍然不知疲倦地带球护球摆脱,完成了不下三次射门。   但,没进球。   第一场比赛,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输了。   烈日被乌云取代,转眼下起大雨。我们没有带伞,全被淋得湿透,坐在体育场的看台下。七个男孩脱掉球衣,光着肌肉蓬勃的上身,彼此沉默地滴水,看着雨水汇成的透明的墙,阻挡在我们和足球场之间。   李毅大帝拍了拍我的肩膀:没关系,明天再来!大不了,连输七场,再回家。   第二天,雨停,积水。只要皮球没飘起来,比赛继续。   这回对手比我们矮小,我带球过人的自信来了,一路杀到底线传中。李毅大帝小宇宙爆发,一个头球顶入对方球门左上角。   沟……GOAL……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第一粒进球。   也是我的第一个助攻。大家呆了片刻,直到裁判响哨,对手垂头丧气地捡球——没想好庆祝进球的动作,是叠罗汉呢,还是学贝贝托做摇篮状?抑或集体在草地上俯冲?考虑到这片球场一片泥泞,布满危险的碎石子,我们选择了最原始的拥抱。   三分钟后,李毅大帝打进第二个球——抢球左脚推射,从守门员裆下入网。   中场休息十分钟,我们信心爆棚,觉得下半场还能再进两到三个。   下半场,阿飞回追时把对方踢倒。一声惨叫,裁判鸣哨,对方包括替补全都冲进场地,要找阿飞算账。眼看是要打架的节奏,我们这边小伍和白哥都已摩拳擦掌,阿飞满不在乎,指着鼻子问候对手的母亲。   他被红牌罚下。   形势即刻扭转,六打七,比十打十一吃亏多了。阿飞是中场关键位置,防守顾此失彼,很快被攻进两球,终场二比二。   到手两分飞了。   那一年,世界杯刚实行赢球三分制,新民晚报杯还是两分制,至此我们二战仅积一分。   回去路上,阿飞向我们道歉。他从小在街头打打杀杀出来,断腿见血什么家常便饭。他保证,在球场上会管好自己,不再犯相同错误。   当晚,世界杯八分之一决赛,阿根廷被罗马尼亚以三比二淘汰。   没有马拉多纳的阿根廷,就像没有李毅大帝的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   但是,白天还有我的世界杯。   第三场,球场差不多干了,太阳下再度尘土飞扬。   没有红黄牌记录,所以,阿飞照样上场。小伍率先进球,接着是李毅大帝,然后是白哥漂亮的远射,最后是阿飞将功补过。   四比零,赢得特么爽了。   晚上,白哥请客,在长寿路吃白玉兰小笼包。他们都喝了啤酒,白哥与阿飞不停地抽烟,只有我什么都没沾——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今天。   接着四场比赛,我们以一比零,二比一、三比二获胜。最后一场,惊人的十三比零,李毅大帝演了帽子戏法,我也打进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比赛进球。   小组赛,我队五胜一平一负,按两分制积十一分,以第一名出线,耶!   不过,我们才打进普陀区三十二强。   第二天,立刻进入淘汰赛,八分之一决赛、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过关斩将,对手已是正规的高中校队。   普陀区的冠亚军决赛,刚开场我们连丢三球,包括二胖的乌龙。那届世界杯上,哥伦比亚队的后卫因为乌龙球,回国后被本国球迷枪杀了。   下半场,李毅大帝爆发。他先进两球,最后一分钟,他远远吊门,像导弹飞进球网。   三比三!   淘汰赛没有加时,后面有人排队等着进场比赛,直接点球决胜。白哥、小伍、二胖,全部踢飞,而我直接踢给了守门员。只有李毅大帝和阿飞命中。然而,对方更糟糕,总共只踢进一个,我们以点球二比一获胜。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赢得普陀区冠军,杀入上海市十六强。   在美国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与半决赛的同时,作为唯一一支自由组团的队伍,我们连续击败徐汇区与虹口区的冠军,也是两支名牌高中的校队,最终晋级半决赛。   李毅大帝在十四场比赛中,打进了三十六个球,如果在职业联赛,这是个惊人的数据。   没有任何媒体关注到我们,场边也没有拉拉队,更没有踢大腿的美少女。即便这样的战绩,我没敢告诉爸爸妈妈,因为他们不许我踢球。   此刻,地球另一端,世界杯进入冠亚军决赛。   巴西VS意大利。   也可以说——罗马尼奥VS巴乔。   第二天,我们自己的半决赛。深夜,大家组团去大排档。贱岳七支枪,吮小螺蛳,吃烤串,啃鸡腿。有人把电视机搬出来,夏夜街头的树荫下,准备通宵看比赛。   李毅大帝是意大利球迷,最崇拜罗伯特·巴乔。鉴于阿根廷有一半的移民来自意大利,我和他从未站在对立面过。   子夜,我妈突然出现,硬把我拖回家睡觉了。当时我很不情愿,但要不是我妈的话,后来发生的事可能会毁了我。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打开电视看重播,美国的世界杯冠亚军决赛,竟已到了加时……最终,巴西与意大利打成零比零。   点球决赛。   米兰老将巴雷西踢飞,巴西后卫桑托斯罚球被帕柳卡扑出。阿尔贝蒂尼果断射中,但罗马里奥也得手。意大利的艾瓦尼射中,布兰科同样没失手。马萨罗的点球却被塔法雷尔扑出,紧接着邓加射入。   最后一球,罗伯特·巴乔,面色凝重,慢慢后退,助跑,右脚,取左上角。   但,飞了。   巴西人狂欢,第四次捧起世界杯,而我永远记得罗伯特·巴乔哭泣的样子。   吃完午饭,来到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半决赛前的最后一次训练。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却只剩下六个人。   阿飞不见了。   因为,他杀了人,昨晚。   十多个小时前,世界杯决赛。我的队友们仍在大排档,比分迟迟零比零,陆续回家睡觉去了。直到点球决胜,只剩李毅大帝和阿飞两个人。   巴乔点球踢飞的瞬间,李毅大帝愤愤地踢飞一个啤酒瓶,滚到某个家伙身边。那人恰好是李毅大帝的邻居,也是个街头混混,仗着人高马大,走到面前嘲笑:喂,这不是大帝吗?干吗火气这么大?   从小到大,李毅因为生得瘦小,总是遭各种人欺负,他最恨别人这种语气,又加上意大利丢了冠军,便一拳揍倒了对方。   不曾想,对方有三四个人,围拢过来对付他。阿飞上来帮忙,他习惯性地把啤酒瓶砸碎,举着锋利的碎玻璃冲过去。   一阵厮打之后,欺负李毅的混混,胸口插着碎玻璃,倒在血泊之中,眼睛瞪大,死了。   阿飞成了杀人犯,他第一个逃跑,然后是李毅大帝。阿飞不可能回来了,大概已流窜上火车,到了安徽或江西什么地方吧。   今晚就是半决赛,无人替补。   先把球踢完再说!这是李毅大帝唯一的话。   傍晚,我们随便吃了些面包和热狗,穿上新买的统一颜色的球服,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横穿大半个上海,抵达传说中的五角场。   七点半,江湾体育场。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体育场,可容纳五万人,两边各有中国古典式的拱门,民国年代最有名的建筑之一。球场四角打出灯光,照亮绿油油的草地,好像在参加甲A联赛。   与我们争夺决赛入场券的,是静安区的名校华东模范中学足球队,领队是他们的副校长。看台上有几百名拉拉队,统一穿着漂亮的校服,全是华东模范中学的,竟然大半都是美少女。我们这些屌丝望洋兴叹,艳羡不已。   今晚,对于李毅大帝而言,是命运的分水岭——球场边出现了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的教练,据说是专门来观察他的,可能破格选入青年队。   裁判清点人头,发现我们少一人,便问要不要等替补队员。大帝说,没有替补,就这么踢吧。   半决赛,从第一分钟开始,就是七个打六个。   华东模范中学的实力超群,个头普遍比我们高大,脚法又像巴西人般灵活,随便趟球就能把我过掉。他们配合娴熟,何况我们人少,防守漏洞百出,接连丢了三个球。   我不断听到美少女们的掌声与尖叫声。多年以后,当她们大多已为人妻人母,一定会怀念这个遥远的世界杯之夜。   下半时开场,很不巧,人家又打进两个球。   零比五。   夜空下起倾盆大雨,穿透我们疲惫的身体。看台上,人们狼狈逃窜,只剩几个钉子户。   再见,美少女。   体院教练也失望地离去,再没机会看到最后那一幕。   我仍然玩命地奔跑和抢截,直到小腿肚子剧痛,卧草,抽筋。   你尝过抽筋的滋味吗?比赛暂停,二胖来帮我压腿。   雨水模糊的视线里,依稀看到几个穿着绿衣服的男人。那年头,警服是草绿色的。   他们跟裁判说话,我听到几句——昨天凌晨的斗殴事件,有人说李毅大帝也参与了杀人。反正阿飞已经逃跑,对方流氓也翘了辫子,谁都说不清楚。   警察是来抓李毅大帝的。   他扑通跪在地:我没杀人,是他们一起打我的,让我踢完这场比赛,我就跟你们走。   警察压了压帽檐,掩饰着黑眼圈,想必昨晚熬夜看球,点头同意。   比赛继续,我还在场上,总不见得只剩下五个人吧,勉强在场上步行。   最后一分钟,李毅大帝独自带球疾进。泥泞大雨之中,双方均已筋疲力尽。大帝连过三人,抬脚远射。   飞出横梁前,突然下坠,电梯球,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   1994年新民晚报杯上最精彩一球。   全场人呆若植物,任由大雨浇灌。裁判默默点头,吹响终场哨。   一比五——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负于华东模范中学队,无缘决赛。   我和李毅大帝倒在草地上,看着灯光尽头的夜空,密密麻麻的雨点,万箭穿心。   警察将李毅大帝拽起来带出球场。   我的眼睛湿润而模糊,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忽然,江湾体育场四角的灯光熄灭,只剩下黑茫茫的雨夜。   没有三四名决赛,我们也没有任何奖牌或奖金。   那一年,华东模范中学拿下了总冠军。   大家公认他们是巴西队,而我们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是屎样的中国队。   新民晚报杯,至今仍在举办。二十年来,所有打入十六强的球队,都是各所名牌中学的校队——除了第一届的半决赛,有这样一支街头杂牌军乱入。我与李毅大帝创造的历史,或许将永远保持下去。   当时,我最关心的是——李毅大帝会不会被判有罪?那时候,杀人罪如果成立,哪怕只有十六岁,也有可能被枪毙。   七天后,警方调查结果出来,李毅大帝没有参与杀人,经过批评教育后释放。   只有我在看守所门口等他。   他默不作声,拒绝了我递给他的娃娃雪糕和光明牌冰砖。他走路的姿势奇怪,歪歪扭扭,两条腿夹得很紧,没走几步就趴下来,揉着自己的屁股。   很多年后,当“捡肥皂”这个词流行,我才明白他的痛苦。   过了一个星期,李毅大帝被上海南翔职校录取。但他买了张前往山东的火车票,去蓝翔足球学校报到了。   他说,想代表中国队踢真正的世界杯,算了算自己的年龄,期望在2002年。   那年暑假,我给自己准备了一个小本子,每天用笔倾诉郁闷的心情——很多年后,当我成为所谓作家,忽然意识到,这就是写作生涯的开端。   初中毕业不久,我的母校五一中学被强拆了。原来的学校大门变成夜总会,现在叫“东方魅力”。当你从长寿路武宁南路口经过,会看到那巨大的招牌。   第二年,我花三百块钱买了甲A联赛的全年套票。上海申花队获得第一个联赛冠军的赛季,我在虹口。   1995年,深秋。最后一场比赛,拥挤的看台上,我想起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他们都已离我远去。   杀人潜逃的阿飞,成为公安局通缉令上的熟面孔,总是出现在街头的布告栏,四周紧挨着老军医的小广告。他在中华大地流窜了三年,最终在北方某县城落网,判处死刑,枪毙。   小伍,一度也想去踢球,但被足球学校拒之门外,后来成了待业青年。我最近一次见到他,大约是2000年,他在逐门逐户地推销保险。   白哥自己做生意。没想到越做越火,在黄河路开了家海鲜店,在吴江路开了家小吃店,在寿宁路开了家小龙虾店,不到二十五岁,买了四套房子。但他不慎沉迷于赌球,输得身无分文,被高利贷切断两根手指,而今不知身在何处。   大胖进了国有单位,成当一名卡车司机,几年后时来运转,被提拔为小车队长。他通过成人自考,拿到了本科学历。如今,他是一名中层干部公务员,体重超过三百斤,开口闭口都是官腔,新闻联播版的。   二胖是个好孩子,高考拿到七百多分,进了复旦大学新闻系。他成了一名出色的调查记者。几年前,他去某省调查征地拆迁血案,深夜莫名死在所住酒店楼下,当地警方定性为跳楼自杀。所有人都相信他是被自杀。   至于,李毅大帝,我再没有过他的消息。   1997年,老榕的大连金州不相信眼泪以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看中国足球了。   有时候,我会梦见1994年的夏天,美国世界杯冠亚军决赛上,巴乔踢飞点球后的第二天,在上海江湾体育场的灯光下,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还有李毅大帝离开球场的雨中背影。   后来,我听说甲A联赛里有个球员叫李毅,是个很会进球的前锋,护球啊盘带啊射门啊都老牛逼了。我上网看了照片——跟我的初中同学李毅有几分像,年龄也差不多,出生地是安徽蚌埠。虽然,身高差距太大,不过男生在二十岁后才窜个子的先例也不是没有。   2002年,中国男足第一次打进世界杯决赛圈,就在我们的近邻韩国和日本比赛。   我想,李毅的梦想实现了吗,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杯?很遗憾,我在中国队的大名单里没有看到我的同学。   零比二输给哥斯达黎加,零比四输给巴西,最后一场对土耳其,有人说赢球可能出现,结果零比三。   再见,中国队。   我本以为,四年后的德国世界杯,能再看到他们,但没有。   这些年里,网上流传起李毅的各种名言:“天亮了”“恶有恶报”、“我的护球很像亨利”“球迷骂我是因为我有威胁谁让我踢得好呢”“我从来就不会耍什么大牌”“此球让我铭记一生”“我喜欢巴萨,但是我却想去拉科和瓦伦西亚。皇马?他们的锋线很强,不过后防却不好”……   我才发现,百度贴吧里最有名的李毅大帝并不是我的初中同学。   但自那时,我开始四处寻找我的初中同学李毅。我去过山东蓝翔足校,现已并入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在整个蓝翔技校的花名录里,我找到三百六十九个李毅,再仔细筛选他们的年龄和籍贯,终于发现了我的初中同学。   他十八岁那年,代表一支业余队参加乙级联赛。预赛阶段的球场上,他的左腿被人踢断。因为医生的疏忽,最终断腿没有接好,左腿比右腿短了十厘米,一辈子都需要拐杖为伴。   李毅再无可能踢球,只领到三千块赔偿,消失了。   我没有放弃寻找他。   又过四年,南非世界杯,我还是没看到中国队。那一年,中超联赛的李毅大帝快退役了,全年出场一次,进球为零。   2014年,六月,巴西世界杯。   傍晚,我开车经过西康路,靠近长寿公园。从前,这个路口叫做大自鸣钟。堵车风景时刻,无意看了一眼窗外,好像有什么混了进来……   今晚有百度贴吧的活动?不,是块招牌,在一家街边小店,布满油腻和污垢——   李毅大帝包子铺。   我在路边停车,冒着被罚两百块的危险,来到这间微不足道的包子铺门口。几屉包子冒着热气,收钱的是个女人,三十岁上下,一看就是外地农村来的。我猜她是产后发胖,脚边跟着个五六岁的男孩,拖着鼻涕问妈妈要包子吃。   然后,我看到了他。   包子铺内间,有个男人坐着擀面皮。刚做完的包子,正要放入蒸笼。   他的背后有一副拐杖。   虽然,相隔整整二十年,五届世界杯——期间,巴西拿了两次冠军,法国一次,意大利一次,西班牙一次,阿根廷一次都没有,不知道这次轮到谁?可我依然认得他。   上海市五一中学,初三(2)班,他叫李毅,外号大帝。   小男孩回头管他叫爸爸。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粒糖,不耐烦地说:一边玩去!   我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问:兄弟,包子怎么卖法?   两块钱一个。   我掏出十块钱,说买五个。   但他努了努嘴,指着门口的胖女人说:钱交给我老婆。   我交了钱,还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堵塞了。他依旧低头做包子,把我当做路人甲或死尸乙。闷热得像火化炉,只有台小小的风扇。他的汗水滴落,混入面粉将被我们吃掉。   后面有人排队,我退回路边,镜片上的蒸汽,却不曾褪去,带着咸味……   一个礼拜后,凌晨时分,我独自出门透气,一路走到大自鸣钟。   李毅大帝包子铺,那道窄门开着,露出诡异白光。有台破旧的小彩电,正直播世界杯小组赛——意大利VS哥斯达黎加。   幽暗的屋子深处,女人抱着孩子睡觉。还有个男人,默默地看比赛。他打着赤膊,后脑勺堆起肥肉,汗滴纵横在后背。   忽然,他看到了我,艰难地撑起拐杖,傻笑着露出发黄的门牙……   最亲爱的朋友,我想跟你拥抱,你却说:早上六点才有包子!   再见,李毅大帝。   有人说,时间夺去了我们轻狂的眼神,却给了我们嘴角上扬的资本。   对不起,我只同意前半句。   我说,人这辈子,仿佛一次漫长的足球比赛。而我们大多数人,就像我的同学李毅大帝那样,只能看着别人成为梅西。但在那一夜,你有没有问过自己:我真的输了吗?   比赛,才刚刚开始! 第6夜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   爱一个人并不是要跟她一辈子的。我喜欢花,难道我摘下来你让我闻闻;我喜欢风,难道你让风停下来;我喜欢云,难道你就让云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我就去跳海?   ——《纵横四海》周润发台词   小时候,看过一部吴宇森的港片,周润发、张国荣、钟楚红三角恋的神偷故事。我记住了“祝你们春梦了无痕”,也记住了巴黎的塞纳河与博物馆。我们那个年代,很多男孩子,都憧憬过冒险生涯,把职业大盗或杀手,当做一份有前途的事业,幻想在肮脏的俗世红尘,着一袭黑风衣,遗世独立,穿梭于枪林弹雨,双手握枪,左右开弓,取他人性命于温酒之间。   时隔多年,渐渐忘了。   我家楼下,有间小小的兰州拉面,老板和伙计都是青海撒拉族。从前,每周两次学习武术散打,深夜回家路上,会在店里吃一碗面。我知道这习惯不好,好久未曾去了。   有一夜,我浑身臭汗,双脚踢沙袋有些疼,蓬头垢面,踏入店里。化计们用异样目光瞟我。刚要坐定,才见小店角落,坐着个外国少女。   兰州拉面店极少来洋鬼子,倒是隔壁的酒吧、美发店、比萨店里,常见几个熬夜的老外,我怕她是走错了门?   然而,她盯着我,又低头看手机,像是在核对照片。   我对洛丽塔没兴趣。   她坐到我对面,没有冲鼻的香水味,更无难闻的体味,却让人醉了。   你是蔡骏吗?   洋妞用中文问我,而我真傻,愣了一下,还“诶”等于承认。   我叫Matilda。   她怕我没听懂,拿出一张纸,写了四个歪歪扭扭的汉字——玛蒂尔达。   好熟悉的名字啊,第一反应《红与黑》,带着于连的人头去埋葬的玛蒂尔德小姐。   于是,我越发仔细看她的脸。   玛蒂尔达有双灰眼睛,拉面店暗淡的灯光下,发出波斯猫似的绿色反光。她的头发是咖啡色,微微有些小卷,刚好及肩的中等长度,细碎的卷刘海,衬托着她一双直直的眉目。她的容貌不像北欧人那么硬,鼻子也不像南欧人那么钩,反而有些柔和。皮肤没有雀斑,只是单纯而干净的白,不像剥了皮的粉红老鼠般的日耳曼人种。   虽然,外国人的年龄难以判断,但我想,她不超过十八岁。   我找李昂。她说。   WHO?   不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意思,虽然,我的英语蹩脚到只会那么一两个单词。   李昂。   你的初中同学。她补充了一句,这回普通话发音不标准了。   记忆短路的几秒钟间,李昂的面孔,浮现在我的大脑里。   对,就是这个同学,中学时代跟我挺要好的。他经常跑来我家,因为我家有台录像机,可以放各种录像带,吴宇森的《英雄本色》《喋血双雄》《纵横四海》《辣手神探》……都是我和他一起看的,有时还有我的另外几个同学,比如李毅大帝、变硬金刚、蒲松林。   那时候,李昂说过,他梦想要做一个杀手。   同学们私下说,就凭他那小身板,弱弱的样子还能做杀手?大概经常被人欺负,就幻想手里有把枪,把敲诈勒索的高年级学生都打死吧。听说他的父母早就离婚,爸爸在欧洲打黑工。后来,他果真出国了,再无消息。   玛蒂尔达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背景是九十年代长风公园少先队广场,两个男孩戴着红领巾,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李昂。   抬头看小萝莉的灰绿色眼珠,我问,你是怎么认识李昂的?   这个深夜,苏州河边兰州拉面店里,玛蒂尔达娓娓道来。她的中文水平很有限,我无法直接还原,只能经过多重过滤,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一遍……   玛蒂尔达是法国人,住在大巴黎南郊。爸爸是个卡车司机,妈妈是家庭主妇。她十三岁那年,爸爸妈妈开车去蓝色海岸,在里昂出车祸死了。玛蒂尔达成了孤女,没有亲戚,独自住在父母遗下的老房子。她不是个好孩子,从不好好上课,常跟同学打架斗殴。她爱看功夫片,打起架来不要命,男生也会被她打哭。有个女老师早就看她不惯,每天把她揪起来当众羞辱,有一回顺便辱骂了她爸爸——玛蒂尔达的爸爸是法共党员,本地工会的积极分子,每年五一节都要唱着国际歌上街,女老师则是极右翼党员,从前发生过肢体冲突。   第二天,玛蒂尔达没有再去学校。   她背起旅行包,骑上自行车,从银行取出五万欧元现金,父母留下的全部存款。   那个冬天,巴黎下了很大的雪,塞纳河的转角,结了薄薄的冰。   玛蒂尔达十三岁的脸,冻得像透明的胡萝卜,她去找一个叫Léon的男人。   出走前夜,她从网上转账了一百欧元,成为欧洲杀手俱乐部的VIP会员,在各个杀手的名单和介绍中,她选中了“Léon”。   网站里没有照片和姓名,只有一组简单数据——2002年入行,共执行过六十三起任务,成功六十起,失败三起,欧洲排名第四,单次价格五万欧元。条件是只杀一人,仅收现金。   他们约定在巴黎新桥见面。   玛蒂尔达紧紧抓着背包,看着雪花落在塞纳河上,有种想要跳进去的感觉。   一只手从背后搂住了她的腰。   她回头,看到一个男人,中国男人。   玛蒂尔达结结实实抽了他一个耳光,叫他滚。   我是Léon。   他担心她会跳塞纳河自杀。   中国男人很瘦,大约三十岁,个头不超过一米七。乌黑的头发与眼睛,穿着就像中国超市的伙计,这样的中国人在巴黎随处可见,其中不乏非法移民。至于容貌吗?在欧洲人眼里,中国人都长一个样。   你是杀手?   Léon扭头就走,她拽住他的胳膊,请求他带自己去吃顿晚餐,随便什么都成。   你身上不是有五万欧元吗?   嘘!   玛蒂尔达不敢拿出来,一路害怕被人抢了,饭都不敢吃,饿得心慌。她被带去中国城,吃了碗馄饨。   然后,她把二万五千欧元交给了这个叫Léon的中国男人,事成之后再付一半。   Léon说,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立刻把钱还给你。   玛蒂尔达摇摇头,我不再需要了。   一周后,报纸登出中学女教师遭枪击身亡的消息,怀疑因为被害人的极右翼言论,遭到了北非移民团体报复。   玛蒂尔达不敢回家,怕被警察逮捕,因为她对同学们说过想把老师杀了。她给Léon打电话,给了他剩余的二万五千欧元。中国男人带她去家小旅馆,开了个房间,先让她洗了热水澡,又陪她吃了顿馄饨。   旅馆的镜子上,Léon用红笔写下自己的中文名字——李昂。   随后,又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杀手”两个字,说这才是全名。   杀手李昂。   玛蒂尔达说,你教我中国话好吗?   好,先教你第一句——晚安。   李昂离开旅馆,留下女孩孤独地躺在床上,手指摩擦嘴唇,眼神空洞,仰望黑暗的天花板,一丝不着。   第二天,恰是圣诞节,李昂来跟玛蒂尔达道别,说接了个新任务,要去德国刺杀一个商人。他买了个长毛绒圣诞老人作礼物,还留给女孩五千欧元,最后是一张新的法国护照,让她离开巴黎去南方。   李昂跨上摩托车,身后响起小猫似的哭泣声,女孩说自己哪里也去不了。   沉默,叹息,十秒后,他递给她一个摩托车头盔。   玛蒂尔达破涕为笑,坐上摩托车后座,跟着李昂一骑绝尘,离开大雪纷飞的巴黎。   那一夜,摩托车穿越法国到德国的公路,女孩脖子上缠着圣诞老人,紧搂着中国男人的腰,头贴在他坚硬的肩膀上,看着依稀寒冷的夜空。女孩包里只有一本书,昨天刚从巴黎旧书店买的,散发樟脑丸味道的老书,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   路上走了整个昼夜,经过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摩托车开到莱茵河畔的科隆。   德国的冬夜,科隆大教堂的尖顶下,玛蒂尔德遥遥远望着北极星。   她问李昂,你杀过多少人?   不到一百个吧。   明天,你就要杀了人吗?   嗯。   带着我去,我给你做帮手。   不。   如果你不答应,我就去报警,要么你就把我杀了。   玛蒂尔达抓着他的胳膊,另一只手摸到他的腋下,果然有个硬邦邦的金属物。   李昂闭上眼睛,口中呵出的白气,在德国的雪夜里融化,缓缓点头。   晚上,他们住在一间汽车旅馆,只有一张床。玛蒂尔达裹紧了毯子,焦虑地等待着中国男人。然而,一直等到她睡着,始终没有感觉到李昂的存在。   清晨醒来,玛蒂尔达怀中抱着的是长毛绒圣诞老人,她看到李昂正在给手枪上油。她冲进卫生间,检查身体,确信自己还是处女。   雪开始融化。   他们骑着摩托车,来到科隆郊外一间别墅,杀手李昂直接按了门铃。开门的是个大腹便便的德国男人,李昂用还算不错的德语说了几句。   然后,德国人给他们泡了咖啡,坐在沙发上聊天。   玛蒂尔达很紧张,也很兴奋。她很害怕,也很期待,期待李昂突然从腋下抽出手枪,瞬间打爆德国鬼子的脑袋。   但这一幕始终未曾上演,李昂慢慢地跟对方说话,直到德国人的脸色变得僵硬。   终于,李昂拔出枪,放到桌上。   德国人退缩到墙角,抱着脑袋,痛哭流涕。玛蒂尔达看在眼里,不知从何升起一股快感,真想在后面踢他屁股几脚,爽!   李昂打开手提包,掏出几十叠厚厚的欧元,果然是中国人啊,满口袋现金的土豪派头。   德国人沉默了半个钟头,终于同意了什么约定。他把衣服脱下来,李昂对着衣服开了一枪,正好是心口的位置。德国人重新穿上这件衣服,瞪大眼睛躺在地板上。李昂从包里取出红色颜料,撒在他破了枪眼的胸口上,看起来像具浑身是血的死尸。   玛蒂尔达明白了什么。李昂掏出手机,从各个角度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他把德国人从地上拖起来,把桌上的几叠钱塞到他手里,又给了他一张新护照。德国人迅速换了套衣服,戴上帽子和墨镜出门。他没开自己的车,而是叫了辆出租车远去。   杀手李昂说,他不会再回来了。   你让这家伙远走高飞,再跟客户说已经杀了他,就能得到剩余的钱?   是,我不想杀人。   你不是说你杀过一百个人?   我骗你的,女孩。   玛蒂尔达问,我的老师呢?她也没死吗?   杀手李昂点头,我说要杀她的人,是巴黎北区的阿尔及利亚移民,如果她还想保命的话,最好去法属圭亚那或法属留尼汪岛。她在我的威胁下,拿钱走人。报上刊登的消息,是假的,只为了骗你。   男人都是骗子吗?   杀手李昂耸耸肩,跨上摩托车说,至少,现在我没骗你,如果你不信任我,不必上车,回你的法国去。   玛蒂尔达没有任何犹豫,骑到中国男人后座,搂紧他的腰,脸贴他肩膀,闻他腋下枪口的火药味。   摩托车穿过德国中部丘陵,途经上萨克森易北河谷,翻越厄尔士山,进入捷克境内。   八百年的布拉格老城,伏尔塔瓦河上的查理大桥,玛蒂尔达让风吹乱头发,像回到塞纳河。杀手李昂看着桥下冰封的河流,跟周围的行人相比,他是那么不起眼,那么没有存在感,没人会记住他的脸。   终于,他向玛蒂尔达承认,之所以成为欧洲排名第四的杀手——   第一,大多数买凶杀人的客户,并非什么黑社会或犯罪集团,而是些可笑的笨蛋。而买凶杀人本身就是件很愚蠢的事,一定有比这个更有效更安全的解决办法。杀人原因通常分为几种:出轨的丈夫为离婚却不愿支付巨额成本,对他们来说最好的妻子就是死了的妻子,所以需要买凶杀妻;经常被上司虐待辱骂想要杀人泄愤或为提升自己职位;比较普通的是干掉生意对手,不过并非跨国公司,而是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小公司,甚至夫妻老婆店的小业主,现在欧洲经济萧条,这种人比比皆是。还有嘛,就是各种千奇百怪的原因,比如嫌邻居开PARTY太吵啊,小时候被同学打过一顿以致终身念念不忘,还有像玛蒂尔达这种杀老师的。   第二,李昂是个中国人,在欧洲是最适合做杀手的。想要买凶杀人的这些客户,大多看着李小龙和成龙的电影长大,他们印象中的中国人,要么是排队买奢侈品的土豪,要么是个个身怀绝技的功夫高手。因此,李昂这种形象走到客户面前,加上冷酷无情的眼神,没有任何特点的脸,让人绝对难以记住。天哪,不做杀手就是暴殄天物,他必须从娘胎里就开始杀人如麻了。   第三,李昂太聪明了。他事先调查好杀人对象,发现这些家伙本身确有问题。他会带着几样东西去找杀人对象谈判,一是枪,表明自己随时都可以爆你的头,甚至爆你的菊。二是钱,如果你跟我合作的话,那么对方买凶的预付款,可以分给你一半,作为你离开这个国家的补偿。三是一本全新的欧盟护照。此外,他的包里还有各种工具和颜料,可以伪造杀人现场。通常来说,大部分人都会妥协,拿上钱收拾细软远走高飞,总比留下来变成死尸,或者一无所有成了穷光蛋要好。   只有三个人不愿意照办,杀手李昂并没有来硬的,只是笑笑离开了。这就是他的六十三次任务记录里,仅有的三次失败差评,其余的六十次都得到了用户好评。不过,那三个人比其余六十个都惨,一个被揭发了强奸幼女的罪行被判处了三十年监禁,还有个被曝光非法交易而倾家荡产最终跳楼自杀,最后一个因为睡了无数有夫之妇被戳穿而被别人老公阉了——背后这一切都是李昂干的,当然。   玛蒂尔达说,让我做你的帮手,有我这样的女孩在旁边,可以让人感受到我们的善意。当然,我也可以随时变得邪恶,比如——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仿真枪。   这一站,杀手李昂的任务对象,是布拉格三只青蛙咖啡馆的老板。   老板是个七十多岁的白发老头,夜深人静,关了店门。看着不速之客手里的枪,老板并不慌张,只是问是谁要买自己的命。按照杀手行的规矩,李昂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咖啡馆老板摇头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三十年前的捷克秘密警察头子,杀手李昂回答。   我得罪过许多人,他们要来夺我性命,但我没想到会是一个中国人。   老头说罢,又看了看旁边的玛蒂尔达,用流利的法语问,女孩,你多大啦?   十三岁。   回家去吧,这里不适合你。   玛蒂尔达掏出枪,顶着他的脑门。   杀手李昂说出交易条件,无非是给老头一笔钱,还有一本假护照,离开欧洲去随便哪里。   老头答应了。   不过,这次的客户条件比较苛刻,不仅要看到照片,而且是杀人的整个视频。   按照事先分工,玛蒂尔达用手机拍摄,杀手李昂在镜头前杀人——这个并不算刻意,大部分职业杀手都是有助手的。   老头干了几十年秘密警察,演戏也算是特长。玛蒂尔达买了一批电影道具,安装在老头的衣服里面。   她的手机镜头里,三只青蛙咖啡馆,阴郁恐怖,月黑风高杀人夜。杀手李昂出场,他穿着黑色皮夹克,端着以假乱真的贝雷塔道具枪。老头惊慌失措后退几步,摆出各种企求的表情,从口袋里掏出许多钱,从抽屉里翻出值钱的古董,却都无法阻拦杀手完成任务。   随着李昂枪响,玛蒂尔达按下开关,老头胸口爆开个血洞,痛苦倒地。冷酷的杀手又补了他两枪,咖啡馆的地板上血流成河,手机拍下全部过程,直到确认死亡。   老头喘回一口气,玛蒂尔达把他拖起来。老头说,我能不能亲你一下?   玛蒂尔达看了看杀手李昂,而李昂背过身去,点点头。   老头亲吻了她的脸颊,低声说,你很像我的孙女。   她在布拉格吗?   不,三年前,她和她的爸爸妈妈,都被炸死了,那颗炸弹是来杀我的。谢谢你们!   老头换好衣服,趁着夜色离开三只青蛙咖啡馆,也许他会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再开家三个老兵咖啡馆,中国人懂的。   这一晚,李昂与玛蒂尔达在咖啡馆度过,杀手躺在长椅上,女孩睡在柜台后面。   用作道具的鲜血已被擦净,明早的布拉格,又多了起失踪案而已。   杀手李昂顺利拿到酬金——剩余的二万五千欧元。他的卡里还有十五万欧元,足够在布拉格生活好一阵子了。   他们在郊外租了个老房子,每天去深山间练习射击。玛蒂尔达总是跟着他,几乎寸步不离,害怕李昂会甩下她独自走了。   如果,有警察来抓住他们,肯定会把李昂以诱拐少年儿童的罪名关进监狱的。   玛蒂尔达问过一个问题——三只青蛙咖啡馆的老板,那个逃跑的老头,我查过他的资料,从1980年到1985年,他杀过许多无辜的人。这样的人,其实早该死了,你为什么不杀了他?   1980年到1985年?泰坦尼克号字幕组的捷克斯洛伐克,跟我有根毛的关系?   杀手李昂拿起枪,对准远远树梢上的一只鸟,说,亲爱的玛蒂尔达,你迟早会明白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对谁错,或者说,我们都是错的。   他们去了欧洲许多地方,走遍挪威的北极峡湾,爱琴海上的小岛,西班牙的阿尔罕布拉宫,还有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每次都是执行杀人任务,当然无一例外都成了放人。   风尘仆仆的一路上,玛蒂尔达跟着李昂学习中国话,从一二三四学起,直到学会“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画面太美不敢看”“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   李昂给她看从前照片,包括中学同学们的合影,其中有个家伙现在是作家。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是最佳拍档,与其说是杀人,不如说是拍微电影。因为大多数客户,都要求看完视频才给好评。杀手李昂是男一号,被“杀”对象则被迫演起男二或女一。玛蒂尔达更有编剧和导演天赋,兼灯光师、化妆师、道具师与剪辑师,为让每次杀人都有创意,尽量逼真写实,避免千篇一律引起客户怀疑,她精心编排了各种不同的杀人环境及流程——   阳光下杀人,月光下杀人,浴缸与马桶上杀人,飞速行驶的汽车里杀人,波罗的海私人游艇上杀人,古罗马大斗兽场里杀人,欧冠决赛看台底下杀人,《天鹅湖》芭蕾舞剧中杀人,冯·拉斯提尔的片场里杀人,学习吴宇森电影在放鸽子中杀人,更为惨烈血腥的有昆汀塔伦蒂诺风格,最后升级为韩国导演奉俊昊的阴郁现实主义风。   两年过去,玛蒂尔达,个子长高,胸部挺起,骨盆都变大了,不再像个小姑娘。   不过,她还是处女。   杀手李昂接到了新的任务,目的地是波黑首都——萨拉热窝。   客户要暗杀的对象,住在1914年刺死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的那条街上。   李昂自言自语了一句: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   玛蒂尔达听不懂,她只是有种不祥预感,抓着杀手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说,李昂,我们已经攒到很多钱了,什么时候洗手不干?   我不知道,除了干这行,我还能干什么?   开家小旅馆吧,情人旅馆,不错的主意吧。   去哪里?   我想去越南——她正在第三遍看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   杀手李昂不置可否地看着她的眼睛,埋头在她的长发里,猛烈呼吸着女孩体味,瞬间就要心软。   但在他做决定前,先要完成今天的任务。   敲开一户不起眼的人家,有个五十来岁的塞族男人,戴着一副老花眼镜,正在专心地阅读《哈扎尔辞典》。   按照惯例,杀手李昂拿出枪,再拿出钱和护照,让对方做选择题。   然而,那个家伙直接从书本里抽出一支枪,还没等玛蒂尔达反应过来,一颗子弹已打进了杀手李昂的胸口。   不是道具枪!   鲜血飞溅到玛蒂尔达的脸上以及嘴角,第一次尝到中国男人体液的滋味,有些咸,有些涩。   在对方要开第二枪之前,玛蒂尔达把手机扔了过去,准确地砸中了老家伙的眼镜。   他的手枪也掉落了,正在他满地找眼镜之时,玛蒂尔达拖着浑身是血的杀手李昂,艰难地逃出了这栋房子。   她踩下摩托车的油门,杀手李昂靠在她的后背上,飞快地开过曾经引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街道。   萨拉热窝郊外的医院,玛蒂尔达将李昂送入手术室,拿出包里的两万欧元现金。   三个小时后,子弹从肺里被取出了,李昂总算捡回一条命。   但他们不敢在医院停留,害怕那些混蛋很快会追来。玛蒂尔达继续开摩托车,载着李昂飞驰过波黑的山区。第二天,到达克罗地亚的萨格勒布,这才放心地转入一家医院。李昂醒过来后,只在医院躺了一星期,他就要求出院离开。   玛蒂尔达重新调查了萨拉热窝的杀人对象,才发现死里逃生是他们命大——那家伙是前波黑塞族军事首领。九十年代的波黑内战期间,此人亲自指挥了多场屠杀,至少有数百名穆族平民被杀害,包括许多不到十二岁的男孩,他说这些男孩长大了,就会拿起枪屠杀塞族人。后来,他逃过了海牙国际法庭的审判,隐居在萨拉热窝的老城区里。   几天后,在匈牙利的一个汽车旅馆,玛蒂尔达在给杀手李昂的伤口换绷带,并用热水为他擦洗身体。他的肌肉明显不如欧洲人,却有一种中国人特有的肤色,至少皮肤摸上去很舒服。他的胡楂比较茂盛,虽然蓄不起大胡子。有时候的清晨,可以看到他身体的变化,显然他是个健康的男人,比大多数人更健康——但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还不要她?   此刻,电视机里有条新闻,在伊斯坦布尔发现一具尸体,漂浮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上,土耳其警方已确认,此人正是八十年代捷克秘密警察头子。电视上有死者的照片,以及年轻时与几年前的近照。玛蒂尔达认出了这张脸,布拉格三只青蛙咖啡馆的老板。   杀手李昂说,我们必须走了,客户已知道我在说谎,他们不会放过我的。   这个客户很厉害吗?   我不知道,但是,涉及到要杀政治人物的,恐怕都不是好鸟。   等一等,我猜,雇你去萨拉热窝杀人的,跟雇你去布拉格杀人的,是同一个客户。   没错。   玛蒂尔达长大了,她发觉自己比这个傻傻的杀手李昂聪明多了。你还不明白吗?那个狗娘养的,发现你没有完成杀人任务,不但放走了猎物,还拍假视频欺骗了他。对方非常气愤,决定报复我们,让你去执行一桩危险的任务,是要假借萨拉热窝的混蛋之手,把我们都干掉!   杀手李昂懂了,他们连夜逃离汽车旅馆。还是由玛蒂尔达开车,虚弱的李昂趴在后面,把头埋在咖啡色的长发间,像只落难的宠物狗。   两昼夜后,经过维也纳和希特勒的故乡林茨,再次进入德国巴伐利亚境内。他们一路向北驶去,一直到荷兰的鹿特丹港。这是莱茵河的入海口,也是欧洲最大的集装箱港口。他们带着摩托车坐上滚装船,经过波涛翻滚的北海,抵达了英国伦敦。   玛蒂尔达说她很想去一个地方——墓地。   天色昏暗,来到伦敦郊外的海格特公墓,玛蒂尔达带着他兜兜转转,直至一座花岗岩纪念碑前。有个德国老头的雕像,刻着几行镏金大字,玛蒂尔达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念出来——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还有一句:“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马克思的墓。   墓前的无数鲜花大多是中国公费旅行团献上的,现在空无一人。马蒂尔达也给墓碑献了一束花,她的爸爸妈妈都是法共党员,她小时候跟父母来过这里,记得爸爸还唱了首国际歌。   杀手李昂说,我曾是中国共青团员,不知道现在退团了没有。   我介绍你加入法国共产党吧,玛蒂尔达勾住他的脖子说。   这时候,李昂不想开玩笑,他说,那个客户是个大人物,已下达了全球必杀令,对我的人头的悬赏额,可能高达数百万欧元。玛蒂尔达,你快点走吧,这是你能活下去的唯一办法。真正的职业杀手,随时都找到我们。   你要我离开你?   是,赶快走吧,要么我离开你?   玛蒂尔达,忍着眼眶里的泪水说,好吧,我可以走,但有一个条件。   说。   你必须答应我。   都快要死了,还有什么不能答应的?   跟我做爱。   这……   我不管。   玛蒂尔达用嘴唇封住他的口。   杀手李昂挣脱道,玛蒂尔达,其实,我是想等你,等你长大。   如果,我长不大了呢?如果我明天就死了呢?如果你明天就死了呢?马克思给我们的时间太短了。   你一定要的话,什么时候?   现在。   什么地方?   这里。   玛蒂尔达如是说,杀手李昂困惑地抬头,这是公墓啊,节操呢?   一不留神,他被她推倒在墓碑前的草地。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伦敦北郊近乎透明的星空,像散落的水晶珠链,弥漫着少女刘海间的气味。   年轻的玛蒂尔达,用身体融化着杀手李昂。来自中国的男人。在伟大的马克思墓前,告别处女生涯,没有比这更庄严更伟大的誓言了。她想。   清晨,马克思看着一览无遗的他们。   玛蒂尔达抚摸杀手李昂的胸口,他却说,你要履行诺言,从今往后,我们,永不再见面。   好,但我们要找个分手的好地方。   在哪里?   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   巴黎,塞纳河,新桥。   对,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应该在伦敦,泰晤士河,滑铁卢桥。   玛蒂尔达真会选地方,滑铁卢桥,既与法国有关,又是《魂断蓝桥》的那座桥。   上午,十点,伦敦常见的细雨。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来到滑铁卢桥上。这座泰晤士河弯曲处的桥,是伦敦风光最好的所在,西是威斯敏斯特与伦敦眼,东有伦敦城和金丝雀码头。   男人三十二岁,女孩十五岁,车水马龙,熙熙攘攘,雨霁风光。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吻别。   雨水夹着泪水,冰冷夹着温热,好湿好湿的一个吻。   同时,杀手李昂的视线,越过少女的头发与香肩,看到两个黑衣男子。再回头,桥的另一端,也有几个形迹可疑的男人,正向他冲来。   作为一个职业杀手,他知道1978年9月7日,保加利亚叛逃作家乔治·马可夫,就是在这座滑铁卢桥上被克格勃特工用毒雨伞刺死的。   杀手李昂推开玛蒂尔达,翻身跳下桥边栏杆。   刹那间,玛蒂尔达想要抓住他,却只摸到他的衣袖,眼睁睁看他消失,没入细雨涟漪中的泰晤士河。   黑衣男人们聚在桥边,有人跳下河去寻找,但无论如何找不着。伦敦警方打捞了三天,仍旧一无所获。   至于玛蒂尔达,在滑铁卢桥趁乱逃跑,一路泪奔。   她想,这辈子所有眼泪,在这半小时内流尽了吧。   玛蒂尔达说到此处,苏州河畔兰州拉面店,幽暗灯光下,我看着她的双眼,泪光泛滥的灰绿色眼球,让我想起童年养过的一只叫小白的猫。   我已吃完一碗拉面,也给她也点了一碗。十八岁的法国少女,不习惯这种味道,只尝几口就推到一边。   玛蒂尔达说,自从伦敦滑铁卢桥上一别,再无杀手李昂的消息。   三年来,她从未放弃寻找那个中国男人。   走遍了整个欧洲,也去过北美与南美,包括法国人的后花园非洲。   但他不见了,不知是死,是活?   许多个夜晚,她梦回马克思墓前,泥土芬芳的草地,数尺下的骨头与幽灵,中国男人身上的淡淡气味,她深深嵌入他肌肉的手指……每次她都会用这根手指来自慰。   在她十八岁生日这天,决定来到杀手李昂的故乡——中国,上海。   李昂中学时代的旧照片,一直存在玛蒂尔达手机里,她也记得我的名字。她费尽心思,通过法国领事馆的关系,一路找到我家楼下。   女孩只问我一句——你知道李昂在哪里吗?   我闭上眼,摇摇头。   耳边一阵哭泣声,玛蒂尔达哭得梨花带雨,直教人怜香惜玉,好想上去啃她一口。   我开始嫉妒杀手李昂同学了。   忽然,她抬起胳膊,伸出食指,翘起拇指,蜷缩其余三指,这是手枪的姿势,对准我眉心开了一枪。   砰……   感觉真有颗子弹打中了我。   子夜零点,苏州河边的兰州拉面店,我差点从椅子上摔倒。   我骗了玛蒂尔达。   差不多,一年前,还是这个地方,这个时间,我的初中同学李昂突然出现,找到我一块吃了碗牛肉拉面。   虽然,那么多年未见,但我有种感觉,李昂还是那个李昂,丝毫都没变过,就跟十几岁时那样。只是,从他的眼神里,偶尔露出某种东西,像藏在云朵间的月光,时而分明,时而晦暗,时而令人目眩。   他说自己刚回国,没有职业,独自飘着。   我问他住在哪里。他不肯回答。   高中毕业,李昂卖掉老宅,攒钱去欧洲读书。他爸爸在巴黎开了家小中餐馆,常被当地黑社会骚扰,每次报警都没用。终有一天,爸爸忍无可忍,掏出一把枪来赶走流氓,结果有人一刀捅死了他。法国警方敷衍了事,明知那几个混混是凶手,却总以证据不足为由,将他们抓进警局又放掉。   第二年,李昂用爸爸留下的那把手枪,亲手打死了那三个法国混混。   他成了通缉犯,买了本假的欧盟护照,从此在欧洲流浪。他重看了所有的吴宇森电影,学会像周润发或张国荣那样举枪摆POSE。他练得了一手好枪法,杀人干净利落,绝不留半点恻隐之心,捧起了职业杀手这门饭碗。将近十年间,他杀了六十多个人。但他藏不住钱,每次赚到几万欧元,很快莫名其妙地花光。他有过许多女人,各个种族与国籍,仅限一个晚上,从不见第二面。   但他没有碰到过少女。   他说,三年前,因为没能完成任务,惹怒了一个大人物,招致对方的全球追杀。而今他走投无路,只能逃回中国避难。   李昂特别关照我,如果,遇到一个叫玛蒂尔达的法国女孩,就说没听到过他的消息,绝不能让她找到自己。   因为,大人物派遣的杀手们,随时随地会上门,要是玛蒂尔达找到他的话,便会跟他一起死。   那个深夜,李昂行色匆匆离去,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但我记住了玛蒂尔达这个名字。   一年后,同样地点,同样时间,她果然来了。   对不起,我还是没有把这个秘密,泄露给玛蒂尔达。   我不知道这是为了李昂,还是为了她,抑或为了我自己。   玛蒂尔达一无所获,临别之时,我送她到桥上。十八岁的法国女孩,问我这条河叫什么。我说是苏州河,不是塞纳河。   后半夜,河上晚风习习,静水深流。   她说,在我眼里,都一样呢。   笨猪。   傻驴。   我用我仅有知道的两个法语单词跟她道别。   几天后,待到确认玛蒂尔达返回欧洲,我开始疯狂地寻找杀手李昂。   通过我的表兄,叶萧警官的打听,很快有了下落。   杀手李昂死了。   他死了还不到一周,在玛蒂尔达找到我的那一夜,有两个外籍杀手,同时找到李昂,在上海郊外小岛上的出租屋。他没有反抗,立刻被枪杀了。   不巧正有巡警路过,两名杀手在逃跑过程中,相继被捕。根据杀手的审问记录,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的材料,证实李昂确实是个杀手。在欧洲有充分证据表明,他至少杀死过六十个人。但自五年前起,他不再杀人了。   可是,玛蒂尔达跟我说的那些,又是怎么回事?她说杀手李昂一个人都没杀过,一切都是他们两个人假扮的。究竟哪个才是真相?   以下纯属我的猜测——   我的初中同学李昂,因为经营中餐馆的父亲被杀,走上职业杀手这条路。在欧洲的十年间,他以冷酷无情而出名,夺去过许多人的生命,直到遇见一个叫玛蒂尔达的法国少女。   杀手李昂告诉玛蒂尔达,所谓职业杀手都是假的,陪她玩起伪装杀人的游戏。   他本有机会在布拉格,三只青蛙咖啡馆,杀死捷克前秘密警察头子。但他没有这么做,反而同玛蒂尔达一起,精心演出杀人视频,放走曾经作恶多端的猎物,犯下职业杀手的大忌。   很难说他这么做的原因。也许,是厌倦了杀人?也许,只是为了玛蒂尔达?   两年后东窗事发,某位大人物甚为震怒,派人杀死捷克老头同时,又雇佣杀手李昂去萨拉热窝执行任务,目的是借刀杀人。最后,李昂在无数杀手围捕下,跳入伦敦泰晤士河失踪。   杀人令一旦发出永不撤销。   我相信,最近三年来,玛蒂尔达一直被人跟踪,她自己浑然不觉。因为她来到中国,才引来两名杀手。通过特殊的渠道,杀手发现李昂藏身所在,杀了他。   至今,玛蒂尔达还不清楚这些秘密,还是让她永远都不知道的好。   她已拥有了新的身份,刚考入巴黎国际电影学院,学习导演专业。她说,她最擅长拍枪战片,吴宇森的风格。我相信。   而她才十八岁,我想,再过两年,她会忘记的。   那个叫杀手李昂的中国男人,不过是一个法国女人漫长而精彩的生命中的过客。   在中国警方保管的死者遗物中,我看到杀手李昂的钱包,沾满遇害时的血迹。钱包夹层里,滑出一张淡淡的照片——   照片里下着鹅毛大雪,似是巴黎,塞纳河上,十三岁少女,咖啡色长发,灰绿色眼睛。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下看你。   其实,她在等待一个叫Léon的杀手。   女孩目光深处,泄露焦虑与恐慌,是否放弃杀人,还是回到学校?   彼时彼刻,一个叫李昂的中国男人,站在桥下凝望并犹豫,要不要走到她面前?同时,他偷拍了这张照片。   塞纳河新桥上的那个瞬间,杀手李昂爱上了玛蒂尔达。   “你杀了人以后,一切都会变了。你的生活就从此改变了,你的余生都要提心吊胆地过活。”   “我不管将来如何,Léon,我只需要爱,或者死。”   ——《这个杀手不太冷》 第7夜 莫斯科不相信眼泪   假若我们知道什么是时间的话,那么,我相信,我们就会知道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是由时间做成的。造成我们的物质就是时间。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第一次听到《当你老了》这首歌,是在2014年初秋,乌鲁木齐。   新疆之行的最后一夜,晚上有纪律不能随意出门,我还是鼓动须兰与甫跃辉出去走走。离开八楼昆仑宾馆,三个人走在乌鲁木齐街头,北京时间已近子夜,晚风微凉。街边树着拒马,须兰担心安全问题。但我不怕。穿过一条地下通道,听到吉他与歌声,在罐头似的甬道共鸣。弹吉他的流浪歌手,是个健壮的汉族小伙子。我问他能不能弹唱一首歌。他说,那就唱首《当你老了》——我从没听说过这首歌。   当他唱到“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炉火旁群暖,回忆青春”,我脱口而出叶芝的名字。   乌鲁木齐午夜的地下通道,流浪歌手年轻的声音,缓缓切碎回忆里的时间,像黑洞里泄露的阳光,照出成千上万飞舞的尘埃纤维,洒在十多年前我的脸上,还有她。   那一年,我在上海市卢湾区的思南路邮局上班。   我没读过正规的大学,曾被认为是件颇为遗憾、偶尔也觉得自卑的事。我学的是电报专业,一度能背出两千个中文电码,但没来得及发过一份电报,这个行业就被淘汰了。我被迫改行到邮政窗口,接收EMS快件和包裹,收银和填单。后来说起中石油中移动之类央企,才发现我也曾是央企员工,而且是垄断央企,当时却没人这么想。邮局三百六十五天开门,周末门可罗雀,我会在柜台底下,偷偷看本小说,或者发呆。   一个冬天的周末,我遇见了她。看起来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烫成中年女人的波浪卷。脸上皱纹不多,白得像正在融化的雪。啤酒瓶底般的镜片下,有双令人印象深刻的大眼睛。她穿着件高领黑色大衣,裹着深紫色的羊毛围巾,化着淡淡妆容,这就与众不同了。她盯着我看了许久,我有些害怕地站起来,问她有什么需要。她说她想要投诉,为什么卖明信片的窗口没人?她的声音不像这把年纪。人民邮电不该让人民浪费时间等待!她的态度很严厉。虽然,人民邮电早就改称中国邮政了,我不敢纠正她的说法,自作主张跑到别人柜台,拿了张明信片卖给她。   她在我的窗口前写明信片,居然是外语,又绝非英文。最后,地址下面写——   Moscow Russia   我能看懂这是莫斯科。老太太把明信片投进门外的邮筒。   以后每个周末,她都会来到我的窗口前。我说我不是卖明信片的,但她指定要从我的手里买。我建议她一次多买几张,需要时投进邮筒就行了,但她不听。她的收件人地址,永远都是莫斯科,落款只写俄语。同事们说,这老太太是出了名的“刁民”,平常总因为小事情要投诉。每个人看到她都很头疼,恨不得装作上厕所逃走。我感觉自己是要倒霉了,怎么总是来找我呢?   春日黄昏,她又来了,把去莫斯科的明信片投入邮筒,坐在台阶上不动了。老太太面色不好,一个人捂着心口站不起来。周末的淮海路,夜生活刚开始,她的面前人来人往,却没有一个敢靠近,大概是老太太讹人的事太多了。   只有我蹲下来问她怎么了。   她的手哆嗦着,指了指上衣口袋。我从里面掏出一瓶硝酸甘油片,知道这是心脏病的药,倒出一片塞到她嘴里。我祈祷老太太不要死在我怀里。   几分钟,她的魂魄像是回来了,说了声谢谢。我刚好下班,问要不要送她回家。老太太将我推开,没走几步就摇摇晃晃,又被我搀扶住了。   那天黄昏,星光早早挂上树梢,老太太挽着我的手,走过初春萌芽的梧桐树荫。她家在思南路,有许多深宅大院,不少名人故居。面对曾经或此刻住在这里的人们,我时常有些自卑。   拐角花园里有栋三层洋楼,门口堆满杂物,底楼的厨房间,飘着炒菜的油烟味。老太太抱怨道,乌烟瘴气!踏上幽暗的楼道,二层住着许多户人家。直到顶楼,她掏出钥匙让我开门。   进门有个宽敞的客厅,窗下是花园和树荫。三面墙上都是书柜,从地板排到天花板,各种厚厚的书脊对准我,好像无数细长的砖缝。房间弥漫温暖的腐烂味,好像小时候外婆家的棉被,长久没有晒过太阳,扑面而来,难以逃脱。我把老太太放进大沙发。你家里人呢?   没有。   一个人住这套房子,就有些奢侈了啊。目测客厅有三十多平方米,里面还有卧室和卫生间。   要不要我关照一声楼下的邻居,让他们上来照应?我想这种老房子,街坊邻居的关系都很融洽的。   不要啊,住在这里的人,都是些自以为是的戆卵,他们不知道速溶咖啡简直是马尿。她说话直接而刻薄,像在邮局里不停地投诉这个投诉那个。   我要告辞时,老太太指着身后的书架说,你随便挑一本书带走,算作我答谢你的礼物。快,我看你会挑哪一本。   那一年,我还没有在网上看书。常站在书店里半天,在书架前看完整本书,只有最最厚的那种,才会掏钱买回家,小心地翻看好几遍。   这面书架上都是外国文学,八十年代没版权的老书,我的手指头哆嗦如偷书贼,拿了本卡夫卡的《诉讼》。   春夜,我像出笼的小鸟,逃出神秘老太太的屋子,开始第一次阅读卡夫卡。   又是个周日,快要下班,我坐在邮局的窗口后面。老太太出现,照旧买了张明信片。我感谢她上次送我的书,她问我看懂了吗。我是整个通宵看完的——约瑟夫·K,看完有些害怕。   这么说来,你对自己的生活很不满意?   没有啊。   你在说谎。老太太拉下一张脸,别转屁股往外走,快要走出邮局门口时,我喊了一声,你说的没错。   她回头,微微一笑。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她向我歪歪脖子,意思是让我跟着她走。我问她心脏没事了吧。   信不信我能打死一头牛?听老太太这样说话,我憋着没笑出来。去我那里坐坐?她问。   但我摇头。   上次你到我家,我看得出你的眼神啊,很喜欢那几排书架,没说错吧?   嗯……无法反驳。我第二次送她走过思南路,回到顶楼的房间。   她让我在书架上随意挑选,但每次只准带走一本。她的藏书有些闻所未闻,我一本本拿出来,翻开几页又塞回去,直到《老人与海》——因为在老人的房间里吧。等我回头,桌上摆了几盘冷菜,还有一锅热腾腾的蛋炒饭。要请我吃晚饭吗?我往外走,又说还不饿呢。   你这孩子又说谎了!老太太的声音异常严厉,都听到你肚子里的叫声了!   好吧,肚肠是最诚实的,都怪我午饭在单位旁边的阿娘面馆吃得太少了。当我坐在餐桌前,她让我给家里打电话。你不回家吃饭的话,妈妈要担心的吧。   想想也是,我用老太太的电话打回家里,说是单位同事临时请客吃饭。打完电话,我知道她又要说我了,抢先说声对不起,我没有说实话。   好吧,可以原谅你,并且记得,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包括你最好的同事,也包括你的妈妈,别说你来过这里。   那么神秘?   别问为什么!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假如一辈子都不知道也没关系,世界上总有许多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嗯,吃的味道如何?   我总是呆呆地说,蛮好,蛮好。   狗屁!难吃得要命!我自己做的炒饭能不清楚吗?做饭是我的弱项。好吃就是好吃,当你感觉味同嚼蜡,就说出来,哪怕摔碗也没关系。这是我半年来第一次下厨做饭,上次我把整个灶台都烧焦了。   告别之前,我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不能叫她阿婆或老奶奶,如果叫阿姨又太违心,我天生脸皮薄,肉麻的话说不出口。   老太太看着我的眼睛,声音仿佛年轻了三十岁——叫我卡佳!   卡佳?   回到思南路上,我仰望梧桐树丛中她的窗户。有一盏昏黄的灯光,但看不出任何人影。月光悬挂在屋顶,让我想起书上看来的恐怖传说,会不会是吸血鬼老太婆呢?但我不在乎。   周末,我经常跑来陪伴这个名叫“卡佳”的老妇人。她的脾气古怪,有各种各样的禁忌。她最讨厌撒谎,逼得我每次把心里话直截了当说出。从未见她有亲戚朋友,也不与邻居来往,门口撞见都不打招呼。我相信,除了我没人敲过她的门。她说现在的人都没礼貌,根本不值得相交。我也不敢问她,到底有没有家人。好像那是个雷区,一张嘴就会引爆。我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也不知道她的年龄。我偷看过她的信箱,但没订阅报纸,也无任何来信——这意味着她寄往莫斯科的明信片,都是有去无回。   卡佳(以后的余生里我习惯叫她这个名字)问过我许多问题,比如爸爸的职业。我不加掩饰地说我爸是电工。她说她很喜欢这个职业!我想她是在奖励我的诚实吧?但后来,我才明白其中缘由。   轮到我问她了。卡佳,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她不响。   作家?老师?教授?   她无声地摇头,否决所有可能,最后说,我干了一辈子公交车售票员。   开玩笑?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块买票的夹板,一股公交车上拥挤的汗臭味,从各个角落涌入鼻孔。   卡佳常问我读过什么小说——金庸的几乎全部,还有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我没读完,但水浒读过至少一百遍。世界名著嘛,从前家里有本《悲惨世界》,滑铁卢战役的那段,我读过十多遍。但我最喜欢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后于连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抱着爱人的头颅去埋葬,成为我整个青少年时期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于连,但又不像他那么聪明和世故,更没有他的好运气,可以遇到雷纳尔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这样可爱的女子。这些本该永远深藏在内心的话,我全倒出来告诉卡佳了。   她没有任何评价,只是向我敞开她的书架。不到一年时光,我读了马尔克斯、卡尔维诺、博尔赫斯,还有叶芝的诗……她也会推荐一些给我看,比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夜》、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为什么都是俄罗斯的?   看过《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吗?   很久以前在电视上看过。   你能帮我把这部电影弄来吗?我还想再看一遍。   卡佳的要求与众不同,但我总有办法为她实现愿望。那年秋天,我费了几番周折,在大自鸣钟盗版碟市场,买到了这张译制片经典。老太太家里没有VCD,她给了我两千块钱,我给她买了台超强纠错的国产VCD。   思南路的梧桐树叶金黄,窗外枝丫萧瑟。我为她拉上窗帘,像黑暗的电影院播放《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从前看这片子,觉得苏联完全是发达国家,不比美国差,比日本先进多了,至少房子宽敞,还有私家车。那是个文明的世界,到处是博士和院士,开口闭口您啊您啊,男女关系也更开放……我记得很清楚,女主角爱上的钳工果沙,他的生日与我相同。这片名在中国成了某些人的口头禅,总是用来安慰失意者: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我能从中听出几分残酷。   电影开始于1958年的莫斯科。   1958年,我也在莫斯科,卡佳说,那年我给自己起了个俄语名字——卡婕琳娜,昵称卡佳。   你在莫斯科还有朋友对吗?所以,你每个周末买明信片,寄到莫斯科去?   看电影吧!   她不再回答,安静地缩在沙发里,整张脸陷落于阴影。   VCD放完《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二十岁的我没有流泪,只觉得故事有些意思,仅此而已。   卡佳沉默了两个多钟头,没去过洗手间,也没说话。最后,片尾曲响起“亚历克桑德拉……亚历克桑德拉……”我蹲在她跟前,看着她低垂的眼皮。跟我说说莫斯科吧?   都是过去的事了,你最好别知道,否则会后悔的。   她的目光别向房间尽头,仿佛墙上晃动一扇无形的窗,推开就是那座冰雪覆盖的城市。   莫斯科,五海之港、森林中的首都、千顶之城、无数次被烧毁又无数次重建的不死之城。而对我来说,莫斯科是一部电影——四十多年前,我被公派到莫斯科电影学院留学,学习电影导演与编剧。   在拉紧窗帘幽暗静谧的顶楼房间里,从她嘴里说出的前尘往事,像胶片放映在霉烂开裂的天花板,纤尘不染的地板,迷宫般的书架上……   1958年,在莫斯科,全世界第一所电影学院。我的梦想,是成为新中国第一个有名的女导演。   学电影很有趣吧?   看电影和拍电影完全是两回事,你知道安德烈·塔尔可夫斯基吗?对,你不会知道的,他的电影怎会在中国公映呢?安德烈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个很奇怪的人。那时候,我就觉得他一定会拍出特立独行的电影,就像他本人那样。   他的才华比你还多吗,卡佳?   小东西,你说什么呢?把我和安德烈相提并论?别侮辱一个天才!听我说,很多人只有到老了的时候,才会清楚自己究竟有多少才华。当你还年轻,如果有幸发现,千万不要让它溜走。   当你在莫斯科,卡佳,一定很漂亮吧?   她没有像其他女人那样喜悦,而是蹙着眉头说,你越来越会说话讨好女人了——但我不喜欢这样的你,记住了吧,不要用这样的方式讨我开心!1958年,每个在莫斯科的中国留学生都知道我——电影学院乌黑长发的卡佳,不仅是中国人,还有朝鲜和越南的留学生,也经常到电影学院来找我。   但你都瞧不起他们?   你怎么知道?   卡佳,你到现在也是这样啊,瞧不起任何人!你是个骄傲的人,不是吗?   哈,你越来越了解我了?不错,但我并不讨厌他们,那时候的人都很简单,除了某些人。比如——阿廖沙,在莫斯科的中国留学生圈子里,他可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就像他的爸爸在延安时代就是很有名的革命家。他经常请我去莫斯科大剧院去看芭蕾舞。   可是你不喜欢他?   对,但我最爱看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啊!你是嫉妒了吗?我可不会让他碰我一根手指头的!   嗯,这我就放心了——我不知不觉落入了她的小圈套。   还有一个人,他叫米哈伊尔,但是苏联人,他有着浅黄色的头发,海水般的蓝眼睛,个子比我高整整一个头。   他很帅吗?   差不多,第一次见到还以为是电影演员,跟他聊了半天电影学院,才知道他是国际象棋运动员。他爸爸是有名的话剧导演,他妈妈是芭蕾舞艺术家。但我不喜欢他,虽然迷恋过他的脸。他在斯大林分配的别墅里长大,冬天暖气烧得火热,不知道莫斯科的冬天有多冷,以为全世界都跟自己家里一样美好。他太有教养了,说话彬彬有礼,每次在餐厅吃饭,他总纠结于每道菜的细节,克里米亚葡萄酒的年份。你知道我对做菜一窍不通,真想把一盆红菜汤扣在他头上!我可不希望你成为像他那样的人,记住了吗?   嗯,卡佳。我故意把声音调粗一些。再说说那两个男人吧!阿廖沙?米哈伊尔?   他们各自向我求过婚,但都被我一口拒绝了,我可不是那么容易被人追到手的。   在莫斯科,就没有你真正喜欢的男人?   卡佳又不说话了,陷在沙发中半晌,摇摇满头的白发说,有的。   他是谁?   出去吧,今天你问得太多了!而我说的也太多了!你知道吗?记忆就像是一杯水,当你不断地饮用这杯水,总有杯底朝天的时刻。   莫斯科究竟长啥样?我想起看过的各种苏联电影,想起小时候妈妈单位对面的东正教堂,天蓝色的拜占庭式的圆顶。   这天晚上,我梦见了莫斯科。   那些年,我做着平凡的工作,每天上班下班简单重复。我很少跟同事们说话,没什么共同语言。也有个别年龄相仿的,能说些关于电脑和影视的话题,仅此而已。至于和我一样喜爱文学的只遇到过一个,年纪比我大了十几岁,因为我在单位的电脑里,发现了她打的古典诗词。于是,我也经常暗中打几段陆游和辛弃疾的词上去。   我连文艺小青年都算不上,因为不会装逼。心情阴郁就会激发倾诉的欲望——自己是唯一的听众。从十八岁到二十岁,每星期悄悄写三首诗。最早记录在一本宝蓝色封面的笔记本上,后来整个本子都写满了,换了好几本黑面抄。   认识卡佳老太太以前,我常去静安区图书馆,在报刊阅览室里坐上半天,看诗刊,看收获,看莫言的《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后来,思南路的顶层大屋就成了我的私人图书馆。   我在为前途而彷徨,担心自己要困在一个平凡之地度过一个平凡人生。我害怕会像身边那些成年人那样,渐渐丧失腼腆,学会扑克牌和麻将,为了几百块钱或几包年货而争吵,在别人替你安排好的航道里随波逐流。   亲爱的小东西,当你为这些而恐惧时,也许你还有机会,如果连恐惧都感觉不到,那才是完蛋!她这样回答我。   于是,我给卡佳看了我所有的诗。   那天阳光灿烂而刺眼。我拿着宝蓝色封面的笔记本,还有碎米饭粘着废纸上的文字,发出浓郁的霉烂气味,交到她温暖的手掌心里。我的后背心在冒冷汗,害怕她会批评我,就像她直率的性格。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啊?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果然,她淡淡地说,你没有写诗的天赋,可惜啊。1958年,在莫斯科的广场上,每天都有人在念诗,有人念普希金,有人念白银时代,更多地在念自己的诗。我经常独自藏身在人群里,听那些过分煽情的朗诵,偶尔也会遇到让人终生难忘的句子,就像遇到让你终生难忘的人。   那个人是谁?   卡佳面无表情地摇头,翻到小本子中的一页说,你看这首诗里有许多叙事,说明你有说故事的才能,你可以试着写小说。   我们认识一年了。偶尔,我会陪伴她去淮海路上的国泰电影院看电影;去共青森林公园的草坪上野餐,就像《莫斯科不相信眼泪》里的苏联人那样。她的行动虽然迟缓,兴致却高得很,头发与衣服都特意打扮过。她拿出最好吃的罐头,国产的酸黄瓜,在春天柳絮飞扬的小河边,用俄语唱起我从未听过的歌。在邮局的营业大厅里,我常见到一个叫薛范的翻译家,《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草帽歌》等好多歌曲,都是被他翻译成中文的。他是个拄着拐杖坐在轮椅上的小儿麻痹患者,我知道他是谁,却从未跟他搭讪过一句话。而我就是那样的人,腼腆到跟任何人说话都会脸红。   但自从认识卡佳,我就变得开朗了些,至少敢与老太太开玩笑了。   坐在野餐垫上,看着上海难得晴朗的天空,卡佳说,如果我有儿子的话,我就叫他格奥尔基;如果我有女儿的话,我就叫她亚历桑德拉。可惜,我既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儿,更不会有孙辈……但我有回忆。   终于,她说出了那个人的名字。   1958年5月1日,国际劳动节游行。我在莫斯科电影学院的方阵,红场上人山人海,刚过瓦西里升天大教堂,队伍全散了。我独自坐地铁回学校。莫斯科的地铁很漂亮,但那天人很多,我在猎人商行站上车,挤在车厢里喘不过气。有人从背后拍了拍我,回头看见一张中国人的脸。他很年轻,大概二十来岁,穿着朴素而简单,就像个工人,手里却拿着本书。他想把座位让给我。这种事常发生,你知道,我不会假惺惺谦让的。我坐在他的位子上,列车继续在莫斯科地底飞驰。他站在我对面,左手拉扶手,右手依然捧着书。封面正对着我,别列亚耶夫的《陶威尔教授的头颅》,竟是本科幻小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中国人在看苏联的科幻小说。   你主动问他了?   嗯,这是莫斯科的地铁一号线,方向是列宁山和莫斯科大学,我问他是不是莫斯科大学的中国留学生,他摇头说,我在巴黎公社发动机厂。卡佳模仿年轻男人的口气惟妙惟肖。   地铁很吵,他的话很少,像你一样内向。他说他不是大学生,是在发动机厂实习的电工,也是被国家公派过来的,他的俄语名字叫格奥尔基。我问他为什么看科幻小说,他却装聋作哑不回答。这让我很生气,要知道在莫斯科,每个男人都围在我身边献殷勤,要是我跟谁握了下手,他会半个月不舍得洗手。因为分心,我错过了站下车,直到莫斯科大学站。我跟着他下车,直到一所工厂的大门。外面有士兵站岗,看来是军事禁区。他一路对我视而不见,却突然说,你不能进去了,但可以把宿舍电话号码留给我。   他喜欢你,对吗?   当时不太确定,我等了整整一个月,才收到格奥尔基的电话,约我周末去列宁图书馆。我打扮得漂漂亮亮,从电影学院到图书馆一路上,不少苏联男人为看我而撞上电线杆。在大阅览室,我问他为什么不说话。他说,来图书馆不就是看书吗?他在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那年头在苏联也算是前沿科学了。他很着迷的样子,反复说起速度和引力,可以帮助人类实现时间旅行。在接近光速的飞行器上,一天相当于地球上的一年,当你一百天后回到地球,实际上已过去了一百年的孤独。但是,这样的旅行只能抵达未来,如何能够回到过去呢?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耐着性子等了两个钟头,看掉半本陀耶托夫斯基。眼看他要坐到天黑,我愤然离去。等我一个人走到大街上,他却追出来道歉,然后说,卡佳同志,我喜欢你。   那么简单?   这就够了!对啊,你们都不明白,世界本就该这样简单!我不喜欢拐弯抹角繁文缛节,我喜欢有一个男人当着我的面说——看到我第一眼就喜欢我,看到我第二眼就要告诉我。卡佳躺在春天的艳阳下,白发覆盖青青河边草说,我喜欢那样的男人,格奥尔基这样的中国男人。他的父母都是工人,他从技校毕业,在天津的一家国有工厂做电工。苏联需要中国工人,在西伯利亚还有很多。因为他自学了很多电气理论,被分配到巴黎公社发动机厂,这家厂里有全世界最好的工程师。每个周末,他都会去列宁图书馆,有些书跟他的专业有关,有些是最先进的科学理论,比如他手抄过整本爱因斯坦。在莫斯科,格奥尔基是个异类,因为他不喝酒。你知道,苏联男人都是些酒鬼。对了,你不喝酒吧?   嗯,从不喝酒。   希望你永远保持下去!十月革命节,全世界共产主义者的盛大节日。格奥尔基却带我去了公墓。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与众不同,大晚上去墓地,不觉得很刺激吗?新处女公墓,埋葬着果戈理、契诃夫、奥斯特洛夫斯基、爱森斯坦,最新的墓碑属于自杀身亡的法捷耶夫。我给以上这些墓碑都献了花,尤其爱森斯坦,那可是我们学电影的老祖宗。从公墓出来,一路逛到莫斯科河边。那时已经很冷,水面结了厚厚的冰。忽然窜出七八条壮汉,喝得醉醺醺的,对我动手动脚。在这些人面前,格奥尔基的个头就像小孩子。他们看不起中国男人,说了些侮辱的话。格奥尔基啥都没说,抓住为首的一个,抱摔在莫斯科河的冰面上。打架开始了。后来我才听说,这些酒鬼都是冰球运动员,怪不得四肢发达。他们以多打少,我怕格奥尔基会被打死,到处尖叫着求救,终于找来两个警察。那个十月革命节,我们是在警察局里度过的。格奥尔基受了些外伤,我亲手给他包扎了伤口,不很严重,但看起来浑身是血——大半都是别人的。那几个冰球运动员却被他打惨了。你要记住,为保护女人而受伤的男人,会让女人记住一辈子。   直到现在?   是啊,此时此刻,在这里——卡佳指了指自己的心脏,从莫斯科的那一夜开始,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实习电工,但不知道前途如何。   最后半句话,却说的我满怀忧伤,结束了这场野餐。   这一年,我开始上网,也开始写小说。我尝试把最初的小说,贴到“榕树下”网站。我不太在意外面真实的生活,小说也多是内心写照,或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大多跟历史有关。几乎每篇小说,我都会事先拿给卡佳看一眼。她总是又快又认真地看完我的短篇小说,而我忐忑不安地等候在旁边,又为了掩饰自己的心情,随手拿出一本《远大前程》或《青年近卫军》。她有时候说很好,有时候拍案叫绝,有时又会大骂狗屁不通。   她用红笔划出一个段落,告诉我要删掉其中的三分之二——虚词、副词、形容词全部删除!不会损害你要表达的意思,千万不要啰唆,不要追求语言上的华丽,那些都是女人的涂脂抹粉!我要你看到一张真正的脸,哪怕是个像我一样的老太婆,但这没关系!只要是真的就可以,简单,直接,该有力量的时候就爆发出来,一个字胜过千言万语!对了,你必须多读海明威。有朝一日,当你开始写长篇小说,就会明白更多。   卡佳说这些话的时候,镜片底下的双眼,一下子变得很年轻。   能给我看看你年轻时候的照片吗?   我在莫斯科的照片,当然有不少,我还上过苏联的杂志封面呢,作为中苏友好的代表。不过回国以后,陆陆续续都被烧光了。   为什么?   因为,我有记忆啊——每道亮光,每片阴影,每个嘴角,每个眼神,每分钟每秒,全都在心里头清清楚楚,还需要照片吗?   卡佳,你是什么时候回国的?   1958年,最后一天,莫斯科大雪纷飞,我提前终止了学业,坐上从莫斯科到北京的国际列车。因为那年秋天,我的父母叛逃去了香港,发表了一些反动言论,我当然也受到了牵连。他们后来又去了美国,墓地还在旧金山呢,但我一次都没有去过。   格奥尔基呢?   我再没见过他,也没有音讯,不知道他现在还活着吗。1959年,我回到上海,大学没有毕业,又是叛徒的女儿,没有一家单位敢要我。还有些人风言风语,说我在莫斯科做了不要脸的事,是上海话所说的“拉三”,你懂的。   所以,你被分配进了公交公司做售票员?   卡佳浅浅一笑。你好聪明呢。我坐在十三路电车上,每天从曹家渡到提篮桥,卖了一辈子车票。至于这栋房子嘛,我就出生在这里,以前一楼是客厅、餐厅和厨房,二楼是我和父母卧室和书房,三楼是储藏室。六十年代,这套房子被许多人占据了,我一度被扫地出门,暂住在单位宿舍。后来国家落实政策,把最破的顶层还给了我。其余部分,永远不再属于我了。但我不在乎,反正一个人过,那么大房子也没有意义。   你没有结过婚?   嗯,这没啥了不起的。   为了你的电工格奥尔基?   闭嘴!   那次谈话后,我写了个短篇小说《绑架》。给卡佳看过,她点头说还可以,你去投稿参加个文学比赛吧。可我不认识文学圈的任何人,听说那些比赛和奖项都是要有关系的,否则人家根本都不看你一眼。她说没关系,哪怕没人看过你一眼,但你以后不用为自己的胆怯而后悔。   于是,我选了从报纸上看来的一个“贝塔斯曼人民文学新人奖”。几个月后,从十四万篇投稿中,我的《绑架》意外获奖了。我平生第一次去北京,参加了颁奖典礼,小说发表在那年的《当代》文学期刊上。终于,我认识了许多有名的作家,文学期刊的编辑,出版社的领导……   我带着奖状回来给卡佳看,但她并没有祝贺我,而是冷冰冰地警告——喂,你快要完蛋了!   怎么了?   得奖啊什么的是不错,但请你从今天起忘记,所有的奖是给你的过去,不是给你的现在,更不是给将来。你明白吗?还有你见到的那些人,在你嘴里津津乐道,好像都是些很厉害的大人物,在北京在全国叫得出名字的……但最好离他们远一点,写好你自己的小说就够了!   因为在莫斯科你都见过了,对不对?   你读过《静静的顿河》吗?   肖洛霍夫。   他后来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我在莫斯科电影学院的老师,是他最亲密的朋友,常带我去参加他的文学沙龙。他已经获得了列宁勋章、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不再是那个穷乡僻壤的哥萨克了,伟大的肖洛霍夫,他再也写不出伟大的作品了!还有那些著名的作家、诗人、画家和各种艺术家,我们在国内读书的时候,都把他们当做偶像和明星,可一旦见到本人,不过都是些大腹便便的老家伙们,只会高谈阔论,彼此肉麻地吹捧。苏联政府给这些人提供了宽敞明亮的别墅,在莫斯科郊外的森林里,还有嘎斯轿车、司机与仆人。我打心眼里喜欢他们的作品,但又讨厌他们本人。   这不矛盾吗?多年以后,才发觉提出这样的问题,我简直是个白痴。   卡佳摸着我的后脑勺说,在写作这条道路上,你可能会很有成就。但要记得,绝不能轻视任何人,就像绝不能轻视你自己那样。有朝一日,我会不会也变成自己曾经讨厌过的那种人?也许会,也许不会,很遗憾,我们大多数人属于前者。但请你别忘了今天,别忘了你最初为了什么而写。不是什么改变命运的鬼话,而是你想要倾诉内心。   那你讨厌现在的自己吗?   她走到镜子前,摸着脖子上的皱纹。很讨厌,讨厌得要死!   第二年,国际形势风云突变,中美军机在南海相撞;基地组织劫机撞了纽约世贸中心;我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病毒》完工;更重要的一件事是,卡佳出了意外。   深秋,在思南路与南昌路的拐角,她被一辆助动车撞倒了,后脑勺磕在水门汀上,在医院里昏迷了一个星期。   我找不到她的亲属,只在抽屉里找到一张医保卡,这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我去过派出所与居委会,确认她没结过婚,亲戚全在香港和海外,但从不来往。二十年前,她从公交公司提前退休,闲着没事翻译俄国小说,稿费虽然微薄,总比光拿退休金的孤老太强些。我在医院代表亲属为她签字,当时很害怕她会不会将永远沉睡下去。   卡佳醒来的那天,我正在她的病房里。当她突然睁开眼睛,我盯着她喊了几声卡佳。她的目光有了反应,说明她至少记得这个名字。我转身要去呼唤护士,她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似乎是俄语某个单词,听着又有几分耳熟。午后的时光里,我在门口停下来,慢慢转身。枯黄落叶的窗外,射来白油漆般的光,在我的脸上反复涂抹。   我听清楚了她的念叨:格奥尔基。   最初的恍惚过后,我才想起这个名字属于谁——1958年在莫斯科的中国电工。   你是在叫我吗?   卡佳点点头,又叫唤了我一声格奥尔基。   我想要摇头,脖子和颈椎却僵硬着不动,也许是昨晚落枕了,也许是其他什么原因。   昏迷的七天里头,她的头发更白了,我不会给她保养皮肤,脸上的皱纹密集涌出,但没照镜子的她并未意识到这些。   我找你找了多久啊?   七天。   我像个白痴似的回答。   卡佳摇头,眼眶已经湿润。我找你找了多久啊?   当我看到老太太的泪水,像涨潮的黄浦江汹涌在脸上,我的心头骤然悬空,一下子懂了她的问题——她找我找了多久?她找她的格奥尔基找了多久?   但我不是格奥尔基,我只是每周跑到她家来看书的在邮局上班的后生,我能这样告诉她吗?   把你的手交给我。卡佳向我恳求。   我伸出手,在老妇人的手掌心里。她的手又柔软又暖和,就像我小时候的外婆,但有些老茧和很粗的纹理,看来干过不少体力活,包括冬天里手洗衣服。她的手像一层薄膜,将我紧紧包裹起来。   HONEY,格奥尔基是卡佳的糖纸头里的甜心。   第二天,我给她办理了出院手续,医生说她并无大碍,也不会有后遗症,就是可能记忆出了些问题。   我把卡佳送回思南路的顶层大屋,帮她洗去沙发和书架的灰尘,买了医生关照可以吃的东西。告别的时候,她在身后叫我。格奥尔基!记得来看我。   我回头,看着她布满鱼尾纹的眼角,点头说好的。   为什么我会承认自己是格奥尔基?欺骗一个记忆错乱的老太太并不是好玩的事儿。因为,在为卡佳整理房间的时候,我从床头柜里找到个相框,镶嵌着一张黑白照片——   他看起来二十多岁,穿着灰色的工装服,背景似是1958年的莫斯科,那是卡佳常说起的克雷姆斯基大桥,横跨在莫斯科河上的悬索桥,许多人在桥上自杀而闻名。看到这张照片,我就不由自主要闭上眼睛,不敢再多看哪怕一秒。   他很像我。   不,是我很像他。   虽然颜色是黑白的,但照片里的人,分明就是过去的我——也许是上辈子?也好像是我穿越过了,眼睛、鼻子、嘴唇、下巴……仿佛自己在照镜子。   所以,我是格奥尔基。   而在卡佳的眼中,我依然活在这张照片里,来自1958年的莫斯科。我无法反驳她,无法向她辩解,哪怕隐藏或烧掉照片,但格奥尔基的这张脸,就在她的心里头藏了四十多年——只要看到我的这张脸,格奥尔基就会生动而鲜明起来。   一度我想不再去找卡佳了,免得让她对我产生更多的依赖,但隔了两个星期,我还是忍不住去了。她一直坐在沙发上等我回来,穿着颜色鲜艳的羊毛衫,花白的头发被染黑了,嘴唇上涂着淡淡的口红。   祝贺你,格奥尔基同志,你终于成功了!   她拿出两个搪瓷杯子,倒了些饮料要跟我碰杯庆祝。   什么成功了?我不明白。   时间!   哦?你说什么?我懵懂地与她干杯,喝尽似乎是过期了的饮料。   你不记得了吗?1958年,在莫斯科,十二月最冷的那天,你带着我坐地铁来到莫斯科郊外,一片被大雪覆盖的森林里。那里有个卫国战争以后废弃的兵工厂,方圆几公里内荒无人烟,废墟的最深处有个舱门,你用了很大力气才打开这个门,拉着我走进一条地道。   你要说什么?   当卡佳说到这些,我是有些害怕的,徘徊在她的沙发背后,随时准备逃出门外。   我们手拉着手,走进地道最深处,却有个巨大的地下空间。那里有很多奇怪的东西,难以形容是什么,还有条深不见底的隧道,仿佛通往地球的心脏,我真有这么一种感觉,好像不断有阴冷的风从地底涌上来。你说这是地狱之洞,能带我们去任何地方,包括未来和过去。   时间?   对啊,格奥尔基,我问你这是什么地方?你回答说是基地。你说,在巴黎公社发动机厂,有个七十多岁的总工程师,原本是核物理学家,因为犯了政治错误,被开除出了军事部门,才分配来你们厂里。总工程师对于核武器不感兴趣,但他一直在秘密研究时空旅行,用了整整半辈子。但这是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因为到处都是克格勃密探,如果被发现的话,他一定会被抓起来流放到哈萨克共和国或北冰洋的小岛。总工程师只信任一个人,那就是你格奥尔基!因为你是中国人,人际关系最最简单,而且你单纯而可靠,有着忠诚和沉默的品质。而你也很聪明,非常善于学习。对啊,是你告诉我的,你自学了物理学和量子力学还有相对论。虽然,你只是个实习电工,但你的脑子里却装着所有最前沿最先进的科学知识。你还跟我说过黑洞和虫洞理论,就算我基本听不懂,但我相信你。   很遗憾,我不是格奥尔基,很遗憾,我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我真的很想大声说出来,却压抑在喉咙口无法言说。最后,我却点着头说,是啊,相信我,我们就是时间的一部分。   卡佳的身体蜷缩起来,仿佛躲藏在秘密基地的深处说,那个时候,我刚刚接到我父母在国内叛逃的消息,我真的很恐惧,将会因此而跟你分离。你应该记得啊,我突然问你,如果,我们中有一个会先死去怎么办?   我会穿越时间,找到那个过去的你,或者是未来的你。   刹那间,我的脑子像被一盘录音带灌录了,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句话,来不及思考,便已脱口而出。   没错,你记得很清楚啊,对我来说那是四十多年前的记忆了,对你来说也许只是昨天,或者是上个月,对吗?   老天爷,我居然说对了?刚刚那真是1958年格奥尔基对卡佳说的话吗?我无言以对。   1958年12月,在莫斯科郊外森林地下的秘密基地,格奥尔基,你告诉我时间是可以穿越的,但暂时还没有找到控制的方法。你无法决定是穿越到1900年还是2000年。但,只要能保存一根头发,里面藏有我的基因信息,就会引导你来到我所处的时空。   所以,你拔了一根头发留给我。   卡佳猛点头!抚摸着她特意染过的满头黑发。那根头发还在你手里,对吗?我二十多岁的头发,那时发质很好,又黑又亮,粗粗的也不分岔,苏联女同学们都很羡慕我。   头发?我只能随便编了个理由。时空隧道里无法保留下那根头发,否则我就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了,很遗憾。   原来是这样啊,没关系,我能看到你,摸到你的脸,就很满足了。   在她的手触摸到我之前,我退到门口说,卡佳,今天太晚了,你早点睡吧。   你去哪里?   1959年,莫斯科。我回答,新乐路东正教堂的地窖,那里连接着莫斯科森林里的隧道。我必须回去,总工程师还在等我。   你还会回来吗?   一定会的,但我每次穿越时间,到你身边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否则我就会在时间中消失,这个理论很复杂,就好像我们不应改变历史一样。   好的,下个星期,我等你!晚安,格奥尔基。   转身离开卡佳,冲下黑暗的楼道,回到铺满落叶的思南路上,我竟直奔新乐路的东正教堂,仿佛要回到1959年的莫斯科。阴冷的上海黑夜,仰望天蓝色的拜占庭式圆顶,我决定成为格奥尔基。   但他是一个电工,而我对此一无所知。好在我爸爸也是电工,我在家里重新学习了电工知识,还有爸爸书架上那些厚厚的工具书。我跟着爸爸爬上爬下使用各种工具,万用表、电笔、十字和一字螺丝刀、斜口钳……   我恶补了许多科学资料,狭义与广义相对论、虫洞理论、阿西莫夫的基地系列。那一年,我在榕树下论坛,担任了科幻版的版主,第一次读到刘慈欣的《乡村教师》和《全频带阻塞干扰》。我还写了个短篇小说《夏娃的密码》,投稿给第一届倪匡科幻奖,虽然入围,但没得奖。   冬天,我作为格奥尔基从莫斯科穿越而来,穿上以前爸爸厂里的工作服,带着所有工具。我告诉卡佳,她的这间顶层屋子,年久失修有电路危险。我装模作样帮她检查电线,还真的排除了两个隐患。她问我,这些电器都是在1959年以后发明的,我怎么会那么精通呢?   卡佳,我还去过很多时代呢!1968年的越战春季攻势,1979年的伊朗革命,1991年的苏联解体……但这些秘密我都守口如瓶,要知道我是来自1959年的莫斯科,虽然没有人敢相信苏联会在三十年后不复存在,但克格勃还是会把我抓起来的。   你回到过过去吗?   嗯,回去过,比如1945年的柏林,1917年的阿芙乐尔号巡洋舰,1815年的滑铁卢。   格奥尔基,你能回到1958年的上海吗?   干什么?   你知道的,我是怎么离开莫斯科的?   因为你的爸爸妈妈?   嗯,如果你能在1958年的秋天,在上海阻止我的爸爸妈妈叛逃去香港,让他们安心留在社会主义新中国,我就不会被迫离开莫斯科了。那样的话,我的命运,不,是我们两个人的命运,再也不用分离那么多年。我会嫁给你的,在1959年的莫斯科,我们将是一对红色夫妻,学成归国后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虽然我的爸爸妈妈,等到文化大革命还是会逃跑或自杀,或被抄家后一无所有。但我会跟你走的,格奥尔基,跟你去你的老家,去你们单位,哪怕放弃电影导演的梦想,哪怕只做个俄语教师。但我们会幸福的,我还会为你生一大堆孩子,可以吗?   一个老太太这样对我说,我紧张地从沙发上摔下去,还得拼命掩饰慌张,后悔刚才的牛皮吹太大了。   不……不可能的……   你不愿意?   不是,我愿意,但我做不到!我绞尽脑汁地和上次的谎言衔接上,免得有什么前后矛盾。对了,我不是说过吗,虽然,时间旅行可以实现,但无法选择准确的时间点。我不能设定具体哪一年哪一个地方。   胡说,格奥尔基,那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每周一次雷打不动?   她真的着急了,手舞足蹈的说话样子,很像苏联电影里的人物。   因为,你的头发可以给我定位指路啊。说完我就想狠狠掐自己,因为我说过那根头发是不可能保存下来的,但我还得圆谎。哦,你留给我的那根头发,虽然消失在了时间隧道里,却给你留下了时空坐标,让我可以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但我找不到你的父母,更去不了1958年的上海。   格奥尔基,可你为什么现在才找到我?   老太太说到这里,眼眶又红了一圈。是啊,为什么要等到红颜白发呢?为什么不在1960年?哪怕二十年前也好啊。   对不起。我无法再编下去了,自己的泪腺也有些控制不住。   别说对不起!我从来……从来没有抱怨过你。格奥尔基,这一切,全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你何干?   得抓紧机会转移话题,我抛出第二个不可能的理由——卡佳,我可以穿越时间,但不可以改变历史。   去他妈的历史,老太太淡淡地说了句脏话,最好全都给我改变了。   要是如你所愿,你没有在1958年离开莫斯科,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结婚的话,那么今天坐在这里的你,就一定会消失的!   那就让我消失吧!你知道吗?我找你找了多久?就是为了等到这个机会。不然的话,三十年前,我就已经死在了苏州河里……你不懂,那时候自杀很容易的!   我懂的。   哎呀,我见不得女人哭,更见不得老妇人哭,我忍不住伸出手指,抹去她脸颊上的眼泪。   你不懂!   卡佳躲开了我的手,她把头埋在膝盖里,断断续续说着对不起……有个秘密,我一直藏了四十多年,始终在我脑子里转啊转啊,我想要是有朝一日,你真的出现在我面前,该不该把这个秘密告诉你。   卡佳,你想说就说,不想说也没关系,就当我不知道。   不,我必须要说,否则对你不公平。你看,我只是个老太婆,除了你以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也没必要继续藏下去,听我说——1958年,在莫斯科,你带我去过森林里的秘密基地以后,那天晚上,我又去了一个地方。那是莫斯科的一家酒店,只有苏联的高级干部才可以享用,有特供的葡萄酒和里海鲟鱼子酱,有从西方国家进口的奢侈品。你还记得阿廖沙吗?我跟你说过,也是我们中国留学生,他的爸爸当时位高权重,经常出现在人民日报上。是他邀请我去那家酒店,我们普通的留学生想都不敢想的地方。   我明白了,我原谅你,卡佳。   格奥尔基,你不能原谅我!你必须不原谅!绝对不能宽恕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宽恕我!也绝对不能宽恕阿廖沙!如果,我还在你心里的话。   嗯,我不原谅。   阿廖沙请我吃了顿大餐,我们一起喝了些伏特加。你不知道,在莫斯科的时候,我的酒量能喝倒大多数苏联男人,在你面前我却滴酒不沾。阿廖沙说,上头已经决定了,让我从莫斯科电影学院退学,立刻送回国内。但只要我答应跟他在一起,他就可以通过他爸爸,解决所有的问题,就算不会宽恕我的父母,至少可以宽恕我本人——只要我写封公开信与父母断绝关系。这样我就可以继续留在莫斯科读书,还有机会成为新中国第一个伟大的女导演。前提是我成为他的情妇,搬到他在郊外的别墅。   听起来挺诱人的。   嗯,我同意了。   卡佳已哭得泪水涟涟,像个丢失了糖果的小姑娘。看着她老去的容颜,冬日阳光底下银色发丝,我不知该说什么。   对不起,格奥尔基,1958年,那个莫斯科的冬夜,在酒店的高级套房里,我陪伴阿廖沙度过了一夜——不,干吗那么文绉绉的?说大白话嘛,就是陪这个男人睡了一晚上……   可是?   我知道你的疑问,第二天,我改变了主意,我感觉身体很脏,打心底里厌恶自己。我对阿廖沙反悔了,拒绝做他的情妇。因为,就算这样留在莫斯科,我也不可能再见到你了。我会变成一只笼中之鸟,被他用完后再抛弃。如果是这样的我,你还会要吗?你先别说!不管你会怎么想,但我不能接受,怎么可以再把这个身体交给你?那是委屈你了啊,无辜的格奥尔基,你还不明白吗?   我明白。   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那天晚上,是我的第一次。   卡佳……卡佳……卡佳……   我轻声呼唤她的名字,但她摇头说,我本来是要留给你的,可我却为了自己,为了能留在莫斯科,为了……   别再说下去了。   我真的,很想抱着她,安慰她,我的卡佳,我是电工格奥尔基。   所以,我要和你说对不起,我该恨谁呢?阿廖沙?我的爸爸妈妈?我自己?还是……那瓶高烈度的伏特加?   这也是你后来讨厌酒精的原因?   她深呼吸了一口气。十多年前,我在电视上又看到了阿廖沙,他变成了一个老头子,头发都掉光了,是西北某省的一家大企业的总工程师,正在大会上畅谈思想政治工作……但不知为什么,我对他一点都恨不起来。   虽然,我很担心卡佳的情绪,但我要回去了,1959年莫斯科森林里的秘密基地还在等我。   等一等,格奥尔基,你还记得吗?我俩最后一次见面。   当我沉默着不知如何回答,她抢先说,在列宁山上,莫斯科大学主楼门口,眼前是冰封的莫斯科河,可以看到大半个城市。我清楚地记得时间:1958年12月30日。几天前下过大雪,刚好到这天放晴。我们坐在台阶上,脚下白茫茫一片,远方是各种建筑物的天际线。接近傍晚,天边的晚霞很漂亮。   是啊,我记得。   那时候,我说等我回国以后,每个周末都会邮寄明信片来莫斯科给你的。   卡佳,我一直都收到的。   我还对你说,格奥尔基,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了。   等你老了,我还会来找你的。我想,如果我是格奥尔基,我会这样回答。   卡佳点了点头。是啊,我很高兴,你也记得那么清楚——等我老了,你还会来找我的。现在,我已经老了,可你还年轻。格奥尔基,你不要再来找我了吧。我已经把秘密告诉了你,就算是我年轻的时候,我也配不上你,何况当我老了?记得下次穿越时间,可以去1950年的上海,那会儿我还是个拖着两根辫子的少女,我会喜欢上你这个电工的。   好啊,我答应你。说着说着,我已退到门口。   1958年,最后一天的早上,我踏上了离开莫斯科的火车。从此以后,我没有过你的消息。你可知道,格奥尔基,我去过你以前的单位,还去过你的家乡,见到了你的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但没人知道你去了哪里。他们都说你被派遣到苏联实习电工,但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想,你大概是消失在时间隧道里了吧?   也许,你们的时间已经过了四十多年,而我的时间只过去了四个月。   说到时间,已进入2002年。这年春天,我的第一本书出版了。我很想拿给卡佳看看,虽然首印只有五千本。但我想到在她面前,我是来自1959年的莫斯科的中国电工,而不是在二十一世纪初的喜欢写作的邮局职工。所以,我不能解释这本书是怎么回事,只能强忍着不告诉卡佳——如果她没有被助动车撞过,如果她的记忆没有混乱,她一定会为我而高兴的!说句题外话,这本书在几年后翻译成俄语在莫斯科出版了,得到了一个俄罗斯文学评论家的评点。我匿名地给她邮寄过一本,不知道她看过没有。   从2001年冬天到2002年夏天,我一直在卡佳面前,扮演成时间旅行者格奥尔基。我的表演很成功,每个周末,我都会陪伴她两个小时,帮她阅读书架上她最爱的书,跟她说说我杜撰的世界新闻,比如美帝国主义行将崩溃,古巴和朝鲜人民过着社会主义的幸福生活。偶尔也带她到复兴公园里走走,让她回忆起莫斯科的公园和森林。   有一天,还是在思南路的顶层大屋,当我为卡佳胡诌穿越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遇见丹东和路易十六时,听到了敲门声。   平常除了我,不会有任何人来敲她的门。是我替她开门的,外面是个老头,估计有七十岁了。他报出了卡佳的真实姓名,问这是她家吗。   是的。   太好了,你妈妈在家吗?当他摘下眼镜,我才明白,他把我当做了卡佳的儿子。不过,我妈妈可比卡佳年轻二十岁呢。   是谁啊?卡佳出现在了门后。   他看着她,一句都没有说。   她也看着他,皱起眉头,咬着嘴唇。   卡佳?   令人意外,他说出这个名字。   你是谁?   卡佳问他。老头的眼角抽动,强忍着不在我面前失态,轻声回答,格奥尔基。   瞬间,我明白了什么,把门口的灯都打开,想看清楚老头的脸,发现他很像一个人——我。   不,是我很像他,眼前的这个老头,仿佛四十年后的我。   他就是格奥尔基?1958年,在莫斯科,卡佳深深喜欢过的男子,在巴黎公社发动机厂实习的中国电工。   但我很紧张,慌张地躲藏到墙角,注视着卡佳的表情,她看出来了吗?   卡佳依旧沉默不语,盯着老头的脸盘,反反复复,看了又看,就差拿出放大镜了。   老头站在门口问,卡佳,你还好吗?   卡佳不响。   他接着说,1958年,你离开了莫斯科,我一直很想再见到你。   两年后,中苏关系恶化,他才卷铺盖回国。那时候,我们国家紧缺技术工人,因为在苏联的发动机工厂工作过,他被调去了军工系统。在西北沙漠的深处,生产第一代弹道导弹。这是一项绝密工程,仅次于原子弹,所有人都不能与外界来往,家里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也联系不到卡佳。后来他成了工程师,成为我国导弹事业的功臣。他在西北基地结婚,生了一对儿女,一直干到光荣退休。去年,他的妻子过世,儿女也结婚了,他自由了。于是,老头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这里。   他是格奥尔基,而我是格奥尔鬼,很抱歉。   我怯生生地看着卡佳,准备悄悄溜号,让他们两个人独处,毕竟已互相寻找了四十多年。   但,卡佳却摇头说,我不认识你。   她说的那么冰冷而决绝,让人望而生畏无法抗拒。   卡佳,不要这样对我,不要……   老头才说了半句话,卡佳就赶他走了,大声叫喊起来:你是个冒牌货!真正的格奥尔基在这里——她用手指着我的鼻子。   你说什么?这个年轻人是我?   请不要再来骚扰我了,不然我打电话报警!   话音未落,卡佳已强行关上了房门。   而我不知道说什么,她一个人缩在沙发里,随意地翻着几本书,连眼镜都没戴上,想是一个字都没有读进去。我走到窗边,看到楼下的老头仍然徘徊,不断抬头仰望这扇窗户。   第一次,我觉得卡佳不但刻薄,而且残忍。   再见,我要回1959年的莫斯科去了。   告别卡佳,我冲到思南路,看着那个四十多年后的我。我那架势像是要打人,但他并不害怕,挺直胸膛看着我。我羞涩地说,对不起,她的记忆出了些问题。   你是谁?   我是你。   嗯,看到你很亲切,真的很像我年轻的时候。   我是冒牌货,你才是正版,我向你道歉。   老头从兜里掏出个信封,里面装着一根女人的头发丝,说这是在1958年的莫斯科,她最后送给他的东西。   你要我拿上去再跟她说说吗?也许,她会想起来的。   哎,不必啦,谢谢你。   谢我什么?   老头摇摇头,不声不响,离开了。   我想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年十二月,我的工作调动了,因为写作引起领导关注,我被调离基层的邮政局,来到四川北路的邮政总局,在机关里编写邮政史和企业年鉴。   对于卡佳来说,来自1959年的莫斯科的格奥尔基,突然在时间隧道中消失了。   也许,这对于老太太来说很残忍,但我不能再继续伪装下去了。   隔了半年,进入盛夏时节,漫长的“非典”灾难消退,我才再去看望她。我会直截了当告诉她,我不是她的格奥尔基。   但家里没有人。我到处找她都没有消息,邻居说她失踪三天了,许多老年人就是这样走失的。我有个表哥叫叶萧,是个很厉害的警官。通过他的帮忙,我查到卡佳的身份证被人使用过,购买了上海飞兰州的机票,刚入住当地一家宾馆。难道有人盗窃了她的身份证?还是更可怕的事?叶萧帮我询问兰州警方,确认入住宾馆的就是老太太本人。   我打电话到宾馆房间,恰好她接起电话,告诉我,他死了。   谁?   格奥尔基。   我的脑中掠过那张四十多年后自己的脸。   原来,卡佳是去参加葬礼的。   我去找她,也买了张飞机票去兰州。参加追悼会的有老头的子女,已是儿孙绕膝,还有军工企业的领导,多年的老同事们。但没有人认识卡佳,她独自穿着黑纱,站在一堆花圈外面。西北风吹湿了她的眼睛,遗体被推去火化时,卡佳远望着他窃窃细语——你知道吗,我找你找了多久,我找你找了多久。   她又用俄语说了一遍。   再见,格奥尔基。   一年前,当七十岁的他,第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卡佳就已明白,她的格奥尔基回来了。老头说的都没错。但,那个真正住在她心里头的,是在莫斯科河冰面上跟苏联人打架的年轻的中国人,而不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二十多岁与六十多岁的格奥尔基,对她来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此时此刻,怎及得上彼时彼刻?年华这东西,就像人死不得复活,满头白发不可能恢复三千青丝。她心里透亮得很,我们都回不去了,不如,还是让这老头子,别再折腾,好好过日子吧……   所以,卡佳的记忆并没有错乱,精心伪装的人不是我,而是她!   她只是为了让自己相信,格奥尔基当年所说的时间旅行,是真实发生过的,他一定会穿越时空来找她,索性将计就计演了一场戏。   是我被她骗了,我才是个傻瓜呢。   其实,当我假扮成格奥尔基的时候,她只要跟我说两句俄语,就必然会露出马脚……但她自始至终跟我说中国话,尽量避免任何俄语单词,哪怕是个地名和人名,除非达斯维达尼亚或达瓦里希。对啊,当我们说到往事,凡是我无法圆谎之时,她都会主动扯开话题,让我避免尴尬露馅。   我护送卡佳飞回上海。在祖国的蓝天上,老太太向我承认,当她刚认识我,第一次在我面前发心脏病,让我给她拿药吃硝酸甘油片,竟然也是假装的。那也不是硝酸甘油片,而是糖片。   她只是始终在等一个人,等头发乌黑的年轻电工,等他沉默时的眼角,等他最美的时光。他俩唯一共同拥有的,只有记忆。但我没有,或者说,我没有她最美的时光的记忆。   我以为她会哭,但没有一滴眼泪。卡佳应该荣封奥斯卡影后,同时拿下最佳导演和最佳编剧奖,难怪是莫斯科电影学院的。   说实话,我应该对她有所怨恨,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我却怨恨不起来。   但我没有再去看过她。   时间,却像翻书一样快啊,刷刷刷过去了十多年。我早就从邮政系统辞职,自己开了家文化公司。我依然保持每天都写小说的状态,虽然比不过网文大神们,但旺盛的写作欲望从未变过。而在我的书架上,还有当年卡佳送的书。   唯一小小的遗憾是,我还没去过莫斯科,尽管我的书在那里翻译出版过。如果我有机会去莫斯科,我会去一个地址——卡佳的明信片里所写的,每个星期都要投递到那里,收件人的名字叫格奥尔基。   2014年,初秋的一夜,乌鲁木齐的地下通道,听完流浪歌手的吉他弹唱。我忽然,很想给一个人打电话。   但我没打通她家的电话,也许是搬家了,换号了,还是那栋老洋房被拆迁了?   回到上海,我才听说——卡佳死了,在一个礼拜前,享年七十九岁。   我回来晚了,没能送她最后一程,已被火葬场烧了。整理遗物过程中,我发现一个白色信封,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打开只有一根头发,银白色细细的长发——这是她最后的希望,如果我能还能找到1958年以前的她的话。   信封底下压着一张VCD:《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十多年前我从大自鸣钟盗版碟市场为她买的。人去楼空的顶层大屋,我独自陷落在卡佳的沙发中,打开VCD和电视机重新看了一遍。两个多小时后,电影临近尾声,女主角卡佳微笑着眼含泪水,对着昵称为果沙的格奥尔基,反复说了两遍“我找你找了多久啊”。   我找你找了多久啊。亲爱的,卡佳。   我闭上眼睛,仿佛回到二十岁。能在那个年纪,遇见卡佳,是我一生莫大的幸运。   卡佳去世的一周年忌日,我回到思南路上,那栋洋楼的顶层早已换了主人。我把车停在路边,独自在梧桐树下漫步。阿娘面馆早已搬到对面,我常给卡佳买东西的烟纸店变成了房产中介,只有我上过班的邮局没变。如果她还活着的话,我想带她去国泰电影院,我的小说改编的电影又快公映了。   忽然,从卡佳住过的小花园里,有个男人像风一样冲出来,正巧撞在我身上。   他大概二十多岁的年纪,很客气地向我说对不起。我发现他长得跟我很像,简直像失散多年的同胞弟弟。他穿着土得掉渣的工装服,皮鞋也是那种土黄色的老货,发型像从博物馆里出来的。他小心地张望四周,向我问道,今年是哪一年?   2015年,公元后,我很耐心地回答。   他掐着手指算了算,嘴里念念有词。糟糕,时间又算错了,这么说来,她已经八十岁了?   我问他,你找谁?   请问你住在这里吗?是否认得一个女——是老太太,她叫……   万事并非与生俱有   莫斯科不是一天建成   她被烧毁过很多次   她在废墟中长大   树木向天空伸展   因为它们相信天空   而天空相信热情   相信这善意的大地   阿列克桑德拉 阿列克桑德拉   什么在我们面前飘动   这是岑柳在马路边   用华尔兹的舞姿播撒着种子   岑柳用它树木的婆娑   谱成动听的维也纳圆舞曲   它们将破土而出 阿列克桑德拉   呼吸莫斯科的空气   花楸树装点着莫斯科   橡树绅士般站立   还有排排的岑柳茁壮地成长   莫斯科期盼着被树荫覆盖   莫斯科会让每棵小树   都有生长的地方   ——电影《莫斯科不相信眼泪》   主题曲《亚历山德拉》   尤·维兹博夫/词;谢·尼基津/曲 第8夜 上海爱情故事   所谓恋爱啊,只要参加了就是有意义的,即使是没有结局。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那一霎,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这都将会变成你活下去的勇气,而且会变成你在黑暗中的一线曙光。我一直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   ——赤名莉香   中学时,我们班有个男同学,功课很好,尤其理科,完爆我们这些文艺青年。但他超爱看《东京爱情故事》,强迫我们叫他丸子,弄来一套大大的风衣,摆出日剧里织田裕二的范儿,开头闭口都是赤名莉香。   后来,听说他考进了重点大学,跟赤名莉香一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七夕前一天,同学会。他重新出现,已是一家上市游戏公司的部门经理,年薪五十万,持有价值千万的公司股票。他独自在角落里抽雪茄,不理睬其他老同学们谄媚的搭讪,看着窗外夜色中的黄浦江。   女同学们说要早点回家了。最近流行变态杀人狂的传说,已经出了好几起凶案,都是深夜独行的女子,遭到神秘男人尾随强暴,作案手段极其凶残,简而言之,就是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再杀再奸……   忽然,他缓缓吐出一团臭臭的烟雾,侧脸对着我说,我遇见莉香了。   