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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未来的老公是谁好了。”她对面的女孩嘻笑道:“嘻嘻,看他是不是我们班的帅哥王永。”   那女孩顿时满脸红晕,狠狠瞪了她一眼:“你再说我就不理你们了。”其余的女孩哄然笑起来。   那两个按着碟子的女孩更是一边笑一边念着:“碟仙,碟仙。我们许美女未来的老公是谁?”   那女孩的脸更红了,恨恨的就要去拉那两个女孩的手臂。但是就在她的手刚伸出去时,突然整个人都惊呆了。   碟子移动,停在了一个字上。是个“无”字。   沉默。四个女孩互相对视着,许久才有个女孩开口:“它是不是想要告诉我们,许许的老公姓吴?”   “不对,图文纸上有吴字,不需要用谐音字。”另一个女孩声音颤抖的说。   “我……我不要玩了,好怕人。我们把它请回去吧。”许许害怕的低声道。其余的三个女孩顿时表示同意。   “碟仙,碟仙,请回去。”按着碟子的两个女生用紧张得有些干涩的声音说道。   这时,碟子竟然又动了起来。这次是真正的动,疯快的带着这两个女孩的手指在八卦图文纸上游移着。   “碟仙,碟仙,快回去。”那两个女孩的声音夹杂着强烈的恐惧,但是碟子只是一个劲的移动着,疯狂的移动着。   “死……了……”许许两眼发直的看着八卦图文纸,像发现什么似的突然叫起来:“你们看,那个碟子一直都在‘死了’这两个字之间移动。会不会,会不会……”她害怕的不敢再说下去。   她对面的短发女生当机立断的对那两个恐慌得几欲晕倒的女孩道:“秀秀,文文,快放开碟子。我们立刻走。”   “我们放不开。”那两个女生几乎要哭出声来:“手指,手指好像被粘住了。”   “不可能!”短发女生抓住她们的手臂用力向上拔,想要将她们的手指和碟子分离开。但却没有任何效果。那女孩只好往后退了一步。   “芸芸,不要走。不要抛下我们。”那两个女孩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哀求着。   “文文,秀秀,我不会抛下你们。放心,我会救你们的。”芸芸从衣兜里缓缓掏出一把削铅笔的小刀,双手颤抖的说道:“不要怕,只是会有一点点痛。不过一切都会好的。我会救你们……”   黑暗的教室。深夜十一点。空荡荡的教学楼里,传来的最后一个声音竟然是两个女孩的惨叫声。   第一章在水边   这是一个疲倦的世界。这个大地上的人们有着强大的探索欲望,他们不知疲倦的为未知的东西命名、归类。然后又将那些永远无法解释的东西赐予了一个奇怪的名词——鬼。   但是鬼真的存在吗?抑或它只是神奇的大自然产生的错误而已?   我是夜不语,一个常常遇到诡异事件的男孩。我出生在月辉年的六月,老妈常喋喋不休的对我说:“你刚生下来哇哇大叫的时候,家后边的那条河便涨起水,谁家都没事儿偏偏水灌进了自己家,还真是怪事。”   而且根据奶奶回忆,我刚被抱回家的时候,一个云游的道人来到家中,指着我说,“这个小家伙的一生注定不寻常!”家里人很高兴,但听那道人又说:“这不寻常并非好事,他再大一点应该会看到许多不想看到的东西,而且……”但话还没有说完便匆匆走了。   ──看到不想看到的东西?   现在想来,或许他在说我有阴阳眼吧,但事情似乎又不尽然。事实证明,我的灵感甚至比一般人还要弱许多。总之从那时起,奶奶便烧香拜佛,在家里贡神以求我平安。但这却依然不能阻挡我该要到来的命运……   可以说这一生我的的确确遇到过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突然有一天想将它们统统记录下来,用来博君一笑,也算是对这种无奈的命运又一次自嘲式的反抗吧。   不过,在讲述这个故事前,请允许我再发一小会儿的牢骚,回想一切到底是怎么开始的……   对了,那是在小学毕业后,老爸为了我的前途,将我送进了一所出名中学的贵族班。顺带提一下,当时我老爸早已脱离了多年前的窘贫局面,成了当地极有名气的企业家、房产家等等诸多头衔。也因为包里有了几个钱,把我老妈给甩了,娶了一个小他十多岁的、漂亮的女人。   现在想来,我的性格从极度的顽皮变得沉默冷静,就是受了那个打击吧!说实话,那时我真的有些讨厌变得傲气十足的老爸,觉得他就是个俗气的暴发户。比起其他暴发户的不同,只不过是肚子里多了些墨水吧。所以一听满脸饣肃的老爸讲到如果读了贵族学校,就必须住校这一恐怖问题时,我想也不想的欣然答应了!他愣了愣,满脸的不高兴,想来是他本以为我会舍不得离开他。   就这样我跨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全都是有钱人构成的、也是一个我生平最不齿的世界──可以说,那是一个流氓胚子的世界,有钱的人们在里边努力的发着野脾气。   在这个与我格格不入的世界里,我唯一感觉就是每个人都很难相处,都有令人极度厌恶的性格。   因为我不太看得起这些人互相攀比,便总是离他们远远的,不愿合群。也因为自己过惯了简朴生活,打破了班里公认的奢华规则,那些自以为正义的人们便肆意的在我身上耍起了流氓性子。   那么牢骚完毕吧。   总之我常常被修理的很惨,直到有一个周末。那天老爸派他的司机到学校来接我回家。在众目睽睽下,我慢条斯理的跨上高级轿车,全班人都惊奇的张大了眼睛。我笑了。这一次我感到了钱的震撼力。   此后,那些小流氓们将对我的满腔愤怒,转化为恭维的滔滔长江之水,绵绵不绝。   就这样相安无事的到了初三,虽然每个人都对我和颜悦色,但我还是喜欢一个人待着,并不认为那些常在我四周大唱颂歌的人值得深交。   但是,这样的生活毕竟还是平静的。直到那一天,班里的张闻对我叫道:“喂,小夜,今天晚上要不要来点刺激的?”   “你们又想干什么好事?”张闻这个搞怪大王,总是有满脑筋的鬼主意。   他凑过来神秘的说:“碟仙,你听说过没有?”   我吃了一惊:“你们想请那种玩意儿!听说如果不能把它送回去,就会发生很可怕的事。”   张闻满不在乎的摆摆手,像个行家:“送不回去的机率太小了。而且人们不是叫它仙吗?这就说明了它也不是老要害人。”   我皱了皱眉头:“这种玄乎其玄的东西,我看还是少碰为妙。而且学校的校规里不是明文禁止学生玩这种玩意儿吗?”   他却说道:“那你要怎么应付这次的数学突击考?听说只要请来了碟仙,你就可以问它任何问题。嘿嘿,不是我说你。虽然你的数学成绩比我们几个要好上一些,但离及格还是有一段距离吧。”   “我不会参加。”   “真的?”   不想理会的我转身就走。但身后依然传来张闻的喊叫声:“今天晚上十二点,我、你、狗熊、鸭子和雪盈五个人在教室……”   妈的!那家伙还真是个不管别人想法的怪胎。   于是那一天晚上,我终究去了。夜色笼罩着整个偌大的学校。常常听人说这所中学是在一座乱坟岗上建起的,一到晚上,那些有怨气的鬼魂们便会出来,四处游荡在校园内。我当然不会相信这种鬼话。但看到沉潜在黑暗中,孤零零的教学楼时,还是忍不住的感到从脊背上冒出了阵阵的凉意。   “真的要请……请它?”雪盈怯生生的拉拉我的衣角问。   “这不是你们计划的吗?我可是临时工,什么都不知道便被你们拉来了。”我冷冰冰的答道。   “安静一点,闹到校警就完了。”鸭子嘘了一声,轻轻打开教室的门。我们五个走了进去。   我拉了一张椅子坐下,冷眼看着那四个人紧张的并起桌子,点燃蜡烛,铺开八卦图文纸,最后拿出了一个像是祭灶王爷的油灯碟子。   “谁先来?”狗熊拿着碟子问。   五人一阵沉默。   不语了半晌,鸭子道:“我看,这里边最……嗯,那个理性的要算小夜了。就让他和雪盈打头阵。这种美女和帅哥的组合一定可以一次成功。我这提议怎么样?”   我哼了一声:“我早就说过自己到这里来只是当个看客,绝对不会参与的。而且张闻不是信誓旦旦、神气十足的说谁要跟他抢,他就跟谁急吗?”我看了张闻一眼:“喂,你那种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情壮志逃到哪儿去了?”   “谁……谁逃呀!”他结结巴巴的说:“去就去,就一条命嘛。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说完还真坐到了桌子前边。   狗熊说:“那我就第二个吧。但如果我们两个请不来,那就换一个人再请,直到没有人了为止。这样好不好?”   他见没人有异议便道:“我们开始吧。”   “碟仙,碟仙,快从深夜的彼岸来到我身边。碟仙,碟仙,快从寒冷的地底起来,穿过黑暗,越过河川……”他们两人各用食指按着碟子的一端轻轻念着。   三分钟过去了,碟子纹丝不动。又过了三分钟,依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张闻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换手,换手。”他轻松的跳起来,左手在鸭子的右掌上一拍。这只胆小的鸭子战战磕磕的坐下去,把食指小心翼翼的放到碟子上,倒像那碟子有生命,稍一用力就会咬他一口似的。   不过这次也没有任何事发生。   “那么该雪盈了。”狗熊站起来说。   “不公平,小夜又不参加。我看我还是退出好了。”雪盈叫道。平时这个班花傲气十足,似乎谁也不看在眼里,但现在却怕的往我的背后躲。   狗熊说:“那……小夜就排在最后一个好了。”   “我不玩。”我说。   “只是一场试胆游戏,何必那么认真嘛。”他说。   “我不玩。”我重复道。现在想来,以我那么重的好奇心,居然会一再拒绝如此有诱惑力的游戏,这还真算是一种怪异。那时似乎隐隐之中有什么在阻止着自己。   现在想来,或许是我已经预感到了将要发生的事情吧……   “小夜,那你就用手碰一碰碟子。这样我们也算你玩过了。”狗熊又说。   “小夜……”雪盈哀求的望了我一眼。   唉,本人这辈子什么也不在乎,但就是不善拒绝漂亮女孩的请求。   “那我可只碰一下呀。”我叹口气,伸出了食指。本来只想轻轻碰触一下就算了事,但令人惊讶的事在我俩想将手指收回来时发生了……   是碟子!它动了!   我们五人在那一刻都呆住了。这种无声无息的移动带着我和雪盈的手漫游在整个八卦图文纸上找寻什么。我很快便清醒了过来。想抬起食指,却发现碟子与手指之间不知何时突生出一种吸力,将手指粘住了。我心有不甘的拼命抵抗,好不容易才将手指拉了回来。   但雪盈的手指还在那上边。   “快将那东西放开!”我大声吼道。   “我……我放不开它!”雪恐惧的喊着,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怎么可能?”我立刻扑上去将她的手用力往后拉,并冲吓得一动也不动的别外三个“男子汉”怒喝道:“还发什么呆,快来帮忙!”   这一喝倒是把他们叫醒了,但哪想到这些自称胆大的家伙“鬼呀”的大叫一声,前仆后继的往外跑去,看也没看被困住的雪盈。我大叫他们没义气,气极之下大力一拉,嘿,竟然把它给拉开了。   按理说用上那么大的力气早已应该把碟子提起来了吧,但那碟子脱离了手指时非但没有被提起来分毫,还丝毫不管世界上任何一种有关力学的定理,依旧在纸上疯狂的移动着。   雪盈和我忙不失措的逃了出去。我在跑出门时不知为何又向桌上望了一眼,突然惊奇的发现碟子的移动并非漫无目地,它总是游离在三个字之间。   那三个字竟是:……在……水……边……   接着身后传来了“啪嗒”一声,似乎是碟子掉在地上摔坏的声音。   在水边?这是什么意思?是这个黑夜的产物想告诉我们的一个资讯?这件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   但当真就这么结束了吗?   不!以后的种种迹象却残忍的告诉我,这,还仅仅只是那场连续悲剧的开始……   第三章婴啼   我和雪刚跑到宿舍搂门口便看到鸭子他们三个,那几个家伙还真有脸等我俩。“你们没事?   真是太好了!“鸭子惊魂未定的说。张闻强然嘻笑道:”我们很担心,几乎都要回去找你们了!“   虽然素闻他的脸皮够厚,但我还是吃惊于竟然厚到了如此程度。   狗熊一直在沉默,似乎在思考什么。最后他说:“就这样算了吧。今天的事我们千万不能说出去……如果被校方知道的话,我们一定会被记大过的。”   “什么就这样了事了!碟仙我们根本就还没有送回去。”雪盈气愤的说着,那些请碟仙失败后的故事的恐怖结局一个又一个的划过脑海,她突然害怕起来:“或许……或许我们都会死。”   五人同时打了个冷颤。   “不会有事儿的,已经结束了!”狗熊说。“对……对呀!”鸭子接口道:“这样也会死掉的话,那么现在的地球也不会被60多亿人挤的满满的了!”他说完后不禁为自己的这句富含哲理的话付出了得意的一笑。   “哼,你们当然不会担心,碟仙是我和小夜请来的!”雪盈鄙夷的说。   “我说过这已经结束了!”狗熊吼了一声。这个小子虽然才15岁,但早已长成了个一米七五的大块头,说话投足间总给人一种压迫感。正因此,这一吼便吓得雪不敢再开口了。   “喂!在那边的是谁!”我看到对面走廊的阴暗处有几个身影闪过,喊了一声。   “是我们。”有几个男生走了过来,是初一的新生。其中一个特别兴奋的问:“学长们也是听到了那个才下来的?”   “什么那个!这么晚不睡还出来到处荡,小心我告诉管理员。”鸭子说。那几个新生噗的险些笑出了声,心想你们不也是正在那么晚的时候游荡吗!嘴里也不揭穿,只是说:“没听到?就在对面的亭子旁边,好像有婴儿的哭啼声!”   “婴儿的哭啼!”我们五个惊讶的叫出声来。   细细一听。北风刮的正烈,在那种撕心裂肺的狂哑嗥叫中,的确隐隐有一种异类的声音。就如刚生下不久的婴儿醒来后饥饿的哭泣声……   恐怖又爬上了心头。   “那个传说是真的……”张闻颤颤的说。鸭子连打了好几个冷颤,缓然道:“已经这么多年没有发作了,为什么今天……”我们相互对视,最后不约而同的同时摇了摇头。   初一的几个小家伙看出了这些大自己一级的学长似乎知道一些内情,好奇的问:“有什么不对吗……传说?学长,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传说?和婴儿有关吗?”   “这些不是小鬼头该知道的。”狗熊皱了皱眉头,准备上楼回宿舍。小鬼们轻声咕噜道:“有什么了不起了。就大我们一岁而已,还那么神气活现!”“大一岁怎么了?嘿嘿,这就是决定性的差距。”跟在狗熊身后的鸭子转过头来:“谁叫你们晚生了一年。也不想想一年,这个世界有多少东西会变。”这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总爱说些自以为是哲理的话。   有个初一生不服气的说:“那学长是认为多长我们一年的人生经验咯?”“不错。”“胆子也自然比我们大咯。”“那自然。”鸭子得意的说。那初一生眼看自己丢的钩就快钓上鱼了,忍不住轻轻窃笑:“我们现在正准备到亭子那儿去探险,但缺了一个队长。大家争了很久,不过既然学长胆子比我们的都大,而且经验又丰富,就请帮个忙带带我们吧!”   鸭子一时语塞,他十分明白自己现在别说是到亭子那边去探险了,就算是离开宿舍楼几步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在可爱的裤子里撒上一扒温暖的炭水混合物。但嘴里又不肯示弱,只得支支吾吾的说:“带上你们当然可以,但老大我今天正好困的要命。懒得陪你们这些小瘪三去疯。”   “那明天晚上好了。”初一生阴笑道:“晚上十二点,就在这里集合。哪个不去的,自个儿乖乖在校报上登一篇启事,承认自己胆小无能只会吹牛。”他虽然在跟朋友们说着话,但却意味深长的望了鸭子一眼。   “鸭子的胆子大是众所周知的。我敢保证,以他的身份,怎么样也不会爽约的!”我插口道。   “那好,就这么订了。”一年级生也不等他是否同意,飞快散回了自己的寝室。   鸭子哭丧着脸看着我,嘴里虽然没有说什么,但眼神中分明想狠狠的扇上我几个耳光,将我踢倒,疯狂的践踏后埋起来,然后再挖出来,拉出去游街。呵呵,我满不在乎的哼着小调,轻松的走开了。心里却暗骂着,活该!自作自受!   ※※※   突然感到有谁在拉自己的衣角,转头一看是雪盈。她冲我婉尔一笑道:“忘了对你说谢谢了……”接下来本还想说些什么,但却欲言又止仅仅道了声再见后回了右边的女生宿舍。   我淡淡的笑了。没想到这个我一向看不起、认为她除了脸蛋上可能有些可取之外,其他的都一无是处的班花,今夜看起来倒颇为可爱了。   第四章传说   每个学校,不管它的年代是否久远,都会或多或少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流传着。也许他们和鬼怪粘不上边,还有些是各大学校共通的故事。   当然,我就读的那所学校也不能免俗的拥有一大堆怪异的故事。本来在开始整理我的遇鬼经历时,是想用真实的人名和地名的,因为这样可以增加真实度。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毕竟我虽然冷漠、自私,但并不是不知好歹。我不太想给有关的人和机构带去太多的困扰。所以我在细微处用了假名,而且以后都皆会如此。   我和鸭子住在同一个寝室。快一点了,别外三个室友还在玩着纸牌,我们走进去后他们也没怎么在意。隔了一会儿,鸭子因为口渴吧,下床来提水瓶倒水喝,却发现里边一滴水也没有,忍不住气愤填缨的喊道:“怎么一滴水也没有!今天哪个王八蛋值日,可害惨人了。”   “不是你吗!”其中一个人答道,其他人都笑了起来。   “shit,真他妈的倒霉!”鸭子脸一红,急忙道:“那……旁边的水瓶呢!还有水吗?”   “那不是你带来的水瓶吗,自己都不认识了?”又是阵大笑。那个水瓶谁都知道有近三个月没有用过了。“真见鬼!”鸭子恼怒的想将伸出的手缩回去。就在这时,这个三个月没装过一滴水的水瓶无缘无故的‘砰’的一声炸开了。   “干什么!喝不着水也不用摔水瓶发泄嘛!”那三个人一副正经事儿被打扰的厌恶表情。   “我……我根本就还没碰到它!”鸭子喊起了冤。我就在他身旁,所以看的很分明,他的手离水瓶至少还有5厘米的距离。但它为什么会炸开?我实在找不到任何可以解释的理由。   “那你的意思是水瓶自己把自己摔碎了!”其中一人不屑的瞟了他一眼:“鸭子呀,不是我说你,虽然平时你说谎说惯了,乐于去发扬光大的这种精神我们也不是不能理解。但你的这一套就不要带到寝室里来了嘛。看看,就咱这几个哥们儿,你也偶尔说说实话吧。”   “可是的确是它自己爆的!”鸭子气愤的说。看来爱说谎的人也讨厌被别人冤枉。突然,有个人说:“听!那个婴儿的哭声停了。”众人细细听了一下,的确,现在的窗外只剩北风的肆虐,而若有若无的婴啼声不知何时消失的无踪无际。那人神秘的笑了笑,又说道:“还记得那个传说吧?!”   传说?对了!的确有一个在这所有着七十多年校龄的校历中,最不堪回首的传说……一个有关一个婴儿以及他的母亲的传说。我入校时曾听一个学长讲过。   据说在十多年前,有个叫李萍高三的女中学生被校长的儿子强暴了。完事后还警告她不要说出去,不然会让她全家都没有好日子过。那女学生自然羞于讲出去,但没想到却因此怀了孕……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心里也一天比一天着急。终于,她愚蠢的去找了校长的儿子。那家伙当然不愿意为了这种一夜情付上责任。于是强迫她将胎打掉,并把婴儿的尸体埋在了校内古亭旁的某棵樟树下。   但那天后,那女孩也不知了去向。有人说她受不了打击自杀了。而那个校长的儿子,因为那女孩的失踪受到了调查,最后道出了所有的情况。他被判了3年刑。   不过那女孩至今还是没有找到。从此后,亭子旁的樟树林在夜黑风高时总会偶尔发出类似婴儿啼哭的声音。不过这个传说会流传下来并不是因为这个背景故事,而是5年前发生的事。   那天深夜,婴儿的啼哭声又响了起来。因为是星期六,很多住校的人都回家了,宿舍搂里就剩下一个高二男生。那男生乍一听到哭声,感到很害怕,便想喝杯水压压惊。但没想到手还没碰到杯子,那杯子便‘砰’的一声碎了。   嘿嘿……第二天,那男生便失踪了……但或许也因此,婴儿的啼哭从此没再出现过。直到今晚!   那人嘿嘿笑道:“鸭子,那个家伙只不过摔坏了水杯就失踪了。但你竟然摔烂了水瓶,这可比茶杯大上好几倍。哈,真不知道你会死成什么样子!”   这句玩笑话可把鸭子吓坏了,他心虚的望着我:“小夜……你小子……你……可把我害惨了!”   我笑道:“我如果不插那句话,你还不是得被他们几个弄去。而且如果你真的害怕,很简单,不去不就得了!”   “这怎么可能!我还想不想在这个学校混了?”   “那你想怎么样?”   “要不,你陪我去?”他试探着问。我哈哈大笑起来,反问道:“你认为这有可能吗?”   他死沉的脸变的更是一点血色也没有了,只是喃喃地说:“怎么样你也该多少付一点责任吧!”   我祥怒道:“你不要总是把责任朝别人身上推。这都要怪你太爱多嘴了!”   “小夜……”他还在不死心的叫着。我干脆拉过被子盖住了自己的头不去理他,而只是在被缝里偷望了他一眼。他很失魂落魄。   没想到那竟是我看他的最后一眼。三天后我才知道,鸭子在他们约定去冒险的当天晚上,就此失踪了……   于是在此后的十多天里,陆续有警局的人找我们四个谈话。我很不明智的告诉了他们有关这个传说,以及前一天晚上发生的怪事。结果只引的那几个‘警察叔叔’一阵大笑,有一个连眼泪都险些笑出来了。但我实在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笑的。呵,或许是人大了后就失去了想象力以及欣然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了吧。   “你是要我们相信是那个婴儿把王炜带走了?!哈哈,小朋友,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他们笑着摇摇头。看得出如果我不是某富商的公子的话,他们一定会建议带我去精神病专科以及一切与精神病有关的地方查查看脑子是否有问题。   这三个警察还是根据我的线索找了初一的那几个小鬼。起初他们只是承认跟鸭子的确有过这样的约定,但鸭子却放了他们的鸽子。但在温柔以及不太温柔的诱导下,终于有人说出了实情。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确是有些匪夷所思。   第五章怪洞   不知谁说过,人最大的敌人不是自己,而是压制不住自己的虚荣心。那天晚上鸭子的虚荣心终究战胜了内心的恐惧,12点正时他如约和那群小鬼去了亭子旁的樟树林。   以下是那群初一生小鬼的老大——吕营在几天后对我讲了那天的事。说到一些情节时,他的手都会微微发抖,似乎到现在还心有余愦的样子。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撒谎,但有些情节想来也太夸大了。我将它整理了一下,但却显得略微苍白。请注意,我将以第一人称来记下这个故事。以下的‘我’,都指的是吕营。   12点钟到时,我便去了学校里的古亭。嘿,没想到那些经常迟到的家伙竟然也都来了。鸭……   王炜……学长也到了。只是显得没什么精神。可能是昨晚睡得不好吧,我也没怎么在意。   其实在昨晚和学长们分开回寝室后我已打听到了关于那个夜啼的婴儿的传说。也给那些家伙说过了。他们很兴奋,有的甚至带上了铲子一类的工具,扬言要将他挖出来上人体解剖课。   “都这么多年了,想来也只剩骨头了吧。”王牌说。立刻有人不服气的道:“也可以解剖呀,用手把它肢解了。嘿嘿,顺便也可以了解了解人体的骨骼构造是不是和书上写的一样。”   他们说得兴致勃勃,一副手到擒来的样子,似乎那具婴儿的尸体就在手里,只等自己来处理了。其实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激动,好像有什么在心里煽动着。但我却发现吕营学长只是在静静地冷眼旁观。突然他说了一句:“你们想挖婴儿?那知道他被埋在什么地方吗?”   我们立刻傻眼了。的确,我们只知道他是被埋在樟树林里,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我当时很吃惊,因为以前曾听过一些关于学长的传言。很多人都说他攀颜附会、胆小如鼠。嘿嘿,说实在话,安排这次冒险,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想看学长出丑。却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冷静。   风又大了起来,吹在身上让人感到一丝寒意。夜很黑,天上又没有月亮。奇怪,不久前还明月高照的。“你难道知道吗?”有个人问道。学长哼了一声:“对学长要称呼‘您’!”那人很恼怒,但又压抑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只得装出必恭必敬的样子问:“学长您知道?”   “我不知道。”他慢吞吞的说。“那你还装出那副鸟样!”有几个人忍不住叫起来。学长却毫不在意的道:“我虽然不知道,但可以大体推出他的位置。”   “推?”那个被臭的人悻悻的说:“你以为你是柯南道尔?”   学长没有管他只是道:“其是很简单。你们想想看,有两个人。一个心慌意乱、心不在焉。而别一个却疲惫不堪,身体孱弱。他们想在这片树林里藏一个自己永远也不想看见、而又更不想被别人发现的东西。你说他们会藏在哪儿呢?”   “当然是在别人不会常去的地方。”那人喃喃的说,突然惘然大悟了:“啊!在林子的最南边!”樟树林的最南边那片地有两座孤坟,不知为什么学校到现在还保留着。那儿一天到晚都阴森森的,很是怕人。自然去的人也便少了。那些家伙欢呼着操起工具,一溜烟的朝那儿跑去。我更加奇怪了,从来没有听说过王炜学长还有这么强的推理能力。而且胆子也不像传言中的那么小。因为他竟然跑在众人的最前头。难道真的是传言不可尽信?但昨天我看到的学长分明就像个口吐杂言、在街上一走就可以找到好几箩筐的瘪三。但现在却俨然是个饱读诗书、满腹经文的才子。天!才20多个小时而已,一个人的性格竟然会变得这么多。   带着满腹狐疑,我脚不停步的跟了过去。   到了后,有些人开始打量起这片林子。这是个20多平方米开外的小地方,有两座古坟散散的坐落在其间,位置显得十分希奇怪异。我们当然不会是第一次到这里,但却从没有真真正正的注意过四周的样貌。更没有注意过这里的樟树其实也很多,多得让我们无从下手。   既然无法入手,自然的许多人的眼光又挂在了学长的身上。学长缓缓说道:“试想,在这种情况下,你一定会将那个东西放在你认为最安全的地方。那儿……”   “我知道了,他在这两座坟的其中一座里!”有一个人高兴的嚷起来。人群中立刻传来了一片共有同感的哦声。学长狠狠的盯了他一眼,似乎很不高兴他打断了自己的话:“你认为可行吗?那你去试试!”   那人哼了一声,拿起铲子便向其中一个坟走去。但刚要挖下去,突然却微微一愣,最后默不做声的倒拖着铲子走了回来。   “怎么了?”有人好奇的问。   “不可能会在那里。”他喃喃的尤自说着。学长道:“哼,你倒还是有些脑子。当然不会在那儿了。坟的土那么硬,对那两个人来说实在有些难度。而且最重要的是路灯。”   “路灯?”众人大惑。   “对。几十年来学校的路灯虽然从油灯变为了电灯,但位置大体没有变动过。你们看,这里虽然很偏僻,但路灯的光依然可以照到坟的位置。只要有光就免不了或许会被人看到。这对他俩来说太过冒险了。所以,如果使我的话,我一定会选择一个土质较好,有不会暴露在光亮里的地方。在这儿只有一个地方符合以上条件,那就是……”学长向北边看去。在路灯昏暗的光芒的尽头,一棵高大的白樟树正屹立在黑暗中。   “就在那里!”众人激动的跑过去,在树底下一阵乱挖。唉,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会那么投入,还是第一次有那么兴奋的心情。就像埋在土里的并不是什么婴儿的尸骨,而是个数目惊人的宝藏。我也无法保持冷静,只是一个劲的用铲子挖着土。一次偶然中抬起头,但却看到王炜学长并没帮忙,只是在一旁冷冷的看着。   我愣了愣,还来不及多想就听到铲子打在一个硬物上的声音。“这是什么东西?像是混泥土。”铲子的主人咕噜了一声。“把它砸开。”我毫不犹豫的说,丝毫没有想过那里为什么会出现混泥土。只是直觉的认为尸骨应该就在混泥土下边。   ‘啪嗒’一声,硬土总算在众人的联翻疯狂中被弄开了,一股凉风吹了出来。吹的人由头至脑的阵阵寒意。突然,隐隐中像是什么声音响了起来。是……是婴儿的啼哭声!那声音犹如鬼魁般回荡在树林里,但更可怕的是它却不是从洞里传来的……而是……而是来自我们的头顶。   我们的狂热顿时被这种空前的恐怖吓得烟消云散。这时学长竟然笑起来,笑的极为诡异。他麻利的的窜上树,在几乎没有分枝的白樟树上飞快的攀升而起。我敢打赌,这种速度就算职业的攀岩家也不可能做到。   他在树顶枝叶茂密的地方拿出了一个浅蓝色的袋子后竟然从十多米高的树上一跳而下。请相信我,我敢肯定的说我没有看花眼。他确实跳了下来,而且一点事儿也没有。只是嘿嘿的笑着,冲我们说:“嘿嘿,你们不是要看婴儿的尸骨吗?”说着他将那个不知被风吹雨淋了多少时日、早已残缺不全的口袋举起来,将它一层一层的剥开……   天!在里边的竟是个活生生的,发育还未完全的婴儿!那婴儿不断的哭着,摆着小手。突然,血从脸上流了出来,鲜红的颜色,惨不忍睹。但他依然在一个劲的哭着,摆着他的小手……   “妈呀!”不知是谁先叫了出来,我们这群人立刻像听到了指令似的疯狂向回跑去。   回到宿舍楼后,我越想越不对。这会不会是学长在耍我们?难道他知道了我们的计划,想叫我们故意出丑?不过这个主意也太绝妙了,任谁也不可能不上当!我顿时心悦诚服、恐惧尽去。于是整个晚上都在思考着对策。这一次脸是丢定了,但关键是怎样才能将损失减到最小。   第二天一早,我便去了学长的教室,希望可以占个先机,责问他前一天晚上为什么那样吓学弟。这样也许他一时语塞,把这件事就那么了了。但学长却没来上课。   ‘难道是想在家里将这件丑事编写成集,然后在学校里四处传播?!’我咕噜道。   我不死心,上午课结束后便约了两个同伴到古坟那边去。想找找那个计划的漏洞。至少也要做一个是在与他配合的假相。天!我们竟然发现那棵白樟树下竟然丝毫没有挖掘过的痕迹。在巨大的惊讶中,我不由的向树顶望去。学长拿到袋子的地方,似乎隐隐有个蓝色的东西。   我们中实在没有任何人有勇气将它拿下来。   本已为事儿就这么过去了,但几天后当警察找到我时,我才知道学长失了踪。那件事本来就犯了校规,再加上有个人失踪了。我们自然不敢说出来,搞不好会被计个大过。   吕营一口气将这件事向我讲完,最后说:“他妈的!谁可以告知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我耸耸肩,内心里有许多疑问。问他后却没有一个可成形的答案。吕营气喘吁吁,像累脱了似的道:“学长!妈的你不要再问我任何问题了。从今以后我也不想再听到有关这事的任何东西!”   说完后他就这样走了,背奇怪的躬着,一副心力憔悴的样子。   好奇这种东西就像抽大麻一样折磨人。我苦苦思索后决定将那个挂在樟树上的蓝色袋子拿下来。‘搞不好所有解释疑问的东西都在里边。’我这么想着。   于是当天晚上我约了狗熊、张闻和雪盈去一探究竟。嘿嘿,而那一晚又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呢?   第六章鬼上身?   “你知道鸭子有没有什么双胞兄弟?”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回过身向坐在我后边的雪盈无头无脑的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没有。”雪盈微一迟疑,果断的回答道。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我还是不死心。   雪盈笑了笑:“我和鸭子两家是世家,从小就认识了。他是独子,从没听说过还有兄弟姐妹的。更别说是什么兄弟了。”她顿了顿,小心的望了我一眼,又补充道:“但我们两个只是世家而已,没有任何其他关系!”   我大失所望的哦了一声。   “你问这个干什么?”雪盈好奇的问。我苦笑了下,将吕营对我讲的事情向她复述了一遍。   “啊,所以你才会怀疑鸭子是不是有双胞兄弟……”雪盈恍然大悟,接着咯咯的不停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难道你就一点也不怀疑吗?”我愠怒的皱起眉头。   雪盈可爱的摇摇头,望着我,低声说:“的确是很可疑。我可以作证,鸭子绝对不会那么聪明。但是听你讲完整件事后,我第一个感觉是什么,你知道吗?”   “我怎么可能知道?”   “嘻嘻。”雪盈又笑起来,却不继续刚才的话题,说道:“听说学校旁边新开了一家咖啡厅。人家好想去,但就是没人肯请我。”   暗示的这么明显,就算是傻瓜也知道这绝对是借机敲诈。我长叹一口气,恨恨的道:“好!我请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不行,太没有诚意了。”   我气的冒烟,又不敢表现出来。只得站起身,彬彬有礼的向她行了个礼道:“我夜不语能有幸请您这位美丽动人可爱的雪盈小姐在今天下午共喝咖啡吗?”   雪盈看我咬牙切齿恨不得咬她一口的样子,乐得花枝摇颤,慢吞吞的说道:“虽然对我的形容还远远不够,不过……看在你的诚意上,本小姐就勉强接受你的邀请了!嘻嘻。”   “你满意了?可以说了吧?”我用力的瞪着她那张小巧可爱的嘴,如果这时她的嘴里再吐出任何一个要求,自己一定忍不住辣手摧花!   “其实很简单,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雪盈正正经经的用手撑住头,温柔的看着我,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说道:“也许是,鬼上身!”   “鬼上身?”我只感到全身僵硬,一时间动也不能动了。   ──有没有搞错!?我本来还期待她会有什么好线索的。唉,相信这个女人,看来果然是绝对的错误。   “我知道你不相信。”雪盈显然注意到了我流露的失望,“但是小夜,你还能有其他解释吗?自从我们去请碟仙后,怪事就层出不穷。所有的事情我觉得都不应该再用常理来解释。”   “但是你的解释太不理性了。”   “理性?”雪盈气愤的说道:“理性这种东西只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男生不愿意接受某些事物的藉口罢了。其实真正不理性的根本就是你!”   “哈!我不理性?!你简直莫名其妙!”我用吵架似的声音大声叫道:“哼,你这家伙果然除了脸蛋外,其他地方完全毫无可取之处。亏我那天还差点以为你很可爱!”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夜不语!你,你……”雪盈的眼圈顿时红起来,她怔怔的望着我,突然捂住脸,转身向教室外跑去。   我愣愣的呆站在原地,低垂下头──当然不是因为四周射过来的惊诧目光。   唉,看来不理智的,果然是我吧!   我缓缓的走出教室,向屋顶走去。   “给你。”我取出一张卫生纸,递给背对着我抽泣的雪盈:“对不起。这是我第一次跟别人道歉。除了这三个字以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用来道歉的话了……”   “我没有怪你。不是你的错。”雪盈平静的转过身,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我知道所有人都是这样看我。都认为我只有脸蛋,没有头脑。但是我,但是我……”她全身颤抖起来,猛地扑进我怀里,大声的哭了。   “傻瓜。”我忍不住将这句比较文雅的脏话骂出了口,也不知道是骂自己,还是在骂她。不知过了多久,明知道现在不该有所感觉,但那软玉温和的体温和那股一直都萦绕在我鼻边的幽檀香气……身体开始酥麻,于是,我不安分的动起来。   雪盈渐渐不哭了,似乎感觉到什么,身体也变得越来越热,突然她在我怀里动了一下,接着我便被她用力推开了。   “色鬼。小夜是色鬼!”雪盈满脸通红的低垂着头,轻声骂道。   我干咳了几声,有意岔开话题,“你的借书卡可不可以借我?我的弄丢了。真麻烦,学校的图书馆没有借书卡进不去。”   “你要借书卡做什么?”和我眼神一接触,雪盈便像慌张的小鹿般,急忙把眼神避开。   我饶有兴味的看着这一幕,答道:“刚才你的那番话,让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说不定正是最近发生的怪事的关键。”   “是我让你明白的?”雪盈高兴地抬头望我,却突然发现我正含笑的看着她,顿时脸上微微一红,柔声道:“那你……你明白了什么?”   “──首先是鸭子,他和传说里那个失踪的学长有许多共同的地方;而且,最让我在意的是,学校里的那条校规。为什么学校禁止学生玩碟仙?会不会是以前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   “但是,图书馆真的会有答案?”雪盈诧异的问。   我微微一笑:“当然不可能有。但是学校的图书馆里有资料室,所有的资料都在里边,而我刚好知道,那个资料室很少有人去,所以就算我把里边闹翻天也不怕被人知道。”   “不过,资料室应该常年都被一把大锁锁住的吧,你哪里去找钥匙?”   “问题不大,一支口香糖足够了。”   “口香糖?!”雪盈张大眼睛看着我,就像在看白痴一般:“口香糖能开锁?”   “当然,只要符合某种条件就可以了。”我心不在焉的答道。脑子又开始不停的思索起来。   鲜红封面的学生手册里,那一条醒目的校规实在可疑。究竟以前在学校发生过什么事情呢?   一想到这里我就感到手心发热,好奇心蠢蠢欲动起来。   第七章第三十六条校规   每间学校都有校规,所有学校的校规多是大同小异。但是在这间学校,仅仅在这间学校,却有一条别的学校绝对没有的校规。   校规第三十六条:   “本校学生饣禁玩碟仙,或者诸如此类的游戏。违者记大过处分。饣重者退学。”   这种莫名其妙的校规在才进入这个学校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   我不知道原因,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条校规的订定绝非空穴来风,从前一定曾经发生过什么。   没人的时候,我将嚼得软化的口香糖,挤进那把大锁里印到了钥匙的模子,然后在外边找人做出钥匙。又找了个没人的时候,飞快的打开锁,溜进了学校的资料室。   “没想到还有这一手。好刺激!!”雪盈惊叹道。   身旁已经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她,令我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真不该带你来的……你待在教室里还可以帮我请假,结果现在变成一起跷课,而且还是那个该死的万阎王的课,明天还不知道会被他怎么整!”   “人家才懒得管这么多。这里好黑,快找找电灯的开关在哪里。”雪盈慵懒的说道,手向门边的墙上摸去。   我及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你疯了!”   我低声喝斥道:“打开电灯不就明摆着告诉别人这里有人吗?”又叹口气将带来的小手电筒递给她:“人手一把。你从最右边的架子开始找,看到有什么奇怪的资料或东西就拿过来给我。还有,翻查的时候要尽量小声一点,明白吗?”   雪盈打开手电筒照着自己的脸,冲我可爱的吐了吐舌头:“对不起嘛。你看,现在人家像不像女鬼?”   “像你个大头鬼。”我火大的迳自向最左边的架子走去。   资料室大约是一百四十平方米的长方形房间。整个房间一共摆放着十九个柜子,每个柜子有三层。柜子中间贴有资料的分类标签。我左手的第一个柜子,摆放的,全是创校七十年来的记录。我草草的翻看了一下,并没有想找的东西,便向下一个柜子走去。   第二个柜子放的是,在这里读过书的二十多万学生的名册以及联络薄。我根本碰都没有碰就直接走了过去。第三个柜子更离谱,上边摆的全是学生们所做的优秀作品。天哪~我快要崩溃了!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自己天真得有够好笑的。竟然会想要在这个浩瀚的资料库里,找到那两个线索小得可怜的解答。晕!   正气得抱头自我检讨,雪盈抱着一本厚厚的记录本走了过来。“小夜,这是不是你要找的?”她用小手电筒照着记录本的封面道:“里边是有关校规的事情。”   我精神一振,拿过记录本看起来。   “对!就是这个!我早就该想到要先找校规变动记录的。”刚没翻上几页,我已经激动得快要跳了起来。强忍住想要抱住她狠狠吻一下的冲动,我问道:“你是在哪里找到的?”   “是在最右边的第一个柜子里。”   “有没有搞错!早知道就从右边开始找了,害我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我嘀咕着朝那个柜子跑去,用手电筒照着翻查起来。   “你翻看这些校规变动记录有什么用?我找过了,那上边又没有写为什么会有第三十六条校规。”雪盈大惑不解的问。   我一边继续翻查,一边答道:“这大有用处。我是想知道那条校规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知道了具体的时间,我就可以在学校的记录里查到那一年究竟发生过什么事。这样搜索的范围就会缩小很多了。”   “原来是这样!小夜你好聪明!”雪盈大为惊叹。   没有多久我们就找到了出现校规的那一年。   从变动记录上看,第三十六条校规是在九年前十分唐突的被制定的。在制定以前,没有任何征兆说明这条校规曾经被讨论过。   “你觉不觉得很奇怪?”我猛地抬头问身旁的雪盈。她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我只觉得这条校规出现得很突然──”   我点点头,“所以我才有理由相信,学校方面,一定有什么不得不制定这条校规的原因,好!现在我们立刻去查查,在九年前的这个学校里到底发生过什么大事!”   学校事件记录本放在第十三、十四、十五这三个最大的柜子里。整整积累了七十多年的记录。   光是九年前那一年的资料,我就足足搬出了四十多本砖头一般大小的记事薄。   我和雪盈一人一半,埋头翻看着那些陈年旧事,大略看完,我俩同时抬起头对视一眼,笑起来。   “你有什么发现?”我首先发问。   雪盈咯咯笑个不停,满脸晕红的说:“大事件!那年有个高三的女孩子居然怀孕了。对方是她的同班同学。据说他们是在走廊上发生关系的,而且命中率高的吓死人,竟然一发就中!那个女孩子怀孕了三个月后才被她的家人发现,上面说,女孩还哀求她的母亲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这就是你所谓的大事件?”我哭笑不得的问。   “当然了。”雪盈理直气壮的说道:“她才是个高三生耶!可是,可是……”似乎意识到我的目光中开始夹杂着侵略性,她才发觉自己正在谈论一个什么话题,立刻住嘴低垂下头,脸色,更羞红了。   我暗自笑着,开口道:“还是听听我的好了。我发现在那一年最大的事情,就是在一个月内,死了四个女生……你知不知道,通常一个学校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制定新校规?”   雪盈思索道:“当然是在学校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学生因为某件事情发生重大事故的时候。”她全身一振,倒吸了一口气:“你是说那个新校规的制定是因为死掉的那四个女生?”   “不错。”我点点头。“──而且还有一点我可以确定的是,那四个女生一定玩过碟仙的游戏!”   雪盈突然无力的坐倒在地上,她用力握着我的手,语气里充满了恐惧:“那么我们……也会死掉?我们五个人全都会死掉?!”   “我们不会,我们谁都不会死。”我将她搂入怀里,沉声道:“只要有我在,我就不会让你死,绝对不会。”   雪盈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许久,居然噗哧一声笑出来。   “搞什么!难得我这么认真的说。”我满脸愠怒的推开她,抱怨着。   却又被她紧紧的抱住了──“谢谢你小夜,虽然你个子不高,但是好可靠。”   ──什、什么话?!   ──什么叫做“个子不高”!!   雪盈的声音到最后却变得沙哑起来……我的手滑过她的脸颊,碰触到了一些温热的水滴。   那是泪。女孩子的泪。   第八章四个女孩   离开学校的资料室后,整整两天时间,我没有好好休息过。除上课之外,所有的“业馀时间”,都用在了九年前死掉的那四个女孩的调查上。但我的调查并没有想像中顺利。毕竟除了她们的名字外,我几乎一无所知。   当然,我也尝试过拐弯抹角的去询问高中部的学长和一些老师,但是很显然,他们和我一样对那四个女孩的事情一无所知。   唉,究竟九年前发生过什么事?   徐许,张秀,王文以及李芸,这四个女生究竟是不是玩过碟仙?为什么会在一个月内陆续死亡?到底她们是怎么死的?这一连串的疑问不断的冲击着大脑,好奇心泛滥的我几乎快要抓狂了。   正恼火的考虑:是不是要将桌上的东西,全部丢在地上践踏,以宣泄心中不快的时候,雪盈像一阵风似的向我跑了过来。   “小夜,我查到了──”她满脸愉悦的说:“我查到在这个学校任职九年以上的老师了。”   我欣喜若狂,一把抓住她的手,急切问道:“快告诉我。天!太好了,今天的晚饭,我请你!”   雪盈脸上微微一红,却并不抽开纤手,任由我握着,轻声说:“我表姐也是这里毕业的。她虽然不知道九年前的事,但是她告诉我从九年前就一直留在这个学校,从没有被调走过的,现在就只剩两个人。”   “只有两个?”我眉头打皱:“哪两个?”   “第一个是校长。他从二十多年前就在这个学校了。至于第二个人,其实我们都很熟悉,就是我们的班导万阎王。吃惊吧。”雪盈有趣的望着满脸吃惊的我,又道:“还有一件更让你吃惊的事情。表姐还告诉我,担任那四个女生的班导,正好就是万阎王。”   我脸上的吃惊顿时变为了震惊,默不作声的站起身就朝教室外走。   “你去哪儿?”雪盈在我身后叫道。   “废话!当然是去找万阎王了。”   “喂!等等我~”   万阎王当然不是真的叫万阎王。   只是由于他对自己的学生实在饣格的有些过分,于是我们私底下给他取了这个外号。叫的多了,我也忘了他的真名字。此时他正舒适的坐在椅子上,跷着二郎腿吃爱心便当。   “万老师,我们有些问题要请教你。”我直截了当的说明来意:“你还记得九年前在这个学校里,发生过什么大事吗?”   万阎王略带惊诧的看着我,挠挠头道:“夜不语,你不做家庭作业跑到这里来胡闹什么?上次的数学测验你竟敢给我考了个五十六分,害得我想让你及格都难。”   “这件事等一下再谈。我现在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不由提高声音说道:“九年前,你的班上是不是有叫徐许,张秀,王文和李芸的四个女生?你还记得当时发生过什么事吗?为什么她们竟然会在一个月内全都死了?”   万阎王的脸色猛地变的凝重起来:“你是从哪里听说她们的事的?”   “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我面不改色的撒着谎:“我还知道,她们死后,学校就制定了第三十六条校规。万老师,我想知道那四个女孩究竟出了什么事?”   “出去。”万阎王站起身将我们向外边赶:“我不会告诉你们任何东西,夜不语你这家伙也不要再调查下去。那些东西知道了对你们没好处!”   唉!这个老顽固。我向雪盈使了个眼色,让她依计划行事。雪盈冲我笑了笑,转过头面对万阎王,突然间嚎啕大哭起来。   “我……我本来以为万老师可以帮我们!”雪盈一边抽泣一边说道:“我好怕!我好怕我们会像那四个女孩子一样。”   “你,你们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怕和那四个女孩一样?”万阎王突然像意识到了什么,顿时脸色大变,他看了看满脸沮丧的我、又看了看不断哭泣的雪盈,结结巴巴的说道:“难道你们,你们也……”   “不错。”我垂下头,装作十分惶恐的样子:“我们也玩过了碟仙游戏。那个碟子要我们死,它要杀死我们!怎么办,万老师,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我早就知道万阎王是个口风很紧的人,绝不会轻易把九年前的事情告诉我们。于是我就和雪盈自编自导自演了这段苦肉计,用半真半假的话卝他。看来这个苦肉计就要奏效了。   万阎王颓然的后退了几步,一霎时就像老了好几岁的样子。   他坐倒在椅子上,无力的冲我们指了指对面的凳子:“你们坐下吧!让我想想……九年前,那四个女孩死的真惨,我本来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用再记起来的。唉,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总有像你们这些好奇心旺盛的小家伙……”   万阎王将那场九年前发生的悲剧,源源本本的讲述了出来。那是个十分惊人的真相,一个让人恐惧莫名的故事。照例,我将它记录在了下面。“徐许,张秀,王文,李芸是当时我班上的学生。她们乖巧优秀,成绩也十分突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如果没记错,一切都是从那一天晚上开始的,刚好是轮到我在学校里当值……”   九年前,深夜。值班室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万老师,万老师,请开门。秀秀和文文受伤了,她们流了好多血。怎么办?我该怎么办?!”门外,一个女孩在哭喊着,原本清亮的声音充满了恐惧,她一边用力的敲着门,一边全身害怕的颤抖着。   万阎王急忙打开门,只见徐许和李芸满脸惶恐的站在门前,而张秀和王文背靠背无力倒在地上,像是已经晕了过去。   “到底怎么回事?”万阎王走过去想将那两个女孩扶进屋里,但他的手还没有碰到她们,便已经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天哪!只见张秀和王文的右手食指,竟然被人齐生生的割断掉,伤口还不断的潺流着鲜血。而且从不整齐的断口可以看出,凶器并不锋利,因为凶手为了可以将食指切下来,用力砍过好几刀。   实在太残忍了!幸好她俩早已经晕了过去。   “你们遇到变态了?”万阎王手忙脚乱的将她们抬进屋里,一边拿起电话,一边冲徐许和李芸叫道:“你们两个快帮她们止血,医药箱在床底下。我先报警,喔!天!应该先打电话叫救护车。”   “不,万老师,我们没有遇到什么变态。”徐许好不容易才显得稍微平静了一点。   “对,万老师,是碟仙。是碟仙要杀掉我们!”李芸神经质的说道,她脸上的肌肉在不住的颤抖:“秀秀和文文的手被碟仙咬住了,我,我要救她们。我就用小刀把秀秀和文文的指头割掉──嘿嘿,那个碟仙已经被我打碎了,它再也杀不了我们了。”李芸嘿嘿的笑了起来,她低头望着自己的双手一个劲的笑着,万阎王只感到一股寒意不住的爬上了背脊。   他当时也实在没有想到,那竟然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这四个女孩。   “那天晚上我通知四人的父母将她们领了回去。但从那天起她们就再也没有来上课。直到一个月后我才知道了她们的死讯。”万阎王长叹了一口气,背无力的弓着,看着我和雪盈。   “她们是怎么死的?”我冷静的问道。   “据说是因为李芸。她先是掐死了徐许,然后溜进医院,在张秀和王文的营养液里放进了从化学实验室里偷来的白磷,将她们两人毒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不久后,她也跳楼自杀了。”万阎王惋惜的说道:“直到现在我也想不通,为何那么乖巧的李芸会这么做。虽然知道有些不科学,但是,有一段时间我真的以为她是被碟仙附身了!”   我和雪盈不由的打了个寒颤。万阎王悲哀的看着我俩,摇了摇头:“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你们也玩过了碟仙。最近有没有……咳,有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   “对不起,万老师。”我满脸抱歉的抬起头说道:“其实我们说玩过碟仙,全部都是卝你的!”   “臭小鬼!!”万阎王顿时像被咬到了屁股似的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你这家伙有事没事跟我开什么国际玩笑!我一定要告诉校长,给你记大过!”   “嘻嘻,您不会的。万老师,谢谢您的故事了。”我冲他吐了吐舌头,拉着雪盈飞快的溜出了办公室。   “这件事你怎么看?”回到教室,我迫不及待和雪盈讨论起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觉得好怕……小夜,我们真的不会像她们一样死掉?”雪盈惶恐不安的说道。   “傻瓜,那四个人的死我觉得很蹊跷,恐怕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我用手撑住头,苦恼的思索着:“如果说是李芸疯掉了,所以才会杀死她的三个好朋友,那么就更说不过去。一个疯掉的人不可能会那么冷静的杀人。”   “但是,我,我觉得自己恐怕知道李芸杀人的动机……”雪盈垂下头,欲言又止。   “你知道李芸杀人的动机?!”我大为惊讶的问她。   但雪盈却没回答,只是背过手,冲我甜甜的笑了笑:“这个嘛,以后再告诉你。”说罢,她蹦蹦跳跳的跑开了。   但是当时我们都没有想到,就是因为她这一时的缄默,竟然酿成以后一连串无法挽回的悲剧。   第九章婴尸   记得曾有位名人说过,这世界上绝对没有解不开的谜,端看你怎么对待它。也许,答案就在你伸手便可触及的地方。   从前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但自从和雪盈、张闻、狗熊、鸭子等五个人一起玩过碟仙的游戏后,我开始怀疑起这句话的可信度。   诡异莫名的事情越来越多的发生在我们身边。鸭子失踪了,而亭子附近好几年都不曾响起的婴儿夜哭声,又每晚都凄惨的响起来,在宿舍楼的走道上、房间里萦绕、回荡,弄得人心惶惶,甚至有人已经受不了要搬出宿舍了。   每次听到午夜传来的婴儿啼哭,我当然也会感到害怕。不过害怕归害怕,有件事情还是一定要做的。   夜里十一点,我小心的避开宿舍管理员,悄悄溜出了宿舍楼。而雪盈早已经在拐角处等着我了。   “这么晚约我出来干什么?”她满脸期待的问,不知道脑子里正想些什么。我打量了一下四周,小声说道:“还记得那个初一生的老大吕营讲过的故事吗?他说和鸭子去找婴儿尸体的第二天早晨他又去过樟树林,还看到他们挖掘过的那棵白樟树上似乎真的有个蓝色的袋子。我想搞清楚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雪盈顿时变色道:“难道你想现在去亭子那里?不要,好可怕!小夜你的脑子是不是秀逗了,为什么不白天去?白天又亮,找什么东西也容易得多。”   “笨蛋!”   我用力捏住她的鼻子说道:“你以为我喜欢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去那片又阴森又恐怖的林子爬那棵高的要死的白樟树啊?学校的操场就那么巴掌大一块地方,林子里白天人来人往的,恐怕我爬不到一半就会被人请进校长室了!”   “好嘛,就当我说错话了……”雪盈委屈的揉着自己的鼻子问:“不过你叫我和你去干那种勾当有什么用?我又不会爬树。”   “我才没指望你去爬树,你只要跟在我身边就好了。”我不屑的说。   雪盈“咦”了一声,她眨巴着大眼睛,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知道了,小夜害怕一个人去!哈哈,原来那个经常装作一本正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夜──也会害怕啊!”   我狠狠盯了她一眼,脸上有心思被识破的窘怒:“你不去就算了。”说罢飞快的朝前走去。   雪盈急忙跑过来挽住我的手臂柔声道:“好嘛,人家陪你就是了。不准生我的气哦!”   穿过操场后,步行一百多米,就到了树林前的亭子。据说这个亭子很古老,已经有超过两百年的历史。   亭子的地基挖得很高,不过第一次看到这个将近两米的隆起状地基时,我就感觉很奇怪。不是奇怪它的怪异形状,而是垫起地基用的材料。   亭子的地基所使用的大块石头和砂土,一般是用于修建水坝和河堤的。虽然并不是不能用来修其他东西,不过用来修休息用的木亭,看起来总觉得很不顺眼、很别扭。   夜色很浓,无星无月。只有黯淡的桔黄色路灯,还在泄漏昏暗的烦闷光茫,隐隐照亮四周的方寸土地。   南边的树林在这种光线下更显得阴森狰狞,树枝随着呼啸的北风摇摆,发出干涩刺耳的单调声音。   本来已经靠我很紧的雪盈不由打了个冷颤,又向我挤了挤,整个人几乎都要贴到了我身上。   感觉手臂上压着两团软软的东西,我满脸尴尬,却又舒服得不愿意抽开手。只好咳嗽了几声,努力打量起四周,希望将注意力从手臂上分散。   操场的北边有一条路可以通上这座古亭。一般而言,古亭从早晨六点半到晚上九点之间,都会被高中部的学长和学姐霸占,他们对我们初中部的小学弟堂而皇之的解释是:要在这个安静的地方研究生物课程和备考。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些学长学姐不过是藉此谈情说爱,甚至偶尔研究一下异性双方的身体罢了。   对于这个心照不宣的秘密我很厌恶,自然也很少到这附近,更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在三更半夜偷偷摸摸的跑进这里。哈!世事难料,没想到我这么快就以实际行动深入的体验了这句话。   缓缓的走上亭子,雪盈好奇的四处打量着。   “好脏的地方,也不知道这个区归哪个班打扫?”她啧啧说道,拨开眼前的万年青,打开小手电筒津津有味的看起柱子上用刀子刻上去的缠绵情话。   “啊──好棒!原来我们的学长学姐都这么开放!”雪盈兴奋的掐起我的手臂。我顿时哭笑不得,轻轻拉了拉她的长发道:“你似乎完全忘掉我们是来干什么的了!”   “人家才没忘。”雪盈目不转睛的盯着柱子看,眼神专注得丝毫没有动摇的迹象,她一边看一边尤自说道:“机会难得,平时很少能上来。现在一次看个够本,呵呵,明天和朋友又有话题可以聊了。”   “你们这些女生还真够八卦(脸上有好多条线……),算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看个爽吧。”我没好气的就要向亭子右边的樟树林走去,这时突然听雪盈奇怪的“咦”了一声。“小夜,你快看这里!!”她脸色发白,转过头冲我叫道。   “干什么?我可不喜欢挖掘别人的隐私。”我咕隆着,极不情愿的弯腰看向她用手指到的地方。“我不要离开他,我不要他变心。就算死,我也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后边的名字被人用小刀用力刮掉了。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只是一段非常普通的情话罢了,看得出这是一个少女的祷告。她喜欢一个男生,然后希望他永远和她在一起,也希望他永远只爱自己。   我诧异的望着雪盈,疑惑的问:“这句话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吧……”   “上边的话的确很普通,不过关键是在这里,你仔细看看──”她指着下边的一行蝇头小子说。   我漫不经心的将头凑过去,轻声念道:“雪泉乡第一中学,李萍留──这也没什么啊。”正准备抬起头骂她大惊小怪,突然有一个古怪的念头划入脑海,我顿时惊讶的全身僵硬起来。   “李萍”。那个十多年前据说被校长的儿子强暴后又突然失踪的高三女生也叫做“李萍”,她和这个在古亭的柱子上留字的女生会不会是同一个人?不!应该不会这么巧。李萍这个名字实在很普遍,和她同名同姓的人在学校里多的要死,而且几乎每个年级都有。   我摇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雪盈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没头没脑的问道:“现在我们住的是雪泉镇吧?”   “不错。”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只好点头。   “那么你还记得这个地方是什么时候从‘雪泉乡’变成‘雪泉镇’的呢?”她大有深意的笑着,脸上的表情似乎流露着:“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认为我只有脸蛋没有头脑”的无声笑意。   我恍然大悟,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十年前。”我欣赏的冲她比了比大拇指,又说道:“我知道你想对我表达的意思,不过这也不能说明任何事情。”   “但是这在时间上很吻合啊!我认为在柱子上刻字的女孩,应该就是学校传说里失踪的李萍。”雪盈不服气的说。   “小姐,我相信这个留言是至少十年以前刻下的,不过李萍这个名字实在太普通了。而且就算是她刻的,那又怎么样呢?只不过是说她陷入了一个三角恋里边、她喜欢的人开始变心了。这根本就对我们现在所要调查的东西没有任何帮助!”我伤脑筋的挠着头。   “不!女人的直觉告诉我这行字绝对大有文章。”雪盈固执的说道。   “好吧,就算你对,我们可不可以先把这件事放到一边?”我投降了。一个女人固执起来的时候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的,和她争论,还不如聪明的附和她。   “你的语气太勉强了,根本就是不相信我!”雪盈气愤的一边说着,一边向我摊开右手道:“把你拷贝的图书馆资料室钥匙给我。”   “你又想要干什么?”我愣了愣。   雪盈偏过头,赌气的说:“当然是去找证据来给你看。我要查十年前到底有多少个李萍!”   “你这样做有意义吗?”我头大起来,唉!女人这种感性生物,确实不是我这个阅历浅薄的初中生可以搞懂的。   “当然有了,至少可以出一口恶气。”雪盈冲我哼了一声。   我苦笑不语,然后拉着她径直朝亭子右边走去。再和她争论下去,搞不好天都要亮了,到时候我还找个屁啊!   不知何时,风开始越刮越烈了。一走进樟树林就有股阴冷的潮湿空气迎面扑来,我拉紧外套,小心的朝前走。四周很黑,十多米外的路灯放出的枯黄光芒,照射到我们脚下时,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   那两座孤坟就在不远处,静静的隆起在林里黑暗中,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沧桑与诡异感。   本来还在和我赌气的雪盈怕得又整个人贴到了我的身侧。   “真是个令人不舒服的地方。”她在我耳边喃喃说道。   我没有答她,只是一直打量四周,不断回忆着吕营对我讲述过的那晚的情形,以及所有的细节。慢慢走到第一个坟前,我用手在地上挖了一小撮土,用力在掌中揉了揉,随手扔掉后,又仔细的望向北边的六株白樟树。   “还记得我向你转述过的故事吗?吕营说他们在哪一棵白樟树下挖掘婴儿的尸体?”我转过头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两座坟,一边问雪盈。   她努力思索了一下答道:“他说是一个土质较好,又不会暴露在光亮里的地方。”   “那应该就是从左边数起的第四株了。只有那株,才刚好夹在两盏路灯的阴影之间,挖起来的话不容易被人发现。”我皱起眉头,又道:“只是不知道那里的土质是不是很松软。”说完走过去,用手在那株白樟树的根部用力挖起来。   “不对,这里的土质硬的要死,就和坟旁边的燥土一样。”我失望的将挖得发痛的手缩回来,在衣服上抹了抹:“而且这棵树的四周确实也没有任何被挖掘过的痕迹,奇怪了……”   “有什么好奇怪的?”雪盈好奇的问。   “你相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集体催眠?”我用手电筒照向树顶,让光圈一寸一寸的缓缓移动,仔细的搜寻,一边轻声反问她。   “集体催眠?”雪盈撇着嘴说道:“你是说电视里常提起的,一大堆人同时产生同样的幻象?说实话,虽然那些激进分子把它吹得神乎其神的,不过我不太信。”   我笑起来:“我也不信。记得有一位很出名的心理学家曾说,每个人的思考方式都不同,脑中的思维波调也不相同,这就造成了两个人同时陷入同一幻觉或者梦境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如果一个幻象被三个以上的人感觉到,那只能说明一种情况:那三人感觉到的东西确实发生过!”   我低下头望着她,声音开始变得干涩:“吕营曾经信誓旦旦的说他们那群人在这棵树下挖掘过,还费力敲开了一层混凝土般的硬物。等第二天,他又来到这里时,居然发现这棵白樟树下丝毫没有被挖掘过的痕迹……对于这些,你有什么看法?”   “你不是说人家笨吗,人笨哪还会猜得到这么深奥的问题?”雪盈瞪了我一眼。   “有两个可能。”见她莫名其妙的又开始赌起气,我只好自问自答:“一是他们确实挖掘过某个地方,但那个地方绝对不是在这棵树下边。二是他们因为某种理由集体撒谎。”突然感觉雪盈猛地全身一震,她用力的拉了拉我的外衣,指着头顶说道:“我觉得他们撒谎的可能性不大,不信你看看上边。”   我抬起头,望向手电筒的光圈照亮的地方,茂密的树枝油绿绿的反射着光茫,在枝叶的深处,隐隐看得到一个不大的蓝色袋子。我的喉咙变的干燥,神经顿时紧张起来。   和雪盈对视一眼,深深吸了一口气,我说:“看来,这就是我们今晚的目标了。”将手电筒递给她,我双手搓了搓就要往树上爬去。   “你真要爬?太危险了,这棵树底下的枝干又那么少!”雪盈急起来。   我向上望了望,苦笑道:“我也不想爬,但是今晚不把那袋子拿下来,恐怕我会好长一段时间都睡不着觉。”   不过说实话,这棵树也真不是普通的难爬。   一般而言,樟树是分枝很多又矮又臃肿的树木,但学校里的这几棵白樟树却是少有的异类,不但长了二十多米高,而且几乎没有任何分枝,笔直的主干像竹子一般向天空耸立着,远远看去几乎会让人误以为是白杨。   但最过分的是不知道哪个工人这么缺德,将白樟树主干八米以下的、可以供人容易攀爬的细枝条,都赶尽杀绝,剃了个干净,害得我爬起来十分费力,几乎每往上移动两米就会被累的气喘吁吁,非停下来休息好一阵子。   “喂,小夜,要不要我丢一条毛巾给你擦汗,嗯?”雪盈靠着树站着,一边裹紧外套,一边还不忘奚落我。   我向下狠狠瞪了一眼,轻声骂道:“把灯给我打好,小心我摔下来压死你!”说话的同时手脚也没闲着,用力夹着主干的双腿使劲一蹬,终于抓到了一根树干。   越过那危险的八米距离,剩下的地方就相对轻松了许多。   又小心翼翼的往上爬了十多分钟的样子,我终于来到了挂着那个蓝色袋子的枝干前,心脏因激动而不断快速的跳动着,用力咽下一口唾沫,我一把将袋子提到了手里。身体开始颤抖起来,左手颤抖着拧开小手电筒,我迫不及待的打量起手里的蓝色袋子。   很轻。这是我提起它的第一个感觉。   袋子是用蓝色的麻布织成的,从上边的灰尘和褪色情况看来,应该已经在树上挂了很长一段时间。袋子不大,里边装着一个直径大概有十厘米左右的扁圆形物体。用手捏捏,软软的,却感觉不出里边到底有什么。   风中的寒气越来越浓烈了,树顶在夏夜的狂风中不停摇晃,几乎让我不能站稳。我用随身带来的尼龙绳小心的将袋子吊下去,然后也飞快的滑下了树。雪盈正蹲着身体好奇的看着那个布袋,想要将它打开,又觉得它很令人厌恶,只好用食指小心的在袋子上戳了戳,不过像被什么咬了似的立刻缩回了手。   她皱着眉头冲我说道:“你认为校园传说中那具婴儿的尸体,就在这个恶心的布袋里?”   “我不觉得自己会有这么幸运。”我摇摇头,小心翼翼的将外层的蓝色麻布解开,又道:“你知不知道许多农村都有一个奇怪的风俗?”   “什么风俗?”   “乡下有很多人认为生物都有灵魂,如果你杀了猪鸭等等家畜家禽,都应该把它们的肝脏割下来,用袋子装着挂到树上,免得它们的尸魂来找自己。”一边将内层的东西拉出来,我一边讲道:“有的地方还会把生下来就死掉的婴儿的胎盘挂在树上,用来安魂。他们认为如果不安死婴的魂魄,那个死婴就会每晚回到父母身边,吸食自己亲人的阳气。”   “不要讲了,好可怕!”雪盈打量一下四周,不禁打了个冷颤。   我哈哈笑起来:“这些都只是迷信罢了,有什么好害怕的。”总算解开了最后一个结,我将蓝色麻布拉开,露出了里边的东西。   里边是个用大块灰蓝色布料包起来的包袱。我把它展开,一大堆衣服的碎布呈现在了我们眼前。   “这些是什么?”雪盈惊讶的叫出声来:“里边根本就没有一根骨头啊!”   “这些应该是十多年前我们学校的校服。”我用手翻动那些碎布仔细看着:“是女式校服,那个女孩大概有一米六左右。这里还有内衣的碎块?嗯,看来她的胸部应该很大……”   感觉头被人用力敲了一下,我诧异的抬起脸,雪盈气鼓鼓的瞪着我:“你们男生怎么都这么好色!”   “小姐~我只是把自己看到的说出来罢了!”我大叫冤枉。   雪盈哼了一声:“虽然我和你很熟,但有些话还是不能在一个淑女面前讲的。”   “这家伙不会是在和这堆碎布的主人闹自卑吧……”我低声咕噜着。   将无理取闹的她丢在脑后,又开始翻看起来。“咦,这是什么?”细细捏着那团碎布,我偶然发现了一张名片大小的硬纸片,抽出来仔细一看,竟然是张年代极老的校牌。   我顿时激动起来,匆忙移动手电筒的光,想要看清楚上边的字,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十分寂静。刚才还在自己耳边不断嘀嘀咕咕的雪盈,也不再说话了,她靠在我的背上,全身不断在颤抖。   “你怎么了?”我奇怪的问。   “你听,好像有婴儿的哭叫声。”她害怕的开始哆嗦起来。   我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阵子,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哪里有了?我怎么听不到?”话音刚落,有股恶寒便从脊背爬上了头顶。脚底,隐隐有一丝微弱的哭喊开始响起,越来越大,是婴儿的啼哭声,痛苦的啼哭!   那种尖锐的声音回荡在樟树林里,似乎引起了每棵树的共鸣。空洞的哭声干涩,带着强烈的穿透力,即使捂住耳朵也能清楚的听到,它所带来的冻彻人心的恐惧。   在恐惧中,理智再也起不了任何作用。原始的本能让我从极度的震惊与恐惧中快速清醒,左手一把抓起那个包袱,右手拉住雪盈,用力往林子外狂奔而去。   思绪开始混乱了,一边跑,我的大脑在努力压制恐惧之馀,还一边处理着高速冲入脑中的大量疑惑。刚才的惊鸿一瞥中,我清楚的记下了那张校牌上留下的信息。   ──“雪泉乡第一中学第六十二届高三三班,周剑。”   看得出来这是一张高三男生的校牌,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不过有一点却很奇怪:在一堆女生的碎衣服里为什么会有一张男生的校牌?这些东西和校园里的婴尸传说直接相关吗?感觉似乎自己已经抓住了一些东西,但是却无法明确的将它归纳成一条有效的线索。   隐隐觉得,那个在校园里流传了十多年之久的传说,似乎,有些剧情被扭曲了……   第十章坟墓   “小夜,我查到了!”   第二天下午阳光明媚,炫烈的阳光从窗外直射到课桌上,让人懒洋洋的想要睡觉。雪盈一阵风般冲进教室,顾不上擦去满头汗水,神情激动的将一堆数据丢到了我的桌上。   “这是什么?”我漫不经心的翻了几页抬头问她。   雪盈瞪了我一眼:“这是人家辛辛苦苦从学校的资料室里找到的学生档案,我查到十到十五年以前,读高三而又叫做李萍的一共有七个人。”   “这小妮子竟然还在和自己赌气……”我哭笑不得的用手慢慢敲着桌面,沉声问:“那你有没有查到学校传说里的那个李萍是哪届的学生?”   “这还不简单?”雪盈气乎乎的说:“学校传说里不是有提到过,在十多年前……”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又在脑中苦苦回想了好一阵子,才恍然大悟的高声道:“对了!学校传说里只说是十多年前有个叫李萍的高三女生被校长的儿子强暴了。搞了半天,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她是哪届的学生!”   “其实要想弄清楚传说里的那个李萍到底是属于哪届,并不是不可能,去查学校的毕业生动向记录就好了。数据室里应该有。”我透过左边的窗户往楼下望去。   “毕业生动向记录?那是什么东西?”雪盈好奇的问。   “高三生对每个学校都只有一个用处,就是看谁谁考上了哪所名牌大学,自己的升学率有多高等等,这些都可以用来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我们的学校本来就势利,应该会对这方面有详细的记载。去查查二十年前到十年前所有叫李萍的人毕业后的动向,如果谁没有的话,那就应该是你要找的那一位了。”   “原来还有这种办法……”雪盈用手撑住头古怪的看着我:“小夜,你真的只有十五岁吗?竟然会懂那么多我根本就不可能想象到的东西……”   太夸张!我懒得理她,用手指了指窗外:“你有没有看到荷花池旁边那个大概有三十岁的欧吉桑?那家伙已经待在那里抽了一个多小时的烟了!”   “他抽烟又没碍着你,管那么多干什么?”雪盈瞟了他一眼,不屑的说。   “但是他好像很紧张的样子,而且老往这个教室看。”我托着下巴思忖道。那个男人似乎察觉到我正在打量他,慌忙将手里还没灭掉的烟头,随手丢在一株枝叶已经开始枯萎的针叶松上,快步走开了。   “糟糕!”我立刻站起身冲出教室朝楼下跑去,边跑边冲雪盈喊道:“快叫男生每人手提一个水桶到那棵松树去,希望那个烟头不要引起火灾才好!”   没几分钟,大火“哄”的一声燃烧起来,越烧越烈。针叶松的枝干里原本就含油量极大,再加上火焰被风一吹,立刻更为炽烈了。   周围的树一棵又一棵不断被卷袭进顽烈的大火里,纵使我们不断的泼水过去,火势也不见有丝毫的减弱。   好不容易熬到消防局的灭火车开来,被火逼迫得手忙脚乱的我们才大松了一口气。   “那个丝毫没有公德心的家伙到底是谁啊?”我皱着眉头气恼的问。   站在身旁的狗熊往操场望了一眼,低声说:“那个人叫钟道,是我们现任校长的儿子。”   “啊,那个人就是学校传说里的男主角,强奸了李萍的那个?”雪盈睁大眼睛气愤的说:“那家伙从监狱里出来后,根本就没有改邪归正,看看他刚才没品的行为就知道了。这种人应该被判处终生监禁,免得放出来又害人。”   “嗯?原来他就是钟道……”我拖着下巴思忖着,将脑中积累的关于他的资料飞快回忆了一次。这个看起来胆小怕事颓废懦弱的家伙,似乎和校园传说里穷凶恶极、霸道无耻的形象有些不符合。难道是因为关在监狱里,将他的胆量与气质都磨得变样了?   不经意的抬起头,偶然看到狗熊飞快的向张闻打了个古怪眼色,然后他用力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夜,最近在忙什么?一下课你就不见了,找也找不到。”   “我在和雪盈一起备考。”我警惕的说。   “小夜,悄悄告诉你一件事。”张闻也靠了过来,他露出自己招牌式的献媚笑容,小心的看看四周冲我说道:“昨天我在操场的工地那里,发现了个有趣的东西。今晚有空吗?我们几个一起去瞧瞧。”   “我没空。”斩钉截铁的摇头,这个家伙,我才不信他会发现什么有趣的东西。   张闻不死心的又凑到我耳边轻声道:“你不去一定会后悔的。那东西真的很有趣,今天晚上九点,等放了晚自习以后,我、你、狗熊还有雪盈,我们四个到古亭底下集合。到时候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哼,我绝对不会去。”看他又想强人所难,我不耐烦的就要走开。   “是墓穴,很大的墓穴!”张闻在我身后神秘的叫道:“那个墓穴还没有任何人进去过,小夜,或许里边会有大量的宝藏……”   靠!这两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果然是怪胎。   我不是财迷,当然也相当清楚,和张闻以及狗熊一伙人在一起,绝对不会遇到好事。   不久前与他们玩碟仙游戏,这几个家伙丢下我和雪盈不顾而去就是最好的证明。那件事使我充分的认识了他们的本性。他们自私,从不管别人的死活,而且又胆小。每次想要干什么危险的事情,就想起了人海原则,希望可以多拉几个人一起下水,要死也可以有人陪葬。虽然我也不算是好人,但是对他们这种人,却有说不出来的厌恶。   不过那天晚上,我终究还是和雪盈一起去了和他们约好的地方。   “你真的信张闻和狗熊发现的墓穴里会有宝藏?”雪盈对我会无聊的跟他们去疯大惑不解。   我看着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笑道:“你相信他们会把手到擒来的好处主动拿出来和我们分享吗?”   “不信。”雪盈毫不犹豫的摇头,又疑惑的问:“那你为什么还去?”   我抬起头望了望黯淡无光的天空,深吸口气答道:“还记得几天前我们请过的碟仙吗?那个碟子在我们的手离开后,依然在动。第二天我就告诉过你,说它似乎想要对我们传递一个信息,一个和‘在水边’这三个关键词有所关联的信息。我苦思了很久,但最后还是古亭的地基启发了我。”   “地基?”雪盈满脸迷惑:“那个毫不起眼的东西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当然有。”   我一边回忆一边慢慢说道:“古亭据说是嘉庆年间就建好的,距今有大概一百六十多年的历史。而这所学校是七十多年前修成的,古亭做为镇上的文物和学校的风景线,为了保持它的原汁原味,从来就是按照它的原貌保存着,就算学校里有任何大的工事变动,也尽量不触及这座古亭。也就是说,这一百六十年来,古亭以及附近的一草一木都没有过改变。那也就是说隆起古亭的地基,也是当时的产物,并不是之后才加上去的。”   “你到底想要告诉我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雪盈一头雾水。   我苦恼的挠挠头道:“简单来说,你觉不觉得修建地基用的材料很奇怪?”   雪盈用食指按住嘴唇想了一会儿,然后诚实的摇头。   我继续解释道:“修葺古亭地基的东西,用的全都是大块的黑岩石和黄黏土,这是当时附近最常用在水坝和河堤上的材料。清朝人很迷信,一般都不会用这些来修休息用的亭子。除非……”   “除非这座亭子是在河边!”   雪盈总算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全身一震,缓缓的转过头来用恐惧的眼神望着我:“你是说,那个碟仙想要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信息?”   “不错。”我点头,说道:“八卦图文纸上是没有‘河’这个字的。‘在水边’的意思我想应该更偏向于‘在河边’才对。”   “不对!”雪盈突然想到了什么,问我:“如果要说亭子下边从前是一条河,那么现在这条河又到哪去了?亭子的堤那么高,相对的河应该也不会太小才对。”   “我不知道。”我摇着头说:“就因为不知道我才不愿意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张闻的发现如果不是卝人的话,说不定就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不错。古亭的下边就是学校的操场,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那么在一百六十多年前,这个操场所在的位置应该是条大河。我不知道前几天请来的碟仙到底想要对我们传递怎样的信息,不过我敢确定,那个信息一定和从前的大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果张闻真在操场上发现了一个墓穴,那这个墓穴至少也应该有相当长的历史了。或许我可以在里边找到大量可以解开令自己感到困惑的疑问……   “那个墓穴是我昨天下午偶然发现的。最近学校准备在操场的北边盖一栋新的学生宿舍,所以附近的地都被封了起来,而且已经挖出了三米多深的地基。昨天无聊,我就一个人偷跑进工地去想要四处溜达一下。没想到没多久便在地上发现了个十分有趣的东西。”   张闻走在前边给我们带路,嘴里不停的说着自己昨天的伟大冒险经历:“你们猜那是什么?哈,居然是个已经被水泡成酱色的人类头盖骨!   “但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还以为是化学实验室里用旧了的防毒面具,便一脚踩了上去。没想到一踩它就碎掉了,我这才意识到那似乎并不是塑料制品。于是我开始仔细的打量起四周,竟然发现,不远处的地上散乱的弃置着许多块已经被敲成碎片的棺木……而在那些棺木附近,更有一个大坑,一个长大概有五米,宽度有三米多的长方形坑洞。由于洞里边积满了深褐色的污水,我判断不出它的深度。不过情况已经相当清楚了:那坑洞一定是个坟墓,而工地的民工偶然挖出了它,然后将里边的棺材抬了出来,希望能找到一些陪葬品。”   张闻转过头看了我一眼,问道:“小夜,你有没有听过这个镇流传很广的传说?一个关于陈家宝藏的传说?”   “陈家宝藏!”我惊讶的几乎叫出声来:“你们认为那个墓穴和陈家宝藏有关?”   “不错。我和张闻讨论过,也去图书馆查了许多相关的书籍,最后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大。”狗熊插话说道。   “不可能!陈家墓穴应该是离这个镇四十多公里远的鱼凫遗址那一带。”我大摇其头,坚决否定了他俩的判断。   “陈家宝藏是什么东西啊?”雪盈掐了掐我的胳膊好奇的问。   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揉着被掐痛的地方粗声粗气解释道:“孤陋寡闻……陈家是清朝康熙年间这一带富甲一方的豪门。而陈老爷子更是当时的传奇人物。据说他靠着帮人占卜问卦白手起家,积累了一些资本后开始做投机买卖。但奇的是只要他大量买进什么东西,不久后那样东西就会货缺,然后陈老爷子便趁机高价抛出赚亏心钱。这种生意赚钱当然是最快的,没多久,那老头就摇身一变,成了当地最有名的富商。然后他便和官衙乡绅勾结,暗地里开始放高利贷,从事走私贩卖私盐。总之是什么赚钱就做什么,据说到后来,他的钱多的都堆到了院子里,最后甚至将府邸所有客厅和卧室的地板,都换成了黄金。”   “宝藏呢?!你讲故事怎么老喜欢吊人胃口?”雪盈撇着嘴打断了我。   “有点耐心好不好!”我不满的伸手就要捏她的鼻子,却被她灵敏的躲开了。   “那个老不死干了大半辈子的坏勾当。你要知道,越有钱越会享乐的人越害怕死,陈老爷子当然也不例外,他希望能将自己奢侈的生活一并带到另一个世界。于是在鱼凫遗址附近花巨资修了个极大的坟墓,将他搜刮的大量价值连城的珠宝古玩,全都放了进去。在自己的坟墓修好的当天,陈老爷子隐约感觉自己大限已到,于是独个儿走进墓穴,放下千年石,将自己关在了里边。   “在其后的两百多年间,许多人都去找过他的坟墓,但是每个人都空手而归。渐渐的,陈老爷子的坟墓就被附近的居民大肆渲染,铺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最后就变成了现在所谓的陈家宝藏。”   “怪了。”雪盈故意学我思索时喜欢托着下巴的样子,冲我刁难道:“既然陈老爷子是花费巨资,修建大坟,那就一定请了大量的工人,也就意味着有许多人都知道他的坟墓位置。那为什么后人却没有一个能确认他的墓穴在哪里呢?难道是陈老爷子将修建坟墓的人全都杀掉了?”   “问的好!”我冲她又是拍手又是鼓掌:“你这个问题值十万美元。史学界在三年前便悬赏八十万人民币希望有人能解答这个问题,不过直到现在似乎都没有任何人去揭榜。于是他们决定无限期的将悬赏延迟下去,直到找到答案为止。”   雪盈看了一眼正竖着耳朵听我俩谈话的张闻和狗熊,低声问:“小夜的好奇心那么重,对这种奇怪的事情不会没有调查过吧?我要知道你的想法。”   “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了解我了?”我苦笑道:“不过关于陈老爷子的事情,我的确是有查过大量相关的资料。民间也流传许多有关他的传说。当时很多人都偏向于认为陈老爷子有神灵庇佑,懂得法术。有些史料记载过一些修建陈家墓穴的民工事后的描述,那些人全都异口同声的说,在陈老爷子进入墓穴的前一晚,曾经把所有相关的人聚集起来,亲手为每人倒了一碗清酒。民工们喝了以后顿时被困意笼罩,一个个全倒在了地上。第二天一早醒来后,关于墓穴的所有记忆全部都莫名其妙的就这样消失掉了。”   “被你这么一说,我也有些开始相信陈老爷子会法术了。”雪盈困惑的笑起来。   我点点头,唬她道:“从许多迹象看来,那老不死说不定真的有特异功力。”伸出手用力拉了拉在前边一边走、一边凝神听着我的故事的张闻,我问道:“既然你们怀疑那个墓穴就是陈家宝藏,那么应该发现了什么证据才对吧。”   “果然瞒不过你。”见我居然对陈家宝藏的事情知道得那么清楚,狗熊和张闻似乎这才下了决心要和我坦诚相待,张闻笑道:“我找到了一个决定性的证据。”说着他将身上的背包取下来,抽出了里边的东西递过来给我。   那是一块三十多厘米左右的棺材木碎块,木质应该很好,看得出是在水里浸泡过相当长的历史,表面都开始腐坏起来,但腐坏的并不是很饣重。   “应该是楠木。”我掐下一点碎末凑近鼻子闻了闻,只感到一股恶臭,恶心的我差些吐出来。   碎块的右下脚隐约刻有一些文字,我拿过手电筒仔细辨认着。   “是个‘陈’字!!”好奇的凑过头来的雪盈,惊讶的叫出声来。   “不错,是个‘陈’字。”我用手摸了摸那个字,却丝毫高兴不起来。   雪盈没有注意到我的脸色,她兴奋的几乎要跳了起来:“这么说,张闻你发现的那个坟墓真的有可能是陈家的宝藏?”   “没错!我想我们几个就要发大财了!”张闻满脸憧憬的说:“想一想,有钱后可以干多少事情?我根本就不用再上学,每天都可以玩,然后消磨自己用都用不完的时间!小夜你呢,有钱以后准备怎么花?”   我皱紧眉头,唐突的停下脚步:“我不去了,我要回宿舍睡觉。”   雪盈、张闻以及狗熊顿时吃惊的向我望来。   “小夜,你是怎么了?”狗熊极为不满的提高了音量。   我冷笑着摇摇头,一声不哼的转身就朝回走。丢下他们三人一脸错愕的呆站在原地。   走了不久,有人快步从后边追了过来,是雪盈。   “小夜,你到底是怎么了?你是不是讨厌那个陈老爷子的为人,不愿意要他的宝藏?”她气喘吁吁的拉着我的手臂问个不停。   “你上次的历史考试得了多少分?”我反问道。   “满分啊。”雪盈又一头雾水,完全猜不到自己的历史分数和现在的事情有什么联系。   “那么你应该知道清朝康熙年间的字,民间惯用的是篆体吧。哼,但是刻在棺材木上的字却是宋体。”   我转头看着她,缓缓的继续说着:“而且那上边的字也不像是两百六十多年前刻上去的,虽然眼睛看不出来,但是用手摸的话很容易分辨得出,那个字应该是新近的杰作。因为字刻出的痕迹里,根本就没有任何腐烂的迹象。”   “你的意思是……这是某个人故意安排的陷阱?”雪盈吃了一惊。   “或许吧。”我沉声道:“小心能使万年船,你不觉得今晚张闻和狗熊两个人特别焦躁不安吗?他们绝对有问题,就算那个字不是他们刻的,他们也应该知道一些内情。总之我绝对不相信,他俩对那个棺材木碎片上的‘陈’字是假造的这件事一无所知!”   “那他们想干什么?”雪盈苦恼的思忖着,突然满脸恐惧的紧紧盯着我:“难道他们想……不对,不可能。”她用力的摇头似乎想要甩开脑中的念头。   “也对,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呢?”我喃喃自语着。丝毫没有注意到雪盈那一连串古怪的举动。   最近一个星期里确实发生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每件事都给我留下了一大堆难以理解、完全让人抓不住头绪的疑问。   那个碟仙、鸭子的失踪、吕营的故事、午夜古亭附近传出的婴儿的啼哭,以及昨晚我从树上拿下的一大堆衣服碎片和那张叫周剑的高三男生的校牌……这一切的一切都充斥在脑中,不断堵塞和消耗着我大量的脑细胞。我感觉,似乎自己的整个生活都开始乱套起来。而思绪,更如理不清的乱麻般纠缠着,越来越混乱了……   第十一章迷惑   “小夜,我查到了!”又是个阳光炫热得让人烦恼的下午,雪盈如同一阵风般飞快飘了进来。   她见我无所事事的趴在课桌上睡安稳觉,便理所当然的扯着我的头发,一边在耳畔嘀嘀咕咕发出噪音,直到我被吵得猛抬起头怒视她。   “小夜,我查到这二十年来唯一一个没有毕业动向记录的李萍是哪届的学生了!”她冲我露出迷人可爱的笑脸,长长的睫毛在我的视线前五厘米远的距离,我几乎可以感到她急促的呼吸所带来的一阵如兰馨香。   我懒洋洋的用手将头撑起来:“说来听听。”   “是十三年前高三三班的那个叫李萍的女生。你看,我连她的所有记录都一起从数据室里偷了出来。”雪盈满脸兴奋的向我邀功。   我顿感头大起来,雪盈这小妮子,没想到平常隐藏在她做作的文静面具下的面貌,竟然这么狂野。唉,不会是自己无意间把她给带坏了吧?   “十三年前,那应该是哪一届才对?”我嘀咕着问雪盈:“我们班现在是哪届?”   “你睡胡涂了吧?”雪盈伸出纤细小巧的右手使劲拉着我的脸皮:“我们的班导万阎王每次发飙的时候,都会语重心长恨铁不成钢的提醒我们不要给七十五届丢脸的说。”   我不耐烦的一把将她的手抓住,点头道:“七十五减去十三,那传说里的事情应该是发生在第六十二届的时候。也就是说那个李萍是第六十二届高三三班的学生了!嗯,六十二届……”   六十二届……   ──那个校牌!!我猛地转身拿过书包,将里边的东西统统倒在了课桌上。“你看这张校牌。”   我把那张前天在白樟树上找到的蓝色袋子里的校牌,递给雪盈,声音激动而颤抖:“雪泉乡第一中学第六十二届高三三班,这张校牌是和那个被强奸了的李萍同一届同一班的,一个叫做周剑的男生所有的。但是很奇怪,为什么它会在一堆校服的碎片里?”   雪盈震惊的望着我,突然“啊”的一声站了起来:“你说,那堆碎布会不会是属于李萍的?校长的儿子强奸她时,被这个叫周剑的男生遇到了,然后他将这周剑杀了灭口。但是由于某件事使得校长的儿子,不得不将他的校牌与李萍身上被扯坏的校服和内衣一起包裹起来,挂在那株白樟树上?”   “那究竟要发生什么事,才能让校长的儿子这么做?”我思忖这件事的可能性,最后摇摇头,反问道。   “人家怎么可能知道。”雪盈不满的嘟起嘴。   “那就去查好了!去查查周剑有没有毕业动向记录,查到后你的猜测就会一目了然了。”我将她从学校资料室里偷回来的资料丢还给她,又说道:“把这些还回去,不要让人发现了。”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虽然线索在不断的涌现,但这却仅仅为我带来了更多的疑惑。我抬起头,猛地问正要转身离开的雪盈:“喂,你对那个传说知道多少?”   雪盈转回头,思索了一会儿,答道:“绝对不会比你知道的更多。”   “那你觉不觉得传说里边有很多地方都自相矛盾?”   “不会啊,我觉得很顺理成章。”   “是吗?那就奇怪了。”我站起身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思绪却更加灵敏的将整件事回忆了一遍。   不对,学校的那个传说,一定有什么地方被扭曲了……   毫无头绪。最近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让我感到疑惑。为了将乱麻一般的线索找出联系,我在纸上用整个下午课的时间,慢慢的按照先后顺序,把所有的怪异事件都列了出来。   首先是九天前,我、雪盈、张闻、鸭子和狗熊一起玩了碟仙的游戏。   第二天晚上鸭子被一群初一生卝去了亭子附近的樟树林,挖婴儿的尸体,然后就此失踪了。   到五天前的时候,我左敲右击让初一生的老大吕营向我讲述了那晚发生过的诡异事情。然后我怀疑鸭子有双胞胎兄弟,但被雪盈否定了,她坚持鸭子是被鬼上了身。当天下午,为了找出学校那条古怪的第三十六条校规的来源,我和雪盈一起潜进了学校的资料室,并用计让我们的班导万阎王说出了九年前发生在徐许,张秀,王文和李芸这四个女生身上的惨事。这几个女生和我们一样也玩过碟仙游戏,其后其中的一个女生李芸疯掉了,她残忍的将其它三个女生杀掉,然后自己也跳楼自杀了。   在我们玩过碟仙后的第六天,我和雪盈夜探樟树林,从一株白樟树上拿下一个老旧的袋子,并在里边找到了一堆被撕碎的女式校服和一张属于第六十二届高三三班周剑的男生的校牌。   直到今天我才晓得,原来这个周剑,居然和十三年前那个校园传说中被校长的儿子强奸了的高三女生李萍是同学。   周剑和李萍,他们会不会不仅仅只是同学关系呢?   还有,为什么周剑的校牌会混在那堆碎布中,还被高高的挂在白樟树顶端?而那堆被撕碎的校服会不会是李萍的呢?   越想越让我头痛。   我用力的甩动脑袋,突然有个想法唐突的冲入了脑海,我不由得全身一震,猛地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   “夜不语,你又想搞什么鬼?”   该死──自己完全忽略了现在还在上课中!而且还是那个又饣肃又狗屁的万阎王的课!   “我肚子痛!”灵机一动,我捂着肚子大做痛苦状。万阎王狐疑的看着我,最后才不干不脆的说道:“那你去医疗室躺一躺。”   我做出很不情愿的样子,步履蹒跚的一边走出教室,一边暗中给雪盈打了个眼色。“万老师,我陪夜不语同学一起去,免得他半路出什么意外。”雪盈机灵的快步走过来搀扶住我,也不管万阎王愿不愿意,和我一溜烟走掉了。   “这次又要我和你去做什么有趣的勾当?”走下教学楼,雪盈这才放开还在装腔作势的我,冲我眨巴着大眼睛。   “什么勾当,说的真难听。这次可是正经事!”   我从兜里掏出铅笔和几张薄纸说道:“我们先偷溜上古亭,然后我再解释给你听。”   “去古亭?”雪盈停住脚步为难的问:“现在可是白天啊,有那帮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守着,我们哪上得去?”   我不屑的摇摇头:“你的消息太封闭了。最近几天高中部有地狱式的突击考,我们那些学长学姐哪有空到古亭里谈情说爱?动作快一点,今天下午需要查的线索还有很多。”说罢一把拉过她的手小跑起来。   不出所料,亭子那里果然没有半个人。我拨开万年青,将前晚雪盈在柱子上发现的那行字小心的用铅笔在纸上临摹下来。   “我不要离开他,我不要他变心。就算死,我也要永生永世的爱着……雪泉乡第一中学李萍。”我看着纸上的临摹,轻声念道。   雪盈诧异的看着我一连串的动作,撇着嘴,带着辛辣的味道讽刺:“前晚你不是才说过这行字什么也说明不了吗?现在干嘛又要把它临摹下来?”   “人的观念是会变的嘛。”我心不在焉的答,懒得在意她的挖苦,急急忙忙的抓过她的手就往回走:“现在我们立刻去学校数据室查几样东西!”   熟门熟道,用风驰电掣的速度偷溜进了学校的数据室里,我开始向雪盈分配任务。   “我去找李萍的入学表格,你帮忙查一下周剑的毕业动向记录。找到后立刻拿来给我。”我走到放有学生资料的柜子前翻找起来,头也不回的嘱咐道。   “那个……”雪盈小心翼翼的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背,不好意思的说道:“李萍的入学表格在今天早晨被我不小心借去了,现在正舒服的躺在我的课桌里。”   “你怎么不早说──”我顿时大为恼怒。   雪盈委屈的看着我,嘟着嘴,恨恨说道:“人家明明有对你讲过,人家说李萍的所有记录都一起被我从数据室里借了出来,还递给你看。没想到你看都不看一眼就丢还给了我。现在还好意思说我不对!”   “好,好。这次是我不对!是我错了!”我头大的叹口气,急忙岔开话题:“那周剑的毕业动向记录呢?你有没有去找过?”   “那东西现在也躺在我的课桌里。人家可是听了你的话,逃课去找出来的!”   “切!白跑了一趟。”我不爽的啧啧说道:“收工了,打道回府。”   又电掣风驰赶回教室,好不容易,总算把我要的那两份文件给拿到了~   我立刻翻开李萍的入学表格,拿出从柱子上临摹下来的那行字慢慢比对着。   “你究竟想要做什么?”雪盈百无聊赖的坐在我身边,用手撑着头望着我专心致志的脸,最后忍不住好奇的问。   我深吸一口气,抬起头来反问:“你懂得笔迹心理学吗?”   “层次太高了,听都没听说过。”雪盈大摇其头。   我淡然一笑,解释道:“那是一种透过观察写字者的笔迹来测量他人格、能力及其它心理特征的有效方法。据说有些专家可以从一个字里判断出写字者当时的心理状况,甚至看出那个人有没有自杀倾向。”   “你懂吗?”雪盈偏过头问。   我摇摇头,苦笑道:“很麻烦,我也不懂。”   她顿时“噗哧”一声捂嘴笑起来,咯咯的笑了好一阵子才喘着气说道:“好搞笑。小夜把它说的神乎其神的,我还以为你是个中高手呢!”   “虽然我不懂笔迹心理学,不过简单的笔迹分析还是会一点点。”   我将李萍的入学表格和从柱子上临摹下来的那行字推到她面前说道:“仔细看看这两种笔迹,特别是要多注意两种‘李萍’的写法。它们给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看不出来。入学表格里的字体都偏清秀,不过刻在柱子上的字却很呆板,不像是一个人的。”雪盈止住笑,凝神看起来。   我摇头,分别用两根食指指着不同的两个“李萍”说道:“刻在柱子上的字当然会显得呆板,笔划也失去了均匀性。不过你发现没有,这两种字体都是略微向右倾斜的,而且那个‘萍’字的最后一竖,更是像把刀一样。虽然这两个细节中的其中一个任谁都有,不过联系起来想,有这么两个人,她俩写出的字同时都有这两种风格,而且她们偏偏都叫做李萍,还要就读在同一所学校里,我想,出现这种偶然的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计。”   雪盈一时没能明白我的意思,她呆呆的看着我,突然“啊”的一声站起身来,高声说道:“你是说那个在古亭的柱子上刻字的李萍,就是十三年前在校园传说中被校长的儿子强奸了的李萍?我前晚的判断是百分之百正确的!”   “我想应该没错。”我托着下巴思忖着,却又不禁苦笑起来。   令自己困惑的疑问又增加了。   “我不要离开他,我不要他变心。就算死,我也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十三年前,李萍在柱子上刻下了自己的祷告。很明显,她还刻下了那个让她刻骨铭心,自己深爱着的男孩的名字。但是其后到底是谁,又是出于什么原因将那个名字用力刮掉了呢?   从李萍刻下的那段话中看的出来,她的恋情已经有了威胁,甚至处于崩溃阶段。原因,是因为她爱的人喜欢上了别人。   那么,这段三角恋最后的结果又是怎样?难道是因为校长的儿子钟道强奸了她,使恋情最后无疾而终?突然感觉李萍爱上的人会不会是周剑,如果是的话,那这一切就变的比较简单了。   因为大量的讯息无法处理而想要发发闷气的时候,狗熊和张闻走了过来。   “小夜,今天晚上十点半你和雪盈可以来这个教室吗?我们有事要告诉你们。是关于鸭子的事。”张闻脸现古怪又笑嘻嘻的冲我说道。   我和雪盈对望了一眼,都一副觉得“这两个家伙又要搞什么鬼”地,只好点了点头。   第十二章另一个方法   我有非常旺盛的好奇心,这是周围的人对我的第一个印象。   当然,我也总是被这种好奇心弄到几乎送命的地步。但是没想到自己的命倒也挺硬,居然还能活到现在。   那晚的十点,我好不容易才在管理员的眼皮下溜出来。但没想到一走出宿舍楼就碰到了雪盈,她背靠着栏杆像在等谁。   “在等我吗?”我悄悄的绕到她背后,很突然的叫了一声。   “嘻嘻,你吓不到我的。”她笑着转头望着我:“我早就看到你了。”   “那我又做了一次傻瓜了~”我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说。   她摇摇头道:“我怕一个人到教室去。一起走吧。”   我嗯了一声,和她顺着那条老路向前走。   今晚的路似乎与往常不太一样,仔细一看两旁竟挂满了霓虹彩灯。“真不知是上头的哪个又要下来检查了,学校这么大费周章、不惜成本的拼命布置。”我叹道。   “对呀。”雪盈皱皱眉头:“每隔不久都要这样装饰一新来应付检查。又是什么全国先进学校、什么全国卫生范例学校……每年学校在这上面还真花了不少钱。”   我哼了一声道:“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每年国家拨给学校的经费那么少,但又要应付上头,又要自身力求发展,哪儿来的钱?还不是剥削我们。”   “嗯……”她若有所思,突然噗哧一声笑出来。   “怎么了?”我好奇的问。   雪盈却说道:“今天的夜不语同学还真是亲切。”   “难道平时我就是一副凶神恶煞的鬼样子?”我也笑了。   “嗯,不。平时的小夜总是一副孤傲的样子,让人很难接近。”   我很难以接近!天,一直以来我都以为难以接近的是他们,怎么现在竟变成了自己?唉,太可笑了!我的笑变成了苦笑,没有言语,转头欣赏起满路的彩灯来。总之这些也是从我们身上来的,不看白不看。   “小夜,你看!灯越来越亮了,好漂亮!”雪盈一边走一边充满惊喜的对我说着。   咦,但我怎么却觉得灯在不断变暗?正在苦想时,突然被她挽住了我的胳膊,脸一红轻声说道:“从前我常常幻想以后的生活。嗯……一定会是多姿多彩、而又平凡无奇吧。要有一个爱自己的老公,一个小但是温暖舒适的小家庭,一群可爱的小孩。嘻,小夜喜欢男孩还是女孩?算了,男孩女孩都要。当他们在小屋外玩耍时,我就到屋里做饭。等到老公回来,再把头伸到窗外去,冲孩子们喊道”喂,小乖乖们,把爪子洗干净吃饭了……啊哈!这有多浪漫啊!“   天!她不过才十五岁吧~现在的女孩还真早熟!不过,她的梦想里为什么把无辜的我也拉进去了?   四周,灯更加暗了,我不由的打了个冷颤。   身旁的雪盈却叫着:“又更亮了,哈,脚下都印出了金灿灿的光,可能是一种荧光粉吧?这次学校还真是不惜血本。哎呀,太亮了,害我都张不开眼睛了。”她把我挽的更紧了。   但在我眼中,却是灯光一闪,转而就陷入了似如无边的黑暗。   难道又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没等眼睛适应黑暗,我下意识的拉起雪盈的手一阵狂奔。还好教学楼不太远,我很快便看到了那里的灯光。   “怎么了?”雪盈气喘吁吁的问。   我不愿引起她的恐慌,自然没有提到刚才的事。   教室的门是开着的,看来那两个家伙已经到了。   我们走了进去,看到狗熊一个人背对着门坐在教室的正中央。他的身前合并的排了两张桌子,桌上点着蜡烛,摆着八卦图文纸和一个碟子。就一如不久前我们五个请碟仙时一样,只是气氛更为阴森恐怖。   “狗熊……东西都准备齐了吧?”我试探着问。   他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的坐着。   我难堪的等了一会儿,见他始终不开口,便走了过去。   “你对鸭子的失踪怎么看?”他突然缓缓的问。   我停下脚步,认真的想了想道:“没什么头绪。但应该是和那个传说有关。”   “那你有没有想过这可能是和我们请碟仙有关?我们没有将他送回去,所以他被碟仙杀死了。而下一个……说不定就是我们的其中一个。”   “应该不会吧……你们不是说它是仙吗?!”不知为何我的声音微微发着颤。   “别傻了!”他沙哑的笑起来:“你没发现吗,咒语中什么快从深夜的彼岸来到我身边,什么快从寒冷的地底起来,穿过黑暗,越过河川……仙会这样吗?我们是在请鬼!请碟仙就是在请鬼!”   请碟仙便是请鬼,这我并不是不知道,而鸭子的失踪和碟仙的联系我也并不是没想过,只是下意识的不愿去多想。   就像一个玩火的孩子,点燃火柴后因恐慌而将它丢在满是易燃物的地上,不去扑灭它,也不去计较后果,只是一厢情愿的要自己相信一个临时编出来的所谓的事实……   “那,我们该怎么办?”玩火的小孩终究是要醒的。   “其实还有一个方法可以将碟仙送回去。”   “真的?是什么方法?”雪盈好奇的问。   “让请到它的人再请它一次,然后将它顺利的送回去。就这么简单。”   “我不要!”雪盈叫了起来:“这叫哪门子的简单?那么恐怖的经验有一次我都终身受用了!”看来她是真的怕了这种东西。   “这由不得你!小夜呢?也不愿意?”他冲雪盈吼了一声,然后又对我问道。但始终没有回头看过。   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那种不祥的感觉萦绕在全身,似乎比在路上更要浓密了。   “好吧,我答应再请一次。”在思考了一番后我这么说道。   不管怎样,如果鸭子的失踪真的和请碟仙有关,那么就把那玩意儿送回去吧。我不愿再有这种事发生了,虽然我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好感。   “小夜!”雪盈嚷道。   “不会有事的。”我淡淡的道。   她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   “那么开始吧。”狗熊站起身来,直到现在我才看到了他的脸。那是张满怀不安的脸,似乎急切的等待着什么的到来。又像是在担心和惊怕。还真是复杂。   他见我满怀狐疑的在注视自己,不由得转过脸去。   奇怪,难道这次请碟仙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幕?不然他为什么会这么作贼心虚?我突然后悔起自己答应的那么不经思索。   这时,雪盈碰了我一下,在我耳边轻轻说:“答应我你会保护我,就像上次一样。”   “我会的。”   “那你是答应了?”   “对。”   她的脸红了一下。然后我俩的食指再一次放到了这个小小的碟子上。   “碟仙,碟仙,快从深夜的彼岸来到我身边……碟仙,碟仙,快从寒冷的地底起来,穿过黑暗,越过河川……”   碟子没有动。   碟仙没有请来。但我却在地上看到了一个影子,以及对面雪盈极度吃惊的表情。   那影子,自然是身后狗熊的。他的手里此时似乎多了一样东西。   是,是把匕首!   那家伙挥舞着匕首猛地向我刺来。幸好我有了防备,一个闪身躲开了。   他似乎没想过用这种突然袭击会刺不中目标,便很自然的用上了全身的力气。在自己一百多斤的冲击下,他一时身形不稳,脚步踉跄的摔在地上。   我趁机拉过雪盈便朝教室门冲去。快到时却被一个黑影挡住了。   呀!竟然是张闻!此时的他也手持一把匕首。   我俩随着他的逼近一步步向后退去。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我把心一横,站在原地吼了一声。   “嘿嘿,我们正要将碟仙送回去。”张闻诡异的笑道。   “我不是正在想办法将它请来吗!”   “嘿嘿,很抱歉我们在这件事上撒了个小小的,没有恶意的谎言。”他油腔滑调的说着,一如平常的风格,看来是正常得很嘛。   “难道一开始便没有什么将碟仙送回去的另一个方法?那为什么要卝我们?为什么想要杀我们?”   他道:“不,其实的确是有一个。那就是将请碟仙的那两个人再次请同一个碟仙时,将他们杀掉。”   “那又能怎么样?是谁告诉你们这种愚蠢的方法的?其实这一切到底是不是那个所谓的碟仙在搞鬼都还没有弄清楚……”我想尽力拖延时间。   “难道你不是在处心积虑的想干掉我们其中的三个人?”张闻冷哼道。   “我干嘛会想干掉你们?吃饱了撑着也不会想这门子无聊事!”我恼怒的说。   “什么?难道你没有作过那个梦?那个自从请过碟仙后每晚都会让人心惊胆战、坐立不安、废寝忘食的恶梦?”他一愣,突然愤怒的叫道:“不公平!为什么你没有作那个梦?为什么偏偏只有你没有做!”   “梦?到底是什么样的梦?”我疑惑不解的问。   “那是个让人梦到后就深信不疑的梦。它没有画面,只有一个怪异而且冰冷的声音不断重复着”在水边……还有四个……在水边……还有四个“这么几个字。奇怪的是我们都不约而同的在每晚同一个时间作着那个同样的梦。不过在鸭子失踪后那个‘四’却变成了‘三’……哼,真是个古怪的梦!”   一直没有开口的狗熊冷冷的说。   我满带问号的望向身后的雪盈,她默不作声的点点头,算是回答了。   “不说太多了,拖久了会有麻烦。”狗熊道。   张闻嘿嘿笑着:“对不起了,与其被碟仙慢慢折磨,还是在我刀下爽爽快快的死掉来得舒服!”   妈的!想我夜不语堂堂男子汉,连男人的初体验还没有尝过,怎么可能戍守葬身在这个我最讨厌的地方!一定要拖延时间!   我心里一动,大叫道:“等一下!!你们杀了我俩也不会好过吧!而且鸭子只是失踪了,并不能说明他就这样死翘翘了。说不定他又偷了父母的钱跑到哪个乡下去逍遥快活,过一阵子没钱的时候便会好端端的、灰溜溜的回来。他从前经常这样的!”   “不!他的确是死掉了。我在旧防空洞里发现了他的尸体。”张闻说:“嘿嘿,但这样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灵感。你们俩死掉后可以放在那个防空洞里,也省了我们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不断镇定着自己的情绪,脑子从没有过的飞快转动着:“但我们死后那个诅咒还是没有解开呢?你们中的某一个人还是得死。   “……就不知道是被另一个人杀掉,还是任碟仙选中自己,不知死期为何时的痛苦等待着。那种坐立不安……   “我想如果我是他的话,一定会选择第一种方法的!”   张闻听言,不禁愣了一愣。而狗熊却不经意望了下张闻,眼中闪过一丝凶狠的光芒。   我看穿了他俩的心思,当然不会放过这种火上加油、趁火打劫的时机,当下道:“小张自然是没有狗熊身强力壮了。多半他会被杀掉。不过这也不一定,谁不知道他是个诡计多端的人。也可能他会有什么后招先把狗熊制住。嘿嘿,这样的话,喂,雪盈,我们虽死了,但却比活着的人幸运得多了!”我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挑起他们俩之间的矛盾,所谓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嘿,这可是千古不变的好方法。   “对,死了也比你们两个活着钩心斗角来的好。何况是和,是和……”她似乎还在害怕,靠着我的身体微微的颤抖着。   “喂!狗熊,别中了他们的反间计!先干掉了那两个家伙再说以后的事。”张闻这杂种果然够聪明!   我哈哈大笑道:“再说以后的事?什么事儿?难道是趁狗熊没有防备的时候手起刀落,就像你怂恿狗熊刚才那样对付我一样?!”我认定那种事只有张闻想的出来,狗熊那个死脑筋还没有升级到与他的身材成正比的地步。   果然狗熊中计了,他恶狠狠的对张闻说:“那以后怎么办?真的想杀掉我?!”他一步步的走向张闻。   那小子吓得往后直退,嘴里说着:“清醒一些,那是夜不语那混蛋的反间计。先杀了他,一切都会恢复的。碟仙不会再缠着我们,我们也不用死了!”   狗熊有了一些犹豫。我着急了,突然喊道:“呀!张闻,就是这个时候。对,用力刺下去!”   “妈的臭小子,敢偷袭我!”本来便心中有鬼的狗熊信以为真,左腿用力揣了张闻一脚。踢得他直朝窗户上撞去。   狗熊一不做二不休,索性不管我们了,扑下一刀又向张闻刺去。   只听“叮当”的一声,张闻那家伙竟然翻身滚到了狗熊的腹下。   他两脚向上一蹬,狗熊一个踉跄,撞破窗户玻璃,跌下了楼。   “哈哈,死了死了!”他发声狂笑,站起身探头向窗外望。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了他的衣领,是狗熊!原来他并没有真的摔下去,而是抓住了窗沿。   张闻被他一拉之下竟然也摔出了窗户,一只手堪堪的拼命紧抓着极浅的窗沿,一边哀求的看着我。我忍不住向那边冲过去,但却被人拉住了。是雪盈!她冷冷的看着窗外的那两个命在垂危的人。   就在这一缓之下,狗熊和张闻,他俩从六楼上掉了下去……   这两人都是头先着的,摔得脑浆四溅、血肉模糊……   “你为什么拦着我?!”我恼怒的冲她叫道。   她却幽幽地说:“那些家伙根本已经被死亡吓得没有了人性,现在的他们只是行尸走肉而已。难道你真以为他们会因为你救上了他们而感激你?不!说不定一上来就会在你的背后刺上一刀……”   虽然这一点我也非常清楚,只是……唉,我有一张理性的外表,但却常常迷失在感性中难以自拔。   窗外夜色更加浓了。我和雪盈相互偎依着无力的靠坐在墙壁上。   北风更加呼啸的刮了起来……   “啊!”突然雪盈用手捂着嘴恐惧的看着前方。   我随着她的视线看去,竟然看到教室正中桌上的碟子缓缓在八卦图文纸上动了起来。   ……还……有……一……个……   碟子慢慢的游离在这四个字之间。   最后无声的停下了。   雪盈带着满脸的惊恐望着我。我用力的握了握她的手。她笑了,将头倚在我的肩上,闭上眼,在我耳旁喃喃地道:“你一定不会像他们两个一样吧,不会为了自己而将我杀掉?”随后她又像自答似的又道:“不会!你当然不会!因为你是小夜,永远都是那个晚上的小夜……”   “还有一个……”满脑中我都想的是这四个字,对雪盈说的那段奇怪的话充耳不闻。   哈哈,还剩一个!是我还是雪盈呢?还真是造化弄人,没想到最后陷入那种自相残杀地步的,却是我们两个人……   第十三章洞穴   接下来的事真的一团糟。   警察又来了,盘问了我和雪盈很久,最后以“意外”这种无聊的借口结了案。我顿感失望,也懒得将鸭子死的地方告诉那些无能的“警察叔叔”,而是约了雪盈一起先行去调查。   虽然不知道那个梦是不是碟仙的诅咒,但是我不愿意某一天突然翘了辫子,死的不明不白。自然也不愿意雪盈枉死,那么唯一的希望,便是找出那个梦的根源。   英国的著名心理学家歇尔模特曾经说过,梦,是一个人浅睡眠潜意识下的脑部活动,每个人因为经历阅历不同,思考的方式不同,所作的梦也是独一无二的。几个人作同一个梦的机率──可以当作四舍五入掉的数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狗熊、雪盈、张闻甚至或许还有鸭子,他们都作了同一个梦。甚至是不断的在作,每晚都作,而且所梦到的剧情居然是一模一样的,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对这个问题,我根本无言以对。   还有一个疑惑。为什么我,而且只有我,没有作那个古怪的梦?难道是自己无意间比他们四个人多做了某些连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事情?但这似乎没有可能。   该死,难道碟仙游戏是真有其事,如果没有将请来的碟仙好好送回去,那个可恶的恶灵就会杀了你,吞噬掉你的灵魂?   “小夜,你在烦恼什么?”雪盈呆呆的望着我,许久,才问道。   “我在想那个梦。为什么这么久你都没有告诉我?”我抬起头,无奈的凝视着她的那双犹如醍醐般清澈通透的美眸,叹了口气。   “人家根本就不知道还有其它人和我作了同样的梦,就没有太在意。而且我知道你最近已经够头痛了,人家不想让你烦上加烦嘛!”雪盈冲我羞涩的笑着。   她伸过手来扶着我的脸,嘲笑道:“难道小夜在担心我吗?笨蛋,我才不会相信什么碟仙的诅咒。太没科学根据了。”   “也对。”我强迫脸部肌肉挤出笑容,轻声道:“这种玄乎其玄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还是不要信的好。”虽然表面在笑,心里却没有感觉轻松了丝毫。   我用力的甩了甩头,又道:“我要你买的东西都买齐没有?”   “应该是齐了,我再点点。”雪盈将背上的背包松下来,打开一样一样的清点起来:“绳子,手电筒,电池,打火机,生日用的整人蜡烛,手套,塑料袋,防水长筒靴,还有从学校资料室里偷来的防空洞的平面图。怪了,你要我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干嘛啊?”   我用手轻轻的敲击着桌面,解释道:“关于那个防空洞,有几件事必须要告诉你。   “首先,它是二战期间修建的,又深又长,就像个迷宫。由于入口处设计在低洼地区,里边肯定有大量积水。如果你不想和那里的居民,例如老鼠、蟑螂等等可爱的生物,进行亲密接触的话,最好把长筒靴穿上。   “防空洞的平面图是用来防止我们迷路。绳子、手电筒、电池、打火机是照明和应急的必备用品。塑料袋要拿来装采集到的东西。还有防空洞里细菌和恶心的东西很多,触摸东西的时候必须要戴手套。”   “那生日用的整人蜡烛呢?要那玩意儿干什么?”雪盈大为不解。   “很简单,那种蜡烛里含有大量的镁,不论你怎么丢、怎么吹都不容易灭,除非是将它放在缺氧的环境里。我怕防空洞有些地方因为太久处于封闭状态,蓄积太多的二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带上它比较保险。在开启一些封闭的地方时,就将蜡烛丢进去,看看空气里的氧含量有多少后,再三思而后行。”   “我服了!”雪盈垂下头叹气道:“小夜,有时候我真的有种冲动,想要看看你到底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长大的?为什么做每样事你都可以事先将它考虑的又全面、又仔细,就像条老奸巨猾的狐狸。”   “抱歉,我的狐狸性格是天生的,没有环境因素。”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问道:“现在几点了?”   “九点四十五,正好是宿舍楼关寝室灯的时间。”雪盈看了看手腕上的表。   “也就是说现在防空洞的入口附近也差不多没人了。”我考虑了一下各方面的因素,觉得自己计划的漏洞应该不大后,这才轻轻敲了一下雪盈的脑袋,对她叮嘱道:“下了楼你先进女厕所看看还有没有人在里边,千万要确认清楚,不然我铁定完蛋!”   二战时期,不论城市还是乡村,所有的地方都修建有数量庞大的防空洞。   当然,我们就读的这所历史悠久的学校里也毫不例外的,挖有一条,不过早在几十年前就废弃掉了。   防空洞入口前的那片空地,更是被修成了公共厕所,而入口,便可怜巴巴的被挤到了女厕所后边。   所以,要是想要进防空洞的话,就非得穿过女厕所,从右边绕进去。   这点是最麻烦的。   要我这个健康、自信、高傲的男人进女厕所,本来就很有心理压力了,最怕的就是还被人撞见,那我岂非晚节不保?努力维持的形象更会如同一江春水般,哗哗的被无情冲刷进大海。到时候恐怕连买块豆腐一头撞死都来不及,就被整个学校五千多人的口水给淹死了……   雪盈利落走进女厕所,没多久便探出头来,冲我打了个万事OK的手势。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下定决心,缓缓提起颤抖的双脚,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走进了这个男生的绝对禁地。   女厕所内的情景描述就此略过不表,太丢脸了!(其实完全是因为怕被雪盈骂作变态,只好故作镇静、目不斜视,就连走马观花的神情也不敢多流露出来。)   花了漫长的三十多秒时间,内心挣扎的我才艰难的越过这二十多米的距离,也算顺利,来到了厕所后的空地。   “小夜,你猜那个一直都努力维持自己饣肃的大哥大形象的狗熊和他色咪咪的跟班张闻,会不会都有偷窥嗜好?”一直都在心里偷笑的雪盈见我满头虚汗,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一边笑,一边像又想到了什么问:“不然的话他们怎么会想到要进女厕所后边的防空洞?”   “不要说死者的坏话!”我气闷的敲了敲她的脑袋。   雪盈用手摸着头娇嗔道:“讨厌哪~不准打人家的头,要是把我打成了白痴,我可要你娶我给我做牛做马一辈子哦。”   “哈,你要变白痴了,我绝对第一个拨通疯人院的电话。”我心不在焉的一边跟她拌嘴,一边凝神打量起这个老旧的入口。   防空洞是修建在地下十米的地方,这种深度在当时来讲已经算相当深了。   入口处是个高约一点五米的水泥结构隆起,不过早已经被学校用铁栅栏封住,可能是为了避免低年级的孩子进去探险,怕他们迷路或遇到危险。   “奇怪了。”我皱着眉头,用手在栅栏上抹了一抹,冲雪盈说道:“难道狗熊他们提到的防空洞不是这里?”   “不会,附近就只有这一个防空洞而已。”雪盈摇头,坚决否定了我的猜测。   “但是你看。”我将手上的铁锈凑到她的眼睛底下道:“栅栏上生满了铁锈和蜘蛛网,而且铁栅栏还用一把大锁紧紧的锁上了。”我把那个攵子锁提起来仔细检查了一遍,又道:“锁上没有被人撬开过的痕迹,钥匙孔里也生满了铜锈,就算用膝盖想也知道,这里已经有许多年没有人出入过了。”   雪盈也迷惑起来,她苦恼的回忆道:“张闻明明有跟我们讲他在旧防空洞里发现了鸭子的尸体,我记得学校的防空洞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入口兼出口。”   “不对,一定有问题。”   我不断思忖着,又将防空洞的平面图铺到地上细细的研究。   过了许久才抬起头,没头没脑的问雪盈:“还记得张闻和狗熊前几天对我们说的话吧?他们说自己在操场的工地发现了陈家宝藏,嘿,宝藏虽然未必是真的,不过那里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墓穴倒是真有其事。”   “这跟防空洞有什么关系?”雪盈迟疑的问。   我神秘的笑了笑:“我们去看看那个墓穴,应该会有所发现才对。”平面图上有画出防空洞的走向,很明显它是直直的朝着东南方延伸的。而操场和学校的墓穴也正好位于东南方。发现这点时,我的脑中突如其来的冒出了一个假设──或许墓穴就在防空洞某一段的上方,当工地在打地基的时候,不但挖出了那个坟墓,还将处于坟墓下方的那一截防空洞的天花板挖得坍塌下来,打通了坟墓和防空洞……而狗熊和张闻就是从墓穴的那里进入到防空洞内,并偶然发现了鸭子的尸体。   嘿,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至少有一部分疑问便能迎刃而解!   这对被大量的疑问困扰,毫无头绪,就像屋漏又逢连夜雨的可怜虫一般的我而言,无疑是一根救命的稻草。   天色很黑,黯淡无光的夜笼罩着整个工地,静静地,没有一丝声音。   我和雪盈就在这份如死的寂静中翻了进去。   不知为何,心脏在莫名其妙的快速跳动着,我打开手电筒审视四周,这座未来的学生宿舍楼已经打好了地基,正准备灌进混凝土。   “墓穴应该是在工地的最右边。”我用手指比划着找到位置,快步走了过去。雪盈紧紧的跟在我身旁,怕的又拉住了我的手。突然听见她“啊”的惊叫一声,呆呆的指着前方不肯动了。   我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的地上赫然有一个积满深水的长方形大坑洞,那个坑就和张闻描述的一样,大概有五米多长,三米多宽。只不过在夜色中看起来,竟让人感觉到不寒而栗。   不知是宽大还是瘦长的坑洞,犹如一张从地狱里慢慢爬上来的血盆大口,它张牙舞爪的无声狞笑着,就像已经等待了上千年上万年,只等我们走近便会择人而噬。   我全身冰冷的呆站着,只感觉雪盈握着我的手越来越紧。周围的气氛不知何时开始变的诡异起来,地上散乱扔放的棺木碎片就像有生命一般,不断的在夏夜中散发出阴寒的气息……   “你感觉到没有,好冷,好可怕!”雪盈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我“哼”了一声,用力掐着自己的大腿,借着疼痛将自己从那股莫名的恐惧中挣脱出来。向前走了几步,我从地上随手捡起一块棺木碎片细看着,又用指甲掐下一些碎末凑到鼻子前闻了闻。   “没错,张闻的那块棺材碎片就是从这里捡来的。”我判断道。   雪盈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她突然的转过头,深深的望着我的眼睛,迟疑的说道:“小夜,你说有没有可能……我们请去的碟仙……就是这个坟墓的主人?”   “为什么这么想?”我诧异的问。   雪盈咬着嘴唇,慢慢说道:“你不是说在一百多年前,学校的操场应该是一条大河吗?你还说过‘在水边’的意思更倾向于‘在河边’。小夜你看,这个坟墓所在的位置符合了所有的条件,而且……”   她苦苦思忖着,好久,却又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讲,总之这里给我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就好像我随时都会被那个深坑给吞噬掉。”   我对她的猜测不置可否。   “……这根本就说明不了什么。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对与死亡有关联的地方心存畏惧和惶恐,我也怕。其实你的反应都算正常了。”我说。   “不对!那些不是恐惧感!”雪盈有些歇斯底里起来,她紧紧的抓住我的手臂,全身在不断的哆嗦:“我知道害怕是什么感觉,但我现在绝对不是感到恐惧。那是一种,一种呼唤!对,是呼唤。从刚才起,我就总感到有什么在叫喊我的名字,那不是声音,而是一种思想。它不用透过我的耳膜便直接窜入了我的脑子里!我怕!我好冷!不行,我要下去救它!”   雪盈僵直的站稳身体,她猛地一把推开我,迈着沉重又艰难的步子缓缓向前走去。   “你怎么了?”我吃惊的用力拉住她,却发现她的眼睛竟然变的呆板浑暗,没有一丝神采,就如同蒙上了一层布似的。   她的脚步凌乱,却又执着,即使是被我拉着呆在原地,也依然在跨动不规律的步履。   “在水边,好冷。救我!有没有人!快来人救我。我还不想死!”突然,雪盈哭了起来。   她抱着膝盖坐到地上,流着泪,嘴里还不断的重复着那段话。   一股阴冷的感觉不禁从脊背爬上了后脑勺,我打了个冷颤,只感到自己再也不能动弹分毫。   到底是怎么回事,雪盈究竟是怎么了?难道……是鬼上身?不!这根本就不符合科学逻辑,那么,她会不会是突发性梦游症的患者?   我咬咬牙,从身后紧紧的抱住她。   雪盈开始拼命挣扎起来,她用力的想要甩开我的手,用恨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双眼死死的瞪着我:“禽兽,不要碰我。我发誓,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我死不放手,努力的将她压倒在身下。   雪盈哭着、叫着、喊着,不断用手锤打着我。   最后,她似乎累了,渐渐的不再抵抗,全身放松,昏睡了过去。   “老天爷,这个玩笑可开大了!”我喘着粗气,筋疲力尽的站起来,望着舒服的躺在地上的雪盈苦笑着摇头。唉,完了。看来她是没有可能自己走回宿舍楼,再偷溜回房间了。那么今天晚上到底该怎么办?   稍作休息,我终于认命的背起她,一步一步艰难的往教学楼走去。没办法中的办法,也只有到教室里将就一夜了。   该死!没想到还会有这种突发情况出现,害的我将全盘计划都砸的粉碎。   心里略微感觉些许沮丧,或许自己原本就不该好死不死的带雪盈到这里来。其实打捞鸭子尸体的事情,交给那些没用的警察去做,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第十四章距离   什么是突发性梦游症?要知道这一点,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突发性睡眠症(narcolepsy)。那是一种随时都可能发生的饣重性睡眠失常。患突发性睡眠症者,可能在日常生活中的任何时间突发,可能发生在行路中,可能发生在谈话时,也有可能发生在开车时驾驶座上。   而突发性梦游症就是发生在突发性睡眠症状况内的病症。突发性梦游症的原因,迄今尚无法确知,只知发病时期多在十岁至二十岁之间。据一些心理学家研究,突发性睡眠症的患者在一万人中大约有两至十个人。而可能患突发性梦游症更是少之又少。   坐在教室里,望着躺在我怀中睡得十分香甜的雪盈,我摇了摇头。   认识雪盈大概有两年多了,虽然是最近才频繁的接触她、注意她,但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发现她有过任何异样。她,应该不是突发性梦游症的患者。   那么,不久前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幕又该如何解释呢?   丝毫没有头绪。   难道雪盈刚才真的被鬼附身了?被一个多星期前我们无意中请来的碟仙附身了?刚想到这里,我的头又是一阵狂摇,不愿意再继续思考下去。   曾有一位著名的哲学家说过:“迷信,什么是迷信?当一个人对某样事物疯狂的痴迷、迷恋、崇拜、甚至开始排除异己,强迫自己不再接受任何与这种事物相悖的理念时,这就是迷信。”   或许,长久以来,我也开始迷信了,迷信于科学和一切能够用逻辑思维解释和推论的事情。而最近,发生在自己身旁的一连串事件,每一件事都在消磨我的意志,折磨我的思想。我甚至开始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有自己一直以为的那么高了……   雪盈在我怀里翻了一个身,慢慢睁开了惺忪的睡眼。“我怎么在这儿?”她慵懒的看着我,满脸诧异,却又懒懒的赖在我的大腿上不愿起来。   “你刚才晕倒了,我只好把你背回了教室。”我不愿她担心,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话。   雪盈用手梳了梳自己睡得凌乱的头发,在脑中努力回忆着什么,突然冲我笑道:“刚才人家作了个好可怕的梦。我梦到自己被人活埋在一个又黑又恐怖的洞里,四周什么也看不到。我拼命的想要爬上去,但总是力不从心。我只感觉自己的四肢丝毫不能动弹,就像被什么压住了一般。   “四周很寂静,除了我的哭叫声以外,就只能听得见墙壁的另一边还有微微的潺潺流水声。好可怕,真的好可怕!”雪盈用力的抱着我,全身又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   “不要怕,我就在你身边!”该死,不会又要发作了吧?!心有余悸的我立刻死命的拥住她,翻身将她压在地上。   出乎我的预料,雪盈立刻就不动了,也不挣扎。只感觉她的全身僵硬起来,透过单薄的衣服,甚至可以感觉到她柔软的身子在不断升温。   意识到情况似乎和不久前有所差异的我,诧异的低下头看去,竟险些碰上了雪盈鲜嫩欲滴的淡红嘴唇。   雪盈静静的圆睁着那双大眼睛,用温柔的带有一点羞涩的眼神望着我,嘴角却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   我愣住了,就这样保持着一个鼻尖的距离,和她对视了许久,突然意识到什么,这才尴尬的慌忙想要站起来。雪盈立刻用手环抱住了我的脖子,她顽皮的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然后闭上了眼睛。   完了!这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不断在崩溃着我的意志。   只感觉头慢慢的低了下去,那张绝丽的脸庞在视线里变得清晰,然后又因为距离太近而在视网膜上变的模糊,越来越模糊……两个人急促的呼吸开始交会、混合,然后散去。   最后只听到脑中“啪”的一声响,我知道,自己的理智完全崩溃了……   就在我的意志崩溃的同时,教室外传来一阵声音,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我打了个机灵,顿时清醒过来。   “你听到没有?好像有人在隔壁的办公室里找东西。”我站起身推了推雪盈,她羞红着脸,不情不愿的张开了眼睛:“这么晚了,哪还有人会发神经似的跑到教学楼里来?”她嘟着嘴看我,眼神里分明在大骂我是“胆小鬼”、“笨蛋”、“猪头”以及所有诸如此类不解风情的生物。   我唯有苦笑,拉了她悄悄的溜到办公室外的窗户底下,小心的往里边瞅着。   只见有个大约一米七五左右的男人,正蹲在办公室右脚的角落里翻找着从各个柜子抽屉里倒出来的资料。   我将中指按在嘴唇上对雪盈点点头,慢慢的无声的向左边移动了一点,想要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却不小心碰到了脚边的废纸篓。   那男人惊觉的站起身,没有丝毫犹豫,他立刻冲出办公室飞快的跑的不见了踪迹。   “该死!”我沮丧的捂住头,狠狠踢了那个被自己绊倒的废纸篓一脚。   “那个小偷真倒霉,竟然会笨的去偷废弃的办公室!”雪盈轻松的说道。   “那个小偷笨?哼,我看不见得。”   我恨恨的走进已经被小偷撬开了锁的办公室门,冲她问道:“你知道这间办公室为什么会被废弃吗?”   雪盈思忖道:“据说是十多年前有个内向的女老师不堪被自己的学生欺负,然后便在这个办公室里上吊自杀了。有人自杀过的地方就算是再胆大的人也会有所畏忌,老师们常常说里边很阴森,而且一到晚上就会出现许多无法解释的怪异事情,最后联名要求学校将这里给封起来。我记得好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错。”我拧开手电筒,一边在刚才小偷蹲过的位置细细翻找,一边对雪盈说道:“这栋楼一共有四个办公室对吧?刚才你有没有注意到,其它办公室根本就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那小偷为何偏偏先选择这间位置非常不顺手的地方呢?我看一定有问题。”   “小夜,我看是你太多疑了。”雪盈撇着嘴对我的猜测大为怀疑。我慢慢的一份数据一份数据的翻看着,突然全身一震,全身僵硬的抬起头,对她说道:“恐怕这次我不想多疑都不行了。”   将手上的那份资料递给雪盈,她只看了一眼,顿时也满脸惊讶的呆住了:“没想到,那个校长的儿子钟道,居然也是第六十二届高三三班的学生!和周剑与那个被她强奸了的李萍是同班同学!”   我找到的是一本关于钟道的学生资料簿。   不知为何,莫名其妙的感觉自己离真相似乎越来越近了,我浑身颤抖,激动的望着雪盈。   雪盈苦恼的思考了一下:“对了,至少现在我们找到了一条最明显的线索,就是周剑、钟道和李萍都是同学。如果从这个关系中引申出去的话,那么我想围绕着李萍的那段三角恋情会不会是在他们之间发生呢?”   “聪明!”我对她的判断大鼓其掌,补充道:“我们不但要去证明你提到的那一点。还要确定几样事情。一,那堆破碎的校服以及内衣是不是李萍的。二,为什么周剑的校牌会混在那堆校服碎布里。三,那段三角恋情是不是真的仅仅只是三角恋情。   “你想想,首先是李萍深爱着一个男生,但她爱的男生却又喜欢上另一个女生,想要抛弃她。嘿,再往下继续引申的话,我有理由怀疑是不是也有另外一个男生迷恋李萍。其实这就像个填空选择题,我们已知道了两个答案,只需要让它们对号入座就行了。”   我正唾沫四溅的想要将自己的疑惑一古脑全部倾销给雪盈,猛然听到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慢慢的由远至近走了过来。   我立刻向雪盈打了个手势,拉着她躲到了一组可以将整个办公室一览无余的柜子后边。   不久后有个大约一米七五左右,身材高矮都和刚才那个小偷差不多的男人走了进来。那男人面色苍白,神态憔悴颓废,背因为生活所迫而奇怪的弓着。等我们看清了他的正面,险些惊讶的叫出声来。   他,赫然就是钟道。   钟道小心的看了一下四周,这才蹲在那堆资料前仔细翻找。   我感到雪盈浑身都紧绷起来,“糟糕!”我的内心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急忙用力将她拉住,压低声音问:“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出去找他对质!”雪盈满脸天经地义的说道。   “你是不是疯了!如果他真杀过人怎么办?如果这样东西真的对他很重要,我想他完全不会介意再多杀两个。”我不可思议的盯着她,唉,越来越搞不懂现在的小女生究竟在想些什么了。   雪盈嘟起小嘴不满的说:“小夜,你顾虑太多了。知不知道有一句老话叫做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擦亮眼睛,看看本小姐精湛的表现。”她不由分说的挣脱我的手,冲我眨眨眼睛,走了出去。   “钟道,你在找这样东西吧?”雪盈将钟道的学生资料平平的举起来,大声问道。   钟道顿时浑身一震,他缓缓的转过头来,满脸都是惊讶的表情。“你是谁?”他惶恐看了看四周。   “你应该问我们是谁。”我在脸上努力挤出笑颜,也走了出去。   没办法,既然伏击失败,只好改变战略,用对峙好了。   雪盈抱歉的望了我一眼,又说道:“你为什么想找到这本学生资料簿?难道是因为上边有些你不得不销毁的秘密?是不是它会让你暴露出强奸李萍然后将她杀掉的秘密?”   “我没有强奸过萍儿,我更没有杀她。”钟道失魂落魄的喃喃说道。   “你说谎,如果你没有强奸她,为什么你会坐牢?”雪盈用眼睛一眨不眨的瞪着他。   钟道无力的坐到地上,眼神变的呆板起来:“我不能说。”   雪盈哼了一声道:“你当然不能说了。因为你根本就没办法狡辩。”   我用力的拉了雪盈一把,低声对她说道:“你不觉得钟道的表情很古怪?”   “哼,我看一定是他装出来的。”雪盈不屑的说。我摇摇头,指着他说道:“那家伙明显神志不太清楚,好像吸过毒。”   “不错,我吸过毒。”钟道抬起头,深深吸了口气,冲我俩说道:“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确实没有强奸过萍儿,更没有杀她。我也没有坐过牢,我是进了戒毒所。自从我的她死了以后,我就开始用酒精麻醉自己,然后又学会了吸毒!”他眼神空洞的呆望着办公室的天花板,缓缓的又道:“她就是死在这里的,用我送给她的丝围巾上吊自杀了。”   我和雪盈对望了一眼。我挠了挠脑袋,迟疑的问:“你说的那个她,是不是十多年前在这所办公室里上吊自杀的年轻女老师?”   “不错。你们想不到吧──我居然会爱上自己的老师!”   钟道笑起来,哈哈大笑着,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我是校长的儿子,我不用努力就可以考到自己希望的任何好成绩。不过那些成绩却统统不是真实的,我的科任老师每一个都想巴结我爸爸,所以不论我怎么考,甚至交白卷,拿到的却全都是满分。只有高秀老师对我好。她对我饣厉,也根本不会管我老子是干什么的、我的身分在学校里有多特殊……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渐渐的我发现自己的眼神再也离不开她,我居然爱上了她,爱上了自己的老师!嘿,你说,那是不是一件荒谬的事?”   “那当时李萍和你的关系是?”我思索着,望着他问。   钟道回忆道:“萍儿是我的女朋友。   “每次我想要和她提出分手,她就会哀求我,跪在地上抱住我的腿死也不放手。就算我告诉她我已经不再爱她,她也不会听。她甚至常常割腕来威胁我,逼我不要离开她。”他用手抹掉脸上的老泪:“甚至有一天,她神经兮兮的跑来告诉我自己肚子里已经怀了我的孩子。我很诧异,因为我很确定自己没有对她有过任何越轨的行为。但萍儿却信誓旦旦的说那孩子是我的,她说我可以不承认,甚至可以为了我的前途将肚子里的孩子打掉。我不置可否的丢下她走了。   “但过了不久,她又将我约到古亭那里去了。萍儿神神秘秘的递给我一个袋子,我打开一看,险些吐了出来。在里边的竟然是个婴儿,死掉的婴儿!那个婴儿满脸满身都是血,似乎是才从[此贴涉嫌违规,请及时联系斑竹]里分娩出来。甚至肚脐眼上还有长长的一截脐带……”   钟道闭上了眼睛,脸色苍白惶恐,似乎对那段记忆有着莫大的恐惧:“萍儿冲我笑着,笑的让人不寒而栗。她说她已经杀死了我们的孩子,我再也不用担心别人的闲言闲语了。我当时只感到不可思议,头也没回的离开了她。但没想到,那一走,竟然就是永别。从此后萍儿就失踪了,我想,她一定是对我彻底失望了,于是独自去了一个再也没有人会认识她的地方……”   “他的话你信吗?”雪盈将嘴凑到我耳边轻声问道。   我叹了口气:“他的故事很符合逻辑,虽然和我们从学校传说里得知的情形完全不同,但应该有一定的可信度。”   雪盈望向钟道高声问:“既然你不是凶手,干嘛三更半夜的跑到这间办公室找你的学生资料簿?”   “我的学生资料簿?”钟道诧异的抬起头:“我从来没想过要找那种东西。”   “那你来这里究竟想要找什么?”我好奇的问。   “是一个我已经遗忘了十多年的东西。”   钟道颓废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甜蜜:“是条围巾,那是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虽然老师说我太小,不能接受我。但在我苦苦哀求下,她还是收下了那条粉红色的丝织围巾。我知道,那条围巾在她自杀后就被解下来留在了这里。但直到今天我才有胆量下定决心要将它找出来!”   “对了,我一定要把它找出来!”钟道摇晃站起身,又蹲到那堆数据前翻找起来。   “你要找的东西,嗯,是不是这个?”雪盈有些难为情的将一条围巾递给了他。   钟道顿时喘息起来,他的全身开始剧烈的颤抖,接过围巾的双手更是抖个不停:“是这个,就是这个。”他喃喃的说道,横花的老泪不断从黯淡无光的眼睛中流下。   “那东西怎么会在你手里?”我奇怪的问。   雪盈冲我吐了吐舌头:“刚才你在专心翻找资料的时候,人家不小心就发现了那条丝巾,因为觉得它很不协调,就把它从墙上拿下来研究。最后被你一拉,一急就塞到进了背包里。”   我眯起眼睛怀疑的盯着她:“说谎,我看你分明是想中饱私囊。”   “人家才不会像你一样。”雪盈的脸上顿时升起一朵心事被说破的羞红,她哼了一声,侧过头去避开了我的视线。   好不容易才慢慢回复正常的钟道看了我们一眼,哀求道:“你们能不能让我留在这里独自安静一会儿?”   我和雪盈对视,然后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但没想到我们刚走出办公室,钟道就用力将门关上,反锁了起来。   “你在做什么?”我一愣,接着用力的敲打起紧闭的门。   “你们不用管我,我好想高秀老师,真的好想她。”透过身旁的玻璃窗,只见钟道缓缓的爬上办公桌,将手里的围巾吊在天花板上。他用双手拉住垂下来的部分,转头望着毫不犹豫的打破玻璃窗,正拼命的想要将焊在窗户内层的铁栅栏撬开的我和雪盈,长长叹了一口气,微笑着说道:“你们知不知道,其实人死了也一样可以在一起。只要你和那个你喜欢的人,在同样的地方,用同一种方法死掉。那么两个人就可以生生世世都在一起,永远也不用分离了。”   一股寒意爬上了我的背脊,我打了个冷颤,大声冲他吼道:“你这个笨蛋!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还谈什么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你根本就是懦弱,不敢面对现实!!”   “对,我是懦弱,是胆小。不然也不会用十三年的时间才下定决心。”钟道眼神空洞的望着那条围巾,突然全身一震,他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空气,幸福的笑了起来。   “老师,是你,你来接我了?”他笑着,哭着,流着泪,哽咽地说道:“我已经三十一岁了,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毛头小子,老师应该能接受我了吧?我好幸福,真的好幸福。”   钟道慢慢的将头伸入了用围巾打出的结里,正要用双脚蹬开椅子,就在这时,有一双看不见的手突然掐住了他的脖子。   “萍儿,为什么是你!又是你!”钟道吃力的咳嗽着,他捂住脖子,痛苦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放开我,我要去和老师在一起。为什么你总是要阻拦我?说高秀老师搞师生恋,还被自己的学生搞大肚子的谣言,是你散布的对吧,你的忌妒心好强。为什么你直到死也不愿放过我,让我和老师在一起?”   钟道畸形的直起脖子,拼命的想要将头再次伸进绳结里,但他身后却有那双无形的手拼命的掐住他将他往后拉。   他的脖子外皮顿时在两种力的作用下开始呈现出螺旋状,最后表皮甚至被剥落下来,流出了血淋淋的气管和颈部大动脉。   钟道用力的挣扎,终于挣脱了那只手,将头放了进去。迅速的踢开椅子,他被围巾吊在了天花板上,身体还在不断的旋转着。当他的脸转向我和雪盈的方向时,钟道笑了。   是幸福、满足的微笑……   我全身僵硬的呆站着,理智的大脑完全不敢接受眼前的一切。   “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雪盈也被惊呆了,嘴里不住的重复着那句话。   突然办公室的门被猛地从里边推开,撞在墙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有股恶寒毫无来由的通过全身,我所有的毛发几乎都同时因恐惧而立了起来。   “在水边……还有一个……还有一个……”   有一个冰冷、阴暗、呆板的声音透过耳膜,传入脑海,并且不断在脑中回荡重复。   我强忍住害怕,朝四周探望着。但什么也没有看到。不远处有的只有寂静的如同噩梦般狰狞妖娆的诡异夜色。   “还有一个……是吗?”雪盈喃喃说道,她挽住我的手,将头靠在了我肩上,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着。“小夜,你说……那最后一个会是你,还是我呢?”她望着我的眼睛,见我依然呆呆的望着远处的黑暗发怔,竟然“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笑的流下了眼泪。   “小夜,我猜那最后一个,绝对不会是你……”   第十五章怪女   第二天,思忖许久的我终于去警局将鸭子死的地方说了出来。于是学校又乱糟糟了。   警署的人打开了防空洞,在工地下边的那一段找出了两具男性尸体。   其中有一具的确是鸭子的,他被泡在污水里全身都肿胀起来。   法医鉴定出他死于急性心肌梗塞,而死亡时间竟是在……在他与那群初一生的约会前两个小时!   那么,那天晚上和那些小鬼在一起的又是谁呢?难道真的有鬼?!   而第二具尸体,让整件事更加的扑朔迷离。   很明显他被丢入防空洞有好几年了,被污水侵蚀的只剩下骸骨和毛发。法医难以判断他生前的样子。不过还好在那具男尸身上发现了一张校牌,这才揭开了他的身分──他居然就是那个校园传说中,五年前因为听到亭子附近传出婴儿的啼哭声,然后便突然消失掉的高二男生王强!   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竟然连续死了好几个人,而且现任校长更痛失了自己的爱子。学校当然不希望这种事传扬出去,于是钱这种东西又发挥了作用。   但在校的学生却凄惨了。不但学校里的任何东西都不断疯狂涨价,而且还不断让交有的没有的许多费用。   唉,我在那天后,突然感到心力憔悴,索性请了几天假回家了。   我的家离学校并不远,是坐汽车半个多小时便到的邻镇。老爸显然听说了学校里发生的那一连串事故,但却一态反常的没有多问我。   “哈,还是家里好……”站在寝室的落地窗前,看着屋顶花园正中央的喷泉在大雨中不断的翻起白浪般的水柱,我感叹道。   虽然都过了好几天近乎与世隔绝的生活,但心里依然轻松不起来。还有一个……到底死的会是谁呢?雪盈,抑或是我?   站累了,索性打开电视,把它调到了本地的电视台。   午间新闻正好开始不久,我兴味索然的看着,隐隐只知道似乎昨天早晨又有人跳楼自杀了。   “真是的,为什么现在的人总是这么无聊……到底把自己的生命当作什么了!”我喃喃自语道,不由把声音调大,想听听这次的笨蛋又是谁。电视上慢慢播出了自杀者的照片,还没等我看清,这时楼下传来了一阵声音。   叮……叮……是门铃响起来了。我向下望去,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从上虽不能看到样貌,不过身材很好,很眼熟的样子。下楼一看。   呵呵,竟然是雪盈!   她全身都湿透了,像很害怕似的满脸惊慌。一见到我便紧紧的抱住我哭泣起来……她的身体很柔软,但却冷的惊人。可能是因为周身淋满了雨的缘故吧……天!真是搞得我一头雾水。“怎……怎么了?!”我一向不会哄女孩子,因为这种感性的生物总是会干一些自己无法理解的傻事。   好不容易一个小时后才哄的她静下来,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坐下。   “葡萄酒还是咖啡?”我问。   “随便。”她的声音还在微微发着颤……唉,真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我压抑着自己的好奇心,等她喝下几口红葡萄酒后这才缓缓的问:“可以说了吧……你为什么来找我……还有为什么会那么害怕?”   雪盈点点头却道:“把手借我行吗?”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用自己那双柔软的小手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像是在壮胆,又像是在确定我的存在。这才缓缓诉说起来:   “今天早晨我照常去上课,但上到第三堂时却感到身体很不舒服,总是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于是便向老师请了假提早回宿舍去休息。按理说那时都在上课,几乎没有人还留在宿舍楼里。但当我打开自己的宿舍门时,却看到一个身穿紫蓝色连衣裙的高年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我的床上。我以为是自己走错门了,急忙说了一声对不起退了出来。但再看门牌,不对呀!这里明明就是我的寝室嘛!我又走了进去对她说”学姐,你走错门了。“她没有转过头来看我,也没有回答,只是依旧呆呆的坐着。   “要不……难道你是在等谁?我上铺的张嘉吗?”我继续问着,一边打量她,一边又向前走了几步。这个学姐穿的裙子好老旧,大概已是十多年前的款式了更奇怪的是裙角上竟然还有几个补丁。不过还算是朴素整洁。这种势利的学校也会收这种穷学生?我大为惊奇的想,不禁心泛怜惜的又道:“学姐,你的裙子都破了……换一件新的吧。正好昨天我买了几件,不过太大了……但你穿起来似乎刚好,呵呵,想不想试一试?   “她依然默不作声,不看我也不作任何表示,就像这个房间里就只有她一个人在独处似的。我想难道是自己哪句话得罪了她?啊!不好!听说较穷的学生到大城市的学校后都会有自卑感,可能刚才我伤到她的自尊心了。这可不好!于是我急忙说:”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这位学姐终于有了反应,她慢慢的转过头来望我。啊呀!她……她竟然没有脸!不!应该说她的脸上一片空白,本应有五官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就像一个只画出了脸轮廓与头发的漫画像!   “我尖叫着冲了出去,但耳中却分明听到她在我背后嘿嘿笑着,用那种怪异而且冰冷的声音不断重复着‘在水边……还有一个……在水边……还有一个……嘿嘿,呵呵呵呵’……”   雪盈讲到这里,手因惊恐而不断用力,指甲几乎陷到了我的肉里。可想而知,她的心里有多么的害怕!   “于是你就到这里来找我了?”我不动声色的问。她点点头。我叹了口气:“就快吃午饭了,一起来吧。吃过饭我送你回学校。”   “不!我不要回去。”她叫起来。   “那你准备怎么样?”我问:“难道要住在这里吗?”   “不可以吗?”她迷惑道。   我顿时被这个傻气十足的问题弄到哭笑不得:“当然不可以了!试想一下,一个女孩有家不回竟然睡在了一个男孩那里。于是有人就会问‘喂,两个年轻健康的男女共同在一个屋子里过了一夜。那么会发生什么呢’?然后另一个人就会假装回答道:”还能干什么?除了干那个什么,就只有干那个什么了‘。“到那时闲言闲语一起来,我倒没有什么,不过你就惨了。”   “这有什么!”雪盈毫不在乎的说:“──都快要没命了,谁还会在乎那么许多。而且你曾答应过要保护我的!”   “对呀。我是在保护你……保护你的名誉嘛。”   “但是送我回去,我,我好害怕!”   “有什么怕的。”我不怒反笑:“以后学乖一点。不要落单就没事了。”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了。”   “你真的不肯收留我?”   “这是为了你好。”   “好吧!大傻瓜,那我现在就回去。你满意了吧!”她生气的向外走。   “喂,用的着这么大反应吗?我送你!”我抓上外衣跟了上去。   唉,所以说我尤其厌倦那种不知所谓的女人。她们反复无常的性格让人很是无所适从。明明是为她们着想吧,换来的却是那张臭脸,搞什么嘛!   当坐公共汽车回到学校时,雪盈的气也像消了。   在宿舍楼口,她道:“陪陪我行吗?现在去上课肯定是要被逮出来骂了。而且还是那个万阎王的……”   我道:“不好吧,这可是女生宿舍。被别人看到的话就惨了。”   “有什么关系嘛,现在都在上课。难道你不怕我出意外?如果它又来了呢?!”她抓住我的手硬把我拉了进去。我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呵呵,这是我第一次进女生的寝室。   还真和男生的那种脏乱的宿舍有着天壤之别。雪盈的床铺是在靠窗的下铺,干净整洁的天蓝色床单上放着折的整整齐齐的被子。   “嘿,还真像她的外表。满整洁的嘛。整洁的就像好昨晚都没用过一样。”我想着,但却又感到略略有些不妥。为什么自己会认为这床铺昨晚没用?   我俩坐到床沿上,相互默不作声。她静静的看了我一会儿,又将眼神射向了窗外。   “我总是喜欢看对面不远处的那棵大树。有时还能看到树杈上的鸟巢。呵哈,那里有鸟爸爸、鸟妈妈、还有一只刚生出的小鸟。它还不会飞,只是每天都吱吱叫着,耐心的等着自己的父母归来……”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那以后你可以继续观察呀,直到那只小鸟会飞了,会在秋天和父母一起南迁了。”我道。   “可是那,那只小鸟还会不会回来?”   “应该会吧……”   “你保证?!”   “哈,哪敢保证。”   她又呆呆的望着我,突然天真的说:“我想那只小鸟一定会回来,它一定独自回来,然后在那个生育了自己的巢穴里取妻生子。因为它一定舍不得这块生它养它的土地,舍不得自己深爱的人。就算那个人不知道自己已经痴痴的爱上了他,甚至他并不会喜欢自己……但是小鸟一定还是会将深藏在心底的爱进行下去,虽然她不能得到他,但也要让他永远无法忘记自己,就算是付出自己的生命,只要是为他……你说,那只小鸟是不是很傻?”   “不,这或许就是它的命运吧。挣不脱,也甩不掉。”我被她的情绪感染,不禁也伤感起来。   这时,远处传来了下课的铃声。不知不觉,竟然已经放学了。   “好,必须走了。”我站起身来:“被其它人看到我在这里的话,一定会被当作花痴抓起来。”   雪盈依依不舍的望着我,眼中流露出的只有悲伤与凄苦。就像再也不能见到我、不能见到这个世界了一般。她拉着我,然后又犹豫着放开。突然,她抬起头将淡红的嘴唇印在了我的嘴上。我毫无防备,只觉得她的唇软软的,但却很冰,冰的让人心痛……   那瞬间我的脑中突然闪过电视里播出的,昨晚自杀者的照片……那,赫然就是雪盈。   “不!不要!不应该是这样子!”我绝望的大声叫道。但她却只是冲我淡淡的一笑:“这一切都只是为了你,我要你永远记着我!”   风又刮了起来。它穿过那棵树的树梢,静静的无声的将枯叶摘下。一只小鸟吱吱叫着,振动着它幼嫩的翅膀迈出了离开巢穴的第一步……   尾声   我去参加了雪盈的葬礼……临走时她的母亲将她的日记本送给了我,说是留个纪念。   但我终究没有打开它的勇气。   雪盈是在我回家后的第三个夜晚死去的,从宿舍楼顶层跳了下来。   她……是自杀的。没有人知道原因,所以在校园里便自然而然的流传起许多好的不好的流言。   但我却知道她自杀的真正动机──我们中的某一个人必须得死。   想安心就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被另一个人杀掉,二是任碟仙选中自己,不知死期为何时的痛苦等待着,坐立不安的等待着……   但雪盈却选择了第三种方法。   她自杀了,为我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但我却又为她做了什么呢?只是无力的看着她在我的眼前变淡,越来越淡,最后永远的消失在了虚空中……   好累!真的好累!   我不愿再在那个令人心碎的学校继续读下去,便办了退学手续。   在办手续的那几天,学校为了洗洗霉气,准备将所有老旧的校舍都翻新一次,不过整个施工计划在半途就夭折了。因为在扩大新校舍的地基时,大量的水从地下蜂拥而出,将整个工地和操场都淹了起来。   我这才明白,一百多年前原本该在操场位置上的大河去了哪里?它一直都没有突然消失过,只是流入了十米多深的地底之下。   今天天气晴朗,我来墓园看雪盈。经过这一段时间,我想了很多。   无论如何,她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不甘心……我不甘心让她就这样死的不明不白……   我一定要追查出事情的真相……一定要给自己和雪盈一个交代!   在雪盈的坟前,我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于是,我去拜访了周剑。   唯一和钟道以及李萍有关的人,如今只剩下他了。   他不在家,于是我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几个字,连同一张照片一并从门缝中塞进了屋里。   当夜,他依约到了学校的那片樟树林中。   “你这是什么意思?”   周剑将那张写有“我已经知道了一切。不想被揭穿,今晚十一点就到学校亭子附近的樟树林来。”字样的小纸条,和我特意留给他的照片拿出来,递到我眼前,阴冷的问道。   我不置可否的从他手里抽过照下了一大堆衣服碎片和一张校牌的照片,慢吞吞的说道:“周剑。雪泉乡第一中学第六十二届高三三班的学生,十三年前他顺利的考上了一间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名牌大学。但是,他竟然放弃了飞黄腾达的机会,毅然进入警校。并在十一年前开始到自己的母校当个实在没有任何前途的小小校警。为什么?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母校有深深的眷恋,还是别有目的、另有所图呢?我对这个问题大感迷惑,你能不能告诉我答案?”   “当然可以。”出乎我的意料,周剑爽快的答道:“一个可以考上名牌大学的人通常都不会太笨,而一个不是太笨的人通常都不会有过多莫名其妙的情结。那个人当然是别有目的。”   “有什么目的?”我机敏的问。   周剑抬头死死的盯着我,缓然道:“既然是目的,没有实现前当然没人愿意说出口。”   我回瞪着他,突然笑起来,哈哈大笑:“你是聪明人,我也自认不算太笨。我们两个聪明人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好了。李萍是你杀的对吧?”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嘿,既然你不懂,不妨听我讲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十三年前这所学校里的故事。”   我用双眼和他对视,深吸一口气说道:“这个故事有三个主角,分别叫做钟道、李萍以及周剑。他们同校同班,而且还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故事开始时,这三个主角的关系其实还相当单纯,李萍是钟道的女朋友,而周剑是这两人的友人。但突然有一天,周剑发现自己爱上了李萍,爱的无法自拔,于是一直都保持微妙平衡的天平开始动荡起来。   “不久后,钟道向李萍提出分手,原因是他爱上了自己的导师高秀。就在这一刻,三人之间的平衡彻底被打破。周剑开始不断为自己所喜欢的人谋画,他四处传播高秀老师的流言蜚语,最后更将她逼死。又教被爱人抛弃几近精神崩溃的李萍装作怀孕,博取钟道的同情。同时,他也暗暗为自己设想着。但几次示爱都被拒绝后,他这才真正感觉到,李萍的心中永远都只有钟道,她根本就容不下自己,于是长久以来积累在心中的怨气开始慢慢爆发出来……”   一个深沉灰暗的夜晚,在学校的樟树林里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厮打。   “臭女人,我有什么地方比不上那个家伙?我是那么爱你,比他更爱你!你说要刚出生的婴儿,我就去帮你偷了一个;你说讨厌高秀老师,再也不想见到她。我就为你散布她的谣言,将她逼死;你说,还有谁比我对你更好?”   那个男人是周剑,他的面色狰狞,一次次的将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女孩身上的校服疯狂的撕扯下来。   女孩拼命的挣扎,厮咬着他,用恨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双眼死死的瞪着周剑:“禽兽,不要碰我。我发誓,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做鬼?哼,臭女人,我成全你,我让你变鬼。”周剑阴森诡异的笑起来,他用力掐住那女孩的脖子,越掐越紧,直到她不再挣扎,全身都软软的塌了下去。   周剑这才像是幡然醒悟了什么,慌忙的松开了手。   “萍儿,我不是故意的。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怎么舍得杀你!”他害怕的将手塞进自己的嘴里,紧缩起身体,全身都颤抖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周剑突然笑了,一边嘿嘿傻笑,他一边俯下身深情的抚摸着那女孩的脸:“这样也好,萍儿,这样你就不会再喜欢其它人了。你永远都是我的了!”   “……你就是这样杀死了李萍,将她与婴儿的尸体藏在了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我盯着周剑,不放过他脸上流露出的任何表情。   但我失望了,他只是咧开嘴笑着,说道:“很有想象力的故事,我倒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怀疑我。”   “其实很简单。”我重重的靠在曾经挂着蓝色包裹的那棵白樟树上,叹了口气:“雪盈死后,我确实颓废过……我不甘心让她就这样死的不明不白,便决心要追查出真相。”   一定要给自己……和雪盈一个交代!我心里默默的想着。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校园传说里有某些东西被扭曲了,而当我回想起钟道临死前对我和雪盈说过的那番话时,突然恍然大悟。   “校园传说中所有的东西都被传的亦真亦假,而主角却不是钟道──为什么会有这些校园传说?为什么会将钟道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其实第二个问题很显而易见,因为编造校园传说的人对钟道,抱有强烈的恨意。”   我冲周剑微笑起来:“周剑,只有经年累月待在这所学校里的人,才有能力将流言传说任意扭曲,指鹿为马。你做了十一年的校警,为人处世都很低调,以至于很少有人知道你的存在,即使是我,也是在偶然找到了你的校牌后才发现有你这个人,开始注意起你。哪知道越调查你,越觉得你这个人不简单!”   我顿了顿又道:“其实我开始怀疑你,是因为校园传说中的那个婴儿。钟道临死时说他从没有对李萍有过越轨的行为,李萍怀着的孩子绝对不是他的。我相信他。于是,李萍究竟是不是怀了孩子?如果怀了,孩子是谁的?如果没有怀的话,她拿给钟道看的婴儿尸体又是哪里来的?我灵机一动,请朋友帮我调查,十三年前雪泉镇的医院里是不是有婴儿被偷走。没想到,很容易就找到了记录,更有想象不到的收获是,那家医院的一位老护士信誓旦旦的说,抱走婴儿的小偷穿着第一中学的校服,由于事情闹得很大,所以到现在她还很清楚的记得……   “──李萍根本就没有怀孕,她拿去给钟道看的那个婴儿,就是你从医院里偷去的那一个!”   周剑依然是满脸的笑意,就像在听一个与自己完全无关的故事:“你的话自相矛盾,既然你说钟道从没有碰过李萍,那么我想他们两个当事人应该心知肚明才对。李萍又怎么可能用莫须有的东西去博取同情?就算她有那么蠢,我想我也不会笨到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你当然有自己的算盘。”我用目光锁住他,耐心的解释:“李萍因为被钟道甩了,大受打击下神经变得不正常。不管你向她建议什么,只要说成可以让钟道重回她身边,她就一定会照做不误;而你,更是想让李萍因为这件事对钟道彻底死心,让她明白那个男人已经永远不会再爱她了。所以你才冒险做了这件蠢事。”   周剑用力的鼓起掌:“很精采的推理。如果真是我杀了李萍,那么你说,我将她的尸体藏在了哪里?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发现?”   我冷然一笑,朝脚下望去:“我想答案就在这颗白樟树下。只要向下挖,立刻就可以发现有巨大的空洞,李萍以及婴儿的尸体应该就在那里!”   “你是怎么发现的?”周剑终于色变了。   “其实很简单。吕营那群初一生不久前来过这片树林,想要挖掘婴儿的尸体,他曾向我提到他们在这棵树下挖出了一个非常阴冷的洞穴,但第二天再去看时却发现,前一晚挖过的地方竟然丝毫没有被挖掘过的痕迹,这让我大惑不解。当排除他在撒谎的可能性后,我开始一次又一次的调查这里,终于发现了一个可疑之处。”   我蹲下身,用手抓起一把泥土:“他们挖掘过的地方土质僵硬没有弹性,就和坟旁边的燥土一样。但最大的疑点是那里过于自然、没有任何人工干扰过的痕迹,这反而变得十分不自然了──”吕营那群人并没有发梦,他们确实有挖到洞穴,只是被某个人基于某种目的湮灭掉了他们所弄出来的痕迹。而看你现在的表情,我更能确定那个人就是你。“   周剑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五年前,那个高二生王强也是你杀的吧?他无意间知道了这个洞穴的秘密,被你发现后杀了他灭口?”我继续着我的推断:“然后你又添油加醋的将他的失踪,纳入你的那个、早已将事实扭曲的校园传说里,用来威丯其它好奇心比较旺盛的年轻人,提醒他们尽量少进樟树林,免得遭遇不幸。”   周剑猛地抬起头,带着一丝诡异地望着我,说道:“不错,王强确实是我杀的。那家伙狗急跳墙爬上树逃命,我也跟着他爬,越来越高,后来,我干脆将那棵白樟树下边的分枝一条一条,给全部砍了下来!哈哈哈哈,到最后他还是要死在我手上!”   “只是没想到啊……冥冥中自有安排,王强不止是发现了李萍的尸体,还将她的一些衣服碎块,和当初杀李萍时被你不知怎么会疏忽掉的校牌,给包了起来,他爬树,或许根本不是要躲开你,而是想将那包东西挂在白樟树上,为这个事件提供线索!”我接着说道。   周剑的脸一阵扭曲,凶狠得不像人,眼中尽是残忍和愤恨,竟散发出一种怒极反笑的妖异感。   “我想鸭子也是你杀的吧?你为什么要杀他?难道他也发现了那个洞穴?”我不动声色的问。   周剑摇头:“鸭子?你是说王炜?我没有杀他。我发现他时他已经翘辫子了,我不愿事情在这里搞大,就发善心把他的尸体和王强的丢在一起。”   “那么陈家宝藏呢?”见他变的如此配合,我心中暗喜:“狗熊和张闻死后,我曾经想过,或许当初他们邀我和雪盈去那个工地上的墓穴,只是想杀我们灭口;但现在想想,证明陈家墓穴藏有宝藏的那块棺材碎木上所新刻的宋体字,设下这个卝局的人,很可能就是你!   “……由于你知道我们在调查李萍的事情,而且越来越有进展,于是你想趁我们下去墓穴时将入口封起来,将追查鸭子死因的所有人来个一网打尽,但你没想到我竟然看出了那字体有问题,害你的阴谋没有得逞。”   “不错。那确实是我的妙计,不过我倒是没有说谎。那确实是陈家墓穴的陪葬墓。嘿,你想不想知道陈家真正的墓穴在哪里?”周剑不理会我震惊的目光,将视线转到身后的那两座古墓上。   “那……是陈家的主墓?”我大为惊讶。   “那就是陈家墓穴,不过里边倒是没有任何宝藏。就连陪葬品都没有。但是却有一条很长很隐蔽的通道,可以通往远在操场那边的陪葬墓。陪葬墓下边就有一段防空洞,而且因为长年失修,那段防空洞与陪葬墓之间的夹层塌陷下来,露出一个相互连接的大洞,给了我处理尸体很大的方便。我绝对不会让那两个臭男人的尸体和我的萍儿放在一起!”   原来如此。我虽然猜到了陪葬墓就在防空洞某一段上方,但一直都单方面的认为是工地在打地基的时候,挖出了陪葬墓,还将陪葬墓下方的那一截防空洞挖得坍塌下来,打通了陪葬墓与防空洞之间的夹层,将两者连接起来……   周剑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问我:“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变的这么配合?”   “估计你已经决定要自首了。”我不动声色的答。   周剑哈哈大笑起来:“你很聪明,但是也笨的可以。你以为在身上藏著录音机,悄悄的把我的话录下来,就可以把我绳之于法吗?告诉你,我会像杀死王强那样杀了你灭口,大不了再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藏你的尸体。”   “你真以为我会那么笨?”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狡猾的笑。   周剑一愣,随后面色狰狞的一步一步向我走过来:“不要想卝我,来的时候我已经仔细检查过附近。今天是礼拜六,现在整个学校里除了你和我以外,就没有第三个人了!”   我从裤袋里掏出录音机随手丢在地上,缓缓说道:“凡事都有例外。这个东西只不过是卝你说出真话的道具罢了。哼,既然地上藏人卝不了你,难道我不会把人藏在地下?”我清了清嗓子,冲右边那座古墓的方向大声喊道:“表哥,你出场的时间到了。”   看着表哥夜峰,从墓穴的入口爬出来时,我再次用视线锁住周剑,沉声说:“当我明白白樟树的下边有个大洞穴时,立刻就联想到那洞穴或许和树林中的两个坟墓有关联。于是我避开你的监视后拼命找,嘿,皇天不负有心人,那个被隐藏在左边墓穴墓碑下的出入口终于被我找了出来。再然后,一场我精心策画,自编自导自演的用来令你认罪的苦肉计就上场了。   “当然,如果直到现在你还不愿意认罪的话,那就和我玩一个游戏好了。一个关于碟仙的游戏……”   周剑,这个看起来忠厚老实的家伙,被丢进监狱后不久,警署对外宣布了他的罪刑。罪名是强奸谋杀李萍、谋杀王强,以及谋杀夜不语未遂……   根据周剑的供词,开挖了陈家墓穴后,在一个深坑里找到了一具女人和一具婴儿的尸体。调查后经证实,正是十几年前突然失踪的女生李萍。   她确实是被谋杀的。被周剑捆住了手脚,残忍的扔进了那个深坑里。   周剑被判处了死刑。   但很可惜,法律并没来得及惩罚他。在执行死刑前,他死在了监狱里。   周剑的死状据说很恐怖,他的眼睛睁的死死的,满脸惊骇,手僵硬的向空中抓去,表情十分的痛苦。究竟在他临死前到底看到了什么,竟然令得他被活活的吓死?   我不知道,也不太想知道。   一天晚上,老爸走进我的房间,将一个信封递给了我。   “这是什么?”我满脸疲倦的问。   “机票。”   “机票?到哪儿的?”   “美国。这段时间发生了那么多事。我看你最好还是出去散散心的好。”   “我不想去。”   “在那边有我的朋友。你也认识的,前年还来看过你。”   “我真的不想去!哪儿也不想去。”   “小时候你不是口口声声说长大了要娶他们家的那个姐姐吗!”   “……”   一个星期后,我去了美国。   在机场,我那个在隔壁县当刑警的表哥夜峰气喘吁吁的跑来,找到了我。   “我看过了周剑案子的报告,感觉疑点很多,所以完全私人的想要听听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夜峰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瞪了他一眼:“你的好奇心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旺盛了?”   “别忘了,我们可是有血缘关系。”夜峰陪笑道:“而且我对你这个魔鬼表弟经历的所有事情都很好奇。因为只要在你身边发生的事件,就绝对不会平淡。”   我想反驳他,但最终只是自哀自怨的长叹了口气:“昨天我将整个事件综合后又思考了一次,突然发现许多疑惑都变得可以解释了。现在想来,我们和九年前那四个女孩所请来的,所谓的碟仙,应该就是被周剑杀害的李萍吧!她想告诉我们自己被埋在河边,但八卦图文纸上却没有河字。于是才出现了我们五个人眼前的‘在水边’这三个字。”   “那九年前李芸为什么会杀死徐许、张秀和王文?”   “很简单,因为恐惧。这玩意儿有时候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凶器,我想李芸四个也作了和鸭子、狗熊、张闻、雪盈他们一样的梦。她怕。怕自己会死。于是她先下手为强,亲手谋杀了自己的三个好朋友。”   我顿了顿,又轻声道:“当然,这个事件还有许多疑惑是我没有想通的。首先是八卦图文纸上的字与梦里的东西,究竟是那个可悲而又带着神经质的女孩向我们发出的警告?还是她因为自己无处申冤的愤恨,而想要报复所有的人类?   “还有,就是去找婴儿尸体的那一晚,出发前鸭子既然就已经死了,究竟又是谁和那群初一生在一起?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为什么只有我没有作那个梦?难道是我比他们多做了些什么?唉,最近我几乎想破了脑袋都找不到答案。”   表哥夜峰思忖了一下,突然道:“这几个问题或许我能给你些建议。”   我立刻惊讶的望向他。   表哥得意的笑起来:“这场历时十三年,死了十多个人的悲剧其实一开始就有两个凶手。第一个是主犯周剑,他杀死了李萍、王强还有那个被自己偷来的婴儿。   “第二个犯人是李萍,她是凶手同时也是个可悲的受害者。那女人死后怨气不散,开始疯狂的想要寻找突破口……正好你们这群不怕死的蠢蛋去请碟仙,无意间让她的怨灵醒了过来。要知道,往生者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不是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所能想象的,醒过来的怨气开始侵蚀所有玩过碟仙游戏的人,最后将他们统统杀死。”   表哥吞下一口唾沫继续说道:“如果是这样,你的所谓疑惑就很好解释了。和那群初一生去樟树林的东西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李萍的亡魂,二是王强的亡魂。我个人比较偏向于后者。这样顺推上去,九年前,李芸也有可能不是自杀,而是在李萍的怨气影响下跳了楼。因为一个怕死到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而连续杀掉三个好朋友的人,我实在想不出任何她会因为羞愧而自杀的理由。至于你的雪盈,或许也不是因为担心你而选择了死……”   我呆呆的站在原地,脑中一片混乱。过了许久才苦笑道:“你是警察吧……怎么看起来比我还迷信?”   “就因为我是警察,所以才更相信这些神神怪怪的事情。”表哥正色道。   “就算你的论调说得通,那你又怎么解释为什么只有我一个没有作那个古怪的梦呢?”   “很简单。小夜你不是从小就常常遇到怪异的事情吗?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可以活到现在?为什么在许多事件里死掉的通常都是别人而不是你?”   表哥望着我:“还记得奶奶常说你出生时有个云游的道人说你一生注定不会寻常的事吗?我猜你一定有某种特异的体质,可以为你消灾避祸。”   我沉默,无语,虽然表面上对表哥的话不置可否,但内心明显开始动摇了。   “不过陈家墓穴和陪葬墓之间的通道还真隐蔽,刑警队的人在挖出王强和王炜的尸体时,居然没有任何人发现了这个通道。”   我哼了一声:“这充分证明了你们刑警队的人素质有多低。我看当时所有人的注意重心,都偏移到找到尸体的那段防空洞去了,完全没有人联想到那两具尸体是由陈家主墓穴运到陪葬墓,再由陪葬墓的坍塌部分丢入防空洞内的。”   “还有一件事。”表哥夜峰用责备的语气道:“既然你早就知道了墓穴的出入口在哪里,为什么还要冒险去套周剑的话?你知不知道独自面对那种穷凶恶极的人有多危险。如果他突然偷袭,我根本就来不及跑出来救你。更何况你这家伙事前什么都不对我说,只是要我躲在那个该死的洞里看一场好戏!”   “我也很不想冒这个险。”我苦笑:“但真的没有办法,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的推理,没有任何真凭实据。就算把洞穴的出入口告诉警方,到最后找到的也只是两具尸体,根本无法将那王八蛋绳之以法,而且还打草惊蛇。我只好出此下策。”   夜峰对我的解释不置可否,他思忖了一会儿,突然道:“我调查了王强的一些资料,你想不想听?”   我一愣,然后点头。   “那么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柯兰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是哪一年传入这里的?”   “大概是10年前。”   “不错。”表哥神秘的笑了笑:“我记得那年整个镇都因为这本小说而掀起了一阵侦探热潮。王强就是因为它变成了一个忠实的侦探迷。他从初中开始就在学校里组建了一个名叫‘侦探学社’的社团,不过很倒运的是一直到他失踪,那个社团还是只有孤零零的他自己一个社员。或许是为了招揽会员又或者想要在别人面前证明自己的推理能力,他在失踪前曾在校报上扬言说自己可以解开校园传说中的迷。我想,那家伙说不定在当时就掌握到什么线索了。”   我点点头:“或许那时候他已经发现了主墓穴的入口。”   “但问题是聪明如周剑那样的家伙,在杀掉李萍时又怎么会没有注意到自己校牌丢失的事?”   我略感苦恼的挠挠头,突地想到了些什么,‘啊’的叫出声来。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周剑在杀李萍时,因为慌乱才将他的校牌混到了李萍那堆被撕破的衣物里。看来我是大错特错了!”我缓缓说道。   “难道不对吗?”表哥夜峰疑惑的问。   “不对。我认为周剑是故意将自己的校牌和李萍的尸体放到一起的!”   表哥大为吃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样做对他是百害而无一利吧!”   “那样做当然有他的意义。你试想一下,如果你爱一个人,爱到无可自拔,爱到为了独自占有她,甚至不惜杀死她的地步。那么你是不是会希望自己能时时刻刻、每分每秒都可以和她在一起?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周剑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如果他常常呆在坟墓下,就一定会遭到怀疑,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于是这个对李萍爱的发痴的周剑就将自己的校牌放到李萍的尸骨旁,用它来代替自己。”我舔了舔嘴唇继续说道:“这样想来,或许周剑放弃大好的前途回到这个学校来当个不起眼的校警也不是为了守住他杀人的秘密,而是要和李萍的尸骨长相肆守。但是五年前的某一天他在下主墓穴时,不巧被王强偶然间看到了。王强得意的在校报上大放厥词后,下到主墓穴去,然后他发现了李萍以及婴儿的尸体。还记得五年前雪泉镇上发生的一起特大纵火案吗?当时烧毁了东区的一栋大公寓,到现在纵火犯也没有被找到。很巧的是王强的家恰恰就在那个公寓里,我猜那场火就是周剑放的,他杀掉王强后并没有在王强身上找到被他带走的校牌和属于李萍的衣物,然后一把火烧了他的家堙灭证据。”   夜峰叹了口气:“其实想一想,钟道、李萍还有周剑,其实他们每一个都是受害者,感情的受害者,所以才造成今天的局面。唉,不过没想到的是周剑那家伙就算在证据确凿下还死不认罪,居然还是和你玩了那个碟仙的游戏。他真是自找死路!”   “我倒是有另一种看法。”我偏过头唐突地问:“据说周剑是被吓死的吧?”   “不错,我去看过他的尸体。他的死状十分可怕,满脸的惊骇。”   我深吸一口气,淡淡说道:“其实有时候惊骇莫名和欣喜若狂两种表情是很难分辨的。或许周剑明知道自己已经穷途末路了,他想见自己喜欢的人最后一面,即使那个人已经变做恨不得生餐自己血肉的厉鬼……哈,或许周剑死去的那一刻才是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刻吧。”   望向蔚蓝的天空,却突然发现自己再也难以轻松的笑起来。   究竟是怎样的怨恨,才会使李萍那样原本乖巧的女孩变做四处索魂、杀害无辜的厉鬼呢?   不过还好,这个事件,应该就此拉下帘幕了吧。   还有一件不得不说的事。   学校的陈家墓穴被挖开后,许多考古学家陆续赶来对其进行考证。最终证明了它确是真货。但令人非常不解的是:整个偌大的墓穴里果然如周剑讲的那样,陈老爷子没有任何陪葬。只在最深处找出了两口棺材。棺材的封口上贴了许多的符咒,费力的打开后,考古学家们惊讶的发现,每口棺材里居然只放着一只手臂。   陈老爷子尸体的其它部分呢?是谁会那么恨他,在他死后还要将他分尸?这些疑问一时间成为了报刊杂志上的头版头条,在当时造成了很大的轰动。   许多年后,当我的阅历增加时,回过头再次回忆这个事件,我才知道,所有的一切,不论是李萍强烈到杀了八个人的怨气,还是樟树林午夜婴儿的啼哭,都出在这两截早已干枯得只剩下骨头的手臂上。而这次,居然是我第一次和陈家墓穴的正面冲突。   不过,这又是后话了。   唉……内心很痛。   或许人生就是这样,经历了,失去了,人才会慢慢成熟,慢慢长大。   “虽然小鸟不能得到他,但也要让他永远无法忘记自己,就算是付出自己的生命,只要是为他……你说,那只小鸟是不是很傻?”在东航的飞机上,不知为何,我又想起了雪盈最后说过的那句话。翻开她的日记,第一页用秀挺的笔迹写着她自己的名字。名字下边还有两个字——小鸟……   “是呀,小鸟真傻,即使她这样做了也没有人会高兴,只会让自己的亲人伤心……”我的心很痛,却又欲哭无泪。索性望向了窗外。   机外,广阔无垠的太平洋呈现出一片透明的蓝色。天空也很蓝,它与海水不断的向视线的尽头延伸,延伸,一直延伸,直到我再也看不到的远处。   那里,会有天堂吧……   夜不语诡谜档案第一集──碟仙~在水边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二集──木偶预告:   被老爸半强迫着,我去了他在美国的朋友遥叔叔家散心,但却惊闻小时候初恋的对象小洁姐姐去世的噩耗。   而后伤心欲绝的我发现,小洁姐姐的死竟然存在着许多难以理解的疑点,于是我决定调查这件事。不知是不是凑巧,一个神秘的女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要求我放弃追查小洁姐姐的真正死因。   但好奇心泛滥的我当然是充耳不闻,我跟着遥嘉一起去参加了一场降灵会,其后奇怪的事情竟然层出不穷。到底这背后有什么东西在暗暗的控制着?随着调查的深入,我惊奇的发现这竟然起始于一场百年前的悲剧……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2 木偶》夜不语   文案:   一百多年的恋与怨,慢慢延烧,诅咒弥漫在恐惧与死亡之间。真相会被揭开?还是依然深埋地下?   初恋情人的过世,让夜不语的散心之旅变成伤心之旅,死因的背后存在诸多难以理解的疑点,他决定找出真相,但是突然出现的神秘女孩,却要求他放弃追查……   紧接著,一场降灵会展开,怪事开始层出不穷,死亡的人数增加,诅咒弥漫整个小镇……这背后有什么东西在暗暗控制著?那神秘的女孩又是谁?   夜不语惊奇的发现,这起事件竟起始于一场百年前的悲剧……   黑影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在原地站著,拖拽出长长的影子。静!如死的寂静,随著时间慢慢在这诡异的房间中流逝著。不知过了多久,富翁终于忍不住了,他缓缓的回过头望去。   顿时惊骇充斥了整个大脑,富翁瞪大眼睛死死的望著不远处地上,心脏不受控制的狂乱跳动,几乎要从胸膛中蹦了出来。   “我爱你……”就在心脏快要爆开的瞬那,富翁终于听到了一个冰冷的声音,一个冰冷的有如从地狱深处传出的声音……   第二集 木偶   引子一   “我爱你……我爱你……”   一个十分甜美的声音回荡在这个午夜黑暗的房间里,但它却不是发自某个标志的美人儿的口中,而只是一具刚成形的木偶。毫无疑问,这是个非常漂亮的木偶,金色的长发,白色的洋裙,极佳的身段,身后还有一团粉红色的蝴蝶结——这是个隐蔽的发条,每当拧紧它,这个可爱的木偶便会活起来,愉快而又深情的对花了许多精力来制造自己的主人不断说着三个字——我爱你。   它的主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单身木偶臣,很有才华但却总是得不到赏识,导致至今依然得不到任何女子的青睐。十年前他还曾有过结婚的念头,但当对方看到自己脏乱且又没有任何值钱摆设的房间时,当即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从此后这个可怜的木偶臣便打消了结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做着自己梦想中的木偶。终于有一天,他做出了纤儿,这个有生以来最好的杰作。他兴奋的躺在破旧的单人床上,用双手将这个取名为‘纤儿’的木偶拿到眼前出神的看着,一遍又一遍的听纤儿对自己的告白。   纤儿那双木雕笔描的美丽双眼就像有神一般,总是深情的望着自己,像是有着无限的爱意。木偶臣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唉,纤儿,如果你有生命那该有多好!你会嫁给我吧……”   木偶的脸似乎黯淡了下去,流露出了很惋惜的表情,就像在惋惜自己仅仅是个木偶,一个只会说三个字的木偶。木偶臣并没有发现它的表情,只是又笑了笑,喃喃说道:“哈哈,我真是个傻瓜。其实有没有妻子又怎么样呢?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一个相处了已经有五年的妻子。从我在二手木材市场选择你的身体开始,直到用刻刀慢慢在岚檀香木上雕绘出你的躯干,五年了,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也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   他说着说着,将木偶放在了心口。纤儿依然幸福的对这个为自己付出了一切的人说着‘我爱你’,义无返顾的说着,靠在他消瘦的胸膛上,暖暖的,直到背后的发条‘咔’的一声走到尽头,这才极不情愿的停了下来。   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平淡而又无奇的过去了。这个木偶臣越来越穷困潦倒,直到连基本的生活问题都再难以解决。“你已经拖欠半年的房租了,这个月再不交齐,我恐怕你必须搬出去。”一向和蔼的房主又来找了他,木偶臣唯唯诺诺的答应着,心里却一筹莫展。从两个月前起就再也没有人找自己定做木偶了,干些别的?抱歉,自己却除了制作木偶以外,什么也不会干。   “纤儿,你说我该怎么办呢?我是不是真的那么没用?”他出神的看着木偶,最后苦笑道:“对不起,我几乎忘了你除了会说三个字以外,什么也不会做……”   纤儿的双目中透露着怜惜与悲痛,似乎在痛恨自己的无能。突然它向左边一倒,从桌上掉了下去。木偶臣惊叫了一声慌忙将它抱起来,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后,这才长长吐了口气:“还好没有事儿,如果你也出了什么意外,我……我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忽然,他的眼睛不经意间在刚才木偶掉落的地方瞟到了些什么。是今天的报纸,上边用很大的版面登着一则广告:‘木偶比赛,凡是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者均可参加。报名地址是……’   “太好了!我要的就是这个!”木偶臣兴奋的吻了纤儿一下:“你一定可以拿第一的!我相信!奖金真丰厚,足够我们付房租以及堆满了一桌子的帐单了。”   他小心翼翼的带着自己的木偶,怀着对未来的希望出了门。   屋外,阳光很刺眼,也特别的美丽。但他却不知道,当自己毫无犹豫的跨出门时,一场将会延续数百年的悲剧将从此时开始了……   引子二   如墨般浓黑的夜晚,豪宅静静的耸立在一片高大的杉树林中。豪宅里没有丝毫光亮,毕竟已经到了凌晨。不论这个豪宅的主人还是里边的仆人,都已经沉沉的入睡了。   富翁独自躺在一张大床上用力的将四肢舒展开。对于有许多女人的自己,偶尔还是需要单独一个人享受寂寞这种玩意儿的。   今天就是自己需要静静的一个人呆着的日子,没有那些女人七嘴八舌的鸹躁吵闹,世界仿佛顿时安静了许多!   不知为何今天的他特别烦躁。那种烦躁不安的感觉深深的盘踞在脑中,一直得不到发泄。因为这种感觉,他失眠了。即使吃了安眠药也找不到丝毫睡意。   富翁索性从床上坐起身,随手拿过一只雪茄大口抽起来。一亮一暗的微弱火光在这间黑暗的房间中特别刺眼。   突然,一阵轻微的碰撞声从卧室外传来。有小偷?富翁下意识的愣了愣,然后笑了,脸上堆积的肥肉因为笑而抽动,显得十分难看。他感到好笑,是因为他就是个十足的强盗,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他更会偷更会抢?他别人面前,他永远都是个慈善家、大好人。殊不知他捐献的东西都是从那些脑子里长满尘土,看着他就感激的痛哭流涕的家伙手中抢来的。   而那些人却只会麻木的任自己强取豪夺,被自己压榨光后,还会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有些人天生就是贱命。他们的一生只有一个作用,就是用来作为自己这种伟人的垫脚石。为自己创造财富,被自己永远的踩在脚下。   富翁笑着,从枕头底下抽出手枪,轻轻打开卧室的门走了出去。居然有人胆敢在他这个大强盗的家里班门弄斧,为了奖励那人的勇气,他决定亲自赏他一颗子弹。   总之今晚的他太过无聊了,或许找点刺激,杀个人后,自己会睡的更舒服!   富翁悄悄的走到走廊,肥胖的有些臃肿的宽大身体走起来居然没有发出太大的声音。   “嘭嘭”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依然十分微弱,像是什么东西落到了地上。富翁立刻判断出那声音来自自己的收藏室。   不知为何,他对人型的东西都有一种古怪的收藏癖。特别是木偶。或许是因为人不管有多愚蠢,终究还是会有自己的思想。但木偶不会,它们永远都不会产生自己的意志,只能任自己摆布,永远都不会背叛自己。所以每次富翁玩弄他收藏的木偶,都会感觉心情变的十分宁静。   那种宁静是金钱、权利和女人都不能带给他的。   发出声音的那个收藏室就是自己收藏木偶的地方,那里放着各式各样的木偶,而每个木偶的背后都有一段十分美妙的故事。一段自己用尽各种卑鄙的手段将它们从原先的主人手里掠夺过来,攫为己有的故事。   富翁缓缓的打开收藏室的门,举起手枪,却没有发现小偷的人影。只有一个木偶安静的躺在红色的地毯上。富翁走过去将它拣起来,却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这个木偶不是已经被自己扔掉了吗?哪个仆人又将它拣了回来?不过也好,为了得到这个木偶,自己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富翁满意的看着木偶那张被划的满是伤痕的脸,那是自己用刻刀一刀一刀狠狠刮上去的。因为这个木偶实在不乖,对着自己居然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木偶那张在黑暗中显得十分狰狞的脸似乎散发着怨恨,它的眼睛就像在死死的盯着自己。   富翁打了个冷颤,他将木偶仍在地上,把脚用力的踩上去。木偶背后的发条‘嘣’的一声断掉了。   富翁愉悦的大笑起来:“瞪我啊,就算你再怎么瞪我也没用。你只是个木偶而已,就算我把你摔的残破不全,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木偶静静的躺在地上,依旧用怨恨的眼神盯着富翁。富翁开始不安起来,他一脚将那个木偶踢进房间的角落里,然后转过身慢慢的欣赏起自己那些精美绝伦的收藏品。   沉沁在黑暗里的木偶是最美的。在黑暗里,这些没有生命的物体总是带着一种朦胧和神秘,富翁很享受这些视觉感受带给自己的刺激。这就像女人一样,容貌绝丽、霞姿月韵的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宠儿。她们穿白色的衣服显得高贵,穿着黑色的衣服就是神秘。不过再美的女人也赢不了那些雕刻家手中刻出的木偶。   美丽的女人总有老的时候,木偶却不会。   富翁突然有种冲动,他想为自己最宠爱的那几个女人做一个木偶。用她们的容貌做成的木偶就算是她们老了、变丑了以后依然会陪伴自己。而且绝对不会违逆自己,不会背着自己去偷情。   人老了总会变的多疑,更何况是原本就很多疑的他。富翁打了个冷颤,什么时候气温变的这么冷了?他向四周看了看,所有的东西都安安静静的呆在它们原来的地方。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个房间里有什么不一样了。   错觉吧。   富翁摇摇头准备走出房间,就在他的手要接触门把时,所有的动作全都唐突的停顿下来。富翁猛的转身点燃蜡烛台,然后死死的望着房间的某个角落。   不见了!被自己踢到那个角落的木偶居然不见了!富翁感到自己的心脏在疯狂的跳动。他找遍了整个房间始终没有找出那个被自己丢掉后又突然在收藏室里出现的木偶。   难道是因为自己睡眠不足才产生了幻觉?富翁立刻找到了安慰自己的理由。有钱人总是可以很快的找到解释自己行为的理由,而这个富翁显然是个中高手。他用力的揉了揉太阳穴。   就在这时,蜡烛毫无预兆的全部熄灭了。还没等他惊叫出声,一股阴寒无比的目光凝固在他的背上。富翁顿时感到自己的全身都僵硬起来。身体在那股目光的怨恨中不受控制的颤抖着,不断的颤抖,冷汗一滴接着一滴如泉般涌出来。   一道影子,比黑暗更黑更浓的影子慢慢的伸长,停在了富翁脚下。   “谁?是谁?”富翁用发颤的声音问道:“你要钱还是要女人?只要你肯放过我,我可以统统都给你。”   黑影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在原地站着,拖拽出长长的影子。静!如死的寂静随着时间慢慢的在这间充斥满诡异气氛的房间中流逝着。   不知过了多久,富翁终于忍不住了,他缓缓的回过头望去。   顿时惊骇充斥了整个大脑,富翁瞪大眼睛死死的望着不远处的地上。心脏不受控制的狂乱跳动,越跳越快、越跳越烈,几乎要从胸膛中蹦了出来。   “我爱你……”   就在心脏快要爆开的瞬那,富翁终于听到了一个冰冷的声音,一个冰冷的有如从地狱深处传出的声音……   第一章 到来   北风刮的很烈。刚推开机场的旋转门,一股冷风便吹了过来。   “呵,原来西雅图的夏天也这么凉快。”我推着行李车走出了候机室。忘了介绍,我叫做夜不语,如果正常的话应该是个初三生了吧,但由于某种原因我半是散心、半是被老爸逼着来到了美国。   这里是西雅图国际机场,处在西雅图市的西郊,离波特兰有400多公里。它的地理位置很奇特,几乎是在俄勒冈洲与华盛顿洲的交界处,位于美国本土西部最北端,是华盛顿州的最大城市,所以显得特别出名。呵呵,养眼养眼,又有一对久别重逢的情侣拥抱在一起接吻了。真是好运。   我一边带着深重、激动、严肃、认真、心痛的百味感情心不在焉的向前走着,一边在人群中找着那几个人。   “小夜,在这里!这里!”一个女孩清亮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定睛一看,是个15岁的妙龄少女,她穿着很新潮的超短套裙,短发,样子挺可爱的,可惜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应了一声,但却见那女孩一边继续叫着我的名字,一边越过我朝我身后走去。   她抱住了我身后的一个帅哥,高兴的说:“小夜,没想到才几年没见,你就长的这么高这么帅了。”   我哭笑不得的拉了拉她道:“喂,小嘉,我在这里。”   她装出迷惑的样子看看我,又看了看抱着的帅哥,这才极不情愿的放开手说:“哼。原来还是那么个只高我几厘米的毛小子。我还以为有机会了呢!”   我不怒反笑道:“是!对不起啊,我还是那么不起眼真是有伤大雅。哼,你这小妮子一点也没变,只要一看到帅哥就会沾上去。”   这个家伙叫遥嘉,是我父亲的好朋友——遥叔叔的二女儿。在我记忆中,她总是一个刁蛮任性的古怪女生。性格跟她姐姐比起来实在是差太多了。   “呵呵,你们俩的感情还是那么好。这样我就放心了。”遥阿姨笑着说。不知什么时候,他们俩夫妻已经走了过来。“妈妈的眼睛有问题!”遥嘉嚷道。我毫不理会她,只是向外边望了望,略微奇怪的问:“小洁姐姐呢?她怎么没来接我?”   遥叔叔很勉强的笑了笑正要答话,突然,遥阿姨眼睛一红,险些哭了起来。她靠着遥叔叔,吃力的说着:“她……她不是不想来接你,只是去了个很远的地方,一时还回不来。”   我很是奇怪,正欲问下去时,却听遥嘉跺了跺脚,咬着嘴唇大叫道:“妈!面对现实吧!姐,姐她……”那家伙一改惯有的搞笑神色,变的十分严肃,光洁的脸微微抽颤着:“姐,她……已经死了!”   “小嘉!”遥叔叔脑怒的吼了一声,但已经晚了。话出时,顿时有两个人倒了下去。遥阿姨晕了,而我却不可置信的坐倒在地上,只感到全身乏力……   小洁姐姐死了?!骗人的吧!那么温柔,那么可爱的女孩……记得小时候,我常常对这个大自己两岁的姐姐说自己长大后一定要娶她做妻子。这时她总会红着脸,柔柔的轻声说:‘傻瓜,小夜还这么小,以后一定会遇到许多比姐姐更好的女生吧。’然后我便会说:‘但我只喜欢小洁姐姐一个,永远都是。’   小孩子的话虽然很多都是说过就忘了,但她却一直都是自己初恋的对象。但她却突然死了,不在了,哈,为什么自己的命运总是这样。雪盈是,遥洁也是。难道我爱上的女孩都不能长命吗?   本来是一场快乐的相聚就这样不快的被阴云笼罩了。   吃过饭,闷闷不乐的我独自出门去散心。绕出住宿区就是杰雨森大道,这是条很宽的公路,路上常有一些心情忧闷,食欲不佳,心事重重的老家伙们来散步。而公路的尽头有个不大的公园,很幽静。据说穿过这公园后再走不远便是著名的赤色国道,那条国道一直可以通到温哥华去。对了,从前遥叔叔一家一直都是住在加拿大的。直到一年以前才搬到美国来。而小洁姐姐的死也是在一年前。这是否有些联系呢?   我并不认为他们是为了逃避痛苦才搬走的。遥叔叔一家是那种会坚守着死去的女儿的一切的人。要不然如果怕睹物生悲的话,那又何必特意在现在的房子里腾出一个房间来做为自己死去的女儿的房间。还将一切都布置的和她生前一样呢?!   那为什么他们要搬?有哪种原因可以令他们不得不放弃有着自己女儿回忆的房子,被迫来到了美国?人的好奇心还真是种无法评价的东西。我悲痛的心情顿时被这些疑问占据了。   暮色浓了起来,夕阳的残辉染黯了不远处的树林。我本来想借着如此美景打消一切烦恼的,但脑中却突然又增加了一个疑问。到底小洁姐姐是怎么死的?!每当问到这个,那一家人总是支支吾吾,像有什么隐秘。难道她的死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苦衷?   我用力摇摇头,想将一切烦恼和疑问都甩开。但一分钟后我便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到。就像我常常说过的一般,自己是个好奇心非常泛滥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就算丢掉性命也毫不在乎。   苦苦的一笑,我开始整理起这件事的头绪。现在有两个疑问,一是遥家为什么要搬到美国。二是遥洁是怎么死的。其实这两个疑问的答案都很容易到手。只需要问那三个人中的其中一个。不过遥叔叔的嘴一向都很紧,而问遥阿姨的话又会让她再次伤心……那么最大的切入口就只剩下遥嘉了。幸好那小妮子的口风向来不紧,应该可以套出些什么。对,就那么办。   天色越来越暗了,我起身准备离开公园,突然听到身旁的树林中传来一阵娑娑的声响。接着一个女孩钻了出来。“你是遥嘉家新来的客人吧?”她冲我问道。   我转过头打量了她一眼,却不由震惊的呆住了。多么漂亮的女孩!毫无疑问,她是个华裔的后代。有着黑色的披肩发,红润秀美的脸颊,极佳的身段,清纯亮丽的就如草原上未经这个文明的世界污染过的馨香空气。而她那双如丽月般的明眸正注视着自己。看我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看,她不禁害羞的脸上一红,嗔道:“原来总是挂在阿洁姐姐嘴边的夜不语是个大流氓。”   我回过神来,这才呵呵笑道:“如果我夜不语身旁每个认识的女孩都像你一般可爱,那我宁愿当流氓。”她也笑了起来:“呸,油腔滑调,应该掌嘴。”或许女人都喜欢别人称赞自己美丽,她的语气里似乎并没有恼怒的成份。   我顿了顿问道:“对了,你怎么认识我?”话一出口我便后悔了,因为这犯了一个很大的逻辑性错误。既然她已经说过我的名字长挂在小洁姐姐的口中,那么一定也就看过我的照片了。   她却并没有回答我的愚蠢疑问,只是直接了当的说出了来意;“我希望你可以不追问或调查一切有关阿洁姐姐的事。”   “……为什么?”我的脸上笑意尽去。   “没有为什么,只是如果你还想活的长一些的话。”   “对不起,我不太懂你的意思。这算是威胁吗?”   “不,只是一个可爱女孩的单纯的善意的建议罢了。”   “那我是不是完全可以不去理会?”   “可以,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命很长的话。”   一阵沉默,我俩静站着对视着对方。“我的命一向都很长。”我慢慢的说出了这句话。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果然像她说过的那样。你根本就是个顽固的人。唉,真伤脑筋。”说完便自顾自的准备离去。   “喂!”我冲她的身后叫道:“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了,但却不告诉我你的。这似乎有欠公平吧!”   “我叫Annie。”她回应了,但却终究没有回头的离开了我的视野。   Annie?!呵,还真是个古怪的可爱女生。不过为什么她会知道我一定会去探究小洁姐姐的事?在她的话中似乎说明这件事的真像里蕴藏着极大的危险。我感到自己的好奇心更加炽热起来。   这件事我一定要去查个水落石出!在回去的路上,我暗暗的下定了决心。   ※※   西雅图的夏日总是很奇怪,当西边天际的最后一丝火烧云消失无踪迹时,刺骨的寒冷也随之而产生了。遥叔叔的新家坐落在西雅图市北部的郊区,屋后便是绵延数百里的国家公园,虽然风景优美,但人气却相应的少了很多。对于习惯了中国大城市那种嘈杂拥挤生活的人来说,不失是一种新鲜。很夜了。想了很久的我终于敲响了遥嘉的寝室。   “干什么,人家正忙!”那家伙很不情愿的打开门,一时间我呆住了。这小妮子竟然只披了一条浴巾。“什么呀,原来是小夜!怎么,想夜袭我?”   “怎……怎么可能!”我结结巴巴的答道,突然感觉面子也一时有些挂不住了。哈哈,最近的女孩发育的真快,胸部好大,都快到E码了!!   “唉,真可惜。我还以为小夜突然开窍了。”她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随手甩了瓶可乐给我,坐到了床上。   “哈哈,其实是怎样的……”我刚想开口,却发现思路完全被她打乱掉,本来已经有了头绪的诱导询问方案竟然变的千头万绪,如同乱麻般不知从何处问起。   “哈哈,打扰了,哈哈,我只是来给你道个晚安而已。有个好梦。哈哈,我走了。”没有办法之下,我唯有浅尝辄止,不惹怀疑的借机溜掉。嘿,总之只要不打草惊蛇有明天就还有的是时间!   “傻瓜!”我打开门,正要走出去时遥嘉突然从背后抱住了我,她的大胸脯紧紧压着我的背脊,软绵绵的,让我禁不住浑身一颤,魂都飞掉了。“小夜你的想法我怎么会猜不到。”她呼吸急促起来,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如兰的吐气不断哈在我的耳根上轻轻说:“你一定是在想那种事对吧!”   “哪,哪种事……”我更结巴了。   “哈哈,我可以告诉你。全都告诉你!不过……”她神秘的笑着,轻轻把我推出门,一边小声对我说:“明天晚上11点在屋后等我。到时候我什么都……哈哈,去睡吧!”   ‘天!西雅图真好!E!E!’我一边揉着乱跳的胸口,一边嘀咕着,完全忘掉了今晚的目的。回到房间,鞋也不脱便倒在床上。上玄月的银光从窗外射了进来,望出去,似乎风又大起来了。   我深深吐了口气,充血的脑子也渐渐平静了下来。我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当然不会报有太多不自量力的幻想,不过也真是吓了一跳,那小妮子竟然色诱自己,真不知道她想玩什么花样!小洁姐姐的死亡烟幕,遥嘉那家伙的古怪行为,以及一个不知所谓的离奇女孩Annie。哈哈,看来这件事越来越有趣了。   第二章 降灵   第二天一早我便突然被一种感觉惊醒了。天色朦朦隆隆的,望出窗外,风还是很大,似乎预兆着随时会有突如其来的暴雨。咦!似乎有一个影子正向屋后的森林移动着,看背影似乎就是昨天遇到的那个女孩。好奇心的做崇,我翻身起床,快速穿好衣服,翻出窗户跟踪了过去。   我紧紧跟着她,但也不过份逼近。这女孩进了森林,接着钻入小路飞快前进着,似乎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我不敢大意,一边走,一边在显眼的树的根部刻下箭头以免迷路。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她竟然在我身前10多米处消失了!天!真是没有道理!虽然这里的灌木很杂,但是也不应该这么唐突的一下变不见了!就像施展了隐身法一般!   我着急的向前跑了几步,突然停住,忙闪入旁边的灌木丛里。好险,差些上当!活生生的人当然不会凭空消失,原因只有一个,便是高度差。那里应该有个至少2米高的斜坡,不但是个藏身的好地方,还可以出其不意的试探有没有跟踪者。   但是,数分钟后远处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看来是我想多了。”我挠挠头,咕噜着走过去一看,顿时惊讶的呆住了!这里竟然是个直径达300多米的大圆坑,坑四周很圆滑,看不出是人工造成还是自然形成的。最令人惊讶的是圆坑中央有个非常大的教堂,样貌极其老旧古怪,似乎许多年前曾经失过火,有一大半已经倒塌了。   那女孩为什么一个人到这种连男人看到都感觉有些发寒的地方?是她的秘密基地还是有某些宗教原因?我大感有趣的走下去,正想打开教堂破旧的门查探一番。突然被一个硬物顶住了后背,接着有个冰冷的声音响了起来:“为什么跟踪我?”   “Annie!哈,哈,我,我是夜不语,你把枪放下先!”我认出了她的声音,结结巴巴的打着哈哈。   “嘻嘻!什么啊!原来是小夜,你电视剧看多了吧,没想到一根木棒就能把你吓成那样,笑死人了!”Annie笑着跳开,但漂亮的脸孔上神情却有些不自然,准确的说是有些怪异。   我尴尬的陪笑了几声,一时找不到开场白。没想到她竟然主动开口了:“小夜,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好像是个老教堂!”我看了看四周。Annie叹了口气说:“听过赤色惨剧吗?”我点点头道:“几年前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过。似乎说美国的珂巴尼斯教一千多人集体在一所教堂里服毒自杀,并焚烧了教堂。啊!对了,就在赤色国道上,我来时还路过过,教堂都已经重新修过了,还可以参观!说是提醒美国人民不忘前事!”   “嗯,基本上是这样。”Annie点点头;“可是你知不知道珂巴尼斯教的自杀人数远远超过政府透露的一千三百人,不,正确的说应该是五千七百三十人!”   “什么!!”我一愣,突然震惊的站了起来,不由的再次向身旁的教堂望去!   “不错!”Annie黯然道:“这里就是珂巴尼斯教的别一个政府没有公开的自杀场所,剩余的四千四百三十人的葬身地!”   “你……嗯,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打了个冷颤,只感到背脊也凉起来。Annie没有回答,只是悠然地望着这个废墟,嘴里轻轻的突出了这么几句:“好强烈啊!这里的灵压。它再也受不起任何和灵异有关的活动了……”   ※※   夜降临了。11点正,我守诺的等在屋后。“嘘,好险,差一点脱不了身!”遥嘉这小妮子穿了一件不太合身的白色连衣裙,一边抱怨,一边拉过我的手说:“好了,跟我走。先申明,那段路有些可怕哦,你可不要哭!”   “我又不像你这么胆小!”我呸了一声,随口道:“没想到你也会买这么保守的连衣裙!”   “什么啊!这是姐姐的!”她看了看四周,确定了个方向走过去。   “我们要到哪儿去?”我疑惑的问。   “是招灵会啊!你不是也想知道姐姐的真正死因吗?我请了几个会些招数的朋友招姐姐的冤魂回来问问!”   “啊!你竟然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我吃了一惊。她深深的看着我,苦涩的摇摇头。   “……不过这样有用吗?”我又问道。   “在那个地方很灵的!相信我,一定可以。只要是那个地方!”   “噢!是哪里这么厉害?!”   “附近的一个破教堂哪!在那里举行降灵仪式百试百灵!”   “什么!!”我大叫一声,全身僵硬的停住了脚步。   ※※   那座教堂兴建于一百三十七年前,至于为什么会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兴建,图书馆里并没有任何记载,只是讲在那之前这里曾经是个富翁的私人土地,富翁在某一天突然暴毕,俄纳克镇的镇民便在这个富翁的豪宅旧址上建起了这所奇形怪状的教堂。   以上便是和Annie分开后,我到镇里的图书馆查到的有关这所教堂的全部资料。诈看下似乎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但只要想想却又感到迷雾重重。为什么教堂一定要兴建在豪宅上?难道是那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联想开来,隐隐觉得富翁的死亡也变得模糊起来。   不知为何,这座教堂总给我一种压抑感,似乎有什么东西生存在它的体内,随时都会破体而出似的!所以当我听遥嘉说要在那里举行一场招灵会,不由得失神大叫了一声。遥嘉飞快的捂住我的嘴,低声责备道:“干什么!害怕的话一个人回去好了!”   “不,我当然不会害怕!只是……”   “嘘!只剩下半个小时了!有话到了那里再说。快点走吧!”她打断我的话,急急忙忙的向前走去。没过多久那个椭圆形的大坑就出现在我们眼前。原来早晨跟踪Annie时,她竟然故意饶了远路!唉!那个古怪的女孩,真不知道她是什么来历,似乎知道很多不为人所知的事情……不知为何,每当我一想到她时总恨的牙痒痒的,有种要将她所有的一却都挖掘出来的迫切期望!   “Jone,人都到齐了吗?”遥嘉轻轻叫了一声。我回过神来,听到左边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擞擞的声音,接着有个十五六岁的男孩钻了出来。“都到了,就等你了”Jone说着,打量起我,哈哈笑了两声友好的伸出手道:“听说中国的男人都会功夫,这是真的吗?”   “哈哈,对,法律规定的。”我笑着和他握了握手。遥嘉笑的腰都弯下了,笑骂道:“Jone,别听这家伙胡说八道,他只会一样功夫,就是吹牛皮。”   夜色很沉了。黑色的天幕上无星无月,在这种吞嚼一切的黑暗的衬托下,破旧的教堂更是有种震撼人心的恐怖感!   推开教堂破旧的大门,一间很大的主厅便呈现了出来。主厅里的桌椅已经被挪开了,中央露出了个30多平方米的空白地方。有二十多个人正忙碌着,有的在地上画些什么东西,有的急忙在四周点上蜡烛。好昏暗的地方!我揉了揉眼睛,当看清地上画着的是什么东西时,一时呆住了!   “阿不珂卢斯驱魔阵!”我指着地上的东西惊讶的失声叫道:“你们竟然会这种东西?!”   “我不是早说过了吗!”遥嘉不满的撇撇嘴。离她不远的男孩惊异的看了我一样,向我伸出手道:“我是Jame,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社长。哈哈,没想到来自遥远的东方的朋友竟然可以叫出这种特殊的五茫星阵的名字!”   “什么!这真的是阿不珂卢斯驱魔阵!”我像傻瓜般呆呆的看着这东西,一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阿不珂卢斯这个名字起源于欧洲神话,他原本是力量和欲望的大天使,可是因为体内不断膨胀的欲望而背叛了主,更想取主而代之,但这个阴谋正要实行时却被主发现了,于是他用血画出了一幅图形,打开了天界通往魔界的大门。他成功逃到了魔界。而后来这个图形就被人们称为阿不珂卢斯驱魔阵,更因为它在传说中有打开人魔神三届的能力而被人归为了五茫星阵的一种!   “这是个神奇的魔法阵,只要有那个人生前使用过的东西,还有个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人,就可以召唤出他的亡灵。很有趣吧!我们西雅图中学灵异社已经有好几代在研究它了!“Jame狂热的看着魔法阵。   “别开玩笑了!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我甩开他的手吼道。因为自身的关系,我曾经查找过许多有关灵异方面的书籍,当然对这种魔法阵的属性亦有所耳闻了。据说它只能在高灵压的地方才会有效果,但很忌在有亡灵的地方使用。传闻说它会使亡灵聚集起来,招来厄运,甚至令人有生命危险!如果Annie的话是真的,那么这里就至少枉死过四千四百三十一人!这么恐怖的数字会引来什么后果呢?以我这么强烈的好奇心也没有一丝想知道的欲望!   “对照书上的记载,我可以判断这里的灵压非常之高。非常适合这种大型魔法阵的施展。”Jame的眼神中满是痴迷。   “我并不是指这些,我是在问你知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它的历史背景,还有它究竟有没有死过人在这里!”我吼叫着,神情有些失态!Jame不解的望着我,突然浑身一震。   “啊!你的意思是说这里之所以灵压高,是因为有冤魂残留着?!”他呆了呆,猛地转过身叫道:“快把蜡烛灭掉,还有地上的魔法图!快!用脚把它擦掉……糟糕!已经来不及了!”他看看表,就在这时,从魔法阵里射出了一阵强烈的光线。光线强烈却并不刺眼,如雾一般缥缈,但是却令人感到非常的寒冷。   所有人都惊呆了。光线弥漫了整个主厅,它萦绕向每个人,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我们在光线里全身僵硬起来……感觉上大概过了一个世纪,这如有生命的光线就像决定了什么,一齐向遥嘉笼罩过去。“不要!!”她吓得大叫起来,全身却又偏偏不能动弹分毫!   “Jame!这个魔法阵应该有结阵的咒语吧!快把它念出来!”我用眼睛瞄了瞄Jame叫道。   “啊!有!有!有!我差些忘了!”Jame慌慌张张的从嘴里吐出几个古语单词:“穿过今天与明天的交界,汝将获得重生。”   阿不珂卢斯驱魔阵中射出的光芒立刻唐突的消失了。但所有的人依旧心惊胆寒的站着,脸上不停的流着冷汗。   “结束了吧……”遥嘉心有余惧的说。   “早知道就不在这里做了!”Jame摇摇头刚无力的坐下来,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大叫着从地上一弹而起。“哈哈……”他苦笑着冲我们道:“我想告诉大家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嘿,我似乎把开始咒语错当作结阵咒语念出来了……”   众人无语,一阵寂静。   “快!大家俯下!”我大叫一声,飞快向遥嘉扑过去。轰的一声,魔法阵里的光芒犹如火山爆发一般滔滔不绝的涌了出来。我刚将遥嘉压在身下,只觉得身后有什么逼了过来。接着脑中便一片空白了……   ※※   “早晨!”   当我醒来时,遥嘉这家伙正躺在我怀里,不温不火的向我道早安。“啊!你没事!太好了!”我欢快的道。   “早晨!”这小妮子用大眼睛奇怪的打量着我,声音依旧是不温不火。   “你怎么了,样子好奇怪,是不是昨天……啊!”我扫视了一下四周,不由得浑身一震。这!这里竟然是我的卧室!我竟然和这家伙躺在自己的床上!看天色,的确已经亮了,大概已是9点过的样子。难道自己足足昏迷了至少8个小时?!   “是你把我搬回来的?”等冷静了下来,我问道。   “哼!不懂你在说什么!人家好心好意的来叫你起床,却被你一把抱住死都不放。喂!你占我便宜该怎么算帐!”遥嘉满脸委屈的说。   “先别管这个,昨天的事情后来怎么样了?”我急迫的问。   “你这个家伙竟然好意思说出来!”她用力在我手臂上拧了一把:“人家约了你11点在屋后等,你竟然敢爽约。害的我也没有去,还感冒了!”   我一时间迷惑起来。怎么……难道昨晚发生的事情只不过是南柯一梦?不会吧,在记忆里一切都那么的真实,我甚至可以回忆起每一个细节。是梦?如果真的是的话,嘿,也真算个太离奇又太无聊的怪梦了。   “喂,臭小夜,想占人家的便宜占多久,再搂着我可要收费了!”遥嘉嗔道。我从思考中惊醒过来,这才发现她那暖暖的柔软身体正被自己紧紧的抱着。我们相互紧贴着。我惊叫一声,连忙放开她,脸不由的红了起来。遥嘉噗哧一声笑起来,骂道:“真讨厌,受害者应该是我吧,为什么你却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嘻嘻,不过倒蛮可爱的!”她恶作剧般将脸凑过来说:“嘿嘿,小夜要不要来个早晨之吻?”   “别……别开玩笑了!”我慌忙坐起身来。   “唉,原来小夜这么讨厌和人家接吻!”她装作受伤了般凶神恶煞的说:“太让我伤心了。本来人家好心叫你起床吃早饭的!唉,算了……我还是伤心的离开吧……呜!人家都要哭了。”   她转过身时,我突然在她身上看到了一样东西。“喂!你头发里怎么有片叶子。”我顺手把它拿了下来。“噢。可能是早晨晨跑时粘在身上的。”遥嘉毫不在意的答道。我仔细的打量着这片叶子后,抬起头唐突的问道:“小嘉,昨天你约我出去,是想我和你一起参加一场召唤小洁姐姐的亡灵的降魂仪式吧。”   “啊!你怎么知道?!”遥嘉惊讶的望着我。   “你请的那些是不是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人,其中有两个叫Jone和Jame?!”   “怎……怎么你连这个也知道!”她变色道:“你不会是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吧!”   原来如此!我把今早的一切疑问都想通了。不是梦!昨晚经历的一切都不是梦。证据就是这片叶子。这是一片衫木的残叶。虽然美国的北部衫木很普遍,可是经过我的观察,在这个小镇上有衫木树林的就只有旧教堂附近了。   这说明我们昨晚的的确确在那个地方举行过召灵仪式,可是遥嘉却因为某种原因而记忆凌乱了。或许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所有成员也都是这样了吧……奇怪!我为什么没有受到影响?!还有,仪式明显是成功了,但我们到底召唤出了什么样的东西?!到底以后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还是什么也不会发生!许多的疑问不断的涌入了我的脑内,涨的头也痛起来。直觉告诉我,这件事并不会这么简单便黯然息鼓的。   这时,大厅的电话焦急的响了起来。   “喂喂,这里是遥家。”遥嘉拿起电话听了一会儿,突然呆住了,话筒从她的手里滑落到地上。“怎么了?!”眼看不对,我急忙冲了出去。   “他……死了!”她扑进我的怀里大声哭起来。   “冷静一点,是谁死了?!”我轻轻拍着她问道。   “是Davy!他是你刚才说过的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一员,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抽泣着道。   “什么!!”我猛的紧抓着她,不敢置信的叫出声来。   来了,这就是召唤出来的某种东西给予我们的诅咒吗?还是这仅仅只是一个序幕……?   ※※   不知哪个哲人说过,人类总是惧怕于死亡,以至于与死亡有关的一切也都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阴影。但我总认为死亡的本身便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会影响相关联的一切。所以也就自然而然的对Davy的暴毕充满了遐想。   “根据法医判定,Davy是死于突发性心肌梗塞。”Jame翻了翻笔记本说。   “心肌梗塞?”遥嘉疑惑的看了看我。   “心肌梗塞是指在冠状动脉病变的基础上,冠状动脉的血流中断,使相应的心肌出现严重而持久地急性缺血,最终导致心肌的缺血性坏死。它的至病因素大多是冠心病。”我解释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从没有听Davy提起过自己有任何诱导心肌梗塞出现的病状啊。”遥嘉皱皱眉头。   “嗯,打扰一下,这位是?”Jame指了指我问。   “嗨,又见面了。”我向他伸出手。   “我们见过?”Jame大惑不解。   “我知道你们的很多事,比如阿不珂卢斯驱魔阵等等。”我用眼睛逼视着他,脸上却带着微笑。   “啊!你怎么知道我们在研究这个魔法阵?!”他惊讶的望了望遥嘉,随即摇头道:“不!我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但……但你是从哪里知道我们研究这个魔法阵的消息?!”   阿不珂卢斯驱魔阵一直在欧洲神话里充当邪恶的部分,它是五茫星阵中的禁阵。以至于在中世纪,研究它的人也会被教廷判罪为异教徒,所以研究者非到不得已一般不会暴露自己的研究。而且这个习惯一直延续了下来,甚至成为了魔法阵内力量来源的一种。传到美洲时,竟然变型成为如果让参与魔法阵之外的人知道了自己在研究它,魔法阵就会失去所有的效力。Jame当然相信自己社团的保密性,所以被我诈的叫出名字,不由得惊惶失措起来。   “你忘了?是你亲口告诉我的。昨晚你们社团不是被邀请召唤出遥嘉的姐姐的亡灵吗?”我道。   “可……可是遥嘉并没有来。所以我们一到十二点就回去了!”Jame被我的气势逼了下去,语气里自信严重不足。遥嘉似乎也从我俩的对话里感觉到了什么,开始不安起来。   “不,我们没有爽约,你们也没有回去。魔法阵……已经启动了!”   “不可能!”他俩难以置信的惊叫起来。   “我的语法没有错误!”我顿了顿道:“你们不觉得自己的记忆有很多矛盾之处吗?从没有冠心病征兆的Davy为什么会死于突发性心肌梗塞?这不令人感到奇怪吗?或许,昨晚我们的的确确召唤出了某种东西,而除我外的所有人都被那个我们召唤出来的某种东西洗脑了!”   Jame和遥嘉同时打了个冷颤,叫道:“不……不可能!”   “是吗?Jame!叫齐所有昨晚参加的人。我会让你们看到证据的。已经召唤过的证据。”我冷冷的道:“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那里应该还残留着证据!”   第三章 谜中谜   第三章谜中谜   回到那座教堂已经是当天的下午了。天上下着淅沥小雨,风却猛的要人命。除了死掉的Davy外,遥嘉、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其余26个成员和我都集合在了破旧的大堂。   Jame一声不响的检查着大堂里的东西,转眼间变得一脸死色,额头上不断冒出违反季节的冷汗。   “从种种迹象看来……我们的确是有进行过那个仪式。”过了好久他才喃喃的说。   “不可能,我们明明在十二点以前就已经回家了!”有个会员说。Jame已经懒得回答了,随手捡了一根用了一大半的蜡烛丢给他。   “我们从11点时到,然后就点燃了蜡烛,这个东西根本不能证明什么!”那会员固执的说。Jame哼了一声,道:”Mark,请你用用脑子算算那根蜡烛燃烧的时间!”   “Jame是对的。一般的蜡烛只能燃烧一个半小时,而我们社团的蜡烛是特制的可以至少燃烧3个小时以上的钿腊。看看它现在的长度……”Jone吸了口气解释到:“至少也是燃烧了近2个小时。在我们的记忆里,在这里呆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回去了对吧,但是为什么蜡烛会烧了两个小时之久?唯一的解释就是我们留在这里将近1点,而且脑子里有关十二点以后的记忆都被某种东西给扭曲了!”   “怎……怎么这样?!”在事实面前,Mark和其余的社员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寒战。   “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尽快了解Davy的真正死因。比如他在昨天有什么反常,或者在晚上的降灵仪式上有没有任何特殊的表现!”一直没有哼声的我说道。   “你……你是说Davy并不是死于突发性心肌梗塞?!”那些没有经历过风雨的灵异社会员大惊失色。Jame正要发话,被我从身后捏了一把,在他没说话前摇摇头道:“我们当然要相信验尸官的话了,但是也不排除有可能是死于别一种特殊的原因。所以我们才要调查。”我十分清楚这群只由兴趣而组织在一起的乌合之众的胆量,如果过份的刺激他们的话,一定会造成一哄而散的局面。而现在是最需要人的时候,绝不允许有任何人退出。   “别……别开玩笑!如果Davy不是死于心肌梗塞的话,对方就有可能是人类未知的东西!我们怎么可能与那种怪物作对!!”没想到我尽量委婉的词汇还是超出了这些会员的心里承受能力,他们纷纷嚷着要退社,向出口走去。也不管Jame和Jone苦口婆心的解释。   “喂,你也去劝呀!祸不都是从你的嘴里闯出来的!”遥嘉推了推我,不满的说。我淡淡笑了笑,故意高声道:“没关系,让他们走好了。一个星期后,说不定我们都会死个精光呢!嘿嘿,不知情说不定还更幸福一点!”   顿时,阻拦的和往外闯的人都在我的话声落下时同时停止了行动。   “你……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有个会员沉声问道。我只是嘿嘿笑了笑,没有回答。这当然不是在调他们的胃口了,那句话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现在只得拼命得去找些说服他们的借口了。   “说!快说!到底为什么?!”众人纷纷涌了上来,神情焦急。即使是Jame和Jone也好奇的想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说而靠了过来。   “不要着急嘛,先坐下,让我问你们几个问题。你们再好好想想里边的联系。这很重要!”我不缓不慢的说,心里盘算着既然用隐讳的方法得不到效果,就干脆把事情夸大好了:“第一,你们有人……哪怕一次听Davy说过自己的心脏不好等等的话没有?第二,降灵仪式明显成功了,可我们到底召唤出了什么?第三,为什么Davy会在降灵仪式的第二天就死掉,难道这仅仅只是个巧合?第四,如果碰巧它不是巧合,那么……”正说着,突然一道灵光划过了脑际,是个忽然而至的结论,这个可怕的结论让我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对了,如果Davy的死亡并不是巧合,而且他也没有做过任何和我们不同的事,而仅仅是那个东西对昨晚的报复,只是他倒霉的成为了泄愤对象的第一个而已。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就都有死掉的可能了……   我尽量平静的将这个惊人的结论说了出来。四周顿时变的一片寂静,即使最爱闹的遥嘉也许久没有说话。   “所以我认为我们现在必须依靠所有的力量、关系、以及精力去调查Davy的死是不是因为偶然。”我顿了一顿又道:“不然每天都要寝食难安的过日子,这实在比死还痛苦。对吧。至少我会这样!”   “……”   就这样,在我这一番耐心的略带威胁的引导和打动下,所有迟钝与不迟钝的社员都明白了这是个生死攸关的重大事情。于是我们在有共同的利益这个大前提下达成了个协议——所有人同心协力,不论用任何手段,尽快查出那晚召唤出的是什么东西,并将那东西尽快送回去。   ※※   “哈哈,小夜,你真行!三言两语就把他们玩弄在鼓掌之中。正好笑!”遥嘉喜笑颜开的看了看身旁的Jame和Jone用国语对我说:“看来以后我都不能小看你了!”   “我只是陈述了事实而已。而且他们并不是被我打动,只是怕小命不保而已。”我淡淡的说着,眼睛不断的打量着四周。这里是西雅图中学的旧教舍,我被Jame等邀请来商量这件事的疑点。   从楼内地面的干净程度判断,这里还是有相当多的人流出入的,看来把这里用作社团基地的在校社团还并不止灵异社一家。不过灵异社倒是独占了三楼一整层。   “这里是收藏室,也是我的办公室。一般是不准社员以外的人进入的。不过你当然例外了!”Jame说着推开了一个房门,我心不在焉的跟进去,随即便被眼前的景象被吓了一大跳,像傻子般的呆愣住了。   在那个100多平方的房间里,几乎每一寸地方都密密麻麻的贴着与魔法阵有关的东西。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一百七十三种五茫星降魔阵在这里至少集齐有了九十多种,其中有十六种竟然还是收藏家梦寐以求的禁阵。   “嘿嘿,吓了一跳吧。每个稍微知道一些有关五茫星的人一到这里都会这样,你现在的表情都算很好的了。”Jame不无得意的说。   “真是一笔庞大的宝藏!”我赞叹道。一边缓慢的在房内兜起圈子,一边欣赏着这些难得的魔法阵图、咒语以及它们的历史资料。最后在一道破门前停了下来。“这里边又是什么?”我好奇的问。   “有眼光!这里边收藏着历代社员在灵压特别高的地方收集到的物品。要进去看看吗?”Jone答道。   “嗯,如果方便的话。”我大有兴趣的说。Jame笑了笑,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将门打开,一个有满是两米多高的玻璃抽屉柜的大房间便呈现在眼前。   这个房间更像是个小型的图书馆,只是架子上摆的不是书,而是一些破旧的物品,物品前的玻璃窗上贴着收集的时间和号码。我看了几眼便禁不住透露出失望的表情。说实话,这些被珍而重之收藏起来的东西,或许它们有价值,但是它们的价值却远远没有上一个房间的大。它们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到随处都可以见到。比如第三个抽屉里的竟然是一块拳头般大小的鹅卵石,而第九个里的却是一根生了厚锈的铁钉!   Jame和Jone完全没有发现我的表情,唾沫横飞的向我们介绍着这些东西的来历和历史,大肆赞扬历代以来会员们无私的贡献。我和遥嘉苦苦的相视一笑,无奈的跟在他们的身后游梭在十几个柜子之间。   ‘总算要完了!’我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苦笑道。眼睛在他们的指引下放到了最后一个柜子上。突然,一个东西映入眼帘,并立刻将我所有的注意力全抢了过去。我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就像见到了人类可以想像出来的最可怕的东西!“你怎么了?”遥嘉奇怪的推了推我,见我不理会,便随着我的眼神望了过去。顿时,她也传染了和我同样的惊讶,同样的表情!   那是什么?在别人眼里它其实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戴在女性胸前的红宝石别针。它是中国制造的,甚至在中国随便一个珠宝商店里都可以买到。这种东西在美国的这个不为人知的灵异社的收藏室里出现也并不是让人惊讶的地方。让我和遥嘉浮现出那种表情的原因是这个别针曾经的主人。   不错,它的主人是我!2年前我在老爸的公司打工,用辛辛苦苦挣来的一个月的工资买下了它,并寄给了某个人作为她的生日礼物。而现在它竟然会以这样的形式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   Jame和Jone傻呆呆的看着我和遥嘉阴晴不定的苍白脸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突然大叫一声,用力抓住Jame的肩膀,疯了般冲他喊道:“在哪里找到的?这个别针,你们是在哪里找到的?!”   Jame和Jone不知所措的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Jone才怯生生的答道:“这是我在3个月前找到的。”   “在哪里?”我用几乎发狂的红眼睛盯着他,不依不饶的问。   “是……是在……在昨天我们做降灵会的那所教堂~”   “什么!!!”我和遥嘉同时发出了人类有史以来分贝最高的惊叫声!Jame不解的望着我俩,细声问:“这……这个别针有问题吗?”   “你知道这个别针的主人是谁吗?”我用近乎恐怖的眼神逼视着他,一字一字的从嘴里吐出了这样的几个词:“是小洁姐姐,昨晚你们准备召唤的冤魂!”   “什么!!!!”从他俩嗓子里发出的尖叫声超过了人类嗓音的极限。   ※※   世事总是很难以预料,原本我是在追查小洁姐姐的真正死因,却被卷进了遥嘉和西雅图中学灵异社合作的为小洁姐姐招灵的降灵仪式中,因为许多偶然因素,研究社不小心从那座死过四千四百三十一人的教堂里召唤出了某种未知的东西。于是我又开始调查起那个东西来。虽然有过很多的设想,却从没有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过。可是在这个知道的人几乎不超过30个的地方,却偶然发现了姐姐的东西,这样怎么会不让人吃惊?!没想到两件几乎没有关联的事情,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让我的调查又重新回到了起点!   “现在我想了解几件事情。”惊魂未定的四个人坐在Jone所谓的办公室里,满脸苍白。我看着掌心里的红宝石顶针,一边用手轻轻摩擦,一边说道:“第一,遥嘉,我想知道你们现在所住着的房子的情况。”   “啊!”其他三个人同时不解的看着我,我没有理会,只是催促着她快说。这小妮子只好满带疑惑的道:“这所房子是爸爸十年前买,我们每到夏天就到这里度假,玩上一个多月的样子……只是在姐姐出事后,我们才搬到这里长住的。”   “嗯,原来是这样……。”我大概猜出了一些情况,继续问道:“但遥叔叔和遥阿姨对外宣称小洁姐姐是出车祸才……才出事的。为什么你却不信,难道她在出事之前有什么古怪?”   “其实也没有什么了,只是每次提到姐姐的死父母总是支支吾吾的像有什么事瞒着我。但我又没有办法调查,然后想起自己的社团从前在教堂里举行过几次招灵仪式,几乎是百试百灵。所以才请社长帮我召唤姐姐的亡灵,但是姐姐出事前……”遥嘉那小妮子用手撑着头,苦恼的回忆着,突然她眼睛一亮,激动的说:“对了!姐姐每次到这里度假总是会在某天不明不白的失踪半天,有一次我还半开玩笑的跟踪她,可是去在森林里迷路了。父母只认为她是有什么私人原因,也就没怎么在意。可是姐姐出事前的一个月我们照例正在这里度假,因为一些原因,我们已经有4年多没有来过了。而姐姐也照例失踪了半天,但她回来时竟然像见到鬼了般满脸苍白,一个劲嚷着要回加拿大。父母当然不同意,于是她一个人赌气先回去了……”遥嘉又想了想道:“还有,那时我还隐隐记得她的手提包里涨鼓鼓的,像塞了什么东西。我们回家后,就觉得她变得很奇怪,然后就出现了车祸那件事。”   原来这小妮子也是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社员。我暗想到,将遥嘉提供的资料在脑子里过滤了一下,却总是乱糟糟的,千头万绪,理不出个所以然来。“那个提包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你那以后有没有问过小洁姐姐?”不知为何,我隐隐感到那个东西是这个事件的重要线索。   “当然问过,但姐姐总是不回答,还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那种眼神好可怕……所以我再也不敢问了!”   “哈哈,原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遥也会怕姐姐。嘿嘿,这可是大新闻!”Jone为了打破这种沉重的气氛,调笑道,但见没人理会自己,只好自己干笑了几声。   我微微想了想,说道:“你们知不知道我们举行招灵仪式的那个教堂以前是什么地方?”Jame道:“听说是个富翁的宅邸。”   我嗯了一声转向Jone,问道:“Jone,你可不可以带着社员调查两件事?”Jone爽快的点点头,随即问:“哪两件?”我说:“第一是查查那个富翁的底细和他暴毕的原因。第二嘛,就是调查为什么那里一定要改建成教堂!”   “那么我呢?让我干些什么?”Jame问道,看样子他不愿闲着。   “你、我还有遥嘉。我们三个立刻到加拿大去一趟。”   “什么!”这三个人不解其意的惊叫起来。   凉风从窗外吹了进来,虽然还是仲夏,但却已经有一丝初秋的影子了。我微微转动装满疑问的头望向窗外,从我的眼神射去400公里的远处,那里就是美国的邻国盟友加拿大。希望那里会有所有疑问的答案吧!   第四章 海鸥的故事   黄昏的风凄惨的呼啸着,我坐在车里望着窗外不断变化的景色,心里却是别一种心情。这件事的迷题太多了,多得我实在无法揣测像是真相的东西。   “为什么你想查教堂的从前?”实在憋不住心里的疑惑的遥嘉推了推我,打断了我的思考。正在开车的Jame立刻来了精神,急叫道:“对呀!难道你发现了什么?”   “嗯……不知道你们听过这么一个考试题没有,是某所世界知名的大学,某一年的对外试题之一。”我没有正面回答他们的疑问,依旧看着窗外,淡淡的说:“试题讲述了一个男人来到了一个岛上,那个岛是个旅游圣地。那男人偶然吃下了一块海鸥肉,然后他杀掉了自己的同伴,悲痛欲绝的自杀了。接着试题便问那个男人为什么要自杀……”   “这和那个教堂有什么关系了?!”遥嘉不满的撇撇嘴。   我笑了笑说:“总之无聊,我们就来玩玩这个游戏好了。你们猜测他自杀的原因,我只回答对与不对,为了减轻难度,我会在一些特殊的问题上给予你们一些提示。”   “有趣!”Jame兴致勃勃的说:“是海鸥肉有什么问题吗?”   我说:“不是。”   “那一定是旅游胜地有问题。”遥嘉做出肯定的表情说。   “不是。”我摇摇头。   “他得了绝症?”   “不是。”   “他原本就想自杀?”   “哈哈,不是。”   “…………”   “………………”   十分钟后,在他们奇想百出的猜测中,我的脖子终于开始酸痛起来了。“什么嘛!该不是那家伙因为海鸥肉太难吃了,以至于后悔吃下去后悔的自杀了。”遥嘉喃喃的说道,最后自己也噗哧一声笑起来。   Jame脑中一动,突然问道:“那个旅游圣地从前是个什么地方?”   我带着赞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道:“从前那是一个荒岛。”   “那……他从前去过那个荒岛?”Jame急切的问。   “是。”   “有几个人?”   “三个。”   “是不是两男一女?”   “是。”   “啊……”Jame全身一震,激动的差些站起来。   “你猜出来了?”我笑着问。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缓缓的点了点头。遥嘉迷惑不解的听着我和Jame的一阵快答,很恼怒的问道:“你们在说什么,我都听不懂。小夜,答案是什么??告诉人家嘛!”   我伸了个懒腰,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开始道出那个试题的标准答案:   “其实在那个荒岛还没有成为旅游圣地以前,那个男人与他的好友和情人因为海难而被困在了那个荒岛上。因为没有任何食物,他们三个忍饥挨饿、苟延残息的生存着。某一天,他发现自己的女友不见了,问他的朋友。他的朋友一脸黯然的说自己的女友失足掉到海里被暗流卷走了。还说怕他伤心所以一直瞒着他。又过了几天,在他几乎快要饿死时,他的好友拿了一些肉给他并告诉他这是海鸥肉,示意他吃下去。他没有怀疑自己最好的朋友。然后他们得救了。很多年后,他又来到了这个岛,陪着他的正是从前那个和自己一起蒙难的好友。这时,荒岛已经变成了旅游圣地。他怀念的弄了一盘救了自己一命的海鸥肉来吃,却发现味道和从前吃的不一样。那一刻他什么都明白了……当时自己哪吃的是什么海鸥,而是自己女友的肉,那个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女人,自己一生最爱的女人。于是他杀掉了自己的好友,然后悲痛欲绝的自杀了。”   车内一阵沉默,许久也没人开口。   “现在你们明白为什么我迫切的想知道那个教堂以前的情况了吧?”我慢慢的说。   “好悲惨的故事……”遥嘉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谁知道呢?说不定那个教堂从前发生过更加悲惨的故事呢。’我望着窗外,暗暗想到。   ※※   遥家从前在加拿大的房子我曾去过很多次,但这一次却又是不同的感受。那里处在离温哥华不远的郊区,不过却听说最近的地价又再次一落千丈,但即使是便宜的惊人,可住的人还是极少。看来这又是一件奇事了。   由于一路上杂草太深,车开不过去,我们只好步行着走完剩下的路。那栋屋子还荒废着,遥嘉打开锁,我第一个走了进去。里边的摆设就如我最后一次来那样,没有任何大的改动,只是在明显与不明显的地方早已经扑满了尘灰。   “你确定小洁姐姐的日记本还留在这里?”我问身旁的遥嘉。她肯定的说:“老爸害怕老妈触景生情,自从小洁姐姐去后,就把她的房间锁了起来,里边的东西一直没有人再动过。”   我突然想起了一些事,问道:“那你们为什么搬家?也是因为怕触景生情??”   遥嘉一愣,摇摇头道:“我不知道。姐姐去后过了两个星期,老爸就把我送到了蒙特霍布的亲戚家里,等我回来时家已经搬了。虽然家里人对我解释说是害怕老妈看到屋子里的东西而伤心……但是……但是我总觉得还有什么内情!”   我点点头,对了,遥嘉这小妮子的疑惑和我一样。我敢肯定遥叔叔的搬家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情。唉,真头痛,他到底有什么事一定要隐瞒着呢?!   推开小洁姐姐的房间,一阵微弱的清风随即抚了过来。我们走进去各自分工找起了线索。早在车上时我就对他们说过了此行的目的是要找到两样东西。一是小洁姐姐的日记本——小洁姐姐从小就习惯每天写日记,所以顺利的话应该可以在上边找到一些线索更甚至是这个事件所有的迷惑。二便是小洁姐姐最后一次到西雅图时在那个小镇带走的东西。虽然我们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那绝对是个关键!   我缓缓的在书架上找着,不时抽出一本书随手翻翻。不知为什么,一进入这个房间时我总有一种非常不协调的感觉,这种感觉久久萦绕在我的心头,我却找不到任何词汇去描述它,更说不出为什么这个房间会给我那种不协调感。   ‘管他的,干完正事再说!’我摆摆头加快了寻找的速度,终于在一个抽屉的底层找到了十来本厚厚的日记薄。我拍了拍最近一本的封面将它翻开来。   日记里记叙的就如平常人一样,无非是那一天的琐事等等,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大多都是用英语在写。因为涉及了死者的隐私,我便将有关这个事件的信息提取出来概述一下。   首先是小洁姐姐每次到西雅图时总会有半天的失踪,根据她的记叙,是她去了我们召灵用的那个教堂。那时教堂还没有被烧毁,她很喜欢那里的幽静和神秘的气氛,于是总要花上半天时间去祷告和忏悔。这解释了为什么Jone会在那个教堂找到她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篇日记,为了更好阐明这篇日记里繁生出来的疑问,我将它原封不动的放在了下边:6月19日星期二天气阴,有绵雨   又到了西雅图。想一想,已经有好几年没有来过了。爸爸开车的技术又变滥了,三个小时的高速路竟然差些坐的我晕过去~!淅沥的小雨依然下着,因为上个星期的德国之旅,我的时差似乎还没有转回来。哈,如果被小夜知道的话一定又要笑我了……小夜,好久都没有他的消息了。不知道那个总是吵着要取我的鼻涕鬼变成了什么样子。真有些想他。不过……做他的妻子应该会很开心吧。~~~讨厌,我怎么会想这些!   下午顶着雨又去了教堂,没想到那里竟然被烧毁了。唉~我第一次明白了物境人非这个词微妙的意义。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少少的失落。对了,我在教堂里边找到了一个小玩意儿,她被卡在一堵倒了的墙的缝隙里。不知道谁这么残忍,把她损坏的这么厉害。   这个小玩意儿从前应该很可爱吧,虽然现在因为坏了让人觉得很丑陋,但却依然让我爱不释手。就像……就像她有生命一样!于是我把她放在了随身的手提包里带了回去。   吃晚饭时,我和父亲吵了一架。我不知为什么强烈的想离开这个地方,强烈的有些倔犟。父亲有些吃惊,而我一气之下就做出租车回温哥华了。   ……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恨意,好恨那个地方,那个小镇……恨不得把那里统统毁掉!   ※※   日记就在这里唐突的停止了。直到两个月后的车祸事件时,小洁姐姐也没有再写过任何一篇。这对某些把日记当周记、月记甚至是年记的人(譬如说我)是很正常的,但如果参照物是一个11年来从没有哪天没有写日记的人来说,任谁都会觉得奇怪吧!   等Jame和遥嘉陆续将那本日记看完,我问道:“你们应该也发现了最后一篇的几个疑点以及线索了吧。”遥嘉那小妮子诡秘的对我笑笑说:“我只发现原来姐姐那么喜欢你,唉,可惜了。如果你再向她求婚的话,她说不定会毫不犹豫的嫁给你!”Jame也来凑热闹,暧昧的笑着:“嘿嘿,你真行,日记里每两篇就有一篇会提到你的名字。喂,不如传授一些秘诀给我。怎么样才能让女人死心塌地的跟着我。”   “不要闹了!”我恼怒的冲他们瞪了一眼,心里却有丝丝不知名的痛。那两个人好不容易才正经起来纷纷交流起了在日记里发现的疑点。   “我只是觉的日记结束的很奇怪。”Jame说道。而遥嘉苦恼的用手撑着头道:“我就只是觉得姐姐对你……”   “小嘉!”我勃然大怒的吼了一声。   “好了好了,我不说好了。用不着对人家这么凶嘛!”遥嘉装出委屈的样子对我说:“你应该已经胸有成竹了对吧。说出来好了,我们洗耳恭听。”   ‘唉……’我叹了一口气,有时候自己真拿这个小妮子没有办法:“你们认为日记里的哪个线索是最重要的?”   “当然是姐姐带回来的那个小玩意儿了。”遥嘉正经的说。Jame表情沮丧的点点头:“可是她提到那个带回来的东西时总是有些含糊不清。更可气的就是根本不描述那是什么!”   遥嘉恨恨的说:“姐姐也真是的,不该含蓄的时候偏偏描述的这么含蓄。看来线索又断了!”   “你们错了,其实在日记里已经提到了那是个什么东西。”我阴险的笑道。   “什么???!”他们俩同时吃惊的大叫。   “你们有没有发现在最后一篇日记里有几个很矛盾的地方?”两人愣愣的看着我,很配合的摇摇头。满足了虚荣心的我嘿嘿笑了,首先指着日记里‘就像她有生命一样’这一行说道:“从这里可以看出小洁姐姐拣到的东西应该是没有生命的。但是在她的这篇日记里提到那个小玩意儿时,有好几个地方都用了第三人称She(她)和第三人称代词her(她的)而不是用It(它)。这证明了什么呢?很简单,一是那东西是雌性,二是它一定是有人形的东西,让人一眼就认出是雌性。所以才不自觉的用了这两个词。”   两人同时都啊了一声。遥嘉全身微微一震,随即面色奇怪的问:“你怎么知道它一定有人形?万一它是小猫小狗的形状呢?”   我反问道:“一只小猫小狗走在街上,没有专业知识的你可以一眼就判断出它的性别吗?”遥嘉出奇的没有反驳,只是低头不知在想什么。我奇怪的问;“你想到了什么吗?”她愣了愣,随即坚决的摇摇头。   我皱了皱眉头,没有再说什么。Jame一脸兴奋的说:“这样就简单了,只要查这个人形物件与教堂和那个富翁这三者的关系的话,范围就小了很多。好!我们立刻就回去!”   “对了,刚才搜查房子时,有谁看到过类似的东西吗?”我问。他俩摇头。遥嘉道:“姐姐身前一直都把它放在随身的手提包里,从不离身,也不让任何人碰。或许她出车祸时弄丢了吧。”   我默然,第一个走出了这个有些让我伤心的房间。   走到客厅,遥嘉突然咳嗽了几声,有些恼怒的说道:“咳咳……这里的灰尘真多,应该找人来打扫一下了。”   我全身一震,一把抓住她的手吼道:“你……你刚才说什么?”遥嘉被我吓了一跳,有些不知所措的说:“我,我只是说这里的灰尘很多而已……”   对了!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刚才走进小洁姐姐的房间时,为什么会有那种不协调的感觉……那个房间太整洁太干净了。虽然显眼的地方还是有些陈灰,但是却给人一种故意洒在那里的感觉。   走出门,我望了望西方的天际说道:“看来就要下雨了,离这里不远我记得有一个青年旅馆吧。我们在那里住一个晚上,明天再回去。”   遥嘉和Jame相互对望了一眼,耸耸肩。显然他们不明白下雨和开车回家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处。当然了,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也不打算告诉他们2分钟前我才产生的一个疑问和一个想法。   明显小洁姐姐的房间常常有人打扫,但是是谁,又为什么这么做呢?她(他)与小洁姐姐有什么关系。是不是与她的死有相关的联系?!   今晚我决定夜访这栋老屋。   或许,我可以解开小洁姐姐离奇死亡的答案吧……   ※※   深夜,云高,风低。没有任何星月之光。天适当的下了几滴小雨。我悄悄的起床,确定没有吵到他们这才缓慢的溜出门。   老屋依旧静静的,静的有些令人害怕。我震了震精神来到屋后,顺着输气管爬到二楼小洁姐姐的房间。白天来的时候我曾借机将一扇窗户虚掩着没有关严。   顺利的爬进房间里,我却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了。首先自己并不知道今晚那人是不是会来,再来就是藏在脑中的另一个有些稀奇古怪的想法。那个想法实在太不符合我科学的思维了,于是我强迫性的把它压在了意识的底层。   还是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待那个人的出现。我下了决定,四处打量了一下想寻找一个可以藏身的地方。虽然是深夜了,但屋子里并不是暗的什么也看不见。在打量时,我突然发现床上的枕头下似乎压着什么东西,于是随手将它拿了出来。   顺着窗外射进的昏暗光线,我看清了那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两个人,很亲密的手挽手站在一个大湖边。碧绿的湖水在微风中泛出静态的波纹,衬托着右边女孩甜美的微笑。好熟悉的场景,虽然一切在照片中都是静态的,但是在我的心中却引起了汹涌的波涛。   那是我和小洁姐姐唯一的一张双人照,是用即拍即影式的相机照的,没想到她到现在都还保留着……   心中的痛苦随着照片引起的怒涛越来越剧烈了,我很轻易的抛弃了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金玉名言,扑在床上痛哭起来,完全忘掉了来这里的目的。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她在自己的心目中有多么重要。如果我对雪盈的感情是喜欢的话,对遥洁就是狂恋。恋到了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步……   哭累了,我昏沉沉的竟然在床上睡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半梦半醒间我感到有什么在脸上抚来抚去,随着意识的清醒,我发现那是一双细腻、光滑、柔软并略带着丝丝温意的手。   是谁?谁的手?不过好舒服……但可恨的是,意识随即提醒我,自己应该还在一个已经有很久没人住过的屋子里。不由得打了个激灵,我立刻清醒了过来。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淡淡的月光从窗外洒进来,使我清楚的看见床边坐了个女子。她正深深的注视着我,一边帮我盖上被子,一边用手轻抚我的脸。   那女孩竟然是Annie,不!不对!我总觉的有不对的地方。她的眼神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那么爱怜、那么温柔。不该是对只见过两面的人应该流露出的。   突然有一个想法冲入了脑中。我不受控制的坐起身,用颤抖的涩涩的声音问道:“你……你是小洁姐姐?!”   她没有回答,只是默默的看着我,用责备的语气道:“小夜,你睡觉又不盖被子。会感冒的!”   是她!是小洁……眼泪又不争气的流了出来。这一刻,只在这一刻,理性崩塌了。我什么也不顾的紧紧将她拥入怀里。   “小夜,不要这样,我用的是Annie的身体。你会给她带来困扰的。”小洁喘着气说道,却丝毫没有挣扎的意思。   “不!我不要!我永远都不要放手了。”我斩钉截铁的说。   她幽幽的叹了口气。   时间就在这份沉默中过去。   “小夜,离开这里回国去吧。不要再管涉及到那个东西的事了!”过了许久,她才在我怀里轻声说道。我一愣,理智又回来了。   “你知道我的性格,让我放下解开了一半的谜题?我……做不到。”放开她,我整理了一下混乱的思绪答道。她又叹了口气:“唉,我就是害怕你调查才在死后狠心在这个屋子里大闹,把父母赶走的……没想到事得其反。反而引起了你的好奇心。我真笨!”   “啊!原来是你!”我张大了嘴盯着她。难怪遥叔叔要搬家,也难怪这一带冷冷清清的了。原来是闹鬼!我真笨,为什么一开始就没有想到这么简单的原因!不过……小洁姐姐去吓人,那么温柔的小洁……想象到这里,我沉重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小夜,你在想什么?”小洁奇怪的问道。我嘻嘻的怪笑了一声:“我只是在想,姐姐吓人的时候风姿是怎样的,会不会很漂亮。”   她愣了愣,也笑了,但随即又忧郁起来:“听我的话,离开这里,小夜。不要固执了。她的怨恨和愤怒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的!求你不要再管了!”   我奇怪的问:“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小洁姐姐摇了摇头道:“我不能说。”   我哼了一声,道:“我知道你那天从废弃的教堂里拣到了一个木偶。其余的线索我自己去找好了!”小洁姐姐全身一震,惊叫道:“你……你怎么知道?!”   ‘果然是木偶吗?!’我暗暗为自己赌的这一把叫好,是人形而没有生命的东西最相近的就是木偶了。虽然我想象的到,却总是不敢确定。不过现在总算在小洁姐姐的口中得到了证实。我淡淡的说道:“其实我已经知道的差不多了。就差去揭开谜底了。告诉我谜底好吗?!”   小洁姐姐几乎要哭出来了,她缓缓的摇着头说道:“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我不能说。关于她的一切我都不能说。不……是我根本就说不出来!”   “怎么会这样!”我震惊的问道。小洁姐姐突然痛苦的抱着头,她推开我,断断续续的说道:“她已经开始行动了。小夜,答应我离开那个小镇,带我的家人一起离开。离的越远越好……答应我……”   下一刻,我与她和Annie又遁入了如死的沉默……   ‘哼,小洁姐姐,不管那东西是什么,我都一定会为你报仇!这是我夜不语的承诺!’在脑中,这个从没有息散过的念头前所未有的强烈了!   第五章 瘟疫   “为什么你会跟来?”坐在回西雅图的车程中,我偏头问坐在身旁的Annie。   那晚后,我们几个又因为一些我提都懒得提及的事浪费了三天才正式开车回家。其中有几个事情我想我不得不提及一下。   首先那个清扫小洁姐姐房间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小洁她自己。没想到却验证了那个我强迫性的把它压在了意识底层的想法。但是她为什么不以灵体的样子与我见面呢?根据Annie说,我的身上有一种让纯灵体难以靠近的臭味(当然不是人类可以闻到的那一种。)而Annie恰好有灵媒的体质,所以小洁姐姐才哀求附在Annie的身上与我见一面。唉,总之是人是鬼都是她说的,我倒是不太相信。   第二是原来遥嘉也认识Annie。据她说,在温哥华居住时,她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Annie的祖母是那一带很有名气的灵媒,(也就是俗称的神棍。)而Annie的体质似乎比她的祖母更好,但就是经验不足而已。(也就是半个神棍的意思。)但是自从家里搬到西雅图去后就很少联络了。   回忆到这里,我不由的大笑起来,试想一下,一个黄皮肤的中国人在一个阴暗的小房间里,穿着深黑色的巫女装坐在一个很大的水晶球前……嘿嘿,那不是挺搞笑吗??   Annie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瞪了我一眼道:“我和祖母按照的都是中国传统的灵媒方式,没有西方的那些调调!”   也许是气她什么都不告诉自己吧,我哼了一声道:“鬼才知道你们的调调。看你,连名字都改成英文的了。什么Annie!哼!”   她气的脸也发紫了,大声说:“你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是谁告诉你我没有中文名字了?!”   我冷冷的瞟了她一眼道:“你也从没有说过。”   她被这句话塞住了,气恼的将头转向别一边。“黄诗雅……我的名字叫黄诗雅。”她低低的说道。   “我听不见!”我故意把耳朵凑近她大声叫道。   “你……”她气的再也说不出话来。嘿嘿,如果大家还不明白七孔生烟这句成语的意思,完全可以用现在的黄诗雅做参照物。   “你们的感情真好。”遥嘉转过头来冲我俩嘻嘻笑道。我和黄诗雅瞪了她一眼,不约而同的骂道:“你的眼睛有问题啊!”   回程的速度在感觉上总要比去的时候快上很多,在打骂中几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不知道Jone他们调查的怎么样了。”Jame不经意的说道。   我皱了皱眉头。小洁姐姐的最后一句话还萦绕在我的心里久久不散。‘她已经开始行动了……’行动!到底是什么行动?又是冲着谁呢?难道……   突然间我的脑中有一个念头闪过。对了!自从在教堂发现小洁的宝石顶针以来,我就固执的认为她与教堂事件有所联系。可是我却从没有把那个木偶和我们召唤出来的那个东西联系起来。   对照了我记忆中的阿不珂卢斯驱魔阵的性质,我不由的打了个冷颤。一个可怕的结论形成在脑中……如果这个判断没有错的话。那么那个木偶应该会在那个地方……   车开进了进入镇里唯一的一条路上。我们却惊奇的发现前方的路被封锁了,一堆警察全副武装的站在警戒杆前。   当前一个穿着显眼制服的中年人拦下了我们说:“前面已经被封锁了,暂时不能过去。”Jame惊奇的伸出头问:“出了什么事吗?我们是住在镇子里的人。4天前才离开的!”   “什么!”那中年人脸色一边,立刻把我们强硬的请下车,统统塞进了一辆很大的医疗车上。检查了好一会儿,证明没有问题后,他才缓了一口气解释道:“你们的老家2天前发生了瘟疫,大多数的人都病倒了。所以在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以前,这里不能够让任何人进去。”   顿时,前所未有的震惊冲击了我们的大脑。   “我……我的父母怎么样了?”遥嘉用干涩的语气问道,几乎要哭了出来。   “这个我不知道。”那中年人用同情的眼光看着她道:“但是镇子里还是有些没有被感染的人,他们住在政府临时提供的房子里。或许你们的父母也在那里。”随后他说出了一个地址。   车,又开始缓缓的开动了。沉默一直在车内延续着。   “DCUI。”过了许久,我才缓缓说道。   “DCUI?!”Jame震惊的猛然转过头看着我,接着又像求证似的重复道:“DealwiththeCentreinUrgentIncident(紧急事件处理中心)?!”   “没错。”我点点头:“他们不是普通的警察,更不是瘟疫处理中心的。而是奴属于美国军方的紧急事件处理中心里的人。”   “你怎么知道?”Jame紧张的问。我用手撑着头回忆道:“在医疗车里边,我注意到有些器材在一些很不显眼的地方印有DCUI的标志,而不是DCP(DealwiththeCentreinPestilence瘟疫处理中心)的标志。”   遥嘉不解的看着我们紧张起来,插嘴道:“可能是DCP已经有任务了,所以才派DCUI来解决这里的问题啊!”   “你不知道……”Jame大摇其头:“DCUI是军方的常驻部队,通常不会轻易出动。而且他和DCP是两个完全不同属性的部队!不过这就奇怪了,为什么发生瘟疫的地方会有DCUI出现……”   “很简单。”我冷冷的道:“因为镇子里发生的根本就不是瘟疫。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一定是她开始行动了!”   “她?!”   对!是她,那个木偶。我总算知道小洁姐姐最后一句话的意思了……   ※※   小镇里所谓没有感染的人全部住在政府提供的一个大旅馆里。幸好遥叔叔和遥阿姨安然无恙,当我们找到他们时,他们还在很有精神的吃着晚餐。   根据我不断打擦边球的询问,发现这里的人也不知道镇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一厢情愿的相信了DCUI所谓的瘟疫理由。   既然得不到任何线索,我们几个又聚集在了一起。Mark也来了,据他说小镇里百分之七十的人都病倒了,而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21个成员也就剩下了3个人。他,Jame和遥嘉。   “你们三天前打电话来要求查木偶与富翁之间的线索,听说Jone有了很大的发现。可是他两天前也病倒了。”Mark惋惜的说。   “嗯,看来我们还是要溜进小镇里一趟。”我想了想道。   “但是所有的路都已经封锁了,附近的林子里还有人巡逻,实在不好进去。”Jame大为苦恼。   “我知道有条小路可以进去。”Mark笑着道:“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如果是想我带你一起去的话,那就没有商量了。”我盯了他一眼道:“这次我会一个人去,不能再让你们冒险!”   “什么??你想一个人去!”Jame吃惊道:“不行!这是我们镇子里的事,应该由我们自己来解决,绝对不应该让你这个外来人替我们冒险!”   我瞪着他,哭笑不得的说:“你们还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Jame等人大惑不解的问。   我皱了皱眉头道:“根据刚才我的调查,现在没有病倒的镇民几乎都是近50年才搬来的新住民。而原来的老住民都染上了怪病。这说明了什么应该很明显了吧!”   Jame啊的一声,急忙道:“你是说她的诅咒只限于小镇里的原住民?”   “对。从种种迹象上指出她只对这里的原住民有强烈的怨恨。”我点点头道:“所以我才要求独自一个人去调查。这样最安全,也最合理。”   “那这样……我不是这里的人,我跟你去。”黄诗雅看了我一眼道。   “我也是!”遥嘉自然不甘落后的举起手来。   “好,我决定了诗雅和我一起去。”我想了想道。   “为什么我不能去?!”遥嘉这小妮子立刻不满了。   “很简单,因为你要稳住遥叔叔和遥阿姨,以免他们担心。”我斩钉截铁的说。   “什么嘛!明明就是偏心!”她委屈的嘟起了嘴。我看着周围的四个人,伸出手道:“好朋友!”   “好朋友!”   立刻,五个人,十只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   好不容易穿出那条所谓的小路,我们总算走到了小镇不远处的山坡上。天已经开始亮了。在微弱的光线中,脚下的小镇静的有些诡异。   “你那么聪明,应该早就猜到我来是为了什么吧?”我故意考较身旁的黄诗雅。她微微笑了笑道:“你是想去找那个木偶。”   “不错。”我满意的笑道:“你是半个神棍,应该比我清楚诅咒会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吧。”   “什么嘛,都说了我是灵媒,你还神棍、神棍的叫,烦不烦!”她不满的狠狠捏了我一把。   “啊!对不起。我忘了你还是半个神棍!”我揉了揉手臂,反击道。   “好了,算我输了。我说不过你!”她丢盔弃甲的举起双手:“还是干正事要紧,先说准备怎么做吧?”   我做了个胜利的V字型道:“正事啊……嗯,不是所有的电影、书籍和灵异小说里都说每个灵体都有自己的介质,如果毁坏掉这个介质的话,那个灵体也就会灰飞烟灭,嘿,那么诅咒也就不攻自破了。哈,对吧。总之我的依据也就这么多了!你的看法呢?”   “……也行吧,祖母也这么说过。但只是大部分而已。这个说不定是异类呢。”诗雅有些哭笑不得。   “那么你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我装作难得虚心求教的样子。   “不过,你知道那个东西在哪里吗?”她没有回答,也没有笑,只是偏着头看我。   “真无趣!”我挠挠头,这才详细告诉了她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后笑了笑:“阿不珂卢斯驱魔阵有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就是必须要有灵体的介质才会起作用。所以我肯定那个木偶回到了教堂的某个地方。”   “哼,真不知道你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她撇撇嘴接着道:“DCUI似乎有很多人在小镇里扎营了,这样走过去不怕被发现吗?   “没关系,被抓到了再说。大不了被遣送回国吧。正好可以省张机票。”我满不在乎的一边向山坡下走去一边说:“你害怕就在这里等我好了。”   “哼!谁会怕!”   去教堂的路没有变,还是那么阴森潮湿。树林密密的将天空盖尽,就像有什么即将要破茧而出了。黄诗雅虽然从小就看惯了恐怖的东西,但是心理承受着这么强烈的压抑感倒还是第一次,不由的搂住我的手臂,紧张的向四周张望。   我本来想讽刺她几句,可是看到她脸上浮现出的那种小女孩楚楚可怜的娇弱表情,一时冲到嗓子眼的话就再也说不出来了。于是很自然的,我紧紧的抱了抱她,以示为她壮胆。诗雅感激的看了我一眼,软玉在怀,嗅着她身上的幽幽体香,这时才给了我她是个女孩子的感觉。   然后又很自然的,我难堪的松开了手。诗雅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脸一红,加快脚步朝前走去。   教堂依旧颓废,破裂的残骸五官不全的暴露在晨光中。我们没有丝毫的停顿,立刻开始搜查起整个教堂。这个破教堂占地大约300平方米,要想在里边找到一个小小的木偶无疑是大海捞针。还好有诗雅这个灵媒,(不知为什么,不知不觉就开始尊重起她了。)她似乎感觉的到有灵波异常的地方。   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们几乎找遍了每一寸土地,给果还是一无所获。   “奇怪了,地面上的灵波都很平均,平均的有些异常!”诗雅苦恼的坐在地上。   “地面上……?”我正累得不断捶着双腿,突然若有所悟的叫道:“对了!不在地面上,那就是在地面下了。”   “你是说……停尸室?”诗雅眼睛一亮。   正规的欧洲教堂一般都会设置地下室,而那个地下室正是用来存放历代僧侣的遗体。几百年前,这种建筑格局流传到了美洲后依然没有丝毫改变。特别是那些自认为是正规的大教堂,甚至以停尸室的大小为荣。   “这很有可能。”她说道,但立刻又开始头痛起来:“可是停尸室的入口一向都是隐藏的很严的。特别是现在教堂又倒了,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嘛!”   “没关系,这种情况就是我大发神威的时候了。”我神秘的笑笑,随手捡起两根长短相同的铁丝曲成L形状,然后将短的一端塞进中午用过的塑料吸管里,再轻轻的把塑料吸管捏在手心中。   近几天看惯了我层出不穷的怪想法的黄诗雅默默的看我做完这一系列动作,这才奇怪的问:“你这又是想干什么??”   “莫艾斯特金属探测器,你听说过没有?”我望着她惊奇的眼神,开心的问。   “完全没有,那玩意儿是什么?”她摇摇头。   我解释道:“这是一个叫莫艾斯特的英国人发明的仪器,可以探测出埋在地下深处的金属、下水道、以及密室等等。具体工作原理不祥,科学界也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不过许多国家的政府倒是默认了它的存在,还用它检测下水道的状况。”   “你确定有效吗?”她问。   “不知道。”我摇摇头:“从来没有试过。”   “你这个人……”她气的说不出话来了。   我冲她眨了眨眼睛道:“有没有用,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站起身来,我开始在教堂四周绕着圈子走动,并逐渐缩小搜索范围。诗雅一话不说的跟在我身后,眼神很古怪,倒是有九分像是想看我出丑。   就这样搜索了不到十分钟,套在吸管里的铁丝渐渐开始抖动起来。我深深的吐了一口气,紧张的心稍微舒解了一下。“就快要到了。”我小声说着,并放缓了脚步。终于,铁丝在教堂曾经是主寝室位置的那块地上颤动到了最大幅度。   “应该是这里了。”我和诗雅对望着点点头,动手把盖在这块地方上的东西整理干净。果然,一个铁板出现在眼前。我用刚找到的铁钎把铁板拗开,有股腥臭的浊风立刻迎脸扑来。洞里很黑,不知道深浅。可以看见的只有一道斜度很陡的竣黑楼梯。   阵阵热风不断从洞里吹出来,看得出洞里的通风条件差到了极点。   “手电……喂!等一等,先不要进去。”我一把拦住刚要进去的诗雅,从兜里拿出一根蜡烛,点燃丢进了洞里。那根本来燃的很旺的蜡烛,一落到洞低,立刻就熄灭了。   “那是根含镁的蜡烛,一般只要有氧气,就算吹它踩它也灭不了。可是你看看现在?!你到底在冲动些什么!”我责备道。诗雅似乎对刚才自己的危险举动丝毫不在意,只是好奇的看着我问:“你常常都带着这些古怪的东西??”   我一愣,干笑了两声道:“你以为我是多啦A梦啊!过几天就是遥嘉那家伙的生日了,本来我是想整整她的,没想到在这里先派上了用场。”接着按亮电筒,用手左右摆了摆感受前方的空气温度又道:“现在差不多了,我们下去吧。”   诗雅一把抢过了手电筒说:“我走前边好了。”   “为什么?你刚才不是很害怕吗?!”我不解道。她扭捏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米黄色百褶裙,又望了望几乎呈70度斜角的楼梯。我顿时明白了,哈哈大笑道:“还是我走前边好了,保证不会假公济私。我是君子嘛。”   嘿嘿,当然是不是君子,也只有我自己明白了。   好不容易走到底层,用电筒光一扫,我看到了一个不大的石室。正方形,大约有20平方米,停放着将近5个石棺。诗雅望着四周,皱紧了眉头。   “有发现吗?”我问。她满脸疑问的说:“这里的灵压好乱,特别是棺材附近,好像有个漩涡一样不断的收缩着。”   “那就简单多了。”我一脚踢在石棺盖上,沉重的盖子缓缓的被推开了一个角。我俩伸过头往里边一望,顿时吃惊的险些窒息过去。   木偶……石棺里放的全是木偶。各式各样的木偶乱七八糟的被塞在这个狭小的空间中,透露出了丝丝不知名的诡异。   诗雅打了个冷颤,不由的又抓紧了我。   “看看其它的石棺吧。”我强压下因震惊而狂跳的心脏,故作平静的说。她怯生生的答应了一声,手却丝毫没有放松我的意思。我叹了一口气,心想诗雅虽然是所谓的灵媒,但毕竟还是个普通的女孩子。   打开了所有的石棺,我们发现里边无一例外的都塞满了木偶。成百的木偶。这些木偶不知道已经放在这里多少年了,丝质的衣衫一碰就会碎掉。   同时,我们还在角落里找到了大量的汽油。或许是三年前珂巴尼斯教徒自焚时用剩下的,因为是放在地下室所以没有受到大火的影响,保留了下了。   “认得出哪个是罪魁祸首吗?”我问身旁还在发呆的诗雅。她这才清醒过来,看了好一会儿后沮丧的摇着头说:“不行……我找不到。”   “没关系,我还有最后一招。”我冲她顽皮的笑道。   ※※   把她拖出停尸室,诗雅哭笑不得的问:“这样……真的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我悠闲的说:“既然找不到真名天子,那我就只有狠下心错杀一百了。而且这个教堂本来就是废墟嘛。不能算犯罪。”接着将手中的火柴一抛。   火光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掉进了地洞里……   只是我不知道的是,数年后这个小镇的历史记载本上居然这么写道:   xx年某月某日,夜晚。镇东废弃的教堂突然燃起剧烈的大火。大火燃烧了整整一天一夜才渐渐被熄灭,但是周围五百米的桦树林却被焚烧一空,以至那块土地后来数十年都光秃秃一片没有任何乔木植物。   大火的来源早已不可考究。   但是有一点值得奇怪的是,当大火熄灭后,那场突如其来的瘟疫也随之消失了……   第六章 接近   瘟疫真的消失了吗??   在扮作DCP的DCUI人员的迷惑中,小镇里的人又开始了正常的生活。DCUI见没有得出任何结论,自然把解除瘟疫的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在小镇人们的欢送声中离开了。   在这场瘟疫中,奇迹似的死亡人数为零。   我不知这场不是瘟疫的瘟疫的发病情况,也不太想知道。因为明知是诅咒,又何必去管被诅咒人的样子呢。重要的是诅咒看似已经解除了。   一个星期后,我把相关人等聚在了一起,为他们讲述了一个我用从Jone调查来的资料和我知道的一些信息外加想象力归纳出来的故事。   对,那仅仅只是一个故事。没有任何实质的东西可以证明它的真实性,有的只是少量凌乱不堪的资料。而唯一一个可以证明的物件也已经消失在那场我刻意造成的大火中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100多年前,要从一个贫穷的木偶臣说起。那个木偶臣花了数年的时间做出了一个非常精致的木偶,一个名叫纤儿的木偶。那个木偶可以在上了发条的情况下不断的对他说‘我爱你’。不过他不知道的是,这个他呕心沥血的作品在他费尽心血的刻刀下渐渐有了属于自己的灵魂。也就是这个灵魂造成了我们现在经历的一切。   木偶臣在贫困潦倒下,决定参加一个富翁举办的木偶展。他在参加时申明绝对不会出售这个木偶。因为她早已比自己的生命更加重要。但是他想不到的是那个富翁竟然一眼看中了他的木偶。   木偶展结束时,木偶臣得到了一笔可观的奖金。可他却再也拿不到自己的木偶了……   可怜的木偶臣坐立不安的呆在家里,最后决定去富翁的豪宅。不管是劝说还是像狗一样的哀求,他不在乎……都不在乎。他只想拿回自己的木偶,那个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木偶。   但是命运注定,这已经永远不可能实现了。   富翁将那个美丽的木偶带回家后,天天摆弄着。但是不论他怎样将发条上的满满的,木偶都总是一声不哼,像展台上那种甜美动听的声音再也没有从她的身体里发出过。   终于有一天,富翁发怒了,他将木偶狠狠丢在了地上,并用刀残忍的一刀一刀在木偶的脸上划着。而这一幕恰好被刚走进来的木偶臣看到。看见那个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木偶被践踏,他疯狂的扑上去,一拳打在富翁脸上。   “打死他!给我打死他!”富翁的保镖们立刻将木偶臣架住,拖出门去。身后还不断传来富翁狂怒的吼叫声。   木偶臣真的被活活打死了。木偶的灵魂把这一切都深深的看在眼中,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她美丽的脸变得狰狞。   那一刻,魔鬼诞生了……   化作魔鬼的木偶不知用什么方法吓死了富翁,并向他的家人报复。于是富翁的家人请了一些灵媒来对付她,那些灵媒在原来的豪宅之上修建了一个教堂。因为他不知道木偶的真身是哪一个,便将所有的木偶都封印在了教堂停尸室的石棺里。   时间很快过去了100多年。就在三年前珂巴尼斯教徒在那个教堂准备自焚,偶然发现了那些木偶,并把其中一些拿出了停尸室。而其中一个就是她!   大火尽后,她鬼使神差的没有被烧毁。于是又开始了无止境的等待……木偶的恨意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洗礼依然没有稍稍消散。两年后,不知情的小洁姐姐再次去教堂祷告时,偶然发现了这个木偶,并被她的恨意控制了身体。   善良的小洁姐姐害怕在这种恨意的驱使下做出错事。于是她,选择了死亡。   “但是为什么木偶又会回到那所教堂?”诗雅奇怪的问。   我叹了口气:“也许是上天的安排吧。据遥嘉说,遥叔叔搬家后,曾将小洁姐姐的遗物埋在了附近的教堂里。更巧合的是,埋木偶的地方正好是阿不珂卢斯驱魔阵的中心。随着驱魔阵的开启,她吸收了4千多个冤魂的力量,认为时机已到的她于是展开了自己的报复。”   “但是她为什么要向全镇的人报复呢?”诗雅又问。   我笑了笑解释道:“根据Jone找到的资料。那个富翁生前有许多女人,而为他生下孩子的人也不计其数。经过了100年的融合,小镇上差不多百分之七十的人都有了他的血统。”   “幸好你一把火彻底烧了那个教堂,不然那个诅咒还真不知道怎么解。”诗雅凑近我小声的说。   “烧掉了什么??!”一旁的Jame迷惑的问道。我立刻哈哈大笑着掩饰道:“没什么……那是我和诗雅之间的秘密。”   秘密?哈哈,的确是秘密。而这个秘密我一辈子也不会告诉任何人。我相信,诗雅也不会。   不过,一切总算都结束了……   所有人都安静的坐着,努力消化我提供的资料。过了许久,Mark才迟疑的问道:“虽然不太明白你说的事实,但有一点我看大家都迫切的想要确定。是不是那个驱魔阵带给我们的诅咒都已经结束了?现在我们都不用死了?”   “不错。”我点点头:“那个木偶已经被我毁掉了,诅咒也应该不存在了。”   顿时有许多人都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Jame大笑着站起身,冲我说道:“既然所有事情都搞定了,那我一定要当小夜的导游,带你到四处逛逛。就当感谢你帮了我们这个大忙吧。”   “求之不得,说实话到美国都好几个礼拜了,我还真没有好好玩过呢!”我欣然答应道。   ※※夜,午夜。黯淡的月光朦胧的洒在大地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不知何时,天开始降雾了,浓雾迷漫了整个小镇。   Jone在床上左右翻动,迟迟难以入睡。他索性坐起身来,想要到客厅喝一杯水。突然有什么东西撞在了卧室的窗户上,传来一声轻微的‘啪’声。   “谁啊?”他叫道,随手拨开窗帘向外望去。夜色正浓,迷朦的窗外什么也看不到。   “什么鬼天气,夏天居然还会有这么大的雾!”Jone挠挠头小声咕哝道。就在这时,床头的电话唐突的响了起来。Jone被吓了一大跳,随后大为气恼的接起电话大声喊道:“谁啊,这么晚来吓人?”   电话的另一边没有传来任何声音。什么声音都没有。没有吵闹声、没有捉弄人的嘿嘿声、甚至连打电话人的呼吸声都没有。有的只是如死的寂静。Jone莫名其妙的感觉很不舒服,心脏没有任何预兆的开始猛烈跳动起来。他发现自己就像被关进了一个绝对隔音的密室里,除了自己的心跳声、自己的脉动以外,所有的声音都消失掉了。痛苦、烦躁、不安,种种情绪闪电似的在大脑中出现,接着莫名的恐惧开始了。   “谁?是谁?Jame吗?老天,求求你不要开玩笑了!”Jone冲着话筒大叫,但电话的那一边依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只好就这么拿着话筒呆站着,一动也不动。并不是他不想动,而是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似乎都被这种寂静冻结了。Jone不能动,只有僵立着。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里总算传出了一点声音。却居然是断线后尖锐的‘嘟嘟’声。Jone像突然被某种力量释放了一般,失去平衡,跌坐在床沿上。   “究竟是怎么回事?”Jone深深吸了口气,向四周望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整个卧室里的气氛就全变了,变的让人感到压抑。不,准确的说是怪异!不管是屋里还是屋外都显得十分安静,安静的让人心情烦躁。怎么搞的,夏天的夜晚居然连丝毫虫叫声都没有?   Jone毅然站起身向电灯开关摸去,他需要一点光来压制内心的恐惧。突然,从柜子里传出一阵音乐。Jone又被吓了一大跳,他条件反射的转过身望去,居然是自己的音乐盒不知为何自己转动起来。难怪这个音乐那么熟悉。   “没什么好怕的,这个老古董自己响起来又不是第一次了。”Jone用力捶了捶心口,继续向灯开关方向走,就在手正要触摸到开关时,所有的动作在那一刻全部唐突的停止了。   Jone因恐惧而全身颤抖起来。因为刚才他突然记起,那个音乐盒的发条早在一年多以前就坏掉了,而且在上个星期他心血来潮,还把里边的发条取了出来准备买个新的换上去。一个没有发条的音乐盒怎么可能还发的出声音?   Jone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他打了个冷颤,猛的按下灯的开关。灯,没有亮。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巨响。身前的窗帘‘啪’的一声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拉开。月光穿透浓雾射入窗内,那光芒并不像以往的月色那样雪白或者金黄,而是一片赤红,如血的赤红。   就在那股赤红的让人疯狂的光茫中,一个身影静静的站在窗前。Jone突然感到脊背上一阵恶寒。投射在窗内的影子开始不安分的动起来,但窗外那个影子的主人依然静静的站着,一动也没有动。动的只是影子。   恐惧呈几何不断攀升。那个拖的越来越长的影子扭动着恶心的曲线不断向他延伸过来,Jone想要躲开,却发现自己完全动弹不得。能动的只有眼球。   心脏跳动的更加剧烈了,并不仅仅因为恐惧,更像是心脏突然有了自己的意志,想要从这个主人身上跳出去。   Jone张大嘴巴无力的看着那一团浓黑如墨的影子靠近自己,吞噬自己,自始至终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他感觉自己大脑的承受能力已经到了极限,于是他倒了下去。绝望,无尽的绝望充斥了全部的意识。Jone不甘心的缓缓将右手伸到床下,用食指努力的写着什么。   终于,他全身猛的抽搐了一下,再也不能动了。   第七章 测试   Jone死了。今天一大早Jame就闯进我的寝室,慌张的将我摇醒,在我睡意朦胧中告诉了我这个惊人的消息。   恼怒的正要发火的我顿时呆住了。大脑没有过多的思考,我一个筋斗翻起来,飞快的穿好衣服便拉着他向外跑去。“究竟是怎么回事?”边跑我边问道。   Jame的声音十分沙哑,似乎哭过:“今天早晨Bancy阿姨去叫Jone起床,却发现他倒在床边,已经断气了。Bancy阿姨立刻叫来了警察。”   “法医的判断是什么?”我思忖了一下,继续问道。   “急性心肌梗塞,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但有一点奇怪的是Jone的情况和Davy死的时候一模一样!”   “法医没有觉得奇怪吗?”我皱了皱眉头。   “完全没有。”Jame冷哼了一声:“法医认为Jone和Davy有远亲关系,死于同一种病症的概率并不是太小。所以自以为是的认为没什么疑点,这个事件可以认为是猝死。那家伙签署了死亡证明就走人了!”   “那你的看法呢?”我脑中一动,向他看去。Jame目不转睛的望着我,迟疑了一会儿,最后一字一句的说道:“或许,那个诅咒并没有解除!”   ※※我和Jame到Jone的家时,警察已经走光了。由于他被判断为猝死,屋子并没有被封锁。客厅里Jone的母亲Bancy正伤心的哭着,遥嘉和黄诗雅坐在她两旁努力安慰她。而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成员似乎全都来了,他们一声不哼的呆坐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踌躇了一下,走到Bancy身前轻声说道:“阿姨,虽然我知道现在这个请求很不是时候,但我还是希望你能让我看看Jone的房间。Jone是我的好朋友,我很遗憾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   Bancy呜着嘴抽泣着,缓缓的点了点头。我如获大释,拉了Jame快步走进了Jone的卧室。   卧室里的摆设基本保持着原状,可见警察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仔细检查过。我转过头问道:“Jame,你是第几个到现场的?”   Jame答道:“我是和警察一起到的,在一旁看他们验完尸,然后他们就通知殡仪馆将Jone的尸体抬走了。”   “那现在房间里的摆设是不是和你来的时候完全一样?”   Jame仔细的向四周望了望,然后肯定的点头。我没有再多话,开始认真的收集起线索。   “奇怪了。”没过多久,我便从地上站直身体,疑惑的挠了挠头。   “有疑点?”Jame紧张的抓住了我的肩膀。   “可以说是有个疑点。”我走到床头,轻轻的拿起没有挂好的电话筒说道:“Jone似乎在死之前似乎曾接过或者打过电话。但不知什么原因居然连话筒都没有放好。”   “这一点有个警察也提到过。”Jame从我手上拿过话筒仔细的看着,喉咙不由得又哽咽起来:“不过法医解释说一定是Jone发病的时候拼命的想要拿起电话求救,但是还没等拨通电话,他已经死了!”   “那就更奇怪了。”我望着他又道:“如果是那样的话,Jone死的时候手里应该握着话筒才对。但实际上Jone死的时候手离电话至少还有1米多远。”   Jame震惊的抬起头:“那Jone是什么时候死的?”   “我判断应该是Jone接到了某个让他十分恐慌的电话,于是他丢下话筒想要去干什么事的时候,突然因为某种原因死掉了。”我蹲下身翻动地毯继续道:“你早晨看到Jone的尸体时,他是什么姿势?”   Jame干脆躺倒在地毯上,一边摆姿势一边向我解释道:“Jone就是这样仰躺在地上,头向着电话。而眼睛张的又圆又大,满脸恐惧,似乎一直都死死的盯着窗外看。然后他的左手就这么无力的搭在左侧的大腿上,右手伸到了床底下。”   “右手居然伸到了床底下?”我精神一振,立刻将头伸进了床底,却不小心被大量的灰尘塞的差些窒息掉。“有没有搞错!床底下居然没有铺地毯,太偷工减料了吧!”我气闷的抱怨道。   Jame尴尬的笑着:“都怪我不好,前年我在Jone的房间里放烟花,不小心将地毯烧掉了一块。Jone怕被她老妈骂,就将烧掉的那块剪下来,还把床抬过来盖住。不过他也够邋遢,从来不稍微把床底打扫一下。”Jame伸过手在露出了地板的床底下轻轻一抹,吡牙到:“居然积了这么多灰尘!”   “我看这些灰尘说不定能帮我们解开一些秘!”我打开手电仔细的在床下找起来。   Jame大为迷惑:“这些既没用又碍事的灰尘真的可以帮我们?”   “没错。你仔细回忆一下Jone死亡时候的姿势。不觉得很奇怪吗?”我一边找一边向他解释道:“我不知道那个法医凭什么方法判断Jone死于急性心肌梗塞。不过一般来说,死于心肌梗塞的人大多都会用双手捂住心口。但Jone却没有。他倒在地上的时候左手无力的放在大腿上已经很说不过去了,而他的右手更奇怪,竟然到了床底下!”   “那个姿势很有问题吗?”Jame还是不明白。   “当然有问题。”我小声说着,害怕扬起了灰尘:“人仰倒在地上的时候除非全身的肌肉已经僵硬了,不然手臂一定会因为惯力而被弹开。那种状态下,人应该会呈大字型,而左手软绵绵的搭在大腿上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然后你再想想他的右手,由于地上这层厚厚的地毯会消除大部分的惯力,所以不论右手怎么弹也不会弹到床底下。我想Jone一定是有意识的将右手伸到床下去的!”刚解释完,寥寥的几个英文字母便映入了我的眼帘。   “找到了!”我吃力的从床下将头缩回来,全身因震惊而猛烈的颤抖着。   “那几个字母的意思是不是……?”Jame似乎比我更惊讶,他僵硬的呆立着,过了许久才想要向我确定。   “我不知道!”我粗鲁的打断了他的话,内心千万个不愿意相信。我和他就这么一筹莫展的站在原地,对于那几个字母提供给我们的线索大为苦恼。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应该确定这件事的真实性!”我用力伸了个懒腰大声吩咐道:“Jame,今天中午将所有人都集中到西雅图中学灵异社里,我要做一个测试!”   不错。不论Jone在死的时候看到了什么,不管他究竟是怎么死的。这件事都应该有个了结。不论是为了已经死了的他,还是为了活着的、没有死的、但却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的我们自己……   ※※午时,我和诗雅一踏入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时候,原本闹哄哄的人群立刻安静了下来。将近五十二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我尴尬的咳嗽了一声。   “Jone的死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诅咒已经解开了,不会再有人死了吗?”Mark终于忍不住了,他站起来大声向我质问,顿时有许多人附和的嚷嚷起来。   我用手使劲在门上敲打了几下,发出‘砰砰’的响声,强迫他们安静下来后,这才不慌不忙的说道:“你们凭什么认为Jone是死于诅咒?”   “但是Jone死亡时候的样子和Davy一模一样。那不是诅咒是什么?”Mark得理不饶人。   “你们没有听法医的鉴定吗?Jone是死于心肌梗塞,他和Davy有从属血缘关系,两人死于同一种病并不奇怪。”   “可是你不是说Davy是因为诅咒才死掉的吗?”Mark的声音渐渐小起来。   我在脸上撑出笑容道:“我只是说有这种可能。现在看来,Davy应该是死于心肌梗塞才对。至于那个诅咒,我发誓,确确实实已经不存在了。”   见我言之凿凿的将话都说到了这个地步,Mark总算放心了。他憨厚的冲我笑道:“对不起,刚才对你那么凶。我只是想知道Jone到底是不是那东西害死的。Jone是我的好朋友,或许是我太敏感了。”   “Jone也是我的朋友,我绝对不会让他死的不明不白!”我真挚向他点点头,内心略微生出一丝罪恶感。并不是我不愿意告诉他们Jone绝非因病猝死,而是不能。一是为免他们恐慌,二是怕打草惊蛇。   我的脸上带着虚假的微笑,高声说道:“相信大家已经从Jame那里知道了来这里集合的目的。我想请大家帮我一个忙。”我将手中的一叠纸举起来:“这是我暑假作业里边的一个调查报告,只有一个问题。请大家把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写在下边。拜托!”转过头冲诗雅说道:“请你帮我把测试卷发下去。”   我随意的找了一张凳子坐下,眼神似不经意的打量着所有人的表情。许多人看到了试卷的问题后,大多或惊讶或大笑或是摇头。这些情绪完全都在自己的意料之内。又耐心的等了好几分钟,等到最后一个人停了笔。我才示意诗雅将所有的试卷都收了上来。   “大家可以走了,谢谢你们的配合和帮助。Jame和诗雅能稍微留下一会儿帮我整理资料吗?”我拿了试卷向全部人道谢后,冲他俩眨了眨眼睛。   那两只狐狸立刻会意的点头。   刚走进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研究室,黄诗雅的好奇心立刻爆发了:“夜不语,你究竟在搞什么鬼?居然出了那么一道古怪的测试题来让大家做。”   我没有理她,自顾自的一边看着那一大堆测试,一边问Jame:“Jame,关于Davy死亡时候的房间摆设你调查到了没有?”   Jame点了点头:“和你猜想的一样,Davy死的时候确实应该接到过电话。而且也和Jone一样,话筒都没有挂好。”   “那去电话公司调查的结果呢?”   “完全查不到。根据法医的判断,Davy和Jone都是午夜过后,大约凌晨1点左右猝死的。而电话公司方面说在那个时段根本就没有任何电话打去和打出过。”Jame大为苦恼。   “喂,人家在问你话呢。干嘛不理不睬的!”诗雅用力在我背上拧了一下,痛的我差些叫出声来。   “干嘛!没看我正忙吗?”我狠狠瞪了她一眼。Jame眼见我俩快要擦出了火花,立刻手忙脚乱的走出来打圆场:“Annie,还是我来说明好了。”他将今天早晨我们调查到的线索一五一十的讲了一次。黄诗雅顿时惊讶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们的意思是上次我和夜不语并没有毁掉它。而且它现在……”她用力的摇头,努力不愿意让自己相信那个可怕的念头。   “所以我才不想告诉你。”我叹了口气:“这件事太惊人了,我怕许多人都承受不了。”   “那你的意思是,那是真的?”诗雅艰难的吞下一口唾沫。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还不能确定,毕竟我们都没有确凿的证据。说不定一切都只是巧合!”   黄诗雅和Jame对望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的学着我的样子摇头苦笑起来。   “话又说回来,你出那道古怪的测试题究竟是想证明什么?”黄诗雅突然想起了什么,又大为好奇的问。   “对啊,说实话,我也很想知道!”Jame挠着脑袋用炽热的眼神望向我。   “嗯?总之早晚也要向你们解释的。我就用这道题考考你们好了。”我回过头看了他俩一眼,然后将测试题念了出来:“有一个女孩,很美的女孩。她的母亲突然逝世了。在她母亲的葬礼上,那个女孩看到了一个十分帅气的男孩。丘比特的箭就在女孩的视线接触到男孩的那一瞬间刺中了她的心。短短的葬礼,女孩没有勇气走近男孩,更没有勇气主动和他说话。但是女孩很明白,那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她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他。   葬礼过后,单相思让女孩废寝忘食、卧不安席。她疯狂的想念着那个男孩。于是三天后,她杀掉了自己的姐姐。”我冲他俩神秘的笑了笑:“我的问题是为什么那个女孩要杀掉自己的姐姐?我要提醒你们,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   “好简单!”诗雅首先举手答道:“刚才我就想过了,那个男孩一定是那女孩的姐夫或者和她姐姐有相关关系的人,所以她才对自己的姐姐心生嫉妒。为了和自己深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女孩最终杀掉了自己的姐姐!”   我不置可否的冲Jame问道:“你的看法呢?”   Jame神色沉重的思考着,过了许久才答道:“或许是那个女孩想要和男孩在一起,但她的姐姐却很讨厌那个男孩,坚持不准他俩交往。而且还用许多不齿的手段阻止他们见面。最后那女孩终于受不了了,为了自己的幸福,她毅然杀掉了自己那个阻碍自己幸福的老姐!”   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大笑道:“看来你们的答案都很正常。不错,一般人大多都会这么想,所以你们都错了。”我随手将那叠测试卷拿起来,继续道:“但是你们知不知道,这26份测试卷的答案里边居然有一个人答对了!”   “谁这么聪明?”Jame和诗雅立刻好奇的问。   “这根本就不是聪明不聪明的问题。”虽然脸上依然带着笑,但我的神情却明显变的焦虑起来:“对了,你们想不想知道正确答案?”   “当然想!”他俩立刻急切的点头。   “嘿嘿,我可没这么好心。先掉足你们的胃口,今天晚上再告诉你们。”我不怀好意的笑着,快步跑了出去。   黄诗雅和Jame先是一愣,随后握着拳头向我追来。   心情越来越沉重了。如果说Jone给我们的死者留言中那几个英文字母所组成的意思是一个巧合的话,那么这个测试指出的结果为什么又能和那几个英文字母不谋而合?   古埃及曾有一句谚语说,第一次的相同叫做幸运,第二次的相同叫做巧合,而第三次的相同就是必然。不会有任何东西相同了三次后仍然是巧合。   但令我头痛的是现在所有的所谓线索都是自己的判断和猜测。突然感觉内心很惶恐,或许自己的猜测并没有错。那个诅咒根本就没有消失过,只是隐藏在了阴暗处,慢慢地,无声地,向这个镇上所有的人越靠越近……   第八章 除灵   夜色又浓了起来,黯淡的月光寂然无声的洒在大地上。开始起雾了,这些淡薄的白色溷浊气体在树林中萦绕游荡,就像一群冤魂不散的幽灵。   这片树林安静的有些怪异,说它怪异其实还算恭维了这个地方。四周的景色呈现一种静态,没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没有昼伏夜出的蚊虫拍动翅膀的声音。甚至连夏夜里鸹躁的蝉也出奇的一声不哼。   就在这种静态中,一个白色的身影慢慢的走入了树林。它蹒跚的缓缓移动着,慢慢地、悄悄的走到树林中央的那一块硕大的空地上。   那块空地有被火焚烧过的痕迹,附近的树木也都被烧的面目全非了。它的脚步丝毫没有停顿,呆板的踩过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焦木,继续呈一条直线的向前移动。   不知走了多久,它终于停了下来。那个白色的影子蹲下身子,开始在地上挖起来。它十分努力的挖着,就算手被残瓦划的血肉模糊了也丝毫没有理会。   突然,有几道手电光芒照射在那个白色的身影上,但那个影子像是完全注意到一般,依旧不断挖着。   “果然是你!”我、Jame和黄诗雅神色凝重的从藏身处走出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个身影。   那个白色的影子终于站起了身,它缓缓的转过头用阴冷的眼神望着我们。我感觉心脏猛烈跳动了起来,咳嗽一声,大声说道:“Jone和Davy都是你杀死的吧。不用狡辩,在Jone死的时候,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在床下地板的灰尘上写了Haren这五个英文字母。而你知不知道,这些字母第一时间让我想到了什么?”   “应该是一个人的名字。”诗雅非常配合的接下话题。   “不错,确实是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女人的名字!”我努力让自己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微笑,用来缓解心中的痛苦:“在美国,很少有女孩取名叫Haren。所以第一次听到这个英文名的时候我就很奇怪,而且对这个名字产生了很深的印象。理所当然的,当时我立刻就想Jone临死前是不是想要告诉我们犯人就是这个英文名字的主人。”   诗雅望着那的白色身影,眼神中充满了焦虑:“但光凭这一点就说她是罪魁祸首,是不是过于牵强附会了?”   “只凭这一点当然不能确定,所以我才刻意安排了下午的测试。我想知道这个名字的主人是不是有问题。其实测试卷上的问题是出自一位十分有名的心理学家,这道题本是用来测试一个人的神经和意识是否正常的。一般正常人都绝对想不到正确答案。但是那26份测试卷中,居然有一个人答对了!”   我猛的向前走了两步,盯着她道:“答对的那个人就是你。遥嘉!不!应该叫你木偶小姐!”   穿着白色连衣裙的遥嘉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她呆板的望着我,突然咧开嘴笑了。   我努力的压抑下恐慌的心绪,一边向Jame和诗雅打了个眼色,一边继续说道:“你们不是很想知道那个测试题的答案吗?其实那个女孩杀死自己姐姐的理由十分单纯,由于她对那个男孩的思恋过于强烈,以至于神志开始陷入疯癫的状态。她每天都在想自己怎样才能见到那个男孩,三天后,终于让她想到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她一边痴痴的笑着,一边拿起刀用力刺入姐姐的心口,脑中只是想着,这样就有葬礼了,在葬礼上,自己又可以见到他了……”   我又不经意的向前走了几步,走到距离遥嘉仅有3米的距离才停下:“试问这种答案一个正常人又怎么想像的到。如果Jone的死亡留言是你的英文名字仅仅是个巧合,而你可以答对那个测试也只是巧合的话。那这两个巧合加起来,我已经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你了。”   “其实早在温哥华遥家的旧宅时,当我提到小洁姐姐的死或许和一个人形物体有关时,遥嘉的表情就很奇怪。但很可惜当时我并没有注意,更没想到你这个利用阿不珂卢斯驱魔阵吸收了几千个冤魂的黑暗产物早就隐藏在了遥嘉身上。哼,你究竟还想要向多少人报仇?害死你主人的那个富翁早就死了,难道一百年的漫长时间还不足以消磨你的怨恨吗?”   我大声喝斥着。突然,遥嘉的身体慢慢摇晃起来。她抬起头,眼中流露出的满是悲痛。这时我才发现她的右手中不知何时起握了一个30多厘米高的木偶,十分漂亮的木偶。那个木偶穿着白色的洋装,身体纤细修长。相信只要是人,只需要看它一眼,就会被它深深的吸引住。究竟要多细致入微的雕功、投入多少心血和注意力才能雕刻出这样完美的木偶?   莫名其妙的,我感觉自己的眼神再也离不开那个木偶的身躯。我痴痴的望着那个木偶,甚至脸上也浮现出痴痴的笑容。我感觉自己的心神全都依附在木偶上,脚步迟钝的开始向遥嘉走去。   木偶那因划满刀痕而显得呆板狰狞的脸淡淡的散发出阴冷的光茫,它的眼睛就像直直的正看着我,甚至连嘴角也流露着诡异的笑。   “夜不语,不要看那个木偶!”诗雅冲我大叫了一声。我全身大震,总算是清醒了过来。急忙向后猛退几步。   只见诗雅和Jame趁我在和那个黑暗的产物说话时已经按计划准备妥当了,这才冲被我们三人围在三角形最中间的遥嘉微笑道:“你知不知道刚才为什么我会和你这个听不懂人话的东西说那么多废话?哈,因为我想要拖延时间让Jame把驱魔阵完成。”   被木偶附身的遥嘉依然呆呆的站在原地,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丝毫想动的意思。只是用冰冷的目光望着我,她手上的木偶似乎也死死的看着我,眼神中充满了诡异。我感觉心脏在紧缩,恐惧犹如洪水横流般不断涌入大脑。   正在大脑暗流激涌,痛苦的快要爆裂时,Jame高举魔法阵图喊道:“来源于光明的圣明啊,请你们用你们的慈悲来化解恐惧。让来至于黑暗的一切乃归于大地!”   强烈的白色光茫从巨大的魔法阵中涌出,一丝丝一缕缕光线像有生命般萦绕在所有人的身上,时间似乎也在魔法阵中停止了。光线缓缓流动,如同漩涡从最外层流向最内层,在遥嘉的身旁光线缓慢的动态变为了绝对的静态。最后,积累的越来越多的苍白光茫刺眼的猛然一闪,全部冲入了遥嘉的体内。   遥嘉痛苦的大叫着。她用双手捂着脑袋,慢慢的往地上倒去。表情依然呆板狰狞的木偶从她的右手里滑落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光茫才渐渐消散。寂静又再次回到了这片恢复了黑暗夜色的空地上。我、Jame和诗雅全身脱力的跪倒在地上。   即使是现在,我的心依然在‘嘣嘣’乱跳着。   “小夜,你这臭小子什么不选,偏偏要挑这个萨克瑞德驱魔阵。你想要我的命啊!”Jame用手撑住身体,气喘吁吁的说道。   我苦笑了一下:“我国的孙子兵法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但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玩意儿的实力,我只好选最强的驱魔阵赌一次了。弄的这么狼狈,你以为我乐意啊!”   诗雅抬头向遥嘉和木偶望去:“看来我们的运气还不赖,居然赌赢了。”她转过头来看着我,古怪的笑道:“夜不语,你是怎么猜到那东西今晚一定会到这个被我们烧掉的教堂来的?”   “很简单,因为阿不珂卢斯驱魔阵的特质。”   “那个驱魔阵有什么特质?”诗雅疑惑的问。我望着她,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你真的是神棍吗?看你的样子,怎么连一点驱魔阵的常识都不知道?”   “人家早说过不懂西方的那些东西嘛,我祖母从没有教过我!”诗雅嗔道。   “好了,算我怕了你。”我耐心解释起来:“阿不珂卢斯驱魔阵虽然有强大的力量,但是要完成它却需要许多繁重的程序。上次Jame只是在误打误撞之下将之启动的,其实整个魔法阵并没有完成。所以那个木偶虽然吸收了大量的冤魂,但实际上根本就离不开这座教堂。我猜想它之所以会附身在遥嘉的身上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知道充电电池吧,如果将里边储存的电用光了,就必须要将电再充进去。那个木偶也是一样,如果它想要报仇,就需要寄生体常常回到这个教堂。”   “难怪你言之凿凿的要我们到这里来埋伏!”黄诗雅总算明白过来:“那萨克瑞德驱魔阵又是什么玩意儿?那东西威力很大吗?”   “当然了,你没看见我一选中它Jame就差点哭出来!”神经松弛下来后,又想到当时Jame哭丧脸的样子,我险些笑出来。   Jame咳嗽了一声,苦笑道:“萨克瑞德是五茫星中最厉害的驱魔阵。它取起神圣(Sacred)的意思,阵如其名,可以封印一切邪恶的东西。但最要我命的是启动这个魔法阵需要萨克瑞德魔法阵图这个介质,而且使用过后魔法阵图更会灰飞烟灭。要知道现在这种阵图世界上已经仅存不到50幅了……”那家伙说着说着又哀怨的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哈哈笑着:“不能怪我,事出紧急嘛。那可关乎你们全镇六百多人的命。更何况这件事本来就因你而起。”   诗雅出神的望着那个木偶,眼神中饱含着同情:“究竟有多大的怨恨才会让那个孩子变成灵魂也呈现黑色的魔鬼呢?夜不语,你说如果这个木偶有心、有感情的话,一百多年不断积累的怨恨会不会也会令它痛苦?”   “我不知道。”我不置可否的摇摇头:“我没有妇人之仁,也没有你们女人那种对弱势物体泛滥的同情心。”   “夜不语,有时候我真想看看你的心是用什么做的。不该心软的时候心软,该心软的时候偏偏又变的这么麻木不仁。”诗雅摆出一张臭脸恼怒的说。   Jame眼见我们又要摩擦出火花,立刻岔开了话题:“究竟遥嘉是怎么让那个木偶附身的?小夜你有没有什么头绪?”   “很简单,把那个小妮子叫醒就知道答案了。”我吃力的爬起来,向遥嘉走去。那小妮子一直都静静的躺在地上,突然我害怕起来。虽然那个木偶被我们封印了,但遥嘉在强迫剥离附体的情况下神经究竟是不是受得了?如果她受不了死掉了、又或者因为刺激太大疯掉了的话,那我该怎么向遥叔叔和遥阿姨解释?最重要的是小洁姐姐她就算去了天堂也绝对不会原谅我。   上帝啊,我只不过是个16岁的少年罢了。干嘛要让我承受这么大的罪过?   想到这里,我感觉自己紧张的口干舌燥起来。用力舔了舔嘴唇,我双手颤抖的蹲下身,轻轻推了推遥嘉的身体。只见这小妮子丰满的胸脯微微起伏着,看来还活的好好的。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突然,一股恶寒爬上了脊背。我的全身顿时僵硬起来,只感到身上的206块骨骼、400条肌肉和腿上的200多条韧带全都被身后那一股带着强烈怨恨的视线冻结了。强忍着剧烈的痛苦,我吃力的缓缓回过头。只见Jame和诗雅带着惊骇恐慌的表情死死的望着我的脚下。   我下意识的低下头,恐惧立刻卷袭了自己。只感到僵硬的身体更加僵硬了。是木偶!那个木偶双脚站立着,它用小手抓着我的裤脚,白色的洋装在风里不断摆动。   风?什么时候起风了?因为恐惧,我的双眼睁的斗大。木偶缓缓的抬起头来,那张划满伤痕的脸狰狞的对着我。我和它的视线对视,不知过了多久,那张只是用刻刀在硬木上雕出的呆板却又绝丽的脸,它的嘴角居然微微的咧开。   它……笑了!   怪异而又阴冷的笑。   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视网膜上那张恐怖的脸孔越靠越近,越变越大。最终张开血盆大口凶残的将我吞噬下去。   在意思就要崩溃的刹那,我在心底不断的大骂起来。这玩意儿究竟是什么见鬼的东西?居然连萨克瑞德也封印不了。看来这次是真的玩完了!   不甘心!绝对不要这么丢脸的死掉!   第九章 思恋(上)   清醒过来时,只知道四周有风。脑袋变的十分混乱,甚至可说是一片空白。   风,不知从何处吹来,而且毫无征兆的变得这么大。我莫名其妙的独自坐在遥家屋后的山坡上对着脚下的林海吹着笛子。   突然记起老爸这个酸腐的文人曾说过,笛声是有生命的,它通过吹笛人的心情然后去影响听笛人。老爸的话常常很牵强附会,俗话虽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有时候狗牙也是挺值钱的。至少这句话我就认为有道理。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坏透了。在这种极坏的心情下吹出的笛声虽然响亮,但却很乱,乱的难以成调。   风默默的在为这极其凄苦的笛声伴着奏,它那翻天蹈海的力量在此时却变得如此温柔,像在安抚一颗迷失在茫然中的心……   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我顿了顿,这才发现自己早忘了从何时开始坐在这个鬼地方的,全身都很疲倦,而且情绪烦躁。我根本就不想再继续吹下去,但却始终不能把嘴边的笛子停下来。   于是笛声这种让心情越变越糟的深沉旋律不断在我的吐息间响起。   该死!不知过了多久,这种令我痛苦的状态才停下来。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正要将那根害我要死要活的笛子甩掉,没想到自己的双手居然又将笛子凑到了嘴边。   这次的笛声突然温柔起来,似乎想要与风竞争。那可恶的旋律轻轻的掺入风中,在林海上空回荡。   远处,夕阳送来的最后那一抹惨红依然尽忠的照亮大地。黯淡的残光似乎感到了自己能量的不足,羞涩的躲在被它染的通红的树后。我望过去,不由赞叹起来。那是一颗傲然高耸而又不在强风中曲腰的树,纵使是它的枝叶被风残酷的掀起,撕离母体,也没有丝毫的屈服。   笛声又转了一个调,我记得这个旋律,是《小草》。有没有搞错,这首我几乎只听过一两次的曲子,怎么可能吹的出来?   好不容易又能将笛子从嘴边移开,站起身,我喘着粗气想将那根笛子远远的丢出去,刚举起手,突然从身后传来了一阵掌声。   我被吓的险些摔下山坡。惊讶的转过头,却发现遥叔叔一家人全都走到了我的身后,而且站在他们身旁的还有黄诗雅。   今天的她穿着一身白色的套裙,肤色出奇的白皙。原本便很清丽的她不知为何显得更加绝丽、凹凸尽显的身子霞姿月韵,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而且最显眼的是她头上那个粉红色的大蝴蝶结,淡淡的残阳下,散发出动人心弦的苍白光茫。   诗雅背着手冲我轻笑,很美,真的很美……   “你吹的真好!”她赞了一句,顽皮的冲我眨眨眼睛又道:“以前你不是常说在我的身上找不到一丝东方女孩的韵味,要扎个蝴蝶结才好看。那现在呢?”诗雅低下头,轻轻的摆动脑袋。   不知为何,我突然感到自己轻松下来,好像闷在心头很久的东西终于被一吐而尽,舒畅多了。我动动筋骨,把已经酸痛的脚拉直,这才慢慢地站起身来。   “你俩好好谈,我们这些电灯泡要闪了!”遥叔叔不怀好意的看了我们一眼,笑着拉了自己的老婆和女儿从后门走进屋里。   我好笑的望向诗雅,心想自己和她的关系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好了?   只见黄诗雅不安的揉着裙角,似乎在犹豫什么,许久她才开口道:“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想请你参加今晚的舞会。但如果你没空的话,我……”   她没有再说下去,因为我低下了头。内心深处不知有什么在不安分的蠢蠢欲动,没有任何理由,我总感到现在这种融洽的状态似乎哪里有问题。   我和诗雅就这样相对站着,就像是一场关乎生死的比赛,比赛谁沉默的更久。   风越来越猛了,不断吹动诗雅的白色长裙。她像是丝毫没有感觉一般呆呆的站着,眼眶开始红起来。这种状况我清楚,一般在肥皂剧和青春偶像剧中,只要女主角一露出这种楚楚可怜的样子,下一刻就绝对会采用泪水攻势!   一向害怕看到女孩哭的我立刻举手投降道:“我可没说过不去啊,要知道对于漂亮女孩的邀请,我夜不语是从不会拒绝的!”我谨慎的措着词,望着黄诗雅那张欲哭的脸又道:“你先到车上去等我,我要拿些东西。”   既然是生日当然要送生日礼物了。我背过身去努力掏着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兜,最后居然只找出一个小小的精品盒。搞什么,我什么时候变的一贫如洗了?唉,没办法!我四处望了望,随手在地上拣了一块还算看的过眼的石头装进盒子里,打算到时候用自己超厚的脸皮外加三寸不烂之舌蒙混过去。   “有什么事让你不高兴吗?你今天的笛声里边全是忧郁。”车子在黑夜的公路上行驶着。四周一片黑暗,只有车灯吃力的不断划开前方不远处的夜色。车内的黄诗雅也许是有意想打破我和她之间如死的沉静,她终于问了一句。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尴尬的笑起来,难道要告诉她自己是在和一根甩不掉的笛子呕气吗?为了岔开话题,我将准备蒙混她的生日礼物递给了她:“这个送给你。”   “啊!太棒了,我可以现在打开吗?”诗雅高兴的用双手捧住。   我立刻咳嗽了一声:“最好不要,这个在月光下打开才会有意思。”   “好吧……不过打开的时候你一定要陪着我。”她笑了,像荡漾着的秋水,那一霎间,我似乎感觉整个车内都亮了起来。   “你怕我送你藩多拉宝盒吗?”我也笑了,边笑边故意将视线转向镶着满天星辰的夜幕,心想她最好不要抱太大希望。往往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如果她看到我居然胆敢送她一颗小石头,会不会拿菜刀砍我呢?依照那家伙平常的性格,估计会!   不过,她平常的性格不也是这么温柔吗?   车内恢复了安静。我和黄诗雅默不作声的静静想着心事。又过了不久,不远处已隐约可以看到一座亮满灯的房屋。那是今晚诗雅举办舞会的地方。   一走进门,我就被房间里的嘈杂吓了一大跳。在那个响着音乐的客厅里挤满了人,他们正疯狂的跳着舞。诗雅那家伙理所当然的拉过我的手在人群间游走,为自己的朋友介绍我。   今天的她究竟是怎么了?脑袋不是有问题吧?我感觉头脑更加混乱了。黄诗雅似乎原本的性格就是温柔大方,但我偏偏又觉得哪里不太对。   “喂,你在想什么呀,都不理人家!”诗雅将我拉出人群,指着身旁的一组沙发说:“你累吗?我们就坐那里休息一下吧。”   “你不用太在意我,去招呼你的朋友们好了。”我好意提醒她。   “没事的,他们都很随便。呵呵,难道你不想和我在一起吗?”她神秘的冲我笑着,眼睛里散发着令人心跳的异彩。我愣了愣,顺从的在她身旁坐下来。   “对了,我们一起跳支舞好吗?”黄诗雅望着我轻声问。   “我不会跳。”我慌忙摆手。   “但你的笛子吹得那么好!”   “小姐!笛子吹得好关跳舞什么事?!”   “物以类聚嘛!我不管,非要和你跳!”她几乎是拖着将我拉上舞台,脸上露出顽皮的笑容。我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你会后悔的。”   音乐开始了。我随着节奏笨拙的跳着,不但洋相百出,而且脚还像用钢琴弹《铃儿响叮当》时按C大调那么频繁的踩在诗雅的脚上。害我有好几次羞的想要走开,却被她紧紧的抱住了。诗雅忍着我的践踏,始终没有哼过一声。最后索性将头倚在我的肩上,轻轻说道:“别慌,我帮你数拍子,跟着我的声音跳就好了……”   过了一个世纪,还是一秒钟?我不敢确定,只知道一首曲子终于结束了。突然感觉很累很热,于是我独自走出屋子,信步来到后花园。   月亮很圆,它将丝丝淡黄色的光挥洒在大地上,让地上的一切都披上了层朦胧的神秘。不远处有个喷泉,此时正向空中努力的喷着水,似乎有心将水射到月亮上去。   在这片寂静中,满腔不安的心绪总算稍微平静下来。我坐到喷泉的边缘仰起头,开始数起了星星。直到一阵轻柔的脚步声传来。   “记得小时候外婆教我数星星,她说这样可以将烦躁和不快的心情全都忘掉。可惜她在我六岁的时候就死了,死在牛棚旁的破屋里。据说是很安详的死去的。而这个方法我一直都用着,一只用到现在……”我叹了口气,死死的盯着满天星辰。这片天空少有的飘浮在文明的足迹之上而没有受到污染,很纯洁,没有一丝脏的感觉。   星星不断的闪烁,似乎在告诉我逝去了什么,然而又得到了什么。西边的天空有一条很长的光带,是银河!   “六年多没有看到过银河了。在我的记忆中它似乎是在一夜间消失的。”我又低下头默然的注视着池中的水。突然感觉很奇怪,今天的自己究竟怎么了,为什么会变的如此多愁善感?   诗雅关心的望着我,一直没有开口,只是安静的听我发牢骚。直到我不再说话,她才望着头顶的月亮,从裙兜里拿出那个盒子在我的眼前晃了晃:“我现在可以打开了吧!”   我点点头,正想要开始胡扯那颗石头虽然看起来平凡,但其实对我有多重要、多有价值等等。却听到黄诗雅‘啊’的惊叫起来。   “好美!”看来是发自内心的赞叹。我好奇的望过去,顿时满脑困惑的呆住了。只见她的手中平放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圆形小石头,它在月光下泛着似乎属于自己的黄涩光芒。虽然暗淡,却很坚强,就像蕴含着某种强大的生命力。   就算白痴也看得出那根本就不是自己在山坡上随手拣来的石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帝,是神迹显灵了?绝对不可能,像我这么慵懒的人怎么可能虔诚的了,更何况我从来就不信教!   管他那么多,先哄了眼前这家伙再说:“这是我的幸运石,本来是一对的。但其中一个我把它放在了国内。它们已经陪伴我十多年了。希望你会喜欢。”我面不改心不跳的撒着慌。   诗雅很高兴,她爱不释手的将它那颗石头放在手心中轻轻的握着,那种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像是握着一个弱小的生命。然后她又用那一滢清丽如水的目光望向我,微笑道:“谢谢,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一定会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它。”   这段话后,我和她又像找不到共同话题,相互沉默起来。四周一片宁静。月光淡淡地泻在地上,像是在对大地柔情的诉说。有阵风吹过,它很轻松的吹动不远处的玫瑰花丛,卷起了大量红色的玫瑰花瓣。   我深深吸了口气,只感到肺中充满了玫瑰那种忧郁的清香。   诗雅突然开口了:“如果有女孩说自己喜欢你,那你会怎样回答?”她静静地坐到我的左边,将一副毫不经意的脸孔摆了出来。我认真的想了想,然后回望她,盯着她那发亮的眸子说:“那要看我是否喜欢她了。”   “那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她急切的问,偏又将脸转向了别一边。   我笑着,缓缓的掏出一枚硬币将它投入水中,直到水波慢慢的阔散开,最后消失了。这才道:“曾经有过,但现在没有了。”   “如果告诉你她喜欢你的那个女孩是我呢?”诗雅的眼神中同时透出了一丝欣喜与一丝忧虑。   “那就要看你是不是有诚意了。”我的心猛跳了一下。   “我爱你。”黄诗雅站起身走到我跟前,她一眨不眨的望着我,深邃的眸子散放着动人心弦的美。   我也站起身来,用手轻轻梳理着她乌黑的长发,然后一把粗暴的抱住她,将脸慢慢向她靠近。诗雅呼吸急促起来,她没有反抗,也没有躲闪的意思。只是顺从的闭上了眼帘。嘴角轻轻浮现出一丝笑容,一丝温暖却又让人感到怪异的笑容。   我哈哈笑着猛然推开她,大声说道:“虽然你很完美,但是我不会爱你!”   诗雅全身一震,她惊讶的睁开眼睛,声音哽咽的怅然叫道:“为什么,我是那么爱你。比爱自己的生命更爱你。为什么你不能爱我?”   我凝视着她,哼了一声道:“因为你根本就不是黄诗雅!”   第十章 思恋(下)   “你终于醒了!”   当我清醒过来时,立刻有个甜美的声音带着欣喜若狂的感情色彩传进我的耳中。我用力的摇了摇脑袋,然后睁开眼睛。   窗外的阳光十分刺眼,朦胧的白色光芒中只见黄诗雅正面色焦急的望着自己。我努力在脸上堆积出一点笑容,轻声问道:“我怎么了?”   “你不记得?”诗雅满脸的惊讶,她用手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又仔细的打量了我好一会儿,确定没问题后这才说:“你已经昏迷两天了,前晚我们三个人去教堂的废墟那里收拾附身在遥嘉身上的木偶,除灵虽然成功了,但是你被垂死挣扎的木偶怨灵袭击,然后昏了过去。我和Jame好不容易才把你搬回来。说真的,你很重耶。”   “那真是抱歉了。”我苦笑着从床上坐起身来,丢失的记忆在慢慢恢复着。终于我回忆起了一切,也想起了昨晚自己昏倒后做的那个十分真实而又过于稀奇古怪的梦。在梦里那个粗鲁不可爱的黄诗雅居然变的那么温柔,而且还向自己正面表白。   我侧过头望向坐在身旁的黄诗雅,不由看的呆了。浸染在清晨阳光中的诗雅,脸孔带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绝丽,她长长的黑色柔发在阳光下泛出莹光流转的异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着。   在我的肆意注视下,诗雅的脸微微一红,嗔道:“看什么?人家的脸很脏吗?”   唉,看来昨天的梦果然只是个古怪的梦。不过俗话不是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难道自己在潜意识中喜欢她?   不可能!我怎么可能喜欢这个只有脸蛋没有丝毫内涵的小妮子?   我用力的摇摇头,试图将这个无聊的念头甩开。   不过,这次真的是一切都结束了吧。   根据诗雅说,遥嘉因为被我们强迫剥离附体状态,虽然头脑只受到轻微的影响,但也几乎丧失了最近几个礼拜的所有记忆。于是遥叔叔和遥阿姨便带着她去了纽约拜访一位熟识的著名脑科医生,希望可以对遥嘉的病情有所帮助。   看来一时之间是不能从遥嘉那个小妮子的嘴里知道她为什么会和那个木偶扯上关系了!   下午闲的无聊,我将买来的快餐倒扣在背上,和黄诗雅缓缓向公园走去。不知为什么,突然感觉很累。我三步两步的走进草坪,一屁股坐到草地上。   “今天是星期二,我到美国已经有十多天了吧。”我一边咬着汉堡一边胡思乱想着。   诗雅想了想说道:“如果从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开始算起,已经有十五天零六个小时。换句话说我们已经认识九百零六个小时。那可是一共有五万四千三百六十分钟之多呢!”   “你居然会这么清楚?”我大为惊讶。诗雅微笑起来:“当然了,怎么可能记不住。第一次见你那天,小夜强硬的表情我想我永远都忘不掉。那时你真的好帅!”   “会吗?”我一向都很厚的脸皮居然不由的红起来,急忙岔开话题:“你有没有发觉,今天的公园里似乎特别安静?”   “平常不就是这样吗?诗雅毫不在意的反问。我摇摇头,向四周望去。这是公园里十分偏僻的角落,四处的参天大树几乎盖满了天空,枝桠繁茂的就算光线也难以往下透。   常常听Jame说这个公园后边是个大森林。它的直径有近100多平方公里,森林西边的尽头还连接着一个早就没人居住的印第安村落。现在的那里已经变成了波特兰国家公园的一部分。遥嘉那小妮子早就信誓旦旦的说要开车带我去骑印第安人的马,等那家伙病好回来后,绝对要她兑现。   我打了个很大的哈欠,略微抬起头,不住打量着身旁的景色。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居然有个500多平方米的大坑,坑里依地的植被长的很茂森,这让人非常容易看出这块怪异土地的本来面目——巨大的椭圆形,活像个陨石坑。   奇怪,自己也是这个公园的常客了,为什么以前从没有看过这个很显眼的标志性景色?我迷惑的爬起身,拉了黄诗雅缓缓走到那个圆坑的正中央,然后在不远处一组供人野餐的石桌椅上坐下来。   实在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东西。透过树的缝隙,我隐约可以看到远处玩耍的小孩。风缓缓的吹动树叶,发出轻微‘沙沙’的声音。一切都那么自然,而且非常平静谐和。或许是因为木偶的事件让我变的太过多疑了吧!   吃饱后,正想在草地上舒服的躺一下,突然有个沉重的践踏草地的声音从远处向这儿传过来。我被吓了一跳,眼睛一眨不眨的怔怔的望着传来声音的那个方向。   不知过了多久,只见几只动物慢腾腾的从北边的树林里走了出来。是鹿,三只鹿!它们披着暗红的颜色向这儿走来,就算看到躺在地上满脸吃惊的我也丝毫不在乎,只是傲然地昂起头,用鼻子向我喷出一些废气就算是打招呼了,然后又视而不见地继续走它们的路。不一会儿便穿过了这空旷的几百米,进入到别一端的森林里。   “美国的动物还真幸福,没有人会去打扰它们的生活。那些梅花鹿一定很无忧无虑吧。居然这么拽!”我随手扯了一根草放到嘴里咬着,一边无聊的多愁善感。   “其实人不也很幸福吗?“诗雅温柔的说道。   “人?嘿,人就可怜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只要活下去,就永远轻松不起来。更惨的是人每天都在努力压迫和被压迫之间挣扎,而且丝毫不知道反省。还要受到来自个方面感情的束缚。恐怕有些人从出生到死掉,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开心过!”我叹了口气。   “人哪会有这么惨?小夜你太偏激了!”诗雅不信的摇摇头。   我笑起来:“你知道为什么婴儿出生时的第一件事就是哭吗?”   “不是因为他们想哭吗?”   “当然不是。”我抬起头凝望着她明亮的让人感觉深邃朦胧的眼睛说道:“因为就连婴儿也知道自己投错了胎。神让生物投胎为人,不是奖励,而是惩罚。在这个疲倦的世界上的人,大富大贵的人在痛苦,饥饿贫困的人也在痛苦。根本就没有人幸福嘛。”   “我不信。我觉得只要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和他结婚生子,然后可以和他永生永世的在一起就是幸福。”   “肤浅,这样真的就可以幸福吗?”我对她的话嗤之以鼻。诗雅静静的看着我,然后用力的点了点头。   我苦笑起来,将手里的可乐丢给她说道:“走了。”然后径自向公园东面走去。   那里的人并不如想象中的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孩子。他们正在免费的游乐园中玩耍。草地上还有几个人开心的玩着棒球。免费公园是美国的一大特色,它没有门也没有墙,只是在特定的几个地方钉上一个牌子,写上公园的字样。这种公园在美国很多,仅西雅图就有100多个。   天依然很热,十天或更长时间没有下过一滴雨了。前方的自动喷水器开启,喷出的水在空中形成了一道彩虹。   忽然,我呆住了。全身因为吃惊而僵硬。那种僵硬带着强烈的震撼不断冲击着大脑。   不远处,有个女孩安静的在夕阳中向我点头。一如许多年前一样,她依然爱微笑,而且那笑曾让我陶醉过很久。