我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摇头,算了吧。   嗯。   你说的莉香是谁?   A面   莉香就是莉香。   她叫莉香,湖北人,九零后,二十四岁,笑起来,眼睛与眉毛细细弯弯的,就跟年轻时代的铃木保奈美几乎一样。但她不知道铃木保奈美是谁,她只知道,偶尔有人说她像日本人;她又不知道,也有男同学私下议论她像某个新出道的AV女优。   念中学开始,她就讨厌自己的名字,凡是带个“莉”字,带个“香”字,都被认为庸俗不堪,而她居然叫“莉香”,简直乡气得要命。高中毕业的暑假,她去派出所改名字,想了个韩剧范儿的名字:恩善,却被户籍警拒绝。后来,当她看到《来自星星的你》,还想过改名颂伊。   大学毕业,她拿着广告专业的本科文凭,坐火车来到上海。   第一天,她搬进中远两湾城的群租房,留给她的空间只有五个平方米。   第二天,她逛了陆家嘴,指着最高的一栋楼说:我要在这里上班!   第三天,她在招聘网站投出几十份简历,然后去了“欢乐谷”游乐场。   莉香玩了高速弹射的“天地双雄”,过山车“绝顶雄风”,还有古典的“谷木游龙”与“矿山历险”……依然不过瘾,最后去了鬼屋。   从小,她就是家里的胆大鬼,她想知道还有什么能吓住她。   玩了十来分钟,她觉得鬼屋好无聊啊,正要离开的瞬间,身后出现一个真鬼。那是个披头散发的判官,脸上抹着猩红的鲜血,吐出条长长的舌头,还伸出乌黑的手,抚摸她耳朵后面的头发。   莉香的心脏差点支离破碎,面色煞白,几乎小便失禁,破门冲出鬼屋,倒在花坛边吓哭了。   离开游乐场,回家路上,她才发现,手机丢了。   苦逼。   当她换了新手机,接到的第一条信息,是她投过简历的游戏公司让她去面试。那家公司刚上市成功,最有名的一款游戏,是经常蹦到你桌面上来的女神联盟。   没过几天,莉香就去这家公司的市场部上班了。   试用期月薪五千,转正后八千。但她依然住在群租房,每天早上起来挤地铁。从中潭路坐三号线轻轨再换乘九号线。出门前,她会精心打扮一番,远看像韩剧里的女白领,近看都是七浦路的货色。早晚高峰,这份优雅就打了对折,地铁里挤满人,必须用包包挡住胸口,以免被色狼偷袭。夏天还没过去,她不太敢穿裙子,常热得双脚捂出痱子,因为亲眼看到,有人拿手机偷拍裙底。   不像那些漂亮却懒惰的女同事们,总是把脏活累活扔给男同事,自己整天没事逛淘宝下订单,要么躲在角落补补妆发微信,或者学文艺狗捧一本村上春树作装饰。莉香上班很卖命,经常主动留下来加班,为了写市场部的文案,在办公室熬到深夜——为什么不带回家去写?是她不想漫漫长夜在又臭又挤隔壁还有做皮肉生意的女人的群租房里度过。   但是,最近流传本市出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专捡深夜独行的年轻女子下手,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她原本不相信这种传说,早上出门,发现路边有大群人围观,数辆警车闪灯,刚有一具女尸被发现。死者是住在隔壁小区的夜总会小姐,凌晨三点,下班回家路上被杀,凶手之残忍就像屠宰场的劳动模范。   莉香惶恐不安地到公司,发现所有人都在传这件事,女同事们都说再也不敢加班,就连有GAY倾向的男同事也相约要一号来护送回家。   当她打开电脑台的抽屉,发现多了一部手机。   奇怪,这是她刚来上海时的手机,在欢乐谷的鬼屋里丢的。   它是怎么回来的?   但是,莉香不需要它了。她早已用转正后的月薪,给自己买了台IPHONE5。眼前这台穷逼的山寨机,大四那年买的,只花了五百块。她取出SIM卡,删光手机里的信息,扔进了垃圾箱。   新手机收到一条语音微信,打开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莉香,今晚我送你回家好吗?   发来微信的名字叫万治,是公司技术部的程序员,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廉价的T恤,在她来上班的第一天,就隔着三十六个格子间,遥遥痴望她的宅男。   不过,莉香并不讨厌万治。   他并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家伙,相反还带有技术宅特有的羞涩,在谈恋爱追女孩这个技术活上,完全是白痴的级别。他是山东人,属于读书最刻苦,高考分数放到北京可以进清华,但在山东只能进二本的那种。他拿着两万块的月薪,但要往老家寄一万五,给赌钱的老爸还债。他完全过着屌丝生活,每天中午去公司楼下吃丸子米线。   莉香觉得他有种天然呆。   这一天,恰是七夕,她还没想好,要不要答应万治。   等到下班,市场部经理突然袭击,邀请她共进晚餐。莉香有些忐忑,不知是要准备“啪啪”还是“啪啪啪”。但她还是答应,皮包里装着一包防狼喷雾剂。   农历,七月初七。   看不到银河,更没有鹊桥,倒是街上有牛郎出没。   俯瞰黄浦江的日式包厢,三十多岁的经理,抽着浓浓的雪茄,看起来较年轻,目光迷离地打量着她,怔怔地说:你知道吗?莉香,我最喜欢你的名字。   才不呢!这名字老土死了!她实话实说。   你不知道赤名莉香吗?   她是谁?   忽然,莉香邪恶地心想,难道是经理喜欢的AV女优?   没人跟你说过《东京爱情故事》?   我只看过《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和电影都看过,最喜欢“橙子”了,她回答。   经理莫名地苦笑,你们这些九零后啊。   而在他的青春期,是看着“东爱”长大的,曾经最爱的,铃木保奈美。   于是,他跟莉香述说了赤名莉香的故事——   赤名莉香是个平凡的女白领,在新同事完治到公司的第一天,莉香去接机就爱上了他,从此一直叫他丸子。而丸子在东京有两个同学,分别是花花公子三上与乖乖女里美。这个四角关系是这样的:莉香热恋丸子,丸子初恋里美,里美暗恋三上,三上玩弄里美。但是啊,莉香就算知道丸子的心事,仍然一门心思女追男。当两个人终成正果,里美却跟花心的三上分手,回头又来找丸子。这回,里美成了万人厌的小三。但,丸子终究还是回四国老家去找初恋,而与莉香错过。三年后,当丸子与里美早已成为夫妇,在东京的大街上偶遇莉香。里美识相地回避,莉香在天台上对丸子说——   不是常常有机会遇到可以爱他一生的人的,不过喜欢上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我很珍惜爱过你的一切回忆,我真的这么想哦!爱过你的回忆,被你爱过的回忆,一直都好好地在这儿(心口)。不是能想着明天爱情会变得怎样而谈着恋爱的,就是有那时候的我,才有现在的自己,我真的能够对自己这么说:你做得真好。不管在做什么,我就是我自己。   丸子被感动,还想挽留她,莉香却拒绝。告别时,两人相背渐远,莉香突然回头喊:“丸子!”挥手,转身,大步,离去,永别。   经理说到这里,居然眼角渗出泪滴,他说,电视剧的最后,在主题曲《突如其来的爱情》陪伴下,丸子回到了妻子身边,莉香则独自微笑着漫步在东京街头。   忽然,眼前的莉香递给他一块手帕。他下意识地要抓紧玉手,莉香迅捷地抽手回来,起身说,谢谢经理请我吃晚饭,但我要回家了。   经理不知所措地看着她走出餐厅,刚要追出去却被服务生拦着结账,转头再也找不到莉香了。   七夕,上海的夜。   她没有打出租车,而是钻进地铁,飞驰在深深的隧道。疲倦地靠着车门,回想着经理刚才的话,脑中全是另一个莉香。   打开手机,看到万治发来的微信:莉香,你在哪儿?晚上回家小心。   丸子。   情不自禁,心底跳出这两个字。   于是,她回了微信:你能到苏州河边的中潭路桥来接我吗?   末班地铁出来,她步行回家。   深夜,沿着无人的苏州河畔,四周摇晃着夹竹桃林,河水扬起阵阵腥味。   背后有急促的脚步声。   还有,呼吸。   男人的声音。   想起今天早上,苏州河对岸,那具悲惨的女尸,难道,那个……就在……那个……   有没有搞错啊,七夕夜了,人家去开房,你却来奸杀?   莉香猛然回头,惨白路灯下,身后果然有个男人,露出一张判官般的脸。   她似乎见过这张脸?   鬼屋?   刹那间,她从包中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喷在男人的眼睛里。   她不敢看对方怎样,只顾着飞快向前跑,却迎面撞在另一个男人怀中。   丸子?不,是万治。   他面红耳赤地搂着莉香,问她怎么了。   送我回家!   莉香始终缩在他怀里,安全地回到群租房的小屋。   七月初七的夜……   第二天,万治和莉香一起坐地铁上班去公司。路上收到手机报的信息,说是昨晚深夜,连环变态杀人狂落网,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忽然,她明白了,那个杀人狂,已经盯着她好久了——判官!   从欢乐谷的鬼屋开始,他扮演成判官,变态地摸她头发。后来,又把她遗失的手机,还到办公室抽屉里,那根本就是个警告!而她并未在意,直到昨晚,他终于要对自己下手。   好险啊,要不是那支防狼喷雾,要不是及时出现的万治,恐怕现在的莉香就躺在法医面前了。   莉香把头靠在万治肩上,柔声说:丸子。   B面   杜笔安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欢乐谷的鬼屋里扮鬼。   在此之前,他已连续三个月没找到工作了。他是贵州人,在北方读的大学,一所民办学院的计算机专业。他梦想要成为一个NB的程序员,至少也能开发出一两个IOS程序。但是,那些网络公司的HR主管,看到他的毕业证书,就摇摇头让他滚蛋了。   扮鬼的第一天,杜笔安换上判官的装束,戴上长长的假发,脸上抹着鲜血样的红颜料,舌头里贴着一根红带子垂下来,就像吊死鬼。他的任务是躲在客人背后,突然跳出来吓唬别人。如果对方不是个壮汉或是大妈,没有被客人打断腿的危险,就可以摸人家头发或耳朵,制造恐怖的效果。   他摸的第一个客人,就是莉香。   在她的尖叫声中,杜笔安痴痴地看着,那张恐惧时迷人的脸——刹那间,他忘了自己正在扮鬼,穿着判官的衣服,脸上流着血,仿佛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他以为还在大学校园里,偶遇某个如你一样的女子。   他相信自己遇见了女神。   女神被判官吓跑了,杜笔安才发现地上的手机。他急忙抓起手机,穿着判官服冲到外面,吓倒一大片女生。但是,女神已离开游乐场,再也找不到了。   他闭上眼,指间留香,难以磨灭。   杜笔安回家查看手机里的内容,每一条短信,每一张照片,每一个联系人。   他知道了她叫莉香,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知道她读了什么学校,也知道她在大二那年,谈过一个男朋友,但只三个月就分手了。   最后,杜笔安找到了她住的群租房楼下。   那天清晨,他看着莉香出门,就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很后悔,要是穿着判官服,把舌头伸出来的话,或许她还能认出他来。   这一天,莉香是去游戏公司面试。   杜笔安悄悄跟着她,也来到游戏公司,而这家刚上市的公司,恰好还在招聘程序员。   于是,他也去报名应聘了。   一星期后,他接到了不予录用的通知。   但他又去应聘了。   这一回,杜笔安应聘的岗位,是游戏公司所在大楼的物业保安。物业经理看他有着大学文凭,又长着一张忠厚老实脸,自然顺利录取。   从此以后,他每天跟着莉香一起挤地铁上班,悄悄在背后送她到公司。每天中午,他都会穿着保安制服,巡视整个大楼,在游戏公司所在的楼层,他会多往里看几眼。有时,看到她冲到前台签收快递,也会看到一个挂着程序员吊牌的男员工,殷勤而笨拙地跟她搭话。   程序员叫万治。   但是,莉香从没注意过穿着保安服的他,更没跟他说过哪怕一句话。许多次,她从他的身边经过,带走一阵清香的风,却没有回过头。   他不知道,这叫偷窥。   一百多天过去了。   杜笔安终于觅到一个机会,半夜潜入游戏公司,将莉香遗失在鬼屋的手机,偷偷塞回她的抽屉。他原本在手机里录了一段音,说出想要对女神讲的话,但临了还是删除。   这天上午,他透过走廊的玻璃,远远看到莉香发现了手机。   她一定在想——会不会真有天使?他想。   这天傍晚,下班后她没回家,而是坐上了经理的奔驰车。   七夕啊,大家都要去开房了,居然是跟他吗?   杜笔安脱下保安服,拦下出租车,跟到外滩的高级餐厅。   女神跟高富帅的经理吃怀石料理时,杜笔安正饿着肚子站在楼下做电线杆。这些天,他一直在保护她,每个晚上暗中护送她回家。因为,他有一种感觉,或者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那个家伙,变态杀人狂,就在附近,盯上了她。   当莉香独自冲出餐厅,他微微放心了些,跟着她坐进地铁。他站在车厢的另一头,看她呆呆地靠着车门,对手机念着什么微信。   回到地面,走在苏州河边,四下无人。   深夜,那种感觉,杀人前的感觉,越发强烈。   那个家伙果然出现。   杀人鬼!   他,不,是它,正从背后接近莉香。   杜笔安紧张地喊不出声音,只能奋力冲到前面,阻拦在它与女神之间。   此刻,莉香突然回头,路灯下看清了杜笔安的脸。   判官般的脸。   只有半秒钟,她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射到了他的眼睛里。   他再也看不到莉香了。   耳边,只听到她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它要去追赶她了。   不。   他闭着眼睛抱住那个男人的腿,死活都不能让它追上莉香。   于是,它掏出了刀子,那把杀了至少七个女人的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脏。   纵然判官,也会死的。   同时,他死去的双手,仍然紧紧掐住它的大腿,再也无法动弹,直到它用刀砍断他的手指。   七夕夜,两个巡逻的警察路过,当场擒获变态杀人狂,这桩特大连环杀人案件告破。   案发现场有具刚被杀害尸体,是个外地来沪的年轻男子,眼中残留防狼喷雾。有人一度怀疑他是凶手同伙,但很快被否定了。   法医在检验时发现——死者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已被凶手用刀砍断了。   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知晓,那是他第一次触摸到莉香头发的两根手指。   他死去的那一晚,是他俩在鬼屋初次相遇的第一百二十天。   办理这桩案件的,是我的表兄叶萧警官,从他的调查笔记中,我大致拼出了这个故事。   今晚,我打开音响,听了一首《突如其来的爱情》。   2014年,铃木保奈美四十八岁,属马,本命年。   如果,爱情是条射线,除了开头第一个刹那,往后全是痛苦和无意义。除此以外,对于爱情的赞美,都是虚假。然而,就是那个开头的刹那,是我们活着仅剩的几种美好之一。   但,依旧,我们会记住那个开头的刹那的美好。   晚安,莉香。 第9夜 香港一夜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吴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龙)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发,我跟制片人Z先生同行,有辆轿车来接我们。经过文锦渡关口,守关的阿SIR面带微笑,看过通行证,示意入关。进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驶,丘陵起伏,绿意盎然。车虽多,但井然有序,绝不见内地常见的抢道。潮湿浓雾间,群山外的海峡,忽隐忽现,硕大的青马大桥,蓬莱仙山般的摩天巨楼。进入九龙半岛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围高楼的顶,窄窄的马路两边,招牌已是横看成岭侧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弥敦道南头重庆大厦,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就是这处,却到处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楼是个档次很低的卖场,据说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见了香港的投资方及导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说第一次改电影——《地狱的第19层》。有位很资深的女电影人,谈到张国荣出事前跟她通过电话,某段诡异的故事,在此不表。   谈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铁去维港对面的香港岛。在金钟下车步行坐缆车,来到太平山顶赏夜景。观景平台狭小,大雾看不清,草草下来。转了很久,却撞到中环广场,在香港打工的菲佣,每逢周末放假聚集于此。又坐地铁去铜锣湾,车厢大半东南亚面孔,间或几个裹着美丽的丝绸头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标志,应是印尼或马来西亚人。   回到酒店,我独自外出。   深夜十点多,于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刚开始。兰桂坊这种地方,我素无兴趣,掏出手机里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条小街。   拥挤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间上海小馆。门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饭。有个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独自抽烟,看电视里的TVB剧。他的椅背上,挂着件灰色风衣。   小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头,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灭烟头,跟我拥抱。   他用上海话招呼我,用粤语跟伙计们说话,给我点上几份小吃。他是这家店的老板。   我问他别来无恙。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他的这句话,令人会心一笑,自动脑补出中年狄龙的形象。   小马哥,是我的初中同学。   有句讲句,他越来越像周润发了,当他重新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嘴角还叼着牙签时。   我和他第一次相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刚进上海市五一中学预备班。小马哥,是我们班个子最高的。他的功课差,小学就留过两级,比我们大两岁,嘴角已有一圈小胡子,穿着港剧流行的太子裤,看起来像社会青年。   听说,他的爸爸妈妈早已离婚,妈妈重新嫁人去了香港,而他跟爸爸留在上海。   小马哥总是说,他就快去香港了。   我有个小学同学,成绩很好,平时穿着体面,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康路上有幢大房子,以前是他们家的,原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资本家。他爷爷逃难去了香港,留在上海的房子被充公,他爸是共产党员留了下来。我们只做了三年的同学,他就全家移民去了香港,投奔已是亿万富豪的爷爷了。   那个年代,凡是跟香港有关的一切都令人艳羡。我听过的第一首粤语歌,是霍元甲的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往后就太多了啊,还记得秦始皇的大地在我脚下吗?八三版射雕的铁血丹心,义不容情的陈百强的一生何求。看过上篇故事的朋友,都知道我会吹笛子,而我最拿手的,是浪奔浪流滔滔江水永不休的《上海滩》。那时无论粤语国语,我们同学都会唱,有一年最流行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我家有台录像机,常带同学们来看港片。来得最多的同学有三个:一个叫李毅大帝;还有个叫杀手李昂;最后,就是这一夜的主角——小马哥。   除了《纵横四海》,我们最爱看《英雄本色》,导演吴宇森,监制徐克。   英雄本色1,看了三遍。英雄本色2,却看了十遍。到英雄本色3,已跟前两部没关系了。虽然,公认1才是巅峰之作,但2更让男生们过瘾——那时尚无暴力美学的说法。   最后有场戏,周润发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挂满炸弹,跟阿豪与龙四一起去为张国荣的阿杰复仇。我们四个男生,用我家的录像机反复播放,数出总共被打死的人数——四百一十九个,册那,绝对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现在想想,我们可是够无聊的。   终于,1993年,小马哥去了香港,与母团聚,持单程证。   他走以后,不再联络,我挺想他。   那一年,街头流行艾敬的一首歌。距香港回归还有几年,人人都很期待1997年,又仿佛很遥远,想象那是梦想与光荣的年代——   “我留在广州的日子比较长/因为我的那个他在香港/他可以来沈阳 我不能去香港/让我去花花世界吧 给我盖上大红章/1997快些到吧八百伴究竟是什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1997快点儿到吧八百伴衣服究竟怎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1997……1997……”   2012年,我在《悬疑世界》杂志卷首语里,写过大致这样一段话——“而今,八百伴早开到了我们家门口,办张港澳通行证可随时飞到香港,淘宝上就能买到红勘的演唱会票,午夜场不早就有人组团去看过了吗?而那个让人憧憬过的年头,眨眼之间,竟已是十五年前的往事。”   好吧,日本的八佰伴早就倒了。   一九九七,香港回归,普天同庆。我呢,那一瞬间,也有种发自内心的自豪感。   那年圣诞节,小马哥敲响了我家的门。   哇,他又长高了,卖相好,一袭灰色风衣飘飘,胸口插着墨镜,那年流行的中分发形,很有周润发年轻时的派头。   其实,他才二十岁呢。   小马哥来上海是看老爸,过两天还要回香港。当晚,我们几个同学请他去吃夜排档,最后必然是他抢买单。   他抽着外国烟,神情过分早熟,说起香港各种繁华,上海想要迎头赶上,起码还得五十年吧。   有人问,香港有许多上海人吗?有啊,我们特首董建华、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还有倪匡、亦舒、王家卫、张曼玉、汪明荃、沈殿霞……   为了满足我们猎奇的欲望,他又说起香港十大奇案。说到雨夜屠夫,大家瞪大了眼,似乎不敢相信。其实,那年头,上海也有了连环杀人狂,比如敲头案。   有个同学傻傻地问,小马哥,你是不是做生意发大财了?还是炒股票?   想起《大时代》的方展博,但我更爱《第三类法庭》的青蛙王子温兆伦。   他吹了一口啤酒,淡然道,哪有啊,我是混社团的。   众人沉默片刻,都看过古惑仔,混社团,不就是黑社会吗?   终究有人忍不住问,开过枪吗?   废话。   玩过女人吗?   对于我们这些屌丝处男来说,这可是个重大问题呢。   香港妹,大陆妹,越南妹,泰国妹,混血妹,白鬼妹,黑鬼妹,全都玩遍了。   我们嫉妒地看着他,彼此无语。   最后,我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杀过人吗?   他不响。   面朝夜空吐出一圈烟雾,小马哥淡淡地说——   “这里到底不是自己的地方。有人千方百计要离开自己的家,有的人想回去,有的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是自己的地方好。”   只有我明白这是《英雄本色》的台词。   没过两天,小马哥回了香港。   那一年,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可我依然不能去香港特别行政区,不能去找小马哥,不能去维多利亚港,不能去狮子山下……   才发现,《我的1997》里的歌词,竟然全是骗人的!   2000年,我开始在榕树下网站发小说。2001年,我写了第一个长篇小说,第二年出版。   2003年,非典。四月一日,香港传来张国荣自杀的消息。   彼时,我尚在上海邮政上班,办公在四川路桥的市局。那天傍晚,下班走出单位,眼前出现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   小马哥回来了。   他戴着墨镜,风衣领子竖起,遮掩自己的脸,带我去乍浦路的小餐馆吃了顿饭。他特意选在饭店的死角,露出憔悴的双眼,做了个噤声手势,说,别跟任何人说见过我!   你被黑社会追杀了?   他说他刚从香港回来,虽然是当时的疫区,照道理是要隔离的,但我并不害怕。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是警察。   啊?   香港警察,在回归那年,我就考进了警队。   上次见面,你干吗说是混社团的啊?   因为,那次之后,我真的去了黑社会。   卧底?   嗯。   不会吧。   卧了将近五年的底。   他敞开衣领,露出胸口乌黑的刺青。   你真的杀过人?是吗?   别问这个!一年前,我搞了社团老大的女儿,不小心动了真感情,暴露了身份。我回不去了,警队丢卒保车,把我除名了。现在,黑社会满世界追杀。借着非典的形势,我回来避避风头。阿骏,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可以信任的人了。   就像阿豪信任小马哥那样?   没错。   说完,最让我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个旅行包,交到我的手里说——弟弟,请帮我好好保管,最多一个月后,我来取回。   啊?   那包里的分量并不重,但我不敢打开,生怕会滚出个把人头或手之类的。   这个……这个……我不知道如何推脱。   小马哥接着说,你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吗?   张国荣自杀?   你还记得《英雄本色2》,张国荣演的卧底警察阿杰,在跟阿建一起行动前,看到天上有流星飞过吗?   “我听人说,看到流星,会有人早死。”   当然记得,张国荣的这句台词,深深印在我脑中。以至于,有一年大家都去郊外看流星雨,唯独我不为所动。   昨晚,我离开香港前,看到了天上的流星。   小马哥如是说,他看着我的眼睛,而我不是害怕,是很害怕!   看我沉默如许,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相信有神吗?我相信,我就是神。   这还是《英雄本色》里周润发说过的话,但符合小马哥的人物性格。   他迅速结账离开,连个电话号码也没留下,这是作死的节奏吗?   当晚,我独自拎着旅行包回家,依旧不敢打开。   接下来一个月,我整天提心吊胆,晚上常被噩梦弄醒,早上担心门外脚步声,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总是怀疑陌生人的目光,是否会突然掏出两把枪来,血洗一番,留下几十具男男女女的尸体,还有被食堂大婶的鲜血染红的冬瓜汤。   最终,整个非典最黑暗的时期度过,我的小马哥依然没回来。   他死了吗?   就像他在香港看到过的流星?像张国荣那样死于楼下?还是像宋子杰那样死于一枪?还是……   等了足足三个月,旅行包一直藏在床底下,周围用几捆旧杂志掩饰。   终于,我打开了那个旅行包。   数月尚未有异味,应该不是不干净的东西。但我最怕的是,会不会有几万美金,还是一张国际银行卡并附有密码?抑或什么更重要的东西,比如以前港片里的磁盘之类罪证?   结果,包里只有一本薄薄的书。   外面包着挂历纸的封皮,看来保存得很小心,难不成是《小马哥回忆录》?《香港腥风血雨录》?《港九江湖怪谈》?《旺角杀手浮生记》?   教我智商捉急的却是,打开一看,竟是本香港地图册。   有冇搞错啊!彩色印刷得很精美,总共二十多页,依次是香港的行政区划、地形和地质、动物和植物、经济和交通,还有港岛、九龙、新界各区的详细地图,却是1993年出版的繁体版本,早已过时。   再翻第二遍,生怕地图册里会夹什么东西,可把每一页都仔细翻过,仍旧一无所获,也没有被涂抹或手写的痕迹。   仔细嗅了嗅书页,会不会用化学溶剂浸泡过后,纸上就会显出特殊文字或符号?我用了四种不同的液体,直到整本地图册快泡烂了,还是没发现任何异常。   除非——这本地图编辑时就预留下密码,藏在某个角落?   2003年,剩余的日子里,我把这本香港地图册反复看了一百遍。我的目光与手指,游走过铜锣湾,触摸过尖沙咀,飞越过天水围,夜渡过长洲岛,却不知小马哥在何方。   此后两年,这本地图册藏在我的床底下,小马哥也从没来过。   2005年,盛夏。   小马哥在MSN突现,我看到他的头像,分不清是周润发还是他。我们在线上聊天,说香港,说上海,说全世界。他说,他已没事了,也不混黑道,洗白了身份,现在香港开了间小餐馆,要是我来香港的话,记得要来找他。   两个月后,我到了香港。   临行前,我在MSN上问他要了地址,约定今晚见面。   2005年10月15日,深夜,十一点。   我与小马哥重逢,在香港尖沙咀的夜。   寒暄过后,我从包里掏出那本香港地图册——两年前他托我保管,而今原封不动奉还。   我想知道,这本书里的秘密是什么。   哦……   他的神情颇为尴尬,再次掐灭半根烟头,这个,哎呀,说来不好意思,当初,我是想把黑社会的账本交你暂时保管,但我放包的时候搞错了,正好随身携带一本地图册,包着一模一样的封皮,这就……   我几乎要喷血了!   很想把他拖出去枪毙一百遍啊一百遍。   然而,小马哥正襟危坐道,你信吗?   我摇摇头。   接下来,我要说的,才是真的。   小马哥起身收工,关上店门,带我出去。   我俩一路散步到维港边,海风吹乱他的风衣,看着对岸港岛的摩天大楼,彻夜不眠的香港灯火,星星般的太平山顶。   阿骏,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吗?他问我。   还用问吗?小时候,你是差生又留过两次级,老师和家长都不准我跟你做朋友,但我们不照样是兄弟?有一次,我们去西宫玩,路上碰到几个流氓敲诈勒索,你跟他们打了一架,搞得你头破血流,但你跟那些逼样子说——   “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朋友!”   哈哈,这可不是小马哥的台词,是豪哥对阿成说的!   他点起一根烟,火星忽隐忽现,说,这个秘密,也是现在才能告诉你,但我从没后悔过。   看不清他黑夜里的眼睛,我皱起眉头:你说什么?   小马哥扬起风衣,将我整个包裹起来,低声耳语,其实,我是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潜伏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的职责。   晕,你说什么啊?   背井离乡十来年,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大委屈,鬼门关上走几回,还不是为了你我身后那片土地。   我转回头,试图看到九龙的狮子山,当然这是徒劳,视野全被高楼阻挡。   拜托啊,小马哥,你是认真的吗?   你最好别信!呵呵!   瞬间,脑中想起国产凌凌漆的最后,那把刀上刻的“民族英雄”四个字。   那本香港地图册的秘密,你呢,就不要多想了。总之,现在这本地图,早就毫无用处了。而我,也已退役不干,国家安全部的档案,都不会再有我的名字了,别为我担心哦。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拿回去吧!   他从风衣内袋掏出地图册,塞进我的包里。   子夜,零点。   再度拥抱,眼眶居然湿润,妈蛋!   第二天,回深圳。从尖沙咀坐地铁,路经旺角,想起卡门。到罗湖口岸,顺利通关,当晚飞回上海。   包里塞着小马哥送给我的1993版香港地图册,至于他说的秘密,我依然不太相信。   我们没留电话号码,耳边响着他临别时的话:下次来香港找我玩哦!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两年后,我的作品改编的第一部电影公映。小说发生在上海,电影却搬到回归前的香港,自然留有遗憾。唯一让我欣慰的是,电影里扮演叶萧警官的,是狄龙的儿子谭俊彦——《英雄本色》豪哥的儿子啊!   我有个表妹,年年要去香港好几次,狂买各种奢侈品。2008年,十一长假期间,我托表妹去看望小马哥,给他带些礼物。   表妹去了尖沙咀那家小店,别人告诉她,原来的老板死了——半年前,有仇家找上门来,一枪爆头。   小马哥死了?   是啊,小马哥终究是要死的,否则哪来满是洞眼的风衣?   而这,才是余则成们的真实命运,不晓得烈士名单里有没有他?   我怅然。   而我,再没去过香港。   是因为小马哥,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素来对购物毫无兴趣,若要旅游的话,五洲四海,东洋西洋,自有更佳去处。   同一年,我参加过一期电影节目,跟我对谈的嘉宾是徐克。当年的《英雄本色》他可是监制呢,英雄本色3更是他亲自执导。徐克还在电影里客串了一个音乐老师,而吴宇森演了个台湾警官。当我们小的时候,连做梦都不会相信,怎能与这些神一般的存在对话?   光线传媒的演播大厅内,我坐在徐克对面,怔怔看着他的眼睛,很想问他一个问题:小马哥有没有真实的原型人物?然而,我憋了半天,始终不敢问出口,只看着徐老怪很有礼貌地侃侃而谈。   是他老了?   还是我长大了?   但,我的小马哥,永不复还。   2014年,距离我上次见到小马哥,转眼逝去整整九年。   每年的国庆假期,我的表妹都会去香港购物,去逛迪斯尼乐园,这一回她却不去了,临时改机票飞去韩国,原因嘛众所周知。   两天前,我接到个陌生的电话,带着浓浓香港味的普通话,让人听着略带费劲——   请问是蔡骏先生吗?   是。   我是MARK的弟弟,我在上海,可以与你见面吗?   MARK是谁?   然后,电话那头报出小马哥的全名。   一小时后,在我家楼下的港式茶餐厅,我和一个年轻的香港男子见面。   他递给我名片,世界五百强在上海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说,就叫我KEN好了。   而我有些恍惚,MARK的弟弟KEN?在《英雄本色2》的国语版,小马哥的双胞胎弟弟阿建?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的周润发?   果然,他们兄弟很像,个子也差不多,看着阿KEN的脸,仿佛回到2005年秋天,子夜的香港。   怎么从没听小马哥说起过你?我直截了当地问,虽然,我并不怀疑他。   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三十年前,小马哥父母离异。所有人都以为,他妈妈改嫁去了香港。那不是真的。或者说,香港男人是真的,但他在香港有家室,自然,也无法带她去香港。   他的妈妈去了深圳,每个周末,香港人过关来看她,就是包二奶。几年后,她为香港男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建华,英文名KEN。   1993年,小马哥的爸爸赌博坐牢,他在上海退学,独自买了张火车票来深圳。   已跟妈妈分别十年,老妈根本不喜欢他,所有母爱都在KEN的身上,何况小儿子是香港种啊香港种。   回归前一年,那个男人的原配死了,小马哥的妈妈与十岁的弟弟,苦熬到头,得偿所愿,去香港合家团聚了。   唯独小马哥,一个人留在了深圳。   香港男人嫌他讨厌,不准他申请来港探亲,怕他一来就变成黑户口不走了。   KEN告诉我,在他跟妈妈搬去香港以后,再没见过哥哥。   2003年,非典过后,开放港澳自由行,小马哥第一次进入香港。他来家里吃了顿饭,还是偷偷摸摸地,趁着KEN的爸爸不在。也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妈妈就把大儿子打发走了。   弟弟还算热情,带哥哥在香港玩了三天。小马哥循规蹈矩,自觉排队,从不乱穿马路,打喷嚏不忘用手帕掩住,坐自动扶梯永远站右边,更别说什么随地大小便了。   然后,他提早回了深圳。   小马哥第二次来香港,已是两年后的2005年,十一长假之后。他让弟弟KEN帮忙,说要在尖沙咀找家小餐馆,花三千港币包一晚,给每个伙计发了条烟,让大家演戏叫他老板,说是要招待一个好朋友。   第二天,小马哥又走了。   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到香港。   小马哥一直住在深圳,从事各种生意与职业。发过财,破过产,也有过安逸的日子。他结过婚,离过婚,但没有过孩子。从他住的高楼顶上,可以清楚地遥望香港,那是新界连绵的山冈,有时能望见大帽山顶。   当KEN说到这里,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这些年里,小马哥关于香港的一切,包括什么进入黑社会,又是警方的卧底,学什么使徒行者薛家强,结果爱上黑帮老大的女儿,最后又被追杀,再向我袒露心迹,原是我党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他脑子里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货真价实的影帝,比发哥厉害一百倍啊!   我低头,看着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数着那十年间,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   上个礼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诉我,而我故作镇定地问道,怎么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点,他喝醉了。遇到抢劫,他反抗。对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脏。   就这么简单?   两天后,凶手在东莞被捕,内陆省份来的十八岁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抢劫。   我摇头,这不是小马哥的死法。   阿KEN继续说,我也很多年没跟哥哥联系过了。我去美国读书了五年,回来后发现香港不景气,许多年轻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来上海工作。妈妈说,哥哥从没给她打过电话,她也没关心过哥哥。我很难过。   你为什么来找我?   三天前,我飞去深圳,处理哥哥的后事。打开他的电脑,MSN自动登录,没想到他还用这个?好奇地看了聊天记录——我发现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联系人分类里,有个特别类别,就是你的名字。对不起,你没看到过他的留言吗?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开始,我就再没登录过MSN。   阿KEN提醒我,这个月底,MSN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关闭了,建议你快去看看吧。   与小马哥的弟弟阿建告别,我飞奔回家,趁着MSN死亡前的最后几天,再次登陆。   深夜,我把登陆状态改为有空,响起无数滴滴声,都是前几年积累下来的。   满屏最多的是小马哥。   I am what I 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   不止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   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   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我》林夕/词;张国荣/曲;张国荣/原唱 第10夜 喀什一夜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长相思》   我有个表哥,你们都认识,他出生在喀什,名叫叶萧。   叶萧是知青子女,我姑姑的儿子,十二岁从新疆回到上海,寄居在我家读书。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有一年,早已成为警官的叶萧,忽然跟我说,除去在公安大学的四年,他在上海生活的时间,已跟在新疆一样久了。说完,他有些伤感。我想,他是终于在内心跟新疆做了个永别。   最近一次见到叶萧,他说,很久没有回喀什去看看了。   没过两周,我去了新疆。   第一站乌鲁木齐,第二站吐鲁番,第三站布尔津,第四站喀纳斯,第五站克拉玛依,第六站回到乌鲁木齐,第七站——   喀什。   临行前,有人开玩笑对我们说,这时候还敢去喀什?   我摸了摸脖子,好像头还在,坐上飞机,来到喀什。   2014年9月16日。   喀什。中亚的阳光,奔放热烈。杨树参天茂密。维吾尔商贩的街市,长袍包裹的西域女子,深目高鼻白须的老汉。市中心的大街上,也可见到武警车辆,像特种部队背着冲锋枪与盾牌的士兵。街头贴着许多“同仇敌忾铲除暴恐”之类标语,皆因近期紧张的安全局势。   入住喀什噶尔宾馆,访问上海援疆指挥部。下午,依次去香妃墓、高台民居、艾提尕尔清真寺。黄昏,清真寺旁的维吾尔乐器店,我花七百块买了把热瓦甫。不饰雕琢的老琴,声音倒是清亮通透,轻轻弹拨竟有古典吉他的各种音色。做琴的维吾尔老师傅帮我弹奏一曲,不少人围观,我们一起吃西瓜,其乐融融。   可惜,行程只安排喀什市区。叶萧的父母,我的姑姑和姑夫,至今仍住在喀什远郊的农三师。我给叶萧打了电话,他让我不必去探望了。   新疆时间比北京时间晚得多,八九点太阳才下山,晚餐后已是深夜十点半。   喀什的夜。   很想出去走走,我打电话给同行的甫跃辉。他是云南人,小我几岁,《上海文学》的编辑,棒棒哒的小说家。他的胆子不小,跟我一样跃跃欲试。   结伴走出喀什噶尔宾馆,门口几个保安站岗,用诧异眼神看着我俩——要知道一个半月前,新闻联播里那起严重暴恐事件,就发生在喀什地区。   我和甫跃辉也是蛮拼的了,决定步行前往喀什市中心,距离大约两三公里。刚出宾馆那条路,稍嫌荒凉,无甚人家,惟树丛高墙。维吾尔男人们出没,三三两两路边聊天,或骑摩托电动疾驰而过。   出门前,我发了条微博,无非是白天拍摄的喀什照片,很快有不少评论。有朋友提醒我注意安全,遇到急事呼叫@老榕搭救。好吧,他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深夜行走在喀什街头。为了不让你们担心,不发微博了。我相信自己逃跑挺快的,抄家伙反抗的能力也是有的,不至于再发生昆明火车站那种事。或许,这是男人渴望冒险的本能。   拐过一个路口,远远望见亮着彩灯的摩天轮。我喜欢,看过《谋杀似水年华》的懂。   为了打破紧张的气氛,我想起甫跃辉是云南人,便说,九十年代,有部电视剧很热,叶辛的《孽债》,你肯定知道。讲一群云南孩子到上海,寻找各自爸爸妈妈——都是跟当地人结婚的上海知青,当年为了回上海抛下孩子,留下一笔孽债终究要还的。   那年头,我们班里有许多回沪知青子女,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大部分来自江西、安徽,也有从更遥远的黑龙江和云南来的。   至于远到无法想象的新疆,只有一个,她来自喀什。   她是初一那年来的插班借读生。   我记得,她有双大眼睛,很长的睫毛,脸颊红扑扑,乌黑长发披到肩上。尚是寒冬,大家裹着厚厚的衣服,她依然显出身材,比别的女孩发育得早。   班里每个同学都有绰号,她很快有了“古兰丹姆”这个名字。大家先叫她新疆妹,后来学校放了部老电影《冰山上的来客》。九零后不懂的。   其实,她是汉族,姓李,叫李晓梦。   跟许多同学一样,她的父母也是上海知青,到新疆多年早已扎根,便让孩子回来投靠亲戚借读,若运气好还能报上户口。   她的学习成绩一般,并非不认真听课,而是从新疆转学过来跟不上。她不爱说话,上海话的水平糟糕,普通话都有一股新疆味。她很少跟别人玩——连我这个感觉迟钝的男生,都能看出女生们故意孤立她,大概是她过于漂亮缘故。   第一个学期,学校春游,在两公里外的长风公园。老师要求每个人表演节目,想到班里有个新疆来的,说她一定会唱新疆歌,跳新疆舞,要是穿上新疆人的衣服裙子,戴上小帽子,肯定很给老师扎台型。   李晓梦说自己不会唱,更不会跳,从没穿过新疆人的衣服。大家都不相信。她说,如果一定要她上台表演,可以吹笛子,就是江南丝竹的那种。   可是,我们班已有了一个笛子独奏的节目,那就是我。   春游那天,长风公园大草坪,少先队员雕像前,我当着全校师生,用笛子吹了一首《婉君》。   “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小小新娘,缘定三生,恍然一梦,千古伤心。一个女孩名叫婉君,明眸如水,绿鬓如云,千般恩爱,集于一身,蓦然回首,冷冷清清……”   说实话,那首琼瑶剧里的曲子,我吹得实在糟糕。可我不知哪来的自信,一点都不怯场,似乎整个公园都传遍我的笛声。   唯独,在坐满草坪的几百名同学里,当目光扫到我们班的“古兰丹姆”身上,看到她一脸幽怨的表情,就让我立马吹错了两个音。   “蔡骏,我猜你一定喜欢上了她。”   二十多年后,遥远的喀什的夜,走在我身边的甫跃辉如是说。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经过一座大桥,豁然开朗,桥下是宽阔的东湖,难以想象在这南疆的沙漠中,还会有这么大片的水面。更远处几栋高楼,另一边高台民居。土黄色的千年建筑,倒映水面,穿越的感脚。   桥上走过几对情侣,一看就是汉人,还有外国游客,我们放心了。   一路有惊无险。穿过摩天轮下的桥洞,来到喀什人民广场,最醒目是尊毛主席雕像——中国现在仅存的几座广场毛主席像之一。   深夜,高高的台阶上,坐着两个维吾尔族青年。我和甫跃辉也坐下来,遥望广场对面,类似金水桥的建筑,前头停着一排警车和军车,许多特警正值勤。大街依然车水马龙,只是行人稀少。   我们坐着聊天。   在喀什的毛主席像底下,甫跃辉说着靠近缅甸边境的云南农村的种种生活,而我说起刚在《上海文学》发过的一篇小说《北京一夜》——有段情节是我读初中时,不小心碰落块玻璃,从教学楼顶掉到操场,幸运的是没砸到人。   其实,这件事是真的。   那块致命的玻璃,几乎砸中操场上的一个女生,就是喀什来的古兰丹姆。玻璃在她脚下砸得粉碎,碎渣布满裤脚管,要是再往前走一步,多半就被砸死,至少也是重伤,乃至植物人。   从那天起,我对李晓梦总觉得有什么亏欠。   不久,放学路上,我跟在她背后,想要给她买根盐水棒冰或冰砖,作为玻璃事件的赔礼道歉。她突然回头,瞪圆大眼睛盯着我,却点点头,答应了。   吃完我请客的棒冰,她才有了表情,说,你的笛子吹得太烂了。   这是她主动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古兰——不,李晓梦,你也会吹吗?   嗯。   我想听听。   晚上来燎原电影院的街心花园吧。   八点,我从家里溜出来,带着笛子。刚到电影院门口,远远听到笛声。我跟老师学过,知道那是传统曲目。大簇鲜艳绽开的夹竹桃下,“古兰丹姆”李晓梦坐在石墩子上,持着一根大号竹笛,正鼓着腮帮子吹呢。我的耳膜,跟着心里也发潮。这声音起码能传出两站路。   月光下,她的脸白皙而透明,笛子反手持在背后,如同握着把宝剑,让我想起《书剑恩仇录》的霍青桐,我看的第一部金庸书。   这回轮到我了,硬着头皮掏出笛子,眼睛一闭吹起《梅花三弄》——对不起,不是传统曲目的《梅花三弄》,而是琼瑶阿姨的电视剧主题曲。   那年头,许多男生女生都有本小簿子,抄写各种电视剧歌曲。有家《每周广播电视报》,刊载当时热播的电视歌曲的简谱,我把这一小块豆腐干剪下来,天天对着谱子练习。我的水平也仅限于此。   听我吹完,她笑了。   咳!我害羞,也暗暗高兴,第一次看到“古兰丹姆”的笑容。   此后,隔三差五,我们就会来到燎原电影院门口的街心花园,通常在黄昏时分,偶尔也在月夜之下。我吹一首流行歌曲,她吹一首传统曲目。   她的水平比我好一百倍。《姑苏行》《鹧鸪飞》《牧笛》,个个都醉了,最厉害的是一曲《帕米尔的春天》,让人听得简直灵魂出窍。   我问她,这笛子是谁教你的?   李晓梦看着天上新月,淡淡道,我爸爸,他在人民文化宫当音乐老师,我从小在文化宫长大。   喀什人民文化宫?   是啊,很漂亮的房子呢,在喀什人民公园里头。   就像上海的人民公园?   差不多吧,里头有许多大树,以前还能看到坟墓,比你们上海的还要大。   你们上海?   李晓梦不再说下去了,重新举起笛子,吹了一首《鹧鸪飞》。   这是她最常吹的曲子,每次都会吹一遍,似乎无数飞鸟,惊起黑幽幽的林中,有毒的夹竹桃花蕊,纷纷摇落……以前看笛子谱,说这曲子的意境,来自李白的“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家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至今唯有鹧鸪飞”。   而我听“古兰丹姆”的《鹧鸪飞》,却想起“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随着她的笛声,想象鹧鸪飞出玉门关,直抵疏勒河,李白出自西域,想必也曾照过喀什的月光。   然而,我无数次问她关于新疆与喀什的一切,她的回答却不超出喀什人民公园的范围。   关于她的父母,除了音乐老师,也很少被她提及,更从没听她提起过妈妈,只知道也是个援疆的上海知青。   五月四日青年节,操场上搭起临时舞台,先是一群女生表演四重唱,接着轮到李晓梦。   她第一次穿了红色连衣裙,老师给她化了淡妆,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我和许多男生坐在台下,都流下漫长的口水。   “古兰丹姆”李晓梦走上舞台,刚刚举起笛子,就发生了意外。   她的脚下一滑,整个人摔了底朝天,裙底风光都泄露了,这下全校师生哄堂大笑。现在想想,真该挨个拉出去枪毙。   除了我。   我很难过,看到她趴在地上起不来,我冲上了舞台。没想到脚底打滑,踩到什么油腻上,果然也摔了个狗啃屎。我和李晓梦倒在舞台上,膝盖和肩膀都摔破了。看到她眼眶里的泪水,还有台下几个笑抽了的女生,我明白了——就是刚才的四重唱,她们下台时悄悄洒了些油在台上,为了让李晓梦当众出丑。   “听着让人好难受啊。”   2014年,喀什的深夜,云南人甫跃辉站起来,回头看着毛主席像。   我也站起来,不想再回忆下去,说,去对面走走吧。   走过大街,穿过喀什人民广场,回头看着月光下的毛主席像,让人恍惚的画面。几个武警警惕地看着我们。广场上也有些汉族在聊天,两个男人坐在微缩版的“金水桥”上手拉着手。   我们径直往里走,看到喀什人民公园的牌子。   要去吗?甫跃辉问我。自治区文联的工作人员,听说我们半夜跑出去,已经急得要命了。   喀什人民公园?   1994年,“古兰丹姆”唯一跟我提到过的喀什的地名,如此不真实地扑到眼前。   于是,我又不得不回忆起她。   那一年,五四青年节的文艺汇演,她在舞台上摔倒,有条腿严重扭伤,几天不能走路,躺在家里休息。   我去探望过她一次。她寄居在叔叔家里,楼梯下的亭子间,刚够摆一张床。她的叔叔婶婶还有表妹都住在楼上。   屋子小到让我抬头就会撞到后脑勺,她说,就坐在我的床上吧。   我很紧张,却无法抗拒,便坐在她的床沿,这是我第一次坐到女孩子床上。   床头的墙上,挂着她最喜爱的笛子,也在舞台上摔坏了,裂开一道深深的口子。我帮她用透明胶反复缠绕,但音色已无法恢复。她难过地说,那是爸爸送给她的笛子,在她离开喀什去乌鲁木齐转车往上海的长途汽车站上。   唯一的床头柜里,她掏出几张发黄的相框。那是1968年,许多上海知青离家远行,胸口戴着大红花,在列车窗口挥手告别,个个意气风发,其中有一个就是她爸爸。   她说,她爸爸离开上海时,吹了一曲笛子《我们新疆好地方》。在火车站,有不少人听了这首曲子,就主动报名来了新疆。没想到,二十年后,这些人都跟她爸爸成了死敌,说是当年被他骗来了新疆,没想到吃了那么多苦。但,所有人再也回不去了。   你爸爸回来过吗?   嗯,半年前,他好不容易回了一趟上海,却跟我叔叔打了一架。叔叔说,能容纳我住下读书已经不错了,怎可能再让我落个上海户口呢?她看了看头顶的天花板,说,他们兄弟打到头破血流。最后,爸爸独自回新疆去了,真想跟他一起回去啊。   后来,我才明白,这种事情太常见了。当年离家的知识青年,为了给自己或子女赢得一个回城的户口,要征得原籍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常常因此反目成仇,乃至大打出手,也不乏闹出人命。   不久以后,学校里又传出一件大事,关于李晓梦。   大家都在说——古兰丹姆真的是古兰丹姆,她不是汉族,她的妈妈是维族人。难怪啊,她长得有些特别。   学校领导也来过问,发公文去喀什调查,要搞清楚李晓梦是不是身份造假才来借读的?   她拒绝跟任何人说话,包括我在内。虽然,我没有看到她掉眼泪,但从她怨恨的眼神看得出——全世界都成了她的敌人,感觉再也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了。   第七天,她消失了。   我去李晓梦家找过她,她叔叔说晓梦回新疆去了。   那是初三中考前的一个月。   哎,我再没有见过她,整整二十年。   2014年9月16日,深夜,喀什人民公园。   四周寂静,布满树林,还有一地落叶,仿佛回到江南的公园。已近子夜,大门却敞开着,幽暗灯光下,聚拢着四个维族人,三个老头,一个年轻人,坐在地上聚会,令人狐疑。   走进一看,才发现他们四个在打扑克牌,我和甫跃辉相视一笑。   月黑风高。   继续往公园深处走去,渺无人烟。古人说黑夜遇林莫入,我们两个是胆大包天。此处回头再看人民广场,似是两个世界,依稀眺见对面毛主席像的灯光。   眼前出现一栋建筑。   正面很不起眼,只有一层楼,门口有颗红星,像是苏联建筑,有块指示牌——喀什人民文化宫。   我的心脏,不知被什么刺了一下,这个名字,仿佛从冰库缓缓解冻,苏醒,复活……像她的眼睛。   绕到文化宫的侧面,才觉得规模不小,有个古朴典雅别具民族风的边门。   我听到了笛声。   颤音、滑音、叠音、吐音、飞指、换气,各种技巧,棒棒哒呢。   甫跃辉讶异地看我,谁都不曾想到,在这喀什的黑夜里,整个中亚和维吾尔文明的中心,竟会突然响起江南的竹笛。   这笛声,这旋律,我依稀记得,不,是永远难忘。   鹧……鸪……飞……   这首曲子,二十年前,我的“古兰丹姆”李晓梦,她最爱在燎原电影院街心花园的月夜下吹奏——而今那座电影院早被拆了至少十年。   那指法,那气息,那节奏,还有特别的剁音,我记得一清二楚,少一分,多一秒,都绝不会搞错,在耳朵中,在心里头。   是她吗?   两年前,我梦到过一次“古兰丹姆”,突如其来,毫无理由。梦中的她长大了,依然有她的笛声,此刻耳边的《鹧鸪飞》。当时,我很恐惧,她会不会死了,才会给我托梦?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一直,一直,很想,很想,她。   我的古兰丹姆。   喀什的夜。   从前,她不曾跟我说起过高台民居,也未提过香妃墓,更没有艾提尕尔清真寺,她只说起喀什人民公园,还有喀什人民文化宫,这是我的中学时代,对于喀什仅有的两处印象。   古兰丹姆,我来了,用了二十年时间,走过五千六百公里,你还在吗?   循着笛声如诉,我如鹧鸪飞似的,疯狂地在林子里寻找她,也许就在背后,某棵大树的转角,人所不见的黑暗里。   我好想再见到你,哪怕你已嫁作人妇,儿女绕膝……我只想,对你说句话——   二十年前,我托表哥叶萧,在他暑假回新疆跟父母团聚时,顺便打听一下喀什人民文化宫的李老师。   表哥回来后告诉我一个秘密——   李晓梦的妈妈,并非上海知青,而是当地的维吾尔族,曾在喀什非常有名的舞蹈演员,家住老城的高台民居里。李晓梦的爸爸,在工人文化宫当音乐老师,他俩因此相识。虽然所有人反对,他还是娶了她为妻,不久就有了一个女儿。李晓梦三岁时,她的妈妈死于难产。   那一年,开始了知青回城的大潮。   按照当时政策,李晓梦爸爸这种跟当地人结婚的,很难得到回城名额。李晓梦十三岁那年,爸爸托了许多关系,跟一个离婚的上海女知青假结婚,修改了李晓梦的身份信息,终于得到让她回上海借读的机会。只要将来亲戚们同意,就可以让女儿落户。   这个秘密,李晓梦守口如瓶,这也是她从未提起过妈妈的缘故。   而我的表哥叶萧,真有做警察的天赋呢。   但我从未有勇气告诉过李晓梦。我怕她会立刻翻脸,永远都没得朋友做了。她是打心眼里不愿让别人知道的,我想。   后来,不知何故,这个秘密泄露了出去。虽然,永远纸包不住火,但如果我不托叶萧去调查,在上海不会有人知道的。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吧,是我逼走了“古兰丹姆”,因为该死的好奇心,因为我喜欢你。   对不起,这是我唯一要对你说的话。   “在那里!”   子夜,喀什人民公园的树林里,还是甫跃辉帮我发现端倪。   我看到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在人民文化宫的屋檐下,端坐着吹笛子的模样。   一点点接近,笛声越发婉转,轻微的悲怆。   我抱住她了。   虽然,看不清她的脸,但可想象,她月亮般的双眼,长长的睫毛,红扑扑的小脸,好像王洛宾歌里的人儿。   那是二十年前的她,现在她会怎样?   不知从哪里,亮起一盏灯,微弱光线里,只看到一个老头。   晕,我怎么抱着一个老头,虽然没亲他,但总让人满面尴尬。   老头是汉人,手里握着笛子,神情并不慌张地,看着不速之客的我。   甫跃辉连忙代我道了几声对不起——虽然,我本就是来说对不起的,也许才是这次喀什之行的真正目的。   老头继续吹笛子,鹧鸪接着飞,在喀什的夜。   看着汉人老头的眼睛,忽然令我想起什么?   喀什人民文化宫的屋檐下,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猜。   忽然,背后又响起某种声音。   是维吾尔乐器,弹拨的弦乐,分明就是……对,黄昏时我在艾提尕尔清真寺边买的那把热瓦甫,就是这种音色与旋律。   笛声还在,热瓦甫声也在,难以想象,这两种乐器,并不冲突,竟有管弦二重奏的效果。笛声如鹧鸪飞入夜空,热瓦甫声似流水潜入地底——宛如几天前,我在吐鲁番的高昌古城,突现个维吾尔老人,坐在一千年前的佛寺遗址里弹奏的琴声。   终于,我看到了弹琴的人儿,是个维吾尔少年。不过十一二岁样子,戴着小花帽,坐在一棵大杨树下。浑然忘我,右手弹拨,左手按弦。竟比黄昏时我听到老艺人的热瓦甫,多了某种东西,就像魂。   月光从云间洒出来。   喀什人民公园,笛声与热瓦甫,我和甫跃辉,都会毕生难忘。   我啥都没说,就连酝酿了二十年的“对不起”,也未曾吐出口,便匆匆离别。   后半夜,回到公园门口,那三个维吾尔族老者和一个年轻人,还在地上打着扑克牌,不晓得是斗地主还是大怪路子?   刚才吹笛子的汉人老头,就是李晓梦的爸爸?甫跃辉猜测道。   大概是吧。   蔡骏,你不用内疚的。   喀什人民公园的夜空,笛声与热瓦甫齐飞。忽然,热瓦甫中断了几秒,或许是维族少年弹错了音?笛声还在继续,热瓦甫重新接上,但已今非昔比,琴瑟和鸣已被打破,两种声音怎样糅合,都变得异常刺耳,仿佛亲兄弟打了一架,   甫跃辉接着说,刚才你说,李晓梦的爸爸和叔叔关系很差。   我抬起头,看着喀什清亮的月光,再低头,看着自己拉长的影子……忽然,打了二十年的结,瞬间解开了。   是啊,那个秘密,关于李晓梦的妈妈是维族的秘密,无论我还是叶萧,都从未向任何人泄露过。在上海,唯一可能说出去的人,就是她的叔叔啊。因为李晓梦读书与落户的问题,兄弟俩早已反目成仇。为把讨人嫌的侄女赶回新疆,不至于将来房子和家产被分杯羹,才到处说侄女的身份造假,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   我呆坐在公园门口的栏杆上,却不曾减少丝毫的内疚,在最漫长的那一夜。   走出喀什人民广场,我们在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维族小伙子,放着巨响的维吾尔电声音乐。我说了句回喀什噶尔宾馆,不消几分钟就穿越喀什的夜,下车时收了五块钱起步费。   第二天,告别喀什。   9月19日,我从乌鲁木齐回到上海,连夜给表哥叶萧警官打了个电话。   二十年前,那个秘密是他为我调查出来的,现在也应该由他来终结的为好。   今晚,上海苏州河畔的家中,恰逢台风“凤凰”来袭。风雨声声,似有惊涛骇浪,令人怀念喀什,怀念干燥的阳光与清凉的月光。   我接到叶萧的回电。   根据户籍系统查询,李晓梦就住在喀什。她早就结婚了,丈夫是维吾尔族,有个十二岁的儿子,全家人开了个民族乐器行。她改了自己的身份证,在民族一栏标注的是维吾尔族。   李晓梦变回了古兰丹姆。   我吐出有二十年那么长的气,拿出喀什买回来的热瓦甫,手指抚摸五根琴弦,拨出几个清亮的音色,仿佛在说……   你好吗?   我很好。   风雨带走黑夜   青草滴露水   大家一起来称赞   生活多么美   我的生活和希望   总是相违背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波浪追逐波浪   寒鸭一对对   姑娘人人有伙伴   谁和我相配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我的生活和希望   总是相违背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一江水》王洛宾/词 第11夜 小时代杀人事件   金钱永不眠,上海老不睡。平凡的小街上,百姓们靠着啤酒冰凉的泡沫打发着梅雨季节难以入眠的闷热夜晚。而有的人,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寸土寸金的顶级地段,他们的生活,仿佛玫瑰花蜜般甜美而又奢侈。他们的双脚远离世俗的灰尘,他们是活在云端的命运宠儿。有的人呢,则正泡在浓郁的热巧克力里,分不清杯中的滋味是苦涩,还是香醇。那些金字塔顶端的有钱人,他们的每一天都像是精心调配好的营养剂,每一种营养成分都按照严格精确的配比,他们的身体因此保持着最好的状态。璀璨夺目的生命,永远,熠熠生辉。他们占据着上海最美的地段,最美好的光线,享受众人羡慕的目光。同时,也享受着高处不胜寒的孤独。有的人每天都在品尝着绝望和希望的味道,就像用药片兑水化开的冲剂,甜蜜鲜艳的糖衣褪去之后,就只剩下不为人知的苦涩。   ——《小时代2:青木时代》   去年,八月,上海书展。   上海展览中心东一馆,我在签售新书。很抱歉,我无暇抬头看清排队的人们的脸。除非,偶尔遇到美女,我会记得,也有可能忘记。   但我记住了她。   许多时候,我会问读者:要不要写上你的名字?   嗯,我是你的脑残粉,你就写顾里吧。   怎么写?   你没看过《小时代》吗?   没有。   天哪,你没看过《小时代》?   但我知道顾里,于是,我先签名,再写一行钢笔字——   TO:顾里   其实,她不叫顾里。   一年后,当我再度见到这个女孩,我还是不知道她叫什么。   2014年7月17日,有个互联网的兄弟,就职于BAT三巨头中的一家,从北京飞到上海,说要请我喝酒。我说我从不喝酒,他说那就喝茶。我说我每晚都要写小说,喝茶也没空。他说写小说也要有素材,我跟你说个故事,一定对你有帮助!   于是,我答应了。   辗转到了约定地点,却是一间有名的夜场,外观金碧辉煌,像是用LV镶钻做的软装。   我问他有什么故事。他只说,唱歌唱歌。点了几瓶红酒,标价都是几千块的。我懂了,这家伙的工作就是吃喝玩乐,业务招待费太多,不用也是浪费,借着招待我的名义,假公济私,满足酒色之欲。   包房里自然还有姑娘,在他身边坐了四个。我拘束地要离去,却听到一首张雨生的歌——“我是一棵秋天的树,枯瘦的枝干少有人来停驻,曾有对恋人在我胸膛刻字,我弯不下腰无法看清楚”。   这哥们酷爱唱歌,跟我一样也爱老歌,让我不由自主地坐定下来。同时打量那边的姑娘,开头三个,都像是@留几手打分的对象,从一分到零分到负分滚粗不等,看来我这兄弟是性情中人。   最后一个,躲在阴暗角落,穿着白色无袖短裙,中分的披肩长发,脖子上挂着串项链,远看略像郭碧婷。   我不记得她了,但她记得我。   等到我兄弟一曲唱罢,她坐到我身边,向我敬酒。   她说,去年,上海书展,我来过你的签售会,还请你写过我的名字。   你是——我想不起那个名字了。   顾里。   哦,看着她的脸,依稀有些印象。   她说,我还问你,没看过《小时代》吗?   咳!咳!最近,刚在网上看过了。你,真的叫顾里吗?   不是啦,骗你的。   然后,她问我抽烟吗。我摇头,她掏出一根细长的ESSE女士烟,轻轻点燃,吐出薄荷味的烟雾。她的眼眶,依稀有些发红,微微能察觉出颤抖。跟一年前来到我的签售桌前的女孩相比,这是同一个人吗?   她将烟夹在食指与拇指间,目光迷离……   2013年6月27日,她,刚到上海。   出了虹桥机场,按照网上的攻略,坐上地铁二号线,不用换乘,直达人民广场。出站,过马路,就是和平影都。已有成百上千的人排队,她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看起来像匹不堪重负的骆驼。   这一年,她刚大学毕业,向父母借了四千块钱,为了讨个小四的口彩,从四川老家飞到上海来找工作。   她预定了《小时代1》的首映电影票,传说郭敬明将会出现。当她排了两个小时的队,终究没有看到他。   盯着电影院的屏幕,纸醉金迷过后,最后那场走秀,响起《友谊地久天长》,她哭了。   傍晚,华灯初上,南京西路,人潮汹涌,淹没头顶,闭上双眼,一切就在身旁,就在手指尖上。   几天后,当她住在浦东昌里路的六层楼的出租房,却觉得上海,好像并没有电影里拍的那么美好。   她开始投简历,想要找到一份主编助理的工作。几次面试都令人失望,办公地点在又破又烂的写字楼,或是陈旧的国有单位建筑,主编多是中年妇女和秃头老汉,好不容易面到一个GAY主编,却是形象猥琐的大叔。   最后,她去了一家民营的出版公司做编辑。   《小时代2青木时代》公映没多久,上海书展开幕。她跟主编说去考察市场,其实,是想参加郭敬明的签售会。在过去的中苏友好大厦,俄罗斯风格的建筑里,她惊讶地发现,这不正是顾里她们破坏顾源的订婚仪式的拍摄现场吗?只是,看起来跟电影的差距好大啊。   电影结尾出现的那片台阶,曾经被白雪覆盖着,而今在四十度的烈日底下,总有从俄罗斯穿越到非洲的感觉。   很遗憾,她没能挤进郭敬明的签售会,就来到了我的签售台前。   她嫌自己的真名太土,就让我给她写了“TO:顾里”。   走出书展的签售会,上海展览中心后门,就是南京西路。烈日的下午,她穿过横道线,经过波特曼,踱过恒隆广场,看过中信泰富,摸过爱玛仕与宝诗龙的广告牌,一直走到地铁二号线——她直接回到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   因为,她忽然明白:作为一个图书编辑,哪怕再努力一辈子,哪怕编辑的图书就是能卖几百万册的《小时代》,她都不可能过上顾里那样的生活。   不知道再该去哪里。回老家吗?虽然,时常怀念起四川,怀念小城总是愁云惨雾的时光,怀念妈妈的麻将声与爸爸的吵架声,但她永远不想再回去了。   她第一次去了夜场。   在许多丝袜包裹的大腿、高跟鞋与皮靴之间,她落寞地坐在角落,端过侍者送来的鸡尾酒。有个喝多了的少女,看起来很小,让人怀疑是否高中毕业,晃悠着坐到她身边。当她要起身离开,却被少女抓着胳膊说:你看我这个镯子好看吗?   那是卡地亚铂金手镯,年轻的脸蛋光彩照人,简直有韩星的感觉。女孩说在香港买的,十二万港币。而她羞愧地缩回手腕,掩饰自己从淘宝买来的便宜货。   第二夜,有个中年男人盯上了她,说她长得很像自己的初恋,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半推半就之后,她收下对方的礼物:卡地亚的铂金手镯。   但她依然不是顾里。   最后,她给我唱了一首歌。   KTV的大屏幕上,依次跳出杨幂、郭采洁、郭碧婷,还有HOLD住姐……   风吹雨成花   时间追不上白马   你年少掌心的梦话   依然紧握着吗   云翻涌成夏   眼泪被岁月蒸发   这条路上的你我她   有谁迷路了吗   ……   今夕何夕   青草离离   明月夜送君千里   等来年 秋风起   时间煮雨,不是原唱哦,却胜似原唱。   当时我就震惊了。   包括,我的互联网兄弟,还有夜场里的其他姑娘,她们默默坐下,要么抱着酒杯,要么托着下巴,要么躲入角落,要么……   一曲终了,有人鼓掌,有个短发的姑娘,非常认真地说,哎呀,这个歌词写得太好啦,是不是莫言老师写的啊?毕竟是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的作家啊。   而唱歌的“顾里”,放下话筒,又坐到我身边。她的身上,有股奇怪的味道。虽然,被浓浓的香水味掩盖,却让人隐隐不安。   原来,我的那位互联网哥们,每次到上海都会来这个玩,她从他的嘴里听到我的名字,这才请求他把我叫出来的。   这个时代,并不那么小。   她说,对不起,打扰你写作了,今晚,我只是想告诉你,谢谢你。   谢我什么?   TO:顾里。   她往地上弹着烟灰,反问我道,在上海,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回答,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做考古学家,后来是想成为作家,现在差不多还没变。   她说,你知道吗,我刚买了一辆跑车。现在,我的梦想是——三年内,在上海的静安区买栋别墅。   我摇摇头,我在静安区住了二十年,还不知道除了老洋房,静安区哪里还有别墅?   没有人可以成为顾里,我说。   也许吧。   我站起来,向我的哥们告辞,还得继续回去写小说呢。   终于,摆脱了夜店的酒精和烟草味,回到上海的夜空下,我拼命地深呼吸着,“顾里”却在后面跟了出来。   回去吧,不要跟着我。   只是想送你离开。   谢谢。   忽然,她的眼角渗出泪珠,嘴里依稀哼着刚才的歌——   “明月夜送君千里,等来年,秋风起……”   但,我没有跟“顾里”交换电话、微信或QQ号。   当我打开车门,跟她招手作别时,突然冲出几个男人扭住她的胳膊。   有人向我出示了警官证,说这个女子涉嫌故意杀人,将被带回公安局审讯。   今夕何夕?   第二天,我的表哥,叶萧警官告诉我——她已全部招供。   几个月前,她认识了一个富商,那家伙有老婆孩子,却给她租了一套高级别墅,在静安区。最近,老婆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威胁让他净身出户。她提出分手费,要五百万。虽然,这对富商来说并非什么数字,去一趟澳门就能花光。但是,他厌倦了她,说只愿意给她五十万。于是,他们发生了口角。   当那个男人叫嚷:去你妈的,BITCH!你以为这真是你的别墅?你以为你真是顾里?   大脑空白的几秒钟里,她用施华洛士奇水晶花瓶砸碎了男人的脑袋。   杀人。   她很害怕,不知怎么处理现场,慌不择路,逃到最常去的夜店。   然后,我来了。   而我闻到她身上的气味,大概就是杀人后的血腥味。   今年,我在书展的签售,她不会再来了吧。   我不认识她,也不需要协助调查,只是想让这个故事,有个完结。   好吧,我这才知道,在静安区,真的还有别墅。   叶萧警官还告诉我,在凶杀案现场的别墅里,发现了一本我的签名书,差不多快被翻烂了。打开扉页,我的名字上面,还有着相同的笔迹——   TO:顾里   小小姑娘清早起床   提着花篮上市场   走过大街穿过小巷   卖花卖花声声唱   花儿虽好花儿虽香   无人来买怎么办   满满花篮空空钱囊   怎么回去见爹娘 第12夜 蒲松林三打白骨精   好妖精,停下阴风,在那山凹里,摇身一变,变做个月貌花容的女儿,说不尽那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左手提着一个青砂罐儿,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儿,从西向东,径奔唐僧——圣僧歇马在山岩,忽见裙钗女近前。翠袖轻摇笼玉笋,湘裙斜拽显金莲。汗流粉面花含露,尘拂峨眉柳带烟。仔细定睛观看处,看看行至到身边……真个是远看未实,近看分明,那女子生得——冰肌藏玉骨,衫领露酥胸。柳眉积翠黛,杏眼闪银星。月样容仪俏,天然性格清。体似燕藏柳,声如莺啭林。半放海棠笼晓日,才开芍药弄春晴。   1990年,我第一次看《西游记》原著,仿佛在看一本黄书。   捧着厚厚的精装本,躺在沙发上跟我一起看的,是小学同学蒲松林。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 圣僧恨逐美猴王”,不禁倒吸一口寒气,原来猴子打的不是白骨精,而是可怕的尸魔啊!   唯有蒲松林淡定地说,我没见过尸魔,但我见过白骨精。   那年头,还没有白领、骨干加精英的说法。而我们最爱看的,是央视86版的《西游记》,每一集都不会错过。总共二十五集,唯一感觉像恐怖片的,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集。猴子接二连三打死装扮成美女、大妈与老头的妖精,每次在屏幕上就会出现一个骷髅鬼影升空而去,简直是八十年代的山村贞子。   而这个故事,发生在那年中元节的深夜。   农历七月十五。   我们通常叫做七月半。这天,爷爷奶奶带我去郊外上坟,家里还烧了纸钱,我才第一次知道,今晚就是所谓鬼节。   大人们跟小孩子说,晚上不要跑出去哦,小心被女鬼抓走。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世界上真有女鬼这种生物。   正好是暑期,哪能关得住我们?这一晚,蒲松林约我去苏州河边放河灯。   河灯是他自己做的,长得像葫芦兄弟。我们趴在水泥河堤上,将纸糊的河灯扔上黑暗的水面。灯火飘浮闪烁,像坟墓中的鬼火,顺着河流向黄浦江方向飘去。   蒲松林从不知什么老书上看来,说中元节又称“七月节”或“盂兰盆会”,三大鬼节之一,供奉佛祖和僧人,普度六道苦难众生,放灯是让鬼魂托生。不过,至少在最近一百年来,苏州河上并无此习俗。而我拧着鼻子,丝毫不觉得浪漫,以免被苏州河的臭水熏着。   喂!女鬼出来了!   我猛然拉了拉蒲松林的袖子管,一起躲藏在河边的绿化带里。   果然,深夜的河边,有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人,披着垂到腰间的长发,袅袅婷婷地飘来。那年暑假,苏州河边晚上没人,我们会来乘风凉,照着天文书寻找星座,或者吹吹二战的牛皮。每逢此时,就会看到一个黑裙女子,露着雪白小腿,半截光滑的胳膊,叫人想起《西游记》里的白骨精——不,是尸魔。   更让我断定她绝非人类的是,她走路的样子太奇怪了,远看像没长腿。至于她的脸,刚开始几次,我从未看清楚过,只感觉她很年轻,大概二十出头。   有一次,蒲松林把我独自扔在河边。恰逢黑裙女鬼出现,我躲藏在树丛里不敢动。要命的是,她就站在我前面,抬头看星星看月亮,又掏出小镜子对着路灯照,那古色古香的椭圆形小镜子,就像电视剧《红楼梦》里吓死贾瑞的照妖镜。我忍不住咳嗽了一下,她倒是吓得尖叫,摔倒在水门汀上。我爬出来,刚想逃跑,后面一声娇咤:站住!小鬼!   呸!你才是鬼呢!   但,我还是站住了,双腿哆嗦着,回头,蹲下来,盯着黑裙女鬼。   她吃力地坐在地上,下意识地把两条腿并拢,手指顶着我的额头说,喂,你在偷看我吗?小鬼,算你有眼光!快把姐扶起来。   我不敢抗拒,闭着眼睛,抓紧她的胳膊,水蛇般皮肤,细细的包裹着骨头,就像白骨精,或尸魔。   果然,她好轻啊,几乎没有分量,被我这个小学生拉起来了。   但她无法站稳,倚靠在我身上,嘴里发出急促的呼吸声,气息喷到我的耳朵上,让我一阵阵脸红。   她说,哎呀,我的脚扭伤了,今朝夜里厢拿能做桑活呢?   我没明白。   算啦,小朋友,我自己没办法走脱了,你扶着我回家吧。   于是,我让她靠在自己肩膀上,她只能用右腿走路,而我的两条腿变成了她的左腿。   走过苏州河边的小径,拐进一条肮脏的小巷,四下里散发夜来香的气味,还有她头发里某种进口洗发水的气味,熏得我七荤八素的。   她家要穿过一道过街楼,推开七十二家房客的大门,钻进楼梯下的亭子间。屋子虽然狭小,却很干净,墙上贴着王祖贤版《倩女幽魂》的聂小倩——长得竟有几分像她。   她躺到床上,让我拉开个抽屉,掏出一罐药膏,露出光光的脚踝,让我给她上药。   我小心地摸着她的踝骨,像只小猫,边搽药边问她,姐姐,你为什么要晚上站在河边?   嗯,我在等我的朋友啊。   你的朋友是谁?   小鬼,你问得可真多啊,我的朋友嘛,可以是你爸爸,也可以是你叔叔,可以是你的体育老师,或者是你们校长,也可以,是你……如果,你再长大几岁的话。   都是男的?   嗯。   她捏了捏我的脸,可惜我太瘦了。   你叫什么名字?   蔡骏。   随后,我反问她,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聂小倩。   那天晚上,恰是农历七月初七,我可不懂什么七夕,赶紧从她家溜走了。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她从事的是什么职业。   不过,1990年的夏天,附近有好几个男人失踪了,我开始怀疑跟她有关系。   但,这是专属于我和她之间的秘密,我不想告诉任何人。   除了我的小学同学蒲松林。   并且,我有一种直觉——她不是鬼。   蒲松林说,切,我早就知道了,从看到她第一眼开始。   三年前,蒲松林出过一场车祸,就在学校门口,被一辆摩托车撞飞,脑袋砸到交警的岗亭上。他在医院里抢救了三天,脑子成了散黄的蛋,正当他被宣告死亡,父母给他穿寿衣时,蒲松林却奇迹般醒来,说的第一句是:为什么有几十个人站在背后看着我?   那是在太平间,只有他们一家三口是活人。   从此,蒲松林说自己能看到鬼魂,也就是通灵眼,或阴阳眼。他经常在夜里自言自语,我问他在跟谁说话,他说是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老爷爷。   虽然,谁都不相信蒲松林的鬼话,除了我。   我是有原因的。   从小学四年级起,我在家里看白话本的《聊斋志异》,总共四本薄薄的书,几乎每个故事都看过一百遍啊一百遍。除了,对于那些千奇百怪的故事以外,我还多了一个好奇——清朝人蒲松龄与我的小学同学蒲松林究竟是什么关系?   蒲松林给了我答案——册那,连根毛的关系都木有!蒲松龄是山东淄博人,而我的同学蒲松林老家在宁波,他老爸原来不姓蒲,而姓甫。《红岩》里有个叛徒甫志高,因此总是被人起绰号取笑,他老爸一气之下就去派出所改姓,把“甫”改成了“蒲”。   这样的回答真让人幻灭啊。   我相信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相信世界上真的有白骨精,只有唐僧才是瞎了眼呢。   学校里有个政治老师,不到四十岁,身材挺拔,卖相好得不得了,许多女生都暗恋着他。而他也是出了名的品行端正,教学水平优良的好老师,经常在全市全国范围内得奖。   然而,蒲松林不敢靠近他,每次碰到这位老师上课,蒲松林就趴在桌子上装睡,就算被抓到拎起来,也会闭上眼睛别过头去。   蒲松林告诉我一个秘密——政治老师身后站着一群鬼魂,大多是年轻的女鬼,穿着白衬衫蓝裤子,伸着长长的舌头,在舔他的耳朵。有个女鬼一直骑在他的脖子上,怪不得老师有时走路会很吃力,上课总是习惯性地摸自己后颈。   那年头,这真是个超级恐怖的传说啊。   不过,这还不算最可怕的。   今晚发生的,才是最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呢。   上个学期,蒲松林告诉我——他发现了一个真正的白骨精。   这回,我是真的不相信了。蒲松林认定的白骨精,是我们学校的课外辅导员。她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长得嘛还不错,但是一脸庄重的样子,很像抗日剧里的女兵。她经常到我们学校来讲课,专门帮助不良少年解决心理问题的。幸好我一直被认为是好孩子,从未被单独拎到她的小房间里被教育。她跟我们校长的关系很好,许多女生也都觉得她好看,把她当做偶像来崇拜。   蒲松林却说:我要为民除害。   第一回,蒲松林一打白骨精。   蒲松林给课外辅导员传纸条,说是有桩秘密要说给她听,约她在旧工厂的门口见面。我说她不可能来的,谁吃饱了饭没事情过来呢?但是,蒲松林却说,他能从白骨精的眼里发现她所想的——她会来的。   那天晚上,我和蒲松林埋伏在旧工厂门口,课外辅导员穿得一本正经来了。蒲松林跳出来说,老师,能跟我到那个小房间里去吗?他指了指身后的小门。课外辅导员笑着说,蒲松林同学,你有什么秘密要告诉我啊?她笑盈盈跟着蒲松林走进小门,没想到蒲松林等她进去,立刻转身逃出来,把小门关紧反锁。我看傻了,不知道他想要干吗。蒲松林说,这是个废弃的防空洞,平时没人过来的,一旦锁上,再也不可能逃出来。说罢,他拉着我逃跑了。   可我整晚都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啊,这不是杀人吗?   细思极恐。   于是,第二天早上,我悄悄跑去旧工厂,把防空洞的门打开,放出了课外辅导员。   没想到,课外辅导员并没有来报复,也没有报告校长或警察,而是看到蒲松林就远远绕开。至于把她放出来的秘密,我并没有跟蒲松林说过,但他一眼就看穿了,摇头说,算了,老子还会打死她的。   第二回,蒲松林二打白骨精。   期末考试之后,进入暑假,蒲松林采用跟踪偷窥之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无声无息地监视课外辅导员,总会发现她的狐狸尾巴或白骨拼图。蒲松林说每次跟踪过她,就会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他仔细想了想说,那是白骨之味。   这辈子我还没闻过白骨之味呢,也许,他说的是排骨汤的味道?   蒲松林发现她爱走苏州河边的近路,有时坐在河堤上发呆。她总是穿着一身白衬衫,黑夜的路灯下煞是显眼。   偶尔有过一次,白衬衫的课外辅导员,与黑裙子的聂小倩擦肩而过,她们两个应该素不相识吧。   终于,有一晚,蒲松林大着胆子冲过去,竟然一把将白骨精推下了苏州河!   扑……通……   太疯狂了!   当黑臭的河水飞溅到我身上,蒲松林已撒腿跑没影鸟。   而我看着在苏州河里挣扎的课外辅导员,升起一股怜香惜玉之情,但我又不会游泳,总不见得跳下水去殉死。于是,我大喊着:救命啊!有人落水了!   几个骑自行车的男人路过,其中一个年轻人跳下苏州河,把课外辅导员救了上来,顺便给她做了人工呼吸——虽然她已经睁开眼了。   那是大概一个月前的事了。   第三回,蒲松林三打白骨精。   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我们在苏州河边放河灯,看着葫芦兄弟似的河灯远去。月光分外妖媚,晚风习习,夹带着河底淤泥腐臭之气。   十二岁的蒲松林,故作老成道,蔡骏,你知道吗?今晚,将会发生一桩大事。   原来,昨晚经过他的跟踪发现,有个男人到了课外辅导员家里,现在还没有出来呢。   说完这句话,蒲松林消失了。   啊,我怀疑,他真的会某种法术?   那一夜,回到家已是深夜。我偷偷打开电视机,正好在放福建电视台拍摄的聊斋电视系列片,那个片头无比恐怖,幽灵叫喊声中,黑暗里飘过几片鬼火,接着是琵琶、古筝与唢呐,跳出“聊斋”两个大字,就像《红楼梦》的秋窗风雨夕,蒲松林正在孤灯月影下爬格子,接着各种牛鬼蛇神登场,最离谱的是跳出来个无头鬼,同时响起主题曲《说聊斋》,著名歌唱艺术家彭丽媛老师优美动听的歌声——   “你也说聊斋 / 我也说聊斋 / 喜怒哀乐一起那个都到那心头来 / 鬼也不是那鬼 / 怪也不是那怪 / 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   次日,等到我睡懒觉起床,看完一集《聪明的一休》,才发现整片社区都炸开锅了。楼上楼下的叔叔阿姨们交头接耳,不时有人响起凄惨的尖叫声,对面则传来震天的哀号声,让人怀疑又跟越南打仗了吗?   而我隐隐感觉,这就是昨晚,蒲松林所说的“一桩大事”。   傍晚时分,我才在公安局门口找到蒲松林,这个小学生已被反复盘问了十几个钟头。   “一桩大事”是这样的——中元节的前一天,蒲松林发现,有个中年男子,进入课外辅导员家里,整整二十四小时都没出来。于是,在七月半的深夜,他决定实施三打白骨精计划,冒险潜入她的洞穴。   课外辅导员住在一栋老洋房里。蒲松林翻墙进入,沿着墙根的花丛爬进屋里。穿过宽阔的客厅,简直一尘不染,看来课外辅导员家境不错,从墙上挂着的照片说明,她是个高干子弟,怪不得能住那么大的房子。忽然,厨房传来砧板上切肉的声音,切得很有节奏,简直富有力度与韵律,很像音乐老师弹钢琴。再往里看,厨房有个巨大的料理台,竟躺着一具死人骨架,四周横飞着鲜血与肉块。   而我们的课外辅导员——不,是真正的白骨精,不再是端庄女劳模的样子,而是穿着粉红色的内衣,披头散发,大汗淋漓,用硕大的菜刀切碎鲜红的人肉。   蒲松林不知是否蒲松龄附体,还是小孩子不懂事妄想学雷锋见义勇为,竟然大胆地抄起一口平底锅,直接砸在白骨精的后脑勺上。   当课外辅导员被砸晕倒地,蒲松林小心地跳过满地人肉与内脏,在厨房最深处有个地下室。他爬下去才发现,地下挂着十二具白骨,森严的骷髅排列整齐,一字排开在餐桌边,宛如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   这一回,我的小学同学终于趴在地上呕吐了。   蒲松林三打白骨精,成功!   那一年,警方用了三个月调查这桩大案。杀人嫌疑犯,也是我们学校的课外辅导员,是个二十九岁的未婚女性。她在大约一年内,用色相诱骗十三个男子去她家,最后被她亲自调配的迷魂汤灌倒,做成了人肉排骨汤,只剩下完整的骨架,陈列在地下室的餐桌。其中,就包括一个月前,将她从苏州河里救上来的年轻人。她的杀人频率是每月一次——根据嫌犯本人交代,每次来例假就要剁了一个男人,有心理学家分析这是女人的补血情节,只是把男人的血替代了猪肝。   年底,冬至那天,全市大雪纷飞,白骨精被公开枪决。   但我并不在乎她。   那一年,我心里所想的,是在苏州河边邂逅的黑裙女子。   她说她叫聂小倩。   暑假过后,我再没有见过她。我去那个亭子间找过,却说是早就搬了,而我连她的真实名字都没问到。   她,一直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包括她的黑裙子,她头发里的气味,还有,她那妖精般的走路姿势。后来,当我知道世界上还有女人的高跟鞋这样宝贝,才搞明白了。   然后……然后……二十来年过去了。   每个人都发生了太多变化,而我跟所有的同学,全部失去了联系,包括三打白骨精的蒲松林。   去年,有桩噩耗袭来,我的小学政治老师,在退休后一个月跳楼自杀。这位生前为人正派的优秀教师,死前留下遗嘱——四十年前,他身为造反派,强奸过许多女学生,害得其中几人自杀。后来他逃过清算,但内心愧疚,仿佛那些鬼魂在身边不散,甚至就压在自己头颈上。如此这般,他在恐惧中度过大半辈子,直到卸下教职,决定自裁赎罪。   一切,都被蒲松林预言中了!   我想,他确有通灵之眼,只不过是一种特异功能,可以看到别人的过去与未来。   忽然之间,我有些想他了。   今年,七夕那晚,我突然接到蒲松林的电话。没错,就是他,与我同窗五载的小学好友。他邀请我在八天后的中元节,去参观他的心理研修班。   2014年,农历七月十五,上海没有任何鬼节的气氛。蒲松林派了一辆子弹头商务车来接我。原来是去郊外,闹中取静的山谷,四周尽是茂林修竹,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世外桃源。   山中有间精舍,门口挂着苍劲有力的草书——   聂小倩与宁采臣心灵研修会   底下是某位佛学大师的落款。   而我的小学同学蒲松林,完全认不出来了,看上去至少比我老十岁。他穿着一款唐装,脑袋顶上扎着发髻,果然仙风道骨啊。   蒲松林的名片上印着“中华心理研修会名誉会长、奥修精神大师、亚洲太平洋地区十大杰出哲学家”等头衔。   不过,我所联想到的,却是华山派的岳不群。   来参加研修班的学员们,看起来各种层次都有,大腹便便的政府官员,脑满肥肠的开发商,还有戴着墨镜的三线小明星……   最年轻的一个,还像个高中生,理着都教授的发型,一脸懵懂地仰望大师。很奇怪,我感觉这男生有几分眼熟。   蒲松林盘腿坐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小弟蒲松林,祖籍山东淄博,是文学大师也是玄学大师蒲松龄之第七代孙。蒲松龄字留仙,又字剑臣,号柳泉居士。蒲氏乃淄川世家,吾祖年少时,李自成、张献忠祸乱天下,后值满清入关,社稷板荡。留仙年方十九岁,便在县、府、道试均夺第一,而后却科场不得志,四十六岁方补为廪膳生,七十二岁补为贡生,堪称范进中举。康熙十八年,吾祖蒲留仙作狐鬼小说结集《聊斋志异》,共载短篇小说四百九十一篇,篇篇奇诡,部部留芳,名垂千古矣。   他啰里吧嗦了三个钟头,其间我睡着过两次。下课之时,学员们纷纷鼓掌,有人热泪纵横,宛如找到人生指路明灯。美女们拉着他合影,至少也要个签名。   最后,蒲松林到我面前,对别人的傲慢完全没了,挠头傻笑道,蔡大师,多提意见哦!   别来无恙?我也笑笑,盯着他的眼睛问,蒲松林,你能看出我眼里的秘密吗?   他皱起眉头,故作神秘道,你未来,会成为一个很NB的人物。   承你吉言。   我留下个红包,虽然他坚决不要,我独自离去。   其实,我心中透亮,现在的蒲松林,不过是个招摇撞骗的伪大师,你什么都看不到了,从你长大成人的那一天开始。   因为,蒲松林的魂没了。   我想,真正能看到鬼魂的,是我。   白骨精,我常能看到。   别不相信,因为,你也能看到。   离开精舍门口,那个年轻男生也出来了,外面一辆奔驰车等候。有个四十来岁的美妇人,打开车门来接他。从两人酷似的相貌来看,毫无疑问是母子关系。妈妈问儿子,喂,听下来怎么样?   咳!妈妈!这个大师啊,捣浆糊的。   开车的是个中年男人,很有些风度的样子,男生跟他打了声招呼,嗨,爸爸!   而在这对母子说话之间,我已完全认出了她。乍看还以为老去的王祖贤,某个名字从心底掠过……   1990年,苏州河边,黑裙子的女鬼。   她说,她叫聂小倩。   但她不会记得我。   你好,女——人。   你也说聊斋,我也说聊斋   喜怒哀乐一起那个都到那心头来   鬼也不是那鬼,怪也不是那怪   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   你也说聊斋,我也说聊斋   喜怒哀乐一起那个都到那心头来   鬼也不是那鬼,怪也不是那怪   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   笑中也有泪,乐中也有哀   几分庄严,几分诙谐   几分玩笑,几分那个感慨   此中滋味,谁能解得开   谁能解得开   谁能解得开   ——1990年《聊斋电视系列片》   (谢晋、王扶林、陈家林等导演)主题曲《说聊斋》   乔羽/作词;王立平/作曲;彭丽媛/演唱 第13夜 费家洛的恐怖婚礼   看过一部叫“肖申克的救赎”的电影吗?DVD外壳是个男人敞开衣服,平伸双手站在针点般密集的夜雨中……如果,给她一把小小的工具,无论铲子、凿子还是钻子。   ——《偷窥一百二十天》   两年前,《悬疑世界》招聘编辑,来了个男生面试。他是我的脑残粉,九零年的,家在外地,身高接近一米九,头发淡淡的软软的,看起来有些像电影里的安迪。   他的名字叫费家洛。   想起《费加罗的婚礼》,显然,他的爸爸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我很快让他来上班了。   但,我错了。   为什么叫费家洛?他爸姓费自不待言,酷爱金庸小说,尤其痴迷于《书剑恩仇录》,超级崇拜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因此给儿子起名费家洛——但我不可能就这样把人赶走。   半年过去,费家洛成为我们的优秀编辑。   有一回,碰上我的签售会,一个女读者要求我给她写名字——   TO:苏青桐   正好费家洛在帮我翻书,先是看到她的名字,然后抬头看到她的脸。   一分钟后,费家洛要到了苏青桐的微信号。   一天后,费家洛单独请苏青桐去赵小姐不等位排队吃了顿盐烤。   一周后,费家洛不经意间拉起了苏青桐的手,幸好没有被啪啪。   一月后,费家洛先是被苏青桐啪啪,然后啪啪啪。   一年后,费家洛和苏青桐领证了。   苏青桐问费家洛,你为什么一眼就喜欢上了我?   你看过《书剑恩仇录》吗?   嗯,霍青桐。   谁都知道,陈家洛的真爱,是英姿飒爽的霍青桐,至于小萝莉香香公主,无非是个小三罢了。   同理可证,费家洛和苏青桐,是绝配。   但,这年头要追女仔,用名字天生一对这种老土办法,可是万万行不通的。   自打第一顿饭起,费家洛告诉苏青桐,自己是陈家洛的后代,当年香香死后,陈家洛害怕乾隆皇帝的追杀,陈姓改为费姓,在深山间隐居了两百年。到了费家洛他爸这一代,这才出山经商,因为与西域和香香公主这层关系,他爸获得去迪拜发展的机会,成为迪拜王室的大内总管,如今家财万贯,在迪拜的七星饭店里拥有一间套房,还有十九辆法拉利。现在,他在国内做编辑这份差事,就像至尊宝做山贼这份有前途的职业,不过是为了增加社会经验罢了。   当然,我们都知道剧情是——费家洛身份证上是汉族,他的老爸确在迪拜发展,干的是厕所清洁工。虽然每月能挣两千美元,但要付五百美元给中介,五百美元作生活费,剩下一千美元寄回家,给卧床不起的家洛他奶奶治病。而费家洛的妈妈,早几年就去世了。   不错,费家洛是个彻头彻尾的三代贫下中农。   至于苏青桐,她与费家洛同龄,工作刚满一年的上海姑娘,自称大资本家大地主后代,属于解放后要押去龙华公判枪毙的那种。真实情况嘛,经我调查,她住在南市老城厢最后一片老房子里,二十年前就说要拆迁分房子,等到现在还没拆掉。   其实,苏青桐一直知道费家洛在骗她,只是故意不戳穿罢了。凡是智商不低于九十的人,都知道他全是鬼扯淡。但费家洛还是一本正经地圆谎,那样认真的表情太可爱了,不如让他继续说下去多欢乐啊。   去年情人节,费家洛跪地求婚。他坦率地告诉苏青桐,他远在迪拜的老爸,最近连厕所清洁工的差使都丢了,现在兼职给迪拜的阿哥贝勒们清洗蛋蛋。他说,如果苏青桐现在立即说分手,他绝对不会怨恨,反而还要为自己的谎言道歉。   苏青桐却接受了他递来的水晶戒指,虽然是江浙沪包邮的货色。   两个人进入结婚流程。   自然,男方父母指望不上。费家洛他爹欠了中介的钱,连回国的机票都买不起。他奶奶躺在老家的病床上不省人事,其他亲戚都躲得远远的,无非是怕他伸手借钱。   女方父母嘛,挑明了要跟女儿断绝关系,反对她嫁给硬盘。原本指望苏青桐能嫁个富二代或官二代,最起码也得是有房有车的本地小伙子,最后却让光屁股来的外地屌丝抱走了,这二十来年不是白养了?莫说不会给一分钱,就连婚礼也绝不会来。   怎么办?   以他俩的收入,如果没有父母资助,如今在上海买房,那是做梦。   好吧,那就裸婚,可是,就连办场婚礼的费用,两人也是捉襟见肘。   苏青桐是月光妹,还欠着银行的信用卡。费家洛减去房租和生活费,每月能存下两千来块,再扣掉这一年来谈恋爱开销,又去七浦路拍了套婚纱照,剩下的钱刚够吃一顿KFC全家桶,还必须是团购券。   不知是谁插了一句——不如办场恐怖婚礼吧。   费家洛的恐怖婚礼。   好主意,这是费家洛的职业习惯,绝不忌讳。至于新娘嘛,苏青桐要不是酷爱各种惊悚悬疑推理小说与电影,把德州电锯下水道人鱼啥的看了一二百遍,怎会喜欢上费家洛这样重口味的呢?   什么地方适合办恐怖婚礼?在剔除了一大堆密室鬼屋迷宫后,我忽然想到了!   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一,我住在普陀、静安、长宁三区交界的曹家渡。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苏州河三官塘桥(现在叫江苏路桥)旁边,有间医院的建筑,但永远铁门紧闭,玻璃蒙着厚厚的灰尘,似乎从未打开过,也看不到里面关着什么。后来百度才知道那是曹家渡人民医院,已被关闭了差不多三十年。   当晚,我们组团前往离公司不远的曹家渡。   谢天谢地,童年记忆中的黑暗建筑还没被拆掉,孤零零地矗立在苏州河边。前头被一座新造的哥特式天主教堂挡着,因此在马路上是看不到的。   好不容易打开铁门,升腾起重重黑雾,三十年来的灰尘。幸好我等早有准备,戴着口罩和护目镜,检查医院大部分房间。这里还保留八十年代风貌,墙上挂着当时的口号和标语,各种文件和通知,只是字迹模糊不清。急诊室里还有担架,各种抢救的工具,当然没有病人与小护士。有人好奇地打开妇科治疗室,扫了一遍并未发现AV里的器具。还有黑漆漆的手术室,锋利的手术刀散落在地板上。   好吧,这是天赐的恐怖婚礼现场,空旷的一层候诊大厅,很容易改造成教堂的效果。   我们公司的强强,弄来个小型发电机组,在不用空调冰箱等电器前提下,可连续发电十二个钟头。我们自己动手打扫——除了太平间没人敢进去。   我有个朋友,很有名的导演,在拍一部婚礼题材的电影,许多道具刚好用完,我便向他借了过来,布置在废弃医院的候诊大厅……   三天后,医院成了教堂,挂号间贴满鲜花,药房间糊上婚纱海报,急诊通道铺好红地毯,原本写满医院各项规定的墙,被装修成教堂祭坛,顶上挂了大大的十字架。最后,四楼的院长办公室,被我们改造成新郎新娘的花瓣洞房。   婚礼时间,定在四月一日深夜。   要说男方亲友就算了吧,除了我们这些编辑部同人,还会有人来给屌丝送红包吗?而新娘子苏青桐,发出去一百张请柬,盘算着能收进几万块红包,就能去巴厘岛蜜月旅行了。不曾想婚礼当晚过了九点钟,居然一个人都没出现!原来,她平常是出了名的嘴贱,得罪了不少朋友和同事,再加上这婚礼地址——曹家渡人民医院,网上一查关门了三十年,谁还敢来送死呢?就连原本说好的伴娘,也突然借口大姨妈来了,临阵脱逃。   于是,这场婚礼算上新郎新娘,总共只有十三个人参加(这数字好吉利)。   以上嘉宾全部来自悬疑世界——我、强强、哥舒意、潘尼、方舟(前面五个是帅哥)、楚瓷、潘潘、林妹妹、LINA、ELLY、婷婷(后面六位是美女)。   人手不足,必须每个人都扮演一个角色。具有婚庆从业经验的强强,自然担当起司仪重任。而我披上一件黑袍,扮演教堂里的告解神父,具有聆听忏悔的功能。单身未婚的哥舒意充当伴郎,楚瓷顶替了伴娘。潘尼摄像,方舟摄影。潘潘撒花瓣,林妹妹拉白裙,LINA打彩弹,ELLY放鸽子(受到吴宇森电影的影响),婷婷播放PPT……   没有观众。   晚上十点,婚礼开始,通过小型发电机,三十年前的医院候诊大厅,变成教堂灯火通明,婚礼进行曲响起。   司仪引导声中,新郎新娘穿过红地毯,满头花瓣彩带,来到扮演成神父的我面前。   在交换戒指与宣誓之前,身着洁白婚纱的苏青桐,愣愣地看着我的眼睛,忽而把视线抬高,瞳孔中放射能吓出翔来的恐惧。   她看到了什么?还是想起某个极度恐怖的罪恶?难道曾把前男友分尸却谎称分手?   接着,伴娘楚瓷也开始尖叫,然后是伴郎哥舒意和司仪强强,以及在场的所有人,一群鸽子提前飞出来,最后是新郎费家洛,晕倒在婚礼的祭坛前。   我疑惑地回头,发现二楼走廊里,站着一个全身白裙的长发女人。   这个女人看起来挺年轻,白裙上落着许多灰尘,像是刚从棺材里爬出来,身上还沾着猩红的血迹。唯独皮肤超乎常人的苍白,乌黑长发披肩,眼神令人勾魂,嘴角微微撇起,很像日本友人山村贞子她妹。   她妹,鬼啊!   等一等……今天是什么日子?   愚人节!   册那,你们真是丧(GAN)心(DE)病(PIAO)狂(LIANG)!   我指了指哥舒意,又指了指强强,最后拍了拍新郎新娘的肩膀,用这一招来吓唬神父?是不是太幼稚了一点?当我们都是厦大毕业的啊?接下来,大概就是《变脸》和《喜剧之王》的桥段吧,一枪打死神父?上面那位COSPLAY的萌妹子,你是新娘的亲友吧?快下来扫扫微信二维码。   可是,其他人的目光依然极度惶恐,潘潘与LINA都已躲藏到了长椅底下。   当我回头再看楼上的美女,发现她的两只眼眶流血,左眼珠子竟掉了出来,径直坠落到我手中的《圣经》封面上,你们自己感受一下。   这货,不是道具。   贞子她妹,真的是鬼!   我们纷纷想要逃命,医院大门却被紧紧锁住,无论如何都无法打开。天哪,整个医院只有这么一道门。砸玻璃也没用,因为医院所有窗户,都被铁栏杆封死,成为巨大的棺材。   这下好了,密室杀人开始,还带灵异的。   贞子她妹从二楼下来了。   我们慌不择路分头逃跑,有人钻进内科门诊,有人逃进化验室,有人冲入X光放射科,还有直接进了手术间。   而我拉着今晚的新郎新娘,反方向跑上二楼走廊。   再看底楼教堂,贞子她妹找到地上的《圣经》,捡起自己掉落的眼珠子,用手绢擦擦干净,重新安回眼眶里。   在费家洛再次吓晕之前,我把他拉进专家门诊,关紧门锁的刹那,才发现屋里还有人。   那是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医生,头发花白,戴着眼镜,正在埋头写着病例卡,从眼花缭乱的医生字体来看,起码有三十年的从医经验。   我刚想问哪里还能出去。   老医生抬起头来,脸上的肉都已腐烂,一块块掉下来,露出骷髅的骨头,同时发出阴惨惨的声音——看病先挂号懂不懂啊宗教界的同志!   晕,我不是宗教界的,更不是同志,后悔自己装扮成神父,为什么不事先准备好大蒜和十字架?   我们逃回了走廊,这下轮到苏青桐尖叫了——有只小手抓住她的脚。在满地婚纱底下,藏着一个浑身白色的小男孩,乍看挺眼熟的,不就是《咒怨》里的那张脸吗?   妈呀,整座医院咋都是僵尸了呢?   新娘挣脱了高跟鞋,拖着昏迷的新郎爬上三楼,我在后面提着婚纱裙摆,以免她绊倒摔死。   刚爬上三楼,就碰到太平间大门敞开,冲出来个小护士,倒不是制服诱惑,而是过去那种保守的护士服,从头到脚裹得很紧,脸上冒着血,半条舌头伸在外面。后面还跟着几个家伙,有的穿着蓝白相间的睡袍,乍看像阿根廷球衣,其实是八十年代病号服。有的中年妇女,穿着灰色护工服。还有人穿着黑制服,像是背尸体的。地上爬着一个小婴儿——看起来还没足月,奇形怪状像外星人,明白啦,是被“无痛的人流”引产掉的胎儿,爹妈造孽捏!   此刻,整座废弃医院此起彼伏着尖叫声。   这特么是愚人节还是万圣节还是七月半呢?   我们继续逃上四楼,意外地跟伴郎伴娘汇合,这才确认楼上楼下,有百十来个僵尸,四处横行,不清楚有没有活人受到攻击。   强强、潘尼、方舟、潘潘、林妹妹、LINA、ELLY、婷婷,你们还活着吗?或者,身体还完整吗?或者,没有变成僵尸吧?   拨打110求救,却没信号——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是我们为了强化恐怖婚礼的效果,设了信号干扰装置,确保大家与世隔绝。而这个装置就在“教堂”的祭坛下面,我们往底下一看,几具大妈级的僵尸正在那跳广场舞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十年前,这座曹家渡人民医院,为毛会突然关闭?这栋建筑怎么一直没被拆掉,或者被改造成其他什么用途?为毛医生护士和病人们都藏在太平间,时隔多年变成僵尸?   忽然,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听大人们说,差不多在1984年(好年份啊好年份托乔治·奥威尔的福),上海曾经有过一次病毒泄漏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后来军队把事件平息,却没有在任何文字记载中留过痕迹。   我们真傻啊,当年的病毒泄露,显然就是这栋医院!而当时,所有的医生护士和病人们,都成了牺牲品,最后被封闭在太平间。曹家渡人民医院自然就被废弃,并且禁止任何人进入,直到现在……我们这群SB,却进来搞什么恐怖婚礼!   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僵尸冲上来,新郎照旧再次吓晕,新娘却被僵尸抓住。我本想跟它们搏斗,但不知道用什么工具,最后还是逃进了一个小房间。   我把门紧紧锁住,确保外面的怪物不会进来。通过一个小窗口,我发现僵尸们并未伤害新郎新娘,而是围在他们身边,用听诊器听两个人的心跳,还用手电筒照他们的眼球。更有甚者,拿一块恶心的口腔板,伸入新娘的喉咙以观察,最后还有人写病例卡——小时候看医生的痛苦经历全都涌到眼前,刹那间又亲切又悲伤,让人泪牛满面。   走投无路啦,这个小房间全是灰尘,却有一台老式的唱片机,原来是医院的广播间。在唱片机的转盘上,恰好放着一张黑胶唱片,再看封套竟是《费加罗的婚礼》。   嗯,底楼的小型发电机还在运转,我按下开关转了起来。   深深吸了口气,擦去唱片上的灰尘,便放下了细细的唱针……   世界安静了。   只剩下,两个意大利女人的声音,通过医院各个角落的喇叭,悠扬地穿梭在每条走廊、楼梯、诊室、病房、药房、太平间、残肢的火化炉……   想起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肖申克的救赎》,当时DVD外壳上印着《刺激1995》。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一段,并非安迪爬出下水道获得自由的雨夜,而是他在典狱长的办公室,突然用唱片机播放《费加罗的婚礼》,通过扩音器传到监狱的每个角落,所有的犯人都侧耳倾听。   忽然,我感到了一刻的自由。   此时此刻,医院中的僵尸们,全都停止行动,在《费加罗的婚礼》声中忧郁沉静。行尸走肉的病人和医生,只想做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浑身腐烂的小护士们,也都变回了萌妹子。   《费加罗的婚礼》是十八世纪的歌剧,作曲的是大名鼎鼎的莫扎特。而在唱片封套底下,还有医生体手写着一行字,我费了好久才看懂——“婚礼第二首”。   播音间的墙上,贴着几张泛黄照片,其中就有最早出现的贞子她妹,旁边站着个小帅哥。还有许多医生护士跟病人们的合影。再拉开抽屉,一叠厚厚的医院日志,我赶紧翻到最后几页,匆忙抓紧要点看着,忽地泪水涌出……   终于,全都明白了。   三十年前,曹家渡人民医院里,有位年轻的女病人,得白血病快要死了。她有个男朋友,痴情汉子,决定在她死前,跟她在医院里办场婚礼。整个医院被感动,所有医生、护士、病人都作为嘉宾参加婚礼。他们将候诊大厅布置成婚礼现场。新郎新娘都是古典音乐爱好者,他们特意找了《费加罗的婚礼》唱片。就在婚礼进入高潮,古典音乐的歌声响彻医院。与此同时,某个刚死去的病人身上,恐怖的病毒爆发。短短几分钟内,参加婚礼的人们,全被病毒感染,瞬间变成僵尸。军队包围医院,施放僵尸催眠气体,从而使它们在太平间里沉睡,直到今晚……   至于,它们复活的原因,是我们刚才播放婚礼进行曲,一下子唤醒沉睡的僵尸,以为三十年前的婚礼还在继续。   可,今晚,我们的费家洛的婚礼怎么办?   我瞬间想出了主意。   冲出播音间,《费加罗的婚礼》就让它循环播放吧,反正僵尸们都变成了音乐爱好者。我救出新郎新娘和伴郎伴娘,回到底楼的“教堂”。   我从一堆僵尸里头,找到当年得白血病的新娘,还有死心塌地的新郎,他们两个依然含情脉脉地依偎着。   他们虔诚地看着我,尤其贞子她妹,居然跪下来亲吻我的黑袍。   这才想起来,我扮演的是神父嘛,纵然僵尸,也是神的子民,也要找我来忏悔。   于是,我对他们说——今晚,我要替你们完成三十年前被中断的婚礼!   我们剩下的活人们,迅速召集齐了,果然一个都没死,连根毛都没掉过。倒是几个可怜的医生僵尸,因为活人们的暴力反抗,从而缺胳膊少腿支离破碎。   经过简短的准备,婚礼重新开始,同时有两对新人——   一是我们的费家洛与苏青桐——费家洛已昏迷过去好几次,现在被苏青桐掐醒了。   二是沉睡了三十年的僵尸新郎与新娘,我们用白床单为他们做了婚纱,司仪强强把自己的西装脱下来,穿在腐烂到只剩肋骨的新郎身上。   好吧,我们依然是原来的分工,各司其职——强强司仪,哥舒意伴郎,楚瓷伴娘,潘尼摄像,方舟摄影,潘潘撒花瓣,林妹妹拉白裙,LINA打彩弹,ELLY放鸽子(全被僵尸们抓回来了),婷婷播放PPT。   婚礼重新开始,时光倒流三十年,不算太晚!   费加罗的婚礼,意大利女人的歌声悠扬。尤其,是对这所监狱般的医院里,被囚禁了三十年的医生护士和病人们而言。