我惊讶,只是因为我绝想不到自己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在这种情况下在这辈子还能见到她。   “怎么?你认识她吗?”黄诗雅诧异的问道。   “是小洁姐姐!”我的声音在颤抖。   “怎么可能!”诗雅惊讶的叫出声来:“你的小洁姐姐已经被木偶害死了。而且她的样子根本就不像。”   我没有理会她,只是轻微的喘着气,带着满脸呆板的表情走了过去。   “我的朋友常跟我提起他和一个女孩在一起的情景。他们爱玩一种剪刀,石头,布的游戏。谁输了就要背别一个人。”我走到几乎要和那女孩鼻息相触的地方,努力压抑着语气,淡淡地冲她说:“可是一直都是男孩子在背,累的他气喘吁吁。而女孩便总是在他背上拍手喊加油。”   那女孩目不转睛的望着我,就像许多沉沁在回忆里的少女,她露出了甜甜的笑:“对啊,这是女孩很小的时候发生的事,不过现在回忆起来她也觉得很甜蜜。”   “哼,可是你知道那个故事的结局吗?那个小女孩突然走了。一走就是四年,而且没有给那男孩写过一封信,没打过一通电话。她根本想象不到他有多担心。他的心几乎都碎了!”我激动起来,一拳打在身前的松树上。树被打的不停摇晃。   女孩的笑在那瞬间停止了,她将哀恼凝固在脸上:“也许是那女孩子没有勇气去打电话和写信,更不敢去面对他……你以为那个女孩子不痛苦吗?她常常无端的哭泣,哀求自己的妈妈让她回去,哪怕她一个人在国内生活也好!”   女孩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终于流下了泪,泪珠在太阳的照耀下发出七彩的光芒。我又愣住了,脸上的呆板变为了满腔欣喜:“小洁姐姐!你真的是小洁姐姐!你没有死?”   “不对!小洁姐姐已经死了,那个人是假的。”黄诗雅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   “不,她是真的。不然她不会知道这段台词!”我用炽热的眼神死死的望着近在咫尺的小洁姐姐,仿佛只要一眨眼她就会永远的消失掉。   小洁温柔的望着我,明亮的眸子中透露着关切:“诗雅说的没错,我确实因为那个木偶的诅咒死掉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你们封印住那个木偶的怨灵后,我就莫名其妙的站在了这里,就像上天要让我等什么似的。直到我看到小夜的时候才明白,原来上天是让我等小夜你。”   她轻轻的挽住我的手,微笑道:“小夜,我们回家吧。”   “小夜!不要跟她走!”黄诗雅焦急的拉着我的衣角:“你真的相信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的话吗?”   “我信。”我毫不犹豫的点着头,转头向诗雅说道:“一切都结束了。那个木偶被我们成功的封印住,这个镇上的人也不会再有人死于诅咒。而且最重要的是小洁姐姐回来了。我相信遥叔叔、遥阿姨和遥嘉那小妮子回家后一定会很惊讶的。”   我深深吸了口气:“真想他们快点回来,然后我就可以看到那一家人惊讶的掉下巴出糗的样子了!”   “小夜,我……难道……”黄诗雅咬着嘴唇像是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只是轻轻的低下头,放开了紧拉着我不放的手。   第十一章 思恋(下-2)   “小夜,我有多久没有为你做过饭了?”小洁姐姐把我的头枕在她的大腿上,一边舒展手臂一边问道。   “好久了。大概有三四年吧。”我思索了一下。   “好,那今天我来做饭。小夜要吃什么?”她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眼神中流露着毫无保留的爱意。   “不放洋葱的牛肉咖喱加土豆泥盖饭。”   “好复杂的要求。”小洁姐姐看了我一眼:“你这么多年来偏食的习惯还是没改。其实洋葱很好吃的。”   “洋葱太臭了,而且莫名其妙的想赚人家的眼泪。我讨厌它那种恶劣的行为,就算碰它我都觉得是在侮辱我自己的人格,何况是要将它塞进嘴里,然后咀嚼它!”我狡猾的笑着。   “好啦,我做就是了。总之我从来就说不过你。”她用白色的丝带将自己有如瀑布般乌黑飘逸的长发扎成马尾,然后走进了厨房。突然像想到了什么,小洁姐姐从厨房里探出头又说道:“冰厨里有可乐,自己拿好吗?耐心等我一下就好了。”   我无聊的等了一会儿,直到厨房里传来一股饭香,才随手打开冰箱拿出可乐一边喝一边走进了厨房。   “要帮忙吗?”看到她正忙的不亦乐乎,我忍不住问了一句。小洁姐姐转过身将我赶了出来:“你到客厅去乖乖地等着我把菜端上来,这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可是……”   “可是什么?”她一边忙一边笑着问。   “你的饭快糊了。”   “天哪,我真笨!”小洁姐姐急忙关上了火,清丽白皙的脸上升起了两朵红荤:“抱歉了小夜,我再重新做一次。”   “不用了。”我揭开锅盖将上边还没焦的白饭勺进了碗里,说道:“其实偶尔吃吃带着焦味的饭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吃过饭,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新闻刚播报完今晚会有5级风,风就开始不断在屋外呼啸起来,扯的附近的大树啪啪作响。过了夜晚八点,这种比暴风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的5极风才停下来,然后便开始下雾了。   浓的沾稠的白色雾气在窗外翻腾,越看越让人觉得诡异。即使打开了家里所有的灯,我依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小洁姐姐轻轻的从身后将我抱住,将嘴凑近我的耳朵用低的不能再低的声音说道:“小夜,要不要和我一起洗澡?”   我顿时僵住了,原本灵敏的脑袋一时理解不了这几个字的意思。小洁姐姐见我呆呆的不声不响,便用鹪巢蚊睫的声音又重复了一遍。她的脸颊羞红的深深埋进了我的肩膀。   ‘一起洗澡?也就是说两个健康的男女脱光光一起浸泡在不足4平方米的浴池里。也就是说比男女混浴的温泉还容易出现意外情况。也就是说不小心出现了意外状况,这个世界就很可能不小心增加两个成年人。嗯!似乎满复杂的!’好死不死,我的逻辑思维偏偏在这种非常时刻苏醒了。   “今天早晨我才洗过,晚上不想洗。”违心的谎话脱口而出,我一边全身紧崩、大汗长流,一边装作毫不在意的笑着。   “小夜的脸红了,好可爱!”小洁姐姐笑起来,她闭上眼睛,向我耳朵里哈出一口气:“很晚了,小夜去睡吧。”   我逃命似的走进卧室,关上门,背靠着门深呼吸了好几次。心脏依然在不受控制的胡乱跳动着。总感觉复活后的小洁姐姐很奇怪。不但因为一向厨艺高绝的她会将饭煮过火,还因为她变的很媚,很有吸引力,而且更大胆了。那种一边露出羞涩的脸,一边说着令人浮想翩翩的话的神态,越看越像是遥嘉和小洁姐姐加起来再平均相除后得出的性格。   狠狠摇了摇脑袋,我关了灯爬上床。全身的神经蹦的紧紧的,害的我丝毫找不到睡意,只好在床上焦躁的翻来覆去。   不知过了多久,卧室门突然被轻轻敲响了。   “小夜,你睡了没有?”小洁姐姐低声问,声音中带着一丝温柔和羞涩。   “还没有。”我正准备坐起身将灯拉开,小洁姐姐突然又道:“不要开灯。”   接着传来卧室门被开启的声音。我在黑暗里睁大眼睛,只看到一个黑影迅速的走到床边,滑进了被子里。顿时一阵温馨的青春气息透过女儿家特有的幽香传入鼻中,然后有两条湿软滑腻肤如凝脂的手臂穿过我的腋下紧紧的将我抱住。   小洁姐姐似乎没有穿任何衣物。因为我能很确切的感觉到有两颗柔软丰满的不明物体正压在胸口,压的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小夜,你会不会讨厌比自己大的女生?”小洁姐姐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感到心脏不由自主的‘蹦蹦’乱跳着,也不管她在黢黑一片的情况下是不是看的到,只是下意识的摇着头。   “那小夜是喜欢我了?”她翻动身体,将我压在身下,然后轻轻的将头倚在我的胸口又道:“我一直都很喜欢小夜。从小我就幻想着每天都能和你在一起。为你做饭,洗衣服,然后生下许多小孩子。对我来说,那就是我全部的幸福。”   软玉温香抱在怀里,我却只感到全身僵硬。小洁姐姐近在咫尺的幽馨吐息与身体上完全无阻碍的摩擦让我的大脑刺激的快要爆开了。   “小夜,你会不会娶我?”小洁姐姐微微抬起头,在黑暗中和我的眼睛对视。混乱的大脑受到感觉神经不断传来的强烈刺激,居然丝毫不再处理任何从耳膜振荡得来的信息。我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再次下意识的点头后,才发现小洁姐姐是要将她自己嫁给我。   “真的,太好了!”小洁姐姐感觉到我在点头,声音顿时因欣喜而颤抖起来:“好棒,我们现在就结婚,就举行一场只有我俩的婚礼!”   终于,舌头恢复了功能,我好不容易才从嘴里吐出一连串干燥沙哑的声音:“但结婚似乎是一件大事吧,要父母双方的同意。还要请司仪主持婚礼。新娘穿着漂亮的纯白婚纱和新郎接吻,然后要用鲜花将婚车装饰起来,还要在车后边拖着一大串易拉罐才行!好像不能什么时候想到要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啊。”   “小夜不想和我结婚吗?”小洁姐姐的声音立刻哽咽起来。突然感觉有几滴水滴落在了脸上,我慌忙又道:“就当我刚才说了一堆废话好了。但结婚再简单也要穿婚纱,找个教堂和证婚人啊!”   “教堂,证婚人……和婚纱吗?”小洁姐姐停止抽泣,愣了愣,她从床上站起来:“小夜等我一下,我知道该去什么地方了。”   疯狂翻滚的雾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消散的无影无踪了,苍白的月光下,小洁姐姐穿着雪白的婚纱拉着我的手走进树林里。   黯淡的月光似乎具有强烈的穿透性,它毫无阻碍的穿过浓密的树枝照射在小洁姐姐的脸上。今晚的她透露着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的头上扎着一个粉红色的大蝴蝶结,而脸上带着一丝羞涩的红晕,一丝满足的微笑。温馨的体温透过我俩相互紧握的手中传递着,她不时的回过头望我,每次和我的眼神相触,都会向我露出甜蜜的笑容。   虽然直觉在告诉自己绝对不能跟她去那个地方,那里等着自己的只有万丈深渊而且随时会命丧黄泉。但每次接触到那种笑容,强韧的判断力立刻便会土崩瓦解。   时间似乎在单调的脚步声中停止了,突然听到身后不远处有‘沙沙’的轻微声音,明显是有人在跟踪我俩。我正想回头看看究竟是哪个家伙居然蠢的用这么滥的跟踪技术在自己身后班门弄斧,猛地感到小洁姐姐更用力的握住了我的手。她原本那充满灵性与异彩的眸子微微一暗,接着加快了脚步。   浓密的雾被风从东面吹了过来,顿时整个树林里伸手不见五指。月光不见了,失去视力的我内心一阵恐慌,那种不知自己究竟是被黑暗包围还是被雾气包围,看不见的地方究竟会不会有意外危险的恐慌不断在心里越积越累。最后几乎要到爆炸的地步。   “小夜害怕吗?”小洁姐姐温柔的说道:“不要怕,就快到了,我就快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眼前突然一闪,终于走出了树林。   为了快速恢复视力,我用力眨了眨眼睛才向前望去,却不由的呆住了。脚下竟然是个直径达300多米的大圆坑,坑四周很圆滑,看不出是人工造成还是自然形成的。最令人惊讶的是圆坑中央有个非常大的教堂,样貌极其古怪,但却崭新的教堂。那个教堂里透出微弱的灯光,橘黄的灯光。那些灯光似乎并不稳定,投射在地上的光辉飘渺寂缪,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息。奇怪了,这种景象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教堂、婚纱和证婚人这样就全都有了。我们过去吧。”小洁姐姐整理了一下婚纱,然后挽着我的手臂慢慢走向教堂,她深呼吸一口气,接着推门走了进去。   “小姑娘,今天你想忏悔什么?”正在十字架前祷告的神父转过身,露出白森森的牙齿问道。我不禁对他产生了兴趣。这个神父大概50岁左右,满脸苍白没有血色,而且皮肤上长有许多像是尸斑的褐色斑纹,只要一说话,他的门牙和虎牙就会整个露出来,白森森的,让人感觉十分不舒服。   “神父,我想在今晚和他结婚。”小洁姐姐侧过身凝视着我的眼睛:“我和他都是真心相爱,想要生生世世永远肆守在一起。”   神父笑了。他用毫无精神的昏黄眼光望向我,点了点头:“我一定会帮你们好好安排这场婚礼。”   “遥洁小姐,你愿意嫁给夜不语先生为妻子吗?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他?”神父问道。   在摇烁不定的千支烛光下,小洁姐姐庄严肃穆的脸上浮现着尝遍百味的神色,她闭上眼睛,然后又不舍的睁开,用炽热的深情眼神久久凝望着我:“我愿意。”她微笑着,流着泪说道。   “那么夜不语先生,你愿意娶遥洁小姐为妻子,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她吗?”神父和遥洁对望了一眼,然后耐心的等待我的回答。   我在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娶遥洁作为妻子,这不正是我从小的梦想吗?有这么一个我喜欢的人这样的爱我,默默的听我说每一句话,为我做饭洗衣服。还会在冬天手感觉冰冷的时候温暖我。这么温柔的一个人不就是我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吗?为什么就要迈出最后一步的时候我居然会犹豫不决?就在我咬咬牙正想说出‘我愿意’这三个字时,教堂的大门突然发出‘啪’的一声,门被踢开了。   “小夜,还好我来的及时。”黄诗雅气喘吁吁的走进教堂,她指着小洁姐姐大声说道:“那个女人根本就不是遥洁,不!她甚至不是人。她是那个木偶,那个被我们封印住,然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逃出来的木偶。她根本就是在迷惑你,想要和你定下死神契约后将你拉进她的世界里。”   “诗雅,我们一直都是好姐妹,为什么你要这样说我?”小洁姐姐回头望着诗雅,声音开始哽咽起来:“难道你也喜欢小夜吗?你想把他从我这里夺走?”   黄诗雅冷哼了一声:“不要跟我来这一套,你迷惑不了我。”她望着我说道:“小夜,如果你到现在还不相信的话,我可以证明给你看!”   她从背后抽出一张老旧的牛皮纸:“这是我从Jame那里‘借’来的萨克瑞德驱魔阵图。上次那家伙可以逃出封印,我不信这次她还能逃的出来。”   “不要!”遥洁惊叫一声躲到了我身后。我一声不哼的呆站着,内心充满了矛盾。黄诗雅毫不犹豫的高举萨克瑞德驱魔阵图,声音清晰的一字一字念出咒语:“来源于光明的圣明啊,请你们用你们的慈悲来化解恐惧。让来至于黑暗的一切乃归于大地!”   巨大的五茫星在脚下出现,伴随着强烈的白色光茫从巨大的魔法阵中涌出,一丝丝一缕缕光线像有生命般萦绕向教堂里所有的人。白光过处,教堂开始土崩瓦解,最后只剩下焦黑的废墟。这里竟然就是我们上次封印那个木偶的空地。   时间似乎在魔法阵中停止了。光线缓缓流动,如同漩涡从最外层流向最内层,在遥洁的身旁光线由缓慢的动态变为了绝对的静态。最后,积累的越来越多的苍白光茫刺眼的猛然一闪,全部冲入了遥洁的体内。   遥洁痛苦的大叫着。她用手捂着脑袋,右手使劲的向我伸来:“小夜,为什么你还不说‘我愿意’。我爱你,我比爱自己的生命更爱你,为什么你不肯说那三个字?”   我呆呆的站在原地,最后深吸一口气,苦涩的笑了:“对不起……死去的人就是死了。虽然会令活着的人痛苦,但活着的人不管再痛苦依然还是要活下去。抱歉,我不能跟你走!”   “小夜……”遥洁绝望的望着我,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恨,强烈到几乎可以侵蚀骨髓的怨恨。   不知过了多久,光茫才渐渐消散。寂静又再次回到了这片恢复了黑暗夜色的空地上。我和黄诗雅全身脱力的跪倒在原地。   “小夜,竭哀顺便吧。小洁姐姐不会回来了。”诗雅关切的对我说。我摇摇头,喉咙因痛苦而哽咽:“其实早在小洁姐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假的,只是我的潜意识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一味的强迫自己相信小洁姐姐真的复活了,她又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长叹口气,我不禁苦笑起来:“作家李傲有一句金玉名言。他说每个人都可以骂王八蛋,但只有我李傲可以证明你是王八蛋。嘿,在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立刻将它变成了我的行为准则。但现在想来,其实我才是个十足的王八蛋。”   “小夜……”黄诗雅坐到我身旁,用力的握住我的手。   “诗雅,其是在这个世界里,你也不是真正的黄诗雅,对吧。”我猛地抬起头,望着她明亮的流露着异彩的眸子说道。   黄诗雅全身一震,随后诧异的问:“小夜,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可能不是真正的我?”   我甩开她的手站起身来:“不要再装了。真正的黄诗雅是西方灵异文化盲,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死神契约。而且萨克瑞德驱魔阵图全世界仅存不到50幅,西雅图中学灵异社收集了几十年也不过才找到一幅而已,那幅早就在封印你时用掉了。对吧,木偶小姐!”   突然感觉四周的空间开始扭曲起来。我镇定的大声喊道:“求求你不要再折磨我的意志,摧残我的思想了。让我回去吧。我已经明白这一百多年来你在为什么而怨恨,为什么而痛苦了。”   顿了一顿,我又说道:“我以我的命发誓,我会帮你完成你的愿望!”   第十二章 寻找   “夜不语,你醒了?”   当我清醒过来,立刻有个甜美的声音带着欣喜若狂的感情色彩传进我的耳中。我用力的摇了摇脑袋,然后睁开了眼睛。   窗外的阳光十分刺眼,朦胧的白色光芒中只见黄诗雅正面色焦急的望着自己。我呆呆的看着她,许久后才问了这么一句:“你刚才叫我什么?”   “夜不语啊?”黄诗雅很不客气的说道。   “你叫我夜不语?没有叫我小夜?天哪,我终于回来了!”我兴奋的一把将她拥抱住,喜不自胜的几乎要手舞足蹈起来。   诗雅顿时全身紧崩,僵硬的身子在我的怀里轻轻动了一下,我这才发现自己高兴的过了头,急忙放开她。就只这十多秒的动作,已经让她面红耳赤了。她一声不哼的呆坐着,眼睛宜嗔宜喜的看着我,不知道是生气还是高兴。   我红着脸咳嗽一声,问道:“遥嘉那小妮子呢?”   诗雅也是面红耳赤,她小声说道:“她完全没出现我们担心的情况,一醒来就欢蹦乱跳的,不知道有多精神。”   “那就好了!。”我微微抬起头,吩咐道:“帮我把Jame找来,我有事情要和你们讨论。”   十分钟后,Jame和遥嘉都来了。   “我昏迷了几天?”我首先问道。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黄诗雅玩弄着自己的手指,低着头不敢看我:“你昏倒后那个木偶就突然消失了。遥嘉也恢复了正常。可是我们将你抬回家后,你一直都没有醒,然后我们叫救护车把你拉到了医院里。”   我望了望这个明亮舒适的房间,又低头看着手上的输养管:“原来这里是医院啊。遥嘉……”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那小妮子飞快的打断了我的话:“我坦白好了。姐姐出车祸后我从她的遗物里看到了那个木偶。只看了一眼我就深深被它吸引住了。虽然那个木偶的脸被划的伤痕累累,当我却莫名其妙的认为它很美,很想据为己有。于是我没有让父母看见,偷偷的将它藏了起来。原来那玩意儿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难怪得到它后我就常常犯困。”   “那Jone和Davy……?”   “咳!咳!”刚要问及因为木偶的诅咒而死的两人,Jame立刻大声咳嗽起来,他暗示性的冲我微微摇头。我顿时明白Jame等人并没有告诉遥嘉Jone和Davy很有可能是木偶操控她的身体将他们咒杀的。其实也对,那小妮子原本就是受害者,何必还要让她受到更大的伤害呢?   我识趣的岔开话题:“在我昏迷的三天里,你们知道我去了什么地方?”   坐在我身旁的人纷纷配合的摇头。   我微微苦笑道:“我去了那个木偶的灵魂世界里。”   “木偶的灵魂世界”他们三人吃惊的差些合不拢嘴。遥嘉皱起眉头问道:“木偶也会有灵魂?”   “当然有了。”我回答道:“很久以前研究灵异学的人就认为只要人对某种物件投注足够的情绪。也就是说不管你是非常爱它还是非常恨它,只要对它付出的情绪超过了临界值,那个物件就会拥有自己的灵魂。而且灵异学者还认为有人型的东西,譬如木偶就特别容易拥有灵魂和自己的意识。”   “那木偶的灵魂世界是什么样子?”Jame这个灵异痴顿时来了兴趣。   “它的世界很奇怪,我想了很久也只能用魔幻这个词来形容。总之在它的世界里我的意志不断的被摧残,几乎要崩溃了。真庆幸自己还有命出来。”我胆战心惊的回忆着,继续说道:“在它的世界里充满了她对人类的看法,和她的羁绊。最后我终于明白它究竟在为了什么而怨恨。”   “难道它的怨恨不是因为那个富翁杀害了自己的主人,它疯狂的想要报仇吗?”诗雅轻声问。   我摇了摇头:“一直以来我们都理所当然的这样认为,而且我也全都是围绕着这个想法在调查。但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大错特错。其实在一百多年前,它咒杀死那个富翁后,它的怨恨就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对一个愿望的执着。”   Jame疑惑的问:“既然它已经没有了怨恨,为什么会杀死Jone和Davy。而且还诅咒全镇和那个富翁有血缘关系的人?”   “很简单,因为一百多年的等待已经让它焦躁不安,甚至疯狂起来。”我的眼中流露出一丝同情:“天知道木偶的心究竟是怎么想的。它杀人或许是想要引起某个人的注意,也有可能仅仅是想平静内心的不安。但是它等待的越久、杀的人越多,内心就越急躁,甚至一百多年前对那个富翁的怨恨也慢慢重新强烈起来。于是它继续杀人,想要将心中的痛苦全部发泄出去。”   “那它究竟在执着什么?它想怎么样?”诗雅眉头大皱。   “其实它的羁绊对人类来说实在很单纯,也很基本。但对它而言却是个很大的奢望。”   “究竟是什么羁绊?”   我顿了顿,猛的抬头望向三人的眼睛:“它想做那个木偶臣的妻子。”   “什么!”黄诗雅、Jame和遥嘉顿时不可思议的惊叫起来。就在这时,病房的门被猛地打开了,Mark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   “二十分钟前全镇所有的人都突然昏迷了过去,怎么叫都叫不醒,那种症状就像小夜一样。”他看见我竟然好好的坐在床上,紧张的脸顿时呆住了。   “你说全镇的人都晕了过去?是不是像几天前的那场瘟疫一样?”Jame紧张的抓住了Mark的胳膊。   Mark抓起床头的水杯一饮而尽:“不,这次真的是全镇所有的人。但很奇怪西雅图中学灵异社的人基本上都没事。现在DCP的人正在赶去镇里处理这件事。”   我哼了一声,从床上跳下来:“那东西果然有点手段,居然拿全镇的人当作自己的人质。”   “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Jame转过头迷惑的问。   “赶快逃出这家医院再说,没准DCUI的人会把我们抓住隔离起来。”我一边自顾自的拿过衣物随意的套上,一边说道:“那个木偶给了我们三天时间,如果到时候还不能帮它完成它的愿望,恐怕全镇的人和我们都会一起上天堂。”   我长叹口气,望向窗外万里无云的蔚蓝天空,淡然说道:“只是不知道这里的上帝会不会接受我这个讨厌的无神论者兼王八蛋。”   ※※车在浓密的森林里努力向前爬行着。坐在我身旁的遥嘉一边翻着地图一边冲我抱怨:“小夜,你确定这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吗?”   “我不知道。”我不负责任地回答道。   “你不知道?”遥嘉尖叫起来:“你害我们在森林里迷路,还害的我在这条颠簸的鬼地方差些把胃给吐出来,最后你居然告诉我不知道!”   “我有什么办法,根据Jone留下来的资料,那个木偶臣的确住在这一带。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知道他居然有住森林的嗜好!而且那里毕竟经过了一百多年岁月的洗礼,天灾人祸下,房子是不是还在都要打个问号。”我没好气的说道。   “早知道我就不来受这个罪了。”遥嘉自怨自艾的说着,然后狠狠捏了我一把:“我说你也够笨,那玩意儿叫你帮它实现愿望你就乖乖地去帮它。难道你丝毫没有想过反抗吗?”   “反抗?”我哼了一声:“就连萨克瑞德驱魔阵都奈何不了它,恕本人孤陋寡闻、见识浅薄,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搞定它!”   遥嘉一愣,再也说不出话来。   Jame一声不哼地开着车,脸上显眼地写着‘担忧’两个字。我小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不要担心,死活我们还有两天时间。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嘛。我就不信像我们这种福大命大的人会这么简单就死翘翘了!”   正专心找出路地黄诗雅突然叫道:“那里真的有路了!”   左边不远处一个很不显眼地角落里果然有条小径,只是两旁都长满了厚厚地藤蔓植物,如果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出来。   “应该是那条小径了。我的妈呀,那个木偶臣干嘛住这么偏僻的地方?”遥嘉又鸹躁起来。我向前看了一眼,慢慢说道:“其实在一百多年前这里曾经是个很小的小镇,最后有专家说这个地方地震频率过高什么的,总之政府的搬迁令下来,全镇所有的人都搬了出去。现在只剩下那个小镇的废墟了。”   “这就是所谓沧海桑田的意思吧。”诗雅若有所悟地叹了口气。   车开到了小径上,不久后便从别一边顺利的开了出来。一时间只感到豁然开朗,四周都明亮起来。Jame突然惊叫一声,死命地踩下了刹车。我们往外一望,顿时吓的冷汗直流。   森林的尽头居然是一座高耸的山坡,而车就危险的停在山坡的边缘,只差半个轮胎的距离就会车坠山崖,横尸四命了。我将头伸出窗外往下眺望,立刻便看到山坡下星罗云布着大量的房屋。   诗雅等人顺着我的视线望去,只看了一眼,遥嘉立刻叫起来:“有没有搞错,那真的只是个很小的小镇吗?依照一百年前美国对城市规模的定义,那应该算是个小城了吧!”   “不要管那么多了,是城市还是小镇,变了废墟还不是都一样。重要的是我们把我们该做的事情做完走人就好。”诗雅一眨不眨地望着那个城镇,嘴里尤自说道。   我和Jame对视一眼,最后摇着头苦笑起来。“恐怕这个地方是很大的小城还是个很小的小镇对我们很重要。”Jame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什么意思?”车上的两位女士顿时瞪向他。我望向窗外不由得也长叹了口气,解释道:“Jone调查的资料上根本就没有那个木偶臣的具体地址,只有提到他生前住在这个镇里。我和Jame去镇上的资料室查了许多关于当时木偶展的记录,始终找不到那个木偶臣的确切地址。当时我们就想,既然他住的地方是个很小的小镇,那我们就一家一家的找,应该很快就能找到的。但没想到这个镇居然有这么大!”   “什么?!”诗雅和遥嘉这两位美丽的女士立刻不雅的张开嘴,脸上愤恨的神情完全像是想将我烤熟后一口吃下去。   “算了,在这里自怨自艾也没有用,Jame先把车开进镇里吧。”诗雅没好气的狠狠瞪了我一眼又道:“夜不语,你的鬼点子不是一向很多吗?”   遥嘉也不甘落后的拧了我一把:“这个镇怎么看也不像用两天时间可以挨家挨户搜查一遍的地方。小夜,不要怪我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你不想出一个可以在明天日落前找到那个木偶臣的家的办法,我这个淑女一定会先掐死你,然后回家和父母一起等死!”   “不用这么惨壮吧。”我低声咕哝着,大脑飞快地思索起来。但思来想去总是找不到任何方法。就现在地社会而言,一般要想知道哪家人住在哪里只需要去城市或者镇上的政府去查就行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应该也差不了多少。那么只需要知道那个木偶臣的名字就好了。   我打起精神,拿出Jone留下的资料查找起来。没想到没多久就被我给找到了。“拉杰夫·爱迪克!”我轻轻念道,然后抬头冲Jame喊道:“第一站我们先到镇政府去参观一下。”   那个镇的政府比木偶臣的名字更容易找,汽车开进镇废墟后,远远便看到了一座高耸的圆顶建筑矗立在镇的最中央。根据资料说,最先建造这个镇的是个荷兰人,我一直都对这段半信半疑。但当我看到那个建筑时,立刻便相信了。那个镇政府以及旁边的镇警察局全都是典型的荷兰风格。   我们五个人下车后,一边走我一边指手画脚地吩咐工作:“现在我们地目的是去政府地资料室找所有叫做拉杰夫·爱迪克的人的住所。”   “拉杰夫?”Jame突然高兴起来:“这个名在美国实在很少见,那我们寻找的范围就可以小很多了!”   我点点头:“拉杰夫这个名在美国可是出名的十三个最不讨人喜欢的名字。同一个地方出现的几率应该很少才对!”   “但你们似乎都忘了一点。”突然想到了什么,遥嘉得意的说:“这个镇在搬迁的时候怎么会不将屋里所有地东西带走?说不定我们什么都找不到!”   “绝对不会。”由于心情很好,我少有的耐心解释道:“政府的搬迁令是非常突然下达的,这个镇上的人带着逃难的心情逃出去,又怎么会将那些无关紧要地玩意儿都带走?我看许多人家里摆上桌子的饭菜说不定至今都还好好地放在桌上呢!”   “但这里真的曾经遭到过地震吗?”诗雅向四周望了望:“附近的建筑根本就是完好无损的嘛,怎么看也不像被地震洗礼过。”   我耸起肩膀笑道:“有时候大地也会给人类开一些小玩笑。政府雇用的专家一定是预测到许多地震前的预兆,然后强制迁移了人民。结果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个地方居然连屁都没有放过一个,更不要说什么地震了。”   “好了,时间有限,分工合作吧。”Jame首先走进了镇政府。   五个小时后,我们再也高兴不起来了。“这个镇上不要说叫拉杰夫·爱迪克的人了,就连叫爱迪克这个姓的人都没有!”遥嘉气恼的用力将一叠厚厚地资料丢在了地上。   我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下,最后满腔恼怒的大叫道:“一定是那个木偶臣穷的吓死人!”   “这关穷什么事?”黄诗雅没好气地瞪了我一眼。我苦笑起来:“你想想看,一百多年前只要在这个镇缴纳很少的一点钱就可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他连这个钱都出不起,你说他有多穷?”我用力地挠着脑袋:“既然他没有自己的房子,那就一定是租房住了。我的天,这怎么可能找的到?”   我们五个人绝望的坐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   “算了,我放弃了!”遥嘉颓废的低声说道:“死就死吧,一切都怪我不好。要求什么降灵会想要召唤姐姐的灵魂,结果搞得那个木偶把整个镇的人弄的要死要活的。唉,诗雅,这辈子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黄诗雅强笑着摇摇头,没有回答她。   遥嘉继续用那种半死不活的语调说着:“其实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和那个木偶差不多,都是想嫁人。只是我想嫁入豪门,老公又帅又体贴,可以让我贴着他无忧无虑的过一辈子。你说,这个愿望很天真是不是?”她呆呆地望着资料室的天花板,突然大声哭起来。   “遥嘉,你闹够了没有,烦死人了!”我气不打一处来的随手拿过一张报纸往她扔去。突然,我呆住了。   “木偶比赛!那个木偶比赛!怎么我早没有想到?”我猛地抓住诗雅地手,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起来:“一般要想知道某个资讯的具体情况,人会选择哪几种途径?”   黄诗雅愣了愣,虽然不知道我想确定什么,但深知道我为人的她立刻回答道:“电视和看报纸,当然也可以从别人的嘴里知道一些东西。”   “一百多年前当然没有电视这种东西。而且像木偶臣那样的艺术家一般都是非常孤僻的人,他们不习惯和别人交流。所以那木偶臣一定是从报纸上得到木偶比赛地消息的。也就是说那个人有定报纸!”我高声说道。   “那又能说明什么?”Jame疑惑的问。   “这可是决定性的信息!”我站起身来:“你们应该很清楚,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已经有一种叫做送报纸的职业了。一般都是报社雇人将报纸送到订阅了报纸的那户人家里去。既然那个木偶臣有定报纸,那我们一定可以在报社资料室里找到他的详细地址!”   黄诗雅等人总算明白了过来,他们也向我一般激动的全身颤抖。突然遥嘉忧郁地叹了口气:“小夜,找到了那个木偶臣曾经用过的东西,真的就可以将他的灵魂召唤回来吗?”   “绝对可以。”我毫不犹豫的点头,然后向Jame望了一眼。Jame确定的说:“只要找到那个木偶臣曾经用过的东西,然后再到变成废墟的教堂里开启阿不珂卢斯驱魔阵就行了。”   “但夜不语从前不是说那个驱魔阵很忌在死过人的地方使用吗?”黄诗雅问。   “没关系,那个地方的亡灵已经被木偶吸食地一干二净了。我用力的伸了个懒腰说道:“好,所有的事情都进入正轨了。我们去把它顺利搞定吧!”   第二天中午,我们带着木偶臣的东西离开了这个庞大地废墟。   尾声   在西雅图又无聊的待了几天,拜祭小洁姐姐的墓后,我终于决定了回国。   在机场,遥家、西雅图中学灵异社成员以及诗雅都来送了我。   “好朋友!”Jame走到我跟前,伸出手叫道。   “好朋友!”   二十八个人,五十六只手同时重叠在了一起。   “小夜,我有话想单独和你说。”诗雅神情古怪的看着我。   我点点头,跟她走到没有人的地方。   “有什么……嗯!”话还没有说完,只感到一个温暖、湿润的嘴唇盖在了我的嘴上。   唇分,她把纤细的中指按在我的嘴唇上,露出了顽皮的笑容:“这是小洁姐姐求我给你的礼物。嗯,而这个……”   还没等我淩乱的大脑回过神来,她柔柔的嘴唇再次温柔的盖在了我的嘴唇上。   这个吻不知持续了多久,当四片嘴唇再次分开时,她背过身去,轻轻地说道:“而这个,是我给你的送别礼物……”   西行的飞机终于起飞了。   我摸了摸自己的嘴唇,不禁哑然失笑。也许是天意弄人吧,第一个吻我的女孩是鬼,而第二个吻我的女孩却是半个神棍。唉,看来我这一辈子都别想和怪异的事情划清界限、摆脱关系了吧!   望向机外,飞机正穿过对流层而飞向平流层。想一想,一个多月前我来的时候,也是这么注视着窗外的云层,只是眼神更加忧郁罢了。   以后的生活又将会出现什么呢?   突然,有些害怕了……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二集木偶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3 苹果》夜不语   文案:   你敢在半夜十二点,独自坐在镜子前削苹果吗?如果苹果皮削断了,你的下场是……   你敢住在一栋有过137次葬礼的公寓吗?深夜有提著啤酒瓶的红衣女孩、还有瞬间消失不见的男婴……   刚考上高中的夜不语,强烈的好奇心狂猛的跳动……他不顾一切的深入调查,却反将周边的好友一个个往死里推!   冥冥中,是否有什么东西躲藏在黑暗控制这一切?谜底究竟是什么?   “还记得这儿死过多少人吧?嘿,是137个,那么按道理来讲,每个住房都应该死过4个人以上,就算运气再好的,也应该在这137分之一中入标一个吧。可是你们来看看我列出的统计表格!”我掏出一张纸放在手电筒下,以便他们能看清楚。   沈科等人顿时脸色煞白。我激动的挥动手臂:“这栋楼有25个房间其实是没死过一个人的!所有的人都集中死在每层的第一个房间里。这137人,每个都是!”   天已经很夜了……小镇上那所破旧的钟楼缓缓而又沉闷的敲响了十二下。午夜到了……   在这个万籁俱灭的时间中,却有一个女孩慢慢推开了自家厕所的门。其实这也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只是,那个女孩进去后随手关掉了厕所里的灯,接着在洗漱台的镜子前点燃了一根白的可怕的蜡烛。   在摇烁不定的烛光里,那个女孩略微紧张的脸显得有些狰狞。   “好了!就要开始了!”女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次鼓励着自己。接着,她拿出了一把水果刀以及一个鲜红的苹果。   “Ok!我绝对不会慌张!绝对会一次性Ok的。李嘉兰输定了!”她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开始用水果刀削起了苹果。刀慢慢而又仔细的将果肉和果皮分离开,不厚一分,也不薄一点,只是堪堪的将果皮连住。可见这女孩为了今晚的事不知练习了多久!   呈螺旋状的鲜红果皮一点一点的在昏暗的蜡烛光炎中变长,女孩聚精会神的削着,也许是眼神太过于专著在刀上了,丝毫没有发现垂下的果皮正散发着一种怪异……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怪异……   “呵呵,就快要完了!”这女孩用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不知为什么,虽然这种过程不过才一分多钟,但是却总觉得比跑完五公里还累。   还剩下一圈果皮就可以和果肉完全分离开了,女孩显的更加小心翼翼。她拿着刀细致的削着,就像在雕磨一颗无价的宝石。   就在这时,一只老鼠从厕所的一端跑了出来!本来就神经紧张的女孩吓的尖叫一声,本能的将手里的东西向老鼠扔去……下一刻等她清醒过来时,一切都已经完了。她努力的成果被摔成了好几段。   静……无尽的寂慑充斥在黑暗中,犹如一张无形的爪子死死的掐住了人的脖子。女孩愣愣的站着,一动也不敢动。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呵呵,根本就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嘛。这些传闻本来就是骗人的东西,哈,刚才我竟然还傻的差些相信了!哈,那只臭老鼠,看我明天怎么对付你!”她笑着,不断的笑,就像一生也没有这刻这么开心过。但她的内心深处却总是有种挥之不去的恐惧……   突然……一股恶寒从她的后脊向头顶扩散开去。女孩打了个寒战,缓缓的转过头……   一声惨痛的尖叫就这么没有预兆的划破了寂静的夜。   紧接着,小镇上那所破旧的钟楼又缓缓而沉闷的敲响了。仔细听听,却依旧是十二下……   午夜,天幕被乌云盖住。这件怪异的事件就在钟声中开始,又在钟声中结束了。   第三部 苹果 第一章 红衣怪女   作者:yebuyu   有时候总爱想人生到底是什么?活着的感觉又是什么?如果将人生比作一段旋律的话,那么我的人生旋律又是怎样的呢?会不会是洞箫与小提琴交织出来的乱七八糟的音符?   我是夜不语,一个总是会遇到离奇古怪事件的男孩。经历了《木偶》事件后的我回到了四川的家中,但是让自己头大的事情立刻接涌而来。为了迎接不久后便会到来的高中升学考试,老爸给我请了一大堆家教。   “儿子,我知道凭你的聪明才智,升学考试一定是没有问题的。”这个臭老爸一边给我戴高帽一边脸色一变道:“但我是个商人。商人的定义就是不冒任何没有把握的风险,不钻任何没有漏洞的空子。所以,在这段时间就委屈你呆在家里温习了。”   他一边说着不负责任的话一边想要将我托付给保姆。   天哪!他竟然想把我像个苦行僧那样锁在家里。哼,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不回家了!大为丧气的我猛暼了他一眼,突然发现老爸的衣袋里有某样涨鼓鼓的东西。于是立刻眼疾手快的将它抢了出来。   “嘿,这是什么?”我看着手里的机票大有深意的笑了。   “如你所见,只是非常普通的机票而已。哈哈。”老爸明显不安的笑道:“你也知道,我和你阿姨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单独过了。”   我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突然又问:“那么为什么只有一张呢?”   “别一张在你阿姨那里。”老爸打着哈哈说道:“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的儿子怎么都不明白了?”   “嗯,我的确是越来越笨了。”我装模作样的挠了挠脑袋,眼珠一转说道:“那么为了表示作为儿子的孝心,我‘不得不’向阿姨表示祝贺。”   果然不出所料,老爸顿时大惊失色的叫道:“啊!不要!你阿姨非杀了我不可!”   “嘿嘿。”我得意的笑道:“那么家教的事情?”   “随便你好了!”老爸垂头丧气的说:“不过如果你考不上的话,你可不要指望我会出高价送你上重点高中。”   鬼才想去上什么重点高中了!又累不说,可以交往的人又是些只懂得读死书的无趣家伙。从小就对‘重点’这两个字没有什么好感的我思忖着。   “对了。”老爸突然回头好奇的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我笑着说:“老爸,你不要总是把我当傻瓜。最近又不是你和阿姨的结婚纪念日。也不是家族里什么大的日子,无缘无故的出去旅什么游嘛。而且如果你是因为出差的话,又用不着对我说谎吧。那么就只有一个原因了,那就是赶去做某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比如说路上的野花什么的。”   魔鬼!我的儿子一定是魔鬼!老爸满脸都写着这样的字。我顿了顿,又道:“其实老爸的私生活我是没有权利干涉的。相信你在阿姨面前一定撒谎说自己要去出差吧。所以这次我一定会为你保密,但是我想告诉你,我是很喜欢自己这个继母的!”   老爸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这个家伙。好了,告诉你吧,我可不是去采什么路边的野花。只是去见一个她素来不喜欢的人罢了。真是人小鬼大。”   老爸就这么走了,准备‘出差’一个月。我思考了几天,终于决定了报数学和化学的晚间补习班。相安无事的过了十几天。直到那天晚上……   那天因为我的化学试卷做的实在太糟糕了,补习老师把我留了下来一道题一道题的解释。害的我回家时已经快11点半了。   为了节省时间,我准备抄小路回去。但是刚走到路口就有种不舒服的感觉。小南街似乎停电了,整条路都黑黢黢的,再加上今天又没有月亮,显得特别阴森起来。   突然身旁响起了一阵‘哼’声,把我吓得头发都快立了起来。“怎么?有钱人,你害怕?”有个不太友好的声音说道。我回头一望,竟然是张鹭。这个很男性化的女孩是和我同一补习班的,听说家里的双亲都失业了。整个家就靠母亲糊火柴盒、帮别人缝补外加洗衣物堪堪的支持着。唉,中国人的家庭就是这样,就算再穷,她的家人还是为她报了补习班。只是不知道这家伙为什么总是看我不顺眼。   “走这种路,难道你就不会感到有一点害怕吗?”我反驳道。张鹭又冷哼了一声:“我这种人从小就是贱命,这种路早就走习惯了。不像某些温室里的花朵。”   我盯了她一眼:“你是在说哪种温室花朵?”她皮笑肉不笑的讽刺道:“不知道,我没有研究过花。不过我倒知道哪些花是踩着别人的头爬起来的。”   ‘是在说我老爸?她家和我老爸有什么关系吗?’我想了想,也冷哼了一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相信这个道理你还是懂吧。跌倒的人如果一味的只求让别人也跌倒的话,那么他也就永远也爬不起来了。只会变成没用的社会蛀虫。”   “王八蛋,你是在说谁?”张鹭气恼的冲我叫道。我笑起来:“只是一个无聊的比喻罢了。难道你的花朵也有任何意义吗?”   “哼!夜不语,别以为你家里有几个臭钱就做出那么一幅了不得的样子。我告诉你,这世界上比你家有钱的人多的是。”张鹭咬牙切齿的对我吼道。我鼓着掌风度翩翩的向她鞠了一个躬:“说得不错。不过我夜不语似乎从来没有做出过得意的样子吧。就算有也是在刺激某个莫名其妙的傻瓜的时候。”   “你!”张鹭气的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她才强压住怒气说道:“臭小子,我要和你决斗!”   我笑道:“很可惜,我不和女人打架。”   “谁说要和你打架了!”她瞪了我一眼向四周望去,突然指着前方说:“看到没有,那边有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子,我们骑车过去,谁先追上她,谁就算赢了。哼,如果你输了,就要每天跪下向我磕三个响头。”   “但是如果我赢了有什么好处?我可不想要你的响头。对我来说什么用处都没有。”我一边说一边顺着她的手指望去。有没有搞错,街上不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吗?她是不是在耍我!我又揉了揉眼睛,这才隐约看到前方大约300米远的地方真的有一个穿着红衣的女子,她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还在缓慢的向前走着。奇怪了,刚才自己怎么都没有发现?   “如果我输了,随便你怎么处置都好。”张鹭突然说道。“真的?怎么样都好?”我回过神,装出不怀好意的样子打量起她。说老实话,如果不计较她的男性化,张鹭算的上是一个美女了。苗条纤细的腰肢,红润小巧的嘴唇,清秀可爱的脸庞。还有高耸的……那小妮子发觉我的眼神在她的胸前扫来扫去,本能的用手抱在胸前,脸一红道:“当然是不能逼我做下流的事了!”   我干咳了几声说道:“那好吧,我接受你的挑战。”   两辆自行车就这么在深夜的街道上冲了出去。那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笨,我只是稍微讥讽了她一下,她就根本不考虑任何因素的冲动起来。我得意的想着。先不说男与女体质的问题,就是比车的速度我也会胜她不止一筹。自己这辆车是刚进口入大陆市场的流线车,最大时速可以达到60公里以上,这怎么可能是她那辆破旧的女士飞马车可以比的嘛。她简直就是在送便宜给我!   果然不出所料,自己的车轻松的几蹬就超过了她。我回头一笑,并不不急于和她拉开距离,只是在她的车前晃来晃去,进一步刺激她。张鹭那小妮子恨恨的盯了我一眼,死命的加快着速度,可惜她的车子实在太烂了,速度就是加起来也有限度。五月的夜也是很炎热的,不久她就累得大汗淋漓起来。   骑了大概有2分钟左右,应该也有500多米了吧。我悠闲的看向前方,赫然发现那个红衣女子竟然还在前方大约100米的地方。天哪!这怎么可能!除非她是用跑的。但是看她脚步的移动,还是那么的不慌不忙,那么的缓慢,一如第一眼看到时的那样。   我猛地一握刹车,一把抓住了还在用力骑车的张鹭。   “干嘛,你想认输了?”张鹭不满的停下车问。我紧张的抓着她说:“你觉不觉得前边的那个女孩有些古怪。这么晚了还一个人这么慢的走路,而且还提着一个瓶子。”我看清楚了,那个人手里提着的竟然是个啤酒瓶。   张鹭毫不在乎的说:“或许是帮她的爸爸买完啤酒才回去,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但是这么晚了,哪有杂货店还会开门?”我还是感觉很不舒服。张鹭哼了一声:“你不信的话那么我们就追上去问问。”   “我看还是不要的好。”我大摇其头。张鹭那小妮子竟然大笑起来,讥讽道:“你还算是男子汉吗,竟然这么胆小。哈哈,太可笑了,我这个女孩子都没有害怕呢。”   “哼,我怎么可能怕。去就去!”明知道是激将法,但还是入套了。我一蹬自行车飞快向前方冲去。   那个红衣女子还是在不紧不慢的走着,但奇怪的是就算我们拼足了劲也没有靠近她多少。这时张鹭也开始怀疑起来,但是她刚才还在自己面前说过大话,害怕我的耻笑又不敢中途退出,只得鼓足勇气一个劲的紧紧跟在我的身后。   死死咬尾了6分钟,红衣女突然拐入了一条很小的巷子。我俩也心火上冒的跟了进去。可就在这时,她居然没有任何预兆的在我们眼前50米远的地方消失掉了,就像看不见的云烟一样在我们的眼角膜中突然失去了任何踪迹。我和张鹭同时猛地握下了刹车。   “怎……怎么回事?”她全身惊骇的颤抖着问我。“我过去看看。”不要命的好奇心又涌上心头,我跨下了自行车。这条巷子自己已经走过千百次了,走来走去都只有一条笔直的路,没有任何岔道,也没有任何出入的门。只有500多米长不到三米宽的的水泥路和两旁的都是5米多高的围墙。这条路即使骑车贯穿的话也要花上2多钟,更不要说是走路了。那个女人没有理由会突然消失掉!   “那我怎么办?”张鹭可怜巴巴的说。“你在这里等一下。”我一边轻声说一边向前走去。“我,我才不要一个人呆着!”她快步走过来死死的靠着我,还紧抱住了我的手臂。   我喘着粗气好不容易才走到那红衣女子消失的地方。没有!什么也没有!没有下水道,墙还是那么高,通向别一边的出口还有400米,跑步的话至少也要花上1分多钟。可以造成突然消失的因素竟然一个也没有!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我感觉一股恶寒从脊背爬上了脖子,和张鹭对望了一样。我俩同时‘鬼啊’的一声大叫着朝来的地方狂奔而去。   那红衣女子到底是什么东西?真的是鬼吗?还是有某些自己没有想到的因素存在?一边狂跑我一边想着。难道自己安静的生活,又将要结束了吗?   第三部 苹果 第二章 婴葬(上   作者:yebuyu   如果要认真想一想,其实我对鬼神之说一直都是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自小都是如此。虽然一直以来我不断的遇到许多离奇古怪的事情。但仔细的思考后又发现,所有的事情全部都是我身旁的人看到的,他们将遭遇和感受用语言和行动展现在我的眼前,但是我却从没有直观的真正见到过那些东西。   所以那个红衣女,如果她真的是鬼的话,那么这次就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鬼了。   但对于这件事,我并没有去认真的思考,只是把它当做了5月天的小插曲就这么忘记了。随后6月到了,然后是升学考试。很不凑巧的是我竟然考上了从前就读过的中学。见鬼!都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自己的狗屎运气了。   我不喜欢‘重点’这两个字。而且还要再次在那里住校。一想到这里,初中时发生的事情就会一幕幕再次浮现入脑海。于是我和去了南京的老爸通了这么一则电话:   “老爸,我考上从前念初中时的学校了。”   “很好,不愧是我的儿子!”还真是热情无比的声音。于是我不得不在他的头上泼了一盆冷水:“但是我讨厌那里。我想就读附近的第一中学。”   “混蛋!哪有人像你这样的。”老爸顿时大为恼怒:“都已经考取重点高中了,竟然还要出高价去念那种升学率底的要命的普通中学!不行!绝对不行!”。   “但我就是不想去那里。你应该还没有忘记在初中时我身边发生过的事情吧?”   “即使是这样也不行!难得你第一次没有读高价书。这次我怎么样也不会同意你的任性了!”老爸斩钉截铁的说道。唉,我就知道会这样,看来软的果然是不行了。   我沉呤的一会儿突然问道:“老爸,老实说你这次出门的理由实在很奇怪啊。我一直都在想为什么你对阿姨说自己是去出差,却又不对我撒同样的谎。竟然说是和阿姨一起去旅游,但被我揭穿后又改口说是去见阿姨不喜欢的人。这真的很让人费解,难道你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苦衷吗?想来想去,我还是找不出任何头绪。所以我决定明天把这些疑问通通丢给阿姨。她那么能干,一定会告诉我些什么吧!”   电话的那一头沉默起来,过了半晌老爸才苦涩的说:“上辈子我不知道欠你这个魔鬼儿子多少,这辈子要你来这样折磨我!唉,我知道了。第一中学是吧,我会打电话和那里的校长交涉的。”随后他狠狠的挂断了电话。   嘿,搞定了!我伸了个懒腰爬到床上。说真的,我对这次老爸出门的目的真的大有兴趣。虽然在电话里我的语气是那么有自信,俨然一副已经抓住了你的小辫子的样子。但是直到现在我还是猜不出个所以然。到底他那么神神秘秘的是为了什么?   关于这些我终究没有去过多的思考,见好就收这个道理自己还是明白的,毕竟惹恼了那个臭老爸我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漫长的2个月暑假过去后,老爸没有食言,他果然让我进入了这个小镇的第一中学。我报了名,被编入了一年五班。   “夜不语!哼,还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竟然和你编在同一个班。”突然感觉有个人重重的拍着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抓住了那只手。嘿,好柔软,细腻,小巧而且纤细,原来是个女孩子啊!我若有所思的抓着那只手不放,然后转过身去。果然是张鹭那个小妮子。她愣愣的望着我,满脸通红,竟然忘了挣开我的手。   站在她身旁的还有3个人,他们看着我俩,突然笑着窃窃私语起来。“王,王八蛋!你在做什么?”终于注意到挚友流露出的奇怪表情,张鹭火红的脸更红了,她狠狠的将我的手甩开,气急败坏的大声说:“夜不语,你这家伙竟然在大庭广众下占我便宜!”   “那么不在大庭广众下就可以随便占你便宜了吗?哈哈,我领教了。”我笑起来,原来她生起气来的样子有这么好看。而且捉弄她似乎也满有趣的。   “你!”她气的说不出话来,一跺脚,飞快的跑开了。其余的三个人噗嗤一声大笑出声来。“我叫沈科。”三人中唯一的男生伸出手来和我握了握,随后指着两个女孩说:“她们是王枫和徐露,大家都是张鹭初中时的好朋友,当然以后我们也是同一个班了。”   徐露嫣然笑道:“小鹭在初中时可是牙尖嘴利出了名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可以把她气成这样。”王枫也哈哈笑着说:“不错,不错,这叫强中自有强中手,恶人还需烂人磨。看来这次小鹭是遇到对手了。”   “喂!你们这两个家伙也算是我的挚友吗?竟然都不帮我!”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张鹭气恼的叫道。突然听到有人在叫美女。我转过头,竟然惊呆了。   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穿着洁白的校服慢慢的从我的眼前掠了过去。她的步伐是那么优雅轻盈,柔顺的长发轻轻的披散在盈弱的肩膀上。明亮的双眼乌黑而又异彩,犹如黑夜中的星辰般迷人。仿佛注意到了我呆愣的眼神,她回过头冲我笑了。   “她是谁?”我感觉心在狂跳。“她叫李嘉兰。从初中时就是这所学校的校花了。”沈科也看的呆了,好久才回答道。   “李嘉兰?”我更为惊讶了。张鹭狠狠的捏了我一把,恶声恶气的说:“你就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听说她有未婚夫。可是指腹为婚的哦!虽然大家都不知道是谁!”   “是这样吗?”我苦笑起来。   “好了。因为后天就要结束可爱的暑假回到那个万恶的教室的,我宣布,我们校园5人组今天到沈科家里去狂欢。”张鹭兴高采烈的欢呼道。   我迷惑的望着四周问:“你们不是只有4个人吗?怎么叫做5人组?还有一个在哪里?”那四个家伙居然不约而同的向我指来。   “喂喂。我可没说过要加入你们什么见鬼的校园什么组啊!”我大喊冤枉。   “有什么关系嘛。”张鹭拖着我就朝大门走去:“就算你是有钱人,但偶尔也该去体察一下穷人是怎么生活的嘛。我们又不是想要你的命。”   天哪!遇到这群不讲道理的人,看来我是要倒霉了!   这个狂欢会果然很狂欢。沈科的家就在学校的后门,他家里的人最近都不会回来,所以整个家就都是我们的天下了。这些男孩女孩不断的折腾着厨房,每个人都买来材料迫不及待的想露一手。当然我是例外了,我这个从来就对厨意不感冒的人被张鹭以碍手碍脚为由给一脚踢了出来。   天夜了,我们闹的无趣,最后竟然讲起了鬼故事,直到11点过后这才尽兴的各自散去。我和张鹭的家是同一个方向,于是结伴回去了。   “好冷。”张鹭打了一个哆嗦说:“9月的晚上竟然会这么冷。”我抬头望出去,路面上隐隐有一丝薄雾。在这种平原地区的夏夜居然会有这样的天气,真是不可思议!正要钻入上次遇到红衣女的小南街,张鹭停住了,她用哀求的语气说:“我们今天走大路吧。”   看来小南街又停电了,雾气在街口不断的翻滚着,透露出一股冻彻心扉的寒意。   这种阴森恐怖的感觉让我也不由的打了个冷颤。“好吧。”我车头一转,向大路的方向骑去。   今晚的气候果然是很冷。大路上昏黄的灯光揉和在淡薄的雾里,总是让人觉得有一丝诡异。我俩默不做声的不由加快了速度。   “小心!”张鹭突然惊叫起来。我不解的望出去,竟然看到离自己不远处赫然有一个2,3岁的小孩子。他从左边的雾里冲了出来,在马路上跌倒了。于是那小孩哭起来,他望向就要从自己身上碾过去的我,突然无邪的笑了。   我紧张的将两个刹车同时握住,车猛然停了下来。但是由于贯力,我一时拿捏不稳龙头,顿时从车的前方被甩了出来,重重的摔在地上。   “你没事吧?”张鹭着急的扶起我问。   “我没有什么,快看看那个小孩,我没有撞到他吧?”我试了试全身的关节,看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右手臂被擦伤了。   “对啊,那个小孩……”张鹭转过头,突然全身僵硬的呆住了。   “干什么?他到底有没有事?”我不满的也转过头向后望去。天哪!我们身后的公路上竟然空荡荡的,哪有什么小孩的影子。   “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张鹭害怕的全身颤抖,她扑到我的怀里哆嗦着问。我摇摇头,一声不哼的将车子扶起来。“走吧。”许久才将她从怀里推开,我没有再骑车,只是推着走起来。   张鹭战战骇骇的缓慢走在我身旁,呼吸急促着,却又一句话也不敢再说。我心绪万千的移动脚步,这个偌大的路上只有两人的脚步声在夜的寂静中回响着。   没有头绪,真的没有头绪。那个小孩是自己走开了吗?但他明明只是个连跌倒了也不能自己爬起来的小孩啊。要知道从自己发现他,然后被抛了出去,再到张鹭往后看,那一连串的动作不过才30秒钟而已。那个小孩凭什么会有那么快的速度?不!即使是一个体能极好的大人恐怕也难以在这段短的要命的时间内离开我们的视线吧?!   我摇摇头想要将疑问甩掉。但是我不知道的是,就在这条似乎没有止境的路上,还有更骇人听闻的事情就在前方无声的等待着……   第三部 苹果 第三章 婴葬(下)   作者:yebuyu   夜更冷了。这真的是九月天吗?我怀疑的拉了拉外衣,不禁加快了脚步。“我们真的遇到鬼了?”张鹭还害怕的抖着。   “鬼才知道。”我不耐烦的说。突然看到一阵淡淡的灯光从不远处的人家传过来。我抬头望过去,只见右边的居民房里有一户人家大门敞开着,门口堆满了花圈和诸多纸人。那个厅子里人影憧憧的,大多都穿着白衣服,有许多人在暗自哭着。看来又是谁死掉了?这么晚了还在办丧事,看来是要闹夜。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非常普通的丧事和已往自己见过的有些不同,似乎少了点什么!   张鹭显然也看到了,她小声的咕哝道:“奇怪了。这家人为什么没有放哀乐?”   我的脑子轰隆一响,呆住了。不错,这家人的丧事为什么竟然没有哀乐?是怕吵着邻居?不可能,中国人的习俗是很讲究对死者的礼貌的,就算是有再大的原因也不会有人对办丧事的家庭抱怨。那么……是有什么理由让这家人不愿或者不敢播放哀乐呢?   我不由的往屋子里多望了几眼。大厅的最里边就是灵台了,上边供奉着死者的照片。看的出来是个2岁多的小孩子。小孩子?刚才自己遇到的不也是这么大的小孩吗?   我打了个冷颤走过去想要看清楚一点,天哪!越看越像,那种无邪的微笑,那么可爱的脸庞和神态。他,赫然就是刚才自己就要碾到的小孩!   我的大脑就像被雷击了一般瘫痪了。恐惧散开在内心里,那张照片中的眼神冲我笑着,上弯月的小嘴竟然会沁透出那么强烈的诡异气氛。   “你怎么了?”张鹭一边用力推着全身僵硬的我一边细声问道。   “进去看看。”我望了她一眼。   “去那里干什么?”她拉住了我:“不要做莫名其妙的事。”   我淡然说:“不是没有原因,你仔细看看那张灵台上的照片。觉不觉得那个小孩似曾相识?”张鹭满脸迷惑的望过去,突然也震惊的呆住了。“是……是马路上的小孩吗?”她恐惧的结巴起来。   “不能确定,所以准备进去看仔细一点。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向那户人家走去。张鹭立刻跟了上来:“不要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我好怕!”   黯淡的白织灯被风吹得不断摇晃。灵堂里的白衣人也在这种摇烁的灯光中显得不真实起来。我俩走了进去,对着主人鞠了个躬,然后拿了一柱香点上,在灵台前拜了几拜。我不断的打量着那张照片。没有错!我现在完全可以断定,刚才遇到的就是这个小孩。但是他已经死了啊!那么自己看到的又是谁呢?难道真的是……鬼?   张鹭害怕的拉着我的衣袖,示意我快点离开。但我还是不能置信的对主人试探道:“真是可爱的孩子。太可惜了。他是独生子吗?”根据自己的想法,如果这孩子是双胞胎的话,那么整件事都好解释了。但这家主人竟然没有答话,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见他们不怎么搭理自己,我无趣的带着一肚子疑问走了。   “你们不知道,我和夜不语前天晚上回家时又遇到鬼了!天哪,已经是第二次了。那个家伙果然是霉星!”张鹭这个大嘴巴开学的第一天,一大早就和她的混蛋四人组在那里咬着耳朵。   沈科大笑起来:“你是说你们走大南路的时候差些碾到一个已经死掉的小孩?而且还进了灵堂去瞻仰了他的照片遗容?但我记得那条路上最近都没有办过什么丧事啊!”   “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了他:“你是说最近那里都没有丧事?”   “不可能!”张鹭也尖叫起来:“那天我和夜不语明明看到了,而且还进去过。   小科,你这家伙可不要故意吓我们!”   “我哪里是这种人嘛。不信你可以问问王枫和徐露。她们都住在那一带。”沈科看着满脸紧张的我,突然惊讶起来:“难道小鹭说得都是真的?”   我甩开他飞快向门外冲去:“张鹭,我生病了。今天帮我向班主任请假。”   心里隐隐有一种古怪的感觉。如果沈科说的没有错,那么前晚遇到的丧礼也就莫须有了。可是自己和张鹭明明就参加过那个丧礼,难道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臆想。但张鹭也清楚的记得那一晚所发生的事情啊!   带着满头的胡思乱想,我很快的到了前天举办丧礼的地方。那里竟然是一家普通的杂货店。店主是个干瘦的小老头,在他的强烈推荐下我买了不爱喝的汽水,不实用的笔记本和根本用不着的一大堆垃圾。在他滔滔不绝的语言攻势下好不容易才找到空子的我,喘着气装作很不经意的问道:“老伯,您家里还有几口人?”   那老头淡然说:“就我一口了。老婆子前年就去了。下边又无子无孙的,都不知道自己这把老骨头还可以撑多久。”   “那么最近这里有没有人借你的店子办丧事呢?”我呼吸急促的问。既然这个店主没有任何家人,那么前晚办的丧事就不是他家的了。   “这怎么可能嘛。借给死人办丧事,我以后还要不要在这里做生意了。”那老头像听到了莫大的笑话般哈哈大笑起来。   我皱起眉头不甘心的问:“那么前晚这附近也没有人做过丧事吧?”   “没有,没有。好几个月没有了。该死的都死了,就剩下我们这些要死不死的了。”   竟然会有这种事!我大为沮丧的离开了店子。一点头绪都没有。难道前晚真的见鬼了?   “怎么样?发现了什么没有?”有人在身后拍了拍我。转身一看,竟然是张鹭、沈科那校园四人组。   “没有任何线索。前晚的确没有人在这里办丧事。当然前提是那个杂货店的老头没有说谎的话。”我头痛的说。张鹭色变道:“那么我们遇到的真是……?”她硬害怕的把那个‘鬼’字吞到了肚子里。   “不说这个了。你们怎么也跟了过来?”我盯了他们一眼。   “我们是校园五人组嘛,而且这么有趣的事情怎么能不插一脚呢?”沈科笑道。   “校园五人组?嘿,果然……”我头大起来:“那么你们的请假理由是?”   “拉肚子。”张鹭笑着。   “肚子痛。”王枫说。   “便秘。”沈峰苦笑。   “人家是营养失调。”徐露装出了严肃的表情。   “真是有够简单的理由,那你们帮我想的是什么?”我问。   他们四个对望了一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张鹭笑的涨红了脸说道:“这件事不重要哪。总之明天你就会知道的。我们还是先讨论一下前晚的事情好了。”   死死的盯着他们的笑脸,我莫名其妙的有一种会被捉弄的感觉。不过那个丧礼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某个人的玩笑,还是一种启事或者警告?我又迷惑了。   第三部 苹果 第四章 迷雾重重   作者:yebuyu   半路失踪的红衣女,突然不见的小孩子以及那个怪异莫名的丧礼。高中生活的第二天早晨,我满脑子都被这些谜团塞住了。   班主任拿了好几张请假条在讲台上大声念着:“张鹭拉肚子,沈峰便秘,王枫肚子痛,徐露营养失调。夜不语……嗯?”那个万阎王将眼睛凑到我的请假条前仔细看着,最后哭笑不得的大声念道:“……夜不语,嘿,月经期。”   顿时整个班上哄堂大笑起来。我难堪的向某四个人望去,只见那些家伙竟然笑的摔在了地上。我正想要抗议,没想到已经有人狠狠的拍着桌子站起身来。   “老师,您认为这张请假条有可能是夜不语同学他自己写的吗?我想无论是谁都不会找这么无聊的请假借口吧!”李嘉兰满脸不满的问。满堂的笑声立刻被这段明显带着恼怒的语气给活生生的掐断了。全班寂静,有些人甚至目瞪口呆起来。   万阎王咳嗽了一声:“当然我也觉的很奇怪,可能是有谁在开夜不语同学的玩笑吧。”   “只是玩笑吗?”李嘉兰严肃的说:“这简直就是诽谤,是对自己的同学的人格侮辱。这种人或许现在还没有什么,但是当他走上社会后会成什么样子呢?是垃圾,人渣还是社会的蛀虫?我们应该坚决抵制和预防这种事的发生。我建议要将这件事追查到底,把那个垃圾抓出来给予爆光处罚!夜不语同学,你认为这样够不够?”   “其实我倒是没什么所谓。”我挠着头站起来:“而且这或许只是个没有恶意的玩笑罢了。”   “夜不语同学!”李嘉兰恼怒的盯着我:“请你也稍微有一点生为男生的自觉。   被人耍了还这么一幅不在乎的样子,就像是我在多事一样!”   你本来就在多事嘛!我咕噜着大声说:“对不起,是我的思想太肤浅了。为了那个同学的将来,我希望可以加大对他的处罚。不但要将他拉出来爆光,还要向校长指出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给他记大过处理。并在当地的报纸上将这件事分为99集,每天一集刊顿出来,作为对这类人的示警!”   那四个攒事者向傻瓜一样的呆呆望着我,满脸目瞪口呆。全班有些明白了我意图的人又开始窃笑起来。而李嘉兰居然很正经的点点头,接着又摇了摇头迟疑的问我:“这样做是不是太严厉了一点。或者他们真的只是在开玩笑……”   “但这是玩笑吗?简直就是对我的人格侮辱。是对我的自尊心的无情践踏。”我忍着笑严肃的对她说:“这种人就是垃圾。就算他现在不是垃圾也没有人会保证再这样继续下去他会不会变成垃圾。我相信我们所有人都不会愿意和一个垃圾成为同学吧。所以这样的处罚或许还太轻了。”我用力拍着桌子激动的说:“在将他爆光的同时,我建议立刻将他拉出去游街示众。将他的脖子、头、手绑在牛身上五牛分尸!”   李嘉兰呆住了,脑子转了老久才明白我是在耍她。她的脸红起来,气恼的狠狠瞪了我一眼。就这样带着喜剧的气氛,每个人都苦憋着笑将课上完。   “你这家伙,当时我们都差些以为你是来真的了!”课间休息的时候,张鹭那四个家伙围住了我。我盯了他们一眼:“哼,给我记住,你们每人都欠我一顿饭。”   “嘿,那么这些资料你还想不想要了?”沈科嘻笑着将一个信封掏了出来。   “是我昨天请你帮我查的东西?这么快!”我急忙伸手去抢。那家伙向后躲开了:“我的叔叔在镇资料馆工作,这些资料都是他帮我找到后影印的。一个星期的午餐怎么样?”   “3天。”我讨价还价。   “至少4天!我废了很大的精力才搞到。”沈科那王八蛋用那信封在我眼前晃起来。   “算我倒霉。成交了,不过请什么我说了算。”总算抢到了资料,我迫不及待的翻看起来。   昨天我在那条街调查了一整个上午,但是都找不到任何线索。所以就请张鹭这四个无所事事的家伙帮我收集大南路东口的资料,特别是调查那个楼房的店铺有哪些在哪年办过什么丧事。   但是我想不到的是,沈科给我的资料竟然会那么详细。   从资料上看到,大南路是始建于17年前的7月,并在同年的12月完工的。全长有1500米。当时两个路边全都是砖瓦居民房。而楼房是直到10年前才开始陆续修建的。   大南路东口,也就是我遇到那个丧礼的地方所在的楼房建成于7年前,一共是五层高。   这7年来,住户大约搬进搬出过137家。但是现在整座楼都已经搬空了,只有最底层的商用房还有一个租客。   那个租客叫做王成德,自从楼房建起后就和老婆租下了中间的房间做杂货的小生意。不过3年前他的老婆就因为心肌梗塞而去世了。至于那座楼房所举行过的丧事次数……   “什么!”我大吃一惊的死死看着手中的资料,顿时感到全身都涌出了寒意。137次!这七年来那栋楼一共举行过137次丧礼。天哪!也就是说每家搬进那里的住户都在这栋楼中死过一个家人?这到底是什么回事?   “你们看过了这些资料没有?”我按耐住震惊的思绪问身旁不断嘻笑打闹的张鹭等人。   “没有。”他们诚实的摇着头。   “那么最好看一看。”我苦笑了一声将资料丢给他们。那些家伙满脸猜疑的翻看起来,好一会儿沈科才惊讶的抬起头说:“好可怕。那里竟然死过这么多人!”   我慢慢的说道:“不错。那栋楼一定有问题。”   “什么问题?”张鹭好奇的问。   “不知道。”我摇摇头:“所以我们应该到那里去一趟,仔细的找找线索!”   “我们?你该不会是想让我们几个也一起去吧?”王枫认真的指出我的语病。我笑了:“我们不是校园五人组吗?那么也该五个一起行动吧!”嘿,这些家伙平时总是什么五人组五人组的让我不断吃暗亏,这次也该让他们知道乱拉人进他们的搞笑帮派也是需要付出一点小小代价的。   张鹭立刻站起身大义凛然的宣布:“本人遗憾的决定,我们伟大的校园五人组从现在起不得不解散了!”   “晚了!”我一把拉住她阴险的笑着:“那张请假条的笔记是你们其中一个人的吧。嘿嘿,你们是想让昨天的恶作剧被校刊爆光呢,还是想和我一起去悠闲的游逛那栋5层高的小小建筑呢?”   “但明明是你昨天请求我帮你请假的。”张鹭大喊冤枉。   “这不会有人知道,哈哈,当然我这个人一向都不喜欢强人所难的!”   看得出他们的内心顿时展开了激烈的挣扎。张鹭一脸吃撑着的表情一边在心里大骂我是魔鬼一边又装出关切的表情说:“咳!我本人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同学一个人去那么危险的地方的。我当然去!”   沈峰拍着桌子毅然说:“我们是校园五人组,行动当然是一起了!”   “那你们呢?”我满怀热情的望向徐露和王枫,当然眼神里还稍微透露出了一点点威胁。她俩立刻做出义不容辞的样子,仿佛一起去简直就是天经地义,不去会被五雷轰顶一般。   “很好。”我亲切的微笑着:“那么今天晚自习过后就在那栋楼前集合吧。谁没有到的话,哈,那大家就期待明天的校报头版了。”   “晚上去?”张鹭惊讶的说:“那里白天已经够阴森了,晚上……”   我摆摆手打断了她的话:“要记住,我们是没有经过允许的非法闯入者。白天,不可能进的去!”说完后没有再理会她又小声的咕哝起什么,只是漫不经心的拿过资料再次仔细研究了起来。总是觉得那栋死过137人的楼里隐藏着什么秘密。它和几天前自己所见到的丧礼有任何关联吗?没有理由的感觉好奇心在蠢蠢欲动着。我突然期待起今晚的行动了。   第三部 苹果 第五章 夜探鬼屋(上)   作者:yebuyu   鬼屋的定义是什么我并不清楚,但是我知道它至少要符合四个条件。第一,要时代久远。第二要荒废,空无一人。第三要死过人。最后便是要有怪异现象。   显然这栋楼已经符合了前边的三个条件。但是第四个,它会有吗?今夜无星无月,是个很适合翻墙入壁的好日子。十点之前,所有的人都无一例外的在这栋楼前集中了。我略微打量了一下四周,这栋已经在自己的脑子里想象过几十次的楼房,它的造型其实并不老,甚至略微有种西洋的味道。但就是因为这种洋味,使在沉沉黑夜中的它反而显得诡异起来。   这栋近两年鲜有人居住的房子在7个月前已经迁空了,周围静静的,附近楼宇的灯光也因为广告牌的原因被遮盖住了,楼孤零零的,全身散发出一种残破的死亡般的气息。   翻过围墙,进入楼梯的铁栅栏门竟然是锁住的。   “怎么办?”沈峰问。   “进不去了,大家都不如回家睡大觉!”本来害怕的直打哆嗦的张鹭高兴起来,她见我瞪着她,顿时嘲讽的笑了,边笑还边还做出无可奈何的姿态。但是当我也笑起来时,她感到不安了。我淡淡的说:“你们听说过一种东西吗?那是根很细的铁丝,如果将它扭曲到一定的程度,它就可以打开许多做工不精的锁。我很碰巧的在今天中午遇到了在警官学校毕业的表哥,很碰巧今天他有当师父的欲望,然后很不巧的我学会了这项技术。”   “什么碰巧不巧的,你明显就是预谋已久嘛!”张鹭不满的嚷开了。我冲她笑着,从兜里掏出铁丝兜弄起来。   “等,等等!”这次是王枫嚷话了,她吃惊的说:“你这样开锁是犯罪!”   我非常纳闷的转头问:“对于某个踩着我的肩膀第一个翻进围墙的人来说,她还有立场提到犯罪两个字吗?”   “这,这是两回事!”王枫红着脸狡辩。   “那么校报头版呢?”我微笑着说。这时,只听到‘咔’的一声,栅栏门开了。   黑洞洞的楼梯再没有任何阻隔,赤裸裸的延伸在我们眼前。一股寒意没有来由的突然沁入身体,我打了个哆嗦向上望去。楼梯的布局竟然是螺旋式的。我更加好奇了,到底这栋楼是由谁设计的?这时我才记起沈科给我的资料上并没有提到设计者,甚至连楼主也没有记载。这对那份详细的有些古怪的调查资料来讲的确是个非常不合乎逻辑的地方。   我走了进去,踏上阶梯。但剩余的四个人却迟迟不敢踏进来。   “怎么?害怕了?”我回头问道。张鹭盯了我一眼高声说:“我?当然不会怕了,只是在考虑应该先用左脚踏进来还是先用右脚。”   沈科却满脸凝重的望着我,沉声说道:“小夜,你绝不觉的当你打开栅栏门后,这栋楼就开始散发出一种古怪的气氛?”   “可以仔细描述一下吗?我不太清楚你的意思。”我不解的问。   “只是一种感觉,我形容不出来。”沈科摇摇头:“但是总觉的有什么事情会发生一样。这栋楼,似乎有某些地方不一样了!”   “不一样?”我下意识的向四周望去。这个空无一人的五层建筑死死的溶在夜的黑暗里。周围寂静无声,甚至在9月天常常能听到的蝈蝈声也出奇的消迹无影了。这个一切都像死掉了的楼房完全没有生命的迹象,它,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了呢?我自认不是个粗神经的人,但是却丝毫感觉不到异样。   “你太敏感了。”我皱起眉头催促道:“快些进来,今晚还有很多事情要干。”   黑暗粘稠的弥漫在第一层。安静的黑色中,我们五个人轻轻的移动着。黯淡的桔色电筒光芒拘促的照射着脚下的路。来到第一间房间,我如法炮制的用铁丝弄开了门。这是个普通的三室一厅的格局,房内显的有些凌乱。废弃的报纸随意的扔在地上,满地都是。   我仔细的一间间检查着房间,有看不清的地方甚至趴在地上认真的查看。我失望了,这的的确确是个非常普通的住房,虽然装潢略微高档,但是并没有我认为的奇怪之处。   张鹭首先发现了我的古怪举动,她一把拉住我问道:“夜不语,你这家伙从一开始似乎就有什么瞒着我们。难道这里藏了什么值钱的东西,你想把它找出来独吞掉?”   我苦笑起来:“靠!我会是做的出那种事情的人吗?   张鹭很不屑的说:“谁知道你们有钱人的心理。说不定你们家就是常做这种缺德的事才发财的!”   我狠瞪了她一眼,却又偏偏没有办法解释。自古以来富人就是踩着穷人的脑袋爬上来的,缺德事哪个富人不做?说不定自己的老爸真的做过这种昧良心的事呢。所以我无力的哼道:“我看最有可能做的是你才对。你把这种事强加在无辜的我头上,说不定就是在掩饰你一天到晚都在这么想!”   她嫣然笑起来:“呵呵,好无力的辨白。看来你心里真的有鬼。”   “哈,你们夫妻俩不要再自顾自的讲相声了。”徐露嘻嘻笑道:“别忘了我们还在这里哦!”   张鹭就满脸荤红的喊起来:“臭小露,谁跟那个王八蛋是夫妻了?我宁愿嫁猪嫁狗也不会嫁给这个迂腐酸臭的家伙!”什么啊,我又不是盐菜!   “但是你们好像啊,总是一副感情很好的样子!”徐露笑着指了指我俩。   张鹭嘟起嘴威胁道:“是你的眼睛有问题哪!小露,再这样说我可会‘不小心’把那件事抖出来喔!”   “不要!”徐露顿时红了脸,她小心的看了看四周,投降道:“是,是。我们善良迷人、冰清玉洁、冰雪聪明的张鹭小姐怎么会看的上夜不语这个无赖呢。的确是我老眼昏花,看走了!”   “喂……我还在这里呢。竟然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我恼怒的大捂其头。   王枫等人哈哈笑起来。沈科苦苦的憋住笑问:“那么你到底在找什么?难道真的是从前的住户留下了宝藏什么的?”   “你们的脑子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尽在想这些便宜事!”我头大的盯着这四个家伙。   “这样想比较刺激嘛。小夜,你太古板了!”王枫呵呵笑着。   “算了,我揭谜底好了。”面对这些不知所谓的家伙,有时候真的会让自己很累。我缓缓的吸了一口气说:“今天看了十几次资料,我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资料上显示,这栋五层的楼房,每层有6个住房。一共就有30个房间。而且每个房间都无一例外的是造型一模一样的三室一厅。不过奇怪的并不在这里。还记得这儿死过多少人吧?嘿,是137个。那么按道理来讲,每个住房都应该死过4个人以上。就算运气再好的也应该在这137分之一中入标一个吧。可是你们来看看我列出的统计表格!”我掏出一张纸放在电筒光下以便他们能看清楚。   沈科等人顿时脸色煞白。张鹭害怕的声音也颤抖了:“这……不,不可能!”   “但事实就是这样!”我激动的挥动手臂:“这栋楼有25个房间其实是没有死过一个人的。所有的人都集中的死在每层的第一个房间里。这137个人,每个都是!”   一阵沉默。   “怪可怕的,我,我们还是出去吧!”徐露轻轻的拉了拉沈峰的袖子。除了我以外,几乎所有的人都同时赞成了她的建议。   “但是你们不觉的这样才有趣吗?”我拦住他们笑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然丝毫没有害怕的感觉。好奇心强烈的搅动在脑子里,甚至形成了一种歇斯底里的执着。很久以后回想起来,我才发现现时的自己实在很奇怪。这种完全不顾别人感受的好奇,真的是我吗?   “哪里有趣了?”张鹭生气的说。   “总之已经来了,我们就顺便找找这五个房间和其它的房间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吧。说不定还会有什么意外的发现呢。哈哈,虽然说或许找不到宝藏,不过至少不会上校报的头条。”我半威胁的看了看荧光表抬头说:“已经十点一刻了,一起找太浪费时间。我建议我们分成两组,我和张鹭找一二层,沈科、王枫和徐露找四五层,然后大家再集合搜查第三层。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他们四个虽然对我的武断有些不满,但还是在校报头版下屈服了。就这样我们五人在楼梯口分道扬镳。我和张鹭踏入了第一层深处的黑暗中。   可惜我们都不知道的是,沈科的感觉其实是对的。这栋楼房中确实有什么地方改变了。或者可以说是有某种长期潜伏的东西餽醒了。   夜在继续着,伴随着寂静与如死的黑色。整栋楼里回荡着五个人轻轻的脚步声。   但没有人清楚的知道,自己前进的每一步赫然就是万劫不复的死亡!   第三部 苹果 第六章 夜探鬼屋(下)   作者:yebuyu   沉默的夜色弥漫在身旁,张鹭满脸不爽快的跟着我在一楼剩余的五个房间里搜索。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所有的房间都几乎是一样的,自己实在找不出线索。只好慢慢的向上二楼的楼梯走去。   今天早晨当自己发现所有的人都同是死在每楼的第一个房间时,脑子里就产生了大量的疑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为什么死亡人数与7年来搬入这栋楼的住户数一样?   从资料上我清楚的知道7年来这五个房间一共也只流动了39户,但如果真的死亡只发生在五个房间里,那么为什么又会有137人死掉了?头开始痛了,每个问题似乎都没有办法找到答案。当时我假设了两个猜测。一是资料错了。二就是这五个房间里一定暗藏着什么和其它不同的地方。   第二层时,我逆着顺最右边查找起来。先是搜遍正常的房间,然后再到了死过人的第一间房。但这间房一如其它的房间一样,只是稍微干净了些,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那种萧索的感觉。   这时张鹭突然开口了:“喂,夜不语,你和我们的校花李嘉兰有什么关系?”我愣了愣,这家伙!居然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问出这种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真不知道她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李嘉兰那种自傲孤高而且自私的人竟然会对有人捉弄你的事大发脾气,我觉的你们的关系似乎不简单吧!”张鹭用暧昧的语气说道。   正一头大的我冷冷的说:“以前我的确认识她,不过这似乎不干你的事吧。”张鹭脸色一青,她苦笑了下没有再说些什么。   四周冷起来了。我裹了裹外衣望向窗外,不远处耸立的两栋9层高楼将视线盖住了。那是十多年前就建起的大厦,据说当时是远近闻名的星级宾馆和购物大厦,不过现在早已经废弃了。从两栋楼的间隙直直望出去,还可以看到一栋坏掉的老式钟楼,也是十多年前的建筑物。真有些好奇从前小镇的镇长到底想发展什么,竟然一口气建塑了这么多古怪的东西。   我叹了口气。已经搜查完两层了,自己竟然找不出任何异样的地方。难道沈科给自己的资料真的是错误的?“妈的!看来所有房间不一样的地方就只有窗外的景色了!”   我恼怒的恨恨说道,突然浑身一震。对了!这五个房间的确有一种共通的地方是其它房间没有的。我真笨,为什么早没有想到?!   “到三楼去!”我一把拉住张鹭的手飞快窜出了房间。   站在三楼第一个房间的窗户前,我笑了。果然,这栋楼就只有每一层的第一个房间才能看的到那个钟楼,而其它的房间视线却被前方的大厦遮盖住了,只能看到灰洞洞的墙壁。这算不算是一个很大的共通而又异样的地方呢?   就在我思忖着明晚是不是应该怂恿那些人一起去夜探钟楼的时候,有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至近传了过来。是沈科和徐露,他俩满脸焦急的冲进门高声问:“小夜,你们有没有看到王枫?”   “没有。她应该是和你们在一起啊。”我奇怪的回答道。   “的确是在一起,但是当我们三个搜查到第五层时,她突然就不见了!我们找遍了整层都没有找到她!”沈峰大为紧张。   “我们一直在猜想她会不会是自己先回去了?”徐露说。   “不可能!”张鹭脸色大变,她缓缓说:“我了解小枫,她一直都很胆小。在这种恐怖的地方让她一个人走出去的话简直就是要她的命!”   “你说什么!”我变色道:“立刻到第五层去,我们再找一次!”   五楼一共有9个房间。其中6个是出租房,然后分别是蓄水室、杂物室和电气室。楼梯的尽头有一个折叠木梯,可以用它爬上楼顶的平台。   我们四个人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仔细找着,没有放过任何可以容的下人的地方或者角落。但是却始终找不到她的人影。我不甘心,又将4人分为了两组在整座楼中搜索,可所有人再次到五楼集合时,都无力的摇了摇头。王枫,她就像彻底烟散在了这个漆黑的地方。   现在已经是差一刻就十二点了。   “怎么办?找不到她,我们是不是应该报警?”沈峰面如死色的望着我。而我的脑子也已经要混乱的爆掉了。突然一丝灵光闪过脑海,我高兴的跳起来:“脚印!我怎么没有想到过脚印?!”   其余三个人顿时狐疑的看向我。我强压住兴奋的神色解释道:“这栋楼已经有半年多没有人出入过了,地上早就积了不薄的一层地灰。人的脚踩上去当然应该留下脚印才对。只要我们找到王枫的脚印然后跟着找过去,一定能找到她的!”   徐露顿时也兴奋起来。张鹭一边喜笑颜开,一边嘴上却说:“夜不语,你这家伙的鬼点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多!”沈科看了看地面怀疑的问:“但是小夜,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已经上上下下多少次了,脚印早就已经乱了吧!”   我摇摇头:“路这么宽,她的脚印一定有些是没有被我们踩乱的。虽然我们都不是判断脚印的专业人士,但是仔细找的话肯定也做的到。对了,她是在五楼的第一个房间前失踪的吧。我们就从这里开始!”   根据徐露的回忆,王枫今晚穿的是一双平底旅游鞋。我试着将四人的鞋印对比后,找到了她的鞋印,一个有着类似菊花图案的鞋印。看得出这个鞋印在第一个房间前徘徊了很久,似乎在考虑什么,然后她凝重的走进房内,站到可以看见钟楼的窗户前,然后便出去了。   同时我还发现,王枫出去后的脚印变的凌乱起来。她的步伐很不稳定的径自走向楼梯,一层一层的靠墙走下去。“她今天有没有提到过自己不舒服?”我转过头问。   张鹭等人想了想同时摇头。“怎么了?”沈科问。我指着墙上的一些手掌印说:“从这里看来她是扶着墙慢慢下去的,是不是突然生病了?”   他们三人对望了一眼。我没有再言语,顺着脚印一直走下去。王枫下似乎到了一楼,然后走了出去。“哼,她果然是先走了!”我不满的冷哼了一声。   沈科苦笑起来:“看来她或许真有什么急事吧。”   “算了,我们也回家吧。”我有种被耍的气恼,挥挥手领先翻墙出去了。   “夜不语,你不觉得有些地方很奇怪吗?”回家的路上,张鹭眉头深锁,沉呤了好一会儿才问。   我气不大一出来的说道:“有什么奇怪的!”   “我认识小枫已经有10年了,我敢肯定她绝对没有胆子一个人从那栋楼下来,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出去。而且即使她要走,也应该会和我们打一声招呼吧!不可能这样一声不哼的!”张鹭疑惑的说。   我哼了一声:“张鹭,一个人是永远也不可能确实的知道别人的思考方式和想法的。   就算你认识那个人已经非常久了,自认为他是你最好的朋友甚至知己。但是或许有一天,也许你的这个朋友知己会毫不犹豫的出卖你。”   “你是说小枫不值得结交?但就算她真的是不告而别你也用不着这么生气吧!”张鹭吃惊的说。我深深的望向她淡然道:“我是对事不对人。一个人往往从细微处就可以看得出他是怎么样的。哼,王枫她怎么样,我从今以后不想再提起了。”   “夜不语!”张鹭无奈的叹了口气:“前边有公用电话亭,我去给小枫的家里打个电话证实一下。”   “随便你。我要先回去了。”说完我头也不会的骑车走了。那个王枫太过分了!枉费我们那么担心她!心里还是有些气愤,这种气愤几乎让我的大脑不能正常的思考了。   好一会儿我才将杂念排出脑海,思索起今天发生的事情。   那五个房间唯一的共通处就是可以看到钟楼。那么自己应不应该按着这条线索调查下去呢?夜很浓了,我深深的吸了口气。凉爽的空气灌入肺里,顿时感到精神大振。   “明天找沈科帮我查查那座钟楼的资料吧!”我思忖着。但是丝毫却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然无意的让某个东西醒来了。那个黑暗的产物会一步步的向我们走近,伴随着令人绝望的恐惧与死亡不断的……靠近!   第三部 苹果 第七章 苹果   作者:yebuyu   第二天,王枫并没有来上课。一大早张鹭就跑到我的坐位前大呼小叫:“夜不语,王枫生病了!”   我皱起眉头说道:“我说过不想再提她的事情了,我不想听!嘿,说不定她是装出来的呢。”   “你这家伙总是这么刻薄小气吗?!”张鹭气乎乎的说:“今天早晨她父母己经把她送进市立医院了。就算这样你还认为她是在装病?”   “怎么回事?”我表面上还是漫不经心,但是内心却不安起来。   “就是不知道。”她恼怒的摇着头:“伯父伯母都不告诉我。所以我们准备中午去探望她。唉,真的是好奇怪,小枫那家伙一直都壮的像牛一样,怎么说病就病了呢?”   “的确有些奇怪。”我思忖着猛地抬起头:“好吧,我和你们一起去。”   “真的!你真的要去?”张鹭顿时雀跃起来。我微微笑着:“你一大早在我跟前浪费这么多口水不就是这个目的吗?”   “哎呀,我……呵呵呵呵。”张鹭一副用意被揭穿了的样子用力拍着我的肩膀。这时,李嘉兰和她的两个忠实跟班满脸不爽的走了过来。   “阿夜,中午有空吗?我们叙叙旧吧。”她用自认为最美的笑面向我。   “哈哈,很不凑巧。虽然我很想,但是已经先和阿鹭有约了。”我急忙拉住张鹭的手。嘿,鬼才要和你叙旧,自小以来单独和你在一起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好事。   “阿鹭?”李嘉兰和张鹭同时叫出声来。李嘉兰狠狠盯了张鹭一眼,突然温柔的细声对我说:“阿夜,你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亲密了?”她瞥了眼张鹭又说:“虽然我们已经有5年没有见过面了,但是我想不到你的嗜好变的这么多,居然会和那种不男不女的人妖交往。”   “你说谁是人妖?”张鹭火冒三丈的冲她吼道。   “哎呀,我竟然会说这么伤人的话!”李嘉兰造作的惊讶着:“不过这样认为的人似乎不只我一个吧。对不对,小娟?”   她左边的跟班立刻接口道:“对。大家都说她很没有教养,从来就不顾别人的想法,总是朝男生堆里钻,难看死了。”   右边的杨珊珊也不甘落后的奚落道:“不但是这样,她小学时还常常偷别人的东西。   哼,有这种人当同学,弄的人家每天都人心惶惶的。生怕自己的东西会被某人不小心‘借’走了。”   “你!你们!”张鹭气的说不出话来。我紧紧的握着她的手漫不经心的说道:“每个人总会有错误吧,虽然她的缺点真的很多,但是在我看来总要比那些乱嚼别人舌根的家伙们好多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黄娟愤恨的望着我。   “小娟,不准对他这么凶!”李嘉兰不满的呵斥她,接着转过头温柔的对我笑着:“阿夜,你真的变了。从前你是绝对不会这样对我的。是什么让你变了这么多?”   “还没有发现吗?”我也温柔的笑起来:“我已经17岁了。不再是那个盲从的小孩子了。”   李嘉兰愣愣的看着我,许久才说:“你会后悔的!”接着便转身走掉了。   “对不起,如果不是我想利用你摆脱她的话,她们的矛头就不会指向你了。”我抱歉万分的说。张鹭没有说什么,她摇摇头,最后笑了:“一星期的午餐。如果你真的感到过意不去的话。”   “哇!这种时候你都不忘敲我的竹杠!”我开始后悔同情她了。张鹭嘿嘿笑着:“受了那么多委屈,不回一点本怎么行!”   “你这个魔鬼!”正要讨价还价的我突然听到李嘉兰的尖叫声,我立刻条件反射的跑了过去。只见她惊恐莫名的慌忙打掉杨珊珊手中的红苹果,高声呵斥道:“我已经说过了,不要在我面前拿出这种东西。这种东西,这种东西光看就觉的恐怖,你居然还想把它吃掉!”她歇斯底里的用脚狠狠的将那个苹果踩成肉泥,这才气喘吁吁的停下。   李嘉兰回过头看见了我,哭了:“阿夜,你还关心我吗?好可怕!真的好可怕!”她扑到我怀里颤抖着,完全失去了从前的傲气。   “你在怕什么?”我疑惑的问。   “是苹果!那种东西……好可怕!”她喃喃的说着,竟然就这样晕了过去。   苹果?这种普通的东西有什么可怕的?难道这是一种恐物症?   中午我和张鹭、沈峰、徐露四人到了市立医院。在查询台问了老久才找到王枫的病房,她居然是在脑神经科。我们在病房前碰到了她的父亲。这个精神一向很好的中年人在一夜间竟然变的苍老起来。   “小枫怎么样了?”张鹭紧张的问。伯父满脸疲倦的摇摇头没有说什么。   “我们,可以进去看看她吗?”我小心的问道。伯父想了一下,缓缓的点了头。推开病房的门,一阵难听的笑声就迎面扑过来。   “嘿嘿,苹果,很好吃的。要吃吗?”只见王枫拿着一个鲜红色的苹果在伯母的眼前晃来晃去,不断的傻笑着。我们顿时傻了眼。   伯母苦笑着解释道:“从今天早晨开始她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什么也不吃,也不多说话。就是拿着那个苹果耍弄着。”   “医生怎么说?”沈峰问。   “医生说枫枫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可能是受到惊吓了。”伯母满脸担心的说:“她奶奶说她恐怕是被鬼迷了,现在正到附近的广安寺去找法师。”   “那么,伯母。昨晚小枫回来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呢?”我略微不安的问。   伯母摇着头:“昨天她回来的太晚了,我们全家都先睡了。没有想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如果她有什么三长两短,叫我们还怎么活啊!”伯母说着说着不由的哭起来。第一次看到大人哭的我立刻手忙脚乱起来。“接班!”我拍拍张鹭的手迫不及待的走开了。   走到王枫的病床前,我停下了脚步。“嘿嘿,苹果,要吃吗?我给你削!”王枫抬起头冲我傻笑着,她的眼神丝毫没有光彩,就像整个人的灵魂都死掉了一般,让人不寒而颤。   “好啊,那你削给我好了。”我微笑着说。   “嘿嘿,那我削给你,我一定削给你。”王枫喃喃的傻笑着,她拿起水果盘里的刀狠狠的插进苹果里,然后用力的绞着。我骇然的抓住了她的双手。   天哪!她是真的疯了。   打扰了半个小时我们才郁郁不乐的离开。出门时我塞给伯母一张纸条小声说:“伯母,如果真的要替小枫做法事的话,在那天能不能通知我一声?我是她的好朋友,真的很担心她!”   有人说过我是小人。那或许是对的吧。我为了自己的好奇心常常会说一些感人肺腑的谎言,也可以毫不犹豫的利用亲情友情诸如此类的东西。而且我居然从没有感到愧疚过。王枫的事件真的很奇怪。显而易见,她应该是在昨晚的那栋楼里看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东西才会吓成这样的。   还是说,她真的是被鬼附身了呢?   走在路上,所有人都各怀心事。“你们看来,小枫会不会是在那个鬼屋里受到惊吓了?”张鹭疑惑的问道。沈峰和徐露同时点点头,看来想的也是一样。   “夜不语,你怎么看?”张鹭转头问我。我望着万里蜃蓝的天空吸了口气:“谁知道呢。这个世界真的很大,千奇百怪的事情总是层出不穷的。譬如苹果这种普通的东西,在今天之内围绕着它已经发生两件奇怪莫名的事情了!”   “苹果?这是什么意思?”沈峰不解的问。我略微提及了今天早晨的事情,然后说道:“李嘉兰对苹果的恐物症,以及王枫在这种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依然对苹果有这么强的执着。这到底有什么含意呢?我觉得我们恐怕应该换一种思维方式来看待这几天发生的所有事情!”   “你又来了!”张鹭苦笑道:“又想让我们做什么?重探那栋楼吗?”我微笑起来:“聪明!不过不是最近。我现在迫切想要调查的是李嘉兰和王枫为什么会有这个共通点。李嘉兰在过去到底遇到过什么,是不是和那栋楼有关。当然这两方面我会去结局。我只是希望你们三个能集中力量调查那栋楼的所有信息。比如它的房主是谁,还有那137人的死因。到底他们是不是自然死亡!”   “有没有搞错,这可是大工程啊!”沈峰烦恼的捂住了头。   “你们要搞清楚,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是为了王枫。”我严肃的说:“解开这些秘密我们应该就会知道令她发疯的是什么了,这样的话,我们才会有办法让她回复过来。她,是我们最好的伙伴,不是吗?”   在我激昂的语气中,这三个年轻人开始热血沸腾了。“对!我们要用自己的力量解救小枫!”张鹭毅然的挺起胸脯说道。   单纯的家伙们!我摇着头暗自笑着,但内心却又不安起来。谜团似乎越来越多了。红衣女、马路上的小孩,那栋鬼屋、那个葬礼。还有鬼屋和钟楼的联系,再加上今天发现的苹果之谜。唉,头几乎要爆掉了。这些看似没有任何联系的东西,或许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吧……   第三部 苹果 第八章 谜   作者:yebuyu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许许多多的谜。有些迷是会随着时间而解开的,但有一些却是终其永生永世也不会有答案。   “有没有搞错,你竟然请我这么寒酸的东西!”沈科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那碗麻辣豆腐。这里是小南街口的一家很小的豆腐店,它开在不久前我遇到过红衣怪女的巷子前。   “我的确答应了要请你4天的午饭,但是也说过请什么要由我决定。嘿嘿,快吃吧,这里的豆腐很出名的。物美价廉、童叟无欺。”我阴险的笑道。   “你……不会要连续请我吃四天吧?”沈科小心的试探。我毫不犹豫的点头:“聪明!我就是这么想的!”   “你这个魔鬼!”他大受打击的垂下头。张鹭立刻开心的指着他笑起来:“哈哈,还是我聪明。我早知道那家伙不会这么爽快了,根本就不给他机会给我回条件。喂,夜不语,明天我要吃海鲜!”   我用手撑着头冲那小妮子说:“虽然我的确是没有提到这个条件,但是似乎也没有说过不附加这个条件吧。嘿嘿,我看你还是做好吃一个星期的麻辣豆腐的心理准备为好!”   找不到反驳的话,张鹭顿时傻了眼。这回徐露高兴了,她满心愉悦的望着对面两位做出埋头痛吃神情的同志说:“还好我没有让他请我,不然就像你们一样惨了。”   “小露的思考方式有问题!”张鹭恨恨的说道:“不管是什么,别人掏钱吃的味道总是比自己掏钱吃来得好吧。哼,我一定要把那家伙吃破产!老板,再来10碗!”   “喂喂!”我望着她苗条的腰肢大惊失色的问:“你的肚子装的下吗?”   “要你管。你又没有限制我吃多少。吃不了我打包带回去给我家的狗狗。”张鹭很不屑的说。沈科的眼睛顿时一亮:“嘿,不愧是小鹭。原来还有这一手!老板,给我20碗,再打包20碗。”   “你们这些家伙。”本来想省一笔的我无奈的看了看钱包。天哪,多的都出去了。真是失算!站在一旁的豆腐店老板被我们逗的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很久没有看到像你们这么有活力的年轻人了。”   “以前也有这种贪婪过剩的人吗?”我指着对面的那两个害我几乎破产的王八蛋随口问。店老板叹了口气:“几年前也有个像你们这么有活力的女孩,心又好,每天都无忧无虑的。她还常常来帮我打理店子。”   “哇!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好的人,我怎么就从来没有遇到过!”我含沙射影的扫视着某两个人问:“现在呢,她还来吗?我真想见见!”   “夜不语好色!”张鹭不满的嘟着嘴嚷道:“一听到是女孩子就想粘上去。”我盯了她一眼:“哼,我是纯属尊敬和崇拜。只有你这种人才会把高尚的我往坏处想。”   “见不到罗。”店老板脸色黯然的沉声说:“那女孩子在3年前就死了。就是在这条巷子被车碾死的。当时她正拿了啤酒瓶去帮家里打酱油。”   “什么?”我和张鹭同时失声叫道。我不知道她是为什么叫,但是我却是因为猛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当日遇到的那个怪女,她的手里似乎就提着一个啤酒瓶。那……会不会就是她的亡灵呢?   “伯伯,那女孩死的时候,她是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我喉咙干涩的问。   “红色。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件连衣裙是我过年时送给她的礼物,当作帮忙的报酬送给她的。”   张鹭也察觉到了什么,她用疑惑和震惊相揉和的眼神望向我。“那么您还记得她死在小南巷的哪一段吗?”我浑身颤抖起来。   “是在中段。我把她扶起来时,她已经断气了。”   “可以麻烦您带我去看看那个地方吗?”或许是看出了我表情异样的激动,店老板怀疑的望着自己。   “我并没有其它的意思,只是觉得那样的女孩死了实在太可惜了。我想去瞻仰她临死前的地方,就算是一种尊敬吧。”我瘪足的解释道。没想到这些肉麻的话居然也能让那个老板怀疑尽退。   他吩咐自己的老伴看好店就带着我们四个去了那地方。   “就在这里了。”老板指着小南巷中段的一个地方。没有错!确实没有错!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一晚,他指的地方赫然就是那个红衣怪女消失的地方。   那么她,就真是那女孩了?张鹭害怕的哆嗦起来。徐露和沈科虽然没有直观的参与过这件事,但是事后听我们讲过,不由的也感到刺骨的寒气游上了背脊。   “伯伯,您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和地址吗?请务必要告诉我。我想去她家看看?”虽然有些不好启口,但我还是提出了这个唐突的请求。终于有些线索了,我怎么可能轻易的放过呢!那个老板看了我许久,当然也想不出我会有什么恶意,这才缓缓说:“她叫徐莩,从前是住在大南路97号的,但是自从她死以后,那家人也都搬走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搬去了哪儿。”   我顿时惊骇莫名。天哪,大南路97号,那不就是鬼屋3楼的第一个房间吗?!原来她也和那栋楼有联系。看似乱麻一般的谜团一个接着一个的呈现出了共同点,在下来的就是去寻找答案了。我雀跃起来,第一次清楚的感觉自己会有能力解开这些困扰我很久的迷。那么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解决苹果和那座鬼楼的联系了。我暗自思忖着,或许李嘉兰可以帮我解开这个疑问。   “张鹭,我又病了。”我埋下头在纸上写了几行字,递给她说道:“帮我把这张请假条交给李嘉兰,然后她一定知道该怎么做!”   中国的公园总是给人很无耻的感觉。不负责任的县政府不负责任的将一些像是风景区的地方划成毫无观赏价值的公园,而且门票还贵的吓死人。   当然,这个镇的公园也不例外。心痛的支付了2个人的门票钱我还要强装笑颜的说:“没想到你真的翘课和我约会了。”   李嘉兰可爱的笑着:“既然是阿夜要请我,就算有天大的事我也会来的。”   “但是我真的值得你这样吗?”我纳闷的说:“我们已经有6年多没有见过面了,6年,这个世界变了很多。我们也变了很多。”   “是啊。”李嘉兰望着我嘻嘻笑起来:“至少阿夜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常常被人欺负的爱哭鬼了。”   我头大了:“你说的好像事不关己一样。也不想想是谁一天到晚总是欺负我。”   “好啊,对不起嘛。人家又不是有意的,都要怪阿夜你那时长的实在太可爱了,让我忍不住总想捏你一下。”   “天哪,难道那时你就不会偶尔羞愧和感到良心不安吗?”   “当然不会了,疼爱自己喜欢的人难道也有错吗?”李嘉兰做出一副天经地义的表情。   “唉,我倒是宁愿被你讨厌的好。”我大为头痛。她又笑了:“好可惜,不管你做什么事,人家都绝对不会讨厌你。”   “真的?不论我做什么你都不会讨厌,也不会拒绝?”我眼睛一亮,不怀好意问道。   李嘉兰脸一红,随后又毅然的摇头:“不会,不论你做了什么……”   “那么,我想要吻你呢?”我缓缓的向她靠近,最后几乎到了鼻尖相触的地方。她的呼吸急促起来,女儿家温热的馨香不断传入鼻中。我按耐着内心狂跳的急躁,柔声问:“你愿不愿意?”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躲开,只是默默的望着我。靡丽的眼神中竟然有一种令我犹豫的执着。沁入心扉的幽香弥漫在周围,我几乎要迷醉了。只感觉她淡红的唇离我越来越近,耳畔传过一丝温柔而又慵懒的声音:“我愿意。”   接着,她便靠入了我怀里。   “停!”某个女高音叫起来,光听那种刺耳的分贝就知道一定是张鹭那小妮子。该死!她怎么没有乖乖的留在教室里上课?!   李嘉兰满脸不悦的盯着她:”又是你。你真的这么喜欢阿夜吗?”   “哼,谁会喜欢那种王八蛋了?”张鹭十分不屑的说。李嘉兰大有深意的笑道:“那么刚才你偷窥的好好的,干嘛还要跑出来打搅我们?”   “我……我。”张鹭脸红起来,结巴了好一阵子才说:“我只是看不惯而已。你都有未婚夫了,还在外边乱勾引人,不怕对不起他吗?”   李嘉兰像听到了莫大的笑话般哈哈大笑,笑的纤细的腰肢都弯了下去:“阿夜,好可笑!呵呵,你可不可以告诉她我是谁?”   我恼怒的摇摇头,懒得做答。   “呵呵,好啊,那我告诉你好了。我就是阿夜的未婚妻。我们从小就被父母指腹为婚了。”她唐突的凝固住笑又沉声说道:“所以不相干的人,请快点走开。”   张鹭呆住了。她的嘴唇哆嗦着,难以置信的望着我。   “对不起,我从来没有向你们提起,那是因为这件事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我不知所措的解释道。虽然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向她解释。   张鹭突然笑起来,她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跑掉了。“等等!”我急忙追了过去,边追边又转头对李嘉兰喊道:“我告诉你,婚约虽然是上一辈定下的。但是现在恐怕也应该取消了。”   “可是阿夜,我不会放开你的。永远都不会。”李嘉兰冲我迷人的笑了。   第三部 苹果 第九章 自杀?   作者:yebuyu   “对不起,是我把你的计划搞砸的。”张鹭抱歉的低下头。“哇!你没有问题吧?发烧了还是患了什么综合症?”我大为惊讶的问:“这简直就不像是你说的话。太像人话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的脸沉下来,狠狠的拧了我一把。我顿时放下心来:“嘿,原来还是你。这就对了!”   “神经病。你果然有被虐待狂倾向。”张鹭噘起嘴巴嗔道。我吐了一口气笑了:“不过真的要谢谢你!”   “谢我?谢我什么?”她略微吃惊的问。   “当然是谢你刚才阻止了我们。本来我以为自己的定力足够了,但还是差一点被她玩弄在手掌里,嘿,差些就万劫不复了。”我苦笑起来。   “不要再提那件事了,好丢人!”张鹭的大眼睛转了一转,又嘿嘿笑道:“不过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想要稍微尽一些感恩之心的话,就请我一个月的海鲜吧。”   靠!竟然有这种人,果然是不应该同情她。正在我要顾左右而言它的时候,好不容易才从老爸那里弄来的移动电话非常合时宜的响了。   接听完,我猛地抬起头说:“李阿姨说明天晚上12点会为王枫做驱鬼法事。怎么样,有兴趣吗?”   “小枫是我的好朋友。”张鹭望着我慢慢说:“我当然会去了。”   “再来……总之已经翘课了,那么我们去看电影吧。”我盘算着。   “你请客?”   “嘿嘿,当然是各付各的。别忘了你把我的计划搞的乱七八糟的,害我什么都没有从她嘴里套出来。”   “小气鬼!”   “那你是去还是不去?”   “去!当然去了。嘿,总之我要盯紧你回本。”   “你这家伙。”我实在对她是无语了。下午的计划失败了,既损失了钱又浪费了时间,真是让自己心痛不已。不过至少把红衣女的秘解开了。   我一直都不懂为什么所有与灵异有关的活动都要在晚上举行。难道鬼这种东西真的是暗夜之子,见不得阳光吗?但是我遇到过的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就偏生发生在光天化日的白天吧。   广安寺是附近赫赫有名的寺庙,虽然我从来没有去过,不过据说他们驱灵、祈福都非常灵验。所以即使历史并不怎么长久,香火还是很旺的。   听张鹭说王枫的奶奶是常去那里的居士,但是我依然想象不到她竟然有面子可以把广安寺的庙祝请来。但我不想再描述那个庙祝是什么来历,本领法力有多高强了。因为这些我们统统都没有看到,也因为那场法事并没有举行。王枫,她在住院第二天的下午,跳楼自杀了……   当时,我就在她身旁。   “枫枫,你在干什么?下来,快下来啊!”伯父伯母惊恐万分的抬头死死望着站在七楼房顶外侧的女儿。   “该死,消防队还没有来吗?”我焦急的问。张鹭险些哭了:“已经打电话了,可是至少还要等5分钟!”   “受不了!那家伙本来就秀逗了,谁知道她会干出什么事。”我一把脱下外衣丢给她便朝楼顶爬去。爬上七楼,翻过边缘的围栏,来到了离她还有5米的地方。   “小枫,还记得我吗?”我尽量做出微笑的表情。   “嘿嘿,苹果,要吃吗?很好吃的。”王枫双眼迷离的望向我,吡开嘴笑着。   “好啊,我也很喜欢苹果。你过来拿给我。”我缓缓向她走去,左手尽量伸出想要抓住她。   “嘻,偏不给你。这是我的。”她退后了几步将手中的苹果紧紧抱在怀里,依然笑着。但脸上的笑容却沁透出令人不寒而颤的诡异。   “那我就不吃好了。”我尽量在拖延着时间:“我们聊聊。觉不觉得外边很冷?我们回去好吗?”   王枫没有再搭理我,又继续愣愣的望向远处。好机会!我再次继续向她一点点的移动。“我是小鸟。”王枫突然喃喃说道。顿时,一种不好的预感充斥在心中。   “我要飞走了。”王枫转过头说。我看到了她的脸。天哪!她的脸上满是痛苦和恐惧,而在那种绝望的表情下,嘴唇偏生又微笑的翘着,语音是那么的愉悦。   “不要!”我拼命的向前一纵,但还是没能抓住她。她,已经跳了下去。这一辈子或许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刻。王枫望着自己,眼神在拼命的向我求助,但是我终究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任凭她掉下去,摔的血肉模糊……   生命,真的很脆弱。   我颓丧的走下楼,只感到全身都再没有一丝力气。   “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走过来本想要安慰我的张鹭哽咽着,最后终于忍不住扑在我怀里痛哭起来。   “别哭。哭就是向那个东西认输了。我们一定要为王枫报仇!”我强做冷静的说。张鹭顿时抬起满脸泪痕的头,惊然问:“什么意思,难道小枫不是自杀?”   从没有感到过这么强烈的愤怒。我握紧拳头一字一句的说道:“那一刻我看的清清楚楚,王枫,是被某些东西附身了!”   第三部 苹果 第十章 苹果的传说   作者:yebuyu   这个疲倦而又古老的大地上,流传着无数神秘古怪的传说。苹果也是其中之一。李嘉兰和苹果的关系是徐露查到的。她有一个朋友是李嘉兰初中的同学,而且碰巧知道这件事。   不过在讲述这件事之前,我认为自己有必要将最近发生的一连串事件再仔细的回想一次。首先是补习时我和张鹭遇到了红衣怪女,并在前几天才调查到她或许就是一个叫做徐莩的女孩的灵魂。然后我和张鹭在开学的前一天又遇到了第二件怪事——突然消失的小孩。那事件的十分钟后,我们又参与了一场诡异的丧礼。说它诡异并不是没有理由,第一,它竟然没有哀乐。第二,竟然没有任何人知道它举行过,就如是我俩同做了一场梦。   于是我调查了那个举行丧礼的楼房。竟然发现在建成后的7年内,居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死过137人,而且所有人都死在每层的第一个房间。我理所当然的在好奇心驱使下约张鹭、沈科、王枫以及徐露一起拜访了那栋有如鬼屋的楼房,那时,我发现市中心的老钟楼与这栋楼似有联系。但王枫也在当晚被某种东西附身了,最终在那东西的驱使下跳了楼当场惨亡。   她死前曾对苹果有一种非常古怪的执着。而李嘉兰对苹果的恐物症也让我感到非同寻常。在王枫死后的第三天,徐露帮我约了那个似乎知道些内情的女同学在咖啡厅见面。但见到她时,我却感到非常惊讶。居然会是她。   “真的需要那么吃惊吗?”杨珊珊笑吟吟的望着诧异的张大了嘴的我,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我以为你和黄娟是李嘉兰最好的朋友。”我努力压下夸张的表情说。杨珊珊冷笑了一声:“李嘉兰没有朋友,她也不会需要。我和黄娟只是不幸被她抓到了把柄才会让她当手下使唤罢了。其实心里早就恨的她要死!”   我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直接进入了正题:“听说你知道李嘉兰恐惧苹果的原因。可以告诉我吗?她到底曾经历过什么事?”   杨珊珊沉下脸:“你约我就是为了问这件事?难道你还想帮你那个不可爱的未婚妻治病?”我笑起来:“你认为这种可能性的几率有多少?”   杨珊珊呆了呆,最后缓缓说道:“那你是为了什么?而且你大可不必问我吧,直接去找她不是更省力气?”   “我当然有一些小小的不得已的原因了。”我用手指敲击着桌台:“你或许不知道,小学时我很不幸的和李嘉兰做了6年的同学。当时每天都被她整的很惨。所以想稍微的教训她一次。”   杨珊珊不可置信的看着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她吃力的捂着肚子一边笑一边痛苦的说道:“嘿嘿,李嘉兰,没想到你竟然也有今天。连自己最爱的人也恨你,人做到你这种份上,呵呵,还真的是需要很大的天分呢!”她抬起头对我说:“夜不语,很好。我会把一切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只要是让她痛苦的事情,我通常都会很乐意去做的。”   我暗自叹了一口气。李嘉兰这个小妮子,她的身旁竟然都是这种人,对她来说是欣慰还是不幸呢?   “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杨珊珊从类似歇斯底里的感性中清醒过来,她用手撑住头冲我露出娇媚的微笑:“如果你帮人家这件事,我会给你任何报酬,甚至可以是我自己!”   我不由的大为流汗。靠!最近的美女都怎么了,总是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我怕哪天我真的会忍耐不住做出一些有害小说健康的事情:P“在李嘉兰寝室的梳妆台抽屉里有一封信,那是我写的。请你帮我偷出来。”杨珊珊低声说。   有没有搞错!进了她的寝室,我还出的来吗?我头大的问:“如果我不答应呢?”   “你不会拒绝的。”杨珊珊妩媚的撩动长发:“因为你的好奇心比任何人都强。”   我苦笑道:“原来你调查过我?”   杨珊珊甜甜的笑着:“我不是笨蛋。和一个人作交易,如果连他最基本的性格都不能把握的话,那这场生意还不如不做。呵呵,这一套我可是在你未婚妻身上学到的。”   “哼,既然你也知道我很有好奇心。那么你也应该知道我现在已经对你的信非常感兴趣了吧。”我唏道:“你不怕我中途把它拆开稍微过一下眼瘾?”   杨珊珊笑容不改的说:“如果你实在对人家的情书感兴趣的话就看好了,只要不公开我才懒得在乎那么多呢。”   “只是情信吗?”我大为无趣的说:“那好,算我答应你。”杨珊珊凝视了我好一会儿,她确定我真的是答应了后,才缓缓的讲述起来。我将她断续的语言组织了一下,记叙了下来。   其实整个事件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复杂。李嘉兰发生恐物症的前因后果,一切,都要从2年前那个关于苹果的传言说起。   当时校园里很流行一种预测未来的方法。据说只要在夜晚的十二点正,在一间漆黑的房间里点亮根白色的蜡烛,再在蜡烛前摆放一张镜子,然后对着镜子削大红色的苹果。如果能顺利的将苹果削干净,而还能保持苹果皮全部连接完整的话,那么就可以看到自己未来结婚的对象。   但是苹果皮不幸断掉了,你,就会死于非命。   李嘉兰对此不屑一顾,于是她和那个总是唱她反调的倪美打了个赌。倪美一直都是灵异怪谈的狂热者,她看不惯李嘉兰那种令人反感的态度,就答应了和她在第二天夜里的十二点一起削苹果来证明流言是不是真实的。   可惜李嘉兰不知是不是有意的把这件事忘的一干二净,她当然没有去削什么苹果。所以听到倪美在约定好的当天晚上竟然死了,她吓得昏了过去,从此后就讨厌起苹果来。   听完后,我大失所望起来。这件事根本就和自己正调查的东西毫无关系嘛。杨珊珊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她淡淡的问:“你不想知道倪美的家是在哪里吗?”   我全身一震,呆呆的望向她。   “倪美生前住在大南路那栋很出名的鬼屋里。很有趣,对吧。”杨珊珊微笑着:“不知道这个附赠的小道消息是不是可以稍微鼓励你帮我那个小忙呢?”   “足够了。我明天就到李嘉兰的家里,等我的好消息吧。”我猛地站起身向外跑去。   现在手中所有的资料都有了联系之处,就是那栋楼。但我还是不太明白,它到底和苹果有什么关系。   下午课时,沈科将一叠厚厚的资料甩在了我桌上。“这是全部?”我立刻翻看起来。”沈科点点头:“那栋楼所有137人的死因都在里边。通过这些资料真的可以逮住那个东西吗?”   我缓缓的抬起头,沈科、张鹭和徐露都在死死的望着我。他们显然还没有从好朋友已然死亡的打击中挣脱出来。   “一定!”我沉声说:“我们一定可以把害死王枫的那个东西消灭掉。这是我夜不语的承诺。”不错,如果不是因为我固执的拉他们去那个鬼屋,说不定一切都不会发生了。王枫,也决不会死掉。在她死后,我每天都在深深的自责。也加深了为她报仇的决心。   随后,我将那个苹果的流言告诉了他们,当然也提到了李嘉兰恐物症的前因后果。   “明天是星期日,我会去李嘉兰的家里处理一点事情。”我漫不经心的说道。   张鹭立刻大惊失色的叫道:“不行!绝对不行。你要死和她单独在一起,用膝盖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我不满的说:“你就算不相信我,也应该相信我的自制力吧!”   “那就更不可靠了!”张鹭那家伙竟然非常不屑的说:“上次也不知道是谁差些走进人家的套子里。”   “嘻嘻!”徐露突然偷笑起来:“小鹭你这么紧张干嘛?难道,嘻嘻。”   张鹭顿时满脸绯红,她气恼的大声说:“小露,再说人家就不理你了。哼,臭夜不语,你要去就去好了。我才懒得再管你的闲事!”说完就生气的走开了。   女人……唉,越来越搞不懂她们是什么生物了。我苦笑的继续看起手上的资料。脑子不断飞快的转动着。杨珊珊对我讲的所谓的事实听起来总像有许多不尽不实之处,还有她那封掌握在李嘉兰手中的情书。嘿,我才不会天真的认为那是一封纯粹的情书呢。里边肯定有问题,不然的话她就不会花那么大的力气调查我,还对我说尽了谎话。说什么想看就看好了,她不在乎,这根本就是很符合我的性格的以退为进嘛。如果我不知道她调查过自己的话,说不定我真的会原封不动的把信还给她。不过现在,嘿嘿。   眼睛依然不断的扫视在资料上,突然,我惊呆了!   第三部 苹果 第十一章 赌博   作者:yebuyu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一早就去了李嘉兰的家里。李叔叔和我老爸是知青时代的好友,虽然说现在来往已经不那么频繁了,但是他们还在坚持十几年前那个指腹为婚的约定。唉,真是搞不懂这些酸腐的知识分子到底在想什么。   “哎呀,竟然是小夜!真是稀客哈。”开门的是李阿姨,她捂着嘴笑道:“好多年不见了,没想到小夜都长得这么眉清目秀!快请进来。”   “阿姨。我是来找嘉兰的。”发现李阿姨正用看女婿的炽热眼神望着自己,我拼命将李嘉兰三个字吞到了肚里。   “小兰啊?她在寝室里,你去找她好了。呵呵,我和你叔叔正要出门呢。你们俩个年轻人在家里好好聊聊。”李阿姨眉开眼笑的狠狠踩了还端坐在沙方上来不及说话的李叔叔一脚。这个一家之主只好垂头丧气的苦笑道:“是是,哈哈,小夜今天就好好陪着小兰,她一直都很挂念你。”   天哪!看来这个家和我家有的比了,都是气管炎:)听到响动的李嘉兰跑下楼来。   “是阿夜!你来看我吗?嘻嘻,我好高兴喔!”她开心的抓住我的手将我拉进了自己的寝室。   说实话,从前我也进过许多女孩的寝室,但是却从没有见过如此特殊的。李嘉兰的寝室就像患有洁癖般一尘不染,整个房间的格调是粉红色的,很有女孩子的温馨感。最现眼的是左边角落的一架粉红色的进口钢琴。   “阿夜,从小你就很喜欢听钢琴曲,对吧。”李嘉兰坐到那架钢琴前轻轻的弹奏了几个音符接着说:“于是我就央求妈妈给我买了这架钢琴,我希望以后可以每天都像这样弹给你听。”   我坐到她的床上,丝毫没有感动的偷偷瞥了梳妆台一眼。根据从前的经验,李嘉兰这个女人的话是听不得的,她说的越动听,就会把你害的越惨不忍睹。   “啊,对了。都忘了阿夜要喝些什么!”李嘉兰慌忙站起身来。   “咖啡好了。”我随口说道。“那阿夜等我一下。”她走了出去。好机会!我飞快的窜到梳妆台前,打开抽屉翻寻起来。不久就找到了一个写着杨珊珊名字的白色信封,信封里摸起来似乎还有一封不厚的信。‘看来就是这个了。’我思忖道,将这个信封塞进了内衣的口袋里。   “阿夜。你在找什么?”一个温柔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我吓了一跳,劾然转过头。居然是李嘉兰,她两手空空的,脸上虽然依然带着甜甜的笑,但眼神却冷的可以让人冻结。   我收敛起惊惶的神色,不慌不忙的说:“我只是想看看自己的未婚妻通常用什么化妆品而已。我本来想在你生日时偶尔送给你一个惊喜的。哈哈,失败,竟然被发现了!”   “喔?”冰冷的眼神突然融化了,李嘉兰娇嗔的挽住我的手:“阿夜。好高兴你还记得我的生日。嘻嘻,虽然明知道是谎话,但我还是真的好高兴。”   “你就这么不信任我吗?”我苦笑道。李嘉兰呆呆的凝望着我,叹了口气:“阿夜,我太了解你了。每次说谎的时候你的耳朵都会颤抖几下。而且你总认为人家的闺房是鬼门关,没有目的绝对不会来的。不过,我不会问你来的目的,只要可以见到你我就很快乐了!”   靠!完全被她看透了。我大捂其头,她到底对自己有什么阴谋?“我的咖啡呢?”我岔开话题问。   “还在用牛奶蒸呢。你从来就不喝速溶咖啡吧。”李嘉兰把头轻轻的倚在我的肩上,双手紧紧的抱着我的手臂,紧的我完全可以感觉到来自她敖人双峰的柔软触感。那种刺激的感觉直叫人一阵酥麻,我的脑子轰响着几乎要爆炸了。   “阿夜,为什么你从来就感受不到我的爱呢?”李嘉兰轻轻说道:“从小我就努力的爱着自己的未婚妻,只爱他一个。”她秀美的发丝掠过我的鼻尖,鼻子痒痒的,也理所当然的嗅到了一种女儿家的馨香。我口干舌燥起来。“我从来就只对他温柔,也可以为他付出一切。但是他却总是逃避我,总是和我作对。却从没想过,我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了他!”她扬起头,环抱住我的脖子。   “吻我好吗?吻我这个已经被你伤痕累累的未婚妻。”她淡红的嘴唇缓缓的贴近我,眼中闪动着霓虹似的流彩,我早已全身麻木了,呆立着,虽然明知道被她吻到会有未知的可怕的灾难,但是偏生完全不能动弹。   “夜不语!你这个欠钱不还的家伙快给我滚出来!”一声惊天大吼非常合时宜的响彻了整条街。我顿时清醒过来,轻轻推开她,拉开了窗帘。   “又是那个女人!”李嘉兰生气的皱起眉头。只见张鹭那个小妮子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个扩音器,丝毫不管行人眼神,正向这个窗户喊叫着。我冲她比了个V字型。   “上次问那个家伙借了一块钱,没想到竟然会被她追到这里来!”我边向李嘉兰解释,边往楼下跑:“所以嘉兰,很抱歉我要走了。”   李嘉兰沉着脸走到窗前,满脸慍怒的道:“张鹭,你真的这么喜欢阿夜吗?我绝对不会让你把他抢走的。”   “我早就说过了,我才不会喜欢那个家伙!”张鹭辩解道。   “你要知道,我,阿夜和你,我们就像三条直线一样。”李嘉兰像是丝毫没有听张鹭的话,自顾自的说道:“这你和我这两条直线永远只能有一条能与阿夜交错,其中一条必须得分道扬镳!所以我们有必要进行一场比赛,一场以阿夜作为赌注的比赛。输的人就要从阿夜的生命中永远消失!”   我拼命的向张鹭摇着头。虽然很不甘心,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李嘉兰在任何方面都是天才。自小就没有人在任何方面赢过她,而自认智商很高的我也常常被她玩弄在手心里。张鹭这个单纯的家伙是没有丝毫胜算的。   张鹭眼睛一眨不眨的凝视着李嘉兰,许久,她缓缓的点了头:“我答应。不过比赛的方法要由我决定。”天哪!那个小妮子到底在想什么,这可是一面倒的比赛啊。我暴躁的直想一脚冲她踢过去。   “随便你。”李嘉兰傲然的答道。   “很好。”张鹭嘴角浮起一丝神秘的笑意:“那么我们就在后天晚上的十二点,到倪美死掉的那个房间削苹果。如果谁先削完而苹果皮又没有断掉的话,那就算赢了。”   李嘉兰沉默起来。“怎么,刚才你不是那么狂妄吗?现在害怕了?”张鹭讽刺道。   “好,我答应!”李嘉兰平静的望向我,叹了口气,说道:“阿夜,我要你知道,我到底有多爱你!”   第三部 苹果 第十二章 信   作者:yebuyu   “混蛋!你到底在想什么?!”我气恼的冲张鹭吼叫着。张鹭那个小妮子竟然笑起来:“呵呵,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这么惊惶失措呢。不用担心我哪,让一个患有苹果恐惧症的对手在她最畏忌的地方削苹果,我铁赢的!”   “你根本就什么都不明白!”我头痛的凝视着她,缓缓说道:“我根本就不在乎你们赌什么,也不在乎你们谁会赢。只是你什么地方不选,偏偏要去那栋楼削苹果。你知道吗,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在那栋楼所有死掉的人,或许全都和苹果有关系!”   “你太危言耸听了吧。”张鹭皱起眉头。   “那你看看这些资料。”我将昨天沈峰给我的资料递给了她,又说:“注意打圈的地方。”   “哇,都是好几年前的剪报!”张鹭边看边念道:“7月9日,三楼1号的王老太太因苹果哽在喉咙里窒息而死。   4月17日,五楼1号的李冰在削苹果时误割到颈部动脉,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后死亡。   6月5日,二楼1号的户主张謇丰跳楼自杀了,当时他的手里握着一个苹果,但没人知道他这样做的含意。有知情人士承张某系数他杀,而手握苹果是想告诉他人犯罪者是谁。   3月13日,三楼1号的徐莩在小南巷因遇车祸而死,但死因古怪之处可圈可点……”   没看几页,张鹭全身早已害怕的哆嗦起来。我抓住她柔弱的双肩说道:“还有一件事我不可不告诉你。在王枫死后,你有没有想过那栋楼里的东西为什么会选择她,而不是其余的任何人?”   “难道……也是因为苹果?”张鹭小声的确定道。   “不错。根据徐露的回忆,王枫在那天晚自习时曾带了几个苹果来。这也就表示在进入那栋楼后,她的衣袋里或许还有没有吃完的苹果!”   “不!不要再说下去!”张鹭害怕的捂住了耳朵。我叹了口气说道:“所以你必须去找李嘉兰,把那场无聊的比赛取消掉。”   “但是像她那种倔强好强又让人讨厌的人,怎么可能会答应嘛!”张鹭大为苦恼。我笑道:“既然你也说过让一个患有苹果恐惧症的对手在她最畏忌的地方削苹果,你肯定会赢的。那么聪明如李嘉兰那样的女子当然也会想到。所以只要你给她台阶下,她会很高兴就棍打腿的。”   “真的会这么简单?”张鹭疑惑着。   “你真的这么想去那里削苹果吗?”我问。   她立刻摇头道:“鬼才想去。光用想的就满身鸡皮疙瘩了!”   “那就立刻行动!”我说道:“下午我还和几个人有约会,抱歉不能陪你。”栏了辆出租车,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把头伸出车外冲她喊道:“还有,今天谢谢你的大嗓门了。”   “死夜不语,竟然说我这个美女是大嗓门!”张鹭转过身狠狠的向我挥舞着拳头。我顿时大笑起来。不知为何,突然感到一丝莫名的落寞。怎么?又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了吗……   ※※※   走进学校附近的咖啡厅时,沈科和徐露已经到了。我笑道:“你们还真是积极哈。”   沈科喜笑颜开的说:“哪里,难得小夜要请我们这么‘贵’的东西!”   “你还真是个记仇的家伙。我不就请你吃了4天的麻辣豆腐吗,连话里都带着酸味了!”我唏道。   沈科不满的沉下脸:“你害的我家里全都是豆腐的臭味,我说的话还能不酸吗?”   我顿时哈哈大笑起来:“都怪你太贪心了,每天都打包20碗,放在家里不臭才怪。   “嘿,不过我也够本了。”沈科怪笑道:“好了,言归正传,约我来有什么事情吗?”我沉吟了半晌,将厚厚一堆资料摔到桌上:“我想知道这些玩意儿你是怎么收集到的?”   沈科查看了一眼,缓缓说:“这些东西不是我收集的,是我去查的时候在资料馆的老杂物区翻找到的。因为觉得很详细就影印了一份给你。”   “靠!你这家伙不是说废了很大的力气吗?简直就是用弥天大谎来欺骗我的钱包嘛!”我用一副吃人的脸盯着他。沈科条件反射的躲到了徐露身后,嘿然道:“嘿嘿,我是花费了很多心力啊。你不知道影印费花的我有多心痛!”   好不容易才忍住想要掐死他的欲望,我猛喝了一口咖啡:“算了,像我这么仁慈大度的人当然不会计较这么多。我想再请你帮我调查一件事情。”   “一个星期的烧烤!”嘿,那家伙果然是死性不改。我用杀死人的眼神温柔的笼罩他,把手指扳的噼啪作响,然后慢条斯理的说:“我要你帮我查查收集这些资料的人到底是谁,然后告诉我他的联络方法!”   “这对王枫的死有什么帮助吗?”徐露迷惑的问。   “我不知道。”我思索着:“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那个人一定和我一样对整件事非常好奇,他一定对那栋楼和苹果的联系有独特的见解,甚至知道真正的原因。”   ※※※   沈科和徐露走后,我又叫了一杯咖啡。在这里,我还需要等待一个人的到来。这是个很关键的人物。在出租车上时我就拆开了那封所谓的情书。不错,那的确是封情书,不过并不太普通。我在它的字里行间竟然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秘密。   半个小时后,杨珊珊走了进来。“找到了吗?”她坐到我对面要了一杯柠檬汽水。我冲她比了个V字型,将那封信放到桌上。杨珊珊迫不及待的打开信确认起来,最后长长舒了一口气。   “如果哪天想要报酬的话,可以随时找我。”她冲我娇媚的笑着,飞快的喝完汽水就要离开。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我现在就想要报酬。”我阴恻恻的笑道:“陪我到公园去走走,好吗?”   杨珊珊挽住我的手走在9月的林阴下,她冲我甜甜的笑着,但眼神中却有些许不屑。或许是我的样子被她误认为太色急了。我神秘的笑了笑,将嘴凑到她耳边轻声说:“现在,你可以讲真话了吧。”   杨珊珊顿时大吃一惊,但立刻又收敛起惊惶的神色,可爱的冲我吐了吐舌头:“小夜好坏,人家不是什么都告诉你了吗?”   “是吗?”我大有深意的笑道:“假如你认为比我更了解李嘉兰的话,那么你就太不了解我了。那个聪明的恐怖的女人是没有太多感情的冷血动物,她才不会为因为某个人死掉了大受打击呢。你讲的故事里,猫腻实在太多了。”   “你太多疑了!我没有对你说谎,你再这样我可要翻脸了。”杨珊珊沉下脸,她放开我的手就要离开。我又抓住了她:“嘿,你的那封情书我在等你等的很无聊时,不小心把它看了几遍。真的是很有趣呢!”   “什么!”杨珊珊惊讶的望着我,突然又笑起来:“小夜,你真的是很可爱,可爱到别人的情书都要乱看。不过无所谓,这不过是我写的第一封情书罢了,很有纪念价值哦,我只是想要把它收藏起来。”   “那么既然是不太重要的东西,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找我去偷回来呢?”我死死盯着她,不放过她脸上的任何变化。   “那是因为我爱上了一个李嘉兰讨厌的人。她就把我的情书偷了,不肯还给我!”杨珊珊黯然。   “不但不肯还给你,还就此作为要挟,把你当奴隶一般的使唤,对吧。”我淡淡的说:“你爱上的是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应该是叫做倪美吧!”   杨珊珊震惊的抬起头:“你!你怎么会知道。我在信里根本就没有提到过这些!”   “我知道是因为已经有人告诉我了。”杨珊珊再狡猾也终究只是个16,7岁的女孩子。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聪明和狡猾程度可以与李嘉兰比肩的实在寥寥可数,她当然不是其中之一,所以又哪里是我的对手!其实在昨天我就发现杨珊珊在提到倪美这个名字时脸色有些怪异,今天看了她的情书竟偶然发现那是写给女孩子的,我理所当然就联想到了那个两年前就已经死掉了的女孩。   “是李嘉兰告诉你的?”杨珊珊颓然问。   “还有谁知道吗?”我淡然笑起来。她毛骨悚然的盯着我,直到我几乎要在她的视线中冻结了,这才阴森的笑道:“好,真的很好。夜不语,我太低估你在那个三八心里的地位了。嘿,既然她不仁,那也就不要怪我不义了。我可以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你,我看到了什么,倪美到底是怎么死的。我通通都会告诉你!”   我坐到树荫下静静的看着杨珊珊痛苦的回忆着那一晚。根据调查,倪美是死于心脏衰竭。换言之便是吓死的。那么,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它到底是不是我想像中的,可以解开所有谜团的答案呢?突然有些激动了。   第三部 苹果 第十三章 倪美之死   作者:yebuyu   ‘死人也有过去,那代表他们曾生活过的证据。但是他们却绝对没有将来,将来只是活着的人的特权。’杨珊珊的故事是从这句莫名其妙的开场白开始的,她神情恍惚的靠在树上,慢慢讲述道:“其实昨天我对你讲的故事确实很不尽不实。因为倪美,她是被我们吓死的!”   “什么!”我大吃一惊。杨珊珊凄凉的笑着:“你没有听错。那全都要怪李嘉兰!”   两年前的那天……   “倪美,你为什么要答应那个三八?”杨珊珊焦急的追问身旁的那个女孩。倪美疲倦的笑了笑:“我能不答应吗,阿兰说只要我赢了她,她就做我的朋友!”   杨珊珊叹了口气:“你就是对人太温柔了,所以才总是被她欺负。”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她。人又聪明,又漂亮,成绩也很好。她是个非常完美的人!”   倪美呆呆的望着远处:“真想,真想和她做朋友。”   “傻瓜!你明知道她根本就不需要朋友,她只会亲近可以利用的人,将他榨干后再去找下一个受害者。这种人,这种人又做作又可笑,你竟然会羡慕她!”   “但是,我总觉得她一定很孤独吧。”   “孤独?那个三八哪里孤独了,每天身旁都围着一大堆狗眼看人低的男生。我看她快乐的很呢!”杨珊珊不屑的说。   “是吗?总之,我要赢!”倪美突然笑了起来,她自信满满的舒展开手臂躺在了草地上。杨珊珊又叹了口气,这个女孩,她到底迷上了李嘉兰的哪点啊,竟然像着魔一般的痴迷。   那天下午很快就过去了。李嘉兰有意无意的出现在杨珊珊回家必经的路上。   “对不起,三个星期我不小心捡到了一封像情书的东西。也不知道是谁的!”她一边露出甜美的笑容,一边将几张复印纸递给了杨珊珊。杨珊珊顿时呆住了。那当然是自己的笔迹,一直她都习惯将心底的思想和苦恼统统写出来,然后再烧毁掉。虽然她明知道这样的发泄方式并不好,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但是却总又改不掉。那封信的确是自己写的情书,但是却不是给男孩子的。而是给自己最好的朋友——倪美。杨珊珊自认不是同性恋,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倪美的身影就深深的进入了她的脑中。   当自己发现她对她的感情已经超出了朋友的界限时。她已经无法自拔了!杨珊珊开始为自己的不正常害怕起来,但是又偏偏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于是她写了这封永远也不会寄出去的情书,可她却舍不得立刻烧掉,于是就愚蠢的带在了身上。就在昨天,那封信不小心在操场时弄丢了。杨珊珊开始也心急如焚的到处找过,但是由于并没有署名,也就慢慢的不怎么放在心上了。可是现在最糟糕的情况出现了,那封要命的信竟然落到了李嘉兰手里!天哪,谁知道后果会变成怎样!   “这封情书真的很有意思!”李嘉兰依然笑着,她天真的垂下腰,偏起头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同志的?嘻嘻,难怪那么多帅哥向你表白你都不甩。原来是有那种嗜好哈。”   “那么你呢?”杨珊珊气怒的瞪了她一眼:“要求和你交往的男生比我的多几倍吧,为什么你也总是拒绝?难道也是有这种嗜好?!”   李嘉兰丝毫没有生气,她眨巴着美丽的大眼睛愉悦的说:“放心,我们是好朋友,我当然不会到处传朋友的谣言的。当然,那只限在我心情很好的情况下。呵呵,你知道我心情一不好就喜欢乱说话,嘴巴也变的不是很紧了。”   “哼!不要拐弯抹角了,你到底想我做什么?”杨珊珊不是笨人,她当然知道李嘉兰的醉翁之意。李嘉兰灿烂的笑容突然停止了,她狠狠的扯下一片梧桐树叶,将它扔到地上,一边踩着一边慢条斯理的说道:“你的情人真的很讨厌,每天都像寄生虫一样的跟着我。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轻微的惩罚她一下呢?”接着她压低声音对杨珊珊说了几句话。   “我……我做不到!”杨珊珊顿时大惊失色。   李嘉兰冷笑着说:“一个太快的决定通常都不是个好决定。要不要我帮你分析一下这个决定帮你带来的后果?你知道,我这个人一向都比较消极,不懂那些积极的手段。我顶多把这封信贴到校门口的张贴栏里,然后再向全校那些喜欢八卦的先生女士慢慢解释这封信的前因后果和一些心里变态者的行为标准。呵呵,这样似乎也蛮好玩的。不过到那时倪美会怎么想呢?她还会接受你这个‘好朋友’吗?”   杨珊珊再次呆住了。她并不在乎被人是怎么看待自己的,但是如果让倪美知道了,倪美还会让自己接近吗?她一定会厌恶自己吧。   “你好好想想吧。被一个人讨厌,那还有被原谅的一天。但是被一个人厌恶甚至深恶痛绝的话,”李嘉兰轻轻的笑着,她明白自己就要成功了:“那么,就再也没有什么所谓的明天了!”   对啊,如果倪美再也不理自己了,那种感觉,真的比死还痛苦!“我错了!错的非常厉害!”杨珊珊终于屈服了,她喃喃说道:“你不是个让人讨厌的三八。你简直就是魔鬼!”   “谢谢夸奖。”李嘉兰灿烂的笑起来。   第二天下午。   “倪美,今天你的父母出差都不会回来吧?”回家路上,杨珊珊不经意的问走在身旁的倪美。倪美点了点头:“对啊,真讨厌呢!”   “我想你可能会害怕,所以已经给家里人说了今晚我会住在你家陪你!”   “不用这么麻烦啦。我爸妈常常出差,我都已经习惯了。”倪美轻轻说。   “傻瓜,我们不是朋友吗。竟然这么见外。”杨珊珊装出生气的样子。倪美急忙摆着手道:“好,好。我答应就是了。你不要动不动就生气嘛。小心脸上长皱纹,那就没人肯要了!”   “呵呵,那我嫁给倪美就好了。”杨珊珊笑嘻嘻的说。倪美脸红耳赤起来,柔声说:“我才不要娶珊珊,又懒又贪睡。更重要的是我可不想被你的那群追求者杀掉!”   “呵呵……只是开玩笑而已。倪美那么认真干嘛?”   那夜……   破旧的钟楼缓缓而又沉闷的敲响了十二下。和李嘉兰打赌的时间终于到了……   在这个万籁俱灭的时间中,倪美害怕吵醒了熟睡中的杨珊珊,于是轻轻的起床,走进了的厕所里。她鼓足勇气关掉了厕所的灯,接着在洗漱台的镜子前点燃了一根白的可怕的蜡烛。   在摇烁不定的烛光里,倪美略微紧张的脸显得有些狰狞。   “好了!就要开始了!”女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次鼓励着自己。接着,她拿出了一把水果刀以及一个鲜红的苹果。   “Ok!我绝对不会慌张!绝对会一次性Ok的。李嘉兰输定了!”她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开始用水果刀削起了苹果。刀慢慢而又仔细的将果肉和果皮分离开,不厚一分,也不薄一点,只是堪堪的将果皮连住。可见这她为了今晚的事不知练习了多久!   呈螺旋状的鲜红果皮一点一点的在昏暗的蜡烛光炎中变长,倪美聚精会神的削着,也许是眼神太过于专著在刀上了,丝毫没有发现垂下的果皮正散发着一种怪异……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怪异……   “呵呵,就快要完了!”她用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不知为什么,虽然这种过程不过才一分多钟,但是却总觉得比跑完五公里还累。   还剩下一圈果皮就可以和果肉完全分离开了,倪美显的更加小心翼翼。她拿着刀细致的削着,就像在雕磨一颗无价的宝石。   就在这时,一只老鼠从厕所的一端跑了出来!本来就神经紧张的倪美吓的尖叫一声,本能的将手里的东西向老鼠扔去……下一刻等她清醒过来时,一切都已经完了。她努力的成果被摔成了好几段。   静……无尽的寂慑充斥在黑暗中,犹如一张无形的爪子死死的掐住了人的脖子。倪美愣愣的站着,一动也不敢动。不知过了多久,倪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呵呵,根本就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嘛。这些传闻本来就是骗人的东西,哈,刚才我竟然还傻的差些相信了!哈,那只臭老鼠,看我明天怎么对付你!”她笑着,不断的笑,就像一生也没有这刻这么开心过。但她的内心深处却总是有种挥之不去的恐惧……   突然,一股恶寒从她的后脊向头顶扩散开去。倪美打了个寒战,缓缓的转过头。天哪!赫然有三个满身沾满血迹的白衣女子摇晃不定的站在她身后,那种安静如死的诡异气氛,那三张没有丝毫生命力的脸孔,让倪美本来就已经绷紧了的神经超过了极限。她惨叫一声,昏倒在了地上。   她,就这样带着胆裂魂飞的样子被吓死了……   ※※※   杨珊珊呆呆的望着远处,她的脸毫无表情,就连心似乎也在这一刻死掉了。过了许久,她才继续讲到:“那三个鬼当然是我,李嘉兰和黄娟装出来的。当我们发现倪美不再有心跳的时候,大家都害怕起来。只有李嘉兰还非常的镇定,她压低语气对我俩说了这句让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话。   她说:‘死人也有过去,那代表他们曾生活过的证据。但是他们却绝对没有将来,将来只是活着的人的特权。所以我们有选择将来的权利。今晚的十二点,我和小娟都在自己的房间里熟睡,我们在放晚自习以后就都没有再出过门。而珊珊在倪美的家里睡,但是明天早晨醒来后,你竟然发现她倒在了厕所里。她身上没有任何外伤,只是手里拿着一个削好的苹果,而且梳妆台上还有燃尽的蜡烛,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认为那些聪明的警察会想到些什么呢?’本来吓得哆嗦的黄娟顿时眼睛一亮:‘当然是下意识的想到她是在玩某个游戏时,因为神经紧张而引起了心肌梗塞。’‘我不要!’当时我立刻叫出声来:‘在这间有死人的房子里睡觉,我好害怕!而且我根本就不可能若无其事嘛!’李嘉兰脸色一沉,她的表情寒冷的可怕,声音偏又非常轻柔的说:“我从来不喜欢强人所难。你当然可以选择是舒适的睡在倪美的床上,还是和她的尸体躺在一起!”   望着她的样子,我又屈服了。李嘉兰当时的可怕神情我甚至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如果我不答应的话,她真的会杀掉自己!”   杨珊珊苦笑道:“第二天,警察来了,然后所有的事情真的就如她预料般的顺利进行下去。倪美被判定为急性心肌梗塞。然后学校也在那天起开始学生进行任何有关这些的活动了。好了,我把所有知道的都告诉你了。满意了吗?可以放我走了吧!”   “我,真的可以相信你说的话吗?”思绪更乱了,我挠着头问:“而且这么重大的事情,你凭什么会毫无保留的告诉我?”   杨珊珊凝视着我,一字一句的说道:“这件事已经憋在心里快2年了。我只是想让自己轻松一点。最重要的是我想报复李嘉兰。我恨她,恨她害死了倪美!你知道吗,我之所以还独自活下去,就是想有一天能害的她名誉扫地,让她痛苦。当我知道她一直以来都很在乎你的时候,我甚至还想勾引你。不过我立刻就放弃了。”她叹了一口气:“幸好我放弃了。因为你也是个魔鬼,或许是个比她更难对付的魔鬼。”   “你太过讲了。”我苦笑起来:“而且李嘉兰根本就不可能会在乎我。我倒认为她在进行什么阴谋呢……”突然一道灵光闪入脑海。再次见到李嘉兰时,她的举动实在跟从前认识的她差别太大了。虽然是相隔了六年,但这种变化也真的没有道理。难道她的这些举动实际上都是掩人耳目的烟幕?难道她偶然间发现我在调查倪美死去的那栋楼,她了解我的好奇心,害怕我迟早有一天会发现是她们吓死了倪美,所以才费尽心思弄的迷雾重重,让我没有办法接触真相?   嘿,如果是这样。李嘉兰,她就太低估我了!   第三部 苹果 第十四章 黄娟死了   作者:yebuyu   学校连续放了一个星期的假,据说是因为市里有什么活动会在我们的学校举行。所以知道黄娟的死讯时,都已经是在3天后了。   那天我家里的电话响个没完。“阿夜,可以过来陪我吗?我好怕!”李嘉兰可怜兮兮的对我说。   “夜不语,你这家伙快到我家来一趟。我,我……”张鹭竟然哭起来。有没有搞错,她们到底是怎么了?!我当然没有办法同时去陪两个人,于是将她俩都约去了学校附近的咖啡厅。她们脸色苍白的同时进来,顿时都呆愣的望着对方,眼睛一眨不眨的,那种像见到鬼一般的恐慌和震惊十分让人费解。   “说吧,到底有什么事?”我示意她们坐到我对面,沉声问。李嘉兰和张鹭沉默起来。李嘉兰慢慢的用手梳理着秀美柔顺的披肩发,最后像想到了什么似的,突然嘻嘻大笑起来:“张鹭,看来我们俩都输了。”   “什么意思?”我皱起眉头。   “前天小鹭找我取消了夜晚削苹果的赌。于是我就提议了别外一个游戏。那就是在今天我和她同时装出楚楚可怜的样子给你打电话,然后看你选择去陪伴谁。当然,被你遗忘掉的那个人就是输家了。”李嘉兰笑的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但是显然我俩都输了。呵呵,我还真是有够傻的!”   张鹭缓缓的点头,脸上木无表情:“夜不语这种家伙怎么可能去在乎我们,他,最在乎的只是他自己而已。”   “张鹭。”我有些生气了:“李嘉兰,还有你。你们认为我是傻瓜吗?把我当赌注真的那么好玩?对,我的的确确很自私。但是你们在一味的要求别人给予的时候,自己似乎也应该付出些什么吧!”狠狠的抓起杯子将可乐一饮而尽,我恼怒的丢下她们走掉了。靠!太看不起人了。那俩个女人,什么玩意儿嘛!不过,她们不是互相都很憎恨吗?什么时候开始走在同一战线了?我脑中一禀,顿时清醒了不少。张鹭和李嘉兰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那么张鹭刺激我,让我讨厌她,是有什么用意吗?   一闪身躲到拐角处,我透过咖啡厅的玻璃窗望着那两人的动静。只见她们默然无语的喝光自己的咖啡,然后张鹭先付过帐走了出来。我小心的跟在她身后。   张鹭此刻显的很失魂落魄,一副摇摇欲倒的样子。她缓慢的走向回家的路,我实在忍不住了,靠到她身旁轻声问:“到底,在你和李嘉兰身上发生了什么?告诉我真实的东西好吗?”   张鹭被我吓了一大跳,她按住心口狠狠掐了我一下:“要死啊。吓死我你可要负责喔!”   我嘻嘻笑道:“没关系,你这种粗神经怎么可能会有被人吓死的困扰呢?”张鹭生气的嘟起嘴,眼神却温柔下来,轻声说:“刚才真是对不起。我说的太过分了。”   “的确是很过分。”我祥怒道:“如果是我对你说了这种过分的话,你会那么轻易原谅我吗?”   “我会!”她居然斩钉截铁的点头。   “但我不会。”我一脸吃了死耗子的表情。   “那你要怎么样才肯原谅我?”张鹭楚楚可怜的问道。   我咳嗽了一声:“除非你告诉我真相。你和李嘉兰,你俩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   “你真固执,为什么总不相信别人呢?”张鹭将脸撇开脸淡淡说道。我哼了一声:“李嘉兰的话我从来都只相信一小半。因为她太会撒谎了,有时候即使是我也很难分清她重重谎言下努力要掩盖的真实到底是什么。不过这次她临时编出来的谎话显然有些漏洞。因为她是个好强的人,绝对不会打这种没有胜算的赌。”   “没有胜算?”张鹭吃惊的望向我。我点点头:“如果李嘉兰所说的赌博是真的,那在一般的情况下我就只会有两种选择,第一就是去你那里。第二是将你们一起请出来。我是绝对不会单独去李嘉兰那里的。所以她不论在哪种情况下都会输。李嘉兰当然也很清楚这一点,那她又怎么可能会和你打这种肯定会输的赌呢?”我抓住张鹭盈弱的双肩,缓缓说:“所以,请告诉我真相!”   张鹭浑身都颤抖起来,她低下头,像决定了什么似的柔声说道:“夜不语,今晚我父母都不在家。住我家好吗?”   “啊!”我大吃一惊的张大嘴再也合不拢了。虽然心里有个声音在大声叫嘘着自己才17岁,正好年轻气盛。但是,但是……   “夜不语!才,才不是你想的那样呢!”张鹭满脸荤红,整个头几乎都要靠进了我怀里:“你不是希望知道真相吗?如果你住我家里的话,一定会知道!”   “嗯,虽然搞不清楚是为什么。”我略微整理了不知所措的思绪,缓缓说道:“但是真相这种东西实在对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就看在它的份上,好吧,我答应你。”像想起了什么,我突然又说道:“对了,你知道吗。今天沈科打电话来告诉我,那个非常三八的黄娟死了。”   “什么!”张鹭顿时脸色变的煞白,她哆嗦着,全身冒出冷汗。   “你是怎么呢?”我奇怪的问。黄娟这个人虽然同是和我们一班的,但是并没有怎么和她深交过。而在我记忆里,张鹭甚至只和她见过一面。那么黄娟的死,张鹭用的着这么大惊小怪吗?   “她是怎么死的?”她胆战心慌的连声追问。我低下眉头:“听说是不小心摔下楼跌死的。”   “什么!那么说,那么说昨天晚上看到的都不是梦!我!我也会被杀死!”张鹭惊惶失措的叫起来,她抓住我的手一个劲儿的喃喃问道:“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会死,真的会死!”   我恼怒的狠狠摇着她,大声说道:“张鹭,你清醒一点。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阿夜!你,你不会离开我对吧!”张鹭像清醒了过来,她唐突的扑在我怀里神经质的问道。“不会,当然不会。”我轻轻的拍着她,脑中的疑问更加浓烈了。   昨晚到底她看到了什么?还有今天她那一连串反常的举动。突然一道灵光闪过脑海,我呆住了。难道那场赌并没有取消。她和李嘉兰终究还是去那栋楼削苹果了?   第三部 苹果 第十五章 暗夜   作者:yebuyu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老人,小孩,君子,伪善者,有像李嘉兰那样可以将对方的每一步都算计进自己的计划里天才,也有如张鹭那么毫无心机,单纯的过分的傻瓜。   “你想反悔?呵呵,太善变的女人似乎不会讨人喜欢吧。”李嘉兰柔声向前去取消打赌的张鹭说。张鹭哼了一声:“那是我的事情,你到底答不答应?”   李嘉兰没有急着回答,她不慌不忙的走到窗边,一边眺望远处一边缓缓说道:“张鹭,记得你的父母从前是阿夜父亲公司里的员工吧。可惜就在3年前,被伯父莫名其妙的抄了鱿鱼。于是你那俩个没有任何一技之长的无能父母就只能倚靠很零碎的活计过着贫困的生活。而且根据一些长舌妇的传言,你的父母亲似乎恨透了阿夜一家人。可是很奇怪,你为什么能和阿夜这么亲近呢?是你非常喜欢他,呵呵,还是……”李嘉兰望向她,一字一句的缓缓说道:“还是你父母让你故意靠近他,然后找机会报复他?”   “李嘉兰!”张鹭气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她怒冲冲的大声道:“你可以侮辱我,但是不要侮辱我的父母。是,我家的确很穷,但是我们从来就没有怨天尤人过!虽然我的父母确实是没有什么能力,不过他们却是天底下最好最善解人意的父母。他们才不会像你那样卑鄙,不择手段呢!”   “哦?”李嘉兰不屑的笑起来:“黑和白都是你说的,我当然不清楚了。不过你的解释我可以认为是你承认自己很喜欢阿夜吗?”   张鹭愣了愣:“我从来就没有这么说过。”   李嘉兰沉下脸,狠狠瞪着她说:“既然你不是想报复他,也不喜欢他,那么为什么你总是厚着脸皮插在我和阿夜之间,为什么总是阻挠我们?难道你从来就不懂得宁毁十座庙,不破一门亲的道理吗?还是你压根就无聊的觉得这样很有趣?”   “我,我。”张鹭急得说不出话了,她粗神经的大脑开始凌乱起来,隐隐也觉的自己的立场的确十分微妙。李嘉兰继续说道:“你到底想我和阿夜怎么样呢?你明白喜欢一个人的痛苦吗?我疯狂的爱着他,不只是因为他是我的未婚夫,还因为他和我真的很像。他为了自己的好奇心也总是不择手段,甚至背信弃义。那种男人,能给他幸福的就只有我了。求你不要再打搅我们!”   “不!夜不语才不像你说的那样!”张鹭突然清醒过来,她大声喊道:“夜不语是个很温柔的人,他很聪明,很自信,也很讲义气。总之,总之他很值得信任。才不像你这种人呢!”   李嘉兰吃惊的看着激动万分的张鹭,脸上流露出少有的慍怒:“张鹭,你太幼稚了。   我不会取消这场比赛的,哼,看来只有赢了你让你对阿夜彻底死心了。”   张鹭也冷笑了一声:“我现在也不打算取消了。我才不会让你再接近夜不语,我绝对不允许他堕落的!”   听完张鹭讲述完前因,我哭笑不得起来:“张鹭,你这家伙完全被李嘉兰耍了!”   “都是你的错!”张鹭气愤的说:“如果不是上次为了帮你脱围在李嘉兰的家门前乱喊,我才不会被她说的左右不是人呢!”   “可是我又没有求过你。”我小声咕噜道。张鹭狠狠瞪着我,一副吃人的样子:“你说什么?”   我顿时大汗淋漓,干笑道:“哈哈,我在感激你的大恩大德。”随即岔开话题问道:“那么你们真的在昨晚去了那栋楼,那个倪美死掉的厕所,然后真的在那里削了苹果?”   “不错,现在想起来我都害怕。太诡异了!”一阵恶寒涌上背脊,张鹭不由打了个冷颤。   “那么在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以详细的告诉我吗?”莫名的激动起来,我递给她一杯水问道。张鹭无奈的点点头,胆战心惊的开始回忆起昨晚遭遇过的事件。   昨天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李嘉兰就带着杨珊珊和黄娟来了。“她们是这次比赛的裁判。”李嘉兰指了指身后说道。   张鹭撇了撇嘴:“没胆鬼,我看是你害怕罢了。”   李嘉兰轻声笑道:“张鹭,你太小人之心了。虽然我这个人做事稍微有些偏激,但还是很在乎公平的。她们俩个在比赛时,会在房间外静静等着。而且也为了公平,我还在房内准备了一些东西。”   杨珊珊用不知从哪里得到的钥匙开了大门,然后这四个大胆的女孩就缓缓的走了进去,上楼。倪美生前住在这栋鬼屋的四楼第一个房间里,张鹭惊奇的发现门并没有锁住,而是大敞开着。这时,李嘉兰又开口了:“在进去之前,我先来说明一下这次比赛的规则。由于游戏里规定必须一个人一个房间,而鉴于倪美的家里并没有第二个厕所,所以我将她的寝室隔断成两个房间,而且为求公平,我在那个纸墙之间还钻了一个洞。”她望向张鹭,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并不相信我,所以你可以不时透过那个洞来看我是不是和你一样在削苹果。我已经在每个房间里准备好了比赛用的道具,但我们其中的一个最先削完苹果皮而又没有断掉的话,就叫停止。那时别一方也不能再行动,所有人必须立刻集中到房间前将自己的成果展示出来。”   “看来你为这次比赛也挺用心良苦嘛!”张鹭讽刺道。   “当然,因为我在为自己喜欢的人努力。”李嘉兰甜蜜的笑着,补充道:“还有一点,我们比赛的时限是五分钟,在房间里我已经准备了计时器,时间一到也必须出来。如果那时大家都没有削完或者苹果皮都断掉的话,就用最长的那一段判断胜负。   讲解完毕,你同不同意?”   张鹭哼了一声:“你设想的这么周到,我当然没有任何意见了。”   “那好,我们立刻开始。这次比赛结束后,不管谁输谁赢,我们都可以做朋友,对吧。”李嘉兰满脸企盼的问。   “对不起,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做你的朋友,我可不敢。不然哪天被你卖掉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张鹭立刻做出敬谢不敏的表情。   “那实在太可惜了!我本以为我们可以成为朋友的。”李嘉兰失望的率先走了进去。   张鹭紧跟着也走进了倪美那间不算小的寝室。这个2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果然如李嘉兰说的那样被纸板隔断成了两半,她选择了左边。在昏暗的壁灯下,隐约可以看到一桌一椅。桌上已经放好了一面20多平方厘米的镜子,一个鲜红的苹果,以及一根白的可怕的蜡烛和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水果刀在这种桔黄色的灯光中闪烁着灰亮的光芒,让人不由的感到一种莫名的压迫感。张鹭打了个冷颤,透过纸墙的洞望向别一边,李嘉兰已经坐到了桌前,她拿起苹果似乎正在思考从哪里下手。不能再漫不经心了,张鹭也行动起来,她点燃蜡烛,关掉壁灯,坐了下来。   突然发觉拿着苹果的手不受控制的在微微颤抖着,张鹭抬头望着镜中的自己。烛光恍恍荡荡的燃出黯淡的光芒,自己镜中的影子也摇晃不定起来,她隐约发觉自己的脸变的惨白,渗透着一种强烈的诡异。   “我害怕吗?”张鹭轻声自言自语道:“都要怪夜不语那个家伙,明天一定要好好敲诈他!”一把拿起刀,慢慢的削起来。   这个苹果的果肉很紧,属于相当好削的那种。她打起精神发挥出二天来特训的成果,锋利的水果刀不断分离开果皮和果肉。削苹果其实也是蛮讲究的,因为如果想要削好,苹果皮要削长,就一定要把握好皮的厚度和连带果肉的多寡。一起削下来的果肉如果多了,皮就因为太脆太沉而容易折断。但是如果少了那就更麻烦,那样很容易碰断掉。   张鹭拜了自称为高手的妈妈为师,地狱式的训练了二天。那二天里,整个家都成了地狱。她的老爸老妈害怕浪费一个劲的拼命吃她削好的苹果,最后害的他们全家一提到苹果两个字就发生类似于胃抽筋的古怪病症。当然训练后总算也是小有成绩的,现在她完全可以把握好削苹果的节奏了。   好不容易削好了半个,张鹭深吸了一口气。哈哈,才过了一分钟而已。她擦掉额头的汗水从洞眼里张望李嘉兰那边。李嘉兰也已经削了不少,看她的速度竟比自己更快!   “我绝对不会输!”张鹭喃喃自语的又开动起来。就在这时,李嘉兰突然惊叫了一声:“啊!老鼠!”接着就是什么东西扔在地上摔烂的闷响。本来就神经紧张的张鹭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手一放,整个苹果就都掉在了地上。   果肉摔坏了,果皮也顿时折成了好几断。   李嘉兰这个家伙,太卑鄙了!万分气恼的张鹭正要破口大骂,突然一股莫名的寒意从身旁唐突的渗透入脊背。她劾然向左边望去。镜子!镜子竟然正发出诡异的淡白光芒……   那种光芒就像有生命一般缠绕着自己,她动弹不得,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张鹭恐惧的闭上眼睛,但是那些光芒竟然直接透过了眼帘射入视网膜中。   窗外更深夜静,隐隐听到,附近早已坏掉的钟楼,它,响了起来……   听到这里,我大为吃惊的连声问道:“你确定你真的听到了钟楼的敲钟声?”在2个星期前我就怀疑过那座老旧的破钟楼或许和那栋楼有着某些联系,但是偏偏找不到任何证据,只好无奈的将这条线索放到了一旁。现在突然听说钟楼在苹果皮断掉时竟然响起来,我当然会万分注意了。   “我发誓听到了。那种声音虽然有些飘渺,但却又就像是从耳边传过来的一般,清清楚楚的!”张鹭苦苦的回忆道。   从镜子里发出的光芒越来越盛了。刺眼的白色笼罩在她周围,四周异常寂静,只剩下钟楼的钟声缓缓的敲动着。单调刺耳的声音敲起了整整十二下才停止,不过那种有如金属碰击的难听声音依然回荡在脑中,荡着,不断荡着……   张鹭再也受不了了,她猛地张开眼睛,却惊奇的发现镜子就在自己的面前。镜中,赫然没有自己,也没有自己身后的房间。那,赫然是别一个空间。一道非常普通的楼梯安静的倒映在镜子里,如死的安静。画面也是死死的凝固着。许久后才有个女孩走了过来。   张鹭仔细一看,竟然发现她就是交往不深的黄娟!   黄娟似乎正想下楼,突然一双修长雪白的手拍到了她的肩上。她吃惊的转过身,立刻便又释然的拍着胸口冲那双手的主人说了几句话。张鹭感觉自己就像在看无声电影一般,黄娟在聆听着什么,突然脸色煞白,她开始大声的辩解,但那双手的主人显然并没有听入耳,那人双手猛地一推,狠狠的将黄娟推下楼去!   张鹭恐惧的大叫了一声,她条件反射的用手去捂住双眼,竟然发现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束缚力量已然解开了。于是她又发泄性的再次大叫,边叫边惊惶失措的逃了出来。而几乎是同时,李嘉兰也满脸狼狈的窜出了门。   “然后我们什么都没有说,也顾不得去看什么比赛的结果了。我立刻就赶回家里用被子蒙住头大睡了一觉。但是没想到黄娟在今天真的死了,真的是下楼时摔死的。不!   是他杀,她被那双手的主人杀掉了,说不定那个人还会杀掉我!”张鹭害怕的紧紧抓住我的手。   我皱起眉头问:“为什么你会这样想?”   张鹭怔怔的望着前方:“我跑掉时镜子里还出现过什么,但是我没有看清楚,只是觉的那个身影很眼熟。现在想起来,我越来越觉得那可能就是我!不是说如果在中途将苹果皮削断了就会死吗?那么我也会死掉!我真的会死掉!”她神经质的大声吼叫着。   “傻瓜!冷静一点!”我用力摇着她,想要让她清醒一点,一边说道:“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那么死的人就只应该是你和李嘉兰了,但是为什么黄娟却先死掉了呢?张鹭,你清醒一点,或许事情根本就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但是你要我怎么想?我现在好怕,真的好怕。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就围绕在自己的周围,只要一不小心,我就会被它连骨头一起生吞掉!”张鹭痛苦的捂住了头。我叹了口气柔声说:“相信我,我一定会帮你的。趁现在还没有天黑,我们先到那个你们削过苹果的房间去看看。”   张鹭终于冷静了下来,她无力的说道:“我不去,那么可怕的地方,我一辈子都不再想去!”   “相信我,好吗!”我注视着她,紧紧将她柔软的手掌握在手里。   张鹭用那对黑白分明的眼睛默默凝望我,最后点了点头:“好吧。”   ※※※   第二次进入这栋十分诡异而又令我感到十分好奇的楼里,我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受。   第一次来时是夜晚,当时还是带着轻快和游戏的节奏踏进去的,但现在自己的脚步已经明显沉重了。这栋楼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是自己不知道的?张鹭和李嘉兰,真的会如同游戏的传言一样会死掉吗?   和张鹭默然无声的踏着尘土凌乱的阶梯,我的脑中疑问一个接着一个的浮现出来。走上四楼,推开第一个房间,张鹭便害怕的遮住眼睛,用手指了指倪美寝室的方向。   我大步跨过去,一把打开门,突然惊呆了。   “就是这里吗?”我转过头问道。   “就这里。”张鹭斩钉截铁的回答。   我无奈的笑起来:“那你自己来看看,这里十分有趣呢!”   “不!我怕!”张鹭依旧用手捂着眼睛。“你看,你仔细的看清楚!”我粗鲁的一把将她的手抓下来。张鹭小心的朝那个房间里看了一眼,顿时也呆住了。   那个房间里空荡荡的,赫然没有人和东西,也没有任何使用过的痕迹。   “这!这是怎么回事?”为了确定是不是走错了房间,张鹭匆忙跑到门前确认了门牌号码:“4搂4号,没有错,确实是这个房间啊!”她沮丧的喃喃说道,突然眼睛一亮:“对了,一定是李嘉兰把东西全部抬走了!那家伙总是喜欢装神弄鬼!”   “不对!”我摇摇头,指着地上说:“看看地上堆积的灰尘,还有墙上的蜘蛛网,这里压根就好几年没有任何人进来过了。”   “那你,你是在怀疑我说谎了?”张鹭望着我,眼神里搀杂着痛苦。   我叹了口气:“但事实就在眼前啊。张鹭,这段时间或许你真的太累了……”   “那不是发梦!更不是错觉!”张鹭委屈的大声叫道:“夜不语,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相信我!我没有撒谎,没有做梦,没有歇斯底里,昨天晚上我真的经历了那场灾难!”   “我知道!我当然相信你了,请你冷静下来好不好。”我烦躁的不由也叫出声来。张鹭退后了几步,她满脸绝望的摇摇头:“不,你根本就不相信我。为什么?难道你就只相信表面的所谓的事实吗?!”   “我是在乎证据,事实往往都是由大量的线索和证据推理出来的!”   她冷哼了一声:“那么你告诉我,如果这间房间真的已经有好几年没有人进去过了,那么2个星期前我们夜访这里的时候曾经为找王枫而搜索过所有的房间吧,那么我们的脚印呢?为什么这个房间里竟然会没有?”   我顿时一惊,猛然被张鹭的话提醒,疑惑顿时如排山倒海般涌入脑中。我呆住了。   第三部 苹果 第十七章 多出的房间   作者:yebuyu   夜,再一次的降临。我睡在床上翻覆难安。几小时前沈科又联系了我,他告诉我已经查到了那栋楼的房主和设计者。   但是看了那些资料后,我更加迷惑了。它的房主是个叫陆平的日本华侨。在17年前,他在中国的政局已然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毅然回了国,并在自己的家乡也就是这个镇投资建设了大量的项目。   从资料上看,陆平很有先见的指出没有什么资源的家乡必须走旅游开发的路子才能生存下去,他似乎也说服了当时的镇长。于是那段时间这个小镇的许多旅馆,商场和观赏用的钟楼等等城市建筑便在他的手中相继应运而生。   7年前,他设计和修建了那栋楼房,本来原计划是想修建成星级宾馆的,但不知由于什么原因最终改建成了居民楼。陆平是第一个搬入楼内的人,但是三天后他便死了。   死因是自杀。他莫名其妙的从五楼的阳台上跳了下来,没有任何人知道是为了什么……   看来事件越来越扑朔迷离了。我思忖着,那个归国的华侨真的是自杀吗?为什么宾馆要改建成居民楼,是因为有灵异事件?还有楼对面的钟楼,我终于找到了它们的一个共同点,便是同出于一个人之手。不过这又能说明什么呢?不过陆平是在那栋楼中死掉的第一个人,那倒是毋庸置疑的。   那个陆平,他是建筑系毕业的吧……突然有个问题闪入脑海,我打了个机灵吃惊的站起身来。日本的建筑界通常都有条不成文的规定,修旅馆和宿舍都不会有4号房,因为日本人认为那个数字非常不吉利。那么他在修建宾馆的时候就极有可能因为习惯的影响而不会做第四号房间吧。但记得今天下午我和张鹭去的房间,门牌号明明是4楼4号。奇怪,实在很奇怪!有必要再去看看。   我按耐不住好奇心走到张鹭的寝室前,轻轻敲了敲门。门竟然没有上锁,于是我悄悄的走了进去。那家伙睡姿级差的正梦着周公,嘴里还咕咕噜噜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我叹了一口气,轻轻的帮她盖好毯子,这才又走了出去。   看来是不能指望她陪自己去了,我独个儿整理好衣裤,向大南路走去。   夜已经很深了,看看手表,差一刻便到凌晨一点。街上没有任何行人,路灯也灭了。   真有些冷。我裹了裹外套,径自加快了脚步。经过那座钟楼时不由的停了下来,我抬起头仔细的打量着它,又破又旧,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地方。我摇摇头,失望的继续赶路。   终于又到了那栋楼,夜色里,它形迹恐怖,张牙舞爪的静静站在我的身前,犹如一只巨大的恶魔。我孤零零的走进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的铁门,来到楼下的院子里,内心不由的有一丝后悔。真不该一个人来的,这里在午夜时分,格外的显得可怕!   鼓足勇气,我缓缓的进入楼房,登上一楼。这里的门牌号挂法真的有够奇怪的,楼梯在楼层的中间将住房狠狠的分作了左右两边,而原来一般的地方都是从最左边的那一间算作第一号的,而这里却偏偏反其道为之。将楼梯的最左边算作最后一间。我抬头漫不经心的看向楼梯右边的第一间房间(那个唯一可以看得见钟楼的房间)的门牌号,一楼3号。而左边是一楼5号。   天!没有4号!我惊讶的差些跳起来,急忙跑撒开腿满层乱找。没有错,这里的的确确没有第4号房间。但是今天下午我和张鹭进入的那个四楼4号房又是什么呢?记的那是右边第一个房间吧!   我匆忙跑上4楼,这里的布局和每一层都是一样的,我抬头死死盯着原本有四楼四号房位置的地方,但是那个门牌号赫然是四楼3号!   有没有搞错!我惊诧莫名的伸出手去用力想将门牌号拔下来,一摸之下才发现它竟然是焊在墙上的,根本就不可能有摘下来的可能。‘这也就是说,’我全身发冷的想到:‘就是说没有人可能将门牌号换掉,而四楼四号,那,那就是间多出来的且莫须有的房间!’我害怕的不由打了个冷颤。但心中又尤自不信,用力推开门走了进去。   房间内,地上的灰尘被搅的很乱,而且脚迹斑斑,明显是不久前才有人进来过。我仔细分辨了一下,这里最近至少有六个人以上出入过。有四个人的脚印甚至是新的,看来就是昨晚的张鹭、李嘉兰、杨珊珊和黄娟了。   脑袋开始混乱起来。下午和张鹭来的时候,这个房间里明明什么痕迹也没有,灰土层层,像是好几年没人用过。我狠下心,快步走向张鹭和李嘉兰削过苹果的地方。果然!张鹭描述过的所有东西都还静静的摆在那里。   被纸板隔开的房间,镜子,燃尽的蜡烛,掉在地上的水果刀和摔坏的苹果。我将苹果捡了起来,果肉的部分已经发黄了,的确是昨天的没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同是一个地方,白天和晚上看,竟然是如此的迥然不同,如此的诡异?!   我走向李嘉兰的那一边,她的苹果已然削开了一大半,但是早已摔的果肉模糊了。看来真的是一慌乱之下用来砸了老鼠。她的椅子也倒在了地上,想必是因为某些事情而变的异常惶恐,害怕的什么也顾不上就跑了出去。那么她是不是也因为从镜子里看到了某些东西呢?我皱起眉头思忖着。想她那么大胆可恶的个性,究竟看到了什么,竟会让她如此诚惶诚恐,惊惶失措?   不由的突然想起今天早晨,李嘉兰和张鹭联合起来像我撒谎的情形,我开始不舒服起来。张鹭撒谎的理由还显而易见,可以看作是她不愿让我知道那场比赛是为了我。那家伙的性格就是这样!但是李嘉兰呢?她有什么理由?难道是还有什么隐情,或者是这里又发生了某些绝对不能让我知道的事情?!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自己越来越不能理解李嘉兰这个女人了。她那个聪明的大脑里似乎无时无刻都在策划着某些东西,但是我偏偏又永远都猜测不到。那种女人,唉,实在是有够可怕的!   不过总算也证明了一件事,这里的确是没有第4号房间。我随手将桌上直立的镜子放倒在桌子上。记得第一次来到这栋楼时,王枫曾经消失过,我和沈科等人满楼都找遍了都找不到她的人影,而其后我想到了跟踪脚印的办法,但是我就有些怀疑了。王枫的路线实在很简单,只是在5楼的3号前徘徊了老久,走了进去,走到窗户将,然后便径自下楼了。   奇怪便是奇怪在这里。既然她的路线如此简单,那么我们4个人为什么就是没能找到她?按理说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难道这里的每一层都存在着4号房,她偶然闯了进去?嗯,这非常有可能!我点点头准备离开,就在这时,不远处的钟楼缓缓敲响起来,声音洪亮,却又夹杂着金属撞击的刺耳声音。   钟声整整敲响了十二下!被吓了一条的我暗暗咒骂起来,什么破钟楼嘛,都快要凌晨两点了,还把敲成十二点。这种烂东西早就应该拆掉了,真不知道现在的镇长是在干什么,房着它不管,让它在夜里乱骚扰周围无辜的居民睡觉!   转过头,我劾然呆住了。有没有搞错!地上的苹果竟然在不断的减少,就像,就像有什么东西在一口一口的将它吃下去一般。但周围分明又没有任何东西啊!   我吃力的闭上眼睛,再睁开时一切都回复了原状。用力敲了敲脑袋,我蹲下仔细的打量着那个苹果。奇怪了,还是原来的样子,并没有少些什么!是自己眼花了吗?!感觉全身发冷起来,我颤抖了一下,快步走出楼去。   昨天在这里李嘉兰一定看到了什么。但究竟是什么呢?我实在非常想知道。明天,看来还是应该到她家里去一趟吧。   第三部 苹果 第十八章 知情者   作者:yebuyu   第二天一大早,沈科便打了我的手机。当时我还睡得正香。“小夜,我找到那个收集资料的人了。”他兴奋的说道。   “太好了!”我的睡意顿时全无,一个鲤鱼打滚翻身坐了起来大声问:“知道他的联系方法吗?立刻告诉我!”   “我已经联系他了。”沈科神神秘秘的说:“这件事真的很有趣,那个你也见过,但你见到他的时候绝对想不到竟然就是他!”   “靠!一口价,一个星期的晚餐,吃什么你决定。求求你快些爽快的告诉我,不要打哑谜了!”我心急如焚的大声道。沈科的声音顿时不悦起来,他哼了一声说道:“夜不语,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了。我会为了这些才帮你吗?好歹我们也是朋友吧。”   我微一吃惊,沈科这个王八蛋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人模人样了。稍微带着歉意的语气说道:“对不起,是我太小人了。那么,大恩不言谢了!以后有什么差遣的话尽管对我说,别客气!”   沈科立刻神气起来:“嘿嘿,我的确是有要事。听说你有某个明星的签名写真集吧。   可不可以借我……”   那个家伙!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我真蠢,竟然还差些相信他了!我恼怒的凶巴巴的吼道:“王八蛋,你这家伙再吞吞吐吐的不说出来调我胃口,我就把你对徐露有意思的事情到处宣传。”   “你,你怎么知道?”沈科结结巴巴起来。我嘿嘿笑道:“你每次面对她就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鬼都知道了。”   他急忙道:“小夜,你有种。我说不行吗!可是你千万不要告诉徐露我喜欢她,不然她会讨厌我。”天!这对狗男女真是有够麻烦的,任谁都看得出他俩对对方都有意思,可是偏偏又都说不出口。唉,感情这种玩意儿,太不通俗易懂了!   “今天早晨11点,我和他越好了在大南路的隔夜茶馆里碰面。一楼的7号桌子,你记得一定要来!”没有敲诈到我,反而被我抓住了痛脚,沈科大为沮丧的挂断了电话。   抬头看看钟,才9点过一刻,看来只有先去见过那个人,再到李嘉兰那里去了。我重新躺下准备再睡一会儿,补一补昨晚去那栋鬼屋耽误下来的睡眠。这时,门被推开了。   “夜不语,吃早饭了。”张鹭走了进来。   “嗯,再让我睡一会儿。”我用毯子蒙住头,侧过身又睡了起来。   “不要睡了嘛!”张鹭笑嘻嘻将双手从毯子的缝隙中伸了进去:“嘻嘻,看我的冰冻攻击。”那双柔软的手轻轻的滑进了我的衣服里,紧紧的贴在了背上。我全身一颤,背过手用力将她的手腕抓住。   “抓住你了。嘿嘿!”我笑着使劲一拉,张鹭脚步不稳,一时失足倒在了我的背上。   顿时一股柔软的触感从背上的两点在整个身体上扩散开来。张鹭穿着薄薄的睡衣,柔若无骨的身体散发着娇嫩的气息和火热的青春活力,紧紧的贴着我,馨香的吐气热乎乎的哈在耳旁。我不由的全身一阵酥麻,不安分的动了动。   张鹭全身紧绷住了,一动也动弹不得。而我也懒洋洋的,虽然想推开她,却又舍不得这种舒服的感觉。于是一切都停了下来,只有心在不断的跳动着。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珠口微张,最后将脸也轻轻的贴在了我肩上。   “你不是说我睡在这里,一定会发现什么吗?结果我什么也没有发现啊!”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压抑住内心的欲望,凑到她耳旁轻声说。张鹭‘啊’的一声,用力挣脱我,满脸通红的站起身来。   “骗你的!”她捂住荤红的脸颊,可爱的冲我吐了吐舌头:“我只是害怕,而且碰巧家里没有人,嘻嘻,所以就找了个替死鬼来陪我。”   “我是替死鬼吗?谁的?”我无辜的指着自己。   “嘻,就不告诉你。”张鹭背过身跑开了。   看着她跑出去,我的笑容顿歇。呼,好险,刚才差一些就犯下阶级性的错误了。   ※※※   十点45分我离开张鹭家,急忙向大南路走去。进入隔夜茶馆时正好是11点整。   “小夜,在这里!”沈科站起来向我招手。我立刻走了过去。他的身旁坐着一个小老头儿,艇眼熟的,果然像是在哪里见过。我全身一震,呆住了。   这不就是那栋鬼楼唯一的租户吗。那个开杂货店的王成德。一个月前的晚上,我和张鹭在他的店铺里看到并参加了一场莫须有的古怪葬礼,而且在那的第二天还去调查过那间铺子。   那个干瘦的小老头也吃惊的指着我:“你不是那个买了我一大堆东西的小兄弟吗?是你找我?”   靠!我大为心痛的暗骂道,你以为我想买啊,还不是你在那里暗示不买就不回答我,而且买下的那堆垃圾我还把它们胡乱塞在抽屉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呢!小心的摸了摸自己的钱包,我颤颤劾劾的坐了下来。   “老伯,听说您收集了很多关于大南路7号楼的资料。为什么您会对它那么感兴趣?有什么特殊理由吗,还是那里曾经发生过什么让您特别注意的事情?”第一个问题我就进入重点,免得他又暗示我去他那个又破东西又垃圾的店。   那小老头顿时沉下了脸:“如果是那栋楼的事情,我不想多说什么,也劝你们最好少管!”   “为什么?”看来他真的是知道些什么,我的兴趣立刻浓烈了。   “店子里很忙,我要走了。”小老头充耳不闻的站起身,径自向外走去。哼,已经到嘴的肥肉,怎么可能平白让它飞掉!我将在刚坐下时沈科暗中递给我的纸条塞到兜里大声说道:“王成德,在17年前被指派到这个镇当镇长,他一直都是个很认真负责的镇长,工作努力,对人和蔼亲切,深得民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8年前他突然辞职了。这件事在小镇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有些人传言说是因为他的好朋友陆平搞的鬼。   那个从日本归来的华侨似乎抓住了他的某个痛脚,并常常以此做为威胁。深深自责的他觉得自己对不起信任自己的人民,便主动辞职了。”   我舔了舔嘴唇,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已经停住了脚步的王成德,只见他的脸上,肌肉慢慢的搜索起来。我神秘的笑了笑,继续说道:“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那个王成德就又充足的理由恨陆平了,甚至恨到将他从楼顶推下去!”   这个小老头本来已经很老的脸顿时更苍老了,他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的问:“小兄弟,你多少岁了?”   “两个月前刚满十七岁。”我不解的答道。   小老头哈哈大笑起来:“才十七岁,没想到就这么聪明了。你以后的前途真是难以限量。但是你知道嘛,那栋楼不是聪明便可以解决的。它太危险了,危险到没有人类是它的对手。你有何必将命都陪进去呢?”   “因为已经有两个朋友因它而死了。还有,因为我好奇!”我丝毫不动摇的答道。   “好奇?就算死也都不要紧?”   “不错。”   小老头笑的更响了:“好,很好。如果你真的好奇的话就跟着我来。我可以告诉你我知道的一切,还有那栋楼的秘密。但是你知道后,千万不要后悔。”   “当然不会。”我心中一喜,跟着他走了出去。终于接近谜底了,在前方等待自己的,到底是怎样的历史呢?   十月的烈日还是那么热,那么猛烈。我却突然某名奇妙的感到了一丝寒意。很多年后想起来,我也觉得后悔。当时的自己的确太年少轻狂了,丝毫没有考虑过后果,没有感觉到即将会因自己而引起的那一连串的悲剧……   第三部 苹果 第十九章 接近   作者:yebuyu   我从来就不懂人生,更不懂感情。所以当有人感叹世界越来越小的时候,我总是不以为然。这个世界,在我的眼中看来,实在大的太复杂了。   而人生与世界,这两个名词在老人的眼中更像是一场平淡的电影,也像是越嚼越无味的口香糖。老了,固然可以积累经验,但同时也在不断的积累罪恶,越积越多,多到可以将自己吞没的地步。当然,有些人天生就是罪恶,他们可以对自己从前犯的错无动于衷,甚至视而不见。   坐在自己的店铺中,王成德就像一霎间老了几十岁一般。他的眼神变的空洞而丝毫没有光彩,只是喃喃的对我说出了以上的话。   “至于陆平,不错,我的确恨他,恨到想杀死他。但是最终我没有动手。因为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一种叫做公理的东西。”他缓缓的继续说道:“他是被这栋楼杀掉的!”   我皱起眉头:“这是什么意思?”   “小伙子,你想听一个故事吗?一个很古老的故事。”王成德站起身来为我倒了一杯水。我点点头,看来终于要进入正题了。   “记得小时候我的父亲曾告诉我,东西用久了,就会有生命。其实如果一个地方,一块土地上死了太多的人的话,那个地方,那块土地也是会产生生命的。只不过那个生命会有很大的怨气,甚至会杀死活着的人。”他叹了口气问道:“小子,对这栋楼你知道些什么?”   我愣了一愣,答道:“苹果。这栋楼死掉的人全都是因为苹果。还有就是所有人都集中死在每层的靠楼梯右手的第一个房间。换言之就是这栋楼只有那间房才会死人。我调查过,只发现它们的相同处是可以看的见附近的旧钟楼。但是我不懂,我实在猜测不到它们三者间会有什么样的联系!”   一口气说完,王成德竟然听的呆住了。“好小子!我调查了5年才发现这些东西。你果然很聪明。”他震惊的说:“我越来越不愿意告诉你真相了,我不想你送命!”   我眯起眼睛,毫不在乎的道:“别担心,那些算命的家伙每个都说我会长命百岁,升官发财来着。如果我死掉的话,就变鬼去砸他们的招牌。”   王成德大笑起来:“不错,小子,我越来越欣赏你了。”他猛地一跺脚,像决定了什么大事情一般毅然说道:“好,拼了这条老命,我就告诉你真相!”   我心中一喜,把头尽量伸了过去做出细心聆听的样子。就在这时,一股寒意突然没有预兆的侵袭了全身。刺骨的冷不断的爬上脊背,恐惧犹如丢入水中的石子一般,在本来平静无波的湖里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涟漪,在内心中不断的扩散开。   我猛地向后看去。   什么,也没有……但是刚才那一霎间明明感到有什么站在身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了,脸色变的这么苍白?”这个小老头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突然全身一震:“你!你刚才是不是感觉到过什么?”   我奇怪的问:“你怎么知道?”   “是那东西来了。”他满脸恐惧的一把将扫帚握在手里,眼睛紧张的四处张望着。   “那东西?是什么?”我不解的追问道。   “是它!它来了!”王成德害怕的哆嗦着,他的精神变的歇斯底里起来,吐词也开始不清不楚了,只是一个劲儿的喃喃道:“它不会让我说出秘密的,会有事发生,一定会有事发生!”   我用力将他按到椅子上,高声叫道:“冷静一点,不会有事的。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你和我!”   “不!它在这里!”王成德几乎瘫痪了,他脱力的对我说:“我知道的太多了。该死!早知道它绝对是不会放过我的。你快走,快离开这里。千万不要再来了。不然你也会死!”   “我不会!”我固执的说道:“告诉我,它到底是什么?还有这栋楼的秘密。不然我真的会被好奇心给压死!”   “不!我不会告诉你!”他用力的挣脱我,用完全不符合自己年龄的速度逃了出去。   我撒腿便追,就差一点就知道谜底了,我绝对不会让他给溜掉。   但是追出门我就绝望了,他已经不见了人影。我沮丧的坐在店门前准备守株待兔,哼,那个老头子,他不可能永远都不回家吧。我如是想道。   等了不久,手机响了。是李嘉兰。   “阿夜,有空吗?来陪我。”她温柔的说道。我正气不打一处来,粗声粗气的答道:“对不起,我的大小姐。我正忙呢!”   她的声音更甜美了:“没关系。如果你现在往头顶看一眼的话,我想阿夜一定会改变主意的。”我皱起眉头好奇的往上望去,突然大惊失色。李嘉兰那家伙不知什么时候去了那栋楼的楼顶,她钻出了围栏,赫然危险的站在极浅的楼沿。   我吓得顿时冷汗直流:“你,你千万不要动!”一边大喊着,一边飞快的绕到后边的楼梯,爬了上去。风很大!一脚踢开房顶的门,我便迫不及待的伸长手向她抓去。   “你不要过来。”李嘉兰向后退了一步。   “不!不要做傻事!”我焦急的大声冲她叫道:“你到底有什么想不开的,你可以告诉我。我们好好商量。天大的事总会有解决的办法。”   “不,这件事就没有。没有任何人帮的了我。”她凄凉的摇摇头。   “到底是什么事?”我紧张万分,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尽量轻声的说道:“难道是因为倪美的死?你知道我已经调查出是你们吓死倪美的,所以你害怕我会去揭发你们?   别担心,我发誓绝对不会这么做的。你还是我的未婚妻,对吧!”   李嘉兰愕然,突然她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原来,原来我在你心里是这么无耻的一个人。原来一直以来你都认为我说喜欢你是假的,只是为了扰乱你调查真相的迷雾。哈哈,夜不语,你太太举我了!我可没有那么伟大。”   望着她的脸,我又迷惑起来。难道杨珊珊又骗了我?不对,她没有理由那么做。而且李嘉兰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么没事干嘛要死要活的。太令人费解了。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刺激她的时候。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尽量柔声说:“我从来就没有那么想过,你太多心了!阿兰,乖乖的过来。”我趁势又向前走了一步。   “不,不要过来。”李嘉兰向后仰了仰,吓的我再也不敢动了。她苦涩的摇着头笑道:“我知道在你心里我很下贱,根本就不值得信任。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倪美在我们去的时候就已经死掉了。”   “我相信,我绝对相信你!”我慌忙答道。楼顶的风越来越大了,李嘉兰那一身雪白的连衣裙和乌黑的秀发都在风中飞扬着,她的身影就似摇摇欲坠般,虽然有种动彻心底的绝美,但偏偏看的我心惊胆寒,害怕她被风吹了下去。   “你根本就没有丝毫相信我!”从来都曼声细语的李嘉兰难得的大声叫嚷着,她绝望的望着我,突然又轻下声来:“阿夜,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你开始总是怀疑我,抗拒我,甚至讨厌我。为什么?我真的那么令人反感吗?!”   “我哪有讨厌过你,喜欢还来不及呢!你太多心了。”我焦急的说道。   “那你是喜欢我了?”她欣喜的低声问。   “当然,我当然喜欢你。喜欢的要死!”我边说,边又想向她靠近。李嘉兰像是看透了我的心思,做势微微向后退去。脸上露出了莫名其妙的美丽笑容。她甜甜的冲我身后说道:“你听清楚了吧,阿夜喜欢的是我。他喜欢的是我。请你再也不要纠缠我们了!”   靠!难道自己又被她耍了?!我缓缓的转过头,顿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已经呆住的熟悉身影。   她,赫然是张鹭。   第三部 苹果 第二十章 接近(下)   作者:yebuyu   “阿夜,还记得小学时吗?”李嘉兰丝毫不注意我的难堪神色,轻轻的说道:“那时我们同校,同班。我总是坐在你的身后,每天都发呆的凝视你。记的在那个时候,你就已经是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你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但却很喜欢装傻。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这样的你,我就牙痒痒的,兴奋的恨不得咬你一口。”   李嘉兰笑起来,她抬头望着我:“或许是因为从那时开始,我就爱上你了。爱你的狡诈,你的不择手段,你的一切的一切。我爱你,所以当我再次见到你时,我欣喜若狂了。我发誓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将你冲我身边夺走。不论是用什么方法!”   我全身就像被点击一般的麻木了,脑子有史以来第一次那么凌乱。百千的思绪成吨成吨的向自己压下,只感到连呼吸都变的困难起来。我喘着粗气,却偏偏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奇怪!这种状态,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李嘉兰用她那独特的嗓音继续温柔的说道:“阿夜,你,真的和我很像。我们都很自私,我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都会不择手段。记得三年级的夏天吗?好怀念啊,那时我们通常都会五个人合买了一瓶汽水,但是你总会毫不费任何力气的得到最多的一份,嘻嘻,阿夜,你真的很会耍手段!”   我默然。不错,小时候自己的确很喜欢占别人的小便宜,但那都只是些无伤大雅的小恶作剧罢了。不知为何,突然感到自己很讨厌,很罪恶。难道自己的所作所为真的和李嘉兰一样,没有什么分别吗?内心开始撕痛起来,我捂住胸口,颓丧的低下头。   “不!不对!夜不语才不像你!”原本像受到了莫大的打击般呆愣着的张鹭突然激动的叫起来,她气愤的说:“至少阿夜还有朋友。你没有!”   ‘对啊!朋友!我还有朋友!’眼前像亮起了一盏明灯,我猛地抬头。只见李嘉兰冷笑着:“那是因为阿夜太会演戏了。而且他还不明白自己根本就不需要朋友。”她微笑起来:“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人上人和人下人。前者是没有朋友的,他们只需要可以利用的陌生人。阿夜注定了会属于前一种。”   “你说谎,你根本就不了解夜不语。”张鹭狠狠的回视她,说道:“什么人上人,人下人。根本就是你的偏激看法罢了。你一味的想要将自己的看法强加在夜不语身上,其实根本是你什么都不了解。”   “我不了解阿夜?!”李嘉兰一愣,突然像听到了莫大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起来:“我当然了解他,甚至比他自己更了解他。从小我就在研究自己的未婚夫,我分析他的性格,他的喜好,他的一颦一笑。我努力将自己改变成他喜欢的类型,我想让他可以无时无刻感觉到我对他的爱,我会为他付出我的一切。甚至是生命。就算到了现在,我还是在为他的喜好而不断的改变自己。”   天哪!我大吃一惊,李嘉兰真的有这么爱我吗?!   “别开玩笑了!”张鹭生气了,她大步向李嘉兰走去,指着她的鼻子大声道:“就算你怎么改变,夜不语还是不会喜欢你,他亲口对我说讨厌你,甚至在害怕你。你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是错的!”   李嘉兰呆住了,她望向我,柔声问:“是真的吗?阿夜,你真的不会喜欢我,不论我为你做了什么,你都不会喜欢我?是吗?”   我无语,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李嘉兰的眼神中顿时充满了绝望,她颓丧的低下头久久没有言语。突然她恶狠狠的望向张鹭,歇斯底里的喊道:“是你!是你这个臭女人!如果没有你的话,阿夜就不会讨厌我了。他是属于我的,我不会让任何人把他抢走!”李嘉兰猛地抓住近在咫尺的张鹭的脖子,她用力的掐着,丝毫没有防备的张鹭立刻痛苦的咳嗽起来。   “你在干什么!”我大惊失色,急忙跑过去想要阻止她。李嘉兰顿时大声喝道:“夜不语,你不要过来。不然我会拉着她一起跳下去!”   我立刻停住了脚步。该死!在这种情况下脑子偏偏混乱的要命,什么办法都想不出来。张鹭不断咳嗽着,脸痛苦的扭曲起来。她拼命的张开嘴想向我说些什么,但是最后连一丝声音也没有发出来。   李嘉兰冲我嫣然笑道:“阿夜,你等等,我们就快要在一起了,永远都在一起。我不要再和你分开!”   “我也想和你在一起啊!”我慌乱的冷汗直流,连声说道:“但是你知道自己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吗?你是在杀人,你会坐牢的!”   “我不管,我一定要杀掉这个女人!”李嘉兰娇嗔的说:“不然你永远都不会回心转意!”   “不!”我紧张的摇头:“快放开她,你疯了吗?!”突然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这不是原来的她,她已经被这栋楼附身了。”   我吃惊的向后望去,竟然是王成德。他向我点点头,低声说道:“现在不是解释的时候,你尽量吸引那个女孩子的注意力,我绕到后边去将她们推进来。”   “太危险了。应该我去!”我拉住他大摇其头。那小老头盯了我一眼:“我这把老骨头可对那个女孩子没有任何吸引力。这栋楼只能利用和加深人类内心中的欲望,所以只有你才能吸引她。而且,哼,那个东西,我再也不能眼巴巴的看着它为所欲为而坐视不理了!”   “那要小心了!老头,在没有告诉我真相以前千万不要死掉。”我无奈的点点头,转身冲李嘉兰喊道:“小兰,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那时的你真是很可爱。你一直都很温柔,很善良。每次走在路上你都会小心翼翼的看着脚下,连一只蚂蚁都不忍心伤害。我喜欢那时的你。但是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你开始变了,变的我再也不能理解了。为什么?能告诉我是什么令你改变的吗?”   李嘉兰迷惑起来,她努力的开始回忆,最后对我微笑道:“是因为你。”   “我?!”我吃惊的用手指着自己。   “对。”李嘉兰怀念的喃喃说道:“那是在小学3年纪的时候,我家和你家当时都很穷。有一次我们去捉蚱蜢喂蚂蚁,你突然对我说:‘小兰,蚂蚁和我们,到底哪一个更低等呢?’‘当然是我们了。’我毫不犹豫的答道。你眨了眨眼睛:‘那么为什么蚂蚁都有固定的家,而我们家却总是被赶出去,连住的地方都找不到?’‘爸爸说因为我们都没有钱。’   ‘钱?它真的那么重要吗?那么怎么样才会有钱?’‘爸爸说做人上人就会有钱。’我犹豫了一下。你毅然望着我,对我说道:‘那么我长大后一定要当人上人,我要赚很多很多的钱。那样爸爸和妈妈就不会再受苦了。’就是从那天起,我突然发现自己与你的差距越来越远,于是我开始努力改变自己,我想要赶上你的步伐。”   天!那只不过是自己随口说过的一句连自己都已经记不得的话而已,没想到居然会是她改变的引子!我呆呆的站着,凝视着她。原来她是真的那么爱自己,而我却一直都怀疑她,逃避她,甚至讨厌她。自己,真该死!   “对不起。”我低下头轻声说道:“真的很对不起。我误会你了。”   李嘉兰愕然,突然欣喜的笑起来。她流着眼泪,激动的抽泣着:“阿夜,这是你第一次向我道歉,我,我好高兴!好吧,我听你的,就放开她好了。”她的手松了下来,轻轻的推开张鹭。那小妮子立刻痛苦的跪到地上不断的喘着粗气。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轻松下来的我不经意的望向李嘉兰的左边,不由的又吊起心来。王成德正吃力的向她接近。虽然我的眼神已经装的够若无其事了,但还是没能瞒过她。李嘉兰猛的转过头去,脸色顿时变的惨白。她的脸气愤的抽搐起来:“夜不语,枉我这么信任你,你竟然又骗我!好,你不仁,我也会不义!大不了拼个同归于尽。”她伸过手便去抓张鹭,王成德急了,飞快的向她扑过去。接着所有的事情都在电光火石间进行下去,李嘉兰被撞的失去平衡向后倒去,她条件反射的一把抓住了王成德。那个丝毫没有考虑后果的小老头被一拉之下也向楼下跌去……   “不!不要!”我大喊一声拼命的跑过去想要拉住他们,但是早已晚了。李嘉兰向下飞跌着,突然,她又甜美的笑了。   “阿夜,我不会放你孤独一个人的。就算作鬼,我也会永生永世的缠着你……”   我呆呆的站着,手向下伸出,一动也不能动弹了。红色,沾满眼泪,流了下来……   第三部 苹果 第二十一章 拊膺哀哀   作者:yebuyu   李嘉兰死了,王成德也死了。好不容易才那么接近谜底,可是在那一瞬间,所有的线索都被活生生的掐断掉。不知为何,脑中突然想起王成德说过的那段话。   ‘是它!它来了!它就在这里!它不会让我说出秘密的,会有事发生,一定会有事发生!我知道的太多了。该死!早该知道它绝对是不会放过我的。你快走,快离开这里。千万不要再来了。不然你也会死!’难道他说的并不是疯言疯语,难道这栋楼真的是活的。甚至所有的一切都是它造成的?可是,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死了这么多人,到底,它有什么目的?!   在迟来的警察一阵又一阵打炮似的调查后,我和张鹭走出了警察局。突然感到很累,我满脸沮丧、全身无力的来到附近的公园里,叹了口气,坐下。   “夜不语……”张鹭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我,只好柔顺的坐在我身旁。   “阿兰,小时候她一直都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聪明,优秀,也很善解人意。如果她没有遇到过我就好了,全都是我的错,她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全都是因为我!”我捂住脸,呆呆的望着前方。   张鹭难过的看着我,突然大声说道:“傻瓜,这件事根本就怪不了任何人。没有人做错了,只能怪天意,它太捉弄人了。”   “哼,天意?是吗?”我悲哀的仰起头。自己像这样伤心已经多少次了?雪盈,小洁姐姐。总之我喜欢和喜欢我的女孩都没有好下场。嘿嘿,难道自己真的这么罪恶吗?   罪恶到根本就没有喜欢和被喜欢的权利?!想到这里,不禁悲从中来,实在很想陶然痛哭一场。   张鹭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低声说:“想哭就哭好了,今天我就把自己免费借给你,你……”   没有等她说完,我已经紧紧的将她抱住了。泪不能歇止的流下来,我粗鲁的拼命抱紧她,内心却越来越害怕。自己再也经不起任何打击了。   “答应我,不要像她们一样离开我!”慌乱不稳定的心绪冲破了理智浮现于表,我望着张鹭近在咫尺的脸,抽泣着大声喊道。   “我不会。因为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到你时便喜欢你了。”张鹭微微张开噘起的小嘴,轻轻的吻到我的唇上。   但是当时她丝毫不知道自己注定会失言。那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张鹭,在三天后,也死了……   ※※※   拊膺哀哀,原本便是形容一个人伤心的捶胸顿足,悲痛欲绝的样子。现在的我,是不是这样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早已忘了在张鹭死后,日子是怎么过去的,而又已经过了多久。   我缀学在家,每天都望着远处发呆。如果说李嘉兰的死对我是打击的话,那么张鹭的死便是痛苦。验尸报告说她是被吓死的,但是那些重重的疑点却再也引不起我丝毫的兴趣。沈科和张鹭虽然也因为失去了好友而悲伤,但是依然每天都打电话来安慰我。   “不论发生什么事,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不是吗?”沈科如是对我说。   夜再一次的降临了。我望着头顶那片早已被文明污染的一塌糊涂的天空,收敛起沮丧沉重的心情,拿了一个红苹果走出家门。   我要到那栋楼去削苹果,这是几天来我想到的可以摆脱痛苦的唯一办法。我不管这栋楼到底是不是活着的。它要杀就把我一起杀掉好了,这种孤独的生活,我早已经腻了!   看看手表,已经十一点半了。又是个漆黑寂静,空无一人的夜晚。鬼楼狰狞的耸立在黑暗里,张牙舞爪却又悄然无声。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隐隐感到那栋楼似乎在呼唤着我的名字,它,似乎早就知道我会来。它,一直都在等着我。   我冷笑了一声。哼,一个连命都不想要的人,还有什么可以怕的呢?!我毫不犹豫的一步又一步踏了进去,登上四楼,踢开右手的第一个房间。那个寝室里,李嘉兰准备的东西都还原封不动的放着。我将桌子,镜子,椅子那些东西一股脑的搬进厕所里,坐下,点燃蜡烛,然后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   在摇烁昏暗的烛光中,自己的脸显的略微苍白,没有任何血色。突然,对面的钟楼深沉的敲响了,那阵金属的摩擦碰撞声越发的刺耳。钟声缓慢的响了十二下。我看看表,刚好到十二点。切!没想到那个烂钟楼这次竟然敲的够准。   拿起水果刀,我在苹果上比划了几下,便认真的削起来。   呈螺旋状的鲜红果皮一点一点的在昏暗的蜡烛光炎中变长。说实话,我几乎没有什么削苹果的经验,从前都是别人帮自己削的,再不然就是将苹果带皮一起吃掉,美其名曰增加维生素。所以乍一削下,苹果皮被我削的又厚又宽,没有断掉还真是难得的奇迹。   好不容易削到了一半,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不知为何,总觉得果皮在散发出一种怪异,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怪异。是错觉吗?   “受不了,实在太累了!”我头昏脑涨的歇下手里的活计干脆休息起来。虽然这种过程不过才两分多钟,但是却总觉得比跑马拉松还累。   不过还算好吧,只剩下很小一部分果皮就可以和果肉完全分离开了。我伸了个懒腰,再接再厉的拿起刀。   突然,一只老鼠从厕所的一端跑了出来!神经紧张的我被吓了一跳,本能的将手里的水果刀向老鼠扔去。那把刀准确的插进老鼠的身体里,将它死死的钉在木地板上。老鼠挣扎了几下便不动了。   我长长的松了口气,就在这时突然感到全身泛冷起来。厕所里似乎越来越亮了,这明显不是一根小小的蜡烛可以发的出的光芒。我扬起头想要确定是不是白织灯亮了,脖子却偏偏再也不能动弹。我大吃一惊。是镜子!从镜子里正不断散发出一种十分粘稠的白色光芒。   而且那种光芒还在不断的加强着。即使我闭上眼睛也毫无用处,白光毫无阻碍的直接投影到了视网膜上。眼前突然一黯,我在镜中再次看到了这个厕所。   不!不对。不是这个厕所。镜中的厕所并不像现在这样空荡荡的,那里有许多摆设。   有马桶,洗漱台还有梳妆台。只不过那里也像我身处的地方一样昏暗,而且在梳妆台的镜子前也点着根蜡烛。有个娇小可爱的女孩正安静的坐在椅子上,聚精会神的削着苹果。   那个苹果还剩下一圈果皮就可以和果肉完全分离开了,女孩显的更加小心翼翼。她拿着刀细致的削着,就像在雕磨一颗无价的宝石。   就在这时,一只老鼠从厕所的一端跑了出来!本来便非常神经紧张的女孩吓的尖叫一声,本能的将手里的东西向老鼠扔去……下一刻等她清醒过来时,一切都已经完了。   她努力的成果被摔成了好几段。   女孩顿时愣住了,一动也不敢动。不知过了多久,她才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呵呵,根本就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嘛。这些传闻本来就是骗人的东西,哈,刚才我竟然还傻的差些相信了!哈,那只臭老鼠,看我明天怎么对付你!”她笑着,不断的笑,就像一生也没有这刻这么开心过。但她的脸却害怕的抽搐着,看得出内心深处依然有种挥之不去的恐惧。   女孩像听到了什么声音,她打了个冷颤,毛骨悚然的缓缓转过头。   “阿美,你在做什么?”一个女孩从对面的黑暗中走了出来。倪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她拍着胸口说道:“原来是珊珊啊,差些被你吓死了。”   “和李嘉兰的赌,你当真了?”杨珊珊脸色显的十分苍白。   “当然了,她说过只要赢了她就做我的朋友的。”倪美惋惜的蹲下身将已经摔坏的苹果捧起来,叹了口气:“看来只好重来一次了。”   “但是我早说过了,李嘉兰根本就不需要朋友。她绝对不会接受你的!”杨珊珊气愤的喊道。   “我知道。”倪美静静的望着她,可爱的笑着:“但是总觉得她很孤独。我想让她快乐一点。”   “我真的不明白你!”杨珊珊的脸变的狰狞起来:“你到底喜欢她哪一点,那个讨厌的臭女人。我好嫉妒,我真的好嫉妒!”她歇斯底里的抓住倪美的脖子狠狠的摇着:“你知不知道,只有我才是最关心你,最爱你的。只有我!”   倪美咳嗽起来:“放手哪珊珊,好痛苦。”她用力想将杨珊珊的手拉开。   “你不明白。从来就不明白我的心情。”杨珊珊光滑的脸布满了青筋,她将倪美按到地上,恼怒的吼道:“你这个臭女人,枉我这么喜欢你,为什么你总是要勾三搭四。   我有哪一点比不上李嘉兰那三八了?你说!”   倪美满脸痛苦的哽着气,慢慢的全身再也没有力气了。杨珊珊这才清醒过来,她拍了拍倪美紧张的问:“阿美,你没有事吧。对不起,我刚才都不知道是怎么了!”   但是她没有得到任何回答。杨珊珊顿时带着哭腔说道:“阿美,不要吓我阿。我是无意的,真的是无意的。”她将耳朵凑到倪美的胸口,没有心跳!倪美她,已经被活活的窒息而死了!杨珊珊惊叫了一声,她连滚带爬的逃出了厕所。   接着传来她拨电话的声音。“爸爸,快到倪美家来一趟。”她恐慌的说道:“我,我出事了!”   眼前又是一黯。镜中的光芒慢慢的收缩,最后消失了。我愣愣的呆坐着,一时半会儿都没有反映过来,更枉说是将刚才看到的东西在脑中整理出来了。   突然,从厕所一个阴暗角落里有个人走了出来。是女人!她赫然是杨珊珊。她冲我甜笑着:“不语,看来跟踪你是对的。倪美的真相,你已经知道了,对吧!”   “你这个女人,竟然骗了我两次。”我惨笑起来。自己一向都自认聪明,但哪知道竟然在她那里阴沟翻船了,而且还不只一次。   “不过你还是知道了真相。嘻嘻。我们就算抵平好了。”杨珊珊笑的很美,她跪到我身前,微微的仰起头,眼中的异彩流动着:“我们来打个商量好吗。你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当然,你可以得到我,可以像奴隶一般差遣我,让我为你做任何事情。”   我不置可否的笑道:“听起来这笔交易好像满不错的。不过,这算不算是与虎谋皮呢?”   “当然不是了。”杨珊珊嫣然笑道:“我不是虎,只是只温柔的小绵羊罢了。”她满脸的欢快,背在身后的右手微微一动,将插在衣带上的匕首抓到手中,飞快的向近在咫尺的我刺来……   第三部 苹果 第22章 日记   作者:yebuyu   杨珊珊,疯了。为什么会疯掉,我解释不了。那天晚上,她的那一刀当然没有刺中我,反而被我踢了一脚。她立刻便逃了出去。   但是第三天一大早就接到了沈科的电话,他告诉我,杨珊珊进了精神病院。唉,沈科那个家伙,不论是什么八卦新闻,他总是会首先知道。真是猜想不到他是用什么方法知道的。   一直都感觉很迷惑,为什么那栋楼会让自己在镜中看到那一幕呢?它想向我暗示什么?还是仅仅只是倪美的冤魂,她努力的想让我明白她的痛苦,她的冤枉?突然感觉很疲倦,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神。   在那栋楼里削过苹果的人,全部都死了。虽然早已经知道了鬼楼和苹果一定有某种未知的联系,但是当时,我的认知也只限在复印纸记载的数据上,直到相继失去李嘉兰和张鹭后,我才确确实实的体会到,自己太天真无知了。我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低估了那栋楼的恐怖。我一味的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虽然略微感觉到了张鹭斗不过李嘉兰,她们一定会去那栋楼削苹果的。但是自己竟然没有去阻止她俩。甚至内心还有一丝激动和期盼。   我,真该死!是我害死她们的!不过,同样削过苹果的我应该也快要死了吧,只是不知自己的死法会是怎么样的。嘿,希望不要太难看了。   满心的颓丧充斥盘桓在脑海中,我懒洋洋的走出门去。不管怎样,有一件事必须还是要去做。   王成德在和李嘉兰一起坠楼的时候,他的嘴唇不断的闭合着,像是在努力向我表达什么。我的大脑深深的将那些嘴型记了下来。早晨去请教了一个懂唇语的教授,他告诉我,那是笔记本的意思。   我的脑子轰然一亮,感觉一切都明朗起来。对了,笔记本,没想到王成德还留了这么一手!   慢慢的走到王成德的杂货店,这里几天前就被贴上了封条。相关部门正在联络他的亲友处理善后的问题。由于才死过人,再加上这里原本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鬼楼,附近变的更加萧条了。我瞅准没有人的时候,悄悄用铁丝将卷连门拨开来,飞快走了进去。   拉下门,深深的吸了口气,我这才开始寻找起来。说实话,一个单身男人的房间没有一个不乱的,但是王成德的居然乱到了艺术的境界。杂乱无章的商品随意的摆在里边那一间本来用作当寝室的小房间里,有些甚至都放到了床上。不经意的看去。真的会产生一种大海捞针的感觉。   不过东西还是让我在床下棉被的夹层里找到了。那是本软皮的笔记本,乍一看觉得很老旧,但是翻开才发现并没有用过多少页。   我欣喜若狂的立刻翻看起来,过了许久,我才无力的坐倒在那张又脏又丑的床上。思绪乱了,笔记本中的事情看起来应该是王成德不久前才写下的,他记载了自己与陆平的友谊,他们怎么反目成仇,陆平怎么利用他的弱点来威胁他。还有这栋楼的怪异事情。   为了让人看起来不太乏味,我将其归纳起来,把不重要的部分删除掉,记录在下方:人活在世上,总会有许多遗憾的事。我是俗人,当然烦恼和遗憾也不会少。写这篇笔记,并不是为了感慨人生,而是为了记载下这几年来我干过的蠢事。和陆平一起做的蠢事。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很悔恨,同时也在不断的忏悔。其实很早以前我就该死掉了,但是我却痛苦的活了下来,忍辱负重,就是为了将所有的事情都调查清楚。也是为了那些冤死在这栋楼里的英魂。   我知道,当有人翻开这本笔记本的时候,我一定已经死了。我也知道,翻开它的你,虽然不知道你会是谁,但是你一定有非常强烈的好奇心。在这里,我将把自己这些年所知道的所隐藏的秘密统统都告诉你。如果有可能,请你代我解开所有的谜团吧。当然,如果你看完后感觉害怕了,想要浅尝辄止,也请你务必将这本笔记本交到那个人的手里,(后边是那个人的详细地址,我猜想是王成德的某个朋友。)他会知道怎么做。   唉,到底该怎么作为叙述的开始呢?我提着笔,却什么都写不出来。还是从13年前,我还是这个小镇的镇长并结识一个叫做陆平的日本华侨开始吧。想想,所有的一切,就是从那个时候引发的。   陆平是个很有抱负很有远见的年轻人,我很快就和他成了忘年交。在一次酒醉后,甚至将一件生平最遗憾的事情不小心告诉了他。从此,我的厄运开始了。   说老实话,我也并不是什么好人。别人说我是个好镇长,是个尽心尽责为人民服务的老实人。嘿,那只不过是我太会演戏了。我从来就不相信什么朋友的友谊,所以自己常常有意无意的透露一点自己的把柄给自己的朋友,这样会让他们产生一种优越感,也会觉的我很信任他们,从而使不稳定的友谊长久不断的持续下去。但是他们决不会知道,那些所谓的把柄根本就是无关痛痒的。   嘿嘿,没想到陆平是个比我更阴险的人。他抓住了我的致命把柄不断的威胁我。虽然我追悔莫及,但又能怎么样,只好不断的顺他的意了。   有一天,陆平神色紧张的找到了我。“我杀人了!”他对我说道。当时我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直到他再次冲我重复了一次,我才吓的将手中的笔都掉到了地上。   “到底怎么回事?”我尽量平静的问。   陆平歇斯底里的说:“我不小心,真的是不小心。我没想到她那么脆弱。我只是像她求婚,可是她不愿意,所以就激动的抓着了她的脖子苦苦哀求她,没想到她就那样死掉了。”   我的脑子飞快的转动起来:“你是想我帮你?”   “求你帮帮我,不然我的理想,我的抱负,什么都会完的!”陆平紧张的端起茶杯猛灌了一口水,虽然他是在恳求,但是语气里却像是在命令我。他仿佛在说自己如果被捕的话,他绝对会把我的事情宣扬出去。   “好,我帮你这一次。”我顿了顿,说道:“但是从今以后,我希望我们都可以将对方的把柄忘掉。”   “一言为定。”陆平像早猜到了会如此,他笑起来,但那却不像是宽心的笑容。   被陆平杀死的那个女孩长是小镇西门的卖花女,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此时,她软软的倒在地上,衣衫凌乱、残缺不全,像是遭到强暴过。她原本漂亮的脸狰狞的狠狠瞪视着前方,显的十分诡异。一袭雪白的长衣上布满了点点的血迹,而且她的右手里还紧紧的握着一个被血染的鲜红的苹果。   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愤怒的冲陆平吼道:“你没告诉我,你强奸了她!”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死了。”陆平不慌不忙的说。这让我很怀疑刚才的慌张是他故意装出来的。   但是现在说不干已经晚了,我无奈的和他一起将那个可怜的女孩肢解成了5个部分,分别用水泥封在五座当时还在修建的建筑物内。然后我用‘失踪’这个词语安慰了哭得死去活来的那个女孩的母亲,也用这个词语在2周后结了案。   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了一段时间,开始陆平还遵守诺言,可不久后有开始威胁起我。   我气急败坏的找他理论,但他只是冷笑道:“那件案子你也是同党吧。”我无语,也没有办法抗拒,只好不断的助纣为虐。直到8年前,我实在不能忍受他一次又一次过分的要求了,毅然辞掉了镇长的职务。   也是那年的不久后,那栋楼建成了。他死在了那栋楼手里。我欣喜若狂,但是丝毫没有发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为什么这栋楼在修建途中突然改变了意图,从高级旅馆修建成了居民楼?为什么这栋楼会有人相继死去?   谜团一个接着一个的在我的心里扩散开来。于是我租了一个铺面在这栋楼住了下来。   经过这么多年来的调查,我发现所有的人都死在每楼的右手第一个房间里,而且,他们都是在那栋楼里接触过苹果后才出事的。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被我们肢解了的女孩。   总有一天,她会来找我……   第三部 苹果 尾声   作者:yebuyu   “老爸,你有200万吗?”   “有。”老爸不解的看着我,突然释然的大笑起来:“哈哈,我的傻瓜儿子,你终于开窍想去国外留学了。好好,很好!”   我皱起眉头不悦的说:“不是这回事,我想你用200万将6个地方买下来。”   “你又想发什么神经了?”老爸沉下脸。   我为他倒了一杯水,坐到沙发上说道:“嗯,恐怕用普通的方式你是不可能明白的。   我们来换个角度说吧。你认为你儿子的命重要,还是200万重要?”   “废话,当然是儿子了。”老爸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突然问:“你是不是又遇到什么古怪的事情了?”   “不错,所以你不把那6个地方买下来,然后把它们拆掉,你儿子我一定会没命的。”   “200万吗……哼,是哪六个地方?”   我松了口气笑起来:“大南路7号楼,和它周边的5个老建筑。”   一个星期后,那栋鬼楼以及它附近的10多年前建成的钟楼,旅馆,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娱乐中心这些早已废弃的建筑物开始拆毁了。由于那里远离市中心,而且又是镇政府头痛的几座重点闹鬼房,所以价格开的非常便宜。但是即使再便宜,我也没想到老爸竟然用了一半的钱就把买下来了。(其实政府开价是在300万以上的。)唉,那老顽固果然是天生的商人。   在拆大南路七号楼的时候,我让老爸在工地上竖起了一个显眼的牌子,上边写道:‘禁止带苹果入内,否则后果自付。’那些建筑物整整花了1个多月才拆完。其间我约了沈科和徐露到咖啡馆去了一次。   “结束了吗?”沈科长叹了口气问。我沉默不语了许久,这才摇摇头:“或许吧。除了那栋鬼楼,前些日子工人在的其余五个建筑物里找到了分割成五部份的卖花女的尸体。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有了个很令人震惊的发现。是关于那6个建筑物的联系的。”   沈科和徐露顿时抬起头来。   我拿出一张纸将那6个建筑物的位置画了下来,并用直线连在一起,然后询问的注视着他们。徐露大惑不解的瞪着那张纸,她实在是瞧不出有什么虚实。沈科也是愣愣的凝视着,不断用手比划着什么,突然惊讶的叫出声来:“五茫星!钟楼,旅馆,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娱乐中心竟然构成了五茫星的五个角。”   “不错!”我点点头:“这是西方所谓的白色五茫星。据说它可以让百病缠身的身体好转过来。它是属于五茫星阵的无害的那一类。”   “无害?那么为什么又会死那么多人?”沈科声音急促的问。   我缓缓说道:“它本身的确是无害的,但是当它的五个角都被邪恶或者怨灵占据的时候,就会产生某些异变。”我用笔狠狠的将鬼楼每层第一个房间整个圈了起来:“它会在最中心点将怨灵的怨恨不断增强,强到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步。”   “就算你是对的吧。”沈科沉吟了半晌问:“但记得你和小鹭曾遇到过许多奇怪的事情,而你总说和那个鬼楼有很密切的联系。这些你又怎么解释?”   我苦笑了一下:“我调查过那1百多个人的死因,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共同点——他们都在那栋鬼楼的第一个房间里接触过苹果。而根据王成德的笔记本的描述,那个买花女死前手里还紧抓着苹果,那么我们可以猜想她和苹果一定有某种很强烈的羁绊。强烈到她要杀掉所有接触到苹果的人。”   “什么样的羁绊?”徐露好奇的问。   “或许只有陆平和她自己才知道吧。”我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至于我前些日子遇到的奇怪事件,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很合理的解释。三天前我去请教了一位大师,他告诉我,被强大的怨灵害死的人,他们的灵魂是不能升天的。他们会被禁锢住,变为地缚灵,永远无止境的徘徊在他们死掉的地方。”   “好可怜!”徐露和沈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不用担心,自从我们把那个卖花女的尸体安葬后,那里的怨恨也消失了。那些枉死的幽魂也应该摆脱了束缚吧。对了!”我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烟盒大小的竣黑色铁盒子放到桌上:“这是从那栋鬼屋里挖出来的,你们知道是什么吗?”   沈科拿在手里掂了掂:“很沉,是不是铁块?”他将它翻了一面,突然咦的叫出声来:“这里还有生产地址。”我将头凑过去,看到他的手指在MadeinUSA的字样上。   “美国制造的!”沈科迷惑的抬头望着我。   “不,是日本制造的。”我指着在一个很不显眼的地方刻着的昭和13的字样。   “但是这里明明有MadeinUSA的字样啊!是不是刻错了?”一直不哼声的徐露也大惑不解起来。   我摇摇头:“没有错。记的从前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过,日本一个叫做乌萨的城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凡是那个城市出产的商品,都会被打上了MadeinUSA的字样。USA是乌萨的日文拼音。”   “那……那么这玩意儿是二战前的东西?!”沈科大吃一惊。   “不错!准确的说是1938年制造的。”我将那个铁块般的东西放在手心里玩弄着,声音又低沉了下来。   “那么对于这个东西,你有什么头绪吗?”沈科重重的靠在椅背上。   我苦笑了一声:“完全没有。但是我总认为它一定和那座鬼楼有很深的联系。切不断的联系。”   “什么联系?”   “不知道。恐怕只有到日本去才有可能弄的清楚了。”我哈哈的干笑起来,站起身,走了出去。   不忘抬头望望天空,太阳艰难的刺破了厚厚的秋雨云。用力的吐出一口气,我又莫名其妙的笑了,大笑,疯狂的笑。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   这个事件看似已经结束了。但是感觉谜团仍然有许多还没有解开。一直在想,为什么我会在镜子里看到那一幕。如果没有看到那一幕,我或许已经被杨珊珊杀掉了吧。那么,到底是谁救了我?   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我拼命的摇着头,想将所有的烦恼都甩掉。但是最后,我终究买了两束花走进了墓园。李嘉兰和张鹭的墓碑并排放在一起,照片里,她们的笑容很美,也很甜。就像是知道了我会来一般。   “对不起,我没有去参加你们俩的葬礼。”我将花轻轻的放在墓前柔声说道:“其实我是想去的。但是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因为真正该死的是我,是我的好奇心害死了你们!”   愣愣望着她俩的照片,心又如刀绞般的疼痛起来。“该死!今天的风沙真大!”我用手抹去刚流出的眼泪,终于又再次违背了绝对不哭的誓言……   哭了……   我的遇鬼经历第三部。苹果(完)   后记:   第三部的尾声写的有些匆忙,所以肯定有许多本来应该解开的谜团没有提及到。   再加上第一和第二部里边许多网友都纷纷留言说有些地方不能理解。所以请大家将你认为有疑问和疑惑的地方留言或者发E-mail(yebuyu@hotmail。com)给我。然后我会综合所有的疑点写一部番外篇。谢谢大家对这部小说的鼓励和支持。无上感谢。我会继续写下去的。   嗯,顺便提一下下一步的作品吧。我会继续加强人性的描写,总的来说,下一步的心理诡计比较多,当然,故事里的鬼这种东东还是不会直接出现的。恐怖故事嘛,总是要留下一些悬念供给大家思考的,哈哈,对吧:)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4 脚朝门》夜不语   文案:   小镇上发生了一起残忍的凶杀案,被害者的头部被残忍的用利刃割去,而警方认为的凶手,却在几天后自杀了!追查之下,夜不语惊讶的发现,这两个死者的床位都正对著门,也就是睡觉的时候“脚朝门”!   一张藏在地板下的纸条,让夜不语走进一个封闭保守的“黑山镇”。离奇失踪的浮尸、会找尸体的稻草人、似真似假的噩梦……   再再挑战夜不语的认知与神经,无尽的恐惧就像黑暗一般吞噬了他,在不断的探察中,又一个黑匣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我艰难的伸手从裤兜里掏出电击防狼器死命的压住电钮不放,一阵阵蓝色电流顺著那玩意儿的身体在黑暗中四处流窜翻腾,我甚至可以闻到腐烂的恶臭中有股烧焦的味道。   但那玩意儿只是狠狠掐著我的喉咙!我拼著最后力气掏出手电筒,正对那两团绿森森的东西拨开按钮,它才仓皇的捂住眼睛蹲到墙角。……   前言   在讲述这个故事之前,我想先画蛇添足,解释一下脚朝门的意思。所谓的脚朝门,顾名思义,从字面上就看得出来是用双脚对向门。   当然,要完成这个动作,一定要符合三个条件:一,要有一对活生生的双脚;二,要有门;三,睡觉的时候,一定要睡在双脚可以正对着门的方向。   如果你睡觉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话,那么恭喜你。   你随时都会……   死掉。   引子   夜,又是一个安静而又祥和的夜晚。秀雯独自躺在床上生着闷气,原因?当然是又和自己那个古怪的男友吵架了。说起自己的男友就是一肚子的气。算起来,他也是这个镇上小有名气的心理医生,可不知为什么,偏偏就是不懂自己的女朋友在想什么。   “臭李庶人,死李庶人,信不信哪天我真死给你看!”秀雯赌气的将枕头丢在地上,大声喊道。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看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淩晨一点一刻了。   “那个死人,这么晚了才想到来向我道歉。哼,我才懒得给他开门呢!”虽然口里是这样嘀咕着,但是她还是立刻爬下床,满心欢喜的向门走去。   一个穿着黑衣的高大男人倚在门框上,静静的站在外边。秀雯嘟着嘴,装出生气的样子,高声说:“就算我给你开了门,也不代表我会原谅你,今天你真的是太过分了!”   她背过身向床走去。那个男人依然默不做声,只是静静的走进了房里。他走到她身后,左手用力的抱住了她的脖子。   秀雯轻轻的呻吟了一声,正想转过头望他,不经意间突然看到了地上的影子。他!他的右手里拿着一把细细的尖刀。   “你要干什么?!”她惊声叫道。   只见身后的他,嘴角绽放著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他漠然、熟练,而且毫无犹豫的将尖刀刺进了她的脖子里。她最后一样看到的,竟是一片鲜红。那,一定是自己的血。   “啊!”秀雯满脸煞白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她不断的喘着气,思绪依然还痛苦的困在因梦境引起的恐怖感中。   “梦!原来是梦!”秀雯喃喃的自语着,内心却丝毫没有任何欣慰的感觉。   怎么会做这种梦?太真实了!真实的可怕!她爬下床,刚想去冲个冷水澡,清醒清醒头脑,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一股莫名的恐惧爬上心头。她死死的盯着门,突然感到近在咫尺的门,竟然透着一种无法形容的诡异。这种诡异带着强烈的诱惑力席卷了自己,控制了自己。秀雯伸出手,慢慢的向门伸去……   午夜,墙上的挂钟,在黑暗中滴滴答答的走着,最后,它停住了,不偏不倚的停在了淩晨一点一刻。   第一章 监囚   许多人都说过,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但是我从来都不以为然。其实公不公平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水中的鱼儿一样,你知道它有眼泪吗?或许它有吧,那么,你又会不会清楚的看到它哭泣的时候?没错,你不可能看到,因为你永远都不可能分清楚什么是水,什么是泪……   我叫夜不语,一个穷极无聊,又极度郁闷的男孩。我有旺盛的好奇心,或许正因为如此,我才会遇到许多离奇而又诡异的事件吧。   脚朝门,不入生门入死门,其实在整理《脚朝门》事件时,我曾有过一段时间的犹豫,这个事件在许多人看来,或许并不算恐怖,但却重在奇和诡异。   也正是因为它的奇和诡异,我才将着墨点转移,放弃了从前那种妖异写法,第一次毫无花俏的平铺直叙。但不要以为这样就会不够吸引人,不!慢慢翻看下去,它甚至会吞噬你的灵魂……   古经纶有云:“上有神数七兆八千五百亿的神,下有佛数九兆亿的佛。举头三尺见神明。”   不管它原本的意思是什么,但可不可以用来说明,一个人身上会发生的偶然几率呢?   《苹果》事件后过了半年,濒临崩溃的我,好不容易才重新振作起来,开始了正常的高中生活。而那个偶然发现的黑匣子,自己也随手丢到了杂物柜的角落里,和那时的记忆一起尘封了起来。   原本以为,生活可以这样庸庸碌碌的不断延续下去,但是,该来的,还是无法阻挡的到来了。   “警官,你觉不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罪恶?”口供室里,那个嫌疑犯嘿嘿笑着,轻声说:“我有。每当我面对自己的病人时,总感觉他们很肮脏!就像榴梿一样,不管它有多美味,还是掩盖不了它本身的那股酸臭。嘿嘿,警官,我闻到了,你也有那种酸臭!”   王哥沉着脸,不耐烦的问道:“臭小子,不要再给我耍花枪了。快说,张秀雯是不是你杀的?”   那个嫌犯悠闲的紧靠在椅背上,仰望起天花板,好久,这才慢慢道:“其实你根本就不想当什么员警吧!这种工作又累,薪水又少,而且每天都带着危险,你非常讨厌这种刺激!”   他坐起身,用洞察一切的目光直视着王哥的眼睛,沉声说道:“其实你一直都在考虑转业的问题,但可惜的是,你高中毕业就进了警校,然后便被分配到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上。你没有别的文凭,所以你一直都害怕自己辞职后,会养不活自己,更养不起你的家庭!”   “够了!”王哥皱着眉头,一副忍耐就要到极限的样子,“这里是口供室,是我来审问你!不是让你来审问我!”   那个嫌犯毫不在乎的笑着,继续说道:“你有想过要贪污。嘿嘿,但是你的官职和权力太小了,而且你也怕曝光,那样一切都完了,前途还有家庭……你的胆子其实远远没有你自己想像的那么大,所以当你有了孩子后,你决定要顺其自然。你为自己买了高额的保险金,你认为如果自己有一天殉职了,至少你还可以为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留下一大笔安家费。”   那个嫌犯深深的吸了口气,用怜惜的口吻说:“你的人生多么卑微,多么肮脏,就像蟑螂一样,每天都苟延残喘的活着,这样的人生有意义吗?你是不是有想过,死了,都比活着好呢?”   “妈的!”王哥握紧拳头,慢慢的站起身来。   “靠!”监视室的同事见势,立刻急忙的冲进了口供室,抱头的抱头,抱脚的抱脚,拉住了他。   “滚开!你他妈的让我阉了这个王八蛋!”王哥一边怒吼着,一边用力朝那个嫌犯的方向乱踢。   “你看到了吧。”表哥夜峰咳嗽了一声,转头望望我,沉声道:“这就是李庶人,今年二十四岁,镇上唯一的心理医生。他有一个亲密的女朋友,叫做张秀雯,五天前的深夜,她在自己租的公寓里被谋杀了。凶手用一把非常锋利的刀,残忍的将她的脖子切断。在凶案现场,我们找不到被害者的头部和凶器,初步怀疑是凶手将她的头带走了。”   “你告诉我这些干什么?”我皱了皱眉头,到现在我都还是相当困惑,自己为什么会被唐突的请到分局监视室,来看这场闹剧。   表哥丝毫不理会我的发问,自顾自的讲道:“我们怀疑是李庶人杀了张秀雯。而且现在的证据也实在对他不利。第一,在发生凶案的前一天中午,李庶人的秘书看到他和张秀雯吵架。第二,在案发的时候,李庶人完全没有不在场证明。但很可惜,我们一直都找不到凶器和死者的头部,没有足够的证据起诉他。再加上他是个颇厉害的心理医生,我们无法在他的口里讨到任何便宜……”   “那你应该去找七哥吧,他不是你们警局的犯罪心理学家吗?”我颇为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   表哥顿时满脸通红起来,支支吾吾了半晌,才挤出几个字:“你不是看到了吗?七哥就像王哥那样,都快要被那个家伙给弄疯了!”   我愣了一愣,突然想到了些东西,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那一刹间,我明白了表哥找我来的理由,不过,那实在太过荒唐了!   “你猜到了吗?”表哥等我笑够后,小心翼翼的问。   “我拒绝。”我瞪了他一眼,毫不犹豫的答道。   表哥顿时拉大了嘴巴,他紧张的说道:“算我求求你,这可关系到我们这一区的声誉,而且最最重要的是,还关乎我们的年终奖金!”   “就算你这样说,我也没办法啊。”我挠挠头,困扰的说道:“由我这个非警务人员来审问犯人,不是不合规矩吗?况且我还只是个高中生而已!”   “没关系,你不说,我们不说,谁又会知道呢?况且等一会儿我们再帮你化一下装,让你成熟个五、六岁的样子,到时候就算熟人都不容易认出你了,更何况是那个素不相识的李庶人!”表哥用力的拍着胸脯,一副包在我身上的样子。   我不置可否的耸耸肩道:“但是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犯罪心理学这一类,而且我也不想赴七哥的后尘。”   “绝对没关系!我们对你有信心!”表哥拍了拍我的肩膀,信心十足的说:“你从小就很会搞心理诡计,这个警局里,哪个没有吃过你的亏?”   “你这算是夸奖我吗?”我满脸愠怒的瞪了他一眼。   “嘿嘿,当然是夸奖了。”表哥干笑起来。   “好吧,我们还是干脆的直接进入正题。”我坐下来,用中指轻轻磕着桌面,说道:“如果我答应帮你的话,我有什么好处?”   “好处!你是说好处?!”表哥装出满脸吃惊的样子:“我们都快做十八年的亲戚了,帮这点小忙也要叫我给好处!”   我微微一笑道:“这似乎不是什么小忙吧。首先,你们为什么要找我,而不向上级申请,临时调派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来呢?”   “这是因为……”表哥支吾起来。   “是因为你们怕被上级知道吧。”我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话,“七哥身为一个犯罪心理学家,却被一个嫌疑犯给牵着鼻子走,甚至险些被他弄的疯掉,如果上级知道的话,一定会有人置疑他的心理学家资格,他会有被炒鱿鱼的危险。然后是你们,你们都被那个李庶人弄的神经兮兮的,害怕审问他,害怕和他说话,如果上级知道的话……”   “不要说了!”表哥抱着头大喊了一声:“对!没错,你全说中了!你小子到底想要什么报酬才肯帮我们?”   我愉悦的笑了起来,说:“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以后或许有些东西是我很想知道的,那时候希望你们能尽量给我开绿灯。”   “就这么简单?”表哥狐疑的看了我一眼。   我一脸无辜的说:“对啊,难道我会出什么难题,为难自己的表哥吗?”   表哥顿时爽朗的笑起来:“成交!哈哈,看来我的魔鬼表弟偶尔还是很可爱的。我看李庶人那个王八蛋要倒楣了。”   “我看是某人以后会有的忙了吧。”我一边暗自笑着某个掉进了我的圈套,还以为自己得了便宜,一个劲儿帮我数钱的傻瓜,一边透过单向玻璃,打量着口供室里的李庶人。   这个家伙异常冷静的坐在椅子上,眼睛许久都不眨一下。听表哥说,疲劳审问法对他丝毫没有效果,他可以不吃饭、不喝水的就这么坐上一天,甚至连厕所都不用去上。这样的人,真的还算是人吗?   我大有兴趣的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哈哈,看来最近都不会无聊了。   第二章 审讯   “你是谁?”   “李庶人。”   “你为什么要杀张秀雯?”   “我杀了秀雯?凭什么说是我杀的?警官,你有证据吗?”   坐在他对面的我笑了,直视着他的眼睛,淡淡说道:“她是你女朋友吧?她死了,你为什么还能这么冷静?”   李庶人丝毫没有躲开我的眼神,唏然道:“世界上有哪条法律规定,女朋友死了就不能冷静?”他充满血丝的眼睛中,丝毫没有疲倦的神色,他精神顺适,几乎看不出这个家伙已经有四十个小时没有睡觉了,果然是个怪物。   我站起身来,说:“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总是喜欢把自己的感情埋藏在肚子里,不管这种感情有多痛苦,他们都从不愿意表露出来。你是这种人吗?”   李庶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慢条斯理的说:“你认为我是这种人?”   “不错。”我回答的很爽快。   李庶人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大笑,就像听到了一个绝世笑话般,笑的几乎要掉了下巴。过了许久,他才强忍住笑意,讥笑道:“没想到你还是个风趣的人。”   “彼此彼此。”我丝毫没有愠怒,继续说道:“你很厉害,只凭一张嘴就把整个警局里所有人都弄的神经兮兮的。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为什么像你这样高学历的才子,会到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来开心理诊所呢?到大城市里,不是会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前途吗?”   “你猜啊。”李庶人用狡黠的眼神盯着我,然后又用略带嘲讽的语气道:“不过我想你就算把头猜爆也不会有答案。嘿嘿,就像我猜不到为什么这个警局里的疯子们,会让你这种嘴上无毛的小鬼来审问我一样。”   我微一吃惊,没想到他只看了我两眼就发现了我的年龄。该死,我就说那个一直都在给死人化妆的吴哥靠不住嘛!用手挠了挠头,我不动声色的笑道:“其实你应该猜的到,既然是我来审问你,那么就一定有办法让你说实话。”   “这么有自信?”李庶人也笑了,只是嘴角依然带着那丝令人讨厌的嘲讽,就像在嘲笑我的自不量力。他深深的吐了一口气,道:“年轻真好,年轻人就是这么有朝气。”   “你不过也才二十四岁,离老还有很远。”   “我?二十四岁?”李庶人眼神迷茫起来,他苦笑着:“二十四岁!对,我的确是二十四岁,唉,我也还很年轻。”   他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这番话说的这么乱七八糟的?就像他连自己的年龄也不敢确定似的!哼,他不会是想唬弄我吧?   我皱起眉头,看了他好一会儿,李庶人突然抬起头,对我笑道:“我没有想要唬弄你,只是单纯的情绪冲动罢了。”   我心头又是一凉。这个家伙,他竟然猜到了我在想些什么。   “算了。”他叹了口气,喃喃的说道:“小兄弟,你有没有想过,这个世界很罪恶?”   “罪恶?”我心里一动,知道好戏终于上场了,“对不起,我不觉得。”   “哈哈,所以说你还年轻。”李庶人用低沉的声音道:“这个时代的人喜欢用两极论,老是把人类分为两种人,男人和女人,好人和坏人……哈哈,他们认为这两种分法是绝对的,但是真的是绝对吗?男人可以变性做女人,而好人也会因为某些事情变成坏人。这样看来,绝对的分法,也是绝对不绝对的。”   “你想说明什么?”我眉头大皱。   “没什么。只是,你不觉得很罪恶吗?”   “哼,这有什么好罪恶的,哪里罪恶了?”我冷笑道:“你这番不明不白的话,我怎么可能听的懂?”   “不,你应该会懂。总有一天会懂的。”他突然坐直身体,直视着我的眼睛,“你有没有听过这个心理谜题,是一位心理学大师临死前向他的学生提出的。   “他问他的学生,如果有一个人,他是个狡猾奸诈的恶棍,他心机很深,一生都在为一个极大的阴谋而伪装成绅士。他做了一辈子的绅士、好人,这一生中从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假设他就快要实现自己罪恶的阴谋时,突然暴毙,那么,你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呢?”   我毫不犹豫的答道:“嘿,这还不简单,他当然是……”呼之欲出的答案,突然哑然而止,我竟然感到头大起来。   不错,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呢?是好人,因为他平生做的都是善事,但是他分明是有目的才做好事的!那算他是坏人好了,但是……但是,他又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唉,这个问题,分明就像世界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那么糟糕,根本就不容易有答案!   李庶人意味深长的笑着,脸上流露出一种莫名的狂热,“你也感觉到了吧!你不觉得,世界的一切都很罪恶吗?”   我满脸苍白,过了好一会儿才摇摇头,缓然道:“我知道你想说明什么,但是这并不代表有什么罪恶。”不错,我的确明白了李庶人向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涵义,他想向我透露自己的想法,一个否定一切的想法。   我顿了顿又道:“或许世界上所有的人为善为恶都有自己的目的,但是这都很正常,谁做事没有目的了?而且就算有些人做尽坏事,这并不代表他只是为了一己私欲吧。”   李庶人脸上的狂热顿时黯淡下来,他大失所望的又看向天花板,似乎再也不屑看我一眼,沉默了许久他才冷冷说道:“你走吧,从现在起,我不会再和你说一个字。”   “有没有搞错,他说不会再和你说一句话,你就真这样走了?”表哥夜峰吃惊的差点掉了下巴:“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好搞定了?”   我懒洋洋的说道:“我也没有办法啊,你应该看得出来那家伙绝对不是一般人。他说不会和我再说一个字的话,我敢打赌就算我坐在里边一百年,他都会老老实实的装哑巴,而且这次审问也并不是没有收获,至少我确定了一点。”   “好兄弟!”表哥顿时喜笑颜开的拍着我的肩膀,低声问:“你确定了什么?”   “李庶人不是凶手。”   表哥吃惊的问:“他不是凶手?那个满嘴都是什么世界罪恶的家伙,竟然不是凶手?你搞到了什么证据吗?”   “没有,完全靠第六感!”我天真的对他笑起来。   “第……第六感?!”表哥的脸上飞快的流露出收张不遂的样子,他掐着自己的喉咙几乎跳了起来,很显然是在努力的压抑自己,不喊出那句问候我的老妈、他的表姨那句不太文明的话。   走出警局,我的笑容顿时全部收敛了起来。李庶人,这个家伙真的很有趣,嘿嘿,看来我有必要仔细的调查调查他了。   第三章 不老人(上)   又是个阳光充足的盛冬,窗外的热度透过可怜的单层玻璃渗透入教室里,让人不由得生出一种昏昏欲睡的烦闷。   我伸了个懒腰,眼神从已经偷看了好几堂课的资料上移开,怜惜的望向讲台上一边打哈欠,一边唾沫四溅的物理老师,叹了口气。   从表哥那里拿来关于李庶人的资料,我反反覆覆看过了好几遍,只得出了一个结论——他是个非常简单的人。   一年前,他来到这个镇,开设了一家私人心理诊所。半年后,开始和张秀雯交往。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晨五点起来晨跑,六点半吃早饭,八点半回到诊所里开始营业,一直到下午六点才结束。据她的秘书说,他从来不午休,也没见过他吃午饭,还说李庶人一直对张秀雯很好,他俩很少吵架。   附近的邻居对李庶人的口碑不是一般的好,夸他是绝世好男人。有些老婆婆老奶奶甚至还十分气愤的骂员警抓错了人,说像李医生这么好的人品,怎么可能是杀人犯?   我苦恼的用手指轻轻的敲击着课桌,不住的思考,突然,一团纸从右边飞过来,准确无误的打中了我的头。正气不打一处来的我猛的转过头去,想看看是谁这么大胆,居然做出这种无异于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屁股上乱摸的大胆行为,结果差些碰到了沈科那露出满脸恶心献媚笑脸的头。   “干什么?!”俗话虽然说拳头不打笑脸人,不过依然挡不住我的恶声恶气。   沈科嘿嘿的笑着,看得出他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好,“小夜,今天中午我终于和小露约会了。她对我好热情,真的好热情,在街上还主动挽着我的手。天哪,你相信吗?是那个徐露,我一直都在暗恋的那个徐露!她竟然会主动挽着我的手!”那家伙眼睛发出幸福的光芒,手抱在胸前陶醉,似乎正一次又一次的回想中午的事情。   “喔,没想到那个小妮子这么开放。”我头大的看了这白痴一眼,不经意间在他外衣的肩膀上,发现了一小团微显黄色的痕迹,略一思索,忍住笑问道:“你的徐露最近好像感冒了吧?”   “对啊。今天中午就是去陪她买感冒药的。有问题吗?”沈科大惑不解的看着我。   我摇摇头,继续问道:“那么她在挽住你的时候,有没有做过类似于想要将头靠到你肩膀上的举动?”   “你!你怎么知道?”那家伙吃惊的几乎要叫出声来,眼睛一翻,怀疑的问道:“你小子,不会就跟在我们后边吧!”   “我哪有你这么无聊。”忍住想要踢他一脚的冲动,我叹了口气,同情的拍了拍他的手臂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   沈科狐疑的又看了我一眼,见我不愿再做过多的解释,便又幸福的陶醉在中午那短暂的良辰美景中了。   我苦笑着将视线从他那有着古怪笑意的脸上转回来,继续用手指轻敲着桌面,考虑是不是该把略带残酷的真相告诉他?   不过,这个念头立刻便被自己打消了。我这个人虽然不怎么识趣,但还不至于那么残忍,残忍到要去破坏一个正值青春期的男孩那可怜的幻想。   唉,不过无常的世事也往往就是如此,不论遇到再微小的事情,人也总是会往好的方面想像,可惜那样的想像,往往和事实相差甚远,就像沈科中午和徐露的约会一样,我敢肯定事实绝对不是他想的那样。   从种种迹象看来,一定是走到半路上,患了感冒的徐露鼻涕流了出来,但身上的卫生纸不巧都用光了。这个爱美的女孩情急之下,只好临时借用某个傻瓜的外衣当作抹鼻布,而且为了不让那傻瓜发现自己的企图,女孩先是挽住了那傻瓜的手,然后再慢慢的将头靠在那傻瓜的肩膀上,温柔而又文雅的,慢慢将自己还有体温的鼻涕,全部赏赐给了那件倒楣的外衣。   我甚至还可以确定徐露阴谋得逞后,肯定还抬起头,露出自己干净而白皙的脸,对那白痴可爱的笑了一笑。不过这白痴就惨了,我眼睛朝右边瞥了一眼,只见那白痴头部向上仰望着天花板的白炽灯,还在那儿一个人不住的痴笑着。唉,可怜的人。我看这种情况下就算我告诉他实情,估计他也是不会信的。   “对了,最近你在研究有关李庶人谋杀自己的情人的事情吧,有什么新的进展吗?”沈科像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   我立刻苦恼起来,“完全没有发现,从警部拿回的有关李庶人的资料,全都是些正面材料,几乎都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圣人。再调查下去,我这个无神论者都快要相信世界上真的有神存在了,至少李庶人就是耶稣基督的转世,靠,如果能弄些他作奸犯科的资料就好了!”   “小夜。”沈科用像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低声说道:“你昨天不是说李庶人不是凶手吗?既然他不是凶手,那么对他有利的正面材料越多,不是越容易帮他脱罪?你查他作奸犯科的资料干什么?”   我哼了一声:“我可没有想过要给他脱罪,况且警方手里的证据也判不了他任何罪,最多拘留他四十八小时罢了,估计那家伙昨天一早就给放出来了。不过李庶人……我总觉得他很古怪,而且这个事件绝对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沈科苦笑了一声:“我倒是觉得你这个人最古怪,好奇心氾滥的越来越不像话了。”   “承蒙夸奖。对了,你也把这些东西看一遍吧,我想听听你的想法。”我将课桌上的一部分资料递给了他:“看完后我请你喝咖啡。”   “好,就冲你的咖啡,我拼命也要把这些厚的像辞海的东西看完。”沈科大义凛然的用手在那堆厚厚的资料上拍了一拍,突然阴笑道:“能不能顺便也请小露。”   我用手撑住头对他笑起来,“你是不是还想我能在她到后,自动识趣的买单滚蛋?”   “小夜!你太看不起我了,我会这样对待朋友吗?”沈科义愤填膺的说,脸色突地一变,搓搓手笑嘻嘻的又道:“当然你能这么做最好了,嘿嘿。”   “你这家伙,真是越来越犯贱了。”我狠狠的踢了他一脚,恶声恶气的说道:“快些看,在下午课结束前你小子还没看完,当心我让你明天早晨找不到脑袋洗脸。”   满意的看着他委屈的将视线定格在资料上,我低下头又一次思索起资料上记录的每一个细节。   李庶人,男,二十四岁。十九岁时考入一所著名的大学,就读心理学系。两年后,也就是他二十一岁时,破格取得心理学硕士学位。在每个人都以为李庶人还会继续深造的时候,他竟然放弃了学业,去了离这个镇不远的黑山镇,然后一年前又来到了这里。   越往下想,我就越是头痛。从资料上看来,李庶人这家伙似乎很有个性,也很有主见。但是换一种说法,也可以说他为人古怪。   从普通人的认知角度上判断,李庶人很笨,笨的会在人人羡慕的事业学业高峰期,把一切都放弃了,然后跑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龟缩起来,甘愿过那种根本就不应该适合他的贫寒生活,这即使在普通人的逻辑思维上,都是会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的地方!但是李庶人却偏偏这样做了。   哼,一个可以在两年内读完大学,而且直接取得硕士学位的人,纵使他不是个天才,那么他至少也该是个聪明人。虽然我和李庶人接触不多,但看得出他确实是个聪明人,甚至比大多数人更聪明,无疑,这种人不应该会干出这种蠢事,但是他又确实干了……唉,我的老天,这家伙表面看起来很单纯,但一深入进去,他的行为却有些说不出的奇怪。   究竟是什么让他放弃了学业,甘愿跑到这里来开心理诊所?我相信一个聪明人干任何事情都绝对有他的目的,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有什么让他不得不待在这里的羁绊吗?   “咦,奇怪。”沈科咦了一声,用笔使劲的戳我的胳膊。   “有什么发现?”我立刻将耳朵凑了过去。   “根据资料上说,李庶人是二十四岁吧?”沈科胡乱翻动资料,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但是看他的日常起居,总让人觉得他实在不像是这个岁数的年轻人,更像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   还没等他说完,我早已忘掉了自己还在上课,满脸震惊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对了!这就对了!难怪我总觉得他的生活规律有古怪,原来是这样!”我忘乎所以的用右拳敲着左掌,大声说道。   整个教室顿时鸦雀无声,每个人都若有所思的,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大发神经的我。   突然,一颗粉笔准确无误的打中了我的头。“各位同学,有谁知道疯人院电话号码是多少?”李阎王拍拍手上的粉笔灰,瞪了我一眼,“夜不语,现在给你两条路走,一是进疯人院,二是把你手上的物理课本抄五遍,明天早晨交给我。”   “有第三个选择吗?”我厚着脸皮问。开玩笑,把物理书抄上五遍,不花上整个通宵才怪。我哪有这个美国时间?今天晚上我还想去张秀雯的死亡现场实地考察呢。   “当然,你想要学校给你记过处分的话,我也不会介意。”李阎王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   “我抄书。”我神情沮丧的丢盔弃甲,投降了。   第四章 不老人(中)   “对不起,我来晚了。”   徐露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在沈科身旁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没关系,男人等女人天经地义嘛。”   沈科一边做出一副绝世好男人的恶心模样,一边一个劲儿给我打眼色,要我识趣点儿早点滚蛋。   我装作没有看到,慢慢的嘬了口咖啡,说道:“那个李阎王太狠毒了,竟然罚我抄那本该死的物理课本五遍。”   正喝着热咖啡的徐露一听,差些没把嘴里的咖啡全吐出来。她用劲的捶了捶自己的胸口大笑道:“小夜今天下午好秀逗,全班都在笑你,不过没想到你修养那么好,竟然连脸都没红一下。”   “就是,就是。”沈科拼命吞下一大口咖啡,飞快的介面道:“如果换了是我和小露的话,早就挖个洞把自己给埋进去了。虽然我一直都知道小夜的脸皮比较厚,不过没想到竟然会厚到这种程度。”   “哼,你们还说。”我狠狠盯了一眼坐在对面一唱一和,奚落我的那两个王八蛋说道:“整个班上笑的最大声的,就数你们两个家伙了。就为了这点都足够判你们死刑。不过看在我今天心情比较好,罚你们帮我把那五遍给顶下来。”   “想的美。李阎王又不是傻瓜,看到罚抄的本子上有几个人的笔迹,他不发现才怪。”沈科撇了撇嘴。   我笑起来:“我也不是傻瓜。所以我希望你们其中,能有一个人主动申请,帮我把这五遍书抄完。”   “打死我都不干。”徐露迫不及待的表明了立场。   “我绝对不愿意。”沈科看了一眼自己的咖啡杯,突然恍然大悟的瞪着我道:“小夜,你不会以为,只凭这一杯小小的咖啡,就可以贿赂我帮你抄书吧!”   “我像是这种人吗?放心,你愿不愿意这次都是我请。”我盯着徐露,大有深意的笑起来:“我相信美丽不凡、冰清玉洁的小露小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帮我这个忙。”   看我说的这么肯定,徐露愣了愣,似乎正努力的在自己的脑子里搜索,看是不是自己有什么把柄落到了我的手里。“没有啊。”她低声咕哝着,随后抬起头,毫不犹豫的说:“我才不要。”   “真的不愿意?”我悠闲的喝了一口咖啡。   “不……不要。”回答明显没有刚才那么流畅了。   “真的?那就算了,那么我也该走了。”我拿起帐单站起身,在走过她身边的时候,将嘴凑到她的耳边轻声说道:“下次不要再用沈科的外衣抹鼻涕了,那家伙的衣服很粗糙,会伤皮肤的。”   徐露顿时全身僵硬,死命的忍住想要惊叫的冲动,咳嗽了一声,大声说道:“小夜,物理书和作业本留下给我。我想通了,帮助朋友绝对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你不愧是我的好朋友,悟性就是高!”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嘿然说道。   徐露一边在嘴角努力挤出上弯月形的笑脸,一边用杀死人的哀怨目光瞅着我说:“我还觉悟到……小夜你这个魔鬼……一辈子也不可能找到女朋友!”   “哈哈,那就不劳你这个好朋友费心了。”   我冲她笑了笑,向门外走去。   张秀雯,二十二岁,独自住在镇东。她不是本地人,二年前从黑山镇独自到这个小镇打工。同年偶然结识了李庶人,然后他俩开始交往,资料下边,还有一行小字,是表哥夜峰的批注:“红颜薄命,这么年轻就死翘翘了,真让我这个单身未婚男人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唉,世界上又少了一个美女,呜呜,我又少了一次机会。”   “靠,这个色鬼!”我苦笑着从资料里抽出张秀雯的照片,看了一会儿,啧啧说道:“果然是个美女,可惜了!”   资料里还有张秀雯死亡现场的照片,血喷的到处都是,验尸报告上说,她的身体其他部位并没有任何外伤,唯一的伤口是在颈部,一刀致命、干净俐落。   从照片上看来,颈部的切口十分平整,很容易判断出,是用非常锋利的刀造成的,而且那把刀并不算大。   这个判断,是出自伤口上有至少五次切割痕迹,估计凶手是在张秀雯的背后发动的攻击。第一刀就割断了她的颈部大动脉,等她的血放的差不多了,这才悠哉游哉的将张秀雯的整个头都割了下来。   针对这种情况,我还曾和表哥讨论过。   表哥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仇杀,如果凶手和张秀雯没有深仇大恨的话,不会这么残忍的先是给她放血,再将她的头割下来带走;二是变态杀手杀人,如果是变态杀手的话,那么张秀雯就是无辜受害者了,但是以张秀雯的家门并没有任何破坏过的痕迹,那么也就是说受害者认识凶手,所以才会给他开门,也就排除了第二种可能性了。   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是我也有自己的想法。   至少我绝对不会在半夜三更,给一个和我有仇的人开门,而且还毫无防范的让他站在我身后,把我一刀杀死。   不过这样一想,李庶人的犯案嫌疑就更大了,但不知为什么,我的直觉就是不同意李庶人是凶手的观点。   夜,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冰冷冬雨,我从外套的衣领里理出帽子,戴上,用嘴哈了哈冻僵了的双手。   总算到张秀雯的家了,这里还真是偏僻,几乎快要出了郊外,附近的住户少的要死,不过倒还是有个优点,就是房租便宜。   张秀雯租的是一栋带有欧洲风格的别墅,不大,但感觉却有些说不出来的阴森,特别是附近又没有什么灯光,小雨不断打在屋檐上,响起了一阵阵哒哒的、规律的让人烦躁的声音。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周围弥漫的气氛越来越诡异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知道那里死过人,先入为主的产生了恐惧的感觉。深吸了一口气,我慢慢跨过黄色的封锁线,用铁丝套开门,走了进去。   这栋房子是简单的两室一厅的格局,一进门就有一种很不协调的感觉,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一般来说,进大门的第一间房,屋主都会把它设计成客厅,但张秀雯却偏偏把它布置为自己的寝室,再往里走才依次是客厅,书房以及厨房。   张秀雯是在寝室里遇害的,房间很干净,看来警局对这栋房子的封锁解除后,一定有人来打扫过。   我明目张胆的打开所有的灯,在屋子里四处徘徊,最后几乎将脸凑到地板上,仔细的瞅着,可是竟然完全没有收获,心情顿时沮丧了起来。有没有搞错,怎么这里干净的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妈的,那个打扫房子的人一定有洁癖。下次我家要大扫除,我一定请他,清理的太绝了!”   我不满的咕哝着关灯走人,随手关门时,最后瞥了一眼卧室,突然一道灵光,像闪电般划入脑海。   我激动的一脚将正要闭上的大门踢开,冲了进去。   不对,一定有不对的地方!刚才的一瞥,我怎么会有种房间变空旷了的感觉?从怀里掏出张秀雯死时的照片,我一样一样的对照起来。   灯,没有少;电暖炉,没有少;两个黑色单人靠椅、一个褐色的五人皮制长沙发,还有一个白色的席梦思双人床。   咦,床的位置怎么变了?   记得我第一次看照片的时候,还奇怪的对表哥说,张秀雯的性格一定有问题,不然为什么要将床正对着大门?   大凡中国的房间,大多只有两种形状,不是正方形就是长方形,而床的摆设也不成文的放在房间的中间,或者比较靠近门的地方。   就说张秀雯的寝室吧,是标准的长方形,大门在最左边,而她却偏偏把床摆放在最右边,放在那里也就罢了,但她还要把床斜放,形成一条对角线,这样一来不但占空间,而且睡觉时双脚刚好很不协调的朝向门,我还说如果叫我这样睡的话,我一定睡不着,总觉得脚底会寒。   但是现在床明显变了位置,虽然还是在房间的右边,但却顺着墙放正了。   我缓缓的走到床边,坐了上去,清洁公司的人是不会在没有主人允许的情况下,随便改变屋子家具摆设的,那么今天来打扫房间的,就一定不会是清洁工。   对了,今天早晨李庶人应该被放了出来,难道会是他?我微一思索,随手拿起床边的电话,拨了几个号码。   “小夜?我正要找你!你在哪?”表哥似乎正在和谁争吵,电话里的声音有些古怪。   “找我?干什么?”我皱了皱眉头。   “不要问那么多,立刻到我这边来一趟。”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不说清楚,鬼才会深更半夜跑到你那儿去。”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阵,表哥夜峰叹了口气说道:“李庶人自杀了。”   第五章 不老人(下)   李庶人自杀了!他竟然自杀了!一直到了警局,我混乱的大脑都还没有反应过来“自杀”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毫无疑问,刚以为有了点头绪的线索,全部被“自杀”这个词打的支离破碎了。   “我们一个小时前接到报案,在李庶人的家里发现了他的尸体。法医判断他已经死了大概有四个小时左右。全身没有外伤,致命原因是服用过量的安眠药,他是自杀的。”表哥简单明了的说道,脸上带着一丝不容易掩盖的疲惫,“而且我们还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了张秀雯的头和一把加长的剃须刀,可以判定是他杀了张秀雯后,受到良心的责备,最后吃安眠药自杀了。”   “就这些吗?”我心不在焉的问道。   “就这些。”   “但是我觉得你还有什么在瞒着我。”   我突然抬头,紧紧的盯着他的眼睛。   果然表哥的眼睛立刻就移开了,那是他心虚的表现,从小他就这样,一说谎眼神便闪烁,不敢正视别人的眼睛,都不知道他怎么从警校毕业,还爬上这个位置的。   “我没有什么瞒着你。”表哥挺起胸口,有些激动的大声说道:“这件Case结束了,破案了,了结了!我告诉你这些,只是希望你不要再浪费时间去调查。”   我轻轻的哼了一声:“我不懂,这件Case还有很多疑点,怎么可以就这么草率的结案?这不像你一贯的作风吧?”   表哥开始恼怒起来,他狠狠的拍了拍桌子,叫道:“到底你是员警,还是我是员警?我说这件案子已经结案了。如果让我知道你还在私自调查这件Case,不要怪我不顾情面,对你不客气!”   我愣住了,自小以来还是第一次见表哥发这么大的火。我冷笑一声,用手撑着桌子站起身淡然道:“是!‘警官’!哼,就当我这十几年来看错你了。”   去死,那个臭夜峰,还敢在我面前摆架子,真想一脚踹到他脸上,强迫他说老实话。   我愤愤然的回到家,躺倒在床上,心里越来越好奇了。   究竟警局在李庶人身上发现了什么?   到底是什么发现,可以让那个天杀的夜峰,对我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到底那家伙有什么事情隐瞒着我?   越深入的想下去,越让我感到莫名的烦躁。   我一个鲤鱼翻身坐了起来,嘿,其实想要知道真相,并不是没有可能,我还有个方法,只是稍微有些风险罢了……   围绕着张秀雯的死,有一大堆让人头痛的谜团,本以为谜团的另一头,关键应该就在李庶人身上,但没想到他竟然自杀了!   所有的线索像绷紧的线一般,一头突然断掉了,线头反弹回来,变成了充斥在我脑中的一大堆乱麻。   现在我能想到的救命稻草就只有一根,便是李庶人的验尸报告,在那家伙的身上一定有什么问题,不然表哥不会强迫我对这件事罢手。我不笨,当然也不会笨的看不出,表哥之所以会发那么大的火,必定是事出有因,恐怕警局在李庶人身上发现了某种东西,某种有着极大危险性的东西。   哼!不过那个夜峰也太小瞧我的好奇心了,我会是那种怕危险,就什么事情都止步不前的人吗?   “喂,死小夜,这么晚叫我出来干嘛?”沈科打着哈欠来了公园,他搓着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快要十二点了。好冷,没有好理由当心我揍你。”   我冲他笑道:“如果我邀请你,跟我一起进警局偷东西,你认为是个好理由吗?”   沈科那家伙死命的盯着我,像在看一个疯子。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使劲的掐了掐自己的脸,大声咕哝道:“不痛!我就说嘛,哪有人会这么神经,晚上要我到公园来的,我又不是美女,果然是在做梦。”   他转过身就想要溜掉,被我给一把拉住了。   “开个小玩笑罢了。”我献媚的嘿嘿笑道:“事实上,我是想请你帮我个小忙。”   “一定是什么危险的事,我不干。”   沈科想都不想,就摇头。   我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大叠帐单,在他面前晃着,说道:“最近一个多月,每次出去都是我帮你付的钱,谢谢,这是帐单。”   “哈哈……哈哈……”那家伙顿时干笑起来,“其实偶尔帮帮朋友的忙,也满赏心悦目的……”   表哥所在的警局就在公园附近,我让沈科走进门卫室捣乱,趁着守夜的警卫注意力分散的时候,偷潜进了里面。   开玩笑,自从夜峰在这个分局当值后,我就常常借故跑来乱闹,不知不觉都在这里混了有五年多了,分局里的一切部门分配、房间位置、甚至所有监视器的布置情况,我都是了若指掌,特别是在午夜过后,分局里只有少量的警员值班,走廊上几乎看不到人,这让我的计画更加如鱼得水。   小心翼翼的躲开监视器,我溜到了表哥的办公室前。先敲了敲门,确定没人后,才用铁丝把那把烂锁弄开走了进去。   表哥一直有习惯把所有的备用钥匙都放在门后的地毯下,我很容易就搞到了资料室的识别卡。   哈哈,一切都太容易了!   走进资料室,我关上门,得意的笑起来,以后有机会,一定要糗糗那个杀千刀的夜峰,那家伙常常在我面前自鸣得意,说自己分局的防盗系统有多了不起,结果还不是这么轻易的,就让我进到所谓固若金汤的警局资料室了!   说实话,虽然在分局玩了五年多,但这还是我第一次进警局资料室,打开自带的手电筒环顾一下四周,其实这里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七十多平方米的房间,没有窗户,依着墙壁横摆着十多组银灰色的抽屉式资料柜,很普通,根本就不像以前想的那么神秘。   一组一组的资料,按时间顺序摆放的很有规律,这倒是便宜了我,没两下就找到了李庶人的验尸报告,我手捧着报告仔细看着,只看了一眼,就又震惊又气愤的握紧了手。   哼!果然!夜峰果然对我撒了谎,撒了个弥天大谎!   李庶人当然不是死于安眠药中毒,他是被人谋杀的!   根据法医断定,他被凶手从身后攻击,一刀致命,凶手用锋利的短刀割破他的颈部大动脉,放完血后再将头割下来带走了。   犯案手法,完全和张秀雯那件Case一模一样,这么说,凶手有可能是连环杀手?   我苦恼的思忖了一会儿,轻摇了摇开始胀痛的大脑。   这篇验尸报告写的很长,完全不像七哥平常简短精练的行事作风,突然一段文字印入眼帘,我吃惊的嘴一松,险些将咬在嘴里的手电筒给掉了下去,完全没有想到,李庶人的身上,竟然会有这么匪夷所思的秘密!   哼!看来我有必要立刻到他的家里去一趟,免得所有的线索,都被那些愚蠢的员警给破坏掉了!   原路偷溜出分局,没想到沈科那家伙还在警卫室里蘑菇,我给他打了个眼色,他才依依不舍的走了出来。   “你跟五哥在聊什么,聊的这么起劲?”我饶有兴趣的问。   那家伙眨了眨眼睛:“没什么,我只是向他问个路而已。”   “问路?”我狐疑的问道:“问什么路可以问二十多分钟?”   沈科哈哈的大笑起来:“小夜,就算你聪明绝顶,不过有些事情就算解释了,你也是不明白的。”他顿了顿又道:“刚才你表哥到警卫室来过。好险,幸好只是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哦?”我皱起了眉头:“他说了什么?”   “他吩咐五哥打起精神,不要被他的小表弟溜了进去,还说他那个小表弟好奇心大的可怕,认定了一件事,就算犯奸作科也会做到底。哈哈!说实话,你表哥真有些了解你,不过还不算太了解你,你的动作可比他想像的快多了。”   我哼了一声:“不要以为这样恭维我,我就会放你回去睡觉了,至少再陪我去一个地方。”   “什么啊,我现在真的好困!”沈科一边大叫倒楣,一边被我拖走了。   李庶人的家离他的诊所不远,是栋不大的老房子。警局不惜工本的乱拉警戒带,把房子周围一百多米的地方全部圈了起来。   “这样进去会不会犯法?”沈科迟疑的看着我。   我冷笑了一声:“哪有那么多法好犯,总之不要被逮到就好了。”说完,大摇大摆的踢开警戒带,走了进去。   凶手犯案时的现场,还保留的比较完好。   李庶人是死在自己的寝室里,不过我没想到,他房间的格局,竟然和他女朋友张秀雯家里一模一样,都是进入大门后便是卧室。只是李庶人寝室里的床,规规矩矩的靠着墙边摆放着,不像张秀雯家里放的那么奇怪,还有他遇害的地方整整齐齐的,只能判断受袭时他完全没有抵抗过。   咦?奇怪!我猛的俯下身子,仔细的看着床脚。   床脚劣质的木地板上,居然微微的印有大概三十多度的弧形擦痕,如果不是像我这样先入为主就对床特别加以注意的话,还真难以发现。   擦痕还是新的,大概是不久前移动床时,被铁制的床脚划的。   我大为兴奋起来,招呼沈科和我一起把床搬回原位。   天!我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睛死死的看着床。那床原来的位置竟然……竟然是正对着门的,这种情况完全和张秀雯家一模一样!   “有什么不妥吗?”沈科看着兴奋而发抖的我,大为好奇的问。   我摇摇头,一屁股坐到床上。   到底是谁动的床?   张秀雯也好,李庶人也好,他们家寝室的床,为什么都要摆放成正对大门的位置?那么又是谁在他们死后,将床搬回正位的?那个人到底有什么企图?他会不会就是这两起凶杀案的凶手?   疑问一个又一个窜入脑海,我拍着头,用眼睛不断扫视四周。   不对!一道灵光突然闪入脑中,刚才在警局档案室时,我看过现场照片,照片里的床也是顺着墙摆在正位的,那么这床的位置应该不是凶手事后摆放的,有可能是凶手杀了李庶人后,顺手将床换了位置。   不过,也有可能……   我猛的跳下床,在刚才摆床的位置的地板上一个挨一个的敲着。果然,有一格木地板是松的,我把它撬起来,露出了一张小纸条,上边写着一行地址:“黑山镇六街十五号,我有东西寄在那里,有缘人可取之。”   字迹很淩乱,看得出是很匆忙间写下的。   我激动的浑身颤抖,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的猜测果然是对的,如果床是李庶人移动的,那么就有可能是他想隐藏某个秘密。但是由于时间紧迫,他也只好将其藏在床下的地板里了,这么说来,难道他有可能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死,而且他也已经有了死的觉悟?   那么这个凶手又是谁?和他有什么恩怨?为什么要那么残忍的将他杀死?而且,他和张秀雯的头到底在哪儿,真的在凶手那里?   “走,到我家去喝杯咖啡吧。”抛开已经混乱的思绪,我暗自下了个决定。   “都淩晨三点多了,我想回家……”   沈科刚想抗议,被我眼睛一瞪,吓的欲言又止,只好垂头丧气的跟我走了。   回到家,泡了一壶浓浓的黑咖啡,我顺手递给沈科一张我刚写好的便条。   “这是什么啊?”沈科狐疑的接过来念道:“敬爱的老师,由于我儿子昨天夜里突发阑尾炎,现已留院做阑尾切除手术,特此向学校请假四周。”   “如你所见,普通的便条罢了,明天帮我把它交给老师。”我淡淡的说。   沈科顿时恶声恶气道:“这哪里普通了?!”   我挠挠头,拿回便条仔细看了一遍,恍然大悟的拍拍手,“对了,少了家长签字!”大笔一挥,便签上了老爸的大名。   沈科瞪大了眼睛,“你这又是发哪门子的疯了?”   “我明天要到黑山镇去一段时间。”我喝了一大口黑咖啡,对他笑起来。   “你要去调查李庶人?为什么?这是凶杀案吧,警方会处理这件事情的!”   “这不是普通的凶杀案。”我用手指轻轻的敲着桌面,说道:“我潜进警局的资料室,找李庶人的验尸报告。你猜我在上面看到了什么?嘿,是一件非常匪夷所思的事情。   “由于没有头,警方无法辨认死者的身分。于是收集了李庶人诊所和家里的毛发做DNA鉴定,证实了死者就是他本人,而法医在解剖他的尸体的时候,发现李庶人骨骼缝合上有问题,于是怀疑李庶人的实际年龄。但是你猜得到吗,通过炭十二的测定,李庶人究竟有多少岁?”   沈科被我激动的表情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大摇其头。   “八十六岁!他竟然有八十六岁!”我兴奋的大声说道,全身不住的颤抖。每次遇到了神秘事件,我的好奇心蠢蠢欲动时,全身都会激动的抖个不停。   “八十六岁?你说那个李医生竟然有八十六岁?”沈科震惊的站起身来。   我点点头:“同样身为男人,如果你碰到了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你会不会去探个究竟?”   沈科想了想,最后长叹口气,从我手上拿过便条,塞到了裤兜里。   “不知道帮这个忙会不会害了你,不过说真的,我被你打动了。”   第六章 漂尸   门,自古以来,便被视为是一种可以隔离恶灵以及不幸的屏障。   远古时的人类从岩洞里走出来,来到平原,学会修建屋宇后,为了将自己与危险的动物隔开,保护自己,所以发明了门。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门开始变为一个人类隔开别一个人类、隔开自己对夜晚黑暗的恐惧、隔开是非黑白的孽障。   经过几万年文明的延续和发展,可以说,人类对门的本身早已产生了一种敬畏。   将床摆放在睡觉时脚正对着门的位置,在风水学上是绝对的大忌。   不知道你有没有尝试过那样睡觉,去黑山镇前一晚,我试过,那晚我整夜都睡得不安稳,总觉得脚心很凉,不论盖多厚的羽绒被,甚至将袜子都穿上了几层,但我还是觉得脚心很冷。   那不是一般的冷,是冷的进入了骨头,冻彻了灵魂,真搞不懂,李庶人和张秀雯为什么要这样睡觉,难道是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到黑山镇的时候,都已经下午四点过了。   这个镇,离我居住的镇的确不远,但是我万万没有料想到,这里竟然是既封闭又与世隔绝。   公共汽车开到离这个镇二十多公里的地方,就改道了,我只好一个人下车,也算运气好,半路上拦住了一辆牛车,不然,要我走这么远的山路,我恐怕路才走到一半,天就黑掉了。   “大叔谢了。”   我跳下车,一扬背包,按照那位大叔的指点,顺着河向上游走。   河水很少,但很清!河岸的风景十分秀美,这在被文明污染的一塌糊涂的世界里,已经越来越少了。   我赏心悦目的边走边哼着小调,突然发现不远处,独自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衣衫,十六、七岁的女孩,女孩子对着河在哭,她呆呆的望着河面,满脸伤痛欲绝,突然她向前走了一步,似乎想要跳下去。   我吓得语无伦次的大声叫起来:“喂!喂喂喂喂!你!就是你!”   那个女孩转过头,惊诧的用手指了指自己,长长的睫毛上还沾着泪珠。   我三步两步跑过去,喘着气问道:“失恋了?”   女孩还是满脸诧异,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   竟然是个少见的美女!   我有些不知所措的挠挠头,嘿然道:“这里的水似乎太浅了一点,如果跳下去不但淹不死人,还会撞着头,要自杀的话,我知道有个好地方,刚好离这里不远。”   那个女孩还是一个劲儿的呆看着我,在她的美目下,连一直号称脸皮厚的可以拉车的我,也开始不好意思起来,只好在脸上保持服务业特有的上弯月笑容,又道:“要不,我带你去?”   “神经。”女孩的脸上终于有表情了,她狠狠瞪了我一眼,骂道:“你看我的样子,哪里像要自杀了?自以为是的家伙!”   “我……”   刚想为自己辩护,那女孩又骂起来:“怎么?不服气吗?本来就是你不对,我有亲口对你说过我要自杀?”   “没有!”被她一吓,我条件反射的摇头。   “就是嘛!那你凭什么这么武断的认为我要自杀?难道一个人站在河边就是要自杀吗?她就不能干点别的事?”   “可是你在哭……”   搞不清状况的我,完全被她牵着鼻子走了。   “哭又怎么了?我不能是被风沙吹到眼睛里了吗?而且你又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哭,我偏是爱哭,高兴也哭,不高兴也哭,我现在就哭给你看。”   女孩口若悬河的谩骂着,突然噗哧一声,本来充满悲伤的脸上绽开了一朵笑容。她像怕我见到自己笑的样子,急忙背过身,深深吸了一口气。   “骂完了?”被骂得头昏脑胀、无地自容的我,小心翼翼的问。   “差的远呐!”   看着被这句话吓的想要在地上找洞钻进去的我,女孩捂住嘴,开心的笑起来:“算了,本姑娘念在你年纪轻轻的分上,就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你。我要走了,你给我在这里好好罚站,思考一下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有没有搞错,我夜不语难得发善心做件好事,不领情也就算了,还被这小妮子反咬一口,天哪,现在果然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啊!   哼,这小妮子,看起来倒是人模人样的,竟然那么不可爱,可惜她有那么好的身材和脸蛋了,真是气煞我也!   那女孩丝毫不理会还在内心做自我反省的我,从地上提起篮子向河下游跑去。   “对了,”跑了不远,她突然回过头来,轻轻笑道:“谢谢你。”续而又转身,踏着轻快的步子远去了。   我如电击般呆呆的站在原地,久久不能动弹。好美的笑容!那不露齿的颦掬一笑,竟然像传达了千万种含意似的,深吸了一口气,风是甜的,是不是她柔顺的长发留下的幽香?或许,那个女孩并没有想像中那么不齿吧。我苦笑一下,将背包搭在肩上,继续顺河向上游走去。   没有走多远,状况又出现了。   清丽的河面上,开始漂下许多稻草劄成的小人,那些小人顺河水起伏着,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我加快了脚步,突然听到上游不远处,传来一阵闹哄哄的声音。走近一看,竟是一群人在河里打捞着什么。   那些人踩在水里,用很长的竹竿沿着岸到处刺探,河岸上还有个很老的女人边慢慢走,边不断的将袋子里的那些小稻草人抛进水里,一旦有稻草人在河里浮着不动,就有人飞快过去在稻草人的四周仔细的踩水。   “婆婆,你们在干什么?”我好奇心大起。   那个丢稻草人的阿婆瞪了我一眼,没有开口。   不过,她身旁那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倒是说话了:“请不要见怪,我姥姥在招魂的时候不能说话。”   “招魂?”   我愣了一愣,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只听那男孩继续说道:“北边镇子里的张家大小姐三天前失踪了,尸体一直都没有找到。有人怀疑她是跳河自杀,她家里人才请我姥姥来给她招魂,让她的尸体浮起来。”   “用这些稻草人就可以找到尸体?”   我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那男孩很认真的点点头:“如果她想我们找到她,稻草人就会停在她的尸体上边。”   我一听,险些笑出来。   乡下地方的神婆常常都是这样,总是用一些隐晦的话来说明自己多么有法力,说什么她想被找到,就可以被找到。   用这么模棱两可的词语,找到了当然是自己的功劳,而找不到也可以怪到死者的头上,不过这世界上,往往都有许多愚昧的人会去信!   那男孩见我满脸不屑一顾的鄙视神色,也没有再说什么。   那神婆专心的又将一把稻草人抛进了河里,有几个稻草人漂到河中央,突然不动了,就像被钉子钉住了一般,完全不管河水怎么流,也不管任何物理书上所记载的力学原理,死死的再不漂动分毫。   “就在那里,就在那下边!”那神婆开口叫着,声音既干涩又尖锐,震的我耳朵嗡嗡作响。   立刻有几个人走到稻草人附近用竹竿四处戳着,突然有个人大叫一声“有了”,就见一团白色的东西慢慢的浮了起来。   果然是具尸体!   是一具穿着白色衣衫的女尸,那群人七手八脚的将那具女尸抬到了岸上。   我啧啧称奇的靠过去,开始仔细打量起那具女尸来。   那具女尸,在水里浸泡了三天多,全身浮肿,本来的面目早已经不能辨认了,只是她身上这件白色的衣衫,我似乎在哪里见过!   我努力在脑中思索著有关这件衣服的资讯,眼睛不经意的一瞥,突然看到了那具女尸右手上戴着的白玉手炼,顿时全身如雷击般僵硬起来。   “喂,你怎么了?怎么脸色变的这么白,还在发抖?”那男孩见我全身发抖,恐惧的死死盯着那具女尸,不禁关心的问。   但我的耳朵早已听不见任何声音,粗鲁的推开挡在眼前的人,我三步两步走过去,将女尸的手腕抬到眼前仔细看起来。没错,的确是这个手炼!   刚才遇到的那个女孩,手腕上也戴着一个一模一样的,由于雕刻的很古怪,所以我多看了一眼,记忆比较深刻,这么说来,刚才那个女孩身上穿的,也是白色的衣衫,样式和这具女尸完全一样!   天哪!我该不是遇到鬼了吧?!   虽然自己以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匪夷所思的事情,但从没有这么倒楣过,刚出门就遇鬼,出师不利!   “你到底怎么了?要不要我带你去看医生?”那男孩推了推我。   我一惊,才发现自己还死死的拽着那具女尸的手没放,突然感到周围阴风阵阵,我全身发冷,“哇”的一声将手丢开,往后跳了几步。   “不知道你相不相信,我刚才看见过她!”死命的拍着胸口,惊魂未定的我指着自己来的路说道:“就在河的下游,十分多钟的路。”   “什么?!”那男孩顿时惊的脸色煞白,他一把抓住我的胸口大声问:“你看见过她?什么时候?你和她说了什么?”   “大概是半个小时前。”我满脸恐惧,“当时看她的样子似乎想要自杀,我劝住她了。”   那男孩呆住了,他突然用力推了我一把,“走!快点离开这个镇,走的越远越好!那是浮尸鬼!她一定会回来找你的,她要你做她的替死鬼!”   “替死鬼?”   打捞的人群渐渐散去,有人抬了尸体和那神婆一同走了,有的回了自己家,河岸边顿时冷清下来。   我独自站在原地,回味着那个男孩最后说的话。   她想我做她的替死鬼?那么刚才她为什么不动手?难道是因为鬼在白天没什么力量?混乱的头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我摇摇头,这才发现河边已经只剩下我一个了。   冬的夜来的早,天开始暗了下来。   “喂,谁等等我,有没有人啊?”突然感到全身一阵恶寒,我不禁又打了个冷颤,飞快的向镇里跑去。   不知道是不是该听那个男孩的建议离开这里。不过我知道就算他说的是真的,我也绝对不会走,既然已经来了,什么都不做就逃跑,绝对不是我的做事风格。   至少我也要把李庶人留在这里的东西带走,至于其他的事,等到发生以后再说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夜不语横看竖看也是长命相,哪有那么倒楣的?   倒是李庶人,那家伙到底在黑山镇的六街十五号保存了什么东西?会和他不老的身体素质有关系吗?收起略微恐惧的心,好奇心又炽烈燃烧起来。   第七章 鬼女   浮尸鬼是什么,我当然知道。   传说跳河自杀被水淹死的人,如果她们在死前还留有怨气的话,就会变做浮尸鬼。她们徘徊在自己死掉的地方,寻找独自在岸边游荡的人做替死鬼。   当然,本地也有另一种说法,有些人认为怨有头债有主,那些浮尸鬼只会找生前那些害的她们不得不自杀的人,我当然对这些传说嗤之以鼻,只不过恐惧这种东西,每个人都会有,也不管你是不是很有理智。   黑山镇很小,人口也不过才七百多人,但是历史悠久,也因此存在着许多大城市早已看不见的奇风异俗。走在铺着褐色石板的街道上,没来由的有一种来到异域的感觉,很是舒爽。   我感动的往后看了看,冬日黄昏的夕阳血红,落日的余晖,落寞的洒在我所经过的街道,将我的影子拉的又细又长,好酷!就因为这样的感觉,我才喜欢到处旅游,感受一个陌生的地方带给自己的新奇。   黑山镇的第六街是在镇子的东边,走了不久就到了,我数着门牌找到了十五号,那是栋很大的三层木制建筑,式样很老,很有地方风味。   我敲了敲紧闭的大门,但等了好久却都没人来应门,正要将耳朵贴到门上,听听里边是不是有动静,门“吱嘎”一声开了。   我顿时重心不稳,头不由的往前倾,只感觉碰在了一团软绵绵的物体上,鼻中还嗅到一阵女儿家如檀似桂的幽香。   “啊!对不起!”   当我明白那团软绵绵的物体是什么时,慌忙止住想要按过去的双手,红着脸的向后退了几步。   抬起头,正想要看清楚有着那对雄伟物体的主人,这时,屋里传来一个中年女子哭哑了的声音。   “雯怡,外边的是谁?如果是来住店的,就跟他说清楚,我们家最近都不会做生意。唉,作孽啊。”声音掩不住的悲伤。   “来的只是个小无赖罢了,看我怎么打发他走。”   被我撞到胸部的那女孩声音很甜美,但是声音也很沙哑,像是哭过,而且还微微有些嗔怒,那种个声音似曾相识,像在哪儿听过。   没等我抬起头,她随手抄了一支扫帚,就朝我铺天盖地的打过来。   有没有搞错,我最近怎么这么衰,自从来了这个镇后就没遇到过好事,难道果然是俗话说的宁愿上吊,不愿碰鬼?碰了鬼就要倒楣一辈子?   “停停停呐!打够了没有!”见她打的没完没了,我恼怒的一把抓住了扫帚,大声道:“我又不是有意的,你读过书没有,知不知道不知者无罪的道理?”   那女孩“咦”了一声,好像很惊奇的打量起我。   “啊!是你!”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喊道:“你不是那个今天下午,在河边说我要自杀的那个傻瓜?”   “你才是傻瓜!”   我气不打一处来的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向那个粗鲁的女孩看去。   天哪,这一看之下,直吓的我全身僵硬,脸色煞白,身边站着的这个满脸晕红的女孩,不是我下午遇到的那具浮尸鬼吗?   “鬼……鬼啊!”   我喉咙打颤的鬼叫一声,拔腿就跑,完全把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理智丢到了脑后。关键时刻,还是应该把身体交给本能,理智算个屁!   “王八蛋!本姑娘这种美女哪里会像鬼了?!你给我滚回来说清楚!”那女孩气鼓鼓的追了过来。   “不要过来,我这种人又笨又小气又阴险,下不了地狱,上不了天堂,完全不适合做替死鬼!”被追到巷子的死角,我靠着墙吓得开始语无伦次起来,“大不了……下次我帮你介绍一个老实人!”   “白痴,我才不要!”   那女鬼越来越生气了。   我紧张地苦笑道:“一个不够?那两个好了!什么,你还不满意?喂喂,你知不知道什么叫鬼心不足蛇吞象?”   “够了!不要给你点颜色,你就以为自己可以开染坊!”那女鬼走过来,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冲我大声说:“认真看着我,你倒是说说本姑娘哪里像鬼了?这世界上哪有像我这么漂亮的鬼?”   这鬼的虚荣心真强!   我强压住恐惧的快要跳出来的心脏,慢慢睁开眼睛。   只见女鬼那张秀丽的脸,就在离自己的鼻尖三厘米远的地方,秀美的脸孔,因为急跑后而不断起伏的胸脯,紧紧的压在我的胸前,我能感觉到一阵软绵绵的舒服感觉,甚至还可以感觉到她的体温,和轻拂在脸上的淡淡如兰气息。   咦,她有呼吸?那这女孩不是鬼?   天哪!好丢脸……   我夜不语的一世英名,看来就这样被毁于一旦了,自己竟然会好死不死的断定一个纤纤弱女子是女鬼,还被她吓成这副尊容,传出去不被那群损友笑死才怪。   我现在几乎都可以听到沈科那家伙捂住肚子,指着我的脸,笑的口吐白沫的样子!   “怎么,你哑巴啦?”那女孩得理不饶人,逼问道。   “你是……是人。”我难堪的答道。   “还有呢?”女孩依然咄咄逼人。   “是个美女。”   “然后呢?”   有没有搞错,这样还不满足?   真不知道她的虚荣心是用什么做的,都可以比得上马里亚纳海沟了。   “还有……嗯,你的胸部很大!”我用眼睛向下瞥了瞥。   女孩这才发现自己的姿势很暧昧、很吃亏。   “哇!色狼!”她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面红耳赤的向后退去。   “这又关我什么事了?”我委屈的摸着自己的脸。   女孩红着脸,瞪了我一眼,气呼呼的说道:“都怪你,要不是你满口胡说,我才不会气成那样,也就不会,也就不会……哇,叫我以后怎么嫁的出去!”   “什么?这样也怪我?”   我发现,自己突然变成一部白痴电影的主角了。   在一个蛮横无理的女孩子面前,就算你有超群的头脑和智慧,也根本一文不值,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还是不要跟这种不讲道理的女人胡搅蛮缠为好,如果又生出什么纠葛来,那我恐怕这一辈子都出不了黑山镇了。   “嗯,这个,你不说我不说,绝对没人知道。我看我们还是再见吧……再也不见!”说完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溜掉。   那女孩伸手拉住了我的背包:“你是外地来的吧?”   “我像是本地人吗?”我没好气的答道。   “当然不像,我们镇的普遍智商都很高,哪有像你这么白痴的。”那女孩神秘的笑起来,“天已经黑了,我看我们想再见都不行。”   “为什么?”   我皱起眉头,只是偶然碰到了她的胸部罢了,还不至于就为这种事,赖死赖活的要我负责任吧?   那女孩拽着我的背包,自顾自的向前走去,“整个小镇就只有我家一间民宿,这里的居民虽然不是不好客,但我们有个传统,就是民居不会留客人过夜。到了晚上,黑山镇绝对不会有人收留你!”她转过头,对我灿烂的笑起来,“所以如果你不想睡大街,我看我们想再见都暂时不行了。”   “一楼是我们家里人住的地方。二楼和三楼是客房,最近是旅游淡季,客房全空着,你想住哪间都可以。洗澡间在每层楼的最后一间,二十四小时都有供热水。还有,这里住宿的价格是每天三百元,第二天的中午十二点退房,如果你要继续住的话,请在十二点之前说一声。   “我们这里有供应三餐,因为最近家里有事,所以几乎是和我们一起吃饭,不会另开炉灶,所以不用你给钱。这样解释够清楚了吧?你还有什么问题?”那女孩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一边开了张票递给我。   “有个问题。”我掏出钱递给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用手撑住头,撇着嘴反问:“你每次住店,都会问那家店主人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吗?”   “对啊,我有这个嗜好。”我狡猾一笑:“叫别人的名字,总比叫她女鬼好一点。”   那女孩哼了一声,低声道:“我叫张雯怡。”   “我叫夜不语,你好。”我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递了过去,张雯怡那小妮子竟然狠狠的打了我一下。   “我才不好,至少我还没有修养到会和一个满口叫我女鬼的白痴握手。”   “那是有原因的……”我尴尬的笑着,续道:“遇到你不久后,我就看到一群奇怪的人在水里捞东西,最后他们捞起了一具女尸,身材和穿着都和你差不多,对了,还有……”   我一把抓住她的左手,看着她手腕上带着的白玉手炼,继续说道:“还有,她手上戴着一个,和你这个一模一样的玉石手炼。”   突然感觉周围的气氛变了。   抬起头,只见张雯怡全身都在颤抖,她脸色煞白,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大声喊着:“你!你说什么?!她的手上真的有和我一模一样的玉石手炼?真的?”看样子,她情绪激动的已经站不稳了。   我点点头。   “不!这不是真的,姐姐死了!姐姐真的死了!”   张雯怡哭着,喊着,脸上悲痛欲绝。她拼命的用手打着我,泪水不断的从绝丽的脸庞上流下,最后她猛的扑在我怀里,哭的更厉害了。   原来,那具浮尸是她的姐姐。   对了,张秀雯也是来自黑山镇,也姓张。总觉得样子和张雯怡也有点像。而且这个镇子人少,张虽然是大姓,或许……   我使劲的摇摇头,决定即使那个可能是真的也绝对不说出来。不知为何,我少的可怜的良心,偏偏会对这个让我又难堪又头痛了不只一次的女孩大为怜惜。   一个姐姐的死已经把她打击够了,如果张秀雯真的是她姐姐,那她不把眼睛哭出血才怪。至少,我脆弱的肩膀再也受不了被她再次痛捶了。   第八章 夜忌   葬礼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似乎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镇上的警察局根本就没有检查过尸体,便判断为自杀,将尸体还给了家属。   花圈从四面八方送来,张雯怡的姐姐张雪韵的尸体被放到了灵台上,静静的,无声的,躺在那里。   经过一晚上东敲西问,我弄清楚了张雯怡家是三姐妹,大女儿果然是张秀雯!张家真是个可怜的家庭。   在六年前,这个家的一家之主——雯怡的父亲就病死了,只剩一个母亲将三个女儿拉拔大,但现在就连她的两个姐姐也死了。   当然,我并不会笨的将张秀雯的死告诉她家人,只是略微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警方到现在都没有把张秀雯的死讯和她的死亡证明送到这里?到底他们在搞什么鬼?而且李庶人寄放东西的地方,居然就是张秀雯家经营的民宿里,那是不是可以怀疑,他俩在之前就有某种关系呢?   张雯怡的母亲,那个美丽的年轻少妇,披着白麻,坐在灵台旁,暗自啜着泪。由于张家人缘一向很好,镇子里大多数人都上了几炷香,那个在河边丢稻草人的神婆也来了,还有那个说我要变成替死鬼,劝我快走的那个男孩。   我没好气的将他拽到了一旁。   “你还没走?”那男孩吃惊的看着我。   我冷哼了一声:“你这家伙骗得我够惨!”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男孩装着大惑不解的样子,理直气壮的说。   “你还没骗我?”我气的直想踢他一脚,“你明明知道我在下游看到的,是死者张雪韵的妹妹张雯怡,竟敢骗我说她是找替死鬼的浮尸鬼,害的我一见张雯怡拔腿就跑,丢光脸了!”   “什么?你真的一见雯怡就跑?”那男孩呆了呆,突然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这在安静的灵室里格外刺耳,立刻就有人用杀死人的眼神瞪了过来,非常不巧,那人正好是他姥姥。   那个神婆气恼的用旱烟管狠狠的砸在男孩头上,叫他一个劲儿的给主人赔礼道歉,又要他给死者下跪磕头,说什么小孩子不懂事,有怪莫怪,不要怪罪他。   我暗自笑着,这小子谁不骗,敢骗到我这个太岁头上来了,这样还不玩死你,突然感到大腿上一阵疼痛,低头一看,居然是张雯怡,她从白麻丧衣里伸出手,用力拧着我的大腿。   “干什么啊你!”我甩开她,拼命揉着痛的地方。   张雯怡低声说道:“你是故意逗小三子笑的吧?”   “你有什么证据?”   我一脸阴谋被识破的尴尬,但嘴里丝毫不饶人。   “小气。”   “我才不小气,是那家伙先骗我的,大家礼尚往来,我夜不语从来不是个吃亏不喊怨的主。”   张雯怡哼了一声:“小三子才不会故意骗人,一定是你看不起他姥姥,他才会和你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那样也叫无伤大雅的玩笑?”我恼怒的几乎要叫出声来,“我几乎把你当做浮尸鬼了,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那么丢脸。”   “哼,小气。”张雯怡伸出两根白皙的指头又想掐我,我向左一跳,差些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那是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男人,脸孔英俊的有些令人讨厌。他厌恶的用力推开我,用手拍了拍被我碰到的地方,写满傲气的脸上,带着看不起所有人的鄙视眼神,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   一看到这个人,张雯怡的脸色顿时变了。   “滚!这里不欢迎你!”她站起身冲他吼道。   “嘿,别这么说嘛,怎么说我还跟这女人相好过。”   那男人轻浮的笑着,慢吞吞的往前走,走到张雪韵的尸体旁,揭开了盖住尸体的白色布单。   “啧啧,可惜了。她生前可是个大美人。没想到死了变的这么丑,幸好我从没有想过要娶她。”   “王八蛋!”张雯怡气的全身发抖,她一把抓起身旁的扫帚,狠狠向那个人打去,“滚,不要碰我姐姐。她是你害死的!她一定是你害死的!你这个杀人凶手!”   “妈的,张家的女人怎么都这么贱,活该会被人玩!告诉你,你姐是个烂货,你妈也是个烂货。”那男人一把抓住扫帚,将她推到地上,“你以为你妈很贞洁?去他妈的,你以为你老子是怎么死的?你老子是被活活气死的,这个镇谁不知道,你妈这个烂货挂着旅馆的招牌做肉生意?”   “说够了吧?”我沉着脸走了过去。   “你小子是谁?”那男子轻睨的看了我一眼。   “我住在这里。”   “哼!你知不知道我是谁?老子的闲事你也敢管。”那男子哼了一声。   我指了指他身后,撇着嘴笑道:“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不过我知道你再不走的话,就要变成什么东西了。”   那家伙一转身,脸色顿时变了,“干什么,你们想要造反?”他声音颤抖着,看着身后那些向他围过来的激动人群大声喊道:“妈的,我一定要我爸把你们都抓起来。你们这些贱民……”手一抖,不由的按在了张雪韵的胸脯上。   突然,他身后的人群似乎像被什么惊呆了似的,喧哗顿止。我好奇的望了一眼,顿时感到一阵恶寒窜上脊背。   血,大量的血水从张雪韵的眼耳口鼻七孔中流了出来。本来闭上的眼睛竟然睁开了,她的眼睛中只有眼白,死死的恐怖的盯着那男人。   “你……你不是我害死的,不要来找我!哇!”那男人吓得僵直的身体,神经反射的向前一推,屁滚尿流的跑出了门。   “你没事吧。”我深吸一口气,伸手将雯怡拉了起来,天哪!刚才的那一幕好可怕,感觉就像张雪韵的尸体随时都会活过来一般。   坐在下位的神婆走到灵台上,用手将张雪韵的眼睛合上,颤抖的说道:“厉鬼索魂!这具尸体留不得,一定要在今晚烧掉。”   张雯怡呆呆的不知在想什么,突然她使劲的抱住张雪韵的尸体,大声喊道:“不准碰我姐姐!我姐姐生前已经够惨了,我不要她死后连全尸也没有!”   “雯怡。”神婆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发,“你姐姐已经死了。我知道她生前最疼你,但她毕竟已经死了。往生者的世界和我们人界不同,他们做事是没有道理的。”   “不!我不要!”她“哇”的扑到我怀里大声哭起来,哭的很伤心,哭的泪几乎染湿了我的胸口。   我不忍心的说道:“我看留一夜应该没有问题吧,大不了今晚我不睡觉,守在这里看尸体。我就不信她会变什么厉鬼索魂。”   “外行,你知不知道厉鬼索魂有多可怕,会死多少人?”神婆身旁的小三子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我一看他就来气,哼了一声道:“说我外行,我看你才是十足的愚昧。七孔流血就说是什么厉鬼索魂了,你读过书没有?你知不知道一具在水里泡了几天的尸体,被挤压就会血气倒流,血会从眼耳口鼻里出来?这只是很自然的现象罢了,拜托你多去图书馆查查,免得在这里丢人现眼。”   那小子被我驳的说不出话来,干脆赌气的转过头做出不屑再看我一眼的样子。   “作孽啊。”神婆长叹了口气,对我说道:“小伙子,要不烧这具尸体也行,不过你要答应我三件事。”   “你说。”   看得出这神婆在当地很有威望,如果她坚持要烧尸体的话,不要说我挡不住,说不定惹的当地人火了,他们会连我一起烧掉,所以还是圆滑点好。   “第一,把这些符纸贴到所有的门上。”神婆递给我一些黄色的,上边乱七八糟鬼画符的符纸继续说道:“第二,不要让动物进来,特别是黑猫,千万不要让它爬到尸体上。第三,灵台的这盏油灯,你要看仔细,不要让它灭掉。”   “就这么简单?”我在心里默记了一遍,点头笑道:“你放心,我绝对会做到。”   突然感到背后又升起一道恶寒。猛的转身,张雪韵的尸体静静的躺在灵台上,悄无声息。不知为何,心里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难道今晚会有什么事发生吗?   我摇摇头,苦笑起来,自己最近真的越来越多疑了。   第九章 脚朝门(上)   “谢谢你。”   “没什么。如果你要感谢我的话,就免收我房钱好了。”   “嘻,这可不行。”张雯怡满脸的伤心,总算出现了一抹淡淡的笑。   夜再一次的降临了。想一想,自己已经来黑山镇两天,该调查的事情一件都还没开始,就被这个家庭糟糕的像团乱麻般的琐事缠住了,毫无办法从这团乱麻中,找到机会询问有关任何李庶人的事情。   “那个男人叫奇石木,奇家的大公子,奇家是大户人家,有权有势,我们这个镇一大半的人都要靠他家吃饭,所以就算他家的人把我们欺负的像条狗,还是没有多少人敢反抗。我姐姐真傻,明知道那个王八蛋只是玩玩她,但她就是执迷不悟。”   拜祭的人大多都怕所谓的厉鬼索魂,找借口溜掉了。灵室里空起来,最后只剩下张雯怡和我两人,她叹了口气,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其实我何尝不也是很傻?荧蛾扑火,明知道会受伤,也会毫不犹豫的扑过去,但至少我不会像姐姐那样,傻的会为那种人自杀!”   我苦笑了一声:“你们家的人看来都很性情。”   “你信不信?姐姐是这个家里对我最好的。不论她有什么,她都会把最好的留给我,吃的也好,衣服也好,记得那年下雪的时候,我在山里走失了,镇上组织的救险队因为暴风雪太大,不肯上山,我姐姐几乎急疯了,她哀求了他们好久……最后她一个人冒着夜到山上去找我,差些把命都丢掉,姐姐好傻,其实我哪里是走丢了,只是在和她赌气……”   张雯怡呆呆的望着前方,泪痕未干的脸上绽开了一丝甜美笑容,突然,像想到什么,她的脸变了,变的充满怒气,十分神经质的大声说道:“但是那个男人出现以后,姐姐就变了,那个男人,那个王八蛋!一定是她害死姐姐的,那种花花公子,他一定不得好死!”   “冷静一点!”我扶着她的肩膀正想开解她,突然听到灵台那里传来“啪”的一声。   什么声音?我挠挠头走了过去,只见尸体的左手从灵台上吊了下来,受到地心引力一个劲儿的荡着。   “怎么了?”张雯怡用哭得沙哑的声音问。   “没什么,可能是哪个王八蛋碰过尸体,她的手没有放稳,现在掉下来了。”我用三根指头小心翼翼的叼起尸体的左手想要放好,突然觉得好像哪里不对,一把抓起那只左手提到眼前仔细看了起来。   “奇怪,你过来看看。”我向张雯怡招招手,指着尸体左手上的白玉手炼说道:“昨天我看到这具尸体的时候,这条白玉手炼明明是戴在右手腕上的,怎么现在戴到了左手?”   “你说什么?”张雯怡顿时脸色煞白,她颤抖的抓住我的胳膊大声问:“你说姐姐的白玉手炼戴在右手?你真的没有看错?”   我正色道:“我这个人只有一点可取之处,就是记忆力和观察力比较强。”   “该死!那个该死的家伙。”那一瞬间,我几乎觉得张雯怡秀美的脸又变得狰狞起来。她用力的抓着我的胳膊,越来越紧,最后转身往里厅跑去。   那家伙又发什么神经?我挠挠头,环顾了一下四周。这个灵堂原本是旅馆的大厅,很大,但现在却只有几盏摇烁不定的灵灯照明,说不出的阴森,突然感到这个昏暗的偌大空间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而且我这个人手上,还紧紧握着尸体那只被水泡的浮肿起来的手臂……   猛打了个冷颤,我干涩的笑起来。   将手臂放好,随便将自己的手在白色的盖布上擦了擦,深吸口气,高声叫道:“等等我。该死!这什么鬼地方!”叫完就急忙追着张雯怡的身影去了。   一直穿过内厅和张家人自用的房间走到底,才看到一丝灯光。   张雯怡全身僵硬,呆呆的站在地下室的门前。“床!”她眼睛死死的朝里望,嘴里不断重复着那这个字。   “什么床?”当我挤过去向屋里看的时候,顿时也惊讶的呆住了。天!这个大约有三十多平方米的大客房里,所有的东西都被搬空了,只有房间的最右角孤零零的摆放着一个单人床,显得十分诡异,而且这个床竟然斜放着,床脚正对着房间的门,这种情况就像李庶人和张秀雯的卧室一模一样!   “又是床对着门!”我喃喃自语道。   张雯怡回过神,惊诧的看了我一眼:“你也知道脚朝门的传说?”   “什么脚朝门?”我皱起眉头。   她迟疑了一下,苦笑道:“对了,你是外地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个传说!”   “什么传说?是不是和床的摆放位置有关?”   我莫名兴奋起来,对了,李庶人和张秀雯一个在黑山镇待过,一个原本就是黑山镇的人,如果真有那种相关的风俗传说,那么他们会把床摆放在一种奇怪的位置,就不是没有原因了,顺着原因,说不定可以找到杀死他俩的凶手,甚至是李庶人八十六岁不老的体质……   突然感到所有的答案居然会离自己这么近,似乎唾手便可以得到了一般。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传说。”张雯怡摇摇头,脸色有些奇怪,“我们这里有个风俗,说只要将床摆在正对门的位置,睡觉的时候让脚朝向门,就会让自己喜欢的男人变得对自己死心塌地。”   “就这么简单?”我狐疑的看了她一眼,“那你刚才怎么那么吃惊?”   张雯怡眼中流露出痛苦的神色,“我只是惊讶,姐姐居然会信那么白痴的传说。”   “白玉手炼呢?”总觉得这小妮子的话不尽不实,我不死心的问:“我说原本是戴在你姐姐的右手上,你为什么立刻就想到跑这里来?”   “也跟那个传说有关。”张雯怡轻轻的关上门,示意我上二楼,“将白玉手炼戴在右腕上,可以收到双倍的效果。”   “这算什么风俗啊,怎么这么奇怪?像在玩角色扮演游戏。”我讽刺道。   张雯怡顿时停下脚步,她伸出手拦住我,冰冷的说道:“夜不语,今天晚上我要一个人守我姐姐,你早点去睡觉,姐姐生前很害羞,我想她死后也不愿意被一个外人打扰!”   “你什么时候变这么客气了?”我冷哼了一声,语气也开始僵直起来。   “就当我求你。”张雯怡打开客房的门将我推了进去,飞快关上门又掏出钥匙,将我的房门锁死。   我一惊,用力的拍着门叫道:“喂,你在干什么,快放我出去!”   透过钥匙孔,看到她将背轻轻的倚在对面的墙上,深吸了口气,“今晚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希望你都不要出来,我不想连累你!”她说完就要往楼下去。   “对了。”突然的转身,张雯怡轻轻的对着我绽放开笑容,绝丽的带有一丝疲倦和伤感的笑容:“谢谢你。其实那天在河边,我是真的想要自杀的,但是一见到你以后,我就没有了勇气。呵,如果我们能早点遇到该有多好?”   她一边笑着,一边苦涩的摇头,泪,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晶莹剔透,但嘴角却依然带着上弯月的笑容。   “再见。这次是真的再见了!”   看着她的身影消逝在走廊尽头,我气急败坏的开始踢起了门。搞什么鬼,说的好像要生死离别一样,真是个任性的小妮子,问也不问我一声,就武断的什么事都把我排除在外,她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谁?我可是夜不语,号称天下第一脸皮厚、好奇心强、只有我整人、没有人整的到我的夜不语!   狂踢了十来分钟,我向门投降了。   “什么玩意儿嘛,不是说现在商品的品质越来越差吗?怎么这门的品质偏偏这么好,靠!做这扇门的家伙真是没有专业精神,他们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做门?门的意思就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我气的语无伦次的大骂起来,过了好一阵子,头脑才开始渐渐降温冷却。对了,我在这里瞎用蛮劲儿干什么,自己不是还有一个压箱底的绝技吗?   如果不是理智在拼命的提醒我,现在不是自我反省的时候,不然我真想赏自己一耳光来尝尝!好不容易用随身带的一截铁丝将那把烂锁弄开,我飞一般的向楼下跑去。   张雯怡没有在楼下,而灵台上的尸体也不翼而飞了,昏暗的灵堂里空荡荡的,大厅通向外边的门半开着,被寒风吹的“吱嘎吱嘎”的响个不停,再外边便是沉寂的夜色。我打了个冷颤,缓缓的走到灵台前。   原本盖在尸体上的白布被胡乱的丢在地上,我将它拿起来,竟然看见一大片猩红的液体。是血!谁的血?难道是张雯怡的?她到底怎么了?我紧张的四处张望,在灵台不远处发现了一只躺着的黑猫。   那只猫已经死掉了,但还有体温,看来是刚死不久。   咦?究竟是谁这么残忍,居然会用极钝的东西割破了猫的喉咙?我检查着它很不平整的伤口,就像亲眼看见那只猫将死未死,不断的垂死挣扎,忍着剧痛还要眼看着自己的血,从喉管里流出来的那种十分残忍的景象……   突然感觉有什么悄然无声的来到了身后,背脊上顿时涌起一阵恶寒。我莫名其妙的口干舌燥起来,恐惧,无尽的恐惧就像黑暗一般吞噬了我。   强自按捺着害怕的快要蹦出胸腔的心脏,我缓缓的想要转过头,但突的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第十章 脚朝门(下)   耳边,不断传来喧哗的声音,吵的我再也睡不下去,于是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二楼的客房里,门好好的关着,就像昨晚经历的只是一场荒诞的梦。   但头还是很痛,用手摸了摸,竟然有一个包!果然,昨晚的那一切绝对不是梦。我确确实实在大厅被什么东西打晕了,但谁那么好心将我抬回客房,还怕我着凉帮我盖上了被子?难道是张雯怡?   我精神猛的一震,从床上跳下来飞快向一楼大厅跑去。   吵闹正是从大厅里传出来的,那里聚集了很多人,伯母伏在灵台上大声哭着,嘴里不断在咕哝什么。   那群人一见到我,顿时都安静了下来,他们面无表情的盯着我,视线中似乎夹杂着某种不太友善的感情,场面很冷!为了稍稍缓解这种气氛,我一边挠头,一边笑容可掬的说道:“都在等我吗?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发生什么事了。哼!”神婆身旁的小三子满脸愤怒的走上来,毫无预兆的狠狠给了我一拳头,他大声喊道:“这句话应该我们问你!昨天晚上到底发生过什么?雯怡到哪里去了?还有雪韵姐的尸体?你不是说会守一整夜吗?回答我啊!”   “对不起。”我捂住脸苦笑起来,“但是我也想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我真的想知道!自从我偶然告诉张雯怡她姐姐被捞上来的时候,白玉手炼是戴在右手上的,然后她就变得很古怪,先是把我反锁在房间里,等到我下去找她的时候,还被什么东西打晕了!”   “什么?你说什么?”张伯母和那个神婆像听到了骇人听闻的事件一样,瞪大眼睛死死的看向我。   伯母止住哭,全身颤抖的问:“你说雪韵的白玉手炼是戴在右手上,你真的没有看错?”   “当时张雯怡也这样问过我。”我大为好奇,将装饰品戴左戴右,不都是随人的习惯吗?到底有什么大不了的,会让他们那么惊讶。   “你听到没有?雪韵的手炼是戴在右手上,她是戴在右手上!”伯母神经质的笑起来,一向逆来顺受的她走到奇石木跟前,狠狠的抓住他的手臂嘿嘿笑道:“我女儿死的好惨!我想大家都知道我们张家的女人,什么时候才会把祖传的手炼戴到右手上,嘿,是有孩子的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你的孩子!”   奇石木用力推开她,用手拉了拉被弄乱的衣服轻蔑的说:“我知道,那个贱货前几天来向我摊牌。没想到她心理承受能力那么差,我只是甩了她而已嘛,还好心给她一些钱要她去打胎,结果她居然跳河自杀了。哼,也不想想,像她那种女人我身边有多少,还想要我负责任。”   “王八蛋,你不得好死!”张伯母面目狰狞的一把抓住奇石木的脖子用力掐着。   那家伙带来的走狗立刻扑上去拳打脚踢,将她拉开,有个跟奇石木同来的男人蹲下身,掏出纸递给她,“伯母,这件事是意外,请你节哀。”   “你不得好死,王八蛋!雪韵做鬼也会来找你,她一定会来索你的命!”伯母从嘴里吐出几颗带血的牙齿,嘴里犹自喃喃说道。她像完全感觉不到痛苦,脸上也没有悲伤的感觉,突然她笑起来,嘿嘿的笑,沾满血的嘴角竟然透出一丝妖异,看的在场的人不由的打了个冷颤。   “你还不滚?”我从地上扶起伯母,细心的用纸将她的血迹擦干净,然后冷冷的对奇石木喝道。   奇石木冷哼了一声:“你这小王八蛋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我撇开嘴天真的笑起来,“对不起,我不善于和畜生讲话。我相信你也知道这个旅馆是禁止狗进入的,麻烦你自觉一点,带你的狗腿一起出去,不然的话不要怪我不客气。”   恐怕从小就没有人敢这样骂他,那家伙气的眼睛翻白,偏偏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妈的,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对我不客气!”一抬手,他那堆狗腿就朝我围了过来。   我深明先下手为强的道理,从裤兜里悄悄掏出二十万伏特的电击防狼器握在手里,往前飞快一冲,按在最近那只走狗脖子上就是一下,只见那只走狗全身抽搐,顿时软了下去。   “有谁还想来试试?这种滋味真的很过瘾,就像吸毒一样,很爽的!”我笑容可掬,活像个中年推销员,但心里却不断盘算着如果他们一拥而上要怎么办。   “妈的,没用的家伙。”那小子狠狠的对倒在地上的狗腿踢了一脚,厉声对我道:“别得意,你给我小心点!”   原来是只纸老虎,没想到这样就怕了!我趁热打铁,高声喊道:“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动我,要动的话也最好先去查查我的底。我到这里来的事有几百个人知道,如果我在这里少了几根汗毛,恐怕你家一辈子都会鸡犬不宁了!”对这种没什么胆子的人,这恐怕是最好的威胁。   那个和奇石木同来的男人在他耳边低声咕哝了几句,然后对我客气的笑道:“这位小兄弟,或许我家少爷和你有些小小的误会,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就当扯平好了,大家以后做个朋友。”说完向我伸出了手。   “敬谢不敏了。”我哼了一声。   见我完全没有和他握手的意思,那男子丝毫没有露出尴尬的神色,一个劲儿笑道:“哪里的话,是我们奇家没有福气,这里是一点钱,就当给伯母买补品吧。”他掏出皮夹随手放到桌上。   伯母一把抓起皮夹,狠狠的朝他们身后丢去,“滚!我不要你们奇家的钱!你们奇家没有一个好人,你们全家不得好死!”   那人笑着捡起皮夹,转身和奇石木那群爪牙一起走了。   我长长的吐了口气,悬着的心这才彻底放下来。“那个男人是谁?”我低声问身旁的人。   “他叫奇韦,是奇老太爷的二儿子,整个奇家就他还像个人。”小三子愤恨的看着门外。   我“哦”了一声。奇韦,这个男人完全不像他哥那么白痴,从他的言行举止上看来,他很会笼络人,很有头脑,这种人在我的记忆里是属于最难应付的一种。哈,看来我这次黑山镇之行还真是收获颇丰,不但什么都没查出来,竟然还惹上了一身骚。   “其实脚朝门的传说,在这个小地方流传了几百年。我们这里的人认为门象征着吉位,将双脚朝向门睡可以逢凶化吉、避魔消灾。如果在手腕上戴着玉器的话,更可以让自己喜欢的人喜欢自己,此心一致,生死不渝。”神婆喝了一口酒缓缓说道。   我顿时大为失望,本来以为脚朝门这个传说应该是所有疑惑的关键,所以我才死皮赖脸缠着那个神婆,要她给我讲讲这个传说的,没想到她告诉我的,竟然和张雯怡说的大同小异!难道自己的直觉真的有问题吗?   那个神婆见我满脸失望的样子,顿了顿,又继续说道:“但是最近三十年脚朝门的传说却突然多了一个。多的那个很让人不舒服……不,甚至可以说是邪恶。”   “说来听听!”我立刻来了精神。   “三十年前,镇子里跳河死了一个村姑。当时她已经有五个多月的身孕,她男人欠下一屁股的债后抛弃了她,那村姑怕债主把她卖到窑子抵债,就用菜刀划花了自己的脸。债主见她变的那么丑,真个放过了她,只是搬走了她家里所有的东西,只剩下那张破床。   “那村姑见偌大的房间里只有唯一一个家具,不大的家里显得更空荡荡的,于是她就将床斜着放,又故意把床脚对向门,自我安慰说那样看起来好一点,只要自己还活着,还有手,一切都会有的。   “但你想不到吧,就是这样乐观的一个女人,居然在七天后的晚上自杀了,跳河了。”神婆将旱烟管在桌子上磕了磕,又说道:“没想到在将她打捞起来的那一晚,守夜的人看到她眼耳口鼻七孔都流出猩红的血,然后又过了一晚,她的尸体突然不见了,消失了。   “就是从那天起,镇子里不断有人突然猝死,而那些死掉的人每个脸上,都无一例外的露出极度恐惧的表情,就像临死前看到了什么可怕到自己完全不能接受的东西。”   神婆缓缓的看了我一眼,眼中充满诡异的神色,看得我不禁打了个冷颤。   她笑起来,继续讲道:“又过了七天,有个看夜的人,突然发现一个黑影,用很迟钝的脚步走进那村姑的房子里。他怕的要死,就去把自己的朋友叫起床,一起闯进了那个村姑的家,你猜他们看到了什么?是村姑的尸体!   “那具失踪了好几天的尸体,竟然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而她泡的浮肿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发出惊人的臭味,镇里的人这才发现,原来那具尸体失踪的七天里,死掉的人全都是向村姑讨过债的债主,还有,她的丈夫。”   神婆叹了口气,“于是有种说法就在镇子里流传开了。说是只要将房间里的家具搬空,只留下床,然后再让脚可以正对着门的方位连续睡上七天,在这七天里一定要拼命的憎恨那些对不起自己的人,并在第七天的深夜跳河自杀,你就可以变成浮尸鬼,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我又打了冷颤,突然想到了什么,惊然问:“这三十年来,类似的事情一共发生过多少次?是不是只要符合传说中的条件,就真的会有奇怪的事发生?”   神婆微一思忖,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因为三十年来只有那个村姑变做厉鬼索魂了,事后也有许多人学着,但是到最后都还是死尸一条,躺下了就永远没有起来。”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看来那次只是巧合而已,要么就是有人装神弄鬼。哈,刚才被你一唬,还差些真以为张雪韵的尸体会变做冤魂出来杀人。可笑!那个张雪韵也真疯,居然会相信这么无稽之谈的流言蜚语,还把一条命给白白赔上了。”   “你什么意思?不准你侮辱雪韵姐!”小三子狠狠的盯了我一眼。   我冷哼道:“我说真的,她把地下室布置的和你姥姥刚才说的一模一样,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什么!”神婆满脸恐惧,她站起身迈开完全不配合自己年龄的淩乱步子,飞快向地下室走去,拉开门,充满恐惧的脸上更加恐惧了。   “作孽啊作孽,那女娃子怎么那么傻!”神婆用手在空气里画了几道符,嘴里不断嘀咕着什么。突地转头问身后的伯母:“那孩子在这房里睡过多久?”   “七天!整整七天!”伯母神经质的哈哈大笑起来,“厉鬼索魂!嘿嘿,怨有头,债有主,我的女儿不会白死的。要找就找奇家,把那群坏家伙全部杀了,乖女儿,你妈从来都很懦弱,很怕事,这才害了你啊,以后我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   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又哭又笑,害的最不擅长哄人的我哄了她好久,才将她骗到床上。给她吃上两颗安眠药后,伯母终于安静了下来。   呼!搞不懂,我到底是为什么才来这里的?带来的疑惑一样都还没有解开,现在又一头栽进了另外一团迷惑里。李庶人和张秀雯的寝室里,同样也是将床摆到正对门的位置,但是那明显有别的意义,和这里的脚朝门传说应该不是一回事。哼,头脑又开始混乱起来,难道脚朝门还有另外的传说?某个这镇上大多数人也都不知道的传说?   “小三子,你去奇家一趟,通知他们晚上小心一点,千万不要出门!”神婆吩咐道。   “那群坏家伙,早点死根本就是为镇上的人积福,管他们那么多干什么!”小三子气愤的说。   神婆生气的喝道:“死小子,我从前是怎么教育你的?不管多恶的人,生死还是一条命。我们能救就要救,做到自己的本分!”   “是,姥姥。”小三子极不情愿的慢吞吞走出了门。   “小伙子。”神婆看了我一眼,“你的福分很重,神鬼不侵。可以麻烦你一件事吗?”   “既然你都把我赞美成这样了,我还能说不吗?”我嘲笑道。   神婆没有理会,继续说道:“麻烦你尽量在五天内把雪韵的尸体找回来,厉鬼索魂,不是那么快就成的了形的,或许这件事还有的挽回!”   我皱了皱眉头,疑惑的问:“刚才你不是才说,这三十年来有很多人都学过那个村姑,但最后都失败了吗?怎么你现在会这么担心?”   “你是外人,对你讲实话好了。”神婆忧心忡忡的向地下室看了一眼,回忆道:“这栋旅馆是二十五年前修成的,用的就是那个村姑的地。如果我没有记错,雪韵那女娃睡的这个地下室的位置,刚好就是村姑的卧室,也不知道是不是作祟,连床的摆放都一模一样!”   “什么!”脑中只听到“轰”的一声,我整个人都被刚才听到的话惊呆了。   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情都有相似性,从逻辑学上来讲,相似的两个和多个事件或物体之间,都必然有一些千丝万缕的联系。而现在,张雪韵和那个村姑已经有了联系,那么会不会出现相似性呢?假如,只是假如,如果出现了相似性,那张雪韵的尸体到底会变成怎样?即使稍微想一想都感到背脊发冷!   “我懂了!我会尽快把她的尸体找回来,不论用什么方法!”我的脸少有的严肃起来,“所以如果用了什么过激的方法,惹恼了村子里的人,善后工作就要请您老出马了。”   从早晨起来后,虽然不断遇上乱七八糟的事情,但还是有一个疑惑在我脑子里徘徊不去。张雯怡那小妮子到底去哪里了?是不是她带走了尸体?她昨晚的那一番话到底有什么意思,就像是在和我辞别一样!最重要的,昨晚,她到底干了什么?   或许找到她后,许多疑点都会迎刃而解了吧……   第十一章 稻草人   “靠!你说气不气?”正要出门时碰到了小三子,那家伙抓住我就发起了牢骚,“我好心好意到奇家去警告他们,结果还没等说完,就被奇石木那王八羔子给打了出来。什么玩意儿嘛,活该他们全家死绝。到时候举镇同庆,我把我的存钱罐砸了,欢欢喜喜的捐给他们一口棺材。”   “哇!没想到你的嘴这么缺德。”我没好气的嘲讽道。   小三子不好意思的憨厚笑起来,对我说:“怎么?你还在生我的气啊,那天是我不对,但是你也把我玩的够惨啊,我回去后还被姥姥罚跪,抄了一整夜的经书。”   “我哪有那么小气!”我咳嗽了一声,那小子恐怕是看了我刚才的英勇举动,把我当了英雄,猛然又觉得那样说好像会显得自己更小气,连忙岔开了话题:“小三子,你是本地人,应该对这一带很熟悉吧?”   “不错。你想逛逛吗?我知道有几个地方风景很好,有空带你去。”小三子点点头。   “这倒不用了。”我急忙摆摆手又问:“你是不是和张家的三姐妹从小就很熟?”   “何止熟,自从秀雯姐走了后,我每天都到张家去帮忙。”他神气的说道。   我立刻来了精神。正好自己对现在的事完全没有头绪,而张家的伯母又变得疯疯癫癫的,从她嘴里根本就什么都问不出来,或许自己在这小子身上可以搞到些线索也说不定。   “小三子。”我思忖了一会儿问道:“你可不可以把张家的事情详细说说,像张家的来历,三姐妹的关系,还有平时她们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嗜好等等。”   “你问这个干嘛?”那小子狐疑的看了我一眼。   我笑了笑:“你姥姥要我去找张雪韵的尸体,还有失踪的张雯怡,我想多知道一些关于她们的事情。”   “姥姥真的要你去干这些?”他皱起了眉头:“没道理啊,她为什么要你一个外来人管这么多?”   “我哪里知道,高人总有他自己的道理,我为人平庸,想不出来。”我耸了耸肩膀,唏然道:“不过如果你真的很想知道的话,不妨去问问她。”   “免了,她那杆铁旱烟管我可是受够的。”小三子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慢慢说道:“我听镇里的人说,二十五年前是张叔叔借钱修起这栋旅馆,但没想到营业后就越来越背,当时旅游业虽然已经起步了,但老实说,没几个游客肯来这种交通不便利的穷乡僻野。   “张家的生意从来没火过,而且债加上利息开始恶性循环起来,就在他们穷途末路的时候,一个旅人到他们家住店,据说那人给了他们一大笔钱,说要租下地下室和三楼最里边的那个房间一百年,这笔钱让张家的人摆脱了困境,不过那个人真的很奇怪。”   小三子坐到地上,继续说道:“他在这个镇待了两个月,但几乎都没有出过旅舍,那两个月中一直都过着从房间到地下室,然后再回房间的两点一线单调生活,然后他就走了,不过说也怪,自从他走以后,张家的运气也跟着好转了很多,还生下了大女儿张秀雯。   “秀雯姐是个很单纯的人,没什么爱好,为人做事也马马虎虎的,好像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不过两年前她突然变的很固执,说一定要到外边去打工。张阿姨拿她没办法,只好让她走了。”   小三子吞了口唾沫又说道:“雪韵姐是二女,是个很害羞的人,她和伯母一样,为人懦弱怕事,做什么事情都举棋不定,优柔寡断,非要等到别人来替自己拿主意,我真的到现在都想不通,雪韵姐竟会自杀,她怎么可能会自杀?她胆子那么小,连见到血都会怕的晕倒。   “至于雯怡,她是三姐妹中最有个性的,敢作敢为,为人很豪爽,有时候还会搞出一些无伤大雅的恶作剧,但是镇上每个人都很喜欢她。”小三子脸红了一红。   嘿嘿,莫非他对张雯怡有意思?我暗自笑起来,没想到那小子的资料还不是普通的详细。   “对了,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李庶人的游客,他两年多以前来过?”突然想到些什么,我问道。但一想每天旅馆里来往人数那么多,要记住一个人是很渺茫的事情,也不怎么抱有希望。   没想到小三子的回答居然那么爽快,“知道,他来那天我正好在店里帮忙。他声称自己是二十五年前那个怪人的儿子,想要拿回父亲以前放在这里的东西,然后就住进了那个怪人的房间。”   小三子回忆道,满脸稀奇的表情,“那家伙不愧是怪人的儿子,他自己也是个怪人,李庶人在这里住了有半年,每天就像他父亲一样徘徊在地下室和客房之间,连吃饭都要送进他的客房里,有一天他突然不辞而别,就那么走了。   “不过伯母事后很奇怪,二十五年前那个怪人应该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才对,李庶人口头里说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最后他是不是拿走了?我们这个镇的人,当时几乎把这些当作茶余饭后的闲聊,猜了好长一段时间。   “咦,我想起来了。”小三子突然从地上跳起来,“就是那个李庶人!自从他走后,秀雯姐才坚持要出去打工的。那时我就觉得他们两人有问题,难道秀雯姐是出去找他?”   我一声不吭的静静坐在地上,脑袋几乎要被小三子提供的庞大资讯给压塌了。   过了好久,我才艰难的整理出了一些东西,二十五年前来到黑山镇的怪人,一定就是李庶人那个不老的怪物!但他为什么偏偏会到这里来?来做什么?而且他居然还租下了旅馆的地下室……   难道他会是个科学怪人,刻意躲在这穷乡僻野,做什么有关不老不死的研究?靠!这种只有不入流科幻电影里才会有的跛脚剧情,怎么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那么他究竟是来干什么?他留下了什么?两年前他为什么还要回来,是来放东西,还是来将以前留下的东西带走?不对,他应该没有带走任何东西,否则他也不会留下写有“黑山镇六街十五号,我有东西寄在那里,有缘人可取之。”字样的纸条了。   那么,他留下的东西究竟在哪里?到底是什么?还有一个疑惑,三十年前,有个村姑的尸体变做所谓的厉鬼索魂,她的卧室就正好在现在这旅馆的地下室……它们之间是不是也有什么联系呢?   “喂,你怎么了?发什么呆啊?”小三子对一直呆坐着不动的我大叫了一声。   我极不情愿的回过神来。   那小子又向我眨了眨眼睛,小声说道:“对了,姥姥不是要你找雪韵姐的尸体吗?或许我有办法,你今天晚上八点,在河边的那棵老榕树下等我,不见不散!”   说完后,他就急忙跑掉了,连让我拒绝的机会都不给,都不知道那家伙搞得神神秘秘,到底想耍什么花样?   寂静的夜,上弦月优雅的洒下黯淡的光芒,照在榕树四周的大片土地上,这不但无助于视野的提高,反而让眼前模糊了起来。好冷的夜!我打了个冷颤,该死,都八点十五分了,那家伙竟敢放我鸽子,看我明天怎么整死他!   冷的受不了,正想打道回府时,突然看到一个黑影飞快朝这里跑来。“对不起,有一些东西要搞定,所以迟了一些才到!”小三子低声喊道。   “你准备了什么?”我接过他背上背的袋子翻看起来。   不看还不怎样,一看真被吓了一大跳,那袋子里装得满满的全都是稻草人,样子和几天前,在河边看到他们寻找张雪韵的尸体时一模一样,只是尺寸更小一点。   “你就是为了准备这些?”我哭笑不得的说道:“老兄,我们现在是要找丢失的尸体,我还以为你会有什么好办法呢!结果又是老套。现在想干什么,招魂还是让她的尸体自动走出来?”   小三子没有理会我的讽刺,指着前边的山坡说道:“等一下我们到了那山坡,你朝左边走,我往右走。每走三十步就抓一把稻草人用力甩出去,有多远丢多远。我们到坡顶会合,如果张雪韵的尸体在那里的话,稻草人就会站起来。”   我不可置信的往袋子里那些平平无奇的稻草人看了一眼,“真有这么神奇的事?”   小三子冲我笑了笑,“这些稻草人可以感受尸气。你刚来这个镇上的时候,不是见识过它怎么找到雪韵姐的尸体吗?相信我没错的!”   我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就算这些玩意儿真有那种魔力,那你怎么知道她的尸体一定会在这块山坡上?”   “能不能不说?”小三子为难的看着我,见我毫不犹豫的摇头,他叹了口气,“今天早晨是我第一个发现雪韵姐的尸体不见的,本来我还怀疑是你因为某种目的偷走了,但不久便推翻了这种想法。然后我想到了雯怡,她那么爱自己的姐姐,一定不愿意雪盈姐死后被烧掉,连个全尸都没有。”   他望了望不远处的山坡又说:“这个小镇就巴掌大一个地方,每家每户都是认识的。基本上又没有空闲着的房子,想要藏东西很难,想要藏一具尸体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唯一的选择就只有那个山坡。   “从小我、雪韵姐和雯怡就爱在那里藏东西,可以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基地,那个山坡虽然不大,但是地下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暗洞,洞的洞口即使在白天也很难看出来,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把雪韵姐的尸体藏在这里!”   “真是精采的推理!”我鼓掌道。   还是俗话说的对,看人不能看表面,小三子这家伙看起来又憨厚又没头脑,居然会有这么强的逻辑思维,不过说真的,他的方法倒是值得一试,至少比我现在毫无头绪,不知道要从哪里入手强多了!   夜很阴暗,从头顶洒下的月光,更是为这个山坡徒增了一份阴森的感觉。北风呼啸着,夹杂着寒气如刀般割在脸上。如果是在家里的话,相信我现在应该一边喝着热呼呼的巧克力牛奶,一边跷着二郎腿坐在按摩椅上舒服的看电视吧。唉,越来越不懂自己在想些什么了,有福不会享,偏偏为了满足自己任性的好奇心,跑到这里来受罪!   一边在心里默默数着步子,一边自艾自怨,随手又将一把稻草人用力丢了出去。自己应该是无神论者吧,虽然渐渐开始相信,世界上有很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事件,但现在的我又在干些什么?学那些我一向都看不起的神棍,又洒那些无聊的稻草人,又在祷告希望它们快些感应到张雪韵的尸气,有没有搞错?我觉得自己都快要变成个神棍了!   我看了一眼手里的稻草人,这些东西真是做的丑!越看越丑!它们不过是稻草做成的人形而已,难道这样就真的会被赋予某些力量吗?   虽然自己确实看见,被丢到河里的稻草人,违反任何物理学原理停留在湍急的河流中心,但这也并不能说明什么。万一那只是个巧合呢?只是那里有一个暗涡流,或者有什么东西把稻草人挂住了,如果真是那样,竟然会蠢的相信的我岂不是糗大了?   山坡已经走上了一大半,越想我就越没有信心,算了,洒完这最后一把,我看我还是回旅馆去吧。我裹了裹外衣,在袋子里又抓起一把稻草人用力扔了出去,正要转身打道回府,突然一幕画面映入眼帘,我吃惊的呆了过去。   只见落在枯黄草地上的稻草人猛的动起来,就像有生命一般。它们用纤细的手杆撑起身体,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向我爬过来,彻骨的寒气顿时从脚底升起,爬上背脊,又爬上了后脑勺,我几乎感觉头发都竖直了。   恐惧!是恐惧!那种熟悉的恐惧感觉,在我的脑中还记忆犹新,一如我又回到了昨晚的午夜。   我全身怕的颤抖,只感到有什么东西缓缓的向我移动,发出刺耳的难听噪音。   那噪音就像有什么笨重的物体在尖利的石头上拖行,又像是用指甲在光滑的玻璃上用力的划动。   但没想到这居然是我听到的最后一丝声音,突然眼前一黑,到黑山镇的第三天晚上,倒楣的我第二次被打晕了过去……   第十二章 尸变   耳边,不断传来喧哗的声音,吵的我再也睡不下去,于是我醒了过来,张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二楼的客房里,门好好的关着。清晨的阳光如金色的丝缎般照射在身上,很暖和,我用手梳了梳头发,脑袋里一片空白。就像昨晚在山坡的经历只是一场荒诞的梦。   不过当我的手指偶然碰到头上一左一右两个包,和衣服上的杂草泥土时,我的想法变了。这几天的经历果然不是一场噩梦。   昨晚究竟是谁打晕了我?又是谁发现我,还好心的把我从几公里外的山坡上背回来?是小三子?还是张雯怡?   猛的翻身跳下床,我向楼下走去。喧哗声是从旅舍的大厅里传出来的,那里聚集了很多人,伯母伏在灵台上大声哭着,嘴里不断在咕哝什么。   那群人一见到我,顿时都安静了下来,他们面无表情的盯着我,视线中似乎夹杂着某种不太友善的感情,场面很冷!   咦,奇怪,这种熟悉的场面,不就和昨天早晨一模一样吗?为了稍稍缓解这种气氛,我像昨天一样,一边挠头,一边笑容可掬的问道:“都在等我吗?这里又发生什么事了?”   “有人淹死了。”小三子面无表情的说。   “谁死了?”我好奇的往灵台上望去,那里果然用白色的布单盖着一具尸体。   “是个刚到这里的游客。他晚上一个人去河边游逛,结果被浮尸鬼拉进水里,做了替死鬼。”小三子目光呆滞的望着我,声音尖锐刺耳,但语气里,竟然丝毫没有抑扬顿挫的音调。   “这里除了我,还会有别的游客?”我惊讶的问:“你知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夜不语,是个好人。”小三子呆板的答道。   我顿时如被雷电击中一般,全身僵硬,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吃力的笑着:“你小子在开我什么玩笑?我又哪里得罪你了?”   小三子诡异的笑起来,他看着我,一字一字的缓缓说道:“我没有开玩笑,他的尸体就在那个灵台上,不信你过去看看。”他抬起手指向灵台。   我努力抑制着全身的颤抖,舔舔嘴唇,一步一步慢慢向灵台走去。每多一步,内心的恐惧就增加一点,几步路的距离,突然像变的无穷无尽似的,我移动,哆嗦,最终走完了这没有穷尽的距离,来到灵台前。   台上的尸体明显是个男人,并不高大,但恰恰和我的体形一模一样,我再也受不了这种折磨,伸手将白色的被单拉了起来。   那具尸体的脸露了出来,很熟悉,不!应该说他的样子我每天都会在镜子里看到,他,赫然就是我!   “哇!”我惊叫着从梦里醒过来,呼吸急促。是梦!还好是梦!好真实好可怕的噩梦。我从躺着的东西上坐起来,四周黑呼呼的,什么都看不到,于是我伸出双手向周围摸索,想找找有没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的东西。   突然手按在了两团既柔软又温暖的物体上,感觉什么人“嗯”了一声,似乎是想叫又怕被人听到,拼命捂住了自己的嘴。随后又听到“啪”的一声脆响,耳朵还没辨别出是什么声音,已经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痛起来。   “色狼。”有个女孩娇嗔的轻声骂道。   “是雯怡吗?”我试探的问。   只听那女孩气乎乎的说:“当然是我,这么快就把本姑娘的声音忘了?”   果然是那个花了好大功夫遍寻不着的小妮子,我嘻皮笑脸的说道:“哪会,就算我的听觉健忘,触觉也不会那么快忘掉的……”还没等说完,突又感到大腿上一阵痛,想也知道是她气愤的用大拇指和食指,在我的腿上滥用私刑,我顿时大叫饶命,伸出手去,将她的小手握到了掌中。   那双滑腻的手顿时停止了动作,呆愣的任凭我捉住。突听耳边传来长长的一声叹气,有个柔软的身子,带着一阵似若幽兰的处女馨香靠近了我怀中。张雯怡紧紧的抱着我,靠在我肩膀上轻声抽泣着。   我为难的挠挠头,自己从小就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女孩子这种琢磨不透的生物,只好缓缓的拍着她的背,任凭她哭……   “谢谢你。”张雯怡拉出我的内衣擦干眼泪,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昨天早晨我躲在楼梯下的夹层里什么都看到了。奇家来捣乱时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所以你就好心在我这个恩人头上送了两个包,还外加一个耳光?”感到从头顶传入大脑的又酸又痛的感觉,我没好气的说道。   “什么嘛,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算什么。大不了我帮你揉揉!”说着她在我怀里动了动身子,抽出手轻轻的按摩起我的头皮:“还痛不痛?”她柔声道:“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我把你打晕,恐怕你都死翘翘两次了。”说完又挪动身体,抬头对包上哈了几口气。   “怎么回事?”感觉头上一阵酥麻,说不出的受用,顿时脑功能也开始正常了。我这才想起自己还有大量疑问需要她来解答。   张雯怡用食指按住我的嘴:“不要问,知道太多了你会很危险。”   “什么都不知道才更危险。”我反驳道。   张雯怡轻声叹了口气:“夜不语,你根本就不知道我想干的事情有多危险,我不想连累你!”   “我已经被你连累了。”我紧紧的搂了她一下,问:“你到底想干什么?有什么我能帮你?”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那一瞬间,我似乎感到周围的空气冰寒起来,只听张雯怡冷哼了一声:“我要替姐姐报仇,我要让奇家家破人亡,断子绝孙!”   “你想杀光他们?”我大吃一惊,慌然劝阻道:“那是犯法的,而且你一个女儿家怎么做的到?”   “我就知道只有你关心我。没关系,放心,姐姐会陪着我的,她会帮我。”   “但你姐姐只是一具尸体,她……她又……”突感到一双湿滑的小手抚摸起我的脸,我顿时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还疼吗?对不起,我那一巴掌打的很重。”张雯怡在我耳边喃喃说道,馨香的呼吸吹进我的耳朵里,痒痒的,让人一阵酥麻。“我要走了,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以后千万不要再来找我,就当我求你,我真的不想你有事!”她挣扎的坐起身,突然又猛的扑倒在我怀里。   只觉得软玉温香抱了个满怀,一种柔软湿滑的触感开始接触在嘴唇上,如同一股潮暖的香气扑鼻而来,熏人欲醉,脑子顿时变的混乱起来,身体也开始僵硬了。还没等我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便已被一张湿软滑腻的柔软舌头深入嘴里……   吻,不知持续了多久,当我醒悟过来时,怀里的软玉已经不在了,四周一片安静,如果不是身上还留有不属于自己的体温,和催人欲醉的馨香,我几乎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梦里。   磕磕碰碰的走下刚才躺的地方,我摸索了好久才找到灯的开关,拉下去,周围顿时亮了起来,一直都在黑暗里的我突遇到强光,不由得闭上眼睛,等到感觉已经适应了,才缓缓张开环顾起四周。   天哪!我竟然会在旅舍的地下室里,而自己一直都躺在那唯一的一张家具——那个有着恐怖传说的正对着门的床上!我不由的打了个冷颤。周围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更没有任何可以藏的住人的东西。那张雯怡到哪里去了?张雪韵的尸体呢?   看张雯怡做事小心翼翼的样子,她绝对不是从地下室的门离开的,那么,这里是不是有个通向外边的暗道?我刚想要彻底检查一次,昨天已经看过不知多少次的地下室时,突然听到大厅那边传来一阵吵闹声。   不知为何,没来由的想起了刚才所做的梦,我苦笑了下,开门走了出去。还是先看看外边又出了什么状况吧,其他的事,以后再来做。   “奇老爷子死了!听说尸体是被下游一个早起网鱼的农民网起来的。死相真惨!脖子被人用绳子勒断,死后凶手还用刀将他的喉管割破了放血,太残忍了!”   “会不会是厉鬼索魂?他死的情况,和三十年前那个村姑的尸魂所杀的人一模一样。会不会是雪韵那丫头的诅咒?”   “我看八成八。造孽啊造孽,奇家霸道了几十年,看来就要被灭族了。”   还没走到大厅,就已经听到镇上许多好事的人围到旅馆里议论纷纷,我自然也听出了个大概。   小三子眼尖,老远就看到了我,立刻跑了过来埋怨道:“你昨天晚上到哪儿去了?我差不多在山坡顶上等了你一夜,最气的是天还下过雨,我又怕你出事,冒着雨到处找。你倒好,结果是回来睡舒服觉,也不打声招呼,害的我差些得伤风!”   我没理会他,压低声音说道:“我找到张雯怡了。”   小三子顿时欣喜若狂:“真的,她在哪?”   我摇摇头:“我是在山坡上找到她的,被她打晕了。结果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和她待在地下室里,和她没说几句话,她就突然走了。”   “你没有留住她?”小三子大为失望。   我苦笑了一声,不由摸摸自己的嘴唇,那上边似乎还留有她柔软唇瓣的甜美感觉。   “我担心她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用力甩开无聊的旖想,我担心的说。   “你什么意思?”小三子吃惊的问,声音不由提高了几度。   我对他“嘘”了一声,小声说:“你没有听到周围人说的事情吗?”   “知道,不就是奇老爷子死了。这有什么大不了,那老家伙作恶多端,恶贯满盈,早就该打入地狱里了。”小三子满不在乎的说。   “但你知不知道?”我看了他一眼:“现在整个镇上,都流传说是张雪韵变成你们口中所谓的什么厉鬼索魂,夺走了奇老爷子的命,有可能还要杀光整个奇家。这种流言对谁最不利?”   “当然是雪韵姐了。”   有没有搞错,亏我昨天还夸奖他有逻辑思维,真是看错人了。   见他脑袋总是开不了窍,我没好气的解释道:“虽然流言中说作祟的是张雪韵的尸体,但是现在大家都怀疑,是张雯怡带走了你们雪韵姐的尸体,那么奇家想要报复,或者想要解除所谓的诅咒,一定会想方设法先去找张雯怡的!”   “奇家的人那么粗暴,如果被他们找到雯怡的话……”那小子总算想通了,他惊叫一声:“雯怡有危险!天!我们该怎么做才好?”他猛的抓住我的肩膀焦急的问,急得活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用膝盖想也知道,我们要第一个找到她,然后把她藏起来,叮嘱她千万不要乱跑!这件事要快!”我轻轻推开他,揉了揉被他捏痛的肩膀。   “对啊!我真笨,这么简单的东西都想不到!”小三子用力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转身就向外跑。   突然想到了某些东西,我拉住他问道:“假如将黑猫的血,滴在像张雪韵那种情况的尸体上,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尸变!”身旁一个沙哑的声音回答了我,神婆用她干枯的手一把抓住我,惊然问:“你怎么会想到问这个?是不是在雪韵尸体不见的那个晚上看到过什么?”   我思忖了一下,决定说出事实:“不错,在她的尸体不见的时候,我确实在灵台旁边看到有只黑猫的尸体。那只黑猫被割断了喉咙,身上的血全部放光了,我还在张雪韵的盖尸布上边发现有大片血迹。”   神婆顿时像被雷电击中一般,整个人都僵住了,许久才无力的对我说道:“作孽啊作孽。小伙子,希望你在明天太阳落下之前找到雪韵的尸体,不然一切都晚了。厉鬼索魂,不光是奇家,恐怕整个镇子里都会有血光之灾!”   第十三章 阶下囚   小三子刚走,奇家就带着一群狗腿来旅馆闹事了。“把张雯怡那臭丫头和张雪韵那贱货的尸体交出来!”奇石木一脚踢开大门对张伯母叫道。   “嘿嘿,厉鬼索魂,你们奇家好福气啊!”张伯母伏在灵台上神经质的笑起来,“你们奇家金玉满堂,不得好死。雪韵果然是我们张家的女人,我女儿绝对不会白死的,要死也要拉你们奇家全家去做替死鬼!”   “臭婆娘。”奇石木抓起张伯母的衣领狠狠煽了她一耳光,“把她抓起来,我就不信张雯怡那个臭丫头会不去救她的烂货老妈。”   我冷哼一声,强忍住怒气推开他,“你不要太过分了,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都要讲究证据,你凭什么抓伯母?”   “哼,法?!”奇石木嘲讽道:“这里山高皇帝远,老子的话就是法。妈的,再不让开,小心我连你一起抓起来!”   “你敢。”我伸出手隔在张伯母身前。   “臭小子,这是你自找的!”奇石木挥挥手,他的那群爪牙顿时会意的一拥而上,将我按倒在地上。   眼见不对,我急中生智的高声煽动起人群:“乡亲们,你们就忍心这样看见一个无辜的女人被他们抓走吗?还有没有天理啊?你们想一想,今天他们可以抓走张伯母,明天也一样可以把你们、甚至你们的亲人、儿女抓去关起来。你们不觉得生活在这种白痴的霸权下,很冤很没有安全感吗?”   我竭力呼叫,声泪俱下,大有英雄就义,输人不输志的豪情。旅馆里的人果然被感动了,纷纷怒喝奇家放人。   奇石木抄起一旁的油灯狠狠砸在灵台上,摔的粉碎,大声说:“这是我们奇家和张家的私人恩怨,如果谁还想要插一脚的话,不要怪我不客气!”   蠢蠢欲动的人顿时一片安静。靠!这群家伙果然靠不住,他们在奇家的淫威下生活的实在太久了,下意识在脑中产生了一种屈膝鞠腰的奴才概念,这种概念绝对不是我几句大话可以消除的。   “委屈你们了。”奇韦抱歉的对我笑笑,压低声音说:“不要怪我大哥,他为人就是太冲动了。别担心,我会慢慢劝他的。”   我苦笑着摇头,任凭奇石木和他的一干爪牙将我和张伯母带回奇家大宅,关进了私牢里。   那是个很大的地牢,结实的原木交错着,将这偌大的空间,隔成了一个又一个大概只有十多平方米的小间。   刚到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种只有在电影里才能见到的监牢,没想到我不但有幸见到,而且还住了进去。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关押,我挠挠头,竟然什么办法也想不出。只好气闷的靠着墙坐下,不断打量四周,希望找出什么有机可乘的漏洞。   “小伙子,这次连累你了。”在一旁的张伯母突然说话了,她的表情很镇定,完全看不出和不久前那个神经质十足的欧巴桑是同一个人。   “伯母,你怎么和刚才不一样了?”我吃惊的舌头打起结来。   张伯母笑道:“你以为我真的神经了?虽然我是很胆小又懦弱,但我并不笨。我才不信雪韵真的会自杀,她可是我女儿,说是自杀?哼!里边一定有问题,说不定是因为发现了奇家什么秘密,才会被杀了灭口的。”   “所以你才装出一副神经病的样子,免得奇家来找你和张雯怡的麻烦?”我恍然大悟。   佩服她的同时,不由得心里不舒服起来,看来这个镇上每个人都不简单。那个神婆总是一副苦天下之苦、急天下之急的菩萨模样,但行迹可疑,一会又说什么厉鬼索魂、一会又传言什么会尸变,一副唯恐天下不够乱的样子,大有问题!   而这个我一直都认为是悲剧人物的张伯母,从她刚才的那一番话上,就可以看出她绝非善类,至少她肯定是个聪明人。   在我的分类中,聪明而又喜欢深藏不露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某种目的,另一种是有某些羁绊,不管她是哪一类,我看自己都要防备她一点了,不过最让我头痛的还是奇石木的弟弟奇韦,他绝对是个最难应付的人。   乍看之下,他的确有点像是君子,引用小三子的话说,就是在奇家中还比较像个人,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他的城府很深,而且绝对没有表面上那么大度。   在我的分类中,君子也有两种人,因为如果有一个君子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唉,奇韦他到底会是属于哪种人呢?   我用手苦恼的按摩着太阳穴,思绪飞快的转动。俗话说有其母必有其女,张雯怡和张雪韵说不定也没有从前自己想的那么单纯。张家和奇家,他们之间是不是在互相利用对方行使某个阴谋?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变成现在的处境岂不是很冤枉?   张伯母见我默不出声,也不再说什么,呆呆的望着头顶看的有滋有味,这样乏味的状态不知持续了多久,只听地牢外传来一声闷响,接著有个脚步声向我们快步逼近了。我定睛一看,来的人居然是令我头痛的奇家二少爷奇韦。   “快!你们快跟我走!”奇韦满脸焦急的打开监牢的门,小声说道:“大哥决定今天晚上在镇里的广场,对夜不语你用私刑逼张雯怡出来,他急疯了,竟然想对你用淩迟!”   “淩迟?”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这是以前最残酷的死刑,受刑者会被刽子手用迟钝的刀,把身上的肉一点一点的割下来。最先是割不重要的部分,让受刑者看着自己的皮肉慢慢的离开身体,血流出,变的骨肉模糊。割够一千刀才会抹断受刑者的脖子。太残忍了!我实在是劝不住我大哥。”奇韦解释道。   我靠!竟然和我看过的某书上描述的一字不差,真难为他背了这么长的一段了。臭家伙,他以为我夜不语是吓大的啊,现在的社会,就算是土皇帝也都不敢滥用私刑,更何况是所谓的淩迟了。   我故作惊慌的问:“那我该怎么办?”   “我豁出去了,放你们两个走。我实在不想看到自己的亲哥哥犯法,就算我被他逐出家门都无所谓。”奇韦说的声泪俱下,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表情功夫做的比我还拉风,我在心里一边大骂他家历代祖宗,一边苦笑道:“还是算了,我不想连累一个这么讲义气的好人。”去,这个王八蛋,不要以为我长相老实,就以为我比较好利用。   奇韦果然焦急起来:“快走,看门的是被我打晕的,万一他醒过来就谁都跑不掉了。”   我脑内突地灵光一闪,总之待在这里也是白待,什么都做不了,况且现在的我也没有任何头绪,不妨与虎谋皮,看看那家伙到底想要干什么。   微一思忖,我用询问的目光不露声色望向张伯母。她显然猜到了我的意思,在地上捡了一根不知什么的骨头,狠狠朝奇韦扔去。   “滚!你们都滚!我做鬼都不要姓奇的人来救。”她面目狰狞的朝奇韦扑过去,用力的又抓又咬,那只小狐狸拼命的推开她,竭力隐藏着自己的怒气,不敢在我面前太过分。   我暗自笑着,用力将张伯母拉了开去。   “小伙子,这个奇韦绝对不简单,与虎谋皮,小心得不到虎皮反而被他一口吃掉。”张伯母低声在我耳边说道。   我小心的看了看坐在地上,一个劲儿揉着自己伤口的奇韦一眼,冷哼道:“从小到大,我从没有被人占过什么大便宜,我倒要看看这只不太看得起我的老虎,到底会是先吃掉我,还是被我取了虎命,割了虎皮!”   与虎谋皮,在心理学上一般要遵循两个基本概念:一、是绝对不要让对方知道,你已经发现了他是一只披着人皮的虎;二、你的行为处事要处处收敛,不能表露的太老练、太聪明,至少在表面上处处让对方觉得他高出你不只一筹、占尽先机、胜利在望,这对我来说确实有点难度,引用表哥夜峰的话来说,我是个容易锋芒毕露的人,不管在哪里都会显得与众不同。   虽然话里九成九都是因为遇到麻烦有求于我之前的恭维,但也不难看出,我这个人不善于平衡表面和现象。   奇韦那只小狐狸明显在心里笑,我猜的出他在笑些什么,因为我注意到张伯母不愿和我们一起走的时候,他有一瞬那露出欣喜若狂的算计笑容。   看来他也知道张伯母并不是什么便宜货色,把我一个人骗出去,和我独自行动的话,对他有利的多,他的计画的胜算也大的多。那家伙,他的心里究竟在打什么算盘?好奇心一炽热起来,我首先忍不住了,决定不着边际的开始套他的话。   “奇老哥,你大哥开刀为什么不找张伯母,偏偏会先选我?”这确实也是我的疑惑。   奇韦一边在前快步走着,一边心不在焉的答道:“也许你没有发现,就算张雯怡自己说不定都没有发现,她看你的眼神有些奇怪,那是张家女人喜欢上一个男人的特征。但麻烦的是我大哥偏偏发现了,他很清楚,张家的女人如果喜欢上一个男人的话,会为他付出什么。嘿,夜不语老弟,你知不知道她们会付出什么?”   “不知道?”我配合的摇摇头,心里大为吃惊。原来张雯怡喜欢自己,难怪今天早晨和我在地下室的时候举动会那么奇怪,想着想着,脸不由得红了起来,我这个人对感情真是越来越迟钝了!   “是命!自己的命!”奇韦转过头对我怪笑道:“张家的女人真的很奇怪。她们可以毫不犹豫的为自己喜欢的人付出一切,而且毫无怨言,但是如果你接受了她们的爱后负了她,甚至欺骗了她,就算她死了,也会发誓要拖你一起下地狱!所以我大哥才会那么怕张雪韵的尸体复活,每天疑神疑鬼的觉得她会回来找他,随时都会索要他的命,最近这种恐惧越来越恶化,都开始变的神经质了!   “其实别看我大哥平时没有什么头脑,但一说到耍手段,他就是绝对的行家。”奇韦想了想又说道:“把你当开刀羊还有别一个意义,如果他对你和张雯怡的感情估计错误了,至少还有张伯母这个王牌,第二天再继续折磨张雯怡的神经也不算晚。”   “果然够狠!”我苦笑道。   靠!什么玩意儿嘛,大哥,出来混口饭吃而已,不用把谎话撒的这么真真假假的吧,害的我都开始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在对我撒谎了,说不定他或许真是个好人?内心几乎有一刹那开始动摇。   我吐出口气,用力抹掉额头上的冷汗,这个奇韦,果然不是一只普通的老虎,逢人只说三分话,最让我烦恼的是他把真话都说足了,就是不知道他说的那些,真的是他大哥所为,还是他自己一个人编出来的。   “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我开始选重点问。   “送你出这个镇。”奇韦面色凝重的说:“你得罪了我大哥,也就意味着在这个镇没有任何立足之地了。你最好快些离开,走的越远越好,千万不要被我大哥的势力发现。”   “那你怎么办?”我不动声色的又问。   奇韦长长叹了口气,“我救了你,也在奇家没有任何地位了。我会先留在这个镇看看情况,如果天要灭我奇家的话,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最多和大哥一起死吧。”他偷偷瞥了我一眼,想看看我有什么反应。   我果然没有让他失望,缓缓的说出了一段非常令他受用的话,“没想到奇家有你这么够义气的人,我还有什么脸一走了之?我绝对不会离开,我帮你找到张雪韵的尸体,然后让你交给你大哥,这样就皆大欢喜了!”   我心里当然有自己的算计。被这个奇家的二公子利用的话,反而不会被奇家碍手碍脚的,说不定在许多方面他们还会为我大开绿灯,而自己现在的目的,原本就是要找出张雪韵的尸体,至于找出以后交给谁、会怎么样又是以后的事了,只要我高兴,应该随时都可以把握形势的。   很久以后每每想到这里,我都会为自己的狂妄后悔不已,事实证明,自己当时的想法错了,大错特错!我完全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就因为自己这一秒钟的失误,几乎造成了一场悲剧,一场我即使在梦中也羞愧的不敢面对的悲剧……   第十四章 焚尸   “那家伙真的可靠吗?”   回到旅馆里,我将前因后果告诉小三子,并在他面前大唱赞歌,把奇韦从头到脚都夸奖了一遍。那只小狐狸心里暗爽,全身飘飘然的都快要飞了起来。小三子终于受不了了,将我拉到一旁小声盘问。   “不可靠。”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那你还要和他合作?”小三子大为埋怨。   我笑起来:“你不是说,那个奇韦在整个奇家还算像个人吗?”   小三子哼了一声:“像人和是不是人根本就是两回事,我不想雯怡有危险!”   “放心吧,我会处理好的,总之现在我和他的目标几乎是一样的,送上门的东西如果不好好利用的话,我会被良心谴责。”我用力拍拍他的肩膀说道:“还是说说你今天的发现吧。”   小三子刚要开口,突然被我用手阻住了:“在那条狐狸面前讲,要利用别人,首先要让对方认为你绝对信任他。”   “夜不语,你这家伙!”小三子苦笑起来,“你不觉得做人做的像你这样会很累吗?你算计人的心理,完全超出你的年龄好几倍了。”   “要你管。”我瞪了他一眼,“你有闲功夫操心这些,还不如多用脑子归纳一下自己找到的线索!”   虽然不满,但小三子还是拿出笔和纸,伏在桌子上向我们边画边解释起来:“首先我调查了山坡。根据夜不语的描述,今天早晨他还和雯怡在一起,但突然间就不见了她的踪迹,那时候我一直都待在旅馆的大厅,而整个地下室又只有一道门,如果雯怡是从正门走出去的,我不可能没有看到。所以我初步怀疑,地下室里有一条暗道,那个暗道应该是通到夜不语昨晚晕倒的地方附近。”   他在旅馆和我们昨天晚上去过的山坡之间,画了一条直线,继续说道:“但是山坡离这个旅舍最小的直径也有一公里,而且那段距离里住户又杂,每家每户都还挖有很深的私井,我实在想不通,到底有谁能有那么大的能耐,可以挖出这么一条又深又长的暗道。”   “有问题。”我举手问:“你凭什么认为暗道是连接在山坡和旅舍之间?”   “很简单。体重!你以为你很轻啊,像雯怡那样的纤纤弱女子,就算能背动你,也不可能背一公里之远。更何况我说的一公里还只是直径而不是距离。而且我还有一个最有力的证据。夜不语,你回想一下,雪韵姐姐的尸体失踪那晚,雯怡将你锁在房间里,你一共花了多久的时间才跑到大厅?”   “大概二十多分钟。”我用手指轻轻的磕在桌子上,计算了一下。   “这就对了,当你到大厅后,雪韵姐的尸体和雯怡都不见了,她凭什么可以那么快将雪韵姐的尸体搬走?而且还在这段时间,悠哉悠哉的杀了一只黑猫,放了它的血!”   我淡然笑道:“我不知道那只黑猫是不是她杀的。而且我也不能排除她是躲了起来,还伺机把我打晕了。”想到张雯怡那家伙不只打晕了我一次,我就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但你也不能排除有这条暗道的可能。”小三子望了我一眼。   我点点头,思忖道:“的确有这个可能。不过既然你说这条暗道非人力能完成,那么会不会是天然形成的?昨晚我们去的山坡,不是天然形成了许多暗洞吗?如果有一条特别深特别长而且直通到旅舍的地下室下边,也并不是没可能。”   小三子用力的敲了敲左手,“对了!我怎么会没有想到。”   “你……你不会一整天的时间都用来调查这些了吧?”突然想到了什么,我瞪大眼睛盯着他。   小三子顿时不好意思的笑起来:“抱歉,因为觉得很奇怪就多调查了一阵子,结果不小心就弄到天黑了。”   “你这家伙!”我有一种想要把他碎尸万段的冲动。   便在此时,一直在旁边默然听着的奇韦说话了:“如果要想知道有没有暗道,其实也很简单,直接找找地下室就好了。”   “没用,今天我已经在里边找了一整个下午,结果什么收获也没有。”小三子立刻说。   “其实再去找找也无妨,总之也没有其他的线索。”我没有理会他,和奇韦径直朝地下室走去。   我在前边曾经多次描述过这个地下室,但每多看一次,都会觉得那里又多了一分阴森。想到昨天自己竟然在这个鬼地方睡过一夜,就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这个地下室如果做为一个客房的话,已经算是很大了,它有三十多平方米,很中规中矩的正方形结构。由于在里边只放有一个单人床,所以给人一种一目了然的感觉,床是随处可见的弹簧床,床下镂空,并没有什么让人奇怪的地方。   不过这鬼地方真让人不舒服!强忍着莫名其妙的恐惧,我在整个地下室东走走、西跳跳,折腾了好一会儿后,又开始拿榔头满墙壁的乱敲,但都没有找到任何疑点。   “怪了!难道没有暗道?”我大为惊讶的咕哝起来。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暗道即使离开起点再远,在那么大力的敲击下,也应该发出一些细微的空洞声音。我向奇韦望去,此时他也放弃了,冲我无奈的耸了耸肩膀。   “算了,还是采用简洁明了的方法,直接到我昨晚晕倒的地方去找。”我没好气的挥动手臂,率先走了出去。   突然感觉背后有一对阴冷的眼睛在盯着自己看,我强忍住没有回头,因为自己可以绝对的肯定,那双眼睛的主人正是那只叫奇韦的狡猾狐狸,难道是我有意无意的表现出什么,让他对我有了戒心?   唉,要谋这只虎的皮还真是不得轻松,看来我有必要尽快在他头上插上一只虎叉了。   或许有人会奇怪,我为什么会对地下室的暗道特别在意,其实道理不难想像。如果真有那么一条对运东西和打探消息都十分方便的通道的话,是我也不会离开那里太远,那么一切都简单起来,将它找出,然后顺着暗道去另一头,就有很大的可能,不费吹灰之力找到张雯怡。   今天是我到黑山镇后的第四个夜晚,而遇到的事情一边比一天更诡异。这里的神婆更危言耸听说,明天日落之前再找不出张雪韵的尸体,她就会变为厉鬼,给整个镇子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但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所有的疑点和线索都指向张雯怡。她带走了她姐姐的尸体,同时也像在暗地里策画什么,如果将她找出来,或许一切都会有答案……   天下起了淅沥沥的冬雨,冰冷。风不断的将雨点吹到脸上,让我本来就已经很干燥的脸,像被刀子割开一样,痛的眼泪都快要流了出来。   “那家伙背上到底背的什么?看起来很沉。”小三子瞥了一眼慢吞吞跟在我们身后的奇韦,警戒的问。   “不知道。”我老实的摇头。   “你都没有问过吗?”小三子急起来。   “没有。”我还是一个劲儿的摇头。   小三子大为不满,“那家伙肯定有问题,要我们在旅馆等,拖拖拉拉的去了半天后,竟然背回一个可疑的包袱,都不知道他在打什么如意算盘!”   “既然你也知道可疑,为什么不直接去问他?”我淡然笑道。   “他怎么可能会对我说老实话?”小三子气鼓鼓的说。   “那就没有办法了。”我快步走起来。   小三子拔步急追,“谁说没有,我们两个可以把他的背包抢过来翻翻。”   我苦笑道:“这个主意是我今年听到过最有创意的一个,我保留行使的权利。”低下头仔细打量了一番地形,我指了指前方不远处又道:“到了,我记的很清楚,昨晚我就是在那里晕倒的。”   奇韦快步走过来,那一瞬间,我发现他的脸上涌起一丝不容易发现的情绪波动,那种波动百味萦绕似有惊讶、又像是狂喜和恐惧。   有问题!看样子他似乎发现了什么。难道张雯怡在这里留下了某些线索?我用犀利的眼神迅速扫过四周,该死!什么都没有。枯黄的草地,松软的几乎会将脚跟陷进去的泥土,一切都十分普通,就像昨天晚上来时一模一样。到底有细节是他可以发现,而我偏偏忽略掉的?   “人有三急,可不可以让我找地方方便一下?”奇韦突然难堪的笑起来。   “你自便好了。”我说着朝小三子望了一眼,“小三子,你刚才不也说尿急吗?不如和奇韦老哥一起去方便,免得你老在背后嚼舌根,说我不近人情。”   既然局势已经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我才不会笨的再和他虚与委蛇穷客气。那只小狐狸想要甩开我们,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我夜不语的智商还没低到那种程度。   小三子会意的回望我一眼,嘴里配合的不满嘀咕着跟奇韦走掉了。于是我又凝神打量起四周。总感觉哪儿不对劲,似乎有什么东西和昨晚不太一样,我苦恼起来,拼命的在脑子里搜索。   呆呆的在冰冷的雨中站了不知有多久,突然小三子满脸惊慌的向我跑来:“夜不语,奇韦那王八蛋不见了!”   我震惊的几乎一屁股坐倒在地上:“我不是有暗示你要好好盯着他吗?”气怒难忍下,我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   小三子委屈的大叫冤枉:“我是有好好监视他,甚至撒尿的时候都有盯着他,还害我把尿撒到了裤子上。”   飞快放开小三子,我郁闷的向后跳了两步,“那他怎么会消失掉?”   “我也搞不懂,我只是稍微转了转身用纸抹裤子,再回头时他就已经不见了。”   “会不会是躲进了某个暗洞里?”我思忖道。   “有可能。”小三子沮丧的说:“如果他真躲进了暗洞里,我们就算想找也找不到。”   我苦涩的拍拍他的肩膀,“算了,不要自责,这是我的失误。现在我们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出刚才那只小狐狸,究竟发现了什么我们没有注意到的线索?”   “那家伙有发现连你这只人精都没有发现的线索?”小三子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   “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敢骂我?”我提腿踹了他一脚,带刺的厚底登山鞋翻起一大片泥土,顿时一道灵光闪入脑海,我兴奋的大叫起来:“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这里和昨天有什么不同了!是泥土!”   “泥土?”小三子揉了揉被我踢痛的屁股,疑惑的重复道。   “不错,因为镇上好些日子都没有下过雨了,所以昨晚我们来时,山坡上的泥土还是坚硬的,硬的就像混凝土,但好巧不巧,我晕倒以后老天立刻开始下雨,山坡的土被雨水一滋润就变的松软起来,这样自然而然的就会印下张雯怡的脚印。   “到我晕倒的地方,然后顺着她的脚印找过去,一定可以找到她藏身的地方,该死,我怎么早没有想到,这可是条非常明显的线索!”从狂喜中惊醒,我立刻自责起来。   小三子的脸色顿时变的很难看:“你是说奇韦那个家伙已经发现了,而且他还先了我们一步?该死,雯怡会有危险!”他拔腿就朝坡顶的方向跑。   “臭小子,给我滚回来找脚印,你瞎跑有个屁用!”我一把拉住他的衣领粗鲁的喊道。   果然如我所料,在我晕倒的地方不但有清晰的女子脚印,还有拖动重物的痕迹,想都不需要用脑子想,我就很有自知之明的判断出,那个所谓的重物一定是自己。难怪早晨起来,发现自己的背上有大量干掉的泥土。   唉,那小妮子,真是粗鲁!   脚印很淩乱也很狼狈的呈一条歪歪曲曲的线,看得出张雯怡其实有想要走最短的直线,但由于手上拖着的东西对她而言颇为沉重,在她不小心跌倒几次后,终于放弃了,改为实在不算尊重我的曲线,可怜我的名牌外套了!   这条线一直朝左山坡延伸,走了有大概三百多米,最后唐突的消失掉了。   “又有什么机关?”我不死心的用力朝脚印消失的地方蹬去,突感到脚下一松,在小三子的惊呼中狼狈的滚了下去。   这什么暗洞,居然还用草皮盖上洞口,他盖就盖吧,干嘛不多盖几层,害的我摔了个鼻青脸肿,太整人了,完全就是陷阱嘛!我气急败坏的爬起来,打开随身携带的手电筒环顾起四周。   这儿不算是个很大的空间,不过很干燥,空气舒爽,看来洞壁上有大量通往外界的气孔。而且右手边还有三个仅能容下我和小三子这种偏瘦体型的人通过,看来确实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   “有什么发现?”记取我的教训,小三子慢慢爬了进来。   “嘘,安静。不要打草惊蛇了!”我向小洞口那个方向大声喊道:“你进最左边的洞,我进最右边的。如果十分钟后都还没有任何发现的话,就什么都不用管了。马上回这里碰头,我们从长计议!”说完我一把抓住小三子的手写道:“我们一起进中间那个洞去。”   “为什么?”小三子挠挠头做出大惑不解状。   “笨!奇韦那只小狐狸是白痴,难道你也学他白痴不成。”我在他的手上写的飞快,“看看地上的水迹,你没看到它一直延进中间的洞里了?刚才那番话我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好要里边的人掉以轻心。”我不解气的又踢了他一脚,将他踹进了中间的洞里。   不敢再用手电筒,我叮嘱小三子学我用手摸索着狭窄的洞壁,一边努力用耳朵倾听周围任何的声音。   向前小心翼翼的走了没多久,感觉突地豁然开朗起来,竟是到了一个偌大的空间。黑暗笼罩着一切,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也看不到南北东西。手离开墙壁再也无依无靠,让人顿感很不舒服,就像在一瞬间所有的安全感都丢失了,自己的生命也完全没有了保证,随时都会死掉。   内洞和外洞感觉是两个世界,内洞里有缓缓的潮湿空气流动,还有两股不知名的恶臭,这两股刺鼻的恶臭纠缠在一起,在鼻尖前翻腾着蠕动着,不断折磨着我可怜的嗅觉神经,害的我什么都分辨不出来。   有种阴冷慢慢地从脚底毫无预兆的攀上头顶,我不由打了个冷颤。好熟悉的感觉,记得前两次每每我有这种感觉时,都会无辜的被张雯怡打晕过去。我眨巴着眼睛警戒的望向四周,突然看到一对绿森森的光芒就在自己的鼻尖不远处,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恶臭,尸体腐烂后的恶臭!   “小三子是你吗?奇韦老哥?”我恐惧的叫起来,早把刚才对小三子的千叮咛万嘱咐丢在了九霄云外。   该死!偏偏意识又非常清楚,完全没有会突然晕过去的可能,理智搞不清状态的在脑中提醒着自己,虽然人的眼睛确实会在全黑的状态下发出微光,但绝对没有那么明显,和我近在咫尺的那玩意儿,不可能是人类!   突然感觉脖子被一双手狠狠的掐住,我强忍住恐惧,用力的想要把手掰开,可是自己的那点力量,完全无法和对方抗衡。   我立刻放弃了,艰难的伸手从裤兜里掏出电击防狼器,按在那玩意儿的身上,死命的压住电钮不放,一阵阵蓝色电流顺着那玩意儿的身体在黑暗中四处流窜翻腾,我甚至可以闻到腐烂的恶臭中有股烧焦的味道。   但电击也明显对它毫无效果,那玩意儿只是狠狠的掐着我的喉咙,越来越紧!意识渐渐远离肉体了,我拼着最后的力气掏出手电筒,正对那两团绿森森的东西拨开按钮。   一束强光顿时照亮了这个空间,那玩意儿仓皇的放开我,捂住眼睛蹲到了墙角。   总算得救了!我捂住脖子拼命的吸气,也懒得管那些空气是不是恶心的让人想要呕吐。小三子正呆呆的站在我左边不远处,他恐惧的脸色发青,冷汗不断的流下来。   “尸变!真的尸变了!”那家伙用了好一阵子才清醒,突然又歇斯底里的喊道:“天哪!虽然以前常听姥姥讲,但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真的!好可怕!如果不是刚才有把体内的水全部放出去,不然现在我恐怕又要大小便失禁了。”   “臭小子,刚才竟然不想办法帮我,亏你还是个神棍。”我一边痛苦的咳嗽着,一边打量起那个玩意儿,不看还不怎么样,一看差些惊讶的晕过去。   那个拼死想要杀掉我的东西,居然是张雪韵失踪多时的尸体!只见她浮肿的尸身已经开始腐败塌陷,脸上还有许多尸虫在腐烂掉的空隙里慢慢蠕动。张雯怡居然和这么恐怖的东西在一起待了三天三夜?我开始佩服起她对她姐姐的爱了。   “有没有觉得这个洞里还有一种刺鼻的味道。你能不能闻出来?”虽然见张雪韵的尸体变的像雕像一般不再动弹,我还是不太放心,一边用手电筒的光照着它,一边问小三子。   小三子狠狠吸了几口气,然后恶心的大吐唾沫道:“闻不出来,不过总觉得很熟悉!”   “算了,我们还是想想怎么把张雪韵的尸体抬回去吧。”我耸耸肩膀,混乱的思绪开始逐渐清晰起来。   怪了,在外洞的时候明明有一条新的水迹一直延伸进这里,但为什么里边却一个人都没有,而只有张雪韵的尸体?奇韦那只狐狸呢?难道是我高估他了,或许他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也根本就没有到这里来过?那么那条水迹的主人又是谁?是不是张雯怡?   我警戒的扫视了一下四周,猛然看到出口处有红光一闪。那团小火星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掉到了地上,只听耳朵里“轰”的一声,小红星变成熊熊烈火迅速向我们吞噬过来。   “靠!原来是汽油味,满地都被人洒了汽油,难怪味道会那么熟悉!”我惊惶之余还不忘骂上一句,一把拉着小三子就朝洞深处狂跑。“快一点,迟了就没命了!”我大声叫道:“这里的空气潮湿的要命,想必附近应该是有地下暗河或者积水塘什么。”   果不其然,真让自己给找到了。我欣喜若狂,一脚将小三子踢下去后,自己也跳了下去。火不断在洞内蔓延,炽热的桔红色火舌慢慢爬上了张雪韵的尸体。那具尸体愤怒的吼叫着,燃烧着,散发出惊人的焦臭,一步一步缓缓向洞口的那个看好戏看的入神,不愿早早离开的黑影走去。   “贱女人,你生前就被我玩弄在股掌之中,变了鬼还不是照样被我利用,你能拿我怎样?”那黑影哈哈的笑道,听起来像是奇石木的声音。他见张雪韵带着炽热火焰的身体逼近了,这才不慌不忙的钻出洞朝外走去。   那具尸体再也忍受不了高温,扑倒在地上。   洞内原本就潮湿也没有任何可以用来燃烧的东西,汽油烧光后,火渐渐熄灭下来。有个脚步声从远至近,那个人像是感觉到出了问题,匆忙跑进来。   “姐姐!”那个窈窕的身影吃惊的叫道,是张雯怡。   “姐姐!怎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她绝望的跪在地上喃喃说道,嘴唇痛苦的发抖。   “奇石木那王八蛋在洞里洒了汽油……”小三子走过去想要将她扶起来。   张雯怡用力的推开了他,怒喝道:“我不信!是你们,一定是你们,你们听信谣言,认为我姐姐会变成厉鬼索魂,所以一把火杀了她的尸体!把我的姐姐还给我。她生前那么温柔,从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为什么你们一个两个都要这样对她!”   张雯怡用力捶打我的肩膀,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右手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喝道:“够了!你姐姐早就已经死了,她已经死了,你怎么还这样执迷不悟?”   张雯怡抬起头呆呆的望着我,眼中弥漫着死气。终于,她忍不住了,扑进我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第十五章 夜探祠堂   好累的一天。夜浓如水,又冰冷又黑暗,我和小三子一个背着张雯怡,一个拖着张雪韵的尸体,艰难的回了旅馆。   张雪韵的尸体被烧毁的很严重,许多地方都只留下了焦黑的枯骨,这无疑给本就腐烂不成人形的尸体雪上加霜,变的更加的难看。   我安顿好一人一尸,回到自己的客房,重重的倒在柔软的床上,舒服的几乎要叫出声来。突然听到有谁在用力的敲打房门,我十分不情愿的爬起身,将门打开。   “谁啊?”门外居然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我伸出头朝左右望了望,只见走廊昏暗的桔黄色灯光变的更加昏暗了,四周还有一袭寒冷的雾气,不断的萦绕翻腾,说不出的阴森诡异。   “谁把干冰打倒了?不过这旅馆里有干冰吗?”我披上外套想要走出房门,但立刻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好冷!那层雾气就像有生命一般,不断放射出大量寒冷气息,暴露在衣服外的皮肤一旦接触到就开始麻木干燥,似乎所有的水分都被贪婪的吸收掉了。   我打了个冷颤迅速关上门,关灯躺回床上。突然又听到窗户“嘎嘎”做响起来。客房的窗户缓缓的开启了一道缝隙,外边似有一个臃肿的黑影拼命的想要闯进来。有没有搞错,这可是二楼啊。虽然不算高,但离地面也有近八米,到底是谁费尽心思,弄了架长梯子想进我的房间?   直觉告诉我绝对不能让那玩意儿进来,否则我铁定会没命。于是我随手抄起一旁的折凳,强压住恐惧走了过去,用力的一把拉开窗户,我向那玩意儿类似头部的地方狠狠砸去。   他痛苦的大吼一声,从窗沿上掉了下去。   “早点去死,竟敢打扰我睡觉!”我示威的向下望,顿时惊讶的全身发冷。   我的房间哪里还是二楼,窗外虽然黑暗,但还是可以分辨出这里离地面绝对不是八米这么可爱的短小距离。窗下是一个黑洞,似乎有无限的深,那个拼命想要爬进我房间的怪物,还在不断的向下坠落,不断的坠落……   突然,又有人用力的开始敲打着房门,一股莫名的恐惧爬上心头。我死死的盯着门,突然感到近在咫尺的门,竟然透着一种无法形容的诡异。这种诡异带着强烈的诱惑力,席卷了自己,控制了自己,我伸出手,缓缓的向门把手伸去……   “啊啊啊啊——”我大叫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冷汗不断的流着。原来是做梦,又是那种真实的让人害怕的噩梦,为什么这段时间常常会做这种梦?难道是因为最近三餐失调,肠胃出了问题?   看看窗外,好亮!原来已经清晨了,咦,不对,窗户什么时候开了一道缝?我记得睡觉的时候明明关的好好的!   我全身一震,翻身跳下床来到窗前。眼睛突然瞥到了一些东西,我惊讶的开始颤抖。不对!昨晚的事情或许并不是一场荒唐的噩梦。因为窗沿上清晰的印着一对黑色脚印,一对不知道属于什么东西的脚印……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急躁的敲门声。我猛的转过头望着门把手,正心有余悸的犹豫要不要开门时,就听到小三子用大嗓门吼道:“夜不语,奇石木死了。刚才有人在河里找到了他的尸体!”   坐立不安的等待,好不容易熬到天黑,到了夜里十一点过,我迫不及待的将小三子拉了出来。   “搞什么啊,我最近几乎每晚都跟你行动,熬了好几个通宵了,本来以为雯怡找到了,雪韵姐的尸体也找到了,这件事就可以告一个段落,我终于能睡个饱了,你居然又发疯要我出来!”小三子打着哈欠抱怨道。   “白痴,你不觉得奇石木的死因很可疑吗?”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可疑又怎么样?他死了根本就是黑山镇的福利。他们一家要死绝了才皆大欢喜了!”小三子满不在乎的说:“而且你别忘了,昨晚他还想用汽油烧死我们!”   我没有理他,自顾自的说道:“那就更奇怪了。根据那个渔民说,他今天五点半到河边去捕鱼,没想到一网撒下去居然网到了大家伙,提起来才发现是奇石木的尸体。   “我早晨去询问他的时候,那渔民曾提到过奇石木的背上已经出现了尸斑,而且那些尸斑即使用指头用力压,颜色也不会消褪,很明显已经从坠积期发展到扩散期,他应该死了至少十个小时以上!也就是说,他是死于昨天下午五点前,你还记得我们找到那个暗道是晚上几点吗?”   “应该是淩晨才对。”小三子也开始奇怪起来。   “这就对了,一个在五个多小时前就已经死掉的人,是不可能放火烧我们的,放火的一定另有其人!”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当时我们明明在暗洞里听到过奇石木的声音啊!”小三子又开始钻起了牛角尖。   “笨,声音难道不能伪装吗?”我涌起一股想要踢他的冲动。   小三子用拳头捶了捶左掌,恍然大悟的说:“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夜不语,你猜得到昨晚的凶手是谁吗?”   “不清楚,所以我才想要去祠堂看看那两个人的尸体。”我说出了目的。   小三子顿时诧异的张大了嘴:“不行!绝对不行!太大逆不道了!”小三子连连摆手,然后转身就想要溜掉:“我可不想以后断子绝孙!”   “放心吧,绝对不会。实在不行的话,我勉为其难的要我以后的老婆多生几个,到时候送一个给你领养。”我一把抓住了他用力向前拽。   “不要,我还年轻,又是独子,我们家还指望着我传宗接代呢!”小三子死命反抗。   “那张雯怡怎么办?你喜欢她吧,是不是很想娶她?”我用眼睛凝视他,用大义凛然的语气开始折磨他的意志,“很明显,在这件事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势力,而这个势力绝对和张雯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者说她有可能被利用了。   “那个势力绝对不简单,如果它认为张雯怡不再有利用价值,或许会杀人灭口!”虽然这番话实在没有任何根据,不过懒得管那么多,先唬住他再说。   “这么严重?不会太危言耸听了吧?”小三子开始冒出冷汗。   我在脸上挤出诚恳的笑容:“你有勇气拿张雯怡的命去赌吗?给你三分钟考虑,是去找出真相救你的梦中情人,还是被自己脑中陈腐的旧观念左右,后悔一辈子。”   小三子抱着头苦笑,样子活像一只斗败了还倒楣的掉进水里的公鸡。“我带你去。”不久,他抬起头,毅然道。   祠堂,就是祭祀祖宗或先贤的庙堂,不管在中国的哪个地方,祠堂都遍布城乡。   一个地方,祠堂最大的为总祠,做为当地重要的公共建筑,一般多置于村镇的两端、傍山或有坡度的地方,规模大多不会太小,少则二进,多则四、五进,建筑依地形逐渐高起,主体建筑一般置殿后,颇富变化。单面为中轴线上两个或多个三合院相套而成,配以牌坊,而支祠平面多为四合院式。   置放奇老爷子和奇石木这些当地大人物尸体的地方,当然就是镇上的总祠。   据说奇石木的死因和老爹奇老爷子一模一样,脖子被人用绳子勒断,死后还被凶手用刀将他的喉管割破了放血,也不知道当地的警察局是吃什么的,这么大的案子居然也没有仔细调查,草草的就将他的尸体放置到了祠堂,绝对有问题!   这个镇上的主祠是中规中举的四进格局。   不知谁说过,医院、学校、监狱和祠堂,这四个地方是最多冤魂聚集的地方,现在我才发现,那种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   其实有很多地方,虽然白天人来人往,大家都没感觉也没有注意到,正是这些普通而又平凡的地方,一到了晚上就变成了别一个世界,一个又黑暗、又阴冷的恐怖角落,医院是、学校是、监狱也是。   只有祠堂例外,人类对摆放尸体的地方与生俱来就有着一种敬畏。所以祠堂,在人类的恐惧眼神中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都笼罩着一层神秘,一层诡异!   “附近有没有人看守?”我扫视了一下四周问。   “没有,最近几年施行火葬,祠堂里很少再放尸体,所以以前当看守的老大爷前些日子回去了。”小三子摇摇头。   “很好,这样我就放心了!”我掏出随身携带的铁丝,三两下将那把又笨重又老式的铜锁弄开,用力推门,“吱嘎”一声,紧闭的大门缓缓向左右移开,露出个可以容两人并排通过的缝隙。寒气顺着门开出的缝隙不断往外涌,似乎比户外冰冷的冻气还要冰冷。   “脚步轻点,顺手把门合上。”我紧紧裹了裹外套,率先走了进去。   “奇石木的尸体在最里边那一进。根据传统,应该是并排放在奇老爷子尸体右边的棺材里。”走在我身旁,小三子不断打着冷颤,我点点头,加快了脚步。   奇老爷子和奇石木的棺材果然和小三子说的一样,摆放在最里边的那个房间。我没有理会奇老爷子的尸体,毕竟他已经死掉了好几天,虽然现在的气候虽然寒冷,但尸体依然在不断腐烂,我这个菜鸟绝对在它身上发现不了什么。这些自知之明本人还是有的,径直撬开奇石木的馆盖,我开始检查起他的尸体。   “他的肺和胃里没有水,看来是被杀死后才扔进水里的。”我在他的小腹上用力按了按,然后用手顺着尸体脖子上的刀伤划了一下,脸色开始凝重起来。“奇怪了……”我喃喃道。   “我知道了!”小三子也在注意刀伤,突然兴奋的大叫起来,“凶手一定是个左撇子!”他指着刀伤得意的向我解释道:“他的伤出在脖子上,说明凶手是从他身后袭击他,而且刀伤是从右至左,左边的刀口还比右边的高出一点,充分说明凶手是用左手拿刀。看来我们以后要多留意左撇子!”   “不对!凶手不是左撇子。”我指着尸体上的勒痕,“奇石木的死因是从身后被人用绳索勒住脖子,最后窒息而死。仔细看看勒痕,是不是会发现右边比左边略微高一些?这说明他惯用右手,人类惯用哪只手,在脑中下意识就会认为惯用的手比别一只手力气更大,不管做任何需要双手配合的事,主出力方都往往会是惯用的那只手。”   小三子不服气的说:“但是尸体上的刀伤明明是左撇子造成的,难道凶手不只一个人?”   “不对。是同一个人,只是那个家伙颇为狡猾罢了,至少他懂得怎么混淆视听。”我用手比划道:“虽然刀口是从右到左,右边比左边高一点,不过看看最右边的割入点,它是整个刀伤里最深的。   “也就是说,凶手根本不是在奇石木的背后用左手抹开他的脖子。相反,他勒死奇石木后,将尸体放倒在地上在尸体的正面,用右手反握着刀将他的脖子割开,凶手那么处心积虑,目的或许就是想要混淆他人的视线。”   “原来如此。”小三子恍然大悟,突然又惊奇的问道:“你这怪物真的和我差不多大年龄吗?怎么你什么都知道,而且连验尸都很有经验?老实说,你是不是从小就受到过间谍训练?”   我叹了口气:“没办法,我有个表哥在分局工作,每天目染耳濡下,许多不愿学到的东西自然就会了。”随手从背包里拿出一把细长的尖刀,我用手量起奇石木的肚子。   “你!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脸上还没露出崇拜的笑,小三子看到我的举动,顿时吓的口齿不清起来。   “一把很普通的切肉刀,还算锋利,是从旅馆的厨房里找到的。”我看了看手上的刀。   “你该不会是想解剖他吧?”小三子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聪明!”我认真的点点头,“我想检查他的胃、十二指肠、小肠和大肠,再用剪刀剪开胃壁,或许可以发现什么东西。这可是验尸的关键步骤!”   “你疯了!那可是犯法的!”小三子大叫道。   我淡然笑着:“法律明文规定,一个人要死了二十四个小时后才允许解剖。现在他已经死了三十一个小时了,哪里会有犯法一说?”我自然没有提及即使一具尸体摆上一百年,法律也不会允许一个不相干的十七岁男孩随便解剖尸体的。   顿了顿,我又道:“何况我们来这里的事情根本就没人知道,就算下葬了,也不会有人打开奇石木的棺木检查。就算真被人发现了,也不会有人怀疑我们,奇家在当地称王称霸,有人向他的尸体泄愤是很正常的。”   “我才不管!”小三子隔在我和棺材之间,“我不想良心过不去,我可是冒着断子绝孙的危险带你来的,如果还让你解剖了他的尸体,就是大逆不道了!我以后还睡的着吗?”   “你真的不让开?”我瞪了他一眼。   “不让!”他死命的摇头。   “好吧!总之解剖他的尸体也不是一件什么愉快的事情。”我爽快的将刀塞回背包里,对他说道:“今晚已经够了,我们打道回府!”   的确,我已经找出了大量的线索。   张雪韵的自杀,在守灵的那夜她的尸体和张雯怡一起失踪;其后奇老爷子被杀害,然后昨天奇石木也惨死了,虽然这些看似有着乱麻般联系的几个事件,其实也像乱麻一样,让人在脑子里难以理顺,千丝万缕的联系,随之带来的是庞大的疑问群。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方式,将自己得到的讯息代入疑问群里。   唉,在逻辑思维的迷宫中,并不像数学方程式那样只有一个答案。   顶着寒冷的风,我一边苦恼的思考,一边往回走。   对了,自己似乎一直都忽略了一件事情,第一次到黑山镇时,张雪韵尸体上的白玉手炼明明是戴在右手腕的,但是守灵时,我却发现她的手炼戴到了左手,究竟是谁给它换了位置?   一道灵光闪入脑海,我猛的拉住小三子问:“奇老爷子和奇石木死了,最大的受益者会是谁?”   “当然是奇家的二公子奇韦。”小三子想了想后回答:“奇家的族规只保护长子,次子在家族里根本没有任何地位。如果长子要求分家,次子也不会分到任何东西。不过如果一家之长和长子都死掉了,那就例外了,所有的一切都会归次子所有。”   “果然如此!”我兴奋的大叫起来,“一切谜题都解开了。小三子,明天下午三点前,我希望你能集中镇里的人和奇家的人到旅馆去,人越多越好。我有事情要宣布,还有!旅馆里的电话可以打出去吗?估计我要将那个讨人厌的表哥叫来了!”   第十六章 真相   第二天下午快到三点时,表哥夜峰准时赶到了黑山镇。   “魔鬼,这么急匆匆的要我来干什么?”他一边梳理着被风吹的乱蓬蓬的头发,一边抱怨道。   我简略的将这里发生的诡异事情捡重点告诉了他,又道:“等一下你在旁边什么都不用做,站着就行了,最重要的是要保证我的安全!”   “没问题,就算帮你挡枪我都干,要让你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不被你爸爸乱刀砍死才怪。”他信誓旦旦的大拍胸脯。   “对了,你的权力可不可以跨地域用?”我不放心的问。   “不要说了,这里的警察又散漫又怕事。”表哥不屑的冷笑道:“我只是稍微暗示有连环杀人犯悄悄潜进黑山镇,希望他们可以协助我调查,没想到那些家伙一个个献媚的又是敬菸又是倒茶,求爹爹告奶奶的要我千万不要找自己,靠!一群败类。不过算了,我在这里至少还有抓人的权力。”   “那就好,我们进去吧。”我和表哥一起走进了旅馆的大厅。   不算小的大厅里挤满了人,大概有好几百个。奇家的人到齐了,镇上的人也来了很多。张伯母无精打采的坐在柜台前,张雪韵的尸体放到了里间的灵台上供奉,而前晚被我背回来的张雯怡,依然呆呆的看着前方,跪坐在张雪韵的尸体旁,就像心已经死掉了般,我甚至感觉不出她还有没有生命的迹象。   “你还满有办法嘛,竟然找来那么多人。”我惊讶道。   小三子得意的嘿嘿笑起来:“我骗镇子里的人,今天下午三点,旅馆大厅会有明星表演。本来镇子里就没什么娱乐,许多人一听,老早就迫不及待的跑来占位子了。奇家的人倒是不请自来,估计是想闹事!”   “原来如此,我又学到了!”我认真的点点头,走上几阶楼梯,居高临下的扫视起眼前喧闹的人群:“安静一点。这是从邻镇来的警长。”我指了指表哥:“现在,我想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明星表演呢?”人群里有人开始起哄。   我大有深意的笑道:“我保证,这个故事绝对比任何明星表演更加吸引人,因为它剧情婉转悲惨,有背叛,有凶杀,凶手是个很有头脑的人,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开始策画这阴谋。而故事的序幕,要从七天前的下午,张雪韵的尸体被打捞上来开始!”   原本发现被骗了,正忿忿然想要走掉的人顿时停下了脚步。我见目的达到,便开始用低沉的声音缓缓讲起那个故事:“张雪韵的尸体被捞上来时,我恰好也是其中的一个围观者。我清楚的记得,当时她祖传的白玉手炼是戴在右手上的,但第二天张雯怡为她守灵时,我却惊奇的发现,白玉手炼居然变到了左手,到底是谁将她的手炼换了位置?   “当时谁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也没有,不过现在我可以确定,那个将她的手炼改变位置的人,一定有其目的,更可能是杀害张雪韵,杀了奇老爷子和奇石木的凶手!”我走下楼梯,一直走到奇韦的身前,甜笑道:“那个人怕别人发现张雪韵已经有了身孕,而且那孩子并不是属于奇石木,而是奇家二公子你的!”   人群顿时乱了起来,人们纷纷交头接耳,神情震惊。张伯母惊怒万分,激动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奇韦的脸色在一瞬间变的苍白,他死死的盯着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腰都弯了下去:“夜不语老弟,你在跟我开什么玩笑,张雪韵明明就是我大哥的女人。”   “不对。你大哥虽然外表英俊,不过却是个会骂街的粗人,虽然我没和张雪韵直接接触过,但从她妹妹身上我也看的出来,像她那样的女孩子,绝对不会喜欢一个虚有其表的蠢猪。”   我嘿然笑道:“相对之下,你这个看起来很有内涵的人,更容易得到张雪韵的心,而且奇石木根本就不怕别人知道他跟张雪韵有了孩子,证据就是在办丧事的当天,他毫无羞愧的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张雪韵曾找过自己摊牌,所以不可能是他偷偷换了手炼的位置。”   奇韦低下头,像下了很大的决心说道:“不错,的确是我调换了张雪韵手炼的位置,那是因为我不想让全镇的人都知道,自己的亲哥哥竟然做出这么蠢的事,我不想奇家的声望受到影响,但我确实和那个张雪韵没有任何瓜葛。”   “真的那么简单?”我冲他笑起来:“据我所知,现在的名门望族大都还保留着许多老传统,也就是只保证长子的利益,长子以下的子嗣,在家族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地位。   “从小你就在自己大哥的淫威下痛苦的长大,你恨透了你的哥哥,甚至恨一直都包庇他的父亲,于是你发誓,总有一天自己会将一切都夺过来,但直到你长大,遇到了张雪韵,这个邪恶的念头才又开始在你的脑子里苏醒。”   不容他有时间反驳,我飞快的讲道:“记得前些天你有和我得意的大谈张家的女人。你说张家的女人很奇怪,她们可以毫不犹豫的为自己喜欢的人付出一切,而且毫无怨言,但是如果有人接受了她们的爱后,负了她甚至欺骗了她,就算她死了,也会发誓要拖那人一起下地狱!   “对于这些你当然很清楚,而且最重要的是你知道,你大哥也很清楚,也对张家的女人大有意思,虽然他早就想对其下手,但却忌惮于她们的刚烈。你想利用他的迷信思想,于是你开始接近张雪韵,然后和她交往,让她疯狂的爱上你、迷恋你,就在你们的感情如火如荼的时候,你趁机开始了自己的计画……”   我带着微笑,满意的看着奇韦冷汗直流,继续说:“你或许不断在张雪韵面前装可怜,说自己没有地位,不可能给她带来幸福,不断暗示她要她去勾引你那个本就有自恋倾向的大哥,让他以为张雪韵已经疯狂的爱上了自己,不能没有他。   “你一定信誓旦旦的说,如果她能让你的大哥对她言听计从,为你在奇家争取到一点地位的话,你就有能力娶她,和她永远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我吞了口唾沫,“天真的张雪韵真的相信了,她按照你的意思,开始和你大哥交往,而原本就不张扬的你们更是转为了地下情。这件愚蠢的事情一直持续着,直到前不久,张雪韵面色惶恐的跑来找你,她说自己已经怀上了你的孩子。你明白,时机开始成熟了。   “你让张雪韵去找你大哥摊牌,说自己已经怀了他的骨肉,要他负责任。他当然不肯了。于是你要张雪韵把自己关在自家地下室的床上睡七天,这当然是为了以后的诡计做伏笔,你调查过三十年前有关村姑的许多事情,知道她的卧室就在张雪韵家的地下室位置。   “你想要镇上的人认为奇石木负了张雪韵,让张雪韵化为了厉鬼索魂,索去了你老爹和你大哥的命,不过要让人们这样认为的话,一定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张雪韵自杀了,于是你在十天前的晚上将她约到河边,然后从她身后将她打晕后再将她扔进河里,造成她自杀的假相。   “但事后你发现了有个麻烦,因为张雪韵肚子里的孩子是你的,如果你的大哥打死不认帐,而张家又坚持要做亲子鉴定的话,一切阴谋都有可能暴露。   “所以你灵机一动,潜入警局的停尸间,将张雪韵手上的白玉手炼从右手戴到了左手,但没想到这个把戏只用一天,就被我偶然揭穿了,于是你狠下心,准备一不做二不休将尸体偷走。   “但没想到去了灵堂后,张雪韵的尸体已经不见了。眼见事事都出乎自己的掌握,你决定要做些什么,于是抓来一只猫杀掉放血,做成张雪韵尸变的现场,想要混淆视听,争取到更多找出尸体的时间。也在镇里人的心里埋下了张雪韵变为厉鬼索魂,杀掉了奇老爷子和奇石木这样的想法。”   奇韦不再装腔作势,他抬起头,冷笑道:“荒唐,你的想像力实在够丰富,但偏偏漏洞百出。张雪韵明明就是自杀,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她是非自然死亡?”   我不动声色的回敬他一眼,“我昨天仔细检查过张雪韵的尸体,虽然她已经被烧的残缺不全,但骨骼还算是基本完好。我在她的后脑勺上,发现了有重物敲击过产生的裂痕。”   “哼。这完全有可能是她跳河自杀时,头撞到了岩石上。”奇韦不屑一顾的说。   “原来是你,是你这个王八蛋杀了我姐姐!”不知何时张雯怡已经到了我身旁,她愤怒的跑过去狠狠掐住了奇韦的脖子。   奇韦毫无怜香惜玉之心,一脚踹在她小腹上,将她踹倒在地。   张雯怡爬起来又要扑上去,我立刻从身后死死抱住了几近疯狂的她,高声说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你和我虚与委蛇,最后将张雪韵的尸体烧的破烂不堪,无法再做亲子鉴定,但是有一样你还是忽略了,你在杀你老爹和你大哥时,留下了一个决定性的证据!”   奇韦不由愣了一下。   我盯着他的双眼,一字一字慢慢说道:“那两个人都是先被凶手用绳索勒死后,然后凶手又将尸体放倒在地上,从尸体的正面,用右手反握着刀,将他的脖子从左至右割开,想将凶手伪装成左撇子,但是即使是屠夫,在宰猪的时候都会为了压抑恐惧,而用手指在要下刀的位置轻轻划一下,何况你要割开的是自己的亲爹和老哥的喉咙!所以我敢肯定,那道刀伤的附近一定有你的指纹!”   “很好,我看这件案子已经很清楚了。”表哥夜峰从凳子上站起来,走到奇韦跟前掏出手铐,“奇韦先生,现在我怀疑你跟三宗谋杀案有关,希望你回警局协助我们调查。”   奇韦不慌不忙的伸出手,表情怡然自得,这时人群突然开始骚动起来,许多人纷纷向外边涌动。“着火了!主祠堂那边着火了!”   “糟糕!大家赶快跟我去救火!”我急的拼命往外挤。   小三子从身后拉了拉我,面色沉重,“来不及了,那个祠堂原本就是容易燃烧的全木质结构,而且最近几年闲置起来,有许多人就将它当做仓库塞进去大量的易燃物品。那里一烧起来,就是天下暴雨都救不了!”   “该死!就差一步,一步而已。”从未有过的挫败感席卷全身,我几乎要跪倒在地上。   “警官,还要不要抓我回去?”奇韦笑容可掬的问。   表哥冷哼一声,不再理他。   那家伙走过我身旁,用肩膀轻轻撞了撞我,在我耳边得意的说道:“老弟,想跟我比狠比快,再去练个一百年。”   我狠狠看了他一眼,“你这种人,总有一天会遭天谴!”   “承你吉言。”奇韦带了他一堆狗爪子浩浩荡荡的离开了。   “这家伙做事又果断又狠辣,不好对付!”表哥夜峰看着他的背影对我说:“小夜,你爸爸要我把你带回去,十分钟后,我希望你会跟我离开这个镇。”   “那个家伙怎么办?我才不会让他活的那么消遥自在,他毁了张家,毁了很多人的幸福。我绝对饶不了他!”我很少表现出感情冲动的脸上,流露出愤怒。   “他就交给我处理。那个奇韦权力欲不是一般的大,就算他再狡猾,我也有办法抓住他的辫子。”表哥顿了顿后严肃的说:“而且这些凶杀的事情,本来就不应该是你这个未满十八岁的小毛头该管的。”   “再过半年我就十八了。”我不服气的说。   “十八岁又怎样?还不是小毛头一个!哈哈,很久没看过你这么天真了!”表哥大笑起来。   我愤愤的瞥了他一眼,“今天我不走,有些朋友我想安慰一下。明天早晨再跟你回家。”   “好吧。总之我在这里,应该也出不了事!”表哥同意了。   我转身望着悲痛欲绝的张雯怡和满脸沮丧的小三子,不禁苦涩的笑起来。今晚我想留下的目的,当然不会仅仅是为了安慰他们,我还有别的打算。   我要张雯怡带我到地下室的暗道去,其实在我察觉那儿有暗道的时候,就知道那个暗道绝对不简单。或许,李庶人所有的秘密就藏在里面……   尾声   “老二,今早晨的第一网怎么会特别沉?”清晨的河岸,有个老渔民双手把住拖网,疑惑的问自己的儿子。   “爸,最近这河里不干净,隔壁的七叔几天前才网起一具尸体。”   “呸呸呸,大吉大利。我家有神灵庇佑,哪会招惹这些脏东西。”老渔民急忙朝河里吐了几口唾沫。   “神灵庇佑?我家真有神灵庇佑,还用像这样一大早起来捕鱼?”他儿子小声嘀咕道。   “浑小子,乱说什么,还不过来帮手!”老渔民踢了他儿子一脚。   那二十多岁的汉子摸了摸屁股,无奈的伸手帮老渔民将网拉了上来。   “这是什么啊?好大一团黑漆漆的东西。”他俩好奇的解开网,将那团真人大小的东西翻了一个面。只看了一眼,顿时感觉阵阵恐惧直从脚底冒上了头顶,这爷俩被吓的不断往后退,终于忍不住呕吐起来……   第二天一早,我随表哥离开了黑山镇。在家里休养了三天,不过在休养的时候,我也没打算让自己闲着。我用尽办法、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出尽花招,逼的表哥快要疯掉了,最后终于才搞到自己想要的资料。于是三天后的下午,我约沈科和徐露去了咖啡厅。   “谜团基本上已经解开了。”将自己去黑山镇时发生的所有事情,详详细细告诉了他们。我用勺子不断搅动奶油,说道。   “你弄清楚李庶人为什么会活到八十多岁,而容貌还是和二十四岁时一模一样的秘密了?”徐露迫不及待的问。   我嘲笑道:“女孩子真的就这么怕变老吗?不过我奉劝你最好不要试,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方法,不过我想我已经猜到了个大概。”沉下声音,我一个字一个字的缓缓说道:“是因为黑匣子。李庶人很有可能在六十多年前,偶然间从黑匣子里得到了某种神秘的力量。”   “黑匣子?那是什么?”沈科疑惑的问,突又恍然大悟道:“我记起来了!是不是半年多前,你从那栋该死的鬼楼里找到的东西?”   “不错,就是那个刻有昭和十三字样的古怪黑铁盒子。我在旅馆地下室的暗道里,竟然也找到了个一模一样的。还记得上次的鬼楼事件吗?那个卖花女被陆平强奸后分尸,尸体更被藏在正在兴建的五个建筑物内,那场悲剧造成了更多的悲剧,八年多来,卖花女的怨念在黑匣子的影响下,杀死了一百四十多人。   “不过很奇怪的是,所有死掉的人,多少都和苹果这种水果有过直接间接的联系,而这次的事件也是一样,三十年前,黑山镇的那个乐观的村姑,在埋有黑匣子的寝室里睡了好几年也没事,但偏偏将床摆到正对门的位置,睡了七天后她就跳河自杀了,还变成丧尸,杀光了所有她憎恨过的人。张雪韵的情况和她一模一样,只是还来不及自杀,就先被奇韦谋杀了。”   想到那天在山坡暗洞里的遭遇,我到现在依然感到心有余悸,“所以我判断,黑匣子的神秘力量,一定是要符合某些条件才会被启动!”   “那么,奇韦那个王八羔子最后怎样了?”女孩子大多正义感比较浓厚,一想到那个坏家伙还消遥法外,徐露就恨的牙痒痒的。   我用力的向后仰,深吸了一口气:“小三子昨晚打电话来告诉我。昨天早晨有两个渔民在河里网到了他的尸体,那只狡猾的狐狸死样很诡异。”   坐起身,我凝视着他俩的眼睛,缓缓说道:“他是被某种东西拉进水里,活活窒息而亡的。哈,果然是天谴。你们猜的到那个拉他下水的是什么东西吗?是张雪韵的尸体,那副已经被汽油烧的残缺不全,许多地方都只剩下焦骨的尸体。   “据小三子说,张雪韵只剩骨头的四肢紧紧的抱着奇韦的手脚,而张雪韵的头颅已经钻进了奇韦的肚子里。那家伙肚子上的伤口很不整齐,有可能是被张雪韵的嘴咬开的,咬的血肉模糊,一碰尸体,他肚子里的内脏就全都流了出来。”   “啊!好恐怖,看来人还是不要做太多伤天害理的事。”沈科像个老头似的,对我语重心长的说。   我从桌子下狠狠踢了他一脚。   “还有个问题,开始时,你不是在调查张秀雯和李庶人的谋杀案吗?你知不知道究竟是谁杀了他们?”徐露认真想了想后问道。   “他俩虽然不是自然死亡,不过杀他们的也不是人,而是黑匣子。”我整理了一下脑中的线索,说道:“为了让你们听的比较明白,我还是从李庶人说起好了。   “昨天在表哥那里,我搞到了大量有关他的资料。李庶人是在六十多年前从日本回中国的,他的行踪一直很诡秘,而且经常不知用什么方法更改自己的户籍资料。他从不在同一个地方待的太久,所以也就没有人能识破他居然不会衰老,但是有一点我敢肯定,虽然黑匣子给他带来了无限的青春,但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一个很严重的副作用!”   “副作用?”沈科疑惑的重复道。   “不错,那个副作用就是梦!噩梦!十分可怕的噩梦,一个人就算意志力再坚强,也忍受不了每天做噩梦的困扰。李庶人只是个比任何人都有更长青春和寿命的普通人罢了,他当然也受不了,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解决办法。   “然后他到了黑山镇,并在偶然间发现让脚朝门睡觉的话,自己就不会再做噩梦。不知为何,他将从日本带回来的黑匣子,放进一个很深的天然暗洞里,然后离开了,直到二十五年前,李庶人又回到了黑山镇,然后他惊奇的发现,置放黑匣子的暗道,竟然就在一家新修建好的旅舍地下室正下方。   “为了方便,他花钱租下地下室和三楼最里边的那个房间一百年,并想方设法在地下室里挖出一条通进天然洞穴的暗道。然后两年多前,他不知道是去拿东西还是放东西,李庶人又回了一次黑山镇。”   “打住!”沈科大声喊道:“你啰嗦了这么久,我都听不出个所以然来,还是直接给我这个粗人讲重点。”   “好吧!”我没好气的简略说道:“李庶人是自杀的。他忍受不了自己深爱的人已经死了的打击,选择了和张秀雯同样的死法。”   沈科用怀疑的眼神瞥着我,骂起了粗话:“你在放屁,张秀雯可是被凶手用一把非常锋利的刀残忍的切断了脖子,李庶人的情况和他女朋友一模一样,而你竟然说他是自杀!”   我冷笑了一声,反驳道:“说你智商低你就闹撞机。李庶人那家伙,到八十六岁都还可以保持二十四岁的样子和活力,早就不应该把他当作普通人来衡量了。或许那家伙用刀割断了自己的脖子后还能活着,还有时间把自己的头藏起来,一直到自己身体里的血流干净了才死掉。总之,他绝对是自杀。我的直觉不会错的!”   唉,我能说出真相吗?我能像个不理智的傻瓜一般,告诉他们这一切都仅仅只是我在自己的噩梦里看到的?最近我的噩梦总是不断的重复,只要自己一进入睡眠状态,张秀雯、李庶人以及许许多多我根本就不认识的家伙的死亡瞬间,便会像放电影似的历历在目。   沈科哼了一声:“那么张秀雯的死因呢?不要再给我说什么歪理!”   “她是因为梦而死的。”我思忖了一下说道:“我在黑山镇待的最后一晚,打听到两个月前张秀雯曾回过家里,她不愿意说出原因,只是坚持要到家里的地下室睡觉,她在地下室的床上睡了四个晚上。   “顺便告诉你们,张雯怡之所以知道暗道的秘密,也是那时她大姐告诉她的。我猜从那天起,她就受到黑匣子的影响,开始被噩梦困扰。这也说明了张秀雯的寝室格局为什么会那么奇怪,为什么和他男朋友的寝室一模一样,都是让床对着门。她是为了要压抑自己的噩梦!   “可是梦原本就是很微妙的东西,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的梦突然被赋予了一种力量,而那种力量不断被压抑,慢慢积累起来,会变成怎样?”   咖啡厅昏暗的烛光下,火影摇烁,受到气氛的影响,我对面的那两个家伙同时打了一个寒颤。   我低沉的说道:“总有一天,你体内的梦魔会从梦中走出来,将你杀掉,割下你的头。”   徐露和沈科又打了个冷颤。“你是在危言耸听!不然拿证据出来给我们看看!”沈科强压住怕的发抖的身体,对我说道。   “我就是证据。”我指了指自己,“我也在地下室的床上睡过一夜,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在做噩梦!”   徐露“啊”的叫出声,惶恐的问:“那你会不会也会死?”   “小露,你太善良了!”沈科啧啧说道:“没听说过祸害遗千年吗?那家伙的生命力比蟑螂还强,哪会这么容易就翘辫子!”   “哈哈,我当然死不了,才睡过一天而已,黑匣子附加在我身上的东西,早就散掉了。”我甜甜的陪笑道,笑的脸都僵硬了起来。   “对了,在发现黑匣子的地方,我还找到了一张符纸。”我将一张椭圆形,上边画有奇怪动物图案的符纸递给他们看。   “这是什么?”他俩仔细瞅了许久,都没看出个所以然。   “我到图书馆查过,这是御史前。据说御史前在日本是一群借用狐妖力量的人。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该说的也都告诉了你们,趁天早我还想回家去洗澡睡个舒服觉。”   站起身,我拿了帐单往柜台走去。突然想到什么,我猛的回头冲他们问道:“你们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有时候很讨人嫌?”   “不是有时候,是大多时候!”沈科毫不客气的一边大口喝着我付帐的咖啡,一边数落我,“你这个人又奸诈又狡猾,偏偏还有个非常恶劣的嗜好,就是老喜欢用上天赋予你的高智商,去抓人家的小辫子。”   “我真有这么讨厌吗?”我沮丧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还有你的那对鹰眼更讨厌,老是一副似乎看穿一切看破世俗的样子,让人心烦。”   “还有呢?”   “还有……”沈科一贯搞笑的脸上,少有的流露出强烈的关怀之情,“我确定你今天一定有问题!”   “哈哈,至于我是不是有问题。”我冲他俩淡然笑了一下,飞快的跑了出去,“我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们。”   不错,我的确是有东西瞒住了他们,那是因为我不想让他们知道,只要在那张放有黑匣子的床上睡过七天的人,会在第八天的晚上因为各种原因死掉变为丧尸。而那些睡了不足七天的人,哪怕你仅仅只睡过一天,也会被梦魔缠身。总有一天,梦魔会静静地、悄悄地从你的梦中爬出来,割去你的头颅……   夜,又一次来临了,最近越来越害怕见到床,以及一切与睡眠有关系的东西。不知道张雯怡和小三子相处的是不是还好?自己到走也没有告诉张雯怡她姐姐已经死了,只是向她提到张秀雯跟着她深爱的李医生去了国外,或许很久以后才会回来。   突然想起自己临走时的那个晚上,张雯怡又乘我没防备时强吻了我,她用力咬住我的下唇,许久才不情愿的松开。   “我会等你。张家的女人,一辈子只会喜欢一个男人。”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用手摸了摸嘴唇,那种柔软湿润,又带着痛楚的触感,似乎还犹然留在上边,唉,有一个永远等待自己的女人,对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而言,或许是一种幸福吧……   “少爷,有你的电话,有位女孩子找你!”佣人将电话拿了过来。   我一接,就听到了张雯怡惶恐憔悴的声音:“夜不语,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老是发噩梦。好可怕好真实的噩梦。我不知道该和谁说,只好打电话给你了。”   一股莫名的寒冷盘踞到心头,我全身发颤,急切的问:“你是不是在地下室的那张床上睡过?”   “有啊。就是和你在一起的那晚……嘛。”她羞的声音越来越小。   而我整个身体已经惊骇的冰冷麻木起来,深吸了一口气,我大声喊道:“不要问我为什么,我要你从今天起,睡觉的时候一定要将床搬到脚朝门的位置,别担心,等我一个月,最多两个月,一切都不会有问题的!”   不错,张秀雯在那张床上睡过四天,而她直到两个月后才死掉。这就意味着,我至少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不!或许更多!   一个星期后,我办好旅游签证,带着一本《日语生活用语三日速成》和少许行李,踏上了去日本的航班。   内心既惶恐又沉重,自己究竟有没有办法找出黑匣子的秘密,救出被诅咒的自己和张雯怡呢?说实话,我没有丝毫的把握。   看着窗外被机翼不断划开的云层,我突然感觉,自己开始迷茫了……   ——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5 黑匣子》夜不语   文案:   带著黑匣子的诅咒,夜不语来到了日本。然后,一场莫名的太阳雨,让他迷离的撞上了“狐狸嫁女”的队伍,紧接著又卷入了日本最大财团——高桥家族——权力核心的较劲中……   一切看似与黑匣子无关的事件,一步步揭晓其中的秘密——三位超能力者的怨念竟深埋其中!身缚诅咒的夜不语,可有能力解脱?   血,不停的流出来,顺著树干流到了树下,被干燥的土吸了进去,只留下一片殷红。   终于,石下广智没有了动静。剑一郎迅速剥光了他,抱著那堆带血的衣物嘿嘿傻笑著……突然,他模糊的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剑一郎恐惧的推开哥哥的尸体,用力的咬著手指。远处,隐隐听到喧闹的声音,似乎有许多人正朝这里跑过来。   剑一郎眼神呆滞,望著自己沾满血迹的双手,“哥哥,嘿嘿,你一个人一定很寂寞吧。别担心,我马上就来陪你了!”   夜,东京时间二十三点十一分,打破寂静的却是人临死时发出的刺耳惨叫声……   在日本的历史上,不,应该说是明治时期,曾经有三位十分有名的特异功能者,不知是不是巧合,她们互不交错的命运中,却有几个十分相似的地方。   第一,她们都是女性。   第二,她们都因为受不了世俗的嘲笑和猜疑,而不约而同的选择或者被迫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御船千鹤子含冤自尽;长尾郁子离奇死亡;最可怜的是高桥贞子,她神秘失踪後,甚至没有在日本的近代史记里留下任何相关文献。   但是死,或许并不是超能力者最好的归宿……   对於拥有脆弱生命和灵魂的普通人来说,又或者,她们的死,才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引子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形容心情的词语叫做烦躁。   现在,小心翼翼的爬在豪宅周边某棵大树上的两个八卦报刊的记者就很烦躁。   那栋豪宅是高桥集团总裁高桥光夫的宅邸。   说到高桥集团,在日本不会有人不知道。就像喜欢篮球的人不会不知道Michael Jordan一样,高桥集团绝对是日本商业界的奇迹。   这个集团建立於三十年前,以对外进出口贸易起家,但是在高桥光夫精准的行销策略和干练的做事手腕下,飞快的在日益激烈的商海中耸立起来,敛集了大量的资金,并在短短的五年内收购了各行各业近二十多家公司。   虽然直到现在高桥集团都没有真正公开三十年来,究竟名下的流动资金和不动产到底有多少,但是在业内,甚至聪明一点的日本人都知道,高桥光夫绝对是日本首富,他的私房钱或许比国库还多出那麽一点。   也有许多人出於好奇或者许多不能说的原因,去调查过集团原始资金的来源和一直以来集团敛财的通道,不过那些人士无一例外的全部离奇死掉了。   人这种动物总是会越学越聪明的。   渐渐的某些有心人发现,表面慈眉善目的高桥光夫似乎并不像他的样子那麽好对付,越是深入的了解他,越会发现他的周身围绕著许许多多无法解开的谜。而试图解开那些谜的人,最後绝对都会遭受不幸。   於是聪明人开始放弃调查他的一切,甚至於他的家庭、他的集团,只要是和他有关联的东西,这些聪明人都会装作视而不见,唯恐一不小心会踩在响尾蛇的尾巴上。   但最近高桥集团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诱使这栋豪宅附近聪明人以及不太聪明的人渐渐又多了起来……   显然趴在树上的这两位就不算太聪明。   「那个贱人怎麽还不出来,老板不是说正对面就是她卧室吗?」石下剑一郎放下望远镜揉了揉酸痛的肩膀,抱怨道:「都在这里蹲一整天了,结果连个屁影子都没有等到。妈的,从前以为当狗仔很轻松,做了才知道这玩意儿根本就不是人干的!」   「嘘!」石下广智压低声音说:「你不想要命了!小声点,最近高桥集团出了那麽多事,这里的警卫绝对比以前更严。老板花了大价钱才买到这个消息,我们可不能给他搞砸了!」   「但你不觉得很奇怪吗?高桥光夫那老头三天前还精神爽朗的和建设省的高官打高尔夫球,跩的一副至少可以活上五十年的样子,今天早晨怎麽可能就传出病危的消息呢?」石下剑一郎皱了皱眉头。   「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如果再加上某些有心人推波助澜的话,不论多轻的疾病也有可能致命!」   石下剑一郎倒吸了一口冷气,「你是说这次是有人谋杀他?谁这麽大胆?」   「不要乱猜。」石下广智狠狠瞪了弟弟一眼,「我们只管拍线索,至於怎麽编纂内幕就是老板的工作了。嗯?架好照相机,高桥恋衣那娘们回来了。」   高桥恋衣脱下外套随手扔在宽大的床上,然後坐到了镜子前。她伸出右手摸了摸绝丽,却又显得冷漠和呆板的脸庞。   已经有多少年了,这张脸上除了呆板以外,就再也做不出其他的表情……   即使是听到爷爷高桥光夫突然变成植物人的噩耗,她的脸上也只有冷漠。她冷漠的看著自己的妹妹大声的哭著、吼著,扑在没有任何生气的爷爷的躯壳上,高桥恋衣的内心却没有泛起任何涟漪,她甚至感觉不可思议。   那样哭的话,爷爷就能醒过来吗?   但是,就算爷爷死了,自己真的又能哭出来吗?或许,不能吧……   有时候,高桥恋衣也在提醒自己,似乎自己真的太冷血了。不过,这不就是爷爷一直教导自己的东西?这不就是他最大的希望吗?   今天和董事会的那些老不死开紧急会议,根据爷爷清醒前留下的指令,本来自己应该在没有阻拦的情况下坐上高桥集团会长的位置,但没想到居然会有不怕死的要求临时召开董事会,更有三十几人在会上强烈反对高桥恋衣担任会长的职务。   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在她掌权後的第二分钟,那三十多人就被点名辞退,卷起被子走人了。   高桥恋衣用手捂著脸颊,痴痴的望著镜中那个毫无表情的自己。   自己美吗?   许多人都说自己很美,美的如同女神,那对女性而言应该是很高的赞誉吧?听到别人的赞美时,自己是否应该出於礼貌的笑一笑呢?   但是,自己却总是笑不出来,不是不想笑,而是……是有一种力量禁锢住了自己的灵魂。自从继承了「那个」以後,表情,甚至七情六欲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人类失去了喜怒哀乐和嗜欲後,真的还能算是人类吗?   高桥恋衣咧开嘴,试图做出一个完整的笑容,但终究还是失败了。突然,她从镜子里看到对面远处的树上闪过了一丝微弱的反光。   她厌恶地摇摇头闭上了似乎带有魔力的炯灿星眸。   嘴角,微微扬起,终於露出了一抹轻笑,但是那个轻笑,却带著一丝令人无法察觉的诡异。   笑容不断蔓延开来,散发出的不是春暖花开的馨香气息,而是隆冬爆发的雪崩,不但危险,还有一种致命的冷……   「讨厌的家伙,都去死吧!」   「怎麽突然冷起来了?」石下剑一郎拉紧了外衣。   「你神经啊,现在可是七月分!」石下广智摆弄著相机,没有理会弟弟。   「好冷!真的好冷!」石下剑一郎满脸煞白,将身体紧紧的缩了起来。   也许是感觉到弟弟在颤抖,石下广智不满的向右边望去,顿时,他吃惊的几乎松掉了手里的相机。   剑一郎的脸上和眉毛上结满了冰屑,他颤抖著甚至开始低声呻吟起来。   不可能!现在还是盛夏,怎麽会发生这种无聊的三流连续剧也不会考虑的下三滥剧情?   石下广智全身僵硬的看著超出自己常识的一幕,只感到脑中一片空白。   突然,剑一郎抬起了头,猛地向他扑了过来。   「给我,把你的衣服给我!」剑一郎的眼神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因为寒冷,眸子通红,似乎已经陷入了某种疯狂的状态。   「剑一郎,你在干什麽,住手!快给我住手!」石下广智下意识的大吼了一声。但剑一郎反而更加狂暴了。「给我,把你的衣服给我!」他随手拿起望远镜向石下广智的脑袋砸去。   一下。   又一下。   血,不停的流出来,顺著树干流到了树下,被乾燥的土吸了进去,只留下一片殷红。   终於,石下广智没有了任何动静。剑一郎迅速剥光了他,抱著那堆带血的衣物嘿嘿傻笑著……突然,他模糊的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什麽不该做的事。   剑一郎猛地抬起头,呆呆的望著眼前的一切。   「哥哥,你怎麽了?是我……是我杀了你吗?」他全身颤抖,一边哭著,一边疯狂的摇著石下广智的肩膀,但很可惜,死人,永远也不可能再开口。   剑一郎恐惧的推开哥哥的尸体,他蜷缩在树上,用力的咬著手指。远处,隐隐听的到喧闹的声音,似乎有许多人正朝这里跑过来。   剑一郎眼神呆滞,他望著自己沾满血迹的双手,又向下边带著铁刺的栅栏望去。随後,他又傻笑起来。   「哥哥,嘿嘿,你一个人一定很寂寞吧。别担心,我马上就来陪你了!」   夜,东京时间二十三点十一分,打破寂静的却是人临死时发出的刺耳的惨叫声……   第一章 太阳雨   不知何时,天开始下起雨了。   原本还是淅淅沥沥的轻柔细雨,转眼间就大了起来。狂暴的雨点似乎毫无耐心的倾泻在焦燥的土地上,不只在考验公路的硬度,也像在测试那些没有带雨具,偏偏又要在暴雨中狂奔的某些倒楣蛋的皮肤的弹性。   很遗憾,我刚好就是那群倒楣蛋中最倒楣的一个。   我叫夜不语,是个常常遇到怪异事件的高中生。两个星期前我因为《脚朝门》的事件,被迫到了日本,原因,哼,很简单,因为我被诅咒了,同时我还连累到了一个无辜的女孩。   根据自己收集到的种种资料,进行推断後,我猜想自己大概还可以活上至少两个月,所以我毅然带著在以前的事件中找到的应该是元凶的两个黑匣子,来了它的原产地──日本,希望可以找到些许解除诅咒的蛛丝马迹。   不过已经过了足足两个星期,我一下飞机就开始到处询问日本的乌萨在哪个地方,一直从东京问到奈良,却始终没有任何人知道。   而问二战以前制造东西会打上Made in Usa字样的地方在哪里,所有日本人也都是一脸茫然的样子,害的我没有丝毫头绪,甚至心情焦虑的快要抓狂起来。   然後,我遇到了这场令心情更糟的怪雨。   再然後,我躲进了那个在往後被我痛骂和诅咒过千万次的破酒馆。   因为一切让我头痛不已的事情,就是从这个破酒馆开始的,但是,如果上天给我一次从来的机会,让我再选一次的话,不是可能,而是绝对,我依然会选择走进来,毕竟黑匣子的秘密也是从这里开始,被自己一步一步解开的。   其实认真说起来,我算是一个厌世主义者,我不太怕死,甚至因为经历过太多生死离别的痛苦,有点开始期待死亡快些到来。   但我清楚的知道,张雯怡是无辜的,所以我努力的寻找摆脱诅咒的方法,希望至少能够救她。生命有无法承受之轻,也有无法承受之重,我的人生太沉重了,真的太沉重了,或许死了,才能令自己好好的喘口气吧……   「需要点什麽?」一个五十多岁的欧巴桑从内厅走到柜台,递给我一条乾燥的毛巾问道。顿时,我打了个寒颤。   那个欧巴桑的声音又低沉又沙哑,就像封满青苔的古井一般,既阴冷又潮湿,不经意间让声音灌入耳朵里,真的会令人不寒而栗。   「给我一杯果汁,谢谢。」犹豫了一下,我还是伸手接过毛巾,用力擦拭早已湿透的头发。   「好古怪的雨。」那个欧巴桑死死的盯著窗外丝毫没有减弱迹象的雨,喃喃说道。   「哪里古怪了?」   「你有见过下这麽大的雨的时候,太阳还当头晒在你的额头上吗?」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阳光完全没有被乌云盖住,灿烂而又带著丝丝温热的光线透过雨帘落到地上,这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奇观。   但就是这样的奇观,却不知为何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就像穿黑色的西裤偏偏又要套白色的旅游鞋那样不搭配,甚至,诡异……   「奇怪了,按理说会下太阳雨的原因是附近有下大雨,而且因为强风的关系,把一部分雨水从落雨区吹到了日照区,但哪有可能会大的这麽离谱?现在根本就是暴雨嘛,太违背物理定律了!」我挠著脑袋用国语低声咕哝著。   那个欧巴桑像是听懂了我的话,她咧开塌陷乾枯的嘴问我:「小子,你是中国人吧?有没有听过狐狸嫁女的传说?」   「你是说太阳雨代表狐狸在娶老婆的那个民间故事?」   「不错。」欧巴桑又呆呆的望向窗外。   「狐狸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它们狡猾而且千变万化。每当要迎娶新娘的时候,都会化作人形召唤太阳雨,警告那些无知而且好奇心强烈的人类早早避开,以免产生冲突。   「可惜人类原本就是愚蠢而且好奇心强烈的种族,许多人丝毫不理会这个警告,甚至有人故意躲在附近偷看,最後惹得狐狸们大发雷霆,杀死了所有偷看的人。所以直到现在,民间还有许多人会告诫自己的儿女,如果遇到太阳雨的话,千万不要出门!」   我喝了一口果汁,闭上眼睛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说道:「老婆婆,关於狐狸嫁女的传说应该还有另一种说法吧?那些能化作人形的玩意儿是狐妖,而不是去动物园就可以观赏到的普通狐狸的变种。   「据说狐妖原本都是山神,但由於长时间与动物灵融合在一起最终沦落为妖怪。日本人的眼里,那种妖怪偏巧像是狐狸的样貌,所以就把它们和狐狸混淆起来。」   略微顿了顿,我又道:「而所谓的狐狸嫁女,根本就不是它们同族之间的通婚。狐妖们为了得到更强大的妖力,常常逼迫附近的人类将年轻有活力的处女供奉给它们,如果当地的人不答应或者反抗的话,狐妖就会让那里长年乾旱,还会强行将看中的女孩抢走。」   我微笑的带著得意的神色,看著那个满脸惊愕的欧巴桑,缓缓地说:「太阳雨,不是狐狸要嫁女或者娶老婆,而是狐妖带回抢来的女孩时下的雨,对吧!」   许久,那个欧巴桑才回过神来。她用浑黄的眼睛死死的盯著我看,最後咧开瘪扁的嘴大笑起来。   「小子,今天你还没有找到住宿的地方吧!我这里也兼营民宿,要不要考虑就住在这里?或许,会遇到什麽有趣的事也说不定!」   我也笑起来:「那会不会碰巧看到狐狸嫁女?」   那欧巴桑诡然一笑,神秘的说道:「嘿,或许真能遇到呢……」   「有趣。算我便宜一点的话,我就住了。」   太阳雨直下到太阳落山也没有停。入夜後,吃过晚饭,我泡了一个舒服的澡,然後早早的钻进被子里睡了。   不知为什麽,自己总是很在意下午的那场雨,还有那个可疑的欧巴桑,她黯淡而且无神的双眼虽然很不起眼,但偏偏又令人讨厌,就像是被她看穿了所有的秘密,还有她的笑容,那层用皱巴巴的老皮堆积出来的虚伪微笑,似乎总是在若有所思,又像在暗示什麽。   唉,一大堆的无聊疑惑积累在大脑里无处发泄,再加上本来就很烦杂的心情,害的我久久也睡不著。   快要到午夜了吧?   我翻了个身,决定将所有的杂思统统丢掉,然後认真开始睡觉,但听觉反而异常敏锐起来。   好安静的夜晚,雨已经停了,积累在这栋中古屋房顶的雨水开始顺著屋檐滴到地上。   啪……啪……啪……   一滴,两滴,三滴……   呼,好舒服的感觉。记得不知哪个名人说过,每个人都有嗜好,而且越隐藏的嗜好越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   有的嗜好,甚至他本人也没有察觉,就像有的人看到英文字母A和O之间的空白就有种冲动想要去将其填满一样。没有嗜好的人绝对是不完整的!   我从小就有个嗜好,我喜欢夜雨,特别是睡觉的时候,躺在床上,然後静静的听雨打在屋顶上、窗户上,那时我的神经就会不由自主的松弛下来,全身也会放松,然後心里就会莫名其妙的充斥一种被世人称为感动的情愫。   真的是个很无聊的嗜好吧……   糟糕,越来越没有睡意了,我烦躁的睁开眼睛想要起床倒杯水喝,突然,一丝细微的声音传入了耳中。   什麽东西?   我猛地向後看,却什麽也没发现,整个房间依然沉沁在黑暗里,窗外黯淡的灯光透过磨沙玻璃吃力的映射进来,视线的尽头是半开著的厕所门,那里边只有一个抽水马桶,而其馀的地方也没有任何异常。   或许是那个欧巴桑弄出的声音吧。   我苦笑了一下,拉开灯给自己倒了杯水。其实这里的住宿条件我还是挺满意的,毕竟日本许多偏僻的乡下地方,一般的中古民宿或者温泉旅馆什麽的,大多客房里都不带厕所,住宿的人就只有一层用一个厕所,没想到这里居然有,而且价格还出奇的便宜,嘿,真是让自己赚到了!   我继续胡思乱想著,突然间脑海划过了一个记忆,我顿时惊呆了。不对!我进房间以後就没有上过洗手间,而且睡前自己还清楚的记得洗手间的门绝对是关著的,但现在它确确实实是半开著。   到底是谁将它打开了?   绝对不是我!我不是个夜尿频繁的人,而且即使是我无意识的去过厕所,连自己也都忘记了,也不会将门半开著!   况且我也不是个会梦游的人,也没有梦游的条件。毕竟我一直都在塌塌米上翻来覆去、辗转无眠,根本就没有一秒钟进入过浅睡眠状态,但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不是我开的,又没有别人进来过,那洗手间的门到底是谁开的?难道是我的记忆混淆了,或许厕所的门一直都是半开著……   我用手揉了揉太阳穴,不禁又苦笑起来,最近太焦虑了,精神也像琴弦那般绷的紧紧的,所以才会变得疑神疑鬼吧。   去将门给关起来後,一口将杯里的水喝个精光,再伸了个懒腰,我爬到棉被上继续努力和睡与不睡这两个严重的问题打商量。   就在我精神变得恍惚起来,好不容易要睡著的时候,又一丝微弱的响声传入了耳朵里。   那是一种低沉的摩擦声,很轻,却又很刺耳,而来源似乎在洗手间的方向。   我恼怒的坐起身,正要出声抗议那个不道德的欧巴桑乱发出噪音骚扰失眠的客人入睡时,但还没叫出声,我的声音便哑然而止。   我的瞳孔猛的放大,眼睛死死的盯著洗手间的方向。   门!厕所的门又打开了!还是像上次的情况那样,半开著,似乎就连位置也一模一样,有股恶寒不由的从我的脊背爬上了後脑勺。   莫名的恐惧感卷袭了我的大脑,我几乎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头发也竖了起来。   究竟是谁将门打开的?   我这次可以确定,绝对不是我。   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将狂跳的心脏稳定下来,我平静的拉开灯将整个房间检查了一番,房间是十多坪正方形的空间,所有角落都一目了然。   房门是反锁的,房间的摆设也很简洁,根本就没有任何可以藏住哪怕一个小孩的家俱,而且我也可以肯定这段时间没有任何人进出过。   也就是说没有人有机会打开厕所的门。   那是谁打开的呢?   难道,有鬼?   我不由的打了个冷颤。摇摇头,又立刻推翻了自己的结论,太不理智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麽多鬼鬼神神的东西可以让我碰到?随手为自己倒了杯水,喝著喝著,我突然笑起来。   那个可恶的臭老太婆,我差点上了她的当。   我曾经看过许多文献资料,上边都有记载日本的某个时代,日本的建筑不论是贵族大宅还是居民小楼,屋里都会设置一些简易的机关用来逃生。   直到现在某些人造房子,都还会要求设计师保留或者增添某些机关,用来满足他们无聊而且无耻的好奇心……或者偷看别人的隐私。   哼,恐怕这个不起眼的破旧中古屋也是个机关房,难怪那个死老太婆会算我那麽便宜!难怪自己会很在意她那个讨厌的笑容,原来她根本就是有预谋的想拿我穷开心!   「喂,臭老太婆,你的把戏我已经看穿了,你给我出来解释一下!」我恼怒大声叫起来,但许久也没有人回应我。切!那家伙还想搞什麽鬼?   我径直朝还亮著灯的房间走去。   用力拉开门,屋里却没有人,窗户大开著,窗沿上的风铃被风吹的「叮咚」作响,只觉得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窗外不远处的树上,似乎吊著什麽沉重的东西。   那个形状很像是人,它在风中摇晃著、旋转著,我吞了口唾沫,随手拿起手电筒翻出窗户向那颗树走去。   离那个人形物体越来越近了,我的手微微颤抖著,将手电筒的光照了过去,终於可以看清楚了,吊在树上的东西确实是一个人!一个身材乾瘦矮小的人,绳索吊在他脖子的部位,应该是死了的样子。   正在这时,那个人缓缓的转出了正面。   顿时我惊呆了!   那是一张熟悉的脸!脸上堆满了岁月写下的皱纹,看得出她死的时候很痛苦,因为无法呼吸她乾瘪的嘴张开著,舌头也伸了出来,无力的垂在因缺血而显得苍白的嘴唇上。   不论她的脸因痛苦有多变形,我依然认的出她,眼前这具尸体就是这间民宿的主人,那个讨人厌的臭老太婆!   我只感到全身无力,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这到底是怎麽回事?五个小时前那个老太婆还很有精神的在和我大谈狐狸嫁女的传说,没想到现在竟然变成了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   究竟是谁杀了她?是自杀吗?我要不要报警?   杂乱无章的思绪开始疯狂的卷袭大脑,强压下恐惧感,我决定先打电话报警,以後的事情就看警方怎麽处理吧!唉,最近真是多事之秋。原本我就已经够烦了,没想到还没找出丝毫可以解除旧问题的端倪,新的麻烦这麽快就追到了身旁。   难道今年我真的是命中犯贱?   突然听到不远的草丛中传出一阵细微的响动。   「谁?」我猛地转身望去,只见有个黑影顿了顿,然後拔腿就跑起来。   「给我滚回来!」我大吼一声,鲁莽的追著那个黑影朝林子深处跑去。   人永远是一种无法理解和预测的动物,毕竟不论出於感性还是理性,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即使最理智的人也会采取最愚蠢的行动,譬如心情不好时大吃大喝,然後疯狂购物,又或者经济拮据期的不理智消费行为。   如果按照本人正常的思考模式,那一刻我是绝对不会追上去的,毕竟在那种情况下逃跑的人,就算不是凶手也都离凶手这个身分不会太远。追上去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严重的话甚至致命。   但我却追了过去,而且幸好我追了过去……   可是我不知道,一场令我永生难忘的噩梦就在不远处静静的潜伏著。它像一只掐住我脖子的巨手,将一根麻绳紧紧的栓在我的颈项上,然後缓缓的将我拉了过去……   第二章 搜索   有时候总感觉,人生,就像一个巨大的轮盘。全世界五十多亿人的命运就在那个轮盘里不断的做著圆周运动,人与人之间随机的碰撞、相遇、认识接著相恋或者相互仇视,最後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巨大的交际社会。   其实芸芸众生,看似复杂的众多关系并非如乱麻般的复杂,如果一定要分类的话,顶多也只有四种:血缘关系,朋友关系,恋人关系以及敌对关系。   综上所述,慢慢用归纳法推论,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也变得不再神秘,有些人不管怎麽逃避,到了特定的时候也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你眼前。即使你有千百个不愿意,也永远都逃脱不了。   那就是所谓的缘分,或者羁绊……   我在密林里飞快的追著那个不知道是不是凶手的家伙,他跑的并不快,但却异常的灵活,而且熟悉地形,害的我十分难堪。   雨,不知何时又下了起来,是淅沥小雨,虽然不大,但却异常的冷,我打了个冷颤,回过神来时,那个家伙已经不见了踪影。   「该死!」衣服早已经湿透了,冰冷的雨不断的在消耗我所剩不多的热量。我气恼的停下脚步,努力向四周打量了一下後,无奈的决定先回民宿。   但当我转身准备离开,却发现了一个更令自己气馁的问题。   「倒楣,哈,我好像是迷路了。」努力将脸上的肌肉挤出一个苦笑,我挠了挠头,呆呆的站在雨里不知所措。   大脑又飞快的运转起来,我试图回忆起过来时的路线,但立刻就放弃了,原因很简单,一路上我根本就是乱跑,毫无轨迹可言,就算自己再聪明也没有能力在一霎间记下那麽凌乱的路线。   我紧紧的用外套裹住自己的身体,却没有让寒冷的感觉稍微减弱丝毫。冷,四周更加冷了!唉,如果没有下雨,要能生堆火该有多好,还能舒舒服服的让别人发现自己的踪迹。   这场该死的雨。   我躲到一颗大树下,背靠著树干,寒意总算降低了一点。我微微叹了口气,坐在地上,无聊的再次打量起四周。   密林里并不算太暗,至少还可以看见十多米以外的东西。奇怪了,这里根本就没有光源,而且又还在下雨,怎麽还可能像满月的夜晚那麽明亮?难道……   我猛地抬起头,果然,灰蒙蒙的天幕上显眼的镶嵌著一轮硕大的圆月,银灰色的月光诡异的普洒在大地上。   圆月周围的晦暗光芒没有丝毫阻碍的延伸向天空的尽头,光芒穿透的地方甚至可以看到飞扬飘荡的雨丝。   我皱了皱眉头。月亮的四周没有月晕,也就是表示这附近没有云了,那这场雨又是从哪里来的?难道又是太阳雨?   思绪再次混乱起来,没想到一天内可以遇到这麽多无法用常识解释的事情,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我舔了舔嘴唇,正要盘算该怎麽找回去的路时,一声刺耳的尖叫突然响了起来。是女孩的惨叫声!   我立刻向声音来源处跑了过去,脸上却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看来又有什麽倒楣事要发生了。从前有个朋友帮我算命,他曾说我今年红鸾星黯淡,绝对有一段时间会很倒楣,当时我踢了他两脚作为报酬,不过,今天的遭遇实在令人头痛,自己不会那麽倒楣,不幸被他的乌鸦嘴说中了吧!   左拐了两次,一片不大的草地就露了出来,最右边的尽头靠近树林的地方有一个女孩正捂著腿呻吟著。   「你没事吧?」我急忙蹲下身查看起来,只见那女孩的腿被捕猎用的铁齿给紧紧的夹住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刺破了静脉,血不断的往外流。   「忍著痛,我先帮机你止血!」我一边说,一边从衬衣上撕下一块布紧紧的将她的小腿系住,强迫腿部的血液减缓回圈,再慢慢的将铁齿掰开。   血果然从刺伤的地方喷了出来,也顾不上消毒了,我飞快的将整件衬衣包在她的腿上,然後将她背了起来。   「你知不知道回镇上的路?」我喘著气问。   「不知道。」那女孩抽泣著断断续续的回答,声音异常的柔腻悦耳,还有一丝冰冷。   「那就麻烦了。」我苦笑道:「那些铁齿就像老虎牙齿一样有很大的杀伤力,如果不及早治疗的话,你一定会得破伤风,到时候要保命就只有切断整条腿了!」   「不要!」背上的女孩颤抖了一下,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我知道附近有个猎人小屋。那里应该有备用药品。」   所谓的猎人小屋,其实就是一间茅草屋,看得出已经荒废许久了。   我从里边找到了许多生火用的木材和一些碘酒。「算了,有总比没有要好!」我暗自叹了口气,生好火,再仔细的将碘酒涂抹在那女孩的伤口上。   女孩的神色似乎很委顿,依然在小声的哭著。摇烁的火光里,我这才发现原来眼前的女孩居然十分漂亮。她背靠在墙上,低著头,晶莹剔透的泪水轻轻划过绝丽的脸颊,让我不由的看得痴了。   女孩微微抬起头,和我的视线碰到了一起,顿时如同被电击中了一般,害羞的急忙低下头,原本白皙透明的脸上浮起了一层红晕。   我尴尬的咳嗽了几声,故意将注意力放在火堆上说道:「早点睡吧,等天亮了应该会有办法回去的。」   女孩温顺的点点头,闭上了双眼,但长长的睫毛还在微微的颤动著,像是在偷看我。   「放心,我不会夜袭你的,我可是正人君子!」我笑著躺在地上,用双手垫著头,闭上了眼睛。折腾了大半夜,虽然心里还有许多东西需要整理,但睡意还是挡不住的来了。   大脑开始放松起来,意识也渐渐迷糊了,我就快要进入浅睡眠状态的那一刻,突然一道极度不安的感觉充斥了大脑。从刚才就一直觉得,似乎有什麽重要的东西被自己忽略了!   是什麽?难道那个女孩有问题?还是……   我猛地坐起身来。是那个铁齿!我记得在一本野外生存手册里看过那种铁齿,它的全名叫做错齿夹,专门用来猎捕中等和偏小体形的野兽,例如野兔,或者狐狸!   那种类型的铁齿就算是体力很小的女孩子也可以轻易掰开,为什麽她没有自己掰?难道是因为被吓的惊惶失措所以没有想到?或许吧,女孩子就是这样,遇到一点小事都会又哭又闹,完全没有任何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更何况一看她就知道是哪家的千金大小姐,恐怕从小到大也没有出过几次门吧。   我安心的再次躺了下去,但立刻又弹了起来。不对,既然是千金小姐,那她怎麽可能一个人在三更半夜的时候跑到这种地方来?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我用力吞下一口唾沫,蹑手蹑脚的走到她身旁,然後轻轻扯动用来包扎伤口的衬衣,想要仔细检查一下她的伤口。那女孩不知是不是感觉到了什麽,轻轻翻了个身,把受伤的腿压在了下边。   我顿时吓得半举双手,呆呆的一动也不敢动,直等的她再也没有什麽动静後,又继续小心翼翼的扯起衬衣。   很倒楣,不知过了多久,扯的我额头大汗淋淋也没有弄下来,有些气急败坏的我乾脆一不做二不休,从身上掏出小剪刀缓缓的将衬衣剪成两半,女孩雪白的小腿立刻露了出来。   那个完美的曲线似乎带著一种强烈的诱惑力,看的我这个自认定力不错的人也猛吞口水,大脑几乎停顿了。我猛力的摇摇头将杂乱的思绪甩开,全身却不由的打了个冷颤。   怎麽没有伤口?   遇到她的时候我明明看见她的小腿被错齿夹刺伤了六处,当时还出了大量的血,但现在本该有伤口的地方我却什麽也没有找到……甚至连血迹都没有……这到底是怎麽回事?   我将衬衣的一角撩起来,却发现本来应该被血浸透的衬衣上也丝毫没有血迹,但我敢用我老爸的全部财产发誓,我亲眼看到过她的伤口,那些伤口是我包扎的!就连伤口的位置我到现在也都还清清楚楚的记得。   还是,我真的在做梦?今天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在做梦,我现在或许还躺在那个破旧的中古民宿里,那个老太婆也压根没有死翘翘。   是梦吧!一场噩梦。哈,一定是我不小心把手压在胸口上,梦才会变得这麽离奇古怪,才会这麽恐怖。   醒了就好了……吃顿丰富的早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就在这时,我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响了一声,我不由得苦笑起来,果然不是梦,做梦肚子是不会饿的。   沮丧的低下头,这才发现那女孩不知道什麽时候醒了过来,正眨巴著一双美的摄魂的大眼睛温柔的望著自己。   我懒得再自己吓唬自己,乾脆坐到她身旁,眼睛一眨不眨的注视著她的脸,用尽量平静的声音问道:「你究竟是谁?」   女孩没有回答,只是看著我,将头轻轻的放在我的膝盖上,满脸幸福的闭上了眼睛。我被她的行动弄的不知所措起来,大脑一阵混乱,完全不知道下一步究竟是该将她叫醒继续盘问,还是任她像小猫一般的握著我的手,带著甜甜的笑容睡觉。   突然,女孩的耳朵轻轻动了,然後她像是受到某种惊吓一般跳了起来。她惊惶失措的向四周不断的张望,似乎在找什麽东西,又向窗外焦急的望了一眼。   最後她直直的看著我,像决定了什麽似的,轻咬嘴唇,将我紧紧抱住,压到了地板上。   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我只感到一个温热柔软的身体紧紧压在了我身上,女孩的脸就在我嘟嘴就可以碰触的地方,她急促的呼吸不断抚过我的鼻尖,痒痒的,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   就在我想要坐起身时,女孩更加用力的抱住了我,只听见一个温柔婉约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响了起来:「不要动,闭上眼睛,千万不要往外看,不然你会被杀死的!」   「被谁杀死?」好奇心顿时炽烈起来,我猛的将眼睛睁的斗大,沉声问道。   女孩微微叹了口气,像是在责怪一个顽皮不懂事的孩子,她低下头寻找我的嘴唇,然後狠狠吻了下来。   我的视线顿时变得一片模糊,脑子似乎也因为突然的剧烈刺激变得麻醉了,就在唇与唇相交的那一瞬间,我清清楚楚的听到了一个声音。   狐狸要嫁女儿了……   第三章 狐狸嫁女   不知道在多少年前,曾经看过一部叫做《狐狸嫁女》的童话故事。   书里讲述了一个男孩偶然看到了狐狸嫁女的队伍,原本按照族规,被人类看到了样子的新娘如果不杀掉那个人类的话,就永远不能再出嫁,但美丽的狐女却因为对方是个小孩子而放走了他,那个男孩回家後很後悔,於是开始旅行,到处寻找那个狐女的踪迹,因为他想亲口对她说一句「对不起」。   可以想像的到,写那个童话故事的作者绝对是个理想主义者,而且还可以肯定他绝对没有见到过狐狸嫁女时的情形,否则他不会把故事写的那麽富有想像力和童趣。   狐狸嫁女,带给人类的只有恐惧!   四周静悄悄的,雨依然淅淅沥沥的在下著,打在屋檐上啪啪作响,不知是不是因为太累,那女孩伏在我的胸前睡著了。   好安静,附近安静地过於异常,不久前还叫的起劲的夏蝉也突然闭上了嘴。   雾!什麽时候开始起雾了?浓密的近乎沾稠的白色气体灌进了屋内,不断在我眼前翻腾著。我眯起眼睛,却只看得到三米远近的地方。   四周更加安静了,不,是寂静!雨声也没有了,耳朵一时间接收不到任何声音,就像整个人突然被丢进没有声波传递的真空里,难受的我几乎要放声大叫起来。   突然,整个世界开始震动,无声的震动,只见一大群黑影从左边的浓雾中穿了进来,浩浩荡荡的从我眼前走过,接著缓缓在右边消失了。   那个队伍不知有多少人,花了许久的时间,才有一顶轿子般的东西被几个黑影抬著走了过来。那个轿子丝毫不像先前走过的人,那些人不管我怎麽努力看,都只看得到一个模糊的影子,但轿子却不同,我可以清清楚楚看到它上边刻绘的花纹,以及轿子里端坐著的人。   那是个女孩,大概只有十多岁的样子。上身穿著素白色带著樱花图案的和服,头发中规中矩的扎在後边,用龟壳梳子束紧,纯白色的新娘盖头和面纱遮住了头发,也遮住了女孩的大半张脸。   虽然看不清她的样子,但是我却莫名其妙的对那女孩有种熟悉的感觉,就像自己曾在哪里见过她。   压在我身上的女孩将我抱的更紧了,她微微的喘息著。我低头看了看,只见她死命的紧闭著双眼,脸色苍白,额头上也流出了许多虚汗。   又过了许久,黑影才走的一乾二净,雾也渐渐开始散开了,清淡的月光穿过窗户洒在我俩的身上,女孩微微动了动,然後坐起了身子。   「那就是狐狸嫁女吗?」我强压住狂跳的心问道。   女孩半跪在地上,红著脸,轻轻点了点头。   「狐狸的新娘是不是从附近抢来的人类女孩?」   「嗯。」那女孩咧著嘴试图微笑,却失败了,只作出了一个十分奇怪的表情算是对我问话的默认。   我哼了一声,气恼的问:「那麽那些黑影就是狐妖了!」   女孩猛地抬起头死死的看著我,美丽的大眼睛里全是惊恐。「你看见了?」她焦急的问。   「对。」我点点头。   「你为什麽要睁开眼睛,你这麽想死吗?!」女孩的语气带著哀怨和微怒。   我挠了挠头,满不在乎的说:「他们已经全过去了,而且也没发现我在偷看,没问题的。」   「什麽叫没问题!问题大了!」那女孩飞快的站起身,拉过我的手就朝门外走,「我们快一点离开这里,晚了就没命了!」   「到底怎麽回事?」我一脸困惑的问。   只见那女孩全身一颤,猛地後退几步,几乎撞进了我的怀里。   「看来还是太慢了!」女孩满脸恐慌的喃喃说著,眼睛死望著窗外。   我顺著她的视线望去,顿时只感到一股恶寒爬上了背脊,冻彻了心脏。只见一个巨大的黑影静静的飘浮在屋子的不远处。   看不清它的样子,但是我却清清楚楚的感觉到它在注视著我,那种感觉就像猎物被掠食者锁定了一般,我的膝盖在那个没有眼睛的东西的注视下开始颤抖起来,没有任何理由,我感觉到了恐惧。   那种恐惧犹如浪潮一般,一浪接著一浪的疯狂冲袭著我的理智。我的大脑不断的发出危险信号,提醒我想尽办法赶快逃走。黑影露出了狰狞的笑容,它似乎在一边笑,一边不断地向小屋接近。   终於它从窗户飘了进来,无法抵御的恐惧反而让我清醒了。我大叫一声,顺手操起一根燃烧的木头向黑影扔了过去,接著拉住女孩的手跑出小屋,向狐狸嫁女来时的方向狂奔而去。   不知跑了有多久,那个黑影一直都不紧不慢地跟在我们身後,就像吃定我们逃不出它的手心似的。又逃了一会儿,突然眼前一亮,居然被我跑回了晚上住的那间民宿里,来不及高兴,我第一时间冲进客厅,拿起电话想要报警,但不管我怎麽摆弄,电话里总是只有茫音。   什麽玩意儿!这不会也是那个狐妖搞的鬼吧?靠!什麽时候鬼鬼怪怪的学会骚扰这些高科技东西的?   我一边口不择言的从狐妖的老祖宗玉藻前骂起,一直骂到供奉狐仙的稻荷神社,总之一切有关狐狸的东西全都被我引经据典骂的个体无完肤,直听的被我紧紧拉住的女孩满脸震惊的打量我,完全不知道骂人居然还可以骂得这麽渊博。   人总是很奇怪,当人的大脑判断自己陷入绝境的时候,就会自动判断是昏倒还是继续依靠本能行事。   人的本能也是种奇怪的东西,就像迷路的时候,大多惊惶失措的人都会选择不断向左走,而被某些东西追逼,又陷入恐慌状态的话,几乎所有人都会将自己封闭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也不管那个空间是不是真的就能挡得住追迫自己的东西。   或许恐慌会让人的本能认为密闭的地方就会产生安全感吧!即使是聪明如我也无法免俗!   我和那女孩逃进了我住的客房里,行李依旧整整齐齐的放在枕头旁边,丝毫没有犹豫,我将所有可以移动的东西都拖了去堵住客房门,但惶恐却让我忘了一个十分基本的常识,客房用的是典型的和式拉门,就算再怎麽堵,对方也可以很轻易的打开。   正当我刚想起这个问题时,门猛地被弹开了,堵在门前的东西也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拉扯,向四面八方飞出去。   黑影静静地出现在了门前。   我跌坐到地上,脑子里一片混乱,只感觉身旁的女孩不知道什麽时候被我拥在了怀里。女孩的身体因恐惧而不断颤抖著,她纤细的手指用力的抓住我的手臂,指甲几乎都陷进了我的肉里,但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是死死的盯著那个缓缓向我飘近的黑影。   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这次真的完蛋了!早就知道自己的好奇心一定会要了自己的命。但却不知道报应居然来的这麽快。   黑影终於来到了我身前,它唐突的停住了,一动也不动,我自然也丝毫不敢动弹,就这样和它无声的对峙著。   突然,黑影从身体上猛地分出了一块像是爪子般的东西,它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我横扫过来,我本能的向後倒退,随手抓了什麽东西用力向它扔过去。   没想到那个随意抓来的东西居然派上了用场!我半开著的背包在空中散开,里边的东西全都洒落出来,一古脑的向那团黑影飞去。背包里的两个黑匣子轻轻的碰撞在一起,发出了金属特有的脆响声。   顿时一道刺眼的光线从黑匣子里边射了出来,我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却感觉到脑袋被什麽东西狠狠击中,无奈的晕了过去。   哎,今天果然是我的大灾难日吧!理性思维和渊博的知识在这一切怪事面前居然没有任何作用,看来,我真该放下矜持和顽固的要命的科学头脑,去向那些神棍们学一些明哲保身的小伎俩了!   清晨的阳光温柔的透过窗户洒了进来,我也醒了,脑袋还是很痛,用手摸了摸,才发现鼓起了一个大包。女孩还在我的怀里睡著,睡的很甜,也很安稳,我甚至可以听到她平稳的鼻息声。   昨天究竟发生了什麽事?我只记得自己带来的黑匣子发出了十分强烈的光芒,可是那个想要我命的黑影呢?不过,既然自己还好好的活著,那麽就意味著它没有得手。那它到底去了哪里?难道是被黑匣子发出的光芒给驱赶掉了?   我嘿嘿傻笑著,捡过黑匣子,像宝贝一般的放在手里仔细打量著。虽然以前也像这样看过千百次了,但还是找不到异常的地方,不过可以肯定这两个东西绝对不平凡。哼,虽然从前也常常揣测它们的用途,但没想到居然无意间救了我的命!或许这玩意儿真的能驱魔也说不定。   我小心翼翼的将黑匣子塞回旅行袋里,又低头看了怀里的女孩一眼。正想将她抱到棉被上让她睡起来舒服一点,但就在那一刻我却惊呆了。   怀里的女孩穿著素白色的和服,长长的白盖头将她的头发和半张脸都遮盖住了,但我清楚地记得,昨晚我救回来的女孩穿的是淡蓝色的针织短裙,那时候我还在奇怪她大热天的居然穿那麽厚的裙子,也不知道热不热。   很明显,这个女孩绝对不是那个和我共渡危机的女孩,那麽,现在正在我怀里睡得舒服的女孩究竟是谁?   我用手轻轻的拉开她的盖头,想要看清楚她的脸,但刚一抬手就被和服的花纹吸引了注意力。那是樱花的图案,白色的樱花,代表的是纯洁和美丽,不过这个图案真的好熟悉,就像在哪里见到过。   我全身一震,吃惊的几乎要叫出声来!   昨晚狐狸嫁女的队伍里,新娘的衣衫就是这种图案,难道……   一股阴冷的感觉充斥了全身,我的头皮发麻,恨不得立刻将这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女孩用力推开,然後立刻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顺便把这个小镇的名字写到黑名单里,以便提醒自己就算是渡蜜月时和老婆闹离婚也绝对不要再回来。   女孩在我怀里轻轻翻了一个身,然後张开了睡眼惺忪的大眼睛。她似乎很不满意有东西遮住了自己的视线,便用力将头上的盖头和面纱扯了下来,露出了一张霞明玉映,白皙亮丽的脸。顿时,四只眼睛对在了一起。   我尴尬的和她大眼瞪小眼,过了好一会儿,女孩打了个哈欠,一边闭上眼睛,一边模糊的咕哝道:「今天的梦好奇怪,世界上哪有那种表情痴呆的男人!」   翻了个身,那女孩意犹未尽的抱住我的大腿,似乎在确定什麽似的用力捏了几下,然後,她猛地颤抖了一下,全身顿时僵硬起来。   「啊啊啊!变态!色……」那女孩丝毫不顾淑女形象,刚从我身上弹起来就大喊大叫。   我气不打一处来,飞快的抱住她,捂住她的嘴让她硬生生将那个「狼」字吞了下去,这才诱导性的轻声问道:「你不记得昨晚发生过什麽事情了吗?」   那女孩立刻安静了下来,她捂著头回忆道:「昨天我来看奶妈,晚上就住在隔壁的房间。但是我记得似乎自己被什麽东西绑架了。他们强迫我换上和服,还要我坐进一个丑的要命的轿子里……对了,奶妈!奶妈为了阻止他们,她……她……」女孩大哭了起来,她拉过我的袖子毫不客气的擦拭著眼泪。   唉,女人。我静静地看著她的一举一动,看著她因哭泣而微微抽动的肩膀,看著她顺著脸颊流下的眼泪,终於内心对她的怀疑也一点一滴的被消磨掉了,没办法,谁叫我一直碰到奇奇怪怪的事情,如果有昨晚那样的经历还不疑神疑鬼,患神经质过敏症的话,那这种人不是圣人就是疯子!还好,我还算正常。   再说,哭这种情绪是我最难以理解的东西,就像我难以理解为什麽从眼睛里分泌出的海水味道的液体,被称为女人最大的武器一样,不过我确确实实害怕听到别人哭,所以我挠了挠头,正试图想要安慰她时,那女孩却已经站了起来。   她打了个电话又走进客房问道:「昨天是你救了我吧?」   「如果你要这麽想的话也可以。」昨晚的事情过於复杂,就算直到现在我都还在怀疑是不是一场梦,既然是自己都怀疑的东西,自然不会蠢的向别人提起。   「那好,非常好。我叫高桥由美,好好记住这个名字!」那女孩用高傲并且不容置疑的语调命令道:「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未婚夫了,也是高桥集团五十多万员工的新老板!」   有没有搞错,看来还没从昨天的麻烦里脱身,我又陷入一个更大的麻烦里!   第四章 高桥集团   曾有个不太出名的人,说过一句有些牵强的话,他说世界万物都有着根本的联系,而且保持着某种微妙的平衡;就像在适当的地方遇到适当的人,就会产生一种称为一见钟情症状的怪病一样。   如果打破了那种平衡,便会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情况,甚至会引起整个世界的全面崩塌。   不要问我为什么有这种感慨,老实说,脑中不由自主浮现出以上这段话的时候,我已经在高桥家的茶室里跪了三个小时了。   那个该死的高桥由美,什么也没有对我说,只是要我安静地跪在她对面,看她做茶。   小腿早就开始麻木了,我甚至毫不怀疑,如果脚趾也能发声音的话,它们现在一定已经痛苦的大声呻吟起来。   “嗯,那个……究竟你还要用刷子刷几次碗?”我忍不住出声问道。   “叫我由美。”高桥由美不满的瞪了我一眼,“你这个人真是身在福里不知福。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像你这样坐到我对面看我煮茶?现在只不过才三个小时而已,你就受不了了,你怎么对得起我对你的期望!”   我气恼的哼了一声,“管他有多少人想娶你,但你要明白一点,那许多人里边,绝对不包括我!”   “难道我不够美吗?”由美停住手里的动作,抬头望着我。   “很美。”   “我家不够有钱吗?”   “高桥集团在世界上也是排名很高的公司。”   “那你为什么不愿意做我的未婚夫?”   我苦笑了一下:“感情这种东西,不是用简单的尺,便可以衡量的东西。”   由美轻轻站起身,直走到可以跟我鼻息相闻的地方才又跪了下来。   她被和服紧束的胸部隐约露在开口的地方,甚至只要一低头,就可以看到深邃的乳沟。   她抬起双手轻柔的抚摸着我的脸,看了我许久,这才微微笑了起来,“你这个人真的好奇怪。第一眼见到你时,我还以为自己在作梦,还在奇怪自己怎么会梦见那么白痴的男人,但现在看来,你并不笨嘛。”   “我有说过自己笨吗?”我酸酸的说。   “既然大家都不笨,那我们就直接进入正题好了。”由美保持着脸上的笑容,声音一低,问道:“你对高桥集团了解多少?”   “不算太多。”我精神一振,思忖道:“二战后日本政府大力支持民族工业,并对电子、资讯、汽车工业等四家大型的公司直接融资,造就了现在日本的所谓四强。   “不过你们高桥集团却一支独秀,选择了在当时相对比较冷的进出口贸易,并且迅速发了横财。然后你爷爷高桥光夫开始四处收购中小型公司,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公司,几乎全都是来者不拒,并将它们很快的融入了高桥集团特有的经济体系里边。”   我舔了舔嘴唇:“你爷爷的生意手腕十分精准,就算日美经济大战失败,日本全面爆发泡沫危机的时候,高桥集团都一直是日本的绿土,你们家发财发了二十多年,生意上几乎没有大的过失和波折,弄的全日本,甚至国外许多大公司的高层都对你们有许多猜疑。  ”也有人觉得你们很神秘,不过有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你们家的钱绝对不比国库少!“   由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愕,“没想到你这个聪明人居然知道这么多。”   “怎么,是不是开始对我刮目相看了?”我略微得意的笑道。   “确实是有那么一点点。”由美将做好的茶轻轻推到我跟前,又问:“你认为现在高桥集团的形势怎么样?”   我端起茶闻了一闻,再眯着眼睛仔细的品了一小口。   “危机四伏!用这个成语来形容现在的高桥集团,一点也不过分。   “自从两年前你爷爷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植物人以后,原本被他强压着、潜伏在水面下的危机,渐渐开始暴露了起来。   “不过我真的很佩服你姐姐,她的行事手腕和作风,一点也不比你爷爷差,而且商业头脑和眼光甚至比你爷爷更加精准,所以有她在的话,高桥集团暂时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   “厉害!”由美猛地盯着我,看了半晌才说道:“怎么看你都不像是普通人,你到底是谁?”   我微笑着,懒懒的和她打起了太极拳,“很抱歉,本人只是一个普通的游客。如果要牵强一点说的话,就是一个跷了高中课程、骗了父母、然后无聊的跑到日本来旅游的普通高中生。”   “你哪里普通了?”由美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我,最后长长叹了口气:“算了,你不说的话,我也不逼你。我们来做个交易好了。”   “什么交易?”   由美继续用刷子搅动着碗里的茶叶,轻声说道:“你做我一个月的未婚夫,尽量扮演好这个角色,而我会在这个期间满足你的任何要求。”   她将淡红小巧的嘴唇凑到我耳畔,轻轻吐口气又道:“就算你要我以身相许也可以。”   我浑身一颤,全身顿时酥软起来,但大脑却丝毫没有停止的仔细盘算着这场交易可以带给自己的好处。   一直以来,我都在寻找黑匣子的秘密,还有黑匣子上边带来的诅咒,但毕竟自己只有一个人,实在太势单力薄了。或许藉由高桥集团丰厚的财力,以及广布整个日本的情报系统,说不定真能找到一些线索。   “乌萨,这是一个日本地名,在二战之前,所有在那里出产的东西都会标上Usa的字样。我要你尽全力追查这个地方的详细位置。”我凝视着她的眼睛,认真说道。   “成交。”由美用略微失望的语气回望着我:“真让人失望。你这个人绝对不正常,居然对着我这样一个美女都不动心,难道你是gay?”   “你才是lesbian 呢!”我不怒反笑,沉声问:“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要我装作你的未婚夫了吧?”   由美的神色立刻黯淡了下来。   “现在我告诉你的事情,在公司里还是绝密消息,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   见我点了点头后,她这才低垂下眼帘,用几乎快哭出来的沙哑声音,继续说道:“我姐姐恋衣,在五天前突然失踪了……”   万世万物都有联系,借用某个人的话来说,就是点线效应,如果将最近几天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事情用点来表示,再找出它们的衔接处,用线将它们全部连起来,那样就更利于理解所有的事情。   回到由美为我准备的卧室里,我拿出一张纸慢慢回忆着,然后将自认为很重要的东西全部列了出来。   首先是我住的那家民宿,据由美说,那是她奶妈和田美惠的祖屋,奶妈在三年前便辞去了高桥家的工作,然后回祖屋开了一家小酒馆,由美常常去那里玩,却没想到居然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和田美惠的尸体在第二天一早就从树上取了下来,警方从她身上找不出任何外伤,虽然明知道事有蹊跷,但最后还是以自杀这种含糊不负责任的理由结了案。   但很奇怪的是,由美居然像是早知道会这样,她没有像普通的女孩那样大吵大闹,只是静静地走到尸体旁,用手将和田美惠睁的斗大的眼睛合上,然后,无声的哭了起来。   事后,我也问过她关于狐狸嫁女的一些事情,我问她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由美只是很简洁的说,自己被强行塞进一顶很丑的轿子后,便莫名其妙的感觉头晕,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只看见当时自己的奶妈冲了出来,却被一个黑影抓住,吊在了树上,那时候她说话的语气支支吾吾的,像是隐瞒了什么。   但我很识趣的没有继续问下去,我很清楚像她那样的功利者的性格,如果她存心想要隐瞒什么的话,不管我用什么方法,也都不可能从她的嘴里套出话来。   再来,就是那晚我救回来的女孩。   直到现在,我都还不清楚她的名字,只是隐约感觉那女孩的身上环绕着许多谜团,究竟她去了哪里?难道是和那团黑影一起消失了?   用力摇了摇越来越沉重的脑袋,我重重的倒在了床上。   没有头绪,完全没有头绪。   不知不觉,到日本已经有十七天了,却一点线索也找不到,究竟乌萨那个鬼地方在哪里?而我找到的那两个刻有“昭和十三”字样的黑匣子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昭和十三年,也就是一九三八年的日本,在乌萨出过什么大事吗?   为什么竟然会制造出这样的东西?   究竟,这玩意儿又是用什么制造的?   以前我也曾用X │Ray 试图照出里边有什么东西,但结果却让许多人大吃一惊,里边居然是漆黑一片,似乎什么都没有,气的我几乎要将它砸开来看个清楚。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两个东西各自都有不同的用处,而且还必须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才能启动。   例如我找到的第一个黑匣子,它利用一个卖花女的怨气,杀死了一百三十多人。   而每个死掉的人都有一个相同的地方,便是他们在死前的那一刻,在同一栋楼里接触过苹果。   或许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接触关键物体苹果,便是第一个黑匣子的启动方法。   而第二个黑匣子更加离奇。   它似乎能让人返老还童,而且永远保持在一定的岁数,不会老也不会死,但是它也会夺去人的性命。   我是在黑山镇的一个地下室里找到它的,根据我的推测,还有许多资料证明,只要在放着它的地方睡足七天就一定会死掉,但生命力却不会立刻消失。   死掉的人会在第二天变做僵尸,杀掉所有令自己产生怨气的人……   但它的功能还不仅仅是这样,没有睡足七天的人,虽然不会立刻死去,但却会不断地做噩梦,直到梦魔从自己的睡梦中爬出来,割下自己的脑袋。   我和黑山镇的一个女孩都受到了这种诅咒。   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生活在惶恐中,或许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便会被人发现失去头部,惨死在哪个地方吧……而且最近,那种预感越来越强烈了……   我深深吸了口气,正准备重新整理思绪的时候,房门被敲响了。   “夜不语,今晚想吃什么?”有个甜美温柔的声音穿进了屋内,是由美。   “普通的家常小菜好了。”我随口应着,打开了房门,却一时间呆愣在了原地。   只见由美穿着粉红色的华丽和服,低垂着头,跪在我的门前。   “你这是干什么?”我大为尴尬的问。   由美抬起头,冲我微微笑道:“在日本,妻子就是这样迎接她的丈夫的。”   “但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人类上了月球,太空船都抵达火星了,哪还会有人遵守这种玩意儿。”我不屑的说道。   由美摇了摇头,“不管时代怎么变,贵族和平民永远都不会一样。平民可以很自由,也可以把日本的传统扔到垃圾桶里,但贵族却不行,贵族必须要严格的遵守礼仪。”   “哼,你们这些贵族还真不嫌累。”我有些幸灾乐祸,“所谓的贵族,就是有钱的世家。代代相传的祖业,加上好几百年积累的财产,确实可以让贵族一代代的过奢华的生活。   “本来你们可以过的很快乐的,但就是有人看不透,喜欢给自己套上所谓礼仪和世家尊严的枷锁,但更可恶的是他们不但给自己套,还亲手将枷锁套在自己儿女的身上,嘱咐他们一代一代传下去,这不是自虐吗?”   由美依然呵呵笑着,脸上丝毫没有不悦,只是淡淡说道:“很精辟的理论,你真该见见我爷爷,你们两个臭味相投,一定会谈得很投机。”   “我看是没机会了。”我望着她,“植物人苏醒过来的几率,比古代的艺妓得到真爱的可能性更小。”   “是啊,或许真的没机会了……”由美眼神呆滞的看着我的脸,长叹了一口气。   我怕她突然哭出来,便率先向屋外走去,“好饿,由美,带我去餐厅吧……”   一直弄不清楚由美这小妮子究竟在打什么主意,既然不知道,我也懒得去想那么多。自己的事情已经够烦了,我没剩下太多的精力去管她的闲事。   想虽然是这么想,可惜事与愿违,后来事实证明,我错的一塌糊涂,这次的交易,最大的受益者并不是我,也不是她,而是一直隐藏在高桥家族中的某个东西……   那个东西悄悄地埋于地底,只将阴秽的眼睛半露在土外,它等待着,等待这场游戏中的角色全部到齐,然后伺机将所有人吞噬下去……   第五章 未婚夫   其实成功人士和平凡的小市民,又或者和沿街乞讨的流浪者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一样是人,只是比平常人运气更好一些罢了。   记得小时候,不识字的奶奶去买门神,最后却买了两幅衣冠楚楚、眉清目秀的读书人的画像回来,贴在了门上。   当时全家人都很纳闷她老人家又在发哪门子的疯,但奶奶却意味深长的说出了她的道理。   她说,现在的饱学之士哪个不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学的越多,黑心算盘也就越精,那种人就算是牛鬼蛇神也要退避三舍。   现在看来,奶奶的话似乎大有哲学味道。   越是成功的人士,就越是放不下手里的东西。   所谓的贵族也是一样,他们为了自己,可以堂而皇之的做出一切违法、甚至违反道义的事情,然后每天睡觉前都会坐在镜子前自我催眠,把一切都归结成是为了家族的繁荣。  也就是他们这样的人,创造了一种上等人专用的名词——政治联姻、商业联姻……诸如此类的东西。   就在我到高桥家的第三天,日本的三大财阀——三元家、大井家和上衫家,全都派了人过来。   那一刻,我才清清楚楚的明白,由美那个一年前死去的老爸,究竟将她推销过给多少个家族。   有钱人果然喜欢自我虐待,看来回家后,我也有必要给自己的老爸打预防针,不然说不定他就会因为某场生意,瞒着我把我卖给个丑女,那时候我不哭死才怪。   “由美,听说你今年就要和某个非日本人的混蛋结婚?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三元集团早在五年前就和高桥集团联姻,只等你高中毕业,就要和我结婚的。”三元集团的次子三元耕助,一下车,就对着由美大声吼道。   我和由美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皱起了眉头。   奇怪,我和她的协议是在昨天中午说定的,而且一直都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毕竟订婚对贵族而言,是个非常繁琐的事情,有许多东西需要准备。   我们都不希望打一场没有把握的仗,所以这件事情非常保密,就连向家里的仆人介绍我时,由美都只说我是她的朋友。究竟这个消息是从哪里,又是从什么时候传出去的?为什么她的三个未婚夫都全部知道了?   “你们是从哪里听来的?”由美冷冷的问。   上衫家的长子上衫保抢先说道:“今天早晨,我家里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封匿名信,上面说你两个月后,准备嫁给一个不知名小子。”   “不错,那封信我也收到了。”最后一个到的大井俊史走上前,拉住由美的手,优雅的吻了一下:“高桥小姐,很久不见了。”   由美厌恶的飞快抽回手,冲着三元问道:“你也是收到了那封匿名信才来的吗?”   三元心不在焉的点点头,然后用极为不友好的眼神锁定了我,“由美,这个家伙是谁?”   由美微微一笑,亲腻的挽住我的手,宣布道:“他是我的未婚夫,也就是我两个月后结婚的人。”   顿时,所有人都呆住了!   我浑身僵硬的愣在原地,大脑一片淩乱,但脸上却条件反射的露出从容的微笑。   这个女人究竟想要搞什么,不是说好一个星期后再宣布的吗?现在什么都没有准备,再加上那三道吃人的眼神……   天哪,我死定了!   由美在我的手臂上狠狠的掐了一下,我立刻清醒了过来。   算了,死就死吧,总之话已经说出了口,再也挽不回来了。   我保持着友好亲切的笑容,向对面的三个想用眼中阴毒愤怒目光杀死我的情敌,伸出手去,“你们好,我就是三元先生口中的那个混蛋。”   晚饭的时候气氛十分尴尬。   由美的三个未婚夫,默不作声的吃着自己盘子里的东西。   由美坐在我身旁,俨然一副乖乖小妻子的模样。我和她旁若无人的一个劲儿小声谈笑,暗地里却在猜测那封匿名信的来历。   “我们之间的交易,还有谁知道吗?”我一边咀嚼着食物一边问。   由美笑咪咪地为我盛了一碗汤,“绝对没有,是不是你无意之间透露给什么下人知道了?”   “除了你以外,我这两天哪里接触过什么下人?”我习惯性的想皱眉头,最后却无奈的变做了笑脸,“你再仔细想想,那间茶室是不是有什么窃听器等诸如此类的玩意儿?又或者是你的未婚夫们怕你红杏出墙,出大钱请了侦探二十四小时监视你?”   “你侦探片看太多了,如果我长期被跟踪,高桥家的保镖怎么可能会发现不了?他们又不是只拿钱不做事的饭桶。而且窃听器这种东西更是不可能,为了保护商业机密,高桥家附近都装有干扰器,在房子里甚至连手机都不能用。”   “那就是有内奸。”   “不可能,这里的人全都在高桥家待了几十年,他们很忠心的。”   我哼了一声,“天真,有些人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   “就此打住,我不想跟你争辩这个问题,你不会懂的。”由美温柔的将黏在我脸颊上的饭粒拈下来,放进自己的嘴里。   这时,突然听见对面响起“啪”的一声,餐厅里所有人都向那儿望去,只见三元用力的将筷子扔在地上,狠狠的盯着我说道:“够了,我要去睡觉!告诉我客房在哪里!”   “你不回去吗?”由美略微有些诧异。   三元眯着眼睛,冲我冷哼了一声:“从今天起我就住在这里,我绝对不会将由美交给你这个王八蛋。”   “王八蛋是吗?”我毫不在意的微笑着:“那你这个会和王八蛋说话的玩意儿,又是什么东西呢?”   “臭小子!”   三元一把将身前的碗筷全扫在了地上,正想走过来将我狠扁一顿,只见由美立刻挡在了我跟前。   “够了,三元,你如果再耍这种小孩子脾气,别怪我立刻把你赶出去。”她冷冷的转向剩余的两个人,“你们也要住在这里吗?”   上衫苦笑了一下道:“没办法,父母之命。”   大井也站了起来,说道:“我也要住下,直到你同意和我结婚为止。帮我们分配客房吧。”   由美无奈的叫来下人带他们到客房,就在走出餐厅门时,大井又转过身来,冲由美意味深长的说道:“由美,你要仔细的考虑清楚,如果大井家和高桥家联姻的话,这对现在我们两家面临的困境都有很大的帮助!   “为了家族的利益,高桥家绝对不会让你和那个来历不明的小子结婚。虽然我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把你骗到手的,但他绝对是为了你的钱,由美,不要在将来后悔莫及啊!”   由美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对不起,家族是家族,我是我,我一旦选择了某样东西,就会努力坚持到最后,绝对不会后悔。”   等所有人都退了出去,我打了个饱嗝,顺势躺在地上,突然大笑起来,“有趣!看来你的三个未婚夫,都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软角色。”   “所以我才会和你做那样的交易。”由美狡猾的看了我一眼:“怎么,现在开始后悔了吗?”   “后悔还不至于,嘿,只是觉得这件事越来越有趣了。”我的笑容顿止,眼睛一眨也不眨地回望着她,淡淡地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要我扮演你未婚夫的真正目的了吧!”   由美为我收拾碗筷的手微微一颤,强笑道:“我不是向你解释过了,上个星期姐姐失踪,现在高桥集团的高层全都乱成了一团糟,我担心家族某些颇有野心的人,会利用这个机会伺机将我嫁出去。   “那样的话,在姐姐不在、爷爷又变成植物人,而我这个直系继承者又改姓的情况下,整个高桥集团就很有可能变成他们的私人物品。”   “不对,没有那么简单!”我哼了一声,“要不要我帮你整理一下你的想法。”   由美脸上虚假的笑容歇止住了,她端端正正的跪坐到我跟前,用冷漠的语气说道:“愿闻其详。”   我毫不在意的望向窗外。   “我以前就说过,高桥集团中有许多隐患。你姐姐的失踪就是导火线,它会将所有原本潜伏在水底的隐患全部引诱出来。   “也就是说,高桥集团在不久后,便会成为群雄割据的时代。整个集团就是一张大饼,有实力的人当然希望咬上一口,而且还要尽量比别人的那一口大。”   我舔了舔嘴唇,“当然,如果想要多咬一些,就需要一张比别人更大的嘴,所以和别的财阀联姻就成了那张大嘴,但是联姻的话,当然是要自己的直系亲属,例如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   “你的那些所谓的叔叔阿姨们绝对不会考虑你,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反而不希望你嫁给刚才的那三个财阀,因为会对他们造成阻力,出于一个正常人的考虑,我更觉得他们会请杀手把你给杀掉,而不是把你嫁掉。”   “很有趣的推理。”高桥由美面不改色的说。   我冲她微笑起来,“更有趣的在后边呢,最近这几天,我可不只是在你家吃闲饭,我借用了资料室,稍微研究了一下你的家族。嘿,居然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东西。”   “什么有趣的东西?”   “我慢慢来解释好了。”我好整以暇的躺到地上,“我那三个情敌背后的大家族,三元家、上衫家和大井家,分别是五年前、七年前和十一年前,由你父亲牵线,和高桥家联姻的。   “当时你爷爷有三个直系孙女,分别对应的财团,是长女美雪嫁给大井家的大井俊史、次女恋衣嫁给上衫家的上衫保,最后是你嫁给三元家的三元耕助。   “有趣的是,三年前你大姐美雪中毒身亡,而一年后又因为二姐要掌控高桥集团,不能出嫁,所以全部的联姻债务,都像转帐一般的划到了你头上,也就造成了你现在有三个未婚夫的局面。”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全日本都知道。”   “但奇怪的是,那三个家族的态度,为什么他们明知道一个女人不可能同时嫁给三个男人,还是默许了这场荒唐的四角关系?”我眯起了眼睛。   由美不屑的说:“很简单,因为我家有钱!如果和高桥集团联姻的话,一定能让他们走出现在的困境。”   “这只是其中的一点。”   我摇摇头,继续说道:“恋衣失踪的消息,恐怕现在已经被一些有心人传到了那三个财阀高层的耳朵里,现在的情况,只要是不太笨的人,都看得出对你非常不利。   “势单力薄的你,只要走错一步,就会被赶出高桥家的大门,对他们而言,你应该已经是一个丝毫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但为什么听到你要结婚的消息,那三个财阀就不约而同的、匆忙派自己的儿子过来,赖在这里不走,一个个露出非你不娶的样子?”   “这确实有点奇怪。”由美脸色阴沉起来。   我笑了:“对于这个疑问,我想到了两个答案。”   “哪两个?”   “第一个是引蛇出洞。或许这次恋衣事件只是一个幌子,其实她根本就没有失踪,只是悄悄地躲了起来。   “她和你串通演出一场好戏,然后在暗中窥视着高桥集团的隐患一个接着一个全部浮出水面,然后再突然出现,打的你那些颇有野心的叔叔、阿姨们一个措手不及,最后将他们全部铲除掉。”   “很有想像力的推测。”   由美神色一黯,轻轻摇了摇头,续道:“可惜姐姐是真的失踪了。而且就算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一场戏,也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所以那根本就不能解释你所说的,那三个财阀的古怪举动。”   “所以我才会有第二的推测,这个推测不但可以解释他们的行为,还可以解释为什么你会要求我做你的未婚夫。”我不急不徐的说道:“高桥集团百分之十三的股分。”   由美顿时全身一颤,满脸震惊的望着我。   我注视着她黑白分明的美丽双眸,又道:“高桥集团流在市面上的股票,只有百分之八十七,其余百分之十三的下落,一直都是许多人关心的话题。   “看到你这么有恃无恐的样子,我想那百分之十三应该在你手里,必要的时候,你可以用这个筹码,强行压制董事会的决议。当然,如果你现在出嫁的话,一切就都泡汤了。”   “看来真的瞒不了你。”由美苦笑起来:“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你要多少筹码就自己加好了,我不会拒绝的。”   “别瞧不起人了,我可不会趁火打劫。”我瞪了她一眼,“只是希望你跟我交易的时候,多一点诚意。”   “诚意是吗?”   由美轻柔的用手挽住了我的脖子,她舔了舔嫩红湿润的嘴唇,然后狠狠的吻了下来。  我躲闪不及,只感到一股柔软温暖的感觉,覆盖在嘴唇上。   突然,一条滑腻的物体深入了我的嘴里……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全身都酥麻起来。   那个热吻不知持续了多久,唇分之后,由美带着满脸笑意,问道:“这样算不算够诚意呢?”   “恐怕还不够。”   我摸了摸嘴唇,强压住狂跳的心脏答道。   “那这样好了,今晚我洗个舒服的澡,然后乖乖地躺在床上,等你来秉烛夜谈关于诚信的问题。”高桥由美嫣然笑着,脸上浮起了一片诱人的红晕,“怕只是怕某个人胆子太小,不敢到人家的房间来夜袭。”   “胆子小不小,晚上就知道了。”我的心脏再次狂跳起来。   目送她站起身,突然,我呆住了,没有任何道理,但我觉得她的身形有种熟悉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强烈,却又偏偏说不出熟悉在什么地方,只是隐约有个模糊的概念,似乎那对我非常的重要。   “你有没有淡蓝色的针织短裙?”   不知为何,这句话从我的嘴中脱口而出。   高桥由美诧异的回头望着我,不解的问:“有啊,你想看我穿吗?”   “对啊,我想。”我思忖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高桥由美古怪的笑了起来,“你的嗜好还真奇特。那好吧,遵从丈夫的意思,也是做妻子的一种责任,今晚你有胆来夜袭的话,我就穿给你看好了。嘻嘻,我会等你的!”   我冲她摆了摆手,思绪又再次进入了刚才那突如其来的疑惑里。   高桥由美的身形我已经看了好几天了,按道理不应该产生那种熟悉的感觉。   所谓熟悉感,从心理学上来讲,是许久不见的人偶然见到,又或者在一个人身上发现另一个相较熟悉的人才有的固有姿态,诸如此类的情况下产生出的一种微妙感应。   还是刚才我因为即视感,而产生了错觉?   有趣,实在很有趣。我躺在塌塌米上,却不由得笑了起来。   最近发生的种种事情,都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的好奇心开始炽热起来。   但我却不知道,隐藏在高桥家的某个东西已经慢慢从土里爬了出来,它悄无声息的注视着一切。然后伸出自己锋利的爪子,夹带着一种称为死亡的名词,缓缓地向我们走了过来……   第六章 混乱   所谓即视感,是大脑产生的一种非视错觉。   举个例子,就像你明明是第一次去某个地方,但偏偏又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你很久以前来过,而且还做着和现在完全一样的事情……   总之,大脑时不时的会产生一种无中生有的熟悉感,让你认为自己曾经在从前的某个时间,做过和现在一样的某件事,也就是所谓的似曾相识。   当然,也有许多玄学人士将即视感,当作前世的记忆。不过,我实在不太相信。   如果按照他们的解释的话,难道对由美产生即视感的我,前世就曾经遇到过她,和她发生过什么?然后我死掉了,走上奈何桥,喝了孟婆汤,将前世的种种全都忘的个一干二净,但现在由于某个关键的影响下,我又突如其来的唤醒了当时的记忆?   我猛地翻身起来,一边大笑着自己的发散性思维,一边推开门向外走去。   已经两天多了,通过高桥集团的资讯网路,有关于乌萨的事情,应该查到了不少线索。今晚一定要向由美好好询问一下。   夜,不能阻拦的降临了。三元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淅沥小雨,雨打在木质的屋檐上,令他的心情更加烦躁。   三元索性走到窗前的椅子上,点燃一根烟,缓缓抽了起来。   他万万没想到,高桥由美在这种重要的时候,居然敢和自己玩贱招。   原本根据家族的计画,只要等高桥家的人将高桥由**迫的走投无路,然后自己再出面做好人,娶了她,再慢慢地将她手里百分之十三的股票哄出来,到时候加上三元集团暗中收购的百分之四的股票,派人出任高桥集团的会长,进而控制和吞并高桥家,就不再是问题。   不过,今天早晨收到的匿名信还真奇怪,它毫无预兆的出现在三元家的餐桌上,或许是不想让人认出笔迹吧,整封信全都是用电脑打出来的。   上边只有两个资讯,一是说高桥光夫曾在十年前,将高桥集团百分之十三的股票偷偷以高桥恋衣的名义存了起来,而现在那笔股票已经到了高桥由美手里。   第二个便是高桥由美会在两个月后,和一个非日本裔的无名小子结婚的消息。   三元狠狠的将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灭后,用手指按摩起太阳穴。   在很久以前,三元家就怀疑,那百分之十三的股分在高桥恋衣或者高桥由美其中一人的手中,所以才一直不敢取消和高桥家的联姻。   虽然不知道匿名信带来的消息的真实性,但却有了入手点,管它是真是假,只要有一丝可能性,三元家就绝对不能放弃,即使不能控制高桥家,就算是得到了那百分之十三的股分,对早已陷入财政危机、债台高筑的三元家来说,也是一针强心剂。   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先机,却没想到匿名信居然不止一封。   同样的匿名信,在同样的时间,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高桥由美其余的两个未婚夫家里,更加想不到的是,上衫家和大井家也出于同样的考量,将那两个混蛋硬塞了过来。   就这样,自己莫名其妙的多了两个竞争者,不对,还有那个混蛋!   那家伙虽然一副笑容可掬、忠厚老实,看似很好欺负的样子,但不知为什么,自己一见到他那双鹰眼就觉得讨厌!   那双眼睛透出的精光,似乎穿透了自己的骨髓,在他的注视下,自己就像是赤裸裸的站在雪地上,那种感觉真的令自己十分的厌恶。   三元恼怒的将穿在脚上的木屐踢了出去,然后站起身走到镜子前,痴痴的望着镜中的自己。   他用手轻轻抚摸着脸颊,然后笑了。   自己微笑的样子很帅,这是让许多女人为自己痴迷的原因之一。   当然,那些婊子更喜欢自己兜里的钱,如果今年之内还不能找到一大笔资金和三元集团融资,银行就很有可能将企业接管起来。   到时候一切都完了,女人,还有供自己过奢华生活的大笔大笔的钱……   突然,三元从镜子里看到有什么似乎从身后的窗外闪了过去,是一个黑影,一个比黑夜更加黑暗的黑影。   那是什么东西?人?   不可能,这里可是三楼!   三元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他又看了一眼窗外,什么也没有,只有从天空不断飘扬下来的雨水。   雨在灯光的照耀下透露着一分异采,不,更像是一种邪气,不知为何,三元感觉自己在害怕。就像这纷飞的雨会带给自己危险。   “我是怎么了,这只不过是普通的雨而已!”他又点燃一根香烟,正要含在嘴唇上时,突然所有的行动都在那一刻停止了。   三元全身颤抖起来。   窗户!窗户什么时候被推开的?   他明明记得进房间时,高桥家的下人怕雨水飘进房间,就将窗户关了起来,而且自己原本就有关窗户睡觉的习惯,因为那样会给自己一种安全感!   三元清楚地记得,一个小时前,自己还检查过客房的窗户是否关严了。   那窗户究竟是什么时候,被谁打开的?   三元用力的甩了甩头,愣愣地盯着窗户,不知这样呆了多久,他突然笑了起来。   高桥由美那个婊子,一定是她搞的鬼,为了赶走自己,她可是什么都做的出来,这也就更能证明,那些股票在她的手里。   “没关系,谁怕谁啊!老子一向都是耐心十足。”   三元随手扔掉快要烧到手指的香烟,站起身将窗户关了起来,就在他转身向床走去的那一刹那,灯,突然熄灭了。   客房里顿时一片漆黑。   三元大吃一惊,但随即又不慌不忙的,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一道淡蓝色的火苗便窜了出来。   微弱的火光,充斥着整个黑暗的房间,在他的身后拖勒出摇烁不定的长长影子。   他坐到床上,眼睛漫不经心的盯着飞窜的火苗,得意的笑了。   那个臭女人做事真绝,不过还是太嫩了点。   想要吓倒我三元耕助,哪会那么容易!老子我可是被吓大的!   这时,打火机燃起的火焰,猛地摇晃了一下,然后熄灭了。   三元将它重新打燃,但不一会儿火焰一晃,又熄掉了,就这样反覆了好几次,他略微感到不安起来。   自己的打火机是瑞士的知名品牌,出名的防风,就算在狂风里也很难熄掉,更何况是在这间丝毫没有任何风的房间里。   他深吸一口气,又再次将火机打燃,却立刻又熄灭了,但这次三元却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有一丝微弱的气流,从自己的左边抚在脸颊上,就像……就像身旁有个顽皮的孩子,只要自己一将打火机打燃,他就恶作剧般的轻轻将它吹灭。   三元只感到一阵恶寒从脚底爬上了脊背,然后又从脊背传到后脑勺。   他恐惧的全身僵硬,就那样一动也不敢动地呆坐在床沿边。   过了许久,他像是做了个重大的决定,猛地打燃打火机,然后向左边望去。   黯淡的光芒下,那里什么都没有!   看来,刚才的风果然只是错觉!   三元长长舒了口气,突然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淡淡的影子拖在身后,并没有什么异常,但为什么自己会觉得和平常的不太一样?   他仔细看着,当他看清楚自己影子的时候,顿时,还没歇止下来的恐惧感,猛的扩大千万倍,甚至冻彻了他的脊髓——只见自己的背部隆起了一大块,似乎有什么正趴在他的背上。   是个小孩!   对,绝对是小孩,那个小孩用双手挽着他的脖子,紧紧的贴在他的背上。   三元想要大声呼救,但立刻发现自己的大脑已经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权,他就连喊出声的能力也没有。   每当自己想要颤动喉咙的时候,就有一双柔弱的手掐住自己的脖子,强迫自己将声音硬吞下去。   但灾难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窗户响了起来,是敲击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想要破窗而入,打火机突然自己燃了起来,藉着微弱的火光,可以看到窗户的锁在一种无形的力量下猛的弹开,推拉窗缓缓地开启……   缝隙越来越大,他甚至可以看见窗外有一个比黑夜更加黑暗的黑影,那个黑影伸出尖利的爪子,一边向他招着手,一边不断将窗户推开。   三元的脸上露出一丝怪异的微笑,他不由自主的站起身,向那个黑影伸出手去。   正当他就要碰到那个黑影的时候,脑子突然清醒了过来!   他感觉自己又夺回了身体的控制权,不过从小就娇生惯养的他,早已没有转身逃跑的能力,三元全身一软,一边疯狂的大声叫着,一边坐瘫在地上。   他的裤子里早已经湿透了,淡黄的液体和冒着臭气的固体流到地上,只要是人都可以看出,那绝对是传说中被称为屎和尿的某种碳水混合物以及排泄物……   走出餐厅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拿出那两个黑匣子,又仔细看了一番。   虽然目前依然是一无所获,但我却没有像以往那么焦急了,毕竟有高桥家的情报网可以用,自己再也不是无头的苍蝇。   再退一步来说,如果高桥家也查不出乌萨究竟在日本的哪个地方,那么我更不可能找的到,到时候就只有回国,然后去黑山镇陪着张雯怡一起等死了。   又磨蹭了一会儿,我这才不慌不忙的向由美的卧室走去。   刚一到门口,卧室的门立刻打开了。   浑身洋溢着幽香的由美,出现在我眼前,她穿着丝质睡衣,一边用毛巾擦拭头发,一边冲我露出甜甜而又充满诱惑的笑。   “你来啦?”她挽住我的手,将我拉到床沿上坐下,这才问:“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不要。”我红着脸说:“其实我来这里,是想问有关……”   由美用食指按在我的嘴唇上,轻轻摇了摇头,“不准你说这么扫兴的话,要知道,这可是人家的第一次!”   “什……什么第一次。”我不由得结巴起来。   她用双手从身后抱住我,将丰满动人的胴体紧贴在我背上,我只感到有两颗硕大的柔软物体紧紧压着背部,一股舒服的酥麻感顿时充斥了全身。   她轻轻的对着我的耳洞吐出一口气,我不由得颤抖了一下,由美顿时笑了起来。   “你好敏感。”   她一边笑着,一边将双手伸进我的睡衣里,在我的身上不断游走。   我大为发窘,大脑再也保持不了平静,只是有个声音一直在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再深陷下去,不然一定会被这个女人给玩死的。   理智!一定要理智!   我一咬牙,甩开她的手,从床上站了起来。   但由美明显会错了意,她微微一笑,顺势躺倒在床上,淩乱的睡衣,松散的半遮着她修长的身体,上身的开口处,几乎已经露出了半个雪白的酥胸。   面对这个我想吃又不敢吃的横呈玉体,只能暗自吞下口水,用力拍了她的臀部一下,接着淡然说道:“我来是为了看你是不是履行了我们之间的协议。”   “我正在履行啊。”由美坐起身,将下巴倚在我的肩上,然后柔软的嘴唇,又寻上了我的脖子。   我努力抵抗着诱惑,强压住狂跳的心脏,尽量平静地说:“两天了,你究竟查到乌萨在什么地方了没有?”   由美全身一顿,她狠狠在我的手臂上咬了一口,这才裹了裹睡衣走下床来。   “我两天前动用了高桥集团所有的资讯通道,帮你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找那鬼地方。”   她倒了一杯可乐轻轻品了口,继续说道:“但是什么都查不到,你真的能确定乌萨是日本的地名吗?”   “绝对可以肯定。”我信誓旦旦的点头。   由美大为好奇的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个地名的?”   我全身如同被电击一般,猛地呆住了,对啊,怎么一直以来,我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早想到,自己也就不会绕那么多弯路了。   “你怎么了?”由美关切的摇了摇我的肩膀。   我立刻抓住她的手,大声嘱咐道:“由美,乌萨的事情暂时放到一边。你帮我查一个叫做高永尾吉的男人,我只能提供一个线索,就是他曾经写过一本《超能力编年史》的书。”   “没问题,我明天就把命令传下去。”由美点点头,又不怀好意的冲我笑了起来,“好了,现在公事交代完了,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刚才的私事继续下去?”   就在我正要找借口准备开溜的时候,忽然一阵惨叫,打破了这个原本寂静的夜晚……   没有人知道,那个惨叫声就是一连串悲剧的开始。   有什么东西已经锁定了这个受诅咒的家族,它用阴冷的目光盯着我们的一切,然后慢慢地等待着带去死亡的机会……   ******   听到叫声的我,第一时间向门外冲去,由美立刻跟了上来。   “由美,那个声音是从什么地方发出来的?”我边跑边问。   她思忖了一下,答道:“应该是偏屋的客房方向,我记得住在那里的只有三元。”   当我们到了那里时,客房门前已经围了一大群人。   屋里的惨叫声依然在持续着,让人想像不到,三元干瘦的身体里,居然隐藏着那么大的肺活量。   大井正用力的撞着房门,但看起来他实在不是干这行的料,撞了老半天,门依然好好的关着。   我不耐烦的从对面拿来安全斧,几下将门锁砸烂,然后将门一脚踢开了。   只见三元满脸惊恐地蜷缩着身体,躲在墙脚里,满屋子都是恶臭,有没有搞错,究竟他看到了什么,居然会被吓成这样!   “给他一杯威士忌,然后带他去洗个澡,等安静下来了,再通知我们。”我转头叮嘱道,有两个侍女微微向我欠身,一个去倒酒,一个将他扶了起来。   又折腾了好一会儿,三元才从癫狂的状态中平复下来,但就算这样,坐在客厅沙发上的他,依然全身都在抖着,连酒杯也拿不稳。   接着,我们耐心的听他讲述起不久前遇到的那场恐怖经历。   原本几分钟的事情,在他断断续续的描述里变得冗长起来,讲到有些地方,他甚至满脸恐惧,从嗓子里发出一阵怪异的“哧哧”声。   我们耐着性子,花了好几个小时听他反覆的抱怨、咒骂,最后好不容易才听出个所以然来。   “抱歉,你说的太过离奇了。”我轻轻摇晃着手里的高脚杯,淡然说道。   “你不信?”三元红着眼睛,满脸愤怒的盯着我。   我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说道:“我有几个疑问。首先,你说客房里的灯突然熄灭了。但据我所知,高桥家主屋和偏屋的供电缆是同一条线路,如果客房电路出现问题的话,没理由主屋会不受到任何影响。   “可刚才供电一直都很稳定,电灯就连轻微的闪动都没有。”   我喝了一口红酒,继续说道:“再来,你说曾下过雨?但你仔细看看。”我一把拉开窗帘,夜空露了出来。   只见漆黑的天幕上,炯灿的繁星,如宝石一般镶嵌在黑幕中,一闪一闪的,就像在嘲笑着大地上疲倦而又不知道自己疲倦的人。   “不可能!刚才明明有下雨!”三元站起身,神经质的大叫着。   “那我们去你房间外看看吧。”   我不愿和他辩解,领着所有人到了偏屋客房的窗下,那里的天空就和其他地方一样,并没有任何下过雨的痕迹。   我从地上随意抓了一把土,凑到三元的眼前说道:“你看,这里的土是干燥的,就算你的房外有下局部雨,那么土也应该会被雨渗湿,这说明什么,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三元全身僵硬,身体又不由得抖了起来。   “接下来,我们一起到你房间里看看。”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走上了楼梯。   进了客房,我将窗户拉开,用手电筒往外照了起来,仔细观察了附近的情况,我顿了顿,又说道:“三元先生,你刚才说过有个黑影想要打开窗户挤进来?但这实在不合乎逻辑。   “首先这里是三楼,四周也没有可以攀爬的地方,就算那个家伙用的是梯子,但想要打开窗户,也一定会踩到窗户底下的檐上边,可是你看看……”   我将头伸出窗外,朝下指了指,说:“你看檐上边,那些被粗心的下人偷工减料,没有认真打扫而累积下的灰尘,还好好的在上边,檐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所以,我想你今晚看到的一切,全都是幻觉。”   三元痛苦的抱着头跪倒在地上,他的身体开始抽搐,嘴里喃喃大吼着:“我没有发疯,我真的看到了!我是真的看到了,我还看到有个小孩紧紧的趴在我背上,他用手掐住我的脖子,想要杀死我!”   “这种情况更好解释!”   我的语气冷了起来,丝毫不带怜惜的说道:“三元先生,我曾听说你是日本金融界有名的花花公子,身旁的女人一定不少吧!那究竟你强迫多少怀了你孩子的女性,将胎儿打掉呢?”   “不知道!我没有!从来没有!”三元的神经开始崩溃了,他的喉咙里不由得发出一种难听的呜咽声。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良心。”   我蹲下来,直视着他那双已经失去了神采的眼睛,沉沉地说:“或者是你的良心在作祟吧,又或许那些打掉的胎儿一直都是你内心的隐患,再加上最近三元家的财政出现危机,你害怕银行强行接管三元集团,到时候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过大的压力,再加上许多因素的作用下,让你患上了突发性精神病,也让你看到了幻觉,你所谓背上的孩子,在心理学上讲,应该就是你害怕的东西。”   “我没有!”三元大叫着。   “你有!你就是在害怕。”我的声音也大了起来,“你害怕那些被你害死的胎儿,有一天会回来找你!”   “不是!”   我冷哼了一声,淡然道:“三元先生,我建议你抽时间去见见心理医生,或者尝试一个疗程的森田治疗法,那应该对你很有帮助。”   丢他一个人在客房里,我和由美走了出去。   “没想到你的嘴这么厉害。”由美钦佩的说。   我微微一笑:“是不是开始觉得和我交易完全是赚到了。”   “那倒没有,只是人家对你越来越有兴趣了。你真的还不到十八岁吗?怎么做事比八十岁的人还狡猾和老练!”   “你这算是赞美吗?”我苦笑一下,飞快冲四周望了望,然后压低声音问道:“三元那件事是你搞的鬼吧?手段够高明,你究竟是怎么弄的?”   由美满脸诧异的望着我,说道:“我没有啊,刚才听到他的惊叫声,我自己也是吓了一跳。虽然我是真想把他给吓个半死,但绝对不是现在,这个时候吓走他,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我一愣,然后皱起了眉头。   她说的很对,现在赶走三元确实没有好处,而且还会给她带来麻烦,以由美那么精明的人,应该不会做这种蠢事。   那三元遇到的就是真有其事了?还是,那只是他做的戏?   如果那家伙有那么深的城府和演技,以后由美这小妮子就麻烦大了。   突然,我感觉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东西。   我思忖了一下,等大井等人跟上来,问道:“你们有没有谁看到上衫先生?”   “没有,上衫先生一直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有出来过。”身后的一个侍女恭敬的答道。   “刚才那么大的骚动他也没出来?”   “嗯。”侍女点点头。   一丝不安的感觉浮了起来。   “糟了!”我拔腿就向上衫保所在的客房跑去。   只见上衫保的房门轻轻的掩着,推开门,立刻便有一股阴冷的凉气迎面扑过来。   上衫侧躺在床上,似乎熟睡了的样子。   高桥由美撇了撇嘴,轻声道:“你太多心了,他不是睡得好好的吗?”   “不对,我还是有种不安的感觉。”   我的神色凝重起来,慢慢地走到床边,伸出手想要将他摇醒,就在手接触到上衫身体的一刹那,我感到了一股十分阴寒的气息。   上衫的身体再无法保持平衡,瞬间平躺到床上,顿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有人甚至恐惧的大叫起来。   只见他的眼睛睁的斗大,死死的盯着窗户的位置,嘴唇没有丝毫血色,惊恐莫名的脸上更铺了一层薄霜。   他,早已经死了……   第七章 线索   这个世界有无数的偶然,同样,也有无数的必然,但沉浮于这个尘世间的人们,却难以分清偶然或者必然的东西。   有些人甚至将其归纳为“机率论”,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就有学者留下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凡是相同的事情,超过三次,就会称为必然;而两次以下,就只能算是偶然。   关于这个论点,我一向都是嗤之以鼻,偶然这种东西是不能用发生机率来测算的,否则那还叫做偶然吗?   而且退一步来说,只要有我在的地方,就会发生奇怪的事情,从小就是如此,如果采用那位学者的观点,难道这也是必然,或者说是佛家所谓的命运?   从前我绝对不相信,但随着自己遇到过的怪事越来越多,我的信念也开始慢慢动摇起来……   员警很快就到了,他们利索的封锁现场后,开始一个接着一个向我们问话。   接着,法医到了,那个微胖的中年法医认真检查着上衫的尸体,没过多久便和刑事课的人小声嘀咕起来。   我一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边竖起耳朵,仔细的留意他们之间的对话。   “根据初步检查,我认为死者是因为长时间暴露在极冷的环境下造成心脏麻痹,换言之,他是被冻死的。”法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太古怪了,这种闷热的天气,居然会有人冻死!”刑事课的人啧啧称奇。   “还有一点更奇怪。”法医将声音压的更低了,“死者的瞳孔有放大现象,根据他死亡时的情况,我怀疑他在死前看到了某种东西,导致他恐惧的昏迷过去。   “当然,他真正的死因,我还需要回去详细的解剖才知道。”   “那就麻烦你了,一有进展,请立刻通知我们。”   负责的那个警察说完,便向由美走去,他又是点头又是哈腰的说了几句话,然后抬着尸体走人了。   “他说了什么?”我小声问。   由美不屑的道:“还不是那些早就被无聊的连续剧给拍烂了的公式化词语,他要我转告你们,如果最近要离开大阪的话,请事先通知警察局。   “还有这个房间,他们希望保持原样一阵子,不要让人进去,以免破坏了现场。”   “果然够无趣。”我飞快的向客房里看了一眼,又道:“你能不能利用你的人脉,将上衫的验尸报告复印一份给我。”   由美满脸愕然的看着我,似笑非笑的问:“可以倒是可以,但你管那么多干嘛?难道那家伙是你干掉的?”   “当然不可能了!”我瞪了她一眼,“只是很奇怪罢了。他的死因有许多可疑的地方,我刚才听说,他可能是被冻死的!”   “他是被……冻死?!”   由美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身体一软,几乎跌坐在了地上。   我急忙伸手扶住她,她顿时像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紧紧把我抱住,将头深埋进我的胸前。   不知为何,她的身体不住的颤抖,就像遇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事情一般。   “你怎么了?”我轻轻摇了摇她,却被她抱的更紧了。   过了好一会儿,由美才满脸惊恐的抬起头,目光涣散的喃喃说道:“她回来了!一定是她回来了!我们全部都要死,没有人可以逃掉!”   “谁回来了?”我用手捧住她的脸,大声问道,但由美眼睛一翻,就那么晕了过去。   我无奈的将她抱回卧室。   只今天一晚上就发生了那么多事,真是烦的我头都大了起来。   刚刚被员警问完话后,三元死也不愿再住在这里,连夜开车回家去了。   不过大井依然执意留下来,他满脸镇定,一副见惯不惊的样子,看得我又是一阵疑问连连。   究竟上衫是怎么死的?   当时我在房间接触到他身体的那一刻,确实感觉到冷的惊人,就像才从冰箱里拿出的冻肉一般,客房里的冷气应该不可能达到那样的效果,何况门还是虚掩着,并没有关严……想不通,实在想不通。   我用力挠了挠头,正准备回自己的房间睡上一觉,顺便整理淩乱不堪的思绪,一只手臂突然拉住了我的衣角。   我一回头,正好碰到由美怯生生的眼神。   “我害怕,留下来陪我好吗?就陪一小会儿!”她楚楚可怜的小声哀求道。   唉,上帝啊,为什么你对我这么残忍?面对如此一个尤物,想吃又害怕她有刺,怕被卡住脖子弄的半死,不敢吃,却又要时时抵御她有意无意的撩人诱惑,呜,我实在是太可怜了!   内心挣扎了好久,我终究还是留了下来。   关掉灯,由美丰满的身体像猫一般的蜷缩进我怀里,甜甜的闭上了眼睛。   我全身僵硬的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更不要说做出什么大的动作,就怕一不小心有了反应,那我就真的完蛋了。   多事的夜晚,终于彻彻底底安静了下来。   远处,蝉开始鸣叫,发出令人心烦的枯燥噪音。   我试着闭上眼睛,却感觉身体的神经更加敏感起来。   由美全身散发着女儿家健康的馨香,她轻微的呼吸不断抚在我的下巴上,痒痒的,再加上她有意无意的乱动,害我原本就很混乱的思绪更加混乱了。   “你睡着了吗?”   黑暗中,由美那略带沙哑的甜美声音,轻轻响了起来。   “睡着了。”我低声回应道。   “骗人。”她翻了个身,将我按倒在床上,然后低下头寻上了我的嘴唇。   她疯狂的用自己柔软的舌头在我嘴里搅动着,搜索了每一个角落,然后用牙齿轻轻的咬住我的舌头,用力的吸吮起来。   这个令人头昏目眩的吻不知持续了多久,由美喘着气,将头倚在了我的胸上。   “如果我告诉你,高桥家从很多年前就受到了诅咒,你信不信?”她伸出手轻轻抚摸我的脸颊说道。   “我信。”我毫不犹豫的答道。   由美突然大笑起来,笑的全身都在颤抖,“你这个人真的好奇怪。如果是其他人的话,不但不会信,而且还会认为我是神经病。”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有许多现代的科学知识无法解释的东西。”我淡然道。   由美幽幽地叹了口气,“如果早一点认识你就好了。哈,我真的很好奇,你父母是个什么角色,居然能生出你这种怪胎出来。”   我微微一笑:“如果真让你知道了,你一定会很失望。我爸只是个暴发户,而我妈是个理发师,不过根据遗传学理论,既然他们能生出我这么聪明又英俊的优良品种,他们本身也不会很差。”   “吹牛,明明就是老奸嘛!”她又笑了起来。   我抓住她柔软纤细的手,大为好奇的问道:“你说高桥家族受了诅咒?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特异功能。”由美的语气顿时冷漠了起来,“高桥家的血缘里,似乎隐藏着什么东西,会让家族里时不时的出现特异功能者,我爷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几十年前,高桥家还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只是渔村里一个小小的家族。其实说那是家族,也有点言过其实了,那个所谓的家族,只不过是由三个人组成。我曾祖父、曾祖母,还有我爷爷。”   由美抬起头,她的明亮的眸子里反射出淡淡的光芒,“准确的说,高桥家是从我爷爷那一代开始发迹的。哼,外边有许多人都在猜测,我们家族融资的第一笔巨额原始资金是从哪里来的,他们永远都不可能猜的到,那全都是爷爷通过股票和走私赚来的。   “其实开那个所谓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原本就是为了更方便的走私。”   她舔了舔嘴唇,身体又开始颤抖起来,“爷爷有一种能力,他似乎可以预见未来。我在小时候经曾看到过,他端坐在书房的椅子上,眼睛全神贯注的盯着一张白纸,用不了多久,白纸上就会莫名其妙的出现一排排的字迹,说的全是几天后才会发生的事情。似乎恋衣姐姐也有相同的能力。   “其实,我一直都很怕恋衣姐姐。”由美苦笑了一声,“因为我从来就没有看到她笑过。恋衣姐姐很像传说中的雪女,至小到大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看到她的脸,就连心都会被冻结掉。   “但就是那个女人夺走了我所有的幸福,家族所有的人都围着她转,每个人都努力的讨好她,就连爷爷和父亲也是,没有人理会过我,而恋衣姐姐也总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一切,我恨她,恨不得将她杀掉……”   由美的话开始模糊,然后变得越来越低,最后完全停了下来,正听的好奇心大炽的我低下头,却发现她已经沉沉的睡着了。   唉,女人果然是难以捉摸的动物,不过没想到高桥家居然还有这样的内幕,嘿,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阴暗的一面,相对的,一个人能承受罪恶感的程度越高,他的行为也就越邪恶。但是任何东西都有其底线,如果超过那个底线,长期压抑在心底的罪恶就会爆发出来。”   上面这段话,出自于英国一位心理学大师。   我不知道由美罪恶感的底线在哪里,但至少现在的她还很正常。或许将深埋在心底的秘密说出来,也是一种降低罪恶感的方法吧。   以后的几天都风平浪静地过去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也乐得轻松,每天都懒懒的赖在游泳池边享受阳光,大井也渐渐和我混熟了,大家一边喝红酒,一边大声调侃着荤荤素素的笑话。   当然,我也常常瞅准他身心最放松的时候大打擦边球,不断询问他一些事情。   可那家伙口风不是一般的紧,而且反应十分敏锐,每当我就要问到关键的时候,都会被他轻松的转移开话题。   切,真是只老狐狸。   这天,正当我擦好防晒霜,准备舒服的躺在椅子上睡个午觉时,由美走了过来。   “你要我帮你查的那个人,我查到了。”她将嘴凑近我耳畔轻轻吹了一口气。   我顿时激动的跳了起来。   “快给我!”我用力抓住她的手,大声叫道。   “那你要怎么感谢人家?”由美嘴角含着狡猾的笑意。   “那不是我们的协议吗?”我道。   “你这人真没情趣!”   她发嗔的嘟起嘴,将藏在身后的那一大叠资料向我砸过来,然后赌气似的鼓住双腮,偏过头故意不再理会我。   我毫不在意的捡起资料,仔细看了起来。   高永尾吉,生于明治十三年的山形县,读过几年书。   父母开有一家寿司店,他从十六岁开始继承家业。   在二十三岁的时候,高永尾吉莫名其妙的迷恋上超能力的研究,然后不顾家里的反对,于明治三十八年,毅然投入在当时日本超能力研究界的权威福来友吉博士门下。   他曾经跟随自己的导师参予过超能力者御船千鹤子的透视试验,和超能力者长尾郁子的文字投摄试验。   两次试验失败以后,导师福来友吉博士开始郁郁寡欢,甚至对自己充满了怀疑,最后颓然结束了对超能力的研究。   然而高永尾吉却没有放弃,依然执着的对超能力现象进行大量的资料收集,终于在他七十余岁高龄时,通过一家小型出版社,出版了他用尽一生心力撰写出的《超能力编年史》。   不过很可惜,那本书并没有在学界受到任何重视,以至于高永尾吉上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享年七十三岁。   ******   我愣愣地看着这一篇像是自传前言的资料,略微不满的问:“这算什么东西?”   由美哼了一声,赌气的说:“就是你眼睛看到的东西。”   “这些东西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嘛!”我大为不满。   她的声音顿时高了起来,“这就是你要我查的东西,我现在帮你找到了。你还有什么不满的?何况,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怎么可能知道你想要什么!”   我一愣,无可奈何地低下头,不再言语。   这次确实是自己无理取闹,而且,这篇简介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用处,至少让我系统的了解了高永尾吉的为人。   只是没想到,他居然还和那位研究日本灵异现象的佼佼者福来友吉博士扯上了关系,看来他也不是个一般的人。   “那个……我顺便也帮你找出了福来友吉的资料,就在后边。”由美见我不说话,以为我生气了,语气不由得软了下来。   我点点头,开始漫不经心的翻查起那位著名的博士的资料,突然,我惊呆了!   那篇资料里出现了两个名字,一个叫陆平,一个叫李庶人,他们都是当时跟随着福来友吉研究超能力的华裔学者。   对于这两个名字,我当然很熟悉,甚至一辈子都忘不掉。   十多年前,陆平这个人曾经花费了钜资,在我生活的小镇上大修土木,甚至建起了六栋标志性的建筑。   但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居然将它们排列为白色五芒星的形状,也就在五芒星中间的那栋建筑物里,一共惨死了一百三十多人,那也是我找到第一个黑匣子的地方。   而李庶人这家伙就更为奇怪了!   他永远都一副二十多岁的样子,似乎可以不老不死,就因为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我才会找到第二个黑匣子,也倒楣的被诅咒了,害的自己一天到晚都要将床拖到可以用脚朝着门的位置,不然一睡觉就做噩梦,而且还每天都心惊胆跳的,害怕某一天,梦里的梦魔会悄悄跑出来,割去自己的脑袋……   我曾偷偷地溜进表哥夜峰的办公室,查过李庶人的验尸报告,上边有提到李庶人至少有八十岁年纪,但没想到不只是李庶人,就连那个陆平也能不老不死。   我一边掰手指,一边算着。   日本的明治时期,是从西元一八六七年开始的,他们两个从明治三十三年就跟着福来友吉博士,也就是说他们的年龄早已经超过了一百岁!   天哪!究竟那个时期发生过什么事?难道他俩本身也是超能力者吗?   还有,那些黑匣子究竟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我感觉黑匣子的主线已经渐渐地被自己接触到了,但那只是个非常模糊的概念。由于自己收集到的资讯实在太少,使我不能进行判断。   我思忖了一下,偏过头问由美:“关于超能力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不会比一般人多。”她微微回忆了一下,“虽然现在有许多人认为,平安时代的阴阳师安培晴明就是超能力者。但是要说日本近代的话,最出名的超能力者就只有两个,而且都是女性。   “一个叫御船千鹤子,她生于明治十九年,据说是个透视特异功能者。在明治四十一年夏天的时候,她因为哥哥的一场诱导催眠实验,利用透视的超能力,找到一只掉进海里的金戒指,从此声名大噪,随后赢得了‘千里眼千鹤子’的称号。当时有人甚至相信她能和海怪交谈。   “第二个是生于明治四年的长尾郁子,据说她是日本首位能利用特异功能,将自己脑里所想画面及文字,投摄在影像底片上的能力者。”   我点了点头,“她们俩个的事情我也很清楚,不过这两位奇人的结局都很凄惨。   “原因是她们都遇上了超能力狂热者福来友吉博士。他为了证明世界上有特异能力的存在,不惜在御船千鹤子身上下工夫,把她拿来当做自己的最佳实验战利品,让御船千鹤子成为媒体瞩目焦点。   “在明治四十三年九月十五日那一天,他召集了数百学者进行实验,并要求御船千鹤子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形下,自己从一千个文字当中挑三至五个单字,然后再去对照学者所准备的五十组成语。   “御船千鹤子顺利的利用透视能力三次成功地答对了单字,让现场所有人都傻了眼,但因为她是背对着所有的人,而让那些顽固不化的知识份子怀疑她在暗中动了手脚,隔日的报纸更无情地指称她为诈欺师,当时年芳仅为二十五岁的千鹤子,因为受不了媒体的批判,忿然饮下毒药自杀了。   “而福来博士在御船千鹤子的实验失败后,十分不甘心的他,又于明治四十三年找上了当时三十九岁的长尾郁子。   “郁子也是经由福来博士的种种实验喧嚷,在媒体面前展现过许多次不可思议的特异能力,但就在明治四十四年一月八日的一次实验上,她的手法遭人侧议,于同年二月因为受不了心脏病疾之苦,最后步上御船千鹤子的后尘。”   由美神色黯然起来,她幽幽的叹了口气,轻声道:“其实她们的惨死真的不能怪福来友吉博士,是她们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太弱,受不了别人的猜疑和舆论的指责。其实,她们也是那个封闭的时代的受害者而已……”   “谁知道呢……”我也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记得在高永尾吉撰写的《超能力编年史》里边,曾经含糊不清的提起过续两次试验失败后,福来友吉博士曾经暗中进行过第三次不为人知的试验,受试者依然是位女性。   “据说她拥有用意念将文字显示在白纸上的能力,却自始至终都没在自己的书里提到她的名字。   “还有一点我很在意,就是关于长尾郁子的死因,高永尾吉一直都用暧昧的语调,强调她并非死于心脏病,而是猝死的。究竟是什么原因,他没有很清晰的写出来,只是说她的死充满了神秘色彩,似乎是人为的……”   由美大为惊讶,“是人为的?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摇了摇头,“那似乎和福来友吉的另外两个弟子有关,也就是你给我的那份资料上提到过的华裔学者,陆平和李庶人。”仔细想了想,我又说道:“我到日本的目的也和他俩有很大关系。”   “对了。”由美从身后将我抱住,“说起来你究竟到日本来干什么?以前我问你,你不是很没诚意的推说仅仅是为了观光,就是随意用一些极为僵硬的笑来填塞我的好奇心,这次绝对要告诉我,不准撒谎!”   我转过头去凝视她明亮的双眸,内心挣扎了很久,最后决定说实话:“是为了黑匣子。”   “黑匣子?飞机上的那种吗?”   “当然没有那么高科技,是真正的黑匣子。”我笑了起来,带她去我的房间,从背包里拿出那两个黑匣子递给了她。   就在由美的视线接触到黑匣子的一刹那,我感觉她的全身明显颤抖了起来。   我立刻抓住她的肩膀,激动地问道:“你知道这个东西?”   由美死死地盯着黑匣子,先是满脸的震惊,然后又迷惑起来,眼神也变得空洞没有了神采。   “这样的东西,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她喃喃的说着,伸手抚摸起黑匣子的外壳,那种轻柔的程度,就像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你一定见过。”我的声音因激动而低沉起来。   “我在哪里见过?在哪里……”由美突然将黑匣子扔在了地上,她恐惧的将头深深埋进膝盖里,身体缩作了一团。   “你怎么了?”   我用手轻轻摇了她一下,由美顿时被惊吓得大声叫出了声。   她狠狠地推开我,一边慌乱的挥动着手臂,一边向门外跑去,但还没跑几步,她全身一抖,倒在了地上。   她被吓晕了。   我苦笑了一下,摆摆手将冲进来的侍女打发走,然后把她扶到了床上,又将黑匣子收了起来。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由美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类似的黑匣子,而且还发生过一些令她恐惧的丢失掉记忆的事情。   不过今天确实收获了不少,大脑也初步的做了一些推断。   黑匣子很有可能是福来友吉、高永尾吉、陆平以及李庶人搞出来的东西,甚至和福来博士的第三个试验有关。   但这样的东西究竟还有多少个?   究竟他们是用什么方法、什么材料制造出这种恐怖的东西的?   由美曾说自己的家族受到了诅咒,还说自己的家族里时不时会出现超能力者,或许这一切也都是那个见鬼的黑匣子搞出来的吧。   我静静地守在由美身边,飞快的整理着思绪,将脑中杂乱无章的东西全都重新流览了一遍,但还有一些让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   为什么黑匣子会刻着“昭和十三”的字样,既然他们都是明治时期的人,那当时为什么不制造黑匣子?难道还会有理论或者技术上的因素,还是那套技术是直到昭和十三年的时候才被研究出来的?   既然陆平和李庶人可以变成人精,经历百年的时间还是不老不死,那么他们的导师福来友吉是不是也还活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里?   而撰写出《超能力编年史》的高永尾吉说不定也没死,他只是用自杀来做为幌子,然后逃去了其他地方,过着另外一种人生?   唉,原本以为得到这么多资讯的我,应该可以初步解开黑匣子的谜团了,但没想到疑问反而更多了。   突然一道灵光划过脑海,我猛地站了起来……   好不容易等由美清醒了过来。那小妮子似乎完全忘掉了自己发疯的事,就连自己见过黑匣子的事情,也全都忘的个一干二净。   她学着我挠了挠头,大为迷惑的说:“我怎么睡着了?”   “帮我订一张去岐阜县的机票,最好是今晚的。”我急匆匆地说道。   “你去那种偏僻的地方干嘛?”由美大为惊讶。   我微微一笑,答道:“我终于知道乌萨在什么地方了。”   “真的?”由美坐起身,好奇的问:“那个就连高桥集团的资讯管道都查不到的地方,你居然找到了?你是怎么找到的?”   我得意的搓了搓手,翻开摆在桌子上的《超能力编年史》,说道:“这本书里曾经两次提到过乌萨这个地名,一次是说所有在那里制造的东西都会印上Madein   Usa的字样,还有一次就是提到,他的导师福来友吉第三次试验的时候,他曾一笔带过,说是在乌萨那个地方。   “于是我稍微调查了一下福来友吉的事情,发现他两次试验失败后,回到了自己出生的地方,岐阜县的高山町,也就是现在的高山市。   “他一直居住在那里,直到一九五二年因病去世,其间他没有去过任何地方,也就是说,乌萨就在那里!”   由美呆住了,思维一时没能跟上来,“等等,既然乌萨这个地方那么明显,为什么我死也查不到,而且几乎没人知道那个地方?”   “这个问题我也想到了。”我用手轻轻磕着桌面:“或许,乌萨这个地名只是暂时的叫法,也有可能那里有生产极为机密的东西,国家为了保密,故意把这个地名遮罩了,然后对外宣称另外一个名字。”   “就算你对吧。”由美皱了下眉头,“那你需要走那么急吗?干嘛今晚就要走?难道你讨厌我?”   这是什么唬烂问题?唉,女人果然是难以捉摸的生物!   我顿时苦笑起来,“当然不是,我只是想早一点解决自己的事罢了。”   “那我跟你去!”她毅然说道,甚至站起身,准备去收拾行李。   我急忙摆手:“不用了,高桥集团还有许多事情需要你打理,你不怕你那些有心的叔叔阿姨们趁机摆你一道吗?”   这句实在话果然见效了。   由美苦着脸,咬住嘴唇思忖了好一会儿,这才为难的说:“好吧,放你一马。我去叫下人帮你准备行李和订机票。你要小心哦,听说那里很冷,注意保暖。”   她就像我老婆一样,一边唠叨着一边往外走,就要出门时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转过头,露出一抹怪怪的笑意,“一路上不准拈花惹草,还有,如果你敢一去不回的话,哼,就算翻遍全世界,我也会把你给揪出来!”   我顿时打了个冷颤。   好可怕的女人,我以后的人生,不会被这么可怕的女人给毁了吧……   第八章 失窃   当晚,我搭乘飞机,去了岐阜的高山市。   到了那里时,已经是淩晨两点多了,我随意到机场附近找了家饭店住下,倒到床上便疲倦的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在敲房门。   “谁啊?”   我一边含糊不清的问道,一边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   打开门,却惊讶的发现门外并没有任何人影,长长的走廊空荡荡地横在我眼前,昏暗灯光的照耀下,那条鲜红的地毯显得格外的刺眼。   “难道是我作梦作糊涂了?”我挠了挠脑袋,准备回床上好好的再睡一觉,就在转过身的那一刻,我呆住了。   空洞的敲门声又响了起来,一种阴冷的感觉,顿时充满了全身。   “砰砰……”   敲门声不断响着,带着一种令人枯燥和恐惧的节奏。   我咬了咬呀,一把拉开了房门。   门外,依然什么都没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人恶作剧?   不可能,谁会那么无聊?何况就算要恶作剧,那个小子也跑的太快了一点吧!   从我的房门前,跑到可以藏身的拐角处,一共有大概三十多米,而我从最后一次敲门声到飞快的打开门,其间也只不过间隔了三秒而已。   这样算下来,那家伙一百公尺可以跑出十秒以下的成绩,几乎都要接近世界纪录了,何况我根本就没有听到任何响动,更不要说是飞速跑动时发出的噪音。   难道这次也是自己睡迷糊了,将梦和现实搅和在了一起?   算了,明天到饭店的监视房,调出这个时段的录影就清楚了。   我关上门向床走去,突然感觉一阵凉风抚在脸上。   窗户,什么时候打开了?   柔弱的清风,不断将半拉开的窗帘吹动,带来了一种古怪的味道。   今天晚上究竟怎么了?   我明明记得睡觉前窗户还关的好好的,而且也锁死了,为什么现在却是半开着?我的记忆绝对没有混淆,就算是自己记错了,也不会傻乎乎的在开了冷气的情况下,任窗户敞开着吧!   突然记起了刚到奈良时的情况,那天晚上也像今天一样怪异。该不是狐狸觉得在我面前嫁女儿感觉很爽,跟着我跑到岐阜来,顺便再嫁一次吧?   我下意识的将头伸出去看了看天空,空气很干燥,很好,并没有下雨。突然感觉到了什么,我立刻打开灯,然后向床上望去。   还好,背包还安静的躺在枕头旁边。   我走过去将背包提了起来,就在那一刻,我的全身僵硬了,接着,我疯了似的将包里所有的东西全都倒在床上。   没有!果然没有了!   确定了无数次,最后我颓然跌坐在地板上。   包里的两个黑匣子不见了。   是谁,在什么时候将它们偷走的?我整理了一下混乱的思路,然后狠狠打了脑袋一下。该死,自己居然蠢的中了那种白痴程度的调虎离山计。   恐怕某些人早就盯上了我,只是我笨的丝毫没有察觉到,那群人先是敲门来吸引我的注意力,趁我站在门前发呆的时候,悄无声息的从窗户外爬进来,从我的背包里拿走了黑匣子。   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那么他们到底又是什么人?   这里可是十五楼,想要从窗户外翻进客房里,几乎等于是玩命,他们干嘛花费这么大的精力来偷那两个黑匣子?还有,他们究竟怀有什么目的?   我恼怒的狠狠一拳砸在地板上,然后抱着发痛的手一边狂跳,一边大声叫起来,几近混乱的眼神,突然瞟到窗台底下掉有什么东西,我忍住痛将它拿了起来。   那是一张椭圆形的符纸,上边画有奇怪的动物图案和一些怪异的文字。   我眯起眼睛,神色顿时凝重起来,这种符纸自己并不陌生,在找到第二个黑匣子的地方也有相同的一张,那是御使前的标志。   所谓的御使前,他们是一种可以借用狐狸妖力的人类。   说起御使前的历史,民间大概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它们是狐妖玉藻前留下的后代,可以借用妖狐的力量。   第二种说法说他们是供奉稻荷的巫女,又叫饭纲使或者管狐人,他们可以将老鼠一样大小的妖兽,养在一支小管子里,并能驱使它们做任何事情。   我并不在乎哪种说法是对的,只是想拿回被盗走的黑匣子,总之睡意也完全没有了,我闯进饭店的监视室,要求警卫将刚才的录影调出来给我看。   那个已经六十多岁的欧吉桑当然不肯,满脸不耐烦的说不合规定。   我顿时火冒三丈,大叫道:“我的东西就在客房里被人偷走了,这笔帐该怎么算?”   那警卫理直气壮地说道:“我们提醒过旅客要将贵重物品寄放到托放处。”   我冷哼一声,冲他摆了摆手:“我懒得和你说,叫你们经理立刻过来。”   “先生,你根本就是在无理取闹!”那欧吉桑也有点生气了。   我一把拿起电话,直视他的双眼,说道:“要不要我帮你叫?”   警卫狠狠地盯了我一眼,然后接过电话冲里边大声喊了几句。不一会儿,经理气喘吁吁的推门走了进来。   “先生,请问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不满意?”他也是满脸不耐烦,公式化的询问道。   “这家饭店属于高桥家的经营范围吧?”我慢悠悠地问。   “没错。”经理点点头。   我微微一笑,从兜里拿出一张卡递给了他。   那张卡是我临走时由美硬塞给我的,说如果缺钱用的话,就随便去找一家高桥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他们会立刻答应我的任何需求。   果然,那个刚才还趾高气扬的经理,立刻变得大汗淋漓,他从衣兜里拿出手帕,不断擦着冷汗,又将那张卡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深深向我鞠了一躬,高声喊道:“不知执行总裁大驾光临视察,不当之处,请多多包涵!”   站在一旁原以为可以看到好戏的警卫,立刻傻了眼。   我故意指了指他,说:“这个警卫的态度似乎很恶劣啊,究竟你们是怎么对待客户的?”   经理大为恼怒的冲警卫喊道:“歧藤一郎,从明天起你不用来了。你被解雇了!”   那个欧吉桑险些哭了出来。   我兴致满满的看着这出戏,感觉气也出的差不多了,深吸一口气,我平静地说道:“算了,这次我不会计较。你是歧藤一郎是吧,现在可以调出刚才的监视录影了吧,我住在十五楼的十七号房间。”   看完录影后,我在饭店经理的迎送下回了房间,躺到床上,我又开始慢慢回忆起来。   根据记录显示,在我的房门前一直没有任何异常,从我入住,到我听到敲门声猛地打开门,十七号房的门前都没有任何人停留过。   或许,那场偷窃真的不是人为的,难道会是御使前驱使狐妖干的?   如果真是这样,反而可以解释为什么从里边锁好的窗户会被打开,然后悄无声息地偷走了我背包里的东西。   据说狐妖用肉眼是看不见的,而且它们还有见缝插针的能力,不论多小的缝隙都能挤进去。   虽然至今人类都不能证实它们是否存在,不过在日本的东北,确实有饭纲使的巫女存在,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御使前为什么会盯上我?他们和黑匣子有什么联系?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们是怎么知道黑匣子在我的身上的?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在日本也就只有两个,一个是我,一个是由美。   难道是由美告的密?   我用力摇了摇头,想要将脑中的疑惑统统甩开,但终究还是做不到。看来明天我真的有必要去高山市附近的稻荷神社拜访一下了……   稻荷是供奉狐狸的神舍,日本的狐狸信仰,大概可以追溯到平安时代或者更早以前,许多人都认为,狐仙是主管农业和商业的神,或许这样的信念是来源于散布在日本各地大约八万多间的稻荷神社吧。   一大早,我就找来经理,询问有关附近稻荷神社的事情。   饭店的经理立刻派人去查,不久后便拿了一大堆资料,我略微翻看了一遍。   高山市的稻荷神社大概有十九处,不过规模都很小,大多都只有一个神瓮。不过东边的森林里,倒是有个很大的神社遗迹,我顿时对那个遗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试想一下,如果我是老远从东北来的巫女,又怀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虽然也可以明目张胆的住在旅店,甚至于目标所在的饭店里,但这样做,还是有遭人怀疑的可能性。   如果做为集合地点,当然会选一个十分隐密,而且人迹又少的地方,这样的话,那个遗迹就很有利用价值了!   我又思忖了好一会儿,确定有很大的可能性后,这才去超市买了一大堆东西塞进背包里,然后朝遗迹走去。   那个地方是我现在唯一能找到的线索,如果自己猜测错误的话,或许离失窃的黑匣子也会越来越远,甚至永远都不能再找回来,到时候也只能认命的带着张雯怡,跑去某个没人认识的城市,然后两人抱成一团,蜷缩在床上等诅咒发作,看谁先被梦魔砍掉脑袋。   白天过去,夜,慢慢降临了。   黑暗笼罩了整个废墟,偌大的狐狸雕塑挺立在残破的大厅里,显得格外诡异。   我躲在阴暗处,揉了揉早已麻木的双腿,已经在这里埋伏了整整一天,带来的零食也被自己消灭了一大半,没想到连鬼影子也没等来一个。   我深吸一口气,朝嘴里猛灌了一大口饮料,然后抬起头,透过塌掉的屋顶,望向天空。   这里果然是郊区,没有受到污染的天空,美的一塌糊涂。   明月高挂在天幕上,月晕也很明显,折射出一种混沌的混乱色彩。星星很少,只有几颗三级星在放射着黯淡的光芒。   真的好美!尤其是在不知道何时会猝死的我的眼中看来,许多平凡的一切,都突然让人产生了留恋的感觉。   哈,没想到就如我这么理智而又厌世的人,其实也是惧怕死亡的……   正当自己的思维沉醉在那个没有喧嚷的外太空时,一阵脚步声由远至近传了过来。我的心脏顿时提到了嗓子眼,神智清晰,耳朵机警地倾听着任何一丝响动。   那人似乎很踌躇,他不断徘徊在神社废墟的入口,然后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大声喊了起来:“夜不语,我知道你在里边,快点出来,有个人想见你!”   那是个十分甜美的女生,那种温柔中有带着一丝冰冷的声线,我似乎在哪里听过。   就在自己下意识的想回答时,脑中突然发出一个讯号,我立刻硬生生的将冲到嗓子眼的声音给吞了下去。   好险,差些就打草惊蛇了!   那个女孩等了一下,见没人附和她,便又大叫道:“夜不语,你这家伙快点给我出来。不然我就把你的黑匣子给丢进海里。”   有没有搞错,她居然连黑匣子的事情都知道?!难道这个小妮子就是从东北来的御使前,也就是她偷了我的黑匣子?   我再也忍不住了,连滚带爬从藏身的地方跑了出去。   明亮的月光下,只见一个身材极好的女孩站在不远处,她看着我慌慌张张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由得露出了一丝浅笑。   当我的视线接触到她美的无法形容的脸庞时,立刻惊讶的呆住了。   我只感到全身僵硬,大脑里一片空白。   那个女孩自己并不陌生,那样的笑容,还有那种娇嗔的表情,微微噘起的丰满嘴唇……那不就是狐狸嫁女时,我捡到的女孩吗?   “怎么,见到我很意外吗?”那女孩用明亮的双眸凝视着我,向前走近几步,似乎想要让我更清楚地看到她。   我好不容易才理顺混乱的思绪,沉声问道:“是你偷了我的黑匣子?”   “要这么说也可以。”女孩毫无畏忌的点点头。   “哼,没想到你居然会是御使前,难怪原本应该受伤的腿部会好的那么快,你是借用了狐妖的力量吧!这么说起来,那场狐狸嫁女是不是也是你搞的鬼?”我感觉自己就像傻瓜一样,居然被一个女人耍的团团转。   “你似乎误会了某些东西。”那女孩越走越近,最后在离我只有一个鼻尖的位置停住了。她轻声说道:“有个人想见你。”   我摇了摇头,愤然道:“我不去,我可不会再上你的当!”   “是吗?”她做出了一个十分遗憾的表情,“看来你对黑匣子的秘密完全不感兴趣。那好,就当我没来过。再见!”   “你知道黑匣子的秘密?!”我顿时激动起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急切的问道:“如果你真的知道,请你快点告诉我!”   女孩看了我一眼,轻声道:“我并不知道,不过,要见你的那个人却很清楚,因为黑匣子就是从他的同伴手里做出来的!”   ******   废墟的不远处有一间小屋,那女孩微微点点头,示意我进去。我迟疑了一下,最后推开了门。   正对面坐着一位大约三十岁年龄的老者,不要认为是我用错了词语,那确实是一位年轻的老者,至少我第一眼看他的感觉就是这样。   那男人双手轻轻抚摸着摆在双腿上的两个黑匣子,见到我后,只是点点头,说道:“你来了。很好,比我想像中还快。”   “你是谁?”我毫不客气的坐在他身前的椅子上,沉声问。   “大叫都叫我伊藤润树,是个不太出名的小说家。”   “伊藤润树?好熟悉的名字!”   我皱起眉毛,突然大叫道:“我记起来了,你曾写过一部很出名的恐怖小说。那部小说似乎根据福来友吉博士的真实故事所改编,然后辅以精采的幻想和悬念,最后还被改编成了电影。”   “哼,那篇小说里真的是我的幻想吗?”伊藤润树苦笑了一声,呆呆望着天花板的眼神开始变得空洞。   “我拜读过你的那部小说。”   我笑了一笑,脑中突然划过一个想法,顿时只感到全身都僵硬了起来。   我压抑着狂跳的心脏,用尽量平静地沙哑声音说道:“不过,我对你在一九五二年所著的《超能力编年史》更感兴趣。那本书很有趣,你说是不是?高永尾吉先生?”   伊藤润树准备拿茶的双手猛地停止了,他的全身都一动也不动的呆愣着,不知过了多久,他哈哈笑了起来,越笑越大声,最后险些跌倒在地上。   “你是怎么猜到伊藤润树就是我?”高永尾吉抬起头望着我。   “只是突发奇想外加直觉罢了。”我老实的回答:“我感觉高永尾吉和伊藤润树有几个模糊的相同点。   “第一,伊藤润树对超能力的研究绝对可以算的上宗师级别,那从他的小说里就能看出来。而高永尾吉对超能力有一种狂热的追求欲望,这只要稍微查查他的生平就知道了。   “第二,伊藤润树是一九五三年出生的,刚好和高永尾吉死亡的时间相吻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有关福来友吉博士。   “不论是高永尾吉的《超能力编年史》里,还是伊藤润树的小说里,每当提到福来博士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用上敬语,透露出一种崇拜的感情色彩。在以前我拜读你的小说时就感觉很奇怪了,没想到这个资讯居然会成为非常有用的线索。”   我顿了顿又道:“当然所有的一切都纯属我的猜测,所以就赌了一把。没想到你会这么爽快的承认了。”   “哈哈,你真是个有趣的人。”高永尾吉又大笑起来,“关于黑匣子,你究竟知道多少?”   “并不算太多。”我思忖了一下,“我知道黑匣子并不只一个,而且每一个都有不同的神奇力量,使用方法也不一样。我调查了很久,只大概知道那些黑匣子和你、你的导师福来友吉,还有两个华裔学者陆平和李庶人有关。”   我舔了舔嘴唇,“你们似乎都从黑匣子上得到了不老不死的能力。其后不知为什么,陆平和李庶人各自持有一个黑匣子回了家乡,然后做了一些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   “我还知道,盒子是在一九三八年制造的,而制造地点是乌萨,也就是高山市的某个地方。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究竟是用什么方法造出这种可怕的东西,但是我能确定,那一定和福来友吉博士的第三次试验有关系。”   高永尾吉略微有些惊讶,“没想到你居然知道了那么多!”   我微微一笑:“这实在不算多,高永先生是一九五三年诈死的吧?你用自杀做为幌子,然后在七十三岁高龄时返老还童,躲起来用别外的身分过着另外一种人生。李庶人和陆平差不多也和你一样,或许福来友吉也活在这世界的某一个地方。”   “不对。”高永尾吉的神色有些黯然,“博士确实已经在一九五二年去世了。他不愿接受那种能力,说是违反了大自然的规律,其实我知道博士是不愿意承受那种痛苦,永远的存在是一种沉重的命运,接受了那种能力后,也同时承受了那些女孩子强烈的怨恨和羁绊!”   “怨恨?羁绊?”   我听的如坠雾里,完全搞不清楚他的意思。   高永尾吉长叹了口气,他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低声讲述起来:“我们都生在一个怪异的时代。那个时代表面上透露着对新事物的追求,但实际上追求是一回事,要那些顽固的知识分子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   “知道意影现象吧?常常有一些正常照片上,出现多余的不应有的人或物的照片,有的人统称它们为灵异照片,其实那就是典型的意影现象。   “早在十九世纪六0年代和七0年代,照相术进入公众生活的初期,这种现象就被媒体大肆炒作,也让许多人大感兴趣,我的导师福来博士就是当时最杰出的一个。   “他首先提出某些拥有特异能力的人可以将一些字元印在底片上,甚至仅使三层胶片的中间一张感光,而上下两张不受任何影响的理论。   “就在一九一一年,博士在日本四国的丸龟市,找到了一位四十岁的法官夫人长尾郁子。在他的主持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意影实验。”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福来友吉博士曾在一九一三年所著的《透视和思维照相》一书中公布了研究结果。而且在长尾郁子死亡后,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又在一九三一年找到了日本宫城县特异功能者三田光,让他将位于四十公里外福来博士家二楼的底片,成功地意影了两张月球背面的照片。”   “不错,博士为了研究特异能力,确实煞费苦心。”高永尾吉又叹了口气。   “但意影现象和黑匣子有什么关系吗?”我疑惑的问。   高永尾吉点点头,又轻微的摇了摇头,“黑匣子的研究,确实要从博士的第三次试验说起,为了免于重蹈覆辙,那次试验的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   “受试者是一位叫做高桥贞子的特异能力者,她拥有用意念把文字显示在白纸上的超能力,就在那场试验中,福来博士、陆平、李庶人和我,因为研究方向的不同,而分成了两派。   “陆平和李庶人认为,特异功能者有其异于常人的精神力量,以至于强烈到可以发散出去,按照那个人的意志随意依附在某个东西上。根据这种理论,如果那种力量进一步的被扩大,那么应该可以改变分子排列,甚至达到改变物资的情况。   “他们认为用意念把文字显示在白纸上,又或者在胶片上显影,根本就是改变分子结构和能量传递的过程,应该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扩大这种能力!   “而博士和我则认为他们走火入魔了。虽然他们提出的理论有一定的道理,但行为却过于疯狂,就因此我们四人闹得不欢而散,各自在高山城进行自己的研究……”   夜,沉重的夜。   一轮弯月高挂在天幕上,黯淡的银光下,有两个黑影走进了墓园。   “真的要这么做吗?”李庶人望着四周,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陆平从麻袋里俐落的拿出铁锹,递给他一把,然后在一个坟墓上用力挖了起来。   李庶人一把抓住他的铁锹,低声道:“我们这样做真的对吗?这根本就是对死者的亵渎。”   陆平用力推了他一把,“别婆婆妈妈了,像个男人的样子,快挖!”   “可是千鹤子她生前已经够可怜了,死后我们还侮辱她的尸骨……”李庶人迟疑道。   陆平冷哼了一声:“你以前在英国究竟怎么读大学的?人死了就只剩下一副骨头,与其让它继续腐烂下去,还不如让我们将它发挥在更大的用处上!”   “但是……”   “够了!”陆平狠狠瞪着李庶人,“你患了脑癌对吧?你甘心就这样等死吗?还是等我们努力将那个理论完成?那可是科学上的大发现,只要我们将理论发表,一定会在学术界掀起轩然大波,甚至能引起一场革命。我们的名字绝对会载入史册里!”   “你确定将那种特异能力扩大一百倍,真的能治好我的脑癌,甚至能让我不老不死?”李庶人明显动摇了。   陆平神秘的笑起来,“那个理论是你和我一起发现的,如果再将容器制作好的话,就一定能成功,难道你连自己都不相信了吗?”   “我当然信!我们一定会成功,对吧?”   “当然会。”陆平拍了拍他的肩膀,“挖快一点,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到四国去,把郁子的尸体也一起给挖出来……”   “博士的第三个试验持续了将近两年。而就在一九一一年的时候,陆平和李庶人干了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他们秘密地将御船千鹤子和长尾郁子的尸体挖了出来,并进行各种各样的研究。”高永尾吉的声音变得激动起来。   “到了一九一二年,他俩初步制作出了一种仪器。那种仪器可以发出十倍于超能力者的能量,也就是黑匣子的雏形。   “不过他俩似乎并不满足,因为那样的效果还不太明显,虽然已经可以慢慢改变人的身体素质,但实在太慢了,不能用到科学论证上,于是他们开始窥视贞子。嘿,小子,你想不想知道黑匣子里边到底有什么?”高永尾吉将黑匣子捧在手上,凝视着它们,然后问道。   我立刻点头,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想知道这玩意儿的构造了,可惜X光投射却不能成影,而自己又因为它们拥有的怪异力量不敢硬打开,害怕出什么意外,到时候死翘翘还算是好,就怕变得像李庶人那样的家伙,永远都死不了,然后痛苦的活在世界上,还要不断的换住所,唯恐就被人识破自己是不老不死的怪物,要真成了那样,我不一天到晚想办法自杀才怪。   高永尾吉停顿了好一会儿,这才一字一句的说道:“是御船千鹤子和长尾郁子的尸骨!准确地说,是她们的头骨!那两个混蛋将她俩的头颅敲的粉碎,然后装进了黑匣子了!”   “什么!”   我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只感到一阵恶寒爬上了后脑勺。   “不对,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果!为什么只能增大到十倍?”陆平狠狠的将桌上的资料,全都扫在地上。   李庶人轻轻叹了口气,蹲下身将慢慢捡了起来:“阿平,其实十倍已经够了,我身上的癌细胞也有效的受到了控制,就凭这一点,已经足够震撼学术界了!”   陆平用力的抓着头发,“不够,十倍根本就不够!我想要的结果至少是一百倍,不,甚至是一千倍,到时候才能达到我的目标。”   “阿平,你太执着了,何必呢,那个愿望,恐怕你永远都实现不了……”李庶人摇了摇头。   陆平猛地掀倒桌子,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大声吼叫着:“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要成功!十倍?根据我们日以继夜的研究,明明就发现只有大脑才会发出那种特殊的能量波,而且就算人死后,那种能量也不会消散,会一直依附在头颅上,但为什么只能增大十倍?难道是因为她们的特异能力还不够强……”   陆平近似疯狂的坐到地上,他想了一会儿,突然笑了,“福来友吉那老头似乎说过,高桥贞子的特异能力,是他见过有史以来最强的吧?”   “阿平,难道你想……”李庶人惊恐地望着他。   只见陆平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神经质地说道:“她的脑袋!好想把她的脑袋打开仔细检查一下。”   李庶人顿时感到一阵恶寒涌上了脊背,他用力抓住陆平的肩膀,大声说:“你清醒一点。那是杀人!”   “难道我们是第一次杀人吗?”   陆平拨开他的手,阴沉地笑起来,“放心,就用以前的老方法,绝对不会有人知道的,而且在试验里死了人,福来友吉那老混蛋也不会声张,他就是这种人。只要到了晚上,我们悄悄潜进去,嘿嘿,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一九一三年初,就在博士忙于将大量的试验资料整合,又联系好出版商,准备出版自己那本名为《透视和思维照相》的研究报告时,某一天,贞子突然感觉十分不安。   “从很早之前开始,我和博士就发现她有很强的第六感,不,那甚至可以称得上是预知能力。   “当时她显得很惶恐,一个劲的要求我带她躲起来,但又说不出原因,只是强调自己有危险,或许会被人杀掉。”   高永尾吉回忆着,最后苦笑起来。   “说实话,两年的相处,让我对这个美丽聪颖的女孩产生了感情,我爱上了她。禁不住贞子的请求以及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我终于做了生平第二个重大决定,我背叛了自己的导师福来博士。   “由于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危险,我将贞子带走的同时,为了湮灭她存在过的证据,也带走了所有关于她的研究资料,害的博士因为资料不完整,只能草草地将那份报告出版了事,没有在学术界引起任何重视,也因此气的博士从此得了隐疾,最后郁郁而终。”   他吸了一口气,满脸痛苦的说道:“但最可恨的是,我从来就没有感到后悔过!甚至在参加博士的告别式时,还认为自己就算再来一次,也会毫不犹豫地带走贞子!”   “你并没有做错。”我沉默了半晌,问道:“然后呢?高桥贞子最后怎样了?”   “她做了我的妻子。”   高永尾吉缓缓地说:“我们一起住在横纲的小渔村里,过了很长一段愉快的生活,原本以为这样的生活会永远继续下去,但是我错了,大错特错!   “从一九三六年开始,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常常会痛的死去活来,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自己患上了胃癌,顿时天仿佛都塌了下来。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原来那么怕死,怕的要命!”   他抓住自己的胸口,微微笑着:“贞子在我的面前显得很乐观,也很活泼,一个劲儿的逗我开心,我也真的在笑,开心地大笑,但是我俩都心知肚明,那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担心而做的戏罢了。   “独自一个人的时候,贞子的细眉几乎都皱到了一起,我知道自己美丽的妻子比我更伤心。   “贞子曾经对我说,就算要她死掉,她也要我活下去,好好地,快乐的活下去……哈,讽刺的是,没想到这句话,在不久以后竟然变成了事实。”   高永尾吉的脸色阴沉下来,他捂住脸,痛苦的哽咽道:“一九三七年末,陆平和李庶人那两个混蛋,不知道通过什么管道找到了我。他们和贞子谈了一整夜,几天后贞子便离家出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   “我开始四处托人寻找她的下落,我不敢离开家里,害怕她回家后找不到我。   “一九三八年初,那两个家伙又来了我家。他们说有办法可以治疗我的癌细胞,然后给了我一个黑匣子,以及一封信。   “他们告诉了我使用方法后,急匆匆地走掉了。我用颤抖的手打开信,居然是贞子的笔迹,整封信上只有短短的一行话……   “尾吉,我曾许诺过,不论如何也不准你比我先死掉,我实现了自己的承诺,现在该轮到你了!你要将我的份一起活下去。还有,尾吉,我爱你……   “那一刻,我什么都明白了!”   第九章 逼近   感情是什么?人类又是什么?究竟什么才算是自然规律?而科学家到底是顺应自然的人,还是违反自然的人?   大量的资讯塞进我的脑子里,害我直到走出高永尾吉的小屋,也没有将其消化干净。屋外的夜色依然,月已经没有了,黯淡的天幕换来无数闪烁着的繁星。   那女孩安静地倚在墙壁上,看到我挠着脑袋一副苦恼的样子,立刻微笑起来。   “你的疑问都解决了吗?”她轻轻的挽住我的胳膊,问道。   “黑匣子的秘密倒是清楚了。只是到底怎么解除诅咒,就算高永先生也不知道。”我又露出了招牌式的头痛表情。   “慢慢来吧,你现在不还是活的好好的吗!”女孩轻声安慰道:“黑匣子不但能让人不老不死,还能将特异功能者生前的能力放大至少一百倍,或许你可以从这方面去思考解决的方法。”   “对啊!原来还有这条线索!”就像一道电流通过全身,我顿时恍然大悟,一把抱住她纤细的腰肢,兴奋的转起圈来。   那女孩红着脸任我抱着,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她猛地推开我,淡然说道:“我要走了,这两个黑匣子还给你。”   说完,头也不回的向林子深处跑去。   我大惑不解的呆愣在原地。自己什么时候得罪她了?唉,女人。难怪有人会说她们都是善变的动物。   为什么充斥在自己身旁的女人不是聪明的可怕,就是红颜薄命,再不然就是性情古怪的离谱?   唉,究竟到什么时候,老天才会赐予本人一个稍微正常点的女人。   据说西藏的布达拉宫有一种经轮,转一圈就算是颂读经书一千遍,看来我以后有必要去一趟,虔诚的转它个几十圈,试试看能不能感动佛祖,好让我早一点结束这种悲惨的命运了……   我又在高山市待了几天,眼看实在找不出其他的线索,这才搭乘飞机,回到了大阪的高桥家。   “你回来了!”由美领着全部的下人站在大门前,微微冲我露出甜美的笑容,然后弯腰鞠躬。   我不太习惯这种场面,略一皱眉,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要回来的?”   由美可爱的吐了吐舌头,像个小妻子似的挽住我的手臂,轻声道:“别小看了高桥家的财力。就算你乘上出境的飞机,我也有办法让那架飞机绕着太平洋一圈,然后乖乖地降落在大阪机场上。”   “恶魔!”我大感头痛,没想到这个一向被别人深恶痛绝的用来形容我的词语,居然也会有被自己拿来用的一天。   “阿夜,你一定很累了吧。”她有意无意的将自己的大胸部紧贴在我的手臂上,“先去洗个澡吧。换洗的衣服我已经帮你放在浴池外边了,我现在就去为你准备晚饭。”   我默不作声地走进浴池,脱下衣服,然后用力跳进了温水里。   呼,好舒服。全身都懒洋洋的,最近几天不断奔波所产生的劳累感,不知不觉也减轻了许多。   轻轻闭上眼睛,脑子又开始自动整理起关于黑匣子的资讯。   虽然高永尾吉为我解开了一部分的疑惑,但我还是有许多不能理解的地方。   首先,既然陆平和李庶人的研究已经获得了成功,那为什么他们没有在学术界将其公开,而是选择了隐藏在这个世界里,过着平凡的人生?   还有陆平,那个人的行为最为怪异,也最令人难以理解,他为什么要摆出那个白色五芒星阵?既然他不会老也不会死,那么十年前传出他跳楼自杀的事件,会不会也是个幌子?或许他直到现在依然还潜伏在某个地方,静静地渡过永恒的生命?   我从高永尾吉那里知道,在昭和十三年的时候,李庶人和陆平一共制造了三个黑匣子。里边分别装着,御船千鹤子、长尾郁子和高桥贞子的头盖骨。   黑匣子有一个基本能力,就是能改变人类的身体构造,只要有正确的方法,普通人也能让自己变得不老不死,而且黑匣子也将特异功能者生前的能力扩大了至少一百倍,但那种能力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驾驭,只有某些精神力强烈的人,才能将其诱导出来,而且要使用那些力量,就要付出相当的代价。   或许是黑匣子里的怨念过于强烈,以至于每一个拥有黑匣子的人,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突然想到了什么,我顿时停下所有的动作,全力思索起来。   记得由美曾说过,自己的曾祖父母曾经住在一个小渔村里,而高永尾吉将高桥贞子从福来友吉博士身边带走时,就是躲在横滨的一个小渔村中,还有,高桥这个姓虽然不算罕见,但也不是什么大姓,如果高永尾吉真的爱着妻子的话,为了让自己的妻子开心,要儿子随母姓也不是不可能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由美说自己的爷爷和二姐恋衣都有预知能力,可以将几天后才发生的事,在白纸上以文字的形式显现出来,而高永尾吉确确实实得到了装有高桥贞子头盖骨的黑匣子,贞子的超能力能通过意念将文字显示在白纸上以及微弱的预知能力,这一切都和高桥家的种种不谋而合。   难道高桥光夫就是高永尾吉以及高桥贞子的后代?   而由美所谓的超能力,就是通过黑匣子所展现出来的力量?   我冷静的有仔细分析了一下,最后轻摇脑袋。不太对,如果高桥光夫真的拥有黑匣子的能力,那么他也应该变成了不老不死的怪物,根本就不会搞成植物人,直到现在都可怜兮兮地躺在医院里。   那么是因为高永尾吉十分清楚永生带给人的痛苦,所以才故意没有告诉自己的儿子,希望他不用赴自己的后尘?嗯,这倒是很有可能。   就在我为自己的新发现兴奋不已的时候,浴池的门开了,浓浓的蒸气中,我只隐约看得到一个苗条的影子向我走过来。   “阿夜,我来帮你擦背。”由美一丝不挂的出现在我面前,她一边冲我娇羞的笑着,一边走进了水池里。   云烟雾绕的蒸气围绕在她身旁,就像她的动人的胴体上也披上了一件轻薄的纱巾,那种朦胧的感觉更让人心跳加速,一股强烈的诱惑顿时充斥了全身。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双眼圆睁的死死盯着那个越来越近的皙白玉体,只感觉一双如蛇般柔软的滑腻手臂缠上了我的颈部,接着两团像海绵般富有弹性的硕大物体,紧紧贴在了后背上。   我清楚地感到脑袋中有什么东西要迸出来,冷静地深吸一口气,我向前一偏,居然在这种关键时刻,不争气的晕了过去……   醒来时,我的头正枕在由美丰满结实的大腿上。她穿着粉红色的和服,一边拨弄我的头发,一边静静地凝视着我。   我立刻尴尬的坐起身来,瞪着她叫道:“你想谋杀我吗!我的心脏可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由美捂住嘴浅笑着:“真的好有趣,我越来越喜欢看阿夜惊惶失措时的表情了!”   “对了,从刚才我就发现你擅自改掉了对我的称呼。”我眯起眼睛,不满的说:“为什么叫我阿夜,我和你有那么熟吗?”   “你是我的未婚夫,我当然要叫你的匿称了。”由美显然不想在这件事上多做争辩,她抽出一叠资料递给了我,“这是你要的关于上衫的验尸报告。”   我顿时来了精神,捧着资料仔细看了起来。   上衫的验尸报告一共只有三页,大概说的是身体完全没有任何创伤的痕迹,只是体温很冷,血液几乎都冻结了起来,心脏的血色左右相差甚远,左面很红,右边发黑,腹部甚至有轻微的积水现象,死因可以确定为冻死!   “冻死。”   我小声咕哝起来,居然会有这么古怪的事。夏天冻死人也就罢了,还是在我的眼皮底下冻死,而且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有任何头绪。   “说起来,阿夜。”由美温顺的为我斟了一杯茶,“上衫的死,会不会是大井或者三元搞的鬼?最近大井那家伙一直赖在这里不走,而且还不断向下人询问一些有的没的,我还发现他常常徘徊在从前美雪姐姐住过的房间附近,鬼鬼祟祟的不知道想要干什么。   “至于三元就更可疑了,他为了钱,几乎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最近三元集团的财务出了很大的问题,眼看就要破产了,那混蛋一定一天到晚眼巴巴的等着我手里的百分之十三的股票去救急。”   “他们两个确实很可疑。”我不置可否的摇摇头,“但你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在别人的地盘上,让一个人没有任何外伤的冻死?   “验尸报告上说,上衫没有服下任何催眠的药剂,也没有被人打晕,死亡后尸体也没有被移动过,他的客房不是密室,而且他也没有受到拘禁和束缚,像他那样的聪明人,在感到冷的情况下不会大声叫,反而呆呆的趴在床上等着被冻死,难道你不觉得很怪异吗?”   由美的脸色也凝重起来,过了一会儿,像是想起了什么,朝我吐了吐舌头道:“晚饭你要在餐厅吃还是这里吃?”   “就在这里好了。”我低下头继续研究着那份验尸报告。   “那我帮你端过来。”由美无奈的看了我一眼,转身向屋外走去。正当她走到门口时不小心被绊了一下,险些跌倒在地上。   “没什么吧?”我向她望去。   “我没什么,抱歉,让阿夜你担心了。”她转过头向我一笑。   我望着她纤细苗条的背影,突然整个人都惊讶的呆住了。   从以前她的背影就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我在哪里见过,而就在刚才的一霎,那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我的心脏顿时狂乱地跳动起来,声音也激动的变得有点沙哑,我强忍着震撼感,略微颤抖地问:“你和你的二姐恋衣是双胞胎对吧?”   “嗯,我和姐姐是异卵双胞胎。”由美疑惑的点点头,接着补充道:“不过我们长的不太像,而且也没有所谓的心电感应。”   “那她的照片能不能借我看一下?”我吞了口唾沫。   “为什么?”由美惊讶的问。   我直视着她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缓缓说道:“两天前,或许我看到你姐姐了。”   由美震惊地跌坐到地上,许久才喃喃嚷着:“骗人,恋衣姐姐已经死了!”   “死了?”我猛地站起身来:“你怎么知道的?”   她倚着墙,慢慢望向天花板,“根据高桥集团的资讯网,一个礼拜前,有人亲眼见到她跌进了奈良的一个山崖下。”   “一个礼拜前?也就是我和你遇到的那天吗?”   “不错,而且那座山崖也正好在我们遇到的那座民宿附近。”由美嘴角带着一丝嘲讽的苦笑:“哼,那还真是巧合啊!”   我的大脑完全不能接受这些资讯,由美见我满脸的不信,起身拿了恋衣的照片放在我跟前。我看了一眼,身体更加僵硬了,甚至感觉有种刺骨的恶寒渗入了骨髓里。   照片里的恋衣冰冷地不带着一丝俗世的笑容,不,应该说是完全没有表情,只是表情黯淡的坐在镜头前,眼眸中流露着不屑的鄙视神情,她就像在嘲讽似的望着我,不食人间烟火的脸上,似乎萦绕着极度的不耐烦。   虽然表情不同,但我还是立刻就分辨了出来。   这正是我一个礼拜前,在遇到狐狸嫁女时救出的女孩,而且两天前,我还和她一起去拜访过她的祖父高永尾吉,那么真实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一个礼拜前就死掉了?   我不信!绝对不信!   “那人只是看到她掉下去对吧?”我用干涩的声音说道:“有可能她并没有死!”   “不可能!”由美轻轻摇了摇头,“恋衣姐姐的尸体在昨天已经找到了,而且正在运送回本家的途中。”   “怎么会……”我又呆住了。   难道在一个礼拜前我遇到的恋衣就已经死了,一直以来,我都在和鬼在打交道?这实在太过于荒谬了!我用力捶着脑袋,直到由美心痛的拉住了我的手。   “你真的遇到恋衣姐姐了吗?”她温柔的将几近混乱的我拥进怀里。   “我确定自己的记忆没有问题。最近七天里,我确实遇到过恋衣两次。”   “我相信你。”由美轻轻咬住红润的嘴唇说道:“恋衣姐姐不是普通人。她曾经说过,只要是为了高桥集团,就算是变做厉鬼,也会从地狱的深处爬回来。她一定已经回来了,而且就在这栋房子的某个角落暗暗的盯着我们。”   由美变得惶恐起来,她不安的四处张望,神经质的叫着:“我们都会被那个女人杀死,没有人能逃掉……嘿嘿,我那些所谓的叔叔阿姨一定不会失望的。”   她的眼神变得空洞,脸上散发着异样的神色,“他们全都瞒着恋衣姐姐,暗地里做过许多对不起高桥家的事。嘿嘿,他们都会死,都会被恋衣姐姐杀掉……”   在由美混乱的同时,我的大脑反而渐渐平静了下来。   根据从前得到的种种资讯再加上推断,如果恋衣死前真的带着黑匣子,那么任何可能性都会发生。   或许她真的已经死了,她的尸骨在山崖下发臭,而藉由黑匣子的力量,另一个她又重生到世界上。   如果是这样,反而能说明上衫诡异的死因,也只有她的力量才能将一个人在夏夜里冻死在床上。   那个重生的恋衣,她到底会有什么目的?   又是一个无聊的夜晚。   三元烦恼的站在卧室的窗前,点燃一根烟抽起来。   今天樱花银行的人来过了,由于三元集团最近几年连续的财务赤字,已经有两年没有付银行的利息,经过调查,赤字总和已经超过了三千亿日元。   银行判断三元集团已经失去了偿还能力,如果一个星期还不能筹集一千五百亿的融资的话,樱花银行将采取行动,强制对三元集团进行控制,到时候,社长的职务恐怕再也不会是他了。   一般银行对集团进行控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调控融资,将银行的钱融入企业里,这样的企业永远也不会倒闭。第二种是优先转卖,也就是把企业内还有活力和弹性的子公司和产业通通卖出去,然后宣布破产。   看银行的态度,对三元集团采取的行动应该是后者,还有一个星期,三元集团就要彻底完蛋了。   三元狠狠将烟头扔在地上,然后一脚踩了上去。那些女人显然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最近对他也冷淡起来,甚至有些已经开始着急的和他撇清了关系!   那些婊子,她们的一切都是用他的钱买的,现在居然敢这样对自己!   三元用力揉了揉太阳穴。不管怎样,这个礼拜内一定要从高桥由美那贱人手中,把高桥集团百分之十三的股票给挖出来,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他思忖了一会儿,掏出手机,给道上的兄弟打了个电话。   日本是个黑社会团体猖獗的地方,黑社会用公司的名义,明目张胆的做违法的事,甚至和议员勾结,帮助筹措政治黑金,在这样的非常时期,流氓反而是最靠的住的伙伴。   很早以前,三元就想到了一个对付高桥由美的最佳方法——很简单,就是绑架她!   让一个女人开口其实有许多方法,而对那些方法每个流氓都是专家,当然,他们也很清楚事后怎么让那个女人闭嘴。   三元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还有一个礼拜,看来自己的速度要快点了。   突然,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从窗外传了进来,那个声音非常凄惨,就像快要断气时的垂死挣扎。   他皱了皱眉头,是哪个佣人将自己的小孩带了进来?明天一定要将她揪出来,煽她几耳光,然后叫她滚蛋!怎么能任由那些低贱的人骚扰自己,难道没有人告诉过她们,他最讨厌婴儿了吗!   三元恼怒的关上窗户,那令人心烦的声音顿时消失了。他点了点头,慢慢向床上爬去。就在手要接触到床单的一刹那,他整个人全都呆住了。   婴儿的哭叫声又响了起来,而且越来越近,最后开始在房间里不断的回荡。   他感觉身体变得僵硬了,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渗入脊髓,头发几乎都吓得竖了起来。   那个哭啼声似乎带有生命,不断冲击着三元的耳膜,电光一闪,整个房间都陷入了黑暗里。   微风不知道从哪里吹了过来,抚在他的脸上,却有一种割肉般的痛楚。   他痛的想要大叫,张开嘴时才发现声带已经失去了作用,什么声音都不能从喉咙里发出来,甚至,他连让喉结震动的能力也没有了。   他恐慌的睁开眼睛,竟发现自己的眼前,正有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死死盯着他看。   三元不禁打了个冷颤,偏偏脖子也不能动了,只能呆愣的和那双眼睛对视,正对面的眼睛带着一丝冷冷的瞳芒,就像黑夜中的野兽找到了猎物一样,淡淡地透露着狰狞和诡异。   婴啼的声音更响了,几乎就回荡在自己的耳边。   不!那确确实实就在自己的耳边!有什么东西紧贴在后背上,慢慢地,一双稚嫩的小手从身后摸到了三元的脸上。   “爸爸……”耳畔那个婴儿在笑,但声音里却没有一丝感情色彩,僵硬的声调,就像一根冷刺,狠狠的扎入了他的心脏。   “爸爸……”紧接着,许多声音叫喊着从四面八方向他涌过来。就像无数的婴儿在拉着他的裤脚,恳求自己的爸爸抱抱他们。   “难道这些都是自己强迫那些女人打掉的孩子?他们回来找我了,终于全部回来了……”三元满脑子里只剩下这个念头,这也是他最后的一个念头。   多的就像白蚁的婴儿不断地冲向他,然后在他身上狠狠撕咬起来。   黑暗里,寂静充斥着整个房间,只有轻微的潺潺声,那是血流到地上的声音。   三元突然咧嘴笑了起来。“吃吧,我的儿子,还有女儿,把我的肉全都吃下去!”他从手臂上扯下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眼睛死死的凝视着不远处冷漠地注视着一切的那双眼睛。   “谢谢你,原来有生命通过自己延续下去,感觉,竟然那么好……我的孩子,将我通通吃下去,我会永远和你们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了!”   第十章 死的是谁?   “阿夜,三元死了!”   一大早,由美就将我从被窝里拽了起来。   “谁?”   我的大脑依然处于睡眠状态,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三元集团的社长三元耕助啊,那混蛋被人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卧室里。”   由美用力的摇着我,我呆呆的挠了挠脑袋,等意识到那究竟是怎么回事时,顿时彻底清醒了过来。   “具体情况?”   我一边穿衣服,一边散布口臭。   高桥由美捏住鼻子说道:“新闻上虽然只是略微提了一下,但通过高桥家的内线,我得到了一个会让你很感兴趣的情报!”   “哦,说来听听。”   我心不在焉的拿起牙刷漱口,由美从身后温柔地将我抱住,压低声音说道:“据说他死的样子非常恐怖,全身似乎都被某种动物撕咬过,肉被剃的精光,从身体到脚就剩下一副骨架,不过头部却没有任何损伤。”   我用力刷牙的手不由停了下来,“果然够有趣。”   “还有个更诡异的现象!”   由美干脆将下巴倚在我的肩膀上,如檀的吐息吹进我的耳洞里,痒痒的。   “三元死的时候居然在笑,笑的嘴都张开了。三元家的下人说,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他们的少爷笑的那么开心,那种愉悦的表情在他生前都从来没有过!”   “你的意思是说,三元死的那一刻,居然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我吐掉嘴里的泡沫说。   “你这人怎么这么冷淡?”   由美嘟起了嘴,“人家可是好心好意来告诉你的。你以前不是对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很感兴趣吗!”   “现在我也感兴趣!”   我叹了口气,“只是对已经知道答案,而自己又什么都无能为力的事,我不会太热心罢了。”   “你是说……”   由美惊恐地向后退了几步,“这件事也是恋衣姐姐做的?”   “或许吧,除了她,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其他人有能力做到,再加上三元原本就和高桥家有厉害关系。   “他窥视你手里百分之十三的股票很久了,再加上银行最近频繁出入三元集团本部,狗急跳墙之下,他说不定会对你采取不利的手段,你姐姐为了保护你,随手把他干掉也不难想像。”   “不可能!”由美全身颤抖起来,“那女人绝对不会保护我,她恨不得立刻将我赶出高桥家!那个女人,一定在暗地里筹画什么,然后将我们一个一个全部杀掉!”   我苦笑一声,“谁知道呢?一个已经死掉的人,究竟想要干什么,究竟有什么目的?那根本就不是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可以想像到的,唉……”   “对了!”   由美突然抬起头,“恋衣姐姐的尸体明天晚上就可以运回本家,我会立刻要求将她焚烧掉,到时候她就再也做不了怪了!”   “你真的那么恨你的姐姐吗?”我禁不住奇怪问。   “我恨她……吗?”   由美轻轻抚摸着自己绝丽的脸庞,眉头紧锁,流露出十分厌恶的表情。   “那个女人,我恨不得亲手杀掉她,还有美雪姐姐、爷爷、那些只知道趋炎附势的所谓的亲戚,我讨厌,讨厌的要死!”   她的眼神又空洞起来,身体因激动而摇晃。   我一把扶住了她,轻声道:“所以你想亲手将那些讨厌的人铲除掉,然后将高桥集团全部握进手掌里?”   由美猛地抬起头望着我,惊讶的叫道:“你在说什么!”   我缓缓的吸了一口气说:“你最近的一系列活动,已经开始露出目的的端倪了!”   “端倪?我看是你太多心了!”由美满脸的不自然。   “我早就对你说过,不要低估我的智商。”我盯住她的眼睛,她想和我对视,却不由得躲开了我的视线。   “两年以前,高桥恋衣利用手中百分之十三的股权,强行压制了董事会的决议,然后坐上会长的位置,而你似乎也想将这个手法重演一次。”   由美轻轻咬住湿润的嘴唇,“从哪里看得出来?”   “很简单,最近有一个消息在业界里广为流传,似乎许多人都知道了你手里握着百分之十三的股份,我感觉很奇怪,于是稍微调查了一下,居然是因为黑函!”   我笑起来,“我早就怀疑寄到三元家、大井家以及上衫家的匿名信是你搞出来的。虽然你不承认,但从这件事情中可以得到最大好处的就是你!那种同样的匿名信你不但寄给了他们三家,稍后又寄给了高桥集团每个股东手里。   “但是匿名信的可信度很低,我凭什么认为他们会信?”由美跪坐到地上,帮我倒茶。   我撇了撇嘴:“只要看你三个未婚夫急急忙忙赖在本家不走的情况,就算是傻瓜也会知道信的真实度,然后你开始在高桥集团里四处散布你讨厌的人的名单,并说只要自己坐上社长的位置,就立刻指明解雇他们!这样就会造成董事会里的人分散成两派。你讨厌的人会反对你,而自认为不遭你讨厌的人会宣誓效忠你。”   我舔了舔嘴唇再道:“嘿,这真的是个绝妙的方法,整个董事会有五十多名董事,而你又不像高桥恋衣那样被前会长高桥光夫直接认命为继任会长,仅仅凭着手里握有的百分之十三的股票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你需要有人支援你。   “再等到下次董事会议时,你就站出来弹劾现任的社长,要求他自动退职。只要成功了,你立刻就可以坐上社长的位置!”   由美倒茶的手微微一颤,“只是社长的位置吗?哼,我从来就没看上过!”   “难道你想当会长?”我躺到塌塌米上问。   “当然不是。不论这次弹劾成不成功,我都会要求进行股份回收。”   “股份回收?”   我略微有些疑惑:“你凭什么?”   “哼,如果那些老顽固死活不愿意的话,我就以执行理事的身分,宣布发动内部金融调控。”由美冷淡地说。   我顿时从地上弹了起来,“你疯了!这根本就是在引发金融风暴!现在的日本在泡沫经济崩塌后,经济低迷不振,一直都靠国民的存款在支援,如果在这块土地上触发金融风暴,到时候不但高桥集团会完蛋,整个日本,还有东南亚等许多地方,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我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由美的声音渐渐温柔起来,她将头放在我的大腿上,注视着我,“阿夜,你知道阿拉伯人是怎么看世界的吗?他们认为自己居住的地方是世界的中心,所有的白人、黑人、黄种人都是从那里分散向世界各地的。”   “我听过这种说法。”   我叹了口气,“其实反过来想一下,就会发现,其实阿拉伯是世界民族和文化交会的地方。”   由美伸出手梳理起我的头发,“任何事情将它反过来想想,都会有其好的一面,说不定我这么一乱搞,对日本的经济反而是件好事呢。”   “说谎!你根本就是想让自己讨厌的高桥集团,彻底不留痕迹的消失掉。”   “不错,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想这么干了,但一直都没有机会,现在该死的人全部都死光了,没有人可以再阻止我。除了你,阿夜,你会帮我吧?”   “我为什么要帮你?”我诧异的问。   由美淡淡的答道:“因为你是我的未婚夫,也是未来的老公,就算是假的,但你答应过要敬职敬业的干满一个月。在这段时间里,我就是你的小妻子,老公为了自己所爱的妻子,不是应该支持她所有的决定吗?”   “这个说法似乎太偏激了吧?”   我将视线移向窗外,翠绿的庭院里生机昂然。水竹一起一落的敲打出枯燥的声音,整个世界,真的好美……   “阿夜。”高桥由美见我居然发起了呆,突然用力咬住了我的嘴唇,“你会不会帮我?”   “我不答应的话,你会把我先奸后杀吗?”我舔着嘴唇,脸上露出怪异的微笑。   “绝对会。”由美肯定地点头。   “那我还有什么选择,既然生命有危险,再加上这件事似乎又十分有趣。”我顿了顿,扬起头高声道:“我只好答应你了!”   唉,如果真的引发了金融风暴,搞不好我和她会遗臭万年,就此载入史册,被人们永远唾骂下去吧!   不过,我越来越不在乎了,总之,解除诅咒的方法,也遥远的不知在哪个星球上,与其一个人默默地死掉,然后被人无情的遗忘,还不如留下些什么!不知为何,由美的计画深深地吸引住了我,那,实在太有趣了……   夏日的太阳总是落得迟,起的早。   第二天刚过淩晨五点,天空已经透露出朦胧的日光,今天绝对是繁忙的一天。所有的事情都会在今天开始,然后结束。   恋衣的尸体会在下午两点运到,灵堂已经装饰好了,殡仪界的业者也早早忙碌起来,准备迎接尸体。   只要等到尸体告别仪式结束,恋衣就会被送去火葬场烧掉,然后埋进坟墓里,同时,由美准备在葬礼之前,宣布临时召开董事会议。   所有的一切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不论是能见光的事,还是不能见光的事,暗地里,由美已经将会议的所有细节,全都向我核对了无数次,确定不会出现漏洞后,这才松了口气。   我无聊的吃着奶油泡芙,独自待在房间里,等时间一秒一秒的不断流逝。   终于,尸体到了。   站在本家门口,遥望着恋衣的尸体慢慢靠近,突然由美紧张起来,她喘着粗气,脸色也不知何时变得煞白。   “阿夜,不知为什么,我好害怕!”她紧靠着我,将我抓的死死的,就像一松手,我就会从她的生命中永远的消失掉。   “或许你的潜意识里,还是爱着自己的姐姐吧。”我安慰道。   “不对!”   由美摇了摇头,“一看到那口棺材,我就有种怪异的感觉,我觉得,我就快要失去你了。”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越抬越近的棺材,终于全身一软,倒在了地上。   “这小妮子的身体是不是有问题?”我略带着歉意向左右鞠了一躬,然后抱着她回了卧室。   “对不起,阿夜,又让你担心了。”由美苦笑着凝视着我,眼神不由痴了起来。   “你究竟是怎么了?想喝点什么吗?”我纳闷的问道。   她却紧紧的抱住了我的手臂,轻声哭泣着:“姐姐!是恋衣姐姐,她一定会回来,然后把你从我的身边抢走,我感觉到了,她就在附近!”   “傻瓜。”   我轻轻捏住她的鼻子:“我答应过做你一个月的未婚夫,只要时间没到,谁也别想把我赶走。”   由美用双手挽住我的脖子,神色黯淡起来,“你对我那么好,只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协议?难道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哪怕只有一丁点儿?”   我默然,没有回答。   奇怪,今天的她究竟是怎么了,居然会变得这么古怪?   由美突然笑了起来,大声的笑,笑的十分刺耳,“骗你的,像我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学会什么叫感性,我只是想看看你尴尬的样子。”   “是吗?看来我又被你耍的团团转了。”   我的脸上堆砌起一层称为愠怒的表情。   “不和你闹了,我要去召开董事会议。”由美吃力的撑起身体,她背过身向门走去。就在她正要伸手开门的一刹那,所有的动作全都唐突的停止了,她猛地后退了几步,恐惧地死死盯着门的位置。   然后,门被人推了开来。   一个轻柔、但却冰冷的能将身体冻结的声音,传了进来,“由美,我回来了……”   接着,一个女孩出现在我们眼前。   她穿着淡蓝色的针织套裙,不食人间烟火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我揉了揉眼睛,当确定眼前人的身分后,身体顿时僵硬起来。   是恋衣,她,带着她的尸体一起回来了……   “姐姐!”   由美惶恐的躲到我背后,煞白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恋衣缓缓地向前走,然后向我伸出手来,我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几步。   恋衣的神色有些黯淡,她苦笑了一下,冲着自己的妹妹说道:“由美,你过来。”   “不要!姐姐一定会杀了我。”由美紧紧的将我抱住,大声喊道。   恋衣摇了摇头:“我不会伤害你的,由美,你真的那么恨高桥家的人吗?”   “对,我恨你们!我要你们全部都死掉!”   由美惊恐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诡异。   “所以你开车将爷爷撞成植物人。”恋衣顿了顿,“然后又毒死了美雪姐姐?”   我惊诧的转头望向由美。   只见她的脸抽搐着,全身都在颤抖,最后神经质的说道:“不错,都是我干的!他们通通都该死!爷爷,还有姐姐,全部都只疼你,从来就没有人关心过我,只要有你在,我什么都得不到。我恨你!从小就恨不得你死。”   “由美……”   恋衣的眼角渗出了泪光,她用沙哑的声音柔声说:“安息吧。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你不用再继续痛苦下去!”   我眼看不妙,立刻挡在了她俩中间,高声道:“你在说什么?应该安息的是你,恋衣,你已经死了!”   恋衣没有理会我,她走到由美的面前,眼睛一眨不眨的凝视着她,缓缓说:“由美,仔细想一下,那天在山崖上的时候,你抢了黑匣子然后想将我推下去……自己却失足掉下了山崖,由美,你已经死了……”   这句话就像惊雷一般,震撼了我的大脑。   我猛地转过身,眼神呆滞的望向由美。   由美全身僵硬,她将身体蜷缩起来,用力的咬着手指。   她抬起头,用愤恨的眼神狠狠的盯着恋衣:“我不信!我明明已经把你推了下去,怎么死的反而是我?我不信!绝对不信!”   “由美,你究竟还在留恋什么?”恋衣叹了口气,怜惜的问。   “是你!从小你就夺走了我的一切!现在我刚刚才得到幸福,你又出现了,我绝对不会让你把阿夜带走,他是我的——”   由美突然站起来,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向恋衣冲去。   就在我来不及反应的一刹那,由美却被打倒在地,那个冲进来的男人恶狠狠的站在她跟前,怒吼道:“原来是你杀了小雪!那么温柔的小雪,那个我一辈子最爱的女人,你居然杀了她!”   是大井,他夺过由美的水果刀,一刀又一刀的刺在由美的腹部,“你杀了她,我就杀了你!你给我去死!”   我完全被眼前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给惊呆了,什么事也做不了,只是愣愣地呆站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   由美惊讶的看着自己胸口的大洞,洞里什么都没有,也没有鲜红的血流出来,只有一个洞,透明的洞,透过那个洞,甚至可以看见身子下的地板。   “阿夜,救救我……我没有死,我真的没有死!”她痛苦的向我伸出手来,一边喘息着,一边流着泪。   我不忍心地伸出手去,却被恋衣一把拉住了。   “阿夜,为什么不救我?难道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好痛苦,我的心脏好痛。阿夜,我爱你,从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很爱你……你是我的,就算恋衣姐姐也不能把你从我身边抢走。”   由美抬起头,她全身变得黯淡起来,越来越淡,最后在痛苦的哭喊声中化为飞灰,永远的消失在了这个疲倦的世界上……   人类,真的是既疲倦又忙碌的生物,但就是这样的生物,又有几个知道生存的意义呢?   或许人生最可悲的事情,就是明明已经死了,自己却不知道,依然带着生前的愤恨和痛苦,继续活在以前的生活中,然后继续痛苦下去……   永远的痛苦下去……   然后在某一次痛苦之中飞灰湮灭。   那是自虐,还是可悲呢?   尾声   在抬回来的棺木中,放着的确实是由美的遗体,恋衣默默站在妹妹的灵堂前,只是站着,从下午一直站到夜晚降临。   “吃点什么吗?”我走到了她身旁。   她摇摇头,没有言语,甚至没有看我一眼。   我叹了口气正准备走开,却被她拉住了。   “陪我四处走走好吗?”   她说完,便迳自向花园走去。   “这个花园是由美最爱玩的地方。小时候她常常编花环给我戴,虽然我不能流露出表情,但却非常高兴,真的很高兴!”   恋衣的声音低沉起来,“但我实在太笨了,居然一直没有看出由美隐藏在心底的怨气,不然就绝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   “谁知道呢?”   我疲倦的叹了口气,“就算你发现了又能怎么样?你能做一个称职的好姐姐吗?又或者你那些势利的亲戚又会重视她吗?说不定结局会更糟糕!”   恋衣轻轻靠在我的身上,“或许高桥家真的被诅咒了吧,自从得到黑匣子以后,虽然变得有钱有势,但每一代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而剩下的人也只能不断地在痛苦中沉浮,终有一天会掉入孽海,被痛苦所淹没,永远也爬不起来。”   “那你呢?你不是拥有预知的能力吗?你能不能看到自己的命运?”我问道。   恋衣摇了摇头。   “我看不到,或许在某一天,我会静悄悄地死在某个地方吧,然后曝尸荒野,被野兽将身上的肉一口一口全部咬下来,那是我想得到最好的死法。”   “你这人太悲观了。”我说。   “或许吧!”   她蹲下身,摘起一朵花道:“从小我就被培养成为黑匣子的继承人,也相对的,我的脸上失去了所有的表情,没想到从黑匣子的束缚里解放出来的原因,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妹妹。   “其实在很早以前,我就发现由美有意无意的接近黑匣子,但我没有阻止她,当时只是愚蠢的认为,黑匣子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应该不会对她造成危害。   “可是我错了,大错特错!黑匣子的怨念会将人类的负面影响无限的扩大,甚至将本人吞噬掉,由美就是因为过于频繁的接触到黑匣子,才会变成今天这样!”   “那个黑匣子里,装的是你曾祖母高桥贞子的头盖骨吧?”我淡淡地说道。   恋衣看了我一眼,“你是什么时候猜到的?”   “几天以前。”我大为疑惑,“既然是你的曾祖母,为什么她会害自己的子孙?”   恋衣勉强的笑了笑,“不错,那或许并不是曾祖母的本意,又或者她也是身不由己,毕竟她已经死了,黑匣子可以将精神力数百倍的放大,但那种力量不是人类该拥有的,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   “而且,那东西真的只是放大了精神力吗?力量放大的同时,或许隐藏在死者大脑中的负面情绪也被增强了。   “那种情绪不断影响活着的人,让他们看到幻觉,感觉到许多本不应该注意的细节,然后那些人便会发现自己活了一辈子,其实根本就是碌碌无为的虚度时间。在生无可恋的情况下,他们自杀,或者去杀别人。”   “嗯,确实如此。”   我回忆了一下最近发生的事情,大为感叹的点点头。   “我知道你还有许多疑惑想要问我,不用客气,尽管开口好了。”她用无神的眼睛望向远处。   我抬头看了看无尽的夜色,将脑中长久以来的疑问整理了一下,问道:“究竟狐狸嫁女那天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面前?”   恋衣淡淡说:“我是为了去追由美。她抱着黑匣子掉下山崖后,我就感觉黑匣子在那一霎间被启动了。   “我顿时知道大事不妙,没发现自己已经死掉了的由美,会干出什么事情,是我无法猜测的,所以我只好跟在她身后,却眼睁睁的看着她被狐狸嫁女的队伍抢走,然后我就遇到了你。”   “真的有狐狸嫁女?”我的眼睛睁的斗大。   恋衣却不置可否的说:“不知道。或许那真的是狐狸嫁女,又或许只是由美的臆想,藉由黑匣子让我们产生了幻觉。”   “你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我不满地撇撇嘴,“那天晚上我晕过去以后,怀里原本是你的,怎么早晨一起来就变成了由美?”   “很简单,追我们的那个黑影就是由美,是我把她塞进你怀里的。”   我突然恍然大悟,“那天将我打晕的也是你?”   “不错。”   恋衣的脸上丝毫没有愧色,“我看见你身上居然也会有黑匣子,一时好奇之下本想拿回去给曾祖父看看的,结果还没拿到,由美竟突然醒过来,她疯狂的想要杀掉我,我只好逃掉了。”   “你居然不顾我的死活,好歹我还救了你!”我气恼的叫起来。   恋衣淡淡说道:“复活过来的由美似乎有精神分裂现象,一边是平常的她,一边却是被黑匣子的怨气侵蚀,变成了针对高桥家复仇的厉鬼。”   “那她为什么要杀掉上衫和三元?”   “那只有由美自己才知道了,或许那两个混蛋臭男人曾经对她做过什么吧。”   “那由美的奶妈呢?也是她杀掉的?”我疑惑的问。   高桥恋衣“嗯”了一声:“其实小时候,由美的奶妈对她并不好,常常将在爷爷那里受的气出到她身上。殴打她,甚至踢她,这也是我不久前才知道的。”   “不可能,再怎么说,由美也是高桥家的千金!”我大为惊讶。   “千金?”恋衣苦笑起来。   “在上流人士的眼里,只有两种人,一种可以利用,就尽量去讨好她,让她认为全世界都绕着她在转;”第二种没有任何价值,那样的人对他们而言,就是垃圾,对待垃圾还有什么好说的,不扔掉就已经很有良心了,她的奶妈似乎也是这种人,而且还很清楚就算将由美打的半死,也不会有人理会。“   我呆呆的望着满园盛开的鲜花,许久也不能言语。   “所以,由美才会恨高桥家所有的东西,不论是人,还是集团,她都恨不得全部毁掉。”   恋衣顿了顿,神色黯然道:“或许她遇到你,和你相处的那段时间,才算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吧。只可惜你出现的太晚了,真的太晚了……   “不过,谢谢你。”她用那一滢清潭似的双眸望着我。   “谢我什么?”   “谢谢你对由美所有任性的要求都接受了,就算那个会引起金融风暴的危险计画,你也勉为其难的去支持她。”   “你似乎误会了什么。”   我转头回视她,“我是真的对她的计画很感兴趣,也是真的会去帮她。如果你当时不出现的话,今天晚上恐怕已经有许多人因为股市暴跌而跳楼了!”   恋衣的脸上顿时露出惊愕的表情,她呆呆的看着我,确定我并不是在说笑后,这才苦涩的笑了一下:“看来你也是个危险的人物。”   “你不也一样吗?”我回敬道。   她叹了口气:“我发现了一个或许能够消除诅咒的办法,你要不要知道?”   “你真的知道?”我立刻精神大增,高声问。   恋衣点点头,轻声说:“诅咒原本就来自于黑匣子的怨念,只要将怨念消除掉,诅咒自然就消除了。”   “那究竟该怎么去消除它的怨念?”   “只要将它们拿到神社供奉起来就好了。”   我白痴似的张大了嘴巴。“就这么简单?”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太多复杂的事,只是人类将它们想的过于复杂了。”恋衣娇叹一口:“等那些黑匣子的怨念全都消失的时候,我再将它们还给你吧。”   “敬谢不敏了!”   我急忙摆手道:“还是送给你做个纪念,也不枉我们相交一场。”   恋衣看着我尴尬的表情,突然微微一笑:“曾听你说过,福来友吉博士的两个助手后来回到了家乡,干了一些令你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对吧?”   “不错,难道你有线索?”   “我知道一些事情。就在福来博士找到长尾郁子做意影试验的过程中,陆平和郁子疯狂的相恋了,陆平要求她和丈夫离婚,然后和自己永远的生活下去,但当时已经是法官妻子的郁子却很清楚,自己的丈夫为了面子,绝对不会离婚,在那个封建与现代交界的时代里,丈夫的话就是一切。最后,他俩想出了一个可以永远在一起的办法。”   “什么办法?”   “两人一起自杀!”   “郁子,你决定了吗?”在一个黑暗的房间里,四十岁的长尾郁子和三十六岁的陆平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平,我比你大很多,就算这样的我,也值得你为我死吗?”长尾郁子有些忧郁。   “当然值得!”   陆平温柔地注视着她,“既然我们活着就会被人阻扰,那就一起死好了。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一起上天堂,一起过奈何桥。当然,我们绝对不喝那碗孟婆汤,我要一直记着你,就算轮回转世后也能记得你,然后将你找到,娶你……”   “但如果硬要我们喝孟婆汤呢?”   “那我们就在孟婆的脸上狠狠踢一脚。”   长尾郁子呵呵笑着,傻笑。   然后,将装了毒药的瓶子举起来。   “那我要喝了。”   “嗯。”   “陆平,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对吧?”   “当然会,就算你一个人死掉,我也会让你活过来,然后我们一起再死一次……”   “长尾郁子和陆平在实验室里自杀了,但陆平却并没有死,他醒过来后才发现,原来郁子在他的瓶子里装的,只是加了安眠药的普通药剂。   “女人是不会希望自己一心爱着的男人死掉的,就算自己一个人孤独的走在黄泉路,永生永世的被寂寞煎熬,也要让自己所爱的人永远活下去。”   恋衣的眼中泛着泪光。   我淡然笑了,“只是那些可悲的女人却从没有想过,男人也是一样的心情?自己所爱的人先一步走了,在这个世界上剩下的就只有无尽的痛苦和煎熬,那样的人生还有什么幸福呢?而活下去,又有什么快乐呢?”   高桥恋衣看了看我,感慨道:“是啊,人类就是这么奇怪。陆平后来那些古怪的举动,甚至不惜一切制造出黑匣子,或许他的愿望,就是想让长尾郁子复活吧!”   她舔了舔嘴唇又道:“长尾郁子死后,他的丈夫为了顾及面子,就宣称因为试验失败,自己的妻子原本就很严重的心脏病变本加厉,郁子承受不了舆论的压力,最后心脏病突发而亡。哼,真是讽刺。”   我的眼神迷茫起来。   “陆平那个可怜虫,或许直到现在,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拼命的研究着让自己所爱的人复活的方法吧……如果找不到,他会一直找下去,永远的找下去。”   不过,关于黑匣子的一切,对我而言,已经完全结束了。   参加完由美的葬礼,我乘飞机回了国。   飞机渐渐地拔高,然后彻底离开了这个岛国,就在穿入云层的一刹那,我看见了一个倩影,是由美。   她含笑的望着我,不断地向我招手,似乎想要我陪着她一起离开这个世界。   我傻笑着从座位上站起来,冲着窗外一个劲儿的挥手,云如轻纱般萦绕,然后被机翼   刺破,向远处流去。   “阿夜,我爱你。你爱我吗?”   “不知道。或许有一点吧,只是,我们相遇的太晚了……”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6 风水(上)》夜不语   文案:   沈科的本家修建了一座水池后,竟牵连到突然清醒的疯子自杀、上百条锦锂无故死亡、向后仰望的铜狮子突然转望地下……   随著沈科回本家游玩的夜不语,一脚踏进这些离奇古怪的事件中,甚至遭到欲以“人”为养分的植物侵袭……是什么东西不安分的蠢蠢欲动著?而这一切当真与被破坏掉的“风水”有关吗?   “你们给我看清楚,ABCD四点上,分别站著,我、沈雪、沈科和徐露。当我走到B的位置,A就自然空了出来。接著沈雪走到C,沈科走到D,而徐露则来到了根本就没人的A位置,既然没人,她当然也不可能拍到谁的肩膀。顺推过来,也根本不可能再有人去叫醒我,但我们却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游戏,完成了……”   一股阴寒不由得从所有人的脊背上冒了出来。沈科直吓得头皮发麻,他恐慌地一字一句说道:“那究竟徐露拍到的是谁?又是谁叫醒了你?”……   前言   所谓风水,又称“堪舆”。   “堪”原意为地突,亦即是指地的高处,以之代表地形;而“舆”是古人对车的称呼,又有地之负载万物如大舆之意,故“舆”是假借以代表地物。   因此,“堪舆”就是研究地形、地物的一门学问。   而现在人们口中的“风水”,俨然已经变成了一种文化象征。   不过看完这个故事,或许你会对风水这种玩意儿,有另外一番不同的认识……   嘿,有些东西,真的是由不得你不信的。   引子   “脸呢?我的脸呢?为什么镜子里我什么都看不见?”   夜了,喧闹了一整天的老宅安静下来。   西厢的一间卧室里,门窗紧闭着,昏暗的光芒摇烁不定的从一根蜡烛里散发出来,光芒很冷,冷的让人发抖。   一个年轻的女人正就着这黯淡阴冷的光线,坐在一面大镜子前,她惶恐地拼命抓着自己的脸,一边大叫,一边惊惶失措的望着镜子里边的自己。   镜子里的她十分漂亮,鲜红色的旗袍合身的包裹着胴体,凹凸有致的丰满身材,随着自己的动作柔软而又诱人的扭曲着,只是她的脸上带着不合时宜的恐惧,那种从骨髓里透露出来的恐惧,似乎在她绝丽的脸庞上凝聚到了最高点。   “我的脸呢?脖子!脖子也不见了!”   那女人的声音更高了,原本清脆悦耳的声音里,开始夹杂着绝望。   她对着镜子不断抚摸着自己的脸和脖子,却丝毫没有注意,整个屋子已经变成了诡异的血红色。   蜡烛依然在燃烧着光芒,而光芒也依旧昏暗,只是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整个屋子里散发开来。   那东西带着一股冰冷阴寒的触觉,弥漫在这个偌大的空间里,悄悄地、无声地,将这栋古老的宅子笼罩了起来。   原本散发著令人厌恶的橘黄颜色的蜡烛,无风自动,火焰微微一摇动,光芒居然亮了起来,但颜色却突然变了,变得一片血红。   而且那种诡异无比的血红色还在不断地变深,越来越深,甚至将那女人身上的旗袍,也映的越发红起来……   女人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她猛地全身一颤,缓缓转头向后望去。顿时,还来不及轻微的张开檀口发出惊叫,她的头连着脖子已经从身体上飞了出去。   血,染红了整个房间。   那女人看到的这个人间的最后一个景色,居然是红。   血色的红。   第一章 跳楼   “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跳下去了!”   “我看到她的样子了,她死了,死了……”   “你们好狠!骗我!所有人都骗我!她已经死了,我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下了长途汽车刚走不远,就听见头顶闹哄哄的,徐露抬起头刚想要向上望去,就听到“唰”的一声,有个黑影从上边飞快的掉了下来。   那东西狠狠地摔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闷响。   徐露呆站在原地,混乱的大脑一时无法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迟钝的举起双手,眼神呆滞的望着自己满身的血迹。   就这样不知道呆了多久,终于一声足以刺破耳膜的尖叫,从她纤秀的嘴里迸了出来。   这一幕发生的原因,还要追溯到两天以前……   许多人都说过,“得到了就要珍惜,不要奢求太多”,但似乎又有更多的人说过,“没有欲望的人生,是绝对不完整的”。   其实谁对谁错并不太重要,生活就如同一条素描纸上的曲线,你永远也不要奢望它,可以像直线或者两根平行线一样中规中矩。   脑子里产生这份感悟的时候,我正百无聊赖的坐在“Red Mud ”里,一边喝咖啡,一边和沈科、徐露这两个同样无聊的人打“斗地主”。   “小夜!”沈科大叫一声,用哀怨的可以杀人的眼神,死死盯着我,“明明小露才是地主,你跟我抬什么杠!”   “抱歉,我一时给忘掉了。”我满脸讪笑的将手里的牌丢出去,说道:“好不容易才熬到暑假,怎么感觉越玩越无聊了?”   徐露深有同感的叹了口气。   我抬起头,满脸希冀地望着他俩,说:“两位帅哥美女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再这样待下去,恐怕我们不在家里给闷死,也会被无聊的气焰给压碎掉。”   沈科突地眼睛一亮,嘴角露出一丝若有所思的窃笑,说:“不如到我的老家去渡假好了。”   那家伙压根就当我不存在似的,不断用眼角瞟着小露,见她没有做声,立刻又煽情的说道:“虽然远了一点,但那里有山有水,什么瀑布啊、索桥啊,一应俱全,绝对比某些风景名胜区更带劲儿!”   “真的?”徐露眨巴着大眼睛,看来是有些心动了。   “绝对是真的!”   见自己的说词有戏,沈科那家伙更来劲了,嘴角不断翻动着,滔滔不绝的介绍他老家的好处,说的就像教科文的世界文化遗产那些诸如此类的风景观光地,都根本不配和他口中的老家稍微拿来比较,不但喷的我一脸口水,更把徐露给唬的一愣一愣的。   “好,就决定去你们那里。”我恼怒的拿纸巾用力抹着脸上的口水,狠狠在桌子上敲了一下。   沈科被吓了一大跳,满脸诧异的望着我,古怪的眼神,似乎像是在向我诉说着什么很深的抱怨,就像我根本就是多余的万度大灯泡一样。   我冲他嘿嘿地笑了起来,还没等他在我的视线里冻成冰雕,已经一把将他拖进了厕所里。   然后,在我温柔以及不太温柔的拳头慰问下,两天后,我们三人就搭上了去古云镇的长途汽车。   俗话说好事多磨,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感叹这里清新的空气,却飞来横祸,上演了开头的一幕。   徐露的尖叫足足持续了两分钟,我被她发出的音波震的头晕脑胀,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我舔了舔略微干涩的嘴唇,飞快走到跳楼者跟前检查起来。   那是个男人,一个似乎并不年轻的男人,穿着洗的已经发白的中山服。   只见他以一种极为古怪的姿势躺在地上,四肢给人一种软绵绵的感觉,不用接触也可以发现,里边的骨头已经断裂开了,大量的血溅了一地,根本就像是血包爆开了一般,两三米之外的地方也被染的一片鲜红,那人头部的地方更是白花花的一片,那是,脑浆……   我强忍着想要呕吐的冲动,缓缓转过头沉声道:“他死了。”   徐露苦着脸,一副想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立刻拍了拍沈科的肩膀道:“你带小露找地方洗个澡,再把衣服换了,我在这里等你们。”   还被眼前的状况吓得发愣的沈科,立刻醒悟过来,他点点头,也没有多说什么,拉了徐露,向附近的旅店跑去。   我轻轻吸了口气,抬头向上望去,那男人是从七楼上跳下来的,估计是头先触地。只是有一点很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出血量?   一般跳楼死掉的人,最多不过七窍流血罢了,就算是头爆开,血也没可能会流到眼前的这种程度。   不知谁打了报警电话,不一会儿,镇上的员警就蜂拥赶到。   原本这里就只有巴掌大个地方,镇上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长年连小偷都逮不到一个,警局一听到出了命案,还不激动的将所有人都派了出来。   那些年纪稍轻的员警听周围的说是自杀,虽然略微被打击了一下心情,但还是个个都精神奕奕的,满脸兴奋的样子。   开玩笑,是自杀耶!而且还死了人!   这可是古云镇十多年来最大的案子。   警局局长亲自拿着笔和纸给我做笔录,我满脸不悦的将刚才看见的事说了一遍,然后顺带将出血量异常的事情告诉了他。   那局长的精神顿时昂奋起来,问道:“你是说这个自杀案有疑点?”   我点点头,指着那个死者说:“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看得出来,他的血实在喷的太多了!”   局长心不在焉的用鼻腔放出几个“嗯”声,一挥手,吩咐下边的人,将尸体抬上了警车。   “非常感谢你的热心帮助。”他用力搓了搓手,一边看着我,一边用高昂的声调说道:“不过这位小先生,你看起来很眼生,不是本地人吧?”   “嗯,我是来这里旅游的。”   “原来是游客!”局长热情的将我的手握住,“我叫沈玉峰,叫我老沉就可以了。古云镇可是好地方,山明水秀,可惜就是没什么外人来,您回去后,可要给我们多多宣传一下。”   “一定,一定!”我顿时苦起了脸。有没有搞错,怎么老感觉这局长的性格,似乎很像某个讨厌的家伙。   “小夜,我们好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沈科拉着徐露的手远远向我喊道。   那局长一听到沈科的声音,立刻转过头眯着眼睛望过去,然后又露出了不符合年龄的灿烂笑容。   “哈哈,这不是我那可爱的侄子吗?原来你是小科的朋友啊。”   果然如此!我用右手捶了捶左手掌,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神色,也只有跟沈科有血缘关系的人,才会有他那种白痴性格。   突然想到了什么,脸上的苦笑顿时变得更加苦涩了,我脸色煞白,几乎想要抱着头大叫,抒发出自己十分混乱的情绪。天哪,一个沈科已经够了,如果变成一堆沈科,那我还不疯掉?   脑海猛地闪过了一个画面,我坐在一个偌大的客厅里,而身旁围着的都是沈科,他们三五成群的,互相唧唧喳喳的说个不停,而我就像个白痴似的发呆,大脑不知已经神游到了哪个星球上……   汗颜呀!太可怕了……   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心里暗自盘算,是不是应该趁现在思维还算正常的时候,打道回府算了。   沈科在旁边用力拉了我一下,说道:“小夜,你还在发什么呆啊!快上车,我舅舅要送我们去本家。”   我迷迷糊糊的和他们上了车,等车开动了,这才反应过来。   我绝望的打着车窗玻璃,心里在流泪、在叹息……   唉,看来又有劫难要开始了!   一路无语。   警车在颠簸的山路上行驶了一个半小时,终于停在了山腰的一个空地上。   “到了。”沈科的舅舅沈玉峰跳下车,怀念的四处打量着,说:“有五年多没回过本家,没想到这里还是老样子。”   “这里就是你家?”   我扫视着四周,用怀疑的语气问身旁的沈科。   只见附近只有一片两百多平方米的空地,再过去就是高大的树林了,宽阔的视线里,居然看不到任何房屋的迹象。   “跟着我走。”沈科神秘的冲我们眨眨眼睛,迳自向前方的树林走去。   刚走到空地的尽头,眼前突地豁然开朗,一条宽敞的用褐色烧砖铺成的路,猛然跃进眼睛里,顺着路继续向前方望去,大概五十米的远处,耸立着一栋气势磅礴的大宅。   那大宅依山而建,看起来似乎已经有很大的年岁了,原本金碧辉煌的琉璃瓦,早已变得十分黯淡,但是却不会让人觉得萧条,整个宅子反而因长久的岁月,呈现出一种极有韵味的和谐。   就像树叶原本就是树林的一分子那样,老宅完全融入了高耸的古云山浩瀚深幽的气势里,仿佛它原本就是古云山的一部分,不曾分开,也绝对不能分开。   高大的院墙顺着山势,就像伸着懒腰的婴儿双手一般,远远的向古云山上延伸,一直升进雾气蒸腾的云里。   沈科得意的看着被眼前的景色震撼的如同白痴的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深深吸了口气。   “我的妈,这也太大了吧!”   依依不舍的将视线收了回来,看看右边的徐露,只见她眼神呆滞,瞠目结舌,依然死死盯着眼前的大宅看,秀丽的脸上全是惊耳骇目的样子,哪里还有从前那种淑女形象。   “没想到,你这家伙居然还是大富之家的出生。”我干咳了几下,用沙哑的声音说道。   不过越想越气,接着,我狠狠的在沈科满是肥肉的屁股上踢了一脚。   “靠,你小子还一天到晚在我们面前装穷,守财奴!”   徐露回过神来,听了我的话,也是大为不满的瞪了他一眼。   沈科那家伙满脸的得意之情,顿时化为了满腔的委屈,那种变化之迅速,足以令人感叹造物主的鬼斧神工。   他哭丧着脸解释道:“我家在本家可是一分钱都没拿到……”   原本静静站在一旁的沈玉峰,这时也忍不住逗趣起来,说道:“别听那浑小子说胡话,这一代的沈家人丁单薄,小科算的上是长孙了。再过十多年,等老祖宗上天以后,整个沈家就是他做主了。”   听着我嘿嘿地怪笑着,摩着拳头向他走过去,沈科害怕的大叫起来:“舅舅,你这个混蛋王八蛋,小心我到老祖宗面前告你的状。”   沈玉峰的脸色顿时阴沉起来,他鼓着眼睛望向自己的侄子,一扬脖子道:“我从小就没怕过那个老不死的。哼,当年他把我赶出门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顾念过旧情,我还用怕他什么!”   “老舅……”   沈科意识到自己碰触到了舅舅的禁忌,脸上少有的闪过一丝愧色。   “哈哈,过去的事,算了,不提了。”沈玉峰又露出满脸灿烂的笑容,冲我们一招手,提步向前走去,说:“不要让客人等太久,我们先进去吧。”   “看来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   我和徐露对视一眼,低声嘀咕起来。   徐露无奈耸了耸肩,好奇的问我:“我倒是很好奇,整个沈家到底有多大?”   “我怎么可能知道,估计至少也有好几百亩吧。”我随口说。   “错了!哪有那么少。”沈科凑过头来接嘴道:“沈家大宅一共占地一千三百三十三亩,在全盛时期有超过三百户,将近四千人住在这里,不过现在也就只剩下不足一百人了。”   “天哪,一千三百三十三亩……那根本就是天文数字!”我和徐露异口同声的惊叫起来。   我的大脑更是飞速运转,迅速将这个资料变为了经济资讯。   “以前的一亩地就是六百平米,一千三百三十三亩,少说也有七十九万九千八百平米,按照附近商人的最低收购价格,每平米三百五十元,那么你们家至少价值二亿七千九百九十三万。   “以人头平均来算的话,每个人至少也可以分到接近三千万的钜款!沈科,你小子居然是千万富翁!”   沈科撇了撇嘴道:“沈家还没有穷困潦倒到要靠卖房子生活吧,就算到了这种地步,恐怕谁要敢提出卖房子,老祖宗绝对第一个收拾他!”   说话间,我们穿过大门,走进了这个历史悠久的庞大宅子里。   刚走了几步,我又禁不住大声赞叹起来。   宅子里的一草一木似乎都经过精心的设计,不论是花坛的位置,上边盛开的紫色不知名小花,还是花坛旁的高大桦树,所有的一切,都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就像自己的身心也融入了这个和谐的小天地里,再也分不出彼此。   而前园正中央的那口铜烙的大狮子,张牙舞爪的矗立当前,更让人不由得精神一震。   不过,奇怪的是,那口狮子,并不像往常看到的那些一般的石狮子或铜狮子一样,昂首挺胸的望着前方,而是用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警戒的眼神,直直的回过头望向山顶的位置。   我不禁大为好奇,指着那口狮子问沈科:“这个狮子的样子,有什么寓意吗?”   “我不知道。”沈科皱着眉头看了狮子一眼,“听老祖宗说,这口狮子在他出生之前很早就有了。   “据说,我们沈家大宅里,神态不一的狮子共有四十九个,不过每一个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全都用十分戒备的眼神望着山顶的方向,但就是没人知道为什么。”   “可是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狮子向前,示意财源广进,源远流长,代表着富足和顺利,我倒是从来没有看过,甚至没听过摆放在前园的狮子竟然往后望的!而且那副表情还那么古怪。”   “小夜,不是我说你,你恐怕是怪异的东西遇到太多,弄的现在只要一不符合你所谓的常识,你就会疑神疑鬼的认为有问题。”沈科大声嘲笑着我,还不忘了向身旁的徐露眨眨眼睛。   徐露那小妮子,立刻附和地大点其头。   哼,还真是没有主见!   我略微恼怒的哼了一声,一边走,眼神一边向四周不断打量。   又向里走了几个院落,虽然每个院落的景色都大相径庭,但是院子正中央,几乎都有一个一人多高的铜狮子。   而且,那些形态各异的狮子,果然无一例外的,用形态十分逼真的威吓眼神望着山顶,那种龇牙咧嘴、略带诡异的神色,令我的好奇心大炽。   “现在的沈家还有多少户人?”我没话找话的顺口问。   沈科低头想了想,回答:“大概还有二十多户,不过全都集中住在靠近大门的几个院子里。”   “那后面的院子就这么荒废着没人住?”徐露十分惊讶。   沈科笑着点头,说:“沈宅后边的三十多个院子因为荒废太久,所以全都封了起来,几乎有一百多年没人进去过了。”   “太浪费了,这么大的地方!”徐露一脸惋惜的说。   我嘿嘿的笑起来,用暧昧的眼神看着她说道:“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小露你嫁给沈科那小子,然后每年生一个孩子,生到四十岁再收手,那么少说也能帮沈家增加二十多个新丁。哈哈,要不要考虑一下,沈科可是千万富翁哦!”   只见沈科眼睛一亮,脸上顿时浮现出愣愣的傻笑。   徐露也笑了起来,她开心的露出自己洁白健康的牙齿,然后一口咬在我的手臂上,看着我痛的几乎要跳了起来,这小妮子才心满意足的舔了舔嘴唇。   “哼哼,小夜。”她气冲冲的说:“本美女不发威,绝对不代表我温柔,现在先要你点利息,下次再敢乱说,我就连本金一起拿回来!”   我苦着脸用力的揉手臂,抬头正好看到沈科一脸的贼笑,于是气不打一处来的我,立刻找到了出气筒,右脚一弹,脚尖正好和他弹性十足的肥屁股,再次做了温柔的亲密接触。   那小子立刻以脸朝黄土、屁股高高撅起的姿势倒在了地上,那副狼狈的样子,直看的我们三个指着他一个劲儿的狂笑。   就在这时,一阵吵闹声从右边的院子传了过来,沈玉峰皱了皱眉头,示意我们一起过去看看。   刚走进去,我们顿住被眼前那个怪异景色给唬的停住脚步,呆呆愣在了原地。   第二章 水池   我曾经历过许许多多怪异莫名的事情,也曾见识过许许多多诡异的事情,但却还是被惊呆了。   眼前的景色说不上诡异,但却绝对怪异,因为偌大的院子里密密麻麻的摆满了鱼,大概有三百多条,有些已经开始腐烂,发出阵阵恶臭。   我低头看了一眼,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是观赏用的锦鲤。”脚下正好有一条刚死掉的鱼,我顺手将它拿在手里,仔细地打量着。   “是一般的红衣锦鲤。”沈科也清醒了过来,凑过头看了一眼判断道。   我摇了摇头,指着泛着惨红色的鱼身上那些黯淡的纯黑色斑纹道:“这条鱼身上有红黑两种显眼的斑纹,应该是墨衣锦鲤。”   “喂!现在可不是你们卖弄学识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徐露极为不满的嚷嚷道。   突然,她在地上看到了什么,眼球几乎都激动的凸了出来,叫道:“这!这不是黄金锦鲤吗?”   她猛地从地上捧起一条呈纯黄金色、鱼鳞排列的十分整齐的锦鲤,激动的大叫道:“这绝对就是传说中,一条的价值足以买一栋房子的黄金锦鲤!我在电视里看过,天哪!怎么这栋房子就这么死翘翘了?”   只听“扑通”一声,我们三个差些被她吓倒在地上。   我略微分辨了一下:“不错,确实是山吹黄金锦鲤,虽然不是很纯,但这一条至少也值好几万。”   这条在水里曾经亮晶晶的、发出黄金般的光芒的锦鲤之王,现在颜色黯淡的静静躺在徐露纤细的双掌之上,不下六公斤的身体早已变得僵硬,灰白的眼珠死死的凹进了眼眶里,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到底沈家发生了什么事?”   我努力忽略掉徐露在自己耳畔不断发出的心痛的咕哝和叹息声,慢慢将整个院落扫视了一番。   放在这个院子中央的锦鲤不下三百条,品种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有个共同点:每条死鱼的眼珠都凹了进去,就像是什么东西用力气按进去的,而且它们身上也没有任何明显的伤痕,更没有被毒死的迹象。   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我全身打了个冷颤,一股阴寒冒上了脊背,我猛地向后望去,什么也没有……   徐露依然嘴巴不停地碎碎念着,沈科和他的舅舅沈玉峰相互谈论著什么,然后同时露出一脸茫然的样子,看来是对现在的状况没有一点头绪。   没什么大不了的景象,但为什么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儿?我迟疑的又向那些死鱼望去,这一看,直吓得我脸色顿时煞白起来!   我粗鲁的将那条山吹黄金锦鲤从徐露的手上抢了过来,然后仔细的望着它凹陷眼睛的部分。   果然,它那原本凹进去的死鱼眼,不知什么时候凸了出来,嘴角也微微咧开,透露出一丝淡淡地、却会让人感觉阴冷无比的诡异。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眼睛绝对没有看错,这个院子里的三百多条死鱼,它们的眼睛在同一时间,不知道因为什么理由,从原本凹进去的状态变得凸了出来。   “小夜,你怎么了?”   徐露看我的脸色不太好,关心的拉了拉我衣服。   我回过神来,用力摇摇头后,冲她露出灿烂的笑:“没什么,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而已。你看,我学沈叔叔的笑学的怎么样?”   “真的要我说出来吗?”她噗哧一声的笑了出来,用力拉住我的脸皮,大声说道:“一个字,烂!我觉得哭丧着脸这种类似的表情,还比较适合你。呵呵,看,就是现在这样。”   “不要用拿过死鱼的臭手碰我!”我抗议道。   徐露丝毫不理会的把我的脸皮死命的往下拉,然后像找到宝贝似的又叫沈科过来,扬起头,一脸神气的样子道:“你看,本美女的化妆术怎么样?”   “绝了!我看世界上最贵的哈巴狗品种,也不过如此!”   原本还想装出一副正经模样的沈科,实在忍不住了,他狂笑的跪倒地上,还用拳头不断捶着地。   靠!什么玩意儿嘛,有那么难看吗?   我拨开徐露的手,然后狠狠一脚踢在沈科的屁股上,这才揉起发痛的脸。   经过他们这一闹,原本透着丝丝诡异的院落早已回复了正常,我甚至开始怀疑,刚才看到的一幕,是不是仅仅只是一个白日梦了。   但是那些鱼明明鼓着眼睛被人淩乱的扔在地上,眼珠凸出的程度,几乎要迸出了眼眶,这种状况又该怎么解释呢?   我深深吸了口略带着腐臭和鱼腥的空气,决定将这个疑惑忘个一干二净,自己一行是出来找开心的,何必要追根究底呢!   或许刚刚的那一幕,真是自己的幻觉吧……   又往右走了一个院落,我们一行人终于找到了发出吵闹声的地方。   只见几十个人将一个壮硕的男人围在中间,不断叫骂着,而那个穿着时髦衣服的男人,正焦头烂额的在解释什么。   “是六伯。”沈科冲我们说道。   我望了那群人一眼,说:“看来你家里似乎有什么内部冲突。”   “人就是这样,不是有个哲学家说,就算世界上还剩下两个人,他们还是会不断争斗吗?”   沈科一边苦笑,一边用询问的目光望向他的舅舅。   沈玉峰摆摆手,说道:“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回过本家了,最近发生了些什么,我完全不知道!”   我心不在焉的扫视着四周,大脑莫名其妙的突然产生出一种古怪的感觉,这个院子,似乎和别的院子有什么不太一样?   我又扫视了一遍,最后将视线凝聚在院落的正中央。   和其他院子不同的是,这个院落的中央位置并没有铜狮子,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直径五米、高两米多的旋转喷水池。   看得出来,这池子是不久前刚修好的,清澈的池水荡漾着夏意,而最顶端的喷口,还在向天空不断地喷射着一道道美丽、略微放射着太阳光的白色水线。   只是这座喷泉虽然美,但和四周的景物却产生了一种极度不协调的感觉,这个院落的空间里,处处都透露着一种压抑,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排斥着这座格格不入的喷泉。   “沈科,你总算舍得回来啦!”   就在我发愣的时候,一个好听的清亮声音传入了耳朵里。有个十七八岁年纪的女孩一边叫着,一边向我们跑过来。   “你是?”   面对这个全身都散发出青春活力的美貌女孩,沈科也开始发愣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搞清楚那女孩确实叫的是自己的名字。   “沈雪啊!我是沈雪。”那女孩指着自己嚷道。   “你是六伯的女儿,那个鼻涕鬼?”   沈科原本就透露着白痴的脸,明显变得更白痴了,他难以置信的盯着那女孩,大声叫起来。   “你才是鼻涕鬼呢!”沈雪用嗔怒的声音抗议道,又用带着强烈杀伤性的目光,瞪了在一旁窃笑不止的我一眼,没有好气地问:“他们俩是谁?”   “我朋友,一起回来渡假的。”沈科指着那群依然吵闹不休的人问:“沈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太清楚,你要去看老祖宗吧?我们一起走。”沈雪避而不谈地绕开话题,接着拉住沈科的手就向外走。   徐露全身微微一颤,沉着脸跟了上去。   我走了一阵子,才发现沈玉峰没有跟上来。   走在前边的沈雪回头看了我一眼,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她放开沈科的手,偷偷地靠向我,小声问:“你的女朋友似乎不太高兴,你哪里得罪她了吗?”她用手指了指徐露。   “她不是我女朋友。”我暗自好笑。   沈雪有些惊讶:“那她不高兴些什么?”   “你知不知道为什么男人追女人像隔了一座山,而女人追男人像隔了一层纸,但往往男人都能追到自己想追的女人,而女人却经常追不到所想追的男人?”我淡淡问。   沈雪不知所以的摇摇头。   我又道:“因为男人不怕翻山越岭,但女人却怕弄痛手指头而不愿意捅破这张纸,可不巧的是,徐露是个十分女人的女人,而喜欢她、她又喜欢的男孩,偏偏又是那种不像男人的男人,所以翻山越岭和捅破那张薄纸,对他俩而言,都显得极为困难。”   “你是说……沈科才是她的男朋友?”沈雪诧异的问。   “恐怕他们到现在还没有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吧……”我突然觉得,有这两个好朋友,是件十分丢脸的事。   身旁的沈雪露出神秘的笑意,她越笑越奸诈,最后不由得哈哈笑出了声音。   “恐怕最近会有好戏看了!”   在前边两人奇怪的目光中,我听见那个恐怕有些神经质的女孩,带着兴奋的语气,低声咕哝了这么一句。   在这个院落组成的庞大迷宫里,穿行了十多分钟,总算到了一座有着深灰色院墙的院子前。   沈科说了一声“到了”,然后领着我们一行人走了进去。   这个地方和其他院落一样,都是中规中矩的四合院建筑,只是其他院落里都装饰着精美的琉璃瓦,这里却没有任何修饰。   灰泥砖镶砌而成的墙,赤裸裸的露在外边,给人一种强烈的压抑感,院子的正中央也有一座铜狮子,不过却是我来这里后见过的最大塑像。   狮子庞大的身躯足有六米多长,高也有将近四米,但是却没有望着古云山顶,只是张牙舞爪的死死盯着地面,就像那里有个足以让它随时搏命的东西。   “你不是说所有的狮子都望着山顶吗?为什么这个狮子却望着地上?”我好奇的指着那个铜狮子问沈科。   沈科想了想,脸色诧异的说道:“记得我前些年走的时候,这里的狮子还望着山顶的。”   “对,我可以作证!去年我回来的时候,这个狮子都还在古怪的看着山顶,只是什么时候老祖宗把它换掉了?”   沈雪也是十分奇怪。   “换掉?不可能吧!”我不动声色地走到铜狮子下,指着石座说:“我早就发现,这里的所有狮子都是死死的嵌在石座上的,而石座又埋进了土里不知有多深。   “而且你们看,石座上的苔藓和附近的花草,也不是一朝一夕长成的,如果要贸然换掉这么大的一个东西,人力物力要花多少我不敢说,附近的花花草草也会受到影响,但是这里丝毫就没有一年内破土、动过工的迹象。”   “那你的意思是……那个铜狮子自己望向地上的?太荒谬了!”沈雪完全不能接受我的说词。   而沈科和徐露也大摇其头,明显是不信。   沈科更说道:“小夜,虽然你说的确实是有那么一丁点道理,但是我更相信物理理论。你翻翻书,有哪个公式可以证明,铜狮子会在某种情况作用下,突然的从抬头向后望的姿势,变做低头瞪目的模样?”   “我也只是猜猜而已。”   我略微尴尬的挠挠脑袋。   虽然觉得这件事很奇怪,但是又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是不是对的,甚至连证明那是不是人为的都做不到。   我还不变哑巴,那不是明显讨打吗?   就在这时,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突然从对面冒出来给我解了围。   “那个小朋友没有说错,这里的铜狮子从来没有换过。它确实是在五天前的晚上,突然望向地上的!”   第三章 重重疑惑   马克。吐温曾意味深长的说了这么一句:“具有新想法的人,在其想法实现之前,都是个怪人。”   他还说:“一种让人不能接受的想法是相对的,当然,这种相对要看是谁将这个想法陈述出来。”   我的那番话不但没人信,反而让人以为我异想天开,但沈科的老祖宗那句比我的猜测更石破天惊的话,却让沈雪、徐露那三个蛇鼠一窝的家伙们,连连点头。   甚至,他们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信服程度,即便是老祖宗说那座铜狮子会跳舞,估计他们也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心理极度不平衡的坐在桌子一侧,听沈科和沈雪在老祖宗面前撒娇、摆家常、乱哈啦。   虽然我很想询问关于那口铜狮子的事,也很好奇沈家最近出了什么事,但又不太好意思打搅他们的闲扯,所以只好心情郁闷的和徐露在一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自己都搞不清楚的话题。   然后,那该死的老祖宗吩咐沈科带我们去房间休息,直到送我们出门后,也没有再提起那口铜狮子,害的我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不断挠着似的,痒痒的,就快要发飙了。   我满脸不爽的跟着沈科走出来,刚巧迎面碰上了沈玉峰,他也是黑着脸,一副心情不好的样子。   “沈叔叔,找到什么线索了没有?”我走到他身旁问。   沈玉峰摇摇头,苦恼的说:“那些人根本就不顾念旧情,嘴紧的要死,一点线索都不肯透露出来,什么玩意儿嘛!”   突然他像想到了什么,警戒的望着我,然后又露出了招牌式的笑容:“小夜,你这么关心那些死鱼啊?”   “这个嘛……因为我这个人一向很有爱心,平常就特别关心那些小动物,所以……”   说着说着,我懒得再和他打太极,干脆挑明了说:“沈叔叔是回本家调查那个跳楼自杀男人的事情吧?他和本家有什么关系吗?”   沈玉峰脸色一沉,不动声色的说道:“那件事已经结案了,是自杀,还有什么好调查的!”   “沈叔叔,你信不信我会读心术?”见他一再推脱,我倒是来了兴趣,续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现在满脑子都充满了对那个自杀者的疑惑……为什么地上会有这么大量的血?还有,他到底是不是自杀……”   我含糊不清的将自己整理出来的线索,在他毫无心理防备的时候说了出来,顿时唬的他瞪大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   他的声音高扬起来,但立刻就无奈的发现自己说漏了嘴。   我阴笑着冲他眨眨眼睛道:“我又不是笨蛋,而且像沈叔叔这么单纯的人,疑惑都全部写到了脸上。不信你照照镜子,你的额头上,还有斗大的三个字││直肠子。”   沈玉峰不由得伸出手去擦了擦额头,引得早就在一旁围观的沈雪一行人,哈哈大笑起来。   沈科笑的捂住肚子,痛苦的冲自己的舅舅说:“老舅,你是玩不过那小子的。小夜那家伙一肚子的花花肠子,就算他的表哥夜峰也常常被他耍的团团乱转。”   “你是夜不语!”   沈玉峰突然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就犹如乱飞的苍蝇发现了屎一样,直看得我全身都在打冷颤。   “我是。”我条件反射的答道,内心浮现出不好的预感。   “该死!早就应该想到是你了。”他激动的握住我的手一个劲儿的摇着,完全不在意我愿不愿意,激动地说道:“在警校的时候,你表哥常常向我提到你,还说你这家伙根本就是魔鬼,不知道他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居然会有你这种骑到他头上欺压他的表弟!   “他还叫我遇到你的时候,千万要退避三舍,千万不要和你扯上关系,不然怎么死的都会不知道……   “还有,我早就听闻过许多关于你的谣言了,那些辉煌的事迹,可是在各大警局里广为流传!现在我居然有幸见到活生生的真人!真是闻名不如见面,久仰!久仰!”   沈玉峰每说一句,我的脸色就黑一圈。   徐露那群人早就在旁边笑开了,沈雪更是夸张,丝毫不注重淑女形象的捂住肚子狂笑,就差躺在地上打滚。   哼,这女人果然是和她堂哥一个德行,不可爱!   沈玉峰见我面色不善的瞪着他,不知是不是有意,还非常无辜的说:“我引用的可是你表哥的原话,要算帐找他去。”   “好,有种!这口气我忍下,以后再慢慢和你们算。”我面无表情的看着沈玉峰,回头就踢了沈科一脚。   “哎唷!怎么又踢我,再怎么说我也是东道主啊!”沈科委屈的摸了摸屁股,小声嘀咕着。   我没有理他,沉声道:“我们进房里去聊。沈科,带路。沈叔叔,你可以好好将事情的始末说出来了吧?”   沈玉峰迟疑了一下,接着毅然点头道:“这件事恐怕需要你帮点小忙,我以前得罪过老祖宗,在沈家已经步步难行了。”   跟着沈科走进一所据说是他家从前住过的院落里,分配好房间,我们就围坐到客厅中等晚饭,其间,也顺便听沈玉峰讲述起发生在今早那个自杀者身上的怪事。   “送你们到本家后不久,局里的弟兄就打电话给我,说是有发现。”沈玉峰舔舔嘴唇,续道:“刚刚小夜也提到过,那个男人死后出血量异常的大,就像动脉被割破了一样,我当时就很怀疑,所以要手下立刻送进市里去验尸。   “没想到一查就查出了问题,他的内脏就像被无数把利刃割过一样,早就破坏得一塌糊涂了,但奇怪的是法医找不出任何外伤,甚至不能辨认出,究竟是被什么东西伤害成这个样子,因为很明显,跳楼不可能造成这样的伤害。”   “本家呢?他和本家有什么关系?”我不满的问。   他将前因后果倒置着说,反而弄得我一头雾水。   “别急,我会说的。为了让你搞清楚状况,我还是先介绍一下那个死者好了。”沈玉峰摆弄出一副欠扁的模样,说:“那男人叫许雄风,四十八岁。   “二十七年前,他爱上了沈家的一个叫沈梅的女人,可是沈家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还在不久后,将沈梅嫁给了本家的另一个男子,沈梅誓死不从,最后在自己的闺房里上吊自杀,而许雄风就在沈梅死掉的同一时间,突然中风,醒来后就疯疯癫癫的。   “二十七年来,他除了会喃喃的叫着沈梅的名字外,就只会傻笑,有时还会突然发疯,还会张嘴咬人,他父母怕他惹事,就买了条铁链,将他锁在了家里,后来他的父母过世了,邻居们看他孤苦无依、很可怜的样子,便代为照顾他。   “但怎么也没想到,五天前许雄风突然清醒过来,说话做事都十分清晰,疯病似乎已经完全好了,于是照顾他的邻居就将他放了出来。   “许雄风告诉周围的人,这二十多年来,自己就像做了一场梦,一场十分甜美的梦。在梦里,他和沈梅非常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他们生了两个儿子,等到大儿子六岁的时候,他的父母也来了,只是美中不足的是,他一直都看不清楚沈梅的脸,随后他不断追问邻居沈梅的下落。”   沈玉峰缓缓地看了我们一眼,又道:“他的邻居听了很奇怪,因为对照时间,许雄风的父母确实是在他疯掉的七年后,因为操劳过度双双死去的,但是好心的邻居们并没有告诉他,沈梅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死掉了,只是说她跟她的男人去了城里,据说生活的十分幸福。   “许雄风叹了口气,连声说只要她幸福就好,但脸色还是止不住的黯然,似乎更愿意永远沉醉在那个梦里,永远也不要清醒过来。   “接着他的日子就开始正常了,拜祭父母后,许雄风洗衣做饭,还抢着帮邻里之间抬东西。所有的人都说那时的他很乐天,浑身充满了活力,很讨人喜欢,甚至有人合计着,要将镇东边的张寡妇介绍给他做媳妇。   “但没想到他这么想不开,居然跳楼自杀了!”   “有什么好奇怪的,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应该是许雄风通过某些管道,知道了沈梅的死讯,突然感觉生无可恋,干脆一死百了。”我撇了撇嘴说道。   “他的死亡调查报告上,我会采用你这番话,不过,在他身上还有些怪事。”沈玉峰皱紧了眉头,续道:“据住在许雄风旁边的邻居说,晚上总是会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好像是女人沉重的喘息声,又像是几个人在窃窃私语。   “而且他死亡前说的那一番话,也让人摸不着头脑,他冲那些邻居大声叫着:”我终于看到她的样子了!她死了,死了……‘“接着许雄风又说:”她死的好惨!难怪二十多年来,她从来不让我看清楚她的样子,原来她是怕吓着我,她好傻……其实不论她变成什么,我还是爱她……我要陪她,下去陪她……’“然后他用力推开拉着他的邻居,从楼上跳了下去。嘿,小夜,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沈雪和徐露这两个胆小鬼,早被吓得靠在了一起,而我也是听的一阵恶寒,特别是许雄风临死时的那番话。   从那段话的字面上解释,可以判断他一直都和沈梅的鬼魂待在一起,而且生儿育女、男耕女织,但是他看不清自己所爱的人的样子,直到他自杀前那晚。   一想到有人和一个张着嘴、满脸煞白、吊着舌头的女鬼,生活在一起几十年,虽然明知道那很有可能只是许雄风的臆想,我还是止不住得头皮发麻。   不过又是五天前……   刚才沈家的老祖宗也提到,他院子里的铜狮子,是在五天前变得低下头望着地上的,而许雄风是在五天前清醒过来,还有那些满院子的死鱼,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我还是隐约感到,这三者之间有一些常人看不到的必然联系。   为了找出突破口,我将眼神凝聚在这个房间里,唯一一个可能知道些内情的人身上。   “小雪。”我笑嘻嘻的忍着肉麻,叫道:“刚才那群人为什么骂你老爸?”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和你又不熟。”   沈雪瞪了我一眼。   “我刚刚那句话是替沈科问的。沈科那家伙跟你够熟了吧?”我忍气吞声、低声下气的问。   “我?我根本……哎呀……”   沈科刚要抗议,就被我从桌子下狠狠踢了一脚。   接着我又笑笑的说:“来,快把你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你家的沈哥哥。嘿嘿,当然,这句话也是我代表你的沈哥哥说的。”   顿时,大厅里所有人都打了个冷颤。   沈雪用力的摸着满手臂的鸡皮疙瘩,大声道:“拜托不要说了!肉麻死了,我坦白从宽!”   说到正题,她的脸色微微正经起来,说:“是因为喷水池啦!沈科和六伯应该知道,我爸年轻时曾去英国留过学,所以他根本就不信沈家的那一套,说是迷信,而且对老祖宗嘴里一直咕哝着,沈家大宅里的东西绝对不能动一分一毫,诸如此类的说词大为不满,甚至可以算是嗤之以鼻。   “再加上,老爸上个月为沈家房产的事情,和老祖宗吵了一架,老爸之后变得十分恼怒,然后就自作主张的,决定将自己住的那个院子里的水池,修成一个时髦的喷泉。”   “修那个喷泉的时候,没有人阻止过吗?”我有些不太相信。   沈科摇头晃脑的接嘴道:“不可能,虽然我们都是沈家人,但是每个四合院都形成了个小族系,互相之间很少来往,而且六伯住的地方又靠近大门,只要不那么明目张胆的话,一般是不会有人会在乎你那边在干些什么的。”   沈雪点了点头,接着说:“就像他说的那样,五天前那个喷水池就修好了,老爸又感觉正中间的铜狮子很碍眼,便让人用车把它拉到镇上去,当作废铜卖掉了,但就是从五天前起,沈家大宅所有院落里的锦鲤开始不断死掉,找专家来检查水池里的水质后,也找不到任何问题。   “然后,就有人发现我老爸擅自把院子改动了,那些蛮不讲理的亲戚,全都跑来找我爸闹。说他破坏了这里的风水什么的,还有些人更激动,把水池里死的鱼一古脑扔到了我家的院子里,你说气人不气人?”   她委屈的噘着嘴,似乎很不满意自己那些所谓的亲戚不去找鱼死掉的原因,反而将气全都出到了自己家里。   我脑中灵光一闪,感觉四条线似乎可以连接起来了。   努力整理着自己掌握的线索,我在大脑里擅自做了这样的连线。   首先,是沈雪家修了喷水池,又搬开正中央的铜狮子。   然后,整个沈家大宅里的鱼开始大量死亡,老祖宗院子里的铜狮子也在这一天晚上,从向后仰望状态,变成了低头向下的姿势。   同一天,许雄风也从疯癫了二十七年的病态里,清醒了过来。   这一切的一切,发生的源头,会不会是因为那个喷水池呢?   我低着脑袋,不断思忖着。   这时,有个人走了进来,向大家说道:“老祖宗想请各位去吃晚饭。”那人看了沈玉峰一眼,又道:“玉峰也一起来吧。”   我条件反射的和他们一起站起身向外走去,低下的头,不小心撞在了一个柔软的背脊上。   是沈雪,她回过头,冲我莫名其妙的甜甜笑了起来。   第四章 麻烦   沈雪停下脚步等我靠近,然后和我并肩向前走。   “夜不语,夜峰是你表哥吧?为什么他跟你一样姓夜呢?”她笑嘻嘻的问,眼睛里不时闪动一种姑且可以称为好奇的小星星。   我不耐烦的答道:“我阿姨嫁给了一个‘夜’姓的男人,我表哥当然也姓夜了。你不觉得这个问题很无聊吗?”   就是这个没有建设性的问题,从小我就被人问过了无数次,有时候我都快要发疯的建议表哥干脆随母姓得了,一了百了,省得我麻烦。   “随便问问也不行吗?”   沈雪委屈的用力在我手臂上掐了一下,痛的我直想哭。有没有搞错啊,这女孩还是少惹为妙。   我机警的和她保持两个手臂的距离,也不再跟她说话,心情烦闷的走进了那灰色的四合院里。   沈家的老祖宗在左厢的大厅里,摆上了一个长长的饭桌,围着桌子,密密麻麻的坐着二十多个人。   那些人面红耳赤的大声冲沈雪的老爸叫骂着,明显她老爸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毕竟出过国、见过世面,和二十多个人吵上也丝毫不落下风,直看得我啧啧称奇。   老祖宗把柺杖重重的磕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响,所有人顿时安静了下来。   他缓缓看了围在饭桌上的人一眼,用沙哑干涩低沉的声音缓缓道:“你们这些人也老大不小了,难得沈家有客人来,看你们一个个都成什么样子!”   顿了顿,老祖宗续道:“来,我们的客人都过来,坐到我旁边。”   老祖宗指了指自己的下首,示意我们过去。   我天生就不是会客气的人,一屁股大剌剌地坐在了左边的位置。   只听见沈科在我耳旁小声咕哝着:“乖乖不得了,大宅的每户人都派了代表来,待会儿吵的不过瘾会不会开打?”   我重重在他脚背上踩了一脚,坐在对面的沈雪,眼看着自己的堂哥痛的咧嘴跺脚,一副狼狈的样子,居然用手捂住嘴,幸灾乐祸的笑起来,看来这小妮子果然有虐待狂倾向。   大多人各怀心事的吃着眼前的东西,等到差不多了,老祖宗才抬起头说道:“老六,这次你擅自改动家里摆设的事情,应该给大家一个交代吧。”   刚说完,就有个人面色激动的叫起来:“他把大宅的风水全败了,老祖宗,您可要重重惩罚啊!”   原本安静的大厅里,顿时喧闹起来,二十多个人嘈杂的开始大声数落沈雪的老爸,突然有个大嗓门压下所有的声音道:“等到池子里的锦鲤全部死光了,会不会就轮到我们了?”   静,刚才还刺耳的吵闹迅速消失不见,大厅里的人全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应该不会吧,哪有那么邪门!”有个人小声说道。   “怎么不会?”他旁边的一个人哼了一声,说:“你别忘了二十七年前那件事,当时大宅所有水池里的鱼也是死个不停……”   “二十七年前怎么了?”   我竖起了耳朵想听后文,但那人却没有再讲下去。   “都不要吵了!”沈雪的老爸大叫一声,续道:“老七,你们院子的鱼死的最凶是吧!我今天就整晚守在那里,我倒要看看是什么玩意把鱼给弄死的!”   “好,就冲六哥你这句话,我们明天都到老祖宗这里,来等你的交代。”那个老七说道。   其他院子里的人想了想,也纷纷点头,毕竟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说不准老六真的能找到元凶呢。   一群人纷纷散去。   我等人都走的差不多了,这才满脸带着恭维谦卑的笑,朝沈家老祖宗问道:“那个,老祖宗,究竟您今天说的那个铜狮子……”   那个老狐狸大大打了个哈欠,也不等我把话说完,就自顾自的站起身来,说:“好累,人老了就是爱犯困,那个小朋友,老朽先去睡了,我们明天再慢慢摆家常。”   该死!难得我这么低声下气,他居然连一点面子都不给!   我脸上的笑意顿时凝固起来,虽然很想发飙,但一开口却变成了这句:“您老走好,哈哈,老人家就是应该多多休息。要不要我叫沈科帮你按摩?”   郁闷,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上,高傲如我还是要识趣的低头。   人去楼空后,大厅显得格外安静。   我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最后和沈科等人无奈的离开了。一路上,时时刻刻都十分聒噪的沈雪,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低着头慢慢走在后边。   我向她走过去,柔声问:“你在担心你老爸吗?”   “嗯。”她看了我一眼,轻轻点头。   “那么你有没有想过,那些鱼是怎么死的?”我又问。   沈雪苦恼的皱紧了眉头,说:“就是不知道啊,虽然我和老爸都猜可能是有人在水池里下毒,但是市里来的专家又检查不出问题,而且死鱼身上也没有中毒的迹象。”   “那也就是说,问题不是出在水质上。”我思忖道。   一旁的沈科插上了嘴:“本家许多院子里都养了狗,会不会是某些犯贱的狗把鱼给咬死的?”   沈雪摇了摇头,说:“我爸也怀疑过,所以前天就要求老祖宗让整个本家的人都把狗给锁了起来,可是今天早晨,鱼还是死个不停。”   “那有可能是老鼠搞的鬼。我以前亲眼见过几只老鼠在浅水里,围着几只鱼又撕又咬,最后活生生把鱼给咬死了。”徐露也是突发奇想。   我咳嗽了一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虽然你们几个说的情况都很有可能,但现在状况是,那些死鱼身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伤痕,还有其他的什么高见没有?”   沈科和徐露立刻就打死不吭声了。   “管他那么多,最后大不了和老爸一起搬出去!总之,我早就厌倦住在这种阴沉沉的地方了。”   沈雪用力甩着头,像是想要将烦恼统统给甩出去。   我淡淡笑了起来,这小妮子还真是乐观。   抬头看了看天色,这才发现四周已经黑尽了,没有任何污染的天空上繁星点点,微小的星星不断闪烁着,发出淡淡银光。   这原本应该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如今却不知为何,竟然变得如此诡异,星光牵动下,就连周围的空气也充满了压抑感。   突然感觉有股寒气猛地冲到背后,然后迅速窜上头顶,我吓的头发都快竖了起来,转身一看,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最近是不是睡眠不足,神经开始过敏了?”我咕哝着轻轻揉了揉肩膀。   大宅的路上早已亮起了路灯,那些挂在院墙上的灯,沉默地散放出摇烁不定的枯黄光芒。   仔细一看,那些所谓的路灯,居然全都是点燃的蜡烛,粗大的蜡烛外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牛皮纸,在凉爽的夜风里,发出一阵阵“吱嘎吱嘎”的单调响声。   我脸色古怪的冲沈科说道:“你们家的路灯还真是别具一格,太有特色了!”   沈科也不是白跟我混了一年多,自然知道我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他哼了一声:“这也是老祖宗的意思。为了保持大宅的风水,他就是不准本家的人用电,害的二十多户人,现在都还生活在刀耕火种的时代!”   “什么刀耕火种,说的有够难听,嘿嘿,其实很多户人都暗地里拉了电线上来,只是老祖宗不知道罢了。”   已经想通了的沈雪,又开始活跃的发泄起自己旺盛的精力。   就这样打打闹闹,我们一路闲逛着,慢慢回到了住的地方。刚走进院子,一个大约十七岁年纪的女孩就迎了过来。   “阿科,你回来了怎么都不告诉我?”那个女孩亲密的冲沈科说道。   沈科顿时像被雷电击中了似的,全身僵硬,脸上甚至出现了石化现象。   “我我……你!这个!”他唯唯诺诺了许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一旁的沈雪窃笑着拉了拉我的衣袖,示意我跟她躲到一边去,我呆呆的看着她越笑越灿烂的笑容,问:“怎么了?那女孩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当然有问题,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小问题。嘿嘿,等着看好戏吧!”   她一个劲儿“咯咯”的笑,直笑的我全身都长出了鸡皮疙瘩,那根本就是我在幸灾乐祸时,常常露出的阴险表情嘛!怎么被这小妮子给学了过去?   “你到底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怪?”那个突然出现的女孩,将手轻轻按在沈科的额头上,不解的说:“啊!温度怎么这么高,你感冒了吗?”   她脸色一沉,又说:“这么大的人了,也不懂得好好爱惜身体,赶快回去躺着,我去帮你拿药。”   “不……不用了……我没有感冒。”沈科结结巴巴的说,还不断用眼角的余光,偷瞄着身旁的徐露。   徐露虽然有点害羞,但绝对不是傻瓜。   见到眼前那个温柔娴静的漂亮女孩对沈科关怀备至,自然也略微感觉到,他俩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寻常,脸色也变得不对劲起来。   “嘿嘿,看来真的有好戏可以看了。”我和沈雪两个有着良好嗜好的纯情少男少女,满脸堆积着奸笑,安静地等待好戏上演。   好戏果然不负众望的开始了。   那女孩坚持要去拿药,走出院门时,突然回头冲他笑了笑,用清亮的声音,柔声说道:“阿科,我是你的未婚妻,细心照顾你也是应该的!”说完后,向我们微微欠了欠身,又意味深长的看了徐露一眼,这才缓缓走了出去。   “你有未婚妻了?”徐露面无表情的问。   沈科全身一颤,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低着头轻轻“嗯”了一声。   “怎么从来都没听你说过,亏我们还是好朋友……居然瞒着我们金屋藏娇。”   徐露笑了起来,大声的笑,笑的十分开心,笑的眼眶里的眼泪都快流了下来。   “不过,有那么一个喜欢你的人那么照顾你,哈哈,真好……”   “小露,我……”   “我累了。”   打断沈科的解释,徐露快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越走越快,最后几乎逃命似的跑进房里,啪的一声,用力关上了房门。   “快跟上去解释,顺便向她表白!”没想到事情会演变得这么严重,我有些不忍的从身后狠狠推了沈科一把。   那家伙失魂落魄的摇了摇头,“小露不会听的。”   “你怎么知道她不听?你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我没有好气的说。   “还是等明天吧,现在她正在气头上。”   沈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退缩了。   我冷笑起来:“这可是你决定的,到最后千万不要后悔!”   “他有什么可以后悔的?”见好戏演完的沈雪,伸过头来问。   眼看沈科这颗木鱼脑袋冥顽不灵,我眼睛一转,决定用比喻法敲醒他。   “小雪,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种说法?是关于女人的。”我冲她眨了眨眼睛,微笑起来。   “说来听听。”沈雪十分配合的答。   我说道:“据说女人是一种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这种动物的存在,使达尔文的进化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还有人说,男人和女人不是从同一个物种进化来的。”   “那她们从哪里来?”她笑嘻嘻的又问。   我向天上指了指:“她们来自水星。”   沈雪这古灵精怪的小妮子完全明白了我的意图,她哦了一声,继续和我一唱一和:“那女人岂不是很善变?”   “那当然了,她们是水做的嘛!”我瞥了沈科一眼,续道:“水你知道吗?如果不把握水的性质,它们可是会很轻易的就从你手里流走的,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你们很烦知不知道!不要像麻雀一样唧唧喳喳在我耳边闹个不停,小心我揍你们!”沈科恼怒的大吼了一声,接着也走进自己的房间,啪的一声用力关上了房门。   沈雪冲我吐了吐舌头,说:“那小子说我们是麻雀!”   “没关系,我大人有大量。不过说实话,认识他这么久了,我还是第一次看他发脾气。”我叹了口气,抬头望着天空,淡然说道:“身为朋友,我真的不希望他以后追悔莫及。”   但我们不知道的是,一场阴影正牢牢地笼罩着这个庞大的宅子,里边所有人都无法逃掉。   那个不久前馈醒的暗夜产物,早已伸出了手臂,它一个个的触摸着每个人的身体,然后伺机将它选中的人,连骨头一起,全部,吞噬下去……   第五章 守夜   沈上良摆了一把椅子,独自坐在老七的水池旁。   夜渐渐深了,院墙上的牛皮灯笼,孤寂地散播着黯淡的光芒。   他点燃烟深深吸了一口。   天幕上的星光闪烁,在这个安静夜晚中,显得格外刺眼。   已经有多久没有像这样仰望着星空了?   还记得小时候,自己的那个老头子总喜欢带他到院子里,还唬弄他,说是只要数清天空中的星星,那么自己许的愿就一定会实现。   可是每次自己还没数到三百,就会疲倦的扑在老头子的大腿上沉沉睡过去,那时候虽然全镇都在闹饥荒,许多东西有钱也买不到,而且生活也并不富裕,但他还是很开心,可是当长大,有了见识,人生阅历慢慢增加后,自己却再也没有开心的笑过。   这或许就是当时老头子嘴里常常念道着的,成年人的悲哀吧!   转念想想,今年自己已经满四十六岁了。   十九岁时被老头子送到英国留学,二十六岁回家,然后娶了镇上的一个女子当老婆,两年后生下了女儿沈雪。   沈上良将背紧压着椅靠,头部后仰,面无表情的望着天空。   妻子在十八年前就因为难产过世了,他一个人将沈雪拉扯大,一个大男人要做父亲又要当母亲,其中的辛苦根本就是常人无法想像的。   想起自己的女儿,沈上良的脸上少有的露出一丝微笑。