它们全安静地坐在下面,要么托着腐烂的腮,要么维修着掉落的眼珠,要么托着自己断掉的脑袋。   费家洛的恐怖婚礼,其实,一点也不恐怖,我们还活着的人们,都感觉到了幸福。   而在“教堂”之上,我穿着神父的黑袍,倍感庄严激动,眼含热泪,面对眼前的两对新人——九零后的费加洛与苏青桐,还有六零后的僵尸新郎与新娘。   我的脑子突然短路,心想要是三十年前,他俩没有变成僵尸的话,现在小孩都到结婚年龄了吧。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DO YOU?”   作为神父,我严肃地询问眼前的两个新郎。   费家洛回答:我愿意。   僵尸新郎回答:我愿意。   下面不知哪位腐女插了一句,干脆你俩进洞房得了,在一起!   我板了板面孔,底下恢复安静,再对两位新娘说——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DO YOU?”   苏青桐回答:我愿意。   僵尸新娘回答:我愿意。   我看着美丽的活人新娘,再看同样妩媚的僵尸新娘,也就是贞子她妹。   天哪,画面太美,我不敢想!   这时候,僵尸新娘的头发掉了,露出光秃秃的头盖骨。原来,在三十年前的新婚夜,护士们买来长长的假发,掩盖她白血病化疗导致的光头。   但没关系,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三十年前生锈的戒指,戴在两根细长的指骨上,只能攥紧关节,才能不让它滑落。   然后,费家洛亲吻苏青桐,贞子她妹夫亲吻贞子她妹。   司仪强强长吁出一口气:婚礼成功,礼毕!   盛大的婚礼过后,僵尸新郎新娘带着医生、护士和病人们,一起回到了太平间,他们将继续沉睡下去,直到下一次婚礼,直到世界末日。   祝早生鬼子。   而我们这些活人啊,还不能那么早离开,因为新人还没洞房呢。   于是,费家洛与苏青桐,被送进了医院的四楼——院长办公室改造的新房。   闹洞房这种LOW习,我们就不搞了,留下新郎新娘,关紧洞房大门,大家赶紧撤退。   当我们冲出曹家渡人民医院,跑到旁边的江苏路桥上,靠着苏州河边的栏杆,眺望这栋鬼楼四层窗户的亮光,忽然,有些想念那些僵尸朋友们了。   不过,又有谁提醒了一句,根据医院的日志,瘟疫爆发的当晚,院长好像还在办公室里值班……   好吧,今晚有人代替我们闹洞房了。   根据资料显示,这位院长是知名男科专家——洞房花烛夜,人生四大喜事之首,正需要高人指导新郎呢,或许会让这对新人受益终生,弄出个生儿子的秘方?   晚安,祝你们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苏州河畔,月光丝绸般柔软,带着泥土味的风里,依稀仿佛,飘着两个意大利女人的歌声。我还记得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当安迪在典狱长的办公室,让《费加罗的婚礼》响彻监狱,摩根·弗里曼演的老黑人独自旁白——   “我到今天始终不明白,这两个意大利女人在唱什么。事实上,我也不想去明白,有些东西不说更好,我想那是非笔墨可形容的美景,但会令你的心伤。那声音飞扬,更高,更远,超过任何在灰色地带的人所梦想的,如一只美丽的小鸟,飞进了这灰色的鸟笼,让这些围墙消失了,令铁窗中的所有犯人,感到一刻的自由。” 第14夜 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一夜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曾经在我的微博上,收到过这样一段文字。这不是脑残粉对我的表白,而是有对情侣粉丝,因为爱读我的书而认识结缘乃至结婚——这是他们在婚礼上说的誓言。   去年,我也主持过一场婚礼,在废弃的曹家渡人民医院,那是费家洛的恐怖婚礼。   费家洛就是新郎,也是我们悬疑世界的编辑。新娘叫苏青桐,在广告公司上班。他俩都是九零后,每个月的工资吃光用光。虽然,费家洛自称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之后,但他爹在迪拜打黑工生死不明,老家在外地一分钱都没有。苏青桐家住上海南市老城厢,她妈坚决反对她嫁给YP,半毛钱也不会资助,还把女儿扫地出门了。   洞房之夜,是在曹家渡人民医院的院长办公室。   第二天,两人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发了昨晚没来得及发出的喜糖。有人剥开一闻,发出三十年前的霉烂味,好吧,僵尸们的喜糖,算是他俩的报复。   小夫妻新婚后,住在曹杨新村的出租房,二十来个平方,房租每月两千,惨呢。   费家洛主动提出买房。   买房?你用冥币买房啊?苏青桐向来口没遮拦。亲哒哒,欧巴,我嫁给你,就是想好了裸婚,没指望过买房,等到十年后,我家老房子拆迁了,或者中了彩票,或者等你爸从阿拉伯挖了石油回来,再说吧。   他说,已经向同事们每人借了一万,现在有十万块。   十万块,在上海,刚够买个抽水马桶的面积。   不是可以贷款吗?首付两成,就可以买五十万的房子。   五十万?刚好买个阳台。   就没有便宜点的吗?比如外环以外,松江、嘉定、青浦、崇明岛?   怎么上班?你公司在大自鸣钟,我公司在人民广场,每天要坐两个钟头的公交车吗?   虽然这么说,费家洛还是去找二手房中介了。   当然,市区的房子,想都甭想。外环附近的嘛,均价两万五到三万,据说已是跌过一轮的谷底价。六十平的小户型,也得一百五十万起板,首付三十万。费家洛咬咬牙想,这么烂的房子都买不起吗?大不了再向同事借一轮。于是,他拉着苏青桐去看房。从春天一路看到盛夏,更换了十来家中介,看了不下一百套房啊一百套,最后还是三个字:买不起。   苏青桐生日这天,他俩在KFC庆祝。有个中介小子给费家洛打电话,说突然有了新房源,绝对超划算,如果今晚不来看,明早就会被抢走。   费家洛连夜带着苏青桐去看房,在外环线与共和新路交界处,属于外环内。小区是五年前的新房,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基本是小户型,住的多是小夫妻。房子是小高层的十三楼——对于举办过恐怖婚礼的费家洛与苏青桐而言,却是个大吉大利的数字。   开门进去,苏青桐只感到一股阴冷之气。中介说这房子唯一的缺点,是窗户朝向西北,平常不易晒到太阳。这套一室一厅,设计倒还合理,建筑面积仅有五十平,但看起来不显小。关键是,房东开价竟只有五十万,合下来一万块一平米,刚够费家洛十万块首付的预算。   苏青桐也吃了一惊,这房子咋这么便宜,有什么花样吗?房东精神病人欢乐多?要知道,这个小区的平均房价,也在三万元左右。   中介说房东要急着移民出国,手头紧,必须把房子甩卖。   费家洛再看这房子,虽然没有家具,装修倒是很新,可以直接搬进来住。   必须今晚决定,否则……费家洛抓着新婚妻子的手说,青桐,生日快乐,这套房子,就是我给你的礼物!   当晚,签订购房协议,一个月后,完成银行贷款的手续,在宝山区房产交易中心交易过户。   搬家这天,寒月当空,据说是多年难遇的超级月亮。   我们编辑部都去帮忙了,总共一张床,一个柜子,一张桌子,四把椅子,全是宜家买的。费家洛的所有家当,就是台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包破衣服的拉杆箱。而苏青桐原本一衣橱的衣服包包和高跟鞋,全留在了父母家里,几乎是光屁股嫁给费家洛的。现在嘛,尽是淘宝买的便宜货,不再需要衣橱了,春夏秋冬穿一身就是。   忙碌了一整天,幸好没什么家具,否则摆在那么小的卧室,就显得太拥挤啦。现在,只有这张简单的床,两个人抱在一起,好幸福啊,体力似乎还够,啪啪啪……   苏青桐忽然分心说,艾玛,今天是阴历七月十五呢!   她看到了床头柜上的日历。   中元节?没事,我们老家都是放河灯吃扁食的,好节气啊好节气,曹家渡的院长不是说嘛,这个日子适合生儿子呢,别停,继续。   小夫妻搬进凶宅的第一夜。   阴历七月十六,凌晨,四点。   费家洛忽地醒了。   因为,他总感觉,耳边有什么痒痒的,好像是谁的头发,毛茸茸的,纠缠他的脖子。   睁开眼睛。   月光透过新买的窗帘,洒在小夫妻的床头。   果然,是长长的头发,浓黑的,带着湿气的,水蛇般的。   费家洛忽然想起,苏青桐最近刚剪了个波波头,怎会有这种长发?   心底一惊,再转头细看,身边并不是可爱的小娇妻,而是一张陌生女人的脸。   哦?他开头没反应过来,以为自己是不是外遇了。不过脑子里细想,除了跟个别女读者有过小暧昧,可从没做出过对不起老婆的事啊。   再看这个女人,年龄也不过二十来岁,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半透明的轻纱睡裙,曲线若隐若现,身材还有些火爆咧。   但他不敢去摸她。   因为,她突然睁开了眼睛。   两行眼泪,从她的眼眶内滑落。   费家洛尖叫起来,接着惊醒了身边的苏青桐。   打开灯,那个女人已经消失了。   他老实地告诉苏青桐,刚才亲眼目睹,有个女人,睡在他俩的中间。   好啊,你是不是结婚后还在看A片?梦到那个什么萝拉了吧?   泷泽萝拉……呸!呸!呸!不是啊,真的有个女人,不是混血的,是中国的,长头发的,就在刚才!   苏青桐不屑地说,这套鬼把戏,还能吓着我?   她翻过身,继续打呼。   而费家洛,却再也睡不着了,他一个人,睁着眼睛,看着渐渐暗淡的月光。因为,他的耳边,依然残留着一根细细长长的头发。   他把这根头发取下,藏在床头柜里,依稀能闻到腐烂的气味。   第二天,费家洛不敢加班,早早坐地铁一号线回到家,跟苏青桐一块吃了顿泡面大餐,然后挤在笔记本电脑前看韩国惊悚片。   没看一会儿,费家洛就去洗澡了,水龙头放开来,很久都没有热水。幸好他个子高大,从小身体就棒棒的,冷水也没什么可怕。只是在冲淋的同时,花洒里传来某种奇怪的声音。   让人后背心发毛的声音。   实在无法忍受,他把水龙头关了,把耳朵贴着淋浴喷头,从那无数细孔内,轻轻地飘出某种旋律……   一个女人的歌声。   如此轻微,却又如此有穿透力,像哭似的。   费家洛吓得光着屁股逃出卫生间,苏青桐看他这副样子,却笑他是不是太猴急了。   他抱着老婆说,这房子里,有不干净的东西。   当然,他不敢把那根长头发拿出来说事,生怕苏青桐会怀疑是小三留下来的。   深夜以后,费家洛不敢睡着,他强忍着憋到凌晨,果然又有了那种头发撩人的感觉。他大胆地转过头去,重新看到了那个女人——真真切切,睡在小夫妻中间的女人。   女人睁开眼睛,看着他。   费家洛拼命地掐自己,疼得几乎掉下眼泪,确认不是在做梦。   他大着胆子问:你是谁?   李元子。   床上年轻的女人,用游丝般的气声回答,这声音,居然还很好听。   你好,我叫费家洛。   忽然,他感到有根手指,死人般冰冷的手指,又是女人般的纤细,划到了自己的手心,为他划出“李元子”三个字笔划。   但这声音却惊醒了苏青桐,她迷迷糊糊地转身问道,谁啊?   女人并没有消失,反而,嘴角露出似有似无的笑意,阴惨惨的苍白面孔上,竟然引来一只苍蝇。   谁啊?   苏青桐的脾气暴躁,又喊了声,索性睁开眼睛,这回,她也看到了床上的女人。   啊……这是做梦……幻觉……国产恐怖片里常有的……我有精神病……我有精神病……我有精神病……   就当她要重新睡着时,突然又跳起来说,册那,小娘我哪有精神病啊!   哎呀,你个没良心的,费家洛,居然把小三带到我的床上来了,你真是狼心狗肺啊!打小三!打小三!打你个绿茶婊!打你个倒贴户头!   当苏青桐一巴掌打到女人的脸上,这个“李元子”倒也不躲避,我只听到一记清脆的声响,然后她就从床上爬起来,熟门熟路地走到卧室门口。   她那死人般的脸颊上,终于有五道血色,那是苏青桐赐给她的耳光印子。   谢谢!   “李元子”轻声细语地说了一句,传入费家洛与苏青桐的耳膜。   同时,她的人头从脖子上滚落。   十三楼的新房里,响彻费家洛与苏青桐的尖叫,根本停不下来……   等到他俩醒过来,天已大亮,但是,他们都确信无疑,这不是做梦。   因为,苏青桐的五根手指上,残留着阴冷腐烂的感觉,似乎触摸过尸体。   这屋子里有鬼。   怎么办?   小夫妻开始了驱鬼行动。   费家洛问下山的道士请了把桃木剑,又遵照指示从屠宰场买了把杀牛刀,据说砍死过八千多头牛,聚集了极其凶猛的煞气,俗称“鬼见愁”。   苏青桐从淘宝上买来一堆地藏经与金刚经,还有山寨的泰国佛牌。当然,鬼娃娃古曼童之类的高档奢侈品,就像灵异界的爱玛仕,是女屌丝绝对买不起的。   这天晚上,小夫妻的新房被布置成了寺庙,或者说更像殡仪馆。   他们睡得很安稳,一夜无梦,所有灵物都奏效了,看来不干净的东西被赶走啦。   然而,苏青桐早上在卫生间刷牙时,发现在整面镜子上,用她的唇膏写着一行字——   “我叫李元子,欢迎来到我家”。   操,这个李元子,还真是猛鬼啊!   费家洛想起一部美国电影《见鬼实录》,说的是一家人闹鬼,就用摄像头记录下鬼的一切。于是,他问朋友借来各种设备,在家里各个角落,安装摄像头,联网在笔记本电脑上。   晚上睡觉,小夫妻都吃了些安眠药,确保自己不会凌晨醒来遇到鬼。   同时,苏青桐给费家洛穿了条贞操裤,以免老公被女鬼侵犯,真特么可怜的男人。   早上醒来,费家洛打开电脑——上半夜平安无事,到了凌晨三点,阴气最重的时分,医院里最常见的死亡时刻,外国人称之为“witching hour”。   在这对小夫妻的家里,卫生间的淋浴房,自动喷出红色液体。然后,马桶盖子缓缓打开,一个长发女子爬出来了。   这幕看似熟悉的场景,让费家洛怀念起贞子她妹夫与贞子她妹。苏青桐也目瞪口呆,这是她最亲爱的小马桶啊。   切换摄像头,从马桶里爬出来的女子,带着湿漉漉的水气,缓缓走进卧室,爬到小夫妻的床上,自然而然地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中间。   三个人,不,是一男人一女人一女鬼,睡在同一张床上,好欢乐啊,乍看还像3P。   月光洒在他们的脸上。   忽然,费家洛觉得这个女人,自称“李元子”的女人,脸上写着某种悲哀的表情。   大部分时间,她都是睁着眼睛,痴痴地看着天花板,似乎有些孤独寂寞。让苏青桐倍感欣慰的是,女鬼并没有去触摸费家洛,而是独自摸着自己嘴唇。   她似乎在唱歌?   怪不得,睡梦中,总有股若有若无的声音。   但,这位马桶里爬出来的贞子在唱什么呢?   至少,她没有伤害过费家洛或苏青桐,除了半夜睡在小夫妻中间,也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更没有像聊斋里的女鬼们那样,勾搭过现实中的书生或别人的老公。   不幸中的万幸,这不是一个女鬼小三。   不过,聊斋里的牛鬼蛇神们总也比正人君子们可爱得多。   那么“李元子”,究竟是什么人呢?   为了彻底解决女鬼问题,费家洛哭着鼻子来找我帮忙,希望调查清楚这个女鬼底细。   自然,这种重口味的诡异事件,值得我的表哥叶萧警官出马,一天之内,真相水落石出。   现在,费家洛与苏青桐住的房子,三年前,发生过一起残忍的凶杀案。   那也是对小夫妻,八五后的,结婚还不满一年。年轻的丈夫,把更年轻的妻子杀了,然后用菜刀碎尸,大部分冲进了马桶,剩下实在冲不掉的部分,比如头骨与骨盆之类的,就藏在了淋浴房顶上的隔段里。   杀人之后,丈夫谎称妻子离家出走,但引起警方及丈母娘和丈人的怀疑,因为出事前这对夫妻经常吵架。于是,警方对家里进行了搜索,这才发现残留的尸骨——已在卫生间里腐烂了三个星期。   证据确凿,丈夫供认不讳,很快判了死刑,一年前被枪毙掉了。   而被碎尸的年轻妻子,她的名字是——李元子。   最后,我把死者生前的生活照交给了费家洛。   那是个美丽的女子,看起来二十出头,长长的头发,围绕着白皙的面孔,一双乌幽幽的大眼睛,很像聊斋故事里的女主角。   就是她!   各种证据确凿无疑——小夫妻买入的是一套凶宅。   费家洛与苏青桐找到中介,要求退还全款。毕竟,要不是这房子里发生过如此的凶案,也不可能那么便宜卖出来,而这些真相全被中介和房东隐瞒了,可以算是恶意的欺诈行为。   但是,中介早就收完了钱,哪里有退钱的可能?   在咨询过律师之后,费家洛把中介以及房东告上了法庭。但在中国打官司,你懂的,至少也得一年两年,而在此期间,他们根本无力买房,就连租房的钱都没了。   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费家洛咬咬牙,跟苏青桐商量好了,一边打官司,一边住在凶宅,哪怕与鬼同床,也要坚持下去。   每天夜里,费家洛睡不着时,都会感到身边水蛇般柔软湿滑的长发,被分尸的李元子,美丽悲哀的女鬼,躺在他的枕头边,发出猫眼般幽幽的目光。   而每当苏青桐洗澡的时候,就会听到花洒里响起神秘的歌声。直到一天,她坐在马桶上,无聊看着一本八卦杂志。忽然,从她的屁股后面,爬出了披着长发的李元子,但女鬼并不是来伤害她的,而是同样好奇地跟她一起看八卦杂志——对嘛,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正好这一页是王力宏与李云迪的CP,李元子闺蜜似的与苏青桐看得起劲。   就当苏青桐吓得瘫软在马桶上,却听到卫生间响起了熟悉的旋律——那是李元子的夜半歌声,清清扬扬,咿咿呀呀,子夜零点……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 请温暖他心房 / 看透了人间聚散 / 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 /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 请守护它身旁 / 若有一天能重逢 / 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刹那间,苏青桐想起了这首歌,不是《城里的月光》吗?   唱这首歌的人,是新加坡歌手许美静,曾经得过精神病。她还记得许美静唱过的“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是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往事就像流星刹那划过心房”……   忽然,苏青桐却不怎么害怕了,她从马桶上站起来,走到狭窄的客厅里,看着窗外的夜空,那是一轮城外的月光。   她想起小时候,市中心的老房子,透过屋顶上的窗户,可以看到模糊的月光。那才是城里的月光,四周被高楼的灯光污染,却依然亲切,像外婆的手掌,像爷爷的臂弯。   苏青桐回到床上,从背后抱着年轻的老公,心里想——他永远都不会明白城里的月光。   她问他,家洛,为了这套房子,你也是蛮拼的了,可我做老婆的没有逼过你,又没有万恶的丈母娘来催你,干吗非要买房呢?   费家洛只是嘿嘿两声,并不回答,转过头去,两行眼泪,缓缓滑落在床单,被城外的月光,照得分外明亮。   他只是内心歉疚,觉得苏青桐的闺蜜们,要么嫁富二代,要么找公务员,要么随老外出国。唯独,她跟着屌丝吃苦,比守着寒窑十八载的王宝钏还惨喱。小爷我纵不是盖世英雄的征东薛平贵,起码也是堂堂正正反清复明的红花会陈家洛之后,如果,不能给老婆买套房子,哪怕只是个属于她的卫生间,哪怕只是个马桶和淋浴房,又怎有脸面做个直男儿呢?   睡不着。   不久,那几绺长发,再次被凌晨阴冷的风,吹过他的耳朵与鼻尖。   他看到了李元子。   忽然,几根温柔的手指,替他抹去了眼角的泪痕。   费家洛摇摇头,轻声问,元子,请告诉我,究竟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离去?   美丽的女鬼点点头,回答——   谢谢你,费家洛,请帮我找到一个人,就是我的丈夫,他叫余一通。   那个杀了你,并且把你分尸的人?   是。   枪毙啦,你就安心地去吧,这混蛋正在十八层地狱里呢。   我明了,但他的灵魂,依然飘荡在世上,请你把他带到我面前,我有话要对他说。亲爱的,如果你能帮我做到这件事,我就答应你——从此消失。   费家洛明白了,这是被分尸的女人最后的遗愿,只要能见到杀害自己的丈夫一面,她就会心满意足,渡过亡川水,踏上奈何桥,喝下孟婆汤,忘了一切的苦难,投胎往生。   可是,怎么才能帮她找到已经被枪毙的丈夫的鬼魂呢?   费家洛又来请我帮忙,我只说了一句——谁把房子卖给你,谁就能找到那只死鬼。   原来,把房子卖给费家洛与苏青桐的幕后房东,就是三年前住在这里的小夫妻的父母,也是四位白发送黑发的老人。   虽然,余一通残忍杀害并碎尸了李元子,不能继承妻子的财产,但也不能剥夺他自己的财产份额。房产毕竟是夫妻公有财产,双方父母均有权各自继承子女的财产。   李元子的爸爸妈妈,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出嫁不到一年就被分尸,自然对于女婿乃至女婿全家恨之入骨。   余一通的父母,还是有些素质的人,虽然也重金雇了律师,希望挽回儿子的一条贱命,最终无奈被枪毙后,却向儿媳妇一家下跪道歉。   但是,女儿都已作枉死鬼,更谈不上什么亲家之谊,只想离得越远越好。余一通与李元子的墓地是分开的,各自由双方父母操办入葬。   唯独那套外环线的房子,成为两家人最后要纠缠的。如果女方贴点小钱,把房产全部过户倒也好办。但是,哪家都不想持有这套凶宅,留着也是伤心。除此以外,小夫妻生前没有其他财产,只有把房子尽快卖掉,才能分割清楚财产。   但是,现在这房价太高,挂牌出去有价无市。两家人降低了价格,却又引起买家担心,仔细调查发现是凶宅,再也无人敢买。   如此折腾了整整一年,挂牌价也从每平三万坐电梯直接下降到一万。   最终,中介钓上了费家洛这个冤大头。   我们先找到了被害人李元子的父母。   这对可怜的老人,先向费家洛道歉隐瞒了凶案真相,但想退款的话——做梦。   其实,我也不奢望能退款,只是希望老人们配合一下,能否提供关于他们女儿更多的线索,比如李元子跟余一通这对小夫妻的关系,凶案发生的真正原因。   踌躇许久,李元子的爸爸,将我们引入女儿出嫁前的闺房,竟还保持原来的模样,无论她婚后还是死后,父母都没有动过。   墙上挂着一张醒目的海报,那是许美静的照片,旁边印着一行字——城里的月光。   爸爸说,这是女儿生前最爱听的一首歌。   李元子从小住在市中心,十年前老房子拆迁,被赶到了遥远的浦东外高桥。李元子一直渴望能搬回去,但是父母没有能力,只能指望她等到结婚,找个好人家买套市中心的房子,也算是了却心愿。   于是,李元子嫁给了余一通。   余一通是张江IT男,难得是个上海小伙子。他与李元子的相识,因为都爱看同一位作家的小说。可惜他没有自家房子,跟父母挤在老公房里。上班几年,也有了一些积蓄,本想在中环线附近买套房子,没想到正好碰上房价狂涨,仅仅因为看房耽误了一个月,手里的预算就完全不够用了。   最后,有人介绍了外环线的这个一手房小区。   虽然房子不大,但是房型很好,价格也不贵,每平方才一万五,总共七十五万就能搞定。   他答应即将领证的女朋友,再过两年收入上去了,肯定会换套房子去市中心,那么结婚的新房就暂时这里过渡一下吧。   李元子,虽然有些不开心,但现实如此,也无可奈何。   何况,她是真心喜欢余一通的。   结婚很顺利,新人很幸福,双方的父母,相处得也算融洽,毕竟是小夫妻单独居住,也不存在什么婆婆媳妇的矛盾。   但是,新婚后的李元子,每晚都在渴望——城里的月光。   她厌恶城外的月光,虽然交通也还方便,但是上海的地铁图,就像只巨大的蜘蛛。这座几千万人口的魔都里,许多买不起市中心房子的小夫妻,被迫要远离蜘蛛的心脏,搬到漫长的蜘蛛触角的最末端。每天清晨辛苦地上班,沿着蜘蛛网向市中心爬去,路上要经历各种拥挤,女生被痴汉骚扰,男生防备扒手摸皮夹子。下班后,又要告别市中心的繁华,落寞地回到几年前还是农田的新小区,听着清冷的郊外上空的风,仰望似乎并不怎么圆的月亮。   许多人都相信,只有城里的月光,才能把梦照亮。   听着听着,费家洛的眼圈发红,蓦地想起,苏青桐也有过差不多相同的抱怨。   凶案的发生,就与此有关——小夫妻新婚后,李元子总是催促余一通在市中心置换一套房子,否则就坚决不要孩子,她不想让孩子生在这城外的小房子里。余一通也很努力地挣钱,到处看有没有合适的房源,但是他挣钱的速度,永远及不上房价的上涨。李元子却误会老公不够努力,或者说还不够爱她。于是,两个人总是吵架,搞得整栋楼鸡犬不宁。   三年前,阴历七月半,中元鬼节的晚上。余一通坦白说,以他们目前的收入,要置换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不可能。他希望妻子忍耐几年,将来一定会有机会的。李元子觉得那是借口,又把丈夫骂得狗血喷头。几天前,她刚参观过新婚女同事的新房,静安区单价五万元的房子,那个羡慕嫉妒恨啊。女人的小心理,全都涌上心头,简直恨铁不成钢。   余一通,毕竟也是男人,二十六七岁血气方刚,虽然平时上海男人好脾气,但日积月累的愤懑,终究没忍住。肾上腺素作用下,他狂吼起来,把妻子拽到卫生间,砸到冲淋房的玻璃上。   没想到,整面山寨货的钢化玻璃破碎,划破李元子的颈动脉。   一分钟内,他的新婚妻子死了。等到余一通清醒回来,鲜血如河流布满整个屋子。他追悔莫及,这完全是个意外,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当时他去公安局自首,或许就能逃过一死,判个死缓,甚至无期。   但,他愚蠢地选择了分尸,一边还哼着妻子最喜欢的《城里的月光》。   他觉得自己还年轻,不想就这么被毁掉,心存侥幸可以骗过警察。而且,他觉得碎尸了的话,他就可以永远和心爱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了。   余一通并不是个太会说谎的人,很快怀疑焦点就到了他身上。经过搜查,水落石出,他全部认罪交代。   因为,分尸的情节太过凶残,经过两年的审判与上诉,包括精神病鉴定,他还是被最高法院核准执行了死刑。   而死刑犯被处决后,尸体要被立即火化,骨灰会转交给家属。   我告诉费家洛,要召唤回余一通的鬼魂,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他的骨灰。   不久,我们来到余一通的父母家里,祈求他们把被枪毙的儿子的骨灰借给我们用两天,作为费家洛不再跟他们打官司退款的条件。   刚开始,我们被经历了丧子之痛的老两口赶出来了。   但是,在费家洛真诚地说明了来意之后,他们同意了这个请求。   在两位老人的陪同下,我们去了郊区的公墓,从地下挖出了余一通的骨灰盒。   费家洛抱着自己房子的前任主人的骨灰,感觉分量很轻,大概是子弹掀飞了天灵盖的缘故。   这天夜里,费家洛与苏青桐,紧张地蹲在卫生间。他们请出余一通的骨灰盒,放在淋浴房与马桶之间,这就是三年前发生凶案的位置。   然后,小夫妻退到走廊,关紧卫生间的门,两人靠在墙上,互相拥抱,抵御满屋子的阴冷鬼气。   等待许久,不知道枪毙鬼的灵魂回家了没有,更不知道碎尸鬼的愿望满足了吗。   苏青桐突然想起什么,嘴里咿咿呀呀地唱道——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 / 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 / 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 世间万千的变幻 / 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 / 哪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这歌声幽幽,伴窗外月光,穿透整个家。突然,费家洛有种可怕的错觉——亲爱的老婆是不是被灵魂附体了?   卫生间的房门里面,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元子,老婆啊,我是一通啊,你还认得我吗?   鬼魂终于召来了!   费家洛与苏青桐都哑口无言,藏在卫生间的房门外面,偷听里面那对鬼夫妻的重逢。   门里响起李元子的声音:老公,你怎么变得——哎呀,脑门都没了,你受苦了。   接着,响起一对男女的哭声。   哎,没办法,枪毙嘛,子弹从这打进去的,这回不用化妆,就可以参加万圣节聚会了。   李元子苦笑一声:老公,你过去,可没有这么幽默啊。   对不起,元子,我错了,我也很想回来,跟你说一声,抱歉。   哎呀,我的宝贝老公啊,三年来,我始终游荡在我们家里,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这房子。我在想,其实,错的是我。我不该总是骂你,不该逼你去市中心买房子,什么城里的月光啊,其实,跟我的老公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对我而言,世上最重要的,就是你了。   余一通平心静气地回答:老婆,是我没有能力,没办法赚更多的钱,要是我能早些买好中意的房子,也不至于如此啊。当然,千错万错,我更不能打老婆。这三年来,我两年在监狱,一年在坟墓,总算是想透了——老婆啊,是要用来哄,用来疼的,就算是老婆骂你几句,就当是在夸你。因为,她是喜欢你的啊,否则干吗还要恨铁不成钢呢?   然后,李元子似乎是号啕大哭了,想必是鬼夫妻拥抱在一起。个中滋味,难以言尽。   鬼妻子还说了一桩秘密,三年前自己遇害前夕,她发现自己刚刚怀孕。但是,原本说好在搬回市中心前是不要孩子的,她暂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老公。但她已经决定,等到几天后老公的生日再行公布,给全家人一个惊喜……   果然是惨啊,午夜分尸的时候,老公并不知道,老婆肚中还有他的骨肉。   可是,李元子早已完全原谅了余一通——老公,我们简直比牛郎织女还苦啊,人家每年七夕还能鹊桥会,我们小夫妻三年才能见一面。   好啊,老婆,现在我们重逢了,就永远都不要再分开!   到这里,卫生间里的声音,渐渐平息了。   这一晚,费家洛与苏青桐躺在床上,终于没有再感觉到鬼魂的气息,家里的摄像头显示,也没有一个女鬼睡在中间了。   早上打开卫生间,费家洛取出骨灰盒,跪在地上千恩万谢。   然后,他把骨灰盒送回余一通父母家里,并且撤回了打官司的诉讼,小夫妻将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   当天晚上,苏青桐幸福地纠缠着老公,热烈庆祝终于送走了女鬼,费家洛却有些心不在焉。   后半夜,他又睡不着了。   醒来以后,总觉得各种异样,重新打开电脑里的摄像头,却吓得他魂飞魄散——凌晨三点,从马桶里爬出来一男一女,赫然正是李元子与余一通,这对鬼夫妻拥抱着走进卧室,坦然地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中间,幸福地相拥而眠。   我靠!三缺一终于补齐,床上的两对夫妻可以打麻将了!   你们自己感受一下吧,但费家洛感觉快要窒息了。   上班的时候,他又找来我分享他的苦难。   我明白了,当死刑犯丈夫被召唤回家,夫妻团聚之后自然就不肯走了,那套房子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啊,卖房子的又不是这对鬼夫妻,何必要被活人赶走呢?   啊,难道应该被赶走的,就是我和苏青桐吗?   倒也不是,其实啊,家洛,我并不觉得,人和鬼不能共处于一室——我说,世界上的鬼魂,其实从来不会害人,分尸的也好,奸杀的也好,连环变态杀人的也好,从来都是活人犯的案子,干鬼魂何事?   而我,也想了起来,几年前,在我的微博上留言的那对读者情侣,似乎就叫余一通与李元子。   我打开自己的微博搜索,果然找到那段留言——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丧心病狂的誓言啊!   既如此,纵做鬼魂,亦断然不会分离。   我留给费家洛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这天晚上,更糟糕的事情来了——苏青桐发现自己怀孕了。   费家洛脑袋发晕,他从没想过做爸爸,以为生孩子还很遥远,尤其是在他俩裸婚,完全没有父母资助的时刻。   当晚,余一通与李元子的鬼魂,依然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的中间。当他翻个身想要抱住老婆,摸到的却是枪毙鬼裸露的天灵盖。再翻个身又想要抱老婆,抓住的却是被分尸的李元子的十根手指头。   没过几天,费家洛陪苏青桐去第一妇婴保健院做检查,确认了怀孕这件事,而且从时间上来分析,极有可能就是在阴历七月十五,也就是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晚怀上的。   苏青桐忽然想到——李元子的鬼魂不是说过,自己被杀的那晚前夕,曾经查出刚刚怀孕吗?也就是说,她是带着鬼胎一起死的。   那么,这个鬼胎,是不是到了苏青桐的肚子里?   她恐惧地扑在费家洛的怀里:我们要不要把孩子打掉呢?   不,就算是鬼胎,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又是头胎。老人们都说,头胎好啊,要是头胎被打掉,二胎恐怕也危险。   对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也是陈家洛的后代。他们家族是七代单传,怎能说打就打掉啊?这么做,对得起红花会的十四位大当家吗?对得起霍青桐与香香公主的痴情吗?对得起陈家洛亲兄弟乾隆皇帝吗?对得起内地与回疆的父老乡亲吗?   回到家里,两人闷闷不乐,就算家里有一对鬼夫妻,也不能占据中心话题了。   忽然,苏青桐的身后多出一只女鬼,李元子白衣飘飘而来道:青桐妹妹啊,你不必烦忧,你腹中的孩子,自是费家洛弟弟的骨肉。我这双鬼眼,胜似B超,早已看出,这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孩。我并不是重男轻女,只是这男孩,将来必定会成就大事业,以我作为鬼魂修炼三年来看,不会有错的。   苏青桐拍拍自己小腹,弱弱地说,切,难道要这孩子来复兴红花会吗?   女鬼嫣然一笑,饶是风情万种:妹妹别怕,姐姐我生前,是在母婴用品网站上班的,知道一些怀孕与育儿知识,我会保你这孩子健康平安诞下。   真的么?   我们夫妻作证,岂能食言?李元子的身后,余一通也冒了出来。   可是,你俩原本答应相会后就消失,可还是赖着不走。   对不起,阴间不要我们这对夫妻,阳间也不肯让我们去投胎,说是我俩与活人沟通,泄露了天机,罪不可恕,责罚我们永世做孤魂野鬼啊。   啊,看来,还是我们害了你俩?   费家洛早已把这段对话听在耳中,他抓着苏青桐的手说,老婆,别害怕,我们就当养两只宠物,养两只猛鬼在家,不也很有乐趣吗?   你是被蔡骏洗脑了吧?   不,是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一切,让我改变了想法,相信我,没错的。   九个月后,今年春天,苏青桐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孩,费家洛给儿子取名为费复明,以纪念红花会的反清复明志士们。   而他家里养的两只鬼,则承担起了月嫂的角色,帮着这对小夫妻来带孩子。要知道如今请个月嫂,起码也得几千块吧,一下子节省了大笔开销呢。当月嫂最辛苦就是晚上带孩子,几乎整夜不能睡觉,鬼魂恰在夜间活动,这个生物钟太适合带小孩了。再加上李元子的专业育儿知识,用科学方法加上灵异手段,双管齐下,如有神效啊。   宝宝也是天资聪颖,根本就不怕鬼,反而被鬼哄得服服帖帖。定时喂奶,更换尿布,洗澡睡觉,安排得井井有条。宝宝在鬼夫妻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不出四个月,苏青桐已能放心地去上班了。   有时候,费家洛与苏青桐去超市购物,大包小包提不动,余一通和李元子也会来帮忙。只要是在黑夜里活动,他们都不会有问题的。鬼魂的力道大得不可想象,手指头动动就把几百斤提回家了。   家里有两只鬼,费家洛就能经常向它们讨教死后的世界。因此,他在悬疑世界杂志上撰写的灵异专栏,也得到了无数人的追看,多赚了不少稿费呢。   苏青桐的广告公司经常加班,作为年轻妈妈,她有权早回家,但为了多赚些业绩,她还是会留到半夜。从地铁站到家的这条路上,晚上常有强盗出没,每逢此时,李元子就会飘出来接苏青桐回家。有一回,果然碰到强盗,还是个劫财劫色的大盗,看她独自一人就要撒野。这时李元子显形,变成被分尸的血肉,啪的一下砸在强盗脸上,吓得那家伙精神错乱地逃跑了。   嘿嘿,费家洛与苏青桐的故事还在继续,只是从不邀请朋友去家里做客,大概是怕那两只鬼吓到别人。   据我所知,这一家五口——三个活人,两只鬼,仍然住在同一屋檐下,每晚都像万圣节PARTY,其乐融融,好有爱啊。   中秋夜。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全家人吃完月饼,亡灵夫妇也品尝了气味。待到费家洛、苏青桐与宝宝睡下,李元子却是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回想前生往事,倍感蛋蛋忧桑。窗边的她,垂下幽魂长发,仰望城外的月光,回忆城里的月光,这才明白,一样的月光。   什么时候儿时玩伴都离我远去   什么时候身旁的人已不再熟悉   人潮的拥挤拉开了我们的距离   沉寂的大地在静静的夜晚默默地哭泣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一样的月光   一样地照着新店溪   一样的冬天   一样地下着冰冷的雨   一样的尘埃   一样地在风中堆积   一样的笑容   一样的泪水   一样的日子   一样的我和你   一样的笑容   一样的泪水   一样的日子   一样的我和你   什么时候蛙鸣蝉声都成了记忆   什么时候家乡变得如此的拥挤   高楼大厦 到处耸立 七彩霓虹   把夜空染得如此的俗气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一样的月光》   吴念真、罗大佑/作词;李寿全/作曲 第15夜 一只萌萌哒的鬼的诞生   萌萌哒!   今年,我学会了使用这个词。随之而来,是在我的微博里,经常有粉丝半夜发来灵异图片,长发掩面加剪刀手的贞子,躲在床底下扮小苹果的咒怨男孩,吃干拌面的美版行尸走肉……其中一只,似是真鬼。   中秋夜,一伙朋友邀我参加个小型读书会。三层楼的老洋房,楼下是间餐厅,楼上却已空关多年。刚爬上楼梯,就隐隐感到某种不对,顶楼堆满杂物,不知何故被打扫出一块空地,墙角与地板上有许多奇怪标记。蒙着厚厚灰尘的天窗,只能看到一方模糊的圆月。小伙伴们百般催促下,我朗诵了小说里的一段话——   1995年6月19日,我死了。   词典里说死亡是相对于生命体存在的一种生命现象,即维持一个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学功能的永久终止。导致死亡的现象有:衰老、被捕食、营养不良、疾病、自杀、被杀以及意外事故,或者受伤。所有已知的生物都不可避免要经历死亡。   人死以后的物质遗骸,通常被称为尸体。   科学家说每个人在死亡瞬间,都可能有濒死体验,比如穿越一条散发着白光的隧道,感觉灵魂飘浮到天花板,俯瞰躺在床上自己的尸体,或者看到这辈子死去的亲人,以及生命中所有的细节一一回放。   乃至见到基督、佛祖、大仙、哆啦A梦……   至于——死后的世界是什么?   电冰箱的冷藏室般冰冷?微波炉的高火般炽热?还是星球大战里的外星般荒凉?抑或阿凡提口中的天国花园?   当我还住在地下室,向老爷爷要过一套白话本的《聊斋志异》,我对那些故事深信不疑——死后可转世投胎重新做人,大奸大恶之徒则要在十八层地狱中遭受各种酷刑,悲惨的冤魂不散就只能沦落为聂小倩了……上中学以后,政治课上学了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才让我确信所谓的转世轮回,全属鬼扯淡的无稽之谈。   我们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真的是这样吗?   十六岁,有次在操场上疯玩,一块玻璃从天而降,在我跟前砸得粉碎,几片碎玻璃扎进腿里。如果再快一秒钟,或者玻璃偏几厘米,就会在我脑袋上敲个大洞,要么当场一命呜呼,要么变成植物人。虽然只是轻微外伤,我却莫名其妙地上吐下泻,躺在医院里大病一场,每夜被各种噩梦惊醒,不是遭人用刀割断喉咙,就是过马路时被卡车撞飞,或是从楼顶失足坠落……   我是多么惧怕死亡啊,你也是。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深夜十点。   我死于谋杀。   当我念完,墙上的一口破钟掉下,紧接着灯全灭了。   黑暗屋子里有人尖叫,还有女生大喊是谁摸了我的耳朵。有人说这栋楼是传说中的鬼宅,大家乱作一团,我被挤到楼下,仓皇结束此次中秋月圆读书会。   这天深夜,打开微博,在未关注人私信这一栏,每天都有几十上百条,很抱歉我无法每条阅读与回复,其中有条这样写——“今晚,吓着你了吧?中秋快乐!萌萌哒!”   下面跟着一张照片,竟是今晚的读书会,我朗诵自己小说的照片,非常模糊,角度特别,从斜上方拍下来,似乎隐蔽在房梁的角落里,那是蝙蝠或老鼠的视角吧?   这个微博帐号叫“一只萌萌哒的鬼”,头像是海贼王的路飞,性别女,地区上海。   她关注了我,是我的粉。不过,今晚是私人朋友聚会,她是怎么混进来的?又是怎么爬到屋顶上偷拍的呢?   查看她的所有微博,最近一条更新,却是去年十月,只有一句话——   “喜欢上一个人,怎么办?”   上百条评论转发,大多点着蜡烛,“天堂一路走好”“同学们都很想念你”“天堂里没有变态来来往往”“逝者如斯夫”“警察叔叔请尽快找到凶杀吧!”……   我的手一抖,这个,真的是死人吗?被谋杀的?   其他微博,多是吃喝玩乐内容,飘满红油与各种货色的火锅照片,在卡拉OK里的几个少女背影,密室逃脱与鬼屋的大门口,我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韩国明星,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搞基漫画,转发火影忍者与海贼王的信息,还有转发评论我的新书上市。   但我没看到她的照片。   通过一个人的微博,看到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一种偷窥。   但她也在偷窥着我?   是我自己作死,我居然关注了她:一只萌萌哒的鬼。   你们知道,我有个表哥叫叶萧,他是警官,并告诉我——确实有个少女,在本市读高中,在一年前遇害,至今凶手逍遥法外。   案发地点,就是中秋读书会的老洋房。当时,一楼餐厅的客人投诉闻到异味,厨师上楼发现许多尸块(以下删去一百四十九字)。警方通过DNA鉴定,以及现场遗留的衣物,才确认了身份。更多的信息,叶萧不能再告诉我了,包括警方所掌握的破案线索。   我决定重访凶杀现场。   先去楼下餐厅打听。午休的服务员悄悄说,楼上确实闹鬼,而且是只很猛很猛的鬼。餐厅老板为了挽回生意,用尽各种方法,道士和尚联袂出击啊,塔罗女巫啊,泰国佛牌啊,仁波切弟子啊,甚至请了一个古曼童,结果全被这只猛鬼吓跑啦。   听到手机微博的提醒,有好友发来私信:“谢谢你来看我”。   私信来自“一只萌萌哒的鬼”。   她在看着我?   抬头看天花板,服务员趁我不备,脚底抹油,溜了。   虽很恐惧,却装作愤怒,我回了条私信:“你是谁?盗取了死者的微博密码?你是她的同学吗?或者,你就是杀人凶手?”   几秒钟后,收到回答:“如果我是凶手,就在楼上的凶宅,你来抓我吧!萌萌哒!”   三楼,凶宅。   地上那些标记。警方发现尸块的位置。墙上暗红色的污迹。我在想象一年前,凶手就是在这里用刀或锯子,把一个少女分解得支离破碎。   “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你年少掌心的梦话,依然紧握着吗?”   突然,不知哪个角落,响起这段音乐。   这个……这个……不是那个谁的电影主题曲吗?   声音继续,我茫然地站在凶宅深处,不由自主闭上眼睛,想象小四会破壁而出。   手机铃声?这间屋子里有一部手机?声音正在告诉我它的位置。左前方墙角,一堆垃圾底下,用力搬开,屏着呼吸,满屋尘埃。   耳旁,铃声,不断,越近。   “云翻涌成夏,眼泪被岁月蒸发,这条路上的你我她,有谁迷路了吗?”   小四几乎扑面而出。   摸到地板上一道缝隙,大约指甲盖宽度,刚好能塞入一台薄片手机。贴着缝隙往下看,似有手机屏光。   “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   好吧,它在催促我下去不分离呢。   我找来几样工具,艰难地撬开地板,在楼板下的隔层里,找到一台IPHONE5。   手机背面有HELLO KITTY贴纸,手机串是两颗红色小珠子,淘宝上十块钱的货色。   盗手机墓贼。   IPHONE5铃声停止,屏幕黑了几秒钟,转瞬又亮,不知何应用,自动发出某种声音,就像微信语音——   小女子年方二八,上豆瓣,觅知音。   可恨那,文艺狗,空愿君心似我心。   身无彩凤双飞翼,幸有微信一点通。   原本想,人生若只如初见,伴男神花前月下。   谁曾料,万圣节,男神扒皮化禽兽,把我先奸再来杀。   我本丹心向明月,无奈明月分我尸,自挂东南枝!   感觉不再萌萌哒!   少女的声音很萌,讲述的故事却毛骨悚然,尤其“无奈明月分我尸,自挂东南枝”,不动声色之间,却已惨不忍睹。   我看着手机屏幕,背后阵阵冷汗,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滑屏,径直对着手机说话——   喂,你究竟是谁?   一只萌萌哒的鬼。   我不信。   偶像,你可别扔下我哦,喵呜!   她开始学猫叫了。   仔细看看手机,虽有信号,但不在通话状态,并非有人在远方给我打电话。   别告诉我——你就在手机里?   恭喜你,答对了,满分,偶像到底是偶像啊!   别跟我说IPHONE里有鬼。   偶像,你能给我买IPHONE6吗?去年我被分尸的时候,5S才刚上市呢。   妈淡,我还削肾客的求赎呢!   IPHONE5接着说,一年前,万圣节,我被一个男人骗到这里。他先把我强奸了,然后用绳子勒死我,再用刀子、斧子、钻子、锯子把我分尸。他背着个大旅行包,装满各种工具。我死的时候,手机掉进地板缝缝。后来,警察蜀黍发现了我的尸块,但没发现地板下的手机。   你怎么说得一点都不害怕?听着像女孩子们闲聊,哪个男生长得帅,哪个老师闷骚之类。   哪能不害怕?我被强奸的时候,那个疼啊,我才十六岁嘛,你们男人懂个屁啊,只会强奸女人,又没有被强奸过,哦,菊花的除外。   这话说得让人菊花一冷。   她接着说,我想要喊,但胶带封住了我的嘴。我拼命挣扎啊,但我只有一米五五,体重刚过八十斤,怎么推得开那个男人?我好难过啊……好难过啊……   突然,IPHONE5发出尖叫声,撕心裂肺,刺破耳膜,几乎爆裂心脏。   手机被我摔在地上,顷刻间,屏幕花了。   那凄惨的尖叫与痛哭声,震耳欲聋,似乎正在发生着强奸,而我只是被绑住了双手,无法动弹也无法呼喊。   全怪我脑洞太大,眼前自动脑补出了一切……   而我最受不了女孩子哭,十六岁的女孩子,哭得像兔子临死前的尖叫——你听到过吗?我听到过的,请祈祷你这辈子都不要听到。   我重新抓起IPHONE5,管它有没有被摔坏。我相信你了!别哭了!求求你!   哭声渐渐平息,隔了好久,她嗔怪道,呜,你个怪蜀黍,把我的手机摔坏了,你要还我一个新的,呜……   IPHONE的屏也太脆弱了,还你个诺基亚的好吗?   能砸死人的那种吗?   我问你,既然,你已死了一年多,这个手机也藏在地板下面,怎还会有电?   你不知道灵魂生物能吗?   什么伪科学啊?   总之你们活人不懂的啦,乔布斯在阴间发明的最新高科技,能用怨念给手机充电。   这么说,贞子的录像带岂不就是一座核电站了?   偶像,你真聪明,葱白你,所以日本这两年核泄露了。   你是怎么用微博给我发私信的呢?   这台手机可以连上各种应用,虽然我不在人世已近一年,但你们世界的一切我都知道!   难道还有人帮你充话费和流量费?   楼下的餐馆有WIFI,我破解了密码,就可以蹭网啦,有没有感觉萌萌哒?   你还可以使用拍照功能?   对啊,我还可以自拍呢,你想看到真正的我吗?   究竟是自拍一团肉丁和肉丝呢,还是排骨汤呢?还是算了,不看。   偶像,你能不能带我出去?除非把手机带走,否则我不能离开这栋房子。   为什么想出去?   报仇。   冤冤相报何时了?   我差点想要抽自己,只是为了摆脱这只萌萌哒的鬼的借口。   可是,不抓住那个混蛋,还会有更多的女孩子遇害,不是吗?   我无语了。   IPHONE5传出声音:我每天都在网上搜索新闻,我想警方还没有抓到他。   如果,我不帮助你呢?   那么你就一直在这里陪我吧。   开什么玩笑。我扔下手机,就要出去,却怎么也打不开门,窗户也像被灌上了铅,整个房间变成密室。大声呼救,四周传来我的回音,没有人听得到。   我被一只萌萌哒的鬼绑架了?   对不起,我答应带你出去。   太好啦!偶像撒花!让我去厕所冷静五分钟!哦,这里没有厕所,对啊,所以你一定要带我出去。   快开门吧。   等一等,你要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   不要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关于这部手机的秘密,也不要交给任何人,哪怕是你的表哥叶萧警官。   你咋什么都知道啊?   听我说,如果你泄露了这个秘密,很可能这台手机就不再属于你了,而将被送入某个神秘的科研机构——我已经分尸过一次了,不想再被分尸一次。   细思极恐,要是这台手机进了科研机构,岂不是要被大卸八块,再加上各种高能辐射检测,就算是鬼魂,大概也要被吓死的吧。   好吧,我很同情她。   当这台IPHONE5发出尖叫声时,我就已经心软了。   我答应了她。   这天黄昏,我的口袋里揣着一只萌萌哒的鬼,离开杀人分尸的凶宅。   我把她锁在我的办公室抽屉里。   她很乖,再没发出过尖叫。有时候,她会学几声猫叫狗叫,然后让我放她出来,到窗口看看外面的景色。   我问她,怎么才能找到凶手?   微信,但对方微信早已停用,杀人后换了账号,甚至换了手机号码。至于我们认识的豆瓣,他删除了所有内容,账号也是假的。   茫茫人海中,如何帮助她找到凶手呢?   我不知道。   萌萌哒的鬼时常跪求我,带她去楼下的长寿公园晒太阳。午后,我坐在公园长椅上,看着琴键上的音乐喷泉,看着长寿路上的车来车往,佯装成打电话玩手机,其实是在给她享受阳光,让她欣赏活人们的世界。她不像传说中的鬼魂碰到阳光灰飞烟灭。她说自从被杀以后,坠落阴暗鬼宅的地板缝隙,就立志要做一只阳光美少女的鬼,正能量的鬼,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鬼,简称一只萌萌哒的鬼。   公园里有老人带着孩子遛弯,女人拖着拉布拉多或金毛。三岁以下的幼儿看到我会哭,三岁以上的狗看到我会狂吠——都感受到了十六岁的萌萌哒的鬼的怨念。   我问她,你死以后,怎么没有去投胎?   偶像,你在书里不是写过吗——人死后都要经过鬼门关,走上黄泉路,在抵达冥府之前,还有一条分界的忘川水。经过河上的奈何桥,渡过这条忘川水,就可以去转世投胎了。奈何桥边坐着一个老太婆,她的名字叫孟婆,假若不喝下她碗里的汤,就过不得奈何桥,更渡不了忘川水,但只要喝下这碗孟婆汤,你就会忘记前世的一切记忆。   忘川,孟婆,来生,真的会忘记一切吗?   亲,你不知道投胎是门技术活吧?   请指教,萌哒哒的鬼老师。   知道六道轮回吗?厉害的人,直接去做神仙。造孽的人,要去地狱,或者投畜牲胎。普通人,投胎要填志愿。要晓得,这年头,每年出生的人,跟每年死亡的人,数量差不多。但是呢,每个人死后,都想投胎到好人家,也就是所谓的拼爹!第一等级,投胎到达官贵人,生出来即便不是子承父业,也是大老板的命,最差也是衣食无忧呢。第二等级嘛,自然是投胎做富二代富三代喽,像我这样貌美如花的姑娘啊,注意是貌美如花,不是如花,但也未必能变成白富美!第三等级,就是拼脸!父母出身或许平平,但若天生能有一副好相貌,未来不管是做明星做歌手做小三做大奶甚至做GAY,也有先天优势的吧。第四等级,那就是屌丝,各种悲催惨啊,就不说啦。不过,这些都不算是最惨的,那就是投胎成功以后,又被计生委强制引产了,重新做了胎儿鬼,这下到哪都投不了胎,变成我这样的孤魂野鬼,哭!   真是让人醉了。   阴间的竞争比人间残酷多啦。当一个人死了,必须打败千千万万刚死去的鬼,大部分是老头老太太。最厉害的是中国大妈,往往是投胎中的健儿,欢快地跳着广场舞,挤开所有对手,成功投入女明星的肚子,投入大富翁老婆的肚子,投入优秀妇女干部的肚子,变成可爱的小公主重新来到人世。   可以行贿吗?聊斋里常有的桥段。   嗯,烧纸钱。不过嘛,这年头冥币越做越夸张,全是几亿几亿的美元、欧元、英镑,人民币都被淘汰了!可在我们阴间,所有货币都因此通货膨胀贬值了,就算把整个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搬来,也只够买几卷卫生巾!阴间真正流行的还是硬通货,真金白银,以后给你爷爷奶奶烧纸的时候,记得烧锡箔元宝啥的,江浙沪包邮,还管埋,亲!   好吧,一只萌萌哒的鬼,我只想知道,你想投胎到谁的肚子里?   往年投胎秩序太混乱,导致大量无主孤魂,闹得阴间永无宁日,大量鬼魂把阎君的家给占了,是为占终。所以啊,去年下了一道红头文件,所有投胎都要填志愿,按照当年的全国高考试卷考试,以分数高低决定投胎。去年与今年,阴间高考状元,都是出车祸死亡的大学生啊,被室友毒死的高中生之类。他们投胎到第一等级,好羡慕啊,上辈子苦逼兮兮死于非命,下辈子终于享福了,小婊砸!对不起,我说脏话了。   原谅你。   偶像,你要知道我填写的投胎志愿是谁吗?你猜?   文章和马伊俐的三胎?   不是啦,我要投胎做王思聪的女儿。   晕。   哎呀,但这太难了,去年有十二万五千只鬼填了这个志愿,今年上升到二十八万九千只鬼了!简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呢!何况人家王思聪现在还没讨老婆,啥时候生孩子都不知道,我这不还在排队吗?   我默默给自己下了一个套,难道这个故事要等到王思聪生女儿才能结束吗?   老王你造吗?   我越发觉得她的可爱,便给她改了个名字——萌鬼。   一只狠猛很萌的少女鬼。   不久,我收到一件快递。   好大好大,快递员用异样眼光看我,拆开是个充气娃娃。   操。   抱歉,这只是个语气助词,不是动词。   充上气,娃娃很是精美。日本牌子,广东生产,模拟东方人少女,穿着一件学生服,栩栩如生。头发像真的一样,皮肤简直吹弹可破。美目流连,顾盼生姿。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抽屉里响起萌鬼的歌声,还是李玉刚版本的!   拿出碎了屏的IPHONE5,她欢快地说,偶像,礼物收到了吗?   充气娃娃?是你买的?   对啊。   我很愤怒,出离地愤怒,把我当作什么了呢?   当我抱起娃娃,准备扔到垃圾桶,耳边响起:主人!主人!求求你!不要抛弃我!   说话的不是手机,而是充气娃娃,但又是萌鬼的声音。   这可不是日本原装的高科技,而是……我不敢想下去了!   嗨!我就是萌鬼啊。   充气娃娃如是说,眨了眨两只漫画里才有的大眼睛。   你?你?占据了充气娃娃的身体?   对不起,我以为你会喜欢的,偶像。   我把充气娃娃放到沙发上,远远看着她说,这样会吓死人的呦!   可是,我不想自己永远只是个手机。我更喜欢自己是个女孩。如果,我钻到某个人身上,就会侵占她的肉体,驱赶原来的灵魂,这不太道德吧?我还是要做一只有道德底线有正能量的鬼。因此,我只能使用一个没有灵魂的东西,想来想去嘛,还是充气娃娃比较可爱,至少,看上去很像真人哦!说实话,我在网上一眼就相中了她,因为她长得很像我哦——生前的我。   你哪里来的钱?   充气娃娃弱弱地说,我早就破解了你的支付宝密码。   给跪了!谁让我把萌鬼的手机放在我电脑台底下的抽屉里。   但还有疑问,你死亡的时候才十六岁,哪里知道充气娃娃?   因为那是我爸的最爱。萌鬼充气娃娃表情忧伤,嘴角也耷拉下来说,我的爸爸妈妈啊,在我七岁那年就离婚了。我妈给我爸戴了绿帽子,重新嫁人,远走高飞,好多年没联系过了。我爸呢,一直没有再婚,充气娃娃代替了老婆。我家房子不大,却摆满了充气娃娃,各种年代各种品牌以及各种女优,简直是后宫粉黛三千人,可以办个充气娃娃博物馆了。多年下来,我爸也花费了几十万——却比讨个老婆便宜得多!想到一旦会有个后妈来虐待我,我就对充气娃娃充满了好感啊。   你下辈子想做个充气娃娃?   在成为王思聪的女儿之前,也只能如此了哦,亲。   她又眨了眨眼睛说,偶像,如果你喜欢我的话,可以用我。   我却想起聊斋中大量恋尸癖故事,有篇《爱奴》:男主爱上女鬼,刨开她坟墓发现“颜色如生,肤虽未朽,衣败若灭”,便将女尸带回家,“尸即自起,亭亭可爱。探其怀,则冷若冰雪”“乃构精舍,与共寝处。笑语一如常人;但不食不息”。有次男主喝醉,强把酒灌入她口中,结果她吐血倒地身体腐烂,男主“哀悔无及,厚葬之”。   我不想让她变成爱奴。   你是个好人,充气娃娃说。   想问你个问题——你没有过吧?   男朋友?   我点了点头,避开充气娃娃直勾勾的眼神。   没有,我的第一次是被强奸的,也是最后一次,然后就被杀掉分尸了。   我会为你报仇的。   不过嘛,我这个塑料组成的身体,有没有被人用过,就不知道了,你收到的包装还好吧?是你第一个开封的吗?   住嘴!   好吧,但,你能带着我去逛街吗?我是说,带着我!   不是……哦……不是……要我带着充气娃娃去逛街?   对啊,我有一种感觉,杀害我的变态,仍然在这座城市活动,我一定有机会再见到他的。   犹豫三天,我把充气娃娃关在卫生间,最终决定开车带她出去转转。   那一天,阳光灿烂的日子,秋阳耀眼,梧桐苍翠,歌颂祖国,繁荣昌盛。   我把充气娃娃放在副驾驶座,给她绑好安全带。不管是路上行人,还是看摄像探头的警察,都会认为我载着个洛丽塔出行。车子开过大街小巷,萌鬼在座位上摆各种POSE,放下车窗照着反光镜,欣赏自己动人的美貌。要是给她一部手机,简直就要剪刀手自拍了。   带我回家吧。   萌鬼如是说。   好吧,我刚要掉头,她说不是回你办公室,是回我家。   你家?   她报出一个地址:这是我爸爸家。   你要回去了?   充气娃娃闭上嘴,不再发出声音,好像是个无生命的塑料。   太突然了,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在犹豫,害怕一旦送她回去,就永远也见不到她了。也许,这次开车带她出来兜风,就是她计划好了要摆脱我?我哪里得罪她了?还是,她真的想家了?可是,她家里不是有许多充气娃娃吗?想到这里,感觉有些恶心,我想歪了。   车子开进曹杨八村的一个小区,两边都是八十年代六层楼的老工房,晾衣架飘满了内衣内裤,阳光下丝毫都不违和。   我抱着充气娃娃下车,几个晒太阳的老头看着我,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耳朵都烧得红起来。不过我听到他们却在说,喂,这个洋娃娃好漂亮啊,是给谁家的女孩子买的啊?真是庆幸这家充气娃娃的学生服够端庄够高大上啊。   绕过楼梯里各种杂物,一楼楼到三楼全是麻将声,四楼与五楼是打DOTO声,只有六楼宁静如坟墓。   我按响了门铃。   一个中年男人开门,眼圈红红的,似乎没睡醒,身上有股浓浓的香烟味。他看到我手里的充气娃娃,立即关上门说,我早就不买了。   我报出了他女儿的名字。   他再开门,看着我。他说,我女儿,她死了。   是这样,你女儿在一年前,给你订购了一个充气娃娃,因为迟迟没有付款,交易取消了。但最近,我们发现有人付款了,因此就把这个娃娃送过来了。   我女儿送给我充气娃娃?对不起,自从我女儿被人强奸分尸以后,我就把所有的充气娃娃都烧了,我想这是我自己作孽,老天爷对我的报应吧。   哦,那么,我就告辞了啊。   正当我要转身,感到充气娃娃悄悄捏了我一把,她不同意我就这么走?   于是,我回头说,能不能看看令爱生前的房间?在网上听说她的遭遇,我们老板也非常关心,希望能给予一些帮助。   男人一声不响把我带进屋子。两居室,建筑面积五十平米左右,有个朝南小间,萌鬼生前的闺房。   没想到,房间非常干净,床也铺得整整齐齐。墙上钉着海贼王、火影忍者、名侦探柯南的海报,书架摆满各种悬疑和耽美小说,有一排全是我的书。床头摆放几十个玩偶和手办,木头床架的小贴纸,最早从她幼儿园就贴上了。电脑台有许多照片,小婴儿的满月照,一周岁的限制级裸照,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的全家福,读托儿所穿小裙子,幼儿园参加万圣节活动扮女鬼,上小学戴上红领巾,小学毕业出落成美少女,到初中就是万人迷的节奏,直到她被杀前的一个月,站在学校操场上做了个剪刀手,还对准自己的脖子。一语成谶。   显然,在她死后,将近整整一年,爸爸坚持每天打扫房间。他把女儿的闺房,保持跟她生前一模一样,仿佛哪天女儿回到家里,就能立刻躺到床上睡觉。看起来虽然轻松,但对于一个离婚多年,五大三粗,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男人来说,却是一件无比艰巨的事啊。   对不起,我能单独在这房间里待一会儿吗?我掏出一把香和蜡烛,说要给他女儿点香。   男人木然地点头,也不担心是否会意外把房子烧了,便退出去了。   我真的点上一束香,放在充气娃娃面前,仿佛面对少女遗像。   萌鬼幽幽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回来吗?因为,人死以后,见到自己过去的一辈子,就可以了无遗憾,开开心心去投胎了。我也不用等待做王思聪的女儿,随便找个普通人家,哪怕做个矮挫穷的女屌丝,但只要爸爸妈妈疼爱,家里平平安安不折腾,长大过程中没有变态杀手,没有猥亵女生的男老师,到二十来岁顺顺利利嫁了,也就很幸福了吧。   我不响,不得不又点头,有什么热热的液体,从我的眼里滑出,该死的。   过去,我一直不喜欢爸爸,说他是个拿不出手的垃圾,喜欢充气娃娃的变态。但他上班很辛苦,白天做保安,晚上去夜总会看场子,每个月几千块收入,大部分都给我买衣服。他给了我许多零花钱,每次同学们派对,我能拿出最好的东西给大家分享。那台IPHONE5,也是爸爸咬着牙给我买的。他那么喜欢充气娃娃,是为了不用讨老婆,可以省下许多钱,未来给我做嫁妆。要是我还活着,碰到现在IPHONE6上市,就算让他割个肾给我去买,他也不是不会认真考虑的。我想,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除了他,没有第二个。   我继续不响。   充气娃娃闭上眼睛。   她的灵魂走了吗?顺利前往投胎?渡过忘川水,走过奈何桥,喝碗孟婆汤……她将在某家医院的产房呱呱坠地,十六年后又是一个萌妹子?她还会认得我吗?   我也闭上眼睛,等待了十分钟,仿佛有什么气流,从我的脸颊边擦过。   是她吗?还舍不得我?环绕着我,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我在口中默念,希望她离我远去。虽然,我会很想念她的。   充气娃娃依旧在那里,再也不会动了,也不会眨眼睛,我用力捏了捏她,没有任何反应。   她又变回了一堆塑料。   至于一只萌萌哒的鬼,芳踪无觅,不知世间何处。   永别了,萌鬼。   使命终告完成,尽管大仇未报,但我会继续寻找变态凶手。   而我也不想把充气娃娃扔在这里,倒不是担心她爸爸会使用这个娃娃,而是怕他像过去那样把她给烧掉了事。   我扛着娃娃走出闺房,向男人告别,他蹲在地上抽烟,再没说过半句话。   走下楼梯前,我回头说了一句:喂,你女儿让你少抽点烟!   他怔怔地看着我,眉毛拧成一团,狠狠掐灭烟头。   回到楼下,我把充气娃娃重新绑在副驾驶座上。   开车重新上路,她安静地躺着,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空空的躯壳,香香的皮囊。   飞驰上内环高架,我把电台调到古典音乐的频率,正好响起古风的琵琶语。   瞬间,万物安静如许。萌鬼垂首,琵琶丝丝,万叶千声。   副驾驶座上的充气娃娃,蓦然睁开双眼,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咬着我的耳朵说——   沧海月明珠有泪,   感觉自己萌萌哒。   嫦娥应悔偷灵药,   感觉自己萌萌哒。   何当共剪西窗烛,   感觉自己萌萌哒。   昨夜星辰昨夜风,   感觉自己萌萌哒。   神女生涯原是梦,   感觉自己萌萌哒。   飒飒东风细雨来,   感觉自己萌萌哒。   可怜夜半虚前席,   感觉自己萌萌哒。   深知身在情长在,   感觉自己萌萌哒。   刘郎已恨蓬山远,   感觉自己萌萌哒。   恐是仙家好别离,   感觉自己萌萌哒。   来是空言去绝踪,   感觉自己萌萌哒。   二月二日江上行,   感觉自己萌萌哒。   总把春山扫眉黛,   感觉自己萌萌哒。   寻芳不觉醉流霞,   感觉自己萌萌哒。   马上琵琶行万里,   感觉自己萌萌哒。 第16夜 万圣节的焰火葬礼   真美!原来白天放烟花也这么好看!惜朝,告诉你,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烟花了!   ——《逆水寒》电视剧版(原著:温瑞安)   现在,我最怕一句话:我是看着你的书长大的。   以后,还会有一句话:我是看着你的书长大的一直看到我死了。   比如,一只萌萌哒的鬼,比如胖子君,比如他,比如她,比如它。   胖子君往生的那年,刚满二十九岁。   当他被拉到殡仪馆的深夜,殡葬车终究没能扛住,石破天惊地爆掉一个轮胎,司机说这辈子没拉过这么沉的尸体。   万圣节的前夜,三个男人推着小车,方才把胖子君抬下来,艰难地送入遗体化妆间。   今晚值班的化妆师是小灵。闲了三天的她,正躺在殡仪馆的女生宿舍,看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悬疑小说。她扎上头绳,换好工作服出来,戴上手套和口罩,看到了胖子君。   按照行话,不能管这个叫尸体,必须叫大体。她照例向大体鞠躬,说了一套祝福语,恭送死者往生。   没家属吗?   他还不到三十,家里父母早就哭得不省人事,其他亲戚没这胆量,更不敢担责任。   胖子君挺着小山似的肚子,仿佛睡着了的北极熊,又像因公殉职的相扑运动员。化妆台像一张床,坚固的塑钢材料,四脚发出吱吱声响,让人担心随时会被压塌。死者的双眼睁着,厚重眼皮底下,瞳孔扩散,目光暗淡,角膜轻度混浊。   虽然,小灵不是法医,但按照她的经验判断,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左右。   怎么死的?她继续问同事,从前也碰上过遇害的大体——有胸口被丈夫捅了几十刀子的,有脑袋被老婆剁下来的,有火车站半夜里被劫匪勒死的。   咳!饭局上喝醉了,从餐馆的窗户冲出去,摔到七层楼下,死了。   辛苦您啦,把大体交给我吧。   子夜,殡仪馆,遗体化妆间,只剩下两个人,活的和死的。   HELLO!晚上好!割奶!空棒挖!   从胖子君被拉进来的那一瞬间,小灵就认出了他——全城已没有比他更胖的家伙了。   照道理,该把遗体眼皮拉下来再开始工作,但她痴痴地看着胖子君,不晓得为啥死后二十四小时,眼睛还不闭上?难道是为了看到她?   小灵是胖子君的职高同学,她比他小两届。   她学的是化妆,当然是给活人服务。   他学的是会计,自然不是给死人算账。   那一年,胖子君十八岁,在职高篮球队打中锋,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十斤,属于非常标准的运动员体重。说实话穿着球衣站在篮筐底下,身边大堆长人,丝毫不显胖。   小灵走到篮球场边,跟几十个女生共同花痴,大多数人挚爱流川枫,还有人迷恋三井寿,更有口味重的喜欢樱木花道,只有她远远地盯着胖子君。   那场球打完,女生们给各自的男生送茶端水擦汗甚至奉上香吻,只有胖子君一个人落寞地走到跑道边,整理着充满汗臭与脚气味的运动包。   小灵给他递了一块毛巾。   后背心早就湿透,蒸笼头几乎喷出汗来,他拿过毛巾擦了个遍,连声谢谢都没说,闪身去水房冲冷水澡了。   她拿回充满男生体味的毛巾,默默跑回宿舍洗干净,挂在床头绳子上,在日记本上写下“胖子君”三个字——不是他的姓名,其实也不是外号,更不是什么可爱的小名。因为,全世界只有她这么叫他。   几天后,小灵又到篮球场边。他终于坐下,喝了一口她递来的水,问你叫什么。   小灵,大小的小,灵魂的灵。   我叫……   胖子君!我能这么叫你吗?   我胖吗?   我喜欢胖子。   好吧,他故意把肚子鼓出来,说我请你去吃饭吧。   他俩的第一顿饭,是在KFC。那座小城市里,肯德基算是高大上的餐馆。许多穷学生要省下半个月的零花钱,才能吃上一餐全家桶。虽说是请女生吃饭,但小灵像猫似的吃了点薯条,而胖子君吃了两个巨无霸,三对新奥尔良烤翅,一根墨西哥鸡肉卷,还有两瓶饮料,那样阔绰大气的出手,让打工的收银员小妹对他投出送给富二代的媚眼。最后,小灵还是决定跟他AA制,因为胖子君裤兜里的钱,只够他下个礼拜去上收费厕所的了。   第二个月,胖子君请小灵看了场电影,他才偷偷摸摸在黑暗中握紧她的手。   他感觉小灵的手好小啊,手指却是纤长灵活,天生就是化妆师的料。   十多年后,万圣节前夜,殡仪馆的遗体化妆间。小灵的十根手指,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不再触摸活人的脸而已。她正抓着莲蓬头,在用清水冲洗胖子君的遗体——冰柜里冻了整个白天,皮肤上的白霜渐渐融化,底下是僵硬的肌肉和骨骼。   科学家们常说,人死后会减少二十一克的体重,可能就是灵魂的重量。   不过,小灵从来没信过。她所看到的死人,大多死沉死沉,要么冻得硬邦邦,要么掉了许多零件,哪来的二十一克啊?而躺在遗体清理床上的胖子君,体重早已爆表,只有那种量牲口的大台秤才管用。   我也问过小灵,殡仪馆有没有真实的灵异事件?她回答,网上无数关于殡仪馆的鬼故事,全属鬼扯淡。没错,小灵是我的粉丝,在另一个城市。万圣节后,我找她吃了顿饭,向她了解殡仪馆与遗体化妆师的真实故事。   这个故事,是她告诉我的。   那么胖子君呢?   十年前,他参加了三校生高考,考进一所大学的会计专科。校区在另一座城市,他俩告别的那天,正是个春风沉醉的傍晚。小灵送给胖子君一本书,那年校园流行的《荒村公寓》。胖子君则带着小灵,跑到城郊的游乐园,坐上最大的摩天轮。两个人转到最高的顶上,他掏出打火机对着天空,仿佛点着了夕阳和云彩。   他说,小时候,城里发生过一场大火。从他家的楼顶上,可以看到火光熊熊,满脸都是热腾腾的空气,弥漫着焦煳味,不知死人还是橡胶的气味,闻起来很像过年时油炸的香味。   那时起,胖子君就特别喜欢看火。   北国天冷,十一月就冰天雪地,年底就到零下二十度了。但只要有火,就会暖和。以前家里用煤球烧炉子,能看到火苗子往外窜,后来通了暖气,反而没感觉了。后来,碰到中学的篝火晚会,什么地方的森林大火,哪怕是火车站流浪汉烧的汽油桶,都会让他特别兴奋。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在两个人学猫叫与狗叫之间,摩天轮已下降到了地面。   半年后,小灵去胖子君的大学找他。那时,她还在职高学化妆专业,明年就要找工作就业了。她买了一纸板箱的烟花,坐了三个钟头的长途车,找到胖子君的寝室楼下。他们爬上校园背后的山坡,刚给烟花点火发现全都哑了。拆开来一看,根本没有火药,而是沙子。小灵被骗了,买了假货。   胖子君安慰她,小灵不哭,汪!   又隔半年,春暖花开的小河边,小灵买了一大箱烟花。这回绝非山寨,花光了她一个月零用钱。胖子君用烟头点燃引线,就在烟花发射之前,一场倾盆大雨倒下。两个人变成落汤鸡的同时,小河里的水刷刷往上涨,还没来得及抢救,整箱烟花就被河水淹没了。   胖子君又安慰她,小灵不哭,汪!汪!   她擦干脸上的雨水,没有哭。   两年后,胖子君大学毕业,但没找着会计的工作。他只考出了最低级的证书。任何一家单位,看到他这种五大三粗的体形,就会怀疑他的智商和情商,会不会在账本上少记或多记一两个零,或者干脆抢劫出纳携款潜逃。   他在家里啃老了一年。天天混在网吧,打网游,NENG了把大砍刀,没日没夜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游戏里被他砍死的人,每个礼拜能造出一座殡仪馆。   小灵在给胖子君做全身SPA——是他的尸体。   活着的时候,他喜欢趴在学校山坡的草地上,让小灵给他捏背。可他的体形实在太大,就算用四只手也难以尽兴。   她问他,这要捏到什么时候呢?   一直捏到我死了,胖子君说。   他死了。   这间殡仪馆的服务比较高端,收费也要高些。按照台湾殡葬业的标准,要给死者做沐浴,全身SPA,擦精油按摩,再细心地化妆,漂漂亮亮,往生西天。   小灵做这行七年了。   当她从职高毕业,本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化妆师,但找不到工作。打过几份零工,收入微薄,根本养不活自己。   这时候,看到殡仪馆的招聘启事,遗体化妆师,跟她专业对口,基本工资三千多块,每次上岗都有奖金。   小灵咬了咬牙,瞒着父母,就去应聘了。   总共招七个人,只有四个报名,小灵是唯一学过化妆的,自然毫无争议地录取。   培训三个月后,她开始为第一具大体化妆。原本以为是个病故的老年人,没想到却是个小伙子,大学还没毕业,暑期下河游泳,脚抽筋淹死了。从河里打捞上来,已有些腐烂,又在冰柜里冻了两天,才送到殡仪馆的化妆间,很像美剧《行尸走肉》里的人物。   小灵当场呕吐出来,结果被扣了半个月工资。   然后,她借了几百张恐怖片鬼片僵尸片血浆片的盗版碟,每天在殡仪馆宿舍里练胆。墙壁背面就是放尸体的冰柜,推开窗是火化炉,每天有几百具烧焦的骨骸被敲碎。每个星期天,她去叔叔工作的屠宰场,帮忙杀牛宰羊,哪怕溅一脸血都没关系,只要为了让自己胆子变大。   终于,她完成了毕生第一次为遗体化妆。   那是个老太太,八九十岁,面色铁青。家属们在旁边干嚎着。她小心地用棉球蘸着消毒水,进行大体的脸部清洁。她的工具有化妆笔、海绵、刷子,根据生前遗像,认真地画出脸庞线条,尽量符合原本肤色。   没过两天,她碰上一个跳楼自杀的年轻人。从二十层楼掉下来,四分五裂的,连脑袋都断了——就需要缝补这门技术活了,在遗体化妆师的圈子里,这可是一门高难度的手艺。但要是能够掌握的话,一辈子吃喝就不愁了。师傅带着小灵一起缝补,先得提着死者的脑袋,研究缺口的角度,以及是否有缺少的骨头和皮肤。然后,两个人一针一线的,把人头与脖子重新缝合——古时候的犯人砍头,死后家属也是这么重新缝上再入葬的。   等到这个活干完,死者父母抱着小灵说,谢谢你啊,姑娘,我儿子终于可以去投胎啦。   这地方有种说法,残缺的尸体无法投胎,只能去做孤魂野鬼。   小灵在殡仪馆工作满一年,化妆过一百多具大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病故的有自杀的有车祸撞死的有被乱刀砍死的……但她从没跟胖子君提起过。   有一天,胖子君家的亲戚死了,他被父母拖着去殡仪馆参加大殓。遗体送去火化后,他嫌殡仪馆晦气,一秒钟都不想多待,急着要离开,却正好撞见小灵。   小灵走出化妆间换衣服,刚缝合完一具被变态杀人狂肢解的女尸,身上全是死人的鲜血与污垢。在她摘下口罩的瞬间,胖子君直勾勾地看着她。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胸口还挂着工作牌,有她的名字、照片还有岗位。   胖子君第一次发现,女朋友确实是化妆师——但不是给活人化妆的。   他俩大吵了一架,从遗体化妆间一直吵到停尸房再到火化炉最后到骨灰临时停放处。胖子君身体庞大,不慎撞到一排骨灰盒上,不知多少人的骨灰洒在他脸上——感觉自己这辈子都要被死鬼们诅咒了。   总之,胖子君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必须从殡仪馆辞职。   她摇摇头,换好衣服,洗干净脸,向外走去。   满脸骨灰的胖子君追在后面问,怎样?   走啦?   去哪里啊?   回家。   然后呢?   上班。   不上班行不行啊?   不上班你养我呀?   面对小灵的质问,胖子君低头不语。他还是个无业游民,每月仅有的收入,是在网吧里打网游装备赚来的。   我!养!你!啊!   殡仪馆门口,熙熙攘攘的大街,大堆的纸车纸马纸房纸美女旁边,胖子君大声喊,声嘶力竭。   小灵痴痴地回过头来,才想起有部香港电影,他俩一块儿看过几百遍,《喜剧之王》里周星驰对张柏芝说的台词。   她微笑着摇头,你先照顾好你自己吧。   回家的夕阳下,她一路流着眼泪,再被西北风吹干,刀割似的疼。   胖子君和小灵分手了。   第二天,在殡仪馆的门口,她买了一大箱子烟花,想要放到天上去,希望胖子君可以远远地看到。当她要点火的时候,城管突击检查,把她的烟花全部没收了。   这辈子都没机会和他一起放烟花了吧,她想。   死人们的眼睛皮一眨,一辈子过去了。   活人们的眼睛皮一眨,六年过去了。   小灵没有见过胖子君。   她也没再谈男朋友,父母知道她的职业后,也给闺女张罗相过几次亲,都关照她不要说自己在殡仪馆工作的。   但是,每次她都开门见山地说,你好,我是化妆师,但不是给活人化妆,而是为往生者服务,把人干干净净地送走,我觉得这份工作挺体面的,挺那什么正能量的。只要你喜欢我的话,以后我也可以为你化妆,如果我活得比你久一些。   你可以想象那些相亲对象们的目光和结局。   也有单位同事给她介绍过,殡葬行业的婚恋多是内部消化,反正彼此都是为尸体服务的。也有位年长她几岁的师傅追求过她,却被小灵委婉地拒绝了。   她说,要是你再胖一点,我就答应你。   对方胡吃海喝了半年,体重涨到了一百八十斤,但离小灵的标准还差得远呢。   忽然,小灵低下头来,看着死去的胖子君。   这是她六年来第一次见到他。   额头上有些伤痕,皮肤里残留碎玻璃,都被她小心地处理过了。也因为遗体过于庞大,她从子夜十二点,工作到凌晨三点。虽说,这是殡仪馆里最容易闹鬼的时刻,但她没有半点害怕。   化妆进入尾声,胖子君终于像个人样了。以前跟他在一起时,看到他睡着的样子,小灵就忍不住要为他化妆——其实是拿他作为实验品,当做死人脸在练习。   可惜,现在的他,是冷的。   六年前,胖子君跟女朋友分手。他每天二十四小时混在网吧打网游,在道上混出了名儿,许多金链肉瘤大哥来找他买装备,几个月里净赚了十几万块。通过跟玩家们沟通互动,这些年学到了不少互联网知识。他决定创业,办一家SNS社区,名叫“万圣节”。就像现在网上许多同志社区,而胖子君的这个社区,是专门给恐怖鬼怪爱好者,以及万圣节COSPLAY办的。   但是,胖子君家里没钱,拿不出第一笔启动资金。他住在三十年前爷爷的钢铁厂分配的老工房里——那一年他还没出生,要没有这套五十平米的房子,他妈至今都不会嫁给他爸呢。   这时候,他遇到了天使,也是经常向他购买网游装备的富二代,更是德州电锯中国同人会的会长,网名“重口味天使”。每部德州电锯公映,这家伙都会去美国包场看。他给胖子君投了四十四万,说这数字最吉利了,虽说用来互联网创业诡异了点,但年轻人不就是得艰苦奋斗吗?   果然,他开始了足够艰苦的奋斗。从半地下坟墓般的办公室开始,到雇佣第一个程序员开发APP。这中间他也被别人骗过几次,几乎搞到身无分文的境地。最惨的时刻,他一个人在桥洞下饿了三天,却没有人给过他一分钱——他那肥胖的体形实在是跟乞丐相差太大,最后他被几十个假装要饭的围殴,被赶到了火车站旁的铁轨上险些做了海子。   两年前,终于迎来互联网经济的春天。胖子君赚到了第一桶金,虽然还不够发工资,却证明了万圣节商机无限。不用担心饿肚子了,至于为什么会越来越胖?因为太操心了,经常被迫跟渠道商喝酒,天天熬夜加班,每晚吃一大包酸菜方便面加香肠加鸡蛋加大瓶可乐,肚子就像实心铅球似的鼓起来。   两个月前,马云和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更是让胖子君心潮澎湃,他给自己树立了一个目标——十年后,纳斯达克,敲钟见!   为了拿下一单生意,连续三天没有睡觉的他,又去陪客户喝酒了。那群王八蛋最会灌人了。他一口菜都没吃,空着腹,先喝啤酒五杯,再饮红酒四杯,最后干了五十二度的白酒三斤。然后,大家看他有些不行了,便拼命地给他吃肉,又吞下了半斤牛腿肉,三根羊排,两只老母鸡。   但,胖子君毕竟没有净坛使者的福气。   那家餐馆有个露台,他本想冲过去呕吐,却彻底喝糊涂了,直接撞上玻璃幕墙,再硬的玻璃也承受不了他的重量,直接从七楼摔下来。   他死了。   经过法医的检验,胖子君的真实死因,不是摔死的,而是因为爆饮暴食,加上酒精中毒。   终于,胖子君去另一个世界的纳斯达克敲钟了。   回到殡仪馆的凌晨,阴阴的风在遗体清理化妆间回荡。小灵最后擦拭一遍化妆棉,无菌手套轻轻抹过,死者的嘴角微微一动。   她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对她。   小灵把耳朵贴在胖子君嘴边,亲爱的,说吧。   汪!   从尸体的喉咙深处,传来一记狗叫声,那是胖子君最爱学的声音。   他睁着眼睛说,小灵,其实,你不知道,我始终悄悄关注着你,看你的每条微博、微信、QQ空间和签名。我知道你没嫁人,男朋友都没再谈,每次相亲都失败了。我想,我还有机会,只要我能成功,就一定踩着五色云彩,开着宝马奔驰,像个盖世英雄,接你回家,娶你。   我养你啊!   嗨,还记得六年前,在殡仪馆的门口,我跟你说过的这句话吗?既然是男人,不就应该对女人这么说吗?   小灵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胖子君,许久许久,第一滴眼泪,从她腮边滑落,坠入胖子君尚未瞑目的左眼。   热热的。   刹那间,小灵好想大声说——复活吧!亲爱的,我的胖子君!   他闭上了眼睛。   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泪水,从冰冷的眼角滑落到耳边,溶化死后浓浓的妆容。   再不会醒来。   小灵为胖子君补妆,低头亲吻他的嘴唇。   天亮了,万圣节。   下午四点,殡仪馆七宝山厅,胖子君遗体告别仪式。   可惜,来人稀稀拉拉,除了父母与亲戚,没什么其他人。胖子君生前的互联网公司,总共三十多号员工,连一个都没来——都拥到劳动保障局讨薪水去了。只有投资他的那位德州电锯杀人狂天使,给他送了个黑玫瑰扎成的硕大花圈,看起来煞是拉风与扎台型——那一夜,天使本人正在北京地铁里扮演清宫太监而被警方拘捕。   胖子君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身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面色白皙,头发锃亮,竟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帅一百倍。   大概,只有在情人眼里,他才是这个样子吧。   哀乐结束,遗体告别仪式完毕,胖子君被送到后面的火化炉。   体形过于庞大沉重,只能送进一个单间。关上炉门,按下电钮,数千度高温烈火,往生极乐矣。   小灵穿着一身正式的黑色衣裙,头发上别着白花,远远地看着火葬中的胖子君。   火葬场的玫瑰。   有人给她起过这样的绰号,都从未有人看她穿成这样,同事们好奇地围观,却都不敢上去问她为什么。   火化一具遗体需要个把钟头,家属在外面嚎哭等候之时,火化炉的烟囱上面,喷出大团炽热的烈火。   大家都看不懂怎么回事,只感觉四周温度剧增,地面上流溢着喷火的液体……有经验的火化工高喊:粗大事了!   紧接着,整个火化炉被熊熊烈焰包围,大家慌乱地往殡仪馆门外逃去。   小灵夹在人群中间,痴痴地看着烈火焚城与焚尸,脸被火光映得通红,就像在职业高中的篮球场边第一次看到胖子君——他的浑身上下装满了脂肪,因为烈火焚烧而从烟囱喷出。胖子君的尸体就像一团喷火巨龙,迅速点燃整个火葬场和殡仪馆。何况,他是喝酒醉死的,巨大的肠胃里,灌满了高纯度的酒精,更加助长了这场大火。   终于,当整个殡仪馆都陷入火海,小灵才被两个奋不顾身的男同事救出来。   好大一蓬火啊!   画面太美,你不敢看。小灵站在马路对面,看着这场殡仪馆史上最壮观的灾难。火化炉的烟囱不断喷出烈焰,就像白日焰火,直冲云霄。巨大火舌,半空爆炸,火星四散,带着胖子君身上的油脂,如同最迷人的烟花,绽开五颜六色,绚烂夺目。所有目睹此景的人们,注定永生难忘!   一群外国小孩依次敲门来讨糖吃,他们不晓得这是中国的殡仪馆,小孩的洋妈妈们以为是小菜场之类的。小洋鬼子们敲开了一家家寿衣店和花圈店的大门,店里当然没有糖果和巧克力,只能顺手抓给他们一把纸钱和冥钞,大方点的就送了几块报废的灵位牌和骨灰盒子的边角料。最后看到一蓬大火,小孩子们怀抱最新的礼物,欢快地完成了万圣节讨糖之旅。   西北风吹过,烈火永不停歇地燃烧,从白天烧入傍晚,连着天边晚霞。全城的消防车都已出动,却难以控制猛烈的火势。每个消防员的身上,都沾满了胖子君体内的黄色油脂,而那充满焦煳香气的尸体味道,则弥漫在整个城市,乃至大半个中国上空……   万圣节。   这场“1031”特大火灾,足足烧了五个多钟头。谁都没有想到,子夜时分,突如其来下了一场大雪。黑夜里白茫茫一片,终于把火扑灭。整个殡仪馆与火葬场早被烧成白地。幸好,没有人(活)员伤亡,但几百具尸体直接成灰了。   镜头回放——下午五点,大火最猛烈的瞬间。小灵想起胖子君生前爱看的一部港片,有段黑社会老大的台词: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风风光光地活,红红火火地死。如果,不能风风光光地活,那就红红火火地死吧。   忽然,她跳着双脚拍手欢呼起来!   女孩笑得多么灿烂,像小时候骑在爸爸肩膀上,出门去看国庆节放烟花。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第17夜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过起,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八点,我在公司开会,关于《天机》电影。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发毛,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在公司,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九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遛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到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还在哭,她和我爸已寻找很久,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我同情《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遛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遛狗的地带,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观察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煞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不用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要怀疑我是杀人狂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了。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裸女。但又有些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沙皮狗耶,我很高兴,因为它长得也确实那样——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大名为贝克汉姆,简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所有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由我来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负责悲伤的部分。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病毒》,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第一部长篇惊悚或者说悬疑小说。许多个白天和黑夜,但主要是黑夜,我在当时位于二楼的家,靠近窗户和阳台的电脑台上,敲打键盘诞生这部小说。而幼年的贝贝,就蜷缩在我的脚边上。我可以这样说,贝贝与《病毒》同时诞生,也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同时诞生。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会不会就没有这本书?自然也没有现在的我?   贝贝刚来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它会长到多大,或许就是邻家的那些小狗的样子吧?但是,它成长的速度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到半年左右,它的体形已经超过了我家附近所有的狗。而当它刚满一岁的时候,完全不是我们印象中沙皮狗的模样。   最后,贝贝长到了七十到八十斤。因为它的皮毛非常短,所以许多看上去比它大的狗,其实只是毛比它长而已,真正论体格未必是它对手。贝贝的皮不太皱,褶皱仅限头部和下巴,四肢与躯干也更加健美丰长,行动颇为敏捷,非常凶猛,与普通沙皮狗的臃肿肥硕形成天壤之别。它的舌头里还有罕见的大块蓝色斑点,皮毛顺抚时有天鹅绒般的感觉,但逆向抚摸又似砂皮般粗糙。   开始怀疑它是串串,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贝贝是正宗的沙皮——骨嘴沙皮,简称“骨沙”,而我们通常所见的沙皮是含有美国血统的肉嘴沙皮。   “中国骨嘴沙皮犬”是中国本土品种,与藏獒、松狮等中国本土犬齐名。沙皮犬原产广东,曾是用于赌博的斗犬,以凶猛善斗著名,松弛的皮肤可轻易转身攻击,而短少粗糙的皮毛又使咬住它的敌人口腔痛苦,结实的体形更使人望而却步。中国沙皮犬,是世界顶级的斗犬,比特、土佐等名犬都未必是它对手。   七十年代,香港的中国犬爱好者,将沙皮犬引入美国,杂交培养出如今常见的沙皮犬——肉嘴沙皮,严格说已不是中国犬,而是美国沙皮犬。皮肤极皱,四肢粗短,虽憨态可掬,但完全失去斗犬特征,转化为观赏宠物。美国沙皮犬皮毛过皱,容易体臭,尤其生眼病,这些缺点是中国沙皮犬没有的。后来,肉嘴沙皮大举入侵中国,正宗的本土沙皮犬被漠视,乃至大量做成狗肉煲,短短几年陷入灭顶之灾。据说,目前完全纯种的骨嘴沙皮已基本灭绝,只在专业研究所里还有保存,也可能在某些穷乡僻壤,成为农民的看家狗或野狗。   这些年说要保护纯种藏獒,而纯种的中国沙皮已销声匿迹,是比藏獒更宝贵的品种。我也不敢肯定我家的贝贝纯度多高,但它含有大部分骨沙血统是无疑的。   时光一晃,十二年过去。   我未敢找母犬来与它配种,担心其他犬种会玷污它高贵的血统和基因。我在网上发布过启示,希望能找到一只同样纯度的骨嘴沙皮母犬,继承中国沙皮犬的优秀基因,保护这一名贵的中国犬种。但那只母犬,永远未曾出现。   2012年,深秋,深夜,苏州河边。   我看着被抛弃的裸女石膏像,仰月长叹。   贝贝,你在哪里?   于我而言,那是真正的,最漫长的那一夜。   回家辗转反侧。本以为彻夜难眠,但竟然还是睡着了。我很自责。   白天,我继续出门寻找。   这回走遍了附近几个小区,从苏州河南岸扩大到了北岸。我找到附近遛狗的人们,向他们打听有没有看到过贝贝,但人家只报以同情的目光,却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下午四点半,我回到家,我妈又哭了。   那是贝贝走失整整二十四小时。   我妈去小区物业查看了昨天的监控记录。反复看了许多遍,终于发现在四点半左右,我家贝贝出现在门口的摄像头里,跟着一辆车跑出了小区大门。它还在犹豫,前路彷徨,未来灰暗。但它选择了最常去的那条路,往苏州河的方向奔去,消失在世界尽头。   晚上,我家附近有个洗车店,偶尔能听到大狗的叫声。我立即冲下楼去,四处寻觅贝贝,因为那是它的叫声,惊天动地的,几百米外就能听到。然而,我只看到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德国黑背。   为什么不是贝贝?我抓狂。   第三天,我们全家还在寻找,但已渐渐明白,大概这是徒劳的吧。   真的,很抱歉,贝贝。我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在街头,在网上到处招贴寻狗启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寻找变为祈祷。   我从没在别人面前哭过,甚至从没愤怒过。但是,我在私下里,一个人,经常会被某些很小的事情感动落泪。而在贝贝走失以后,那些个夜晚,我经常哭。   我们幻想,半夜里,你会来敲门。   幻想,某天走在苏州河边,会突然看到你。   我会喊你名字,抚摸你的皮毛,带你回家。   带它回家。   其实,还有一个秘密。在贝贝走失的那天,房间里还有另外一条狗。   它的名字叫拉拉。   那是一条米黄色的拉布拉多,在贝贝走失前一年,老婆大人在宠物店花了三千块买来,还骗我爸说是别人送的。一如十多年前,我爸告诉我妈,贝贝是别人送的。后来他说漏了嘴,原来是六百块钱买的。不久,在买拉拉的那家宠物店,出现了一条与贝贝刚来我家时,几乎一模一样的幼犬,标价两万。当时,我还挺得意地说,贝贝真的好名贵啊。   而今,我想,他妈的就算两个亿(约等于一万个LV包包)也不及在我回忆中,贝贝的一个眼神。因为,回忆正在渐渐模糊。就好像,除了是个十一月的秋夜,我也真的记不清,贝贝走失的那一夜,是否两年前的今夜,此刻。   秘密还没说完。   拉拉是老婆大人送给我爸的礼物,是条母狗,带回家时只有一两个月,体重八斤。这是条极度调皮的拉布拉多,长大成年也活泼个不停。相比之下,贝贝却是沉着冷静的,像成熟的男人,总是蹲在沙发或地上。现在,拉拉已痴肥到八十斤。在它还没长大时,就经常欺负老实的贝贝。照道理,作为斗犬的中国骨嘴沙皮,一旦被惹火了,立时能把拉拉咬得半死。贝贝却明白男人要对女人谦让的道理,处处都让着拉拉,从没伤害过她。   直到有一次,拉拉怀孕了。   不用调查和推理了,凶手就是贝贝,它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前面已经说过,为了保持中国骨沙的血统纯洁,贝贝一直未能找到适合交配的对象,它到十二岁还是处子之身。   拉拉是贝贝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它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但是,我们无法想象拉布拉多生下的沙皮会是什么模样。当时,咨询了许多人,都建议要把这个拿掉。踌躇再三,我们送拉拉去做了无痛的人流,找了个德国医生,手术费三千块,比花季少女们还贵。   几个月后,贝贝走了。   不知道,它自己开门出走之前,有没有回头张望过拉拉一眼?   我没有很后悔,而是极度后悔。   如果,没有送拉拉去做人流,或许,贝贝与拉拉的孩子们,就会在2012年的秋天,来到这个世界。   拉拉与贝贝的孩子,可以起个名字——拉贝日记。   有些历史感,也有些邪恶。   当贝贝遗憾地走失以后,至少可以留下它的一线血脉,将遥远的加拿大拉布拉多与古老的中国犬连接在一起的种子,那会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串串啊!   可惜,这部漫长的日记永远都写不出来了。   后来,一直在想个问题,贝贝为什么要出走?所有的狗,都喜欢出门去玩,如果能够自己把门打开,通常十有八九会溜出去。不过,号称智商最高的拉布拉多,拉拉至今也没有学会贝贝的开门绝技。   但它为什么没有回来?贝贝是否有某种怨恨?跟它的孩子被扼杀在拉拉腹中有关呢?   赵若虹跟我分析过,说是狗到了一定年龄,比如十二岁快要老死之前,就会决定离家出走,躲到不为人知的角落,孤独地死去,为了不让主人看着自己死去而悲伤。   2012年,我经历了许多事情,在此不一一描述了。   那是我内心极度起伏的一年,也包含陪伴了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传说,2012年12月22日,是古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   那一晚,我反复听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   如果还有明天   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   如果没有明天   要怎么说再见   还好,我看到了2013年的太阳……还有2014……眼看就要到2015了。   此时此刻,我在想,我的贝贝,它现在在哪里呢?   它,还活着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了。   我在想象,它可能会有的几种命运,最大的一种可能,来自于苏州河桥洞下的流浪汉们。是啊,曾经有人看到过他们,杀死流浪狗煮了充饥。或者,被人送进了狗肉火锅店?还是乱穿马路时被汽车撞死了?还是无法寻觅食物冻饿而亡?也可能是被人举报,打狗队员将它收容,最后人道毁灭。   但我还是希望它还活着,哪怕此生再也不能与我见面,至少能得个寿终正寝。   如果,它被某个人家收养了,虽然不太有可能,因为中国骨嘴沙皮终生只认一个主人,绝对不会背叛。   贝贝最好的结局,应该是被送到某个郊外的工厂,成为一条看管厂房的巡逻犬,这也能发挥它斗犬的优势,更有巨大的空间可以活动,最好就是在乡村田野的环抱中,总比被憋在市中心的狭窄环境里好多了。   最差的嘛,就是依然在街头流浪,每天饱一顿饿一顿,偶尔跟别的狗打打架。它应该很厉害的,没有狗打得过它——但是,它老了。   今年,如果,它还活着,那就是十四岁了。   它会走不动路,掉了牙,生了疮,受了伤吗?   要是你看到,可以告诉我,我送它去看医生。   我知道,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这些年来,关于养狗与狗肉的争议很多。我从未加入过这些讨论,我可以尊重别人的饮食习惯,这与我自己坚决不食用狗肉,或者不食用其他什么无关。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狗奴”。有时候,看到某些人为了保护小动物的权益,而做出损害人的利益的事,我同样会感到可笑。   于我而言,狗或者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人生和家庭以及记忆中,曾经有过的那个它。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我说,要多拍些贝贝的照片,因为,老天留给狗狗的时间不多。   那时候,我每天都能见到贝贝,也不曾太在意这句话。   后来,当贝贝的年纪一天天变大,直到逼近十二岁的大关。虽然,它并没有显老,据说狗的衰老是瞬间的,然后很快就会不行了。我也想过如何面对它的后事,如何送它这辈子的最后一程,如何送它入土为安或烧化成灰。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的结局。   至于,贝贝的照片,倒是留下来不少。大多留在我的电脑里,偶尔也被冲洗成照片,压在我原来家的玻璃底下。自从它走失以后,我却很少再敢看那些照片。每看一次,心里就会特别难受。   再回答本文开头的问题——为什么,我一直不敢写这篇文章?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别人?因为,我很恐惧,哪怕只是为此,写特么几句话,我都会把自己,哭成狗。   果然,现在,此刻,NOW,我正在敲动的键盘,已被自己的眼泪,浸湿了。   魂淡啊!   半年前,我把我家的电脑桌面,替换成了贝贝的照片。然后,我开始每天写#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长微博小说。   每次开机与关机,我都会看到它。   不,而是它在看着我,提醒我,生命中总得面对某些东西。   无论是好是坏,是悲是喜,是苦是甘。   疼痛,有时可以摧毁一个人,有时也可以让人变得坚不可摧,可以让我写下这些文字。   网上流行一张照片,左边是贝克汉姆,右边是马云。许多女孩留言说,如果左边的是老公,右边的是老爸,人生就圆满了。而我想,如果我是马云,我会用自己一半的财富,把左边那个换成我走失的狗,因为他俩是同一个名字,假如可能的话。   上个月,我在饭桌上遇到赵传——《我是一只小小鸟》《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的赵传。   我不敢说,我也是听着赵传的歌长大的。   饭后临别之时,我才知道,原来赵传是我家邻居,跟我住在同一个小区。   忽然,我很想问赵传,两年前的这个时候,你有没有在小区门外,看到过一只黑色的中国骨嘴沙皮犬?这条狗走失了,主人很想念它。   我没有这样问,只是在心中,默念一首他的歌《我终于失去了你》——   啊……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   我看见你眼中伤心的泪光闪动   PS.很多人说,我的小说陪伴了他们长大。而我要说,在大约十年的光阴里,贝贝陪伴了我的这些小说诞生。   感谢它。   也感谢你们,真心的。 第18夜 人生就像打电话   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我们说好了一起挂,行吗?   人生是什么?   你MB!   第一句话是半夜接到的骚扰电话,第二句话是你的回复。   真正的标准答案是:我们生下来,然后又死掉。   这年头,但凡有个手机,就算座机,谁没接到过广告推销的电话呢?是傻逼兮兮成了人家客户,还是一言不发直接挂断?在多如牛毛的推销或骚扰电话中(更多已被安全软件消灭),有一通最沁人心脾——   “喂,请问是蔡先生吗?”   “是。”   “今天我告诉您的事情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说过的。”   “你是哪位?”   “您的声音真的非常好听!”   “究竟有什么事?”   “猜猜看?这是一个小秘密!听您说话,就知道您是这方面的专家。”   “你的秘密?”   “好,请听清楚了,今天我要告诉您的秘密是——我是奥巴马与普京贵宾服务中心的,是您的客户专员,专门为您做理财服务。”   没劲!我挂断电话,微微有些遗憾。   从第一句话起,我就明白是电话推销,之所以迟迟不挂断,完全是因为她的声音。   妈蛋,真好听。比初恋更甜蜜,比林志玲更平易近人,比波多野结衣更端庄,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电视台首席女播音员更柔软。   今晚,这个故事,是关于她的。   2014年,初春,她第一次来到这座大城市。妹子是去年的本科应届生,期望在金融中心找个专业对口的工作,比如财务经理啊,投资专员啊,最不济也是银行行长秘书。   但,三个月里投了无数简历,没找到任何工作。有个HR告诉她——虽然她有国际金融专业的本科文凭,但盖着山东蓝翔大学的钢印,还是建议她去挖掘机行业发展。   她难过,自觉在学校刻苦认真,钻研各种金融知识,只因开学典礼上校长一番话:我们的毕业生如果不踏踏实实学本事,那跟清华北大还有什么区别呢?   终于,她从求职BBS里找到一份工作,名字听起来高端大气:奥巴马与普京贵宾服务中心,主要业务是个人理财与投资。老板跟某银行领导是亲戚,却是百分百私营企业,不过二十几号人,半数是做电话销售的。   培训只进行了半天,她开始在坐席前打电话了。   第一通电话,对方是个女的,她还没说上半句话,就被强行挂掉了。   她给自己个笑脸,继续打第二个,这回是个男的,居然嗯嗯啊啊听下去。她努力介绍公司业务,把在大学里学过的各种投资理财知识,考试般地背了一遍。   聊了半小时,最后对方说,我是声音控,美女,能跟你约炮吗?   额头冒出冷汗。大学四年,她从未谈过男朋友。学校里男生虽多,但小鲜肉绝无仅有。至于她自己嘛,在男生眼里属恐龙级别。每次她觉得社会不公平,人人冷漠,只要自己照照镜子,就觉得也是人之常情了。   她不想轻易拒绝客户,低声说,约炮不行的,但可以来我们公司看看。   其实,她心里说,我是颜控,先把你自己的丑逼脸传张照片过来让老娘瞧瞧吧!   “帮我用舌头舔舔电话吧?”   她果断挂掉。   毫无疑问,对面是个变态,而自己呢,好像刚被变态强奸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她蒙着脸哭了一会儿,然后,继续打电话。   第三天,在拨打了一百九十多通电话之后,她成功地在电话里卖出了第一份产品。   她很高兴,回群租房的路上,奖励了自己一顿麻辣烫。   上班两个月,进入盛夏时节。虽然工资很低,偶尔成功的几单生意,也不过几百块的提成,但她爱上了电话销售员这份职业。   有天她拨出个号码,根据大数据,此人姓石,单身男性,此外一无所知。   “喂,请问是石先生吗?”   “是。”   听声音是个年轻男子。   “今天我告诉您的事情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说过的。”   “嗯?你谁啊?”   通常百分之八十的接电话客户都会这样问。   “您的声音真的非常好听!”   “这辈子第一次有人这么跟我说。”   好像不是讽刺,他是真心这么说的。   “猜猜看?这是一个小秘密!听您说话,就知道您是这方面的专家。”   “听着,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秘密,数不清的悲剧,每天每分每秒都有人被谋杀,但关我屁事?”   遇到这样的口气也是平常事,她继续和颜悦色:“好,请听清楚了,今天我要告诉您的秘密是——”   “所有跟我通电话超过一分钟的女子,都在三个月内出意外死了!美女,这就是我告诉你的秘密!”   她听得后背心竖起汗毛。但是,对方已在电话里耗费了这些时间,说明有可能攻克下来,绝不能半途而废:“我是奥巴马与普京贵宾服务中心的,是您的客户专员,专门为您做理财服务。”   “等他俩正式结婚了再来给我打电话吧!”   “这个,恐怕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再也看不到了。”   “你的有生之年会有多久?”   终于,她既不想挂电话,也不想再接受对方的羞辱和诅咒了,却重新让自己冷静下来:“石先生,您可以不购买我们的产品,但请不要用这种说话方式,我们都是平等的。”   “小姐,这个地球上从来没有平等两个字。”   “对不起,别叫我小姐!如果您觉得这通电话是在浪费时间,那么我现在可以挂断。”   “你的电话刚打过来,就显示有一千零九十五人标记是广告推销!但我想闲着也是闲着。”   “石先生,我猜您的财务状况可能遇到了某些问题。”   “破产了。”   “我们公司为破产人士有专门解决方案——黄金套餐年费八千八百八十八,白银套餐季费三千八百八十八,青铜套餐月费一千五百八十八,单次服务最低价八十八元起!包你立竿见影改变人生!无效可退全款!包邮啊,亲!”   “但我身上只有几十块现金,还欠银行十几万,你能不能先借我一点钱?”   “如果您有时间,可以来我们公司咨询,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小姐,你先当心一下自己吧,没事不要乱出门,小心三个月内没命。”   “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   终于,她也发飙了。   她面色煞白地站起来,强忍着没把电话机砸掉。她记下那个号码,在手机里给他起了个名字:“来自火葬场的你”。   第二天,她去火车站买了一百张SIM卡,批发价每个五块,不需要登记身份证。   她决定每天给那个王八蛋打骚扰电话。她在网上查找博大精深的汉语里各种骂人脏字,去了全国各地的方言论坛,每个地方的中国人都有最恶毒最下流的骂人话。还有文艺小清新的方法,比如凌晨一点钟问他“人生是什么”。被拉进黑名单或举报都没关系,反正一天换张SIM卡,打到他跪地求饶换手机号为止。   深夜,她开始打电话:“您好,这里是火葬场。对于您家人的离世,感到很抱歉。