沈雪是他的骄傲,她一直都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又聪明又懂事,只是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她的老爸其实是个十分没用的男人。   虽然他在英国的剑桥待过几年,但那几年时间,完全是吃喝玩乐混过去的。大学四年后,自己是怎么去的,也就是怎么灰溜溜的回来,什么也没有学到。   其实,沈上良也知道自己一无是处,但是幸好,他是沈家的直系,他可以从老头子手上继承一大笔地产。   如果将那笔地产卖出去,那么这一辈子自己的女儿也就衣食无忧了,可那个顽固的老祖宗说什么也不卖,不但不卖,还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沈上良毕竟受过西方教育,从来就不相信所谓的什么风水,也一直对老祖宗口里唠唠叨叨、不准任何人更改本家大宅里一草一木的规矩,嗤之以鼻,所以他一气之下,就故意在自家的院子里修了喷水池,存着心想要气他。   这样做是不是真的错了?   他叹了口气,深邃的夜更加寂静了。   沈上良掏出表看了一眼,十一点半,看来这个夜晚还漫长得很。他从茶壶里倒了一杯茶轻轻品起来,然后又烦躁的浮想篇篇。   相对于茶,他更喜欢喝咖啡,特别是用牛奶蒸出来的那种顶级咖啡,不用加糖,等到凉的温热的时候一口而尽,那种满口香浓纯厚的感觉,在整个嘴里来回飘荡,许久都不会散去。   其实,在开发商提出收购沈家大宅计画的时候,他就暗自决定,领到钱,就和女儿一起移民到加拿大去。   而且据他了解,对开发商的收购价动心的人,恐怕还不在少数,据说那些城里人想要移平这里修建高尔夫球场,不过管他那么多,卖出去后就是他们的问题了,但关键是老祖宗,究竟该怎么样才能说服他?   用力摇摇头,沈上良突然感到四周的气氛变得十分古怪。   他抬起头四处望了望,什么也没有发现,但为什么总觉得有什么和刚才不一样了?   他困扰的挠挠头,全身猛地一颤。   对了!是蝉叫声。   不久前还叫个不停的夏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噤声了,还有蟋蟀那些同样聒噪的虫子,也都停止了乱发噪音。   整个院子都静悄悄地,寂静的可怕,沈上良感觉自己就像跳入了一汪黏稠的液体里,那些液体疯狂的灌入自己的耳中,不但遮罩了听觉,还影响了他的情绪。   似乎有什么东西无声的在空气里流窜着,他身旁的压抑感越来越大,猛地眼前一亮,墙上的灯笼原本黯淡枯黄的光芒变做了红色,血一般的红色。   沈上良难以置信的用力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   血红突地不见了,不远处的灯笼,依旧散发着那种半死不活的淡淡黄光。   一切似乎都回复了原状,他捂住狂跳的心口,长长吐出一口气,就在这时,有股恶寒毫无预兆的爬上了他的脊背。   他满脸恐惧,有生以来第一次嘴里念道着观音菩萨、如来佛主、上帝、耶稣等等诸如此类的名字,巴望噩梦快点过去。   但是,这场噩梦似乎并不因为他的虔诚就消失无踪掉,沈上良缓缓回过头去……   一声尖叫,顿时从这个院子向远处扩散开来。   首先被惊醒的当然是老七一家人,因为我们住的和他家比较靠近,所以听到尖叫声的我,和一直都在担心自己老爸的沈雪,第一时间冲了过去。   一进老七的院子,就看到沈上良跌坐在地上,满脸煞白,全身还止不住的一个劲儿颤抖着。   他的眼睛圆瞪,充满恐惧的指着面前的铜狮子,任凭周围人怎么问,他也只是在喉结处发出一阵阵古怪的“哧哧”声。   “老爸,你怎么了?”   沈雪立刻跑上去抱住沈上良,眼圈一红,险些哭了出来。   我在旁边轻声安慰道:“看样子,你爸爸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吓坏了。”说完,好奇的冲那座铜狮子看了一眼,没什么问题,和白天看到的一模一样啊?   “狮子、狮子……”沈上良终于说话了:“那座狮子刚才低下头冷冷看着我,它的眼珠子红的就像血,满脸狰狞想要把我吞下去!”   所有人都不禁打了个冷颤!   我又向铜狮子看去,但还是看不出任何问题。   “先扶你爸爸回房间休息一下。”   我示意沈雪把这个精神状态明显不好的男人哄去睡觉,她感激的点点头,和她的阿姨一左一右把沈上良搀扶了回去。   这时沈玉峰也走了过来,不过他手上抓了两个人,见我们惊讶的看着他,解释道:“刚才我听到六哥的尖叫声,立刻就冲了出来,但一出门,就发现有两个人鬼鬼祟祟的人伸着头到处张望。一看是生面孔,我就顺手把他们抓了过来。”   被吵醒的人围了上去辨认,其中有人大声叫道:“这两个家伙,不是常常来这里要求收购沈家大宅的人吗?”   立刻人群就激动了起来。   “妈的,我们家水池里的鱼,是不是你们搞鬼弄死的?”有人用力的扯住他俩的领口喝道。   那两个明显已经被打的鼻青脸肿的人,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辩解道:“我们在古云山上测量地形,因为汽车的轮胎爆了,所以想来这里借住一晚上,鱼什么的,我们根本就不知道!”   “放屁!你以为我们是大老粗不认识字啊,测量地形用的着你们吗?”有人激动的就想一拳头打过去。   沈玉峰立刻将那些手痒的人给挡住,对他俩说道:“不管什么原因,总之,你们明天和我到警局里去一趟,是非黑白,到时候就清楚了。”   这个多事的夜晚,就这样不平静的安然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就听到有人用力的踹着我的房门。   我穿好衣服,一边抱怨,一边揉着惺忪的眼睛打开了门。   沈科万分焦急的脸孔立刻露了出来。   “小夜,小露不见了!我刚刚去她的房间找她,就发现她的房门大开着,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他急得汗水直流,还一个劲儿的踱着脚。   我慢悠悠地说:“她是不是睡醒后出去做晨运?你要知道,女孩子是很麻烦的。”   “不可能,我检查了她的房间,她的被子还是好好的叠着,床上也完全没有睡过的痕迹。”   “什么!”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你快去找人搜查整个本家,我去调查看看是不是有人见过她。如果再找不到的话,只有请沈玉峰叔叔派搜查队了!”   “没有用!恐怕我们都被困在了山上。”沈玉峰阴沉着脸,拖着那两个昨晚逮到的人走过来。   我大吃一惊,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家停放的所有运输工具,都在昨晚被人破坏掉了,我的警车也不知道被谁刺破了轮胎,那家伙还放光了我的汽油。”他心情极为不爽的说:“换言之,直到镇上有人想起我们,然后派人来查看,否则,我们都会被困死在这个该死的古云山上。”   ******   祸不单行,说的就是我们的状况,或许不止我们,甚至是整个沈家大宅里,全部的一百多人,都有可能被这个隐晦的词语给光临。   放下交通工具被毁掉的事,沈家所有人都开始搜寻徐露的踪影。而我和沈玉峰也着手调查起那两个贼。   “说,沈家的交通工具,是不是你们弄坏的?”沈玉峰抓着左边那人的领口,大声喝道。   “我要求联系我的律师!”那人偏过头。   沈玉峰吐了一口口水过去,随手就煽了他几耳光。   我慢悠悠地说道:“法律不是严令禁止殴打犯人吗?何况他们在法律意义上,还只是嫌疑犯。”   沈玉峰和我一唱一和,凶巴巴地说:“这里天高皇帝远,就算我把他们打个半死,到时候再死不认帐,我就不信他们能告我!再说,现在我们和外边完全失去了联系,有没有人会来找我们都要打问号。哼,说不定押他们下去时,这些家伙的伤早就好了!”   “有这么好的事?”我装出兴奋的样子,续道:“那让我也试试,我早就听表哥说,局里打人要遵循一点小小的原则。比如用榔头敲的时候,一定要在人的背上垫块木板,据说,这样打,就算验伤时也不容易检验出来,而且被打的人会痛不欲生,想晕都晕不过去。”   沈玉峰讪笑起来。   “看来你表哥还真教了你不少东西,说的我都想试试了。”说着,他就四处张望,似乎想找个榔头和木板来。   左边的那个家伙,吓得全身都发起了抖。   “我说!”他不顾右边那人的阻挠,大声叫道:“老板的确是叫我们弄些什么事情,把这里的住户全都吓跑,但是我们还没来得及干,就被抓了,我……”   “这么说,沈家池子里的鱼不是你们弄死的?”沈玉峰问。   “绝对不是,我们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这里的交通工具和我的警车呢?也不是你们破坏的?”   “不是我们做的!我发誓!”   沈玉峰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他看,过了许久,才恶声恶气的说:“我姑且相信你们的话,如果让我知道你这家伙在撒谎,哼,到时候不要怪我弄断你几根骨头!”   将那两个人锁在房间后,我们走出了院子。   “那人的话你信不信?”沈玉峰思忖了一下问。   我毫不犹豫地答道:“不信。”   “哦,为什么?”他略微有些诧异。   “因为那家伙说的太爽快了!我老爸常常教育我说,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一般都有猫腻,就算他的话里有些真实性,分量恐怕也不多,而且,他害怕的样子也太做作了,一看就知道是装出来的。”   “完全和我想的一样,嘿嘿,看来小夜你并不是徒有虚名啊。”沈玉峰老脸一红,接着就嬉皮笑脸的跟我耍起了花腔。   我暗自好笑,也不拆穿,淡然道:“我们去停车的地方看看。”   沈家本家靠近大门的地方有一块空地,有人随意在那里搭起了几个简单的棚子,就当作停车场了。   由于大宅里边是一个一个四合院紧紧相连的格局,每个院子都有四条小路,通向四个方向,走起来十分像迷宫,而且那些院间小路也实在太小了,容不得任何汽车通过,再加上老祖宗很讨厌这些现代化的东西,所以二十多户人家的交通工具,都停放在了这块空地上。   但没想到,客观上造成了现在这种与世隔绝的情况。   我刚走过去,就看到了满地惨不忍睹的景象。   所有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的汽油,都被放的一干二净,轮胎也被割破了,凶手还心狠手辣的连脚踏车也没有放过。   只看了一眼,我就十分清醒的意识到,在没有设备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在这里找出任何线索。   我极度郁闷的问身旁的沈玉峰:“没有车子真的下不了古云山吗?”   他无奈的点点头,说:“附近常常有许多危险的动物出没,人走下去实在太危险了,再加上又没有大路,普通人花一天一夜,都走不到古云镇。”   “只要人多点,至少还是有希望走出去嘛。”我沉声道。   沈玉峰有些不置可否,说:“你去问问沈家的人谁愿意?他们过惯了舒坦的日子,现在要他们突然走那么远的路,还不如直接要了他们的命!总之,这里储存的食物还剩很多,估计大部分人更愿意等下边的人找上来。”   “那你的手机呢?”我心存侥幸的提醒道:“应该可以和外界联络吧?”   沈玉峰苦笑了一声,将手机掏出来递给我:“忘记带充电器,早没电了。”   我微微叹了口气,用手按摩起太阳穴。   该死!早知道会发生这么多事,我压根就不会来。家里待着虽然无聊了一点,但至少不用在这种该死的鬼地方,被弄的头晕脑胀。   “其实你也不用担心太多了,总之,警局里的人都知道我回了本家,如果四天以后他们还没我的消息,那些家伙肯定会过来找的。”   沈玉峰拍了拍我的肩膀,走掉了。   又回到我下榻的院子。   经过徐露的房间时,我迟疑了一下,然后推门走了进去。   这还是徐露失踪后我第一次进她的房间,只见房里的一切,都整洁的摆放在它们该放的地方,我看了一眼床上,如同沈科所说的,床根本就没有睡过的痕迹,被子也叠的整整齐齐。   靠窗户的桌子旁,一张椅子被拉出了少许,看得出小露曾在上边坐过,或许她还是用手撑着脑袋,呆呆的向窗外望。   桌面上还留着几滴蜡烛的残泪。   对了,这个房间的蜡烛呢?   我灵光一动,趴在地上开始四处找起那根倒楣的蜡烛。   皇天不负有心人,花了老大的劲儿,才从床底下把它给掏了出来。   就在我撅着屁股刚从地上爬起时,沈科和沈雪也急匆匆地从外边踢门走了进来。   他俩脸上的焦急,比早晨更加浓烈了。   沈雪见我满身灰尘也不关心一声,只是自顾自的高声道:“夜不语,我们一百多人找了足足一个早晨,几乎翻遍了沈家的每一块草坪,但就是找不到徐露,甚至没有人在今天看到过她。”   沈科低着头,一声不哼。   轻轻叫了他一声,他也只是迟钝的抬起头看着我,满脸呆滞,原本又大又亮的眼睛,此刻变成了死灰色,而且全身都在不停地颤抖着。   “这家伙担心过度了。”我冲沈雪问:“有没有什么让人精神镇定的药物,安眠药也行。再这样下去,恐怕徐露人还没有找到,他已经发疯了。”   “我家里唯一吃了想让人睡觉的药,就只有感冒药。”沈雪无奈的苦笑了一下。   这时沈科突然抬起头,大声叫道:“都是我的错,昨天晚上我就应该把话说清楚的,是我把小露气走了,该死!我怎么这么蠢!”说完,他就歇斯底里的向外冲去。   这时候我怎么敢放他走,万一这喜欢钻牛角尖的木鱼脑袋,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恐怕我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   我用一百公尺十二秒的速度冲上去,从后边死命的抱住他,将他压倒在地上,又向早就手忙脚乱的沈雪喝道:“快去拿些酒来,快点!酒你家总该有吧。”   沈雪愣了一下,然后飞快的朝外边跑去,不久后就抱来了一堆瓶子。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抄起一瓶,打开就朝沈科的嘴里灌,直到把一整瓶都灌进了他肚子里,这才松开手。   “啊,这可是酒精浓度五十六的极品茅台,这次我老爸要心痛死了!”沈雪看了看我手里的酒瓶,阴云满布、写满焦急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   “真是便宜这小子了。”   我用力踢了一脚烂醉如泥、瘫躺在地上的沈科。叹口气,忍不住将他扶进房里,像死猪一般扔到床上,不过,那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重。   我喘着粗气,看了一眼在旁边窃笑不止的沈雪,说:“关于徐露的事情,你有什么看法?”   “完全没有头绪。”   她这才严肃起来,灿烂的笑容,缓缓又被懊恼焦急取代掉。   “我倒是有个看法,小露应该是半夜十一点多左右出去的,证据嘛,我也有!”我拿出从床底下找到的蜡烛,说:“一般一整根全新的蜡烛可以用三到四个小时,而你看看小露房里的这一根,才用了一小半。   “我们都很清楚,她是接近十点左右回房间的,根据蜡烛的燃烧时间推测,我判断她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在十一点多左右,用力将蜡烛扔在了地上,蜡烛熄掉了,她也走出了房间。”   我舔了舔嘴唇,续道:“还记得你老爸尖叫的时候是几点吗?我看过表,十一点三十五分,恐怕那个时候徐露已经在院子里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听到尖叫声时,没有走过来。”   沈雪烦躁的问:“就算你推断正确好了,那可不可以告诉我,小露到底去了哪里?”   我苦笑起来:“这么深奥的问题,我怎么可能知道?但是我想她应该不会笨的走出大院,跑进古云山里,你们确定找遍了所有地方吗?”   “我可以发誓!”沈雪举起了双手,说:“我们所有人,就差把本家的地砖给挖起来了。”   “不对,应该还有地方没有找过。”我努力思忖着,随后猛地抬起头来。   沈雪全身一颤,呆呆的望着我道:“你说的不会是那里吧?”   “对。就是那里。”我缓缓地点头:“听沈科说,现在沈家二十多户人住的,只是沈宅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大的地方,因为年久失修,干脆封锁了起来。那里,你们肯定还没找过。”   “你疯了!那里早锁住了,根本就没人能进去。”   “我的确是疯了,但那是唯一的线索!徐露是我的朋友,我真的不想自己的朋友出事情!”我的声音不由得高了起来,说道:“不管怎么样,今天下午我也要溜进去找找。”   “不怕死,你就去好了,到时候别指望我给你收尸!”沈雪大吼着,甩门跑了出去。   我心情复杂的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突然叹了口气。   徐露这小妮子究竟跑到哪里去了?昨天晚上,就在沈上良尖叫的同时,她又遇到了什么?还有,沈家的交通工具被破坏,究竟是不是那两个贼干的?我深深迷惑起来。   唉,看来谜题又越来越多了……   第六章 后宅   夜,平淡的夜,房间里蜡烛的光芒微微摇烁着,这是个十分寂静的夜晚,如果硬要说有不平凡的地方,那恐怕要算呆坐在窗下桌子旁的女孩了。   徐露透过窗户,眼神呆滞的望着满天清晰漂亮的银辉。   如果是在以前,恐怕她早就雀跃的欢呼起来,但今夜她却生不出一点兴致。不止没有兴致,还略微有点怨怒。   究竟天空的星星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为什么总是一闪一闪,看得让人心烦!   她的心很乱。   刚刚那女孩的眼睛,就仿佛看透了自己的心灵,就算是脑子深处的一丝一毫秘密,似乎也被她看了出来,但让徐露躁虑不安、心神恍惚的却不是这个,而是一句话,一句应该是那女孩故意冲她说的话。   “我是你的未婚妻……我是阿科的未婚妻……我是……”   那句话,直到现在都依然不断回荡在脑海里,让徐露痛不欲生。   刚才,当这句话猛地灌入耳朵里,再由耳膜共鸣产生的神经波进入脑子,大脑还没有开始分析这句话的意思时,她的心突然像被狠狠撕裂开一般的痛。   痛的她的脸几乎都要扭曲了,她想大叫,将身旁的一切都砸的粉碎,但是她却不能,要笑,必须要笑!她还要在脸上露出毫不在乎的灿烂笑容,还要祝福那个让她心碎的男孩。   然后,她迫不及待的逃走了,因为她怕自己会晕倒、会哭。   一滴温热的液体,没有预兆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它划过徐露秀丽白皙的脸庞,留下一道湿润的水线,徐露缓缓地用手摸了摸,心脏就像被什么用力捏住般,更加疼痛了。   接着,双眼中迸出的泪水越来越多,再也无法止住。   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哭过了?   她一直以来都是个极为坚强的女孩,就算母亲去世的时候,自己也只是紧紧地握住她渐渐变得冰冷的手,强忍着将泪水留在眼眶里转,不让它流下来,也不能让它流下来……   因为她知道,那一刻自己已经成了父亲的精神支柱,如果自己也哭了,那父亲他恐怕会因为过度操劳和悲伤,而崩溃掉。   现在的自己却为了一个男孩哭了,哭得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不要哭!不准哭!”   徐露将脸上的泪水狠狠擦干,转身走到床边的大镜子前。   这扇不知道多古老的镜子,用结实的木头做了镜框,表面还被漆成红褐色,而镜子光滑的镜面一尘不染,看起来常常被人使用的样子。   今天下午打扫这栋久无人居住的房间时,徐露就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房间里所有的家具、摆设都积满了灰尘,唯独这面镜子干干净净的,似乎才被人细心擦过的样子。   但仔细一看,地板上的灰尘恐怕有几厘米厚,但却找不到任何脚印,显然是很多年没人进来过了。   “如果被小夜那好奇心旺盛的家伙知道,恐怕早就大叫有问题了!”徐露轻声咕哝着,注意力一被转移,她顿时好受了许多,心脏也痛的不是那么厉害了。   身后黯淡的烛光静静的散发着枯黄光芒,徐露望着镜中的自己,突然感觉有些迷茫起来。   昏暗的光芒里,自己的样子变得妩媚无比,眼角淡淡的瞳芒,甚至就连天空的星星也要黯然失色。   这真的是自己吗?她有这么美?   徐露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脸,看着镜中的她也缓缓地略带迟疑地抬起手,轻轻在白皙绝丽、似乎不带有一丝烟尘的脸上抚动,于是她又轻轻跳了几下,左右摆动着身体,痴痴的看着镜子,看着镜中那个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美女,跟随着自己的动作而动作。   不知过了多久,她也丝毫感觉不到厌倦。   随后,她发现了镜子的左上角有几块微小的褐色痕迹,不知道是不是从前油漆时不小心留下的,虽然不留意绝对不会发现,但却依然像根刺一般,破坏了这个镜子的完美。   徐露伸出手去想将斑痕抠掉,但就在手指碰到褐色斑纹的那一刹那,有股恶寒突如其来的爬上脊背,徐露浑身一颤,心脏恐惧地快速跳动起来。   整个房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得一片血红,而且那股血红的光芒,还如同有生命般不断蠕动,将房里的一切都笼罩了起来。   蜡烛依然静静地燃烧着,只是蜡烛在空气里无风自动,每一次摇晃就会分泌出一丝红光。   徐露想要尖叫,却发现自己张开的嘴里,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红光有若实质似的,不断缠绕在她的身上。她就像掉入了阻力极大的液体里,每走一步都要花上极大的力气。   过了不知多久,徐露终于来到桌子前,她伸手用尽力气把蜡烛扫到地上,只见蜡烛飞了出去,火苗也熄灭了,掉在地上弹了几下后滚进了床下,但是血红色的光芒依然没有消失。   她猛地感觉到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的掐住了自己的脖子,然后将她的头用力向后掰。   在镜子里,她又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她正用力的捂住自己的脖子,身体不协调的扭曲着,徐露瞪大了眼睛,痛苦地挣扎着。   突然,她发现镜中自己的脸竟然不见了!头发下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就如同一张白纸。而那张白纸下,就是脖子和疯狂扭动的身体。   “我的脸呢?怎么我看不见?”   她再也顾不上那双掐着自己的脖子、几乎要令她窒息的手,只是一个劲的想要去抚摸自己的脸,但手刚抬起来,镜子里猛地发出一道刺眼的光芒。   徐露双眼里充满了血色的红,大脑一阵混乱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在徐露消失后的那天下午,我在背包里塞进了许多有用以及没用的东西,然后走出了房门,刚进入院子里就愣住了。   只见沈雪背着一个涨鼓鼓的旅行包,等在院门口。   “你怎么来了。”我明知故问。   她扬起头,面无表情地答道:“你到了我们沈家,就是我们沈家的客人,我有义务帮你收尸。”   我顿时笑了起来:“怎么你们沈家的人都那么臭屁?”   “要你管!”   她冲我吐了吐舌头,突然惊讶的看着前方呆住了。   我立刻回头,还没等发现什么,一只手已经牢牢地抓住了我的胳膊。   “小夜你这个死小子,居然敢灌我酒!”沈科大口的喘着气,他满脸通红,还因为酒精的作用,身体时不时地颤抖着,叫道:“你们的话我统统听到了,别想甩开我!我要去找小露,找到她,然后当着她的面把话说清楚。”   “看你这副德行,你能不能走啊?”   我皱紧了眉头。   “当然能!我稍微运动一下,等体内的血液顺畅了就清醒了,这可是我老爹纵横酒场二十多年不败的超级经验。”   那家伙一副要死不死的样子,全身软的就像海绵,偏偏还不服输的说:“况且沈家的后宅根本就是迷宫,如果没有熟悉的人引路的话,绝对寸步难行,你们离不开我的!”   我转念一想,也对!自己在前宅都常常迷路,更不要说从没有去过的沈家后宅了,那个鬼地方可比前宅大上一倍有余。   就在我伸手扶住他正要向外走的时候,一个清亮温柔的声音传了过来。   “阿科。”是沈科的未婚妻。   看来这个女孩绝对不简单,她似乎十分明白,沈科这一走,将会带给自己什么样的打击。   “你真的要去吗?”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他。   沈科毫不犹豫地点头:“我没有选择。霜孀,从小我们就一起玩,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作可以照顾的妹妹,虽然我们的父母擅自把我们捆在了一起,但是这种感觉从来没有变过,你也应该清楚,我俩根本就不可能!但小露不一样,她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现在是,以后也不会变!”   “说这种话也太狠了点吧!”   我和沈雪对视一眼,不由得苦笑起来。   果然沈霜孀全身一颤,她迅速低下头,什么话也没有再说。   但就在那一刹,我分明看到了她脸上的绝望,那种凄惨哀怨的样子,就算是我也不忍心看到。   “那你小心一点。”她再次抬起头时,脸上已经没有了表情,有的只是冷漠,眼神也变成了死沉沉的灰色,但嘴里却机械化的说着极为温柔的话:“山上的夜晚很冷,多带点衣裳,还有,这是感冒药,每天吃三次,千万不要多吃,你最近身体不好,要多多休息!还有,看到徐露妹妹的时候,告诉她,我祝福你们,我……”   沈霜孀再一次转过头去,这次却没有回头,逃一般的冲出了院门。   “你这个不解风情的王八蛋!”   我气恼的狠狠在沈科头上敲了一下。   沈雪也是大为气愤,狠狠在他身上掐了一把,叫道:“你这种人应该关进监狱里,免得出来祸害人间!居然连那种绝情的话都说的出来,你知不知道有多伤人?”   “你们两个到底在气什么?”沈科疑惑的挠了挠头。   我瞪了他一眼,实在是无语了,虽然知道他对感情很迟钝,但是没想到居然迟钝到了这种程度。   沈雪再次和我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长叹了口气。   “算了,我们立刻出发,说不定还能在晚饭之前赶回来。”我率先向前走去。   沈家后宅,就在老祖宗住的那栋灰色的四合院不远处,顺着大门口那条路,直直的走十多分钟就可以到了。   说实话,根据这两天的了解,我对沈家的构造初步有了了解。   本家是由前宅和后宅两个部分组成,围墙呈圆形,里边还有一道和外墙同样高的内墙,弯曲地将前后两个宅区隔了开来,只在正中间开了一道连接用的小门。   整个本家就像是一个太极图案,但又绝对不是标准的太极图案。   如果将前宅比喻为阳,后宅比喻为阴的话,明显可以看出阴盛阳衰,黑色的面积要比白色大上一倍多。   其实早在一百多年前,本家就将后宅列为了禁区,不准任何人进去,而那道唯一的门,也被青铜大锁死死的锁了起来,为了对付那把锁,我还特意带上了一柄大钳子。   避开所有人,偷偷摸摸的到了小门时,我们才惊讶的发现准备居然是多余的,门虚掩着,上边的锁早已被什么人给剪开了,铁链子淩乱的扔在地上。   我用力推了一把,门咯吱咯吱的向两边退去,顿时,一股刺骨的寒气,迎面扑了上来。   沈雪打了个冷颤,抱怨道:“只不过隔了一道门而已,怎么会变成两种气候?”   我试探着缓缓将手伸进门里,虽然并没有像刚才那么冷,但是温度却明显没有前宅的高。   我奇怪的咕哝着:“是不是因为海拔的原因?虽然理论上,每上升一百米温度就会降低一度,可是应该没有这么突然的。真是见鬼了,我就不信九十九米和一百米之间的温度,会有什么差别。”   虽然有些怀疑,但我还是首先走了进去,既然都已经来了,还不如进去找找线索!   后宅里虽然阳光明媚,但总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感觉,和前宅一样,虽然也是采用一间间四合院相连的格局,可墙全部粉刷成了黑色,房顶也没有用任何琉璃瓦做装饰,只是铺上了深黑色的瓦。   杂草纵横交错的满园都是,有一些生命顽强的,甚至从地砖之间钻了出来,随意一阵清风拂过,荒芜枯黄的草便会乱糟糟的摆动,说不出的萧索。   “对于最近在本家发生的许多事情,你们有没有什么线索?”眼见大家都不开口,我没话找话的问道。   沈雪毫不犹豫就摇头,而沈科迟疑了一下,偏起脑袋仔细想了想后,也大幅度的摇起了自己的木鱼脑袋。   其实这两天发生的事,我也没有太多的头绪,但总觉得应该是和那个新修好的喷水池有关,碍于沈雪的面子,我自然不会说出来。   “我一直都很好奇。”我用力扒开深及腰部的杂草,吃力的向前走,说:“究竟你们沈家的祖宗,为什么要选古云山半山腰来修房子?这里前不挨村,后不着店,就算是现在上山都要大费周章,更何况是交通工具不太发达的几百年前!   “而且,想要修起像沈家这么大,足足可以住下四千多人的建筑群,动用的劳力、财力、物力,几乎可以算的上天文数字!”   沈科深有同感地点头道:“据说,本家是在清朝康熙年间开修的,历时十三年才建好,至于为什么要修在这里,恐怕原因已经被第一代的祖宗带进了棺材里。”   “说不定我们的第一代老祖宗,根本就是钱多得花不完,纯粹是因为一时兴起,就将本家给建在了古云山上。不信你看看族谱上那些个老祖宗们,他们哪一个没有不良爱好?”沈雪撇了撇嘴,不屑的说。   我立刻感慨万分的点头,心想,你们老祖宗我是不知道,不过光看这小妮子和沈科就足够了,他们沈家人的性格我可是不敢恭维的。   又向前走了几十米,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我叫了起来:“糟糕,从刚才起,我就忽略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沈科和沈雪双双望向我。   我尴尬的挠挠头说:“我们找到门的时候,门上的锁已经弄开了,也就是说,有人先我们一步进去了后宅,但问题是弄开锁的究竟是谁?还有,他或者他们现在到底还是不是留在后宅里边,而且,就连他们是敌是友也不知道。”   沈科立刻醒悟过来,他急促的说道:“小露!小露会不会就被这伙人给绑架了?他们会不会对她怎样?”   真是关心则乱,那家伙越想越怕,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我一把抓住了他,叫道:“你给我滚回来!你知道他们在哪吗?不知道就给我好好的找。虽然不清楚他们和徐露的失踪是不是有直接联系,但应该也是一条不容忽视的线索!”   让他们仔细注意四周的异常后,我开始一寸一寸打量起附近的景象。   这里的建筑大多没有什么大的损坏,只是处处都透露着一种萧条以及没落,就像一朵盛开的鲜花,在它最美丽的时候却突然凋零了。   我向最近的一面墙靠过去,用手轻轻抚摩黑色的壁面,质感很好,也没有任何裂缝,显然和老祖宗口里年久失修的说辞大相径庭。   那么一百多年前,沈家为什么又要空放着如此好的房子不住,反而将其封闭起来,让剩下的人全都拥挤的住进本家的前宅呢?难道这里存在着某些不能说出口的问题,或者秘密?   我摇摇头,再次思索起先我们进入后宅的人,很困惑他们为什么要进来,而且进来的方式,居然和自己的方法不谋而合,一样粗鲁直接、不拐弯抹角。   嘿嘿,这样的人我倒是满喜欢的,只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是那些地产开发商派出来的狗腿子。   还有关键的一点是,他们现在究竟人在哪里?如果还待在后宅的话,就要立刻退出去,我可不希望还没有找到徐露,自己人就先遇到危险了。   我毫无头绪的胡思乱想着。   回头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自己走过来时,在草丛里留下的那一条曲线,突然眼前一亮,我迅速捕捉到了脑中偶然闪过的灵光。   对了!痕迹!可以从痕迹入手!   既然有人进来过,那么他也应该像我们一样留下些什么,虽然草丛的痕迹可以被风吹乱,但是地上的脚印呢?   院子里的路,虽然是用黑褐色的泥砖铺成的,但是那路也不过才一米多宽,其余的地方都是略带湿润的泥土,而且漫漫草海将视线全都遮住了,我就不信那些人可以准确无误的全都走在石道上。   我走回门的地方,从背包里掏出一把砍刀,一路走一路砍,还时不时的趴下身子,仔细打量着地面。   沈科和沈雪都感到莫名其妙,还以为我犯了神经病,我自然懒得去理会他们古怪的眼神,不知找了多久,就在我累死累活的想要罢工、让其他人来接手的时候,一个脚印露了出来。   沈科伸长脖子只看了一眼,全身就如同触电一般跳了起来,脸色顿时也变得煞白。   第七章 血花   “这个脚印是小露的!”沈科激动的喊叫着。   我轻轻“哦”了一声,盯着他问:“从哪里看得出来?”   “我确定!”他手舞足蹈的用手比着鞋印,说:“这双鞋是我陪着小露去买的,鞋子的款式和大小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完全和这个脚印一样,而且脚底的花纹,你看,这种款式的鞋底花纹,是品牌公司限量出售的。”   我沉吟了一下,说:“既然你这么肯定,那这个人是小露的可能性就非常的大,不过她一个人跑到后宅来干什么?”   “她是一个人?”沈雪吃惊的抬起头。   “不错。”我将周围的草除了个一干二净,看着黑糊糊的地面说道:“你看看,这个脚印离开砖道有三米多远,而附近却没有任何的脚印。   “如果她是被绑架的话,没理由她的脚印留下来了,而别人的脚印却印不上去,这说明什么?第一,有可能有人和她一起,只不过他们全都准确的步步走在砖道上,没有留下脚印,但这样的话,他们没理由会让小露一个人离他们那么远;第二,就只能解释为,她是独自一个人。”   “那她为什么只留下一个脚印?”沈雪还是很疑惑,问道:“她走到这里的路径在哪里?从砖道到这个地方有三米多,怎么会没有其他脚印的痕迹,难道她是跳过来的?”   “据我所知,她的弹跳力绝对没这么好。”我因为无法解释而苦笑起来,不知为何,在内心深处微微有一丝不安。   沈科烦躁的叫道:“不要管那么多了,既然有线索,我们就快点找下去,说不定小露还被陷在这个迷宫里,哭着等我们去救她呢!”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这家伙就像溺水的人抓到了稻草,精神大为昂奋。   “那你先去除草!”我将手里的砍刀递给他。   沈科愣了愣,傻傻的问:“为什么?”   我用力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这里只有一个脚印,而路又四通八达,你大哥我怎么可能判断的出,你的小露向什么地方走的,给我多找几个脚印出来!”   眼看沈科委屈的摸着自己的头,沈雪捂住嘴笑起来:“夜不语,他本来就已经够笨了,你再敲他的脑袋,这小子会变白痴的。”   我们三个人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总算在最右边的一条隐蔽的十分巧妙的小路上,找到了脚印,顺着路一直朝里走,不久,一栋老旧的四合院出现在眼前。   门前也有徐露的脚印,看这个脚印推想她的姿势,似乎是想要进院子。   我抬头缓缓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两扇院门也是虚掩着,中间的蜘蛛丝全都破了,上边还有蜘蛛在努力的编织着新网。   “看来她应该是进去了。”我用力推开门,只感觉一阵清爽的新鲜空气,迎面扑了过来。   “哇!”身后的沈雪惊讶的叫着,只见眼前院子里的景色,和外边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在这个院子里,花台上的牡丹和芍药开的正旺盛。   各色的鲜花引来了无数的蝴蝶、蜜蜂翩翩飞舞,让人禁不住眼花撩乱,而附近的摆设也井然有序,安静待在它们该待的位置,地上路是路、土是土,泾渭分明,丝毫没有长一丁点杂草。   而院子的正中央,如同前宅一般有座耀武扬威的铜狮子,它趾高气扬的仰头后望着,在它旁边还种着两棵桂花树,此时上边也开出了无数淡白色小花,正散发出浓烈腻人的香气。   我惊讶的全身都呆住了,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快步冲上去,我不断地打量那些怒放盛开的鲜花,抱着头呻吟起来:“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沈雪他俩也走进来,她用手指轻轻戳着我的背,好奇的问:“什么不可能?”   我顿时就用像要和人干架一般的粗鲁语气,大声吼道:“只要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牡丹的花期是四至五月左右,而芍药一般比牡丹晚上一个月,它们两个的花期偶然碰在一起,我还可以理解,但是这两株桂花树……”   我用手从树上扯下一片叶子,叫道:“你看!这是银桂,它的花期可是在九月分,而且出名的只会后延不会提前,这三种东西怎么可能一起开花,实在太怪异了!”   沈科满不在乎的踹了身旁的铜狮子一脚。   “管他那么多,说不定这是以前哪个沈家的怪才,闲着无聊培育出的新品种。现在最重要的是去找小露!”   “你知不知道这个多有价值?好的银桂本来产量就不高,你闻闻这花香,又浓厚又淡雅,而且高贵之中还带着一些黯淡的忧郁,这可是极品!   “还有,我的天,就算在我那个疯子叔叔的实验室里,也没有见过一棵银桂树上,居然能长出这么多花的。”   疯子叔叔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农业大学的教授,就因为从小受到他的毒害,我现在才会懂得这么多有关花木的知识。   “夜不语,你够了没有!究竟是小露重要,还是你那个该死的银桂重要?!”沈科几乎快要抓狂起来,他恼怒的瞪着我。   而我心脏一颤,顿时从狂热的情绪里彻底清醒过来,对了,自己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居然会失态,而且那种狂热的什么都不顾的样子,也绝对不符合自己一贯冷静的性格。   难道是这个院子有古怪?   我禁不住又向四周望去,原本井然有序的蝴蝶蜜蜂等等飞虫,被我们一闹,全都忙着飞上了天空,整个院子静悄悄的。   静,如死的寂静,虫鸣声在一刹间同时默契的停止了嘶叫,只有盛放的各种鲜花,微微在风中摇晃。   但这种怡人的景致,此时却莫名其妙的带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花台上那些如芍药红的就像血般,猛然映在视网膜上,顿时让我全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那些红的异常的花瓣被风带起,缓缓飘落在地上,带着一种止不住的诡异气息。   沈雪用手来回摩擦自己裸露在外的双臂,说:“你们有没有发现周围突然冷起来了?而且,你们闻闻!”她用力吸了几口气:“好像有股什么奇怪的味道。”   我点点头淡然道:“好像是什么的血。”   话刚出口,就见沈科浑身一颤,随即低下头若有所思的想着什么。   我没心情理会他,其实就在刚才清醒的瞬间,我就敏锐的感觉到四周的气氛全都变了,空气里也开始不断散发出一种怪味,那种味道自己并不陌生,是血腥味!   血腥味压过了银桂腻雅的香气,变得越来越浓烈,我顺着气味来到花坛前,顺手摘了朵鲜红欲滴的芍药轻轻闻了一下,一股强烈的怪味猛冲入鼻子里,我大吃一惊,立刻惶恐地将它扔到地上,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人也有点站不住了。   “你怎么了?”沈雪立刻上来扶住我。   我强忍着颤抖,用自认为最平静的语调说道:“血腥味是从芍药里散发出来的。”   她难以置信的惊叫一声,随后也像想到了什么,回头望向沈科。他俩不断用眼神交流,最后沈科满脸恐惧的咬住嘴唇,狠狠地点了点头。   “你们到底在打什么哑谜?”我不悦地沉声道。   “小夜,你有没有兴趣听沈家一个百多年前的老故事?”沈科不断瞄着这个院子,眼睛里充斥着强烈的惊骇不安。   “说来听听。”   我不是笨蛋,当然知道那家伙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讲无聊的东西。   沈科咳嗽了一声:“很久以前……唉,看到这些怪异状况的时候,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了。”   “快点进正题!”我皱了皱眉头。   沈科立刻尴尬的笑起来,说:“不要那么心急嘛,我又不是不说……好,好,马上讲!”   见我提起了拳头,这个贱骨头顿时认真起来,续道:“一百多年前,沈家出了一个叫沈羽的怪胎。那个怪胎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除了种植花木。他对花木有种疯狂的情结,尤其是牡丹、芍药和桂树……”   沈羽站在自己的新家前,脸上依然带着冷漠,周围的人不断对他指指点点,他却充耳不闻,不是他不在乎,而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在乎。   几天前,老祖宗要他搬到后宅来,说是因为周围没人受得了他的臭脾气,他没有争辩什么,爽快的让出房子,搬进了后宅偏僻的一个角落里。   总的来说,这个地方还是令他很满意的,虽然屋子破了一点,而且卧室里还摆放着一面明显是女人用的大镜子,但外边的院子却比所有人的都大,在里边,足够让自己栽种更多的花。   他在庭院里挖了许多小坑,然后小心翼翼地将种植在从前房子的牡丹、芍药和银桂,移植了下去。   这些花全都是自己的宝贝,特别是那几株铁杆紫,虽然并不算是十分珍贵的芍药,但它们花期极早,往往在三月,别的地方都还在起苞的时候,他的铁杆紫已经开放了。   这是他最骄傲的地方,可惜美中不足的是,花还不够红,再红一点,红的就像鲜血一般,就更完美了。   对了,昨天有人擅自将自己院里的铜狮子移开了,老祖宗大发雷霆,嘿,最好把那些家伙们统统赶出沈家,他们总不用正眼看我,不过,我也瞧不起他们。   总觉得那面镜子有点诡异!   长时间看着镜面,我甚至能从里边看到一丝丝红色的光,或许是自己眼花了吧。   晚上做了个梦,有个看不清楚样子的女人告诉我,她说如果用血灌溉芍药的话,芍药就会变红,像血一般的红……   “沈羽常常用一种奇怪的方法,来种植牡丹和芍药。”沈科舔了舔嘴唇,续道:“或许小夜你已经猜到了,他是用血!”   果然是这样!   听着他的故事,我的脸色也变白了,沈雪更是害怕的紧紧抱住了我的手臂。满园的鲜花不知何时起静止不动了,即使在清风微拂下,也呈现出一种诡异地如死静态,仿佛也在认真地倾听着这个故事。   沈科继续讲道:“他首先用的是鸡血和猪血,最后更是割破了自己的手腕,直接将血滴进碗里,再用来灌溉芍药。”   不够红!还是不够红!   虽然已经用血灌溉了几个月,铁杆紫在开花期开出的花,已经比从前鲜艳了许多,但还是没自己期望的那么好!   究竟该怎么做,才能让它变得像血一样红呢?   几天前,又做了那个奇怪的梦,梦中的女人依然看不清楚样子,但她的声音十分好听,就如同自己那两株银桂一样,又腻又香醇,让人不忍心抗拒她。   那女人说,灌溉芍药必需要用人血,不然就开不出好花,而花期也不会太长。   第二天我就试了,我忍痛割开手腕,接出满满一碗鲜血,倒在种植着芍药的土中。   今天一大早,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所有的芍药都变成了我梦寐以求的血红色。   铁杆紫原本红的发紫的现象,已经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妖艳的大红,那种鲜艳的颜色,令我禁不住手舞足蹈,激动地几乎快要死掉了,我突然明白,一定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天,所以才会派仙女下到凡间来点化我。   “沈羽一直在用自己的鲜血给花灌溉,他的邻居虽然觉得很怪异,但因为老祖宗没有说什么,再加上他是沈家的直系,也就任他自生自灭。”   沈科没有意义地摇了摇脑袋,续道:“说来也怪,自从用血浇灌后,沈羽的芍药就非常的鲜艳,层层的花瓣不但美的毫无瑕疵,而且红,非常红,红的就像血一样。”   院子里的压抑感越来越沉重了,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着。天空中,明媚的阳光也突然黯淡起来,但周围还是非常安静,安静的让人心烦意乱。   沈科就像没有察觉到一般,依然不断地讲着故事,偌大的院子里,他的声音显得格外刺耳。   “虽然那些芍药异常漂亮,但沈羽的邻居们没有任何人想要去欣赏,他们认为那绝对是不祥之物,沈羽也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异样眼光,直到本家有小孩不断失踪为止……”   一直都有个愿望,就是看到牡丹、芍药、银桂这三种最爱的花木,同时开放,只要一想到牡丹优雅的粉红,芍药高贵的血红,以及满树浓香的桂花,交杂在一个院子里,自己就止不住的浑身颤抖。   于是我开始虔诚的向上天祷告,希望那个屡屡给我提示的仙女,能够再次下凡,进入我的梦里,令人兴奋的是上天听到了我的愿望,昨晚我又做梦了。   那位仙女第一次正面对着我,但我依然看不清她的样子,不过我不在乎,我只是想知道那个办法。   她没有让我失望,用腻的让我发冷的声音告诉我,只要将刚死不久的人的尸体,埋在银桂树下,它的花期就会提早四个月,而且开出的花更多更香浓,那时候牡丹、芍药和桂树就能在一个时间盛放了。   人的尸体?醒来后我就犯起了愁,究竟该到哪里去找尸体?挖坟?后宅的墓园里虽然有很多,但都是些死了好几年的,恐怕现在也只剩下骨头了,更不要说是需要刚死亡不久的尸体。   我苦恼的坐在院子门口,有个小孩子刚好经过。   他冲我笑着,满脸的灿烂,甚至不输给盛放的铁杆紫,于是,我也开心地笑了起来……   尸体总算有了。   “沈家一个月里失踪了十三个孩子。那些孩子的家长们找的焦头烂额,也没有一点线索。最后有人说,其中有几个孩子失踪之前,似乎和沈羽在一起,他还给了那些孩子东西吃。”   沈科喘息着,想要停顿下来,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舌头完全不受控制,一个词接一个词的,将话从嘴里不断迸出来。   “于是那些家长全都赶去了沈羽家里,但他家的大门紧紧闭着,任凭那些人怎么敲打也没人来应门,许多人都认为这是他心里有鬼的表现,立刻就有人撞开门闯了进去。   “但刚一进门,大家都愣住了!在这个初夏时节,沈羽的院子里,芍药、牡丹和桂花居然同时盛开着,本来应该很美的景色,却不知为何透露出丝丝诡异,所有进来的人都同时打了个冷颤。   “一阵阵妖异的感觉充斥在空气里,和桂花的香味纠缠在一起。还有芍药红的像血的花朵,全都令人非常的压抑,这种感觉,甚至让人也变得异常烦躁起来。   “家长们将整个院子都搜索了一遍,最后在两株桂树下,挖出了失踪的那些孩子的尸体……正好是十三个,可是那些尸体早就被肢解成了无数块,只有头部还算完整的保留了下来。   “这件事将整个本家都惊动了,许多人自发的组成搜索队想要将沈羽找出来,但是他就像突然在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   这个恐怖的故事总算是被讲完了,沈科大口大口地吸着气,一连串说完那么多话,痛苦的几乎要让他窒息了。   直到现在,他也不太清楚刚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像整个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他就像行尸走肉似的,按照突然出现在脑中的东西,麻木的将其当作草稿念了一遍,这会不会就是所谓的鬼上身?   想到这里,沈科原本就苍白了的脸,顿时更苍白的不能再白了,他害怕地用力拍打狂跳的心脏。   就在沈科那家伙讲到一半的时候,我基本上已经猜出了整个剧情,所以也不算太震惊。可旁边那个吓的朝我怀里钻的沈雪,就不太一样了,女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明明非常清楚故事情节,但听到后还是怕的要命!   “你的意思是说,这里就是那个沈羽住过的庭院?”我忍不住又向四周打量一眼。   沈科依然是满脸恐惧,说:“我不知道具体位置,但是根据故事和这些开花期异常的桂树来看,应该不会错吧?”   “但这个故事还有个你忘了讲出来的结局吧!”沈雪忍不住从我怀里探出头来,紧张地说:“由于找不到沈羽,那些愤怒的家长们就迁怒在他的花木上,他们将他种的花草全都拔出来,付之一炬,烧得一干二净,而沈羽住过的地方也就彻底被放弃了。”   “你是说,沈羽留下的花木,早在一百年前就被销毁了?”我只感到一阵恶寒,头发几乎也竖了起来。“那我们现在看到的东西又是什么?”我问。   “鬼才知道。”沈科也是摇头,他哆嗦着说:“或许是有人为了某种目的,将种子暗自藏了起来,然后再到这里栽种。”   “那样也不能解释眼前的情况。”   我又在银桂树上扯下一片叶子,只看见整棵树都在摇晃,还发出了一阵像是低沉呻吟的怪音。   我们三人顿时被吓了一大跳。   “这个鬼地方实在太诡异了。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沈雪小声建议道。   我和沈科立刻同意,飞一般的从后门窜了出去。   刚一走出院门,刚刚都还阴晦的天空突然变得万里无云,道道刺眼的阳光,从天空射下来,害的我们的眼睛一时无法适应。   我用力眨眨眼,迷惑得抬头望着天空,太阳已经非常偏西了,看了看表,指标居然到了四点半的位置,但自己明明就记得,进那个院子的时候还没有到三点,感觉也没待多久,只不过是听沈科讲了个故事而已,没想到竟然花了一个半小时。   看来,刚刚的院子真的有古怪。   沈科的故事里,还有许多的疑点,既然那个沈羽爱花成痴,甚至到了为弄到养料不惜杀人分尸的地步,那他又怎么会躲起来,眼看着自己心爱的花木被人砍掉,而不稍加阻止呢?   如果他爱自己的性命胜过爱花,他就不是故事里那个花痴了,还是说另有隐情?突然脑中一道灵光闪过,我顿时大叫起来。   “恐怕,刚才我们看到的院子,就是沈羽一直藏身的地方!”   第八章 根须   人类有时是极为愚蠢的动物,就像骑驴找驴的人一样,就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候,殊不知他拼命寻找的东西,就安静地躺在他的胯下。   沈科和沈雪全身一颤,大脑努力的消化着我提供给他们的资讯。   过了许久,沈科才问道:“你是从哪里得出这个结论的?”   “很简单。”我向身后指了指,说:“这院子的位置十分隐秘,应该是夹杂在外墙和内墙的夹缝之间,通到这里的路也很难发现,如果不是我们循着小露的脚印一路走来,恐怕聪明如我也会忽略过去。”   我顿了顿,续道:“而且沈羽是花痴又不是白痴,他当然很清楚杀人偿命的道理。那家伙知道,自己偷偷把本家的小孩杀掉用来当肥料的事情,早晚会暴露,所以他把自己最喜欢的花木,移植进了这个自己偶然发现的院子里。   “我敢肯定,在那些愤怒的沈家人冲进他的住处时,那里早就已经成了个空壳子,里边的花木都是些次品,就算全部被烧掉了,也不会让他心痛。”   “那最后沈羽到哪里去了?”沈雪忍不住疑惑问:“他不可能一直都躲在院子里不出来,是人都要吃饭吧?而且那个时代家家户户都养了狗,就算在夜里出去偷食物,也很容易被发现,可是故事里的他,明明就是从此后消失不见了踪迹。”   “我又不是他,怎么可能回答的了你的问题?”我苦笑起来,转身凝望着身后的神秘院子说道:“如果我们能好好搜查一番的话,这个院子里或许就藏着答案。”   沈科默不作声地回身推开门,准备再次走进那个令人心惊胆颤的古怪房子。   我一把抓住了他:“你干什么?”   “我要进去找找。”他沉着脸说。   “你不找徐露了?”我大为惊讶。   认识他很久了,还是第一次见他对某些神秘怪异的事件产生浓厚的兴趣,而且他甚至放下了寻找小露这件他认为比他生命还重要的事情,实在太不寻常了。   沈科轻轻拨开我的手,说:“现在你还能找到小露留下的蛛丝马迹吗?恐怕我们找到的线索,已经完全断掉了。”   见我沉默不语,他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丝疑惑,说:“我感觉里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我,虽然知道那感觉有点莫名其妙,而且非常没有道理,但就是有那种感觉,我甚至可以模糊的确定,不但沈羽还留在这个院子里,小露也在!”   我和沈雪对视了一眼,同时被他怪异的表情吓了一大跳。   “你究竟在说什么?”沈雪用力拎着他的耳朵:“如果沈羽到现在都还活着,那他岂不是快接近两百岁了?人有可能活那么久吗?退一万步,就算他能活两百年,他又是在靠什么生存呢?”   “进去找找就知道了。”   沈科没有回答,迳自跨进门里。   我和沈雪无奈的跟了进去。   再次回到了这个不久前才狼狈的逃出来的地方,牡丹、芍药以及桂树相交错的空间里,依然散发着淡淡的诡异,但明显没有刚刚那么的浓烈了。   银桂树的香味腻的人有点头晕目眩,花了半个小时,将院中所有的屋子都翻了一遍,我们却没有任何值得驻足的发现,应该说是不可能有发现,所有的房屋都空荡荡的,没有任何摆设。   “我们走吧!”我拉了拉沈科。   他丝毫没有理会,只是呆呆的望着正中央那口铜狮子,像在想着什么。   沈雪也在看着,她的脸上慢慢流露出疑惑,轻轻拉了拉我的袖子问道:“夜不语,你有没有觉得这个铜狮子,有些地方和刚刚不太一样了?”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身体顿时一颤。   那座狮子不久前还后望着山顶的头,不知何时向右偏移了三十多度,它的眼神现在正冷冷的盯着两株银桂,我心中一动,走过去抱住狮子的头,使劲掰起来。   就像以前我常常说的那样,我并不是个鬼神论者,甚至不太相信它们的存在,虽然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最后我都找到了理论依据。   当然,有许多依据是自己牵强的用科学去解释后,再强迫自己相信,或许,我真的是个非常自我矛盾的人吧!但就是这样的性格,才造就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否则,我也没运气活到现在。   刚刚我突然想到,或许沈家大宅院子中央的铜狮子的脑袋,可能有机关,能被转动,这样倒是顺便能解释,为什么老祖宗院子的那口超大狮子的头,会在五天前的晚上突然望向地上了!   而且这个推理没有错的话,还可以确定一件事,身后一定有人鬼鬼祟祟的因为某种目的跟踪我们,或许,他们更希望将我们吓跑!   可是我的猜测落空了,任凭自己用多大的力气,将狮子的头往八个方向转动,可那玩意儿就是纹丝不动,死死的和脖子连在一起,我又不死心地爬上去,检查会不会有自己不小心遗漏掉的开关,甚至将手指插进了那个该死的铜狮子的屁股眼里。   沈雪指着我大笑起来:“哈哈,夜不语,没想到你居然有这种嗜好,变态!”   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没看到我在办正经事吗?有闲功夫嘲笑我,还不如帮我检查下边。”   “你!下流,谁要……谁要……”沈雪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她呸了一声,飞快地转过身去。   我有点莫名其妙的挠挠头,随后也意识到刚才那句话似乎有点语病,不禁讪讪地笑了起来。   站在铜狮子的脑袋上,视线也开阔了许多,整个院子里的东西不分钜细,全都收进眼睛里……   缓缓将四周扫视了一遍,我突然发现,那两株银桂浓密的枝叶后边,似乎藏有什么东西。   跳下来,我立刻走了过去,扒开阻碍视线的枝条,以及后边花坛上的一株株牡丹,一扇黑色的门露了出来。   “没想到连这种地方也有屋子,哼,这院子果然很古怪。”沈雪凑过头撇着嘴说。   “或许那个花痴生活过的证据,就在门后边。”我激动的用干涩的声音道,还没等自己做好心理准备,从后边冒出一只手用力将门推了开来。   是沈科!在门吱呀一声敞开后,他一声不哼地迅速走了进去。   我皱了皱眉头,有问题,绝对有问题,这家伙究竟是怎么了?自从他讲完沈羽那个花痴的故事以后,就变得古怪起来,性格也变得令我陌生了,我甚至不能肯定,就在我身边触手就可以碰到的他,究竟还是不是原来的那个他。   沈雪也隐约感到不妥,问道:“那家伙到底怎么了?”   “别管那么多,先跟着他再说。”我不动声色地拉过她小巧纤细的手,走进了屋里。   进门就是一个不大的房间,摆设很简单,一组桌椅再加上几幅花鸟画,看来应该是客厅。   不过这些摆设上全都铺满了灰尘,有些椅子都开始风化腐烂了,显然已经有百多年的时间没人用过,甚至没人进来过。   屋子里的地板凹凸不平,有些石板翘了起来,用手敲了敲,硬硬的很受力,似乎下边有东西将空隙全部填满了,我取出刀将其中一块石板撬起来,露出了一团树根。   “好有生命力的树!”沈雪一边说,一边全身打了个哆嗦:“不过看起来怎么那么诡异?”   “应该是外边那两株银桂的树根。”我判断道。   “没想到你知识这么渊博,居然能从树根上判断出是什么树!佩服!”她满脸不信。   “我可没那种本事,只是简单地推理罢了,要知道花的根部不可能伸到这么远,所以只可能是树,说到树,附近也就只有那两株银桂。”   我微微动了动被她紧抱在胸前的胳膊,不小心碰到了两团软绵绵的物体。   沈雪的脸顿时红起来,我当然不是柳下惠可以坐怀不乱,而且看到一个十分阳光的女孩,居然也有娇羞的一面,不由得大感有趣,手臂也不安分的趁火打劫乱动起来。   沈雪的脸颊越来越红,甚至她裸露的手臂上也浮现出好看的粉红色。她犹豫着想将我的手臂放开,但又害怕。只好轻轻咬住嘴唇,把头低了下去任我轻薄,只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深沉的问题。   “咦,这也是树根吗?”正在我暗自窃笑的时候,她用力掐着我的手臂,用脚在地上踢了踢。   我仔细一看,再也笑不出来了。   这个泛着白色的植物根部明显不是树根,而且这种根部自己也并不陌生,是草本植物的根,准确的说,是毛茛科或者芍药科的草本植物。   “我收回刚才的话。”我没有心情再调笑,沉声道:“看样子,这是植物球根上分出来的根须,不知道是牡丹还是芍药的,没想到居然能长这么长……难道院子里的养料还不够它们吸收吗?”   植物拼命将根生长伸长的原因,就只有一个,吸取足够的水和养分,但明显院子里的土是非常肥沃的,但为什么它们的根部会长到这里?   还有一点是我不敢说出来的,那就是有球根的毛茛科和芍药科植物,不论怎么长,它们的根须也不可能长过三米,更何况是这个离开花坛有数十米远的客厅了。   在客厅的右边还有一个房间,沈科在我们调查地板的时候,已经打开门走了进去。   我想了半天也无法解释眼前的问题,最后挠挠头走过去。   刚一进里间我就被吓呆了,沈雪只看了一眼,同样也是浑身颤抖,满脸惊骇,最后迅速转过身子狂吐起来。   红色!血红的颜色如同液体一般缠绕着全身,它们的韧性就像绳子,她无法移动,甚至将手指头微微弹动也做不到。   有个女人,隐约可以看到一个身材曼妙的女人,站在红雾外边,可是任凭她怎么眨眼,也无法看清那女人的样子,只是可以感觉到她在说话,冲自己不断说着什么,不过她的话就像她的样子一般,模糊不清。   那女人似乎恼怒起来,她将手深入红雾里,轻轻的抚摸起她的脸。那女人的手冷冰冰的,不带一点温度。   不知为何,她感觉很害怕,心脏也随着那女人手指的游移越跳越快,终于,她的指尖轻轻滑向了自己的脖子,她的手指慢慢在自己的脖子上画着圈,然后她抓住了自己的肩膀。   突然那女人咧开嘴笑起来,虽然依旧看不清她的样子,但却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她在笑,笑的十分得意。那张咧开的血盆大口中满布着尖利的牙齿,那女人把嘴穿进红雾里,向自己的脖子靠近。   越靠越近。   她感到心脏已经无法再承受自己的恐惧,几乎要从胸腔里蹦了出来。   接着,徐露尖叫着从噩梦中清醒了。   她继续疯狂地尖叫着,大脑也一阵混乱,过了许久才彻底清醒过来。   徐露睁开眼睛想要打量四周,却发现周围没有任何光亮,她什么都看不到,只感觉自己是睡在一个又硬又潮湿的地上。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这里到底是哪里?   徐露苦苦思索着,虽然她很害怕,甚至怕到希望就此昏过去,可是现实却残忍的告诉她,恐惧对现在的状况没有任何帮助,更何况心底隐约有个模糊的概念,似乎有人在不断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再睡觉,只要再躺下,她就再也起不来了!   徐露深深吸了一口气,挣扎着想站起来时,却发现有什么正纠缠着自己,用手摸了摸,似乎是些树根,她用力将其扯开,刚抬起脚,身旁就发出了当啷一声金属脆响,像是自己踢到了什么东西。   徐露趴在地上摸索过去,最后从地上捡起一把大钳子。   那把钳子的手柄上还有些微的温度,是体温?难道这里还有其他人?   徐露绝望的内心猛地激起一丝希望,她出声大叫道:“有人吗?还有谁在这里?”即使不能逃出去,只要不是自己孤单一个人待在这种鬼地方,她也会安心的多。   可是现实却残酷地让她失望了,任凭徐露叫破嗓子,也没有一丝半毫的声音回应她,只有回音不断回荡在这个不知什么位置的偌大空间里。   徐露几乎要疯掉了,她颓然的坐倒在地上,背靠着墙轻轻哭泣起来。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自己的眼泪差不多流干的时候,突然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轻微的说话声,中间似乎还夹杂着一阵阵呕吐。   徐露再也不顾什么淑女形象,她强迫自己干涩的嗓子放出高频的呼救声,眼中本已经干涸的眼泪,又不住流了出来,第一次,她感觉自己那么强烈的想生存下去……   沈雪不断地呕吐着,不但将午餐吐的一干二净,甚至连胃液都吐了出来。   我满脸惊骇的直直看着眼前的景物,嘴里喃喃说道:“上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见不远处的床上躺着一具尸体。不!那玩意儿早已经算不上尸体了,因为它只留下了一堆骨架和些许毛发,上边堆满了灰尘。   不过这绝对不是让我惊讶的地方,尸体、骨架什么的东西,早就看惯了、麻木了,但是现在却足够让我毛骨悚然。   眼前无数的草根和树根从地板下穿出来,那些根部穿梭进了每一根骨头里,它们将尸体紧紧拴住缠住,仿佛那也是它们的一部分。   沈科也从发呆的状态回过神,他使劲的在自己的头上敲了敲。   “好痛!看来不是在做梦!”他抱着脑袋叫着。   见到他一副白痴模样,我顿时安心了许多,看来他的精神状态已经回复了正常。   “你刚才是怎么了?”我试探着问。   “我刚才?我没怎么啊,跟你们走进这个鬼地方,一开门就看到这幅恶心的画面。呕!死小雪,你害的我都想吐了!”沈科似乎完全忘掉了刚才自己古怪的表现,也忘了就是他本人强行要求回院子的。   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见他双眸清澈,一副欠扁的模样,便点点头说道:“没事就好,我们来好好研究这副骨架,恐怕里边有些惊人的内幕呢!”   我没有笨的再提起刚才的事情,甚至努力将其扔在了脑后,这个透着诡异的院子,原本就古古怪怪的,就算发生任何事情都有可能,何况,现在也不是思考那个问题的时机。   我强压下内心的反感,带着浓厚的兴趣,将眼前的骨架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从背包里掏出一副针织手套戴上,用手将骨架翻动起来。   这玩意儿放这里不知有多长时间了,不知道死因,也不知道有没有毒,还是小心点为妙。   沈雪对我的举动大为好奇:“夜不语,你到哪里都带着一大堆东西吗?我猜你的背包,都可以抵得上小叮当的异次元口袋了!”   “要你管!”我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接着用刀割开根须,仔细检查起骨架的头部。   “不要管夜不语那个家伙,他就是这副德行。”沈科拍了拍沈雪的肩膀,用造作的怜惜语气说道:“他根本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你看,我们哪个人的性格不是要多单纯就有多单纯,又淳朴又老实,哪里像他长一副忠厚可爱、老实巴交的样子,但骨子里狡猾老奸,不知害了多少美女上当受骗。   “还有,最可恶的是,他那个要死不死的好奇心,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那家伙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而且一遇到稍微离奇古怪的东西,他就会像闻到屎的苍蝇一样,自动靠上去。小雪啊,你堂哥我郑重建议你,千万不要和那挨千刀的家伙走太近!”   “你说够了没有?”我恼怒的盯着他看,直看得他浑身都起满了鸡皮疙瘩。   “好冷,冬天快要到了,对吧!”沈科讪讪笑着,吹着口哨躲开了。   我将注意力又放回了这堆骨头上。由于它早已经被某些东西蛀的千穴百孔,我无法判断他的死因,只能判断出他是个四十多岁的男性,他的头盖骨上也有许多的小洞,有些根须甚至都钻了进去。   这个状况实在是太诡异了!死者,会不会就是沈羽?   正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脚下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呼叫声……   第九章 四人游戏(上)   沈科的耳朵微微动了动,突然发疯似的叫起来:“是小露!是她的声音!天哪,她在哪里?快找!”   我内心也是一阵狂喜,强制让自己冷静下来,我侧耳倾听了好一会儿,这才判断道:“应该是从地板下边传出来的,恐怕在房间里有密室!”   “那还不快找出来!”沈科狂躁的动手翻开脚下的地板。   我一把抓住了他:“没用的,除非你能开个挖土机进来,不然就乖乖的跟我去找入口。”我回头看了沈雪一眼,说:“小雪,你的声音最高,你负责在这里大叫,回应小露的呼救,要告诉她继续大声喊,千万不要停!”   见沈雪点了点头,我立刻竖起耳朵在屋子四周慢慢走起来,从里屋到客厅,再由客厅进到里屋,我缓缓走动,一丝一毫的细微差别也不放过。   徐露的声音传入地板上的屋子时,已经变得瓮声瓮气起来,这足以说明,我们之间隔了一层至少三点二八英尺的土层,这样的厚度,是现在的我们绝对无能为力的,根据自己的判断,既然她能下去,就一定有入口。   那个入口应该是隐藏在某个地方,在平时或许我找不到,但现在的情况却不同,只要能发现徐露的喊叫声特别大的地方,入口一定会在那里!   皇天不负有心人,当我再次走回里屋时,终于在那具尸骨身下的床旁,发现了密室入口。   “应该在这里了!”我叫来沈科和沈雪,三人合力将这个笨重的木床移开,顿时,有个黑漆漆的大洞露了出来,即使有光线透下去,也模模糊糊地看不到底。   “小露,是你吗?”沈科急切的喊着,他用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手心里满是紧张的汗水。   喊叫声传入洞里,引起了犹如涟漪般层层叠叠的回声,天哪,这到底有多深?而且入口里居然连个下去的楼梯也没有,做密室的家伙也太没职业道德了吧!   “是我!小科、小夜,天哪,是你们吗?”徐露一边喊叫着,一边轻轻抽泣起来。   “当然是我们!你等等,我立刻放绳子下去救你!”   丝毫不在意盯着我的背包发呆的沈雪,我迅速掏出绳子,将一端牢牢系在门上,沈科立刻迫不及待的滑了下去。   臭家伙,他到底下去干嘛?应该先把徐露拉上来才对!我暗自骂着沈科。   沈雪在一旁发话了:“夜不语,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笑话?”   “说。”看着她带着古怪笑容的脸,就知道她想消遣我。   “有一次考试,考卷上全都是是非题,但偏偏有位仁兄得了零分。他的老师就十分纳闷的说,你小子是不是早就知道答案了,不然怎么可能全都避开正确的答案?呵呵,你说有不有趣?”她不怀好意的笑着。   “你是什么意思?”我冷冷说道。   她伸手用力拉住我的脸皮说:“你小子是不是早就知道徐露在这鬼地方,不然怎么你带的东西刚好都能用上!”   “这可是经验,我出生就会了,你们永远也学不来的!”我也不怀好意的笑起来,眼睛在她的身上游移肆虐:“就像我没想到,你的胸部原来也满大的,嘿嘿,真的看不出来!”   “你!哼,下流!”沈雪似乎想到了刚才的亲密接触,顿时脸一红,羞得转过头去。   我好笑的望着她轻轻颤动的肩膀,说道:“他们这么久了还没上来,不知道会不会有事。我下去看看,你帮忙守着绳子。”   没等她答应,我已经滑了下去。   这个洞并没有想像中那么深邃,大概只有五米多的样子,四周漆黑一片,光线就在头顶,却不知为何显得朦朦胧胧的。   我打开手电筒向四处照去,一层层翻滚的雾气顿时出现在眼前,空气里淡淡的散发着潮湿的泥土气味,还有一点腐臭。   不远处,有两个身影如胶似漆的紧紧拥抱在一起,我走过去轻轻咳嗽了一声,那两个人顿时如同触电了一般,飞快的分开,背靠背僵硬的冲我笑起来。   “小露,你到底是怎么到这个鬼地方来的?”我装作没看到,轻声问。   徐露的脸上划过一丝疑惑:“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醒来就发现在这里了!”   “你不是一个人走进来的?”我有些惊讶。   “怎么可能,我又没发疯!”她的语气中带着强烈的没自信,或许,连她自己也不能确定吧。   我摇摇头道:“算了,这些事情回去再说,只要人没事就好。我们先上去吧。”   一回身,差点碰在某个人身上,把我吓了一大跳,是沈雪,她正安静的站在我两个鼻尖远的地方。   “你怎么也下来了,我不是叫你在上边守着吗?”我用力拍着心口大声道。   “你叫我守着我就非要守吗?那我多没面子。”沈雪原本十分强硬的语气一转,突然变得温柔起来,她用如蚊子般的声音,委屈的又说:“而且一个人在上边,人家会怕嘛!”   该死,我居然忘了她只是个女孩子!我有点内疚的轻轻拍拍她的肩膀,走到绳子那里道:“我先上去守着,你们都快点上来。”   接着拉了拉绳子,用力向上攀爬,绳子随着我全身重量的左右摇晃,不断发出“吱咯吱咯”的古怪声音,我心里一沉,加快了爬的速度,但那个不祥的声音越响越频繁,就在我爬了一半的时候,只听到“啪”的一声响,我整个人都掉了下去。   我摔在地上时,来不及叫痛,便本能的向右边翻了开来,幸好逃得及时,随后的地上一阵唏哩哗啦,放在洞旁的背包、床上的尸骨,都一古脑的随着绳子掉进了这个地下密室里。   “小夜,发生什么事了?”沈科三个闻声立刻跑了过来,见到我狼狈的坐在地上,不由得都愣了愣。   “看来我们被困在这个该死的地方了!”我苦笑着将手中的绳子给他们看,他们三人顿时倒吸了口冷气,呆住了。   “夜不语。”沈雪首先反应过来,她用力拉起我,伸手拍着我身上的灰尘,笑道:“早就应该建议你减肥了,看看,你重的居然能把这么粗的一根绳子都给拉断掉!”   沈科和徐露也没有太在乎,纷纷说道:“只要你没事就好。”   “喂,你们说的好像绳子断掉完全是我的错!”我没好气的边说,边仔细查看绳子的别一端。   沈科撇撇嘴:“本来就是你的错,谁叫你捆绳子的时候不找个结实的地方。”   来不及反驳他,看绳子断口的我,脸色已经变得难看起来。   “恐怕这条绳子不是因为捆绑不稳,或者自然断掉的!”我沉声道,用手指着断口又说:“你们看看这里,绳子的四周有被硬物磨过的痕迹。”   “你是说有人故意割断了绳子?”沈科大吃一惊。   我迷惑的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如果是用刀割开的话,绳子的断口应该十分整齐才对,可是看这些痕迹,明显是什么东西不断来回磨擦造成的。”   话一出口,我们四个顿时都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算了,既然木已成舟,还是先到处找找有没其他出口再说。”我吐出口气,有些疲倦的说。   沈雪眨巴着眼睛望着我,又看了看我的背包,突然笑道:“夜不语,你的百宝箱里,没有可以让我们出去的东西吗?”   我气恼的瞪了她一眼:“你真以为我是小叮当啊!”   “生气了!生气了!小夜真小气!”沈雪吐了吐舌头,不语了。   从背包里拿出蜡烛,一人发了一支,点燃后,整个密室顿时亮了许多,雾气似乎也没先前那么浓密了。   我这才完全看清楚,原来我们身处的地方,是个大概有三百多平方米的正方形空间。地上铺着石板,而墙壁的土有许多地方已经脱落下来,坑坑巴巴的,上边还有无数植物的根部冒了出来,恐怕就是我们在上边发现的银桂和芍药的根。   这些该死的植物,它们的脚也伸的太长了吧!根本就不理会植物学的基本理论,恐怕要让疯子叔叔看到了,不真的疯掉才怪!   不知为何,一见到这些没有攻击力、无法动弹的根部,我就会觉得毛骨悚然,就像它们长满了眼睛,它们在耐心地等待着,等待一有机会就将我们全部吞噬下去。   四个人找了一个多小时,却丝毫没有任何收获,出口似乎只有一个,就是那个我们进来的地方,可惜现在我们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它,看着射入的阳光越来越黯淡,最后几乎暗的张大眼睛也察觉不到了。   看看手表,已经下午六点半,古云山的长夜再一次来临,但不同以往的是,我们几个没有待在温暖舒适的小窝里,和大家一起吃丰盛的晚餐,而是又冷又饿的背靠背,坐在冰冷的石板上。   “大家都饿了吧?”我疲倦的翻了翻背包,从里边拿出一些巧克力和几瓶矿泉水,递给他们。   “你还说你不是小叮当!”沈雪一边接过我手里的东西,一边耍贫嘴。   “吃吧你,别被噎到了!”我看了徐露和沈科一眼,故意拉着沈雪走开了。   “干嘛?”沈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脸微微红了起来。   我将食指竖在嘴上:“嘘!给他们两个一点私人空间,我倒是要看看,那个木鱼脑袋会说些什么东西。嘿嘿,真的满期待的!”   沈雪大受打击,使劲掐着我的手臂:“你这家伙的兴趣真恶劣!”   “大家彼此彼此!”我用力咬了一口巧克力,回敬道。   不远处,那两个感情幼稚园还没毕业的低能儿,相互沉默着,这种沉默不知持续了多久,直让我们这两个耳朵都竖的酸痛起来的不良嗜好者,大为抱怨。   “那个,小露,我……”沈科总算开口了。   和他背靠背坐着的徐露,微微将头侧过去问道:“怎么呢?”   “是关于霜孀的事情……我……”   那家伙嘴角笨拙的想要解释,徐露立刻冷冷地打断了他:“霜孀是你的那个未婚妻吗?她是个好女孩,希望你不要伤她的心。你要知道,你的性格真的不算好,跟着你的女孩是很辛苦的!”   “我和她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沈科的声音大了起来,他猛地转过身,直直地看着徐露的眼睛:“小露,她只是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虽然双方的父母把我们拴在了一起,可是我一直都当她是妹妹!”   徐露全身一颤,她转过头,拼命地躲开他的视线:“你干嘛告诉我这些?”   “因为我!我!”沈科结巴了起来。   我和沈雪的心脏顿时提到了最高点。   加油啊,朋友,已经到最后一步了!   我在心里暗暗鼓舞他。   可惜他白白浪费了我的鼓励,闷了好一会儿,才好死不死的憋出一句话来:“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小露,我们是朋友,对吧!”   只听“扑通”一声,我和沈雪双双倒在地上。我靠!那家伙不但迟钝,而且超级没胆!做他朋友简直是丢死人了!   “朋友……哼,是吗?”徐露淡淡说道:“你放心,就算你打一辈子光棍,我也是你的朋友,我不会感到丢脸的!”   这句话也太毒了点吧!难怪俗话说最毒妇人心,我看被伤害的怨妇,更是毒上加毒呢……   实在不忍心再偷听下去的我,喝了一大口矿泉水,冲沉默不语的沈雪说道:“你困了吗?肩膀免费借你,绝对不会趁机占你便宜的,我可是君子!”   “鬼才信你!如果你都算是君子的话,我就是老子了。”沈雪可爱的耸耸鼻子,还是将头轻轻倚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背靠着墙壁,顺势抱住了她。   沈雪任我将她抱在怀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不远处蜡烛不断跳动的火焰,轻声问:“小夜,我们还能不能出去?”   “当然能,沈家人如果发现我们失踪了,一定会派人来找的。”   “如果他们没有发现……如果他们找不到我们,又或者我们已经死掉了,他们才找过来呢?”   “哪有那么多也许。”我笑起来:“也许搜寻队等一下就来了。”   沈雪犹自不信,继续喃喃说道:“我十八岁了,居然连个初吻都没有就死翘翘,实在不甘心!”   “这个遗愿非常容易满足。”我拨动自己的头发,努力做出一副好男人的样子:“看看你眼前的男人,强壮、聪明、博学,是个十分理想的初吻对象,考虑考虑。”   “还是算了,和你接吻,还不如下地狱呢!”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心情也好了许多。轻轻闭上双眸,嘴里还喊着:“夜不语,唱首歌来听听,我不听歌睡不着。”   我顿时苦起了脸:“小姐,我可是出名的五音不全。”   “没关系,人家想听你唱嘛。哄我睡着了,姐姐我可是有奖励哦。”   “什么奖励?先说来听听,我不要空头支票的。”   “要我预付吗?”她睁开眼睛,用明亮的眸子望着我。   “当然要。”我立刻点头。   “那好,闭上眼睛。”她的脸突然红了起来。   “要干嘛?”像预感到了什么,我的心“扑通”的跳个不停。   “人家要你先闭上,不然我可要反悔了。”沈雪的脸更红了,烛光中,甚至泛出一种耀眼的粉色,令人不由得心血膨胀。   我依言闭上眼。   只感到有个影子凑过来,将蜡烛的光焰也挡住了,接着一个湿润滑嫩的柔软双唇,轻轻贴在了我的嘴唇上。   这是一个青涩十足的吻,就在甜美的唇想要离开的时候,我咬住了唇瓣,舌头也伸了过去。   唇的主人明显惶恐起来,她吃惊地想要挣开,却被我拦腰抱住,就在这瞬间,舌头又过去了一点,碰到了她紧闭的牙门。   我使坏的捏住她的鼻子,门终于开了,舌头再也没有任何阻拦的长驱直入,在她的口腔里疯狂搅动着,搜索着她的每一个角落。   沈雪似乎心理非常不平衡,任我吸吮着丁香玉舌,然后有样学样的勾过我的舌头,笨拙的用力吸吮起来,最后甚至轻咬着我的舌头不愿放开。   这个吻不知持续了多久。   双唇分开时,我们都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   “你坏!坏!坏死了!”沈雪捶着我的胸口,又怕用力打痛了我。   我不怀好意地嘿嘿笑着问:“初吻的感觉怎么样?”   “没感觉。”她好强的答道。   “那要不要再来一次?”我又使坏的笑了起来。   沈雪顿时将头深深埋入了我的怀里,使劲儿的摇头。转头一看,这才发现沈科和徐露不知什么时候依偎在一起睡着了。   我沉声道:“我们也睡吧,明天还有许多事情要忙。”   沈雪嗯了一声,双手八爪鱼一般将我紧紧抱住。四周又安静下来,夜,深了。   第十章 四人游戏(下)   睡着后,我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那个梦非常的模糊不清,以至于我丝毫想不起剧情,但却有一种强烈的危险感,也是那股危险感,让我从梦里硬生生的惊醒过来。   我喘着粗气,心脏依旧狂跳个不停。   四周,依然十分寂静,静的让人发疯,想要抬起头点燃蜡烛,这才发现自己被什么缠住了,我用力挣脱开,按亮手电筒向附近照去。   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这个偌大的三百平方米空间里,就只有我们四个人,如果说硬要找出异常情况,也只是周围的雾,这些睡觉前早已经散开的雾气,不知从何时起又浓密起来。   “该死的鬼地方!”我小声咒骂着,点亮蜡烛,四周顿时明亮了许多。   转头看了看倚在墙上正睡得香甜的沈雪,我不禁轻轻笑了笑,没想到这小妮子睡觉时那么可爱。   总之也睡不着了,我站起身准备活动一下筋骨,就在这时,大脑再次响起危险的信号,似乎在提醒自己,有某些重要的东西被忽略掉了,猛地回头,仔细打量着沈雪,我不禁呆住了。   只见墙上的根须不知何时变长了,甚至如乱麻般纠缠在她的身上,想到刚才站起来时遇到的阻力,我当然明白,恐怕也是那些银桂树和芍药的根。   从来没有见过植物的根部居然能长这么快的,只是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它们居然可以长的将人缠住……   实在太诡异了!突然有个可怕的想法划过脑海,我立刻向那堆随着绳子断裂后,一同掉下来的尸骨跑去。   这堆骨头已经被摔得散了架,四周淩乱的都是被肢解的骨头,它们静静躺在地上,散发着淡淡的恐怖气氛,看得我也是心里发寒,再也顾不得戴手套,我随手捡起一根手骨,仔细检查起来。   越检查,我越是心惊,脸色也越发的难看,我浑身在不住的颤抖,大量汗水从全身毛孔里流出来,不是因为热,而是恐惧!强烈的恐惧,因为,我终于能确定这副尸骨的主人究竟是谁了,还有,他是怎么死掉的,致命伤口到底在哪里!   “起来,都给我统统起来。”我没有丝毫迟疑,粗鲁的将沈雪、徐露和沈科一个个都踢醒了。   他们三人懒洋洋地揉着眼睛,沈科抱怨道:“小夜,你究竟在发什么神经?”   “你们先看看自己身上。”我不动声色的说。   那三人低下头,都不由愣了愣。   “这些树根什么时候跑到身上来了?”沈雪大惊失色的用力挣开。   而徐露一边挣扎,一边偏头说道:“奇怪了,今天我在这鬼地方醒来时,也是满身都缠着树枝,真古怪!”   “幸好你醒的及时,不然小命都没有了!”我淡淡说。   “小夜,究竟怎么回事?”徐露脸色一白,显然被吓住了。   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是指着那堆淩乱的骨头道:“我确定了,这具死尸就是沈家的花痴沈羽。”   沈科皱紧了眉头:“不要再玩文字游戏。小夜,你究竟发现了什么?”   “我还是先来给你们解释一下他的死因吧!”我一时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只好捡重要的解释起来:“首先,我要你们知道,他不是自杀,但也不能算是他杀。准确说来,他是在睡梦中因为某种原因死掉的。而凶手,就是那些东西!”   我猛地回头,从墙上扯断一枝树根,沈科等人难以置信的叫出了声来。   “小夜,你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睡糊涂了,现在还没有清醒?”沈雪关心的用手覆盖在我的额头上:“没发烧啊。”   徐露和沈科毕竟也曾和我一同经历过些许怪异事件,接受能力显然比沈雪强的多。   沈科看着我手中的树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但还是对我的话消化不良:“这些只是普通的树根罢了,怎么可能要的了人的命?”   “哈,普通?”我冷哼一声:“普通的树根和毛茛科球根可能长这么长吗?普通的植物根部,有可能几个小时内,长得将我们所有人的身体都绑住吗?”   这三个人顿时说不出话来,在他们狭隘的世界观里,显然无法解释眼前的状况。   我缓缓蹲下身子,捡起沈羽的头盖骨说:“花痴的直接致死原因,恐怕是脑死亡,伤口就是头盖骨上那些小洞。你们比对一下,造成这些小洞的只可能是花木的根须,我猜想,恐怕是沈羽熟睡的时候,银桂的根从地板下冒了出来,缓缓地靠近他,然后将根须从他鼻孔里伸了进去。   “沈羽并不是立刻就死亡了,他可能从梦里惊醒过来,可惜全身都被树根缠住,他动弹不得,只能绝望的看着那些树根不断深入自己的身体里,缠住大脑,再缓缓从头盖骨上伸了出来,最后因为强烈的疼痛,以及脑部大面积损坏,在几个小时后才彻底死掉……”   “好恶心!”沈雪和徐露满脸恐惧,甚至忍不住吐了起来。   沈科浑身在颤抖,他用干涩的语气说道:“那些是植物吧,植物怎么可能……”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过先想想那个故事,沈羽是用什么当作肥料养花木的?”我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那些被人血和尸体养起来的银桂和芍药,或许因为某种原因变了异,它们可能已经无法满足仅仅倚靠泥土里的各种元素以及水生存下去,它们渴血,渴望人类身体内蕴藏的大量养分!这些都是让它们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极品营养。”   我顿了一顿,续道:“知道非洲的食人狮吗?六0年代的时候,有许多工人深入刚果修建铁路轨道,大量的工人因为不适应那种恶劣的环境以及疾病,而猝死掉。   “铁路公司为了省钱,常常默许工头将尸体往丛林里一扔,就算处理掉了,但就是这些尸体引来了饥饿的狮子,那些非洲狮一旦尝试过人肉的滋味,就像吸了毒一样,再也不会碰任何食物。   “于是,后来的食人狮发展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工人,被食人狮悄悄拉进树林里吃掉,而母狮子更会教下一代如何捕猎人类。”   我舔了舔嘴唇续道:“那些该死的变异植物,被沈羽移植到这院落后,恐怕就再也没有被提供过血液和尸体。已经被惯坏的植物们,终于忍不住了,所以它们开始自己想起办法,它们疯狂地生长根部,然后如同蛇的舌头一般灵敏地寻找养料,终于,它们找上了自己的主人!”   “不用再解释了!该死!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沈科抱住头绝望地吼道:“出不去是死,待在这里也是死,天!干脆在我脖子上划一刀,直接将我结果了。”   “我有个很简单的办法,我们四人坐到一起互相监视,千万不能睡觉!”我缓缓扫射着他们的眼睛:“这些植物似乎能察觉人是否处于清醒状态,只要是清醒的人,它们就不会攻击。”   “那我们还不如让一个人来守夜,其余人先睡。”徐露建议。   我摇了摇头:“行不通,这些植物无孔不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穿进你的身体里了,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晓得!”   弯下身捡起一旁的绳子,我苦笑起来:“现在想想,绳子断口上那些古怪的磨擦痕迹,恐怕也是那些植物搞的鬼,它们铁了心,想要将我们困在这里,储存起来当养料。”   想了想,我转过头冲沈科说:“还有一点,我早就在怀疑,为什么一百多年前,你们沈家的老祖宗要命令后宅的人全部移到前宅去住,恐怕也是因为常常有人猝死,而且找不出任何原因吧,这才将好好的后宅给封闭了起来!”   沈科苦苦回忆着,最后迟疑地点头:“我确实曾听说过类似的事情。一百多年前在后宅,确实有许多人一夜之间死亡,在他们身上总会发现许多小孔,而且身上的血肉全都被吸的干干净净。当时有人猜测是闹鬼,还有人说是瘟疫,总之,弄得每个人都人心惶惶的。”   我声音沙哑地干笑起来:“就是这个了!没想到就连吃了人血人肉的植物,都会变得会思考、会耍诡计,难怪常常有人说,人肉是最好的补品呢。”   看了看表,淩晨二点二十五,离天亮还很早。   四个人依照我的建议,在密室的正中央面对面坐了下来,在手里紧紧地握了一把锋利的美工刀,和他们相互哈拉着某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说到最后,我甚至也忘了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麻木的嘴巴似乎已经不再属于我。   疲倦不断摧残侵蚀着身心,我的身体摇摇晃晃、东倒西歪,终于眼帘一闭,睡着了……   再次清醒过来时,是因为背上的刺痛,无数植物的根从密室的地板下冒了出来,它将我们牢牢的绑住,有些根须甚至已经刺穿我的皮肤,侵入到肌肉和血管里。   我大呼侥幸,还好及时醒了过来,否则一行四人就这样冤枉的死掉,太不值得了!   用手里的刀割开牢固的根须,我跳起来狠狠一人踹了一脚,这种粗鲁的方法立刻起了效果,沈雪三人晕乎乎地醒了过来。   “该死,居然又睡着了!”沈科等人,低头看到自己的身体,犹如粽子般被植物的根严严实实包裹了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   “还算我运气好,醒的不早不晚。”我将他们放出来,淡淡说道:“而且幸好我为了有备无患,在手里握了一把小刀,不然我们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得和那堆骨头一样了!”   徐露打了个冷颤,恐惧地盯着沈羽的骨架,惊惶失措地抱头道:“我才不想变那种样子!”   “那就都给我想办法!”我大声吼起来,显然心情非常不好:“看到这些雾气没有?虽然里边湿气很重,但绝对不是水雾。恐怕是这些该死的植物搞的鬼!”   “这些雾也有古怪?”   沈科在找到徐露后,暴增的乐观态度,已经被一连串不乐观的状况消磨殆尽,现在的他就如同鸵鸟一样,一听到风吹草动,就把自己的头深深埋进了臂弯里。   沈雪猜到了我的意思,轻声说:“我听说,有些植物的花粉能让动物昏迷,然后唤来和它有共生关系的动物,将其吃掉。”   我点了点头:“我猜,这些植物的根也许能分泌出某些催眠气体,要想强迫自己保持在清醒状态,根本就不可能。刚刚我对过表了,现在是三点一刻,虽然并不知道那些该死的植物,究竟要花多少时间才能长到将我们缠住,但我们绝对不能坐以待毙!”   顿了顿,我又高声说:“五十五分钟!我们上次仅仅睡了五十五分钟,就被包成了粽子!不能再重蹈覆辙,一定要想出一个既可以保持清醒,又可以抽空睡觉的办法。只要熬到了天亮,或许救我们的人便会顺着我们留下的痕迹,找来了。”   没有人愿意死,更何况,是死在这个阴森森的地方给花木当养料。   我们四个挖空心思,将自己脑中所有的办法都想了一遍,但还是得不出任何结论。   “对了!可以玩四人游戏啊!”沈雪突然高兴地笑了起来:“我从前在忘了叫什么名字的杂志上,看到过这种游戏,倒是满适合现在的情况。”   “说来听听!”我总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但就是想不出个所以然。   沈雪兴高采烈的道:“游戏方法,就是在一个长方形或者正方形的屋子里,四个人,每个人都站在一个角落上。首先A第一个出发,走到B的地方拍B的肩膀,然后留在B的位置上。而B则走去拍C的肩膀,如同接力赛跑一般,不断回圈下去!”   “好主意!”我顿时激动的站起身:“就玩小雪你说的游戏,不过规则要稍微改一下。这个密室是中规中矩的正方形,面积大概是三百平方米,也就意味着,每一条边长达七十五米左右。   “我们依次按照我、沈雪、沈科、徐露的次序,站在各个角落,然后由我先开始走边,这样每个人至少都能睡上十多分钟!”   其余的人也都对这个主意赞不绝口。   不知为何,我的内心里总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似乎这游戏本身存在什么问题,但不管自己怎么想就是想不起来,最后只好放弃再继续探询。   这游戏是我们生存下去的唯一保障,就算有问题,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等所有人依次站到自己的位置时,游戏正式开始。我紧紧握着手电筒,顺着墙向前走,两分钟后便看到了沈雪,拍了拍她的肩膀,将手电筒递给她。我站在她曾经待着的角落里,靠墙闭上了眼睛。   大脑内似乎有东西在不断翻腾着,或许是受到雾气的影响,思维渐渐变得模糊,越来越模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只感到有人在轻轻推着我。   我慢慢醒了过来,麻木的接过手电筒又向前走去,就这样,游戏在睡着、被叫醒、移动、再睡着、再被叫醒中不断持续。   早就已经忘了自己移动到了哪个角落,也忘了这根手电筒接力棒被传到自己手里有多少次,渐渐脑中麻木的感觉在消退,大脑也缓缓灵敏地运作起来。   突然有些资讯窜入了自己的意识里,我顿时停住脚步,吓得完全清醒过来。   ******   四人游戏!   记起来了,终于想起这个游戏究竟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以及内心的那丝不安,因为刚刚才记起,这个所谓的四人游戏,根本就不是四个人能够玩耍的游戏!   我大喊了一声,胆颤心惊的将所有人都叫醒,集合起来。   “又怎么了?”沈科打着哈欠,懒洋洋的问道。   “各位,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十分遗憾的消息,希望你们听了不要害怕。”我面带着苦笑,声音因恐惧而微微颤抖,续道:“是关于那个四人游戏的事情。”   “难道这个游戏有问题吗?”沈雪显然也没睡醒,用力揉着眼睛。   “不但有问题,而且问题很大!”我用尽量平静的语气道:“我刚刚才想起,这个游戏的原名,它叫隅婆样,源于日本的江户时代。”   “那又怎样?难道你对日本的东西有抹杀一切的过激情结?”沈科现在还不忘了苦里作乐,趁机消遣我。   “给你们讲个故事好了,听完后,你就会知道这个游戏有什么不妥。”我懒得理会他,深深吸一口气,脸上苦涩的笑容更加苦涩起来。   该死的二十多小时,早知道走进后宅会遇到那么多匪夷所思、怪异莫名的东西,我就多拉几个替死鬼下来垫背了。   舔舔没有血色的嘴唇,我开始讲起来:“那是发生在日本的真实事件。忘了事情发生的时间,总之,有一支五人的登山队在爬雪山的时候,遇到了山难,其中一个人不幸死掉了,于是剩下的四人继续向山下逃,终于在山腰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小木屋。   “但雪山上非常冷,无法生火避寒的他们为了熬过漫漫长夜,也为了让自己不会一觉不醒,活活被冻死在睡梦里,于是建议玩类似隅婆样的‘史克维尔’游戏。   “他们四人就如同我们一样,在漆黑的小屋里不断移动,最后终于熬过寒夜,第二天顺利下了山。”   “完了?就这样?”徐露有点迟疑的问。   我轻轻摇头:“奇怪的事才开始呢!在山下,记者们询问那四个人究竟是靠什么活下来的。他们便将当时的情况讲述了一遍,有些见识的记者们顿时吓得大惊失色。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眼前的三人同时迷惑的摇头,我想要笑,却只能在嗓子里哼出比哭还难听的哧哧声:“很简单,因为隅婆样的游戏,仅仅靠四个人根本就不可能做的到。”   “你说什么!”沈科等人顿时吓得跳了起来。   沈雪浑身都在颤抖,原本口齿伶俐的嘴甚至结巴起来:“你有什么证据?我们明明就玩的好好的,而且玩了那么久。”   见他们的脑袋还没有开窍,我冷哼了一声:“那很好,我解释到你们懂。”说着,顺手捡起沈羽的一根手指骨,在地上画了个正方形。   “你们给我看清楚,ABCD四点上,分别站着,我、沈雪、沈科和徐露。当我走到B的位置,A就自然空了出来。接着沈雪走到C,沈科走到D,而徐露则来到了根本就没人的A位置,既然没人,她当然也不可能拍到谁的肩膀。顺推过来,也根本不可能再有人去叫醒我。但我们却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游戏,完成了……”   一股阴寒,不由得从所有人的脊背上冒了出来。   沈科直吓得头皮发麻,他恐慌地一字一句说道:“那究竟徐露拍到的是谁?又是谁叫醒了你?”   “不知道。”我只感到一阵阵的寒气在身体里乱窜,恐惧第一次那么强烈,强烈到有如实质般,似乎已经开始凝固起来,我甚至快被自己的恐惧给淹没、冻结。   该死的好奇心,不合时宜的又旺盛地炽热起来,我偏头想了想,恨恨地道:“再玩一次那个隅婆样游戏,这次还是我先,我倒要看看,究竟会有谁跑来叫醒自己!”   “我不玩,绝对不玩!”沈雪哆嗦着说。   沈科也浑身打颤,他抬起手看了看表,突然如释重负的说道:“我看我们也不需要玩那个游戏了,小夜,现在是早晨七点一刻,天亮了……”   天果然已经亮了。   黯淡的阳光从入口处懒洋洋的洒了进来,密室里的雾气一接触到光线,立刻如同触电般退缩、消散。   我们四人同时浑身无力,疲倦的坐倒在了地上。   人类就是这样,惧怕黑暗,甚至惧怕黑暗里那些未知的东西,就算他明明白白的清楚,自己身旁根本什么危险也没有,但身处黑暗中还是会怕,怕的疯掉,更何况是被黑暗包围,随时都会死翘翘的我们。   或许阳光对那些植物并不会产生什么作用,可是我们都长长吁了口气,心里顿时安心了许多。   “夜不语,你说的那个什么隅婆样游戏,到底是怎么回事?”沈雪一见天亮,胆子似乎也大了起来,忍了一会儿,终于好奇的问。   “那是一种基于人类对黑暗密室的恐惧产生出来的游戏。许多人都认为,这个游戏里蕴藏着某种力量,可以召唤来已经死去的亡灵,参与进游戏中。   “换句话说,它的本身就是一个召唤阵,再加上四方形的空间,比较容易召来灵体的特性,所以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外行人也能玩的召魔游戏。”解释完,我又加上一句:“不过,这个游戏实在太危险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昨晚多出来的那个人,不是人?”沈雪刚刚才恢复血色的脸,又吓白了。   我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略有深意的望着手中那根属于花痴沈羽的小指骨,仿佛那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   “那个雪山惊魂的故事最后,有个记者给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你想知道吗?”我说。   “想。”沈雪用力吞下一口唾液,用力点头。   我笑着将那根小指骨放到她眼前说:“那个记者认为,是登山队那个死掉的队员,从地狱里爬了上来,就是他的参与,才使得游戏不断继续下去,其余的人也才没有因此被冻死。”   沈科和徐露一听,顿时也被吓得脸色煞白。   “如果没有第五个人来叫醒小夜,让游戏不断继续下去,那我们现在恐怕已经……”沈科自觉得闭嘴,没有再将倒楣话说下去。   “那昨晚究竟是什么东西救了我们?”徐露十分迷惑。   我深吸口气,将手里的小指骨扔出去,打在沈羽的头盖骨上,发出啪地一声响。   “其实这个密室里除了我们之外,应该还有一个不是人的东西。”   “不是人的东西?那是什么?难道是鬼!”徐露恐惧的用力捂住了嘴。   “不知道能不能称呼它为鬼。”我淡淡道:“但我隐约可以感觉到,这个该死的沈家后院里,有某种超出我们认知范围的超自然能力存在。花木的变异,不但是受了人的精血以及尸体的影响,更是受到了它的刺激。在这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地方,没有身体,只剩下骨架的人活过来,又有什么稀奇呢?”   说完后,不等其余三人做出反应,我已经迳自走到沈羽的骨架前,狠狠踢了一脚,那家伙大腿骨上的好几根骨头,顿时飞了出去。   “你干什么,就算生气也没必要虐待死人吧!”沈雪忍不住叫出声来。   我冷笑一声:“死人?不错,它确实是死人,不过,你有见过普通死人的骨头会自己拼凑回原样的吗?”   “你是说这些骨头……我的天!”沈雪一经我提醒,立刻醒悟了过来。   她突然记起,沈羽的骨头早在昨天掉下来的时候,已经被摔的淩乱地散落到密室的各处去了,但眼前的骨架却整整齐齐的拼在一起,除了小指骨和刚刚被我踢飞的几根腿骨,其余的骨头,一根不少的不知什么时候回复了原样!   沈科和徐露也意识到了这点,不禁惊骇的指着那堆骨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我冷静地坐下,掏出矿泉水猛喝了一口。   我不是圣人,一天多的时间里,经历了那么多诡异的事情,即使是圣人,恐怕也会绝望的抹脖子自杀,但我不能,我要活下去,和朋友们一起安全地离开这个见鬼的地方。   办法!必须要想一个能碰到入口的办法!我抬起头望着五米高处,那个透着光亮的出口,第一次产生了无力感,就算是篮球飞人,恐怕也不能抓到五米高的地板吧!   撑竿跳呢?如果能让自己找到一根四米长的竿子,我倒是可以尝试一下。该死!难道真的什么办法也没有!真的只能待在这个该死的地方发霉、死掉,然后被那些怪异的植物当作营养品,给吸进体内?   沈雪轻轻爬到我身旁,用手擦拭着我满脸的汗水。   “想什么呢?”沈雪问。   “没什么。”我迟钝地笑着,抓住她柔若无骨的滑腻小手。   她没有抽回来,只是任由我握着,又问:“你说,昨晚救我们的,会不会就是沈羽的鬼魂?”   “我从来就不信什么鬼鬼神神的东西,那玩意儿,只是人类自己对自己的恐惧罢了。是不是存在,我无法置评,而且你刚才得出的结论,我早就考虑过了好多次,最后还是没有任何头绪。”   我顿了顿,续道:“如果非要给你个答案的话,我更偏向于是,沈家后院那股超自然的力量,操作沈羽的尸骨干的。”   “哼,你说的比鬼神论还玄乎其玄,按照你的理论,那股所谓的超自然力量,应该是想要我们的命的,为什么昨晚反而会救我们?”沈雪撇着嘴反驳道。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或许是那玩意儿感觉玩我们很有趣,又或者突发善心想要放过我们。当然,最有可能是因为我们还有利用价值,它需要经由我们去做某件事情,达到某种目的。”   “等等!”她大声打断了我:“你说的那股力量也太拟人化了吧,居然还会思考,还会用阴谋诡计!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院子里那些银桂和芍药,你又怎么解释?”我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它们那些原本没有思考能力,甚至不能动的花木不也在算计我们,想要弄死我们做它的肥料吗?既然植物都可以,那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   沈雪一时语塞,愣愣地再也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我听到上边隐隐传来一个低哑的喊叫声,用力捶着脑袋,我顿时激动的从地上跳了起来。   “我们在这里!喂,谁在上边,救命啊!”   我们四人一起大叫,疯狂的叫,叫的徐露和沈雪眼泪都流了出来。我的眼眶里也满是湿润,那是劫后余生的狂喜。   上帝、玉皇大帝、耶稣……该死的,不管你们在不在我头顶的天空上,我还是要感谢你们。我靠!终于可以逃出这个快要让人疯掉的鬼地方了……   上边的喊叫声越来越近,最后进了屋子里。我仔细辨认了一下,是沈科的舅舅沈玉峰。他循着我们的呼救声找过来,然后从密室的入口处探出了头。   “老天,你们这些小家伙怎么跑到下边去了?”他恼怒的大声喝斥道。   我用力将绳子扔了上去,高声喊着:“要骂请等一下让你骂个够,先把绳子放下来让我们上去。”   沈玉峰点点头,绑好绳子将我们一个一个拉了上去。   “现在该告诉我了吧!你们这些家伙干嘛跑到后宅来?”他沉着脸刚想开骂,突然见到徐露爬了上来,顿时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天哪!你们在哪里找到这个失踪的小妮子的?”   “老舅!”沈科激动的一把将沈玉峰抱住,还不由分说的狠狠亲了他一下:“居然还能见到你这副可爱的尊容,我真是太高兴了!哈哈哈,老子就是福大命大,总算逃出那个鬼地方了!”   “臭小子,恶心死了!”沈玉峰条件反射的将他推开。   沈科立刻不屈不挠地又贴了上去,兴奋地问:“老舅是怎么找到我们的?这鬼地方可不好找啊。”   沈玉峰没好气地说道:“你们这些小子把整个后宅都翻了个天,跟踪你们留下的痕迹,想找不到都难啊。”   我和沈雪对视一眼,同时苦笑起来。   说实话,我们真的是将后院来了个大扫除,院子里的草几乎都被剃光了,顺着那些光秃秃的痕迹,就算再隐秘的地方也不难找到。   “沈叔叔,我们消失的一天里,沈家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我关切的问。   既然自己猜测沈家隐藏着某种人类未知的力量,那么,那种力量不应该局限于仅仅在后宅这块地方上翻云覆雨,前宅,应该也有些变化。   沈玉峰想了想,然后摇头,“所有人都忙着找你们这些兔崽子,哪还顾的上去想什么异常的东西,不过……”他皱起了眉头,续道:“今天早晨从山下上来了一个人。”   “真的!”我顿时高兴起来,说:“我们总算可以和外界联络了!”   沈玉峰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苦笑:“很抱歉,你的愿望落空了。那个人的车只停了十多分钟,等我借了他的车钥匙想要下山时,才发现他的轮胎不知什么时候破了!”   “什么!”我们四人同时惊叫起来。   我冷静地思忖了一会儿,沉声问:“你知不知道上来的那位人士是做什么的,他不可能无缘无故的上古云山吧?”   沈玉峰哼了一声:“他是沈家世代相传的风水师,据说,沈家大宅的格局就是他的祖先设计的。”   第十一章 屏风镜   什么是风水?什么又是命运呢?风水与命运,或者家宅的平安之间,究竟有着怎么样的联系?这是人们千百年来不断研究探讨的问题。   通过几千年来不断的积累,风水学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囊括天文学、地理学、环境学、建筑学、规划学、园林学、伦理学、预测学、人体学、美学于一体,呈总汇性极高的一门学问。   而且对“风水”的解释,在古书中也有众多的论述。   例如《葬经》中记载:“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故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又说:“深浅得乘,风水自成。”   《青乌先生葬经》说:“内气萌生,外气成形,内外相乘,风水自成。”   而《风水辨》也云:“所谓风者,取山势之藏纳,土色之坚厚不冲冒四面之风,与无所谓地风者,也所谓水者取其地势之高燥,无使水近夫亲肤而已若水势曲屈而环向之,又其第二义也。”   在《地理人子须知》中也有提到:“地理家以风水二字喝其名者,即郭(璞)氏所谓葬者乘生气也。而生气何以察之?曰,气之来,有水以导之;气之止,有水以界之;气之聚,无风以散之。故曰要得水、要藏风。又曰气乃水之母,有气斯有水……”   似乎许多人都认为,只要将先人葬在一个风水极好的地方,此后的子孙就将飞黄腾达、变龙做凤,而且住宅的风水更是重要,住家里有败风水的东西或者设计,是绝对不可取的,一旦家里有犯忌的东西,轻则鸡犬不宁、六畜不安,重则流离失所,甚至家破人亡。   至于风水师,那是一种专为人卜宅、相宅、图宅、青乌、青囊、形法、地理、阴阳、山水之人,又被称之为阴阳师、地理师、堪舆师、地仙等等,举不胜举。   总之,他们上能骗鬼,下能骗人,有一张非常厉害的嘴,可以说的让你乖乖的将兜里的钱全都掏出来。   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些骗鬼的人总是没有任何好感,这些玩意儿就如同星座算命一般,有着千年的文化底蕴,所以才骗得了人,没任何理由,我对它们就是有偏见。   回到前宅,路过老祖宗房门前的时候,我远远的看到了那个所谓的沈家御用风水师,他那副贼眉鼠眼、貌不惊人的样子,也确确实实的能令我产生任何偏见。   一路上,我见沈玉峰将我们几个曾进入过后宅的痕迹掩饰的极好,不禁十分纳闷的问:“难道擅自进入后宅,后果很严重吗?”   “严重,哼。”沈玉峰冷哼了一声:“二十七年前,我就是因为跑进后宅,被老祖宗从此赶出沈家,如果要让那个老顽固知道你们也进去过,你说后果严不严重?”   我暗自吐了下舌头:“有没搞错,那地方,根本就是武侠小说里描述的后山禁地诸如此类的东西!”   “原来舅舅也进去过,我怎么从来都没有听人提起?老舅,当时你进去干嘛?”沈雪好奇的问,因为终于逃出了那鬼地方,她明显是心情大好。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年少无知罢了。”   沈玉峰神色一黯,接着又灿烂的笑起来。   我用力拉了拉沈雪,示意她不要再提,虽然和他接触不多,但我还是隐约清楚沈玉峰的为人,能被他称为“大不了”的事情,绝对小不了,恐怕又是一段伤心的痴情往事吧。   回了落住的院子,我痛快的洗了个澡,然后跑去了风水师停车的地方。不知为何,心里总是对交通工具被损坏的事耿耿于怀。   如果是人为的还好,不管是谁、出于哪种目的,我都有信心把他给揪出来,就怕不是人为的……那就麻烦了。   那风水师的车并没有开进本家里,而是停在沈家大宅前的空地上,是一辆三菱越野车,不过现在,它的四个轮子都软趴趴的瘫了下去。   我蹲下身仔细检查着,最后却得不出任何结论。   车轮是被扎破的,但并不是用利器,我甚至判断不出,究竟有什么东西可以造成眼前那种古怪的口子。   破口十分参差不齐,像是被锯子磨过,又像是沾上了浓度极高的腐蚀性液体,外表的胶质物整个都融化了。   总之,这辆车除非换掉四个轮胎,否则是不能开了,烦恼的用力摇摇头,我心情非常不爽的站起来往回走。   穿过笔直的大道,就看见有个身材俏丽的女孩,静静地站在沈家大门前,眼神呆滞,身体也在微微颤抖着,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等到走近以后我才发现,她竟然是被沈科那个木鱼脑袋甩掉的未婚妻沈霜孀。   “小孀,你在想什么?”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却吓得如同触电般跳了起来,望向我的眼神里也满是恐惧。   “你到底怎么了?”没想到她的反应会那么大的我,也是吃了一惊。   “你是夜不语吧?”她惊魂未定的拍着胸口,冷冷问道。   “你没记错名字。”我点头。   “我绝对不会放弃阿科的,就算用命来赌,我也要把他重新夺回来!”   “这段话要我转告给他吗?”我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很可悲,该死的沈科,真想狠狠扁他一顿。   沈霜孀略微一想,摇了摇头。   她叹口气说道:“夜不语,你知不知道,沈家为什么几百年来,都很在乎家族的风水?”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笑起来,笑的非常勉强。   她深深看了我一眼,淡然道:“你们去过后宅了吧!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我不想阿科被责罚。只是,你们在那里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古怪的事情?”   我愣住了,脸上满是惊讶。   “呵呵,看你的反应就足够了!”沈霜孀突然开心的笑起来,原本深刻在脸颊上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她越笑越兴奋,最后笑的捂住肚子弯下了腰。   我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刚才的表情真的有那么好笑吗?   “谢谢你,我心情好多了!”她笑咪咪的向我微微一鞠躬,走了,剩我莫名其妙的一个人的站在原地发呆。   唉,沈家人,果然是没有一个正常的!   不过,那个沈霜孀绝对是看到了什么令她害怕的东西,不然她不会那么惶恐,但究竟她发现了什么?   我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她的身影,也只在空地上待了一刻钟的样子,如果有事情在沈家大宅的门前上演,应该也就是在这十五分钟之内。   短短的九百秒,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而且又碰巧让她遇到了呢?   我向四周望去,附近静悄悄的,清风吹过树梢,发出一阵阵单调的沙沙声,除此以外,就没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了。   对了,还有一只乌鸦,一动不动的站在不远处的树枝上,它没有叫,只是用黑漆漆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直看得我头皮发麻。   我打了个冷颤,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向它扔去,那该死的东西居然没有躲,石块准确的击中了它的脑袋,乌鸦顿时一声不哼的从树上摔了下去。就在它僵硬的双翅快要碰到地面的时候,整只乌鸦消失不见了。   绝对是突然的消失,由始至终,那乌鸦也没有动弹过丝毫,就如同根本没有生命一样,我用力的揉着眼睛,直愣愣的望着乌鸦消失的那块土地,甚至走过去,从地上抓起了一把泥巴,但却连鸟毛都没有找出一根。   实在是太古怪了!   我全身都哆嗦起来,用力捶着脑袋,飞快的向本家走去。   该死!最近遇到的怪异事情太多,恐怕大脑也开始秀逗起来。   幻觉!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绝对是因为最近干燥的因素,令光在密度分布上不均匀的空气中传播时,发生了全反射状况,由空气中光线折射率不同的许多水准气层,产生了局部海市蜃楼现象。   我催眠自己去相信那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再也不去想,那块石头为什么能碰到被自己断定为海市蜃楼的乌鸦,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怪异,让人无法解释,甚至能要了人命的东西,早已令我的大脑超负荷运作,再找不出突破口的话,恐怕会如同定时炸弹一般,随时都会爆裂开。   微微闭上眼睛,脑中不由自主的,又浮现起沈家后宅那些会搞阴谋的变异植物身上,总认为它们的身后,有一股我无法理解的力量在暗地里控制着。   它放了我们一条生路,究竟是福还是祸呢?还是说,它也在策画着什么,只等待时机一到,便会将沈家里所有人全都吞噬下去?   再次回到沈科的旧宅时,沈科和沈雪已经围着徐露,坐在了大厅里。   我冲他们点点头,问道:“小露,现在你可以将自己怎么跑进那个鬼密室里的详细经过,讲出来听听了吧?”   在花痴沈羽所住的那个宅子里,因为大家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也就没人有心情把这个问题给提出来,其实我心里也满是疑惑,她究竟为什么会去那种地方?   徐露低头沉吟了一会儿,这才微微苦笑着说:“说出来,我怕你们不会相信。”   “说来听听,我们没理由不信你!”我笑着鼓励道。   她看着我,又望着好奇的眼睛里都迸出无数小星星的沈雪,叹了口气,将房间里的事情叙述了一遍,直讲到从密室里醒来……最后无奈的说:“其实,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那里。”   我和沈科对视一眼。   “你说醒来后,你的手碰到了一把大钳子?”我问。   “嗯,有什么问题吗?”徐露迷惑地问。   “没什么,只是单纯的好奇罢了。”沈科立刻大摇脑袋,神色却不由得暗了下来。   其实他和我都十分清楚,通向后宅的小门是被一把钳子夹断的,而进入后宅之后,也只找到过她一个人的足迹,没有人和她在一起,这就意味着一个很大的问题……   根据徐露的描述,她在满屋红光中晕了过去,那么她可不可能在晕过去后开始梦游,从工具房里拿了钳子,夹断链子锁,独自一人跑进那个藏的十分隐秘的院子里,然后推开躺着沈羽尸骨的床,露出密室入口,之后跳了下去?   我顿时大摇其头,这个猜测实在太唬烂了!   先不说她在梦游的时候,怎么可能知道,那个就连沈家历代老祖宗也不知道的秘密庭院,就算是知道,她这一连串清晰的举动,也早已超出了梦游的范畴。   难道……是鬼上身?   我在沈雪和沈科的眼神里看到了相同的猜测,三个人同时打了个冷颤。   “是不是我有什么麻烦?”徐露眼见我们不断在用眼神交流着她看不懂的东西,不禁嗔怒道:“说出来,不要眉来眼去的,你们是不是有东西瞒着我?”   “怎么可能!”我打着哈哈从椅子上站起身,说:“我们去老祖宗那里吧,刚才我打听到,沈家御用的风水师就要勘测整个宅子的风水了。嘿嘿,就当去凑热闹。”   “小夜!刚刚的事情给我说清楚,不要想就这样逃掉!”徐露伸出手来想拉我,被我灵敏地躲开了。   “沈科应该很荣幸为你解释的。”我飞快的闪人,将那颗烂球抛给了顿时变得愁眉苦脸的沈科。   出门躲进洗手间里,从窗户缝看着他们三人打闹着走远,我脸色沉重的推开徐露的房间,略微一迟疑,走了进去。   小露身上的谜团实在太多了,多的我甚至不敢将自己的怀疑讲出来,只是隐约感觉,她的房间里,一定有一个十分关键的东西,那个东西会解开许多迷惑,或许,就是床边的那面镜子!   我迳自走到镜子跟前,仔细观察起来。   这是面做功十分精细的屏风镜,镜面光滑整洁,显然不是用铜打磨而成的,用手敲击,还会发出轻轻的金属脆鸣声,看来也不是玻璃。   所谓的屏风镜,是由普通屏风演变而成,不知道从何时出现的,但却在明初有如雨后春笋般在贵族之间流行起来。   去掉屏风朝外那一面许多华丽考究的装饰物,直接镶嵌上一面镜子,以便突出房间的立体感以及空间感,同时也能掩饰尴尬,毕竟屏风后边的那块地方,并不是什么优雅的场所,而是用来放夜壶的。   这面屏风镜是由高雅昂贵的紫木雕成初胎,表面还刻着许多栩栩如生的鬼神,以及古怪生物。整个屏风共有三叠,正中央那叠,端端正正的镶着一块一点五米高、一米多宽的金属镜子。   我越看越觉得眼花撩乱,甚至脑袋也开始微微涨痛起来,看得出,这绝对是件精品,而且大有可能出于名家之手,但可恶的是,我这个对鉴别还算有研究的天才,却无法分辨,这面屏风镜究竟是属于哪个朝代的产物。   叹口气,不信邪的我,开始一寸一寸的仔细打量起来。   一般名家制造出东西后,都会在明显或者不明显的地方,留下一个用来辨识的特有印记,一来可以向别人证明那是出于自己之手,二来也是为了流芳百世,毕竟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自己做出的东西或许可以历经万朝兴衰,长久地流传下去,只要东西还在,他的名字就可能会被人永远记住。   花了十多分钟,我又失望了,这拿出去卖绝对价值不菲的古物上,不要说名家印记,就连丝毫瑕疵都没有,它整个就如同天然形成一般,和身上古怪的雕刻浑然一体,就连那面镜子也无限融合的镶在里边,反射着一丝丝又冷又黯淡的光芒。   只是左上角有一块红褐色的暗斑,像是喷上去的漆,零星散乱地分布在一块极小的镜面角落里,如果不仔细看,绝对发现不了。   我当然不会笨的以为那就是作者留下的印记,那玩意儿明显是后来不小心被人沾上去的污垢,不过就是这么一块不显眼的污垢,却让一个浑然天成的精品变得不再完美,甚至散发出一种极为怪异的气氛。   不知为何,一看到那块污垢,我就如同喉咙里梗了一块鱼刺似的,浑身都不舒服。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想要将污垢擦掉,就在我的手碰到褐色斑迹的一刹间,有股强烈的阴寒,毫无预兆地猛然涌入我的身体。   那股不知名的恐惧在身体里乱窜,涌上后脑勺,顿时,全身所有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我狼狈地退后几步,用手强按住狂跳的心脏,脚还在不断的发抖。   居然有东西可以让我怕成这样,该死的!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怕什么!   就在这时,有个脚步声鬼鬼祟祟的越来越近,顾不上害怕,我条件反射的迅速躲进了屏风后边。   刚一躲进去,我就自嘲的笑了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变成惊弓之鸟了,一有风吹草动就溜,俺一没偷二没抢,堂堂正正、正大光明的在沈家做客,干嘛还要躲?   那人走了进来,迳自来到屏风镜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镜面印出的身影。   我从缝隙里往外偷看了一眼,顿时大为惊讶,来人居然是沈科!他不是和沈雪以及徐露去了老祖宗那里吗?怎么现在又溜了回来?   只见他咬牙切齿的狠狠在镜子上踢了一脚,还不解气,用手拉住屏风想要把它给弄倒,摔到地上,眼看这个罕见的绝世珍品就要毁在他手里,我立刻不忍心地走了出来。   “沈科,你在干什么!”我喝道。   沈科那家伙大吃一惊,吓得几乎要瘫了下去。   “原来是小夜你啊!”他捶着心口,恼怒的大吼:“靠!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吗?”   “心里有鬼的人才会怕,嘿嘿,你究竟在怕什么?全身都在发抖!”我露出微笑,犀利的眼神将他整个笼罩住。臭家伙,别想在我面前玩转移话题这一套!   “我没干什么!只是回来找你罢了。”沈科强做镇定。   “真的?”我干笑起来,眼神越发的淩厉,直看得他头皮发麻。   “好了!我投降!”沈科一屁股坐在地上,恨恨说道:“都是这面镜子,绝对是它让小露消失了,还想杀了她!这面镜子,该死,早知道被人搬到了这里,我绝对不会让小露住进来!天,当时我怎么没有一个个房间的挨着检查。”   我全身一震,也坐到地上,沉声问:“这面镜子,有古怪吗?”   “当然有,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古怪。”沈科猛地抬头看向我,眼睛里因自责而带着泪花,说道:“就我知道的,在这面镜子前,至少死过两个人!”   “哦,说来听听。”我顿时来了兴趣。   刚刚那股惧怕,已经让自己隐约感觉到,这个屏风镜并不寻常,刚要着手调查,但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线索。   沈科叹口气:“还记得老舅跟你提起过的沈梅吧?”   我点点头道:“就是那个和许雄风相恋,但沈家的父母死活不同意那门婚事,最后上吊自杀身亡的可怜女人?”   “就是她,她是在这面镜子前上吊的,听说沈梅断气时眼睛圆睁,死死的瞪着镜子中自己的身影,两条腿还在空中不停的晃动。”   我皱了皱眉头,这样的死法确实令人奇怪,上吊自杀者通常都会因为窒息而满脸痛苦,最后更会因为脸上的肌肉紧缩,眼睛自动闭了起来,而沈梅为什么会有这种违反常规的举动,难道她在镜子里看到了比死亡更恐怖的东西?   沈科顿了顿,接着讲道:“沈梅死后,她的屏风被父母送给了邻居。得到它的是个叫做沈兰的女孩子,她十分高兴的将屏风镜安置在书桌旁。   “沈兰对这玩意儿爱不释手,特别是那面镜子,每天都要花大部分时间站在镜子前,痴迷的望着镜中自己姣好的身影,然后再做作业,直到有一天……”   第十二章 风水师   又是一个周末,沈兰回到家里,飞也似的回了自己的房间。   已经有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见到那面镜子了,心里就像少了什么一样,她是个十分内向的女孩子,内向的不要说看男生,就算是和女孩子双目对视,自己也会害羞的脸红。   只有在这面镜子前,她才会找到自信。   镜中的她,美的就仿佛不是凡尘世界的产物,如雪的肌肤,灵动的双眸,还有鲜红湿润略带着一丝清笑的嘴唇,这一切真的都属于平凡的自己吗?随着手腕的抬起,镜中人也会跟着她抚摸自己的脸颊,这时,她的脸上总会浮现出一丝红晕。   就算是看自己,看镜中那个美而陌生的她的面孔,以及曼妙绝伦的身体,她也会害羞,甚至不愿意将视线稍稍移开,班上那个跩的二五八万的同学,如果看到镜中现在的她的话,一定会流口水吧,或者,连鼻血也会和口水一起流出来。   吃过晚饭后,已经七点了。沈兰又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点燃蜡烛,屋子立刻亮了起来。望望窗外,天早已黑尽了,又是个漫长而且没有任何娱乐的夜。   自从读高中住校后,沈兰一直都不太愿意回这个家,总觉得太阴森了,而且落后,老祖宗是个大古板,一点都不知道变通,总是以会搅乱风水的唬烂理由,阻止任何人将电气化的物品带回家,甚至就连电线和自来水管道也不许铺设。   一入夜,原本是普通人家坐在客厅明亮的电灯下,一边嘻笑着,一边看电视,享受天伦之乐的美好时光。然而在沈家却变得死气沉沉,而且用来照明的居然还只有蜡烛!   每当想到这些,沈兰就再也不想回来,直到从亲戚手里得到了那个屏风镜。当她第一眼看见它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那面镜子仿佛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令自己不由自主的想拥有它。   从此后,她越来越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间,稍微离开镜子一会儿,内心就有种强烈的失落感,但她毕竟还要回镇上去上课,慢慢地,从前一个礼拜两天的假期不是那么难熬了,只要待在镜子前,不要说是两天,就算是一辈子她也不会腻。   沈兰如往常一般站在镜子前,或许镜面上有什么机关吧,屏风镜虽然不高,但是不论自己在什么位置,它总能将自己的整个身体都照出来,从这一点来看,就算是现在的工艺也不太可能做到。   房间里蜡烛的光焰在摇烁着,光线也摇晃起来,不知是不是四周朦胧黯淡的原因,镜面上似乎蒙着一层雾气。   沈兰没有多加理会,只是在镜子前照了个够,才从书包里掏出作业,静静做起来,毕竟已经高三了,再过半年就要考大学,不努力可不行。   指望着以后能离开古云山,去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工作,然后遇到生命中的他,和他坠入爱河,然后感觉到自己的感情从量变积累为质变,于是结婚,步入那个从小就梦想着的幸福最终式。   对了,那时候一定要拿这个屏风镜当嫁妆!   她不断胡思乱想着,好不容易才进入念书的状态,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敲击着自己的脖子。   沈兰条件反射的向后抓了一把,什么也没有碰到,微微用笔挠了挠脑袋,她抬起了头,房间里的气氛,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压抑起来,桌上的烛光散发出冷冷的橘黄色光芒,光线有如实质一般萦绕在周围,浓的如同冬雾一般化不开。   她用力揉揉太阳穴,再睁开眼睛时,一切都正常下来,似乎有渣子飞进火焰里,烛光轻然摇动,发出啪啪的细微爆裂声,但是,身后还是有东西不断地点着自己的脖子。   “谁?”沈兰以为有人偷偷溜进来开自己的玩笑,猛地回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只有门,朱红的小门紧闭着,还插上了门栓。   再扫了一眼屋里早已看过千百次的摆设,一床一柜,没有任何可以躲人的地方。   刚才究竟是什么碰到了自己?是飞虫?不可能,那种频率十分频繁而且固定,似乎隐藏着某种抛物线规律,应该不是房间里乱飞的虫子。   就在她苦恼猜测的同时,轻微的撞击又来了,这次感觉到的不是脖子或后脑勺,而是额头,沈兰的触觉十分清晰地告诉她,碰到额头的东西是一种布料,而且十分粗糙坚硬。   可是此刻她还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只是感觉内心的恐惧有如巨浪一般席卷了自己,心脏在狂跳,全身也开始颤抖了起来。   沈兰拼命的瞪大眼睛望着前边,但是额头上的撞击还是在无形的继续着,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自己应该有被不断轻碰的触感。   原本黯淡的房间更加朦胧了,有股突如其来的恶寒猛地涌上身体,从脚底飞快向上爬,全身的汗毛不由自主,一根根吓得都竖了起来。   沈兰用力咬住嘴唇,向屏风镜的方向缓缓转过头去,顿时,她惊骇的圆瞪起眼睛,头脑恐惧地嗡嗡作响。   只见镜子中,一个全身穿着红色旗袍的女人正吊在房檐上。那女人圆瞪着眼睛狠狠地望着自己,血红的舌头长长的搭在嘴外,而她那双穿着红色绣花鞋的脚,在空中一荡一荡的,不断轻触自己的额头……   “沈兰惨叫一声,晕了过去,而她的父母听到叫声,立刻撞开房门,只见她浑身血淋淋的躺在地上。第二天沈兰醒来时,将自己的经历讲了一遍。   “她的父母也被吓到了,当即将屏风镜送了人。”沈科舔舔嘴唇,苦笑起来:“但这件事不知从谁的嘴里传开了,没人愿意留下那个邪物,于是沈兰的老爸就把屏风扔在了一个空置的房间里。   “哼,可惜的是三天后,沈兰还是死了,她被人发现时是在屏风镜前,是自杀的!手腕被她用利刃割破,血流了一地,就连身上雪白的连衣裙,也被染成了鲜红色!”   我毛骨悚然的望着沈科,身影干涩的道:“那么小露,她会不会也有危险?”   “我不知道!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提出什么回老家看看的鬼话,小露也就没有危险了,我真该死!”沈科狠狠地在脑壳上敲了几下。   我深吸一口气,站起身道:“不管那么多了。我们两个从现在起,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盯着小露,绝对不能让她在我们的视线里消失!”   “那她睡觉时怎么办?”沈科抬头问。   “那就让沈雪陪她一起睡!还有,我们的猜测千万不能告诉她俩,两个大男人没必要让女孩子担惊受怕吧。”   沈科赞同的点头。   “就这样吧。现在,我们去看看你们家御用的风水师。”我在僵硬的脸上微微挤出了笑容道:“我倒要看看,他这个风水专家,究竟可以在你家找出些什么东西来……”   在赶去老祖宗那里的途中,我顺便问了那个风水师的情况。   沈科想了想说道:“本家这一代的风水师叫做孙路遥,他们孙家世代为沈家勘测风水,据说沈家庞大的宅子就出于孙家祖先之手,如果要动大宅里的一草一木,历代老祖宗几乎都要派人去通知他们,只有孙家的人来看一番,说可以,我们才能在自己的院子里种花养鱼,但是更改院子结构却是大忌,特别是动院子中央的铜狮子。”   他撇了撇嘴:“据说,本家风水的好几口灵脉就在铜狮子下镇着。一动狮子,沈家就会立刻变得鸡犬不宁,甚至一百年前本家后宅的大迁移,也有人说,起因是因为某个院子里的铜狮子被人破坏掉了。”   “灵脉不是应该用来埋葬先人吗?你们家怎么都封了起来?”我略为诧异。   “我又不是孙家的人,怎么可能知道那些风水师在想什么。”沈科摇头,突然笑了起来,“小夜,听语气,你这个家伙似乎对风水什么的有偏见啊。”   我哼了一声:“我的字典里,没有所谓偏见这种低贱的情绪,只是通过我渊博的知识及聪颖的大脑双重判断下,断定风水这玩意儿流传到现在,大多都变得只剩下骗人的东西了。   “真正的风水学,我是不知道是不是会令家里四畜兴旺,不过我敢肯定,现在的风水都是些骗白痴的东西,就连鬼都懒得去信他。”   “这还不是偏见!究竟你为什么看它不顺眼呢?难道小时候你受过风水师的迫害?”   “去!我不害别人,别人就该躲到角落里去偷乐了,哪还有人敢跑来摸我的逆鳞。”   “说的也对,你这家伙可是肉身魔鬼,有好几次我和小露都想脱光你,看你把自己黑色的翅膀和尾巴,都藏到哪里去了!”沈科十分认真的点头,顿时招来我的一顿狠踢。   我咳嗽了几声,慢悠悠说道:“其实我讨厌风水师是有充足的理由的,不如先给你讲个寓言故事。”也不管那家伙愿不愿意听,我扯住他的耳朵迳自讲起来。   “一位广告业大亨车祸丧生后到天堂报到,握有天堂钥匙的圣彼得挡住他说,先别急,参观后你再选择。圣彼得带他到一处大草原,他看到几位天使吹着长笛,另有好多人漫无目的地来回闲荡,百般无聊地打呵欠。圣彼得对他说,这就是天堂,接着我带你去看地狱。   “他们来到一个狂欢热闹的场所,那里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满足与欢笑,男男女女都在尽情地跳舞歌唱。圣彼得于是问他:”这就是地狱。你选哪一个?   ‘“纵横一世的大亨毫不犹豫地说:”那还用问,当然是地狱。’圣彼得说:“好极了,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说完,两位青面獠牙的魔鬼,立刻拖着这位新来的大亨,直奔一口滚烫的大油锅。大亨发觉自己上了当,惊慌地惨叫:”我刚刚看到的地狱,不是这样子的呀!’“渐行渐远的圣彼得头也不回地说:”刚才你看到的是广告……‘哈哈,有趣吧?“   “这个故事里,有你讨厌风水师的理由吗?”沈科小心的问。   “当然有。”我阴险的笑着,笑的他寒毛直竖。   “恕小的我才智浅薄、肉眼愚昧,实在听不懂夜大师你故事里博大精深的涵义,可否再讲的浅显易懂一些,或者,干脆把答案告诉卑微的我?”那家伙点头哈腰地赔笑道。   “不行,既然告诉你是寓言故事,就明摆了要你自己去把答案给想出来,否则,哼哼,拳脚伺候!”说完一脚又踢了过去。   沈科大声惨嚎起来:“小夜你个死人!老子我不想知道了还不行吗……”   表面不断在和沈科打闹,我的内心却丝毫高兴不起来。   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二十七年来,每时每刻都和许雄风在梦里相会的,究竟是不是沈梅?而他跳楼后超常的出血量,又在说明什么?花痴沈羽的故事里,隐约也提到过一面镜子,但是那面镜子会不会就是曾经被沈梅以及沈兰拥有过,然后又被放在徐露所住的房间中的那幅屏风镜?   更加令人迷惑的,是沈家的后宅。   那些变异的植物,似乎还在因为养分而蠢蠢欲动着,可是让我十分不解的是,它们的根须为什么没有伸到前宅来?难道是有某种力量在阻止它们?   还有那幅屏风镜,到底它上边有什么古怪?难道是沈梅自杀后阴魂不散,附在了镜子了?不可能,那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但是,越是深入调查,我就越强烈的感觉到,沈家之中隐藏着一股超出我认知范畴的诡异力量。   或许,那股力量就是一切怪事的根源,只是不知道那玩意儿究竟想干什么,在密室里放了我们一条生路,对整个沈家而言,又到底是福还是祸害呢?   我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   千头万绪如乱麻般不断涌入脑中,我不由得苦笑起来,希望小露不会有事才好,只要过了今天,我立刻约几个人走下古云山去求救。   只要过了今天,离开这个该死的鬼地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抬头向远处望去,有一大群人,已经将整个灰色的院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被众人围住的风水师犹如众星捧月般,原本不可能感觉的到我与沈科的到来,但是他偏偏全身一颤,猛地用阴冷的令我血液冻结的目光,缓慢地向我看了过来……   请继续期待风水—下集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七集——风水(下)预告:   风水先生来了,炸开假山,却发现了一只青蛙。   沈科的家里开始按照风水先生的话,填掉水池,修整厨房,并叮嘱下人,二十九日那天,绝对不能让女人进厨房里去,但是,意外终究发生了!   本家的人一个又一个的惨死,变异的植物不再蠢蠢欲动,一时间伴随着乌鸦那单调而又沙哑的诡异叫声,阴影笼罩了整个沈家。   究竟隐藏在沈家之下的神秘之物到底是什么?   答案是你熟悉的……   又是你绝对想像不到的……   ※※※※※※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7 风水(下)》夜不语   文案:   沈科的本家按照风水先生的话,填掉水池,修整厨房,并叮嘱所有的人,在二十九日那天,绝对不能让女人进厨房,但是,意外终究还是发生了……   嗜血的屏风镜、可以达成愿望的古井、变异的植物穿越禁制,蠢蠢欲动,死亡的阴影笼罩了整个沈家,究竟隐藏在背后的神秘之物,是什么?   你确定,你想知道答案吗……   怎么没有头?自己的头到哪去了!还有脖子,脖子也不见了!   她对著镜子不断抚摸著自己的脸和脖子。镜中,自己缺少脖子和脸孔的手部活动,显得异常怪异。身后原本已够诡异的烛光,猛地一亮,变为了一片血红。   血腥味不断灌入鼻子里,大量的血不知从什么地方,猛地喷在镜子上,顺著光滑的镜面向下流,如同小溪般,缓缓淌到了地面,如有生命般,寻著自己的脚跟,流了过来……   引子   “放弃吧,已经够了。”   “不,她还有救,只要我们能凑够钱,就能给茵茵做手术。”   “但我已经受够了!什么见鬼的手术,你仔细看看这个家,还有值钱的东西吗?”   “我们可以向本家借。”   “没人会借给我们的!”   男人歇斯底里的将女人压在墙上,大声吼道:“本家的人都是些王八蛋。老婆,你清醒一点!地中海贫血症患者平均寿命只有八岁,茵茵现在已经七岁半了,就算这次手术成功,她也只活得了半年……   放弃吧……“   昏暗的橘黄色烛光中,男人和女人就这样对视着,许久也没有言语。   “但她是我的女儿,我的女儿……我不要她死!”   女人捂住脸抽泣起来。   男人点燃一支烟,坐到床头上,冷哼了一声:“那个赔钱货,几年前我就告诉你,早点把她给扔了,你就是不听,看看,那杂种把好好的一个家折腾成什么样子!”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医生说过,茵茵弟弟的血如果和她血型相同的话,就有很大的可能治愈她的病。”   女人低下头,看了看已经有六个月身孕的高隆腹部:“只要再撑三个月,最多四个月,分娩以后,茵茵就有救了!”   “你疯了!”   男人将烟扔在地上,狠狠的煽了女人一耳光:“你败坏我的家产,我不说什么,没想到你为了那杂种,居然连我的儿子也想杀掉。”   他抓住女人的衣领,怒吼道:“我就知道,这么多年了,你这个臭婊子还爱那混蛋!”   “我没有!”   女人奋力挣扎着。   “哼,没有?你以为我不知道,茵茵那个赔钱货,就是你和他的种!”男人的脸越来越狰狞。   女人全身一颤:“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什么时候知道的?你居然问我什么时候知道的!”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早在她刚出生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每次看到那小杂种痛不欲生的样子,我心里就很痛快。   “她的血每一滴都很珍贵,所以每次帮她放血的时候,我都非常积极,趁她睡着的时候,只需要用小刀在以前的伤口上轻轻划一下,不用太大,神不知鬼不觉,血就不断流了出来……   “那一刻,我被你们伤害的到处都是破洞的心,就会奇迹般的愈合,全身更是说不出的舒畅!”   “你这个混蛋,原来是你把茵茵害的那么痛苦!”女人愤恨的冲上去,却被男人狠狠的推倒在地上。   “臭婊子,你给我听好!”   男人蹲下身,将她的头用力按在冰冷的地板上,狰狞地说道:“只要有我在的一天,你就休想碰我儿子。那个杂种,让她见鬼去吧!嘿嘿,不过说实话,我还真舍不得让她死的那么痛快!”   男人一边冷笑着,一边朝屋外走去。   躺在地上的女人缓缓站了起来,她的双眸因为愤恨和痛苦变成了红色,血一般的红色。晦暗的屋子里,蜡烛摇烁不定的火焰不知从何时起,也变成了一片血红。   浓烈的诡异气息不断地弥漫在四周,越来越浓,浓到犹如伸手便可触摸到一般,女人轻轻地摸起桌上的剪刀,一步一步,带着沉重的喘息声,向男人走了过去……   第一章 青蛙(上)   人生实在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在无限的偶然、必然以及机缘巧合中,常常会产生出一种名为“缘分”的Baby.   两个人从相逢相识到熟悉对方,然后成为朋友、情侣、敌人,或者再次变为陌生人……诸如此类,所有的一切,或许真的是有一双冥冥巨手在暗中掌控着。   就像红颜知己嫁人后,就成为了别人的老婆,你和她再也无法像从前一样开心的谈天乱侃,倾诉伤心事了。你和她的人生会渐渐地成为两条平行线,不论如何无限延长,也永远无法再有接触的可能。   不过,当红颜知己变为自己的老婆后,或许更惨……   理由?没有任何理由,不信你试试。   说以上那段话的时候,是“风水”的事件结束了许久后。   那时,所有人都恢复了百分之八十的悠闲心情,以及百分之七十五的安逸兴致。   我无聊的坐在Red Mud 里,一边慢悠悠地甩腿,一边啜着卡布基诺,最后望着沈科的眼睛说出了这段话。   其实,我并不是想阐述任何深层次的道理,只是想委婉的说明,在“风水”事件中,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是多么的愚蠢以及没用……   当风水师毫无预兆地向我们望来的时候,我顿时对他的目光产生感应,视线咄咄逼人地瞪了过去。   两个人的注意力就这样在空中交缠撞击,甚至产生了某种无色无象的火花。   不知过了多久,这个家伙才轻轻摇摇头,懒洋洋地微笑着转过身去,再也没有理睬我。我哼了一声,低声道:“你们沈家的专属风水师还真年轻,哼,一副臭屁的样子,都不知道在跩什么!”   沈科摸着自己的下巴,带着古怪的眼神,笑起来:“听说他才十九岁,是孙家历代风水师中少有的天才。”   “十九岁?”   我惊讶过后,顿时又火不打一处来:“不过才大我们半岁而已,居然可以随随便便的开车上路,在家里直到现在,我老爸都还不准我碰车毂辘呢!”   “小夜啊,从刚才起,你的精神状态就有问题,老是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嘿嘿,难道……”沈科的嘴角又浮起一丝怪异的笑:“难道你在嫉妒我家的风水师吗?”   我也笑了起来,大笑,接着出其不意的狠狠踹了他一脚,抓住他的衣领,尽量用温柔的语气轻声问道:“请问,你从哪里看出我在嫉妒他?而且,凭他也值得我嫉妒?”   沈科委屈地揉着屁股,理直气壮的说:“明眼人都看得出,孙路遥是一个不比你逊色的帅哥。我看他清秀的程度更胜于你,而且一脸正气、仙风道骨、风流倜傥……总之,他那张脸就已经足够你嫉妒了!”   我听着不怒反笑,悠然道:“既然他是那种级别的帅哥,那你还不把你的徐露给看好。小心她看到这家伙后来个一见钟情,你小子不就里外忙活了好几年,最后替他人做了嫁衣。”   “小露才不是那样的人!”沈科撇撇嘴表示不在乎,但脸上明显浮现出一丝阴霾。   “这可说不清楚。”我继续刺激他:“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永远都无法揣测她们的性情,也无法琢磨她们的想法,这些东西不需要我来提醒你吧!况且,你和小露根本就没有确定男女关系,而且也没有那种情侣之间的默契……”   “够了!算我说不过你!”沈科烦恼的挥挥手,低下头不语了。   周围刺耳的喧闹嘈杂声,不知为何渐渐没有了,我向前边望去,只见孙路遥左手摊开一个罗盘,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合拢,不知道在掐算什么。   一见这些行当,我就止不住地想冷笑,哼,十足的江湖骗子架式,我倒要看看他能算出些什么来。   孙路遥脸色越来越凝重,他走走停停,不时还询问沈家的老祖宗一些问题,最后来到了沈雪家门前。   “就这里了。”他用力地晃动手,似乎想要拨开什么东西,“好重的阴气!”说着大步跨进了门里。   沈上良还因为前晚的惊吓躺在床上,而沈雪陪着徐露,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自然没人出来迎接这一大群人。   这是我第二次到沈雪家,地面干干净净的,看来院子外堆积如山的锦鲤尸体,早已经被弄走了,只是空气里依然还飘荡着淡淡的腐臭腥味。   院子里的喷泉被停住了,原本塑在正中央的铜狮子,可怜巴巴的搁在角落里。怎么周围的景象比上次来时更加不协调了?有种无形的怪异气氛,压的心脏也沉重起来。   我十分不舒服地用力吸了口气,接着皱起眉头,问身旁的沈科:“奇怪,哪来这么重的湿气?”   那家伙心不在焉的说:“湿气多哪里又招惹到你了?”   我迷惑地摇摇头:“看喷水池周围的泥土,就知道池子已经停了至少一天以上。现在是夏季,空气本来就很干燥,再加上这个宅子是向风向阳面,空气里的每一丝水气都像随时被烘干机吹、被烤箱烤地不断榨干,根本就不可能留下多少湿气,但你看看现在的状况,好像随便都能从空气里挤出水来,实在太怪异了!”   “小夜。”沈科嚷起来:“还什么向风向阳面,听到你这番话的人,恐怕还真分辨不出你是风水师还是他是。”   他望了孙路遥一眼:“有时候,我还真觉得你比神棍还神棍呢,张口闭口就是这里古怪,那里怪异,你到底还有完没完?”   “你这家伙!好,给我记住。”我气恼地独自向前走去。   真是莫名其妙,不知道那个木鱼脑袋在想些什么,就算是感情运不顺畅,也犯不着找我发泄嘛!   使劲挤进人群里,就看到孙路遥脸色难看,死死盯着那座新修的喷水池,额头上的冷汗不断往外流。   过了许久,他才冷哼一声,扫视着众人,沉声道:“胡闹,简直是胡闹!本家的一草一木,没有经过孙家的勘测,就不能妄自乱动,特别是每个院子里的铜狮子,那是绝对不能移动的,这个规矩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订好了,究竟是谁这么鲁莽?”   “是老六。唉,他也是老大不小了,留了洋回来,就连老子我的话也不怎么听,更不要说去记家规了。”老祖宗脸色有些黯然:“孙堪舆,你看还有没有什么补救?”   “又是六叔叔。”孙路遥也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狮子移开几天了?”   “算上今天,应该是第七天。”   孙路遥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他本想要说什么,但又忍住,最后道:“算了,先尽尽人事吧。”   漫步走到院子最北方,孙路遥看了一眼罗盘,指着角落的一排假山,吩咐道:“中间最大的那一块,把它砸开。”   沈家立刻有几个人去工具房拿了锤子、铁锹,将假山挖出来,用力砸着。   他一边看一边指挥:“要砸碎,所有的小碎块都要检查一次,任何东西都不要漏掉,发现有奇怪的东西立刻叫我。”   于是所有人都忙活开,用心找着假山碎块里所谓的奇怪东西,花了至少二十多分钟,那群人还是一无所获。   我在一旁袖手旁观,看得不亦乐乎,突然有个拳头大小、呈不规则椭圆形的褐色石块滚到了我的脚边,不知为何,我猛地感觉背脊一凉,条件反射地飞快向后跳了几步。   那是什么玩意儿?   不好意思地对身旁被自己古怪行动吓到的人笑笑,我弯下腰,仔细打量起吓本人几大跳的那块物体来。   还没等我看清楚,那个物体微微地动了,先是缓缓地伸出两只前肢,犹如刚从蛋壳里诞生一般,又懒洋洋地挤出后肢,挣扎着跳了出来。   原来是一只长相奇特的青蛙,它全身呈现褐色斑点,缩做一团的时候,完全拟态成了一块石头。   那青蛙大摇大摆地从目瞪口呆的我的眼皮底下,往东边角落里跳去,立刻有一只脚,飞快地进入我的视线,狠狠踩在青蛙身上。   是孙路遥,靠!他没爱心也做的太明目张胆了吧!   “你在干什么!”我恼怒的狠狠向他望去,但他丝毫不理会我充满敌意的目光,只是脸色铁青,眼神里全是焦虑:“看来,问题越来越大了。”   他走到老祖宗面前说:“事情有点糟糕。现在当务之急有两件事,一是在今天之内砸开本家所有的假山,如果发现有青蛙的话,一定要全杀掉,绝对不能让它们逃了。”   “还有就是狗,到晚上全部都放开,希望能压制些什么才好。”他沉吟了一下,看着我说道:“你是本家新来的客人夜不语吧,我听老祖宗说起过你,他说你是个很有趣的人。”   孙路遥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紧锁定住我,嘴角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用极富有磁性的声音问: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我去看一场热闹?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听起来似乎很有趣的样子。”我强自镇定,也笑了起来:“但还是敬谢不敏了。”   看着他和老祖宗走出院子,我的内心浮起一丝迷惑。   刚才不知道是不是眼睛看错了,在他踩死青蛙的一刹那,周围的空气猛烈地一涨一缩,空间似乎也扭曲起来,那只脚和青蛙的接触面,甚至让人有一种附上了透明薄膜的错觉,鼻子也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血腥味。   而且在这个三伏天里,怎么还可能有冬眠的青蛙,实在是太古怪   第二章 青蛙(下)   慢悠悠地走回住的地方,还没走进门里,就听见一阵吵闹声传了过来。   “不会又发生什么了吧?”   最近的一连串事件,已经让我患上了神经紧张兼过敏症,我快步跑进院子,却看到沈科、徐露和沈雪三人在拉拉扯扯。   “搞什么?”我皱起眉头问。   沈雪不满地看着沈科嗔道:“小科那家伙非要把小露房间里的屏风镜抬走,又不告诉我们理由,小露当然不愿意了,然后就吵了起来。哼,真是个没绅士风度的混蛋。”   原来如此!我微微笑着,看着院子中央的沈科与徐露,只见这场打骂戏根本就是单方面的行为,小露的嘴飞快翻动,而沈科只是面红耳赤的低着头,话也不说,死死地拽着那面古怪的镜子就想走。   小露见喝斥他没有以前那么有效,干脆也学那家伙耍起了赖,用力拉住镜子的左扇屏风不放手。他们两个欢喜冤家就这样赌气地望着对方,一个抓左一个拽右,也不知道闹了有多久了。   我不耐烦起来,走过去对着镜子就是一脚,只听到“啪”的一声,镜面犹如水波一般,荡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波纹,金属刺耳的响声不断回荡在四周。   顿时我的心脏感觉烦闷不已,就像被一只冥冥之手狠狠握住了一般,甚至有一刹那间的强烈刺痛。   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几步,我的冷汗不住往下流,脸色也变得煞白。   “小夜你怎么了?”眼见不对劲儿,沈雪立刻扶住我关心的问。   沈科和小露也暂时停止争执,向我望过来。   我惊魂未定地摆摆手,捂住心口略带恼怒的问:“没什么。小露,你想要留下这个镜子有什么理由吗?”   徐露一愣,沉下眼帘苦苦思索了许久,这才苦笑着摇头:“没有,只是……”   “那就好。”我打断了她的话,“不要忘了前晚的事情,你自己应该也清楚这镜子有多邪门,还是少碰为妙,沈科搬走它,也是因为关心你。”   “他……他又没有跟我说清楚。”徐露的脸上浮起一层薄薄的红润,她偷偷瞥了沈科一眼,放开手道:“你这个人,早说你……你……就好了嘛!刚刚冲进门一副想吃人的样子,谁知道你想干什么啊!”   “对不起,我,那个……”沈科唯唯诺诺地挠着头,傻笑起来。   唉,这两个果然是感情幼稚园没毕业的低能儿,我没好气地踢了沈科一脚,骂道:“还不把这面该死的屏风镜给扔到什么地方去。”   安顿好徐露,沈雪便去张罗晚饭了,偌大的院子里顿时安静下来,我刚要进卧室,就看到一个人影悠然漫步走进来,是孙路遥。   他冲四周左右张望了一番,温文尔雅地微笑道:“这间房子是在坤位,住这家的人发不了财,也不适合留客,我想你们最好换一个地方住。”   我在脸上挤出僵硬的笑意,淡然道:“风水这种东西就像鬼神一样,信则有,不信则无。我是无神论者,当然不会怕这些,孙堪舆特意来这儿,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   孙路遥哑然失笑:“夜先生似乎对本人怀有些微敌意,在下什么时候招惹到先生了?”   “你怎么可能招惹到我。”我笑起来:“我和你说过的话,掰开指头都数得清。”   “但夜先生似乎很讨厌本人。”孙路遥不屈不挠,死咬着这个问题不放。   我舔了舔嘴唇,模糊说道:“听过一个故事吗?根据研究,拿破仑惨遭滑铁卢失败的最大原因,是因为当时他没有亲自指挥战斗,史学家就拼命的研究为什么?   “最后终于让他们找到了线索,原来拿破仑没能亲自指挥战斗的原因,是他要吸食鸦片,而他吸食鸦片的原因,是因为他痔疮犯了需要止痛,之所以他会得痔疮,是因为他爱穿紧身裤。   “而他之所以成天穿着紧身裤,是因为当时欧洲上流社会流行穿紧身裤,所以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一个十分深奥的道理:千万不要盲目追求时尚!简单点说就是,如果没有一个经久耐用的屁股,你就别穿紧身裤!”   我抬起头,盯着孙路遥的眼睛,只见那家伙老是挂在脸上的笑容,终于有点扭曲了。   “先生的意思是说,讨厌我是有许多层次的原因了?”他好死不死又笑起来。   “你误会了,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也笑得十分开心,开心得甚至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但嘴里却吐着和表情完全不符合的辛辣词句:“我讨厌风水有许多方面的原因,不过讨厌你嘛,纯粹就是讨厌你,根本就没有任何原因!”   孙路遥的脸,顿时变得十分难看,他干笑几声,说道:“看不出夜先生还这么风趣。不和先生绕舌根了,我过来是为了向您请教一些事情。”   “不用叫我先生,也不要给我加敬称,听起来怪恶心的。”既然那层纸都已经被自己捅破了,我也就懒得再客气。   “也好。”他还是客客气气的点头,“夜兄,我想问最近几天,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古怪的事?”   “没有。”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该死,明明让他不要强加给我什么奇怪的称谓的,他居然还好意思叫我什么“夜兄”,真是完全败给这家伙了,又不是百多年前的古代,现在人类的飞行器都已经登上火星了,竟然还有人叫的我如此复古,寒心啊!   这种人,我死也不和他分享到手的资料。   “是吗?那以后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请夜兄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孙路遥略微有些失望,他又看了我一眼,准备转身离开。   “那个。”我欲言又止,最后仰制不住好奇心问:“你干嘛要踩死那只青蛙?”   “唉,这里的风水已经全部败了,如果能早来两天的话就好了,不像现在只能被动的尽尽人事,希望还可以补救。”孙路遥只是叹了口气,没做正面的回答就走掉了。   他刚出门,沈科那家伙就探头探脑地跑了回来。   “你刚刚在和他聊什么东西?看起来很投机的样子。”他贼眉鼠眼地笑道,一副奸商的嘴脸。   我没好气的说:“没什么,只是聊了聊关于青蛙的养殖和保育问题,以及从此问题滋长出的一系列新问题。你也有兴趣?”   “鬼才会信你。”沈科撇撇嘴道:“不过说到青蛙,我刚才出门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相关的消息,实在是有点诡异呢!”   “说来听听。”我一边不断回味孙路遥临走前的最后一句话,一边漫不经心的说。   “据说刚刚本家的人,照着那个风水师的嘱咐,砸开了所有的假山,居然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假山里,都挖出了一只黑褐色的青蛙,你说恶心不恶心?我到现在似乎都能闻到那种青蛙死时,发出的浓烈血腥味咧!”   “你刚刚说什么?”我只感到脑中“轰”的一阵巨响,意识因为这段资讯的冲击,而变得模糊不清起来,全身也如同石化了般,僵硬的再也不能动弹丝毫。   “你怎么了?”沈科连忙用力摇着我的肩膀,还趁机踢了我好几脚。   “够了,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我大喝一声,脸色铁青的问:“真的挖出了那么多青蛙?”   “我发誓。”沈科立刻举起手,向他根本就不信仰的圣母玛利亚说起了狠话。   我瞥了他一眼,皱眉头努力思索起来。   “小夜,那些青蛙有什么问题吗,看你很苦恼的样子?”沈科百思不得其解。   我淡淡注视着他的眼睛,许久才答道:“很久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故事,起因据说是有家人搬进了一个很大的院子里,但只住了一个礼拜,就发现新房子怪事不断,院子水池里的鱼不断的死掉,而且找不出任何原因,水质也没丝毫问题,接着是他们饲养的鸟,死光后,又轮到了他们的孩子。   “最小的儿子突然昏迷不醒,送去医院后,医生也检查不出问题,只是发现他的大脑一直都保持在深睡眠状态,就如同植物人一样。   “那家人十分害怕,可是他们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买了那栋房子,再搬走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根据亲戚的介绍,找来一位风水师。   “那位风水师勘探了一会儿后,就嘱咐他们砸开假山,结果居然在假山正中央的地方,找到了一只正在冬眠的青蛙,将那只青蛙杀死后,那栋房子就再也没有出过怪事。他们的孩子随即也清醒了过来。”   沈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故事的剧情和沈家的好像啊!”   “故事还没完。”我长吸一口气:“不久后,主人想要铺草坪,等到挖开水池后,才发现底下居然埋着一具腐烂的女性尸体,位置正好在找到青蛙的正下方。那个女人是被房子的前主人——她的老公杀死的。”   “你是说,有尸体的地方,就会引来青蛙?”沈雪不知什么时候也回来了,她被我的故事吓得全身都在发抖。   “别傻了,怎么可能!我只是一时联想到这个事情而已。”我故作轻松地笑起来,内心深处的迷惑却越来越强烈。   那种黑褐色的青蛙,确实是我没见过的品种,我记得很清楚,国中学生物时,因为觉得膝跳反射试验很有趣,自己曾经买了青蛙的图鉴来看。我对自己的记忆力一向都很自豪,也可以确定,亚种的青蛙中,绝对没有刚刚看到的品种。   那究竟是哪类?难道是古云山特有的、从未被发现的新品种?   有可能,大自然中本来就有许多人类还不了解的东西,或许这种未命名青蛙的习性就是夏天休眠,喜欢窝在缝隙很多如同假山的石头里。   想到这,我开始大为兴奋起来。如果抓一只回去当作样本,确定是新品种的话,或许会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呢!夜不语蛙、夜氏青蛙、古云山夜蛙……等等,哈哈,这些名字一听起来就让人血脉振奋,实在是太舒服了!   沈雪在一旁使劲儿推了推我:“夜不语你干嘛笑得那么奸诈,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顿时清醒过来,用手使劲抹了抹嘴巴,视线立刻飘到院子里的假山上。   “沈雪帮我拿工具来,响应号召,这里的假山也应该整修整修了,不然会显得我们很不合群的。”   三下五去二地砸开了沈科家的假山,果然在正中央的位置,挖出了一只黑褐色的青蛙,稍微观察了一下,我确定是刚刚见过的品种。   “好恶心的青蛙!”沈雪厌恶地皱起了眉头。   我开心地笑着,笑得如同奸商一样,一边将青蛙放进透明的玻璃盒子里,盖上盖,一边目不转睛地打量着。   “夜不语!风水师不是说要立刻把它给杀掉吗?”沈雪有些惊讶我的行为。   我将盒子向上抛了几下,堂而皇之的正色道:“我才不信风水师那席见鬼的瞎话,何况本人可是有参加生物保育协会,如此暴殄天物的事情实在做不出来。   “说不定这玩意儿还是稀有品种,能救一只就救呐,免得让它在咱们手里绝种,到时候我们不变成世界的罪人才怪。”   “说的好听,鬼才知道你在打什么坏主意。”沈雪没有再阻止我,只是道:“洗手,准备吃饭了。”   突然想到些东西,我叫住她叮嘱道:“这件事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还有……”沉吟一会儿又道:   “还有小露,最近发生了许多古怪的事情,而且我老是觉得应该不会那么简单就结束了。我怕她还会出什么状况,小雪,虽然有点难以启齿,不过我还是希望这几天你能陪她一起睡,多注意她。”   “你的意思是要我监视小露?”沈雪略微有点迟疑。   “你一定要用监视这个词也行,总之她到哪儿你就去哪里,上厕所都不要让她一个人落单,这也是为她好,做为朋友,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我神色黯然地叹了口气。   隐藏在沈家中的那股神秘力量一定有什么目的,而它操纵的工具或许是小露,也有可能是闯进了本家后宅的我们四人,只是不论我怎么猜测也得不到任何结论。   我确定自己并没有问题,而沈科和沈雪也看似正常,那就只剩下徐露了。   从本家后宅回来后,不知为何,我就感觉她有点怪怪的,不是她的行为,而是气质,她的气质似乎有了某种令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改变……希望是自己的错觉吧!   不管怎样,明天我一定要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只要离开了,一切都会好起来,再也不用夜夜担惊受怕了。   猛地感觉有一丝阴寒窜上了背脊,我全身颤抖,吃力地低下头,望着手里密封的玻璃盒。   只见那只青蛙已经完全清醒了过来,它伸展开四肢,一动也不动地趴着,只是睁开犹如蠕动内脏般的鼓圆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恐惧不断侵蚀我的意识,我在僵硬的脸上使劲挤出微笑,咬紧牙关抵抗着。   那只怪蛙似乎也在笑,笑的十分诡异,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眼前一亮,全身的压力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再次望向青蛙,只见它又蜷缩成了一团,石头般的靠在角落里,似乎刚刚的一切都只是场白日梦,我用力挠了挠脑袋,深吸一口气。   或许,刚刚真的只是一场梦吧!   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处在亚健康状态,我也不例外,或许是刚才挖假山时蹲的太久,猛地站起来后,大量血液涌入大脑,造成了短暂的幻视现象。   我自给自说的安慰自己,心里却没来由地生出一股不安,似乎那股未知的力量,已经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了……   第三章 异舍   夕阳再一次染红了西边天际的云彩,红,红的像血一般,鲜艳的血红渐渐淡去,天空慢慢变得黯然,然后呈现灰色,最后完全暗了下去。   又一个漫长的夜晚来临了。   不久前,老祖宗将沈家所有人都请去了大堂,就连我们这些客人也没有落下。   上百人挤在并不宽敞的空间里,但却没有任何人抱怨,甚至连丝毫的嘈杂也没有,只是安静地等待着,安静的十分异常。   老祖宗缓缓地端着一盅好茶,每喝一口就闭上眼睛沉吟半晌,似乎在思考什么深奥的问题。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沈家现在面临一个很大的危机,如果实在无法度过的话,我们只有牵家带口,永远离开这个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   这句话犹如一颗扔入死水中的石头,顿时引起了一波又一波强烈的涟漪。   老祖宗伸出手,在空中虚按了一下,等本家的人渐渐平静下来后,又道:“事情并没有糟糕到无法挽救的地步。孙堪舆说,只要在这个月二十九日,也就是明天淩晨来临之前,凡把是有人住的宅子里的水池都填掉,就会让现在已经被破坏的风水好起来。   “还有一点,二十九号那天,老六院子里的厨房,绝对不能让女人进出,否则一切都完了!”   老祖宗的声音猛地大了起来:“老二、老四,从今天晚上起,你们俩负责带人将厨房全部围起来守好,千万不要给我捅什么大娄子。至于水池,从现在起,大家回去后就自己动手填掉,明天中午我这个老骨头一家挨一家的检查,话就这么多,大家可以散了。”   他喝了一口茶水,望着沈雪的老爸道:“老六你留下,我有些事情要问你。”   走出沈家老祖宗的宅子,我向众人笑道:“老祖宗还真不是一般的有魄力,说话不但有板有眼、中气十足,还很有领袖气质呢。”   沈科撇撇嘴:“当然了,没有能耐,我们也不会管他叫老祖宗了,你以为这位置光年龄大就能坐啊?”   “我一直都有个疑问,不知道该不该问。”徐露眨巴着大眼睛,脸上满是好奇。   “你问,小生我绝对有问必答。”沈科那家伙见有了表现机会,立刻像哈巴狗一样贴了过去,就差没有流口水吐舌头了。   “问了可不准笑人家!”   “绝对不笑。”那家伙又开始虔诚地向玛利亚赌咒发誓起来。   “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徐露可爱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沈玉峰叔叔和你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记得你叫他舅舅对吧?但舅舅明明是母亲的兄弟,而你又是沈雪的堂哥,沈雪的爸爸不叫沈玉峰叔叔表弟,却称他为老八……这么乱七八糟的称呼,搞得我完全弄糊涂了!”   沈科和沈雪一听,两个人顿时嘻嘻哈哈地笑做一团,剩下我和徐露站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小露有说错什么吗?我也觉得这种亲戚关系很奇怪啊。”我迷惑的问。   “嘻嘻,夜不语就算你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明白沈家的亲戚关系的。”沈雪一边咯咯大笑着,一边断断续续解释。   “沈家有个十分古怪的规定,不论是迎娶沈家人,还是嫁入沈家,只要住进本家后,就必须改姓‘沈’,以至于整个家族的亲戚关系,到最后变得十分混乱,有些甚至根本就没有沈家血缘,所以才会有直系和旁系之分。   “记得以前八舅舅曾经提到,只要老祖宗死了,沈科就是家主了,就因为家主的位置只传给直系的长子,旁系是没有继承权的。”   “原来如此。”我使坏地看看徐露,又看看沈科:“如果小露嫁给沈科后,也会改姓沈?哈哈,沈露,名字满好听的。”   沈科那家伙立刻陶醉在幻想中。   徐露狠狠踩了我一脚,哼道:“小夜你娶了小雪的话,还不是会改姓沈,呵呵,沈不语,这名字比你原来的好听多了。小雪,哼哼,你干嘛脸红啊?”徐露笑嘻嘻地向沈雪靠过去。   沈雪把头一偏,嘴硬道:“人家才没有,我看脸红的是你才对。”   “真不知道是谁。”   “是你,当然是你了。”沈雪伸出手去挠徐露的腰,这两个女孩边打边闹,嘻笑着向前边跑去。   我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欣喜地望着这美丽的画面。已经安然渡过一天了,今天并没有发生什么值得惊讶的怪事,原来平淡的感觉居然这么好,虽然追求刺激不会让人无聊,但如果每天都过着担心受怕的日子,恐怕没多久我就会彻底的疯掉吧。   看来,我是不是应该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性了?至少要多少改掉一点乱好奇的毛病吧!再次抬起头,望向那两位美女的背影,我却突然感觉视线开始模糊起来。   不对,不是视线,而是她俩的身影!原本清晰的犹如在耳边的打闹声,似乎也离我越来越遥远,我顿时打了个激灵,飞快向她俩冲去。   “小夜,你怎么了?”沈雪惊讶的回头看着我。   我没有回答,只是喘着粗气,双手紧紧的抓住她俩的肩膀。她俩的体温透过衣服传入我的手心,柔软的肩膀在微微颤抖着。   是她俩,我的手确确实实碰触到了她俩!小露和小雪并没有消失!   我深吸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才理顺混乱的呼吸,尽量平静地说道:“没什么,最近我实在太神经紧张了。”   “需不需要我去拿点安神药给你?”沈雪关心的问。   我摇头:“不用了,睡一觉就会好起来。你和小露今晚也早点休息吧。”   刚刚真的是自己看花眼了吗?说起来,今天看花眼的次数还真不是一般的少。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又看了一眼在跟前安安静静走着的两人的身影,我的心却越发的不安起来。   夜色渐渐浓重起来。   我坐在桌前,望着微微颤抖的烛光,久久无法入睡。门外响起了近乎于粗鲁的敲门声,然后有人走了进来。   我没有回头,只是淡淡说道:“小科,马尔克斯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他说,一个男人通常需要两个女人,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   身后的沈科顿了顿,疑惑道:“这关我鸟事?”   我笑道:“关系大了!你再这样优柔寡断,像个娘门儿似的,不要说两个女人,恐怕到最后就连一个都留不住。”   “小夜,我哪里优柔寡断了?一直我都只喜欢小露一个人!”沈科罕有的红着厚脸,声音越来越小。   我叹口气:“算了,你的事情我管不着。总之小露和沈霜孀,两方面都不要伤害过分就好了。女孩子是很脆弱、很敏感的。”   “我知道。”他正经的点点头说:“最近你似乎特别烦,有什么状况吗?”   “你不也是一样。”我苦笑起来:“最近我常常在思考一些深奥的问题。”   “比如什么?”   “譬如人生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人这个东西生存在世界上到底有什么意义?还有最重要的,明天我应该睡到几点才起床?”   “切!”沈科狠狠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我还以为你在研究最近发生的怪异事件呢,害我想来探些口风的说。”   “事实上,我真的是有在研究。”我转过头去,苦恼地挠着鼻子:“不过总是有些微妙的地方弄不懂。”   沈科拉过一张凳子坐下:“说来听听,或许我能帮你。”   “说之前,先给你出一道题。”我不怀好意的笑着:“有三个人去买水果,每个人身上只带了二块钱,三个人加起来也就共有六元,而买一个苹果要花二元,但是买三个苹果却只要五块。于是三个人花了五元钱买来三颗水果,这样他们一共还剩下一元。   “这三家伙见还有的剩,又在一个小卖店花了一毛钱买了一支满天星,最后结算,还剩下九毛钱。   于是他们每人分到了三毛,但其中一人略微算帐后,立刻发现了个十分有趣的问题。   “他们这次逛街每人实际上都花了一块七毛,可是算回来又对不上号。每人一点七元,三人就是五块一毛了,再加上每人分到的三毛,就已经六块钱了,可是再加上在小卖店花掉的一毛,居然变成了六点一元之多,但他们三个人一共也只有六块钱,那么多余的一毛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沈科略带不满的看着我,似乎在怪我这种节骨眼还在和他找茬,但嘴里却还是答了:“很简单,那三个家伙基本演算法就错掉了。花出去的五块一毛里,已经包括了在小卖店里花掉的一毛钱,结算的时候,直接加上省回来的九毛就对了,根本就不需要画蛇添足,非要死咬着那多出的一毛不放。”   我立刻拍起手来:“不愧是班上有名的数学高材生,回答完全正确!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是个数学陷阱,常常有人愚的会把在小卖店里花掉的一毛,当作花掉的加了一次后,又当作剩下的再加上一次,所以总是会多出那个莫须有的一毛钱来。”   “小夜,你这家伙拐弯抹角的,究竟想说什么?”沈科不耐烦起来。   我托住下巴淡然道:“其实在沈家里,也有这种多出的一毛钱,而且还不止一个!”   “什么!”他猛地抬头,满脸震惊地盯住我的眼睛。   “你想想,虽然那两个开发商的人,打死都不承认破坏沈家的交通工具,但抓到他们时,所有人,甚至连我也毫无怀疑的认为,是那两个家伙干的。   “可是随后孙路遥开车上来,他的车停在本家外边,照样也被割破了轮胎,那又是谁干的呢?”我说出了自己的疑惑:“那两个人明明已经被关了起来,直到现在都还留在里边,是不可能再跑出去割轮胎的,难道那个多出的一毛是他们的同伙,或者,根本就是我们之中的某人?”   我伤脑筋地晃晃脑袋:“还有那面屏风镜,究竟是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你家房间里的?我详细问过小露一些细节,她曾说刚住进现在的房间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房间里所有的家俱摆设都积满了灰尘,唯独这面镜子干干净净的,似乎才被人细心擦过的样子。而且地板上的灰尘,整整齐齐的堆了好几厘米厚,但却找不到任何脚印。”   舔了舔嘴唇,我继续道:“也就是说,近期不可能有人进房间擦过镜子。对于这些细节,我很感兴趣。于是在她的房间里到处找,还好小露没有洁癖,我总算在床下找到了完整的灰尘样本。嘿,我稍微判断了一下,最后很惊讶的发现,那个房间,至少有十多年没有人进出过!”   “荒谬!实在太荒谬了!”   沈科惊讶地张大了眼睛,他的声音在颤抖,嗓子干涩的道:“我家搬出去不过才六年,而且我每年夏天都会回来度假。一个屋子空置了十多年,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我甚至还记得十分清楚,从前这是我老爸的书房,他每天晚上都会进来练习几个小时的毛笔字,通常都是老妈不断催促,他才恋恋不舍地回屋里睡觉咧!”   “那你上次回来的时候,小露住的房间里有那扇屏风镜吗?”我咄咄逼人地大声问。   沈科苦恼地思索了一下:“应该没有。”   “那么,既然以前那房间是书房,你有没有想过,这次回来的时候,怎么变成客房了?”我得势不饶人:“是你们搬走之前,就把它改成了客房?还是后来有人将它改成了客房?”   沈科顿时像哑巴一样,他指着我的手停顿在空中,再也无法动弹丝毫,冷汗不住的从额头流了下来,他感觉全身发冷,甚至冷得颤抖起来。   “从来……”他喃喃说道,越说越小声:“从来就没有改做过客房,该死!直到去年我回来住时,小露那间房根本都还是书房。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很简单,我倒是可以提供一个现成的答案。”我缓缓地向四周打量着,一字一句地说道:“这里,绝对不是你沈科的家!”   第四章 梦游(上)   沈雪和徐露安静地睡在新房间的床上。   夜很宁静,宁静到夏日的夜虫,也没有烦躁不安地发出求偶的刺耳噪音。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房间里传出一阵阵令人十分不舒服的气氛,就如同铅块死死地压在了心口上一般的痛苦沉重。   沈雪迷糊地翻了个身,似乎想将压在身上的东西给摆脱掉,但不论她怎么翻动,那种沉重的感觉依然如影随形,于是她生气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大脑逐渐开始清醒了,耳朵也迅速恢复工作,突然,有种刺耳而且奇怪的声音,通过耳鼓透过神经传入脑中,沈雪不满地嘟起可爱的小嘴。   “谁啊?”她叫道。   可是那股声音依然不屈不挠、平缓有节奏地响起,丝毫不因为自己的询问,而有所停顿。   那声音很枯燥,犹如什么东西在金属上,不断划过一般的尖锐,高频的音调,甚至让自己开始产生一种想要抓狂的感觉。   “小露,你快醒醒。”   沈雪伸出手想去推醒睡在身边的徐露,可是手却推了个空。   她一惊,立刻将眼罩取下来,等到眼睛能看到时,她这才发现自己的右边空荡荡,徐露早已失去了踪影。   声音依旧非常有规律地响着,淡白的月光从窗户外射了进来,那原本如霜般雪白的光芒一进入屋子里,却莫名其妙地变得一片血红。   沈雪紧紧地抓着被子,她的心脏开始猛烈跳动,几乎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恐惧,就像没有尽头似的,掐住她的脖子,让她的嗓子无法发出任何一个音调。   她强睁开大眼睛,眸子在眼眶中缓缓转动,看向噪音发出的那个角落。   一个人影正安安静静地站在屋子窗前的角落里,是徐露!   人类就是这种奇怪的生物,不管在怎样怪异离奇的状况下,只要还有另外一个人在身旁可以壮胆,似乎恐惧感也会变得不再那么强烈,沈雪也是如是,她突然感觉心里一松,整个人都虚脱了下来。   “小露,你在干嘛?”她战战兢兢走下床,想要伸手去拉徐露。   就在她的左手要触碰到徐露肩膀的一刹那间,徐露猛地转过头来望着她,沈雪顿时被吓得退后了两步。   徐露的样子十分恐怖!   她的眼睛丝毫没有神采,眸子直直的向前盯着,一动也不动。   她的头发淩乱,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月色的原因,徐露的脸色煞白,她咧开嘴冲沈雪怪异而且迟钝地笑着,然后缓缓地回过头,像刚才一样死死地望住窗外,手里拿着窗帘的绳子,一开一合的继续不断拉动。   原来刚刚的噪音就是这个!   沈雪只感到一股寒气从脚底冒了上来,她害怕的缩到床角里,心里一个劲儿地告诫自己:“梦游,只是单纯的梦游罢了!”但内心的恐惧,却丝毫没有减少。   她不敢大声的叫喊,因为她清楚记得,某本杂志上曾经提起,梦游者最忌讳被叫醒了,如果自己大吼大叫,不小心将徐露吵醒,她或许会疯掉,甚至更会因为惊吓突发心肌梗塞。   房间里依然很安静,只有窗帘不断闭合产生的噪音刺激着耳膜。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沈雪才渐渐平静下来,她担心地望着徐露,然后轻轻走下床,打开门,向外走去。   当沈雪来敲我房门将我吵醒时,我看了看表,正好十一点二十分。   那个小妮子还不是一般的火爆,不但用手敲,居然还用脚踢,似乎生怕吓不死我似的。   我睡眼惺忪地打开门,稍微一打量她后,暧昧地问:“干嘛,想要夜袭我啊?”   沈雪这才发现,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衣。   她身体的青春气息,以及处女的馨香,不断冲击着近在咫尺的我的感觉神经,害得我几乎口干舌燥起来。   一朵红晕浮上了脸颊,她狠狠踩了我一脚,裹紧睡衣嗔道:“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有大事了!”   “噢?说来听听,如果不值得让我老晚起床,浪费我精力的话,我可是会找你麻烦的!”我舔舔嘴唇,装出色咪咪(其实根本就是色咪咪)的样子,渐渐望向她的脸部以下。那具丰满的侗体,似乎有无限的吸引力,吸引我不由自主地将头越靠越近。   于是我贼贼地先将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见她没抗议,然后顺势一拨,顿时她毫无防备的,整个身躯都贴进了我怀里……   沈雪丝毫没有挣扎,只是望着我的眼睛,呼吸顿时也急促起来。   温热的体息从她身上传递过来,美人在怀,犹如一团软玉,滑不溜手的肌肤,轻轻和我的身体接触着,稍微的动作也会让人回味良久。   就这样抱着她过了似乎一个世纪,就在我犹豫是不是该继续动作时,她轻轻推开了我。   “该死!现在可不是悠闲的时候。”沈雪冲我可爱的耸耸鼻子,眉色间透露出一丝焦急:“我来是想告诉你,小露刚刚有梦游!”   “梦游?!”我一听便愣住了,接着十分不悦道:“需要这么大惊小怪吗?全世界有百分之十八的人都患有梦游症,你就因为这个白痴的理由吵醒我?我的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啊,你知不知道最近这几天我有多累?”   “但她梦游的样子真的很古怪!”沈雪委屈的说:“不信你自己去看看。”   我踌躇了一下,皱眉道:“算了,我们叫上沈科一起去,总之被吵醒后也睡不着了。多拉几个替死鬼垫背,心理还会平衡一点。”说着,进屋拉出一件外套,披在了她身上:“天气冷,别感冒了。”   “嗯,谢……谢。”沈雪抬起头望着我,又看看身上的衣服,甜甜地笑起来。   我粗鲁地将沈科从床上“叫”起来。   那家伙满脸不爽,几乎要冲我发起了飙,但是一听到是因为徐露的事,满腔的火顿时熄灭的一干二净,甚至变得精神奕奕,高喊着:“机会来了,我的爱!”   我和沈雪顿时重心不稳,双双倒在地上。   “靠!真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我骂道。   沈雪笑嘻嘻地看着我,比划着说:“想起来,夜不语你这个家伙啊,似乎和小科那种货色也差不了多少,你还有脸说他!”   “天呐!”我顿时痛苦的捂住了额头:“居然有人将我拿来和他相比,实在是太悲哀了!我怎么可能沦落到和他一样的地步!”   “你还不反省一下,刚刚明明……”   “刚刚?”我饶有兴趣的问:“刚才我怎么了?”   “还说呢……”沈雪的声音越说越低,哪里还有阳光少女的影子,现在的她十足是个害羞的小女人。   不断调笑着,我们三个脚下没有空闲,快步向徐露住的房间走去。   就在今天,在沈科和我的执意要求下,小露心不甘情不愿搬出了从前的客房,转而住进了北边闲置的房间里。   刚走到院子的中央,我们全都呆住了。   徐露站在屋内的窗户边,沐浴在月光里,照射进屋子的月光很红,红的几乎染得她雪白的睡衣也变得鲜艳起来。   她眼睛直直地望着我们,眼神十分的冷,我甚至感觉那道目光如有实质般,几乎冻彻了我的心肺。   夜色里,这一幕景色透露出丝丝冰冷的诡异。   身旁的沈科和沈雪在微微颤抖着,沈雪甚至用力抓住了我的手臂,我强忍着内心的恐惧,走进屋子,轻轻地牵过徐露的手。   她的手十分冰冷,居然令人感觉不到任何活人的气息,要不是她还在呼吸着,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认定她已经挂掉了。   我用手指钩住她的手,努力想要将她从窗前牵引回床上,不论面对哪种梦游的患者,这个方法也是最为妥当的。   就在小露随着我的暗示,渐渐走了几步后,异常情况在毫无征兆的时候发生了。   她猛地抬起头,无神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看,双手也突然紧紧地掐住了我的脖子。   徐露怪异的“咯咯”大笑着,双眼圆瞪,笑得咧开嘴,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   沈科和沈雪被这个变故,吓得惊惶失措起来,他们手忙脚乱的就要动手将小露拉开,却被我拼命挥手挡住了,我痛苦地将她的双手掰开,抓住她继续向床边走。   她依然狂笑不已,不断晃动着自己的脑袋。   眼看就要将她拉到床边,按倒在床上了,这不知道哪根神经出了问题的小妮子,居然狠狠一口咬在我的手臂上。   我一痛,反射性的松开手,按住了伤口,徐露趁机跑了出去。   看那灵敏的身手,以及冲刺的速度,哪里还是那个一千公尺可以拖七分钟、班上有名的运动白痴!   沈科、沈雪那两个脑神经不够用的笨蛋,直到现在还没有从这一系列的变故中清醒过来,竟然就这样呆呆地,眼睁睁看着徐露冲出房门,消失在漫漫夜色里。   “小夜,你没事吧?”沈雪反应过来后,第一时间走上前扶住了我。   我气不打一处来,咬牙切齿地骂道:“你们这两个家伙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脑袋里全装的是米糠吗?眼看那小妮子跑了,也不帮忙拦住她!”   沈科沮丧得几乎要哭了出来:“都是我的错!”他用力的捶着自己的头:“小露千万不要有什么危险才好,不然我,我真的就……”   “算了!”   一看到他那副窝囊样,我什么气都没有了,轻轻叹息一声,向远处望去:“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先出去把小露找回来再说吧。”   浓烈的不安气氛弥漫在我们三人之间,内心非常的不安,老感觉有什么东西藏在阴暗的夜色中,悄悄地窥探着自己。   那玩意儿是不是就是隐藏在沈家中的神秘力量?   徐露的梦游,究竟是不是从前就有的?   不过,那么强烈的意识和力量,真的还能保持梦游的状态吗?   还是,她根本就不是在梦游?   疑问一个接一个窜入脑海,我深感无力地苦笑起来。   “根据统计,梦游症目前的发病率高达百分之十八。有研究指出,这种疾病百分之六十以上是由于遗传引起。除了梦游这一症状之外,梦游病患者还经常在睡梦中遭遇许多恐怖的事情,甚至会导致患者伤害自己的身体,或是进行暴力活动。”   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我一边寻找徐露留下的蛛丝马迹,一边慢慢向他俩介绍一些关于梦游症的常识。   “沈科,还记得最近电视里有播出一则新闻吗?有名英国男士被控在夜间对一个男性儿童进行性骚扰。”   沈科心不在焉地答道:“当然记得,最后那混蛋被无罪释放。”   我微微一笑:“那是因为,那王八蛋经过专家调查后,得到了确凿证据,证明这个混蛋男人在当时正处于梦游状态,所以他完全可以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实前些年,也有科学家利用最先进的高科技成像设备,对梦游症患者进行过研究。他们发现,梦游这一症状,可能是由于病人脑部的情绪控制区,产生一系列快速的脑电波所致。   “那次实验中,有一名十六岁左右的男性梦游病患者,他在第二天夜里突然从床上站起,双眼大睁,而且还面带凶相,情形就和刚刚的小露一样,不同的只是他几秒钟后又再次坐下来,并不断地扯动系在身上的各种导线,口中还不停地胡言乱语。”   “那些研究他的科学家还真够好运气,至少那个十六岁的男生没有去咬他们。”沈雪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胳膊,被徐露咬过的地方,还留着两排整齐的牙齿印:“说实话,小露的牙齿看起来满健康的。”   我顿时无语了,狠狠瞪了她一眼,舔舔嘴唇,也不管他们愿不愿意听,继续说道:“听说,包括克劳迪奥。贝塞蒂博士为首的科学家闻讯,对那名青年的脑电波再次做了成像和电流图分析后,居然发现梦游时,他的脑电波从平静的直线波状态,突然转变成快速的峰谷波,这种脑电波只在人们脑部患有疾病,或是熟睡状态时才会出现。   “而且,成像系统还显示,病人的脑皮层活动异常频繁。简言之,就是梦游病人之所以会出现睡梦中走动的现象,是因为他们的情绪受到挫折,并处于混乱状态,结果是他们常常利用行走这种方式来发泄,和缓解自己头脑中的不稳定情绪,进而起到保护大脑的作用。   “这一结论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许多有过梦游经历的病人,在出现这种症状的同时,还受到不良情绪的困扰。”   “简而言之,你的意思是说,小露之所以有过激的梦游行为,完全是因为最近心情烦躁引起的了?”   沈科不知在想什么,声音低沉的问。   我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这种解释,只能说是对梦游症的肤浅理解罢了,如果要搞清楚徐露究竟是为什么梦游,而且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还表现的那么强烈,表现形式也那么诡异,那么,这问题真的不好解释。”   苦恼的挠挠头,我又道:“也是关于梦游,我还清楚地记得一个案例。在德国有个叫做乌特。海曼的老女人,她最害怕的就是每天晚上上床睡觉的时候,因为她没办法知道夜里到底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有时她可能只是老老实实地在床上睡觉,而有时她可能老远的跑去客厅拍打她的摄像机,又有可能把自己的枕头拿到卫生间去,有一次她甚至去测量厨房里的柜子。   “很多年中,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她做了常人一辈子都无法想像的离奇事情,据说还得了个什么奖来着!   “还有个叫海曼的孩子,不知道是哪国人,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在夜里起床,出现在家中的某个角落。有时候,她也会在梦游的时候自己醒来,每当她发现身处家中的某个地方时,就感到十分恐惧。”   “那小露的梦游到底是因为什么?”沈科不耐烦起来。   我撇撇嘴:“鬼才知道!其实对于梦游这种现象,从科学的角度来看,现在仍然难以解释。总之,有些研究睡眠的科学家研究了好一阵子,最后得出了些十分狗屁的结论。例如梦游行为多发生在前半夜。”   “废话,那时候人都在睡觉,不睡觉哪梦游的起来。”沈雪不屑的道。   “听我说嘛,没见我正讲的高兴?”   虽然口里正在不断絮絮叨叨地讲着些有的没有的,但不知为何,我的大脑就是冷静不下来。   “据说在夜晚前段时间里,身体为了充分休息,只会做一些最必要的事情,至于为什么梦游者的身体,偏偏在这个时候不愿留在床上?哈哈,这对科学界来说,还是谜。   “不过,法兰克福大学医院睡眠实验室的心理学家汤玛斯。海顿莱稀,有个相关的理论。他说:”   让我们设想一下,梦游是遗传的,并且与中枢神经系统有关。而且梦游多在孩子身上发生,在他们进入青春期后,大部分人的睡眠也都会变得正常起来。成年人中,只有百分之一患有梦游症状。‘“所以他声称,梦游并不是一种病,它也不像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与圆月有关,梦游者也通常没有心理上的疾病。”   “等等,与圆月有关?那是什么意思?”沈雪下意识的,望向头顶的那一轮金黄色的圆月问道。   我也抬头看了一眼,淡然说:“就像狼人变身一样。有些人认为梦游患者是受到了月亮变化的影响,甚至有人认为,月圆时通常就是一个月阴气最旺盛的时候,那一晚,受到冤屈的阴魂们,就会四处乱窜,寻找适合自己的人,然后附身在他们身上,将死前的遗憾事情统统做个了结,也就是所谓的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而所谓的梦游者,在那些人的观念里,就是被冤魂附体,从地狱深处爬上来的复仇鬼!”   看着沈雪被吓得再次紧挽住了我的胳膊,我笑起来:“当然,那只是些传说罢了,根本没有任何可信度。其实梦游只是一种病态罢了,虽然原因众说纷纭,不过梦游者一般是没有危险的。   “许多梦游者甚至不会离开他的床,他只是睁开眼睛,把被子摩挲平整,或者摇摇自己的枕头,然后重新躺下,闭上眼睛进入梦乡。”   眼见沈科魂不守舍的样子,我顿时想捉弄一下他。   “但有时也有例外。”   我神秘的压低声音说:“曾经有梦游者走到大街上,还有人跌出窗外。更令人吃惊的是,有些家伙梦游时,会做许多人们在清醒时绝对不会做的事情,比如把冰箱里的东西都吃光、打扫房间、放音乐…   …不过,通常,梦游者的眼神是呆滞的,而且动作很笨拙!“   说到这里,我们三人同时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我突然想起刚才徐露的举动,她用眼神狠狠地瞪着我,掐住我的脖子,甚至咬我,但这些都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她挣脱我后跑出去的那种灵敏与速度,完全颠覆了科学界对梦游患者的定义。   “夜不语,你说有没有可能……”   沈雪欲言又止,她低着头,眉间锁满了担心。   我当然清楚她想问什么,我也知道自己根本无法给她一个正确的答案,于是我只好叹口气,不语了。   四周顿时又宁静下来,剩下三个人淩乱刺耳的脚步声,不断打破夜的寂静。   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有个问题在三人的脑子里不断回荡盘旋,而且越想越是让人心惊胆颤。   究竟徐露,是不是被鬼附身了?   第五章 梦游(下)   寂静,四周连一声狗叫也没有,相对的沉默,让这个洒满月色银辉的大地上一片诡异,黯淡的夜色中,我和沈科却是满头大汗,不是因为热,而是因为焦急。   刚才凭着一时的冲动跑出来找人,又纯粹凭着直觉到处乱窜,等冷静下来,仔细思索一会儿后,我才发现,光凭现在这样毫无目标、毫无线索的搜寻,恐怕一辈子都没办法将徐露那小妮子,从庞大的沈家大宅中给挖出来。   于是,我们三人自然而然的停下脚步,围成一圈商量起来。   “小夜,小露究竟会跑去哪里?”沈科烦躁不安的就快要暴走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我的心情也明显不好。   沈雪用手轻轻帮我擦拭掉额头的汗水,轻声道:“小露不会有事的,只要她醒了可能自己就会跑回来!”   “如果她没有回来怎么办?如果梦游时出了意外怎么办?”沈科惊惶失措地连声问。   “冷静!给我冷静下来!”我用力按住他,沉声问:“说起来,小雪,徐露那小妮子在开始梦游时做过些什么?”   沈雪捶了捶略微酸痛的腿,不无担心地说:“她在一个劲儿的拉窗帘,不停的开了又关,关了又开,现在想起来,她的动作十分怪异而且生硬,就像左手和右手根本就被不同的两个操控权控制着,左手拼命的将窗帘关上,仿佛想要将某些东西挡在屋外,而右手却完全不听指挥,又将帘子拉开了。”   说到这里,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身体也因为害怕而微微颤抖,“但最怪异的是,那一连串动作,偏偏流畅的让人看起来十分协调,一点乱的感觉都没有,而且发出的声音也很有节奏。   “那种节奏非常枯燥,越听我就越害怕,似乎有一大团火焰在脑子里燃烧起来,甚至意识也变得模糊,没有办法下,我只好当机立断,跑出来向你求救了!”   说到后边,沈雪嗔怒地瞪了我一眼,似乎在用那双能说话的大眼睛,怪我搞不清楚状况,还趁机轻薄她。   我顿时假咳几声,揉了揉鼻子问沈科:“小科,你认识小露比我久,你有没有听说她以前梦游过?”   沈科大摇其头:“绝对没有。小露国三的时候曾经住过一年的宿舍,从来没有听她室友提过她患有梦游症。”   “唉,头痛。”我苦笑起来,无计可施的望向头顶的那轮月亮。   由于海拔较高,那轮金黄的圆月也出奇的大,我甚至能看到上边晦涩的环形山。突然有个念头冲入脑海,我全身一颤,猛地用发抖的双手抓住了沈科的肩膀。   “你把那面屏风镜扔哪里去了?”   “屏风镜?那和小露有什么关系?”   我急切的叫道:“你这个木头,你忘了曾给我讲过的沈兰的故事?现在小露的情形就和那女孩一模一样。”   我感觉浑身冰冷,一字一句的说:“怕就怕,连结局也一样!”   “不会吧。”沈科一边说,一边害怕的牙关颤抖,他发疯地狂叫一声,向左边一条小路上冲去。   没有多话,我拉过沈雪的小手也迅速跟了上去。一路左拐右拐了不知道多少次,我就快要晕头转向的时候,沈科在一座院子前停住了。   “就在这里边。”他缓缓地转回头望我,神情十分无助,眼睛甚至因为焦急而充血,变得一片猩红。   记得有个伟人说过,“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同样也是这个伟人,他还说过,“不论是爱还是恨,都要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   或许这位伟人也是受过打击吧,只是不知道那时的他的神情,会不会变得比沈科这家伙更难看。   我一边深有感悟地想些有的没的,一边打量眼前的院子。   很普通的地方,其实说实话,沈家所有房子都是一个造型,丝毫不知道变通,只是前后宅的颜色不同罢了,前宅主要颜色是白色,而那个后宅禁区,是黑色。   如果有幸租上一架直升机从天上鸟瞰的话,不难看出整个沈家大宅形成了一个椭圆形,白多黑少的太极图案。   由于每个房子都一样,为了方便区别,院子前的门上通常都会挂住家主人的名字。   这栋看起来已经许多年无人问津的宅子也没有例外,刻著名字的木牌,已经枯朽的发黑了,而且积满陈灰,月色下,随着吹拂的微风孤零零摇动着,不时撞在木门上,发出单调的“啪啪”声,说不出的萧索。   这样空置的宅子在沈家还不知有多少,特别是南边,十室九空,似在暗夜里哭诉沈家的凋零。   全盛时期,本家的家丁多如天上繁星,原本一有节庆热闹非凡的辉煌日子,已经一去不返,而且再也不可能了……   我并没有急着进去,先走上前,抹去木牌上的灰尘念道:“沈古穆。”   顿时感觉身旁的沈雪微微颤抖了一下,转头一看,居然发现沈科张大著嘴,满脸惊骇,手上的电筒“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这个沈古穆有什么问题吗?”我诧异的问。   “有,而且有很大的问题!”沈雪的声音干涩的缓缓道:“这个男人,就是沈梅的老爸。”   “沈梅?”我只感觉一股恶寒爬上了后脑勺,“就是那个和许雄风相恋,因为家人不同意,就上吊自杀的那个沈梅?”   我吃力的吞下一口唾沫:“换言之,这里……就是她的家?”   上帝!关于那面屏风镜,如果撇开花痴沈羽这个没有确定的因素不算,最早的出处就是沈梅家了…   …没想到花了二十七年,兜了一圈后,被沈科这白痴,鬼使神差地又将那面该死的玩意儿给送了回去!   我用力甩动大脑,将一脑子的疑虑通通给压了下去。   管不了那么多了,飞腿一脚踢在还呈石化状态的沈科屁股上,我示意那白痴带路,悄无声息的推开半掩的宅门,走了进去。   虽然蹑手蹑脚的,依然在地上踩出了“沙沙”的声音,沈科径直穿过院子,朝北边方向走去。   我向四周扫了一眼,才发现这里的假山也被砸掉了。看来沈家人对老祖宗的命令贯彻的十分彻底,缓缓越过铜狮子时,猛地有股恶寒从脚底窜上了后脑勺。   我顿时转过身,眼睛死死盯着狮子,全身都在颤抖。   “你怎么了?”沈雪轻轻拉了我一下。   过了许久,我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月色黯淡的洒在那座狮子上,它一动不动地,头高傲的望着古云山顶的方向,没有任何异常。   但就在刚才转身的一刹那,我分明见到那玩意儿用血红的双眼狠瞪着自己。   “很累吗,你流了好多汗?”沈雪用外套袖子在我的额头上擦着。   我一把抓过她的手,强压住狂跳的心脏,尽量平静地道:“我没事,快跟上去,不要把沈科那家伙给弄丢了!”   穿过院子,就看到了止步不前的沈科。他呆站在一个房间的窗前,不知道在看什么。  我快步走过去,推推他,才发现那家伙全身泛冷,满脸煞白,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顿时,我也惊讶地呆住了。   只见屋里,徐露正坐在那面屏风镜前,缓慢地梳理着秀发。   她梳的方式极为怪异,明明是披肩发,但她每次都梳到了大腿,就像自己乌黑的秀发过了肩部后,还在虚空中延长,莫须有的搭在了腿上一样。   沈雪吓得死命掐我的手臂,嘴唇都白了。被她这么一掐,我反而痛得清醒过来。深吸一口气,我走进屋里,慢慢来到徐露的身旁。   她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依旧一个劲儿的梳理着自己有的和没有的头发,一梳子又一梳子,非常地仔细。   有股莫名其妙的恐惧,浮上本来就已十分慌乱的大脑,我本能的向右边的镜子看了一眼。   镜中,我和徐露一动一静、一坐一站的相对沉默着。   或许是因为月亮的缘故吧,镜子在昏暗的夜色里,泛着黯淡的浅银色光茫,猛地,镜中的徐露头部消失了!她的手在一片空白中依然一上一下的梳着,景象异常的诡异。   我立刻吓得拼命擦眼睛,瞬间过后,当眼球再次适应了周围的环境,镜中映射的物件又恢复了人类常识中的正常。   就在这时,徐露全身一软,从椅子上跌落下来,晕倒在地上。   沈霜孀站在通往后宅的小门前,她犹豫了一会儿,随即咬紧嘴唇,推门走了进去。   或许沾有沈家血缘的人,都带有一点乖张的性格,虽然她并不算是本家的人,但性格却丝毫不让。   从小她就努力维持著文静懂事、温文尔雅的样子,不论大人要她做什么,她都尽量做的十分完美,因为她明白,只有这样,才会有人疼她、爱她。   但对沈科却不同,在他面前,自己会很放松,再也不需要伪装。   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是在十年以前,那时候妈妈指着一个男孩子说,那就是你未来的相公。   相公是什么?当时还幼小的她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只是靦腆自卑的她的生活里,从此就多出了一个人,一个自己被欺负时,就会挺身保护她的人。   沈霜孀永远都忘不了,有一次自己心爱的娃娃被人挂在了树上,她急得哭了起来,就是那个一直有惧高症的男孩爬到树上,将娃娃取了下来,甚至还因此从树上摔了下去。   当时的她,只能害怕地在他身旁哭,男孩痛得躺在地上,却伸出手抹去了女孩的眼泪。   “我说过要永远保护你的。”男孩努力笑着说,但女孩却哭得更厉害了。   如果要说她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爱上了沈科,或许,就是那一刻吧!相对于感情,还是女孩子比较早熟。   从那天起,每次看到他,她的心脏就会不争气地跳个不停,呼吸急促,脸也会红成一片。甚至,她还会故意躲开他,但是一天见不了他,又会变得十分焦急。   那,就是恋爱的感觉。   可是,男孩子不久后便随着父母搬出了本家,甚至慢慢地忘记了曾对她说过的话,甚至爱上了别的女孩……   沈霜孀用手摸了摸脸颊,这才发现自己早已经泪流满面了。   清晨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沈家后宅里,照得四周淩乱的枯草一片灿烂,不对,或许说是血红更恰当,东边的天际里,云彩也是血红色的,红的像伤口上结疤凝固住的血块。   她顿时感觉有一股寒意冲入脊髓里,裹紧外衣,又向前走了走,她才发现自己似乎迷失了方向。周围的一切更加红了,她犹如置身在一片燃烧的草原上。   沈霜孀强压下内心的恐惧,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泛黄的笔记本。   翻开,周围已经被虫咬的千疮百孔的纸张上,画了一个简易的地图,看得出画图的人,手不知因什么而不断颤抖,所有的直线都有起伏不大的波浪。   她仔细辨认着方向,向着古云山顶的位置走去。   自己绝对不会放弃沈科!从小她就比同龄人更加明白一个道理,幸福是需要自己努力争取来的。   世界上没有所谓的缘分,如果不争取的话,到最后还是什么都得不到,母亲曾经对自己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财主的故事。   她用瘦的像爪子一般的手,紧紧抓住自己,吃力的讲道:“有个曾经家世很好的财主,他好吃懒做,终于将继承来的祖产挥霍一空,最后只留下了一间很小的房子。   “一天晚上,那财主梦见了土地公,土地公告诉他说,他不久后便会得到一笔横财。于是那财主终日都蜷缩在床上等横财送上门,不久后便活活给饿死了。   “死后,那财主到了地狱。他向阎王哭诉,状告土地公。阎王便命令判官将土地公带来对质。   “那土地公叹了口气道,财主命上确实有一笔横财,只是横财都埋在他屋子的地板下,财主只需要稍微扫一下地,便可以发现了。”   母亲问她明不明白这个故事的道理。她摇头,母亲便狠狠地打她,哭泣着说她的命来得不容易,所以绝对不能让自己遗憾。   人生的一切都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如果懒得去做,到时候什么都会失去。   沈霜孀十分明白自己的内心,她不愿意失去沈科,不论付出任何代价,即使把灵魂交给魔鬼,不!   甚至是让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一定要得到他。   其实在沈家中隐藏着一个传说,一个不是很多人知道的传说。   据说在后宅的某个地方有一口井,只要冲井口里大声喊出自己的愿望,那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从前原本一直对这个传说半信半疑,但最近的一系列怪事,让自己彻底相信了。   四周的景色随着沈霜孀的脚步不断变化,终于眼前出现了一块空地。   在那块空地的正中央,一口爬满厚厚青苔的古井露了出来。   沈霜孀流满泪水的脸上,缓缓浮现出了一丝微笑,一丝十分怪异的笑……   清晨来的十分突然,为什么要用到“突然”这个词,是因为自己并非出于自愿醒来。原本就劳累了一整夜的我,不情不愿地张开眼睛,这才发现,窗外的阳光已经照到了床头。   十分气恼的望向房门,我默不作声地躺在床上,双眼张得斗大,希望对方会放弃这种制造噪音强迫我起床的愚蠢方法。   但看起来敲门的家伙不但不识趣,而且还很固执,他见用手敲不起效,干脆用上了脚。   “来了!”我恼怒的大叫一声,翻身开门,狠狠往外瞪去,顿时有一物体因为惯性,重重地敲在了我的额头上。   “对不起!”沈雪紧张的声音立刻传入了耳中。   我使劲揉着被打中的地方,用愤怒的可以杀人的视线盯着她看。   “人……人家都向你道歉了嘛!”她低着头害羞的说,也不知道现在的状况哪里需要她害羞了。   我依然死死瞪着她,哼哼唧唧的道:“如果道歉就可以解决问题,就不需要法律了!我要控告你!”   “你!那你要人家怎么样?”   “我要,哼哼……”好死不死的,正在我要好好地教训这小妮子一番,顺便占些便宜的时候,沈科那家伙跑了过来。   “小夜,老祖宗要见我们!”他粗糙、极富有民族特色的声音,老远就灌入了我的耳中,害我差些一脚踢了过去。   洗漱完毕,又被沈雪抓住,强迫我梳理乱糟糟的头发。   眼见她将手高高抬起,一梳子就要下来时,昨晚镜子前的景象又一次冲入脑海,我浑身一冷,猛地躲开了。   “干嘛?”沈雪满脸疑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我推开她,死命的摇着头道:“今天本帅哥不想梳头,总之也乱不到哪去!”   我照着镜子,用手将头发拨弄几下,丝毫不在乎她的抗议,飞也似的逃掉了。   和沈科一路无语的小跑去老祖宗的院子。那只老狐狸正精神奕奕的坐在客厅里,他对面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一米多长的乌紫色塑像。   “来了?哈哈,请坐下再说。”老祖宗笑咪咪的盯着我看,老的已经塌陷的嘴旁边,居然还露出了两个恐怖的酒窝。我的妈,一看就知道没什么好差事。   “老祖宗叫我们来,有什么事情吗?”我小心翼翼地措着词。   老祖宗依然笑个不停,而且越笑越阴险,看得我心都发起寒来。   “小娃儿。”他慢悠悠地说道:“先不忙,你们来看看,这个东西到底雕的是个啥。”老祖宗指了指桌子上的雕塑。   我俩的视线立刻飘了过去。刚才进屋时因为距离远没看清楚,现在才发现,那玩意儿还不是一般的大。   它直径大概有一点五米的样子,高度将近一米,整体使用木头雕刻成的。由于涂上了颜色,一时分辨不出木质到底是什么。   这木头雕成了一只瑞兽的样子,牛角、狮子头,通体都有鳞片覆盖。   沈科看了几眼,立刻嚷起来:“这不是麒麟吗?老祖宗,你干嘛拿这个两岁小孩都知道的东西考我们?”   我心里一动,不置可否的笑道:“小科,这不是麒麟。”   “不是?”沈科顿时瞪大了牛眼睛:“你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这玩意儿不是麒麟是什么?我家以前的门神就贴的是麒麟,每天出门进门都看得见,怎么可能会搞错!”   “那只能证明你实在很白……”我突然发觉在沈家老祖宗面前,还是应该给这个家伙留点面子,咳嗽了几声,淡然道:“这是蛟!绝对不是你说的那个脚踩过的地方,就会带给那个地方好运的瑞兽麒麟,其实很多人都把它们给弄混淆了。”   我伸手指着木塑下方道:“麒麟和蛟的样子确实很接近,唯一的区别只在脚上。麒麟的脚是牛蹄,而妖兽蛟的脚是爪子。”我转头瞪着沈科又说:“如果真有人送蛟给你家做门神,那家伙一定是和你有仇!”   那小子尴尬的望向了天花板,而且还看的津津有味,似乎上边在播放十分吸引眼球的三级片。   我没有理会他,再次仔细打量着蛟雕,甚至用手指甲在底座上划了一下,补充道:“这个木质应该是红酸木,而且看它的做工……嗯,大概是清朝早期。”   “何以见得?”老祖宗摸着下巴的花白胡子,眼神里充满了不知名的神色。   沈科装作不在意,不过却不在意地连耳朵也凑了过来,“我很好奇”这四个斗大的字几乎都写到了脸上。   我指着蛟的眼睛道:“到了清朝中后期,瑞兽和动物的眼睛都用宝石和琉璃去镶嵌,但是这个木雕的眼睛却被刻成一圈一圈的,仅仅用简单的线条来划分层次,明显是清朝早期的作品。”   “好!我果然没有看错夜兄。”孙路遥突然拍着手,从内堂里走出来。   他冲我笑着,也不管我当即便沉下去的脸。这个帅得让我恶心兼且莫名其妙产生敌意的讨厌家伙,自顾自地又说了一句令我立马目瞪口呆的话。   “既然你看出了这个木雕是蛟而不是麒麟,那么你发现没有,其实沈家每个院子里摆放的铜像,或许并不是狮子也不一定……”   我顿时呆住了,然后大叫一声,猛地冲了出去。   第六章 失颅   记得有人说过,放在眼皮底下,每天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能见到的东西,并不一定是你熟悉的。你的大脑会自以为是的,将那些东西自动辨别为某种玩意儿,但事实却往往和你看到的相去甚远。   例如你住的房子,你每天都必定会上楼下楼至少一次,通过自己熟悉的楼梯至少两次,那么一年就要经过七百三十次,而且每四年会多出两次来,这样十年、二十年过后,你已经够了解这座楼梯的一切了吧。   但是又有几个人清楚的记得,自己所了解、所熟悉的楼梯到底共有几阶呢?   摆放在院子中的,确实不是什么铜狮子。   我从上到下仔细打量着,心底越看越冷,甚至忍不住颤抖起来。   沈科毫不客气的猛拍我的肩膀,粗声问道:“小夜,这些雕像真的有问题?”   我沉重的点点头,苦笑着,用干涩的嗓音说:“原来放在院子里的铜像,果然另有其物。这玩意儿,是年兽!”   “年兽?”   他吃惊的大叫起来:“那是什么东西?”   虽然心情十分复杂,但我还是少有的耐心解释道:“年怪兽的由来,最早要从秦代后期算起。据说,它平常都躲在深山里捕食百兽,可是一到了冬天,山中的食物逐渐稀少了,那怪兽便会跑出山,闯进村子里,抢夺食物,伤人伤畜,于是每到冬天,每个村子都会惶恐不安。”   老祖宗和孙路遥也走了出来,侧耳仔细听着。   我舔了舔嘴唇,又道:“年兽虽然恐怖,但却害怕三种东西:一是鲜红的颜色,二是明亮的火光,三是巨大的声响。   “于是所有的村子都联合了起来,让每家每户都准备这三样东西,希望年兽不敢再进入村里捣乱。   “又到了冬天,村里人的每户人家,无一例外的将门涂抹成红色,门口烧起熊熊燃烧的火堆,晚上大家都没有睡觉,在家里敲敲打打,而且发出巨大的响声。   “夜渐渐深了,年兽在村口出现,见到村子里到处有红色的东西,处处有火光,又听到村子里不断有巨大的声音发出,它顿时惶恐不安起来,掉头就躲进了山里,而且从此后,不敢再出来伤害村民和牲口……”   “停!打住!”沈科喊道:“这不就是‘年’的由来吗?说起来,干嘛把这种不吉利的东西给当作护院宝,堂堂正正的摆放在家里?”   “这就要问你家的老祖宗和风水师了!”   我大有深意地看着装傻的沈家老祖宗,以及站着不动、脸带微笑摆酷的孙路遥,一个字一个字地缓缓说:“年兽是妖兽,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用它来护院,根本不是用来保护什么沈家所的谓风水,而是在压制某种东西!”   老祖宗和孙路遥微微一颤,看来是被我给说中了。   沈科吃惊地张大嘴巴,正要说什么的时候,院子里突然闯进了一个人,是沈雪。   她满脸都是汗水,气喘吁吁地冲我吃力喊着:“小夜,还有小科……小露她,她出事了!”   好疲倦!眼帘重的无法张开,就像被万能胶严严实实的粘了起来。   徐露感觉自己躺的地方很舒服,温暖、有安全感,让人的心莫名其妙地变得十分宁静,就像是在母亲的子宫里。   如果不是老感觉很累的话,一切就都完美了!   有人在身旁推自己,那双手很柔软,也很冷。   它像是在和她开着玩笑,不断挠着她的脖子冰她,终于,她懒洋洋的张开眼睛,心不甘情不愿地向那双手的主人望去。   周围,什么也没有。   她这时才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张被红色的蚊帐笼罩起来的床上,很古香古色的床,她轻轻用手抚摸着床头,触手生温,像是木头的地方软绵绵的,而且还非常有规律的一涨一缩蠕动着。   徐露丝毫不会感觉到害怕,只是很好奇的揉了揉眼睛,木头的地方还是木头,只是伸手接触,感觉依然在不断收缩,如同有生命一般韵律感强烈地蠕动着。   徐露不耐烦起来,她拨开蚊帐去找鞋子,这才发现,自己原本的那双白色休闲鞋不见了,只有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孤零零的摆放在床边。   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无奈地穿上,从床上走了下来。   她略微打量着四周,这是个不大的房间,当然,如果要拿自己的卧室做比较,也不能算小了,正方形,大概接近四十个平方呎,而且看得出来是个女人的闺房,屋子里的所有摆设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每一寸地方都恰到好处的放著名贵的古董家俱。   只是整个房间的色调偏暗,所有的东西都是朱红色,会让人产生压抑感。   徐露深深吸了口气,但顿时就捂住了自己的鼻子。   就在刚才空气灌入她的鼻腔中时,有一股恶心的怪味也随之冲了进去,臭的她大脑也有一刹那的停顿。   不远的桌子上燃烧着一根蜡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它的光芒变得缥缈起来,在四周也不断飘绕开一丝一丝的红色烟雾。   这些血红色的烟雾,犹如斩不断的流水般坚韧,不论她用手怎么挥动,也不见它们移动丝毫,甚至还会无耻的缠绕上她的手。   徐露无奈地不再理会它们,继续打量四周,然后,她看到了一面十分眼熟的屏风镜。   她走过去,用手轻轻抚摸着镜面,大脑飞速工作着,但是不论她怎么拼命回忆,还是想不起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因为什么,而接触过这面镜子。   她后退了几步,发觉镜中的自己实在是很苗条,于是她轻快地开始跳动,看着那个飞扬的身影不禁痴迷了,只是在内心深处却丝毫激动不起来,仔细想想,镜中的自己似乎少了些什么。   对了!怎么没有头?   自己的头到哪去了!   还有脖子,脖子也不见了!   她对着镜子,不断抚摸着自己的脸和脖子。   镜中,自己缺少脖子和脸孔的手部活动,显得异常怪异,身后原本已经够诡异的烛光,猛地一亮,变为了一片血红。   血腥味不断灌入鼻子里,大量的血不知从什么地方猛地喷在镜子上,顺着光滑的镜面向下流,如同小溪般,缓缓淌到了地面,如有生命般,寻着自己的脚跟,流了过来……   徐露大喊着从床上坐起,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她困惑地望着已经爬到手臂上的阳光,许久才反应过来,已经是早晨了。   原来只是一场梦!还好只是梦……   她用力按着依然狂跳不止的心脏,翻身下床,走到洗漱台前,用手将水泼到脸上,取了毛巾擦干后,又抬头条件反射似地望向镜子。   顿时,一种无与伦比的恐惧,猛地窜入还犹有余悸的心口。   她脸色煞白,用手强捂住嘴,喉咙中有声音在“咯咯”作响着,终于,她瞪得斗大的眼睛一白,晕了过去。   在意识消失的最后一刻,她依然绝望地见到镜中的自己,在头部和脖子的位置,竟然变成了一片空白……   没有说多余的客气话,沈科显然比我还急,用力拽着我的胳膊,就朝外跑去。   “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抱歉地冲老祖宗笑着,一边走得飞快,一边诧异地问沈雪。   只见她皱着眉头,脸上带着一丝不清不楚的神色道:“我也不太清楚,可是小露清早一起床,就用凳子将镜子给砸的粉碎,就像疯了似的!”   回到落住的地方,还没走进去,就听到“啪嗒”一声响,接着又是一声玻璃摔坏的声音,也不知道那小妮子已经开始砸第几个镜子了。   我们三人加快脚步进了房间,才发觉她疯犯的还不是普通的严重,屋子里所有可以映出她样子的东西全都被扔了出去,房间里已经完全没有了玻璃制品,就连窗户也被砸破了。   整个房间空荡荡的,徐露就蜷缩在床角,身体不停地发抖。   “小露,你怎么了?”   沈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伸手想拍拍她。   就在手就要接触到她的身体时,徐露犹如一只受到极大惊吓的小鹿,反应强烈的翻下床,躲在了对面的墙脚。   沈科的手就那样呆呆地悬在空中,许久都没有改变姿势,脸色也变得十分难看起来。   我的视线一直跟着精神状态非常不妙的徐露,只见她嘴里不停地在念着什么。   我犹豫了一下,接着快步走上去,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小露死命的挣扎着,双手用力抓着我。   “你怎么了?该死的,到底怎么了!”我没办法再顾虑沈科那家伙会有什么感受,用力将她抱住,死死地抱住。   她的嘴巴紧紧贴着我的肩膀,这时才终于听清楚,她一直都在嗓子里转个不停的声音。   “我的头、我的脖子……不见了!都不见了!”   顿时,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上了头顶,莫名的恐惧,令我全身的毛发几乎都竖了起来。   不过,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由自主地望向她,她的脖子和脑袋依然好好地留在它们该存在的地方。   屋里玻璃的碎片洒了一地,我的视线从她的身上转移到地上,又向周围打量起来。   小露究竟看到了什么,居然会让她怕的发疯?宁愿强迫自己的大脑处于非正常状态,也不愿意清醒过来,面对她眼中的事实?   又是什么东西,会让她变成一个破坏狂,疯子般地将好好的房间弄得一片狼藉?   房中的家俱都被她扔了出去,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了一张床,究竟,她在害怕些什么?   好不容易才等到她安静下来,但小露依然什么都没有解释,只是一个劲儿的哭着,满脸的绝望。   沈科静静地坐在床边,用力的握着她的手,死死的握着,就像他一放手,眼前自己最爱的她,便会永远的离开似的……   我轻轻一拉沈雪,走了出去。   大口大口的吸着这个多事早晨的新鲜空气,漫无目的的和沈雪在沈家大宅里散起了步。   “你知道吗?”我苦笑着淡然道:“有人说,智慧的代价是矛盾,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得最大的玩笑。   “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做的事情哪些是对的,哪些又是错的,或许当我在老死的那一刻才会逐渐了解吧……所以我常常告诫自己,现在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躺在椅子上等死!”   “抱歉,我对富有哲理的东西一向不感兴趣。”沈雪用小指轻轻勾着我的手,说道:“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出来,不要拐弯抹角的。”   “那你告诉我,对于小露的事情,是不是我某些地方处理错了?”   我停住脚步,望着她的眼睛,自责地说:“或许,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一切都是因为我造成的!都怪我太好奇了……该死!如果我什么都不管的话,说不定什么都不会发生!”   “不对!你没有错!”   沈雪抓住我的双手,拼命地摇头,摇得眼泪似乎都快流了出来,她说道:“由始至终,你都没有错!我倒是更相信这一切都是个大圈套,一个不知道目的,也不知道谁是饵的圈套。   “冥冥中,肯定有一只手在操弄这一切,最近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那东西搞出来的。小夜,你也发现了吧,沈家好像有什么变了,只是感觉……但我就是觉得有东西不一样了,就像,就像有什么在遥控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把我们推向它早已经准备好的坑前,就差谁从后边踢上一脚了!”   我略微有些诧异地望着眼前这个女孩,一直以为她很糊涂,神经更是粗的像桌子脚,却不知道她的感觉居然如此敏锐,甚至想到了许多就连自己也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在沈家乱逛了不知多久,我们兜了一个圈子后准备回去。   突然,眼睛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呆呆地站在一个院子前,死死地盯着门上的牌子看。   “你又怎么了?”沈雪用力摇了摇我。   我丝毫没有移开注意力,只是唐突的问道:“小雪,你在沈家本宅待了多久了?”   “我出生就待这里了。”   沈雪很奇怪我的问题,但还是乖乖的做了回答。   “那你对沈家应该够熟悉了吧?”我的眼神飘向了南边方向,房子的隔邻,就是我们一行人落住的院子。   “当然熟悉啊!”她发现了我问她的语气怪怪的,似乎隐藏着什么内容:“你问这个干嘛?”   “等一下再告诉你原因。”   我神秘的笑道:“先告诉我,如果没有门牌的话,你可以清楚地记得,自己经常串门的人家的确切位置吗?”   “不可能!”沈雪毫不犹豫地摇头道:“没有门牌的话,恐怕我连自己的家也会找不到。这里所有的宅子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即使熟悉路,从外边看也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自己要找的房子。”   我眼中顿时放出了光,继续问:“那也就是说,沈科那并不是常常回家的家伙,根本不可能记得自己家的准确位置,只能全靠门牌来当作路标了?”   “如果是小科那白痴,绝对是有可能!”   “很好,那你说,”我望着沈雪的眼睛,缓缓说道:“如果有人,出于某种目的,偷偷地将沈科的门牌和隔壁偷换,让那小子的家,平白无故的往前移动了一个位置,以他迟钝的性格,应该也是很难发现的?”   “你说什么?”   沈雪震惊地眼睛圆瞪,浑身僵硬,就这样呆愣在了原地。   我大感有趣地一边指着门牌,一边解释道:“我早就发现附近的院子空置很久了,既然没人用,为什么只有这户人家的门牌特别?   “你看,它和门接触到的地方并没有灰尘,也就意味着在近期有人将其移动过。   “还有,空置的房子中的物品,其他沈家人有随意使用的权利,房间的用途被人改变了,或者摆设改动过,这些也都不会让老久才回来一次的粗神经沈科感到奇怪。   “只要门牌是挂着他老爸的名字,他就丝毫不会怀疑,更不会想到其实已经有人对宅子动了手脚。”   我舔了舔嘴唇,继续道:“其实昨晚我就和那家伙谈到,或许现在住的地方并不是他的老窝。现在,证据总算是有了。”   我说完后,一脚踹在了门上。   应该有一年没有开过的门,“吱嘎”一声向左右两边分开了。顿时一条小路露了出来,向庭院里不断延伸。   “你想做什么?”沈雪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   我笑着,往里边望去,“当然是进去看看。那个人的目的就隐藏在里边也说不定。”   突然感觉有股恶寒从敞开的院门里,缓缓散发了出来,那扇大门就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大嘴,它咧开狰狞的笑容,静静地等待我们踩上它的舌头,向它的胃自投罗网。   深吸一口气,我强做镇定地抬脚,迈了进去……   第七章 照片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有个牛奶商对雇员说:“看到我在做什么吗?”   “您在把水倒进牛奶里。”雇员答道。   “不对,我是在把牛奶倒进水里。如果有人问你,我是否把水倒进牛奶里,你要如实回答说没有。”   牛奶商继续说:“作弊已经很糟糕,要是撒谎可就更不好了。”   请相信,这个故事和我现在的心情完全没有任何联系,但不知为何,脑海里偏偏将它浮了出来。   其实仔细想想,同样一个动作一件事情,往往都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只是要看你究竟是属于哪种倾向的人了。   早在很早以前,我就给自己定了位置,我清楚自己有很强烈的好奇心,而且好死不死的,那股好奇心根本不受控制。   还有,我的狗屎运气超好,这也是我不断遇到千奇百怪、怪异莫名的事件后,还能活到现在的原因。   另外,我很理智,也很偏执,我对鬼神的东西半信半疑,虽然见过不止一次,但直到现在,还妄图用科学知识去解释一切。   或许在很多事情上,我过度在意对一切不寻常的事情做出合理解释,反而忽略了许多显而易见的本质。   带着胡思乱想,我一步又一步的向宅子里走。   沈雪略微有些迟疑,最后紧咬嘴唇,快步追上了我。   她紧紧地挽住我的胳臂,硕大柔软的胸部就这样隔着几层布,全面的贴在了我的手臂上,害得我大脑顿时淩乱起来。   好不容易才回过神,这才发现我已经如行尸走肉般,来到了院子的正中央。   向四周微微一打量,摆设和其他院子没什么不同,年兽铜雕静静地傲然挺立,死死盯着古云山顶。   地上长满了杂草,一些生命力强的月季、间落从三十多厘米深的草丛里,吃力的挣扎出来,有气无力的开放着花朵,看起来,并没任何值得奇怪的地方。   “我们还是快出去吧,沈家空置的宅子大多都是这个样!”沈雪害怕的催促道。   我慢条斯理地仔细观察着地上,突然发现了些东西,蹲下身子,扒开表面的杂草,我笑了。   “看来最近几天有人进来过,而且还不止一个。”   “哦?从哪里看出来的?”沈雪满脸不信。   我指着眼皮底下的杂草说:“你看,院子到门口的地方,草丛里出现了一条延伸到对面屋子的细微线条,那是人走后留下的。因为这里的风不是很大,所以几天内的痕迹应该能保存下来,嘿,有趣。”   我拉了拉她,又道:“我们进房间里看看,说不定会有什么意外的收获。”   穿过院子,推开对面的房门,我们果然找到了一个意外收获。   一具男性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客厅里,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淡淡的散发着恶心的臭味。   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我们,顿时呆住了!   沈雪抓住我的手臂,越抓越紧,她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用视线和那具流出水的尸体做全面接触,终于大脑因为负担过度,身体一偏,晕了过去……   接着的事情就相对简单了。   沈科的老舅,也就是古云镇的警察局长沈玉峰,利索地出现在被人围的水泄不通的院子里。   他十分专业地封锁了现场,问了我几个问题后,轻声叹了口气:“最近不知道本家怎么了,到处都是怪事连连,难道真的是因为风水?”   “那具尸体是谁?头破了个大洞,恐怕是他杀吧。”我疑惑的喃喃问道。   沈玉峰拍了拍我的肩膀,瞥了被我无情地扔在院中草丛里、昏迷不醒的沈雪一眼,哑然失笑道:“你就是这样怜香惜玉的吗?也不先找地方把我的侄女给安置好,当心那个把自己女儿当老命的老爸,抓起斧头来砍你!”   我尴尬地挠了挠头,无奈的说:“那你调查的差不多了,记得告诉我一声。我先把那小妮子给抬回去。”   说真的,刚刚事发突然,我根本顾及不了她。   寒!如果沈雪这家伙要知道我把她一个人丢在死过人的地方,她不杀了我才怪!   还好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我用手抱起她,哇!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没想到居然这么重,只是不知道胸部占了整体重量的百分之几?   一路想些有的没有的分散注意力,一百米不到的距离,直让我的手臂酸痛不止。   几乎过了一个世纪,我才踹开自己的房门,不负责任地将她扔到床上,然后立刻朝徐露的房间走去。   小露依然昏迷不醒,沈科神情颓废的一直拉着她的手,动也不动,深情地望她的脸孔,但是他那副尊容深情起来,几乎让我忍不住想吐。   再次想起徐露早晨喃喃念着的那句话……   “我的头,我的脖子。不见了!都不见了!”   不由自主的,我的视线徘徊在她的头部和颈部上,雪白的脖子很纤细,也很美,她的脸孔在睡觉时,更是纯真的一塌糊涂,就像天使一样,根本看不出眼前这个沉睡的女孩,清醒时性格是个男人婆。   一切都很正常,除了有点白的不健康外,我实在看不出小露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但是,她干嘛将所有可以照出样子的东西,通通都扔到了院子里?   难道……   我心里一动,随手捡起一块镜子的碎片向她照去,做好了一万个心理准备,也做了最坏的打算,我看向碎块,镜中的她依然体形完整,并没有缺胳臂少腿什么的。   终于放下了心中的石头,我长长吐出一口气,准备离开。   突然,有一道冰冷的视线,紧紧贴在了我的背后。   莫名的寒意似乎无止境地从背上扩散到全身,甚至将我的脑神经也冻结了起来。   我脸色煞白,僵硬地缓缓转过头去,才发现徐露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正用一种陌生的眼神,死死地盯着自己。   那眼神,就是令我恐怖的根源,仿佛有个无形的巨手死命掐着我的脖子,我想反抗,但却连一根手指也无法动弹。   “小露,你醒了!”她身旁的沈科正好抬起头,用尽量温柔的声音问:“想喝水吗?我去给你倒。”   所有的寒意在那一刹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感觉全身一松,大口喘着气,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   徐露闭上眼帘,什么话也没说,翻个身,面向墙壁又睡着了。   逃似地连滚带爬,躲进杂物房里,我越想越感觉不对劲儿。   刚才她那是什么眼神?   不!绝对不是徐露,甚至,连人都不能算,世界上没有谁的眼神,能吓得我差些大小便失禁……   那么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小露真的有不妥当的地方,但只有她自己能看到?那种东西不但吓得她神经不正常,还让她产生了双重性格?   大量的疑惑如乱麻般冲入脑中,我大为恼火,郁闷地狠狠一脚踢在了木门上。   只听“咚”的一声响,我抱起脚狂跳,痛得眼泪几乎都要飙了出来。从小到大,我还真没有像最近这么窝囊过。   疑团一个接着一个地不断涌来,多的就像是在下雨,但我却连一个都无法解开,气恼得我几乎要步上徐露的后尘了!   “冷静!先冷静!”   我用手轻轻抚摸胸口,将呼吸理顺后,才想起自己的行李也放在了杂物房里,背包中有个照相机,或许用肉眼无法看到的东西,能在胶片上显现出来。   吃力地将徐露带来的一大堆东西从我的背包上移开,我不经意的抬头,看到了被我抓来的青蛙。   它蜷缩着身体,眼睛偏偏又古怪地睁着,黑黑的眼珠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直看的我冷汗都流了出来。   它的眼神冷漠,我没有研究过青蛙,或许它的眼神从来就如此吧!   只是不知为何,就是感觉那如同寒芒的视线中,有股更深层次的意义,说的更拟人一点,或许是…   …嘲笑。   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它的古怪,我拿了相机走出门去。青蛙的命果然很强韧,仅次于蟑螂。把它关在密闭的空间里几十个小时,没换气,也没给它食物,它居然还活得好好的,还有时间悠闲地瞪着我玩。   少有的发了点善心,也可能怕弄死了这个稀少的标本,总之我一反常态,抓了几只活苍蝇扔了进去给它当午餐。   记得课本上有说,青蛙只看得到移动的东西,它会静静地待在某个地方,守株待兔,等到有飞虫飞进自己的地盘,然后飞快地吐出舌头,用极有粘性的舌尖,将虫子捕捉后吞进嘴里……那,简直就是在放屁!   至少我眼前的这只该死的青蛙,完全颠覆了那个常识。   玻璃盒里的怪蛙,任苍蝇在它的身旁乱飞,眼睛也没有跟着它们骨碌碌地转动,依然死死地盯着我看,接着,开始用十分刺耳的声音,沙哑地叫了起来。   这玩意儿还没饿吗?   我仔细地打量起它,突然发现了个奇怪的现象:怪蛙脖子下的绉褶,并没有像其他蛙类那样,一收一缩的将空气压进去。   众所周知,蛙类的粘膜绉褶,是长在嗓门里的一对发音器,也叫声带。蛙类圆鼓鼓的大肚子里边,还有一个气囊能起共鸣作用,当蛙类瞪着眼睛,鼓着腮帮子唱起来时,声音通过气囊的共鸣,会变得格外洪亮。   既然它的气囊没有动,也就意味着它没有发出声音,那么,我耳中听到的叫声又是从哪里传出来的?难道它别有发声器?   我顿时来了兴趣,正想将这只怪蛙拿出来仔细研究一下时,整个人猛地呆住了。   蛙叫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先是从很遥远的地方,然后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多。听起来并不止一只。   我浑身发冷,全身的汗毛都被吓得竖了起来!   蛙叫的声音犹如噩梦般不断撞击着我的神智,近了,似乎已经到了脚边。我的牙齿止不住的颤抖着,缓缓向下望去。   数不清的怪蛙黑压压的塞满了整个杂物房。   它们冲我叫着,死死地瞪着自己,接着,无数只怪蛙高高跳起,张开嘴巴向我压了过来。   光线在被怪蛙盖尽时,我看到了它们嘴里的牙齿,白森森的牙齿……   “哇!”   我按住狂跳的胸口,从梦里醒了过来。   好可怕的梦,几乎都快以为自己已经死掉了!汗水还是一个劲儿的往外冒着,我用手抹去额头的冷汗,深深吸了好几口气。   什么时候自己昏倒了?   看看周围,我躺在杂物房的地板上,手里紧拽着相机。脸旁就是装着怪蛙的玻璃盒子。苍蝇硬梆梆的死在玻璃壁上,那只蛙像石头一般又蜷缩了起来,令人讨厌的眼睛也闭着,但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太一样了。   我站起身,细细回想着。   对了!是体型!这玩意儿的身体,明显比昨天见到时大了一圈。   以蛙类缓慢的新陈代谢,就算是在生长速度最快的蝌蚪期,也没有长这么快的,何况还在空气不流通,没有水,也没有食物的环境下。   普通蛙类遇到这样的状况,不冬眠已经算意志力坚强了!   这东西果然很古怪,还是趁早销毁掉吧!   我有些犹豫是否该手起刀落,但又怕绝了这个后患后,真的会在自己手里消失一个物种。两种思想碰撞了许久,终于我叹了口气,将玻璃盒好好地放了回去。   还是再观察一段时间吧。   手里拿着相机走进小露的房间,我谨慎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然后对着床上的她一阵猛拍。   沈科转过头不解的望着我道:“小夜,你这是在干嘛?”   “找点线索罢了。”   我一边拍,一边示意他将徐露翻个身,好拍她的正面。   那家伙或许最近也累积了一肚子的气,冲我大吼着:“该死!小露已经变成这样了,你到底还想怎样!”   “我想救她!”   我看也没看他一眼,自顾自地趁着小露翻身的机会,又拍了好几张。突然想起了个严重的问题,我挠挠脑袋,问:“这哪有冲胶卷的地方?”   沈科拿我没办法,泄气的说:“小雪家有暗房,也许可以请她老爸把照片冲出来。”   “我去拜托我爸好了,他的技术很棒,一个小时就能拿到照片了!”沈雪从我的房间走出来,她的脸很没血色,估计还没有摆脱见到死尸的恐怖画面。   我冲她笑着:“还是我和小科去,你留在这里陪小露。不要忘了,今天可是二十九号,根据你们老祖宗的意思,不论是女人还是女孩,只要是母的,就连苍蝇也不准飞进你家里去,可能你老爸正在家里发闷呢!”   沈雪的老爸沈上良果然很闷,她的二叔和四叔带了一大堆人,将她家围了个水泄不通,也顺便把沈上良困在了房间里,不准他出去。美其名曰为巩固第一战线,其实就是变相的软禁。   我和小科费了一游泳池的口水,才大汗淋漓进了门,沈上良一见到我们,顿时喜笑颜开起来。   “你就是夜不语?我女儿常常提起你。哈哈,果然是一表人才!”   他用看女婿一般的挑剔眼神,在我周围转了一圈又一圈,直看得我寒气上冒,这才干笑了几声,说出一句差些让我跌倒的话:“小伙子,有没有意思当我女婿?我女儿可是很多人在追喔,不早点预定小心她飞掉。”   我不住地擦着额头的冷汗,暗中狂踹魂不守舍的沈科,要他帮我解围。但那家伙根本没注意我的暗示,用手揉了揉痛的地方,继续眼神呆滞地望着天花板发神。   “这个,我还小。哈哈……”我辛苦的措着词,结巴道。   “没关系,怎么说我也留过洋,思想不比你们年轻人差多少。”他大度的挥挥手,“先订婚好了,至于什么时间结婚,那就是你们年轻人的事。唉,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我管不上咯。”   我再次确定了,每个沈家人绝对都有些古怪的毛病。   譬如说,眼前的这位偏执狂,真令人头痛,怎么就丝毫不考虑对方的感受,老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想法就一定是对方的意志呢?   “沈叔叔,您说笑了!”   我打着哈哈,将手中的胶卷递过去,岔开话题道:“可以请您帮我们把胶卷洗出来吗?我们急用!”   沈上良又看了我一眼,点头说:“既然是女婿的要求,当然没问题。等我三十分钟就好!”   我的天!这固执的中年老男人怎么老咬着那话题不放?我用大拇指按住太阳穴,用力揉起来,和他说话,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   毫不客气的为自己冲了一盅上好的浓茶,我舒服的坐在椅子上,静静享受这一少有的安静等待时间,脑子也没有闲着,飞快地整理着最近发生过的一切。   似乎我们一走进沈家大宅后,就一直厄运不断,其中最倒楣的是徐露。   自从她照了那面摆放在房间里的镜子后,怪事不断在身上发生,晚上梦游,不但让她莫名其妙的到了沈家后宅、那个花痴沈羽房间下的密室里,还差些让我们被嗜血的植物当作储备食品给存放起来。   看上去,似乎所有的问题都出在那面镜子上。   虽然给小露换了房间,将屏风镜也扔掉了,但到了晚上她依然在梦游,居然自己找到了镜子的地方,诡异的梳理头发。   如果要追溯怪事发生的原因,老早以前我就注意到,一切或许都是因为沈上良故意移开年兽的铜像、修建喷水池造成的。   我抬起头,视线穿过客厅,移到了院子里。   那里新修的喷水池已经被挖平了,雕像也恢复了原位,只是老感觉这儿的气氛很古怪,心也像被什么东西紧紧地揪住了似的,呼吸很不顺畅。   最近我甚至也开始怀疑起来,说不定这一切,真的是因为沈家的风水被破坏掉了吧!   没等半个小时,沈上良已经拿了照片走出来。   他的脸色很古怪,皱着眉头,低声对我说:“洗了几十年的照片,我还从没有见过这种情况。”   我接过照片仔细看起来,越看脸色越沉,我全身僵硬,用干涩的声音问:“你确定不是冲洗的时候出了问题?”   “不可能。”   沈上良面色凝重地摇头:“如果有问题的话,也只有可能是个别的几张,但这里每张照片上都有那种现象,绝对不是冲洗出错,也不是曝光的原因。”   沈科沉着脸,疑惑的盯着我问道:“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我忧虑的看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小科,你记得今天小露醒来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什么吗?”   他迟疑的摇摇头。   “她不停地说:”我的头,我的脖子……不见了!都不见了!‘“我将手上的一叠照片递给了他:”现在你再来看看照片。“沈科狐疑的接过照片,只看了一眼,顿时条件反射似的站起来。   他浑身颤抖,照片一张张从他无力的手中滑落到地上。   照片里,每张有小露的地方,她的头和脖子都是模糊不清的一片,只剩下其余的部位,孤零零地做着怪异的姿势。   她的头颅和脖子,真的不见了……   第八章 二十九(上)   有人说,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其实这句话说的对,也不对。   感情是随着蜜月期的过去而逐渐淡化的,离开蜜月期越长,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越淡,到那个时候便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你逐渐习惯有他在身旁的日子,似乎有他的陪伴是天经地义的,只是生活趋向于平淡,再也不会激起涟漪。   还有一种是属于感性重于理性的人,他们在乎感觉,在乎刺激,讨厌平淡。   当两人的关系逐渐平稳,一步又一步迈入没有波澜的直线时,双方会很理智的说分手,往往女生还会流下那么一滴眼泪。   然后第二天,他俩又会带着百分之九十良好舒适的感觉,去咖啡厅里相亲,或者在街上闲逛,试图再次寻找一个百分之百完美的爱情。   沈科和徐露的感情是属于前者,两个人在一起实在太久了,从小学三年纪就是同班,一直到高二。   八年的时间,对他们年轻的十八岁生命而言,占用了百分之四十四点四的时间,早已经清楚的了解对方的优缺点,也早已熟悉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存在。   就因为过于的熟悉,反而产生了顾虑,一些原本不容易说出来的话,就更加不容易说出口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能长久地玩这种感情拉锯游戏的原因。   说出以上那段话的时候,我正和沈雪站在窗外,静静地看着屋里的徐露和沈科。   “你分析的还满有根有据的嘛!小女子佩服!”沈雪信服的连连点头。   我知道她在努力的缓解沉重的气氛,也笑道:“当然,我可是爱情专家夜不语,我能够很透彻的将别人的感情分解成原子状态,彻底的分析研究。”   “那你对自己的感情呢,有研究过没有?是依然一筹莫展?还是留个位置在那里,准备将来有合适的人后再填空?”   沈雪不知在想些什么,呆呆的望着我的眼睛,问道。   我苦笑起来:“我的感情很简单,简单到你没有办法想像。”   “你说这句话的根据在哪里,我就已经没办法想像了。”   她丝毫没有淑女形象的拍着我的肩膀,又说:“我们留一点空间给那两个木头人吧,趁天没黑之前,出去走走。”   “早晨出去散步才发现了一具尸体,现在又去,你不怕再遇到什么啊?”我打趣道。   “你要死啊,这么晦气的话也说得出来。呸呸呸!”   她连吐了三口唾沫消灾,然后冲我嗔道:“走不走啊,我觉得浑身不舒服,估计是被屋里的两个大发电机给烧到了!”   我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地还想说些什么。被沈雪一把挽住了胳臂,拖了出去。   沈科静静地坐在徐露的身旁,他紧握住她的手。那只手纤细柔软,而且温暖,她轻轻的闭着眼帘,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抖,如同一只可爱的小鹿。   沈科又一次确定着,眼前这个最爱的女孩的脖子和脑袋。   她的脖子细长白皙,肤色也很正常,实在看不出哪里有奇怪的地方。但是刚才在照片里,自己明明清楚地看到,她的头和脖子模糊一片,几乎呈现透明的状态。   既然小夜说照片没问题,有问题的就一定是徐露!照片只是真实地将她的一切反映了出来。   对于小夜,虽然他的话往往匪夷所思到自己忍不住惊讶,甚至反驳的地步,但他从来就没有怀疑过。   自己跟着夜不语也经历了许多古怪的事情了,常常以为自己的神经早就能抵抗任何冲击或者震撼。   但是看到小露没有头和脖子的照片的那一刻,自己还是忍不住昏了过去,不是因为被吓到,而是因为恐惧,他害怕自己会永远的失去她。   感情这种东西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他更不能。   自己和徐露的感情长跑已经开始多少年了?早忘记了,或许双方都在等待对方先捅破那层纸,只是他不敢!   他承认自己在许多时候都很懦弱,懦弱到小露遇到事情后,只能发愣发呆,害怕的全身不能动弹丝毫,只好将所有本来该由自己来做的事情,等待夜不语不耐烦的帮自己去做。   自己,真的是个很没用的男人!   沈科自责的狠狠抓着头发,视线随后又驻留在徐露的脸上。   她小巧的淡红嘴唇微噘着,泛着湿润的感觉,他突然想,这个时候吻下去,小露应该不会知道吧。   于是他将头缓缓往下低,就在四片嘴唇要接触在一起的一刹那,徐露猛地张开眼睛,清醒了过来。   “小科……我怎么了?”   她软绵绵地说道,伸手揉着惺忪的双眼,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徐露捂住自己的脖子,惊恐失措的喊道:“我的脖子!对了,我在镜子里看到,我的脖子和头都不见了!好怕!我好怕!”   她怕得像一只受惊的兔子,慌忙躲进沈科怀里,全身都在颤抖。   沈科紧紧搂着她,拼命的搂着,什么安慰的话也没有说。   徐露慢慢地安静下来,她抬起头凝视着他的眼睛,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笑了……   这种相对的沉默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他享受着少有的温馨,丝毫不愿意动弹。   怀里的女孩越来越沉,呼吸也开始均匀,仔细一看,她居然在这么浪漫的时候,又沉沉地睡了过去……小露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能睡了?   沈科低下头,望着她诱人的嘴唇,终于决定将刚才被打断的举动继续下去,两人的唇越来越近……   就在要碰到的时候,该死!这节骨眼有人敲响了房门。   这个两次偷吻不成的衰神,恼怒的轻轻将徐露放在床上,然后站起身去开门。   一个浑身红色衣裳的女孩,婉约地出现在他眼前,是沈霜孀。   “阿科,我有事想和你谈,能出去走走吗?”她露出甜甜的笑说道。   沈科毫不犹豫地摇头:“对不起,小露病了,我要留在这里陪她。”接着便关门,头也不回地坐回了床边。   沈霜孀走到窗前,淡然道:“徐露真的只是病了吗?”她古怪的笑着:“看她的眉宇间露出一股股黑气,脖子和头都被黑气笼罩着,我倒觉得她更像受了什么诅咒。”   沈科猛地窜到沈霜孀跟前,手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紧紧抓住了她的胳臂,“你知道些什么,快告诉我!”   沈霜孀丝毫不在乎他用力得几乎快要陷入自己皮肤里的爪子,幽幽叹了口气:“阿科,我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生疏,甚至是……被动?”   “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沈科更加用力地抓着她的手臂,瞪着她,几乎是吼叫着说:“小露到底是怎么了?你知道什么?告诉我,快告诉我!”   “那个女人,又是那个女人!为什么你张口闭口就是那个女人!难道在你的心里,就没有哪怕一丁点我吗?”   沈霜孀的面孔在一瞬间变得狰狞起来,但刹那过后,又回复了平静无波的表情。   她微笑着,眸子里却完全呈现出一种灰色,“现在,你可以和我出去走走了吗?”   沈科无奈地和她走了出去,他俩默然无声,一个在前边带路,一个麻木的跟着走。最后来到一个院子前。   沈科抬起头,感觉这个院子很眼熟,似乎什么时候见到过,但又不能确定,毕竟沈家本宅的所有房子都是一个样,有熟悉感并不奇怪。   他没有多想,只是问眼前的女孩:“走了这么远,你该告诉我了吧?”   沈霜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喃喃道:“阿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沈科耐着性子往门牌看去,顿时他呆住了,门牌上赫然刻着沈古穆的名字!   这里,居然就是那面怪异的屏风镜的出处,也是现在屏风镜摆放的地方——沈梅家。   “你带我到这里来做什么?”   沈科惊骇地问,还没等他转过头,后脑勺已经被硬物重重敲击了一下。视线渐渐开始模糊,然后是意识,接着是听觉……   就在他昏倒在地的刹那,听到了沈霜孀饱含深情和恨意的柔美声音。   “阿科,这就是我和你爱情开始的地方……”   他很清楚在作梦,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梦。   在梦里,血红的颜色像涂料一般流入四面八方,很抽象,又很自然,似乎他的世界原本就只存在红色,没有背景,没有空间,只有一副平面的存在。   他就在这个平面上步行,赤裸的脚上染满了红色,鲜红,血红,红的令人就想这样躺下来,舒服的躺着,再也不用去考虑任何烦恼。   鼻子里似乎不断灌入一种腥臭,是血的味道!这个味道自己最近已经不止一次闻到了,但这还是第一次让他感觉莫名的平静,还有一丝快感。   整个身体软软的,鼻子里除了血腥,还有一种怡人的馨香,似乎是女孩甜甜的体味。沈科挣扎着,终于从沉重的脑子里找出一丝空隙,清醒了过来。   朦胧的第一眼,他看到了自己,不对,应该是镜中的自己!   他被紧紧地绑在一个长椅上,身旁还有个穿着红衣的女孩,是沈霜孀。   她正张着深情的大眼睛注视自己,而他的对面,就是那个该死的屏风镜。镜中映着他迷惑的脸孔,以及她甜美幸福的笑。   手腕很痛!沈科吃力的低下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右手腕静脉被割破了,和沈霜孀的左手交错死绑在一起,血正顺着手指,沿着绳子缓缓地流到地上,生命力就在这缓缓地流动中逐渐消失。   “霜孀,你这是干什么?”沈科拼命挣扎,却丝毫无法移动。能动的只有颈部和手指。不过无效的动作,反而让血流的更快了!   “阿科,你知道吗?其实我的真名并不叫沈霜孀。”   女孩出神地望着他的眼睛,脸上依然流露着迷人的微笑,“现在的爸妈,也只是养父养母罢了。我真名叫沈茵茵,父母是沈家支系的人,在十年前,他俩都相继去世了,然后我被领养,再然后和你订了婚。”   “快放开我,你的事情我根本就不想知道!”沈科恼怒地大吼道。   沈霜孀没有理会他的吵闹,依然自顾自的讲着:“我从小就患有地中海贫血症,医生说我活不过八岁。母亲很害怕,她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帮我治病,但我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她是个很执着的女人,如果要她眼看着女儿等死,她宁愿先挖掉自己的眼睛。   “终于有一天,她听一个权威说,同胞的血干细胞能够有效治疗地中海贫血症,于是做了一个单方面的决定,她让自己怀孕,希望肚子里的胎儿能够治疗自己女儿的病。”   沈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他感觉周围的气氛似乎不太一样了。有点冷,而且让人感到压力。   “其实这些事情我早就不记得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深埋的回忆渐渐又像电影般,一次又一次的在脑子里重放。”   沈霜孀用手抚摸着自己甜美、而且笑容可掬的麻木脸孔,感情十足地说:“我清楚地记得那一晚的情景。那时自己站在父母的门前,他们在吵架,我很害怕,于是从门缝里偷看,我听到父亲骂母亲是婊子,骂我是杂种,还狠狠的打着母亲,将她的脸按在地上。   “母亲嘴里都流出血了,红色的血不断淌到地上,吓得我几乎要哭了出来。”   沈霜孀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回忆起来,我才发现父亲骂我杂种的原因,我或许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母亲在和他结婚前就已经怀孕了,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母亲直到临死前都没有说。   “我记得那晚,母亲不知为何眼睛里一片血红,她拿起桌上的剪刀,狠狠刺在父亲的背上。父亲满脸的不相信,他瞪大了眼睛,迷惑地望着手上的血,突然指着母亲笑起来,哈哈大笑,笑得血不断从嘴里喷了出来。   “母亲害怕地蜷缩在墙脚里,头埋在膝盖上一个劲儿地哭着。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哪儿来的胆子,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保护母亲。于是我推开了门……   沈茵茵推开了房间的门,她的妈妈并没有察觉,只是将头藏在胳臂中,怕得全身都在颤抖。她十分冷静,冷静得完全不像个只有七岁半的女孩。   她推了推倒在地上的父亲,他没有动,只是胸脯还在微微起伏着,看来并没有断气。  沈茵茵犹豫了一下,突然发现这是保护母亲最好的时候。   从小,母亲就活在父亲的拳头下,他不但稍有不顺,就打她骂她踢她,还把母亲像奴隶一般使唤。   发生了现在的事情,还不知道父亲会对母亲怎样……母亲,会被他打死的!   不能让他醒过来!要保护母亲!绝对不能让这个男人醒过来!   她从父亲的背部用力抽出剪刀,血没有了压力,顿时从伤口里大量流了出来。   她紧张地舔着嘴唇,无意间望向对面的屏风镜。   镜子放射着淡淡的银辉,映着血的鲜红,变得万分夺目,镜中瘦弱的自己脸色苍白,她的手在发抖,突然,她看到父亲猛地张开了眼睛,他的眼神凶狠,死死地瞪着自己看。   沈茵茵吓了一大跳,闭上眼慌忙一剪刀向父亲刺了下去,并没有用很大的力气,只听“噗”的一声,有股碱碱的温热液体,喷在她赤裸的脸部和手上。   父亲的身体强烈抽搐了几下,再也不动了。   “茵茵,你在干什么?”   母亲这才发现屋里的动静,她看见女儿用剪刀刺穿了那男人的眼睛,甚至贯穿了内颅骨,不禁惊恐的叫起来。   茵茵用小手抹开脸上的血迹,回头冲她甜笑:“妈,再也不会有人欺负你了……”   “母亲什么话也没有再说,她找来一把铁锹,将父亲的尸体埋在了假山下边,然后静静地等待弟弟的出世。”   沈霜孀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诡异,看得沈科不住发抖。   恐惧犹如固体一般牢牢地笼罩着他,不知是因为流血过多的原因,还是因为害怕,他大口的喘着粗气,突然想到了什么,他声音颤抖地问:“你的亲生母亲,是不是叫沈翠?”   还在他很小的时候,曾听多嘴的母亲讲过一个故事。   她说沈家出了个狠心女人,她杀了自己的丈夫埋在假山下,然后心安理得地过着平常的日子。   所有人都以为她男人去了外边打工,直到一年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杀夫的事情就那么败露了,那女人亲手掐死自己亲生女儿和没满一岁的儿子,自己也上吊自杀了。   沈霜孀看了他一眼,神经质地呵呵笑着:“你也知道我母亲?”   沈科只感到脑子里“轰隆”一声响。   故事里,沈翠的女儿沈茵茵,不是和她一起在十年前就死掉了吗?为什么还活着,而且居然还变成了自己的未婚妻?他惊讶的张大嘴巴,一时间连害怕都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当然没有死,不信你摸摸。”   沈霜孀见他被自己绑成了一个粽子,咯咯笑着将脸贴在沈科的脸上,又温柔的说:“我被一个年轻的叔叔救了出来。还好从小我就体弱多病,几乎没怎么出过房门,自然也没人见到过我。   “他把我交到现在的父母手里,要他们抚养我长大。直到现在,他每个月都还会付给养父养母生活费。”   “阿科,你知道沈家里有个传说吗?一个只有很少人知道的传说。”沈霜孀顿了顿,望着镜子因为失血、脸色越来越白的自己道:“母亲从我亲生父亲那里知道的,然后她又在临死前告诉了我。据说在后宅的某个地方有一口井,只要冲井口里大声喊出自己的心愿,那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在杀死父亲的一个月后,母亲做了检查,然后绝望的发现肚子里的弟弟的血干细胞并不适合我,于是她想起了这个传说,母亲靠着一张简易的地图找到了那口井,许愿说只要我能好起来,健健康康的活下去,她就算死了也愿意。   “当天晚上她便作了个梦,一个非常真实的梦,梦里有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她背着母亲,然后对她说,只要将弟弟的血肉每天割一点煮给我吃,我的病一年就会彻底的好转。   “从那天起,母亲就等待着弟弟出世。三个月后顺利分娩,然后照着梦里的话,每天都把弟弟的血放一点,肉割一点煮在锅里……从那天起,我的病真的渐渐好了,不但脸色变得红润起来,而且也能像普通人一样又蹦又跳。”   沈科的心随着这个故事越来越压抑,身旁的蜡烛微微摇烁着,发出“啪啪”的细微爆裂声,脑子感觉晕沉沉的,身体也逐渐轻起来。   不知是不是幻觉,似乎周围都变成了血红色,鲜艳的红不断萦绕在身旁,就仿佛有生命一般。   沈霜孀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依然语气低迷地讲着自己的故事:“阿科,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你是第一个走入我生活的男生,你说过要永远保护我,我信了,也一直这么痴痴的等着,但是你为什么要违背自己的诺言?为什么要抛弃我?”   她美丽的脸在一刹那变得狰狞,她将柔软湿润的嘴唇覆盖在沈科的嘴上,然后狠狠的咬住他的下嘴唇,咬的血不断往外流。   沈茵茵的唇被血染的鲜红,她瞪大眼睛看着他,气氛异常的古怪。突然,她又甜甜笑了起来,妖媚的舔着嘴唇说:“我也对着井许了个愿望,我要你和我在一起,永远在一起!那天晚上,我真的作了梦。我梦里的景象和母亲描述的一模一样。   “有个穿着红衣的女人背对着我说,只要我和你在这面屏风镜前自杀,我就能永远得到你,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你疯了!”沈科只觉得一股恶寒爬上脊背,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夜不语那小子常常说自己迟钝,自己果然是迟钝的一塌糊涂,直到现在才明白沈霜孀绑着自己,割了自己的静脉,原来是要他和她搞殉情!   他招谁惹谁了?居然会衰成这模样!   唉,难怪俗话说,女人执着起来,鬼都会害怕。   脑袋更沉重了,嘴唇和手腕的伤口似乎也变得不再那么疼痛,他和沈霜孀的血混在一起,慢慢流到地上,血汇成了一条小河,但并没有朝着低洼的地方移动,反而流向了处在高处的屏风镜。   沈霜孀似乎累了,她软无力气的靠在沈科的肩膀上,但双眼依然努力睁着,痴望着他的脸,嘴角露出一丝甜美的笑意。   鲜红的血犹如被赋予了灵性,它们流到屏风镜脚,然后完全忽视地心引力继续往上爬。就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牵引,血流上镜面,缓缓地向左角那块褐色的斑痕爬去。   “阿科。”沈霜孀声音沙哑,怪异的笑的更甜了:“快了,我们就快永远在一起了……”   二十九号的夜晚来临的很迟,直到时针指向九点一刻的时候,天才完全黑尽。   我眯着眼睛守在徐露的床旁,手里拿了一本小说看的入神。沈雪端着饭菜走了进来。   “小科还没回来吗?”她轻皱着眉头问。   我脸上浮起一丝不快,狠狠道:“那家伙也不知道死哪去了,亏他一天到晚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多爱小露,关键时刻就是不拿出一点实际行动出来!”   “嘘,小声一点,不要把小露吵醒了。”沈雪将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我噤声,拉着我走出门去,“小夜,不知道为什么,我左眼皮直跳。小科会不会出什么事?”   “奇怪,你什么时候和那家伙有心灵感应了?”我感到很好笑:“如果说你和他是同卵双胞胎的话,我可能还稍微觉得有点说服力。”   沈雪狠狠踩在我脚背上,嗔怒道:“你这人,好好和你说,你就是不把人家当回事。”   “那好,我认真听你说!”我强止住笑,做出严肃的表情正想继续唬弄她,突然感觉有一股凉飕飕的风从后脑勺刮了过去,我猛地回头。   身后空荡荡地,什么也没有。   但刚才我分明觉得有东西从我身后飞快走了过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了?”沈雪用力拉了拉我的手臂。   我摇摇头,回过神来想要继续刚才的话题,有股不安的感觉又浮上心头。   不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奇怪!徐露的房门在出来时我明明顺手关上了,为什么现在却大开着?我脸色一变,快步走进屋里,只看了一眼,我整人都呆住了。   沈雪狐疑地跟着我走了进来,顿时,也全身僵硬停在了原地。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用发冷的手寻到我的右手握住,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在不住的颤抖着。   屋里,蜡烛昏暗的光芒依然,只是床上空荡荡的,徐露早已不见了踪迹。   第九章 二十九(下)   沈家老二沈易和老四沈缪,带着十多个旁系的青年男子,将沈上良的宅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其实根据风水师孙路遥的意思,只需要在二十九号这一整天里,不准女人进沈上良的厨房就好了,但老祖宗为了安全,执意要他俩带人将整个宅子都看住。   对于老祖宗的固执和守旧,他们两个也是万分的无奈。但谁让自己管他叫老子,而且他还是沈家的实际掌权者,他的话不听还得了!   夏夜,对于这种海拔比较高的地方而言还是很冷的。   沈缪哈出一口气,揉了揉手臂道:“这鬼天气还真冷。”   沈易心不在焉得嗯了一声,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说二哥。”   沈缪无聊的没话找话:“沈家究竟为什么这么注重风水,祖宗布下的东西已经够老旧了,现在的社会到处都在发展,就我们成天还缩在自己的一亩二分地里,丝毫不知道变通,我真的想不通!”   “嘘!”   沈易捂住他的嘴,小心的朝四周看着,然后低声说:“不要乱讲话,这要是传进了老头子耳朵里,你小子又要挨他几棍子了!”   “我倒宁愿他把我赶出去,你看看人家玉峰,没几年功夫就混了个局长当。”沈缪哼了一声:“其实这次开发商来买地,给的价钱已经不低了。我算过,那价每个人都分得了一百多万。   “这年头到城里繁华的地方,买上好的房子也花不了十多万,分的钱足够我们花销一辈子的,再加上本家的摆设,随便什么拿出去也可以当古董卖,我看不如我们……”   “老四,你越说越过了!”   沈易狠狠瞪了他一眼。   沈缪语气丝毫不让的回瞪他,“二哥,你敢说你不动心?”   沈易看着他,许久,终于叹了口气:“不是我不动心,只是老头子那关过不了啊!”   沈缪顿时也不语了,他咬着嘴唇,突然抬头说:“如果,我只是说如果,老头子脑溢血暴毙了,不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混蛋!”   沈易怒骂道:“这么大逆不道的想法你都敢想,再说我打死你。”   “哼,就你是孝子!”沈缪不服气地小声咕哝着:“沈家除了那几个顽固派以外,有谁不希望老头子突然暴毙的!”   突然,从背后刮过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风,冷的人全身的毛都不由得竖了起来。   沈缪裹紧外衣,骂道:“哪里来的怪风。”回头一看,却发现沈易眼睛直呆呆的望着宅门方向。   “你怎么了,二哥?二哥!”他慌忙用手将不知是发神经还是被吓傻的沈易摇醒。   “老四,你刚才有没有见到一个影子?速度很快,一下子就朝门的方向跑过去了?”沈易声音不断抖着,上下牙关都在打结。   “我看你是发梦吧,整个宅子都被我们守成这样了,就算母螳螂都飞不进去。”沈缪瞥了身后一眼,无聊地说:“我倒还希望出些什么事。哼,风水。”   沈易摇摇头,皱眉道:“不行,我要进去看看才安心。水瓶给我,顺便找老六要些开水。”   “二哥,你要我怎么说你才好?你还真信孙路遥那乳臭未干的小子瞎说?”沈缪晃着脑袋,说的口沫横飞:“真想拿到钱到外边的花花世界去逍遥一圈啊。”   沈易没理他,走进了半掩着的宅门,沈上良的寝室还亮着灯,他一敲,门就开了。   “二哥,你有事吗?”沈上良一见是他,略微有些迟疑。   沈易和他寒暄了几句,打好水,装作不经意的问:“老六,你刚刚在院子里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沈上良迷惑的摇头:“没有,我一直都在看书,如果有动静的话早发现了!”   “你会不会看得太入迷了,没有注意外边的情况?”沈易还是有些担心。   “二哥,我还没老到耳聋眼花的程度。”沈上良不悦起来。   “你知道,老头子他……”沈易讪讪笑着,刚想说几句客气话,把尴尬的气氛给修补一下,突然听到不远处的地方,传来一阵轻微的“嗦嗦”声,他顿时紧张的抓住了沈上良的手道:“老六,你听听,那是什么声音?”   别看他年纪一大把,而且长得五大三粗的,但平生最怕鬼鬼怪怪的东西了。   沈上良看得好笑,淡然道:“可能是有老鼠吧。”   “但那里应该是厨房的位置。”   “当然了,老鼠找吃的不去厨房,难道还会去厕所啊?”   “我觉得不对,老六,我们过去看看!”   沈易惊骇地拉了沈上良一把,沈上良被自己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弄得实在没办法,只好和他一起向自家厨房走去。   门大开着!他们这两个加起来岁数已经超过一百的人,立刻有些呆了。   奇怪,昨天下午老祖宗亲自封了厨房的门,而且一个小时前自己还检查过,白色的封条明明还完整的贴在门上。   现在又是谁这么大胆,居然把门给打开了?   这两人看着被狠狠地撕下来,扔到一旁的封条,对望一眼,用已经有点发抖的腿,慢慢走了进去,厨房里黑暗一片,沈上良用手摸到电灯开关,一按,灯没有亮。   他这才想起自己偷偷装的发电机怕被老祖宗发现,最近都没有开,对面“嗦嗦”的声音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打扰而有丝毫中断,间或还伴随着“啪唧”的声响,像是谁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什么。   沈上良用颤抖的手掏出打火机,擦燃。   昏暗的火光顿时划破黑暗,照的四周勉强能够看到一些东西了。   火光下,正中央的桌子拖长的影子,显得诡异无比,一直向对面延伸。   就在影子消失的尽头,有一个黑色身影,正蹲在打开的冰箱前,静悄悄地不断往嘴里送东西。   那东西,不!看样子应该是个人,有一头杂乱的头发,爪子一般的手,手里还紧紧拽着一片放了好几天、都已经开始发臭的牛肉。   那神秘的人,冲他们缓缓回过头来,头发遮盖着脸孔,看不清样子,但是丝毫不用怀疑,她是个女人,而且,她还咧开嘴得意的笑着,一边笑,一边将发臭的牛肉凑到嘴边,用力咬了一口。   沈上良和沈易同时愣住了,莫名的恐惧,紧紧揪住了他俩的心脏,那女人笑着,狠盯着他们,他俩想要大声叫,声音到了嗓子眼,却怎么也发不出去。   沈上良突然感到呼吸困难起来,他像溺水的人一般,血液全都涌上了脸,拼命的张开手四处乱抓,徒劳地想要将附近的空气给抓过来放进嘴里。   打火机从无力的手中掉落在地上,火熄灭了。整个厨房又坠进黑暗里,无边的黑暗犹如一只怪兽的巨爪,用力抓住他俩,掐着他俩的脖子。   心脏在猛烈跳动,越跳越快。血液流动速度也变得快起来,不论是静脉还是动脉,几乎要涌出血管,通通从七窍里喷出。   就在他俩以为死定的时候,身上的压力突然一松,沈易和沈上良顿时像被斩断操纵线的木偶,大口喘着粗气,瘫倒在了地上。   二十九号深夜,十一点十一分,沈家所有的狗都像发疯了似的,大声狂啸起来。   带来的高能手电筒因为没电池,完全不能用了,我只好无奈的拿着一个笨重的牛皮灯笼,和沈雪一起去找徐露。   对于她的行踪,我丝毫理不出头绪,或许她又梦游了吧!   对于一个梦游者,更加不能用常理来度量,于是我一边埋头整理线索,希望能从小露今天一整天的活动中,窥视出她梦游时的行动,其实我也很清楚,那无疑是大海里捞针,不知不觉,已经在本家里游荡了两个多小时了。   突然听到有狗在叫,这个刺耳的声音,唐突地打破了夜的寂静,也把我吓了一大跳。刚要和身旁的沈雪调笑几句,狗叫声却像传染病一般,一只接着一只,从本家的东边辐射扩大,最后整个沈家都笼罩在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汪汪”声中。   一家一家的灯被点亮了,每户有狗的人家,都在踢着自家的狗,勒令它们不准出声,但是它们反而冲着主人狂叫,声音慌张、惶恐,似乎就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似的。   没有狗的人家,终于也忍不住了,起床点灯,对着狗主人大骂,有的还扬言明天一早就把狗宰了打牙祭,总之是要有多乱就有多乱。   我伸着脖子看的起劲,几乎就连要找徐露的正事也给忘个一干二净了。   沈雪突然皱起眉头,问道:“小夜,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道?”   “什么味道?”我漫不经心的问,依然带劲的盯着远处上演的骂戏,以及快要上演的局部打戏。   “香味。”沈雪抬起鼻子,又确定了一下:“好像是桂花。”   “别傻了,我看过前宅的桂花树,那个种类至少要到十月中才会开花。”我看也没看她,笑道。   沈雪狠狠掐了我一下:“别忘了花痴沈羽的花,他的银桂、牡丹还有芍药。”   我顿时打了一个冷颤:“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不是一直在奇怪,为什么后宅那些嗜血植物的根部,没有发展到前宅来吗?”沈雪满是担忧地说:“我倒有个猜想,或许是前宅有什么东西压制住了它,说不定那东西现在已经被破坏了,吸食人类血肉的根也……”   “不用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沉默了半晌,斩钉截铁的道:“先回去看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住的地方就有桂花树。”   空气中,似乎真的弥漫着淡淡的桂花香,只是若有若无,不注意的话根本察觉不到,即使是闻到了,我依然不能确定是不是个错觉。   推开门,将灯笼的光芒照在花台上,顿时,我惊讶的下巴都差些掉了下来。   沈雪紧张的挽住我的手臂,为了确定是不是在作梦,甚至还在我手臂上狠掐着,而我却被眼前的景象彻底弄呆了,惊叹号回荡酝酿在喉咙间,就是没办法发泄出来。   只见花台上的桂花满树白花,小朵小朵一撮撮的花儿雪一般白,白的让人越看感觉心越寒。   不!是某种恐惧,桂树下,牡丹和芍药不知从哪里长了出来,不合时宜的绽放着,开出血一般的花朵。   花团锦簇,用来形容这原本美的一塌糊涂、五色缤纷、繁盛艳丽的景象,一点都不过分。   换了另外一个时间,另外一个时空,我甚至会大声赞叹造物主的鬼斧神工,但现在,这份美丽却让我颤抖,沈雪的牙齿也在抖着,发出“咯咯”的声音。   “冷静!我们一定要冷静!”   我用力吸着那诡异的花香,努力平静着混乱的大脑,握着沈雪的手说道:“不用再掐我了,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我们没有作梦。对了!先确认一下。就在今天下午,天没有黑之前,你有没有发现花台有什么异常?”   沈雪用力摇头,接着用干涩的声音道:“两个小时前,我们出门去找小露的时候,院子里的桂树都还是一副要死的样子,绝对没有开花,甚至叶子都没有几片!而且花台上也根本就没什么牡丹和芍药。”   我紧张的说:“照你的观察,花是突然自己出现的,而且桂树在我们出去的两个小时内,不但长出了繁盛的叶子,而且开出了花?”   沈雪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被眼前匪夷所思的事情刺激的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疯掉了,为了确定看到的是不是幻觉,我伸出手,在桂树上扯下了几片叶子。   整棵树顿时像被狂风吹动似的猛烈摇晃起来,我甚至听到了一阵沙哑的呻吟。   ******   一股冰冷的寒意爬上了脊背,我和沈雪吓得向后退了好几步,这才惊魂未定地相互对视着。   迟疑了一会儿,我刚想开口,突然从徐露的房间里,传出了一阵刺耳的尖叫声!   大脑在一刹那间变得空白,在那种诡异的情形下,就算智商高如我,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那声尖叫的意义。   愣了好一会儿,我才呆呆地问:“刚刚那个熟悉的声音,是小露在尖叫?”   沈雪也满脸呆滞:“听起来很像。”   “她不是不在屋里吗?该死!”   我飞快的朝她的房间跑过去:“估计是那小妮子梦游完回来了。上帝,她梦游的时候千万不要有自虐倾向,我可不想看到她缺胳臂少腿的样子!”   还好,我的担心的东西并没有发生。   徐露很健康的坐在床上,双眼直直的看着对面的墙壁,除了身上有点脏,头发有些散乱以外,就没损失什么了。   只是,她的尖叫也实在太大声了一点,震得努力想走近她的我,耳朵里不断“嗡嗡”作响。   “小科!”她似乎还没有睡醒,猛地抓住我的手,惶恐地喊着:“小科有危险!”   我一边努力想要将快被她折断的手臂从她怀里抽出来,一边大打趣的问:“你不会是梦游时见到他了吧?有没有记得帮我向他问好。”   “小科有危险!我看到他了,看得很清楚。”小露的眸子呈现出一种灰白色,依然喃喃地说着。   “你在哪里看到了?”   我大为头痛,唉,梦游者的行为真是无法预测,就像现在,自己根本就无法判断徐露究竟是处于清醒状态、梦游状态,还是半梦半醒状态,只好顺着她的话题说下去,这也算是让梦游患者回到现实的一种牵引。   小露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丝疑惑,她像在努力想着什么,语气又惶恐起来:“我隔着一层透明的东西看到了他,他被绑着,和一个眼熟的女孩子坐在一起。   “那女孩穿着红色的衣服,房间里也是红色的,全部都是血红色。小科的手腕在不断流血,他的血冲我缓缓地流过来,然后爬上了那层透明的东西。   “我想伸出手去摸他,但总有什么挡着我,我怕!我好怕,小科就要死了!”   小露配合著自己的话,慢慢地将手向前方伸,不久就像真的碰到了障碍,甚至耳朵里也听见了“啪”的一声。   一丝阴寒从脚底爬上脊背,渗透了骨髓,我和沈雪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你对她的话,有什么看法?”   徐露似乎用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在说完那番话后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安顿好她,我迟疑地问沈雪。   沈雪满脸迷惑,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走到窗前,望着天上朦胧的月色,大脑飞速运作起来,想了半晌,也没有抓到什么重点。   “今晚真是个多事之秋啊。”我在嗓子里挤出一声干笑:“徐露梦游,院子里的牡丹芍药桂树乱开花,再加上刚才她的那一席似真似假的梦话,你说,那小子会不会真的出事了?”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沈雪学着我的样子皱眉,说道:“小夜,你应该也清楚小露最近的古怪举动,或许,她说的是真有其事也不一定。”   “不可能!首先的问题是她从哪里知道的?一般而言,梦游者不可能记得自己梦游时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所有行为。”我坐到了床沿上,淡然道。   “你也说的是一般而言,但小露的情况不应该归为一般状态,她的梦游很特殊,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总之,我觉得似乎不是人为了。”   沈雪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好像有什么东西趁她睡觉时,篡夺了她的身体,去做一些我们无法预料,而又对那东西极有利益的事情。”   顿了顿,她又道:“小夜,从沈家后宅回来时,你不是提到说,那股隐藏在沈家中的神秘力量,有可能是故意放我们走的吗?   “或许你该把那个‘我们’改一下,换成小露。或许它想利用的就是小露一个人,让她正常的潜伏在我们之中,然后到时机成熟的时候……”   我和她同时打了个冷颤。   望着沈雪自信的目光,我少有的感到叹服。女人果然是无法揣度的生物,不但无法揣测,而且更不能小看,至少她的大脑不靠逻辑,仅仅只用敏感的可怕的直觉,就想到了许多我忽略掉的东西。   或许并不是我忽略掉了,只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快,我的大脑根本就无法跟上接涌而来的疑问,又或者我太过于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总之,我丝毫没有注意就摆在身旁的问题。即使偶然注意到了,又会因为新发生的事件将其扔到脑后。   我被沈雪的一席话惊醒,顿时出了一身的冷汗,仔细想想,我又摇头道:“退一万步,就算小科是有危险,小露是真的亲眼看到了,那么问题又回到了原点,她是怎么看到的?在哪儿看到的?”   沈雪咬着嘴唇,苦苦思索起来。   我很烦躁,内心很少这样烦躁过,沈科那家伙迟迟不回来,也没有说过到哪里去了,走的时候又没有留下纸条,这样不正常的行为,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注意到。   其实这算是思维的死角吧,本以为这里是他老家,怎样也算是他自己的地盘,我和小露两个外来人有危险出了问题也就不提了,但没想到他在自己的家也会遇到危险,真是个衰神!   我气闷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希望加速血液回圈,让大脑能够更有效的思考。   如果忽略掉徐露那番梦话的真实性,假定是真的,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徐露在哪里见到他的?他身旁的女孩子是谁?而且,谁会去绑住那个白痴,还想杀掉他呢?   女孩子,眼熟的女孩子……也就意味着那个人是徐露见过的。   在沈家,徐露见过的女人不少,但说到女孩子就不太多了,而且那个人还要和沈科有所关系……   “我知道了!”   我猛地抬头,冲沈雪说道:“绑架小科的,是他的未婚妻沈霜孀!”   沈雪满脸惊诧:“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哼了一声:“虽然没有和她深入接触过,不过那女孩的性格我倒是印象满深刻的。   “她温柔漂亮的外表下,有执着到可怕的固执,你没见我遇到她就想躲吗?我很讨厌和她那样的女生打交道。而且徐露在话里有透露沈科被绑着,旁边坐着一个眼熟的女孩,说到对她而言眼熟的女孩,不是你就是她了!   “再加上小露只说沈科被绑,没提起旁边的女孩一起被绑着,很明显,旁边的女孩就是绑架者。”   “就算你对。”沈雪沉吟道:“那霜孀为什么要绑架小科?”   “以那木头的性格,一定是忘了以前乱许的承诺什么的,沈霜孀可能想杀他泄愤。”我冷笑着:“也可能要找他殉情,总之女人固执起来,什么可怕的事情都做的出来。”   沈雪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上帝,那小科真的是有危险了!怎么办?小夜,我们快去救他!”说着,就撒腿向往外跑。   我一把拽住了她,将她按在椅子上,大声道:“冷静点!你知道他和沈霜孀在哪吗?”   “小科,早说你迟钝了,你偏偏不信!现在可好,大伯一定会被活活气死的。”沈雪黯然的低下眼帘,抓住我的外套轻声哭起来。   唉,女人……虽然说人体内有百分之七十五是水,但也经不住这样折腾吧,动不动就哭,偏偏我一听到哭声就会全身麻木,大脑混乱,该死!究竟沈科那家伙在什么地方?   突然想到了什么,我浑身一颤,心脏无法抑制地强烈跳动起来,思绪因为那个十分骇人的想法开始剧烈波动。   我嗓子干涩,艰难的缓缓问道:“小雪,还记得徐露是什么时候开始梦游的吗?”   “算起来,应该是我们去沈家后宅的前一天。”怀中的泪人儿不解地抬起头望着我,答道。   “不错。”我双眼直视着窗外,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恐惧:“这也就意味着徐露梦游和沈家后宅并没有直接关系,她或许是受了从前摆在房里的某种东西的影响。”   “某种东西?”沈雪止住哭泣,好奇的问:“什么东西?”   “镜子,那扇屏风镜!”   “什么!”她瞪大了眼睛:“我知道那东西是有些古怪,但是,怎么可能……”   “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我吃力地吞下一口唾沫,一字一句地说道:“还记得徐露刚刚的描述吗?她说和沈科之间有一层透明的阻隔,或许,那就是镜面。”   “你的意思是,她……她……”沈雪满脸恐惧的望着我,声音不断的颤抖。   “不错!”我冲她缓缓点了点头:“徐露,是从镜子里看到沈科的情况的,他和沈霜孀,就在沈梅的故宅里!”   第十章 质变   有人说,千里外的公路上有百块美元大钞一片,能否捡到它,取决于那边的人是否都是瞎子、呆子、傻子、疯子……   这句话或许对,也或许不对,世界上的事情,许多都没办法说清道明。比如说女人的第六感,又比如说我和沈雪迟去一点点的后果。   把沈玉峰叔叔从被窝里拽起来,跑去放置屏风镜的那个房间时,沈科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昏了过去。   沈霜孀全身白的异常,她在沈玉峰的怀里挣扎着伸出手,吃力地向沈科的方向缓缓抓着,但却有心无力。   她的嗓子眼里发出异样的“咯咯”声,眼睛死命的鼓着,眼珠几乎要凸出了眶外,让人不禁想起那些刚到沈家时,堆在院子里,不明死因的锦鲤。   “为什么要阻止我们?为什么要抢走我的幸福?你们好狠!”沈霜孀微弱地开合著已经龟裂的苍白嘴唇,手依然不死心的想抓住沈科,丝毫不顾从伤口不断流着的血。   这么执着的女孩,究竟是可悲,还是可怜呢?   我叹了口气,从衣服上又扯下一根布条,用力将她的手臂绑住,阻止血液再流通,但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效果,沈科的血不再往外流了,但她的血似乎像是被什么抽出,顺着流淌的血路一直诡异的流向屏风镜,然后又丝毫不理会地球引力的规律,向镜面上那块古怪的斑纹爬去。   当我发现那个异常状况时,她全身的血已经流出了三分之二。   “快把他们俩抬出去!”我焦急的喊道,在这个怪异莫名的地方,还是不要久留的好。   沈玉峰神色黯淡的摇了摇头:“这女孩子已经快不行了,千万不要移动她,现在她完全靠一口气在撑。”   对于一个失去三分之二血液的人类而言,居然还活着,只能算是个奇迹,但沈霜孀确确实实还有生命迹象,她哀求的张着眼,用力蠕动嘴唇想要说什么,手也吃力的向上抬起。   “这么痛苦了,还不愿意晕过去,她究竟是想要什么?”沈雪不忍心地望着我。   “她要的东西我们虽然不能给,”我望着沈霜孀,沉重地说:“但或许可以满足她那么一丁点希望。”   随后,我将沈科的手递到了她的手旁。   她不知道从哪里生出的力气,顿时将他的手握住。紧紧的握住,死灰色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甜美的笑,犹如春天里绽放的绝丽花朵,在开放到最繁盛的顶点时,猛地开始凋谢。花的双眼中闪烁着两滴明亮的露珠,露珠滑过花的脸庞,混杂在鲜红的血液里。   液体就像被下了咒语般迅速的凝固、消失,只留下一条长长的痕迹。   “她死了。”沈玉峰声音有些哽咽。   我默然,女孩子,真的是一种傻傻的生物,聪明如沈霜孀,一旦遇到名叫“爱”的化合物,一旦产生化学反应,就不再是她自己了,是执着引导她走向自我毁灭,还是爱情本身呢?   我不知道,恐怕,就连沈霜孀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以后不用再受感情的折磨,永远也不会感觉到痛苦了……   多事的夜晚,就那样不平静地过去。   第二天,原本应该失血过多、躺在床上休养的沈科,活蹦乱跳的一大早就跑来敲我的房门。   这家伙果然是个怪胎,生命力比之蟑螂也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如同往常一般气不打一处来的,狠狠在他丰满的屁股上踢了一脚,他也条件反射的抱着丰臀叫痛,但总觉得哪里不太一样了。   是气氛!我俩都很小心地绕开沈霜孀这个话题。   望着清晨花园里妖艳绽放的芍药和桂花,闻着浓烈的花香,我叹了口气:“你应该感谢小露,如果不是她说的梦话,现在恐怕你也只剩下一具尸体了。”   “我刚刚听小雪说过。”沈科脸色有些黯然,最后一咬牙,猛地望着我道:“小夜,我知道你有许多疑问,你尽管开口好了,不需要顾虑我的感受。”   见我愣愣地没有回应,他干脆自个儿将昨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以及沈霜孀对他说过的所有话一字不漏的说了出来。   “小夜,我想借助你的大脑。”沈科咬着嘴唇,用力到将刚凝结的伤口也撕裂开了,血又流了出来。   他的声音哽咽,沙哑的用哭腔说:“我知道我很迟钝,没有办法像你一样,将得到的线索分析归类,然后找出之间的联系,但是我清楚,霜孀的死并不是出自她的意愿,是那口井控制了她、控制了她的母亲,甚至控制了所有向井里许愿的傻瓜。它将他们的渴求强化,让他们变得疯狂,然后做出许多正常人根本无法想像的事情。”   他抓着我的胳臂,死死地抓着,眼泪终于从做作的嘻皮笑脸上流了下来,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什么话也没有再说。   曾经历过许多生离死别的痛苦,就因为经历过,才更清楚这种痛苦的可怕。我清楚如果不能及时发泄的话,它就会隐藏在内心的黑暗里,慢慢吞噬你的记忆以及思维,直到完全将你毁掉为止。   不过,通过沈科所讲的事实,却让我的脑子清晰了起来。   那面屏风镜,沈家后宅嗜血的植物,那口井,看似全部都独立存在着,但事实上,应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许,它们全部都由那股神秘的力量控制着,只是不知那股力量,究竟想要怎样!   沈雪端着四人份的早餐走了进来,脸色十分难看。   “小夜,我刚刚有去看过。”她眉宇间透露出一丝忧虑:“不光是我们的院子,沈家前宅几乎所有人家的花台上,桂花都一夜间开放了,更诡异的是芍药和牡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只要有土的地方就长的枝繁叶茂,怪吓人的!”   沈科并不知道这件事,乍听之下,吓得顿时打了个冷颤。   “小夜,会不会是后宅的那些古怪植物……”他怕得没有再说下去。   我极不情愿的点头,道:“恐怕是了,虽然这些植物还没有变得和沈家后宅的那些,一样可怕,但是谁知道呢,或许这只是个前兆而已!”   顿了顿,我又道:“其他的事情先放下。小雪,你帮我去查沈霜孀的养父养母,旁敲侧击的问那个将她寄养在他们那里、每个月还给足生活费的人是谁。”   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对这件事很不放心,似乎里边隐藏着某些有关联的变故。   根据沈家的一面之词,说是沈翠亲手掐死了亲生女儿沈茵茵,和未满一岁的儿子。   但为什么沈茵茵没有死?   既然她能被一个年轻的叔叔救出来,那么她自杀的过程就变得不太单纯了。   那个流传在沈家大街小巷、妇孺皆知的关于沈翠的事情,或许也并不像流传的那样,再加上如果她真的为了自己的女儿,连性命都不要,忍受着怀胎十月以及再次分娩之苦,还忍痛将同是自己骨肉的儿子的血肉,一点点地割下来喂给女儿做药,那么她又怎么可能将好不容易才有所好转的女儿,亲手掐死呢?   她只需要说,丈夫是自己一个人杀掉的,相信沈家惩罚的也只会是她一个人,不会波及到她的儿女。   想不通!或许这里边,真的有些什么秘密是沈家没有公开的!   用力摇摇头,将疑惑甩开,我冲沈科说道:“你小子和我去见老祖宗,我们要赶紧将沈家所有的人都撤离出去。”   “真的有这么严重?”沈科大吃一惊。   我哼了一声:“谁知道呢?或许这里的芍药、桂花树和牡丹,只是单纯地开放出来想让人观赏罢了,但只要它有后宅那些恐怖植物的一半古怪,恐怕我们所有人都会变成那些玩意儿的储备营养品,到时候想走都走不掉了!”   沈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脸色一变再变,毅然道:“那我绝对不能和你去!我要留下来陪小露,如果没有人在她身旁照顾,以那些植物的特性,一定会先将昏迷不醒的她给分食掉。”   这块木头,看来并不像想的那么朽木不可雕。我点点头,正想要出门,沈雪迟疑地叫住了我。   “小夜,有件事我想应该跟你讲一下。”她下定决心,讲道:“我知道你不太相信风水什么的,但是听我老爸说,昨晚淩晨十一点十一分的时候,有个不知是人还是鬼的东西,闯入了厨房里。   “他信誓旦旦地说是个母的!有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你想想,就是在十一点十一分,整个院子都传出狗叫声,随后我便闻到了桂花的香味,或许……”   “你的意思是说,沈家的风水已经完全被破坏掉了?”我忍了很久才没有把“荒谬”这两个字大声吼出来。   沈雪轻轻摇头:“不只是这个问题,恐怕家里之所以一直都重视风水,就是为了压制后院那股神秘力量以及那些植物,现在风水破坏了,某些好的不好的东西,就侵蚀到了前宅来。”   我哼了一声,正想要反驳她这个毫无理由的谬论,突然脑中一动,思维顿时清晰起来!  原本在自己看出沈家院子里摆放的是年兽而不是狮子时,我就猜测沈家大宅之所以修建成那么古怪的样子,根本就是为了压制某些东西。   至于风水什么的,我虽然不相信,但如果是换一种说法呢?   沈家之中原本就潜伏着某种东西,自从清朝康熙年间修好以来,这种力量就一直慢慢腐蚀渗透着沈家,让它由繁盛转向衰败,直到彻底将其构筑牢固的风水阵势摧毁掉。   而它使用的工具,或许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屏风镜,以及那口能让人实现愿望的古井。   不论是谁,只要接触到这两样东西,满足了某种条件,不久后那个人就会作梦,梦见的情景大同小异,都是一个穿着红衣的女人,看不清面孔,只知道她用呆板但却很吸引人的声音和你谈心,然后帮你出谋划策,告诉你如何能减轻痛苦,或者如何实现愿望……   但那些人最后无一例外的都死了。   再次回忆昨晚的情景,我亲眼看到沈霜孀全身三分之二的血液,如同被吸引似的大量涌了出去,那种诡异的状态,令我猛地想起了一个人││那个和沈梅相恋、最后因为自己所爱的人嫁给别人,而疯了二十七年的许雄风,他从楼上跳下来后,出血量也十分的异常。   而且,他在死前也描述过自己的梦境,他和沈梅在梦里结婚,然后生下了儿子。   他丝毫不认为自己疯掉了,他的意识和行为,被分为了两个不同的平行世界。   现实世界里,他被自己的父母锁住,吃喝拉撒都在不足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   而在他认为的真实中,过着他从前无法企及的幸福生活。   只是他从来没有看清过沈梅的脸,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自己最爱的女人,甚至到死前,也毫不怀疑的相信,那个沈梅不让他见到她的脸,是因为怕吓到他。   根据种种迹象表明,或许在二十七年前,许雄风也曾经接触过屏风镜,或者古井其中之一。   我从来就不信什么鬼鬼神神,一个人死了就是死了,如果硬要说她会在某个人的梦里继续延续生命,这个调调我根本就不会加以考虑。   许雄风梦里的女人一定不是沈梅,或许是他臆想出来的影子,又或许根本就是那不知道出现在多少人梦里的红衣女子……   孙路遥那个小白脸曾说,二十九号那天绝对不能让女人进沈上良家的厨房,但现在,意外发生了,厨房里出现了一个女人,是不是意味着那股神秘的力量已经解开了枷锁,完全苏醒了过来?   “小夜,你怎么了?”沈雪见我低头发呆了许久,担心地掐了我一下。   “我没事,刚刚想东西想得太入神了!”想通了许多疑惑,我顿时感到精神大振,似乎沈家的真相,又离我近了一步。   沈雪突然“咦”的叫了一声,然后用力向四周闻着。   “怎么有股烧焦的怪味?”   她迷惑地说,然后指着北边方向,大叫起来:“天哪,小夜我们快去看看,那里有户人家着火了!”   我抬头向后望去,果然看到一股浓黑的烟尘,晃荡着向天空飘去,如同一根巨大的烟囱,烟中不时还现出一道浓烈的火焰,在这个干燥的夏季里,越燃越旺。   沈雪拉过我的手,就朝着火的方向跑去,一副唯恐不乱的样子。   如果不知道内情,还以为是她仇家被火烧到了,丝毫没人会怀疑被烧的家庭居然还算是她亲戚……   唉,沈家人的性格,果然是一个比一个奇怪。   沈家人几乎都出动了,自行连成好几条直线,将一桶又一桶的水,泼在了起火的房子上。当初在设计沈家大宅时,就有一套拿到现在来说,都令人叹服的防火系统。   围墙有效的将火势控制在一个宅子里,不让它蔓延出去,再加上无数桶水泼过去,火势渐渐变小了。   厉害!我一边看一边暗自赞叹,只听一旁的沈雪惊叫道:“这不是沈霜孀的家吗?”   还来不及惊讶,沈玉峰从人群里钻了出来,用手抹去一脸的黑灰,露出满口整齐的白牙灿烂的笑道:“不错,这里就是沈霜孀的家,没想到只是几天的功夫,这个一家三口居然全都去了!唉,白云苍狗,世事无常啊!”   “沈霜孀的父母都在里边?”我有些黯然。   根据大家的意思,我们希望她死后依然有她应得的尊严,所以并没有提起,沈霜孀其实并不是这对夫妇的亲生女儿。   沈玉峰出乎意料的摇头道:“屋里只有沈琴一个人在家,估计是活不了了。”   “你不是说她家人都死了吗?那她父亲呢?”我大惑不解。   沈玉峰深深吸了一口气,在我耳畔轻声道:“小夜,沈霜孀的父亲你也见过,就是你发现的那具尸体,他早在五天以前就死了!”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沈家五天了。这五天时间,我们根本就没有按照预定的计画去游山玩水,到古云山顶去看雪,到山涧去捉鱼。   在没有来之前,沈科给我和徐露承诺了许多美好、具有致命吸引力的事物,总之让我们这些城市里长大的人,完全没办法抗拒。   于是我们来了,然后立即陷入一个又一个无穷的诡异事件中。   丢开老套的宿命论不谈,其实,有时我还是为自己糟糕到要命的运气叹服。   靠!为什么走到哪里,哪儿就会发生怪事?   究竟是本人天生就有招惹怪异事件的能力,还是古怪事件本身用一种奇怪的手法,令我不得不自投罗网,主动将脸凑过去挨打?   这五天时间,在我的感觉里真的很漫长。   每天我都被一堆事情烦的焦头烂额、度日如年,几乎快要抓狂了,虽然直到今天才稍微有柳暗花明的迹象,但谁又能保证那些微的迹象,就是打开沈家那股神秘力量秘密大门的钥匙?   只是没想到沈霜孀的养父沈轩,不但在五天前就死翘翘了,而且尸体还让我在偶然间找到,这是否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巧合,又或者是冥冥中那股力量的牵引呢?   唉,最近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沈家的那股神秘力量上去,几乎都快变成神经质了,头痛!   “我简单检查过沈轩的尸体。”坐在客厅里,沈玉峰冲我和沈雪讲述他的检验过程。   “他的致命伤在后脑位置,死亡原因是被钝器损坏了脑部,导致脑死亡,凶器到现在还没有找到。   死亡时间粗略推断在五天以前,具体时间要由真正的法医才能判断,至于沈轩为什么会死在那个院子,他究竟是被谁所杀,这些通通都是谜。“   “我倒觉得有一点可以肯定。”   我听完后,分析道:“杀死沉轩的人应该是他所熟悉的,甚至和他有利害关系。他对那个人十分放心,所以才会背对着他,以至于毫无防备的被那人杀害,而且,恐怕这起谋杀也不是有预谋的。”   沈玉峰惊讶的问:“从哪里看得出来?”   “很简单。”   我用手指微微敲着桌面,答道:“如果有预谋的话,凶手当然会事先准备好武器,到时候手起刀落不就得了,干嘛要用不称手的钝器?用钝器不能保证会一击致命,如果没能快速杀死他,沈轩大叫怎么办?虽然这里很冷清,没有多少人住,但还是会有被人听到的危险。”   我顿了顿,假设着当时的状况,“五天前,或许是沈轩和凶手起了什么争执,他一定是知道了凶手的一些秘密,然后和凶手谈条件。由于那个条件实在太苛刻,让凶手无法接受,那凶手才会临时起意杀掉他!   “而且,说不定早晨的纵火案,也是同一个人干的。”   我舔了舔嘴唇:“那个凶手不知道沈琴是不是也知道了自己的秘密,为了安心,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或许知道秘密的她也杀了。   “沈叔叔,如果没线索的话,你不妨从这方面来查查看。”   “不愧是警察局里的传说,看起来,你比你表哥夜峰吹嘘的还要聪明。”沈玉峰佩服的五体投地,站起身乐跌跌跑出门,估计是依着我提供的线索调查去了。   他前脚刚一出去,我的脸顿时从得意的表情上跌入了沉思中,过了好一会儿,才苦恼的问:“小雪,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把所有的线索都告诉你伯伯?”   “你不是把自己的猜测都说出来了吗?”沈雪诧异地问,突然感觉她看我的眼神完全变了,以前还有点无所谓,但现在明显写着“崇拜”两个字的小星星,砸的我肉麻的想逃跑。   我迟疑的摇了摇头:“其实,在他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我后,我大概已经猜到谁是凶手了!”   “你知道凶手是谁?!”   沈雪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表情几乎和沈科那家伙某个时候一模一样!唉,他们果然有血缘关系。   “凶手就是将沈霜孀救出来的那个年轻叔叔。”   小心的向四周望了望,我低声说道:“就像刚才我讲的情况一样。沈轩偶然知道了沈霜孀的真实身分,他威胁那个年轻叔叔,向他勒索巨额的金钱,或者某个那人无法答应的要求。沈轩扬言不答应的话就将事情说出去,那年轻的叔叔最后不得不气急败坏地错手将他杀掉!”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查到那个年轻叔叔是谁,凶手就找到了?”沈雪立刻兴奋起来。   我连忙冲她“嘘”了一声:“还有几个关键的地方我还没弄清楚,如果弄清楚了,那个所谓的年轻叔叔的真相恐怕就不远了。在这之前,你千万不要向任何人说,就算提也不准提!”   “为什么?”沈雪极为不满的问。   我用强硬的语气说道:“沈科那家伙的白痴毛病没有传给你吧?要知道,现在我们连谁是那个年轻叔叔都不知道,如果他正好是你倾诉的对象怎么办?我们不是将头送过去找死吗?”   沈雪委屈的嘟着嘴,刚想要申辩什么,他的老爸沈上良大汗淋漓的冲了进来。   “快!你们都快去老祖宗那里!”他气喘吁吁地匆忙吼着,满脸的惊惶。   “又要开集体会议吗?”沈雪心痛的用毛巾擦着他老爸头上的汗,责备道:“跑那么急干嘛?不知道自己有高血压啊!”   沈上良顾不上理会女儿,声音突的哽咽起来:“老头子他……他……刚刚因为脑溢血,去了……”   随着一声『太上老君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2个金币。   第十一章 蠢蠢欲动   老祖宗死了,死在客厅里!   他的死相很恐怖,手如爪子一般的向前伸着,眼睛瞪得斗大,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像是不甘,又像是到死都在怀疑最后一眼看到的东西,剩下的就是痛苦,撕心裂肺的痛苦。   沈玉峰忍着眼泪,满眼通红地将尸体检查了一番,对等候的众人说道:“老祖宗的死因是由于脑血管壁破裂,血液压迫脑组织,最后导致脑死亡,是脑溢血的症状。但具体的尸检,要等到有人从下边上来,我们能和外界联络后才能进行。”   我仔细的打量着尸体,迷惑地摇了摇头。   整个沈家因为老祖宗的死,闹得沸沸扬扬起来,有人暗自高兴,也有人是真的伤心,譬如说我身旁的沈雪和沈科。   沈雪早已经哭得一塌糊涂了,跟我走出门后,依然紧拉着我的外套,用我的衣袖使劲抹眼泪,几乎染湿了我半个袖子。   我皱着眉头,依然在苦苦思索某些疑问。   沈玉峰用红红的眼睛望着我,问道:“小夜,你在想什么?”   “沈叔叔,老实说,我对老祖宗的死有点奇怪,不,应该是他死的太离奇了。”   我沉吟了半晌,不等他们答话,继续道:“首先是老祖宗的身体状态。所谓脑溢血,是由于脑血管壁破裂,血液渗出血管外,压迫脑组织而引起的疾病,这是长期病,不可能毫无预兆的突发,但我从没有见过老祖宗随身带药。   “小雪,你以前有听过你家老祖宗患有这病吗?”   沈雪暂时止住哭,轻轻摇头:“没有,或许是他老人家怕我们担心,故意瞒着吧。”   “那好!”   我声音大了起来:“你从前有没有发现他常常会肢体麻木、无力、头晕、头痛、失语或者意识障碍、昏迷等情况?”   “这倒是没有。”   沈雪看了沈科一眼,两人都是大摇其头。   “这就对了,就连我都看得出,老祖宗身体硬朗,比一般青年人都健康,而且思维敏捷,根本就不像有脑部疾病的人。”   我顿了顿:“还有一点最重要,脑溢血一般都发生在春季和冬季,夏季的非常少,而且,脑溢血患者的指甲上,通常都有红色甚至黑色的斑点出现,那表示体内血行出现了障碍,但老祖宗的指甲却是干干净净的。”   “那老祖宗的死因究竟是什么?”沈雪三人张大了眼睛望着我。   我耸了耸肩膀道:“或许是自然死亡,但最有可能的是他杀!”   “但老头子身上没有任何外伤,身上也没有中毒的迹象!”沈玉峰激动的抓着我的手臂,声音大的就像我便是凶手一般。   “谁知道呢?据说有些药物可以让服用者脑血管爆裂,仿佛脑溢血的样子。”我淡然说:“好好保存老祖宗的尸体,有法医的话,恐怕就能找到真正的死因了。”   “我先去把现场的东西封锁起来。”   沈玉峰拔腿就往回跑。   我一向都不懂得安慰人,只好拍了拍沈雪和沈科的肩膀,要他们节哀顺变。   午时的阳光极为刺眼,刺的人眼睛生痛,我微微的闭上眼,想要享受难得的平静。   最近实在是太烦闷了,发生一大堆离奇古怪的事也就算了,还一直在死人,而且每个人的死因都是人为的,看似和隐藏在沈家里的神秘力量扯不上丝毫的关系。   唉,头痛!突然心脏一紧,我刹间感到一种窒息,呛的我无法将近在咫尺的空气压入肺里,身后似乎有什么紧紧盯着自己,让人毛骨悚然,甚至心惊胆战。   我猛地回过头,除了那片诡异的芍药外,什么也没有发现。   我这才注意到芍药十分的奇怪,路旁开放的一堆花朵中,我分辨出了好几个品种。原本淡粉色的种生粉、白色的白玉盘、淡雅的美人面……   这些根本就不可能在一个时节开放的品种,不但在一起妖艳的怒放着,还通通变成了红色,每一朵都是鲜红,红的像血一样。   我的鼻子似乎也受到了影响,在腻人的桂花香中,闻到了一丝强烈的血腥味。   刚想开口,沈雪已经捏住鼻子大喊起来:“好奇怪的味道,似乎在哪里闻到过。”   难道我闻到的血腥味并不是幻觉?   我大吃一惊,确定似的在空气里嗅着。不错,四周确实是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那种味道,就和花痴沈羽院子里,芍药所发出的气味一模一样!   我顿时感到一股恶寒爬上了脊背,猛地朝四周望去。   奇怪,如果抛开为什么一夜之间桂树开花、地上长满芍药牡丹这个问题不谈,假设它为正常的话,那么芍药变成鲜红就不是一般的正常,何况是不应该变红的品种也长成了鲜红色。   难道沈家后宅的嗜血植物,它们的根部真的已经伸展到了前宅,甚至长满了所有的角落?我疑惑的望着不远处,对面也长着许多芍药,但颜色并没有变,只有身旁的这个院子透露着古怪的气氛。   “这个院子有谁在住?”我紧张的问。   沈科立刻摇头,表示完全不知道。   沈雪瞥了一眼门牌说:“这家人早就搬出去了,里边应该空置着。对了!”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前几天舅舅抓到的两个开发商的人还锁在里边。”   “糟糕!”   一股无法言喻的不安浮上心头,我一脚踹开门,向关着那两个家伙的房间跑去。   刚打开房门,我整个人就呆住了。   房间里哪里还剩下什么人,只有两具被剔的干干净净的枯骨,无数的草根和树根从地板下穿出来,那些根部穿梭进了每一根骨头里,它们将骨架紧紧拴住缠住,仿佛那也是它们的一部分。   我的手在颤抖,慢慢地,那种颤抖蔓延了全身,甚至牙齿也不住的“咯咯”作响。   跟在我身后进来的沈雪和沈科,也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全身僵硬的停在原地,沈雪吓得用力抱住我,像是躲避现实的鸵鸟一般,深深将头埋入了我的怀里。   “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沈科喃喃的说着,一直都重复着那句话,似乎是被吓傻了。   我用沙哑干涩的声音,艰难的答道:“你眼前的是什么,也就意味着什么。看来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沈科“妈呀”的大叫一声急忙向外跑:“小露,那些该死的怪物!小露千万不要有事才好!不然我真的……我就……”   还没有听清楚他后边的话,那重色轻友的家伙就已经丢下我们,自个儿跑的没影子了。   我实在找不到任何语言,可以用来形容现在沈家糟糕的状况,不但有那股神秘的力量在暗中监视着每个人的一切,还有嗜血的植物在窥视着,将某些失去行动能力的人杀死,当作高级营养午餐,吸食掉他所有的血肉。   最烦恼的是,我们中间还隐藏着一个杀人魔。他已经杀死了沈霜孀的养父养母,或许也是他杀掉了老祖宗,那么,下一个又该是谁呢?   如果这三个人都是沈霜孀口中,那所谓的年轻叔叔杀的,那我真的要重新考虑他的杀人动机了!   看来,为了活命,真的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   再次见到孙路遥时,他满脸的失魂落魄,望着沈宅的天空不断叹气。   我走到他身旁,也不由自主的向天空望去,天呈现透明的蔚蓝,干净得一贫如洗,这种原本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致,不知为何却透露出一丝诡异。   “风水全败了!完全败了,整个沈家都会受到诅咒!”他面如死灰,喃喃自语道。   我不屑的大声说:“我从来就不信什么风水,也不相信诅咒,只要我们所有人都从该死的沈家大宅里出去,就不会再受到影响了!”   孙路遥摇了摇头:“你不懂!我们孙家历代都为沈家勘测风水,其实就和你说的一样,风水只是个幌子,最重要的是为了将沈家下边的东西给压制住。   “现在可以镇压它的东西已经被彻底破坏掉了,那家伙已经逐渐清醒过来,你以为它会放过我们吗!”   “沈家下边究竟有什么?”我脸色凝重的问。   “那里有一个大坟墓。”   孙路遥用眼睛死死的望着我,像下定了决心似的,毅然道:“既然我们都要死了,我也不想再隐瞒。   “沈家大宅中的一切,都是为了压制坟墓中的东西而存在,包括人在内。在宅子里的人以为自己很幸福,其实通通只是个假像,他们全都只是些棋子,一些闷在这个小小世界中的可怜虫。   “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被坟墓中的东西侵蚀了,永远也无法离开沈家大宅中,而我们孙家,则是这个大坟墓的守墓人!”   “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被孙路遥话里的意思给弄蒙了,大脑一时反应不过来。   “我说过你不会懂的。你根本就不可能想像,即使是我,从小就被上一代的堪舆师灌输有关沈家的一切,我也到十六岁以后才渐渐明白。”   他长叹了口气:“沈家大宅的人,能够走出古云山,和外界接触的只是少数的异类,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无法离开本家周围,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不能。”   我还是不太明白他的话,疑惑的问道:“为什么不能,腿长在他们身上,想到哪去,一定都可以走到哪去!”   “哼,你不会懂。”   孙路遥冷冷笑着,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就如同我是一只井底之蛙,听不懂人话的毛毛虫。   原本我便对他没什么好感,现在更被他左一句你不懂,右一句不明白弄的直想发飙。强压下怒火,我岔开话题,耐着性子,将沈家所有人将要面对的危险状况和局势,略微讲了一下,最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想让你出面,要所有人从沈家大宅撤离出去。”   “没用的,总之大家到时候都要死!哼,再死几个人就会轮到我了,跑不掉的!”   孙路遥没有再看我一眼,头也不回的走掉了。他的肩膀在颤抖着,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有心无力。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漠不关心沈家人的生死,气得差些把血都给吐出来,这算什么玩意儿?   “小夜,我们真的都会死吗?”一旁的沈雪忧郁地问,她似乎从孙路遥的话里明白了什么。   我还在气头上,也没有多在意她的表情,只是摇头道:“不管那家伙了,总之我们分头去劝说沈家的人离开。”   说到这里,又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至于有多少人相信,多少人愿意和我们走,那就要听天由命了!”   费尽口水,陪尽脸色,一家一家挨着劝说,但最后要和跟我们一起走的人,也不过才十个人左右,而且那十人,几乎全都对我们的解释半信半疑。   上帝,为了救他们的命,我真的是煞费苦心,就差下跪了。   就在我们忙完的时候,已经到了三十日的下午,现在动身的话,一定走不出古云山,只好和他们约定到明天早晨七点,准时出发。   那些家伙一个个像是想去野餐一样,喜气洋洋的,根本就感觉不到有人死掉的悲伤。唉,恐怕有许多人早就希望老祖宗趁早死掉,免得阻止他们发财。   三十日的夜难得的平静,原本怒放的牡丹和芍药,在夕阳最后一丝血红的光芒消失后,也突然的凋谢了。   时光似乎在这些花朵上流逝的特别快,它们用一分钟时间凋零,一分钟垂下花蕾,一分钟掉入土里,然后彻底的没了踪迹。   飘忽在整个沈家中的桂花腻人的香味也闻不到了,只剩下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不像血,也不香,只会令人感觉很烦躁。   我确实是非常的烦躁。站在窗前望着远处的夜色,脑子里还不断回味着孙路遥中午说过的那番话,说实话,直到现在也不是很明白。   用力的甩甩脑袋,我苦笑起来。   “沈家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无法离开本家周围,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不能。”   这句话里到底蕴藏着什么含义?就因为自己无法揣测,所以才更加的烦。   心里十分的闷,有股淡淡的压抑,和强烈的不安。虽然本家里古怪的东西看似已经消退了,但这种莫名其妙的消退,绝对不是好兆头,或许,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也不一定。   有人在敲门,是沈雪。   她从门外边小心的探出一个头,然后冲我勉强地笑道:“小夜,这么晚了,你怎么都还没有睡?”   “你不也是一样吗?沈科那家伙在干嘛?”我不知道该向她说什么,用力挠了挠头问出了这么一句不符合逻辑的话。   “那家伙当然是死赖在小露的床边上不走,我……我又不好意思当电灯泡。”   她满脸羞红,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看到她手里抱着的东西,我笑了。   “你害怕?不敢一个人睡?”   “混蛋!谁说本姑娘害怕的?只是睡不着罢了。”   被揭穿了目的,沈雪不由得嘴硬。   “睡不着还抱着枕头和被子到处跑?”   “你管我,人家就是喜欢,抱着又舒服又暖和,而且不会受凉。”   “还这么铁齿,担心以后嫁不出去。”我哭笑不得的将她拖进房间,按倒在床上,喝令她睡好后,坐到床边低头继续沉思。   沈雪从被子里伸出手来,轻轻握着我的手,她的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微微拨动她淩乱的鬓发,我奇怪的问:“怎么,我的脸上在放电影吗?就算我再帅也经不起你这样看啊!”   “臭美。”   她嘟着嘴,偏过头去,假装不看我。   嗅着女儿家特有的温热馨香,我又使坏的笑起来。   “要我唱歌给你听吗?”   “不要,你唱的歌难听死了。”   她想起了什么,脸羞得浮上一朵晕红的云。   “哼哼,不知道是谁说过,她不听歌就睡不着。”   “那好,你唱。”   沈雪鼓起勇气,轻咬嘴唇道:“我要听那天你在地下室唱过的歌。”   望着两片鲜红欲滴、泛着湿润的唇瓣,我眨眨眼,道:“你先闭上眼睛。”   “我才不要,你绝对会干什么坏事。”她耸着小巧秀挺的鼻子,一边说不愿意,一边乖乖的将眼帘合上。   如兰的吐息变得急促起来,我低下头,只听“嗯”的一声娇叫。四片嘴唇紧紧贴了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一阵疯狂的踹门声又响了起来,一听就知道是沈科的风格,当他看到沈雪打着哈欠   一边向他打招呼,一边走出去时,眼珠差些都迸了出来。   “相信我,我什么都没做!清白的就像白纸一样!”   我看到他的表情,立刻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龌龊的想法,立刻申辩道,不过那句解释用词,自己都觉得很心虚。   沈科瞪着我,捏着拳头:“如果从一个小偷身上搜出了赃物,而且还有目击者看到了他犯案的全过程,你认为会有人相信他是清白的如同一张白纸吗?”   “我根本就没有犯案,一整晚都在地上打地铺,怎么可能会有人看到我犯案的全过程?!”   我难得和他在这个问题上绕圈子,问道:“你收拾好了吗?我们准备出发。”   “别提出发了,现在整个沈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就是不知道这件事你听了,会不会感到高兴。”沈科苦笑起来。   “又发生什么事了?”看他的脸色,我再次不安起来,难道发生了比嗜血的植物更可怕的东西?   沈科抬头望着我,艰难地说道:“昨晚,孙路遥死了!”   第十二章 真相   孙路遥死的比老祖宗更诡异!   他瞳孔放大,恐惧的向前望着,手里紧紧握着罗盘,他的身上早已经缠满了根须,那些根须刺入他的肉里,不断吸食着血和内脏……不知道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了多久,孙路遥的眼珠凸出眼眶,骨头外似乎已经只剩下了一层薄薄的皮。   现场的诡异状况,吓得许多人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强做镇定,用力将根须扒开,当检查到他的胸部时,有个东西从孙路遥的衣服上掉了下来。   我捡起来看了一样,顿时难以置信的呆住了,这个东西我在某个人手里见到过,那么……不对!他为什么要杀孙路遥?没有理由的!难道事情里还有些不为人知的蹊跷?   安静地拖着沈科三人走出门,我谨慎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小声问:“十年前,关于沈茵茵的母亲沈翠亲手掐死自己的骨肉,然后自杀的事情,究竟是谁处理的?”   “记不清了,大概经手的是老祖宗还有其他几个人吧,对了,当时上一代的堪舆也在。”沈科挠着头答道。   “那就快去查!”我着急的吼道。   “我记得,其中有二伯和四伯。”沈雪苦苦回忆了一下,好奇的问:“小夜,你问这个干嘛?”   “我当然有自己的理由。”我沉下脸,丝毫没有因为猜到了凶手是谁而兴奋,反倒在心里暗暗责骂自己笨。   上帝!千万不要让那个人手里再添杀孽了!   长长吐出一口气,望向万里无云的碧蓝天空:“恐怕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们的二伯和四伯。”   “什么!”三个人惊讶的叫声,顿时交缠在一起,回荡开去。   一个偏僻的院子里,面对面站着两个人。   先来的那个背对着刚来的那个,沉默不语,刚好是我正找的焦头烂额的沈易和沈缪。   不知就这样相对沉默了多久,沈缪终于忍不住了,先问道:“二哥,你叫我来干嘛?”   沈易转过头来,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说道:“老四,老实说,老头子是不是你杀的?”   “开什么玩笑!”沈缪的脸顿时变成了猪肝色,气愤的吼道:“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我沈缪怎么可能做的出来。”   沈易哼了一声:“三天前,我亲眼看到你从那两个开发商手里接过一小袋东西,你我都很清楚,老头子的身体一向都很硬朗,怎么可能在你前一天晚上刚说想他脑溢血暴毙,第二天他就真的因为脑溢血死了?”   “不是我干的,我从开发商那里拿的只是些感冒药,信不信由你。”沈缪越说越气:“别忘了,那天我可是整晚都和你在一起,怎么可能分身跑去杀老头子。”   “难说。”沈易依然盯着他看,似乎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端倪:“我曾经进过老六的房子里,说不定你就是趁那段时间跑去的。”   “二哥,如果你硬要诬赖我,我也没话好讲。”沈缪回瞪着他,直着脖子说:“哼,别以为你一直都是那副孝子模样就可以骗过我,我明白得很,其实一直最需要钱,最想老头子死掉的就是你!说起来,你杀人的动机比我更大。”   沈易原本不愠不火的态度似乎也被泼上了油,猛烈燃烧起来:“老四,你说瞎话也不怕咬到舌头,我想老头子死掉,哼,证据呢?”   就在这两位亲兄弟忙着狗咬狗的时候,一个黑影正慢慢地向他们靠近,越靠越近,就在距离五米远的时候,黑影突然全身一颤,猛地停住了。   回过头,我苦涩的笑脸,和沈雪沈科三人惊讶的目光,顿时映入了他的眼睛。   沈易和沈缪发现我们就在不远的地方,两人都是脸色一变,尴尬的不知道是不是该离开。   “果然是你!沈叔叔。”在沈玉峰慌忙的目光里,我黯然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   “闲逛罢了。”他强笑起来。   “闲逛需要带刀吗?”我低头看着他手里的匕首。   “最近实在不安全,老是死人。”   我对他突然变灿烂的笑视而不见,依然半死不活的问:“你就是用这把刀杀死孙路遥的吧?还有老祖宗,沈琴和沈轩,都是死在你的手上!”   沈雪和沈科脸色变得煞白,同时退了一步。   “等等,小夜,你是怀疑老舅杀人?”沈科看着我,又望着沈玉峰,满脸的不信:“别开玩笑了,我的老舅怎么可能杀人!你一定是搞错了!”   “那好。”我冲着沈玉峰摊开手:“沈叔叔,把你的手机借我看一下。”   见他愣愣地没有回应,我从衣兜里掏出了一个东西:“这是我从孙路遥的衣服上发现的。他被夹在褶皱里,然后被树根层层包围了起来,这就意味着,那玩意儿不是后来放上去的东西,应该是凶手留下的。   “这是什么东西,大家应该都清楚吧!”我感觉嗓子在发涩,在变哑,我不想将那番话说出来,不想指控这个平易近人、满脸都开满令人心情舒畅的笑容的叔叔,但世事,往往无法预料,也没有办法摆脱强加在你身上的束缚。   “这个是手机的按键,在沈家,这种型号的手机就只有沈叔叔有。”   沈科还是难以置信的喊着,他用力的摇沈玉峰的手臂,大声道:“老舅,把你的手机给那个多疑的王八蛋看!你没有杀过人对吧,你没有!告诉我,你没有!”   “小科。”沈玉峰仿佛顿时老了几岁似的,满脸疲惫的将他推开:“谢谢你相信我,不过,就像夜不语说的那样,所有人都是我杀的!”   “为什么?舅舅,你为什么要杀了老祖宗?”一直都沉默着的沈雪用力抓住我的手,她的眼泪不争气的又流了出来。   “为什么?哼!”沈玉峰脸色一变,突然歇斯底里的叫道:“他们该死,统统都该死!”   “是因为沈霜孀的亲生父母吧,那个叫沈翠的女人?”我强压住内心的痛苦,淡然道。   “不错,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沈玉峰从痴癫状态变得深情起来,声音也开始温柔,缓缓回忆道:“有人说,从青梅竹马能一直顺利地走到花前月下,简直就是奇迹。但我和她不同,不但是青梅竹马,还一直深深地爱着对方,一直到十八年前,准备谈及婚嫁的时候。   “那可恶的老头子不同意,他认为本家的人,绝对不能下贱的去娶一个下贱、毫无身分地位的旁系女人,他甚至向阿翠的父母施压,最后阿翠的家人只好草草地把她嫁给了一个粗鲁的男人。   “我万念俱灰下,便和老头子吵了一架,独自离开了沈家。但没想到十年前居然从本家里传出了她的死讯。   “我立刻回到沈宅调查原因,但所有人都众口一词,说她是因为杀了自己的丈夫的事情曝光后,羞愧难当,只好掐死自己的两个亲骨肉,自己也上吊自杀了。   “由于没有任何线索,我也不好滞留。就在要离开的那天晚上,有个八岁的女孩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门前。虽然从没有见过她,当就在我看到她的那一刻,莫名其妙的知道了她的身分。   “她是沈茵茵,是我最爱的女人留下来的血肉。   “我不能把她带走,因为是本家的人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沈家人都能离开沈宅,沈茵茵也不能,我只好无奈的将她换了个名字,寄养在沈轩家里。   “没想到这么多年,还是被那老王八蛋给知道了,哼!他居然敢威胁我,要我把老头子给干掉!没关系,老头子我当然会干掉,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杀了他,杀了他老婆,烧了他全家!”   沈玉峰的脸又变得狰狞起来,他语气凶狠的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自己行凶的全过程,似乎完全沉浸在那个疯狂的世界里。   “但是你为什么要杀孙路遥?他和你无冤无仇才对?老祖宗逼沈翠结婚的时候,他不过才一岁!”   我打断了他的回忆。   “小夜,你知道阿翠是怎么死的吗?”沈玉峰缓缓地向我望来,他的眼睛阴沉,看得直让人毛骨悚然。   “她不是自杀?”我迟疑的说。   “当然不是,自杀,哼,自杀!真是个好听的借口。”他神经质地用双手狠狠扯着自己的头发:“她是被活活饿死的!”   “什么!”我们四人同时震惊的叫了出来。   “不祥。院子在申位,尸体被埋在假山里,这附近的风水全都受到影响了。”九岁的孙路遥在上一代堪舆的的陪同下,把沈翠的家里里外外看了个遍。   老祖宗小心的陪笑道:“有劳孙堪舆找个福位把尸体葬了,应该不会再有问题吧?”   “不成。”孙路遥小小的脑袋摇的就像个博浪鼓,“满院子都是怨气,不把怨气平息下来,恐怕风水早晚会败掉!”   “那该怎么办?”老祖宗急了起来。   “沈家后宅最中央的地方有口古井。”孙路遥看了看自己的师父,掐指一算:“要把那个杀死男人的女人,还有所有在这个宅子里住的人,全部扔到那口井里。”   “老头子瞒着所有人,让老二和老四把阿翠和她的两个孩子偷偷地扔进了后宅的井里,只是不知道沈茵茵是怎么逃出来的。   “阿翠,那个我最爱的女人,她哭闹,绝望,直到三天后才痛苦的死去,可笑的是,我直到二天前才知道真相。”沈玉峰直直的望着自己的双手,突然笑了,“不过我总算替她报了仇,还有两个人,还要把那两个王八蛋杀掉!”   他从兜里掏出匕首,猛地朝早已被我们之间的对话,吓得全身僵硬的沈易和沈缪冲去!  我反应也不慢,在他行动的一刹那,急忙跳过去抱住了他的双腿。   我俩双双摔倒在地上,沈玉峰气急败坏的吼道:“放开我,总之我也杀了不少人了,不会在乎多杀你这一个。”   “沈叔叔,我知道你有多爱沈翠,我清楚你失去她的痛苦。”我大声说道:“她也一样。你知道自己有一个女儿吗?你和她之间的亲生骨肉。难道你希望她在天之灵,看到自己的父亲是被万人唾弃的杀人犯?”   “我!阿翠生了我的骨肉?”沈玉峰顿时呆住了,他坐起身,猛地抓住我的肩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可能有我的骨肉?!”   我喘着粗气:“沈翠在嫁给她的丈夫时,已经有身孕了。”   “是茵茵?”   “对,就是沈茵茵。”我有些黯然,“那个两天前死在你怀里的可怜女孩。”   沈玉峰仰着头大吼了一声,我听不出他想要发泄的所有意思,只是见到他拿着匕首的那只手缓缓地垂落了下来。眼泪,无法仰制的流着,流的让人嗓子痒痒的,也想跟着他大哭一场。   就在我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沈玉峰用力推开我,飞快的跑出了院子。   “阿夜!”沈雪一边哭,一边紧张的喊出声来:“他跑了,他跑了……”接着喃喃的,再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叹了口气,淡淡地说:“让他走吧!他在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已经没想过要活着离开沈家大宅了。”   “不行,我要去救他!”沈科转身就要追过去,却被我一把抓住了。   “你干什么?”他恼怒地冲我吼着。   我笑,脸上拼命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然后狠狠给了他一拳:“做为男人,难道你还感觉不到你的舅舅想去干什么吗?他是去那口古井,去见他最爱的女人,还有他到死也不知道的女儿最后一面,就算这样,你还想拦着他吗?”   