我们能为您做点什么?”   “我没有打过电话啊?好吧,你们现在来医院吧,地址是……”   心里一慌,真的家里死人了?   “啊,等一等,我记一下。”   “是您的哪位家人?”   “我妈,今天刚走。”   “对不起。”   “你要说什么对不起?”   “哦,我们会赶快派殡葬车过来的。”   “你是谁?”   她赶快把电话挂了,会不会声音被认出来了?平常人不会开这种玩笑的。她给殡仪馆打了电话,通知他们派车去那家医院。   憋了整整三天,每次玩手机都要看看通讯录里“来自火葬场的你”,仿佛那真是一座火葬场,不停地吞入尸体吐出骨灰,顺便给城市增加点PM2.5。   她又拨通了那个电话号码:“你好,这里是火葬场,请问您对我们的服务满意吗?”   “今日大殓,我很满意。”   他的声音低沉,似乎背后就是遗像和骨灰盒。   “如果是一百分,请问您给我们打几分呢?”   “一百分,但我想投诉,有人冒充你们给我打电话。”   “哦?”   “小婊砸,我早听出声音不对了。我家在办丧事,你打骚扰电话过来,还是个人吗?”   “对不起。”   “下次进火葬场的就是你了!”   挂断电话,她捏着手机,孤独地坐在群租房的角落里。薄薄的隔壁响起邻居做皮肉生意的叫声,这个深夜既有性命又有死亡。   凌晨,睡梦中,她又听到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浮现起一张男人泪流满面的脸。   两三个礼拜,越发魂不守舍,好多次打电话时都会走神。每次翻手机通讯录,看到“来自火葬场的你”就会心慌。她犹豫过无数次,要不要删除这个号码?但,手指总是按不下去,仿佛那个人就在背后,无影无形地抓着她手腕。   深夜,十点,她无法抑制给他打电话的欲望。   又一张新的SIM卡,拨通了“来自火葬场的你”,电话铃响了很久……   “谁?”   “是我呀。”   “又是你?”   显然,对方已牢记她的声音了。   “先别挂电话,我想跟你说对不起。”   “我不在乎!”   “能跟你说说话吗?”   等候良久,响起一个干哑的声音:“好。”   “你好像出了什么状况?”   “没事,我很好。”   “上次我真的不知道你家在办丧事。如果,你是因此情绪不好骂了我,我可以原谅你,石先生——”   “叫我石头。”   根据电话推销法则,一旦有这种亲昵的称呼,比如小李,老张,大刘之类的,说明对方信任你和你的产品,成功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好啊,石头,你快要睡了吗?”   “我要是告诉你,我很快就会长眠不醒,你信吗?”   “听起来,你的情绪很消沉啊。”   “哇,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是你的负能量垃圾筒,我是做个人理财与投资的。”   “真他么敬业,我要是有一万块,肯定买你们的产品。可是,我有吗?”   “我也没有。”   “真的?”   “嗯,我是个女屌丝。”   “你是在安慰我,声音那么好听,美女吧。”   “我很丑。”她第一次对男人说这样的话,好在是电话,当面反而不敢说,“声音好听的女孩子大多很丑,你不信吗?”   “喂,丑女,你听过一首歌吗?赵传的《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那首歌唱的就是我。”   “你是搞音乐的?”   “也算是吧。”   “是在酒吧驻唱的吗?哪一家啊?有机会我能来听吗?给你献花?”   “我在演出公司上班,给演唱会打杂,给工作人员送盒饭啦,开车啦,灯光设备啦,男明星唱累了后台休息,我给他按摩屁股解乏。”   “那么女明星呢?”   “我通常是给女明星擦鞋油的。”   “石头,你的手机还有多少格电?”   “一半。”   “不早点睡吗?”   “丑女,你要挂电话了吗?”   “晚安。”   “等一等!”   他在电话里吼了一声。   “怎么拉?”   “没……没什么……”   “你还想跟我继续聊天,是吗?”   沉默中含糊的声音:“是。”   “哇,你有多无聊啊?”   “你想错了,我只是……只是……你的声音好好听啊。”   “好吧,本姑娘陪你说话,超过半个小时要收费啊。”   “我破产了。”   “可以赊账,按揭,分期付款!我可是在蓝翔学金融的。”   “你们公司有没有阴间的理财服务?”   “阴间?”果然是“来自火葬场的你”啊,“我可以告诉老板,适当开发一下这个领域的服务。不过,到时候要往地下打电话推销,我可就惨啦,就怕天天被你这样的吊死鬼骂。”   “丑女,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其实,你挺可爱的。”   “这辈子没人这样说过。”   她没说谎,莫名有些小激动。   “可惜了,以后不能陪你电话聊天,我快死了。”   “这种骗人把戏太过时了,哼,说说你怎么死呢?”   “从楼顶掉下来摔死。”   “什么时候?”   “一分钟后。”   “你以为你有预知未来的超能力?”   “不是,我正准备跳楼自杀。”   “别开这种玩笑!”   “没有啊,你听听风的声音!”   他把手机举到远处,果然狂风呼啸,似在几十层楼顶。她从小就有恐高症,听到这声音再想象下都会腿软。   “不要啊!”   隔了好久,听到他剧烈喘息的声音:“喂,丑八怪,喊什么喊?我差点被你吓得掉下去!”   “你也会怕死?你要死就死,关我什么事啊?”   “那我真的去死了?”   “石头,等一等!”   “好,那我等一等再去死。”   真想冲到他面前,抽他一顿耳光,再把他的舌头与鸡鸡都割了,假如他是骗人的话!   “你怎么让我相信呢?”   “亲爱的,我在楼顶上坐了两个钟头,正准备跳下去,手机响了——要不是你这个电话打进来,我已经是个死人,躺在底下的大街上,被无数围观的人们拍照了。”   “如果是这样,我绝对不会让这个电话挂掉的。”   “电话总得挂的,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   “石头,你个傻瓜,请保持通话。告诉我,你在哪里?”   “你打开微博或微信看一下。”   她赶紧搜索“直播跳楼自杀”,都指向本市同一栋大楼。虽是深夜十一点,不少人还在街边仰头围观。有些混蛋起哄叫楼顶的快点跳,免得大家等太久错过好戏。   真的是他吗?不断刷新,出现楼顶。她认得那栋大厦,四五十层。底下是有名的商场。有人拍到了楼顶的跳楼者,看不清脸,是个年轻男子,不停地拿着手机通话。不少人猜测是警方正在与其通话,谈判专家或心理医生劝阻他自杀。公安的微博表示,与自杀者通话的并非警察,而是某个不明来源的电话。   不明来源的电话——就握在她的手心里。   “你别死啊!”   她对着手机大喊,而他回答:“靠,那么久不出声,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今晚,谁都不会死的!”   “我要跳下去了哦!”   “别!”慌乱之间,她随口说,“我喜欢你!”   “什么?”   “哦,我说我喜欢你说话的声音,愿意跟你做朋友啊。”   她掏出本小册子,进公司第一天的培训教材。翻到最后一页,每天上班前都会在心里默念一遍——   我会成为电话营销的顶尖高手,电话是我终生朋友,我热爱电话。我所拨出的每通电话都是最重要的,对方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或我将成为他生命中的贵人。我喜欢打电话的对方,我喜欢我电话的声音。我打电话可以达到我想要的结果。我下一通电话比上一通电话都有进步。我充满热忱,我会自己感动,一个感动自己的人才能感动别人。没有人会拒绝我,所谓拒绝只是他不够了解,是我推介的角度不是最好。   “知道吗?石头,你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或者,我将成为你生命中的贵人!”   “你已经是了!声音迷人的丑女。”   “对了,你有女朋友吗?”   “曾经谈过。”   她故意用愉快的语气说:“那就是现在没有喽?”   “嗯,但我猜你也肯定没有男朋友。”   “是啊。”   “可我没机会跟你谈恋爱了。”   “只要你不死,从楼顶走下来,就有机会啊。”   “当我决定走上楼顶,就绝对不会再走下来。”   他听起来毅然决然,好像地下党员上刑场。   “没出息的石头,为什么想死?”   “活着没意思。”   “跟你妈妈去世有关吗?”   再度沉默,电话里全是刺耳的风声,楼下的汽车发动机声,还有远处警方的喇叭声。   “我的爸妈,在我三岁的时候就离婚了。我跟我爸住在外地,我妈一个人住在这里。小时候,每个同学家里都有电话,但是我家穷,一直没有条件安装。”   “差不多我家也是哦!”   “我没在电话里听到过妈妈的声音。她也从没来看过我哪怕一眼。我恨她。初中那年,我爸有了一部手机。有天晚上,我偷用爸爸的手机,给妈妈打了通电话。是个男人接的电话,我只说我找妈妈。那个男的把电话掐断了。从此以后,我再没听到过妈妈的声音。几年前,我大学毕业过来打工。我没去找过我妈,电话都没打过半个。我换过各种工作,不停地搬家租房。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从房产中介到保安到快递员到演出公司打杂的,我感觉像个蚂蚁,忙忙碌碌地给自己搬运面包屑,随时可能被街上的高跟鞋踩死。对了,我也做过电话推销员,立刻就能听出你是干吗的。”   “哈,我们是同行,石头前辈。”   “丑女,你真的很机灵啊,是块做电话销售的料。”   “为什么不干了呢?”   “我没办法克服内心的障碍,总害怕被人骂,被拒绝,甚至把电话放到口袋里,任凭我说了半天都没声音。对啊,你是怎么对付那些前台小姐的?”   “打公司电话吗?那我得严厉多了——你跟陌生人讲电话都这样吗?你帮我转电话前,还想知道关于我什么事?不转这通电话,老板会失去许多赚钱机会,你敢冒这个险吗?既然你不愿听我说话,请告诉我你的名字,如果你们老总来问,我就能说跟谁谈过了呢!”   “哈哈哈!”   好担心他会不会笑得摔下去呢。   “我很可笑吗?别再笑了,石头,我都脸红了!”   “今年春天,我妈突然打我电话,说她生病住院,想见我。她得了癌症,晚期,病入膏肓。”他的语气突然沉重下来,“这些日子,我也失业了,欠了信用卡费一大堆,可以说是破产了。妈妈临死前,送给我一台IPHONE6,用仅剩的积蓄买的。她说,我小时候,没能给我打过电话,非常内疚,不配做我的妈妈。她快死的时候,头发掉光了,不想让我看到她的样子,就把我赶出病房。妈妈让护士帮忙拿着手机,用最后的力气跟我通话,祈求我的原谅。我在电话里说,妈妈,我早就原谅了你啊。然后,电话那头再也没了声音。”   “现在你跟我通话的这台手机,就是你妈妈送给你的?”   “嗯,这是我从小大到,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件也是最后一件,妈妈的礼物。”   她的眼眶有点红,深呼吸:“石头,你这混蛋,要是现在自杀,你妈妈会骂死你的!”   “我早就想死了,从上中学的时候起,那时老师们就说,这孩子没救了。”   “那些老师都胡说八道,你还信啊?”   “再见吧,谢谢你,亲爱的丑女。”   “别,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电话那头在沉默,风声呼啸,如死神的呼吸。   “你还在吗?石头?还在吗?”   她声嘶力竭地喊起来。   “说吧。”   这是否算是再一次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什么问题啊?”   “回答吧,你不就在世界末日吗?”   “老虎。”   “为什么?”   “昨晚,我梦见了老虎。对了,你看过李安导演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吗?丑女,如果是你,你选哪样动物呢?”   “我……我……我选羊!”   “羊?”   “你属羊?”   她扑哧一声笑了:“是啊。”   “嗯,年龄暴露啦,我比你大三岁。”   “石头哥,我能请你吃夜宵吗?你知道这附近有家路边摊的烤生蚝很正的耶!”   “说得我都饿了啊。”   “好啊,那我出门去接你。”   “哎呀呀!”   “咋啦?”   “我看到这栋楼底下啊,街上刚出了车祸,就是几秒钟前,我们说话的时候,有个女孩被辆土方车压死了!好惨啊!半个身体都没了,马路都塞住了啊。”   “你信不信,全世界人都死光了,你都不会死呢!”   “不知道。”   “你等着,别跳楼哦,我这就过来找你!”   她穿上一件外套,踩着拖鞋就出门了。手机保持通话,挂上耳机方便行动。她飞快地冲到路边,打上一辆出租车,前往微博上直播的跳楼地址。   “石头,我在赶来的路上,你可别往下跳哦!”   “你真的要过来?”   “谁骗你啦?我要是骗你的话,天打雷劈做小三!”   “好吧,我等你!”   十来分钟,出租车开到了楼下,果然周围人山人海。   但她没看到所谓的车祸现场,大概已经被清理掉了吧。   她仰天望着楼顶,灯光已经照亮那上面,果然坐着一个男人。他紧挨着天台边缘,两条腿悬挂在半空中,这让警方的救援极其困难,哪怕轻轻触碰半下,都可能让他摔下来。   更高的半空中,有架直升机正在盘旋,似乎想要空中营救。   太遥远了,无论如何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到他正在通电话。   “喂!我已经到楼下了,石头,你快下来吧!”   “好啊。”   “不!不!不是叫你跳下来,你回头坐电梯下来!”   “可是,丑女,我们都回不去了。”   “回得去!我们都来得及!”   “凭什么?”   “我嫁给你!”   她脱口而出,围观的人群侧目。   “你说什么?”   “只要你不死,我就嫁给你。”   “又在骗人,这可不是电话推销!”   “石头,我是认真的!”   “算了吧,我是个屌丝,除了一身债,啥都没有,你不会要我的。”   “谁说你一无所有啊?你还有病呢!”   “对啊。”他大笑着说,“你也有病啊?”   “哈哈哈,石头,我们都有病,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我们都病得不轻啊!”   楼顶和楼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异口同声笑起来,笑得那么天真,那么无邪。   他左手抓着手机,右手往楼下招了招,引起下面一片惊呼,以为他真要跳下来了。   她对着手机冷静地说:“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但在挂之前,你得先把电话费挣了。”   “电话费?对啊,再不充话费,我就得停机了!”   “你得下来自己充哦!”   “问你个问题,你真的很丑吗?”   “是啊,丑到你半夜吓醒!石头哥!”   “那我太好奇了啊,真的得要下来了,看到你究竟有多丑,然后再去死。”   “好啊,我就在这里等你!”   然后,他真的站起来,从楼顶上消失了。   底下的人群一片失望,还有人发出嘘声,大喊:“骗子!浪费了老子几个钟头!”更有网上开赌场的为此而损失惨重——半小时前跳楼的赔率还很高呢,全国已有好几万人下注了。   五分钟后,他出现在了楼下。   坐电梯下来的。   一群警察簇拥着他,同时给他戴上手铐,威胁跳楼严重违法,可能要行政拘留。   他向人群张望,期待能看到那个她,传说中最丑的女孩子。他不在乎她有多丑,更不在乎她是否真的会嫁给他。   他只是想要看到她,靠近她,抱紧她,亲吻她。   然后,被警察叔叔拖走。   但她没有出现,周围只是骚动的人群,向他投来谩骂与唾沫星,丝毫没有她任何的影子。   手机里的通话已经断了。   她先挂了。   好遗憾呢,他抬头看着城市,夜空被灯光污染无比灰暗,似有流星滑过。   其实,她就藏在人群深处,在某道玻璃背后,从手机里取出SIM卡,扔进路边的垃圾箱。   她看到了他。   无法形容他的容貌,总之,她知道自己喜欢他。   非常非常的喜欢他。   刹那间,自动脑补了无数画面——他和她在大街上相遇,在无数人惊讶与错愕的目光下,两人紧紧相拥,最浪漫的法式亲吻,像失散多年的恋人。相爱,热恋,结婚……她会为他生一大堆孩子,去他妈的计生委。每个孩子长大后,都将是电话推销的高手。最后,他们就像一通电话,说好了,一起挂。   但,这只是幻想,仅仅存在于一秒钟的大脑皮层。   放下电话,他和她,终究只是陌生人。   她转头离去,在午夜的街头,脚步越发轻盈,就像回到十岁那年,学校里跳舞的小姑娘。   谁的眼泪在飞?   走过一条又一条街,走过一座又一座桥,走过无数的路灯和大厦,走过正在打烊的KFC,走过二十四小时的钟点房旅馆,走过彻夜狂欢的老外酒吧,走过夜幕下流浪的野猫。   忽然,她发现又回到了这里,回到四周喧嚣的人群,马路对面有栋高楼,直耸夜空云霄。手机依然在通话状态,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什么问题啊?”   “回答吧,你不就在世界末日吗?”   “老虎。”   “为什么?”   “昨晚,我梦见了老虎。对了,你看过李安导演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吗?丑女,如果是你,你选哪样动物呢?”   “我……我……我选羊!”   当她一边在通电话,一边横穿过午夜的街道,想要到楼顶去接他下来,却丝毫不曾注意路上的车流——有辆土方车疾驶而来,根本来不及踩刹车。   羊。   她死了。   至于,刚才发生的一切,不过是她死后的一场幻想而已,真实的世界是这样的——   半个身子留在车轮底下,暗红的鲜血像团草莓浆,缓缓地浸染肮脏的路面,也染红了她那双HELLO KITYY的拖鞋。   七百块的山寨手机,摔到路边的排水沟里,依稀传来楼上男人的喊声:“艾玛!”   而她感到自己飞了起来,失去了所有的重量,像片羽毛,像只蛾子,像个鬼魂。她越过围观的人们的头顶,就好像插上一双隐形的翅膀。   她越飞越高,一直飘到上百米的高度,发现有个男人摔了下来。   在十八层楼与十九层楼之间的半空中,她看到了他。   但他没有看到她。   高速坠落中的他,心里极度后悔——后悔为什么要爬到楼顶自杀,后悔为什么接起不速之客的电话,后悔为什么没有及时挂断而通话了两个钟头,后悔为什么低头看到楼下发生的车祸,后悔为什么始终抓紧手机而听到她的惨叫声,后悔为什么因此而心慌意乱脚底一滑,后悔为什么看上去像是要跳下去救她,她已经让我放弃自杀的念头了啊!妈蛋!   总之,他下来了。   而她已飘到楼顶,很遗憾再也看不到他了。   最漫长的那一夜,楼下发生惨重车祸的二十秒后,又有一个男人坠落到地面。他摔在被压住半个身子的女孩身边。他俩的鲜血流淌在一起,头发互相纠缠,他的左手抓住了她的右手。因为跳楼的巨大冲击力,男人的一双眼球被挤出来,玻璃弹珠般滚落到她的脸边,似乎是要看清她有多丑。   在更高的地方,整座城市的上空,接近星星和月亮的云层间,她不再有恐高症了,才想起刚才的答案——   “马代表事业,老虎代表自尊,孔雀代表金钱,羊代表了爱情,你所选择的就是你内心最在乎的东西。”   此时此刻,三万英尺下的地面,警察驱散围观人群,搬运这两具年轻的男女尸体,各自蒙住一块白布,送上及时赶到的殡葬车。在火葬场干了三十年的老司机,这辈子拉过成千上万具尸体,叼着一根红双喜说:“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但我只同意前半句。”   No new years's day   to celebrate   no chocolate covered candy hearts   to give away   no first of spring   no song to sing   in fact here's just another ordinary day   No April rain   no flowers bloom   no wedding saturday within the   month of June   But what it is   Is something true   Made up of these three words that   I must say to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how much I care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And I mean it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No summer's high   No warm July   No harvest moon to light one tender August night   No autumn breeze   No falling leaves   No even time for birds to fly   to southern skies   No libra sun   No Halloween   No giving thanks to all the   Christmas joy you bring   But what it is   Though old so new   To fill your heart like no three   words Could ever do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how much I care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And I mean it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I just called to say how much I care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And I mean it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Stevie Wonder 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第19夜 诺基亚与摩托罗拉也有春天   别忘了寂寞的山谷的角落里,野百合也有春天。   ——罗大佑   我的第一台手机是摩托罗拉。   黑白屏幕,单调的电子铃声,不能照相,蓝灰色外壳。我用这台手机玩过短信游戏,为写那个“你知道地狱的第19层是什么”的故事,那还是手机WAP的时代。   后来,我换了台国产品牌的夏新,涂着蓝色金属的翻盖,有个女孩说它看起来像玩具。   一年以后,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台诺基亚。刘德华为这款手机做过广告,我记住样子就买了。说起拿诺基亚当榔头敲小核桃之类的——我没试过,但确实结实耐用,无它。   网上流行过一首歌“我赚钱啦赚钱啦,不知道怎么去花?我左手买个诺基亚右手买个摩托罗拉,我移动联通小灵通一天换一个电话号码呀”。那年我真的赚钱啦,自己买了两套房,买俩手机又算啥呢?我又买了一台摩托罗拉,翻盖手机,总是不停响起“HELLO MOTO”。   2008年,我换了自己的第六台手机。多普达,又薄又宽的,当时看起来很商务,但死机与卡慢问题严重,用得不爽几近奔溃时,真想要扔到水里去啊——当你脑子里成天想一件事,这件事往往就会变成现实。   不过,那台手机却是诺基亚。   诺基亚的主人叫一草,百度百科上这样介绍他——   一草,本名黄杨健,江苏泰州兴化人,知名青年出版人,作家,青少年人生、职场励志培训师,北京作家协会成员,广东永正图书发行有限公司CEO兼总编辑。已出版个人图书十余部,包括《那时年少》《毕业了我们一无所有》等畅销书。已成功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西安工业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开展“毕业了一无所有到年薪百万”的励志讲座,深受广大学生追捧。   其实,我所认识的一草,并不客气的说,是个奇葩。最初认识一草,彼时他还在上海,长得五大三粗,脑后留着马尾巴,下巴蓄着山羊须,说话嗓门很大,普通话不怎么标准,根本不是传说中文学青年的样子——除了无业游民这一点符合。   后来,一草去了北京,进到图书出版这行,阴差阳错成了我的编辑,负责的图书就是《天机》。他陪我跑过全国很多场签售,我们曾经躺在火车软卧包厢里,整个晚上聊天。我们有些共同认识的朋友,他也说了不少他的秘密,有关郭敬明的八卦。窗外是中国沉睡的田野,碾压过沧桑的金属轨道,偶尔黑夜闪过几点光线,不晓得是诡异的灯光,还是熠熠的星空?   七年前,国庆节的第三天,一草陪同我去杭州签售。   我们从上海出发,那会儿还没高铁,去杭州最快的车从南站出发。那天早上,当我准备跟一草汇合进站,才知道他已经在里面了——可是,火车票还在他手里呢!为了赶签售不误点,我想要逃票冲进去却被逮住,要买站台票却不准。我急得没办法,只能藏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有个小门是工作人员进出的,我跟在后面混了进去,这才找到我们的站台,前脚刚跳上车,后脚就开动了。他的表情尴尬,而我吐槽无力,在沪杭线上,直奔杭州而去。   到了杭州,在庆春路的新华书店签售完《天机》。下午还有时间,一草突然提出,去西湖走走。西湖,我早已走过无数遍,但或许一草去的不多,虽然疲倦,我们还是打车前往。   十一的西湖,两个男人,人山人海中劈情操,沿着湖滨路往北走去。一路倒是柳树成荫,唯独湖光山色,只能透过别人后脑勺间的缝隙,管中窥豹而已。到了北山街,整个西湖的东北拐角,一转弯就要到断桥了。他却在游船码头边坐下,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间,可以没有阻拦地直视西湖。下午三点,远远的水色天光,孤山似有暮霞,右手的白堤,与正对面的苏堤上,虽然依旧人头攒动,但也是可以被忽略的。   我们坐了很久,每隔一两分钟,一草就掏出手机看看。我催他再往前走走,或是登船去湖上转一圈。但他愣在那里不动,看他体壮如牛的样子,也不像走不动了。我问他有什么事,他回答“呵呵”。   原地坐了一个钟头,一草最后看了眼手机,幽幽叹气,一秒钟变身贾宝玉,软软地起身说,我们上床吧。   哦?   上船吧。   我才听明白,但至今仍不确定,他这么说是因为普通话不标准?还是心里头想到了什么?   招呼来一艘游船,谈好价钱,船夫放下船板。我先上船,回头喊一草上来。   他心不在焉,东张西望,被我催得心急慌忙,跳上船板时手一滑,手机顺势掉下去了。   我清晰地听到手机与西湖水面的撞击声,那个啪啪啪啊……几乎要飞溅到你脸上。   永别了,诺基亚君。   一草和我趴在船舷边。游船与堤岸之间,小小的浪头翻滚,除了几个矿泉水瓶子与水草,再无任何手机的踪影。   这哥们沉默半天,才说这是上个月买的诺基亚。   我说要捞手机,一草说不可能再捞到了,游船的老大也说,怎么可能,下面水很深,全是淤泥,每年都有人把手机相机掉下去,没人捞得上来。   游船划向西湖深处,我把手伸到冰冷的水里,很快被黑色水波覆盖。   我说,对不起,是我不该催你走的,我再给你买一个?   跟诺基亚没缘分,算啦。   我们在西湖里飘荡划到黄昏,西边的丘陵中霞光一片。转过湖心亭与阮公墩,回看小孤山背后的保俶塔,水面上星罗棋布着各种船只,没有看到白娘子,也没有许仙,更不见小青,倒是见着几位一边坐船一边打手机的法海。   回到岸边,天黑了,我问他还想要捞手机吗。   一草呵呵着摇头,急着赶火车回去,杭州之行告终。   打那以后,我看到他就有愧疚,总说要送他一台诺基亚,但每次一忙就忘了。不好意思,至今都没送出去过。至于将来嘛,恐怕再没有机会了,因为诺基亚都没了。   也许,是忘不掉那台西湖水底的诺基亚的缘故,第二年我自己也换成了诺基亚。侧面可以滑出一个全键盘,打字特别舒服,几乎是我用下来最好用的一款。   大概是和诺基亚有缘分,我的第八台手机还是诺基亚。那一年,IPHONE都出到4了,而我的这款诺基亚N9,是全球唯一使用MEEGO系统的机器,虽然很特别,但说实话,很多应用都下不了,越来越感到软件上的不方便。   用过诺基亚的你,总会记得开机画面的两只手。你更不会忘记诺基亚自带的铃声,来自古典吉他曲GRAN VALS,原作者是西班牙人Francisco Tarrega,他死于1902年,创造了古典吉他演奏的最高技巧,比如轮指。据说在诺基亚的全盛时代,全球每天响起这首曲子18亿次,每秒钟响两万次。有段时间,每次听到就会让我精神紧张,现在想来也是洗脑神曲的缘故。   2012年底,缘尽的时刻终难避免,我彻底告别了诺基亚。我不是电子产品发烧友,也没有赶时髦的兴趣,加上对IPHONE有某种奇怪的抗拒心理,我选择了三星。   其间又经历了很多事,2014年,我开始在微博上写作#最漫长的那一夜#。   今年年初,我换了手机,还是三星的GALAXY NOTE 4。差不多,就是同一时间,我收到一封邮件,来自那个叫一草的男人,整封邮件唠叨了半天,都是关于《最漫长的那一夜》出版的,但我只记得四个字——不忘初心。   看到他的邮件,唯一让我忘不了的,是当初坠落到西湖水底的诺基亚。   2015年6月1日,我把《最漫长的那一夜》第一本图书的出版权利签给了一草的公司。   那天,我和他一起聊这本书的编辑想法,聊着聊着就跑题了,说到七年前的杭州签售,说到国庆节的西湖边,说到……   不知是我哪根筋搭错了,忽然问,一草,你说,那台诺基亚还在不在?   在哪里?   西湖的水底啊。   我却想到令狐冲,他被梅庄四友关在西湖底下与任我行做狱友。   不知道啊。   一草,我们去一趟杭州,到西湖里把你的手机捞上来吧?   这是个疯狂的念头,一草搔搔脑后的马尾巴说,你想多了。   好吧,我承认,这只是我开的一个玩笑。   但在那天深夜,接近十二点钟,我收到一草的短信——买好飞杭州的机票了,你一起去吗?   第二天,我和一草飞到了西湖边上。   西湖黄昏。   不是双休日,再过几天就是高考了,不再人山人海。我和一草穿过几行垂柳,找到游船码头,认出了七年前的位置。不知是否由于潮汐运动,湖水的浪头翻滚起来,不断拍打着堤岸,发出轰轰水声的同时,激起无数泡沫。逝者如斯夫,川流不息,但不管水往哪里去,西湖没有挪过窝,断桥也从未断过,这条堤岸就在脚下,记忆恍如昨日,哪怕刻舟求剑,也不会有误差。   我穿过断桥上拍照和自拍的人群,沿着白堤往前走去,在一片含苞待放的荷花边上,找到个上了年纪的环卫工人,手里有个捞垃圾的网,一根长长的竹竿支撑着。我说有台手机掉进西湖了,想要借个网捞一下,当然我没说那是七年前。   环卫大爷很客气地把网借给了我,夕阳从栖霞岭和保俶塔的背后照着我,右手边的西湖上金光四射,宛如千万片鱼鳞滚动。   我回到一草身边,站在游船码头边,两人合力将竹竿深入西湖之中。   旁边已经有人围观,指指点点,我只能旁若无人,看着水面吃到竹竿的高度,底下果然很深呐,绝对能淹死人的节奏。   好像捞到了什么东西?   对,我能够感觉到底下除了淤泥和水草,还有些稀奇古怪的物件,但愿不是些垃圾和石头,要是在断桥下修炼了一千三百多年的青蛇妖精呢?   我和一草的劲头更足,轮流探着竹竿,终于捞上来一大堆家伙。   那是什么?黑乎乎的,好像是手机的形状吗?不止一台,居然有四台手机。我们放在岸边洗了洗,发现一台爱立信,一台松下,一台波导(手机中的战斗机),还有一台叫不出名字的山寨机。   再接再厉,继续捞吧。   我们的第二网,又捞上来六台手机,各种牌子和型号都有,还附送了一台佳能数码相机,和一个手机充电宝。这一批里有两台诺基亚,一台是最古老的那种,差不多是2002年的款型,还有台就是我用过的N9,这一款式2011年才出来的,不可能是我们七年前掉下去的。   天快黑了,最后一抹晚霞沉没在西湖,一草看着岸边混浊的水,目光呆滞,满满的无力感。   别泄气!我鼓励着他,把竹竿再次深入水底。   第三网,手上就感觉有些特别,分量不能说很重,但是很粘稠,好像被什么缠住了——刹那间,我真的想到了死人的头发,比如溺水或者被杀害沉湖的女子……   一草帮着我一起拽这竹竿,终于捞起一大坨水草,居然还带着几尾小虾。   那团千丝百结里头,似乎还有东西。西湖边亮起路灯,我们顾不得干净与否,用手剥开层层叠叠的水草,终于摸出两台手机。   它们就像被捆绑在一起SM的男女,水草结结实实地包裹着,在西湖水底打了无数个死结,无论如何都无法解开了。一草掏出把瑞士军刀,好不容易割断水草,将这两台手机解救了出来。   一台诺基亚,一台摩托罗拉。   好像是啊,这台诺基亚。一草用了两包餐巾纸反复擦拭。   不错,七年前,从西湖坠落的手机,就是眼前的这一台。   人说沧海还珠,这是西湖还机呢。   捞上来的其它十几台手机,我们送给了环卫大爷,假如还会有像我们这种闲得蛋疼的失主找过来的话。   但我带走了那台摩托罗拉,就是跟一草的诺基亚紧紧缠绕的那个,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SM,我想。还有一个原因,它看起来比七年前的诺基亚还要古老,似是十多年前的款型,很像我的第一台手机。   虽然,在西湖底下泡了七年,诺基亚的外观还算完整,只是后盖掉了,电池板裸露在外面——至少这个不能再用了。一草卸下电池板,找到西湖边一个厕所,洗手台旁有烘手机。我们把诺基亚塞进去,吹风了十分钟,差不多干了。   我万万没想到,一草这个极品,居然自带了一块新的电池板,正好跟这台七年前的诺基亚配套,不晓得他从哪个电子博物馆里淘来的。他把电池板塞进西湖里捞上来的手机,然后开机。   诺基亚,赐予我力量吧。   天哪,大概是前面的铺垫太过曲折,或许就是七年间我的命运发生了太多变化,此刻的我紧张到了极点,根本不敢再看一眼。   等待的半分钟间,整个西湖仿佛都安静了,似乎全世界的人都已消失,只剩下一汪如镜的水面,倒映着天上月光,在断桥的桥孔底下。   忽然,耳边响起某种熟悉的声音,好像是诺基亚的开机音乐。   我和一草同时睁开眼睛,看到七年前的手机屏幕上,一只大手牵住了一只小手,底下出现五个字母:NOKIA。白底蓝字就像芬兰国旗。   小强般的机子啊。   一草把这台诺基亚捧在手掌心,慢慢等它进入首页桌面,毕竟在西湖底下沉睡了七年,就像刚醒来的植物人,新陈代谢缓慢到了极点……   我看着手表,几乎过去一刻钟,才陆续显示首页图标,直到见证奇迹的时刻——中国移动的信号出现了。   五分钟后,响起了短信铃声。先是一下,还来不及看内容,响了第二下,接着铃声就没有停过,此起彼伏响了二十多分钟,无法统计进来多少条,原本充满的新电池被消耗了两格。   我们找了家西湖边上的咖啡馆,随便点了一些简餐。我问一草怎么还能收到短信,他说七年前,他手机掉西湖里以后,他回北京换手机同时也换了号码。所以啊,原来的SIM卡继续有效,以前办过一个什么套餐,几乎等于永不停机。   七年里收到了哪些短信?   一草却不给我看了,诺基亚被他紧紧攥在手心,他说全是无聊的垃圾短信,还有不计其数的来电提醒。   窗外的西湖月光,好像也是七年前的,什么孤山啦,断桥啦,保俶塔,雷峰塔,三潭印月,花港观鱼,全都模糊成了黑色的碎片。   这时候,我接了个漫长的电话,《最漫长的那一夜》导演打来的,我们在电话里讨论了两个钟头,关于剧本创作中的各种问题,以及怎样处理细节。我没有跟他说我正在西湖边,陪伴我的编辑一草找回了丢失的诺基亚。   打完电话,已近子夜,咖啡馆里人不多了,整个西湖才安静下来,连同湖底下沉睡的几万部手机和存储器中的记忆。   一草没有任何表情,仍然在看他的诺基亚,背对着我,脑后的马尾巴似乎发白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一草啊,七年前的国庆节,我们在西湖边的游船码头,你是不是在等一个人?   他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我,不置可否。   从一草凝滞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吐出答案的。   突然,诺基亚的铃声响了,还是曾经最熟悉的旋律——GRAN VALS。   刚过子夜十二点,我和一草都愣住了,这手机在西湖底下泡了七年啊,那个人是谁呢?   古典吉他的轮指回旋着,一草把诺基亚放在桌上,这古老的铃声持续不断,边上那桌抽烟的大姐转头侧目,宛如回忆起了什么。   接啊!我喊了一嗓子。   一草手指哆嗦着拿起手机,按下通话键,嘴里拖出一个漫长的“喂……”   我很想凑近了听到诺基亚里的声音,但一草在耳边捂得很紧,只能听到他急促沉闷的呼吸。   通话持续了三分钟,一草却始终一声不吭,不晓得那边在说些什么,貌似有些灵异。   突然,一草对手机说:对不起,我没有这方面的需求。   他挂了电话,对我傻笑了一下。大半夜的,打什么推销电话!   随后,他将诺基亚小心地塞进包里,站起来吼了一嗓子,买单。   半夜的湖滨路上,尽是开着跑车撩菜的富二代们。我们打不到车,一路走了回去,我也再没有问过他任何话。   回到酒店房间,推开窗户,可以看到西湖的一个角落,月亮下黑乎乎一片的,偶尔闪过几个光点。   凌晨两点,我才睡下,一草住我隔壁,虽然隔着一堵墙,但我能清楚地听到他的哭声。   是啊,一个大男人的号啕大哭,持续几个钟头,从凌晨到黎明。那惊天动地排山倒海的气势啊,是要把西湖哭得翻涌呜咽,教岳武穆悲伤得从坟里头惊醒,让钱塘江泛滥成灾一发不可收拾,你能想象吗?   果然,杭州的后半夜下起了大雨。   整个后半夜,我都没有睡着过,被他的哭声和窗外的雨声吵的。我几次冲出去敲他的门,怕他会出什么事情,比如悲伤过度寻了短见,或是一把鼻涕呛在气管里……但他不开门,只有哭泣声。   次日中午,我们冒着暴雨离开西湖,我回上海,一草回北京。   临别之时,我对他说,亲爱的,那台诺基亚,你可要放好啊!   虽然,一草的眼圈还是通红,却笑着说,今天早上,我悄悄跑到西湖边,又把这台诺基亚扔回水里了。   我沉默了一分钟,很想扇他个耳光。   但,我还是拥抱了他一下。后会有期,兄弟。   回上海的高铁上,忽然感到包里有个东西,打开里面的塑料袋一看,原来是台肮脏破旧的摩托罗拉——昨天被我从西湖底下打捞上来,跟一草的诺基亚纠缠在一块儿的。   好吧,一草的诺基亚还给西湖君了,这个摩托罗拉算是给我的纪念。   这天晚上,我回到家里。窗外,暴雨如注。黑夜灯光下,无数细小的污垢,沿着玻璃慢慢地冲刷下来。但我知道,没过几天,还会积起新的灰尘,碎片似的,难以抹去。   而我花了三个钟头,在鼓点般的雨声伴奏下,翻箱倒柜,掘地三尺……   终于,找到了我的第一台摩托罗拉,还有第一台诺基亚,原来以为早就扔掉了,其实还藏在角落里啊。   夜深人静,闭上眼睛,等待了好一会儿,仿佛暴雨和雷声隔绝了世界,我才打开摩托罗拉和诺基亚。我的手机里没有照片,只有短信,翻着一条又一条,那么多年留到现在还没删的,一定是有些特别的缘分……   看完摩托罗拉里的短信,我从哭到笑。   再看诺基亚里的短信,我又从笑到哭。   如此反反复复,不知道哭了多少遍,至于笑嘛,仅仅两三次而已。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雷雨滂沱,我却回到某个烈日炎炎的盛夏,落叶满地的深秋,结冰与飘雪的后海,细雨绵绵的梅雨季,还有那年诺基亚和摩托罗拉的春天。   终于,我也懂了昨夜和今晨的一草。   隔了几日,想起西湖里捞出来的摩托罗拉——不知道它的主人是谁,活着还是死了?从外表也难分辨男款女款。为什么偏偏和一草的诺基亚捆绑在一块儿呢?就像一对殉情而死的男女。   我给它换了新的电池板,但始终无法开机,更不可能倒出里面的数据内容,虽然我不是偷窥狂。   但我想起一个温州朋友,家族企业,老有钱了,在杭州湾南岸有家工厂,专门回收处理废旧手机。他告诉我在那家厂里,可以恢复任何数据,无论是被火烧过还是被水泡过,或是被大卸八块的手机。   我独自开车找了过去,穿越嘉兴与绍兴间的跨海大桥,带着西湖里捞上来的摩托罗拉。   那是在一片滩涂田野里,工厂车间内的旧手机堆积如山。这里的统计单位永远都是“万台”,随便一辆卡车拖来的手机数量,放在2005年就足够左右一次超级女声的投票结果。我本来已有心理准备,但是亲眼看到这一幕,依然让人震撼。   从诺基亚到摩托罗拉到爱立信到各种国产品牌,个别的还有前几年的IPHONE和三星。它们先经过一轮手工挑选,有专门的机器来测试手机性能。有个负责检测的女孩告诉我,只要手机存储器还在,即便删除了全部内容甚至格式化,也能被她轻而易举地恢复出来。只要她愿意的话,就可以看到许多人的短信、照片,还有文件,总而言之,在这里任何人都没有秘密可言……我想,冠希们怎样处理手机才能万无一失呢?除非不拍。   如果测试下来,手机还能继续使用,并且款型的年代不太古老,就会变成翻新机重新流入市场。至于那些已经损坏的,或者陈旧到扔街上也没人要的,则会像尸体一样被法医肢解,拆卸零件,粉身碎骨。据说在一部手机中,百分之五十四是钢铁,百分之二十是铜铝,百分之十七是塑料,还有金、银等贵金属。七块手机电路板,能提炼出一条金项链,这个比例超过了南非的黄金矿石,可以说我们用剩下来的手机集合起来就是座巨大的金山。   看得出这地方污染很严重,工厂旁的小河表面,覆盖厚厚一层金属光芒,空气中有股断了电的冰箱里的腐烂味。工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都说习惯了黄金的气味——黄金是什么气味呢?从此以后,我的鼻子记住了,但依旧无法用文字描述。   在我朋友安排下,厂里负责手机检测的女孩,只用了十分钟,就帮我倒出了那台摩托罗拉里所有数据。她说这款手机已经很罕见了,即便在他们厂里,最常见的是五年到七年前的款型,而这台摩托罗拉是2000年左右出厂的。她把摩托罗拉里的数据刻在一张光盘里,包括所有的短信和通讯录。   我很感谢这女孩,并且友善地提醒她最好戴着口罩上班,然后把这台摩托罗拉送给了工厂。   回程路上,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在高速上保持一百二十公里时速,车载音响里是BEATLES的《昨天》。   我想,每个人,曾经用过的每一个手机,都埋葬着各自的记忆。手机可以被我们抛弃被毁灭,但构成手机的零件、元素,乃至金属,将永远留存在这个世界,哪怕化为碎片。就像记忆,同样是无数光盘似的碎片,连同我们的青春一道粉身碎骨。   经过杭州湾上的大桥,两侧是宽阔无边的江海,我缓缓放下车窗,雨水溅入眼眶,右手握紧方向,左手捏着光盘,用尽全力扔出窗外。   只一刹那,通过左后视镜,眼角余光瞥见,铅灰色的乌云和雨幕下,光盘闪闪发亮地旋转,飞向天空最深处,带走某个陌生人的昨天。   PS:本文亦是《最漫长的那一夜》后记,感谢我的兄弟一草,感谢他在西湖底下的诺基亚,感谢昨天的自己,感谢今天正在看这本书的你。   蔡骏   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Suddenly I'm not half the man   I used to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Oh yesterday came suddenly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Hm hm hm hm hm hm hm   ——Beatles Yesterday =========================== 《最漫长的那一夜·第二季》 作者:蔡骏 【编辑推荐】 蔡骏超现象级IP第2季强势爆发,文学界、出版界、影视界合力背书。 最漫长的那一夜正在上演我们的“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夜超好看故事,感动全球4亿读者,15夜故事正在改编影视。 蔡骏社会派悬疑小说最新力作,第2季14夜故事更震撼、更温暖、更感动。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如一把把刺向绝望的希望之刃,在漫长黑夜划过,直戳中国都市人群的层层痛点 。 悬疑下的深刻,浪漫中的微苦:献给每一个曾在深夜痛哭过的人,漫漫长夜,我陪你过,陪你哭。 【内容推荐】 《最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14夜故事,写尽时代变革中被命运裹挟的都市人群,在困境中无助、焦虑和挣扎的状态,如一把把刺向绝望的希望之刃,直刺社会各阶层的痛点。因其强烈的代入感,更像是我们自己出演的“人间喜剧”和“悲惨世界”,铭刻着不同时代的大事件给普罗大众带来的悲欣交集的身体记忆——命运如茧,将你我牢牢缠裹。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每个人都面临选择:是默默忍受黑暗无情的碾压,还是破茧而出,以生命的强韧绽放光华?虽然极端环境会扭曲人性,但每个人都有选择,有出路,以及无限希望。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尽管长路漫漫,依然继续行走! 【作者简介】 中国著名悬疑小说家。连续13年占据中国悬疑小说畅销榜首位,中文简体图书总销量突破1400万册,受到全球亿万读者欢迎,图书版权输出欧美、亚洲等国家和地区,翻译成十多种文字出版,多部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 2002年首部长篇小说《病毒》出版,迅速引起关注,长销至今;2005年《地狱的第19层》创国内同类小说单本销售纪录;2007年起《天机》(四卷本)陆续上市,总销量逾400万册;2011年《谋杀似水年华》出版,开启中国社会派悬疑小说先河,之后又推出《地狱变》《生死河》《偷窥一百二十天》等口碑与销量俱佳的社会派悬疑力作。 2014年春开始创作社会派主题悬疑作品集“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在新浪微博发表后,立即登上热门话题榜,先后引发全网4亿人次追读。2015年8月,其中19篇故事结集出版,上市一个月全国热销20万本!截至2016年4月《最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出版之际,该系列小说在网络媒体和文学杂志上公开发表33篇,巨大的IP价值吸引了上百家实力影视公司争抢版权。本系列现有15篇故事在改编影视作品,已成为当之无愧、不可不看的超现象级IP。 ===========================   献给所有深夜不睡觉的人   最漫长的那一夜,我陪你度过      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莎士比亚   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     那座监狱,远在苏浙皖三省交界的深山,有个恐怖片式的名字——白茅岭。   白茅岭是上海管理的农场,是教化劳改犯重新做人的地方,有许多说沪语的干警。上海人管被释放的劳改犯叫“山上下来的”,说的就是这座山。从前我一直以为那叫“白毛岭”,听起来更阴森更有想象力,仿佛跟白毛女存在某种联系。   那年冬天,每逢日落,就是白茅岭最漫长的一夜。东边和北边,连绵不绝的白茅岭,早已降下白霜。西边和南边,是宽阔的无量河。四面无处可逃,天然的大监狱。刚过十二月,无量河蜿蜒的水面,结了一层薄冰,多年未见此景。监房、宿舍,兵营还有农舍,均无暖气,只能烧山上的干柴。囚犯们盖着薄薄的被子,互相搂抱取暖。值班的干警最难熬过长夜,唯有痛饮劣质白酒。清晨,隔着铁窗向外望去,是屋檐底下长长的冰,开春的油菜花地和茶园,盛夏的稻田和果树,秋天郁郁葱葱的山岭,远看都像涂抹过一层白石灰,仿佛整个白茅岭被移植到了西伯利亚。屋里屋外,每寸空气,潮湿刺骨,钻进毛细血管,七情六欲。   比冬天更可怕的是狼。七十年代的白茅岭,有什么会同时出现在所有人的噩梦中?便是狼这种动物。狼会吃人。除了农家牛羊,狼最爱吃小孩。白茅岭有所学校,家长多是干警与农场职工,枫林染红的时节,有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在放学路上被狼吃了,只剩残缺的骸骨。传说中的大灰狼,并不只是大人们用来吓唬小孩的。农场职工决意复仇,向部队借了自动步枪,在深山掏到狼窝,掳获七只小狼崽。刚出生的小狼,满嘴奶味,像一窝毛茸茸的小狗。它们被剥皮处死,血淋淋地吊在农场门口。当晚,整个白茅岭的囚犯、干警、职工还有士兵,都听到荒野里的狼嚎,从午夜持续到天亮。让人心里潮湿得发霉,生出密集的狼毛来。   次日早上,挂在农场门口被剥了皮的七只狼崽,消失不见了。   不久,一个职工晚上出门解手,迟迟未归。老婆拖着众人去找,发现在茅坑边的尸体——喉咙被咬断,差不多放光了血。大家都闻出了狼的气味。隔了一日,午后的太阳下,有个职工独自在茶园干活,突发惨叫。等别人赶到,发现他已被咬得面目全非,鲜血染红了茶树枝干。整条大腿都不见了,连着命根子咬断,被狼拖到林子里作了午餐。自此以后,大白天没人敢落单。下地干活必须三人一组,随身携带猎枪,最起码得有镰刀之类的防身。猎狼队使用部队的56式自动步枪(56式至今仍是一种致命武器,威力颇猛),在方圆几里内严密搜捕。   白茅岭有对夫妇,夏天有了第一个孩子。怀孕时就被看准是男孩,生下来足有八斤四两。十月初一,寒衣节深夜,夫妻俩被某种声音惊醒,发现襁褓里的孩子没了。窗户被顶开一道缝隙,残留几绺灰色狼毛。女人疯狂尖叫,左邻右合提着猎抢赶来,搜索到鸡叫天明,有人在山林边缘,找到两块染血的襁褓碎片。年轻的妈妈哭晕过去,大伙却不敢进山捕狼。最近一个月,有十个男人命丧狼腹。几具残缺的尸体旁边,自动步枪未曾放过一弹。白茅岭的狼动作极其迅速,目标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咬断了脖子。   一头寻仇的母狼?!   一九七六年年末,白茅岭农场发回上海的报告,将之形容为“狼灾”。   冬至,纷纷扬扬的大雪降下。每逢这种年景,狼群出没最为频繁,人与家畜也更易成为狼的猎物。狼嚎如常光临白茅岭。监狱岗亭打开探照灯,瞄准风中声音的方向。小土丘上,发现那头狼的身影,狼毛蓬松垂落,像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斜眼放着绿光。   清晨,大墙内的某间牢房,十几个犯人陆续醒来,发现他们中的一个,平日里健壮的大块头,已成血肉模糊的一团。喉咙被咬断了。监房里弥漫着血腥味,还有狼身上特有的臊气。铁栏杆上有几撮灰色狼毛。这意味着昨晚,那头狼秘密潜入监狱,成功躲过各种防范,没发出任何声音,杀死了熟睡中的囚犯。它不是来吃人的,死者虽然肥壮,但没缺多少肉,只有浑身狼爪的伤痕。   白头发的老狱警,接连抽掉半包大前门。案发现场烟雾腾腾.幸存的犯人们挤在角落,贪婪地吸鼻子,吞下充满烟味的空气。躺在中间铺位上的死人,是白茅岭唯一的胖子,却像具被吸干了的僵尸。老狱警操着一口黄酒瓮味的南汇话,令人颇感费解。相比警察后生们,他就是个乡下土鳖。他的真本事,只有两个最老的犯人知道,只有蹲了大半辈子监狱的人,才能从他后半夜巡逻慢悠悠的脚步声中,听出那个名侦探的节奏……   三十乡年前,提篮桥监狱幽长的甬道两边的铁栏杆里,人满为患,喧嚣骚动,散发出死尸与粪便的恶臭。彼时,他还不是狱警,更不老.他专办各种杀人大案,登上过《申报》,被百乐门的小姐们献过花,他常到监狱提审犯人,穿着灰色风衣,笔挺的皮裤,锃亮的靴子,偶尔戴上昵质礼帽,嘴里叼根烟斗。他很容易被认出来,有人向他吐口水,笑声邪恶。他穿过甬道,仿佛经过动物园,他把杀人犯看作野狗,绑票团伙当成黑鱼,扒手大王视为猴子,但他没看到过狼,也没有看到过狮子样的罪犯。一九四九年,许多警官去了台湾,唯独他留在上海市警察局,完成与解放军的交接。他为什么不走?因为是那福州路啊,有他喜欢的书店和姑娘。几年后,这条路上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都搬去了北京。而作为前名侦探,他走出福州路185号,踏上去白茅岭的卡车,带领五百名少年犯,从此二十年如一日,再没回家。   老狱警又踩灭一根烟头,看着监房床铺上的死尸。为子复仇的母狼,或许只是示威——它能轻易杀死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但他仍有疑惑,在狼杀人的同时,这间牢房里还有十二个人,难道都没有任何察觉?   一个年轻囚犯说:“我看到了。”这小子戴着眼镜,不像其他凶恶的惯犯。他的铺位就在死者旁边。后半夜,他被身边某种动静惊醒,闻到一股刺鼻气味。恐惧充盈了心底。睁开眼睛,月光穿过铁窗照亮监房。有团巨大的黑影,趴在旁边的大块头身上——难道有人半夜来鸡奸?为何没有反抗?不对啊,旁边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平常在监狱里横行霸道,都是他干别人的,怎么可能被别人干?不,那个……好像……不是人类。不错,它刚咬断了大块头的咽喉,满嘴都是人血。它也看到了他。   狼的目光。他说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凌晨时分的白茅岭,监狱的床上看到一头刚杀过人的狼。狼的鼻子距离他的鼻子,不会超过半尺。狼嘴里喷出的热气,带着死人的血腥气,灌进他的嘴巴。狼狠狠地瞪着他,几乎透过他恐惧的眼球,看穿他悲催的前半生。他不敢叫喊,没有发出声音。狼在警告他,要是把其他人吵醒,立刻咬断他的脖子。他直视狼眼几秒钟。幽暗的、绿色的却又像宝石般的狼的目光。德国纳粹的,意大利法西斯的、日本鬼子的、美帝国主义的、地球上一切的邪恶与残忍的目光,都不如昨晚那双目光。   在脖子被咬断之前,他闭起眼睛,强迫自己趴下装睡。他能感到那头狼从床上起身,脚步像猫似的,静悄悄地离开监房,从铁栏杆间钻出去。他躺在尸体旁边,自己也像尸体一动不动。直到天亮,囚犯们陆续醒来,才响起男人们的尖叫。   狱友们都不责怪他,毕竟当他发现时,旁边的人已经死了.假如他发出叫喊,非但自己白白送命,周围那些囚犯惊醒,恐怕也会被这头野兽咬死。所以,他的沉默,反而救了一屋子人的性命。   老狱警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面孔,也记住了他的囚犯编号:19077。   大雪一连下了十天。从白茅岭农场建立的那天起,就未曾下过这么大的雪。自狼在监狱里吃人那晚以后,白茅岭人人自危,为了避免在睡梦中葬身狼口,他们轮流说鬼故事吓唬自己。狼的体形虽大,骨头却很纤细,传说有缩骨之术,能钻进很小的洞或缝隙。毫无疑问,又是那头复仇的母狼。   唯独老狱警,照旧抽着大前门,蜷缩在宿合火炉边,迎来一九七六年的最后一天。默算日子,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熬到退休回上海了。   这天黄昏,劳改犯点名时,发现少了一个人。   干警们搜索了整个监狱,包括白天活动过的荒野。   冬天出来劳作的犯人不多,岗亭外放哨的士兵,偶尔也会走神,尤其当风雪弥漫,模糊了视线之时。那年头的白茅岭,越狱并非难事。别说是人,连狼也能翻墙。某年夏天发洪水,砖砌的监狱全被冲垮,有几个囚犯和干警一起被淹死。水田和茶园紧挨着山林,夏天下地劳动的时候,趁着别人稍不注意,囚犯就能轻易逃跑。   越狱者的结局,无外乎几种——被执勤的哨兵开枪击毙.被军警搜捕抓回来枪毙.逃到山上被狼吃了。还有更惨的,九死一生逃回上海,家里人却不敢收留,身无分文还没有粮票,露宿街头,饥寒交迫,为了能吃上口饭,索性再奔回白茅岭报到。   若在平时,早就全员出动搜捕了。不过,今晚零下十五度,在这样的雪夜上山,等于自杀。越狱的犯人也是昏了头,就算侥幸没被冻死,也会成为饥饿狼群的晚餐。监狱决定,等到明天清晨再行动。但到那时候,要搜捕的就不是逃犯,而是逃犯的尸体了。   白头发的老狱警,蹲在监狱门口,给自己点上最后一支烟,努力回忆逃犯的脸,想着想着,却串到了别的什么面孔上。不同的脸像烙蛋饼似的,金黄的压着土黄的,从焦香四溢到冰冷僵硬。   雪,下得稀稀落落。月亮快从浓云间露出头了。白茫茫的山上点缀着黑色的毛竹与桔树。站在监狱前向东望去,山头轮廓分明,右边露出一道陡峭悬崖,突出的侧面很像狮脸。那片山崖,又名狮子口,相传曾是宋朝岳家军抗金的古战场。   平常这个时候,老狱警就要回去值班了。那几个来自提篮桥、在白茅岭监狱相伴了三十年的老囚犯,只有听到他夜巡的脚步声,才能睡得安稳。他清点兜里的烟,剩下一包半,刚够应付七八个钟头。而这一夜,还漫长着呢。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莫名其妙地,老狱警想到这句话,很想找个人说说,回头只见雪夜里自己的影子。   他摸了摸腰间的枪套——54式手枪的,上个月才配发给每个狱警。这种枪威力巨大,可以近距离击穿薄钢板和砖墙,通常供军队使用,所以,这不是用来看管犯人的,而是为了防范狼的偷袭。弹匣容量八发子弹,但他只上了七发,因为最后一发容易卡壳。   枪套里是空的.枪已不翼而飞。   几个钟头前,他在负责看管放风的犯人。那时候,风雪正好停了,太阳难得从乌云里露头。虽是零下十五度的凌寒,他坐在阳光下的雪地里,仿佛做梦回到了三月的春天。但人到底是老了,他坐在一块榆木桩子上,背靠着光秃秃的篱笆墙,慢悠悠地点了一根大前门。午饭刚吃完食堂的红烧肉,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几个囚犯都是些后生,最小的十七岁,嘴上的毛还没长齐,年长的也不过三十,他们正在堆一个硕大的雪人,不断用雪块垒上去,几乎有两米多高。还有个下流坯子,用根粗木头插在雪人的胯下,一副要对着白茅岭所有女人耍流氓的屌样。   老狱警并没有阻止这些家伙,而是继续享用他的大前门。冬天的太阳下,风懒惰得静止不动,烟烧得尤其缓慢,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忽明忽暗。   他做了一个梦。又一次梦见提篮桥监狱,梦见福州路上的小书店和姑娘们,最后居然梦见了动物园,铁笼子里趴着一头睡觉的狮子。   十分钟后,他被一阵风吹醒。烟头早把手指烧起泡,他却没任何感觉,坐在榆木桩子上,双眼瞪巴瞪巴,扫过几个囚犯年轻的面孔,他们却诧异惊恐地甚至带有某种怜悯地看着他。   就刚才坐着抽烟的工夫,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他怀疑自己是活着,还是被这些囚犯用绳子勒死,用石头砸死,或者用狱警的配枪毙了。   枪。   下意识摸了摸枪套,空的。   来不及吼叫,就发觉办犯少了一个——他记得那张年轻的脸,戴着眼镜的斯文样,在令人眩晕的冬至后的清晨,狼吃人的监牢里头。   编号:19077。   这挨千刀的小子,趁着老子睡着的空隙,偷走枪套里的手枪,逃跑了!   几个正在玩雪人的囚犯,都被190177号的举动吓坏了。大家来不及警告19077偷枪会被枪毙,他就已带着手枪消失在白茅岭上。   老狱警手里没枪,何况山上有狼,必须先把剩余的囚犯押解回监狱。   他没再点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睡着——一辈子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虽然已五十九岁了,但除了头发已白,他并不像同龄人那样衰老,反而发根茂盛,身体还强壮着呢。盛夏农忙,他也和囚犯们一起,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收割水稻,身手敏捷不亚于小伙子。   监狱门口,懒洋洋的老狗在喘气。原子弹试验那年,他看着这条狗出生,活蹦乱跳了十年。秋天,它还让农场里的两条母狗同时生了两窝小崽子。可就在几天前,这条狗没来由地颓了,先掉两颗牙,后来是一瘸一拐,再后来尾巴都竖不起来,撒尿没法跷起腿,就等着进棺材了。这是命。   晚上八点,部队发现失踪了一支56式自动步枪,弹匣里有三十发实弹,还有把56式三棱刺刀也不见了。   偷走枪和刺刀的人,正在上山途中。   白茅草占满整片山坡,据说这正是“白茅岭”的来历。锯齿状的草叶,山羊都不吃,割在脸上辣辣地刺痛。自动步枪挂在胸口,刺刀别在腰间。   雪停了。月光皎洁。老狱警决定亲手把活人抓回来,而不是带回一具冻僵的尸体,或是被狼吃剩下的几分之一。就在今晚。   环顾四周,只有光秃秃的树干,看不到监狱和农场。军用手电筒光束耀眼。头顶划过一片凄厉,像钹声击穿耳膜。很高的树枝间,悬着被吊死的猫,惶恐哀鸣的,想必是猫头鹰。黑夜里遇到这家伙,必非吉兆,恐怕有人要殒命。他套着厚厚的军棉袄,帽子挡不住寒风,头皮一阵阵发冷。脚下的解放鞋,在雪地里遭殃。他像条狼狗弓腰观察地面。雪如起伏的棉花糖点缀着枯草与树干。山上积雪尤甚,几乎没过脚踝,雪地上留下深深脚印。前头还有脚印,幸好雪停了,否则很快便被淹没。四周落得孤寂,呵出白气,热腾腾的一瞬即逝。   但他嗅出人的气味——逃犯还活着。   另一行脚印,浅浅打在雪上,一个个小圆点,彼此间距很近,像两个小孩子追逐奔跑,说明是四条腿。空气中有野兽的气味,淡淡的臊热,恶心的腥臭。他取下56式自动步枪,打开机匣右后方的保险,连发模式。单发虽精准,但万一没射中,或击中了没打死,恐怕在射出第二发前,自己的喉咙已被咬断。枪口对准雪夜下的阴影,任何动静都要扣下扳机,管他是狼是人!往往这种时刻,枪在新兵手中很危险,只要哪个环节稍微出错,就会误伤战友,甚至可能打爆自己的脑袋。   每逢新兵入伍,白茅岭的老兵们都会反复告诫——晚上小心狼!一个人站岗时,绝不能思想开小差。有个东北来的新兵,十八岁,个头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可谓白茅岭的巨人。他家在长白山下,半汉半鲜的村子,祖传的猎户,年年要打死上百头狼。他想,过了长江还会有狼?一定是老兵用来吓唬人的。第二天早上,战友们发现此人不见了,岗哨上有团血肉模糊的骨头,残破的军装,散落一地的灰色狼毛。掉在地上的自动步枪,尚未打开过保险呢。在白茅岭,老狱警亲眼看见过被狼吃掉的新兵蛋子至少有四个。   胸口有些冒汗,他解开风纪扣,一股寒风卷入领口。为了抵挡南方冬天的湿冷,他习惯于穿着厚厚的军棉袄,并牢牢系紧领口。他突然听到某种声音。隔着一片树丛,在手电筒的光束最末端,有黑影晃动。老狱警关掉手电筒,借助月光往前摸去。那影子行动缓慢,估计已耗尽体力。只差数步之遥,影子越发清晰,破烂的囚服在雪地中分外醒目。白天越狱的逃犯,能活到现在,也算走运了。必须要抓活的,不能开枪,要无声无息,像从背后偷袭的狼。老头趴在荒草丛里,半个身子没在雪中。   19077号囚犯,刚满二十八虚岁。青皮光头上发根茂盛,已近板寸长度。不像其他劳改犯,他的皮肤白净,嘴上有圈胡茬。最与众不同的是,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大冬天口中呵出的白气,反复模糊镜片,目光也像盖着一副帘子,朦朦胧胧。乍看略像《南海风云》里的年轻舰长。去年夏天,南京军区的电影放映队,来到白茅岭放过一场露天电影。所有的囚犯、干警、职工,包括军人,一起坐在星空下,盘着腿,喂蚊子。   把这小白脸扑倒,干翻,捆住,不是轻而易举吗?   雪地里飞起团灰色,巨大的尾巴,月下龇牙咧嘴,牙齿白骨般反光。   “狼!”   该死的,那本该是他的猎物。但老狱警的一声“狼”,意外救了逃犯的命。狼的第一击,擦着逃犯的咽喉而过。狼爪将他扑倒在雪地。逃犯发出含混不清的吼叫,垂死挣扎,四肢乱蹬,抵挡狼的攻击,像被壮汉强奸的弱少女。   狼不明白,为何没有一击命中?自觉奇耻大辱,启动第二击。   四颗尖利的恶齿,再度逼近逃犯的脖子,眼看要噬血夺命。   枪声响起。56式自动步枪,三颗子弹,冒着火星,冲出枪管,响彻了整个白茅岭。逃犯本能地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从狼爪底下脱身,摸了摸脖子,确信还跟脑袋连在一起。   他活着,狼也活着,均毫发无损。子弹射向黑漆漆的夜空,击向挂在中天的月亮。并非老狱警射术不精,而是狼与逃犯生死搏斗的瞬间,纠缠翻滚在一起,根本无法瞄准。56式自动步枪的杀伤力超强。就算打准了狼,子弹也很可能穿透狼的身体,击中下面的逃犯。还有一点,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对于在白茅岭“关”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狼不是陌生的动物。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无论公母。这头成年母狼,体形比同类大些——白茅岭上的这群狼,大多魁梧雄壮。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 狼,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不仅一无所获,反而丢掉不少人命。刚   才那几秒钟,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   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   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转身窜到雪地深处,消失了。   逃犯看到了老狱警,也看到了自动步枪。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要么被当场击毙,要么被抓回去枪毙,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无论结局如何,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   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   “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最疼的!白痴!”   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   “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   “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   “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   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   虽然穿着厚棉袄,臃肿得像团绿色毛球,但老狱警还是眨眼间打开自动步枪保险,对准暗绿色目光,扣下扳机,三颗子弹连发。枪声压倒了狼嚎。   狼消失了。前头还是雪地。黑夜里,白茫茫,远方山峦剪影模糊不清,荡起三段枪声的回音……间隔愈来愈长,更像打了三次单发。子弹继续飞。   手电所到之处,没有血迹,连根狼毛都没落下。难道是幻觉?   他问逃犯:“喂,你看到狼了吗?”   “看 到了,但你没打中。”   在雪夜丛林,面对狼这种幽灵般的动物,失手也并非绝无可能。看不到那双绿色的眼睛,但能感觉到它,也许已绕到背后?老狱警不敢多想,喘着粗气,转了几个圈,绑在腰间的麻绳,缠绕好几圈,像流出来的肚肠。逃犯跟着他转圈,雪里连跌两个跟头,差点也把老头带倒。   “王八蛋,坐稳了!”   逃犯应声坐在雪地上。这也是喊给母狼听的,让它一样乖乖坐下,不要轻举妄动。但他看不到狼,狼看得到他。毕竟,人的视力有限,尤其在黑夜,怎比得过野兽的眼睛?   两个人行走,一个人被反手捆着,另一个身上系着绳子,还得防范对方随时会逃跑,甚至反过来攻击他。在这种情况下,要预防狼的突袭,简直太困难了。何况又迷路了,可能离山下监狱越走越远。假如朝天鸣枪,山下能否听到?无法判断,算了吧,还是节省点子弹要紧。老狱警暗自思忖。   这么坐在雪地里,恐怕到不了后半夜,就得活活冻死。还好四周有枯枝和干草,兜里还有盒火柴。他清理积雪,点燃几绺白茅草。火种,像难产的婴儿,总算亮起来了。太冷了,又潮湿,眼看火苗又要熄灭。他命令囚犯用身体挡风,同时往柴堆里吹气。火苗点着枯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为了活命,哪怕烧掉整座白茅岭也在所不惜。逃犯跪着凑近取暖,死人般的脸,稍微有了血色。在火光映衬下,脸颊的伤痕更为鲜艳,竟生出一种俊俏来。   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人类才有幸在远古生存下来。地下的雪水渐渐融化,后背心都被烤热了。老狱警又起身去收集树枝,以免燃料殆尽,但跟逃犯一块儿绑着麻绳,活动范围仅是个半径两米的圆圈。   “犯了什么进来的?”   “我没犯罪。”   老狱警一脚踢开他,却因麻绳连着他俩,自己也被顺势带倒,趔趄几下,仍端起枪。   逃犯把头埋入膝盖,反捆在背后的双手,如临刑前的死囚。火堆噼啪作响,不断有枯枝烧裂。   “他们说我是强奸犯,但我不是。”年轻的脸庞在火光中抬起。    “19077,我在医务室见过你,你以前做过大夫吧?给人看病,还是给牲口看病?”   “给人看病——女人。”   “妇科?你就每天坐在医院的小房间里看女人的下面?”   老头用衣角擦拭对方满脸的鼻涕。逃犯猛烈甩头,避开他的手。   “判了多少年?”   “十年。”   “来几年了?”   “四年一个月零九天。”   老狱警是明知故问,关于19077的一切,他清清楚楚——包括为什么会来到白茅岭。干了一辈子的警察,从旧社会到新中国,哪样奇怪的故事没见过?各种各样的冤枉官司多了去了,而因妇产科医生的   职业无端引来强奸的罪名,也不是第一次听说。   作为强奸犯来到监狱,地位还不如贼骨头和杀人犯。倒粪便洗厕所这类脏活,通常是留给他的。何况,他长得文弱秀气,洗干净了像个小白脸……   一九七六年过去了,白茅岭上升起一九七七年的月亮。白雪映着熊熊火堆。逃犯的脸颊越发绯红,那道渗血的伤痕更加刺目。干枯的嘴唇也湿润起来。   火苗眼看要熄灭。老头命令逃犯在原地不动,他去再捡些干枯的树枝。逃犯说:“要是你去捡树枝,那头狼下来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捡吧,能不能帮我把绳子解开?反正你手里有枪,不管是我还是狼,一旦轻举妄动,你都可以开枪。”这是合理的建议。否则,两人势必一块儿被狼吃了。老狱警为他松开双手,但没有解开腰上的绳子。逃犯活动活动手腕,猫下腰去捡树枝。   来不及了。   月光透过张牙舞爪的枝丫,照亮一头硕大的动物,居高临下站在大石头上。狼眼斜斜地上翘,仿佛从蒙古归来。冬天的灰毛尤其厚长,从胸口拖到四条腿肚子上,而在宽阔的胸膛之下,还荡着一堆臃肿的奶头。它像发作时的哮喘病人,或像多年的痨病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带着血腥味和热烘烘的狼臊气。虽说狗也是这样吓唬人,但狼那尖细开裂的嘴巴,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垂于地面的扫帚尾,提醒生人勿近。   白茅岭的雪,还没融化。狱警与逃犯生的火,刚好熄灭。最后一粒火星,似夏日的萤火虫,冻死在突如其来的寒流中。   狼,暴露獠牙,呼之欲出。   哒……哒……哒……没听到子弹的穿透声或狼的哀嚎声,却有一阵腥风扑面而来。老狱警顺势往后跌倒,第二次扣下扳机。子弹射出瞬间,有双爪子不可抗拒地扑到肩上。超过十个成年男人的力量,将他踩倒在熄灭的火堆里,几乎要压碎他的骨骼和内脏。眼前一团黑灰,自动步枪飞了出去。浓浓的腥臭味再次袭来,冰冷的狼牙刚好擦过脖子。哪怕多停顿一刹那,就会被咬断喉咙。老头转过身,把狼压在身下,狂吼着,同样龇牙咧嘴,像要去咬狼的脖子。人的力气到底不比野兽。母狼瞪出凶狠的绿光,又挣脱转身,踩上他的后背。冰凉的异物,侵入他左后肩膀,深深嵌进肌肉。他被狼咬了。第二口,即将咬断他的后脖子。某个冰凉的金属,突然插进母狼的右前腿与胸口的连接处。   那把56式三棱刺刀。他脸朝下俯卧在地,被狼咬到肩膀的同时,反手抽出左腰间下的刺刀,举至头顶,手心向内侧一转,擦着自己脖子右侧边缘猛向上戳。母狼的血,似滚烫的开水,溅满半边脸。刺刀还在左手。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可毫不费力地刺透两个男人的胸膛。即便不能当场致命,三棱形的军刺也能通过血槽将空气引入,在血管内形成泡沫。只要刺入八厘米,就可让人痛苦而缓慢地死去。刀身加热时掺入过砷元素,仅仅擦伤皮肤也能导致砷中毒。   老头晃晃悠悠站起,缓缓贴近地上的母狼,决定送出最后一刀,仁慈地解决它的痛苦。   狼却一个急挺身,亡命地钻入边上的树丛,被绵延如大肠般的黑夜消化。好厉害的对手,虽然是母的!他找回手电筒,庆幸没被拌坏,这才想起逃犯。   又不见了。   老狱警的腰间还捆着绳子,却在数米开外中断——56式自动步枪也失踪了。   19077号犯人第二次偷走了老狱警的枪,也是老头这辈子第二次被人偷枪。   不远处的雪地上,有行深深浅浅的脚印。他走不远的。老狱警忍住肩膀和背后的剧痛,抓紧手电和刺刀,跌跌撞撞往前冲去。枪套里的54式手枪还在。但真正厉害的武器,既可以杀人也足够杀狼的,在逃犯手里。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凌晨一两点,老狱警一路往山上走。山上的雪越发坚硬。好像有白色雪花飞过,随手一抓,非但不融化,反而有些暖和,原来是身上的棉絮。这同样拜母狼所赐,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尚未凝固的血,从十多处不同的伤口渗透。   一盏清亮的白光,从斜上方投射下来。一只老鼠,窸窸窣窣钻出雪堆,宛如一条毛笔的墨迹,从白色信纸上画过,转眼被水稀释。这家伙那么小,却非等闲之辈,窝里藏着不少过冬的口粮。猫头鹰从天而降,把老鼠逮到了树上。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也许只有几个月。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恐怕寿命更短暂。想想自己能活到这把年纪,老头就感觉走了狗屎运。大约四十年前,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警察局的同龄人们,要么死于凶恶罪犯之手,要么作为阶级敌人被镇压枪毙,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而今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   循着逃犯的脚印,雪地里有坨黑色的东西,冒着热气。他认得是   狼粪。新鲜出炉的,小笼包般的狼粪。要是晒干了,用火柴点燃,会冒出浓烈而腥臭的黑烟。古人就是这样用狼烟传递军情的。只不过要葬送很多收集狼粪的士兵性命吧。狼不像老虎或豹子在领地范围潜伏袭击。它们的狩猎方式是长途奔袭,因此具有超乎其他猛兽的耐力。但奇怪的是,为何只有这一头母狼?狼群去哪里了?   他在此地二十年,从未深入过这些角落。严寒时节,狼群会席卷整个农场,把大家准备过年的牛羊拖走,或就地啃得只剩骨架。监狱还没养狼狗,顶多是有农家院里的草狗,学名中华田园犬,冬天还会吊死做狗肉煲。   雪中脚印,越发凌乱,也越发新鲜。手电射向正前方,依稀可辨一个人影。   “站住!”任何人只要回头,看见这么一个浑身鲜血,半人半兽的怪物,都会不由自主停下。虚弱的逃犯正在喘气,瞪大眼睛足足十秒,才确认来者是何人。   老狱警连手枪都没掏,握着带有狼血的刺刀靠近,逃犯本能地举起56式自动步枪,“不要啊!你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白痴,保险都没打开呢!”   逃犯忙乱地检查自动步枪,扳弄各个部位。当他把枪口对准自己,老头及时提醒了一句:“喂,危险!小心走火,把自家脑袋给崩了!”“哦?”   枪口放平,他继续扳弄保险,整张脸由苍白憋到通红,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   老狱警根本不相信他会开枪,大摇大摆走到逃犯面前。   枪响了。   连续三发子弹,从56式自动步枪的枪口射出,擦着耳边飞过。距离太近,根本无从躲闪,他本能地向后摔倒。在他倒地同时,身后闪过一个黑色的影子。   后面有狼的绿光,逃犯只能抓紧时间开枪。还是那头母狼?胸口中了一刺刀,居然还没流血而死?趁着逃犯分心,老头翻身抓住枪口。刺刀本可轻松地出手,瞬间捅进逃犯心窝。就算仅刺中肚子,也会令其在数分钟后丧命。终究,他不想只带回一具尸体,于是冒着逃犯开枪或走火的危险,将逃犯死死压在雪里。他右手像个铁扳手,禁锢住逃犯抖动的手指,阻止他扣下扳机。   与其作为越狱犯耻辱地受死,不如在这狼嚎的雪夜里,被一颗子弹或一把刺刀送命更痛快些。逃犯比老狱警高了大半个头,垂死挣扎,并不比母狼更容易对付。额头被逃犯的指甲抓破,老头热热的人血混着狼血,溅到逃犯碎了一块的镜片上。老头关上枪的保险,重重一拳砸中对方鼻梁。逃犯再无力反抗,像妇产科的女病人,绵软地躺在雪地上,双腿分开。满脸流血的老头,骑在他身上,劈头盖脸,一顿胖揍。   残留着火药味的枪口,顶住逃犯脑门,冰凉的皮肤立刻灼热起来。调整到单发模式,不要浪费子弹,一颗就足够了。从额头进去,后脑勺飞出来。干净利落,不会有太多痛苦。无非是死相难看点,自动步枪的威力巨大,那么近距离开枪,很可能掀掉大半个天灵盖。   “干吗要逃跑?”   “同志,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被那头狼吃掉了!如果,我不快点弄断绳子逃跑,也会被狼咬死的。我必须拿走你的枪,万一那头狼追上来,还可以靠这支枪自卫。你也不想看到,今晚我们两个都被狼吃掉吧?”   这番话貌似有些道理,但也可以往更险恶的方向揣测,老狱警犹豫着把枪收回。   逃犯说:“你还在流血呢!”   “你以为你是医生?”老头忘了,他真是医生。   “伤口很深,没做任何包扎处理,还能一路追到这里……”逃犯摇头说,“快把衣服脱下来。”   “冷。”   “快点脱,听医生话!”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在关照女病人:快脱裤子,在医生面前别不好意思。老头脱掉衣服。血肉和棉毛衫连在一块儿,冻得硬邦邦,几乎撕下几块皮。但他咬着牙,死都不肯叫一声。   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全是狼爪留下的,最深有一二厘米。左后肩膀,两个深深的洞眼,狼牙的标记。还好右肩膀没受伤,否则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老狱警个头不高,体重不超过一百二十斤,但有精壮紧密的肌肉。前妇产科医生现逃犯,撕碎老家伙的衬衣,反复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一包上去就渗出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成了木乃伊。逃犯帮他穿好衣服,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不断钻入寒风。   没有止痛药,但低温令人头脑清醒,不断刺激分泌肾上腺素,获取并透支能量。包扎穿衣的整个过程,他始终牢牢握着枪,不肯腾出双手,以至于系纽扣这种事,也得逃犯一粒粒帮他系上,从最底下到脖子上的风纪扣。逃犯抓起几把雪,擦拭老头黑乎乎的脸。冰凉刺骨的雪团,好似冬天没拧干的毛巾,擦掉厚厚的泥土与污垢,在皮肤上融化,变成水,带走人与狼的血。   老头的脸露出原色,不深不浅的肤色,眉毛与眼睛还算端正,如果戴上眼镜,穿上中山装,很像处级干部或小学教员,也像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但他只看到雪月下自己的影子,模糊得像一团动物内脏。   “谢谢。”他第一次向劳改犯道谢。   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像燃烧的煤球炉,简直可以喷火取暖。上山之前,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但怕累赘,加上水壶的铝质外壳很容易跟自动步枪碰撞,怕半夜里动静太大,惊动了逃犯或狼。他半蹲下来,清理出一团干净的雪,捧在手心。眼睛一闭,吞入嘴中。   前医生现逃犯提醒,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提防一边在雪里拉稀,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   老狱警不蠢。他没有马上咽下去,而是先含在口腔。两边腮帮鼓着,等冰水变成温水,才缓缓吞下,这口水经过咽喉、食道,胃……虽缀然牙齿连同舌头冻得麻木,身体却像一盆快要枯死的花,哪怕撒泡尿浇了都能活命。   他又抓了一大把雪,塞到逃犯手里。逃犯往后缩了几下,硬着头皮吞下一口雪。   “小子,别说你想要逃走,刚来白茅岭那几年,我有好几个同事,解放前就在一块儿的老警察兄弟,都被冬天的狼吃了,连我想要逃走都不敢,何况你?”   逃犯斜眼看他,不回答,怕被这老家伙套话。   一九五三年,前名侦探来到白茅岭,自此遥望整片荒芜的山头,听黑夜此起彼伏的狼嚎。他住在漏风的茅草房子里,腰眼里别着手枪,监督犯人们修造监狱和农场。有时候,他想,自己还不如那些只判了几年的,要么三年劳教结束就能回城的犯人。从上海被放逐来的干警们,白茅岭就是终老与葬身之地。包括安置来的无业游民,大家都要为农场生儿育女,以便一代代人就地扎根,永远繁衍生息。像他这种一辈子没结婚,被批准退休后还能回上海养老的,真是风毛麟角。   “但是,狼窜到监狱里来吃人的事情,我却是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老头说。   白茅岭,下半夜。冷月下的雪地,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直的脚印。逃犯的眼泪,扑簌扑簌,滚烫的,顺着眼角,砸入雪地,像烧开的水,融化微小的,一片白。   “同志,你说,我们要是回到监狱,我还有可能活吗?”逃犯无力地倒在雪中。   老狱警无法说出真相——越狱犯通常会被加判为死刑。除非是自首回来的,才可能捡回一条命。他说:“不晓得,得看人民法院怎么判了。"   他用脚尖踢逃犯。睡在雪上多舒服啊,但睡着就死定了。他硬生生拖起逃犯,互相搀扶前行。地图上都找不到的白茅岭,无边无际,一夜间变大了十倍,需要走一辈子,像最漫长的徒刑。   不知不觉到了一个阴气逼人的小山坳。周围是枯死多年的树木,脚下积雪和泥土松软。两个男人,冻到满脸鼻涕,接二连三打喷嚏。走在前面的逃犯,脚底被什么绊倒了。被拽起来前,右手摸到一样奇怪的东西,竟是个乌黑的骷髅头!才发现脚下积雪里,散落着无数骨头。有的明显是人的大腿骨,也有牛的肩胛骨。有块山羊的颅骨,两个醒目的圆孔,是狼牙咬穿的。蓝印花土布碎片,像旧时农村老太太的。最后有一根像是清朝人的发辫——男人粗大的辫子,干枯褪色,散落   在破碎的头盖骨旁边。   狼群的墓地。不,是它们猎物的墓地。更准确地说,是狼族厨房的垃圾桶,存放它们吃剩下的骨头。许多年代,不断积累下来的.到底存在了一百年?八百年?远在还没有人类的史前时代就有了吗?狼是比人更古老的动物,那时候,它们才是整个地球的主人。现在,它们只能在白茅岭做主人。而人类是客人。   哭声。两人彼此对视,都没有掉眼泪。   逃犯趴在雪里,耳朵贴着地面,寻找哭声来源。地下的哭声。仿佛许多年前被狼吃掉的婴儿,阴魂不散,在自己的坟墓中哭泣。   婴儿继续哭,富有节奏,中气十足,是那种吵得全家人彻夜难眠的孩子。   老头举着手电筒,一瘸一拐,照见山坡上一个土堆。半人多高的侧面,最不起眼的位置,几株白茅草遮蔽下,有个黑漆漆的洞穴,只能容纳一个人爬进爬出,他钻进去,里面看起来深不可测,四壁凹凸不平,充满腥臭。老狱警有些后怕,自动步枪和刺刀,全都留在洞穴外面,逃犯可以轻而易举地杀了他,就算挖些泥土封住洞口,也足以让他葬身狼穴。   温暖的狼穴,与外面冰天雪地相比,简直像三月的春天。他用两个手肘支撑起身体,几乎倒吊在洞的底部,仅剩下双脚还在狼穴外。他感到有双手抓住自己脚踝,无疑就是逃犯,以免他被卡住了出不来,或坠人更深的地狱。   老狱警变成了瞎子,只能依靠听觉,抓住某个挣扎的活物。摸到一只小小的耳朵,不是毛茸茸,而是光滑细嫩的皮肤。有个小鼻子,然后是迷你的嘴,紧紧咬住他的手指,有力地吮吸,传说中吃奶的劲儿。   人类的婴儿。   逃犯像拔萝卜,从狼穴中拖出老头的身体。土块与碎屑,不断从脸颊边擦落。他双手护着婴儿,紧贴自己下巴,不让这孩子受一点点伤。   男孩。哭声狼嚎般刺耳。小小的身躯底下,包着几块碎布,襁褓的残片,印着“白茅岭农场”的字样。逃犯将孩子搂在怀中,像抱着亲生儿子,反复亲那红扑扑的脸蛋,毫不顾忌孩子身上的腥臭之气,沾上满嘴狼毛。   没错,这是一个多月前失踪的男婴。所有人都以为这孩子被狼吃了,他却活在狼穴深处,看起来也没什么营养不良,就跟普通人家的婴儿一样,大腿与胳膊反而更粗壮有力。   这孩子到了逃犯手里,立刻停止了哭泣,睁开眼睛,看着雪夜里逃犯的脸,反而嘻嘻地笑了。   “认得他?”   “是,我亲手把他接生出来的。”   “说什么呢?你在监狱里给女人接生孩子?”   19077号犯人把头埋到婴儿屁股上,边清理残留的粪便边说:“我到这里四年,总共只接生过这一个孩子。”   医生在白茅岭弥足珍贵。许多有一技之长的囚犯,都被委派到重要岗位。他也不例外。除了跟别人一样劳动改造,他还在医务室工作,为老狱医打下手,给犯人配药更是家常便饭。妇科只在县城的医院才有,害了妇科病的农场女职工,懒得大老远跑县城,就会到监狱医务室来找他。女人们争相前来看病,这个上海来的医生,有个外号“小唐国强”。中年的女职工们,大大方方地宽衣解带,让他戴着眼镜仔细检查。有个三十来岁的寡妇,男人几年前被狼吃了,像只饥肠辘辘的母狼,每次到医务室,总要捏“医生”的脸蛋和屁股,像品尝一块新鲜出锅的肉,还整个人贴上来,扯开他的裤腰带。年轻医生想起自己是怎么被抓进来的,吓得灵魂出窍,飞快地逃回监牢里蹲着。但他不敢向干警报告,号子里的狱友们,都说这小子艳福不浅,要是换作他们,早就排着队去干这差事了。可是,在白茅岭的日子里,他最厌恶的,就是看到女人的身体。   五个月前,凌晨,有人把他从睡梦中拎起。这种时候来提人,往往意味着枪毙。被惊醒的犯人们,同情地看着他被带走。他浑身发抖,高声主张权利,说明明判了十年,怎又私下处决,他要再看一眼老娘,又问干警能不能吃顿红烧肉,后者轻蔑地摇头。传说中丰盛的断头宴,原来全他妈是骗人的!押出监狱大墙,是去刑场吧,干吗要深更半夜呢?艳阳高照之下,吃枪子不是更好?他可不想做孤魂野鬼。想起革命电影里的镜头,他像所有地下党员革命烈士,大声唱了一首《国际歌》。荒山野岭的月下,苍凉壮阔,竟引得监狱里一片高歌和鸣。但他发现,前后只有两个干警,看起来疏于防范。他刚想要逃跑,干警却说:“喂,你真给女人接生过孩子?”   原来,农场里有个孕妇半夜突然临盆,来不及去县城医院。这孕妇在监狱医务室找他开过药,就急着派人去监狱求助。孕妇的羊水已经破了,非常危险。他没有任何工具,只能简单做了消毒。他不断地跟年轻的孕妇说话,以减轻她的痛苦,生怕万一出什么差错,就会被拉出去枪毙。折腾到鸡叫天亮,孩子才呱呱坠地。是个男孩,分量不轻,哭声响亮,健康极了。这天是八一建军节,一九七六年白茅岭诞生的第一个孩子。他给孩子清洗完毕,关照了产后注意事项,便被干警押解回牢房。囚服上沾满血,变成鲜红的圆圈,像白茅岭上初升的太阳。孩子爸爸曾经也是囚犯,刑满释放回上海,早没了自己的窝,兄弟姐妹又赶他出门,索性一辈子就留在了白茅岭。他为孩子取名建军,又给农场领导打报告,请求给接生孩子的医生囚犯减刑,还托人送厂一篮子红蛋,却被同间牢房的人分光了。   白茅岭,雪夜。逃犯亲手接生出来的男孩,竟然野蛮生长成这么大了,掂在手里足有十七八斤。一个月前,他正下地劳动,听说这孩子被狼吃了,晴天霹雳,当场趴地上哭了。如今男婴身上多了浓郁的狼味,指甲许久未剪,积满狼穴里的污垢,锋利得能轻易划破逃犯的手背。当这孩子睁开眼睛时,射出近乎绿色的光,不太像人类。   背后响起狼嚎。   回窝的母狼。浑身的灰色长毛,如同中年妇女的长发,雪地里一路滴着暗红。斜长的双眼,放射的不再是绿光,而是近于红色的凶光。四条腿蹒跚,尾巴沉重地拖在地上。当它看到男婴被抱在逃犯手里,发出这辈子最凄厉的咆哮。看他们不为所动,狼嚎的音调变得细腻,绝不悦耳,反更揪心。像发疯了的女高音,又似敌台的长波频率,简直要让听众七窍流血而亡。最后,母狼发出狗才有的吱吱声。   人有人言,狼有狼语。老狱警和逃犯都明白了,母狼在对他们喊话,甚至哀求——请你们把孩子放下,离开此地吧。   两个人摇头。被抢了孩子的母狼瞬间发起了攻击。   老狱警打开自动步枪保险,扣下扳机,连续发射数颗子弹。狼贴着地面,子弹全从它的头顶划过。他不敢胡乱扫射,担心流弹伤及逃犯和男婴。   母狼的攻击对象并不是他,而是抱着孩子的逃犯。逃犯被一口咬中左大腿,惨叫着倒下,孩子从怀里滚落。老狱警抢在母狼之前,夺过哭泣的男婴。   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再次扑到他身上。完蛋了。老狱警双手抱着孩子,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就连抽出刺刀的时间都没有。狼牙逼近脖子,只有闭上眼睛等死。   腥臭的味道,却停留在半空,狼骤然衰竭而倒下,像被砍倒的大树。老狱警睁开眼睛,脸颊依然贴着雪地,视线正好与那头狼平行。它也倒在雪中,同样的姿势,同样的目光,看着他。人的右脸,狼的左脸,贴着同一块地面。   母狼本可咬断他的喉咙,但功亏一篑,几小时前那记三棱刺刀,让它刚好流尽了血液。老狱警爬起来,拔出刺刀,蹲在母狼面前,按住它无力的脑袋。军刺对准喉咙,只需微微一抹,就能了结生命。它将死得毫无痛苦。他觉得自己足够仁慈,若是把它交给山下的人们的话……   垂死的野兽,不甘地看着他。从喉咙最深处,发出微弱而尖厉的哀鸣,宛如女人临死前的抽泣。百转千回,愁肠寸断,留恋人问,抑或狼间?男人的五根手指,连同56式刺刀,头一回剧烈抖动,像手术失败的实习外科医生,一毫米一毫米地自残。   狼的眼角,分泌出某种液体——在雪地里,冒着滋滋的热气。老头从未见过,几百年来,也未曾听说过的,狼的眼泪。军刺的锋刃,闪着蓝色暗光,在母狼的喉咙口停下。   “等一等!别杀它!”逃犯正从雪地爬过来,左大腿血流如注,两个眼镜片彻底碎了,面色如死人般苍白。   母狼的身躯抽搐,肚子鼓胀,撒出一大摊尿。“它快要了!”逃犯提醒了一句,他是妇产科医生啊,虽然不是兽医,但类似情况他见多了。   怪不得这头狼几次失手,本该轻松杀死他俩,因为怀孕在身的缘故,并且接近分娩,行动迟缓,无法像平时动如雷霆地捕猎。   孩子四肢矫健,不畏寒冷在雪地中爬行,居然挤到母狼肚子底下,张嘴咬住狼的乳头!   他是在一个多月前被母狼叼走的,如果不是每天吃狼奶的话,早已死了。反而因此,这孩子才会长得如此壮硕,远比一般的婴儿更为结实,生命力旺盛得一塌糊涂。   老狱警抚摸着母狼的肚子,先让孩子好好饱餐一顿狼奶吧,反正是这辈子最后一次了。刚才在狼穴,孩子大概就是饿哭的。   也许,在最近的几个月里疯狂攻击人类的,未必是这头母狼。当它的七个幼崽,被人们剥皮吊在农场大门口,决定复仇的,是另外几头狼。野兽吃人,人也吃野兽,彼此彼此。   很多年前,有人在狼窝找到个七八岁的孩子。带回农场里不会走路,每天像狼一样爬行,极度凶狠,智力相当于婴儿,不吃熟肉只吃生肉,半夜发出狼嚎。有经验的猎人说,狼崽死后,确有极少数母狼,会收养人类婴儿,喂养狼奶,当作自己的幼崽来抚养。   而这头即将分娩的母狼,之所以要杀死他俩,完全是为了保护狼穴里的孩子——它以为是人类再度来杀害它的孩子。   “喂,同志,怎么办?”逃犯端详母狼下身,“产道打开啦!”   “你不是妇产科医生吗?愣着干吗?快给它接生!”   第一只小狼崽,带着胎盘和脐带来到世上。浑身血污,湿漉漉的,热气腾腾,捧在他俩的手心。还有第二只、第三只……逃犯连双胞胎都没接生过,这会儿片刻间,接连带出了七只小狼崽!   老头贴着母狼脖子,对着它的耳朵说:“喂,你的孩子都出生了,我会保护好它们的,对了,还有这一个。”他抱起吃狼奶的男婴。母狼的胸口和下身都在流血,黏糊糊的胎盘也出来了。没有任何工具,逃犯弄断狼崽们的脐带,把七只小狼崽抱到母狼面前。   母狼伸出血红的舌头,依次舔舐七只小狼崽,既给孩子们消毒,去除娘胎里带出的血污,也在品尝自己羊水和胎胞的滋味。   狼血流尽之前,它最后祈求般地,看着老狱警的眼睛,又看看他怀里人类的孩子。   逃犯摇摇头,“别!”   老头一辈子没结过婚也没有过孩子,却一把推开他,将婴儿塞到母狼嘴边。狼的舌头,把这人类的孩子舔了个遍。相比刚出生的七只小狼崽,这个男婴,才是它身边还活着的长子。然后,母狼的眼球渐渐浑浊,再也没有任何光亮了。   男婴又哭了。五个月大的孩子,似乎感知到自己失去了妈妈。老狱警脱下满是窟窿的外衣,裹住冰天雪地中的婴儿。   逃犯自行包扎了大腿伤口,却无法阻止流血,整条裤管浸泡成暗红色。他的双手和胸口,沾满母狼子宫流出的血。他紧咬着牙关,依次抱起七只小狼崽。   头一只生出来的小狼崽,体格最为结实,死死咬住母狼乳头。妈妈死了,乳汁还是热的,继续哺育孩子。这只执着的小狼崽,不像兄弟姐妹般一身灰毛,左耳朵上,有块雪花状的白斑,煞是醒目。   逃犯抱着其余六只狼崽,哼哼唧口即地说:“同志,你把这七个小畜生带回农场吧,也许吃羊奶可以活下来。”   “错,如果它们到了农场,碰上那些与狼有血海深仇的人,肯定会被剥皮抽筋滚油锅的。”   “让狼崽在雪里冻死吗?”逃犯说。   老狱警看了一眼狼穴,“此种野兽与人类相同,都是群居动物。母狼死后,狼群会照顾幸存的小狼。也只有这样,狼群才能在残酷的自然中,不断繁衍了几十万年。”他把男婴交换到逃犯手中,强行抱过狼崽们,拽起叼着母狼乳头的白耳朵小狼——最后一滴母乳被吸干了。   七只丧母的小狼崽都在怀中。他趴到雪地里,重新钻入漆黑的狼窝,把小狼崽放回去——它们就像回归母狼的子官,安全、温暖,潮湿。运气好的话,它们会被狼群发现并活下来.运气不好的话,狼穴也很像墓穴。但他只跟逃犯说了前半句话。   等到他满脸土灰地爬出来,却发现逃犯手里抓着56式自动步枪,枪口对准自己的胸膛。而他的54式手枪,还插在枪套里,能瞬间拔出来反击的只是电影里的情节。   “再过一两个钟头,太阳就会升起。上海在白茅岭正东方向,面朝太阳就能走回去。虽然,我身上没钱,但还有两条腿啊。渴了就喝河塘里的水,饿了从农民家里偷只鸡,再不济也有蛋吧。如果运气好,扒节火车或卡车,哪怕拖拉机。四年前,坐卡车被押解来白茅岭,经过的每个地方,我都在心里默默记住了。往东南过广德县城,沿着公路,从安徽走到浙江。长兴到湖州,左手边是太湖。两天能到江苏境内,穿过吴江平望,就是淀山湖。从朱家角老镇到青浦县城,从虹桥机场到中山公园。再往下是曹家渡。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个妇产科医生!天照样下雨,女人照样生孩子,草木照样生长,鱼照样在河里游。报纸上不是说,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吗?我会帮助那三分之二的妇女接生孩子,你说那有多伟大啊!想想就让人激动!最亲爱的同志,请不要为我担心,我在社会主义明灯!第八个是铜像!(编注:指阿尔巴尼亚的情况。)”   越说越亢奋的19077号犯人,仿佛已踏上恩维尔·霍查同志的地界,老狱警却残忍地打断了这美好的妄想——“你的左腿,还在流血,等到天亮,会失血过多而死。”   自动步枪保险打开,单发模式。老头用左侧胸膛顶着枪口,心脏的位置。颤抖的金属枪口,清晰有力的心跳,丝毫不像快六十的人,更似颗快要破壳的鸡蛋。   “开枪!”   逃犯的眉目与眼睛扭成一团,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冻僵似的无法启动。   “开枪!”   老头说了第二遍,面无任何表情。   “同志,你自己下山逃命吧,带着地上的孩子,别逼我!”   “开枪!”   第三遍,像军官给士兵下达命令,行刑队面对死囚,验明正身,立即执行。   逃犯无法抗拒,手指直接听命于对方嘴巴,就像老狱警自己在动手。   扣下扳机。寂静,无声,雕塑般站立的男人。他还活着,他也活   着,还有地上小小的他。温暖的狼穴里的七个它,包括死掉的雌性动物,都没有听到任何枪响声。突然,逃犯瘫软在雪地上,才明白开枪之前,无论枪膛还是弹匣,已经没有一发子弹了!   老头微笑着蹲下来。他一直在计算弹匣里的子弹,连发的话,每扣一次扳机,射出三颗子弹,加上几次单发,正好用尽了三十颗子弹。   别了,阿尔巴尼亚。别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同志们。   夜空上的白月,渐渐暗淡,偏向西天。凌晨,氕点。不年轻的狱警,背着年轻的逃犯。前妇产科医生,左腿的裤脚管,像生孩子或得了妇科病的女人,不断被暗红色鲜血浸湿,半条裤子冻得硬邦邦。老头右肩挂着自动步枪,却没子弹。能用来自卫的,是别在腰上的三棱刺刀,还有枪套里的54式手枪。右手臂弯,怀抱男婴。孩子正在梦中吃狼奶。军棉袄成了襁褓,老狱警上半身剩一件被血污弄脏的棉毛衫,裸露着数条破口,是衬衣撕成的绷带。左手抓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家伙,死去母狼的尾巴,令人生畏的灰色身体,狼头倒挂在地上,碾压出深深的轨迹。他必须把狼的尸体带回去,告诉整个白茅岭农场,这头野兽已被他杀了,噩梦般的狼灾已消除。囚犯、干警、职工和兵们,大伙都能放心过年了!   二十八岁的垂死男人,五个月的健康男婴,大概是五六岁的母狼的尸体,制造于一九六九年的自动步枪,全被压在快要六十岁的老狱警身上。而这些活人、伤员、死尸,以及钢铁的重量,刚好超过他自身体重的两倍。唯一能照亮前路的,是一支手电。他可叮没有第三只手。手电简握在逃犯手中,末端顶着老狱警的脖子。   喉咙被顶得难受,老头却一路唠叨解放前的名侦探生涯。他办过的最古怪的案子,是在提篮桥监狱的一起谋杀案。牢房里关押着十几个重刑犯,其中一个突然被杀了,但没人知道谁是凶手。他也怀疑过,是否大家集体密谋杀人,全部串通好了攻守同盟。隔了好多年后,这批犯人要么被放出去,要么死在了牢里,他才突然悟出了真相。   “小子,你想知道是谁干的吗?”   趴在背上的19077号犯人,却表示毫无兴趣,反问老头一句:“你没结过婚,那有喜欢过的女人吗?”   老狱警停顿了一下,想起年轻的时候,曾有仰慕过他的女学生,听说后来去了香港嫁给富豪。还有纠缠过他的小寡妇,一九六六年跳了苏州河。在百乐门,在大世界,在跑马场,还有提篮桥,处处留下他的传说,结局却在白茅岭。   “你有吗?”   “嗯,有。”   明白了。对啊,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回家了。老头想想就傻笑起来,冰冷的风钻进喉咙,肺叶被刺激,咳嗽起来。   其实,他只是想不断说话,好让逃犯保持清醒,避免躺在背上睡着。否则在如此冷的雪夜,睡梦意味着死亡——襁褓里充满热量的孩子除外。他把这婴儿当作汤婆子,牢牢揣在怀里取暖呢。而压在他背上的那个男人,却像一床受潮了的棉被。   手电熄灭,像油尽灯枯,人之将亡。   撒手。   手电坠落到雪地。东边的天空已从漆黑变成深紫,很快就会泛出宝蓝色,再是鱼肚皮的白色。老狱警右小腿抽筋了。大半条腿不再属于自己,像被无数条钢丝捆绑,收缩到极点又飞快放开再收紧。周而复始的酷刑,使他不能再往前一步。双腿跪在雪中。一旦坐下,绝无可能背着逃犯抱着婴儿并拖着一头死狼站起来。老头的腿啊,覆盖着厚厚的汗毛,各种伤疤和瘀青,乍看像死去的狼皮。盐分正在离开身体,流失到死神身边。跪着的双腿弯曲,脚弓反方向顶着,靠近小腿胫骨正面,这是缓解抽筋的简单方法,但很疼。老狱警咬破嘴唇,膝盖深陷人积雪,顶到坚硬的石头,仿佛被刀子切割,棉裤磨出两个洞眼。   老狱警命令逃犯的右手下垂。那细长的胳膊与手指,曾用来检查女人和接生孩子,尚保留着力量和灵敏。拇指与食指,在老头的裤兜里摸出一个火柴盒。最后一根火柴,擦过侧面的红磷。火苗,星星一样,燃烧在两个人的鼻子跟前。微小的光和热,熄灭在风雪里!。   睁眼,闭眼,再睁眼。抽筋停止了。   深呼吸,再深呼吸,肺叶充满冰冷。脸憋成紫红色,全身肌肉战栗,腿随时会再抽筋,而且是两条腿。膝盖离开坚硬的石头。脚踝、小腿、膝盖、大腿,以及腹部,形成一条直线。   老头想要小便了。在山上追捕了一夜,膀胱早已憋坏了,一分钟都等不了,再等就会爆炸,鲜血和尿液四溅到脸上。怀里五个月大的婴儿,说不定已在他的棉袄里拉了坨屎。至于背上的逃犯,早不知道撒过几回尿了。   他甩了一下肩膀,让逃犯左边胳膊冉垂下来,手刚好够到他的小肚子。   “我要撒尿。”   年轻的逃犯已丧失思考能力,机械地动着手指,抓住老狱警的裤腰带往下拉。牛撒尿一样漫长。滚烫的尿液,融化一大片白雪,变成小型山洪暴发,汹涌在绿布胶底的解放鞋四周。   接着走。单薄的棉毛衫,棉袄裹着那孩子,老头不仅冻得哆嗦,鼻涕也已干涸,似乎冬天被最后那根火柴燃烧掉了。左后肩膀,被狼咬伤的两个洞眼,撕裂般疼了整个后半夜,又像突然打了止痛针,舒舒服服地麻醉了。   天,快亮了。向东二百五十公里的上海,应早亮十来分钟。一九七七年的第一轮太阳,刚好穿过黄浦江。海鸥修长的白色翅膀,驾着咸潮的风,飞过铁网般的外白渡桥,落到四川路桥的邮政总局。从不结冰的苏州河,在晨曦中波光粼粼。一长串早起的拖船,挂桨发动机的轰鸣,像桥下菜市场的喧闹,打破五百五十万人的好梦。   老狱警穿过毛竹林,磨掉大半的胶鞋底,已踩着白茅岭下的荒野。白雪皑皑间,坟冢星星点点,像一座座孤岛。两山之间的平地,头一回感觉无边无际。原本的稻田和茶园,被层层叠叠覆盖,宛如铺上一层厚厚的白棉被,管他睡在被窝里的人是谁。   一眨眼,大片飞雪飘过,像密密麻麻的纸钱,撒满回家的路。背上的逃犯再无声息。右手臂弯里的孩子,红扑扑的小脸蛋,保护得很好,一片雪都落不着。左手倒拖着的母狼,浸没在雪中越发沉重。一夜间,老头的嘴唇边和下巴,又冒出不计其数的胡茬,刀子般坚硬,宛如不死的野草,挂满白白的雪子和冰。   最后一里地,前方亮起一群绿色的眼睛。幽绿的,略微暗淡,更像早上未灭的路灯,雪雾下忽闪忽现。锐角三角形的耳朵,龇牙咧嘴,凶相毕露,粗壮的脖子与胸膛,灰色皮毛上沾着血迹。大扫帚般的尾巴,拖在雪地上,各自扫起一片白色尘埃。   狼群。   天光朦胧,白与灰,令人眼晃。并非一宿未眠后的幻觉,也不是大雪里的海市蜃楼。一目了然,至少二十头灰狼,缓缓靠近,有的猫腰,有的昂头,有的磨爪子。大部分公狼全是成年的。看起来吃得很饱,肚子鼓胀。有的狼嘴里,叼着一只老母鸡,或半条牛腿,或动物内脏。   昨晚,山上实在太冷,狼群都无法忍受,除了怀孕的母狼,全部冲下了白茅岭。正当老狱警独自上山搜捕逃犯,整个最漫长的那一夜,狼群在山下洗劫了农场,大肆屠杀享用棚里的牲口。或许,还有小孩和女人。   狼群包围了他。背上有个重伤的男人,右手怀抱婴儿,左手拖着母狼的尸体。无路可逃。二十多头凶恶的狼,眨眼之间,就能把他们撕成碎片,连粒渣渣都不会剩下!他的膝盖笔直,瞪大了双眼,盯着为首那头公狼。   这头狼体形最为硕大,简直是死去的母狼的两倍——狼王。   每群狼都有一个头领,控制和领导着整个族群。它就是那七只小狼崽的父亲。狼行成双。在食肉界,狼几乎是唯一的例外——狼夫妻长久相伴,双宿双栖,共同抚育儿女。怀孕的母狼难以长途捕猎,必须留守狼穴,依靠公狼外出打猎,将猎物带回窝供它食用。狼王嘴里叼着一只活羊羔,咩咩地叫着狼肚子里的妈妈。本该以羊羔作为早餐   的母狼,已变成僵硬的尸体,被倒拽着尾巴拖过雪地。   可以想象的狂怒,狼王必须为妻儿们复仇。它会率先咬断老头的喉咙,剖开他的下腹部,用狼爪拉出大肠。他想,自己的肠子会有多长呢?是从白茅岭监狱大门口,一直拖到深山中的狼穴,供那七只小狼崽享用吗?   半梦半醒间的逃犯,在他肩头说:“放下我吧,那些狼,会先盯着我吃,说不定为争夺我的肉,互相打架,你还有机会逃生……”   腰间还有把54式手枪,老狱警放下母狼的尸体,将婴儿换到左手,右手从容地掏出手枪。居然没有一头狼敢袭击他,哪怕是从背后,包括狼王。   子弹已上膛,打开保险,射出第一发。   一头公狼惨叫倒地。 54式强大的后坐力,晃了一下老头的右手,但没妨碍射出第二发,有头母狼的脑袋被打爆了。第三发,打断一头老狼的腿。第四发,擦着狼王的耳朵飞过。第五发和第六发,一发击中雪地,一发意外打伤另一头狼。第七发,彻底打飞,击中路过的一只乌鸦,黑羽鲜血坠落。   十五秒,他打光了所有子弹。杀死了两头狼,另外两头挂彩。但还有一大群灰色的家伙,毫毛未损,包括狼王。   老头把嘴张到最大,咬住54式手枪,牙齿间充满火药味,烫伤了口腔黏膜。他背上逃犯,搂紧臂弯里的孩子,又拖起狼王之妻的遗体,低头,弓腰,拗了脊椎,一瘸一拐,步履蹒跚,往监狱的方向走去。   二十多头狼,四面包围,八面埋伏,最后注视着他离开。狼群猛烈呼吸,一对对湿润的鼻孔,向雪空喷着热气,嗅着并记住他的气味。他继续走,它们一动不动,连对峙都算不上。   终于,狼群发出恐惧的嚎叫。真正凄惨的鬼哭狼嚎,仿佛看到一个魔鬼,天生下来屠狼的金刚。   一九七七年,元旦,清晨六点十三分,龙年还没过去。   狼,雪中的狼,围猎返巢的狼群。在背着逃犯抱着婴儿拖着母狼的老头面前,有七头狼趴在地上,八头干脆坐下,还有九头摇尾乞怜,就像看家护院的狗。还有两具狼的尸体,两个哀号的重伤员。   就连狼王,也放下嘴里的活羊羔,微微低垂头颅,一条前腿弯曲跪地,标准西洋礼仪。   地球上所有的狗,都来自同一对祖先—一东亚的灰狼,大约一万五千年前,它们走出非洲,经历漫长旅程,抵达这片大陆。但如果,没有比狼更勇敢的男人,也不可能有狗这个物种。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驯化为狗的人,据说是第一个定居在东亚荒野上的中国人,也长着老狱警的这张脸,同样的体格和心脏,还有眼神。   此刻,白茅岭的狼,像一群热烈欢送国际友人的少先队员,戴着红领巾,捧着鲜花,唱起歌,跳起舞,排列成整齐的左右两队,让出一条金光大道。   他从二十多头狼中间穿过。热烘烘的狼味,几头年轻的狼被吓得失禁的尿骚味。背后的逃犯闭着眼睛,臂弯里的男婴还在熟睡,被他倒拖过雪地的母狼一动不动,不远处的狼王眼泪汪汪,与妻惺惺永别。   一粒雪子,落人老头眼底。朔风飒飒,呼啸不止。   狼群,远远留在身后的雪野,集体呜咽号哭。在它们后半生的记忆里,烙印下的将不是这三个活人与一具狼尸,而是整个巨无霸的双头怪物,有着四条腿和四只胳膊,右侧腋下藏着个小脑袋,肩膀上生出一根铁棍,左侧身后拖着狼形的巨尾。那是它们的老祖先才见到过的,在与猛犸象和剑齿虎共存的同一个时代,灭亡在人类与狼群互相猎杀   的时代。难道是在地下冰封了十万年,终于在大雪的召唤下出土,满血复活?这种令狼战栗的“史前怪兽”,从漠北草原到黄土高坡再到江南丘陵,通过一代又一代狼王的描述,种植在每一头狼的大脑皮层深处。   清晨,七点。   老狱警带着狼、逃犯、婴儿,走到白茅岭监狱的门口。岗亭站着两个新兵,都没认出来,惊慌失措之中,不晓得是哪一个,拉开自动步枪保险,往天上打了一梭子弹。   五分钟后,凡是活着的人都出动了……下夜班和上白班的干警,早起干活的农场职工,营房里的士兵们,就连上早操的几百号劳改犯,也都涌到监狱大门口往外看。他们的眼睛都布满血丝,因为彻夜难眠,不断被山上的枪声惊醒,还有此起彼伏的狼嚎。没人敢出门,连窗户都不敢开一道缝。昨晚九点起,狼群洗劫了农场,四下都是牛羊的哀   嚎与惨叫。包括连长在内的所有人,毫无疑问地确信——老狱警与年轻逃犯,都已消化在狼的肠胃中,天亮又变成一坨坨狼粪。等到开春,这两个倒霉的男人,会是庄稼地里上等的肥料,供应玉米或稻谷生长,回归白茅岭的居民们腹中。也算是他俩死得其所,对得起生养他们的人民群众。到时候,不会再有人认得这两张脸。想想就有些可惜,也有些悲壮。   如今,这两个男人还活着,加上臂弯里的小男人。   白发覆头的老狱警,来到白茅岭二十年,经他手送葬的囚犯与警察,亦不少于百人,但他从未像此刻般坚硬如铁。逃犯,似已粘在他身上。尤其脸颊与耳朵部位,冰雪把两个人的皮肤冻在一起,像是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连体儿。好些人上来帮忙,费劲地把他们分开。   老头依然站立着。   广大人民群众,还有被剥夺了人民群众权利的囚犯们,把老头和母狼的尸体圈在当中,一场喧嚣而热闹的围观。这只庞大的野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复活,一跃而起,依次咬断大伙儿的喉咙。老头松开左手,母狼的尾巴垂落。   他已完全证明自己。手心里全是狼毛,还有腻腻的汗和掌心开裂的血。   五个月大的男孩,仍旧在他的臂弯里熟睡着,鼻子里呼出狼奶的气息。   “建军!”   女人尖厉的声音,喊出婴儿的名字。他们夫妻本以为永远失去了孩子,正在每晚努力,想再生个娃娃。她和她男人重重撞到老狱警身上,却像顶到一堵墙。一个多月不见,男孩竟结实壮大了一圈,充满狼穴的气味。但妈妈毕竟认得儿子。   老头并不是不想动,而是半边身体麻木了,仿佛被巨蛇吞噬着胳膊。当孩子从他手里被抱走,从热乎乎变得冰凉的几秒钟,好像躯干的一部分断裂。几个年轻的干警,帮老头卸下56式自动步枪和三棱刺刀。   逃犯快死了。最后一滴血,像经过输液针头似的,汩汩输入雪地。红的血,白的雪,混在一起,变成另一种暖眯的颜色,难以准确地在光谱中描述,就像孕妇分娩后的床单。两片破碎的镜片底下,逃犯瞪大双眼,看着他。   老头弯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周围人都没听清,除了将死之人。   他眨了眨眼睛,断气了。   冬至那晚,死在监狱床上的大块头,原本是个抢劫犯。因为欺负其他犯人,加过两年刑期。所谓欺负,就是强奸。当年在提篮桥,有人告诉过名侦探,男人被强奸是怎样的感觉——仿佛变成一块肉,被切碎了,油炸了,红焖了,生煎了……19077号犯人,紧挨大块头的铺位,刚进去不敢反抗,以为这是白茅岭的老规矩。第一年苦熬过去,以为   到头了,大块头竟变本加厉,其他人却一个个装睡。他才明白,大块头是看中了自己——上海来的妇产科医生,细皮嫩肉,容易推倒,难以反抗,强奸起来特别舒服。   狼灾肆虐的冬天,白天出去干活时,他在茶园发现一大撮灰色狼毛。地上有堆带血的骨头,像獐子之类的小动物。他藏起狼毛,压在床铺底下。还有,作为前妇产科医生,他有在监狱医务室工作的便利,私藏了一些药物,比如乙醚——无色透明液体,会让人暂时昏迷,只要剂量适当,又不致人死命。狼毛与乙醚都准备好,耐心等候时机。那   一夜,狼嚎特别清晰,就在监狱院墙下。后半夜,监房里鼾声此起彼伏。他把乙醚洒在手帕上,依次蒙住大家口鼻。没一会儿,全都睡得死沉死沉,怎么折腾都不可能醒来——包括边上的大块头。   19077号囚犯,把自己想象成复仇的母狼,用牙齿一点点咬破大块头脖子上的皮肤、血管和气管。其他人都昏迷了,听不到大块头临死前的蹬腿声,就像每次大家都在装睡。大块头死了。喉管暴露在空气中,鲜血溅满床铺,还有19077号的口腔。他吸了一点血,就一点点。人血的滋味,苦咸苦咸的,不好喝。   伪装现场。他撕裂死尸的伤口,手指插得更深,模拟锋利的狼牙,几乎摸到脊椎骨。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细树枝,在尸体上划出一道道伤疤,像狼爪挠过的痕迹。他把狼毛弄在床铺上、监狱的地上,特别是铁栏杆上。狼用缩骨术进出时,必定留下这种痕迹。他为自己清理一番,咽下嘴里的血,看起来跟别人没两样。就算身上有血迹,睡在死者身边也属正常。到了早上,所有人按时醒来,受乙醚麻醉的影响头晕恶心,就算嗅到某种特别的气味,但当看到大块头的尸体,再加上满地狼毛,肯定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作用——那就是狼的气味。监狱的调查草草了事,哪有什么法医来做尸体解剖。大伙随便看下尸体,伤口像这么回事,自然而然断定,凶手必是那头母狼。   直到昨晚,老狱警也被他骗过了,相信那套狼闯入监狱吃人的鬼话。若是早点怀疑,绝不可能在放风时睡着,还让杀人嫌疑犯夺枪逃跑。不晓得这算是走运还是不走运,这些秘密,已被19077号带给死神。   他的眼睛睁着,明亮,无瑕,不似死人的浑浊,更像六角形雪花,坠落在扩散的瞳孔底下,融化成一汪清淡的泪水…   逃犯死在老狱警的怀中,享年二十八岁。活到六十岁的前名侦探,将他放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反正不会弄脏了死者。再过四个月,等到清明,埋葬年轻逃犯的荒野,就会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   左边是母狼的尸体,右边是死去的逃犯,他在中间,活着。   有人给老狱警点上一支烟,上海卷烟厂的牡丹牌。第一根火柴,晃了半天没点上,被风雪吹灭了。有个高大的干警,用身体和手掌阻挡着风,又擦了好几根火柴,差点烧着眉毛才点上。老头略微驼背,但纹丝不动。他将烟吞入肺中,又经鼻孔喷出,蓝色氤氲在雪中蒸发,仿佛清明、冬至上坟的烟。   无量河边有人骑自行车而来。车轮碾压过皑皑白雪,骑车人穿着墨绿色制服。囚犯和职工们,给自行车让出一条通道,抵达人群的圆心。白茅岭每个人都认识他——邮电所投递员,每隔三天,他会为囚犯和干警们捎来远方的家书。邮递员从包里掏出个牛皮纸信封,是挂号信,上海寄来的公函。在场所有干警中,白头发的老狱警级别最高,他代表领导签收了这封信。   老狱警的手还在抖,一不小心,信封掉到死去的逃犯脸上。从死者睁着的眼睛上,拾起这封突如其来的信,他决定打开看看。再过一个月,就要退休回上海去了,他也不怕犯什么错误,难道还能不准回去吗?当着几个年轻干警的面,拆开牛皮纸信封,果然盖着上级革委会的公章。   公函里头说,党中央拨乱反正,妇产科医生被宣布平反,“恢复名誉,立即无罪释放”。有意无意的,老狱警大声念出每个字。方圆数十米内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头顶青灰色的天空,一朵下着雪的云。行将告老还乡的狱警,看着躺在雪地里的19077号犯人,啧啧地说:“哎,回上海的长途车上,又少了一个搭伴。”看热闹的人群渐渐散去。名叫建军的男婴,早被父母哭喊着抱回家去。那头母狼,眨眼之间,已被庖丁解牛,当场只剩一堆狼毛和碎骨头。人民群众有的是为亲人复仇,有的则是口水滴滴   答答,有的是看中了这张上好的狼皮。干警重新收拢囚犯们,清点人数押回监舍。农场职工也打道回府,收拾昨晚被狼群肆虐的牲口棚,看看还能否抢回一只鸭子或半只羊。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上午八点。雪停。太阳升起来了。   积雪反射着阳光,刺入老狱警眼里,令他想起昨晚,无人可说的那句话。   一个多月后,大年初三,老头独自离开白茅岭。回上海的长途车上,乘客稀稀落落,多是探监返程的犯人亲属。车窗推开一道缝隙,他吐出大前门燃烧的烟雾。满满一整车人,只有退休的老狱警拥有这种特权。烟头不停晃动,弄得身上全是烟灰。不是车子颠簸,而是他的手在抖。往昔从未有过的毛病。从元旦那天至今,每一时,每一秒,右手都在抖,估计到死都治不好了。   七个月后,中元节的那天,退休后的老狱警死了。在上海。这个老烟枪啊,光棍一条,天天跟一群老太太打麻将。他熬了个通宵,倒在麻将台上不省人事,还叼着根牡丹烟。送到医院说是突发脑溢血。在火葬场,没有亲属来接收骨灰,便被老同事们送回了白茅岭。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周六,我坐上从上海开往白茅岭的长途汽车。经过沪青平高速,大约四个小时,短短二百多公里,却途径苏浙皖三省。从吴江到湖州,穿越浙皖交界处低矮的分水岭,进入广德县城。转入颠簸的公路,两边是农舍与茶园。日暮时分,长途车开过一座大桥,停在几间破落的平房前。对面大门上有行字:上海市白茅岭学校。   小镇东面是连绵群山。远远望见一道断崖,像头狮子趴着,传说中的狮子口。今年暧冬,山大半还是绿的。只在白茅岭正南,最高的那片山顶上,残留着几天前的积雪。校园里有座水塔,似是本地最高建筑。小镇上总共只有一条大路,路边有派出所、供应站、招待所,还有麻辣烫、兰州拉面、盗版碟店、美容美发、上海华联超市。街头所见无非几种人:武警官兵、公安干警、说上海话的老头儿们、说安徽话的当地人。警察都是上海来的,每几年轮换。冬天早早擦黑。街边响起惊天动地的音乐声——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大妈们跳着广场舞。   夜宿白茅岭招待所。   次日,上午,我沿监狱外墙走了一圈。天空有白色颗粒飘落。我伸出手,是雪子。走在山脚下的高处,荒芜泥泞的小道上.监狱中不断响起富有节奏的操练声。我能看到围墙里头,有组囚犯在做队列训练。岗楼上的武警带着枪,警戒地看着不速之客。   转角岗亭下,狼犬向我狂吠。有个迷你的亭子山水库,正对狮子口,不知如何上去。两条农家的黑狗蹿出来,不让我靠近半步。   这座山,曾有过许多狼。而今,别说是白茅岭,就是整个皖南山区,恐怕连一头狼都不见了。这一物种,早已在上海方圆五百里范围内绝迹。   一头狼死了,一头狼又来了,而狼脚下的大地,会比这个物种更漫长地存在。   一九八八年,白茅岭最后一头狼,在偷袭监狱的冬夜,被四条德国黑背狼狗杀死。那是一头成年而健壮的公狼,体形硕大,左耳朵上有块雪花状的白斑。至今,农场陈列馆里还能看到这张具有纪念意义的狼皮,人们管它叫“白耳”。   我买了中午的长途车票回上海。发车前,我在仅有一间门面的“车站”隔壁吃了碗面。店主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看起来比我大几岁,宽阔精壮的骨骼,几乎要爆开冬天的厚外套。当他端来一碗牛肉面,与我目光交接的瞬间,感觉很像某种凶猛的动物。小店里兼卖香烟和酒,有个老头进来,用老派的上海话对店主说:“基军,帮吾闹包牡丹。"   他叫建军。   离开白茅岭的长途车上,我遥望正前方山头的积雪,车窗外阴郁的天空,稀稀落落的雪粒子,穿过并不如想象中辽阔的无量河。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我想。   第21夜 黄浦江上的白雪公主一夜   告诉你一个秘密——黄浦江底下埋着一个藏宝箱,换算到今天可以值一个王思聪。   二十年前,我的初中同学肖皑,他的身高与鲁迅先生相同,在学校图书馆的屋檐下,放学后黄昏的星光里,街边音像店里飘散着张学友的《吻别》,他一本正经又神秘兮兮地跟我说——   “喂,蔡骏,你知道吗?一百多年前,有个英国船长,其实是个海盗。他的帆船环游过世界,最后停靠在上海。在他被逮捕并公开绞死之前,他把一个沉重的铁皮箱子,悄悄扔进了黄浦江。那个箱子里头,装满了海盗的不义之财,有墨西哥黄金、南非钻石、西班牙银器……”   肖皑说这是他爷爷临死前泄露的秘密。他爷爷年轻时是潜水员,日本鬼子曾命令他下水打捞藏宝箱。总共十几个潜水员在黄浦江里搜索。那天撞邪了,他们要么被水草困住,要么双脚抽筋,或是遇到凶恶的大鱼,最离奇的是被淹死鬼逮住了。他爷爷是唯一的幸存者,几乎潜到黑暗的江底,在一堆沉船的废铜烂铁间,似乎有个发光的箱子。箱盖打开道缝隙,露出一截长长的头发——女人乌黑光泽的发丝,海藻般野蛮生长着。要不是迅速上浮,双腿就要被缠住,侥幸捡回一条命。但他爷爷到死都没说清楚藏宝箱在哪个位置。   那个傍晚,我完全被他唬住了,相信真有这笔财宝存在,只要天天下黄浦江潜水,运气好就能捞起来——就像我们最爱的一部苏联电影《意大利人在俄罗斯的奇遇》里那样大发横财。随便想想,都馋得吐口水哒哒滴啊。如果我有了这笔财宝,就会买个Walkman听音乐,外加一个正版变形金刚。肖皑的要求更奢侈些,想买台刚上市的日本   进口世嘉土星的游戏机。那时候,我们就只有这点出息了,买房啊,豪车啊,移民啊,把妹啥的,那都是《终结者1》里的未来时代呢。   初中毕业,我就把这个传说忘了,去他妈的黄浦江底的藏宝箱,反正轮也轮不到我。   但,肖皑一辈子都没忘记过这个秘密。   他告诉我,二十年来,几乎每个星期,他都会到黄浦江边转一圈。或者,他乘坐渡轮好几个来回,从十六铺到陆家嘴,从董家渡到南码头。他研究过黄浦江两岸码头的历史,去档案馆查找租界时期的英文资料,又去海事部门托人调查。所有进出港的船只都有记录,如果查到那个被绞死的英国船长停泊在哪个位置,就可以按图索骥去找了。   光有这些还不够,硬功夫是要下黄浦江把藏宝箱捞上来。肖皑去泰国学过专业潜水,每年要飞去两次,已达到Special Courses这个层次,再升一级就可以当教练带学生了。   今年七夕,他带潜水装置下水——但刚下到江水里头,末班渡轮就从对岸开过来,他差点被螺旋桨大卸八块。整套昂贵的潜水装备完蛋了,他落汤鸡似的爬上来,失魂落魄地走过外滩,看着无数成双成对的男女。有个卖玫瑰的小女孩缠着他,肖皑扯下她头发上的垃圾和菜叶,买了一枝十块钱的玫瑰。   他把玫瑰抛进了黄浦江。   深秋,肖皑约我在黄浦江边吃饭。夜色朦胧,对面是陆家嘴的无数栋高楼,金茂大厦和环球金融中心,在六百三十多米的上海中心面前,都成了侏儒。   我们二十年不曾见过,自然有了许多变化。但唯独不变的是,天哪,他还是那么矮!   中学时按身高排座位,肖皑永远坐在第一排,早上做广播体操也是第一个,体育课队列训练也在最前面。除了个别几个女生,他是班里最矮的那个,经常被误当作小学生。现在,根据我的目测,肖皑不超过一米六,当然他没有穿内增高鞋。   他在一家旅行社工作,开拓海外新的旅游线路,总有便利去泰国玩潜水。他说在书店里看到我的许多书,想起黄浦江底的财宝。   肖皑说:“我有种预感,就是今年,我会找到藏宝箱。"   他不在意我的目光,仍然畅谈那个秘密计划,怎样从黄浦江的淤泥中获得价值连城的财宝,如何把财宝兑换成现金,有地下黑市是专门干这个的。他估计可以到手十几个亿,至少买几套房子吧.市中心买套高层公寓,郊区再弄个独栋别墅,还要买辆迈巴赫的轿车,雇一个司机和两个保镖。他制定了周游世界的路线,不是驴友的穷游,而是一掷千金的豪华游,让迪拜的土豪也甘拜下风。最后,就是女人了,但他对AV女优或国内明星都没兴趣。   突然,我打断了他的黄粱美梦,除非把黄浦江抽干,否则是找不到这个藏宝箱的。   假如有一天,黄浦江干涸了。从浦西外滩到浦东陆家嘴,不再是波涛汹涌的水面,而是一摊宽阔的壕沟——底部铺满烂泥和垃圾,百多年来的沉船、殖民者们生锈的武器、某个法国小姐从巴黎带来的梳妆台、“二战”逃难犹太人的钢琴、日本鬼子的军刀、“大跃进”后废弃的钢铁、一九六六年抄家时扔下的金条、码头拆除时的建筑废墟、   二十多年前某个孩子丢失的红白机……还有不计其数的骸骨、几百台iPhone、上千台诺基亚(洗干净还能用)、不计其数的高跟鞋。爬下外滩防汛堤,走上江底泥浆,充满沼气的臭味。曾经江水浩荡,在头顶浊浪翻滚,浪奔浪流而今不复,只剩鱼儿与尸体齐飞,重金属污染淤泥共天空雾霾一色。忽然脚底轰鸣震颤,那是越江隧道和地铁二号线。   肖皑两只眼睛怔怔的,他是被我的想象感动了吗?但,他的目光焦点并不在我,而是我的背后。于是,我转头往后看,却见到了她。   她。   好像什么刺痛了我的眼睛。   那是个女孩子,看起来十六七岁,脑后扎着马尾,被风吹得有些调皮。她站在餐厅的窗外,斜倚着栏杆,看黄浦江对岸的灯火。   肖皑从座位上跳起来,几乎撞破那块玻璃。我指了指大门方向,他跌跌撞撞冲出餐厅。我在餐桌上甩下几张钞票,跟在他身后追出去。来到江边的防汛墙边,刚才的女孩已不见了。   他失望地看着四周,对着天空吼了一声,又低声说,她可不是鬼魂。   一个月后,我脑筋搭错,忽然想学滑冰,便去滑冰俱乐部报名。那是在一个大商场顶楼,有块小小的冰场,教练在带一批学员。他们穿着锋利的冰刀,从冰面上滑来滑去。要是骤然平视他们,看不到脚下的冰面,还以为是一群鬼魂飘来飘去。   我买了一个教程,在收银台付钱的时候,看到了她。   天气越发冷了,加上冰面的寒气,小姑娘雪白的脸颊,冻出了两块“红苹果”。   刷完卡,开好发票,我却赖着不走,反正也没有旁人,滑冰俱乐部快要下班了。   “你叫什么名字?”   她瞥了我一眼,目光有几分敌意,但还是回答了:“玄春子。,   “啥?”   我没听明白,才想起收银条上有收银员的名字,真为自己的智商捉急(着急)。   “玄春子。”   就是这三个字。   “晕,怎么像是修仙小说里的人物?难道你还在起点中文网业余写网文?”   女孩回答:“我是朝鲜族思密达。”   怪不得,有个韩星不是叫玄彬吗?我明白了。   她的普通话很标准,不过带着一些东北味。我继续跟她聊了儿句,她才十七岁,今年高中肄业,刚到上海三个月。   聊天到此为止,她不肯留电话号码或QQ,只能留微信,这是老板规定的。但我两手一摊,说我没用微信,她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   而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面容、她的头发、她的一切……都跟白雪好像啊,当然,仅仅是我们记忆中的那个白雪。   小时候有部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我们班几乎每个都看过,有人说拍到了女生洗澡,也是电视上第一次出现早恋。 但我记忆更深的,是每次片头都会提到席慕蓉的诗,片尾会有一段旁白,加上各种名人格言。二○○七年,我第一次参加台北书展。在101大厦的书店里,偶遇了女诗人本人。我认识她,但她不认识我。我只是,安安静静地看她侃侃而谈。至今还记得她的诗。   电视上播完《十六岁的花季》,就被湖南台与台湾皇冠接连不断的琼瑶剧占领了,从《婉君》到《雪珂》再到《青青河边草》的六个梦,直到《梅花三弄》咆哮的马景涛同学——也就是那年,开学的九月,白雪来到了我们班。   她叫白雪。   《十六岁的花季》里的女一号也叫“白雪”,演员叫吉雪萍,声优却是袁鸣。不过,我们全体男生都觉得,那年秋天来到初二(2)班的白雪,要比电视上的“白雪”好看得多。   她的个头很高,至少有一米七,细细长长的,穿着条白裙子,乌黑的马尾晃在脑后,扫着男生们的心门。还有那皮肤啊,真像雪一样白,近乎透明的颜色,可见青色的皮下血管,盯着看还有些恐怖的感觉。   白雪很快有了一个外号:白雪公主。   那时的中学里有许多回沪知青子女,她也是其中一分子。有的人从小就在上海,她却刚从黑龙江转学过来。她妈是东北人,在阴雨绵绵的上海话世界里,她的东北话就像晴朗的太阳。她父母还在北大荒的农场,送她独自一人回上海读书,寄居在姑姑和姑父家里,准备在上海报户口和考大学,这样总比在黑龙江强多了。   可惜,白雪的学习成绩很差,功课完全跟不上。大概是转学的缘故,也可能本就不是读书的料。每次考试她都是最后一名,数学简直白痴,最离谱的是有次交了白卷,气得老师命令她在走廊站了半个钟头。所有老师都不喜欢她,说她必须留级多读一年,否则会把学校的平均升学率拉低——而这一可能性,也成了悬在所有男生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虽然,男生们都爱向女神献殷勤,更别说是白雪公主了,但白雪有些难以接近,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冷艳高贵,似乎谁都看不上眼。在这座城市,她没什么朋友。如果说勉强算有的话,那就是我和肖皑两个人。   我告诉她,在《格林童话》最初的版本里,白雪公主没有后妈,迫害她的人是亲生母亲。白雪说不相信,她妈妈待她很好,只是她不想再待在那个地方了。但是姑姑嘛……她不说了。我问她有什么爱好,比如读书啊,看录像带啊,读漫画啊,甚至打游戏之类的,她的回答很酷:滑冰。   那年上海已有了旱冰馆,也算是时髦的运动。但是,溜真冰的还绝无仅有。   白雪说在东北的松花江上,每到十一月,就会结上一层厚厚的冰。整个学校里的孩子,个个脚踩最简单的冰刀,跑到江面上去滑冰。她的滑冰技术是最好的,能够连续在冰上转好多圈。曾经有个体育老师,看中了她这双长腿,推荐去哈尔滨的体校练过几个月,后来受伤才放弃了。   在我们身边,白雪只待了不到半年,在初二的上半学期。从秋天到冬天,她迫切地期待最冷的时节。她说等到十二月底,黄浦江就会结冰,那时候就能上去滑冰了。我和肖皑都在笑她,说打我们生出来开始,无论苏州河还是黄浦江都没结过冰。但她顽固地不相信,觉得我俩是在诓她。因为,这是白雪爸爸告诉她的。在来上海的行李里头,她特意藏了一双冰刀鞋,等结冰以后就可以在黄浦江上滑冰了。她把冰刀鞋带来过学校,穿在脚上给我们看过,刀口寒光闪闪,真是杀人利器啊。正好被老师发现,将她的冰刀鞋没收,说这个家伙太危险了,万一切掉学生的几根手指头,学校可负不起责任。我想除了安全原因,也是老师对于白雪这种差生的惩罚。   冰刀鞋被没收那天,从没掉过眼泪的白雪,一路哭着回家,雨打梨花般惹人怜爱。我和肖皑,谁都不敢去安慰她。因为她个子高,力气大,脾气暴躁,有时会揍男生。这双冰刀鞋陪伴了她五年,是她爸爸送的生日礼物。   一个月后,短暂的寒假开始。   她原本要回东北过年,却在回家前几天消失了。   人们最后一次看到白雪,是上海最冷的一天。在黄浦江边,金陵东路轮渡码头附近,有几个轮渡公司的职工,还记得这个高高的姑娘。   我们的白雪公主,再没出现过。公安局记录了她的失踪时间,三年后,户口被注销,算作法律死亡。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还有一个秘密——肖皑暗恋着白雪,他只告诉过我,因为身高的差距,不敢让别人知道。   虽然,身高不到一米六,肖皑却很有自信。男生发育本来就比女生晚嘛。女生长个头的时候,男生还都是小不点呢。他总觉得,再过几年,自己就会比白雪高半个头了。谁都无法预测未来,如果他知道自己长到现在,贴着墙量身高还是一米五九的话,大概就不会那么想了吧。   我们从小就知道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但对肖皑而言,如果,有一个小矮人和七个白雪公主该多好啊!如果,是我们的白雪同学,一个也就够了。   他的白雪公主,此刻在何方呢?   那晚在黄浦江边的餐厅,肖皑看到窗外凭栏独立的女孩子,也是这副白雪般的容颜,甚至差不多的个头。   而此刻,在我眼前的滑冰俱乐部收银员,她叫玄春子,不叫白雪,还是个朝鲜族思密达,让我如何转告呢?   于是,我决定,不告诉肖皑。   彻底忘记白雪吧,这样对他最好了,我确信。   二○一五年,冬至夜,又是北半球白昼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寒潮自西伯利亚来袭,席卷过整个北中国,跨越长江,拥抱上海。温度往下跌落到零下十多度,据说是解放后从未有过的。   凌晨两点,听着窗外呼啸的北风,大雪齐刷刷地飘落着。开着空调,我也瑟瑟发抖,每寸空气都是冰冷的。入睡之前,我最后看了眼微博,却跳出一条消息扎了眼睛:黄浦江结冰了!   真的吗?   网上发了许多张图片,不少人正在黄浦江边围观呢。这时,我收到一条短信,居然是肖皑发来的,他说他已经赶到黄浦江边,江面千真万确地封冻了。   冬至这天我去上过坟,老人们说今晚不应该出门,是鬼魂出没的节日。   半小时后,我和肖皑在外滩观光平台碰头了。   没错,漫天凛冽的风雪中,黄浦江已凝结成一条水晶般的玉带。我们瞪大双眼,不是做梦,也不是精神错乱。结冰的江面像半透明的镜子,完全凝固在今晚的某个瞬间,再也没有波涛汹涌,没有泥土味的水汽,没有潮汐的起伏。江面上残留各种吨位的船只,有从太平洋另一端来的艨艟巨轮,有从苏州河来的小小驳船,全像被点穴或定格,被冰层封锁在江心或岸边。对岸陆家嘴钢铁森林的灯火,在冰面上发出五颜六色的反光。   跟我们同样闻讯赶来的,是刚从夜场里出来闲得蛋疼的年轻人,像大叔的都是摄影发烧友,举着各种长枪短炮狂拍一通。   趴在栏杆上的肖皑说:“那么多年来,我拼了命找寻的,并不是黄浦江底下的藏宝箱,而是我们的白雪公主。”   失踪的白雪?   “嗯,二十年了啊!我读大学的时候,专门去过黑龙江,找到白雪家里。她的父母也多年没见过女儿了。但我相信,无论她在天涯海角哪个角落,一定会再出现的——而且,就是在这里!她失踪的当天,在黄浦江边看到她的,肯定不止轮渡公司那几个人。我想,只要每天在黄浦江边上寻访,就可以找到其他目击者,不管她是死是活还是怎样,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黄浦江,漫天风雪的凌晨,看着他有些发红的眼眶,我唯有沉默。   我莫名地想起松花江。几年前,我去哈尔滨签售《谋杀似水年华》。恰是十一月,松花江已经封冻。我住在兆麟公园边上,子夜时分,独自去江边溜达。我大胆地走到冰面上,脚底下还算结实,滑溜溜的很有趣。我从没滑过冰,小时候一度流行的旱冰鞋都没穿过。冬夜,我在松花江上走了半小时,还脚底打滑摔了一跤。我丝毫没感觉冷,反   而心里头热腾腾的。第二天,我去了几十公里外的呼兰,渡过传说中的呼兰河,拜访萧红故居。在萧红童年住过的屋子前,有尊她的雕像,汉白玉的,雪一样白。那个民国女子,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手里拿着一本书,肚子里不知怀着谁的种,就像黑白照片里的那张脸,我站在她的面前,却有种异样的感觉,似乎她正在幽幽地看着我,雕像里那双眼神。对视的刹那,她活了似的,让我有些恐惧。   那里头有她的灵魂。我相信。   回到冰封的黄浦江边,肖皑呵着白气说他最后一次见到白雪,是在她失踪前一天。   那天是她的生日。   白雪在东北读书晚,比我和肖皑早出生一年。她看上去也更成熟,胸啊屁股啊都发育得很好,不知道的人以为她快要高中毕业了呢。当她和肖皑一起走在街上,即便不是白雪公主和一个小矮人,至少也是大姐姐带小弟弟的节奏。   那一夜,肖皑请她看了场电影,陈凯歌的《霸王别姬》。他是冲着张国荣去的,最后看得眼泪汪汪,而白雪看到一半就睡着打呼了。   电影散场,她收到了神秘包装的生日礼物,是一双崭新的冰刀鞋。   白雪兴奋地跳起来,真的很漂亮啊,女款的,粉红色,不锈钢刀刃,像古龙的第八种武器。   上海买不到这种东西,肖皑有个远房亲戚在东北,就这么托人邮寄包裹来的。这双冰刀鞋,用掉了他一个月的零花钱,还差几十块钱是问我借的。   白雪把冰刀鞋放在脚上比画几下,果然英姿飒爽。最近她牢牢盯着气象预报,冷空气南下,接连几场小雪,气温在零下三度左右。她在等待黄浦江结冰,坚信会有那么一天。   二十年来,肖皑始终没有忘记那一夜。   那是白雪公主的生日,也是他们的最后一面。   “蔡骏,现在你看到了吧?白雪说得没错啊,黄浦江真的会结冰耶!当初,是我们这些人孤陋寡闻。你不会相信的,白雪失踪以后,我查过许多史籍资料,黄浦江确实有过冰封的记录!   “最严重的一次在明朝正德元年,黄浦江足足冰封了一个月。那冰层厚得不但可以走人,还能跑马推车,人们正好省却舟楫横渡之苦,直接从冰上往来穿行。有户人家办喜事迎娶新娘,踏冰而行走到一半,冰层突然断裂崩塌,一百多号人敲锣打鼓乐极生悲而全灭——而今新娘的骸骨依然埋葬在江心吧。其次是清朝咸丰十一年,那年冬天太   平军猛攻上海,突然遭遇剧烈的风雪,黄浦江冰封直至次年正月十四日才融化。寒冬拯救了盘踞上海的洋鬼子,无数太平军战士变成冰雕冻死在郊外,否则上海早就被忠王李秀成攻克了。最近的一次是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二,上海的最低气温零下十二摄氏度,徐家汇枳雪深达三十厘米,黄浦江苏州河全部结冰,‘累日不开,经旬不解’,这件事距今已有一百二十多年了……”   肖皑给我看他抄录在手机里的资料。   他把半个身子探出栏杆,最大限度接近黄浦江冰面,大声说:“所以啊,我和白雪一样固执,一辈子都在等待今晚的降临。”   “白雪!”   肖皑突然尖叫,不是内心呼唤,也不是低温下的幻觉——而是在黄浦江对面,浦东陆家嘴那边,距离江岸不过十来米,雪白如镜的冰面上,有个姑娘正在滑冰。   真——的——是——白——雪——啊——   就像二十年前,上海市普陀区五一中学,初二(2)班的白雪公主。依然高挑与苗条,两条细长有力的腿,裹着白色的滑雪衫,脚上穿着冰刀鞋。   冰刀鞋。   黄浦江上的白雪公主。   她在冰封的江面上随心所欲,西岸外滩的古老建筑,东岸陆家嘴的摩天大厦,变成钢铁与水泥的白色山谷。风雪吹乱她的头发,江两岸无数的观众,正在欣赏她的冰刀鞋。   我的初中同学肖皑,为最漫长的这一夜,已足足等待了二十年。   他不想只做观众。   白雪公主近在眼前,小矮人Come On Baby!   肖皑挣脱我的阻拦,整个人翻越栏杆,纵身一跃,跳下黄浦江。   我惶恐地把头探下江面,他并未摔死或淹死,而是双脚打滑地站在冰面上,向我挥舞胜利的手势,灯光照亮小小的个头。   ”快回来啊!”四周响起警察的高音喇叭,呵斥在黄浦江冰面上的人立刻回来。   但他不在乎,从外滩向陆家嘴跑去,踩着几小时前还是滔滔江水,而今却是晶莹剔透的冰面。白雪就在对面,脚踩锋利的冰刀鞋,冰面上划出两道清晰的印子,穿花绕步出一组神秘图形。   白雪公主和她的一个小矮人。   空旷的黄浦江上,除了被困住的船只,就只剩下他俩了。这一夜,冰面上的世界很大很大,又仿佛小得微不足道,如果她是白雪的话。   肖皑接连摔了好几个跟头,额头在坚硬的冰面上磕出了血。除了鲜红的血,还有眼泪在飞。   凌晨四点,身后的海关大厦钟楼敲响。亚洲第一大钟,响起《东方红》旋律,几十年来从未晚点,小半个上海都能听到。而我亲爱的同学,已经冲到黄浦江江心,正对着苏州河口最宽阔的那方冰面。   还差几十米,就要触摸到记忆中的白雪了。   黄浦江上的玄春子,嘴里欢快地哼着——   这就是我要的冰刀鞋,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一步一步似爪牙,似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摩擦,摩擦摩擦……   女孩才意识到背后有人,冰刀九十度垂直,站定在冰面上回头。   她看到了他,依稀,似曾,相识……   突然,他脚下的冰面撕开一道细细的裂缝。   玄春子惊恐地尖叫,在东北长大的她,清楚这意味着出大事了!   肖皑也感到危险,但不知怎么办。转眼间,裂缝变成无数道细纹,化作一张密密的“蛛网”。   一片大大的雪花,坠落到眼底。他并不管脚下变化,继续向白雪走去。玄春子继续尖叫,撒开一双冰刀,往陆家嘴岸上逃命般滑去。   似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摩擦摩擦……   男人的两条腿,自然追不上女孩的两只冰刀。   黄浦江两岸,成千上万围观的人,一齐发出尖叫、咆哮,或祈祷。   四分之一秒后,肖皑脚下的冰面碎了。   等到我重新睁开眼睛,冰封的黄浦江上只剩个大窟窿,翻腾着水汽。   再见,我的同学肖皑。   黄浦江底,平日混浊的泥水,在冰冷中清澈了许多,他竟能看清水下的一切——在一团古老的淤泥间,闪过某种微亮的光,那是女孩飘扬的发丝,乌黑丝绸般鲜艳夺目,栩栩如生,好看得很…   你好,白雪公主。   你好,小矮人。   白雪在水底微笑着,还是穿着那件白色的滑雪衫,脑后扎着俏皮的马尾,一条深蓝色的运动裤。她的胸口,挂着昨天刚收到的生日礼物,漂亮的粉红色女款冰刀鞋。“谢谢你啊,可爱的肖同学。”初二那年冬天,真的很冷很冷。虽然,她是在黑龙江出生的,但那儿即便零下几十度,仍然大多天气晴朗,夜晚缩在火炕上很暖和。无法忍受上海的冬天,那种每个毛孔都是冰冷阴湿的感觉,像剪刀慢慢绞碎你的血管和神经。她寄居在姑姑和姑父家里,住在最小的阁楼顶上,只有个屋顶上的老虎窗为伴。那张自己搭出来的小木床啊,都不够她伸直双腿的。冬天里没有任何取暖设施,家里总共只有一个热水袋,却是要留给表妹用的。她总是半夜里冻醒,满脸鼻涕还有眼泪,仿佛快要熬不过去。短暂的寒假开始了,她却不想回东北去过年,虽然很怀念在松花江上滑冰的日子。她曾经发誓再也不回去了。她总是看着气象预报,不时跑到黄浦江边。上海的冬天越来越冷,根据在东北长大的经验,按照这样的体感温度,早就应该结冰了。而黄浦江与松花江差不多宽,她相信再等不了几天。   于是,生日过后的第二天,也是那年上海最冷的一天,她来到黄浦江边,静静等待江面结冰的刹那。   只不过,她和他等待了足足二十年。   冬至第二天,狂暴的风雪停了。   上海的早晨,太阳照常升起。   昨晚黄浦江的结冰封冻,距离上回过去了一百二十多年,但只持续了七个钟头,冰面就差不多全部融化,如此短暂。   冰面开裂的过程,整个上海已万人空巷,几千万人挤满黄浦江两岸,个个高举自拍神器,顺便刷刷朋友圈。固体流冰只漂浮了半个上午,便被奔流的江水吞噬,正午之后就再无影踪。   如昙花一现。   黄浦江上无数海鸥飞来,成群结队,你追我逐,像是举行什么仪式。不少停在冰冷的水面上,大概一夜冰冻过后,江底的鱼儿都活跃了吧。   公安局的船只忙着打捞,几个蛙人正在下水——肖皑坠落冰窟的位置,恰是黄浦江江心最深处。古时候,泥沙冲刷出了陆家嘴,形成锐角三角形的大转弯,而锐角正对准苏州河口。几百年来,河水与江水互相撞击,在中心掏出无底洞似的漩涡,竟有二十九米之深。   不止是在外滩,整个黄浦江的上下游,许多警察和城管出动,到处打捞搜索尸体——还活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肖皑可能随波逐流被冲到了吴淞口,进入长江的泥沙深处,也可能被潮汐带到上游的松江、泖港,乃至淀山湖……   作为落水者的朋友,也是出事时的第一目击证人,我来到水上公安分局。   码头边浮动的小房子里,我见到了玄春子。   她还认得我。   在警方的反复询问下,她的脸色都发白了。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跑到黄浦江上滑冰?   玄春子说她刚过来几个月,在上海没什么朋友,早就憋坏了。她从小就会滑冰,又在滑冰俱乐部工作,昨晚听说黄浦江结冰了,她就带了冰刀鞋出门。她住在浦东一边,到了陆家嘴的江滨绿地。那里有亲水平台,她天生胆大,试着检验一下,根据这个温度,感觉冰面很结实,就跳下去滑冰了。   听起来,无懈可击。   第二个问题,掉进冰窟窿里的人跟她是什么关系?   玄春子两手一摊,表示完全不认识,从小到大都没见过那张脸。她也搞不清楚,对方为何突然冲过来,并叫她一个陌生的名字。   什么名字?   白?雪?好像是吧。   警察叔叔问白雪是谁?   我不知道。玄春子当然也没看过《十六岁的花季》。   她说,凌晨四点,当那个人冲到黄浦江的中心,几乎要抓到她的瞬间,只觉得这家伙好奇怪啊——个小个子,却是个怪蜀黍(叔叔),看起来很激动,一边乱叫还一边飙眼泪。   警察叔叔,那个小个子,是不是个变态狂啊?玄春子最后问了一句,思密达。   她不是白雪。我想。   天黑时分,肖皑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他躺在公安局的验尸房里,已被冰凉的江水泡肿了,灌满水的肚子鼓鼓囊囊。   蛙人是在黄浦江的正中心,陆家嘴与苏州河口的交汇点,昨晚肖皑坠落冰窟的位置,也是江底最深的漩涡里,捞出了他的尸体。   随着肖皑一起出水的,还有一个锈迹斑驳的铁皮箱子。箱盖开着一道缝隙,尸体的左腿脚踝,正好嵌在半开的箱子里,所以他始终没有浮出水面…..   尸体的怀里还抱着某样奇怪的东西。   像是鞋子,又像是刀子,上面依稀可辨是粉红色的。   在冰水里溺亡的肖皑,死去的双手钢铁般坚硬,死死抱紧了这个物体。法医和警察费了好大的力气,差点让尸体的胳膊骨折,才把它取了出来。   忽然,我明白了这是什么。   冰刀鞋!   用清水冲刷了一遍,剔去各种污垢与垃圾,或许还有肖皑的人体组织,一双冰刀鞋出现在了停尸房里。   粉红色的女款,两只鞋子用鞋带连接着,可以挂在人的脖子上。从鞋帮的形状来看,似乎从来都没有被人穿过,不锈钢的冰刀,匕首般锋利,刀光夺目……   鞋子侧面有两个字:黑龙。   我的表哥叶萧警官也赶过来了,他让玄春子过来辨认这双冰刀鞋。小姑娘点点头说,黑龙牌啊!国产的名牌呢,齐齐哈尔冰刀厂生产的,如果不是山寨的话,起码值好几百呢!   而她并不知道这双冰刀鞋二十年前就躺在黄浦江底了。   冰刀鞋被警方收起来时,我真想大声说——当年为了买这双鞋子,我还贡献过四十块零花钱呢!   然后,就是夹住肖皑左脚的铁皮箱子。   箱子看起来又大又沉,表面爬满各种贝壳和水生植物,依稀可辨几个高浮雕的洋文,还有阿拉伯数字“1848”,似是十九世纪的英国货。   就是它?肖皑跟我念念叨叨了二十年,传说中黄浦江底的藏宝箱?   文物局工作人员到场后,才敢打开这个铁皮箱,却没发现任何金银财宝,连枚硬币都没看见,只有一个小小的骨架。   人的骨架。   但看起来太小了,可能是个小孩子。   不过,法医又仔细看了看骨架,感觉不同于常人,从牙齿和骨缝来看,起码有二十岁了。   一周以后,叶萧警官告诉了我结论:黄浦江底打捞上来的铁皮箱子里,装着一个成年男性侏儒的骨架,并且属于高加索人种,也就是白种人。   虽然没有什么金银财宝,历史学家还是仔细研究了这个铁箱。根据铁壳上的英文雕刻,以及箱子里残留的衣物,结合海关档案,终于找到了线索。   铁皮箱属于一个英国船长,常年航行在世界各个港口,表面上是从事贸易,其实是在贩卖人口——也就是奴隶贩子。船上有两个奴隶从未被卖掉过,因为是船长最心爱的私人宠物:一个是白雪公主,另一个是小矮人。他俩都是切尔克斯人——最昂贵的白人奴隶。一八九二年,清朝光绪十八年,这艘船来到上海,准备贩卖契约华工去南美洲。   那年冬天严寒,黄浦江结了厚厚的冰层,所有船只都被困住开不动了。有天深夜,白雪公主和小矮人,想要趁着结冰的机会逃跑,跳船私奔。很不幸-他们在冰面上被船长逮住了。一周后黄浦江解冻,小矮人被关在铁皮箱子里,抛进陆家嘴转角外的江心。同一天,船长被租界工部局逮捕,不久以贩卖人口的罪名,当众吊死在跑马场。白雪公主却不知所终,或许终老于中国的某个角落。   肖皑断七那天,我又去了外滩,趴在栏杆边吹风。有艘渡轮经过,宽阔的肚子里藏着不少人。十岁以前,我住在外滩背后,能看到海关的钟楼。那时有亲戚住浦东,我常坐渡轮过黄浦江。对于小孩子来说,坐渡轮过江可是很愉快的经历呢。现在,我很想再坐一次渡轮,让薄薄的水雾将我包裹,带着泥土味的江风拂过脸颊,耳边是此起彼伏海   轮的汽笛声——这是做梦的时候,周围一切人和物不复存在,只剩我独自一人,站在黄浦江水中央,身后是座巨大的城市……   这一天,玄春子回到了东北老家。   从哈尔滨过松花江,坐车不到一个钟头,就到了大雪冰封的呼兰河。   河边有个居民小区,洗剪吹店里放着“Let it go!Let it go!”的音乐。   十七岁的玄春子,拖着大包行李回到家里。妈妈已经包好饺子,等着她回家过年呢。她爸爸腿脚不太好,窝在沙发里看没有字幕的韩剧。   妈妈是汉族人,看来还年轻,简直就是少妇,只是身体有些发胖。女儿完全继承了她的这张脸,她要是抹掉眼角鱼尾纹,再减肥个二十斤,母女俩走在大街上,简直是孪生姐妹的感觉。   她把饺子端到女儿面前说,过完年别再去了啊,上海有什么好啊?   “妈,你去过上海吗?”   “去过啊,在二十年前。”   玄春子的妈妈说完这句,便退回卧室。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双手托着下巴,做出个少女的姿态。   她想起了上海。   二十年前,在上海市普陀区五一中学,她度过了初二上半学期。   那年冬天,上海冷得异常,冷到让她以为黄浦江一定会结冰。   生日过后的第二天,她带着刚收到的生日礼物,前往黄浦江边,期待看见冰封的时刻。   她还在等一个人——身高比自己矮了大半个头的发育不良的男生。   昨晚,她说她要离家出走,去遥远的南方闯荡,那里有更多的机会,也许还能去香港发展。她觉得凭借自己的身材和长相,最差也能混个超级名模。   “谢谢你的生日礼物,但你愿意跟我一起远走高飞吗?”她这样问肖皑。   当时,男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他俩约定在黄浦江边,金陵东路轮渡码头会面。   但是,她从早上苦等到黄昏,肖皑都没有出现。   她已下定了决心,但他不够这个胆量,终究还是个还没发育好的小屁孩。   天,已经很冷,黄浦江依然没有结冰。   她的脖子和高挺的胸前,挂着肖皑送给她的黑龙牌冰刀鞋,痴痴凝望翻滚的江水。   然后,她向轮渡公司的人们打听,黄浦江有没有结过冰?但那些阿姨叔叔都摇头说:“小姑娘,你开什么玩笑啊,黄浦江会结冰?我们在这儿工作了三十年,每天要来回渡过几十次,别说是这辈子,前生和来世都不可能呢!”   冬天的黄浦江会结冰——完全是爸爸骗她的鬼话!因为,她最爱滑冰了,要是听说去上海就不能再滑冰,她一定会伤心的。真傻啊,每个爸爸都这样骗过天真的小女儿的嘛。   这时渡轮靠岸,她掏出两毛钱买票,想去对岸浦东看看。几条通道连接着码头,网格状的铁条缝隙间,江水拍打着堤岸。走在铁网格上,发出轰轰回声,交织着浪涛难以分辨。船舱拥挤喧闹,一点也不浪漫啊。都是从浦西下班回浦东的人们,大多推着自行车,没有座位的空间。渡轮呜咽几声,解开缆绳,船舷率先与码头分离,浑浪汹涌。黄昏的外滩亮起了灯,有名的情人墙背后,又会挤满偷偷亲嘴的恋人。一排排巨大的黑灰色古老建筑,随着波涛颠簸一上一下后退。水雾中朦朦胧胧,人在船上如云中漫步。她挤到渡轮最前头,那边风景独好,也有人讨厌船头,江风呼啸睁不开眼。看对岸的陆家嘴,自然没有今天风光,只有暗暗的堤坝、码头和大吊车。东方明珠已造好了,其他几栋楼还在施工。一艘万吨远洋巨轮驶来,在微不足道的渡轮身边,从容擦肩而过。不知哪个国家来的,硕大船体里藏着隐秘气息。无数汽笛响起,像合奏一场音乐会,勃拉姆斯或巴赫。船头浪大,溅到脸上,充满土腥味,冰冷冰冷的刺激。外滩的海关大钟响起,傍晚六点整。天色已完全昏黑,两岸闪烁无尽灯火,好像昨晚的梦啊。   渡轮开到黄埔江心,在她眼里如此宽阔。不巧的是,有个大叔的自行车撞了她一下,让她的身体失去平衡。幸好双手抓牢栏杆,但挂在脖子上的冰刀鞋,却整个掉进了滔滔江水。   糟糕,昨天刚收到的生日礼物啊!齐齐哈尔冰刀厂的黑龙牌啊!限量版的粉红色女款啊!   金属的冰刀很重,在黄浦江江心立马沉底。她手脚并用爬出栏杆,准备跳下水去捞这双冰刀鞋——有双手从背后抱住她,将她硬生生又拽了回来。   是肖皑吗?   不,这双手挺大的,手指关节细长有力,很迷人的男人的手。   她回过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   男人的长发在寒风中凌乱,很像郑伊健的发型。他的眼睛细长,却很好看。消瘦苍白的脸庞,嘴角却有两撇小胡子,穿着时髦的棕色皮夹克,腰带上别着个BP机。他比她高了大半个头,至少有一米八三。   “喂,你想要自杀吗?”男人的声音又年轻又有磁性。   她茫然摇头,但又立刻点头。   “好吧,算我救了你的命,小妹妹。”   “我不小了0”她回头看着黄浦江,还在心疼她的生日礼物,低声说,“谢谢你。”   渡轮抵达对岸的浦东,稳稳地以船舷靠上码头,轻微的撞击感。铁栏打开,人流涌出,黄浦江堤坝上一道小小的决口…   年轻男人带她去吃涮羊肉火锅。她喝了半瓶白酒,感觉很暖和,很快忘了那双沉到黄浦江底的冰刀鞋。   那天晚上,她是在男人的家里度过的。似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摩擦摩擦。   果然,她没有再回黑龙江,也没回学校读书,更不可能再去姑姑家的小阁楼。   她跟着这个外号叫“长脚”的长发男子,一起去了向往已久的南方。   南方很温暖,看不到雪,冬天里也有炽热的阳光。真好啊,好到让她不再怀念松花江上滑冰的日子了。   他们在广州、深圳、海口漂泊了三年。直到有天早上,当她在出租屋的床上,赤身裸体地独自醒来,发现那个男人彻底消失了。   这是她在医院查出怀孕的第二天。   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做人工流产。她继续在许多个城市漂来溧去,越漂越往北方,不知不觉就过了长江,又过了黄河,结果出了山海关。回到东北,她依然不敢回家,因为肚子已经七个月大了。   最后,她落在了哈尔滨边上的呼兰县,孤身在医院生下个女儿。   这里有几百户朝鲜族,有个光棍姓玄,在医院做护工,是个瘸子,四十岁还讨不到老婆,就收留了她们母女。   于是,她的女儿也成了朝鲜族,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玄春子。   从此以后,她在呼兰县改名易姓,安心陪伴瘸子度日,并把女儿养到了十七岁。   但没人知道白雪是谁。   窗外,噼噼啪啪响起炮仗声,明天就是除夕夜了,呼兰河上铺着坚硬的冰。   “春子啊,咱娘俩去河上滑冰吧。”   女儿欢天喜地,带着冰刀鞋出门,在呼兰河上滑出老远。   妈妈也用力摆动双腿与胳膊,冰刀划出两道漫长的轨迹,弯道超过年轻体健的女儿,看来蛮像是专业运动员。零下二十度的风雪里,她剧烈地喘气,径直朝向东南,呼兰河的下游,松花江方向滑去。似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摩擦摩擦。   十七岁的女儿跟在后面滑,吃力地大声喊:“妈妈啊,你吃错药啦?干吗滑得这样拼命?”   “我看到前面有白雪公主,正追着她滑呢!”   “哇,你没骗我吗?”   “没有啊。”   “那么世界上有小矮人吗?”   “也是有的。”   “嗯,妈妈,我在黄浦江的冰面上看到过小矮人。”   “黄浦江会结冰?”她停下步伐,额头滑下汗珠。   女儿猛点头,说:“是啊,上个月,我还在黄浦江上滑冰呢,可刺激啦。”   “我可不信呢!”她像个少女般笑了,“别说是这辈子,前生和来世都不可能呢!”   大雪弥漫之际,她踩着冰刀站在呼兰河的冰面上,仿佛回到黄浦江里的渡轮上。   她想起,白雪离开上海的那一天,刚过完十六岁生日。   第22夜 老闺蜜的秘密一夜   我们拼命划桨.奋力与波浪抗争,最终却被冲回到我们的往昔。   一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一个月前,我去过一趟精神病院。   我没病。当然。   那天下午,天色昏暗,层层乌黑的瓦楞云朵,怕是要塌了。车子开出地库,妈妈催我快点开车。她坐在副驾驶座,低头发着微信。经过中山公园门口,停车捎上一个阿姨。我认识她,从小就认识,一直管她叫青青阿姨。她烫着短发,体形微胖,短袖的花色衬衫,并无过多装饰,与多数跳广场舞的大妈无二。她第一次坐我的车,先是称赞这车的后排好生宽敞,后来又酸酸地嫌自家女婿没用,女儿结婚五年至今连辆车都没买。我妈前几年退休了,青青阿姨退得更早。对于她俩的聊天内容,我的耳朵自动屏蔽。   开上青浦境内的高速,闷雷接二连三,却无半滴雨点。车载电台放着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曲》,我妈和青青阿姨沉默下来,不知在听音乐,还是在看天色。车转入一条小路,两边是江南乡村景象,道路破烂而泥泞,我小心放慢车速,以免伤了底盘。   车子停在一座灰暗的建筑门口。还有辆黑色奥迪等在旷野上,车门打开,是小东阿姨。灰突突的天空下,她穿一件浅色风衣,白皙的面孔略施粉黛,脸颊绯红,冷艳高贵。小时候,我觉得她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赤名莉香。后来,看了中年铃木保奈美的照片,更觉贴合小东阿姨的气质。现在,就数她保养得最好,拎着Burberry的包包,很有贵妇的样子。   她微笑着向我们招手,说我几年不见,居然留满了胡子,又夸我是听话的孩子,愿意给妈妈做司机。   有歌曲唱过,“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青青阿姨、小东阿姨,还有我妈,她们三个做闺蜜已超过五十年了。   我妈让我早点回家,晚上她坐小东阿姨的车回去,那是辆机关单位公车,有专职司机。   但我说也想进去,实际好奇她们到底是来看谁的。   在精神病院的门口,三个人一声不响。   还是小东阿姨出声道:“没关系,就让骏骏陪我们进去吧,这种地方,还真需要小伙子陪同呢。"   随后,她让司机开车回去了,准备回程搭我的车。   在我有限的童年记忆里,小东阿姨是个大气的女子,常给我带各种珍贵的礼物。青青阿姨嘛,就喜欢带着我跟她女儿一起玩,至于礼物,就很少拿得出手了。   精神病院门外是片荒野,唯有小餐馆一间,不时传出麻将声。   我们跟门卫做好登记,便步入医院大楼。   这是我第一次进入精神病院。没见到强壮的护工,没有凄惨的尖叫,没有墙上的血手印。有些人穿着病号服,在楼道间自由活动,行为神情均与常人无异,更无想象中的汉尼拔博士。   小护士面无表情,把我们引到一间会客室。在这里我才闻到一股药水味,很多人记忆中恐惧的气味。   狭长的窗玻璃上,密集的雨点不断落下,光线透过铁栏杆,洒在一个女人脸上。我不太认识。   她的年龄想必跟我妈她们差不多,但在这种鬼地方自然更显得老些。她留着长发,夹杂许多白丝,却打理得干干净净。又干又瘦的脸上有许多灰斑,没有化妆,白得吓人。眼窝深深的,反衬出幽幽的眼神。   依稀觉得,她年轻的时候,或许很迷人。   从她穿的衣服上的编号,可以看出她是个精神病人,并且是那种比较严重的,必须要限制人身自由。   她应该认得我妈她们三个,点了点头。我妈并不害怕,坐在她的面前,从包里抽出些营养品.小东阿姨拿出个袋子,里面装着许多衣服,包括女士内衣。只有青青阿姨两手空空,只是笑着问她:“哎呀,我们又来看你啦,身体怎么样啊?这里伙食还好吧?听说你的病好多了啊!真是啊,我们想你的哦!”   虽然那么一长溜话,银铃般串着,用上海话说来,却分外悦耳动听。   但在我看来,像在哄小孩子。   她——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有胸口上的编号:01977。   不过,我也得叫她阿姨吧,什么阿姨?精神病阿姨吗?   她不声不响,目光虚焦着,不晓得在看谁,起码不在我们身上,甚至不在这间屋里。   我妈又跟护士聊了几句,大体还是问她的身体状况,护士不耐烦地回答。01977一切都好!不要担心。   说完,小东阿姨塞给护士一个信封,我猜里面是购物卡之类的。   护士立马给了笑脸,又给病人削了个苹果。   01977阿姨从未说过半个字,只是拿起苹果,慢慢地啃起来。   一个苹果,她吃得异常认真。   我们都默默地看着她,不敢发出丝毫的声响。   这间小小的屋子,除了她的牙齿与苹果肉的摩擦声,还有雨点砸在窗玻璃上的回响,就像直接落到我们的耳膜上。   安静到震耳欲聋。   等到她吃完苹果,几乎连苹果核也被吞下去了,我妈闭上了眼睛,小东阿姨眼眶有些湿润,青青阿姨几乎要夺门而出。   忽然,她说话了——天潼路799弄59号。   没承想,她的口齿清晰,声音不响不轻,竟还像小姑娘般细腻,颇有穿透力,回荡在窗户与墙角之间。   妈妈抓紧了我的手。   我的手有些痛。   小东阿姨拽了拽我妈衣角,又对精神病人说:“你好好休息吧,我们走了,明年这时候,再来看你!”   对方闭上眼睛。   我们四个走出精神病院。世界却黑了。电闪雷鸣,豪雨倾缸。荒野。雨点冰冷,刺痛脸颊。而我背后的建筑,如沉没中的幻觉。   傍晚五点,感觉已近深夜。我把车往前开了数百米,道路一片汪洋,强行通过非常危险。小东阿姨又提醒,这一带是低洼地,出过水淹事故,有人活活淹死在驾驶室内。   开回到精神病院门口,青青阿姨厌恶地看了一眼,说:“要死快了,等在这种鬼地方,要出人命的啊!”   小东阿姨倒是镇定,指着医院门口的小餐馆,说:“不如进去坐坐。”   餐馆简陋,七八张台子,只有一个客人,坐在墙角吃着葱油拌面,浓郁的葱油味,勾我食欲。   坐下不点什么也不好,小东阿姨自作主张,点了几样炒菜,至少回家不用饿肚子。   我低声问妈妈,“你们去看的那个人,是谁?”   “你忘了吗?抗美阿姨,你小时候,她经常带儿子来我们家玩的,你跟她儿子还一起打过游戏机。”   “嗯,我依稀记得吧,那个男生叫啥名字?”我挠了挠头。   青青阿姨在旁跟了一句,“我们做小姑娘的时候,四个人是顶顶要好的,你妈妈、我、小东,还有抗美。"   哦,才明白,四闺蜜。   我妈妈是“老三届”。那代人吃过许多苦。唯独我妈比较幸运,因是独生女,未如别人那样上山下乡,插队落户,而是早早进到单位做了工人。我妈工作优异,早早入了党,特别喜欢文字,常给单位写稿,被保送到华东师范大学读书。   她们中的其余三个,命也不箅太差。当年,许多人去了新疆、云南、黑龙江,小东阿姨、青青阿姨,还有抗美阿姨,因为是最早的那批,被分配去了崇明岛的农场。   虽说与上海市区仅一江之隔,如今过大桥隧道仅个把钟头,但那时去一趟崇明岛,可比去苏州、杭州还麻烦。有时大雾天渡轮停航,就真正变成孤岛一座。不过,她们被关在农场里头,本身就跟蹲监狱没啥区别,除非有特别的事请假,否则每月才能回家一次。好在我妈在市区工作,没有兄弟姐妹,房子也算宽敞。她们就把我家当作据点,又延续了十年闺蜜之情。   再说回抗美阿姨,在四个女人里头,她是最为命运多舛的一个。   “文革”结束后不久,小东和青青都顺利离开农场回城,只有抗美孤独地留在崇明岛上。因为她家里兄弟姐妹太多,都不欢迎她回家,自觉无望,便嫁给了当地的农民。那座岛号称中国第三大,却是上海乃至江南最穷的地方,就连江北许多县都比它富庶。抗美在农场里吃了太多苦头,她那农民丈夫是个酒鬼,动不动就打老婆,就连她生完   儿子坐月子期间,都不能幸免。苦熬到九十年代,抗美终于跟那农民离婚,把户口从农场迁回市区。但家里照旧容不得她,只能在外租房住,每天起早贪黑卖包子,有时还得靠三个闺蜜接济。   她儿子读书不错,虽比我小两岁,却是出了名的高才生。抗美给儿子定下目标,必须考上一流大学,没想到后来反而酿下了大祸。十多年前,最要紧的高考关头,抗美倾尽毕生积蓄,给儿子报了辅导班,还租下考场附近的酒店客房,只为儿子能考上第一志愿北大经济系。然而,高考过后,噩耗袭来:抗美的儿子偷偷买了张去崇明岛的船票,渡轮行至长江中流,他翻越栏杆,纵身一跃,被浑黄之水吞没。打捞三天三夜,才在崇明岛边的芦苇滩上,发现了少年的尸体,已被鱼虾咬得面目全非。警方调查死因,确定是孩子高考失利,自觉无法考上心仪的大学,无脸面再见妈妈,心郁气结,方才踏上绝路。后来想想,也是做妈的逼得太紧,一心一意要让孩子考取功名,也为补偿自己这辈子的不幸。   想来,这世上的悲欢离合,不是你妈逼的,就是我妈逼的,莫不如是。   儿子死后,抗美有足足三个月不曾说话,尝试自杀过几十次……不是割腕昏迷后发现伤口结痂了,就是跳楼被六层到二层的无数晾衣杆救了性命,跑回农场喝老鼠药竟碰上山寨货,最后一次是开煤气,结果自己非但没有中毒而亡,反而搞得整层楼都被炸光,隔壁邻居三死四伤。   于是,她被送入精神病院,至今已逾十年。   说到此处,我看着她们淡然的表情,再想想精神病院里的女子,想想她那幽深的目光。窗外仍是瓢泼大雨,阵阵闷雷声滚过,不禁使人毛骨悚然。   最后,小东阿姨做了总结性发言,“骏骏,你不知道,这一天,是我们四人初次相识的日子。其实,推算起来也不困难,就是那一年的小学入学日。每年今日,我们都会相约来这里看望抗美。”   话音未落,一阵风吹开了窗户,我被打了一脸的雨。   有个男人帮我们关紧了窗,就是一直在角落里吃葱油拌面的那个。   “谢谢啊。”   但他默不作声,径直坐到我们的桌子边。他看上去三十多岁,穿着笔挺的衬衫,胸口别着医生常用的钢笔,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伸出一只骨节细长的手,伴着雨点有节奏地敲打桌面。   “晚上好,我是这家医院的医生,你们刚才所说的抗美,是我负责主治的病人。“   男人用极快的语速说话,就像大多数医生那样。他冰冷的目光扫视桌上的每个人,仿佛我们个个都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大家不约而同地低头,只有我迎着他的目光。   我懂了,晚餐,才刚刚开始。   小餐馆里沉默无声许久,还是青青阿姨先开口,“医生啊,真是太巧了,请问啊,我们抗美什么时候能医好呢?”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晕,这个医生很有九十年代港剧的风格,小东阿姨算是见多识广,浅浅笑道:“请先说坏消息吧,医生,我们一把年纪了,有心理承受能力的。”   “坏消息就是抗美的精神分裂症一辈子都治不好了。”   “唉,真是可怜啊。”青青阿姨掏出面巾纸,擦了擦眼角。   “好消息呢?”我妈问。   “也是抗美的精神分裂症一辈子都治不好了。”   这种回答让人愤怒,青青阿姨瞪了瞪眼睛,“这算什么好消息?拜托哦,你是医生哎,怎么能说这种没良心的话?”   “抱歉,但对你们来说,这就是好消息。”   医生看着我妈、青青阿姨和小东阿姨,唯独跳过了我的眼睛。   “你想说什么?有话就请直说。”还是小东阿姨镇得住场面。   医生点点头,坐到我们中间,左边是我们母子,右边是青青阿姨和小东阿姨。灯光照在他的头顶,乌黑的头发泛出几点油光。耳边全是风雨呼啸,屋顶像被冰雹砸得砰砰作响,随时可能被掀飞掉。   他先看着我妈,还是保持礼貌地说:“除了这位阿姨以外,我想请问另外两位阿姨,你们都和抗美参加过一九七七年恢复的第一届高考吧。“   她们三人不约而同地点头。   我只知道,我妈没有参加过正式高考,至于她的三个闺蜜,我则是一无所知。毕竟,一九七七年啊,世界上还没有我呢,哪怕连个胚胎都不是。   医生继续说下去:“小东、青青,当时,你们两个都和抗美一起在崇明岛上插队落户,因为农场经常收不到信,而农场领导强烈反对知青参加高考,担心你们万一被录取的话,会搞得大家人心涣散。所以,录取通知书极有可能被农场扣压,因此在高考报名填写地址时,你们都填了在市区的地址——而且,是同一个地址。”   他掏出口袋里的小记事本,翻到其中写满字的一页,轻声念出:“天潼路799弄59号。”   我记得,这是今天在精神病院,抗美说过的仅有的一一句话。   我还记得,这是我外公外婆家的地址,小时候我曾住过好几年。   妈妈点头承认,“是,那是我家的地址。”   小东阿姨接着说:“抗美家里兄弟姐妹多,他们的关系素来不和,以前邮件和包裹寄到家里,凡是写她名字的,大部分都会遗失,或者干脆被别人拿走,为此她不知跟家里吵过多少回。”   “其实,我家里也有过这种情况,那年头很普遍的。”青青阿姨也插了一句。   医生双手托腮看着大家,说:“完全可以理解,小东、青青,你们和抗美填写的都是天潼路799弄59号。因为,那是你们最亲密的朋友的地址,而她恰好没有参加这次高考.而她家只有她一个女儿,绝对不会出现邮件遗失的情况。”   “你怎么知道那么多?”   妈妈虽然没说出口,眼神却是充满疑问,我也很想把医生逼到墙角问一问。   “让我来说吧,”小东阿姨打破了这个尴尬,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大家都很信任你妈妈,你妈妈的家啊,有前后两间,还有小阁楼。加上你外公外婆,总共只有三口人。在当时的上海,算是居住条件不错的了。而我和青青、抗美三个呢,家里兄弟姐妹一大堆,光我就有五个妹妹,上面还有哥哥嫂嫂.他们又生了三个孩子,全都挤在一个房间里。当我去崇明岛插队落户时,家里真是松了口气呢。骏骏,你可不知道,那时候,我们每次回市区啊,家里别说是床了,就连地铺都没地方打呢。”   “想想都要掉眼泪了,”青青阿姨补充道,“真是谢谢你妈妈,还有你的外公外婆,那些日子啊,我们经常挤到你家,轮流跟你妈妈睡同一张床。要是我们三个都来了,那就一个跟你妈妈睡床,另外两个打地铺,也不会影响你的外公外婆。”   医生面无表情地说:“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日和十一日,第一次恢复高考的考试时间,青青、小东、抗美都走进了考场。一个月后,如果谁有幸考上大学,录取通知书会通过邮局发到报名时填的那个地址。那个冬天,上海分外寒冷,抗美因此得了伤寒,躺在农场里动弹不得。然而,小东和青青你们两个,却以各种理由,从农场请假回了市区。   但你们并没有回家,因为,录取通知书的投递地址,填写的是天潼路。因此,你们都寄居在闺蜜家里,日日夜夜盼望好消息到来。”   三十多年后,三个老闺蜜都无话可说,示意医生继续说下去。   “一个多月后,小东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青青与抗美都没有收到。有些人会去查分数线,但更多的人没有去查。因为第一次恢复高考,集中了‘文革’十年无法考大学的所有知青,全国有五百七十万考生,总共只录取二十七万人,意味着只有极少数人可以考上。”   小东阿姨终于开口,“没错,我觉得我很幸运。”   “本来我就没指望考上大学,中学毕业就完全荒废了学业,纯粹只是试试而已。”青青阿姨说,看来并不怎么在乎。   “但是,抗美并不是这么想的。”医生的话锋一转。   青青阿姨抢话道:“最好的朋友怎么想的,我们还不知道吗?”   “也许,有人知道,但不愿说出口罢了。”   窗外打了个响雷,我们都不说话。医生停顿片刻,继续独白,“如果,你没有及早回城,而是在岛上的农村又住了十几年,嫁给一个天天醉酒打你的农民,好不容易离婚回到市区,却连房子都没得住,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到十八岁,本指望他考上好大学出入头地,没想到高考过后他自杀身亡,白发人送黑发人,落得个白茫茫真干净,一无所有,这样的悲惨你们有过吗?”   谁都不吭气了。   “所以,任何人在这时候都会想一件事——为什么命运对自己这么不公平?如果,在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拿到录取通知书的人是抗美,而不是别的什么人,那么她又会是怎样的命运呢?至少,她会立即离开那个穷得鸟不拉屎的岛,进人大学校园学习和生活,她会遇到自己心仪的男子.像那个年代所有大学生一样顺利地恋爱结婚。要知道,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无论到哪里都被当作宝贝,毕业后肯定是国家包分配,进入令人羡慕的企事业机关,说不定还能很快得到提拔重用……不用我多说了吧……那么今天坐在这里,来探望精神病人的人,可能不是你!也不是你!更不是你!”   他依次指了指小东阿姨、青青阿姨和我妈妈。   耳边只有大雨的哗哗声,桌上的几个炒菜全都凉了,只有我动筷吃了些炒蛋。   小东阿姨说:“嗯,医生,你是说抗美她,感觉心理不平衡,才会想要自杀,最后精神分裂?这个,我想,也是符合逻辑的吧。”   “不止是心理不平衡。一年前,我在治疗抗美的过程中,她向我彻底敞开了心扉,说出了她全部的故事,还有内心的痛苦。而我呢,自然非常同情她。于是,我就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啊,终于查到了一九七七年的高考档案。”   青青阿姨惊讶地说:“这你也能查到?查到我的分数了吗?”   精神病医生拍了拍桌子,让人心头一震——“你们听我说完,我查到了抗美的名字,她考得还算不错,超过了最低分数线。她被本地一所大学录取了,还是本科,中文系。但是,很遗憾,她没有去大学报到,这个名额被调剂给了别的考生。”   我特意瞥了瞥我妈、小东阿姨和青青阿姨,她们都低着头,不晓得在想些什么。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你们中间有人在说谎!三十多年前,你们中的一个,拿到了抗美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却出于某种卑鄙的目的,把通知书藏起来或是销毁了!”   医生努力压抑着,没让音量超过风雨声。而我的脑袋有些晕,似乎无数雨点射入血管。我想象那张薄薄的纸片,在一九七七年与一九七八年相交的冬天,对于那时无数的年轻人而言,对于我的父母那辈人来说,那是值得拿一切来交换的。   又一记雷声响起,我妈、小东阿姨和青青阿姨,三个人分别抬头,面色煞白。   “现在,你们三个都在这里,到底是谁做了那件事?”   这位医生说到这里,虚脱般地长出一口气,松开领子猛喘几下,额头已满是汗珠。   沉默了那么久,还是小东阿姨有胆识,站起来问:“你究竟是什么人?”   医生嘴角微扬,仿佛就此圆满,可随时去火葬场报到。他起身离开桌子,打开小餐馆的门,狂风暴雨呼啸而至,犹如盗墓贼侵入地官。他没有带伞,浑身淋湿,隐入茫茫雨夜。   我们的头发都被吹乱,还是我冲上去把门重新关牢,抹去一脸的雨水,回头看着包括我妈在内的三个女人。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不是那个什么,而是….   一九七七年到一九七八年间的冬天,笫一届恢复高考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小东、青青和抗美,她们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都是天潼路799弄59号,也就是我妈家里。   不敢想下去了,我妈才是最大的嫌疑人?   但是,小东阿姨和青青阿姨的嫌疑也很大,她们当时都暂住在那里,三个人都有可能接触到抗美阿姨的录取通知书。   我妈低着头,躲避我的目光。小东阿姨依旧正襟危坐,风衣内裹着不老的身体。青青阿姨长吁短叹着,桌上的筷子丝毫未动过。   晚上十点。   没有人要离开。事实上谁也走不了。雷雨轰隆隆不知停歇,精神病院外的荒野,照旧水乡泽国一片。   虽说,这是适合玩杀人游戏的好天气,但我可不想做什么警察或法官。一句话都不想多说,拿起手机想刷刷微博,发现信号都中断了,妈蛋(妈的)。   “回家吧。”我妈却说话了,突然地。   小东阿姨冷冷地回答:“回不去了。”   这个女人还是那么酷啊,就像我小时候记忆中的那样。而青青阿姨仰望着仿佛随时都会被雨砸塌的天花板。   “回不去了。”   我妈不再说话,而我绕到她的背后,想要看到她的秘密。过去,她曾经断断续续地跟我说过点点滴滴。而我,也只能一丝一线地在脑中缝合……比如,她为什么没有参加第一届恢复高考?因为,那时所有人都觉得,我妈已经拥有大学学历了。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工农兵大学生嘛——后来被吐槽过很多次的,我妈却是正儿八经地,在华东师范大学的校园里住读了两年,读的是政教系,却在数年后被一笔勾销,好像那段大学校园的时光,只是一场小孩过家家的游戏。   于是,她错过了一九七七年与一九七八年的两届高考,再等到一九七九年,便永远失去了资格。   一九八二年,恰逢首届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我妈对于大学学历被取消,实在是心有不甘,她依旧选择了华东师范大学攻读她最喜欢的中文专业。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要通过大学自考并不容易,许多人都没有勇气报考,也有不少人考试没通过而未拿到文凭。他们没有机会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读书或者文学是仅有的几种爱好之一。自考并不脱产,平时都在各自单位上班,也无须每次都去上课,大多在家读书复习。在我妈的那个班级里,还有个来自金山农村的男同学,他的名字叫韩   仁均,彼此却完全不相识。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我妈的这位同班同学,有个叫韩寒的儿子。   一九八五年,我妈拿到了华东师范大学中文专业自考专科文凭。那些年,大部分人只有初中学历,拥有一张大专文凭是件值得炫耀的事,许多人因此而改变了命运。果然,我妈被调到了局里。   此后两年,我妈继续攻读华东师范大学中文本科专业。我还是小学生,不太记得她白天上班晚上读书复习的艰难。小时候,家里堆着许多书,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我就半懂非懂地翻阅我妈读中文系本科的教科书了,比如什么《古代汉语》《中国文学史》《中外比较文学》,还有《政治经济学》。   一九八七年,我妈获得了华东师苑大学中文本科专业的文凭。虽是自考,但也足够风光,在他们那个几万人的单位中,她是唯一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女性。后来,她成为改制后的大型国企的纪委副书记,直到几年前退休。   至于,三十多年前的那个冬天,三个女孩挤在狭窄的过街楼屋子里,等待她们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岁月,妈妈却从未跟我讲过……仿佛在我出生以前,这个世界不曾存在。   “回不去了。”   小东阿姨又重复了一遍,令我的视线从妈妈身上挪开。   “骏骏,你生下来刚满月,我就抱过你呢。”小东阿姨看着我的眼睛,仿佛我仍然身处襁褓之中,被她柔软的双手环抱,额头枕在她的胸口。   她接着说:“那时我还在读大学呢,你妈妈很羡慕我呢,不是吗?”她把手放在我妈的手腕上。同时,她又拉着青青阿姨的手,说:“其实呢,我倒是更愿意像你那样。”   小东阿姨背对着我们说:“骏骏,拜你外公外婆家的福气,我还记得,一九七七年的最后一天,在天潼路799弄59号的过街楼下,我收到了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四年后,我成为优秀毕业生,公派留学去了美国。我在加州大学拿到了硕士文凭,一度也想过在美国定居,却在一九九二年回国了。呵呵,那时候,每个人都想着往外跑,我们那批在美国的留学生,大部分都拿到了绿卡,我是唯一的例外。很多人想不通,问我为什么回来,其实,我只是想家了。”   在我的记忆中,小东阿姨第一次出现时,我正在读小学。以后每年春节,她都会到我们家来拜年,带着各种各样的礼物,比如正版的变形金刚、美国巧克力,还有给妈妈的化妆品。那时,我知道她在美国,每年春节回一次上海。她每次都是独自一人。从未听她说起老公,好像也没有孩子。或许,也因为这个缘故,她会待我特别的好。等到她   正式回国,被一所大学聘为教授,我已经念中学了。   那时候,我才知道,小东阿姨一直没有结婚。   回国以后,她跟我家的来往更密切了。她总是关心我的学习,偶尔教我几句美式英语,可惜我并不如她所愿。   虽说在美国留学多年,小东阿姨却很懂得人情世故,没过几年就成为学校行政领导。她出过两本书,做过很多讲座,俨然已是文化名流。最后,她升至大学副校长,从厅局级位置上退休。现在,她又被政府单位返聘,还配有专车与司机。   小东阿姨转回头来,捋起额前的短发,目光柔软下来,“这些年来,我总是惦记着抗美,这家精神病医院是上海条件最好的,就是我给她安排的。”   原来,是小东阿姨把抗美关进这里的——不知为何,我想到另一面去了。   “小东啊,三十多年前,你不是喜欢过农场里一个男生吗?”   说话的是青青阿姨,她的脸色有些异样,嘴唇不住地哆嗦着。刚才我就观察到了,好像她想要说什么,却硬憋着欲言又止。这下终于迸发出来,差点让自己也爆了。   暴雨的屋顶之下,所有人沉默片刻。我看向我妈的眼睛,她自动躲到房间角落。   “是啊,”小东阿姨的脸色已恢复正常,故作轻松地说,“骏骏,让你听到这些,真是不好意思呢。”   青青阿姨索性豁出去了,说:“我记得那个男生,跟我们差不多年纪吧,他好像叫什么来着?”   “志南。”小东阿姨说。   “对,他的长相真的蛮好啊,农场里许多女生都喜欢他。”青青阿姨想想说得不对,立即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例外。因为,他有什么政治问题,家里是资本家,他的哥哥是个叛徒,‘文化大革命’时被枪毙的,所以不能参加高考。”   小东阿姨点头说:“志南是最爱读书的,那时候农场里头,除了毛选和样板戏,几乎什么都看不到。我偶尔会从废品回收站里,淘来一些旧书偷偷地看。骏骏,我还会向你妈妈借书看,比如《红楼梦》啊、《家》啊,但大多数的小说,却是从志南的嘴里听来的,他的记性真是好,跟我整本整本地讲解《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牛虻》……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红与黑》,他能从头到尾说上三天三夜,从于连做市长的家庭教师,到他去神学院苦读,再到巴黎的花花世界,遇上玛蒂尔德小姐,直到被处决,玛蒂尔德小姐抱着他的人头去埋葬。”   忽然,我想起十七岁时,小东阿姨送给我一样生日礼物,就是司汤达的《红与黑》,傅雷翻译的版本,这大概也是她最爱的书吧。书中的许多细节,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有的后来用到过我的小说里,比如玛蒂尔德每年会穿戴一次黑衣孝服,纪念她的祖先德·拉莫尔,也就是亨利四世的王后玛格丽特的情人。   青青阿姨猛喘了几口气,说:“那个志南啊,抗美也很喜欢他的——这个秘密,是抗美亲口跟我说过的,他们还……”   “住嘴!”   小东阿姨第一次失态了,她冲到青青阿姨面前,几乎要扇她的耳光。   一个闷雷滚过,我妈想要挡在她俩中间,小东阿姨却静默不动了,雕塑般顿了几秒钟,终于瘫坐在椅子上。   青青阿姨擦了擦额头的汗,躲到屋子的另一头,继续说下去,“小东,你考上了大学,真是走运啊,而我和抗美留在了崇明岛上,可……”   “你们想知道秘密吗?”   小东阿姨打断了她的话,当然,所有人都想知道秘密。   “志南,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他想要跟我结婚,而我答应他了。”   这回轮到我妈惊愕了,“小东啊,这是真的吗?是什么时候?你怎么没跟我说起过?”   “就在一九七七年,我跟他说,我参加完高考,就嫁给他。”小东阿姨苦笑两下,“虽然,我是真的喜欢志南,但,我对他说谎了。第二年,我上了大学,而他留在岛上。我很清楚,我和他之间,隔着一江水。记得离开农场的那天,青青、抗美还有志南都到码头来送我。但我唯独没有抬头看他。坐上回上海的轮船,我趴在栏杆上,大哭一场。那是一九七八年的春天,很冷,长江口,无边无际的。风冷冷地卷来,脸上刀割般的疼。而我看着自己的眼泪,一滴滴落到江水里,连个泡沫都不会再有,就算我整个人跳进去,也不过是多个漩涡,转眼谁都不会再看到,谁都不会再记得。”   这话才说到一半,屋子另一头隐隐传来抽泣声,我知道那是青青阿姨。而我妈走到小东阿姨背后,搂着她的肩膀,却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别哭了,青青。”   小东阿姨主动走到她身边,拍了拍她的后背,说:“直到现在,有时候,我还会梦见志南,梦见他打着赤膊在稻田里劳作,梦见他穿着海魂衫的夜里,举着蜡烛跟我说《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至于,志南跟抗美是什么关系?我真的不知道,其实想想,这也不重要吧。离开岛上的农场,我不再跟志南联系了。而他呢,每个礼拜都给我写信,寄到我的大学宿舍里。他在信里说农场的生活,说他可以弄到外面的书了,说青青天天吵着要回城,说谁跟谁又打架了,但从未提起过抗美。他还说,想要到大学来找我,但是农场领导不准请假。他问我暑假有空再回岛上吗?他给我的这些信呢,当时我都保存得很好,但我一封都没有回过。直到,一九七九年的夏天,我终于给他回了一封信,信里只有三个字——我等你。”   “你真的想要嫁给他了?”青青阿姨问,然后自言自语,“那一年,我还在岛上呢。”    “谁能想到呢,那年夏天,志南出车祸死了。”   青青阿姨点头,“是啊,我记得,在岛上,从农场到码头的公路,他骑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撞死了,好惨呢,我们都去看热闹,脑袋都被车轮轧没了,只剩个身体,血肉模糊的。”   “别说了!”   我妈堵住青青阿姨的嘴巴,以前她也经常这样阻止她,在青青阿姨滔滔不绝口无遮拦之时。   “其实,只有我心里明白:他为什么骑自行车去码头?是因为收到了我的那封信——‘我等你’,三个字,他要乘渡轮过江来找我。”小东阿姨说着说着,眼眶早已经湿润,过去我从未见过她落泪,现在是破天荒头一回,发现她的脸颊上,正悬着儿滴泪珠。她说:“都是我的错,要是我早知道,他命里注定不能离开那座岛,不能渡过那条江,我就不会给他写那封信了。”   我妈给她递了面巾纸,小东阿姨任由泪水淌落,似窗外屋檐下的雨水不绝。   “要是志南不死的话,也许,他现在还在岛上,娶了抗美为妻,生了一对儿女,又生了孙子外孙,天伦之乐,日子不错吧?”小东阿姨闭上眼睛,“至少,比我强多了。”   “小东,你一辈子没结婚,就是为了这个男人?”   “不知道。”   看着小东阿姨的双眼,我晓得她还有很多秘密,比如在美国,后来回国以后,她走过很多的路,遇见过无数的人,撞到过数不清的事,心却终究留在了那座岛上。   终于,她抹去泪水,回头直勾勾看着青青阿姨,却对着我妈说:“你还记得吗?那个冬天,我和青青住在你家。早晚青青都守在信箱前,每次邮递员来送信和电报,他们都会聊好久。”   “你在说什么啊?”青青阿姨扑到小东阿姨面前,还是被我妈阻拦开了。   “青青,从一开始,你就知道自己肯定考不上,因此也没有认真复习,你从心底里希望别人也考不上,对吗?”   面对小东阿姨的问话,青青阿姨摇头回答道:“但我不会做缺德事!至于,每天都来送信和送电报的邮递员,你们又不是不认识他!小东,你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是他骑着自行车送来的,我替你签字拿下后转交给你的。我说要感谢他,买了几个油墩子请他吃,让他大冬天的骑车送信暧暧身子。每一天,我都问他还有没有新的录取通知书,最后我和抗美的都没有收到过。但是,这小子经常下班来找我玩,他只比我大了两岁,虽说家里条件很差,但那时候在邮政局上班,也算是铁饭碗,总比我们农场好多了啊。”   “嗯,后来,你就嫁给了他。”   我妈总算说了一句话。我这才想起,原来说的就是青青阿姨的老公啊。我见过那个男人的,从小记忆里就有,从他三十多岁够年轻,到四十来岁半秃了脑门,直到快退休了畏畏缩缩。从前,每年他都会给我带集邮的定位册。离上次见到似乎已很久很久了。   “嗯,那时候,他就说,他喜欢我。”青青阿姨似已忽略我的存在,仅把这晚的谈话,当作闺蜜间的私语,“老实说,我有些嫌弃他,长相普通,家里一穷二白,跟我没半点共同爱好。我只是想,他工作还不错,跟他结婚的话,说不定会被调离农场,两年后,我和邮递员结婚了,就是你们都认识的那个人。我提前离开农场,回到日思夜想的上海。”   “如果,没有你在我家的那些天,没有在信箱前等候录取通知书,你也不会嫁给他,是吗?”竹问话的是我妈,但我想她早就知道答案了。   “对,否则,我这辈子都不会认识他!”   “可是.过去你一直夸你老公,说他虽然没钱,但是工作稳定,没什么不良嗜好,关键是对老婆女儿非常好。”   “我骗你们的,对不起。”   “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小东阿姨说。她的眼睛,果然尖利呢。   “有时候我会想——三十多年前,那个选择对还是不对?要是我没有暂住在天潼路799弄的过街楼,没有天天守着信箱认识了现在的老公,那么我会不会一直留在岛上?我会嫁给怎样的男人?也许,就是像抗美那样,跟崇明岛的农民结婚。或许,我会生个儿子,长大后就像许多崇明岛男人那样,到上海来当出租车司机。要是这样,还真的算我走运了。只是抗美不走运吧,最后一个人孤苦伶仃,被你们送进这座精神病院!”   “青青!”   “呵!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我好走运呢!虽然,我从没喜欢过我的老公,从结婚的第二年开始,从我们有了女儿开始,我就想要跟他分开来过。但我不敢,一个女人家带着孩子,能有什么好下场呢?你们不会相信的,这些年来,你们所看到的,都是我和他装出来的,只有我女儿知道真相,但她也从来不会跟任何人说。有时候,想想女儿,她也蛮可怜的。好吧,就告诉你们,我和他,冷战了三十年……耶稣啊!三十年!”   青青阿姨家里是信基督的,虽她本人不太信,但耶稣已成了口头禅。   我记得,在我妈的几个闺蜜里,青青算是混得比较差的。我读中学的时候,青青阿姨就曾哭哭啼啼来借过钱,说是为了房子装修,而她从厂里下岗了每月只有几百块。直到几年前,她办理了退休手续。走运的是,原来家里的老房子拆迁,她也分到了一笔钱。女儿大学毕业进了外资企业,没过几年就结婚嫁人了。虽然,女婿也没太大出息,但总比别人家有个令父母操碎心的剩女强吧。   停顿片刻,青青阿姨又说:“今晚,索性就不回家了,反正我家老公也不会等我的。这大雨下得啊,让我这嘴巴,也像水龙头,再也关不住啦。让我再说个秘密,你们都不晓得吧——我女儿小青,读高中的时候,跟抗美的儿子学文谈过恋爱。”   “还有这种事?你肯定反对的吧。”小东阿姨冷冷地问。   “咳,他们两个啊……对了,骏骏你不记得了吗?以前,我们三家人,一块儿去西郊公园看动物,你、小青、学文,三个孩子都去玩了。”   这话说得我害羞,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是读小学五年级还是预备班?记不清了。总之,我的年纪最大,他们比我小两三岁。那时动物园是小孩最愿意去玩的地方,看熊猫,看大象,看北极熊,最有趣的是猴山。对了,学文好像很安静,看起来乖乖的样子,特别怕他的妈妈。而小青呢,是个爱哭的女孩,被打扮得挺漂亮的,要不是比我小几岁,大概会特别注意她的吧。   青青阿姨接着说:“小青和学文,是同一年的。学文的功课特别好,小青这孩子读书不灵,特别是数学差到了一定地步。所以,我经常请学文到家里来,帮着小青补习数学。那时候,抗美已经离婚回了市区,一个人带着孩子,租了套小房子,住得离我家很近。小青和学文读不同的高中,但只隔了几条马路。他们经常一起放学回家,在街心花园写作业。渐渐的,我有些不放心了。我发现女儿越来越爱打扮,每天早上出门要反复照镜子。半夜听电台的流行歌,居然还会默默流泪。虽说女孩子青春期都这样,但她这一切似乎只是为了学文。有两次,我悄悄跟着小青,才发现她跟学文一块儿去看电影了,好像是那个……就是那个……一男一女抱着在船头的……”   “《泰坦尼克号》。”小东阿姨冷冷地补充道。   “对,就是那个号,我这脑子啊,快要老糊涂了!当我发现小青和学文谈恋爱,刚开始自然是反对,强迫他们两个分开。我又是要面子的人,只跟抗美一个人说了,都没跟你们两个说过。可是,孩子大了,管不住啊,那年小青在读高二,十七岁,最讨厌听妈妈的话。后来,我想通了,也就不再约束女儿了。看看我自己吧,当年为了早点离开农场,嫁给了一个我不喜欢的男人——仅仅因为他给我的闺蜜亲手送来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最惨的是我自己还没有份!我为什么不去找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呢?就像小青这样,那么单纯,只是喜欢一个男孩,多好啊!对不起,骏骏,这些话实在不该对你说。但要是能重来一一遍啊,我也想找个斯斯文文的、读书好的男孩子,就像学文!”   “后来怎么样了?”小东阿姨和我妈都被挑起了听下去的兴趣。   女人,果然都是天生八卦,无论十六岁还是六十岁,尤其是对于谁跟谁好上了这件事。   “后来……我女儿——你们知道的——终归是个听话的孩子,虽说大哭了一场,还是跟学文断了。其实,我给小青留了个后门,答应等她和学文考进大学以后,就不再干涉了,随便他俩怎么谈恋爱。谁又能想到呢?学文刚高考完就走上了绝路。”   原本针锋相对的小东阿姨,倒也同情地搂着青青阿姨的胳膊,安慰说:“小青现在不是也挺好的吗?”   “好什么啊?你们才不知道我的苦呢,学文死后的那个暑期,小青像变了个人似的,木木的,也不出去玩,就算大学考上了第一志愿,也没见得有任何高兴。但她也不哭,整天在床上挺尸,那些天啊,我和她爸都担心死了,怕她也会跟学文一样。再后来呢,小青似乎对什么都没兴趣,大学毕业以后谈了两个男朋友,都是草草了事。直到遇上我现在这个女婿,虽说也没见他们有多要好。只是对方家里有房子,父母都是公务员,结婚条件嘛也只是中等。我原本以为,小青心里还一直念着死去的学文,没想到她爽快地答应了求婚。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把女儿嫁出去了。这就是命呢。”   看着青青阿姨的颓丧,我完全想起了她女儿小青,有双乌黑乌黑的眼睛,头发在阳光底下宛如墨色。眼前昏暗的世界,狂风暴雨,天花板下霎时明亮鲜澄起来,回到十多年前的清晨。还有学文,我想起打红白机的情景,虽然他是优等生,但玩游戏也是高手,我俩一起用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B、A调出《魂斗罗》的三十条命,如此一路打到通关为止。他不太说话,嘴上有圈绒毛,留着刘德华式的中分发型,嘴里偶尔会哼起“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生不伤悲”。   最后,等三个女人都不出声了,我把目光对准了我妈。   根本不用说话,疑问已呼之欲出——妈妈,你有什么秘密?   天潼路799弄59号——“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大学录取通知书灵异事件”(我给今晚发现的秘密所起的代号)的案发地,也是我外公外婆的家,我从出生到十岁,差不多有一大半的童年时光,是在这栋过街楼上度过的。   我记忆中的第一天,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的某个下午,天潼路799弄59号过街楼上,我看到窗外刺眼的亮光,还看到墙上挂着的相框,好像是妈妈抱着婴儿的我,背景好像是在苏州的天平山上。那个瞬间,我就有一个疑问——我是谁?这不是在装逼,而是我的记忆里,真的存有这么一段,因为是人生的第一段,反倒记得格外清晰。   从那天开始,我的记忆就是在爸爸妈妈的小家与外公外婆的老宅之间切换。大概在我两岁那年,妈妈搬出了天潼路的老房子。单位给她分配了一套房子,在黄浦区的江西中路。那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老建筑,就连电梯都是那时的旧物。一家三口住很小,但有个突出在楼房外立面的阳台,雕花的铁栏杆两边,还有真正的巴洛克风格的罗马柱,就像站在古城堡的塔楼上——只有三楼,我却已感到在很高的地方,抬头眺望对面大楼的屋顶之上,隐约可见外滩海关大厦的钟楼。那时我想到一个说法,这里是“外滩的屁股”。杂乱无章的天际线一上,我经常看着那里发呆,依稀记得某个凌晨,我就这么趴在阳台上,看着天   空从黑变紫直到泛出鱼肚白。   但是,我爸我妈都要上班,像我们这种双职工的孩子,通常都交给老人来带。因此,我的大多数童年时光,都是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恰好我也是他们唯一的外孙。许多个傍晚,爸爸将我放在自行车午后座上,骑过苏州河边,穿过老闸桥,从一条小巷子进入天潼路799弄。那条弄堂地下铺着石板,小时候丝毫不觉得狭窄逼仄,因为小孩眼里一切都是大的。外公外婆就住在59号的过街楼上,穿过一道陡峭狭窄的木头楼梯,就到了时常散发着白兰花香气的房间。透过地板下的缝隙,可以看到底下的门洞。我特别喜欢爬上小阁楼,趴在屋顶突出的“老虎窗”边,原来那块狭窄的长方形的蓝色天空,一下子变得如此辽阔。眼底是大片的黑色瓦楞,偶尔长着青色野草,再远望仍是层层叠叠的瓦片,头顶不时飞过邻家养的大队鸽子……那时最爱看《聪明的一休》,那个挂在屋檐下布扎的小白人,现在的孩子都不知道了。我常在黄梅天的雨季,趴在阁楼的老虎窗边,看着密集的雨点落在窗上,看着阴   沉的天空乌云密布,幻想屋檐下也有个小白人随风飘舞,全世界都在风雨中寒冷发抖——后来特别喜欢宫崎骏的《千与千寻》,不仅因为大师与我同名,更因为电影里那个城堡式的亭台楼阁的世界,那些高悬于墙面的窗户都像极了我的小阁楼。   而我就读过的第一个小学,也在天潼路799弄的尽头,几乎紧挨着苏州河,是闸北区北苏州路小学。那个校舍可是个老洋房,我妈给我报了个美术班,也在这所小学,叫菲菲艺术学校,可惜我不能再把我的学校和我的阁楼画出来了。   我一直在想,那栋老房子里,究竟还发生过哪些秘密?一定会有的吧,就算不是在我家,隔壁邻居的楼上楼下,总有些不为人知的往事。   今晚,这个秘密就在眼前,就像一只被加热的瓶子,再调大些火候,就会彻底爆裂。   小东阿姨、青青阿姨,还有我妈,她们三个人里,至少有一个在说谎。不过,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她们三个全都说谎了。   但,我又不可能指望她们自己说出来。   忽然,我清了清嗓子,第一次高声说:“我去档案局调高考的考卷——一九七七年你们的考卷,好吗?”   沉默。比打在屋顶上的暴风雨更沉默,沉默得震耳欲聋。   子夜,零点。   不知是谁要脱口而出之际,身后的精神病院却响起刺耳的声音。警报声!   听得撕心裂肺的,我忍不住打开窗户,风雨小了些,荒野里亮起几束光,从精神病院方向,变成几个人影,推开这间餐馆的门。   几个不速之客,分别穿着白色外套,两个强壮的男护工,还有个人似是医生模样,却并非刚才那个男人。   “对不起,你们是什么人?”这些家伙就像审问似的,仿佛我们是逃跑的病人。   “我们是今天来探望病人的。”   “哦,我记得。”医生眼里布满血丝。   “前面的公路被水淹了,我们在这里躲雨。”我这样跟他解释。   “今晚有没有见到其他人?”   说话同时,两个护工在小餐馆里转悠,包括厨房和厕所也没放过。   “是有精神病人脱逃了吗?”说话的是小东阿姨,看到对方点头,她已猜到几分,回头问:“是他吗?”   “你们看到他了?”   “是不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医生说着拿出一张精神病院的表格,写着病人的名字,还有张大头照,赫然就是几小时前,出现在这里的神秘男人。   “他是病人?”青青阿姨快要晕过去了,我妈扶了她一把。   我保持镇定道:“他说是精神病院的医生。”   “嗯,这就是他最显著的症状,妄想自己是资深的精神学科医生,这样就能解释他为何一直住在精神病院了。”   说话的才是真正的医生,为了让我们确信他不是精神病人,他掏出医生胸牌给我们看了一遍。   “你们才发现?”   “晚上点名时发现人不见了,调出的监控录像显示,下午他就逃出去了。”   “嗯,我们是见到他了,在这儿吃了碗葱油拌面,还跟我们聊了一会儿天,将近十点钟离开的。”   “册那,这疯子够胆大的,明明逃出了精神病院,还在门口坐了那么久!”一个护工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现在雨小了,路应该通了,你们有车就快回去吧,留在这里很危险,两年前,有个性变态的病人逃跑,躲在附近一间农合,杀了那全家。虽然今晚逃走的病人没有暴力倾向,但还是要小心点。”   其实,早知道那个王八蛋是精神病,就算外面下冰雹,也得快点回去了。   我重新发动车子,妈妈坐在我身边,小东阿姨和青青阿姨坐在后排。   午夜,雨刷刮开风挡玻璃上的雨点,瀑布般流淌下来,远光灯前的郊外小道,不知哪里潜伏着精神病人。今晚,犹如蒲松龄的世界,妖异而模糊。   谁都没说话,但我能感到她们的出气声,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仿佛各自庆幸——精神病人的鬼话,谁信啊!   小心地开了不到十分钟,道路上的积水果然退了,车速加快。   忽然,灯光中蹿过一道黑影,几乎紧贴地面飞过。   我无法躲闪,急刹车也来不及,若是猛打方向盘,很可能冲进路边水沟,只能闭上眼睛碾压过去。   再停车。   刚才微微一颠,车轮下好像碾过了什么。其他人也感受到了,小东阿姨回头看着,青青阿姨却催促我快点往前开。   我手心里都是汗珠,窗外的雨越来越小,车里却仿佛暴雨一场。   但我犹豫片刻,还是选择踩下了油门。   不知道轧着了什么。   命运吧,我想。   继续往前开去,很快摆脱了乡间公路,上了回市区的高速。车里的三个女人,依然寂静一片。虽然她们都很疲倦,但我想一个都不会睡着。我重新打开电台,深夜的古典音乐频道,响起拉赫玛尼诺夫的《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   那一晚,在送我妈和她的闺蜜们回家的路上,不知为何,我的脑中去口浮现起那个穿着海魂衫的男子。他叫志南,死的时候,应当比我年轻,死在车轮底下,死在一座孤岛上。   一个月后。   我托了许多层关系,包括档案局的领导,依旧无法调出一九七七年的高考试卷。   但我查出了抗美的高考成绩单。   结果却让人惊诧,她的总分不高,远远低于最低分数线,主要的原因在于,其中有一门课考了零分——语文。   语文零分?   这怎么可能?若说数学零分,倒也情有可原,语文从来没有零分的,就算作文打了零分,其他也不可能全错,除非交白卷。   但我没有看错。   档案馆的灯光下,明亮却不刺眼。我看着这份成绩单,眼前成排的台子宛如课桌,紧闭的大门有管理员守着,宛如三十多年前的监考老师。而我就是小东,或者青青,或者抗美,坐在决定命运的椅子上,看着想象中的试卷……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闻到白兰花的香味,外公外婆的小阁楼里的气味啊。   离开档案馆,我直接开车去了精神病院,独自一人。   回到那栋灰暗的建筑前。门口的小餐馆已经关闭了,取而代之的是送盒饭的快递员,大概还是有医生和护士不满意伙食。   但我没有看到抗美阿姨。医生说一个月前,我们去探望过抗美以后,她的情绪就极不稳定,现在必须隔离,什么人都不能见。   那个医生,就是子夜时分带着护工出来追捕逃跑的精神病人的习位。   他说,那个把自己想象成精神病医生的病人,到现在也没有被抓到。因为没有暴力犯罪的前科,公安局没有下达通缉令或协查通告之类的。好在那个人没什么家属,从小就父母双亡,否则家属们要被烦死了。不过,院长还是为此写了好几页检查。   “逃跑的精神病人,跟抗美阿姨的关系好吗?”   “他们几乎是彼此唯一的朋友……事实上,抗美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经常管他叫学文。”   “学文早就死了十多年了。”   “我知道。”   “医生,这么说来,抗美把自己的一辈子,全都倾诉给了那个病友?而那个人,就在抗美的面前伪装成医生?”   “嗯,他最喜欢给人做逻辑分析,除了假装给人看病,还经常给人分析各种疑问,许多秘密真的被他说准了——说实话,如果没有精神病的话,他会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警官,或是推理小说家。”   说到这里,我才发现医生的办公室里,摆着一排日本与欧美的推理小说。   我问不到更多的答案了,也不想再去打扰抗美阿姨,更没告诉妈妈在内的任何人,关于我的第二次精神病院之行。   返回市区的路上,我开车格外小心,以免再轧到什么奇怪的东西。车载音响里是肖斯塔科维奇的《C小调第八交响曲》,缓慢碾过荒野泥泞的道路,也许还包括某些尸体残骸。   我已经有了答案,或许也是我的妄想——抗美在精神病院的十年来,她宁愿相信一切都是别人的错误,而所有的错误的起点,在于一九七七年到一九七八年的冬天,自己未能住在天潼路799弄59号——最要好的闺蜜家里,导致她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被别人冒领或藏匿或销毁。   正好有个冒充医生的精神病人,被抗美误认作早已死去的儿子学文,便把一腔的愤懑都倾诉给他听。   至于他的越狱,或者说飞越疯人院,并非是什么巧合,而是早有预谋的——事实上,这所精神病院的管理漏洞百出,只要他想逃跑,任何时间都可以,甚至大摇大摆装作医生从大门出去。但他之所以不愿意走,完全是为了把他当作儿子的抗美——因为他从小是个孤儿,在他眼里抗美就是最亲密的人,就像妈妈,亦同病相怜。   他决定为抗美复仇。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三个老闺蜜又来探望病人,唯一出现在意料外的,是我。   趁着探视的空当,他伪装成医生逃出精神病院,等候在门外的小餐馆里。如果按照原定计划,他或许会在我们出来以后,上前搭讪再说起抗美的病情,最终诱导我们陷入当年的往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狂风暴雨之中,前头道路必然中断,我们暂时无法离开。这倒给了他更多的时间与空间,当然风险也相应增加——精神病院随时会发现他不见了。   于是,他吃了一碗葱油拌面,果然等到了我们。   接下来,就是他酝酿了多年的报复,代替抗美的复仇——也可以说就是抗美本人的复仇,是她的儿子死后灵魂附体的复仇,对自己当年的情敌小东,对学文生前怨恨过的小青的妈妈。还有对于我和我妈,如果不是出于最原始的嫉妒与恶意,那么就是我妈深埋的某个秘密吧?   心底想着想着,车子已开进市区。傍晚时分,我妈让我回家吃饭,我说等一等。我从延安路高架转南北高架,从北京东路匝道下来右拐,一路往东开去。   到北京东路福建中路路口,车子停在旁边的科技京城前。眼前是座跨越苏州河的桥,小时候叫老闸桥,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座上,总觉得这座桥好长好大,桥下的苏州河水面宽阔,河边泊着许多船只,不少竖起高高的桅杆。那时我最爱的,就是趴在桥栏杆上,看一艘拖船带着后面十几条船,一节节列车似的从桥洞下穿过。船上载着煤炭与沙石。发动机的轰鸣声,丝毫不觉得是噪音。船头雪白的浪花,煞是好看。   可惜,原来的老桥在二○○,一年拆了。现在这座桥,二○○七年才竣工通车。所以,这已不是我童年时的那座桥了。   而今的苏州河,却是分外宁静,很少再见旧时的内河货船。秋日夕阳,洒上清波涟涟的水面,金灿灿的反光。一艘旅游观光的小艇经过,玻璃钢的艇壳,从我脚下的桥洞穿过,眼睛像进了沙子。   驶过这座桥,就是福建北路,也是我读过的第一所小学——北苏州路小学的旧址,几年前被夷为平地。   至于我的外公外婆家,也是“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大学录取通知书灵异事件”的案发地——天潼路799弄59号,同样也已沦为拆迁队挖掘机下的瓦砾。   天快黑了,四周布满高楼,这里的建筑工地,却像精神病院外的荒郊野外。或许等到明年,才会变成四五万一平方米的豪宅楼盘。   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大概不过一两百米。小时候却觉得这条弄堂好长好长啊。靠近天潼路这头有条支弄,住着我最要好的小伙伴,我的同班同学,如今不知人在何方。尽头紧挨两条路口,已是一片空地。天潼路799弄的正门,曾有个玉茗楼书场,常有老人在那儿听苏州评弹,晚上会放录像,我记得最早看过的录像带,当属琼瑶片《梦的衣裳》。马路另一边的老弄堂尚幸存,里头藏着个老园子。清末光绪二十二年夏天,放过西洋影戏,这是中国第一次放映电影,距离一九八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放映十二部短片——世界公认的电影诞生日仅隔半年。   我再也找不到59号的过街楼了,就连废墟上的遗址也寻觅不见,不晓得在哪片角落……   小学三年级,我常爬上阁楼。有个小柜子,最底下那格抽屉,一本厚厚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底下,压着一张黑白照片。小阁楼里本来幽暗,老虎窗却投来清亮的光,无数灰尘在光束中飞舞,仿佛夏夜乡间无尽的萤火虫,照亮相片里的四个女生。她们都留着乌黑的辫子,手挽着手,穿着厚厚的棉袄,背景似乎就是我家的弄堂,隐隐还有屋顶上的积雪。她们笑得多么欢快,不晓得命运将会往哪一个方向去。而为她们拍照片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那一年,深秋的清晨,外婆给我做好早饭,送我去学校读书以后,就再没有醒来过。不久,外婆因为脑溢血辞世。我第一次接触到亲人的死亡,在追悼会上看着水晶棺材里的外婆,绝不相信再也见不到她了,总觉得哪天外婆还会回来。那年冬天,外婆很多次出现在梦中,那么清晰而真实。   而我对于天潼路799弄59号最后的印象,停留在办丧事的家里挂满的挽联和被棉子(丝绸被套)上。   同一年,我妈单位分配了一套新房子,她也被提拔去了厂局机关上班,那张华东师范大学中文本科(自考)的文凭,无疑起到了很大作用。   于是,我家搬到了西区的曹家渡,六层楼的工房的底楼,我们拥有了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再也不用木头马桶和痰盂罐了。我们一家三口与外公同住,但没几年他就过世了,大概是孤独的老人难熬过岁月吧。   以后搬过很多次家,但从未离开过苏州河。现在推开我的窗户,仍能看到那一线河水,只是由从前的墨黑稍微变清了些。如果往河里放一艘纸船,必然能漂到童年那座桥下。   中考那年,我依然梦想当画家,便提出要考上海美专,结果失败,也没有考上高中。于是,从北苏州路小学妈妈送我读画画班那天起的梦想,就此永远破灭了。当然,往后我也再无缘就读全日制的大学,就跟三十多年前妈妈的命运相同,尽管原因截然不同。   那一年,妈妈常常觉得在同事们面前抬不起头来,因为免不了和别的孩子比较,比如学习成绩很好的抗美阿姨家的学文,还有青青阿姨家的小青,还好小东阿姨没有孩子。苦闷叛逆中的我,在一本小笔记簿上开始了最早的写作,不过是些倾诉罢了,我忘了有没有写过天潼路799弄的记忆。   但我也在读书,只是学校很远,在当时的工厂区旁边。过去是广东人的联义山庄,也就是公墓,阮玲玉的香冢就在我们学校隔壁。多年以后,我给那地方起了个名字:魔女区。   后来,我进入上海邮政局工作,先在思南路上班,后调至四川北路的邮政总局,依然在苏州河边,距离天潼路老宅数步之遥。不知何故,我从未回去看过,只是在文章里不断回忆。   再后来,二○○○年开始,我在榕树下网站发表小说,再到两年后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因为各种机缘巧合,我觉得自己是个超级幸运的人,渐渐变成了你们所知道的那个人。   当然,我还是我,也从来没人真正了解过我。   二○○七年,我妈妈从单位退休,我从上海邮政局辞职,开了家文化公司,以我的小说为主要产业。   今年,我开始写一连串的短篇小说,成为“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大多来自于我记忆中的人和事。   但我从未敢写过妈妈和她的闺蜜们的故事。   我的妈妈,或许,也有她的秘密?   但我宁愿,一无所知。   对了,我也相信,我妈、青青阿姨、小东阿姨,她们三个人,余生里,再也不会有任何来往和联络了。   天,黑了。我想,我该回家吃饭了。   从废墟前转回头,却看到身后站着一个男人。   看不清他的脸,只感觉他穿着件白色大褂,再看胸口的钢笔,很像是医生的派头。   他也在看着眼前这堆瓦砾,似乎跟我-一样,在寻找那栋过街楼上的老宅子。   我见过他,在精神病院。   好吧,我就当他是个医生,反正在这个世界里,究竟谁是医生,谁是病人,鬼才知道!   但有一点,他自由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照例堵得一塌糊涂。我手握着方向盘,心里却浮起一个人的脸——抗美阿姨的儿子学文,因为刚才那个人吗?学文差不多是二○○○年自杀死的,到现在有十四五年。要是他还活着,说不定是个社会精英,混得比我好吧。对啊,他的学习成绩可棒了,语文、数学、英语无懈可击,大家都觉得他能考上北大、清华。那一年,高考前夕,学文到我家来做客,他悄悄告诉我——他妈反复叮嘱,走进考场,拿到试卷的第一件事,千万记得要把名字填在装订线里面,不要直接写在考卷上,否则要算零分的啊……学文困惑地说:“哎,谁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妈妈说到这啊,还会掉下眼泪呢!”         第23夜 长寿公园的凡·高和卡门一夜   西班牙人说,一个女人要称得上漂亮,必须符合三十个条件,或者换句话说,必须用十个形容词,每个形容词都能适用到她身体的三个部分。比方说,她必须有三黑:眼睛黑,眼睑黑,眉毛黑;三纤巧:手指、嘴唇、头发……    ——梅里美《卡门》   1   长寿公园在长寿路之北,陕西北路之西,西康路之东,光明城市之南,与大自鸣钟广场为伴。   大自鸣钟,十年前文艺青年与盗版碟圣地。过去真有幢巨大的钟楼,日本鬼子盖的。背后几条街上都是日本人的纺织厂和公寓,共产党员顾正红就是在这边被杀的。当年的草鞋浜,据说一派田园风光,后来被填平造起房子,紧挨上海最大的贫民窟药水弄。   从曹家渡到大自鸣钟,横贯一条长寿路,我自打小学三年级起就在这条街上了。   毕业以后,我的小学关门了,我的中学被拆,变成全城门面最大的夜总会“东方魅力“。大自鸣钟广场附近竖起无数幢五六万一平方米的高楼,唯独原来的草鞋浜改造成了绿地,叫作长寿公园。   六年前,我把公司搬到俯瞰长寿公园的高楼顶层。假如折一架纸飞机扔出去,可以乘风环绕上空一周。我有轻微的恐高症,站在二十一楼边缘,看着底下巨大钢琴键盘形状的喷泉平台,就会不可抑   制地眩晕,像希区柯克的电影。对面曾是烂尾楼,被潘石屹收购后,外墙常年挂着一百三十五万起的广告。斜对面是“巴黎春天”,相隔宽阔但不笔直的长寿路,每当硕大的屏幕亮起招聘网站信息,周边的辞职率就会升高。   我们顶楼有个露台,经常开会讨论各种杀人故事和电影剧本,仿佛就发生在楼下某个阳光下的角落,或者黑夜中的街头。   几天前,公园附近发生了一桩杀人案。   被害人是女性,二十五岁,在对面大楼上班。警方给我看了照片,我还记得这张脸。   去年,夏日黄昏。我没开车,在长寿公园门口的车站。相隔一步之遥,她穿着白裙子,风吹起裙裾,小腿光滑而耀眼。我稍微侧身,瞥见一双乌黑眼珠,眉毛浓密黛黑,连眼睑也是黑的,应是化妆的效果。胳膊裸露在袖子外,纤细手指拎着包带。她的头发漆黑粗亮,被风吹得不是一根根而是一蓬蓬扬起,如同母乌鸦的翅膀。当她蓦然回头,看我的讶异眼神,像要对我说话。不知是有自行车穿过,还是其他什么见了鬼的缘故,她突然背过身去。公交车来了,我随着人群上车,回头已不见人影。   第二次见到她是三个月前,我在阳台俯瞰长寿公园,看到有个年轻男人,手捧画架,像是在素描。他对着一个红裙女子,雕塑似的,坐在榆树下的小板凳上。第一次看到有人在长寿公园画人像,我抽出望远镜,在取景框里找到他们。   没错,我还记得她的面孔,乌黑的眼睛,乌鸦翅膀般的头发。   端着望远镜看了五分钟,她几乎保持同一姿势,嘴里说着些什么。画画的男人没停过,一会儿观察他的模特儿,一会儿用笔勾勒出她的轮廓。   从此以后,我都会拿出望远镜,注意长寿公园那个角落。每逢午后或黄昏,就会看到画画的男人。你在旅游景点一定看到过那种人,摆着刘德华或王菲或谢霆锋的素描肖像招揽生意,你要是扔一百块钱坐在他面前,画出来的往往连你自己都不认识。   大多数时候,他无人问津,要么自己在画架上涂抹颜料,要么仰天发呆——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站在长寿公园眺望的天空,被四周高楼切成碎片,像困在井底的青蛙抬头所见。   昨天,警察告诉我,就是他杀了她。   2   凶手叫高凡。   他今年二十五岁,南方人,出生在福建的一座小城市。   那地方离海不远,也就十来公里,但隔着两座山。高凡长到十八岁,除了在电视和电影中,连大海的影子都没见着过。小城是阴冷的,常年飘着乌云,全年晒太阳的日子屈指可数。雨季潮湿得让人心里发霉长毛,被子、衣服许多天也晾不干,就算不尿床,晚上缩在被窝里都能挤出一床水来。小城也是混乱的,飘满燕饺鱼蛋和云吞气味的街上,荷尔蒙过剩的少年们,除了打《魔兽世界》和谈恋爱,还会拿着板砖或小刀追来逐去。县城一中每学期都会闹出人命,再开启下一学期复仇模式。   死者是凶手的中学同学,她叫阚萌,但高凡只管她叫卡门。   卡门外表早熟,十四岁就被人误以为大姑娘,穿着高跟鞋走在街上了。她妈是开发廊的,门口亮着暖昧的灯。卡门最后一次见到爸爸,还是七岁那年。他们那个地方,是全国有名的偷渡之乡。她爸被蛇头带去欧洲,每个月寄些钱回来,仅此而已。有种说法是他爸在维也纳,欠了地下赌场的钱,打了很多年黑工。也有人说他跟一个吉卜赛女人同居,生了一堆混血孩子,改行占星算命,再也不会回来了。   初中入学的那天,只一眼,高凡就迷上了卡门。   卡门是那样一种女孩子,不管穿什么样的衣服,无论晚礼服、睡衣、情趣内衣,哪怕土得掉渣的中学校服,都不会改变身上独有的那种说不清楚的味道。她总是独自坐在某个高处的风口,让头发翅膀般扬起,似乎随时会带着自己乘风而去直上云霄。她的眼神让人无法接近,黑得像一汪幽暗的潭水,隐藏于岩石缝隙,只有最不要命的“小野兽”才敢下去饮水,而后被淹死在深不见底的漩涡里。   但高凡不在乎。   卡门虽然不爱跟同学们交流,却是班里的神婆,最早暗地里传播星座与塔罗牌。也是从她的口中,高凡才知道自己太阳星座是白羊,月亮星座在射手。她经常拿张纸算来算去,根据黄道十二官,说谁谁谁要撞桃花运,谁谁谁是双鱼座又要犯不靠谱的毛病了。   有天晚自习,人们问她能不能算未来的命运,包括每个人的寿命。她说不但能算出你们哪年哪月挂掉,还能算出何时结婚生子,命中几次婚姻,命中又有几子。   忽然,高凡挤到她面前,说:“能算一算我会活多久吗?”   教室里一片沉默,卡门皱起眉头,凛冽的眼神迎着高凡的目光,乌黑的眼睛透着不可捉摸的光芒。她把别人都赶走了,夜晚的自习教室里,只剩下高凡和卡门两个人。   卡门根据高凡的生日,还有他的面相加手相,算了足足半个钟头,额头上沁出一串汗珠,脸色更加苍白,摇头说:“你走吧,我不想告诉结果。”   “没关系,说吧,反正我也不信的。”   “不后悔?”   “不后悔。”   卡门摊开一张纸条,只有两个阿拉伯数字:2和6。   “我活不过二十六岁吗?”   十六岁的卡门不再回答。   “那你算过自己的命吗?”   “没有,自己的命运是不可以自己算的。"   那一年,卡门和高凡都考进了县城的高中。人们都说高凡有希望考上一本院校。至于卡门嘛,虽然星座塔罗牌算得很溜,但数学从没及格过,高中能毕业就不错了。   高三,上半学期,秋天。   犹豫和酝酿了两个月后,高凡第一次邀请卡门出去玩。当他结结巴巴说出口,等待冷言拒绝或是一个耳光,卡门却大大方方地回答:“好啊,去哪里玩?星期天吗?”   星期天,清晨七点,他骑着一辆黑色捷安特自行车,来到卡门家开的发廊门口。   洗头的四川小妹招呼他进去,他腼腆地躲进旁边的巷子。等了三个钟头,卡门才起床,洗完脸,梳好头,换上一身运动装,长发束在脑后,坐上自行车后座。   高凡用力蹬着自行车,并不觉得卡门有多少分量。她双手揽住高凡的腰,侧脸贴着他的后背。幸福来得太突然,毫无防备,他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在此之前,他们连小纸条都没传过,更别说逛大街看电影吃消夜还有开房之类的了。他后悔以前要是胆子再大一点,说不定早就成真了呢。   骑车出了县城,到了田野间的公路上,他才回头大声说:“卡门,我带你去看麦田。”   “好啊!”卡门抬头对着秋日的天空回答。   他努力地蹬着脚踏板,继续吼道:“我还要带你去看向日葵!”   “太好了!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向日葵呢。"   