见他一声不哼地坐倒在地上,我沉声道:“再说,现在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沈家大宅的气氛越来越诡异了,我怕今天就会有什么大的异变,现在大家就收拾好行李,我们要趁早走人!”   突然耳中听到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我迷惑的走出了院子,和沈科三人到了大宅的出口处,刚看了一眼,内心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我的上帝!玉皇大帝!管他是谁保佑,没想到在这个关键时刻,该死的警局总算派了车队过来了!   尾声“你带回来的那只青蛙怎么样了?”   “算了!别提了,实在是丢脸,回家后打开背包一看,那个玻璃盒里只剩下一堆烂泥!哪还有那只怪蛙的影子。”   从沈家回来了半个月后,当所有人都恢复了百分之八十的悠闲心情,以及百分之七十五的安逸兴致。   我又无聊的坐在Red Mud 里,一边慢悠悠的甩腿,一边啜着卡布基诺。和沈科和徐露两个同样无聊的人有气无力的闲聊。   “沈家大宅呢?最后卖给了谁?”   “你猜。”   沈科冲我眨了眨眼睛,然后黯淡着脸说:“小夜,舅舅的尸体找到了。”   我坐直,叹了口气问:“让我猜猜。是不是在后宅正中央的那口古井里?”   “你怎么知道!”   沈科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冲他挥了挥手:“这是男人的直觉,说了你也不会明白。”   “切,有什么好跩的!”   他哼了一声,突地低下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后边的事情,小夜,任你再怎么聪明也绝对不可能猜到。”   “不会是在沈家大宅底下发现了一个陵墓吧?”   我不动声色的喝了口咖啡。   沈科顿时张口结舌的瞪着我,仿佛是在看怪物一般,嘴里的咖啡也忘了吞下去,就这样任它们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他好半天才回过神,瞥了一眼徐露,立刻又摇头,迟疑地问道:“你怎么可能知道,谁告诉你的?   不要说又是靠什么该死的男人的直觉!“   “宾果。你答对了,我就是靠男人的直觉。”   我在脸上堆砌着笑意,坏坏地说。   “算了,你这种怪物的大脑,我们平凡人是不可能揣测的。”   沈科做作地抹抹嘴,继续道:“在将古井里的尸体吊上来的过程中,有人发现井底有块地方不一样,于是好奇的将它敲开了,没想到居然找到了一条通道。那个只能容下一个人进出的通道一直向下边延伸,不断延伸,最后来到一个十分庞大的地下洞穴里。”   他舔了舔嘴唇,本想吊我们的胃口,见没人理会他,只好讪讪的继续讲起来:“那个偌大的空间里,正中央的地方只有一口贴满符咒的棺材。棺材板盖上用篆体刻着一个大大的‘陈’字……”   还没等他说完,我已经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你说什么?那上边真的刻有一个‘陈’字?用的真的是篆体?”   我凶神恶煞的表情把那小子吓了一大跳,他慌张的连忙道:“我发誓!”   “发你的大头鬼,快说,棺材里到底有什么?”我喝道,声音大的就连附近的人也忍不住回头望过来。   沈科冷汗直流。   “是一只右脚。那么大的棺材里只装了一只右脚,你说奇怪不奇怪?”   陈家墓穴!又是陈家墓穴!   原来一直隐藏在沈家中的秘密,就是这个!   所有的疑惑就在这刹那全部解开了,国中时关于陈家墓穴的事情,全都一点一滴地回忆了起来。(详见《碟仙》)   恐怕整个沈家大宅,就是为了用来镇压陈老爷子的那只右腿……   为什么沈家的祖宗,会斥资在那偏僻的古云山上建造宅子?   为什么一百多年来,沈家那么在乎风水?   那个用来许愿的古井直接通到坟墓里,也就意味着神秘的力量有了宣泄口,它在那个坟墓的作用下,影响许愿人的思维,也就不算古怪了。   那么,那面屏风镜呢?难道它是陈老爷子家的摆设?不过,那些受害者梦里不断出现的红衣女人又是谁?他老婆?   头痛,看来不完全解开陈家墓穴这个谜团,还是没法对沈家遇到的事情,做出完整的解释。   唉,陈老爷子尸体的其他部分,究竟还散落了多少个地方?   是谁会那么恨他,在他死后还要将他分尸?究竟他有什么古怪?   “小夜,你怎么了?”徐露关心的推了推我。   我立刻笑起来:“我没事。对了,小科,沈叔叔不是说本家的所有人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沈家人都能离开沈宅,那是什么原因?你知道对吧?”   “我当然知道,不过,嘿嘿。”   沈科笑的就像奸商一般,“我记得你给我讲过一个广告商上天堂的故事,你还说那里边蕴藏着你讨厌风水师的原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我都说那是个寓言,要你这个白痴开动你的猪脑袋认真想的,你怎么那么浪费我的苦心。”   “告诉我嘛!我们不是一家人吗?”沈科嘻皮笑脸的靠在我的肩膀上:“走的时候沈雪还叫我帮她照顾你呢,嘻嘻,还说你们之间没什么关系。”   我肉麻的一脚踢在了他的脸上。在沈科的叫痛中以及徐露别有深意的笑容下,我忙中偷闲的望向了窗外。   天空行蓝,万里如云,一贫如洗,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记得有个诗人说过,时间是一条河流。   我们就像站在岸上的人,看着那些曾经遇到的人,慢慢地远去,慢慢地,慢慢地消失在眼前。   或许,正如同那个诗人说过的那样,沉淀在心里最深处的一种幸福,就是每一个人都会永远保留着的那些东西吧……   夜不语诡秘档案—— 第八部 茶圣(上)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8 茶圣(上)》夜不语   文案:   石棺重见天日,是天意?还是为了结束千年前的遗憾?再造生命螺旋,是创举?还是重生看不见的悔恨怨念……   深埋千年的“茶圣”再见天日,但尸身却停留在死亡的那一刻,内脏甚至没有腐烂的迹象……最诡异的是,它竟然就在夜不语的眼前,消失不见了!   这一考古学上的重大发现,还牵扯上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即将脑死的销售员,与因为研究生命再生、而被神秘组织捉走的男人……   离奇的事件,再度上演,夜不语能再次找出事情的真相吗?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凌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著南方。他顺著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著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   随着一声“天鹏元帅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19个金币。   随着一声『天鹏元帅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19个金币。   引子一   诗云:小盏吹醅尝冷酒,深炉敲火炙新茶。诗又云:酒壶早是容情了。容情了。肯来清坐,吃茶须好。裙腰草。年年青翠,几曾枯槁。渔歌一曲随颠倒。   美人、江山、荣华与富贵,这些我统统都不爱。我爱的只有茶!   我曾被皇上请入宫中,与他讲了三日三夜的茶经,也曾为茶放弃了高官厚禄,故此名声大振,所以世人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茶圣”。   为茶,我从没有后悔过。   诗僧皎然曾经打趣的问我:“如果有一天,当你过身后走上奈何桥,孟婆问你今生有没有什么遗憾的地方?你会怎么回答?”   我久久不能言语。   或许,那时我也只能用双手撑住身体,望向脚下云烟雾绕的三涂川吧。   但是我又真的可以放下吗?放下她?   我叫陆羽,是个弃儿,自幼当然无父母养育了。于是六岁的我,便习惯了在竟陵郡这个无聊的小地方,过著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直到那日,我照例在街上小偷小摸外加乞讨时,积公大师发现了我。   在我的记忆里,那天的竟陵郡难得的热闹。   我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面相很慈善的老和尚身上。   玄宗皇帝好佛是众所周知的,有哪家庙里的和尚,不是敲了个肥头大耳,佛主不是常说众生皆平等吗?像这么穷的我,捞一些油水,佛主也应该体谅才对吧。   我想当然的一边思忖着,一边快步跟着他,终于找到了个下手的绝好机会。   我不失时机的施展自己的妙手空空,将手伸进了和尚的怀里,但是刹那间,我的脸却变得雪白。   我没有摸到想像中的涨鼓鼓的钱包,却碰到了一只粗壮的大手。   根据我的经验,看来免不了又要受一顿毒打了,于是很老练的说:“要动手就快点,我很忙的。对了,记住不要打脸,等一下还要去跟我的兄弟吃宵夜!”   老和尚愣了一愣,哈哈大笑起来,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三个馒头递给我:“银子我没有。不过这三个馒头倒是老僧刚化来的。吃吧,别饿着了。”   我接过馒头,却感到嗓子里有些东西堵着,堵得我喉咙痒痒的。于是我委屈的扑入了老和尚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他便是积公大师了。   第二天,我跟着他去了龙盖寺。以后我才知道积公大师是当代的名僧,唐代宗时曾召他入宫,给予   过特殊的礼遇。   积公是个饱学之士,他深明佛理,但最好的却是茶。   现在想来,或许我便是受了他的薰陶,才会有以后数十载如一日的编写出《茶经》吧……   积公常常对我讲,茶有三德。   一是坐禅通夜不眠;二是满腹时能帮助消化,清神气;三是“不发”,能抑制性欲。   茶叶中的各种丰富的营养成分,有提神生津的药理功能,是僧侣们最理想的平和饮料。所以我才会在《茶经》的上篇写道:“茶味至寒,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若热渴、凝闷、脑疼、目涩、四肢烦、百节不舒,聊四五啜,与醍醐、甘露抗衡也。”   这些字语为后世人津津而乐道,但又有谁知它大多是出自积公之口?   不过对一个孩子来说,晨钟暮鼓的日子,实在太过于枯燥了。   积公大师虽然常感叹我大有佛性,可以对佛经论集过目不忘,但也看得出我志不在佛,便从小就传授我艺茶之术和孔孟之道,望我在这些方面有所成就。   转眼间,在龙盖寺我不知渡过了几多寒暑。直到又一个人的到来,我的一生彻底改变了。   那日我在龙盖寺门前捉蚱蜢,一个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老僧,走到我面前问道:“阿弥陀佛。积公大师可在?”   “阁下是谁?”我一直都受儒家教育,所以张口就说出了和身上的僧衣很不协调的话。   果然那个老僧皱了皱眉头道:“你不是小僧吗?为什么口吐世言俗语!”   我见他吓走了我的蚱蜢,没有好气的反问道:“难道我告诉过你,我是小僧吗?”   老僧突然全身一震,呆呆的看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有些害怕的望着他,心想这个人恐怕是得了失心疯,是不是应该先通知寺里的人把他抬进去?   不料,这老僧却又突然大笑起来,向我鞠礼道:“哈哈,贫僧总算明白了……施主,请告诉积公大师,我从谂输了。”说完,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以后我才知道,他是那时与我师父同名的唐代高僧从谂禅师。   就在从谂禅师转身准备离去时,突然从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又严肃又苍老的声音:“问,如何是和尚家风?”   禅师转过身,毫不犹豫的答道:“饭后三碗茶。”   我师父积公点点头,鞠了个礼道:“那就请大师进小寺喝茶。”   从谂禅师愣了一愣,面露喜色道:“那贫僧就叨扰了。”   我不懂龙盖寺的粗茶有什么值得从谂禅师那么高兴的,听我身旁的小沙弥说,禅师曾来龙盖寺五次,而每次都要求积公喝茶,但积公却总是不许。   我觉得那个小沙弥一定是在说谎。   师父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全身的家当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又怎么会吝惜那一些不值钱的茶叶呢?   师父把从谂禅师请进大厅里,寺院中所有人几乎都到齐呢,连平日总是待在厨房里很难见到的那些小头陀,也毫不例外的匆匆赶了过来。   所有人都静静的坐在大厅外的空地上,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任何响动,而打扰到了什么。   而师父和从谂禅师对坐着,身前只有一张旧桌,两盏冒着热气的绿茶。   “新近曾到此间么?”师父先问道。   “曾到。”从谂禅师答曰。   “好。喝茶。”师父笑了笑。过了一会儿,师父又问:“新近曾到此间么?”   从谂禅师思忖了半晌,摇摇头说:“不曾到。”   “好。喝茶。”师父笑意更浓了。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引子二   湖州杼山。   一向冷清的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绩,最近热闹了起来。   一个多月前,来了一队考古团,待在陆羽墓附近扎起帐篷,大肆挖掘。   这个自从唐贞元二十二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外茶人中心的圣地,传出的喧闹声,引来了许多附近居民的好奇。   年过五十的夜轩教授,站在越来越深的挖掘坑前,面无表情的向下望着。   已经三十多天了,陆羽的棺木还是没找到,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   自己带来的光谱分析仪等等设备,明明清晰的指出陆羽墓地下十六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空间。   而在那个空间的正中央,有个直径二米、长三米的长方形物体,那应该就是那个传奇人物的棺材。   可是挖到仪器标识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光如此,他不死心的决定再向下多挖了十米,可是依然什么都没发现。   整个考古团队都因为这样呆滞的状况,变得不稳定起来,许多人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有人甚至对他有了猜疑。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行动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赞助商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什么都好,至少要让自己尽快找出些可以证明陆羽存在的东西。   就在他考虑是不是需要继续挖深的时候,坑下的队员突然惊呼起来。   由于上边挖掘机的不当操作,土层突然开始塌陷,大块的泥土蜂拥的往下边滚落。   “该死!”夜轩大叫一声,急忙向下跑去,边跑边焦急的吼道:“刘峰,你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   把人全都给我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无线电的另外一头,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慌乱惊叫,只有一阵阵粗重的呼吸。   夜轩又大声骂了几句,耳机里才传出了刘峰干涩、激动、颤抖的回答:“教授,你最好下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夜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飞快的跑上起降机,心脏不停地“怦怦”狂跳。   刘峰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耳机里传出的又只是呼吸,沉重急促的呼吸。   夜轩教授缓缓地靠近坑底,夕阳的余晖,黯淡的照亮着这个硕大的地方。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淩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着南方。   他顺着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视线的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   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引子三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楣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迳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你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可能见了还会忘掉……”   这个美人用双眼吃惊的盯着他,许久,突然的用手捂着脸哭起来,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你忘了吗?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么?”这种戏剧化的发展,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杨俊飞愣了愣,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未婚妻了!我,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厉害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说有多动人就有多动人,惹得几个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轻人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的走过来,想轻微的体罚一下这位糊涂的未婚夫。   本来还想继续装糊涂下去的杨俊飞,自愧不如的看着这位纯演技派的美女,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宝贵的假期又会泡汤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她拉到了房里。   “杨俊飞。男,三十一岁。二十岁时,开始就读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并连续两年得到最高奖学金。   “可是这样优秀的他,却在大三时因为某件事突然申请退学。嘻嘻,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学院里流传甚广,被引以为学院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着杨俊飞阴晴不定的脸,一边扳着手指,一边如数家珍的说着某人的历史。   正想盘问她来历的杨俊飞,被她一阵抢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床沿上问:“你还知道什么?”   紫雪用手撑住头,可爱的冲他吐了吐舌头:“二十三岁时,这个男人在纽约开了一家名叫‘念冰’的侦探社。   “虽然这家侦探社的名字有些类似于酒吧,但是它的社长却不是像嬉皮那样含糊的人……他成功的解决了许多都市里的疑难杂症,赢得了‘侦探杀手’的美名,当然也让自己的钱包狠狠的鼓了起来!”   “很好!”杨俊飞拍起手来,他喝了一口这个酒吧里出名的藩趣酒,面带微笑的问:“然后呢?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讲述那个突然出现在这个男人身前、打乱他休假大计的妙龄女郎身上了吧。”   虽然在笑,但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气。   “嗯,剧本的设定的确是这样!”紫雪认真的点点头,嘴角却挂上了一点点的狡讦。   “这个妙龄少女叫紫雪,是某位有茶道偏好的教授的学生兼助手,几天前,正当这个少女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教授得到了一个消息。”   她用眼睛注视着对面这个英俊的男人,看到他依旧漠不关心的喝着酒,轻轻的笑了一声,丝毫不气馁的,继续用自己富有诱惑力的甜美声音讲述道:“据说中国湖州有个考古专案。又据说那个考古项目有了些小小的进展。教授很想知道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偶然中,女孩的好朋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资讯,说大名鼎鼎的侦探杨俊飞,正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小酒吧里喝闷酒,还无聊的准备怂恿某些患有胃病的加拿大笨蛋,喝通宵的科尼藩酒。   “于是可怜的紫雪,就不辞辛劳和危险,开了两天的雪橇车过来,请求他的援助了!这个无聊的大侦探总之无聊着也是无聊,想来应该会答应这个可怜的女孩的小小请求吧。”   嘿!这哪里像是一个无助可怜的女孩的请求了,明显就是不带脏字的挖苦自己嘛!杨俊飞依旧把微笑保持在脸上,毫不在乎的说道:“真是个好故事。不过碰巧我也听说过有关这位大侦探的某些事情。   “据说,他每年只有少得可怜的七天假期,可也许是他有些小名气吧!就算是只有这七天,也很难安稳放松的渡过。   “每一次休假,都会有些讨厌的人找上门来,冲他指手画脚的要求他做这做那,于是非常需要休假的侦探学聪明了,一开始放假他就到处躲。   “先是到柏林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跑到了北京。最后希望到西雅图去做一趟计画已久的旅游时,竟然在途经某个石油大国的领空时,被两辆歼敌机逼下了飞机。   “而进入宫殿后,那王八蛋酋长,竟然趾高气扬的命令大侦探,帮他找到自己第N个情妇偶然丢失掉的耳环!   “嘿,当时他几乎忍不住想痛骂……哦,不!应该是问候那个可恶的酋长家族中某位女性的冲动!”   看到紫雪痴痴的捂嘴大笑着的样子,杨俊飞晃动了高脚杯,继续讲道:“更有甚者的是两年前的休假!   “当时他坐上东京到名古屋的新干线列车,准备去品尝一下老牌寿司和鱼蛋。可惜这个并不奢侈的旅行,也变成了自己的奢望。   “某个国家的警部很干脆的将一整具尸体,塞进了他所乘坐的商务舱里。   “哼,于是今年的他,只好躲到了这个冰天雪地的格陵兰来。   “本以为应该没有人可以找到自己了,可谁知一个可恨的小妮子还是找到了他!竟然还装成这个大侦探的未婚妻。嘿,这个小妮子的朋友还真神通广大,竟然可以知道他到了这么偏僻的地方!”   面对杨俊飞措辞有些刻薄的话,紫雪呵呵笑着,不动声色的道:“我那个朋友啊,碰巧他是个蹩脚的骇客,而且很不凑巧的是他有一个怪癖,便是爱乱进某些喜欢自称自己是大侦探的家伙的私人电脑。”   杨俊飞略有吃惊的看着她,高智商的脑袋飞快的转动起来。   自己的私人电脑对外来侵略的保护,虽然说不上是国家级的,但是有胆敢闯进去而又不怕自己报复的,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寥寥数人!   微一思索,已经有两个人的名字划过脑海。但是,那家伙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吧,那就只剩下……   “哼!原来你认识血舞那个家伙!”   杨俊飞有趣的看着紫雪惊讶的脸,心情舒畅的躺在椅子上,又喝了一口酒。   嘿!自从刚才一遇到那个小妮子,自己就一直在言辞上落下风,现在总算扳回一局了。   趁热打铁,还没有欣赏够她晴转阴的表情的他,接着说道:“下次你再见到他的时候,请顺便帮我告诉那个臭小子,他两年前借着瑞士银行的漏洞,购进了一百瓶二百年酿血腥玛丽的档案,我不打算再帮他保存了。”   紫雪脸上全阴的天气开始雨加雪了。   她猛然站起来道:“杨俊飞,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这个人很尖酸很刻薄很讨厌很小气呢?”   “经常有人这么说,不过我就是这种性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请自便。”杨俊飞不紧不慢的说着,眼中带着看戏的神色。   紫雪一脸想将他吞下去的表情,突然抢过他手中的酒,狠狠的朝嘴里灌了一口,咳嗽几声后,声音又异常温柔的道:“翻底牌,人家不演了哪!我的大侦探,你到底接不接这个委托?”   杨俊飞耸了耸肩膀道:“对不起,我不太感兴趣。”   “哼!我才不相信呢。”紫雪摇着头喃喃道:“你以为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找你,就丝毫没有准备吗?哼!固执的家伙……幸好我还有最后一招。”   在杨俊飞不解的眼神中,她走到饮水机旁接了杯热水喝下去,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非礼啊……啊……啊……呜!”   十秒钟后,那个尖叫已经被打断,然后只剩下轻轻的呜呜声。   “呼!受不了!”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用手捂住紫雪的嘴,为怕她用力挣扎,顺便把她动人柔软的身体搂在了怀里。   唉,这个小妮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自己似乎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的影子呢。   那,是错觉吧!   不觉中一丝笑意已然浮现在了嘴角,但只是一瞬间,随后便被刺骨的冷所代替。   第一章 食物   有人说世界上最难吃的菜肴,不是不会煮菜的人不小心煮出来的,而是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   这句话是真的,因为我正坐在一整桌难吃的可以毒死人的饭菜前。   第十三次拿起筷子,我又再次小心的放下,陪笑道:“小露,最近我似乎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天害   理的大事吧?干嘛做出这种菜,想要谋害我的性命?“   徐露冷哼了一声,做出一副你心知肚明神情说道:“某个人的事你应该很清楚吧?”   “你所谓的某个人是谁?”我努力让脸上笼罩起一层迷惑。   她拍了拍桌子,大声说:“就是那个要死不死的沈科。为什么最近他老躲着我?”   “你是他女友吧,你都不知道,我凭什么可能知道?”我见她终于打开天窗说亮话了,顿时理直气壮起来。   徐露又冷哼了一下,用一种女生特有的执着气质望着我,许久,才诡异的笑了一下。   “我们做个试验。”   她一边冷笑,一边抢过我的手机放到桌上,然后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小露?有什么事?”沈科略带慌张的话语,立刻从微型扬声器的另一边传了过来。   徐露平静的和他闲话家常,然后突然问了一句:“你在哪?”   “那你在哪?”沉默了一会儿,沈科反问道。   徐露处变不惊地说:“我?人家当然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看书咧。”   “哈哈,那就简单了。”沈科的语气顿时轻松起来,“我在小夜那里,那家伙成天到晚要我陪他打斗地主,烦死人了。”   “那好,你慢慢玩,记得不要太晚回家。”徐露笑着挂断电话,然后用阴寒的可以让血液冻结的眼神瞪着我,柔声道:“小夜,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冷汗直冒,喉咙干哑地说道:“我记起来了,今天确实是有约他打斗地主,只是他还没有到罢了。”   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小夜,你这么聪明,当然知道垂死挣扎在这样的情况下,只会起反效果。   哼,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等等看。“   大约两分钟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开始震动,以及发出难听的呜咽声,虽然听过这个铃声千百次早就已经习惯了,但就这次怎么听,怎么感觉刺耳。   在徐露杀死人的视线示意下,我战战兢兢的按下了接听键。   沈科紧张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小夜,刚才小露又打电话来查房了。我说了现在就在你那里,记得帮我挡一下,大不了明天我请你喝稀饭。”   靠,那小子惹出一大堆的事情,还害得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居然吝啬的只愿意请我喝稀饭。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没有说什么,我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一脸尴尬的望着徐露。   奇怪,什么时候这小妮子变得那么厉害了?不是说热恋中的女人都是白痴吗?为什么她这个例外的智商不但没有变低,反而猛地变高了十几倍,弄得我如此聪明绝顶的人都着了她的道。   唉,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徐露安静的坐在桌子对面,一边瞪着我,一边帮我夹菜盛汤。   直到我面前特大的碗里,堆满了她精心准备的料理,才慢条斯理地说道:“小科是不是变心了?他是不是有外遇?他是不是爱上了别的女孩子?他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快说!”   有时候真的很佩服女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平常可能还看不出来,但是一推移到感情上,超强的推理能力,就会层出不穷的想出种种的可能性。   甚至有的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发生,或者一辈子男生都绝对想像不到,也不可能做到。   我苦恼地挠了挠略微有些淩乱的头发,苦笑着摇头。   徐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她咬住小巧的下嘴唇,强作温柔地说:“那好,你不说也可以。把你面前的东西都吃光光,如果你吃的完,我就什么都不会再问。”   “小露,你知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   我看着满桌的料理,头皮发麻地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然后好制造一些例如不小心掀翻桌子、或者拉掉桌布,让满桌的饭菜掉到地上的意外。   没想到这么不明显的企图,居然也被那小妮子看穿了,她用全身的重量压在饭桌上,淡然笑道:“把你的爱情理论说来听听,但是千万不要搞小动作。小夜你的那些把戏我可是清楚得很。”   “给你讲一个曾经听过的故事,很凄凉的故事。”我背脊发凉,无奈地讲道。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而且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当她十六岁那年,媒婆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却一直都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遇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女孩去一个庙会散心,在万千拥挤的人群中,她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从看见他身影的那一瞬间,她的胸口便如同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那女孩终于明白了自己苦苦等待的是谁了。   “可惜,庙会实在太挤,她不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只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终于打动了佛祖,佛祖出现在她的梦里,说道:”你真的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女孩点头:”是的!我只想再看到他,哪怕只是一眼!   ’“佛祖问:”假如代价是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人和幸福的生活呢?‘“女孩道:”我能放弃!’“佛祖又问:”而且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真的不会后悔么?‘“女孩毅然的点头:”绝不后悔!’“于是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   “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   “这让她都快崩溃了。直到最后一年,有个采石队来了,其中一个人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央走了过去。   “那男人丝毫没有也绝对不会发觉,身旁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痴痴望着自己。   “很快,那男人又一次消失在了远处。在他离开后,佛祖出现了。   “佛祖用慈祥的眼神,望着女孩问:”你满意了吗?‘“女孩疯狂地摇头,’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央,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到他了!‘”佛祖问:“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女孩流着泪点头:“我愿意!‘”佛祖迟疑的问:“你吃了这么多苦,真的不后悔?’”女孩轻轻笑了:“绝不后悔!‘”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让无数次的希望破灭。   “如果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女孩恐怕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她明白了,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   “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自己对他的千年相思之苦。   “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等来的只是男人小睡的一刻,或许他还有事要办,便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   “在动身的前一刻,男人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说道:”满足了吗?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如果是那样,你还需要修炼一千年。‘“’不用了。‘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很想,真的很想。但是没必要了。’“佛祖奇怪道:”为什么?‘“女孩的眼中流下了晶莹的泪水,’这样就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请告诉我,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佛祖微微地点了点头。   “女孩笑了:”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接着,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很好,因为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我舔了舔舌头说道:”生命总是以一种我们了解,或是不了解的方式平衡起来的。问世间情为何物,乃是一物降一物。   “据著名的作家张小娴曾经说,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而已,不是你好吗?就是我爱你,我恨你,然后是对不起,算了吧。   “其实爱情实际上是一种化学反应,它由费洛蒙产生,不过这种物质的寿命最长只有十八至三十六个月。这对于热情而执着的青年人来说,毕竟是一件让人扫兴、甚至是绝望的事。”   “这关我什么事?”徐露眯起了眼睛。   “当然有。”我大义凛然地说:“相对于爱情,友情就诚挚的多了。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意外的话,友情没有疲倦期,而且可以延续一辈子。”   说完,我认命地拿起筷子,心里不断地诅咒着沈科那王八蛋,然后将头埋向了不知道放了多少瓶芥末油的料理。   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料理,果然难吃的名不虚传,刚咽下一口,我的鼻涕眼泪就一起涌了出来。   就在我苦闷绝望地哀求上帝解救的时候,救星真的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通电话。   接听完,放下手机。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冲徐露说道:“不陪你们这两个感情幼稚园没毕业的傻瓜疯子玩了。小露,我马上要出去一趟,你替我把假条交给老师。”   “又要请假?”徐露满脸诧异,也顾不得再强迫我吃友情套餐,连声问:“这次又要旷课去哪里?”   “湖州杼山。”我一脸向往的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天空一贫如洗,蓝的发亮。   “去那里干嘛?那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当然有!那里是所有茶道爱好者的圣地,也是茶道始祖陆羽长眠的地方。嘿嘿,看来又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要发生了……”   第二章 冬眠   像一种预感,你的生命就像一本读的太快的书一样流逝,留下影像和情感的片断,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   ——欲望城市摘录以上这句话,是有原因的。   坐在去湖州的飞机上,我无聊的翻看着顺手塞进背包里的《欲望城市》英文版。   当时虽然满脑子都充斥着二伯父夜轩,那个世故的考古学家,邀请我去他的临时研究院前说的一席话。   “小夜!这次你二伯父我发了。”他兴奋地说:“没想到陆羽的坟墓里,真的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最绝的是他的尸体……   “嘿,话就说到这里,到时候你看了就明白了,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而且我有一些事情还想请你帮忙,对了,我还请了你的疯子叔叔。”   原本我对二伯父的研究完全不感兴趣的,但是一听到他居然请了疯子叔叔去,立刻好奇心大炽起来。   疯子叔叔其人,我曾在《风水》一书里略微提起过。   小时候我常常叫他疯子叔叔,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由于自小受到他毒害,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   不过只要是夜家的人都知道,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是有名的八字不合,一见面就吵架。   而且二十多年前因为一个女人,两人打的头破血流,最后那女人终于被疯子叔叔拔了头筹、抱得美人归。当然他们两个也因此断交,再也没来往了。   据说,二伯父至今听到疯子叔叔夜郝的名字,都会气得咬牙切齿。   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使得他俩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的呢?   我疑惑的挠了挠脑袋。   或许这次二伯父的发现真的很不得了吧,至少可以重要到两个性格固执的仇人,暂时放下成见,手拉手研究起一个课题来。   嘿嘿,有趣,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我伸了个懒腰,突然感觉手中的书,打在了什么东西上。   “哎哟!”   还没等转过头去看,一个清脆悦耳的叫痛声,立刻传了过来。   我抱歉的望向右边,一边道歉,一边朝那个叫痛都可以叫得人如沐春风的女孩望去。   那女孩正低着头揉脑袋。   恐怕我这本厚厚的书,是错砸在了她的头顶上。   乌黑亮丽的长发,轻飘飘的披在她的肩膀,在机内的灯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看着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光只是这一眼,我瞬间就给她打了九十分,希望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不至于让我过度的失望才好。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孩抬起了头,我顿时惊呆了。   上帝!玉皇大帝!老天!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会孕育出如此鬼斧神工的面容。   白皙娇小的巴掌脸上,五官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分布在它们该在的位置,让人感觉哪怕偏移一点点也是犯罪,会彻底的打破绝对的完美。   她用那双带着水雾的朦胧大眼睛望着自己,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柔声道:“请你下次想要砸人家的时候,尽量用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欲望城市》实在太厚了。痛!   “喂喂,你怎么了?”她见我一动不动的呆着不说话,伸出了小巧纤细的手,在我眼前晃荡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尴尬的挠着脑袋,喏喏的解释:“刚刚真的实在不好意思,我只是想伸个懒腰。”   “没关系,我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似乎觉得我的样子十分有趣。   我苦着脸,突然觉得自己非常没有面子。想我夜不语什么世面没见过,怎么今天居然就在这小小的飞机上阴沟里翻船了呢?   唉,但是,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猛然见到眼前的女孩都不会不心动吧。自己的自制能力都算十分不错了。突然,一个疑惑闪入了脑海。   突然见到!对,飞机都快要到目的地了,为什么我才突然注意到这个女孩?   这么出色的美女,任谁见过一面也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忘掉吧,何况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那为什么自己一直都没有注意她?   不对,上飞机的时候,我明明清楚的记得,坐在右边的是个秃了顶的五十多岁欧吉桑,当时的自己才会大失所望,翻出书来看的。   究竟在什么时候,丑男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变成美女了?   还有,她刚刚说的话也有问题。   她说她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那个某人是谁?理论上讲,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而且是异性,大多数的人都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她却用了“某人”这种十分隐晦的词语,而且那个词语,明显指的是我本人。   难道,她认识我?   我疑惑的又望向那个让自己充满疑问的女孩。她依然冲自己文静地笑着,笑得十分开心,就像做了一件什么得意的事情。   “请问,你认识我?”我实在忍不住了,问道。   “当然认识了。”女孩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小时候你还常常欺负我呢,小夜哥哥。”   我瞪大了眼睛直直地望着她。唉,或许,人生就是因为充满了无数的不可测,才会令人感到有趣吧。   其后的介绍,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叫夜雨欣,是疯子叔叔的女儿。   没想到,那个小时候常常跟在我身后的鼻涕虫,女大十八变,居然变得那么漂亮了。唉,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   其后的旅程,因为有身旁这位文静的美女相伴,当然是不会无聊了。   我们相互讲了讲十多年来自己的大概经历。   雨欣似乎对我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在我淡淡的讲述时,总是睁大了那双极有诱惑力的明亮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仔细的听。   转眼,湖州机场就到了。   提了行李,一下飞机,就看到一个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帅哥,举着写有我和雨欣两人名字的大牌子,站在拥挤的人群里。   “切,二伯父那个懒虫,居然不亲自来接我们。”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拉着雨欣向那年轻人走了过去。   “你好。”我冲他笑着:“我们就是你要接的人,夜轩那老不死的还好吗?”   “院长,院长他老人家还健在。”那男人被我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夜雨欣顿时笑了起来。   “实在是太不幸了,世界灾难啊。”我装作十分遗憾的样子,向他伸出了手,“我是他的侄子,夜不语。后边的是他的侄女,夜雨欣。”   “幸会,幸会。我叫张克,是临时调派到夜轩院长手下的研究员。”他慌张的紧紧握着我的手,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他的谨慎态度令我大感有趣,干笑了一声,问道:“你来的时候,那个老不死对你说过什么不太有真实性的话吧?”   张克紧张的点起了头,“院长说接你的时候一定要毕恭毕敬,还说你人小鬼大,心胸狭窄,一不小心得罪了你,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你打击报复。”   “谣言!纯粹是谣言。”我尴尬的脸都绿了。   旁边的夜雨欣,忍不住“噗哧”一声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角,耳语道:“那个叫张克的大哥哥,傻头傻脑的,好有趣。”   当时这个轻松的见面,并没有在我的心中引起任何涟漪。   但是,不久以后发生的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证明了,眼前这个有趣的笨张克,居然变成了这个故事的一号主角。   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啊。   将行李扔进后车厢里,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雨欣,疯子叔叔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老爸前天一早接到二伯父的电话,他本来是一拿起话筒就开骂,骂得正起劲的时候,二伯父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立刻一副惊奇的样子。放了电话,便要老妈给他装行李,然后急急忙忙的走了。”   “喔,这么说,你老爸根本就没有带你一起来的意思?”从她的话里,我听出了一些有趣的言下之意:“那么你来干什么?”   “我帮老爸送一些研究用的器材。”夜雨欣回答的十分顺口。   我笑起来,笑得就像个奸商:“我看不是吧!要送也是你老妈送才对,有哪个父母,会让自己刚满十七岁的可爱女儿独自跑那么远的?你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雨欣用那如水的双眼望着我,一副挫败的样子:“小夜哥哥,你真的是越来越老奸了。难怪老爸有时候提到你都会用敬语,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哈哈,不用给我戴高帽了。你那点小聪明,我怎么可能猜不出来?”我大有兴趣的和她的双眼对视:“说说吧,为什么跑过来?”   “夜家的血液里,就流淌着好奇。”夜雨欣冲我可爱的眨了眨眼睛。   “这一点,小夜哥哥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吧。我对这次二伯父的发现非常感兴趣。   “你想想,我老爸是草木学家,而二伯父是考古学家,这两个职业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但是为什么我老爸只听了一句话,就可以把二十多年的成见都放下,而且完全不顾他和老妈的结婚纪念日,迫不及待的过来了呢?”   我被她一提醒,也不由得沉思起来。   对啊,这一点自己真的还没有想过。究竟二伯父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居然可以引得惟妻命是从的疯子叔叔放下一切?   “根据史料记载,陆羽是在唐贞元二十二年(西元八0四年)冬天终老,并下葬在湖州杼山上的,距今已经有一千两百多年了,而且也罕有的没有被任何盗墓者骚扰过。   “在这一千多年里,就算骨头都应该石化了,而且杼山的温度和湿度也并不适合保藏物件,唉,头痛。坟墓里边除了会有一堆枯骨以外,还会剩下什么呢?”我有些头大的敲了敲脑袋。   “我倒是隐约猜到了一点。”夜雨欣神秘的笑起来,“小夜哥哥,你知道植物的种子和某些动物,在一定的环境下会冬眠吗?”   “也就是俗称的生命化石对吧,当然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我点点头。   “一八八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内华达州靠近红宝石大楼的西部矿山,一个地下六十多英呎深的矿坑里,许多矿工亲眼目睹了一块刚挖出来、大约拳头大小的石头中,躲着一条全身白色的虫子。而且那只虫子还在所有人面前一动一动的。   “一八九二年,亚利桑那州克利夫顿附近的隆克法罗矿山的铁矿石中,也发现了一只甲虫,那只不知道多少世纪以前的甲虫,原本一动也不动,但是一个礼拜后,却自己挣扎着从铁矿石里爬了出来,而且还存活了好几个月之久。”   “还有一个最经典的例子。一八七三年三藩市郊外,迪亚波罗山的矿石坑道中,出现的一件怪事。”夜雨欣接过了我的话。   “矿工们在新挖掘出来的石灰岩中,发现了一具活生生的青蛙。   “由于发现的地点离开地面有非常深的距离,而且该地层在考古学上,属于非常古老的地层,因此研究它的科学家们判断出,它绝对不是一只冬眠中的现代青蛙。   “它至少在岩层中存活了接近一亿年。”   我们相互对视了一眼,不由得同时打了个冷颤。   夜雨欣语气激动地嚷道:“二伯父这次的发现,绝对和这方面有关。他一定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冬眠中的东西,而且绝对是植物,不然我老爸不会有那么大的兴趣!”   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陆羽被世人称为茶圣,如果他的坟墓里会出现存活着的植物种子,应该也是和茶种有关。”   仔细想了想后,我又摇起头来:“不对,唐朝后期以来,茶就一直走上盛世,并没有多少茶种绝种的,而且这一千多年来,各种茶树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疯子叔叔按理说不应该那么有兴趣才对。”   夜雨欣眨巴着眼睛,顿时变得垂头丧气起来,“也对。那么陆羽墓里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不要急,我们到了应该就知道了。”我好奇心难以压制的膨胀着,伸手敲了敲坐在驾驶位置的张克,“帅哥,能不能开快一点。”   他居然没有任何反应。   我疑惑的看了身旁的夜雨欣一眼,突然发现她不知道受了什么惊吓,脸都变绿了。   “怎么了?”我轻声问。   她全身颤抖的指着张克,结巴地说:“那个大哥哥的头靠在方向盘上,嘴巴里似乎还在流一些像是口水的液体。他是不是……”   还没等她说完,我的脸也顿时绿了起来。   上帝啊,那家伙在开车的时候,居然给我睡着了……   救命啊!   第三章 旧事   “对不起,实在很对不起,我最近睡眠一直都不好。老是作一些有的没有的怪梦。”下车时,张克的眼睛上一边一个青肿的黑眼圈,加上他憨厚的样子,活像某种濒临绝种的保育动物。   “我管你去死。”我咬牙切齿的瞪着他,“我下次打死都不要再坐你的车了。我又不像猫那样有九条命,再说了,要死也不会用这种白痴的死法吧。”   “抱歉,抱歉。”他不住地给我鞠躬道歉。   刚从驾驶位置走下来的夜雨欣看不过眼了,劝道:“小夜哥哥,他也不是故意的。何况我们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啊。”   “如果出大事就完蛋了。”我气恼地说:“刚刚右边那一拳也没见你的有多轻,现在才马后放炮装好人。”   想起了什么,我转过身问她:“对了雨欣,你是什么时候考驾驶执照的?技术还不错嘛。”   夜雨欣嘻嘻的笑了起来:“我没有驾驶执照。”   “没有?那你以前学过驾驶?”   “笨蛋,当然没有。老爸从来不让我去,他说淑女是坐车的,不需要开车。”   “那你怎么会开?”   “很简单啊!有时候老爸老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偷的把他们的车弄出去,一来二去的就学会了。嘻嘻,人家是天才吧?”   上帝,我的脸顿时又绿了,夜家的疯子看来真的不少!还好,我除了好奇心旺盛了一点,智商高了一点以外,算是非常正常的人类了。   就这样打打闹闹的走进了二伯父位于湖州市西郊的临时研究院。   这个所谓的研究院,是一栋欧洲式古堡,很大,大到令人咋舌的程度,格局居然还带着罕有的复古派,真不知道是哪个富翁修建的。   二伯父平时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没想到人际关系还满不错的,居然可以借到这么豪华的房子,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跟着张克那家伙,穿过重重保安设防的大门和花园走廊,这才真正进了这个色调很不调和的古堡。   就在进入大厅的一刹那,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温柔起来。   从大厅里的装饰,就可以看得出古堡的主人很懂生活,虽然四周的摆设简朴,却处处透露出一种温馨的家的感觉。   我又是暗暗吃惊,原本看到古堡奇怪的外表,本以为这家主人应该会是那种粗狂的家伙,但是内部的布局,却大大出乎自己意料的反差极大。   细微处,处处洋溢着摆设者细腻的心思。让我这个可以从细密处与人们不注意的地方,判断一个人性格的高手,第一次揣测不出主人的性格。   “那家伙不会是有双重性格吧?”我越发好奇的想道。   古堡分上中下三层,穿过算得上是生气蓬勃的大厅,就有直上二楼的旋转楼梯。   张克把我和夜雨欣领到一个房间前说:“院长说让你暂时住在这里边。行李放进去后立刻带你到地下室去。门钥匙在这里。”   “那我呢?”雨欣顿时急起来,她红着脸,不好意思的瞄了我一眼,“我的房间在哪里?不可能和小夜哥哥住一起吧?”   我立刻大笑起来:“你要是不介意我也没关系。总之你也算是不速之客吧,有谁未卜先知你这小妮子会偷偷跑来呢?”   夜雨欣哼了一声,用力踩在我的脚背上,痛得我差些没哭出来。   勉强分好了房间,将行李乱糟糟的堆在房间的床上后,我迫不及待的要求张克带我们去见二伯父夜轩。   自从来的时候,就开始猜测那个糟老头子的发现,现在也是时候揭开谜底了吧。   原本等在门前的张克却不见了。   我疑惑的和雨欣对视一眼,问道:“你有没有见过那傻子?”   雨欣摇了摇头。   我迟疑的向四周扫视起来。   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有种莫名的刺激,令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我猛地回头,身后,却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看见我紧张的神色,夜雨欣急忙问。   我苦笑了一声,没有回答她。奇怪了,刚才明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身旁飞快的窜了过去。   拉着雨欣走过二楼的拐角,就看到张克正和一个威严的老人讲着话。不看还不怎么样,一看,我立刻惊讶的险些叫出声来。   “那老头不是皇甫三星吗!”我轻声道。   “你认识那个满脸傲气的老头?”雨欣好奇的问。   我点了点头解说道:“皇甫三星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浙江省首富。   “他的照片曾经九次刊登在影响力极大的商业杂志《风铃》的封面。不知道有多少报刊杂志吹嘘他在四十多年前白手起家,将中国的茶业和茶道推广向全世界。   “总之,那老家伙是个名人。嘿嘿,也难怪,恐怕也只有他,才修的起这栋古堡吧。真看不出来,原本我还以为喜欢茶的人,怎么说也应该比较古板守旧才对。”   “他的样子确实很古板,特别是那头乌黑亮丽的卷发。小夜哥哥,我打赌一百块,那绝对是假发!”雨欣大有兴致的研究起那位高贵的社会名流的头发。   我不禁大笑起来。   正对着我们的皇甫三星,皱了皱眉头,朝我们看过来。   他的小眼睛在雨欣的脸上转悠了一下,就直愣愣地定格在了我的脸上。   许久,他才对身前毕恭毕敬的张克说了些什么,然后转身走了。   “真是个不懂礼貌的老头。”雨欣不满地撇了撇嘴。   “有钱人大多都是这个样子。”我哼了一声,向张克走过去。   还没等我开口,张克急忙说道:“我立刻带你们去地下室,等下院长恐怕会有些事情要处理,没办法等太久。”说完,就迳自朝楼下走去。   我看了雨欣一眼,满脸疑惑的跟着走了下去。   张克并没有上楼,只是带着我们走进了厨房。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   看得出是个升降机。   我大感兴趣的一边默记开关火炉的规律,一边暗自揣测,皇甫三星那个极不可爱的小老头的性格。   居然有人把地下室弄得这么隐秘,而且搞得像是间谍片一样。如果说那家伙不是个好莱坞影迷,恐怕也差的不远了。   我们三人走进去,升降机便自动向下移动。大约过了五分钟的样子,四周轻轻一震,门缓缓向左右打开。   刚一出去,我和夜雨欣就呆在了原地,嘴因为惊讶而大张着,足以塞下一打馒头。   记得曾有个名人说过,有秘密的人通常都有密室,密室的大小和秘密的多少成正比关系。   不过,眼前这个密室也太大了,足足有三个古堡的空间,就算有人告诉我这是地下核武器的秘密发射基地,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相信。   在这个硕大的房间里,展眼望去,房内的东西令人更为吃惊。   升降机的出口,处在密室的最顶层,撑住前边的护栏往下看,可以见到脚下数万平方米的空间里,上千个几十米高的类似科幻电影中,能量增幅器的东西呈螺旋状排开,而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用力的揉着眼睛,直到眼睛感觉到痛了这才停手,睁开一眨不眨的狠狠注视着眼前出乎意料的景象。   没有作梦,那么,这些东西都是真的?那么,皇甫三星究竟弄出这个地下室来干什么?还有这些莫名其妙不知用途的设备,那个小老头,真是越来越让我感觉到神秘了。   张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惊讶吧,老实说,第一次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全身麻木的僵在原地十多分钟,口水差些都流到了地板上。你们两位的心理承受能力,都算是我见过的人中,最好的了。至少还能保持不失态!”   “这些是什么东西?”我一把抓住他,脸上流露一种你小子敢不回答,就先杀后奸尸的威胁表情。   那个迟钝的张克,被我的视线灼的背脊发凉,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答道:“皇甫三星先生曾经说,这些是萃取茶叶中一些菁华物质的设备。具体情况,就不是我这种小职员能知道的了。”   哼,萃取设备!恐怕是皇甫三星那家伙在睁着眼睛说瞎话,也只有那些精神病院里的居民,以及一些读书读太多、读到头脑都变迂的白痴才会信。   又走进一个升降机到了低层。   我们终于在研究室里见到了二伯父夜轩,那老家伙身体还是像以前那么棒,恐怕三千头大象从他身上踩过,他也可以好好的再活上个六十年的样子。   这时的他正坐在椅子上,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手中的一片翠绿色的、类似于某种叶子碎片的物品。   突然感觉到什么,他抬起头,然后冲我们笑了起来。   “小夜,你来了?哈哈,我就知道,以你那么强烈的好奇心,是绝对不会错过这种有趣的事情的。”   夜轩爽朗的笑着,猛地,他的笑在还没有达到最高点时凝固住了,他的双眼直愣愣地望着我身后的雨欣,全身都止不住的颤抖着。   “雯怡?”二伯父激动的站了起来,刚想走过来,又莫名其妙的大摇其头,自言自语道:“不对,雯怡现在应该也有四十八岁了。唉,二十年啊!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我也老了。”   他喃喃说着,颓然的又坐回椅子上,叹了口气,仿佛在一刹之间老了许多。   “二伯父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啊?”雨欣害怕的凑到我耳旁轻声问。   我略一思考,已经明白症结的所在,笑道:“可能是你的样子长得太像你老妈了,让二伯父突然回忆起二十多年前,他和你老爸一起追求你老妈的时候。   “对了,你应该也有十多年,没有见过眼前这个神经质的老头了吧。”   雨欣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笑的贼贼的,轻拉了我的衣角道:“没想到以前老妈说的都是真的。不过,嘻嘻,难怪老妈现在都不大愿意出来见人了,原来是怕自己现在的样子,打破了从前追求者对自己的印象。”   我仔细的想了想伯母现在中年发福后的样子,又想了想二伯父的痴情,也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有人说时间是治疗痛苦最好的良药,但是这种良药似乎也对某些人不起作用。   爱上一个没有追求到、而且也永远得不到的人,那种痛苦,并不是短短的二十年就可以痊愈的。   二伯父,虽然现在的他,似乎也算是功成名就,但在感情上,恐怕也是个值得可怜的伤心人吧!   站在研究室里的四个人,就这样各想各的或坐或站的相互沉默着,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你是夜郝的女儿夜雨欣吧?小姑娘真是越长越标致了。你父亲刚才买东西去了,等他回来后,我叫他来找你。”   迟疑了一下,他又向我望过来:“小夜,我知道你有许多疑惑想要问我。嘿,有没有兴趣去看看一代茶圣,被千万人尊重了一千多年的圣者,陆羽的风采?”   二伯父一提起陆羽,眼睛中顿时闪烁出一种又激动又疯狂的瞳芒,颤声道:“到时候,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来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雪橇车?”杨俊飞有些怀疑的看着不断煽起落雪的直升机。   紫雪尴尬的笑道:“嘿嘿,不要在意这么多嘛!人家有时候偶尔也会把直升机叫做雪橇车的。”   杨俊飞默不做声,打量起这架双螺旋垂落式直升机,虽然它的标志已经被抹掉了,但他还是能很快的判断出它来自科隆多基地——美国驻在加拿大最北边的世界三大军事基地之一。   这让他更加怀疑起这位自称紫雪的女人的身分。   怀疑归怀疑,但是他并没有笨得去嚷嚷。虽然自己素来不喜欢美国军方,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就算是恶魔他都会帮,这就是他的性格。   直升机飞快的向加拿大境内飞去,途中经过了无数白雪皑皑的冰海,最终来到了一个堆满积雪的小镇。   这是个柔美恬静的地方,孩子们欢快的拿着家里的小铲子,一边铲着门前的雪,一边打着雪仗。看到有飞机掠过,都一个劲儿的朝天空挥舞着手臂。   杨俊飞笑了笑,继续向下望着。   直升机减慢速度在低空飞行,几乎都要贴到街道两旁的雪松和苦寒树的顶端了。   “亚尼克镇,嘿,果然是个只有寒冷与冰雪的地方!”他喃喃自语道:“……不过在这里过完剩下的假期,应该也不错吧。”   向西继续飞了大约十公里左右,直升机缓缓的在一个古堡的停机坪上降落了。   “要喝些什么吗?酒库里的酒,都是珍藏了上百年的好酒呢!”走进古堡的客厅,坐在舒服到甚至可以让整个人陷进去的沙发上,紫雪在他身后柔声问。   他挥挥手,随意的说了声“科洛克诺”,便自顾自的闭上了眼睛。   紫雪吐了吐舌头,走到酒橱前倒了杯浅红色的液体端到桌上。   杨俊飞朝嘴里猛灌了一口,突然一切动作都在酒碰触到舌头的那一刻停止了,停的那么唐突。只见他全身僵硬,手用力的握成拳状,用力的几乎要将手心握出血来!   “怎,怎么了?酒不好喝?”紫雪隐隐有丝不好的感觉。   “嘿,嘿,你似乎忘了向我介绍这个古堡的女主人了!”   紫雪“啊”的一声惊叫出声来!   杨俊飞缓缓转过头,依然在笑,但笑容中却带着刺骨的冷。   “嘿,那个女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还叫张冰影吧。那个女人……哼!立刻叫她给我滚出来!”   带着笑,但杨俊飞的眼睛却因愤怒而变得血红,“如果三分钟后,我还见不到她的话,我会立刻离开,让她痛苦一辈子!”   当紫雪满脸惶恐的走出客厅后,时间,似乎慢了下来。   杨俊飞一口一口的喝着酒,满嘴的苦涩,却没有让他的这个动作稍稍停止分毫。   他的眼神变得空洞了,嘴角抽搐着,思绪再次滑向九年前,那段他本以为再也不用回忆的日子。   九年前的麻省理工大学校园,傍晚,常常看得见三个人亲密的结伴在校内慢慢散步。   他们的周围散发着自然而又迥然不同的气氛,这让所有从他们身旁走过的人,都会侧颈相望。   杨俊飞的聪明和幽默,张冰影的美和陆平的沉默。这三个好朋友无疑是当时物理系,不!甚至是麻省理工的一大亮点!   杨俊飞喜欢走在最左边,他高谈阔论、手脚并用的,将单调的物理理论用幽默的方式讲述出来。   而张冰影总是带着笑,挽着他的手,痴痴的望着他。   一年前,她已经是他的女友了,冰影感到很幸福,她疯狂的爱着这个冷俊而又几乎完美的男人,几乎是寸步不离。   陆平是半年前闯入他俩生活的。   他寡言少语,只有和杨俊飞争论某个想法的时候,才会略微有些生气。   所以杨俊飞常常讥笑他是个没有太多想像力的人,甚至说他给人一种迟钝的感觉。   陆平总是把生命科学的经典论述引以为金科玉律,就像伊斯兰教徒信奉《可兰经》中的每一句话那样,以至于才转校进入物理系不久,就对杨俊飞那不羁的思路,与不循常规的假设大加驳斥。   就在这互来互往、有兵有礼的互相不客气中,他俩竟然成了好朋友。   陆平常常感叹杨俊飞是个无可置疑的天才,只是太过感情用事。   而杨俊飞会立刻调侃他道:“陆平这家伙,其实既聪明又努力,可惜为人迂腐无聊,理智的过于沉闷了。”   每当这时,张冰影都会捂嘴轻笑,这两个性格极端相反的人,竟然也会走在一起,是不是也应该算是一项金氏世界记录了呢?   生活就这样无聊但又风趣的像一本日历那样,翻过了一页又一页。   三个好友本以为这样和睦的关系会永远持续下去,直到毕业,直到生命的结束。   但是命运这个顽皮的小孩,却总是爱开一些“无害”的小玩笑,将一些倒楣而又正常的东西破坏掉。   那一天,对!就是那天下午,杨俊飞记得很清楚,回忆中,所有的事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他向冰影求婚了,但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个下午,冰影却没有出现,一直都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她以及陆平就突然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的消失,了无踪迹。不论他怎么寻找,也找不出他俩的蛛丝马迹。   然后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冰影写来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只有熟悉的笔迹,写下的短短一行字:“飞,我和陆平结婚了……”   第二天,在所有人惊奇的眼神和劝慰中,杨俊飞递上了退学申请书,并说了一句至今还流传在麻省   理工大学中的、意味深长的话:“别相信漂亮的女人!她们都是些王八蛋……”   第四章 茶圣   客厅的门再次打开了。   走进门的是一个面带凄苦与疲倦的绝丽女郎。   这就是三十岁的张冰影?   她的面容还像九年前那么清丽,只是更加成熟了,而变化最大的是她的双眼,那对默默的望着自己的明亮眸子里的光芒,不再有狂热的爱恋,取而代之的是执着。   那是只有在长久的阅历中,才能锻炼出来的执着。   杨俊飞突然心中一痛,他重重的靠在沙发上,强迫自己浮躁的心绪安静下来。   他沉默,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这个曾经最爱自己、自己也最爱着的女人。   九年了,自己已变了很多,他绝对不会再让感性操控自己的情绪了,至少在现在,在她的面前不能!   沉默,还是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张冰影深深吸了一口气,倚在门背上,挤出苦涩的笑容轻声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本以为这个计画已经天衣无缝了呢?”   杨俊飞喝了一口酒道:“其实一到古堡的时候,我就隐隐感到略微的不安了。因为这里的布局每一处都无不是被精心的设计过,而目的,那就是为了引起我的好奇。   “再加上古灵精怪、有着你的影子的紫雪,关于这几点,你的确做的很好。   “我承认你很顺利的,让我对那个所谓的教授产生了莫大的好奇心,甚至十分想见他一面。但是很可惜,有两件事让你功败垂成了。”   “有……两件!”张冰影惊讶的抬起头。   杨俊飞凝视着她,眼中的感情千头万绪。   “第一个是在来的时候,我曾不经意的试探紫雪,这个所谓的教授和美国军方的关系,她不假思索的就承认了。而且还说出这次案件的邀请者是美国军方。   “哼,可是你们都不知道,美国军方早就视我为洪水猛兽,就算发生怎样的情况,都不想我经手和他们有关系的任何事情!”   “但这并不足以让你猜到我就是邀请人吧?”张冰影冷静的问。   “的确。当时我只是认识到,这个案件的邀请人是一个我认识的人,他(她)很熟悉我的一切。但是当我来到书房后不久,另外一个最大的破绽暴露出来了。”   杨俊飞走到酒橱前,将盛装科洛克诺酒的瓶子拿了出来问道:“科洛克诺酒,它的一个俗名叫什么,你应该还记得吧?”   “……是红樱桃酒。”张冰影略感迷惑的答道。   “对,红樱桃酒。樱桃在欧洲的贵族中,是一种只能作为蜜饯上桌的低等水果,所以它酿制的酒,是不能用来招待客人的,这样的风俗在现在的欧洲、美洲都有,特别是在有着这种守旧派古堡的绅士中,他们绝对不会将这种扫兴的酒,放在会用作会客的书房的酒橱里。”   张冰影还是不解:“但这根本就是两回事吧!也许这是古堡主人的嗜好呢?而且你想喝这种酒,紫雪偶然看到了就倒给了你,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啊?”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拔开酒瓶的盖子,给张冰影倒了杯科洛克诺。   她拿起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口,立刻脸色变得煞白,失声叫道:“这不是科洛克诺,是,是巴德尼洛!”   “不错!是巴德尼洛。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愚蠢的绅士,会把俄罗斯的苦艾酒装进比利时的甜酒瓶子里的吧。”   杨俊飞凑近她的耳朵,轻轻的说道:“不过有一个王八蛋例外。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名字似乎叫做陆平吧!   “哈哈,巴德尼洛……这种苦涩的红酒喝起来,永远都是那么好味道。   “或许喜欢它正是因为它像我的人生那样,总是被一些无聊的事、讨厌的人搅得乱七八糟……”   杨俊飞大笑起来,就像一辈子也没有这样开心过。   他端起高脚杯,将那种可以让人迷醉的淡红色液体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说道:“好哪,话了这么久的家常,我也该向主人告辞了。不然恐怕赶不上最后一班开往采金者市的火车了。”   “不!不要!俊飞……难道你一点也不念旧情吗?我求求你,让我讲讲事情的经过吧。到那时你还认为不值得让你留下的话,那么我绝对不会再拦你!”张冰影绝望的叫道。   她十分了解这个冷峻的男人的性格,没有人能强迫他做任何事情,就算是从前的自己,所以她才费尽心思想引起他的好奇心。   “对不起,不论是什么事情,我都不会感兴趣。”杨俊飞大步向前迈去。   张冰影突然冲了过来,她用自己那纤细柔弱的娇躯,紧紧的贴在门背上,叫道:“不,我不让你走!”她闭上双眼,绝丽的面容抽搐着。   “我不会让你走,就算你打我、骂我。俊飞,我知道你恨我,但是这一切都和平无关啊!移情别恋的只是我而已,可以说是我引诱他,是我勾引他啊!   “俊飞……平是无辜的!请你不要再恨他了!”   “无辜?哈,好一个无辜!”杨俊飞笑起来,笑得全身颤抖,“他真的很无辜啊!无辜到一声不吭,跟自己的好朋友的女人结婚了,跑了。嘿嘿,对!我实在想不出还有没有比他更无辜的人!”   “但是……”张冰影扬起头说:“你是为了一个陌生人而来的吧?既然可以帮助一个和自己根本素不相识的人,那又为何不能救救平呢?他是你昔日的朋友啊!”   “不要再和我谈起他!哼,朋友!就是结交了他这样的朋友,我才会有现在的痛苦!”杨俊飞用力的挥动手臂。   “你……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吗?”   杨俊飞哼了一声:“你应该知道吧。虽然这个土地既古老又疲倦,但还是有一句话我很信奉的,那就是避开夺人之妻者!”   “你好残忍……”张冰影全身哆嗦起来,她轻咬着下唇,像下定了决心似的大声说道:“杨俊飞!   如果你忘掉昔日的旧情和友谊的话,那么我也会忘掉!我会将整件事告诉所有人。   “平的助手如果知道你一点忙也不帮的话,我了解他们的性格,他们一定会杀了你!甚至紫雪也会的!   “要知道,在我们身后有个你无法想像的组织,在暗中操控着一切,他们在这个工程上花了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也绝对不会放过你!”   杨俊飞哈哈大笑起来,就像听到了这个世纪最有趣的笑话。   他用眼睛逼视着张冰影,一字一句的说:“跟在那个王八蛋身边,看来你的智商也明显降低了。嘿,你放心,你所谓的那个无法想像的组织不会碰我的。   “如果他们敢的话,我会让他们明白哪一种人,他们是绝对得罪不起的。至于你那些可爱的助手…   …我想你还不至于愚蠢的忘记我的空手道段数吧。“   张冰影颤抖着,终于无力的坐到了地上。   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女人!在别人眼中是,而长久以来自己也认为是如此。   但是现在,一边要为丈夫担心,而另一边又要承受着曾经那个最爱的男人的冷嘲热讽。   这一刻,她感到自己的理智、自己的坚强是那么的不堪一击,那么的脆弱,脆弱到几乎就要崩溃了!   “怎么?你的歇斯底里又犯了吗?”杨俊飞冷哼道。   “不,这不是歇斯底里。”张冰影用双手支撑住身体,苦涩的笑道:“我从不发神经,没有感冒,也没有任何种类的综合症。你知道的,我是多么不想生你的气,我也不想失去他……真的不想。   “自从平失踪的那天起,我白天不断策划营救他的计画,还要独立承担那个组织的所有压力。   “晚上,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才能哭,轻轻的哭,害怕有人会听到,但是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月,担心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已经折磨的我快要疯了。   “俊飞,现在我只能依靠你了。如果你置之不理的话,那么我真的会死在你面前!”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走到她跟前,蹲下问:“你真的这么爱他吗?”   “是的!”她骄傲的点点头。   “那么你会为他付出多少呢?”杨俊飞恨恨的笑道:“我是说如果我救出他,你能够给予我的有多少呢?”   “全部!包括生命!”张冰影已然黯淡的双眸亮采一闪,扬起头问:“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发誓,就算再困难我都会做到!”   “哈哈,那就好,其实我的要求实在很简单。”杨俊飞犀利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残忍。   “还记得当初我给你看过的一篇小说吗?作者是杰克?伦敦。   “那篇小说有趣的叙述了一个杰出的医生和他的妻子,以及妻子的情夫之间的故事。嘿,那篇故事真的好像现在的情况。”   张冰影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立刻明白了杨俊飞话中的意思,苍白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许久,她咬了咬嘴唇,坚定的望向杨俊飞的眼睛,平静的说道:“我答应你。如果你将平安然无恙的带回来,我会跟你走,做你的妻子、你的情妇、你的佣人,什么都好。我永远都会待在你的身边,永远都不会再见陆平了!”   “好!那还等什么?”   杨俊飞猛地站起身大声吼道:“马上去给我订一张去中国湖州的机票,我两个小时后就要上飞机!”   我目瞪口呆的呆站在原地,只感到全身僵硬,大脑犹如受到了万吨的冲撞一般,久久呈现一片空白的状态。   身旁的夜雨欣恐怕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她吃力的找到我的手,紧紧握住。我甚至能感觉得到她的颤抖。   她的手温度很高,恐怕是因为她在极度的惊讶以及振奋。   我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没有一次曾感觉如此震惊的。   眼前是一个石头棺材,长三米、宽两米,很普通的棺材。但是里边盛放的东西却绝不普通。   有个男性尸体正安静的躺在棺材里。面容干枯,但肌肤却看起来十分有弹性,像是刚死了不久。   灰白色的长发披散着,散开在头颅下,很顺,里边的水分似乎还没有完全流失。   我只看了一样,就判断出这个男性尸体是个上了年龄的老人。   具体有多老,却因为面部肌肉的微微塌陷而无法分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男人,年轻时一定十分清秀。   他彷如沉睡了一般,周身却没有散发出一丝死亡的味道,只是躺着,优雅而且带着慵懒,他的尸身,甚至带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他是谁?”我用力的吞下一口唾沫,吃力的问。   “你猜。”二伯父少有的童心大起,冲我眨眼道。   “不会是……”虽然答案就在口中呼之欲出,当我还是无法将嘴边的名字喊出来。   毕竟,那个答案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即使遇到过许多怪异事件的我,一时也无法接受。   “你猜对了。”二伯父沉下声来,激动的说:“棺材里的那个老男人,就是茶圣陆羽了,你们想像不到吧!   “还有更可怕的,我曾经给他做过X光扫描,发现他的尸体居然没有做过任何防腐处理,体内的内脏也并没有腐烂,除了早就停止了功能以外,所有的状态都保存在他死亡时的那一瞬间。”   “不可能!”   雨欣捂住嘴也没能掩饰掉自己的震惊,“那个已经死了一千多年的人,他的尸身怎么可能保存的这么完好?而且在没有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算是用现在的科技,也不可能做到!”   雨欣的话,完全说出了我的疑惑。   我望着夜轩,希望他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我失望了,他完全没有理会我充满求知欲望的眼神,只是专注的轻轻抚摸着棺材的边沿,似乎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那种轻柔细心的程度,害得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当时我发现他时,自己也被吓了一跳。不过陆羽却真真实实的就在我面前,小夜,你仔细看看他尸体的下边。”   我立刻走到棺材边仔细打量起来,刚才由于过于的震惊,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地方,现在细心一看,居然发现陆羽尸身下,似乎铺满了厚厚一层绿色的东西。   我用手小心翼翼地拈起一根,居然是一片青翠欲滴的叶子。   这片叶子不过才半个指甲盖大小,叶片呈现梭形,凑近鼻子附近,还能闻到一股十分清凉的香味。   “这是什么?”我皱了皱眉头问。   “应该是一种茶叶。”夜雨欣学着我的样子皱着眉头,将茶叶拿到手里仔细的判断着,最后沮丧的摇头道:“奇怪,我居然判断不出它属于哪种茶。”   二伯父将防盗玻璃拉下,爱怜的拍拍雨欣的肩膀,笑着道:“不要说你,就算你老爹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这种植物究竟属于哪种草木,究竟是什么构造,能令这些叶子经历几千年,都保留着叶片内的水分不会流失。   “还有,究竟是不是因为它,陆羽的尸体才能够保存的如此完美。”   “还需要判断吗?我看八九不离十与这些古怪的玩意儿有关系。”不知为什么,内心中突然感觉到一丝恐惧。我又拿起一片叶子,慢慢打量起来。   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难道,这些叶子会隐藏着某些令自己害怕的东西吗?   还是……还没等自己继续想下去,一股阴寒突然从背脊窜上了头顶,我猛地转身,向后望去……   还没等我看见任何影像,只感觉眼前一暗,就在要晕过去的一刹那,我听到了玻璃的破裂声……   第五章 诈尸(上)   “江边枫落菊花黄,少长登高一望乡。九日陶家虽载酒,三年楚客已沾裳。哈哈,陆兄,我看你今次是山穷水尽了。”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坐在炕上冲我呵呵笑着。   每当我紧张时就有口吃的毛病,他很喜欢看到这样的我,用他的话来讲,是因为这样会让他联想到   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   我是在天宝九年认识他的。遇到他时我正在洗澡,当时他冒失的闯进来,吓得我结结巴巴的口吃了很久。也就是在那天,我和大了我二十多岁的他,结为了忘年之交。   “崔兄,恐怕这次又要让你失望了。”我望着远处的峦峦山丘心念一闪,随后看着他微微笑道。   “那我倒更要洗耳恭听了。”崔国辅还是满脸得意的样子,他丝毫不相信这个年轻人有什么词句能妙过自己的灵犀一笔。   我品了一口新茶,提笔写道:“月色寒潮入剡溪,青猿叫断绿林西。昔人已逐东流去,空见年年江草齐。”   此词一出,崔国辅震惊了。   “妙!绝妙!竟然可以用我的诗中最后一个平韵作调,再用仄声作为第一个次韵!”过了许久,他才喃喃说道:“陆兄,你果然是个不世奇才。看来我崔国辅真的老了。”   “崔兄过谦了,何必无故言老呢?”我鞠了个礼说道。   那时的我,丝毫没有注意到屏风的后边,正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痴痴的望着自己。   很多年后每每回忆起此时,我总是不胜唏嘘。   其实认真的想一想,即使我真个注意到了,或许也难以阻止将发生在这个女孩身上的悲剧吧……   “傻女儿,你怎都看的呆了?”崔夫人悄悄的走过去,拉了拉这个躲在屏风后的女子。   崔淼儿脸上一红,低声说:“母亲,他真了不起。年纪并不比我大多少,但却知道那么多!”   崔夫人笑道:“是啊,他人好,诗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不知道人家成婚了没有。”   “母亲啦!”淼儿娇嗔的不由喊出声来,她一跺脚,便飞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闺房。   吃过晚膳,我乘着嫣红的夕阳,独自来到了后花园。崔府的荷花池在这一带的文人墨客中,是很有名气的。   难得来吴郡,我又怎么能错过了这满塘的白藕新花呢?   “呆子。别以为你的诗能赢过那个老顽固,便以为崔府没人能够及你了。”突然一个清亮悦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身一看,竟然是个十七八岁年纪的绝丽女子。   她可爱的嘴唇微微翘起,黑亮的犹如一汪深潭的眸子,正打量着自己。   “姑娘教训的是。”我拱手道。   崔淼儿却不满的将脸凑了过来,直到呼吸可闻的地方,她这才哼了一声说:“看你的脸就知道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你现在一定在想这个小妮子真是胡言乱语吧。”   “小生哪敢!”我难堪的笑道:“可否请教姑娘芳名?”   崔淼儿呆呆的没有作声,她看着夕阳下的荷塘突然脸上飞红,轻声念道:“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既然可以相逢相遇又何必多此一问呢,就当我是这一塘的荷花精吧。”   “该死!是谁在用那么大的力气捶我的背?”慢慢的,张克睁开了惺忪的眼睛。   一个女子正使劲的摇着他。   “哈哈,我知道了!你是淼儿!我记起你的名字了。”张克突然像个傻瓜一样,指着她笑起来。   “你说什么?”倩儿吃惊的退后一步,她张大了眼睛愤然望着他:“那个淼儿是谁?”   对了,这个是赵倩儿,是自己的女朋友。   天哪!自己竟然当着她的面,叫别的女人的名字,看她脸色不善的样子,看来雌老虎终于又要发威了!   张克立刻紧张的叫道:“倩倩倩倩倩……倩儿,我,我……”话一出口,他惊讶的发现一向伶牙俐齿的自己,竟然变得有口吃了。   “张克!没想到你是这种人。枉费我……枉费我看你这几天精神恍惚,人家还特意给你熬了人参汤!   “好哇,我才出差没几天,你竟然就见异思迁了!”倩儿将手中的保温瓶连汤带水的,向他扔过来,突然她“哇”的一声哭着向门外跑去。   “倩倩倩……儿!听我,我我我,解释!”张克急忙追了上去,但心里却隐隐有丝不安的感觉。   淼儿?她是谁?这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的女人,不知为何,每当他在脑海中想到她时,胸口总是有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从洗手间出来,刚想不声不响的溜回自己的办公桌前时,那个可恶的公司副总监截住了他。   她用像吃了大便的语气说,公司的总裁皇甫三星先生想单独会见自己。   张克挠了挠头发,心情郁闷的向总裁办公室走去。   最近真是流年不利,记得一个月前,自己还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0七号分公司最不起眼的销售员,然后莫名其妙的因为自己大学时有修过考古,而被调到了总公司,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派去监督夜轩院长的挖掘工作,不但每天要累死累活的两边跑,最近还变得常常精神恍惚,今天居然还口吃起来。   最可怕的是得罪了自己的那位母老虎,恐怕,晚上又要睡客厅了。   无精打采的他,轻轻的叩响会客室的大门。   “进来。”有个苍老的声音缓缓叫道。   张克紧张的走进门,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行了个礼,这才敢抬起头打量他。   其实每次见到皇甫三星时,他都会感觉很怪异。   这位老人在年龄上应该已经是超过七十岁了,但他的样子也不过才四十多左右,也不怎么帅,但是额头突出,给人一种精明威严的感觉。   根据最近流行的面相学来说,这种人是会对自己痴狂的事物,付出全部的心血和努力的恐怖家伙,他们甚至会干出最令人不齿的事情。   “你来了?坐下来,哈哈,不用那么拘束。”皇甫三星慈祥的笑着。   不知为什么,张克总感到他盯自己的眼神里,隐隐有一种激动和紧张,那种眼神不像在看人,倒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他站起身亲自为我斟了一盏茶,然后突然的问自己:“你知道安徽祁门的红茶,一般的切片是几厘米吗?”   受宠若惊的张克,顿时呆愣当场。   原来他竟然是来调查的!有没有搞错,公司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抽样的知识考试了?可恶,竟然没有人告诉过自己。   看来这次铁挂了。   他像瞎猫一般,诚惶诚恐的答道:“哈哈,大概是二到三厘米吧。(注一)”   果然让这位总裁失望了,他歇斯底里的冲张克大声吼着:“有没有搞错!祁门红茶又不是绿茶,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切片。该死!这种常识的问题,如果是他的话,怎么会不知道?”   过了好一会儿,他像不甘心的又问道:“那么告诉我,安徽六安和金寨的六安瓜片,要怎么区分真假?(注二)”   天哪!我只是个小小的营业员,又不是公司的鉴定员,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嘛!   张克一脸苦像的陪笑道:“把真的和假的分别泡一盏,喝过的话,就应该知道哪边是真的了,哈…   …“   真是佩服自己的应变能力,连这样的方法也让自己给想出来了,张克顿时大为得意。   “王,王八蛋!谁叫你泡的?如果是他的话,不!即使是一个最普通的鉴定员,也可以从颜色上分辨真假!”皇甫三星差些没把心脏病给气出来。   张克大是迷惑,总裁已经两次提到“他”了,但那个“他”又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看着总裁气急败坏的样子,张克突然明白还是少说些话为妙。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西湖龙井狮峰一带的龙井茶炒制,在唐朝早期开始要用哪十种手法?(注三)”皇甫三星用力的握着胸口,他咳嗽着问。   “我,我不知道。”张克面红耳赤的低下头。   这时皇甫三星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冲张克挥挥手道:“算了,这件事看来还是急不得。你回去吧。”   “回去准备辞职信吗?”张克有些沮丧的向门外走去。   皇甫三星突然又叫住了他:“上次我给你的绿茶,你喝了没有?”   张克点头道:“喝了,就算是我这个外行也能感觉出一种清凉的感觉,味道实在不错!”说完,他回味似的闭上了眼睛。   皇甫三星立刻紧张起来,“你喝完以后,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那倒是没有,只是最近自己的睡眠不太好,而且常常作怪梦。”张克认真的想了想。   皇甫三星眼睛一亮,又突然的叹了口气,问:“你一个月的工资有多少?”   “连基本工资加上年底奖金,大概有三千左右。”   “那好,我加你三倍的工钱,夜轩那边你不用去了,从明天起,你就做营业部的总监吧。”   张克难以置信的呆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对这么差劲的自己,竟然又涨工资又升职,难怪有传闻说我们的总裁大人是个古怪的家伙,哈哈,没想到所谓的闲言闲语居然是真的?   感激的痛哭流涕的张克,退出会客室后,虽然感到莫名其妙,但还是掩盖不住兴奋的心情。   哼,臭娘们、臭副总监,总算是让我骑到你头上了吧,哈哈,从今往后就看我怎么整你,以报我这么多年来被你欺压的血泪仇吧!   想着想着,张克丝毫不在乎周围那些同事们惊奇的视线,满脸小人得志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   杨俊飞走下飞机的时候,正好是上午。   将行李放进预定的酒店里,他便打开了张冰影临走时塞给他的资料盒。   黑色的资料盒里有厚厚的一叠,随手将最上面的一张拿起来看了几眼,杨俊飞的头顿时大了起来。   那上边用的是中文,满满的蝇头小子,说的全是关于茶圣陆羽的生平。   唐开元二十一年(七三三年),陆羽出生在今天湖北天门的竟陵,但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遗弃,成了一个弃婴。   陆羽从一个弃婴成长为“茶神”、“茶圣”,离不开两个和尚对他的照顾和支持,一个是竟陵龙盖寺住持智积,另一个是湖州妙喜寺的诗僧皎然,前者是他的养育恩人,后者是他最知心的朋友。   在佛、道、茶合一的唐代,陆羽不仅与和尚为友,还与道士交好,其中有两位道士很有名:一位是浮家泛宅于苕之上、留下了千古绝唱《渔歌子》的“玄真子”张志和;另一位是才貌俱佳、被誉为“女中诗豪”的女道士李季兰。   除了和尚、道士,陆羽还是为人正直、风流儒雅的湖州刺史颜真卿的座上客,他们在湖州组织诗社,作诗酬唱,留下了许多诸如“水亭咏风”、“溪馆听蝉”、“杼山建三癸亭”和“樽亭联句”等佳话。   陆羽之所以受到时人的尊重和后人的崇拜,主要在于他经过长期的考察和积累,在分析归纳了前人的茶叶知识,总结了当时人们的制茶、饮茶经验后,创造性地“分其源,制其具,教其造,设其器,命其煮”,写成了世界上第一部茶叶专著《茶经》,被人们尊为“茶神”、“茶圣”。   被耿湋誉为“一生为墨客”的陆羽,其学术成就不止一部《茶经》。   客居湖州三十二年,他不仅研究茶学,而且深入研究佛教经籍和湖州地方文史,不仅积极参加了颜真卿主持的《韵海镜源》的编纂工作,而且编撰了《吴兴志》、《吴兴图经》、《吴兴历官记》、《湖州刺史记》等志书和《顾渚山记》、《杼山记》等文章。   《湖州府志》的“凡例”中说:“湖郡有专志,肇始于陆羽。”   陆羽于唐贞元二十二年(八0四年)冬终老于湖州,葬在城西的杼山之上。   近年来,湖州市不仅成立了“陆羽茶文化研究室”,而且修复了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迹,从而再次成为中外茶人中心的一方圣地。   “一生为墨客,几世作茶仙。”这是唐代“大历十才子”之一的耿湋,对陆羽一生的评价……   *******   杨俊飞揉了揉太阳穴,恼怒的一把将手里的资料扔在了地上。   有没有搞错,从前的任何任务都有明显的主线以及目的,而这次的委托人不但令自己很不爽,就连准备的资料也莫名其妙。   耍人也要耍出一点风度才对嘛,难道,这些资料是暗码文?   所谓的暗码文,是由许多没有关联的文章或者诗词构成的,根据一定的规律跳过位元组将有用的词语挑出来,就能从文中解析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最简单的是摩斯密码,按照点与线的节奏不同,从而表示出不同的字母。   杨俊飞来了精神,又从资料的开头一篇又一篇仔细的看了起来。   陆羽,字鸿渐,一名疾,字季疵。自号桑翁,又号竟陵子。生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复州竟陵郡人(今湖北省天门县)。   陆羽是个弃儿,自幼无父母抚养,被龙盖寺和尚积公大师所收养。   积公为唐代名僧,据《纪异录》载,唐代宗时曾召积公入宫,给予特殊礼遇,可见也是个饱学之士。   陆羽自幼得其教诲,必深明佛理。   积公好茶,所以陆羽很小便得艺茶之术。不过晨钟暮鼓对一个孩子来说毕竟过于枯燥,况且陆羽自幼志不在佛,而有志于儒学研究,故在其十一、二岁时终于逃离寺院。   此后曾在一个戏班子学戏。陆羽口吃,但很有表演才能,经常扮演戏中丑角,正好掩盖了生理上的缺陷。陆羽还会写剧本,曾“作诙谐数千言”。   天宝五载(七四六年),李齐物到竟陵为太守,成为陆羽一生中的重要转捩点。   在一次与会中陆羽随伶人做戏,为李齐物所赏识,遂助其离戏班,到竟陵城外火门山从邹氏夫子读书,研习儒学。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和李齐物一样十分爱惜人才,与陆羽结为忘年之交,并赠以“白的乌”(即白头黑身的大牛)和“文槐书函”。   崔国辅长于五言小诗,并与杜甫相善。陆羽得这位名人指点,学问又大增一步。   西元七七五年(天宝十四年),二十四、五岁的陆羽,随着流亡的难民离开故乡,流落湖州(今浙江湖州市)。   湖州较北方相对安宁。   陆羽自幼随积公大师在寺院采茶、煮茶,对茶学早就发生浓厚兴趣。湖州又是名茶产地,陆羽在这一带搜集了不少有关茶的生产、制作的材料。   这一时期他结识了著名诗僧皎然。   皎然既是诗僧,又是茶僧,对茶有浓厚兴趣。陆羽又与诗人皇甫冉、皇甫曾兄弟过往甚密,皇甫兄弟同样对茶有特殊爱好。   陆羽在茶乡生活,所交又多诗人,艺术的薰陶和江南明丽的山水,使陆羽自然地把茶与艺术结为一体,构成他后来《茶经》中幽深清丽的思想与格调。   自唐初以来,各地饮茶之风渐盛。   但饮茶者并不一定都能体味饮茶的要旨与妙趣。于是,陆羽决心总结自己半生的饮茶实践和茶学知识,写出一部茶学专著。   为潜心研究和写作,陆羽终于结束了多年的流浪生活,于上元初结庐于湖州之苕溪。  经过一年多努力,终于写出了我国第一部茶学专著,也是中国第一部茶文化专著——《茶经》的初稿,时年陆羽二十八岁。   西元七六三年,持续八年安史之乱终于平定,陆羽又对《茶经》作了一次修订。   他还亲自设计了煮茶的风炉,把平定安史之乱的事铸在鼎上,标明“圣唐来胡明年造”,以表明茶人以天下之乐为乐的阔大胸怀。   大历九年(七七四年),湖州刺史颜真卿修《韵海镜源》,陆羽参与其事,乘机搜集历代茶事,又补充《七之事》,从而完成《茶经》的全部著作任务,前后历时十几年。   《茶经》问世不仅使“世人益知茶”,陆羽之名亦因而传布。以此为朝廷所知,曾召其任“太子文学”,“徙太常寺太祝”。   但陆羽无心于仕途,竟不就职。陆羽晚年,由浙江经湖南而移居江西上饶。至今上饶有“陆羽井”   ,人称陆羽所建故居遗址。   直折腾到半夜,周围铺满烟头的时候,杨俊飞熟看完所有资料,也没有找出丝毫的关联词。难道自己从一开始,寻找的方法和方向就错了?   他沮丧的喝了口咖啡,一丝挫败感油然升起。   没想到自己这个解码专家,也会有遇到难题的时候。唉,人果然不是万能的。   就在这时,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   “大侦探,资料盒里的东西都看完了吗?”听声音,就知道是那个古灵精怪的紫雪。   杨俊飞没有好气的哼了一声:“你们给我的资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干嘛藏头露尾的?”   紫雪明显愣了一下,迟疑道:“那些东西很显而易见啊,全都是关于茶圣陆羽的资料。也就是大侦探你这次的目标。”   “没有其他的意义了?”杨俊飞狐疑地问。   “当然没有了。”   “哈哈,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杨俊飞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这些年自己在危险里过习惯了,不论任何事情都会往复杂的地方想,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紫雪被他突如其来的笑弄得莫名其妙,也没有多问,只是道:“绑架陆平博士的组织传了消息来,您的任务就是将陆羽连尸体带棺材一起偷出来,到时候会有人接应您。   “根据那个组织提供的资料,陆羽的尸体现在应该被保存在皇甫三星位于城西的别墅里。详细资料马上就发给您……”   第二天一过中午,杨俊飞准备好必要的物品,跳上车就向夜轩的临时研究所驰去。   风刮在脸上,很干燥,也很舒服。   叹了口气,他苦笑起来,没想到自己这个国际知名的大侦探,真的要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如果让自己的那几个朋友知道了,不被笑死才怪。   算了,既然已经决定接下这个Case了,那就做到底,再说自己也没有那些无聊的正义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人生存在世上,必须做出的决定。   否则,只能一辈子陷于平凡的生活里,一辈子为衣食住行奔波忙碌,那样的人生,真的会有快乐吗?   何况,这次的报酬,真的让自己很有动力。哼,不觉间,突然又想起了临走前和冰影说的那番话。   “那个笨蛋究竟是怎么会和那种危险的组织搭上关系的?他虽然很令人作呕,但还不至于笨到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得与虎谋皮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吧?”   张冰影的声音立刻黯淡了下去,“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   她回忆着:“那时我们漂流到加拿大北面最荒凉的欧拉木镇,因为我喜欢那里的恬静,就定居了下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平照例出去钓鱼,他总是喜欢当地爱斯基摩人的垂钓方法,你知道的,就是在冻结的河面的冰层上砸一个大窟窿,再放下钓线和饵的那种。   “那天,他过了下午三点也没有回家,他从来就不会过了正午也没回来的,因为那样太危险了,强烈的太阳会把山上的雪融化掉,很有可能形成雪崩。我担心他会出意外,便驾驶雪橇车出外找他。   “可哪想到他竟然呆呆坐在常去的那条河边,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盯着远处的山看。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原来真的发生雪崩了,但是很远,不会危及到我们。   “我见他看的那么入神,不忍心打扰他,也就陪着他看起来。只见远处的冰山上,雪因为日照的关系而蜂拥的倾泻下来。   “但是先流到山底的竟然是大块的冰!它们砸到结冰的河面上,很快就将河面敲出了一个很大的洞。   “然后雪流下来了,它霸道的把方圆数千米都覆盖起来,形成夺目的白茫茫的一片。这时奇景出现了!河面那个大洞的地方虽然也覆盖了雪,但是因为水与雪温差的关系,积雪开始不断陷了下去,形成了一个流华般漂亮的纯白沙漏。   “我在心里暗暗赞叹。这时平突然站起来像疯了似的大声叫道:”天!那个假设竟然是对的!可恶,这样的情景为什么要让我现在才看到。嘿哈,我错了,一切都错了!没想到那些理论全都错了,这种东西竟然会让我诚心信仰了那么多年。   “‘它在那两个假设中,不过是一个注入了水的纤薄纸罩罢了!’”平激动的紧紧将我搂入怀里,那张狂喜的脸上哭着、笑着、流着泪……   “对了!也就是从那天起,平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开始和那个组织交涉,最后成立了生命螺旋的实验基地。”   “生命螺旋?哼,没想到那家伙离开了大学以后,居然还在进行那么愚蠢的研究。”杨俊飞对那个抢走自己女人的罪人嗤之以鼻:“既然他们合作了七年,你不可能不知道关于那个组织的事情。说出来听听!”   “我真的不知道,就连名字也不清楚。只是感觉那个组织对生命的再生,以及被动生命精神力很感兴趣。平的生命螺旋研究就属于生命的再生,所以那组织就不遗余力的在金钱以及物质上支持他。”   张冰影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其实我并不怎么在乎,平所谓的那个跨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只想和他继续过从前那种安逸平静的生活罢了。我要是早劝他和那个组织脱离关系就好了,至少他不会被绑架。”   张冰影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每一次的回忆,都会给她带来巨大而又恐怖的压力,就像自己又经历了那一场刻骨铭心的痛苦一样。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很不服气的说道:“女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如果根据你说的,九年前你离开我,是因为我待在实验室里,对你很冷淡的话,那么陆平那个家伙呢?   “我不过只是待了三个月,而他一待就是六年多,然后更奇怪的是,在这六年里你居然没有见异思迁!”   “俊飞,你不懂爱,一直都不懂。”张冰影挺起胸脯,直视着他的眼睛骄傲的说:“曾经有人形容过,二十二岁的女人就像一只氢气球,当你一不小心松开手时,它就会飞起来,离你越来越远,直到你再也触摸不到的高度。   “可当时我已经二十五岁了,不再是那只灌满氢气的气球。三年的时间将我和平的感情磨练到了你难以想像的地步。”   杨俊飞恼怒的挥动手臂,突然又大笑起来:“什么爱爱爱的!你一天到晚只知道这个字!嘿,不过也无所谓,你就要永远的属于我了!   “一想到你永远也不能见陆平那王八蛋,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就会莫名其妙的感到非常愉快。哈哈!”   看着张冰影用力咬着下唇,几乎要哭了的样子,杨俊飞就有一种快感。   男人或许就是这样的动物,自己得不到的女人,也不会让对方好受。刺激她,甚至折磨她,会让他被她伤害的伤痕累累的心,稍微的平衡一点。   但,或许不是平衡,而是伤得更重吧,不过,谁又知道,谁又在意呢,最重要的是,他让那个曾经最爱的女人痛苦,这就足够了。   杨俊飞用力的摇了摇头,努力将弥漫在眼中的悲哀甩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虽然对于陆平被绑架一事自己曾有诸多猜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个组织一定知道他和陆平以及张冰影的三角关系。   绑架陆平,十有八九是为了逼迫自己接受他们的一系列委托。   不过,如果真的如同张冰影所说的,那个组织有自己想像不到的庞大,那么为什么还需要透过自己出手呢?绝对没道理,而且,实在太不符合逻辑了。难道是张冰影在说谎?   不对,他了解那个女人。张冰影是真的很关心陆平的安危,不像是装出来的。   再看紫雪毫不费力的就找到了自己的行踪,他们背后确实是有一个庞大的组织在操控着,奇怪,实在是太奇怪了。   注一:祁门红茶每一片不能高于零点六到零点八厘米。   注二:真的六安瓜片外形平展,每一片不带芽和茎梗,叶呈绿色光润,微向上重迭,形似瓜子,内质香气清高,叶底厚实明亮。假的则色比较黄。   注三:一般会按照阶段分别采取“抖、搭、捺、拓、甩、扣、挺、抓、压、磨”十种。   第六章 诈尸(下)   杨俊飞对皇甫三星的那栋古堡别墅并不陌生,紫雪发给他的资料里,有详细的建筑设计图。   根据图纸,他甚至比修建这栋房子的工人,更加了解这个房子的一切。   别墅用的是电磁锁,每隔五个小时,电磁锁里的密码就会随机更改一次。   也就是说,自己拿到的钥匙还剩下三个小时的有效期。   不过对于自己这种级别的高手而言,偷出一个三百公斤重的尸体以及棺材,那是足够了。   皇甫三星也真是个古怪的家伙,他的别墅下,居然修建了一个三万多平方的地下室,也不知道用来干什么不法的勾当。   杨俊飞依靠敏捷的身手以及多年来出生入死的工具,迅速的躲过守卫的勘查,顺利进入了古堡大厅右边的厨房。   根据那个组织给的方法,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是个升降机。   “那老家伙的嗜好满古怪的,尽弄些华而不实的机关。”   杨俊飞颇有些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   实在太顺利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他提起十二分的注意力,看着指示灯一格一格的向下闪烁,大约过了十多分钟,电梯停了。   门缓缓向两旁缩回去,露出一个硕大的空间来。   即使在昨天夜里,杨俊飞已经无数次看过设计图对这个地下室的描述,当真的处身其中时,才能发现这个鬼地方的庞大。   他仔细的观察着附近有没有警卫走动的痕迹,许久,这才小心的走出电梯,用手扶住栏杆向下望去。   无数巨大的螺旋状物体从地面上突出来,就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准备择人而食。杨俊飞不禁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毛毛的,似乎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下边等着他。   他的第六感曾经救过自己许多次,但没有一次像这样突如其来的。   有股寒意停留在后脑勺,令他全身的鸡皮疙瘩怎样也消不下去。   他用手在眼前挥了挥,地下室有恒温系统,从指尖流动的风来看,温度应该在二十六摄氏度的样子。   这样的温度应该不会让自己有冷的感觉。那么,究竟自己在怕什么?   咽下一口唾液,杨俊飞决定下去看看,毕竟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什么都不做就走掉,不但自己面子上过不去,弄不好还会被那群猪朋狗友嘲笑。   走进下到底层的电梯,门一开,就有股莫名的寒气,甚或是阴气迎面扑了上来,杨俊飞冷笑着飞快跑出去,然后用背贴墙,打量起了四周。   周围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在这个有几万平方米的空间里,没有任何声音,也似乎没有任何生物,恍如鬼域,只有零星的昏暗灯光刺破黑暗,让人稍微感觉到自己还留在人间。   不远处,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杨俊飞深吸了一口气,缓慢的朝那个地方移动过去。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浓烈了,究竟这里有什么?为什么会令自己这个早就已经不把生命当回事情的人害怕,那是一种出于人类最深沉潜意识中的恐惧,就像老鼠在天性上就害怕猫一样,似乎在前边,就在前边,有一个带着阴寒气息的东西在守株待兔,等待着他慢慢掉进陷阱里。   有好几次,杨俊飞几乎都要转身离开,放弃这次行动了。   但是每一次都莫名其妙的在心底燃起一股好奇,那种无法抑制的好奇,迫令他不断的向前走,虽然慢,但确实身不由己的移动着。   就在要走到控制室时,有个没有关门的房间,出现在他眼前。   那是最拐角的房间,很大,似乎是研究室。   房间的正中央摆着一个灰白色的石头棺材。棺材附近横七竖八的倒着三个人,两男一女,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   杨俊飞走进去,用手先试探了一下那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的鼻息,还有气,看来只是晕过去而已。   他扬起头望向棺材,奇怪,怎么感觉很眼熟?他猛地掏出那个神秘组织给他的照片,然后,笑了。   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想到自己的目标居然就在眼前。杨俊飞开心的走到棺材前,正想将带来的工具装上去。   突然,他愣住了。   原本应该盛放着陆羽尸骨的棺材里,居然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   “该死,看到有人倒在这里,我就早应该想到了!”   他恼怒的几乎要大骂起来。   该死,看来对这个死了有一千多年的茶道老祖宗的尸体,有兴趣的人恐怕还真不止一个,竟然被人给捷足先登了,失算!   牢骚归牢骚,杨俊飞立刻在房间里搜索起来。   不管是谁,他既然能潜进来,而且打昏了三个人,偷走了尸骨,做了如此多复杂的工序,就一定会留下线索。   只要找出线索,顺藤摸瓜,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和大脑,即使他藏在北极的冰岩下,自己也能将他给挖出来。   毕竟,能在这种守卫森严的地方自由进出的,除了内贼外,全世界就剩下寥寥可数的些许人了。那些人的底细,他碰巧都十分清楚。   没有脚印,奇怪了,地上怎么有一些碎屑?像是放了不知多久的布料,一碰就碎掉了。还有这些洒落在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为什么碎的那么奇怪?   想到了什么,杨俊飞猛地站了起来向石棺材里望去。   突然,一个拉长的影子,从他的背后映到他身前的地板上。   杨俊飞突然感觉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以及关节都无法动弹了,甚至发出“咯咯”的响动。   那是在发抖!自己居然在发抖!他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努力让自己早已僵硬的脖子向后转,希望能看到那个令自己害怕的人或者物体,究竟是什么。   还没等他看清,一股疼痛的感觉从脖子上传递到了全身,冲入了脑中。   大脑一麻,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杨俊飞突然的坐在一个既肮脏又喧闹的破酒馆内,他的手里还端着一杯十分劣质的啤酒。   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冷静的思考着。   刚才自己似乎由于某种原因晕了过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自己完全想不起来了?   这里,是一个墙壁上贴满法文彩报的酒吧。   窗外,已经是夜晚了。   外边的世界灯红柳绿,看得出是一个称得上繁华的小都市。   这里的建筑物并不是十分高大,但是线条浪漫,显示着浓厚的欧洲中世纪,那种已然登峰造极的建筑风格。   酒馆的斜对面还有一个不算大的展览馆,墙上乱七八糟的贴着手绘的海报,也不知道在宣传着什么。   杨俊飞判断不出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有一点很显然,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中国!   中国?自己什么时候又去过中国?   突然,对面的展览馆里传来了很大的喧闹声。   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抱着头慌张的从展览馆里逃出来,然后躲进了这个酒吧里。   “酒!快一点,给我最烈的那种!”那个绅士一屁股坐到柜台前大声吼道。   “又来了!”调酒师耸耸肩,将一杯暗褐色的鸡尾酒递给他。   这位绅士抓着酒杯一饮而尽后,用力捶打着桌子喃喃嚷着:“他们不喜欢我的画!没有人喜欢……   为什么?究竟为什么!“他的嘴角颤抖着,满脸紧张绝望的样子。   杨俊飞盯着他,突然觉得他很眼熟,像是在哪里见到过!   “到底是在哪里?哪里?”他用手指点着桌角,在脑海里飞快的搜索着关于这个人的资讯。不久,他激动的站起身来!他想起来了!这个人不就是,不就是……   杨俊飞强压住内心的震惊,端着酒坐到那位绅士左边,用法语问道:“请问,您是文森?梵谷先生吗?”   那位绅士明显还没有从打击中清醒过来,紧张的问:“您……您也是来辱骂我、打我、砸我的画吗?”   “什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杨俊飞一愣,突然明白过来!天哪!现在自己竟然处身在一八八九年的法国南部城市阿尔。   根据他看过的《梵谷小传》,文森?梵谷曾经数次展览自己的作品,但最糟糕的一次是在一八八九年三月的阿尔。   不习惯印象画派的文明人,愤怒的将他画展中所有的画都砸的粉碎,许多人更不解气的扬言要将他变为残疾人士。   记忆里那件事,应该发生在梵谷被美术学院退学,辗转到巴黎,住在弟弟西奥的公寓,并结识罗特列克、贝纳、毕沙罗、高更等画家以后吧。   那这么说,杨俊飞突然一惊!对了,如果真的是这个时段,那么再过十六个月,梵谷就会用手枪自杀了!   但是,自己刚刚不是在中国的湖州吗?难道这是在梦里?他用力捏了自己一把,好痛。不是说在梦里,人是不会感觉到疼痛的吗?那到底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看着梵谷那可怜萎缩的样子,自己或许可以帮他一些什么小忙吧。即使那只是在梦里。   “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画,可以卖给我一幅吗?”不假思索的,杨俊飞说出了一句可以让全世界的史学家跌掉眼镜的话。   “什?什么!您喜欢我的画,还要买它们?”梵谷因惊讶而张大了眼睛,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对!我想买您的画。可是您知道,我的钱并不多……所有就买那幅‘鸢尾花’好了!”杨俊飞装出很可惜的样子。   他满脑子的坏水,刚才也暗自搜了全身,很明白自己身上可以在这个时代流通的货币,根本是一个子儿也没有,而且他也完全没有想过付款的问题。   只是希望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让梵谷把画送给自己。   不过他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鸢尾花”的确是梵谷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它被认为是梵谷在黄色小屋里画的最后一幅充满律动及和谐感的画,而在一九八一年被日本人以大约一百二十七亿日圆的天价买走。   现在它的价值更高达了四亿美元,是历史上价格最高的一幅画。   可惜这幅画是在一八八九年五月完成的,即使是梵谷,也没有可能知道自己会在两个月后画出这幅画吧!   杨俊飞无法判断出自己究竟是不是在作梦,如果真的是梦的话,梦里的梵谷应该不会有那么清晰的辨别能力才对。   但是,梵谷居然愣愣的问道:“‘鸢尾花’?那是什么?我从来没有画过!”   “那您身边有什么画?像‘向日葵’或者‘迦赛医生像’?”杨俊飞不甘心的问。   “这些画我都放在黄色小屋里,离这儿太远了!所以……请您跟我来。”梵谷离开柜台,带着杨俊飞走进展览馆。   这个不大而且简朴的地方,现在就像打了一场大仗般,到处都是满地狼藉。   梵谷从门后的地毯下,拉出一幅画说道:“现在就只剩下这一幅了。是我看到情形不太好时偷偷藏起来的。我叫它‘红色葡萄园’。”   杨俊飞饶有兴趣的审视着,这幅用蓝布碎花布包起来的画。   手法看来是梵谷惯用的深远空间感,而且用红色来描绘葡萄树,很具表现性。   突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问道:“为什么你要把阿尔农妇,画成布列塔尼亚地方的装扮呢?”   梵谷赞赏的哈哈笑道:“你不觉得这样更能衬托出这些妇女的勤劳吗?”转过头,他惊奇的发现那个一直和自己说话的年轻人,和自己的画竟然都不见了。   “我的画被偷了!”梵谷快速冲出门,搜索着杨俊飞的身影。   可是他看到的只有万籁俱寂的夜,和繁华的街道上来去匆匆的人影。   文森?梵谷沮丧的向回家的路走去,这一天实在发生太多事情了,真有种累的感觉!不过他一向都是个乐观而又热情如火的人。不久后他就笑起来,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哈,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偷我的画。看来我渐渐已经有一些出名了吧。我的画应该也有些价值了……至少有被偷的价值!”   他喃喃自语道:“努力!这幅画……嗯!就当是被卖出去的第一幅吧!”   唉……史学家和那些文森?梵谷狂热的画迷们,恐怕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是,那幅极有纪念意义的画——“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花四百法郎……   有个家伙在梦里,将他们认为是梵谷生前唯一卖出的作品,没有花一个子儿的拿走了。   不过更不会有人想到的是,“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发大财,因为他此刻正漂浮在黑暗的、有些粘稠的虚空中。   杨俊飞努力的令自己保持在冷静状态,虽然他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到了这种地方。   四周没有任何光线,同时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就算是在极静状态下,必然能听到的心跳似乎也停止了!   但自己还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的跳动……但是却听不见!   为什么?是因为没有传播空气的介质吗?那么现在自己正呼吸着的又是什么?抑或是自己已没有呼吸了,而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   疑问一个接着一个窜入脑子里,杨俊飞几乎要疯掉了。   突然一阵惊天彻地的巨响卷席过来,他向极后方望去,顿时全身像有电流通过似的呆在当场。   极远处,印入眼帘的是一幕令他这辈子也难以忘记的景象。   只见这个看似无限大的空间,在远处被猛地一分为二。   裂缝在不断的增大著,像一张巨大的、恐怖的令人撕心裂肺的大口,它将身旁的空间、身旁的黑暗无情的碾碎,它轰鸣着向自己鲸吞而来,但杨俊飞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逼近,丝毫想不出任何逃脱的办法。   这种讨厌的感觉是那么的令人绝望……   杨俊飞大声吼叫着抒发着自己的恐惧,他甚至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个庞然巨兽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危害。无尽的黑暗闪过,奇景又出现了。   他依然飘浮在空中。   不过这却是实实在在的天空!阵阵风吹拂过脸颊,他不禁往下望去。   黄沙正满天飞刮着,一碧如洗但又略显凄凉的天空里,炎热的可以将鲜肉烤熟的烈日,疯狂的升起在偏东方的远处。   沙云密布,令视野也模糊不清起来。   杨俊飞隐隐的可以看到,沙漠里散乱的傲立着一些浅黄色的耸起物。仔细的打量后,他惊奇的发现,那些竟然是只有撒哈拉才有的胡夫金字塔……这里,是埃及?   他突然不明白自己作的这个莫名其妙的梦,到底有什么意义了……   努力想了一会儿,杨俊飞哑然失笑,自己居然想去了解自己无聊时作的梦,这样的举动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梦如果真的存在意义的话,那就不是梦了。   既然明知道是梦,那就尽情欣赏好了,虽然这个梦实在是清晰的有些过头了。   处在这个第二梦中的他,只能在空中默默的看着,什么也接触不到,很是没有趣味!   杨俊飞有些恼怒的向上方望去,顿时,一副令他目瞪口呆的景象展现在眼前。   自己的上方并没有天空的延续!没有平流层,没有臭氧层,没有热层,当然也没有星空。他看到的赫然是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   杨俊飞感觉自己像是头朝下在空中悬吊着。   自己能俯瞰到的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这个城池被规划的四四方方,一层接着一层有着十分紧凑的结构。   是夜晚了。   一轮斜月懒散的将冰冷的银色光芒普洒在大街小巷,他注意到,有许多人家的大门都敞开着,显然是对当时的治安很有信心。   然而最显眼的,却是耸立在市中心与南郊区的两座高塔。   一座是楼阁式样的青砖塔,造型庄严古朴。   而另一座塔身,显然是采用密檐式样方形砖瓦结构,样子看起来非常秀丽玲珑。   这两种特殊的构造,当然难不倒对古代建筑颇有研究的杨俊飞。   他立刻判断出了现在处身的位址与年代!   “这是长安!是唐朝开元盛世时的长安!”一向处变不惊的他,也开始大捂其头了。   史书上大量记载着唐朝唐玄宗前期,人们的生活水准和城市治安,达到了空前的水准,人民安居乐业、夜不闭户。   但是这个可以让史学家疯狂的时代,在现在的他看来,却又显得那么的诡异!   他似乎就像汉堡一般,被夹在两个时空中央。   身体曝晒在撒哈拉大沙漠,而头部却属于中国的盛唐!   嘿,说出去绝对不会有人相信,恐怕还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吧!幸好这只是个梦而已,醒来就好了。   头脑变得更加淩乱起来,越是说不想,越有千头万绪挤压的杨俊飞,气也喘不过来。就在他苦苦挣扎的同时,整个空间又开始变幻起来。   黑暗……这次依然是黑暗。   没有光,但远处却有细微的声音。   杨俊飞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可以移动的。   手脚的整齐挥舞,可以让自己稍稍前行。   阻力非常大!有些像在粘稠的石油中游泳一般,使行动变得异常困难,但是这样也让杨俊飞好受多了。毕竟一动也不能动的感觉实在不怎么舒服!   有光点在前方亮起来。   细微的声音开始变大了……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震动耳膜的巨大洪流。   光点变化着,在接近自己时,变成了无数个细小的存在。   突然,杨俊飞的眼前豁然开朗。   眼前是一个宽敞明亮的教堂,教堂里空荡荡的,只有讲义桌前站着三个人。一男一女穿着雪白的礼服和婚纱。   “陆平先生,你愿意娶张冰影小姐为妻子,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她吗?”   在这个高大的教堂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没有任何人参加的婚礼。   陆平和张冰影静静的站立着,他俩对视一眼,脸上浮现着刚毅的微笑。   “我愿意。”陆平肃然的点头。   “那么张冰影小姐,你又愿意嫁给陆平先生吗?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他?”牧师问道。   站在他俩身后的杨俊飞,再也无法保持大脑的平静,他无法再去理会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只是在一个梦中,七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自己在陆平和张冰影的婚礼上,自己究竟会怎样?   就算只是在梦中也好,他会打掉自己那个最好的朋友的下巴。   杨俊飞不断叫着,挥动着手,甚至想把牧师那张可恨的嘴捂起来。   但这一切都只是徒劳而已,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我愿意。”张冰影轻轻的说。   顿时,杨俊飞感到头脑爆开了,就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一次的失去了这个他最爱的女人,失去的那么刻骨铭心。   该死!这种可恨的时空,这种该死的状态。   他竟然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不能挽回,只能眼睁睁的注视着从前的历史,以另一种方式将似真似幻的真相展现到自己眼前,看着张冰影再一次离他而去,那种无力的心痛感,刺激的杨俊飞几乎要发疯了。   他狠狠的敲了敲脑袋,突然间,整个时空又变幻开来。   眼前一黑,接着一亮。   他彻底清醒了过来……   第七章 失窃   我第一个清醒过来,摸了摸到现在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大脑逐渐摆脱了模糊不清的混乱状态,变得比较有逻辑起来。   自己似乎被什么打晕过去了,晕过去之前呢?我似乎正在惊讶,但是,我究竟在为什么而惊讶?唉,头痛,我还要好好想想。   就在我趴在地上冥思苦想顺带发呆的时候,倒在一旁的二伯父和雨欣也慢慢醒了。   二伯父那人精一起身,就疯狂的向不远处的石棺材跑去。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他一阵大叫,然后捂住胸口呻吟起来。   我急忙过去一把扶住他,连声问:“怎么了?”   “不见了,陆羽不见了。”   只见他面如死灰,全身都在颤抖。   我定了定神,朝石棺材望去。   果然,里边只剩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陆羽的尸骨,居然不见了。   夜雨欣也凑了过来,她似乎并不在意那位茶圣的尸体,只是望着那些不知名的茶叶发呆。   我向四周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视线又再次聚焦在棺材上。   地上,到处都洒落着防盗玻璃的碎片。   我随手捡起一片,突然浑身一颤,急忙朝石棺材里望去。   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我一边看一边紧皱眉头,有个匪夷所思的想法,不禁从大脑中冒了出来。   身旁的夜雨欣,使劲拉了拉我,低声道:“小夜哥哥,棺材里边的叶子似乎有点不一样了。”   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哪里不一样?”   “你自己看看,这些茶叶的颜色似乎变了。”雨欣疑惑不解的说。   我仔细一看,确实发现那些不知名的茶叶色泽变得黯淡起来,再也没有刚看到时那种青翠欲滴的模样。   “不算奇怪,或许是因为接触到了空气,产生了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化学反应。”我不太在意的答道,满脑子依然充斥着刚刚产生的那个想法。   如果那想法是真的,就意味着……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实在是太诡异了。   “小夜哥哥!”   雨欣见我心不在焉,大喊了一声,然后将双手平摊开,放到我眼睛底下,“你再看看我手里的叶子,左边的是我晕过去前抓在手心里的,而右边则是我刚刚从棺材中拿出来的。如果真的是遇到空气产生了化学反应的话,那你怎么解释现在的状况?”   只见夜雨欣左手掌上的茶叶依旧翠绿,丝毫没有黯淡枯黄的迹象。   我大脑一震,顿时什么话也说不出了。   究竟刚才是什么令我们三人晕了过去?而在我们晕倒的那期间,究竟又发生了什么?是有人潜入了,偷走了陆羽的尸体?   不对,从现场情况看来,实在是有太多的疑点了!   我绕着石棺材走了几步,突然踩到了个软绵绵的物体,险些摔倒在地上。   低头看了一眼,先是大吃一惊,然后邪邪的笑了起来。恐怕,线索被我找到了!   “这样对待一个人类,特别是很帅气的中年男人,似乎不太人道吧。”雨欣有些犹豫。   我顿时嗤之以鼻:“用眼睛看就知道他是小偷,对小偷还管什么人道不人道。你看人家二伯父干得多好,光在他腿上就缠了十八圈钢丝。   “你也别闲着,把手给他绑紧,不要因为这个中年老男人长得帅了一点,就故意创造让他逃走的机会。”   听着我们调侃,二伯父夜轩黑着脸,继续拿钢丝在那昏倒的男人身上捆了一圈又一圈,似乎对待的是一个杀他全家的仇人。   “但是,我们首先应该找员警才对。”雨欣还是有点困扰。   我笑了起来:“别犯傻了。如果真的交给员警,以他们立案侦察的速度,刚开始调查现场的期间,陆羽的尸骨都不知道被转移到哪里了。只要落入那些销赃网路宽的黑市里,立刻就能转手,到时候还找得到个屁。”   雨欣撇了撇嘴:“我才不相信有人会出钱买那种鬼东西。”   “小夜说的没错。”夜轩抬起头沉声道:“日本人会买。当我挖出陆羽的尸骨时,第二天就有个匿名的日本人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元。   “他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这件事绝对不能让警方介入,不然一切都完了。”   “谁不爱七千万美元呢!”我用手轻轻拍了拍那个还在昏迷中的中年老男人的脸,“我们先让他清醒过来,再舒服的听他讲讲自己的故事。我对他的故事,突然很感兴趣了。”   雨欣迟疑的问:“怎么才能让他醒过来?”   “很简单。”我在饮水机上接了一大盆水,然后猛地泼到他的头上。   这个粗鲁的方法很有效,只听那家伙呻吟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睛。   杨俊飞醒了,他迷惑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大脑依然不太适应现在的环境。   他用力动了动,却发现自己丝毫都动弹不了,才明白自己被紧紧地绑住了。   一清楚现在的形势,杨俊飞敏锐的眼睛,立刻不经意的从三个人身上扫了过去。   眼前那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正带着一种古怪的笑意看着自己,那种笑很熟悉,他自己也常常会这样笑,每次这样一笑,就绝对有人会倒楣。   看来,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危险!非常的危险。   男孩旁边有个女孩,很漂亮,她望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三分紧张,七分好奇。恐怕是个单纯未经世事的大小姐。   最右边的那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他的样貌自己很熟悉,是夜轩教授。这次目标物的名义主人。   看他咬牙切齿望着自己的样子,估计是把自己当作偷窃陆羽尸体的盗贼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虽然自己确实算是,但并没有得手,顶多当个未遂犯罢了。   奇怪,他们似乎并没有报警,难道他们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警方插手?   微一思索,杨俊飞喧宾夺主,首先开口道:“不用对我行刑,也不要对我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我先申明,陆羽的尸体在我到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空口无凭,谁会相信你?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啊。”我嘲讽道。这家伙,看来不笨。   “哼,为什么类似审问的时候,差不多都是翻来覆去的那么几句,有点创意行不行,小伙子,你看太多连续剧了。”杨俊飞第二句就出言试探对方的底线情绪。   没有任何反应,我只是淡然笑了笑,望着他道:“你是个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多说太多废话了。   “用激将法捣乱我的情绪这么老套的方式,任何三流的连续剧里都有,难道你从来不看连续剧吗?”   有趣的家伙!杨俊飞突然很想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个可以和自己针锋相对的人。实在不应该啊,那小子聪明归聪明,不过还是嫩了点。   杨俊飞在自己的脸上,挤出一丝神秘的笑容,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说道:“我是不是说谎你应该很清楚。你也发现了对吧,你一定也和我有同一个疑惑,棺材附近的玻璃,实在破碎的太不寻常了。”   我望着他,哼了一声,不语了。   被引起好奇心的雨欣,立刻抓住我的胳膊问道:“小夜哥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二伯父夜轩也略带兴趣的望向我。   我苦笑一声,指着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说:“其实,从刚才我就发现了一个不太正常的情况。这些破碎的玻璃,确实很有问题。”   “哪里有问题了?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雨欣仔细的看着地上,然后疑惑的摇头。   “关键是在石棺材里边。”我解释道:“我来的时候就发现,整个棺材都被七厘米厚的防盗玻璃柜罩了起来,在玻璃柜里边,甚至渗透不了空气。   “先把我们怎么晕倒的事情摆在一边不说,如果真的是有人潜进来了,打破玻璃偷走陆羽的尸骨的话,那么玻璃的碎片就不可能只是落在地上。   “在外力的影响下,棺材里不论如何,也应该会落一些进去,可是你们自己看……”   我用力的拍了拍石棺材的边缘,雨欣和二伯父凑过头去往里看了一眼,不禁惊讶的叫出了声。   “发现了吧!棺材里完全没有玻璃碎块。那就意味着……”我用力吞了口唾沫,用干涩的嗓音说道:“就意味着,玻璃是从里边被打破的!”   所有人,包括被绑成粽子的杨俊飞,全都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只感觉有股寒气从脚底冒了上来。   “不可能,荒谬,太荒谬了。”二伯父夜轩摇着头,脸色发白的说:“好歹我也当了二十多年的考古学教授了,什么尸体古坟没有见过!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一个已经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古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赤手空拳的将七厘米的防盗玻璃打破,这事情即使是正常人都做不到……我不信,绝对不信!”   “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人,当然是活不过来了。”我望着他的眼睛,淡然道:“但如果活过来的不是人呢?”   “不是人,那么究竟是什么?”雨欣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   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即使是我都有种莫名的惊骇感,更何况是像她一般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女孩子。   我努力的平复情绪,沉声道:“二伯父,你不觉得奇怪吗?从陆羽的尸身经历一千多年没有腐烂,还有那些垫在他尸体下一千多年的茶叶,那些不知名的茶叶不但古怪,而且还没有流失任何水分,即使到了现在,依然像是刚刚才摘下来一样。   “它的存在本身已经是一种不自然了。其实仔细想想,陆羽尸体上的一切,几乎都超出了常规,就算他突然活了过来,恐怕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确实没有什么奇怪的。有意思,听了你的分析,我对这个Case越来越感兴趣了。”有个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   我猛地一回头,居然看到那个一分钟前、还被绑的像个粽子似的中年老男人,正拔葵啖枣的站在研究室的门外。而研究室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关了起来。   那家伙冲我眨了眨眼睛,得意的道:“臭小子,想困住我,你还太嫩了。再见。”说完,就飞快的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我看了一眼地上的钢丝,叹了口气。   聪明的家伙,居然故意让我讲出玻璃的事情,引开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用特制的锉刀,不动声色的将细钢丝弄断了。   哼,刚才自己明明搜遍了他的全身,真不知道他的锉刀到底藏在了哪里。   二伯父见打不开门,顺手抄起一把椅子用力的砸了过去。我急忙阻止了他。   “陆羽的尸骨确实不是那男人偷走的。”我轻松地说:“他也被打昏了,没有作案的时间。”   “但不可能就这样放他走掉,说不定他知道些什么重要的东西。”二伯父急道。   “以那个男人的能力,我们不可能抓住他的。放心,他绝对会回来找我。”我奸笑起来,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轻轻的上下抛着:“前提是,如果这个东西对他很重要的话。”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往往都是放在身上的。特别是在偷东西的时候,在只要失手就会遇到危险的情况下,那男人的无名指上,依然戴着这枚会碍手碍脚的戒指,那这东西,一定很重要。   哼,不过那个中年老男人,倒是让我产生了兴趣。   疑点又多了,没想到一下飞机就会遇到这么多事情,临行前二伯父说我会不虚此行,敢情带着这种类型的涵义啊。唉。头痛。   究竟那具尸体到哪里去了?   就算它是诈了尸,也应该有迹可寻吧。难道,除了那个男人外,还有一批盗贼?   视线突然扫到了什么,我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在那个中年老男人倒过的地方,留着一个又扁又方的用蓝色碎花布包着的东西。我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幅画。   “这幅画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雨欣凑过头来看。   我淡淡道:“这是梵谷的经典油画,‘红色葡萄园’。哼,那个中年老男人真的有够奇怪的,居然背了一幅画出来偷东西。难道他今天不止偷了一家?”   “嗯,那个,请问一下。”雨欣红着脸,突然道:“那个你口中的梵谷是谁啊?”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般的愣愣望着她,吃惊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注意到我的视线,雨欣的脸更红了,她一脚跺在我的脚背上,气恼的说:“难道不知道他很丢脸吗?人家从小就被老爸灌输草木知识,有些东西不知道完全是正常的。”   这!这也叫正常?在现代这个文化速食时代,有谁不知道梵谷的画。唉,疯子叔叔不愧是疯子叔叔,小时候不但折磨我,还把他的女儿当作延续,折磨到了现在。   我和二伯父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的咳嗽一声,解释道:“梵谷全名叫做文森?梵谷。一八五三年生于荷兰的一个新教徒之家。少年时,他在伦敦、巴黎和海牙为画商工作,后来还在比利时的矿工中当过传教士。   “一八八一年左右,他开始绘画。一八八六年去巴黎投奔其弟,初次接触了印象派的作品,对他产生影响的还有著名画家鲁本斯、日本版画和著名画家高更。   “一八八八年,梵谷开始以色彩为基础表达强烈的感情。他曾短暂与高更交往,后来神经失常,被送进精神病院。   “在经历多次感情上的崩溃之后,梵谷于一八九0年在奥维尔自杀。他对野兽派及德国的表现主义有巨大影响。   “总之,梵谷一生为人敏感而易怒,聪敏过人,在生前他在许多事情上很少成功。   “其人生活不幸而且艰辛,可他却随时都有献身给别人的爱、友谊和对艺术的热情。   “在比利时作传教士期间,他目睹穷人的艰难生活,决定以最大的热情,帮助那些煤矿工人,他义务收容那些受重伤而垂死的矿工,希望以抚慰之词和自我牺牲精神帮助弱者搏斗,不过,他只干了六个月就被解雇,原因是他对工作过分热情。   “在短短的三十七年人生中,梵谷把生命的最重要时期贡献给了艺术。   “他早期画作爱用荷兰传画的褐色调,但他天性中火一般的热情,使他抛弃荷兰画派的黯淡和沉寂,并迅速远离印象派,印象派对外部世界瞬间真实性的追求,和他充满主体意识的精神状态相去甚远。   “他不是以线条而是以环境来抓住对象;他重新改变现实,以达到实实在在的真实,促成了表现主义的诞生。也就是说,一句话,他对于艺术界而言是个十分伟大的人,而且,他的画也是所有画家中,卖的最高的。”   “那他当时岂不是很有钱,那么有钱居然会选择自杀,真是个怪人!”雨欣不屑的说。   “很抱歉,梵谷一生都贫困潦倒。”我舔了舔嘴唇,“他在世的时候,唯一卖出去的一幅画就在你手里。据说买画的人花了四百法郎。”   “那这幅应该是赝品了?”雨欣看着手中的画。   我立刻点头,“绝对是。如果是真品的话,那你现在手里至少捧着两亿美元以上。”   “不对。”   二伯父夜轩仔细看了看画,突然惊讶的眼睛都泛出了白光,他使劲的将嘴里分泌出的口水咽下去,用颤抖的声音道:“虽然我对画的研究并不是专业级,不过,这幅画似乎是真的!”   “不可能!”我全身一震,不由得喊出了声音,“这幅画的真品,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   “谁知道哪?或许那个男人刚在普希金博物馆里偷了这幅画,然后又跑到这里来偷我的陆羽的尸骨。”二伯父苦恼的思索着。   “你认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我苦笑,“如果是你,你会背着一幅价值两亿美元的画去偷东西?   这样既不科学,又妨碍运动,而且非常不符合像他那种聪明人的逻辑。“   “总之,我把这幅画拿去朋友那里检查一番,到时候就清楚了。”夜轩叹了口气道。   也只有如此了,我望着这个偌大的实验室,今天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多得我根本就找不到头绪。   许多事情似乎都没有联系,而且也更不符合逻辑。   比如说那个古怪的中年老男人,我似乎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第八章 混淆的记忆   “医生,最近我常常作一些古怪的梦,而且更奇怪的是每次醒来的时候,我竟然都不敢判断那是不是真的只是梦!”   张克大大咧咧的坐在白色的医疗椅上,向自己的心理医生询问。   医生认真的做了记录,判断道:“你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任何问题,我看你是太累了,建议你先停止工作,到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散散心。   “还有,尽量要想一些让自己轻松的事情,过一段时间自然会好起来的。”   “但最近我还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口吃的毛病了。你知道我从小都是口齿伶俐的,可是现在只要我一紧张,就会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苦恼的挠着头。   “还是太累的缘故,你的精神太压抑了。”医生皱了皱眉头,“等一下我给你开些安神药,你每天吃一片。如果下星期还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最好到医院进行脑部扫描。”   回到家,望着空荡荡的家和如战乱后的房间,张克大为懊恼。   看来倩儿还是没有回来,难道那件事真的让她很生气吗?哎,女人,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种生物了。   他稍微想了一下,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信。   倩儿:   你好。   在你挂断电话后,全身都很冷。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两点四十九分,我在小草屋附近的网吧里。   我没有喝酒,六年来第一次有抽烟的冲动。我买了一包烟,打开,拿起一根含在嘴里。但是抓着打火机的右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我害怕,害怕抽烟以后会更烦躁。   所以我走出去,买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决定给你写这封信。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高兴。咬了咬烟的过滤嘴,我变得不太灵光的脑袋归结出了四点。   第一,是因为那天我无意识的喊出了淼儿这个莫须有的名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我还是要澄清一点,那一看就是我没有睡醒时的胡言乱语!   我以为你也清楚,所以这几天就没有多加解释,以为你只是开我玩笑几小时、几天罢了。   但是,我不希望你猜疑我对你的爱,这种玩笑,我玩不起。   第二,是这几天住在你的手帕交的家里,那个麻雀对你说了些什么?   抱歉我这样说,我终于把打火机打燃了,网咖老板在盯着我看,似乎觉得我有纵火的可能性,恐怕是我现在的脸色实在不好看吧。   虽然我现在的心情真的坏到想把这个网吧给烧掉发泄一下。   嗯,怎么说呢,请你更相信自己,更相信我一点好不好?   我是个男人,也爱面子,但为了你,我可以连面子都不要的,去搞一些自己都鄙视的小动作。   爱上一个人,就是有许多的害怕和猜疑,我会怕你回家不安全,会怕你走在路上有危险,害怕你工作时谁谁会欺负你,总想去分担你的不快、烦恼和痛苦。   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义务,所以只要不是我送你回家的话,我就会很心虚,会打电话一次又一次的确定你是不是安全。   你或许不知道,最近几天你挂我电话的时候,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差点没去报警。   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容易受到别人影响的人。但是别人的意见和话不重要,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的看法,对我的看法。   第三,或许是你的月事来了吧,如果真是这样,告诉我,我会给你熬四物汤,这可是我最拿手的。   朋友说“爱情”这个词的前身是“乞讨”,我深以为然,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实践过。   现在我总算尝到了个中的滋味,很多时候,都是我在祈求着你来爱我。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相信中的坚固,但是我很清楚,你就像我爱你一般的爱我,一直都知道。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二十九分。   我终于点燃了六年来的第一支烟。我把它含在嘴里,又放到了烟灰缸上,我还是没勇气抽。   我对你发过誓以后不再抽烟了,对你的誓言,对我来说是绝对的,我有时真的是太钻牛角尖,太可笑了,对吧?   呼,心里好沉重,就像万斤重的石头压在了心脏的位置,重得我就连手指都没有力气抬起来。   还是感觉香烟的臭气很刺鼻,看着烟袅袅升起,莫名其妙的会产生一种落寞感。   你知道吗?刚刚你又挂断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咖啡厅里。   我把电话凑在耳边,一动不动的坐了半个多小时。   我摔坏了手机,折断了银行卡,然后用左手撑住头,突然很想哭。   求求你,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如实的对我说。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有什么不能对我说的?对我有什么不满,说出来,我改。   不要什么都不说,躲着我,不接我的电话,那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只能让我难受过后,还是难受。   还记得你哥生日那天吗?当我向你哥敬酒的时候,我本来想说,谢谢你这么久以来对倩儿的关心,以后她就交给我了,我会让她幸福!   我知道她身体不好,我知道她有许多不好的习惯,但是我会包容她,我会一直都在她身边,陪她。   抱歉,可能是烟熏的吧,也可能是网吧的风沙太大,我哭了。   抱歉,有时候流一点眼泪也满不错的,对眼睛有好处,我真的希望我们之间更了解一点,你能更了解我一点。   不要对我沉默,我怕那种感觉,因为什么都无法知道,也没办法猜测到。在那模糊不清的一片黑暗里,我根本就无法动弹。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五十五分。   我的手也开始僵硬起来,网咖的空调似乎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的温度。我只是感觉很冷,冷得在发抖。   五年前,我没有目标,懒惰,无止境地颓废。我以为自己永远都会在这个充斥着六十亿人口的拥挤星球上,孤独地一个人生存下去。   然后你出现了。或许正是你的出现,才让我的思想完全改变了。   然后我毫无理由,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你,而且非常非常爱你,远远超出你想像地那么爱你。我希望你待在我身旁的每一天,都会开开心心的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你工作后,那副憔悴的样子,我真的很心痛。   我决定不再让自己有后路,爱你,分担你的一切,让你快乐。   我再次找到了生活的目标,我把你当作自己心灵的支柱,让自己产生一种向上努力的欲望,想让你过得好,开心,永远。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上星期你去出差时,晚上给你电话,曾经在最后说,我爱你。   请不要怀疑,我确实爱你。我忍不住想把心里的想法向你宣泄出来。   虽然我好想,好想听到你也有一天,突然地对我说,你爱我。或者在我再次的求婚时,突然的对我说,我愿意。   但是我不会奢望那么多,只要有你在身边陪着我,有你鼓励我,有你关心我,能够常常看到你开心的笑容,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所以,求求你,更爱我一点,好吗?   我好想能够拥有自己的事业,赚钱,让你痛痛快快的想怎样就怎样。我会给你翅膀,让你飞翔。   两个人之间,只需要我努力就好了,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你憔悴的样子。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   第一支烟早就已经燃烧殆尽了,我点燃了第二支,凑到嘴前,抽了一口。   好辛辣的感觉,我真的怀疑自己从前为什么会喜欢抽这种玩意儿?如果感情就像抽烟那样简单明了的话,你我都会快乐许多吧。   你厌倦我了吗?这是我能想到的第四点。   如果厌倦了,就坦白的说出来,给我一个痛快!不要把我吊在那里,每天每日每夜都煎熬在痛苦里,那种感觉,我讨厌,也害怕。   你说你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其实真正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是我,也是我永远都不会做到的事情。   对我而言,所有的精力加起来,也只能够爱上一个人。   所以,在我求婚的时候,不要再对我说改天吧,这种不确定的词语让我痛苦,让我想哭,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坚强了。   看到你哥对你那么好,我真的很羡慕,也很不爽。我尝试着比他对你更好,更细心。我尝试着一切,只要是为了你。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三十六分。   该说的都说了,等着被审判吧!不论你是不是在考虑和我分手,我只希望一点,请你确定我对你的感情。   我说照顾你、爱你,所说的甜言蜜语,统统都是真的,虽然有些文学上的夸大,但是,确实是出于肺腑的。   如果还觉得我哪里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告诉我。   天气冷了,小心感冒。我知道你有花粉过敏症,小心一点,不要吃太辛辣的东西。   还有,你太瘦了,多吃一点,我准备把烟扔进网吧附近的河里。   或许你会觉得我啰嗦,但是,我真的好害怕会失去你。   当你爱过,失去过以后,心绝对不会变得更坚强,而是会更脆弱,我不知道,再失去一次自己最爱的人,究竟会怎样……   Ichliebe Dich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四十分。   恐怕,这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Your克(Maybe )(西元2005/04/10)   写完信,把这份Eamil 发了出去,张克揉了揉太阳穴,脑子不知为何,最近总是变得模糊不清。   赵倩儿和崔淼儿这两个名字,总是会被自己混淆在一起。   究竟,那个崔淼儿是谁呢?唉,倩儿自从在那天听到自己叫淼儿这个名字后,就再也没回家过,打她的手机也不通,头痛。   张克确定似的翻开相簿,看着自己和最爱的人交往以来留下的回忆,时时痴笑,时时苦恼,似乎只有在这一刻,崔淼儿的名字才会暂时从自己的脑子里抹去。   赵倩儿是自己五年前认识的,那时候自己还在荷兰读大学。说起来,他俩的相遇以及相恋,充斥着大量的浪漫、震撼性、戏剧性、以及偶然性。   五年前……   ********   Look for someone?   Someone to fall in love ?   There is no CHOICE but step into the Love Escalator !   歌回荡在耳朵里,张克的心情却并不好。老实说,他,失恋了。   就在他失恋的第二天,他在图书馆偶然遇到了一个女孩子。看背影,就像班上的某个人。于是便走上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喂,怎么你又不去上课?”   那女孩转过头来,惊诧的望着张克,那一瞬间,他呆住了。   她或许不是一等一的美女,但却让他确确切切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心跳,或许对于他而言,她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张克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Are you Chinese ?”张克强忍着内心的激动问道。   “嗯。”女孩点点头,表情还是一样的惊诧。   他笑起来,回望着女孩的双眸,脑中亦同时没有缘由的冒出了一个故事。   一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结束的故事。   “喂,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吗?”张克完全不理会她的诧异,一个劲的讲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六,少女十六。   少男英俊,少女漂亮,他们的内心像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却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   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作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   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恰恰那一段记忆丧失殆尽。   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甚至愉快地去了国外。   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二十,少女二十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二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买一罐可乐而沿着学校的走廊向东走,少女为去上网而沿同一条走廊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图书馆门前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四年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   女孩笑了,超出张克想像的说了一句:“这是村上春树的小说《遇见百分之百女孩》吧,不错,亏你在一刹间改的这么精采。”   “你也很聪明。”张克也笑了。   “这没什么,我甚至还知道你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你一定想说让我俩更改这个结局吧,呵呵,对吗?”   “非常聪明。”张克欣喜若狂,但如果知道她再下一句会说什么,他绝不会这么开心。   “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剧本所写的那样擦肩而过吧,当下一次我们再偶然相遇时,我们就交往吧。”她的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   哈哈,就这样,张克再次失恋了。   他的第二次恋情,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之后,他疯狂的去寻找那个女孩。   最后张克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她并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又是一阵辗转仿佛,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赵倩儿。   可是人海茫茫,错过一次偶然后,就很难再有第二次偶然。   那真是个古怪而且异常厉害的女孩,那句拒绝的话也说的够彻底。   还记得第二次失恋的晚上,张克作了一个可笑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又奇迹般的遇到了那个女孩。他的手里拿着一束由玫瑰和绿叶组成的花束。   他笑着对那女孩说:“如果我们再次相遇,你是否会选择我?还是将再次选择与我擦肩而过?”   或许真是因为那个梦鼓励了张克,就这样,生活平淡无奇的在不断寻找和失望中过了半年,张克都没有找到她,也没有任何时刻期待的偶然发生。   他俩之间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又过了半年,那年年末,他实在不甘心一个人过元旦,准备到德国去找几个朋友。但没想到却鬼使神差的心血来潮下,坐船到了比利时最繁华的城市布卢克。   怎么说呢?布卢克的感觉很奇异,它不像大多数欧洲城市那样充斥着一种忧郁,而更像水城威尼斯和十六世纪的伦敦的结合。   它的街道下有不断穿梭的旅船,而宽阔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是一辆辆高大的马车,很有Romantic的味道。   他在那个城市游逛了好几天,这才慢吞吞的坐上了回荷兰的火车。   再次鬼使神差的,当他走出火车时却感到了一丝不对劲,因为对面的看板上分明写着Welcome to Luxembourg !   咦?呵呵,就那样他因为坐错了火车,在新年即将到来的几个小时前来到了卢森堡。   张克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动用大脑的人,随遇而安的心态让他漫不经心,从从容容,冷冷漠漠,丝毫没有搭错的遗憾,又在这个第一次来的陌生城市里闲逛。   “切,还差三十秒就十二点。没想到一年居然过的这么快!”   不知过了多久,夜晚来临,月亮升到了天幕,他随意地看看表,淡然的走到附近的一个广场上。   就在那时,四处都响起了鞭炮的声音,四周亦充斥了烟花的颜色。   “Happy new year!”街上的人纷纷对离自己最近的人说出这句话,他们对亲人说,对朋友说,亦对恋人说。   “Happy new year!”一群拿着烟花的孩子冲张克说着,围着他乱转。   “Happy new year!”他答道,表情依然冷漠,但却分明感觉到嗓子眼里,有种不知名的热热的感觉冒了上来。   找了家酒吧,张克却意外的只要了杯巧克力冰淇淋。   是新年了吧,有烟花,有鞭炮,但他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了,是自己感觉孤独了吧!新年了,自己居然还是独自一个人,看着纪元的四位元数字的最后一位元,十分科幻的又增加了一个数字。   虽然感觉很郁闷,但他却少有的不想喝酒,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不想醉。   这个时刻,不管卢森堡的啤酒有多浓多醇,也不会让他有干一杯的感觉。   或许,第六感不完全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偶尔也是会有的。   望出窗外,脑中萦绕的,却依然是那个百分之百的女孩的事,那个叫赵倩儿的女孩,或许自己永远也见不到了吧。   张克突然感觉很伤感,他苦笑着,再次告诉自己应该死心了。等他再次向窗外望去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从来不信缘分,不信世界上有神的他,从此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窗外,在那个烟花弥漫的夜色里,赫然有个穿着单薄的纤影,安静的站在生满绿色铜锈的雕像下。   她在默默的看着那群嘻笑的少年点燃烟火……   若有所觉,女孩清澈的视线缓缓向张克移动,最后两人的视线终于短兵相接!   女孩望着满脸傻气的张克,也呆住了。   那一刹间,时间仿佛停顿了,没有了距离,没有了喧闹,剩下的只有他与她……   不知过了多久?百分之百的赵倩儿轻轻的笑了笑,百分之百美丽的微笑。   于是,张克,也笑了,傻笑。   那一刻,他的脑子中一片空白,只剩脑中不断回荡着的一首歌。   Look for someone?   Someone to fall in love ?   There is no CHOICE but step into the Love Escalator !   还有两个月,便又到纺樱花盛开的时候了。   张克突然明白,米德布克的纺樱花节到来时,他将不再孤独了吧!   在记忆里,也就是他俩第二次相遇的那天,赵倩儿做了他的女友,没想到时光如梭,一眨眼间,他们大学毕业了,回国工作了。   交往,也快有四年了。   赵倩儿是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那么,崔淼儿又是谁?   为什么她的名字越来越频繁的掺杂入自己的记忆里,但是自己对她的生平却没有任何印象?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自己生活中的人,甚或者,她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人物。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总是忘不了这个名字,为什么自己觉得似乎和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张克苦恼的捂住头,他感觉大脑很痛,痛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他发狂似的将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扫到了地上,最后实在承受不住那种钻心的疼痛,终于眼前一黑,向后仰倒了下去。   “你知道什么是Brain Death 吗?”看着张克的大脑扫描图,医生沉默半晌才问道。   张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摸了摸鼻子,迟疑的摇头。   “就是脑死亡。”这位中年医生神色有些沉重。   “脑死亡是一个已经被严格定义,也因此具有明确所指的概念,它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永久的丧失。   “这一理论的科学依据在于,以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是整个生命赖以维系的根本,由于神经细胞在生理条件下,一旦死亡就无法再生。   “因此,当作为生命系统控制中心的全脑功能,因为神经细胞的死亡而陷入无法逆转的瘫痪时,全部机体功能的丧失,也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换句话说,脑死亡开启了死亡之门,生命从这一刻起已是穷途末路了。”   “你的意思是,我会死?”张克虽然有些神经粗大,但并不笨,他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击得浑身都颤抖起来。   医生摇了摇头,有些无法解释的说:“你的情况有些奇怪,很奇怪。就一般而言,无论从生理上还是技术上,全脑功能丧失的患者,已经不再是有生命的活人,虽然这时有机体的一些细胞还活着,然作为整体的人已经成为过去时,随后将要发生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学死亡’,也即心跳停止和各部位细胞的逐渐死亡。   “可是,你的脑细胞死亡速度比脑死亡缓慢,但是又比正常的死亡速度快很多。   “知道什么是脑的正常死亡吗?”那位安慰人的经验显然并不丰富的医生,望着张克阴晴不定、面如死灰的脸,似乎想转移到一个他自认为比较轻松的话题上。   “常人约有脑细胞一百四十亿个。人到三十岁以后,脑细胞开始死亡,每天约死亡十万个。   “其实中老年人的脑细胞虽然每天死亡,但在活动的情况下,每天都有新细胞产生。适宜的脑运动与脑营养,则新生的细胞会超过死亡的细胞……”   “医生,我是得了脑癌了吗?”张克用颤抖干涩的声音,很不礼貌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位医生迷惑的摇摇头,“这倒不是。你的情况更类似于阿兹海默症,但却有明显的区别。阿兹海默症所伴随发生的神经细胞螺纹蛋白质,AD7cNtp   可能会堆积在脑部,并且导致脑细胞死亡。   “但你的大脑里的脑细胞,却被一种不知原因的因素干扰,造成不断的死亡。也是这种不知名的原因,让你不断的头痛,而且产生嗜睡和作莫名其妙的梦。”   “究竟那个不知名的原因是什么?”张克实在受不了这位白痴医生的详细解释,对于一个事不关己的人长篇大论分析自己将来的死法,任谁也会变得神经质。   不过那位医生显然有很好的耐心,他缓缓道:“既然是不知名的原因,我当然不知道。”   张克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问:“我还能活多久?”   “你死不了,不过,恐怕有极大的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那我的意识还能保留多久?”   “七天,如果按照现在的脑细胞死亡速度。七天后,你就会陷入长久的梦境里。”   “七天?只有七天!”张克失魂落魄的喃喃重复道,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神情一振,“七天!   我想,或许足够了!“   第九章 婚礼   从医院走出来,张克愤慨的狠狠的踢了身旁的招牌,还不解恨的在门前吐了一口浓浓的唾液。   那个该死的医生,当自己向他提出要进行脑皮层的局部割除时,他竟然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他,然后毫不客气的把张克赶了出去。   突然感到有一个熟悉的视线正在注视他。   张克抬起头,竟然看见了倩儿!   她穿着蓝色的百褶裙,纤细的腰肢靠在对面的墙上。   这个慵懒的美女,看起来今天倒是少有的精神奕奕。   “帅哥,有时间吗?我们去约会怎样?”她走过来笑吟吟的挽住他的手。   “你不生我的气了吗?”张克小心翼翼的问道。   赵倩儿哼了一声:“对不起。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谁在西元二00五年四月五日的中午十二点十三分零五秒的时候,在我面前叫过淼儿这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了。”看着目瞪口呆的张克,她“噗哧”的笑出声来,低下头骂了一声傻瓜。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确很像傻瓜的他,挠着头问。   赵倩儿没有回答,只是问:“听说你生病了?是什么病?”   “没什么大不了的。”张克迟疑的回答道。   如果告诉她自己的脑子正在不断死亡,而且有可能变成一辈子都会在梦中渡过的植物人,她会不会一脚踹开自己,转身走掉呢?   不知为什么,自从知道自己的意识,就在几天后会彻底消失后,张克变得敏感、胆小而且多疑起来。甚至以前大多自然而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现在也变得相当困难了。   只听倩儿缓缓的说道:“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好了。”她拉过张克的手,突然脸上一红,“我们结婚吧。”   张克震惊的差些掉了下巴。   从前自己也曾无数次厚着脸皮向她求婚,但她不是红着脸轻轻摇头,说时机不到,就是板着脸说改天吧,今天又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而且还是她主动?   虽然头脑混乱,但张克还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状况,他不想拖累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用力甩开她的手,张克别过身去对她说:“抱歉!我做不到。”   “我配不上你吗?”赵倩儿神情沮丧的问。   他立刻摇头:“不!是我配不上你。你不会明白的,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我知道。”赵倩儿抓住他的手,努力要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柔声说:“你的主治医生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我知道你是脑子在死亡,也知道你的记忆在不断的消失,甚至会变成植物人。”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可怜我?”   张克再次用力的甩开她的手,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一种被欺骗的愤怒油然而生。   “笨蛋!你还不明白吗?我从前不接受你,是因为你太不成熟了,丝毫没有上进心,只知道说一些什么好听的话来哄我,你的情书就是最好的证明,风花雪月的,浪漫色彩太重,一点沉稳的气质都没有。   “但是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知道爱你!我不要失去你!”   倩儿突然哭了,她流着泪,终于又抓住了张克的手,把那枚戒指紧紧的套在了他的手指上。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娇躯颤抖的面对远处的教堂说道:“我,赵倩儿,今年二十六岁。从今天起,我就是张克的妻子了。”   接着,她深情的望向他,眼中充满了晶莹的泪水。   张克呆立着,感动着,许久才略带苦涩的微微一笑。   不管了,以后的烦恼,都让它见鬼去吧!   他用低沉的声音念道:“我,张克。虽然这二十七年来,一直都是个一无是处的蠢家伙,但是当第一次见到倩儿时,我就有了两个愿望。一是要娶赵倩儿作为妻子,二是要做赵倩儿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婚礼结束!”倩儿抬起头,强做欢笑道:“还有七天对吧!够了。七天我们已经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由分说的,张克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吻上了她激动的颤抖着的淡红嘴唇。   “仁慈的上帝啊。”他虔诚祷告着。“虽然我不是您的子民,但我至少是您创造出来的生命。   “请求您倾听我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祈祷吧。就算哪一天我真的失去了一切,也求求您不要让我忘记倩儿,因为我决定了,我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果然是无处不飞花的季节。湖州七月,苕溪的秋天终于来临了。   “哈哈,夜夜忆故人,长教山月待。今日见故人,山月知何在?”   陆羽修剪着满园的桂花,突然一阵熟悉的念诗声,从身后传来。   诗僧皎然兴致勃勃的提着一袋茶种,正冲自己笑着。   “皎然兄,现在还是晌午,你的那个山月又怎敢出来露脸呢?”陆羽笑吟吟的停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去。   皎然大摇其头道:“非也。竟陵子你思想太死板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圆月还在天空的某处,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   “皎然兄教训的是!”陆羽肃然道。   “唉,你果然很死板!”皎然大是无趣的说:“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拜托你偶尔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吧。”   陆羽眼角含笑的说:“但是去年皎然兄和我辩日的时候,不是才说过我太有主见了不好吗?”   皎然顿时语塞,他嘿嘿的笑着,转移开话题:“听说你终究还是不愿去当‘太子文学’吗?自古那个位置就是朝廷里很多人大是眼馋的肥差呢。”   “麻烦你看看那边。”陆羽向屋门指去。   只见那里有个大牌子赫然写道:“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入台。惟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   “好!好一个不羡黄金罍!我皎然佩服万分。”诗僧皎然拊掌喝采道:“不过为什么你要想到立这个牌子?”   陆羽淡然说:“最近崔子元那队人几乎都来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懒得一个个解释,干脆就写下这首词了。”   “崔子元吗?”皎然眼睛一亮:“那个小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记恨你的?”   “我忘了。”陆羽苦笑着摇摇头。   皎然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这也怪不得他。那时他总认为是你害死他妹妹的,但是你真的没有察觉到崔淼儿对你的情意吗?”   “情意?”陆羽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淼儿时,她所念的那首诗。   “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   诗的后一段引自白居易的《池上清晨候皇甫郎中》,原本“何人拟相访”的后边,是该接“嬴女从萧郎”的,但是这害羞的女孩终究不敢说出来。   “你和她之间,真的是一塌糊涂。”皎然不胜唏嘘的感叹道:“如果你们的感情再明确一点,如果不是崔国辅那老头,太急于想把女儿嫁出去了……   “如果当时能有一方可以清楚的说出来,或许崔淼儿也就不会自杀了,那么常伴在你身边的,也不会是我这个永远孤家寡人一个的丑和尚了。”   陆羽又是一阵苦笑:“天哪!我陆羽何德何能,居然有荣幸被一个和尚指点感情!”   诗僧皎然嘿嘿笑着,出奇的并没有反驳。   一阵桂花幽香迎面扑来,陆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原来又快要七月十二了,是时候去扫淼儿的坟了吧。”   不知为何,突然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他隐隐感到似乎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令人既怀念又甜蜜的名字。   她,是叫做倩儿吗?   四天后,西元二00五年的四月二十二日。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了过来……   请继续期待 茶圣—下集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九集「茶圣」下 预告:   杨俊飞和夜不语终于在命运的牵引下,碰撞出一系列的火花,最后重归于好,一起面对那个神秘的组织。   还有,在那个一千多年前的茶圣身上,还有什么秘密呢?   他的尸骨,究竟去了哪里?   疑惑越来越多,事情似乎也在往不利的方向发展,夜不语究竟该如何面对?而张克,真的清醒了过来吗?   看不爽上集的朋友,请期待下集。   篇外篇——金娃娃记忆里第一次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是在五岁的时候。   那时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四川某县的一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那儿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   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叹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一到晚上,也会刻意的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的家里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   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的拂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   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的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的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   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   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的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笑)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   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的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的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   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   我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的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个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兀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的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的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丢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的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的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   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的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流着泪。   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的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   我怯生生的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   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9 茶圣(下)》夜不语   文案:   尸体下落不明的陆羽身上,究竟藏有什么秘密?为何神秘势力紧追不放?   脖子上有两个洞的尸体隔了一天后,从体内长出一种不知名的植物,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夜不语与杨俊飞在命运的牵引下,一同找出谜团的真相,然而天才与侦探的联手,却躲不过有心人的操弄,一双令人意外的黑手,正好整以暇的——请君入瓮……   “不可能,这本《茶经》不可能是真的。陆羽亲笔所写的茶经早就毁掉了,现在民间收藏的大多是一五四二年吴旦刻的《茶经》明代嘉靖壬寅竟陵本。”二伯父首先叫出声来。   我微一沉吟,喊道:“雨欣,你昨天临摹的那张纸呢?”   原本还在呆滞状态的雨欣闻言,条件反射的将那张纸递给了我。我一言不发的从夜轩的手里拿过古书,将两者上边的字体小心翼翼地对照起来。   过了许久,我才扬起头,喘气道:“上边的字和在棺材里临摹的字是出自一个人的手,恐怕,这本书是真的!”……   引子一   “我来数一二三,然后一起跳下去。一,二,三……”   午夜过了,早已是淩晨时分。   楼顶上风很大,大的人跳起来,都会有落地轨迹偏离的可能。有两个人影站在楼顶的边缘,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左边的男人喋喋不休地说了许久的话,喝了口酒,然后继续喋喋不休。   右边的人始终没有说过一句,只是默默地站着。   他直立的身体在强风中一动不动,姿势也显得很怪异,看起来非常僵直,就像整个脊椎被笔直的铁板紧紧地捆住了似的,直得不像话。   左边的男人又喝了口啤酒,再次打量起旁边的哑巴。   今天他原本因为失恋,才到楼顶来吹吹风,到的时候,偌大的楼顶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但是这个男人,就像凭空出现一般,在自己喝到第三瓶啤酒的时候,突然就站在了自己身边。   真的很佩服他,两个多小时了,在自己唠叨的语言攻势下,居然还丝毫没有不耐烦的表情。   而且,这么长的时间,他……他的姿势似乎丝毫都没有变过,甚至可以说,这男人,根本就没有动过。   这一切都令自己很好奇,这家伙,是军人吗?到这里执行任务还是保护政要?但没听说过,这个城市会有什么大人物要过来,而且,如果是要保护政要,执行任务,或者杀人放火什么的,第一个应该排除的就是自己才对。   还有,最奇怪的,是他的打扮。   他身上的衣服样式很奇怪,就像电视剧里的古装,实在是太怪异了,难道,今年又流行复古了吗?   那男人用力地摇摇头,将脑中的疑惑全都甩掉,有时候猜测太多,并不是件好事。   他用手扶着边缘的栏杆往楼下望去,二十三层,大概五十八米的高度,让街道上昏暗的街灯,变得模糊一片。   似乎起雾了,而且还很浓。橘红的光芒,令人烦躁地刺进雾气里,远处霓虹灯五彩缤纷的颜色,也搀杂了进去,看得人大脑都感觉晕眩起来。   莫名其妙地,他突然感觉生无可恋,心里生出了一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   只要一步,很小很小的一步,这个世界所有的烦恼,都会离自己而去,还有那个和别人跑掉的蠢女人。自己真的很傻,什么都给她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分手”两个字。   跳下去,只需要一小步,什么都不用去在乎了。   “我靠!”他用力地将手中的啤酒罐扔了出去,然后冲动地对右边那个男人大声喊道:“我来数一二三,然后一起跳下去。一……二……三……”   声音刚落下,一个身影立刻从楼顶掉落下去,跌进二十三层弥漫的雾气里。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下边才传来了一声闷闷的响声。   左边的男人瞪大了眼睛,满脸惊骇地望着楼下,然后惶恐地大叫一声,一边掏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一边飞快地往楼下跑。   楼外街道上,那男人姿势怪异的躺在地上。估计全身的骨头,都因为自由落体所造成的伤害,而粉碎了。   左边的男人脸部肌肉不断地抽搐,他全身都在颤抖,呆站了许久,才用干涩沙哑的声音喃喃道:“不是吧,你真的跳了?我只是开个玩笑,我,我还想要继续悲哀地活下去。   “抱歉,我没想到你真的会跳下去。我,我会为你祷告的!”   男人望了望四周,还好,周围没有一个人,没有人看到自己的样子。   虽然那家伙是自杀,但是进了警局,还是会有很多麻烦。他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何况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原本就是个多事之秋,能够少一事,就尽量少一事。   突然有点后悔,自己刚刚为什么要打急救电话,唉,估计自己要换一张电话卡了。不过也好,顺便也让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始。   想着想着,他的视线又停留在了那个死掉的男人身上。   总之他已经死翘翘了,身上的东西这辈子也用不了了,还不如让活着的人活得更好些。   男人嘴角咧出一丝诡笑,伸出手,在那男人的身上摸索起来。   不一会儿,他的笑容更浓烈了,手上掏出了几锭黄澄澄的东西,大概有几斤重。他用牙齿咬了一下,是金子,这下子发财了!   站起身又小心地往四周看了看,还好这本来就是偏僻的地方,又是淩晨,没人很正常。  看来,老天也看自己最近太倒楣了,想要帮自己一把。他飞快地将那几锭金子放进裤兜里,然后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准备离开。   就在他迈开脚步的一刹那,突然有个想法冲入了大脑。自己,好像把什么东西忽略了。   好像那个人身上,有个十分不正常的地方……   他全身僵硬的呆站在原地。是血!那男人从二十三层高的地方摔下来,尸体上居然没有流一丝一毫的血!这,怎么可能!   身后,似乎有“嗦嗦”的声音,很细微,但是传入他耳朵时,却被无限放大。   恐惧犹如洪水一般地淹没了他的意识,身体再也没有办法动弹。   只觉得有一双手僵直、生硬地抓住了自己,然后脖子上微微地一痛,一丝冰冷的感觉,顿时传遍了全身。   那丝冰冷,成了他最后的意识……   引子二   “你爱我吗?”   公园里,一对恋人坐在长椅上。女孩将头倚在男孩的胸膛上,突然问。   男孩低下头,凝视着女孩的眼睛,她的眼睛犹如雨后屋檐下反射着太阳光芒的露珠,在夜色里散发出幽幽的颜色。   “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男孩问。   “假话。”   “我爱你。”   两人再次对视,不约而同地开心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男孩忍不住了,也问道:“那你爱不爱我?”   女孩狡猾地笑着:“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假话。”   “我爱你。”   又是一阵开心的大笑。   女孩用力地吻上男孩的嘴唇,两条滑腻的舌头,交缠在了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突然痛苦地呻吟起来。女孩雪白的贝齿,狠狠地咬在了男孩的下嘴唇上,鲜血顺着牙齿流进了她的口腔。   她松开嘴,用舌头满足地舔着嘴唇上的血迹。   原本就很亮色的嘴唇,显得更加艳丽了。女孩望着正捂着嘴巴嚎叫诅咒的男孩,游移的眼神,缓缓地停留在了他的脖子上。   似乎很美味的样子,好想咬下去!   女孩的眼神开始变得迷茫,瞳孔放大,整个身体都弥漫出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她的嘴唇,缓慢地向男孩的脖子靠过去,越来越近……   夜,带着浓烈的血腥味道,散入了城市的每个角落。有些事情,似乎已经悄然地改变了。   随着一声『福神爷爷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3个金币。   第一章 鉴定   有时候真的感觉很郁闷,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像预料中的那样去把握住。   所以有人说,计画永远都比不上变化,这倒是真的。   就像照相一样,其实,照相只需要一秒时间。   但是,女生化妆至少要二个小时,男生梳头需要一小时,然后摄影师在那大叫,靠拢,再靠拢,微笑,又花了一小时。   无聊,实在是很无聊。   记得曾经看过这么一个故事:某人的老同学富得流油。他开创了一个软体公司,开发了一系列软体,生意越做越大。   他的朋友有一天请他吃饭,那人来到朋友下榻的宾馆,看见一个大学生模样的人,站在朋友面前接受面试。   “这样吧!”他的朋友说:“我这里有个魔术方块,你能不能把它弄成六面六种颜色呢?你看清楚,我给你做个示范。”   说着,朋友就扳起了魔术方块。不一会儿,那个魔术方块就扳好了。   “看到了吗?”朋友对那大学生说:“你也来做一遍吧。”   那个大学生拿着魔术方块,面有难色。   他的老同学看到了自己,便对大学生说:“如果你没考虑好,可以把魔术方块拿回去考虑,我直到星期五才走。”   等那个大学生走了后,那人问自己的朋友,“怎么,这就是你独创的考题?”   “当然不是!这个人有后台,我不好意思不要他,所以出个题考考他,以便到时候给他安排合适的职务。”朋友有些无奈。   “要是我,”那人说:“我可没有你那么聪明,我会把魔术方块拆开,然后一个个安上去。”   “如果他这样做就好了。这就说明他敢做敢为,可以从事开拓市场方面的工作。”   “那其他的做法呢?”那人问。   朋友幽默地答道:“现在的孩子都不玩魔术方块了,所以,我不相信他能马上扳好。   “如果他拿漆把六面刷出来,就说明他很有创意,可以从事软体发展部的工作。如果他今天下午,就把魔术方块拿回来,就说明他非常聪明,领悟能力强,做我的助理最合适了。   “如果他星期三之前,把魔术方块拿回来,说明他请教了人,也就是说他很有人缘,可以让他去客户服务部工作。如果他在我走之前拿回来,说明他勤劳肯干,从事低级程式师的工作没问题。   “如果他最终拿回来,说他还是不会,那说明他人很老实,可以从事保管和财务的工作。可是如果他不拿回来,那我就爱莫能助了。”   原来如此!那人佩服得大点其头。   第二天晚上,朋友又请他吃饭。在饭桌上,那人问起了魔术方块的事。   这一回,朋友有些得意洋洋。   “那个大学生,我要定了。他今天早上,把魔术方块还给了我。   “你猜怎么的?他新买了一个魔术方块给我!还笑嘻嘻地对我说:”你的魔术方块,我扳来扳去都无法还原。所以我新买了一个,它比你以前的那个更大,更灵活!‘“”这说明什么?“那人问。   他的朋友压低了声音,悄然答道:“他绝对是做盗版的好材料!”   人生也真的就像这样,不论你有多么没用,但总有一点,会有你放光、发热、擅长的地方。   那么,现在躺在病床上的张克,这个糊里糊涂又没有什么优点的家伙,究竟是因为哪一点发了光、发了热,才会让皇甫三星那个老狐狸,提拔他坐上营业部的总监这个位置的?   恐怕,谜底也非要问皇甫三星,才会知道了。   张克的女友赵倩儿,正坐在病床前,双手紧紧地握着张克的左手,结婚戒指牢牢地戴在无名指上。   她看着自己的男友紧闭的眼睛,看着输液管无声地将活下去所必需的养料,流入男友的身体,然后,视线再次停在了自己纤细雪白的手指上。   她的眼神里,流露着说不尽的落寞悲凉,有人说,通向心脏的血脉是在无名指上的。  但是,这个紧紧地用戒指拴住了她的无名指的男人,现在却像个植物人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醒来。   她好怕,好怕他会永远都沉睡下去,更怕自己有一天会变心,会等不到他醒来……   夜雨欣抱着我的手臂,突然感觉湿湿的,我才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开始流起泪来。   唉,女人果然是一种容易感染悲伤情绪的动物。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叹口气,然后望着赵倩儿的背影。   总的来说,她是个十分坚强的女性,有主见,和张克那家伙完全是天壤之别。唯一的缺点是,居然会喜欢像张克那样的人,人生果然充满了不可测啊!   张克那个糊涂的家伙,虽然和他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而且还在开车的时候睡觉,险些害得我们一车三命,不过他的性格,我还是满喜欢的。   他确实很脱线,不过为人很真诚,和他在一起,不需要猜测什么,也不需要勾心斗角。  而且,他实在很有趣。   唉,老天真的很不公平,不是说,傻子不会得什么大病吗?他居然会因为脑死亡,而变成植物人,丢下那么爱他的女友……   我实在想不下去了,用力地甩甩头,轻轻地拉着夜雨欣,走出了病房。   雨欣长长睫毛上的泪迹还没有干,红润的嘴唇微微地颤抖着。   她冲着我哽咽地轻声道:“刚刚倩儿姐姐,跟我讲了许多张克大哥哥的事情,她说他虽然是很没神经,粗枝大叶的一个人,但她就是很爱他,不知道为什么……   “小夜哥哥,人的生命真的那么脆弱吗?前几天那个大哥哥,还领着我们到处跑呢!”   我叹了口气,不置可否地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说。   最近的事情真的是一团糟,如同乱麻一般地没有任何头绪。我很烦,也有些不知所措。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是二伯父。我刚听完他的话,就匆匆地拉着雨欣向医院外跑。   雨欣大惑不解地问:“出什么事情了?”   我头也不回地答道:“我们赶快去市里的美术研究院,我们捡到的那幅‘红色葡萄园’,已经鉴定得差不多了。”   等我们到了美术研究院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了。   一见到二伯父,我就喘着气,紧张地问:“结果怎么样?”   二伯父的笑容非常僵硬,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他看了身旁的一个六十多岁的男子一眼,介绍道:“这位是研究院的院长王昆教授。”   我立刻礼貌地伸出手去:“王教授好,那幅画的结果怎么样?”   这位样貌严肃的教授,看起来也很心急的样子。   他用力地和我握了握手,声音略微有些激动地问我:“夜教授告诉我,是你发现这幅画的,具体情况也不肯告诉我。   “能不能让我知道,你是在哪里找到了这幅画?”   我不动声色地望了二伯父一眼,冷静了下来:“具体情况以后我再慢慢告诉您,先告诉我结果!”   王昆教授有些无奈地点点头,带我们走进了他的研究室,“这幅画自从拿进来以后,我就开始了鉴定,但结果真的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看了我们一眼,他解释道:“先来说说,一般我们怎么辨别一幅名画的真伪好了。具体来说,一共有四个步骤,比如这幅‘红色的葡萄园’。”   他指了指对面我捡来的那幅画,“众所周知,这幅画是梵谷在一八八八年十一月画出的。要鉴定它的真伪,第一步,我们会先对作者在那个时间段的风格,做出对比。   “再来,我们才会找出一八八八年欧洲普遍使用的颜料,用显微镜进行比照,看是否相同。第三步,是签名。”   王昆教授指了指“红色葡萄园”的签名,道:“每个人的笔迹都不同,所以作者的签名,往往是判断一幅画真伪的最重要因素。最后一步,才会用放射Ray检测画布的年代。”   说到这里,王昆教授的脸上出现了深深的迷惑:“这幅画,我花了好几天去仔细地鉴定,第一、二、三个步骤,都说明了它是真迹。   “但用放射线照射后,却出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结果!”   他深深地看了我们三人一眼,声音清晰,但是语气却有一丝颤抖:“画布,画布太新了!   “虽然和一八八八年法国制造的画布,不论样式还是制造原料,都是一样的,但是放射线却指出,画布的出厂时间,应该没有超过四年。”   “什么意思?”雨欣和二伯父的脑子,一时拐不过弯来。   我整理了一下头绪,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道:“您是说,这幅画是假的?是最近几年才假造出来的赝品?”   “不对。”王昆教授又迷惑地摇头,“这么真的画作,没有任何人可以造假出来。只是画布的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论怎么看,这幅画都应该是真的。”   “到底是真是假,请您说清楚一点。”我有些不耐烦起来。   王教授苦恼地紧抱着头,大声地说:“我也不知道,以我四十多年的鉴定经验来看,它是真的。可是画布……画布!”   “还是不用猜测了,我这里有个最简单的方法。”   我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梵谷的这幅‘红色葡萄园’,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您给他们打个电话,去问问情况不就得了。”   王教授抬起头,用力地摇了摇,然后继续用双手抱住,困难地说:“没用,如果这幅画是真的,普希金博物馆里保存的就是假货。   “如果他们真的买了假货,又怎么可能把丑事外扬出去呢!”   我实在是无语了,和雨欣对视一眼,无奈地道:“这幅画既然有疑点,而且还是那么明显的疑点,现在判断它是真的,也太早了点吧。”   就在这时,有个研究员拿着一份报纸,匆匆忙忙地撞了进来。   他喘着粗气,声音十分地紧张:“王院长,今天的报纸上有条新闻,是关于‘红色葡萄园’的,它被偷走了!”   这番话顿时在这个小小的研究室里,掀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震惊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全身僵硬,惊讶得几乎连喘气都忘了。   王昆教授迫不及待地抢过报纸,我们三个也将头凑了过去。   只见早报的头版头条,用二号大字清晰地写着标题:普希金博物馆遭盗窃,梵谷“红色葡萄园”不明失踪。   大意说的是一个礼拜前,普希金博物馆放在保险箱里的“红色葡萄园”不翼而飞,但怪异的是,现场没有任何遭到偷窃的痕迹。   员警的涉入以及暗中调查,初步排除了有内贼的可能性。   普希金博物馆原本想将事实隐瞒住,最后,因为某职员忍不住告诉了自己的妻子,而将秘密泄漏了出去。   这个案件的疑点很多,俄罗斯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将报纸中相关的报导,认真仔细地看了一遍,默不作声地坐回了椅子上,许久都没有谁愿意开口打破沉默。   我苦笑了一声,轻声道:“一个礼拜前,还真巧,我们就是在七天前发现这幅画的。”   雨欣有些迷惑地问:“小夜哥哥,奇怪了,为什么报纸上说,那幅画是在保险箱里消失的?以前你们不是告诉我,它挂在博物馆里,供人展览观看吗?”   “傻瓜。”我望着王昆教授,又看了看二伯父,道:“一般而言,艺术品都是很脆弱的。特别是画,不论画作用的是什么材料,一百多年的时间以及外部因素,也足够将它们撕扯得支离破碎。   “所以,博物馆里拿出来展览的艺术品,几乎都是复制品,真正的画作,都会被保存在低温的保险箱里,以免受到伤害。”   雨欣了然地点头,撇了撇嘴,道:“切,以后我再也不去博物馆了,既然都不是真东西,还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出钱买本画册。”   听了她有些刻薄的话,王昆教授和二伯父的脸色,都不太挂得住了。我暗笑着,视线再一次凝固在了那份报纸上。   撰写这份头条新闻的记者十分有水准,该说的话都一览无遗,而文章中更是隐含了许多没有说出的意思。   既然警方没有发现遭到盗窃的痕迹,也排除了有内鬼的可能,那么那幅“红色的葡萄园”,到底是怎么消失的呢?   还有,如果真的是被盗窃的话,为什么窃贼只是偷走了一幅画,而对保险柜里众多的收藏视而不见?   既然能够不被发现地潜入普希金博物馆戒备森严的保险柜里,那么,那个窃贼应该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他或者他们,绝对有极为高明的手段,而且设备的花费以及资料、资讯的收集,也会花费一笔巨额的费用。   用了那么多心血,干嘛他们只拿走一幅画?   不觉间,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一个礼拜前,那个在陆羽棺材旁边昏倒的男人。   那个男人绝顶聪明,如果是他的身手,应该有潜入普希金博物馆,偷走画的可能。   而且,现在这幅令人疑惑的画,也正是在发现他的那个位置旁边找到的。   将手伸入裤兜里,我摸到了从那个男人无名指上取下来的戒指,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这个看起来对他很重要的戒指,会不会将他带到我的面前呢?   嘿嘿,突然有些期待了…… ……   第二章 线索   很晚了,我依然翻看着下午从图书馆找来的资料。   书桌上,满满地摆了一桌书,全都是关于陆羽生平的记载。   不过,所有的记载都千篇一律,说的都是他怎么怎么怎么被抛弃,怎么从一个结巴变成去唱戏,怎么写出《茶经》等等事情。   对于他的死因,和下葬时的描述,几乎都是寥寥数语,没有什么详细的说法。   陆羽真的是因为衰老,而自然死亡的?我看过他死去后一千多年的躯体,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不过尸体上,却依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活力。   还有他神态的安详,令人不会觉得他已经没有了生命,就像只是睡着了一般,随时都会醒过来……   我叹口气,重重地靠在椅背上,食指用力地按着太阳穴。   门外响起了几下敲门声,然后传来雨欣甜甜的声音:“小夜哥哥,睡了没有?要不要吃夜宵?”   没等我回答,她已经端着托盘走了进来。扔掉几本挡在自己面前的书,将东西放在已经没有多少空间的桌子上,她才咋舌道:“小夜哥哥,你也太用功了吧。”   雨欣用视线扫视着房间,在沙发上坐下,拿起电视遥控器,自顾自地又道:“看过‘午夜哲理’这个节目吗?满有趣的,小夜哥哥,我陪你一起看,就当是休息大脑!”   我懒得去搭理这番没有营养的话,又拿起一本书埋头苦看。雨欣叹了口气,在咖啡里加好牛奶和糖,搅了搅,放到了我面前。   电视打开了,那个所谓的“午夜哲理”节目,似乎才刚开始的样子,一男一女两个主持人的声音,不时地传入我的耳中。   所谓的“午夜哲理”,这个节目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它类似于某些魔鬼词典,用的都是一些空泛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又似是而非的词语,堆积成某种乍看起来似乎很有意义的所谓第二层次哲理,不过,收视率听说还不错。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谁有理?你有理,我没理,你离我不理。”一个听起来令人讨厌的男低音,说起了开场白,声音低沉得就像是在念咒语。   我皱了皱眉头,抬起头,看到雨欣抱着枕头,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副天真烂漫的可爱样子,顿时把刚想叫出来的话,压在了嗓子眼里。   唉,对这个妹妹,我真的没什么办法。   电视的声音不时坚韧地灌入耳中,我叹口气,无奈地扔下书,也看了起来。今晚似乎讨论的是男人与女人的话题,采取女问男答制,回答得颇为精采。   问:女朋友和老婆有何差别?   答:差十五公斤。   问:男朋友和老公有何差别?   答:差四十五分钟。   问:男人对女人讲话不正经,叫做什么?   答:叫做性骚扰。   问:女人对男人说话不正经,叫什么?   答:叫做每分钟二十元付费热线。   问:怎样知道你老婆已去世?   答:性生活没改变,但碗盘很久没人洗了。   问:怎样知道你老公已去世?   答:性生活没改变,但遥控器终于落到你手上了。   问:女人腰部以下瘫痪,叫做什么?   答:已婚妇女。   问:换个电灯泡,需要多少男人?   答:一个也不需要,他们只会坐在黑暗里抱怨。   问:直达男人心里最快的方式为何?   答:利刃穿心。   问:男人和停车位,有何相似之处?   答:所有好位子都被占了,剩下的都是残障专用。   问:男人和公共厕所,有何相似之处?   答:所有好位子都被占了,剩下的都是一堆堆的屎。   问:男人和地砖,有何相似之处?   答:如果第一次铺的时候,铺得很好的话,可以在上面踩一辈子没问题。   问:男人和老鼠鱼(清道夫鱼)有何异同?   答:同样是吃垃圾的,只是其中之一是鱼。   听到这里,雨欣转过头来看我,问道:“有意思吧。虽然有些东西我听不懂,不过似乎说得都很有哲理的样子。”   我顿时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这一笑,满脑子的烦恼,也都扔到了九霄云外。   我看着她漆黑发亮的眸子,神秘地说道:“小意思,我也给你讲一个很有哲理的故事好了。据说听懂的人,能过佛教专业八级考试!”   “真的?”雨欣立刻来了劲,用力地挽住我的手臂连声道:“我要听,快告诉人家!”   柔软饱满的胸部,挤压在我的胳膊上,我顿时心不在焉地望向天花板,挠挠鼻子,讲了起来:“据说,有一个叫俱胝禅师的和尚,我国禅宗‘一指禅’的故事,就是由他而来的。你知不知道,禅宗其实是不限于借用言语文字来传道的。   “六祖以后的这位大禅师,有人问他什么是‘道’?他回答得很简单,每次都是举起一根食指示人,说道:”就是这个!‘但这个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可是问他的人却都懂了,悟了道。   “有一天老和尚出了门,不在家,一个跟了他很多年的小沙弥在守庙。这天有个人来找老和尚问道,小沙弥说:”师父不在,你要问道,就问我好了。   ‘“问道的人便请小沙弥告诉他,什么是道,小沙弥学师父的样子,举起一根食指,向那问道的人说:”这个!’“那个问道的人很高兴,跪了下来,因为问道的人真的懂了,悟了道。这个小沙弥,却是真的不懂。   “等师父回来了,小沙弥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师父。师父听了报告,一声不响地走进了柴房里,过了一会儿背着手出来,要小沙弥再说,他是怎样向人传道的。   “小沙弥又比划着伸出一根食指说:”这个!‘师父将放在背后的手一挥,用手上的柴刀,把小沙弥的那根食指砍断了。   “小沙弥手指被砍,痛得大叫一声:”唉哟!‘据说从此后,小沙弥也悟了道。“雨欣丝毫没有听懂的样子,眼神依然呆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久才小心地问:”完了?“   “完了。”我点头,笑咪咪地说:“小雨欣,你听懂了吗,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有哲理?”   “我看听得懂这个故事的人,完全可以去精神病院应聘被研究的工作!”雨欣气呼呼地嘟着小巧的嘴:“小夜哥哥骗人,我才不信有人会懂,而且里边根本就没什么哲理嘛!”   “哲理肯定是有的。不过……”我越发感到好笑,像个奸商似地眯着眼睛道:“不过,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懂也是应该的。现在不懂,说不定以后就弄明白了!”   夜雨欣“哼”了一声,转头又看起电视。   “午夜哲理”还没有结束,似乎还在讨论男人和女人。   问:为何男人喜欢娶处女?   答:因为男人受不了批评。   问:为何女人很难找到敏感、体贴、又好看的男人?   答:因为那样的男人,都有女友或老婆了。   问:对男人来说,“安全的性”是什么?   答:床头板有软垫。   问:男人整理衣物时,如何分类?   答:“肮脏”和“肮脏但还可以穿”!   问:为何男人的脑比狗脑大?   答:这样男人就不会在大庭广众下,见女人就上。   问:女人为何要假装高潮?   答:因为男人总是假装“前戏”。   问:新婚丈夫和新养的狗,有何差别?   答:一年之后狗看到你,还是一样地兴奋。   问:是什么让男人去追求自己并不想娶回家的女人?   答:是什么让狗去追自己不想开的汽车,同样的道理。   问:无神论者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答:性高潮时,无人可呼喊。   问:为何新娘穿白色的婚纱?   答:容易和洗碗机炉子和冰箱的颜色相称。   问:女人和电池有何不同?   答:电池一定有正面(正电)的一边。   问:男人为何喜欢冲澡,胜过泡澡?   答:因为泡澡时尿尿太恶心。   问:恐怖分子和女人有何不同?   答:恐怖分子可以谈条件,女人不行。   节目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第一个部分,接着是第二部分“哲理人生”。大意说的是在一个庙子里,有一次,有个主持问一位新来的和尚说:“你曾经到过这里吗?”   和尚答:“来过。”   于是主持说:“好,喝茶。”   然后,主持又问那个来访的和尚相同的问题,该和尚想了想后,却答道:“没来过。”   主持笑了笑说:“很好,请喝茶。”   当时就有个人,迷惑不解地问住持道:“大师,怎么不管他回答什么,你都叫他喝茶?究竟为什么他要喝茶?”   这位主持微笑着,没有回答,只是叫了那个来访的和尚一声。   那个和尚猛地眼睛一亮,神色肃然地和主持对视,大喊:“喝茶去!”然后双双仙逝。   我愣了一下,冲着又是迷惑不解的夜雨欣解释道:“这个故事说的是唐朝的积公大师和从谂禅师之间,临死前的一个故事。”想了想又道:“你知道积公大师是谁吗?”   雨欣摇头。   我笑着说:“他就是茶圣陆羽的师父,唐朝有名的僧人。说不定这个节目现在讲这个故事,为的就是绕一个圈,把陆羽给带出来。   “毕竟,现在陆羽的尸体才被挖出来,报章杂志上天天都在报导他的事,电视台不在这上边做一点文章,就太对不起观众了。”   果然,男主持人开始介绍起陆羽的生平,说的都是被书籍和报纸上讨论、刊登到烂掉的东西,看得我非常失望。   女主持人依然做出一副白痴的样子,装出津津有味的表情,看得让人恶心。   男主持人讲到最后,顿了顿,然后神秘地笑起来,他望了一眼身旁的女主持人,故作迟疑地词锋一转道:“很少有人知道,其实陆羽这位圣人,还有过一段惊天动地的感情。”   我猛地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电视。陆羽曾经有过恋人?为什么所有的书上边,都没有丝毫的记载?顿时,好奇心被这个节目成功地挑了起来。   “根据我看过的一本书记载,那是一个叫做崔淼儿的女孩子,最后她为陆羽自杀了!”   “崔淼儿”?!这三个字,有如雷电一般地刺穿了我的身体。   我全身猛烈地一震,然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雨欣满脸惊诧地望着我,呆呆地问:“小夜哥哥,你怎么了?”   “崔淼儿,这个名字好熟悉,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我捂住脑子拼命地回想着,对了,在那里!   我记得就在那里,我隐约瞥到过这三个字,只是当时没太注意。   我猛地拉过雨欣的手,飞快地向外跑。   “我们去哪?”雨欣边跟我跑边问。我头也不回地匆忙答道:“去地下室!我记得那口棺材上刻着‘崔淼儿’这三个字。该死!”   不知为何,心底总有一丝隐隐的不安感觉。   崔淼儿,这个女人到底和陆羽有什么关系?难道,真的是他的情人吗?   为什么我看遍了所有关于陆羽的记载,都没有任何的只字片语,描述过她的存在?   还有,心好烦闷,总感觉似乎有什么,在慢慢地改变了……   好不容易地,才跑到地下室盛放棺材的那个研究室。   棺材依然静静地摆放在房间的正中央,四周的玻璃碎片也没人打扫过,呈现出一个礼拜前陆羽的尸体消失后的原样。   枯黄的叶子,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萧条落寞感觉,铺在棺材的底层,黑褐色的石棺,在橘红色的灯光照耀下,还是要死不活地反射着冷光。   这种不属于活人的生活用具,不管曾经盛放的是谁,都会带给人一种寒意,那种寒意直接深入到心脏深处,即使是骨髓都能冻结的样子。   这个房间,怎么突然变得诡异起来了?我深吸一口气,走到了棺材旁。   雨欣用手死命地挽住我,就像一放开,她就会没命了似的。   我拨开那层不知名的茶叶,让隐约刻在棺材右侧的字露了出来,仔细地一看,字一共有六行,用的是篆体,字体清秀,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虽然经过数千年的岁月摧残,有点脱色,不过还是能看得很清晰,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茶圣陆羽亲手写的。   字拼凑起来,是诗一首,标题是:《送崔淼儿哀归湖州》,再下边是诗的主体:   “竟陵西塔寺,踪迹尚空虚。   动树蝉争噪,苎翁满离忧。   喜是攀阑者,惭非负鼎贤。   莫问凭栏意,归老共白年。“”唐贞元二十二年于湖州“,我轻轻地抚摸着最后几个字,思绪有些混乱。   雨欣呆呆地望着那首诗,许久才说:“那个崔淼儿,就是刚刚那男主持提到的茶圣陆羽的爱人?这首诗好有意境!”   我摇头:“陆羽一辈子都没有婚娶,这个崔淼儿,恐怕是爱他而且他也爱的女人吧。  ”毕竟,陆羽在要进棺材的时候,还记得她。唐贞元二十二年?也就是西元八0四年的样子,陆羽就是在那一年老死的。不过,真的很奇怪!“皱了皱眉头,我喃喃道:”既然陆羽爱她爱得那么深,为什么不娶她?而且关于他的著作里,也丝毫没有任何有关崔淼儿这个人物的记载。   “我刚刚才看过陆羽在世时写过的所有诗词集汇,也没有这首词的印象。也就是说,这首词是崔淼儿这个人物,曾经存在过的唯一证据?”   “小夜哥哥,你在自言自语什么?”雨欣用力地拉了拉我的衣角。   我顿时回过神来,解释道:“我总感觉这首诗里边,隐隐约约想要透露出什么东西,不过,我文言文的基础太差了,实在是搞不懂。”   雨欣立刻高兴起来,声音高频率地嚷道:“我告诉你大概的意思好了。嘻嘻,太好了,人家总算找到小夜哥哥你不懂的东西了。”   郁闷,值得这么兴奋吗?看来,这个小妮子果然是想见我出糗。   她咳嗽了几声,又细细地将诗看了一遍,像是在吊我胃口,见我许久都没有反应,这才失望地说道:“这首诗的意思是,回到竟陵的西塔寺,才发现和尚都走光了,偌大的寺庙显得空空的。室外树被风吹动,引得蝉响成一片。   “苎翁,也就是陆羽自己,因为某个人的离开而充满忧愁。他用手扶住栏杆想笑,却感觉悲伤的情绪,随着岁月的堆积而越来越浓重。不要问我是不是爱你,等我死去以后,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   “完毕。真的好感人啊,没想到,陆羽还是个这么痴情的人!比某人好太多了。”   说完后,她小心地瞥了我一眼。我没理会她,大脑一个劲儿地飞速运转起来。   看来,这个崔淼儿和陆羽的关系,确实不简单。   这位茶圣,甚至想把她带进棺材里,但问题是,既然说他俩要永远在一起,可为什么出土后的棺材里,只有陆羽一个人的尸体?看来,他们并没有合葬。   突然想起了“午夜哲理”那位男主持的话,他曾说过,崔淼儿最后为陆羽殉情自杀了。   那么,究竟又是谁先死呢?是崔淼儿死后,陆羽带着悲哀的心绪衰老而死?还是陆羽死后,崔淼儿生无可恋,结束了生命?   唉,这位茶圣的生平,倒是越来越让人搞不清楚了。我头大得苦笑了起来,笑容里充满了无奈。   雨欣学着我皱眉头,道:“你又怎么了?小夜哥哥,怎么每次一遇到什么古怪的事情,你就变得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还命都不要地调查。   “就好像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人能解开一样,真是受不了!”   我瞪了她一眼,道:“你这小妮子也是不遑多让。不知道是谁,一听到自己的老爸和互相仇视了几十年的某人,因为一口棺材而冰释前嫌,就像苍蝇闻到了大便一般,屁颠颠地瞒着自己的老妈,乘着飞机跑过来了。”   “小夜哥哥,你说的话太难听了!”雨欣气得在我胳膊上狠狠地揪了一把,痛得我眼泪都差点飙了出来。   女人啊,不管性格看起来有多温柔,只要稍微得罪了她们,就会立刻变成母老虎。   特别是姓“夜”的女性,没有一个毛病不是怪怪的。这小妮子,我惹不起又躲不掉,还是少招惹她为妙,不然某天我的手臂,真的会被她给废掉。   说起来,我们到了湖州一个礼拜了,都一直没有见到雨欣的老爸。   二伯父说他出去买东西了,究竟是去买什么?居然花了七天多,都还没有回来!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兜里的手机急促地响了起来,是张克的女友赵倩儿。   看了看时间,淩晨二点多了,我和她也不过才在医院见过一次而已,这么晚了,她找我干嘛?   带着疑惑接通了电话,扬声器里顿时传来一阵紧张的女高音,没想到,那么文静的一个女人,也会发出这种高频率的声音。   “夜不语,我刚刚在打扫阿克的房间时,发现了一个笔记本。”她带着哭声神经质地大声嚷道:“那个本子上,满满地写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张克那混蛋,他!他一定是有别的女人了!呜,我没什么朋友,真的不知道该向谁说才好。”   “你冷静!冷静一点。”我的声音也高了起来,“你说张克那家伙会外遇,怎么可能?   “虽然我和他接触不多,但是就凭他的长相和粗神经的性格,你没有甩掉他,已经是他祖上积了八辈子的福气了。我可不信除了你会喜欢那傻瓜外,还有谁会欣赏他!”   电话那边的声音,慢慢地平静下了来,赵倩儿迟疑地说道:“可是,我以前也在他睡觉的时候,听到他叫过这个女人的名字。”   “你会不会是听错了?”   “绝对不会,‘崔淼儿’这三个字,绝对是个女人的名字,张克那王八蛋,居然还把她的名字写了满满的一本。等他醒过来,我,我……”   电话的这一边,我完全惊呆了。   “崔淼儿”,又是这三个字。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个十分冷僻的名字,在三个小时内,在我的生命中重复了几十次?   “你说她叫崔淼儿?是不是三个水的那个淼?”我尽量让声音显得十分镇定,不动声色地问。   “对,你怎么知道?”赵倩儿明显地有些惊讶。   我的心脏狂跳,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一条十分大的线索,顿了顿才问道:“你在什么地方?我和雨欣马上过来!”   陆羽,崔淼儿,再加上张克,他们之间,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我确实不信张克会外遇,但是,他写了满满一本子崔淼儿的名字,是巧合?还是里边有什么未知的原因?好奇心像是毒瘾发作了一般,炽热得仿佛我的全身都燃烧了起来。   心脏痒痒地,看来,事情是越变越复杂了。   第三章 羁绊(上)   倩儿:   亲爱的。不知为什么,今天老是睡不着,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似乎放不下一样,老是堵在心口的位置。   我闷闷的,喉咙发哑,但是却抓不住它。唉,看来我是失眠了。   其实睡着了,也是作些莫名其妙的梦,睡不着也好吧。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六日,淩晨四点四十五分。   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在五天前,夜教授挖出了陆羽的木乃伊。两天前,我被老板皇甫三星调到了他的研究所,做所谓的协助工作。   已经八个小时了,我不想看下载的电影,也不想看漫画、小说,什么都不想做。只是一个劲儿地躺在电脑前发闲。   仔细地想想,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给你写一封信。希望写完后,可以得到数一千只羊的同等效果。   但是,该写些什么呢?手放在键盘上,第一次有些不知所措。   脑袋里像是流动着一团一团的浆糊,实在无法言明。不知道你是不是感觉到,又或者你感觉到了,但是却不在乎。我们之间,似乎越来越僵硬了。   可能这仅仅是我的感觉吧。虽然我一直都把这一切,归纳为你因为工作的事情,而产生的焦躁以及情绪的不稳定。   人在走下坡的时候,常常都会有这些负面的情绪。不管是作为你的男友,还是一个半吊子的心理学爱好者,我都要提醒你,有这些负面情绪,会让你更加地烦躁不安。   如果你实在感觉心烦意乱的话,打电话给我,或者站到窗台边,打开窗户,深呼吸三次。那样应该会好一点。毕竟听你发牢骚,也是我的一种义务。   肚子好饿,刚刚找遍了这个家,都没有找出一丝半点可以立刻吃的东西,很郁闷。   算了,饿就饿吧,最好饿得晕过去,不然再失眠的话,我就真的考虑拿根棍子,把自个儿敲昏了。   最近我都在想,我在努力地想,我在拚命地想,我们之间现在的状态,算是稳定期,还是危险期?   最后,也放弃了再想下去,我怕答案。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搞笑,因为不管对谁,我都能很平静自若地对待,但是所有事情,如果发生在了你身上,就怎么都无法保持心如止水了……不但容易生气,还变得很幼稚。   正如你所知道的,我真的很爱你,但不论怎么向你求婚,你总是不答应。   而我又能做到什么呢?或许,什么都做不到。   毕竟,我承认,一直以来我都很孩子气,也有些粗神经。一直都是你在照顾我。虽然我在努力,但似乎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突然感觉,有点累了。   趁着肚子饿,头脑不清醒的时候,顺便把交往几年来的事情,统统回忆了一次。我有些迷惑,或者说,猜不透。眼前全都是层层浓厚的雾气,我看不到未来。   我们以后,仍然会像现在这么相爱吗?对于几乎没什么优点的我,你会继续爱我吗?我们之间,真的永远都能稳定吗?   其实,我是个十分容易满足的人。很难生气,而往往生气,开始好像很厉害,但是在构成台风之前,常常都是吹到海上去了,构不成威胁。其实,让我开心也很简单,只要看到你笑就好了。再不然,突然对我说一声爱我,我什么气都会烟消云散。   嗯——有点扯远了。   算了,不写了,真的快要饿死了,以上就当我是饿昏头时候的胡言乱语吧。   (Ps:关于你的工作,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但我相信,我们一起努力,总会好起来的。或许我真的帮不了忙,但至少也不会扯后腿。)   Your:胡言乱语的张克赵倩儿坐在房间的沙发上,慢慢地翻看着张克这么多年来写给自己的信,内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信里有她和自己最爱的人的点点滴滴,这每天的一点一滴,才堆积成了现在的他俩。   现在,她已经是张克的妻子了。虽然婚礼还没有举行,不过她可以等,等他醒过来,她有的是耐心。   可是那个混蛋,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自己了?居然满满地写了一本子某个女人的名字。   一想到这里,她就想砸东西。视线在自己老公的小公寓里,缓缓地扫视了一遍,最后却叹了口气。   这里边的每一件东西,都储存着两人的回忆,她舍不得摔坏任何一件小物品。   女人,尤其是像自己这样的女人,真的是太过于感性了!   赵倩儿忍住哭,努力地在脸上形成一圈类似于笑容的表情,继续翻看手里的信件。   下边有一封是去年的,一年而已,怎么感觉似乎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   倩儿:   亲爱的,当这封信寄到你的手里时,你的生日应该已经过了好几天了。   我就不再祝你生日快乐了,我相信,在你的生日的前一天,已经看到了我送你的那份突击性的神秘礼物,如果你没有放我鸽子的话。(笑)   嘿,正经不起来,还是闲聊好了。说起来,我被副总监那个混帐王八蛋老处女,派到荷兰最西边这个叫米德布克的小城市,已经好几个礼拜了。   真的很想你。   米德布克三面临海,满街的建筑都很有法国情调。在这儿居住,其实都挺方便的。附带的,也有许多女孩口中常咬着不放的所谓的浪漫,这的确是个美丽的小镇。   只是天气总是变幻无常,就像穿着裙子,戴着耳环的男人们的口音一样,你别指望会从他们的嘴里,吐出些许像样的词儿来。   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待多久,所以我租了一间房子。我的房东是个很有趣的小老头。他是个典型的瘦男人,哈,这种人在荷兰,少得就像他的头发一样。   “米德布克是个恬静的地方,我喜欢这里。”房东第一次来时,我这么对他说着。他幸福地点点头,比划着用烂得一塌糊涂的英语说:“Ya, Here is   so Good,In ever want had any problem in here!”(对!这里很好,我永远也不希望有任何事打破它的宁静。)   对,我也不希望在这儿发生任何不好的事,毕竟如此恬静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少了。你呢?现在过得是否还好?   每天傍晚工作完毕,忙中偷闲的我,都会到海边去看夕阳。我总爱坐在海滩上,望着落日的海平线不断地升起来。那时我便吹响笛子,自我陶醉在潮汐中。   笛声,浪潮与黯淡的夕阳……   我的耳畔仿佛会听到那首词:“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阳城,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若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不知为何,这首欧阳修的“浪淘沙”都会伴随着你一起,常常在我的梦里出现。   每当念罢这首词,你总是会冲着我轻轻地一笑,加上句:“今年花胜去年红,别过今年,君与谁同?   没有你的时间,真的很难熬过去,一天又一天,我就这么艰难地继续活下去,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海滩上散步的路人,悠闲地不断在我身前走过。他们向我微笑,也有的为我凄寂的笛声而鼓掌。   我就这么过着。生活,学习,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完美,但心里却总是少了些什么……   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自己少了什么……   那天,也是傍晚,依然在海边。我吹着笛子,几曲毕后,才发现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身影。那是个近三十岁的女性,挺漂亮的,只是已经哭得泪流满面了。   “很动听的曲子!”她对我说:“你是中国人吗?”   我点点头。   “我是美国人。”她顿了顿,又道:“到这儿多久了?”   “快一个月了。你呢?”   “四年多了。唉,你在这儿工作吗?”   “对。”   “什么工作?”   “茶生意。”   她笑了笑道:“欧洲的茶生意不好做。”   “对。”我擦了擦笛子问:“你呢,为什么来荷兰?”   “我有两个孩子。”她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看,并指着上边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男孩道:“你看,很像你吧!”   “比我可爱!他们在哪儿?荷兰?”有没搞错,我都二十好几了,怎么可能像我!   她突然又哭了起来,神经质地抽泣着说:“他们都待在美国。我离婚了,法院把他们都判给了他们的父亲。***!那些家伙,竟然说我没有抚养他们的能力。   “去他妈的,一气之下,我便跑到欧洲来旅行,最后留在了这儿。没想到一住就是四年。我想他们,真的,我想他们!”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才好。   “我没关系!哭一下就好了。”她摇摇头,小心地将照片放回钱包。然后掏出本很旧的美国护照,用力地甩出去,大叫道:“去他妈的!”   海风大起来了,每晚必下的滂沱大雨又要来临。   她突然伸出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掌说:“你要相信自己。你是最好的!你将会让世界感到你的存在!”   “谢谢。”我站起身微笑道:“我要走了,再见。”   “不!请不要和我说再见!”她神经质地紧张起来,续而又哀求道:“请不要说再见。如果一定要说,就说回头见好吗?!”   “好吧,那,回头见。”我搞不清楚状况地依然微笑着,心里却像是翻江倒海般地掀起了层层巨浪。   我不知道这个美国女人有没有说谎,但真假与否,对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是我一直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我说那么多,是因为身在异国的寂寞吗?   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有若有所失的感觉。或许,那就是因为远离了故乡而寂寞,没有了你的寂寞。哈,没有了我,不知道你是否也会寂寞?   米德布克的天空很蓝,夜里的星星,在没经污染的天幕中闪闪烁烁。孤独之心——北落师门总是发亮在遥远的北方。倩儿,它美得就像美人眸子中的瞳芒。   还记得吧,我曾经给你发过这样的资讯:   曾经有人说过:   鱼没有眼泪吗?   不,它有。   那我为什么从来没有看见它哭呢?   因为它一直待在水中。   其实,真的不要因为无意的隐藏,而忽略了它的存在,伤心的人到处都有,难道悲哀一定要让你看见,才叫悲哀?而伤痛一定要被验明,才可以开始伤痛吗?   哈哈,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有时间去让人看见伤痛,那迷惑的人,也有足够的时间清醒了。   世上有一些东西,是可以遮住双眼的,让人们没有办法思考,只有盲目地遵从。   这时可贵的思念,便开始蒸发在空气中,有人能看见它消失时的无奈和留恋,有人却不知深浅地拼命想挽救,煎熬到连心都疲倦了。   很多的人都说过,得到了就珍惜,不要苛求太多,因为人们之间的感情方式,有自愿给予的,也有相互索取的。   很久了是不是?我们相爱已经很久了。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快乐,时间似乎也慢慢地沉淀出了回忆,而那边的你,却总是浅尝即止,怕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或者,爱情真的是可以让人迷恋于其中的吧。   因为有距离,所以我们可以爱对方,可以很爱对方。   但我也知道,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给你一些就要收回一些。于是我常常对自己说,失去什么都无所谓,我只要你就好了。哈哈,我或许还是有一点贪心吧。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也没有什么中心思想,只是随意地在键盘上乱打,想到哪,写到哪。如果你看得一头雾水的话,可要多多包涵了,我是无辜的!   还有,亲爱的,我真的,好爱你!   Your:张克眼泪又忍不住了,不经大脑的允许,私自流了出来。赵倩儿轻轻地抚摸着脸颊上的泪痕,有一种想放声大哭的冲动。   自己的老公虽然很没神经,而且做事大大咧咧地,不过对于自己,却常常显得很细心。去年他因为被调派到荷兰工作,没有办法参加自己的生日而苦恼了很久。   然后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神神秘秘地在她的生日前夕打电话给自己,要她第二天晚上八点半,去两人常去的那家西餐厅。   她很迷惑,但还是去了。   一进门,就发现整个餐厅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服务生。那个服务生把她领到正中央一处摆满了玫瑰的位置坐下,然后默不作声地,端来了她平时最喜欢吃的黑胡椒牛排。   悦耳的小提琴声,在身旁响了起来,那个拉小提琴的老男人望着自己,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笑容。   当时的她有些气闷,感觉自己像是被耍了,正准备打电话臭骂那个家伙一顿的时候,扬声器里,突然传出了张克有些沙哑的声音。   “生日快乐!倩儿,我们交往有多久了?很久了,对吧?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从交往开始,我就很喜欢你。渐渐地,这种喜欢变成了一种莫名的情绪,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没有心跳,很平淡,却令我十分向往,或许,那就是爱吧。   “然后,你突然离开了我,然后,我们又再次地相遇。其实,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你,我爱你,我很爱你,我非常非常爱你,比爱我自己,更加地爱你。等待了两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你,爱我吗?算了,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答我。   “我很傻吧,明知道你是那种绝对不会坦白的人,你太过于保护自己了,你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密封在自己的躯壳里,我闯不进去,只能在外边不断地敲门,希望总有一天,你能够听到。   “两年了,这两年来,我俩都并不算好受,所以,我想结束这种生活。我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地对你说,我爱你,我愿意爱你、守护你、保护你、照顾你、一生一世,倩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就在那一刻,赵倩儿有生以来第一次哭了。她一直都是个很坚强的女人,美丽、聪明、自信,即使和张克在一起后,身边也不乏追求者。   说实话,那时候自己对他的感情,实在不算深。但就是因为这件事,才将自己牢牢地拴在了这个很多时候都是懒洋洋笨笨的,没有丝毫上进心的男人身边,照顾他,爱他。   还记得,那是他第一次向她求婚。虽然自己没有答应,不过从此以后,张克那个家伙就死皮赖脸地,每个月都想尽花招向自己求婚,有时候那些方法,真的弄得自己哭笑不得……   想到这里,赵倩儿突然傻傻地笑了起来,脸上的泪珠也被她笑得滑了下来。   看来,自己真的很爱很爱那个男人。   唉,真正傻的,应该是自己才对,为了一个男人变成这样,实在是太像个傻瓜了。   赵倩儿吃力地将淩乱的信件整理好,突然用力地抱住,大声哭起来,越哭越伤心。   背后就是窗户,一个黑影从浓浓的夜色里挣脱出来,出现在十八楼的窗外。   那黑影似乎只有一个人的形体,朦朦胧胧的,即使屋内泄漏出的灯光,也丝毫刺不穿那层模糊,犹如仅仅只是一团烟雾。   黑影伸出两团浓如墨色的手,用力地按在玻璃上,似乎想进入屋里。   这时,门铃响了起来,黑影一颤,迟疑了稍许,最后才不甘心地再次隐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丝毫也没有察觉异状的赵倩儿,连忙抹掉脸上残余的泪痕,向门走去。   第四章 羁绊(下)   缘是什么东西?   杨俊飞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他根本就不信。只因为他作了一个古怪的梦,才突然记起了这个字。   阳光很柔和,带给他一丝温意,恰好与清晨冷冷的空气成为对比。   对了,现在是清晨,刚满十六岁的自己,来到美国,已经一个多礼拜了。杨俊飞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向床边望,不知何时,Jan 站在了自己面前。   Jan 是房东的大儿子,十七岁。   杨俊飞用牛奶冲了麦片吃起来。房东Bancy 也起得很早,为他准备午餐带到学校去。   在校门口,他遇到了自己的老朋友钟剑,他老远就冲着杨俊飞叫道:“我那一家子真是那个,连吃饭也要自己出钱!”   杨俊飞只是“嗯”了几声,像没见到他似的。“喂,怎么了?!”他又再次地大叫。   “呀,是你!什么时候……”杨俊飞被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一脸凄苦的样子。失恋了吗?”钟剑打着哈哈,边走边“关心备注”地问。   “去你的,我只是在想一些人生哲理而已。”   “哼哼,人生哲理?怎么会想得连身上的自信都掉了!”   今天是校外课,老师有两个,一男一女。他俩站在一起,简明地表达出了“鲜明对比”这个艰深成语的意义。   男老师肥胖得几乎呈现臃肿的形态,身体几乎是女老师的两倍。   相对而言,他对女老师较有好感,总觉得男老师太傲了。   女老师叫Linda   ,她常常自称,自己的名字在世界最常见名中,排行第一位。而男老师的名字,杨俊飞到现在也没弄清楚,不过不得不承认,那肥男的课,讲得的确不错,甚至还能不时地引用老子的“无为论”。   平淡无奇的时间是最漫长的,记得上星期二到波特兰的Nick城时,心不在焉,害得他把背包都弄丢了,也害得一车人陪他到处找,最后倒也让他找了回来。   钟剑对他的这种失魂落魄的状态,很是无可奈何。   今天的校外活动,是组织到一所高中参观。休息时,杨俊飞无聊地走到远离人群的草地上,顺手折了一段草杆含在嘴里,躺在地上。   缘分就这样没有预兆地来了,就是那几十分钟的遇见,让他痛苦到现在。   “嗯,这么不卫生,小心生病!”忽然,他感到有谁坐到了自己身旁,还带来了一阵清新的风。   这是一个他永远都忘不掉的声音,而它的主人,是个极为清秀的华裔女孩,在自己的记忆里,那个女孩一直都美得一塌糊涂。   他向身旁望去,淡然道:“我认识你?”   “我叫张冰影。”女孩微笑着,冲着他做了个鬼脸,“我们现在不是认识了吗?”   杨俊飞吐出草杆,打量着她。   她穿着一身素色的连衣裙,双手抱膝,坐在自己身旁。   她只是静静地望着自己,嘴角含笑,大大方方的,丝毫没有刻意躲避自己的视线。看来,是个极有自信的女孩。   “你都不爱和大家玩吗?”张冰影指着远处的人群问。   他不耐烦地摇了摇头:“和他们玩?没有这必要。”   “那我和你玩好了。”她冲着他眨了眨漂亮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没必要告诉你吧。”   “干嘛这么酷,小气鬼。”   杨俊飞没有再理她,只是把视线移向了学校的那群人。   钟剑正远远地冲着他奸笑,不断地划着乱七八糟的手语。   望向天空,依然是一如以往的碧蓝,蓝得透明。偶尔也会有小块的云飘过来,但还不等到离开自己的视线,便已散开了。   那儿的风一定很大!他那样地断定。突然,眼前暗了下来,不,应该说是什么挡住了光线。   杨俊飞极不情愿地将眼神移过去,他看到了几个穿着柔道服的高大男孩。   “中国猪,听你朋友说,你的中国功夫很棒,敢跟我们比比吗?”带头的那个,用嘲笑的口气大声地问道。   “不要理他们,我们到那边去!”张冰影急忙拉起他的手,想要离开。   “哈,他怕了,懦夫。”那群人纷纷地讥笑起来。   “那家伙根本就没种,还学人家泡马子。上去把他揍一顿!”   杨俊飞不愿闹事,冷笑一声,默默地跟着女孩走了。   但没走多远,一颗石头从身后丢过来,打在他背上,随后,有个阴恻恻的声音道:“要滚就滚远点,妈的,东亚病夫!”   “他妈的,是谁!”他猛地转过身,视线如电般地射向说话的那人。   那是个黄种人,似乎也是华裔,这个得意的美利坚公民,应该早已忘了自己还流着中国人的血,忘了自己也有着黄色的肤色。   他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眼中流露出讥笑的瞳芒。   “他叫Peter ……”张冰影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   杨俊飞第一感觉到自己愤怒了,他大叫道:“哼,我爱打的,就是这种卖国贼!”   “可他是柔道四段……”   不知是什么力量,支撑他站在这个赛台上。   周围坐了很多人,他抬头看到了张冰影担忧的目光,他微笑,让她安心,随后看向自己的对手。   Peter 很高大,肌肉也够多,不过,这只能说明他蛮力不小而已。   虽然对外说是一场友谊赛,不过杨俊飞很清楚,那仅是名义上的,就像卖淫,也需要打着援助交际,或者是促进种族大融合的旗号。   台子上,一定要有一个人倒下去。   现在的Peter ,活像一只受创的野兽,圆睁着血红的大眼睛,恨不得一口将自己给吞下去,称他为“它”,或许更合适一点。   杨俊飞活动了下筋骨,暗想道:“已经几年没有真刀真枪地和别人干过架了,怎么办才好呢?用什么拳术?跆拳?空手道?还是合气道?   “对了,还是用中国正宗的拳法,这样可以弥补身高上的差距。”   他自小就跟着父亲学武术,父亲懂的东西很多,他学的便很杂。   十六年了,他几乎什么拳术都会一点,虽然是贪多而有点不精,但各种拳术的基础运用上,还是不错了。   父亲常常说,自己是天才。   跆拳适合近身战术,适用于两个力量相等的人。空手道主要靠以巧劲克刚劲,以小劲化大劲。   而中国的拳法却很杂,但大多的要旨,是在不让对方太过接近自己,两者间至少要保持一腿远的距离,虽然在进攻上,有可能处于被动,但至少在力量差距过大时,可求自保。   杨俊飞的身形很灵活,基本上可以避开那些笨拙的攻击。   也难怪,柔道也是一种近身战术,靠不近身的敌人,就算力量再大,也便毫无发挥的余地。   已经过了十分多钟了,Peter 依然难以靠近他。   台下传来了阵阵“嘘”声,再看看张冰影,她似乎已经不太担心了,至少,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杨俊飞不知为何宽了心,就在这时,他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他轻敌地进行了第一次进攻。   Peter 闪开了,左脚顺势向下一绊,双手伸过来,右手狠狠地打在他的左肩,左手把他紧紧锁住后,又用力地将他压到了地上。   杨俊飞的心口被右手肘顶住,心想要输了,却听见Peter 嘿嘿地阴笑了两声,跳开来。  他迷惑地翻身站起,有些不明白那家伙为什么要放过自己。   “酷哥,你有没有怎么样?”张冰影脸都吓白了,几乎要跑到了台上。   杨俊飞抬起右手,示意自己没事,幸好,刚才他在一霎间侧身,让左臂受了那一击。  看看对手,他正嘲弄地望着自己,脸上露出一种恶心的恶诈,似乎像在欣赏一件永远也逃不出自己手心的艺术品。   杨俊飞顿时明白了,原来他放开自己,并不是好心,只是为了继续折磨他罢了。   这个混蛋!虽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Peter 对自己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恨意,但他此时只清楚一件事,自己生气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感到,自己的拳头紧紧地握了起来,愤怒的情绪,在自己的身体里狂乱地躁动着。   记得第一次把自己惹火的人,那家伙至今都还住在医院里,据说是脊椎断了,有可能会在床上躺一辈子。   这也是为什么自己背井离乡,来到美国的原因。   杨俊飞怒而不乱,不断地引诱Peter 打出右直拳。   终于他上当了,杨俊飞抓住时机,右拳捏紧,身体直直地向Peter 的身体冲了过去。   “超重拳!”台下有人惊叫道。   不错,这正是空手道中最巧、最霸道的一招,超重拳!它是利用身体的力量和冲力,给对手造成极有威力的一击。   但美中不足的是,打出这招的机会只有一次,失误了,也就意味著有可能被打倒。   而且,它的攻击范围太小,手只能在十厘米左右的范围内伸缩,太短或是太长,都会使威力相应地减小。   拳正中下巴,Peter 那家伙因杠杆原理,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场下一阵躁动,纷纷为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目瞪口呆,只有张冰影还算清醒,她不顾一切地跑上台,一把将他抱住。   “哎!”杨俊飞轻轻地叫唤了一声,按住了左臂。   “怎么了,让我看看。呀!都肿了!去医疗室,我帮你包扎一下。”她关心地道。   杨俊飞指着Peter 说:“先帮他吧,那家伙比我惨得多。”   “嗯!嗯!”台下又是一阵嘘声四起,其中钟剑冲着他嘻嘻哈哈地叫得最响,弄得自己这个总自称脸皮厚度天下第一、遇到事情处变不惊的家伙,也难堪了起来。   杨俊飞狠狠地瞪了钟剑一眼,最后自己也笑了起来,傻傻地笑。   当时他十六岁,张冰影十五岁。   记忆里,这就是自己和张冰影这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最后那个女人背叛了自己,和他最好的朋友走了,结婚了。   还记得那天下午,自己没有坐校车回去,而是去了张冰影的家里。   “我不会让你白来,今天让你尝尝我的中国料理!”她用彩绳把自己的头发扎成马尾,走进了厨房。   不一会儿,又传出了一句话:“冰箱里有可乐,自己拿好吗?”   杨俊飞自嘲地笑笑,依然拘束地坐着。直到厨房里传来一股饭香,才想到要进去看看。   “要帮忙吗?”他看到她正忙得不亦乐乎,忍不住问了一句。   张冰影转过身笑着:“你到客厅去,乖乖地等着我把菜端上来,这就帮了我大忙了!”   “可是……”他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她依然在笑。   “你的饭都快糊了。”   “OH,My God!”张冰影急忙关上了火。   花了好长时间,饭终于做好了,桌上摆了三菜一汤,还有两碗可爱却带着焦味的大米饭。   “饭前要祷告吗?”杨俊飞逗趣地问。   “除非你是天主教徒。”   “哈哈,我倒是属于自由教!”   “自由教?祖国的吗?”张冰影顿时好奇地问。   “我自创的。”   “哈,你骗我!”她伸出手假意要打他,可是手不够长。   直到现在,杨俊飞才从她身上,瞄到了一丝东方女孩的影子,他愣了愣,埋头吃起来。   “好吃吗?这可是我第一次为男孩子做饭!”张冰影小心地问。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嗯,很好,只是这红烧肉里,应该少加些糖。对了,你的祖籍是在福建吗?”   “你怎么知道?”张冰影惊讶地道。   “不告诉你。”他高兴地哼起了歌。   突然,有一种淡淡的悲伤感觉,从周围散发出来,那种压抑的情绪,几乎将光线都扭曲了。   抬起头,却看到张冰影原本灿烂的笑容,被一脸的哀默取代。   她闭上眼睛,似乎是在哭,一丝丝的泪水,顺着光滑的脸颊滑了下来。   “怎么哭了?”杨俊飞感觉自己的心也痛了起来,他用力地帮她擦拭掉她的泪水。   “不知道。”张冰影摇摇头道:“或许,是因为你刚刚哼的那首歌!”   “歌?可这是一首欢快的歌呀,为什么……”女人,唉,直到现在,自己还是不懂这种生物。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她张开眼睛,突然又笑了,长长的眼睫上还留着残泪。  许久,她才又道:“也许,这便是爸妈说的离乡游子的感觉吧……对了!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小草。”   “真美。歌好听,名字也很美。”张冰影笑得非常灿烂,她望着他,耸了耸可爱的小鼻子,道:“我决定了,我要给你一份礼物!”   “什么礼物?”杨俊飞对她这句唐突的话,感觉莫名其妙。   “不告诉你,你先闭上眼睛!”   “好,我闭上了。”像是预感到了什么,他听话地将眼睛合上。   “不准偷看喔。”   “好……”   还没等自己说完,两片冰冷中带着柔软的嘴唇,已经吻在了自己的唇上。湿润嫩滑的感觉顿时向大脑冲去,只感觉那一刻脑中一片空白,甚至连骨头都酥软了。   不知过了多久,唇瓣离开了自己的嘴,滑腻的舌头,在脸上一路留下了潮湿的痕迹,慢慢地向脖子移动。   就在他沉醉在这份温柔的时候,突然脖子一凉。两根尖利的异物刺穿了肌肉,血液不受控制,疯了似地向外涌去。   杨俊飞难以置信的猛地睁开眼睛,望着几乎和自己脸贴着脸的张冰影。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容,眼中透露出无辜的瞳芒。   鲜红的嘴唇,似乎吸饱了鲜红的血液,变得更加地鲜红了……   她知足地舔了舔嘴唇,而自己的视线却越来越模糊,最后,视网膜只留下她的倩影。   笑容,她的笑容阴恻恻地,诡异地笑得更加开心了。   杨俊飞惊惶失措地大叫着,从床上坐了起来。是梦!原来是梦!他用力地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大脑一片混乱。   已经很久没有作过噩梦了,不,自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直都会适当地调节注意力,让大脑可以最快速地恢复疲劳,这是他在长久的武术以及气功锻炼中,摸索出来的方法。   在这种方法下,自己能很快地进入深睡眠状态,不要说噩梦,就算是一般状态下的梦,也不会出现。   可是最近,自从在那个棺材旁边,被莫名其妙的东西打晕后,一个礼拜了,噩梦总是没有预兆地,一次又一次地侵袭自己的大脑。   他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十分不安的感觉。像是,像是有什么恐怖的事情会发生似的。   他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因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能力,让他逃过了许多危险。只是这次,那种不安感特别地强烈,在这个城市,究竟会发生什么事?   杨俊飞习惯性地摸了摸左手的无名指,原本戴在手上那个熟悉的金属触感,却没有碰到。   顿时他的脸色变得煞白,整个人都呆住了。   没有了!那个几乎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戒指,居然没有了!什么时候弄丢的?他疯了似地跳下床到处找,将整个房间都搜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   戒指,一点踪影都没有。该死!究竟是什么时候被自己弄丢的?冷静,一定要冷静!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桌子上拿起一根烟,点燃,思索起来。   这一个礼拜来,他被噩梦折磨得精神恍惚,一直都没有出过房间门,就算是一日三餐,也要服务生送进来。也就是说,戒指是在一个礼拜前弄丢的。   突然灵光一闪,一个男孩的样貌浮现在脑中。   对了,就是那小子,他是叫夜不语吧。   自己前天才调查过他,他是目标的主人夜轩教授的侄子,据说IQ极高,好奇心很强,孤傲,独行独断,而且行事专断,很少考虑别人的意见和死活。   总之,他找人调查出来的结果,也就那么多,看来这家伙的性格,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也不怎么讨人喜欢,只是能力强,报复心又重,没人敢惹他罢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这小家伙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和自己有得一拼。估计自己的戒指,是落到了他手里。   不知为什么,一想起那家伙的微笑,就有点不爽。   难怪,那天自己逃掉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想要追上来的意思,只是冲着自己古怪地笑,颇有一种胜券在握的样子。   杨俊飞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将手里的烟猛地扔到地上,用力踩灭。   臭小子,你想玩,我就陪你玩个够!   第五章 发现   “谁?是小夜吗?”赵倩儿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嗯,是我们。”我喘着气,脸色发绿,一副心惊肉跳的样子。   实在是没办法,晚上那个偏远的地方,叫不到计程车,只好让雨欣这个小妮子当司机。   这妮子一听到可以正大光明地无照驾驶,高兴得用力亲了我一下,然后一路狂飙,早就忘了上车前,我千叮咛万嘱咐过的事情。   那个惨字啊,实在是什么都不想再提。   总之,吓得我脸色一路攀绿,几乎和绿化带上的草地同一个颜色了,下车后都觉得头晕目眩,脚也在发软。   这个狂放女飙车族,下辈子,我也不敢再坐她的车。我暗自咒骂着,和自己身旁咒骂的物件,一起走进了张克的房间。   “你怎么了?”赵倩儿看到我的脸色不好,有些担心地问。   雨欣干笑了两声,急忙掩饰道:“小夜哥哥晚上吃坏了肚子,现在肠胃有点不舒服。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说完,又狠狠地拧了我一把。   我用愤恨的眼神瞪着她,如果眼神真能杀死人的话,这小妮子估计已经死掉无数次了。  她又是一阵干笑,热情地挽住我的胳膊,手在我背后一阵乱掐,痛得我立刻丢盔弃甲。妈呀,还让不让人活了,真想看看这小妮子未来的老公长什么样子,居然有那么大的勇气为民除害,娶了这么个女暴龙!   为了少受皮肉之苦,我识趣地转移开话题,“那几本本子呢?”   赵倩儿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她不再说话,只是将桌上的一本速写本递过来。   我翻开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   这个速写本很平常,不厚,只有一百二十页的样子,A4大小。不过这个本子,现在已经写满了字,每排三十个,写得密密麻麻地,全都是一个人的名字,“崔淼儿”!   写字的人开始写第一个“崔淼儿”的时候,似乎非常迷惑,而且不确定,字迹有大量的犹豫痕迹。   可是后边越写越顺,似乎想要证明某些东西。   究竟要有多大的羁绊,才会让一个人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满满地写完一本本子?   如果非要猜测的话,也只能牵强而且虚涩无力地形容,那个人对拥有这个名字的人,不管爱恨,都已经到了极致的程度。   我摇了摇头。自己所知道的那个崔淼儿,至少也是一千两百多年以前的人物,她绝对不可能和生存在现代的张克,有任何程度的交集。   那么,难道这真的只是个巧合?张克真的有了新欢,准备移情别恋了?不过看那个家伙,实在搞不懂,他到底有什么理由或者条件,能甩掉赵倩儿那么优秀的女友!   我继续往下翻看,刚翻了几页,我浑身一颤,什么也不顾地快速翻下去。脸色也变得惊疑不定,一副匪夷所思的样子。   雨欣见我神色怪异,立刻紧张地走过来,挽住我的胳膊小心地问:“你发现了什么?”   我强压下内心的震惊,看了雨欣一眼,又望向赵倩儿,沉声道:“我不知道你家的张克是不是出轨了,不过这本子,绝对不是他出轨的证据。”   赵倩儿有些意外,“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你仔细地看。”我指着速写本第一页第一个名字,问:“这个是张克的字吗?”   “绝对是,虽然笔迹有点奇怪。不过他那种弯曲得像蚯蚓爬的字迹很特别,而且实在很丑,很容易分辨。”赵倩儿轻皱起眉头,似乎很不愿意看见这个名字。   我点点头,整理了一下思路,才说道:“张克在写第一个‘崔淼儿’的时候,笔迹上有许多明显的犹豫征兆,像是不确定自己的脑海中,是不是有过这个人的名字。”   “小夜哥哥,什么是犹豫征兆?”夜雨欣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兴致高昂地问。   我瞪了她一眼,还是解释了:“这是笔迹心理学的观点,每个人写出的字,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指纹一样。而通过分析写字人的笔迹,能够看出这个人写这些字时的人际关系、心理状态、以及性格特征等。   “特别是笔压,也就是所谓的用笔力度方面,往往最能反映出书写者当时的状态。”   我笑了笑:“如果写字人笔压重,表述心理能量高,从书写者身上体现出来,便是思维敏捷,自信和果断。但是如果特别用力,也就是说心理能量很高,却缺乏畅通的疏通渠道,心理能量得不到正常的宣泄,则会形成负面的特征,如攻击性,脾气暴躁。   “你们只需要知道,如果人的内心能量,能得到正常的宣泄,那么表现出来的,多是正面的特征,如果得不到正常的宣泄,负面特征的表达,多半有笔迹线条中的颤抖。”   我指了指张克写的第一个“崔淼儿”,说道:“你们看看,张克这家伙写得十分没力气、线条有多处颤抖,而且拖拖拉拉的,证明他在写的时候,很犹豫不决、畏缩、害怕,似乎觉得,不能确定自己大脑中的某些东西。”   赵倩儿浑身一颤,疑惑地问:“你是说,阿克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叫崔淼儿的女人?   “不可能!不认识的人,怎么可能发神经写满一个本子,就算他再白痴,也不会干这种白痴过头的事。而且前段时间,我明明有听到他醒过来后,大声地叫那个女人的名字!”   “究竟是为什么,我也感到很迷惑。不过,后边还有更惊人的东西。”望着手中这个速写本,我苦涩地笑了起来:“先不要去管张克那家伙写字时,是什么心态,最重要的是,他写的字在以后变了很多。”   我轻轻地将速写本向后翻去,没过多久,只听雨欣惊讶得叫出了声音。   她用力地捂住自己的嘴,满脸惊骇,眼神不自然地向我望过来。赵倩儿似乎也发现了问题所在,吃惊地退了一步,跌坐到沙发上。   只见速写本上的“崔淼儿”三个字,被张克越写越草,从简体慢慢地演变,最后变成了繁体篆体,难看得就像蚯蚓爬过的字,也渐渐变得清秀,带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赵倩儿死死地盯着速写本最后一页,过了许久,才浑身颤抖地问:“这绝对不是阿克的笔迹,究竟是谁的!”   雨欣一直用一种不确定的眼神看着我,全身都在打颤,似乎十分惶恐。我用力地搂住她纤细柔软的腰肢,冲着她点点头。她顿时像是触电了一般,怕得将头也埋进了我怀里。   我脸上苦涩的表情更浓重了:“张克最后的笔迹,和一个人的非常相似,我和雨欣不久前才见过。”说完,掏出了一张纸递给她。   赵倩儿只感觉,自己的手在莫名其妙地发抖,她看了一眼纸上的字,似乎是在什么画上临摹下来的,是一首诗。   标题“崔淼儿”那三个字,和张克写的最后一个“崔淼儿”,一模一样。   “这应该是出自一个人的手才对。”赵倩儿抬头一眨不眨地望着我:“虽然我不懂什么笔迹学,不过还是能分辨得出来。写这首诗的人,现在在哪?他和阿克有什么关系?”   我挠了挠鼻子,强自镇定地说出了一个令人十分震惊的答案:“他和张克有什么关系,我实在也很想知道,写这手字的人,已经死了一千两百多年了!”   “你说什么!”赵倩儿完全没有了一丝淑女形象,她猛地站起来,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可能!怎么可能!我不信!”   夜雨欣将头从我的怀里探了出来,脸上的笑容比黄连还苦:“倩儿姐姐,其实这个事实,就连我也不敢相信,但是我又不得不信。你刚刚看过的那张纸上的字,全是我从茶圣陆羽的棺材里临摹下来的,那些字,恐怕就是死了一千多年的陆羽写的。”   赵倩儿浑身又是一颤,依然满脸的难以置信,喃喃道:“我的阿克,他和那个陆羽,那个死了几千年的僵尸,有什么关系?”   “我也很想知道。”我见她精神恍惚,不忍心再刺激她。只是给雨欣打了个眼色,示意她在房间里到处找找,看看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根据现在掌握的线索初步估计,张克口中以及手上写的那个“崔淼儿”,和陆羽那个临死都念念不忘的“崔淼儿”,恐怕是同一个人。   只是,两个相隔了一千两百多年时间的人,究竟有什么可能联系到一起呢?   他们俩,除了都提到了“崔淼儿”这个人物外,到底还有什么相同的地方?   我在房间里到处溜达,视线不断扫向任何有可能是疑点的地方,不过许久都没有收获。   突然视线飘移过对面的窗户时,一股莫名其妙的恶寒,从心底爬了上来。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视线牢牢地凝固在了窗户上。   只见窗玻璃的下方,有两块黑色的斑痕,像是手掌。在黑夜里,它似乎在融化,像是凝固的冰块遇到很强的热度,分解出一滴又一滴的水,向下流去。   将头凑近窗户,即使在屋内,似乎也能闻到一股恶臭,像是尸体腐烂的味道。   我皱着眉头,正准备把窗户打开仔细地看一下,就听见雨欣在背后紧张地叫我的名字。   “发现什么了?”我急忙走过去,却看到她指着桌子上的一个杯子,浑身颤抖,像是看到了什么十分恐怖的东西。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只见那只是个非常普通的陶瓷茶杯,里边似乎还是一杯新茶。   茶水呈现翠绿色,被人喝过几口。水质很清朗,似乎才泡好的样子。   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雨欣大惊小怪的地方,便转头问赵倩儿:“你刚刚喝过茶吗?”   “什么茶?”赵倩儿还在发愣,她疑惑地抬头看我,道:“自从阿克变成那样后,我还是第一次来他房间,水都没有喝过一口。”   我这才感觉有点奇怪,“怪了,怎么这茶,像是才泡了一会儿的样子?”   雨欣好不容易才回过神,吃力地寻到我的手,死死地抓住,才像安心了不少的样子,说道:“小夜哥哥,你仔细地看里边的茶叶!”   我又望了她一眼,看她紧张的样子,只好将手伸到茶杯里,掏了几片茶叶出来,打量着。只见手中的茶叶,虽然因为泡水而涨大了不少,有点臃肿的感觉,不过,还是一副青翠欲滴的样子。   隐约看得出叶片呈现梭形,我凑近鼻子附近,还能闻到一股十分清凉的香味,令人心旷神怡,总觉得,这个茶叶有些似曾相识。   突然我浑身一震,想起了这茶叶的来历。不由自主地望着雨欣,这次换她确定地向我点头。上帝,这些茶叶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还被某个白痴,当普通的茶泡来喝了!   赵倩儿见我俩神情古怪的样子,问道:“又发现什么了?”   “我们恐怕找到了张克和陆羽两人之间的联系了。”我的笑,实在有点疲倦不堪。   “什么联系?”   “是这个茶叶。”我将手中的茶叶,凑到了赵倩儿的眼皮底下,她看了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名堂,便迷惑地望着我。   我解释道:“这个茶叶,只有在一个地方能找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是在陆羽的棺材里。”   赵倩儿顿时惶恐地瞪大了眼睛,一个小时内,听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正常人早就大脑混乱地晕过去了,可是她还是坚强地站着,只是望着我。   果然这个世界上,还是女性比较容易接受新鲜或者怪异的事物,令人佩服。   “倩儿姐姐,你怎么了?”雨欣大叫了一声,只见在我感叹她的神经强韧的时候,她已经完全呈现石化状态,无力地向后倒去,雨欣手忙脚乱地扶住了她。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混乱的头脑,望着赵倩儿说道:“虽然不知道这个茶叶,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被张克糊涂地当成普通的茶泡来喝掉。但是我猜测,或许张克那家伙现在会变成植物人,很多迹象都表明,有可能是喝了这个茶水的缘故。”   赵倩儿也不傻,她眼睛一亮,用力地抓住我的手,就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般,紧张地问:“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找出这个茶叶里边有什么古怪,就能治好他的病?”   自顾自地说完,她激动得眼泪流了下来。抢过那个茶杯,像宝贝般地抱在怀里,喃喃道:“我,我明天就拿茶叶去化验,总会有办法的。阿克,你等等,我马上就来救你了。”   见她满脸的希冀,我也忍住没有去泼冷水,毕竟这几天的折磨,已经让她憔悴得不成人样,哪里还有一点成熟女人自信美丽的样子。有希望,哪怕是只有那么一点点,也好吧!   只是内心的疑团更多了。   是谁将茶叶给了张克?应该不是他自己拿走的,就算再笨再没神经的人,也不敢将棺材里的东西随便拿去泡茶喝。   更何况,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些茶叶的存在。存放陆羽的那个房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去的。   不安的感觉在慢慢地扩大,似乎有什么一直在蠢蠢欲动的东西,开始要破茧而出了……   第六章 预兆   记得有人说过,身体如同情人,本不应该对其太好的,太好了就容易出问题。其实不同的死法,尸体都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今天一大早就很倒楣,出门便看到了尸体。因为赶不回去,我和雨欣就在张克的房间里凑合了一晚上,出门去吃早餐的时候,却发现附近的公园前,围满了一堆堆的人。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有个男人死在了公园里,死相很怪异。   我立刻好奇起来,望了雨欣一眼,拉着她就向里边挤。气喘吁吁地,好不容易才挤到最前边,却失望地发现,警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将周围都封锁了起来。   不甘心地向里边看了一眼,我正准备走开,就听到雨欣惊讶地叫着:“那不是老爸吗?他怎么在里边?”   我定睛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中年人,正在几个法医的周围指指点点,像在交流什么。   发福的身体,稀疏的头发,不是来了好几天也没见到的疯子叔叔,是谁!   顿时,我天真无邪地开心笑了起来,直笑得身旁的雨欣打了个冷颤。   “疯子叔叔。”完全不管身旁的她紧张的神情,我大声地喊道。   夜郝浑身一颤,缓缓地转过头来,脸上的笑容十分僵硬,“原来是小夜啊,什么时候来的?”   “来好几天了。”我用手指了指前边的警戒线,暗示道:“在这里说话实在不方便,你能不能过来一点。”   夜家哪有笨蛋,更何况是夜郝这个老精怪,他思忖了一下,便明白了我的意思,和身旁几个人咕哝了一阵子,然后,让人放我们进到了里边。   见雨欣可怜兮兮地躲在我身后,夜郝气得哼了一声,“你这个不肖女,是不是想吓死你妈才好?一声不响地从家里跑出来,急得我们差点报警。”   “我也是好奇嘛,谁叫我也姓夜。你看小夜哥哥,随便跑哪里都没人管,他也没比我大多少啊!”   雨欣不服气地从我背后探出头,冲着自己的老爸做了个鬼脸。   “那家伙是怪胎。”夜郝气恼地大喊一声,突然发觉我的视线隐隐有些炽热,顿时声音低了下来,讨好地说道:“人家小夜是你能比的吗?他的智商高,阅历广,随机应变能力强,能照顾好自己。你呢?要死不死的,什么都想尝试一下,到时候被别人卖了,可能都还傻乎乎地替人数钱!”   “我哪有那么笨!”雨欣不服气地反驳道。   就在他俩斗嘴的时候,我的视线开始凝固在不远处的那具尸体上。   这是个很年轻的男性,大约有二十岁的样子,原本充满了活力的躯体上,早已了无生机,仔细地看了看,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说他死得怪异。   一般来说,死后尸体会因为死亡的原因,而造成肌肉呈现或松弛,或僵硬,甚至痉挛,或者彻底松弛的现象。而其他的因素,还会造成皮肤皮革样化、角膜混浊、死亡初期处于底下的部位,会出现尸斑、尸冷,自我消化等等现象。   而这具尸体的状态,是最糟糕的。他的唾液、鼻涕、眼泪、大小便、精液都外溢了,肮脏的排泄物,渗透了全身的衣物,混合起来的臭味,实在很难闻。   不过最怪异的,还要数尸体临死前的表情,满脸兴奋幸福的样子,闭着眼睛,像是在享受着世间最美好的东西。   我捂住鼻子,皱眉道:“果然死得有够怪异的。而且这种死法,除非是全身所有的括约肌完全松弛了,才有可能。他有吸食大量的毒品吗?”   旁边的法医惊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奇怪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专业的医学知识。   夜郝教授顿时得意起来,也忘了和雨欣的吵闹,“我的侄子可是很厉害的,说不定他能帮你什么忙。”   法医不置可否地又看了我一眼,开始忙着将四周的东西收集起来。   我依然打量着周围,雨欣轻轻地拉了我一下,问道:“你觉得他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有可能是吸食了大量毒品或者迷幻药,导致心脏没办法负荷,或者全身括约肌松弛而猝死,也可能是因为外力,猛地瘫痪了大脑。”   说话间,我指着不远处的长椅,又道:“那张椅子上还留有些许排泄物,看来这人应该是坐着死掉的。不过还真的很少听闻,有谁死掉的时候,全身括约肌出现松弛的状况,实在太奇怪了。”   “还有更奇怪的。”疯子叔叔走过来,在我耳边神秘地说:“根据初步鉴定,那个男子体内,没有任何毒品或者迷幻剂的成分,只是体内严重出血,新近的外伤,也只有一处。”说完,他指了指自己的脖子。   我顿时又将视线凝固在了尸体上,果然,那男子裸露的脖子上,似乎被什么坚硬的东西,刺出了两个血洞,直径大概有四厘米多的样子。   看这个情况,似乎令人想起了一个十分熟悉,但却绝对只会出现在人类的幻想,或者小说中的生物。   “吸血鬼!”雨欣首先叫出声来,她害怕得紧紧挽住我的胳膊,浑身都在发抖。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女孩子总是这样,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有危险存在时,她们已经自己把自己吓得半死了。   我看了夜郝一眼问道:“疯子叔叔,你怎么会和这些法医在一起?你不是草木学教授吗?”   夜郝毫不隐瞒地说:“我和这里的警界有点交情。他们最近遇到了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恰好跟某种花木有关,我刚好又在这里,就联络上我了。”   “这些尸体,和花木有什么关系?”我疑惑地问。   夜郝小心地看了看四周,这才轻声道:“我下边说的都是机密,你不要传出去。   “最近一个礼拜,像眼前这个男人的尸体,警方一共找到了五具。而且每一具,都发生了非常怪异的现象。”   他的话引起了我很大的兴趣,“什么现象?”   “这些尸体隔了一天后,纷纷从体内,长出了一种不知名的植物。   “就算现在,我也没有在相关文献里,查到这种植物的名字。所以,今天一听说有相同的尸体,我就立刻赶来了,希望在解剖的时候有什么发现。”   我顿时惊骇地道:“难道这些尸体,都没有存放在冰柜里?”   “当然是存了。”   “那怎么可能还长得出植物?冰柜里的温度,可是在零下二十摄氏左右,什么植物可以在那么寒冷的环境里生长?”   夜郝苦笑了一声,“在零下二十度能存活和生长的植物,还是有的,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有植物可以在那种温度下,一夜之间开枝散叶,长得那么茂密的。”   我微微思忖了一下,又问:“你是说这些尸体,都是一个礼拜前发现的?”   “不错。”夜郝点头。   奇怪,自从陆羽的尸体莫名其妙地消失后,这一个礼拜来,古怪的事就一直发生。   究竟到最后还会发生什么?突然想起了“崔淼儿”这个名字,对了,自己还没有查出她和陆羽之间的关系。为什么没有任何记载,有过她的存在?她很没有名气吗?   不可能,如果她真的和陆羽有过一段情,那么不论怎样,都会有人为她在历史上记下一笔。还有,“午夜哲理”的那个主持人,到底是怎么知道崔淼儿这个人物的?   看来问题的关键,应该在那个男主持人身上。   赵倩儿起了床,看看钟,才九点一刻,市鉴定所九点半开门。   她飞快地洗漱完毕,早饭也顾不得吃,化了淡妆,心急如焚地驱车赶往市中心。   将化验手续办完,她长长地吁了口气。   结果要三天后才拿得到,阿克能不能醒来,或许就全看三天以后了。   视线再次凝固在车里的那个陶瓷茶杯上,她突然感觉自己很害怕,如果什么都查不出来的话,那么阿克……阿克他会不会永远躺在床上,永远都不会醒来?   稍微有点放下的心脏,又被紧紧地提了起来。还是去上班好了,毕竟自己要生活下去,还有阿克的住院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刚来到公司的大门口,她又犹豫了,叹口气,驱车回到张克的公寓。不知为何,心里总是有种悬吊吊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的样子。   不安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浪费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最后她才安静下来,坐下,喝杯水,打开了电脑。已经有十多天没检查过邮箱了,看看有什么电邮。   突然她发现了一封新邮件,是张克在五天以前写给自己的。   五天前,也就是阿克陷入昏迷的前一天,究竟他为什么要躲开自己写这封信呢?赵倩儿迟疑地把信点开,刚看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   倩儿:亲爱的,还记得我写过的一篇短文吗?写的是我的初恋。我给你看过,你忘了,对吧?没想到我们已经结婚了,想起来,都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如果没有意外,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一个长不出植物的植物人了(笑)。我还是想要给你分享一下今天才找出来的短文,是初中时写的,真的感觉自己文笔超好。   你看过后,记得给夜不语那家伙也看看,虽然才见过他几面,但我也想给他分享一下。   摘录如下:一日看到朋友写的杂记,上边开篇就提到了白莲,我的心不禁一颤。   是的,十年前,正当第一次来那所我就读了六年的校园时,看到的正是这种平躺在水中的白莲,随波起伏的白莲……   他漫无目的地在这个据说是一流中学的地方走着,不时冷冷地对认识的人点点头。以前的同学一群群地走过,看着追骂打笑的他们,他不屑地将眼神射向两旁。   路旁是两行梧桐树,也许是听到了夏的召唤,繁茂的枝叶,将路上的天空盖尽,形成了一道绿色的长廊。   他依然压低着头,慢慢地向前走着。也许是因为内心的冷傲,才造就了一个少有朋友的他吧……   他不明白,如果说互相地打闹,就是朋友的联系的话,那么这个词就离他太远了。   长廊还没到尽头,他竟已看到了一个池塘。由于阳光的照射,里边泛出点点红光。  他知道那是睡莲,便轻轻地走了过去……灿烂的阳光蕴含着夏日的酷热,直射到他身上,他全然不知,只是用目光扫视着一簇簇富含温意的红莲。   猛然间,他看到了一点白色,视觉告诉他,那是白莲。   是了!洁白无瑕的躯体,躺在碧波荡漾的池水里,与身旁拥着的红莲,产生了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他呆呆地站着,思维却慢慢地飘向了远方……   他并不喜欢这个地方,特别是要住校。为此他与父母吵了一架,但最终还是来报名了。说真的,当时他真的很想逃,走得远远的,再也不会来。   但他知道这只是赌气,也不可能做到,其实盼了很久,总算盼到毕业了,但当面对一个新的环境时,他却表现出了犹豫与恐惧,他不知道新环境所带来的结果……   有几个人走了过去,并向他投来了鄙夷的眼神。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表情不符大雅,便又走了几步,但眼神却始终没有离开过那朵白莲。   恍惚间,他想起了同桌的女孩,不知她分到了哪里?不知她是否还安好。不觉又想起了每天和她打闹的情形。   他笑了笑,被她抓伤的手,似乎还隐隐有些痛感……是心理作用吧!   白色!他默默地念着,似乎与谁有过联系。对了,是他!王雪!她最爱穿一身白色,那与她那张清秀的脸倒也相配。想起昔日的朋友,他又笑了。   “她是我的朋友,她真是我的朋友!”他默默地念着,不觉又低下了头。   她已经离开了这里,她妈妈说,她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再也不愿回来。   他又回想起王雪离开时,那张含泪的脸……   她用那对漂亮的大眼睛望着他,任凭泪水滴下,直到走进了机场的入口……   他这才发现,自己又愣住了,便轻轻地摇摇头,想将烦恼丢掉。   以后的生活将会怎么样呢?!他不知道,也不太想知道。   顺手摸出一个硬币,将它弹入水中,它立时引起了一圈圈的波纹。   白莲立在水波之上,就似随波荡漾着一般,更显出它的秀美。“出淤泥而不染,折羞兰而不妖……”他半懂不懂,错处百出地念了一句,随即笑了。   不管以后的生活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不是吗?!   转眼三年过去了。他又毕了业,再一次面对这个问题时,顺步来到了池塘边。   依然幽静的白莲,却早已不是从前的那一朵了。   而他,也成熟了很多。至少对待面前这些问题时,再也不会有疑惑与恐惧了。   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这是真理!他变了,变了很多,不再像从前那样地脆弱。   小学的同学,他已经淡忘了,但对儿时的朋友依然思念着。不知她过得怎样?生活还好吗?其实,他早已知道她去了美国,也许早已忘了他……   他的朋友很多,但真正的又有几个呢?   随着朋友们的远去,他想念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最后他却放弃了,把思念丢入了盖满尘灰的日记本里。既然已经远离,又何必苦苦地回忆,何必……   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的,为了更好的生活,就应该更加地努力!   完了。倩儿,记住这句话,“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的,为了更好的生活,就应该更加地努力!”不要忘了。   不论以后的人生里,是不是还有我的存在,我都要你好好地活下去,快乐地活下去,我不重要,你才是最重要的。   记得要把这个短文给夜不语看看,虽然和他相识不久,也才见过几面而已,但是我相信,他能帮助你。   倩儿,亲爱的。抱歉我不能再陪你了,我真的像个傻瓜。真的……   Your:张克赵倩儿呆呆地望着这封信,看了几遍,也不明白里边的意思。   阿克什么时候,给自己提起过这个短文了?还有,那家伙不是常常说,自己就是他的初恋吗?还标榜他是纯情男生。哼,难道都是骗人的?   她气鼓鼓地想着,内心还是感觉很奇怪,为什么这封信里提到了夜不语,而且还多次要让自己,拿这篇短文给小夜看?难道,里边有些什么自己看不懂的隐情?   有可能,阿克虽然为人粗神经,而且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不代表他真的笨。   如果他是白痴的话,自己也不会死心塌地的爱他,为他痛苦了。   想到这里,赵倩儿急忙将整封信都列印了下来,正想打个电话给夜不语。   她突然听到,门外有一阵粗鲁的碰撞声。透过猫眼看出去,居然发现有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正在撞门。   她十分镇定地关了电脑,拉开窗户,一咬牙,深吸一口气,顺着防护栏的边缘,向着邻居家的阳台攀爬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绝对不能让那两个男人抓住。   风很大,十八层的高度,足以将一个普通人吓得半死。   赵倩儿双手死死地抓住护栏,心紧张得快要蹦出了胸口。真不知道电视、电影里描述的那些飞檐走壁的男女侠客们,在第一次赤手空拳爬上四十多公尺的高度时,是什么感觉?   她自嘲地笑了笑,幸好这里不是闹市区,来往的人很少,否则看到她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有多少心脏病患者,会被吓得死翘翘。   左手离邻居的防护栏越来越近了,很好,快抓住了!   就在赵倩儿翻上邻居阳台的那一霎,两个壮汉也撞开房门,走进了房间里。   第七章 古书   有人常常抱怨说:“人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开始新的一天,而不是千篇一律地在每个上午都醒来。”   也有某些赖床的人,也常常神情严肃地道:“现在的梦想,决定着你的将来,还是再睡一会吧!”   杨俊飞觉得,现在的自己很不爽,就像一颗炸弹,随时都会爆炸。   他今天不但千篇一律地起了个大早,而且还很没梦想地盯着夜不语那小子,尾随着他从闹市区一直走,来到了这个杂乱不堪、肮脏、混乱的街道上。   更倒楣的是,现在他居然将人跟丢了,这种事在他出道当侦探后,还从来没有发生过。   杨俊飞恼怒地将手里的汉堡扔到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靠!那小子到底是什么角色,居然能从自己的手心里,不动声色地跑掉。   他皱着眉头,突然眼前一亮。   一个年轻女人,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很美的东方女性,神色带着一丝焦躁,徘徊在一家店的门口,不知道在等谁。   杨俊飞乍然发现她,脑袋一时没有办法转过弯。   这不是那个冒充自己未婚妻,跑到格陵兰的冰原上把他拉回来,而且自称是那个王八蛋陆平的助手紫雪吗?一直以来,她的鬼话,自己压根一句也没相信过。   只是,昨天这女人还在加拿大问进度,今天怎么就到了这里?   从商店里走出了一个男人,也很年轻,大约只有二十六、七岁,面貌清秀,只是眼睛里,透露着一种让人说不出的沧桑感。   他和紫雪说了几句话,然后两个人就一起走了。   有古怪!杨俊飞直觉地认为,那个男人肯定和陆平被绑架,有间接甚至直接的关系,还有,张冰影每次提到紫雪,语气都支支吾吾地,像是在害怕什么。   恐怕这两个人,都和那个绑架陆平的势力有关系。   怎么办才好呢?是继续找夜不语那家伙,拿回戒指,顺便给他一点教训?还是跟着这两人,看看有什么线索?   抽出一只烟,最后又无奈地放下,只是含到嘴里,没点燃。   杨俊飞左右看了看,顺着那两个人消失的地方,不露痕迹地跟了上去。   我在一家小店里,看跟踪的那家伙走掉了,这才吁出一口气。   旁边的雨欣不解地问:“你不是早就希望那位中年帅哥来找你了吗?怎么现在反而要拼命地甩掉他?”   我瞪了她一眼:“你不明白,跟踪和交易是两回事,我更愿意他站在交易的立场,出现在我面前。”   雨欣更不解了,噘着可爱的小嘴说:“你那么凶干嘛?我真的搞不懂什么跟踪什么交易的,到底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我哼了一声:“如果他跟踪我,也就意味着他是为了某种目的,不愿意正大光明地和我接触。只是潜伏在我身边,在最有利的时候,像野兽一样地扑出来,那时候,我们就只有任他宰割了。   “但交易就不同了,那是两个对等交换方式,各取所需,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最大的好处。”   “小夜哥哥果然老奸。”雨欣偏着脑袋,用力地捏我的鼻子,“就算这点小事上,都要算计过来算计过去,斤斤计较。   “真是搞不懂你们男生!小夜哥哥难道就不能把你的好头脑,用在对世界有益的地方吗?这样思前顾后,会长白头发的。”   我用力地甩掉她的手,没再说话。   今天一大早就去见了二伯父夜轩,将昨晚的发现,大概地告诉了他。   二伯父很激动,对于他现在处于呆滞状态的研究,这些发现,无疑是给整个考古队,注入了一剂兴奋剂。   同时我也要求,他帮我找出“午夜哲理”那个男主持人的联络方式,他动用自己的关系网,很快地就查到了。   和那男人通了电话,他听了我的请求,很爽快地说,自己是在古董街的第二十三号店铺,看到过一本关于陆羽的记载,很旧,也没有书名。   本来他很想买下来的,但是老板把它当宝贝一样,死也不肯转让。   说完后,他很有兴趣地打听了考古队的一些近况,我当然是非常不耿直地敷衍过去。   一边敷衍,一边心里少有地泛起一种负罪感。毕竟人家可是知无不答,敷衍到后边,雨欣也听不下去了,直骂我小气。   所谓古董街,几乎每个比较有点历史的城市都有,无非是卖一点看起来古董味比较重的小饰品、书、陶瓷、古代兵器什么的,大多有那个城市的地方特点。   只是,通常这些街道上卖的古董,没有多少真货。   我拉着雨欣,很快地到了二十三号店铺前。   这是一家很小的铺子,里边大概只有二十多平方。房子并没有装修,看起来已经有不短的历史了,屋檐低得几乎碰到了我的头顶。   走进去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店里六个书架,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籍。书籍都很老旧的样子,也没有明显的分类。   “有人在吗?”我大喊了一声。   “我不是人吗?”一个苍老阴沉的声音,突然从我身后冒了出来,吓得身旁的雨欣脚一软,险些出糗坐到地上。   我也被吓了个心惊肉跳,转过头,我努力地在脸上挤出和善的笑容,道:“老人家,我想买一本书。”   老头哼了一声,“到这里来的人都是买书的,难道,还有人爱看我这老头子吗?”   这老家伙的性格还真古怪,看来是一个人独居惯了,性格也变得孤僻了。   我还是笑着,“老人家,这本书比较特别一点,它上边有记载陆羽的事情。”   “那边那柜子上,全都是有关陆羽的书。随便挑一本,钱想给多少,就放在架子上成了。”老头病恹恹地头也不抬,准备走进里间。   我急忙又道:“我要买的,是记载了陆羽和一个叫崔淼儿的女孩的古书,不知道那个架子上有没有。”   老头的脚步唐突地停住了,他猛地转过头,浑浊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像是想用自己有气无力的视线,将我刺穿一样。   我心平气和地和他对视,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不过是买一本书罢了,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   慢慢地,我的身体在那老头的视线里僵硬起来,全身上下,哪怕一根手指,都再也无法动弹。   老头的眸子像是太阳一般,一道道看不见的光线,透过污浊不堪的双眼,顿时变得犀利,就像无数把刀剑从我的身体上洞穿,然后逝去。   我的心被疯狂地震撼着,好可怕的眼神,他还是人吗?   过了许久,那老头才收回视线,慢悠悠地道:“这里没有那种书。”   “我不信。”我似乎在生死边缘游荡了一回,冷汗流了一身。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却发现自己腿脚肌肉软软的,用不上力气。身体也在微微地发抖着。自己,居然在害怕!   老头长长叹了口气:“你为什么要买那本书?”   “有原因。”我将这三个字拖得很长,像在孩子气地报复。   那老头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仿佛遇到了很有趣的事情。他再次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只是,这次少了刚才那种压迫感:“你要书也行,不过,回答我一个问题。”   “行。”我自信地答应了。想我夜不语聪明绝顶,怎么可能有答不出来的。   “听过一首诗没有。”老头干笑了几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我点头,这首著名的诗,是人都知道。老头问:“那你知不知道,这首诗没有改过前,是怎样的?”   虽然有点难度,但也难不倒我。我张口便答道:“身为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常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老头,是不是这样?”   我的脸上颇有些得意,心里暗恨他刚才吓得我要死,连老人家这个尊称也免了。   身旁的雨欣,好死不死地用力拉我袖子,“你们在打什么哑谜?我怎么都听不懂。”   看着那老头露出不爽的神色,心里顿时高兴,也不在乎雨欣的打扰,我解释道:“这是个有关道和诗的故事,六祖慧能你知道吧?不知道?没关系,我告诉你。   “他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高僧,有名的文盲,虽然不识字,但是诗却写得非常好。他自幼出身贫寒,以打柴为生。后来听人诵《金刚经》有所体悟,便从广州步行到湖北,投到黄梅五祖弘忍门下学佛。   “他的师父五祖年纪大了,要把他的衣钵传给接班人,但是究竟应该传给谁呢?黄梅五祖让所有的弟子都写一首偈,看谁对道的感悟最高。大弟子神秀很有心得,就写了我刚才念过的偈:身为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常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菩提树是释迦牟尼悟道的地方,‘身为菩提树’,意思是我们的身体,就像菩提树一样地坚定强壮。‘心如明镜台’,就是说我们的心,要像明镜一般地反映万物。为此时常勤拂拭,不要让我们的心灵有所污垢,勿使其惹上了世间的灰尘。   “但六祖慧能认为他的师兄,并没有真正悟道,所以他为了表明自己的见地,将师兄神秀的偈稍改动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五祖一听慧能的这首偈,便知道六祖对道的体悟要高于神秀,所以将自己的衣钵传给了他,但是又怕别人害六祖,就让慧能赶快南行。   “六祖走了好几天,五祖才向弟子宣布慧能为自己的传人。神秀没出声,但其他的弟子不干,将军出身的慧明,提着刀就去追杀慧能。慧明追上慧能后,并没有杀慧能,当然也杀不了慧能,慧能传了些道给慧明,慧明有所感悟,就返回修道去了。   “慧能飘荡在猎人堆里隐居修道,十五年后,他才出山,到广州法性寺,正好印宗法师在讲课。这时风吹旗动,一位僧人说是旗动,另一位说是风动,六祖慧能过去跟这两位僧人说,既不是风动,也不是旗动,是仁者心动……”   讲到这里,我猛地浑身一颤,满脸惊骇地望向那个老头:“那本书里是不是有,会让得到它的人丧命的东西?”   老头满意地点点头,道:“小伙子,悟性不错。那本书不是你能承受得了的。就算会没命,你也想要吗?”   我沉吟了一会儿,才毅然道:“相对于命,我更好奇真相。如果什么都怕东怕西的,我就不是我了。何况,我又不是那种短命的角色,有算命的说我能活到一百六十岁呢。”   见我那么固执,老头也不再说什么,他默默地走进里屋,拿了一个用油布包裹得方方正正的东西,递给了我。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就在那一霎,我仿佛觉得,他像是用光了这辈子所有的精力,额头上像沙皮狗一般的抬头纹,密密麻麻地堆积着,显得更加地苍老了。   “小心一点。”临走时,老头小声地在我耳旁说了这句话,但没想到,这居然是这个只见了一面的神秘老人的最后一句话。   那天晚上,老头的这家古董书店,突然燃起了古怪的大火,将房子和里边的家俱以及人等等,全都烧了个精光,尸骨无存……   回到二伯父的研究所,一进那个放着陆羽棺材的地下研究室,就看到二伯父和疯子叔叔,在面红耳赤地争论著什么。   两人见到我,立刻停住吵嚷,异口同声地问道:“那本书找到了没有?”   “当然。”我做了个OK的手势,得意道:“你们侄子我出马,还有什么搞不定的。”   旁边的雨欣立刻捂住肚子,做出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   夜轩迫不及待地冲着我扑来,将那本书深情地抚摸了好几次,这才解开油布。   这本书不厚,纸片泛黄,但上边的字迹,却一点都没有模糊的状况出现,看得出保养得非常好。   第一页并没有字,翻到第二页的时候,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们四人震惊地对视,而二伯父拿书的手,更是微微地发着抖。   第二页的正中心,只有两个字——茶经。   “不可能,这本《茶经》不可能是真的。陆羽亲笔所写的茶经,早就被毁掉了,现在民间收藏的,大多是一五四二年吴旦刻的《茶经》,明代嘉靖壬寅竟陵本。”二伯父首先叫出声来。   我微一沉吟,喊道:“雨欣,你昨天临摹的那张纸呢?”   原本还在呆滞状态的雨欣闻言,条件反射地将那张纸递给了我。   我一言不发地从夜轩的手里拿过古书,将两者上边的字体,小心翼翼地对照起来。   过了许久,我才扬起头,喘气道:“上边的字和在棺材里临摹的字,是出自一个人的手,恐怕,这本书是真的!”   二伯父还是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他抢过书,细心地翻查起来。我很不爽地正想讽刺他几句,突然,兜里的手机响了。   是赵倩儿,她的语气非常急迫,一定要马上见到我,说是想要我看什么东西。我皱了皱眉头,便和她约好在研究所大门见面。   和明显地有点心不在焉,眼睛死死地盯着二伯父手里那本书的疯子叔叔,聊了几句,我暗自笑道,也难怪,有史料记载,原本的《茶经》里边,陆羽不但收录了茶经的完整版本,还详细地记载了各种茶的种类和分布情况。   虽然说,现代茶种更加地繁多,但几乎都是人工培育出来的,失去了自然性质,味道也不见得好。   如果比照原本茶经里的记载,应该能找出几种现在已经绝种的茶树才对。   光是这些,就足以让草木狂的疯子叔叔更加地疯狂了,现在资料就在某人的手里,怎么让他不急着想抢来研究一下?   看看表,和赵倩儿约好的时间差不多到了,我这才起身,往研究所的大门口走去。   一出门,就看到她心急如焚地走来走去,样子十分地慌张惶恐。   “张克又出了什么事?”能让这位坚强的女性变得这么焦急的,应该只有一个人,但是,张克已经变成了植物人,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个更糟糕呢?我疑惑道。   “算是他的事情。”赵倩儿小心地打量着四周,“他留了一封信给我,要我务必也让你看看。屋子里边有相对安全的地方吗?我害怕有人跟踪我。”   “去我房间好了。”我迟疑了一下,她到底碰到了什么事,怎么一副疑神疑鬼的表情?   赵倩儿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她快步地跟着我,在我打开房门后,一闪身,就快速地跑了进去,还真有点女侦探的味道。   和她面对面地坐在沙发上,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她。这个女人,究竟在搞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我不耐烦得想要打破沉默的时候,她掏出几张纸,递给了我。   “这不是张克那小子写给你的情书吗?给我看干嘛?”我看了一眼,便十分不解地问。   “我也不知道。”赵倩儿有些沮丧,“但他的信里,几次提到要我给你看,而且许多地方写得很矛盾潦草,很不像他的作风。   “还有,今天一早就有两个壮汉,撞开门闯进他的公寓里,我总觉得,他变成植物人这件事情,不太单纯。”   我不作声了。也对,那个张克干嘛一定要我看这封信,还说要和我分享什么,我和他又不熟,绝对有古怪!   仔细地将这封信从头到尾看了几遍,我的脸色越看越凝重,最后翻出几张白纸来做记号。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猛地抬起头,脸因为激动而略微有点扭曲。   没想到,这短短的一篇短文里,居然隐藏了两个十分重大的资讯,也真亏他想得出来。   我苦笑地冲着赵倩儿说:“看来你们家张克,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粗线条,他的大脑神经虽然不发达,不过的确有点小聪明。只是,他怎么会知道我一定看得懂?”   “你真的明白里边的意思了?”赵倩儿惊讶地问。   “你不信啊?”我依然笑着,自顾自地在带来的行李中,翻找出一个手掌大、像是无线电的东西,说道:“恐怕这里也不安全了,我带你去见几个人,再告诉你信里隐藏的内容。”   我带着赵倩儿,乘电梯进入了地下室。   看到那些巨大的螺旋状不明物体,她也惊讶连连、叹为观止。我再次看着这些不知道用途的东西,内心泛起一种不知名的怪异感觉。   这玩意儿,绝对不可能是用来萃取茶叶精华的,具体的使用方法,也没有人知道。   皇甫三星那老头是个典型的商人,商人绝对不会花钱造出没用的东西当摆设。况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玩意儿每一个都价值不菲,真是越来越搞不懂那神秘的老人家了。   走进研究室,二伯父和疯子叔叔一看到赵倩儿,就迷惑地望向了我。   “等一下我再解释。”我拿出刚刚找到的仪器,到处探测起来。看到我奇怪的行动,几个人更加地不解了。   雨欣忍不住问道:“小夜哥哥,你在干嘛?”   “找窃听器。”我头也不抬地答。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窃听器这种东西?”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我手里的仪器,已经发出了“嘟嘟”的急促响声。   我把窃听器从一台投影仪下边挖出来,用脚踩烂,才说道:“不要小看了这个东西,这可是警方专用的反窃听装置,距离十米内的特殊波动,都逃不掉。   “我可是好不容易,才从表哥那里搞来的。”   没看到夜郝和夜轩两人,那已经惊讶得开始石化的脸,也没有认真地想,为什么这里会有窃听器,雨欣很没神经地奇道:“你怎么会随身带那种东西?”   “你哥我常常干一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情,也常常会乱说一些不能让人听到的话,当然是要防患于未然了,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用理所当然的口气答道。   赵倩儿听了我的回答,几乎晕了过去,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物啊!   将这个研究室仔细找了一遍,就连陆羽的棺材也没有拉下,一共找出了五个窃听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毁尸灭迹,这才舒服地坐到了椅子上。   总算让说话有了一定的保障了。   夜轩皱了皱眉头,“小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窃听器究竟是谁装的?”   “还记得陆羽的尸体失踪的事吗?”我问道。   他点头:“我怎么可能忘得了,都过了那么久了,居然一点线索也没有。为了把失窃的消息压下去,我可是没少受罪。”   “我觉得尸体的失踪,至少牵涉到两个势力。”我解释道:“第一个势力,我们都没有见过,但是却不知用什么方法,把我们迷晕了。而第二个势力的代表,是我们的老朋友,那个被绑起来的中年老男人。   “但是我居然发现,他今天早晨在跟踪我,他为什么能那么清楚地掌握我的一举一动?我怀疑,他一定在我出入过的地方装了窃听器,以便掌握更多的资讯。”   我一边说,一边不动声色地提笔写了四个字“皇甫三星”。其实毁掉窃听器,只是做个样子罢了,我才不信那个老家伙布置了这么久,才留下这么一点窃听方式。   夜郝和夜轩浑身一震,掩饰不住的惊讶,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我确定地点点头,继续偷工减料地说出一些需要被偷听到的东西,“不说这个了,我身旁的这位女士,带给我们一个非常令人震撼的资讯。”   “什么资讯?”雨欣顿时来了兴趣,赵倩儿也竖起了耳朵仔细听。   我微笑着将那张Copy纸递给了他们。   雨欣看了看,就像我刚才一样,失望地大叫起来,“这不是张克大哥哥写给倩儿姐姐的情书吗?小夜哥哥你真坏,连这样的东西都不放过。”   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没有说话,他们知道我并不会无的放矢,只是静静地等待下文。   我吊足了众人胃口,这才解释道:“其实这里边的短文,隐藏着一段密码,要用非常特殊的方式才能解读出来。还好我恰好知道那种方法,不过也花了很多精力,才理解张克那家伙最后想表达什么东西。”   沉默了一下,我大声地道:“其实陆羽的墓下边,还有一个坟墓,埋葬着这位茶圣最爱的人。”   “什么?”身旁的四人,明显地没有反应过来。   过了许久,夜轩才大声地道:“张克怎么可能会知道,历史上根本就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看来,他对张克这种大大咧咧的年轻人,也没有抱什么好感。   “崔淼儿这个人物,不是也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吗?但是并不能抹杀,她曾经存在过,她和陆羽相恋过,而陆羽就算死前的那一刻,也不能忘掉她的事实。   “但是,张克为什么会知道?而且我为什么会信?当然是有我自己的根据。”我将张克现在的状态,和在他公寓找到陆羽棺材里留下的茶叶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再稍微地加上了一点自己的推测。   “或许,喝下那些古怪茶叶泡的水后,张克也和陆羽,有了某些思维上的联系。”   我一边说,一边又在纸上写了几个字“茶叶是皇甫三星给张克的”,确定他们都看到了,这才从容地将纸烧掉,把灰捏得粉碎,扔进了垃圾桶里。   所有人的大脑,再一次地遭到震撼,夜轩腿一软,激动地跌坐在椅子上。   夜郝全身僵硬,嘴里不停地在念着什么东西。而赵倩儿早已经泪流满面,她哭着,肯定是又在为自己的阿克担心了。   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猛地跳了起来,向电话扑去。   他大声地喊道:“刘峰,叫上所有人,今晚马上开工,我要向陆羽墓地下更深的地方挖。   “什么?资金设备不足?滚他妈的,打电话给皇甫三星,那老家伙一定会赞助。我今晚就要看到你们全部到场!”   他刚放下电话,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接通,居然是那个被我绑过的中年老男人。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不得不说,非常有男人味。   只说了几句,我脸上胜利的笑容顿时凝固,消融,最后崩塌了,只剩下匪夷所思的表情。   “怎么了?”   身旁的四人见我脸色不好,同时开口问。   我苦笑着,语气里依然带有一种怀疑的味道,“那个老男人,想和我做一场交易。交易的物件,是我从他身上搜出来的戒指,而代价,就是带我去参加今晚的黑市拍卖会。   “今晚,茶圣陆羽失踪的尸身,会在那里,被卖掉……”   第八章 拍卖会   所谓的黑市,就是非法的,地下的市场。   平时见不得光的东西,都能在那里公开卖掉,比如各种管道得来的赃物,水货,军火,黄金,白粉,核武器等等。   只要有人居住的地方,只要有贪小便宜的人,或者有需求,但没有正当货源的货物,就会让黑市出现。   黑市,每个地方都有,只是规模有大有小,这个城市也不例外。   “夜不语,我们应该算第三次见面,对吧。”   “如果加上今天早晨,你跟踪我的这一次。”   “哈哈,你果然察觉到了,我是在什么地方露出了马脚?”   “你没有露出破绽,只是运气有点不好罢了!我也是偶然才发现你的。对了,帅哥贵姓?”   “杨俊飞。”   来到约定的地方,我和这个中年老男人一见面,就开始了一番唇枪舌剑。见谁也占不到便宜,只好作罢。   “戒指带来了吗?”杨俊飞用犀利的眼神盯着我。   我满不在乎地反问:“我像傻瓜吗?”   “不像。”   “那你还问我这么蠢的问题。我老妈常常教育我,要养成好习惯,贵重物品绝对不能放在身上,免得被一些有心人,用不太雅观的手段强取豪夺。”   杨俊飞有点哭笑不得,那枚戒指原本就是自己的东西,怎么变成这小子的贵重物品了!   “你怎么知道,今晚在黑市会拍卖陆羽的尸体?”我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这次轮到杨俊飞反问了:“我像笨蛋吗?”   “不像。”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他露出令人讨厌的笑容,“既然我们都是聪明人,那么说话就简单一点。不该你知道的事情,我是不会说的。”   我哼了一声,“我看是你不想说罢了,无非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关系网。”   杨俊飞不置可否,带着我走进了一条肮脏的巷子里。   黑市通常都在非常隐秘的地方,如果不靠关系网,根本就没办法找到,即使找到了,而且顺利地偷溜进去,最后有没有命再偷跑出来,也是问题。   毕竟黑市的经营者,都和当地的黑社会有所挂钩。   推开一家四合院腐朽的大门,便看到几个黑衣大汉走了过来,那几人腰间涨鼓鼓的,明显地放着“家伙”。   杨俊飞也没多说话,只是从兜里抽出一张杂志一般的东西晃了晃,那几个人便立刻恭谨地站到两旁,将我们让了进去。   “有点意思。”我暗道,看来今天这场黑市拍卖会,排场还不小。   仿佛是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穿过那个四合院的大堂,就到了一个十分大的院子前,里边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几十辆豪华轿车,左右打量了一下,我硬是看不出车是从哪里开进来的。   “今天连带陆羽的尸体,总共会拍卖五件十分珍贵的文物,每一件都价值连城。   “为了这场拍卖会,有许多日本和韩国的富商,以及东南亚美洲的文物商人,都跑来了。”杨俊飞在我耳旁小声地解释道。   什么“文物商人”,说难听点,就是各国的文物走私犯。我问:“什么时候开始?”   “大概还有二十分钟。”   拍卖场不知道离入口那个四合院有多远,和外边颓废萧条的景色也有天壤之别,简直是豪华得不成样子。   拍卖的大房间有三层,大概有七十多个像是音乐厅贵宾包间的小间,正对着拍卖台呈放射状排列,估计是为了保密,让客人看不见互相竞价的双方。   我们走进了标有“十三”这个号码的房间。   杨俊飞和我同时皱了皱眉头,十三号,不是什么吉利的数字。   舒服地靠坐在沙发上,听到整个大厅都闹哄哄的,我索性要过拍卖目录看起来。   这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只见第一个拍卖品的名字,便是“中国纯金王冠”。彩图下边有一排解释:宋或元代制造,使用者不详。   我抬起头,冲着杨俊飞道:“这个纯金王冠,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以前应该是收藏在大英博物馆里,直到二00四年十一月,才跟随其余十四件文物一起被盗走。   “当时就有人推测说,大部分的文物应该流入了亚洲,没想到我居然能在这里看到。”   杨俊飞淡然地说:“所以这才叫黑市。”   四周突然一静,有个男人走上了中央的高台,拍卖会正式开始了。   我又低下头,丝毫没兴趣地翻看目录,随即惊讶道:“陆羽的尸体,起始价居然高达三百万美金,实在是高得恐怖。   “想当年,欧洲大量进口木乃伊,每英镑大概能买几百公斤,有的火车,甚至拿那些木乃伊当作燃料。”   “不奇怪,茶圣可不是一般的木乃伊。”   杨俊飞大有兴致地望着四周此起彼伏的竞价,道:“还有一个因素,有个日本富商,曾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金,他还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   “所以我才奇怪。”我迟疑了一下,“为什么陆羽的尸体,还会委托这里拍卖?如果是为了钱的话,还不如直接卖给那个日本人。这里应该没人会出到七千万才对!”   杨俊飞用力地点点头,“你和我想的一样,总觉得这场拍卖有些什么内幕。有古怪!”   “明知道有问题,你还好意思拿来当作和我交易的筹码,当心我把那枚戒指扔进海里。”我没好气地骂道。   杨俊飞嘿嘿地奸笑起来,道:“交易是一回事,交易过后能不能拿到交易物,又是另外一回事。你是聪明人,应该不会不懂吧!”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家伙恐怕比我还要阴险。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那我们准备怎么办?真的要把尸体买下来?”   “要买你买,我可没那么多本钱。”他舒服地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我的钱都是存起来娶老婆的。”   这个要死不死的家伙,真的很想扁他一顿。   前边的四个拍卖品,陆续被人拍了下来,压轴好戏总算要开始了。   拍卖师的神色有点紧张,毕竟,他是第一次接手底价高达三百万美金的拍卖品。   大房间的灯光被有意地转暗了下来,五、六个穿着暴露的窈窕美女,推着一个棺材缓缓地入场,强烈的投射灯光照射在棺材上,泛出有些幽绿的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拍卖师咳嗽了一声,见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这才用低沉富有弹性的语音,缓缓地道:“这是最后一件拍卖品,前不久刚出土的茶圣陆羽的尸体。至于他老人家为什么会安静地躺在这里,其中的缘由,在座的各位,当然都知道一些端倪。   “陆羽的所有资料,都附录在拍卖目录上,我也不多说了,免得各位想睡觉。底价三百万美金,第五号拍卖品,现在开始竞价!”   “四百万。”他的声音刚落,就有人喊道。   “七百万。”我们右边包厢有个人不甘落后。   “一千万。”   “三千万……”   竞价一直高昂地继续着,我和杨俊飞都没有行动。   突然,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喊出了一个价格,大厅所有人都惊讶地呆住了。   “一亿美金。”   拍卖师全身都在颤抖,他的手也因为激动而微微地抖动着。   “还有没有比一亿美金更高的价格,一亿第一次,一亿第二次,一亿第三次。成交!恭喜四十三号房间的先生。”   我和杨俊飞对视了一眼,谁也没有先开口。不知为何,自己总觉得,刚才那个声音有点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曲终人散,拍卖结束,怀着各种目的来到这里的富商以及走私犯,也纷纷离开了。   我原本想乘机看看四十三号房间里,究竟坐的是谁,可是这个拍卖场,对客户的保护以及保密工作,都明显地做得很好,居然没让我逮到任何机会。   “你猜会花一亿美金,买走一具没任何价值的尸体的傻瓜,究竟是谁?”我忍不住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杨俊飞顿了顿,大有深意地看我一眼,悠然道:“而且这具木乃伊,恐怕也不像你所说的,完全没有价值才对。”   我心脏猛地一跳,不动声色地反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只是想告诉你,在明白人面前装傻,这一套早就过时了。”他犯贱地笑着,“我们来稍微分析一下,首先,人工制造的木乃伊,保存完好的并不少,环境因素造成的天然木乃伊也有很多。   “但是在没有任何防腐措施以及环境条件下,陆羽的尸体,居然能保存得那么好,甚至内脏都没有腐烂迹象,身体水分也少有流失的状态,倒是有史以来发现的第一例,学术上的研究价值绝对很高。”   “但是,也高不到一亿美金。”我反驳道。   “我承认。”没想到,杨俊飞痛快地同意了这个反驳。   他又道:“至于其他原因,恐怕你知道得比我更清楚。这段时间,你应该找到了许多线索才对。”   我不置可否,望着满天的夜色,想到了什么,突然全身一震,脸上也流露出惊讶的神色。   杨俊飞当然注意到了我的异常,奇道:“怎么了?”   “我记起花一亿元买走陆羽尸体的傻瓜,是谁了!”我皱着眉头说。   他顿时好奇起来,急忙问:“是谁?”   “皇甫三星,二伯父夜轩的老板,陆羽坟墓挖掘计画的发起人,以及主要赞助商!”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如果买家真的是他的话,自己的某个猜测,就会自相矛盾。   杨俊飞仔细地看了我一眼,明白过来,“你以前是不是怀疑皇甫三星监守自盗?”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我点点头,挠着鼻子说:“陆羽被盗的时候我就怀疑,尸体丢失,至少牵涉到两个势力。   “第一个是你,第二个我们都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在他或者他们的手里,我们和你都栽了大跟头。   我在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的时候,就已经被迷晕了,而后到的你,也没什么好下场。“   见他尴尬地笑了一下,我又道:“要顺利地躲开研究所的层层警卫系统,以及地下监视系统,不但需要非常了解里边的情况和警力部署,人数要少,还需要非常好的身手,这也是你为什么能闯进来,而不被发现的原因。   “但是,要悄无声息地将陆羽那么大的一个尸体运出去,本身就不可能是一个人能做到的。我稍微模拟了一下,用微型气垫车运输尸体需要一个人,入侵监视器网路需要一个人,引开警力需要一个人。   还有一个是头目,他的存在是必须的,做统筹以及应变的工作。   “所以,第二个势力,那天至少动用了四人,他们每一个的身手,当然不可能都像你那么好。问题来了,究竟这个势力来自哪里?他的消息为什么会那么灵通?他们不择手段地偷那具尸体干嘛?他们人那么多,是用什么方法做得悄无声息、了无痕迹?除非,研究所里有内鬼!”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你对我说这么多,无非是想我这个第一势力告诉你,我为什么会去偷那具尸体?”   “聪明。”我点头。   他又苦笑了起来,“我的本质工作是侦探,得人钱财,与人消灾。   “当然,如果委托人能满足我特殊的条件,或者报酬足够让我动心的话,我偶尔也不排斥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譬如说,你那天遗失在研究所的那幅油画?”我嘲笑道。   “什么油画?”他愣了一下,一副不明白的神情。   我盯着他,最后摇摇头,没有再在这件事上继续讨论。   看他的样子,似乎是真的不明白,不过,也有可能是伪装出来的。哎,头痛。   杨俊飞也没有在油画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我有点不明白,皇甫三星既然是夜轩的老板加主要赞助商,发掘出来的东西,几乎都是算他的,干嘛还要偷?”   “东西是国家的,如果他想要,只能偷走了。常常听二伯父说,他对茶圣陆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疯狂崇拜,所以我才会怀疑他。”   我沉思起来,喃喃道:“但如果真是他偷走的,干嘛又要委托黑市拍卖,自己又花一亿美金把它买回来呢?实在想不通!”   “那我们把这件事反着想一下,如果他确实监守自盗了呢?既然东西是在黑市买的,他可以不露声色地藏起来,就算被抓住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杨俊飞笑起来。   我眼睛一亮:“就像是洗黑钱?”   “不错。”   “我靠。”我也笑了:“为了洗干净一具尸体,居然白白丢给黑市交易所一亿美金。那个臭老头果然很有钱。”   看着天际泛起一层层鱼肚白,不觉间都快混了一夜。   我伸了个懒腰,疲倦地说:“天要亮了,我回去补觉。喂,中年老男人,其实和你还满谈得来的。   如果我们两个不在敌对立场,就更好了!“   “我倒是没有把你当作对手看过。”杨俊飞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欠扁的古怪微笑,老实说,那种桀骜不驯又带点刚毅的样子,确实有点帅,难怪雨欣那小妮子会念念不忘。   太阳渐渐地刺穿云层,斜着极限矮的角度,照射到大地上,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今天会出现新的疑团,还是所有事件的结束?唉,烦恼事情实在很多,大脑实在处理不过来,或许真的需要放松一下了……   随着一声『太上老君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5个金币。   第九章 清心   《茶经》是什么?   一直以来,历史学家以及茶道爱好者,都尊称它为茶界的第一部圣典,有如犹太商人的挚爱《塔木德》。   它是中国第一部总结唐代及唐代以前有关茶事的来历、技术、工具、品啜之大成的茶业著作,也是世界上的第一部茶书,它使中国的茶业,从此有了比较完整的科学根据,对茶业生产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作用,堪称一部茶道的百科全书。   茶经总共分为上、中、下三卷十节,约有七千余字。   卷上:一之源,谈茶的起源、名称、品质,介绍茶树的型态特征。二之具,论采制茶叶的器具。三之造,说明茶叶种类和采制程序。   卷中:四之器,述说烹茶饮茶的器皿。   卷下:五之煮,讲茶的烹煮技巧和各地水质的优劣。六之饮,谈饮茶风尚的起源、传播与饮茶习俗,并提出饮茶方法。七之事,描写历代有关茶的故事、产地和药效。八之出,叙述各地所产的茶的优劣,并将唐代全国茶叶生产区域划分为八大茶区。九之略,说明可省略的茶具。十之图,则论及将茶事以素绢书之事。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茶经》最详细的原本,早就已经在战争中毁掉了,现在流传下来的并不全,许多内容,也是后人补上去的。   但没想到,被我误打误撞地发现了陆羽亲笔所写的原本,如果拿出去,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轰动!   本来想给自己放一天的假,但是中午一起床,拿起报纸,就看到两则令人头痛的消息。   第一则说的,是城里古董市场昨晚突然发生火灾,但奇怪的是,那场灾难只烧掉了一栋房子,而紧   紧地和这栋房子联在一起的店铺,却是丝毫无损。   据附近邻居说,这个房子原本住着一位年过七十的孤寡老人,为人很孤僻,性格也怪异,平时从来不和附近的人交往,只是靠着卖一些古董书籍,艰苦度日。   而火灾的引起原因还未查明,有关方面正在四处搜索这位房子的业主。   我看着报纸的照片,不禁愣住了。   这不是给我《茶经》那本书的老人家的房子吗?他告诉我,拿到这本书会有危险,但是他才失去这本书,就连命都没了,这也实在太怪异了一点!   第二则新闻只有很小一块,寥寥数字。说的是市鉴定所昨晚遭到不明人物闯入,那个人并没有偷走   任何重要的物件,只是将全部有待鉴定的东西毁损一空。   有消息指称,此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现已经被警方拘留,做进一步的调查。   我的脸色越看越沉重,走到研究室劈头便问:“今天的报纸,大家都看过了没有?”   “当然看过了,不然我故意摆在饭桌上干嘛!”雨欣撇了撇小嘴,“您这位大少爷,可是从来不看报纸的。”   我懒得理她,望着赵倩儿说道:“鉴定所那则新闻,你怎么看?”   仿佛明白了我的暗示,她顿时脸色一白,惊讶道:“你的意思是,那个人破坏鉴定物,主要是为了偷走我拿去鉴定的那些茶叶?”   我点点头,道:“很有可能。想要不动声色地将一片树叶藏起来,最好的方法,就是藏在森林里,这个道理反着也成立。”   “小夜哥哥,我看,是你想太多了。”雨欣不同意,“是谁会干这么蠢的事情?他们干嘛这么做!”   “不要忘了,现在在我们身边窥视陆羽的,至少有两个势力。他们一直都在寻找机会,把这次的挖掘成果都偷走!”   我走到空空的棺材旁,用手轻轻地抚摸着,“你们也看到了,这位茶圣的身上,实在有许多神奇、古怪的地方,虽然我们不了解,但是不代表对方也不了解。   “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我们不知道的。而那两个势力,想要的就是这种东西。”   叹了口气,我望向雨欣问道:“二伯父到哪去了?”   “他一大早就去了挖掘工地,据说是有什么发现的样子。”雨欣也学着我叹气,“老爸现在疯了似的,把自己一直关在房间里看那本《茶经》,真不知道老妈怎么会爱上他!”   她刚说完,疯子叔叔便冲了进来。他衣冠不整,虽然谈不上蓬头垢面,但是也够不雅观。   他向整个研究室扫视了一眼,看到我顿时高兴地叫道:“小夜你果然在这里,天哪!你知不知道,我在这本书里发现了什么?”   “什么东西让你这么激动?”   “是神农茶和清心茶的原配方和采摘方法!”   我顿时失望了,原来就这些玩意儿?在现代,这两种东西,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见赵倩儿一脸不解,我解释道:“汉代《神农本草经》记载:”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历经千百年’茶马古道‘的世代相传,’神农茶‘原本专为古代宫廷皇室御品,现在变成许多人的健康保健饮品。   “其实,神农茶并不是神农氏发明的,而清心茶则是陆羽的研究,喝在口里异常清香,韵味十足,而且有提神的效果。只是这些配方,许多人都知道。”   “不错。”雨欣点头补充,“说实话,所谓神龙茶就是一种中药,原料为忍冬藤、金沙藤、布渣叶、狗肝菜、桑枝等十多种中药。可以清暑消热、生津止渴,主治伤风感冒。总之用处很多,但绝对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   听了我们的话,疯子叔叔没有一丝意外的样子,神秘地笑着,“你们说的我都知道。  ”但是,我说的神农茶,是真正神农氏制作的茶。而清心茶,主要的成分,就是陆羽棺材里的那些茶叶!“”什么!“我猛地转过头望着他,只感觉自己的语气也颤抖了起来。   棺材里那些茶叶的神秘之处有很多,疯子叔叔通过各种方式,也没办法弄明白,只是发现每一片叶子里,都蕴含着很强的能量,各分子结构,也构造得异常紧密。   就我所知,只有一个人喝过那种茶泡出的水,就是张克。他现在已经变成了植物人,失去记忆,恐怕要永远躺在医院里了。   很满意我们瞠目结舌的表情,疯子叔叔又道:“不但有配方,这本书里,也记载了主要成分,也就是这种茶叶的采集地点。但是我在地图上查,就是查不到!”   “等一下!”我用力地挥着手臂叫停,“听你的意思,神农茶和清心茶的主要成分是一样的,都是陆羽棺材里的那种茶叶。   “但是这种茶叶,人真的能喝吗?你看看张克现在那样子!”   赵倩儿全身一颤,神色黯然起来。   “既然茶圣都写了能喝,害怕什么。”疯子叔叔瞪了我一眼,“何况,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有保质期,说不定那些茶叶放了一千两百年,已经变质了,才会有副作用也不一定。”   “把人变成植物人,也叫副作用?根本就是有毒植物!”我气恼地喊道。   疯子叔叔不置可否,哼了一声,“孤陋寡闻。人类现在使用的许多东西,就是从有毒的植物上提炼的。鸦片可以做成麻醉药品,致命的氯化钾,可以治疗许多心脏疾病。   “就算它有毒,陆羽也一定找到了综合这种茶叶毒性的方法!”   我一时语塞,声音低了下来,缓缓地问:“那,配方上有没有提到茶的功效?”   一提到这个,疯子叔叔立刻容光焕发,仿佛又年轻了几岁,“当然稍微提了一下,陆羽记载清心茶可以治疗百病,让人容颜不老,身体永远保持在精力最旺盛的年龄。   “而神农茶,更是能使人起死回生……”   “不可能!”我和雨欣、赵倩儿三人,同时惊讶地叫出了声来。   我丝毫不信地打断了他,“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么伟大的发现,历史上为什么没有过丝毫的记载?而且,这茶真的存在世上,人还会死吗?   “身体永远保持在精力最旺盛的年龄,也就意味着新陈代谢,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改变,这样的话,人至少能活上一千多年,直到大脑萎缩为止!这绝对不可能!”   疯子叔叔望着我们,只说了一句:“那你怎么解释陆羽的尸体经历千年,而没有丝毫腐败的迹象?   这根本就是现代的医学和科学解释不了的!“   我愣住了,没有再说话,内心深处,似乎开始有一点相信,这个匪夷所思的可能性。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那两个势力,为什么会拼命地想得到陆羽的尸体。   难道他的身体里,也有什么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而且和这种茶叶有关系?   思忖了半晌,我才从纷乱的思绪里回过神,问道:“那种茶树,在哪里可以找得到?”   “在乌墩。”疯子叔叔的神情有点沮丧,“但是我找了一夜,都没有找出这个地名的出处。这本书上记载,茶树名为‘清心’,神农氏就是吃了它的叶子,才得救的。”   我迟疑地说:“据古文献记载,炎帝神农氏起源于陕西渭水一带。然后在神农架的山林中,架木为梯助攀援,架木为屋避风寒,踏遍青山,遍尝百草,采集草药为民治病。   “范围再扩大一点,既然陆羽的书里提到,神农中毒后吃的茶就是清心茶叶,那么乌墩这个地方,应该在湖北西部鄂、陕、重庆交界一带才对。”   疯子叔叔一听,立刻叹气,“范围太大了!”   我也叹了口气,“是啊,范围实在太大了。”   雨欣眨巴着眼睛,突然非常没有淑女风范地骂了起来:“你们两个笨蛋,平时不是很聪明的嘛,怎么忘了?陆羽是一千两百多年以前的人物,记载的也是一千多年的地名。   “这一千多年来,沧海桑田,多少地方的名字被改得面目全非了?”   她转过头面向自己的老爸,狠狠地在他脸上刮了一下,道:“老爸你也是,生为草木学教授,就连最基本的物种变迁理论,都忘掉了!”   疯子叔叔一愣,顿时明白过来,他欣喜若狂地抱住自己的女儿,狂叫一声,“我知道了!该死!小夜,我们两个聪明人,完全钻进了牛角尖里边!这本《茶经》里根本就没有提到过,乌墩和神农氏尝百草,是在同一个地方。”   他想了想,又道:“史料记载,有神农氏的传说,是在六千年到五千五百年以前,这接近六千年的沧海变化,足够让许多物种遭到灭顶之灾,譬如熊猫,就龟缩到了四川一带。  ”而那种名为清心的茶树,或许由于某种原因大量死亡,到了一千两百多年前,只剩下乌墩那个地方,才剩下些许了。“我眼前一亮,”也就是说,我们的查找方式,应该不要只是局限在西部鄂、陕、重庆这三个省区。   重点找的是唐代时,地名还是乌墩的地方!“   一被点醒,我的心里便已经有了答案。为了能够更加确定,我们几人立刻用研究室的电脑搜索起来。   “果然是乌镇!”我抬头冲着所有人露出灿烂的笑容,“没想到,清心茶树唯一存活的地方,居然还很有名!”   乌镇是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古镇,原先就叫乌墩,直到南宋的宋光宗登基后。   宋光宗的名字是个冷僻字,竖心旁加个“享”,念“敦”,于是天下念“敦”的字,全不能用,结果乌墩就这样改名,成为了乌镇。   雨欣也笑了,“这地方,我和老爸也去过,春秋时期位置在吴、越两国的分界线上,现在是在苏、浙两省的分界线上。据说他们那里的人修房子,如果修偏了一点,就会变成正房在浙江,厨房却伸进了江苏地域。三餐也会搞得跨越省界才能解决。很搞笑的!”   “我立刻去订机票!”疯子叔叔激动起来,刚拿起电话,突然又颓然放下,“哎,差点忘了,我还要研究那些死掉的尸体上长出来的植物,根本抽不开身。”   “我去好了!”雨欣立刻举手,一脸兴奋的神情。   我和夜郝不约而同地吼道:“不准!”   “算了,还是我去一趟。我也很好奇,那种清心茶树究竟是长什么样子。”看到雨欣漂亮的大眼睛中,猛地闪烁出炽热的光芒,我忍不住泼她冷水,“我一个人去。这次旅游非常危险,不要忘了,至少有两个势力会打那种茶树的主意,到时候我根本照顾不了你!”   雨欣失望地坐到沙发上,鼓起小嘴,赌气地将头偏向一边,眼睛里瞳芒一闪一闪地,像在打什么坏主意。至于是什么坏主意,我当然是再了解不过了。   从警卫那里要来一个手铐,我不顾她拼命地反抗,将她铐住,然后对失魂落魄的赵倩儿说道:“倩儿姐姐,交给你一个任务。你帮我二十四小时看住这个小妮子,不要让她跑掉了,直到我回来为止。   “小心,千万不要被她文静、乖巧、可爱的样子给骗了,她的小手段多得吓死人!”   赵倩儿麻木地点点头,任我用手铐的另一头将她铐住。身旁的雨欣愤恨地瞪着我,最后一口咬住了我的胳膊。   “小夜哥哥,人家恨死你了!”她凄惨地大叫。   上帝啊,受伤的应该是我才对,瞧瞧手臂上那排好看的牙齿印,现在还深深地烙印着,好痛!   又看了赵倩儿一眼,叹了口气,我拍拍她的肩膀安慰着,“不要再担心张克那家伙了。找到了清心茶树,他的病恐怕就能治好了。”   她的眼神里稍微出现了一点神采,轻声问:“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在脸上挤出了非常自信的笑容。   这时,二伯父夜轩一脸气愤地走了进来。疯子叔叔笑嘻嘻地,想要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他,却被他瞪了一眼,吓得赶快走开。   “气死我了!”二伯父大声地吼着,“陆羽的挖掘和整理工作,一向都是由我在做的,没想到皇甫三星那臭老头子,居然把马约那混蛋给请了过来。   “现在,要我将收集到的文物资料都给他一份,大有一种想把我换下去的意思!他妈的,我活了五十多年,还真没受过这种气!”   听到这位高学历的伯父居然骂脏话,就连还在赌气的雨欣,也不禁哑然失笑。   疯子叔叔皱了皱眉头,道:“是美国宾尼亚大学教授派特里。马约?”   “就是那家伙!”二伯父没好气地答。   忍不住好奇,雨欣问道:“他怎么了?为什么一提到他,你们都一副很不爽的表情?”   “那家伙在考古业界可是臭名昭彰。”我笑着解释道:“他有数不尽将考古发现的知识盗卖的前科。最有名的两次是十几年前,他在土耳其的一座皇家古墓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了类似酒类残留物的物质,便不作声地回国,与美国特拉华州一家酿酒厂合作,酿出了一种新型啤酒,结果大卖。   “第二次这位仁兄更不简单,而且更大胆。几年前,他与中国方面主持贾湖遗址发掘的考古专家合作,由中国的专家,提供遗址上出土的陶器残片,让他进行成分分析。   “最后,分析确定了这些陶器残片上的残留物中,含有酒类挥发后的酒石酸,其化学成分与现代稻米、米酒、葡萄酒、蜂蜡、葡萄丹宁酸,以及一些古代和现代草药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相同,残留物还包含有山楂、蜂蜜等化学成分,最终认定了这是一种酒类饮料的残留物。   “这个发现,当时在世界上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从而将人类的酿酒史,提前到了距今九千年前,也使得贾湖城,成为了目前世界上发现最早酿造酒类的古人类遗址。   “一年后,他又到了一趟贾湖村,只在那里停留了一天,在有关的中国考古专家陪同下,取走了一些陶片样本,借口是残留物成分的鉴定工作,必须在美国进行。没想到他一回国,即刻与从前的那家酒商进行合作,将成分鉴定结果提供给了酿酒厂,后者依据其成分,配制出了一种酒类饮品,还为这种古酒注册了商标,现在这种酒,全世界都有卖。”   “坏蛋!”雨欣气得咬牙切齿,道:“这种人怎么没人管?”   “不是不想管,是根本管不了。这位仁兄,可是非常有把握逍遥法外的。”我带着笑,语气却阴阴地道:“参与过贾湖遗址发掘的考古专家听到消息,立刻和他联络,曾有负责人责问道:”这个项目是我们合作进行的,标本也是我们提供的,你怎么能随便就把成果提供给酒商,用于商业目的?最起码要跟我打一声招呼呀!‘“你们猜这位仁兄是怎么回答的,哈哈,他的用词非常精采,虽然中文说的不流利,但几句话就把所有人的责问给塞住了。   “他说:”我与那家啤酒厂合作,致力于复原古代中国新石器时代饮料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制造一种商业性的饮料,而是为了试验及发现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从而使古代饮料制造的技术,清楚明白地显示出来。   “‘那家啤酒厂,是尝试这项工作的合理的地方,他们已经通过特殊的配方和工艺,完成过类似的项目,他们也愿意投资这个项目。另一方面,本着对于科学和考古学知识的兴趣,我鼓励他们去做。因为我们的文章,已经面对大众发表,他们有权利做这个,世界上其他地方的酒业制造者,也是这样。化学分析只是研究贾湖饮料如何制造的第一步。   “‘根据成分和工艺的现代试验,能帮助排除某些可能性而复原古代技术。因为我们的成果已经对公众发表,我,或者说我们,便没有办法去阻止其他的酒业制造者,利用这一资讯,来复原的古代饮料且将其用作商业用途。   “‘换句话说,关于如何将研究成果发展成一种基于古代成分的现代产物,我们没有专利权或是版权,我与那家酒厂的联系,是一个明智的做法,通过直接建议他们和提供我的专家意见,则更有可能制造出这一新石器时代的古饮料。媒体的宣传,也能够更直接地快速进行。’”他还津津有味地列举了自己在七百年前的土耳其墓中,找到残余物的化学分析,并成功酿造出啤酒的例子。当时考古学者,气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只好穷大方地感叹着:“祖先的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美国人此举,也是对我们祖先的遗产和我们的研究成果的一种宣传。‘但是贾湖的许多村民,气得差些吐血。”   说完,我向天花板上望去,一副狠毒的表情,“如果有空的话,我真想亲眼看看这位阴险狡诈、脸皮厚又寡廉鲜耻的朋友,长得是什么尊容,可惜我今晚就要去乌镇了。”   望了二伯父一眼,我又道:“您老也别闲着,虽然那位仁兄来了,会让事情变得很复杂,但是,未免陆羽老人家的东西被他顺手牵羊,在美国再弄出个什么茶的东西来,还是先忍辱负重的好。   “现在明摆着皇甫三星想要把你赶走,可是,你为什么要笨得去和他赌气?整个考古队都是你的,也只会听你的指挥,那位马克先生,根本叫不动他们。”   夜轩犹如醍醐灌顶,顿时明白了过来,差点吓出一身冷汗,喃喃道:“对啊,我跟他们那群人渣王八蛋斗什么气?差点就着了皇甫三星那老头子的当了。”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出研究室,向他的挖掘工地赶去。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最近事态越来越紧张了,城市的空气里,似乎都弥漫着一种不知名的古怪气氛。   据说,脖子上留着两个血洞的谋杀事件,依然在继续着,而窥视着陆羽的两个势力,一直隐埋在深处。   杨俊飞可以先不考虑,但问题是,第二个势力,我根本就不能确定,它们是不是来自皇甫三星。如果不是,令人迷惑的地方就更多了。   总觉得这两个势力都在蠢蠢欲动,他们像毒蛇一样,死死地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准备在某个必要的时候,飞快地从阴暗的角落里窜出来,狠狠地咬断我们的脖子……   第十章 生命螺旋   我喜欢两只手纠缠的感觉,像肢体的相互缠绕,就那样彼此感动着,颤抖着。   我能忘乎所以地想你,而不去理睬你离去的轨迹。   也许,我被伤痛迷惑了方向,分辨不出东、南、西、北。也许,你让所有的情节变得省事而简单,我没了扮演的角色,在这样的剧本里,我不知所措。也许,你就再也不愿让往事打扰,但我始终如一地想念你,想念从前!   我不知有谁像我那样忧伤地想你,我不知有谁像我如此忘情地牵挂你,我不知有谁像我如此痴痴地等待你。地老天荒,永不言悔!也许爱,根本就没有对错!   有个不知名的诗人曾如是说道。   其实也对,感情并不是心脏不好的人可以轻易涉入的,特别是这段感情里充满了曲折、阻挠以及不解。甚至两个人站在一起,站在一个池塘前,望着同一株睡莲,但却根本猜测不到,对方是不是也喜欢自己。   有猜疑,就会变得胆小。一胆小,便会令自己害怕。一害怕,就更加地说不出口了。   茶圣陆羽以及崔淼儿之间的感情,正是如此。   《茶经》的最后几页,原原本本地将这段故事记载了下来,看字迹,并非陆羽亲手所写。或许是他死后,他的朋友有感而发吧。   这两个人明明爱对方爱得要死,但是偏偏不敢正面说出来。似乎一说出口,就会打破某种默契似的。   故事的结果是个悲剧。   崔淼儿的父亲,要求她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她答应了,但是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希望婚前见陆羽最后一面。   但是陆羽却没有去,他胆小、害怕、懦弱地,和诗僧皎然谈了整整几天的茶道。   于是崔淼儿出嫁了,她将红色的被单系在洞房的屋梁上,把自己吊死在了那里……   飞机上,我翻看着这本《茶经》。虽然文言文基础不太好,但是也明白了个大概。   我心里不禁黯然。古往今来,悲惨的爱情故事一直都在发生,任你主角是天子还是圣人,都无力回天。恐怕,这就是作为人的最大悲哀吧。   “臭小子!”耳边有个异常熟悉的声音,从身体的右侧传过来,那是一个用牛仔帽将自己的脸严严实实遮住的男人。   我顿时笑了起来:“靠!干嘛装神弄鬼?我旁边原先那个胖子,被你弄哪去了?”   “他现在正高兴地坐在头等舱里,流着口水看空姐呢。”   杨俊飞将脸上的帽子揭下来,做出一副造作的惊喜表情,“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实在是太巧了!你也准备去乌镇散心?”   我恶心得恨不得一脚给他踹过去,“你还好意思装巧遇,明明是在跟踪我!”   杨俊飞嘿嘿笑着,冲着我眨眼道:“我只是好奇你去那儿干嘛罢了!”   “你是在明知故问。”我也笑了,眼神却变得冰冷,“我知道的事情,你通过调查、窃听……你和你的那个势力,究竟知道了多少?”   “我怎么知道,你究竟知道了多少。”他依然在笑,还笑得很灿烂。   我哼了一声:“不如我们来摊牌好了。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不过,你人我还算看得比较顺眼。”   “你的意思是,合作?”杨俊飞显然有点摸不清我想干嘛。   “不错,合作。”我盯着他的眼睛,悠然道:“虽然和你真正的接触也不过两次,但是看得出,你并不是个不识大体的人。而且,你似乎对自己的雇主也没什么好感。”   他也一眨不眨地盯着我,许久才叹了一口气:“你比我想的更聪明。”   “那我这个聪明人,是不是应该先做出一点比较有诚意的表示?”   我从兜里掏出那枚戒指,扔还给了他,“下次记住,重要的东西,千万不要在偷鸡摸狗的时候戴在身上。这个世界,不是谁都像我一样地拾金不昧!”   杨俊飞出奇地没有反驳,他接住戒指,眼神呆滞地望着,脸上百味交杂,看不出到底是欣喜还是痛苦。过了许久,他才紧紧地将戒指捏在手心,捂住胸口的位置。   “夜不语,你知道自己爱了许多年的女人,在你刚要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却消失了。和你最好的朋友结了婚。你能怎样?你知道有多痛苦吗?”他的声音哽噎着。   “你是那位男主角?”   “不错,我就是那个傻瓜。”此时的杨俊飞显得异常脆弱,他似乎放下了所有的心防,再也没有勾心斗角,再也没有阴谋和诡计。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被感情伤害的男人,对一个只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娓娓倾倒着自己的痛苦。   他用凄凉沙哑的声音,缓缓地讲述着自己与张冰影的感情,他怎么遇到了自己这辈子最好的朋友陆平,他的爱人怎么背叛了他,他最爱的人和最好的朋友怎么躲着他,最后走上教堂的红地毯。   我只是默不作声地倾听着,在他发泄完毕后,递给了他一张纸巾。   “舒服了吧?”我少有的柔声问。   杨俊飞点点头,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感激,“谢谢。”   我见他的精神状态恢复了,这才皱眉,提了个要求:“你口中所说的陆平,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能给我详细讲一讲吗?”   杨俊飞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你对他很好奇?为什么?”   “因为,我刚好也认识一个叫做陆平的人,不过那个人有点麻烦。”   我不动声色地说着,自己怎么在一栋死了数百人的房子里,找到了一个蕴藏着怪异力量的黑匣子,而一切古怪事情的背后,都直指向一个叫做陆平的归国华侨身上。   而我又是怎么追踪着他的踪迹以及黑匣子的线索,去了日本,发现他居然已经超过了百岁,但样子却永远都保持在二十多的岁数上。   更恐怖的是,他被黑匣子改造了身体,拥有不死的生命。为了让自己最爱的人复活,他不惜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用他永恒的生命,拼命地寻找著令人复活的方法。   杨俊飞被我所讲的故事惊呆了,过了好久,才从震撼中回过神来,抬起僵硬的手臂,按住了自己的太阳穴。   “你说的事情,真的很让人难以置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信你!”   他转过头望向我,“不过很可惜,你说的那个陆平和我认识的,应该是两个人。从你的描述里,这两个陆平在时间上,都对不上号。”   我仔细地想了想,也觉得不太可能,或许真的只是同名同姓罢了。右手胡乱地翻动报纸,突然想到了什么,我问:“你嘴里提到的‘生命螺旋’究竟是什么?”   “生命螺旋研究,就属于生命的再生范围。其实在理论上,它能在一具已经没有生命的尸体里注入精神力量,使其复活。   “那是我大学时和陆平研究的课题,但我最先提出这个理论时,其实是想进行时空穿越,也就是世人所谓的时空隧道。”杨俊飞回忆着,思绪再一次地回到了大学时代。   那一天!对!就是那天下午。杨俊飞记得很清楚,回忆中,所有的事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   他一如往常地走在三人的左边,冰影挽着他的手,陆平依然沉默。而自己,也因为一些突如其来的想法,而不像以往那样多话,显得特别地沉默。   “你们应该听过这个理论吧?当将物质分解为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时,就有可能用很少的能量让它们加速,一直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物质临界值的速度和能量,进而穿越或者融合物质!”他将一枚银币抛入湖里,突然转身问道。   冰影和陆平同时一愣。   陆平知道,这是杨俊飞抒发自己新奇理论的前兆,立刻兴趣大起,回答道:“这不就是卢克。L。   米杰尔的物质穿越理论吗?都是陈年老调了。   “他无视经典物理论的公式,大胆地提出两个物质之间,是可以融合甚至穿越的。而之所以没有发生融合和穿越的现象,是因为物质与物质之间,大多存在着临界值。   “为了加大自己理论的可信度,他甚至给世界上百分之六十的已知物质,制定了临界值度表。在表里,米杰尔规定了六十是最大的度数。固体的度数,大于三十而小于六十。   “液体大于十而小于三十,然后气体是小于十而大于0。他的理论的最后总结是:当物质的临界值度小于三十时,同种类的物质,是可以互相融合的。   “当物质的临界值度小于十时,同种类的物质,是可以融合并互相穿越的。而当两种异类物质的其中一方的能量,达到或者超过临界值的话,就会出现两物质融合或者穿越的现象。”   “完全正确!”杨俊飞点点头,道:“我们先来假设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结论,一个关于生命空间的结论。”   “生命空间?”陆平疑惑地重复道,他本以为已经抓住了杨俊飞为什么现在提出物质穿越论,以及以后他要提出什么论证。可是现在,他有些不明白了。   “对……是生命空间!”杨俊飞沉吟了半晌问:“在经典物理论中,空白空间的定义是什么?”   陆平答道:“当然是没有任何物质的地方,可以让固体任意移动。”   “但是我认为,并不是没有任何物质,而可以充斥着临界值度小于十的空间,也是空白空间。因为临界值度小于十,可以让所有的物质都能随意穿越,并没有违反空白空间的定理。但这样的话,有趣的疑问立刻又来了。   “经典物理论里也提出:”空间没有绝对的空间,更没有无限大的空间。‘既然这样,那么就一定有物质阻止空间的无限大。假设这种物质的临界值大于三十,属于人类无法穿越的物质的话,那么将空间格开的物质,也就确确实实地存在于空间里。而空间空白论和空间大小论,也就显得自相矛盾起来了!“陆平的大脑开始混乱了。他实在不明白杨俊飞讲了那么一大堆,到底想要阐述什么。  突然一道灵光闪入脑海,他”啊“的一声,”你……你这家伙是在挖空心思,贬低经典物理论和经典生命学,在我心里的可信度?!“   杨俊飞大笑起来,“嘿,不错嘛!你这家伙的死脑筋,终于开窍一点了。”   “但是……你到底想要干什么?”陆平很不解,虽然他和杨俊飞常常观点不同,但这个家伙,还是   第一次在自己面前,和经典物理论短兵相接。   不知道为何,他内心稍稍有种不安的感觉。   冰影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最爱的男人,心里一动,嘻嘻笑着说:“我知道了。一定是俊飞快要说出来的想法,是某个奉经典物理论和经典生命学为金科玉律的人,所绝对无法接受的!”   “可是,世界上有那么多人相信经典物理论,为什么矛头总指向我?”陆平大喊冤枉。   “哦!你是承认了?”冰影像个小孩子一般地欢呼起来,“我可没有点到某个人的高名伟姓哦!某个人这么爽快地承认,哈哈,真让小女子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陆平一脸无奈,像吞下了一盆苦果那样,有口难辩。   杨俊飞微笑着看了看冰影,继续说道:“其实费了那么多口水,我无非只是想提出一个问题。让我们先假设隔阂在两个空间之间的物质,就是空间的临界值的话,那么当我们穿越了这个临界值,从这一个空间到达另一个空间的话,这一系列的动作又算是什么呢?”   “当然算是空间的穿越……了。”陆平不加思索地答道,但话一出口,立刻明白自己又上当了。   果然,杨俊飞嘴角带笑地说道:“上世纪末,美国的华裔物理学家马克。M。李博士,曾经提出过时间空间一体论。认为时间与空间存在的实质虽然不同,但本质却是相同的。   “他的结论很有建设性,阐述了许多观点,并提出时间是另一种存在的空间。而我近期想到的第一个设想,就是建立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之上!”   “那么,你的意思是……”陆平艰难地吞下了一口唾沫。   他已经隐隐地触摸到了杨俊飞的理论。   但是越想,他就越感到自己像是跌入了一口绝对零度的井里,连背脊都冒出了寒意。如果那个理论真是现在自己所想到的话,那么就太有违常理了!不!甚至可说是大逆不道!   “不错!就像你想像的那样。”杨俊飞得意地笑着,看得出他眼神中的激动。   “如果空间和时间真是一体的话,既然将物质分解为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时,有可能用很少的能量让它们加速,一直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物质临界值的速度和能量,进而穿越物质的话。那么,把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时间临界值的光速,甚至超过光速的话,那么,时间也就同样可以穿越了!”   ********   天哪!果然来了!陆平有些绝望地想。   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话,那么经典物理论,岂不就像牛顿定律来到了太空中,那么毫无是处了吗?但是……自己那么多年的信仰,到底是什么?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陆平用力地揉了揉太阳穴,垂死挣扎道:“但你似乎忽略了一点!在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中曾指出,世界上没有任何物质可以接近、达到或者超过光速。   “物体质量是随着速率增加的,当物体的速度趋进于光速时,质量会趋向于无限大。所以,等于或者大于光速的物体,是不存在的!”   “那么光是什么?它不是物质吗?”杨俊飞问。   “当然不是了!”陆平毫不犹豫地答道:“光是一组电磁波,它由不断向外扩散的光子组成。它只是能量束!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那么光子又是什么?它由什么组成?”杨俊飞毫不客气地打断了陆平正准备滔滔大论的语调问道。   陆平皱了皱眉头道:“光子是一种量子,是一切带电粒子间电磁相互作用的媒介子。”   “那么组成原子的粒子,为什么在向另一能级跳跃时,会发射或者吸收光子呢?”   “那……那只是单纯的能量传递而已!”   陆平开始底气不足了,因为杨俊飞所提到的电子,早已不是经典意义上的粒子了,所遵从的规则,也不同于经典物理论的规则,这也是让所有研究它的人一头雾水的原因。   “真的只是这样吗?”杨俊飞死盯着陆平的眼睛,看得他不安起来。   他小心翼翼地答道:“而且法国的物理学家德不罗意,曾经提出,一切微观粒子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我想,这应该足够解释了吧!”   杨俊飞像是在等待这句话似的,只见他微微地一笑,道:“那么,你也承认所有的微观粒子都是能量了?”   “是……那又怎么样?”心里又有上当的感觉了。   杨俊飞笑吟吟地道:“既然光子是一种能量,而组成原子的微观粒子,也是一种能量的话,那么根据等量代换,组成世界万物的分子,不也是一种能量吗?   “那么,光子乃至于电磁波,不也就是物质了吗?”   陆平总算明白过来了,那家伙竟然绕着圈子,让自己推翻自己构架的堡垒,然后直截了当地向他的假设投降。   虽然在有些地方像是使了些巧,但是他的推论,没有一处不严谨,而理论的连接处,也相当紧凑,实在是精采绝伦,让听的人忍不住有种想鼓掌的冲动。   但是,这种闻所未闻的理论,实在太缥缈了……对了!缥缈!总算想到一个可以打破这个建筑在空中楼阁之上的推论了!而且这个方法实在太简单了,刚才怎么都没有想到?!  陆平一想到,这次可以驳倒这个从来都赢不了的家伙,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措了措词,扬起头问道:“这些在我看来,都只是诡辩而已!哈哈,除非你能给我一个可以令我心服口服的理论!怎么样?你能吗?”   “哦?你这家伙,果然在我的调教下变得聪明点了!那种东西嘛,嘿,我当然有了!”  杨俊飞眼角带笑地看着他,这一举动,立刻将陆平少得可怜的自信和笑意,打得灰飞烟灭,“这就要涉及到我的第二个设想了。我把它称作振荡论。”   “振荡论?”陆平哼了一声,“嘿,我还以为你会提出什么惊世大理论,原来,又是这种缥缈、不着边际的老生常谈。”   “振荡论的中心点,就是振荡所引起的波动!我相信,宇宙中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是由一些频率不同的振荡波组成的,因为假设这个理论正确的话,那么所有物理上的死角,和大自然中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都可以有合理的解释了。”   杨俊飞笑着解释道:“当然,单纯的振荡论,的的确确像某些老论调,但是请以我的视角看,一种以线段来做振荡单位的视角。我们来假设,所有组成物质或者能量的振荡,都有长度,而将分子的振荡长度设为1,那么原子便是远远小于1的数字,而组成原子的电子、质子等等,当然又是小于原子的长度。   “于是夸克、轻子这些基本粒子,就组成了振荡的最短衡量单位,当然,只是现今科学意义上的最短。用这个长度来解释和衡量的话,当电子加上或者减去相同光子的长度的时候,那么原子以及分子,都会在原来的基础上作出改变了。而这种改变,可以解释一切能级的跃升!”   陆平不屑地冷笑道:“这不是和经典物理论一样吗?只是换了一种说法罢了!”   “不。不一样!”在他俩的辩论中,一向保持沉默的冰影开口了,她首先明白了杨俊飞所有假设的含意,不禁激动地颤抖起来。   她用稍稍发颤而又干涩的声音说道:“并不是一样的!经典物理论中否定了物质与能量的同等性。   但这在俊飞的理论中,得到了合理的统一。   “如果真和他假设的一样,那么,那么也就是直接地证明了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能量不等的能级构成的。当将物质的固有能量增大时,速度也会相应地增加,直到它的速度达到一定的超越值,物质就极有可能等于,甚至于超过光速!”   “那就是说,那就是说……”陆平也明白过来了,他感到自己就像被电击中一般,头脑一片空白,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不错!”杨俊飞傲然笑道:“如果这两个假设成立的话,经典物理论就会全部改写,而人类也会踏入一个可以随意敲开过去与未来,这些无数个时间大门的新时代!”   陆平皱了皱眉,好不容易才从那两个独特而又大胆,令人心惊胆颤的假设中清醒过来。  他依然不愿意放弃自己已经追求了很久的经典物理论,就像个手里紧紧地抓着糖果的小孩那样,死也不想放弃看似唾手可得的东西,而对眼前那个更有吸引力的大西瓜,假装视而不见。   他低着头,内心挣扎着,慢慢地说道:“你的依据呢?还有可以支持你的假设的有力科学理论和公式呢?如果这些仅仅只是你的假设的话,那么说得再动听,也不会让所有苛刻的物理学家承认吧!”   “的确只有假设,只有推论,不过,至少只是现在是?”杨俊飞向远处望去,他的眼神里丝毫没有颓丧,有的只是一种奇怪的空洞。   这种空洞,在人的感觉中,可以称作什么呢?是热情还是期待?   不知为何,冰影突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她感到杨俊飞离自己越来越远,远到自己再也触摸不到的高度。   杨俊飞,那个自己十多年来第一个最深爱的男人,那个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男人……   难道,自己再也把握不到他。他,就要离自己而去了吗?   爱情之火,它就像繁荣的街道上,路人匆匆的脚步那样。没有人知道它何时燃起,何时熄灭。   半年后,杨俊飞满面春风地走出实验室。花了这么长的时间,他总算准确地得到了突破空间临界值的基本资料。虽然自己构想的时空隧道理论,并没有被证实,但是借由这个理论所衍生出来的资料,却意外地验证了从前提出的“生命螺旋”理论的可行性。   这点成就已经足够了。只要资料理论能够变成现实,人类的寿命将大大地延长,甚至能令刚死亡不久的人复活。   当时,他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张冰影,他想将自己的喜悦,和自己最爱的女人分享。  于是他买好戒指,向冰影求婚了,但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个下午,冰影却没有出现,一直都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以及自己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就这样突然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地消失,了无踪迹。不论他怎么寻找,也找不出他俩的蛛丝马迹。   然后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张冰影写来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只有熟悉的笔迹写下的短短一行字:飞,我和陆平结婚了……   杨俊飞再也讲不下去了,他哽咽着,神色痛苦。过了许久,才再次地平静下来。   突然他全身一震,猛地抬头道:“夜不语,你知道你们研究所地下室那些巨大的设备,是用来干什么的吗?”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老实地摇头道:“不知道。但有个傻瓜告诉我,那是用来萃取茶叶精华的东西。”   “他在放屁!”他激动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丝毫不顾周围异样的眼神,像是在和谁吵架一般,大声吼道:“我才想起来。妈的,难怪自己上次偷偷溜进去的时候,看那些仪器很眼熟,那些玩意儿,根本就是‘生命螺旋’的成品。   “虽然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但是,绝对是依照‘生命螺旋’理论制造出来的东西!”   “什么?你确定!”我顿时浑身僵硬,惊讶得嘴巴也不能合拢了。   杨俊飞认真地点点头,思忖了一会儿,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似的,将自己的目的,从一个名为紫雪的女孩,怎么突然出现在格陵兰的冰原上找到自己,陆平怎么被某个神秘势力绑架,张冰影怎么苦苦地哀求自己接受委托……   最后自己来到了湖州,希望偷走茶圣陆羽的尸体以及棺材,好将陆平给换回来。   侦探的职业操守就是保密,而他现在却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我,连同他的雇主也说了出来。   我很感动,毕竟现在我俩还处于敌对立场,如果我将事情说出去,他的事业就完蛋了。   我下意识地随意翻动手里的杂志,大脑却飞速地思考着。过了许久,也毅然将自己所知道的东西都告诉了他。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很讨厌,不过不知道为何,我就是信任他。或许,冥冥中真的有某些东西在主宰着吧。   人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谁是你天生的朋友,谁是你天生的爱人,而谁又是你天生的敌人。这样想来,人际关系似乎也没有原本的那么复杂了!   将该讲的话讲完,我们之间有了一段很长的沉默。两人都在拼命地消化着从对方身上得到的资讯。   好不容易我才抬起头,迟疑地道:“从种种情况分析来看,我原本认为窥视陆羽尸体的两个势力,其实,应该是一个势力才对。”   杨俊飞苦恼地说:“应该是这样,否则完全不能解释,为什么生命螺旋的仪器,会出现在皇甫三星的私人地下室里。毕竟,知道这个理论的只有我、陆平以及张冰影三个人。据说陆平在那个神秘势力的资助下,已经研究成功,但这样一来,疑点就更多了!”   “不错。”我点点头,皱眉道:“如果皇甫三星和你背后的势力是一个整体,就完全说不通,为什么他们还会胁迫你去偷陆羽的尸体。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说到这里,我们对视一眼,同时眼前一亮,同声道:“除非皇甫三星出于某种理由,不再受那个势力的控制!”   杨俊飞立刻从身上抽出一张copy纸来,我凑过去一看,居然是皇甫三星私人地下室的地图。他用笔将最中心的地方,画了一个圈,说:“你看,圈里是什么地方?”   我惊讶得差些叫出了声,“这不是二伯父研究陆羽尸体的研究室吗?”   我顿时明白了什么。   显而易见,研究室是生命螺旋最中心的地方,而陆羽的棺材所放的地方,又是研究室的最中心。也就意味着,那地方有可能就是生命螺旋的输出点。   果然,杨俊飞又道:“陆羽的尸体摆放的位置,就是生命螺旋的中心,就在尸体失踪的那天,恐怕生命螺旋被启动过。   “你们就是因为仪器产生的能量干扰,而晕了过去,大量的精神力注入陆羽的尸体里,有可能让他复活了过来。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防盗玻璃会从里边被打碎!”   “不可能!一个死掉一千两百多年的人,怎么可能还活得过来!”我大摇其头,虽然这番话,也曾变相地对二伯父等人说过,但是,自己其实也不怎么相信。   杨俊飞望着我,只是淡然地道:“你要清楚,陆羽的尸体保存得非常完好,状态也保持在刚死亡的那一刻。千年的时间,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再加上那些神秘的茶叶,以及生命螺旋所输入的能量,这么多的不可测因素凑到一起,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我默然,突然想到了什么,浑身打了个激灵,急忙问道:“你刚刚说,生命螺旋计画原本的目的,是为了穿越时空?而刺激人体只是副作用?”   “不错,但是想要穿越时空,需要的能量实在大得难以想像。   “而且,这也不过是个理想化的理论罢了。这世界上的人,怎么可能真的能够回到过去。你问这个干嘛?”杨俊飞有些诧异。   我沉吟了很久,才道:“或许你的理论是对的,否则有一件事情,根本解释不了!”   “你说我的理论是对的?什么,究竟是什么事情!”他顿时浑身一震,激动地抓住了我的胳膊,眼神也变得炽热起来。   “其实生命螺旋仪器,在那天应该一共启动了两次。”我慢悠悠地答着,非常满意地看着他脸上激动、焦急,以及不解这三种情绪混杂变幻的样子。   “第一次启动的时候,我们晕了过去,估计那时候,茶圣陆羽就已经打破防盗玻璃,从棺材里走了出来。然后不知过了多久,你这个偷鸡摸狗的家伙,好死不死地跑了进来。”我大胆地猜测道。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紧接着,生命螺旋又启动了第二次,而且这次输出的能量,更大更猛烈,并且引起了还留在棺材里的那些古怪茶叶的共鸣。   “你那个时候,正将头伸进棺材里查看,顿时被两股强大的能量夹在中央,而且意外地进行了时空旅行。”   杨俊飞皱了皱眉头,道:“我这个当事人,怎么不知道?”   “不奇怪,只是你很少遇到匪夷所思的事情罢了。我早就习惯了,才会养成很好的联想能力。”   我笑了笑,“最近看过报纸没有,你对几天前,普希金博物馆遭盗窃,梵谷那幅‘红色葡萄园’不明失踪的案子,有什么看法?”   “不过是一件有许多疑点的普通盗窃案罢了,恐怕博物馆里有案犯的内应。”杨俊飞不假思索地答道。   我的笑意更浓,“但有一件事情很古怪,在你逃掉后,我在你曾经躺过的地方,找到了一幅画,刚好就是‘红色葡萄园’。   “而且,画上边有许多让鉴定专家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杨俊飞顿时全身僵硬,完全明白了我的意思。   他脸色苍白,身体因为激动而微微地颤抖着。   他迅速地将那次昏迷时的所有事情,都回忆了一遍。记得那时,自己作了一个梦,非常真实的梦,而且,自己确实梦到了梵谷以及“红色葡萄园”这幅画,难道……   他用力地摇摇头,深深呼吸了几口气,这才冷静下来,冲着我苦笑着说:“或许那时候,我真的穿越了时空吧。唉,可惜了……”   我看着他脸上追悔莫及的表情,不知道他在可惜什么。   短航小飞机开始盘旋,向下降去。机体在对流层中一直稳稳的落地。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心脏,在猛烈地跳动不止,大脑中盘绕着强烈的兴奋。   清心茶树,我,夜不语来了!   第十一章 乌镇   乌镇是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古镇,大凡这种城镇,往往都积累了许多的故事。   这些故事绵远而悠长,镇里镇外,口耳相传。也正是这些故事,让我和杨俊飞十分地头痛。原本以为到了地方,会很顺利地找到一些关于清心茶树的故事。   但是打听了整整一天,居然什么线索也没弄到,实在是让人郁闷。   乌镇的中心贯穿了一条车溪河,河两边,一边是遮日挡雨的廊棚,一边是家家户户临水而建的水阁。   水阁就像是伸出水面的阳台,只是下面多了几根支撑在河底的石柱,有的歪歪斜斜的,让人担心会倒在河里,却总也不会真的倒。   我见身旁的杨俊飞脸色不好,便笑着指向那些水阁,说道:“老男人,关于这里的水阁,据说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他“喔”了一声,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我也没理他,自顾自地道:“听说古时候,有个豆腐作坊,因为店面太小,老板便在店后河面上盖起水阁,但这些明显地是‘违章建筑’,便受到镇上官员惩处。豆腐店有一个老主顾张秀才挺身而出,打起了一回抱不平。   “张秀才气愤地指出,这位官员为便于自家船只停靠,加宽了码头,造成河道不畅,违章在前。而豆腐坊的水阁,却建在河道最宽处,并不妨碍行船,根本就没资格来评判。   “最后那官员,因自己这个上梁不正,此案也只好不了了之。自此后,车溪河上水阁越建越多,当年连片的‘违章建筑’,居然形成今天乌镇特有的一道美丽风景。”   杨俊飞又是“喔”了一声,抬起头欣赏着河岸秀丽的风景,突然指着前边最大的一家茶馆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望了一眼,笑道:“那是访卢阁,车溪河畔最大的茶馆。很多游人走累了,都会在这里坐一坐,泡一杯熏豆茶或是杭白菊,味道都不错。   “据说这个茶馆,已经有千多年的历史了,卢阁的创始人卢同,曾在太湖茶山上救过茶圣陆羽,后来陆羽为谢卢同,带了亲手采制的清心茶来拜访,于是得名‘访卢阁’。   “至于陆羽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风险,卢同是如何救他,现在人都讲不清了,隔了一千多年了,谁还知道……”   讲着讲着,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和他对视一眼,喜道:“线索恐怕就在那里!”   杨俊飞也点点头:“清心茶、陆羽、还有危险……这三个关键词,足够指出那个卢同的后人,应该知道些什么。   “如果猜测得不错,陆羽就是因为发现清心茶树才遇到危险,而碰巧被那人救了。”   我也是这么想,三步并两步地和他走进了茶馆里。   访卢阁前临常丰街,背依车溪河,开门见桥,推窗见水,是个看风景的绝佳地方。   我和杨俊飞要了个靠窗的雅座,随手点了两碗特色茶,一些五香牛肉、兔肉、卤味凤爪、酱羊肉以及乌镇的特产姑嫂饼,仔细地打量着四周。   姑嫂饼像一枚枚象棋,香而软,甜中带碱,放进嘴里就会化掉似的,让人异常舒服。   我漫不经心地拿起一块姑嫂饼,冲着杨俊飞讲道:“老男人,你知不知道,这个玩意儿,千年前并不叫姑嫂饼,而是一家糕饼店做的小甜酥饼,很受顾客欢迎。为了保证独家经营,其配料和制法,只传儿孙不传媳妇、女儿。   “有一天女儿心生不满,恶作剧似地偷偷往料中撒了一大把盐,谁料这炉饼风味独特,更加地受到欢迎。店主知道其中原委后,一改初衷,决定让女儿和媳妇共同参与生产,最后才改名为姑嫂饼。这个乌镇,故事真的很多。”   杨俊飞心不在焉地哼道:“故事确实很多,但是我兴趣不大,还不如仔细地想想,怎么才能见这家店的主人。”   “我早就想过了,方法其实很简单。”我弹了个手指,叫来服务生问道:“你们的老板,是不是卢同的后人?”   这服务生大概二十岁出头,很水灵的女生,看到我们,脸上微微一红道:“老板确实常常说,自己是卢同的第不知多少代孙子,而且很得意。”   “那能不能请你们老板过来一下?”我客气地请求道。   女服务生点点头,不久后,一个大约五十多岁,大腹便便,一看便觉得很有福相的男子走了过来。   他穿着红色的唐装,但是整个人显得非常不协调。   “两位客人叫辟下来,但有何事?”半生半熟的文言文普通话,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总觉得像个暴发户在装文雅。   我忍住想笑的冲动,恭维道:“常常听说卢先生是卢同的后人,学识丰富,而且对乌镇的历史极为熟悉,所以,特别请先生来请教一些问题。”   “不敢不敢!”这个卢同后人,舒服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顿时又是倒茶又是送水,将附近的奇闻逸事,统统讲了一遍。   只不过,和乌镇县政府发的宣传手册上,没有什么大的分别,也没有详细多少,一看就知道是个草包。又向他询问了一千两百多年前,他的祖先卢同是怎么救了茶圣陆羽的,他虽然添油加醋地说得口沫四溅,精采纷呈,但是,却根本没有重点。   我和杨俊飞对望一眼,失望地摇摇头,三言两语地将他打发走了。   我默然不语地喝着茶,许久杨俊飞才道:“那个死胖子不是真的胸无点墨、典型的白痴暴发户,就是在和我们装傻。”   我叹了口气,“就算他装傻又能怎么样?我看,我们是不可能从他嘴里知道什么的。”   望着窗外宽五十米,河水汹涌流淌,将苏、浙两省硬生生分开的车溪河,又道:“看来,今天我们还要劳累一番,在入夜前赶去太湖茶山。   “既然卢同是在那里救了茶圣陆羽,那么,那儿应该有留下什么线索才对。”   杨俊飞思忖一下,突然笑了,道:“看来这位茶圣,果然不希望后人太容易找到那种茶树,恐怕是对这种珍贵植物的一种保护吧。但是,又怕有缘人在需要的时候得不到,只好在书里,将其位置描述得含含糊糊的。   “说是在乌镇,其实是想影射卢同救他的故事,含沙射影地指出茶树的地点是在太湖,这招实在是高。”   我阴郁的心情,不禁也一扫而空,不错,以那些文人墨客以及有才之人,喜欢故弄玄虚的情况来看,这个猜测倒是非常有可能。   窗外,刚才还清朗的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变得阴沉起来,暴雨,就要来临了。   无锡太湖是个很美的地方,而茶山更是中国茶叶自古以来的基地。   其实,从那位卢同后人的身上,我们还是得到了一点线索。   至少知道了,卢同救陆羽的地方,是茶山半腰远离旅游区的一个小村子里,这倒让我们免了像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找的痛苦。   到了那个名叫白鹤的村子时,已经天黑了。这个地方明显地不是与世隔绝,但是,村民却给人很不友善的感觉,似乎并不欢迎游客的到来。   好不容易才装可怜,在一家旅馆里找到了住的地方,却被旅店的经理再三叮嘱,让我们今晚千万不要出门,说什么现在夜里的治安非常不安全,前晚才有人在街上被枪杀。   见他唠叨地走远,我关上门,问道:“老男人,你信他的话吗?”   “绝对不信。”杨俊飞毫不犹豫地说:“不知道刚才你注意到没有,那些村民看到我们这两个外来人,反应很大,而且,脸上也隐隐透露出一种不安感。”   我点点头:“当然注意到了,而且,那个经理的话里边也有漏洞。   “他叫我们今晚不能出门,如果是治安混乱,为什么是今晚?难道,今晚会发生什么特别的事?”   我和他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   夜色随着时间的消逝,越发地浓烈起来。微弱的哀乐声,从村子最大的那栋像是庙一般的房子里,穿了出来,然后,便是一阵阵难听的哭声。   哭声越来越凄凉,像是在述说着什么。然后,陡然地停止了,如同一个哀嚎的人,被猛地割断了脖子。   我和杨俊飞穿着一身黑大衣,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   只见村人随着哀乐的响起,都不约而同地从自己的房子里走出来,聚集到了那栋庙宇前。庙宇里隐约有人说着什么,由于距离太过遥远,实在是听不清楚。过了大概有十多分钟的样子,突然,所有人都跪倒在了地上。   “他们似乎在进行什么仪式?”杨俊飞压低声音说。   我点头,小声道:“历史悠久的地方,都会因为所处的地方不同,而有不同的信仰物件,宗教仪式繁衍了千年,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时间,或者执政政府强制消除掉的。   “难怪这些村人,今天不想我们来,还有些人怀着敌意。宗教仪式一般都不能让外人参与,甚至看到的!”   看看表,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就在这时,庙宇大门从里边被打开来,十二个穿着红色衣服的男人,抬着一个棺材走了出来。   那棺材并没有盖上盖子,用望远镜看,只模糊地看到一个穿着纯白色衣衫的瘦小身影。   那些男人神态庄严地跟在一个苍老的老头后边,缓缓地抬着棺材,穿过不断跪拜的村人,然后迳自朝村子右方走去。   我全身一颤,惊讶道:“难道,他们准备祭祀阴使?”   “祭祀阴使?什么意思?”杨俊飞不解地望向我。   我冷哼了一声,脸上露出一丝寒意,“这是附近的旧俗,据说人死后都有‘五七’,那时候阴间使者,便会押其灵魂回阳间。亡者家中如果不大摆酒宴的话,亡者在阴间就难保平安。   “有些地方,甚至会每隔十年,将一个貌美纯洁的处女献祭给阴使,据说可以免祸消灾,能保村子平安。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也能看到。”   “居然有这种事!”杨俊飞诧异地说。   我没有再说话,只是悄悄地跟在那些人后边。看到他们走到一口古井前,将棺材里的那具尸体扔了下去。   当头的那个老人默默地念着什么,过了许久,才缓缓地走了。四周顿时又恢复了宁静,只有一些不知名的虫子,聒噪地乱叫着。   我们又等了很久,确定不会再有人来后,这才从黑暗的藏身处走出来。   我望着这口古井,用手刮下井边的一处苔藓,道:“估计这口井,至少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你怎么看?”   杨俊飞没有多话,随手将系着绳子的水桶扔了下去,用手拉了拉,道:“总感觉答案就在下边。这根绳子,足够撑住两个人的重量。”说完望向我。   我立刻做了个可怜兮兮的表情,“难道你忍心看到一个智商没你高,应变能力没你强,身手也没你好的可怜未成年少年,去冒险吗?还是您老先请,没危险了,再叫我下去。”   杨俊飞顿时苦笑起来,道:“你小子还叫可怜的未成年少男,去他妈的,你也算的话,这个世界的人就没法活了!”   “你到底下不下去,当心我一脚给你踹过去。记得,安全就学猫叫,不安全学狗叫。”我恼羞成怒,低声骂道。   他一笑,顺着绳子矫健地向下滑,过了不久,便听到地下传来一阵唯妙唯肖的猫叫声,音波在井壁上回荡,引起了一连串的重叠音符。我差点笑出声来,也顺着绳子爬了下去。   井很深,大概有二十多米,摸到水桶的时候,我也踩到了井底。   井水很浅,只及到我的膝盖,透过腿部,我居然清晰地发现,井水竟然在向左边流动。  奇怪了,难道这里有一条地河?左边,一团光圈由远向近移动过来。我暗自戒备,却听到一丝熟悉的声音,是杨俊飞。他低沉的声音,在这个地底世界听起来非常怪异。   “小夜,我发现了一条隧道,快过来。”   推开手电筒,我这才发现,刚刚那些村人丢进井里的尸体没了踪迹,估计是随着流动的水漂走了,当下也缓缓地向杨俊飞的声音方向走过去。   透过井壁狭窄的隧道,走了大概十多分钟的样子,突然眼前豁然开朗,一个空旷的洞穴出现在眼前,右边方向,被砂子堆出了一个天然的平台。   只见杨俊飞正站在平台的正中央,拿着手电筒,瞠目结舌地望着眼前一株反射着微微荧绿光芒的植物发呆。   我顿时也呆住了,过了许久,才叹口气道:“直到刚才我才想起,这个叫白鹤的村子,可是国内知名的长寿村。   “村里有许多人,不论是不是酗酒,抽烟,暴饮暴食,大多都能活到一百多岁以上,难怪了……”   杨俊飞略微动了动僵硬的全身,艰难地说道:“估计这棵植物,在水里融入了某种物质,能够促进人类的新陈代谢,减缓衰老,而村民把这当成了神迹,每隔几年,都会将一个死掉的人当作祭品,扔进井里,以求能够令自己更长寿。   “而这植物,也顺便将人的尸体当作了养料。上帝,它为什么可以长在见不到阳光的地方?明明也是叶绿植物,难道,它不需要阳光进行光合作用?”   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小夜,这就是你提到的清心茶树?”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株植物的叶子,点头道:“不错。没想到,它居然生长在这种地方,真不知道那位茶圣,是怎么发现的!”   “我们不也发现了?”杨俊飞得意地冲着我眨眨眼睛,“不多说了。赶快去采茶叶,看叶子就觉得青翠欲滴,清新脱俗的感觉,味道一定很好。”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真敢喝下去,我绝对不会拦你,张克那个植物人的榜样,我还是记的很清楚的。”   突然感觉四周,猛地充满了压抑感,全身像是被天敌盯着一般,僵硬得再也不能动弹半分。对面的杨俊飞,似乎也不比我好多少,他满脸的惊恐,冷汗不住地从苍白的脸上流下来。   一个黑色的身影,负着双手,走到清心茶树前,仔细地打量着,悠闲得就像走在自家的后花园里。   “你是谁?”我大声地喊道,但声音穿过喉咙,却莫名其妙地变得温柔起来。那黑影仿佛完全没有听到,依然一动不动地站着,背对着我们。   “陆平!你是陆平!”心里没来由地冒出一种预感,我脱口而出。   终于,那黑影的肩膀微微地颤动了一下,一个悦耳年轻、但是却充满了沧桑的男子声音,响了起来,“夜不语,没想到你比我想像得更聪明,不错,有资格和我作对!”   “你是上次那个在古董市场,和紫雪在一起的男人!”杨俊飞想起了什么,大声地问道:“是你绑架的陆平?他现在怎么样了?”   那个陆平奇怪地“咦”了一声,冷淡地说:“他不是夺你妻子的仇人吗?你关心他干嘛?”   杨俊飞脸上闪过一丝古怪,怒道:“不用你管,我答应过要把他带回去,这是交易!到时候,我好心安理得地领我的报酬!”   陆平又发出了悦耳的笑声,只是那种笑声听在耳里,非常地讽刺,“别担心,我只是把他请过去做研究罢了。那样的人才,我可舍不得杀掉,毕竟,我还要靠他完善生命螺旋装置。”   我狠狠地瞪着陆平的背影,咬牙切齿地问:“其实,皇甫三星也是你手中的势力之一?  ”周转了那么大的圈子,甚至绑架陆平、逼迫杨俊飞到湖州偷陆羽的尸体,甚至那本《茶经》原本,应该也是你故意留下线索,让它落到我手里,最终的目标,你就是为了得到这些茶叶。“”你很聪明,全被你猜到了。“陆平的声音如古井不波,似乎没有一丝涟漪,”世界上顶尖的侦探,加上聪明绝顶的你,我相信应该能找到,我找了几十年也没有找到的东西。你们没有让我失望。“   “那你为什么让皇甫三星赞助二伯父,挖掘陆羽的坟墓?难道也是为了引出我?还是为了棺材里的那些清心茶叶?”我不服气地说。   陆平摇了摇头,道:“我确实很想得到陆羽的尸体,因为他体内有清心茶树的种子。   “至于棺材里的茶叶,它们早就被陆羽的记忆污染,虽然蕴藏了很大的能量,但是有害无益,对我没有丝毫的用处。”   我猛地想起了湖州市区里,那一连串的古怪凶杀案件,心里一寒,“死去的那些人,是你派人杀的?”   “不错,为了播种。”清淡的话语,就像在说什么微不足道的东西。   我直听得愤然大笑了几声,差点气得吐血,“播种,说的真贴切。那可是人命!”   “别人的命,关我什么事!”话语十分地理所当然。   “理由呢?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大叫着。   “理由你不是十分清楚吗?”   “真的是为了长尾郁子?”   偌大的空间里一阵沉默,许久,陆平才叹了口气,道:“时间差不多了,为了奖励你。我顺便告诉你,怎么去救张克。   “我留下了一片清心茶叶,你给他吃了,他就会清醒过来。不过他的大脑,已经受到了陆羽记忆的污染,恐怕醒来后,什么都记不得了……”   这句话过后,四周又是一阵沉默。突然我浑身颤抖了一下,使不上一丝力气,似乎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都麻木了一般,无力的跪倒在地上。   手中,只有一片翠绿色的叶子,在手电筒的照耀中,反射着如梦似幻的光芒,提醒着我,这,并不是一场噩梦……   尾声崔淼儿的坟墓,没多久便被挖了出来。   不知为何,皇甫三星莫名其妙地非常激动。   他透过各种渠道,总算让国家答应将他们俩的尸体合葬在一起,深深地再次埋回了地底深处。   这一对生前不能结为连理的爱人,终于在一千两百多年后,永远地厮守在了一起。   而杨俊飞在回到湖州的第二天,便不辞而别,离开了。   加拿大,那栋造型别致的古堡里。   “他睡了?”杨俊飞问。   张冰影点点头,“对,睡得很熟。这几年来,他实在太累了。”   她看着这个从前最爱的男人,轻声说道:“我们现在就走,好吗?”   “怎么?你害怕跟他挑明?”   “对!我害怕,怕得要死。我实在没有勇气对他说,我要永远离开他!”张冰影神色黯然地承认道。   “那好吧。”杨俊飞出奇地没有反对,和她向古堡大门走去。突然他停住脚步,回头问道:“那个故事的结局,你还记得吗?”   “当然。最后,医生治好了他的前妻的丈夫的病,并……”   张冰影紧张起来,她难以置信地望着他,激动着,颤抖着喃喃道:“难道你,你要……”   杨俊飞淡淡地笑了,“诚如你想的那样,我可不要一个永远都不会忠于自己的女人,像个累赘似地待在身边。你,还是滚回陆平那王八蛋的身边吧!”   他跨出了古堡的门,心里苦涩的感觉却久久不散。看来,自己又做了件多余的傻事了!杨俊飞无奈地想。   “喂。对不起!”张冰影突然大声喊道:“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其实,其实是我故意把巴德尼洛错倒给你的!因为我知道,就算这件事掩盖得再天衣无缝,你终究还是会知道要救的人是平的!”   “王……王八蛋!”杨俊飞抱着头,暴怒地大吼起来,“女人!让所有聪明的女人,都见鬼去吧!”   他的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少有的爽朗笑意。   那么多年的心结,总算解开了。   吃了清心茶叶的张克,在四天后醒了过来,只是,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   出院后,这傻瓜提着行李走出大楼,却呆呆地一步也不愿走了。   眼前,有一个很美的女人,没见过,但不知为何,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   “我们,从前见过吗?”他迟疑地问道。   “见过,还很熟。”那女人突然哭了,泪水不断地从美丽的双眼中涌出,晶莹剔透,滑过那绝美的脸颊。   张克觉得自己的心脏,猛地刺痛了起来,他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捧着她的脸庞,温柔地为她拭去泪水。   “虽然不知道你是谁。”张克喃喃道:“但是,我就是莫名其妙地想赞美上帝,他恐怕听到了我的声音。”   女人依然哭着,靠在他肩膀上,像是在发泄某种情绪。   张克又愣住了:“以前,我们真的认识?而且真的很熟?”   “傻瓜!”   阳光刺穿了厚厚的云层,连绵的雨季,终于过去了……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10 妖魔道(前传)》夜不语   文案:   永恒的生命,说来悬疑又奥妙,于是执著于它的人类,逐渐成为另一种妖、魔、鬼、怪……   夜不语,一个聪明绝顶、博学的妖怪专家,以消灭妖魔为生,虽然他自身没有一点灵力,但他身边,却有个强悍帅气的妖怪仆人……   镇国大将军的千金中毒了,带著价值百万银子的“败毒珠”,主仆二人喜孜孜的前往京城解毒,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此毒非彼毒,却是可怕的“尸毒”!   突然出现的大批行尸、死状异常的死者……一团团的谜雾,兜头罩向夜不语!而这一切的阴谋,竟是为了要他踏入陷阱……   只见青峰蜷缩的坐倒在地上,双手紧紧的抱住自己的身体,如同小孩似的的咬著袖子。他的眼神涣散,本来泛白青的皮肤像是失去了所有光泽一般,毛孔大到清晰可见,甚至能清楚的看到异常的皮肤正在呼吸似的收缩著。   “青峰,你究竟怎么了!”不知为何,她心底居然会感觉有股莫名的痛楚。   “主人,我感觉不到主人了。”青峰像是要哭了,声音沙哑,身体颤抖的更厉害了。   序 古怪   最近,身边发生了一件不知道算不算古怪的事。   事件的起因是因为一通电话,是一位女性朋友打来的。她在电话的另一边,哭着用沙哑的声音告诉我,自己才搬进去的房子里闹鬼了。   说实话,我是个比主角夜不语更铁齿的人,当然不会相信什么鬼鬼神神的东西,但是她说得言之凿凿,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   在我再三询问下,才搞清楚,原来最近她老是在客厅窗户下,看到两个像是人影的东西。开始时并没有太注意,但是最近那些影子越来越清晰,甚至能看出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那两个人影抬着头想望向窗外,可惜由于是蹲在地上,视线怎样也构不到,所以脖子拼命地向上伸着,伸得特别长。   “会不会是窗帘之间的光线形成的?不是说都在白天出现吗?”我第一时间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电话那头的她拼命摇头,“不可能,我租的房子挂的是百叶窗,光线透下来都是一格一格的,不可能形成一片的影子。”   “不一定,事出必然有因。如果不是你看错了的话,那房子里就应该有形成影子的答案。不过,我倒不认为会是所谓的鬼。”我稍微感觉好奇了,“不过,你确定自己最近一段时间精神没有压抑,或者工作太忙,操劳过度?”   “绝对不可能看错!如果是幻觉的话,一次、两次还有可能,但是我老看到!而且,前几天才做过身体检查,我很健康,精神上也没问题。”   她回答得很肯定,迟疑了一下,又犹豫地道:“夜不语啊,说起来,我早就觉得有点奇怪了。”   “嗯?房子奇怪?”   “对,这里的房租特别便宜。你看看,三室一厅,又是在市中心的位置,可是,房租还不到行情的四分之三,实在太便宜了,你说奇不奇怪!   “还有,这个房子里家俱全都齐的,什么都不少,装修得也不错,应该很好租出去,但我搬进去的时候,才发现房子有很多灰尘,似乎很久没人住过了!”   我不以为然,开玩笑道:“你是不是偷看过我写的《痕迹》?”   “什么痕迹?”她愣了。   我大笑,“是我这个月才写的小说,里边就有一段和你的房子剧情差不多的地方。例如说房租便宜,房子死人等等等等等。哈哈,我说你啊,是不是太疑神疑鬼了!   “人家房租要少一点,你就觉得有鬼,恐怕你说看到的影子,也是自己一天到晚瞎想、乱想出来的。”   “我才没有!”她有些生气了,“我跟你说,最近我还查到,这个房子的主人,他自己也在外边租房子住。你说,他明明有房子,自己不住还租出去,而自己偏偏又租房子住下,这房子不是有问题才怪呢!”   “我看不像。”我继续分析,“现在有些人,自己奋斗了大半辈子,终于买了一套房子。最后才发现钱不够了,只好把房子租出去,自己再租一套更便宜的住下。靠这样养活自己的大有人在。你以为全世界遍地都是有钱人啊!”   “哼,不跟你说了。”她气得“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告了一个段落,可没想到,一个礼拜后,她又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接起来,就被她那句话给弄傻了。   “夜不语,过来帮我抓鬼!”她的声音明显地在颤抖。   我傻呆呆地说:“小姐,我写恐怖小说,并不代表我就可以干神棍的勾当。”   “我不管,总之要写出来,你应该对这些事情很了解才对。你不是说你写的东西,很多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吗?”她开始无理取闹地蛮横命令。   我实在无语,但在她的淫威下,还是去了。   可是很郁闷,去了以后,居然什么都没有看到。   这位野蛮的女性朋友满脸尴尬,咳嗽了一声,小声道:“昨天明明还看到的,奇怪了。难道,夜不语你这个大活人,真的有驱鬼功效。我不过是死马当活马医罢了!”   “什么叫死马当活马医!太难听了!”我从鼻子里喷出了大量称之为“不满”的白色气体。   可是,那个影子是不是真的存在,我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头绪。   究竟她是不是真的看到了?是幻觉?是阳光造成了错影?早已不得而知,毕竟,那些她提到的所谓古怪影子,再也没有出现过。   但不管怎样,应该不是因为我去的关系才对吧。我只是个普通善良的平凡市民罢了,虽然这个市民的好奇心,旺盛了那么一丁点!   最后,说说《痕迹》这本书吧。   老实话,这本书写得不怎么好,剧情十分淡薄,而且和第九本结尾写上的故事大纲,完全是两回事。   本来想把这本书写成《脚朝门2》的,不过中途放弃了。既然已经写过那个话题,再写就没有任何意义。   《痕迹》在很大的程度上,都是为了将赵韵含这个人物引出来,所以剧情可能会让人看得有点不爽。线索的节奏,也在开始时放缓,而结尾十分地快,并留了个小尾巴。以后赵韵含回来时,会带着这个尾巴一起回来。   还有,至于下一集《妖魔道》,是我的第一本特别篇,如果大家喜欢的话,我会在以后慢慢地再推出几本。不过,《妖魔道》写起来真的让人恼火,进度慢得我想撞墙。   唉,写叙事诗都比这快。   郁闷啊……   引子一   虽然这个监狱是在地底下,但是通风良好,   冬季也不会低于二十摄氏度,   可是,自己居然在夏季,   在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的视线下,   冷得全身都在颤抖。   “你犯了什么罪?”   “强……强奸。”   “几个?”   “三……三个。”   昏暗的房间,带着一种监狱里特有的霉臭味道。   一个年轻的狱警,正站在一间牢房前,他的手牢牢地握着身前的铁栏杆,嘴角带着一种怪异的微笑。   牢房里边坐着一个神情猥琐的中年男人,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不知道原因,他就是莫名其妙地感到害怕。   眼前这个年轻的狱警,自己见过无数次,但今晚他的突然出现,却让自己感觉十分地压抑。   就像是有千斤的铅块,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全身骨头都被压得塌下去,无法动弹,只能喘着粗气,可怜巴巴的躺在地上。   他妈的,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狱警依然微笑着,就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他的手指轻轻磕着栏杆,发出一阵阵单调的金属敲击声。   “那三个被你强奸的女人,现在怎么样了?”他问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中年男人努力地想要抬起头,可是一种见不到的压力,又猛地压了过来,他的头立刻撞在地板上,大脑痛得一阵晕眩。   怎么回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个狱警在几个小时前,都还像往常一样畏畏缩缩地,一副才出社会的怕事菜鸟模样,根本就连视线都不敢和自己这群人接触。   现在的他,哪来那么大的气势和勇气?   那种无形的气势,就像浑浊的液体一般,流淌在附近的空间中,压得人无法喘气。   周围的温度似乎更冷了,冷得有些违反季节。   虽然这个监狱是在地底下,但是通风良好,冬季也不会低于二十摄氏度,可是,自己居然在夏季,在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的视线下,冷得全身都在颤抖。   眉毛上似乎已经凝结出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物体,中年男人吃力地用手摸过去。是霜!怎么可能有霜?!   “你强奸她们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们会有多痛苦?她们今后的一生,会有多悲惨?”   年轻狱警脸上的诡异神情,更加地浓重了,他的声音空洞,微笑也十分空洞,四周不断回荡着他难听粗糙的声音。   “她们有的人,会一辈子把自己锁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再相信任何人。有的人会一辈子心惊胆战,不能幸福地走完人生。而有的人,会,死。”   说完最后一个字,狱警的眼神猛地变得犀利,带着一种愤恨的神色,一眨不眨地盯着趴在地上的中年男人。   “被你强奸的三个女人,死了几个?”   中年男人许久才胆怯地答道:“都死了……自杀。”   “那你怎么还不死?”狱警瞪大著眼睛,表情狰狞,但偏偏嘴角还是带着一抹微笑。   “我怕……痛。”   “怕痛,没关系,我帮你好了。只需要半秒钟,你就什么痛苦都没有了。”狱警从嗓子里挤出一句愉悦轻松的话,随后从身侧掏出手枪。   中年男子的瞳孔猛地放大,惊恐地大喊:“你要干什么?来人啊,快来人。有个疯子,疯了,疯了,杀人……”   声音戛然而止,随着巨大的枪声,慢慢地消失在四周。   牢房中的男人难以置信地想要伸手捂住脑袋,但却有心无力,“啪”的一声,重重倒向地上。   远处传来一阵淩乱的脚步声。   狱警满意地看了一眼手里的枪,突然全身一颤,瘫倒在地上。他张大著眼睛,眼神从迷茫变得不解,最后麻木地盯着拿枪的手……   自己,怎么了?   脚步声靠近了,有许多声音嘈杂地响起来。   “张宇,你这边出了什么事……”   来的几个人倒吸了一口冷气,望着中枪死掉的囚犯,和瘫坐在地上的张宇,大脑一时还无法将眼前的事情,连贯地连接到一起。   诡异的笑容,又一次浮现在张宇的脸上。   他站起身,轻松地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然后转过头,轻声细语地向身旁那些震惊得呆住的人问道:“你们,犯了什么罪?”   引子二   张小乔麻木地从他的身体里抽出美工刀,抱着头尖叫着,嘴角却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意。   那道视线还在,在哪里?   那个窥视自己的人,究竟在哪里?   最近,有一种十分怪异的感觉。   就像有某个人,无时无刻都在某个自己察觉不到的地方,窥视着自己。   虽然这种感觉很唐突,可是,那道视线确实犹如黏性极强的口香糖,紧紧地黏在了自己的背上,明明知道它的存在,却偏偏无迹可寻。   那,究竟是谁的目光?仿佛,里边带着莫大的仇恨。   那人似乎也丝毫没有掩饰他对自己的恨意,那样执着的恨意,已经实质化了,赤裸裸、火辣辣、炽热地灼烧着自己的背脊……   张小乔再次从半夜的噩梦里惊醒过来,走进洗手间,胡乱地将冰凉的水泼到脸上。狂跳的心脏,这才微微平缓了下来。   那道目光,再次随着自己意识的清醒,清晰地在自己的神经感觉中,附骨随行地适时出现。   她猛地回过头,只看到身后贴墙的穿衣镜中,自己头发潮湿、满脸惊恐的身影。   昏黄的灯光下,自己的影子显得那么怪异,就像有无数道虚影,存在于身体的四周。张小乔猛地打了个冷颤。   自己搬到这个城市,也不过半个月的样子。   为了让自己从前一团糟的生活重新来过,她毅然抛弃了优厚的工作待遇,甚至熟识的朋友,只带着一些简单的行李离家远游。   最后,流浪到了这个小城镇。   这里确实很小,漫步半个小时,就会不小心走出有人居住的地方。但不知为何,她留了下来,租了一套廉价的房子,找了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   原本以为,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悄隐藏在记忆的长河里时,因为半个月的平凡生活而稳定下来的心,却在最近,因为那道找不出来源的目光,而泛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半个月而已,就算自己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这么快,就为自己树立这么一个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窥视自己,恨意强烈到想要将自己连骨头都一起吞噬掉的敌人吧。   张小乔望着镜中的自己发呆。   她用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秀丽端庄的面容,最后,叹了口气。既然睡不着,还是看看杂志好了。   好不容易才熬到早晨,她胡乱弄了一些早餐,顶着两个不论用什么方法都掩盖不下去的黑眼圈,上班去了。   那道窥视的仇恨目光,依然紧贴在自己背后,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她特别敏感。   她的神经如同敲钟一般,隐约回荡着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耳朵里一阵阵地轰鸣,四周来往人群的嘈杂声,似乎根本无法传入耳郭。   感觉得到,那道目光的主人就在自己身后,他居然拍上了她的肩膀。   张小乔猛地转过声,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就是你,就是你一直在盯着我看!为什么,你那么恨我吗?”   她身后,一个穿着工作制服的年轻男子,愕然地呆住了。   他向前伸的手,僵硬地顿在半空中,过了好一阵才尴尬地说道:“小乔,我是松明,你的同事,你难道不认识我了?你到底是怎么了?你……”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腹部一凉,然后一阵痛意传入了大脑。   鲜红的血顺着插入的美工刀,流了下来,越流越多。   美工刀的另一端,是一只白皙修长的手,那只手在颤抖,就像一只受伤后感觉恐惧的野兽。   松明难以置信地望着张小乔恐惧得不断抽搐的脸,只感觉视线渐渐变得模糊,四周的光线开始黯淡起来……   越来越暗,最后,彻底地遁入了黑暗中。   张小乔麻木地从他的身体里抽出美工刀,抱着头尖叫着,嘴角却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意。   那道视线还在,在哪里?那个窥视自己的人,究竟在哪里?   她挥舞着带血的刀,向最近的一个人刺了过去……   引子三   又一只冰冷的手,从镜子里穿了出来,它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脖子,然后猛地一把掐住,狠狠地掐,掐得他再也无法喘气。   周垒最近老是感觉很郁闷。因为自从搬了新家以后,就一天到晚做噩梦。   从前的老房区拆迁,他不得已离开从小就住习惯了的祖屋,搬到了这个小镇边缘的房子里。   这是栋很小的三层高楼房,稀稀疏疏地只住了五、六户人。   搬到这里,也纯粹是巧合。   虽然,这个小镇人不算多,但房子也很有限。   他在朋友家里,厚着脸皮住了好几天,这才在一根电线杆上,看到了一张又脏又旧,不知贴出了多久的广告,说是镇西有房子出租。   正走投无路的周垒,当然是如获至宝,也顾不得什么了,立刻联系了屋主。   楼房虽然有些破旧,但是,房间里还算整洁,似乎最近才粉刷过,最重要的是——便宜!   单细胞的周垒见三室一厅的房子,屋主居然只收市价一半的房租,顿时兴奋地交满了一年的房钱,第二天,就乐颠颠地搬了进来。   当时他的死党,见他乐得像是捡到了宝似的傻样子,忍不住泼了他一盆冷水,说:“小垒,俗话说便宜没好货,天上绝对是不可能掉馅饼的。   “你租的房子,左右邻居有没有说过什么闲话流言什么的?”   “怎么,你以为那会是鬼屋啊?放心,世界上哪会有什么鬼!”周垒撇了撇嘴,一脸的满不在乎。   现在,他这个无鬼怪论者坚定的意志,开始略微有点动摇了。   虽然搬进来后,风平浪静地过了一段时间,但是,最近噩梦越来越多。   他不过是一个小学的语文教师罢了,何况还是教一年级,工作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压力。但是晚上的噩梦,为什么总是一个接一个的,没完没了?   特别是前天,自己的精神,似乎也受到噩梦的影响。   他耳中老是听到一些若有似无的怪异声音。像是无数不知名的未知生物,在痛苦凄厉地嚎叫。   那种情况,实在是太怪异了!   又是个无眠的夜晚。   周垒瞪大著眼睛坐在床沿,一边努力地朝胃里灌咖啡,一边无精打采地呆呆望着对面的镜子。   这面镜子,是前一位房客没有带走的家俱,看起来满新的,而且似乎还有点高档,他就贪便宜留了下来。   每次看到,他都莫名其妙地觉得,这面镜子的形状,十分古怪。   但究竟古怪在哪?要具体地让他说出来,就完全没办法了。   那纯粹是一种感觉,就像许多动物不靠五官,只靠直觉,就能清晰地嗅到逐渐靠近的危险一样。   周垒揉了揉鼻子,用力地将杯子放在床头柜上,然后,伸了个非常不雅观的懒腰。   突然,他发现自己在镜子里的脸,微微有些变形,似乎下颚顺着水平线,变宽大了。   “怪了,刚才都还好好的。是灯光的原因吗?”他好奇地朝镜子走去。   自己的身影随着距离的缩小越变越大,大得有些臃肿。   站到镜子前,他突然惊讶地发现,镜中的自己,已经臃肿到挤满了镜子里的每一寸空隙。   周垒啧啧称奇。   难道,是因为某些特定原因让镜子变形,或者屋里的光线产生扭曲,造成了哈哈镜的效果?   周垒向四周打量了一番,试图找出造成这种现象的蛛丝马迹。突然,他就像被肉食动物紧紧盯住了的猎物一般,全身僵硬得再也无法动弹。   肌肉被身后一种刺骨的凉意冻结了,他的瞳孔猛地放大,心脏快速地震动,几乎就要蹦出了胸腔。   又一只冰冷的手,从镜子里穿了出来,它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脖子,然后猛地一把掐住,狠狠地掐,掐得他再也无法喘气。   恐惧以及痛苦,犹如尖利的手术刀,深深地刺穿了他的身体。   周垒尖叫一声,喘着粗气,从床上坐了起来。   “是梦,居然是梦。太好了!得救了!”   他急促地呼吸着,顺手按开房间的灯。   卧室顿时亮了,他努力安抚着跳动得快到不正常的心脏,视线有意无意地扫过对面的镜子。   身体就在那一刻,凝固了。   镜子里的他满脸的惶恐,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看到了什么恐怖到自己的神经无法忍受的东西……   第一章 转校生   “为了保证安全,离他越远越好。   他们还说,那个叫夜不语的小子很容易记仇,又小气。   和他交往过密切的话,会变得非常倒楣!“   美国有一位著名的气象专家曾经解释,为什么许多台风都用“云娜”、“艾利”这样的女性名字来命名时,他说:“愤怒的女人像台风,在气压下降的时候,她就向四面八方发挥威力,但在男人身上,就不太可能发生同样的风暴效果。   “一个男人愤怒时,开始好像很厉害,但是在构成台风之前,常常是吹到海上去了。”   现在的徐露就像愤怒的台风,和沈科莫名其妙地闹了一个多月的冷战后,她终于忍不住了。   她趁着下课时间,走到那小子的课桌前,沈科一时来不及逃掉,连忙用求助的目光望向我。   本人自然没有忘掉,招惹愤怒的女人,将会引来什么样的腥臭,哈欠连连地转过身,没话找话地逮住一个人就劈头问:“你知道世界十大灵异事件,有哪些吗?”   “你搭讪的方式,嗯,真奇怪!”   一个好听的、柔柔的声音传入了耳中,很陌生。   我急忙抬起头,只见一个长得十分清秀的美女,似笑非笑地用一双黑白分明、清澈明亮得有如星星的眼睛望着自己。   脸皮厚如我,也不禁在她的目光下微微一红。   这个女孩自己从来没见过,应该不是本班的人,但是,我也不敢绝对地确定。   没办法,毕竟,自己常常因为许多人力不可能抵抗的原因而旷课,前不久,还因为《茶圣》事件,请了一个月的假,去湖州调查。   今天好不容易整理好心绪,这才匆匆来上学,挣一点表现,免得请假太多,学校单方面把我给蛮横地当掉!   眼前的这个女孩,不会正好是我请假期间来的转校生吧?   顾不了那么多了,听到背后沈科传来的一阵阵惨叫,为了免殃及池鱼,我拉着那位美女的手不放,也难得去管对方愿不愿意,只是自顾自地继续说:“听过耶路撒冷,哭墙‘流泪’的事件吗?据说这个现象,是揭开末世的先兆!   “事情大概发生在二00二年七月的早晨,以色列圣城耶路撒冷,出现了极不寻常的异象,著名哭墙的一块石块,竟流出泪水般的水渍。   “犹太教士声称,一些朝圣者发现哭墙的石块流出水滴。哭墙流出的水滴,至今已浸湿了十厘米乘四十厘米面积的城墙。   “那些水滴,是由哭墙男士朝圣区右边中间的一块石块流出,其位置接近女士朝圣区的分界线。哭墙流出水滴一直持续着,圣殿山的管理官员已知此事。那些水滴,可能是由管理官员装设的一条喉管流出。   “但有专家指出,若是正常滴水,不会不被蒸发,而且亦不扩散,实在是谜!而一些犹太教的神秘教派更指出,在他们的典籍中有预言,若哭墙流泪的话,便是世界末日的先兆。   “此后,便有一个考古专家小组,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最后指‘这不像是水迹,看来是植物的分泌物’。但当中没有解释,为何其他一样有植物的石墙没有水迹,也不知道水迹不蒸发,保持长方形之原因等等,专家都无答案!   “嘿嘿,是不是感觉很有趣?”   我一边大声讲述着自己都觉得有些受不了的故事,一边用眼角小心地瞥着沈科那边。   唉,俗话说,相爱并非最难,相处才是最大的挑战。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问题,最好还是自己内部解决,沈科啊沈科,不是兄弟我不帮你,实在是我没这个能耐。   我自己的感情问题,都还没有理顺畅,所以,嘿嘿,抱歉了。你一个人下地狱去吧!   “你,不会刚好就是那个夜不语吧?”   眼前女孩清亮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罪恶祷告。   我一愣,这才想起刚刚自己似乎胡乱拉了一个人,强迫她听我讲一些完全没有营养的话题。   略微有些尴尬地挠挠头,我这才发现,自己还紧紧地拉着她的手,急忙放开,掩饰地咳嗽了几声,干笑道:“我有那么出名吗?”   眼前的女孩眼睛一亮,捂住嘴笑起来,“我刚转学过来这个班的时候,就有一些好心的学姐、学弟告诉我,这个班里,有个叫夜不语的智商超高的神棍,是绝对不能得罪的,非但不能得罪,最好连招惹都不要。   “为了保证安全,离他越远越好,他们还说,那个叫夜不语的小子很容易记仇,又小气。和他交往太密切的话,会变得非常倒楣!”   “我小气?记仇?神棍?”我的脑袋一片空白,紧接着,一丝怒气从脚底冒到了头顶,头发几乎都要愤怒得立了起来,“是哪个王八蛋,告诉你这些谣言的!”   我呼呼地从鼻子里喷出白色的气体,狠狠地高声吼道:“我一定要把那些散播谣言,毁坏我良好名誉的家伙毁尸灭迹,最好通通赶进学校后边的焚化炉里边。   “说!快把那些王八蛋的名字、籍贯、家庭成员住址告诉我,我绝对会让那些蠢货明白‘诛连九族’这个成语的真正含意!”   眼前的女孩面不改色地扬起眉毛,依旧甜甜地笑着,“看来,学姐、学弟说的话,果然不太属实!”   “知音!”我立刻高兴起来,握紧她的手用力摇了摇,“看来,还是有人明白我夜不语,知道我是个心灵纯洁纤细的好人!”   “我看,你的传闻都太美化你了。夜不语这个人,实际上,要比传闻更恐怖一百倍才对!”女孩笑得更加灿烂了。   她笑得弯下了腰肢,轻轻捂住嘴的手,也放到了桌子上,撑住身体。   没想到,这么秀气温柔的一个美女,嘴巴居然这么毒辣,世事果然是充满了不可测!   我赌气地哼了一声,偏过头,用很重的发音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应该是某人先拉住我的才对。”女孩用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点着桌面。   也对,刚刚确实是我没经她同意,擅自拉过一个人挡灾。没想到,自己拉住的挡箭牌,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一时间被她给气忘了,倒楣!   女孩没管我气得有些发黑的脸色,可爱地用小舌头舔了舔嘴唇,说道:“关于世界十大灵异事件,我曾经也略有耳闻。据说,第九个是‘成吉思汗墓陵诅咒显现’。   “相传那是近八百年来,一直保护成吉思汗墓陵不被人发现的一个诅咒,二00二年八月,一个声称已找到成吉思汗墓地的美国考古队,突然放弃挖掘行动,并撤出外蒙古。   “那个考古队,是由一个美国的历史学家与地理学家组成的,于二00二年六月,获得外蒙古政府的许可,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以北二百英哩的地方,挖掘他们认为可能是成吉思汗的墓陵地点。   “然而,这个由芝加哥大学历史学者伍兹,以及黄金交易商克拉维兹共同组成的考古队,在遭遇一连串不幸事件后,突然决定放弃挖掘行动。   “考古探险队发现,墓陵的地点,由一条二英哩长的墙壁保护着,墙壁中忽然涌出许多毒蛇,一些考古队的工作人员被蛇咬伤。另外,他们停放在山边的车辆,无缘无故地从山坡上滑落。   “之后,一位前外蒙古总理指责考古队的挖掘行动,惊扰了蒙古人的祖先,亵渎了他们圣洁的安息地点。考古队遭到这一连串的打击后,决定立即停止挖掘行动。据说,成吉思汗在一二二七年去世之前,曾下令不许任何人知道,他的墓陵在何处。   “有一传说认为,有上千名士兵,在墓陵完工后遭到灭口,以防止他们将墓陵地点泄露;另有八百名士兵,在返回蒙古时被屠杀,随后数千匹马被驱赶,将墓地的痕迹完全踏平。”   我略有些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变得神秘起来的女孩,盯着她,最后从嘴角挤出一丝笑意,接过她的话桩讲道:“第六个,是天主教枢机主教胡振中,准确地预言自己死亡日子。   “天主教枢机主教胡振中,于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六时,在玛丽医院病逝,享年七十七岁。胡振中患有骨髓癌。   “已退休的陈子殷神父,主持弥撒时,透露了胡枢机生前一件事。他指胡枢机曾向同僚说,指香港过往两位华籍主教徐诚斌以及李宏基,先后于五月二十三号及七月二十三号病逝;按次序排列,自己或许会在九月二十三号死。   “结果,胡枢机最终真的在自己预言日子逝世,巧合得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本港过去五位教区主教,同样均在‘三’字尾的日子逝世;最奇妙的是,连同刚离世的胡振中在内,历任三位华籍主教,均在‘二十三日’魂归天国。”   我舔了舔嘴唇,盯着满脸好奇的她说:“很奇怪吧,本港过去五位主教,逝世日尾数均是‘三’字。   “第一任的恩理觉主教,殁于九月三日;第二任白英奇主教,则于二月十三日逝世;第三任兼本港教区首位华人主教徐诚斌,殁于二十三日;第四任的华籍主教李宏基,殁于二十三日;以及最后的胡振中枢机主教,则亦殁于二十三日。   “就连刚接任主教一职的陈日君的生辰,也是在十三号。一直都有人想要寻找到之间的联系,可惜,全部都失败了!”说到这里,我故意停住了。   眼前的女孩,不知不觉已经坐到了我身旁的位置,她用手撑住头,面带温柔的笑容,然后,顺着我停住的地方讲了下去。   “第五个,是澳洲圣母像显神迹流泪事件。   “据说,那是一尊在泰国购买的圣母像,在某一天居然流眼泪了,此后,数以百计的信众涌往拜圣像。虔诚天主教徒帕蒂鲍威尔八年前,以一百五十澳元,在曼谷一家宗教商店购买了这尊圣母玛利亚像,最近她发现神像的眼睛,流出了散发玫瑰香味的油类物质。   “鲍威尔说,第一次发现圣像哭泣,是二00二年三月十九日,但当时她不肯定,这是否是一个只有她本人才能见到的神迹,直至神像在复活节再次流泪,而且是在连当地教区神父在内的无数目击者面前。   “复活节以来,数以百计的人已经到过鲍威尔的家朝圣。鲍威尔在家里设置了一个圣坛,供奉这尊圣母像。后来,更作出了科学检查,发现不是骗局,而流出的哭水不断,更有重病人士摸过圣母像,而离奇痊愈。”   在我们周围的人多了起来,似乎都是被我们较量似的话题吸引过来的。   我微微扬了扬下巴,继续道:“第二个是美国‘大脚八’之谜,最后被指为是骗局。但是真相到现在,还是很难判断。   “一九五八年,媒体报导了美国著名的‘大脚八’,曾在美国掀起了一阵‘大脚八’热。但是,这个历时四十四年的谜团,终于在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一名八十四岁的老人家过世后,才真相大白。   “这名老人的家人,在加州的洪堡县揭了谜底,‘大脚八’原来是由他一手制造的一个‘玩笑’。   “去世老人名为雷韦莱士,他的家族一直经营着建筑业生意。一九五八年八月,一名该家族公司的职员、推土机操作员在洪堡县的工地,发现了若干神秘的‘巨大脚印’。当地的《洪堡时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登了这条消息,‘大脚八’一词不胫而走。   “据韦莱士的家人说,当时韦莱士请一个朋友,刻制了大木脚的模型,并与他的兄弟威尔伯穿上了‘大脚’制造那些脚印,从而为那些对‘喜马拉雅雪人’着迷的美国人,创造了本土版的‘可怕的怪物’。   “而之后那段‘大脚八’走入森林的片段,更说是他太太穿上猩猩皮衣假扮的,但却没有拿出猩猩衣出来作证,之后更指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人发现‘大脚八’,事件引起各方争论。”   “厉害!厉害!果然不辱神棍的称号!”这个不知名的转校生用力拍起了手,认真地用称赞的表情,说着贬低的话。   我恨恨地耸着鼻子,恶声恶气地说:“都给你说了,我绝对不是什么神棍!何况,我知道这些非常正常,可是,为什么你也会知道?”   “因为,我和你一样,都对神秘怪异的东西感兴趣。”女孩伸出手指,在我的右边脸颊上轻轻点了点。   “不过,所谓的世界十大灵异事件,实在是太过于虚无缥缈了,没有真实感。呵呵,小夜,你想不想知道一些就发生在我们四周的,真实的灵异故事?”   我瞪了她一眼,“不准叫我小夜,我跟你又不熟!”   “不要那么小气嘛,人家可是很想和你交个朋友的!”她冲我可爱地吐了吐小舌头,轻声说:“有兴趣的话,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绝对有趣。”   上课铃声适时地响了起来,那女孩停止了话题,向我微微一点头后,向自己的位置走去。   突然,一只手臂从身后绕过来,狠狠地缠住了我的脖子,随后,沈科充满怨恨的声音,便回荡在了耳边。   “臭小夜,还说是兄弟呢,居然在关键时刻甩下我!”   “小科啊,这你就不懂了,爱情就像照片,需要大量的暗房时间来培养。我那不是在努力给你制造机会吗?”我讪笑着,厚颜无耻地为自己找理由。   看着那个带着神秘的女孩走远的背影,我的眉头又沉了下来。   “小科,那个女孩是谁?”   沈科向我指去的方向看了一眼,缓缓说道:“她叫赵韵含,三天前转到这个班的。   “她似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带着让人暖洋洋的笑容,为人也很温柔谦虚,所以人缘很好。怎么,你对人家有兴趣?”   “确实是有点兴趣。”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她的位置。   赵韵含似乎注意到了我的视线,眯起明亮漂亮的大眼睛,冲我笑了起来。   笑容犹如春风一般拂过我的心海,但不知为何,我却丝毫轻松不起来。   这个美女,绝对不简单!   第二章 原因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个女人的种种行为,似乎都是为了挑起我的好奇心。   那么,究竟她接近我有什么目的?   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小露,你要知道,男朋友这种生物的缺点,是要一分为二来看待的。天下没有绝对的缺点与优点。   “如果他懒惰,那么,他就会有更多的休息时间。如果他没钱,那么,他会少些出轨的机会。如果他长得难看,就会少些第三者的可能。如果他没有上进心,他会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你的身上。”   咖啡厅里,一时没来得及逃掉的我,在下课时被徐露抓了个正着。   见她满脸凄苦的郁闷样子,我只好叹了口气,陪她到附近的咖啡厅里散心。可是,她从坐下到现在,一直都低着脑袋,什么话也没有说一句。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开导道:“千万别以为,真的能有那种如同永不磨损型的雷达表一样的男人,不是遇不到,而是真的没有。   “我并不是在全盘否定‘新好男人’的存在,我是男人,所以更了解男人一点。所谓男人,这种生物多多少少,总有那么一点点的残缺。   “不过,有一些缺点也比较可爱,如果能找到一个敢于把自己的缺点全盘托出,展现在你面前的人,那个人,就是你最佳的选择了!”   “但你说的东西,和现在小科那王八蛋的状态,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的两回事!”徐露总算说话了,她抬起头,眼神有点呆滞。   “现在的小科,每天都像隐瞒着什么天大的秘密,一见我就开始躲。而且,还常常不敢正视我的眼睛,一副做了亏心事的样子,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种情况,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你上次请假以前,我就发现了他的行动有些古怪,足足过了一个多月,他还是这个样子。小科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我苦笑了一声,沈科的不对劲,我也早就发现了,问他,那家伙也是支支吾吾的,就是不告诉我。   不论我用什么花招威胁利诱,甚至扬言要和他绝交,他都始终把上颚和下颚闭得紧紧的,不管怎样硬是不说,确实太奇怪了!   “小夜,你说,小科是不是真的有了别的喜欢的女孩?”徐露沉吟了一阵子,突然问。   我的手一时撑不住头,下颚狠狠地撞在了桌子上。   “小露,我看,是你太过于胡思乱想了!”   我痛得用力捂住下巴,眼泪几乎要掉了下来,好不容易才用有点变质的声音道:“以沈科那种单细胞的笨蛋,如果真是变了心,我们早就能看出蛛丝马迹了。   “何况,他一向都对你很死忠。虽然他现在的行为举止,确实有点怪异,不过,我想,他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徐露满脸的黯淡颜色,这才稍微好起来一点。   她抬头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似乎想用视线,硬生生地穿透进我的大脑里,半晌才问:“小夜,关于他的事情,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我发誓!”我急忙举起了右手。   “这样啊……”她又若有所思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徐露突然笑了,那种笑容非常古怪,笑得我背后猛然感觉一阵恶寒。   “小夜。”她在脸上保持着笑容,缓慢地说道:“你对小科最近的行为,真的就一点兴趣都没有吗?   “这可不像平时的你,难道,你也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是你早就和小科串通好了?”   “我发誓……”我立刻又举起了右手。   但这一次,徐露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小夜,我可不是什么低智商的傻瓜,你又没有任何信仰,那样的誓言,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的约束作用。   “而且,只要你想做的事情,就算发誓过一千遍,还是照样会毫不犹豫地做的,不是吗?”   倒楣!完全被看透了。看来我这种人类,果然不适合长久地待在同一个交际群里。   “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直说好了。”我现在的心情,实在是超级郁闷。   没想到,自己常用的手段居然被人学会,而且,一丝不少地用到了自己身上,那种感觉,确实不怎么好受。   “很简单。”对面的徐露突然来了精神,眼睛发亮道:“我想请小夜帮我调查,小科最近究竟在干什么,他故意疏远我,到底有什么原因!”   “抱歉,我做不到。”我用力地摇了摇头,“每个人都有隐私,我不想去挖掘自己好朋友的隐私,那样太不道德了!”   “虽然这句话很大义凛然,不过,从小夜嘴里说出来,真的会让人感觉没有说服力。”徐露撇了撇嘴巴,“小夜长久以来,为了自己的好奇心做的事情,似乎没有立场说这句话才对。”   “盗亦有道,总之,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我毫不犹豫地再次申明自己的立场。   徐露似乎并没有气馁,用自信的语气小声说:“那如果我用某个人的资料来换呢?”   “我最近似乎没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人。”我站起身就想走掉,再这样纠缠下去,说不定,她还会想出什么花招来。   “那如果是赵韵含呢?那个新来的转校生,你最近有注意吧?   “虽然她人缘很好,而且常常带着一种温和的笑容,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不过,我发现她有一个十分古怪的秘密哦,你应该会很感兴趣的。怎么样?要不要考虑看看。”徐露冲我的背影喊叫着。   我的脚步明显地一顿,内心稍微挣扎起来。   确实,今天早晨出现的那个叫做赵韵含的女生,的确有点吸引我的注意,她的行为举止以及谈吐,似乎没有她常常表现出来的那种无害的感觉。   她对我而言,确实是一个谜,有足以引起我好奇心的资本,不过,我还犯不着为了她,去出卖自己的好朋友。   我默不作声地走出了咖啡厅。   看来,自己的人生果然不会寂寞,才没有平静地过几天舒服安逸的日子,又有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嘿嘿,沈科的古怪举动,我是一定会调查的,那个叫做赵韵含的谜一般的转校生,我也会好好地调查一番。   校园生活,还是要充实一点才好。不然,就太对不起自己的高智商了!   “兄台贵姓?”   对方沉默。   “好,不说算了,你叫我上来干什么?”   对方不语。   “你是这个学校的?我似乎没怎么见过你。”   依然沉默。   “好,我抽屉里的纸条,是你写的?”   对方没说话。   “得了。难道,不是你约我上来的,你只是碰巧来吹吹风而已?”   依旧不语。   “嘿嘿,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你戴墨镜看得清吗?”   “……”   “好好,你别盯着我,我不过是随便问问,其实,天气这么热,你就把这大口罩除了呗!”   “……”   “别指我哎,我不说行了吧,最后问你一句。你头上戴的这摩托车头盔哪买的?怪密实的。”   “……”   “唉,既然你不说话,那我可要走了!”   什么玩意儿嘛!今天果然是倒楣透顶了,早晨遇到一个讨厌的转校生;下午放学,又被徐露抓了个正着。   晚上一来学校晚自习,就看到抽屉里放了一张纸条,上边用生硬的字体写着一行字:第一节下课后,请到屋顶来一趟,有要事相求。   看字体,我就没有再奢望,会是暗恋我多年的某个美女,要来一场令人感动的美丽告白。   可是再怎么想,也猜不到等我的,居然是一个戴着墨镜,嘴上挂着口罩,头上还戴着类似饭店外卖用的摩托车头盔的古怪家伙。   这个世道究竟是怎么了?头痛啊!   我刚准备离开,那个怪人总算开口了:“夜不语,我有一件事想请教你,是很怪异的事情。   “我知道,你曾经遇到过许多匪夷所思的事件,可是我遇到的这件,真的很难解释。”   “哦,说来听听。”虽然我在原则上,不愿意和一个藏头露尾的人打交道,不过他的话,倒是有些吸引我的好奇心。   还有,他这身古怪的打扮,确实太搞笑了。   那男子又一声不哼了,只是取下头盔,摘下墨镜和口罩,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呼,好热!”   既然知道热,还打扮成这样,有病!我在心里暗自骂着,定睛看向那家伙的真实面貌。这个家伙,居然,我认识。   他叫周超凡,我的同班同学,是个异常沉默的男生。   由于他不善于交际,一和人说话就结巴紧张,而且做任何事情,都是不上不下的水准,没有任何长项和突出的地方,所以,根本无法引起别人的注意,算是个常常被人遗忘在某个冷僻角落里的可怜角色。   至少同班了快三年,我居然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就坐在我后边。   “那个……夜不语,其实这件事,也不算我亲身的经历。”周超凡结结巴巴地,似乎很紧张,又像是有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的样子。   “那,是谁遇到的?”见他那副浪费时间的样子,我就头痛,急忙引导他进入话题。   “是我堂哥,哦,对了,他叫周垒。记得以前大伯父为了取他的名字,可是把四书五经全都翻了一遍,而且……”   “我对你表哥的姓名由来,完全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还是说他遇到的怪事好了。”   “哦,对喔!”周超凡紧张地掏出手帕,抹掉头上的汗水,“我的堂哥,在附近的柳条镇上,当小学语文教师。   “半个多月前,因为从前的房子要拆掉,所以搬进了那个镇边缘的一个出租房里。自从搬进去的那天起,堂哥就不断地做噩梦,而且一回到那个家,脑袋也变得昏昏沉沉起来,十分渴睡。   “梦里,有许多人用力地掐着他的脖子,似乎想要将他撕咬开。现在他的精神状态很差,但是,因为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别人怎么劝,他就是不愿意搬。”   说到这里,周超凡唐突地停住了。   我等了许久,也没有发现他有再讲下去的打算,实在忍不住,这才试探地问:“完了?”   “嗯。”他点了点头。   “这就是你所谓怪异的事情?”我大失所望地转身就走。   周超凡连忙慌乱地拉住了我,“确实很怪异啊,你不觉得吗?堂哥租的房子,一定有问题。   “还有,他们那栋楼房出去,就有个乱葬岗,一到晚上阴风阵阵,怪吓人的。”   我冷哼了一声,甩开他道:“许多人搬了家后,由于心理状态和健康的原因,会睡觉睡得不踏实。   “有的人如果不用自己习惯的枕头,也会变得噩梦连连。还有的人由于水土不服,肚子痛等原因,睡觉后,潜意识会就身体的状况,对大脑发出警告,造成做噩梦的因素。我看你的堂哥,恐怕也是其中之一,没什么好奇怪的。”   “可是,可是……”周超凡额头上的汗水更多了,他紧张得全身都在颤抖,嘴却结结巴巴的,再也形成不了一个完整的句子。   我没有再理会他,转身下楼了。   拐角处,赵韵含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正背靠在墙壁上,像是在等谁。   她长长的秀发被扎成了马尾,在昏暗的走廊灯光下,静静地散发着迷幻的色彩,整个情景,美得就像一幅看了便会让人心灵舒展的画卷。   “在等我吗?美女。”我暗自一踌躇,然后笑着走了过去。   “明知故问。”她绝丽的脸上,依旧带着温柔的笑意。   “找我有什么事?”我故意对她的微笑视而不见,靠在她左边的墙上,眼神望向窗外无边的浓浓夜色。   “和超凡谈得还好吧?”她问。   “要怎么样,才算你口中的‘还好’?”我反问。   她笑,用手指轻轻按住小巧的嘴唇,“意思就是,你对他的故事,有什么看法?”   “完全没有任何看法。”我耸了耸肩膀,“他的那一身古怪打扮,是你唆使的吧?”   “什么叫唆使,这个词太不文雅了。人家本来以为那身打扮,可以充分地引起你的好奇心的。”   赵韵含的眼中,闪过一丝看戏的笑意,“早晨我就说过,要告诉你一件就发生在身边的灵异事件。我说的,就是发生在超凡周围的事情。”   “所谓灵异事件,似乎要由许多无法解释的因素组成才对吧。”我哼了一声,“但是,周超凡所讲的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大惊小怪。”   “是不是值得大惊小怪,要看情况而定。不过,超凡的口才实在不好,明明很灵异的事件,可惜在他口里说出来,就变得很平淡没有味道了。”   赵韵含递给我几张资料纸,轻声道:“看看,如果看完以后,你还觉得不灵异的话,我就随便你怎样。”   疑惑地接了过来,还没等我开口询问,她已经带着一丝风走掉了。空气里,似乎依然弥漫着她身上幽幽的香味。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个女人的种种行为,似乎都是为了挑起我的好奇心。那么,究竟她接近我有什么目的?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趁着上晚自习的时候,我将资料翻开看起来。   上边有两份剪报,第一份说的是十一号的时候,柳条镇附近的监狱里,有个狱警开枪杀死了一个囚犯,以及两个前来观察情况的狱警。   当刑警队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自杀了。据说那个案子,到现在还有许多疑点。   这个叫张宇的狱警,才从警校毕业,今年二十四岁,半个月前,才正式来柳条镇监狱上班。   从前的同事声称,这个青年平时做事很谨慎小心,有上进心,不大可能会干出这种事情。   刑警队调查后,并没有发现被杀的三人和张宇有任何过节,至今他杀人的动机,也没有找到。   随着他的自杀,恐怕这个案件,会变成永远的悬案。   第二份剪报的内容,也是杀人案。说的是柳条镇一名叫做张小乔的二十六岁女性,在早晨的南街天桥上突然发疯,用美工刀杀死了三个人,并导致五人受伤。   而死者中有一名男子,是她的同事。   刑警队称,这名女子是半个月前,来到柳条镇定居的。   行凶后被抓获时,该女子已经神智不清,现已送往市疯人院治疗,据她的主治医生说,她至今都具有极强的攻击性。   看完剪报,我暗自思索起来。   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和事件,赵韵含干嘛要把它们合拢到一起给我看?   不对,也并不是没有联系,事件都发生在柳条镇里,而且,两人同样是在半个月前搬去的,但这样的联系,能说明什么呢?   周超凡那小子不是说,他堂哥也是在柳条镇出现所谓的怪异事件吗?难道,赵韵含是在暗示我,这三个人,三件事,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   我用力甩了甩头,朝后向周超凡瞥了一眼,见他心不在焉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便轻轻敲他的桌子,喊道:“喂。”   他被吓得立刻站了起来,大声朝老师喊着:“我有在认真听讲。”   “听什么!小声点,你看,都把旁边睡觉的同学吵醒了!”讲台上的物理老师也被吓了一跳,皱起眉头道。   沈科无辜地抬起头,用力擦了擦嘴角的憨口水,气恼道:“就是,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你还有理,哼哼。”物理老师干笑了几声,用书轻轻敲了下他的脑袋,“上课时间居然给我睡觉,把物理书拿回去抄十遍,明天交不上来,就别进教室了。”   顿时,整个学校都响起了某人的凄惨叫声。   我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模样,趁乱用力将身后的周超凡拉坐下,轻声道:“这个礼拜天,你带我去拜访你家的堂哥。”   虽然不清楚整个事件的问题所在,甚至不知道,这三人究竟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不过,我还是准备好好调查一番。   既然是那位美丽的转校生为我准备的礼物,如果我不怀着虔诚的感恩心笑纳的话,就太对不起赵韵含了。   何况,这些事件,确实有点意思!   第三章 符水化骨   看着这一幕,我浑身猛地一颤,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符水化骨!她居然会符水化骨!”   “符水化骨?那是什么?”沈科疑惑地望着我。   “你们知不知道,其实巧克力里,含有一种称为苯基的化学物质,那种物质,跟你在和某人谈恋爱时,大脑里可以制造出来的东西一样。   “还有,你们绝对不知道吧,每个人的坐姿都不一样。就算是双胞胎,接受的教育也完全相同,但是,坐姿都会有微妙的差别。”   又是新的一天,离周末还有两天时间,总觉得时间越来越漫长了。   我今天也是在往常的时刻起床、吃饭、上学。然后趁着下课时间,给一群同样无聊的色男色女传授知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话题转到了坐姿上。   我悠然地说:“其实,从一个人的坐姿如何,完全能看出他的性格。特别是女孩子,比如说你。”   我指着左边一个双腿交叉,坐得很舒服的女孩,“双腿交叉,即使穿裙装也不易走光,经常持这种坐姿的女性,一般都以自我为中心,不会太受男友的摆布,有‘大女人’之称。   “不过,她们待人真诚,同她们交朋友不是很难。当然,如果要真正地拥有她,那又是一件难事了。不过,她们在很多事情上都放得开,会活得很潇洒轻松。”   “好准喔。”她旁边的一个女孩立刻惊讶地说道:“我呢?我是怎样的人啊?”   “你嘛。”我笑着看着这个小腿叉开呈倒V型的女孩,“坐姿呈倒V型的女人,是天真而又可爱的一类,不过,她们最受同性的欢迎,而不是异性。   “异性虽然对她们的可爱和天真,有莫大的倾心,但却常常被她们的被动性所吓阻。而且,一旦与她们确定了关系后,就休想有轻易脱身的机会,不过,如果想讨个这样的老婆,这样说不定就正合某些人的意啦!”   “嘻嘻,我呢,我怎么样?”一个双腿叉开,坐得很豪爽的女生叫嚷起来。   我看了她一眼,“双腿叉开的女性,在性格上较豪爽,在思想上,更是主动而不拖沓。   “刚开始,她的男友会觉得同她交朋友很简单,甚至感觉她有点男孩子气,可是,以后就会被她的魅力所深深吸引,而且不能自拔。   “她并不会单因为谁的金钱实力,而和谁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她看中的是男人的个人魅力。”   “好准!”那个豪迈的女孩,惊喜地拍着旁边人的肩膀。   我暗自笑着,这些笼统的东西,说白了就和算命一样,把许多模糊而且似是而非的词语堆积起来,让听的人自己去找焦点和相似处,不过,也只能欺骗一下小女生罢了。   “呵呵,小夜,在玩什么有趣的东西?怎么都不叫上我。”一个清亮温柔的声音响了起来,听的人顿时凉爽了不少。   赵韵含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我们这个圈子里,带着招牌似的微笑问道。   “小夜在看我们测性格哦,很准的。”看来,她的人缘真的很好,旁边立刻有人热情地招呼了她。   “那也帮我看看,好不好?”赵韵含双手合十,做出一副企求的样子,不过,语气里却没有半点企求的意思。   “好啊,那你坐下。”   赵韵含乖乖地双腿并拢,坐得端端正正的,“我的性格还好吧?”   “还算不错。”我似笑非笑地说:“双腿并拢,其实是最斯文的一种坐姿,喜欢这种坐姿的女人,一般也都比较斯文大方,她们都比较注重形象,认为漂亮是非常重要的。   “她们喜欢唯美,追求的男性如果不是有点耐心,或者比较优秀的话,那说不定就会碰壁而归。”   “哇,我是这样的人吗?”她夸张地用手捂住嘴,“原来,我居然是个唯美主义者,唉,看来,这辈子恐怕是嫁不出去了。”   “我看倒是不一定。”虽然不知道她想干嘛,不过,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就接招,“这个世界那么大,如果你慢慢找下去的话,运气好,或许可以在第二次更年期的时候,找到一个符合你唯美标准的人。”   “不过,我倒是觉得小夜你满唯美的。以后我真的嫁不出去,你愿意娶我吗?”她冲我可爱地眨了眨眼睛,周围顿时响起一阵阵嘘声。   中招了!没想到,居然被她摆了一道。如果这番话,被周围这些高音喇叭给传出去,不知道在第二天,会流传成哪种版本。   不管了,总之,以不吃眼前亏为原则。我脸不红心不跳地回敬:“你愿意嫁,我当然愿意娶。   “不过,既然我是个符合某个唯美的人唯美标准的好男人,自然标准很严格,也没什么吧。就怕你嫁给我以后受不了,一天到晚想逃跑。”   赵韵含笑得更甜了,两边的小酒窝美得让人颤抖。   “人家不怕。人家可是有着优良传统的女性,还是知道什么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个道理的,就怕你不敢娶。”   “可惜,我不是鸡,也不是狗。”我干笑两声,心里大肆埋怨,今天的下课时间怎么那么长,居然到现在还不拉上课铃。   太郁闷了,我夜不语居然也会有口舌之争落下风的一天,难道最近我时运低,走楣运?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放学了,在大门口,难得的碰上了沈科那家伙。   更难得的是,他一把抓住了我,和我悠闲地回家。   “今天怎么有空想起我这个老朋友。”我讪笑着调侃他。   估计这小子和我在一起太久了,脸皮也变得和某个世界奇迹的墙壁一般厚,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我今天也不算有空。”   “哦,那你最近在忙什么?”我死死地盯着他,想从他的厚脸皮上看出点端倪。   没想到,他却给我打起了太极,指着前方,凑到我耳边轻声道:“你看那里,好像是你老婆!”   “我什么时候冒出个老婆来了?”我一脚踢在了他的丰屁上。   “还不承认,你早晨不是到处宣扬,你以后要娶赵韵含吗?”沈科委屈地揉着自己的屁股,“整个学校都知道了,你赖不掉的。”   “我有那么出名吗?一个谣言才半天多时间,就传得全校皆知?”我摸了摸自己的脸。   沈科重重地哼了一声,“不是你出名,而是这件事本身很有震撼力,传播速度当然非同一般。”   果然,我就知道身旁那群八卦三八的高音喇叭会到处传,但没想到,居然会那么快。   完了,还是转校吧!正在我摸着下巴考虑该何去何从的时候,那家伙不客气地打断了我。   “你老婆快要走的没影了,究竟跟不跟上去?”   “去你的,我干嘛要跟上去?!还有,再敢乱说她是我老婆,小心我踢死你。”我又一脚踢到了他的屁股上。   沈科咕噜咕噜地在嗓子眼里咕哝着什么,自认倒楣地道:“算了,算我多事。我本来想好心告诉你,她走的方向,根本就不是她家的位置。”   “她要去干嘛,关我什么事情,你也太操心了。”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眯起眼睛干笑,“不对啊,怎么你居然会知道她家的位置?难道你移情别恋,抛弃了徐露,爱上她了?   “哼哼,难怪最近你一副忙得很的样子,而且对小露不冷不淡的,还到处躲着她,原来是忙着去跟踪了!”   “我!我对小露一直都是一条心,绝对不会变的。哪会像小夜你这个花心鬼,变心变得比翻脸还快!”沈科涨红着脸,气愤地说:“我是偶然间,发现你老婆的家的。   “小夜,你不觉得她现在去的位置,有点熟悉吗?”   我仔细地看了一眼,突然全身僵硬得在原地石化了。那里,不正好是我家吗?   “嘿嘿,小夜,你完蛋了。看来,她准备以儿媳妇的身分,先去拜访你的双亲,然后名正言顺地搬进去,和你同居!”沈科嘲笑地指着我,满脸的灿烂,别提有多开心了。   我瞪了他一眼,紧闭着嘴,说不出话来。   那女孩,究竟想干嘛?我承认,她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   我几乎无法揣测,这个思维胡乱跳跃的女子在想什么,想做什么?她下一步到底会要怎样?她的行为,究竟有什么目的?唉,头痛。   没想多久,我一把拉着沈科,紧紧地跟在了她身后。既然想不通,还是静观其变好了!   沈科又咕哝起来:“怎么把我也给算上了,我还有事情,恕不奉陪。”   “你敢溜掉试试,小心我从明天起,慢慢地告诉你,什么叫生不如死。”我头也不回地威胁道,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赵韵含的背影。   只见她非常悠闲地走在大街上,暇逸地左看看,右看看,不时进入商店里,看看衣服和一些精致漂亮的小饰品,完全感觉不到后边两个跟踪者的焦急情绪。   那绝丽的面孔,招牌的温和微笑,人畜无害的柔和眼神和超强的亲和力,让一路上的色男们频频回头。   这女人真的是天生的明星!我在心里暗自嘀咕着,脚下也没闲着,充分利用任何可以装成路人甲的要素,隐密地,慢慢地,不远不近地跟踪着。   就快到我家的时候,她像看到了什么,停下脚步,朝着一家水果店门口走去。   沈科立刻点头,“嗯,真是个好女人,还知道拜访对方父母,不能空手去。”   “去你个头!”我好不容易才强忍住一脚踢过去的冲动。   赵韵含走到一个哭泣着的男孩面前,蹲下身子,用柔和温腻得可以让人化掉的声音问道:“小弟弟,你怎么了?”   面前的男孩不断在鼻腔里酝酿着哭声,可怜巴巴地看了自己手里的碗一眼,然后哭得更凄惨了,就像受了莫大的委屈一般。   赵韵含爱怜地用卫生纸,轻轻将男孩脸上哭出来的有色痕迹擦掉,“原来被鱼刺卡住喉咙了?爸爸和妈妈呢,都不在吗?没关系,姐姐有很厉害的办法哦。”   她走到不远处的超市那里,买了一瓶矿泉水,又回到小男孩面前,在卫生杯里倒了小半杯,站在原地不动,把食指放在碗边,闭着眼,嘴里叽叽咕咕地念了几句咒语,一分钟不到,就把碗递给了小男孩。   “喝了就不痛了。”   男孩子依然在大哭,死活不肯喝水。   赵韵含轻轻捏着他的小脸蛋微笑着,耐心地说:“不怕,喝了姐姐买糖果给你吃喔。”   看着这一幕,我浑身猛地一颤,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符水化骨!她居然会符水化骨!”   “符水化骨?那是什么?”沈科疑惑地望着我。   我依然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赵韵含的一举一动,解释道:“符水化骨,据说是从前一种民间很流行的实用道术,我自己倒是从来没有见过。   “只是曾经听二伯父讲,他的外婆会用念咒的方法,化掉别人卡在喉咙的鱼刺,具体的方法,是用小碗装一碗水,嘴里念着咒语,同时把右手的食指伸进水里划圈,然后让人喝下水,鱼刺就会莫名其妙地变不见了。   “还有,做这个法术的时候,一定要躲在门背后,不能让人看见。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个小法术也和许多神秘的东西,一起渐渐湮灭在了历史的夹缝里,再也没有了。没想到,现在我居然还能亲眼看到!”   “太神奇了!说得我都想亲自实践一下!”沈科感动得双手紧握,一副白痴样。   我重重哼了一声,“那你先去被鱼刺卡,卡到没有办法解决再说。”   那家伙完全没有在意我的讥讽,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为什么刚刚赵韵含没有躲着?而且她的手指,也没有伸进水里边吧?”   “可能是能力的深浅问题。”我回想了一下,“从前二伯父跟我讲的时候,还提到他外婆的法力,只是属于入门级别。这个符水化骨,有功力深浅之分。   “功力最浅的人,作法会有许多限制的地方。功力深的人,不用化符水,说说话就行了,更深一点的,打个电话也可以。   “据说功力最深的人,只要告诉他哪个方向、哪个人,被骨头卡住了喉咙,他朝那个方向说几句话,事情就搞定了!不但是鱼刺,就算很大块的骨头也化得掉!   “不过,我一直都觉得这是在神吹。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有能力做得到这种玄乎其玄的事情。法术这种东西,绝对不可能存在,我一直都觉得,这个所谓的符水化骨,应该有可能是一种心理暗示的手段!”   说话间,赵韵含用匙子舀了几滴水,准备往小男孩嘴里灌,男孩在糖果的诱惑下,不情不愿地张开小嘴。   她小心地灌了一滴水进去,等到把第二滴水再灌进嘴里时,小男孩突然不哭了,也不再露出痛苦的样子,只是奇怪地捂住喉咙,然后试着开始发音。   “姐姐。”他用秀气的声音轻声喊着。   “好乖,已经没问题了,我们去买糖果吧。”赵韵含温柔地笑着,牵着他的手朝超市走去。   “好像是变魔术啊。”沈科看得两眼发直,置疑道:“这个方法,似乎与心理暗示无关才对。   “你看,那小子才四岁多的样子,什么东西都不懂,应该没法接受得了任何暗示。何况,如果真是心理暗示,就能化掉实实在在的物质,那不是更神奇了吗?”   我没有说话,自己也被刚才看到的一幕震撼了。   刚刚会不会是赵韵含偷偷把水换掉?不可能,假如换掉,又能换成什么东西?如果真有什么液体能够把鱼刺化掉,而不损伤咽喉和口腔,这种药水,足够申请专利大赚一笔了!   难道是巧合?大多数人都有被鱼刺卡过的经历,一般谁也不会傻得去医院,通常七捣八弄刺也能弄得掉。   可是,符水化骨的方法流传了上千年,既然能流传那么久远,也就说明成功率很高,绝非什么绝无仅有的巧合。   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有法术的存在?赵韵含又是从哪里学到这一手的?   这个女孩,真的是越来越让我感兴趣了!   第四章 雎鸠   浓烈的夜色覆盖着整个大地。   似乎虫子也厌倦了千篇一律的吼叫,今夜显得特别安静。   就在这时,门口,一阵若有若无的空荡敲门声,不断响了起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关关’就是鸟叫的声音,叫得非常和谐动听。‘雎鸠’是一种鸟,诗人他听到这个鸟‘关关’的叫声,很和谐很动听的样子,便顺着声音往下一看,原来是雎鸠。它正呆呆地和自己的妻子散步在河之洲上。这首诗,写得很美,不是吗?”   前天,赵韵含并没有到我家去,她只是悠闲地在那附近绕了一圈,然后回家去了。   我悬着的心,好不容易才放了下来,然后,将昨天平静地度过去。   徐露和沈科,这两个感情幼稚园没有毕业的家伙,依然在冷战,沈科在有意无意地躲,徐露假装丝毫不在意,看得我大感无趣。   周末放两天。   我将所有的东西胡乱塞进课桌抽屉里,然后背着空荡荡的书包,舒服地往外走。   没想到一出门,就看到赵韵含阴魂不散地背靠在校门口,冲我甜甜地笑着,还莫名其妙地说了以上的话。   我哼了一声:“这首诗的确很美,不过请注意,即使是诗人也很明白,如果说雎鸠关关,就没有了诗的意境了。   “先闻其声,后见其鸟,更会让人产生神秘感。”   赵韵含没有理会我话语里的讽刺,只是仰起头,望着万里无云的碧蓝晴空,说道:“洲,水中可居人者,才能叫做洲,也就是水中突出来的土堆,或者在岸边的大地,都可以称之为洲。   “据说这种雎鸠,很喜欢在河洲上行走,真的好想知道,雎鸠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鸟!”   我猜测不透她究竟想向我表达什么,只好顺着她的思路回答:“《毛传》里边曾经提到过,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古代《笺云》里说,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   “朱熹的《集传》记载的雎鸠,是水鸟。形状类似凫,主要生活在江淮一带。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所以,《毛传》里说它一身挚而有别,到死亡也只有一个伴侣。”   我吸了口气,“我看过一些研究,总结起来,雎鸠应该是一种水鸟,后人称之为鱼鹰。这种鸟有一个特点,即生有定偶而不相乱,而且,这种鸟挚而有别。   “一般的动物发情的时候,是乱来的,当着人的面,就可以开始做爱——做的事情了。所以古时候,常常骂狗什么的叫做畜生。雎鸠这种鸟就不一样,它发情的时候通常躲起来,人看不到它,一般的动物也看不到它。   “哼哼,现在的世道,许多人可能连雎鸠都不如了,发情的时候,不但不会躲,还想让人观赏,多多益善,互相切磋。”   赵韵含“噗哧”一声笑出声音来,她捂住嘴,柔柔地说:“和你聊天果然很有趣。不过,雎鸠的定偶不相乱,好像指的是雄雎鸠才对吧。   “雄雎鸠只要找到自己理想的伴侣结婚了,就再也不会跟其他雌雎鸠相互卿卿我我,甚至断绝往来的可能性。”   “不光是雄的,雌的也是一样。”我可不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掌,补充道:“雌雎鸠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以后,也不会再跟其他雄雎鸠保持暧昧的关系。”   “我总觉得雎鸠,是比鸳鸯还厉害的存在。”赵韵含满脸的向往,叹了口气,“决定了,下辈子我就做一世的雎鸠,终其一生守候在自己最爱的人身旁,照顾他,呵护他,嘘寒问暖。让他感觉到,能娶到我这个妻子,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怎么女孩子都喜欢这么肉麻,而且完全不实际的空想。”我撇了撇嘴。   “是你不解风情,而且心硬如铁,没心没肝,从来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绝对不会考虑别人的想法罢了。”   她的脸上微微有一丝怒气,不过一闪而过,让人觉得看到的,似乎只是错觉。   “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平静温柔地把这么一番毒辣的话,说得那么流畅,而且,还丝毫不会让对方有生气的冲动。你果然不寻常!”   我苦笑起来,皱眉道:“我们两人,还是敞开天窗说亮话好了,你在这里等我,到底有什么事?不会真的只是想让我解释一下雎鸠这种生物吧。”   “猜对了,我根本就只有这个目的,是你想多了。好,目的达到,再见!”   赵韵含的笑容越发甜美,但是,我却丝毫没有欣赏的心情。   她用满灌的笑容砸到我的头上,然后优雅地转身,身下的白色衣裙流畅地微微扬起,带着一丝馨香的风,扑进了鼻子里。   唉,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女人究竟想干什么了!   不过,《关雎》这首《诗经》里的诗词,一共分了三个部分,第一章是起兴,第二章是求淑女之方,第三章是求到以后如何过夫妻生活,提倡夫妻要闲邪存诚。   难道,这个赵韵含患有多种青春期并发症,开始思春了?恶寒……   小怡:   还记得吗?过去,闹钟响的时候,你常常有把它拍了再继续睡的毛病,但是自从我在闹钟旁边,放了三个老鼠夹之后,你的毛病就彻底根除了。   刚刚看了你的信,没办法形容,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感受。   确实,你没有提过要分手,不过,你的话里,处处都透露出对我的厌倦。   每次和你在一起,你不是不耐烦地对我说“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就是说“你其实可以选择放弃”。   男人,不管脸皮有多厚,也还是有自尊的。你说那些话的意思,就像一直都是我死活要赖在你身旁一样。   你的信里,不也是在要求我放弃吗?   感情,也是需要活路的。你对我的态度,给我的感觉,居然让我找不到一线生机。   对,我承认我很胆小,我不敢再轻易地付出大量感情,我再也没有多几个两年半可以痛苦了。   我常常说自己是好男人,不过是和你开玩笑,缓和气氛。   我的好,只不过是对特定的几个人罢了。   不过对于这份感情,我确实在努力地经营,但不论我怎么努力,你都是那样,抱怨、沉默、责备,还有不信任。   我累了,其实,只需要你对这份感情努力一点,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向前微微走我可以察觉的一小步,我都不会放弃。   但是,你却一步都懒得走,让我只能感觉到烦。   你说,我不带你去见我朋友,那你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角度想想?说不定那些朋友,我自己也不相见,说不定,我只是想有多一些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间。   虽然,和你在一起并不快乐,但我始终没有放弃,去寻找可以让两人愉快相处的模式。不过,现在说这一切都晚了。   不错,我也很自私,我对你的付出也需要回报。我希望你终有一天,可以认同我这个男友,可以挽着我的手,笑着对我说,你很幸福。   最后才发现,我们的性格注定了,你不能给我我想要的,而我,也不能达到你所想的。既然这样,那就短痛好了。   虽然我很清楚,撑到你工作稳定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也会逐渐回复,我有许多办法可以让它好起来。   可是我对感情,毕竟可以算是六十岁的老头一样,要的是平淡和充实,而你,需要的是新鲜感和刺激。终有一天,我们会在这个问题上碰撞,结果一样会分手。   没有悬念的感情,会让人更累。   或许我需要的,是个更踏实的女人吧。你不用谢我什么,我为你做的一切,都是男友的义务,是心甘情愿地付出。   看了你的信,似乎感觉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丝轻松,也让我确定了,分手似乎确实做对了。虽然和你分手,算是一次冲动。   最后叫你一次亲爱的,最后给你充一次话费,我以后都不会在你身边了,照顾好自己。   最后,劝你一句,性格真的要改。希望你的下次恋情,会遇到一个你真的能爱上的人。   再见,祝你幸福。   徐舜鸿将分手信写完,在邮箱前徘徊了很久,终于将信投了进去。那一秒钟的动作,似乎用尽了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   他缓缓地爬上二楼,打开门,走进自己的房间里。   半个多月前,他和即将结婚的未婚妻吵架了,吵得很凶,凶到两个人都需要时间静静地考虑,他们是不是还适合在一起生活。   于是,徐舜鸿搬了出来,在柳条镇边缘的偏僻地方租了一套房子。   虽然这个楼很旧,没有什么人气。不过,对于心情低沉的自己,这样的环境,反而是最适合的。   不知不觉,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半个月,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思考,他终于决定了分手。   重重地躺到床上,徐舜鸿深深地吸了口气,眼神呆滞地望着天花板。   明明是自己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为什么,自己的心还是很痛?   自己,真的割舍不下她吗?但是为什么,理智却偏偏告诉自己,分手才是最好的结局呢?   他烦躁地坐起身来,呆呆地望向窗外。   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还没有吃晚饭,肚子却出奇地感觉不到一丝饥饿。随手打开电视,却找不到任何有兴趣的节目。   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对了,书上说,失恋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好不要一个人待着。如果找不到猪朋狗友,最好玩一些刺激性的游戏。   徐舜鸿用手撑住头,苦苦地思索起来,什么东西比较刺激?召灵游戏?好像很不错的样子,可是有什么游戏,一个人能玩呢?   猛地,一个游戏唐突地跳入了脑海。   自己的故乡,似乎有一种很特别的召唤游戏,据说很有效!徐舜鸿缓缓走下床,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那个游戏很简单,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工具,只需要挑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最好那天晚上的月色是黑色的。   他又往窗外望了望。   浑圆的月亮被云层盖住了,厚厚累积的云周围,只有微微的一丝光芒,但奇怪的是,月晕却不是往常的昏黄色,而是黑色,如墨一般的黑色。   那云层上,像是被吞噬了一块的颜色,微微散发着诡异的气氛,显得极为刺眼。   徐舜鸿丝毫没有感觉奇怪,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他拿起表姐送给他的一个造型怪异的人偶,缓缓走到了卧室的阳台上。   他在阳台上走了三圈,速度很慢,步子也不大。很快,三圈就走完了。   他飞快地跑到自己的床前跳了三下,接着,他又对着自己的人偶打了三下,然后,抱着人偶睡在了床上。   徐舜鸿做完了这一连串可笑到令人感觉荒唐的事情,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真是服了,今天的自己,真的有够没理智的。   突然想到了什么,他皱起了眉头。   对了,虽然自己是听过这个请仙召灵的方法,可是却完全不知道,这个方法最后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更不知道,用这个方法请来的东西,究竟用什么方法才能送回去。   “我真是傻呆了,有人说,恋爱中的情侣,智商是零。我看失恋的人,智商甚至会降到负数!”他苦笑地摇着头,自言自语道:“这个世界怎么会有仙鬼什么的,不过是个无聊的整人游戏……”   自语声还没有落下,突然他感觉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有一股恶寒从脚底爬上了背脊。  冰冷的凉意,即使在秋夜盖着羽绒被的他,也丝毫没办法阻挡,只觉得冷,刺骨的冷。   窗外,万物寂寥,浓烈的夜色覆盖着整个大地,似乎虫子也厌倦了千篇一律的吼叫,今夜显得特别安静。   就在这时,门口,一阵若有若无的空荡敲门声,不断响了起来……   有人说,睡觉睡到自然醒,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那今天的我,明显地应该快乐。   礼拜六的早晨来得特别快,我醒来时,周超凡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了。   他拘束地坐在沙发上,坐得端端正正的,身前的咖啡似乎动也没动过,也没有冒着热腾腾的蒸气,恐怕已经泡了不短的一段时间。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吃着佣人端来的三明治,喝着咖啡,含糊不清地问。   “七……七点半。”他小心翼翼地回答,真不知道在害怕什么。   我看了一眼对面的大钟,十一点四十,也就是说,这家伙居然规规矩矩地等了我四个多小时。这世界上,竟然有低神经到这么恐怖的人,看来,他也不是个普通的怪胎。   丝毫没有同情他的意思,我轻皱眉头,望向佣人,“怎么不叫我一声?”   佣人立刻低下头,避开了我的视线。   突然,我干笑起来。对了,我这个人在假期一向都很赖床,如果有人胆敢打扰我舒服的睡觉,不管是谁,都不会给面子。   家里的人,早就因为我这个小小的优良习惯,而吃够了苦头,最后养成了一种默契:谁想死得快的话,谁就去敲我的门,叫我起床……   看着我在若有所思着某些东西,周超凡犹豫了许久,这才战战兢兢地说:“夜不语,我们再不去柳条镇的话,似乎,那个,晚上恐怕就来不及回来了。”   “没关系,我叫人开车送好了。总之是邻镇,二十多分钟就到了。”我满不在乎地慢悠悠喝着咖啡,好不容易才吞下最后一口,这才站起身,准备出门。   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了。   走下车,习惯性地向周围望了望。   眼前果然是一栋破旧的老楼房,只有三层高,估计有三十多年历史了。不过,楼房的主人似乎很爱惜它,卫生做得还不错。   楼下停着几辆警车,以及几个稀稀疏疏,跑来看热闹的市民。我像是闻到了美味的苍蝇,立刻向那边跑去。   周超凡的脸立刻弥漫上一层担心,“这栋楼没住几个人,不会是堂哥出什么事了吧?”   我没理会他,挤进人群,向周围的人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有个好事的人,立刻热情地回答了我,兴高采烈的样子,就像很兴奋能够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炫耀。   “是这栋阴楼的一个二楼住户,昨晚跳楼自杀了。今天早晨,才有人偶然发现他的尸体。不过,他死得很诡异。”   我一边向前望,一边继续问:“怎么叫这里阴楼?”   “这里本来就是阴楼,搬进来的住户,不是倒楣地摔断了腿,就是变得疯疯癫癫的。有人自杀,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自杀者的尸体正好被员警检查完毕,放到担架上,准备抬进车里。走过我身前时,一阵风吹过,将死者的上半身露了出来。   那人是男性,不过,已经被摔得面目全非了,周身血淋淋的,头顶像是烂掉的柿子一般,平整地凹进去了一大半。   奇怪了,我定定地望着尸体发呆。   虽然说只要姿势正确,就是从二楼跳下来也会死。但是,眼前这具尸体的状态,明显地只会出现在从很高、极高的地方摔下来的情形下。   一般而言,跳楼致死的原因,分别为强烈的冲撞、撕裂、挤压、摩擦和震荡作用,而导致骨骼及重要器官的破坏。   通常先着地的部位,损伤最严重,就是说,如果手脚或者屁股或者头先着地,那么手脚或身体,都会变成多截棍似的,或是脑袋变成烂柿子。   而胸背着地,因为内出血而致死的,就会因为肺及消化器官等等溢血,而呈现七孔流血的样子。特别是胸口先着地的,通常伴随着口脸,牙齿会碎得满地都是。   恶心的是,因为人的骨骼及肌肉等保护机制的关系,除头颅先着地外,一般跳楼的人,都不会马上丧失知觉,有时需要一个及其痛苦缓慢的过程,才能完成死亡的条件,实在不算一个好的自杀方法。   可是,眼前的这具尸体,却完全颠覆了常识。   不是说,他只是从二楼跳下来吗?但是,他的身体比例矮了一截,似乎是因为腿骨被挤进了肚子里,但头部也有明显冲撞的痕迹,根本就无法判断,先接触地面的,究竟是哪个部位。   尸体就像是球体一样,从四面八方被大力地挤压,又从非常的高度摔下来,这样才说得通现在的状况。   但是,有可能吗?   先不管实际操作的问题,我移开视线,向死者掉落的地方望去。   位于楼后方,第三列客房的正下方位置,有一个类似人形的坑洞,大概有二十厘米深。究竟要多大的冲撞,多高的高度,才能造成这么深的坑呢?   只有一个可能,死者绝对不是从二楼摔下来的。这种现象,至少要从三十层以上往下跳,才有可能。   我向四周打量了一番,然后失望地摇头。   这附近空荡荡的,偌大的地方,只有这么一栋孤零零的三层楼房耸立着。更何况,即使找遍这个柳条镇,也不可能找出相当于三十层楼那种高度的建筑物。   这里,真的是死者的第一现场吗?看来,周超凡说得没有错,这栋楼或者附近某些地方,可能真的有问题。   眼前的自杀案,实在太不寻常了!   第五章 降头   “去他妈的!我能有什么阴影,有什么阴影能弄出这种东西吗?”   他猛地一把将高领衬衫的领口扯开,一个暗红色像是臃肿的手掌状的痕迹,赫然露了出来。   周超凡的表哥周垒,住在三楼右边最后一个客房里,敲着房门,过了许久,才有一个男人打开了门。   乍一看他的样子,我也被吓了一跳。眼前的男人骨瘦如柴,脸的两腮深深陷了下去,胡子像是几天没有剃过,头发也乱糟糟的,在并不是很冷的秋天,居然穿着厚厚的防寒服。   他用呆滞的眼神望着我们,眼珠子顺着一定的频率四处转动,像是在搜寻着什么。   “哥,你没怎么样吧?”周超凡着急地上前扶住他,“大家早就劝你搬走了,你怎么就是那么一股牛性子,死都不搬。你看看,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觉得似乎冷落了我,他又慌忙地介绍道:“啊,这位是我的同学。是灵异鬼怪方面的专家,他一定可以帮上什么忙的!”   我什么时候变成灵异鬼怪方面的专家了?郁闷!流言果然可畏啊!   走进房间,稍微打量了一下四周。   这是一个布局很公式化的三室一厅,估计修建时,是考虑作为某个公司宿舍用的。跟着周超凡兄弟俩走进主卧室,我的视线,立刻被门旁边的一面镜子吸引了。   这是个呈正方形的镜子,一人多高,安放的位置,刚好可以清晰地让坐在床上的人看到卧室里的任何角落。   但是不知为何,我就是觉得它有些怪异,像是哪里有问题,可是,又偏偏说不出来。   身旁的周超凡开口道:“据说,这是上一个住户留下来的东西,堂哥贪小便宜,就把它留了下来。但是,我总觉得这面镜子似乎有古怪,看起来让人很不舒服!”   我死死地盯着镜子看了很久,也没有弄出个所以然来,便用手轻轻摸着镜面,冲身后的周超凡说:“你知不知道,许多人都认为,镜子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窗户。   “最近还有人提出,女人之所以长寿,是因为经常照镜子的缘故。”   “真的可以长寿吗?不是胡扯?”周超凡少有地露出紧张害怕以外的情绪。   我得意地解释道:“在最近一期的《俄罗斯科学院报告》中,据说,俄罗斯圣彼德堡医学进修学院,通过实验,证实了这一点。   “原因是,任何物质和活的有机体,都能产生辐射,也就是电磁场。或发出光,或发出热,或发出声音,任何机体,都永远处在外来辐射场的作用下。那么,人在照镜子的时候,通过镜子反射而来的辐射,对人的细胞、器官和机体,就会产生某种影响呢。   “关于这个问题,俄国科研人员做了几个实验。首先在三个试管中,分别加入等量的血液,用成直角的镜子盖住第一个试管,将第二个试管,放置在两个上下相对的镜子中间,第三个试管,只用一面镜子从上面盖住。   “然后将三个试管,置于黑暗的房间里,一小时后,从三个试管中,各提取少量的血液,在紫外线和可见光区,测量这些血液的光学密度,最后,将获得的资料与实验前的测量资料,进行比较。   “实验发现,通过镜子反射而来的辐射,对血液的光学密度有影响,这种影响,与血液本身、镜子涂层的金属成分、镜子的形状以及镜子与血液之间的空气成分有关。   “在本身辐射的作用下,机体内的水分子发生了共振,导致血液的防氧化性以及血液中@ 的活性提高,从整体上提高了机体的生物功能活性。   “利用该科研成果,俄国科研人员研制出了多种治疗与保健的方法,比如,将患者置于放有镜子的特殊暗室,使自身机体形成‘辐射封闭’。   “科研人员希望对这种现象进行深入研究,为人们提供更科学的照镜子方法。同时,这也可以进一步解释,女性在梳妆台前久坐不起的原因。”手指接触镜子的地方,清晰地感觉到了冰冷的触感。有个清凉温柔的熟悉声音,从门的地方传了过来。   “原来如此,以后人家可以更加心安理得地照镜子了。呵呵,亲爱的,你真是学问渊博。好崇拜你!”   转头一看,我差点吃惊的坐到地上。赵韵含穿着一袭白衣,舒服地靠在卧室门口,冲着我甜蜜地微笑着。清澈的眼睛,带着不造作的和煦目光,美得足以让大部份男人晕眩。   可惜,我是属于少部分抵抗力超强的人,快速地整理好脸上的震惊表情,说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大门没有关,我看里边满热闹的,就进来了。”她答非所问。   我哼了一声:“你知不知道,擅自进入民宅是犯法的?”   “人家可不是擅自进入。”她把“擅自进入”这四个字的发音咬得很重,少有的流露出一丝小女孩的娇嗔,“我是被超凡请来的。”   我望了周超凡一眼,他紧张得大汗淋漓,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只是僵硬地点点头,似乎有什么莫大的隐情。   懒得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我瞪了她一眼,“对了,刚才你怎么称呼我的?”   “亲爱的。”   “不准这么叫,现在学校里对我的误会,已经够深了,你还在给我引火。开玩笑也应该有个限度嘛!”我恨恨地说。   “人家可是认真的。”赵韵含走过来,非常自然地挽住了我的胳膊,柔声道:“你答应以后要娶我,大家都听到了,赖不掉的喔。   “嘻嘻,我什么时候应该去拜访伯父伯母呢?亲爱的!”   “不准!”虽然和她柔软的身体没有太大的接触面,可是透过薄薄的外衣,传来的温暖以及滑腻感觉,以及胸前的某种柔软感,也足以让人销魂了。   好不容易才摆脱强烈的诱惑,我吼道:“你究竟想干什么!”   赵韵含什么也没说,只是招牌式地笑了笑,将我挽得更紧了。   唉,女人,如果说女人是水,变幻莫测的话,眼前的这个女人又是什么呢?恐怕是海,不但囊括了所有水的特质,还隐藏着水没有的特性。突然觉得有些沮丧,恐怕,如果她不自愿说出来,身为男人的我,或许永远也弄不清楚她想干嘛。谁叫我是男人呢……   赵韵含打量了一下四周,将视线停留在周垒身上。这位语文教师正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她微微皱了下眉头,叫周超凡倒了一碗水,站在原地,闭上眼睛咕哝了一阵子,然后捏住周垒的鼻子,使劲地往他嘴里灌。   还没等碗里的水灌完,他猛地一张眼,坐了起来。   我看着这一幕,凑到她耳旁轻声说:“符水化骨的方法,还能让人清醒?厉害!”   赵韵含的娇躯微微一震,立刻又像没听到一般,冲周垒问道:“这位大哥哥,现在舒服一点了吧?”   周垒深深地吸着气,沙哑地说:“活着真好,我差点以为自己会挂掉!”   他向周围看了看,像是才发现我们的存在,疑惑地问:“超凡,你什么时候来的?他们是你的同学?”   “不是他自己给开的门吗?这家伙不会是有老年痴呆症吧?还这么年轻,可惜了。”我暗自嘀咕。   周超凡假装没听到,只是结巴地解释着:“他们都是我的同学,而且是灵异鬼怪方面的专家,哥的事情我都说了,夜不语和赵韵含,应该能帮到哥的。”   “不可能!没有人能帮我,我死定了!”前一刻还精神良好的周垒,猛地用双手捂住头,略带着哭腔大喊:“你们走,快点都走。在这个楼里待久了,说不定你们也有危险。”   “哥,你怎么老是这样!亏你还是个老师,做人做的肠子直就不说了,哥你一遇到什么挫折就放弃,算什么?究竟算什么?”   一向紧张兮兮的周超凡爆发了,他用力抓住周垒的胳膊,“你小时候不是常教我,要像逆流而上的鱼一样,就算站在困难的头上也不能气馁,因为一气馁,就什么希望都没了。   “可是你呢,光是要求别人,轮到自己遇到问题就一昧放弃,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你死了,伯父会怎么想?姨妈会怎么想?你还要不要他们活了!”   周垒低下头,不知在想什么,只是用双手紧紧地捏着被子的一角,全身都在颤抖。过了不知多久,他才抬起头,语气平静地问道:“好吧,你们想知道什么?”   我咳嗽了一声,“前几天虽然听周超凡讲过你的事情,但是,有许多不明不白的地方,还是请你将看到的怪异事件,讲来听听吧。”   “事情,要从我搬进这个鬼地方讲起。”周垒吃力地回忆着,“搬进来的一周后,我开始做噩梦,非常真实的噩梦。梦里,像是有许多影子一样的东西尖叫着,伸出模糊透明的触手抓住我的脖子,用力地掐,想要掐死我。   “然后慢慢地,我的精神似乎也开始受到噩梦的影响,耳中老是听到一些若有似无的怪异声音。像是有无数不知名的未知生物,在痛苦凄厉地嚎叫。最近,我的精神状态变得很差,一回到房子里就渴睡。”   “为什么不搬走?”我问。   “很多人都劝我搬走,可是没办法。”周垒苦笑,“我也尝试过去朋友家住。可是离开了这里,不管我有多困,我都睡不着。   “明明已经哈欠连天了,可是大脑里,却偏偏产生不了一丝睡意,只是感到意识模糊,神情呆滞,大脑里常常响起许多没有任何意义的噪音。我差点被折磨得疯掉了,最后,只好回来。   “回来后,不但精神状况,就连身体状态也开始变差了。我常常走神,不论是走在路上,还是课堂上,坐着,或者吃饭,一走神,身体就会长时间失去感觉。   “我的意识明明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在做着什么事情,可是,具体想了解的时候,却什么都模模糊糊的,就像眼前的世界被蒙上了一层浓浓的,不可能穿透的雾。那时候的身体,根本就不受任何控制。”   “那,你搬进来的时候,身体有任何不适应的地方吗?比如头痛,或者拉肚子,水土不服什么的?”我思忖了一下,又问。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看过许多医生,中医、西医、内科、外科、脑神经科。什么问题都查不出来,还有些王八蛋心理学医师,问我小时候是不是有什么阴影。   “去他妈的!我能有什么阴影,有什么阴影能弄出这种东西吗?”他猛地一把将高领衬衫的领口扯开,一个暗红色像是臃肿的手掌状的痕迹,赫然露了出来。   顿时,床边的三个人都惊呆了。赵韵含用纤细的手捂住嘴巴,眼神一闪一闪地,像是吃惊不小。周超凡全身僵硬地怔怔看着那个痕迹发呆,满头的冷汗。   而我,此时却感觉如同被雷电击中了一般,大脑一片空白。   这个痕迹,一模一样的痕迹,我曾经见过!   “知道什么是降头术,或者蛊吗?”   从周垒家出来,赵韵含一直都皱紧了眉头,只是行尸走肉般地跟在我身后走着。过了许久,才这么没头没尾地问了这么一句。   “当然知道。”虽然不明白她想说什么,但是直觉却感觉到,必然有某些深意。或者,她是想将知道的一切,坦白说出来了吧。   我随口回答道:“所谓降头术,从步骤上看,就在于‘降’与‘头’。‘降’是指施法的所用法术或药蛊手段。而‘头’则指被施法的个体,并包含了对被施法个体的‘个体联系把握’。例如被施法者的生辰八字,五行命理,姓名,所在地点,常用物品,身体部分关联物如毛发、指甲等。   “降头术的本质,是运用特制的蠹虫或蛊药做引子,使人在无意间服下,对人体产生特殊药性或毒性,从而达到害人或者控制一人的目的。   “或者,运用灵界的力量如鬼魂,通过对个体被施法者的八字、姓名及相关物品而构建资讯,进而‘类比个体’,最后达到制服或者杀害被施法者的目的。”   “不错。”赵韵含点点头,微微压下长长的睫毛,轻声道:“降头术按照施法手段,主要分成灵性相关或者非灵性相关两种,就是以药或者虫施法。   “非灵性相关蛊降,又分为虫降和药降。   “虫降是运用特殊的或者特制的蠹虫施降,而药降则如其名,是用特制药物。非灵性相关施降,必是对个体的直接物理接触性攻击,如个体误吃下了毒药或者毒虫。   “灵性相关又可分为若干种,比如咒降,运用咒语或者符咒,利用五行及八卦原理……对个体施降。   “与其他降头术不同的是,咒降是把两刃剑,可好可坏,可为人驱邪也可使人中邪。不过这种降术,必然要通过掌握人的八字,姓名和所在地点,才能实施。   “而飞降与虫降类似处,就是都用蠹虫或者尸毒;不同的是,虫降、药降,必须对受害人进行直接物理接触性的‘种降’,也就是说,受害人必须误吃毒蛊,而飞降可以在远距离对受害人进行直接攻击,这点和咒降一样。   “但是,飞降同样依靠被实降个体的所在位置定位,而且运用飞降的人,必然是精神力量修位很高的巫师。   “在飞降法术仪式间,焚烧尸油和万千蠹虫时,黑烟飞升期间,巫师在了解被降者当时的地点后,通过意念冥想和符咒的控制,使黑烟飞袭被降者。不过距离有一定限制,且不能在阳光普照时进行,通常在黄昏和夜间。   “飞降派邪教正是运用‘邪极’的原理,就是说集合万千毒物和尸油,来聚合一种邪气和死气,这种邪气,即是世界上最可怕、最恶意的‘诅咒’。   “至于灵降,是最可怕的降头术!最黑暗的灵降,相当于对受害人下了‘通缉令’。   “举个例子,西方黑魔法中最著名的希伯来招魂术,使中招者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恶魔的影响。   “灵降运用符咒,但是与咒降不同的是,灵降专门运用灵界的精神意识体,如鬼魂等。灵降之所以为最可怕的降头术,是因灵降者的灵学修为,驾驭野鬼的能力要比较高。   “东南亚国家中,以泰国和马来西亚为主,降头术最为猖獗。泰国有名的巫师精通养鬼术,养鬼就是泰国巫师进行灵降的基本特征之一。”   我嗯了一声,“其实,降头术源于中国。蛊降和药降,源于中国云贵高原一带。云贵,少数民族所在地多潮湿,山区中亚热带气候,蜈蚣等较多,怪药生长。比如,毒品就适合在云南及再往南一点的泰国等地生长。   “事实上,毒品使人崩溃,它本身就是一种可怕的药降引子。符降与灵降等,也源于中国,并与道家有关。所谓妖道妖道,正是道家古代‘今生成仙’,这一错误修炼思想的误导所致。   “道家中也有心术不正者,认为法术越高,就越能成仙,于是大量的江湖道士,运用了道家博大精深的道术原理,而去炮制大量与道家思想相悖的‘实验’,养鬼、降头等术始生,逐渐误入邪门。”   我看了看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的周超凡,笑道:“其实,只要稍对周易或者对道家世界观有点研究的人,就很容易理解降头术的施法原理。   “降头术的原理主要在于三点:药理的运用,精神的运用,和宏观联系的运用。其中,宏观联系就是降头术的核心。   “无形的‘联系’,太微妙,太不可把握,而又丝丝相扣,将这个世界的人与万事万物相连。也许,最能体现‘联系’存在的就只有动物,尤其是狗。   “警犬,能够通过嗅了嫌疑犯的味道后,不远千百里地找出罪犯,难道,狗真是通过味道找出人的?绝不可能!气味由于风,以及大气的运动,早就被卷得无影无踪,何况是千百里?气味根本不可能成固态凝固不动!那么,狗究竟是通过什么,找到人的‘联系’?   “还有,狗类,不过,当然不包括那些已经失去了大部分本能的观赏狗,被主人遗弃到千里之外,越山隔水,可是,狗能够重新找到路回家,它是依据什么找到家的联系?   “联系,无论多远,其实都很近。联系,宏观的联系,可以穿越距离,将事物定位。狗在嗅了人的气味后,就已经将某人‘定位’,至于狗是如何运用这种奇妙的联系找到人的,这不是我们的研究范围。   “联系其实无处不在,当一个远方的游子,埋骨他乡的一瞬间,万里之外的母亲,心里会有强烈而又难以名状的不安。所谓的‘第六感’,感觉,直觉,很多人都有,而且这个世上有不少人,这一感觉很强烈,也很准确。但是为什么?事实上,无形的‘联系’,是超越距离的。   “据说,最高境界的降头术,即是对个体联系影响的精确把握。如何将联系定位于个体的人?八字,姓名,所在地点,就勾画出个体定位轮廓,加上与个体身体有关的,哪怕是细小的部分,毛发、指甲,以及有其强烈精神心理因素的常用物品,就直接建立了无形的联系桥梁!通过定位和联系,就能对个体产生可怕的影响。   “唉,说起来,恐怕万事万物,都处于宏观的联系之中。影响最突出的就是‘趋势’。所谓趋势,就是一个物品的象征意义、符号、伸展趋势,比如如棱角趋势等。比如在床前放一个尖锐棱角物品直对人身,长此以往,被棱角伸展趋势所指的人体部位,必生病变。   “在有形的世界,尖锐物并没有直接物理接触人体,而为什么就对人体有强烈的影响?秘密就在于,趋势。   “这种趋势不光是方向性的,更在于象征意义性!比如,古代邪教诅咒中最常见的,就是依照一个人做出相应的‘木偶’,来象征和代替那人,从而诅咒。”   “亲爱的,果然什么都难不倒你。”一问一答之间,赵韵含已经恢复了正常。她冲我露出招牌式的甜美温和笑容,迷人的酒窝浅而精致,美得让人一时移不开眼睛。   我用力吞了口唾沫,语气干燥地问:“说了这么多,你不是以为周垒中了降头吧?”   “这个我倒是不清楚。”她摇了摇头,依然笑着,“不过那个痕迹,倒是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遇到过的一件事情。”   “很久以前?什么事?”怎么这句话说得那么沧桑,她也不过是个十八岁左右的小妮子罢了。我愣了愣,追问道。   “以后再告诉你。”赵韵含靠过来,温柔地挽住了我的手,“不过,你知道一种很邪恶的法术吗?这种法术,一般会去受罚人附近的坟头,捡来别人上坟用过的黄表纸,剪成人形,上面用血,其实什么血都行,最好的是壁虎血,写上要诅咒人的生辰八字、名字。   “然后取尸液,活蛆虫若干,将蛆虫放到尸液里面喂养三日,然后取出与蜘蛛、蜈蚣、蝎子共同捣烂,重新放回尸液中。将人形放入混合的尸液中浸泡,然后晾干,另外将蜈蚣晒干磨粉,灌入八根空心蜡烛。   “行法时,一般选择午后三到四点的时间,穿上黑色衣服,到一个离开受罚者不远的坟地,把蜡烛按照八个方位摆放好,然后坐在蜡烛中间,按照所诅咒之人当时所在的方位,把人形点燃,然后集中全力,冥想人形燃烧的烟在空中飞行,向对方飞去,口中可以不停地念道:”飞!飞!‘“等烟尘飞到对方的时候,一定要大喝一声:”中!’把毒烟打入对方丹田。随后一直把毒烟定在对方体内,直到所有的蜡烛燃烧完。“   我微微一皱眉,“这个方法,好像是东南亚一带,尤其是泰国人惯用的法术。据说一旦被下降,不出三日,就腹胀如鼓,全身溃烂,七日七窍流脓,十日内必亡。   “以前我去泰国旅游的时候,就曾经发现下午三到四点的时候,喜欢穿白色衣服的泰国人,大多会换上黑色或者其他颜色的衣服。   “有人解释说,这个时段,常常会有众多法师、巫师在下各种降头,而这些降头特别容易降到穿白色衣服的人身上。不过,这个法术很危险,一旦那个家伙法术不高,出个偏差,误中他人,那人不是倒楣?”   “老天,以后我死也不去泰国,免得被空中乱飞的降头和咒语打中,死得不明不白的。”周超凡听得毛骨悚然,打了无数个冷颤。   我好笑地解释道:“可是,这个法术有个坏处,就是一旦对方懂得点法术,或者自己掌握得不好,降头很有可能回来中了自己。   “所以说,害人的时候,当心别害了自己!”   不知何时,赵韵含的脸上蒙上了一层阴影,虽然她依然在笑,可是,却笑得带点微妙的不自然。不知她是故意说给我听,还是真的在自言自语,只见她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望向这栋楼后边三百米处,乱葬岗的位置,喃喃道:“那里,恐怕真的有问题。”   第六章 痕迹   如果真的是病毒的话,就麻烦了!   它的传播途径是什么?   进去过那栋楼的人,会不会都变成了病毒携带者?   我进去过,我会不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那种病毒?   就像有很多时候,我想像,也许生活会像花朵在空中灿然开放。在我低着头走路,除了白色无骨的阳光,这时节,是再也没有任何色彩的秋天。   有一位不知名的诗人如是说过,据说,他的秋天是异常灰暗的。可是今年的秋天,我的生活,也不见得鲜艳多少。   赵韵含在我还来不及提出自己的疑惑时,借故匆匆离开了。我带着周超凡,来到离那栋楼直线三百多米处的乱葬岗上,心里异常地烦躁。   这个乱葬岗大概有六百多平方米,里边无数的坟堆和墓碑,淩乱地排列在这个偌大的空间里。   虽然还是白天,四周却没有任何人气,到处都充斥着压抑的感觉。   不远处,有几只乌鸦“呱呱”叫着,沙哑粗糙的声音,刺得耳膜“沙沙”作响。随意打量了一番,却惊奇地发现,这里的墓碑上,居然是一片空白,什么字都没有刻。   周超凡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听我奶奶讲,从前整个柳条镇都是个大坟场。由于附近城市的扩展,居住环境拥挤不堪,所以有条件的人,纷纷将住家定在了郊区。   “有些建筑商看到商机,于是集资将这个地方包下来,大肆开发。过了许多年,这里也渐渐形成了一个小镇。   “据说,当时开发的时候,挖地基挖出了许多死人骨头。开发商就图便宜省事,在镇外统一挖坑埋葬,变成了眼前的乱葬岗,可是老一辈的人常常说,那么做会有报应。   “而刚巧提出这个建议的人,和许多挖坑的民工,也在几天后纷纷暴毙,死得不明不白。当地人便再也不敢到附近,就算是一定要路过,也会刻意绕道走。或许,这个乱葬岗里,真的是有诅咒吧!”   “你倒是很清楚。”我干笑了几声。   周超凡立刻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紧张得跟什么似的,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全部是听奶奶讲的。我……”   郁闷,我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怎么照镜子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又帅又和蔼可亲!   这个家伙在我跟前,一天到晚都满脸紧张兮兮的样子,要让别人看到了,还不认为我在欺负他才怪呢!   轻轻摇了摇头,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我问道:“关于你堂哥脖子上的痕迹,你怎么看?”   “我从来都没见过那样子的东西。”周超凡担心地说:“不像伤痕,也不像血液不正常回圈时留下的痕迹,也不像故意染上去的,真的让人搞不清楚状况,还有……”   他顿了顿,似乎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辞汇。   “你想到了什么吗?”我急忙追问。   他结结巴巴地形容道:“那个痕迹,完全是一只很清晰的手掌。我的视线一接触到,就莫名其妙地会感觉到一阵恶寒,我觉得自己在害怕。”   我微微有些惊讶,再一次仔细地盯着他,就像一秒钟前,才刚认识这个人一般。   眼前的这家伙,似乎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紧张。或许,他一贯畏畏缩缩的性格,正是掩盖他真正人格的保护伞。   他的言吐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知识,在刚刚的不经意中,暴露了一部分。   周超凡,这个人也不简单,他恐怕比大多数的人,都更有头脑!   内心挣扎了一番,我决定将发现的事情说出来:“那个痕迹,其实,我见过。”   周超凡惊讶得长大了嘴,就连结巴都忘了,着急地问:“在哪里?”   “还记得今天我们来的时候,看到的那具跳楼死掉的住户尸体吧?”我皱眉回忆道:“就在那个人的脖子上,也有个一模一样的痕迹。当时,我看得很清楚。”   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我没有理会他,脑子一刻不停地整理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那个跳楼的人和周垒的脖子上,都有一样的痕迹,也就意味着他们俩,有某种还不清楚的联系。   虽然不知道,那个男人是不是因为痕迹才自杀的,但是那痕迹,本身就有许多解不开的谜。   而且那跳楼的男子,也有许多让我疑惑的地方。   是什么方法,才能够令二楼的高度,变成从三十层坠落的效果?为什么他的尸体,会被捏得像球体一般,似乎周身的每个菱角,都均匀地受到了巨大的力量挤压。   还有,剪报上的张宇和张小乔两个人,他们到底又和周垒有什么联系?   一个是狱警,一个是普通的上班族,一个是语文教师。彼此的生活,也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为什么赵韵含却故意将剪报给我看?   这其中,肯定还有许多自己不知道,也不明白的东西。   深深吸了口气,我伸了个懒腰,冲周超凡问:“喂,喜欢玩刺激的游戏吗?譬如说召灵什么的!”   “召灵?”他明显地追赶不上我的思维速度,喃喃重复道。   我本来就没打算考虑他的意见,不负责任地吩咐:“干脆今晚,我们就来一场召灵会好了。地点就在这个乱葬岗,时间就订在晚上九点半左右,人数不能低于六个。   “我,你还有你堂哥都要参加,至于其余三个人,你随便请好了。”   见他不知所措,一副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的样子,我暗自好笑。   不知为何,心里还是很在意赵韵含走时说的那句话,她说,这个乱葬岗肯定有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为,这个鬼地方,就是所有事情发生的根源呢?   虽然,还需要去了解一些事情,可是,召灵会也是必须的。既然可以猜测根源的所在地,那就想些办法,让根源主动现身好了……   离晚上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抽空回家,打了个电话。   “喂,我是夜峰。”表哥疲倦的声音,从听筒的另一边传了过来。   “我是你表弟。”我嘿嘿笑着。   电话里一阵沉默,然后,某人坚决地挂断了电话。   靠!什么玩意儿!我恼怒得一直按重拨键,过了好一会儿,表哥才接了起来。   “小夜,你饶了我吧,我可是什么都不知道!”那家伙的声音里带着哀求。   我奇道:“我可是还什么都没有说吧!”   “可是你的声音里,已经明显地写着意思了。”表哥苦笑,“你绝对是为了柳条镇里发生的几件怪异事情,才找我的。”   “你很清楚嘛。果然还是表哥最了解我,感动!”我造作地做出崇拜的语调。   看来,那些事情还真的有联系,不然夜峰这家伙,不会这么为难。最令自己奇怪的是,从他嘴里,居然会说出“怪异”这种模糊的辞汇,看来,事情真的很匪夷所思了!   毫不犹豫地,我翻出了底牌,“表哥,我要看看张宇,还有今天早晨在柳条镇跳楼死掉的那个人的尸体。还有你们员警调查出的,关于那三个事件的资料。”   “不可能。”表哥回绝得也很干脆。   “不要说得那么绝对,好不好。”我笑得很灿烂,“表哥,据说,你最近给我找到了个嫂子?”   “是……是又怎么样?”夜峰有一种十分不好的预感。   “据说,那个嫂子很文静,很传统,而且,传统到有一些偏激的程度?”   “小夜,你可不要害我啊。”夜峰的背脊上冒起了一股寒意,“我找个愿意嫁给我的女人,可不容易。   “毕竟,员警常常都是提着脑袋过日子,虽然待遇不错,但很不好找老婆的!”   “表哥,我怎么可能害你呢?”我笑得更阴险了,“为了提高你们婚后美满的生活质量,让嫂子更了解你,更爱你,我想给她看几张照片!”   夜峰打了个冷颤,“不会是那几张吧?”   “刚巧是那几张。”   “王八蛋,她那么传统的女人,看了一定会把我给甩了!”表哥紧张地吼了起来。   “所以,那就要看我的心情了。”我慢悠悠地说:“心情好的话,说不定,我就会把那些照片当做废纸给烧掉。如果心情不好,嘿嘿,你该知道了吧。”   “哼,算你厉害。你心情要怎么样才算好?”   “很简单,让我看到他们的尸体和资料。”   紧紧咬了下牙,夜峰恨然道:“魔鬼!行,你现在马上到柳条镇的警局来一趟。你要看,我就让你看个够!”   说实话,我看过很多次尸体,甚至亲手解剖过,不过,这次的两具尸体,实在很特别。   一般来说,死后尸体的肌肉,会呈现松弛到僵硬,甚至痉挛到彻底松弛的现象。   而其他的,还有皮肤皮革样化,角膜混浊,死亡初期处于底下的部位,会出现尸斑,尸冷,和自我消化等等。   至于肌肉松弛,值得一提的是,当括约肌松弛时,唾液、鼻涕、眼泪、大小便、精液等,都可能会外溢,也就是说,死得很脏。   而若你死前是处于神经兴奋状态,死后便会出现局部甚至全身的肌肉痉挛,也就是说,你会眼不能合,面部肌肉收缩而表情恐怖,四肢呈紧张姿势,同样死得很难看。   至于尸斑,则更损害死后的样子。一般来说,如果你仰卧着脸来死,尸斑还不过在你背部,但如果你死前因为痛苦而乱动到趴着死了,那么后果就可想而知了,更难看!   而如果你偷偷藏起来死,那么,尸体就会因为体内的消化@ ,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   尸体会膨胀、腐化、变色,而肠道因为腐烂而形成的气体,更会把消化道里的内容物推出体外,又脏又臭又难看,恶心得吓人!   “张宇是自己开枪自杀的,左边太阳穴的位置,有个很深的血洞,你可以看到周围有烧焦的痕迹。”法医站在我身旁,翻动着尸体解释道。   而表哥夜峰则面色阴沈,像是还在生气。   “至于今天送来的这位徐舜鸿先生的尸体,他的死亡时间,是昨晚十点左右。”法医继续说着:“真正的死因,并不是跳楼脑部受到撞击,而是颈部大动脉遭到切割,失血过多死亡。”   “颈部大动脉?”我微微皱了下眉头。   “颈动脉在深层组织中,想要这样自杀的人,必须有丰富的解剖知识,和很好的忍痛功夫。毕竟,人在失去三分之一的血液时,仍能保持清醒。所以这样的自杀方法,是个很痛苦、麻烦、脏乱的漫长过程。   “而且四肢的主动脉,能在十分钟内迅速地收缩止血,也就是说,一般人就是被砍了一只手脚,也能活下来,所以,更增加了死亡的难度。失血过多的人在死前,会产生肌肉缺血性痉挛,强制进行收缩到松弛再到收缩的过程,更增加了死亡的痛苦。   “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选择切割自己的颈动脉,让自己死亡得快一点,不过,这么一来就更奇怪了!”   法医惊讶地看了我一眼。   表哥干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刘,你又不是第一次看到他。我这个小表弟可鬼得很,智商高,学问渊博,就是性格太恶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你可以把这番话,当作是夸奖吗?”我苦笑。   “随便你!”夜峰哼了一声,果然还是在气我威胁他。   我没有理会,只是看着徐舜鸿的尸体说:“刘哥,你认为一个人自己割了劲动脉后,还有力气从楼上跳下去吗?还有,他真的是想自杀?”   “他有自杀的动机。”表哥撇了撇嘴,“我们在他附近的公用邮箱里,找到了他写给自己未婚妻的分手信。   “换句话说,就意味着他失恋了。一个失恋的男人,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   我哼了一声,反驳道:“你也说,那封信是他本人写的分手信,也就意味着,分手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果。既然可以提出要和就快走进婚礼殿堂的未婚妻分手,就说明他感到对方不适合自己的生活。   “这也可以证明,他就算不是个乐观清醒的人,也算是个想要努力追求生活质量的人。这样的人,是很难想到自杀的,何况,是采取那么偏激的自杀方法。”   表哥一时语塞,若有所思地想了一阵子,这才迟疑地问:“你的意思是,徐舜鸿的自杀案有疑点,有可能是他杀?”   “不是有疑点,而是有很多疑点。”我舔着干燥的嘴唇,“刘哥,你应该也觉得很奇怪吧,徐舜鸿的尸体,绝对不像是从二楼摔下来的。”   “不错。”法医露出疑惑的表情,点头道:“尸体内有许多骨头被挤入了腹腔里,头骨甚至粉碎了一半。   “而且,尸体的整个菱角部分,都有挤压过的痕迹,很难判断出最先发生碰撞的部位。况且,即使单边能够造成这样的情况,至少也在三十层楼以上的高度。”   “那有没有可能,尸体被移动过?”我问。   法医摇了摇头,“我和好几个法医都去看过现场,那里绝对是第一现场,这点肯定没错。”   事情果然很奇怪,至少眼前的情形,早已经超越了常识的范畴。   “对了。”法医像是想起了什么,将张宇和徐舜鸿两具尸体身上的白色布单揭开,“这两具尸体身上,都有些很奇怪的痕迹,不像是尸斑。而且,最近长得更多了。”   我定睛看了一眼,猛地呆立在原地。   只见张宇和徐舜鸿的尸体上,满满地浮现出一个个暗红色的痕迹,犹如一只形状清晰的手掌,顺着脖子的部位掐过去。   那些不知名的痕迹,像是蠕虫一般恶心,看得人只感觉寒毛冷竖,莫名其妙的恐惧油然而生……   这些玩意儿,究竟是什么?!   隐隐中自己的心脏,正在激动得快速地跳动着,我似乎已经找到了他们三个人之间的联系。   这些痕迹,是不是代表着某种意思?是诅咒,还是搀杂着某些我还不清楚的因素?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而且,赵韵含难道早就知道这个联系了,所以,才将张小乔和张宇的剪报拿给我看,还故意让周超凡引起我的好奇,去见他的堂哥周垒?   在这件事上,那个神秘的女孩,究竟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表哥?”我神色严肃地喊了一声。   在一旁仔细地打量着那两具古怪尸体的夜峰,吓得双脚一并,举手就行了个军礼。   “礼毕,辛苦了!”我开着没人笑的玩笑,压低声音说道:“有没有办法让我到市精神病院去参观采访一下,我想看看张小乔。”   “看她干嘛?她不是疯掉了吗?据医生说,她现在攻击性很强,小心她抓花你可爱的小脸蛋。这几天,已经有好几个照顾她的护士被毁容了。”夜峰皱了下眉头。   我的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眼前尸体上满爬的怪异痕迹,缓缓道:“如果不出所料,下一个自杀的,估计就是她了……”   张宇,男,二十四岁。原籍雪泉镇,今年四月从警校毕业,二十七天前才正式分配到柳条镇监狱,并在万福路六之十三号租住。   他家庭成员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为人谨慎小心,对工作兢兢业业,能够尽忠职守。周围人评价他并不胆大,巡逻时,常常不敢正眼看犯人。   十三号的夜晚,他开枪杀死了一个囚犯,以及两个前来观察情况的狱警。   囚犯名叫高谋求,四十七岁,柳条镇人。入狱三年,犯有三例强奸罪和一例非礼罪。根据调查,两人并不认识,也没任何仇怨,杀人动机至今仍无法查明。   两名狱警分别是肖杜〈男,三十四岁〉和白向东〈男,三十七岁〉,杀人动机有可能是因为被发现后,而导致慌乱误杀或者故意灭口。   三个死者,都是头部额头正中央遭到枪击,立刻毙命。由此可以推测,故意灭口的倾向更大。   二十四号中午,刑警队找到他家,张宇已经躺在床上,开枪自杀了。   张小乔,女,二十六岁……曾在某大公司就职,家庭成员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两个月前,因为感情原因离职……二十三天前,来到柳条镇定居,在万福路六之二十一号租住,并在南街某公司找到了一份文员工作。   十五号早晨在南街天桥上,她突然精神失常,利用美工刀杀死了三个人,并导致五人受伤。死者齐温农〈二十九岁〉,是她的同事。其余两人分别为李辉〈男,四十九岁〉,鹏眉丽〈女,五十一岁〉。这两人均为路过,初步排除了蓄意谋杀的可能。   徐舜鸿,男,二十七岁。原籍柳条镇,著名富商的儿子。家庭成员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女友黄思怡,二十四岁。两人原定于下月三十日举行婚礼,但因为房子的原因而吵架。   徐舜鸿于二十四天前离家,当天,住入了万福路六之二十五号,二十号被人发现死于万福路六号楼底,死因判定为颈部大动脉遭到切割,失血过多后跳楼。房间里无任何异常状况,初步判定为自杀。   坐在车上,低下头沉默地看完三个人的报告,我揉了揉发痛的眼睛,吸了口气,“三个人都住在同一个地方,表哥,你不觉得奇怪吗?”   万福路六号,也就是周超凡的表哥周垒住的那栋楼,也是当地人称为阴楼,并十分畏惧的地方。   没想到,那四个人都住在同一栋楼里,光是这个发现,就足够让我激动了!   “你不会也相信当地人说的,那栋阴楼,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诅咒什么的迷信思想吧?”夜峰嗤之以鼻,“那栋楼我也查过,不过,什么疑点都查不到。   “我只知道,它修建于十一年前,由于当时经济不景气,开发商的资金不能到位,工程断断续续的,最后花了两年多的时间才修好。其实,撇开当地人的传言,那栋楼八年多来,一共住过一百多户人,都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   我皱了皱眉头,“但现在发生的事情,根本就不能单纯的用巧合来解释。住在同一栋楼里的几户人,两个莫名其妙地杀人,一个毫无理由地自杀。而且死掉的人,尸体上都无一例外地出现了怪异的痕迹,这要多大的机率,才能出现这样的巧合?”   低头又想了想,我补充道:“还有周垒,也是那栋楼的住户,他每天都在做噩梦。而且脖子上,也出现了那种手掌状的痕迹,这也算是巧合吗?”   表哥瞪了我一眼,像在努力地整理思路。不久,他猛地一拍膝盖,大声道:“糟糕!会不会是传染病。看来,应该立刻通知卫生局,将整栋楼全部封锁起来。”   我灵光一闪。对!也有可能是某种未知的传染病毒。   那种病毒如果能侵袭入脑部,让人产生幻觉,倒是可以解释那栋楼里的住户,为什么会毫无预兆地杀人、自杀或者做噩梦。也能解释为什么他们身上,都会有一些怪异莫名的痕迹。   如果真的是病毒的话,就麻烦了!   它的传播途径是什么?进去过那栋楼的人,会不会都变成了病毒携带者?我进去过,我会不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那种病毒?   突然觉得一阵恶寒,大脑也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不能否认,我确实在害怕了。   表哥夜峰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刚一接听,顿时惊讶得冷汗都流了下来。   “小张,停车,我们立刻回柳条镇。”他无力地伸出手拍了拍驾驶座。   “怎么了?”我抬头问。   表哥沮丧地苦笑,“张小乔刚刚被发现,死在了精神病院里!”   “你说什么!”我震惊得几乎坐了起来,“报纸里不是说,她有暴力倾向吗?   “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一般会被关在墙壁四周都贴着软泡棉的房间里,四肢也会用特殊的衣服限制行动。她不可能有自杀的能力,究竟那个女人,是怎么死的?”   “是窒息。”表哥的笑容更苦涩了。   窒息?怎么窒息?难道,她自己憋气把自己给憋死?   就算她愿意,生理上也不可能允许。   如果肺部缺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强制自己呼吸,这属于非条件反射。那这个疯掉的张小乔,究竟是怎么窒息而导致死亡的?   突然觉得,一切都在往极坏的方向发展。事情,真的是越来越古怪了!   第七章 召灵游戏(上)   好不容易说完,我咽下了一口唾液,沉声道:“迷信和传说,都是人类文化遗留下来的产物,所谓存在就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不过,这些迷信你们都信吗?“   夜晚来得很突然。   会用到“突然”这个词,是因为真的很突然。太阳突然地落下,夜幕突然地降临,然后,九点到了。   我的大脑依然晕乎乎的,今天看到和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思维混乱成了一团,无法有效地将头尾衔接起来。   再次回到阴楼的时候,我看到了楼下正焦急等待着的周超凡。   “夜不语,你总算来了。”他紧张兮兮地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手巾,擦着额头的汗水。   我轻轻“嗯”了一声,依然低着头,算是打了招呼。   他见我不愿说话,也闷不哼声地走到我身旁。   “人都找齐了吗?”我还是没办法理出头绪,于是干脆放弃了。线索,还是太少!   “齐了。”   “那他们都到了吗?”   “到了。”似乎觉得回答得太简单,周超凡补充道:“他们都去了乱葬岗里等着了。”   “都是些什么人?”   “除了你,我和堂哥外,其余的三个,都是我国中同学。”迟疑了好一会儿,他突然犹豫地问:“夜不语,上次你和韵含提起过降头术和蛊什么的。降头术你解释得很清楚了,那么,蛊究竟是什么东西?”   “看不出来,你对这些满好奇的。”我看了他一眼。   周超凡立刻惶恐地笑起来,笑容怎么看怎么觉得尴尬。   我又看了他一眼,这才解释道:“蛊,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放蛊是中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   “过去,在中国的南方乡村中,曾经闹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谁也不敢当它是假的。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煞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信以为真,于是,就想出许多蛊的名堂。   “据说,蛊一共有十一种个种类。分别是蛇蛊、金蚕蛊、蔑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阴蛇蛊、生蛇蛊。过去,有些人专以制蛊来谋财害命……”   周超凡专心地听着,过了许久,才佩服得五体投地,说道:“早就听说小夜你学问渊博了,没想到,你就连这么冷僻的东西都知道。   “我在图书馆里查了好久,都查不出你这么详细的解释。那,降头术呢?应该也有解法吧!”   郁闷,怎么和我相处过的人,慢慢地老是会叫我小夜?难道,我真的很小吗?还是我的样子看起来很小?   我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爽地解说起来:“当然有。降头术在南洋闹得很厉害,有很多人害怕,就常常请教降头师的破除和防御的方法,慢慢地这些方法,成为了家传口授最普遍的常识,流传了下来。   “普通降头术的解法一共有二十招。这些方法我也不怎么清楚,不过,据说每个人各时期,都有不同的运势,明显的表现,是体质上的生理周期。   “当然,我们在低潮的时候,比较容易受到降头术的迫害,另外,在遇到有研究的施法者,或者天生体质比较特殊的对手时,相应地你自己的知识和体质,就变得很重要……”   解说完时,乱葬岗也到了。   夜晚的风很大,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使劲地拉扯着我的衣服。突然觉得很冷,猛地打了个抖,用力裹紧外衣,却没有丝毫效果。   这地方果然有些名堂,怪不得当地人会害怕了。随意向四周看了看,只见乱葬岗里黑压压的,幽绿色的磷火在夜色里,淡淡地发散着寒冷的颜色。   不远处,隐约还可以看得到一丝橘色的手电筒光芒,似乎周围有几个人影。   想到了什么,我突然问:“你和赵韵含是什么关系?”   “我和嫂子没有任何关系!”周超凡明显地误会了,急忙摆手。   “不会吧,你们叫得那么亲密,会没有任何关系?我又不是傻子!”我又气又笑,懒得再解释。恐怕这个误会,已经全校都传遍了,唉,某些事情真的会越解释越麻烦,还是保持沉默聪明一点。   “真的没任何关系。”周超凡急得差点哭了出来,就像我对他做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一般,“是她强迫我那么叫的,而且……而且也是她主动找上我,强迫我告诉她堂哥身上发生的事情,就只是这样而已!”   “不应该这么简单吧。”我叉着手停住了脚步,“怎么没见她逼过我?”   “老天,你夜不语是什么人,谁敢强迫你啊!”周超凡大叫冤枉,“赵韵含曾经告诉我,如果有人能帮助表哥的话,就一定是小夜你。   “她还告诉我,必须想办法引起你的好奇心,不然的话,表哥绝对活不过下个礼拜。”   我皱起了眉头。那个赵韵含究竟想要干什么?她一连串古怪的举动,到底有什么目的?  头痛。   一直以来,遇到过许许多多诡异离奇的事情,也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人,但唯有这个女人我无法猜测,甚至没办法揣测她下一步会做什么。   说实话,自己对她的好奇,甚至超过了这个事件的本身。   “小夜,九点半了。”见我发呆,周超凡小声地提醒道。   我点了点头,“我们过去吧。”   有手电筒光亮的地方,站着四个人。除了我认识的周垒以外,其他的二女一男都和我同龄。男的桀骜不驯,一副不怎么把人看在眼里的感觉。   女孩则一个温柔地垂手站着,面目清纯,好奇地打量着我。另一个长发将两颊遮住了,看不清真实的样子,不过从身材上判断,应该是个美女。   那女孩看起来,似乎有什么心事,不断用鞋子踩着身前的土块。   “这位叫徐汇,国中时我们学校里有名的公子帅哥。”周超凡指着男孩介绍后,转向了温柔的女孩,“这个是许睫,大美女,对什么都好奇。   “她一听到我说,有好玩的东西,就死活拉着我要加入。”   许睫温柔秀丽的脸微微抽搐了一下,然后露出开心的笑容。   这一串复杂的表情落进我的眼里,脑中立刻像搅动着的五味瓶,什么感觉都涌了上来。奇怪,事情似乎并不像周超凡说的那么简单!   他最后指着长发美女道:“这位是张颖雪,我国中时的校花。”   我不等他介绍自己,抢先开口道:“我叫夜不语,是周超凡现在的同班同学。各位帅哥美女,大家到这里来的目的,应该都知道了吧?”   徐汇哼了一声,“不就是玩一个游戏吗?”   “不错,确实只是一个游戏,不过,这个游戏不太一般。”我神秘地压低声音。   不管了,虽然看起来,这三个人来得并不是心甘情愿,不过,倒也不是我能担心的,只要人数够就好。周超凡,这个家伙看来真的不简单。   “管他什么游戏,快点开始,完了我还要回家做功课。”张颖雪抬起头不耐烦地说,长长的头发顺着滑向两旁,总算让我看清了她的脸。那张脸很美,但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没有理会他们各异的心态,慢悠悠地长长吸了口气,我才缓缓道:“在玩这个游戏之前,我先要问一个问题。大家是不是都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迷信故事?”   这个问题一说出口,旁边的五个人表情更复杂了。   徐汇十分不友善地瞪了我一眼,欲言又止,好久才说道:“我只听说,如果注视着裂开的镜子,就会被吸到镜子里去。如果在合并的镜子里,看到的第十三张脸的眼睛是闭着的话,那这个人,不久就会魂归西天。”   有人先开口,后边的人就自然多了。   许睫也开口道:“据说,要是在房间的四面墙壁,都贴满海报的话,就比较容易被鬼压床,因为幽灵无法从房间出去的缘故。   “还有,睡前看着房间的四个角落之后再睡,就会被鬼压床,无法动弹。”   周垒挠了挠头,“我听说,看到灵车或丧礼,要把自己的大姆指藏起来,否则父母会死得很悲惨,也有人说,如果不暂时停止呼吸也不好。   “以前小时候,我倒是曾经在骑脚踏车的时候看到灵车,结果为了把姆指藏起来,而把双手放开,最后连人带车都摔倒了!丢脸的要死!”   周超凡想了想,“我听姥姥说过,如果在九点时一直盯着天花板看,窗户会传来‘咚!咚!’的声音,这时,如果不问‘请问是哪位?’的话,过几天就会死得很惨。”   轮到张颖雪了,她犹豫了一下,才讲道:“如果看到短尾的猫就会失恋;星期六下午如果看见黑色的猫,就会有不好的事发生;看到黑色的猫,如果不倒退三步的话,就会发生不幸的事。不过,都是胡扯。”   我点了点头,满意地继续话题,“其实,这些类似的迷信传说还有很多。例如:星期五晚上修剪指甲,就会失恋。半夜两点不可以照镜子,否则,会看到自己以外的人。如果准考证的号码可以被七或三整除,那就一定可以考上!   “据说,要是一对情侣分别站在树的左右两边,探出脸来照相的话,将来一定会分手;即使结了婚也会离婚!浴室天花板的四个角落有很多幽灵,它们会趁人在洗头的时候杀人。   “如果耳朵深处觉得搔痒,隔天就有好事。早上要是左边耳朵痒,当天就有好事。这个迷信倒是满好的,毕竟不管怎样,都是好事嘛。”   顿了顿,我继续道:“还有一些,例如,在很多人在说话却忽然静下来的时候,听说是天上有天使经过,可是,也有人说是恶魔经过。   “据说,长头发的人比较容易看到幽灵。晚上背靠着墙壁念书的话,会有一个老婆婆从墙壁中跑出来,拍念书的人背膀二次。这次绝不能回头,不然头会被她砍掉。   “如果二十岁之前都没看到幽灵,那就一辈子都不会看到。同样的,如果二十岁之前都没有被鬼压过,就一辈子不会有了。如果指甲上出现白色斑点,就会有人赠送你想要的礼物。”   好不容易说完,我咽下了一口唾液,沉声道:“迷信和传说,都是人类文化遗留下来的产物,所谓存在就有它一定的合理性。不过,这些迷信你们都信吗?”   这个问题,又引起五个人之间的一阵沉默。   看着他们脸色不爽的样子,我倒是完全确定了,这些家伙,每个人都有自己来的原因,绝对不是单纯地觉得好玩。   恐怕有些人,甚至不愿意来,只是出于某种理由或原因,他们没办法拒绝。   “不信,哪会有人信那种蠢事。”又是徐汇首先打破这片如死的沉默。   “我也不信。”张颖雪这次倒是回答得很干脆。   许睫略微想了想,“我倒是有点相信,就像星座算命一样,恐怕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许多人铁齿的结果,还是弄到自己吃亏。”   周垒同感地点点头,“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以前我不信,但现在倒是不得不信了!”   “那你呢?”望着低下头沉默的周超凡,我问。   “我信。”他回答得简洁明了,语气里少有地没有带任何的紧张。   “很好。”我再次满意地点头,“那么,我最后问一个问题。有一家五口人,分别是小明、弟弟、爸爸、妈妈、爷爷,总之,我们暂且称为小明一家。   “他们出门去旅游,可是路途上,却有一条必须过的河,河上有一座独木桥。而且天公不作美,来到河边时,已经到了晚上,过桥的时候黑漆漆的很危险,所以必须有灯才行。  ”现在我们知道,小明过桥要一秒,小明的弟弟要三秒,小明的爸爸要六秒,小明的妈妈要八秒,小明的爷爷要十二秒。每次此桥最多可过两人,而过桥的速度,依过桥最慢者而定,可是灯在点燃后,三十秒就会熄灭,到那个时候,谁也没办法过去,伟大的旅游计画,也没办法进行下去。那么,请问小明一家,如何在三十秒内过桥?“   顿时,所有人都被我这个问题问得呆住了。   没人明白我想干嘛,只是眼神呆滞地望着我发神,明显地还没有从灵异问题上,跳跃到数学运算里。   第八章 召灵游戏(中)   “这东西是用来现影的。”我解释道:“毕竟我们召唤的那东西,没人能够看到,拿一块磁铁放在黑暗的地方,如果发现磁铁周围会有微光发出,就证明那东西来了。”   据说,在十八世纪的东加王国,当地所有处女的初夜,只能由国王来享受。   一七七七年时,已经八十岁的老国王,平均每天要与八到十位处女发生性关系。据统计,这位国王一生中,共与三点七万个处女发生了性行为。   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觉很佩服。毕竟,要和三点七万处女发生关系,不但要至高无上的权利,还需要莫大的毅力和耐心。   只是,这个世界上有耐心的人,越来越少了,譬如说,现在我眼前的那几个。   “你小子到底想干什么?”徐汇实在忍不住了,黑着脸大声吼道:“要玩我们,也要有个程度,老子不玩了!”说着一甩手,就往出口走。   周超凡在他身后喊了一声:“小汇。”   只见徐汇全身猛地一抖,突然垂头丧气地转过身,用恼怒的眼神从我的身上滑过,然后死死地盯住了周超凡。   “小夜,忘了告诉你一件事。小汇不但是我的国中同学,还是某个人的弟弟。”周超凡望向我,用紧张兮兮的语气,说着并不应该紧张的话。   “哦,那个人我认识?”我漫不经心地问。   “应该算认识吧。”他想了想,“今天我们一起见过。”   我的脸色微微闪过一丝惊讶,试探着问:“徐舜鸿?”   “就是他。”他点头,“关于他哥哥的死因,小汇很紧张,他根本不相信警方说的自杀这个理由。   “对吧,小汇。这不是你来的原因吗?”   徐汇哼了一声,看着我,“不错。听周超凡说,你知道这件事的许多内幕?”   “内幕我倒确实知道一些,不过,要知道的话,就依照我的游戏规则玩下去。”我微笑着,语气里丝毫不带有一丝威胁,不过听的人会怎么想,就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了。   “你要怎么玩?”徐汇使劲地咽下一口怒气,咬牙切齿地问。   “很简单,先回答我的问题。小明一家究竟该怎么做,才能在三十秒内过桥?”   他瞪着我,许久,最后才失魂落魄般地低下头,心里开始默算起来。   所有人一时间都陷入了沉默。   好几分钟过去,许睫才首先说道:“我答不出来,不管怎么算,我都要花三十五秒。”   接着,张颖雪也放弃了,“我算来算去,老是不能少于三十三秒。”   “你们比我好,我要过的话,至少要用三十八秒。”周垒脸红着摇头。   “哥,你是语文老师,数学不好,也没什么了不起,用不着在意。”周超凡连忙安慰道。   “你算得出来吗?”周垒也觉得颇有道理,立刻神气了起来。果然是个单细胞。   这次,轮到周超凡脸红了,“我比你更不如,我要四十多秒。”   “哼,一群笨蛋。”徐汇抬起头,直视我的眼睛,“我算出来了。”   “哦,有趣。说来听听。”我不动声色地说。   “这个傻瓜问题,实在很简单。”他不屑地冲我摇晃自己的食指,用像在向低能儿施舍解释的姿态道:“第一步,小明与弟弟过桥,小明回来,耗时四秒;第二步,小明与爸爸过河,弟弟回来,耗时九秒;第三步,妈妈与爷爷过河,小明回来,耗时十三秒;最后,小明与弟弟过河,耗时四秒,总共耗时三十秒,哼,很简单吧!”   “小汇,你好厉害!”许睫夸张地拍着手欢呼道。   “很不错!”我也赞赏地点了点头,“这类智力题目,其实,是考察一个人在限制条件下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以这道题目来说,很多人往往认为,应该由小明持灯来来去去,这样最节省时间,但最后却怎么也凑不出解决方案。但是,换个思路,我们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谁持灯来去,只要稍稍做些变动就行了。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你们这个问题吗?”   众人相互看了一眼,都疑惑地摇头。   “这是为了对你们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能力,做一个判断和评估。”   怕他们还不能理解,我继续解释道:“根据一些研究显示,思维方式和思维方式转变的能力,往往也与一个人在各种事情中的应变与创新状态,息息相关。   “所以回答这个题目时,必须冲破思维定式,试着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不断进行逆向思维,换位思考,并且把题目与自己熟悉的场景联系起来,这也是我们接下来玩的游戏中必须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目的,游戏者的先后顺序,我已经从你们的答案里排出来了!”   身旁的五个人,又是一阵吃惊。   “那我的能力怎么样?”许睫靠近我悄悄问。   “秘密。”我微笑着。   “小气,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们之中谁最笨?”她还是没有死心,嘟着嘴又问。   “秘密。”我依然在脸上挂着笑容。看不出来这位看起来文静温柔的女孩子,居然这么好奇,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啊!   没有理会她幽怨得可以杀人的表情,我咳嗽了一声,“现在,游戏开始。不过,首先呢……”   还没等我展开长篇大论,就有人不耐烦地打断了我,“怎么还来啊,你究竟要啰嗦到什么时候?”是张颖雪,她冷冰冰的脸上涌起了强烈的怒意。   我也懒得再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好好先生模样,回瞪着她,一字一句地将词咬得很清楚,“我接着要说的话,才是重点。我也讨厌啰嗦的人,不过,我宁愿啰嗦一点,也不希望出现危险。”   “危险?”张颖雪气得颤抖起来,“大不了就是个死,有什么了不起的。何况,只是个游戏,能有什么大危险。”   “不要当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命不值钱。”   我最看不惯仗着自己是女生就卖乖的所谓美女,讽刺道:“知道什么叫风险投资吗?在经济学上来讲,这个专有名词的意义,是风险最少的投资。   “我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也是如此。冒最小的风险,尽量将所有事情考虑周全,把危险最大化地扼杀在摇篮里!”   她一时语塞,身体气得就像秋天的落叶一般,抖得更剧烈了。   我转向了其余的人,视线微微从每个人身上滑过,这才说:“玩过这个游戏后,我希望你们记住,未来的一个礼拜内,有六样事情是不能做的,或者需要尽量避免的。”   “有那么严重吗?究竟是什么样的游戏?”周垒不放心地问。看来,他对灵异的事情,已经开始心有余悸了。   “只是个普通的游戏罢了,非常普通。”我淡然说着:“只要过了一个星期,就没问题了。不过信不信,当然要看个人的信仰了。   “譬如说我自己,直到现在,还是有点半信半疑的。”   “那究竟是哪六个需要注意的事项?”周超凡明显地也被我吊起了好奇心。   “你们听仔细一点,我不会说第二遍。”我回答道:“一,不能在床头挂风铃,风铃容易招来那东西,而睡觉的时候,是最容易被入侵的。二,不能夜游,晚上出门游荡玩耍,不能超过十点半。   “三,不能在夜游时喊名字,要喊,尽量都以代号相称,以免被那东西记住你的名字。四,不要轻易回头。晚上走在荒郊野外,或人烟稀少的地方时,觉得‘好像’有人叫你,千万不要轻易回头,因为有可能是那东西。   “五,不要将拖鞋放在头朝床的方向。那东西会看鞋头的方向,来判断生人在哪里,如果鞋头朝床头摆,那么,那东西就会上床和你一起睡。六,不要过了晚上十一点拍照,这样容易将那东西一起拍进来,然后带回家。”   听完,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老天,我们到底要玩的是什么游戏?!”许睫语气颤抖地问。   “真的只是个非常普通的游戏罢了。”我笑着,轻松地伸了个懒腰,“真的……”   “放屁,你的注意事项里,常常提到一个称为‘那东西’的名词,‘那东西’究竟是什么?”徐汇瞪着我大声问。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无奈地摊开手。   “我知道,是鬼,对吧!”张颖雪冷哼着:“我们要玩的,是不是召灵游戏?”   “你说是就是吧,你们到底还要不要玩?”我的声音也冷了下来,“现在想退出,还来得及。”   五个人互相看着,没点头也没摇头。   许睫迟疑地问:“有没有危险?”   “我不知道。”我简洁地答。   “要我们玩这个游戏,你究竟想干嘛?”徐汇冷静了下来。   “无可奉告。”我耸耸肩膀,“我不会强迫你们。现在我再问一遍,是不是都要玩?”   张颖雪的视线移动到了周超凡身上,“那你问问那小子,我有选择的权利吗?”   “没有。”周超凡低下头,看不到他的表情,不过,语气却十分地斩钉截铁,“为了我哥,真的很对不起,麻烦你们了。”   “哼,麻烦,确实很麻烦。”张颖雪冷笑连连,摇着头不再说话。   “既然没人要退出,那我们就开始了。”我走到一座坟堆前,看着没有任何字迹的墓碑,轻声说:“请碟仙的方法,大家都知道吧?”   “我们要玩碟仙?”周超凡疑惑地问:“碟仙我知道,可是,并不需要你刚刚提到的注意事项啊。”   “虽然一样是请碟仙,不过,我们马上要开始的方法,并不一样。”我一边说着,一边忙碌地将带来的东西,从背包里掏出来。   “指南针、红绳子、矿泉水、香烟、四根木头……奇怪,这是什么?”从我手里接过东西的周垒,看了一眼密封的皮袋,好奇地闻了一下,立刻恶心得捂住鼻子,“好臭!”   “牛屎当然臭了。”我大笑起来。   “牛屎!你带这些玩意儿干嘛?”许睫好奇地用手戳了戳,问道。   “据说那东西怕水,这瓶矿泉水,等下要洒在四周。还有,香烟是用来引那东西的。点燃一根香烟放在入口的位置,会让那东西被吸引过来。   “至于牛屎,据说那东西怕秽物,这是最重要的防身手段,如果有危险的时候,记得立刻抓一把扔在那东西身上,它就会逃掉。至于红绳子……”我神秘地将绳子接过来,“这东西,是最重要的。   “把红绳系在四根柳木上,里边就可以形成一个那东西无法进入的结界。”   “你懂的东西真多!”许睫莫名其妙地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真的会有用吗?”   “不知道。”我不负责任地摇头,“我也是从书上看来的。”   “那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处?”周垒拿起指南针问。   “这东西是用来现影的。”我解释道:“毕竟我们召唤的那东西,没人能够看到。   “拿一块磁铁放在黑暗的地方,如果磁铁周围会有微光发出,就证明那东西来了。”   “无稽之谈。”徐汇昂起头,哼了一声,“一个无聊的游戏,也弄得神神秘秘,世界上哪可能会有鬼!”   “我可没说过要召鬼。”我回敬。   “那究竟是要召什么?”他瞪着我。   “无可奉告。”我没再理他,任他脸色阴沉的在原地气得发抖。   我将柳木钉进土里,用红绳子在四根柳木上,绕出一块七平方米左右的梯形空间,四周点上九根蜡烛,将指南针放在唯一的出口处。   我这才深深地吸了口气。“要开始了。”   众人紧张地围坐到中央位置,呆呆地看着倒置在平铺的报纸上的那个标明箭头的小盘子,许睫甚至连嘴唇都颤抖起来。   “开始前,大家还有什么要问的?毕竟游戏进行时,不管发生了什么,都绝对不能说话。”我的视线从周围五个人的身上逐一滑过。   “我有。”周超凡举起手问:“既然你说这个碟仙的请法不一般,那究竟有什么步骤?还有,进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机警地看了他一眼,这个家伙的思维判断以及观察能力,也太不寻常了吧!   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紧张得丧失正常的判断能力,但是,他居然还能考虑到细节。   我不动声色地解释道:“其实,方法也和一般的没什么两样,只是步骤烦杂了一点,而且,需要准备的东西多了些……”我开始解释:“最后,碟子上的箭头,必须用童女的血来画,而且要在玩前不久画好。   “这上边的血,就是我在几小时前,从某个人手指上骗来的。”   想起徐露痛得龇牙咧嘴的样子,我不禁笑了起来,那小妮子,勉强应该算是童女吧。   “最重要的是,所有玩者必须起誓,不将所知的答案透露,否则会受诅咒。请仙时,将碟子倒放在报纸上,各人放一手指于碟背,然后自报姓名,并恭请碟仙驾临。   “如果碟子自动动起来时,就可开始提问了,但请注意,千万不要问关于碟仙身世的问题。   “如果碟子会动,停下来时,所指中的字便是答案,等问完问题后,将碟仙送走,才可以收回手指。”   “最后─”我将声音拉长,引起他们的注意,“我要把放手指的顺序说一下。”   “放手指还需要顺序?”许睫奇怪地问。   “不错,这就是我的碟仙游戏和其他不同的地方。”我点头,“最先是周超凡和周垒,请你们两个将手指放在碟子上。   “每过三分半钟,就多一个人加入,顺序依次是许睫,张颖雪,徐汇,最后是我。”   “怪了,你这个莫名其妙,毫无根据的排列方法,是从哪里来的?”徐汇又开始吐嘈了。   我微微一笑,“刚才我就提到过了,我是根据你们对小明一家过桥时间的计算,来排列顺序的。”   “我还是不明白。”他哼了一声,“究竟你的这个根据,是从哪来的?”   “很简单。思维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能力,有很大一部分能够代表意志力。而一个人意志力的坚强与否,是影响召唤那东西成功率的关键。   “也就是说,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正确回答出来的人,不但最聪明,而且意志力也最坚强。”   “哦,那你的意思是,你比我更聪明了!”徐汇不服气地撇着嘴。   “我以为,你早就明白这一点了。”我笑着,“没想到,你比我想像的更笨。”   “王八蛋!我有哪一点比你笨了!”他提起拳头想揍人。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悠然道:“你想玩这个游戏吗?”   “废话,当然不想!”   “那你为什么还要玩?”   徐汇一时语塞,似乎明白了什么,头颅像蔫掉的茄子一般,低了下去。   “都没问题了吧?”我扫视了下四周,“那好,准备开始!”   周超凡和周垒没有多话,将手指按在了碟子上……   第九章 召灵游戏(下)   “我是夜不语,碟仙,哼哈,你就出来让我们看看吧!”   风猛然间刮得更剧烈,有一种刺骨的寒意,没有预兆地从心底冒了起来……   鬼是什么?请碟仙请来的,究竟是仙还是鬼呢?恐怕这些问题,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记得曾听过一个老人讲,鬼都是人死后,还没有来得及被阎王审判的灵魂。   大多的鬼并不害人,只有前世受冤作屈得多了,忍无可忍,才会寻机报仇,但事后也要受到阎王的惩罚,再也无法投人胎。   据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敢于冒阎王责罚的鬼,是不多的。   老人还告诉我,如果一个人在野地里独行,一旦遇见鬼,千万不必害怕,毕竟由于是异类,而略带防“鬼”之心,也在情理之间。   这个不寻常的碟仙游戏,也是那个老人教我的,他说用这个方法,成功率几乎达到了百分之九十,而且请来的,百分之百是我希望请到的东西。   那个老人就是我的爷爷,夜云勋,他常常带我离开城市的喧哗,到郊外去看星星。   他还告诉我,如果将天上的星星都数清楚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烦恼。等我长大后,才发现他在骗自己,天上的星星,是不可能数得清楚的。   那是不是意味着,人生在世,就不可能摆脱烦恼呢?现代的人总是认为,会认真去数星星的,不是天文学者就是傻子,恐怕,也只有傻子,才不会被尘世给束缚住吧……   扯远了。   记得爷爷将这个方法告诉我后,突然问我:“小夜,知不知道什么是《地狱辞典》?”   六岁的我摇着小脑袋。   爷爷大笑起来,“乖孙子,我教你的这个碟仙方法,就是从《地狱辞典》里繁衍出来的。小夜,千万记住,如果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要玩这个游戏!”   现在,是万不得已的时候吗?阴冷的乱葬岗里,蜡烛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四周有风,火苗微微颤抖着,气氛越发地诡异起来。而在红绳子绕成的结界中,我却在苦笑。   究竟玩这个游戏,到底会有什么后果?爷爷的话穿过了十三年的岁月,浮现在脑海里。  他是我最崇拜的人,学问渊博,似乎什么都难不倒他。但是,最后他却失踪了,失踪了十二年,至今生死未卜。   我用力摇了摇头,想将头脑中的混乱思绪甩开。   奇怪,自己到底怎么了,游戏还没正式开始,却已经胡思乱想起来,实在太不像我了!   努力让自己不再犹豫,我心不在焉地望着出口处闪烁不定的烛火,示意他们可以继续。   周垒和周超凡点点头。或许是光线的原因,他们放在碟子上的手指,在微微颤抖着。   “我是周垒。”   “我是周超凡。”   “碟仙,碟仙,请出来。碟仙碟仙,快出来!”   他俩认真地请了大约三分半钟,碟子丝毫都没有动的迹象。我冲许睫点了点头,这个温柔好奇的女孩稍许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手指放到了碟子上。   “我是许睫,碟仙,请出来。碟仙,快出来!”   游戏继续着,但是,碟子依然没有丝毫移动。   “不如一边玩,一边讲鬼故事吧。”我说道。   我虽然是提议,但却建议得斩钉截铁,没有给他们回绝的余地,“就从我先开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手机》,偶然从互联网上看来的。作者的名字,早就不可考证了。   故事发生在三年前的某个城市,主角是个叫小雪的二十二岁女孩……   小雪买了个新的手机,所以最近心情超好。她常常炫耀似地把手机放在写字间窗户的桌子上,阳光下,金属外表闪闪发亮,煞是惹人喜爱。   今天是七月鬼门开的时候,中午她收到了许多祝福的简讯。   小雪将手机偷偷地放在办公桌下,抬头发现经理不在,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时不时回覆一条。好不容易折腾完后,这才依依不舍地如平常般,将手机搁在了视窗的桌子上,开始整理客户资料。   突然,手机的铃声再次响了起来,声音却有点异常,似乎喇叭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按住了似的,阴沉沉地,听得人十分压抑。   小雪无奈地摇摇头,拿起手机察看。是一封简讯,上边只有聊聊数字:“后天晚上十点”。   “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身后有个同事凑过来,然后夸张地捂头叫道:“这句话似乎并不算什么祝福吧,难道是我老了,跟不上时代了?”   “哪有?您可是时代前沿的表率,怎么可能落后呢!可能是无聊的人在开我玩笑吧。何况这个号码,我根本不认识。”小雪笑了笑,不在意地将简讯删掉,继续整理她的资料。   第二天还是中午的时候,她又收到一条资讯,内容与上次的居然有些关联。   “明天晚上十点”。   小雪开始有些不耐烦了,她按照那个号码拨了回去,想看看连续两天骚扰自己的无聊人是谁。但对方的号码,居然是空号!   奇怪了!那简讯究竟是怎么发到自己手机上的呢?难道是窜线?不知为何,她的内心不安起来,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会发生。   第三天,在同样的时间,手机再次响起沙哑低沉的声音,那封简讯来了。小雪烦躁地拿起来看了一眼,顿时一股恶寒窜上了背脊。   简讯上只有四个字:“今晚十点”。   她打了个冷颤,不死心地照那个号拨过去,依旧是空号。那个熟悉的机械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却透着让人发冷的诡异。   究竟是谁在玩弄自己?这个,真的只是个恶作剧吗?希望如此吧!   小雪望着简讯发呆,最后决定今天下班后早点回家,绝对不在外边闲逛。这时,部门的经理却将一大叠档案,摆在了她的桌子上。   “小雪,客户来电话通知,谈判时间改为明天早上,所以你所负责的文案,必须要在今晚弄好,可怜,看来你只好加班了。”经理的声音里略带嘲笑。   小雪急了起来,“可是今晚十点前,我一定要回家!”   “怎么?你真的信那个乱七八糟的简讯上的东西?”经理哼了一声,“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你居然还迷信。   “不管了,这次的项目,老总非常看重,如果你这个企划部得力弄得不好,给搞砸了,就自己把辞职信交上去。最后问一句,要做?还是要回家发你的简讯?”   “我做!”小雪沮丧地低下头,没办法,现在的世道,工作实在太不好找了。   简讯上不是说,今晚十点吗?那之前就拼命把工作结束,应该还来得及吧!   时间飞快地流逝着,七点过后,办公楼里面的公司员工,都陆陆续续地下班了,大厦里异常安静。小雪要了份便当,匆匆吃了几口,便继续全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到了八点半,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还忘我地在电脑前拼杀。   不知又过了多久,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正是那个阴沉沉的压抑声音,是简讯!   她被吓得寒毛都竖了起来,缓缓地回过头,望向身后的钟。还好,不是十点,才九点。   不怕!不怕!她松了一口气,用手抚摸着狂跳的心脏,然后拿起手机。   “还有一个小时”。   居然又是那个奇怪的号码,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简讯内容!老天!究竟自己得罪了谁,要弄得自己整天担惊受怕,寝食难安。   小雪不禁开始回忆起身边的每一个人,但还是没有任何线索。对于人畜无害的自己而言,应该没什么敌人才对吧。   算了,饭碗重要,但命更重要,赚再多的钱,也要有命来花。还是早早离开为妙!   小雪扫视着空荡荡的办公室,打了个冷颤。没想到,夜晚的这里,居然恐怖到有点让人无法接受。   她关掉手机,然后将文案塞进皮包里,匆匆离开。   走出了那间地狱般的大厦,心情才稍微好了些,她随手点燃一支烟,深呼吸了一口凉气,然后悠然地穿过回家必经的一条马路。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原本好听的铃声,变得像是无数的厉鬼在哀怨嚎叫。   老天!自己不是已经关机了吗?这声音,到底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小雪愣了一下,停下了脚步,翻动手提包,准备将那个该死的手机掏出来……   夜空划过一个尖锐刹车声,金属外表的手机,在空中划了一个圆,落在一片血泊中。   飞驰的货车撞碎了小雪的颅骨,当场死亡。   她的时间,永远停留在了晚上十点正。   讲完这个故事,刚好过了三分半钟。   我示意张颖雪加入游戏。这个颇有心机的长发女孩皱了下眉头,不情不愿地将食指按在了碟子上。   “我叫张颖雪。碟仙,碟仙,请出来!碟仙,碟仙,快出来!”   旧报纸上的旧碟子,依然如磐石一般,动也不动。   “你也讲个恐怖故事来听听吧。”我望向徐汇。   那家伙狠狠地瞪着我,见我毫不在意,许久才妥协地哼了一声,“我以前听过一个叫做《厕所》的故事,很老,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下来的。”   张琴上班的大厦那层,除了她的公司以外,还有其他几个公司的办事处,都是些很小的部门。就像许多办公大楼一样,一层只有一个厕所,而且在走廊的尽头,很不方便。   去厕所的路,只有两条。   厕所布置得很中规中矩,门旁边是洗手台,门口有一面镜子,在镜子里,几乎可以看到整个厕所的格局。   公司平常的工作很繁忙,张琴上厕所的时候,几乎都是用跑的去。今天也和往常一样,她匆匆冲进厕所,洗手的时候,却在镜子里发现,有一道门是虚掩着的。   张琴好奇地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似乎里面已经有一个穿着黑色棉衣的人了。   那个女人很苍老,自己并不认识,恐怕是别的楼层的,或者新来的员工吧。她没有太在意,选了旁边的位置走进去,解决人生的三急之一。   等到出来的时候,洗手台前已经站着一个长发的女孩,她的动作很缓慢,慢慢地倒着洗手液,慢慢地搓着手,慢得让人心里发痒。   这个女孩的样子,张琴还是熟悉的。似乎是隔壁公司的员工,她在走廊附近遇到过很多次,虽然从没有打过招呼,但也算是半个熟人了。   那女孩洗好手,怪异地向后退,一直退到那扇半掩着的门前,猛地一转身,拉开那格的门,就要往里边走。   她不禁好心地提醒道:“那格有人了……”   话语戛然而止。只见里边空荡荡的,哪里还有什么人。   奇怪了,刚才明明看到有个人蹲在里面的,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由于工作量实在很大,张琴没有多想,快步走了出去。   过了一段时间,这件事,也渐渐淡忘了。   然后,又是个忙碌的一天,她像往常一般飞快地跑入厕所。   张琴看到了那天蹲在厕所里的那个女人,她大概有五十岁左右,一身黑色的棉衣,脸色蜡黄,整个脸都是浮肿的,像是被狠狠地殴打过。   张琴在镜子里看到,她依然蹲在靠窗户的那个格子里,姿势一模一样,似乎一直都没有动过。看见自己在偷看,居然露出诡异的表情,咧开嘴笑了。   张琴尖叫一声,吓得手也没洗就冲了出去。在门口,正好撞到隔壁的那个女孩子。   “你怎么了?脸色好苍白,发生什么事了?”她关心地拉住张琴问道。   “里边有、有……有鬼!”张琴喘着粗气,语气结巴地指着厕所的方向。   “真的假的?会不会是你看错了!”那女孩也吓得抖了一下,漂亮的眼睛眨巴眨巴地,露出好奇的神色。   “千万别去靠窗户的那一个格。”张琴紧张地说:“已经连续看到两次了,好恐怖!”   接下来的几天,她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人唠叨,也不敢再去这层楼的洗手间。每次急的时候,都是绕了一大圈往楼下冲。但是,就算这样预防,她还是第三次看到了那女人!   这次不是在厕所,而是倒楣地在走廊上狭路相逢。   她在人堆中跌跌撞撞地走着,却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她。顿时,一股恶寒爬上背脊,再也顾不上淑女形象,张琴大叫着,冲进了经理的办公室。   “怎么回事?”经理看了她一眼。   “有鬼!在,在走廊上!”她结结巴巴地指着外边。   “这世界上哪有鬼?”经理皱了下眉头,“走,我们到外边去看看。”   “我不敢!”她可怜兮兮地缩在沙发上。   “不去看,我怎么知道你看到的,是不是真的鬼?”经理用力拉住她的手,强迫她走到外边。   张琴捂住了眼睛,战战兢兢地透过指缝,望向走廊。   熙熙攘攘的忙碌员工中,那女人居然还站在原地。如此的明目张胆?难道,是知道只有自己才能看见她?那女人看到张琴,咧开嘴又笑了,露出漆黑的牙齿,煞是吓人。   “经理,就是她……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看见,但是她在对我笑。好恐怖!”张琴指着那个穿黑色棉衣的老女人说道。   本来就被她恐怖绝望样子感染的经理,也紧张起来,但是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他却笑了,大笑,笑得腰都弯了下去。   “你说的鬼,就是她?”经理说。   “对,就是她!难道,您看得见?”张琴高兴得几乎要哭了出来,还好,并不是倒楣到只有自己能看见,至少还有一个人能同病相怜,可喜可贺,可口可乐!   “我当然看得见!”经理又好气又好笑地在她头上轻轻敲了一下,“这是我们这层上个月才请来的清洁工!最近大厦要求不止晚上清洁,早上也要清扫过道,所以你以前没见过她。   “我就说嘛,世界上哪来的鬼。我看你是发神经!以后不要再以貌取人,太庸俗了!”   老天!原来是虚惊一场。   张琴气死了,害得自己每天要多跑几层楼!不过还好,终于可以放心地上厕所了。   为了解恨,张琴立刻往洗手间跑。刚进去,又遇到了隔壁的那个女孩,她冲她笑了笑,依然用极为缓慢的速度洗完手,然后准备走出去。   厕所的门口正对着那面镜子,出来的时候整了一下衣服,忽然想起那个好笑的误会。  张琴觉得,自己应该向她解释一下,免得那女孩也像自己一般担心受怕,上厕所也不踏实,便转身去叫她。   声音酝酿在嗓子里,她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身体僵硬的愣在原地,刺入骨髓的寒冷冻结了全身。   只见硕大的镜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的身影。而转过头来看着张琴的她,虽然近在咫尺,伸手便可以触摸到,但镜子里却什么也没有。   原来这女孩,她,她才是真正的鬼……   “我讲完了。”徐汇吸了一口气,又是正好三分半钟。他不等我示意,主动将手指按在了碟子上。   “我是徐汇。碟仙,请出来。碟仙,快出来。”他的声音很宏亮,似乎在和谁较劲。   风更大了,蜡烛本来就已经很灰暗的光芒,摇摆得似乎很快就会灭掉。   不过才过了十四分钟而已,崭新的蜡烛,居然已经燃烧了一半,这样的现象,倒是我从没看过的,恐怕是风加速了蜡烛的消耗速度吧。   我向出口的指南针望去,指针一动不动,就像旧报纸上的碟子一般。看来,恐怕真的和传说一样,要到最后一个人加入进去,要请的东西,才有可能被请来。   不过,请不请得来,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对这个方法,一直都持有怀疑态度,纵然是自己最崇拜的爷爷告诉我的。   何况,我的目的,原本就不是召灵本身。   “最后一个故事,还是我来讲吧。”我抬头望着阴沉沉,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的天空,说道:“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我回来了》。是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的。他,就是那个故事的主角,杨康。”   “有人说,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还没来得及爱上一个人时,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存在,似乎那个人待在自己身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突然有一天,那个被自己习惯而又不爱的人消失了,又会怎样呢?   “她会迷茫、失落,然后才会莫名其妙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中,已经没有办法容忍失去他的存在。自己已经在习惯中,深深地爱上了他。   “女人就是这种奇怪的生物。她们更像从水星来到地球的物体,水是什么你知道吗?女人如同水一般地捉摸不定,千万不要试图去弄清楚她们的性质,因为毫无意义。   “女人,原本就应该是待在男人的怀里,被深深地保护着,爱护着的。”   朋友的婚礼上,杨康多喝了几杯酒,站在大厅中央的讲台上,语无伦次地吐露着自己的深沉感言。   “其实,男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这种生物在结婚前,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少,结婚后才发现,适合自己的女人,居然还有那么多!   “但是,我很了解我最好的朋友,那家伙绝对是世间少有的一等良民,我相信,他会做一个非常称职的老公、丈夫、孩子他爹,等等诸如此类的职位。   “欧阳律,还有这位美丽的张怡茹小姐,祝你们永远幸福!”   杨康将手中拿了很久的酒杯高高举起,然后一饮而尽,从容地走下台去。   大厅中一片寂静,过了许久后,人们才像清醒过来一般,四周顿时响起巨大的鼓掌声。   “没想到,你的口才居然这么好。”女友倩雪抹着泪,冲他可爱地吐了吐小巧的舌头,杨康笑起来,在她头顶爱怜地拍了一下。   满带着幸福微笑的那对新人,端着酒杯走了过来,欧阳律没有多说话,只是和他碰了碰杯子,然后仰头将酒喝个精光。   这两个十多年交情的好友,看着对方,突然大笑起来。   “你这家伙,没想到穿起西装来,还真是人模狗样的。”杨康一边笑一边嘲讽。   欧阳律也不甘示弱,回敬道:“你也不见得好多少,哪有人参加婚礼居然穿燕尾服?”   “我这不是为了表示,自己尊重你这个朋友吗?”杨康满脸无辜,在他胸口上打了一拳,“你小子这下可脱离单身了,看看你,竟然笑得那么贱,绝对应该再罚喝一杯!”   “好,这杯罚酒,我喝得心甘情愿。”欧阳律止住笑,冲他暧昧地眨了眨眼睛,“倒是你,准备什么时候步我的后尘?   “倩雪可是已经死心塌地的跟着你好多年了,你究竟什么时候给她幸福?”   “幸福……吗?”杨康撇嘴一笑,望着坐在身旁正偷偷瞥着自己的女友倩雪,突然问道:“倩儿,你想不想知道,什么是幸福?”   “只要是女人,恐怕都想知道吧。”她红着脸小声答道。   “你也想知道?”   “嗯。”   “你确定你真的很想知道?”   “嗯。”   “好吧。”杨康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红色小盒子,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淡然道:“打开它,你就会得到幸福。”   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倩雪双手颤抖着接过盒子。   她轻轻打开,里边静静地躺着一枚精美小巧的钻石戒指。晶莹剔透的光芒,有如实质般映入眼帘,刺得人眼睛酸酸的,酸得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   “我很没用,花光了积蓄,也只能为你买零点五克拉的钻戒。   “但是我希望,你就如同这零点五克拉一样,永远永远都是我生命中的一半。至死不渝!”杨康拉过王倩雪的双手,紧紧握在手心里,柔声问:“倩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嗯。”倩雪抹着流个不停的泪水,使劲地点头。她的嗓子哽咽,心脏不争气地“怦怦”狂跳,只觉得幸福得飞上了云端。   “你真的愿意?以后也绝对不会后悔?”   “嗯。”   “绝对绝对不后悔?”   “嗯。我愿意,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绝对不后悔!”倩雪终于吃力地说出了一句话,眼泪更加卖力地涌了出去。   杨康又笑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笑得那么灿烂。   原来所谓的“幸福”,并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东西。至少在现在、在此刻,他就真真实实地感觉到,“幸福”那玩意儿就在身旁,就在自己伸手便可触及的地方。   他声音颤抖,不发达的泪腺,似乎也蠢蠢欲动起来,想哭,兴奋得想叫。   哽咽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高声宣布道:“王倩雪小姐,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杨康的妻子了!”   妻子死了!没想到才嫁给自己,她就死了!   打开煤气,吞下一大把安眠药,再狠狠地将左手腕的动脉割开,任鲜红的血液沁湿床单。杨康强迫自己用嘴角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然后以一种十分舒适的方式,躺到了床上。   一个多月前,妻子死了……自己一生最爱的女人,竟然就那样死了。丢下了他孤独地留在这个世界上。不甘心!为什么她不带自己一起去?   杨康在妻子下葬的那天,将她生前使用的手机扔在了坟墓里,然后呆呆地把自己反锁在家中。   他蜷缩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只是一个劲儿地发愣,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妻子的一切。   终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忍受没有倩儿的日子。他害怕阳光,害怕夜晚的来临,害怕失去恋人后无尽的痛苦和寂寞。   所以,他宁愿选择死亡。   一切都准备好了,只需要闭上眼睛,就可以完全结束了吧!从此以后,就再也不需要忍受生不如死的煎熬,再也不必恐惧夜幕降临后,会回忆起和她的点点滴滴了。   手机响了起来,是谁这么没有情调?算了,再接最后一个电话吧。   杨康吃力地用右手将手机拿了起来。听声音,应该是欧阳律。   “阿康,你没什么吧?”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粗糙生硬,十分富有民族特色。   杨康疲倦地笑了笑,淡然道:“我没什么。”   “那晚上有空吗?到我家来喝酒,怡茹今天买了很多菜,就我们两个根本吃不完。”   “不了,晚上我要去一个地方。”   “去哪儿?”欧阳律突然感觉到了什么,不安地问。   “很远的地方,那个地方,我也十分陌生。”   “阿康,你,你小子不会正在做什么傻事吧?”不安感更加浓烈了,欧阳律慌忙嚷嚷道:“嫂子的事情,大家都很遗憾,但是,她毕竟已经去了,不在了。她不可能再陪你度过以后的人生,阿康,醒醒吧。   “过去的事情,就将它早点忘掉,人,还是要活下去的。不管活得有多辛苦,也要活下去,代替所爱的人,将所爱的人的那一份,一起活下去。”   “对不起,我做不到,也忘不掉。”杨康声音在颤抖,他抽泣着用一种近乎神经质的音调说道:“小律,你们知不知道,其实人死了,也一样可以在一起。   “只要在那个你喜欢的人的七七之日,在同样的地方,用同一种方法死掉,那么,两个人就可以生生世世都在一起,永远也不用分离了。”   “你这只猪,你到底在干什么?”欧阳律焦急地在电话的另一边吼叫着。   杨康没有管他,用力按下了关机键。   世界突然变得模糊起来,头晕沉沉的,或许死亡,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可怕吧。   他吃力地望向客厅,视线中还隐约可以看见一张淡绿色的沙发。在那张沙发上,曾经有多少美好的回忆啊。   每天晚上,自己都会抱着倩儿,裹着一张薄薄的毯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只是她喜欢看的,自己都不太有兴趣。   女人,真的是水做的,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眼泪?每次她被三流的连续剧里三流的煽情剧情,感动得热泪四溢时,自己的肩膀都会遭殃。   她不但会用自己的衣服乱抹眼泪,抹完了,还会责怪自己是冷血动物,丝毫没有同情心。   唉,也不想想,男人的泪腺原本就不太发达,更何况,哪个男人不都是一见到三流的连续剧,就会变得神经呆滞,大脑自动转换为睡眠模式。   要男人莫名其妙地陪着她流眼泪?恐怕,没有几个能做到吧。   可是,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人唠叨自己了。   她真的走了,不在了,再也没有人会乱想一些莫名其妙的鬼点子,来骗自己了。再也不会有人挖空心思,占了他一年的小便宜,然后才在耶诞节时,送给他一份意外的惊喜了。   同样,再也不会有人贪图那些附赠的小礼品,而常常送他一些贵又不实用的东西了……   倩儿,已经死了,不能再陪自己了。不过没关系,真的没关系。杨康努力地张大眼睛,视线越来越模糊,大脑像灌入了浆糊一般,变得十分沉重。   他抬起头,深吸了口气,喃喃道:“倩儿,等等我,我就快来了。”   突然,手机又响了起来,声音是那么地急促。杨康下意识地将它握到了手中,正要按下接听键的一刹那,已经不灵光的大脑,猛然传递出了一个讯息。   刚才,自己不是已经将手机电源关掉了吗?怎么可能还有电话能打进来?   他迷惑地看了一眼手机萤幕,突然歇斯底里地笑起来。那个号码,是自己扔在倩儿坟墓里的手机。是她回来了,是她来接自己了。   杨健翔只感到自己激动的大脑,也几乎停止了思考。他的嗓子开始干涩,不由自主地叫道:“老婆?”   “我回来了……”妻子的声音,寒冷得就如严冬的寒冰。   “老婆,你回来了?”   “嗯,老公,我回来了……”   沉默,我没有再讲下去。   “后边呢?”许睫忍不住问道。   “没有后边了。以后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我笑着,那个事件,确实有个很长的后续,而且引出了许多更加怪异莫名的事情,不过,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看看表,刚好三分半钟。我深呼吸一口气,伸出手指,按在了老旧的碟子上。   “我是夜不语,碟仙,哼哈,你就出来让我们看看吧!”   风猛然间刮得更剧烈,有一种刺骨的寒意,没有预兆地从心底冒了起来……   第十章 混乱   张颖雪古怪地笑着,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巧合会让一个人临死时,产生那种表情?   你看徐汇最后的表情,就好像是看到了什么让他的大脑恐惧到无法负荷的东西……“   我这最后一个人加入了游戏,碟子依然没有动。   乱葬岗上静悄悄的,六人之间像是突然间产生了一种默契。大家相互没有说话,只是望着碟子,许久。   “切。”徐汇首先缩回了手,“什么都没发生,喂,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我猛地望着他,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谁叫你收回手的,碟仙还没送回去!”   “不是根本就没有请来吗?”他嘲笑地望着我。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回看他,嘴角带着一丝苦涩,“有没有请来我不知道,但是,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哪里奇怪了。”他冷哼了一声。   “你们都不觉得奇怪吗?”我的视线从所有人身上逐一滑过。   “好像,确实有不对的地方。”许睫像是想起了什么,脸色也变得苍白起来,她的嘴唇在发抖,“碟子完全都没有动!”   “小睫,碟子没动,就证明没请来,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张颖雪看了她一眼。   “不对,我以前也玩过碟仙。”许睫用力地摇头,肯定地说:“但是这次的情况,特别奇怪。碟子纹丝不动,应该是不可能的!”   “不错,确实很不寻常。”我思忖了一下,解释道:“其实请碟仙,撇开心理因素外,之所以它会动,有极大的可能性,是出于杠杆原理。   “当某一点受力面积不均匀的时候,碟子就会朝着受力较小的地方移动。”   “那就说明了,我们用的力气刚刚好。”徐汇看着碟子,说得漫不经心。   “但现在我们坐的位置,不可能达到刚刚好的效果。三分半钟的肌肉疲倦时间,也可以说明,碟子原本应该动的。”我示意他望向对面。   徐汇抬起头,脸色霎时也白了。只见我们四个男性呈弧线坐在一起,而剩下的两个女生,坐在正对出口的方向。   “你也明白了吧。”我用力吞下口唾沫,声音紧张得沙哑起来,“女孩子天生力气就比男生小。我们男生都坐在了一起,就算一开始的时候,大家用的力气是一样的,可是三分半钟以后,肌肉开始麻木疲倦,使用的力气,会断断续续地呈现不稳定状态。   “你以为,碟子还能保持一动不动的情况吗?照我的判断,它应该会朝着出口方向移动才对。”   “哼,原来你一开始,就想要骗人了。”张颖雪瞪着我,挖苦道。   “不过是场游戏罢了,大家开心就好,这种游戏,本来就需要一个人来扮黑脸啊。不然还怎么玩?”我的语气略微有些尴尬,“现在最重要的是,恐怕游戏,成真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把那东西请来了?”一直沉默的周超凡猛然抬起头。   “恐怕是。”许睫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上次我玩碟仙的时候,花了三十分钟才觉得手指一动,好像有人在推,然后感觉越来越强,最后碟子就动起来了。   “可是我们问什么,它都有答啊,根本就不像现在的情况。”   “我也有听说过。”周垒这位小学语文教师也开口了:“碟仙请来后,会在每个人面前稍稍停一会,然后,便在所有的文字上走一遍,最后转圈圈时,便可以问问题了。   “据说,只有二千二百岁以上的才是碟仙,而且碟仙喜欢人家称赞,它绝对不会说自己像谁!”   “对,这我知道。”许睫轻咬嘴唇,“不是碟仙的东西,不会看字,会呆呆地停在某人身前。据说,因为是被他吸引来的。也不会动,只是让碟子死死地待在原来的位置。”   “老天!那我们现在请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周超凡紧张兮兮地喘着粗气。   所有人都打了个冷颤。   “靠!老子不玩了!”徐汇猛地站起来,狠狠地一脚踢在碟子上,将它踢得远远的,“老子要回家。”   “可是,还没有把碟仙送回去。”许睫吃惊地喊道。   “没用了。”我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已经送不回去了。”   “那我们怎么办,会死的!”她急得差些哭了出来。   “哪有那么倒楣。”我沉声说:“碟子不动,应该只是巧合而已。不要想太多了,请碟仙不过是个游戏。”   “但是……”   “没有但是了。”我打断了她,“我们都回家。只要大家小心我提到过的注意事项,就应该不会有问题。”   乱葬岗的风依然很大,蜡烛滴下了最后的烛泪,火苗挣扎了一下,最后才不甘心地熄灭了。   心里没来由地一阵烦躁,自己发起这场碟仙游戏,究竟是不是做错了?会不会还有什么东西,是自己没有考虑到的?   但是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了……   游戏结束后,又平静地过了三天。   这三天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去看了张小乔的尸体,上边果然有着熟悉的痕迹。   表哥怀疑是未知的病毒感染,通报卫生局,将所有近期去过那栋阴楼的人,都隔离检查了一番,最后,却什么都没有查出来。   然后,赵韵含找到了我家来。   “听超凡讲,你们在那个坟场,玩过召灵游戏?”她眼神涣散地盯着身前的咖啡杯。   “对,你那么在意干嘛?”我漫不经心地答。   “你还要不要命了!”她脸上少有地划过一丝怒气,“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害死多少人?”   “不会有人死,那不过是一场游戏罢了。”我摇头,“游戏本身有杀死人的能力吗?”   “你还是没有明白!”赵韵含深深地叹了口气,“算了,就算和你解释,你这么固执的人,也不会相信的。”   她用双手捧起前边的杯子,闭上眼睛默念了一阵,然后将杯子递给了我,嘱咐道:“喝下去!”   “又是符水化骨的手段?”我好奇地看着她,“这个手法被你用起来,好像有一种包治百病的感觉,不但能化骨、驱邪,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用处吗?”   “你不用管,快喝,如果你不想英年早逝的话。”她嗔怒道。   “切,开个玩笑也不行,小气。我喝了……嗯,奇怪,怎么味道怪怪的?”我一饮而尽,然后古怪地看了一眼手中的杯子。   这是我亲手煮的咖啡,味道自己当然非常清楚,但是没见她加什么进去,味道却变得五味杂陈,说不出来的复杂感觉。   难道,她刚刚随便念了几句话,就可以改变物质?或者纯粹是我的错觉?   “活该。”见我喝下去,她的脸上才再次露出招牌式的温柔笑容,看得人从心底感觉到愉悦,“就是因为你不信,才会有复杂的味道。   “符水化骨这个名字,虽然不知道是你从哪里听来的,不过我用的手法,倒是和它有点类似。”   “那你的意思是,你有超能力?”我瞪大了眼睛惊讶地问。   “哪有可能!”她笑得更灿烂了,“小女子不过是一个单纯可爱的普通小市民罢了。”   “还小市民呢,怎么我看不出来。”我小声咕哝道。   “你说什么?”赵韵含瞪着我,突然叹了口气,“其实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究竟你为什么要去玩那种碟仙游戏,你知不知道有多危险?”   “奇怪,你的语气怎么像认识了我几十年一般?我们很熟吗?”我回望她。   “亲爱的,你是我未来的老公,有这层关系,你说我们应不应该熟?我关心你,可是单纯地在当作对未来的风险投资哦。”她甜甜地说着,脸上没有一丝普通小女生的尴尬害羞,就像在说一件十分理所当然的东西,我顿时什么话也找不到了。   “知道什么是《地狱辞典》吗?”整理了一下思路,我才沉声问道。   “很耳熟,好像听过。”她明显地跟不上我的节奏,愣了下,苦恼地想着。   我笑了笑,解释道:“《地狱辞典》是一八一八年,法国记者西蒙。科兰以科兰。戴。布兰西的笔名撰写的一本书。这在很大程度上,勾起了当时人们对恶魔迷信的兴趣。   “科兰并不是恶魔学家,而且他在该领域,也并没有很深的造诣,但这个人相当博学,并且受到中世纪恶魔学家约翰。威尔的影响,所以,也不能说他完全是个门外汉。   “科兰以半吊子的知识所书写的《地狱辞典》,继承了威尔的理论,为地狱描述出和人间相似的行政结构,恶魔们各司其职,甚至还有搞笑般的驻各国恶魔大使。很多学者指责《地狱辞典》低级庸俗、胡编乱造、是扰乱恶魔学的糟糕作品。   “但是,仔细地想想,那些所谓正统的魔法书,哪个不是胡编乱造的产物呢?也正因为作者发挥了自己的想像力,贯注文中,所以该书虽然没有什么文献性、但是读来相当有趣,简直可以称为西方的山海经。   “这本书中,也穿插了一些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看法,比如地狱帝国派驻到英国的大使,竟然是代表‘贪婪’的大恶魔莫蒙——这无疑是对英国商业主义的讽刺。   “《地狱辞典》关于恶魔的解说,基本上是按照威尔的理论进行。而到了一八六三年发行第六版时,加入了五百五十幅彩色木版插画,插画是由画家M。L。布林顿创作——此公对恶魔学和术士的那套理论一窍不通,这些恶魔的形象,完全按照一些传说的描述或他自己的想像,来进行创作。   “这些表现力和视觉效果极强的插画,对近现代的恶魔传说文化,起到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很多神魔影片的恶魔造型,都是来自《地狱辞典》的这些插图。   “其实,这场碟仙游戏,我将一切都考虑进去了,每个人的位置,有可能参加的人,所有的道具,和期间会发生的偶然或者必然的事项。事实上,现实也的确跟着我的计画走了。”   “你的意思是,这一切,全都是你一个人自编、自导、自演的戏而已?”赵韵含似乎明白了什么,她望着我的眼睛充满了迷惑,“你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么做,当然有我的理由。毕竟那栋楼里发生的事情,太匪夷所思了。”我站起来,俯视她,“但我坚信,存在就有它的合理性。   “既然事情会发生在那栋楼的住户身上,那么就一定应该有起因,恐怕,这场精心策划的游戏,就快要发挥它的作用了!”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来的是周超凡。   一进门,他就结结巴巴地紧张道:“小夜,出事了。我联络不到小汇。”   “不要慌,慢慢来。先坐下把气理顺畅,谁是小汇?”我按着他的肩膀,强迫他坐下。   “徐汇啊,徐舜鸿的弟弟。三天前和我们玩碟仙的那一个。”   “是他?他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昨天他还打电话给我,说他好怕,总觉得背上有什么东西压着,沉沉地,就连移动都有困难,然后,突然电话就断掉了。”   “那你为什么不当时就去找他?”我皱了下眉头。   “我,我怕。”他低下了头。   “所以,你一大早就来找我?”   “对啊,小夜你的办法多,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   “那许睫和张颖雪,能联系上吗?”   “我打过电话了,都没问题。”   我和赵韵含对望一眼,沉声道:“再给她们打个电话,就说两个小时后,在徐汇家大门口集合。”   “那我们呢?现在该怎么做!”   “我们现在立刻赶去柳条镇!”   心里依然有一种不安感,自己几乎考虑到了一切,但是,有没有什么东西,被不小心漏掉了呢?   两个小时候后,我、赵韵含、许睫、周垒、张颖雪和周超凡,准时地集合在了一起。   “有谁知道徐汇最后去过的地方?”我首先问道。   “他应该待在家里。”许睫回忆,“小汇从那次玩了碟仙后,就一直请假,现在都还没去上课。   “昨天和我通电话的时候,还说他父母都去出差了,现在留下他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无聊地看DVD。”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他应该还在家里?”我再次确认。   “但是,他家的电话没人接。”张颖雪皱眉,她的脸色也不算好。   “不管了,先敲门看有没有人再说。”我烦恼得用力挥动手臂,向徐汇家的大门走去。   许睫眼睛尖,突然指着门的方向,惊讶地喊着:“他家的门好像没关严!”   我们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果然看到大门被虚掩着,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进去。”我走上去,就要推开门。   周垒连忙阻止我:“这算不算私闯民宅,根本是犯罪吧!”   “管不了那么多了,万一他有事怎么办?”张颖雪这女孩一把推开他,顺势将门踢开。   顿时,所有人都呆住了。   视线能够触及的地方是个走廊,不长,但是很杂乱,鞋柜横在中央,像是有人故意推倒的,里边的各种鞋子,散乱地扔在四处,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   鞋柜下边,似乎还压着什么东西。不对,是个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他大张着眼睛,眼神中透露着一种莫名的恐惧和绝望。他的手用力向门的地方伸着,可是他的时间,却永远停留在了离开门只有不到半米的距离上。   是徐汇!   我第一个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蹲下身,检查尸体。按住手腕的脉搏,察看瞳孔,然后,将所有人都赶出了房间。   “他死了!”我语气沮丧地说:“具体的死因不明,但是,鞋柜绝对不是凶器。那种重量,还不能让人致死。”   众人互相对望,沉默了好一会儿,许睫才声音颤抖地说:“会不会是因为那个游戏?”  她不但声音,甚至身体也在抖个不停,这位看起来温柔阳光的短发女孩,眼神里却写满了恐惧。   “不错,下一个死的,会不会是我?”张颖雪连嘴唇都在哆嗦。   “不可能,他的死,应该是偶然才对。”我不置可否,拿起手机一边拨打一边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报警,所有的事情,都交给警方处理。   “这些东西,不是我们胡乱猜测,就会有结果的!”   “管他什么结果。我们会不会死?会不会?”张颖雪歇斯底里地大吼,用一种仇视的眼神盯住我,“都怪你,是你让我们玩这个游戏的。如果我死了,作鬼都不会放过你!”   “都说了,这只是巧合。”原本就很烦躁的心,更加地烦躁了,我也吼道。   “什么巧合?!你们看到吗?”张颖雪古怪地笑着,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巧合会让一个人临死时,产生那种表情?   “你看徐汇最后的表情,就好像是看到了什么让他的大脑恐惧到无法负荷的东西……”   “不要再说了!”我不客气地打断了她,“你们现在各自回家。我留下来,等警方到了后做笔录。”   看了一眼在身旁发呆,神情木然不知在想什么的周超凡,我道:“你跟着你堂哥回去,多陪陪他。”   他抬头望了我一眼,身体哆嗦着,语气更加结巴了,“小汇怎么可能死?他怎么就这样死掉了!”   “谁知道呢?”我叹了口气,心情十分沉重,“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些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吧。   抬头望天,蔚蓝色的碧空一望无际,没有任何白云,只有和煦的阳光和舒服的颜色。   可惜,这美丽的一切,都已经被人类玷污了……   第十一章 揭密   周超凡浑身一颤,紧张地将袖子拉起来。   只见一个个暗红色像是臃肿的手掌状的痕迹,挤满了皮肤,它们像是蠕虫一般地蠕动着,恶心至极!   夜,又是一个没有星星、月亮,暗无天日的沉重黑夜。   乱葬岗。   风依然很大,虽然并不清楚这里的风,究竟是从哪里吹来的。   一个单瘦矮小的身影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后,这才悄无声息地搬动身前的一个墓碑。等他将其移开,居然露出了个可容一个人勉强出入的洞口。   那个人再次确认没人看到后,这才钻了进去。   通过狭窄弯曲的洞穴走廊,过了大概一分多钟,才来到个大约有二十多平方米的隐密石室里。他开始在石室中央点起蜡烛。   烛光幽幽的,不亮,却闪烁着青绿色的诡异光芒。那人站到正中央的石台前,然后摆弄着身前的东西。   过了许久,他才满意地笑了。那笑容异常地残忍和开心,就像即将要做什么赏心悦目的事情一般。   就在这时,好几束手电筒的光芒,射在了他的脸上。猛地接触到强光,瞳孔收缩,他立刻用手遮住了眼睛,身体也因为震惊而微微抖了一下。   “哼,果然是你。”一个声音从出口的位置响了起来。   “你们想要干嘛?”那人的声音结巴着,他抬头,从来人的身上,一个一个地流览过去,猛地浑身又是一阵,惊讶地叫出声来,“你怎么没有死?”   “看到我没有死,怎么你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徐汇得意地冲那人说道:“我的演技很好吧。”   “什么啊,我演得也不错。当然,颖雪也是可圈可点的!”许睫不分场合地兴奋抢功。   “屁,那时候,你们谁都不知道我在演戏!不然又怎么会骗得了他呢!”徐汇嘿嘿笑着,眼神却冰冷地望向那个人,“我们几个究竟哪里得罪你了,为什么你想要我们死?”   “小汇,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会想你们死呢。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人结巴得更严重了。   “朋友?你真的当我们是朋友吗?”我向他走了过去,“那栋楼的事情,全是你搞出来的吧?虽然不太清楚你用的是什么方法,不过,应该和这个石室有关系。”   随意打量着这个石室。这个不大的空间,似乎已经有十多年岁月了,应该和这个乱葬岗是同一个时间段。   石室正中央,有个半人高的石台子,上边摆了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古怪东西。虽然不认识,不过却让我的背脊,感到了阵阵的寒意。   “这些都是什么东西?”我上前,想拿起一件仔细地观察,却被那人猛地推开了。   “不要碰,它们都是我的,统统全是我的宝贝!”他紧张地将那些东西拥在怀里,眼神狠狠地盯着我,那种恶毒的视线,让自己全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周垒木然地瘫倒下去,他无力的坐在地上,喃喃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你就连我都想要杀掉?”   我满是同情地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对那人道:“怎么,我们都追到这里了,你还不想承认吗?周超凡!”   周超凡望着我,声音也不再紧张兮兮地犯结巴了,只是冷冷地说:“动机呢?我没有任何动机!”   “你有。”我在他的视线中感觉非常不舒服,又不愿意示弱地回瞪他,“知道什么是人格障碍吗?”   见所有人都迷惑不解,不明白我提到这个专有名词,到底有什么目的,我这才解释道:“所谓的人格障碍,意思就是有些人的人格特征,有显著偏离正常的问题,这是种心理病态,患有这种病的人,他的人格特征的偏离,使得他形成了特有的行为模式,并且会对环境适应不良。   “人格障碍可分为偏执型、分裂型、反社会型、冲动型、表演型、强迫型等。他们会因为许多不经意的小事而记仇,这些小事,会在脑海里无限地扩大,到达他再也无法忍受的程度。   “那时候,他的大脑会做出错误的判断,认为不毁灭对方,自己就会被对方杀掉。最后害人害己,这样的病例造成的社会悲剧,数不胜数。”   微微顿了一下,我又道:“周超凡,你就患有这种病!”   周超凡冷静地反驳道:“你有什么证据?”   “现在没有。”我冷笑,“不过如果需要,我倒是可以找你的心理医生,要你的病历卡。当然,和你关系最好的堂哥,似乎也可以证明吧。”   我指了指周垒。周超凡望着那个眼神涣散的堂哥,突然笑了起来,笑声中充满了怨毒。   “不错,那栋楼里的事情,都是我搞的鬼。”他哈哈大笑着,毒辣地看向我,“你知不知道,从小,我就是个很不起眼的人,受人欺负,被人排挤。   “我尽量地伪装自己,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在蜗牛壳中,不论怎样都不把头伸出来,和这个世界接触。我以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受到伤害。没想到,我被伤得更深了!”   “你!还有你!”周超凡指着徐汇和张颖雪,吼着:“国中的时候,你们是怎么欺负我的?我就连回忆也不敢,说!你们该不该死?该不该!”   两人在他的眼神逼视下,同时低下了头,不知道是因为羞愧,还是因为害怕。   “那我呢?我从来就没有欺负过你,为什么你还想害我?”许睫气得脸发青。   “你更该死!”他瞪着她,“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还主动和我说话聊天,还闯进我的世界里。我给你写了情书,你居然把它贴在了校园的布告栏上。   “我被所有人嘲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痛苦地走到楼顶,想跳下去死了算了,可是我还是没胆子。我要报仇!”   “哥……嘿嘿,你知道,我为什么恨你吗?”周超凡嘴角咧开一丝诡异的笑,“我真的好恨你。你又笨又蠢,为什么还有人要和你玩?为什么你居然会有那么多朋友?   “我恨你,一定是你在我身旁,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抢走,我恨你,恨不得你死掉!”   他怨毒地大笑着,周垒却丝毫没有反应,似乎已经痛苦得晕了过去。   周超凡再次望向我,“老天总算有眼,让我偶然间发现了这个地方。当一个默默无名的人,突然发现自己可以主宰人的生死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有趣起来。   “真的很有意思,只要我想谁死,谁就一定会死,我的人生也变得有价值起来。讨厌的人,我要他们统统都消失!”   他的笑容扭曲起来,“夜不语,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我怀疑你,也是很偶然的。”我沉声道:“先从一开始讲起吧。赵韵含不知从哪里听到了那栋阴楼里发生的种种事情,然后跑来问你。你害怕事情败露,就假意寻求我的帮助,事实上,你根本就不信我有解开谜团的能力,而我确实不可能解开。   “但是,在调查你堂哥的时候,由于资料够详细,我偶然发现,你居然患有人格障碍。原本这场召灵游戏,是用来打赵韵含主意的,她常常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我觉得,或许她和这些事件,应该有什么联系,最少,也应该知道些我不清楚的内幕。   “但是,我知道你有人格障碍后,再想起你对自己的堂哥无微不至的关心,就临时改变了主意。我直觉地认为,你应该和那栋楼里的事情有关联,于是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游戏。然后和徐汇串通好,要他装死。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先去检查他的尸体,然后把你们都赶出去的原因。只要不细看,你应该发现不了这是骗局。”   “原来你把我们都给骗了。”赵韵含轻柔地问:“但是费尽心机,你到底想做什么?”   “目的很简单,而且也成功了!”我笑,“一般人格障碍其中有个特征是,越是痛恨的人,越是关心。从许多案例证明这些患者杀人,都是按照自己痛恨的顺序谋杀的。先是最恨的人,然后是比较恨的。恨意在他们的大脑里滋长,然后毁灭他人,或者自我毁灭。   “我相信,如果这些事件和周超凡有关,那么在他的心中,应该有个顺序。不管怎么看,徐汇都不应该是下一个。   “玩那个同龄游戏,只不过是为了看看,你还有谁想害死罢了。如果突然有个不应该现在死的人死了,凶手自然会心急,以为自己的方法出了什么问题!”   我望向周超凡,“记得你还要我详细地给你解释,关于降头术及蛊的种类,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吧?当时我就有些奇怪,为什么你会对这些产生那么浓厚的兴趣,于是下意识地在话里设下了陷阱。   “就是这个让你产生了压力,你从我这里了解到,这些法术的东西是不能乱来的,一不小心就会反噬。你怕死!就一定会回来看看出了什么问题,结果真的被我给猜中了!”   “夜不语,你真的很聪明。我的计画里,每个人都站对了位置,只有你!   “为什么你就不能好好地当你的悲剧角色,等待死亡呢?”周超凡的声音依旧冷冰冰的,但表情却显得十分恼怒,似乎恨不得一口吞掉我。   “这些东西,应该是蛊或者降头术的其中一种吧。”我淡然道:“有个问题。为什么要害张宇、徐舜鸿和张小乔?   “他们根本就不认识你,更谈不上得罪过你了,他们都是无辜的!”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无辜的人。他们只不过运气不好,变成了我的实验品罢了。夜不语,你以为,你就很干净了吗?”他恨恨地说:“你这家伙,根本就不顾别人的感受和死活,不论什么事情,都是固执任性地想做就做。   “你说我人格有障碍,难道,你就没有吗?恐怕你的心理,比我更畸形。”   他的视线让我头皮发麻,心里没来由地一阵阵恐惧。   “不过,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周超凡又笑了起来,越笑越阴森,“你们都受到了我的诅咒,你们知不知道,你们就快死了!”   “超凡!停手吧,快要死的是你。”一直沉默着的赵韵含,语气中带着一种悲哀的音调,“不信,你把外衣脱下来,看看自己身上,你已经被反噬了。   “这种邪门的东西,不是外行人能够操控的!”   周超凡浑身一颤,紧张地将袖子拉起来。只见一个个暗红色像是臃肿的手掌状的痕迹,挤满了皮肤,它们像是蠕虫一般地蠕动着,恶心至极!   “怎么会这样!这些是什么?怎么了!我怎么了!”他恐惧地将外套撕扯下来。   不光是他的手臂,只要是皮肤上,都有那种恶心的痕迹,那一道道似乎是催命符的东西,如同刺青似的,还在不断地繁衍、增加。   “快把你手里的东西砸掉,不然你会死的!”赵韵含急忙大喊。   “我不要!除了这些,我就什么都没了。”他吼着,将手里的东西死死地抱住。突然,周超凡的呼吸急促起来,他瞪大了眼睛,死死地望着我们身后,神情里流露着莫名的恐惧。   呼吸越来越急促,他的喘息声,大到整个石室都在刺耳地回荡。   猛地,他的手一松,栽倒在了地上。眼睛,依然没有闭上,只是恐惧而无助地伸手,想要将散乱掉落的那些古怪东西捡起来。   他拼命地伸出手,可是怎么也构不到,嗓子里只会发出“咯咯”的痛苦求助声。   我不忍心地将东西捡起来,塞进了他怀里。   这一刹那,他笑了,有生以来笑得最开心的一次。带着这份甜美的微笑,他的时间,永远停止了……   “他死了。”赵韵含怜悯地叹了口气。   “那我们怎么办?他倒是死了,可是我们身上,不是有诅咒吗?我们真的会死。”徐汇依然脸色煞白,急道。   赵韵含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淡然道:“放心,他死了,下的咒也就自然解除了。你们都不会有事的。”   “这个世界,谁又是干净的呢?”我望着石台苦笑,“周超凡的人生确实是个悲剧。  ”没有人天生就会有人格障碍,只是周围对他的影响,以及他的自闭,让他没有办法和其他人相处。他真的太傻了。“   这个傻瓜有一句话,却是对的。   这个世界,真的没有干净的人,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患有人格障碍。只要在适当的情况刺激下,就会显露出来。这样的人,恐怕比他更加地恐怖吧……   尾声   “小夜,你认识徐汇、张颖雪和许睫这三个人吗?   我在他们的联络薄里,都发现了你的电话号码。“   “我认识,怎么了?”   心里,微微荡漾开一丝不安的感觉。   赵韵含没有给任何人打招呼,就转学走掉了。   她的秘密,对我而言,成了一个永远的谜。   为什么她会知道那么多东西?为什么她会出现?那个乱葬岗的石室,是不是也和她有某种联系?   还有,那个神秘的符水化骨方法。   这些,我统统都没有来得及去问,这个吵着要当我老婆的人。   接下来的时间,一切慢慢地平静了,没有颠簸起伏的事件,徐露和沈科也重归于好。问他们,他俩却怎么样也不肯告诉我。   每当看到徐露常常一副小女人般的幸福模样,我就心里痒痒的,想要去调查个一清二楚。   阴楼在那个事件后,就再也没办法租出去了,屋主只好拆掉它,准备在原地盖一座大型购物中心。   据说,乱葬岗也要有计画地迁移走。只是这一迁移,世间又不知道会多了多少孤魂。   平静地过了一段时间的安稳日子,某一天,表哥夜峰突然打来电话。   “小夜,你认识徐汇、张颖雪和许睫这三个人吗?我在他们的联络薄里,都发现了你的电话号码。”   “我认识,怎么了?”心里,微微荡漾开一丝不安的感觉。   “他们三个在昨天夜里十点左右,死在了家里……”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十集 痕迹 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十一集 特别篇 作者:夜不语   前传 妖魔道   序 所谓“永远”   这本书,又是自己独自写序,想一想,似乎已经有两本的样子,没有找到替死鬼了。不过,再仔细想一想,就算找到替死鬼,似乎序自己还是逃不掉。   最近翻相册,又看到了那张照片。那是七年前的老照片了,没有人,只是慌乱地远远照着夕阳下,朦胧的海面。背后被自己写满了丑陋的文字─西雅图的海港,是一个伤心的地方。   曾经有一个女孩在大海前说爱我,也是那个女孩,她流着泪,哀求我不要离开。   我不置可否地一笑,默然望着她那张哭泣着的脸。那张绝丽的脸,带著令人心碎的泪痕,却阻挡不住我那自认伟大的脚步。   文字描述的是我的初恋,那时正是离开美国的时候。那个女孩从波特兰开车追我追到西雅图,我终究还是没有留下来。   那年我十七岁,随着风中飘逝的,不但有自己的初吻,还有初恋……   想起来,二十四岁的自己,似乎早就不存在那种就连手牵手都会脸红的青涩情感,脸皮也厚到就连长城拐弯处的城墙也不遑多让。   有一年我爬长城,居然惊喜地发现自己脸皮还算是挺薄的,至少挂着那么厚的脸皮,还是能轻松地挤过去。(笑)   说到长城,掐指算一算,前前女友已经不在很久了。   诸位看到这本书的时间,再往后推一个月,就又到了她的忌日。这本书,就权当是纪念她的存在,或者纪念她的曾经存在吧。   快有三年了吧?时间真的过得好快。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得就像我心里的温度。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地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地锁在一起,又牢牢地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地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哈哈,怎么写来写去,像是在写散文。不应该,不应该!   还是照例说说这本《妖魔道》好了。   总体上,这是一本很轻松,很速食的《夜不语》特别篇,如果要看作是前传也行。我前边写得很轻松,到后边写得差点飙泪,希望大家看得轻松些吧。虽然后边的剧情实在有点悲,算不得轻松两个字。   不论学习还是工作,每一样都很累。能够放松的话,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休息。天气,又要冷下来了。   下一个故事《宝藏》,我策划了很久。说的是一个特别的发现,让夜不语等人偶然知道了一个宝藏的存在,在寻宝的期间,发生了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由于架构很庞大,为了避免出现《茶圣》那种潦草结束的情况,所以,暂定会连载三本的样子。   肩膀好累,困了,洗澡睡觉。看看手机,居然发现一不小心就混到了早晨七点多,太阳都出来了。   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开始羡慕笔下的夜不语那家伙了。他够有个性,也有条件施展他的个性。但现实中的人,又有几个能做到的?   今年二月底,我去了一趟上海。原本以为十分坚强的自己,第一次感到了寂寞。   虽然我喜欢旅游,喜欢背着背包到处走的感觉,但是,在那个拥有两千多万人的拥挤城市里,我却找不出一个想要见面,想要说话的人。   那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皮肤、指甲、脚尖、甚至头发的末梢都充斥着寂寞的痛楚。只要是寂寞的,不论身旁有多拥挤,也不过是留在一个人的城市里。从前随意写下的这句话,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梭子一   沉重的夜,滴滴答答的水声幽幽地回荡在这个小镇里,显得那么孤寂,也那么刺耳。   在这个如死的黑暗笼罩的地方,低矮的房屋里没有一丝光亮,也没有任何声音。就连熟悉的打更人也不见踪影,整个小镇,犹如一片死域。   狂风刮得很烈,夜空上没有飘浮云彩,但依然看不到星星或者月亮,四周游荡著令人压抑的诡异气氛,就像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或者,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   死寂继续着。   远处,终于隐隐传来些微可以打破沉默的声响。   是人。   一群人。   一群携带着刀剑,全副武装的护卫。   坐在中央马车里的主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淡淡的灯光,从六匹马拉着的大轿子里透出来,隐约勾画出这个主人的身影。   窈窕的线条,长发,慵懒舒服地倚靠在椅子上。应该是个女人,而且,不会太丑。   主人没有说话,护卫自然不会不识趣地打破这份略微沉重的沉默。几十人的队伍里,只有马蹄哒哒的声音,以及车轮转动时的闷响。   离小镇越来越近了,马车开始慢下来。   最前边的一个护卫猛地一拉马头,靠到轿子左侧的窗户旁轻声道:“小姐,已经到芙蓉镇了。现在人倦马疲,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个客栈稍微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上路?”   那位小姐缓缓地用纤纤玉手抵住下巴,像是在思考这个问题,又像是什么都没有想,最后微微点了下头,算是应允了。   那护卫在心里长长地松了口气。这队人马,已经马不停蹄地接连走了两天路,虽然是精锐,可是连番劳碌,就算是铁打的筋骨,也有点受不了了。   他纵马上前,想早一步进到小镇里将客房订下来,随便把自家小姐住的地方打理一下。   这位小姐毕竟出生在大富大贵、位高权重的家庭,什么贵族习惯都沾染了一点,但是最让人郁闷的,就是那种莫名其妙的洁癖了,如果不睡习惯的床、被褥、枕头的话,就会失眠。   唉,出老大的远门,居然还在行李里带着闺房里的大床,这究竟是什么世道!一路上,可苦了自己这群护卫了。   从长安城出发赶往益州,不算太远的距离,走了接近一个月,但却只走了不到一半距离。如果不是时间也消磨得差不多了,这位大小姐,恐怕也不会急急忙忙地要疯狂赶路。   这么长时间,他没少惶恐不安过,如果那大小姐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自己这群大老爷们儿掉脑袋倒是没什么,可就苦了家里的婆娘。   眼看益州还有三天就要到了,虽然一直也没遇到过什么危险,但最好还是更小心翼翼才好。不是常有人说,暴风雨前的风平浪静,最是可怕吗?   不知为何,今晚的他十分烦躁,那份烦躁的心情,甚至影响了胯下的马。自己的马名叫黑风,随着自己出生入死已经五年多了,真正的生死与共。他用手抚摸着马头,用力地皱着眉头,不知何时起,右眼皮就跳个不停。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恐怕,今晚绝对不会平静。   思索间,已经到了镇口的木陇下,木陇顶上用红色的字体雕着“芙蓉镇”三个大字。那三个字在夜色里红得像血,带着阴沉沉的气息,整个小镇犹如一张狰狞的大口,静静地等待着倒楣的人,走进它的五脏庙里。   有股恶寒袭来,他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手紧紧地握着剑柄,用力咬下嘴唇,打马走进了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刚一进去,黑风便人立而起,死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一步。   都说畜生的直觉最是灵敏,难道,马儿也预感到了危险?   护卫缓缓地将四周扫视了一遍,空无一人的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灯光透出的民居,一切都很平常。也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只是,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   他毅然下马,往前走,在附近的一家人户前停步,犹豫了一下,然后敲门。   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门却“吱嘎”一声,打开了。   护卫有点愕然,现在早已不是盛唐时期,最近四处都兵荒马乱,盗贼遍地都有,如果谁还敢像从前那样夜不闭户,不是自己找死吗?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他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摇亮,就着黯淡摇曳的光芒,走进了房子里。进了大门便是桃屋,屋子中间的桌子上,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早已没有热气的饭菜。有三副碗筷,看来是个三口之家了,可是怎么看起来,桌上的东西还没怎么动过?   碗里盛着冒尖的白饭,就像在向自己传递着某种讯息。   飞快地将整个房子搜索了一遍,却并没有找到任何人,心里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   他从鞘里抽出宝剑,又来到一家人户前,用力地踢开门,闯进去搜查了一遍,依然找不到半个人影。   他不死心,继续找,接连找了十多户人,果不其然,这个偌大的镇子里没有一个人。   见鬼!究竟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没人,镇里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护卫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他拼命抱住头,想要将杂乱的思绪理清楚。   难道,遇到大群的强盗打劫?不可能,房子里没有任何翻动的情况,而且里边的人,似乎都在悠然自得地干着自己手边的事,屋子里遗留下的东西,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人呢?他们就好像在一刹间全部消失了,整个镇的人都消失了。而所有的一切,都保留在人消失时的一刹那……   眼前的诡异状况,早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这名护卫也当真了得,他转身就往镇口的方向拼命跑。   不管这里出了什么事,总之,不能让大小姐进来。   他飞快地在寂静的街道上跑出S型路线,眼睛隐约看到,大队伍拥着那辆华丽的马车穿过了木陇。   情况危急,就在他要放声大喊的时候,一双僵直有力的手,狠狠地掐住了他的喉咙。   护卫右手用力一挥,手里的宝剑微微一顿,便锋利无比地将那对手臂割了下来。飞快地回身又是一剑,这一剑,狠狠地刺进了身后那家伙的胸口里。   果然是有埋伏,要尽快通知他们不要进来才对!   他想要将剑抽出来,但却意外地遇到了阻碍,似乎被对方的骨头给卡住了。护卫抬起头,却看到了对方僵硬没有任何表情的脸。   这是一个女人,应该还算得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可是,就在这个女人身上,自己却找不到一丝人类应该有的气息。   这东西,绝对不是人!或者说,现在的她,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那东西冰冷的眼神犹如狩猎者一般,护卫只感到一阵阵的恶寒,恐惧犹如潮水似地覆盖了大脑的每个角落,身体僵硬得再也没有办法动弹丝毫。   对面的那东西张开嘴,露出了长长的獠牙,缺少了胳膊的手臂胡乱扭动着,这个在平时应该算十分滑稽的动作,现在却变得异常恐怖。   是行尸……   这是护卫最后想到的东西。下一秒,行尸的獠牙,已经深深刺入了他的脖子。   那个已经变成行尸的女人僵硬地抬起头,接着,一群又一群,似乎有无数的行尸,连续不断地从阴暗的角落里,拖着蹒跚的步履,缓慢地走了出来……   梭子二   “小姐,到了。”丫鬟青儿轻轻说道。   赵舒雅走下轿子,望着眼前高大的镇国府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即将是自己要生活一辈子的地方。   虽然明知道一入豪门深似海,更需要在自己将来丈夫的众多妻妾之间周旋,会失去自由,会令自己痛苦。纵使明明清楚一千个、一万个不能嫁的理由,就算再让自己多选择一百万次,自己还是会嫁过来。   因为,镇国府里,有一个自己必须要见的人。   多少年了?她看着秋日街道上飘扬的梧桐树叶,忘了,早就忘了自己等待了多少年。不过,总算等到了这一天,终于又可以和他见面了。   “小姐,老爷出来了。”青儿小心地打断了她的回忆。   赵舒雅微微一笑,摸着自己扎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道:“青儿,我的样子会不会很丑?”   “当然不会,小姐永远都那么年轻漂亮。”   “真的?”明明知道那张口里会说出的答案,她还是不由得安心了许多。现在的自己很漂亮,他一定会喜欢的。   缓缓地抬起头,如繁星般闪亮的眸子里,已经映照出对面的人影。最前一个,便是当今的镇国大将军,也是自己将来的丈夫。   幸福?自己会幸福吧!不管怎样,总算是能再见到他,总算是能永远待在他身旁了。   笑容,如同春天盛开的花朵,慢慢地洋溢在脸上。她带着倾国倾城的绝丽风姿,迎了上去。可是又有谁知道,自己的笑容,仅仅只是为了他而绽放的呢……   第一章 妖魔道史   妖魔道,什么是妖魔道?人与妖与魔,当然是妖魔道的基本组成部分,但是,这就是妖魔道吗?   不!当然不是。   造就妖魔道的不是人,不是妖魔,而是时代!每个时代都有妖魔横行的年代,不同的妖魔,不断地游荡在这个世界上,造就着不同人的不同人生。   人类平静安定的时候,妖魔潜伏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着机会,等到动荡不安的年代再次来临。   于是,时代造就了英雄。不管是正是邪,有四个传奇人物,一代一代地降临在了这个古老疲倦的大地上!   第一个英雄是个斩妖武士。   背着跨月魔刀的武士,静静地站在山岗上,山岗早已被几百个掠夺者围得水泄不通。   寒风呼啸着,不断掠过武士已经破旧不堪了的衣甲。   武士依旧不语,漠视着周围的一切,似乎咆哮的十月寒风吹在脸上的感觉,远远超过了身旁高声叫嚣的人群。   没有人走上去,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杀掉他,并不是几个人的力量便能做到的。   生活在这个乱世,需要的是实力,掠夺者都很聪明,当然也足够的狡猾。没人愿意在得到跨月魔刀前,就先丢掉性命,于是有人充分地运用了人类的天性,隔着老远不断地辱骂着,甚至吐出了浓浓的口水,颇有气势。   武士依旧默然。   对峙就这样进行着,无止境地进行着。直到掠夺者中的一个武士忍不住了,他大声叫道:“放下魔刀,我王三一定会放你走!”   其余的聪明人不禁在心里暗骂起来。大家心知肚明跨月魔刀的价值,更明白它的每一代主人一旦握住它后,就再也不愿从身上将它取下,即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   但是,出乎众人预料的是,武士却缓缓地从背后抽出了跨月魔刀,随手丢在了附近的地上。锋利的刀锋寒光一闪,触地便隐没在了黝黑的土中。   那个王三嘿嘿笑着,几步冲上去,便一把抓住了刀柄。   哈哈!发财了!这是我的了!他欣喜若狂地想着,随着风的冰冷,沉浸在得来如此轻易的遐想中。   “妈的!原来,那家伙只是虚有其表!”有的人后悔不已地大骂起来。   但更多的掠夺者,却依然按兵不动,他们暗自盘算着,怎么先杀掉武士,再夺取跨月魔刀,巴不得有人做诱饵先厮杀起来。   不耐烦的掠夺者开始蠢蠢欲动,但又同时唐突地停止了一切动作,原因是一道弧型白光,那道弧光随意地从武士挥动的左手中发出,瞬间将那个武士劈成了两半。   白色的弧光并不奇怪,那是刚入门不久的武士也会用的青刃,奇怪的是它的出场方式和威力,那个不凭借任何武器挥出的青刃,竟然可以在一瞬间,将一个高级的掠夺者一分两段,它的主人会是怎样可怕的一个人?!   掠夺者在惊讶与恐惧中,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个流传在这个传奇大陆上的名字。但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思考了……   武士的嘴角划过了一丝残酷的笑意,杀戮的时间到了……   三天后,猎捕者中流传开一个画师画出的图画。   上边栩栩如生地记载了一场大战后血腥到令人呕吐的画面。图画下方,还有人用笔简洁地写道:数天前,在屠风岗上,一百八十四个冒险者组成的掠夺者,成群截堵一名手持跨月魔刀的武士,掠夺者无一生还!   据可靠人士证明,跨月魔刀的主人是个来历不明的武士,他的名字叫,风雷月!   风雷月,从这天起人们给了他第一个绰号─死神!于是,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时代流传下的第一个传奇!   时值西元前二十二世纪,汤伐夏桀,两国交战于鸣条。风雷月手持跨月魔剑,将大妖魔桀斩于剑下,将夏朝灭亡。就此,他得到了第二个绰号─斩妖武士。   时代造就的第二个传奇,是个来历神秘的术士。   无人知晓的蚩尤魔殿中,硝烟味依旧浓重。在这个寂静无声地最深沉的迷宫回廊中,响起了许久没有出现过的孤独的脚步声。   烟雾随着那个人的缓慢移动,而极不情愿地飘散向两旁。这是个年轻的男子,大约二十三岁左右,但是俊朗的脸上,却写满这个年龄段绝不该有的沧桑。   回廊似乎对这个不速之客,作出了强烈的回应,两旁的雕像,纷纷放射出强烈的白色光芒。数十个手握巨大锤子的蚩尤卫士,在光芒中走了出来。   男子淡淡地笑了笑,两道白色疾光从手中肆虐而出,顿时,卫士的身上响起“嗤嗤”的难听透电声。卫士们因为这强大的攻击,而麻痹的站在原地,再也难以移动一步。   他依旧缓慢地走着,用着他那种独特的脚步声,扰乱着迷宫的寂静。   当他缓缓地消失在远处的黑暗烟雾中时,卫士们才失去知觉的倒在了地上。   蚩尤魔殿最深层迷宫的最深处,有一个极大的广场。那个亘古不变的神像,依旧屹立在广场的正中央。就是这个雕像,将大魔神蚩尤困住了几千年。   黑影缓缓地走进了广场,漫步到这个神像前时停住了,他用那比迷宫里更寒冷千百倍的眼神,默默地注视着这个神像。   神像在他的注视下颤动起来,就像在恼怒又有不知死活的家伙,闯进来打扰自己的生活。颤动越来越大,最后甚至整个广场,整个迷宫,都在一股神秘的强大力量下颤动起来。   颤动继续着,蚩尤魔殿里所有魔物,都在为神像的蠢蠢欲动而恐惧与兴奋。   是神!它们伟大的神,即将结束三千年的沉睡,神,就要复活了!   但是就在这时,神像却唐突地停止了。就像它从没有动过一样!可是,强大的魔力却没有消散,反而越渐浓重起来!   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吗?苍老的土地上,有灵觉的动物纷纷不安地仰起头,望着万里晴空。   “你是谁?”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从神像中传出,“你不是黄帝那混蛋的子孙,为什么可以解开封印!”   “蚩尤,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主人。”年轻人没有理会它,淡淡地说道。他的声音平缓而富有磁性,但却比他的眼神更加寒冷!   蚩尤愣了一愣,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就如它三千多年来从没有笑过,想要一次笑个够本!   它不断哈哈地笑着,一边用嘲笑的口气说道:“年轻人,解开我的封印是你最大的错误。人类可以打败我,但却永远不要奢望可以控制我和毁灭我。即使是三千年前所谓最强的黄帝也不行,所以,他才会把我封印起来。而你!我会让你付出你鲁莽的代价!”   年轻人依旧漫不经心地看着它,就像在看一个自己已经到手的猎物。   在他的注视下,蚩尤不知为何突然变得非常烦躁,它冷哼了一声,强大的力量在手中不断凝聚,最后,一个巨大的火球出现在了身前。   同时,年轻人也出手了。一道白色的急疾电光笼罩在了蚩尤的头顶,竟然是生死契约之光!   蚩尤内心一阵狂笑。竟然有人用这种低下的召唤诱惑术来攻击自己,他到底在想什么?!   生死契约之光,对有智慧的生物以及死灵,是毫无效果的。蚩尤这个大魔神,不但有远远超过人类的智慧,还有不死的生命!这是菜鸟冒险者都知道的基本常识。但现在,竟然有一个闯入魔殿的年轻术士,无视于这种常识。   他,疯了吗?   答案当然是─不!蚩尤的狂笑凝固在了脸上。它感到有一股强大无匹的精神力量,强行闯入了自己的思维,它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有如此强大的精神力量的人,他……到底有多么可怕?   蚩尤不断用自己的精神力,抗拒着那个神秘术士的力量,但是,它明白自己终究会因为抵抗不住,而失败在这种巨大无匹的力量中!   回雕像!蚩尤用最后的意志,控制自己的身体,艰难地向神像移动,但是,在快要接触到神像时,停止了一切的动作。   “有什么吩咐?我的主人。”蚩尤缓缓地转过身,跪倒在年轻术士身前,用苍老的声音说道。   神秘的术士微微一笑,冰冷的眼神中划过了一丝残忍的光芒……   十天后,燕国的首都蓟。   就在那一天,这个常常被砂风光临的城市,遭受了有史以来最惨烈的战争。   据活下来的少数人回忆道,那一天早晨的雾气,特别的浓重。数以万计的妖魔,不断地从浓雾中冲出来,向蓟城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进攻。守卫们被这些绝不可能出现的怪物们,打得措手不及。   这场人类与魔怪之间的攻城战,进行了整整十天十夜,蓟城以及从各处赶来的猎捕者、冒险者以及武士,在这场战役里死伤无数,元气就算一百年后也难以恢复。而蓟城巨大的城墙,被毁灭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燕王更在自己的行宫中自杀。   活下来的一些行宫守卫发誓说,自己见到了一个人类术士闯入了皇宫的主寝室,他在燕王的耳边淡淡地说了几句话,燕王便一边高声大笑,一边抽出随身短刃,刺入了自己的脖子……   那个术士很年轻,但眼神却很冷,冷得让人全身会在他的注视下冻结。但更可怕的是,他身后的那个巨大魔物,那……那竟然是一直都只是在传说中才有提到的蚩尤!   而在燕国的历史书上,却这么写道:燕王政二十三年,一个抛弃了灵魂的术士,与蚩尤签下了邪恶的约定,并在当日对燕国首都进行了猛烈的进攻。我王为了保护城市的人民,在皇宫中与这个邪恶的术士进行了惨烈的生死战,最后,壮烈地牺牲在寝室内。   但人类最终击败了这个邪恶的术士以及妖魔,再一次保卫了自己的家园。这又一次证明了,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主人……   但遗憾的是,邪恶的术士并没有在这场战役中死去,他从此后消失无踪,或许,还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默默地扩展着自己的邪恶势力。   据一些知情人士证明,这个术士来历不明,只是在二年前,突然出现在秦国的边境上。当那里的守卫查问他的名字时,他只说了两个字─无痕。   不管说法怎么样,无痕,这个神秘的年轻术士,就在那一刻,成为了时代造就的第二个传奇。而无可置疑的,炎黄子孙的后代们在恐吓小孩的话语中,从此多了一个叫邪神的人……   而第三个传奇,就如同大家所知道的,他,是个道士。根据他本人描述的,他是个严肃认真的人……但是,为免他的报复,我们还是就这么姑且认为吧……   “姐姐,和我约会怎么样?”一个干瘦的老头坐在某个山洞的角落里,正起劲地向身旁的年轻女术士搭讪。   女术士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对不起,我对老伯没有兴趣。”   “什么老伯!现在的年轻人真不懂礼貌。我今年才刚满九十三岁而已。年轻力壮、老成有为,和我约会的话,你绝对不会失望的!”老头不满地说道。   “这个色鬼!”女术士狠狠地用杖敲掉一尾石蛇,大声说:“不要烦我了,总之我不喜欢欧吉桑,而且你泡MM也应该看地方。这可是群妖洞,稍一不注意就会惹上一堆怪物。”   “在这里约会也很有情调,就和我交往试试嘛。唉,我这个可怜的孤寡老人,从来就没有年轻的女孩喜欢我。天哪,现在的社会真是黑暗!”这老头还是不死心,抱着女术士的纤细美腿呼天喊地。   “放手死老头,恶心死了!”女术士拼命地踹腿,可惜她很快就惊讶地发现,自己一向自豪的飞腿,竟然甩不开这个干瘦的小老头。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喧闹的声音。   “雷妖叛变了,大家快逃!”有人大声喊道。   不久后,一大堆人便慌张失措地向群妖洞的出口跑去。   女术士抓住一个人问道:“怎么回事?”   那人惊惶地答道:“是一队术士召唤的雷妖全部叛变了,它们杀掉了自己的主人,正朝这个方向移动!”   “有几只?”女术士冷静地问。   “大概有五十多只。”   “如果在狭窄的地方召唤火龙的话,我想,我大概可以慢慢地将它们绞杀掉!”女术士思忖着,刻不容缓地掏出火符,在前方的巷子里布下火龙结界。   那个人一边跑一边回头,像想起了什么,大声喊道:“还有,那些雷妖全都有半王级以上!”   “王……王八蛋!”女术士差些哭出来,“这些话,应该在刚才就对我讲清楚!”   所谓半王级别的妖怪,指的是已经修炼了五百年以上的半精怪。实力根本就不是普通妖怪所能够比拟的。   拼命想要收回火龙,已经来不及了。一群黑压压的影子缓缓地走过来,走进火龙结界,它们在烈火中痛苦地嘶叫着。   不知为什么,妖物总是对术士有种天生的仇恨,它们可以在一堆冒险者中,很快地找出用术法伤害自己的混蛋,然后集体群扁他们。   这群雷妖也不例外,它们怒吼着冲过熊熊火墙,向女术士跑过来,行动出人意料地快。   人类的行动,永远也没有愤怒的雷妖快,很快地,后退的路也被截断了。女术士尖叫了一声,丝毫没有淑女风范地躲到小老头的身后。   “快想想办法,不然我们死定了!”她一边颤抖着,一边冲小老头说道。   小老头不慌不忙地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态,“我只是个可怜的孤寡老人罢了,能有什么办法。还是认命地死在这里算了,至少有个漂亮的姐姐做伴,黄泉路上就不孤独了,嘿嘿。”   “有没有搞错!人家才十九岁,才不要和一个又脏又丑的老头死在这里!”她绝望了。   小老头嘿嘿笑道:“其实,办法也是有的。如果你答应和我交往,我就救你。”   “就你?”年轻的女术士止住哭,望了老头一眼,然后很坚定地摇头,“还是让我死在这里算了。”   “喂!你这个没有礼貌的小妮子,至少也要装作考虑一下的样子嘛。真是太打击我了!”小老头沮丧地抬起手召唤道:“以吾之灵魂换来汝之生命,小杰杰,出来吧!”   “汪!”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从召唤阵里传了出来,全身金色的巨大神犬怒吼着,向雷妖扑去,血红的火焰不断从它的嘴里喷出,魔火所到之处,只听见一阵阵嗤嗤的烤焦的声音。   这些凶猛的雷妖在这只妖兽面前,就像砧板上待宰的小鸡一般,它们恐慌地四处逃窜,可惜,这只妖兽的速度实在快得惊人,不管它们逃向哪里都被魔火紧紧地跟着,焚烧着。   几息时间,仅仅几息的时间,五十三个百年道行的雷妖,都倒在这只巨大的妖狗脚下。   “原来你是这么厉害的道士!”女术士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干瘦到丝毫没有特色的老头。   这时神犬又是一声大吼,它夸张地撕裂开巨大的嘴,朝老头撞过来,居然开口就骂:“死老头子,不要每次都召唤我出来,有时候,也叫叫你那只该死的懒猫。我很累的!像我这么老的狗,本来就已经到退休年龄,该安享晚年了。”   “你!你的妖兽居然会说话!”女术士惊讶地张大了嘴。   “这有什么稀奇的,如果你答应和我交往的话,我就把它送给你。”老头得意的说。   “我才不要呢!”女术士毫不犹豫地摇头,“这个怪物又老又丑,而且还会说话,好恶心!”   “真是没有礼貌的小娃儿。”神犬气愤的用肥屁股坐到地上,唠叨着:“想当年我可是神兽之王,世界上所有没有主人的神兽,都唯我的命令是从。那种威风气势,像你这种小女娃儿又怎么知道!”   “但你还是被抓到了,还是被……哈。”女术士用眼睛瞄了一眼小老头。   神兽像受到了莫大的打击,它一声不哼的,居然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了一支旱烟管,“吧唧吧唧”地抽起来。   女术士的头开始大了,她明白不快点离开这个怪老头,说不定还会发生一些更莫名其妙的事情,那自己不疯掉才怪。   “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我可以知道您的名字吗?”女术士例行公事般地感谢道。   “我啊,嘿嘿,就叫我亲爱的小天天就好了,未婚的单身男人,是美女婚嫁的最佳选择!”   “天哪!我早就该想到,是那个老不死的家伙了!”女术士感觉自己已经疯掉了……   杰啸天,时代造就的第三个传奇。这个好色而又糊涂的小老头,是西汉冒险者中道术最高的人。   但是,西汉的年轻女孩们都知道,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不起眼的干瘦老头色迷迷地看着你,要求要和你结婚的话,你大可毫不客气地一脚踹在他脸上。因为,那一定就是我们骨头非常硬朗的啸天贤哲了……   至于第四个历史造就的传奇,也是最广为人知的传奇故事,在西元七四一年,缓缓地冒出了历史的舞台。   时值唐末开元盛世以后,安史之乱之间,一个爱穿白衣的年轻男子,带着他的妖怪仆人,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这个自称为“夜不语”的猎捕者,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称他为─乱世枭雄。   很遗憾的是,这四个字,完全不包含任何褒义的成分。有的只是对这个本身没有任何特异能力的主角那种油滑市侩,以及顽强如同蟑螂的生命力,以及好运气的一种嫉妒罢了……   第二章 百足上蔼   白衣如雪。   一个长发女子静静地坐在草地上,乌黑的长发瀑布般散落在雪白的皮裘间,绝丽的脸孔像是泛着幽幽的惆怅,如鹿般微卷的睫毛轻轻地抖了一下,然后,她再次低下了明亮的眸子。   这是某座山的山顶,四周景象异常怪异。山峰重叠,状如屏风,狰狞得像在攀比似地疯狂向天空延伸着。   这座山,一共有大大小小二十七座山峰,每一个山峰上,都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没植被,也没动物,甚至就连无处不在的虫子,似乎也全都死绝了。   这是一片死地,但偏偏在山最中央的位置,却有个一百步大小的平台。   平台上长满了生机勃勃的绿草,显得和周围的气氛十分格格不入。如果有堪舆师看到,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下巴。在风水上,那块草地不但是死地,而且还是凶地,靠近那里,无疑是自寻死路!   但那位绝丽的白衣女子,就平静地坐在那里,坐得那么心安理得,似乎自己在这里,原本便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远处的山涧传来了一阵轰隆隆的响声,女子长长的睫毛又微微抖了几下,她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将头埋得更低了。   巨响声越来越近,整座山似乎都在响声中颤抖起来。震动回荡在四面八方,猛地一阵腥风拂过,草地下边的土,像是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向上推开,有个泛着红光的庞然大物从地底爬了起来。   来了!   女子刹那间往后跳开,刚好避过了怪物嘴里吐出的黏稠液体。   那些液体一碰到绿草,就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哧哧”声,翠绿的草的所有生机,似乎也都随着白色的烟雾蒸发掉了。   “好毒的孽妖,附近的村民就是你杀的?”女子娇喝一声,从背后抽出宝剑,飞快地向那东西刺了过去。   那妖怪貌似蜈蚣,足有四、五十丈长,浑身有青红道道发亮,爪子也赤红如血,尖端有钩,泛出金色。像是知道女子手中宝剑的厉害,它或是在山壁上翻转,或是在草地上乱跳,并不时卷起,然后弹开身体拍打地面,并时不时地吐出毒液。   就这样纠缠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眼见自己老是碰不到那孽障的身体,白衣女子开始恼怒起来。   她用剑挽出几道剑花,左手捏了个剑诀,然后用力一弹,顿时,有道若隐若现的光芒白链般射了出去,狠狠地打在那头大到有点不像话的巨型蜈蚣额头上。   蜈蚣仰天惨吼一声,尾巴一弯,鞭子似地抽打过去。女子又是向后几个轻跳,险险地将这一击避过。   一人一怪,头对头地狠狠望着对方,似乎很有默契似地没有再出手。   巨型蜈蚣喷出湿气,扬起阵阵沙尘,它的眼睛冒着通红的光芒,愤怒得想将眼前的白衣女子一口吞掉。   那白衣女子虽然面色镇定,但也并不算好受。心里暗自叫苦道,这次可算亏大了,原本接受委托的时候,还以为是什么小角色,虽然被告知过,它前前后后吃了村子里好几十人,却也没太过注意,还以为可以像以前那样玩玩轻松的杀妖,收钱,走人的过场。   没想到一下子,就给自己冒出个百足上蔼,而且,看样子恐怕有千年的道行,就快化成人形成精了。唉,倒楣,如果不小心的话,说不定小命都得扔在这里!   亏大了!不对,应该算赚了!哼,这东西自己找了它快半个月,现在被自己碰到也好。   想着想着,还是越想越不爽,女子干脆吼出了声音来,原本那副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顿时被破坏得一塌糊涂。她左手轻弹宝剑,挽动剑华冲了过去。   宝剑不断和千年百足上蔼硬碰,在黑暗的夜里,迸发出一串又一串的火花。   也不知道它的壳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不论她怎么砍,都硬是不能留下哪怕一点痕迹。时间长了,反倒是手腕禁不住一连串的力道反馈,虎口发麻起来。   “妈的,什么玩意儿,人家是妖怪,你也是妖怪,怎么就不学学那些十分有前途的妖怪,看到老娘就开跑,省得老娘累死累活地跑任务,你以为这年头赚钱容易啊!”美女已经被气得完全没有了淑女形象,用剑指着那妖怪,破口大骂起来。   不远处山壁上的一堆石头微微抖了起来,石堆后正躲着两个青年男子。左边的男子非常辛苦地捂住嘴巴,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音来。   “老大,很痛!”右边那个男子,长着一张帅到可以让小女生尖叫的脸孔,几撮泛着青黑的头发垂在眼前,脸上却有一种哭笑不得的神情。他的视线,正凝固在右手臂那只将自己往死拧的手上。   “吵死了,难得有好戏可以看,你给我安静点。”手上拧得更用力了,我远望着那个白衣美女,不禁又有一阵想狂笑的冲动。   “老大,真的很痛。虽然我是妖怪,但我还是有神经,会感觉……”   帅气的男子再次诉苦,话刚说了一半,就被我用几乎可以杀掉人的眼神给堵塞住了。   冷汗在额头上冒出来,男子识趣地转移话题,“老大,我们真的不去帮忙?”   “青峰,你有病啊!”我又瞪着他,像是在看一头白痴,“难道,还没看出来那玩意儿是百足上蔼!是百足上蔼,而且有上千年的道行。   “我才不会像那边的那个疯女人一样出去送死呢!还不如坐在这里守株待兔。等它们这两个不同种类、不同理念的生物交流完感情以后,咱们再优雅地去做亲善大使的工作,又轻松又不费力气,嘿嘿,简直就是我个人原则的典范!”   好恶劣的性格!青峰感觉一阵恶寒,不禁打了个冷颤。   自己以后千万不能得罪眼前的这家伙,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去见阎王了。   虽然阎王和自己也算蛮熟的,不过,被自己的主人给害死,恐怕会被那个死东西活活笑上好几千年吧。   “你在想什么?”我狠狠地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认真给我看着,我去小睡一下。等到他们都打累了,再叫醒我。”   青峰脸上一副吞了好几把黄莲的苦闷样子,忍不住在心里破口大骂了几句。   不过,唉,谁叫自己摊上了这么个主人。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杀孽做得太多了,上天才派了这么个煞星来整自己。   呜呜,主仆契约一生都有效,据阎王那小混蛋说,自己的主人这大混蛋寿命很短,只有一百三十多年罢了。   一想到这里他就想哭,还要受一百一十年的苦,究竟自己还能不能熬到那个时候噢。   以后自己要多多行善积德,吃斋念佛,看能不能让那家伙的阳寿减一点,好早点从苦海里逃脱出去。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青峰却一丝不苟地按照命令,将视线牢牢地锁定到了那一人一妖上。   咳咳,先做个自我介绍。   本人是夜不语,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为了世界的和平以及人类的和谐与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持续地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   当然,解决问题之后,也会略微地向热情的委托人,收取微不足道的报酬。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而且又善良,所以常常不忍心收取太多,所以至今还挣扎在贫困线上,为温饱问题四处奔波劳累。唉,想在乱世中聚财,也不容易啊!   〈青峰:以上纯属瞎掰。〉千年百足上蔼的吼叫声更大了,它一弓身体,将自己弹到了空中。白衣女子不敢大意,紧握着剑向上望着。只见它在空中微微地调整位置,似乎想要把自己给压扁。   “找死。”她冷哼了一声,手中剑飞快舞动,一阵又一阵的剑气,带着刺耳的破空声划出,不断打在了百足上蔼的腹部。   那妖怪也是当真了得,惨叫着硬受了这一连串的攻击,身体丝毫不停顿地向下压过来。   女子想要跳开,只听耳边“噗”的声音响起,慌忙闪躲。   有道腥臭的液体从她身旁射了过去,身侧雪白的衣裙上像是被火烧过一般,卷曲地破开,燃起一波恶心难闻的黑烟。呼,还好躲得快,不然小命就不保了。   回身看了一眼,居然发现自己还在原地,恐怕那道毒液,那畜生根本就没有期望会打中自己,只是想将她逼回来罢了,好聪明的妖孽,不愧是要成精的东西!   白衣女子搅动剑气,一边疯狂地向百足上蔼的腹部乱砍,一边拼命突围。   可是,那妖怪似乎早就明白了她的想法,只要她一离开原地五步远的地方,就有一道毒液准确无比地电射而至,将她给逼回去。   眼看头顶那个硕大无朋的坚硬躯体越来越近,如果砸到身上,绝对会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女子似乎绝望地放弃了,甚至闭上了眼睛。   躲在石堆后的青峰实在忍不住了,拼命地开始推还在熟睡中的我,“老大,晓月姑娘要完蛋了。”   “什么要完蛋了?”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坐起身子,没好气地问。   “晓月姑娘!她就要快被那头蜈蚣给压死了!”青峰急道。   “什么蜈蚣!是百足上蔼。亏你还是妖怪,连这种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蜈蚣就是蜈蚣,不管它怎么修炼还是蜈蚣,可百足上蔼就不一样,它虽然长得像蜈蚣,可是品种不一样,运气好可以修炼千年以上的话,就可以脱开那层厚壳,变成人类的模样,也就是所谓的成精了。”我悠闲地解释道。   “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晓月姑娘……”青峰被我急得脸都绿了。   我暧昧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更为暧昧地笑起来,“为什么你这么在乎那个又凶又没有道德观念的臭婆娘。难道你对她有意思?青峰,嘿嘿,不行喔,人和妖怪的恋爱,是不会有结果的。”   “谁说我对她有意思了!”青峰气得险些喊出声来。   我毫不在意他那副想吞掉自己的脸色,优雅地用手抵住下巴,慢吞吞地说:“难道我误会了?切,本来还以为有一场轰轰烈烈的人妖之恋可以看看稀奇,失望。”   青峰顿时捂住头,呻吟起来。   见鬼了!为什么老天偏偏让这个性格恶劣的男人,和自己订立了主仆契约。如果妖怪也有自杀这种行为的话,恐怕自己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因为自杀而下地狱的妖怪。   好不容易才整理好情绪,青峰依然气鼓鼓地盯着自己的主人,“老大,真的不去救她?”   “不去,那个臭婆娘居然敢和我抢任务,让她吃吃苦头也好。”我说得斩钉截铁。   “可是,那个苦头的代价也太大了,搞不好她会把小命给丢掉。”青峰帅气得脸上蒙着一层犹豫。   虽然他是很想出手,但是没有主人的命令,契约会让自己在瞬间失去所有的能力。说不定冲上去,就连自己也会没命。   我舒服地靠在山壁上,漫不经心地望着不远处的战场,一人一怪,一静一动,显得分外地怪异。   风晓月的白色水袖,随着风的方向微微摆动着,这女人,如果不说话的时候,倒确实是个少有的美女。   “真的不救?”又是青峰的声音,他咬着下巴,用好听得不像男人的声音,说出了这四个字。   我皱眉瞪着他,就这样一直瞪得他将头低了下去,这才哑然失笑,“看不出你对那臭婆娘真有那么关心,说对她没意思,任谁都不会相信才对吧。”   “我说了不是!”青峰气得鼻子里都快喷出白气来,帅气的脸孔微微有点抽搐,“不是你在契约里要求我,不能对人类见死不救吗?”   “喔?有吗?”我挠了挠脑袋,“我会那么笨!”   “主人!”看他的神色,如果可以的话,他恐怕已经把我吞下肚子一百次了,而且,绝对不会吐骨头。   “哈哈,青峰,你对人类了解的太少了。”看玩笑开得差不多了,我才指着战场,慢悠悠地说:“你看风晓月,虽然她似乎闭着眼睛做出放弃的样子,可是,脸上丝毫没有绝望慌张的神色。   “虽然那臭娘们的表情一向如此,不过,我相信她一定还留了一个足以自保的绝招。那个绝招的威力一定很大,不但可以让她反败为胜,甚至能令她将百足上蔼杀掉。我们就在这里等着看好戏,就够了!”   “你确定?”青峰呆了一下,明显大脑无法完全处理这个资讯。   “绝对肯定。”我点点头,伸了个懒腰。   风晓月的头顶似乎压下了一整座泰山,闭上眼睛张开结界,虽然能有效地缓解那头巨大的百足上蔼落下的速度,但那东西还是在缓缓地压下来。   就算剑气结界再强,就算可以抵抗那种巨大的冲击力和重量,可是,只要自己的气一顿无法提起来,还是免不了死翘翘的命运。   自己这次实在是太大意了,居然会阴沟里翻船!   还好,还有一张救命的王牌,虽然她非常不想用,会让自己非常没面子,不过,没办法了,总比小命不保要好得多。   就算被那个混蛋、人渣、败类嘲笑……呜,只好用了。   风晓月皓齿轻咬嘴唇,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大喝了一声,“夜不语,你这个宵小混蛋,有空在一边看热闹,也不出来帮下忙,再不出来,老娘就快要没命了,快给老娘滚出来!”   石堆后边的我俩,明显被她这一声河东狮吼给吓了一大跳,嘴巴一时间都惊得难以合拢。   第三章 青峰雪萦   “老大,她似乎在叫你。”青峰指了指对面的战场。   “嗯。”我发出没有意义的声音,脑子一时没反应过来。   “老大,她的绝招就是这个?”   “嗯。”我还没反应过来。   “老大……”   “够了。”我狠狠地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从藏身处站起来,带着招牌式的笑容朗声道:“疯婆子,我好像跟你不太熟吧,凭什么要我帮你。”   “七三分成。”从她嘴里吐出了几个字。   “九一。”我悠闲地讨价还价,“我九你一。”   “人渣,你疯了!最多六四,我六你四。”风晓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大笑,慢吞吞地坐到身旁的一块石头上,“这我倒要好好考虑一下了。似乎如果你不幸死掉了,那只百足上蔼也成了强弩之末,收拾起来,相对容易得多。   “到时候没人和我争,我还能得个十成十,何乐而不为呢,嘿嘿,还是在一边看热闹的好。”   “混蛋。五五分!”   我掏出扇子煽风。   “四六?”   开始挖起耳朵,假装听不见。   风晓月感觉自己的压力越来越大,纤细白皙的绝美手臂上,甚至出现了红红的斑点。这是用功过度造成的后遗症,恐怕自己就快要散功了。   咬住下巴的雪白皓齿更用力了,她像是斗败的母鸡,大喊了一声:“好,一九就一九,你还不来帮忙!”   我用力地将扇子合上,冲青峰比了个手势,“上!用破空刃,砍百足上蔼第四十六和第四十七只脚中间的脊椎,那是它的死穴。”   青峰早就在等这个时候,命令一到,他已经化成一道虚影,闪电般地划了过去。   手上缠绕着一层幽绿色的浓厚光芒,破空刃几次挥下,就将原本宝剑难摧的坚硬爪牙砍得七零八落。青峰跳到了千年百足上蔼的脊背上,一边默默计算着距离,一边积累破空刃的厚度。   百足上蔼见自己身上跳了一只令人讨厌的小虫,扔又扔不下,杀又杀不了,只好在空中翻了一个身,让自己白白的腹部面向了夜空。   青峰的身法是何等灵敏,几跳之下站定了身体,嘴角流露出些微的嘲讽。是时候了!   “去死吧,臭虫,我生平最讨厌你们这种低等的妖怪。”他右手一挥,累积到足有五尺厚度的破空刃光芒猛地暴涨,狠狠地嵌入百足上蔼第四十六和第四十七只脚之间的位置。   千年百足上蔼疯狂地惨叫,在空中不断弯曲着自己的躯体,坚硬的外壳顺着破空刃刺入的地方,开始慢慢地龟裂开。   龟裂的伤口随着高度的降低不断扩大,最后一分为二,巨大的躯体在风晓月的头顶正中央裂开,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风晓月两膝一软,跌坐下去,呼,总算是得救了。一边飞快地回气,一边不动声色地用眼神扫视四周,搜索着某样东西。   我得意地哈哈大笑着,走到她面前,用扇子轻敲她的脑袋,“还不快谢谢你眼前这位救命恩人。”   爽啊,难得有机会可以好好羞辱她,如果平白浪费掉自己的良心,会不安的。   “恩人!”出乎意料,风晓月声泪俱下地喊了一声,喊得声情并茂,就差没抱住我的大腿了,更喊得我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她用甜美的嗓音颤抖着激动地说:“如果没有您这位猎捕者中排名第一的帅哥加实力派,小女子绝对会身死异乡。实在是太感激了!那边的那位小哥。对,就是你,过来。”   青峰指着自己的鼻子,有些摸不着头脑,“我是青峰,不是什么小哥。”   “我知道你是青峰,快给我滚过来!”刚才还灿烂的笑脸有了一刹那的阴霾,不过那一刹过后,又是一阵万里无云的晴空,“小哥,帅哥,青峰,过来!难道你讨厌奴家吗?”   一股恶寒窜上背脊,有个老是叫老娘的恶劣女子,居然在现在开口闭口一个奴家一个小女子的自称,明显让他有点消化不良。   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正陷入自我陶醉状态的主人,青峰无奈地走了过去。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不好的预感。   “看清楚了。”风晓月灿烂的笑脸后边带着一丝狡黠,她用黑白分明的美丽眸子盯着青峰,然后,猛地一把将我用力抱住。   一时间,两个人都愣住了,这疯婆子到底想干什么,难道,不会是……   猛地想到了一种可能,我原本呆滞的身体开始石化了。糟糕!没想到,那臭婆娘居然会知道这个秘密,死定了!   青峰脸上带着怪异的笑,有点怜悯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脸色开始阴晴不定起来。   “疯婆子,你实在太狠了,当心以后生孩子没屁眼。”我恨恨地骂道。   “放心,我这辈子都坚持独身主义,不会有这种烦恼。”风晓月带着越发浓烈的甜蜜微笑,将我抱得更紧了。   没什么力气的我,不论怎样挣扎,都无法从这个万人憧憬的香怀里挣脱出来。   青峰的脸色变得苍白,渐渐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你给我小心,下次再栽到我手里,我绝对会把你脱光了,扔进窑子里去。”我干涩地威胁道。   风晓月继续甜笑,还用右手“不小心”死命拧着我胳膊上的肉,“嘻嘻,臭人渣,如果你过不了这关,恐怕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青峰略微泛着青色的短发开始变长,发质也变得油亮发黑,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美丽湖泊,身高在缩水,皮肤却细腻白皙起来。   不久后,有位女子出现了,她一袭白衣如雪,乌黑长发随风飞舞,冰雪的肌肤,绝美的容颜,将背后云层中逃出的那一轮银白的满月,也映得黯然失色。   这美女初看之下会感觉惊为天人,但是一开口,就说出了一句冰雪般寒冷到令人冻结的话语。   “放开!”她盯着风晓月淡淡说道,身旁萦绕的白色冷霜猛然凝固起来,无数颗拳头般大小的冰块悬在空中,也没见她有什么动作,那些冰块已经闪电般射了过来。   “好自为之了,帅哥。”风晓月轻轻拍打着我的脸,飞快地跳开,用手在不远处的地上一撑,将掉出来的千年百足上蔼内丹揣入怀里,然后,一刻不停留地溜掉了。   远远的,她还不无可怜地传音过来:“臭人渣,想占老娘的便宜,等你再修炼个几百年吧。”   呼啸的数百颗冰块,在离我的鼻尖只有一指头的距离,唐突地停住了,似乎总算感受到地球的引力,纷纷跌落到地方,迅速地化成水,流进了草丛里。   “主人。”绝丽的女子脸孔上没有一丝表情,她娇躯一闪,已经站在了我拟定的逃跑路线上,“您要去哪?”   她清脆得犹如珠玉相碰的悦耳声音,却让我有些心惊肉跳,急忙笑着掩饰自己的尴尬,“哟,原来是雪萦,好久不见了。”   美女丝毫没对我这句没有营养的话产生任何反应,只是略带幽幽地道:“主人不想见雪萦吗?”   “怎么可能,我最喜欢雪萦了。”我打起了哈哈,开始说违心话。   “真的?”   “当然是真的。”   “您刚才不是想逃吗?”   “哪有!”我恨不得赌咒发誓,将心挖出来给她看。   雪萦是我仆人的第一性格,也是主导性格,不过由于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把她给封印起来,让第二性格青峰跟在自己身旁。   至于是什么原因,嗯,那个,实在是有些难以启齿,主要是因为,她实在太在乎我,太过于关心保护我了,不论是谁碰到我的身体,她都会毫不加考虑地将其冻成冰棍。   记得几年前,有一次,我在客栈里被某个盗贼光顾了,他在我手指上留下了一个小伤口,雪萦将整个小镇都迁怒了进去,接连下了三天三夜的暴风雪。   死了多少无辜的人,倒是没什么关系,不过,由于她报复得过于投入,以至于将我都冻成人肉冰雕的时候,我深深感到了她的危险性。   废话,再多来几次,就算有几条命也不够死的。   还是青峰好控制一点,虽然他实力不怎么强,不过性格软弱,很好欺负。   虽然是将雪萦这个人格给封印住了,不过还是有个问题,只要一有生物和我的身体有过激的接触行为,特别那生物是雌性的时候,她就会冲破封印跑出来。   “主人,您果然还是讨厌雪萦!”雪萦下了判断,冰冷的语气里,微微产生了一种不知名的波动,周围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我怎么可能会把雪萦扔掉,一个人逃跑呢!绝对不会。”我打了个寒颤,顿时做出一副坚毅的表情,斩钉截铁地说。   “真的?”   “我发誓!”   “那您刚才是想干嘛?”寒霜般的语气,总算稍稍缓和了一点。   “我,那个,我……我当然是想去追那个疯婆子风晓月了。”脑中一道灵光闪过,我立刻找到了推卸责任的方向,“你没见到那妮子,抢走了咱们的千年百足上蔼内丹吗?”   “那位小姐居然敢抢主人的东西。”雪萦没有表情的脸上划过一丝怒气,“请让我去把它拿回来。”话音刚落下,她的身影已经从眼前消失了。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坐到了地上。嘿嘿,疯婆子,不要怪我把这株烫手的山芋扔给你。不管怎么说,这个祸还是你闯出来的,自个儿去收拾残局好了。   至于我,当然是脚底抹油,先溜了再说,等到一炷香过后,我最最可爱的青峰回来了,再去做一些微妙的善后工作。   我得意地哈哈大笑着,在脚底贴上神行符,鼠窜着往山下逃去。   来的时候还不怎么觉得,离开时,才发现这座山透着诡异。四周烟雾缭绕,白色的气体浓厚到有如实质一般,风晓月不得不承认,自己迷路了。   不远处,似乎有一缕白影优雅地飘在空中,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心里“咯嗒”一声,猛地打了个冷颤。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预感的真实性,那白影已经瞬间移动到了眼前。   “拿来。”那白影吐出冰冷的声音,虽然悦耳得犹如天籁,但此刻传入耳中,却有着说不尽的讽刺。   风晓月苦笑起来,今天究竟是什么大凶日,连续两次偷鸡不着蚀把米,倒楣到姥姥家了!   “是雪萦吗?”她稳定下自己的情绪,柔柔地说道。   雪萦轻轻挥手,眼前的白色雾气便消失得无影无踪,露出了窈窕绝美到可以迷倒众生的身影。   即使是同样身为女人的风晓月,也忍不住嫉妒,切,明明是妖怪,干嘛长得那么漂亮,还让不让那些普通姿色的人活了!   “拿来。”美丽女子的脸庞上,似乎永远难以看到除了冷以外的其他表情。   “你要什么?”风晓月装出迷惑的样子。   虽然这次,还是第一次面对那妖怪的第一人格,不过,就青峰那第二人格看来,应该也聪明不到哪里去吧。   “内丹。”雪萦的话词无枝叶,很干脆。   “嘻嘻,小妹妹,我这里什么内丹都有,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哪个呢?”风晓月一边甜笑,一边暗暗寻思脱身的方法。   “百足上蔼。”如果要放在往常,今晚雪萦的话已经算很多了,不过话越多,也就表示她越没耐心。   “切,今天又白干了。行,我给!拿回去,记得帮我问候你的混蛋主人。”风晓月沮丧地从兜里,爽快掏出一颗还泛着雪白光芒的内丹,然后运气,用力向雪萦相反的方向扔去。   白影微微泛出一丝涟漪,便不见了,只见一道光芒,飞快地追着向西方飞去的内丹。   嘴角流露出浓烈的笑意,风晓月立刻往东边逃逸。哼,毕竟是没有脑子的妖怪,虽然不知道活了几千年了,不过要和人比聪明,还是嫩了点。   刚逃了没多远,甚至笑意都还没散去,有道熟悉的影子,已然立在了自己的身前,白色飘逸的衣裙,依然面无表情的脸。   雪萦左手拿着那颗被扔出去做诱饵的雷妖内丹,右手向自己摊开。   “拿来。”   靠!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阴魂不散的玩意儿,风晓月的怒气在不断积累,本来就不算什么善男信女的她,狠狠地抽出宝剑,恼道:“臭妖怪,老娘难得给你一张脸,你不要就拉倒,干嘛那么死缠烂打,你还真以为老娘怕你啊!”   雪萦不言不语,只是冷冷地看着她。   “不准用那种眼神看着老娘!”风晓月右手挽出剑华,一出手就是个绝招,“风舞。”   透明的气压立刻萦绕在雪萦的四周,压力在不断加大。   这一招,就算是同属性的千年风兽,也不一定能抗下,但雪萦只是水袖一挥,天地顿时安静了下来。   风晓月满脸的难以置信,不可能!至今为止,还从没看过有哪个妖怪如此轻松,就能将风舞这一招完全化解掉,这家伙,究竟是什么妖怪?   脸上划过一丝凝重,手上的剑却没有停顿丝毫。宝剑飞快地舞动下,散射出一道又一道的剑气,她也藉此缓缓地将两者之间的距离拉开来。   飞快地掏出一张风符,贴到剑柄上,左手捏了一个剑诀,宝剑立刻一分为二,二分为三,眨眼间,上千把剑绚丽地悬立在山谷的上空。   每一把剑都仿佛是真的,一模一样,在月色的映照中,微微泛着淡紫的光芒。   “月华!”风晓月娇喝一声,成千上万把剑,已经疯狂地搅动起来。带着巨大的风压,仿佛就要破碎虚空似的,转动着,无坚不摧地向雪萦绞去。   远远的我看到了这一奇景,忍不住咬牙切齿地痛骂起来。   那个疯婆子,在对付千年百足上蔼的时候,果然没有露出自己的真正实力,恐怕她早就发觉自己在一旁守株待兔了。哼,这次居然被摆了一道!   万千把色彩华丽的宝剑越来越近,雪萦依然没有任何动作。就在快要短兵相接的时候,突然发出了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金属碰撞声。所有的剑就在离她只有几尺的地方,全部唐突地停住了,就那样紧紧悬在空中,然后纷纷坠落进山涧。   只有一把剑,似乎像受了伤的兔子一般,逃窜回风晓月的手里。   “老娘的月华!”风晓月心痛地看着自己的宝剑,原本笼罩身上的紫色光芒,已然黯淡了许多,想要恢复过来,恐怕至少要半个多月了。   心中的气恼,在此刻的寒风里微弱了不少,她的大脑逐渐冷静下来。   眼前的这个叫雪萦的妖怪很强,非常强,比她的第二人格青峰,不知强了多少倍。就算是师父复出和自己联手,说不定也没有多大胜算。真不知道夜不语那个丝毫没有任何能力的臭人渣,是怎么将她收服的?   “你究竟想要怎样?”她第一次感到有些绝望,底气不足地问。   “内丹。”绝丽的女子再次向她摊开右手。   罢了,罢了,再打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   风晓月在心里叹了口气,老实地将千年百足上蔼的内丹掏出来,放在了那只雪白纤细,美到没有任何瑕疵的柔软小手上。   雪萦看了一眼手掌,身影一阵涟漪波动,已然消失在了自己眼前。   就在那刻,她仿佛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用光了似的,从空中往下落去。我的老祖宗,自己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夜不语那人渣,会把她的第一人格封印起来了。   那种力量,绝对不是一个凡人能够控制的,如果稍有闪失,恐怕会造成一场没人能够阻止的灭顶浩劫!   第四章 毒   山下小镇的某家客栈里,我正跷着二郎腿盘算时间。   估计雪萦也该被重新封印了起来,这才念动咒语,掏出一张连心符,胡乱晃了几下后烧掉。没过多久,青峰那家伙,已经出现在了我眼前。   “老大,奇怪了,为什么百足上蔼的内丹会在我手上?”他迷惑地挠着脑袋,略带青色的头发有些糟乱,看来是已经完全恢复了。   我立刻面带着笑容冲他说:“青峰,过来。”   青峰猛地打了个冷颤,“怎么天气突然冷起来了?”   “过来,我有东西奖励你。”我的笑容越发真诚起来。   “老大,你居然会给我物质上的奖励!我的妖主!”他好死不死地泪流满面。我实在忍不住了,亲自走过去,一脚就踹在了他的屁股上。   “老大,干嘛踢我?”他的脸上还残留着感动的泪水,晕。   “我哪有踢你。”我无辜地将手也伸了过去,“我怎么可能只踢你,我还踹你,我打!我掐!我靠!今天真的倒楣死了!”   “呜呜,不要啊,老大,我这次真的什么都没干!”   “切!你还敢用幻步,看我的契约封印,乖乖的给我站着。   “呼,好爽。”轻轻揉着拳头,我长吁了一口气,看了一眼被打得不成妖相的青峰,忍不住又踢了一脚,“装什么,我那点力道,还伤得了你这种大妖怪吗?”   青峰捂着脸,可怜巴巴地站了起来,“你刚才用了契约封印,我现在的能力,比普通人都不如。”   “啊……哈哈,抱歉,一时间没注意。”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立刻转移话题,“内丹呢?”   没等他说话,我已经将掉在地上的百足上蔼内丹拿到了手里。只见这颗不大的珠子,泛着白色的光芒,真是越看越可爱,特别是心里知道它还非常值钱的时候。   “老大,干嘛你要和晓月姑娘拼了命抢这颗内丹?”被解开契约封印咒法的青峰,恢复力煞为惊人,不过几息的功夫,被我打到已经算整形的伤势,就全都还原了。   “青峰,每次见你恢复,我都觉得百看不厌,实在是太神奇了。”我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那种想要将他解剖切片,慢慢研究的冲动欲望,吓得他身体一阵一阵发麻。   “哈哈,放心,我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毕竟,我们订立的是生死契约。如果你死翘翘了,我也差不多会完蛋的。”我慢悠悠说道,心里又不爽起来。   当初干嘛要订立这个麻烦的生死契约,虽然说这种类的契约在主仆契约里,约束效果是最大的,不过弊端也很多。   就像我想稍微和自己的仆人,做一些互动性质的接触,增进感情的时候,这家伙就哭天喊地的以死相逼!   切,自己不过是想要他的一只手,以及几个不关键的内脏罢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割下来后不久,又会长出来嘛。   唉,又不敢从雪萦的方向入手。虽然就算我要她的头,忠心耿耿的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割下来给我,只是,她的力量实在太强,我没能力,也不敢去硬抗。   一把将想要逃掉的青峰抓回来,我将内丹举到和视线相平的位置,说:“青峰,你知道这个内丹,有什么用处吗?”   “当然知道。”他昂起头得意地说:“如果是千年道行以下的妖怪,吃了千年百足上蔼的内丹,立刻会增加五百年的道行,脱去凡胎,化为人形。   “一般的蛇虫走兽,吃了也会变得有灵性,成精怪要相对容易很多。但是,这东西对已经成精的妖怪而言,除了当补药外,没有任何用处,当然,它对人类应该也没什么作用才对。”   “大体上是这样。”我微微点头,“不过,这东西对人类而言,最大的用处是解毒。《神州怪异志》上,就有关于这点的记载。   “当然,这颗内丹如果放在平时的话,我根本看都不会看一眼,更不要说花力气和那个疯婆子去抢了。毕竟,百足上蔼这种妖怪,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下大血本去搞一个没有什么大用处的东西,不符合我的原则。”   “那为什么……”青峰疑惑地望着我。   我笑,盯着那颗内丹的眼睛,已经泛出了铜钱的光泽,“笨蛋,当然是因为这颗珠子现在身价千倍,有人肯花一百万两银子收购。哈哈哈,这次发了!”   “一百万两?”青峰的眉头一紧,毕竟,他已经跟了我不短的年月了,简单的人情世故还是明白的,当即掰着手指算道:“客栈里一间上房需要一两银子,每天吃喝的必要开销,最多二两五。   “那么,一百万两就是二十多万个三两半,那该够我们用多少年啊……”   数着数着,指头明显不够用了。   “切,到时候,谁还去住一两一间的房子,到时候天天吃大餐!”我哈哈大笑着,用力拍他的肩膀,笑得十足像个暴发户。   “但是,究竟是谁会花这么多钱,买这个没什么用处的内丹?”看来活的时间长了,还是有好处,就连青峰这种脑袋不开窍的妖怪,也学会了简单的推理。   “当然有,特别是对妖魔没有自保能力,偏偏又财大气粗的人。”   我依然笑意漫溢,小心地将这颗“招财树”放进袖中的口袋里,这才解释道:“譬如说,某个大官的千金大小姐,在散漫的游玩途中遭到袭击,人是救出来了,可惜,却被发现身受剧毒,没有医生能治好,也没任何药物,能让这位千金大小姐有所起色……   “这个时候,千年百足上蔼的内丹,就有很大的用处了,这个解毒天下第一圣物,不论是什么妖怪下的毒素,都能清除掉。”   “难怪!”青峰恍然大悟,但还是有一丝疑问,“但如果有人比老大早拿到,不就白忙了!”   “不可能。青峰,你被封印了好几千年,恐怕还不太了解现在的世道。”我悠闲地冲他摇动食指。   “只有败毒珠才有用,而要形成一颗败毒珠,足足需要百足上蔼吸取千年以上的月亮精华。百足上蔼现在早就成了稀有品种,更不要说是千年以上的老东西。   “通常这些玩意儿,都会早早地将自己藏匿起来,直到成精变人后才会出去。这次如果我们不是尾随着风晓月那个疯婆子,哪会有那么好的运气搞到手。”说着说着,我又忍不住大笑起来,一脸的得意。   风晓月又在自己手里栽了一回,恐怕现在,她已经丢脸地跑回峨嵋,买块热豆腐一头撞死了。   “老大。”见我出神,青峰乘机狠狠地敲了我一下。   我心情大好,也难得不和他一般见识,只是瞬间捏动替身咒,用契约法术,将全部的痛苦转移到了他身上,只见他的身体,顿时被一个无形的力量拨开,撞到身后的墙上,发出一阵刺耳的闷响。   望着他哭笑不得的脸,我微笑着朗声道:“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去长安。为免某些宵小趁火打劫,青峰,你今晚就蹲在窗户下边守着。”   青峰肩膀上因为自己力量轰出的凹痕,飞快地恢复着,转眼就变得正常了,但是,脸色却丝毫没有好看一点,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我瞪着他,嘴角咧开略微抽象的笑,一字一句地慢慢道:“如果被我发现你给我偷懒,哼哼,我想契约咒的其他几个咒语,我就可以好好念一遍了!”   他吓得顿时跳了起来,精神奕奕地拍着胸口:“老大,青峰绝对誓死完成任务。”   哎呀,看来这小子跟我混了太久,开始越来越圆滑了,真不知道这种性格,到底是好是坏?   切,算了。   我躺在床上,将袖中的内丹拿出来仔细打量着,内心里,却隐约有一丝阴霾。   这个本来就已经很混乱的世界,越来越不太平了。   黎明还没到,一声凄惨的鸡叫就划破了这个漫长的夜晚,紧接着,整个小镇都热闹起来。   人们鸡飞狗跳,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敲锣打鼓的,硬是把我从春梦里吵醒了。   “青峰!”我坐起身恼怒地吼道:“冲下去,把那些吵死人的家伙都给我杀了!”   “真的要杀?”青峰愣了愣。   “白痴。”见他一副呆呆的认真样子,我忍不住顺手将床边的脸盆扔了过去。   穿好衣服走到窗边往外望,只见镇子里的人纷纷点起火把出门,杂乱无章的队伍,闹哄哄地在街道上,形成了一条弯曲的长龙。   “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回头问。   青峰老实地摇头,“不知道,我一直在窗户下蹲着。一边蹲一边数羊,然后,下边就闹起来了。”   老天,是我的错,我不该问这个白痴的。唉,可惜了,这家伙帅气得有牛郎的资质,就是没大脑,也不知道他怎么修炼到这种地步。   “算了,管他们的死活,总之也没钱可以拿。”我打了个哈欠,正想塞住耳朵睡个舒服的回笼觉,房门就在这个时候被人敲响了。   “公子!夜公子!”听声音像是客栈的掌柜,他的语气焦急,敲门的手更用力了。   我示意青峰开门,那家伙警戒地缓缓走到门口,然后猛地将门拉开。掌柜一时没心理准备,力气没受力物体的状况下,跌跌撞撞地跑进来,险些摔倒。   “夜公子。”掌柜的扶了扶帽子,也没施什么礼,急匆匆地问道:“夜公子是不是道师?”   “废话,当然不是,你见过这么帅的道师吗?”我哼了一声,骄傲道:“我是猎捕者。”   “都一样。”掌柜急得满脸皱纹都挤到了一块儿,“您会抓鬼吗?”   我和青峰对望了一眼,点头道:“老本行。”   “太好了,老天保佑,我侄女有救了!”掌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能不能请夜公子帮忙驱鬼,我侄女被鬼附身,镇子里的人要把她给烧死。”   “没兴趣。”我摇头,毫不犹豫地拒绝。   “为什么?”掌柜刚生出的希望,便被硬生生地打了回去,身体无法接受地僵硬起来。   “青峰,送客。”我没解释,只是走到窗边,又往外望了一眼。   现在整个小镇,都是一片混乱。   那疯婆子风晓月逃走后,一定会将败毒珠在我手中的消息传出去,到时候,有多少猎捕者会暗中打劫我,这样的状况,根本就无法预料。   在没有将一百万两银子捏到手里之前,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洁身自爱”,能少碰一点麻烦,就尽量不多一事。   同样身为追捕者的我,当然明白圈内的事情。有许多家伙,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自己,不正是这种人吗?   “夜公子,难道,您真的要见死不救吗?”那掌柜还不死心,在青峰将门关上后,还继续凄惨地在门外喊着:“那个孩子真的是无辜的。呜,我的小依,我可怜的孩子,你真的好命苦啊!”   “好吵!”我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符纸,捏成两团将耳朵堵住。可那该死的、带着穿透性的难听沙哑哭喊声,依然传了进来。   “小依……你伯伯我真没用,我救不了你。夜公子,你行行好,我给您跪下了!”   青峰忍不住了,将我耳朵里的纸团扯出来,悄声道:“老大,真的不救?”   “多嘴。”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这家伙,究竟是不是妖怪啊?怎么比我还有良心!”   “我只有魔核,没有心。”青峰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又道:“老大,我昨晚就想告诉你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说。”我掏了掏耳朵,那掌柜的声音还不是一般难听。   “我们差不多已经没盘缠了。”   “什么!”我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怎么可能!十多天前,我们才狠狠赚过一笔。”   “可是不久以前,老大在‘肥羊来赌庄’稍微豪赌过一、两次……”   我一时语塞,放开青峰,还顺便将他的领口抚平,“我们还剩多少?”   “三两。”   “三两?也就是说,根本就只撑得了两天了?”   “理论上是,不过,如果明天把客房的钱结了,恐怕会变成负资产吧。”   “也就是说,我们不接工作,完全不可能到长安?”   “理论上应该是。”   我一脚将青峰踹开,打开门,冲还跪在地上的掌柜奸笑道:“你愿意出多少钱?”   掌柜一时间愣住了,好不容易反应过来,满脸兴奋,“夜公子愿意帮我的小侄女驱鬼……”   “废话,你要出多少钱雇佣我?”我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一、一百两够吧?”他小心地伸出一根手指,“这是我的全部积蓄了。”   “好价格。不过这房钱……”我挠了挠鼻子。   “当然算我的。”   我哈哈地笑起来,冲他比着大拇指,“你侄女有你这样关心她的伯父,真是幸福啊。那我们现在就去看看吧,老板。”   第五章 欲色鬼   火把的长龙,弯曲地向着镇子东边的方向延伸,掌柜小心翼翼地在前边带着路,穿过几条小巷子,有个不大的民居出现在眼前。   门口闹哄哄的,镇子的长老名绅,正和门前边的一个年轻男子苦口婆心地说着什么。   那男子大约二十岁左右,满脸忧虑,此刻的他,如同一只脾气暴躁的山羊,不论是谁,只要一触碰,就会用头顶的角刺过去。   他用双手拦在门前,大声对镇民喊着:“不管怎么样,都不准进去。”   有位长老皱着眉头,怒气冲冲地吼道:“不孝子,快给我滚回去。你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爹,依依是我的未婚妻,是你未来的儿媳妇,你们不能把她烧死!”那青年男子丝毫没让步。   “你,你││”长老提起手里的拐杖就想打下去,但最后还是不忍心,重重地垂下手,一时间仿佛老了十年。   他捂住胸口,叹口气对旁边的人道:“这个儿子,老朽实在是管不了。麻烦各位了。”   一旁的几位长老点点头,嘱咐道:“把他抓起来。”   立刻就有十多个壮男冲上去,很快的将那青年按到地上。   男子恶狠狠地拼命挣扎,吼着:“你们不能烧死依依,从小她就孤苦伶仃,无父无母,这辈子什么福都没享过。   “可是,她那么善良,你们谁没有受过她的帮助?你,你,还有你。你们就真的忍心烧死她?她究竟做错了什么?”   接触到他视线的镇民,纷纷将注意力转开,有的望着天,有的看着地,看得那么仔细,仿佛上边蕴涵着莫大的哲学道理。   有位名绅叹气道:“陆依依是个好女孩,我们都知道,她心地善良,没有人愿意伤害她。但是,她中了邪!如果不把她烧死,整个镇子都会有大祸。你忍心吗?”   “我不管,你们有什么证据说她中邪了?她最近只不过有点神经衰弱罢了。”青年男子犹自说着,眼睛里焦急到一片血红。   “小泽,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我知道你从小就喜欢依依这丫头。”   那名绅望着他的脸,缓缓地说:“你以为大家什么都不知道吗?你的依依走到路上,常常会莫名其妙地昏倒,昏迷时,会莫名其妙地浮到空中,还常常对男人淫秽地艳笑,这不是被鬼迷了是什么?   “还有,她力气大得吓人,轻易可以将好几个壮年男子扔到十几尺外,不是中邪了,会有那么大力气?如果不烧死她,恐怕我们整个镇里的人都会被她杀死。这种事情,祖上早就有记载的。”   “可是……”青年依然在挣扎。   “难道,你忍心看着你年迈的老父,就连安享晚年的希望都没有,忍心让这个生你养你的故乡被毁掉吗?”   挣扎越来越无力,青年将头磕在地上,满脸的泪水,“依依,我救不了你……是我没用,你放心,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独活。黄泉路上,奈何桥头,不论是哪里,我都会陪着你。”   他老爹走过去,狠狠地一拐杖打在他头上,老脸也忍不住泪眼纵横,“浑小子,你死了我还活什么?我们赵家就你一根独苗,你这个不孝子,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要死要活的。以后谁来延续赵家的香火,我以后怎么去见赵家的列祖列宗!”那对父子哭作一团。   这边的我,将整场闹剧收到眼睛里,意犹未尽地说:“比演戏好看多了,果然还是真人真事有意思!”   一旁的青峰诧异地看了冷血的主人一眼,小心翼翼地问道:“老大,我们是不是该出场了?您平时不是教导我,所谓‘趁火打劫’这个意味深长的成语,就是为这种不死不活的惨景量身制作的吗?”   “有长进!”我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的老板呢?”   他疑惑地看了看身旁,“那位掌柜不知什么时候走了。”   “钱收到没有?”   “收到了一半。”   “那,开工。”我满意地点头,“啪”的一声摇开折扇,走了出去。   先是轻轻摇着扇子,暇逸地等人来询问。只是那边哭的哭,叹气的叹气,居然没人注意到我。   我忍不住了,咳嗽了几声,说道:“各位。”   那位叹气的名绅这才抬起头,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拱手道:“公子有礼。”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到哪里都有老狐狸,难道人老了,真的能成精吗?我打量着他,肚子里咕哝着。   刚才看这家伙劝说那青年男子,动之以情,叙之以理,就知道他也不算什么好鸟。   “有礼,有礼。”我也拱手,造作地看了一眼四周,假意问道:“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所有人都赶过来了。”   “公子是哪里人?”这貌似老狐狸的名绅眼睛里,滑过一丝不知名的闪动。   “不是本地人。”我打太极。   “原来如此,难怪公子不知道。”这名绅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耐心解释道:“镇子上出了大事。十天前,这里一位叫做陆依依的女孩子,被鬼缠上了。”   “所以,你们想烧死她?”我装出惊讶的神情问。   “公子果然博学。”那老狐狸心理暗骂,却又声情并茂的,将他们老祖宗的一套娓娓讲来。   “原来如此,有理有理。不过,你们为什么没想过找人除鬼?”我淡然地望了望四周。   “谈何容易!这个世道,和尚都因为圣上的宠幸,每天诵经念佛,只知道读理论上的东西,谁还会捉鬼……”说着说着,他脸上一变,“难道,公子认识能捉鬼的高人?”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啪”的一声合上折扇。   那名绅半疑半信地看着我,悄声道:“公子,请借一步说话。”他将我带到附近的民居里,客气地请我坐下,然后出门,带着那对刚刚还哭得惨兮兮的父子进来了。   那年轻人一见我,立刻双膝一并,跪了下去,“公子,请您救救依依。”   “捉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的本业工作,我可受不起公子的大礼。”我正气凛然地昂首道,看得一旁的青峰都傻了。   自己的主人,居然会说出这种正义味道十足的话,难道,是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当然,本业工作也是需要外界因素大力支持的。”我语气一转,微微笑道。   那年轻人的老爹也很上道,掏出一张银票,硬要塞给我,“就请公子多多费心了。如果那女子死了,恐怕我儿子也活不下去了。区区五十两,请公子笑纳。”   “既然是区区五十两,我也不好意思不识趣。”我将银票塞到怀里,“不过,驱鬼的材料有些麻烦,很多都不是现成的……”   “公子请将材料说出来,我会命令下边的人准备。”名绅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   “就算我说了,你们恐怕也找不到吧。”我悠然地道:“这样吧,我就吃亏一点,你们再准备四百两,其余的我补上,就当是做好事了。”   青峰长大了嘴巴,险些倒在地上。晕!什么材料费,不过是叫自己去做牛做马,累个半死不活罢了。他倒是好,坐着指挥,说几句闲话,就有大把的银子进帐。又什么时候给自己这倒楣鬼发过工资了?呜呜,遇主不淑!   “四……四百两。”一旁的三人也呆住了。   长老和名绅掰着手指头,在算四百两是多少,还是年轻人比较有气魄,嗯,其实,也能说是不知道油盐米贵,年轻人大喊了一声:“爹,依依如果死了,你就没有儿子了。到现在还心痛钱吗?”   那长老回过神来,一狠心道:“行,就听公子所言。只是,事成之后,才能将材料费奉上。之前请公子见谅,并不是不信任公子。而是四百两,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还要周转周转。”   切!又是老狐狸一只,不过,我夜不语不怕。总之材料费也不用钱,只是苦了我的小青峰了,嘿嘿,这次上长安,可以舒舒服服地去了。   我暗自奸笑,脸上俨然一副湖水不波的高人形象,道:“也好。请带我去陆依依姑娘那里。”   那位名绅满头大汗地安抚着镇上的人,看起来他算是颇有威望,很快地,那些举着火把赶来烧人看热闹的镇民,就安静了下来,不过却都没有走,围在陆依依的房子周围。   哼,果然是老狐狸,看来是做好了万全的打算,如果我驱鬼不成的话,他们就准备继续上演大烧活人的好戏。   我们一行五个人,推门走进了这栋低矮破旧的房子,一进门,就有股凉风透入了骨髓。好厉害的妖气!   青峰皱了皱眉头,暗自将我笼罩进了自己的气场。   我悠闲地打量着四周,很简陋的屋子。   桃屋里被分割成两块,没什么家俱,左边一块摆着一个小桌子和两把椅子,充做饭厅。右边放着几把不知已经用了多少年的客椅,很旧了,旧得早就应该扔进垃圾场。看来房子的主人,和房子本身呈现出的状况一样,贫困潦倒。   “这个陆依依平常在干什么工作……咦,你们是怎么了?”我回过头来问,却发现后边的赵泽三人满脸煞白,像是承受着某种莫大的痛苦。   仔细一看,他们的皮肤上,居然结出了一层薄冰。   “抱歉,是我疏忽了!青峰。”我唤道。   青峰应了一声,将几张符纸贴到他们的衣服上,他们这才舒服地呻吟一声,恢复了说话的功能。   “刚才是什么,好险,我根本没办法动弹,差点就给冻死了!”那名绅喘着气,一脸的震惊。   赵泽看我的眼神,又多了几分希望,他也喘着粗气,突然又跪了下去,“夜公子,请你一定要救活依依,没有她,我的人生就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她死了,我也会死,我会死……”   “浑小子,你还敢说这种话!”他老爹瞪着他,刚想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述说自己是怎么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的,顺便狠狠地给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一手杖。   我看这气势就头痛,急忙打断,“你们千万不要离开我三尺距离,不然,会有生命危险。”话一出口,三人立刻瞬移到我身旁,差点没把我给压扁。   “混蛋,离远点,滚!再远一点,你们以为你们是美女啊。”我狠狠地挥动手中的扇子,用驱苍蝇的手法将他们赶开。   青峰小心地拉了拉我的衣角。“老大,这股妖气有点奇怪。”   “我发现了。”我暗暗点头,“这种妖气,阴森森的,应该是鬼。不过,有什么鬼的妖气那么强烈?只是无意识地散发出来而已,居然会把人的血液都给冻结了。”   强迫青峰打前阵,在我的指挥引导下,一行人走进了卧室。   这卧室里只有一个家俱,就是张低矮的床。床上躺着一个人,她用厚厚的被子将自己藏起来,只露出了一撮乌黑柔顺的头发。   这个陆依依,想来应该是个美女吧,不然,怎么能让那叫做赵泽的富家公子,疯狂无比地爱上她呢?   心里隐约有一丝不安的感觉,似乎自己遗漏了某些重要的东西。   我皱眉,示意青峰过去将被子揭起来。   就在这时,那女子开口了:“阿泽,是你吗,阿泽?你终于来了?”   声音柔美清亮,似乎神智还算清晰。   “依依,我来救你了!”赵泽就想扑过去,却被他老爹一把给抓住了。   “你疯了!”他老爹骂道:“这女人已经中邪了,万一她吃了你,怎么办?”   “依依不会的!”赵泽喊着:“依依,你还好吗?我们请了驱鬼师,你有救了!”   “不!没有人能救我。”女子小声抽泣起来,“你快点走吧。我不想你看到自己这副样子。”   “我不会走的,依依,你忘了吗?我们说好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会在一起的。”   “我没忘,只是,我已经没有下辈子了!”   “依依,你在说什么?”赵泽挣脱开老爹的手,想跑过去,又被青峰从身后死死地抱住。   “放开!”他怒吼道。   我悠闲地缓缓打开扇子,慢吞吞地说:“如果一个人的灵魂被鬼吃掉了,这个人就再也无法进行轮回。依依姑娘,看起来你还有救。”   “真的?”女子的声音显然透露出一丝希望,“我真的还有救?”   “不错。”我确定地回答。   “就算这样,也还有救吗?”女子声音一变,猛地低沉阴森起来。   凄哀的语调,犹如从幽冥地府爬出来的鬼魅,重重地在人的心脏部位捶上一拳。名绅、赵泽和他老爹顿时脸色惨白,跌坐到地上。   “音魅!看来你真的已经变鬼了。”我不动声色地道,一旁的青峰暗自戒备,双眼死死地瞪着床上的女子。   “再猜。”女子拉开被子,摇摇晃晃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乌黑的长发盖住了她的脸庞,看不清楚她的样子,不过身材很窈窕,白色的单薄衣裙,在昏暗的卧室中非常鲜艳,隐隐流露出一种魅惑。   她白皙修长的双脚,离地有一尺的距离,衣裙无风自动,诡异气氛更加浓烈了。   “我究竟是什么,难道很重要吗?现在的我很美,你们要不要看?”女子幽幽地说道,抬起头,无数的发丝猛地被扬起,露出了面庞。   只见她媚眼如丝,肥瘦刚好的瓜子脸上,血红的嘴唇微微含笑。雪白的手缓缓地抚过自己的脸颊,放在了高耸的胸前。   所有人倒抽了一口冷气,似乎被眼前绝美的女子吸引住了全部的心神。   “好美!”赵泽失魂落魄地喃喃道。   “确实有点姿色。”我点头承认,不过,立刻察觉到了不对的地方,“臭小子,她不是你的马子吗?你居然还这副没用的样子,难道以前她不是这副模样?”   “以前的她也很美,只是今天的她特别美……好美。”赵泽丝毫没有看我一眼,视线死死地凝固在那女子身上,一动也不动。   他老爹和那名绅的神智也没好多少,表情随着陆依依双手的动作瞬息万变,一时间三个人丑态百出,看得我啧啧称奇。   一边看稀奇,我一边再次打量四周。我很清楚,自己之所以没有受到影响,完全是因为留在青峰的气场里。那三个人身上贴着的化魔符,并没有抵御魅惑的效果,管他的,总之魅惑又杀不了人,先让他们好自为之吧。   只是,这鬼东西究竟想干什么?一出来就魅惑,这种没用的能力,和她本身散发出的强大妖气完全不符合。   而且这妖气,博学的我居然从来没有见过,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青峰,结界!”我大吼一声。   和我配合多年的青峰条件反射地右手一张,立刻便有淡淡的青色光芒,将五个人包裹了起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一刹间,从背后突然窜出了几十个黑乎乎的虚影。那些虚影,仿佛是挣扎哀嚎着的痛苦人头,它们不断碰撞在结界上,发出“砰砰”的闷响。   “好险!”我拍着心口,如果差上那么一丁点,恐怕我们几个人,就这么给挂掉了。   这鬼东西还真狡猾歹毒,用魅惑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支使魔头,从后边将人的魂魄抓出来!   “这究竟是什么鬼玩意儿!”名绅等人这才回过神,惊魂未定地看着不断被结界弹开的人头。   那些人头露出狰狞诡异的笑容,张大流血的嘴,血红的双眼瞪着近在咫尺,却又始终无法碰到的人。   “如果我判断得不错的话,依依姑娘应该是被欲色鬼给附身了。”我依然悠闲地煽着扇子,淡然望着对面那个拿我没辙的鬼东西。   “欲色鬼!那是什么玩意儿?依依……依依真的被它给吃掉了?”赵泽的声音有点苦涩慌乱。   我见一时也没危险,便解释道:“所谓欲色鬼,这种鬼喜欢和好色之徒亲近,让人变得很淫荡,而且,被它吃到淫污之物的时候,不管男女,就会让对方怀孕。   “怀胎十天,欲色鬼就能乘机投胎,变为人类,只是那样的人,男的喜欢嫖妓,女的百分之九十九会变成妓女,以淫乱人道。   “看到那些人头了没有?”我指了指满屋子飞舞的魔头,继续道:“那些东西,就是被欲色鬼害死的人变成的冤魂,由于无法投胎,只好被它奴役。如果欲色鬼不幸死掉了,又没人为它们超度的话,就会烟消云散,魂飞魄毁,永世不得超生。”   青峰见我欲言又止,又扯着我的衣角道:“老大,这妖气很奇怪,不像是欲色鬼。”   我悄然道:“我也这么觉得。只是,那女子却是被欲色鬼附身了。但是这股妖气,头痛,我根本就没办法分辨,你这活了几千几万年的老妖怪,也不认识吗?”   青峰摇头,“我没见过。恐怕姐姐知道,要我叫她出来吗?”   “不用了。”我匆忙摆手。   开玩笑,叫她出来,小小的、妖气奇怪的欲色鬼,被她杀了不成问题,可是,估计会用这个小镇陪葬,如果再不小心一点,恐怕还会搭上我自己。   况且,发现新的妖怪物种,本来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怎么会放过呢。   还没等我开口,那欲色鬼已经先说话了:“你是什么东西,居然能躲过我的魔嗜?”   “看我这么风流倜傥的样子,你还分辨不出我是谁吗?”我摆出了一个最帅的表情,那鬼东西居然丝毫没有看我,只是注视着青峰。   “你也是妖怪,为什么帮人类?”   “你以为我想帮啊?”青峰苦笑,“没看到我被契约束缚住了吗?”   “怎么可能!”欲色鬼像是难以置信,“你这么强大的妖怪,居然会有人类能够用契约束缚住。不过,你是什么妖怪?”   “这句话,我原封不动还给你,你这东西,真的是欲色鬼吗?”青峰的眼神一变,淩厉到犹如锋利的刀般,刺向了欲色鬼,那鬼东西身体一颤,向后飘飞了几尺。   “你很厉害。”鬼又看向我,“他就是你的主人?不过,似乎他没有任何能力。喂,人类。你是术士?”   “我这么帅,怎么可能是术士?只是个普通的猎捕者罢了!”我嘴角露出笑容,眉头却皱了起来,表情十分复杂。   自己搜刮了脑子里所有的资料,居然还是对眼前的欲色鬼,没有任何印象。   这玩意儿,像是凭空冒出来的,鬼怪历史以及资料文献上,丝毫没有过任何记载。   而且,这妖气,实在是太奇怪了,像是鬼,又像是妖魔多一点,简直是一个杂交动物。   “不错,你没有丝毫灵力,果然很普通。”欲色鬼点头。   “你倒是不普通,不但妖气独特。而且,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鬼像你这么爱说话的。”我将手抱在胸口,命令道:“青峰,用断魔刃砍掉它的脖子。”   既然想不通,那就干脆解剖研究一下得了。   我夜不语的原则,一向都很简洁明了。   第六章 魑魅魍魉   青峰一声不哼地,瞬间在手指间凝固出一把半尺长的虚影,青绿色的流光萦绕在手中,闭而不发。   光芒映照在房间里,绿森森的光影到处都是,衬上欲色鬼身上的浓烈妖气,四周变得更是气氛诡异。   还没等我声音消失,青峰的身体已经不见了,下一刻便冲到欲色鬼身旁,右手一挥,虚影照着那鬼东西的脖子砍去。   欲色鬼猛地向后飞退,召来大量的魔头当肉盾,那些魔头一碰到虚影,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哀嚎一声都来不及。   “你究竟是什么妖怪!”欲色鬼色变道:“怎么可能这么变态,居然会用死灵术士的‘魂散’!”   “这不是魂散,不过效果一样。”我好心地在一旁充当解说员:“青峰,化影。”   青峰的身体立刻一分为二,脱出的分身瞬间移到欲色鬼身后,挥手就斩。   欲色鬼猛地一翻身,险险躲过,它张大鲜红的嘴,吐出了一股红色、浓厚黏稠的光芒。虚影一碰到,就被牢牢地黏住,暂时无法动弹。   就趁着这一刻,欲色鬼飞快地再退,青峰的分身立刻闪到门边,将出口堵住。   “嘻嘻,你以为我会逃吗?”欲色鬼笑得十分妩媚,不过,不男不女的中性声音,以及十分雄性化的动作,让它变得很像某些有着断袖之癖的人妖,看得我想吐。   那鬼东西双手放在胸口,冲我眨眨眼睛,“我美吗?想不想看人家的身体?”   “不想。”我毫不犹豫,死人妖,自己这种正常的男人绝对没兴趣。   可是,明显已经被魅惑住的名绅等人,却也是毫不犹豫,不假思索地点头直呼:“好想!好想!”   我立刻抱着“毫末不札,将寻斧柯”的哲学思想,一人狠狠地赐予了一脚。   “青峰,再用化影给我速战速决。你小子想不想吃饭?解决这种小妖怪,都花了那么久!”我瞪了正在化解红色光芒的青峰一眼。   那家伙猛地打了个冷颤,身影又变,从两个分裂成四个,又从四个变成八个。   八个青峰挥舞着八把断魔刃虚影,刹那间就将充斥在房屋中的魔头砍得干干净净,一起冲色鬼窜去。   那东西并没有惶恐不安的迹象,四周的妖气更加浓烈了,像是变成了实质一般,凝固在它周围,断魔刃打在它一尺的地方,居然再也刺不下去。   “青峰,结盾,退。”我见气氛压抑得令人喘不过气,反应也不慢,立刻命令道。   凝固压缩到一起的妖气猛然爆裂开,带着强大的冲击力,将青峰的分身碾得粉碎。结了盾的青峰实体,被死死地压在墙壁上。   “不错,你真的很强!”欲色鬼望着青峰,笑得十分讽刺,“不过,被契约束缚的妖怪,就算再强也没用,必定有个最大的弱点……”   那鬼东西看着挣扎的青峰,右手暗自凝固出一颗白色球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我的方向扔了过来,犹自狰狞地笑道:“你的最大弱点,就是你有主人,只要主人一死,你就完蛋了!”   我眼看着那颗蕴藏着巨大能量的白色球体,呼啸着向自己飞来,不慌不忙,依然悠闲地煽着扇子。   那球体在飞到了头顶三尺的距离时,唐突地停住不动了,光球与一层青色的光芒碰撞,发出“哧哧”的刺耳响声。   “你似乎忘了,我还站在结界里。”我指了指头顶。   那鬼物嘴角的笑意并没有消失,看着我的眼神,仿佛就是已经到手的猎物。隐隐中,有种强烈的不安感觉,从大脑深处浮了起来。   “你笑什么?”我盯着那个妖气奇怪,而且话特别多的欲色鬼。   “笑你。”它瞪着我,绝美的大眼睛中,流露出让人血液冻结的阴寒气息,“你就快要死了。”   “哈哈,笑话。”我大笑,“我就站在结界里不出来,你能拿我怎么样,咬我啊?”向左边看了一眼,只见青峰已经摆脱了那股冲击力的压迫,双脚站到了地上。   “咬你,人家还真有点想。”欲色鬼娇滴滴地伸出柔嫩的舌头轻舔嘴唇,“不过,既然你知道人家是欲色鬼,那就应该知道人家与生俱来的能力。”   “你与生俱来的能力?不就是魅惑吗?抱歉,这对我没什么用处。”我愣了愣,虽然知道它的话多,不过,为什么现在还在没话找话?没见到自己的可爱小青峰乖乖,已经能自由行动了吗?   只需要很短的时间,断魔刃就能割下它的喉咙。不对,肯定还有什么自己没有预料到的地方。   究竟是什么呢?这鬼东西实在闻所未闻,一般的欲色鬼除了魅惑以外,就是附身。不过自己在结界里,这一招也没用处。   它究竟还有什么招数?为什么心里会这么不安?   我承认,这妖物不仅妖气古怪庞大,而且,所用的妖法也是罕见,就比如刚才的气爆和缩影电雷,应该是风妖和雷妖才具有的能力。   心中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欲色鬼,好像真的还有一个能力。不过,那种能力也能算吗?   大脑刹那间分析了许多种可能,突然,我脸色一变,大喊了一声:“离开赵泽!”   话音刚落,结界里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刚刚还被吓得瘫坐在地上的赵泽,已经飞快地纵身跃起,手臂掐住了我的脖子。   “抱歉,夜公子,我的身体……身体控制不了。”他脸色苍白,冷汗从额头上流下来,惶恐到不知所措,“我究竟是怎么了!”   “你和陆依依在最近十天里,是不是那个过了?”我努力保持着脸上的笑容。没想到,自己这个聪明绝顶的人,也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   赵泽羞愧得想低下头,轻声道:“是。”   “不孝子,你居然会和那女人做这种苟且之事!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他老爹气不打一处来,要不是看到儿子的状态,早就一拐杖打了过去。   不过就算如此,他也是咳嗽连连,抚摸着胸口喘息道:“你要我以后,还怎么有脸去见镇里的父老!怎么去见赵家的列祖列宗!”   “爹,我是不孝,但我做人不会像你这么虚伪。”赵泽也豁出去了,大声道:“明明不想的,还要顾虑面子,顾虑自己是什么名门大户。   “这些虚荣名号,根本就没任何用处,但你硬是立下了各种规矩,不但约束自己,还把别人死死地束缚住。为的就是拼命保住你的面子,你的名门大户的地位。我讨厌。我就是喜欢依依,就算和她私奔,我都要和她永远在一起!”   “造反了,你,你这浑小子……”他老爹咳嗽得更厉害了。   “那个,要骂老子,还是要教育儿子,这些行为,能不能出去后再讨论?”我打断了他们,眼珠向下,瞟着脖子上的那双手,“如果现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话,恐怕我们就连命都会挂掉!”   那名绅还算冷静,强压下恐惧感,问道:“小泽究竟是怎么了?”   “刚才我不是解释过了吗?”我继续盯着那双失控的手,纨裤子弟的手果然不同一般,保养得很好,“如果和被欲色鬼附身的人做了那事,而且,被它吃到淫污之物的话,不管男女,都会让对方怀孕,怀胎十天,欲色鬼就能乘机投胎。   “还有一点,它能随意控制怀了魔胎的男女……”   “等等,你的意思是,我怀孕了?”赵泽一脸痴呆的模样,“怎么可能,我哪里像怀孕了!我的肚子,我的肚子一点都没大。”   我顿时哭笑不得,“如果魔胎那么容易被发现,欲色鬼还想投胎超生个屁!女人还好说,如果男人挺着个大肚子走出去,不会引人瞩目才怪。有几个人会认为你是腹积水的?白痴,就算没脑子的人用膝盖想想,也知道你是中邪了!”   “那我怎么办?”他唯一能够控制的头部,似乎也被这一打击给秀逗了。   这边我们四人,陷入了各有想法的思考状态,而那边的青峰和欲色鬼,也处于相对静止状态。青峰右手的断魔刃,离魔物的喉咙,只有半指的距离。   “还不放开。”欲色鬼阴阳怪气地说,赵泽放在我喉咙上的手,立刻加了点力气。   青峰气闷得收回断魔刃,妖物挥手一拳,将他打得又贴到了墙壁上。他趴在地上,脸色变得苍白,渐渐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我一看这状况就急了,慌忙道:“青峰,千万不要让雪萦出来。”   “我忍不住。姐姐疯了一般地在里边撞结界,就快要出来了!”青峰满脸痛苦。   “契约封印,给我石化!”我念动咒语,只见青峰刹那间就变成了一个石雕,顺着他的脚部接触地面的位置,石化的术法飞快地延展开。   不过几息的时间,除了慌忙飘浮到空中的欲色鬼,以及被结界包围的我们,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了石头制品。   呼,暂时可以将雪萦出来的时间压住,再来,就是解决眼前这不长眼的家伙了!   “你想干什么!哼,给我去死!”险些被阴到的欲色鬼恼羞成怒,吼道。   赵泽惊恐地看到自己手上的皮肤变得坚硬犀利,犹如一把锋利的刀般割向我的喉咙。   “哼,雕虫小技。”我喝了一声,暗自捏出一个手印,“契约封印,替身!”   锋利的手刀割在了我的喉咙上,却没有如预料中割下我的脑袋,出现血肉横飞的情景。   只听见一声刺耳的碰撞声,赵泽的手被弹开了。而别一边,石化了的青峰雕像上,喉咙的位置裂开一道深深的伤口,受到巨大的撞击,整个头颅都飞了出去。   “替身”是生死契约中的一种法术,可以将所有的伤害,全部转移到自己仆人的身上。   我不动声色地笑着,将赵泽一脚踢开,“小鬼,虽然我确实没有任何特异能力,不过,我有个还勉强算不错的妖怪仆人。只要你杀不死他,我就是无敌的。”   欲色鬼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看来眼前的状况,完全超出了它的理解范围之外。   好一会儿它才回过神来,狰狞地嘶嚎道:“我不管你是怎么做到的,只要不断攻击你,那怪物总会死掉!”   说话间,被我踢到地上的赵泽已经跳了起来,身体轻盈得不像个人。嗯,其实,事实上他已经不算是人了!   “不见棺材不掉泪。”我又哼了一声,双手抬到与胸口相平的地方,快速地捏着手印,“契约封印,借魂。”   手随意地运力,一股白到刺眼的光芒已经萦绕在手中。   回手一挥,依靠快速身法躲过的赵泽,仅仅被光芒擦到,便整个人都飞了出去,将石化的坚硬墙壁洞穿,跌到了桃屋里。   欲色鬼满脸的震惊,全身都吓得颤抖起来,结结巴巴地道:“你……不可能!我明明感觉到你没有任何法力,怎么可能用‘雪融’?这是超过万年道行的大妖魔才拥有的能力!你不是人类,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确实是个非常正常普通的年轻帅哥,这点毋庸置疑。”我像在观察艺术品一般地看着手上雪白的光芒,这些无数的光粒子组成的玩意儿,拥有无法想像的威力。   每一次看到,我都会感叹一番造物主的神奇,真的是太美了。   “刚才我就已经说过了,我有个还勉强算不错的妖怪仆人。只要他还在距离我不太远的范围,只要你杀不死他,我就是无敌的。   “这种无敌状态很绝对,我不但可以免受任何伤害,而且,还能用契约法术‘借魂’,借用他两成的能力。”   “只有两成,就能用这么强大的法术?!”欲色鬼惊魂失魄地望着我手上的雪融,满脸绝望。   “事实上,我只稍微用了那两成中的四成罢了。”我十分谦虚,冲它眨了眨眼睛,“那么,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已经说了,我也研究得差不多了。你安息吧。”   手上的白光霎时间涌向了它,将它吞噬、碾碎,无声无息。白光过后,屋子里弥漫的大量妖气再也了无痕迹,四周顿时清爽了很多。   把青峰的头安上,将他从石化状态解除出来,那家伙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叹道:“好爽!石化了不能呼吸,实在气闷。”   看了一眼倒在床上的陆依依,还有昏迷在地上的赵泽等人,他动了动脖子,“老大,那个欲色鬼到底是什么东西?小鬼怎么会变得那么厉害。”   我思忖了一番,将刚刚观察到的东西在大脑里组合,这才道:“魑魅魍魉,你知道是什么吧?”   “当然知道,虽然我被封印了起来,不过,脑袋还没老到痴呆的地步。”对于我这个没头脑的白痴问题,青峰稍微地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根据你们人类的说法,魑魅的意思,是指传说中住在山林里能害人的妖怪,而魍魉是传说中的怪物。当魑魅魍魉这四个字,组在一起的时候,就代表着很多的妖魔鬼怪集在一起,混合成一个整体的意思。”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一顿,脸上稍微流露出一丝吃惊,“你的意思是,这是个混合妖怪!”   “不错,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它应该是由风妖、雷妖和欲色鬼三种妖怪组成的。”我分析道:“只不过欲色鬼处在主导位置。所以,我们会觉得它的妖气很古怪,像鬼又像是妖怪!”   “老大,不可能!‘魑魅魍魉’之所以能混合在一起,是因为它们的妖力都很小。可是,风妖、雷妖和欲色鬼这三种东西,虽然不算什么厉害的妖怪,但是,它们之间的妖力都互相排斥,究竟用什么方法才能混合?”   “这个我也想知道。”我用手挠了挠鼻子,“有趣。刚刚我还发现了一个更有趣的东西。”   “是什么?”青峰被我的神秘口吻引起了兴趣。   “那个妖怪有主人!”我悄声道。   “有主人?!”他惊讶得喊出了声音,丝毫没有作为大魔神的尊严,“怎么可能,我怎么感觉不到,它有被契约束缚的迹象?”   我嘿嘿笑道:“它的主人也是个妖怪。”   “这更加不可能了!”青峰的脸上流露出难以置信这种表情,“只有人类,才能和妖魔鬼怪订立契约。”   我没有再做多余的解释,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道:“不好!”   还在苦苦思索的青峰,立刻回头看我。   只见我满脸懊悔,“刚才来的时候,看到陆依依的房子,我就觉得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   “那个客栈掌柜,你不觉得他有古怪的地方?”   “他是个普通人类,我能感觉到。”   “不是说这个。”我踢了他一脚,“既然他能够花一百两银子,来让我们救他的小侄女,也就意味着他对这个侄女很疼爱。   “既然这么疼爱她,为什么会让她住在这么破旧的地方?明显这里只有一个人住。哼,恐怕,我们是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计了。”   青峰一愣,“会不会是那个妖怪的主人?”   “不会,你刚才不是也才说过,那个掌柜是个普通人类吗?他身上也没有沾染过妖气的迹象。”我思忖着,“也不像是风晓月那疯婆子,她一向都很清楚,我的贵重物品都是随身带的。用这种小手段,只会白白便宜我五十两银子罢了。”   不知为何,最近老是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似乎自己正在陷入一个极大的危险中。   用力摇摇头,我将全部烦恼抛开。   管他的,反正留在客房里的行李,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手轻轻摸着怀里千年百足上蔼结成的败毒珠,眼中的铜钱光泽猛地浓烈起来。   西方,京城长安,一百万两花花银子,我夜不语就要来了!   第七章 镇国府   渭河,全长八百一十八公里,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西南鸟鼠山,向东注入黄河,它的下游,就是肥沃的关中盆地。   渭河河畔便是京都长安,这个世界上最繁华的国际性大城市,虽然因为政治的败落而冷清了少许,不过,街道上依然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往着。   这个都市沿用隋大兴城的旧制,不断修建,百千年来,变得更加宏伟壮丽。   全城南、北中轴线两侧东、西对称,棋盘式的街道宽畅笔直。全城街道两旁都有排水沟,并栽种槐榆,大道笔直,绿树成荫,市容十分壮观。   有个帅气到不像话的男子,背着另一个帅气到会挨打〈自称〉的白衣公子,一步一步艰辛地穿过西门,来到了京城繁华的商业区,这一壮观景象比尖鼻子的波斯人更受瞩目。   青峰这妖怪红着脸,小声咕哝道:“丢脸死了!”   “就是,实在太丢脸了!”我点头附和。   “老大,你还好意思说。”他回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要不是你非要在临走的时候,到‘肥羊来’赌庄,赌上一把美其名曰‘回本’的作战行动,我们根本就不用这么丢脸。”   “你人怎么这样!我不是好心好意地希望你锻炼好身体吗?看看你自己,瘦得跟猴子似的,你主人我会心痛。被人看到了,谁还以为是我故意虐待小动物。”我讪笑。   “你根本就是故意虐待我。”青峰气不打一处来,“老大你倒好,豪气地就将五百两银子输得一干二净。为了节约车马费,两千多里的距离,居然让我背着你走过来。还好我是妖怪,要是人类,就算你们的老祖宗黄帝,也不被你累得嗝屁才怪。你当自己很轻啊!”   “嘿嘿,我的乖青峰,大不了,等一下我买糖糖给你吃。”我继续讪笑。   “我不是三岁的小孩子。”   “不要那么小气嘛。喏,你看看那边。有两个塔,对吧?”既然下三滥的招数没用,我急忙转移他的注意力。   “一座是楼阁式样的青砖塔,造型庄严古朴。而另一座塔身,显然是采用密檐式样的方形砖瓦结构,样子看起来非常秀丽玲珑,那就是举世闻名的大燕塔和小燕塔。据说,里边封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   “还有,那边是大慈恩寺。”我用手随意指了一个方向,“大慈恩寺是唐贞观二十二年,太子李治为了追念他的母亲文德皇后而建的,是长安最著名最宏伟最壮丽的佛寺。据说,向着那个方向诚心祷告,愿望大多数会实现。”   这一句话看来很有效,青峰立刻双手合拢,做出一个莫名其妙的姿势,虔诚地道:“盘古、夸父、神话时代的列祖列宗,保佑我的主人早点嗝屁吧,我就快受不了了!”   我气得一脚踢在他屁股上,“混蛋,这是佛寺,你拜盘古干嘛。还有,你这混蛋居然敢诅咒我,小心我让你现世报!”   “佛祖算什么,我可比那个你佛如来,多活了好几万年。”青峰撇了撇嘴,“老大,你会信这一套吗?”   “当然不信。”我吸了一口街道上带着梧桐味道的温暖空气,“什么极乐世界、天堂、地狱,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东西。就算是所谓的轮回,也不过是人类对自己的束缚罢了。”   两人之间的气氛,陷入了一种微妙的沉默中。   长安的宫城居全城北部正中,为宫殿区。其南是皇城,为中央衙署所在地。外郭城从东、西、南三面拱卫皇城与宫城,是平民与官僚的住宅区和商业区。我们慢慢地绕过去,走进了外郭城中,高官富商所在的高尚住宅区域。   不久,便有个高大华贵的宅邸出现在眼前,目的地,到了。   “我们的一百万两花花银子,就在那里。”我指了指,“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青峰摇头。   “那是现在的镇国大将军蔡元秦的住宅。他是安禄山的拜把兄弟,很有力的爪牙之一。”我悠然道:“蔡家一代不如一代,他的祖先蔡如风,可是个十分有名的人物。喂,要不要听一个故事?”   “不要。”   “那我就勉为其难地讲一讲好了。”虽然询问了青峰的意见,但是,我明显没有将他的意见列入考虑的范围,自顾自地回忆起来。   赌场,却不是一般的赌场。传说中,自从人类开始有历史以后,这个赌场就已经存在了。没人知道它的来历,只是偶尔有些知识渊博的智者,会认为它是上古流传下来的遗物。   当然,究竟是不是如此,事实自然早已不能考究了,不过这个赌场,会给人赢得财富和荣誉,却是实实在在的。   赌场建在很深的地底,一共有九十层。每一层,都有一个妖艳的美女妖魔冲你笑着,用眼睛瞅着你,给你出一道你绝对意想不到的难题。   据说,当你走出第九十层时,最后的、也是最美丽的小妖女,会给送你五百万两金子,和一件价值连城的绝世奇兵,以及她的一个令人销魂的热吻。   几千年来,不断有自信的热血青年,以及妖魔鬼怪去挑战这个赌场,可惜能够全身而退的,却少之又少,更别说能够成功地从第九十层的神州门安然走出的人了。   那些实力和运气都几近怪物的少数者,几乎每一个都成了能够影响当时局势的大人物。   很久以前,某个从赌场退出来的生还者,用他的经历,写了一本《赌场完全攻略白皮书》,他在书的开篇呐喊道:赌场是个神奇的地方,它给人希望,让人失望。但是更多的,却是让人绝望和死亡……   死亡?不错,赌场的第八十八层,就是这样的地方!   今天的死灵间,闯入了一位不速之客。   他是个男人,大约二十五岁的样子,清秀的脸庞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但那种笑容自信却不盲目,让人第一眼,就会对他产生莫大的兴趣和好感。   “这里是死灵间。”可爱的雌性妖魔悠闲地用锉刀磨着指甲。   她十分明白自己守着的房间,是九十个房间中,唯一一个至今也没有任何人敢于光顾的。因为过关的难题,实在太难,太过于苛刻变态。   每个不幸传入这个房间的人类或妖魔,当听到自己说出的要求时,大多会恐惧的倒在地上。而定力好点的,也会长叹一口气,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当然,她相信这个人也会。   “这个房间里,有三十只死灵皇,你要在它们的攻击下活上三天。当然,如果你不幸挑战失败了,结局就只有死亡。”小妖女慢慢地说道。   “只要三天就可以了吗?”那男人淡淡地问。   “是的,所以,你还是像个聪明人那样,乖乖地退出好了。”小妖女头也不抬地说。   “那么,请把我传送进去。”   “什么?”小妖女震惊得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望着这个脑袋似乎秀逗了的男人,丝毫没有淑女风范地冲他嚷道:“你没有听清楚我在说什么吗?还是你根本就不知道死灵皇有多可怕?!”   “我知道。”声音依然那么平静无波。   他当然知道了,就连白痴都知道死灵皇是个强大的魔鬼,是个被死灵众奉为神明而被追随的魔鬼。   据说,每重生一个死灵皇的时候,需要用一万只死灵众做为供品,所以在传说中,死灵皇聚集着一万只死灵的实力。   虽然这有一些夸张了,而且,被囚禁在这里的死灵皇,也被剥夺了智慧,但它们的破坏力,却依然存在。   如果这三十只死灵皇,逃到外界去的话,毫不客气地说,可以抵得上人类数万以上的军队。而这个男人,竟然想向这个房间挑战!他疯了?   “你根本就不明白!这么跟你说吧,能从里边活着出来的是神仙。你是神仙吗?”不知为什么,小妖女突然变得暴躁起来。   “不是。”男人的喉咙里发出的,还是这种平静的声音,却有一种斩不断的执着。   “那你为什么不退出去?”   “我想进去。”回答的语气,是那么理所当然。   小妖女恼怒地叫起来:“好吧,你这个固执的家伙。翘辫子了,可不要变成游魂野鬼到处吓人。”她轻轻挥动手臂,一阵柔和的光芒便包围了这个男人。   转眼间,这个男人就消失在了浓烈的光柱中。   时间就这样,在寂静的赌场中流逝过去。   都五天了,他不可能还活着吧……小妖女盘算着,内心微微有一丝落寞。   说实话,她挺喜欢这个男人的,那种勇气、那种自信还有那种笑容,无一处不是让少女疯狂的地方。但就是这样的男人,他却这么愚蠢得到死灵间寻死,真是太可惜了!   就在她感叹时,突然,她感到一种能量的流动划过脑海,那是一个资讯,一个自己几乎要遗忘掉的资讯。   “不!不可能!”小妖女惊讶得叫起来。   这种资讯,只在遥远的太古,自己的主人曾告诉过自己一次。他说,当这个资讯出现时,不但代表着三十只死灵皇的死亡,更代表了一个伟人或者恶魔的诞生!   “你叫什么名字?”强压住内心思绪万千的震惊,小妖女对渐渐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男人问道。   “蔡如风。”这个男人用嘴咬住绷带,包扎在自己体无完肤的身体上,模糊不清地说。   “蔡如风!”小妖女没有来由地激动起来。这个实力最接近神的男人,将会在这个古老又疲倦的世界上,掀起什么样的风浪呢?哈,真是有些期待了。   唐武德九年,九月。   东突厥私自撕毁了与唐朝在年前秘密签定的《边界协议》,暗自结集重兵,倾全国之力跨过边境,与唐军会战在阴山。大唐慌乱调来的军队大败,历史上称此事件为东突厥危机。   会战后,东突厥军如入无人之境,半个月,便攻占了大唐整个北方的领土。   就在东突厥军气势汹汹地将阵线缩短,准备穿过渭水,对南方的首都长安城进行闪电掠夺战时,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将十多万东突厥军队堵在了山道上。   他成功地将东突厥军牵制了三天三夜,直到唐太宗李世民命令唐军摆开阵势,亲自带了房玄龄等六名将领,骑马到渭水边的便桥,指名要颉利出来,隔河对话。   在他的周旋下,最终令大唐与颉利可汗结便桥之盟,尔后突厥退兵。   如果有人偶然翻到历史的这一页时,大多会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事实。东突厥军在渭水战役之后,国力从此一蹶不振。那次战役的所有高级统领,在不久后,无一例外地全部辞掉了军职。东突厥大汗的堂兄突利甚至听到,有个将领在辞职时,只说了这么一段话:“我不想指挥任何与大唐有关的战争,因为会遇到那个可怕的男人!他是个杀不死的怪物,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我只能说他是魔鬼,一个总是带着笑的魔鬼……”   蔡如风!这个总是带着无所谓笑容的男人,在这次战役后,成为了众所周知的英雄。也就是在这一天,他有了一个绰号─血神。   “现在那个蔡如风还活着吗?”本来还不想听的青峰,居然意犹未尽地问道。   “你不是刚刚还死活想要堵住耳朵吗?”我瞪他。   青峰干笑了几声,“生死赌场我也听说过,也去过。只是很好奇那个能从死灵间出来的怪胎罢了。   “就我所知,以人类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和三十只失去理智的死灵皇相处三天三夜,而且还相安无事,没有被吃掉。况且,他居然花了五天时间,把那三十只死灵皇给杀掉了!这对于力量单纯的人类,他实在有点强得变态。”   “放心,那怪胎早死翘翘了。唐太宗李世民死前,指明要让他陪葬,说是自己在地下,也需要个忠心耿耿的护卫,帮他开拓疆域。不过谁都知道,他是怕自己的镇国将军实力过于强横,会威胁到后代子孙。”   我微微一笑,“所谓皇帝,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只是不知道今上嗝屁的时候,会不会拉了杨贵妃和安禄山去陪葬。”   不过仔细想想,蔡如风陪葬后,他的子孙倒是顺风顺水,个个都当上了镇国大将军,变成世袭职位。实在有够狡猾,只是不知道,这是不是当时他与枭雄皇帝谈妥的条件之一。   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在镇国府前,不知不觉站了很久,早已引起守卫的注意。   我挠了挠脑袋,这才走上前去,说道:“这位小哥,请帮我传个口信给你家主人。”   护卫眼睛一瞪,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样子,“你有带帖子吗?”   “没有。不过,我有比帖子更有用的东西。”我悠然道:“告诉你家主人,有人带着败毒珠来了。”   夜,沉重的夜色笼罩在天际,镇国府的客房区静悄悄的,丝毫没有一种作为名门望族的府邸应该有的热闹气氛。   我和青峰坐在桌子前,静静望着对方。   “准备好了吗?”我问。   “已经好了。”青峰简短地答。   “那我们开始。”我用力捏出手印,“契约封印,借魂。”   顿时,在我周围五尺的地方,都充满了惊天的妖气。那些妖气似乎无法有效的被控制一般,流窜在空气里,到处都是,甚至有许多在挥手中,就被自己给蒸发掉了。   如果此时,有稍微懂得一些法术的人看到,一定会大吃一惊,然后破口大骂。他会惊讶人间什么时候,冒出了一个妖气如此恐怖的人类。   不过,恐怕他还会骂得我狗血淋头,拥有这么强大妖力的人类,居然完全不会控制妖气,任它们平白地消逝在空气里,实在是太浪费了!   不过,我以后做的事情,恐怕会让看到的人吐血。   “青峰,磨墨。”我提起袖子,拿出了笔和砚台,倒进去一定量的朱砂。   青峰苦着脸,一边掺水,一边磨着朱砂,小声咕哝道:“我可是三界都闻名遐迩的大魔神,居然会沦落到给人磨墨的地步,而且还没办法反抗,可恨!”   “你小子在唧咕什么?”我抬头瞪了他一眼。   青峰条件反射地身体一颤,埋头苦磨起来。   自己并不是个有闲情逸致的文人,当然不会写什么书法文字,我要画的是符咒,也就是俗称的鬼画符。   本人作为很有前〈钱〉途以及实力的妖怪专家和法术专家,自然懂得所有的“术”的画法。但很可惜的是,画任何“术”,都需要有充足的法力,符咒才会有应有的效果。   这一点,我一直没办法做到,毕竟,我这很有钱途的专家并没有任何法力。直到我收服了青峰这个仆人,和他立下生死契约,这才解决了困扰自己一生的问题。   我通过“借魂”,借用他的妖力,然后再使用一种特殊的方法,将这些妖力炼化为法力,一鼓作气,将“术”画出来。   毕竟自己很清楚,不论仆人有多强横,就算能借取妖气,那些终究也不是自己的东西。   所以这些画好的符咒,可以当成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我保命的资本,也是我居家旅行,出门必备的东西,多多益善,有备无患,老少咸宜,童叟无欺……   辛苦地缓缓将妖力转化为法力,缓慢地在黄表纸上,画写自己都不怎么懂的图案,心里嘀咕着,难怪这些东西会被人叫鬼画符,样子实在太不堪了!   “老大,这次的老板怎么那么好说话,还招待我们住这么豪华的房间?”青峰看了看四周,突然问。   “你知道什么叫人质吗?”我头也不抬,“我们就是。没看到下午的时候,蔡元秦笑得跟狐狸似的,摆明一副如果女儿医不好,陪葬的人你们也算两个的样子。”   “陪葬?就凭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他哑然失笑起来。   “这可说不一定,天下能人异士数不胜数,说不定还真有比我聪明,比你厉害的。”我悠然地又画好一张。   青峰有些吃惊,“老大,你居然会这么谦虚。”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我笑,眯起眼睛伸了个懒腰,“这个镇国府还真大。”   “不光是大,而且,我老是觉得不太对劲。”   青峰学我的样子皱眉头,看得我哈哈大笑起来,“青峰啊,看来你跟我混了一段时间,越来越聪明了!”   我顿了顿,猛地止住笑意,神色严肃起来,“总之你也要小心。虽然我们都没感觉到妖气,不过这个镇国府,绝对不简单。”   话音刚落,青峰的脸微微抖了一下,“老大,有人过来了。他们正在围住这个屋子,要不要我去打发走?”   “不用。”我将画好的符纸揣入怀里,“应该是蔡元秦那只老狐狸来了。”   来的果然是蔡元秦,他带着一堆护卫进门,客套话也没说一句,就对身旁的人吼道:“给我拿下!”他的护卫立刻像虎狼一般,向我们扑了过来。   “慢!”我冷静地止住正要动手的青峰,“啪”的一声摇开扇子,问:“请问镇国大将军,究竟我们犯了什么王法,为什么好心好意送上败毒珠,居然还落得个这种下场。”   蔡元秦冷哼一声,“老夫纵横官场战场几十年,从来没有人敢骗我。你们胆子不小!”   我“哦”了一声,慢吞吞地道:“你的意思是,我交给大将军的败毒珠,是假的?”   “不错!”他看着我的眼神,就像自己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骗子。   “你有什么证据?”我依然不慌不忙。   “还需要证据?小女的病情,丝毫就没有任何起色。”蔡元秦怒吼道。   我皱了皱眉头,“请大将军明鉴,那确实是货真价实的败毒珠,但只能驱毒,是不是将军用的方法不对?”   “不可能。老夫按照御医的方法,将那颗所谓的败毒珠碾碎,配着千年雪莲熬成一碗浓汤,给小女喂了下去。”   我和青峰对视一眼。靠!有钱人果然不同凡响,实在是太浪费了!   这种方法虽然不算正确,但是确实很有效,其实,非但是有效,甚至可以说,那女子从此应该百毒不侵才对。可是,为什么会没有起色呢?难道并不是中了毒?   我思忖了一下,颔首道:“虽然不知道问题的关键,但是,贵千金真的是中毒?”   “御医还有许多大夫,都判断是中毒。”   我又皱眉头,“那就奇怪了,大将军,能不能让我看看贵千金?”   “行。不过老夫警告你们,如果我女儿死了,你们也别想活。”蔡元秦示意身旁的护卫盯紧我俩,然后大步迈了出去。   我笑容可掬地暗自道:“我们要不要活,这点倒是不需要你这个老不死操心了。”   第八章 尸毒   金丝悬脉,据说是那些高明的大夫,用一根金丝系在患者手腕上,隔着很远的距离,仅仅依靠金丝良好的导性,传导过来的脉搏震动,来判断患者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在这个对女子封闭的时代里,豪门大户通常都会用这种方法,来为自己的夫人以及未出嫁的女儿看病。   我不算高明的大夫,医术甚至连庸医都比不上,自然也不会用什么金丝悬脉法。   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以及蔡元秦对自己女儿的担心下,总算在一堆不太友好的视线里,走进中毒的那女孩的闺房,看到了她的庐山真面目。   蔡元秦只有一个女儿,叫做蔡忆溪,据说,是为了纪念自己难产死掉的妻子。   由于是老来得女,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造的孽实在太多,虽然妻妾成群,膝下也唯有这么个女儿,所以分外疼爱,就像俗话说的,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这次女儿外出游玩,居然中了怪毒,他大怒之下,将护卫以及他们的家人杀了个干净。   站在这个华贵到不像话的房间里,我真切地感觉到,蔡元秦对女儿究竟有多宠爱了。   这闺房,足足比自己刚刚住的客房大了几倍,可笑自己住进去的时候,还感叹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客房都比一般的人家整个屋子都大。   蔡忆溪静静躺在漫溢清香的床上,乌黑的发散落枕头四周,看来应该每天都有人梳理。   她大概有二八年华,长得很美,美到让人觉得是艺术品。   精雕细琢的白皙脸孔上,配着略微苍白的嘴唇,嘴型标准,鼻子小巧但又笔挺,大大的眼帘紧闭着,修长睫毛一动也不动,看起来像是睡着了,又像是死去了。如果不是胸口隔着被子,还能看见轻微的起伏的话,真的会让人以为,是一个巧夺天工的雕像。   我装模作样地示意侍女,将她的手从被子里拉出来,然后轻轻搭在她的脉门上。嘻嘻,皮肤细腻柔滑,很温暖,触感绝对比风晓月那个老女人棒多了!   “小女究竟怎么样?”蔡元秦看我闭上眼睛,若有所思的样子,在一旁紧张地问。   “请借一步说话。”我恋恋不舍地收回手。   难得有机会占这种大小姐的便宜,何况今上还有意收她为义女,以后说不定就是公主!   这么高贵的身分,是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一辈子都别想的。哈哈,不过身分又怎么样,我还不是照样占到了便宜。   非常了解我的青峰,见我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立刻身体晃了晃,险些倒下去。恐怕是偷看到了自己刚刚的想法。哼,待会儿再和你算帐。   来到蔡元秦的书房,他急不可待地连声问:“小女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贵千金确实是中毒了,这一点毋庸置疑。”我迟疑了一下,决定照实说:“只是这种毒有点古怪。”   “究竟是什么毒?”   “尸毒。”   “什么!”蔡元秦满脸的震惊,“尸毒是什么东西?”   “简单地说,就是人死亡后分泌出的某些液体。这种东西毒性很强,贵千金被救回来后,身上是不是有些小伤口?”我问。   他将身旁的一个侍女抓住,“溪儿一向都是你在照顾,她身上是不是真的有伤口?”   侍女被吓得满脸煞白,结结巴巴地艰难回答道:“有……有一个。在小姐的脖子上,好像是被什么利器划到的样子,很小,所以奴婢没有太在意。”   “没太在意,哼,你居然敢说没太在意,给我拉出去斩了!”蔡元秦一脚将她踢到地上,不论那侍女如何哀求,也没再看一眼,只听那凄惨的声音被侍卫越拉越远。   我干咳了一声,解释道:“这也就是败毒珠为什么没用的理由。尸毒虽然称为毒,但事实上,并不算妖毒的一种,而是诅咒。看贵千金的样子,恐怕再过七日,就会变成行尸走肉,和咬到她的东西一样了。”   这番话,直吓得蔡元秦脸色比刚才那侍女还白,高高在上的气焰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个普通老人对自己女儿赤裸裸的担心。   他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多岁,重重地坐到身后的椅子上,深吸了一口气。   “那,溪儿还有救吗?”他的声音苍老无力。   “其实,也并不是没有。”我微笑起来,笑得就像个奸商。看来这次,不只会搞到一百万两花花银子了。   “真的!”老狐狸又来了精神,他激动地抓住我的手,“请夜公子一定要救救她,溪儿从小就没了母亲。我身在官场,每天都要和那些死对头勾心斗角,实在也没给过多少关怀,实在很对不起她……”   我干笑着用力抽回手,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情感纠缠了,不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一个个都无聊透顶,属于吃饱没事干的类型。一听到就会让自己心脏难受,大脑发胀。   “不管出多少钱,就算我把所有的财产拱手相让,老夫也要救活溪儿!”蔡元秦又道。   我顿时笑得更灿烂了,还是这句话好听。   “大将军,救令千金的事在下义不容辞,怎么能和您说钱呢?”我做出了视死如归的毅然神色。   放屁,真相信那家伙会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拱手相让的笨蛋,恐怕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贪心,还是要有个界限,才是保命的最高境界。   那老东西也觉得自己说过头了,丝毫不尴尬地立刻改口:“既然这样,只要公子能医治好小女,我答应的那一百万,会立刻双手奉上!”   晕!怎么说来说去,又变回一百万了。看来这狐狸已经成了精,厉害。不过,我夜不语也不是什么好鸟,大家走着瞧。   我咳嗽了一声,“既然这样,刻不容缓,请问忆溪小姐被袭击的时候,有谁在场?”   “有她的一百八十个贴身护卫,都是我一手教育出来的,个个武功一流,忠诚更是不需怀疑。是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将小女护送了回来。”蔡元秦略微自豪。   “那将他们都请过来,我想问问当时的情况。”我喝了口茶,不管干什么,首先收集资料,这也是我做事的原则之一。   蔡元秦脸上有点尴尬,“我一怒之下,就把他们全杀了。”   “一个活的也没有了?”我吃了一惊。   “也不是,有一个还活着,他是护卫长。”他的笑容有点勉强,“不过,他拼死救了小女回来后,神智就不清楚了。整天疯疯癫癫的,御医说,他似乎受了某种强烈的惊吓。”   我摸着鼻子,“这么说来,他也跟死了差不多。那件事情,现在除了令千金以外,根本就没有任何目击者了?麻烦,实在麻烦。”   “他们死不死,和小女有什么关系?”蔡元秦不悦道。   “关系大了。”我沉吟了一下,解释道:“一般要解除行尸的尸毒并不难。可伤了忆溪小姐的东西,据我所知,应该是大僵尸。   “这妖怪的尸毒很麻烦,需要糯米和着它的牙齿粉末煮好吃下去。没有目击者,也就意味着,我们会不清楚忆溪小姐究竟是在哪里被袭击的。”   听完我的解释,蔡元秦松了一口气,“地点我倒是很清楚,就在离益州大概两百多里的芙蓉镇。最近还派了一队三百人的小队去侦察,只是,现在还没有收到他们的音讯。”   什么侦察,我看是屠城才对。我摇了摇扇子,“我看大将军是等不到他们的消息了。”   “为什么?”他有点惊讶。   “很简单,如果那里真的有大僵尸的话,你不管派多少人去,也不过是送死罢了。恐怕你的侦察兵,已经全变成了行尸。”   蔡元秦倒抽一口冷气,“那东西真有那么厉害?”   我笑了笑没回答,只是站起来道:“事不宜迟,我要立刻赶去芙蓉镇。”   “不行,你不能走。”他也站起身,示意左右将我拦下来。   我有点诧异,“将军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他叹了口气,“只是怕你们一走,就不回来了。”   “你到猎捕者中去问一问,我夜不语的声誉和口碑,绝对一流。接了任务,没有会放人鸽子的!”我恼道。   “小伙子,老夫纵横了官场战场几十年,至今都屹立不倒,就是因为看的人多了,我谁都不会信,只相信自己。”   我哼了一声,“如果将军对我们不放心,大可以派人监视。”   “不必了。你是什么人,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如果你想逃,没人能够阻拦你。”蔡元秦缓缓地道:“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你留在这个镇国府中。你不是有仆人吗?大可以让他去把那僵尸的牙齿带回来。”   “你是打定主意不会放我走了?”我气闷,有种想要下令让青峰将所有人杀光,再悠闲地走出去的冲动。   “不错。”蔡元秦大笑道:“你也别想杀掉我走掉。先别说你有没有这个能力,就算有,天底下也不再有你立足的地方。”   看来这次,是真的被吃得死死的了。唉,官场上混了几十年,都混成精的狐狸,就是不同凡响。行!我认栽了!   “那,请给我一个晚上考虑。”我止住感受到我心绪波动,想要动手的青峰。   “没问题。”蔡元秦警告道:“不要想逃,也不准有什么小动作。你逃掉了,我会满世界通缉你,让你变成过街的老鼠。如果我女儿不幸死了,你们都去给我陪葬!”   那王八蛋走后,几个侍卫“小心翼翼”地推着我们走回了客房。   “你感觉到了吗?”我看了看四周,并没发现有人监视,这才问。   “有感觉。”青峰点头。   我哼了一声,“果然。那位千金大小姐身上流露出的淡淡妖气,应该和前段时间碰到的混合欲色鬼,是同一种类型。”   “会不会就是那个欲色鬼的主人?”青峰判断道:“老大不是说那应该是个妖怪吗?”   “僵尸能算妖怪?”我不屑道:“僵尸这种东西,只不过是抛弃了灵魂的人类的躯壳,迟迟不愿意回归黄土,对世间还有某种留恋的可怜虫罢了。它们没有任何思想,更不可能创造出那种工艺复杂的混合物种。”   想了想,我又道:“总之,这件事也不能不管。青峰,你明天就去一趟芙蓉镇,速去速回。如果可以的话,你把那东西给我抓回来,最好要活的。”   “老大,那你怎么办?”青峰不无担心。   “你当我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啊!”我大笑起来,“以前没有你和雪萦的时候,我还不是照样把猎捕者的工作干得有声有色的!自保绝对没问题,何况这里是镇国府,你没回来之前,那老家伙绝对不敢动我的。”   “如果你有事,姐姐恐怕会将整个长安城都毁掉,然后看心情,要不要把全世界都冻成冰,和自己一起给你陪葬。”   “哪有那么夸张。”想到雪萦那张冰冷绝丽的脸,心里没来由地一暖,“我和你们订下的是生死契约。如果我死了,你们也会在刹那间在世界上消失。”   “我们只是回妖冥界罢了。依姐姐的性格,一定会从最底层爬回人间,为你报仇。”   “谢谢你,青峰。”我的声音难得地柔和下来,“这次去你也要小心一点。从蔡忆溪伤口上的妖气看来,那玩意儿绝对不会是单纯的大僵尸那么简单。”   “既然老大你担心我,那能不能考虑,将我的封印全部打开呢?”青峰得寸进尺,讪笑道。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这么人类的表情了?   我用力在他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做梦,我可不想世界那么早被毁灭。”   “小气!”青峰低声咕哝。   远处,狗叫个不停,就像预感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心底深处,那股不安的感觉越发浓烈了。到底有什么,会让自己如此心绪不宁呢?望着窗外浓浓的夜色,我陷入了沉思中。   第二天一早,青峰就和我分开,踏上了去芙蓉镇的路。   以他的脚程,千多里路,应该今晚就能到。仔细想一想,自从得到了这个仆人以后,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是第一次分开,心里稍微有点舍不得。   唉,暂时整不到他了!那家伙在我的淫威下,不会趁机假公济私,赖在外边不回来吧?   吃过早饭,我溜达在花园里。果然是富贵人家,全国各地的秋季花争奇斗艳地开放,香气四溢,看着这些娇柔美丽到不堪一碰的花朵,我却始终没办法放松。   整个镇国府,似乎都充斥着一种古怪的气氛,就是那种气氛,让自己感到压抑。   突然听到一个不太耿直的笑声传过来,就看到蔡大将军前呼后拥地出现了。靠!用的着这种气势吗?这还是在自己家的花园里,如果落在外边,更不知道他会有多大的排场。   “夜公子,昨晚还睡得习惯吗?”他的音调充满了虚伪。   “还行。床很大,怎么翻也掉不下去。”我漫不经心地答。   “哈。”蔡元秦贱笑起来,“要不要老夫找几个侍女给公子压压床边,填补下空缺?”   “好意心领了。”我冷汗直流,这种事情,也只敢想想而已。   自从收了那该死的妖怪仆人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女人,倒不是自己有断袖之癖,也不是心理有阴影。而是那个雪萦,雌性生物就算抱我一下,她都要和别人拼命,更不要说是“那个”和“那个”了,恐怕她会将整个唐朝政权,来一次改朝换代吧。   而青峰对此的解释,非常简洁明了,“我姐姐有恋父情结。”   搞了半天,这么帅的我,怎么会和他们丑陋的老爸扯上关系了?   撇下胡思乱想,我和蔡元秦那老狐狸互相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再也找不到话扯了。   正在尴尬间,有个护卫满脸惊慌地跑过来,凑到他耳旁小声说话。   他的脸色立刻变了,眉间萦绕着恼怒和担忧,冲我拱手道:“家里出了点小意外,老夫就不陪公子了,请见谅。”   没等我回礼,他就大步走开,只走了几步又转回来,“算了,事到如今我也不怕家丑外扬。常听说你们猎捕者中奇人异士举不胜数,或许对这种事,夜公子会更有经验一点。”   老狐狸,恐怕是把我扔在这里不太放心,还是随身携带保险一点,我心里暗自警戒,这老家伙不会在医治好自己的女儿后,准备杀了我灭口吧?   从外边流传的种种骇人听闻,以及猎捕者界对他的评价分析,这确实很有可能。唉,这次的买卖,真的要亏大了。   “王成,你给夜公子解释一下最近的事情。”蔡元秦吩咐道。   有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向他鞠了躬,一边走,一边小声地向我说起来。   “夜公子,最近的镇国府不算太平。”开场白很直接,看来这个人不爱说多余的废话,“十天之内,后房已经连续死了三位奶奶了。”   所谓奶奶,就是蔡元秦娶的妾。据说,他的正房一直都空着,已经空了十六年之久,而妾却是多到有数十人,就算掰着手指头,都算不够。   一般而言,所有的豪门望族中,后房的争夺是最惨烈的,勾心斗角,明的暗的,什么阴险的招数都用得出来,比之政治斗争也不遑多让。   有人说,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谁不希望自己在自己的男人身上,有最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那个男人权利还很大的情况下。这样的状况,那个悬着的正室位置,自然会让蔡元秦的妻妾拼了命地去争取,甚至不惜杀人。   那管家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六奶奶、四奶奶和十三奶奶,应该不是镇国府里的人动的手。后房里的每位奶奶,都有不在场的人证和物证。”   我不置可否,问道:“既然这样,那是不是今天早晨又有人死了?”   “不错,公子厉害。”管家满脸佩服。这家伙,看他的样子还不怎么样,拍马屁的功夫倒是一流,看来,蔡元秦也是喜欢这一套的主。   “今天早晨一大早,三奶奶的丫鬟照例叫她起床念早佛,竟然发现她死在了床上。”   “死亡时间呢?”我问。   “仵作判断,应该是三更的时候。”他答得很流畅。   这个镇国府还真不简单,就连私人仵作都有。我皱眉,“现在我们要去哪?”   “正要去三奶奶的院子。”王成叹道:“三奶奶平时的为人很好,对下人也客客气气的。有谁招惹了老爷,她都会拼命求情,也救下了许多下人的性命。镇国府上人人都很尊敬她,真不知道这么善良的人,会遭谁的嫉恨,居然……”   我打断了他,“既然镇国府已经死了四个人,而且,每个人都是后房的,也就意味着他存在某种特定的目的。”   至于是什么目的,大家都心照不宣。   王成苦笑,“老爷很震怒,但是,一直都找不到证据。还有人说整个府邸不吉利,恐怕是闹鬼了。弄得最近人心惶惶的,有些下人,甚至有了走的打算。”   闹鬼?我昨晚也住在这里,但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有妖气,应该是人作怪才对。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甚至比鬼怪更可怕!   那个三奶奶的住处是个小院子,有三个房间以及一座佛堂。   佛堂前是一个小花园,盛放着纯白色的鲜花。据丫头讲,她每天很早就起床,然后颂经念佛,为老爷祷告,以化解蔡元秦早年杀孽太多造成的煞气。   蔡元秦口上虽然说自己没错,但心里还是暗自感动,满足她的大部分要求。最近几年,隐隐已经有成为正室的可能。   院子里人很多,但是却静悄悄的。蔡元秦看也没看跪了一地的丫鬟和护卫,径直走进了房里。穿过桃屋就是卧室,他很熟悉,虽然这个地方,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   三奶奶安静地躺在床上,从头到脚盖着白色的丝绸。   “死因和前边三个一样吗?”他冷冷地问跪在地上的仵作。   那仵作满头大汗,全身吓得颤抖着,“禀告老爷,完全一样。三奶奶的死因,是被一根坚硬细长的物体刺入心脏,立刻毙命。”   他脸色阴沉,走上前,一把将盖在尸体上的丝绸拉下。三奶奶的尸体赤裸裸地露了出来。所有下人立刻转过头,只剩我细细打量着。   只见这位三奶奶,也不过三十多岁的样子,面貌应该很端庄秀丽。至于为什么要用到“应该”这个不确定辞汇,是因为她的脸已经扭曲了。   她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像是在诧异,又像是莫名的惊骇,甚至隐藏着不知名的疑惑。   这副表情,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凶手不是她认识的才有鬼。她的心脏位置有一个不大的洞,四周的血迹已经被擦了个干净。   我皱了皱眉头,奇怪了,一般人的心脏都在左边,而那个伤口的位置,居然在右边。   看尸体的症状,确实也是因为心脏破裂而亡,恐怕那个凶手不但和她很熟悉,更应该是她的闺房密友,或者有过肌肤相亲的人,不然,不可能知道这种隐私。   难道她有情夫?有可能!身入豪门深如海,一朝进去了,除非死或者被休掉,否则就要看丈夫的喜好。可是,哪个豪门贵族的男人,不是有三妻四妾的?想起你的时候,来住一晚上,如果有了新欢,恐怕到你死,都不会再来看上一眼。   就算再忠贞的女人,在寂寞的折磨下,一旦爆发,就会如长江般止也止不住,给老公戴上绿帽子,在这个对女人本来就不公平的时代里,是很常见的。   有情夫,也可以证明,为什么她临死前会有那种表情。   走出房间,我思忖一会,向王成问:“最近十天时间,镇国府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大事?”他回忆着,道:“还真的有三件。第一个,算是大小姐被救回来,昏迷不醒。第二个,就是这后房连续有人死亡了。最后一件,应该也算吧,就在十天前,老爷为琴芳楼的赵姑娘赎身,将她迎娶回来做了十七房。”   琴芳楼是什么地方,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那是京城坊间最有名的烟花之地。赵舒雅这个名妓,就连我也有所耳闻。   据说,她最出名的是琴技一绝,至今也没人能出左右的,再加上她性格刚直,有名的卖艺不卖身,安禄山曾经利用自己的权势,威逼利诱,迫使琴芳楼借赵舒雅一晚。   而这女子,竟然以死相逼,用匕首抵住自己的喉咙,令安禄山那老家伙,与自己眼对眼坐了一晚上,美食就在眼前却吃不到的滋味,出奇地并没有让安禄山暴怒。   那老家伙第二天一早大笑而去,甚至放出风声道,如果非赵姑娘自愿,不得有人用强,不然,就是和他安禄山过不去。   很难想像,这一个奇女子,居然会让人赎身,而且甘愿去给人做妾,看来,蔡元秦这头雄性生物,真的不简单。   不过,这女子是十天前嫁进来的,而连续凶杀案,也是这十天才开始。这两者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有趣,看来事情越来越扑朔迷离了。   我在蔡元秦的授权示意下,让王成带着,一个一个地拜访着后房。最后来到了十七房,赵舒雅的院子前。   深深吸了一口气。就要和这位名满天下的奇女子见面了,稍微有了点兴奋的感觉。   雅女啊雅女,就让我夜不语来剥开你的面具,看看你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看你究竟和这一连串的凶杀案,有没有什么联系……   第九章 僵尸   院子很整洁,小花园里开满了秋梨。那雪白的花瓣被风一吹,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铺满一地。如同真的下了一场大雪,幽香的气味扑鼻而来,尔后,我见到了她。   赵舒雅静静站在秋梨树下,花瓣落在她雪白的衣裙上。她真的很美,我一时间呆住了。   乌黑的长发瀑布般溢出奇异的光泽,随意披散在肩上,小巧的鼻子,樱红的嘴唇,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那双明亮如同繁星般动人心弦的双眸,正轻轻望着我,表情平静,似乎早就知道我要过来,正特地迎接一般。   “公子,小女子有礼了。”她微微向我欠身,问候道。   怎么自称小女子?她不是嫁人了吗?奇怪!我暗自思忖,笑道:“没想到,在京城也能看到这么美丽的秋梨花,一般这种树,在南方是很难存活的。”   “公子博学。”赵舒雅微笑,那个笑容美得如同春天摇曳的牡丹,看得我飘飘然起来。   “这些秋梨都是小女子出生时,父母亲手为舒雅所种,不论到哪里都会随身带去。”   不会吧,这手笔就大了。看院子里的十多株秋梨树,应该有二十多载的年纪了,再加上青楼的生活并不安定,颠沛流离的时候居多,她一个弱女子究竟是怎么将树随身携带的?   她将我引入客厅里,分主宾坐下。我细细地打量着她,这才进入了正题,“我来的原因,蔡夫人应该明白吧?”   赵舒雅微微皱了下眉头,“请叫小女子舒雅即可,蔡夫人的名号,小女子受不起。”   有古怪,难道她嫁入这个镇国府,并非自愿?我咳嗽了一声,“为了避免某人的报复,还是姑且称蔡夫人。蔡夫人你就当是可怜我得了。”   赵舒雅笑了起来,看我的眼神中,搀杂入一种称为好奇的东西,“公子也会害怕吗?”   “当然有,而且非常多。”我干笑,“我怕没钱,怕以后娶不到老婆。娶了老婆后又怕管不住她,就算管住了,也有了后代,又怕儿子女儿不孝顺,自己没办法安享晚年。”   “呵,公子真是风趣。”笑得花枝招展,“但就舒雅看来,公子应该是另外一种人。”   “哦,我都不知道,自己还隐藏着第二人格。”我漫不经心地说。   “公子应该是个清高的人,自信,聪明,不会冲动。做事情有条有理,绝对不会因为意料之外的事情乱了阵脚。总之,肯定不是等闲之辈,也不是个怕东怕西的胆小之徒。”   “我哪有那么多优点,蔡夫人过奖了。”我哈哈大笑,试图用笑意掩盖自己的惊讶。这女人,居然才看了一眼,就能发现这么多,实在是不简单。   她用手指抵住下巴,“说了这么多,该公子说说,舒雅是个什么人了。”   “你,当然是女人,还是个美人。”   她哑然失笑,“这个舒雅知道,舒雅每天都有照镜子。还有呢?”   “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可没有蔡夫人那么厉害的洞察力,以及能一眼看穿对方本质的本事。”我悠然地喝了口茶,“不过有一样东西,我倒想看看。”   “什么?”她有点诧异。   我指了指她头发上的金钗道:“就是那个。”   她微微一愣,还是依言取了下来递给我,我看了一眼,又闻了闻,便又还给了她。   “据说,那四房都是因为一根尖细的硬物刺入心脏而死亡。”她看着我,小巧的嘴唇吐出清晰的话语,“公子认为凶器是钗?”   我不置可否,“不能排除这个可能。”   她笑道:“舒雅倒认为不可能。就算真的是钗,也没人把它重新插在头上,多恶心。”   “谁知道呢。”我摇开扇子,为眼前的女子心思之细腻而暗自警觉,“万一凶手欲擒故纵,认为将凶器放在大家眼皮底下,更安全呢!”   “也有可能。”   一时之间,双方都再找不出话题。偌大的客厅里,陷入了一种奇异的宁静中。   我伸了个懒腰道:“好了,公事做完,我们聊一些私事吧。”   “哦,公子想聊些什么?”她来了兴趣。   “我们聊聊步非烟。”我笑,“她的悲剧,蔡夫人知道吧?”   “当然,那个女子的故事,谁又不心痛呢?”赵舒雅脸上滑过一丝不解,但嘴里还是礼貌地道:“不过她的故事,就算再听一千次,也不会腻。”   我缓缓地道:“其实,唐朝美人也不尽都是丰满型,至少步非烟就很轻盈纤弱。她工于音律,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当时一绝。   “步非烟在十七岁的时候,由父母作主,嫁给了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武公业身为武将,虎背熊腰,性情骠悍。与心思细腻的步非烟完全是两种人,而且根本无从沟通,所以,她经常感到郁郁寡欢。   “有一日,她在院中赏花,神情萧索,柳眉微蹙,正好被隔壁舞剑时腾跃而起的赵象瞥见。那个赵象年方二十,长相俊秀,因为常在家里攻读科举课业,所以,他的朗朗读书声,也曾掠过步非烟的心波,使她伫足墙下,凝神细听。   “惊鸿一瞥后,赵象再也不能忘记步非烟,他重金买通武家的守门人,恳求转达渴慕之情。守门人让自己的妻子,去试探步非烟口风。   “赵步两人经过仆人之手,对诗数首,定了情分,然后在某一天,机会来了。武公业去公府值宿,赵象逾墙而过,自此之后,武公业不在家过夜时,赵象便会与步非烟欢会。   “就这么过了两年,事情再也瞒不住了,风声传到了武公业的耳中,他拷打守门人妻子,逼她道出始末。强压怒火,佯称值宿,伏于墙下,于二更时分抓住了赵象一片衣角,赵象本人跌回自家院落。   “武公业冲回房内,对正在梳妆打扮的步非烟怒吼,步非烟见事情败露,淡淡说了句‘生既相爱,死亦何恨。’”武公业扬起马鞭,活活打死了步非烟。最后,以暴疾而亡的名义葬了她。“   舔了舔嘴唇,我瞥了一眼听到出神的赵舒雅,“很奇怪吧!整整两年,作为一个男人,满足于这样的偷情之中,无所作为,甚至连私奔的念头都没有。虽然私奔是要付出代价的。   “但是他不知,那女子淡定从容,不置一辩,任凭毒打,始终不开口求饶,也没有将奸夫供出来,承担了这场孽情所有的悲哀与不幸,并用自己的生命赎了罪。这样的悲剧,这样的女人,不值得可怜吗?”   赵舒雅淡定从容地笑开了一脸,眼神流露出感动,但刹那后,那丝软弱的感情色彩,便已消失得了无痕迹,只是闪过了一丝警觉,“公子的见解很新颖,实在让舒雅感动。”   我暗叫可惜,没想到,这女人的心智和警觉性居然那么高。不死心,我又道:“那蔡夫人有没有兴趣,听一听王宝钏的故事呢?”   不知为何,她却摇头,眼神中滑过些许焦躁不安的情绪,像是自己提到了什么伤心事。   站起身,她淡然笑道:“舒雅累了,如果公子没有别的事情的话,还请自便。青儿,你带公子四处看看。”   “不用麻烦了。”我识趣地告辞,“我也该去吃午饭了。蔡夫人,如果你想聊天的话,随时都可以去找在下。”   赵舒雅用美丽的大眼睛望着我,修长的睫毛微微抖着,似乎欲言又止。最后轻叹口气,向我施礼,回了闺房。   走出那个被花满铺满一地的院子,我却怎么样也高兴不起来。   这个恬静的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复杂。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就算这起连续凶杀案不是她干的,恐怕也是知情者之一,只是不知道,她在里边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唉,我夜不语居然也会沦落到去替别人管家务事。头痛死了!   “芙蓉镇”这三个字,单调地摇晃在镇的入口。   夜很宁静,但宁静这个词其实不太适用在这个地方,应该说这里一片死寂,没有秋虫的叫声,就连尖锐的蚊子嗡嗡声都听不到。   青峰孤寂地站在空荡荡的入口,抬头看了看天,乌云一片,就连一丝月光都看不到。幸好自己还有一双夜视眼,不过这气氛,也太诡异了一点。   从出生开始,他和姐姐就是两种极端,虽然是共用一个身体。   姐姐性格冰冷,就像万年平静的湖水一般,任何外界因素,也不能打乱她的步调。   而自己,却天生有很丰富的感情,会高兴,会害怕,会猜疑,会愤怒,甚至会爱会恨,虽然明知道这些感情色彩,对修炼是一种阻碍,但却没办法压抑。   然后在某次战争中,他们被人类封印了起来,时间一过就是数万年。直到那个男人的出现,他解开了封印,收服了他们,也收服了姐姐和自己的心。   他为他们取了名字,姐姐叫雪萦,而自己则叫青峰,很美,很好听的名字,有一种被认同的感觉。   从那以后,姐姐也有了两种感情色彩。她会为主人的高兴而高兴,甚至会偶尔笑笑。她的心湖只会为主人而波动,会因为主人的受伤而愤恨。   那种深刻的感情,就连自己这个弟弟,也会嫉妒。   不过,对主人的感情,自己也不遑多让吧!   虽然常常嘴硬,不过谁又知道,那是自己在暗暗高兴,在拼命确认自己是不是已经融入了主人的生活里,是不是已经成为了他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每当答案是肯定时,他的喉咙就像是堵塞了一般,很不舒服,眼睛也酸酸的。   对啊,自己已经有了主人,姐姐和自己,再也不必再承受几千几万年的孤独了。那几万年,究竟是怎么熬过去的,他们死也不想回忆。   有时候,孤独就像嗜血的蚂蚁一般,钻进你的身体,从骨髓处咬起,一直咬到脑神经的末梢,那种痛苦的感觉,甚至比死亡更可怕。   青峰深深吸了一口气,咧嘴试着笑了笑。这是主人最喜欢的表情,据他说这样笑起来会非常的帅,不过,当自己也学着这样笑的时候,很不幸,主人就再也没这么笑过。   他真的很不明白,难道,人类都是这么难以理解的生物吗?   芙蓉花略微有些苦涩的味道传入了鼻子里,他轻轻打了个喷嚏。   这个芙蓉镇真的不简单,明明知道里边隐藏着妖怪,却丝毫感觉不到妖气。邻镇似乎也察觉到这里的不对劲,纷纷关掉了边界,害得自己过来的时候,还只能用飞的,麻烦!   他警戒地向前迈了一大步,没发现什么动静,便缓缓地走进了这个死镇。   青石铺就的道路,在夜色里泛出一种绿森森的色泽,鞋子踩在上边“啪啪”作响,显得异常孤寂。虽然是夜里,虽然已经到了人类的休息时间,但他还是略微有点不知所措。   已经很久没有自己一个人自发地行动了,早就习惯有主人在身旁的情况,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动脑子,许多东西自己还没有想到,主人便早已成竹在胸。   就算战斗,也变成了一种遥控的行为,变成了主人和对方为主导的厮杀,而自己,不过是个传导工具罢了。   说实话,满喜欢那种感觉,自己本来就讨厌麻烦,现在反而不适应一个人的存在了。   听着自己的脚步发出的空洞声音,他略微苦笑。自己这个妖怪还真没用,像个小孩子似的,只要主人一不在,就会恐惧,会害怕,不知道究竟该干些什么。   僵尸呢?究竟在哪里,已经走了这么远,为什么还丝毫察觉不到妖气?   青峰耸着鼻子,在空气里闻了闻,四周充斥着腐败的味道,虽然很淡薄,但勉强还能嗅出来,应该是在北边的山坡位置。   他轻轻跃起跳上了房顶,眺望那个山坡。很普通的地方,山上没有任何花草树木,只有些造型怪异的石头,一目了然,应该隐藏不下什么东西才对。   不知为何,自从离开镇国府后,心底就有一种不安的感觉。那是出于妖魔特有的奇异能力,这种感觉令自己心浮气燥。   突然,从身下传来一阵力的波动,整个房顶顿时塌陷了下去。   青峰在一刹那运起断魔刃,身体还没接触到地面就一阵乱砍。断魔刃上传来了接连不断的软软触感,应该是割断了什么生物的身体,但是,自己却没有听到任何惨叫声。   定睛一看,只发现有几个村民的尸体,横七竖八的断裂在地上。   说是尸体也不可靠,那些明显已经失去了生机的东西,居然还疯狂地挣扎着,嘴里发出无声的嚎叫,用断裂开的四肢向自己爬过来。   是行尸!被大僵尸咬了之后变成的东西,这种被禁锢了灵魂的行尸走肉,是不死的。   当然,也可以说它们本来就已经死了,自然不会再次死亡。不过,稍微让它们失去行动能力,变成“植物”行尸的方法,倒也很多。   青峰脸上流露出微笑,狠狠地一脚,将好不容易爬过来的行尸的头颅用力踩碎。鲜红的血液如同涂料一般,染得地上黯然失色。   “愿你们的神保佑你们的灵魂得到安宁。”学着主人喜欢的那句话,他的脚毫不停留,飞快地在所有行尸的头颅上都轻点了一下,为了避免鞋子被弄脏,甚至用上了些许妖气。   走出那个屋子,房间里就发出接连不断的一阵闷响,是头颅爆裂的声音。   他甚至能想像到那惨不忍睹的可怕景象,脑浆四溅,血肉塑成的碎块散落得到处都是,血洒在墙上。那个景象被主人看到,一定会狠狠地赏赐自己一脚吧。   不过,就算主人亲临,他要用的方法,恐怕也算不上怎么光明正大。   他一定会说:“青峰,这个世界上的人似乎很少看到行尸。我们捡几只用咒法控制住,拉去猎捕者会场当宠物卖。其余的,就通通埋起来,如果卖得好,再挖出来继续。嘿嘿,一定能大赚一笔!”   想到这里,青峰又笑了起来。   不知从哪个位置,传出一声尖利的嘶叫,原本空寂无人的街道上,顿时回响起层层叠叠的响动。无数的行尸,从路旁的民居里缓缓地走了出来。   那里边有小孩,有老人,有男有女,甚至还有穿着护卫服饰和军装,手拿刀剑的士兵。   但不论行尸涌出多少,它们身上那股特有的死气,自己却丝毫感觉不到,实在很古怪!   青峰将断魔刃暴涨到两寸,幽绿的光芒一圈又一圈地闪过,只见到那些逼近的行尸不断被拦腰斩断,跌倒在地上,而上身犹自向他爬过来。   真是一群死缠烂打的东西,幸好自己不是人类,不会有嗜杀同类的强烈罪恶感,况且,它们早就已经死掉了。   将身体飘浮到空中,断魔刃的光芒变得更长,更刺眼了。手上犹如握着一把巨剑,一挥之下,便有一片怪物倒下,如同收割麦子一般。   就在他不断重复这个机械运动的时候,断魔刃上突然传来的一股奇异触感,让他呆了一呆。那种感觉,比行尸僵硬坚固的身体柔软了不少。视线飞快地捕捉到了那个不同一般的物体,青峰这才看清,那居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一个十八岁年龄的女孩。   她清秀的脸孔因为恐惧而扭曲了。为了怕她发出声音,舌头恐怕早就被割掉。混在这一群行尸里,在自己的无差别攻击中被砍中了胸口,身体一刀两断,抛飞了出去。   青峰苦笑,自己居然杀了活生生的人类,完蛋了!还没等想清楚,他就从空中跌了下去,手中的断魔刃早已无影无踪。   在主人解开封印后,就曾在契约里,规定自己不得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杀死人类。契约法术的制约效果很可怕,现在的自己恐怕除了超强的恢复以外,已经被剥夺了所有能力。   望着越来越逼近的大群行尸,青峰的脑袋越发地清晰。   为什么对方要大费周折地弄出这么大的排场,将整个镇子的人变成行尸以后,又花功夫在里边藏起几个人类?它应该是调查过自己的弱点,而且在这里守株待兔。   难道,这根本就是一场针对自己,甚或是主人的阴谋?不好!主人有危险!   青峰慌忙从地上爬起来,望着多到没有尽头的行尸皱了皱眉头。还好,自己超强的恢复力并没有消失,就算能力没有了,基本体能还是比一般人强得多。   他一拳将最近的那个行尸的脑袋打爆,轻轻向上跃起,跳出一人多高。站在屋顶上,看着黑压压的行尸不断如同蛀虫一般,向自己的位置涌来。第一次,他产生了无力感。   真多!就算一个一个地解决,这些成千上万的玩意儿,也要消耗几天的时间。看来,真的要想个好办法。   视线瞟到不远处,一根丈余长的粗壮青铜竿子,那应该是芙蓉镇的青楼用来做招牌的东西,姑且用用吧。   想罢,他已跳了过去,抱起那根十多人也无法抬起的东西逃到空荡处,轻松地挥舞着,向无数的行尸敲去。虽然威力和断魔刃还有差距,不过特殊时期,也就顾虑不了那么多了!   有了武器,敲破那些东西脑袋的速度显然快得多。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居然看到芙蓉镇的出口,老远地站着一个人形物体。   他的身形魁梧,金甲披挂了满身,只是散发着强烈的恶臭。虽然一样感觉不到鬼气或者妖气,但是很明显,这东西不同一般。   不是那么衰吧!看来,这果然是圈套。青峰心里“咯嗒”的一响,挥手气恼地将镇前的牌坊砸个粉碎。   看来,是刚才还遍寻不着的大僵尸,出现了!   第十章 阴谋   很晚了。赵舒雅穿着一袭雪白的衣裙,孤身一人来到客房前,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一开门,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秋梨幽香,令人精神一振。   看到我心不在焉的样子,她微微一笑,那笑容仿佛令夜空也明亮了起来,“夜公子,难道不请小女子进去坐坐吗?”   “不方便吧。”我指了指阴暗得有些诡异的夜色。   “没什么不方便的,我一个女孩子,都这么大方送上门来,作为一个有个性,有前途的男人,公子居然这么扭扭捏捏。”她露出不悦的样子,声音却如同珠玉相碰,听不出有任何嗔怒。   “蔡夫人这句话里的歧意太多,恕在下听不明白。”我挡在门口,寸步不让。   开玩笑,她不要清白,我还要呢!何况送上门的东西,一般不会有什么便宜勾当。我夜不语还没有自恋到,认为自己可以帅到迷倒众生。   “那也好,夜公子介不介意,陪舒雅到花园里去走走?”看来她的本意就不是要进来。   我毫不犹豫地摇头,“我很困了。”   但是她却毫不介意,依然自信地笑道:“公子知道舒雅刚刚来的时候,有多少人看到了?”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头痛了,隐隐知道她想干什么。   “你猜。”   “猜不到。”   “其实不多,一共只有二十多个而已。”她的笑容更灿烂了,“对每一个人,小女子都耐心、细心、好心而且不小心地透露说,是夜公子叫舒雅来的。你猜,如果舒雅现在大叫一声,会不会出现什么有趣的景象?”   我哈哈大笑起来,“镇国府夜里花园的景色,其实我早就仰慕已久,去看看也不错。更何况,还有佳人作伴,不去的是傻子。”   奇怪了,从一看到自己开始,这女人就在不断试探我的忍耐底限。她究竟想干嘛?   默默无语地走在花园的小道上,不知走了多久,直到天空的那轮银月,不知道第几次羞涩地躲入云层里,赵舒雅才突然说道:“公子不是要给舒雅讲王宝钏的故事吗?”   “蔡夫人不困了吗?”我没好气地反问。   “有公子的故事,舒雅怎么会困。公子不讲,那舒雅就讲给公子听好了。”她的声音柔柔地传入耳中,实在让人很舒服。   如果不是那么有心计,如果不是明知道她怀有某种目的的话,就更完美了。   “王宝钏是舒雅的前辈,语江楼著名的牌坊;也是个被男权社会用虚无的光环,藉以掩饰自私与卑劣的凄惨女子。自她以后,这个朝代隐隐有个趋势,都说女人要像王宝钏那样,十八年保持同样的姿势,一定会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哼,或许真的会是这样吧。   “她的结局是传统式的大团圆,与薛平贵夫妻相认,和代战公主共事一夫,简直就是千古美谈。可惜,十八天后,她便死了,没能将这种虚伪的美满,进行得更为天长地久。   “而这十八天的荣华富贵,对薛平贵来说,是卸下了良心上的一个枷锁,如果他还有良心的话。”她语气淡然地讲着,但是,声音却越来越低沉。   我笑了笑,同感道:“许多人都说,王宝钏挣脱了某种牢笼,反抗家长权威,追求自由的爱情,可歌又可泣。我觉得歌就不必了,泣倒是必然的。   “怎么会不哭呢,以为自己找到了良人,却误了终生,那个薛平贵确实成了气候,但却不再属于她。她牺牲了自己,到头来,换到的,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望着黯淡的夜色,我的语气也不禁低沉了下来。   “她的死,应该绝对不是愿望得偿后的含笑合眼,而是,发现自己坚守的信仰可笑地碎了,伤心地离开人世。毕竟一个女人,哪会有多少个十八年可以等待。或许,就在她傻傻等待的同时,别来应该属于她的幸福,也悄然溜掉了!”   她的美目凝固在了我的脸上,似乎有着解不开的心事,许久,才轻声道:“公子的见解果然别出心裁,小女子佩服。不知道公子有没有兴趣,听另外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虽然不是我的,但是,却是我的一个好姐妹的亲身经历。”   我做了一个请讲的姿势。   赵舒雅用手拢了拢柔美的长发,“据说夜公子是猎捕者,那么应该也曾听说过,这个世界并不止有人类存在。还有妖魔,鬼以及精怪。而我的这个朋友,就是一株梨花精。”   梨花树生长在一个院子里。没人知道,它幽绿的枝叶下,隐藏的是千年的岁月。   一千多年来,它抽枝发芽,开出一季又一季的雪白花朵。慢慢地它开始有了感觉,然后,能够思考了。   就在那天,在朦胧中,它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子。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就是觉得那个男人令自己很舒服。他的样貌,他的一切,似乎都在不断拨动自己懵懂的心田。   他是这个院子的少主人,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   他喜欢坐在自己的枝叶下弹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那样不知过去了多久,终于有一天,他不见了,就如同蒸发了一般,自己再也没有见到过。   梨花树开始焦急地等待,它觉得失去他的每一天都是煎熬,听不到他的琴声,自己生不如死。然后它开始愤恨,为什么老天要这么玩弄自己!既然让自己有了知觉,既然让自己明明白白地感觉到了一点小小的幸福,为什么又要那么快地将一切都夺走?   精怪的修炼,是很看个人喜恶的。它的愤怒令自己开出了一树的花朵,那些花朵黑如墨,带着阵阵的恶臭。院子的主人很惊恐,认为是灾祸的前兆,将它砍了下来烧掉。   就在那一刻,它见到了冥王。   “你想见的那个男子已经死掉了,他在三年前被投身到了人间。”冥王问它:“不过,你真的想再见到他吗?”   “我想,哪怕只是一眼,我也想!”梨花精答道。   “但是,代价很大,大到许多人都无法承受。”冥王说:“你必须要放弃你的千年修行。你能吗?”   梨花精没有迟疑,“我能。”   “你还必须再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就算这样,你也不后悔么?”   “绝不!”回答得斩钉截铁。   于是,它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梨花精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   寂寞,让它都快崩溃了,直到最后一年,有个采石队来了,其中一个人看中了它的巨大,把它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   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梨花精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它就看见了他,那个自己等待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央走了过去。那男人丝毫没有也绝对不会发觉,身旁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痴痴望着自己。   很快地,那男人又一次消失在了远处。在他离开后,冥王又出现了。   他用怜悯的眼神望着梨花精问:“你满意了吗?”   它疯狂地摇头,“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央,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到他了!”   冥王问:“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梨花精流着泪点头,“我愿意!”   冥王迟疑地问:“你吃了这么多苦,真的不后悔?”   它轻轻笑了,“绝不后悔!”   然后,它又变成了一棵梨花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   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它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让无数次的希望破灭。   如果不是有一千五百年的修炼经验,梨花精恐怕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它的心又逐渐平静下来。它似乎明白了,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又是一个五百年!最后一天,梨花精知道他会来,它停止了五百年的心,开始疯狂地激动。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   梨花精痴痴地望着他。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地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   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着,然后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地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   梨花精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它的身边!但是,它无法告诉他,自己对他的千年相思之苦。它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两千年的柔情,等来的只是男人小睡的一刻,或许他还有事要办,便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   在动身的前一刻,男人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冥王又出现了。   冥王说道:“满足了吗?两千年的修炼,足以让你转世为人,你可以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他,或许,你可以做他的妻子……”   故事讲到这里,唐突地停住了。我略微有些诧异地看了赵舒雅一眼,“以后呢?”   她微笑不语,从地上拈起一朵花,突然脸上浮现出惊奇的表情,“那是什么?”她指着身前的草丛轻声道。   我凑过头去,突然感觉身后被谁推了一把,身体失重下头一栽,倒了下去。   这一倒,就是个天翻地覆,似乎倒下的地方有个大洞,我一直滚落,好不容易才碰到地面。大脑在一刹那间,闪过了无数的念头,不过有一点,自己却十分清楚。该死,自己竟然中了某个精心酿造的阴谋,被对方请君入瓮了!   大僵尸直直地站立在镇的出口位置,那是主人口中的死位,也就意味着不论怎么逃,都必须要从它身旁经过。   青峰向后望了望,只见密密麻麻的行尸,如同臭虫一般涌过来,看得人十分恶心。   看来,还是只能从那里走出去。他打定主意,望向了这次任务的主角。   那怪物全身披挂的金甲,在月光下闪闪发光。青峰的心越发低沉起来,月亮会赋予僵尸这一类的死物快速的恢复能力。   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揍它,那家伙也会在不久后变得毫发无伤,更何况,自己原本就失去了任何能力,这一仗,实在不怎么公平。   他有点焦急,主人不知道怎样了,就现在的情况看来,京城那边应该也开始动了手。如果自己再不早点干掉这玩意儿的话,恐怕不能及时赶回去。   “不管了,早点收工了事。”咧嘴让苦笑爬上英俊的脸,他大喝一声,举着青铜长杆,狠狠地砸了下去。   大僵尸依然一动不动,只是轻轻一抬手,就将他的武器挡住,再也动不了丝毫。   这家伙的力气实在大得变态,自己绝对比不上。青峰毫不迟疑,高高跳起,在空中飞快地旋转着,直到力道够了,这才淩厉的一脚,踢到它的胸口。   一阵巨大的金属碰撞声响起,大僵尸的身体只是轻轻晃了晃。   见攻击无效,青峰迅速窜下,用扫堂腿攻击下盘。还是没用。   大僵尸根本就没有反应,一动不动地任凭他胡乱消耗力气。青峰略微气喘,跃后几步,将身旁的行尸全部踹爆头,站到了地上。   麻烦了,这家伙根本就不甩自己,既不攻击,也不让自己走,摆明了一副明知道自己是不死身,很跩的样子,看得他恨得牙痒痒地。看来,它们的目标果然是主人!   对这个物理攻击无效的玩意儿,青峰有点无奈。正在他想到脑袋都冒烟的时候,一阵耳熟的轻笑传了过来。   一袭白衣如雪的女子,背对着那轮银月,站在房顶上。银铃般的笑声,就是她发出的。   “晓月姑娘。”他回头惊喜地道。   “呵呵,青峰小弟弟,你也有这么狼狈的一天啊。要不要姐姐我帮忙?”风晓月冲他眨了眨眼睛。   青峰顿时头痛起来。主人不是说,女人这种生物最讨厌被人说老的吗?可是现在的她,居然要做自己这个万年多岁数的老妖怪的老姐,那她还不老成了老老太婆了?   看来女人这种生物,果然像主人说的一样,实在难以理解!   脑袋里一边想着没营养的东西,他嘴上倒是没停,毫不羞愧地道:“那就谢谢晓月姑娘了。再不快点,老大会有危险的。”   “你家那个市侩狡猾,祸害遗千年的蟑螂主人,居然会有危险!”风晓月满脸惊讶,“怎么可能!那家伙只要一闻到危险的气味,就会溜的没影子了……”   “这次的事情有点特别。”青峰苦笑,“总之,先把那玩意儿解决了再说。”   “也行。回去后,再和你主人谈劳务援手费。”风晓月暗笑,自己可是特地跟着那笨妖怪过来的。   既然一路上没机会抢回败毒珠,只好在这种事上找油水,没想到挖油水的机会,真的让自己给找到了,这次,几十上百万的银子,还不手到擒来?   望着眼前的大僵尸,她微微皱了下眉头。这怪物,怎么没有散发出一丝妖气?实在是太怪异了,不管了,还是先找个替死鬼,试探一下虚实。   “青峰,你用断魔刃砍它的下盘。”她命令道。   青峰又是苦笑,“晓月姑娘,那个,我因为某种原因,能力暂时消失了!”   “怎么这样!看来,本姑娘要把劳务费算高一点了!”风晓月没有再多话,一把将背后的月华剑抽出,捏了几个剑诀,向那流露出怪异气息的僵尸刺去。   只听见一连串清脆的金属碰撞声,火花溅起一团又一团的耀眼光芒,十多息后,她啜着骄喘,向后飞退去。那僵尸依然毫发无伤,甚至外层的金甲,也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斩风!”风晓月一声娇喝,手中剑气密集收缩,泛出微微的白色光芒。身子一闪,手臂一长,剑气淩空刺向大僵尸的双眼。   一般的僵尸,只能用鼻子嗅出人的气味,但是,这僵尸似乎能清楚地看到。   它愤怒地吼叫着,露出长长的尖锐獠牙,身体终于动了。僵硬的双脚一点就跳了起来,手臂飞快地直取风晓月的喉咙。   风晓月的反应也不慢,回剑一挥,就听到闷闷的碰撞声,似乎是切断了什么东西,原来,是那怪物长达一尺半的锋利指甲。   她一脚将僵尸踹下,在空中向后翻动,白色的衣裙流水般随风摆着。仔细一看,肩膀上衣服已经破了五个小洞,还好没有碰到皮肉,不然就麻烦了。   身后行尸在不断涌来,风晓月的眉头皱得越发紧了,这个妖孽,究竟害死了多少人!不能再有丝毫怜悯了,不然,恐怕自己的命也会丢在这里。   “月蚀!”将手中剑竖起,剑气开始搅动,慢慢地,月光似乎也开始扭曲,甚至掺入了剑气里。空间在强烈的白光中开始破裂,甚至发出尖锐的刺耳声响。   “去!”像是举着一个巨大的光球,风晓月高高跃起,利用落下的速度,将那颗白色光球扔了下去。只见白光破开,无声地厮咬腐蚀周围的一切物体。   不知道过了多久,白光散去,眼前露出了一个直径三丈的椭圆形坑洞。范围内的所有行尸,都消失得一干二净,尸骨无存,甚至没有遗留下任何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总算搞定了吧。”风晓月将脸上的汗水抚下,喘气道。不过,还没等悬着的心放下去,她已经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坑的最中央,那大僵尸安静地半身陷入土里,依然没有丝毫受伤的迹象。   “这,这妖孽也太变态了!它真的是僵尸吗?”风晓月结巴地问着身旁的青峰。   青峰也很无奈,“这个我也不知道,如果主人在的话,应该能判断得出来吧。”   大僵尸似乎更加愤怒了,它一声不哼地从土里跳出来,嘴一张,吐出了一大团黑色的火焰。那些略带着黯淡死气的火焰,没有任何热度,只是让人发冷,冷到了骨髓里。他俩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这没见识过的东西,应该不简单!   “剑壁!”风晓月将剑一挥,一个淡淡的白色光罩,便将两人笼罩了起来。黑火打在光壁上,虽然没有再进一丝一毫,不过,光罩却猛地灰暗了许多。   顿时,风晓月顿感吃力,望着在一旁若有所思的青峰喝道:“你这家伙也不来帮忙,老娘就快顶不住了!”   青峰像是想到了什么,拍手道:“冥焰!这是死灵皇才会的冥焰。”   “管他什么死灵皇去死,你倒是说说,这僵尸是什么来头!”风晓月有点想骂爹了。   青峰尴尬地摇头,“虽然不知道它是什么玩意儿,不过,恐怕就像主人说的,是个人造的混合妖怪,这种东西非常麻烦!”   “何止非常麻烦。”风晓月恼道:“我看是麻烦到姥姥家了。没想到,我风晓月貌美如花,还没有找个好男人嫁出去,就乱葬在这个清冷的荒郊野外,不甘心!太不甘心了!”   “晓月姑娘。”青峰冷静了下来,脸上少有的流露出凝重的神色,“等一下你力尽的时候,就快速地躲到我的身后。”   “你怎么办?”风晓月有些惊讶。   “没关系,总之我是不死身。再说晓月姑娘是来帮我的,如果让你死掉了,老大一定会骂死我!”青峰笑着,英气勃勃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关心,“只要等到我的功力恢复了,那杂种妖怪就死定了。”   风晓月望着他的脸,一时呆住了。许久,才问:“你还有多久才能恢复?”   “契约的惩罚效果,大概有十个时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时辰有多了。再七个多时辰就好。放心,我的身体就算被分解成碎块,只要主人不死,都会恢复的。”青峰淡淡道,视线死死地望着那个大僵尸的位置,“何况,就凭它,还没本事将我分尸!”   脸上,慢慢地爬起些许的红晕,如石头一般坚硬的心,似乎有某处开始松动了。风晓月的目光有点痴,大脑甚至有了一刹那的晕眩。   她的身体晃了晃,像是在警觉什么,狠狠地在青峰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不要瞧不起人了!好歹我也是排名前五的猎捕者,我也有自己的原则。”她咬牙,挤出力气再一次运开剑气,不断将剑壁加固。   “要让你这小弟弟站在我的身前,替我当挡箭牌,老娘以后还有面子在江湖上混吗?哼,不过只是短短的七个时辰罢了,老娘我顶得住!”   青峰对她的过激反应有点消化不良,正想措辞劝解,突然他的脸色煞白,身子甚至因为恐惧而颤抖起来。   “怎么了?”正拼命硬顶的不良二十一岁女子,捕捉到了这个不正常气氛,回头问道。话刚出口,就已经惊讶得差些将剑壁崩溃掉。   只见青峰蜷缩的坐倒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身体,如同小孩似地咬着袖子。   他的眼神涣散,本来泛白青的皮肤,像是失去了所有光泽一般,毛孔大到清晰可见,甚至能清楚地看到,异常的皮肤正在呼吸似地收缩着。   “青峰,你究竟怎么了!”不知为何,心底居然会感觉有股莫名的痛楚。   “主人,我感觉不到主人了。”青峰像是要哭了,声音沙哑,身体颤抖得更厉害了,“生死契约已经将主人的灵魂,和我们的糅合在了一起,不管离开多远的距离,我们都能感觉得到对方的存在。可是,刚才,刚才……我居然感觉不到主人了!”   “你冷静点!你不是还活着吗?这代表你的那个混蛋主人,应该只是困在了某个你们无法沟通的法阵里,暂时没有生命危险。”风晓月试图安慰他。   “感觉不到主人的气息,姐姐会发疯,一定会将视线里所有的东西都毁灭掉!”   “不行,晓月姑娘,你快逃。”青峰的声音在扭曲,他抬起头,眼中竟然泛出水泽的光芒。“姐姐,就要出来了……”   第十一章 真相   我坐起身,摸着头,然后检查,还好,并没有受伤。   起身拿出一张符纸,飞快地念出咒语,便有一团浓浓的白色光芒在手上燃起。就着这个不算明亮的光芒,我打量着四周。   这应该是个不知道大小的天然洞穴,而自己正处在不太大的石室里。光焰下,不远处的地方有个走廊,可能是别有洞天吧。向头顶望去,七丈远的地方有个空口,应该就是我跌进来的地方。该死,那个入口恐怕是用高段的幻术掩盖了起来,还好法术还能用!   猛地我的脸色变得煞白,自己和雪萦、青峰的联系感,居然消失了!   他们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不对,不可能!他们是不死身,只要我不死,他们也死不掉。恐怕这个古怪的地方,还有切断气息和遮罩心灵联络的用处,有趣,值得好好研究!   我毫不犹豫地敲下了一小块石壁,正准备仔细看看的时候,有两个身影从洞口飘飞了下来。   “夜公子,用手段把你请到这里来,真对不起。”赵舒雅幽幽的声音回荡在洞里,令人如沐春风。   其实,自己很早就觉得奇怪了,为什么这个女子的声音虽然慵懒,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听在耳里,都会有一种勃勃的生机,如同树木对生命的热爱一般。   她的手挽着一个男子,身材高大,不过,全身都缩在黑色的长袍里,看不清楚样子。   我没让自己露出一丝一毫的异样神色,只是镇定地大笑,“蔡夫人好本事,自从见面以后,就不断地挑拨在下的好奇心,然后,借用讲故事的方法,降低在下的防备,再突然将故事停下。   “在我好奇心大盛和防备力最弱的时候,用个最简单的手段,就成功地请君入瓮了。蔡夫人的心计,在下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说到这里,语气都开始酸起来,原本这一招,是我想用在她身上的。   其实,还有一点我没有提到,赵舒雅似乎天生就有一种亲和力,她的身上洋溢着善良的气息,给我人畜无害的感觉,就是这种感觉,让自己一时间失掉了本该有的警觉。   “对不起。”她低头向我施了一礼,“他有事求你,又怕你不会答应,我们就只好出此下策了。”   “真的会那么简单吗?”我望向她身旁的男子,眼神死死地盯着他,缓缓地道:“镇国将军蔡元秦。还是,我应该叫你镇国大将军,蔡如风呢?”   那男子丝毫没有流露出惊讶,只是霸气地大笑着,一把将笼罩全身的长袍拉下,“夜不语不愧是夜不语,聪明绝顶,这么快就猜到了。”   这男子果然是蔡元秦,只是比一般时间的蔡元秦,多了些平时隐藏的东西,现在赤裸裸地流露出来,压抑得我顿时喘不过气。   自己猜测的没错,这个一百零六年前,就应该陪葬在唐太宗陵墓里的当世大英雄,果然还活着,而且,样子也比传说中年轻十多岁。恐怕最近碰到的一切,都是他搞的鬼。   “不过,我倒是很惊讶。”蔡如风微笑道:“我自认为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你究竟是怎么看出破绽的?”   “很简单,因为这一切都太巧了。”我哼了一声,“因为每一件事情,都透露着些许解不开的东西,让我陷进去。   “最开始,是你因为女儿的中毒广发公文榜,赏金一百万两求败毒珠。千年百足上蔼原本就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虽然那一百万两,对猎捕者而言,就像磁石对铁一样有强烈的吸引力,不过,大多数人都不会抱有太大希望。毕竟,百足上蔼基本上已经算绝种,更何况千年以上的,那太过于海市蜃楼了。   “不过,我居然得到了通报,真的跟着风晓月那疯婆子,找到了千年百足上蔼。事后自己算了算机率,自己都不怎么相信。这种少到只有千万分之一的机率,居然会被自己遇到。   “我一向都不信什么运气之类的鬼话,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恐怕应该是有人故意送便宜给我,然后,我就开始暗暗留心起来。”   蔡如风大笑,“千万分之一。那你有没有想过,千万人中的一个,必然有一人能够得到那样的机会,而你碰巧就是那一个呢?”   “这句话我反送给你,你会相信吗?”我冷哼一声。   蔡如风愣了愣,摇头道:“本将军恐怕也不会信。”   “不错。然后,我就遇到了那个奇怪的欲色鬼,那东西是你制造出来的吧?”得到了肯定以后,我又道:“那玩意儿确实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所以,当我发现蔡忆溪的伤口上,有着淡淡的同种类妖气的时候,由于好奇心始然,再加上你的威胁,便有八成的可能让青峰离开自己,到遥远的芙蓉镇去调查。很好,你调虎离山的计画,确实成功了。   “我错误的判断镇国府里虽然不寻常,但应该没有危险,果然支走了自己的妖怪仆人。哼,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没想到,你就连禽兽都不如,居然用自己的亲生女儿当诱饵。”   “亲生女儿,我又不是禽兽,当然不会做那种禽兽都不如的事。”蔡如风悠然道,脸上丝毫没有任何羞愧,“那个女子,不过是我捡来的孤儿罢了,让她平白享受了十六年的清福,也该为老夫办点小事了。”   面对这个口耳相传了百多年的大英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骂了,俗话说“闻名不如见面”,搞了半天,这句话,居然是个充满贬义的句子。   我眼神中充满了鄙夷,继续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要对付我,不过,恐怕你对我的性格,早就做了完全的调查和分析,甚至知道的比我自己都多。   “接下来,就是该怎么毫无防备地切断我和仆人之间的联系,以便不让他跑出来搅乱局面,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需要一些道具。   “你清楚我是个多疑充满警戒的人,所以你要造出一个完整的局,来引起我的好奇心,以及消除我的戒心,造成请君入瓮的情况。所以,你娶了赵舒雅这个天生就能使人放松警惕的女人当作主线,然后,连接出一连串后房神秘死亡的诡异事件。   “你的方法很成功,我确实陷了进来。不过,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怀疑。”   “哦。”蔡如风来了兴趣,“什么事,说来听听?”   “你不应该让我看到你三夫人的尸体。”我淡淡地苦笑,“她心脏的位置不同于一般的人,长在了右边,而致命的伤口也在右边。看尸体的症状,确实也是因为心脏破裂而亡。   “我判断出,那个凶手不但和她很熟悉,更应该是她的闺房密友,或者是有过肌肤相亲的人,不然,不可能知道这种隐私。   “再加上她临死前的表情,正是像见到了许久没有见的人,从心底爬上的惊喜,以及不相信那个人会真的杀死自己,那种难以置信的悲痛和绝望。   “我本以为她有情夫,不过很快地就剔除了。然后,我也基本上排除了是女性杀人的可能。毕竟她的伤口,切口稳定没有一丝犹豫,像是蓄谋已久。就算经过锻炼,很多女人都不可能做到。就这样,一个凶手被我锁定了,那就是现任镇国大将军,蔡元秦。”   “聪明!”蔡如风拍手道:“这一点,确实是本将军疏忽了!不过那四个女人,死前居然都露出了同样的表情,真的让我很惊讶,女人果然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对,她们真的很奇怪。”我恨不得一脚踹过去,“你知道吗?她们每个人都很爱你,就算临死的时候,也只是露出一点惊讶和难以置信,却没有丝毫的怨恨。她们是心甘情愿地为你而死。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最爱的人杀掉,但是,她们留在脸上的最后一丝表情,却说明了她们对你的留恋,以及淡淡的担心,难道,你就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吗?混蛋!”   “抱歉,本将军不是个感情丰富的人。”蔡如风面色不改,依然微笑着。   “王八蛋!亏我以前还那么崇拜你!”   蔡如风恍然大悟,望着四周道:“所以,你才从这个洞穴看出了我的影子,然后诈了我一下。”   “不错,‘血融’是你蔡如风最拿手的特殊本领,至今没有人能学会。”我将手摊开,露出了刚才敲下的小块石壁,“这玩意儿渗入了你的血融,才有了阻隔空间以及任何联系的能力。哼,不知道大英雄这么处心积虑,究竟要我这个普通的小民干嘛?”   “没什么,只是想要你的小命罢了。”他说得理所当然。   “恐怕,你是为了雪萦、青峰那妖魔吧。”我盯着他,眼中划过一丝锋利光芒,“他们拥有不死身,只有杀掉我,才能杀得了他们。”   “不错,你很聪明。要不要听一个故事?”蔡如风鼓掌,也不管我是不是想听他唠叨,声音低沉地讲起来:“我生在仁寿四年〈西元六0四年〉,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在那个战乱的年代,含辛茹苦地将我拉扯大。在我十岁那年,宇文化及手下的一队逃窜的溃军,闯入了我们所在的村子。   “母亲将我藏在柴堆里,就在那天,我亲眼看到了几个溃军踢开房门,在我面前奸污自己最尊敬的母亲。事后,他们见搜刮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竟然硬生生地砍下了母亲的四肢。   “母亲并没有当场死亡,她没有叫痛,也没有哭。只是紧紧看着我的方向,要我活下去,不论怎样都要活下去,要把自己的份一起活下去,活得比任何人都要久……   “我带着她临死前的愿望,真的活下来了,十岁的自己为了生存,每天到处偷食物,常常被抓到后,打得体无完肤。   “直到我十六岁那年,在京兆府内的一个无人区里捡药材卖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垂死的妖魔。我杀掉它,吃了它的内丹。于是,我获得了没有人能够拥有的能力,得到了长久的寿命。   “然后,我杀掉了宇文化及以及他手下的二十多万军马,为母亲报了仇。我当了镇国大将军,没想到,我含辛茹苦为李世民那老东西打天下,他却怕我夺权,要拉我去陪葬。   “哼,我要遵守和母亲的约定,我要永生。于是我杀掉了他,谎说是那老家伙胡乱服食丹药,遂致暴疾不救。   “哼哼,他死得很好。他一死,我就假意为他陪葬,然后逃出来,当了自己的儿子,孙子,曾孙子……百多年来,坐着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镇国大将军的位置。   “这么多年来,我明白了,因为人类的身体脆弱不堪,承受不了大妖魔内丹的侵袭,我的寿命不会超过两百年。于是,我开始研究妖魔鬼怪,希望能找出突破。那些混合的欲色鬼和大僵尸,都是我的成果,可惜,效果实在不理想。   “直到五十年前,我看到了一本叫做《妖魔道》的书。上边记载了和我一样的情况。书上说,人类如果想要永生,就必须吃下两只大妖魔的内丹,让它们在身体里相生相克,才不至于产生腐蚀。我欣喜若狂。   “其实,人类真的是种奇怪的生物,似乎越活得久,就会越怕死亡。我怕死!很怕!只要能够让自己永生,做什么都行。不过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可能出现大妖魔,我遇到的,几乎可以说是最后生存下来的一只了。   “我疯了似地寻找,就在绝望的时候,你窜了出来。我能够感觉到,你身旁那个妖怪仆人的妖气,那是个比我吞掉的妖魔更为强大的存在。就在那一刻,我兴奋得全身都在发抖,我要杀掉它,我要吃掉它的内丹。我要永生……   “可是,想要杀掉一个妖魔谈何容易,就一般情况下,它们基本上是不死的。何况,我还不至于蠢到会认为,用人类的身躯能够打赢它们。还好,它有个无能的主人,还好那个无能的主人和它订下了生死契约。这个原本很棘手的事情,一下子就变得简单起来。”   似乎讲累了,蔡如风舔了舔嘴唇,“以后的事情,就像你知道的那样,我设下了一个你不可能不进入的局,成功地将你和仆人分开,只要杀了没有任何能力的你,那个妖魔也会死掉。   “它会回到妖冥界,可是,也会在刹那间留下自己的内丹。那里面蕴藏着它一半的修为。只要吞下它,我就能真正的永生了。母亲临死前的愿望,就会实现……”   我看着泪流满面,已经有些失控的他,讽刺道:“什么你母亲最后的遗愿,不过是你自私,害怕死亡的借口罢了!哼,虚伪。”   “如今你说我虚伪也好,自私也好,总之结果都一样。”蔡如风看着我,一字一句地道:“去死吧。”   就在他右手凝结出红色的光芒,正要向我砍来的时候,赵舒雅挡在了我身前,“如风,那些人真的是你杀的?”   “让开。”蔡如风瞪着她,“你那么聪明,不可能没有猜到。”   赵舒雅苦笑起来,“原来真的是你。我一直都还在骗自己,安慰自己,那么温柔的你,怎么可能杀了自己的妻子,没想到,真的是你。”   “再说一次,让开!”他不耐烦起来。   “我不让。”她闭起眼睛,“之前你不是那么说的,你说,绝对不会伤害夜公子,我才会帮你,如果你要杀他,就先杀了我!”   “你们女人怎么永远都那么麻烦!再说一次,让开!”蔡如风的声音阴沉起来。   “不让!”   “好,你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他狠狠地道,手刀向前一挥,将赵舒雅整个人都打得飞了出去。   “你好狠!对那么爱你的女人,居然都能下的了手。”我的脸色稍变。   “哼,为了母亲的遗愿,什么事情我都做的出来。去死吧。”他毫不停顿地用手刀砍过来,眼见那团闷红色的光芒穿过我的身体,我微微笑了起来。   我的身体整个被一分为二,化为两张符纸缓缓飘落在地上,然后猛烈地爆开。   蔡如风手一动,将扑面而来的火焰挥开,暗道:“纸傀儡?”   不对,应该是“纸分身”,否则,自己不会看不出来。   那夜不语果然名不虚传,狡猾得和狐狸一样,居然早就弄了个分身,和自己拉扯了那么久。哼,不过整个洞穴,都被自己的气息给包围了,他逃不出去。   不知为何,他感到些微的烦躁,摆摆脑袋,进入了洞穴更深处。   这个地方,蔡如风已经准备了两年多,每一块石头都了若指掌。   而今本来应该很熟悉的地方,像是突然变成了异域。每走一步,符咒做出的机关,就会被自己莫名其妙地引发,不是爆炸,就是弄出些稀奇古怪的附加效果。   虽然完全伤害不了他,但是,却让人非常心烦。他越来越烦躁了,这些如同苍蝇一样多的陷阱,实在很讨厌。   他猛地运起功力,用“界限交融”法术拍在石壁上,只见手碰到的地方,一层又一层血色的光芒传递开,身前不断有东西爆炸,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平息下来。   他估计所有的陷阱,应该都被引发完后,这才再次前进,心里不安的感觉却更浓烈了。   刚刚在用界限交融的法术时,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洞口的空间似乎有些微的波动!管不了那么多了,早点杀了夜不语那狡猾的家伙,免得夜长梦多。   再不远的地方,就是洞的尽头,那里的空间很大,但出口只容得下一个人经过,是个杀人的好场所,恐怕夜不语那家伙,也应该逃了过去。   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蔡如风一步一步走着,每走一步就布下一个结界。在这条单行道上,不论对方再怎么狡猾,就算隐了身,也不可能逃得出去!   近了!那个地方已经近了!永生的梦,母亲的遗愿,就要被自己实现了,蔡如风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走出去,眼前霍然开朗,有个直径九匹的大空洞露了出来。   夜不语果然就在洞的最中央,而他的身旁,却站着一位白衣如雪,面色冰冷的绝丽女子。那女子的眼神里没有任何表情,但在她的注视下,自己却感觉就要被冻结了下来。   那白衣女子脚下,躺着一个也是雪白衣裙的美丽女子,不过看样子,应该是晕过去了。   我微笑着,“大将军,刚才你用界限交融的时候,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难道……”蔡如风面色黯淡,身体晃了一晃。   “不错,你应该清楚,我不是个很大胆的人,更没有什么深入虎穴的精神。”我笑得更灿烂了,“所以,我不会闯入明知道有阴谋的地方,除非自己已经有了十成以上的把握。   “你不知道吧,虽然我遣走了自己的仆人,不过瞒着青峰,我已经给雪萦下了命令。只要一感觉不到我的气息,就马上赶回京城,然后在镇国府慢慢等着,否则,自己也不会那么多话了。   “利用分身说了一堆,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让自己布下足以让你发怒、烦躁的陷阱罢了。只要有任何一点小小的波动,雪萦都会感觉到,然后,立刻判断出我的位置!”   蔡如风静静地听着我的话,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你还想要垂死挣扎吗,大将军?”我继续道:“如果猜得不错的话,你的身体,应该已经被大妖魔的内丹腐蚀得差不多了,能力也没有剩下多少,不再有一百多年前的雄风。   “现在的你,虽然还是比我强得多,不过,实力也只能算是中、上游的猎捕者罢了,在雪萦面前,你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   “不错,既然已经被你猜中了,给我一个痛快吧。”他昂然扬起头,恢复了一身霸气。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气势,即使是雪萦也微微变色。   “好!这才是大将军应该有的豪气。作为大将军的崇拜者,我会给大将军一个痛快!”我感觉眼睛有点酸楚,喉咙也变得嘶哑难受,这个万人敬仰的大英雄,即使自己不动手,也没有剩下多久的寿命了。   “雪萦,解开五成封印,让他尽量死得没有痛苦。”我闭上眼睛,命令道。   “遵命,主人。”雪萦轻轻地挥舞衣袖,流光般的雪光慢慢地在全身累积,洞壁甚至凝结出了一层厚厚的雪霜。   “不要!”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猛地传了过来,赵舒雅拖着自己已经没有知觉的下身,缓缓地爬了过来。她爬到蔡如风的脚下,颤抖地哀求道:“夜公子,求求你不要杀他!”   “舒雅,不用求他,我的寿命已经没剩几天了。”蔡如风跪下身,抚摸着她淩乱的秀发,“利用了你,你不恨我吗?”   “我怎么可能会恨你!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会心甘情愿地死,因为至少我的死,会帮你点什么。”她的眼睛不断流下晶莹的泪水,抬起头望向我,“公子,如风真的没有救了吗?”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他的身体,已经被腐蚀得只能再支撑两天,如果大妖魔的内丹攻入心脏,他会痛不欲生,犹如淩迟一般,挣扎三天三夜才能死去。”   “如风,抱我。”赵舒雅留着泪,微笑道:“没想到,等待了那么久,最后也等不到一个好的结局。”   蔡如风将她紧紧抱在了怀里,她的脸轻轻地贴在他的脸上,扶着他的发丝,脸上流露出一丝毅然。她猛地回过头问:“夜公子,如风要怎么死,才会没有痛苦?”   “两种方法,一是被同样身为大妖魔的雪萦用‘断魂’杀死。另一种方法,就是用人间的神兵利器突然刺入心脏。”   “要突然,是吗?”赵舒雅吻在了蔡如风的唇上,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蔡如风的身体一颤,然后,这个缠绵的吻才结束。   唇分,赵舒雅本来就已经樱红的唇,更加鲜红了,一滴滴的血顺着嘴角流了下来。蔡如风带着满脸的笑容,缓缓地倒了下去……   “夜公子,这样如风就不会感觉到痛苦了吧?永远都感觉不到了,对吧……”她的泪闪烁着,慢慢地也变得鲜红起来,是血泪。   她抚摸着蔡如风棱角分明的脸庞,喃喃道:“夜公子,还记得我给你讲的那个故事吗?”   “记得,不过,那真的只是个故事?”我神色黯然。   她惨笑起来,“事到如今,是不是故事,又何必再去探求呢?其实,舒雅真的很羡慕王宝钏前辈。她等待了十八年,至少真的苦尽甘来了,她的丈夫回到了她身旁,虽然她十八天后便香消玉殒,不过,至少她留在了自己心爱的人身旁十八天。   “而那个梨花精呢?她等待了两千年,终于等来了可以成为那人妻子的机会,终于在十天前,再次遇到了那人。   “这世的他是个大英雄,虽然明知道是在利用自己,虽然明知道,他根本就对自己没有感情,但是,她还是无怨无悔地嫁了过去。   “算一算,两千年的等待,也不过换来刚刚的一个吻罢了……”   她的嘴角也流出了血,我想检查她的伤势,却被她伸手拦住,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圣洁的光芒,我甚至无力思考,无法违逆她的阻拦。   “夜公子,不用管我,我知道,没有他,我的人生也快结束了。虽然很无礼,不过,舒雅有一个很唐突的请求,希望公子能务必答应。”眼神落在蔡如风渐渐冷去的尸体上,她的声音又温柔了下来,“能不能将我和如风的尸体,找个安静的地方,合葬在一起?”   见我答应后,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脸贴在蔡如风的脸上,柔柔道:“如风,我会再修炼一千年。下一世,我要做你真正的妻子,我们会幸福的,对吧。如风,下一世你不要改名字,那样我找你会容易些。不会再像今世这样磕磕碰碰了……”   不知道哪里吹来一阵微风,淡淡的忧愁融在风里,带走了两个迷茫的灵魂。   尾声   青山绿水,在一个风水很好的地方,我独自挖出了一个坟墓。里边合葬着两个带着下世希望的情人。   “主人,永生真的好吗?”雪萦坐在我身旁,长发轻轻地飘舞在风中,在阳光下闪烁着霓虹般的色泽,很美。   “不知道,不过,我永远都不会选择什么永生。”我淡淡道:“毕竟看着自己的亲人、朋友和自己最爱的人,一个又一个地老去然后死亡,那种痛苦,我这个普通的人类,是无法承受的。”   “但为什么,偏偏又有那么多人类,拼命想要永生呢?”雪萦迷惑道。   “因为他们都是智商低下的笨蛋,只是看到了眼前的利益,而看不到百年后的痛苦。其实,永生,不过是一种折磨罢了。”   “主人,您真的不愿意永生吗?其实,永生对您而言,真的很简单。”   “我知道。不过你主人我,才不会那么蠢!”   雪萦轻轻地将头倚在我的肩上,“主人,不论您要不要永生,雪萦和青峰,都会永远永远陪伴在您身旁。”   “如果我死了,我转世了呢?”   “那我们就用全部的修为,变成您灵魂上的胎记,那样雪萦和青峰,就能永远和主人在一起了……”   西元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哥,你什么时候受伤了?”海滩旁,正在帮我涂防晒油的夜雨欣,摸着我背上的暗色痕迹叫了起来。   “干嘛大惊小怪,那是胎记。”我不满地撇了撇嘴巴。   “胎记,形状好奇怪哦。”她好奇地眨巴着眼睛,凑近看起来,“好像是两个人的样子,一男一女的。”   “你想像力太丰富了。”我哼道。   “哥,有人说,胎记是上辈子的羁绊。是不是你上辈子,也是个很聪明、很狡猾的人,然后,欠了这两个人很多很多的钱,才让他们附到你身上,在这辈子来要债呢?”   “闭嘴啦!”   反手摸着背上的胎记,我的心底深处,却慢慢地充实、温暖了起来,似乎有着莫名的感触。   胎记是上辈子的羁绊?是吗?   如果那句话是真的,如果真的有前世的话。胎记上的两人,会不会是自己上一世最重要的人呢?   阳光拨开了薄薄的云层,金黄灿烂的光芒,再次燃遍了整个大地……   ─《妖魔道》〈前传〉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12 味道》夜不语   文案:   美丽的钻石啊,总是吸引女人的目光,让你到死,也要戴在身上!   给你一条五克拉蓝色钻石项炼,要?不要?如果……戴过它的人都死了呢?   古怪的班花把夜不语带到被封闭的旧校舍内,加入一场请出“芭蕉精”的游戏中,惨白的烛光、宛如死胎的芭蕉蕉蕾,为众人加上诡谲莫名的压力!游戏后,参与者开始一一死亡,死者生前皆闻到一股浓烈的臭味,就像是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怎么都去不掉……   卷入事件中的夜不语追根究柢,竟是和那条用“骨灰”做成的钻石项炼有关……   我皱起了眉头,“他临死前打过吗啡,或者其他镇定剂什么的东西吗?”   “在这个屋子里没有找到过类似的东西,整个家就算安眠药都没有一片。”表哥疑惑的问:“为什么这么问?”   我死死的望著尸体发呆,“就一般人而言,有谁能够在削苹果皮的时候,只削一层薄薄的皮,而尽量少将肉削下来的?”   “只要小心,应该很多人都能做到吧。”   “那如果换成削自己的皮肤呢?”我问。……   序——特别的耶诞节   这本书,依然是自己一个人在写序。   不知道大家的耶诞节是怎么过的?   我的比较特别一点。当然,并不是自己想过的那么特别。   耶诞节前夕的平安夜还很正常,和几个朋友去喝酒、唱KTV。一直到午夜,直到稍微开始飘雨的圣诞到来。那夜疯狂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了。   尽兴的我大约凌晨二点多才悠闲地往家的方向回程,带着略微的醉意,然后就碰到了一群八个单身大美女。   说到这几位美女,我真的有点无语。   她们是前年自己喜欢自驾车旅游时认识的朋友,都是白领,条件超级好,可惜老是找不到男友,口头禅是宁缺勿滥。不过在我看来,绝对是藉口!二00五年情人节的晚上,可怜的我就是和这几个人一起过的。   现在想起来都汗颜。在那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里,我们也是到钱柜KTV喝酒唱歌,唱到最后,那些家伙一个个抱到一起大哭,异口同声地喊道:“老娘们想要男人……”   汗!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夜不语堂堂男子汉,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怎么会落魄到和她们混在一起了。呜呜,居然还是情人节。   不过想一想,自己没有女友,不是和她们找不到男友一样是怪异现象吗?其实并不是找不到,都是心里有块疙瘩解不开,反而在钻牛角尖了。   或许就是因为都相同的是有故事的人,我们九个人〈八女一男〉才会走到一起,建立脆弱的友情关系的吧!也同样是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友谊,才会常常被她们莫名其妙的拉去相亲。   真的是无语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这么八卦的生物?   总之,相亲多次的结果是,手机几乎让相亲对象打爆电话,也间接性的让《夜不语》系列停滞了半年,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干脆换了手机号码。总算,这个世界再次平静了下来……   然后,自己也没有再和那伙人有过联络。   所以耶诞节前夕的偶遇,我就知道自己要倒楣了。刚想用帽子遮住头躲过去,不料那伙怪胎中的某个人眼尖,指着我就尖叫了起来:“哇,居然是夜不语!”   我干笑,乖巧的打着哈哈:“几位姐姐好─久不见了,还活着啊?”   “我们活的都很滋润。”她们说,然后完全不顾我反对,一边几个人挂住我的胳膊,强迫我又回到了钱柜KTV。   唉,倒楣!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夜不语,二十五岁,能不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呢?无解。   喝酒,唱歌,四点过后跑去吃烧烤,然后不知道哪个该死的,提议开车跑到六公里外的某条大河边兜风。那群疯子就兴致勃勃的把我架上车,完全不顾我的意见跑了过去。   谁有经验花五分钟在弯曲没有路灯,旁边就是没有护栏的河边,驾车跑完六公里的?我没有开的经验,但我有坐的经验,当时真的感觉九死一生,比最恐怖的小说惨景都还要恐怖一千亿万倍。   那群已经有着醉意的不良美女,一人手里提着几瓶啤酒摇晃着走下车,走到接近两百米河宽的边缘,坐在鹅卵石上吹风。这里并没有下雨,天空干净的甚至可以看到星星。   星光下,八个穿着时髦,身材纤细的身影还是满养眼的。当然,前提是没有人摔酒瓶的情况下。不知道是谁先甩出手中酒瓶的,只见那瓶子划出一道弧线,落到了流淌的河水中,响起轻微的声音。   于是这些不良女纷纷效仿起来,将喝过以及没有喝过的酒瓶扔出去,扔完后还不解恨,干脆捡起岸边的石头继续砸河。   唉,现代人的压力真的满大的,特别是过了二十八岁年纪,条件好,但是居然还没有结婚,甚至就连男友都没有的美女,来自家庭的压力,社会的压力都沉重的压迫在身上,犹如泰山一般。   平时上班的时候还要强颜欢笑,面对上司和三八的同事露出满不在乎的嘴脸,但压力累积起来,终究会喷发,只是看早晚罢了。   看着河面不断溅起的水花,我在苦笑。自己何尝也不是一个背负着沉重压力的人呢?只是自己死要面子。自己何尝也不想抱起一块大石头,狠狠地砸出去呢……   “喂,我要放弃了,你知道吗?”   不知何时,其中一个美女开始大喊起来,那尖锐的声音像是在发泄某种情绪。   “喂,我要忘记你了,你知道吗?”   渐渐地,大多数人都开始了喊叫。   “喂,我决定不再爱你了,你知道吗?”   不知谁在哭,星光下,那些外表坚强的美女们一个个流着泪水,脆弱的如同容易破碎的花瓶。   那一晚的我突然变得同样的脆弱,那晚的我,差点哭了出来。   是啊,再过九天,三年的约定就过去了。我决定忘记你了,你知道吗?天堂的那一位,如果真的有来生的话,记得将我三年来受的痛苦,加倍的还给我。到时候就当我的小老婆好了,让我也感受一下左拥右抱,齐人之福的感觉,哈哈……〈想哭〉  有的时候,朋友说我的人生就像一本小说,想想都觉得不像现实中的事情。但是他们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他们也是我人生小说中的主角之一。   有些事情做的时候并没有丝毫小说的感觉,但是当你找到浪漫点,写出来后,就变成了颇为文学的东西了。   文字,真的很有趣,也真的很神奇。   不知大家的元旦是怎么过的?圣诞过后,元旦前夕,十二月三十日的时候,那群不良女的其中一个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后天就要结婚了。当时的我只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世事,真的没有任何的绝对。今天还在痛苦中挣扎的你,到了明天就会有好的际遇也说不定。所以,祝愿每一位看到这本书的朋友,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虽然,这不过是一本恐怖小说罢了。   最后,想真心的说出最后一个愿望。   希望有哪些存在大无畏精神的勇敢雄性动物,能够顺便将那群剩余的七个不良美女一起娶了回去,为社会的安定做出有力的贡献。   那么,我的生活就一切太平了。阿门!   夜不语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引子一   亲爱的:  说话不算话。说好给我电话的,结果你还是没打,让我来猜猜你回家后干了什么吧!   首先是看电视,看完电视以后洗了个澡,然后突然感觉很睏,就睡觉了。结果,你还是没有准备考试,也没有拿出日记本写日记。   哈哈,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估计已经是四月二十一日晚上了吧。如果你打开电脑看信的话,记得把你一天想要做的事情都顺便做了。比如找个题目写申论……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如果你懒得找的话,明晚我会帮你找。   说真的,今晚月光很柔和,但是却不够冷。如果你有望远镜,而且又碰巧睡不着的话,估计可以看到月亮旁边有两颗明亮的星星,那是猎户座的参宿四和大犬座的天狼星。对了,西边天际还有我的幸运星北落师门。   现在已经是四月二十日了,对了。今天的生日花是Paper white Narcissus.花语意味着Inflexible.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记得今天,理由?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   好了,我再赶一下功课,也要乖乖去睡觉了。   你也要乖乖的准备考试喔,如果挂掉的话,暑假我们都会不好过的。   爱你的唯   “我也爱你,亲爱的。”邓涵依带着幸福的微笑将电脑关上,蹦蹦跳跳的走到窗边,拉上窗帘的同时还不忘往外望了一眼。   寂寥的夜色,二十四层的电梯公寓上空看不到一丝月光,当然也更看不到什么参宿四和天狼星了。她不由的噘起嘴,小声道:“哪里有星星月亮,猴子都看不到一只。哼,唯唯,看明天我怎么收拾你。”   嘴里是这么说,但脸上洋溢的幸福色彩依然没有黯淡丝毫,喝了杯牛奶,重重的躺在软绵绵的床上,邓涵依轻轻拍了三下手,声控灯立刻熄灭了。   四周顿时陷入了一种微妙的黑色之中。   对面的机械钟有规律的发出“咯哒咯哒”的噪音,对于早已经习惯这种声音的自己而言,倒是起到了一种强有力的有效催眠作用。   咯哒。   咯哒咯哒。   午夜十二点多了。   咯哒。   还是没有丝毫的睡意。   邓涵依突然瞪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耸了耸小巧可爱的鼻子四处闻着。接着,像是在判断什么似的,拍亮了卧室的灯。   似乎有一种什么味道,一股让自己很讨厌很烦躁的味道。   她下了床,在卧室里到处走动,希望能把那股味道的来源找清楚。但是这个徒劳的工作,在持续进行了十分钟又五十秒后便宣告放弃。她犹豫了三十秒,然后出了房间,轻轻敲响父母的房门。   “干嘛?”过了许久,里边才传出疲倦沙哑的女人声音。   “老妈,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邓涵依小心的问。   “怎么?难道着火了!”女人明显紧张起来。   “不是,没有烧焦的气味,是一种很奇怪的味道,就像,就像……”她努力想要找出一个或者多个物体来形容,可是想了半天也没找到。   “好了好了,既然不是着火,管他天大的事情都和我们家没关。”房内的女人不耐烦起来:“小依,你也给我早点去睡觉。明天不是还有月考吗?如果你再不给我过,当心老娘我扣你的零用钱。”   “烦死人了,这种事情人家自己知道!”邓涵依从鼻子里闷出一种类似撒娇的声音,急忙溜掉了。   结果那种古怪气味的位置还是没找到,算了,管他那么多,还是睡觉吧!明天的考试如果真要挂了,今年恐怕都不会好过。   她无奈的用被子将脸藏起来,试图把味道给遮罩掉。   可是那该死的味道却越来越浓,萦绕盘旋在鼻腔里,像是怪异的液体一般,通过嗅觉神经刺激着大脑的位置,恶心的让自己想吐。   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她猛地又坐了起来。全身发冷,身体甚至因为恐惧而微微颤抖着。   那种无法形容的恶心味道,似乎,是从自己的身体中散发出来的。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味道?好恶心,恶心到想将自己全身的皮肤都抓下来。   邓涵依冲进了洗澡间,放好水,将所有的香熏、温泉精一古脑的倒进浴盆里。   味道,依然没有消散的迹象……   “不够,还不够。”   她疯了似的,用香皂、沐浴乳洗了一次又一次的澡,到最后,只要是带有香味的东西,她便毫不考虑的涂抹在身上。   “没用,怎么一点作用都没有!那么臭,我怎么可能那么臭!”她瘫倒在地板上,双手用力的抓扯长发。   “那种味道,果然是从皮肤里散发出来的。”她呆呆的望着自己白皙的细嫩手臂,许久后,居然傻笑起来:“好脏,好恶心,我要洗干净!”   她到洗衣间拿出一把洗鞋用的硬塑刷子,将母亲的香水整瓶倒了上去,拼命的在身上刷着。纤细柔嫩的皮肤从细白变得血红,皮肤被刷子一片一片的刮破,鲜红的血流了下来,流了一地,就着未干的水缓缓流入下水道中。   她像是不知道疼痛似的,依然不停的刷着,不断刷着。皮肤终于经受不住这种非人的折磨,整片的被刷子拉了下来。   她的头脑因为失血过多,开始晕眩,甚至无力的坐到了地上。可就算如此,她的手却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继续用刷子刷着身体,清洁着那不断散发的恶心气味。   那种气味,似乎自己也曾闻到过。多久以前?多少年以前?似乎刚被埋入棺材里二十多天的姥姥,因为某些原因需要移棺时,打开棺材后散发出的,正是现在充斥在自己鼻中的味道。   尸臭……   引子二   不论什么故事,应该都有一个开始,也就是所谓的端倪。不过这个故事的开始,倒是颇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因为,引起我注意的是一条项炼,一条五克拉左右的蓝色钻石项炼。   张可唯这个富家公子是一班的,而我在五班,之所以会注意到他,其实原因很简单,毕竟最近一段时间,老是有人一下课就围在一班的窗台上,将这个班的窗外围得水泄不通,造成了我上洗手间的诸多不便!   这种障碍久而久之后,就算再麻木的人也会一探究竟,何况是我夜不语呢!   再加上那天也实在很无聊,连续打了几个哈欠后,我便将头挤进了那圈俗气的男生女生群里。   好不容易才硬生生的挤到窗户边,居然发现前边的人,已经被后边的人肉长城压得整张脸都贴到了玻璃上。   有趣的是,一班中的人似乎已经对这种情况免疫了,他们见怪不怪的眼神似乎也不时瞟着班内的某个位置。我立刻纳闷起来。   所有人的视线,都是指向一个人,一个长得普通,但是把校服改得像花花绿绿的鹦鹉的雄性生物,一个略有些令人讨厌、为人张扬、不含蓄,但是在校内很出名,经常制造话题的富家公子张可唯。   说到他的传言,似乎真的有许多个版本。   有人说他的老爸是石油大亨,他每天都要换一双全新的不同款式的New&Lingwood皮鞋。这一点虽然有争议的地方,不过我倒是在偶然间,见到他穿过一双同品牌的RussianCalfShoes.   英国名牌New&Lingwood创立于一八六五年,专为当地名校伊顿公学的学生制造皮鞋。   据说这款皮鞋由俄罗斯驯鹿皮制作,皮革经人手处理:先将其放入黑麦、燕麦粉和发酵粉中混合,然后再加入酒浸泡,之后趁还没干时,用手加咖喱粉揉搓,最后再放入海豹油和桦树油中浸泡。而我老爸正好也给我买过一双,当时售价一千五百五十美元。   恐怕这次的话题,也在这个奢侈小丑的某个穿戴或者饰品上。不过看人群里雌性生物偏多的趋势,以及就连雌性老师都忍不住朝他脖子位置看的状况来说,是饰品的可能性要大上许多。   就在我下了这个判断的同时,我见到了他脖子上那条蓝色的五克拉钻石项炼,略微愣了一愣,然后我笑了起来。   那条钻石项炼老实说,做工并不算很好,镂金的链子明显属于机器化的量产品。特别之处在于那颗五克拉的蓝色钻石,很美的钻石,周身似乎都有流光缠绕,确实足够吸引爱美的雌性生物的视线。不过这种钻石,是人工的,而品牌,我也恰好认识。   总之最近的人生也实在够无聊的,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也让不太习惯平淡的自己产生了些许受不了的负面情绪。   无聊是很让人烦恼的,还不如临时找些事情来做,比如,给那位暴发户的儿子上一堂珠宝鉴赏课。   我这么盘算着,带着微笑离开。一回到教室,就开始考虑,该怎么将这堂鉴赏课上得他记忆深刻、没齿难忘。唉,现在想起来,所有的一切,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因为还没有等我为他上那堂课,张可唯,在第二天便死掉了。   死在自己的卧室里!据说死掉的样子十分可怖,不过具体是怎么个可怖法,谁又知道呢?   但是那条蓝色的钻石项炼却没有作为陪葬品。张可唯的老爸将这条项炼送给了一班的班花,据说是他儿子临死前的遗言。   那班花在半推半就下,也就接受了,毕竟那么大颗的钻石,只要是女人,似乎都没有办法拒绝吧。虽然明知道接受死人的东西有点会让人毛骨悚然,不过,钻石……   真的好美!   然后只过了一个礼拜,班花也死了。   一时间那条项炼被传为死亡诅咒的源头,本以为没有人敢再接受,不过似乎所有人都妄自强化了女人对钻石的抵抗力,不管那女人的年龄有多大,是老师还是学生,她们的年龄是十六岁,十八岁,还是三十六岁。   只要是女人,当那条带着五克拉钻石的项炼,透过死者的遗言送到自己手中的时候,犹豫再三,最后却依然将它死死的攥进了手心里。   直到死亡。   那条项炼,依然牢固的挂在脖子上,唯一留下的,只是惨不忍睹的尸体,以及最后的遗言─将钻石送给下一位受害者的遗言。   一个多月内,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死掉了八个。终于,那条项炼没有了踪迹,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以后那段不短的时光里,甚至就连我也渐渐将这件往事给忘却掉了。   只是该来的,依然躲不掉。事情,并不会就此划上句号。   第一章 古怪班花   “喂,你知道吗?每一次你舔一张邮票的背胶,你就吸收了十分之一的卡路里。”   “喂喂,你知不知道,右撇子平均比左撇子多活九年?”   “喂喂喂,你清楚吗?巧克力含有一种称为苯基的化学物质,跟你谈恋爱时大脑里头可以制造出来的东西一样。”   如果全世界所有的历史老师都和眼前的秃顶老头一样,那么恐怕全世界所有的历史课,都会充斥着无聊和沉默。当然,这句话专指某一类型的人而言,很不巧,我刚好就是其中的一个,而我身后的女孩碰巧也是其中的另一个。   无聊的时候究竟可以做些什么呢?就一般人而言,或许会将课本叠得很高,然后躲在后面瞒着老师看漫画和小说。而有的人会呆呆的发神,有的人流着口水梦周公,诸如此类很俗气的行为。   但是可惜,我不凑巧的不算一般人,而我身后的那个女孩更不算!所以她先选择了比较与众不同的方式消遣无聊,例如用铅笔戳我的背,等我转过头去的时候,立刻装白痴,摊开嘴巴,将非常有韧性的口水从嘴里吊出来,一直吊到三十多厘米居然都还能保持不断。   然后她保持这样的姿势,说出了以上那三段我至今都认为堪称经典的话。   当时的我顿时看傻了,不由自主为这一奇景拍手。   然后我被那秃顶小老头赶出了教室,双手提着水桶站在门边郁闷。   我气恼的往窗内望,那女孩甜甜的冲我笑起来,吐着小巧的粉红舌头。我顿时更为恼怒了,恨不得冲进去,拉住那家伙的舌头狠狠往外扯。   照例做个自我介绍。本人是夜不语,一个好奇心旺盛的男孩,十八岁,未婚,今年刚好高三。而那个好死不死,又开始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向我表演吐面条口水的女孩,叫做曾雅茹,高二分班后就一直霸占班花位置的十八岁少女,同样未婚。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怪怪美少女似乎有一些不为别人所知的嗜好,就是喜欢用她可以离开口腔,吊到足足长达三十厘米的面条唾液吓我。   如果这个嗜好保有男女平等、老少皆宜、童叟无欺的公平态度的话,我也就认了,可惜事实并不如人意,似乎,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吓我,以此作为打发无聊的游戏。   至少她这一绝技根本就只有本人一个人看到过。在其他人面前,这古怪的美少女永远都是一副大小姐的高贵样子,美丽,有气质,成绩好,又会钢琴、长笛等等数种乐器,好像所有的优点都完美无缺的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所有人都被她漂亮的臭皮囊给迷惑、欺骗了,甚至学校里还有一群为数不少的臭雄性生物,自发的组建了她的数个私人亲卫队和后援会。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邪恶的本质,这个可恶的口水妖!   虽然说老实话,那种别人做起来会令人觉得恶心的古怪搞笑动作,在她身上虽然也不优雅,但是至少也是一道少有的风景线,不过,我还是有点看不过去。   仔细想想,她对我的这种消遣行为,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高二时候大家都并不熟悉。虽然同在一个班,而位置也没有离多远,但不管她有多灿烂耀眼,自己对她的印象,都仅仅只停留在记得名字的危险遗忘边缘。   高三的时候,直到两个礼拜前,偶然看到她无聊的在课堂上吐口水玩耍,被她发觉后,她就时断时续的在我的视线飘到她的位置时,用口水吹泡泡给我看。   然后到了这个礼拜,这古怪的班花意犹未尽,干脆将位置换到我身后,只要一无聊,就用铅笔戳我的背部。   如果我不回头,她就一直戳,还用手在我的背上到处按,就像在菜市场选猪肉一般。最近,她更发展出了吊口水的绝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想通,她的口水究竟含有哪些与众不同的成分,居然能吊到三十多厘米长,都可以拿去申报金氏世界纪录了!   唉,头痛。   强悍的我好不容易忍耐到下课,那秃顶小老头走了出来,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突然笑了:“夜不语,舒服吧!上我的历史课真的有那么无聊吗?”   “哪会!”我的反应堪称一绝,卑微的道:“张老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今中外,文笔极佳,才思敏捷,过目不忘,十年寒窗,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文武双全,雄韬伟略,谈吐不凡,谈笑风声,高谈阔论,眉飞色舞,运筹帷幄,言简意赅,完美无缺,一针见血,远见卓识,义正词严,一气呵成,大显神通,出口成章,出类拔萃,出神入化,万古流芳,一本正经,一箭双雕,长篇大论,功德无量,力排众议,力挽狂澜,气贯长虹,气势磅@,气吞山河,坚韧不拔,身体力行,空前绝后,视死如归,英姿焕发,奉公守法,艰苦奋斗,忠贞不渝,舍己为人,大公无私,一尘不染,一鸣惊人,叱吒风云,排山倒海,惊涛骇浪,雷霆万钧,惊心动魄,横扫千军,惊天动地,见缝插针,无孔不入,千篇一律,口诛笔伐,文从字顺,十全十美,无懈可击,无与伦比,励精图治,壮志凌云,高瞻远瞩,忍辱负重,盖世无双,龙飞凤舞,一丝不苟,身兼数职,日理万机,明察秋毫,英明果断,分身有术,孜孜不倦,吾等楷模。   “学生对你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长江之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嘿嘿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感人落泪……”〈嘴巴麻木了,后面省略一万字。〉  那秃顶小老头居然不动声色的受用了,满脸人畜无害的微笑:“你当我弱智啊,不要把网上那些回白痴斑竹的白痴回帖拿来应付我。”   敢情这食古不化的老古董居然还会上网,老天啊!这是什么世道!   笑了一阵,那老头才道:“对了,刚才忘了说,下节课我和你们班主任调过课了,依然是历史课,你就好好给我在这里站着!”   我倒!上帝,我夜不语哪里招惹到大慈大悲的您老人家了,您要这么折腾我!无奈的看着双手上那两个渐渐重逾万斤的空水桶,我忍不住就着窗户玻璃顾影自怜。   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得坐倒。罪魁祸首曾雅茹正隔着玻璃看我,她暇逸的用手撑住头靠在窗台上,嘴角露出美少女特有的微笑。   我气不打一处来,哼道:“不要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出来,全都是你害的,你怎么赔我!”   她眨巴着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几乎都要贴到玻璃上,犹自道:“喂喂,听说外北门附近新开了一家火锅粉店,人家想去。”〈编按:火锅粉,四川的特产〉  “关我屁事。”我恨恨道。   “你请客!”   “你神经啊,凭什么我要请你!”我声音大了起来,“最近的事情,我都还没和你算总帐呢!”   曾雅茹顿时笑的更甜美了,她一蹦一跳的走出教室,手里还提着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水桶和水瓢。   她无辜的舀了一大瓢的水,倒进我苦苦提着的水桶里,然后皱了皱眉头,似乎不满意的直接将水桶抱起来,打算将满满一桶水全部倒进去。   顿时豆大的汗珠从我的额头上冒了出来,全身发冷的大声喊道:“遵命,大小姐,天涯海角我都跟着您去!”   仔细想想,她的这一连串行为都构得上勒索罪了吧。   “这才差不多!”曾雅茹点点头,掏出手帕温柔的将我脸上的汗水擦拭掉,嘴里却说着不太温柔的话:“下午放学的时候记得在校门口等人家哦,如果你敢放人家鸽子的话,人家就撕破自己的裙子,明天到教务处告你非礼我。”   我汗!看她安然的神色、恬闲的笑容以及平缓的语调,怎么看都不是说得出这种话的人物,不过,我却十分清楚,她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突然觉得,自己和她根本就是同一类人,认定或者想要做一件事情,通常都不会去顾虑别人的感受,如果对方不答应的话,就干脆用些小手段。   唉,以前的十八年这套我都用得顺风顺水,没想到现在居然遇到了克星,人生果然充斥着无数的不可思议啊!   上课铃声响起,克星慢悠悠的用手拍了拍我,走进了教室。   然后那该死的秃顶老头也慢悠悠的走了过来,他来到我跟前的时候特意停了一会儿,发现我的右边刚巧有水、水桶和水瓢等等道具。迟疑了一下,这位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文武双全、雄韬伟略的历史老师笑的极为灿烂。   他一边不符年龄的露出灿烂的笑,一边摇头晃脑的抓起水瓢,朝我的水桶里加水……   混蛋!我夜不语今天究竟是招谁惹谁了?!好想哭……   “对不起,人家迟到了!”   悲惨的一天,在无奈的等待中,终于放学了。生平第一次怀念上课的时光,如果那一刻能永远停留住,如果下午永远不会到,或者今天的时空猛然发生了错乱,从中午的时间被突然截断,就变成第二天早晨该会有多好啊。   不过妄想终究是妄想,时间依然不会听从人愿有些许呆滞。我在校门口等待那个古怪美女曾雅茹半个小时候后,她才从容的姗姗来迟,毫无愧疚冲我微笑,说了以上的话。   我沉默不语,搭配着她的步调往前走。   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袖,温柔的道:“你怎么不问人家为什么会迟到?”   “没兴趣。”我低声答得简洁明了。   “好无趣哦,你问问嘛。问问,求求你了!”她笑容可掬。   我被她烦得受不了,终于勉强的问:“那你为什么会迟到?”   她立刻捂住脸,害羞的回答:“好讨厌哦,这可是女孩家的秘─密!”   顿时,我有股想要打人的冲动。   不过这有着恶劣嗜好的美少女根本来不及注意我的脸色,只是一眨眼间,就拉着我冲进了附近的饰品店。   “阿语,你看这对耳环适不适合人家?”她挑了一对心形的银色耳环,兴高采烈的比在自己的耳朵旁说道,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像极了热恋中的小女生。   “不要叫的那么亲热,恶心死了。”我在她的撒娇声中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要管那么多哪,我们不是关系良好的同班同学吗?”   “究竟是谁,哪个和你关系良好了!”鸡皮疙瘩过后便是背脊发凉,能把我搞成这样,这女孩也足够含笑九泉,转世投胎后拿去给子孙后辈炫耀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的关系只是人家单方面的维持良好吗?”恶劣女孩的笑容依旧,可是声音却有点变形,双手挽住了我的手臂道:“那么,明天我撕破裙子去教务处……”   我立刻“哇”的一声叫了出来,把周围的人给吓了一大跳。   毫不顾虑四周怪异的视线,我继续旁若无人的夸张道:“好美的耳环,好美的女孩,两个美丽的事物混合在一起,根本就是老天爷鬼斧神工的旷世杰作,亲爱的,这对耳环实在太配你了!”   丢脸丢到姥姥家了,本以为脸皮再厚的人也会忍不住逃掉,何况只是个十八岁大的女孩子,可自己明显估计错误了,这个世界上果然有许多例外,而眼前的这位曾雅茹同学就是个很好的例外典型。   她脸不红心不跳,面不改色的点点头,一副十分受用的样子,对着镜子照了许久。   最后她才对店里的小工道:“请帮我包起来。”   然后她的视线再次凝固在我身上。   “干嘛?”我被她看得有点不自在了,迟疑的问。   “这位先生。”她又挽住了我的手臂:“似乎你忘了掏钱了。”   “为什么我要掏钱?”我狐疑。   “因为人家买了耳环啊!”她说的理所当然。   我更纳闷了:“为什么你买了耳环我就要掏钱?”   “道理很微妙。”她用手指在我的手臂上画圆圈,“你刚刚不是叫人家亲爱的吗?你的亲爱的买了一对漂亮而且被你大力赞赏过的耳环,难道你不应该为你的亲爱的付款吗?”   “这个道理,真的有点微妙了。”我哭笑不得起来。   “那,我明天撕破裙子去教务处……”   “店长,能刷卡吗?”郁闷,我为什么要受她这种无聊而且单纯的威胁?   占了我小便宜的班花一路上不顾别人眼光,兴高采烈的不知道在高兴些什么,带着一脸的满足用力挽住我的手,闲逛到了外北门。好不容易才走进店里要了两碗火锅粉。   然后,我愁眉不展的望着眼前碗中的事物,有点大汗长流的窘迫味道。   一直以来,我都不怎么能吃辣的东西,而火锅粉这种东西又特别辣,再加上一般女孩子都很能吃辣,何况是曾雅茹这种怪胎型美少女,她就连吃辣椒都特别强悍,要了两碗超辣的。   看着碗里不断漂着的红通通辣椒,我承认,我怕了!   “阿夜干嘛不吃?”她用优雅的淑女姿势飞快扫荡着自己的那碗火锅粉,好不容易才抽空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不饿。”我的语气里有一种委屈的成分。   “不可以挑食哦!”她一边说,一边不客气的将我的那碗也拉了过去,“挑食的孩子长大了会变坏!”   我撇了撇嘴,暗自嘀咕着:“放心吧,被你这样骚扰,在我没变坏之前,恐怕就已经受不了自杀了!”   “你在说什么?”她又抬起头望我。   我背上寒气直冒,条件反射的道:“没什么,只是在回忆你那条超长唾液面条的成分和构造!”   她“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脸不知道是不是辣的原因,变得很红,“阿夜,你真的超有趣的。一般人看到我这个样子,恐怕早就说出去了,你不但没大嘴巴,还心甘情愿陪我这个可怜的小女生,跑这么远来吃粉。”   我哪有什么心甘情愿?根本就是你在逼良为娼,不过这番话,当然是不能说出口的。   “阿夜,你知道吗?据说女孩子的唾液是甜的。”她的声音突然小了起来,害羞的低低说道:“你……想不想尝一尝?”说完就轻轻闭上了眼睛,樱桃色的小嘴微微张开,露出粉红小巧的可爱舌头。   我一愣,然后斩钉截铁的摇头:“不要。”   “切。”曾雅茹明显有点失望,哼了一声咕哝着:“这招居然没用。”   这个女孩到底想要干嘛?   我有点摸不到头脑,用力甩了甩头。算了,不想了,总之女孩子这种生物原本就不是我能够理解的。   正郁闷着,似乎觉得两个人相对沉默非常无聊的曾雅茹又开口了:“阿夜,听说你遇到过许多灵异事件,那是真的吗?”   “谁说的?”   “沈科,还有徐露。据说他们跟着你,也遇到过一两件非常不可思议的怪异事情。”   哼,果然是那两个不可靠的大嘴巴。︿沈科和徐露的事,参见《苹果》、《风水上、下》。﹀  “别傻了,我只是个普通的高中生,善良的一般市民罢了。”我笑的有些勉强。   “那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她将头枕在手臂上,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我摇头:“当然没有了,鬼鬼神神的东西都是骗人的。所谓的怪异事件或者灵异事件,不过都是现今的科学暂时无法解释罢了,不代表不能解释。或许在不久的以后,这些我们现在为止都无法置信的东西,会变成一种普遍现象也说不定。”   曾雅茹迷惑的用手指按住嘴唇,“阿夜,你的话好官方哦。”   “你管我,总之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我不耐烦的道。   “嗯,没有鬼。那你的意思是,也就不会有什么芭蕉精咯?”   我顿时大笑起来:“你是三岁的小孩子吗?居然还相信芭蕉精什么的。”   “人家是女孩子,当然会对神秘的东西感兴趣了。阿夜你要知道,现代人大多数都不会管科学什么的,只有提到科学无法解释,才能稍微引起人的注意,这是一样的道理嘛!”   汗,哪里一样了?我懒得再和她争执,摆手道:“算了,就当你对。”   “你在敷衍人家!”曾雅茹气鼓鼓的嘟着嘴巴,可爱的模样根本令人想像不到,她会和早晨那个将非常有韧性的唾液吊了三十多厘米长给我看的女孩,是同一个人。   “那我怎么样才算不是敷衍你?”我的语气实在很无奈。毕竟通过一个多礼拜的亲密接触,自己算是稍微了解这个可爱美女的本性了。   “这个其实很简单。”她偏着头眨巴着大眼睛,“例如明晚陪人家一起去做一个试验。”   “试验?什么试验?”我直觉感到有点不妙。   “是个很单纯的试验。”曾雅茹无辜的用卫生筷在桌子上写字,“那个,三班有个叫做杨心欣的女孩子你认识吧?”   “听说过,三班的班花。”   “那个女孩子很铁齿,非说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有芭蕉精什么的。”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件事说起来就有点复杂了。”她脸色开始泛红。   我看着她,“没关系,寡人有的是时间。”   她急了,“这个关系说起来很微妙的!”   “洗耳恭听!”   “嗯,那个,事情就是我和她打了个赌。约了明晚去试验看看,会不会勾出个芭蕉精什么的出来。”她不好意思的露出了甜甜的笑。   顿时,我的头又大了。   老天爷,这件事情实在不算微妙,更不复杂,根本就是两个漂亮的女人看对方不顺眼很久之后,早晚会一触即发的战争嘛……   第二章 芭蕉精(上)   什么是芭蕉精?相传,芭蕉树受日月精华后,便能成精,幻化人形。另有说法是芭蕉树身沾到了人类的血液,就算只是一滴血,也能使芭蕉树成精。   夜阑人静,明月当空,往往就是芭蕉精出没的时候,它们专找单身男女为目标,若对方已有心上人,芭蕉精便幻化成他们的心上人;若对方没有意中人,它们便幻化成俊男美女。   传说,如果芭蕉精是幻化成美女,它们多是身穿飘逸透明的衣纱,或是白衣裙;若是幻化为俊男,则衣着整齐。它们的目的,当然是要跟单身男女上床,而被它们缠上的人,不但会变得面色苍白,而且食欲不振,人也会渐渐消瘦,慢慢步向死亡。   我所在的小城市位于西南部,芭蕉树原本就很少,但很不凑巧的是,学校老校舍后边竟然还保留着面积大概有五十多平方米的芭蕉林。   据说那里曾有芭蕉精出没,再加上好死不死的,几年前有几个升学未成的学长学姐一时想不开,爽快的吊死在那里边,于是那片芭蕉林的怪异谣传就更多了。   学生时代,似乎每个人都会对这些神妙诡异的事情感兴趣,多多少少玩过一些召鬼的游戏。   而我,几乎什么游戏都玩过,就某一方面而言,恐怕算是个资深的神棍了,只是经历了那么多怪异的事情,心底总会对这些东西有些抵触,虽然同样是不相信,不过那种所谓的不相信已经不再是以前那种绝对。   所谓敬神鬼而远之,古人的这句话还是有它的道理的。可惜天不从人愿,原本死都不愿去的我,最后还是受不了曾雅茹的折磨,在第二天夜里来到了旧校舍。   说起旧校舍,据说还有一段相当精彩的历史。   这所重点高中已经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从小私塾开始办起,经历了风风雨雨后,终于在五十多年前变成小学。经历了漫长的演化,最后才顺利转型为高中、国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大学校。   而旧校舍刚好是这段历史的见证,它修建于一九五九年,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摧残,早已算得上危险建筑的校舍,也不过才退休十三年而已。   而导致它顺利报废的直接原因,说来还真有点恐怖,据说是十三年前,有个高三的学长因为迫于升学的压力,夜晚跑去教室夜读,然后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   此后常常有人在深沉的夜晚,看到有个穿着老旧高中校服的男生在爬楼梯,从一楼爬到三楼,然后突然消失掉。   那段时间学校的招生率疯狂下降,下降的比前一段时间的那斯达克指数还厉害,校长逼于无奈,一声令下,修建了现在的新校舍。不过对现今的我们而言,那个所谓的新校舍,也是差不多有十多年老龄化的建筑了,属于半淘汰危房。   就在这样的大历史背景下,可想而知夜晚的旧校舍有多可怕。可惜这个世界上不怕死的人一向都比较多,特别是那些看到十米远处爬过的蟑螂,都会叫得比世界第一女高音不遑多让的漂亮女生。   就此,我曾经还有种冲动想要写出一条公式,用以证明,看到蟑螂叫声越大越尖锐的女生,她们在同类的刺激挑拨下,不服输的心态唆使她们越能发挥出强大的勇气,和不怕死的精神。〈PS:所谓同类,指的是和她一样漂亮而且同样受欢迎的女孩,以及和她同样漂亮,但是不怎么受欢迎的女孩。〉  今夜的星光实在不算璀璨,月光也不算明亮。暗淡昏黄的颜色洒在地上,有些说不出的清冷。晚自习过后已经快要十点了。我在曾雅茹的压迫下,从没有关严的后门再次进入学校,躲开警卫,悄悄溜到旧校舍附近。   由于学校为了防止学生乱走入无人地带遇到危险,位处于操场北边的旧校舍早已被一道比较高的墙隔开了,只有一道小门可以进去。不过那道门估计也至少有十多年没有开过,门上的锁早就锈死,恐怕就算有钥匙也没办法打开。   黑沉沉的夜色里,远远的就能看到门前站了四个人,看身影,应该是三男一女。不用猜都想得到是三班的班花杨心欣,以及她的众跟班。   美女身旁果然不乏追求者,只是聪明的女人通常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据说越聪明越漂亮的女人手段越多越毒辣,通常都若即若离在自己众多的追求者之间,从来不会和某一个人靠得太近,也不会和某一个人太疏远。   总之保持最微妙最暧昧的距离,将最大化的资源紧紧拽在手心里。   而杨心欣给我的感觉正是这样的一种人,禁不住又看了自己身旁的曾雅茹一眼,只有她我到现在也猜不清楚是属于哪种性格。   这女孩一直以来都是一副好学生的样子,不会和追求自己的男生走得太近,更不会对讨厌的人假以颜色,怎么看都不像个标准的聪明人。不过以她这段时间把我搞到晕头转向的情况来看,估计她才是真正聪明的女人,甚至聪明到我想像不到的地步。   “你知道吗?下午摘下的玫瑰比清晨摘下的玫瑰更能持久不枯萎。一只被摘掉头的蟑螂可以存活九天,九天后死亡的原因则是过度饥饿,所以还是当场立刻打死好,阿弥陀佛。”曾雅茹一边望向杨心欣,嘴里一边对我说莫名其妙的话。   我挠了挠头,“你以上那番话,和杨心欣小姐有任何关联吗?”   “她像玫瑰还是像蟑螂?”   “都不像。”我摇头。   曾雅茹突然笑了,一副开心一百的样子:“那就完全没有关系。人家只是单纯的,想试试这么说是不是会感觉很酷罢了!”   真是败给她了!我郁闷的和她走过去,杨心欣那伙人也看到了我们,迎上来。那位三班的班花惊讶的望着我,脸上飞快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波动,我看在眼里,却有些莫名其妙。像我这种平凡的高中生,班花级别的女孩应该不会注意才对。   “夜不语同学。”她的声音不同于曾雅茹的稳定和含蓄,而是带着一种活力昂然的勃勃生机,让人一听就会产生好感,果然不愧是班花级的人物,“真的是夜不语同学!太好了,居然可以看到活生生的夜不语同学本人!”   她的高兴让我摸不到头脑,正想习惯性的摸摸鼻头,手已经被她热情的抓住了。   只听她热情的语调不断在耳边响起,“夜不语同学,没想到雅茹真的能请动你!”   “雅茹”?这么亲昵的称呼,她俩的关系应该坏不到哪去才对吧!我皱眉,干笑了两声:“没想到杨心欣同学,居然会认识像我这么平凡不起眼的小男生。”   “怎么会!夜不语同学可是我们女生中口耳相传,声名远播,声势浩大,有如明星级别的人物。人又帅,又去过那么多地方。”开头的那番话听得我飘飘然起来,可是立刻,话的味道就不太对了。   杨心欣兴奋的捂住自己发红的双颊,继续道:“据说你遇到过许多怪异的事情,而且每一次都坚强的活下来了。   “还有人说你是神棍二世的现代版,能够召鬼,可以寓言未来,还有最最厉害的是,听说每个爱上你的女孩都会死于非命,实在是太太太厉害了!好崇拜你!”   这!这根本就是在明赞扬暗嘲讽,听得我忍不住想跌倒。而我身旁的另外一个女生早就不顾淑女形象,笑的差不多倒了下去,曾雅茹那家伙吃力的攀住我的肩膀,笑到完全没力气了。   过了好久,她才直起身来,挽住我的胳膊说道:“心欣,你的嘴还是那么厉害。当心把我好不容易才请来的人吓跑了喔!”   杨心欣一脸无辜:“人家是真的很崇拜夜不语同学嘛,真的!”   “好了好了。”曾雅茹忍不住又笑了一阵,“我们约好的游戏也该开始了吧。”   杨心欣这才收敛起笑容,认真的说:“嗯,差不多是时候了。我这组的游戏者是我杨心欣、周凡、吴广宇和欧阳剑华。”   被介绍到的男生都下意识的挺直身体,冲我们高傲的点点头。   “我这边的人只有我曾雅茹和夜不语同学。”曾雅茹笑的十分恬静。   我望了这群莫名其妙的人一眼,然后向前指了指,“这个,打扰一下。虽然我到现在都还不太清楚你们要玩哪种游戏,不过,恐怕这扇门如果打不开就白搭了吧?”   “没关系,我有钥匙,好不容易才骗来的。”杨心欣冲我甜甜的笑着,然后从裙兜里掏出一把老旧的青铜钥匙。   “剑华,麻烦你把门打开一下好吗?”她将钥匙递给最右边的那个男生,附带的赠送他一个可爱的微笑。   那男生顿时笑的傻呆呆的,接过钥匙就精力无限的屁颠颠朝门跑去。   我四处打量了一番,从附近找来一根钢管。那两位大美女不解的望着我的一连串行动,迷惑的同声道:“请问你在干嘛?”   “等一下会有用。”我头也没抬的答。算了,既然已经答应要玩这场游戏,就稍微认真一点吧。总之,最近也无聊很久了。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见欧阳剑华从门边挪开。其余的人开始不太耐烦了。   杨心欣眉头微皱,问道:“还没有好吗?”   “快了。”欧阳剑华回答的极度没有自信。   我摇头,笑着说:“没用的,有钥匙也打不开门。刚才我就已经检查过了,钥匙孔里早就被锈坏掉,你这样永远都弄不开门的。”   “那该怎么办?”曾雅茹看了我一眼,“这位先生,看您自信满满的样子,该不是早就成竹在胸了吧?”   “废话,也不看看我是谁。”我冲欧阳剑华摆摆手:“你走开。”说着就用钢管抵在锁链的位置,随便敲了几下,本来就已经锈腐得差不多的锁就“啪嗒”一声掉了下来。   “居然有这种方法!那我花了那么久时间骗钥匙,不是自己找罪受。”杨心欣惊讶的捂住嘴,眼神里异光闪动,“夜不语同学,人家真的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我笑的非常勉强:“恭维的话就不用多说了。现在是十点半,早点玩完,我回去还要吃夜宵呢。”   曾雅茹冲我点点头,首先拉开门,走了进去。   更阑人静,指的是没有人的吵杂声,一片寂静,夜已很深,没有人声,一片寂静。所谓“更”的意思,就是旧时的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五更,每更约两小时。   以上,是我最后一个跨过门时,第一时间映入脑海的东西。   被围墙一起拦住的不光是旧校舍和芭蕉林,还有拦腰截断的一小部分操场,走过围墙的门就是剩余的那部分操场。这是常识,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东西。   但不知为何,先我一步进入的人却一动不动的呆愣在原地,像被石化了一般。我不解的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顿时,也愣住了。   眼前哪里还有什么操场,只有芭蕉林。密密麻麻的芭蕉树犹如原始森林一般,长在每一块有限的角落上。而不远处的旧校舍,便如同北美洲某个热带雨林高大脱颖而出的破旧遗迹。迎着暗淡的月色,拖出长长的,令人感觉毛骨悚然的影子,一直拉长到我们脚下。   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何,一进入这里,就有一种不太自在的感觉。   那种感觉十分微妙,仿佛旧校舍、芭蕉林成为了不可或缺的整体。一个阴暗潮湿,生长着臃肿身体的怪物,它静悄悄地看着我们走进来,走进了它的身体。它张开大口,准备将毫无防备的我们全部吞噬下去……   相同的感觉,似乎不只我一个人有。离我最近的那个叫做吴广宇的男生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液,声音颤抖的小声说:“心欣,我看我们还是别玩了,回去吧。”   “胆小鬼,要回去你自己回去!”杨心欣不服输的噘起嘴,虽然她的膝盖也在不住的颤抖。   “我要回去了。”我毫不犹豫的转身,正准备离开,却被曾雅茹一把拉住。   “你要扔下一个小女生自己走掉吗?”她用可怜兮兮的语调说。   我看了所有人一眼,缓缓道:“总觉得这里有些古怪,我们最好快点离开。”   “哪有!我怎么不觉得?”曾雅茹迷惑的看着我,然后又问其他人:“你们有感觉到吗?”   “刚进门的一霎间,我倒是有些轻微的觉得不太舒服。”欧阳剑华摸了摸自己的心口。   周凡举手道:“我也是有种压抑的感觉,不过现在好了。”   吴广宇满脸的疑惑:“刚才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怕得要命,但是现在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杨心欣的脸色稍微有些难看,她嘴硬的说:“人家从头到尾什么都没感觉到。夜不语同学,你会不会太疑心生暗鬼了?”   奇怪,刚才明明还存在的那种强烈到让我感觉窒息的恐惧,到现在却完全没有了,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遇到的怪异事情太多,一有些风吹草动就以为有问题?还是因为这里围墙两端的景象差异所产生出的幻觉?   我再次仔细的打量四周,突然发现,这里的环境确实有点脏乱,透露着萧条和轻微的诡异,但是绝对不会强烈到会令自己觉得危险的地步。看来,刚才果然只是错觉吧!   迟疑了一会儿,我抬起头,望着曾雅茹明亮淡雅的大眼睛,“现在该告诉我了吧,你们想要召唤哪种芭蕉精?”   “芭蕉精也会分很多种吗?”欧阳剑华好奇的问。   “当然了。”我解释道:“一般而言,芭蕉精和召唤者的性别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女人召唤出来的会是雄性芭蕉精,而男人召唤则相反。而且它们的样貌也是不一定的,通常会和当时召唤者,脑子里想着的那个人的样子有相似之处。”   我稍微想了想:“据说,只是据说,如果芭蕉精和某个人长得完全一样的话,那个某人就会在当夜死掉,全身的血肉都会被芭蕉精吸光,然后那妖怪就能以那个某人的身分长久的活下去。”   “你知道的真多!”曾雅茹笑的很灿烂:“不过这次的召唤游戏不一样。是心欣提出来的,据说是她老家流行的游戏。”   杨心欣也冲我灿烂的笑:“嗯,那我就来解释一下好了。这个游戏其实很有趣,危险性也不大。   “和一般的芭蕉精游戏一样,也是要找到一株已经结了蕉蕾的芭蕉树,然后游戏的每个人都要用红色的绳子,一头拴住蕉蕾,一头系在左腿的大拇指上,大家围在一起玩一种抽牌游戏。据说只要抽到鬼牌,就可以随意的问一个问题。”   “好乱七八糟的游戏!”我听得头都混乱了,“问了问题以后呢?”   “据说那个问题芭蕉精会立刻给你答案喔!”杨心欣兴奋的说。   “很特别的游戏吧!”曾雅茹笑着问。   三班的那几个男生因为是自己的女神提出的议案,当然是大幅度点头。我却不置可否,皱着眉头想了想,才惊觉这个游戏果然是混乱得可以。   “这个游戏,真的能顺利玩吗?”我迟疑的问:“就一般的召灵游戏而言,都有一定的规律和心里暗示的因素。就因为有这些含糊的不确定因素,才可以让游戏长久的玩下去。但是你们的这个游戏存在许多先天的缺陷。   “扑克牌一共有五十四张,其中鬼牌两张。一个人抽一张要抽掉五十二张,这样的游戏性太繁琐,太不人性化了。   “况且抽到鬼牌后,问的问题也没有任何限制,范围变成了无限大,而且可以拿来暗示的道具却一个都没有。如果第一个抽到鬼牌的人问的问题,没有任何明显或者带有暗示性的答案出现,那么谁都知道这个游戏是假的了。”   “阿夜,你想太多了。”曾雅茹抱住我的胳膊,“本来就是游戏而已嘛。你以为有多少人认为碟仙什么的会真的把鬼请来?根本就没有几个,大家都是为了好玩罢了。   “而且换一种方法说,如果问的问题真的有答案的话,不就刚好证明了真的有芭蕉精吗?这不是更有趣了吗?”   我一时语塞,仔细想想。这个喜欢吊口水的古怪班花的话倒也颇有道理。只是这个游戏应该在今晚不会太长命才对。不过,至少能早点回家吃夜宵了。   想是这么想,可内心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感依然没有减弱多少。我苦笑着摇头,其余的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还是不要扫他们的兴为好。因为某些自己都说不出来的理由就要叫停有趣的事情,这不是我夜不语的行为准则。   “你们确定真的要玩吗?”我仔细想了想,下了个决定。   “嗯。”众人毫不犹豫的点头。   我笑起来:“那要玩我们就玩大一点,疯狂一点,那样才比较开心。”   “阿夜想到了什么吗?”曾雅茹看了我一眼。   我点头,慢悠悠地说道:“从前在一般的人家户里,每棵芭蕉树的蕉叶,需要每三年砍伐一次,据说这样它们便难以成精。那时候除非是沾了人类的鲜血。”   “你的意思是?”杨心欣脸色有点发白。   “很简单,芭蕉精的游戏最忌讳的就是用一根长长的红线,一端牵住树身,一端牵住自己的脚的小趾尾。”我不怀好意的大笑,“我们赌注放大一点,就不知道你们敢不敢?”   “有什么好不敢的?”还是男生的胆子比较大,特别是有喜欢的雌性生物在场的时候,雄性生物大多都会毫无大脑的,迎面扑向任何轻微以及不太轻微的挑拨。三班的几个男生果然立刻就冲我挺直胸口大放厥词。   我笑的更灿烂了:“那好。我们找一株年龄最大的芭蕉树,蕉蕾也找快要盛开的。每根红色绳子上都要滴上一滴自己的血,还有,红绳也要绑在最忌讳的小趾尾。够刺激吧!敢不敢?”   “太……是不是太过极端了?”杨心欣的声音都开始颤抖起来。   “心欣,不是你说生活太无趣了,都没有刺激感,要玩召鬼游戏的吗?”曾雅茹眉开眼笑的用手指在空气里画圈圈,“该不会,你怕了吧?”   “人家、人家当然不会怕!”杨心欣哼了一声,语气急促的高声说:“反正这个游戏也没什么危险性,而且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芭蕉精的?人家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   “那好,我们开始吧,道具呢?”我挠着脖子慵懒的问。   欧阳剑华举手道:“都在我这里。”   “很好。那么开始选芭蕉树。”我用视线缓缓扫过周围。这里的芭蕉树长得十分杂乱无章,恐怕是长期没有人打理,自由生长的缘故,“大家到处找一找,看有没有树干粗壮,不会太高,但是生机勃勃而且芭蕉蕾也特别大的芭蕉树。找到了互相通知一下。”   其余的人依照我的话都四处看了起来,曾雅茹乘机蹭到我身边,小声道:“阿夜,你还真出乎我的意料,居然提出这么有胆的方法。还说自己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如果真的不信的话,哪会这么了解?”   我淡淡的道:“行不行是一回事,了不了解又是另外一回事,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毕竟像你说的,我确实遇到过几件古怪的事情,虽然到现在还有点对自己的经历半信半疑,不过,多知道多了解一些东西,毕竟不是一件坏事。”   曾雅茹撇了撇嘴:“无趣。你就不能对我笑笑吗?”   我皮笑肉不笑的用力支起两颊的肌肉,无力地道:“你以为我嬉皮笑脸的说以上那段严肃的话,会有任何说服力吗?”   “似乎,好像,真的没有!”曾雅茹恍然大悟,开心的拍着手。顿时,我再次被她搞得无语了。   其实自己之所以会提出那么骇人听闻的游戏方法,也是有考量的。总觉得这里有一些令自己焦躁不安的因素存在,虽然说不出来,又不忍心打断这场游戏,还不如横生枝节,用另一种方法,让这个游戏无法进行或者改变成其他的形式。   物极必反这个成语在任何事物上都说得通,召鬼的游戏也不例外,就一般而言,当召鬼游戏所有的活路和死路都走上极端的时候,游戏本身反而不再存在任何形式的危险性。何况是这种乱七八糟,感觉上根本就是胡乱拼凑起来的游戏。   “这棵树好古怪!”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周凡突然大叫了一声。   我下意识的回头,当眼神接触到他附近的那棵芭蕉树的一霎,整个身体都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不安感觉,更加浓烈了……   第三章 芭蕉精(下)   就传统而言,整治芭蕉精的方法往往分为四个部分。首先要查出是哪一棵芭蕉树成精。   然后让已被芭蕉精缠上的人,先在自己的大脚趾上牵上长长的红线,线的另一端掉出窗外,静待晚上芭蕉精来。第二天早晨等芭蕉精走后,查看窗外的红线,掉落在那一棵芭蕉树下,那棵树便是芭蕉精的真身。   那个时候,就要等到中午,日头最猛烈的情况下,先砍下已成精的芭蕉树。传说砍下时,树身上会流出血水来,之后,挖出树根,并把树根砍烂。   最后把砍下来的芭蕉树及树根,掉在火埋里烧掉,而且一定要确保完全烧掉后,才可以离去。传说烧树时,树会发出女子的哭泣声。   每棵芭蕉树的蕉叶,需要每三年砍伐一次,这样它们便难以成精,除非是沾了人的鲜血。此外,切勿用一根长长的红线,一端牵住树身,一端牵住自己的脚趾尾。   以上整治的是还算不上厉害的芭蕉精。最厉害的芭蕉精,据说是生长在一种十分特别的芭蕉树上,而眼前的这株芭蕉树就足够特别,其实往深入一点说,根本就称得上怪异!   芭蕉树只有两米多高,但是却很臃肿,树干上长满了因为枝叶掉落而形成的疤痕,一串一串的,看起来让人十分不舒服。   粗略估计了一下,它至少有上百岁的年龄,原本应该翠绿的枝干病恹恹的呈现黄褐色,在月光的映照下,越发的狰狞。而两米处的地方,刚好有个硕大而且长得非常恶心蕉蕾。   “什么东西哦,长得真有够难看的!”   杨心欣等人也走了过来,她捂住嘴厌恶的说。   我皱了下眉头。一般三年不修剪枝叶的芭蕉树就已经很危险了,但是这片明显没人理会的蛮荒之地,十多年都不曾有人进出过,里边大部分的树都没有人打理。   如果传说稍微有点真实性质的话,危险的强度就会加大,但是这棵树,虽然丑是丑了一点,可看起来应该每年都有自动掉叶子。   “就用这棵树好了。”我的视线一直凝结在树身上,许久才淡然道。   “不要。”杨心欣首先反对,“太恶心了。你看看那个蕉蕾,根本就畸形得像个刚死掉的婴儿。一想到要和这种玩意儿有联系,人家就忍不住想吐。”   曾雅茹依然笑嘻嘻的,轻声说:“心欣果然是在害怕,没关系的,不过是个游戏罢了。你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吗?”   “人家才没有怕。”杨心欣忍不住一边偷看那棵长相怪异的树,一边脸色发白:“总之那个游戏根本就没有危险性,怎么玩都无所谓。”   “心欣,真的没问题吗?”周凡抬头咽下一口唾沫,他的声音明显在发抖。   人类果然是一种以貌取人的生物啊!我不动声色的再次打量着那棵树,虽然看样子它确实很奇怪很丑,但是就危险度而言,应该是最低的。毕竟芭蕉精,就传说而言,并不是越老的树上越容易请到,如果限定条件的话,请不到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虽然不过是一场游戏,但还是小心为好。毕竟遇到过那么多事情的我,也不是光吃白饭才长大的。只是,那个芭蕉蕾确实越看越像一个刚死掉的人类婴儿。让人毛骨悚然!   看看手上的表,指针已经到十一点了。虽然并不是请芭蕉精的最佳时刻,不过,安全第一!我缓缓看了所有人一眼,再次确定:“如果要玩的话,就马上开始吧。回家前还可以顺便去便利店买蛋糕吃。”   杨心欣没有再反对,她的众跟班们当然也就没有反对的理由。我和曾雅茹对视一眼,将欧阳剑华背着的袋子拿过来,把道具一样接着一样的往外掏。仔细数了一遍,居然发现东西很丰富,而且还有一把多功能瑞士小刀。   我头大的举着瑞士小刀问:“怎么会有这种玩意儿?”   欧阳剑华干笑了几声:“不是说冒险吗?男人是为了保护女人而存在的,如果女人有危险,当然应该手持刀剑,横刀立马,那个男士优先,迎着危险扑上去!所以本人就冒着天大的危险,把老爸的刀给偷了出来。”   我捧场的鼓掌:“有必要吗?你当这里真的是原始森林啊?”   他摸着后脑勺傻乎乎的笑,对我的话满脸不在乎。算了,我将红绳子分成六根,每一根都分别系在那个畸形的蕉蕾上,然后分给其余的人。并在树的周围将六根白色的蜡烛点燃。   脱掉鞋子,将红绳的别一端拴在左脚的小尾趾,最后用火将瑞士小刀开罐器的尖锐处烧了一会儿去毒,再将右手的中指刺破,将血涂在了绳子上。众人被我那一连串流畅的动作唬得一愣一愣,在我的再三催促下,这才依次把形式上的规矩做完。   接着便是正式的游戏了!   大家围拢在一起坐成一个圆圈,就着昏暗的蜡烛光芒,缓缓将崭新的扑克牌洗到非常零碎后,这才放到中央位置,由逆时针方向一个一个的按照顺序抽下去。   已经是十一点过十分了,刚才还似有若无的月光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烛光随着秋日的微风轻轻晃动。不时爆开轻微的烛焰响声,也被这片寂寥的黑暗地带无限的放大,刺激着每个人的耳膜。   晃动的芭蕉树叶,犹如无数无名生物的触手,在夜色里显得特别狰狞。   我对面的杨心欣似乎非常紧张,稍微有些风吹草动都会让她的身体一阵颤抖。我有些莫名其妙,如果真的害怕的话,干嘛还硬是要玩这种刺激性强烈的游戏?唉,女人这种生物,看来用尽我的一辈子,恐怕都依然无法真正了解的。   如果真有来世的话,而且碰巧我的来世变成了一个女人,那么那时候的自己,会不会居然也不了解自己呢?   我一边无聊的抽牌,一边胡思乱想。不久后,只听杨心欣“呀”的发出一声尖叫,然后猛地将手中的牌扔了出去,那副惊惶失措的样子就像刚才拿到的不是牌,而是某种恶心恐怖的危险生物。   “怎么了?”我第一时间发问,并将她扔出去的牌捡了起来。   “是鬼牌!”她惊魂未定,捂住胸口喘息道。   我迅速看了一眼,果然是鬼牌,然后大笑起来:“根据你的游戏规则,抽到鬼牌就可以发问,又不是遇见鬼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她想了想,也哑然失色的笑起来,长长的睫毛上还留着吓出来的泪珠。   “对不起,人家一时紧张,下意识就丢出去了。”她不好意思的红着脸,咳嗽了几声,试图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从刚才的糗事上转移开,“那么,人家开始发问了─”   她将最后一个音调拖得很长,苦苦的抚着额头想了好一会儿,这才道:“那么,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这次的期末考我会不会PASS?会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会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这时,恰好有一阵凉凉的风吹过,吹得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而那株又矮又臃肿的丑陋芭蕉树,整个左边的叶子都被吹动了,像是穿着灰色衣服的胖子在跳着怪异的舞蹈。   不知是不是幻觉,就在刚才的一刹那,我仿佛看到蕉蕾犹如活了一般的微微抽动一下,婴儿的模样也逐渐臃肿了起来。我死死盯着那个芭蕉蕾看,许久,也没有再发现什么异常状况。真的只是自己的错觉吗?   曾雅茹轻轻握住我的右手,关切的问:“阿夜,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眼花了。”我摇摇头,冲众人道:“继续。”   从理论上而言,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为何那股不安却越发浓烈,浓到如湿度高达百分之九十的雾气,根本看不到前路。再来一次,如果那时候还发现有异常情况,不管怎样都要立刻把这游戏结束掉!   抽牌开始继续,不一会儿,鬼牌再次出现了。这次抽到的是吴广宇,只见他默默的将牌放在地上,就是不说话。   “广宇,问一问后天的彩票头奖号码是多少?”周凡兴高采烈的哄叫着。   我被逗得“噗哧”一声笑起来。   “你干嘛笑?”周凡不解。   “这种游戏没有那么复杂的玩法。”我一边笑一边说:“不信你问问你们的杨心欣女神。”   女神点头:“就像夜不语同学说的,这个游戏只能提到答案是肯定或者否定的问题,不然会不灵的。”   “嗯。那么,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又迟疑了一会儿,吴广宇这才道:“我的女神最喜欢的是不是我?是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是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讨厌,广宇你真是的,居然问这种问题。”杨心欣害羞的捂住了脸,把我看得直吐舌头,好造作的表情!   有一股风吹来,树右边的叶子开始跳舞了。我立刻集中所有的注意力,死死望着蕉蕾,但是却丝毫没有发现任何古怪的地方,那个如同死胎的蕾包一动不动,依然那么难看。悬着的心稍微放下去了一点点,刚才果然是自己神经过敏吧!   “呜呜,我就知道。”吴广宇在鼻腔里发出类似小猪想喝奶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声音,“一定是我还不够努力,加油啊,广宇!十八岁的青春在向你挥手!”   我倒!居然还会有这种人。牌被重新洗了一次,游戏重新开始。经过二分钟飞快而且无聊的抽牌运动,最后曾雅茹突然笑了起来。   “鬼牌在我这里!”她迷人的露出灿烂的笑容,将牌放在地上,然后将头倚在我的肩膀上喃喃说:“该问个什么问题呢?好头痛哦,似乎没什么可以问的。”   “随便问什么就好,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我抖了抖肩膀,试图把她给抖下来。   可惜她贴得非常紧,就差把头埋进我的胳膊弯里了。这种状况,一点都不像表面上那么甜蜜!   “有了!”她开心的拍着手:“大家还记得一年多以前学校里发生的‘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吧?”   众人迷惑不解的微微点头。   “就问这个。”她声音大了起来:“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那串蓝色项炼现在在哪里?”   杨心欣脸色苍白,略带着不满的语气道:“雅茹,刚刚人家就说过了,范围这么广的问题是不可能会有回答的!”   “那我就问简单点好了。”曾雅茹依然笑着,但是表情却丝毫没有笑时该有的感觉,那一霎,她的语气变得非常严肃而且正式,“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那串蓝色项炼还在这个学校里吗?是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是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我直觉的感到不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嘛?不知道是不是有风,但芭蕉树左边的叶子却开始动了。   曾雅茹立刻变得非常激动,她的神色紧张,语气也紧张的略微干涩起来,“那么在哪里?告诉我在哪里?”她激动的站起身,向芭蕉树走了几步,似乎想急切的知道答案。所有人都被她的行动吓住了,大脑一时间空白一片,什么行动也没有采取。   就在这时异变突然发生,系在蕉蕾上的六根红绳同时断掉了,我只感觉小脚趾上一轻,似乎心脏被外界什么东西吸引,差点被吸了出去。   心猛烈的跳个不停,无数的汗珠从周身的毛孔流了出来。是冷汗!   “刚刚……究竟是怎么了?”杨心欣心惊胆跳的捂住胸口,语气结巴。看情况,她身旁的几个男子汉也不比她好多少,几乎都快瘫倒在地上。   “游戏结束了,我们快走。”我当机立断,将断掉的红绳子用火烧掉,吹灭蜡烛,然后催促众人出去。   曾雅茹依然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我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却被她推开了。这家伙,力气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   “我还有一个问题,最后一个问题!求求你让我问完!”她疯了似的,虽然脸色煞白,但是嘴里却没有闲着。   我皱眉,毫不客气的扇了她一耳光,趁她又愣住的时候,抱住她的腰,将她整个人扛在肩膀上大步往前走。   好不容易才走到围墙的那头,我喘着气,清点人数后,这才道:“都没有问题吧?”   “我有。”肩膀下边传出了一个稍微害羞的声音。我这才发现刚刚只顾着跑,完全忘了把曾雅茹放下来了。   “哈哈,抱歉抱歉。”我笑着,突然记起不久前打过那个女煞星一个耳光,如果被她想起来,这个记仇的古怪美女还不知道要怎么报复自己。   刚抱着这种想法,古怪美女的眼神就对上自己。她的眼神里充斥着些许奇怪的情绪,脸也红红的,看来一时间应该还记不起来才对,但是,今晚有一件事是一定要善后的!   从吴广宇那里借了瑞士小刀,我提着胆子再次进了芭蕉林一趟,将那棵古怪的芭蕉树砍倒,再将蕉蕾摘了下来。   毕竟那场游戏不管怎么说都算是失败了。绳子断了,就如同请碟仙无法把碟仙送回去一样的状况,根据以往芭蕉精游戏的准则,最好是能立刻砍了芭蕉树,把用来请仙的蕉蕾埋掉。   月亮不知何时又出来了,现在是夜晚十一点半,月光很明亮。我低下头,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手中的蕉蕾,这个刚才还像死胎的东西,现在却圆滚滚的,根本就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芭蕉蕾了。奇怪!我没再胡思乱想,很快在松软的地上挖了个坑,将蕉蕾埋了,然后飞也似的跑了出去。这种诡异的地方,一个人真的不怎么敢待太久。   围墙的那侧,余下的人只剩曾雅茹和吴广宇在等我。   “夜不语,刚刚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吴广宇接过我递回去的刀,迟疑了半晌才艰难的问。   “没有。”我摇头。   “奇怪了,难道只有我一个人闻得到吗?”他迷惑的摇摇头,也走掉了。   曾雅茹嘴角流露出笑容,只是那种笑却带着令我毛骨悚然的感觉。   “怎么了?我就是再帅也禁不住你这么看的!”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阿夜,刚才你是不是打了我一巴掌?”她的笑容似乎人畜无害。   “怎么可能!我从来不打女人的。”我矢口否认。   “是吗,我明明觉得有人打过我,还很重。”   “一定是有人嫉妒你的美丽,趁你病要你命。仔细想一想,有这种犯罪动机的嫌疑人在我们六个中究竟会是谁呢?”我试图将她的思维引向另一个方位,可是明显失败了。   “哼!明明就是你欺负人家,明天我要撕破裙子到教务处去!”   我立刻举手投降:“那根本就是意外,难道要我五体投地的向你赔罪吗?”   “这倒不用了,只要下个礼拜天你答应和人家约会,人家就原谅你。还有……”她猛地抱住了我,湿润的嘴唇带着一丝芬芳的青春气息飞快的印在我的唇上,雪白的皓齿轻轻咬着我的下嘴唇,许久才不舍的分开。   “这是刚刚你救人家的谢礼。”她的脸略微有些发红,转过身躲开我的视线,甜美的声音依然在无人的操场上回荡着。   “你觉得呢?感觉怎么样?”她突然又转过身问。   “嗯?什么?”还沉吟在那个突然的吻中的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曾雅茹眼睛里带着笑,羞羞的低声道:“女孩子的唾液,果然是甜的吧……”   一阵秋风抚过,多事的一天就这样在那一吻中结束了。   另一个多事的一天,在不安的预感中,像是河底游荡的鳄鱼,睁开斗大的眼睛,无声无息的窥视着河面划着独木舟的我们。   第四章 约会(上)   游戏结束后的日子,又很快恢复到从前的状态。每个人都像不再认识那晚的对方,就算偶然遇到,视线即使有所接触,也会很快的转开,擦肩而过。   有人说学校就是另外一种社会,或许是真的吧!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周围竖起一道高高的围墙,那么高的围墙,不是一两次的接触就能崩溃掉的。   不知道别人怎样,至少我是这么认为,也是这么忠实的行动着。没过多久,便到了十一天后约定的周末,那一天凌晨六点半,我就被曾雅茹的夺命连环Call吵醒了,无奈的洗了个晨澡,随意的换了件衣服便出门了。   来到约定的地铁门口,也不过才早晨八点左右。笼罩着浓雾的清早,四周连个鬼影都没有,更不要说早在一个半小时前就打电话来提醒我,说是自己已经到的某个古怪美女了。   无聊的坐在长椅上,我有些稀奇的看着秋天的雾气。说实话,这个城市就连冬天的雾都不算浓,可是今天居然会强烈到十米远的能见度都达不到。   雾气犹如蒸腾的云雾,不断在视线里搅动翻滚着。突然,感觉到有谁在拍自己的肩膀,我猛地回头,却谁也没有看到。方圆十米的范围,一目了然的地方,谁也没有!那么刚才,究竟是谁拍了我的肩膀?   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我站起身缓缓打量四周,猛地,身后又有什么东西用力推了我一把,我顺势倒下,在地上一滚,飞快的往后望。   还是什么都没有。   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吹了过来,是暖风。仿佛有谁往我的衣脖子里温柔的吹气,我的身体顿时僵硬起来,一股恶寒从脚底直冒上了后脑勺。   视线能够触及的地方,三百六十五度没有死角的四周,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可以藏的哪怕是一个小孩身体的地方。虽然雾气很浓,可是至少十米内我还能看得清楚。以我的速度,没有谁能够捉弄自己,然后快到能够逃过我眼睛的。   奇怪!真的很奇怪,难道自己居然有可能遇到鬼了?   我的心脏快速的跳个不停,大脑出奇的冷静。不管那么多了,首先应该判断的是自己会不会有危险。身体后退,飞快的退回椅子上,我整个人躺倒下去。   现在自己的双眼只需要注意眼前四十五度的范围,就算真的有人捉弄自己,就算真的有人的速度可以快过自己眼睛追捕的速度,那么现在他也只能从正面来了。到时候自己如果还是看不到,那么我,我立马就会去庙子里求一大堆护身符拿来防身。   可是等了十多分钟,居然什么都没有等到。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一个不太高大的身影,从远处带着空旷的脚步缓缓走了过来。   心脏又开始剧烈跳动,我急促的呼吸着,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前方。突然,我愣住了。那个身影,似乎有点熟悉!   “阿夜,你这是在干嘛?”曾雅茹惊讶的看着我,用手抵在红红的嘴唇上,“噗哧”一声笑起来:“难道阿夜你为了和人家的初次约会不迟到,昨晚根本就在这里打了地铺?人家实在太感动了!”   “我又不是神经病!”糗态被看到,我开始自暴自弃,干脆用双脚盘坐在椅子上,声音止不住的颤抖,“刚才,或许我撞到鬼了!”   曾雅茹张大眼睛,见我一副认真的表情,好不容易才收敛起笑脸,用柔软的小手贴在我的额头上:“不烫啊,不像是发烧的样子。”   “我没有发烧。”我抗议的将她的手甩开。   “提问,唯一能够分辨蓝色的鸟类是什么鸟?”   “猫头鹰。”   “达文西画蒙娜丽莎的嘴唇一共花了多少年?”   “十二年。”   曾雅茹感动的拍手:“哇,好厉害,居然都答对了。看来你果然是清清楚楚的见了鬼!”   “你这家伙,一般的正常人就算身体状况是有生以来最好的,这两个问题也不见得答得上来吧。”我有些哭笑不得。   “不管了。”她笑的十分开心,“几天前阿夜你还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什么事情居然让你转性了?”   “那你尝试一下莫名其妙被什么东西拍肩膀,然后又被推倒,但是眼睛却什么都发现不了的滋味。那时候就算诺贝尔物理奖的历代得主,都会毫不犹豫的相信,其实佛主以及玉皇大帝每个月都会和上帝耶和华聚餐的。”   “喔喔,虽然人家还是不怎么明白,但是,相信你啦!”曾雅茹挽住我的胳膊,偏过头认真想了想,问:“阿夜,鬼是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就值得探讨了。我问你,真爱该是什么样子呢?”   “这个啊,嗯,我不知道。”她苦恼的用手指在我的胳膊上划圈圈。   我笑起来:“那就对了,鬼和真爱都是一模一样的货色,从古到今众说纷纭,也被无数的文人墨客描述得天上地下的,可是谁都没有真正看到过。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吧。”   “你这个人为什么老是那么矛盾?”曾雅茹嗔道:“刚刚你还说遇到鬼的。”   “刚才是刚才,我现在想了想,说不定自己不过是疑心生暗鬼罢了。”   我挠了挠鼻头,仔细想起来,似乎几分钟前的事情真的是偶然加上巧合,制造出某种暂时不能用科学来证明的事件。就像许多地方明明是平坦的直路,明眼看去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会车祸,偏偏会竖着一块“事故多发区,请谨慎驾驶”的标志。   “哎,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了。”曾雅茹无语的叹了口气,突然伸出纤纤玉手,“干脆,我们来拉勾。”   “干嘛?”   “就立下一个约定啊!如果我们俩谁先死翘翘了,如果人死掉后真的会变成鬼的话,那就在那个人死亡的第七天,在午夜十二点,拍一拍他的肩膀,再在他的屁股上踢一脚。”   我将手背了过去,“不干,太不吉利了。”   “不要那么迷信嘛,人家都不怕,你还是不是男人?”她一边笑着,一边抢过我的右手用力的和我拉勾,这才喜笑颜开的依偎在我身旁。那副可爱的模样,在不了解真相的人看来,根本就是个已经陷入爱河很深的小女生。   但,谁又知道这个美丽女孩的古怪呢?   星期日的早晨,九点,乘着拥挤的早班地铁在游乐园下车。我和曾雅茹痛痛快快的玩了两次过山车,到鬼屋里闲逛了一下,然后登上了摩天轮。   风很大,在几十米高的摩天轮上俯望,似乎整个城市的风景都收在了眼底。不远处的锦江如同玉带一般,平静无波。江面偶尔飞快滑过几艘快艇,掀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澜。   好平静的时光。我看着轮外,深深吸了一口高处的空气。虽然这个城市的污染最近几年已经好了许多,但是天空依然不算清爽,就算有这么明媚的阳光,天幕也如同海洋一般蓝的透明,心底却不见得有多舒畅。   “阿夜,你看下边,好美哦!”曾雅茹坐在我对面,痴痴望着锦江的碧波。   “嗯。”我心不在焉的发出一声闷响。   “你好冷淡哦。”她嘟着嘴巴,突然坐了过来,摩天轮立刻失去平衡,重心开始向右边转移。我被吓得差些跳了起来。   “你干嘛?”我惊魂未定的瞪了她一眼。   曾雅茹满脸幸福的微笑,挽住我的胳膊,小声说:“人家只是想这么坐着而已,一直都这么坐着。阿夜,好像在你身边,人家什么烦恼都不会有了似的。”   我居然还有这种功能?   “阿夜,你知道吗?从小我就很孤独。”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笑,但表情却不知为何黯淡了下来。   “虽然国中以后,追我的人越来越多,可是那种孤独,却依然没有减少过多少。有时候我真的好怕,怕直到最后,直到我老了,不漂亮了,到时候就没有人再愿意给我依靠了。”   我有点尴尬的摸了摸鼻头,这女人,到底想干嘛?   “阿夜,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唯一的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奇怪了,这台词怎么那么熟悉?我抬头,问:“《阿飞正传》?”   还在酝酿感情的曾雅茹嗔怒的看了我一眼,“哼,你知道吗?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觉得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我心里,没有事情是解决不了的。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幸运的过自己理想中的生活,有楼有车当然好了,没有难道要哭吗?所以呢,我们一定要享受我们所过的生活。”   “……这是,《新不了情》?”   “阿夜,你果然很没有情调!”曾雅茹用力在我手臂上掐了一下。   我苦笑起来:“明明就是你在那里乱念电影剧本,我又不是专业演员,怎么可能配合得了?”   “你根本就没有试过,怎么知道自己做不到?”她的手抬起来想挠我的胳膊弯,被我一把抓住了。纤细雪白的玉手,皮肤细腻的如同光滑的绸缎,入手温润,很有弹性,令自己几乎不愿意放开。   第五章 约会(下)   曾雅茹也有刹那的失神,一抹嫣红爬满了脸。她急忙转过头,稍微慌乱的说道:“阿夜,女孩子的手是不能乱抓的。”   话是那么说,但她丝毫没有将手抽回的意思。   “据说,”她转回头,开始凝视我的眼睛:“一个男孩如果抓住女孩子的手三分钟,就要负责任,要娶那个女孩,要一辈子爱那个女孩,不离不弃,永远爱她哦!”   说时迟,那时快,我立刻下意识的放手,将双手举得老高。我俩对望,许久,突然同时哈哈笑了起来,捧腹大笑。   “雅茹,你家里有哪些成员?”我好不容易才收敛起笑容,认真问。   她右手指抵住嘴唇,甜甜的回答:“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一个姐姐,总之是最平凡不过的家庭了。怎么,阿夜这么快就想去拜见人家的父母大人了吗?”   我没有因为她的玩笑而笑起来,只是继续问:“我是说现在。”   曾雅茹的表情在刹那间冷淡了下来,她的声音也不再修饰,如同寒冰一般的冷淡,“你调查过我?”   “不错。”我缓慢的点头,“开头是因为玩芭蕉精最后,你那一连串古怪的举动引起了我的注意。然后就拜托我当员警的表哥查了你的过去。只是没有想到……”   “只是没想到我的人生那么悲惨对吧?”   曾雅茹冷哼了一声:“不错,我九岁的时候,父母,爷爷和奶奶就因为车祸过世了,我和姐姐靠着巨额的赔偿金相依为命。但是我并没有觉得自己命苦,也从来不去恨谁,只想平平淡淡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过普通的人生。”   我的神色有些黯然,因为自己的好奇,或许真的伤害了她吧!   “夜不语,今天的约会算什么?算可怜我吗?”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却带着强烈的愤恨。   “不错,我确实很害怕孤独,我希望像个普通人一样,可以随意的喜欢一个人,可以被那个人所喜欢。想哭的时候我可以对着他哭,想笑的时候我能开心的笑,但我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来可怜!”   摩天轮转到了出口,曾雅茹狠狠的拉开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我飞快的追向她,握住了她的手。她将我用力推开,回头的一刹那,我见到了泪水,满面的泪水。弯曲的泪痕爬满她美丽的脸庞,她的脸上呈现着痛苦。那种痛苦,不知为何,映入视网膜后,却让我很心痛,心脏的位置甚至像要爆炸了似的。   我没有同情她,绝对不会同情她,像她那么高傲的女孩是不需要同情的。我很清楚,所以一开始就将问题问得很直白。或许,我真的太高估了她的坚强,以及自己对于她的地位了吧!   毫无犹豫,在她第五次推开我的时候,我紧紧将她抱住。用力抱住,不论她怎么挣扎也没有放手。渐渐,抵抗力越来越小,终于她瘫倒在我怀里,长期压抑的痛苦毫无保留的宣泄了出来。   她哭了,哭的很伤心,抽泣声如同决堤一般回荡在喧哗的四周。我无法顾虑别人异样的眼神,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温柔的在她耳边轻轻说着话。   哭起来的女人根本就是无法沟通的小孩子,既然无法用语言沟通,那就用语言告诉她,至少还有人站在她那边。   或许女人就是这样的生物吧!悲伤的女人犹如含水量百分之九十的水母,当她们通过眼泪将水分含量降低到百分之六十六时,再深重如渊的痛苦也会慢慢流逝。   许久,曾雅茹才止住哭,头却紧紧埋在我怀里不肯抬起来。   “丢脸死了。”她的声音恢复了往常的状态,但是语调却稍微有些沙哑急促。   我望了一眼周围早就围了一圈的人墙,也头痛了起来。果然,最近似乎一和她在一起,就几乎要丢脸丢到姥姥家去!   “我数一二三,我们就一起用力跑!”我凑到她耳旁轻声说,她在我怀里点点头,乌黑顺滑的发丝被风吹起,扫过脸颊,痒痒的。   “那么,一,二,三,快溜!”我大喊一声,趁着周围人被吓了一跳的黄金机会,拉着她的手一阵急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去处。   抽空一看,才发现居然到了情人们幽会的好去处,紫竹林。   曾雅茹喘息着,紧紧握着我的手,像是怕我不见似的。咳嗽了一会儿,她才望着我,脸色再次严肃起来,“不要以为这样你就没事了。哼,我才不会那么容易原谅一个人。”   “知道!知道!”我敷衍的点头。   她赌气的一脚踩在我的脚背上,“从实招来,你还知道我哪些事情?”   “真的可以说吗?你发誓不会像刚才那样发飙。”我有些迟疑,对付女人自己本来就不拿手,如果刚刚的状况再出现一次,恐怕我会完全没辙的。   “我哪有那么小气?不要婆婆妈妈的,快说!”她拉我坐在附近的石椅上,拈起一片竹叶心不在焉的玩弄着。   “你的姐姐,她叫曾雅韵吧,当年出名的校花,追求者多到几个加强排。但就在一年半以前,高三的她突然消失了,至今也没有找到。   “对于她的失踪,整个学校里流传着许多个版本。有人说她和某个中年男人私奔了,也有人说她怀了孕,被孩子的父亲丢弃,她害怕被人知道觉得实在太丢脸,就干脆自杀了。”   曾雅茹没说话,许久才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问:“流言,你认为哪个更有真实性?”   “都没有。”我毫不犹豫的说:“所谓流言,不过是嫉妒她的人,利用有心或者无心者传播出去的,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八卦而已。   “以你们家庭的大环境而言,在家里她是最大的,就算要交往,谁也不应该有阻拦才对。如果说要私奔,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我想就算再没有人性的姐姐,也不会扔下小自己两岁多的妹妹,然后没有任何征兆的跑掉吧!何况,她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一分钱。”   “一直以来,我也是这么想。”曾雅茹眼睛一红,像是又要哭了。   “你姐姐失踪三个月以后,原本在另外一所高中就读的你,转到了现在的高中,根据以上的种种,我猜测你姐姐的失踪应该有很大的隐情。   “至少你认为,她或许是被诱拐,或者被害了,而害她的那个人很有可能还在这个学校里。就算那个人和你姐姐是同期生,至少也会在这个学校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你之所以转学过来,就是为了找到你姐姐,或者是她本人,或者……是她的尸体!然后把害她的人绳之以法。”   “全对!”她惊讶的看了我一眼,“那天早晨,姐姐像是往常那样替我做好早餐,温柔的叫我起床,看着我吃完后,才收拾完毕和我一起上学。在分开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就如同从前的每一天那样,可是,可是……”   她的声音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可是从那一天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发誓,如果真有人在背后搞鬼,我一定要亲手杀了那个混蛋!”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温柔的把她拥入怀里,她没有抵抗,不断颤抖的身体似乎找到依靠似的,渐渐平静了下来。   “那一晚,你问芭蕉精‘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的事情。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你的姐姐,应该是最后一个得到那串项炼的人。”想了想,我突然问。   曾雅茹抬起头,咬紧牙齿,从声带里发出一声模糊的肯定音符。   “那事情至少有了一个突破口。如果找到了那串项炼,说不定就能找到你姐姐了,你也是这样想的吧?”   “不错。”她点头:“可是我调查了一年多,什么都没有发现。那串项炼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学校虽然大,人虽然也很多,可是像五克拉蓝色钻石那么显眼的东西,不应该找不到任何线索才对。”   我嘲讽的笑起来:“那串项炼或许真的带着诅咒也说不定,只要拥有它的主人都会死于非命。真是满奇怪的,当时看那个别扭富家公子戴着的时候,就有一件事情想警告他的说。”   “夜不语,你会帮我吧?”曾雅茹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好久,才艰难的从嘴里吐出这几个字。   “我为什么要帮你?”   “也对,我根本就不算什么。老是强迫你,对你而言,我应该很讨厌吧!何况,这件事本来就很危险。”她苦笑着,满脸的颓丧失望,仿佛生存的气息都在一刹那消失了。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开个玩笑罢了。这么有趣的事情,我夜不语怎么会不插上一脚?”   “真的!”曾雅茹原本煞白的脸色立刻爬满了激动的红晕,甚至语无伦次起来:“我,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真的,我……”   “那就什么都不要说。”我挠了挠脑袋,女孩子发自内心的微笑,果然很美!   就在这时,曾雅茹手提袋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用依然颤抖的手拿出电话,刚听了一会儿,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是全身的僵硬。   “怎么?”我皱了下眉头,不知为何,居然会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刚才打来电话的是杨心欣,她告诉我一个消息。”曾雅茹的表情十分复杂,“欧阳剑华死了,死在家里。是自杀!”   第六章 尸体   头晕,很晕,非常晕。   那股该死的气味,自从那晚以后就开始越来越浓,那么浓烈到令人厌恶的气味,为什么居然没有任何人能够闻到?仿佛,那怪异的味道只有自己能够闻到!   午夜,欧阳剑华从床上翻滚起来,恼怒的把枕头扔了出去。   快三天了,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气味骚扰自己足足三天了!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鼻子产生的错觉,但现在,他可以清清楚楚的判断,那股怪异的味道绝对是实质性的存在,只是没有任何人能够闻到罢了。   可怕的味道,只要自己一呼吸,那古怪的气息就会顺着气管流入肺里,那一霎,仿佛整个肺部都爆炸了。明知道是错觉,但是他却不得不忍受每分钟至少二十下的痛楚,于是他开始试着用嘴巴吸气。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用处,但是半个小时后,似乎就连嘴巴也产生了嗅觉。不对,是那股味道,那讨厌的气息甚至传染了自己的味觉,自己满嘴都是怪异的滋味。   恶心的味道,无法形容,如果硬要说相似的话,或许更像一个二十六岁以上新陈代谢旺盛,但是从来就没漱过口的男子一早起来呼出的第一口气,外加混合最最难闻的狐臭气息。   那味道,光是想想都要吐,真不知道自己这三天是怎么熬过来的。   那味道根本就是无孔不入,今天一大早,他去买了个防毒面具,戴上后,异味还是没有消失。他被折磨的几乎要疯掉了!   不过很可惜的是,欧阳剑华只是快要疯掉,还没有疯掉,围绕的异味也毫无消失的征兆。欧阳剑华赤着脚走下床,决定再去洗一次澡。   刚走入浴室,拉开浴室的门,突然,他的一切动作都唐突的停止了。那股味道,在顷刻间变得更加浓重。   他的全身都在颤抖,是恐惧。就在一霎间,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对了,一般而言,口臭与狐臭的患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发出臭味,因为他们根本就闻不到。   而那股味道,强烈到就算稀释一万倍,自己猛然闻到时都会恶心的吐出来。可是为什么,那股气味围绕了自己那么久,自己却没有任何生理上的反应呢?只是感觉讨厌,大脑单纯发出感觉到这股气息的指令,可是周围的人都没有发觉过。   难道它根本就不存在?   不对!自己没有精神上的疾病。那就意味着,这种味道和狐臭是同一性质,只是感受到的途径反过来了而已,变成是自己才能闻到的气味。   如果真的是这样,是不是也就说明,那股气味,根本就是从自己的身体上散发出来的?   欧阳剑华死死瞪着自己手上的皮肤。   他缓缓走到洗手间的梳妆枱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刀片。锋利的刀刃在昏暗的节能灯惨白的照射下,泛出寒冷的光芒。   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自己究竟在想什么?想要划开自己的皮肤做个试验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抬起头,看到镜中的那个自己居然在笑,僵硬的嘴角咧开诡异的笑容。右手上的刀片被牢牢握着,缓缓的向左手腕割了过去……   “表哥!”隔着警戒线,我老远就向表哥夜峰打招呼,那家伙冷淡的看了我和曾雅茹一眼,没好气的走过来,说道:“你这小子,怎么哪里死人你就朝哪里跑?”   “死掉的那个人是我同学,还是关系很好的那种!关心同学难道也有错吗?”我委屈的扯过曾雅茹的衣袖,擦拭刚刚抹在眼脸下的口水。   曾雅茹礼貌的向夜峰鞠了一躬。   那位品性恶劣的表哥立刻“啧啧”的感叹起来,“这位又漂亮又有礼貌的美女,你该不会是小夜的新女友吧?劝你不要和那小子走得太近,和他扯上关系的女性,特别是美女都没什么好下场的。”   开场白还算正常,可是没几句话就变味了,“还是首先考虑一下本人。我夜峰,二十六岁的有为青年,要不了几年就可以爬上局长的位置。现在未婚,也没女友,最近正诚挚的期待着与高中女生,演绎出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还是那么白痴。”我暗骂了一句,将已经石化的曾雅茹拉到身后,“这句话我记住了,回去告诉嫂子!”   “哈哈哈,开个玩笑而已嘛。小夜居然那么见外!”表哥立刻尴尬的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像哈巴狗般,殷勤的抽出两张电影票,“这是下礼拜最新上映的,据说是今年度的恐怖大片,请表弟笑纳,还请以后在你嫂子那里多多美言几句。”   我晕!为什么人才辈出的夜家,居然会出现这么没有大脑的怪胎?   虽然这家伙比我大八岁,但是常常被我玩弄在股掌之间也就算他笨了,没想到他居然会蠢得在一个知道自己底细的人面前,公然调戏自己表弟的同学,真是有够白痴!活该都到了二十六岁才找到女朋友,还被那只母老虎吃得死死的。   “听说欧阳剑华自杀了?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客气的将电影票拿过来,往警戒线里边望了一眼。欧阳剑华家住的是一栋十七层高的电梯公寓,据说是在六楼。   表哥的脸色也严肃起来,他看了我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将我拉到一旁去,小声问:“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又遇到什么怪异的事情了?”   “没有。”我摇头。这倒是天大的老实话,如果撇开今早发生的那个怪事。可那件事我至今都还不能判断是不是错觉,当然不会傻傻的说出口。   “那就奇怪了。”表哥挠了挠梳理得油光整齐的头发,看来有女友后,整个人就是不一样了!至少不再像从前那么邋遢,“你的那个叫做欧阳剑华的同学,死相实在不算好看。”   我皱了皱眉头,“所谓不算好看,这种词语太过广义了,有没有详细一点的描述?”   “你要进去看看吗?”表哥大度的拉开警戒线。这家伙满脸老奸的样子,该不会认定事情和我扯得上关系吧?   我没有迟疑,和警局里认识的几个人随意打了招呼后,就拉了曾雅茹往里边走。   “这样好像不太符合规矩吧。”曾雅茹有些害怕的紧紧抓住我的手,紧张的说:“电影里都有演过,一般犯罪现场要警方确定采证完毕后,才准不相关的人员随意出入。现在进去会不会被抓起来?”   我大笑:“你三流连续剧看多了。就一般情况而言,可能会像你说的那样。可这里是哪里?雅茹啊,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讲关系的就是中国人,只要有关系,别说犯罪现场,就算是太空船都能进去。”   曾雅茹可爱的嘟着嘴巴,哼了一声:“得意啊你!语气说的就像我死去的那个臭老爸。”   “喔喔,原来如此,难道你有恋父情节,所以才会老是盯着像你父亲大人的我?”我恍然大悟。   “死哪!人家才没有什么恋父癖。”她满脸通红的掐了我一下:“更何况,人家才没有老是盯着你!”   好死不死的,表哥夜峰嘻嘻哈哈的转过头,凑热闹:“你们两个的关系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如果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本人就把名字倒着写!”   “那你准备永远倒着写好了。”我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   在打打闹闹下,电梯很快来到了六楼。在B号房前停下,表哥敲了敲门,里边的人便将门打开了。   “欧阳剑华死在自家卧室的澡盆里。死亡的那一刻,居然还在笑。”表哥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我是第五个进入现场的人,第一眼看到你们那位同学的时候,实在吓了一跳。那种笑容非常诡异,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人类可以做到的。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是死者的母亲,她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做饭,洗漱的时候发现浴室的门没有完全关上,就在她去关门时,看到了自己儿子的尸体整个漂在浴缸里,双眼死死仰望着天花板,手在水里一荡一荡的。那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立刻就晕了过去。”   我若有所思:“他老妈五十多岁?算算应该是三十五岁的时候才生了他,应该是生的很辛苦,毕竟是高龄产妇。看平时的样子,家里人应该很宠爱他才对。”   “不错。”表哥点了点头:“忙了一整天,我们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可以导致他自杀的原因。他家里的人都顺着他的脾气,从小就像宝贝一样就算含在嘴里都怕化掉。他的个性据说也很乐观。”   “嗯,我也这么觉得。”我看了身旁的曾雅茹一眼,“我们都和欧阳剑华接触过,我并不觉得他是个特别聪明的人,更不像那种聪明到有自毁倾向的白痴,我找不出他自杀的理由。你呢?”   曾雅茹想了想,最后也摇头道:“他就算在追求杨心欣失败后,也是屡败屡战,性格很豁达,而且不容易钻牛角尖。相比而言,如果是吴广宇同学自杀了,我还能够理解,但结果是他,抱歉,我想不通!”   “看来我们的意见少有的一致。”我望向表哥,“尸体呢?房子的其他地方有没有挣扎或打斗过的痕迹?”   “完全没有。”   表哥斩钉截铁的答道:“所有的房间都很整齐,根据现场遗留下的证据,完全可以推断出欧阳剑华是在午夜左右,因为失眠而走下床,很急躁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站在窗台前向外边望了一阵子,最后径直走进了浴室里,站在梳妆枱前照镜子,然后就自杀了。”   来到了浴室前,表哥看了曾雅茹一眼。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雅茹,你去客厅里等一下。”   “我也要看,怎么说以前也是同学!”曾雅茹脸上有些苍白,但依然固执的说。   “这位美女,死尸可不是那么好看的。”表哥说话了,“你要知道,有些尸体会因为体内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尸体会膨胀、腐化、变色,而肠道因为腐烂而形成的气体,更会把消化道里的内容物推出体外,又脏又臭又难看!恶心死了!”   曾雅茹被吓得全身都在发抖,脸色更加惨白了,但还是咬紧牙关,瑟瑟的道:“我,我要看。”   “那你可不要后悔。”表哥也没有再说什么,拉开了浴室的门。   曾雅茹立刻“呀”的一声,整个头都埋进了我的怀里。老天,根本就还什么都来不及看到嘛,都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浴室的地板上躺着一具赤身裸体的尸体。说是赤身裸体似乎也不怎么合适,毕竟他还穿着内裤。只是早就看不出那条内裤曾经的颜色了,或许是红色,那条内裤,连同整个尸体本身都被染成了红色。   鲜血做成的染料被水稀释后,变得没有那么浓了,但是依然很红,暗淡的红,看来应该是不久前才从浴缸里捞出来的。   刚才在门外还不觉得,可一开门后,猛然有一股熏人的恶臭传了出来。我下意识的捂住鼻子,可就是那一霎的时间,也足够我恶心到想吐了。   身旁的曾雅茹更是不堪,她干呕了几声,飞快朝外边跑去,恐怕会把胆汁都给吐出来吧!   那股臭到可以稀释一万倍后拿去当香水的气味流窜在空气里,只见表哥老神在在的,从容拿出一个便携防毒面具戴上。   我愤怒了!这家伙,居然没有提醒过我那么重要的事情,难怪刚才他的眼睛里,老是闪烁着一种看好戏的恶毒神色。   哼,英雄不吃眼前亏,当我发现就算捂住鼻子也无法阻挡臭味的传导时,很明智的立刻退了出去。在留守的员警那里强行抢来一个防毒面具后,这才再次进入那臭气熏天的魔域。   “小夜,那种味道像什么?”表哥不怀好意的哈哈笑着。   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那味道并不算陌生,“是尸臭。”   “确实是尸臭。没想到吧,那么臭的味道,居然是从一具死亡时间没有超过十四个小时的尸体上散发出来的。”表哥看了尸体一眼,“这具尸体明明没有腐烂的痕迹,却可以发出那么强烈的味道。够古怪吧?”   “这已经不只是古怪了。就算再臭的尸臭,也不可能臭到这种程度!”我恶心的回忆着那种味道。   一般而言,所谓的尸臭,首先是体内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最后尸体被外界细菌分解,再次形成臭气。随着身体上的肉汁越来越少,那种气味就会越来越淡。但眼前这具尸体上的味道,已经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尸臭了。   我低头打量起那具尸体。欧阳剑华的尸体上已经逐渐形成了尸斑,但是最引人奇怪的,是他的死法,他是用刀片将自己身体的皮肤一块一块剃下来的。   那些被剃下的皮肤还漂浮在浴缸里,在水中一荡一荡的,令人不寒而栗。尸体上,双手能够构到的地方,已经见不到完整的皮肤,但是切掉的肉却很少,只是薄薄的一层皮。   我皱起了眉头,“他临死前打过吗啡,或者其他镇定剂什么的东西吗?”   “在这个屋子里没有找到类似的东西,整个家就算安眠药都没有一片。”表哥疑惑的问:“为什么这么问?”   我死死的望着尸体发呆,“就一般人而言,有谁能够在削苹果皮的时候,只削一层薄薄的皮,而尽量少将肉削下来的?”   “只要小心,应该很多人都能做到吧。”   “那如果换成削自己的皮肤呢?”我问。   表哥顿时愣住了,“哪会有人那样做?”   “你眼前不就有一个。”我蹲下身体,用戴着手套的手摸着尸体的手腕,“正常人的手会自然的有轻微抖动,特别是在剧痛难忍的时候,这并不关乎精神忍耐力的问题。   “只要痛,双手就会拿不稳东西,可是欧阳剑华自杀的时候,明明是一刀一刀将自己的皮肤割下来,而且只是割皮肤,就算皮层下的脂肪都很少触及到,这需要多大的忍耐程度?不对,那种刀法已经不属于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了,根本就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表哥夜峰的大脑一阵轰鸣,他全身僵硬,好久才缓缓的道:“你的意思是,这是一起谋杀?”   “我不知道。”我苦恼的摇头,“他的尸斑很凌乱,恐怕是做过激烈的运动。但至于是死前还是死后,要等尸斑更清楚以后才能明白。   “还有他的笑容!”我按着尸体的脸颊,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表哥,尽快做尸体解剖!”   “他妈的,你究竟还发现了什么?一起给我说出来。”表哥似乎也被我的发现弄得急躁起来。   “他临死前露出的根本就不是笑容。”我的身体也开始僵硬了,身体因为大脑中偶然冒出的某个想法而微微颤抖,“或许,他在拼命的将某个东西吞下去,由于太痛苦太紧张也太急迫了,所有的表情交错在一起,产生了像是笑容的假象……”   第七章 旧校舍(上)   “阿夜,我问你,一只七十磅的章鱼,为什么可以穿过一个仅一枚银币大小的洞?”   第二天一大早,曾雅茹就蹦蹦跳跳的跑到我身旁,大声问。   我头也没抬的答道:“因为它们都没有脊椎。”   “好厉害!”曾雅茹拍着手,用心不在焉的语气欢呼。   我瞪了她一眼:“你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出来好了。”   她尴尬的笑着,嘟着嘴巴撒娇:“阿夜,你好没有情调!”   “快问,不然我就要视心情看要不要回答了。”   “哼,真没良心!先申明,是你要人家问的喔,等下可不许笑人家!”她眨巴着大眼睛,迟疑了一下,这才道:“你说,那天晚上我们是不是真的把芭蕉精给请来了,所以欧阳剑华同学才会死得那么诡异?”   “白痴,怎么可能会有那种事?”   我大笑:“先不说有没有芭蕉精这回事,就算有,凭那种乱七八糟的方法也不可能请得来。   “退一万步,就算请来了,我当时也做好了善后工作。况且欧阳剑华的死因很奇特,是自杀还是他杀都有可能。你少在那里给我胡思乱想!”   “但如果不是因为芭蕉精,那他为什么会死得那么蹊跷?”曾雅茹急了起来。   我满不在乎的在她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我有事实证明他的死和芭蕉精无关,而且那个事实,你听了应该会稍微高兴一点才对。”   “都已经死人了,我就算再狠毒,也高兴不起来吧!”她疑惑的问。   我笑了笑:“欧阳剑华的死亡,应该和一年多以前的‘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有关。高兴吗?”   “不可能!”曾雅茹惊讶的站起来,居高临下的死死盯着我的双眼,“昨天我根本没有听过你的表哥,提起有发现那条钻石项炼啊?”   “项炼当然没有找到。”我伸了个懒腰:“但是一年多以前因为项炼死亡的人,都和欧阳剑华有些共同点。”   “哪些共同点?”   “是味道。每个因为项炼而死亡的人,尸体在远远还没有达到腐烂程度的时候,已经散发出不正常的强烈尸臭,而且那股味道几乎都是一模一样。还有一点,他们所有人都是自杀,虽然自杀的方法不尽相同,但皮肤全部都有自我损伤的痕迹。”   曾雅茹精神猛地一振,“你的意思是说,犯人又开始作案了?”   “当然,如果有犯人的话。”我皱起了眉头,“虽然没有在欧阳剑华的家里找到那条五克拉的钻石项炼,但是我们可以假定,或许他是因为曾经接触过那条项炼,所以才会被凶手看中,杀掉了他!”   “我懂了。只要找出前一段时间,欧阳剑华时间表上奇怪的地方,或者他的某些古怪行为,顺着那条线索,就可以找到项炼,甚至是凶手?”曾雅茹说着说着,眼神猛地变得冰冷。   “而那凶手,应该就是造成姐姐失踪的罪魁祸首。哼,那种人渣,我绝对会让他血债血偿!”   我苦笑着摇头,这女人,看来怨恨已经压抑在心里,快到火山爆发的状态了。只是,真的会有凶手吗?唉,头痛。   一年半以前,那八个因为项炼而死亡的自杀案,曾经引起过媒体的高度注意,警方和许多专业人士都一度相信,那根本就是一起连续谋杀案,可惜一直都找不出凶手的作案手法。   毕竟现场实在太完美了!所有人都是死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门窗没有强行出入过的痕迹,也找不到任何他杀的线索,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那些原本并没有太多自杀可能的人,是自杀的。   欧阳剑华的死亡也是如此,排除他父母的嫌疑后,唯一的嫌疑人就只剩下他自己。就算我在现场来来回回看了许久,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如果这件事上真的有凶手,那么,凶手一定是个高智慧型变态,甚至,他根本就不是人!这个想法猛然间窜入了脑海,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不是人?那会是什么?我苦笑着挠了挠鼻子。不知道欧阳剑华的尸检结果怎么样了?   正想着,表哥夜峰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我和他哈拉了几句,立刻转入正题。刚听了不久,我就感觉一股寒意从脚底爬上了头顶,恐惧的感觉硬生生的将头发末梢都竖了起来。   放下电话,许久,我才回过身。   “出什么事了?怎么满头大汗?”曾雅茹趴在桌子上,担心的望着我。她用柔软温暖的小手轻轻擦拭掉我额头上的冷汗。   “欧阳剑华的尸检结果出来了。”我紧张的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全身都在颤抖,“法医在他的食道里发现了一张纸条,是笔记本的一角,应该是在匆忙中撕下来的。上边的字迹虽然很慌乱,但是经过鉴定后,判定是他的笔迹。”   顿了顿,我一字一句的缓缓说道:“上边只有五个字。项炼,旧校舍!”   顿时,曾雅茹的身体也僵硬了起来,她的声音干涩,艰难说道:“难道那条项炼就藏在旧校舍里?”   “有可能!”我激动的点头,“说不定那条项炼他不但找到了,而且将它藏了起来。凶手在杀他的时候,欧阳剑华机警的留下了这条线索。”   “我们立刻去找!”曾雅茹完全不管周围的诧异视线,拉住我的手就朝门外跑。   我拼命的制止了她:“你疯了!现在可是白天,我们怎么可能明目张胆进去?”   “但是如果警方……”她焦急嚷道。   我立刻打断她,悄声道:“警方最早也要明天才会去搜查旧校舍,我们有的是时间。今天白天准备一些必要的东西,过了晚自习再去好好找一下。”   “好吧!”曾雅茹稍微冷静了一点,但精神状态依然有些歇斯底里。   她将头紧紧靠在我怀里,身体微微颤抖,不知道是不是在哭。   唉!明早的校刊不知道会把这一幕写成什么惨不忍睹的样子,恐怕我会被她的一大群后援队给杀掉吧!   “夜不语,我好怕。”半晌,她才用虚弱的声音说。她的语调在发抖,带着哽咽的声音断断续续,一副楚楚可怜的正常女孩会有的孱弱样子。   “如果真的找到姐姐的尸体,我该怎么办?世界上,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唯一企盼的希望都没有,到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勇气活下去……”   “傻瓜。”我叹了口气,将她紧紧抱住,“孤独不过是暂时的而已。只要活下去,就一定会遇到一个你喜欢,而且也喜欢你的人。那时候你会有一个新的家庭,有新的亲人,而且那个家会越来越大。那时候,你就不会再孤单了!”   “真的?”曾雅茹长长的睫毛上残留着泪水,她抬头悄悄看着我,“真的会有人爱我,娶我,给我一个幸福的家吗?”   “绝对会有的!”   “你发誓!”   “我发誓!”   秋风不知何时大了起来,似乎这个喧哗的世界上,只留下两个紧紧拥抱着的人。心里,却没来由的依然存在一丝不安的感觉。   其实还有一个可能我没有说出口。   如果真有犯人的话,以他的犯罪手法,应该不会留下这么大的破绽。说不定,一切都只是一场骗局而已……   夜,摇摇晃晃的来临了。当然,夜色是不可能摇晃的,但在忐忑不安的心情下,似乎世界上的一切都在晃动。   这又是个无星无月的暗淡秋夜。下了晚自习后,学校的灯开始逐渐关闭,只有微暗的路灯散发着幽幽地光芒。   我看看手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作贼似的小心翼翼,好不容易才避开灯光穿过操场,只见围墙的门前,有个纤细娇柔的美丽身影正焦急的徘徊。我笑着摇头,这才靠了过去。   “干嘛这么晚才来?人家都等你半个多小时了!”曾雅茹不耐烦的瞪着我。   唉,女人这种生物,特别是漂亮女人,总是认为雄性生物等待自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立场稍微换了一下,不过是短短的半个小时,也变成可以拿来抱怨的条件,也不稍微想想那个人为什么会迟到。   “准备东西花了一点时间。”我解释。算了,谁叫我是全世界三十多亿雄性生物中的一个呢,只有认了。   她一把拉过我的手,“快进去找!学校的早操时间是凌晨六点半,我们只有八个小时的时间。”   我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你,不会是想找一整个通宵吧?”   “不错,一直等找到为止,不然我不会甘休的!”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坚毅,看来是已经下定决心了。   我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向进入旧校舍的小门望去。门上的锁还像前几天那样被扔在地上,似乎还没被人发现。没有过多的迟疑,我推开了门。   就在那一霎,一股冰冷彻骨的阴寒气息从门的另一侧吹了过来。   我和曾雅茹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好不容易定下心,将头缓缓伸入门中,往里边望去,只见树影婆娑,整片芭蕉林都在风中摇晃。   乍一看,似乎和那夜看到的景色没什么太大分别,但大脑中却不断在敲响某种不明信号,总觉得这片芭蕉林,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了!   “怎么会这样?”曾雅茹吸了一口冷气,浑身颤抖的紧紧靠向我。   “发现了什么?”我不解的问,女孩子天生比较细心,或许发现某些我不能确定的不安因素。   她伸出手向前指了指,“阿夜,你看那些芭蕉树。”   我顺着她的指向看去:“没什么……啊!”在昏暗的光线中,隐约觉得芭蕉树的颜色似乎不太对劲。按开手电筒,一道强烈的光圈立刻照亮了附近的环境,周围顿时清晰起来。   这一下我才明白,刚才自己为什么会下意识的觉得有问题。   果然是芭蕉树的颜色变了,前几天原本还充满了勃勃生机的翠绿色叶子和枝干,现在全部松垮垮的耷拉着,如同老人脸上的皱纹,颜色也变成死气沉沉的灰褐色,甚至干枯起来。   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在少数的几株身上,绝对不会令人吃惊,只是眼下,目光所及的范围中,所有的芭蕉树都是那种病恹恹的样子,仿佛所有的生命力都被某种东西给吸去了。   “怎么会这样?”我满脸掩饰不住的惊诧,“前几天来还是好好的。”   “是不是生病了?”曾雅茹的双手冰冷,恐惧的看了我一眼。   我不置可否,快步走到最近的一株芭蕉树前,从背包里掏出为以防万一而带来的刀子,用力在树干上割了一条很深的口子,树的枝液流了出来,是透明的颜色。   我用手指沾了一点凑到鼻子前闻了闻,也并没有嗅到任何奇怪的味道,再认真的检查了树叶的状态,虽然大多都枯黄了,可是却没有染上虫害的征兆。   奇怪了。   我皱起了眉头,用力摇头,“太奇怪了!芭蕉树本身并没有遭虫,没有生病,状态很正常。而且也不像是被人下了毒,怎么会突然就变得要死不活的呢?”   曾雅茹也是大为不解,可她似乎不太愿意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阿夜,我们快点去旧校舍,再耽搁就要到十一点了!”   不知为何,视线接触着这些干枯的芭蕉树,内心总是隐隐感觉不安。似乎这一切和某些东西有着某种联系,可大脑里偏偏一片混乱,就是无法将纷杂的东西凑到一起。   我叹了口气,也只好放弃了,毕竟今晚的目的是要找到那条钻石项炼,或者曾雅茹姐姐失踪的线索。   以前曾经提到过,旧校舍在芭蕉林的前边,而更前一点则是小半个操场。由于被围墙围起来的缘故,在这个特定的环境里,反而变成最中间的位置。   芭蕉树并不高,所以三层接近六米多的旧校舍看起来像是密林中的怪兽,在阴暗的夜色里,拖拉着一动不动的诡异影子,静静待在它该在的地方。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芭蕉树开始飞快的繁殖,最后将旧校舍整个包围起来。   走在这个毫无生机的密林里,气氛是说不出的恐怖。四周由于都是树,光线也只能靠着手电筒,能见度并不高。枯丫丫的叶子垂在地上,越是朝着旧校舍的方向,死亡气息越是浓烈。   那股死气甚至成为了液态,搅动在原本就很阴冷的空气中。令我每走一步都会胆颤心惊。总觉得,四周的树丛里会突然冒出一个什么来。   曾雅茹把我的手抓得紧紧地,她身体从进入这个恐怖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停止过颤抖。我有些不忍心,一把将她拉过来,将她的整个头都埋在自己怀里。眼不见为净,只要看不到,恐惧感应该会降低不少吧。   小半个操场的直径,应该不会超过五十米距离,一般快跑最多七秒多,就算女人最慢也只需要十多秒,可我俩足足走了有二十分钟,有些地方密到走不过去,还好我有带刀,也还好芭蕉树很脆弱,砍就倒了。   就这样遇路开路,好不容易才走到旧校舍前。   一来到这里,我又是一阵惊叹。繁殖能力那么强烈的芭蕉树,居然在距离那个古旧的建筑周围五米的距离就唐突消失了,就连根部都没有一根延伸过去。   “到了。”我拍了拍还赖在自己怀里的曾雅茹。   过了几十秒,她才小心翼翼伸出头向前望了一眼,然后她“咦”的一声,说道:“这些芭蕉树还真奇怪,宁愿拼死拼活的挤在一起,把所有的空间都占领光光,可是偏偏留下这么大块地方!”   我低下身体,摸了一把土凑到眼前看了看,才道:“看清楚,那块地方不但没有芭蕉树,就连生命力顽固的杂草都没有一根。有够奇怪的,土质明明还算好嘛!”   “搞不懂植物这种没有语言和行动的生物。”曾雅茹偏过头,可爱的耸了耸自己的鼻子,像是想到了什么。   “对了,阿夜,据说这个旧校舍是七十多年前的老古董,二战的时候,听说日本人占领许多医院和学校,秘密的进行惨绝人寰的生化试验。会不会就是因为试验残存下的遗留物质,所以害得这块地方寸草不生?”   “你啊,怎么想像力老是能那么丰富!”我忍不住笑起来,在她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先不要说这个城镇根本就没有被日本人打进来过。就算有,这里还能当教学楼吗?   “你想想,如果真有残留物可以让草都生长不起来,脆弱的人类早就受到影响了,那时候应该一片一片的生病或者死亡才对,但这么多年来,有没有听说旧校舍出现过那种情况?”   “也是哈。”她不好意思的学着我挠鼻子:“不管了,进去再说。”   她做出前进的姿势,却窜到我身后,用力推着我向前,最后整个身体都快趴到我背上。我无奈的当她的挡箭牌,很快跨过五米了无生机的地带,来到木制的楼檐下。   这栋全木制造的三层建筑,经历了七十多年的风风雨雨,至今都一副很坚固的样子。我这才稍微有些放心,望向大门的位置。   两扇开的楼门用链子锁紧紧锁着,这也早在我的考虑之中了。慢吞吞的从背包里掏出一把钳子,刚稍微用力,就听见“哢哒”一声,看起来还算结实的铁链就这样断成了两段。十多年的时间摧残,果然是检验品质好坏的最佳标准啊。   “准备进去了。”我回头说。   曾雅茹紧贴着我的背点头:“早就准备好了!”   “那好。”我用力吞下一口唾液,解开铁链,粗鲁的向前踢了一脚。   “嘎哒”一阵刺耳沉闷的闷响久久回荡在空气里,旧校舍的门缓缓开启了。随着左右两边的扩展越来越大,一个黑洞洞的地方呈现在眼前。   感觉一股凉风扑面吹过来,带着浓重的灰尘和某种怪异的气息游荡在四周。我的双眼死死盯着前方,眼前那个阴暗无比的洞口怎么看都像是个不明生物的食道,周围窜动的压抑感觉令人全身都很不舒服。   但不管怎么恐怖,该进去找的东西还是要去找,既然来了,就已经没有退路了。我用手电筒向里边胡乱照了照,深深吸了最后一口还算新鲜的空气,缓缓的,一脚向前踏了出去……   第八章 旧校舍(下)   黑暗的四周,古旧的木地板踩踏上去,发出了“吱嘎”的刺耳声音。   我瞪大眼睛望向附近的景物。   这栋旧校舍在外观上还看不出来,但一进来视线就变得开朗了。里边的格局略微搀杂着欧洲建筑的整体风格,看来当时的设计师并不是泛泛之辈。   大门正对着向上的楼梯,处于最中间的位置。左右是分割成两段的一排教室。十多年前这里就作为高中部的教学楼,直到淘汰为止。所以楼层的分配上和现在的制度差不多,都是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高三处在最顶楼。   中国人一向都很多,适龄儿童当然不少。   在十多年前那个时段的高中,虽然学生源并不是很广,但是也足够可观了,光是看教室就能明白,那时候每个年级至少有六个班级,每个班级有四十多人。   相对现在高中部仅仅一个学校,就多到一个年级十几个班,每个班六十到八十人不等的状态,人数是少了太多。   但撇开人数问题,光是算算旧校舍的课室,我就觉得头痛。   三个年级一共十八个教室,再加上各活动室,大大小小差不多超过了二十五间,而我们要找的线索,或许就在这二十五个的其中一个或者多个里。   二十五间,乍一看之下数目似乎不太多,可仔细想想就会明白,毕竟要找的可不是什么大活人这种东西。   线索这类玩意儿并不会一目了然的摆在那里,更不会大叫着引起你注意,而是需要用心调查。   一调查就会花费时间,特别是在这个没有明亮光线的地方,许多细节都可能被隐藏在黑暗里,这样就更花时间了,必须要每个教室都认真查找,就算顺利,到天亮似乎也弄不完吧!   为什么从前自己偏偏把这么重要的问题给忽略掉了呢?   我站在楼梯口,左右注视着,举步不前。   曾雅茹奇怪的问:“阿夜,你怎么老是待在这个地方?”   “想用一个晚上来找那么缥缈的线索,我们是不是太天真了!”我皱眉。   曾雅茹用手捂住我的额头,笑道:“阿夜,常常皱眉头,用不了多久会变小老头的哦!”   “看来你心情不坏嘛,刚才的害怕哪去了?”我哼了一声。   “要你管,本姑娘义胆雄心,怎么可能有害怕这种低俗的情绪。”她嘟着嘴,也开始打量四周,“阿夜,那张纸条,真的是从欧阳剑华同学的食道里取出来的吗?”   “不错!表哥没理由会骗我。”我转过头问:“那条项炼,你见过没有?”   “当然看到过。”曾雅茹回忆道:“五克拉的钻石,镂金的链子,真的好美。最奇特的是那块钻石,整个身体都泛出淡淡的蓝色光芒,仿佛里边有个崭新的世界似的,只要看过一眼,它的影子就会永远映在脑海里,想忘都忘不了。   “记得那条项炼是通过快递送到姐姐手上的,姐姐听过它的传说,但她也不过是个普通爱美的女孩子罢了,心里挣扎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还是将它戴在脖子上。”   “看来女人对于钻石果然没有一丝抵抗力,那么危险的东西,只需要挣扎一个晚上就不怕死的戴上。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我叹气。   “阿夜,你不是女孩子,当然不会知道女孩子的心理。那么美的东西,只要是雌性生物,恐怕就没办法抵御吧!   “何况这世界上危险的珠宝本来就不少,但是它们照样不会缺少主人啊。”曾雅茹不屑的偏过头,“譬如称为‘创世者之眼’的那颗黑钻石,据说每个拥有它的人都跳楼自杀了,但为了拥有它而宁愿倾家荡产,不要命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你当他们都是疯子吗?”   The Eye of Brahma ,所谓“创世者之眼”的黑钻,这名号我还是有所耳闻的。   相传原来是印度朋迪榭里的印度教神像“梵天”(Brahma,创造之神)的眼睛,被一名僧侣摘除后流落在外,据说从此之后,持有这颗黑钻的人便被下了诅咒,无独有偶,三名前任何持有人最后都跳楼自杀。   可追溯的这三人分别是:十八世纪俄国公主纳迪亚和李奥妮拉,据传两人在一九四七年自杀;而将这颗钻石进口到美国的纽约珠宝商帕里斯,也在黑钻卖出后不久跳楼自杀。   “创世者之眼”又称为“黑色奥洛夫”,传闻虽然不可考,但是已经因为这样的传奇性,让它成为珠宝界中一颗名钻。   “创世者之眼”从神像上摘除时原重一百九十五克拉,为了破除传说中的诅咒力量,被分割成三块,辗转被民间收藏家收藏,直到一九九0年才在纽约的拍卖会重现。   据称黑钻分成三块之后的拥有者都躲过了诅咒。   目前的拥有者佩帝梅萨山斯说:“二十世纪中期,媒体称它是‘邪恶死亡宝石’,但是我从不觉得拥有‘黑色奥洛夫’有什么好紧张的。”他还说,过去一年他尽力找出有关这颗宝石的历史和传说,“我很有信心,诅咒已经被破除了。”   但诅咒是不是真的破除了,谁又知道呢?   去年在伦敦展示了这颗钻石的其中一部分,重量为六十七点五克拉。   展览主办者说,“黑色奥洛夫”带来的传说,突显了千年来钻石吸引人们想像力的力量,这颗宝石的美丽和邪恶都增添这场展览的可看性。   当时确实有许多有钱的富婆,为了这颗举世闻名的钻石,通过明里或者暗里的手段要求购买,甚至不惜倾家荡产。   那时候我就曾经惊叹女人的购买欲望,以及对钻石的执着。   想一想,就算那些富婆清清楚楚,知道那颗钻石会令自己死于非命,恐怕她们也会从容的将它戴在脖子上,美美的叫来摄影师拍个够,然后等死。   而那条五克拉的蓝色钻石项炼对女人的吸引力,不也正是“创世者之眼”的翻版吗?   我依然有种无法理解的感觉,无趣的摇摇头,想了半晌,才问:“你知道那颗蓝色钻石是用什么做成的吗?”   “当然知道,这些都有在化学课上学到过,碰巧我是好学生,还稍微记得一些。”曾雅茹咳嗽了一声,学着用教化学那个小老头到处喷口水的声音说道:“所谓钻石,是世界上最硬、成分最简单的宝石,它是由碳元素组成的,具立方体结构的天然晶体。   “碳元素在高温、极高压及还原环境,通俗来说,就是一种缺氧的环境中则结晶成珍贵的钻石。   “虽然理论上,钻石可形成于地球历史的各个时期和阶段,而目前所开采的矿山中,大部分钻石主要形成于三亿年前,以及十二到十七亿年这两个时期。   “钻石的形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喜欢钻石的女士们,你们疯狂钟爱上的东西不过是身体里呼吸出来的肮脏垃圾罢了!”   说完她自己像是找到了笑点,哈哈笑了起来。不知为何,自从她进来这个旧校舍后,精神状态就一直没有稳定过,大喜大悲的,实在有些令我摸不到头脑。虽然她平常也看不出哪里正常了,但是现在,绝对不算正常。   我盯着她,缓慢地说:“那你知不知道美国一家叫做LifeGem 的公司?”   她疑惑的摇了摇头,不知道我究竟想告诉她什么。   “这是一家还不算很出名的公司。几年前,他们开发出一种人工合成钻石的技术。该技术能从骨灰中提取碳,合成蓝色或者黄色的钻石,希望能用这样的方式来缅怀逝者,用炯灿钻石的永恒来代替灰暗冰冷的骨灰盒。”   曾雅茹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全身都吓得发抖,许久才用干涩的语气道:“你不会是想说,那颗钻石就是从某个人的骨灰里提取出来的吧?”   “很不幸,你猜对了!”我点头:“从看到那颗钻石的第一眼我就认出来了,只是一直都来不及告诉任何人罢了。”   “那,究竟是谁的骨灰?”她惊讶的捂住嘴。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苦笑起来,“按照那个公司的价格,越是大块的骨灰钻石就越是昂贵。   “五克拉的蓝色钻石,每克拉至少价值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九美元,加上其余的费用,一共需要接近八万美元的样子,这远远不是一个普通人家能够负担得起的,更何况是普通的高中生?但假如是张可唯那个富家公子就不同了,只有他的零用钱能够买得起。”   “你的意思是,那条项炼上的钻石,是出自张可唯的某个亲人身上?”曾雅茹迟疑的问。   我摇头:“注意了,我刚刚就有说过是零用钱。一年多以前发生一系列死亡案件的时候,我就调查过张可唯的整个家庭了。他家的成员非常单纯,除了爷爷、奶奶以外,就只剩下父母,而他又是个独生子,那段时间他周围根本就没有亲人死亡过。”   “那骨灰是从哪里来的?”曾雅茹大为不解。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了。”我思忖了一下,“当时我也不太明白。但可以判断一点,既然他就算那人死亡了,也要把那人的骨灰戴在脖子上,那么至少他和那人的关系应该很亲密才对。”   曾雅茹眼前一亮:“情人关系?”   “有可能。”我有些感叹,为什么女人对于这些八卦问题,总是可以有非常灵敏的反应?无奈的想想,我又道:“可问题又来了,他的情人会是谁?那个时候,并没有听到过他在和谁交往。”   曾雅茹叹了口气:“恐怕以后我们也不可能知道了,毕竟他人都已经进了棺材。”   不置可否的笑着,我暗自决定了某些事情,开始向旧校舍第一层的左边走去。时间已经快要十一点半了,也应该开始工作了。就算再难找的线索,只要认真,应该也是不难发现才对。   如果真的是有线索的话……   旧校舍的底层一共有六个课室,一个洗手间,一个器材室和一个员工办公室。教室如果将正中的楼梯当作分界的参照物的话,刚好是一边三间。   左边第一间挂着1│3的牌子。   我推开老旧的木门走进去,手电筒略带橙色的光芒照射在地上,似乎在微微颤抖。   课室里整齐的摆放着桌椅,一如十三年前还在使用时那样,只是地上和桌上都盖满了灰尘。   像是想到些什么,我向后退了几步,回到了走廊上,然后仔细看着地面,越看眉头皱的越紧。   “你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曾雅茹对我流露出的表情有些意外。   我认真的点头,“确实发现了一点不寻常的地方。”   “真的!”她立刻雀跃起来:“快告诉人家。”   “其实也没什么。”我挠了挠后脑勺,“刚才进旧校舍的时候,你有没有注意过地上?”   “当然有,人家可不会那么没用。”她老实的回答。   “那有没有发现地上的脚印?”我问。   “怎么可能!我看得清清楚楚的,地上哪有脚印,就连灰尘都不多……”说着,她全身一震,缓慢的看了我一眼,“奇怪了,如果真的十多年没人进来过,怎么可能没灰尘?”   “聪明。”我夸奖了一声,用手在走廊的地面刮了一下,然后仔细的看灰尘,“这些都是新灰,恐怕有人最近才打扫过。只是他打扫得不太彻底。”   再次走进课室,我笑着指向室内的地面道:“至少这个不负责任的家伙,根本只打扫了走廊,里边的房间几乎没碰过。”   “但是旧校舍的大门,明明就是一副很多年没有打开过的样子。”曾雅茹略微有些苦恼。   我微微一笑:“何止旧校舍的大门,就连围墙那道链子锁的状态,也是十多年没有人碰过了,不过,这并不矛盾。恐怕围墙和校舍,都有另外的出入口吧。仔细想一想,我们倒是省掉了许多麻烦。”   “也对。”曾雅茹也笑了起来,“顺着你的发现,只要我们去找灰尘干净的房间,或许就能有些收获了吧。”   “不光是打扫干净的房间,进去的时候也要多注意地面。如果有脚印或者人为移动的痕迹,灰尘上都应该会留下什么线索才对。”   我扫视了这间教室片刻,没有发现可疑的地方便退了出来,说道:“直接到下一间去。这样一来,我们的搜索速度可以加快许多了!”   曾雅茹紧紧拉着我的衣角走在后边,手里的手电筒因为手的颤抖而晃动的十分厉害。我一间一间的将底层的房间打开,不厌其烦的扫视着地面有没有留下过特殊的痕迹。   有了适当的方法,速度确实快了不少。但是将底层搜索完毕,也花了接近半个小时,就快要午夜十二点了。   用力揉了揉有些酸痛的眼睛,我们登上楼梯准备到二楼。   苍老的木质阶梯在踩踏下发出很沉闷的声响,听得我的心都悬了起来。虽然自己并不会经常看三流的恐怖电影,但毕竟还是看过,耳闻目染下,心底稍微有些毛毛的,总觉得全身的寒毛都半竖着。   我恐惧的绝对不是非人的某些东西,而是怕这个该死的已经使用了七十多年的楼梯,会在这个不适当的时段里,因为禁受不起两个人的重量而垮塌掉。   走了一小半,我实在忍不住了,向身后问道:“听说最近女中生流行减肥,真有其事吧?”   “问这个干嘛?”曾雅茹不解。   “当然是有原因!”我干笑了几声:“不知道一般身高一米六左右的美女,平均重量是多少?你知道吗?”   “大概有四十公斤的样子。”虽然不解,她还是心不在焉的答了。   “那如果是像你这样的大美女呢?”我问出了最终目的。   她有些警觉:“你问这个干嘛?”   “当然绝对是有原因了……”我斩钉截铁的话语还没有落下,就听到楼梯下边传来一阵“哢哒”的断裂声,顿时寒毛全都吓得落了回去,全身的肌肉紧张起来,有生以来第一次马力全开,拉着曾雅茹的手就朝上边一阵猛跑。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当我俩气喘吁吁的站在二楼上喘息时,她才气恼的断续道:“你,干嘛,要跑?!”   “你没听到楼梯都断了吗?不跑难道等死!”我也气不打一处来,用手指着楼梯道。   “哪有!我怎么什么都没有听到?”曾雅茹好不容易站直身体,向楼梯望去:“哼,你耍我,根本就没事嘛!阿夜你是不是害怕得都开始神经衰弱了?”   见她用古怪的眼神盯着我,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观点,我恼怒的也望向楼梯,但立刻就愣住了。   确实,楼梯完整的就像感情深厚的大学同学,阶梯一层一层,紧密坚固,完全没有折断过的迹象。   “刚才明明就有断裂的声音。你真的没有听到?”我呆立在原地许久,迟疑的问。   “绝对没有,我发誓!”她说得很肯定,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样子。   奇怪,刚才真的是我的幻觉?不可能,自己明明听到一股断裂声,非常的大,而且听起来不像仅仅断裂几根木头那么简单,就似乎整个阶梯都垮掉了。   木头崩落地面的声音十分立体逼真,那种强烈的压迫感也冲击着自己的身体,逼迫自己的大脑不得不接受有巨大危险的这个虚假资讯。   但,那个资讯真的是虚假的吗?还是其实楼梯真的垮掉了,眼前完整无缺的景象才是真正的虚假状态?   为了确定,我小心翼翼的用手拉住附近的扶手,将脚伸出一只,缓缓的接触最远处的阶梯。触碰到了,触感很真实。   难道那声音真的只是自己因为紧张产生的幻觉?   “阿夜,你不会有事吧?”曾雅茹默默的看着我那一串古怪的动作,好半天才关心的问。   “没什么。”我用力摇了摇头,决定将这件事暂时放到一边,“开始搜索二楼吧!”   二楼的格局基本上和底楼差不多。同样是六个教室,一间办公室,一个洗手间,只是道具室换成了音乐室。   依照和底楼一模一样的顺序,我们很快就将教室查看了一遍。来到了洗手间前。   “照旧。”我和曾雅茹同时深深吸了一口气,分别走入了左右两边。   左边是男厕所,是我要搜索的地盘。   说来也气愤,本来这个已经停用许多年的洗手间,早就没有什么值得避嫌的地方,何况两个人在一起,绝对比一个人独自行动安全好几倍,可是曾雅茹那家伙就是不肯妥协,她老是咬着这句话─男生进女厕所很不吉利,何况里边有许多东西都不方便被男生看到。   真不知道她所谓不方便的东西是什么?说的我这个老实巴交的十八岁男子汉,好像完全没有进过女厕所一样,哼哼,实在是太小看我了!   这个地方没有厕所原本应该有的臭味,毕竟已经空置了那么多年,就算有也差不多分解掉了。我向四周看了一下,稍微觉得有些奇怪,对了,从进来到现在,自己就完全没有看到过有蜘蛛网。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被那个神秘的清洁工给打扫掉了,但是每到一个地方,就算是完全不可能有人迹光临的角落,那些属于蜘蛛们的天堂,也没有看到任何网状丝络。   何况上一次这里被打扫至少也是一个多月以前了,地上的灰尘又开始留了不少,而生命顽强、性格固执的蜘蛛却依然连个影子都没有。   非但是蜘蛛,就连秋天的两大特色,蚊子和苍蝇,在进入这个旧校舍后也完全绝迹了。这一点,究竟和校舍外片草不生的特点有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难道,这个旧校舍真的有某些自己还没有查到的特异地方?   手电筒的光芒略微有些暗淡了,毕竟进入这里已经足足超过一个小时。还好为了以防万一,我带了足够的电池。   厕所里,七十多年前的洗手台是用水泥直接修筑起来的,呈现一条直线状的水沟,水槽以上三十厘米是一排水龙头。   我随手拧了拧,水喉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但是没有一滴水流出来。如果真要流出来我倒是觉得奇怪了,毕竟废弃了那么久,断水断电才是正常的。   洗手台正上方的墙壁上贴着一面大镜子,早就变得十分肮脏。我用手将上边一小块地方的灰尘抹去,镜中的景物依然看的不太清楚。   昏暗颤抖的光亮下,镜中的自己仿佛在露出怪异的微笑。我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脸,突然,镜中自己的脸上似乎有什么掉了下来。   我下意识的低头看向地上,什么都没有!耳中也完全没听到东西碰撞地面的声音。我猛地打了个冷颤,摇摇头,准备向外走。   就在这时,一股尖锐的声响唐突的传了过来,是钢琴的声音。那声音,就如同人类最痛苦的时候发出的撕心裂肺嚎吼,听得我耳膜都快要破掉了。   毫不犹豫,我立刻冲出洗手间,向音乐室的位置跑去。整个旧校舍就只有我和曾雅茹两个人,但我相信,她应该不会那么无聊的去弹钢琴,何况弹出的声音还那么恐怖。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有另外一个人出现了!   第九章 阶梯   钢琴的声音,在自己的心目中一直都代表着沉稳,但是那种尖锐的弹奏,真的完全打破了我一直以来内心中的好印象。毕竟自己也算是稍微会弹钢琴的人,虽然弹奏的水准不算太高,但是也勉强能够入耳吧!   但那种声音,我完全不知道是用高音的哪个调子混合出来的,就像谁用拳头在琴键上猛力敲击,震耳欲聋。   没有跑多久就来到了音乐室门口,大门是紧闭的,我用力一脚踢开,巨大响声中,门“哢哒”一声撞到墙上。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我皱眉,往前踏出几步,将整个音乐室的状况收入眼底。   这是个大约有五十多坪的房间,像教室一般摆放着大约六十个椅子,讲台位置摆放着一台老旧到极点的大钢琴。   钢琴的盖子翻开着,但是却积满了灰尘。我几步走过去,仔细盯着琴键看。恐怕是十多年前封校舍时,钢琴就是呈现这种状态吧,看上边的灰尘,应该是许多年没有人碰过了。   那刚才自己听到的声音,又是从哪里发出来的?那确确实实是钢琴声,毋庸置疑,但是整个二楼,有钢琴的就只有这个地方!   略微思忖了一下,我从背包里掏出钳子,将钢琴的后盖硬生生的掀开。只看了一眼,整个人都愣住了。   琴弦上累积的灰尘已经被弹开,应该是最近有震动过的迹象。不对,甚至不用考虑最近,根本就是在刚才。   我伸出手去摸琴弦,自己居然能够感觉微微的颤抖。很明显,刚才的声音绝对不是幻听,的确是有人通过某种手法在不接触琴键,不用掀开后盖的情况下,准确的演奏了那一尖锐刺耳的曲目。   只是,究竟他用的是什么手法?而他又是怎么进来,又怎么在引起自己注意后逃走的呢?完全没有丝毫的头绪,我检查了音乐室的前后两道门,除了前门被我撞开的痕迹,通通都已经十多年没有敞开过了。   各扇窗户也没有出入过的迹象。室内的灰尘很厚,除了我的脚印外,并没有其他人走过的印记,也不像是有暗道的样子。   实在太古怪了!突然想起不久前只有自己能听到的楼梯倒塌声,我不禁打了个冷颤。难道这个老旧的地方,真的有某种未知的神秘力量?   突然想到自己似乎遗忘了某些东西,细细回忆了一下,才猛地发现,自己居然将曾雅茹一个人丢了下来。只是那么巨大的声音,只要是人,就算智商再低,听到了都会下意识的朝这个方向跑过来才对。   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她?   我疑惑的急忙跑回洗手间门前,试探性的叫了几声,没人回答,把心一横,咬牙走进了女生厕所里。   里边所有的隔间都被人打开过,应该就是曾雅茹的手笔,但是现在却空无一人。她究竟去了哪?以她的胆量,应该不可能独自跑去调查什么线索。那么,也就意味着她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因素,在来不及叫我的情况下离开的。   这个女人究竟要干嘛!我恼怒的一拳打在对面的镜子上,微弱的光线下,镜中的自己居然如同水中倒影一般,泛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不管怎么样,总之要尽快将她找出来。这个鬼地方,恐怕并不像想像中那么人畜无害。于是我用手电筒照着地上,想要找出些微的蛛丝马迹。顺着淡薄的脚印,开始爬上楼梯,向三楼走去……   曾雅茹走进了女生厕所,由于没有外来光线,这里非常黑暗。她将手电筒的光圈扩大了一点,以便能看到更大的范围。这个地方比一楼的卫生间稍微干净一点,没有什么异味,毕竟怎么说也是废弃十多年了。   独自一人老是感觉害怕,虽然明知道有个人就在离自己直线距离不到一公尺的隔壁,她深吸一口气,按照从右到左的顺序,缓缓将所有隔间打开。   七十多年前设计的校舍,当时卫生间都没有用马桶,而是适应中国人的习惯,用的是蹲式便器。便器上原本雪白的瓷砖已经变成灰褐色,有的槽里甚至积满了灰尘,看起来满恶心的。   虽然明知道不会有异味,但她还是下意识捏住了鼻子,强压下心里反胃的感觉。好不容易才检查完毕,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痕迹。   曾雅茹准备离开,转身的时候顺便向正面的大镜子看了一眼。突然,她发现镜子上居然有一个手掌印。   血红色的手掌印,甚至就连指纹都清晰可见。她提起胆子,好奇的走上前去准备看个清楚。那掌印很老旧,主人应该是个女孩子,毕竟手掌的大小和自己的差不多。   曾雅茹看了看右手,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将手掌贴到那个掌印上。居然,一模一样!   她只感到心脏猛地剧烈跳动,几乎要蹦出了胸腔,呼吸也急促起来。她紧张的收回手,将手电筒的光芒直直射在镜子上。   许久,她才缓慢的摇头,似在进行自我否定。“不可能,一定是巧合。女孩子手掌大小一样的人多到天上去了!”   曾雅茹再次深呼吸,确定似的在掌印的右边小心地印下自己的手掌。   手缓缓的离开镜面,掌印清晰的临摹在灰尘上。她猛地发现,不论指纹还是掌上的纹路,居然和那个暗淡的血手印一模一样。   这怎么可能!   曾雅茹吓得几乎无法呼吸了,她逃跑似的夺门而出,恐惧地大叫夜不语的名字,可是对面的男洗手间并没有传来任何人的回答。   四周一片死寂,就连蚊虫的嗡嗡声也听不到。静,非常静,安静的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耳鸣。她快要在这种静悄悄中崩溃了!   “臭夜不语!死夜不语!居然敢把人家甩掉,一个人不知跑去哪里了。等找到你,看我怎么报仇!”她喃喃自语,希望能稍微减轻自己哪怕些许的恐惧感,但是似乎没有任何效果。   然后,她听到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听起来像是谁在攀爬楼梯。期间,还夹杂着某种混乱的男性语音。   “夜不语,该死的,是你吗?”她害怕到几乎要哭出来了。紧紧握着手中的手电筒,曾雅茹一咬牙,向那个声音走了过去。   近了,越来越近了,那个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九,十,十一,十二……”确实是年轻男子的声音,毋庸置疑,但是却很陌生。而且他似乎在数着什么。   曾雅茹小心翼翼地靠近,然后看到一个刚刚走上二楼的男生。   那男生穿着蓝色的校服,虽然崭新,但是他的表情却相当怪异。他带着似笑非笑的脸,嘴里数到“十二”的时候用力跳了一下,然后流露出满脸的失望。   见到有人,曾雅茹心里稍微平静了一点。虽然不知道这个平常都不可能出现人的地方,为何会突然冒出个男性,不过,总要比自己独自待着强多了。   “那位同学,你一个人吗?”她思忖了一下,这才决定搭讪。   那男生仿佛压根就没有见到自己这个大美女,抬脚开始向三楼走去。嘴里不紧不慢的认真数着数。   敢情他是在数楼梯?真是个超级古怪的人!   曾雅茹忍不住了,稍微大声了一点:“这位同学,能请你送我出去吗?这里好可怕!”   那男生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只见他每登上一个台阶,就皱着眉头,嘴里吐出一个数字。像是有着什么解不开的谜题。   曾雅茹有些生气了,那个家伙无视自己这个大美女也就算了,居然大美女请他援手的时候还能忍心当对方透明,根本就是狼心狗肺的家伙,不是个男人!   “四,五,六。”听着那狼心狗肺的男生数数,空气中不知何时开始弥漫起一种压抑的冰冷感觉。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喂,你究竟听没听到我在说话?”她恼怒的准备去扯那男生的衣角,但就在手指刚要碰到他的时候,所有的行动都在一刹那唐突的停止了。   对了,刚刚自己就有一种怪异的不协调感,原来那种感觉是出在男生的衣服上。曾雅茹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恐惧地冻结起来。   他的衣服确实很崭新没错,但是那款校服的样式却非常老旧,似乎是十多年前的款式,古老的灰褐色中山装,在这个学校老早就淘汰了。   猛地记忆深处开始回忆这个旧校舍的故事。十三年前就是因为某个高三的男生,因为在晚上的校舍失踪了,所以才将这个地方淘汰掉的。据说,那个男生有一个十分奇怪的习惯,他很爱数楼梯……   曾雅茹呆呆站在原地一步都不能动,眼神麻木的追捕着那个男生的声音,耳朵听着他空洞的声音。她全身僵硬,身体因为害怕而剧烈颤抖着,几乎随时都可能瘫倒下去。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那怪异的男生好不容易登上了三楼,回过头,咧嘴笑了一下。   他的视线没有直接透过她的身体,而是落在她的脸上。   他注意到了自己?   为什么,他要冲自己笑?   曾雅茹终于忍不住了,在痛彻心肺的恐惧中大叫了一声,晕了过去。   曾雅茹的脚印在靠近三楼的中段突然消失了,我疑惑的站在阶梯上四处望。那家伙,该不会会飞吧?犹豫了少许,举步开始走上三楼,顺便将整个三楼的房间都搜查了一遍,却根本找不到她,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带着恐惧的尖叫。   那熟悉的声音让我止不住心惊,飞快的朝声源方向跑。不过三十秒时间,就到了楼梯处,只见曾雅茹瘫倒在阶梯上,那地方,刚好就是脚印消失的位置。   我担心的扶起她的头,用手指试了试鼻息,有气,看来还活着,狠狠地在她人中的穴道上掐了一下,她缓缓张开了大眼睛。   她视线迷离的朝我的方向死死看着,然后第一时间又发出了恐惧的尖叫。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大声喊道:“是我,我是夜不语,你给我清醒一点!”   好一会儿曾雅茹才稍微平静,整个人拼命蜷缩在我怀里。   “夜不语,好可怕,我看到鬼了!”她吓得嘴唇都在颤抖,声音心悸的哆嗦着。   “没事了,世界上哪会有什么鬼?”我轻轻拍着她的背,像在哄骗小孩子。   “我真的看到了!”曾雅茹长长的睫毛上残留着泪水,许久,才抬起头望着我的脸,然后用拳头在我头顶用力敲,语气猛地强烈了起来,“你这家伙,说,刚才死哪去了?居然敢丢下我一个人?”   这女人,恢复能力还真强!我略带着委屈说:“根本就是你一个人走掉了,我还进去找过你。”   “你进过女厕所?”她有些吃惊,脸上又流露出害怕的神色,“那有没有看过那面镜子?”   “当然有,和男厕所一样脏。”我不知道她在怕些什么。   “我不是说这个。你看到镜子上那个血手印没有?”她身体再次颤抖起来。   我疑惑的摇头:“上边除了灰尘就什么都没有了。”   “不可能。”曾雅茹惶恐的尖叫,“我刚才明明有看到。”   “那再去看一次好了。”我难得和她争辩,下到了二楼的女生厕所。镜面虽然肮脏模糊,但是确实并没有她所提到的血手印踪迹。   曾雅茹全身都仿佛石化了,软软地靠着我的肩膀。   “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有看到。”许久,她才无力的说道。   我苦笑了一声:“我知道,这件事你没有开玩笑的必要。总之,这个地方我也觉得怪怪的,还是早点离开为好。”   “但是项炼和姐姐的线索都没有找到……”   “整个旧校舍我都搜索了一遍,什么可疑的东西都没有。”我打断了她。   突然发现她的眼神中带着绝望,不禁心软起来,转移开话题:“对了,刚才你失踪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   “我看到鬼了,恐怕还是十多年前的老鬼。”曾雅茹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讲述了一次。   猛地,大脑中似乎抓到了一点什么。我看着镜子,焦躁不安的扯着她的头发。   “你干嘛!”她用力推开我的手。   “别动,我有线索了!”我说着大步向门外走去。   “你究竟想到了什么?”她牢牢拉住我的衣角。   我得意的笑着:“如果项炼真的放在这里,恐怕我知道位置了。”   “真的!”曾雅茹顿时激动了起来。   “你知不知道,整个旧校舍,或许还有一个地方我们没有搜索过?”我悠然道。   曾雅茹苦恼的回忆:“好像没有吧。一二楼是我们一起找的,三楼你自己找了一遍,而这个校舍的楼顶又上不去。”   “不对,还有最后一个被我们忽略掉的房间。刚才你在说那个喜欢数楼梯的失踪高三生时,我突然想到了。”   “不要给我打哑谜,快说。”她不客气的用力挽住我的手臂。   “你仔细想想,这个校舍确实有人近期出入过,但为什么他只打扫了走廊和楼梯?”   “不知道。”她老实的摇头。   “很简单,或许是为了消除自己的行动痕迹。一般七十多年前设计的木质楼梯,它们楼底的空隙是要封住的,而那里,就成了思维的死角。   “刚才我们搜索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将这里当成了现代建筑。而现代的钢筋水泥房屋,楼底的阶梯都会空出来,一目了然,所以被我们忽略掉了。”   来到一楼,将阶梯空隙处一堆老旧的清洁用具,和已经开始腐烂的破旧桌椅扔出去,果然有一道十分不显眼的小门露了出来。   顿时,我的脸上洋溢出胜利的笑容。用工具将不太牢固的门撬开,一阵腐臭的霉味迎面抚过,恶心的令人想吐。   当两支手电筒的光芒照射进去,一个不大的空间立刻呈现在明亮里。   突然,空气如同凝固了似的,我们的身体也随之凝固了,视线死死的望着里边,曾雅茹终于忍不住了,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又晕了过去……   第十章 钻石项炼   那个隐秘的空间里存放着三具尸体。   具体说清楚,是两具尸体和一具白骨。那两个尸体还看得清楚样子,是前段时间在一起玩过芭蕉精游戏的吴广宇和周凡。   第二天一大早,好几辆警车就开进了学校,将整个旧校舍都封锁了起来。我、曾雅茹和杨心欣等人都被请进局里做笔录。折腾了好几天,被这件事震惊的校园才稍微安静了下来。   然后警方公布了调查结果,他们称自己通过抽丝剥茧的考证,发现了这一系列事件的相似处,最后发现,这是一起精密策划的谋杀案。   动机是情敌之间的互相仇视,导致的蓄意杀人。   凶手是欧阳剑华。   他因为追求杨心欣屡屡失败,而他的两个情敌却在最近有形势大好的局面,于是他为了免除后患,通过玩芭蕉精游戏,成功的引起两情敌的不安,然后将他们引诱到旧校舍,逐个杀掉。   周凡处在单亲家庭,母亲平时工作很忙,而吴广宇的父母当时在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再加上失踪的时间比较短,平时他们也会偶尔住在同学家,所以他俩失踪后都没有引起家人的注意。   而欧阳剑华杀掉两人后,良心发现,也在三天后自杀了。因为这件事羞于写遗书,所以他用了一种另类的赎罪方法。他将自己身上的皮肤一块一块忍痛割了下来,然后再将尸体的线索写在纸上,吞进了肚子里……   看着当天的报纸,我冷笑连连,拨通了表哥的电话。   “骗子,世界的罪人,你的想像能力真的很丰富!”我讽刺道。   表哥夜峰叹了口气:“小夜,我的压力很大。”   “压力大就能乱找人顶罪吗?”我冷哼了一声。   “那你又有证据,证明警方公布的一切都是假的吗?周凡和吴广宇的父母可以证明,他们失踪前欧阳剑华来过,像在商量晚上去哪里的事情。   “而死者的指甲缝隙里,确实有欧阳剑华的皮肤残留物,这说明他们有过激烈的抓扯,他是凶手的可能性很大。警方只是将不明因素稍微隐瞒了一点,让事情更加合情合理罢了。”   “好一个合情合理,我算是明白你的为人了。”我懒得再说下去,用力挂了电话。   抬头看着趴在我桌上的曾雅茹一眼,我淡淡问:“你相信他是犯人吗?”   “幸福家庭的小男生是很容易钻牛角尖的。”她没有正面回答。   我不置可否的摇头:“记得我们那晚走出旧校舍后发生的事情吗?”   “就算死了都忘不了!”曾雅茹的脸色发白,似乎还心有余悸:“整个芭蕉林都弥漫着臭味,和欧阳剑华死后散发出的味道一模一样,枝干也全都变成了黑褐色,完全没有了生机。真的好诡异!”   “那种臭味不光是欧阳剑华和芭蕉树有,周凡和吴广宇的尸体被带到警局做鉴定的时候,刚剥开他们的衣服,那股强烈的臭味就猛地散发出来,就连几个老经验的法医也忍不住跑出去呕吐,实在是太难闻了!”   我回忆着:“而且,那两个人的尸体上,除了脸部,皮肤都有被割掉的痕迹,惨不忍睹。”   “欧阳剑华应该不会那么残忍吧!”曾雅茹迟疑了一下。   我点头:“或许吧。如果仅仅是情杀的话,确实不用那么残忍,何况杀掉他们后,还耐心的为死者穿上衣服,怎么看都觉得奇怪。”   越想越搞不清楚,趁着第三堂课后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索性拉着她向教室外走:“我们去找杨心欣问些东西。”   三班。杨心欣正郁闷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周围的男男女女像是闻到了瘟疫的气味,隔着老远就从她那里绕行。以往如同苍蝇一般挥之不去的追求者,也如同看到电蚊拍一般躲之不及。   也对,如果一个人背负着某种不太优雅的名声,例如三条直接或者间接因她而死的人命,恐怕有百分之八十的机会都会面对这一现象吧。   我在窗外给她打了个招呼,她便一副臭脸的和我们走上了顶楼。   “干嘛,也想来嘲笑我?”她脸臭,声音更臭。   我顿时有点接不下话了。女人的语言,实在没有任何逻辑,还是同样身为女性的曾雅茹先开口,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声音也没有任何表情。   “你认为欧阳剑华是凶手吗?”   杨心欣略微迟疑,声音泛起了些微的涟漪:“谁知道呢?幸福人家的小男生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像我这种单亲家庭是没有办法想像的。”   “你在说谎。”我淡淡的道。   她的喉咙堵塞,突然哭了出来:“对,我就是在撒谎!那又怎样?!人都死光了,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我,好像根本就是我亲手把他们掐死的!”   “其实前段时间,你已经表示准备接受欧阳剑华的追求了,对吧?”看着她的歇斯底里,我心里一动,猜测道。   “你怎么知道?”杨心欣狐疑地张开带着泪水的眼睛,望着我:“不错,我确实准备和他交往了。他家那么有钱,人虽然不算很聪明,但懂得讨我开心,我为什么不和他在一起?”   我和曾雅茹对视了一眼,半晌,我才问道:“那个芭蕉精的游戏,究竟是谁先提出来的?”   “是欧阳剑华。那段时间我有点无聊,他就建议玩一点刺激性强的游戏,不过那个游戏的方法是我临时想出来的。”   难怪当时自己觉得乱七八糟,原来果然是胡乱拼凑出来的产物。   杨心欣不知为何猛地打了个冷颤,声音也抖了起来,“夜不语,你说,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芭蕉精?”   “怎么可能!”我毫不犹豫的否定。   “那他们三个人为什么会死?我根本就不相信警方的调查,说不定我们真的召唤出芭蕉精了,它就躲在我们周围暗暗观察着,只要一不注意,就会将我们杀掉。”   她恐惧的哆嗦着:“他们都死掉了,下一个会是谁?说不定是我!怎么办,好怕!我好怕!”   “白痴,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我大吼一声,将她从神经质的状态唤醒,“不要胡思乱想了。就算有,那个芭蕉精为什么一定要杀我们?它杀我们的动机是什么?我们把它放出来,它说感谢都还来不及才对!”   好不容易才将杨心欣稳定下来,看着她步履蹒跚的下楼,我止不住的苦笑。   “喂,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芭蕉精什么的,对吧?”我的意志似乎也有点不太坚定了。   曾雅茹露出了疗伤系的微笑:“阿夜,你的语气里带着强烈的不自信哦!”   “唉,这件事情实在太诡异了。”我依然苦笑,满脑子的疑惑,“根据杨心欣的说词,欧阳剑华从根本上排除了杀人动机,但整件事情就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芭蕉精、钻石项炼、臭味,这三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未知的联系呢?”曾雅茹帮我分析着,但是不一会儿就头痛的放弃了。   “对了,给你看些好东西。”我想到了什么,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包裹。   “是什么?”她好奇的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我故作神秘。   曾雅茹造作的捂住脸颊,害羞道:“讨厌,里边不会是订婚戒指吧!阿夜真是的,人家都才十八岁,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过,嘻嘻,只是当阿夜的未婚妻,人家还是可以稍微考虑的!”   “美啊你,我可没那么廉价!”我在她头上敲了一下。   “哼,人家现在可是千年少有的跳楼大促销哦,不把握机会,我随时都会被别的帅哥抢走。”她一边笑一边将包裹打开,猛地,笑容凝固了,身体也僵硬的保持着最后一个姿势,一动也不再动。   阳光下,包裹里的东西闪烁着刺眼的光芒。光芒通过折射映在她的脸庞上,泛出微微的淡蓝颜色,很美。她清澈的瞳孔中倒影着两条项炼。蓝色的钻石,镂金的链子,一模一样的款式,美妙绝伦。   “你什么时候找到的?”曾雅茹的声音都在颤抖,她伸出无力的手,拼命靠向项炼。就在手指感受一股冰冷触感的时候,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那晚你晕过去以后。”我略微有些担心的观察她的反应,“当时我将整个隔间都搜查了一遍,发现下边的木地板有轻微撬开的痕迹,一打开暗隔就发现了那两条项炼和一张非常旧的学生证。我下意识的觉得就算交给警方也只是浪费资源而已,干脆藏了起来。”   “你那个行为,应该算是犯罪了吧?”曾雅茹笑的十分勉强。   “别在意那些小细节了。”我说着将包袱里的那张学生证拿了起来,“知道和吴广宇两人的尸体待在一起的那具白骨的主人是谁吗?就是他!”   将那张老旧的学生证凑到她眼前:“这个学生证上叫张哲的男生,我前几天特意去查过。他就是十三年前在旧校舍失踪,喜欢夜里爬楼梯数数的学长。”   曾雅茹惊讶地完全发不出声音了。许久,她才缓缓道:“好复杂,恐怕我是无法理解了。可是,项炼为什么会有两条?”   “你问我,我也不可能有答案。”我苦恼的挠着鼻头,“不过这两条都是同一类人工钻石。”   “意思就是我手里拿着两个人的骨灰?”她害怕的想把手里的东西仍出去,可是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终究还是不忍心。   “应该是两个人的。但究竟是哪两个人,就是我们今后查找的主要目标。”我顿了顿,深吸了口气,“等找到了答案,恐怕你姐姐失踪的线索,也应该会稍微明朗了……”   又过了两天,调查依然陷入呆滞状态。这两天里除了杨心欣的焦躁不安外,并没有发生任何奇怪的事情,似乎一切都真的平静了下来。   至于自己为什么会知道杨心欣焦躁不安的情绪,是因为她在期间找过我几次,每次都一副胆颤心惊的神情,根本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夜不语,你有没有闻到过什么古怪的味道?”她将我叫出去,颤抖的问。   我疑惑的摇头:“你是指什么味道?”   “周围的味道,老是有一股我实在无法形容的气味萦绕在身旁,我好害怕!我问过了许多人,他们都说没有闻到。”她像是在抓救命的稻草,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老实说,她那一番话说的莫名其妙,怎么也听不懂。我只有苦笑:“你是不是最近的压力太大,产生了幻觉?”   “不可能,我闻得十分清晰,明明周围就有一种恶心的怪异气味!”她的精神状态开始歇斯底里,似乎真的有什么东西在附近,只是只有她一个人能感觉到。   我皱了皱眉头,用力按住她的肩膀,“放松!放松一点。你去照照镜子,你看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不修边幅的,从前的你根本就不是这个落魄相。就算没病,自己都把自己吓出病来了,或许欧阳剑华三人的死,真的给你带来太大压力了!”   杨心欣稍微清醒了一点,就着窗户的玻璃映照出的面容,猛地捂住了自己的脸。确实,她似乎几天没有洗过脸了,一副疲倦的惨白,颧骨都瘦得突了出来。那副尊容哪里还有从前的自信美丽,十足的皮包骨,看起来都觉得恶心。   呆呆的望着自己,突然,她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恐惧尖叫,飞快的跑掉了。   我莫名其妙地呆愣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来。看着周围不断浓烈的略带着好奇和探求色彩的眼神,无奈的挠挠头,也跑掉了。   不过提起味道,似乎,顺便让自己找到一条还不错的线索。   时间再次开始慢慢流逝,很快就到了周末。我威胁表哥调查的事情,也开始稍微有了些进展。   早晨十点和曾雅茹约了见面。大家将所有烦恼都抛开,走在喧哗的大都市里。我们看了一场很无聊的三流浪漫电影,吃了HaggenDaze,然后跑到西餐馆要了一份牛扒套餐。   例行的约会行程结束后,我和她坐在公园的  水池边,感叹着人生。   “好饱。”这是她对人生的第一声感叹。   “我再也吃不下去了。”我也感叹,整个人都躺到了椅子上。   曾雅茹用纤细的白玉手指卷着我的头发,“阿夜,事情最近有进展吗?”   “应该算有吧。”我沉吟了一下:“就像你说过的,芭蕉树、项炼和尸体那股怪味道,或许在本质上有某种我们都还不知道的联系。   “撇开现在所有的已知线索,我让表哥调查了那股尸臭最开始的来源,居然有所发现。臭味最早的一个记录是一年半多以前,出现在一个叫做邓涵依的女孩身上。”   “邓涵依?是谁?”她问。   “和我们是一个学校的,同届,她是一班的学生。档案上说她死于自杀,而且自杀的动机不明,但是手法却有点惨不忍睹。那个女孩用洗靴子的硬塑胶刷,把自己身上的皮肤全都刮了下来,整个浴室里全都是血。”   “好像欧阳剑华的死法!”曾雅茹惊讶的捂住嘴。   “不错,看到后我也很吃惊。虽然她自杀的事情那时候我也有所耳闻,但是却没想到那么恐怖。看了当时的照片后,差点就吐了出来!”我思忖着,“总之,她的自杀是在张可唯戴着项炼出现以前,而且死后的第十一个小时开始弥漫出惊人的腐臭味。”   “她会不会和张可唯有什么联系?譬如说是暗地里的情侣?”曾雅茹判断道。   我点头:“开始我也觉得有可能。所以昨天去了一趟邓涵依家里,她的房间至今都还保留的很完整。当时采用某些藉口搜索了她的房间,最后在她电脑中的Mail   Box里发现了大量通信记录,都是写给一个叫做唯的男生,初步估计他们是在交往。”   “我倒比较感兴趣你是用什么方法进人家房间的。”曾雅茹露出促狭的笑容,“不会谎称自己是少年FBI吧?”   “当然不可能,这世界哪有人那么白痴?”我瞪了她一眼,“我是用很正规的方法进去的。”   “例如?”   “例如说是她国中时期最好的朋友,但是毕业后就出国了。没想到一回来想看望老朋友,居然听闻到这种人间悲剧。我很沉痛,希望在她的房间静静缅怀从前浓厚的友情等等。”   她立刻做出一副要晕倒的样子,“这也叫做正规的方式?你根本就在利用邓涵依双亲的善良和对女儿的依恋罢了。你这人还有没有良心,绝世大恶魔!”   “要你管。”我哼了一声。   “不过,她还那么年轻,为什么要自杀呢?”曾雅茹叹了口气,“阿夜,张可唯最后的一个字也是唯,他会不会就是邓涵依的交往对象?”   “我看不可能,来往信件里,那个男生文笔超好的,绝对不是张可唯那种纨绔子弟可以写出来的东西。”我毫不犹豫的否决。   “合情合理的原因,我倒是认为张可唯应该是暗恋邓涵依的其中一个人,而且爱她爱的就快疯掉了,于是在她死后,将邓涵依的骨灰偷了出来,送到美国的LifeGem   公司订制了那条造成以后连续死亡案件的五克拉蓝色钻石项炼。”   曾雅茹仔细想了想,也大点其头,“说的好像很有道理。那意思就是,邓涵依交往的对象,那个叫做唯的男子,很有可能是这一系列案件的主谋?”   “绝对很有可能!”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有一种预感,所有事情都要开始渐渐明朗起来了……”   第十一章 联系   夜深了。   杨心欣从便利商店买了一大堆带着香味的生活用品,慢慢往家里走。四周很黑暗,本来便暗淡的路灯“滋滋”的闪烁着,将夜色显得更加神秘。   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今晚,似乎有点不太寻常,只是究竟哪里不对劲,偏偏又无法形容,用力裹紧外衣,转入回家必经的巷子里。   空荡荡的巷子,行人一个都没有,似乎所有的路灯都坏掉了,路上黑漆漆的,可见度不会超过三米,总感觉四周有一股莫名的寒意。   杨心欣有些害怕了,她掏出手机当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并没有将能见度提高多少,可是内心稍微安定了起来。   “哒哒”巷子里回荡着自己空荡荡的脚步声,寂静得可以令人发疯。   “啪嗒”“啪嗒”猛然间,自己的脚步声传入耳中,变得复杂起来,似乎,有两个人的声音。她猛地回头,就着手机的光芒,但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不远处,除了黑暗,依然是黑暗,随着自己的呆滞,声音也全都消失了。   静!如同死亡者的静。那种令血液凝固的安静带着强烈的诡异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错觉吧!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向前走。   不久后,那种跟随自己脚步节拍的声响再次出现了。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像是背后有个人跑了起来,拼命地追赶自己。   近了,更接近了,已经到了不超过一米的距离。   再次用力回头,依然什么也看不到。   杨心欣的心脏因为恐惧而超负荷的跳动着,她喘不过气来,甚至整个身体都因害怕而颤抖,她能听到自己脉搏的跳动、心跳和鼻息,以及耳畔抚过的冰冷微风。   只是,那个鼻息为什么会在脖子后边?那急促的频率,根本就不是自己的!   她紧紧抓住手中的袋子,却实在没有回头的勇气。自己可以感觉到,身后分明有一个人在离自己不到一寸的距离,他的鼻息甚至碰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但回头后,自己恐怕依然会什么都看不到吧。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常的女生会干什么?杨心欣还算很正常,她尖叫了一声,用怀里的袋子向后打去,但击中的却只是空气。   没有丝毫迟疑,她转身就跑,向着家的方向一阵狂奔。   大约过了三分钟,当电梯公寓的灯光出现在视线里时,她才喘着气,慢了下来。好不容易才进入大门,一抬头就发现电梯居然坏掉了。   今天真的有够倒楣的,不但遇到怪异的事情,还要爬楼梯,杨心欣的家住在十一楼,幸好不算高,但也足够一个心力交瘁,体力透支的女孩爬很久了。   长叹短吁下,无奈的走进安全门,说实话,她的心情真的很糟糕,也对,不论是谁遇到这么连串的打击,都会开始自暴自弃的。怪味的骚扰,偶尔出现的莫名其妙灵异现象,周围人对自己的漠视,在这种生活下存在了一个礼拜,老实说她已经快要崩溃了。   楼梯,慢慢在自己脚下闪过,说是闪,恐怕也只是大脑开始有点模糊罢了。不知是不是错觉,萦绕身旁的那股恶臭更加浓烈了。她立刻从购物袋里掏出香水,整瓶全都倒在了身上。   但那种味道却依然没有被压制的痕迹,反而透过香水的浓郁,混合成更加强烈的异味。好恶心!但是自己却丝毫没有恶心应该要有的呕吐冲动。   杨心欣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瘫软无力,她靠着墙,滑坐在阶梯上,然后用手机拨通了电话。   “喂?心欣吗?”曾雅茹的声音传了出来。   “雅茹,听我说,或许真的有芭蕉精!”杨心欣的声音变得苍白无力,“我临时想出的那个乱七八糟的方法,或许真的把芭蕉精引出来了。   “雅茹,我有预感,或许我马上就要死了。   “雅茹,你不要高兴,下一个,就会轮到你……”   杨心欣真的死了,第二天她的尸体被发现在电梯公寓的天台,散发着惊人的恶臭。   知道杨心欣死亡消息的时候,正是礼拜一的早晨。当时我正和曾雅茹利用课余休息时间,讨论最近收集到的线索。   “根据资料,我发现所有死亡的人都有几个相同的地方。”我指着一份最近两年因为“五克拉钻石项炼”而死亡的遇害者名单,道:“第一,他们接触过钻石,然后自杀。第二,他们的皮肤都有严重破坏的痕迹,而且都是自己用刀子或者刷子等等硬物自虐造成的。   “第三,据说他们自杀前,都声称自己闻到过一股怪异的味道,可是周围人什么感觉也没有。第四,都是闻到异味的九天内死亡的。”   顿了顿我又道:“而最近死亡的三个人,欧阳剑华、周凡和吴广宇,除了欧阳剑华间接性的提到过项炼以外,其余两人找不到任何和项炼的联系点。但是他们的死,和一年半以前的连续死亡事件绝对是同一类事情。如果真的有凶手,恐怕也是同一个人!”   “不对,没有接触过项炼的还有一个人。”曾雅茹指着死亡名单的最顶层,“就是邓涵依。钻石是用她的骨灰做成的,不是吗?”   “不错!”我点头:“邓涵依是关键人物,或许就是这一连串事件的根源。我调查过她死亡后警方对她父母做的笔录。   “据说凌晨的时候,邓涵依起床问自己的母亲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然后第二天一早就发现她自杀在浴室里,鲜血淋淋的,一打开门就能闻到强烈的恶臭。   “根据这条线索,我们可以大胆的判断,她是因为某种原因闻到了别人都嗅不到的怪味,然后这种如同病菌的要素隐藏在尸体里,即使变成了骨灰,即使被做成了钻石,那种要素依然没有改变。   “它影响戴着它的主人,让那个人产生闻到怪味的错觉,然后迫使对方自杀。”   “等一等。”曾雅茹有些头晕:“你上次不是说,和邓涵依有书信来往,可能是她男友,一个叫做‘唯’的男生很可能是凶手吗?”   “我只是在陈述一种可能性罢了。这件事情实在过于匪夷所思,恐怕不是人力可以做到的!”我略微苦笑。   “你的意思是,真的有鬼!”曾雅茹打了个冷颤。   “别傻了,世界上哪会有鬼!”我哼了一声:“我只是说人力不能做到,现今的科学无法解释罢了。”   “阿夜,你的话满矛盾的。”   “要你管,总之我不信世界上有鬼。”我偏过头去,“邓涵依作为源头的可能,是现今为止最有力的一条线索,只要我们找到为什么她会闻到那个不存在气味的错觉,恐怕就能清楚这一连串死亡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许也能调查到你姐姐失踪的线索了!”   “我姐姐,会不会真的已经不存在了?”曾雅茹的声音又低沉了下来,她在害怕。   自己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坚持活下来,是因为还没有见到姐姐的尸体,如果真的找到了,恐怕她的神经会在一刹那崩溃掉。   “别担心!”我握住她的手,那柔弱无骨的细腻感觉让人很舒服,“接触过项炼的受害者还有一个相同点,就是都是在家里自杀的。而你姐姐只是失踪罢了,恐怕她应该还活在世界的某处,只是被禁锢了自由。她正等着我们去将她找出来,救出来!”   “真的?”顿时,曾雅茹的眼中泛出了希望。   我无声的点头。那个乱七八糟的推理也只能暂时哄哄她罢了,其实,对于她姐姐生存的可能性,我实在不抱太大希望。   但是那番话依然让她精神了许多,整个人又燃起了活力。   “姐姐,我和我的未婚夫马上就来救你了!”她用力反握我的手,不顾周围人的关注,完全没有淑女风度的大喊了一声。   喂喂,是谁,哪位,怎么又变成你的未婚夫了?我冤枉啊!   带着满脸的振奋,曾雅茹像是才想到什么,问:“阿夜,你有没有发觉心欣最近的行为有点古怪?”   “当然有,她前段时间还对我说,她闻到了什么怪异的味道……”话说到这里,我猛地停住了!