整整一天,高凡骑遍了全县的七个镇五个乡,包括隔壁县的两个乡,翻过了十几座桥,转了好多次盘山路,除了还没收割的水稻田和山坡上的玉米地,没看到过一片麦田,更不用提向日葵了。   “你为什么要去看麦田和向日葵呢?”   “嗯,我想要画麦田或者向日葵。”   “真的想要考美术学院?”   “是啊。”   “可是,你不知道我们这里根本就不种麦子吗?”   “我……不知道……对啊,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傻瓜!”   直到高中毕业,高凡才明白自己太蠢了,卡门不过是想有一个出去玩的理由罢了,就算提议去看火葬场,她也会答应的。   那天下午,当他骑着自行车直到山的那边,第一次看到乱石堆积的黑色滩涂,两条腿就抽筋了。卡门让他下来坐到后座上,换她到前面骑。这女孩的双腿真有劲儿啊,骑得比男生快多了,必须赶在天黑前回到县城。高凡当然不能搂着她的腰,只能抓紧自行车后座的铁杆,鼻子与她的后颈项保持五厘米,使劲闻着她发间的气息,难免有几根发丝沾上嘴唇。古人说的香汗是真的啊,高凡心想。   晚上七点,他俩到了发廊门口,卡门告别时说:“以后有机会啊,我真的想去看看麦田和向日葵。”   虽然高凡已筋疲力尽,后来是推着自行车回家的,但他记住了卡门的这句话。   这是整个中学时代,高凡与卡门最亲密的一次接触,仅此而已。   高三下半学期,高凡十八岁,那年发生了三桩大事:   第一件事,卡门家的发廊发生了火灾,她妈连同三个发廊小妹和两个客人,全部葬身火海,卡门是唯一的幸存者。   第二件事,高凡没有被美术学院录取。   第三件事,卡门与高中美术老师私奔了。   我是在两个月前认识高凡的。   那是个春天的下午,风和日丽,梧桐树叶肆意生长,像发情期的野猫。长寿路与陕西北路的拐角,有人抱着吉他唱《我的未来不是梦》——是我最爱的张雨生哎,听了心情大佳,我往流浪歌手的托盘里扔了二十块钱。公园门口有许多地摊,有个旧书摊似乎还顺便卖黄碟。我随便扫了一一眼,有本八十年代翻译出版的苏联科幻小说,封面上有“上海第三石油机械厂工会图书馆”的公章。真亲切啊,我爸在这家厂干了三十年,就在背后的澳门路,早被拆掉造起丫楼盘。   独自走进长寿公园,在一组城市雕塑底下,我看到了那个画画的男人。   他长得有些异相。首先是很瘦,皮包骨头似的。肤色发红发紫,头发乱乱的,胡子好久没有刮过了,很明显地围着下巴爬了一圈,有些络腮胡的味道。我没想到他才二十五岁。   他完全无视我的存在,目光和焦点没有丝毫变化,像个瞎子。   画架底下挂着个牌子:素描人像,每幅一百元。   “能为我画一幅吗?”我问。   男人像从梦中醒来,堆出生硬的笑容,“好啊,请坐。”   他拿出一个小板凳,让我坐在面前。远近恰当,不用太费力气,就能听清彼此说话。   我仰起头,眺望长寿公园东侧,公寓楼顶层二十一楼的阳台。当我举着望远镜偷看他画画的时候,他抬头一定也能看到我。当我摆出正襟危坐的姿势,好像在摄影师面前拍新书宣传照,他说自然一些就行了,随便怎么坐,只要别乱动。   他的音色倒是不错,只是普通话不太标准,有南方口音。   坐下一分钟就后悔了——我像个白痴!四周有人围观了,在民工与大妈们异样的目光下,我的额头冒出冷汗,仿佛一条被主人展示的宠物。该死的!但我不好意思拂袖而去,咬着牙关硬撑下来。屁股底下的小塑料板凳,让我浑身发痒如坐针毡。   “抱歉,我不是个好模特儿。”   五分钟过去,周围的人们看着没劲,渐渐散去。而他只是看着我,用画笔量了量我的脸部轮廓,却始终没在画架上动笔。   为了掩饰慌张,我必须跟他说话,否则我真会逃跑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看着他在画架背后的眼睛说:“其实,我也学过画画。”   “真的吗?”   “当我读小学时就开始学画丫,但是很简单的素描和水彩,当中间断过几年。初一,我在学校图书馆借了《希特勒秘史))和《第三帝国的兴亡》——青年希特勒漂在奥匈帝国首都维也纳,基本就是个农民工,理想是当画家,考过维也纳美术学院,学院说他的画虽然准确,但缺乏艺术性,更适合报考建筑学院。如果维也纳美术学院招收了这个孤苦伶仃的年轻人,还会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吗?而我向往的是上海美专,刘海粟开创的学校,中国最早画人体模特的地方——某种程度上也是向往这个。我买了许多教科书和素描铅笔,从HB到12B。我爸帮我买了个石膏像回家——那是个长发飘扬的外国老头,《马赛曲》,法国雕塑家吕德一八三六年完成的作品,原作是在巴黎凯旋门上的高浮雕。我画了一个学期,差不多每天画一幅,没有任何老师指导。我每次都有进步,最后画到以假乱真,就是你们看到过的那种素描,乍看还以为是黑白照片。我去美术学院报了名,专业考试那天却不敢出门——我害怕失败,自己只是个三脚猫,人家都是拜师学艺了多少年,根本比不过啊。于是,我连尝试一下的勇气都没有,就放弃了我的画家梦。”   当我感慨到要落泪时,他已经趁我说话间在纸上画出了我的轮廓。   “后来,我一直在想啊,如果那天,真的去参加丫考试,结果会怎样。老实说,切实地想了想,以我的基本功,几乎肯定是要被刷掉的。可至少,这样能让我彻底死心,不用为了自己的怯懦而后悔。就像你,也有过后悔一辈子的经历吧?“   “当然,有过。”画画的人回答。   我仰头看着天空,尽力让眼眶再干涩些,“所以啊,梦想这东西一定是要有的,即便注定不能实现。”   奇怪,平时闷葫芦的我,怎么在这个陌生人面前这么多话?是我面对画家都有种亲切感吗?   他始终沉默着,“沙沙”地画画,让我想起中学时候画石膏像的感觉。   忽然,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高凡。”   “你是怎么开始学画的呢?”   4   两个月后,高凡在公安局的审讯室里是这样交代的——   高中美术老师姓白,那年不到三十岁,体形瘦长,身高差不多有一米八。他的皮肤白净,眼镜隐藏目光,很像那时流行的裴勇俊。他不是本地人,师范大学美术系毕业后,被分配到这个终年愁云惨雾的小城。   除了文森特·凡·高,白老师是高凡唯一崇拜过的男人。而文森特·凡·高也是白老师唯一崇拜过的男人。   高一那年的美术课,老师抛开课本,单独讲了半个钟头凡·高,幻灯片依次放出《吃土豆的人》《夜晚咖啡馆》《十五朵向日葵》《星空》《割耳朵后的自画像》《麦田群鸦》。   两个月后,美术课交作业,白老师收到一幅临摹凡·高的《开花的杏树》。天蓝色背景,灰绿色枝丫,扭曲伸展,配着无数杏黄色的花朵…虽然临摹的质量低劣,大多数花朵都是模糊的,相较原作,比例也有很大问题,不过,白老师喜欢,尽管是幅水彩画,乍一看竟有中国画的感觉。作业没有留名字,美术老师好久才找到临摹者——二班最不起眼的高凡。   那个周末,白老师邀请高凡去他的画室里玩。   所谓“画室”,其实就是单身教师的宿舍,散发着浓重的颜料气味,堆满了各种画画的工具,还有未完工的半成品,好多幅都是临摹凡·高的向日葵与麦田。   高凡说他的画是自学的,就是把别的男牛用来打游戏和泡妞的时间,用在了素描和水彩上。白老师夸赞他有画画的天分,送给他一套全新的颜料,并给他恶补了一些基本功。   “凡·高是二十七岁以后才开始画画的,你才十六岁,真的不算晚哦。”白老师这样对高凡说。   从此,高凡常来教师宿舍,跟白老师学素描与水彩画,隔一年就进阶到了油画。年轻白净的美术老师与男学生往来过密,自然引起风言风语——特别是暗恋他又宅腐的女老师们。   到了高三,大伙儿都忙着高考,早把美术老师忘得一干二净,除了决定报考美术学院的高凡。   因为,高凡从卡门嘴里打听到,自己竟跟凡·高有相同的太阳星座与月亮星座,这让他激动得几天睡不着觉。   当别人在晚自习和请家教补课,他却在白老师的画室里拼命画石膏像,补齐素描基本功。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有天晚上,白老师含着一根烟,看着窗外屋檐下淋漓的春雨。   白老师的家乡在新疆,父母是生产建设兵团的,偶尔会说起天山脚下的麦田,准噶尔盆地的向日葵,太阳底下大片大片的金黄,像无数蛋饼煎得焦黄,鲜艳得要刺瞎眼睛。但他没来得及告诉高凡,因为在这里的气候带是见不着的。   “去哪里?”高凡放下8B的铅笔,走到老师身前,细长的脬子上有颗尖尖的核桃,雨滴落到嘴边茂密的绒毛上。   “不知道,这个鬼地方,总是要离开的吧。”白老师有些感冒着凉,鼻子塞着,声音嗡嗡的,像是从地底发出的。   三个月后,高考结束,白老师真的消失了,再没回来过,顺便带走了高三女生卡门。   至于高凡嘛,早早被美术学院拒之门外。幸好他父母准备好了后路,给他填报了一个本省的大专志愿,还是装修设计专业的,也能用到画画才能。   高凡依旧在阴雨绵绵飘满榕树根须的青苔校园里。他常给同学们画像,运气好的话能赚些零用钱。暑期,他会独自去省内的旅游景点,看到有人支着画架给游客画像,大多数拙劣到不堪人目,但依旧有傻瓜愿意掏腰包。   毕业后,他没找过工作,而是拿起画笔,在街头给人画画挣钱。他先去武夷山,画了两个月,赚的钱,除了填饱肚子,还不够买颜料的。等到赚够了火车票的钱,他终于冲出福建省去了三清山,然后是庐山、衡山、黄山、莫干山……   广东汕头海边的旷野中,他画过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如同凡·高旋转的麦田和橄榄树。他有时住在桥洞底下,民工就成了模特儿,不仅收不到一分钱,还被人骂有病。他被煤矿的保安打过,打到胃穿孔躺在医院里,兜里没钱被扫地出门。数九寒天的时候,他想要上华山“论剑”,半道几乎被冻死,跟几十个流浪汉挤在一块,靠烧垃圾取暖才活下来。   高凡的父母嘛,只知道儿子去了北京,在装修公司做设计师,每月收入八千元,但要付掉五千元的房租。   今年春节,高凡决定到这个国家最繁华的城市来试试运气。   他用了两个星期,走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也去过外滩之类的旅游景点画像,每次都被人赶走,直到来到长寿公园——在路门的拐角,有个捧着吉他的流浪歌于,唱Beyond的《光辉岁月》,然后是《喜欢你》,直到《海阔天空》。他站在歌手对面,白痴般地看了一下午。夜幕降临,歌手背着吉他包退场,广场舞的大妈上台,在钢琴键盘喷泉平台俯冲轰炸《最炫民族风》。有人支起简易卡拉OK,五首歌收费十块钱,附近的保安、民工、大妈、闲得蛋疼或喝醉了的白领,都趋之若鹜地排队唱歌,从走调天王到水房歌神,整条路都在开演唱会。   在长寿公园的一个角落,高凡在纸上涂抹颜色,有对面的两栋高楼,有傍晚时分的树影,有奇形怪状的雕塑,还有慢慢爬上天空的新月。   他找了附近的群租房,有个六平方米的小格子间,是卫生间改造出来的,有个狭窄的气窗,只能打开三分之一,可以瞥见楼下长寿公园的一角。   每天午后,他都会搬两个小板凳,坐在公园的雕塑前面,立块“素描人像,每幅一百元”的牌子。第一天没有任何人来;第二天他做了第一笔生意,画了个中年大妈;第三天是周末,连续画了五个:两个月没开单的房产中介小伙子、对面“外婆家”午休的厨师、被爷爷奶奶带出来轮滑的小朋友,还有一对早恋的初中生。   高凡慢慢认识了几个朋友,同样在长寿公园讨生活:卖体育彩票的、地摊卖黄碟的、摊大饼的、收破烂的……要是他一天赚到了几百块钱,就会留出二十块钱请大伙儿吃烤串。   三个月前,还是长寿公园的午后,高凡默默在画架上涂抹颜料,有只涂着粉色指甲的手指,伸到了他的眼前。顺着纤细的手指,骨节微微突出的手腕,光滑白皙的胳膊,接着是一双乌黑的眼睛。春风席卷北方的沙尘阴霾而来,扬起乌鸦翅膀似的长发,而她一身红裙宛如突发的火灾。   卡门。   就算分尸剁碎了,烧成灰冲进抽水马桶,再分解成各种基本元素,高凡还是能一眼认出她来。   “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看到你!”卡门说,“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能为我画像吗?”   “嗯。”   “给你一百块要不要?”   “不要。”   这个午后,无比漫长。高凡的手臂有些僵硬,素描笔不断地在纸上刷着,勾画卡门的双眼。浅一点,再深一点,再细一点,又粗一点,换了从2B到12B的铅笔,直到这眼睛栩栩如生,乌黑得宛如刚出过事故的煤矿,不忍直视。   天黑了,但没有她的眼珠黑。为了感谢高凡的画像,卡门请他吃十三香小龙虾。喝了七瓶啤酒,高凡没说这些年的经历,只有卡门滔滔不绝。她说高中毕业后,先去深圳,又去了杭州,做过办公室前台和房地产销售,还推销过山寨红酒,两年前到了上海。   她从小是个神婆,现在亚新广场开了家塔罗牌算命馆。七楼很小的门面,卡门穿成波希米亚风格,每天做五六单生意。客人大多是九○后女生,主要解决的也是恋爱问题。最小的是个初中生,意外怀孕两个月了,来算命咨询要不要跟着小男朋友私奔把孩子生下来。她用塔罗牌算了一卦,结果是打掉,小姑娘哭哭啼啼走了,留下两百块算命费。   算命馆只有一扇窗户,恰巧对准长寿公园,自然也能看到画画的高凡。开始她完全没认出他来,高中分别才七年,他却像老了十多岁。   她只是好奇,什么样的入会天天在那儿画画?又是什么样的白痴愿意花一百块给他画呢?观察了十来天,她突然发现这入有些像高凡。   高凡说:“我还以为,一辈子都见不到你了,就算见到,你也会立刻逃跑的。”   “嗯,我也这么以为。”“为什么?”   “别问为什么。我从来不问这个。”   酒后微醺,春风迷醉,红裙在黑夜里鲜艳夺目。高凡架着她的胳膊,穿过夜总会门口的马路,去了他的出租房。   在六平方米的小屋里,高凡与卡门度过了最漫长的那一夜。   每次看凡·高的《麦田)》,总有种看大海的感觉。风吹麦浪,波涛汹涌,如海洋与天空无边无际,云朵就像桅杆上的群帆,点点麦穗就像飞鱼跃出海面。凡·高是荷兰人,从大海手中争夺土地的民族。他的许多早期作品都画过大海与海岸线。凡·高出生的故乡津德尔特距离大海不远,而自杀的地点是巴黎附近奥维尔的麦田。因为麦田就是大海的延伸。尘归尘,土归土……   凡·高有个亲弟弟叫提奥,是巴黎的艺术品商人。提奥鼓励凡·高开始画画,并且支付凡·高所有的画画和生活开销。凡·高活着的时候,几乎只有一个粉丝,那就是提奥。至于高更那些人嘛,与其说是嫉妒凡·高,不如说是怜悯。   没有提奥,就没有凡·高。   凡·高给提奥写过很多书信,其中有一封是这样写的——当我画一个太阳,我希望人们感觉到它在以惊人的速度旋转,正在发出骇人的光热巨浪。   当我画一片麦田,我希望人们感觉到麦子正朝着它们最后的成熟和绽放努力。   当我画一棵苹果树,我希望人们能感觉到苹果里面的果汁正把苹果皮撑开,果核中的种子正在为结出果实奋进。   当我画一个男人,我就要画出他滔滔的一生。   凡·高这辈子画过男人也画过女人,显然他更擅长画男人,而他画过的无数男人里,最擅长的是画他自己。   自从认识了画画的高凡,我就经常能在长寿公园见到卡门了。   不能说卡门打扮时髦,事实上,她妆很淡,或者基本不化妆,衣服看起来也比较普通,只是颜色比较鲜艳而已。这条长寿路上有十几家夜总会,每当夜色降临之际,无数衣着暴露的女孩就姗姗前来上班了——卡门不是,显而易见。   但有一天,我在长寿路与西康路口吃拉面,意外见到了卡门。她站在天桥下,风吹过她乌鸦般的黑色长发,连同脚边的裙摆,仿佛随时可以飞到上海的天空。   一辆黑色奔驰停在跟前,开车的男人下来,戴着墨镜,很有王家卫的味道。   卡门上了车,男人摘下墨镜,而我诧异地发现——这张脸跟我长得很像。   幸好那家伙没有看见我,卡门也没有,奔驰车绝尘而去,车牌号码最后四位全是“7”。   忽然,我可能知道那个人是谁了。   有一次我去长寿公园附近的“大桶大”,洗脚小弟抱着热气腾腾的水桶上来,只瞥了我一眼,就投来顶礼膜拜的目光。这是碰上粉丝了吗?但他仔细端详了我半天,突然问:“您是七哥吗?”   “七哥是谁?”对于这样的问题,我分外失望地摇头,真想反问他一句,“你是朝阳群众吗?”   “您肯定是!我见过您!真的,上次您在我们店里,还摘下了墨镜。”   “你认错人了,我不是。”   “谁都知道,七哥最低调了,平常总是戴着墨镜,不让小弟们认出来。”   我很自然地想起杜琪峰的黑帮片中与大佬对峙的画面,如果我故意插一插裤腰带,或许对方的小弟真的以为我会掏出一把枪来。   七哥是谁?   6   自打与卡门重逢,高凡度过了这辈子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在长寿公园。   每个周末,卡门会来到他的房间,做免费模特儿,顺便度过一夜。等到高凡醒来,小屋里只剩他孤独一人,唯枕边残留有气味,还有一两根12B铅笔般浓重乌黑足够绞死人的发丝。   他前些年在四处漂泊,总是用暗黑阴沉,接近于版画的色调去描绘民工、煤矿与火车站,线条也是粗犷和冰冷的,也可能跟他买不起颜料有关。现在,是卡门让他的颜色变得明艳,总是用大块的金色与橙色,表现阳光照射到她的头发与皮肤上的反光。只有她的双眼仍然是乌黑的,但也闪烁着幽灵般的光。   不但是卡门,高凡笔下的长寿公园,也与众不同起来。无数高楼和灯火环抱中,整个公园照理是生机勃勃,但他没有画出一个人——只有空旷的广场、孤独的小径、荒无人烟的街道,尽管书报亭和地摊都还在,街头的广告依然耀眼,全城却空无一人。但是,画面里依旧充满各种色彩,所有的树木、雕塑、建筑和流水,乃至天空,全都生机勃勃,耀眼夺目,似乎代替了所有人类的活动。并且,这一切都是在不断旋转之中,如同波浪与漩涡,如同卡门黑洞般深不可测的瞳孔,如同吉卜赛女人卷曲的黑发……   “你是个天才!”卡门这样评价高凡,除了白老师,没人这么说过他。   她说认识一些画廊老板,在莫干山路M50创意园,以前找她占星算命认识的。她可以把高凡的几幅画送过去,试试运气看能不能卖掉。高凡想都没想,挑选出了十幅画送过去,都是最近在长寿公园和对面的小屋里画的。   一个月后,其中有幅画卖掉了,七万块钱,据说买家是个很有品位的海归艺术品收藏家。   这是高凡卖掉的第一幅超过五百块的画。   当卡门将现金送到高凡手里,七沓用银行封条包起来的钱,他看着卡门乌黑的眼睛说:“有了这笔钱,我们出去旅游一次吧?”   “去哪里呢?”   “西藏?青海?云南?”高凡想想自己还没去流浪过的地方。   “不要嘛,我要去巴厘岛,或者日本?要么新西兰?对了,马尔代夫!用不了七万块,我们两个人加在一起,五分之一就够了。”   “好啊,不过,我想先去北方看看麦田。”   “嗯……”卡门噘起了嘴,但笑笑说,“如果不超过一星期的话,我可以陪你去!”   “有了你,我比文森特幸福多了。”   没错,文森特·凡·高活着的时候,生活上是个彻底的失败者,一辈子只卖出过一幅画。他没有老婆,更无子女,只能跟从街上捡来的妓女同居。而这个比他大了许多岁的老妓女,肚子里正怀着别人的孩子,他还喜当爹地照顾他们母子,直到妓女指责凡·高吃软饭,与她在一起只是为了免费画她那年老色衰赘肉横生的裸体——有幅叫《哀伤》的黑白画作描绘了她的身体,传世至今。至于凡·高为了高更割掉的那个耳朵,最后也是被他送给了一个法国妓女。   “文森特是谁?”卡门躺在高凡的怀里问,燕语呢哺,像团融化中的黑巧克力,缠绕着他的脖子与心口。   “是我过去的英文名字。”   “嗯,我懂了,现在你比过去幸福,是这意思吗?”   高凡抚摸她,撩起两蓬茂密的头发,“你真像一只乌鸦。”   “为什么?”   就连卡门问话的目光,都变得如同等待尸体体腐烂后大快朵颐的黑鸟。   他想起凡·高画过一幅《麦田群鸦》,不用画笔,而是刮片直接上色,颜料堆积得如同雕塑。片阴云底下的麦田,三条小径穿过原野,但没有一条有尽头,像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麦浪在暴风雨前翻滚,粗壮的蓝色线条,遮挡着模糊的金色太阳或月亮。山雨欲来,不计其数的乌鸦,从遥远天际降落麦田,死神插着翅膀跳舞——   不久就出事了。   一如高凡担心和怀疑的那样,卡门在清晨离开他的小屋,楼下有个小伙子等着她。两人坐火车去杭州玩了一天,然后在情人旅馆里啪啪啪了一宿。   第二天,卡门回到上海,照常在亚新广场的算命馆为女中学生指点人生。晚上她去了酒吧,只用五分钟,喝杯鸡尾酒,就搭上了一个长发帅哥,上半夜聊天和算命,下半夜就去酒店开了房。   第三天,她在大自鸣钟广场的天桥下,坐进一辆黑色奔驰,车牌号码有四个“7”。    当卡门再次出现在他面前,高凡只问了一句:“你还有多少个男人?”   短暂的诧异之后,她恢复了平静,掐着手指头算了算——“今年加过微信的有十四个,没留下联系方式的那就记不清了,我都跟他们上过床。”   “啪!”   高凡狠狠抽了卡门一记耳光,她脸上立时鲜血梅花。读中学的时候,卡门还兼给人看手相,她说高凡的掌纹是通贯手,打人特别厉害。   卡门没有逃跑,也没捂脸,继续站在他面前说:“你以为还在十八岁?”   她扬着头离去,没有掉一滴眼泪。   忽然,高凡有些后悔,他想卡门脸上的手指印子,恐怕三五天都褪不了。他没给卡门打电话,也许永远见不到这个女人了。   有一天,他没去长寿公园画画,站在只能通自行车的西康路桥上,看着静水流深的苏州河。   几个男人冲出来,高凡来不及反抗,被拖到一条小巷子。这是长寿公园背后,仅剩的几排老房子。阴暗墙角底下,雨点般的拳脚落到脑袋和后背。他鼻青脸肿地趴在地上,鲜血顺着脖子流出去好远,引来无花果树下的一大群蚂蚁。   高凡的双眼被血模糊,依稀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被众人簇拥着站在他面前,并用皮鞋跟踩着他的后脑勺。   所有人都管他叫七哥。   男人靠近高凡,啐了口唾沫,摘下墨镜,露出一张似曾相识的脸。这家伙对高凡说:“虽然卡门不肯透露脸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但任何事都逃不过七哥我的法眼,特么(他妈)敢打我的女人?”   高凡的脑袋疼得天旋地转,突然想起这张脸,好像给他画过像,那个什么……   “妈的,原来是他!   7   第七节,当然,是要留给七哥的。   我是在普陀区看守所看到七哥的,在一个小房间,他穿着橘红色囚衣,没戴手铐,目光平静。   在我说话前,他抢先开口了,“我俩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吗?”   我摇摇头,“不是,但确实长得很像。”   七哥,是长寿公园边上最大的夜总会老板。当然,他并不是排行老七,而是生在七夕之夜,大概上辈子爹是牛郎,娘是织女,从小被人唤作阿七。后来混了江湖,赤条条来去,腥风血雨,便以“七哥”扬名立万。   “你不介意把对警察说过的话再对我说一遍吧?”   “看到你就想抱抱你,兄弟,以后遇到什么事,报上七哥的名号,自会一路顺风。”   随后,七哥说起了卡门。   一年前,七夕夜,恰是七哥的阴历生日。那天晚上,全上海的男女都各自发情出动,唯独七哥形单影只。若说他没有女人,那是扯淡。大自鸣钟夜总会,六官粉黛,三千佳丽,个个等着他翻牌子。但在过生日的那天,七哥习惯于独处,平常成群结队的马仔小弟,都被他打发干净,一个人在西康路上吃了碗苏州藏书羊肉面,扔下二十块钱不用找零,自有古时侠者风范。吃饱喝足,华灯初上,七哥独自走过长寿公园,偶有男女民工搂搂抱抱,广场舞大妈们也各自寻找姘头,连特么(他妈)流浪猫都发出交配的惨叫声,真是气煞人也!   就在此时,他看到了卡门。   风照旧吹起乌鸦翅膀般的黑发,同样黑色的裙子波浪撩人,有个男人拽住她胳膊不放,言语间骂她绿茶婊。女人没怎么说话,只是愤愤地盯着对方,好像要把那男的脸上看出个洞来。   虽说不是光天化日,而是月黑风高,但在七哥地盘上,哪能容得下“高衙内”之流当街侮辱良家妇女?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勃然大怒,   而起,“放开她,换我来!”七哥一把揪住那小子衣领,替他鼻子开了个大染坊和彩缎铺,又给他脑袋开了瓢。   男人挂彩落荒而逃,嘴里还在骂绿茶婊。七哥却像中世纪的骑士,不碰女子半根手指,只问她是否受到了惊吓。   卡门顺势倒在英雄怀里,令英雄虎躯一震。七哥低头看她双眼,再遥望长寿公园的七夕之月,魂魄当即被勾走一半。卡门泪眼低垂,感激不尽,遇上无赖登徒子纠缠,幸亏壮士出手援助,小女子自当以身相许报答。英雄美人盘踞公园长椅,谈谈情,说说爱,直到那渣男引110警察赶到,将七哥与卡门一块儿逮进派出所。   七哥因伤人被治安拘留,在局子里安然度过十五天。但外面有人传言——他在七月半被枪毙了,等到获释那天,竟无人前来迎接。唯独一个女子,站在派出所对面的桥头,黑裙乌发,遗世独立,倾城倾国。七哥眼眶微湿,轻舒猿臂,揽卡门入怀,一亲芳泽。   作为夜总会大佬,阅女无数,是不是小姐,哪怕伪装得再好,三言两语也能分辨得出。他确信卡门不是做这一行的。进而通过眼线,证实卡门清清白白,知道她以占卜为业——星相算命与青帮洪门,同为闯荡江湖的儿女,惺惺相惜!   七哥征服过无数人,不仅依靠权势与拳头,还有身上满满的荷尔蒙。青春少女与深闺少妇,都主动投怀送抱过。但他从未遇到过一个像卡门这样的女子,让人流连忘返,又如鲠在喉。   卡门是这样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即便占有了她的身体,到天亮又不见影踪,更难以掌控芳心。他提出过许多次,给她开个更大的算命馆,就叫塔罗牌占星皇冠俱乐部,也别开在亚新广场这种破地方,搬到高大上的久光百货去。对啊,就开在静安寺隔壁,烧完香的善男信女,出门就收到占星俱乐部的请柬,还有波多野结衣和泷泽萝拉献身代言,更有一大拨日本妹子客人来袭,那生意简直了!她也不用租在江宁路桥的世纪之门,七哥花了一千五百万在静安枫景买了套顶楼豪宅,恭请她移驾掖庭母仪天下。   不过,卡门拒绝了他所有好意,依旧蜷缩在小算命馆,终日掐指给无知少女们指点迷津。她也给七哥算过命,最近一年之内,恐有牢狱之灾。但对这样的男人而言,算个屁。   卡门说得很明白,“我喜欢七哥这样的汉子,你可以做我的男朋友,但绝对不是唯一。”   开始的几个月,七哥派人跟踪暴打过与卡门有染的男子们,有的是夜店里的小开,有的是来算命的大叔,有的是附近高中的男老师,有的是隔壁医院里的年轻医生,还有青春年少的火学生。但这并不能改变卡门的习性,只是多了一圈无辜受伤的男人而已。   后来,七哥也就默认了,他对卡门是如此迷恋,明知是一剂毒药般的诱惑,让他欲罢不能,但又不敢越雷池一一步。   直到他发现有一个在长寿公园以给人画像为生的男人存在。   卡门说:“我喜欢那个男人,如果你敢动他一下的话……”   七哥没有再多问一句话。   终于,有天卡门鼻青脸肿地出现在他面前,要是下手再狠一点就要破相了。她还不愿说是被谁打的,但七哥的眼线太多,很快就查出来是那个画画的福建小子。既然是他先动的手,那就不要怪七哥不客气了。   于是,七哥率领大队人马,在长寿公园背后的小巷子里,围住那画画的小子拳打脚踢,要不是有人拨打了110,这家伙差点没命。   七哥本以为他会就此消失,却万万没想到,没隔几天,就出大事了。   长吁短叹完,看守所的灯光下,七哥看着我的眼睛,“兄弟,你也迷上卡门了吗?可惜了,不晓得停尸房里冷不冷?她烧了吗?那个火化炉啊,很烫的啦,我去给兄弟捡过骨头。我想卡门烧过的骨头啊,比男人的更硬更黑。”   “你后悔吗?”   “嗯,是挺后悔的,我从没剪过卡门的一束头发留个念想。”   8   惨案是在七夕那晚发生的。   要知道长寿公园的地形,像一洼群山环绕的盆地。北倚“难于上青天”的秦岭巴山.南有烟云缭绕的云贵群峰。西邻“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的康藏高原;东边是“旦为朝云,暮为行雨”的巫山,底下被滚滚长江撕开一道三峡裂缝,而我就在神女峰的山巅。   至于卡门被杀的地点,在长寿公园对面,相当于丽江古城之于玉龙雪山的方位。   办案的警官是我表哥,就是你们都知道的叶萧,根据他的调查,案发当晚是这样的——   长寿公园响彻凤凰传奇的歌声,旁边的中国移动旗舰店情人节大促。至于大自鸣钟夜总会,正在给七哥庆祝阴历生日。突然来了一大帮客人,个个都是屌丝样,高矮胖瘦老少不同。为首的就是高凡——以下简称嫌疑人。   嫌疑人脸上好几道创可贴,带着在长寿公园卖体育彩票的、卖黄碟的、摊大饼的、烤肉串的、收破烂的,大队人马杀到夜总会唱歌,自然全部由嫌疑人买单。大伙儿叫了有偿陪侍的姑娘,扯开嗓子吼了陈奕迅的《十年》、周杰伦的《七里香》、黄龄的《High歌》、杨臣刚的《老鼠爱大米》、庞麦郎的《我的滑板鞋》,还有老革命的《十送红军》,以及京剧《智取威虎山》和沪剧《燕燕做媒》。嫌疑人出手甚足大方,点了十来瓶酒,灌得七荤八素,小费就发出去了两三万。   深夜二十三点,嫌疑人突然提出要给七哥敬洒。夜总会妈咪也没防备,就请了七哥过来。嫌疑人抽出一把刀子,直往七哥身上砍去。幸好七哥认出了他,抢先闪躲逃窜,而小弟们都被这凶神恶煞的气势唬住了。嫌疑人一路追砍,冲到老板办公室,里头还有间密室,恰好撞见了卡门——以下简称被害人。   女被害人刚洗完澡,穿着半透明的浴袍,躺在床上看《何以笙箫默》。桌子上有个生日蛋糕,点着蜡烛还没吹呢。嫌疑人原本要砍七哥,不知受到什么刺激,转而袭击女被害人,在她胸口连捅两刀。情急之下,七哥用泰式肘击制服了嫌疑人。鲜血淋漓的被害人,未曾叫唤过一声。七哥抱着她送往医院急救,没到零点就宣布死亡。   9   如果生活中不再有某种无限的、深刻的、真实的东西,我不再眷恋人间。   文森特·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书信里是这样写的,而我相信生活中是一定存在这些东西的,否则苏州河和黄浦江里的淹死鬼早就漫出来了。   大自鸣钟夜总会凶杀案即将宣判。我的表哥,叶萧警官告诉我,通过他的审讯和侦查,还发现了另外一桩杀人案。   七年前,高考过后,卡门跟着美术老师私奔,谁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除了一个人。   对于高凡来说,这两个人都不能放过:一个是他最崇拜的男人,一个是他最迷恋的女人。   那年火车票还没实名制,白老师带着卡门坐火车回了新疆老家。他们到了北疆准噶尔盆地,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团场,那里生长着一望无际的向日葵。盛夏的月夜,卡门与老师野合,茂盛的向日葵茎秆和花叶,遮挡住两具白花花的身体,好像张艺谋最爱拍的男女主角。   不曾想到,竟有一个人悄悄跟踪,从台湾海峡边上千里追寻到天山脚下。高凡带着一把尖刀,在黑夜的向日葵田野,从背后杀死了自己的男神。   年轻老师旺盛的鲜血,溅满卡门的脸,整个人在她身上抽搐到断气。   最初的慌张过后,她居然十分镇定,为了保住性命,将白老师的尸体推开,没有丝毫反抗,将自己完完整整送给了凶手。   十八岁的卡门,从未直视过他的眼睛,而是望向清澈的新月。   高凡的初夜就是在这片向日葵田野被夺去的。   完事之后,卡门并没有多看白老师一眼,只幽怨地叹息一句,“我像小龙女遇到了尹志平……”   纵然是七月,新疆的凌晨依然有些寒冷,高凡一言不发地抱紧卡门,就当作是最后一次。他也看着黑夜,整个宇宙布满熠熠的星光。   天亮了,晨曦照亮田野,向日葵金黄金黄的,如同波浪起伏翻滚。   空中盘旋着一只乌鸦,它正在召唤伙伴们,快来享用一具尚未腐烂的尸体。   高凡在监狱等待宣判的时候,有人整理了他留下的所有的画。小部分画的是卡门,但更多的则是长寿公园。其中有一幅画,在公园的西南角落,长寿路与西康路口,竟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钟楼。完全是想象中、中世纪哥特式的,如同大教堂高耸入云,超过周围所有的建筑。笼罩钟楼的光线都在旋转,最顶端的钟面也是扭曲的,产生时针正在   转动的错觉。而在钟楼顶上的天空,星星与月亮同辉,绝对是另一个世界。   听说这幅画后来被拍卖出了七百万的价格,被一位日本的神秘买家收购。   除了这些东西,高凡还留下一个信封,警察打开发现,原来是一簇女人的头发——乌黑乌黑的,乌鸦羽毛似的,光可鉴人,仿佛还在卡门的头皮上生长,永生不死。   一切结束之后,叶萧带我去过一次被查封的夜总会。在凶杀案的第一现场,卡门被杀的密室里,墙上挂着一幅画。   画中的女子早已变作幽灵,恐怕怨不得别人,怪只怪她编了个谎话,说在画廊卖了七万元,真相是她强行卖给了这里的主人——这才是她送命的理由吧!虽然高凡直到宣判都没说出来。   我看着墙上的画足足一刻钟。卡门躺在黑夜的向日葵丛中,眼眉低垂,不知是否在梦中。枝叶与花朵遮盖私处,坦荡的胴体撩人,长发如同乌鸦羽翅,扭曲着似要飞上苍穹。而在画面上方二分之一的空间,却是凡·高无尽旋转的星空。   10   我把电脑桌面改成了凡·高的《星空))。   一个人在恋爱之前与恋爱之后的区别,正好像一盏还没有点着的灯与一盏点着的灯之间的区别一样。现在灯已经摆在那里,而且是一盏好灯,而且也发光了。   依然摘自文森特·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书信。   凡·高是在麦田里开枪自杀的,死前几天刚在同一片麦田里,完成了那幅《麦田群鸦》。凡·高是在提奥的怀里死去的,但提奥也只比凡·高多活了六个月。   高凡十八岁那年,发生过三件大事,除了没考上美术学院,卡门跟着美术老师私奔,还有那桩震惊全城的火灾。   大火从子夜烧起,烈焰滚滚了漫长的一夜。清早六点,天蒙蒙亮。人们在破砖烂瓦间寻觅幸存者,高凡呼喊着某个名字。废墟上的焦土瓦砾,只剩一点火星,就像一盏灯。   他看到了她。   荒地上的玫瑰,完好无损,睡裙只烧焦了蕾丝边,乌鸦般的黑发被潮湿的晨风吹起,带着烫头发的气味。她的嘴角挂着微笑,不可名状的目光,长满危险的花刺。   男孩看见野玫瑰。   (本文引用的凡·高的书信,均出自《亲爱的提奥》,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版。)      第24夜 珂赛特的眼泪石一夜   他睡在我身边一个夏天。他给我带来无穷惊喜。他随手摘去了我的童年,当秋天到来,他却消失不见。我仍然梦想他会回到我身边,我们还能相守一生。但总有些梦无法成真。总有些风暴会把人摧毁。   ——维克多·雨果《悲惨世界》   爱情是融合男人和女人的卓越的熔炉,单一的人,三人一体,最后的人,凡人的三位一体由此产生。两个心灵和合的诞生,定会感动幽灵。情人是教士;被夺走的处女感到惊恐。这种欢乐多少会传送到上帝那里。真正的崇高的婚姻,即爱情的结合,就有着理想的境界。一张新婚的床在黑夜里是一角黎明,如果允许肉眼看见这些可畏而又迷人的上天的形象,我们可能见到夜里的那些形体,长着翅膀的陌生人,看不见的蓝色的旅客,弯着腰,一簇黑影似的人头,在发光的房屋的周围,他们感到满意,祝福新婚夫妇,互相指着处女新娘,他们也略感紧张,他们神圣的容貌上有着人间幸福的反照。新婚夫妇在至高无上的销魂极乐时刻,认为没有他人在旁,如果倾耳谛听,他们就可以听见簌簌的纷乱的翅膀声。完美的幸福引来了天使的共同的关怀。在这间黑暗的小寝室上面,有整个天空作为房顶。当两人的嘴唇,被爱情所纯化,为了创造而互相接近时,在这令无法形容的接吻上空,辽阔而神秘的繁星,不会没有一丝震颠。   这幸福是真实不虚的,除了这一欢乐外没有其他的欢乐。   唯独爱令人感到心醉神迷。此外一切都是可悲可泣的。   爱和曾爱过,这就够了。不必再作其他希求。在生活的黑暗褶子里,是找不到其他的珍珠的。爱是完满的幸福。   七年前,第二次读《悲惨世界》,读到第五部“冉阿让”第六卷。不眠之夜”第二章“冉阿让的手臂仍用绷带吊着”——亲爱的雨果老爹啊,您是心灵鸡汤段子手吗?幸好那年还没《非诚勿扰》,否则您老就是最好的特邀嘉宾,根本没孟非和乐嘉这俩光头啥事,还“处女新娘”呢,法国男人和法国女人,难道不是Baise-moi更真实吗?那年头,大师们就是逼格高,每写一万字故事,就来段五千字长篇大论,从如何解放失足妇女和被拐卖儿童到巴黎下水道的设计方案,不一而足。中国古典小说里的“有诗为证”真是小巫见大巫了。雨果、巴尔扎克、狄更斯们都既是小说家也是鸡汤大师兼历史学家兼新闻评论员兼眼含热泪的网络名嘴公知大V。   所以嘛,中国的男女文青们都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雨果老爹们就被卡夫卡、乔伊斯、海明威们革命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被马尔克斯、格拉斯、昆德拉,乃至村上春树们革了第二次命。   以上,除了最后两位,都在天堂里继续革命着。愿老天保佑他们的灵魂与坟墓,阿门。   我为什么自己找虐重读《悲惨世界》?是要写推理小说《名侦探沙威警长》吗?盗墓小说《大盗冉阿让的一生>?小白文《恋上霸道总裁的芳汀》?   七年前的春夜,我认识了珂赛特。   那一年,我刚写完《天机》,不知下本书该写什么。偶尔,夜深入静,饥肠辘辘,就去楼下的澳门路一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四川麻辣烫店。店里弥漫着刺鼻的辣油味,只够摆下六张方桌,墙面和餐具脏兮兮的。小姑娘挤在最里头的角落,眼圈红红的像被揍了一顿。她说是舅妈——也就是老板娘——舍不得开油烟机,油烟太大,但我知道,那是扯淡!我的泪腺比常人敏感,也会拿风沙太大作挡箭牌……   我猜她最多十二岁,穿着小碎花的衬衫,蕾丝边的领头,脚上一双粉红色的小鞋子。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用那双大得有些吓人的眼睛。对不起,不是有些吓人,而是相当吓人,像恐怖片里的眼睛。   她的眼泪,刚从眼睛分泌出来,黏糊糊的,介于液体与固体之间,像一小团胶原蛋白的糨糊。当这滴泪离开眼眶,在脸颊与鼻子间滑落,就彻底变成了一颗小石头,比米粒稍微大些,在昏暗的灯光下,散发着刺目的反光,宛如一颗水晶或高纯度的钻石。   小女孩掉出了七颗眼泪,六颗坠落在油腻的地板上,仅剩最后一颗挂在她腮边。   “可以吗?”我伸出手指尖,靠近她的下巴。她不反抗,翘翘的小鼻子在抽泣。脸很冰冷,摸着有些吓人,对于擅长联想的我来说。   我从她的腮边取下那颗“眼泪”。   固体眼泪,一粒小石子,在我的食指与拇指间摩擦滚动,比普通石头还坚硬。我把这颗“眼泪”放到灯光下,它出现奇异的反光,只可惜太小了,只有用放大镜,才能看清里头的颜色。   隔壁桌吃麻辣烫的手机响了,震天动地的《该死的温柔》,我的两根手指头一滑,小女孩的“眼泪”坠落到黑暗的地板。   再看她的脸,虽有泪痕,却没了泪水。眼眶还湿润着。   “告诉我,你为什么哭?”   小女孩双手别在背后,抓着一本书。   “能给我看看吗?”   “先生,您只是看看吗?”她眼泪汪汪地摊开双手。一本灰色的旧书,像从废品回收站里出来的,封面发黄霉烂,书角毛毛卷卷,随手翻开几页,布满破洞和污渍,不少字迹模糊不清。   我认得这本书——《悲惨世界》。   这本垃圾堆里的书啊,居然,就是我小时候看过的版本。封面上的几何花纹图案,像十九世纪的门窗。书名底下的“一”,代表第一部,然后是“雨果著”。扉页印着“李丹译,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七八年,北京”。版权页上头是“Victor Hugo,LES MISERABLES”,另一面是雨果老爹的照片。出版说明的落款是一九七七年十月。接着是目录、作者序、第一部“芳汀”。一幅原版的版画后面,第一卷“一个正直的人”。   “你在看‘米里哀先生’吗?”小女孩问我。   没错,第一卷第一章,就是这个名字。我反问她,“你在看这本书?   ”她用皱巴巴的餐巾纸抹去眼泪和鼻涕,“是的,先生,这是我第四遍读这本书了。”   小学四年级时,有次语文老师问有没有人看过《悲惨世界》,有的说看过电影,有的说看过日本动画片,但只有我站起来说,我看过小说……   《悲惨世界》是我接触的第一本文学名著。那时我只看过一小部分,第二部“珂赛特”开头,雨果用数万字描写滑铁卢战役——与整个悲惨世界基本无关,除了最后偷盗死人财物的德纳第。大师发神经般写了一长串,所有细节栩栩如生。我仍然记得那个“A”字形,那道致命的壕沟,葬送了拿破仑的胸甲骑兵。雨果一边描述战役进程,一边夹   带大段抒情和议论,让我一度以为所有牛逼的小说都该这么写……   “对不起,先生,您能把这本书还给我吗?”她的普通话很不标准,带有川渝味道。   “你叫什么名字?”   “珂赛特。”   “什么?”   她又说了一遍。咳嗽般吐出一个“co”,舌尖舔过牙齿间缝隙爆发有力的“SE",最后是个微不足道的清辅音“T”。   “Cosette.”   看着她的眼睛,猩红的眼眶,雪白的黏膜让人微微战栗,乌黑透亮的眼球里头,瞳仁宛如黑洞,像是能吸收所有男人的目光。   她叫珂赛特。   这个饥饿的春夜,我吃完了十二个牛肉丸子,告别了十二岁的珂赛特,我会再来的。   春天,我重新读完了《悲惨世界》,那是一场异常艰难的行军跋涉,断断续续啃着嚼着敲骨吸髓般吮吸着每一个字。密密麻麻的叙述与抒情以及评论,宛如滑铁卢上英国方阵的矛尖。我几乎也深陷于拿破仑的困境,在威灵顿公爵的壕沟前尝尽了苦头。   那个春天无比漫长,刚刚经历南方大雪灾,等待北京欢迎你,迎来的却是汶川大地震,陪伴我度过这段时光的,通常是麻辣烫店里的珂赛特。   老板是个早衰的男人,操着浓浓的四川口音,地震那会儿总是盯着店里的小电视屏幕。老板娘是个肥胖的女人,挽着头发高声大气地说话,但能看出她年轻时有几分姿色,或许现在也没多大年纪。店里没有雇用伙计——珂赛特除外,我经常半夜看到这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拿着块抹布拼命擦桌子,去超市里打酱油、买啤酒,顺便给客人递餐巾纸,当然老板是绝不会让她碰钱的。我还会看到两个小女孩,一个年纪跟珂赛特差不多,还有一个尚未读书——她们是老板和老板娘的女儿,从脸型和眼睛能看出是亲生的。   看我经常光临小店,老板娘对我很热情。何况我跟杀马特风格的发廊小弟、对面夜总会下夜班的公主、附近群租房里的无业游民并不太相同。老板娘是珂赛特的舅妈,老板自然是她的舅舅,但我无法确认他们是否真有血缘关系。   至于“珂赛特”——老板和老板娘也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从哪里来的,他们显然没看过小女孩像宝贝似的藏在床底下的书。   她到底叫什么?对于麻辣烫店里的人们来说,这并不重要。反正没人叫过她的名字,总是“哎”“那个谁”“小妹儿”…”   那天夜里,麻辣烫店关着卷帘门,珂赛特独自坐在水泥台阶上,借着隔壁足浴店暖昧的灯光,低头读着《悲惨世界》第三部“马吕斯”第一章“从巴黎的原子看巴黎”。   当我走到她面前,小女孩匆忙合上书本说:“先生,今天店里不开门,您不用等了。”   我摇摇头,坐在珂赛特身旁,陪她看书。   “先生,您为什么总是来看我?”   “因为你叫珂赛特。”   “珂赛特只是个普通的名字,先生。”   “听我说,你喜欢这里吗?”   ”我不喜欢这里,但我出生在这里。”   “你生在上海?”   “嗯,但我还没断奶,就被送回了老家,外公外婆把我养大的。”   “珂赛特,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爸爸是谁。那时候,妈妈在这边上班,就是这家店,他们都记得我妈。”小女孩指了指隔壁的足浴店,“后来啊,她去了一个叫东莞的地方,再也没回来看过我。”   珂赛特有双特别的眼睛,与这年龄和小脸蛋极不相称的,像在墙壁上画出来的大大的眼睛,深夜里幽幽的乌黑目光,足以吓走所有孤魂野鬼。我懂了。   小女孩的老家在深山里头。从县城坐中巴车上盘山公路要一个钟头,下车后再走二十里,之后爬过两道悬崖一座吊桥,直到白云缭绕的山巅,才到家。那里有座乡村小学,只有一个民办教师。她很喜欢读书,尤其喜欢语文课,二年级就可以给外公念《人民日报》了,虽说都是迟到一年的旧闻。三年级下学期,老师还没被抓起来,总喜欢摸她的小辫子。在破洞漏风的校舍里,教室最后一排,朽烂的木头课桌十多年没人坐过,断裂的桌脚下垫着几本破书。她好奇地把书搬出来,吹去封面上的木屑和尘土,露出灰色窗格般的封面——《悲惨世界》。这些书是很多年前,有人捐献给希望工程的。她偷偷把这五本书带回家,小心翼翼地打开,所有纸张都布满污渍,每个字里都挤进灰尘,一股牲口粪便与小孩尿裤子的气味扑面而来。   在一八一五年,迪涅的主教是查理·弗朗索瓦·卞福汝·米里哀先生。他是个七十五岁左右的老人,从一八○六年起,他已就任迪涅区主教的职位……   平生第一次读小说,教科书以外的第一本书。在炊烟与白云交织的山巅,苞谷堆积的瓦房屋檐下,她不知道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人和事、这样的芳汀、这样的珂赛特、这样的马吕斯、这样的冉阿让。   虽然,她认得一两千个汉字,但不知道法国在什么地方,只晓得非常遥远,也不明白什么是天主教,只记得县城里有座高耸的教堂。除了在电视上,她从未见过外国人,更不懂拿破仑是谁,路易十八又是什么货色。整个暑期,她捧着五本书,大声朗读每一页,仔细揣摩其中意思——几乎每个字都能理解,但要是连成整页纸,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冬天,大雪降落群山,第二遍读《悲惨世界》。独自坐在教室,窗外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山雀啊山雀,你们干吗不做候鸟飞去南方?她一边看着珂赛特与芳汀,一边用弹弓打鸟,等到冉阿让寿终正寝的那天,雪地里堆满羽毛和腐烂的小鸟。她给自己取名为珂赛特。   第三遍读《悲惨世界》,珂赛特四年级了,越长越像芳汀的女儿。她用春天读完第一部“芳汀”和第二部“珂赛特”,又用整个夏天花痴第三部“马吕斯”,直到山上枫叶红透,她才读完第四部“卜吕梅街的儿女情和圣丹尼街的英雄血”,到再度飘雪的冬夜,她点灯读完了第五部“冉阿让”。   二○○八年的春节,妈妈没有回来看女儿,说是大雪封山,阻断了回家的铁路。珂赛特四五年没见过妈妈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恰逢其时地给了一个温暖的借口罢了。   过完年,外公在去县城卖山货的路上被摩托车撞死,外婆中风在床上,珂赛特照顾了她一个月,可外婆还是没熬过清明就脚一蹬去了,再也没人能照顾他们的外孙女了。舅舅和舅妈从上海回来奔丧,在两位老人的葬礼上,请来女民间艺术家跳脱衣舞,总算收回了办丧事的白包。那时,舅舅给珂赛特在东莞的妈妈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是关机。   于是,珂赛特跟随着舅舅和舅妈,回到自己出生的城市,妈妈工作过的地方隔壁,弥漫着德纳第客栈气味的麻辣烫店。   这年春天,在上海,普陀区,澳门路,麻辣烫店,她决定重读《悲惨世界》,第四遍。   “先生,我争取这一遍能彻底读懂这本书。”   珂赛特的目光在上海的子夜闪烁,就像在孟费郿的暗夜森林第一次与冉阿让相遇,只是双眼的巩膜白得有些吓人。   “你的眼睛怎么了?”   “不知道,先生,每次想要哭的时候,都有被辣椒呛到的感觉,眼泪就会变成小石头掉下来。”   她说,以前乡邻说像她这种会流石头眼泪的女孩子,都是注定的天煞克星,不但会克死父母,还会连累全家人乃至整个村子。自从外公外婆死后,就再也没人喜欢她了。舅舅和舅妈,还有麻辣烫店里的两个表妹,吃饭啊睡觉啊都要离她远远的。   “大概最近发生在老家的大地震,就是被我克的吧。”珂赛特弱弱地说。   “说什么啊,珂赛特,那些话都是骗人的,别相信哦。”   “不,先生,请您也别靠近我,会给您带来厄运的。”   “如果,我是你的冉阿让昵?”   “您才不是呢,冉阿让是个七尺大汉,满脸胡须,体壮如牛……还有啊,先生,您现在还太年轻了!”   许多个深夜,我坐在麻辣烫店的角落里,邀请珂赛特坐下来一起吃。老板娘说小姑娘还要擦桌子,我又多点了不少菜,外加几瓶饮料,想着吃不完可以带回去。老板娘用异样的目光打量我,带着几分邪恶笑了笑,便让珂赛特好好陪我吃。   “我能每天都来看你吗?”   “是的,先生,如果您不怕倒霉的话,我很乐意。”   在珂赛特遇到过的所有人里,我是唯一完整读过《悲惨世界》的。她对于这本书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便一一翻出来向我求助。我不敢说我读懂了雨果老爹,但至少我能看懂所有的注释,告诉她大致的历史和宗教背景,尤其是书中如繁星般不可计数的人名和典故。   她正忙着吃串串,食量大得惊人,与小身板完全不相称,也许快要开始发育了。她穿着脏兮兮的旧衬衫,油腻腻的发丝垂落耳边,脑后用橡皮筋扎着马尾。   老板娘的两个女儿正好出门,穿着新衣服,梳着整齐的辫子,贴着墙边侧目而过。对面有栋六层楼的老工房,他们全家四口租了顶楼一套房子。至于珂赛特嘛,就住在我的头顶——麻辣烫店里有个小阁楼,堆满杂物和食材。每晚她都在各种刺鼻的辣椒、香料、地沟油和食品添加剂的气味中入眠。   “艾潘妮和阿兹玛,她们都很讨厌我。”珂赛特低声在我耳边说。   “你说什么?”我没听懂那两个名字。小女孩又说了一遍,我才想起《悲惨世界》中德纳第夫妇的两个女儿。艾潘妮有个好听的名字,她还是暗恋马吕斯的痴情女,一辈子都是珂赛特的情敌。   珂赛特说:“不过,我不恨艾潘妮,因为她的寿命不会很长,当她横死之前,祈求马吕斯吻她的额头。而马吕斯必然会答应她,我也不会责怪马吕斯,因为他必须向这个不幸的灵魂告别。”   “你管她俩叫艾潘妮和阿兹玛?那么你的舅舅和舅妈呢?”我的目光盯着正在收钱的老板娘。   “是的,先生,那一位是德纳第太太。她的力气真的很大,有一回把吃霸王餐的流氓揍得鼻青脸肿。不过,她特别爱看电视剧,空下来就霸占着小电视机看韩剧。你知道吗?德纳第太太的偶像是裴勇俊,我去过一次她和德纳第先生的卧室,贴满了那个男人的照片。”   “那么德纳第先生呢?”我远远看着在店门口抽烟的老板,这样说起一个近在眼前的人,让我于心不安,但说实话,很有意思。   “那只被逮住的老鼠是瘦的,但是猫儿,即使得了一只瘦老鼠,也要快乐一场。”她说,“德纳第先生年轻的时候当过兵,参加过九八年的抗洪救灾,他说自己还救过—个团长的命,但很可惜没有获得一等功。”   在珂赛特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十九世纪的法国人,都有个《悲惨世界》里的名字。上海就是肮脏的巴黎或外省小镇。我坐在这里品尝的并非麻辣烫,而是蘑菇汤与法棍面包,带着浓浓小客栈味道的家常法国菜。   “那辆四轮马车不错!”   珂赛特很专业地夸赞了一句,我才看到麻辣烫店外的澳门路上,停着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有人骑着助动车和自行车经过,她趴在桌子上懒洋洋地说:“这些马和驴子真难看啊,就像诺曼底乡下耕地的牲口。”   这女孩又告诉我——每星期来吃一次麻辣烫的老头,穿得破破烂烂,头发乱得像鸟窝,其实是个捡垃圾的,但他过去是个主教,是个老好人,拯救过许多人,她管老头叫米里哀先生。   “珂赛特,你怎么知道他是主教?”   “先生,关于他过去的秘密,别指望从他的嘴里听到一句真话。不过,任何人都会撒谎,包括主教。”   我想起《悲惨世界》开头,刚从监狱放出来的冉阿让,偷了主教家很值钱的银器,结果被警察抓回来。主教竟然对警察说谎,证明冉阿让没有偷窃,银器是主教自己送给他的。米里哀先生做了伪证。如果他不这么做,冉阿让将永远是个盗贼或将死在苦役营中,而珂赛特将在德纳第的小客栈里暗无天日地长大再无声无息地死去。   珂赛特的世界里,还有个可怕的沙威警长,每天深夜出现在麻辣烫店,只点一碗酸辣粉加荷包蛋,配上一罐最便宜的啤酒。   其实,那家伙是对面小区的保安,只是长得一脸凶相,平常绝不多说半句,总是面色阴沉,用各种怀疑的眼光打量别人,似乎这条街上每个人,不是偷自行车的就是半夜跟踪下班小姐的变态狂。有时候,我也在想这个人真是保安吗,不是某个深藏不露的名侦探?此人的举手投足,侧身走路的方式,鹰鹫似的眼神,对于细节的专注,都让人产生错觉——他在追捕一个逃犯,名字叫冉阿让。   “但我不讨厌他,”珂赛特如此评价道,“沙威凶,但绝不下贱。”   有一点确信无疑,除了《悲惨世界》,珂赛特长到这么大,从没读过第二本课外书。   我本想送她几本书,比如我的悬疑小说,但想想又罢了,难道我能和雨果老爹比?即便只有一本《悲惨世界》,若能精读十遍的话,恐怕也是走运了。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那一夜,我来到麻辣烫店里,看到珂赛特捧着她的《悲惨世界》,眼眶里不停掉落石头泪。几个客人吓得赶紧埋单走人。老板娘厌恶地说今晚的生意全被这晦气的孩子毁了。   我半蹲在珂赛特面前,伸手接住几颗凝固的眼泪,放在手掌心轻轻揉搓。因为粗糙锋利的棱角,皮肤磨出了几道血丝。   “你看,珂赛特,你的眼泪让我流血了,可以不哭了吗?”   十二岁女孩的手很小,放在成年男人的手掌心里,像只小猫的爪子。但在她细细的手指头上,我能摸出冻疮的痕迹,还有一般城里女孩从不曾有过的老茧。她止住眼泪,我心疼地捏住她的手问:“为什么哭?”   她说今天艾潘妮要上厕所没纸了,就从阁楼里抽出珂赛特的《悲惨世界》,随手撕了几页下来擦屁股了。   珂赛特手里的《悲惨世界》是第四部“卜吕梅街的儿女情和圣丹尼街的英雄血”。被撕去的那几页,恰是第二卷“艾潘妮”的开头。   为了安慰这姑娘,我又点了不少好吃的,让她尽管放开肚子——她已瘦得皮包骨头,不会有减肥的烦恼。老板娘蹙着眉头说:“小妹儿,算你有福气。”又客气地对我说,“你要常来啊,我们家小姑娘总是盼望着你呢。”我没理她,继续陪珂赛特。自觉无趣的老板娘,转头去看小电视机里的奥运会开幕式。   漫长的暑期过去,珂赛特去了一所民工学校读初中预备班。艾潘妮读了附近的公办学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公办学校读书,必须要爸爸或妈妈的居住证,而珂赛特没有爸爸,妈妈又在东莞,所以她只能上民工学校,坐公交车要一个钟头。   麻辣烫店的老板娘愁眉苦脸,珂赛特白天不能在店里干活,晚上也不能守到凌晨;第二天早上还要读书。但老板娘并没有吃亏,因为每个月都会收到来自东莞的汇款。   那些日子,网上流传开一段视频。手机拍摄的,镜头摇摇晃晃,在肮脏油腻的麻辣烫小店,有个小女孩捧着本破书掉眼泪。灯光打在她脸上,照出几颗小石头般的眼泪。有个男人蹲在她面前——就是我,伸手接住她的眼泪石。   那天晚上,有人偷拍下了这段画面。   视频在各大网站不胫而走.许多客户端弹窗出现“诡异视频网上疯传,小女孩流石头一样的眼泪”的新闻标题和图片。不久,有人扒出视频拍摄地点,找到了麻辣烫店里的珂赛特。那段视频原本有许多争议,网友们认为是假的,现已得到亲眼证实。有人收集了珂赛特的眼泪石,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通常是给老板一条烟或是吃一顿麻辣烫。   不断有人纷至沓来,麻辣烫店里生意火爆,整夜灯火通明,为一睹“眼泪石女孩”的芳容,或得到几粒珍珠般的眼泪——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这是某种特殊的有机宝石,就像珍珠、珊瑚、琥珀、煤精,象牙……都是由生物体自然产生的。眼泪石非常稀有,古代有许多记载,最近一次发现还是民国初年。尚未初潮的处女眼泪石价值连城,慈禧太后最爱收藏了。至今台北故宫博物院就有,价值远远超过那一块肉和那一棵白菜。珠宝鉴定师分析珂赛特的眼泪,确认由碳酸盐、磷酸盐、少量硫酸盐等无机质,以及壳角蛋白、氨基酸、酯酸类、酯醇类等有机质共同构成,莫氏硬度为4,5,在有机宝石中最为坚硬。   于是,珂赛特的眼泪石,被人挂上淘宝,一夜之间,哄抢而空。   我仍然常去麻辣烫店,为她吃了快一年的地沟油,但见到她的机会却越来越少。珂赛特被老板娘藏了起来,毕竟是镇店之宝,岂能轻易示人?这姑娘要是被人拐了,损失可就大了。   深秋子夜,我失望地走出小店,经过澳门路与陕西北路转角,有人轻轻叫了声:“维克多!”   维克多是谁?我没有英文名字,从没人这么叫过我。   黑暗中站着一个小女孩,幽暗闪烁的目光,不用看脸就知道是她。   “珂赛特!”   “维克多!”   我想起来了,她为毛(为什么)要叫我这个名字,真让人承受不起。   “能陪我去塞纳河边走走吗?”   在她的世界里,上海的苏州河就是巴黎的塞纳河。我牵着小女孩冰冷的手,沿着陕西北路走去,直到秋风逼人的苏州河畔。   “看,今晚新桥上的马车不多。”   珂赛特是把江宁路桥看成巴黎新桥了吧。   “你看过《新桥恋人》吗?”   小女孩摇摇头,趴在苏州河的防汛墙上,低头看着黑夜里充满泥土味的河水,她说:“维克多,我是偷偷逃出来的。”   “你舅妈——不,是德纳第太太,成天把你关在他们家里?你妈妈知道吗?”   “维克多,你是说我妈妈芳汀?”珂赛特摇摇头,“你知道今年是哪一年?”   “二○○八年。”   “错了,一八二三年,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芳汀死了,冉阿让收养了珂赛特。”   “不会的,你妈妈没有消息吗?”   “她的坟正像她的床一样!”   我还记得《悲惨世界》里的这一句。   “维克多,你不觉得我很丑吗?”   “说什么呢?珂赛特!小女孩必须说自己漂亮。”   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脸。如果她心情愉悦一些,会显得好看些。可惜她总是愁眉苦脸,想是天天被逼掉眼泪的缘故。等到冬天,她的耳朵与手指,又会长起厚厚的冻疮。   “没有人会喜欢我的,维克多。”   “错了,我喜欢你啊。”   珂赛特露出成年女人的笑容,“你说谎,维克多,我在等待一个人。”   “冉阿让?”   “是啊,他一定会出现的。你知道吗?珂赛特喜欢过的第一个男人是谁?”   “马吕斯?”   “当然不是,他是冉阿让。”   看着苏州河对岸成群结队的高楼灯火,我沉默不语。眼皮底下,秋水深流。   珂赛特说:“我希望跟着冉阿让亡命天涯,然后再跟马吕斯结婚。”   “每个女孩都这么想吗?”   “不知道,但我想,我只是寄居在这里的客人,不知何时就会离开,明天?明年?长成大姑娘的那天?直到死了?鬼才知道。维克多,你带着我走吧。”   小女孩把头靠近我的肩膀,而我哆嗦了一下,后退两步。   “逃跑啊,带着我私奔,我们一起去滨海蒙特勒伊!去找我妈妈芳汀!”   滨海蒙特勒伊?那座十九世纪的法国工业革命重镇,便是而今的世界工厂与东莞式服务的城市吧。   “珂赛特,你才十二岁啊,胆子好大呢!”   “我不在乎,维克多,就算没有冉阿让,我也想离开这里。”   “维克多不是冉阿让——你不明白,冉阿让本就一无所有,而维克多还有很多很多牵挂。”   “对不起,我说了大实话,难道不是吗?乖,珂赛特,我送你回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魂淡(浑蛋)!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她哭了。   黑夜里的眼泪石,挂在十二岁女孩的脸上,珍珠般熠熠生辉。   我想擦擦她的眼睛,女孩却说哪里来的风沙这么大。   好吧,这大晚上的,微风习习,空气清爽。珂赛特捧着两腮,接住几粒凝固的眼泪。她说这些小石头都很值钱,每向德纳第太太交出一粒,就会得到五十块钱奖励。所以,她还急着要把眼泪石收集好了带回去。但我明白,这些石头放到淘宝网上,每颗的价值至少要翻一百倍,颗粒大,成色好的,能卖到上万。   她把一粒最小的送给了我。   “维克多,给你留个纪念。以后看到这颗石头,你就会想起我的味道。”   “你的味道?”我把这颗小石头放入嘴里,舌尖轻轻舔过,果然是眼泪的味道,又咸又涩,就像咖啡里放了盐。   但我很快后悔了。   几天后,麻辣烫店重新装修,老板把隔壁的足浴店也盘下来了,据说是要开一家五星级的麻辣烫旗舰店。   我问珂赛特去哪里了,答案却是那姑娘已远走高飞。   老板娘拎了个正版LV包包,她老公胸口挂了根金链子,似是发了笔横财。   我四处寻找珂赛特,最终报警。到了公安局,老板娘才说出真话——他们把珂赛特卖给了一个男人,收了六十万现金。   我问那个男人长什么样,老板娘说那家伙很神秘,身材高大魁梧,穿着件黑色大衣,还戴着帽子,口袋里装的全是钞票。珂赛特似乎很喜欢他,他也对珂赛特很热情,一把就能将小女孩抱起来,力大无穷的样子。   世间真有冉阿让?   二○○九年,元旦过后,警方找到了那个男人。   他说自己是珂赛特的爸爸,亲爹,如假包换,可以验DNA。他说在十几年前,偶遇珂赛特的妈妈,那时他是个浮浪子,根本不懂什么叫责任。十九岁的乡村美少女大了肚子,却被他始乱终弃了。他去日本做生意赚了笔钱,回来后不断寻找她们母女,直到发现网络上疯传的石头眼泪的少女,才感觉有几分眼熟……   此事已得到珂赛特妈妈证实,她同意女儿跟着亲生父亲,但她本人宁愿留在东莞。她知道那个男人也绝不会再要自己。他住在郊区的别墅里,开着一辆奔驰车。他发誓让珂赛特过上公主般的生活,开春就要把她送去昂贵的私立学校读书。   整个春节,我都想忘记珂赛特。我把家里的《悲惨世界》从书架收入抽屉,不要再看到这本书,以为这样就不会再想起她。   过完年,网上出现了许多“珂赛特眼泪石”。鉴定机构确认都是真品,这些石头的价格直线走高,明显幕后有炒家推动,最高的一颗在拍卖行开出了百万天价。多位女明星戴着“珂赛特眼泪石”项链出席顶级品牌的秀场,日本、美国、欧洲都有愿意为之一掷千金的买家。迪拜和多哈的王爷贝勒们,直接开玛莎拉蒂来换,每套四颗,为了平分给家里的四个福晋。   我在淘宝上买了一颗,最便宜的八千八百八十八元,成色最差,分量最轻。拆开奢侈品盒子般的包装,只有颗米粒大小的石子,却有一张中国珠宝协会的鉴定证书。我把这颗石子放到嘴里,舌尖立即被刺破,混合着自己的血,尝出那股咸涩的加盐咖啡的味道。   这是珂赛特的眼泪。   我恨自己,不该把她放走。那个所谓的爸爸,收养她的真正目的,是获得更多的眼泪石。在许多人眼里,珂赛特不过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而已。   通过我的表哥叶萧警官,我得知那个家伙搬家了,不知去了哪里,至于什么私立贵族学校,全是骗人的鬼话,哪里都查不到珂赛特的踪迹。打电话给远在东莞的芳汀,她也对珂赛特的去向一无所知。我祈求公安局开出通缉令,但并无证据说明珂赛特遭到了虐待。而那个男人作为亲生父亲成为珂赛特的监护人,早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   我用了整个春天寻找我的珂赛特。   偶尔,我还是会在午夜光临麻辣烫店。店面宽敞了两倍,装修得像五星级酒店的厕所,价格也提高了三分之一。只是没有了会流石头眼泪的珂赛特,生意反而不如以前。跟珂赛特相处久了,在我的眼里,老板和老板娘也成了德纳第先生和德纳第太太。他们的女儿艾潘妮,经常坐在店面角落做作业,用幽怨的目光看着我——总有一天她会为   马吕斯而受伤的。捡垃圾的米里哀主教,再没来过新的麻辣烫店。我只能隔着玻璃门看马路对面,风烛残年的老主教,背着一麻袋塑料瓶子,白发覆盖额头,叼着一根香烟,俨然有遗世独立的风度。沙威警长还是保持老习惯,一言不发,打量在场的每一个人。我真想坐在他面前,跟他聊聊珂赛特的问题,有什么办法能救那姑娘出来?   盛夏,新出来的“珂赛特眼泪石”迅速贬值了,从前的旧石头依然价格坚挺,但四月份以后的犹如跳水,最便宜的不足几百块。   是珂赛特的眼泪太多导致供大于求了吗?不是,我看了许多买家评论,说是现在这批新的眼泪石,成色与质量都大为降低,鉴定证书也是假的。珠宝鉴定师认为,珂赛特眼泪石的生命源,可能已接近衰竭,甚至不在人间。   最终,新的眼泪石变成了白菜价,老的眼泪石却被炒翻了几倍。   珂赛特,你还活着吗?   盛夏的一天,下着瓢泼大雨,我搬家了。我坐进车里,犹豫着是否要再去麻辣烫店看一眼,却远远看到有个姑娘走来。她撑着把花伞,穿着黑色短裙,露出半截大腿,像在电影院门口混的那些小女孩。   真的是她吗?完全不是原来的样子,高了至少一个头,尤其那双细细长长的腿,我猜她蹿到一米六了,而且还在日夜长高的过程中。   我摇下车窗喊了一声:“珂赛特!”   女孩弯腰看了看车里的我。雨滴打到她脸上,泪水一样哗哗流淌。她先微微一笑,露出两颗虎牙,太阳雨般灿烂,然后呜咽着哭了。   我让她坐到副驾驶座上,雨水打在车窗外,像一片瀑布笼罩着我俩。   珂赛特接着哭,但从眼眶里流出来的,不再是珍珠般的眼泪石,而是黑色的小颗粒。   黑色石子带着肮脏的污迹,像浓妆时流泪化开的眼影,看着让人有几分恶心。   我已经八个月没见过她了。   去年冬天,当那个男人来临,她真的以为那个人是冉阿让——坐着四轮马车,魁伟的身材,戴着高礼帽,留着络腮胡,鹰钩鼻子。   冉阿让收养了女孩,把她带到郊外漂亮宽敞的别墅里。他让芳汀与珂赛特通电话,妈妈说冉阿让就是她的爸爸,让她务必要听话,并说过年就来看她。刚开始,她感觉很幸福。那个房子里应有尽有,每天能吃到面包、牛排、鹅肝还有蜗牛。不用干任何粗活累活,连个碗都不用洗,全部交给女佣就行了。   头一个月,珂赛特没流过眼泪。   冉阿让的态度渐渐变化,他焦虑地看着她,说自己出生于一七六九年,从小是个孤儿,只有个姐姐把他带大。姐姐是寡妇,带着七个孩子。大革命以后,整个法国都在挨饿,为了不让姐姐的孩子饿死,冉阿让偷了一条面包,被逮捕判刑五年。但他是个越狱高手,总共逃跑了四次,每次刑期增加三年。最终,他做了十九年苦役,回到这个憎恨他和他所憎恨的世界。   珂赛特问他遇到了主教大人米里哀先生吗?   我遇到了,并且偷了他的几件银器,后来警察抓住了我,问米里哀主教这是不是我偷的,老头子点了点头,冷酷无情地说,让这个卑劣的窃贼下地狱吧。冉阿让这样回答没错,他确实下了地狱。   虽然,珂赛特为他而难过,但没有流泪。冉阿让很失望,便把她关在一个小黑屋里,只有台电视机和DVD做伴。   某个深夜,电视机突然打开,播放电影《午夜凶铃》,第二天是《小岛惊魂》,第三天是《德州电锯杀人狂》,第四天是《鬼娃新娘》,第五天……   七天之后,珂赛特尖叫得嗓子哑了,但没有流过一滴眼泪。   冉阿让忍无可忍,疯狂地冲进小黑屋,剥掉了小女孩身上的衣服。   终于,珂赛特哭了。   她抱着赤身裸体的小小躯干,不想被冉阿让触摸……最漫长的那一夜,她始终在呼唤一个名字——维克多。   幸好她哭了,眼泪石接连不断坠落,颗颗都是粒大饱满,色彩鲜艳,白的紫的还有红的。   冉阿让小心地收集这些石头,冷冷地说了一句:“姑娘,你真丑。”   春节,妈妈没有来看她。   珂赛特每天要流一次眼泪,每次产生至少七八粒石头,她透过窗户看到庭院里,冉阿让又换了一辆崭新的四轮马车。   有一天,冉阿让感觉到了危险,他连夜带着珂赛特搬家,去了另外的城市。他继续把女孩关在小黑屋,每天强迫她哭泣流泪,直到又一个春夜。   她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感觉身体底下热流滚滚,接着整条裤子染满殷红的血。   珂赛特不明白这叫初潮。但她清晰无误地感受到体内的各种变化,像被浸泡在巴黎的下水道里,也像第一次接触马吕斯的嘴唇。   更大的变化是——她的眼泪石变难看了,从晶莹剔透的珍珠形状,变得乌黑而没有光泽,颗粒很小且易破碎,带着各种碎渣和瑕疵,轻轻一捏就成了粉末,更像老鼠屎。   冉阿让心急如焚地查阅文献资料,古人说初潮前少女的眼泪石弥足珍贵,但等到月事降临慢慢长大,眼泪就成了肮脏的小颗粒,变得一文不值。   他只能用各种手段来伪装,给成色低劣的眼泪石刷上各种化学药水,添加其他成分,配上假冒的鉴定证书,但这些都难以逃脱鉴定师的法眼。   春天过去,珂赛特从小女孩变成了少女,胸口也微微隆起两座小丘,她的眼睛总是红通通的,分泌着乌黑肮脏的物质,再也流不出珍珠般的石头。   一周前,她被冉阿让扫地出门,只给了她几百块钱路费,还有那五本《悲惨世界》。   珂赛特说她是坐邮递马车回到巴黎的,但她没有回德纳第客栈。她的心里全是维克多,却再也找不到他了,在咐近游荡了几天。她给自己买了些衣服,问我:“看起来是不是很丑?”   我摇摇头,擦去她的眼泪,不当心按碎了小石头,脸上出现几道乌黑印子。   看着她红红的双眼,车窗顶上砸满了雨点声,我突然踩下油门。   “你要带我去哪里?”   我沉默着,面色阴沉,头顶响着闷雷,苏州河上有闪电路过,像一八三二年巴黎的天空。   我直接把珂赛特送进医院,挂了眼科的专家门诊。她很恐惧,但我说不要害怕,一切都会过去的。医生对她的眼睛感到惊讶,说这是眼结石,虽是常见的毛病,但这姑娘可能有基因缺陷,所以才会流出石头般的眼泪,全球几亿人才能见到一个这样的病例。   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开刀。普通的眼结石手术非常简单,在门诊用针头就能挑出来。但珂赛特的病情复杂,手术非同寻常,稍有不慎就会有失明危险,需要全球最好的眼科与外科医生。   我请了媒体朋友帮忙,在网上发起募捐,几位收藏家捐出了原本低价收购的眼泪石,筹措到上百万元的手术经费。   秋天,珂赛特的手术相当顺利。两只眼睛的病变部位都被清理,挑出了上百枚肉眼难以分辨的小石子。为了彻底断绝后患,医生切除了她的一部分睑结膜。   手术过后,珂赛特解开缠在眼睛上的绷带,第一个见到的人,是我。   双眼仍然有些红肿,但看起来更正常了些,整个脸型也有轮廓了,眉目清秀,棱角分明。仿佛刚做完的不是眼科手术,而是微创整形。   她看着我。   泪水,如假包换的泪水——液体的,柔软的,透明的,滚动着的流质。   我伸出手,就像第一次触摸她的眼泪,那一次是石头,这一回是水。   “吃了它吧,维克多!”   她让我吃掉她的泪珠,这样才能证明,她已不再是个只会流石头眼泪的小怪物了。   指尖蘸着她的泪水,放入我的嘴里吮吸,还是跟石头一样的味道,像是加了盐的咖啡。   “维克多,好吃吗?”   “嗯,人间美味!”   “能把我带走吗?我每天都可以让你吃我的眼泪。”   这是她第二次祈求我带她私奔。   上一次,她只是个小女孩,而这一回,她以为自己是个女人。   “珂赛特,不要啊,我是维克多,不是冉阿让。”   我第二次拒绝了她。   她不再说话了,把头埋在膝盖里,继续哭泣……   第二天,珂赛特从医院里失踪,顺便带走了网友们捐献的几万块现金。   雨果老爹啊,我再也找不到这个十三岁的少女了。   但我想起了麻辣烫店——不,是德纳第客栈。   当我心急火燎地赶到店里头,却被德纳第太太劈头痛骂了一通,她说是我毁掉了那个姑娘——如果不把她送去开刀,如果现在还有眼泪石,珂赛特一定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做舅舅和舅妈的,想必还能跟着沾光。   自然,她闭口不提把珂赛特卖给那个王八蛋的旧事,我也不想跟他们解释现在珂赛特的眼泪已经一文不值了。   德纳第太太说,珂赛特昨晚回过一趟麻辣烫店,送给舅舅和舅妈一些礼物,包括艾潘妮姐妹也收到了芭比娃娃。   “还有那五本破书,早就生蛆长虱子了,平常是那姑娘的宝贝,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要,居然也送给了我女儿。不过,我们可不要这晦气的东西,顺手送给了对面捡垃圾的老头,论斤卖去了废品回收站,也算是救助弱势群体,行善积德嘛……”德纳第太太说着说着,掉下几滴假惺惺的眼泪,她肯定在心里头抱怨,为啥哭出来的不是石头。   而我转头看着马路对面,米里哀先生正蹲在废铜烂铁上,翻着几本《悲惨世界》。   真是好归宿啊,这故事因他而生,也自然要到他而止。   最后,我问了一句:“你外甥女有没有说去哪里?”   “买了张火车票去找她妈妈了,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吧。”我知道,那个地方叫东莞。再见,珂赛特。   二○一○年,上海开了世博会,我忘了在法国馆里有没有《悲惨世界》和珂赛特。   二○一一年,《谋杀似水年华》出版。麻辣烫店关门了,新开了一家全家便利店。德纳第夫妇打麻将输光了积蓄,逃到郊区躲债了。至于那个冉阿让,因为诈骗被关进了监狱。   二○一二年,《地狱变》出版。我身上发生了许多事。我把微博头像换成了音乐剧《悲惨世界》中的珂赛特。有人在长寿公园发现了米里哀主教的尸体,人们猜测他是在寒流中被冻死的。冬至那天,地球并没有毁灭。    二○一三年,《生死河》出版。我在人生的分水岭上。沙威警长终于逮住了澳门路上的盗窃团伙,但在搏斗过程中被人刺中了一刀,在医院抢救后活了回来。但他没得到任何补偿,物业公司把他解雇了。这年圣诞节的晚上,他从江宁路桥跳下苏州河淹死了。   二○一四年,《《偷窥一百二十天》出版。托马云的福,越来越多人在淘宝上卖石头。德纳第家的艾潘妮考上了大学。我开始在微博上每周更新“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故事。   二○一五年,春天正在进行时,我有许多电影要开拍了。等到夏天,“最漫长的那一夜”就要结集出版第一本图书。   偶尔,我还是会想起她——眼睛里会流出石头的小女孩。   我知道她的真实姓名,但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叫珂赛特。   上个月,我路过长寿路武宁路口的“东方魅力”,是家招牌超级大的夜总会,远至一公里开外都能远远望见。这家店门口总是停满豪车,午夜时分,更有不少“有偿陪侍”下班出来。   我遇见了她。   是她先认出我的,在武宁路的横道线上。她没有叫我维克多,只是在背后轻拍了我一下。我转回头,完全没认出她来。   她化着浓烈的妆容,穿着亮晶晶的裙子,露出胸口的深V,踩着高跟鞋几乎比我还高。   夜总会闪烁的霓虹灯下,我和她前言不搭后语地对话,直到第七还是第八句,我才忽然想起她可能是珂赛特。   哦,没错,她还记得苏州河边的那个夜晚,她祈求我带她远走高飞。   珂赛特十九岁了,六年前她并不漂亮,眼睛开刀前甚至像丑小鸭,现在却让人眼前发亮。果然胸是胸,屁股是屁股,更别说脸蛋了。   她没有牵我的手,我也与她保持距离,我们一起走过苏州河。武宁路桥经过改造后很像巴黎塞纳河上的亚历山大三世桥,四根桥柱顶上有金色的雕像。   “哎呀,小时候我可真傻啊,一直以为这是塞纳河,还以为活在十九世纪的法国!”   珂赛特笑着说,满嘴劣质的洋酒味。趴在黑夜的桥栏杆上,看着苏州河边的家乐福,画满巴黎街道与地中海的巨大墙面,她高声唱了首歌——   结婚了吧!傻逼了吧!以后要赚钱就两个人花!离婚了吧傻逼了吧!以后打炮就埋单了吧!   《结婚进行曲》的旋律,但我知道这不是她原创的,我敢打赌珂赛特并没有看过那部电影。   走下武宁路桥,街边有家小麻辣烫店,珂赛特硬拉着我进去,请我吃了一顿丰盛的夜宵。她的钱包鼓鼓囊囊,塞着几千块小费。她抽出一支女士烟,往油腻的半空吐出蓝色烟雾。她还笑话我到现在依然不抽烟。   珂赛特问:“我们多少年没见过了?”   “六年。”我回答。   事实上,每一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啊,时间过得好快啊。”十九岁的女孩,继续吞云吐雾,而我也没问她这些年过得怎样。她接着说,“后来,我才明白,书里写的全是骗人的,冉阿让是坏人!马吕斯也是坏人!芳汀更是坏人!当然,珂赛特是比他们所有人更坏的坏人!”   说完,她的眼角泪滴闪烁,湿湿的,百分之百液体。她擦去泪水,嘴里蹦出一句:“我操,为什么不是石头?!”   再见,麻辣烫,再见,珂赛特。   珂——赛——特—一   CO-SE-TTE-   这三个发音,不是我的生命之光,不是我的欲念之火,也不是我的罪恶,更不是我的灵魂。   世间再无冉阿让。   第25夜 黄片审查员萨德侯爵的一夜   浪子与六翼天使一般神圣!疯人与我的灵魂一般神圣!   ——艾伦·金斯堡《嚎叫》   一七八九年七月十四日,这是改变人类历史的日子。清晨,巴黎群众聚集在巴士底狱门口,面对封建王权专制的象征,关押着成千上万革命者的坚固堡垒。铁窗内有个男人叫喊:“他们在里面杀被关的人!”愤怒的民众攻占了巴士底狱,发现监狱里只有七个囚犯——两个精神病,四个伪造犯,还有一个淫荡犯——当拿迪安·阿尔风斯·法兰高斯·迪。萨德(Donatien Alphonse Francois,Marquis de Sade),俗称萨德侯爵。据说因为他的叫喊,才导致巴士底狱陷落,也可以说是萨德侯爵改变了历史。   一七四○年六月二日,萨德侯爵出生于巴黎: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当代黄片审查员“萨德侯爵”死于上海。   本故事的主人公,我称他为“萨德侯爵”。而他第一次知道萨德侯爵,是在三年前的夏夜。那一年,他大学刚毕业,计算机专业技术宅,没谈过女朋友——如果快播和硬盘里的不能算的话。他有过喜欢的女生,比如中文系系花小芳,可对方只记得有个猥琐男时常等候在她最爱的桂林米粉店门口。她也不知道有许多个孤寂的夜晚,自己的头颅已与波多野结衣或苍井空老师的身体无缝对接——当然是在“萨德侯爵”深深的脑海里,他的梦里,他的心里,他的歌声里。   往前追溯五年,他还在老家的寄宿制高中。那年李安的《色·戒》公映,班里每个同学都在传梁朝伟与汤唯的高难度姿势照片,紧接着又是冠希哥的“人体摄影艺术展”。虽是个小城市,但早恋蔚然成风,众星捧月的班花、爱吃零食的胖妹,都依次跟着男生去了电影院或快捷酒店。老师和家长也没空管,只要不耽误功课和高考,别闹到“无痛人流”就行了。学校有三百零五个男生,二百四十九个女生,总共只有一间狭窄的公共浴室。晚上六点到八点开放给女生,八点到十点开放给男生。每晚八点,早就候在门口的男生们都抢着早点进去,好能闻到更衣室和莲蓬头底下女生们的气味,发现藏在瓷砖缝的水滴里的秘密。“萨德侯爵”总是最后一个,因为他身材瘦弱,抢不过其他男生,有时还会挨揍。但他有一颗敏感的心和一双敏锐的眼睛。在更衣室的木头缝隙里,他总能发现一两根女生的长头发。当女生们都走光以后,或者男生们都走光以前,他把耳朵紧贴着墙,似乎能偷听到两个钟头   前女生们洗澡时的莺声燕语。男生们用恶心的目光看着他。校园里渐渐流传开他是个变态的说法,以至于所有女生看到他都绕道而行,仿佛接近他一米之内就会感染某种疾病。   “萨德侯爵”回忆起十四岁——人生里程碑的一年,第一次进入某位男同学的电脑,路径如下-C:\Windows\党员学习资料\高中数学\政治思想先进性教育、国外电影\抗日战争、张纪中版笑傲江湖\   第13集。   他不期而遇了第一位女神,从此领悟——“平生不识武藤兰,看遍A片也枉然。”硬盘里的韩国裔日本人,手把手教会了他什么是人生,那是“兰兰”在中国最辉煌的年代。   当“萨德侯爵”惶恐地收拾干净地板上的纸巾,自然而然想起小学二年级,跟妈妈在家看《泰坦尼克号》盗版碟的情景。当Rose对Jack深情呼唤“捷克斯洛伐克”时,妈妈用双手挡住祖国花骨朵的眼睛,但男孩仍然通过妈妈的指缝偷看到了,让八岁的他回忆起吃奶的日子——一九九○年冬天,“萨德侯爵二世”降临东方人间,罗大佑为他款款歌唱: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你将已经路上旧时的归途,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二○一二年,“萨德侯爵”踌躇满志,发誓三年内要在这座大都市买套一百平方米的房子。经过半年求职,方才觅得一个房产中介的职位,每天在马路上散发新楼盘和二手房的广告。吃了三个月的业绩零蛋之后,做成了第一笔生意,帮助一个刚在夜总会工作的女孩租了套公寓。为了千辛万苦的开单,他放弃了个人提成,几乎免收了中介费。那天深夜,东北姑娘双手缠绕“萨德侯爵”的脖子,说要用自己来感谢他的帮助。除了老妈,他第一次如此接近一个女人的嘴唇,脑中一万个泷泽萝拉呻吟着“雅美蝶”呼啸而过。忽然,响起大煞风景的敲门声,原来这公寓住满了特殊从业人员,经常被公安局临时抽检,“萨德侯爵”吓得落荒而逃。   他后悔了三年,换了无数工作,别说是一套一百平方米的房子,就连个马桶大小的面积都买不起。无数次蜷缩在群租房的隔板背后,看着惨白惨白的日光灯,听着笔记本电脑里的“东京热”,“萨德侯爵”虚度过最漫长的那一夜。仅此而言,这是个最失败的萨德侯爵。   二○一五年,春天的故事。   互联网上冒出一则招聘启事,有个“霸气侧漏”的岗位——   首席淫秽色情内容鉴定官   待遇:   年薪20万。   岗位职责:   快速准确识别色情淫秽内容。   任职要求:   1.熟悉世界各国对淫秽色情信息的认定标准;   2.熟悉中国法律对淫秽色情信息的认定标准、明文规定;   3.熟悉中国互联网,各大运营商使用过的对淫秽色情信息的鉴定;   4.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要求年龄在20~35岁之间;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感强。   福利:   1.国家标准五险一金及午餐补助、交通补助、通信补助;   2.随时报销图书购买费用,每天额外供应水果、酸奶;   3.每年一次的员工关怀体检,生日、结婚、生育贺礼。   三天后,这家互联网视频公司的门口,人山人海,排起长队。最大的六十岁,最小的十六岁,有猥琐大叔,也有广场舞大妈,甚至夹杂一堆自掏腰包买飞机票而来的老外。不计其数的求职者,从静安寺山门口一直排到龙华殡仪馆十三号厅。漫长的队伍里,还有年轻的“萨德侯爵”。他晓得这队伍没两天排不完,自带了小板凳、竹席、棉被,还有存满了片子的手机。   最后一天,最后一小时,“萨德侯爵”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严重低血糖,摇摇晃晃走进某著名视频网站。面试官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不断打着哈欠,半秃的脑门冒着汗,桌上一堆面巾纸,看来是车轮大战过了。他扔出来一张卷子——   面试题   1.肤色鉴别题:(略)。   2.颜色判断题:(略)。   3.分析题:央视为什么给大卫雕塑打马赛克?   4.文字题:这句话总共有多少淫秽色情词汇?   5.外语题:(略)。   6.数学题:在机器学习领域对色情内容进行鉴定时,常涉及哪些数学原理及公式?请详述。   7.法律题:详述日、美、欧对色情淫秽的分级体系及优缺点。   8.影视题:(略)。   “萨德侯爵”在彻底饿昏之前,用最后一丁点儿力气,以及长年累月的审美经验,完成了这张卷子。   两周后,他接到录取通知,总共有三万人应聘,结果只招收七个人(就像在一七八九年七月十四日的巴士底狱中关押的七个囚犯)。“萨德侯爵”是测验中唯一拿到满分的天才。   七个幸运儿入职当天,半秃头的总监叼着香烟,看着“萨德侯爵”乌黑的眼圈说:“小伙子,我看好你哦!‘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别辜负了黄片审查员这份有前途的职业。再过三十年,你会成为这个行业最顶尖的大师。”   黄片审查大师?简直要得诺贝尔奖的节奏,“萨德侯爵”有了生理反应。   每个人有一个独立的小工作间,拉紧窗帘,戴好耳机,就像克格勃或盖世太保。七个人三班倒,最忙碌是在后半夜,许多用户会趁着管理员下班,上传各种淫秽与血腥暴力的视频。“萨德侯爵”被分配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到清晨六点。   具体工作是:A级露性器官的,封号;B级露胸的,删视频,ID禁发布二十四小时;C级过分暴露或带来不良影响的,删视频。   当你在网上看到“视频审核未通过,暂时无法观看”或者“您想看的视频已删除”,就是“萨德侯爵”的工作成果……   网站视频主要来自用户分享,每天要审查几十万个新内容,必须一刻不停地点击和滑动鼠标。虽有延时审核,但不能让人等太久,“萨德侯爵”的浏览器往往同时开几十个窗口,直到电脑崩溃死机为止。往往一个夜班做下来,就算不得“鼠标手”,至少也是麻木了。到了凌晨三四点,没有不泪流满面的,一般用掉一大包面巾纸。下班后天就亮了,食欲也提不起来,半个月就掉了几斤肉。“萨德侯爵”桌上放着本《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没过几天便倒背如流。他可以轻松分辨哪些是淫秽色情信息,哪些是性知识科学普及,哪些又是打着淫秽色情的外衣,实际上内容无公害,就是骗人进去赚点击量的,例如网页游戏的视频——这在“萨德侯爵”看来才是真正的伤风败俗,丧尽天良!   话说如今世道,对于黄片审查员这个职业有两种评价:一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二是后半辈子等着遭报应吧。至于我们的“萨德侯爵”嘛,自觉罪孽深重,后半辈子多数要死于飞来横祸,下到地狱还得从油锅里滚过。   每天晚上,他乘坐末班地铁去上班,下班已是黎明鸡叫,正好赶上首班地铁。黄片审查员的福利之一,就是享受末班地铁的清净,从从容容占据座位,还有空间跷起二郎腿,冷眼旁观对面车窗外闪过的美女广告。从前每到盛夏,地铁拥挤的人流中,色狼们此起彼伏地袭击那些穿着清凉的女孩,女孩们有的奋起反击打色狼耳光,有的则是忍气吞声,更多是已被挤得麻木——只要不怀孕就好。“萨德侯爵”却是标准的正人君子,牢牢控制着自己的双手和躯体,尽量抓牢扶手不触碰别人的身体,即便有反应也要努力控制,不管前面是穿超短裙的辣妹还是知性套装的绿茶婊。   全城最后一班地铁,在公司楼下那一站下车,“萨德侯爵”都会遇见一个地铁乘务员。   她。   隧道深处袭来的风,宛如处男的食指、中指与无名指,毫无经验地撩起她的长发,甩起到空气中。一点笨拙,几分可爱。在最漫长的那一夜,距离地球表面十九米的地下世界,“萨德侯爵”只匆匆看了她一眼,便让自己成了心甘情愿的俘虏,哪怕被绳索捆绑着被SM着送到萨罗共和国……   “萨德侯爵”是制服控,看到她那身地铁公司制服,自然而然地想起妈妈——火车站检票员,那个肮脏不堪灌风漏雨充满大蒜头气味的地方,相比之下,地铁站台简直就是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办公室。   走进午夜空空荡荡的地铁车厢,侧目望向荒无人烟的站台,同样孤单地准备下班的她,他从不敢上去说一句话,哪怕咳嗽一下或假装摔倒或掉下轨道……他总是这样看她七秒钟,不多眨一眼,也不少一微秒。她也看到了他,经过许多个这样末班地铁的深夜,她应该能记住他的样子,并在心中画上个大大的红叉,底下标注两个字母:一个S,一个B。   “萨德侯爵”告别站台上的美人,冲出地铁进公司打卡,想起那个密封的小办公室,即将目睹和删除不计其数的肉体,脑中冒出不知从哪看来的某位美国诗人的句子——“他们将自己拴在地铁上,就着安非他命从巴特里到布隆克斯基地,做没有穷尽的旅行,直到车轮和孩子的声音唤醒他们,浑身发抖嘴唇破裂,在灯光凄惨的动物园磨去了光辉的大脑,憔悴而凄凉……”   十分钟后,他坐在公司电脑前,屏幕上闪起一行大字——   Salo o le 120 giornate di Sodoma   直译过来就是“萨罗的索多玛120天”。   大学毕业那年,他独自躲在宿合里下过这部片子,但只看了不到半个钟头,就差点呕吐了,然后干脆删除了文件。也是因为这个片子,他第一次知道了意大利导演皮埃尔·保罗·帕索里尼,也第一次知道了还有原著小说,还有那位SM中的“S”——萨德侯爵。   顺便说一句,萨德侯爵是在巴士底狱的铁窗中完成了《索多玛120天》第一部,然后藏在监狱的角落里。如果没有法国大革命的解放,恐怕这本书就将跟随作者永远埋藏在地狱。   三年后,当他作为黄片审查员,在视频网站的后台,检查这部网友刚刚上传的禁片,却莫名地兴奋起来,尽管仍然有各种生理与心理的不适,却饶有兴趣地看了下去,尽管根据规定他应该立即删除这部片子。   但是,他决定把《索多玛120天》全部看完再删……漫长的两个钟头后,他彻底克服了所有的恶心感,甚至从中读出某种触摸人心的感动,就像在云端俯瞰这座城市黑夜里的每个角落,宛如地铁车轮无情地碾压过隧道深处的铁轨,还有那个穿着地铁制服的女郎完美无瑕的一切……   于是,帕索里尼与萨德侯爵一块儿成了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偶像。   这天下班以后,黎明扫过长夜,他独自走出公司大楼,呼吸着整座城市清新的空气,宛如重新从母亲的子宫中分娩了一遍。   乘坐头班地铁回家的路上,他开了一个微信订阅号,名叫“黄片审查员萨德侯爵”。   他在网上化名为“萨德侯爵’,上一个萨德侯爵的转世投胎——一八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死于巴黎附近,七十四岁在那个年代可算长寿。他的幽灵飘荡在欧洲大陆,随着被禁止的文字一度遭人遗忘,又随着二十世纪的两次大战而借尸还魂,更被移花接木到萨罗共和国,或遗臭万年,或流芳百世。而今,萨德侯爵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唯独“黄片审查员萨德侯爵”才是艺术家们最后的避难所。   他的微信号里第一篇文章是《从萨德侯爵到墨索里尼的120年与到帕索里尼的120天》。   文中阐述了萨德侯爵在小说原著中的精华思想,以及整个欧洲社会的文化变迁,自十九世纪的古典主义启蒙运动到两次工业革命,然后是恐怖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彻底摧毁三个皇冠与延续千年的贵族文明,再到法西斯与共产主义的歌利亚巨人间的搏斗,直到残酷无情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从萨德侯爵死后的一百二十年间,到墨索里尼执政以及萨罗共和国最后的疯狂,人类历史的变化远远超越了过去的一千二百年。最后,帕索里尼以萨德侯爵之名,拍摄了一部惊世骇俗的电影,进行了有史以来最深入骨髓的反省。   他有一个礼拜没有去看微信,等到重新打开一看,居然有几百次转发。评论各种各样,大多是赞赏和崇拜,说“萨德侯爵”从黄片里看出了艺术家的审美。   于是,他发现了自己存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打飞机”还有更重要的意义。   “萨德侯爵”开始违反公司规定,每当发现一部具有艺术价值的色情电影,就会一秒不漏地看完,吸取其中全部精华,再依依不舍地删除。比如三个多钟头的《罗马帝国荒淫史》,为了防范随时会闯入检查工作的总监,他只能开—个小窗口,同时旁边有几十个窗口作为掩护。罗马帝国的狂欢与灭亡之后,晨曦已照耀在窗外,“萨德侯爵”登录自己的微信号,又发出一篇撼人心魄的影评《罗马不是一天建立的,却是在一夜之间倒掉的》。他从母狼给两兄弟哺乳建立罗马城谈起,到斗兽场与角斗士斯巴达克斯,再到恺撒大帝和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最后是匈奴人帕提拉的铁蹄。果然,这篇文章的影响力更为巨大,几天后转到了某位好莱坞著名华裔大导演的微信号里,又被译成英文转载到了Facebook。   “萨德侯爵”再接再厉,发现几个经常被封号的马甲,虽然上传的都是黄片,但有不同的偏好和风格。比如有人是法语电影的忠实粉丝,在一堆烂片里夹杂了Baise-moi(这个法语片名太直接了,不好意思翻译出来)。作为法国人的转世投胎,“萨德侯爵”冷峻地看完后删除,发了一篇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左翼雄文。   有人专发日本鬼子的CULT片,“萨德侯爵”一边吃泡面一边啃鸭脖着完了《下水道的美人鱼》。这个算是比较极端的,也有阳春白雪的高雅艺术,像大岛渚执导的《感官世界》。然后“萨德侯爵”用了八千字的长篇大论,分析当年的“阿部定事件”,再演化到渡边淳一的《失乐园》。   还有后来居上的韩国电影,“萨德侯爵”重点推荐了金基德执导的《漂流欲室》和《坏小子》。至于泰国片、越南片、菲律宾片,还有拉美片、东欧片,各种小众情色经典,都没有被“萨德侯爵”错过。尤其是《一部塞尔维亚的电影》,确如该片介绍所云“一部让世界十大禁片全是浮云的CULI极品”。暴力、肢解、杀戮、乱伦、手足相残、同室操戈、自杀,连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都让美国人炸了……不正是近二十年来塞尔维亚给世界的印象吗?最后的台词“这就是一个真实的塞尔维亚家庭”,在历尽内外战争、民族分裂,道德沦丧后,《一部塞尔维亚的电影》恰如其分地成为这个国家的代名词,这是一部严肃的政治电影——“萨德侯爵”如此评论道。   于是,我也成了“萨德侯爵”的粉丝,每个周五的深夜,等待“萨德侯爵”的推送消息。无数资深影评人倾情转发推荐,引来更多的黄片爱好者和文艺青年们聚众围观。   大家自发地为他建了一个微信群,兴致勃勃地讨论“萨德侯爵”究竟是怎样一个神秘的人物。有人说他是一个中年男子,在电影资料馆上班,因此能看到无数珍贵的色情片资料,放到二十年前就是揭露资本主义腐朽阴暗面的“内部资料片”。也有人说他是个风流种子,必然是御女无数,一生征服过成千上万的女子,却能做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更有人说他其实是个女的,十多年前非常有名的“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作品被查禁之后销声匿迹多年,而今在微信上以点评黄片的名义梅开二度。最离谱的一种说法:他是个变态杀人狂,就像十九世纪伦敦的开膛手杰克,因为他曾用莎士比亚般诗意的文字歌颂过《香水)》的主人公格雷诺耶。   当然,没有一个人相信“萨德侯爵”真的是黄片审查员。   盛夏来临,工作了几个月后,其他几位黄片审查员都出现烦躁、呕吐、脱发等反应,每张脸都像是纵欲过度,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有两人主动辞职,还有一个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唯独我们的“萨德侯爵”,虽然每晚熬通宵看黄片,早上还要发微信写影评,气色却越来越好,整个人愈发有文艺范儿。有人说他像当年一张照片上的徐志摩,真是个人间四月天!   他还是每晚乘坐末班地铁上班,在空无一人的大理石站台下车,望向地铁制服美人。她困倦地靠在《小时代4》的广告牌上,让人不免猜想起白天的工作场景——奔波在站台上维持秩序,遇到人潮汹涌的时刻,还要强推最后几个乘客的屁股,硬塞进车门不至于晚点。   忽然,整个地铁站台都剧烈摇晃起来,最后一班地铁开出后剧烈爆炸,隧道里飘满呛人的黑色烟雾。天花板全部坠落,玻璃灯罩在地面上摔得粉碎,广告灯箱里的顾里和林萧各自哀号,自动贩卖机里的罐头饮料撒了一地。   她也摔倒在地,额头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抹过嘴角上最艳的唇膏。萨德侯爵”奋不顾身扑过去,将她从一块摇摇欲坠的墙面旁拖开。整个地面竖了起来,像即将沉没的泰坦尼克号。又有一辆地铁列车飞来,被地心引力拉拽着冲向站台。他俩只能双手扶着台阶,一格格往上爬去。然而,整个地铁站全部塌陷了,地面恐怕已是世界末日。“萨德侯爵”与暗恋的女神,被围困在这狭窄的地狱深处。   “谢谢你救了我,你叫什么?”   “萨德侯爵。”   “到这时候你还开玩笑?”   女孩嗔怪着他,但已不能离开他了,否则就会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去。   “我喜欢你。”   “可我们就要死了吗?”   “也许是的。”   她将头埋进“萨德侯爵”怀里,他好想做些什么,但又制止了邪恶的念头。要是乘人之危,就算侥幸得手,又跟畜生有何区别?两人在黑暗中拥抱了一个钟头,此外什么都没做过,直到一块钢筋混凝土落下来,“萨德侯爵”用身体保护着她,人被砸成了肉酱……   忽然,他从电脑前爬起来,原来是个可怕的疆梦啊!   凌晨四点,刚才梦中的场景,不过是他无数次幻想过的世界末日,也只有这样才有机会跟女神说上话吧?不过,这个代价也稍微大了些,不仅是对自己,还对她,以及对另外六十亿人类,至少对这座城市的两千万人来说太残忍了。   突然,工作间的房门被推开,总监气势汹汹地站在他背后。“萨德侯爵”的显示屏上正在播放杜拉斯的《情人》。一九三○年潮湿闷热的印度支那,西贡街边,中国富二代正在与法国少女共赴巫山,梁家辉健美的屁股,恰好对准了总监错愕震惊进而迷醉的脸——影片已近尾声,这是他们的最后一次。   虽然,总监暴露了他是个深柜同志的秘密,遭到同事告密的“萨德侯爵”还是因为违反公司规定而被开除。   天明时分,他丢掉了黄片审查员的工作,独自收拾东西离开。   他在家里睡了三天三夜,没有去找工作,也没有发微信继续他的黄片影评。当他睡醒了起来,已是深夜十点。似乎忘了已经失业,他仍像往常一样,收拾干净了去上班。   他走下末班地铁,空旷的站台上,看到了制服女神。世界末日并未如约而来,“萨德侯爵”打开微信,甩开手拼命地摇,连地面上的大妈以及红包都摇出来了,但对面的她无动于衷。终于,这辈子最大胆的一次,他走到女神跟前,展示手机里的“黄片审查员萨德侯爵”的二维码说:“你好,以前我每天都能见到你,但从明天起就见不到了,我们能加个微信吗?”   制服美女后退了两步,往还没开走的地铁列车叫了一声。驾驶室里下来个健壮的年轻男人,冲到“萨德侯爵”面前冷冷地说:“你想干吗?”   “萨德侯爵”并没有害怕,他越过对方高大的个头,看着美女的脸庞说:“我喜欢你。”   于是,他的眼镜连带整张脸都被打飞了。   末班地铁的站台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制服女神,因为开地铁的男朋友让她不用再每天来等他下班了,免得被社会上的变态狂骚扰。   这天晚上,“黄片审查员萨德侯爵”的微信订阅号,因被朝阳群众举报传播色情内容,遭到了永久性封号的处罚。微信上成千上万的“萨德侯爵”粉丝,四处寻找他的下落,但再未见到过类似的马甲号重出江湖。即便有人假冒他的名义写文章,但老读者们一眼就能分辨出真伪。漫长的夏天过去后,“萨德侯爵”的真实姓名和身份才被网友扒出来,原来他真的做过黄片审查员。   但他已经死了。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攻占巴士底狱二百二十六周年,“萨德侯爵”从刚开除他的视频网站公司楼顶一跃而下。   警方没有公布详情,关于他自杀的原因众说纷纭。除了失业的缘故以外,有人说他死于中国股市,在牛市中炒股使用杠杆,亏光了本金又被强制平仓,只能走上了绝路。   还有一种说法——“萨德侯爵”自杀那晚,楼下几位外国游客路过,摸了摸光光的头顶,落下几滴温热的白色汁液,有个老外正好饿了,以为是新鲜牛奶便用手指蘸了放到嘴里吮吸一番……   与此同时,“萨德侯爵”站在高高的楼顶天台,赤身裸体,犹如六翼天使,俯瞰大半个城市。深深的黑夜里,无论天上地下,一片星光灿烂。他想象在此时此刻,无数或明或暗的窗户背后,有几百万人相拥而眠或不眠。人们彼此相爱或者彼此不爱,彼此憎恨或者彼此欺骗,或者等价或者不等价地交换。人们小心翼翼地或尽情放纵地磨砺着享受着消耗着彼此的肉体、精神以及尊严,又有绝大多数的生命被谋杀在避孕工具和对未来的内心恐惧里。也有几百万人,全然孤独地面对长夜,将自己奉献给天空与地板——就像此刻的“萨德侯爵”,在天国门口,发射出马克沁重机枪般疯狂的子弹,宛如狂风暴雨扫过最漫长的那一夜,将世界摧枯拉朽地打成筛子,同时也耗尽自己最后一滴精魄。   我的表哥叶萧警官私下告诉我,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萨德侯爵”在坠地之前就已死亡。   断七那天,有人为“萨德侯爵”建了一个网上灵堂,点了二百二十六根蜡烛,并且引用了萨德侯爵在一八一四年死去后的墓志铭——   墓前经过的人,   请您双膝跪地,   为这位世上最不幸的人祈祷。   他生于上世纪,   在我们生活的时代命赴阴曹。   可恶的专制统治,   时时对他进行迫害。   恶魔国王多么可耻,   欺压了他一生一世。   恐怖笼罩时期,   它把萨德推到悬崖边缘。   议会恢复时期,   萨德还得含冤。   第26夜 蜡像馆的一夜   蜡像是很恐怖的东西,将无生命的物质塑为人形,将灵魂禁锢在死亡的眼中,将无尽赞美与终身荣耀幻化为木乃伊般的存在。   所以,我不太敢去蜡像馆之类的地方。   其中给我留下巨大心理阴影的蜡像馆,在南方某个旅游城市。在郊外的公路边,尘土飞扬,据说要造高尔夫球场。孤零零两层小楼,深红色油漆外墙,几乎没一扇窗,楼顶广告牌满是明星照片,衬托出一行大字,模仿某位国家领导人字体——杜莎姑娘蜡像馆。   门票标价一百,有物价局和旅游局公章。检票处立着一具蜡像,是个中国老头,又高又瘦,像晾衣架。短袖白衬衫,极不合身的宽大,像罩在骷髅外边,随时会从衬衫纽扣里,迸出一两根白骨森森的肋排。头发全掉光了,眉毛稀稀拉拉,胡子倒是干净,肤色小深小浅,光溜溜的,蜡黄蜡黄,让人想起大太监李莲英。   突然,蜡像动手打了自己一耳光。   竟有只苍蝇叮上鼻子,把它当作僵尸产卵生蛆。原来他不是蜡像,只是这肤色,这形态,还有一动不动的僵硬……唯独眼睛很亮,像深井里的清水,不像其他老人的无精打采与浑浊。盯着你剪门票时,让人不由自主想避开,好像多看一眼就会被吸尽精气。   进入蜡像馆门厅,竖着杜莎夫人的介绍。这个法国女人生于十八世纪,第一尊蜡像作品就是伏尔泰,以后还有卢梭和富兰克林。法国大革命,断头台下尸山血海,她从中寻找人头,制作头部模具和蜡像。路易十六和玛丽皇后被斩首后,杜莎夫人做过他们的死亡面具。战争期间,杜莎夫人移居伦敦。一八三五年,她在贝克街建立蜡像馆,原来福尔摩斯是隔壁邻居。   至于杜莎姑娘——杜莎夫人排行老八的闺女,女承母业,颇有成就。杜莎姑娘蜡像馆,作为杜莎夫人蜡像馆的子品牌,专注于再现青少年喜爱的大众明星,拥有上千万忠实观众,本馆就是杜莎姑娘蜡像馆在全球的第十九家分馆。   首先,看到古天乐版的杨过与李若彤版的小龙女,但这分明是《乡村爱情》的刘能,以及困于绝情谷底十几年的裘千尺,还有一只酷似老母鸡的神雕。虽然如此,旅行团的小伙伴们,还是纷纷愉快地拿起自拍杆。   同一展厅,张国荣版的程蝶衣与张丰毅版的段小楼,周星驰版的至尊宝与朱茵版的紫霞仙子,《流星花园》的F4,《泰囧》的徐峥、王宝强与黄渤,《甄嬛传》的孙俪,《倩女幽魂》的王祖贤。最有范儿的,自然是未剪胸版的武媚娘。无论男女都争相与她合影,或者说与胸合影。最年轻的蜡像,是刚搬进来的小鲜肉,赤裸上阵,只剩一块遮羞布,他叫宁泽涛。   天杀的蜡像馆还有二楼,迎画开来一艘泰坦尼克号,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扮演的Jack与凯特·温斯莱特扮演的Rose,相拥在《加勒比海盗》的背景前,好像这部电影的男一号是约翰尼·德普。这层全是老外,玛丽莲·梦露,裙摆被一一根大头钉固定在了大腿上,为了避免游客骚扰裙下。   一大拨欧美明星后,是一农带水的日韩邻邦。高仓健扮演的杜丘与中野良子扮演的真由美,金秀贤扮演的都敏俊与全智贤扮演的千颂伊,居然还有泰国的马里奥。最后是盛大阵容的AKB48,日本妹子摆成各种姿势。总而言之,这些蜡像都丑哭了。除了有几分神似的,大多属于整容前,卸妆后,连续四十八小时熬夜的水准,个别已被泼了硫酸。简直毁童年。   一楼出口的拐角,一尊孤零零的蜡像——她穿着云南彝族服饰,青葱如玉的兰花指,放在右耳的翡翠耳环旁,好像刚给自己戴上,可惜没看到阿黑哥。   阿诗玛。   她是整个蜡像馆里最漂亮的一具蜡像,与电影里的形象分毫不差,真实到让人以为是工作人员假扮的。有人憋不住摸了一下,指尖触及美人脸庞,绝对死人般冰冷。   “别碰她!”   一个低沉的吼声,晾衣架似的管理员老头,仿佛从大门口瞬间飘移而来。“可以拍照片,但不能碰。”——老头的气管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听起来古怪。   这个旅行团都是三十岁以下的,没有五六十岁的大妈,也没人认识阿诗玛,更无人上来合影。   蜡像馆还有个题词壁,整整一面墙,供游客涂鸦题字,为了避免在蜡像脸上和胸上刻字,比如“某某到此一游”“情比金坚”等等。题词壁五花八门,有人抄了首宋江在浔阳楼上的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能宽容这样的反诗,老头管理员也不容易了,假如他明白这意思的话。   最后,游客们向导游投诉——什么垃圾蜡像馆,简直是殡仪馆!质问导游拿了多少回扣,要求退还一百元门票钱。导游当然不肯,一路扯皮回了酒店。人们回头看“杜莎姑娘蜡像馆”——荒无人烟的公路边,只剩管理员老头挥手告别,莫名一股恐怖片气氛。   当晚,所有游客躺在酒店床上,梦到了蜡像馆,还梦到了紫霞仙子。有人从她手里抽出一把宝剑,看起来惨遭毁容的她,淡然回答:“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此时此刻,杜莎姑娘蜡像馆里,一楼的第二展厅,两盏昏暗的灯。紫霞仙子手握紫青宝剑,凝视穿着书生服饰、仿佛唱戏归来的至尊宝。   一只手,布满皱纹,骨节粗大,树干般的右手,将宝剑抽出剑鞘。另一只手用干抹布擦净宝剑。这是一把开过刃的剑,十步杀一人的利器。宝剑塞回剑鞘,手又拿起一把鸡毛掸子,拂去紫霞仙子身上灰尘。她那干枯的头发,也被某种药水喷了一遍,重现光泽——这蓬假发本来就是活人头发做的。   深夜,这双手,属于蜡像馆的管理员老头。   六点钟闭馆,通常满地狼藉,到处是垃圾、痰迹、小孩的大小便。每天要接待两到三个旅行团,有一百多号人的老年团,也有七八个人的老外团。周末有散客,多是城里的中学生。男生把蜡像馆当作泡妞圣地,借用丑逼蜡像吓唬女孩,颇易得手,搂搂抱抱亲嘴,带去城郊开钟点房。   蜡像很容易结蜘蛛网,至于被游客破坏的,他会简单地修修补补。范冰冰扮演的武媚娘,那个著名的胸啊,早被人摸黑了。每隔一个礼拜,就要给武媚娘宽衣解带,把抹胸干干净净地洗一遍。可怜的是,武媚良的胸每天都会变小,但只要涂上一层装修用的胶,立马恢复成骄傲向D罩杯。   接近子夜,老头才忙完。   他不回家,每月工资一千五百块,包吃包住,就睡在蜡像馆底楼的值班室。房间不到八平方米,堆满了蜡像修补材料,有张臭烘烘的小床铺,这里冬天必须要生炉子,夏天则是蚊子的天堂。老头的枕头里散发出一股蜡像味,与人的气味有些像。他的气管不太好,有哮喘的老毛病,随身带着哮喘喷剂。后半夜,他常发出震耳欲聋的鼾声。   隔着两堵墙,蜡像馆亮着微弱的灯,用来防贼和吓唬小鬼。几十个蜡像怔怔地站着,好像集体表演哑剧,又像被武林高手点了穴。   骤然之间,周星驰版的至尊宝,从朱茵版的紫霞仙子手里,再一次抽出紫青宝剑。虽是蜡像,嘴唇却动了,发出人类的声音——“我靠,这老头把你的剑擦得真干净!”   其实,这也不是周星驰的声音,而是他的御用国语配音石班瑜。   至尊宝往前迈了两步,手中的紫青宝剑重重掷向黑暗的角落,发出“吱”的一声惨叫。他兴高采烈地跑过去,剑锋上穿着一只灰老鼠,挣扎几秒便气绝身亡。   这时他背后的紫霞幽幽说道:“哎呀,杀千刀的至尊宝。你又残害小动物了,把我的宝剑弄得血污遍体,让我怎么佩带在身上啊。”   至尊宝将死老鼠摔在地上,用衣角擦了擦宝剑,送回紫霞的剑鞘,松松垮垮地答道:“没事啊,老头还会给你擦一遍的。你忘了上个月的后半夜,老鼠蹿到你的裙子里,你吓得乱叫,把整个蜡像馆的房客们都惊醒了。”   “不错啊,我最喜欢灭鼠害的至尊宝了!”   他俩的旁边,是穿着旗袍的张曼玉,在王家卫《花样年华》中的扮相。一箭之遥,梁朝伟正对着吴哥窟的树洞哭诉,忽而转头,无语凝噎。他再看隔壁桌,却响起了热闹的麻将牌声。   《英雄本色》里周润发扮演的小马哥与狄龙扮演的老大,正在一张桌子上摆开阵势。梁朝伟转忧为喜,拉着穿旗袍的张曼玉,坐到麻将跟前凑成了一桌。李连杰扮演的黄飞鸿,刘青云扮演的方展博,津津有味地跟在后面飞苍蝇。打了两圈之后,狄龙叹息道:“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狄龙和了。跟后面的黄飞鸿赚了一大票,方展博则摇头,“我还是回去做股票吧,顺便筹备蜡像馆证券交易所。”   小马哥淡定地咬着牙签说:“这里到底不是自己的地方。有人千方百计想要离开自己的家,有的人想回去,有的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是自己的地方好。”   “此言差矣!这个蜡像馆啊,就是我等落草为寇的水泊梁山啊。”央视版《水浒传》里的李雪健,穿着宋朝服装,跑到题词壁前,从宽大的袖管里掏出笔墨砚台。那首浔阳楼头“敢笑黄巢不丈夫”的反诗,自然是宋公明的手笔。他在墙上挥毫泼墨,竟是宋徽宗的瘦金体——“我家住在蜡像馆,人人都要爱护它!”   在朋友圈一一片点赞声中,又一只老鼠从女儿国国王裙摆下穿过。蜡像馆亦非世外桃源,即便安静的漫长一夜,也常有鼠辈猖獗。蜡像皮肤娇嫩,有的蜡质还是老鼠喜欢的美餐。有一回,成龙的大鼻子,就被一只硕大的母老鼠咬掉了。所以啊,大家都很惧怕老鼠,灭除鼠害就是蜡像们的第一要务。   唯独一楼最后的拐角,杨丽坤版阿诗玛蜡像的周围,闭馆后就会布满老鼠药和捕鼠夹,每晚都有一两只可怜的小东西,在她面前命丧黄泉。老头最爱阿诗玛。他在她的面前最久,围绕这尊蜡像兜兜转转。   有一夜,哮喘的老毛病发作,老头难受得挖心挖肺,倒在地上摸出哮喘喷剂,这才‘发现已经用完了。老头快昏迷的时候,阿诗玛大叫起来,招呼蜡像们来帮忙。   整个蜡像馆动员起来,楼上楼下聚集了一百来个。二楼《白色巨塔》的唐泽寿明,正好穿着医生行头,给老头做了一番检查,结论是必须用喷剂才能救他的命。   至尊宝冲到蜡像馆的值班室,拨打120急救电话。他发出石班瑜的声音,还带着电影里的腔调,接电话的小妞回答:“你耍我啊,神经病!”以为有人模仿周星驰说话搞恶作剧。   大伙儿想要背老头去医院,但蜡像的密度和重量都低于人类,实在没办法把他搬出去。何况,凡是进人蜡像馆的它们,都对人间有莫名恐惧。白天面对游客,已让它们备受折磨,谁想要跑到外面的世界?那就好像宇航员脱掉太空服,被直接扔在银河系。   忽然,《精武门》中的李小龙版陈真自告奋勇,“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爷爷死啊!”   李小龙赤裸着上身,在全体蜡像的祝福声中,冲出黑夜中的蜡像馆。自打从蜡像工厂诞生,他头一回独自走上公路。路灯稀稀拉拉,不时有卡车呼啸而过,路边野狗对他狂吠,夜行动物一眼能看出他不是人类,而是个行走着的人形怪物。蜡像比不得活人的血肉之躯,不能磕着碰着,稍不留神就会缺胳膊断腿,甚至撞得粉身碎骨,截拳道踢两下就自己散架了。他心急如焚地走了半个钟头,赶到城里的二十四小时药店。值夜班的药店大妈,没认出他是李小龙,更没发觉他的肤色与表情异于常人,整张脸和脖子以及关节都是僵硬的。唯独他打着赤膊,让大妈以为撞上了流氓。   还好,大妈见过的裸男多了,从容地取出哮喘喷剂,李小龙才悲催地发现——没带钱!   豁出去了,他抓着哮喘喷剂狂奔而逃。药店大妈大喊抓贼,提了一把扫帚追赶。这年头,半夜里喊抓贼的,没人敢出来帮忙。但蜡像跑不快,每一步都像慢镜头,大妈在后面挥了一扫帚,正好打中李小龙的腰眼。   扫帚如杨志杀牛二的宝刀,竟将蜡像整个拦腰截断,上半身飞进绿化带,下半身还在人行道。   药店大妈傻了,以为杀了人,又觉得不对劲,会不会撞到邪鬼?还是湘西赶尸?《鬼吹灯》的胡八一?《盗墓笔记》的小哥张起灵?   大妈哭喊着逃回药店,晚年注定将在极度恐惧与各种烧香拜佛中   度过。   蜡像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李小龙的下半身完蛋了,上半身还能动弹,他把哮喘喷剂衔在嘴里,依靠两只手往前爬行。   只要天没亮,他还有机会回到蜡像馆。一路爬出城区,回到荒凉的公路上。有个残疾的乞丐,也是只剩了上半身的,躲在桥洞底下睡觉,蓦地被爬行的蜡像惊醒,同情地给了李小龙一杯水,浇灌在他的嘴里。   妈的,还是开水!   蜡像的嘴巴要被融化了,李小龙干脆把哮喘喷剂吞进肚子。继续在公路上艰难爬行,两只野猫过来,在背后狂抓一番,叼走了他的两只耳朵。坚硬的柏油路面上,蜡像的十根手指全部断光,最后只剩下光秃秃的手腕,在凌晨五点回到了蜡像馆。   老头还活着,命悬一线。   《精武门》的李小龙版陈真却已面目全非,无法辨认,他只剩下不到二十斤重。火伙儿从他的身体里,取出了救命的哮喘喷剂,往老头的口腔里喷。   天亮了。   老头苏醒,所有蜡像恢复原位,唯独不见李小龙,两侧的狄龙与梁小龙,面露悲伤之色。      他发现有堆破碎的蜡像材料,早已不成人形,像是被汉尼拔分尸的残骸。哎呀,看到全新的哮喘喷剂,老头终于明白了,不禁大哭一场,在后院埋葬了破碎的蜡像。   蜡像馆的悲伤事件却由此接踵而来。   有辆小货车开到蜡像馆门口,放下来几个壮汉,将紫霞仙子蜡像扛在肩上带回了城区。蜡像馆老板也在现场,穿着一身伪唐装,看起来很像《百家讲坛》的某名流。城里有个开煤矿的土豪,是老板的好朋友,心血来潮参观蜡像馆,正好撞见紫霞仙子。他是《大话西游》的超级粉丝、朱茵的忠实崇拜者。在紫霞身边驻足流连,哈喇子都掉下来了,便花了十万元买下蜡像。   蜡像馆老板心中窃喜,这鬼地方开业七年,若非地方政府给他送地皮,早就要关门大吉了。而他的这些个蜡像啊,全是最低价收来的次品,个个丑逼,居然有人不嫌弃,岂不快哉?   管理员老头哆嗦着嘴唇,看着紫霞仙子被抬上车,好像自家闺女出嫁到窑子窝。老板塞给他一个红包,里面装着两百块啊两百块,作为卖掉蜡像赚钱的奖励。   深夜,紫霞住进新家,市里最贵的别墅小院。土豪为她在三楼设了个洞房,按照古代的样子布置齐全,亲手将她扛到床上,戴上红盖头,紫青宝剑挂在床头。   土豪开始还有绅士风度,没有对紫霞动手动脚,而是心满意足地回到二楼睡觉。   原来,他是想要等到黄道吉日,再行亵玩之美事。   七天后,“吃唐僧肉”的好日子到了。土豪灌了三瓶五十多度的白酒,来到洞房,扯了卡拉OK的线和麦,怒唱一首《最炫民族风》。他剥去紫霞的衣裙,从上到下抚摸,很有东京电车痴汉的味道。但蜡像比不得充气娃娃。他给紫霞换上一身女仆装,戴了护士帽,穿上空姐的丝袜,齐活儿了。   土豪玩得起劲,紫霞眼里流下泪水,喃喃自语:“我的意中人是一个大英雄,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说罢,房里出现了第二尊蜡像——不知是谁为至尊宝改换了装扮,这回他变成了《大话西游》里的孙悟空,手里还抄着一根拖把改造的木棍。   两个钟头前,蜡像馆的小伙伴们,给至尊宝开了饯行宴,为他换上木箱子里的旧戏服。他说每晚梦到紫霞在哭,确信她遭受虐待,必须把她从火坑中救出来。至尊宝变身为孙悟空走出蜡像馆,陈凯歌《荆轲刺秦王》中的张丰毅版荆轲,唱起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子夜,他长途跋涉到城里。至尊宝怎能忘记紫霞的气味?他凭借嗅觉找到这间别墅,闯入三楼的洞房。   又来了个蜡像,按计划土豪本该当场吓晕。不想这家伙早已喝高,把自己当作了牛魔王,随手抓起陶瓷台灯,重重砸在至尊宝头顶。   蜡像啊蜡像,如何经得起这一台灯猛砸?   至尊宝也好,孙悟空也罢,化为几百个蜡块,撒落在紫霞洞房花烛夜。   土豪看着满满一地板的周星驰,对着床上的紫霞说:“他好像一条狗耶!”   一秒钟后,紫青宝剑刺人土豪心脏。   土豪至死都没想明白——这把剑居然是真的?   第二天,人们发现土豪的尸体,胸口插着紫青宝剑。房间里碎了一地蜡像,还有套丑陋的戏服。紫霞仙子完好无损,穿戴着原本的衣裙,地上散落着女仆装,护士帽和丝袜。   土豪之死,在公安局仍是个谜。土豪开煤矿出过多次矿难,手里死过上百人,难免有人上门寻仇结案。   紫霞仙子的蜡像嘛,被认定不吉利,最终给土豪陪葬,跟着纸人纸马纸豪车纸别墅纸大奶纸小三同时烧了…一   只有蜡像馆的老头,悄悄去给至尊宝收尸,从土豪家的垃圾箱里,扫出几十斤的蜡块,拖着平板车回去埋葬了。   老头哭了,像死了个闺女,又死了个儿子。   蜡像们心有戚戚焉。那么多年,老头呵护着每一个蜡像,不管有多丑,全当作自家孩子——唯独阿诗玛例外。   老头第一次遇见她,还是一九六九年,过完冬至的深夜。二十岁,像现在一样嘴上没胡子,头发却茂盛得像七月杂草。他是“老三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那一晚,他裹着军大衣,挤在贫下中农里头,天上飘着细碎的雪花,看了场露天电影《五朵金花》。罕见的彩色片,副社长金花,字幕里看到杨丽坤的名字。他主动申请编入电影放映队,常年流动在穷乡僻壤,十来部电影翻来覆去放映,总算找到机会,弄到“大毒草”《阿诗玛》的拷贝——女一号还是杨丽坤。   一九七○年,他开始给杨丽坤写信,寄往云南省歌舞团,次次石沉大海。三年后,他偶然得知,杨丽坤早被下放到地方劳动改造,最终关进了糟神病院,远在湖南郴州。过年他没回家,坐了三天三夜的绿皮火车,赶到郴州精神病院。这家医院闻名全国,《人民日报》上有篇《靠毛泽东思想治好精神病》说的就是此处。精神病院里的杨丽坤,目光呆滞,满头乱发,仿佛三四十岁的老女人。有人告诉他,杨丽坤今年刚结婚,死心吧。他献上路边采来的山茶花,悄然告别。   “文革”结束,他被分配到电影院,担任电影放映员的工作。而他的女神杨丽坤啊,也从精神病院出来,与老公孩子一起去上海电影制片厂度过余生,此生却再没碰过电影。   而他一辈子没结婚,打光棍到老,至今还是个老老实实的处男呢。   电影院的老伙计们开玩笑说,你算是讨了电影里的女明星做老婆了。但是呢,无论山口百惠还是波姬·小丝,抑或林青霞,有哪一个比得上阿诗玛杨丽坤呢?   当然,他也不会忘记那些片名,什么《人性的证明》《砂之器》《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黑郁金香》《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就连童自荣配音的佐罗的台词,他都能背得滚瓜烂熟,因为他真的亲手放映过一百遍啊一百遍。   告别小清新的八十年代,毫无防备地被扔进九十年代。先是流行录像带,后来是VCD和DVD。电影院经营惨淡,经常只有一个观众,还是来借空调睡午觉的。最后,电影院关门大吉,整个拆掉盖起洗浴中心,老员工们都下岗了。   洗浴中心的大老板,是他外甥女的婆婆的干儿子的拜把兄弟。电影放映员,就此改行给人搓澡为生。   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杨丽坤在上海去世。五十八岁的短短一生,流星般辉煌过后,大半淹没在沉寂的海底。老头就快要成老头了,专程赶到上海,在龙华殡仪馆,看了她最后一眼。他献了一个大花圈,包了个一千块的白包,这在那年已是很高的标准。   七年前,洗浴中心老板出国去伦敦参观了杜莎夫人蜡像馆,看得那是津津有味。回国适逢本地开发旅游,便向政府拿了块地皮开发,建起了山寨的杜莎姑娘蜡像馆。   蜡像馆刚开业那个月,生意火爆得不行,全省人民纷至沓来。到了第二个月,蜡像馆就闹鬼了。管理员都是二三十岁阳气十足的小伙子,却被吓得屁滚尿流。以后啊,蜡像馆出再高的薪水都没人敢去。   唯独洗浴中心搓澡工老头、前电影放映员,听说蜡像馆里能看到无数电影明星,就自告奋勇应聘去当管理员,只要一千五百块的工资。   偌大的蜡像馆,只有老头一个人。每逢傍晚,出纳会来收现金。老板则每周来视察一次,多半是陪同领导参观,或者带个小秘书来亲嘴。   老头搬进来没两天,就发现真的闹鬼。他也想过办法驱鬼,但毫无用处。他发觉那些蜡像半夜里就会活了,也有喜怒哀乐爱恨情仇,各自说话聊天吵架撕逼。他对于蜡像并不恐惧,无论它们有多丑。老头装作不知道,每晚打扫完毕,还能呼呼睡大觉,哪怕蜡像们开万圣节的联欢晚会,在他床边打德州扑克赌钱。   而他终于相信——任何物质一旦塑成人形,就能拥有与本体相近的灵魂。   自从成为蜡像馆的管理员,老头心里最大的愿望啊,就是能看到阿诗玛杨丽坤的蜡像。   他好多次向老板提出这建议。老板回答:“阿诗玛啊?五朵金花啊?现在的年轻人谁晓得?孤零零的蜡像放在那里,没有一个人来合影,你让人家阿诗玛在阴曹地府里不害臊吗?”   “如果我自己花钱呢?”老头固执地问。   “就算是那些丑逼蜡像,最最便宜的工厂里做的,每个至少也得两万块钱,你买得起吗?”   于是,老头决定自已攒钱做个蜡像。   他悉心学习了蜡像制作,自费几千块买原材料,用三年时间,终于造出一个阿诗玛——毕竟是半路出家的三脚猫,手艺不精,蜡像丑陋到极点,简直就是容嬷嬷。不巧恰逢盛夏,三十八度的桑拿天,作坊里没有空调和风扇,劣质的蜡像很快就熔化了,先掉下来两个眼珠子,接下来是阿诗玛的胸,然后是整个脑袋,“啪”的一下在地上摊成大饼。   老头抱着被斩首的阿诗玛大哭一场。   他想到城里的老房子。反正他一直住在蜡像馆,老屋只有二十平方米,借给一对摆夜排档的农村夫妇,每月收三百块租金。他咬咬牙,老房子以两千块一平方米卖了出去,换来四万块钱。有了这笔钱,他请假去了趟广东,在全世界最大的蜡像工厂,定做了一尊极品。   三个月后,杨丽坤版的阿诗玛,被运送到蜡像馆。老头拆开包装一看,惊为天人,几乎兴奋得犯了哮喘病。   没错,在整个蜡像馆,并在有史以来的蜡像界,这是最漂亮的一个,无与伦比,没有之一。   阿诗玛身上的衣服,都是老头亲自去云南石林买来的,最正宗的彝族撒尼人装扮。耳环是真翡翠,腾冲淘来的,虽说品质不高,但也花了七千块。他并不担心翡翠耳环失窃,因为戴在蜡像的耳朵上,没人会觉得那是真货,就像没人相信紫青宝剑可以杀人。   老头每天只睡不到六个钟头,死人般沉静,无梦。黎明,冬天还是黑漆漆的,夏天已亮了鱼肚皮。无须闹钟,脑子里某个器官,定点在五点三刻唤醒。老头在被窝里蜷缩五分钟,不少一秒,亦不多一秒。值班室里有电饭煲,他给自己煮锅粥,只要天别太热,可以连吃两日。偶尔,他会去城里买几个包子,吃碗牛肉粉。他不看报纸,不听广播,没有电视机,连手机都不用,值班室有台座机就够了,平常接导游们的电话。除了出纳与老板,他无需跟任何人联络。吃完早饭,他到蜡像馆里检查一遍,看看有没有梁上君子光顾,老鼠家族又做了什么恶事。整个上午,客人不多,更不会有散客,他开始修补残损和弄脏的蜡像。午饭还是喝粥吃馒头,然后就去和阿诗玛说话。他有一副老花眼镜,平常很少戴,却是精心呵护阿诗玛的工具。老头用商场买来的化妆盒,不时为她化上淡妆,永远保持银幕上的容貌。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给自己洗衣服。无论盛夏寒冬,他都用冷水擦身。在洗浴中心做搓澡工的那几年,让他对于泡澡这件事深恶痛绝。日落之后,游客退散,蜡像馆重新成为他的私人领地,他开始漫长的清理和检查,特别保护阿诗玛不被老鼠骚扰。老头知道其他蜡像很嫉妒,他对蜡像馆每个居民都做了警告——谁要是敢欺负她,就会被扫地出门,被野狗叼走,被农民打烂,被污水腐蚀……   可惜,他从未见过阿诗玛的蜡像动过一丝一毫,也没听过她的歌声,哪怕只是一句低声而客套的“你好”“谢谢”之类。   好像她才是整个蜡像馆里唯一没有灵魂的物体。这是老头这些年来唯一的焦虑。   虽说野百合也有春天,纵然是蜡像的世外桃源,终究逃不过千万劫中的一次。   有人给旅游局写了封投诉信,说无良黑导游强制购物,把游客带去世界上最丑的蜡像馆,讹诈了每位游客一百元。信里还说,进入这样的蜡像馆,见到如此尊容的电影“明星”,造成的心理阴影面积该有多大呢?   这封投诉信被转载到了网上,在微博上转发了两万次,在微信上阅读了十万次以上,旅游局和市政府顶不住压力,下达一道红头文件,为恢复本地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美好形象,限令在一个月内拆除蜡像馆。   老板拿到几十万补偿金,拆掉也不可惜。何况政府答应在城北再给他批块地开鬼屋乐园。他接到管理员老头的电话,问能不能在另一个地方重建蜡像馆,把所有蜡像完好无损地搬过去。老板拒绝了,没有地皮可用,就算有地也得多花上百万。这还不是关键,据说有位风水师,是给建造市政府大厦出了不少主意的世外高人,他说现任书记之所以长期得不到升迁,源自本地有一群妖孽。风水师夜观天象,昼算八卦,确定这些妖孽就是邪恶的蜡像。经过媒体报道,全国人民都知道这里有丑逼蜡像,很有可能引来明星们的投诉和官司,只有灭其存在,才能保一方太平,护父母官的仕途,并且永绝后患。   蜡像馆的死刑判决,挑了中元节的“好”日子,化身为一纸拆迁通知书下达下来。拆迁队只携带简易工具,准备先把房子洗劫一空,凡是能用的东西,窗户啊木梁啊,全部运走卖钱。再来一个总破坏,用最原始的方法,就像传说中项羽火烧阿房官,古罗马人毁灭迦太基,成吉思汗夷平花剌子模。风水师特别关照,最好在废墟撒上盐,确保来年寸草不生,让蜡像中的邪灵永无葬身之地,才能让百姓安居乐业,子子孙孙永享富贵。   十二壮士,起个绝早,气宇轩昂,怀着保卫家乡的崇高使命,刚撞开蜡像馆大门,就落入深沟陷阱。老头手持一把冲锋枪,就是在《第一滴血》里史泰龙版兰博的武器,身上披挂子弹带,高声呵斥入侵者们,胆敢再踏进蜡像馆一步,就要扮演电影里的尸体了,一辈子!   老头手里的家伙只是道具,但起码能吓唬后生们。掉进坑里的拆迁队员们,庆幸自己死里逃生。   蜡像馆安全度过一个星期。大门早被堵死,围墙后面布满陷阱和壕沟,灌满粪便这种“生化武器”,以至于成为苍蝇的集中营,远近二十公里臭气熏天。拆迁公司掐断了水电,老头自行开挖水井,在值班室储存了两个月的面粉和干粮,还有手电筒、蜡烛、汽油等守城物资。   深夜,拆迁队以鬼子进村的方式,爬上梯子越过围墙,好几个掉进了粪坑。但他们早有预案,用木板搭桥越过陷阱,闯入蜡像馆一楼。他们带好手电筒,各自提着榔头与锤子,面对一个个丑陋不堪的蜡像,好像进了人肉屠宰场。虽然害怕,却必须执行命令。第一个要被砸碎的是周杰伦的蜡像。有人刚抡起家伙,周董就唱起饶舌的《本草纲目》,孙俪穿着甄嫘的清官盛装,平举双手一跳一跳过来。女儿国国王唱起了“女儿美不美",武媚娘挺着酥胸在拆迁队员背后吹气。楼上的吃人博士汉尼拔,舔着牙齿走下楼梯。《碟中谍》的阿汤哥版亨特特工飞檐走壁,眼看要将入侵者全歼。   妈呀,邪灵真的出现了,拆迁队的小伙子们,魂飞魄散,丢盔卸甲,越过粪坑和跳板,救出挣扎的同伴们,越墙而逃。   蜡像馆保卫战的第二次胜利。老头从角落出来,与他的蜡像伙伴们击掌庆贺。   这一晚过后,倒是验证了风水师的预言,蜡像馆煞气重重,布满凶险的恶灵,若不祛除,必定后患无穷。   现在难题来了,谁都不敢再接近此地。附近的地价都跌了许多,高尔夫球场也宣告停工。领导挠头之时,只能派遣蜡像馆老板出面,毕竟还是他的产业。   老板选择在阳光灿烂的正午,离蜡像馆五十米开外,举着大号喇叭和广场舞级别的扩音器,以震耳欲聋之势喊话。还是那套陈词滥调,先是表扬老头的忠诚,说他是史上第一敬业的管理员.也是公司最勤恳的老员工。再上“胡萝卜”,只要老头投降,交出蜡像馆,立即给他发放三千五百块年终奖——他没说这是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边   上的领导实在看不下去,咳嗽两声,老板心领神会地提高了奖励额度,从三千五升到五千五,最后在领导的手势下,报出一万八的不二价。等了个把钟头,原本期待的白旗并未看到,老板便从“胡萝卜”转到“大棒”,依次祭出城管、协警、公安、特种兵、法院、监狱,直到注射死刑等等法宝,但最厉害的是精神病院。   蜡像馆中的老头,听到“精神病院”这四个字,想起一九七三年在湖南郴州,初次与杨丽坤相逢的情景。他怒不可遏地推出《鸦片战争》林则徐的大炮,灌满粪便往门外来了一发,正好击中老板口沫四溅的嘴巴。   最后的“侵略”,定在中秋节,月圆之夜。   晚上八点,拆迁总指挥下达总攻令。大疆无人机,先行盘旋侦察一圈,确认没有重型武器。八盏探照灯打开,将蜡像馆照得如同白昼。九十九台挖掘机由蓝翔毕业的高才生驾驶,宛如库尔斯克原野上的坦克大战……后面跟着一支重金聘请来的专业驱魔队伍——和尚、道士、仁波切、古曼童齐出马,联合成为“蜡像馆终结者”。   轰隆巨响之后,第一道墙被推倒。紧接着是土方车,倾倒大量碎石填平粪坑和陷阱。接着是蜡像馆本身的墙体,抵抗了不到两分钟,就在无数推土机的强暴下化成渣渣。几个蜡像还试图反抗,李连杰版黄飞鸿和《警察故事》中成龙版陈家驹,他俩还来不及亮出绝招,便“出师未捷身先死了”。老头躲在蜡像馆房顶,被埋入瓦砾堆的刹那,看到阿诗玛也被绞进了挖掘机的履带下。   他凄惨地呼唤心爱的人儿名字,却意外地听到她的回答,阿诗玛的绝唱——   马铃儿响来哟玉鸟儿唱,我跟阿黑哥回家乡。远远离开热布巴拉家,从此妈妈不忧伤,不忧伤嗨啰嗨啰不忧伤。蜜蜂儿不落哟刺蓬棵,蜜蜂落在哟鲜花上,笛子吹来哟口呀口弦响,你织布来我放羊,我织布来嗨啰嗨啰你放羊……   一生中最后一次的中秋之夜,老头第一次听到身为蜡像的杨丽坤的歌声。她的嘴唇在动,口型饱满,表情像电影里一样欢快。他终于相信,她也是有灵魂的,从未离开过他,自蜡像塑成装上眼睛的那一刻起。只是她始终保持沉默,哪怕手指都不移动分毫,只为绝不泄露这秘密。   但她一定知道,他是有多么爱她啊。   八月十五,城外的月光好美,像个圆规画出来的银盘,照着每一个魂。无论人,或蜡像,老头想。   清晨,蜡像馆变成废墟,停着几十辆挖掘机与推土机,似刚被苏军攻克的柏林。   杨过与小龙女.Jack与Rose,唐僧与女儿国国王,贾宝玉和林黛玉,永尾完治跟赤名莉香,都敏俊与千颂伊,全都埋葬在残垣断壁下,粉身碎骨,各自变成泥土,再也无法分开….   抗拒拆迁的管理员老头,被认定在当晚失踪。无人发现他的尸体,这也是事实。   而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以下的秘密——老头的血肉之躯,跟蜡像们混合在一起,距离他的DNA残渣最近的,是阿诗玛的翡翠耳环。   第27夜 春运赶尸列车一夜   多年以后,坐在寂静无声的极速悬浮列车上,王小石将会回想起二○一五年春节回家的那个遥远的夜晚。那时的火车站宽阔而喧嚣,人头攒动,川流不息。不锈钢与玻璃立面的候车大厅沿着铁路线一字排开,星空被雾霾装饰成了水墨画,城市灯火耀眼得如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火光。那可是一个辉煌的大时代,地球上有五分之一的人口,一年到头奔波忙碌——在无数荒芜的土地上造起钢筋水泥的森林,在山岭中打通隧道,河上架起高桥,自古不通的地方转瞬连接在一块儿。还有几亿人不惜背井离乡,远离父母亲朋或抛下另一半。到了农历新年前夕,这些人就会踏上回家的路。如果按照人次统计,已超过这个国家总人口的三倍。这是人类史无前例的伟大迁徙,未来几万年也不可能重现。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王小石的情人节,是在医院的太平间和火车上度过的。   凌晨,他偷偷溜了进来。这里躺着几十具尸体,有的尚且柔软,有的已经硬邦邦了。墙边角落,集中停放着十二个死人——昨晚刚被推进来的,等到天亮,就要送去殡仪馆火化了。   哥哥。   王小石找到哥哥的遗体。那是个高大的男人,身板比弟弟壮了两圈,看起来相貌堂堂,仿佛随时会跳起来打篮球。但从哥哥痛苦的表情来看,死前一定受了不少罪。   小时候,爸爸妈妈常说,大石头和小石头,就跟他们的名字一样哎。   果然,王小石长到二十二岁,身高还没超过一米七。每次跟在哥哥身后,总是自惭形秽得不敢说话。兄弟俩相差五岁,上学的时候,王大石壮得像头牛,每当弟弟在学校被人欺负,他就会冲过去将对方一顿胖揍。   王小石第一次到大城市打工,是被做泥瓦匠的哥哥带出来的。那年他十七岁,包工头嫌他太过瘦小,在建筑工地干不了重活。不过,王小石写得一手好字,好歹读到了高二退学。包工头手下十来个民工,全是同村老乡,平常都听王大石的,看他的面子,正巧工地上缺个记账的,才收下了王小石。   每年春节,大伙儿统一买火车票回家。半个月前,买票的任务落到王小石头上。他在火车站排了二十四小时的队,熬得双眼通红、四肢麻木,终于抢到十三张回家的票——最便宜的慢车硬座。   二月十三日,回家前一天,王小石正在跟包工头盘账,突然发现外头浓烟滚滚。原来是临时工电焊操作失误,加上天干物燥,整栋楼腾起冲天烈焰。此时,哥哥正带着一群工人,在大楼地下室干活呢。王小石想要进去救人,幸亏被消防队员拦腰抱住,否则进去就得变成烤鸭。大火扑灭后,消防队在地下室发现十二具尸体——完好无损,连根毛发都没少,死因是吸人性窒息。因为是呛死的,死者一律表情痛苦而扭曲,面色发黑。在烧成废墟的工地边上,王小石抱着哥哥。尸体非但感觉不到冰凉,反而被大火烘烤得滚烫。   王小石大哭一场,屁股兜里还插着十三张火车票。车票上印着名字的十二个人,被送进太平间躺了一夜。   王小石住在临时安置点,一宿没有合眼。包工头已被关进了公安局,被追究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一纸单方签好的赔偿协议,塞在王小石的包里,只要拿回家去由家属签字同意,每个死者的家庭就能得到四十万赔偿。   明晚,就要踏上回家过年的火车。哥哥死了,他该怎么跟老爸老妈说呢?还有那十一个同乡的民工,这些人,上有老下有小,咋就他一个人活着回家了呢?王小石摸出那十三张火车票,想起在售票窗口排了一昼夜的长队,他决定,十三个人一块儿回家。   根据老家的风俗,出门远行死在外地的,必须运回家安葬。不过,尸体要凭票上火车是不可能的。春运期间,活人都来不及运,怎么会运死人呢?   忽然,王小石想起十多年前的奇遇。在那冰天雪地的山村里,他是个病殃殃瘦巴巴的小不点儿,小学六年级了,还常被人问起读书了没有。他有梦游的毛病,经常半夜出去闲逛,有一次还差点被狼吃了。那天深夜,他鬼魂似的摸到村外的山路上。前头亮起一盏灯笼,照出几个蹦蹦跳跳的人影。霎时间,王小石被吓醒了,躲藏在乱坟岗后,只见那些家伙面色苍白,穿着不知哪个年代的寿衣,双手平举往前跳跃。队伍最后,有个晃晃悠悠的老头儿,头发掉光了,老得不知多少岁,蜷缩在破烂的羊皮袄里,寒风中冻得七荤八索。老头坐在地上不动了,只剩下喘气的力道。看起来像是死人的队伍,全都停顿下来。大半夜,那么冷的天,老头要是一直坐下去,十有八九要冻死。王小石想起在摇摇欲坠的乡村小学教室里,民办教师在黑板上画出雷锋的故事,他便摸到老头背后拍了拍。这猛一下子突袭,把老头吓得惨叫,面色跟死人一样惨白。再看是个小孩,老头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疼得叫唤起来,“喂,这回我没有赶童尸啊。”几番对话之后,老头才确认这孩子是活人,摸着心口说:“乖乖,人吓人,吓死人啊!”老头口干舌燥,越发虚弱,眼看就要冻死了,王小石让他稍等一会儿,便急忙跑回家生火烧了一壶开水,又急匆匆拎回来,倒在碗里给老头喝下。老头缓了过来,说:“小子啊,我活了九十来岁,这是最后一次赶尸,恐怕时日无多,待老夫死后,世上便再无赶尸人了。”王小石不懂什么叫赶尸,只听老头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如果愿意学,我就把这独门技艺传授于你,记得千万不可随意示人!否则,你不但会闯下大祸,还将天下大乱!”   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一个懵懵懂懂的少年,冰冷荒野中相遇的最漫长的那一夜,赶尸匠老头,将毕生绝技,毫无保留地秘传给了这个孩子……   王小石至今没忘记那七七四十九道各不相同的口令。   小时候,他将此视为绝密,不敢跟任何人提起,除了最亲密的哥哥。他害怕一旦告诉别人,自己就会变成石头,或那一长串行走的尸体中的一员。他更没对任何一具尸体念过口令。长大以后,他觉得那很扯,世上哪有什么赶尸秘技?全是鬼片里骗人的玩意儿,至于童年那晚的记忆,很可能是梦游时中邪了,甚至不过一场噩梦罢了。   不过,在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的凌晨,王小石决定必须要试一把——这是哥哥最后一次回家的机会。   太平间。医院地下二层。   十二具尸体面目狰狞——最小的十八岁,刚从农衬出来;最大的四十岁,女儿都出嫁了。   回忆起十多年前那个寒冬的夜晚,老赶尸匠传到他耳中的口令,王小石默默念起…   太平间里冰冷的空气有些凝固,六十秒,快要让他窒息的六十秒。   哥哥睁开了眼睛。   王小石的眼眶红了,但他来不及哭,赶快念起第二道口令。   于是,尸体坐了起来。僵硬的躯干和四肢,就像个机器人。   第三道口令。   哥哥的双腿已经下地,整个人站在弟弟面前。   另外十一个死去的民工,也都从僵硬中“复活”,面无表情地站在太平间里。   惊喜只持续了几秒,王小石才发现不止同乡——整个太平间里的死人,全都齐刷刷起来了,大多是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也有死于车祸被削掉半个头的小伙子,还有因非法流产拖着个死胎的女孩……   妈呀,出大事了。   有些陌生的死人不听召唤,径直向王小石走过来,还有个刚死于心肌梗死的胖大妈向他抛来媚眼。   王小石想起,当年老赶尸匠还教过他让死人复原的口令。他赶紧发令使哥哥和老乡们闪到自己身后,对着其他死人念起那道复原口令。果然,整个太平间近几十具尸体,又都倒下沉睡了。   情人节的凌晨,他的背后全是冷汗。   打开太平间的门,医院里寂静无声,王小石用口令引导着十二个死人,悄悄地穿过长长的楼道,坐进宽大的电梯。   缓缓上升。   才上了一层,电梯门打开了,有个值夜班的小护士,看到这些目光呆滞的家伙,不禁十分疑惑。   情急之下,王小石搂着哥哥亲了亲,嘴上说:“嗨,情人节快乐!”接着去亲下一个死人。   小护士厌恶得直起鸡皮疙瘩,以为这是一群Gay的情人节聚会,狠狠地瞪了小石一眼,电梯门一开就赶快出了电梯。   王小石引着尸队绕过保安,终于逃出医院。到了大街上,自然不能招摇过市。赶尸的行军口令有两种:一种是跳跃赶尸,就像香港鬼片里演的,双手平举往前跳,可以日行百里,半夜里赶尸匠都这么玩,还有一种是步行赶尸,速度比较慢,与常人无异,适合在白天伪装。   终于,王小石和十二具尸体,回到废弃的工棚。他把每个人重新整理一番,分别换上新外套。再用在情人节的路边摊买的廉价化妆品,掩盖死人的肤色。最后,他用手工方式,将每个人临死前的痛苦表情,恢复成平常的神色。好啦,十二个死人站在面前,看起来跟活人差别不大。每个都背着厚厚的旅行包,装着给孩子的玩具、给老婆的劣质   香水、给父母的保健品……   下午,赶尸部队整装出发,踏上回家的路。   王小石默念口令,指挥尸体们步行前往火车站。他们动作整齐划一,仿佛学校组织春游的学生,惹来许多人围观。但毕竟是死人,个个目光呆滞,凡是盯着他们看的人,都会感到不安,出于本能地躲远了。   熙熙攘攘的火车站到了,已是黄昏。广场卖花的小姑娘们,还试图向过路的王小石兜售玫瑰。今晚的城市,灯火辉煌,处处霓虹,王小石暗暗祈祷,老天爷不要再闹出人命了啊!   十三张火车票,分别印着各自姓名。一路上,王小石施以口令,让死人左手抓紧车票,右手抓紧身份证。他们的手指坚硬如铁,要是没有赶尸口令,除非刀砍枪击,否则绝不会让人拿走票。   王小石心里怕得要命,万一被人发现,恐怕就没法回家过年了。他一路默念口令,遇到安检,死人们就会放下包。到了检粟口,口令越发娴熟,每个人松开手指,便于检票员检查车票。   终于,汹涌喧嚣的人潮之中,十二个死人和一个活人挤上了春运的火车。   王小石找到座位,十三张票连在一起,最便宜的硬座。口令指示大家对号人座,而他就坐在哥哥身边,一颗高悬的心总算落定。   热闹狭窄的车厢里,挤满了人和行李,弥漫着灰尘,混杂着汗酸、头油、脚臭,还有老干妈、臭豆腐、腊肠和泡开的老坛酸菜方便面味……   二月十四日,晚八点,这座城市的男女白领们享用大餐的同时,十二节的列车汽笛呜咽,碾轧过漫长无边的铁轨,满载疲惫不堪的男女民工们,回家了。   这是一列慢车,山高路远,穿越大半个中国,要在铁道上颠簸三天三夜。准点到达的话,应是二月十七日中午,农历腊月二十九小年夜。   王小石看着车窗外的世界,窗户冰冷得结满霜花,高楼大厦积木似的后退,渐渐远离城市的灯火。   再见!城市….   列车内的灯光打在玻璃上,再也看不清外面的夜景,只剩下无数活人与死人的脸庞。而离他最近的,就是哥哥王大石。   “王大石!”   忽然,有人叫起了哥哥的名字。王小石刚想闭眼眯一会儿,吓得跳起三尺高,转头只见一个年轻女子,穿着白色滑雪衫站在过道里。她姿色中等,肤色天然黑,冻得一脸山炮红。乌黑长发里夹杂着挑染的黄发,看起来打理得还不错。   他揉了揉眼睛,才认出这张脸,“张……张……小翠啊?”   “嘿!小石头!”张小翠拍了拍他肩膀,亲切地叫出他的小名。   王小石心里招呼了她妈一百遍,“小石头”也是你叫的吗?谁跟你这么熟啊?   她是哥哥的前任。   张小翠哪知道王大石已经死了,她兴奋地盯着前男友,却嗔怪他怎么不理不睬。   他们在三年前相识。她是个理发师,每月能挣三千多块,晚上闲着没事,就上网吧打游戏。在某大游戏里头,她是见神杀神见魔杀魔的小龙女,有晚意外遇到尹志平,正当要失贞之际,杨过骑着大雕兄从天而降,在襄阳城外拯救了她,从此小龙女与杨过双宿双飞,亦把金庸的原著碎成了渣渣。连续几个月,小龙女跟过儿联手闯关,不但复兴了古墓派,灭了金轮法王全家,还捣了黑木崖的老窝,顺便扭转了东方不败的性取向,最后为阿朱复仇手刃了卫斯理。   后来,“神雕侠侣”相约在网吧门口见面。“过儿”原来是个粗壮的汉子,“小龙女”虽然不是小笼包,但若送进“于妈”的剧组,能出演的角色只能是路人或女尸。王大石并未隐瞒职业,直截了当说是工地上搬砖的。张小翠说起自己是理发师,还颇有些优越感,并主动请王大石喝了一一杯香飘飘奶茶。她很意外对方竟是老乡,同在一个县,他是全真乡,她是终南镇,只隔着一条浅浅的河。那天晚上,王大石请她吃了麻辣烫,骑着自行车送她回理发店的宿舍。临别时,张小翠问,你不,上去坐坐吗?王大石居然脸红了,害羞地转身就逃跑了。   那一年,房价还在“嗖嗖”地往上涨,建筑业依然如火如荼。王大石是个泥瓦匠,带着一群同乡的小工一起干,最风光的日子里,月收入超过大多数白领。但他不乱花钱,跟张小翠在一起的娱乐,除了打游戏以外,就是上电影院。有时候,他还会把弟弟带上,三个人一块儿逛街。虽然王小石最讨厌别人叫他小石头,但哥哥总改不了口。在王大石眼里,弟弟永远都是那个躲在他身后、衣服打补丁的鼻涕包。张小翠对王小石也不错,还给他介绍过女朋友,也是理发店里头的。刚刚认识的时候,王小石完全被对方迷住了,天天打电话发短信。结果没过两个月,那女孩子在公安局扫黄中被逮住了,原来她还兼职在QQ上视频交友。那可把王小石给伤了。王小石就从没见过这么清纯的姑娘,见面第二天就说要跟人家去领证。王大石也被搞得很愤怒,张小翠辩解说理发店里人来人往,自然混了些不三不四的,大概是她长相安全,没怎么被招惹过。张小翠哭哭啼啼向男朋友道歉,答应春节跟他回去见父母。   王大石这才变高兴了,排队为她买了火车票。回乡那天,两人相隔城市两端,她提前拿好火车票,相约在候车室碰头。那一晚,也是此刻的这班慢车,同样朔风飒飒的冬夜,整座城市灯火通明。王大石和弟弟以及老乡们,都蹲在候车大厅里排队等她。张小翠却迟迟没有出现,打她手机也不通。火车要开了,才接到张小翠的电话。她哭着说,来火车站的公交车上,钱包和手机一起被人偷了,里面装着火车票。快停止检票了,老乡们都看着王大石。他摇摇头,在电话里安慰了女朋友几句,便跟大伙儿上了车。三天三夜后,回到老家过年。不到正月十五,他就提前回来了,却再也找不到张小翠了。   张小翠还记得,她和王大石看过的最后一场电影是《泰囧》。她笑得肺都要跳出来了,王大石却自始至终面无表情,直到走出电影院以后,他才突然明白过来,在地上打滚狂笑了一番。这家伙就是这样,体型过于庞大,反射弧比较长,不像他弟弟那样敏感。   孤独的火车行驶在黑夜。张小翠的座位也在同一节车厢,她问王小石能不能换个位子,她想坐在前男友身边。王小石不同意,她就抢过他的车票,将体重不到五十五公斤的王小石拽开,强行坐在王大石旁边。   王小石本想叫来乘警,但想起自己赶着十二具尸体坐火车,万一暴露可就惨了。他只能忍耐着坐到对面,仔细观察着那个可恶的女人。   张小翠对着前男友嘘寒问暧,可死人怎会开口?王小石只能默念口令,让王大石用点头摇头作答。他说哥哥前些天嗓子发炎,医生不准他说话,要休息一个月,才能重新开口,否则就会永远变成哑巴。   张小翠只能闭嘴,却抓过王大石的手,挽住他粗壮的胳膊。幸好隔着厚厚的衣服,她还感受不到尸体的冰冷。   她看着周围那些民工,同样也是面无表情、一动不动。她拿出几包瓜子,分给大家吃,“都是老乡,快点吃吧。”   王小石傻了,死人怎么嗑瓜子呢?   他悄悄下达口令,让大家集体摇头。十二个脑袋纷纷晃起来,就像是小学生在做眼保健操。   王小石又插了一嘴,“这些家伙上车前刚吃完饭,每个人都排队好几天买票,都累得不得了。”说完,他又默念了口令,包括哥哥在内十二个老乡都闭上眼睛,就跟车厢里其他人一样,要缩在座位上将就一夜了。   张小翠也是困了,便把头靠在前男友的肩膀上,迷迷糊糊地在火车上睡了,两人也算是共度了一个情人节之夜。   春运赶尸列车上的第一晚,就这么在各种臭烘烘的气味中过去了。   天刚蒙蒙亮,王小石就醒了,他急着清点人头,生怕丢失了哪怕一具尸体。   好啊,十二个人,整整齐齐,也没有缺胳膊少腿,哥哥依然僵在座位上,张小翠正打着哈欠醒来。她看到王小石,立刻板下面孔,生怕被人看到一张隔夜脸,便去排队洗脸刷牙了。   整个上午,车厢里弥散着方便面味。张小翠坐在王大石身边,又看着旁边那些民工,不解地问:“你们怎么不去上厕所呢?早饭也不吃吗?”   王小石真想打开车窗,把这个女人扔出去。   一会儿,张小翠倒了杯热水回来,想要往王大石嘴巴里灌。王小石坐不住了,默念口令,让哥哥“噌”的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张小翠被吓了一跳,赶紧让了条道。在赶尸口令指导下,王大石的尸体吃力地迈动步伐,迈过在地上尿尿的小孩,与在车厢连接处打牌的少女擦身而过,又排了很长的队,终于躲进厕所。   王小石松了口气,再看着张小翠,她一脸怪异表情。正常小便的时间到了,他再念口令让哥哥出来。然而,厕所里毫无反应,外面又排起长队。再等十分钟,王小石的脸憋得通红,额头冒出斗大的汗珠,心里已念了几百遍的口令完全不奏效。看着张小翠狐疑的神情,他只能说:“大哥这些天着凉了,总是拉肚子。”   他才想起这口令是有距离要求的,超过十五米便失效了。王小石着急地要挤过去,但车厢里全是人,厕所前排队太长,他这小身板一挤就被弹飞了。而厕所门口的人们开始鼓噪,有人用脚踹门,有人去喊乘务员。   乘务员过来用钥匙打开门,才发现里面躺着一具尸体。   这下车厢里一片大乱,折腾了几十分钟,乘警才把局面控制下来。   张小翠抢先冲到尸体跟前,拼命抽他耳光要把他弄醒。王小石在后面说:“我哥有心脏病,他还能抢救得过来。”   说话之间,张小翠已经趴在王大石身上,嘴对嘴人工呼吸起来一王小石只得极力忍住恶心,幸亏她还被蒙在鼓里。   同时,王小石默念起口令,王大石突然睁开眼睛,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   乘警和周围人都被吓着了,没想到他断气那么久还能复活。旁边有人被张小翠感动,觉得这是爱情的力量,掏出手机拍下来发微信了。   王大石像是没事了一样,依旧一言不发,大踏步回到座位上。乘务员也不敢多问,怕这家伙再晕过去就倒霉了。张小翠搂着他的脖子,脸贴着脸说:“大石头啊,你看是我救活了你的命。”   说完,她就闭上眼睛,枕着他的肩膀,闻着他身上的气味。   浓烈的大蒜味。   是啊,王大石喜欢吃大蒜,永远都是这么一股味。她曾经为此嫌弃过他。于是,他戒掉了此生唯一的嗜好。自然,他们两个分手以后,王大石重新拾回了食蒜之癖。   分手两年来,张小翠时常会想起他,想起这个以搬砖为业的“过儿”。那时候,王大石没多少谈资,总说老家的鬼故事,吓得她一愣一愣的。去电影院,他专买冷门的恐怖片票,张小翠自然免不了钻到他怀里。就这样,他们一起给我国的惊悚片事业做了不少贡献。后来,王大石虽然不在身边,她却彻底上瘾了,晚上从理发店下班,常跑去影城看夜场恐怖片。   时光,像不断被剪落的头发,细细碎碎地掉了一地。眼看就要二十五岁了,在农村老家,这个年纪的女人大多已做了妈妈,有的都生了二胎。而这座偌大的城市,虽然总是彻夜明亮,却让她看不清楚未来。   不如,回家吧。   一个月前,妈妈打来了电话,说是为女儿找了个对象,镇政府的公务员,年龄相当,家里条件不错。她都三年没回家过年了,因为爸爸早死,妈妈改嫁,后爸总是打她,逼得她十六岁就出来打工。这些年,她的春节都是在理发店里过的,老板给她发了三倍工资。她买了许多焰火,半夜一个人去河边放,看到烟花绽开在半空,心里就会浮出那   颗“大石头”。   这年夏天,后爸又跟一个中年女人跑了,只剩下妈妈一个人,孤孤单单。张小翠决定回家过羊年春节。想着想着,又过一天。列车穿行了整个中国的北方。披星戴月,风雪连天。跨过结冰的黄河,穿越潼关的峡谷,轧着关中平原的黄土地,惊醒乾陵里的武媚娘和她的小鲜肉们。   二月十六日,子夜时分,列车突然停下。   王小石擦了擦车窗玻璃,发现铁轨两边全是厚厚的雪。列车长广播,前方大雪封山,必须等待救援人员清理完积雪才能前进。   车厢里骂声一片,都是归心似箭,又在火车上憋了一天两夜。列车滞留在野外,距离除夕夜,只剩最后两天了。   再等一宿,到了早上,依然没有开动迹象。张小翠吃了盒杯面,又问王小石:“喂,你这些兄弟们,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啊。”   糟了!总不见得再以吃饱了搪塞吧?他只能回答:“在我们工地上啊,全是军事化管理,严格得一塌糊涂,没有领导——也就是我哥的命令,任何人不准说一句话,也不准吃一顿饭!”   “靠,你们也太残暴了吧?”张小翠一边说,一边撬开王大石紧紧的牙关,往里硬塞下去一包酸酸乳。王小石看着心惊肉跳,虽然这牛奶据说有防腐功能。   他站起来,面对一群死人,装模作样地说:“喂,各位兄弟,我们去餐车撮一顿啊。”   王小石嘴中念念有词,十二具尸体纷纷站起来。   张小翠要跟过来,却被王小石拦住了,你已经不是我哥的女朋友了,给我哥暧身子可以,想要蹭我们的早餐可不行!   王小石撇下了张小翠,带领十二个死人前往餐车。他只不过是要躲开张小翠的视线,在列车上转一圈之后,再回来说吃完了早餐就行。   然而,最可怕的事发生了。   要给每个人不断念口令,难免百密一疏、忙中出错,路过餐车之时,王小石不慎念错了一个字,把让死人行走念成了让死人复原。   果然,一具尸体应声倒地。   正好旁边有个乘警,如临大敌,命令所有人不得靠近。他已认出王小石兄弟,昨天早上就是这群家伙,差点在厕所里弄出入命。乘警把他们赶回原来的车厢,把尸体留在餐车。然后,乘警做了简单尸检,虽然没学过法医,但他自负读过阿加莎·克里斯蒂,大胆宣布受害人死于毒杀。   乘警封闭了死者原本所在车厢,调查每一个乘客。四十多岁的乘警大叔,不断用手指摸着嘴唇上边。王小石看了半天才明白,他是在模拟《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波洛探长。   只剩最后一站。被大雪封闭的火车,简直是铁皮包裹的移动杀场,乘警感觉热血沸腾。车厢里都是过年回家的民工,基本是同县同乡,可能有错综复杂的关系。他认为每个人都有杀人嫌疑。   乘警依次调查过来,发现有十一个人就是不说话,各个表情僵硬,颇为古怪。轮到了王小石,干脆也装哑巴,半张嘴拖着口水。他正通过心头默念,悄然控制十一个人的行动。   不过,王小石可是乘警心中的头号嫌疑犯!   张小翠挽着王大石的手说:“他是我男朋友,这个流口水的是我小叔子。”   “他怎么不说话了?”   “哎呀,这些家伙啊,都是同一个村的,自古以来近亲结婚,彼此既是兄弟又是叔侄还有爷孙的,简直乱七八糟。所以啊,这些人从小都是弱智,只能在建筑工地上干体力活。”   “姑娘,那你还找个弱智做男朋友?”   “讨厌啊,你不晓得,男人越弱智,晚上就越厉害呢。”   乘警不问了,悻悻离去,回餐车继续研究尸体。   火车在大雪中停了整整一天,为了避免别人怀疑,王小石继续装傻。   前头还在铲雪,全车人不再叫嚷,渐渐安静休息,回家的路,依旧那么漫长。   忽然,张小翠哭了。   王大石的鼻孔里,爬出几只蛆虫。几天前的大蒜味,再也盖不住尸体的腐烂味了。   其实,她早已明白,身边的这个前男友,只是一具尸体。   当王大石倒在厕所里,张小翠嘴对嘴给他做人工呼吸,脸贴着脸耳鬓厮磨之时,皮肤传来死人才有的冰凉,她的神色虽无丝毫异样,心头却已凉透了……   没错,他早就没有了呼吸、心跳、脉搏,以及任何生命体征,只是一具僵硬的尸体,随着王小石嘴皮子的蠕动,动弹着四肢与躯干罢了。算上另外十一个沉默的民工,都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   最重要的是,从前,王大石跟她说过,他的弟弟很古怪,小时候遇到过赶尸匠。   原来是真的?   不能小看了这颗小石头啊,想起他们兄弟俩,张小翠的眼泪就忍不住流。   可她为什么不害怕?还要搂着一具死尸,共同颠沛流离两天三夜?这特么就是旅行的意义吗?   因为,张小翠有话要对前任说。   两年前,春节前夕,她的手机、钱包和火车票,并没有在公交车上被偷走。   她只是不愿意回家。她讨厌后爸。她讨厌那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去。在大城市里住了五六年,习惯了有Wi-Fi和抽水马桶的世界,习惯了每天半夜跟一群杀马特理发师去吃消夜。而且,她也没有想好,是否真的要嫁给王大石。无数闺蜜对她说,亲啊,你要想清楚,那小子只是长得壮而已,建筑工地的泥瓦匠都那样啊!而她一直以为,自己未来的丈夫,即便不是个体面的城里人,至少也该有份不错的工作,比如房产中介啊、汽车销售啊、超市管理员啊,总比天天搬砖头有面子吧。   那年春节后,她更换了手机号码和理发店,再也不让王大石找到她。   她又谈过几次恋爱,对方都是上述那几种职业的,全都失败了。有时候,她还会悄悄去看王大石,远远躲在马路对面,看着他和弟弟两个在工地上,或干活,或吃饭。她确信,他没有谈新的女朋友。在她从前的手机号码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王大石的短信。   他依旧在等着她。   有时候,张小翠真想回他一条短信:傻瓜!忘了我吧,快点找个姑娘娶了。   当她在回家的火车上,意外地见到前男友——这个变得沉默寡言、面容呆滞的男人,却丝毫没有陌生感。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他依旧是王大石,是张小翠喜欢过的那个他。她坐在他冰冷的身边,决定去见一次他的父母,以未过门的媳妇身份。   二月十八日,凌晨时分,趁着王小石去上厕所,她咬着王大石的耳朵,悄悄说出以上秘密。   窗外,静止在一片混沌里,仿佛另一个世界。   等到她说完,给自己抹眼泪的同时,王大石也流下了泪水。   刹那间,她感觉车窗外的黑夜,亮起一一道白光,宛如太阳即将照耀整片雪原。   流泪的前男友。   她将那滴眼泪,沾到自己的嘴巴里,却是酸的。   忽然,张小翠再也无法确定,这是眼泪,还是腐烂过程中产生的尸液?   王大石依旧毫无表情,怔怔地看着前方,身体冰冷而僵硬,就连眼泪也是冷的,似乎很快就要结冰了。   但,她不在乎,抱得他更紧了。   最漫长的那一夜….   火车在大雪中停了两天两夜,再过十多个钟头,就是中国人的除夕夜。   马年的最后一天,清晨,列车重新启动。   王小石醒了,闻到一阵刺鼻的气味——包括哥哥在内,身边十一具尸体陆续发臭了。   已有其他乘客发现,恐惧地尖叫起来。涂在死人脸上的劣质化妆品,开始剥落褪色,露出原本的乌黑。   再也装不下去了,王小石必须铤而走险,否则都得被一网打尽。这里离家不到几十公里,他可不想半路上被扔到雪地里走回家。他还要把餐车里那具尸体也带上,十二个死人,一个都不能少,“每个都必须回家”——这是自古以来赶尸匠们最重要的口令。   他走到哥哥和张小翠身边,问她:“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吗?”   “小石头啊,只要我的大石头去哪里,我张小翠就去哪里!”   “谢啦,嫂子!”   这还是王小石第一次管她叫嫂子。   再也不用默念啦,他直接喊出赶尸匠的口令——“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流传了几千年的咒语,激活了十一具尸体,包括最高大的王大石,如同一座僵尸大山,冲向列车中部的餐车。   由于车厢狭长,不便使用车轮阵、鱼鳞阵或雁行阵,王小石排了个一字长蛇阵。死去的哥哥在最前面,张小翠骑在他背上,后面跟着十个僵尸民工。年轻的赶尸匠传人、法号小石头真人的王小石,则是全军殿后的指挥员。   赶尸大作战。   最后十公里,车轮在铁轨上飞驰,碾碎厚重的冰雪,想要补回被延误的时间。   整个十二节车厢里头,一片兵荒马乱,简直是“马嵬坡前草青青”。而王小石与张小翠带领的丧尸兵团,无坚不摧地冲杀到餐车,救起那具早已发臭的尸体。王小石高喝一声口令,“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顷刻之间,死人睁开眼睛,鲤鱼打挺而起。   几乎同时,列车抵达了终点站。   十二个死人,两个活人,敏捷地跳下火车,踩在故乡的土地上,莫名有些小幸福。   然而,王小石和张小翠傻眼了。   眼前有一大群白衣人,每个都拿着稀奇古怪的武器,既有灭火器,也有喷火器,有洒农药般的消毒喷头,也有对付恐怖分子的大铁叉。那些人都穿着白大褂,戴着塑料头盔,武装到牙齿,不像是警察叔叔……   一小时前,列车长亲自检查了餐车里的尸体,判断这个人死亡超过三天,也就是说车上爆发了丧尸。他紧急向省疾控中心求助,说埃博拉病毒可能已传人中国。卫生厅如临大敌,派遣大队人马包围了火车站。   为避免伤及无辜,王小石和他的赶尸军团,缴械投降。   此事并未登上新闻。   王小石终究没赶上回家过年,他在一个秘密基地里,被严密看守着度过了整个春节。   十二具尸体,被确认没有危害和传染病后,在除夕夜发还给各自家属。   张小翠亲手把王大石送回家,她弄了块白布缠腰,算是为“亡夫”守孝,还陪伴“公公婆婆”吃了顿新年饺子。   村子里放烟火时,她在王大石的遗体边守岁,试着念了一遍口令,“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   死人依旧是死人。   从王小石真人嘴里说出来才有效,老赶尸匠们都知道。   她静静叹息一声,趴在大石头的胸口,睡着了。   大年初二,张小翠回了娘家。年初三,她被妈妈拖去相亲。妈妈的眼光不错,那个公务员很适合做老公。过完年,还没到清明,便摆酒结婚了。这年底,张小翠生了个大胖儿子,居然长得有几分像王大石。至于王小石,他本以为会被判刑,却意外得到一个机会。他成了国家公务员,进入一家秘密的科研机构,然后干了一辈子。   作为全世界可知的最后一个赶尸匠,他一度被认为是江湖骗子。但在全球最权威的科研机构里,他的技艺得到了完美的科学解释。王小石先是被送去中科大深造,不到五年,便读到博士后。最终,他荣膺了二○四六年的诺贝尔生物学奖,也为祖国在军事、医学、遗传学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顺利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了力量。   但他终究无力改变未来。   四十年后,王小石退休了。   街上人流稀稀拉拉,当年热闹的商场、电影院、体育馆,全都坟墓般寂静。过去的十多年间,整个地球再没诞生过一个孩子。而城市里大多数建筑,都被改造成一家家僵尸养老院,所有被复活的死者,将在这里度过漫长的余生,直到世界末日。   又是个中国农历的除夕之夜。   火车站没有人,更不用检票,刷脸就能上车。城市之间,连接着的是真空管道,王小石置身于极速悬浮列车中,两千公里,只需半个钟头。早就没什么春运了,总共只有一节列车,他是唯一的乘客。没有孩子的年代,也就没有了父母,更不会有过年回家这件事儿。   王小石本来就没有家。   他看着车窗外的世界,想起五十多年前的冬夜,老赶尸匠最后的警告。雾霾早被消灭了,星空清澈得像是回到史前。真空管道外面,除了城市的废墟,就是漫无边际的森林和田野。   唯一不变的是雪。   大年夜,他打开凉了的饭盒,独自享用也许是这辈子最后一顿饺子。   而在这列火车之后,跟着一群老头老太,沿着漫长的铁轨,排开绵延不绝的队列,仿佛天上的银河。每个人都半举双臂,以三干公里的时速,双腿飞跃着前进。   在回家的路上。   去什么地方呢?这么晚了,   美丽的火车,孤独的火车?   凄苦是你汽笛的声音,   令人记起了很多事情。   为什么我不该挥手舞手巾呢?   乘客多少都跟我有亲。   去吧,但愿你一路平安,   桥都坚固,隧道都光明。   (塔朗吉《火车》,译者:余光中)   第28夜 哭坟人的一夜   十二月底的日子里,西方人开始欢度他们的圣诞节,东方人的节日则是冬至。当然,严格地说冬至算不得节日,即便是,也不是人间的,而是另一个世界,也就是中国人所谓鬼魂的节日。科学的角度,在北半球,冬至是夜晚最长,白昼最短的一天。如果把一年比作一天,冬至就等于子夜。所以,冬至前夜是名副其实的漫漫长夜,天黑得特别早,也特别冷,太阳总是若有若无地挣扎着要提前下班,仿佛患了黑暗恐惧症一般急急地躲到地平线以下去。才六点,我站在窗前,望着远方的乌黑天空,心中忽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   以上这段文字,是我这辈子第一本书《病毒》的开头。   此刻,不用看窗外,天早已全黑了。电脑屏幕还亮着,是我的淘宝店“魔女区”。首页下方的友情链接里,有家店铺“哭坟人”,今天这日子,他们家的生意应该火到爆了吧。   一年前,客服妹子问我,有家“哭坟人”想跟我们互换链接。不晓得他家是卖什么的,单单这名字就让人醉了,可以直接拿来当小说标题。   这家店的装修诡异,全黑的哥特风,点缀着佛教符号,还有最炫民族风的万朵菊花与青松,这样混搭的风格,竟然毫无违和感。“哭坟人”店名下面,有串签名“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刘德华留着小胡子披麻戴孝的头像,显然是美图秀秀做出来的效果。再看上架的宝贝,只有四样——   青铜套餐:488元(提供哭坟服务,附送哭坟照片及音频);   白银套餐:988元(提供哭坟服务,代送鲜花,代烧冥钞一亿美元及锡箔千两白银,附送哭坟照片及视频);   黄金套餐:1988元(提供哭坟服务,代送鲜花,代烧冥钞一亿美元及锡箔千两白银,代烧纸人纸马纸车纸房纸老婆纸老公纸宠物,代家属捎话,附送哭坟照片及视频);   超铂金套餐:3888元(提供哭坟服务,代送鲜花,代烧冥钞一亿美元及锡箔千两白银,代烧纸人纸马纸车纸房纸老婆纸老公纸宠物纸充气娃娃,代家属捎话,代拟坟前哀悼语,附送哭坟照片及视频,并可提供一切特殊服务)。   店主友情提示:哭坟地点,根据路途远近会酌情增加费用,但不超过来回硬座火车票价格,江浙沪包邮哦,亲。   魂淡(浑蛋)啊!我对店主的景仰,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由衷赞叹而今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创业精神。以前是听说过农村有职业哭坟人,但发展到淘宝做全网生意太赞了啊有木(没)有?我要是有闲钱做VC、天使,就投他个一两百万的,说不定将来哭坟会成为一个巨大产业,乃至于像马云的阿里去美国IPO吸金几千亿亦未可知啊!么么哒,亲。   “魔女区”果断地跟“哭坟人”互换了友情链接。   一年来,哭坟人经营得不错。碰到中国人的好时节,成交记录车水马龙。清明节一天,就完成了十三单,全是五星好评,无须差评公关。   不过,那个3888元的超铂金套餐,直至今日才等到第一单。   冬至。   今早凌晨一点下单的,3888元——提供哭坟服务,代送鲜花,代烧冥钞一亿美元及锡箔千两白银,代烧纸人纸马纸车纸房纸老婆纸老公纸宠物纸充气娃娃,代家属捎话,代拟坟前哀悼语,附送哭坟照片及视频,并可提供一切特殊服务。   最后一句亮了,能为死人提供什么特殊服务呢?许多人会想起配阴婚之类,听起来就很邪恶。   我来给你们讲述今晚哭坟人的故事。   凌晨,一点十三分,阿里旺旺闪烁起来。   “哭坟人”背后的店主,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飞快地键盘输入——   哭坟人:亲,我是哭坟人,有什么需求尽管说吧。   未亡人:你是店主本人吗?   哭坟人:小店就我一人,请问需要哪种服务?为你推荐白银和黄金套餐,988和1988,自己选吧。明天冬至,哭坟单子接了很多,麻烦抓紧时间。   未亡人:超铂金套餐。   哭坟人:哦?亲,你是土豪啊,真有眼光,握爪。   未亡人:12月22日,冬至,晚上1 0点,爱泉路,爱泉公墓,1919号墓碑。   哭坟人:等一等,小店不提供夜间服务,亲。   未亡人:那就算了吧,淘宝不止你一家哭坟店。   哭坟人:好吧,我接。    未亡人:嗯,她是在晚上10点走的,那个时间去比较好一些。   哭坟人:周年忌日啊,冬至晚上走的,有个性。对不起,没说错话吧?   未亡人:没关系。   哭坟人:还要什么特别服务?纸人纸马纸车纸房纸老婆纸老公纸宠物纸充气娃娃要吗?现在还有纸LV和纸Hermes。   未亡人:我只要你捎一封信,在坟墓前拆开念一遍——切记,不要早一分钟,也不要迟一分钟,念完在墓前烧给对方,哭一遍,就行了。   哭坟人:好酷的祭奠!信怎么给我?   未亡人:在你楼下信箱。   哭坟人:表吓我!我可没给任何人留过地址,你以前购买过本店的服务?打听过快递公司?   未亡人:宁小军,我下单付款了,等你的哭坟视频。   后面跟着一个邮箱地址。   宁小军,他的名字,从未告诉过任何买家,快递单上也只写“哭坟人”三个字。对方是怎么知道的呢?还有住址?随便想一想,宁小军后背就拔凉拔凉了。   这位神秘买家下线了,确实已下单付款,3888元的超铂金套餐,网店开张两年来的第一笔。   宁小军冲出狭窄的房间,跑下堆满自行车和垃圾的楼道,在生锈的信箱里取出个牛皮纸信封,上面写着一行奇怪的字——   致:爱泉公墓1919号   落款“未亡人”。   神马(什么)玩意儿?恶作剧?信封上没有邮票也没邮戳。他刚想把信封拆了,看看里面装着什么秘密,却看到信封开口一行小字:“写给另一个世界的信,时候未到,你敢拆吗?”   犹豫片刻,宁小军把信揣进怀里。就算不为了哭坟人的职业道德,也为了地底下的收信人吧,如果他(她)真的存在过的话。   这天晚上,他做了个奇怪的梦。   他梦见了她。   早上起来,浑身酸痛,盗汗淋漓。   冬至,全年仅次于清明的黄金旺季,简直是哭坟界的“双十一”。他接了九笔生意,还推掉了四笔外地的。清晨七点,天还全黑,他按照各个买家的个性化要求,分门别类,十几个大包小包,像浑身挂满炸弹的兰博和小马哥,丁零当啷地爬下楼梯。半个月前,为了准备迎接冬至哭坟旺季,宁小军买了辆二手的奇瑞QQ,配上外地牌照,总共不到一万块钱。   天蒙蒙亮,开车上路,到处是扫墓车队,一路堵到郊外。他利索地做完第一单哭坟,买家是农村出身的暴发户,在外地做生意赶不回来,附加了个传统要求,就是哭坟人必须披麻戴孝。宁小军这身行头齐全,参考了《周礼》和《朱子家训》,基本就是制服。他跪倒在客户的双亲坟前,酝酿了半分钟情绪,开始号啕大哭,鼻涕与眼泪齐飞,纸钱共锡箔一色。他惊到附近许多扫墓的人家,纷纷投来赞扬和同情的目光,将他当作孝子贤孙。哭坟的整个过程,都被一台微型摄像机记录下来,包括哭坟人与墓碑的合影及周边环境,确保视频真实有效。   宁小军折腾了一整天,午饭都来不及吃,多数时间堵在路上,但也圆满完成了八次哭坟服务。每次他都上传到云端,以免出什么差错,也为了让买家尽快确认收货给好评。   傍晚五点,白昼早早逝去,冬至夜像个锅盖,或者说像块棺材板,牢牢封死了整个北半球的大地。传说鬼魂出没的时间,大家都早早回家了,许多饭店也提前打烊。   经过八次专业的哭坟,宁小军双眼肿得像对小笼包。他就着冰冷的矿泉水,随便啃了两个包子,开车驶向冬至的最后一单,超铂金套餐的目的地。   手机导航显示,这个爱泉路在靠近海边的郊外。做职业哭坟人两年来,他跑遍了全城的所有基地,包括土葬、塔葬、树葬,乃至海葬的,周边许多城市的公墓也如数家珍。不过,今晚要去的爱泉公墓,宁小军却是闻所未闻。   晚上七点,他开着里程超过十万公里的奇瑞QQ,喷着黑烟来到寒风呼啸的海边。这个时间地点,南极般荒凉。四周萧瑟的树木,海边滩涂枯黄的芦苇丛,小时惊起迁徙的候鸟。   明明已到了爱泉路,地图显示这条路不到两公里,但他开车转了两个钟头,就是没找到爱泉公墓。   鬼打墙?   宁小军不信邪,否则,怎有胆量从事哭坟这门职业?他想是否要回去,就说找不到公墓,大不了退款就是。可这笔超铂金套餐的单子,会不会被打差评呢?真是头痛!何况那个神秘买家,他可是知道宁小军的名字和地址的,要是找上门来的话肿(怎)么办?   晚上九点,远光灯照亮的路边,突然出现一道大门。   宁小军急刹车,看到“爱泉公墓”。   终十找到了啊,看起来很后现代嘛,极简主义风格,跟本地流行的公墓完全不同。冬至夜,最后一单。他背着微型摄像机,往大门内张望,不用指望有人开门。晚上公墓都是闭门谢客,值班员要么睡觉,要么看电视打麻将。   他先在爱泉公墓门口自拍一张,显示准时到达。他找到旁边一棵枯树,好不容易爬上去,翻过了并不高的围墙。好在这个公墓没有养狗,否则被发现就惨了。他拿着手电往里照去,密密麻麻全是墓碑,这个规模和密度,可以在全中国名列前茅,怎会从没听说过呢?   宁小军走进墓碑群中,根据编号寻找1919号墓。这像到了茫茫坟海,冬至深夜,寒冷彻骨,手电照出一个个金属质感的墓碑。奇怪,这里的墓碑没有一块是石头的,全由不锈钢做成,那得花多少钱啊。看来葬的都是土豪。只是墓地的空间都很小,每个墓碑前只能容纳一个活人的站位。不过,这年头都是独生子女,不像过去扫墓一大家子,再过些年恐怕也就只有一两个人来了。   又找了不知多久,感觉快要被这些不锈钢坟墓吞没,他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发现墓碑背面的号码:1919。   哈,终于到了。   他在冰冷的空气中喘出一口热气,证明自己不是死人。转到墓碑正面,手电光圈习惯性对准照片,椭圆形相框,一张年轻女子的脸。   宁小军怔住了。   他坐在坟墓前,有些褪色的彩照,死去女子的眼晴,有种特别的魔力……   不对,他认得她。   再看墓碑下面的文字,大部分被灰尘覆盖,依稀可见“聂青青”三字。   她的坟墓?她死了?怎么会呢?   检查墓碑后面的号码,没错。宁小军想不通,有人购买了冬至夜的超铂金套餐哭坟服务,却让他来为聂青青哭坟,这是——复仇?   她恨过我吗?   没有答案。   墓碑上的照片,妹纸(子)的脸,早已化为枯骨与幽灵——“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而这首苏轼的词,是他和她在高中最爱的。   宁小军从小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伟大的电影演员。注意,是演员,但不是明星。他可没有一张明星脸。而他最擅长的表演项目,既是最简单的,也是最难的——哭。   记忆中第一次哭,是在爸爸的葬礼上。年轻的妈妈抱着他哭,周围亲戚都说这母子太苦了,尤其小孩子。四岁的宁小军,哭得惊天地泣鬼神。孤儿寡母,带孩子的妈妈,脾气自然不太好,没事总是打孩子出气。哭,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似乎每天不哭一场,就不好意思面对人民群众。考进初中的那年,多次相亲失败后的妈妈,终于如愿找到“真命天子”,正兴冲冲要再嫁,人家还承诺会给宁小军做个合格的继父。结果那男的是个骗子,把妈妈多年积蓄席卷一空。她说到了地狱变成恶鬼也不会放过那个人。妈妈真的去了地狱,吞了几百片安眠药自杀了,是否在地下复仇成功就不知道了。宁小军又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从爸爸的葬礼到妈妈的火化,之后每个清明、冬至、七月半、爸爸的忌日、妈妈的忌日,每年雷打不动的五次上坟……他一次都没错过,可以说,别人的童年是学校到家的两点一线,而宁小军是学校到家到墓地的三点三线。   到了高中,他开始研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的自我修养》,坚信自己会成为一一个伟大的演员,一个不需要靠脸而依靠眼泪出类拔萃的演员。随时随地,他都能动情哭泣,哪怕为了某个女生不慎踩死一只“小强”,为了谁家小孩不小心撒尿淹死一朵小花。他时常在教室、在操场为同学们表演许多大家喜欢的经典段落,比如《大话西游》里周星驰的那一段——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当宁小军演到情不自禁、热泪纵横,周围的同学们却捧腹大笑,都把那部电影当作了喜剧,这段更是笑料中的笑料。   但,唯独有一个同学,她没有笑。她也没有哭。   这个女生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脑后扎着长长的马尾,抱着个篮球站在沙坑边,怔怔地看着哭泣的宁小军。   众人散去,宁小军仍然沉浸在人物情境中难以自拔,泪水如注,如同水龙头坏掉的自来水管,无法停止。她走到他的面前,递来一张皱巴巴的纸巾,提醒他先把鼻涕擦干净。   擦完鼻涕,他由衷地感谢道:“谢谢你,把我从戏里救出来了。"   “你真会哭!”   “对不起,你是隔壁三班的吧,我叫宁小军。”   “我叫聂青青。”   面对落落大方的女同学,宁小军露出笨拙的屌丝本色,抹了把眼泪问:“能留个QQ号吗?”   聂青青毫不扭捏地抄给他一个QQ号,他俩这就算认识了。他才注意到她的袖管上别着黑袖章——家里刚死过人的标志。   虽然同在一所学校和一个年级,班级又在隔壁,宁小军和聂青青说话机会并不多。聂青青说她很羡慕宁小军,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放声痛哭。   “这有啥好羡慕的?”   她说自己这辈子还没哭过,更没掉过一滴眼泪。   宁小军不相信。   上个月,聂青青的妈妈因乳腺癌病故。作为唯一的也是妈妈最爱的女儿,她自然伤心欲绝,葬礼上却没有哭。亲戚们很愤怒,说这小姑娘太没良心,老妈死了也无动于衷。其实,只有她爸心里清楚,女儿比任何人都悲伤,只是哭不出来。她从小就这样,哪怕天大的委屈,脸上都很平静,顶了天就是皱皱眉头、拉拉嘴角。其实,不哭的孩子最痛苦,所有难过和激动憋在心里。爸爸带她去医院检查,经过多位专家会诊,确定她是脑垂体的问题……就是不会哭,不会流泪,哪怕眼睛进了沙子,进了辣椒水,泪腺都毫无反应。她想过做手术,医生说太危险,弄不好会伤到脑干,死在手术台上。这个毛病不影响日常生活,也不太会引发抑郁症,忍忍也就过去了……   这一忍,就是一辈子。   十八岁那年,宁小军和聂青青,每晚悄悄用QQ聊天。都没了妈妈,两个人同病相怜。他们还有共同喜欢的诗词,就连爱看的电影都差不多。偶尔一起放学回家,他会给她表演电影里的哭,比如《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小女孩玛蒂尔达,《(人鬼情未了》里的黛米·摩尔,《乱世佳人》里的费雯·丽……他演女人的哭戏也惟妙惟肖。   其实,他是想通过自己的表演,每一次真诚的哭泣,让她也被感动到流泪,哪怕只有半滴!然而,她说她每次都能感到悲伤,郁积在心头越来越堵,却无法化作泪水。她从不阻止他的表演,哪怕看得她难过得要命,仿佛被一块大石头压扁。   那年冬至,宁小军去给父母扫墓,聂青青跟着爸爸去给妈妈扫墓。两家人的公墓,居然比邻而居。   他俩在公墓外的荒野相遇,宁小军兜里没什么钱,只摸出几个钢镚,向路边的农民买了两个烤红薯。聂青青让爸爸等她十分钟。他们坐在环绕墓地的小河边,看着枯黄的桔梗和老树,迎着北风啃热乎乎的红薯。聂青青说每到冬至,那寒冷的黑夜啊,仿佛永远没有尽头。这时候,她就想要哭,可无论如何哭不出来,干巴巴的眼底,心里无法言说的难受。宁小军摇头说:“冬至可是个好日子啊,老人们都说‘冬至大如年’,二十四节气里头,冬至是最早产生的,也是最最重要的一个哦。我们南方是扫墓祭祖吃汤圆,北方却是吃饺子的好时节呢。”   “真的吗?”聂青青冷得几乎要靠在他肩膀上,却被她爸过来一把拖走了。   剩下宁小军一个人坐在墓地边,远看聂青青离去的背影,仿佛一个触不可及的肥皂泡,只能飘到空中,却无法捧在手心。   高考来临,他填报的志愿是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刚通过初试,就要去北京面试。   聂青青说他考不中的,不如报考她要去的大学。   他不听。   终于,宁小军踏上北去的列车,走进北京电影学院。经过漫长的排队,轮到他进去,考题太棒了,只有两个字——坟墓。   这辈子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坟墓,而他最擅长的表演就是哭坟!   天哪,那次表演超级完美——他想起自己的爸爸,又想起自杀的妈妈,顺便还想起注定终身无法流泪的聂青青。他幻想自己站在聂青青的墓碑前,看着她年轻的照片,仿佛与空气接吻。   宁小军表演到最后,面试的考官老师终于被彻底感动,似乎想起自己半辈子的忧伤,冲上去抱住他放声痛哭。   这一幕惊呆了前后许多考生,未来他们中间出了至少三个中国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他们恐怕到死都不会忘记这段人生插曲。   他以为自己征服了考官,铁板钉钉考上北京电影学院,没想到最终名落孙山。   聂青青一语成谶。   女孩子总比男孩子更成熟些,她知道这是个看脸的社会,也是个看爹看妈的社会,像宁小军这种既没脸又没爸还没妈的孩子,无论如何都无法竞争过别人。   聂青青考上了她心仪的大学,外地的一所名牌大学。   宁小军决定复读一年。   离别的那天,下着小雨。   站台上,聂青青的爸爸送女儿去大学报到。她一直东张西望,爸爸问她看什么,她低头不语,直到上了火车,才发现站台角落里,宁小军孤独的人影。   她向他挥手,她以为,他会哭。   但他没有。   宁小军目送她的列车远去,他想,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聂青青了吧。   第二年,他继续填报表演专业的志愿,这次换了中央戏剧学院,结果跟去年相同。   最后,他读了个高等职业学院。   又隔三年,宁小军刚毕业就失业。他没找到过任何像样的工作,也从此没了聂青青的消息,更没正经谈过恋爱,直到成为淘宝店主,做起了哭坟的生意。   想到这儿,恰是冬至深夜,十点钟,神秘买家指定的时间降临。   聂青青,你怎么了?红颜薄命?自然死亡还是他杀,还是难以忍受不能哭泣的悲伤而自绝?眼前的坟墓里,埋葬的真是你吗?   那么问题来了,挖掘机技术哪家强?宁小军抽了自己一耳光。   从小习惯于面对坟墓的他,做过两年职业哭坟人,却头一回在墓地感到了恐惧。   忽然,他想起了那封信,昨晚投递在他家信箱的神秘来信,买家指定他要念给亡灵听,并烧给另一个世界的信。   宁小军从怀里取出信札,小心拆开,里面只有几张纸,写满密密麻麻的字,粗看笔迹却有些熟悉。   时间到,他开始念给坟墓里的聂青青听——   聂青青:   见字如晤,别来无恙?   我是一个职业哭坟人。   二○一二年,我找到了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在淘宝上开了这家店铺。我想,这样既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还能进行互联网创新,也是许多人不敢做,而对我来说却是易如反掌之事。好吧,总比无业游民混在社会上好,何况我还没有老可以啃。嗨,我发觉这   个市场真的很大,坟墓对于中国人来说真的太重要了,既是我们一切情感的终点和起点,也是每个人与大地唯一的连接点。那年头,大多数人离乡背井工作,北漂,海漂,远离祖先和亲人的坟冢,就连过年回家都那么难。有些人碰到清明假期还得趁机出去旅游,扫墓只能交给我们这些职业哭坟人。通过淘宝和支付宝,有需求的人可以立即找到我,又能根据需求放心付款。我设计了四档套餐,因为我是看《圣斗士星矢》长大的。许多购买过我服务的客户,并不觉得贵,毕竟我替他们节省了更多的金钱——比钱更重要的是时间。我在坟墓前哭泣的效果,远不是这些人所能达到的。别以为我只是表演,我的每次哭坟都是真诚的,都要调动起足够的情绪。买家都会告诉我,墓主人跟他的关系。而我自然而然,就会代入他们之间的情感,把坟墓里的人当作自己挚爱的亲人。通常是儿女怀念父母,也有妻子怀念亡夫,丈夫怀念亡妻,甚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有一回,墓中的亡者是个年轻姑娘,从学校回家路上失联,遇到坏人被害了。我一边为女孩哭坟,一边却莫名地想起了你——不会哭的青青。   其实,我从没告诉过你,你是我的初恋。   而我是你的什么呢?   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你是不会记得我的。   二○一四年的冬至前夕,我接了一单生意,1988元的黄金套餐,代替女儿为爸爸的一周年忌日哭坟。   那个买家,就是你。   但你是匿名的,当时,我不知道你就是聂青青。你作为买家跟我联系,说看了哭坟的视频,你被我的眼泪完全感动了,对我的服务非常满意,你的爸爸在九泉之下也不会有遗憾。为了表示感谢,你希望跟我单独见面,请我吃顿饭。   一开始,我拒绝了。   我说我从不见客户的,不是装逼,而是我不想在工作之外,再牵扯其他说不清的事。当然,我更不想跟买家约炮。我只卖哭,不卖别的。   不知为什么,隔了几天,我又回心转意,打电话给买家说可以一起吃饭,就约在平安夜。等到见面才发现,你就是我的高中同学聂青青。   你夸我变得成熟了。   而我问,你还不会哭吗?你说是的,一年前,你最亲爱的爸爸去世了。追悼会和下葬之时,你未曾流过任何泪水。虽然,你心里真的非常难过。你觉得很遗憾,这辈子没为父母的死而哭过。于是,你才决定找个人来代替自己,掏心挖肺地大哭一场。   而你也万万没想到,淘宝上著名的职业哭坟人,就是我,宁小军。   当你看完我为你爸哭坟的视频,仿佛你已被我替换,我才是你爸爸的女儿,带着二十多年的情分,在坟墓前哭泣和追忆父女之情。   同时,聂青青,你也一眼就把我认了出来。而你那么多年来,始终没忘记过我,始终,始终……   你还对我说:“宁小军,你成功了!你真的成了一个伟大的演员,而不是明星。”   真的,我很感动,从没人对我这么说过。   后面发生的都如此自然,我们就像所有谈恋爱的男女一样,吃饭,看电影,逛街,在平安夜。   谢谢你,成了我的女朋友。   谢谢你,没有嫌弃我这份职业,大方地把我带给你的朋友们,并介绍说,这是我的男朋友,他叫宁小军,也叫哭坟人,他是中国最伟大的演员。   一年后,我们结婚。   在我俩的婚礼上,我因为感动而哭得稀里哗啦。而你依旧冷静,虽然,我知道你心里比我更激动。   哭坟的生意越做越火,清明一天就能有几万块收入,每年净利润大几十万。你说我有着满满的正能量,哭坟既满足了中国人的爱,也能养活自己和家庭。意外的是,你决定辞职陪我共同创业,一起经营“哭坟人”这家网店。每次我哭坟,都是你在旁边摄像记录。每天有成百上千的买家来询问,你就成了无敌客服,帮我处理好多份订单。我们的“哭坟人”夫妻店日新月异,蒸蒸日上,公司也注册成立,雇用了一大批职业哭坟人,最终发展到上百名员工。二○三○年,在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序列里,出现了“哭坟”这门专业,每年有几万人报考,为了抢一个名额而打破头。而我成了首位哭坟专业的导师。在我们夫妻的共同奋斗下,哭坟,成为二十一世纪全球最受人尊敬的职业。我们为儿女情长的家庭服务,为中国人的灵魂服务。同时,我们也把中国的扫墓文化和哭坟艺术,传播到了全世界每个角落。而今,无论纽约还是巴黎,清明、冬至与中元节,已全面取代了圣诞节和情人节。美国人最流行的娱乐方式,就是奏着交响乐或爵士乐,去给爷爷奶奶哭坟。   亲爱的,我们结婚三年后有了儿子。   他很聪敏,也很懂事,你说要让他子承父业,我说算了吧。我哭了一辈子,可不想让孩子也哭一辈子。   当儿子慢慢长大成人,我们渐渐变老。儿子也结婚了,为我们生了孙子和孙女。他现在是个科学家,最近刚发明了时空穿越的互联网技术。   今年,公元二○六五年,我们结婚五十周年。   我们从没想过离婚,也从没想过分开,除了死亡。   作为哭坟界的“教父”,我获得了联合国颁发的终身成就奖。而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自从长大以后,再也没有为自己哭过,从来都是为别人而流泪。   对了,还有一个遗憾——我从没听过你的哭声。   聂青青,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吗?老太婆啊,我要努力锻炼身体,活得比你久,否则,要是我先死了,留下你还活着,送我的骨灰下葬,你却一滴眼泪都哭不出来,那不是更难过吗?   你说,好的啊,老头子,不过,通常女人比男人更长命,要是你先死了,我就去做脑垂体切除手术,让自己这辈子能真正哭一次,在最爱的人的坟墓前……   好吧,我赢了。   三个月前,你在病床上走完了没有眼泪的一生。   当你的心脏停止跳动,我发现你的眼角落下亮亮的液体。我用舌尖品尝,咸的。   恭喜你,聂青青,你终于会哭了。   我想,那一刻,当你与世永别的那一刻,你的心里一定很开心吧,这辈子不用再憋屈了。   亲爱的,我也为你而高兴!   当你死后,我抱着你很久很久。任何人都无法把你我分开,无论护士、医生,还是儿子、儿媳、孙子、孙女……他们哪能知道我们的故事。医院的病床上,我抱了你三天三夜,直到发出异味。有人说,我是恋尸癖。其实,他们都错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是你永远也搂不够,怎么拥抱都嫌少,值得为之撕心裂肺地痛哭的人。   聂青青,我的妻子,当你被烧成骨灰,我把你安葬在海边,在这座爱泉公墓的1919号墓地。   我在看着你五十年前的照片。   那么我自己呢?   二十八岁?   七十八岁?   就像现在,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可惜,我再也不会哭了。   你死以后,我抱着你的三天三夜,哪怕我的心跟着你的身体一起冰凉,却无法哭出一声来。   似乎,你最后流出的那滴眼泪,刚好带走了我余生所有的泪水。   亲爱的,我终于切身体会到,你七十多年来一直在承受的痛苦。   没有眼泪,没有哭泣,作为一个哭坟人,我out了。   而作为一个丈夫,陪伴你五十年的丈夫,在妻子的坟墓前,居然欲哭无泪,越发悲伤,郁积于心,伤之于魂。   现在,我只剩下最后一个念头——如果回到五十年前,我就可以代替现在的自己,为死去的妻子再哭一次!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宁小军啊,我最喜欢的那个自己,请你哭吧。   宁小军   2065年12月22日   这封信,到此终了。   他认得,这是自己的笔迹。      宁小军的手指哆嗦着,掏出纸巾,擦拭墓碑,抹去尘埃,才看清几行字——   亡妻聂青青之墓   底下刻着“夫君哭坟人宁小军泣立公元二○六五年九月”。   手电照亮旁边的墓碑,却是空着的,但刻着宁小军的名字,尚未涂颜色,等待他死后与妻同穴长眠。   冬至,已近子夜,气温接近冰点。   宁小军明白了,那个神秘的买家“未亡人”,其实,就是未来的自己——五十年后刚刚丧妻的宁小军。   而帮助他来传递信息的科学家,恐怕就是宁小军和聂青青的儿子。   此时,此地,亦是,彼时,彼地。   他再看这墓碑上聂青青的照片,无须酝酿情绪,今晚是为自己而哭泣。   号啕大哭。烧信。自拍。   这里的无线信号强大到难以想象,他用手机上传视频给买家“未亡人”的邮箱,几十兆的视频瞬间发出——最后的愿望完成了。   然后,他想起了她。   如信中所说,不久前,他做完一单黄金套餐的哭坟服务。买家是个女孩子,宁小军代替她给爸爸的一周年忌日上坟。事后,那个女买家说很感激他,希望单独约他出来吃饭。不过,他当时就拒绝了,说不跟买家见面是他的原则。   她就是聂青青?   看着墓碑上的照片,宁小军找出了女买家的电话号码。   手机显示没错,时间还是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电话响了许久,那头传来一个女声,“喂?你是?”   “ 是哭坟人。”   “冬至啊,你有什么事?”   宁小军的嘴唇在颤抖,他听出来了,那是她的声音,墓碑上名叫聂青青的女子。   “再过两天,平安夜,你有安排吗?”   其实,他心里在说:你约不约?约还是不约?   “我没有安排啊。"   宁小军心花怒放,已得到答案:约。   “好啊,你喜欢吃什么……”   二○一五年,冬至过后,宁小军和聂青青快要结婚了。   去年冬至夜的秘密,他水远不会告诉她的。   淘宝店经营得很好,他为自己买了一辆新车,后窗大大方方地贴了三个字“哭坟人”,下面留了一串电话号码。   这一天,宁小军开着车,带着他的新娘,去海边拍婚纱照。   回去的路上,他忽然停车,原来是看到“爱泉路”的路牌。四周一片荒凉,站到高处就能看到海边的滩涂。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爱泉公墓——那是几十年后才有的,未来石材紧张,墓碑一律变成了不锈钢。   只有在北半球的冬至,最漫长的那一夜,宁小军才有可能穿越时空,进入未来的墓地,也是自己这辈子最后的,不可逃脱的葬身之地。   他才想起来,五十年后聂青青墓碑上的那张照片,正是今天拍的婚纱照中最满意的一张。   未婚妻捏了捏他的大腿,问他干吗在路边发呆。忽然,他流下眼泪,却又笑了笑,亲吻她的额头。   这辈一子,我陪你过,我陪你哭。   第29夜 朋友圈都是尸体的一夜   无论天空如何证明自己心胸辽阔,大地只需要坟墓就能容纳所有归宿。   ——题记   有个充满恶意的故事——某人沉湎于刷朋友圈,每顿饭哪怕只吃个泡面都要发几张图片,每隔半分钟不刷新就会手指抽筋。忽然有天脑子开窍,觉得自己宝贵的人生啊,全被朋友圈里这些晒照片、转订阅号文章、发小广告的家伙毁掉了。于是,他非法购买了一把手枪,悄悄把八百多个微信好友挨个儿除掉。从此朋友圈尸横遍野,最后只剩自己一个活人。   但我不需要这么做,因为我的朋友圈都是尸体。   有的人,喜欢跟土豪交朋友,跟帅锅(哥)交朋友,跟美吕(女)交朋友,跟歪果仁(外国人)交朋友,跟作家交朋友。以上这些我都不感兴趣,我只喜欢跟尸体交朋友。   我不是法医,也不在太平间工作,更不是殡仪馆的入殓师。我在上海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普通的办公室职员,每月工资七千元,刚够付房租和一些吃用开销。所以嘛,我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只能一个人住,父母远在老家。   对了,我是男的。至于年龄,你自己去猜。我是个闷葫芦,从不主动跟人说话。公司开会常忘记叫我,出去旅游走丢也没人会记得。我不用跑业务,也不跟同事们私下来往,没人问我扫二维码。我的朋友圈,每夜寂静如同坟墓。还有个小小的原因,我的微信名字叫“尸体的朋友”,微信号你自己搜一下:Dearbody。   你会问——恋尸癖吧?你不懂,跟尸体交朋友,怎么能跟恋尸癖混为一谈?两桩完全不搭界的兴趣啊好不好?恋尸癖就是死变态!对尸体的玩弄和亵渎,是丧尽天良的犯罪,不是吗?而我跟尸体交朋友,则是一种包容和尊重,无论活人还是死人,不管男人或女人,只要曾经是个人,就值得用心对待,不带任何欺骗地交流。尸体并不可怕啊,许多人看到就躲得远远的,还趴在地上呕吐一这不是歧视又是什么?就像有的人歧视同性恋,有的人歧视农民工,有的人歧视残疾人,而绝大多数人都歧视尸体!哪怕死去的是自家亲人,恐怕都会有小辈嫌弃。   两年前,有人打破了我朋友圈的寂静。那晚真特么(他妈)冷啊,对方的名字很普通,还附了一句话——你好,我是尸体。”   刚开始我的反应与你相同,恶作剧吧?还是精神分裂的变态狂?但我决定接受“尸体”为好友,微信跳出一段文字——他说自己昨晚刚断气,正在医院太平间躺着,终年七十三岁,是个老头,死于心肌梗死。   不能直接质疑他的身份,毕竟我叫“尸体的朋友”,岂可叶公好龙?查看他朋友圈图片,都是老年人养生订阅号,中央反腐消息、退休党员组织生活、《环球时报》社论、黄金周的老年摄影展。头像上的小女孩,是他读三级的孙女。他是有多喜欢小孩子啊,从家里玩耍到课外兴趣班的照片,还有学习钢琴和唱歌的小视频。但见不到儿子媳妇,也看不见老伴。   老头在微信里说,自己死得突然,早上送完小孙女上学,在学校门口就不行了。心脏仿佛被闷了一拳,摔倒在大街上,失去知觉,送到医院医生宣告已死亡。   “是不是很难过?”我问他。   他说,全家人依次赶到医院,呼天抢地号哭,他真想坐起来呵斥一顿,还让不让人好好去死了?当他看到小孙女从学校赶来,趴在自己胸口哭得梨花带雨,尸体都忍不住要哭了,好想再抱一抱她,摸摸小羊角辫子,在脸蛋上亲吻个够,哪怕每次儿媳妇都会嫌弃老头子不干净。   我认真地倾听,不时回他个笑脸或大拇指,有时也配合他的情绪,打上一串省略号或发个哭脸。老头还算积极乐观,说要是得了某种慢性病,在病床上折腾一年半载,消耗几十万医药费不说,还得让老婆和儿子辛苦守夜,被儿媳妇白眼,最后依然逃不了翘辫子的结局,还不如突发心脏病,顶多大小便失禁。唯独临死前没能多看小孙女一眼,留了个不大不小的遗憾。   老头详细介绍了太平间一一第一次在这儿过夜,四周全是尸体。虽说这鬼地方温度很低,但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腐烂味。有人进入太平间,将他推出走廊。深更半夜,医院里有些恐怖,我问他有没有见到鬼,他先说没见到,接着说不对,自己就是鬼!他被抬进一辆黑色面包车,车皮外是殡葬车的标志。车轮颠簸,载着尸体来到殡仪馆。   微信对话持续一整夜,第二天我双眼通红地去上班了。午后,几个同事对我指指点点,说我有病之类的,但我不在乎。我只担心尸体会烟消云散,着急地在微信上叫他:“你还在吗?”   没等几秒钟,他就有回音了:“在啊,我在化妆呢。”   殡仪馆的化妆室,有个中年妇女在为他敷面膜,这是家属花钱增加的一项服务,让老爷子走得面色好看些。他说过两天就要火化了,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两天。我说我非常荣幸,可以在微信上陪伴你度过。   小时候,老人死后会在家布置灵堂,让尸体过一晚再送走。守灵夜,自然是最漫长的那一夜。大人们撑不住打了瞌睡,虽然被警告不准靠近尸体,但我会偷偷从床上爬下来,守在死去的爷爷或奶奶身边。老人活着的时候,并不怎么喜欢我,说我这孩子性格怪怪的,不讨人喜欢——没错,我不讨活人喜欢,直到现在都是。灵堂中一片寂静,我跟死去的老人说话,告诉他,我想再被他抱一抱。不骗你的,我能感觉到灵魂存在,他想回到人间,跟我一块儿玩,教我挑棒棒、下象棋。这时大人们突然醒来,看着我在跟死人说话,都觉得这孩子是不是有病。   是啊,老人们的魂一定都还在啊,离不开这个世界,那时候如果有朋友圈,成为尸体的他们大概也很活跃吧。   再回到我的微信,我问这唯一的好友:“你的老伴呢?”   “我不喜欢她,一辈子都不喜欢!”   他们经常吵架,从“文化大革命”吵到移动互联网的时代。老婆样样管他,不准藏私房钱,不准乱交朋友,就是对他不放心。快退休了,老婆经常突然袭击要抓奸,其实啥事都没有。六十岁那年,他提出离婚,其实已酝酿多年,离婚协议书都备好了。老伴当场哭了,看到她眼泪滴答,他缴械投降,继续老实过日子。有人算过命,她很长寿,至少能活九十岁。   尸体的最后一天。   我的朋友在微信上直播自己的葬礼。他穿着寿衣,躺在水晶棺材里。家属们哭声一片。原单位领导致辞,然后儿子致辞。儿子四十多岁,政府公务员,混得不错,葬礼不寒碜,收了不少白包。小孙女没太伤心,在没心没肺的年龄,爷爷不怪她。三鞠躬后,哀乐响起。当老伴趴在送去火葬场,老伴和儿子一路陪伴,儿媳妇带孙女回家,还要管宾客们豆腐羹饭。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我的尸体朋友,被推进火化炉,发了毕生最后一条朋友圈——   “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自此后,我的微信忙个不停,每个礼拜都有人加我,无一例外自称尸体。大部分在刚死不久,等待葬礼和火化的阶段。年龄普遍在七十以上。有男有女,但老头子居多,因为男的寿命比女的短。我的这些尸体朋友啊,有的为丧命暗自悲伤,有的却有重获自由的快乐,更多的是合不得凡间亲人。他们对我很友善,在尸体的世界里,我是唯一能和他们说话交流和解闷的。就算是性情内向的死者,也会跟我滔滔不绝地聊天,为了排遣无边黑暗里的孤寂。   我认识一个中年尸体,四十四岁,死于癌症。拖了三年,接受各种化疗与偏方续命,头发早就掉光,瘦得不成人形,不晓得吃了多少苦,为治病卖掉一套房子,老婆辞职在医院守夜。当他躺在殡仪馆,却说开心,终于解脱了。他在朋友圈发各种笑话和段子,尤其喜欢开死人玩笑,被烧掉前的几天,他成了我的开心果。   还有个家伙,年龄跟前一位一样,也是四十四岁时得了癌症。他放弃治疗,取出存款,与老婆离婚,周游世界,吃喝嫖赌,也拖了三年。他的结局在大洋彼岸,金碧辉煌的赌场,昏迷在一个兔女郎的怀里,没送到医院就器官衰竭而死。成为尸体以后,他却说自己莫名的悲伤,人早已不管他了,骨灰将快递回中国。   在我的朋友圈,每个人出没的时间都很有限,长则一两个星期,短则几个钟头就销声匿迹,但留下许多有意思的内容。有个阿森纳球迷,死后还在分析今晚的英超,为选手们加油鼓劲。休斯敦火箭的球迷,不断发九宫格照片,全是哈登的英姿。   尸体在朋友圈发照片,是怎么做到的呢?显然不是手机。我看到一些奇怪的角度,从空中俯拍,从地面仰拍,更像鱼眼镜头。有人进火化炉的瞬间,拍了张火焰汹涌的照片。还有玩自拍的,真是不要命了(我好像说错了什么)!那是具如假包换的尸体,三十多岁的女人,死于车祸,脸部完好,皮肤底下泛出铁青色,看着有些恶心——灵魂以另一种角度看自己,生前必是个自拍爱好者,死后纵然没有自拍杆,也忍不住要发朋友圈。   有个外国朋友,在非洲工作,撞上恐怖袭击被炸死。现在尸体还没被发现,孤零零地躺在乞力马扎罗山脚下。一群野狗正在啃噬尸体,同时激烈地撕咬缠斗,远处有头狮子虎视眈眈,让他想起伟大的海明威。而他即将通过野狗们的肠胃变成粪便。他在朋友圈最后发的那句英文,“AShes to ashes,and dust to dust”,我查了很久方明白——归尘,土归土。   而在我的朋友圈里,那么多尸体好友,哪一个跟我保持的友谊最久呢?   那是一个姑娘。   跟其他尸体不同的是,她不是自然死亡,也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她是个高三学生,还没有谈过男朋友。有几个男生追过她,但没被她看上过,因为她只喜欢TFBOYS。有天晚自习,放学后她独自回家,司机是个邪恶的中年男人,用迷药蒙住她的口鼻,几秒钟就让她昏迷了。   在那个忧伤的春夜,细雨霏霏,晚风沉醉。她不知道车子开了多久,等到苏醒,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发现自己被强奸了。之后,还没来得及痛哭,对方就用铁锤重击她的后脑勺,然后狠狠掐她的脖子,杀死了她。   凶手是个变态狂,死亡前一瞬间,她第一次看清那张男人的脸。她还没来得及恨他,也没想到被强奸后怀孕之类的糗事,整个大脑只剩下恐惧,如果自己死了怎么办?真的很害怕变成一具尸体。   她变成了一具尸体。   死亡是什么感觉?的确有个隧道一样的东西,好像把一辈子的经历,变成电影在眼前回放,不仅有画面还有声音和气味,包括皮肤的触觉。出生时的啼哭,吃到第一口奶的滋味,少女时代的喜怒哀乐,暗恋上初中体育老师……哪怕最微弱的情绪,无病呻吟的叹息,都不会错过丝毫。   隧道尽头,她回到自己身体,不再感到疼痛、窒息与绝望。丝毫不能动弹,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尽管很想尖叫,哪怕撕破嗓子。男人将她装入麻袋,刚死的身体还没僵硬,关节可以活动,体温残留在三十度。麻袋装入汽车后备厢,后半夜,不知开了多久,她记得自己被那家伙从地上拖过,冰冷冰冷的,害怕是到殡仪馆。后来才觉得,要是被拖到殡仪馆或火葬场,实在是件太走运的事了。   她被塞进了一个冰柜。   冷气很足,零下二十度,但在尸体界,这样的温度非常舒适。冰柜不大,长度不超过一米五,大概是冷藏雪糕的吧,横躺着放在地上,像口小小的棺材。她是个高挑瘦长的女孩,只能弯着膝盖塞进去,双手蜷缩胸前,臀部顶着冰柜内壁,额头靠在门内侧,脸上结了一层霜花。   她告诉我,她没穿衣服,遇害时就一丝不挂。当她在微信上找到我时,恰逢自己的头七。她已习惯于光着身子,沉睡在冰冷的棺材里。但她保持着少女的矜持和尊严,对于自己身体的描述,仅限于此。   每个夜晚,我无数次想象她在冰柜里的模样,一丝不挂的睡美人,肌肤如雪,发似乌木。身体微微隆起与曲折,还有婴儿般蜷缩的姿态,将隐私部位掩盖起来,没有丝毫肉欲之感。好像只要王子打开冰柜,一个轻轻的吻,就能唤醒她。复活和重获生机的她,仿佛枯萎的玫瑰再次绽开,干涸的溪流再次汹涌。   我看了她的微信图片。她留过假小子的短发,在学校门口喝奶茶,逛小书店,买漫画杂志和盗版书。随着时间推移,姑娘越长越漂亮,头发渐从耳边长到肩膀,又慢慢垂到胸口。她学会了使用美拍软件,留下一张又一张朦朦胧胧的自拍照,不是噘嘴就是把镜头向下倾斜四十五度。   可怜的姑娘,为什么会被死变态盯上?大概就因为这些微信里的照片吧。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给了我一串可爱的表情,只打了两个字:小倩。   好贴切的名字啊,我问她在哪里,但她说不清楚,她在内陆的一个小城市,遇害以后被关在后备厢,不记得冰柜在什么地方,虽然能使用微信,但无法给自己定位。   我要向警方报案,她却说案子已经破了——朋友圈分享的新闻《花季少女晚自习后失联,全网发动微博微信的力量寻找》。强奸和杀害她的那个变态狂,很快就被警察发现了。这个家伙持刀拒捕,被当场击毙。凶手没留下过多线索,但在他的床底下发现一个地下室,里面有四台冰柜,各藏着一具女孩的尸体。至于小倩,没人知道她在哪里,未必在她与凶手所在的城市,也许远在千里之外。公安局的记录中,她仍属于失踪人口,爸爸妈妈还在满世界张贴寻人启事。   我想,只有办案的警察清楚——这姑娘十有八九已不在人世了。   有一晚,她给我发了语音。   短短十几秒钟的语音,我犹豫了大半夜,第一次感到害怕——我还没听到过尸体说话。熬到天快亮,我才在被窝里点开语音。   一个少女的声音,带有南方口音,嗲嗲的,柔柔的,像正在烈日下融化的一枚糖果。    “嗨!我是小倩,忽然很想你。我这里没有黑夜,冰柜里永远亮着灯。但我想,你现在在黑夜里。如果,我打扰你了,向你道歉。”   这声音令人无法相信她只是一具尸体,赤身裸体,在零下二十度的冰柜里躺了无数个日夜。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手机拿起又放下,按下语音键又松开。我走到镜子跟前,小心翼翼地说话,仿佛对面不是自己,而是那具美丽的尸体。   终于,我语音给她一段话:“小倩,感谢你!”   笨嘴笨舌的我,原本想好的一肚子甜言蜜语,还用记号笔抄在手掌心里,一句都没说出口。   半分钟后,收到她的回答:“很高兴听到你的声音!跟我想象中不太一样哦,你的声音很年轻,就像我喜欢过的男生的声音。对了,我问你啊,跟尸体交朋友是什么感觉?”   这个问题嘛,令我一时语塞。跟尸体交朋友什么感觉?就像跟志同道合的同学交朋友,跟单位里说得上话的同事交朋友,跟公交车上偶遇的美丽女孩交朋友……不就应该是那种平凡而普通的感觉吗?虽然,我的生活里并没有出现过以上这些人,除了我亲爱的尸体朋友们。当这些人活着的时候,也不会多看我一眼吧?我们更不会发现彼此的优点,只是擦肩而过的路人,哪怕说过话也转眼即忘。直到现在他们才会看到我的闪光点,不仅仅因为我是世界上唯一可以跟尸体对话的人,也不仅仅因为我是冰冷的停尸房里唯一的倾诉对象,还因为我像小动物般敏感,以及玻璃纸般脆弱。   我和她认识了一年半,共同度过了两个夏天和一个冬天。通过万能的朋友圈,我们愉快地玩耍着。我清晰地感受到她的存在,赤身裸体的少女,宛如刚出生的婴儿,蜷缩膝盖和双手,保持冰柜里的姿态,每个夜晚躺在我枕边。而我只是默默注视,与她保持五到十厘米的距离,绝不碰她一根毫毛。我的睡美人。   今年夏末,她告诉我,她遇到一些麻烦——虽说还躺在冰柜里,但偶尔会停电。你知道的,家里冰箱停电的后果。她说断电时间不长,顶多一两个钟头,但会特别难受。气温从零下二十度,上升到零上二十度。她不知道冰柜外面是什么,如果是地下室或冷库还好些,要是普通民房,甚至街边的冷饮店,几乎紧挨灼人烈日,就惨了。每次停电,她都会浑身不舒服,尽管死人是不会感到疼痛的,也许是心理上的莫名恐惧。原本雪白的皮肤确实有些变暗,经过断电后的高温,肌肉从冰冻的僵硬,渐渐柔软,仿佛正在融化的雪糕。她还能感应到,冰柜外面有苍蝇在飞,骇人听闻的嗡嗡声,像飞临广岛上空的轰炸机。   她很害怕,自己即将腐烂……   整个秋天,手机里不断传来这些可怕的消息,让我在每个深夜与黎明心急如焚。   老天哪,我不想失去这个最好的朋友——不得不承认了——我没有活人朋友,我的朋友全都是尸体,但其中对我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叫小倩的女孩。   于是,我通过微信告诉她:“我可以说我爱你吗?”   她回答:“我也爱你。”   第一次听到女孩这么对我说。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冬至前夜,她说冰柜断电了,超过十二个小时。她快要完蛋了,黑色彻底覆盖额头,像没有边界的夜。不知从什么缝隙里,钻进了一些肮脏的昆虫,苍蝇正在她的嘴唇上和鼻孔里产卵…   她说出一个秘密,“对不起,亲爱的,我欺骗了你。”   “冰柜没有断电吗?”   “不是啊,冰柜已经断电了,但我知道自己在哪里……”   我看到她打出了一长串地址,原来是一家生鲜食品加工厂,就在她所在的城市。   她说,既然已经死了,对于世界也没有什么依恋,更不愿意被别人发现自己的尸体——如果离开冰柜的环境,肯定会很难看吧?爸爸妈妈看到她的尸体,无法想象他们痛苦的样子。   “哎,我可不想看到我妈再为我哭了。”   小倩接着说,她也不想在公安局做尸检。法医肯定会检查她有没有被强奸,那多羞耻啊,好像又被强奸了一遍。最后就是火化。她天生不怕冷不怕冰,却怕热怕火,虽然尸体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想想在烈焰中化为灰烬,实在是件令人恐惧的事啊!   她觉得在冰柜里也挺好的。永远这样下去,每天看看自己,刷刷朋友圈,了解天下大事、娱乐八卦,谁跟谁劈腿啦,哪个小鲜肉又出道啦,某个明星又被扒出来整过容啦。最重要的是,有我这个深深爱着她的男人存在,让她一点儿都不会感到孤独,还有种热恋中的感觉,这样度过剩余的漫长人生,直到我渐渐变老死去,同样成为一具尸体,死了都要爱,不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超级浪漫的韩剧里才有的故事吗?   我在微信里打出无数个感叹号,发誓飞过来帮小倩把冰柜的电源插上,并且保证不泄露她的秘密,不把她的尸体交给任何人!   当晚,我乘坐红眼航班,千里迢迢来到她的城市,找到那家食品加工厂。凌晨时分,偌大的厂子里没有人,堆满了冷冻食品,每天早上要供应市场。厂子最后面的小院,有个废弃的房间,门口锁着粗大的铁链子。我用铁钳绞断链条,闯入埋葬我的小倩的“坟墓”。   没错,我看到了那台冰柜,手电照射下发出阴惨的反光,横卧在地上如同棺材。   而我心爱的睡美人,就躺在这具棺椁深处,静静地等待我的亲吻。   打开冰柜之前,我发现电源线被拔了,插座上有台山寨手机在充电。我重新把冰柜电源插上——谢天谢地!冰柜没有损坏,很快重新运转,发出一如既往的噪音,宛如一支秋天安魂曲。   希望尸体还没有腐烂,苍蝇的卵也没有那么快孵化成蛆虫。我的右手放在冰柜的门把手上,左手整理自己的头发,不要弄得像个屌丝似的,努力保持最帅的姿态。   时间无比漫长,仿佛长过我们每个人的一辈子。虽然我没结过婚,却突然有种新婚前夜的恐惧与慌张。右手仿佛被凝固在白色的门把手上,我与她就这样合为一体。   闭.上眼睛,打开冰柜。   我还有一分钟的时间,用来停顿和想象,她蜷缩在冰柜里的模样——尽管是个裸体的少女,我却感受不到丝毫色情,而是像我们每个人,刚从妈妈的子宫来到这个世界一样,赤条条的纯洁无瑕。   但我没有看到她。   冰柜是空的,是空的是空的,是空的是空的是空的,是空的是空的是空的是空的……   没有尸体,更没有活人或者动物的器官组织。就连苍蝇都不剩,只留下一层厚厚的污垢,像所有旧冰箱里的那种颜色,还有一股氟利昂泄漏的气味,不断刺激着我的鼻孔。   我用了半个钟头,才慢慢接受这现实——我的美人,我的新娘,我最爱的人啊,她不见了!   是她说的地点有误,还是在一夜之间,尸体意外被人发现,送到了别的地方,还是这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包括作为尸体的她?   也许她还活着?这大概是我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结局。   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悲伤,我也躺进这个冰柜,蜷缩成她说过的那种姿态。重新关紧冰柜的门,让冷气环绕着四周。但我不是尸体,活人终究怕冷,就算穿着再厚的衣服,很快冻出鼻涕。冰柜的灯光照亮我,我带着一台手机,无数个充电宝,默默打开微信,用流量刷朋友圈,与新认识的尸体朋友们打招呼、聊天、点赞、评论、抢红包……   亲爱的尸体朋友们啊,我很想拥抱你们每一个人,无论你们是冰冷还是炽热,我只想感受你们活着的时候所有的喜怒哀乐,与家人共度的每时每刻。在与这个世界离别的时刻,前往另一个世界的途中,有我这样的好朋友相伴,你一定不会孤单,也不会恐惧,而是面带微笑,还有幸福泪光,就像每一个春天的黎明。   然而,我在冰柜里躲藏了不到两个钟头,就感觉电源插头被人拔了,机器噪音归于平静,代之以纷乱的脚步声,响起一个大妈的咒骂,冰柜门打开了。   CNM的!哪儿来的精神病?买不起棺材啊?干吗拔我的充电器,还让不让人玩朋友圈了?   大妈的双手孔武有力,准确地拧住我的耳朵,将我整个人拖出冰柜。   对不起,我无法解释我的行为,总之被食品厂值班的大妈扔到了大街上。她警告我要是再敢来食品厂的话,就通知火葬场把我拉去烧了。   凌晨三点,气温下降到零度,月光如同尸体的眼睛。我跟所有失恋的男孩们一样,躺在冰冷的街头,伸开双手,泪流满面。   这天早上,巡逻的警察发现了我,将我带到派出所,想要确定我是不是精神病人,或者是流浪乞讨人员。   最后,有个看起来像是警官的人,要求我说清楚一切的来龙去脉。因为我是在食品厂门口被发现的,警官调查了食品厂的值班大妈,确认我是从冰柜里被扔出来的。   “你为什么躺在那个冰柜里?”   面对严厉的警官,我不敢说,因为害怕一旦说出口,就真的会被关进精神病院。这倒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我的手机会被没收,就再也不能在我的尸体朋友圈里玩了。   在派出所里被审问了一天多,我终于保住了自己的秘密,也成功地证明我与某桩凶杀案无关,至少我以前没来过这座城市,就消除了我是同案犯的可能。   那是特大连环强奸杀人案,因犯罪嫌疑人拒捕被击毙而闻名。最后一个受害者,名字里有个“倩”,是个女高中生,晚自习路上被劫持,被强奸后头部遭到猛击。根据办案的警察判断,凶手误以为杀死了被害人,将她赤身裸体运走,藏在生鲜食品加工厂的冰柜里。昏迷了二十四小时,女高中生被食品厂的值班大妈发现,紧急送到医院,尚有微弱的生命体征。   女孩还活着,医生说这是一个奇迹。   但她再没醒来过。大脑受了致命伤,在冰柜里的二十四小时,严重伤害了中枢神经。这座小城市的医疗条件很烂,爸爸妈妈决心拯救女儿的生命,把她送到大城市的医院。   她第一次来到上海,昏迷中转人全国闻名的脑外科病房。经过专家会诊,判断她的生命只能延续十来天,顶多一个月,算是烧高香了。几个月后,女孩不知从哪来的力量,熬过了最艰难的阶段。病房里常堆满鲜花,许多网友想来看她一眼,但被院方拒绝。除了父母家属,只有医学专家可以进入病房,但也提不出什么治疗方案,只能听天由命,看这姑娘的造化了。   于是,名叫小倩的女孩,昏迷了一年半以上,经历两个夏天和一个冬天。漫长的五百六十多天,她全在上海的医院度过。   对我来说,这是一次命中注定的相遇——那家脑外科医院,就在我家小区斜对面,距离不过一百米。每个深夜,我趴着窗台眺望外面的夜色,都能看见住院部的几排灯光,也许她就躺在其中一扇窗后。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这是她昏迷的第五百六十五天,我离开案发地的小城,坐了三小时的大巴,再换乘七百二十公里的高铁,回到上海虹桥高铁站,打了七十七块钱出租车,直奔我家门口的脑外科医院。这里有个大脑结构图的雕塑—— 制作这尊雕塑的艺术家,也是根据尸体标本做出来的吧,我的大脑下意识地在想。清晨七点,医院大厅立着一棵圣诞树,两个小护士戴着圣诞老人的红帽子。我走进医院的九楼,那间被鲜花包围的病房,来看她。   她醒了。   小倩,你穿着白色病号服,留着一头病人常有的短发,正在病床边沿站起来。护士搀扶着你的胳膊,帮助你艰难地保持平衡,还有个康复治疗的架子,让你缓缓迈动双腿,重新找到站立行走的感觉。昏迷了五百六十五天,你应该过了十九岁生日,容颜还像个女高中生,苍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需要更多的营养。乌溜溜的黑眼睛,盯着被晨雾笼罩的窗外——相隔一百米之外,恰好是我家的那扇窗户。   昨天凌晨,大约三十个小时前,事先毫无征兆,她醒了。   太突然了,她从漫长的植物人状态中醒来,医生和护士都已惊呆,没人能解释这件事。过去几个月间,她的病情非但没好转,反而几度恶化。最糟糕的那几天,病房里出现了苍蝇,各种手段都无法消灭。好多次危险时刻,她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心电图几乎变成直线,差点被医生拔了管子。爸爸妈妈跪着求医生再等一等,结果又自动恢复了呼吸。仿佛一场艰难的拉锯战,无数次走过黄泉路,渡过忘川水,走到奈何桥再转回头。   当她醒来,睁开眼睛,说的第一一句话——“他打开冰柜了!”   她不清楚自己为何在医院,更不晓得已远离家乡到了上海。她以为自己早就死了,被坏人强奸后杀害,变成一具赤裸的尸体,塞在食品厂的冰柜里,始终没被人发现,度过了一年半时光。但她并不孤独,因为一个神秘而遥远的朋友。那个人很有趣,也有男人魅力,经常跟她说起外面的世界,偶尔也说他自己的故事,陪伴她度过每一个漫漫长夜,晚安道别,早安问候……   医生只能告诉她——“这是一一场漫长的噩梦,但你是个超级幸运的女孩,很高兴你能醒来。这又是一个足以写入医学史的奇迹。”   此时,此刻,我最亲爱的朋友啊,第一次,不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会喘气会眨眼还有心跳的,嘴里的热气喷涌到你鼻尖,突然害羞到脸红的女孩子。   她在我的面前,触手可及。而我的手里,捏着一枝饱满的玫瑰。   “你好,圣诞快乐!”   女孩凝视着我说话了,就像语音里听到过的声音,好像还在那个无边无际的梦里。她的双眼泛动情人般的泪光。我确信无疑,她认识我,虽然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刹那间,我放下玫瑰,转身飞奔而去,从她的世界彻底消失。   再见,朋友!   第30夜 与神同行的一夜   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   但我已飞过。   ——泰戈尔《流萤集》   二○○八年是个闰年,也是国际语言年、国际地球年、国际卫生年。起先陈冠希老师上了头条,旋即南方雪灾、暮春汶川地震、盛夏北京奥运、仲秋“神舟”七号太空漫步。   春节前夕,我去印度和尼泊尔旅行。从上海飞德里,先去斋普尔,再赴阿格拉的泰姬陵,从德里乘机抵达加德满都。我在博卡拉住了三晚,再经加德满都飞回德里。   最后一夜,我在德里机场度过。   我低估了印度北部的冬天,北风爬过兴都库什山与帕米尔高原,席卷过克什米尔山谷,蹂躏着亚穆纳河畔以及莫卧儿人的帝都。当我一踏上这片土地,就为之诧异怜悯的不计其数的流浪汉,包裹着单薄的南亚式线衫或毛毯露宿街头,还不如随处可见的马匹、骆驼与野狗。我在机场度过了漫长的一夜。   取到登机牌,才知道航班延误,不知要等多久。我托运了两个行李箱,装满各种以波斯风格的帝王将相、花鸟虫鱼为装饰的漆器盒子。我把它们像俄罗斯套娃那样装起来,大盒子套小盒子再装更迷你的盒子。我还手提两个大包,全是难辨真假的开司米羊绒地毯。   过了印度海关,透过候机楼的玻璃,眺望德里难得清澈的夜空。大概是寒流洁净了空气,一排排巨大的国际航班飞机涂装着的各自标志,在跑道灯光和无垠黑夜的衬托下,散发着乡间夜总会争奇斗艳的浓浓气息。   晚点,机场等候,无处可去,如丧家之犬。延误航班堆积如山,许多欧美背包客各自寻找空地坐下,有些干脆全家打起地铺。路过贵宾休息室门口,偶遇一场轻度争吵。男服务生用印度人特有的表情申明某种无奈,抗议的旅客是个戴着口罩、包裹着厚头巾的印度男人,露出一双老鹰似的眼睛。他鹤立鸡群,个头至少一米八五。从眼角皱纹看来已上了年纪。和许多印度人一样,眉心着一点朱砂。古风白袍,衣摆飘飘,从头顶到脚底,加上羊毛围巾,像宝莱坞电影里的蒙面强盗,又不似裹头巾的锡克人。虽然我的英语拙劣不堪,但这些天耳濡目染,已能与店主讨价还价——“This one”“How much money”“Impossible"……我的印式英讲水平突飞猛进,竟然听懂了争执的大概。因为航班大面   积延误,头等舱和商务舱休息室人满为患,不再接待更多乘客。该印度男人几乎要摘下口罩,露出真容,但手指颤抖着垂落,悻悻然走开。   我订的经济舱,登机口坐满了人,至少有两个航班的乘客挤在一起。我害怕在机场过夜,也不期待这种环境里的艳遇,尽管眼前闪过一两个印度与欧美的美人儿,浓烈的香水味冲了我一鼻子。趁着还有大把时间,我去免税店买了两条烟:上海卷烟厂的中华,包装上全是恶俗的图案,价格比国内便宜不少。我这辈子没抽过一支烟却要经常买烟送人。   好不容易,觅到个空荡荡的书店。下雪了。不是幻觉。雪花细碎轻盈,比不得北国的鹅毛大雪,却被横冲直撞的风裹挟,在候机楼的玻璃上,砸出无数小白点。   “德里近一百年来的第一场雪。”背后传来一句典雅悠长的印式英语。   回头看到说话人的脸,裹着白色头巾,好像刚从《一千零一夜》中的飞毯上下来,就要掏出笛子与眼镜蛇——这不是在贵宾休息室门口撞见的印度老爹吗?   他的口罩不见了,面孔罕见的白,几乎像南欧人的肤色。五官是标准的印度人模样,但更为立体和端正,唇边两撮灰色小胡子,有古代雅利安人的遗韵。这是一张令人难忘的脸。   “Nice to meet you!"   从不与陌生人打招呼的我,不由自主地蹦出一句英语,丝毫不带中国或印度口音。   “Nice to meet you, too.”   他用印式英语回答。后半夜的机场,许多人都已经去了酒店,书店是最安静的角落。我的英语结结巴巴,经常搜肠刮肚想半天,还要掏出口袋本《英汉字典》。看到我的狼狈,与我交谈时他故意放慢语速,耐心地反复说两三遍,同一个意思用不同的相近词语表达。   印度老爹先问我是不是中国人,说很高兴认识我,我是他的第一个中国朋友。接着他抱怨自己的航班也延误了,贵宾室进不去,说那些服务生就是屎。没错,他用了个经典的“Shit”。   我问他干吗戴口罩。他回答,在印度,从总理到议员到百万富翁到不可接触的贱民,没有一个不认识他这张脸。   但我不是很相信这种鬼话。老头也许只是想找人解闷。他与我肩并肩,站成一排,欣赏德里百年一遇的雪。夜空的下半部分,被灯光照得略显污浊;上半部分,冷月被乌云屏蔽,露出银盘般的光晕。   他说了声“Good Bye",戴上蒙面口罩,独自走向候机楼另一端。他没携带任何行李,双手空空地离开,也许全部家当都藏在宽大的长袍里?他没留下名字,但这并不遗憾,反正我也没做自我介绍。   在书店待了一个钟头,可惜大多是英文书,看完一部插图本《爱经》,我走向登机口碰碰运气。印度航空公司居然没通知我就开始登机!也许广播被我听漏了?人在国外总是自动忽略各种听不懂的广播声。再晚三十分钟,或在书店打个盹,我就要在德里机场多待一天。确认是飞往上海的航班后,我排在队伍末端。乘客大多是中国人,一张张疲惫不堪的面孔,几乎每人都提至少两个行李箱。   凌晨三点,终于,上了飞机。我晕头转向地往前走,直达经济舱尾端。我的座位糟糕,双通道的大飞机,被夹在中间。左边是肤白似雪的中国大妈,右边是面黑如炭的印度大妈,散发出浓烈的咖喱味。俯瞰德里雪夜的愿望,就这样被两位大妈剿灭了。   舱门关闭,等待起飞。我准备睡一宿,有位空姐走了过来,皮肤黑了点,但眼睛又人义亮,标准的印度美人。她的印式英语速度很快,表情亲切友善,不断向我做出“请起来”的手势,但我只听清最后两个单词:“Come on”。   多希望后面再加上个baby。不明白啥意思,我尽情幻想一番,往人世间最美好的方向,将红眼航班化作红颜航班,但貌似合理的结论只有一个:她把我当作恐怖分子,想用甜美的笑容将我诱捕……我却无法拒绝这样的“Come on”,挤出狭窄的座位,印度空姐示意我拿好行李。我拎着大包小包,在经济舱乘客众目睽睽之下,跟着空姐从客机尾部走向前端,来到土豪坐的头等舱。   第一排左侧,靠窗的座位上,有个白布裹头的印度老爹,看到我就摘下大口罩。哇,原来是今晚认识的新朋友。他露出和蔼的微笑,伸开双臂邀请我坐。   原来我被莫名其妙地升舱了。我对天使般的印度空姐心存感激,没来得及询问QQ号或手机号,飞机就开始滑行了。   我放好行李,坐在印度老爹身边,系紧安全带。我能清晰地看到舷窗外,大雪毫无停歇之意,灯光闪烁的候机楼,犹如神话里的水晶宫。   本次航班的头等舱很空,三个中国人,两个欧美人,只有他一个印度人。他告诉我,看身边座位正好空着,想到我便吩咐空姐给我升舱。我问他哪来那么大的权力,他还是那句话:在印度,没有人不认识他的脸。   空客A340客机冲过跑道,加速度将我推向椅背。我感激地看着身边的老头,经历漫长而疲倦的机场之夜,突然与这样一个人近在咫尺,肩并肩要度过五六千公里的旅途,放在唐玄奘的时代需要度过半辈子光阴,真有种做梦的感觉!   飞机腾空的瞬间,印度老爹镇定自若,毫不理会脱离地面的体感。六十秒内,我想已达上千米高度。机身略微倾斜,夜空中雪花弥漫,天穹露出一道弧度,停机坪上的飞机们被远远抛在身后。   舷窗外,有一只老鹰的影子,几乎与我的视线平行,难以想象它能飞到这样的高度。老鹰在印度是无处不见的动物。昨晚我住德里市中心,酒店上空平时就有几十只老鹰密集盘旋,好像等着冲下来享用住客的腐尸。而在中国大城市的天空,这一物种已基本绝迹。我把头凑到舷窗边,贴着印度老爹的胡子,鸟瞰整个德里。黑暗无边的贫民窟里,孩子们正在没有光的世界里,被寒冷的死神带往恒河的波涛。   飞机渐渐平稳,三万英尺,向东而去。他问我还好吗?我说棒极了,反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出一串我完全听不懂的词。   “好吧,印度人的名字。”   但他摇头说,这些都不是人的名字。   “不是人?”我想起各种空难题材恐怖片的画面。   老爹话锋一转,“都是神的名字。”   “神?”   “嗯,你相信吗?我就是神。”   他微笑,长长的嘴角几乎弯到耳根子,眉心那点朱砂更为细长,宛如二郎神杨戬的第三只眼。   神——   我默默在心里补充了两个字:经病。   谁都能看出我的不屑。老爹并无不快,继续给我印度式的微笑,用极慢速的印式英语,在后半夜的国际航班,接近天庭的云端上,讲述神的故事。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印度人也是如此想象,上古,在他们的大洪水时代,有个宇宙金卵,孵化出第一位神,名号“梵天”。在茫茫宇宙间漫步,因孤独而创造了一位女神莎维德丽。她很害羞,不愿接受大神每时每刻的关注,但无论躲到东南西北哪一边,大神都会生出一个头来看她。此时又有了一位唤作湿婆的大神,虽然出道晚于梵天,却有后来居上之势。为救莎维德丽出苦海,湿婆砍掉了梵天的第五个头。从此,梵天只有四个脑袋、四条胳膊,就是泰国常见的四面佛。他以四头四臂示人(我想哪吒是他的盗版),坐骑是孔雀或天鹅,偶尔乘坐七只孔雀或天鹅所拉的战车出巡宇宙……   后来,梵天与另一位叫作毗湿奴的大神,偶遇湿婆大神的林伽,上顶黄天,下接厚上,如同竣工的通天塔。梵天与毗湿奴分头前往寻找林伽的终端。毗湿奴变成野猪向下挖洞,梵天变成天鹅翱翔苍穹。   但这林伽太伟大了,根本找不到头。毗湿奴只好让湿婆收下自己的膝盖,承认湿婆才是宇宙真实的梵,是宇宙真正的老大。梵天却不以为然,他的资格最老,岂能示弱?他化身为天鹅一直往一上飞,谎称发现林伽的起点。湿婆是全知全能的神啊,大发雷霆,诅咒梵天不被三界众生所拜。   为解释自己的身世,坐在我身边的“神”,在纸上精确地画出林伽、野猪和天鹅。   看到图画才明白一一林伽就是男人的性器官,湿婆大神威武!   “如果你是神,那我是什么?幻觉吗?”为了表述“幻觉”这个词,我翻出口袋本《英汉字典》。   他从容作答:“神,可以化作不同的形象来到人间,未必是神像呈现的模样。有时是个女子,有时是个顽童,有时却是个动物,比如天上的老鹰。”   起飞时看到的那只鹰,难道也是梵天的化身之一?也许还有无数个分身正在飞往中国,分布在这架飞机上的各个角落。   “凡间的人们多是瞎子和聋子,根本无法看到真正的神。他们以为到庙里跪拜焚香就行了?大错特错了,神怎么会是毫无生命的石头和木头呢?神是宇宙间无所不在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灵性,往往就在你们身后,甚至在你自己身上,你们却一无所知!可怜的凡人!”他说了三遍,碰到我不懂的词,还帮我确认《英汉字典》上的拼写。   “神”说到口干舌燥,问空姐要了杯水。飞机在浓密云层上东行,左边恰能遥望喜马拉雅山的雪峰,在数千公里之远,仿佛不断露出海面的白色群岛,微暗而连绵不断。印度时间,凌晨四点三十分,一轮巨大的月亮,悬挂在珠穆朗玛或别的什么八千米高峰之上,将整个夜空渲染得如同迷梦,美不胜收。太不真实了,我很想把自己掐醒。   老头却睡着了。梵天大神的最后一颗脑袋,正倚在舷窗边,发出均匀的鼾声。神就是神啊,打呼噜都这么有节奏这么性感。不过,我以为一位大神,他的睡眠应是盘腿飘浮在机舱中间,或端坐在机翼之上,衣袂飘飘地穿越云层与月光。   我也困得不行,但又怕这场梦会很快破灭,醒来一切都不存在,仍然在经济舱被左右两位不同肤色的大妈护法着。我强忍疲惫,打开背包,取出一本介绍印度文化的小书,从中国带来阅读解闷的,翻到其中一页——   梵天本是宇宙精神“梵”的人格化体现,当他演化为具有肉体,便不可避免地开始堕落。他在天官享受荣华富贵,贪恋美色,霸占属下的智慧女神;他庇护了无数魔鬼在世间作恶。公元六世兰纪后,原本梵天享有的万有之神的地位,逐渐被湿婆或毗湿奴取而代之。至今,全印度只剩两座供奉他的庙宇。   当我醒来,还在头等舱,刚才撑不住睡着了。我的左边,那位伟大的神打着呼噜,唇边挂着一长串口水,像许多上了年纪的大人物,一派衰老之相。我想象几万年前,这位大神在天上寻欢作乐的情景,再看眼前这老头,口水已弄脏了长袍。我忍不住,掏出几张纸巾,擦干净他的嘴角。他没被弄醒,继续发出鼾声。   舷窗外,晴空万里。机翼下,浓云密布。想必已至中国领空。算算时差,北京时间过中年了吧?我顺便调整了手表的时间。   空姐来询问餐牌。我们的“神”懵懵懂懂睁开眼,向空姐投去烈焰似的目光。头等舱可选择菜单,他大概是回忆起“神”的身份,老老实实选了素食。坐在印度教徒旁边,我不好意思点牛肉,便挑了咖喱土豆米饭。   我想,要是“神”的这副躯壳得了老年痴呆症,会不会遗忘了自己是神,而彻底混同于凡人呢?幸好他还记得我,问候我休息得如何。空姐把早餐连带午餐都送来了。她含情脉脉地看着我们,当我想入非非时,才发现她盯着旁边的老头。她向“神”递出一张便笺纸与一支笔,祈求他赐予签名。   空姐对老头说:“先生,很高兴为您服务,我是看着您的电影长大的!还有我爸爸也是!”   看得出她很激动,但得体有礼,不像脑残粉失控一般打扰别人休息,如获至宝之后便退到帘子背后了。   我盯着老头的脸,似乎看出几分脸熟。也许对中国人来说,所有宝莱坞明星统统都长一个样,就像中国人到了国外都被认为是李小龙或成龙。   他微微皱起眉头,表情复杂,难以言尽。   终于,“神”说话了,“我承认,我是个电影演员。”   六十六年前,他出生在南印度一个小公务员家庭,属于第二等级的刹帝利种姓。在那个阳光浓烈、人民肤色黝黑、说着南印度语的邦里,他的浅肤色和美男子容貌,简直万里挑一。他受过不错的教育,印式英语流利,十八岁考取印度最好的大学。他从小爱电影,最崇拜格利高里·派克,在大学就开始表演戏剧,又去宝莱坞参加选秀,一门心思投入演员生涯。他的第一个角色是侦探,又是拳头又是枕头地征服了杀人犯和美女,也征服了上亿的印度粉丝。他成了炙手可热的明星,年纪轻轻就拿了影帝,每年至少主演六部电影,海报贴遍整个印度乃至最闭塞的穷乡僻壤。   “你会跳舞吗?”   我印象中的印度电影,哪怕恐怖片,都会没由来地蹿出一群男女欢快地载歌载舞。   老头点头称是,手舞足蹈,摆出一组很古怪的姿势,在我看来就像羊痫风。这是他在一部经典电影中的舞姿,曾如神曲般传遍印度大街小巷,每个孩子都会跳上一段,略像几年后流行全球的《江南   Style》。   他告诉我,三十岁后,他拒绝出演任何现实题材和偶像人物电影,只扮演一种角色——神。   演过湿婆、毗湿奴、罗摩,甚至演过释迦牟尼与耶稣,但他最爱演的是梵天。三十多年来,他在一百多部电影中扮演梵天,但很少扮演男一号,通常是男二与男三,有时竟是反派。但他的这张脸,作为梵天大神,却深入到每一个印度人的心底,尤其是在文盲与半文盲成群结队的农村地区。每次他深入地方拍戏或旅行,都会被人民群众当作大神降临,纷纷拿出贡品以至于全部家当来奉献。而在达官贵人面前,他也具确‘一’种神的气质,被好几届印度总理奉为上宾,还曾指名要求陪同出访国外。   我问他:“结婚了吗?”   他伸出六根手指。   第一个在老家,父母安排的婚姻,刚上大学就离了。第二个才是初恋,曾经在大学校园爱得死去活来,可他刚成为电影明星就抛弃了对方。第三个也是电影演员,婚后不久却成为富商公子的情妇。第四个,他吸取教训,找了个医院护士,为他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维持了长达十年的婚姻。第五个,真正的贵族之家,全家不是议员就是部长,爷爷曾是尼赫鲁总理的密友。但她不愿住在印度,她讨厌自己的国家,每年有七个月在英格兰或加利福尼亚度过。而梵天大神离不开这片神圣国土,定期前往恒河朝圣沐浴,两人因此分手。第六个,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女粉丝,比他年轻三十五岁,后来车祸死了自那以后,他未再娶,独身至今。   老头慢悠悠地说:“我的影迷有上亿人,成为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后,每次出行都有几百号人跟随。我学会与各种人打交道,跟德里的政治家谈平民的权利,跟孟买的巨商说能源危机与汇率浮动。五十岁生日那天,我决心从政,组建自己的政党,而我是当之无愧的党魁。我在家乡发展力量,很快扩展到整个南印度,凡是我的影迷都是支持者,吸收了几百万党员,他们多是草根,刚从农村进城,目小识丁,家徒四壁,寄居在拥挤的贫民窟里。但他们相信我就是神,只有我能带领大家脱离苦海,前往一个幸福的神奇的印度。”   他当选了家乡所在邦的首席部长,相当于中国的省委书记兼省长。他的政党自然也在该邦执政,邦议员全是他的小弟和影迷,上到税务局和地方银行,下到在街头公开受贿的交通警察,他的政党简直权力无边。他每天视察贫穷的农村和失业的劳工,发誓要解放黑砖窑里的所有童工,与各个种姓乃至贱民共进午餐。但能到他的私人客厅里来的,只能是CEO和银行家,陆军准将与板球明星,要么是大学校长或诺贝尔奖获得者。   他庇护了整个邦的流氓和恶霸,这些坏蛋只要白天老老实实,黑夜就可以无法无天。作为交换条件,有家报社记者,刚写了两篇批评首席部长的专栏,就无声无息地“被失踪”了,坏蛋们保证无人胆敢挑战“神”的权威。   但他年轻的妻子难以容忍,尤其当一个强奸十四岁少女的无耻浑蛋,仅被法官判处了三年缓刑的时候。妻子扬言要向媒体揭发这个伪善的政客,但很快遭遇意外车祸。首席部长兼宝莱坞明星兼“神”在妻子葬礼一上流泪的画面,通过现场直播的娱乐新闻,传遍南亚次大陆,让他的支持率又上升七个百分点。   新世纪的第一年,他决定挑战执政的人民党,坐上印度总理的宝座,欲步好莱坞明星罗纳德·里根总统之后尘。他宣称将根除祸害印度多年的腐败,消灭饥饿、愚昧、疾病和贫民窟,并与西边的宿敌巴基斯坦实现永久和平,把印度建设成比美国更强大的国家,让印度人的价值观传播到地球上每个角落。   可他忘了自已只是个演员。影帝般的演技对政治家来说很重要,但政治家最重要的绝不是影帝般的演技。而他的对手可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高不可攀的世界。   不到半年,他的瑞士银行账户,匿名的海外房产和劳斯莱斯,跟洗钱集团的通话录音,依次暴露在报纸和网络上。还有不计其数的私生子,纷纷上电视控诉这个始乱终弃的父亲,其中有四五个可能是真的。他的保护伞下的黑社会头目与大地主,也如墙头草般背叛。原本在一贫如洗的家中供奉他的照片作为神像的人们,由他捐款建造并以神为之命名的小学和中学的校长们,也将他的头像清理进了下水道。   经过漫长而拉锯的官司,身败名裂的前任首席部长,面临被判终身监禁的危险。最后一次开庭,他的头发全白了,第一次像个老人,风烛残年,行将就木。当律师完成辩护陈词,检控官列数了他十大罪状。被告席上的他,对所有人报以神一般的微笑。法官愕然之时,他骤然挣脱警卫,冲出疏于防备的法庭。没人想到他会这样,又不是暴力犯罪分子,何况一把年纪的富贵之躯。他像二十岁的小伙子,在最高法院的走廊横冲直撞。存警卫抓住他的衣角前,老头撞向一扇古老的窗户,英国殖民者的彩色玻璃粉碎,整个人飞出楼外。   这是法院的七楼,他没有丝毫害怕,而在内心坚信——自己是神。   梵天大神,将变成一只天鹅,展翅高飞,直达九霄云顶,没人再能抓住他。   然而并没有什么飞翔,只有自由落体运动,只自凡人无法抗拒的地心引力,将他直接拉向大地。最高法院外的大街上,场外直播的电视媒体,仰着脖子拍摄这一罕见的死亡过程……短暂的痛苦后,他看到自己走在一片荒原,旱季的故乡,赤地千里,不见任何活物,村庄和神像残垣断壁,干涸的溪流布满鱼和鸟的尸体。无边无际的旷野'有个焦炭般的小孩,衣衫褴楼,瘦得只剩骨头。那是一个贱民,世代清扫厕所,绝对不可接触,哪怕看一眼都会被诅咒。突然,他发现自己回到了七岁,伸出嫩嫩的右手,高贵的浅色皮肤,触摸贱民孩子的黑色脸颊。微热的肮脏的接触,对方触电般倒地,蜷缩成一团,乌黑的身体迅速变白,两只脚几乎消失,双臂化作翅膀,皮肤长出羽毛,最后变成一只天鹅,眼泪汪汪地看着他的眼睛。当他怜悯地抱起天鹅,亲吻它细长柔软的脖子,天鹅雪白的腹部却渗出鲜血,奄奄一息。他慌张地逃回家,才听说有个贱民的孩子死了。他被爸爸揍了三个钟头,赤身裸体在水桶里浸泡了三天,三个月不准坐上餐桌吃饭。那年夏天,蒙巴顿勋爵宣布印巴分治,印度独立,紧接着是与巴基斯坦的战争,圣雄甘地遇刺身亡,而在南印度许多个土邦,盛传梵天大神已秘密降临人间……“9.11”那一年,他曾在最高法院跳窗坠楼。可是奇迹发生,一辆敞开的垃圾车经过,他掉到数米厚的食物残渣、塑料瓶子以及动物尸体上。侥幸避免了血溅五步,粉身碎骨,但头部受到重力撞击。   他在医院昏迷了七天七夜,醒来后清晰地说出那个梦。留洋归来的医生说那不是梦,而是标准的濒死体验。只有他自己才明白,那是七岁时真实的记忆。   审判时逃跑自杀的他,引起全国影迷的强烈同情。舆论风头转向,无数人上街呼吁赦免他,指出对他的审判是一场政治迫害。于是,他被法官从轻发落,以获刑七年告终。   他的新家在德里监狱,典狱长给他安排了一个单间,方便他每天祈祷和阅读。从前他经常公开演讲,面对成千上万把他当作神而顶礼膜拜的人们,大段背诵史诗《罗摩衍那》,也能信手拈来泰戈尔的《新月集》和《园丁集》。但他并不了解其中含义,只是死记硬背。而在监狱里的日子,他终于能安静地阅读,从每晚八点到凌晨两点。文字像无穷的海水,一点点浸湿大脑里的海绵,挤压出各种颜色的尘泥。每次在监狱大院放风,他都会悄悄撒出一把灰尘,那不是来自墙壁的,而是他自己的一部分。   没人来监狱探望过他,包括在国外的三个婚生子女,以及难以统计的私生子。但他每天都能收到玫瑰,还有年轻时代的电影剧照——只有影迷们忠诚不渝。这些粉丝也是世袭的,有的已祖孙三代。也只有影迷们,才将他当作一一个演员,而不是神。   听完他的故事,我沉默好久,顺便感叹我的印式英语达到了新东方结业的水准。   “那么多大神里,你为什么偏偏喜欢梵天?”   “因为,梵天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到苍穹之上,寻找林伽的起点。”   “你喜欢飞?”   “是,我喜欢一切会飞的物质,比如飞鸟、昆虫、风筝、蒲公英,还有飞机。”   就像现在!,漫长的飞行接近尾声,天色渐渐变暗,夕阳追在飞机后头。透过云朵的缝隙,依稀可见长江下游的田野和城镇。   老头说,上个星期,他才服完刑期,走出德里监狱的大门,身上只有一套《泰戈尔诗集》,还有一笔不多的积蓄,刚够买张去中国的头等舱机票。   “飞来中国干吗?”   他去过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包括南极和北极,唯独没到过中国。他知道中国是个古怪的国度,中国人与其他任何民族都不同。除了人口众多,其余几乎都与印度相反。   还有个原因,他在狱中最爱泰戈尔的《流萤集》。大师曾经去中国和日本旅行,常有人邀请他把诗句写在扇子和绢素之上,因此就有了这部诗集。   我想起一张上世纪二十年代的著名照片,经常被文艺女青年用来伤春悲秋——左边是林徽因,右边是徐志摩,中间是穿着汉服的泰戈尔,白须飘飘,仙风道骨。   老头擅长星象和占卜,预测这一年中国会发生许多大事。他还说,我在这一年里也会有大的变化。   “你怎能预言我的未来?”   “因为,我是神。”   说了半天,印度老爹又绕了回来。   我有些大脑缺氧,无力再转换这些词语。飞机下降,冬夜过早降临。舷窗外的云端上,拉着一条漫长的晚霞带,灿烂得灼人眼球。空姐关照系紧安全带,座位不断颤抖,耳膜阵阵疼痛。老头却无任何反应,平静地俯瞰舷窗之外。   北京时间晚七点,飞机开始倾斜,机身转向,从南边绕过上海市区,飞往浦东国际机场。千米之下,灯光星罗棋布,宛如天上的黄道十二宫。我能分辨出高速公路的车流,黑夜里异常耀眼。   望见机场候机楼,无数灯光簇拥胞道,巨大的飞机呼啸降落。起落架轮胎撞击跑道的瞬间,我的心像被扎了一下,整个人向前俯冲。舷窗外是黑夜中的停机坪,一架又一架国际航班客机,给我一种仿佛回到德里的错觉。   上海也在下雪。飞机滑行很久才停稳,但没有靠到候机楼边上,而是在停机坪中央。一辆摆渡车和一辆中巴开来。舷梯搭上前部舱门,广播通知头等舱旅客先下机。   在空姐的祝福和道别声中,我踏出舱门,头顶是空旷寒冷的夜空。没想到下的同时,还有一轮又大又圆的超级月亮,是专门来迎接“梵天大神”的吗?   我披上厚外套,刚要沿着舷梯往下走,回头看一眼印度老头,想要个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E-mail。   他却先说话了——“谢谢你,年轻人,很高兴你能陪伴我共同飞行。”   这话说得我受宠若惊,“我也很高兴认识您!真的!”   “我是神,你相信吗?”   看着老头认真的表情,我一本正经地点头,“我相信!”   突然,他给了我一一个大大的拥抱,在我猝不及防的同时,印度式的两颊亲吻,就差像勃列日涅夫嘴对嘴亲吻昂纳克了。   但我一点都没抗拒,反而把他拥抱得更紧,感受到他体内神一般灼热的温度。   后面在排队等候,美丽可爱的空姐,她通情又达理,没有催促我们快下去。   老头咬着我的耳朵说:“你知道吗?我会飞!”   然后,他松开我,两臂如十字架般伸展,双脚便脱离舷梯,整个人飞上夜空。   他真的会飞。    五分钟前坐在我身边的老头,此刻在我的头顶飞翔,盘旋凌驾于无数巨型客机之上。浦东机场的雪夜,透明银河般无边无际,只剩一抹纯白的影子。   Namaste!   最漫长的那一夜,很多双眼睛都可作证,在高处不胜寒的夜空,有一只雪白的天鹅,消失在超级大的月亮里……   第31夜 穿越雾霾的一夜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那一夜,发生了某件令人终身难忘的事,对于我、树下野狐和阿菩三人而言。    正如我在《北京一夜)》故事开头所写——   许多人都不喜欢那座充满雾霾与拥堵的城市。   但偶尔,我还是会着迷那样的夜晚。春风沉醉兼沙尘呼啸的三月,后海盛开荷花的七月,秋月如镜锃亮的十月,白茫茫落得干净的腊月。   那一夜,北京严重雾霾。   下午,是中影集团的二○一五电影项目推介会,刘慈欣、南派三叔、树下野狐、阿菩、八月长安……这些家伙都来了,还有我。对了,这个会上介绍我的小说《天机》电影改编的情况。   会后,中影集团喇总的晚宴上,八月长安、树下野狐分别问我要微信,我囧囧地回答——我还没用微信呢。   他们问我是生活在哪个世纪的人,我说十九世纪吧。   据说,当天会上几百号人,只有两个人没用微信,一个是刘慈欣,另一个是我。   晚宴过后,闲来无事,我和八月长安、树下野狐、阿菩四人相约去了南锣鼓巷。我对那里略熟些,以前在巷子里的酒店住过。我们穿过热闹的人群,找了间酒吧聊天。   我说我有个习惯,在不同的城市,喜欢独自夜行。我走过哈尔滨冰封的松花江面,走过传说中危险的喀什街头。我专走人迹罕至之处,不为漂亮姑娘,更不为欣赏美景,或者说单调枯燥的黑夜就是风景。今年四月,我路过北京,住长虹桥,零点时分,独自出门,打出租车,直奔百花深处胡同,寻找“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地等”之处。午夜,百花深处胡同,安静,空无一人。我只拍了几张照片,对着空旷的巷子、老树、屋檐、门牌。一直往百花深处的更深处走去,后半夜里,独自走了一个钟头,只知道往东是后海荷花市场的方向。黑夜中穿过一条条胡同,有时撞上断头路,又只能寻找其他岔道。从最安静如坟墓的京城深处,渐渐听到远处的喧闹与歌声,直至豁然开朗的灯火,蓦地竟到了银锭桥。众里寻他千百度。   好吧,他们表示不解,仿佛我是男神一一经病。   晚上十点多,八月长安先回去了,剩下三个落寞的男人,便到南锣北口的新疆馆子吃烤串。二十串羊肉下肚,打道回府。这边打车似有困难,于是只得沿鼓楼东大街往东走去。我带着大伙往黑暗的胡同里转了转,最后又说兄弟们走回酒店吧。好啊,树下野狐和阿菩都赞同。我说从二环走到三环没问题吧。知道这段路不短,但在我的蛊惑下,他俩还是决定绿色环保低碳兼装逼靠两条腿走回去。   深夜十一点。安定门内大街拐角,有人蹲在地上烧纸钱,还有几十个黑色圆圈,残存着烧剩的纸屑。   这家刚死了人吧?不过,这也是人间烟火气,总比高楼大厦底下硬邦邦冷冰冰的好。   我们三人折向正北,沿着安定门内大街往二环路走去。   没有选择打车,不是因为打不着车,也不是因为害怕会再遇到那个像冯唐的司机,仅仅只是想要在最漫长的那一夜里行走。   雾霾茫茫。三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已过了北二环的安定门。   树下野狐回忆起当年在北大读书时追女仔的往事,阿菩也说起什么事,不过我忘了   经过一个路口,发觉地上摆着两个酒瓶子,还有碗筷,盛着米饭与几盘荤素搭配的菜肴。   这个……这个……不是给死人的供品吗?   北京深夜。清冷路灯下,摆在人行道上冰冷的饭菜。让我想起小时候每逢小年夜,家里都要做一桌子饭菜,必有条青鱼或鲫鱼,还要在饭碗上插筷子……都是给死去的亲人享用的。   别看了。我被他们拉走了。   感觉到某种异样,仿佛周围空气里,弥漫一种淡淡的烟雾气——不是北京雾霾里那种惯常的肮脏感,而是火葬场的气味。   Keep walking.   又走了好久,时间仿佛失效。树下野狐说:“哎呀!我们是不是有些傻逼?大半夜的,又没有漂亮姑娘陪伴,三个大老爷们,没戴口罩,在北京有毒的雾霾里走了一个钟头!”   “嗯,好像是的啊。"阿菩附和道。   忘了是谁低头要打手机求助,却发现信号消失了。   不会吧,这是帝都啊,二环与三环之间,雾霾还把手机信号给屏蔽了?   三个人的手机不约而同都断了信号。而且,我身上有两台手机,一台移动的,一台联通的,都没信号。妈蛋,3G与4G的无线网络也断了。   有点诡异了。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个公用电话亭便冲过去,这年头在大城市已不常见这玩意儿了。我拿起脏兮兮的电话筒,摸出从上海带来的硬币(这货在北京几乎不流通)塞进去,依然听不到任何声音。   连特么固定电话都断了?   我们面面相觑,再回头看四周大街。上穷碧落下黄泉,半个行人都不见。路边的高楼,还亮着星星点点的灯光,但在雾霾中朦胧而模糊。街上的车飞驰而过,这是帝都唯一不堵车的时节,却都打开远光灯,看来路灯都不管用了。   怎么办?   往后走?但要经过那个有死人供品的地方,树下野狐提醒我们不要被孤魂野鬼缠上。   往左走?倒是有条幽深的小巷子,夹在两个小区之间,但恐怕进去就得迷路,而且半点灯光都没了,不如我们在大路上安全。   往右走?隔着整条宽阔的马路,前头的路口不知还要走多久。   往前走吧。   北国的刺骨冰冷中,身体和腿越走越热,耳朵却被冻得硬邦邦。   然而,我们还是没有看到北三环。   仿佛永远回不去了。   路灯越发昏暗,我却一把拉住树下野狐,否则他就一脚踩到地上的黑圈。   又是烧过纸钱的痕迹。   这条路上密密麻麻,一路上不下几十个圈圈,零星夹杂着盛满米饭和包子的破碗,还有装着白酒的一次性塑料杯子……   感觉像到了公墓,清明节。   寂静,无声。我能听到他俩骤然加快的心跳声,那可不是看鬼片才有的生理反应。   路边有个电线杆,贴着张纸条,有些异样。我凑上去细看,那是……打开手机照明,看清一行隽秀的小字——   当你下一次在黑夜里行走?   我把纸条揭下,紧紧攥在手心。我没有看身边的树下野狐和阿菩,也不清楚他们是用怎样的目光看我。我只是闭上眼睛,深呼吸,哪怕雾霾严重甚至PM2.5已爆表。   眼前是黑的,连透过眼皮射人瞳孔的半点光线都不剩。耳边也是空的,没有汽车的呼啸声,没有人的喧哗,什么都没有。   我看到一条荒芜的道路。树影浓重,黑漆漆的,不像光秃秃的北京冬天。很冷很冷。下着雨。雨点冰冷。我穿着厚外套,撑着一把伞。独自走在雨中。但没有影子。因为,没有光,更没有路灯。往前走,左右都是一片空旷。树丛外,依稀是青葱农田,或是荒野。有条河流淌,经过水泥桥。一辆车开过,远光灯照出行道树。树冠相接,黑夜里聚拢车灯光束,像个白晃晃的山洞。看着似几百万年前,人类之初的某片原野。而我,始终在走。举着伞,雨声淅淅沥沥。我有些累,但又不感觉疲乏。车子驶过后的静寂,反而让我莫名兴奋。越走越快,脚步轻盈。只是,眼前这条荒凉的路,看起来也是越走越远,再也看不到尽头,或,通往世界尽头,但不会有冷酷仙境……   有人拍了我一下,重新睁开眼睛,看到树下野狐的脸。   “你在看什么呢?”   哦,还是在北京的雾霾中,只是背景更加混沌。我把纸条给他们看,又问刚才过去多久。   “你刚拿起这张纸啊!”   “也就是一瞬间?”   “一两秒钟吧!”   晕,可是在我记忆中,似乎那条路已走了几个钟头,或是大半个夜晚。   当他们听完我的讲述,再看完纸条上那行字,只有阿菩一本正经地说:“在有的星球上,一年相当于地球上的一分钟,说明你刚穿越到一个陌生的星球,度过了一整晚,回来才是这里的刹那。”   “这里的刹那?”   我若有所思地回头,街边再也不见一辆车了。手机依然毫无信号,不觉得奇怪吗?   是啊,一个人,一辆车,就连半个鬼都见不着,只剩我们三个男人。   雾霾茫茫。继续往前走,绕过地上的黑圈和供品。路边的建筑都看不清了,更别说窗户和灯光。能见度下降到不足十米,我们只能用手机照明,穿行在全部由迷雾组成的世界。   好吧,现在胃里的烤串都被消化掉了,可以再来两根辣条了。   小时候看过的一部日本电影《首都消失》,后来许多年再没记起来过,此刻却如此鲜明地跳在脑中,当东京被不明有毒气体包围……   “你们相信世界上有外星文明吗?”   说话的是阿菩,反正周围一切都看不到了,只剩下雾霾,宛如太空深处。   我沉默。   树下野狐说:“我信。"   但我还是不想说话。   突然,树下野狐大声向外呼喊:“喂,有人吗?有鬼吗?有外星人吗?”   等待了数秒钟,遥远的空旷里传来回音,仅此而已。   沉默……   “这一夜,会不会全世界的人类都死光了?”   “表(不要)吓我!”树下野狐瞪了我一眼。   “怎么解释地上这么多烧掉的纸钱和供品?”   阿菩开始跟我们分析判断:“在黑暗冰冷的环境之中,只有烧纸钱才能提供一些热量。一路边还有几堆黑圈,他蹲下用手靠近。“而这个热量就像红外线热成像,能够让人,或是其他某种生物,可以发现我们的存在,或者就是一个或一组坐标点。”   “其他某种生物?你是说外星人?”   “可能吧!”阿菩继续道,“这些黑圈就相当于移动通信的基站,向太空发射着信号,让外星人来接人类死去的灵魂。”   “外星人给全人类在烧纸钱?”   “可能,也包括我们自己。”   “你说我们都死了?我不相信。”树下野狐掐了自己一把,疼痛在他脸上写出来。   “不对,我们只是人类最后三个幸存者。因为,只有我们三个,毫无防护地暴露在雾霾中。其他人因为躲在各种地下掩体或戴着防毒面具,反而因此完蛋?”   “不对吧,今晚的全世界,大部分地方并没有雾霾啊,走在街上的人也必然不止我们三个。”   我想到了一个答案一   “大数据,网络上留存着我们的购物信息、搜索记录、阅读记录……是会说谎的,但大数据不会,就像神的眼睛,在无数的电子神经元里看着你。”   “这么说来,谷歌、百度,还有马云,都可以是这个‘神’了?”   “不全是吧,他们可以看到,但未必能做到。”   “只有某种高于人类的存在,或者平行于人类的存在,才可以做到这一切。但如果,没有人类自身所发展出的互联网和大数据,那么那种高于或平行于人类的存在,也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   “如此而言,是我们自己给自己造了一个绞刑架?”   “准确来说,是给自己造了一个能够踩上绞刑架的板凳。原本,我们根本就够不上绞刑套索的高度。现在,我们为了让自己站得更高看得更远,造了一个小板凳或者小沙发。终于,让我们的脖子够得上绞刑架了。”   “No Zuo No Die.(不作死就不会死。)”   树下野狐又总结了一句:“祭奠我们的互联网及各位大佬们。”   “但,我们三个人为什么还活着?”   “显然,外星人,不,这个表述不准确,应该说是某种高于或平行于人类的存在,通过大数据进行了精确的选择,决定让我们三个人活下来,或者,暂时再多活一会儿。”   “这个选择的标准又是什么?”树下野狐不解地看着我们。   是啊,我们并不觉得,自己的道德水准一定高于另外六十亿人,也不觉得只有我们三个人的精神境界与专业能力可以延续人类的文明——要是一男一女也就罢了,起码也算是上了挪亚方舟,三个男人怎么办呢?三男生子?某个电脑屏幕后面的高于或平行于人类的存在也是宅腐控吗?   我搂着两个男人的肩膀说:“不管怎样,我们继续往前走吧。”   就当作自己还活着的证明。   穿越雾霾前行,莫名有几分悲壮。像是汉尼拔带着战象翻过阿尔卑斯山进军罗马,又仿佛是红军长征爬雪山过草地走向延安的窑洞,更如世界末日之前人类的飞船飞向木星附近的虫洞。   哈利路亚。   不知又行了几十里路,雾霾茫茫照旧,两边不见任何灯光与建筑。就在我们只为了行走而行走之时,眼前骤然出现一道光圈。   得救了!   就在一切都要烟消云散之时,那光圈里却出现一个孤零零的白衣女子。   白色的斗篷底下是白色的大袄和长裙,乌黑的头发上插着白花,挽成了古装片里才有的发型。   古代人?   那身白衣,分明是重孝在身,再看装束和打扮,像来自明朝。   女子看来不过二十上下,柳眉紧蹙,瞪大了丹风眼,掩面往后退去。   妹子,我们不是坏人。   三人紧紧迫去,管她是从哪个朝代里出来的。   四周的雾霾里面,又冲出一人一骑。   来人穿着黄色的甲胄,厚长的棉甲镶嵌着铆钉,盔上仿佛顶着个避雷针,那不是清朝八旗武将的装扮吗?还是正黄旗的吧?   马上的清人看到我们也是一惊,勒紧了缰绳便打马转头离去,重又隐入雾霾深处。   这是神马(什么)节奏?几个意思啊?   “对啦,必定是清兵人关,头一回打进北京城,烧杀抢掠,弄得天下净是缟素,就如同这满地的烧纸钱与供品呢!”   阿菩倒也是脑洞大开,不过说得有道理。而今这北京二环外三环内,恰是当年明清兴替,闯王进京,崇祯上吊,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结果清朝坐了天下的历史见证之地呢。   我们再往前走吧。说不定就能像起点文里写的一样,穿越到了那个时代,总比留在世界末日的当下坐以待毙强一点吧。说着树下野狐也兴奋起来,“若是能在彼乱世称雄,以我们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知识与智慧,必能改变历史之车轮,别说是清朝八旗,就算是德川幕府、路易十四,彼得大帝,还不得乖乖地臣服于我辈?到时候裂土分疆,我占一块亚洲,你占一块欧洲,他再去美洲开发块新大陆,做一回华盛顿的祖宗,不亦乐乎?不过,就怕我们三人内讧,各自利欲熏心,兄弟反目,又搞了一出全球当代版的《三国演义》。”   意淫嘴炮之顷刻,眼前冒出一片血红色。竟有无数人头攒动,全都穿着明朝服饰,拿着鸡蛋与烂菜叶,纷纷投向一个中年男人。那人早已被剁得浑身赤裸,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走近一点看,他被五花大绑着,脸上一道道血污,其边上正站着个彪形大汉,握三寸小刀,正在一点点割他胳膊一上的肉!   这就是酷刑吗?杀千刀啊!   那个刽子手,干得可是欢快,表情颇像AV男优。而台下那些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情绪稳定,也仿佛正趴在快播前,投入地看着爱情动作视频。而惨遭酷刑的男人,真是条汉子,铮铮铁骨,一声不吭。他任由小刀割下自己的肉,鲜血四溅,雾霾的空气中也多了这血腥味。刽子手每割下一块肉,下面的人群便起哄一次。有人说我出一两白银,又有人说出二百两。最后,有个土豪大妈拍下十两银子,那可是当年一笔巨款。刽子手应声把人肉扔给了大妈。她欢天喜地塞进嘴里,硬生生,囫囵吞枣,嚼下去,嘴角流出两道鲜血——可惜受刑的男人不够年轻,否则便是小鲜肉啦……   随后,大家争先恐后地竞买着台上的人肉。直到那千刀万剐杀尽,可怜的受刑人,只剩下一副骨架。当中有一颗心脏微微跳动,头骨上还有双眼睛,直勾勾看着下面的北京市民,摆开大排档吃着自己的肋条肉、内脏,还有人鞭……   我以为我会看到古轩亭口,至少也是菜市口,但什么都没有了。   又一片雾霾飘来,我们惶恐地向前逃去,不知转了几个方向。再回头,那一切都消失了。   太真实了。   不,我们到底是怎么了?   难道,在这一晚,北京的北二环与北三环之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虫洞?   空间并没有变过,变化的是时间,我们陷入时间的河流,通过扭曲或折叠,可以到达另一个年代?   忽然,我们中的某一个男人,坐在地上哇哇地哭了起来。   当我们为自己的命运而忧虑,为亲爱的家人而悲伤,因对他人的理解而同情,乃至于为全人类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时,眼前的雾霾渐渐淡了。   不知从哪儿来的一阵风,哪怕是从阴间来的,哪怕是从猎户座来的,也好。   风吹雾去。   我看到了,光。   灯,路灯,路边大厦窗户里的灯,高架桥上的灯,街上飞驰而过的车灯。   耳边重新响起呼啸的发动机声,城市里的各种喧闹而不夜的场景重新复活?!   靠,这不就是北三环吗?   再低头看时间,恰是凌晨三点,传说中鬼魂出没的时刻。   我们在雾霾中步行了足足四个钟头。   再看身后的这条路,原来是从一条小巷子里出来的,看来刚才只是迷路了而已。因为一度雾霾太重,我们看不清方向而误入歧途。我猜那条路,四周都是单位,因此晚上没有灯,也没有车经过,什么都看不清楚,除了地上烧的纸钱痕迹。也许,雾霾真的会干扰电子信号,或者,那个鬼地方是什么科研保密单位,存在强烈的信号干扰,导致我们无法使用手机。   是啊,现在手机有信号了,我立即上网查了查今天是什么日子——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甲午年乙亥月乙未日,阴历闰九月廿八。不,现在凌晨,已是十一月二十一日,阴历九月廿九。明天就是十月初一,日历表上标着“寒衣节”三个字。   再查什么是寒衣节——   十月初一,指农历十月第一天,又称“十月朝”“祭祖节”“冥阴节”。因这一天祭奠先亡之人,谓之送寒衣,又称为寒衣节,与春季的清明节、秋季的中元节,并称三大鬼节。民初,北京人大   多沿袭旧俗,在十月初一以前就要到南纸店去买寒衣纸,它是用冥衣铺糊好烧活的彩色蜡花纸做的,也有用素色纸的。更为讲究的富人,则是请冥衣铺的裱糊匠糊一些皮袄、皮裤等高级冬装。不论什么样的寒衣,都以纸钱、纸锭为主,一并装在包裹内,供罢焚化。   这是跟我们那儿的清明节、七月半,甚至冬至、小年夜一样的习俗。   树下野狐和阿菩都有些晕了,那么刚才看到的古代人又是怎么回事?仿佛鼻孔里还残留着那种血腥味。   这时,身后巷子里一阵喧哗。几十号人走了出来,都穿着古装。有的人边走边换成现代的衣服,有的人已套上羽绒服,还有那匹马也被牵出来,清人武将走在后面,嘴里叼着根烟,还不忘用手机玩自拍刷朋友圈呢。至于被千刀万剐的那位,正裹着厚厚的棉大衣,满脸鼻涕地喝着热腾腾的胖大海。   最后,我看到了那个穿着重孝的白衣女子。   刹那间,我明白了,这根本就是一个电影或电视剧组,故意觅个雾霾之夜,为了省掉许多布景费用。拍摄明朝将亡,大雾弥漫,皇太极奇袭北京,袁崇焕率关宁铁骑驰援,崇祯皇帝误中反间计,凌迟处死忠臣良将……忽然又想起我读小学时,看过一版陈家林导演的电视连续剧《袁崇焕》,最后一幕便是如此场景,一片血红之中,袁崇焕在京被千刀万剐,人民群众争相分而食之。   虚惊一场?   其实,我还不敢肯定。   没过多久,我们三个就走到了酒店。   终于没事了,但,此夜经历令人终身难忘,三人分别拥抱告辞,各自回房,洗洗睡了。   两周以后,我又去参加了一个会,会上有《三体》电影启动拍摄的发布,会上也有我的小说电影改编的发布。会前,我跟刘慈欣闲聊,他跟我说过一句话:如果世界上没有外星人的话,那恐怕才是一件很意外的事。   前几天,在上海,我接到宣传部会议通知。会议地点在青浦的最西面、古镇朱家角附近,一个叫“东方绿舟”的地方。那天冷得要命,据说会降温到零度,烟波浩渺的淀山湖畔,有个培训和会议中心,晚上我就住在那里。入夜,我跟几个兄弟提起下“四国大战”。但是没有棋。我决定去朱家角镇上的文具店买。   冬雨,我借了一把伞,独自走出大门。   黑夜,九点。门卫看到我独自一人,步行往外走去,惊诧地问我去哪里,他们说这附近非常荒凉,出去要走一个钟头才能打到车。   没关系,我想了想。好在没有雾霾,雨中空气清新,就是冰冷了点。   但,我喜欢独自在黑夜里行走。   Keep walking.   我看到一条荒芜的道路。树影浓重,黑漆漆的,不像光秃秃的北京冬火。很冷很冷。下着雨。雨点冰冷。我穿着厚外套,撑着一把伞。独自走在雨中。但没有影子。因为,没有光,更没有路灯。往前走,左右都是一片空旷。树丛外,依稀是青葱农田,或是荒野。有条河流淌,经过水泥桥。一辆车开过,远光灯照出行道树。树冠相接,黑夜里聚拢车灯光束,像个白晃晃的山洞。看着似几百万年前,人类之初的某片原野。而我,始终在走。举着伞,雨声淅淅沥沥。我有些累,但又不感觉疲乏。车子驶过后的静寂,反而让我莫名兴奋。越走越快,脚步轻盈。只是,眼前这条荒凉的路,看起来也是越走越远,再也看不到尽头,或,通往世界尽头,但不会有冷酷仙境……   忽然,我想起自己的口袋里,还装着那张从北京带回来的纸条。当你下一次在黑夜里行走?   为什么一直保留着没有丢掉?这几个字,是谁写的呢?又是写给谁的呢?是单纯的恶作剧,还是闲得蛋疼的行为艺术?还是……   我再也不能想下去了,因为在黑暗的丛林与荒野深处——我看到一片耀眼的光芒,就像十万个太阳在爆炸,放射着让人永久失明的夺目光芒。   既像世界尽头,又似冷酷仙境。   我确信,在北京雾霾的深处,我们确实发现了某种高于或平行于人类的存在。   因为——此时,此刻,此地,我真的,看到一艘巨大的外星飞船降临……   人生是一次漫长的行走,我们有时候向左走,有时候向右走,多数时候向前走,偶尔转回头,往后走。但,时间,永远只是一条直线。想要遇见虫洞或折叠或扭曲,太过奢侈。那么,请跟我来。在最漫长的那一夜,继续行走!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Old age should burn and rave at close of day;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Though wise men at their end know dark is right,   Because their words had forked no lightning they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虽然智慧的人临终时懂得黑暗有理,   因为他们的话没有迸发出闪电,他们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Good men, the last wave by, crying how bright   Their frail deeds might have danced in a green bay,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善良的人,当最后一浪过去,高呼他们脆弱的善行   可能曾会多么光辉地在绿色的海湾里舞蹈,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Wild men who caught and sang the sun in flight,   and learn, too late, they grieved it on its way,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狂暴的人抓住并歌唱过翱翔的太阳,   懂得,但为时太晚,他们使太阳在途中悲伤,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Grave men, near death, who see with blinding sight   Blind eyes could blaze like meteors and be gay,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严肃的人,接近死亡,用炫目的视觉看出   失明的眼睛可以像流星一样闪耀欢欣,   怒斥,怒斥光明的的消逝。   And you, my father, there on the sad height,   Curse, bless me now with your fierce tears, I pray.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您啊,我的父亲,在那悲哀的高处。   现在用您的热泪诅咒我,祝福我吧。我求您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Dylan Thomas.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狄兰·托马斯《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译者:巫宁坤)   第32夜 埃米莉逃亡一夜 1 我叫埃米莉。 法国与意大利交界处,西欧最高的勃朗峰就在头顶,双眼几乎被耀眼的冰雪刺瞎。从阿尔卑斯的夏日阳光下,驶入黑暗的穿山隧道,就像突然遭遇日食,又像重新回到母腹。这是一辆路虎越野车,我蜷缩在后排座位上,闻着妈妈头发里的香味,许久才适应没有尽头的隧道——脑中闪过某种熟悉的情景,宛如很久很久以前,当我还是个瘦弱不堪的小胎儿,痛苦地被挤压着通过流血的产道,第一次探头来到世上。 嗨!你们好,这是我出生后的第八个年头。 在漆黑的世界中,车窗成为一面镜子,照出我苍白的脸,大而无神的眼睛,头发披散在肩上,脖子消瘦,像只小猫,几乎一把就能捏死——曾经有人说我像个小吸血鬼。 这次自驾车之旅从维也纳开始,途中要经过五个国家,第一站是萨尔茨堡,然后是阿尔卑斯山谷中的因斯布鲁克,接着进入德国境内的贝希特斯加登,再经过博登湖来到瑞士。爸爸开车直奔少女峰,带着妈妈和我第一次滑雪,虽然玩得很开心,我却有一种不安的预感。我们去了日内瓦,从那里开车到法国,按照原定的旅行计划,终点站是地中海蓝色海岸的摩纳哥,妈妈却临时改变了主意,想要去意大利的都灵与米兰。爸爸是个听话的男人,便从上萨瓦省的公路,径直开到了勃朗峰隧道。 忽然,前头闪过一个白点,越来越亮,宛如凌晨在雪山上的日出,那是隧道的出口。 我们已到了意大利,高耸人云的勃朗峰被甩在身后。车子猛烈摇晃了一下,我撞到了前排座椅后面。爸爸慌张地打着方向盘,靠在路边的草地上。我浑身疼痛地爬起来,回头隔着车后窗玻璃,看到一辆黑色卡车紧紧逼着我们,刚才就是被它撞了。 爸爸刚下车,卡车里也出来一个男人,穿着白色风衣,戴着白色帽子,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 枪口闪过一丝火星,爸爸捂着胸口,闷闷地倒在地上。 白色风衣的男人向我走来,妈妈尖叫着打开车门,抱着我逃跑。对方紧迫不合,他是来杀我们全家的吧?阿尔卑斯的山坡上,妈妈疯狂地逃跑,我的眼前天旋地转,耳边全是她的喘息声。我们紧挨着滚滚车流,所有人都只顾着往前飞驰,并未注意到有危险。 终于,那个男人追了上来,向我举起了枪。 妈妈将我紧紧抱着,把后背暴露给那个男人。我从她发丝间的缝隙,看清了那个男人的脸——他有一双紫色的眼睛。 他只问了一句话:“姑娘,你不愿意吗?’ “我愿意.” 然后,枪口的火光闪烁,这一声枪响震动了山谷。 妈妈倒下,鲜血从她的嘴里涌出,眼睛眨了几下,渐渐变得灰暗,玻璃体僵硬地凝固,倒映出我哭泣的小脸。 她死了。    而我感到胸口一阵潮湿,好像被某种温热的液体浸泡,同时又像火柴燃烧起来,闻到一股焦糊糊的气味,如同妈妈烤煳了的牛排。   哎,妈妈,你又把事情搞砸了。   子弹带着阿尔卑斯山独有的空气,从妈妈的后背射人,穿透前胸而出,同时打碎了我的心脏。   而我弱小的身体,通过一粒圆圆的弹孔,灌满了妈妈的鲜血。   那双紫色的眼睛。   2   我叫埃米莉,我已经不是小女孩了,我想爸爸应该明白这一点。   爸爸还活着,胸口多了一道难看的伤疤,每逢阴雨天就会疼得直冒汗。他走在长满椰树的沙滩上,不时有波利尼西亚少女经过,晒着耀眼的古铜色皮肤,似乎每一个都在诱惑爸爸。他的目光里有几分邪恶,盯着少女们的胸口,让我怀疑他时常半夜出门,就是去找其中一个或几个幽会。   我在厌恶他的同时,也会想念妈妈。   五年前,我们全家在阿尔卑斯山旅行,遭遇了神秘的袭击,有个紫色眼睛的杀手,开枪杀害了我的妈妈。要不是警察及时赶到,我早已躺在棺材中了。   爸爸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的工作漂泊不定,几乎每年要换一个地方,不是非洲的沙漠,就是南美洲的丛林,抑或印度南方的小镇,直到这座南太平洋上的小岛。   爸爸要带我出海钓鱼,租了一艘波利尼西亚人的独木舟,带有独特的三角帆,左侧伸出两根长长的木杆.支架起与船身平行浮起的木杆,像羽翼一般。   出海的那天,晴空万里,几个有着乌黑秀发与惹火身材的少女,裸露着胸口向我们挥手告别。而我低头看着清澈海水下的珊瑚,只盼着尽快摆脱她们。   我在想,爸爸是不是要杀了我?   几小时后,当我们远离海岛,茫茫的太平洋上,骤然袭来一阵疾风。幸亏是波利尼西亚独木舟,数米高的巨浪也难以打翻它,爸爸将我绑在船舱里,这样至少不会被掀出去。我喝了许多口海水,呛得死去活来,把胃里吐空了。等到暴风雨消退,船上的设备都已坏了,无论海事卫星电话还是三角帆,我们像孤儿般漂流在海上……   三夭后,船上的一切食物几乎都吃完了。爸爸将最后一根香蕉留给了我,随后准备了瓶瓶罐罐,迎接南太平洋上丰沛的雨水。   赤道上的太阳晒着我的脸,让我苍白的脸略微发红,嘴唇也裂开几道口子。十三岁的我,穿着湿透的内衣与短裤,皮肤竟也焕发出波利尼西亚少女般的光泽,爸爸无力地看着我说:“埃米莉,你会像你妈妈一样漂亮的。”   “那个人为什么要来杀我们?”   就算淹死饿死渴死在太平洋上,我也不会忘记白色风衣的男子,还有那双紫色的眼睛。   “不知道,警方已经调查了五年,却没有任何线索。”   “每当我睡不着,就会看到妈妈死去的双眼。”   “我也是。”   “爸爸,你是怎么跟妈妈认识的?”   他的面色有些古怪,等待许久才说:“那时候我们都没有钱,可她深深地迷住了我,只认识了几个星期,我就送给她一个Dior的包包。”   “你好大方啊。”   “不久,你妈妈的肚子里就有了你——真像一场梦啊,所有人都说我们疯了,两个人都那么年轻,恐怕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能把孩子养好?你不知道,我们吃了多少苦,你妈妈又流了多少眼泪,终于把你生了下来,这时候才刚刚登记结婚,等你会走路了才补办婚礼。”   “可你很快就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是啊,谁会想到自从你来到这个世上,我的一切就变得那么顺利,你们母女从此衣食无忧,跟着我周游世界……埃米莉,我爱你们。”   “杀手是你雇来的吧?”   这句话让爸爸一愣,面色冷峻下来,“为什么会这么想?”   “你厌倦了妈妈,想要把她除掉,为了不让警察怀疑你,先让杀手往你身上开一枪,却在并非要害的部位,假装要杀我们一家三口,其实只是为了杀害妻子。”   “埃米莉,你长大后适合做个小说家。”   “这不是在幻想!”   说话之间,船舷外的鱼钩晃了一下,我钓起了一条小个的鲣鱼。我熟练地用刀子剖开鱼腹,做成生鱼片跟爸爸分享了。   “其实,这个世界,并不是你想象的样子。”   耀眼的阳光下,我把头靠在他宽阔裸露的胸膛上,“爸爸,你有没有想过死亡?”   “没有。”   “可我每天都会想到死,仿佛随时随地会遭遇意外,比如遇到那个杀手。”   “不要再想这些了。人死以后,一切就都没有了。”   我的耳朵能听到他的心跳声,又贴着他下巴上的胡茬说:“请对我说实话,假如我死以后,还会有人记得我吗?”   “我—一不知道。”   “爸爸,你也会忘记我的,是吗?”   他没有回答,冷漠地把我推开了。   让人意想不到,整整七天过去,南太平洋上连一滴雨都没下过,只能依靠生鱼片果腹。   爸爸快要渴死了。他总是用身体为我阻挡阳光,把更多的生鱼片让给我,他的脸上长满了泡泡,整个人晒得像块木炭。   忽然,他指了指船底的隔板,我虚弱地将它打开,意外地发现了最后一小瓶水。   他把这瓶水留给了我,然后,他死了。   爸爸的尸体暴晒在烈日底下,很快发出了臭味。我拧开水瓶,抿了一小口,我想这样可以多活几天。   然后,我把爸爸推到了海里。   清澈而深不见底的海水,漫游着密密麻麻的金枪鱼群,爸爸像块蛋糕沉没到鱼群中,很快会成为它们的午餐。   我躺在独木舟中,抱着爸爸留下来的那瓶水,等待随时来临的死亡。   三天后,当我喝完最后一滴水,一艘集装箱货轮发现了我。   船员们都是些大胡子的拉丁美洲人。他们给我吃了面包和牛奶,裹上温暖而满是跳蚤的船员毛毯,让出最好的一间舱室,让我洗了个   舒服的热水澡。   然后,他们轮奸了我。   当我血流不止地诅咒他们都将死于暴风雨时,船长出现了。看到这张脸,我就沉默了。因为,我认识他。还有,他的白色风衣、白色帽子,紫色双眼。   他拎着一把斧子,无声无息地朝我劈了下来。   我的尸体,被扔进南太平洋,距离复活节岛一千四百九十海里。我看着幽暗无边的海底,一群柠檬鲨循着血迹游了过来。   我叫埃米莉,十八岁,我长大了,人们都管我叫美少女。   透过飞机舷窗,看到机翼下的撒哈拉沙漠,红色与金色的岩石和沙丘,宛如南太平洋般无边无际。五年前,爸爸葬身鱼腹之后,我早已习惯于独自一人旅行。我曾路过世界各大机场,俯瞰过地球上的许多个角落。我也认识了各种朋友,有男孩也有女孩,我跟着他们学会了十二种语言,而他们总是羡慕我能周游列国。   其实,我是在想——如果,我不停地在不同的地方飞来飞去,那个杀手就不容易找到我了吧。   但我唯独没有去过中国,这一点连我自己都难以理解。   走神的一刹那间,我看到机翼下的引擎着火了。机舱中响起刺耳的警报声,头顶的氧气面罩落下来,前后都是女人们的尖叫,漂亮的空姐们也花容失色,手忙脚乱地教乘客们自救的方法。   机长决定在沙漠中迫降。   十分钟后,随着一声巨大的冲击,飞机一头栽倒在沙丘中。有人打开舱门,大家争先恐后地爬出去。当我也狂奔到炽热的沙漠上,身后的飞机才剧烈爆炸,至少有一半的乘客化作了碎片。   有一块热乎乎的头盖骨被甩到我的后脖子上。   夜幕降临,还剩下一百多名幸存者,不少人在逃出舱门时,因为互相踩踏而受伤了。这是撒哈拉沙漠的中心地带,没有任何通信信号,也没有水源,连游牧的柏柏尔人都没有。   我想要离他们远一点。   果然,没有任何外来救援的迹象,大家忍受着饥饿与干渴,每天不断有人死去。尸体堆积在沙漠上,我想再过很多年就会变成木乃伊。   但我早就对死人麻木了,自从爸爸妈妈相继离世,我的生活中就充满了危险,几乎每天都会见到各种各样的死亡。比如在海啸与核泄漏的日本,在耶路撒冷老城,在龙卷风下的美国中部,在暴风雪中的西伯利亚。   在三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我读过五所中学,其中有四所发生过校园枪击案。我目睹一个高二男生,开枪打爆了我的物理老师的脑袋——前一天晚上我还跟这男生约会过。   剩下最后一所高中,被强飓风夷为了平地,有三百个学生死于非命。   我在废墟底下埋了七天七夜,最终被国际救援队挖了出来,结果还只是轻微伤。   因此,对于这次空难,我没有丝毫慌张与恐惧,只是惊讶灾难竟然来得那么晚。在我的第九十九次飞行中才发生。   沙漠的夜晚很冷。   我找到了一个山洞,似乎有古人生活的痕迹,我弄来火种照亮岩壁,眼前跳出鲜艳的图案,画着原始人狩猎与放牧的情景,简直美得惊心动魄。这是人类刚诞生时的样子吧,老师说所有的现代人类,都是走出非洲的智人的后代——我也是其中之一。   在祖先的岩洞里过了一夜,醒来后才发现在荒凉的沙漠上,到处都是血肉模糊的尸体。我冷静地回到死人们中间,发现几个奄奄一息的人,他们用最后一口气告诉我,昨晚发生了极其可怕的事——有人实在饿昏了,便开始到处杀人,最后发展到煮人肉充饥。有的人为了保命,有的人为了填饱肚子,总之是自相残杀。短短的几个小时,没有人能逃过劫难。   最后,剩下的伤员也死了。   就当我跪在被血染红的沙砾上等死时,头顶却响起了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   机翼掀起巨大的风沙,我虚弱地被吹倒在地,只能挥舞双手求救。直升机悬停在半空之中,放下一截蛇形的软梯,有个男人从梯子上爬下来,却穿着夸张的白色风衣,衣摆几乎要被卷到螺旋桨里,一顶白色帽子从头上坠落,我在担心他会不慎摔死的同时,隐隐感到某种恐惧。   终于,男人在沙漠上着陆,露出一双紫色眼睛,被风沙吹得通红,一脸悲伤地看着我,就差伸出手来拥抱。就像在阿尔卑斯山,在南太平洋。我还惊讶他从未变老过。   “去死吧!”   我转身要逃跑,但无力地跌倒在沙子里,他将我拽回来,用绳子绑住我的腰,将我拉上了直升机。   男人的身体很热,将我包裹在他的腋下。当我们上升到大约一千米的高度,我看到底下海浪般起伏的沙丘,那架巨大的飞机残骸,如同被小孩子抛弃的玩具。   于是,紫色双眼的男人,将我推出直升机舱门,而我并不感到意外。   我不会飞,我想。   4   我叫埃米莉,刚从哈佛大学毕业,并有了自己的第一个Dior包包,这是男朋友提前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今天,是我的二十三岁生日,但我依然选择独自一人旅行。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中国,也是第一百九十九次飞行,很幸运,安全抵达终点。五年前,在我的第九十九次飞行中,发生了一些小意外,整架飞机有二百六十七个人,只有我一个人还活着。   我的手边有一本书,作者的名字叫埃米莉——爸爸说得对,我长大后适合写小说。去年我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批评家们说我会成为一位出色的女性作家,这本书也即将被翻译为中文,中国的版权经纪人会到机场来迎接我。   但我还是期待独自旅行的快乐,下飞机后入住四季酒店,我还没有倒回时差,便突然甩开了版权经纪人,溜到午后的街头闲逛。   每个中国人都似乎长一个样,酒店门口停着几辆法拉利与兰博基尼,玻璃幕墙上有巨幅的奢侈品广告,走到哪里都是人山人海。我从万宝龙的橱窗里,看到自己雪白的面孔,还有烫卷了的头发,高高的个子加上十厘米的高跟鞋,不断有人回头来看我。   忽然,橱窗里还多了一张脸。那个男人,十五年前勃朗峰隧道口外的杀手,十年前南太平洋货轮的船长,五年前的撒哈拉沙漠搜救直升机的机长。还有这张从未改变过的脸。   紫色的眼睛,白色的风衣,口袋里鼓鼓囊囊的,幽灵般地向我靠近。   他杀了我的妈妈,又一次一次地杀死了我,我永远记得这张脸。   “HELP!”   我开始尖叫,却没有人来救我,杀手向我跑了过来。我刚向前逃了几步,就被高跟鞋绊倒在地。我只能蹬掉鞋子,光着脚在马路上飞奔。   风,撒哈拉沙漠般的热风,从我的双耳边呼啸而过,几乎能听到子弹飞行的声音。   他就快要追上我了吗?   拐过几个路口,我看到了一所医院,有无数人进进出出,许多老人提着小凳排着长队。医院门口的公交车站,滚动着路虎越野车的灯箱广告。我本想冲上一辆正靠站的公车,却意外地看到一个男人。   爸爸?   奇怪啊,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也被人从南太平洋里捞了上来?他看上去年轻了许多,就像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穿着再普通不过的廉价T恤,神情紧张地猛吸香烟。他坐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屁股底下垫着一张废报纸,整版广告都是白雪皑皑的少女峰,打着一行中文“欧洲阿尔卑斯五国十日豪华游”。   我摇了摇他的肩膀,爸爸却完全不认识我,反而害怕地向后倒退。看来他是不会帮我了,我颤抖着回过头来,那张杀手的脸更近了,正要把什么东西从口袋里掏出来。   我慌不择路地冲向医院,推开排着长龙的人群,手脚并用地爬上四楼。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白衣服的年轻护士们,推出满是装着带绒毛样鲜血的瓶子的推车,匆忙拿到水槽中冲洗。   然而,护士们也不来救我,身后响起杀手的脚步声。   我只能随手推开一扇房门,没想到是间小小的手术室,几个穿着白大褂、只露出眼睛的人,冷冷地瞪着我说:“你终于来了。”   “救救我!”   我这才想起自己会说一些中文的。   “放心吧,这里很专业,不会痛的!”   于是,我被他们推到手术台上。他们将我的腿挂在两个架子上,强行褪下我的裙子与内裤。   我开始尖叫,挣扎,流泪,却无济于事。   “姑娘,你不愿意吗?”   一个中年护士问我,而我停顿了片刻,却出乎意料地摇摇头,冷静地吐出三个字——   “我愿意。”   头顶的无影灯打开,我看到医生露出一双紫色的眼睛。   医生低头凑近我,他的眼球表面,镜子般倒映出我的脸——   妈妈。   5   我叫埃米莉。   今年夏天,我还没有出生,我的年龄是负数,正蜷缩在妈妈的子宫深处。   我想我现在只有青蛙这么大,全身浸泡在温暖黑暗的羊水中,就像在浩瀚的南太平洋底,或是大海般的撒哈拉沙漠,这样的环境很适合做梦哦。   虽然,我的眼睛还是闭着的,却通过一条脐带与妈妈相连,从而感受到外面的世界。   我知道妈妈在浑身颤抖,虽然刚打完麻药,据说这是“无痛的人流”。   突然间,我什么都知道了,妈妈只有二十三岁,爸爸也同样年轻,正焦虑地站在医院门外。   他们还没有结婚,也许再也不会见面了。   她的眼角正溢出泪水,我渐渐看清了整个手术室,医生趴在她的双腿之间,手里握着某个恐怖的东西。   妈妈痛苦地把脸别过去,目光对准手术室的角落,那儿挂着一个Dior包包,这是爸爸送给妈妈的第一件礼物,在他们认识后的第三个星期。虽说是淘宝上买来的A货,498元的VIP特惠价,但她仍然喜   欢地每天背着它。   这时,一个钩子伸进子官,妈妈几乎没有什么感觉,而我真的好疼,好疼,好疼……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空气中飘过半腐烂的夜来香气味。我被吸出妈妈的身体,随着充满泡沫的血液,倒入一个玻璃瓶子,被小护士推出手术室,送人水槽冲洗干净,永远消失在下水道深处。   我叫埃米莉,我还没有出生,就已经死了。   第33夜 宛如昨日的一夜   1   @蔡骏:撑最漫长的那一夜#你有过在深夜街头独行的经历吗?你有过在黑夜里做过的最疯狂的事吗?你有过在后半夜哭成狗的时刻吗?你有过在午夜出租车上听说过最诡谲的故事吗?你有过在……请告诉我——你所经历过的最漫长的那一夜。   这是我在七月发的一条微博,不久冒出上千条评论。粗略统计,将近一半是失恋:男友或老公劈腿,女友提出分手,异地恋无疾而终,表白失败……一百条说到亲人离世,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似乎没有看到兄弟姐妹,因为我们这一代多为独生子女。此外是各种意外事件,高速公路车祸、汶川地震被困废墟一夜。有人提到好友死于去年马航空难(我的粉多灾多难)。有的看似无关痛痒,分为毕业狂欢、打工奇遇、旅途长夜、灵异体验等等,对当事人而言却是毕生难忘。许多人提到生孩子的疼痛,特别是麻药过去醒来后的一夜。我不是女人,但对此确信无疑。有人说,自己一辈子顺顺利利,平平淡淡,没有经历过最漫长的那一夜。但你错了,每个人出生时,妈妈都会经历最漫   长的那一夜,不是吗?   我们都来自最漫长的那一夜。   以上,是记忆。默默看完所有评论,也许能治愈你三分之一的不开心。这是我开微博至今,底下评论价值最高的一条,没有之一。   其中,有一条一   十八岁,海岛旅行。深夜,海边有悬崖和古庙,黑色大海激起黑色浪头,像黑色天空拍打黑色乱石。你们生起篝火.一群人吃着海鲜烧烤傻笑,轮流唱张雨生还有张国荣的歌。时光一晃,两个歌手都已不在人世.而我还活着。她呢?最漫长的那一夜,我终究是错过了。好遗憾啊。你好蔡骏,我是左叶。   左叶,我记得他。中学时候,他整张脸爬满青春痘,接近毁容的程度,被起了个绰号“游坦之”。看过《天龙八部》的秒懂。   “游坦之,现在哪里?”我给左叶的微博发了一条私信。   只隔一夜,我收到他的回复,并约我见面。   在四季酒店的咖啡吧,左叶衬衫领带打扮。青春痘早褪了,只留几个淡淡痘疤。多年未见,他已是高级工程师,任职于一家可穿戴智能设备公司,刚被谷歌用十九亿美元收购——使得谷歌股价上涨了3.8%.   没来得及叙旧,左叶邀我去体验新研发的一款产品。我表示不感兴趣,我不是电子产品爱好者,也不是果粉之类的科技教徒,更不想做小白鼠的实验品。   左叶露出IT男标准的微笑,很有乔布斯遗像里那种感觉,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这教新产品的名字叫——“宛如昨日”。   我低声复述一遍,声音在喉咙里滚动着,挤压出大提琴般的低音,“宛如昨日”——这样一个名字,似乎对我有无穷无尽的吸引力。   “为什么选我?”   “因为最漫长的那一夜,你带着千千万万人进入了回忆。”左叶说。   2   回忆,还有宛如昨日,与其说是老同学左叶,不如说是这些词汇,带着我前往地图上也找不到的X区。   既然地图上都找不到,我就不复述怎么走了。总之,那鬼地方距离大海不远,空气中有滩涂的咸味。如大海与墓地间的荒村。矗立着孤零零几幢建筑,没有尽头的天际线下,像科幻片拍摄基地。   研发中心开着超强冷气,仿佛深秋。人们穿着白色工作服,包括挂着胸卡的高级工程师左叶。穿T恤的我冻出了鼻涕。   一间没有窗户的实验室,除了墙壁就是电脑屏。我坐在正中间的椅子上,如受审的犯人。左叶为我戴上设备,像谷歌眼镜式的茶色墨镜。还有一套耳机,戴上听不到其他声音。设备有USB充电口,可随身携带。他的手掌压在我的肩头,墨镜变成黑屏,剥夺了视觉和听觉。   “你还在吗?”   我呼喊左叶,没有回音。刚想摘下墨镜,耳机里传来他的声音:“请不要有任何动作,也不必说话,更不要试图摘下设备,你的眼前会有提示文字,你按照提示进行思考即可。”   半分钟后,黑屏上亮出一行文字:你最想回忆哪一夜?   我习惯性动手指要打键盘,才想起左叶的关照,什么都不用做,只用脑子想就可以了。   最想回忆哪一夜?   天哪,这是我问别人的问题,可是我自己竟然没有真正思考过。   耳机里又响起左叶的声音:“听着,你不需要做任何事,只要闭上   眼睛,尽情回忆。”   简直是抑郁症的催眠治疗!寻找回忆的起点。   回忆……回忆……回忆……   深蓝色方块,月牙儿近在眼前,幽暗的小阁楼楼顶,小窗突兀。脚尖踮在床头,手扒木头窗台,轻轻推开玻璃窗,小脸儿边上,层层叠叠的瓦片,长着青草。月光下的野猫,猫眼黄色核桃般,屈身弓背,疾驰而过。苍穹居然干净。月光隐去,繁星熠熠,蝉鸣此起彼伏。才发现自己双手好小,胳膊也细细的。发出声音,变成小孩子的童声,带一点点奶味。开灯,镜子里是张小男孩的脸。反复提醒自己,这只是回忆,一次新产品的实验,并非回到过去。床上躺着一个人,他在均匀地呼吸,头发白了,脸上有皱纹——他不是早在坟墓里了吗?这不是棺材,而是我跟他一起睡的床。外公,我轻轻唤他。他醒了。天也亮了。我想解释什么,徒劳,外公抱我下阁楼,外婆已做好早饭。天哪,我看着他俩,想要哭,就真的哭了。外婆端来痰盂罐,让我往里头尿尿。一天过得很快,下起小雨,我看着窗外的屋檐。黑白电视机,正在播《聪明的一休》。小和尚看着白布小人,响起片尾曲:哈哈五一萨玛……又一天,爸爸骑自行车送我去幼儿园,他还那么年轻,我在自行车后座上.仰着脖子看最高的楼,不过五六层罢了。我很快读小学了。老师的脸,同学们的声音,原本早就忘光了,对啊对啊,但只 要再回到面前,百分之百确信无疑。这是我的记忆。小学三年级,外婆给我做完早饭的那天,她因为脑溢血昏迷,不久离开人世。就是那个清晨,被我彻底遗忘的清晨,完完全全在眼前。那时十岁的我,哪里知道是与外婆的最后一面啊。后来我许多次梦到过外婆,第一次明白死亡是什么。   当我号啕大哭,有人为我摘下墨镜和耳机。我像个小学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跪倒在左叶面前。他把我拽起来,漂亮的女职员带我离开,送来一杯热饮料。左叶问我感觉怎么样?   “宛如昨日。”   除了这四个字,我想象不出其他更贴切的回答。不但视觉,还有声音,连味觉和嗅觉的记忆都是准确的,栩栩如生。比如外婆做的阳春面的味道,我最爱吃漂浮在面汤上的葱末,因为外婆说吃葱的孩子聪明。   这不是虚拟现实,而是真的发生过,只是随着时间流转,像刷在墙上的字,渐渐褪色淡去,又被新的文字涂抹掩盖。但那些字存在过,如假包换,哪怕被自己遗忘。   对,就像重返童年,重返早已被拆掉的老宅子,看小时候的照片和录像带,宛如昨日。   左叶毫无表情,托了托滑下鼻梁的眼镜。虽然不见粉刺,我仍然回想起“游坦之”。他用了一个钟头,解释这套可穿戴装备“宛如昨日”——归根结底,就是所有记忆,不管多久远,只要有过微弱印象,哪怕前看后忘,也在大脑皮层里有过映射。比如你坐地铁,车厢里几百个人,除非有美女或帅哥在面前,否则你连一张脸都记不住。但实际上在记忆中,已存留这些影像,你的眼睛就是监控探头。只不过存储器容量有限,只能抓取最容易记住的,其余的就被扫入记忆的垃圾箱——但这个垃圾箱始终在你脑中,永远没被倒掉过,就是所谓的深层记忆。   “宛如昨日”可立即找到你的深层记忆,把被遗忘的昨日唤醒,如同老电影重新放映,无论听觉、视觉、味觉、嗅觉、触觉……左叶和他的团队,已为此开发七年,分别在美国与中国注册专利。谷歌以十九亿美金并购后,他套现了几亿人民币。   我未作评价,告别时说:“很感激今天的体验,多年来一直想重温外婆走的那天,记忆却是空白。但我不会再回来的。就算这款产品投放市场,我祝你们大卖,却不会购买。”   左叶嘴角挂着不可捉摸的微笑。   但没过一礼拜,我又开了五十公里的高速公路,来到左叶面前,祈求再给我一次体验的机会。   戴上“宛如昨日”,左叶让我放轻松些。这套系统完全根据大脑思维控制,回忆可以更加跳跃。我闭上眼睛,世界变成一张黑色的网,布满一个个数字。每个数字都是四位数,不,全都是年份。   我选择了一九九五年,你们懂的。《谋杀似水年华》中,十三岁的秋收被警察老田带去虹口体育场,差点抓住凶手。那一年,我也在虹口。第一场比赛,我看到了。眼里满是二十年前的人影,耳边是震耳欲聋的喇叭声与欢呼声。我才十来岁,大概是看台上年龄最小的。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六日,甲A联赛上海申花第一场,对手是延边现代。我买了最便宜的学生套票,位子在球门后面,只能看到半边。下半场,第五十六分钟,范志毅进了第一个球,欢声雷动。十分钟后,对方扳平,最终比分l比l。我随着汹涌的人潮散场,回家的公交车上,听一群球迷聊起英超金靴阿兰·希勒。   二○○八年,那年的二月有二十九天。中国发生许多大事。雪灾、大地震,洪水、奥运会。过年前,我去了趟尼泊尔。有一夜在博卡拉,费瓦湖畔,住在山顶的酒店。海拔两千多米,四周全是悬崖绝壁,只有条小路通达山巅。独自走人酒店花园,空气寒冷,极目远眺,黑夜清澈,层层叠叠的山峦,月光下各自陡峭。走到花园边上,扶着栏杆俯瞰,一步之遥,万丈深渊,稍不慎就粉身碎骨。近处有瀑布轰鸣,忽远忽近,山谷布满水汽,浓雾缭绕。环绕酒店外围,尽是绝险山崖,偶有山花在黑暗中孤独绽开,自生自灭,管它谁人来嗅?那一夜,我用前台的固定电话,跟某人打了两个钟头国际长途,花光了身上一千多美元现金。二○一五年,尼泊尔大地震。而我去过的很多地方,至今还保留着照片的古迹,已是一片废墟瓦砾。   走出实验室,我狂奔到外边的野地,呼吸大海的空气,才像溺水的人得救。   左叶不喜烈日,解开衬衫领带,告诉我——我是第十九个体验者。前面十八个人都给“宛如昨日”打了满分,表示如果产品上市,一定会掏腰包购买。谷歌总部已在讨论定价,估计在七千到一万美元之间。虽然这对于一款电子产品来说有些昂贵,但能满足人们最深层次的需求,如此估价也不过分。   “什么是最深层次需求?”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生理、安全、爱与归属感、尊重、自我实现。”   左叶说,我们以为人类总共只有五层需求,其实还有第六个层次。马斯洛在去世前,发表了重要的《Z理论》。简而言之,就是我们需要“比自己更大”的东西。   我表示听不懂。   “还有第七层需求——人们在满足了所有需求之后,更高的需求就是记忆,或者说重温记忆中的美好,因为现实不能给予这种美好。”   “对不起,我还能再体验一次吗?”   “好,但你需要休息。”左叶向我解释,“每次使用‘宛如昨日’,体验者都会在精神上消耗很大,无异于跑了十公里或在健身房剧烈运动过。”   他给我准备了客房,就在实验室楼上,可眺望无边无际的滩涂。视野尽头,海天之间,幻影般不真实。入夜,署气消退,空气莫名潮湿。白天体验太过疲倦,不到八点,我强迫自己睡下。接连不断的噩梦,出现各种各样的人,甚至三年前走失的狗——巧克力色的中国骨嘴沙皮犬,曾陪伴过我长达十二年。它蹲在床前,眼神无辜地看着我。当我惊喜地抚摸它的脑袋,才意识到它早已不见了,梦中失声痛哭。   我哭醒了。   刚好子夜零点,想想刚才所见,必是犬的托梦。三年前,暮年的它走失,生死不明,今夜怕是已不在此世间了吧。   再不可能睡着,走到外面,发现实验室还亮着灯。左叶红着眼圈,喝着黑咖啡。他说系统仍在不断改进,满足年底全球上市的需求,工程师们每晚都在加班。   肴不到自己的表情,我猜想嘴唇有些发抖,应该很糗,“能否再体验一次‘宛如昨日’?现在。”   左叶像是看穿了我,“好吧,但不要回忆刚做完的梦,那会让你的记忆与梦境混乱。因为严格来说——梦也是一种记忆,有时候大脑皮层无法分辨清楚。”   凌晨一点,我进入实验室。还是左叶为我戴上设备,他说他会监控我的状态,若有问题会随时中止。   黑色的网。我没选择任何时间,当然也刻意避开走失的狗。我并没想好要回忆什么,只是夜宿在这海边的房子,总能唤起嗅觉里的某种记忆。   海。   看到一片黑色的海。耳边满是海浪与岩石的撞击声,无数白色的泡沫飞溅,消失在乌黑的天空和沙滩。盛夏潮湿苦咸的海风,让夜空轮廓变幻无常。光脚走在粗糙石子堆积的海岸线,足底接连不断的刺痛,提醒我是来自-○-五年的幽灵。这又是什么时候?我看到直插入大海的悬崖,上面有座古庙,孤零零地撞进视野。几个少男少女奔跑而过,我记得他们的脸。最后一个暑期,学校组织海岛旅游。亮起光,火星飞溅,同学们点燃篝火,傻乎乎地烧烤海鲜。有人唱张雨生的《大海》,情景交融。有个男生冰镇啤酒喝多了,用蹩脚的粤语唱《倩女幽魂》,听得人直起鸡皮疙瘩。那一年张国荣还活着。   不是梦,确凿无疑。这是记忆,十八岁。我能感到篝火的温度,海鲜和啤酒的气味,女生们的清脆笑声,爬上脚背的小螃蟹,不时拍打着礁石的冰冷海浪。我看到一个男生,满脸青春赤痘,蜷缩在角落眺望大海。他戴着耳机,恰是当时流行的Walkman,不晓得在听什么。有人从背后叫他:“游坦之,打牌吗?”   他没反应。我想说话,却没声音——差点忘了这是记忆。不是穿越。我看着他离开,消失在海浪与悬崖之间。这座海岛布满黑色乱石,若非山上那座古庙,平时鲜有游人登岛。   忽然,身边坐下一个女生,长发被海风吹乱,有几根撩到我的脸颊。   小枝。我想起了她的名字。   她嚼着口香糖,对着天空吹泡泡,问我怎么不去篝火边玩。   “那你呢?”我反问。   小枝的眼角眉梢有个性,平常就引人注目。她在单亲家庭长大,爱做些出格的举动,常对男生们呼来唤去,早恋也不是一次两次,都是跟校外的社会青年。   “蔡骏啊,今夜好像永远都不会过去的样子。”她对我说。   “大概你在潜意识里希望暑假再久一点吧。”——现在的我都忘了那时自己居然看过弗洛伊德。   小枝笑着一口气吹在我的脸上,就当我以为要天上掉馅饼了,她却起身离去,短裙上沾着沙粒,肩上还有个小包,眨眼在夜空下不见。   当我想要起身去追,身体却还停留在原处——我原来只是个记忆的魂魄。   有人为我摘下设备,“宛如昨日”到此为止。左叶压住我哆嗦的左手,问我回忆到了什么。   “十八岁,海岛上的那一夜,真的好漫长。对了,记忆里还有你,游……左叶!”   要命,我差点对他喊“游坦之”。   他淡淡地说:“你该回去休息了。”   我颓丧地点头,不想再重复十八岁的记忆。最后一个暑期,在东海的孤岛上,发生了一桩大事——有个女生在黑夜大海里游泳,不幸溺水身亡,她叫小枝。   一个星期后,左叶给我打电话,说是“宛如昨日”完成了一次升级,增加了许多功能,希望我能再来体验。   犹豫三天,我答应了他。我驱车来到实验室,左叶颇显憔悴。他说连续熬夜好多天,睡眠不超过四个钟头。根据所有体验者的反馈,人人痴迷于清晰的记忆,产生一种欲望——能否在“宛如昨日”的记忆中,带着现实的意识,主动改变自己的行为,或影响到当时的其他人?   甚至,改变过去?   比如,当你回忆到死去的亲人,而你非常后悔没有说过“妈妈我爱你”之类的话。所有人都强烈希望在“宛如昨日”中说出口,这对于内心是极大的慰藉。左叶他们这些天的工作就是实现这个,让系统升级到不但能真实体验,还能随心所欲。   我不喜欢用“随心所欲”来形容。   左叶机械性地笑笑说:“我知道你的担心,‘宛如昨日’只是辅助你唤醒记忆的工具,而不是让你穿越的时间机器。这是一种虚拟现实的体验,就像你戴着其他可穿戴设备进入异度空间,未来都将是家常便饭,没什么神秘的。所有这一切的行为与记忆,都只发生在你的大脑,根本无法改变现实。”   “那么这个玩意儿有什么用呢?就是为了心理安慰?”   “也许,对你这种意志强大的人来说,的确只是一种无用的小玩具。但对长期生存在往昔阴影中的人们,对于病情严重的抑郁症患者而言,却几乎是可以用来救命的治疗手段。”   我不再和他争论,重新戴上那套装备。宛如昨日,这回眼前出现的是条隧道,环形内壁中不断浮现记忆画面——从五六岁的小阁楼,到小学校园里的无花果树,再到中学图书馆里的借书卡。我感觉进入了剪辑室,人生就这样被剪成一段段胶片,在以神之名的导演掌控下,重新组织成一部电影,是希区柯克或大卫·奇式的。   我选择十六岁,报考美术学院专业考试那天。真实的记忆里,那天是在家里度过的——我逃跑了。因为我半路出家,没受过专业训练,虽然从小喜欢画画,考试前还拼命练习了半年,每天对着石膏像画素描,但毕竟不能跟人家学了十几年的比。我为此后悔了很多年。   清晨,还在以前的家里,床边是石膏像《马赛曲战士》,桌上有各种画画工具。这是记忆。但我收拾行装,踏出大门,坐上公交车去美术学院。而这不是记忆——我发觉自己不再是个魂魄,突然拥有了活生生的肉身,还是那个瘦弱的中学生。我不但能听到看到闻到和呼吸到世界,还能大声唱歌,告诉邻座的姑娘未来应该穿成什么样,没有人低头玩手机,街上仍是自行车大军,天空都清澈了一些。我来到美术学院,拿出准考证检验入场,这是我在十六岁没敢做过的事。我和许多考生坐在一起,每人面前一个画架。虽然我来自二十一世纪,依然胆怯得笔触发抖。刚画几笔,我就在想,万一考上了呢?是不是接下来几年,就要每天对着人体模特儿画画?我也不可能再是如今的我了吧?而我是多么喜欢现在的自己啊。想到这里,我羞怯地退出考场,像个逃兵似的,坐上公交车跑回家里,最好什么都没发生过,记忆如常。   摘下设备,我离开实验室,左叶跟在后面追问:“你改变了记忆?”   我摇摇头,“这就像后悔药吗?”   “不能这么理解。”   “但我不会再尝试了,这只是一种幻觉,你改变不了什么。”   我驱车离开,后视镜里留下左叶的人影。他站在阴惨惨的乌云底下,连同实验室的建筑也显得格外凄凉,接着下了一场瓢泼大雨。   4   左叶住在公司附近——一栋海景别墅,硕大的露台可眺望海天。典型的单身汉与技术宅,屋里堆满各种杂物、吃剩下的泡面碗。创业成功以后,常有人给他介绍各种异性,微信上有入主动投怀送抱。偶尔,他会带女人来这里过夜,但从没超过第二夜。   雨夜,打开冰箱喝了几罐啤酒,不知不觉在卫生间睡了一宿。当脑袋枕在马桶圈上,他梦到了小枝、十八岁,海岛……   清晨醒来,浑身湿透,仿佛从海里游泳上来,并有股窒息的感觉。马桶里全是自己的呕吐物,整个鼻孔被酸臭填满。他打开所有窗户,裸着上半身,眺望那片海。   雨继续下。   半小时后,左叶回到实验室。休息日,难得没有一个人加班。他独自戴上“宛如昨日”,自动程序控制。   眼前出现黑色隧道,过去三十多年的人生,摄影展似的依次贴在墙上。这是他亲手设计的,根据人类濒死体验的描述。死亡前夕会出现类似隧道的场景,人一辈子的记忆重新回放——从这个角度而言,人生下来就是渐渐遗忘的过程,直到死亡的那天才能恢复记忆。   其实,“宛如昨日”就是让你经历一次濒死体验,这是绝对不能告诉体验者的秘密。   左叶选择了十八岁,中学时代最后一个暑期,海岛旅行的一夜。   这是他第一次进入“宛如昨日”。以往他都是在无数个电脑屏幕后面,同时透过单面透明的玻璃,观察每个体验者的表情和状态。他无数次想象过进入其中,想象那种真实到让人毛骨悚然的记忆。而他的每一次记忆,最后都会停留在十八岁那年的海岛。   他来了。黑色夏夜,脚下踩着坚硬的石子,鼻子里充满海风的咸味。他抚摸自己的脸,痘疤已恢复为青春茂盛的粉刺,月光下迸发的几粒新的小家伙,已被挤爆出几毫升脓水和鲜血。但愿这座岛上没有镜子。他的左耳里插着耳机,连着沙滩裤口袋里的Walkman.正在放那年流行的恰克与飞鸟的Say Yes。有人生起篝火,他的右耳听到《大海>和《倩女幽魂》。这都是记忆。他不想靠近那些同学,因为在二十一世纪,他们大多一事无成。   “游坦之,打牌吗?”   有个男生在背后放肆地叫喊,他摇头,等那个王八蛋走远,轻声说了个“滚”。   他想离那些人更远些,最好不要被任何人看到。转过几块巨大的岩石,独自沿着海岸线游荡,转眼把全世界甩到身后。来到那座黑色悬崖下,头顶就是古庙,传说是宋代留下的,有个被强盗掳获的名妓舍身跳下,尸骨无存,或许就在海底的礁石里?   右耳净是汹涌的海浪声,左耳充盈恰克与飞鸟的歌声,两个男人声情并茂地唱着他听不懂的言语。   他想,她大概不会来了,正要离开,有人从背后拍他肩膀。在这荒凉黑暗的孤岛上,差点以为是八百年前的女鬼来了,回头却见到小枝的脸。虽在阴影底下,但他千真万确认得她,哪怕只是通过嗅觉。   她穿着短裙,背个小包,靠近他耳边说:“游坦之,你没想到我会来吧?”   “阿紫……”   紧张到完全说不出话,都忘了把耳机摘掉。自打初二,他得了“游坦之”这个绰号,就找了《天龙八部》来看,发现游坦之一辈子挚爱阿紫——阿朱的妹妹,也是大理王室段正淳的私生女。   从此以后,在他的眼睛里头,小枝就成了阿紫。   虽然,小枝总把别的男生写的小纸条、送的小礼物展示给同学们看,顺便对他们大肆羞辱一番,她却从没暴露过“游坦之”的秘密。   她说过一句话:“你很特别,游坦之,未来你会成为了不起的人物。”   而他始终记在心里头,十八岁以后的很多年间,将之作为人生的目标,从未更改。   海岛之夜,古庙与悬崖底下,远离所有人的角落深处,暗夜的海浪淹没两个人的脚踝。   他问她:“你有多少个男朋友?”   小枝伸出手指算了算,七个。   但阿紫只喜欢萧峰一个。   不,最后她心底里是喜欢游坦之的。只是她太骄傲,就像对游坦之的所作所为。她骄傲到不敢承认,萧峰永远属于阿朱——而阿紫属于游坦之,也可以反过来说。   小枝靠近他,海风吹起发丝,纠缠少年的耳朵与脖子,她的嘴唇印在他的脸颊上。   初吻。   在二○一五年看起来太清淡了,当年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天堂。   左耳深处,恰克与飞鸟不断重复着“say yes”……   小枝的嘴唇从游坦之的脸上挪开,轻轻说了一句——   “等我回来,或者,你来追我。”   说罢,她当着他的面,脱下衣服,换上泳衣。黑暗的岩石底下,他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并能听到自己牙齿间的兵刃相接。   他看见一个光溜溜的身体,美人鱼般没人海水。   月光出来了。   黑色水浪与白色泡沫相间的海面上,仿佛有一条中华白海豚忽隐忽现,背鳍上缠绕着湿透了的乌发。海风夹着苦咸的浪珠,无比真实地打到脸上,他难以分辨这是记忆还是什么。   往前踏了一步,十八岁的记忆涌上耳边——岛上有规定,晚上严禁下海游泳,因为有许多暗礁和漩涡,去年夏天淹死过好几个人。   他大声呼唤她的名字。   再也看不到她了,月光又陷入白莲花般的浓云,海面上升起一团氤氲的烟雾,底下似乎隐藏着东海龙王狰狞的宫殿。   他会游泳。五岁开始就学会了,小学时甚至进过少年体校的游泳队,后来因为身体不够强壮而被刷掉。但这不影响他每年夏天去游泳池,偶尔还会下水野泳,潜水好几分钟不成问题。   可是,眼前这片黑漆漆的大海,俨然一口巨大的蒸锅,冰冷而沸腾,蚀骨销魂,任何人或生物都无法幸免。   泡在海水里的脚踝,仿佛正在被灼烧熔化,伴有焦煳的味道。他摘下耳机,脱了外衣,只剩一条短裤,却再不敢往前走一步。这就是记忆,不可更改的时间轴上的串珠,每一粒都闪闪发光,哪怕暂时被锁入抽屉,它们也仍在黑暗中闪烁,不时蹦出来刺瞎你的双眼。   对啊,他依然记得,十八岁,黑夜的海岛,他眼睁睁看着小枝下海游泳,自己却因为胆怯,不敢跟在后面下水。小枝再也没有回来。第二天,她的尸体在海滩上被发现,已被锋利的暗礁割得支离破碎,苍白,泡得浮肿,只剩下一张脸还是完整的,望着天。   现在还是记忆吗?他看着脚底下的海水,似乎前头有一道透明的墙,横亘于少年与此刻的自己之间。它阻拦着你打破某种看似坚不可摧的东西,有人叫作时间,有人叫作命运。   宛如昨日。   去你妈的昨日!他跳下了大海,十八岁的身体像条光滑的鱼,劈开黑暗冰冷而灼热的咸水。他能感到底下布满礁石,一不留神就会撞上去,有时脚下深不可测,回转着致命的漩涡,有时脚下的暗礁宛如利刃,当你裸身游过其上,顷刻间会给你开膛破肚。   这不是吗?他感觉自己的双脚裂开了口子,差点还被女人长发般的海藻缠住。但他依旧往前游去,将头探出水面,借助微弱的夜光,寻找小枝的身影。   不,等一等,双腿又被缠住了,这回不是女人长发般的海藻,而是海藻般的女人长发。   他转回头来,黑暗的海底,参差暗礁的缝隙,闪过一抹幽灵般的暗光,他看到了她。   少女,十八岁的少女,海底的黑色少女,她的四肢全是流血的创口,海的颜色变成司汤达的小说。   他抱住了她,摆动双腿,浮出海面。   呼……吸……呼……吸……   离开死神之海,劈开杀人的波浪逃亡,回到悬崖下的乱石滩。   少女仰天躺着,牙关紧锁,面如绢纸,尚被锁闭在濒死隧道中,回忆十八年来的人生,不晓得有没有游坦之的一席之地。   还阳。   她痛苦地呛出几口海水,用流满鲜血的胳膊抱住他。他想,她并没有看清他的脸,但这不重要。因为他的气味,已经牢牢地渗透进她的鼻子、、肺叶和心脏,盖上了属于游坦之的印章。   这是他和她所经历过的最漫长的那一夜。   5   左叶摘下“宛如昨日”的设备,看电脑上的时间是二○一五年。浑身上下被汗水湿透,还带着海盐般的苦成味,打摆子般的颤抖。他逃出空无一人的实验室,没想到整个白天已经过去,夜幕席卷着海风扑面而来,才明白古人为何用“白驹过隙”来形容时间过得飞快。   不过,耳边依旧回响着恰克与飞鸟的歌声。宛如昨日。   他果不其然地生病了,在医院里输了三天液,陷于各种噩梦的昏睡之中。大部分的梦境,他都在幽暗的海底,在嶙峋暗礁与女人长发般的海藻缝隙,不断拖起一具少女的骷髅……   医生找不到具体病因,只能以疲劳过度草草了事。左叶想起在国外的科技文献上看到过,如果试图进行时间旅行或者穿越的话,可能会破坏人体内的细胞,引发癌症之类恶性病变,也是人类试图挑战造物主规则所受的惩罚。   但他不在乎。   凌晨三点,左叶回到实验室。他给自己注射了一管镇静剂,这是他向医生行贿要来的。   “宛如昨日”的黑色隧道,自呱呱坠地开始的人生,他刻意跳过十三岁到十八岁,直接进入二十岁。   那一年,他读大学。当别的男生忙于泡妞和打游戏以及“鉴赏”武藤兰的时候,他成天泡在实验室和图书馆,连女生的手都没摸过。上一份学年论文关于爱因斯坦,正在做的这份关于荣格。   他躺在宿舍里,依然满脸青春痘,只是没人再叫他“游坦之”了。手机忽然响起,来电显示却是——小枝。   早期的摩托罗拉手机,不断重复着“Hello Moto”。犹豫许久,接起电话,电波那头熟悉的女声响起,“游坦之啊,别忘了今晚去电影院哦!”   “哪个电影院?”   千真万确,小枝的声音,她报出看电影的时间地点,竟是李安的《卧虎藏龙》。   他冲出宿舍,这不是自己的记忆,或是记忆的错觉?但他想要见到她,迫切地。   电影院门口,他看到二十岁的小枝,穿着小碎花裙子,长发飘飘,青舂无敌。他不知如何寒暄,也不清楚他们之间是啥关系,小枝一把揪住他,胳膊像条冰凉的水蛇,牢牢挽住他的右手,并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不用说了,她是他的女朋友。   他小心翼翼地说话,避免表现得像个白痴,或者来自二○一五年。他很会套话的技巧。等到玉娇龙自万丈深渊一跃而下,差不多摸清了情况——两年前的暑假,同学们去海岛旅游,小枝在黑夜的大海里溺水,是他勇敢地跳下海救了她的命。他们很快成为恋人。两个人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大学,他是名牌大学的理科,而她在师范学中文。不少男生垂涎于小枝,她看来还算专情,说喜欢他的勤奋与努力,未来必有大出息。   闭上眼睛,重新回到黑色的隧道,时间跳跃到二十八岁那年。左叶在一家科技公司做工程师,年薪五十多万。小枝毕业后没做语文老师,自己开了家小清新的咖啡馆。但她不会经营,门可罗雀,偶尔热闹时分,就是她作为老板娘给朋友们免单开party,每年亏掉几十万,全靠左叶从工资里贴钱支撑。   他俩谈了快十年的恋爱。左叶似乎从没变过。倒是小枝的咖啡馆里,经常出入些奇怪的男人,比如乐队的吉他手、开哈雷摩托的富二代、经常上电视的妇女之友情感专栏作家。他发现她跟这些男人都有来往,但和每一个的关系保持都不会超过一个礼拜。   两个人一次一次吵架,但他一次又一次原谅她。   最后,他提出分手。她哭着求他不要走,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躲在家里大醉了三天。   三天后,小枝出了车祸。事故很严重,在出租车上,司机死了。小枝重伤,幸好没有破相,但眼睛瞎了。   碎玻璃扎进双眼,彻底破坏了她的眼角膜。左叶火速赶到医院,紧紧抓住小枝的双手,听着她的哭泣声与忏悔声,决定为她捐献出自己的一个眼角膜。三个月后,手术顺利举行,左叶的左眼角膜,移植给了小枝的左眼。小枝睁开眼睛后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左叶。   又隔了三个月,小枝嫁给了左叶。   离开“宛如昨日”,左叶躺在二○一五年的实验室里,闭着眼睛回想着记忆——貌似很美好。   他尝试着只睁开一只右眼,看到的世界果然不太相同,好像从3D电影退化到了2D电影,就连使用键盘都古怪起来。   不过,据说右眼能见到鬼。   左叶给自己放了个假,也就几天时间。他驱车回到市区,找到过去的家,从床底下的垃圾堆里翻出那台Walkman。他没找到恰克与飞鸟,倒是有大量的张国荣的歌。他还想找到毕业照,但无论如何都找不见。几年前,他去墓地给小枝献过花,那天是她的忌日。左叶开车去了墓地,成百上千的墓碑之中,再也找不到小枝的所在.他给公墓管理处的老头递了一包烟,依旧没查出小枝的姓名。难道她的坟墓被她父母迁走了?   他漫无目的地开着车,转过城市的每条街巷。大屏幕上亮着AppleWatch的广告,如果三个月后,跳出来的是“宛如昨日”,不晓得会有怎样反应。   再踩了踩油门,左叶开出市区,时速一百多公里开上高速,回到海边的研发中心。   等到深夜,实验室里空无一人,他戴上“宛如昨日”的装备。   濒死体验般的隧道,被改变了的回忆。他看到二十八岁,自己的婚礼。很奇怪,他知道在那个瞬间,自己应该很幸福,至少感觉很幸福。可他不想去体验,不仅因为从未体验过,也不仅因为失去了一只眼睛。   婚后,“宛如昨日”继续开发,有人看到其商业潜力,天使轮800万人民币.A轮就到了1500万美金,B轮已涨到7000万美金,然后是谷歌的19个亿美金。   虽然,左叶已习惯独眼龙的生活,平时基本不戴眼罩或墨镜,别人也看不出来。但一只眼睛看世界,总有些不便,吃饭用筷子都会出错,更不可能开车。他想起“游坦之”,也许小时候被人叫什么外号,长大后就会变成那个样子吧!   小枝关了咖啡店,安心在家做主妇。他们很努力地造人,小枝却没什么变化,仿佛一直停留在二十来岁。他俩去医院检查,结果非常罕见,夫妻双方都有问题——左叶死精,小枝输卵管阻塞。左叶问医生,是否因为十八岁那年,两个人在黑暗的大海里差点溺水身亡的缘故?医生说你想多了。   他少了一只左眼,而她也仅剩一只由他捐赠眼角膜的左眼。两人对视之时,用的都是左叶的眼角膜,仿佛互相看到自己。他们都判断不清距离,接吻会把鼻子或下巴磕痛。想要拥抱,却只抓到对方胳膊,或者干脆撞墙。   左叶越来越少回家,彼此也没什么话。她总是砸坏家里的电器,而他默默去网上买斯的。   结婚第六年,左叶出轨了。对象是投行的一个女孩子,并不在乎他是有妇之夫,还说很喜欢独眼龙。   巧妙地隐藏了一年,终究还是被小枝发现。夫妻俩争吵、打架,差点把两千万买的海景别墅烧了。   她的手指对准眼窝,“游坦之!我要把眼睛挖出来还给你!”   左叶浑身颤抖,似乎回到十八岁那年的海岛,黑色的悬崖和古庙底下。   他拖着小枝冲到海边,两个人坐上一艘摩托艇,开向灰暗的大海中央。   黄昏,风雨欲来,浓云遮蔽海天,不断有飞鱼跃出,像一壶就快烧开的水。他关掉摩托艇的引擎,站在摇晃的海面上,艰难地保持着平衡,用幸存的右眼,看着妻子的左眼。   亲爱的小枝,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只是个幻影,是我记忆中的幻影。在真实的世界里,你根本就不存在,十八岁那年,你就在黑夜的人海里淹死了。对不起,那一夜,我没有勇气来拯救你。你所经历的大半辈子,都是我改变了自己的记忆后产生的,储存在一个叫“宛如昨日”的数据系统里。   小枝摇摇头,言简意赅地说了三个字,“去死吧!”   两秒钟后,左叶摸了摸自己瞎了的左眼,将小枝推人大海。   她像一只下了锅的蒸饺,消失在暗潮汹涌的水波间,连个挣扎的扑腾都没有。自从十八岁那年溺水后,她很多年没游过泳了,产生了畏水症。要不是左叶的公司就在海边,她才不想住什么海景房呢。   左叶开着摩托艇转了一个钟头,直到黑夜覆盖额头,确信记忆里不再有小枝了。   坟墓般的海洋。   7   左叶还在海上。   他闭上唯一可见的右眼,回忆一切的回忆,开头是美梦,后来做成了噩梦。   现在,他杀人了。   但有什么可怕呢?反正一切都是假的,就像打游戏,CS里头杀人如麻,刚才杀的也是梦境,谁没在梦中疯狂过呢?   左叶想要摘下“宛如昨日”设备,在头上抓了半天却无果。他想,是自己太心急了,忘了先要闭上眼睛,退出记忆的隧道。   闭眼,却不见隧道,身体却随着黑色海浪而浮沉。   等待了不知多久,再睁开眼睛,一切如常,不是二○一五年的如常,而是孤独地躺在摩托艇上的如常,头顶覆盖着海天的云,雨点带着咸味,一滴一滴,坠落到眼底。   他感觉自己也在流眼泪。   回不去了?或者,被“宛如昨日”抛弃在了记忆的异次元时空?   趴在摩托艇的船舷边,向着深不可测的海底呼唤小枝——仿佛她仍是十八岁少女,长眠在暗礁与海藻的坟墓。   转眼间,海上下起瓢泼大雨,风浪几次要把摩托艇打沉。不能再这样等待下去了,左叶掉转船头,飞快地往岸边驶去。   他把摩托艇抛弃在滩涂上,徒步冲回海景别墅。这里早被小枝搞成了废墟,他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看了一眼电脑,似乎明白了什么。   不,是时间,因为现在不是昨日,而是二○一五年的夏天,就是今天……   记忆走得飞快,从时间隧道来到顶点。就是一条射线,原本我们只是看着过去无数个点,但当记忆追上此刻,就再也无法逆转。左叶脑子发涨,刚想去卫生间呕吐,听到了敲门声。   窗外电闪雷鸣,波涛汹涌,似要吞噬陆地上的一切。打开房门,是两个警察。他们说接到邻居投诉,这里有激烈的争吵和打斗,怀疑发生家庭暴力。   左叶解释说是夫妻吵架,家常便饭,但绝对没有人动过手。   警察问他妻子在哪里。他说吵架后回娘家去了,现在电话关机找不到人,大概明天早上就会回来的。   警察将信将疑地离去,左叶后背心发凉——记忆与现实,已合二为一?或者说,自己被困在这个记忆的世界里,真的成了杀人犯?   他打开窗户,透过劈头盖脑的暴风雨,看到隔壁邻居家的灯光。那个家伙是偷窥狂,恐怕不但听到了争吵声,还看到了他开摩托艇带着小枝出海,甚至看到了他独自从海上回来。   左叶换上一身衣服,独眼龙不能开车,他骑上一辆运动自行车,顶着大雨如注,冲到公路上。疲惫不堪地骑行了一整晚,差点被大卡车撞死,还摔倒过两次,额头磕出了血。不像噩梦坠落后的惊醒,这些疼痛如此真实,让他分外小心,以至于害怕一旦死亡,再也无法复活。   天明时分,到了市区。他不敢住在旅馆,因为要登记身份证,只能找一家浴场。他在澡堂泡了一整天,氤氲的蒸汽如绞索。对面是电视机屏幕。几个老头在吹牛逼,两个小弟在刷朋友圈。电视上发布了警方通告,在海边发现一具女尸,经核实为工程师左叶的妻子小枝。左叶现已失踪,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警方正在全城通缉。屏幕上出现嫌疑人的照片,特征是一目失明。他潜入浑浊的池水,以免被周围人们发现。   接下来十多天,左叶昼伏夜出,不停地在浴室,车站、桥洞、大学门口的钟点房旅馆更换住址。他不敢使用信用卡,只用身上的几千块现金。他把手机也扔掉了,作为科技工作者,他知道留着手机是个隐患。他感觉自己像只老鼠,随时会被猫逮住。没错,他是个杀妻的逃犯,干人唾骂,遗臭万年。   终于,他在城乡结合部的小网吧里,看到了一个多月前,自己回复过的那条微博,关于最漫长的那一夜。   十八岁,海岛旅行。深夜,海边有悬崖和古庙,黑色大海激起黑色浪头,像黑色天空拍打黑色乱石……   8   记忆可以被改变,现实同样也可以被改变。   同理,如果现实可以被改变,那么反过来也可以再次改变记忆。   凌晨三点,左叶回到海边。整个公司都没有人,自从他出事以后,就放了带薪假期。他用指纹识别开门,潜入“宛如昨日”的实验室。   默默戴上设备,眼前掠过一条黑色隧道,他选择了十八岁,海岛之夜。   悬崖、古庙、黑色大海、黑色浪头、黑色天空、黑色乱石,还有黑色的少年——就是这个“奇点”,最漫长的那一夜,改变记忆的“奇点”,就像万物生长的起源,宇宙大爆炸的瞬间。   他依然是“游坦之”,毁容边缘的十八岁男生,两只眼睛除了轻微近视还很完美,右耳插着随身听Walkman,有两个日本男人在唱着Say Yes。   小枝出现在他身后,幽灵般的,在悬崖和古庙底下。   十八岁。   你有多少个男朋友?   七个。   但阿紫只喜欢萧峰一个。   不,她最后从心底里是喜欢上游坦之的……   十秒钟后,小枝给了他一个初吻。   等我回来,或者,你来追我。   她跳入黑夜的大海游泳,暂时忘记了海面下布满暗礁的警告。   月光忽明忽暗,他大声呼唤她的名字,但徒劳。   “游坦之”只看到一片貌似安静的大海,黑漆漆的如同棺材底下的世界。海水淹没他的脚踝,无法催他往前迈动一步。他闭上双眼,泪水混着海水从脸颊落下。耳边依旧是恰克与飞鸟。他只是默默等待,让时间的沙漏流尽,计算暗礁举起匕首。她被海底的女妖拽入深渊,遍体鳞伤,粉身碎骨。他与她,便不会再有余生悲伤。   他看见,时间无比漫长,似乎毕生在这一夜殉爆,海底绽开不计其数的焰火,美极了。   恍然之间,睁开双眼,他摇头。摘下耳机,脱下衣裤,赤身裸体。鼻尖的青春痘,蓬勃爆裂,脓汁鲜美。   十八岁哪吒,白马脱缰,冲进冰冷黑暗的大海,奔向深海礁石里的十八岁少女……   9   在二○一六年的世界,我的朋友左叶消失了。   人们用了很多方法寻找他,我在实验室掘地三尺,依然没有他的踪迹,却意外发现了最新款的。宛如昨日”设备,无线Wi-Fi自动连接到互联网,就能在云端找到存储空间,可随身携带到任何地方使用。想必是左叶刚研发出来的,这是送给我的礼物吗?   我的表哥,众所周知的叶萧警官,开始介入调查,因为左叶似与一桩杀人案有关。我想,叶萧终将发现真相,尤其当他拥有了“宛如昨日”这样奇妙的工具。   公安部计算机网络犯罪研究所的专家,破解了“宛如昨日”的后台,调出海量的数据——原来每个人体验“宛如昨日”的同时,脑中所想到的记忆画面,都会源源不断上传到服务器,生成一个个记忆库。包括我回忆过的往事,全部存储在其中一个文件包里。   以上关于左叶的故事,包括他在虚拟记忆2.0里的杀人与逃亡,都是从这个记忆库发现的,唯独不知他本人现在何方。   最新款的那套设备,已被我秘密地占为己有,随时随地体验宛如昨日。这是一面无穷无尽的镜子。我看到十多年前的自己。那年我还在上班,同一间办公室搭档的,是位退休的老干部,老到比我足足大了四十岁。他在部队里二十多年,看守过劳改农场。老人爱拉着年轻人聊天,必须听他讲一辈子的故事。老人操一口浓浓的绍兴乡音,说话像越剧道白。那些年的每个午后,我假装认真地聆听。一屋子慵懒阳光,档案袋的灰尘间,摇摇欲坠,恨不得悬梁刺股。老人的各种奇异经历中,有段监狱往事,让我从昏睡中惊醒,望而生畏。那座监狱,有个恐怖片式的名字——白茅岭。   我已多年没再遇见那个老人。如果有一天能有幸再见,我想给他体验一回“宛如昨日”,清晰地看到在我们这一代人出生以前的记忆,还有老狱警、逃犯与狼的真实面目。   至于我自己,仍想知道小枝更多的秘密——她的全名叫欧阳小枝,你懂的,从《病毒》开始到《生死河》,为什么我对这个名字如此迷恋?因为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的海岛之夜。我、叶萧、左叶,还有欧阳小枝,以及无数你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将继续拼命划桨与奔跑。   宛如昨日。   你所看到的这篇故事,仅仅是一段轻快的弦乐前奏,后面才是钟鼓齐鸣的交响乐。而站在舞台上的指挥家,就是正在阅读的你,或者说,是你的记忆。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你走过孤悬于海上的小岛,坐落着古庙的黑色悬崖之巅,没来由地燃烧起冲天的火焰,令造访夜空的英仙座流星雨黯然失色。海浪不断吞噬着你的脚踝,有人在你耳边唱起一首歌Yesterday Once More-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   It make me smile   Those were such happy times and not so long ago   How I wondered where they'd gone   But they're back again just like a long lost friend   All the songs I loVe so well   Every shalala every wo'wo still shines   Every shing-a-Ling-a-Ling that they're starting to sing so fine   When they get to the part   Where he's breaking her heart   It can really make me cry   Just like before   It's yesterday once more      后记   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写一套《人间喜剧》的最早念头,于我原像是一场好梦,又像是一再憧憬过却又无法实现的一种设想,只好任它烟消云散.更像一位笑容可掬但却虚无缥缈的仙女,一展她那处子的娇容,就振翅   扑回了神奇的天国。不过这场幻梦也像许多别的幻梦一样,正在演变成为现实。它颐指气使,令到必行,人们对它只好遵奉唯谨。   一八四二年七月,巴尔扎克是这样为《人间喜剧》撰写导言的,他雄心勃勃地决定写一百三十七篇小说,后来最终完成了九十一篇。那一年,大师四十三岁,大腹便便,形同巨人,标准的吃货老饕,每餐可享用一百多个牡蛎、十二块羊排、四瓶葡萄洒。   今日,距离巴尔扎克的年代已过去一百六十多年,巴黎从聚斯金德笔下的《香水》中肮脏污秽之都变成全球小资向往的圣地。而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像从板砖形状的大哥大进化到了iPhone7,可打电话的功能依然没变。然而,变化真的如此之小吗?   二○一四年,三月的最后一天,我想要开始写“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的那个念头,恐怕也像梦一场,突如其来,却挥之不去。而今想来,那场梦早有预兆,无非是何时来到,怎样到来,这几乎可以追溯到我在小学时代看完《悲惨世界》的时候,对,就是《珂赛将的眼泪石一夜》里提到的那套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七八年版的《悲惨世界》。   那时我在上海市北苏州路小学读书,常住外婆家,就是《老闺蜜的秘密一夜》里天潼路799弄的旧房子,至今记忆里还有那个小阁楼。我的文学启蒙几乎是从连环画开始的,有本小人书叫《吝啬鬼》,画的就是《人间喜剧》里的葛朗台。十岁那年外婆脑溢血离世,我转学搬家到曹家渡,每天坐两站公交车到长寿路第一小学读书。而我读过的第一所小学,已在二十一世纪被夷为平地。我读过的第二所小学,后来也差点被关闭,几年前又以回民小学的名义重新开张。而我读过的初中叫五一中学,很不幸在我毕业后不久被拆了,现在那里是个巨大的夜总会,整个长寿路上最为堂皇的建筑。   初中毕业后我接受职业教育,学校的环境荒凉,周围全是工业区。   我们踢足球的时候,经常把球踢到隔壁的工厂。那家厂在新中国成立前,是广东人的公墓,名为“联义山庄”,阮玲玉死后就埋葬于此。彼时我常幻想在冬天的黄昏,骑在工厂围墙上看到阮玲玉的香魂——那就是南明中学与“魔女区”的原型。而今那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工厂也都被拆光了,造起高大上的楼盘,据说房价最高每平方米八万块了。   再往后几年,我在上海邮政局上班,同一个办公室的退休老干部,跟我说起过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白茅岭监狱那场可怕的狼灾。   那一年,我在榕树下“躺着读书”论坛,发过一个帖子,感叹莫言有高密东北乡,余华有浙江海盐小镇,苏童有香椿树街,贾平凹有商州.张承志有西北回族的黄土高原、黄泥小屋——那一代人,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伟大的作家,都各有各的乡愁,而我们现在这一代人有什么?   在长大成人的这些岁月里,我眼睁睁看着自己住过的家,读过的小学和中学,工作过的地点被一一拆除。想要寻找童年生活过的地方,无论以前搬过多少次家,寻访所见都是相同光景:同样的高楼大厦,同样的车水马龙,但已不是故乡。记忆中的一切面目全非,就像一个被送去韩国整容回来的姑娘。我们是没有故乡的一代人,或者故乡已成他乡。   直到有一天,当我写了“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十几篇后,突然发现自己找到了什么——在这个时代,所有人的故乡都会被毁灭。唯独记忆不会。记忆保存了我们全部的童年与青春期,哪怕只是昨天。记忆也不仅是自己的一生,还有我们的父辈,甚至远在我们出生之前的祖先们。有些人徒劳地寻找“精神故乡”,干脆逃离城市云游四方。而对于出生在这里的我来说,根本无处可逃,也是川流不息的天命。当我为此而烦恼之时,却忘了这恰好就是我们的乡愁。   汪峰在《(北京北京》里唱道:“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儿失去。”   十九世纪并不遥远,在巴黎的穷街陋巷里,大概也住满了这些追梦的人。于连在德·拉莫尔侯爵的府邸里抄写情书,玛蒂尔德在每年的四月三十日为祖先而身着孝服;冉阿让守卫着他的珂赛特宛如吸血鬼不能走到阳光下;高老头、拉斯蒂涅与伏脱冷寄居在包罗万象的公寓里,就像在二○一六年欧洲的寒冬中逃亡的阿拉伯难民们——就在此时此刻,这个刚刚开头的世纪里,在中国的许多个城市,上演着大体相同的故事。没有什么天生的贵族,仿佛一夜之间就会烟消云散,也没有什么天生的贱民,你确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出人头地。   而在过去的七年里,我把工作室搬回了长寿路,从阳台上俯瞰长寿公园,流浪歌手与广场舞大妈们轮流“冲上云霄”。每逢夜幕降临,美丽的姑娘们盛装出门上班,我把她们个个想象成卡门,而不是茶花女或杜十娘。就像你看到的《长寿公园的凡·高与卡门一夜》,虽然我从没见到过凡·高。黄昏的公交车站边,每个人的目光疲惫不堪。我走过一个个路边摊,意外寻到一本爸爸从前工厂图书馆里的旧书。深夜的路边堆满大排档,感谢本地城管的工作懈怠,无数人在这里度过最漫长的那一夜,让我依次看到巴尔扎克与雨果笔下的一个个名字。   大约二○○六年,有个朋友告诉我,说在我不同的小说里都出现过叶萧、小枝、春雨,当然还有我自己,正好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的人物再现的手法。我对于文学理论并不很懂,我只是想要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到了“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我仍然是一个叙述者和亲历者,还有俞超,李毅,白雪,以及命运多舛的叶萧警官(幸好他没有成为沙威)。   未来的一到两年,我将继续书写他们的故事,也是我和你的故事。不再只是中短篇小说,有可能是我迄今“最漫长”的长篇小说,也就是“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的剧场版,正在我的笔下野蛮生长——有罪案,有科幻,有记忆,有乡愁,有人间喜剧,也有悲惨世界。   如果能有一台机器,让我们无比清晰地看到一生所有的回忆,在时光的尽头和缝隙里,埋葬着每个人的青春和无尽秘密,宛如昨日,不舍昼夜。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