古怪的气味?按照分析,闻到的人不久后都会死掉,难道她并不是神经衰弱,这根本就是要遇害的前兆?   曾雅茹明显也发现了这一点,她和我对视一眼,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声音干涩的说道:“昨晚十一点过的样子,心欣还给我打过电话。”   我皱眉:“她说了什么?”   “她说这个世界上恐怕真的有芭蕉精,她有预感自己快要死了。”曾雅茹顿了顿,终究害怕某人担心,没有将后边那句话说出来。   话音还没落下,我兜里的电话便急促的响了起来。我俩同时被吓了一跳。   我咒骂着接起手机,只听了一句,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没有血色。   许久,无力的将手机握在手心里,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谁打来的电话?”她担心的问。   “是我表哥,看来杨心欣的预感真的惊人的准确。”我笑的很勉强,“她确实死了。死在所住电梯公寓的天台,应该是自杀!”   再也没有上课的兴致,又混了一堂课之后,我和曾雅茹想了两个十分无聊的藉口,请假溜掉了。   出了学校就叫上一辆计程车,向杨心欣家的方向疾驰。   她的家在电梯公寓的十一楼,和欧阳剑华所在的高尚住宅区很近,但是却差了不止一个层次。这是一栋十分老旧的建筑,大概也修建起十多年了,电梯很不安全,上升时经常性的发出“咯嗒咯嗒”的危险声音。   整个楼顶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表哥正在里边挥来喝去的忙碌着。   “小夜,你来干什么?不上课了!”他责备的看了我一眼。   我促狭的笑起来,“我只是想看看,你会把这件事编成什么Romance   故事公布给大众。会不会说杨心欣这位纯情的美女,她最爱的人就在不久前死掉的三个男生中间,碰巧就是周凡或者吴广宇。他死掉以后,杨心欣觉得生无可恋,忍无可忍之下,决定殉情?”   “哈哈哈,我怎么可能会想出这种像是三流连续剧的故事?”表哥干笑着掩饰,满脸心机被看穿的尴尬。   “说不定哦,这一类无聊的剧情,普通的善良市民最能接受了。”我漫不经心的指了指警戒线,“不邀请我们进去参观吗?”   “谢绝进入。”表哥用双手打叉。   我将头偏到一旁,“其实人民大众以及普通的善良市民不但喜欢三流剧情,更喜欢挖掘别人的隐私和某些波澜起伏的神秘故事。如果我把这件事情的某些疑点,提供给一些好奇心重的记者叔叔的话,你觉得会不会很有趣呢?”   “你敢!”表哥夜峰声音顿时大了起来,他狠狠瞪着我,许久才拉起警戒线,“好了,魔鬼,给我滚进来!”   我冲曾雅茹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走进了现场。   杨心欣的尸体还在原地,用一张白布盖着。距离天台边缘只有不到一米。我示意曾雅茹后退,然后轻轻揭起了白色布单。   猛地一股熏人的臭味迎面扑来,即使我做了万全准备,戴了便携防毒面具,也稍微能闻到那股臭味,似乎它根本就可以通过视觉传播。   好恶心的味道,光是想想都觉得恶心!生前那么爱美的杨心欣,如果知道自己死后会这么令人厌恶,恐怕会选择立刻跳进火里,来个尸骨无存吧!   我打起精神看尸体。她死前似乎就已经赤身裸体了,全身的肌肤都有严重烧伤的痕迹,而且呈现轻微的金属化,她的胸部肌肉有大面积的破裂,四肢和身体局部出现了水肿。手臂上还有电流斑,应该是触高压电而死的。   表哥也看着尸体:“你的这位同学是摸整栋楼的变压器触电而亡的。根据分析,她的本意是想跳楼,但是最后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放弃了。”   “什么未知的原因,根本就是没胆子跳下去罢了。”我哼了一声,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自己和她的交往并不是很深,但生活中还是有些交集,并不会如同见到陌生人死后那般轻松。   再加上生前的大美女变成眼前这么一副恶心的恐怖样子,一时间脑子里无法反应过来。   “还有其他线索吗?例如遗书什么的?”我转头问。   表哥摇头:“什么都没有。专家勘查了整个天台,推断这女孩已经下决心寻死了。她走上来,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动手脱掉自己全身的衣物,再走到天台边缘,静静站了若干时间,最后自杀。   “天台上一向很少有人来,最新的脚印都是她一个人的,所以排除了他杀可能。”   我阴沉着脸,拉着曾雅茹离开了。   内心沉甸甸的,就像压了厚厚的铅块。如果说欧阳剑华的死和钻石项炼还有间接的联系,那么周凡和吴广宇呢?杨心欣呢?这三个人根本就没有接触到钻石的条件,可他们为什么都死掉了?   而且死因都是一样!就相似性而言,应该是因为同一个要素才遇害的,但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如果硬要重合在一起的话,只有一件事─  就是我们六个人一起玩了召唤芭蕉精的游戏。   但根据那个游戏的方法,根本就不可能有危险,何况我事后也做了万全的善后处理。难道这个游戏之中,还有一些我没有办法察觉到的特殊因素,或者在特殊地域下,让整个游戏都变了质?   会有那种可能性吗?   我暗自摇头,实在想不通,所有的线索都交错在一起,在自己似乎就要把握到真相的时候,偏偏会节外生枝,认定的真相也变得模糊不确定起来。   这一连串事情绝对有所联系,而且那种联系,恐怕就在我们玩芭蕉精游戏的地方。   味道指的是味觉,气味指的是嗅觉,看到指的是视觉,感到指的是感觉,这些都是人类感知世界的必要手段,缺一不可。   一道美味的菜,你先是看到,闻到,然后觉得好吃,而后吃进嘴里刺激味觉,最后大脑发出真的好吃的指令,将这种印象当作记忆储存下来。   但是欧阳剑华三人死后散发的气味呢?原本它只能靠嗅觉途径传播的,但是我偏偏觉得,闻到的同时,味觉和视觉都受到了影响,仿佛根本就收到了和嗅觉一模一样的资讯。   令人恶心到想吐的资讯。   真的是一种怪异到极点的气味。   那晚我和曾雅茹为了解开谜题,以及找到她姐姐失踪的线索,再一次来到了旧校舍。   围墙的小门已经换了新的,锁也弄了一把稍微坚固点的。不过倒也难不倒我,取出以前从表哥那里敲诈来的开锁套装,用一根订制的散花针将锁打开,然后推开了门。   “你确定要跟我进去?”我转头问。   曾雅茹坚定的点点头,但紧扯着我衣角的左手却在不住的发抖。   “这次可不要随便晕倒,也不想想自己有多沉,我背着很辛苦的。”   她满脸通红,“不要婆婆妈妈的,快给我进去!”   第三次进这个鬼地方,感觉依然是有种诡异。四周的警戒线已经被拉掉了,芭蕉树依然像是营养不良一般,病恹恹的瘫着满树的叶子,像是一只只张牙舞爪的怪兽,微风抚过,树影晃动,却看不出丝毫生机。   如果要告诉其他人,这些芭蕉树在半个月前还生机勃勃,恐怕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难以置信,至少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是说什么都不会相信的。   习惯性的从最近的树上扯下一块叶子,放在手电筒下看,那种干枯的触觉拿在手里十分不舒服。但是至少已经不再散发几天前的恶心气味了。   叶子在风里沙沙作响,曾雅茹也打量着四周,但内心中总有一丝莫名的恐惧。   她用力拉了拉我的胳膊:“阿夜,你觉不觉得这里有些地方不一样了?”   我笑道:“每次来,这里都是一次一个样子,说实话我都快麻木了。”   曾雅茹摇头:“这一次不太一样,我老是感到心里不踏实,好像要发生什么事情的预感。”   “那你出去等我好了,我调查一会儿,很快就出来。”我头也不抬,手敲着树身。里边传出空洞的闷响,似乎汁液已经被抽空了。   “不要,一个人我会怕。”她拼命摇头。   “那就乖乖跟在我身后。”   我从包里拿出刀子,然后将最近的那株芭蕉树砍倒,一看之下顿时呆住了。里边居然是空的,不要说汁液,就是角质层也没有了,整棵树只剩下一层空壳。惊奇之下又砍了几棵,也是一模一样。   究竟是什么力量,或者说是虫害或疾病,居然能将一棵树变成这个样子?   “你还记得,我们上次玩游戏的那棵树在哪里吗?”我迟疑了一下,问道。   曾雅茹指着不远的位置:“应该是那个方向。”   我抬起头向那里看去,周围都是大片的死气沉沉,渲染的气氛都沉重起来。我就几乎要喘不过气了。只是看不到那棵奇形怪状的芭蕉树。   “说起来,骨灰钻石的事情你调查的怎么样了?”曾雅茹似乎想稍微减轻一点恐惧,开口问道。   我边用视线搜索边回答:“每个商品都有一定的商品号码。那种贵重的特殊物品当然不会少,我在项炼上找到了一串辨识条,然后委托我的一个老朋友向LifeGem   公司查询。”   “你什么朋友那么神通广大?一般那种特殊公司,就算我这样的小市民也知道他们会对客户保密,特别是美国的公司。像这样的产品,不保密得像国防总部才怪。”她好奇道。   “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罢了,碰巧他还算是国际小有名气的侦探,这点小事难不倒他的。而且以我们的交情,他也没办法拒绝。”我淡然的说,想起从前和他经历的那起古怪事件,嘴角不禁浮现一丝笑意。〈主角和杨俊飞的事情,请参见《茶圣上、下》。〉  “那结果什么时候拿得到?”   “最迟三天,他会电邮给我。”   我的视线飘移,总算将那棵树给找了出来。移步走过去,我下意识抬头望着树顶,顿时,全身如同被雷电击中一般,再也无法动弹了。   “阿夜,你怎么了?”   曾雅茹焦急的摇着我的身体,我却发不出丝毫完整的语音,只能用嗓子干涩的造出不成意思的“咯咯”声。一股恶寒从脚底直爬上了后脑勺。   “你究竟怎么了?”她的声音也开始不完整,慌乱的几乎要哭了。   我用手缓缓指向视线死死注视的地方,她望了过去,却是满脸疑惑。   许久,我才声音颤抖的说:“那里曾经长有一个像是婴儿的怪异芭蕉蕾,也是我们玩芭蕉精游戏的媒介。那晚游戏结束后我就将它砍了下来,但是你看……”   原本应该空荡荡的地方,那个状如婴儿的芭蕉蕾原封不动的,长在本来已经被砍掉的地方。那张婴儿的脸,第一次看到时,眼睛原本是紧闭住的,但是现在却睁开了,睁得大大的,仿佛带着莫大的怨恨,狰狞的盯着我们。   只是望着那对像是眼睛的形状,血液似乎都要被凝固住了。只有冷,彻骨的冰冷。冷得我和曾雅茹不住的哆嗦。   “好可怕的形状。”曾雅茹深深吸了口气,用力按住心脏的部位,“一眼看过去,差点把胆都吓破了!这玩意儿真邪门!”   我喘着粗气,脸色铁青:“不管怎样,虽然没有证据,但是至少了解了一件事情。杨心欣他们四个人的死亡,肯定和这棵奇形怪状的芭蕉树有关。”   “看到这棵树,我也有点赞同你的观点了。”她缓缓点头,挽住我的手更用力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稍微想了一下,“既然那个蕉蕾会长上去,我们就把它再砍下来一次,然后烧掉。我就不信它还能长!”   “不会有什么危险吧?”她稍有些迟疑。   “都死那么多人了,如果还找不到连续死亡的关键原因,恐怕还有更多的人会死掉。”我沉吟道:“别忘了,我们也玩过那个游戏,说不定下一个死的,就是我或者你。”   曾雅茹低下了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她向我伸出手:“刀拿来。”   “干嘛?”我疑惑的看着她。   “我来砍。”   “女孩子不适合干这种事情。”我皱眉。   “我要砍,我已经决定了。”她坚决的从我手里抢过刀子。   唉,越来越搞不懂女人在想些什么东西了,苦笑着摇头,我弓下身体,冲她道:“站上来。”   “你干嘛?”换她疑惑了。   “那个蕉蕾接近两公尺高,你以为你一百六十多公分的长度能够摸得到吗?快上来。”我气恼的喊道。   曾雅茹可爱的吐出丁香小舌,站到我背上,仔细观察芭蕉蕾。   近距离看,那婴儿的尊容变得模糊起来,看来果然是偶然吧,毕竟人类本身就对人形的物体很敏感,只要有眼睛、鼻子、耳朵和脸部轮廓,就会下意识的将其看作人体形状。   树枝连接芭蕉蕾的地方没有丝毫的接面,绝对是自然生长上去的,排除了人为的因素。但为什么砍下来的东西会重新长上去呢?实在太过怪异了!   曾雅茹没有再想下去,右手提起刀子,向芭蕉蕾的根部用力砍,就在那一霎,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有种铺天盖地的恐惧顿时席卷了自己,身体犹如狂风中的小草,随时都会消失生命的印记。   自从第一眼见到这个芭蕉蕾的时候,女性的本能就响起了强烈的警钟。她直觉感到异常危险,碰到这个东西的人,很有可能会没命。   但是这东西一定是要砍下来的,毋庸置疑。自己不砍,夜不语那固执的家伙一定会做。如果真有危险,还是自己承担好了。   心里不禁又记起杨心欣临时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雅茹,你不要高兴,下一个,就会轮到你……”   她预感到了自己会死掉,也说对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句话,下一个,恐怕真的会是自己!   曾雅茹感觉脑袋一阵眩晕,鼻子里突然冲入了一股异味,很强烈很恶心的异味,就如同欧阳剑华他们四人死掉后,身体散发出来的味道。不对,比这个要强烈上一百倍,但是自己却丝毫没有想吐的感觉。   只是头很晕,很想睡一觉,接着,她从我的背上跌落,摔倒在地上。芭蕉蕾也在同一时间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有一颗白森森的头颅从芭蕉蕾里滚了出来……   尾声   接下来的时间又再次过得飞快。   经警方查证,邓涵依的骨灰确实失踪了一部分,而偷窃人就是富家公子张可唯,和我的猜测完全相同。而藏在芭蕉蕾中的人头,被确认为是本地第一重点高中,高一2班的一个叫做钱舒唯的学生。   他在一年半前失踪了,时间刚好是邓涵依死亡后的第二天。   他的尸体在那棵怪异的芭蕉树下被找到,是他杀,凶手是张可唯。   于是整个事件开始陷入无法破解的谜题里。我根本查不出邓涵依这个幻觉臭味发现者的源头,究竟是因为什么事情,才触发自己能够闻到怪味的。   但至少搞清楚了两点。第一,一年半以前死亡的八个人,确实是因为戴着骨灰钻石而死亡的。   第二,我们是因为在埋有钱舒唯尸体的地方,玩了召唤芭蕉精的游戏,可能借由某种因素,打开了一道不能解释的门,所以杨心欣等人才会相继死亡。   可是不能解释的东西依然很多。   至少我不明白为什么欧阳剑华的食道里,会有那张写着“项炼,旧校舍”的纸条,更不清楚周凡和吴广宇的尸体,为什么会被藏在旧校舍里?这里边,是不是还有什么没有浮上枱面的力量,在暗地里悄无声息的操控着?   这一切,恐怕永远都不能解释了。   几天后还有一件事。杨俊飞那个老男人将骨灰钻石的调查电邮给了我。第一条钻石项炼是张可唯订做的,用的果然是邓涵依的骨灰;而第二条没有订做者的名字,但是骨灰的名字我却异常熟悉。   它叫曾雅韵,正是曾雅茹的姐姐。   可惜这一线索我永远都无法告诉她了,因为她在砍下芭蕉蕾的第三天,我收到电邮的前一天去世了。   也是自杀。   在她自杀的前几分钟,我接到过一个电话。   “阿夜,是你吗?”   “我是。雅茹,你还不睡觉,都已经快十二点了。明天还要考试吧?”   “我不用在乎了。”她的声音有点呆滞。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肯定不信。”   “但是我信。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很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只是一直都没有接近你的空间和时机。直到有一天发现你在注意我,当时我真的好高兴!”   “雅茹,你今天究竟是怎么了?”电话这头的我有种强烈的不安预感。   “不要说话,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阿夜,你知道爱情是什么吗?爱情就是失去理智。陷入爱情的人,眼睛会看不到,耳朵会听不到,变成只会傻傻看着那个人的傻瓜。   “阿夜,我现在什么都看不到了,也什么都听不到了。   “我真的好不甘心,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和你说话,和你约会,好不容易才看到一丝生存下去的希望,但是生命却在这种情况走到了尽头。真的,我好不甘心!”电话那头,她在抽泣。   “阿夜,永别了……”   你有闻到过别人感觉不到的怪异气味吗?你有收到过一条五克拉的蓝色钻石项炼吗?你是喜爱钻石的女生吗?   故事到了最后,依然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或许那是曾雅茹她用生命为我换来的生机。   我至今还记得和她第一次约会时的约定。她说,如果我们俩谁先死翘翘了,如果人死掉后真的会变成鬼的话,那就在那个人死亡的第七天,在午夜十二点,拍一拍他的肩膀,再在他的屁股上踢一脚。   她死后的第七天,我关掉房间里所有的灯,静静抱着膝盖坐在床上。   指标到了十二点,然后飞快的滑了过去。直到凌晨一点,但是我的肩膀没有被拍,屁股也没有被踢。   曾雅茹真的死了,永远都不在了,那一晚,我哭了出来。   原本这个故事我不打算写的,但最后还是决定用文字将它详细的记载,希望能将它流传下去。   因为在曾雅茹死后第十一天,原本放在我家保险柜里的两条骨灰钻石项炼突然不翼而飞。   这件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或许,那两个致命的五克拉蓝色钻石就在你身旁。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类似的钻石项炼,或者突然闻到别人闻不到的气味。不要慌张,首先,你务必要做以下两件事。   把项炼找条河扔掉。   开始习惯那种怪异的味道。   否则,你也有可能在九天之内死掉……   ※※※※※※   夜不语诡秘档案 第十三集 金娃娃 作者:夜不语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13 金娃娃》夜不语   文案:   养马河畔最近这十三年来,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此为“假活”!   由神秘美少女赵韵含提供的资料,引起夜不语强烈的好奇心,两人前往一探究竟,但越调查,谜团就越多,而夜不语五岁半的记忆,也丢失在这里……   养马村怪异的习俗、消失的尸体、冥婚、八音石……这一切是否和“金娃娃”有关?而夜不语遗忘的记忆,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你有没有某一段记忆丢失了?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个等待你的人……   有一次我在河边看到了蜻蜓,绿色的,无声的从附近飞过。我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只,呆呆的看著它在自己的指缝间挣扎。那绿莹莹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发亮,很美。   “喜欢吗?”红思坐在我身旁,微笑著问。   “嗯。”我点头。   第二天,她递给我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送给你。”   我疑惑的打开一看,顿时吓得将整个袋子都扔了出去。里边,满满地,装得全是蜻蜓的眼珠子。绿莹莹的,带著愤恨的怨气,直愣愣的从布袋里望向自己。……   引子一   石头,一层层的被堆积了起来。一条宽敞的大河旁坐满了无数的小孩子,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河边。不断地将身前的石头一层又一层的叠起来,可是每次一堆到第五层,石堆就会莫名其妙地垮掉。身旁的孩子也在堆着石头,椭圆形的鹅卵石被他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有的人堆到了十三层,而有的人只堆了两层就垮掉了。我用迷惑的大眼睛打量着四周,那些孩子我一个也不认识。为什么自己会和他们在一起?,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这里堆石头?   我用力地甩着小脑袋,虽然自己才五岁,但是大人们都说我机灵,想这么简单的问题,应该是难不倒我这个天才才对吧!可是自己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就开始在这里堆砌石头了?究竟堆了多少次了?究竟成功过没有?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了,爸爸和妈妈,为什么还为来接自己?   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穿着打扮那么奇怪?有些人似乎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有一些人的衣服,只有在电视的古装片里才见识过。   这一切的一切,完全都理不出任何的答案。   不堆了!我气鼓鼓地嘟着嘴巴,决定自己给自己下班放个长假,但是双手,却丝毫没有因为大脑下达的命令而停止下来。   左手将顺手抓起的石头递给右手,右手又一层一层地将石头叠起来,如同不知疲倦的机器手臂。不但如此,自己居然不会饿,甚至没有手接触到石头的感觉。   五感中,似乎只剩下了视觉。身旁的大河,奔腾地快速流过,自己听不到。河边特有的淡淡腐臭以及泥土的气味,自己也无法嗅出来。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石头再次叠了上去,叠到第五层。果不其然,当最后一颗石头叠起来的时候,整个石堆在刹那间崩塌了。   “嘻嘻。”   突然听到背后有个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概和我一般的大小,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风吹得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你这样堆,是永远都堆不好的!”   “难道你就知道该怎么堆?”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丝毫没有因为她是美女就特殊待遇,毕竟人人都喜欢美女的。   “人家当然知道。”女孩子狡猾地说:“如果你陪人家玩,人家就教你。”   “不要。”我嘟着嘴巴,毫不犹豫地拒绝。   “为什么?”女孩急了起来。   “爸爸不准我和陌生人一起玩。”我指了指周围。“附近有那么多人,你随便挑一个当我的替死鬼好了。”“我已经试过很久了,但他们好像都听不到我的声音。”女孩沮丧地摇着头,“很久了,也只有你能和我说话。”我挠着小脑袋,“你在这里有多久了?”   “不知道,有很多年了……吧。”女孩的脸上划过一丝迷惑,仿佛时间长得就连自己也忘掉了的样子。   “你爸爸妈妈呢?”   “不知道。”   “那这里是哪里?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问出了一直以为最关心的话。   女孩这次却回答得很流畅:“我不清楚。不过,你又为什么到了这里呢?”   我苦笑起来:“不知道。”   说完,我俩望着对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我叫穆红思,以后叫我红思就好了。”好不容易笑完,女孩大方地伸出手来。   我迟疑了一下,将右手递了过去,“我叫夜不语,以后叫我夜哥哥就好了。”   “不害臊,明明你比人家小。”红思圆圆的脸上再次绽放开笑容,“以后我就叫你小夜得了。”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哼了一声,算是默许了。   女孩偏过头去做出可爱的沉思状,然后猛地一拍手道:“对了,小夜,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对吧?”   “对啊。”我点点头。   “那我们现在应该不算是陌生人了哈?”   “理论上,应该是吧!”我为难地摸着鼻子。   “那我们就可以一起玩了。”她一把又拉住我的右手,完全忽略了我的个人意愿,用惊人的蛮力将我拉走了。   就这样我开始和她一起玩耍。不管我要什么,似乎她都有办法给我变出来。   有一次我在河边看到蜻蜓,绿色的,无声地从附近飞过。我好不容易抓到一只,呆呆地看着它在自己的指缝间挣扎。那绿莹莹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发亮,很美。   “喜欢吗?”红思坐在我身帝,微笑着问。   “嗯。”我点头。   第二天,她递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送给你。”   我疑惑地打开一看,顿时吓得将整个袋子都扔了出去。里边满满地,装得全是蜻蜓的眼珠子。绿莹莹的,带着愤恨的怨气,直愣愣地从布袋望向自己。   我从来就没有感觉过饥饿,也不会想上厕所。期间,自己也试图和别的小朋友说话,可是除了红思,真的没人理会自己,就算将他们摇倒,他们也会像个不倒翁一般,爬起来继续堆石头。   我也常常问红思,将石头堆起来不会倒下去的方法。   红思总是微笑地将话题岔开,有时候实在岔不开,就开始大哭,用感染力十分惊人的伤心语气抽泣道:“小夜知道了一定会离开人家,到时候人家又要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   这时候,我就一定要学着大人的语气诅咒发誓,说就算知道了,自己也一辈子都不会去用,绝对不会离开她。   她立刻摇头表示不信,然后我就伸出右手小指要和她拉勾。   就这样折腾了好几次,最后,她终于在和我拉了十次勾后,忍不住将那个方法说了出来。   我暗暗地记在了心底,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在意,但是,五岁的自己确定对一个同龄的可爱女孩,动用了五岁孩子本不该有的心机。   河床延伸在视线里,似乎没有尽头,而对岸也是朦胧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而这里,似乎也完全没有白天与黑夜的区别,只是每到一个特定的时间,红思就会慵懒地伸个懒腰,说已经到晚上了,她要回去睡觉了,然后便跑得不见了踪影。我也就干脆将那个时段定为了晚上。   当晚,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将石头堆砌了起来。   叠到第五层,将最顶上的那块石头小心翼翼地放了上去,虽然听不到也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但是,应该是很紧张吧!我死命地闭上眼睛,过了许久才缓慢地睁开。   石头,果然没有像从前那样垮掉。   猛然,一道刺耳尖叫传入了耳膜里,红思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跟前,她绝丽的脸上带着愤怒,也带着一丝丝的惊恐、惆怅和痛苦。   “小夜,你说过不会用那个方法叠好石头的。”   我脸色发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骗人,骗子。”晶莹的泪水从她明亮的大眼睛里流了出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她的声音在变谈,越来越谈……   “小夜,为什么你一心想要离开我?我不会放你走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   红思的身影也开始朦胧了起来。   “小夜,你这个骗子!你是我的,我对你那么好,为什么你还要走?为什么你要丢下我?那么多年的孤独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丝希望,为什么你要走!”她试图抓住我的手臂,但是什么都抓不到。我的视线里,她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的变形。眼前猛的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爸爸和妈妈焦急的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引子二   在记忆的长河里,曾经隐藏过一些事情。只是由于记性实在过于深刻,反而不自主地遗忘掉了。   金娃娃的事情也是如此。   那时候我只有五岁,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蜀地某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记得家附近有一个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于是常常听村里的老人们唱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是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而一到晚上,也会刻意地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家里的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天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清风不断地抚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地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地一步一步身河里走去。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地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地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到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他见我不睬他,便蹬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啊?”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着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地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抬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的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犹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   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出现了,树枝为断地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直伯有什么在挣扎,带着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水里。   我微一迟疑,但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着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扔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得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地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地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啜着泪。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地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河里……”我怯生生地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仁义,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   第一章 假活   有人说时间就是一条河流,在那条河流里,记忆如同沙砾一般被流水冲击、磨损,最后消逝得只剩那么一点影踪。   恐怕正是如此吧,至少我就不敢非常理直气壮地大声说,从小大到,我所有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远房老姐在三岁的时候抢走的那个苹果。   毕竟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一开始回忆就头脑发痛,似乎,大脑是有意地在隐藏这段落记忆。   但是,该来的终究挡不住。或许命中注定我一定会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将五岁半以前的疑惑探个结果吧。   记得这个故事的开始,正好是二月十四号,也就是所谓的情人节。   那天我起的不算早,洗漱完毕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让佣人煮了一杯咖啡,随便吃了几口土司,然后就无聊地出了门。   大街上完全没有情人节的气氛,满街游荡的都是些影只形单的单身游魂,我承认自己也算一个,毕竟情人节,根本就不会属于我。   至少我不是那种有心情以为有情调,乖乖地等着女友送巧克力的雄性生物,何况,十八岁半的我,根本还没有交女友的打算。   林子那么大,何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呢?   这番话,引自于我一个单身友人的自我安慰。   和寒假的每一天一样,我很郁闷地度过了。晚上不太想回颇为冷清的家里,便找了家西餐厅,随便点了几份菜,心不在焉地吃了起来。   突然觉得身后老有一个视线,在若有若无地打量自己,这种得到科学验证的第六感,我还是极为信任的,于是我若无其事的回头打量一番。   这个西餐厅的人很少,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可以隐约看到隔着两个桌位的地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性。   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根据脸部的线条,应该不可能丑到哪里去。   感觉得到她的视线很有穿透力,在我回过头的一瞬间,不但穿透了我,而且穿透了和我直线距离足足有二十米的墙壁,不知道垂直投射到了宇宙的哪个位置去了。   我笑了笑,摇摇头继续吃着面前的食物。   不久后,身后的那个美女终于忍不住走了过来。让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居然拿着盘子、叉子和刀子。   面对一脸诧异的我,她坐了下来,脸上绽放出笑容,冲我问道:“帅哥,你的饭菜看起来很好吃,我可不可以吃一点?”   我抬头向她看去,视线刚一接触到她的脸庞,就愣住了足足零点九六秒。   这个美女我居然认识,是前段时间突如其来的转校生,叫做赵韵含,似乎是个对古怪灵异事件很感兴趣的美女。而她本身,也缠绕着一层又一层的神秘,让我猜测不透,和我经历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情后,又突然地转学走人了。   我不置可否,而这美女也不客气,丝毫没有淑女形象地坐下,拉过我的盘子将大块的牛排切下,分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她闷着脑袋吃得很欢快,其间还模糊不清的介绍自己,最后递过来一张名片,上边写着:展京大学大三民俗系赵韵含。   这家伙,前段时间还是我的同班同学,什么时候又变成大学生了,还就读什么民俗系,俗话说女人善变,但也没见过这么善变的女人,没多久就连身分都变了。   她狂风般地将盘子里的东西卷入肚子里,顿时又淑女起来,很优雅地用纸巾将粉红色的、稍微有些噘起的可爱嘴唇擦拭干净,又冲我问道:“帅哥,可以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吗?”   我瞪了她一眼,默不作声的将手机递给她。赵韵含拨了一个号码,不久后从她的身上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   她嘻嘻笑着,知得很狡猾,将手机还给我,然后从自己的初兜里掏出一个电话在我眼前晃动。   “人家现在已经有你的电话号码了,帅哥介不介意以后和人家多交流试试?说不定以后情人节,就不用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蜷缩在某个黑暗的西餐枯里,眼睛发出野兽般噬人的血红目光,盯着四周成对的狗男女了!”赵韵含的这番话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在安静的餐厅里,似乎附近有不少的狗男女听到了,以某种奇异的眼神向我望过来,脸皮厚如我,也稍稍地有一点点的变色。   我深呼吸,强忍着想要将桌子掀翻的冲动。   玉皇大帝,本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已经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让我遇到这种讨人生气的生物!   “韵含,你究竟在搞什么鬼?”我的嗓音虽然很低沉,但是却发音清晰。   “没什么,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当然和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单身游魂一样无聊,所以起床后就喝了杯咖啡,吃了几口土司,跑到大街上游逛。”“然后呢?”   “然后,我一个人跑到这个西餐厅来吃晚饭。”   “再然后呢?”   “再然后,我猛然发觉自己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钱包。”   “所以呢?”   “所以我就谎称自己的男友还没有来,让服务生倒了一杯免费的柠檬水,然后一边喝一边想着解围的方法。毕竟那么走掉的话,实在太有损作为淑女的我的面子了,而且碰巧,我可怜的肚子也开始饿了!”我冷哼了一声:“我看不是在想解围的方法,而是在找替死鬼吧。”   “换个说法也可以,总之我立刻就看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出现了。”   赵韵含的脸上丝毫没有尴尬的神色,这个女人,就某种意义来说,恐怕比我想像的更不简单。   “我可不是白马王子,我是黄种人,白不起来。”我的声音像是掺了水还没开始煮的米,又硬又冷。   赵韵含噘着嘴巴,将尾音拖的长长的:“没风度,你以前不是说要娶人家吗?”   我听得差点晕倒,这件久远到发臭的玩笑她居然还记得,我大摇其头,“那是以前。当时你是我的同学,我还以为你和我差不多大,谁知道你居然用险恶的手段,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哼哼,大三的姐姐是吧,应该有二十岁以上了吧,我夜不语死也不会娶比我大的老女人!”   “什么老女人,说得太难听了!”她的脸上终于蒙上了一层薄霜,“孤陋寡闻,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称为‘跳级’的途径吗?   “你也跳得太远了,我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信。”我故意偏过头去。   她恨得用力盯着我,突然,又笑了,问道:“小夜,你听过‘金娃娃’的传说吗?”   “金娃娃?”我皱了皱眉头,“你是指养马河畔那地地域的传说?”   “不错,你果然知道。”赵韵含高兴起来,“我是民俗系的,最近正准备写一篇半球‘金娃娃’这个迷信传说的论文,所以想顺便走一趟养马河,看能不能收集到什么有用的资料。阿夜,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吗?”   “完全不!”我虽然说回答得很决断,但是行动上依然透露出些微的迟疑。   赵韵含像是很有把握,递给了我一份资料,然后上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回过身,轻声道“这些资料仔细看看,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打电话给我。”我麻木的用手握着资料,心潮不断地起伏,不知为何一时间竟然头脑空白,呆愣住了。   所谓“金娃娃”,是养马河流域的古老传说,具体流传的时间已经长远到不可考证了,而版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   但最具代表性的,归纳出来,也不过三种而已,因为自己所住的城市离养马河的下游不过一百多公里,所以我也有所耳闻。   第一种流传是,“金娃娃”是定期的暗号。   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因为财大势大,最终被朝廷陷害。   那个商人也不是个简单角色,他敏锐地嗅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毅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暗中拨调到养马河畔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地窖,自己也紧跟着携妻带子逃往那里。可惜在半途上被官府抓到,死在天牢中。   据说临死的时候,他在一个颇为照顾自己的小狱卒手上写了六个字:养马河金娃娃。并告诉他,如果能解开这个谜,自己一生的财产就归他了。   根据这个流言,一千多年来,无数的寻宝者将养马河一百公里的流域都搜索了无数次,可是却什么都没有找到。据说,那笔宝藏至今都还静悄悄地躺在养马河的某个位置,等待有缘的人去将那扇腐旧的大门敝开。   但就我的判断而言,这个传说,恐怕是最没有根据的一个。毕竟,传说里没有提到具体朝代,人物的具体名字,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有其事,作曲那六个模糊的关键字,根本就是空口说瞎话。   第二种流言说,“金娃娃”是一种水鬼。   养马河畔有一种特有的风俗,叫做“射将军箭”,是小儿拜干爹的一种形式,又称“找保保”。   当时因为缺医少药,小孩不易带大,而且因为就住在河边,常常有孩子在河畔被水淹死,父母认为小孩犯“关煞”,须要寻求保人。   “射将军箭”是在路旁桥头或者说庙前,设香案摆酒菜,以柳枝为弓,红绳为弦,遇上第一个过路人,不论富贵贫*,即请饮酒,说明用意,然后射箭,认作小孩子的干爹,还要求干爹为孩子取一个含吉祥长命寓意的名字。   最后,赠送腰带给干爹,含意是拜托把孩子带好,干爹也有赠送钱物给孩子的。不过,此种干爹多是过后不认,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种传说,“金娃娃”是养马河畔的水神。   从千多年前直到民国时期,养马河畔都有打醮的习俗。所谓的打醮,就是指从前遇到水灾、旱灾、火灾时,都要请僧道作洁,求水神“金娃娃”赐福禳灾。   据说打醮的内容分为清醮、火醮、九皇醮等。打醮求雨一般在龙王庙举行,所做法事除一般程序外,还要耍水龙,捉旱魃。   民国时擦耳岩打醮求雨,曾将狗打扮成人形,用人抬着游街,我小时候曾经看到过,被那些人滑稽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   当时我坐在爷爷的肩膀上,兴致昂然地听爷爷说,这是为了讨口风,所谓“笑狗天下睛”的吉利,以祈求达到求雨目的。当时自己还不太懂,只是看到最后游街过来的“金娃娃”雕像时,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那雕像是个穿着红色肚兜的孩子,看不出男女,也看不清楚样子。   应该算很可爱吧,但当时我却直觉的感到一般寒意,三伏的天气里,又冷又怕地差些将爷爷不多的头发也扯了下来。   大致来说,这三种传说都和养马河有关,里边的许多特殊方法,也只在养马河流域流传。应该在曾经的某个时段,发生过什么现在已经无法考证的真实事件所以才造就了现在别具一格的风俗习性。   我从回忆中醒过来,心里不知为何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微微迟疑了少许,这才打开文件袋,将里边的资料抽了出来。   没过多久,我便将上边的东西看完了,皱了皱眉头,我苦笑了下。   这份资料不长,只有寥寥三页,上边提到的事情大概都一样,说的是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   当然,也不算是完全活了,医学界秘密地对他们进行了观测,那种“假活”状态很短,只有十秒钟的样子,并且完全不带有心路和脉动,脑电波也没有任何反应,根本就是死人的样子,但是那状况,也不能算是单纯的肌肉收缩造成的条件反射。   因为那些死后几天,又活过来的十多秒的孩子,猛地睁眼睛,嘴里不知道在咕哝着什么话,然后便彻底的死掉了。   有人将那些尸体说的话录了下来,居然惊奇地发现,每个尸体的发音、声线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在说同一句话!   但究竟是什么话,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定论。   这是巧合吗?不可能,古埃及曾有一句谚语说,第一次的相同叫做幸运,第二次的相同叫做巧合,而第三次的相同就是必然,不会有任何东西相同了三次后,仍然是巧合。   资料上记载,自从引起了医学界以及其他各种生命和神秘研究机构的注意后,这种对死亡录间的记录就没有停止过,现在至少已经有了接近六十多个案例。   这么多的案例都呈现了相似的结果,那么究竟预示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苦笑的更大声了,这个赵韵含,每次出场都别出心裁。   不过,她还真的非常清楚我的底细和爱好,送这种礼物给我,难道我还能拒绝得了吗?不可否认,我是真的感觉好奇了起来……   第二章 三途川   带着百分之四十九的不安,第三天一早,我还是和赵韵含去了养马河。   此前,我通过二伯父夜轩联络到展京大学,也确定民俗系大三确实有个叫做赵韵含的女学生。在学校给我传真过来的照片里,我却到了另外一个人。   照片里的赵韵含是短发,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右脸颊上还有一颗硕大的、偏离位置零点零零一毫米的美人痣。   说实话,虽然她长得不是惨绝人寰,但是也够惨不忍睹了。再傻的人也判断得出,出现在我眼前的赵韵含,和民俗系大三的赵韵含,根本就是两个人!   车上,我将那张照片递给正在开车的某位美女看,她只是瞥了一眼,毫不在意地笑道:小夜,这就是你不对了,居然会跑去调查人家。“”解释。“我嘴里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她嘟了嘟嘴巴:“最近我去了韩国一趟,跑回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晕倒!她以为自己在骗鬼啊!如果现代的整容术可以把人从天可怜见的恐龙,彻底变成绝世大美女,恐怕韩国早就人满为患了。   我也懒得再揭穿她,既然这家伙不愿说真话,也不介意她满身神秘的阴影再多描黑一点,只要和她在一起时间多了,哼,总有一天我会搞清楚。   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窗外的景色不断模糊地划过,不久后出现一条宽十多米的白色河流。激流不断地冲击在河床上,发出“啪啪”的刺耳响声。   “小夜,你看那块碑。”赵韵含突然停下车,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   我抬起头,视线里立刻充满了碑牌古老的身影。   这个石碑立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几百年了,爬满了黯绿色的苔藓,不过上边的字还算清晰。整个碑面上刻着硕大的三个字:“三途川”。   有趣!我带着好奇的心态走下车,来到石碑前。   几百上千年的风吹雨淋,似乎没有将碑上的刻痕完全剥掉,整个碑是用附近养马山上出产的一种大青石雕刻而成的。看得出雕工非常精细,应该是出自当时的名家之手,只是找遍了整个石碑都找不到作者的名字。   碑整个高度约有两米,石碑下压着一头古怪的生物。   我蹲下身子,这才看清楚,那怪物长着长长的鱼身,上半身是人的形状,它撇开尖利的牙齿,强壮的身躯上披附着青色的鳞甲,左手拿着一把奇形怪状的矛,右手举着一把人面的盾牌,看起来十分铮狞恐怖。   看情况,这东西应该是一种水中妖怪。难道是夜叉?   我皱着眉头用手摸了摸妖怪的脑袋,然后摇了摇头。   不对,虽然确实很像夜叉,但绝对不是夜叉。这种妖怪,自己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书籍文献上见到过。   一旁的赵韵含见我满脸疑惑,轻声解释道:“这就是金娃娃。”   “金娃娃?”我诧异地回头盯着她,“这么说,这个三途川,也是养马河的一条支流?”   有文献记载,养马河流域一共一百公里,然后在养马村附近分为了四条支流,最后流入长江。   赵韵含赞赏地点点头,问道:“阿夜,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三途川?”   “当然知道。”   我的视线又回到了那个古怪的金娃娃像上。“所谓的三途川,最早最清楚的流传是在汉代。据说是奈河桥下的那条河,每一个死掉的人,如果要进入枉死厅,就一定要渡过三途川。   据说在汉代之前,三途川上还没有奈何桥。人死后,鬼魂进入枉死城的途径只有一个,就是乘上一个穿着黑色蓑衣,披着黑色斗篷的小鬼的船,然后接受三途川的审判。   如果你生前罪大恶极,就会舟毁人亡,眼巴巴地看着脚步下的般缓缓沉入河里,将自己拉入十八层地狱。汉代以后才有了奈何桥—说的……“我的话在这里猛地停住,急忙再次打量着石碑。这条支干流为什么会取名为三途川?为什么金娃娃的雕像会被三途川压住?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寓意?   不知过了多久,赵韵含用力拉着我的手臂,示意回到车里去。我恋恋不舍的这才离开,临走的时候,还不会忘用数们相机将那个古马石碑的四面八方都照了下来。   车继续向前行驶,一种上再也没有发生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几个小时后顺利的到了目的地,养马河。   说到养马河,这个地方我也有所耳闻,据说这里许多地方,还保留着清末的建筑风格,以及许多莫名其妙的风俗习惯。   例如养马村的人早晨最忌鸡飞上房,认为鸡上房招火灾。而且遇到火灾的居民三天内忌烧锅,也就是不能在家里做饭,免得再次遭灾。   他们中午忌讳在院内动土,免得冲动坛神。死在外面的人忌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   还有忌孕妇摘果,据说摘后第二年会遭到难产。产妇未满四十天不能进别人家的门,不能看死了,免得污秽人家和尸体腐烂。   正月初一忌往地上倒水、扫地,以避蚀财。抱起婴儿忌在房檐下坐,避免被抓阴抓走。婴儿的衣服忌夜露,免沾邪气。建房时挑方向忌对准别人的中堂,免煞住人家风水。母猪产仔以后忌外人来看,以免带走奶水。   最郁闷的是,吃饭六人同桌时,忌讳单双对坐成乌龟席。据说会冒犯金娃娃,会让自己的儿女被水鬼拉去当替死鬼。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而且五岁半以前的事情也不太记得清了,不过我还知道这些风俗。   将行李放进村中唯一的一家破败不堪的旅馆里,我便和赵韵含走到村里瞎溜达。   “关于最近十三年来不断有淹死的小孩假活的事情,你有什么看法?”赵韵含明显逛得无聊,开口问道。   我摇头,“你连基本的资料都没有给我提供多少,我怎么可能有看法。”   赵韵含苦笑:“我知道的也不过才那么一丁点罢了。全都告诉了你。不过,既然事情是从十三年前开始的,应该在十三年前发生过某些事情,或者说,那时候养马河畔产生了某种因素的变化才对。”我哼了一声:“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不过有那么多人调查了那么多年,最后什么结果都没有调查出来,我就奇怪了,你赵韵含大美女为什么会这么感兴趣?难道里边会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赵韵含用力挽住了我的手臂,“我确定有目的。因为人家好奇嘛!难道你跑到这里来,也是因为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我一时语塞。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楚究竟自己为什么会跑来,内心里虽然有股强烈的不安感,但是更强烈的是大脑中的一股翕动。   那股令自己非来不可的感觉,虽然包藏着好奇,可是,感情色彩中远远不只好奇那么简单。   唉,俗话说女人心海底针,说回来,恐怕我比女人心更加复杂,复杂到自己都越来越无法了解自己的想法了。   “阿夜。”赵韵含想了想又道:“十三年前,你们一家不是正好在养马村吗?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究竟发生过什么事?”   我瞪了她一眼,然后大笑了起来,“原来如此,难怪你会那么大费周折地把我勾引到这个鬼地方来,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很抱歉,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本人完全记不得了!”赵韵含的神色丝毫没有变化,“你的家人就没有提到过?”   “从来没有。”我皱了皱眉,“我也懒得问。有些事情,说不定知道了反而不好。”   其实说实话,以自己那么炽烈的好奇心,居然会容忍人生的其中一段留下空白的记忆而不闻不问,实在算得上是一种神绩,不过,我确实没有问过,也莫名其妙地不太想问。   或许是自己下意识的认为,那个时段,发生的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吧/虽然我很胆大,但是我还没有胆大到犯*.既然大脑已经采取了自我保护措施,干嘛还去刨根掘底,那不是自讨苦吃吗?有时候息欺欺人何尝不是一种轻松!   赵韵含也聪明地没有再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只是弯月般的眉头微微压低了一点,做出沉思状。   “这个游戏确实有些新颖,但是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东西。”赵韵含大为不解。   “看仔细了,看正在跳舞的那个孩子的姿势。”我小声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跳端公’的一个简单的变种。”“跳端公/”赵韵含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惊讶,“怎么可能!他们只不过是些孩子。而且正规的跳端公,早在百余年前就在各地绝迹!”所谓跳端公,民国以前还曾经在境内乡间流行。据说是遇天灾人祸或家人久病不癔,便认为有鬼作崇,往往要请端公驱鬼禳灾。   跳端公又称跳神、跳郎君、庆坛、传老爷等诸如些类的名称。   事前主家先与端公说明跳神缘由,将生辰八字告知端公,再由端公掐算跳算日期。到期主家备办香烛、纸针,雄鸡“刀头”,请端公来跳神收鬼。   所收之鬼“也就是烧化的纸钱灰或符灰”,用土陶罐盛着,红纸封口,交由主人按指定地点埋藏或扔掉,也有用稻草扎制“毛人”贴上咒符,所比法事后用火焚化,表示鬼已被收。   跳端公也常穿插爬刀梯、扑火坑、铧头贯胸等活动,表示端公身上附有神灵。端公还兼作“打保符”、“过关煞”、“庆坛”等多种法事。   不过正规的跳端公并没有太多的噱头,只是讲究姿势的重要性。   当时正规的端公舞者多为年轻漂亮的处女,她们从小就被严格训练各种用途不一的舞蹈姿势。而且据说,每个姿势都有不同的用处,绝对不能混淆,否则会适得其反。   我曾经在二伯父夜轩收集的一本很古老的文献里,看到过前人素描下的端公舞者各个舞蹈的姿势,因为觉得上边的姐姐很漂亮,所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眼前那些孩子玩游戏跳的舞,就是其中一种叫做“罗阴魂”的舞蹈,而且来源非常的正宗。   稍微回忆了少许,我又开口道:“这个舞蹈叫作”罗阴魂“,是驱邪主人魔的一种,具体的用处是赶水鬼。”赵韵含想了想,这才点头:“不奇怪,有大河的村落,历史悠久的话,大多都会因为常常有人淹死而惧怕水鬼,小孩子的游戏里会有这种舞蹈也很平常,恐怕是从前大人教的吧,然后一代一代的流传了下来。”“应该是这样。”我也有同感。   不远处,玩游戏的孩子们在中间的孩子跳舞跳错的时候,拍手大声唱起来:“金娃娃,金娃娃,金精水鬼欺不得。幽人不洁凡草生,水鬼水鬼跑上门。”我一听,顿时笑了起来,看来养马河流域金娃娃的传说举不胜举,甚至融入了儿歌里,只是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金娃娃,究竟是不是水鬼,如果不是,到底又是呢?   短短的一百多公里距离,同样是金娃娃,例题是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却完全不同。   最上游的金娃娃造型是个看不出男女的小孩子,穿着红色的肚兜。   中游直到养马村这一带,金娃娃的像只是一堆塔一般的石头,并不像个人,甚至不是妖怪或者生物。   而下游到养马河的四个支流位置,金娃娃成了一种夜叉样子的怪物,真的很令人费解。   用力摇了摇头,眼见太阳已经爬过头顶很远了,这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忘了吃午饭。看看手机,都下午三点了,便拉了赵韵含跑到村里唯一的一家小饭馆吃饭。   说实话,那些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东西也不太干净,吃得对面的美女眉头都皱到了一起。我倒是吃得不动声色,边吃边想着心事。   如果说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十三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也不足以让人改朝换代。当时认识的人应该还活着吧!   而那些一起玩耍过的小孩子,长大后,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自己这个曾以在他们生命里匆匆闯进来,一年多后,又匆匆离去的过客?   至少,自己是完全遗忘掉了,甚至将那时候的经历忘了个一干二净。   说不在意,那绝对是自欺欺人。心里有些踌躇,或许有机会的自豪感,自己是不是应该拜访一下这里本该认识的人,将记忆里的那段空白填补掉呢?   内心又开始烦躁起来,感觉很不舒服,我抬头,冲赵韵含问道:“你不是在学民俗学吗?上一扁论文写的是什么?”   赵韵含顿时来了精神,是“民间文化研究以及反思。”   我暗笑,果然和我调查的一样,这个赵韵含还真是有心,就算是随便捏造个假身分引起我的注意,都准备得那么认真。   “阿夜,你知道吗?所谓民俗学,研究的就是民间的生活文化。作为生活文化的民间文化,联结着当地人的过去、现在乃至未来。   “每一个地域,人都是生活在一个既定的文化环境中,实践着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方式,接受祖先恪守的价值观念,并且在具体的生存条件下,对传统的生存方式加以再创造,对传统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念,进行现时代的阐发。”她说得很认真,“而我,就是对各地的世界观以及价值观念,所繁衍出来的神神怪怪传说很感兴趣。”这一点我倒是很赞同,毕竟,自己何尝不是很好奇?随即道:“不错,人总是生活在由历史一直待续至今的民俗文化之中。   你们民俗学者普遍认为,民俗学是历史学和现代学的杂交品。现实生活中与人类生活有关的方方面面,都是从事民间文化研究所关注的物件,它们都构成了民俗学者对当地人传承的民俗之合理解释的基础。   而且,民间文化具有深厚的传统渊源,如果要研究,要从民众的生活文化中发现其中的再创造因素,也要剔除其表层的民众再创造因素,寻找民间文化之所以待续至今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其动因。“说着说着,我又想起金娃娃的传说,”只是这附近的金娃娃,在短短一百公里的流域,居然流传着那么多不可思议,而且许多都是毫无逻辑性的传说,这倒是很少见的。“”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关联。“赵韵含轻轻咬住筷子,说道。   我想了想,点头,“不错,联系确实有,所有传说都离不开养马河,而且当地人对它的信仰不论是惧怕还是崇拜,都会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二号拜祭它。想想,真是觉得有趣。”话间刚落下,突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吵闹声。我伸出头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第三章 神秘女孩   据说,历史上春秋时,晋国的国君晋景公姬死得异常离奇。   这老哥是真正掌握生杀大权的一代国君,上了年纪,多少有点老年病。晋国的一位算命先生,大概是活腻了,跟国君说:“你老咧,活不过今年吃新麦子的时候了。”   姬老先生一听当然十分不痛快了,到了当年新麦子下来的时候,把算命的招来,捧着饭碗说:“你看,你说朕活不到吃新麦子,朕这就吃给你看!不过你得先给朕死,谁叫你算得不准!”说罢,叫人把算命的推出去砍了。   姬老头子端起饭碗,刚要吃,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便跟左右说:“不成,朕得先去上趟茅房。”   说着,放下碗出去了。   左右侍从左等右等,饭都凉了,还不见国君回来,到底咋回事呢?私下分头去找,宫里哪儿都找不到,最后,在茅房发现了姬老先生,原来掉进粪坑里,已经毙得硬邦邦了。   后来有人赞扬说,姬老先生是第一个殉难于厕所的帝王。   而一向以文笔简洁有力著称的《左转》,仅用了一句话描写这一事件:“将食,涨,入厕,陷而卒。”应用以上这个典故,当然是有原因 的,而且大有原因。   话说我和赵韵含跑出去看热闹,没想到一出饭馆的门就被人潮给冲散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吵闹的、看热闹的闲人实在不少,而且密密麻麻地围着中央不远处的位置。   我在好奇心使然下,问了附近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死人了!不过那位仁兄死得有够白痴,和晋景公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听旁边的闲人娓娓道来,听得我想笑。   据说死掉的那人姓刘,和父亲开了一家颇大的养熊场,最近几年成了养马河的首富。不过这个刘小子不爱金银、美女,就喜欢跟狗熊打架。   据说他在自己的养熊场里修了一个很大的搏斗场,常常将里面豢养的棕熊、灰熊、黑熊、马来熊、白熊等等,接连地拉出来羞辱。   总而言之,刘老兄成天啥也不干,就琢磨着怎么跟熊打架,还为此请了老师。隔三差五的,进搏斗场里去揪出一只熊来一顿捧,英雄啊!   不过呢,英雄也有失手的时候,终于在今天,刘兄弟遇到一只刚进货到养熊场的历害熊,打着打着,就被狗熊给挠死了……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根本就是自打,完全不需要同情。   只是,现代人就真的这么无聊吗?虽然很少有机会看到尸体,而且还是被熊给咬死的,可是,需要围那么多人?还是说,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想着想着就拼命往里边挤,好不容易接近了圈子的周边,从缝隙里辛苦地瞅着。   只见中央的地上摆着两具用麻布遮盖住的尸体,左边的那具体形很大,是个成年人。而右边那具小的多,应该只是个约五到六岁的孩子,虽然用布盖住了,但是周围的土湿淋淋的,而且尸体还透过布的缝隙往外流水。   我皱了皱眉,这个小孩,难道是被淹死的?   以前曾经提到过,养马村有个风俗规定,死在外面的人不能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所以倒不难解释。为什么尸体会露天放在打壳场上,只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看稀奇?   突然感觉有人在拉我的袖子,我转头一看,却因为人潮实在太过拥挤了,看不清楚那人。只是隐约发觉,那应该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   那只拉在我袖子上的纤纤细手很小,而且白得刺眼。手不断地在用力,似乎想我跟她增。于是我就顺着那手主人的意思,跟着她牵引的方向离开了闹区。   随着人群的稀少,我终于看清了她。   那是个只有一百五十多公分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长长的黑色秀发很细很柔顺,在风里不断飘荡着,让人不禁产生一种想要抓住的冲动。   她回过头,冲我甜甜地笑着,五官十分精致,但是却看不出年龄。似乎只有十四、五岁,但是硬要说她超过了二十岁,也很合理。   总之,是个会让人怜惜的绝色,最难能可贵的是满脸的清纯,令看惯城市美女那种市侩现实嘴脸的自己,不由得感觉温馨起来。   女孩的肢步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她的小手拼命抓住我的袖子,仿佛放手就会永远失去我似的,不知道跟她走了多久,终于在一个毫无人迹的树林里,她停住了。   轻轻的转过身,女孩清泉一般纯净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用力注视着我,从我的脚尖一直打量到头发的末梢,最后将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脸上,然后,再次笑了,十分清纯的笑脸,微微张开的小嘴,若隐若现的皓齿,秀挺的鼻子,白暂到弱不禁风的皮肤。   一切的一切,都美得令我目瞪口呆,止不住地想发抖。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才逐渐镇定下来,轻声问道:“这位,嗯,小妹妹,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吗?”   女孩没有说话,只是笑,望着我开心的笑。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   依然没有回答,依然只有笑。   这次轮到我笑了,苦笑:“小妹妹,你的家人在哪里?你住在这个村子里吗?”   这次她似乎听懂了,微笑着摇晃着脑袋,顿时视线里似乎漫天都充满了那丝丝柔细的青丝。女孩闭上眼睛,以手合十,然后十分开心地拍了拍手,冲我轻轻发出了一个清晰的语调:“连就连。”   声音清脆,如同悦耳的音乐。这三个音节结束后,又望着我,似乎在等我回应。我在她满脸期待中不解地挠了挠头。   女孩没有死心,又拍了拍手,依旧万分期待地说:“连就连。”然后再次等待着我的回应。   我苦恼疑惑地摸着鼻子,满脸尴尬。女孩眼中燃起的炽热希望在一霎间崩塌了,明眸中升腾起一阵阵痛苦的雾气,眼眶开始湿润,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般哭了起来。   不知为何,我羞愧得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就像自己本来应该知道怎么回应她似的,只是,自己确实不知道。   女孩拉过我的视子擦拭眼泪,抽泣声不大,但却十分伤心。   唉,头痛,刚到了这个本应该熟悉的村庄,结果什么事情都还没展开调查,就碰到了一堆麻烦。难道,我夜不语命中注定了这辈子就是有一大堆的女难?   怀着郁闷的心情,我开始动用万般耐心哄着哭泣的女孩,可是不论怎么说话、作鬼脸逗她,她就是不为所动,只是默默哭着,终于有点受不了,决定先带她回住的地方再说。   于是我去拉女孩擦拭着眼泪的手,她的手很小,软绵绵的,柔嫩的皮肤很有弹性。握在手里,感觉很舒服,只是就初春而言,触感略微冰冷了一些。   女孩微微嘟着可爱的小嘴,终于止住哭,抬头望着我,不知为何又开心地笑起来,甜美的笑容上,长长的睫毛间还挂着晶莹的泪珠。   哎,真是个有够古怪的小妮子,不过那副梨花带雨的样子,也确实很美。   就这样拉着她迳自往旅馆走,一边走我一边盘算着她的来历。   她的穿着打扮很普通,白色的连衣裙,最近几十年虽然一直没流行过,但是也从没有缺乏过,总之适合所有的年龄层。而她留着不长不短的披肩发,虽然很漂亮,可是明显缺少修剪。现代的年轻人,发型大多以碎发为主,这在养马村也是一样。   至少根据我的观察,三十岁以下的年轻女孩子,不论长短几乎都清一色的具备成了碎发,当是和城市文化最明显的接轨处。可这女孩,发型相当孩子气,最近几年已经相当少见了。   而且,看她的神情,似乎认识我的样子,至少感觉得到,握在我手掌中的那个纤弱小手,在激动地微微颤抖着,只要我的手稍微松一松,她就会下意识地用力抓住我的食指死都不放,就像怕我会突然消失掉。   不解地摆着头,我又向她望去。这种气质独特的美女,以我的记性,只要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但是记忆里却丝毫没有过她的身影,难道是五岁半以前一起玩过的同伴?   不可能!十三年了,自己长大了,变得和从前根本就是两个人,她又凭什么认出自己的?还是说,她根本是认错了人?   而且这美女虽然长相里透出一股灵气,让人乍一看觉得很聪明的样子,可是从她不作声的行为中,不难看出,她的智力应该由于某种原因停留在了童年的时候,也就是患有俗称的脑功能发育障碍,智力无法随着身体增长。   看来,自己的麻烦是越来越大了。   在感叹中,我回到了住的地方。赵韵含远远地看见了我,冲我微笑着挥手。   “有什么大的发现吗?”迎上来的第一句话,就暴露了她此刻的急躁心情。   我苦笑着摇头:“哪会有什么发现,倒是捡回来一个迷路的大美女。”   赵韵含饶有兴趣地盯了我一眼,四处望了望:“喔,哼哼,为什么我就那么苦命,从来没那么好运可以捡到个帅哥什么的。美女呢?你把她藏哪去了?”   我见她明知故问,没好气地指了指右边,“那么大个人,你眼睛瞎了?”   她撇了撇嘴:“你自己看看,哪有人了?”   “我不是人吗……”我的头向右转,原本理直气壮的语气顿时荡然无存。身侧,右手掌中滑腻充实的触感还依然残留在皮肤上,可是伊人却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   见鬼了!我用力拍了拍额头,满脸呆滞,好一会儿才确认说:“那个,刚才你远远地冲我挥手的时候,有没有见过我右手边的那个女孩?”   “从头到尾我就只看到你这活宝一个,你是一个人回来的,根本就没有其他人。”赵韵含的脸上突然划过一丝惊讶,“等等,你这番话,难道是认真的?”   “废话,你以为我那么无聊,会乱耍人啊!”我有点不知所措,胡乱挥动手臂跑回自己的房间里。   用力躺在床上,呆呆望着肮脏简陋的天花板发愣,莫不是自己真的遇到鬼了?   有个问题,就算自己遇见了鬼,可那鬼为什么会认识我?还一副十分信任的样子?何况,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谁又说得清楚呢。   想着想着,大脑开始模糊起来,有些犯困,于是我闭上眼睛,似乎就在那段时间,自己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那个梦十分朦胧不清晰,以至于醒来时,很多细节都不太记得了,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   有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可是我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着。   我一直不为所动,她着急起来,伸出雪白纤细的小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有一股窒息的感觉顿时充斥了我的一切感官,我用力挣扎,慌乱中向户上瞥了一眼,顿时一股恶寒冒了上来,那里哪有什么女孩子的手掌,分明是一截白森森的骷髅胳膊,正掐住我的肩膀。   那干枯的骷髅肢干阴森森的,几乎陷入了我的肉里。   就在这时,我好不容易才醒了过来,猛地从床上坐起,用力踹着粗气,感觉自己像是已经死过了一次似的,身体很沉重,又累,头也剧烈地疼痛着,像是大脑里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   “阿夜,你在里边吗?”门外,赵韵含焦急的声音以及剧烈的敲门声传了进来。   我晃动脑袋,有气无力的地回应了一声,摇摇晃晃的将门打开。   她一见到我,惊讶得差些说不出话。“才几分钟没见到你,你怎么变成这副尊容了?”她微微皱眉,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难道你被鬼压床了?”   “没什么,只是做了个恶梦。”我深吸了一口气,冲她挥了挥手,刚才的事情自己都没有想明白。   难道是因为新来乍到,有些水土不服,才引起了身体这么大的反应?   “什么恶梦这么严重?”赵韵含稍微有些担心,见我一副不愿再提起的神色,聪明地没有再追问,只是道:“对了,今天村子里有个小孩在养马河里游水时被淹死了,你知道吗?”   “刚才看到了,尸体就在打壳场上,和一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摆在一起。”我的精神善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   “那个傻瓜姑且不用提。我调查了那个被淹死的小孩的一些情况。”赵韵含掏出一个小本子递给了我。   我认真看了起来,那个男孩叫做赵委,上个月才满七岁,是在三前失踪的。尸体在今天早晨八点十五分,被同村一个渔户无意间打捞了起来。警员在判断为意外身亡后,遂将尸体发回了他的父母处。   “调查这个干嘛?”我疑惑地问。   赵韵含立刻满脸诧异地望着我,“阿夜,你的脑袋还清醒吧?我的用意你居然不知道!”   我一愣,突然掏出前几天她塞给我的资料回顾了一番。   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而这个孩子是在三天前失踪的,假定他早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死亡了,那么,今晚刚好就是他死去的头三。   “你想埋伏在打壳场,亲眼看看赵委身上会不会出现假活情况?”我低声问。   “不错,这是民俗学家的执着!”赵韵含一副兴奋满满的样子。   我苦笑:“这个村子最忌讳的就是夜晚的尸体被人盯住,他们觉得这样会影响死去的人游过三途川投胎转世,所以尸体只会放在打壳场,就连守夜的人也不安排,一直到清末民初时期,夜间跑去放有尸体的打壳场,打搅死者安宁的外人,都会被村里人抓起来烧死。   “恐怕在这个村子里游荡的学者,大多都是通过某些不太光明正大的手法,才将尸体搞到手记录下那些假活状态的吧!养马村的人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幼小的儿子、女儿到死都被人偷去研究。”“全中!不过,你就不想去看看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盅惑。   我声音压得更低了:“被发现的话,事情就大条了。虽然不至于被烧死,但是一定会被赶出去。”   干嘛那么婆婆妈妈的,这可不像你。你小子到底去不去?"   "去,那么有趣的勾当,怎么可能少了我!"我哈哈大笑起来,满脸的笑容里,却隐约透露着一丝不安。   不知为何,总觉得,今晚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不过,倒是让本人越发的好奇了!   第四章 夜探   夜,黑夜。在这个天空还没有被文明腐蚀的乡村,夜色并不是太黑暗。星空很清晰,映照在地上,银白一片,如同四周都洒上了一层盐。   我和赵韵含一早就将今晚的行程准备好了。到了九点半,眼见旅店里的人都一个、二个回了房间,这才用手机通知对方,从一楼的窗户爬了出去。   小心翼翼地穿过院子,隐身进了不远处的玉米地里。赵韵含穿着一套黑色的衣裤,满面作贼的兴奋,看得我直想笑,虽然我的样子也不比她好多少。   养马村的打壳场不大,只有两百平方多一点。秋季的时候用来轮流晒壳物和玉米,不过因为最近几年机器的流行,这个地方已经很少用了,而现在的用途,更多的是拿来作为文艺表演或者放映电影的场地。   打壳场的右侧有一间很小的砖瓦房,那叫作尸阁,是用来摆放尸体的地方。   养马村人有一则风俗便是不能让死人进门,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这里修建了一间小房子。那房子里千百年来,早就不清楚已经放过多少尸体了。   岁月并没有在那栋房子上刻下多少痕迹,看得出来,村里人常常对它进行翻修。既然那么重视这个地方,不知为何偏偏要把它修得一副寒酸的样子。   从玉米地里对穿出来,打壳场就到了。星光下,整个打壳场都泛出惨白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稍微打量了一番四周,我和赵韵含对视,露出古怪的笑容。   尸阁的门轻轻闭合着,虽然不明显,但还是能看出并没有上锁。也可以认为,原本上了的锁被谁给弄掉了。看来,盯着尸体的人并不只我们两个,至少,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进去了。   我俩蹑手蹑脚向前走,缓缓地在玉米地里绕了打壳场大半圈,移动到尸阁的后侧,通过透气孔向里边张望,可令人意外的是,里边什么动静都没有,没有人,也没有架设过观测设备的痕迹,只有尸体静静地躺在那里。   但不知为何,这种如死的平静中,我却隐约有种不协调的感觉,像是有某个小对劲的地方。赵韵含显然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她对我比划了几个手势,让我按照计划进行。我侧着脑袋想了想,点点头,踏上打壳场,来到了尸阁的门前。   这里果然没有上锁,但是锁床有点扭曲,像是被什么工具用力给拉坏了。   我冲警戒着四周的赵韵含指了指门,她打量了片刻,立刻明白我在怀疑什么,低声说:“应该不是研究所的那些人。他们都有开锁的工具,不会那么野蛮。而且,锁坏了也就留下闯入过的痕迹。第一个被怀疑的,肯定是我们这些外来人。”和我想的一样,既然不是各情目的的研究尸体的那伙人,那破坏了锁闯进去的又会是谁呢?这会不会根本就是有所察觉的本地人,设下的一个圈套?   不对!这个设想很快被自己推翻了。如果真是个圈套,本地人完全可以埋伏在四周,等那些对尸体有兴趣的人自投罗网。   那个破坏锁的人应该也是怀着某种目的,而且他根本就不怕打草惊蛇,因为他清楚,就算被人发现了,也只会怀疑到外地人身上去。难道,这个人是本地人?   如果真的是本地人,那他冒着打破千百年传统风俗的压力,跑到停放尸体的地方干嘛呢?   赵韵含用力拉开门,那扇看起来很轻巧的门发出一阵笨重的声响,沉重的在泥土上划出一道很深痕迹,她轻轻拉了正在发呆的我一把。我只好将满脑子的疑惑甩开,走了进去。   这个尸阁大约只有四十平米大小,呈长方形,门是从最右边开口的。从右到左,并排放着两排木板钉成的板子床,总共有十六个。   我用手摸了摸半人高的床板,木质很坚硬,应该不是廉价的木料,恐怕这些床板也和这个尸阁一样历史悠久了吧。   最后一个位置上摆放着一具小孩的尸体。应该是死去的赵委。感觉赵韵含用力咽下一口嘴里的分泌物,紧张地向尸体走去。   “你在害怕?怎么,以前从来没见过尸体?”我小声笑着。   “见过又有什么好得意的。人家可是神经纤细的淑女,害怕尸体是人类的自然反应。”在这种气氛诡异的地方,她的声音都在颤抖。   我笑得更开心了:“那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本人一见尸体,就会本能地触发一种古怪的嗜好。”   “嗜好?什么嗜好?”她有所警觉。   没等她进一点的反应过来,我已经将盖在尸体上的麻布猛地揭开。   赵韵含顿时瞳孔放大,想要下意识地尖叫,可是理智立刻阻止了这一不智慧的行为。她死命地钻进我的怀里,像一只受到莫大惊吓的梅花鹿。   “死人,差点把我给吓死。”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惊魂未定的发出声音。可是眼睛始终不好睁开,在我情里将头埋得更深了。   我满脸恶作剧得逞的灿烂笑容,视线一刻不停地缓缓在尸体上扫描起来。   这是个很健康的男孩子,略显棕色的皮肤,面目还算清秀。原本充满活力的身体上,此刻早已经没有了生机,如同深夜如死的寂静一般,死得非常彻底。   戴上手套,用右手习惯性地在尸体上敲敲打打了一番,我皱起了眉头:“韵含,这具尸体有点古怪。”“哪里古怪了?”她好不容易才提起勇气往尸体的方向看了一眼,但没等到视线完全接触,已经怕得又将头埋回我怀里。   我略微有些无奈,用手加大力气在已经的腹部位置挤压,“你看看。”   赵韵含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没什么啊。”   “你仔细看看尸体的耳朵、鼻子和嘴巴。”我提醒道。   她终于认真起来,打量了一番,面色古怪地望向我,“确实有点奇怪。”   “不错,”我点头,“一般溺水身亡的人,除非能死后四小时内被捞起,否则尸体都会因为浸泡的关系而肿胀发臭。   因肿胀而导致了头发及表皮的脱落,眼、舌的凸出甚至脱落,在养马河的活水中,尸体更有可能被水中生物咬食而残缺。   而且溺死者多有七孔流血的情况发生。口鼻都会形成浓稠的泡沫,不晚破来,可是这具尸体,实在完整得太过于正常了。“”嗯   ,我也听说过。“赵韵含似乎忘记了害怕,盯着尸体道:”如果是因为溺水身亡,肺部会有积水,刚才你挤压它胸口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一点吧?“   “完全正确。”我将尸体的嘴撑开,“它的嘴巴和鼻子、耳朵里虽然有泥沙,但是嗓子的深处就没有了。肺部也没有积水的象,恐怕怕是死后才被什么人扔进河里的。”“你的意思是谋杀?但为什么警察没有查出来?赵韵含有些诧异。   我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这个小地方的警察也是些可怜角色,大多是得罪了上边,最后被调过来,等着老死也得不到升迁机会的家伙,这些人混一天算一天,有干劲就怪了。而且,养马河畔常常有小孩子淹死,恐怕警察过来随便看了尸体几眼,就连法医都懒得派出来就结案,把尸体发放回去了。”赵韵含无语,向左右张望着:“对了,怎么这个地方只有一具尸体?今天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男子呢?”   顿时,正在看尸体的我如同被雷电劈中了一般,全身剧烈地抖动了一下。   对了,终于明白刚才从透气孔中向里边张望的时候,为什么自己会产生一种协调的感觉。原来那不对劲的地方,是来自尸体的数量。   下午的时候,自己明明听到旅馆的老板说,两具尸体都放进了打壳场的尸阁里。赵韵含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可是现在,为什么只剩下一具尸体?还有一具哪里去了?   大脑飞快地思索着,我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跑到尸阁的门前,仔细打量着门栓,看着看着,越看越心惊,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阿夜,你怎么脸色都变白了?”赵韵含对我无法预测的行动十分不解。   我没有回符号,只是用眼睛搜索着房内的地面。   不久后,意料之中的东西出现在了视线里,我将它捡起来,脸上的神色不知道变成了什么古怪的模样。总之,恐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你发现了什么?”她好奇地往我手里看。   我望向她,问道:“你刚才开门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倒是没什么,只是觉得门很重。”她回忆道。   “我看门不是重,而是被什么弄坏了。”我指着门栓,“你看,这里有剧烈拉扯留下的痕迹。应该是什么东西对门施加了极大的作用力。在得将门锁的栓都拉得断裂了。”“谁有那么大的力气?”赵韵含吃惊道。   “还不仅如此。”   我将手心摊开,掌上露出了刚才捡来的东西,是一把已经坏掉的铜锁,“这是尸阁的门锁,它的锁颈部分已经烂掉了,不过锁却飞到了屋子里边,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她似乎丝毫没有紧张感,偏过头想了想,“恐怕是有人在外边用力地踢门,想要闯进去。”   “这是一种可能。但是你想过没有,这扇门是向里边开的,如果是外边的人想闯进去,门锁虽然会坏掉,但是门没有理由也坏了。”我顿了顿,一字一句地缓缓道:“这种情况,更有个可能……是里边的什么东西,用难以想像的力气将门撞开,以至于门栓坏了,门的轴轮也坏了。”“不可能!”赵韵含略微有些变色,“那样门锁没有理由会留在尸阁里”   “理论上是如此。”我哼了一声:“门栓坏掉的状态也说明了,是被里边传来的力量破坏掉的。这个铜锁恐怕是后边出现的某人,出于某种目的扔进去的。”赵韵含无法辩驳,她向四周扫视了一眼,黑漆漆的夜色,寂静的黑夜,不远处萦溢着死气的尸体,还有那个从尸阁里跑出去的东西……   这一切,都足以让人产生恐惧。她的脸色自然起来,身体也向**得更紧了。   “喂,你说,如果门真的是从里边打开的,那逃出去的是什么东西?会是人吗?”   我摇头,“不太清楚。这道的木质很坚硬,而且看门栓的破坏程度,应该是瞬间坏掉的。恐怕,那东西只用了一下就把门弄开了。   “那会是什么?”赵韵含打了个寒颤,“尸阁里本来应该有两具尸体的,可是有一具现在不见了,难道是……尸变?”   “神经,怎么可能!”我没好气地道:“虽然现在因为线索太少,我暂时无法解释眼前的善,但是尸变这种无稽之淡,绝对是不可能的。”正要走出门,突然感觉身旁的赵韵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她寻找着我的手,用力握住。原本纤细温暖的手早已变得冰冷一片,甚至不住地打摆。   “怎么了?”我疑惑地转过头问。   只见她满脸惨白,眼睛死死地盯着摆放着尸体的方向。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尸体,已然在它该躺的地方,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声音。”赵韵含紧张得嗓子都在发抖,发出的语音有些残缺不全。   我侧耳倾听,不禁浑身一颤。寂寥的午夜,有一种毫无意义的单薄声音,轻轻地回荡在尸阁内,如果不注意听,根本就发现不了。声音的来源,正是那具叫赵委的尸体。   赵韵含死命地挽住我的胳膊,我用力甩开她,飞快地向尸体走去,一把将它身上的麻步扯掉。顿时,我被惊呆了。   只见赵委原本紧紧闭着眼睛此刻瞪得斗大,恶狠狠地盯着天花板,尸体的嘴缓缓张合着,发出一阵又一阵听不出任何意义的音节。那个音节以两个音段为一点,不断的重复着。它放大的瞳孔开始左右移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猛地,血红的眸子盯住了我,布满血丝的眼睛立刻瞪得更在了,尸体唐突地不再发出声音,只是恐怖地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突然,左手猛地抬起,紧紧地将我抓住。   我的上身动弹不得,惊慌地一脚向尸体踢了过去。赵委小小的身体飞了起来,刺耳地尖叫着,爪子一般的手终于放开了,整个尸体都跌落到墙角。   惊魂未定的两人逃也似的跑出尸阁,偷偷地回到了旅馆里。赵韵含怕得一个人不敢睡觉,非要赖在我房间里。最后,我也由得她了。   脑子十分混乱,就算躺在床上,也没有办法砍刚才亲眼见到的一幕,总觉得一来到这个村子后,萦绕在内心深处的不安感越演越烈,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那具会动的尸体,还有那诡异的声音……虽然那声音似乎毫无意义,但是却有一定的节奏感,它应该在不断重复着某个字元。而且这个字元,我已经隐约猜测到了。   因为,在我将尸体踢飞的那一霎,尸体在半空中,分明从嗓子里发出了两个我能够听明白的音节。   那,居然是在叫一个字句。   我的名字……   第五章 唤魂塔   有人说,有几种人容易被鬼缠住。   例如:左手食指有黑痣的人、凌晨二点四十七分洗脸的人、头发自然枯黄无光的人、无故失眠的人、凌晨一点四十四分出生的人、额头无故发青的人、凌晨从卫生间的镜子里可直接看到窗户的人、在七月十四日打破碗的人……   我属于哪种人呢?不管是哪种人,最近我都有些倒霉。莫名其妙地因为好奇心跑到这里,来查金娃娃的传说以及假活事件,没想到在夜探尸阁的时候,居然遇到了诈尸,唉,头痛,搞得现在大脑都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那场遭遇究竟是不是在做梦。   凌晨,我醒了过来,感觉口干舌燥,拿过水瓶倒了一杯水喝,等到再回到床上时,居然怎么样都睡不着了。   看了看手机,二点四十一分。住的是双人房,隔壁床位,赵韵含正蜷缩在被子里睡得正香,这家伙,不管怎么劝,就是怕得不敢回自己房间。   以前在《痕迹》事件里,她不是一副很臭屁的样子吗?而且,这次调查还是她发起的,都不知道这副柔软正常的女孩子模样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是的话,她就太可怕了!   我眨巴着眼睛,仔细地观察她,虽然接触了这么长时间,好像只有这次才有机会看清楚她似的。突然发觉,这个美女,还真不是一般的美。   微微卷曲的修长睫毛,粉红色的可爱嘴唇,不时微微抽动的秀挺鼻子,以及如瀑布般浓密,洒在枕头上的黑色长发。   我在嘴角挤出恶作剧的笑容,蹑手蹑脚地下床,走过去,扯下她的一根头发然后用柔滑的发丝回荡在她的嘴鼻间挠痒痒。赵韵含露出一副苦恼的样子,眉头轻轻皱起,右手在空气里挥动,想要将骚扰自己的东西给拨开。   玩了一阵子,自己都感觉自己的行为有够幼稚无聊的。我站起身,向浴室走去。横竖睡不着,还是洗把脸清醒一下,打开笔记弄电脑玩会游戏得了。   打开浴室的灯,我胡乱地将水泼在脸上。水打湿了我的视觉,从闭上的眼帘缝隙望着外边的世界,总觉得窨稍微有些扭曲。   我用袖子将脸擦干,望向镜子。但是只一眼,就惊呆了。   锐中的我居然憔悴得不成人样。凌乱的头发毫无光泽,脸色泛出惨白的血色,额头上甚至白得发青。自己究竟怎么了?就算没有睡好,神态形象也不至于如此糟糕吧?   我愣愣地盯着镜子发呆。突然,镜子映照出的窗户位置,我发现了一个不规则的倒影。像是,人的脸。   猛地回过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缓缓地将视线移回镜子上,那张脸再次出现了。而且,似乎比刚才的更加清晰。   这可是二楼,窗户外怎么可能有人?   我用力的闭上眼睛,揉了揉太阳穴,再次睁开。那个不规则的脸孔不但没有消失,真的再次变清晰了。   我甚至能看到那张脸的细部。那是个男人,大约有三十多岁。他的眼睛圆睁,细小的瞳孔四周布满了鲜红的血丝。   他的脸紧紧地贴在玻璃上,脸皮惨白,那双眼睛死死地蹬着我,就像尸阁中那具尸体瞪着我的神情,一模一样!   呼吸!深呼吸!虽然不怎么相信鬼鬼神神的东西,但是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恐惧。那是发自骨髓中的寒意,与生俱来,无法以自己的意志控制。   我想转身逃走,但是理智却不允许自己那么做。   我和那双恐怖的眼睛对视,不知过了多久,那张脸如同它的突然到来一般,唐突的不见了。我浑身的力气仿佛被什么东西抽去。身体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早上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十分暇逸的躺在床上。旁边的桌子摆放着还冒着热气的豆浆、油条。四处打量一番,旁边床位的赵韵含已经不见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就像从来不曾有人睡过一样。   我伸了个懒腰,用手捧住额头苦苦思索。   清晨的阳光从窗外零落的洒了进来,带着开春特有的凉爽空气。这根本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一天之初了,难道,昨晚的一切真的不过是场梦?   翻身起床,突然发现盛着油条的碗下边有张纸条。我拿了起来,只见上边用娟秀的字迹写着:给某个躺在浴室地板上睡觉的傻瓜:买了豆浆油条给你,记得吃了才准出门,不好好吃早饭的话,会得胃病的。   PS:你该减肥了||人家好辛苦才把你拉回床上去!   我笑了起来,这个赵韵含,人还是蛮不错的嘛!心底稍微感觉有些温馨。   有多少年了,因为父母实在很忙,在家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往往起床后什么东西都被佣人准备好了,摆到了桌子上,虽然什么都不缺,可是老觉得少了些什么,或许,自己也像常人一般,害怕孤独吧。   现在,虽然自己也是一个人吃早餐,但是却不像往常那般感觉心冷。这种感情色彩很复杂,但是也很熟悉。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也有过相同的感动。   豆浆很新鲜,像是用刚成熟的新黄豆磨成的,能喝到这么正统的豆浆,在春秀真的很难得。我按照纸条的命令,慢条斯理地花了许久才吃好,最后还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样东西,可是却让自己感觉十分满足,浑身充满了少有的活力。   走出门,刚到了旅馆外边就听到了一阵闹哄哄的声音。养马村的人行色匆匆,脚步不停地向东边跑着。偶尔有人看到我,神色间居然流露出不耐烦以及微微的敌意。   我皱眉,隐约猜测到了一些事情。   走回旅馆的大堂,我找到老板,问道:“老板,养马村今天要赶场吗?”   所谓赶场,是农村特有的习俗。场,也就是市场的意思,每隔两天或者三天,农村的人都会聚集到固定的某个地方,将自己家里产品拿去出卖。   一般拿来卖的东西都很杂,不过价格倒是比城里的市场上便宜得多,以至于许多城里的小败就常常朝场上跑,赚取货物的差价。   老板摇摇头:“明天才是赶场的日子,今天是因为养马村发生了一件事。”   “什么事?”我装出一副好奇心旺盛的小男生样子,眼睛里都充斥满了闪闪发亮的火花。   没办法,我和赵韵含来的时候,登记时用的都是学生证,而且还谎称自己是为了准备毕业旅行,而来先行探路的学生会会员。   不过,这种蹩脚而且完全没有可能性的理由,老板居然毫不怀疑,而且还很照顾我,或许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吧,对于小孩和学生,总是有着一分宽容。   老板的面色露出难言之隐的感觉,紧张地向四周看了看,小声道:“悄悄告诉你,今天一大早就发生了一些事情,村子里下午就要开长老会议,恐怕是要把村子里所有的外人都赶出去。   “对了,提醒你那位女同学一声,最近几天千万不要到外边去到处走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一听便明白。估计是早晨有人发现尸阁的门被破坏了,而且其中一具尸体不翼而飞。   养马村的人最近十几年间,对外边来的人研究村人尸体的事情,恐怕早有耳闻了,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发生今天的事,让他们长久以来憋在喉咙口的怒气迅速膨胀,就快要到爆发状态。   看来最近一、两天,确实要多多小心。虽然我们披着一层学生的外壳,但是谁又知道在这个略有些封闭,而且风俗习惯独特的地方,会不会拿所有外人开刀呢?   我思索着在脸上堆积起虚假的笑容,“谢谢老板的关心。那个长老会议,老板也要去参加吗?”   “全村所有的男丁都要去,我也不例外,等一下关了门我就要走了。你们今天最好不要出门。”   我乖巧地点头,趁他回身的一霎间,将一个很小的东西塞进了他的衣兜里,然后笑容满面的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再顺着窗户爬到了院子里,从旅馆的后门走了出去。   搞不清楚赵韵含一大早就跑到了哪里去,我也没在意,只是径直朝养马河的方向走。   金娃娃的传说和养马河一直联系在一起,而假活状态的产生,虽然我并不是太清楚,但是通过最近几天的直接以及间接的调查,也明白了几点。   必须是淹死的人。   年龄不能超过十三岁的幼童。   范围只在养马村附近,出了周围十公里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怪异状况。   也就是说,一切的一切,原由都应该出在这一段的养马河。难道是最近十三年来,水质或者某些环境产生了变化,导致假活状态的产生?   但是令自己搞不清楚的东西还是有很多。昨晚,那具尸体发出的声音,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名字?应该是幻觉吧!自己离开这个地方已经十多年了,而尸体的主人不过才七岁,我根本就没有结识过他的可能。   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翻过河堤,来到了河床上,由于是早春,养马河的河水并不多,三百多米宽的河道露出了很长的河沿。河沿上放眼望去,全都是鹅卵石,密密麻麻的,什么稀奇古怪的形状都有,一直向视线望不到的尽头延伸。   我顺着河床慢慢走动,希望能有狗屎运,找到些用得上的线索。走了不远,就看到赵韵含蹲在地上,呆呆地打量着眼前的事物。   我童心大起,悄悄地从她身后走过去,想要出其不意的吓她一跳,没想到刚走到离开她只有半米的距离,她开口了:阿夜,下次你要吓人的时候,记得找个没有太阳的天气。“我一看脚下,才发现自己的影子已经拖到了她的脚下。   暗自骂着自己笨蛋,我哼了一声:“没情调。作为女生,就应该在某个帅哥想要和自己开玩笑的时候正确配合,这是做淑女的基本常识!”“那抱歉了,你退回去重新来一次,这次一定装淑女!”她回过头望向我,嘴角流露出促狭的笑容。   我没精打采地撇撇嘴:“不用了,你是不是淑女又不干我的事。你刚才在看什么?”   “这个东西。阿夜,你知道是什么吗?”赵韵含指着身前的一堆石头考我。   我看了一眼,这是一堆扁平的鹅卵石堆砌成的石堆,用的鹅卵石正面都很圆。底下粗壮上边越来越小,呈现塔状。这堆石头,一共叠了七层高。   “这是唤魂塔。”我也蹲下身,缓缓道:“据说小孩子的灵魂是很脆弱的,特别是淹死的孩子,他们的灵魂很容易被水鬼拉走。   所以养马河一带的原住民,在家里有十三岁以下的幼童被河水淹死后,一般都会到河床边堆砌这种唤魂塔,希望能将孩子的灵魂找回来。“”不愧是有神棍称号的男人,居然连这么稀少的风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赵韵含造作地露出满脸惊讶,用力拍手。   我瞪了她一眼,“你这句话根本就不含有褒义的成份,算了,懒得和你计较,你看唤魂塔那么出神干嘛?”   “当然是有原因的。”她和我打起了哑谜,“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拿一张百元钞票,到商店买了二十五元的东西,不过它的成本价只有二十元。   店主由于手头没有零钱,便拿这张百元钞票到隔壁的小摊贩那里换了一百元的零钱,并找回了那人七十五元。那人拿着二十五元的东西和七十五元的零钱走了。   过了一会儿,隔壁小摊贩找到店主,说刚才店主拿换零的百元钞票为假钞,店主仔细一看,果然是假钞,他只好又找了一张面值百元钞票给小摊贩,那么,在整个过程中,店主一共亏了多少钱财?“   郁闷,这种强迫对方朝自己思路思考的逻辑问话方式。不是自己的专利吗?什么时候被她拷贝过去了?   我皱眉略微思考了一下,“七十五元。怎么?你想藉这个问题告诉我什么?”   “也没什么。”大概是被自己答对了,赵韵含有点失望,“你的逻辑思维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很简单。很多人都以为关键是那一百元的假钞。其实主要问题出在最后还给小贩的一百元真钞上,只是很多人都忽略掉了。“我一边回答,一边试着揣测她的用意:”老板用一百元假钞换回了一百元的真钞,找给那人的也是真钞中的其中七十五元。不过他自己还剩下二十五元,虽然最后又还了小贩一百元真钞。   不过,最后的一百元,是可以和找回的一百零钱相抵销的。你不是想告诉我,眼前的这个唤魂塔,就是一百元假钞吧?“   “算你猜对了。”赵韵含有些不服气,她望着我说道:“这就是昨晚抓住你的那具尸体的唤魂塔。   “”什么!“我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不知为何,心底冒出了莫名的恐惧。仿佛那只冰冷的小手,还着惊人的力气,还紧紧时吊在自己 的手腕上。   不由自主地向左腕摸去,我强作镇定,沉着脸冷声道:“你找这个干嘛?”   “你不觉得奇怪吗?”超韵含颦着眉头,“你和我都很清楚,赵委并不是被水淹死的,他应该是死后被人抛进养马河里。”“不错,杀死他的嫌疑犯,大概是那个到处向村里人说赵委掉进养马河的人。”我疑惑,“不过这些关我们什么事?谋杀一类的案件,我们应该报警才对。”“我才没心思管这种事呢!我的意思是,赵委昨晚为什么会发出和淹死的幼童一模一样的声音?这十三年来,还是头一次发生这种例外。”我不屑地说:“所谓的例外,不过是没有发现罢了,你敢确定这十三年来,养马村所以幼童死亡三天后,都有人检查是不是会有假活状态?或许这种假活,根本就不只在淹死的幼童身上发生。”赵韵含用力摇摇头,“我很确定!十三年来,不只是养马村,就连附近三十公里的范围,只要有人死亡,都有专家进行过调查,所以最近几年才归结出假活状态只出现在十三岁以下,在养马河被淹死的幼童身上,这点毋庸置疑。   可是赵委的尸体,真的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你不是会画符什么的吗?你以前还强迫我喝过符水,怎么不画几张出来,看看能不能将赵委的灵魂请出来?“我盅惑道。   虽然对她从前强迫我喝符水的事情耿耿于怀,不过,自己曾经亲眼见过她用符水,将一个小孩卡在喉咙上的鱼骨头化掉,虽然不知道原理,但是真的很神奇。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用漂亮的大眼睛望着唤魂塔,很仔细地打量着。   我见一副认真的样子,不禁张大了嘴巴,‘你不会真的有办法用鬼画符唤魂吧?“   赵韵含半睁着眼帘,缓缓回头望我,笑容十分灿烂,“怎么可能有唤魂这种事情,那些符只是人家随便画的罢了。人家对民俗学超有兴趣,鬼画符也是民俗的一种,你总不会干涉人家的私人兴趣爱好吧?!”我看着那张用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掩饰的面容,顿时有些无语,这空伙,不会真的有办法唤魂吧?   虽然我不怎么相信,但是男的第六感总是很强烈地告诉我,她绝对在隐藏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而且那东西,绝对是刚刚才在本人的提醒下想到的。   摇摇头,暗自下定决心从今以后要把她跟紧一点。我突然想到了今天的早餐,犹豫了少许,好不容易才结巴道:“对了,那个,今天早晨,谢谢了。”   赵韵含诧异地望着我:“谢我什么?”   “早餐。”   “什么早餐啊?我都还没吃就出门?你吃了?”她疑惑的眨巴着眼睛。   我的脸色顿时变得十分古怪,“今天早上的豆浆和油条,不是你给我准备的吗?你还留了纸条……   ……“提到纸条,我猛地想了起来,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是赵韵含的!那个字迹自己从来就没有看到过。   不过由于当时太高兴,也顾不得想那么多。   那,究竟是谁为我准备的早餐?难道这个村子还有人记得我,并将我认了出来?看字迹,那人应该是个女孩子,但是她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过来和我相认呢?   唉,不知为何,对我而言,这个村子笼罩的怪异气氛以及迷雾,越发的浓重了……   第六章 水鬼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关于水鬼的传说,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就是水鬼升城隍。   相传从前有个叫阿眯的渔人,只因家里有一个双眼失明的老母,才四十多岁还无娶老婆。阿眯对母亲十分孝顺,每天打来的鱼,都要选出一条最好的煮给母亲吃。   在阿眯打鱼的溪港里,有一水鬼,他见阿眯是个孝子,便经常帮阿眯驱鱼入网,使阿眯天天都掳到很多鱼。   后来,阿眯还与这个水鬼结成了朋友,经常请水鬼朋友上船饮酒。谈叙间,方知这水鬼是九年前落水而死的老伯。他是一个好心的水鬼。   本来,从落水而死成了水鬼之后,三年便可“掠代”。   第一个三年,掠到是个孕妇,他不忍心掠她一尸二命,便扶她上河,让她回家。   第二个三年,来跳水的是一母一子,那母亲抱着儿子一并跳一河去。水鬼伯不忍心掠他们母子代他一人,便又扶他们母子上河,而且变成一个老伯送他们母子回家。   如今水鬼伯已在水里浸了九年,他想这次无论如何一定要捉个替身,谁知水鬼伯救了四条生命,感动了观音娘娘。   观音娘娘有意试探水鬼伯岂会真好心,便变作一个双眼失明的老妇,连走连哭边骂儿子,来到了河边便跳下水去。   观音娘娘见水鬼伯果真有一片救人之好心,便奏知玉帝,封他为当地城隍。   水鬼伯作了城隍之后,叫阿眯今后不要再去打鱼了,可在庙前卖香烛,以便天天仍与他作朋友。   不过养马河畔的水鬼传说却没有这么友好,这里的代表水鬼是金娃娃。   至今养马河还流行着一种称为“鱼虾替身葬”的埋葬方法。据说沿河渔民因在养马河里失事,尸体漂没,家人便取渔网到河里捞取一翻,网中所获东西或鱼虾,即被认为是死者的替身,取回收殓而葬。   就是这个风俗,却出现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在养马河上,船驶时,忌遇鱼和蛇。遇上有蛇争道横渡,行船人必须加快船速,赶在蛇未过船头时抢先驶过去,据说船是龙,龙若斗输蛇就要倒霉。   船在行驶时,有鱼跳上船,不能抓而食之,而是把它们放回水里,且要抓两把米撒进水中,据说鱼是龙王的亲戚,跳上船是为了觅食。   还有人说这些鱼是水鬼变成的,跳上船是为了试探人心,若贪图小利,必遭报应。   今早晨的雾气十分浓重。赵凡早早便将摆渡的船划到河的左岸,等待顾客上门。   由于养马河很宽,能够通行的桥并不多,而这一段刚好是两岸交流密集的地方,如果要过桥的话至少要绕十多公里路程。许多人图方便,所以这里的摆渡生意就红火了起来。   赵凡六年前高中毕业,因为没有考上大学,也懒得再重考,干脆接下了他老爸的生意,当起了船夫。每天一大早,不等到天亮就开始了自己一天的生意。   开始的时候他老爸死活也不愿意,说天不亮去河上容易招惹水鬼,到时候命都保不了,赵凡好歹也是个高中生,当然对这种事嗤之以鼻。时间久了,老爸见他活得好好的,也就没有再理会。   赵凡看了看手表,才六点一刻。对于早春而言,这个时间天色不过才刚刚亮,由于雾气很浓,就连五米外的地方都看不清楚。   好冷,他缩了缩脖子,跑到船舱里坐下。   似乎雾气更浓了,不断翻滚的白色烟雾带着冰冷的气息,不但麻痹了自己的嗅觉、视觉,就连听觉都受到了影响。   他有些奇怪,今天是赶场的日子,一般这个时候,早就有村人带着自己的货物跑上场上占好位置了,可是直到现在,自己一个人都没有看到。   难道是算错了日子?还是家里的闹钟坏掉了?   不对!他走出般舱朝天上望了望,透过雾气,隐约可以看到暗淡的光线,这样的天色,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应该是六点出头。但为什么,自己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   看着手表,确定是六点一刻,并没有搞错时间!   他坐到般沿上,看着不断击打着船身的浪花。猛地想起了什么,他全身一震,死死地瞪着手腕上的表。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自己是五点起床的,吃过早饭准备了一下,将船开到这里已经是六点一刻了,为什么等了那么久,表的指针还是停留在六点一刻的位置?   手腕上的机械表,秒针滴滴答答的走着,没有丝毫停顿过的样子。好不容易他才发现,不论秒针走得多少卖力,可分针和时针却像磐石一样悍然不动。看来是坏掉了!   赵凡叹了口气,又要花钱去修理,以后干脆用电子表得了,又便宜又耐用,比这件据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古董方便多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天色,似乎和指针一样,也丝毫没有变亮的迹象,依然如同自己刚来时一般黯淡,虽然自己已经来这里等了至少一个小时了。   突然,从岸边传来了一阵阵唢呐的响声,异常热闹。   他侧耳倾听,很快就听清楚了,居然是有人结婚,而且这么早就开始送新娘了。   对于养马河畔的人而言,早晨八点以前送婚是很不吉利的。赵凡暗自祷告,希望这摊生意不要扔到自己头上。   可惜往往事不如人愿,不想来什么,什么偏偏要找上门。   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的雾气中,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来。   头痛,尽管千百个不愿意,赵凡也没办法拒绝送上门的生意,倒霉就倒霉吧!   他将木梯子推到岸上,看着越变越大的身影,等看清楚了,却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人还不是一般的古怪,所有人都是一身黑色,只有腰上系着一条白带,而且,还将脸紧紧地蒙了起来。   只有人群最中央的新娘一袭红衣,薄薄的红色盖头盖住了脸,不过却能隐约看出五官的轮廓。虽然朦胧,但是绝对是个大美女。   他不由得开始羡慕起新郎来。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幸运儿,竟然能娶到如此漂亮的绝色尤物。自己孤家寡人已经六年多了,二十四岁的男人,在乡下地方,早就到了结婚的年龄。可惜用膝盖想,也明白自己永远都没有娶到这种美女的机会。   抛开极度不平衡的心理,赵凡看着那行人缓缓地鱼贯着上船。这些人虽然古怪,但是却很懂行规。   在养马河上搭船的乘客也有禁忌。   如果船上载有新娘,新娘就得打伞,伞柄上悬一串猪肉。船靠岸时,如果又有一位新娘要乘船,那么,这两位新娘不能不打招呼就走,应该各自己人自身上取出一块手绢,交给伴娘互相交换。如果没有伴娘,两位新娘就要自己亲手交换,表示互相祝贺。   这位新娘上般后,不慌不忙地撑开红色的竹伞,挂上咸猪肉,静静地站在船头。河风吹拂在她薄薄的红裙上,不断荡着,美得犹如堕入凡尘的仙女。   赵凡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不禁看得痴了。   好不容易在这种多雾的天气过了河,其中一个黑色衣服的人随手给了他一个大红包,暗自用手捏捏,很厚,看来不会太少。   送新的队伍下了船,新娘刚要坐上轿子,没想到远处又响起了别一般唢呐的声音。   不会吧,又是队送亲的。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怎么这么早就有两队人马,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家的女儿送出去了?   ~~~~~~~~~~~~~~~~~~~~~~~~~~~~~~~~~~~~~~~~~~~~~~~~~~~~~~~~~~~~~~~~~   鬼友们……这里缺了一段,真素8好意思哈,你们将就着看吧,偶也米办法可能据说赵凡在水里看到了金娃娃,以为要发财了吧   ~~~~~~~~~~~~~~~~~~~~~~~~~~~~~~~~~~~~~~~~~~~~~~~~~~~~~~~~~~~~`~```欲望强烈地炽热起来,拿到了!就要拿到了!他欣喜若狂,但就在手将那个物体握在手中的时候,却愣住了。   那种触感,并不太像金属,滑溜溜的,很怪异,似乎,是个女人的手臂!   来不及多想,在大脑发出的强烈警钟下,他下意识地想将手缩回来……可惜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那个金光闪闪的物体一口死死地咬住他的胳膊,用力将他拽到了河水里。   岸上,被色头巾盖住的新娘,她的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毫无收获的一天很快过去了,夜晚降临了,他和赵韵含坐在床上对望,默默无语。   “今天你有没有什么收获?”赵韵含明显感觉气氛单调,先开了口。   我摇头,“线索还没有回家。”   “什么意思?”她不解地追问。   我疲倦地笑了笑:“我把一支很小的数位录音笔,塞在了旅馆老板的口袋里,他回来了,我们就知道养马村的长老会议上,究竟会怎么对待外来人了。”“我想他们十之八九会把外地人请出去。”赵韵含不抱希望地说。   唉,真的很麻烦,早知道就不来这个鬼地方了。   楼下传来一阵咳嗽声,很熟悉,我和赵韵含对视一眼,线索,终于回来了。   施用了许多种花招,好不容易才悄声无息地将数位笔偷回来。我们蹑手蹑脚地回房间,然后有选择的将全过程听了一遍。听完后,又默不作声地坐到床沿,细细将得到的东西各自分类。   不得不承认赵韵含智商极高,她的思维速度完全能跟得上我的节奏,对细节的整理甚至比我更加反应迅速。   将得到的东西消化好后,依然是她先开口:“没想到昨晚消失的尸体,不只是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还有出现过假活现象的赵委。你看有没有可能,昨晚将尸阁的门弄坏并跑出去的,就是那个中年人的尸体?”   我皱了皱眉头:“你的意思是他并没有死,只是被熊压到窒息罢了?晚上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被放在尸阁里,又害怕又恐慌下,发出常人远远不能达到的速度跑掉了?”   “你昨晚不是已经分析过,那种情况不是一个单独的人能够做到的吗?我的意思是,跑出去的只是尸体!”我有些难以理解,“你的意思我不懂,单一的尸体怎么可能自己跑出去?”   “民间不是有一种形容尸体自主行为的名词吗?”赵韵含压住了声音:“譬如说,尸变!”   “荒谬,不合理,这种说法我实在无法苟同!”我大摇其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赵韵含顿时有些气塞,“夜不语,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怪异莫名的事情也遇到过不好,但是怎么就老是一副死脑筋,总是不信这世 界上有鬼呢?”   “我承认世界上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和地方,虽然它们不可以用科学解释,但是总会留下一些可以供人逻辑思考的地方,尸变这种东西实在太荒诞了。”我坚持己见。   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叹了口气,“有时候我真的想知道,你的脑袋究竟是怎么构造的。好奇心旺盛,一方面对神秘的事情感兴趣,一方面又不断否定它们,就算它们真实的发生在眼前,也能立刻用狗屁不通的所谓科学解释来自我欺骗,你这人实在太矛盾了!”“我的性格就是这样,你管我。”我哼了一声。   “算了,我才懒得管你。我回房间睡觉,再见。”她咬着嘴唇,用力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苦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及不断变化的观点,自己信不信是自己的事情,她那么生气干嘛?   看看手机,已经十点一刻了。我用力躺倒在床上,突然感觉很累,非常累,也懒得洗漱,就这么闭上眼睛,睡学着。   然后自己又做了那个奇怪的梦,那个梦依然十分朦胧不清晰,很多细节都令人无法记住。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有个女孩站在我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   可是,我还是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着。   不过这一次,我似乎能够稍微读她的唇语了。她像是在呼唤我的名字,又像是在求我快点离开。   每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明白的时候,梦就会如同被外力突然掐断一般,我也莫名其妙地清醒了过来。   我用力揉着眼睛,想要睁开,但是酸痛的感觉却令自己很不舒服。懒懒地在床上继续回忆那个怪异的梦境,直到丝毫想不起更多的细节,我才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看手机,又是二点四十一分,和昨天醒来的时间一模一样,自己是不是生病了?我摸着额头,感觉大脑越来越清醒,这种情况,真的有点病态。   走下床,与昨晚的行为模式一般地进入浴室,在洗脸台用力地将冰冷的水泼到脸上。我下意识地向镜子望去,还好,镜子里什么也没有,更没有出现昨晚的恐怖怪脸。   舒心地转身准备再去睡个好觉,就要走出门,我却猛地停住了脚步。   不对!镜子里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浴室的镜子明明正对着窗户,应该能够透过玻璃看到外边的树影。退一万步,就算没有窗户没有树,至少也能准确地映出镜子正对面的景物,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如同白纸一般空白!   我感觉一股恶寒从脚底如同电流一般窜满了全身,寒毛恐惧得竖了起来。身体的肌肉僵硬,怕得一动也没法动。   幻觉,一定是幻觉!所谓的灵异现象,哪会那么频繁的出现在自己身上!   我吃力的回过身,一步又一步地向洗脸台走去,每一步,似乎都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来到镜子前,我几乎已经脱力的快要瘫倒在了地上。   视线接触到镜面,镜子里,依然什么都没有。空白得犹如根本就是个没属于我理解范围的存在。   我死死地盯着镜子,用力到眼睛都快瞪出血来。   空白的镜子里似乎开始出现东西了。是一个黑影,它慢慢变大,变成了一个大概的轮廓。清楚了,越来越清楚,是个脑袋,人的脑袋!那副尊容,根本就是昨晚出现的中年男子。   我再也支持不住了,大脑一片空白,“啪”的一声又晕了过去。   第七章 八音石   “知道什么是EVP现象吗?”   一大早我就敲开了赵韵含的房门,她听我慌慌张张地将昨晚的遭遇讲完,不慌不忙地问了一唏。   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只好喝了口茶,顺着她的方式走下去,“你是说Electronic Voice Phenomena超自然电子杂讯现象?”   “不错。”她舔了舔嘴唇,“一收音机没有调谐好时的嘈杂的白嗓音中,也许会听见一个声音,在电视失谐的充满雪花的萤幕上,也许会看到一张面孔。而这些,都是已经死亡的人的声音与面孔!这就是EVP.”据说已经死亡的人,可以通过在现代电子设备上产生的静电干扰或白嗓音,来传递声音或影像,从而达到同现实世界相互交通的目的。就是最保守的估计,大约有七十亿个声音或影像电子设备,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家庭中,而这些都有可能发生EVP现像的。“我皱起眉头,”虽然在最近的二十年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EVP现象,而且在Google上搜索“   EVP“,会找到很多有关灵魂追踪组织的网站,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巴西等等,遍及世界各地。   “并且有许多人声称他们已经通过EVP现象,同已经故去的亡人进行过联络,而他们所使用的都是最普通不过的家用电器,那些人甚至将自己捕捉到的讯息发布到网站上。这些现象一直冲击着人类对生与死的认知,并且逐渐地相信它。可是,这和我昨晚碰到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我实我们可以同已经故去的亲人进行联络!而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聆听……听过这句话吗?”   “一九八七年,肖思。捷克森说的。”我的眉头争得更紧了,“问题是,EVP关我什么事?”   赵韵含笑得十分灿烂:“就像刚才提到的,说不定是你的某个亲人,正在努力地想要和你沟通呢。   “”放屁,就那个中年男人?那张脸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的话戛然而止,像是想到了什么,眯着眼睛,加重语气问道:”你不会是知道些什么吧?“   “我怎么可能知道,只是一种猜测罢了。”她面不改色心不跳,从床上跳了下来,“人家要去洗漱了,半个小时后在旅馆的大堂集合,我们一起去赶场,真的有够期待的,人家还是第一次去那种乡村集市呢”我翻白眼瞪着她的背影,心里却是思绪翻腾。这个小妮子,绝对知道些什么,可恨的是,她偏偏不告诉我。哼,走着瞧,我们谁怕谁,总要被我给套出来的!   女人天生就不是那种守时的动物,至少赵韵含就不是,她说半个小时后会合,但是我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   带着一副臭脸等她缍到了,我默不作声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她灿烂地笑着,挽住我的手腕,可爱的吐了吐舌头:“怎么,生气了?女孩子化妆什么的本来就很费时间嘛。你以前没有等过女孩吗?   “我从来没有过女友。”我哼了一声。   她造作地惊讶:“不可能,你这么帅,还蛮酷的,怎么可能没有女孩子喜欢你!”   “要你管。”我瞪了她一眼,用力甩开她的手臂,大步向前走。   赵韵含立刻厚着脸皮跟了上来,“怎么,说到你的伤心处了?”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很小的影子从眼前飞了过去,我下意识地紧紧盯着,直到它消失在远处,眉头却不由自主地紧皱了起来。   “你看到什么了?”赵韵含顺着我的视线望去,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蜻蜓”我淡然道。   “蜻蜓?”她疑惑不解,“这里是乡村,又不是城市里,看到蜻蜓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笨蛋!你以为温带地区,二月分的时候会出现蜻蜓吗?何况是绿头大晴蜓。”我呆呆地望着远处,大脑不知为何有些混乱,“这种晴蜓,应该在四月底,或者初夏才会长出翅膀。现在它们的幼虫还在某滩水里游得正高兴呢。”赵韵含这才反应过来,依旧不以为然,“现在这个世界的二氧化碳排量那么大,十多年前就开始出现温室效应了。冬天也越来越不寒冷,蜻蜓不按时节出现也很正常啊。”“或许吧。”我还是无法释然,“但是总觉得有种不安的感觉。而且那只蜻蜓很古怪。   “哪里古怪了?”   “它的眼睛晶莹剔透的,非常漂亮,就像绿宝石,漂亮到让人想把它挖出来。”   赵韵含停住脚步,用力地看着我,然后用白皙柔软的小手按在我的额头上。   “你没有发烧吧,怎么刚才的话,就像某个潜伏在城市阴暗角落里的分尸狂魔。”   我将她的手推开,挠了挠脑袋,一时间无语,确实,那话居然会从自己的嘴里吐出来,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不知是我有问题,还是这个村子本身便有问题,一回到这里就浑身不对劲,虽然自己的感官并没有什么发现,但就是隐约觉得不对劲,似乎,真有什么东西在朝自己缓缓靠近……   在农村,通常隔一天赶一次场,而每一个礼拜就有一次大场。   今天是赶大场,路上行人并不算多,毕竟已经是早晨九点过了,摆摊的人早就去占好了位置。而想要买东西的人,也早早地跑去挑选新鲜的鱼虾、生菜等等了。   我和赵韵含相互无语,想着各自的心事慢慢向前走着。过了许久,她忍不住打破了沉默:“阿夜,最近你真的有些奇怪。”“我知道。”我回答得很干脆。   “而且你已经不是奇怪这么简单了。”她犹豫了一下,这才道:“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打个比喻吧,你知道其实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所喜欢的那个人,往往不是那人本身,而是喜欢自己对自己规划出的目标的感觉,就像男人好色一样,他喜欢的是他自己的感觉。”“这个比喻太复杂,我不懂。”   “我还没说完。我们再来做个试验,比如你看到一个十分漂亮的美女,她的皮肤细白,所以很想摸一下,当你闭上眼睛去摸她手的时候,就快摸到时,把这位美女的手拿走,换上一只同样细白的男人的手,那你告诉我,你得到的感觉是怎么样的?”   我毫不犹豫的答道:“如果那个美女的手我从来没有摸过,那只会觉得是摸在那美女的手上,会自以为是的感觉很舒服。”赵韵含笑了笑:“完全正确!感觉虽然一样,但事实上你摸的是某个臭男人的手。所以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自迷,懂这个道理吗?   “所谓的爱,其实就是自己爱上了去爱的那种感觉,然后会为之悲哀,会为之痛苦、流泪,但是你都愿意去爱。为什么呢?”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最近碰到的怪事,或者看到的东西,都是自欺欺人,是自己想让自己看到,大脑才会下意识地发出看到幻觉的命令?”我思索了一番。   赵韵含用力摇头,“你还是没有明白,唉,算了,当局者迷。其实你看到美女,想要摸她的手,都不是真的,你不过是在摸你自己规定出的那种感觉罢了。”我耸了耸肩膀,“你说得我更混乱了。”   “是我的错。”她苦笑:“我忘了你这个人根本只愿意逻辑思考,一切不符合逻辑的地方,都会自动用某些乱七八糟的理由胡乱解释一番。”“我看你才莫明其妙。”我心里十分不爽,懒得再理会她,抬头向小径的远处望去。没想到一瞥之下,居然看到养马河岸,村人们默认的码头前围起了黑压压的一层人群。   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狐疑地和赵韵含对视一眼,快步朝那个方向跑去。   一边拼命穿过人墙,一边努力收集资料,好不容易才将事情的大概弄清楚,原来是死人了。   死者叫赵凡,今年二十四岁。高中毕业后帮自己的老爸在养马河两岸摆渡,一做就是六年。平时为人老实,略微有点害羞。   昨天早晨接近六点的时候开船出门,然后便连人带船不见卫踪影。今天早晨八点过的时候,尸体突然从小码头的木架子底下浮了起来。   我钻进了最内围,好不容易才看到尸体。虽然用麻布盖了起来,但还是能看个大概。这个男子高度大概一米七,体形微微有些肥胖。浑身还在流着腐臭味极重的河水。   他的右手僵硬地向外伸出,似乎生前想要捡什么东西。手腕上赫然有一圈不规则的血红印记,这是生前遭受到很大作用力后,才会形成的明显尸斑。   好奇地将尸体头上的麻布揭开了一角,刚瞥了一眼就被附近的村民给赶了出去。   郁闷,虽然明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看到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仿佛我欠了他们一亿元没有还似的。   “又死人了。”赵韵含看着养马河奔腾的河水道。   我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死者的尊容还好吧?”她问。   “谈不上好坏。只是有点奇怪罢了。”   她立刻来了兴趣,“怎么最近你老能遇到离奇古怪的东西,太让人羡慕了,快说来听听。”   “他死亡的一瞬间,脸孔上还凝固着一种贪婪兴奋的表情,譬如说突然让你知道自己中了五千万的大奖,发财了……对了,就是你现在这种表情。”我沉吟道:“你说一个要死的人,脸上透露出这种表情算不算奇怪?”   “恐怕……他是因为某种原因,在兴奋状态中掉进河里淹死的吧?”她迟疑道。   “不对,绝对是猝死。”我判断,“不管怎么兴奋,掉进河里窒息死亡都会经过一段非常痛苦的过程,表情也不会是现在这种样子了。”“这样说来,情况确实很古怪。”赵韵含眯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泛出柔和的光芒,“那,你有什么看法?”   “资料不够,没法判断。只有等他的尸检报告出来后,想办法搞到手再说了。再不然的话,今天晚上我们再夜探一次尸阁。”“免了!”赵韵含慌忙摇手,“要去你自己去,人家死也不要再去,恐怖死了!”   “没骨气。”   “哼,人家是女孩子,拿骨气来有什么用!”她振振有词。   我却十分在意那具叫做赵凡的尸体。他手腕上的印记很古怪,像是手印,但是没有什么生物能有那种形状怪异的手掌。可是自己偏偏感觉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见过相同的东西。还有他的船,据说养马河流域都找遍了,至今都没有发现。   上船渡到对岸,人山人海的农村市场总算到了。   中国人不论在哪里都多,特别是农村。在这条称为市集的街道上,一千两百多米的距离拥护不堪,寸步难得。   我和赵韵含几乎是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就愉被人群给挤到窒息了。   虽然这份热闹令人不堪承受,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赶场会看到许多早已在城市里绝迹的物品以及风俗,譬如说猴子舞,赶猴子的人会给围观的看官上演一出十分有趣的市剧,非常精采。   还有些地方会卖许多千奇百怪的石头雕像,只有半尺高,形象几乎没有相同的问老板,才知道这些全都是金娃娃,买回去摆在灶头上可以保平安,听得我赵韵含捧腹大笑。郁闷,敢情金娃娃还是个灶神!   折腾了接近一个上午,孜孜不倦的好奇宝宝赵韵含这才想到休息。然后我们找了一家凉面店坐了下来,我要了一碗冰粉,一口气的将它喝到底朝天,好爽。   见旁边的美女吃相十分淑女,估计一碗凉面还可以对付个十来分钟,我开始用眼光无聊地四处扫荡,最后停留在了一个地摊上。   那是个十分普通的地摊,上边摆着许多石头饰物等等小玩意儿。这些都没什么,吸引到自己注意的是一块扁平的石头。它的形状就像一朵云彩,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八个凸出的角,整个石头呈灰黑色。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将那块石头拿到了手里。冰冷的质感,表面并不算光滑,似乎折断过。它有三十厘米长,十五厘米宽,六厘米厚,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这是什么?”赵韵含跟了过来。   “八音石。”我头也不回地答道。   “八音石是什么?”   “亏你自称就读民俗系。”   “又不是考古系,干嘛一定要知道某块莫名其妙的石头的名字!”她赌气地在我手臂上拧了一把。   我瞪了她一眼,“相传两千多年前,人们曾经用石头演奏乐曲。当时有一种韶乐,它的乐器就是人家常说的八音石,敲击八音石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所谓八音石实际上是灵璧石中的一种。   “灵璧石是安徽灵璧县青石山的一种石灰岩,就是烧石灰的石灰岩。这东西是商朝的时候就开始使用了,大概有三千年左右吧。那时候将灵璧石切成一定的形态,来敲打做乐器。八音石,就是这样作出来的。”赵韵含眼睛一亮,“这东西很值钱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它的具体制造年代,不地应该是后来仿制的。真正的八音石应该至少有三午多年的历史。   但是你想一下,这个石灰岩是什么东西,它很容易风化,不可能到现在还保留的这么完整。就算真的是商朝的,可惜已经被切成了薄片,值不到多少钱了。“”切,那你看的那么专注干嘛!“她失望地偏过头,开始自顺自地看自己的东西。   我望着手中残缺不全的八音石,这东西应该至少被摔成了三块,眼前的刚好是中央的位置,握在手心里,心底却涌上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仿佛似曾相识。   “老板,这块石头你是从哪里得到的?”我扬起头问。   地摊老板打量了我一番,见是学生模样,这才放心地答道:“是个渔民从养马河里用渔网捞上来的,你看得上眼,给几个钱就拿走。”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将它买了下来。八音石碎块估计是因为长年被养马河的水冲击,破裂开的菱角部分已经变得圆滑了。   它的侧面有残缺不全的五行字,就是这些字,我却看得十分入神。   “就,相约定,九十七,何桥,三。这些都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根本看不懂。”赵韵含伸过头来看,然后大惊小怪的叫了起来。   “我猜上边应该写的是一首诗,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诗。”我冥思苦想,“但是总觉得自己应该知道才对,而且这块石头,我感觉非常熟悉。在某个时段自己应该接触过!”“这就是你买下它的原因?”   “大部分是这个原因,虽然自己也不太明白。但是恐怕这块石头和五岁半以前的我,有过某种情况的联系。”“你说的太玄妙了。”赵韵含撇撇嘴,“某人还说女人是最难以理解的动物,我看某人最近的行为,比女人更难以理解。”我尴尬地苦笑,“你以为我想啊,最近这几天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精神状态不算正常,但是不可否认,我来到这个鬼地方后,确实遇到了许多怪异的事情。有的时候我老想,是不是和自己五岁半时失去的那段记性有关。”赵韵含挽住了我的胳膊,“那好,本姑娘就勉强做一件善事好了。具体说说,你究竟丢失了多久的记忆?”   “可以确定的是半年吧。四岁以前的事情虽然不说都记得,但是记忆深刻的东西,还是能想起很多。譬如说老姐从我手里抢走的那颗苹果,还有她用皮带打我,打得我额头血流不止什么的……   “”停停,打住!怎么听都像你在单方面的抱怨,你能不能讲些别的!“   “哪还有什么别的,所谓记忆深刻,不是大喜就是大悲。小孩子当然不会辨别什么大喜大悲的问题,只会记住被伤害的阴影。”赵韵含用力捂住了额头,“算了,懒得再听下去。你家用从什么时候搬到养马村的?”   “我四岁多的时候。”   “也就是说,你家在养马村住了大概一年多,直到你五岁半的时候才搬走?”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我丢失的也正是在养马村最后半年的记忆。其余的由于自己是小孩子,而且记忆又没有什么深刻的地方和阴影,也就随着时间遣忘了。”我回忆道。   “会不会那半年的回忆空缺,根本也是你自己潜意识忘掉的?”她猜测道。   我立刻大摇其头,“一听就知道,你是从顺境中走出来的幸运儿。从来不有丢失过某段记忆。   “要知道,从当局者而言,遣忘和遣失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感受。前者不会引发丝毫的情绪,但是后者就会令人感觉惶恐,甚至想拼命将那段回忆找回来。”赵韵含默然,将我的手臂挽得更紧了,“那么,这么多年,你痛苦吗?因为记忆遣失的事情。”   “很少,我是个乐天派,而且又很忙。”我笑道:“只是回到养马村的这几天的,突然变得很在乎起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存在就是合理,总有什么因素引起了你的不安,只是我们都不知道罢了。”她向远处望去,声音里隐隐在发抖,像是明白了什么。   “阿夜,通常恐怖片中的剧情里,关于失忆都有特定的几种模式。或许你的失忆就像某些三流电影里的场景,因为亏欠了某个人,或者给了某个人承诺,现在那个人化为厉鬼,来向你讨债了!”我用力从她的臂弯中将手抽出来,不屑地道:“你都说是三流电影,现实中怎么可能出现那样的事情。对了,数位相机你带来了不有……”提到相机,我的身体猛地一愣,向赵韵含慌乱地吼道:“我们快回旅馆,快!”   “你又在发什么疯了?”她不解地跟着我向前跑。   我头也不回的地道:“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赵凡手上的红色印记,该死,我怎么早没有记起来。玉皇大帝,太不可思议了!   第八章 梦   “你看,就是这张照片,仔细看看雕像的手臂!”   回到旅馆,我拿出数位相机,将在三途川拍下的金娃娃雕像的照片调了出来。   赵韵含虽然疑惑不解,但还是顺从地认真看着,好一会儿才问道:“这个爪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当然没有。”我激动地说:“但问题是,和这爪子一模一样的形状,我倒是看到过。”   她略微有些惊讶:“在哪?”   “在那个船夫赵凡的右手臂上。那具尸体的红色印记,和金娃娃的爪子完全相同!”我兴奋地坐了下来:“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不知道,”赵韵含回答得相当老实我搓着手道:“傻瓜,这就代表了金娃娃真的存在!”   她立刻看着我:“你不是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吗?怎么现在变性了!”   “这可不是什么乱力怪神。”我反驳道:“养马河流域大多数的原住民,都认同金娃娃是一种水鬼。既然有这种传说,就一定有相依据的存在证据。或许早在千多年以前,他们的祖先曾经亲眼看到过金娃娃,然后将传说代代流传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金娃娃是一种生物?”   “不错,应该是现今世界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或许在冰河时代以前就已经在养马河流域存在了,地质学家曾经考察过,三百公里长的养马河一亿年来,奇迹般地从来没有改过道,如果有上古的特种遗留下来,并不奇怪。   只是由于人类的频繁活动,最近几千年,这个叫做金娃娃的物种开始濒临灭绝,在自我保护的本能下,开始隐藏起来。“赵韵含不置可否:”阿夜,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   “那你说,赵凡手上的那个印记又怎么解释?”我大声说:“以他的面部表情来看,绝对是猝死。   他应该是偶然下受到了金娃娃的攻击,被它拉进了河水中,以玛于来不及感觉到痛苦,就已经毙命了!   “她显然无法认同,摇摇头:”阿夜,那养马村出现的幼童溺死后,产生假活状态又怎么解释呢?“   “或许他们在死亡前或者死亡后,偶然碰到了金娃娃。那种未知的物种身上能够分泌出某种物质,会不断活化人类死亡后的大脑,最后在一定的时间触发假活现象!”我大胆地推测。   “不可能,既然你都说是偶然,会有那么多偶然吗?”赵韵含叹了口气,“阿夜,现在的问题是,每一个在养马河里溺死的幼童,都会出现假活现象,难道他们所有人都碰到了金娃娃?这种偶然也太频繁了吧!”我顿时哑口无言,也对,哪有那么多偶然。但金娃娃,绝对和假活状态有关!这点自己绝对相信,不过苦于没有证据。   看来真的有必要今晚再去一次尸阁,将赵凡的尸体好好检查一次,最好是把疯子叔叔骗过来,虽然他专攻植物学,但是对分泌物以及激素的研究,在国内也是顶级的。借助他的设备,应该能查出尸体上是否存在有人体以外的,或者未知的分泌物成分!   一想到会发现未知的物种,我就全身兴奋。可以猜测的是,在三途川看到的像是夜叉的古老碑牌,应该就是那个本地人称为金娃娃的生物的基本形象。古人偶然看到后,在恐慌之下,将它当作水鬼或者水神供奉起来。   它应该只生存在养马河流域,几千年来本地人逐渐形成的风俗,几乎都是围绕着它转动。   这样的案例在全世界各地都有,所谓的图腾崇拜,就是以居住地附近最凶猛的野兽作为崇拜对象开始的,或许这时也是如此,那么可不可以认为,金娃娃本身,便是一种凶狠的猎捕型水生生物呢?   见我想得正出神,赵韵含也懒得打扰我,在房间里胡乱地看着,然后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桌子上的某样东西。   是一个不大的碗,用白色的盖子密实地盖了起来。   今天早晨来这个房间时,并没有发现过这个东西,而我一直都和她在一起行动,也就意味着,这碗东西并不是我俩带回来的,思索了片刻,赵韵含拉了拉我的胳膊。   “阿夜,你那位细心的淑女又给你送饭来了。”她冲桌子上指了指。   我心不焉地向她摆手,“隐隐藏藏,见不得人的家伙,这种人送来的东西我才不要。送你了!”   “你说的哦,那我可要吃了!嘻嘻,先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她走过去将盖子揭开,只往里边看了一眼,顿时,全身都僵硬起来。   她颤抖着,双脚艰难地后退,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然后,发出了一阵完全不属于人类的高声尖叫!   我猛地抬起头,走过去一把将她扶住,“怎么了!”   “碗里,好……好恐怖!”赵韵含结结巴巴的说着。   我立刻向碗里望去,接着眉头全都拧在了一起。   只见碗里,密密麻麻装着的全都是蜻蜓的眼睛。绿莹莹的,泛出冰冷的光泽,仿佛无数个死者的眼睛,正怨恨的死死盯着我,盯得我冷汗不住地往外冒。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用袋子将眼睛连碗带盖子装了起来,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赵韵含吓得窝在被子里不敢出来,身体还在瑟瑟发抖。   “好可怕,究竟是谁送来的?那人一定很恨你!”她声音干涩,“吓死人家了,现在我的腿都还在不停地哆嗦!”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床沿,一直坐着,然后默默地吃完晚饭,发呆到睡觉的时间,回房,仰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那些蜻蜓的眼睛,自己虽然也感觉恐惧,但更多的是有一种熟悉。仿佛,曾经也有谁送过相同的东西,只是遗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不知道前几天给我送豆浆、油条的女孩,和今天送来眼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而那段遗失的记忆,究竟还有多少耐人寻味的地方?还有今天买来的八音石,仿佛,我曾经看到过,甚至拥有过。   沉沉迷雾纠缠在过去的记忆里,压得我无法喘息。   隐隐中总是觉得自己有些害怕,难道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半年时间,真的曾以发生过某些自己不愿意记住的事情?或者由于某种外力因素遗忘掉了?   仔细想一想,似乎从养马村搬出来后,父母就完全没有提到过在这个地方生活时的细节,甚至根本就不愿意提及,甚至不愿意我回到这里。   由于自己从小到大,身旁就常常会遇到怪异莫名的事情,注意力也经常被吸引过去,反而忘记了自己曾以失落过一段记忆,这本来很正常,可是为什么,现在反而迫切地想要回忆起来呢?   究竟那半年时间发生过什么?即使有发生,应该也不是什么记忆深刻的大事吧。   毕竟,自己当时不过才是个五岁大的孩子,再聪明也做不出什么祸国殃民、超人一等的事情来。那,会不会是父母做过什么事情,然后殃及到了我呢?   在胡思乱想中我睡着了。那晚,我做了一个构,很奇怪、跳跃性很大的梦。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女孩,穿着蓝色裙子的女孩,正在扎着辫子,她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纤细的身体似乎随时会被河风吹走。   她将油亮的秀发梳理到身前,每梳一次就向前边看看。秀气的鼻子衬托着白皙的肤色,粉红色的嘴唇不时微微轻噘,漂亮得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小夜,这样梳好不好看?”她的声音很细很轻柔,就像春风一样抚入耳道中,五岁的我坐在她对面,心不在焉的点点头。   于是女孩嘟着嘴巴,用手将我的脸扶到视线可以和她对视的位置,然后继续梳着头发。   这一连串行为,小小的我非常难以理解,在河边梳理长发纯粹是没事找事。不管梳多少次,不管梳得有多好,河风都会在不久后将长发吹散。   女孩子果然像老爸说的那么无法理喻,不是说要扎辫子吗?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扎起来?慢就慢吧,为什么还非要我在一旁看着,就连思想稍微神游一下都不行?   女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五岁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些许的幼稚。   她见我等得不耐烦,快速将辫子扎好,然后站起身用梳子慢慢地帮我梳理不长的头发,新的牛角梳,齿是很锋利的,所以她梳得很慢很细心,似乎想要将我每一根头发都数清楚。   “小夜,人家好看吗?”   “马马虎虎。”   “你喜欢和人家玩吗?”   “不讨厌。”   “那,你会一直和人家玩吗?”   “看情况。”   “人家说的一直,意思是永远。”她抬起头望着翻滚的养马河河水,漂亮的大眼睛变得有些空洞,“永远,永远。”   “不知道。”   似乎记忆里,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有时候真的有些佩服小时候的自己,那么早就学会了打太极拳,看来俗话说六岁可以看到老,这倒是有科学根据的。   每一次对话进行到了这里,女孩就会不温不火地问:“为什么你老是不正面回答人家的问题?”   “哪有,我回答得很认真啊。”我挠着脑袋,“有人上门要债的时候,老爸就是很酷的这么回答的的。然后当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就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走,搬到其他地方住了。”女孩少有的微笑起来,那种甜美的笑容,虽然清淡,却会令人从心底感到舒服。大概美女的笑,大多都有疗伤作用吧。   她笑着,用红色的绳子将我梳理好的头发拴起来,然后坐到了我身旁。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总会指到我脸上,痒痒的,但那时的自己却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甜甜的味道,别的人都没有,害得自己常常怀疑,她是不是在衣服里藏着什么很可口的水果。   每当我这样问她,流露出一副嘴馋的样子,她总是笑着不语,张开双手要我搜,等我搜够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满脸沮丧的时候,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来。   五岁的我当然会很高兴,抢过来就大咬了一口。女孩喜欢用手撑住头,睁着眼睛,笑笑地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将它吃完,然后掏出手巾细心地将我嘴角擦干净。   吃饱喝足后,我们会躺在河沿上晒太阳。她躺在我的左边,握着我的手,用力的握。然后眯着眼睛仔细看着我,像是要将我的样子印在视网膜上。   “小夜,长大后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我打了个饱嗝,“首先要吃饱,要有大房子住。然后有条件的话,就彻底地贯彻懒惰的精髓,每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碌碌无为过一辈子。”“好高的目标哦!要臬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呢?”她天真的问。   “我老爸说,娶个富婆就行了。”   “富婆是什么?”   “大概是有钱的老女人一类的生物吧。”   女孩扑闪着大大的眼睛,“那,小夜,长大后你娶我吧。”   “你是富婆吗?”我坐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她挽住我的胳膊,“但是长大后人家一定努力工作赚钱,然后你就贯彻吃了睡,睡了玩的宗旨。”“不要。”我偏过头去。   “为什么?”   “因为结婚什么的,老爸说根本就不是五岁的小孩应该谈论的话题。”   “小夜好狡猾,明明是你先提到的。”   “有吗?我记忆不好,不好意思,完全忘了!”   “骗子!”   日落的余晖开始洒在大地上,宽广的养马河如同海一样,被映成血红一片,很美,我们相互依偎着坐着,望着落日,默默地等天空变得黯淡,这才准备回家。   终于记起来了,这个女孩叫李筱幽,是自己来到养马村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玩得最好的伙伴。我们在一起玩过各种游戏,河滩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   有人说女孩子比男孩更早熟,但五岁的女孩子也会吗?我不知道,但是对自己而言,筱幽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她聪明懂事,不论做什么,只要在一起,视线就从来不会离开我。她做事说话会以我为中心,虽然当时的自己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却不讨厌。   她比我小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筱幽比实际年龄大了很多。   或许是家庭原因,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可村里的人莫明其妙地对她很好,看到她后都是恭恭敬敬的,把好吃好玩的东西塞给她,然后摇头叹气。   我无法理解村人的行为,不过她有好处,得益的总是我,所以也就懒得想太多。   梦里的时间不知道和现实是几比几,只是感觉太阳不断出来又落了下去,而场景总是只有可怜兮兮的几个。河边,家里,河边,她。   李筱幽在我的梦里越变越美,她的眼神依然只注视我。吃饭后为我擦拭嘴角,热的时候替我扇风,下雨的时候为我撑伞,像妻子对丈夫一般,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也安然地享受着她的照顾和关心,享受得那么理所当然。在那段几乎一个月看不到父母一次的日子里,除了睡觉以外,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   虽然那段记忆遗失了,但是在梦里,那是个晚上,李筱幽约了我到养马河畔,那天的月光特别明亮,是满月,雪白的光芒如同霜一般凝结在大小各异的鹅卵石上。   原本美丽的景色一接触到附近大大小小的唤魂塔时,就变得诡异起来。   她背着我坐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听到我的脚步声,回头,然后甜甜地笑起来:“小夜,你迟到了。”“你又没有表,怎么知道我没有准时到?”我不服气的说。   她抬头看着天空:“是月亮告诉我的。”   “骗人,学校里都教过,月亮没有生命,不会说话。”   “人家才没有骗你,月亮是我的宠物,它总会朝着我的影子跟着我走。”筱幽眨巴着大眼睛,眸子里闪烁的清澈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样子。   我撇了撇嘴:“说慌话的孩子要吞一千根针哦,由于现在是促销期间,你一共要吞一千五百根!‘她笑笑的没有说话,只是站起来:”小夜,我跳一段舞给你看。“   于是她舞了起来,踩着月光,顺着河流拍打岸边的节奏,缓缓跳动着,蓝色的裙子在月色下泛出柔和的色泽,裙角在风中飘舞,说不出的飘逸。   她的长发散开了,舞动在空中,反射着光芒,很美,但是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黯然。   这支舞是村里的女孩都会的一种游戏,但没有人跳得比她好。她可以跳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别的孩子不要说跳,就连看都没有看过。筱幽似乎从来不在有人的时候跳,除了在我面前。她曾以说过,她的舞,只为我一个人跳,别的人都没有资格看到!   我虽然年龄尚小,但是对美丑的辨别能力还是有的。今天的她跳得特别投入,仿佛将生命都融入了舞蹈中。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她才停下来,细声细气地对我说:“阿夜,这支舞蹈的名字叫罗阴舞,过两天,我就要去跳给大神看了!”“大神是谁?”我好奇地支着脑袋问。   “不知道,大神就是大神吧,从小我就是村里人为了伺候大神而养育的,以后我就要去大神住的地方了。”“那个大神住在什么地方?”   “那个地方我也很陌生,听说很漂亮。”   我挠了挠头:“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她明亮的眼睛中划过一丝默淡,“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以后我不能照顾小夜了,不能做小夜的妻子了。小夜,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五岁的我,小脑袋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混乱,“我不要你走,你走了谁陪我玩?谁给我带苹果?我会很无聊的”“人家也舍不得你!”筱幽小声的抽泣起来,她用力将泪水停留在眼眶里,坚强地张大眼睛,坚强到全身都在发抖。   她注视着我,滢滢的泪光闪烁着:“但是许多事情,由不得我们的。”   “但你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我生气地和她对视:“你说话不算话。”   “对不起。‘”可是我已经决定了!“   她避开我的眼睛:“决定了什么?”   “长大后要娶你,监督你努力工作,供我吃喝玩乐。”我理直气壮地说道。   她笑了起来,越笑眼泪流得越多,像是河流一般,映着月光,弯弯曲曲的将整个脸都染花了。   筱幽从裙兜里掏出一块石头,轻声说道:“小夜,知道这个是什么吗?”   那是一块略微呈现椭圆形的石头,整个都是灰黑色,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很古怪的东西。从来没有见过。于是我摇头。   “这是八音石,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母留给我唯一的遗物,一直以来我都像生命一样珍惜着。   “她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石头,缓缓读着刻在上边的诗句:”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河桥上,等三年。长老说这是我爸爸向妈妈求婚时的定情信物,是爱情最忠贞、最终极的表现。   两个人相爱,所以能同生共死,我爸爸也的确这么做了,妈妈掉进养马河里时,不会游泳的爸爸毫不犹豫也跳了下去,或许他明知这样都会死掉,但是,他不愿意妈妈在奈何桥上痛苦地等待自己三年吧!“她擦干眼泪,望着我:”小夜,你真的决定了要娶人家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好,那人家就嫁给你!现在就嫁给你!”   她将手中珍如生命的八音石用力摔在地上,流着汀看着石头破裂成三块,筱幽将它捡了起来,将其中的一块用红绳子串好,温柔地挂在了我的胸口。   “这就是我们的结婚戒指。一块给你,一块给我。剩下的一块送给养马河,让金娃娃大神为我们做见证!”她的声音在颤抖,嘴角却流露出微笑,轻轻地将多余那块八音石碎片扔进河里,筱幽终于大声哭了出来。   她紧紧地抱住我,死也不放手,就像一放手,我就会永远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似的……   那晚,我们俩相互偎依着,在河边坐了一个晚上。   从梦中清醒过来,已经是早晨了。   窗外鸟叫声不断,我却大脑混乱得一动也不想动。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疲倦。感觉脸上湿湿的,用手一摸,居然是水,泪水。什么时候,我,哭了?   第九章 怪声   “你听过这么一首诗吗?”   吃早饭时,我唐突地问赵韵含:“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河桥上,等三年。   赵韵含摇头:“很好听的词,虽然没听过,但应该是在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恩,里边确实有个小故事,这首诗流传得不广,出处也没有人知道,但是民间曾经流传说,它是出自宋朝的官女郭爱之手。”我用勺子轻轻将汤勺起,然后又倒回盘子里:“听过郭爱写的《绝命辞》吗?”   “知道。”她被我的情绪感染,声音也低沉下来:“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者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己兮,是则可悼也。”“就是这首。”我眼神空洞地说:“明代的官女大都出自京城门庭清白的小户人家,一旦被选入宫,就意味着从此与家人生死永不得见,而且明初的宫廷沿袭了元代惨烈的人殉制度,官女郭爱被勒命为明宣宗殉葬时,入宫仅二十天。   《绝命辞》是临终时所作,字字血泪与父母决别,自此后魂消影绝阴阳两隔。   “历代帝王为一己之私,广蓄美女,幽闭后宫,不见天日的高墙深院,不知白白葬送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幸福和生命。   如有来世,她们该期望是嫁在一个平凡的人家,上有父母在堂,下有儿女绕膝,纵有才情,也心甘情愿在妻职母职中渐渐磨来,在一菜一蔬、一昼一夜里待续人间烟火的爱,一天一天、年华老去。但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此生已了。   “据说郭爱在就要去陪葬的前几天,托宫女将一份书送给了她曾以山盟海誓过的未婚夫,信中寥寥几个字,写的就是《连就连》这首词了。而她曾以的未婚夫看了后,不知道感到痛苦还是高兴,总之大哭了一天一夜,然后在郭爱后的第二天,在家里上吊自杀,为她殉了情。”赵韵含有些担心:“阿夜,你今天是怎么了,无精打采的,比前几天更不对劲!”   我轻轻将她伸过来的手拨开,从兜里掏出昨天买来的八音石碎块,说道:“虽然有点莫明其妙,但是我确实记起来了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一些事情,这个八音石一共有三个碎片,而我,现在应该已经拥有了两块!”“两块?”她诧异的问:“还有一块在哪里?”   “应该还在我家。从离开这里后,老爸就把它藏了起来,如果不出所料的话,把三碎片拼凑好,就会看到上边刻首《连就连》这首词。而且,八音石的主人,我似乎也记起来了!”我的声音中流露着说不尽的默然。   “主人?是谁?”   “一个比我小一个月的女孩子,很漂亮的女孩子,是我五岁时山盟海誓,长大后要娶的未婚妻。”   赵韵含想笑又不敢笑:“你究竟有几个未婚妻啊?”   “我也不知道。”我苦笑起来:“但是她不一样。她送给我八音石的时候,或许就已经清楚了自己的命运,所以来向我告别!”“阿夜,你说什么我怎么不太明白?”她颦着眉头道。   “韵含,你不是学民俗的吗?那你应该知道,人类历史上对神灵的崇拜一直都伴随着祭祀和祭品。   当地人称呼养马河中的金娃娃为大神,他们每年都祭祀,祈求风调雨顺,不要出现河流泛滥的灾难。“我舔了舔嘴唇,”但一旦灾难来临,所有的祭品都没有效果后,人类通常会进行最后一步,这一步,你知道是什么吗?“   赵韵含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用活人当祭品。”   “没错,那你知道,养马河最后一次最大的河水泛滥,是在什么时候?”   “十三年前……”她低下头思索着,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你的意思是说,十三年前这个村子曾以将活人用来祭祀?不可能!这种陋习在宋朝末年基本上就绝迹了!”“绝迹!哼,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们会喜悦,会恐慌,一旦这种生物感到害怕,而且害怕的人占到多数,还有什么疯狂的事情做不出来?这种穷乡僻壤是很封闭的,何况又是十三年前。”“证据!一切都是你的猜测,证据在哪里?”赵韵含似乎有些激动。   我大声道:“我见过受害者。她是我童年的玩伴,也是我山盟海誓的对象,这不算证据吗?”说完后,自己也觉得自己过分,叹了口气,无语地静静坐着。   赵韵含望着我若有所失的表情,伸出手来将我的手紧紧握住,许多才放开:“阿夜,虽然我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但是我永远都站在你这边,永远!”“这算是一种承诺吗?”我抬起头。   “你觉得是就是吧。”   我勉强地笑着:“那,既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我们双方是不是应该开诚布公,把对方无意故意,或者隐瞒的事情都讲来呢?”   “抱歉,这是两回事!”她笑得非常灿烂,“说起来,养马村就要开始驱逐外来人,你说什么时候会轮到我们?”   “懒得去想,总之车到山前必有路,”我想了想,“现在关键的地方,就是尽量收集资料。”   赵韵含学着我挠鼻子,“收集哪方面的资料?原本我来是为了调查假活现象的,现在感觉调查方向完全变了。就连现在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也差不多忘干净了!”“管那么多干嘛。什么东西都收集一点,说不定以后会变成关键情报。”我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虽然我一个都没有看到,但你不是常说,这里隐藏着许多情有各种目的而来的科学界英才吗?怎么不去他们那里调查一番,说不定会有什么收获。”“你这个建议也不错。”赵韵含想了想,“那今天我俩就自由行动。我去他们那里肆虐一番,你就到处逛逛,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我点点头,确定了下午会合的时间后便分道扬镳,各情目的地游荡起来。   漫无目的地在乡间小路上走着,然后我又来到了养马河畔。沿岸零星的唤魂塔悄悄地立在河沿深处,虽然是白天,但却令人感觉一股寒意。每一个唤魂塔都代表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它比墓碑更直观。   养马村建立在养马河的拐角处,一般庞大的河流拐变时都会留下肥沃的泥土,所以几千年来不论洪水如何泛滥,这里的人都不愿意搬走。   房屋冲毁了再建,人被淹死了再生,就这么一代又一代地生存下来,形成了独具一格的风俗虽然上游修建了一个极大的水坝,近百年来水患已经很少了,但是十三年前,养马河却突如其来的泛滥。冲塌了沿岸大量的房屋以及庄稼。   对于那次洪水,至今都没有将原因调查出来,科学界众说纷纭,有人提到因为养马河上游的植被大量死亡造成的。   但问题是,如果真的是因为植被缺乏形成的水土流失现象,那么受灾面积会更大,可那一次洪水古怪地只出现在养马河三百公里的流域,而水汇入长江后如同泥牛入海,了无声息。   按道理,那么大的洪水汇入长江,将会给沿岸带来更大的灾难才对,更古怪的是,养马河最上游的水坝,居然完全侦察不出当时水量猛然增大的过的痕迹。   所有的故事,如同最难理解的神秘故事一般,到现在还在引起世界上许多知名科学机构的注意以及研究。   踩在河岸干燥的鹅卵石上,我呼出一口凉气,都二月底,天气还这么冷,感觉都完全不像温带气候了。   我顺着昨晚的梦,希望能找出十三年前李筱幽砸坏八音石的地方,但是由于当时的记忆太淡薄,而那时又泛滥着洪水,我实在没办法回忆起来。   无聊地坐在岸边的一块较大的鹅卵石上,我捡起一块石子扔到了河里,石头掉入平缓流动的水中,激起了高高的水花。   我看得有趣,一边企图将从前的记忆更多的回忆起来,一边无意识地朝河里扔石头,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偶然抬头望着天空,才发现原本明媚的阳光已经不见了。太阳躲入了厚厚的云层里,天色顿时变得如同傍晚般黯淡起来,四周的气氛很压抑,冷风吹到脸上,让我不禁抖了一下。   好冷!就算裹紧外衣都会觉得冷。这个鬼地方的天气,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站起身准备回家,就在我刚要转身时,突然听到了空旷的空间中,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声音。   是什么人的呼唤声?听声音,那应该是个女孩子,很甜美,甜美到令人无法抗拒。   我回身向四周扫视,方圆一千米,视线可以触及的地方,什么人都没有。   用力揉了揉耳朵,我疑惑地深深吸了口气,但那种声音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清晰了。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   我跟着来源猛地转了几次身,最后才确定,声音居然来自于养马河中。   这实不不算清晰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又像自己最好的朋友溺水后需要救助,更像,是在叫唤我的名字!   我的大脑在声音中恍惚起来,呆呆地,一步步地向着河里走去。   鞋子踩进了河水中,迷茫的眼睛里,似乎能在水底看到一个不大的影子。它一身金光闪闪,炫目得几乎将视网膜都烧穿了。   我傻傻地继续向前走,完全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河水淹过了大腿,前方河底是个很大、很陡、很深的斜坡,只需要再一步,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就在这时,有只纤细白皙的小手一把死死将我拽住了。   在那一霎,我立刻清醒了过来,下意识地向前看看,眼前的水底哪里还有什么金色的东西,只有河水,奔流不息的河水。   回头一看,自己的救命思人,竟然是前几天将我拉出人群的那个小巧秀气的女孩子,她满脸紧张地望着我,一直等我完全离开了养马河水,这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惊吓的神色稍微舒展了下来。   我的惊吓并不比她小多少,想到刚才的凶险,至今心脏还在一阵狂跳。   大脑一片混乱,不知道为什么会神经质地朝河中央走,更不确定,刚才自己是不是听到过若有若无的声音,看到过养马河底的金色影子……   或许,一切都是幻听、幻视吧!最近的情绪很有些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或许也算正常。   但假如不是自己的问题,那么,养马河中,会不会真的存在着某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   我用力甩头,想将一团又一团纠缠到一起的疑惑甩开,然后望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她见我看着自己,恬静地流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凌乱的黑色秀发被风吹拂开,要爱得想让人捏上一把。   “那个……”   我刚想道谢,女孩已经拉住了我的手,用力把我拉到离开河岸很远的地方。这才再次专注地望着我,她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清澈的皮毛子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影子。   或许是由于她的眼神过于纯净了,从小到大被人这么咄咄逼人地盯着的次数也不算少的我,却第一次感觉有些害羞。   厚脸皮微微发红,我躲开她的视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她没有回答,只是呆呆望我,灿烂笑着。   我为难的用力挠挠头:“那,你家住哪里?”   依然不语!郁闷,怎么和上次见面的情况一模一样。我叹口气,在附近捡了一些干材燃起一堆火,将鞋子脱下来烤。   女孩好奇地看着,伸出手指小心地在我的鞋子上戳了戳,然后十分开心地嘻嘻笑起来。   我又叹了口气,看来是没法沟通了,于是没有再问下去,只是出神地望着眼前的火焰。   最近一段时间的遭遇实在有够凄惨的,似乎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后就没有顺利过一次。冥冥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暗中戏弄自己,甚至想要自己的小命。   但是从科学上解释,又或者出于逻辑思考,一切又像是自己独个儿在疑神疑鬼。那段遗失的记忆里,应该还残存着某些关键的地方,只是一时间没有回忆起来。   昨晚的梦,究竟是一个好的开端,还是隐藏很深的悲剧的开始呢?   不由自主地,我又想了梦中那个叫做李筱幽的女孩,在现在看来,她一定很爱当时的自己吧!而自己当时的想法呢?   时过境迁,已经完全无法揣测,但是一想到她,心底依然有着一分深切的伤感。   她说自己从小就是被村里人养来送去伺候大神的。或许养马村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都有着这样的习俗,每一代都会养育一位所谓圣女,历代的圣女如果直到老死都没有遇到水患的话还好,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一辈子,但倒霉的刚好出现水灾泛滥,就只好被村人扔进养马河里去当作祭品了。   这样的例子,在古时候的中国乃至世界各地都并不少见,只是最近几百年已经渐渐绝迹了,没想到,愚昧的恶俗在十三年前,还曾在自己的眼前发生过。   当时的自己亲眼看到了没有?这件事是不是造成自己选择性失忆的关键呢?但最近遇到的怪异现象又能怎么解释?   似乎一切的事件的起因,都发生在十三年前那场洪水以后,假活现象也是,实在太令人费解了!   身旁的女孩见我想事情想到发神,很懂事的没有打扰。她坐到我身旁,将头倚在我的肩膀上,一脸满足的样子。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拂到我的脸上,痒痒的,那种感觉,自己并不讨厌,甚至有着一丝熟悉,女孩身上有一种特殊的甜甜味道,像是衣服里藏着某种可口的水果。   这种味道触动了我心底的某根弦,我猛地全身一震,突然望着她,大声问:“你,你的名字该不会是叫李筱幽吧?”   女孩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抬头,疑惑地望了自己一眼,然后又舒服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苦笑,失望地摇头,也对,哪有那么巧的事情,如果李筱幽真的去伺候了金娃娃,那么怎么可能还活着?   而这个女孩,恐怕只是把自己错当成了某个熟悉的人吧。   闭上眼睛胡乱地想着最近的事,等到觉得鞋子差不多烤干的时候,再睁开眼睛时,女孩已经如同突如其来的出现时一样,不见了。   内心微微有些失落,原本还想将她带回去给赵韵含看看,毕竟如此有灵气,漂亮又秀气可爱的女孩,不是哪里都能见识到。何况接触了两次,我至今都猜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哎,养马河,就是随便冒出的一个人都可以充满神秘,实在是太令人不爽了!   慢慢地走回旅馆,吃过饭洗了个澡,等我把琐事整理完毕后,赵韵含也优哉游哉的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满脸兴奋地嚷道:“阿夜,人家有大收获!”   我将她让进房间,心平气和地说:“厉害,发现了什么,说出来让我评论一下先。”   “是假活现象的光碟。”她高兴地哼着听不懂的歌,“我将那些家伙好不容易整理出来的,比较典型的几张光碟搜刮了回来,兴奋吧!”“看了再说。”我淡然道。   赵韵含很用力地盯着我:“阿夜,你心情不好啊?上午发现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是差点把命给丢掉了。”关于这件事我不想多谈,于是迅速转移开话题:“光碟呢?”   “在这里!”她聪明地没有问,只是从手袋里掏出几张光碟递给了我。   将光碟塞入NB,我俩默作不作声一盯住萤幕,将所有的记示翥过速浏览了一遍。   这些光碟里一共记录了二十七个假活的案例,覆盖面遍及整个十三年的时候。其中并没有任何时间断层,看得出制作者非常地有心。   只是所有的假活案例几乎都大同小异,和几天前在尸阁看到的差不多。只是没有赵委的尸体那么激烈罢了,总之一句话,这些东西学术性价值不错,但是对我们而言,参考价值不大。   看完后,赵韵含略微有些失望,“哼,我还以为捡到了宝了,结果还是些老生常谈稀松平常的东西。”我重重地倒在床上,舒服地躺着,抽空将最近发生的事情整理了一下,问道:“韵含,你说尸阁里的两具尸体,究竟到哪里去了?居然现在还没有找到!”“以前我们不是计论过吗?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论点!”她睡到我身旁,细声答着。   :你真的认为是尸变?“   “难道不是吗?还是你又有了新的想法?”   我想忖了片刻,“会不会是其他人偷走的?最近老是觉得所有事件的背后隐藏着某些东西,虽然搞不清楚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得到,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清晰,说不定一切都是金娃娃搞的鬼!”赵韵含偏过头望着我,笑了起来:“你不是猜测所谓的金娃娃大神,是冰河时期以前就遗留下来的古生物吗,动物难道还会搞阴谋诡计?”   “人不也是动物?”   “人有大脑,会思考,会利用复杂的工具。其他动物行吗?”   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生物圈中,有些动物早在几千万年前就会用简单的工具了。而非洲有一种蚂蚁,甚至在恐龙时代就学会了种植农作物,会自己培养可以食用的真菌,比人类早了上亿年,历史悠久的生物,譬如说金娃娃,说不定就是智慧生物。”“太科幻了,我实在接受不了这么前卫的思想。”   赵韵含用力摇头,“但是换种方式思考,其实金娃娃就是水鬼,它是淹死的人类不甘心而渐渐聚集起来的怨恨,这些怨恨累积了几千年,越来越庞大,庞大到了拥有恐怖的力量以及自己的思想。我觉得这种解释更容易理解一些。”我无语,实在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   气氛稍微尴尬了起来,赵韵含打了个哈哈,识趣地岔开话题:“对了,阿夜,今天我还发现了一张照片,是两个小孩子举行冥婚时照的。很有趣,新郎、新娘都只有五岁多的样子,其中有个小孩很像你哦!”“冥婚?”我将这两个字细细念了几遍,顿时来了兴趣,“照片呢?”   “我刚好顺手牵羊带回来了,给你”她掏出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   我接了过去,饶有兴趣地看着,等自己看清楚上边的景物后,大脑猛地疼痛了起来。   这张照片整个构景十分压抑,两个小孩在举行婚礼,照片遗留下的霎间便是拜祖宗的景象,拜堂的地方很眼熟,居然是尸阁,男孩子面朝一大堆的牌位,有个身穿衣的胖女人用力地压住他的头,想要将他按得跪下去。   虽然照片已经破损得许多地方看不到了,但是我却很清楚那个新郎是谁,是我,是五岁时候的我。   ……   大脑深处的记忆蠢蠢欲动,终于如同决提一般淹没了我,我痛得用力捂住了脑袋,我看到赵韵含在大叫,她拼命地抱住我,嘴里不断地叫嚷什么。   但是我听不到了。我的视线模糊起来,犹如突然断电的电视,失去了所有的信号。   第十章 冥婚   梦。又是梦。这次的梦实在过于难以形容,难以揣测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做梦。   视网膜上似乎还凝结着那张照片的影子。那个影子带领我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大脑深处一直隐藏起来的记忆中。   对了,我在五岁时确实结过婚,是冥婚。但我的妻子又是谁呢?我要好好想想,应该,会回忆起来的!   有人说,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对我而言,忘记的东西,似乎能够开始慢慢回忆了。   “我确实活得艰难,一要随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小夜,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喜欢你,比爱我的生命更爱你。”女孩坐在雪白的牛车上,她穿着雪白的衣裙,飘逸的长发柔软的垂下,不时被风抚动。   村人形成的祭祀队伍很长,但是这一时刻都停了下来。整个队伍都停住了。因为在队伍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小的身影,伸出双手拦了前方。   那是五岁时的我,我面无表情,牙齿咬得紧紧的,不管眼前的村人怎么劝都不愿挪动一步,如同磐石一般。长老急了起来,想要嘱咐几个壮年男子将我抱走。   于是,女孩默不作声的从车上走了下来。她不管任何惊诧的目光,迳自走到我面前。   “我想和小夜说几句话。”她冷冷地对长老说。   作为祭品的圣女,在献祭时,最后一刻的愿望是很神圣的,于是长老和周围的村人都退了下去,远远地注视着我俩。   “你骗人。”我瞪着她。   李筱幽恬静地笑起来:“人家哪有,我早就说过要去伺候大神了。”   “你没有跟我说是今天。”   “分手的时候见不到面不是更好吗?至少还有丝毫的希望,觉得对方在某一天终究能看到。”筱幽的声音低了下去:“小夜,以前的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做的哪些是对,哪些是错的。而当我终于明白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对错根本就不重要。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等死。”“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依然瞪着她,“不过我知道你骗了我。你说要嫁给我的,结果居然悄悄地逃婚!”“人家才没有。你看,我们的结婚戒指,我到现在还戴着。”她从内衣里拉出了一条红线,线的另一头牢牢地栓着一块八音石碎块。   “小夜,你知道吗?八音石因为能发出美妙的声音,所以古人也会把它称为三生石。他们觉得石头中发出的声音,是上一世的恋人遗留下的记忆。   我真的好希望,我和小夜的记忆也能残存在这块石头里,那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筱幽的明眸中流出了晶莹的泪水。   小小的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是看她。有时候真的觉得,她远远比五岁的孩子成熟太多了。环境让这个从小就遭受不幸的女孩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我没有恨过任何人,因为村里人对我都很好,我不愿他们再痛苦下去。”   她转过身,望着远处滔滔的洪水,养马河奔流不息的河水淹没了无数的田地和房屋,轰鸣的水中不断有死尸随波逐流,只是不知道那些人是为了抗洪而牺牲,还是因为措手不及而猝死。   “虽然没有父亲的记忆,但是我在他留给我的信中读到过一句话:”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   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绝对不要后悔。但现在,我觉得自己开始后悔了。   “她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很柔软,却十分冰冷,她全身似乎都在微微颤抖,”自从和小夜相遇后,我就开始后悔了。我听过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或许我的命真的很不好吧,刚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抓住幸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我用力拽住她的手,“你真的要走?我怎么办?我以后到哪里去找你?”   她默然,许久后才用沙哑的声调,缓慢道:“我也不知道大神的宫殿在哪里,但是八音石会告诉你,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我活得好不好,大神有没有虚待我。”筱幽露出笑容,很酸楚的笑:“所以不要担心,总有一天,还会再见面的。”   “哪天?”   “等你再次回到养马村的那一天,我发誓,会出现在你面前!如果我因为意外死掉了,小夜,我会留在奈何桥上,等待你九十五年!”那天的夕阳很黯淡,景色如同从前听过的一首无名诗人的小诗。所有的幸福在悲伤,所有的快乐在痛苦,所有的愉悦被纷扬,那位沉默的舞者,用最缤纷的辞藻在忧郁中涅磐,尘土飞扬,尘埃落定……   ……   女孩重新上了牛车,祭祀的队伍再次移动,但是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曾经以为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但是我的雨天过后,依然是雨,忧伤之后还是忧伤。没有筱幽作伴的日子,每一天都很难熬。   养马河的水在筱幽去伺候大神后,丝毫没有退却的迹象,反而更加大了。   洪水冲塌的地方越来越多,人类如同杂草一般死去,没有任何人关心谁的生命消逝了,只是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   来自各地的抗洪组织络绎不绝,但是在这种庞大的天灾面前,却完全没有任何作用,白白牺牲的人反而更多了。   在那个非常时期的日子里,我常常坐到养马河畔,望着河水,流逝,张牙舞爪地吞噬生命,这些我都不关心,我只是想看看,金娃娃大神的宫殿究竟在哪个地方,自己,究竟能不能进去?能不能看筱幽一眼?   那样执着的感情,至今想起来,或许,幼小的心灵里,悲伤的不是别的,而是处在萌芽阶段,却已经断裂的初恋。   洪水久久不退,养马村的人又开始准备起什么。直到有一天,老爸将我叫到了家里,让我和村人玩一场游戏,结婚的游戏。   那个游戏,便是凝固在照片中的冥婚。   冥婚是中国民间的一种陋习。   通常是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订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要为他们完婚,这就是冥婚,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   这种陋习早在汉朝前就已出现,一直待续至民国初期,甚至现今也时常听说。宋代时冥婚风气最盛,几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冥婚。   冥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贴,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贴。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这是人类与人类之间冥婚的习俗,但娶的如果是神呢?   养马村人费心思为我布置的结婚游戏中,新娘便是金娃娃大神。   梦境中,结婚的那天夜晚下着倾盆大雨,黑色的天幕如同哭泣肮脏的丑脸。   老妈抽泣着为我换好新郎的衣裳,老爸默不作声地抽着烟,用力拍了我的肩膀,“没事的,来看看我家的小夜多帅气!不过是场游戏,又不会少一块肉,很快就结束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作金娃娃大神的老公,有村人说是神的旨意,但那个神的旨意究竟是以怎么样的方式传达给养马村人的,我至今也搞不明白。   总之,当时只有五岁的自己对结婚也没有明确的认知,虽然说过要娶李筱幽,不过究竟一个人法定可以有几个老婆,这种深层次的概念是完全不清楚的。   搞了半天,原来自己早在十三年前就违反了现行婚姻法,娶了大房二房,一共两个老婆了,更郁闷的是,其中一个老婆,还是不知是鬼是神的怪异东西。   迎亲的队伍早就来了,他们穿着一身黑衣,腰上绑着一条白色布袋,吹着凄历的唢呐,一直在我家门前吵吵闹闹。   老妈把我的小手握得紧紧的,好像一放开我就会永远离开她似的。   老爸又安慰了她一番,这才将我塞了出去。郁闷,就一般而言,婚礼应该是女方坐上花轿抬到男方家的,难道我是入赘?   小小的我穿着黑色的新郎服饰,戴着黑色的帽子,坐上白色的轿子,一路颠簸地任人抬着向打壳场走。   梦里,这台轿子也很奇怪,婚礼用的原画是八抬的红色绸缎大轿,但这一顶确是通体白色,白得令人眼睛都花。初步估计,根本就是祭祀时用来抬圣女的!   虽然已是深夜,但是尸阁周围搭起了很大的棚子,下边燃着熊熊火焰。养马村的大人几乎都来了见到白色的大轿靠近,新娘也迎了出来。   我透过窗户向新娘的位置看了一眼,发现那居然是一个穿着雪白衣裳的五岁女孩。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只是面无表情,呆滞的被长老牵引着向前走。   她的手中捧着一个不大的牌匾,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上边赫然写着:新娘金娃娃。   养马河的洪水一直淹到了距离尸阁只有十多米远的地方,也意味首大半个养马村已经沉入了水底。   我缓缓下了轿子,婚礼开始按部就班地进行起来。长老将我拿着新娘牌位的女孩领进尸阁中,那时的自己从来没有进过这个摆放死人的地方,透过五岁的幼小眼睛望着尸阁的里边,我在梦中都不禁感觉心惊胆寒。   原本便已经很阴森的尸阁,每一个床位上都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祖宗的牌位。而门旁的正对面有几个比较大的牌位,恐怕不知道是几千年前的老祖宗了。   我和那个金娃娃大神,拜天地,拜祖宗,然后夫妻对拜,最后进了洞房。   所谓的洞房,是一个布置粉刷得全白的房间,白得比疯人院更胜一筹。   白衣女孩呆呆地坐到床沿,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二房小老婆,金娃娃的牌位。我俩就这样极为白痴的,傻傻地不看对方,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天色刚亮,就听到屋外传来兴奋至极的欢呼声,以及喧闹刺耳的鞭炮声,洪水,终于退却了!   “这么说,你早在十三年前就是有妇之夫了,而且还妈妈了两个老婆?”   将遗失的那段记忆徐徐讲出来时,赵韵含正在喝从,但一听到本人娶了金娃娃大神,立刻将喝进嘴里的液体非常不淑女地统统喷了出来,还好我运动神经不差,躲开了!   “不过,你没事就好,刚才差点没把我给吓死,”她实在算不上雅观地爆笑了很久,好不容易才收敛起来,捂住纤细的腰辛苦地说道。   我狠狠地瞪着她,没好气地说:“继续笑啊,我就知道告诉你会没有好下场!”   “绝对不笑了。对不起嘛,因为这种事谁会想得到!”她可爱地拍手,以为能掩饰令人极为不爽的面部表情,“那后来呢?为什么你会失忆?”   “这个中间的缘由我还没有记起来。”我失落道:“应该是洪水退了之后,发生过什么事情才对。   回去后绝对要仔细地拷问老爸一番。那老家伙,居然把我随便地嫁出去!‘“嫁出去?呵呵,这个词用得非常绝妙,没想到金娃娃在原住民的眼里,居然是雌性的。这一点在所有的相关书籍里都没有记载过!”赵韵含掏出笔记本,在上边写写画画了一番,抬头问:“那,你对自己的小老婆有什么看法?”   “看法?见鬼的看法!”我大声道:“我现在倒是很想知道,原住民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来选择圣女和金娃娃的老公!”“纵观世界上的许多祭祀,他们要用人类当作祭品的时候,都有一套十分复杂的选择过程,但养马河畔对金娃娃的传说中,却从来没有提及过,甚至很少有人知道,几千年来,这里一直都存在过祭祀用的圣女。”赵韵含思忖了片刻,“确实很令人费解。但我总觉得,那声小患是因为你嫁了出去,才会结束的。   “”神以病!怎么可能,你有什么证据?“我听得一口气梗在喉咙口,险些挂掉。   “就赁女人的直觉,以及那场洪水的莫明其妙!”她掰着修长的指头,“十三年前,养马河突发洪水,那场惊天的水患只是祸及养马河三百公里流域,动用多方的人力、物力,都无法减轻损失。   那场灾难历经了三十一天,一共死亡五万三千零三十九人,失踪一万六千七百人,受伤残废以及倒塌的房屋和淹没的农田不计其数,损失实在难以估计。   水灾前没有人能预见,而且期间也无法找到水灾原因。就算上游的水坝将所有水源都截断了,可是养马河流域的洪峰依然不见降低。究竟形成灾难的水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一怪异现象至今也得不到解释。   而许多专家估计洪峰至少还要肆虐半个月的时候,洪水却突然消失了……这些资料小夜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认为说明了什么?“   我的脸色惨白,心底有了些猜测,可是由于过于的匪夷所思,实在无法将它具体地聚集起来。   “这说明了洪水的后边,恐怕有着什么人类未知的神秘力量在操控着,养马河几千年来的历史中,像十三年前的情况并不是一次、两次了,说不定,但是原住民口中的金娃娃大神搞的鬼。   你说金娃娃是冰河时代甚至恐龙时代遗留下来的生物,但一个生物真的有这种毁天灭地的能力吗?   “赵韵含语气着重的说首。   我依然不置可否,用沉默来反驳她的论点。虽然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神秘现象面前,自己也稍微的有些动摇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说起来,你的大老婆不是信誓旦旦地说,等你再次回来后就会出现在你眼前吗?你究竟看到过人没有!”“恐怕还没有。”我想起了李筱幽楚楚可怜的纤弱身影,虽然和她只是在梦里见过,自己也没有恋童癖,但是一回忆起她,心底深处就在隐隐作痛。   “以前我曾经怀疑过一个和我有两面之缘的女孩子,最后推翻了,虽然她俩给我的感觉很像。”   “那你觉得,前几天早晨送豆浆和油条的,会不会就是那个筱幽?   “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我发现,你越来越不像你了。”赵韵含噘起嘴,用双手撑住头靠在桌子上,“调查了这么久,你至少该产生些想法或者结论了吧!”   我沮丧地摇头,“不要说了,我唯一的收获,就是快要成神经病了!以前总觉得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解决,可是现在,不但没有头绪,而且还陷了进去。   我实在冷静不下来!你没有发现我每一句话后边都着一个感叹号?这四天时间,我几乎将这辈子的感叹号都用光了!“赵韵含轻轻笑了起来:”你还能开玩笑,证明离崩溃还有一定的距离,有没有想过下一步我们应该调查什么?假活现象我觉得应该丢到一边,现在着重将十三年前水灾前后的事情通通整理一次,最好能找到你大老婆李筱幽的去向。“”她还能有什么去向?恐怕已经沉入河底,长年被鱼虾撕咬,现在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她瞪了我一眼,“你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诅咒不共戴天的仇人。”   就在这时,外边突然变得喧闹起来。慌乱的声音以及未警用的鞭炮声、铜锣声、唢呐声响成了一片。   旅店老板一脚将房门踢开,冲我们大声吼道:“快逃,洪水来了!”   “什么洪水?”我和赵韵含的脑筋一时拐不了弯道。   店主满脸的焦急,“管他什么洪水,总之快逃命,朝西边跑,冲到山上去就有命了!”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望向窗外,远处的地平线,有着白茫茫的一片物体缓缓地向这边靠近,它反射着太阳的光泽,翻滚出白色的浪花,无声的冲击了过来……   第十一章 洪水   洪水来了,如同十三年前的情形一模一样,突然地出现在养马河的其中一段,毫无感情色彩地将房屋冲塌,然后酝酿着威力,冲向下一个受灾地点。   没想到灾难的发源地以及第一个受灾点,居然会在养马村附近,又是没有任何迹象,没有任何人发现,当村人看到时已经来不及了。   洪水迅速淹没了农田、房屋,将小半个养马村纳入河底,冲击的威力直逼打壳场的尸阁。   旅馆就在尸阁附近,这一次的洪峰比十三年前更加猛烈,恐怕尸阁再也不会是灾难的分界岭。   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在旅馆中乱窜。   赵韵含急了:“你在干嘛?要不要命了,还不逃!”   “笨,你没见到我在找东西!”我头也不回地继续找。   “什么东西?”   “救生圈,我这人完全不会游泳!”   见我回答得理直气壮,赵韵含实在无语了,拽住我的胳膊就往外边跑。   屋外的空气中布满了湿润的感觉,略微有些腥臭的河流气息顺着风飘了过来,令人很不舒服。四周混乱得犹如没有规章制度的菜市场,到处都有人乱窜,叫嚷着,哭泣着。有的人在找老公,有的人在找孩子。   更有些人完全疯掉了,神情呆滞的站立在原地,双手紧紧地抱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傻愣愣地等着洪水将自己淹没。恐怕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吧。   我俩根据店主的话,拼命向西边那个高度不足一百米的丘陵跑,河水跟本就是在和我们作对,跑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渐渐地鞋子湿透了。回头一看才发现,水已经追至不到两米的后方。而不远后,正有一浪骇人听闻的浪头高耸着居高临下,扑了过来。   估计是在大男子主意的影响下,我下意识地将赵韵含用力向前推出去。   洪峰从头顶席卷过来,将我卷入了水中。意识的最后,我拼命地睁大眼睛,想留恋的将这个世界多看一眼。   但是我看到的只有水,还有水中翻滚的杂七杂八的垃圾、树枝、木头,以及人类的尸体,那一刻我的大脑有生以来地清晰,恐怕就算不被溺死,也会被这些杂物挤压致死。死后的样子恐怕都不算好看,算了,也没有选择了!   自嘲地想笑笑,就在这时,视线中猛地出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它似乎在朝自己移动,我想张大眼睛看清楚,却被一根该死的烧炎棍敲中了脑袋。   很久以前就考虑过自己是怎么死亡的,那时的我认为,自己不是流芳百世便是遗臭万年,总之不会平淡,但是从没想过,居然会死得如些默默无名外加丢脸,实在太不甘心了……   我死了吗?活着吗?还是我又开始做梦了?刚刚经历的洪水,以及一连串的事情都只是自己的白日梦,醒过来,一切都好了。   于是我真的清醒了,捂住还在疼痛的头,右手用力地撑住身体,坐了起来。   用力地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坐在一个一望无际的河滩上,身下全是圆滚滚的鹅卵石,雪白,拥挤地静静躺着。   自己被冲到了养马河的哪一段了?洪水呢?我挣扎着站起来,稍微扫视了一下四周,顿时全身都惊讶得僵硬了,只见靠近河水的寺主,满满地耸立着无数的唤魂塔。   唤魂塔有几层,就代表着溺水身亡的孩子有几岁。但是这里的唤魂塔有的倒塌了,有的即将倒塌,没有任何一个是堆砌完整的。   在离开自己的不远处还有一个黑色的物体。像是船的形状,由于距离的原因判断不出有多大,我小心翼翼的向那个物体靠近,好不容易才看清,那果然是一艘船。一艘已经老龄化的柴油动力渡船。   这艘渡般并没有停靠在岸边的水中,而是唐突地阁浅在石滩上,斑驳的船身脏兮兮的,看起来和环境很不协调。   我望向天空。天上没有太阳,也没有蔚蓝色的轮廓,有的只是一层层低矮的乌云。   周围的气氛带着一种惊人的压抑,令人感觉烦躁无力。来到船前,好不容易才爬上去。这艘只有十多米长的小型渡船的内里顿时一览无遗。   船舱里有着好几排乘客的简陋座位,没有驾驶室,柴油发动机置于船后,旁边的一个把手便是掌握方向的舵。   发动机上贴了一张照片,我仔细地看了看后,不禁愣住了。上边的人我居然认识,正是赶场那天在码头上捞起来的尸体。赵凡。   不是说赵凡失踪的船一直没有找到吗,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又为什么在这里?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受伤的头部又开隐隐作痛,我无力地坐在椅子上,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向远处望。   十多米外的地方有河水在流动,不论在哪里都看不到树木以及动物,就连河边挥之不去的蚊虫也消失不见了,真是怪异。   更怪异的是河滩,我用手指在空中比划出一条和河流垂直交叉的虚似线,然后朝那个方向望去,没想到看到的依然是河滩,满地雪白的鹅卵石,以及用鹅卵石堆积起来的,残缺不全的唤魂塔。   这样的景色根本就没有理由,记忆里对于养马河的资料上,也完全没有这个地方。   不要说别的,光看如此数目众多的石头,就足够吸引附近所有的沙石场暴发户们疯狂了,但这地方居然没有在任何文献上有过记载,甚至在出发前看过的卫星地图上也没有。   该死,自己究竟到了什么鬼地方?   一定要找到可以向外界求救的联络方法,告诉自己的老爸、老妈,还有一干希望和不太希望自己死翘翘的混蛋们……我还没有挂掉的消息。   大脑顶着疼痛努力地思索着,霎间便否定掉了数个求生、求救的方法。   最后想得大脑空荡荡的,才意识到不论怎么样的方法,对现今的自己而言都完全无效,最好也是唯一的出路,就是从这个一望无际的无数鹅卵石细胞中走出去。或许顺着河流走,一直走,总会走到文明世界里。但那时候自己还有命吗?   不管了,与其在这里坐着等死,还不如自己找死,想着我便开始行动起来,将船上能够食用的东西收集好,装到找来的袋子中,然后准备下船。   就在我走出船舱,来到船舷时的那一霎,猛地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刚才还空无一人的河滩上,密密麻麻的挤满了各个年龄的小孩子,他们穿着完全跨越时代的服饰,聚精会神的蹲在地上,堆着身前的唤魂塔。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大脑呆滞,完全在这种出人意料、超出现实的状况下丢盔弃甲,无法再进行有效的思考,手上提着的袋子也因为惊吓而掉到地上,食物滚了一地。   许久我才清醒了过来,续而狂喜。   看来自己并不是到了鸟不生蛋的陌生地方,而是处在文明笼罩的乡村里。只是不知道这是养马河附近的哪个乡村,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堆积唤魂塔的怪异风俗!   我迅速跳下渡船,向最近的一个孩子问:“小美女,你能不能带我去你们的村子?”   那七模样的小女孩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回头看我,只是闷不作声的埋头继续堆砌自己眼前的石头,我感觉很不舒服,似乎自己忽略掉了某些重要的东西,又试着对周围的其他孩子说话,终于,我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   自己再一次惊呆了,全身的骨髓似乎都凝固起来,肌肉收缩,再也无法动弹。   声音,我居然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难怪从刚才开始就觉得四周静到令人发疯,但由于来到陌生地方的焦急无助以及对求生的渴望,反而没有太注意。   难道自己遇到了Mysterious disappearances~~~~`神秘失踪~```现象?   一七一一年,四千余名西班牙士兵驻扎在派连民山上过夜,第二天,援军到达那里时,军营中营火依然燃烧着,马匹、火炮原封不动,而数千名官兵却全部失踪了,军方搜寻了好几个月,依然全无踪影。   一九0三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加拿大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一百余名爱斯基摩人突然失踪,而且连村头的坟墓也被打开,里面的尸骨不翼而飞,只有衣物、食具、饮具等生活用品完好无损。   这些统统都归结为Mysterious   disappearances现象。没有人知道那些去了哪里,有研究者认为在我们生活的三维空间之外,还存在着人类无法感知的第四度空间。   恐怕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无数个第四度空间中的其中一个。   难怪至今我都感觉不到饿,也丝毫没有想要排泄的欲望。   难道自己真的已经死掉了,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一缕孤魂?这里根本就是三途川,那奈何桥在哪里?孟婆在哪里?   “这里没有孟婆,也没有什么奈何桥。”身后猛地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   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了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吹的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你是谁?”虽然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是在四度空间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带着机警地注视着她,问道。   “我叫穆红思,是你的妻子。”她的脸上带着天真的笑容。   “我有娶过一个姓穆的老婆吗?怎么就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我纳闷道。   "有,我们有过婚礼,这一次你不会再骗我,抛下我离开了吧?“   “我曾经来过这里?”我更加摸不到头脑了。   “当然,那时的你好小,还骗了我。”女孩嘟着嘴巴,“不过没关系,不管你逃几次,我都会把你抓回来!”突然间心底冒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想法,我惊讶地喊道:“你就是金娃娃!”   “什么金娃娃?”虽然在疑惑,但她的脸上却依然带着笑,似乎只有这么一种表情。   她的笑容虽然甜美,但是却弄自己不寒而栗。就像再好听的音乐,不断地听,每天都听,总有一天会听到想吐一般。   “不要管那么多了,跟我去玩。”她想要抓住我的手,却被我下意识地躲开了。   穆红思不乐意地再次向我抓来,就在她要碰到我的一瞬间,身后已经有一双手将我紧紧抱住了。   抱住我的手将我用力向后拽,在我耳畔轻声低语道:“不要跟她走,不然就永远回不去了。”   不知为何,她的声音让我有种信任的感觉。我跟着她拼命地跑,不知道跑了多久才停下来。转身一看,又是个女孩子,她穿着白色的衣裳,有一块丝巾将脸孔遮住了,看不到样子,但是,年龄应该也不会超过六岁。   “小夜,你知道正确堆砌唤魂塔的方法吗?”她走到一堆石头前,示意我蹲下问。   我挠着头:“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长大了。不过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快点将塔堆起来,不然她就会抓到你的。”女孩的声音中蕴藏着一丝犹豫,“每个人都有一座塔。这就是你的塔,在你五岁的时候已经被堆好过一次。是小夜的话,我相信你可以记起堆塔的方法!”“我根本就没有堆过,何况堆塔还需要什么方法!”   我看着脚下已经倒掉的五层唤魂塔,又道:“唤魂塔一层代表一岁,难道我要堆十八层?用鹅卵石根本就很难堆积起来!”女孩抬起头,透过丝巾望我,“你只需要重新把这个五层塔堆好,就能回到你的世界。”   “这里究竟是哪里?”我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话中似乎有对这个地方的了解。   “我也不知道,清醒过来后就已经在这里了。”女孩淡然道:“动作快一点,她就要来了。”   在她的催促下,虽然莫明其妙,但我还是蹲在唤魂塔前冥思苦想,也开始试着将塔堆砌起来,可是一到第四层,整个塔就会倒塌下去,不论用什么办法都堆积不起来。   正要发火,只感觉女孩的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我,向我的后方死死盯着,身体甚至颤抖了起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远处居然起雾了。雾中远远传来了一阵阵唢呐声,异常热闹,难道第四度空间也会有人结婚,而且还会送新娘?   在我的疑惑中,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翻滚的雾气,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的一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   “看来是来不及了,没关系,还有最后一个方法!”身旁的女孩更加焦急了,她用力抱住我,似乎作出了一个决断:“小夜,不管怎么样,只要你得救,我就满足了。”   然后我的头开始变得晕眩起来,视线里,白衣女孩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的扭曲变形。眼前猛地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老爸和老妈,叔叔和阿姨,大姑、大婶以及七姑、八姨,所以认识和不认识的焦急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尾声   养马河的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带来的灾难却无法衡量。自从冰河时期便以形成的养马河道居然在这一次改了方向,而养马村永远淹没在了河底。   在某种概念中,世界上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养马河,而新的河道流域的村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假活现象。   赵韵含在医院亲眼见到我安然无恙后,抹掉泪水走出了病房,然后悄无声息地再次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假活的真相,但是却有个大胆的猜测,或许那是金娃娃对我的呼唤,回家后在我的拷问下,老爸总算把从前的事情全盘托出,原来我曾经掉入过养马河中两次,但两次都奇迹地没有死掉。   这老灾伙在十三年前之所以将我扔出去举行冥婚,完全是贪图养马村人送给家里的丰厚随嫁品。洪水退却后,养马村的人反悔,要将我一并献给金娃娃大神,然后老爸、老妈便将我偷回去,像从前无数次躲债的情形,趁着夜晚溜掉了。   但是当时运气实在不好,剧情也像三流导演制作的十三流电影一般,慌乱中我滚下山坡,摔了脑袋,然后失去了为期半年的记忆。   至于养马河流域流传的金娃娃,恐怕随着养马河的变迁,成为了永远解不开的谜题。就算我的好奇心再旺盛,也懒得去调查。   毕竟,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情,搞得自己一辈子恐怕都留下了阴影,太不值得了,何况,谁知道下次还有没有命逃回来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我是被下游救援的人用捞网拉上来的,和我在一起的还有个女孩的尸体,她将我抱得紧紧的,仿佛一放开就会失去一切似的。   那个女孩便是我在养马村中,偶然遇到过两次的清秀美女,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至死都死死抱着自己,但是在她的身上,我找到了最后的地块八音石碎片。   写下这个不完整的故事,我也是犹豫了很久,但是生活总是有些不完美,故事,也同样如此。   连就连,你我相约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有个女孩说过,她如果不幸死了,会在奈何桥上等我九十五年。   你呢,有没有某一段记忆丢失了?   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个等待你的人。她或者他,已经默默地站在奈何桥头等待了你许多年,当你回到那个特定的地方时,她或者他会默默守护你,保护你。   一生一世……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14宝藏(上)》夜不语   文案:   寻宝的最后,究竟找到的是财富还是麻烦,甚或是某些人类无法解释的东西,那就,耐人寻味了……   ──夜不语   捡骨师、大学民俗系学生、参加试胆联谊会的高中生、夜不语、杨俊飞……原本不相干的这些人,却因“西蜀鱼凫王国”而隐隐串在一起。   神秘的“青铜人头像”令好友反目成仇,让死状凄惨的死者面露安详,它究竟藏着什么力量?   一场惊悚的寻宝游戏,已经展开!   “不错,是我杀的。就是用这双手。”何伊伸出白皙的双手,抬高,右手上赫然握着一把尖利的菜刀:“她死的时候依然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瞪大绝望的眼睛看着我,那种表情真的令人心旷神怡。她把你从我身边夺走了,她欠我的,就一定要还!”   “那碗汤?”   “汤很好喝吧?当然会好喝,是用那个贱人的胸口肉熬了八个小时才煮好的。我可是费了许多好材料哦!”她嘻嘻笑着,彷佛是猎手找到了猎物。……   1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一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晓雪蜷缩在卧室的一角,全身因恐惧而颤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敖的声音就不断在耳边响起,挥之不去,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出现在梦里,醒来后偶尔回忆刚才的梦,也只是直觉认为自己是因为太爱他,而产生的幻觉。   不久后,那种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就像有人站在自己的身旁,离自己的耳朵只有几厘米的距离,然后撕心裂肺的嚎叫。   那是敖的声音,她听的十分清楚,绝对是敖的声音。但是敖,已经在半个月前就死了,是自杀,原因直到现在警方还没有查到。但是她知道,敖的死,绝对是因为那次旅行。   从那个怪异的村子回来以后,所有的人都开始莫名其妙的死掉,或是自杀,或是莫名其妙的发生意外而死去,到现在,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看来,这一次,该是自己的死期到了!   不甘心!怎么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自己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是谁!是谁在冥冥中将所有人杀掉的?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敖的声音又在耳边想起了,越发的大声。不对,不是耳边,是脑海,声音是从脑海里冒出来的,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听不到?   ‘你死了!你已经死了!为什么你不放过我!我是爱你,但是你也爱我,为什么不放过我!’晓雪用尖锐的声音吼着,她不住的颤抖着,将用力攥在手心里的药瓶打开,倒了一大把镇定剂一口吞了下去。   不知道是因为镇定剂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吼叫,脑海中不断重复的声音慢慢淡了下去,最后终于彻底消失了。   晓雪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似的,一动也不动的瘫倒在地板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望着窗外,依然黝黑一片,不只是没有月亮,就连一点星光都没有。街上的路灯似乎也全部坏掉了,房间里,什么都看不到,她独自处在黑暗里。   很好,那个该死的声音并没有随着自己的清醒出现。她一边庆幸一边站了起来,喉咙里一片干涩,很渴。   摸索着按下了床头的开关,但是光明并没有随着那清脆的‘啪’声降临。难怪外边那么黑,居然倒霉的遇到了少有的全市大停电。   晓雪将凌乱的头发随意扎起来,凭着记忆翻出了手电筒,就着明显电量不足的光芒向厨房走去。   拉开冰箱的闷,取出牛奶痛快的喝了一口,然后长长的舒了口气。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安静了,自从敖那副阴阳怪气的声音,不断回荡在耳边以后,自己就每天吓得心惊胆跳,就差跳楼自杀了。   原来一个人的宁静居然如此令人心旷神怡,难怪许多人都需要独处的空间,一刻不停耳濡目染的鸹嘲,只会让人变得神经质,甚至发疯!   将剩下的牛奶放回冰箱里,刚一转身,她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他一动不动的,直愣愣的望着自己。好不容易看清楚那人的样子,晓雪这才喘着气,按住疯狂跳动的心脏,不满地道:‘老爸,你干么站在这里一句话都不说,差些没被你给吓死!’老爸依然什么话都没说,静静的看着她,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声音有丝毫动作,只是站着,一动也不动,像是蜡像一般。   手电筒昏暗的灯光照射在他的脸上,表情僵硬且凝固,眼睛也许就没有眨动,看在晓雪眼里,真的令人怀疑眼前的物体是不是真的活人一个,还是蜡像。   晓雪皱着眉头,咕哝道:‘你不说话那人家就去睡了,真是的,心情刚好一点就差些被某个有血缘关系的家伙弄得挂掉,倒霉!’微微转身向自己的卧室快步走去,脑海中,似乎有什么念头在不断的提醒自己。猛地,她停住了脚步。老爸不是今天就已经到美国出差去了吗?下午四点半的飞机,现在的他,根本应该是在飞机上才对。   那身后的人,到底又是谁?   心脏,又怦怦地疯狂跳动起来。她努力的做出不动声色地样子,想要装作不在意的回头,可是当真的转过去时,却又愣住了。   身后哪里有人!   只剩下空荡荡的厨房隐藏在黑暗中,手电筒照耀下,小小的十多坪空间一览无遗。晓雪的大脑一片混乱,自己所站的走廊是进入客厅或者卧室唯一的出入口,只有经过这里才有可能出门,不然就只有跳窗户了。   可通向外边的窗户上,安装着牢固的铁栅栏,就算是想跳出去也不可能,何况,自己的家可是在二十一楼。   只是,那,那个长得像自己老爸的人又到哪去了?还是,那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大脑中的幻觉,就像敖的声音一样?   晓雪感觉全身一股恶寒,皮肤上不断的冒出鸡皮疙瘩。恐惧感如同实质一般围绕在四周的空气中,自己,几乎要窒息了。她现在只想转身冲回柔软的床上,把头深深埋进被窝里。   深呼吸一口气,她转身,正准备起步跑离这里,可是下一刻却浑身僵硬的再也无法动弹。   身旁,正站着那个男人,他脸上的肌肉在不断的扭曲着,一会儿像是痛苦嚎叫着的父亲,一会儿又像是某个似乎很眼熟的男性。   终于,男人的脸总算平静下来。   敖,是敖。那个男人变成了敖的样子,敖在冲自己微微的笑着,他迷人的富有男人味道÷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自己,很温柔,温柔的像是要将她融化掉,就像是以前他那样望着她。   可是面对着昔日爱的死去活来,甚至认为可以为他付出生命的男人,晓雪却感觉不到丝毫的温馨,只是害怕,怕的要死!   她怕死,比任何人都怕!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敖向她伸出了手。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他的手上拿着一把尖锐锋利的水果刀。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瞳孔中,那把尖锐的水果刀缓缓向自己的心脏移去,抵住了她白皙细嫩的皮肤。冰冷的触感在一霎时将她对生的渴望打的粉碎。   晓雪双眼变得迷茫起来,嘴角也咧开一丝古怪的笑意。   ‘对,我爱你,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双手握住了敖的手臂,就着刀准备向心脏的方向用力一挺,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2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二   ‘Boss,有几件Case或许你有兴趣。’加拿大,哥伦比亚湖畔有一栋造型普通的三层楼建筑。这栋建筑虽然貌不惊人,但是世界许多重量级任务都有所耳闻,甚至曾经和建筑的主人有过稍微的业务联系。   这是知名大侦探杨俊飞的所谓总部。不过这位智商极高的大侦探,此时正玩着和智商完全扯不上关系的无聊游戏。这个游戏如果非要冠上一个名词的话,可以称为-视觉自虐。   那家伙无聊的坐在顶楼的办公室,仰望着天花板,将身前一大堆削的十分尖锐的铅笔向上扔去,然后眼看着他们自由落体,再从容的接住。   ‘无聊,太空虚了!’杨俊飞用力在办公桌角的一撑,旋转椅迅速向后退去,就要碰到墙壁的时候,他突然一个翻身跳下来,在地上滚了几圈,飞躺到沙发上。   果然是有够无聊的。   就在这时,秘书紫雪轻轻敲了敲门,然后走了进来。   ‘什么Case?’杨俊飞郁闷之极的脸上稍微融入了一些表情。   ‘是阿拉伯某一位王子,请你……’‘不接!’还没听完他就失望的打断了紫雪的话。   紫雪不动声色,像是早就习惯了。随意将手中怀抱着的资料第一页扯下来扔到地上,又念了下去:‘前几天开启的某个金字塔中,取出的文物有几件在昨晚神秘失踪了,卡佴文博士想请你立刻赶到埃及调查……’‘什么神秘失踪,明说是有内鬼,大家都在互相猜疑罢了。不去。’扯下,扔掉。   ‘那这件。比萨斜塔全球保护组织前几天收到一份匿名邮件,声称基地组织下一个目标是摧毁这座举世闻名的钟楼……’‘不去。荒谬,基地组织怎么可能那么快炸到义大利去。用膝盖想想也知道是那个莫名其妙的组织发出来的烟幕,哼,最近几年义大利政府对那个钟楼的保护力度似乎不太够,拨款维护的费用也少很多了,当然会招来某些人的不满!’紫雪有些无语了,眼前这个男人最近实在很反常。明明工作已经堆积了一屋子,可惜就是宁愿赖在办公室里无聊到死,也不愿意离开一步,真是有够离谱的!   微微叹了口气,她向后翻了几页,将今天早晨刚收到的最后一个委托,直接说了出来:‘这个委托来自香港,不过已经超出了我们业务的范畴,Boss想要听吗?’‘哦?说出来听听。’杨俊飞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位香港的匿名委托人想要您到三星堆博物馆,想方设法将鱼凫王的黄金杖偷出来。’‘鱼凫王的黄金杖?他拿去干么?’杨俊飞大为迷惑不解。   据说黄金杖是历代鱼凫王的通神之物,得到的人便能上天入地,为人神之间的使者,所以对古代蜀人而言,它不仅仅是王杖,还是神杖,能够用来沟通天地人神的法器。   有学者认为,那根黄金杖有多重特权象征意义,标示王权~政治权利~、神权~宗教权利~与财富垄断权~经济权利~。   三种权利同时具备,集于一杖,象征蜀王所居最高权位,现在存于中国的三星堆博物馆,是国家级的文物。只是脱去那些文化外衣,也不过是一根包了层金皮外壳的棍子罢了,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而且由于它的造型以及雕刻形态从殷商时期之后,便是绝无仅有,甚至空前绝后,所以就算到手了也没有办法销赃,所以对这一类的文物,很少会有人打主意。   顿了顿,杨俊飞问道在:‘他愿意出多少前?’‘五百万美元。如果Boss嫌价格低的话,对方说还可以商量。’‘给那个家伙打个电话,三千万美金,一分钱都不能少。’杨俊飞略微思索了片刻,大声道。   紫雪有些惊讶:‘这种业务Boss平常绝对不接的,难道您受到了什么天大打击?而且还要加到三千万,不如直接去抢!’‘扯淡,谁有本事可以打击到本人。’他粗鲁的在紫雪弹性惊人的翘臀上,用力拍了一下,看着那位小美人红着脸退了出去。   他的嘴角微微扯出一丝笑意。这个Case虽然表面上很平淡无奇,不过如果对方真的肯出三千万,让自己去偷那根不知所谓的黄金杖的话,整个事件就十分有趣了。   而且三星堆博物馆似乎在四川吧,那个有趣的小朋友好像也是在四川的某个城市里。嘿嘿,越来越觉得,事情的发展,似乎会变得不令自己感觉到太空虚了!   3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三   ‘小三,你,你小子还在吗?’‘我,我还在。’‘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好像有!’心脏在疯狂的跳动,屋内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小三浑身都怕的颤抖,他一边答着小四的话,一边向声音的方向摸去。突然,不远处似乎能听到什么东西僵硬跳动的声音,他吓得大脑一片混乱,再也不敢动了。   ‘小三,你小子怎么不说话了?’小四加大了嗓门:‘摸到前边去把门打开,义庄的保险丝烧了。’小三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死也不发出丝毫的声音。只听见那僵硬的跳动声缓慢的转了个方向,朝着小四移动过去。猛地,小四的沙哑声音戛然而止,像是母鸡被掐断了脖子,发出咯咯的痛苦低沉呻吟。   他怕的要死,悄悄的蹲下,边抖着边将头深埋进双膝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那种痛苦才在压抑诡异的气氛中变得无声无息,他赤裸的脚底似乎感觉到了一股粘稠的温热。这是血吗?   就这样静悄悄的小心呼吸着,死死抑制着内心的恐惧以及深入骨髓的颤抖,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了鸡叫声。   天,终于亮了……   有人知道捡骨师这个行业吗?知道的人应该算不少吧,虽然这个行业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但是却很神圣,有哪个人死后不愿意入土为安的?   所谓的‘捡骨’,是因古时汉人去台湾开垦,为了落叶归根所采取的变通方法,在中国汉民族社会里并没有‘捡骨’的习俗,因为大家对于往生者的尊敬,认为入土才会为安,而‘捡骨’属二次葬,算得上是时代背景下所产生的习俗。   但由于时代的推移,数不清的兵荒马乱过后,捡骨师这个行业在汉人中也渐渐兴盛了起来。   解释这一切,并不是闲着没事做凑字数,而是所有的开始,都是从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一个很普通的捡骨师开始的……   黄宪村附近有一条通行很频繁的铁路,说到铁论,就不得不说一下黄宪村的人。   其实人类真的是种很奇怪的生物,明明知道横穿铁路很危险,但是为了图一时的便利,踩着铁轨走过去的人绝对不在少数。所谓夜路走多了总会见到鬼,不守交通规则,被火车活活撞死的村人,在这三十年间,不会少于五百个。   有需要当然会有市场,固定在铁路附近捡骨的行业,自然在黄宪村兴旺起来。赵因何就是村里捡骨师中经验最老到、资历最深刻的一个。   今天似乎不算一个平常的日子,一大早起床,赵因何就眼皮跳个不停。年近六十的他伸了个懒腰,推开寝室的窗户向外望了一眼。东边的朝霞红的像血,绝对不是个好兆头,看来最近要小心点,不要犯忌讳了。   正思量着,就在这时,大门啪啪的响了起来,他不由的心中一阵烦躁,苦笑着向大门走去。恐怕祸事由不得自己去找,已经自己送上门来了.   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大门拉开,还没看清楚眼前的人,就模糊看到一个人影哭哭啼啼的冲自己跪了下来。   ‘赵先生,求求你救救我老公!’那个女子大概二十八岁出头,焦躁不安的一边哭一边扯住了他的裤脚。   赵因何定睛一看,居然认识,是同村的人,姓李。说起来她也怪可怜的,是个犯冲的克夫命。三十岁年级不到,共嫁出去了六次,每一次丈夫不到半年就会遭飞来横祸而惨死。   可怜了这个苦命女子,虽然长得漂亮又年轻,可是足足当过六次寡妇,名声在整个村子里都传臭了,根本没有人再有勇气娶她。   对了,她的最后一个丈夫好像和自己同姓,一年前被飞驰的火车撞死,那时候海货四自己替他捡的骨。   赵因何在自己光的发亮的头皮上摸了摸,郁闷道:‘别老是哭啊,小嫂子,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你找我干么!’那个李姓寡妇这才停止了抽泣,断断续续的讲起了事情的大概:‘我昨晚梦见我老公了,他说自己的坟风水不好,感觉老是身体发冷。要我赶快给他换个地方,不然要不了多久会魂飞魄散的。’赵因何眯起眼睛:‘他的风水不是你请大师看过吗?而且我也略微懂一些,下葬的地方肯定没问题,是很少见的“九阳点睛穴”,可保后人多福多寿,你就不用太过担心了。’‘但我老公生前老老实实的一个人,绝对不会说大话托梦无聊的跑来骗我。'李姓寡妇急了起来:一-定是墓穴的风水有问题。’赵因何懒得再和这个精神状况明显不太正常的女人争辩,问道:‘那你到我这边来干么?’‘我想请赵先生把老公的墓穴打开,移到其他的地方去~~’‘不行!绝对不行!’还没听完,赵因何就大摇其头。   李姓寡妇顿时又要哭了出来,她死死的盯着他:‘为什么,一年前我老公的遗骨也是赵先生捡的。难道要先收订金?没问题,虽然我钱不多,但是几千块的白钱还是能给的……’‘不是这么俗气的问题。有工作干我当然想做,但是,这一行规矩太多了。’赵因何苦笑着继续解释清楚:‘七煞八败九捡狗骨。捡骨以第六年开始捡骨,但是七到十年之间不能捡。还有逢四不能捡。   ‘今年是我入行的第二十四年,绝对不能动骨的。一动骨轻则运气不畅,重则老命不保。’‘这些封建迷信思想您老还信?’李姓寡妇满脸怨气:‘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什么禁忌不禁忌的,就一句话,先生到底干还是不干?’赵因何心里又是一阵苦笑,这女子真的是精神不太正常,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托梦的事。自己迷信也就算了,干么就不别人稍微也信上一信,轻轻的摇摇头,没有多想便摇头拒绝了。   转过身正要回屋子,那寡妇满脸慌张的又发起了神经,她一把将他的大腿抱住,哭声更大了。赵因何不知究竟该笑还是该气,一大早就和个年轻女子拉拉扯扯的,别村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辛苦积累起来的清誉恐怕就不保了。   这一行本来就要保持形象,没了形象,以后谁还敢找你去捡骨?   他慌忙挣扎,可是那疯女人就是不肯放手,力气还出奇的大,他一时挣脱不开,就这样僵持了十多分钟。   赵因何老脸通红,最后一咬牙,大声道:‘够了够了,你不要再吵了,我答应你还不成?’这句话一出口,寡妇立刻放开了他的大腿,又哭又笑的站了起来:‘先生您可别后悔,不然我天天等在您家大门口,逮住您的大腿天天抱着哭。’这,这究竟变什么世道了!赵因何心里发着苦,忍不住捂住了发光的光头,逃回了屋子里。   或许这个世界有些人天生就对即将发生的灾难敏感,又或者,某些禁忌的存在,真的是有它存在的道理。   不久后蔓延了整个黄宪村的罕见恐怖灾难,就因为那天早晨的一件小事,慢慢浮上了水面……   4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一章 DATE:5月27日联谊会   灯光已经被关掉了,八个人周围只燃着七支昏暗的蜡烛。停尸房的门关的紧紧的,但是不知为何,蜡烛依然在没有风的状态中不断摇曳,吓得四个女孩死死的抓住身旁男孩的胳膊,就差没钻进对方的怀里去了。   ‘这是个发生在医院里的真实故事,据说,听完这个故事的人,很快就能遇到一模一样的事情。’其中一个男孩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满脸都是诡异的气息,声音低沉的讲道。   ‘记得就在一年前,有一位外科医生在做完急诊后,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他换了衣服正准备回家,走进电梯时,见到了一位陌生的女护士急匆匆的向自己的方向走过来。   ‘外科医生冲她微微一笑,很绅士的停住了电梯,等她上来后才按了钮,便一同乘电梯下楼,可电梯到了一楼还不停,一直向下。到了B3的时候,门居然猛地被打开了。   ‘有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个破旧不堪的洋娃娃。她神色呆滞的向里张望了一番,幼稚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失望:“怎么那么多人,我又要等了!”   ‘外科医生吓得全身都在发抖,他用尽所有的力气拼命将电梯门关上。护士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问道:“这里哪还有人,为什么不让那位小妹妹上来?”   ‘医生喘着粗气,紧张的道:“B3是我们医院的停尸房,医院给每个尸体的右手都绑了一根红丝带,她的右手,她的右手也有一根……”   ‘护士听了,沉默没有再说话。   ‘外科医生为了冲淡内心的恐惧,主动开口道:“你是新来的吧?”   ‘“我很早就到了。”护士抬起头,表情十分漠然。   ‘“但是以前我从没有见过你!”医生疑惑的向她望去。   ‘“你当然没有见过。”护士的右手抬了起来,向医生的脖子掐过去,手上赫然绑着一条红丝带:“因为我一直躺在停尸房里!”’‘哇!哇!’故事刚讲完,讲故事的人已经大叫了起来。女孩们神经一紧张,条件反射的扑进了男孩子的怀中。   一旁的我软玉温香饱满怀,不由冲讲故事的男生暗中比了个‘你小子高明’的手势。紧接着停尸房的灯被人打开了,所有的女孩这才反应过来,脸顿时闷的通红,提着粉拳就向讲故事的男生冲了过去。   我是夜不语,一个常常遇到稀奇古怪事件的男孩。这个故事的开端,在很久以后想来,当然不只是这场莫名其妙的联谊活动,但是,却绝对有关联。   最近几个月的生活超平淡的,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只好每天上课时睡觉,夜晚睡觉时玩游戏看漫画,整个作息时间完全颠倒了过来。也正因为感觉无聊,所以才会参加这场令人郁闷的联谊会。   不过说起这个活动,就不得不说说那个讲故事的男孩,那家伙叫钱墉,和我同校同班,但在班上却极不起眼,甚至如果没人提起的话,我绝对不会想到他的存在。   当他有胆量将熟睡的我从课桌上推醒,然后将睡眼迷蒙、大脑迟钝的我拉出教室的时候,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夜不语同学,有没有兴趣参加一场联谊会?’那家伙第一句话就直捣黄龙,想起来,恐怕这也是高中两年多来,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听在耳中,皱眉,摇头,转身就想回去继续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钱墉一把拉住了我:‘那个活动很有趣的。’‘不去。’我恶狠狠的说完,挣扎着要回教室,可他就是不放手,我稍微有些恼怒了:‘班上有那么多人,干么一定要叫我?’钱墉不动声色的用下巴向课堂中的一堆堆狗男女示意过去,然后又向我望过来。原来如此,我总算是懂了。   据自己某个混蛋朋友的谣言,大四的时候,是每个单身狗男女最饥渴慌乱的时期。   他们不择手段、弄虚作假、厚颜无耻的向所有不论有没有另一半的异性生物,发起猛烈的攻势,甚至不惜摇尾乞怜,为的就是不令自己四年的大学生活留下阴影,被别人说成没有校园恋爱史的白痴物体。   将心比心,那一套理论放在高三的时候也实用。殊不看周围所有人都自动组成了良萎不齐的两人连体婴,每天都成双成对、出双入对的,似乎,整个班上也就剩下我和钱墉那家伙是单身游民了。   那么,那家伙不会是看到我之后,产生了英雄相惜的情怀,所以才死缠烂打的要我去联谊?我的妈,这个乐子可闹大了!   我满脸的苦笑,低声道:‘这个,我实在不想交女友,多谢你费心了!’钱墉顿时大惊失色,飞快的向后退了几步,脸也变得苍白起来:‘难道,难道你是……’‘放屁,我很正常!’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过由于诸多原因,特别是和你讲了你也不会明白。总之,我才不会无聊的去参加什么联谊会!’‘理解,我真的能理解!’那家伙的脸色又是一变,用极度诚恳的声音道:‘我以前也是拉不下面子,可是多参加几次也就习惯了。   ‘那个,每个人肯定都有一些其他人不太习惯的嗜好。我发誓,联谊会里的人小夜你千万不要当正常人看待。说起来,高中三年都还没有交往到异性的,本身就多多少少有些小毛病……’郁闷,他究竟想到哪里去了?还有,这理论似乎本身便是毛病!   我被他劝慰的一愣一愣的,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只好闷声闷气的说:‘总之,我不去。’‘去嘛,很有趣的。虽然里边的女生都是些超级恐龙,不过运气好会碰到绝世美女也说不定!’钱墉丝毫没有气馁,将一张纸条递给了我:‘联谊会礼拜六下午六点半开始,节目很精彩的。拜托了!’礼拜六不是明天吗?我下意识的向纸条看去,只见上边印刷着一行字:礼拜六下午六点半,青山疗养院门口,供应晚餐。男生每人XX元,女孩免费。   汗!我彻底无语了。   青山疗养院位在我就读的城市的郊区,前身是青山医院,可惜早就已经废弃了。   据说它是三十年前修建完成的,是这个城市第一座,也是规模最大的现代化医院,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那里的病人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院长在焦头烂额下,将整个医院廉价卖了出去。但是每一个买下医院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接连发生惨死。   最后在七年前改为大型疗养院。按理开办疗养院是最赚钱的行业,可是青山疗养院是个例外。住在疗养院中的老人们也是相继死去,虽然都是自然死亡,但死亡率相较其他地方也实在高得离谱。   慢慢地,青山医院闹鬼的传闻,开始在附近的城市里流传开,或许人老了更害怕死亡吧。渐渐的再也没有人愿意住进去,整个疗养院最后只好宣布倒闭,医院也在五年前被封闭起来。   礼拜六我实在很无聊,从床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过了,吃了所谓的早饭,然后就出门闲逛。冥冥中,买东西时将钱墉硬塞给我的纸条,从钱包里翻了出来。   微微叹了口气,我苦笑着,望着开始变黯淡的商店街,内心开始动摇了。总之闲着也是闲着,晚上也没有任何节目,只能待在电脑前发霉,还不如看看那个该死的联谊会,说不定,真的会有惊喜。   于是,我带着一身的无聊,搭上计程车,向青山医院方向去了。说起来那所医院的恶名也真不是盖的,刚进入了郊区,还只是到青山脚下,死机就死活也不愿再向上开。   ‘小兄弟,你就饶了我吧,我还准备早点回去交班。’那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用粗糙的语气说,声音稍微有点不自在,恐怕绝对不是在意交班的问题。   摇了摇头,我也懒得再和他扯,付了车钱便下去了。那司机飞快的倒车,将头伸出窗外,小心翼翼的向山顶望了望,低声说:‘小兄弟,你准备上去?’我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已经这么晚了,这附近很难搭到车。’我又嗯了一声。   死机叹了口气,犹豫了再三才说道:‘那上面很不干净,你自己小心点。’我冲他笑了笑,便见他一个甩尾,飞也似的绝尘而去。这个人,也太胆小了点吧。   不置可否的望向天空,虽然四周还是很明亮,但是站在路上却丝毫没有明亮的感觉,我看了看手机,下午五点半,还算早,联谊会的人应该还在路上吧。   青山离我就读的城市有六公里,说是山,其实它根本就是个小丘陵。不过才两百多米高而已,而且面积也很小。只是在这个平原地带,有个两百多米的小山丘,已经是很壮观的景色了!   医院建成的时候,也修了一条弯曲的公路,只是这么多年过去,公路四周长满了乱七八糟的杂草灌木,公路的缝隙里也长出了低矮的植物,很是萧索。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奇怪,为什么这所医院一定要建在市郊的青山上?就一般而言,大医院的选址大多考虑在城市里,甚至越繁华的地方越好,那样交通和附属设施都能跟的上,病人也好送过来。   但是青山医院实在太偏远了。如果说城市里太过拥挤,实在容纳不下那所医院,但是用膝盖想想也觉得有问题。毕竟在那个时代,能盖起那么大的一所医院的人,不光是有钱就可以的,还要有繁密如蜘蛛网一般的庞大关系。   试问那样的人,怎么不可能在城市找到一块绝好的地盘?   一边想着从前的疑惑,一边向山上走,走了许久也没有碰到一个人。四周寂静异常,风吹过草的缝隙,发出一阵阵难听的声音,如同几十个女人一起尖着嗓子恐惧的大叫。天色并没有黑暗多少,但是我却没来由的感觉一股压抑。   风吹到皮肤上,出奇的冷。已经是五月底了,最近持续高温到摄氏三十一度左右,路面都被晒的快冒出了白烟,可是这里居然还可以用冷这个字来形容周围的空气,就凭这一点,我也能够想像,当时有个笨蛋为什么会不顾所有人的劝阻,将医院买下来当疗养院。   青山公路的长度,根据山下的路牌给的资料来考量的话,大概只有两公里,但是这两公里我却走的非常不轻松。很多时候,有个朋友在身旁说说话,分散一下注意力,两公里的距离很快就过去了。   但是当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算胡思乱想,等回头向后看去的时候,竟发现自己也没有超前走多元,特别是走在这种荒凉的地方。   自从青山疗养院倒闭以后,这附近的居民也出于种种原因陆续搬走,而且也因为它的恶名,令所有地产开发商望而止步,所以造就了这一处灵异爱好者常常聚会的圣地。   废弃的五年来,虽然大人们常常警告自己的孩子不要靠近医院,可是人类的好奇心绝对是无法小觑的。   国中生、高中生、大学生,甚至还有小学生,邻近城市的许多学校,许多空虚无聊、极度郁闷的年轻人,纷纷建立起诸如惊世骇俗、莫名其妙的神秘事件调查社团,只要一放假,就到这个地方转来转去。   只是我,虽然好奇心严重的可以吓死一堆牛,但是却一次也没有来过。   好不容易爬到半山腰,我终于遇到了此行的第一个人,是个女孩,在我前面五十米的地方,身材很修长,乌黑的秀发披散在肩膀上。恐怕她也遭到了和我一样的际遇,半路计程车扔了下来,此刻正独自一人郁闷的向上走着。   内心稍微平衡了一点,我快步向前追过去。那女孩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肩膀微微一抽动,头也不回,脚步却明显加快了。   为了跟上她,我自然快步小跑起来。这一跑可不得了,前面的女孩浑身一颤,没命似的拔腿就跑,我实在摸不着头脑,也下意识的跟着她跑。   那女生恐怕运动远远不是她的强项,没花多长时间,我就已经追到了她身后,离她的肩膀只有半个手臂的距离。   那位有些秀逗的女生,猛地停下脚步,一动不动的呆滞在原地,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变幻莫测的行为,顿时和她撞成了一团,在地上连续翻滚了好几圈。   当稳稳的停住后,意识恢复,突然感觉到脖子上有一股轻柔的吐息。女孩子幽幽的体香涌入鼻中,我才发现自己身下软软的。将脑袋稍微向上提了提,视线开朗了一些,然后我看到了一张惶恐的脸庞。   女孩子不断喘着气,诱人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她的脸和我的脸只有不到零点一六四英尺,我俩的视线开始缓缓接触,然后彼此望着对方,呆住,然后石化。   一连串的意外后,我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脸。   她是个十分清秀的女孩,大概和我同龄,浏海将清淡的眉毛半遮半掩住,唇红齿白,稍微偏粉色的嘴唇咬的紧紧的,如同小鹿般的长长睫毛微微抖动,大眼睛正一眨也不眨的望着我。   过了不知多久,我才猛地察觉自己将她整个人压在了身下,而且姿势还有那么一点点遭人误会。似乎,左手上更有一种说不出的软绵绵触感,令手部皮肤一阵阵规律性的酥麻,大脑又开始有些混乱了,那种触感,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   怎么会有这种事!一般十三流电影的剧情都能被自己给撞上,看来今晚完全可以去买张彩券,绝对中!   脑中胡乱的想着没有营养的东西,左手不自觉试探性的用力捏了捏,身下女孩的脸色顿时一片绯红。她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依然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又过了许久,等两人都开始清醒过来的时候,女孩突然大叫一声,用紧紧拽住的手提包向我狠狠砸了过来,我眼前一黑,整个世界都被那只越来越大的MICKEYMOUSE占据,然后右脸一痛,还被她用力推开,头撞到了地上,差些痛得晕过去。   ‘救命啊,有色狼-杀人了啊!’女孩尖叫着跑远,留下我一个人捂住脑袋不知所措,现在的自己想哭的心情都有了,虽然确实占到了一些小便宜,只是变得伤痕累累也太不值得了吧!况且,我的初衷不过是想和她结伴而行罢了,唉,老天,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两公里的上山路实在有够远的,特别是心情完全糟糕的情况下。终于来到了那个败落的建筑群前,远远就看到钱墉露出满脸的笑意,向我走了过来。   ‘夜不语同学。’他叫着我的名字:‘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我‘哦’了一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将话搭回去。   ‘对了,我可以叫你小夜吗?口口声声夜不语同学的叫来叫去,总让人感觉很生疏。’他毫无特色的脸上堆积起来的笑容,也够壮观的,让我实在无从拒绝。虽然是很想大吼一声,破口大骂,老子我本来就和你不熟,而且,活见鬼了,自己干么要来参加这个莫名其妙的联谊会,还被人狠狠K了一下,几乎要破相了!   见我没有反对,钱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好奇的望着我,从天文到地理,支吾哈拉了好一阵之后,这才两眼放光的偏头,装作不在意的问:‘对了,小夜,从刚才我就注意到了,你额头上的那块有点青红的伤口,是怎么弄的?’‘没什么,上山的时候,不小心被树上掉下来的某种东西砸了一下。’‘喔,原来如此,原来树上掉下的东西,都可以砸出如此完美的伤口,实在是叹为观止。'我俩对视了一眼,同时大声干笑起来。   笑到再也没有办法掩饰尴尬的时候,钱墉收敛住表情,小声的说:‘刚才听联谊会的人说,有个女孩上山的时候遇到了色魔,不知道小夜你看到了那个可疑人物没有?’两人的视线再次接触,然后再次大声干笑。   干笑途中,我猛地沉下脸,冰冷的问:‘你是在怀疑我?’‘当然不是!’钱墉面不改色的矢口否认,‘我怎么可能怀疑我最最最要好的朋友。我理解的,今天的机会多的是,请耐心期待!’他用力拍着我的肩膀,笑的有些奸商的味道。我真是郁闷啊,怪哉,自己什么时候又变成他最最最要好的朋友了?如果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问题的话,我俩两年多来所说过的话,十个指头都数的完吧!   转头向青山疗养院大门口望去,那边停了三辆机车,机车周围松散的站着两男两女四个人,再加上我和钱的话,一共有六个。只是说实话,虽然有心理准备来联谊的都不会出现什么好货色,但是这些男男女女也实在太极品了,极品到我几乎要被吓的晕倒的程度。   ‘人都来齐了吗?’我苦笑着问。   钱墉点头:‘这次活动一共有八个人,你是最后一个到的。感想怎么样?’‘整个就是诛罗纪两栖动物主题公园。’我叹为观止。   钱墉又用力拍着我的肩膀,害的我差些认为他是不是早就对我产生了某种仇恨,藉机抒发怨气:‘别担心,这次还真来了两个极品,小夜是所有男生中最帅的,绝对有机会。’‘被你这么说,似乎也高兴不起来吧。’我瞥向拼命和女孩子搭汕、推销自己的那两个大眼睛水生两栖生物,笑容中都能挤出黄连水了。   钱墉看了看手表,然后用力拍手,大声喊道:‘好,所有人都到齐了,我们的联谊会正式开始。不过首先呢,嘿嘿……’他卖了个关子,从机车上拿出一个不大的饼干盒,神秘的笑起来:‘大家都清楚,小墉我组织的联谊会是最讲究公平的,咱不求人多,但是贵在精良。   ‘这次刚好有四男四女,我们会分为四组人马开始活动。为了公平,现在进行第一轮游戏,也就是传说中的,抽签。谁有运气能最后脱离单身贵族的悲哀生活,就要虏诚的企求老天了!’说完,他还故意用力朝我的方向眨了眨眼睛。   敢情这家伙还不是第一次举办联谊会来着?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自己似乎掉进了某个莫名其妙的陷阱里,唉,头痛了!   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排在兴奋的青蛙大哥们之间,我将手伸入饼干盒,掏出了一张纸片。四号?靠,不是个吉利数字。   抽签完毕,钱墉洋溢着满脸的肉麻笑容,站到地势比较高的位置大声道:‘好了,现在请看看手里的号码,然后找到相同的数字配对。绝对不可以私自交换哦,企求老天不要让自己愩龟,碰到同性/ 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我拿着号码喊了一声,立刻有个女孩向我走了过来。   ‘你也是四号?’声音很娴静好听,只是为什么有点耳熟?   ‘对啊,真巧。’我俩同时抬头,视线接触在一起,然后带着微笑的表情猛地呆滞,然后石化。   ‘死色狼!’好死不死,和我配对的居然就是上山时,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女生。该死的十三流剧情,居然在不到半个小时内被自己连续遇到了两次,如果不去买彩券,就太对不起天上某位神灵的眷顾了!   ‘误会!’眼看着面前的美女,条件反射的做出第八套女子防身术的起手势,我慌忙大叫着向后溃退。   ‘都做过那种事了,那,那种事,你还敢狡辩自己不是色狼!’她越说越小声,显然是想起了刚才的状况,白皙的脸上升起了一片绯红。   ‘冤枉,我只是想和你一起上山罢了,谁知道你拔腿就跑,在那种情况下我当然是要追了。可是你跑就跑吧,又突然停下来,我不撞上你还能撞到自己啊!说我是色狼,也不看清楚,世界上哪有我这么帅的色狼!’我不无哀怨的解释道。   那位秀气的美女恨恨的盯着我,语气极为不善:‘你的意思是占了我的便宜,我还要向你说对不起?’‘道歉就不必了,不过你看看我的额头,你的MICKEY包包打的我差点破相,是不是应该……’眼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不对劲,身体似乎又要摆出第八套女子防身术的招式,我慌忙摆手:‘不要了,赔偿费什么的我统统不要了。倒是惊吓到了美女大人,我的内心实在过意不去。   ‘上山的时间里,我的良心更是遭受了非人的自我折磨,就怕刚刚看到的那位惊为天人的美女大人,出了什么意外!’我的汗啊,像长江一样流个不停,嘴里也没有闲着直到眼前的女孩面色缓和下来,嘴角甚至露出了微微的笑意:‘哼,油嘴滑舌的,一看就不像是好人。’我苦笑,这辈子虽然被无数人骂过不是好人,但是没有一次这么冤枉的。微微伸出右手,我撑开肌肉堆积起类似笑容的表情道:‘既然误会已经解开了,而且我们又是搭档,所以,一起努力吧。我叫夜不语,你好!’女孩看着我伸过去的手,不置可否:‘哼,谁知道是不是误会。说不定你刚才根本就想要非礼人家。我老妈常常教育我,这个世界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虽然你长得还算看的过去,但是谁知道你本质上是不是个猥亵的人!’这,这句话说的似乎也有点道理,只是听起来为什么那么刺耳?女孩子,果然喜欢把事情想的复杂化。我尴尬想把手缩回去,可是眼前的女孩已经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掌,用力甩了几下。   ‘算了,暂且相信你。不过不准对人家做什么奇怪的事情,不然,哼!'原本想要做出个凶巴巴的表情,可是皱眉歪嘴的反而更可爱了,看的我忍俊不禁,'我叫谢雨滢。记得叫我的时候一定要用全名,我可不想别人误会。’什,什么态度嘛,我夜不语是招谁惹谁了我,就算今天是本人的大凶日,老天也惩罚的太过了吧。   抽签游戏奇迹般的将四个小组都分成了男女配对的组合,虽然八个号码组成的机率不算多,但是就百分之百的成功配对而言,还是令我忍不住怀疑,钱墉那小子是不是用了什么作弊手段。   不然为什么四个女生中,最漂亮的那一个偏偏和他成了搭档?那家伙笑的脸都快烂掉了,趾高气扬的仰头喷着粗气。   谢雨滢指着他身旁的女孩子小声对我说:‘看到那个女生没有,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很漂亮吧?‘‘你也不差啊,说实话,我觉得你更好看。’我笑着道。   说实话,那个女孩很有青春活力,令人很容易被她吸引住,但谢雨滢长得更甜,乌黑的长发配着清纯的面容,文静秀气的让人忍不住会去怜惜。   就吸引力而言,我很庆幸可以和她一组。当然,虽然接触不多,但是可以看出她是个很容易被漂亮话打动,以至于上当受骗的单纯女生。这也是我庆幸的原因,不然自己青山一匹狼的花名,要不了多久就会响遍全城的学校圈了。   谢雨滢脸上微微一红,着嘴偏过脸去:‘哼,果然油嘴滑舌的。讨厌!’话音落下,钱墉的声音便响了起来。他俨然一副暴发户的嘴脸,扫视着四周,大声道:‘大家都和自己的搭档交流好感情了,对吧。那么,我们准备吃晚餐。   ‘不过这次的餐桌早在一个小时前,就隐藏在了青山疗养院的四个地方,其中某个地方的提示,在刚才摸到的纸片上就有。   ‘如果找到的话,完全可以免费享用这次的大餐。但是找不到,那就请乖乖的饿肚子,或者出三倍的价钱向本人购买。不过,各位绅士们,你忍心眼看着自己的女伴饿肚子吗?’对不起,我说错话了,那家伙哪里像是奸商,他根本就是奸商来着,不但泡了马子,还顺便赚了钱,实在是一箭双雕,佩服。   谢雨滢急忙将纸片翻过来,果然看到了一行字:打断念头,手无寸铁。   ‘这是什么东西啊?’她看的摸不着头脑,可爱的皱着眉头。   我瞥了那行字一眼,顿时开心的笑了起来,不就是心控室吗,钱墉啊钱墉,看来这顿饭我是白吃定了。   ‘这是字谜,应该是猜两个字。’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为了不减少气氛和趣味,我保留尺度的稍微提醒了眼前的美女一句。   ‘原来是字谜。’谢雨滢惊呼,紧接着抬头小心翼翼的望了我一眼,像是怕被人笑没内涵,硬是鼓着底气道:‘当,当然是字谜,谁一眼都能看出来。关键是里面的内容。’‘应该是只有两个关键字,可以指出医院里特有的某个房间。而那个房间里,就放着我们今晚的大餐。’我忍住笑再次提醒。   谢雨滢不服气的哼了一声:‘人家当然知道,站在外边乱哈拉怎么可能把晚餐挖出来,我们进去游荡看看,一定会触发灵感。’我晕,这么简单的字谜还需要触发灵感?这位美女也把灵感看的太浅薄了吧。只是有她这种单纯想法的人似乎不在少数,有一对已经推开青山疗养院虚掩的大门,准备朝里走了。钱墉那一对也没有例外。   郁闷,那家伙身为组织者,东西也是他自己放的,居然还要装出一副无辜不知情的样子,明显是想藉着医院中独特的恐怖环境吓小女生。   也懒得拆穿他,正犹豫着自己需不需要那么早进去,身旁的谢雨滢已经用力拉了我一把。‘想什么呢,快点走,小心我们的晚餐被别人抢了!’我实在是无语了,每一对搭档的字谜应该都不一样,而且在那么大的建筑群里,想要碰巧找到四个特定的东西,无疑是大海捞针的另一种形式,哪有那么侥幸的?   跟着这位没大脑的女孩向前走,我无意识的望向眼前洞开的医院大门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就在那一瞬间,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身上甚至冒起了鸡皮疙瘩。   不是出于寒意,而是有种刺骨的冰冷,猛地灌入了大脑中。我像溺水的人似的,不但窒息,还承受着巨大的水压,只是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却在跨入大门后唐突的消失的无影无踪,就仿佛根本不曾存在过。   谢雨滢疑惑的望着我:‘怎么了?’‘刚刚你没有感觉到什么吗?’我指了指门外。   ‘没有。’她打量着我:‘你有什么感觉吗?’‘那没有了,应该是错觉吧。’我摇头,快步向前走去。   谢雨滢追了上来,用手指抵住下巴,说道:‘你很奇怪耶,干么把话只说一半,太不礼貌了!’‘真的没什么。’我打着哈哈,眉头却皱了起来。只是刚才真的是自己的错觉吗?还是,又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5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二章 DATE:4月24日阳尸   捡骨这个行业很辛苦,而且规矩非常多,甚至许多捡骨师都不得善终。这是师父从前讲的,不过人活了一辈子哪里没有什么意外,见多了,也就看开了。   凡是葬在‘九阳点睛穴’的尸骨,尸身都带着强烈的阳气,开棺时需要等到极阴之刻,也就是午夜十二点新旧交换、昼夜更替的时间。   现在已经快接近午夜了,赵因何抬头望向悬挂在天幕中央的明月,很好。月光越是明亮,阴气也就会越重,到时候就算自己犯了逢四不开棺的忌讳,应该也出不了什么太大问题。   ‘小三小四,点蜡烛,焚香,烧纸钱给墓地周围的好兄弟开路。’赵因何大叫了一声,自己拿起锄头开始在坟头上挖起来。   虽然汉人讲究入土为安,但是客死异乡的人地位却很尴尬。稍微有点钱的还好些,雇上一个道士,千里迢迢的将尸体送回老家,可无亲无故的可怜人大多会裹上一层烂布席子,就这样扔到荒野上,被野狗吃的只剩下骨头,甚至尸骨无存。   风干的骨头放的久了,怨气也重了,常会引来灾祸。捡骨师可以说是防患于未然的行业,将带着怨气的骨头入土,让他们能够早日轮回,也算功德一件吧,只不过这些年政府对尸体的管理力度越来越大,捡骨师这个行业也变得难做了。   看看表,刚好到午夜十二点。赵因何用力一挖,将最后的土层挖开,露出了一个酱黑色的陶瓮。他微微皱了下眉头,记得一年前自己确实用的是金斗瓮,为什么挖出来后陶瓷的颜色居然变了?   ‘小三小四,把瓮抬起来,小心一点。’他直起腰用力捶了捶,大声吩咐道。   两个十八岁左右的小伙子应声走了过来,在金斗瓮的瓶口挂上绳索,中间穿过扁担,吃力的抬起。   装满人骨的陶瓷瓮在土中摇晃着,终于缓缓升上来,从土中剥离。就在那一瞬间,一阵冷风猛地吹拂过来,小三小四浑身一颤,脚下没有稳住,整个瓮顿时向地面摔去。   还好赵因何身手敏捷,用力扶住扁担的中央,这才止住摔势,硬生生将瓮稳在了中央。   ‘两个死娃子,都叫你们小心一点了。’他恼怒的喝道。   小三吓得连忙解释:‘师父,我觉得这个瓮有点邪门,刚才我和小四感到一股阴风从胯间吹了过去,全身的骨头都发麻了!’‘邪个鬼,我怎么没有感觉到!’赵因何眼皮跳个不停,犹自嘴硬:‘把新的金斗瓮抬过来,我们开始换骨。’不知什么时候起,风开始刮个不停,吹到身上如同粘进了骨头里似的,骨髓似乎也要冻结。十多分钟前还在头顶的明月,此刻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满山的黑暗,十分诡异。   似乎能将灵魂也吞噬掉的黑暗中,蜡烛的光芒晕乎乎的艰难照亮着四周,说来也奇怪,不论风再大,蜡烛也只是不断的摇晃,并没有熄灭掉。   赵因何的眉头皱的更紧了。总觉得四周的气氛怪怪的,难道真因为自己犯了忌讳,天上的某个神灵发怒了?应该没那么怪异吧,就算是现世报也会直接报应到自己身上,哪里会出现这么多奇怪的现象。   还是,尸骨出了问题?   他将视线凝固在酱黑色的瓮,以财子寿、龙凤、双龙凤、双鹤、双龙双凤及莲花为主的图案上。   这个陶瓷瓮正是一年前自己买的那一批,只是为什么颜色会变掉?陶瓷一般而言是很稳定的,就算在地底埋上万年,也会保持自己本来的状态,现在的状况,自己从来没有听说。   赵因何把瓮上的盖子揭开,顿时一股恶臭传了出来。他摆摆头,朝里看了一眼后顿时大惊失色。原本好好的摆在瓮中的骨头已经完全散开,七零八落的乱分布在小小的空间里,骨头的颜色居然带着新鲜的红润,像是刚从身体里肢解出来似的。   他呆呆的看着尸骨,一动也不能动,大脑中思绪万千,就是无法找出答案。   一般出现阴尸的现象,骨头都会呈现深黑色,但是眼前的状况完全反了过来。记得一年前他为这个人捡骨的时候,早已经是那人丧命的一个月后了,尸体早已经糜烂。   飞驰的火车将他的尸体碾的支离破碎,他花了三天时间沿着轨道走了几百米,才将所有的骨头全都捡了回来。   那是尸骨的成色已经变得很黯淡了,现在的状况绝不正常。虽然明显不是阴尸,但应该也不会是好兆头。还是早点烧掉稳当。   思忖再三,赵因何站了起来,吩咐道:‘不用换骨了,我们先将金斗瓮抬回去。’小三小四抱怨了几句,但又不敢违抗师命,只得磨磨蹭蹭的抬着那一瓮诡异的骨头向回走。   希望不会出什么大事才好。赵因何向天空望去,黝黑的夜幕,完全没有了星光和月亮,仿佛能将人整个吞噬进去。眼皮,又开始剧烈的跳起来,再次看向埋葬那具尸骨的‘九阳点睛穴’,猛地,他似乎看到了什么泛出微弱光芒的东西。   使劲揉了揉眼睛,确实没有看错,黑洞洞的挖掘口,底部的最深处真的有不知名的物体,正在反射比黑暗稍稍明亮一点的颜色,他好奇的跳下去,将那些东西拿了出来……   DATE:4月25日下午三点二十六分‘喂,还要走多久才到啊?’一行六个年轻男女背着松垮垮的登山包,在山路上走着,其中有个女孩用力捶着身前男孩的肩膀,抱怨道。   ‘要不了多久了。’男孩翻出地图看了看:‘黄宪村就在前边两公里的地方。’‘还有两公里?不行了,我要死了!’女孩子将背包扔在地上,干脆一屁股坐了下去。   男孩无奈的望着同伴一眼,吩咐道:‘那我们就地休息一下,赵宇,把矿泉水分给大家。’走在最后的男生点点头,打开包,一人递过去一瓶水。   ‘没想到公车只在山下停,剩下的七公里山路完全没有交通工具能上去,都不知道那个村子里的人怎么生活的。’赵宇也坐了下来,拧开瓶盖把水喝了个痛快。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大学社团活动,一定要到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去?’这个三男三女搭配的队伍,应该是某大学的某社团成员,中间那个长相文静、短发的女孩翻出地图,咕哝道。   ‘小伊,那个村子并没有很封闭,只是交通不发达罢了。而且中间有一条铁路干线通过,每隔一个礼拜就有火车带着村子必须的物品过来,然后把村子中的特产带出去。我们可是民俗学社团,这么有趣的典型生活模式怎么能放过。’说话的是一身庞克造型的男生,金黄的头发尖尖竖起,右边耳朵上密密麻麻的戴着一排耳环,看样子实在很难将他和民俗学三个字联系起来。   ‘那我们怎么不直接坐火车进去?张诃,你们这些臭男生不是故意想看我们出糗吧?’小伊一副面色不善的样子,张诃吓得完全没有了庞克酷酷的气势,闪电般的躲到不远处一个男生的背后。   ‘队长,小伊又欺负人家!’队长孙敖听得汗毛都竖了起来,干涩的笑道:‘张诃,你确定你不是GAY?’‘人家不是!’张诃男人味强烈的脸孔上浮起一层红晕:‘人家只是比较女性化罢了。’‘算了,管你那么多,总之离我远点。’孙敖在他屁股上狠狠踢了一脚,用手扶住金丝眼镜冲小伊笑着解释:‘黄宪村通行的火车都是货运车,不能载人,所以我们只能靠双腿爬上去。怎么,我们的小伊闹情绪了?要不要我背你?’‘算了吧。’小伊撇了撇嘴:‘就算我愿意,某人也不肯吧。’说完朝身旁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   一直坐着没有说话的女生终于开口了,她轻轻的理了理被风吹乱的柔顺长发,淡然道:‘只要某人愿意,我是没意见的。’‘晓雪姐,那我可要不客气了哦。’小伊眼睛一亮,嘻嘻笑着站了起来:‘队长,背背!’就在这时,最早发脾气抱怨的女生突然从地上弹起来,恐惧的大声尖叫。   ‘小芸,你怎么了?’顿时所有人都紧张的起身向她跑来。王芸只是一个劲儿的尖叫,不断原地跳着,指着不远处的草丛。   赵宇一把按住了她的肩膀:‘冷静一点,到底怎么了?’女孩大叫着扑进他的怀里,将头藏在他的胸口,全身都在颤抖:‘蛇,有蛇。’所有人都舒了一口气,只是众美女感同身受,一个接一个变色。   来的时候就做过了调查,附近有害的生物并不多,至于能够危害到人类生命的,更是几乎没有。蛇类也只是些小蟒,没有毒,也不会对人这种大型生物造成威胁,不过女孩子总会怕些蛇虫鼠蚁之类的,情有可原。   孙敖长长吐出一口气,这次是自己领队,如果期间出了任何问题,家长们不把自己给生吞了才怪,真他妈的压力沉重!   而且带来的女生虽然脸孔身材上的素质不错,不过所谓美女,就是积累了各方面坏习惯的人种,平时被周围娇生惯养、阿谀奉承惯了,一路上带来的麻烦,令自己实在不足以用焦头烂额来形容。   ‘好了,我们也该继续赶路了。天都快黑了,再不进村子,恐怕住的地方都找不到。’他伸了个懒腰。   经过那个小插曲,众美女也无心逗留,将身上的背包残忍的扔给男生,一副受伤小女生的可怜模样,催促男生当敢死队,快步向山上走去。   两公里山路没有多长时间就到了,穿出竹林,视线豁然开朗,一片生机盎然的田园风光,依据山的层次,错落的分布在高低不等的斜坡上,美的令人惊叹。乡间偶尔有几栋青瓦房坐落,更是增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恬静。   ‘好漂亮!’晓雪惊讶的捂着嘴,看惯了大城市的喧嚣,再来感受这份安宁祥和,任谁也会在这种落差中失神。没有人再说话,只是一眨不眨的望着黄宪村幽幽的风景。   一条银链将山谷分成了两半,银链中的河水奔腾着,从东边日出的高山中流泻而来,穿过谷地,最后优雅的一弯曲,消失在南边的群山中。   这应该就是黄宪村的母亲河,著名的《神州江河志》上也有过记载,它起始于东面最高大的那座山,是顶峰万年积累下的冰雪融化成的河流,流水不断汇集,流动百里,最后汇入长江中。   将行李放入村子唯一的一家小旅馆,女孩们便兴奋的跑了出去。三个男孩神秘兮兮的相互打了个眼色,进了孙敖的房间。小心关上门,赵宇拿出一张古旧的地图,三个人便趴在床上,低声交流起沿路的景象和地图上对比起来。   ‘你说宝藏会藏在哪里?’张诃满脸严肃,完全没有了女性化庞克的姿态。   孙敖皱了皱眉头:‘这张地图和黄宪村现在的模样实在出入很大。赵宇,图是你找到的,你先说说看法。’‘说实话,我在大学民俗学社团的资料室中,一本很冷门的书的封面夹层里找到这张地图的时候,很怀疑是不知哪代的学长给学弟开的玩笑,但又耐不住好奇,于是在地图边角扯下了一点点,拿到市鉴定所做鉴定。   ‘当我看到报告的时候,整个人都呆住了。这张地图,竟然真的是西元二二三年绘制的,所用的质料是绢。   ‘虽然当时纸张还没普及,但是绢过于昂贵,也不是最好的文字图画载体,所以我得出了结论,这张图或许是匆忙中画的,也或许画图人出自贵族家庭。顺便说一句,这张绢的材质我也调查过,正是一千七百多年前四川产的。’赵宇思忖着:‘我们三个是死党,接下来的东西大家都有各自的调查吧!不妨说出来,或许能给其他人一些启发。’‘我的想法在出发前就已经说了。’张诃看了孙敖一眼:‘但是我就很郁闷,明明是出来寻宝,当然是人越少越好,干么带一群娘们出来?怕我们还不够显眼啊。’孙敖神秘的笑了笑:'当然是怕不够显眼。我说小诃,你想的太不周到了,你想一想,突然有一群人跑进了相对封闭的山村,电影和连续剧里通常是怎么演的?’‘当然是对那群人抱着警戒或者敌意啊,怎么了?’‘笨蛋!既然你都知道,干么还想不出我的用意?’孙敖取出一支烟抽了起来:‘美女是这个世界上共同的语言,虽然有的时候看起来很累赘,但是对我们的目的而言却有许多好处。   ‘你看我选的那些女孩子,一个二个骄横到天上去了,又青春又有活力,最重要的是,对村子里的人而言,她们穿的够暴露。   ‘这样一来,所有人的注意力或者言论都会集中到她们身上,到时候我们行动的阻力也会小很多,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人会注意到我们奇怪的举动。   ‘最后一点,这三位美女似乎都没有深入思考的习惯,包括我女友,这也是我选择她们的关键。’三个男孩相互望了对方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靠,你小子果然奸诈,就连自己的女友也要算计。’张诃笑的忍不住用力拍床。   孙敖淡然道:‘这谈不上算计,等找到了宝藏,她们的那一份是少不了的。只是之前,当然要让她们站对自己的位置,演好那场戏。’还想说些什么,门外猛地响起了不耐烦的敲门声,看来是那三位姑奶奶回来了。   迅速将地图收藏好,赵宇面不改色的起身开门,何伊首先冲了进来,她满脸的兴奋,麻雀一般急促的说道:'队长,队长,听说今晚有一户人家会在义庄洗骨守灵,我们偷偷的跑去看看吧!人家从来没有看过什么洗骨呢!'孙敖轻轻皱着眉头,显然不想在新来乍到的时候,给村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正要拒绝,女友晓雪看了他一眼,开口道:'我也想去看看。'刚要说出的话语,硬生生的被自己堵塞在喉咙口,自己的女友究竟是怎么了,她很少对某件事情产生兴趣,难道这次的事件并不单纯?   孙敖想了想,苦着脸装出妥协的样子道:‘要看可以,不过,先仔细计画一下。大家都是学民俗的,应该知道,洗骨守灵的时候最忌讳被生人看到,如果真的被人发现了,我们只好准备逃亡吧。’何伊兴奋的小脸通红,压低声音道:‘队长,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一向很文静的晓雪姐姐,这次为什么很坚持吧?这里边的原因可大了,刚刚我们一出门,就听到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站在一户大门前,咒天骂地的,听了半天才知道他应该是个捡骨师。   ‘那老头说昨晚捡来的尸骨有问题,应该趁早烧掉。但是那户人死活也不出来。真的很搞笑。’张诃撇了撇嘴:‘老手段了,如果不装出有问题的样子,那些欺神骗鬼的人哪里还有饭碗可以混。’晓雪微微摇头:‘他的表情不像作假,我看那副尸骨真的有问题。有点好奇。’‘据说只有阴尸才需要烧掉,而且一般会在中午十二点阳气正盛的时候。哪会有人给阴尸洗骨,而且还是晚上?’孙敖托着下巴思仟了半晌:‘你们确定没有听错?’‘当然没有,我也听到了,阿宇可以作证!’王芸插嘴道。   赵宇苦笑:‘但是我好像人留在旅馆和队长乱哈拉吧。’‘管那么多干么,谁叫你是人家的男友,总之叫你作证,你就做嘛!’王芸挽住他的胳膊用起撒娇必杀技。   他立刻头大的丢盔弃甲投降了:‘好,我证明,小芸确实听得很清楚。’孙敖皱起眉头:‘那你们有没有听到村人说是几点洗骨?’‘好像是午夜十二点左右。’‘十二点?太奇怪了!难道那具尸骨并不是阴尸?’这位民俗系高才生苦思后,依然不解。突然感到一双柔滑的小手抚在脸庞上,他抬起头,看到了一对水汪汪的明亮大眼睛。   ‘不准乱皱眉头,小心长了皱纹,我可会把你甩掉。’晓雪轻轻的摸着他的额头,他微笑的回应,顿时周围响起了一阵酸酸的搞笑叫声。   ‘笑什么笑,你们也有这一天的。’晓雪满脸通红,装出不在意的神色望向窗外。   孙敖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好了,我们来计画一下,究竟该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偷看。一般而言,洗骨会在村子的义庄前进行,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敬,还会设灵堂。听你们刚刚的说辞,我也有点心痒痒的了,有趣,真的没有听过需要在午夜清洗的尸骨。’转头,他吩咐道:‘那众位美女帅哥们,大家尽量出门打探消息,还有义庄周围的环境。我们晚饭前半个小时集合,大家好好商量一下。’众人兴冲冲的向门外冲去,晓雪刚起身,就被孙敖抓住了。   小心的看了看四周,见人都散光后他笑着问:‘现在你可以说了吧,我的大美女,你为什么会对今晚的洗骨感兴趣?相处了这么多年,我不会不了解你的喜好。’晓雪静静的看着他,许久,才缓缓道:‘那么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们三个男生跑到这里来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不要告诉我是来考察生态,我不笨。’孙敖一时语塞,她轻轻笑着,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亲爱的,如果你哪一天突然想说出来的话,我很高兴当听众。我出门了。’说完后便下了楼,消失在拐角处。孙敖呆呆的站在原地,大脑稍微有些混乱。从大二到大四,他俩一共交往了三年,但是此刻他突然发现,这位同居了许久的女友,自己似乎并不是真的很了解。   或许,他俩根本就没有真正了解过对方吧……   实在麻烦,恐怕有些事情已经开始复杂化了!   DATE:4月25日凌晨赵因何很不爽,不爽到想发飙,可是找不到可以用来发飙的目标。自己的两个徒弟躲得远远的,于是他用力的撕扯纸钱泄愤。   今天任凭自己好说歹说,李寡妇就是不同意把自己老公的尸骨烧掉。她好不容易打开门后,抱着自己的大腿就哭天喊地,说自己的老公死的时候就已经被碎尸万段了,如果剩下的骨头还被烧掉,死了也不会安宁。   焦头烂额的怎么说也说不通,他只好要求帮她老公洗骨入瓮,再重新找个地方好好安葬。暗地里其实在盘算怎么找个机会将尸体偷出来。   说起来这个李寡妇也不简单,自己的小心机似乎完全被这女人给看穿了。她无论如何也要赖着看洗骨的过程,说是要送老公最后一程。   真是荒谬,洗骨入瓮最忌讳的就是有女性在一旁,祖宗要知道了,非从棺材里跳出来掐死自己不可。   可当时自己怎么就糊里糊涂的给答应了呢?自己究竟在想什么!   他自责的拍拍脑袋,小三畏缩的走过来,小心翼翼的道:‘师父,时辰到了。’抬头向外望去,月已经升到了天空中,淡的光芒洒在地上,不远处的杨柳拖出长长的影子。风不大,但却吹的柳枝不断摇晃,影子也在晃动。就像有千万个阴魂躲在那片影子中,缓缓的蠕动,等待着将闯入的人生吞下去。   赵因何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不知为何,不但眼皮直跳,心里更有种不祥的预感。夜色越浓,那种预感越重。   他承认,自己在莫名的害怕,入捡骨行业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害怕自己的饭碗一堆怪异的骨。   狠狠咬下嘴唇,他看到远处李寡妇慢慢走了过来。鼓起力气,将稍微有些发抖的手放在金斗瓮上一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子。   算了,还是别想那么多,工作吧。   洗骨入瓮根据这么多年的风俗,是不能进入义庄的,只能在门口进行。原因是义庄中长期摆放着大量尸体,阴气非常重,不适宜将原本便带着怨气的人骨入瓮。但是今天要洗的尸骨非常特别,特别到万年难见。   自从昨晚回家后,赵因何就不眠不休的翻着历代流传下来的捡骨师典籍,终于在一本很古老的书中,发现了差不多的例子。记载下那个事件的捡骨师也并不是当事者,只是耳闻了些许片段,他称呼那种尸体为‘阳尸’。   出现‘阴尸’的原因,是死者临死前带着过多的怨气,而后又被误埋入阴穴里。往往这样的尸体久了之后便会尸变,危害一方,所以吃死人饭的行业对这些尸体多有敬畏,一旦发现都会毫不犹豫的烧掉。   可‘阳尸’究竟是怎么出现的,根本无法考证,或许有记载的,也不过是八百多年前的那一场悲剧。   据说四川西方的某个小乡村子,在南宋末期曾经出现过一次‘阳尸’,不久后整个村子三百多人凭空消失,只留下死气沉沉的间间空屋,即使直到现在,也没有人敢在那里过久的居住。那个时期的捡骨师在记载了这件事后,便去了村子调查,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洗骨入瓮是很耗费时间的,那个李寡妇身体并不好,就算撑到了守灵,也会困的打瞌睡,那就是机会,到时候偷偷将‘阳尸’换掉,弄得神不知鬼不觉,再找个地方把假骨给埋了。自己就不信,她一个妇道人家真的能把骨头给认出来。   见人到齐了,他嘱咐道:‘小三小四,把家伙全都搬进去。’小三小四同时愣了一下,不解的小声问:‘师父,您不是说洗骨不能……’‘这个你们别管,我自由我的安排。难道你们比师父还懂吗?’赵因何不耐烦的打断了他俩,率先走进了义庄的后堂。   所谓后堂,便是停放尸体的地方。这些年来各地都陆续实行火化,只有骨头因为占地方不大而且腐烂不严重,可以被政府批准入土为安,想起来都觉得有些讽刺。   现在的义庄早已经空无一物,只剩下几口没有上盖的空棺材,还孤零零的放在地上,也不知道放了多少个年月。   所谓义庄,即使在这个稍微封闭的小村子,也早已成了个形式。   典籍上有历代捡骨师的点评以及分析,虽然对‘阳尸’的说法各执一词,也没有真正看到过,但是有个观点还是很统一,便是对待‘阳尸’,要和‘阴尸’反着来做。即便这个方法没有考证过,可赵因何也根据长年的经验判断出方法的可行性。   或许,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小三小四吃力的将盛著“阳尸‘的罐子抬了进来。赵因何装作不经意的瞥了李寡妇一眼,利索的打开早已变得漆黑的金斗瓮,将一年前亲手放进去的骨头,小心翼翼的捡了出来。   究竟这具尸体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为什么里边的骨头会排列的乱七八糟?捡骨师将骨入瓮永远都是一种排列模式,便是采用‘观音迭坐’的姿势,就一般而言,这样的姿势会永远保持下去,除非受到外力破坏。   可这一年多来村子并没有出现过地震,而且自己在挖坟的时候,也没有发现又盗墓情况。那么骨头,是因为什么而混乱的?还有李寡妇所说的托梦,会是真的吗?   看着师父将尸骨拿出,小三小四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全身僵硬的呆住了。一年前,这个人的骨头是他俩晒干的,但是现在拿出的骨居然骨层红润,甚至能看到里边流动的骨髓,完全是一副新骨的模样,不由得感觉背后一阵恶寒。   赵因何没有再理会任何人,完全融入了工作中。   首先是洗骨,因为这些骨头曾经晒干过,虽然现在似乎变质了,他也没有准备再晒一次。时间每往后拖一秒,变数都会增加许多,他赌不起。   所谓洗骨,便是将风干的骨头边的杂质残肉用刷子清除掉,但这道程序从前也做过了,现在只需要清理灰尘和泥土。他右手拿起细毛刷子,首先从腿骨清理起来。   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足足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接着便是入瓮了。   他来到新拿出的金斗瓮前,用尺子比划着。盛放骨头的瓮正面,通常是以图案的中央为准,然后以铅垂的线及传统方式将瓮的中央线划出来。   因为人的骨骼结构是对称的,所以这条线对于后面骨骸的排放有很重要的影响,所以历代的捡骨师都会很慎重的将基准线测量出来,再以这条线为基准,考量骨骼的排放。   很快,中央线便在他熟练的操作下初次测量出来。赵因何从身上拿出一双筷子,检测是否均等对半。这种方式在各种测量工具还不发达的时代里,已经算是很精确的复算方法,   即使到了现代,捡骨师们出于对祖宗智慧的尊敬,也还沿用着。   然后才是真正的入骨。就一般尸骸而言,进入瓮中的骨头,全都用'观音迭坐'的姿势,首先放入的是腿骨。而'阴尸'是不需要摆放的,横竖都会烧掉,几乎都是胡乱将其倒进瓮里便算了事。   但是对于‘阳尸’,自己没有任何前人留下来的资料,只好靠多年积累下的经验判断,思仟了半晌,最后,才决定临时创新出一种一秒前才刚刚命名完毕的‘罗汉倒迭’,也就是将从前的排列方法完全颠倒过来。   底部先用木炭填实,他取出黑狗血,掺入朱砂,合成深红的几乎呈现黑色的颜料。用毛笔沾了一点,沿着头骨眼窝周围画了两道圈,再将整个圈填满。头颅向下的放进了瓮里。   接着是脊椎,有的往生者因为年代救援,骨骸腐化不全,这时便将脊椎环节直接放入瓮内,如果是完整的骨骸,便用柳条及红丝线将其串接起来,犹如一条完整的脊柱。   可是这次的尸骨实在很棘手,脊椎骨链自从拿出来后,接触到空气便如同鞭子一般直直的延伸,如同人挺直胸口似的,不管怎么样也没有办法软化,只好暗中将骨链打碎,这才放了进去。   再铺上一层木炭,将洗骨时便已分左右两边捡放的肋骨,各用一条红线绑起来,赵因何凭着多年的经验,轻易的辨识出位置,丝毫没有弄错。   然后是坐骨,取出对称的坐骨,将位置核对之后便放在大腿骨下,即完成颠倒坐姿。因为身体结构的不同,男生和女生的坐骨分辨处在中间圆洞,一般而言男生的坐骨较小且洞口小。   就这样尸骸的上半身便已经完成了。继续塞入木炭,金斗瓮里的木炭不但可以用来保持干燥,也能让摆放好的骨头不至于移位,乱了身形。   之后的排列便简单了起来,坐骨之后是脚趾、脚掌及小腿骨,然后是大腿骨。开始时还因为不太适应这种方式的赵因何越做越快,大约半个小时后便全部弄好了。   封上盖子,用力捶着脊背,他长长吸了口气。   ‘小三小四,剩下的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做,我要出去准备一些东西。’他嘱咐道,向义庄的大门走去。   和自己的徒弟交错的时候,藉着死角的机会,赵因何迅速低声道:‘给我注意李寡妇的一举一动,如果她守灵堂的时候睡着了,就到外面的林子里找我。小心一点,如果这件事搞砸了,全村人都会没命。’见师父说的怪可怕的,小三吓得全身都在发抖,唯唯诺诺了好一会儿,才张罗起灵堂的事情。   灵堂上不过就是点着几支白蜡烛,摆上供品,烧几堆纸钱。李寡妇哭哭啼啼的跪在地上,抱着盛了骨骸的金斗瓮喊天叫地,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站起来,将准备的汽车洋房一古脑的烧掉。不得不说,就某些方面而言,女人确实比男人更有耐力。   小三小四这两个壮年男孩也几乎腰受不了了,快被折磨的疯掉时,李寡妇终于累了,靠在墙角小睡起来。   四周顿时变得如死般的寂静,义庄的灯昏暗的照亮着四周,蜡烛在空气里燃烧,渲染着令人头皮发麻的气氛。   小三小四紧紧靠在一起,低声咕哝着最近的八卦,最后视线停留在金斗瓮上。   ‘小四,你说那具尸骸究竟有什么问题?该不会是“阴尸”吧,但为什么师父刚刚洗骨入瓮的时候,要把骨骸倒着放?’小四原本便不是想的很深入的人,随意摇摇头,模糊的道:‘师父肯定有他的道理。’‘你说那具骸骨会不会尸变?’小三不无担忧。   ‘笨蛋,既然你也知道说是尸变,但哪里来的尸体?那人已经只剩下一堆骨头了,还能变出个什么来?’‘但师父那副紧张的样子我从来没有看过。’小三皱起眉头:‘绝对有什么,只是师父没有对我们讲……’话音还没有落下,有个东西突然跳了出来。小三小四吓得几乎瘫倒在地上。是猫,一直老猫慵懒的用亮的发绿的眼珠子,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俩,许久,才打了个哈欠,从门口跑了出去。   ‘原来是猫,差点没把我给吓死!’小四用力捶着胸口。   小三依然直愣愣的望着猫小时的地方,全身都在颤抖:‘小四,你有没有注意那只猫的颜色?’‘是黑色,怎么了……啊!’小四回忆着,话从嘴里吐出来,自己也觉得不太对劲。黑色的老猫,实在太不吉利了!   ‘我记得村子里根本没有人养黑猫才对,你说,那只猫是从哪里窜出来的?’小三的声音也开始发抖,他艰难的说着。   ‘我……我怎么可能知道!’小四也害怕起来:‘对了,师父说李寡妇睡着了就去叫他,我们赶快过去。’小三点点头,起身正要出门,但不知几乎处于密封状态的后堂那里刮起了一阵风,将挂在屋檐上的吊灯吹得大幅度摇晃,蜡烛顿时全部熄掉了,然后便是灯,只见它扑闪了几下,接着开始变得黯淡,最后什么光亮也不再涌出来。   黑暗,彻底得黑暗,就算伸出手斗看不到五指。   小三小四被突如其来得状况吓得一动也不能动,肌肉僵硬,许久过后才试探性的小声叫起对方的名字。   ‘小三,你,你小子还在吗?’‘我,我还在。’‘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好像有!’心脏在疯狂的跳动,屋内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小三浑身都怕的颤抖,他一边答着小四的话,一边向声音的方向摸去。突然,不远处似乎能听到什么东西僵硬跳动的声响。他吓得大脑一片混乱,再也不敢动了。   ‘小三,你小子怎么不说话了?’小四加大了嗓门:‘快摸到前边去把门打开,义庄的保险丝烧了。’尸变,绝对是尸变。小三的脑海中只有这么一个恐怖的辞汇。随后,他条件反射的回忆起了师父说过的话,遇到尸变的时候,千万不要呼吸,不要发出声音,也不要动。   于是他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死也不发出丝毫的声响。只听见那僵硬的跳动声缓慢的转了个方向,朝着小四移动过去。猛地,小四的沙哑声音戛然而止,像是母鸡被掐断了脖子,发出咯咯的痛苦低沉呻吟。   他怕的要死,悄悄的蹲下,将头深埋进双膝中。不知过了多久,那种痛苦才在压抑诡异的气氛中变得无声无息,他赤裸的脚底似乎感觉到了一股粘稠的温热。是血?   就这样静悄悄的小心呼吸着,死死抑制着内心的恐惧以及深入骨髓的颤抖,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了鸡叫声。   天,终于亮了?   DATE:4月25日夜十一点零七分孙敖一行人早在夜晚十一点的时候,便静悄悄的埋伏在离义庄只有五十多米的树林里。这个位置的视线很开阔,用高倍望远镜不但可以清楚的看到义庄的大门,还不用担心有人发现。   只是情况并没有像他们预料中的那样进行。眼看着两个年轻的学徒,将骨骸和工具抬进义庄去的时候,孙敖的脸色便沉了下来。   ‘我说,那些叔叔阿姨不会发现咱们了吧?’何伊用手指抵住下巴小声道。   ‘不可能,真的发现了,他们早就过来赶人了!’赵宇思忖片刻道:‘各地捡骨的风俗习惯都惊人的一致,死人的尸骸是不能进入义庄的。难道那个捡骨师真的只是个单纯的神棍,根本就不懂任何惯例?’孙敖皱着眉摇头,轻轻扶了扶眼镜:‘看起来应该不是。他准备的东西很全,难道是尸骸真的有某些问题?’‘算了,总之也看不到,我们回去吧。’王芸打了个哈欠,一个劲儿往身上抹驱虫水。   晓雪大有深意的瞥了他一眼,接着脸上流露出疲倦的神色:‘小伊,小芸,我们三个先回旅馆好了。他们男人想事情老是喜欢复杂化,我们不陪他们疯了!’两个女孩子大感赞同的起身便向林外走。晓雪俯下身子,轻轻在孙敖耳边问道:‘现在,有没有想要对我说些什么?’‘暂时还没有。’他转过头冲她灿烂的笑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   晓雪微微有些失望,跟着前边两个同伴的身影走掉了。   林子里只剩下三个男生,虽然依旧保持着刚来时的沉默,但不觉间感觉冷清了许多。   张诃忍不住望向孙敖,不解的问:‘东西都抬进去了了,我们应该看不到什么稀奇才对,干么还留下?’赵宇笑着解释:‘我想敖老头应该是发现了什么。’敖老头时孙敖的绰号,因为他在三人中考虑问题最全面,奸猾老到的像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头子。   顺带一提,张诃的绰号是母兮兮,原因是他总做出一副小女人的模样,十分恶心。而赵宇的绰号是寿司,原因不明,只有死党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才会互相吐槽对方。   ‘也不是发现了什么。’孙敖淡然道:‘只是觉得那个捡骨师的行为实在太反常了。就算是老一辈的人都知道,尸骸不能进入义庄,阴尸更加不能拿进去,我想他应该不可能不清楚。那么那具尸骸绝对不普通,也不可能是阴尸。   ‘或许,骨骸上出现了从前几乎没有记载过的现象。你们,不觉得很有趣吗?’‘你的意思是,会跟埋在村子中的宝藏有关?’赵宇眼睛一亮。   ‘不错,为什么他要打破传统,将尸骸连着挖出来的金斗瓮一起抬进去,恐怕就是不希望有人看到瓮内的情况。’孙敖点头道。   ‘试想一下,既然我们都清楚附近有一处很庞大的墓葬,墓葬中埋藏着大量的财宝,但村子里的人肯定不知道,毕竟,这附近从来没有流传过类似的故事。但有没有可能那个捡师昨晚挖骨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什么,他怕身旁的人知道,偷偷的藏在了瓮里?’‘绝对有可能!’张诃也是眼睛一亮:‘这样也刚好可以解释,为什么捡骨师会那么反常。哼,就算他没有挖到宝藏,也可能找到了某些和宝藏相关的东西。敖老头,果然有你的。我就知道这里边最聪明的就是你!嘻嘻!’说着不由得尖着嗓子笑起来,那不阴不阳的声音,直听得其余两人鸡皮疙瘩掉了一堆。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赵宇还算冷静。   ‘当然是留在这里等可以溜进去的机会,然后明天再到那个捡骨师挖掘过的墓穴调查看看。’孙敖想了想。   于是三人决定继续等待下去。过了一个多小时,赵因何急匆匆的走出义庄,钻进不远处的树林里躲起来。孙敖等人对视一眼,不由得加深了对自己那个结论的信心。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突然义庄里的灯光全部暗了下去。不知为何,从里边传出了一阵鸡叫。怪了,不过才凌晨两点过,鸡哪里会叫,何况是从义庄里?   捡骨师首先忍不住了,起身向义庄跑去,眼见他推开门,然后周围又恢复了寂静,什么声音也没有传出来。过了良久,也没有见人走出。   孙敖也不耐烦起来:‘就趁现在,反正里边也看不见,说不定能偷听到某些重要的线索!’伙伴们点点头,敏捷的冲了过去。进入敞开的大门,里边果然黑漆漆的,伸手不贝五指。更诡异的是,居然听不到任何声响。   按理说,人处在黑暗中不可能不慌张的找出口,难道这也是仪式的一部分?还是,他们根本就是知道有人在偷看,故意将自己给引出来?   内心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越是往前走,孙敖越是紧张,身体甚至也莫名的发抖起来。虽然是四月天,最近的天气也反常的热,可义庄里的温度却异常寒冷。不知道自己呼出的气息,是不是在空气里形成了白雾。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他依然神经紧张的睁大眼睛,摸索着向前走,突然,脚下绊倒什么东西,他几乎摔倒在地上。   手摸过去,是人的身体,不知道是男是女,横躺在地上,还有体温,向右边继续摸下去,手很快碰到了一种粘稠的液体,脑海中,顿时有几个词语冒了出来。   他用力的捂住自己的嘴,用颤抖的右手将手电筒拧开,一束光亮立刻将四周的黑暗排开。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三具尸体,还有一个年轻男子用力的将拳头塞在嘴巴里,缩在后堂的角落。   三个人完全被眼前恐怖的一幕惊呆了,僵硬的愣在原地,无法动弹。   ‘报警,我们快报警!’张诃声音都变了,掏出手机就是无法正常的拨号。   ‘住手,这里根本没有信号。’孙敖很快冷静了下来,缓缓望向四周,‘再说凶手在哪里?我们完全都没有看到有人出来过。你想想,就算报了警,警方首先会怀疑谁?’‘那我们该怎么办!’张诃紧张的快要哭了出来。   赵宇很平静;‘我们一直都待在旅馆里,根本就没有出来过。这里的事情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明天一早再静观其变。’‘这怎么可以,明明已经在我们眼皮底下死了三个人!’张诃想叫,被孙敖一把捂住了嘴。   ‘给我仔细听着,就按寿司说的办。’他的视线不经意的扫过供桌,突然被上边的几样东西吸引住了。   ‘那是什么?’他走过去,将那些玩意儿拿在手中。剩下的两人也探过头来,仔细打量了一番,也没有做出任何杰伦。   赵宇迟疑道:‘这会不会就是我们想找的东西?’‘很有可能。’孙敖将东西塞进背包里:‘不能再待在这里,我们快点回去。’说完三人便迅速离开了。   即使是有人死亡,夜晚终究是夜晚,不久后,又恢复了它的平静。   6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三章 DATE:5月30日黄金杖   再次看到钱墉来上学,己经是联谊会结束后的第三夭了。他满脸幸福的样子,哼着歌,特意在教室里绕了一大圈后,才过来用力拍我的肩膀。   ‘那个美女你泡到了?’我试探的猜测道。   ‘宾果,完全正确。’用舌尖饶出一个洋文,钱墉得意洋洋的笑着点头。   我大为惊奇,不由得多看了他那副实在没有特色的胖脸几眼。那副尊容居然真能把那位娇滴滴的大美女弄到手,恐泊班上几个自称清圣大帅哥的家伙知道后,还不脸绿的哭死。   ‘小夜夜你也很有一套嘛:据我女友透露,那个叫雨滢的女孩对你大有好感。听说你们己经交换了手机号码?’   ‘那,那个,别误会,那是有原因的。’小夜夜?我靠,这家伙绝对和自己有仇。   我苦笑,突然想起联谊会结束后,谢雨滢近乎强迫的让自己交出了电话号码,还嘟着嘴巴威胁道:‘臭大色狼,不要以为摸了人家的那里随便解释几句,就可以脱身了事了。人   家一直都冰清玉洁的,除了老爸,从来设有被男性碰过。   ‘哼,不准反驳,总之你要负责任,至少,也要请我吃顿饭……’   搞了半天,她的冰清玉洁就是一顿饭?嗯,似乎这个想法稍微有点带着颜色!   想着想着,突然听到钱墉凉讶的声音:‘小夜夜,你小子口水都流出来了,在想什么淫秽的东西?’   他凑到我耳旁,奸笑着:‘说出来听听,咱们可是好兄弟。’   晕,谁跟你是兄弟?我尴尬的咳嗽几声,正色道:‘最近睡眠不好,老毛病了。就你最色情,什么都可以朝那方面联想,当心我向你那位新上任的女友大人告状。’   钱墉顿时再也笑不出来,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的脸色,卑躬屈膝的向我摇尾巴:‘千万不要,我们可是好兄弟,超级哥们,一流麻吉,你可不要害我!’   我不由笑了起来,越笑看的钱墉越心虚,再也不敢说什么,丢盔弃甲的溜了。郁闷,我的笑容真有那么可怕吗?   下午我所在的城市有举办不知名的大型活动,全市放假。趴在桌上无聊的思忖着究竟该怎么混时间,电话便响了起来。   ‘大色狼,是我。’一听那个清亮脱耳中带着一丝迷糊的声音,就知道是谢雨滢那个克星小妮子打来的。   ‘是你啊?’我无精打采的敷衍。   ‘干么你一点都不凉讶,居然还用那么敷衍的语气!’听她的声音,便可以想像电话的那端,谢雨滢气呼呼嘟嘴巴的样子。   ‘为什么我一定要凉讶?’   ‘因为你绝对想不到我会打给你啊。’她说的理所当然。   我大笑着:‘喂喂,你把“绝对”这个词看的太不值钱了吧,你既然有我的电话号码,我干么还一定要认为你“绝对”不会打给我?’   ‘我不管,人家,人家,呜,你欺负我!’谢雨滢实在找不到话反驳,干脆用忍道第三十六式一哭遁来掩饰。   ‘好了好了,算我惹不起你这位姑奶奶大人还不行吗?’我有气无力的想将她打发掉:‘对了,你找我干么?’   ‘对喔,都怪你,害的我差点都忘了。’她抱怨着,然后电话里一阵沉默。   我等了一会儿,就是不见她说话,忍不住问道:‘你该不是特意打电话来跟我玩木头人游戏吧?姑奶奶,电话费也是要钱的!’   ‘付钱的是我,大色狼你心痛什么。’她哼了一声,终于开口了:‘那个,下午你有设有事清?’   ‘有。’我的回答斩钉截铁,语气不容置疑。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听到了某美女咬牙切齿的声音:‘那我不管,总之下午一点半我在RedMud门口等你,大色狼敢不来的话,我,我就……’   ‘就怎样?’我忍不住好奇的问了一句。   ‘我就到处宣传某个夜姓的高三生,让某女大学生怀孕了,然后始乱终弃,最后要所有人联合起来对那个家伙进行声讨,很有意思吧。’   ‘我,我天涯海角都跟您去,   汗!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哪怕那位妇人只不过是个十八岁有些犯迷糊的女孩。虽然至今都觉得,她还设有发育成熟但是绝对有料的胸部手感很好,但还是稍稍有些后晦,看来就算是无意,有些人的便宜还是不能占的。   说起来,最近怎么自己老感觉被人压了一个头,实在太不爽了!   尽管有千百个不愿意,但时间还是很快的到下午。我磨蹭了老半天,终于才到了RedMud门口,然后看到了背靠在墙上等待的女孩。   看得出这家伙为了好好报复我,还精心打扮了一下下。   谢雨滢并不高,一百六十公分的身材很均匀,是俗称的九头身美女。上身是一件紫色的吊带小背心,下身穿着一条短裤,露出了修长细白的美腿,看的人不由眼睛一亮。身上依然拎着那个可爱的MICKEY包包,清纯的模样,半闭着眼睛,似乎稍微有些担心什么。   然后她看到了我。她慵懒的转过头来,脸上保持着微笑,手部动作却怎么也和脸部表情扯不上关系。   ‘你来晚了,居然让美女等,你这人还有设有绅士风度!’她用力拧着我的胳膊。   我痛得赶紧后退几步。要命,设想到她表面文文静静的,骨子里却一股野蛮女友的味道,哪个男生要和她在一起,不知需要几条命才够用!   ‘你都知道我是色狼,又设说过自己是绅士的哈。’   ‘哼,哼,狡辩。’   她拧的更用力了:‘不准顶嘴,跟我走就是了。’   ‘为什么啊,就算要我请你吃饭赔罪,也要先打个商量。’我苦着脸小心翼翼的询问。   ‘这是约会,你不懂什么叫约会吗?哼,难得人家花了一个多小时化妆。’   ‘吓,我什么时候答应要和你约会了?’我头大,来的时候,自己真的以为只是和她随便吃点什么就可以走人。   谢雨滢瞪了我一眼,努力做出凶神恶煞的模样:‘你都对我做了那样的事清,还想赖帐吗?’   ‘我,我又做了哪样事了?这句话里边的误会也太可泊了吧。’我的头越来越大了。   ‘不管,人家的第一次全部是留给未来老公的。既然你都那样了,哼,便宜你,从今以后就是人家的男友。’她低下头手忙脚乱的,从包包里掏出一张折的十分整齐的粉红色信笺纸,‘给你,仔细给人家背熟,人家可是会不定时抽查的。’   ‘我冤枉啊,姑奶奶!’我觉得天塌下来都不会像现在这么惊讶。   ‘怎么,当人家的男友很丢脸吗?’她睁着黑白分明的秀气双眼,手又要向我掐过来。   ‘不敢!不敢!’我顿时丢盔弃甲,投降了。   郁闷,从小到大虽然遇见的女孩不少,但是还设有碰到过这种强迫人当男友的,这什么世道,难道真要到末日了?   ‘这还差不多!嘻嘻。’她兴奋的挽住了我的胳膊,用力到我并不算很粗壮的手臂,几乎快陷入了两团柔软的物体中央。那种软绵绵的带着酥麻的温热感觉,透过薄薄的一层衣物传递过来,令自己厚颜无耻的脸皮都有点挂不住了。   ‘我们先去吃冰淇淋,然后看电影,逛书店,最后去公园的河边看夕阳。   ‘拉着我向前走,谢雨滢不知从什么地方又掏出一张纸条,顺着上边的行程兴高采烈的念道。   搞了半天,居然是早有预谋,难怪我觉得她最近几夭有点反常。记得联谊会的那晚,她还是一副满脸害羞清纯表情的小女生,根本看不出来会这么蛮不讲理,难道她身后有个怂恿她、不断出馊主意的参谋?   想通了这一点我顿时失笑起来。搞不好,那个参谋就是钱墉的新任女友。   哼,他们两口子我早就有怨恨了,很好,这次新帐旧帐一起算。   用力将谢雨滢紧紧挽住的手甩开,她疑惑的回头看着我,一副又要蛮横起来的样子。   我立刻打断了她,说道:‘雨滢,你有个好朋友对吧,她现在似乎当了我朋友的女友。’   ‘啊,你是说欣欣?对啊,怎么了?’一提到朋友,她立刻忘了装样子。   我偷笑,果然如此,真的是被自己给猜中了。   我向前走了几步,也懒得管周围人的注日,释释捧住了她的脸庞,雨洼的脸卜命刻升起一朵红晕,虽然害羞的快要闭上了眼睛,但并设有躲开。   ‘阿夜,嗯,不,死大色狼,有人在看……’   ‘管他那么多。雨滢,你知道吗?男生很讨厌别人强迫自己,特别是我!’   ‘但是欣欣说,啊!   不,我是说,人家,人家就喜欢!’似乎察觉到自己说漏了嘴,她急忙提高音调,用强硬的语气掩饰。   ‘又是欣欣,你们真的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对吧!所有的事清,肯定都是她乱教你的,对不对?’我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当然不是,人家我,我……’她急了,语无伦次的不知道说什么。   我微微笑着:‘以后别再听她乱给你出主意,居然会和钱墉那种人走在一起,本身绝对有一些怪癖。说不定她对感情的观点根本和常人不太一样,你最近做的事,只会让我产生反感罢了!’   她低下头,手用力的扯着包包的带子,晶莹的眼泪从大眼睛中一滴一滴,顺着柔和的脸孔轮廓滑了下来,落在地上,映出一朵朵的湿痕。   突然觉得有些后悔,自己知道就行了,干么还毫不留清的拆穿?这样太伤她的自尊了!正想用纸巾替她把泪水擦掉,雨滢的嘴里口喃喃的说了几个模糊的辞汇。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会这样。’声音慢慢大了起来,依然模糊不清晰,但是己经能听到了:‘但是我从来没有跟男生交往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反感,我’   她用手抹掉眼泪,从我身前挣扎的转身,在我还设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己经拦了一辆计程车走掉了。   我苦笑着,将手中那张信笺纸展开,那上边写着秀丽的几行字:   男友守则:   一、作为我的男友,不许有轻视本大美女的任何言行。   二、作为我的男友,不许你再跟以前的那些女性朋友眉来眼去,做出有伤风化的事清。   三、作为我的男友,不许把那些什么也不穿的陌生恶心的女孩图片挂在卧室里更不许腻淫秽小图片在枕头底下。   四、作为我的男友,不许让一些不三不四所谓的兄弟来家里喝酒。   五、作为我的男友,不许跟我顶嘴,我说一就是一,你不能说二即使你是对的。   六、作为我的男友,你一定要勤快,衣服你洗,饭你做,地板你擦,总之所有的家务你都包了。   注意看仔细了哦,我的这些规定都是一时想起来的,难免有不足之处,可能还有许多不周全的地方,比方说,零花钱一定要上交这么最重要的一条我差点忘了,在这里特别注明。   还有,还有好多呢……等我想起来了再补写。你的大美女我本人是个民主的人,有事好商量,比方说今天的地你要是不想擦,明天擦也行,我会同意的,但是有一点,早上的饭不能等到晚上再做,这点我绝对不会同意的。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条,既然跟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不许和我分手哦,你要是敢跟我提分手,我,我就掐死你!   晕,一定是许宛欣这女人不知道从网上哪个地方抄袭来的,有这种朋友,雨滢交的到男友才怪。世上不怕死的人少的要死,特别是男人,恐泊装野蛮的雨滢还设有开始交往,就己经把人给吓跑了。   掏出手机看了看,才两点十五。算了,等她冷静一下,晚上再打个电话去安慰她吧。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看了看来电显示,居然是家里打的。我大为狐疑,自己还真的从来设有接到过家里的电话。老爸常年不回家,佣人应该不可能找自己,难道有人到家里来找我?不对啊,他们不会直接给我打手机啊?   接通后,立刻传出了佣人的声音。   ‘少爷,有个客人找您,说是您的莫逆之交!’   什么?莫逆之交?那人会不会用成语,所谓莫逆之交,是指,没有抵触,没有利益冲突,感清融洽的超级好朋友!纵观十八年来人生中这样的人物,似乎自己根本就设有过。   刚一回家,就看到客厅里摆满了食物,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趾高气扬的指挥着我家的佣人做这做那,然后舒舒服服的朝嘴里塞美味。   仔细一打量,这男人我还真认识!看到他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大吼道:‘靠,你个该死的老男人!还有脸跑到我家里来。’   杨俊飞撇了撇嘴,满不在乎的打了个哈欠:‘不要说的这么难听嘛,我可是不久前才帮过某人一个大忙,这么陕就忘记自己的恩人了?健忘可不是一个好男人应该做的哦。’   他所谓的那个大忙,不过是在《味道》事件中发了封信,让他帮自己调查了一串项炼的资料而己。《茶圣》事件里,我和他初次相遇,那家伙可设有少给我罪受!   一脚踹过去,原本舒服躺着的杨俊飞敏捷的一躲,我踢了个空,将身前为数不少的碟碟碗碗全都撞到地上,顿时满地响起了刺耳的交响曲,支离破碎的瓷片四处纷飞。   我冷哼了一声,在他的对面坐下:‘说吧,这次来准备干什么勾当?’‘说什么勾当啊,那么难听。’他坐直身体,满脸兴奋的问:‘你知不知道鱼凫王的黄金杖?’   我皱了下眉头:‘你是说那根历代蜀王三权融为一身的黄金权杖?现在应该存放在三星堆傅物馆里吧。’   ‘不错,这次来的日的,就是为了那根黄金杖。’杨俊飞大笑:‘有人雇佣我将它偷出来。’   ‘胆子不小,你知道那个傅物馆防盗措施有多精密,广汉附近驻扎有多少军队?   ‘那些军队都接过命令,只要三星堆一遭盗窃,方圆三十公里内所有的外出路口,全都会在半个小时内被封死……完全逃不出去。’我讽刺道。   ‘看来你知道的还不少。不过你也对傅物馆的防盗措施评价上只用了精密这个词,精密可远远比不上严密。那就足够我有机可乘了。’   我哼了一声:‘废话,我知道你厉害。可是偷出黄金杖的确不难,怎么逃掉才是重点。只有在半个小时内离开周围三十公里范围,而且用任何交通工具都会被军队搜查到,你怎么离开?用腿?’   ‘那不用你管。’他轻松的说,仿佛一切都只是小Case.   ‘对啊,我在郁闷什么,根本就不干我的事嘛。你这家伙也是越来越堕落了,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你来偷陆羽的尸体。第二次遇到你,结果你还是来干偷鸡摸狗的勾当,累不累啊?   ‘还是说,你根本就是个用世界知名大侦探的名声来掩饰的江洋大盗,不但劫财,还视心清好坏和目标容貌程度,顺便劫色!’   ‘切,我可是个有原则的人。第一次偷东西是因为人情,第二次因为兴趣。’   ‘偷鱼凫王的黄金权杖会让你感兴趣?你当我是白痴啊!’   ‘不是对物,是对人。’杨俊飞顿了顿:‘那个雇主开价三千万美元。’   ‘不过才三千万……’我不屑的重复着,突然呆了,在脑子里不断咀嚼这个价钱:‘三千万,还是美无,哼,有趣。’   确实很有趣,虽然黄金杖价值连城,但也只是对考古而言,而且因为它的造型绝无仅有,赃物即使放到黑市上也几乎不会有人买,何况是高达三千万美无。他那个雇主,不是有钱多到用不完,喜欢乱铺张浪费随地洒钱,便是别有目的。   但是大凡有钱人,都不会太笨,他们虽然会大把大把的花钱,但是都会花在刀口上,那么,那人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杨俊飞看我陷入了沉思,不禁微微点头,笑着拿起我老爸珍腻的红酒满满倒了一杯,然后眯住眼目青享受的摇头晃脑。   我抬起头瞪了他一眼:‘你的看法?’   ‘我现在能想到的,你差不多都应该想到了吧。’他伸了个懒腰:‘我俩可都是聪明人。’   ‘你的意思是,黄金杖或许远远不是三权一身的权杖,上边隐腻着某个惊天大秘密,那个秘密,甚至还设有被人发现过,但是你的雇主却十分清楚。’   ‘全中!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杨俊飞吹响口哨:‘怎么样,开始感觉有趣了吧,有没有兴趣跟我干一票?’   我扬起头望向客厅的吊灯:‘你的主顾资料?’   ‘你太看不起我了,俗话说盗亦有道,我可不会去调查自己的主顾,这可是行规!’他猛地盯住我,满脸不高兴。   我又哼了一声:‘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这句屁话?’   杨俊飞一愣,最后有些受打击的叹了口气:‘我设有查到,只知道是个香港人。委托是用Email交流的,IP地址根本跟踪不到,至今为止也设见过面,不知道那家伙是男是女。   ‘前天我收到了百分之十的委托金,是从欧洲某个小银行转过来的,这条线我也设有任何收获。’   我望向他:‘恐泊,你亲爱的的委托人己经知道你在查他了。’   杨俊飞用力摇头:‘不可能,你太小看我这人了。对付反追踪可是我的老本行。如果我自认第二,绝对没有人站第一。’   ‘虽然不知道你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我微微一笑:‘但是你有设有想过,那家伙为什么不用瑞士银行转帐?要说安全性和隐密性,瑞士银行都是首选,别告诉我他穷的没钱在瑞士银行开户。   ‘一个随随便便就付给你三百万美元保证金的人肯定不会穷。那么你说,他干么还要用欧洲的小银行?看来,那人知道你好奇心旺盛,知道你或许会查他。   ‘至于你为什么会打惯例和长久的信誉查他,哼,当然是有所发现了。   看来你的主人加对手非常聪明!’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望着我,就像看到了怪物一般,许久才口喃喃道:‘你这小子,真想知道脑子是什么构造,居然一听就想清楚了。我都是调查后才明白上当的!’   ‘那你动手可要快点了,既然互相都不信任对方,估计他还会雇佣其他人去偷。’我倒了杯咖啡漫漫喝着。   ‘你不准备跟我干吗?’   ‘我可没那么笨,虽然确实对这件事稍微有点兴趣,不过让我偷东西,敬谢不敏了!’站起身,做了个请离开的手势:‘不送。’   ‘看来我太高估你的好奇心了。’杨俊飞脸色实在不算好看,愤愤地走了出去。   看他确实走远后,我一把将手中的咖啡杯扔到地上,窜入二楼的书房里。   在里面翻查了许久,再次对三星堆以及鱼凫王国作了一次详细的了解。   一九八六年,三星堆发现了两座祭祀坑,出土了上千件珍贵的青铜器、玉石器、金器、海贝、象牙,据C14测定,时间远在三千年前,这个发现如石破天惊,震惊全国,轰动了世界。   三星堆比‘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早一千年,在中国、东方、乃至世界都非同凡响,一个雄浑苍古、博大精深、迷蒙悠远的古蜀文明缓缓揭开面纱,光彩夺日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两座祭祀坑坑底平整,填黄褐色玉花土层层夯实。   一号坑内,是将玉石器首先堆放在坑西南,往东依次堆放铜人头、铜面像、铜尊、金杖……然后用大量烧骨清覆盖,夯土填实。   二号坑的器物,分层平放于坑底,厚约七十厘米,下层为小件青铜器、玉器、海贝等,中层为大件的人像、头像、树座、尊罍,上层铺盖象牙六十余枚,出土时己全部炭化。   两坑内器物均经火烧、砸打,入坑前大多己分作数块,显然为有意焚烧和破损,这批神器和礼器价值连城,在当时就异常珍贵,那么是谁,因何缘故会瘗埋了这批珍宝?   根据史籍记载:‘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其民亦颇随王化去。’也就是暗示,鱼亮王是从渝山消失了,其族民亦较多跟随一起去了。倒数第二代鱼亮王死后,就此后掀开沉沉的历史大幕。   在沱江之战大败鱼亮军队后,杜宇乘势挺进瞿上,生俘了正在祭祀的鱼亮女王,缴获了他们所有的神器和礼器。看到黄金杖,杜宇高兴得眼睛都瞪圆了,爱不释手的日夜把玩,   但设两夭,他就病了,而且病得很诡异,发高烧说着胡话,最后被确认为中了邪   他的巫师又念咒又占卜算卦,才得到结论:‘神不欲非类,民不祀非族,是鱼亮族的神器在作祟。’   十分相信鬼教也迷得专心专意的杜宇,害泊这些东西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灾祸,强大的心理压力迫使他决定毁弃这批珍宝。   高烧还未退,杜宇就亲临了毁物现场,他神清比惚地坐在城墙上,城墙下是一片乒乒乓乓的砸打声,鱼亮族的社树‘建木,轰然倒下了,在锤声中断成三截。   戴着方冠的青铜人头从鸟身上敲下来,骨碌碌滚去老远。鸟翅鸟脚被打折了,颊然散落在泥土地上。   杜宇疲病的内心生出一份破坏的陕意,同时也夹杂着深深的碗惜。   他在计画用这批砸碎的青铜重铸自己的神器,他的目光随意地滑动着,突然那尊二尺多高、四尺多宽的青铜纵目人面像,以它的巨大抓住了他的目光,那极力向两边张开的招风   大耳仿佛正在煽动,圆柱状向外突出的炯炯巨晴,似有森森冷光射出,他听见了神像向两腮拉开的大嘴中有齿牙的磨动声。   最后,他的视线留在了黄金杖上,顿时,一股超凡神奇的力量击中了他。   杜宇被这根极度夸张、穷尽威严的神杖震撼住了,他不禁一颤,背心顿时阵阵发凉,忍不住心凉肉跳地大喝一声:‘停下,全停下:’就软瘫在了椅子上。   胆战心凉的杜宇和他的群臣,经过了认真地商量,最终选择了用厌胜法将这批神器速埋掉。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们打着火把俏俏来到城外,先架起柴火对这批神器进行烤燎,再杀牲进行了简短的祭祀,然后将其逐个摆入坑中,狠嚎和鬼冬哥的叫声阵阵传来,掩埋场   弥漫着神秘和恐陆。   遵照杜宇的要求,他们在纵日人像的棒孔中和青铜人头的倒三角颈内,还特意插上锻烧过的象牙,神器摆完后,就在上面铺一层象牙和骨渣,最后填土夯实,再杀鸡浇上鲜血。   黎明前,他们俏然遁去,挖坑和埋物的人集中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全用药酒毒死。   从此,一个王国被俏俏埋葬了,数千年寂寂地下,受不尽的凄风苦雨,给史册上留下一个千古之谜。<参考部分市选自《日落三星堆》。   我捧著书,心里思绪万千。这个杜宇也病的实在太稀奇古隆了,难道鱼亮王的黄金杖里,真的腻着什么秘密不成?想了想,我用手机拨通了二伯父的电话。   这个国内权威的考古学家正好在上大号,接到电话时语气十分不偷脱,似乎本人打断了他唯一幸福时光似的。   ‘喂,快放屁。’他吼道。   我被吓了一跳,也吼道:‘是我,夜不语。’‘原来是小夜啊,怎么舍得想起你伯父了?’二伯父的语气立刻就软了下来,陪笑道。   ‘设什么,当然是想您老人家了。’   ‘呸呸,我才五十多岁,正直壮年,说什么老:’二伯父顿了顿,开门见山的问:‘好了,明说吧,要我做什么?’   ‘伯父就是伯父,我太喜欢您了:您怎么知道我有事相求?’   ‘废话,你小子一向长幼不分,今夭居然反常的用敬语称呼我,不是有事求我才怪了:’他哼了一声。   我也懒得再绕圈子,直说道:‘我要进三星堆傅物馆调查一些东西,麻烦你给我开个证明:’   ‘这个,二伯父稍微有些为难了:‘那里边都是国家级的文物,放你进去实在太危险了:’   郁闷,我的信誉就那么低吗?   带着不容否定的笑,我软拖硬磨,又是发誓,又是威胁,好不容易才让他答应下来。   刚呼出一口气,手机又响了,是谢雨莹。   ‘小夜,出事了。天哪,我究竟该怎么办:’她用近乎哭泣的语调慌张的说道。   ‘出了什么事?不要急,慢慢说:’我不由得也急了起来。   ‘是欣欣,欣欣她,她…….呜呜。’这女孩,居然干脆给我哭了出来,边哭还边模糊的道:‘我没什么朋友,一紧张就想到了你。呜,我该怎么办才好。   叹了口气,我冲电话大吼了一声:‘妈的别给我哭了,你们在哪?我马上过去:’   从青山医院回来后便消失掉的不祥预感,在关上电话后,不知为何,突然间又冒了出来。   7 第十四部 宝藏 第四章 DATH:5月30日夜濒临   有人说,悲剧好比是我不小心切掉了自己的小手指,喜剧好比是你不小心掉进了下水道。总之不管如何,都有人会哭。许宛欣出事,我是不是应该幸灾乐祸的当作一场喜剧呢?   那个莫名其妙的女孩因为减肥过度,饿晕在了宿舍里,害所有人白吓了一场。我叫来救护车将她送进市医院打葡萄糖,安慰着依然哭哭啼啼的谢雨莹。而许宛欣自从醒过来后,就一直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不管钱墉怎么叫,都设有发出过一丝声音。许久,她才稍微偏过头,视线留在了我的脸上。   ‘阿墉,雨莹,你们俩出去一下,我有事想和夜不语聊聊。’   ‘宛欣,钱墉想说些什么,却被女友打断了。   ‘出去:’虽然设看他一眼,但是语气却不容置疑。   谢雨莹和钱墉看着我,极不情愿的向外走。   许宛欣冲我微微笑了笑:‘夜不语,嗯,我可以叫你小夜呜吗?这样关系好像还不错的感觉:’   ‘随便。’我模糊的答,都不知道这女人想说些什么。   ‘小夜,你知不知道其实做女人挺难挺辛苦的。漂亮点吧,太惹眼,不漂亮吧,拿不出手。学问高了,没人敢娶,学问低了,没人想要。活泼点吧,说你招蜂引蝶,矜持点吧,   说你装腔作势。   ‘会打扮,说你是妖精,不会打扮,说你没女人味。钱自己挣吧,男人望而却步,让男人养吧,又说你当人家情妇。   ‘生孩子的时候,怕被老板炒鱿鱼,不生孩子,怕被老公炒鱿鱼。唉,这年月做女人真难,所以要对男人下手狠点对自己宽大处理为上策,这就是我对感情的观点:’   晕,难怪谢雨莹会被你调教成那样:不过就年龄而言,她才不过十八岁多一点哪来那么多感叹?   我干笑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小夜,你怎么看雨莹?’她见我沉默,脸也没有丝毫不快的表清,缓缓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朋友。虽然害怕失去她,甚至有点嫉妒你,但,我还   是希望她得到幸福:   ‘我听钱墉常常谈起你,听说你常常会碰到灵异事件。是真的吗?’许宛欣吃力的从床上坐起来:‘对了,我从网上看过一个测试,作者说喜欢灵异或者经历过灵异事件的人,   基本上可以分为七种性格。   ‘一,有神论者:他们确信有天堂和地狱,相信轮回,相信鬼神。   ‘二,受挫折者:在现实中屡屡遭受挫折,无处相诉,转而喜欢虚无缥缈的灵异故事,从虚拟的人物和情节中得到满足。   ‘三,善发明者:发明创造似乎与灵异故事关系不大,但是善于发明创造的人往往思维极其活跃,善于幻想,而优美灵异故事的大力想像内容十分符合他们的胃口。   ‘四,没长大者:这里设有贬低你的意思。人生苦短,不论是否己为人父母,但是心里对童年往事历历在木,灵异故事成为童年幻想的延续。   ‘五,喜猎奇者:这些人往往人缘极好,又是喜高谈阔论者,思维开阔,谈吐诙谐,灵异内容是他们不惜的谈资。   ‘六,逃避现实者:对现实失望,转而喜欢不现实的东西。   ‘七,生活苦闷者:生活苦闷,对报纸和电视又没兴趣,也不喜欢扑克麻将,可能家庭也不美满,因此只好投入灵异门下。   ‘你认为你自己属于哪种?’   ‘哪一种都不是,我是个随波逐流者,并不是喜欢,只是许多事情会自己送上门罢了。’我坐在椅子上头向后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那你呢?你认为自己是哪种人?’   她笑了:‘虽然我不是很喜欢灵异事件,甚至多时候都会害泊,但,光就个人经历和性格而言,我恐怕属于逃避现实者吧。’   ‘逃避现实者?哼,是吗?’我一眨不眨的盯住她的眼睛:‘那么说实话,你真的喜欢钱墉呜?’   ‘当然谈不上喜欢。   奇隆,你居然不凉讶,难道早就知道了?‘她的脸色略微有些泛红。   我点点头:‘从雨莹开始野蛮古怪起来后,我就稍微察觉到了一些细节。   恐怕,你是藉他来了解我。   ‘算是吧,钱墉说的不惜,你真的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很难骗。’她苦笑着:‘我当然要把你调查清楚,毕竟,我不能把雨莹交给一个会伤害她的人。她很早纯的:’   ‘他知道你在利用他吗?’   ‘他也不笨,恐怕知道了。不过那人超有毅力的,脸皮又厚。’许宛欣叹气,轻轻拨开遮住眼睛的一丝浏海:‘虽然不喜欢,也设有好感,人也普通,但是,他还是有可以吸引   女孩子的优点。你说女生是不是都很傻:’   ‘这我就不清楚了。’   内心中总是有一股阴霏,虽然和她接触的并不多,但是从她教给谢雨莹的行为作风而言,许宛欣本身肯定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而现在的她居然在和自己大谈人生哲理那些深奥   的东西,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老实告诉我,今天在你身边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我皱着眉头问道:‘你似乎有点反常。’   她嘻嘻冲我笑着:‘我们根本就只是见过两次面而己,不要说的一副十分了解我的样子。我可不是那种容易上当受骗的小女生喔:’猛地一阵咳嗽,用力捂住嘴,许宛欣辛苦的拍着胸口,然后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医生怎么说?’   ‘他说你营养不均,导致贫血性休克。’我回忆。   ‘跟本就不是,我的身材天生就魔鬼,是属于吃不胖的体型,只有吃不够的,哪里会去减肥。’她的神色间略微闪过一丝恐惧:‘我看见了,一种难以解释的东西l’   ‘什么东西?’见她一副神秘的样子,我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   ‘想知道吧?嘻嘻,除非你和雨莹接吻,人家才会考虑告诉你l’她笑的很奸诈,深深的酒窝可爱的浮出来,确实很美。   我哼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虽然心里不知为何会介意她的那番话,但是却再也没有机会问出口了。   因为就在当夜,十二点左右,许宛欣自杀在了医院中   雨莹一直坐在她的尸体旁,不吃也不喝,只是看着那层薄薄的白色尸布发呆。员警见她满脸精神涣散的样子,也难得的设有打搅她,只是提醒我在她清醒一点后,去警局做一下笔录。   现场十分明显,病房虽然是三人房,但只有许宛欣一个人住。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当夜在我们离开后,她便下床焦急的走来走去,然后来到窗户前,想将它打开。   由于医院的窗户只能半开,打开的空隙甚至伸不出一个头,于是她努力了一会儿后放弃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捂住被子,用力割开动脉,又怕喷出的血迹让人看到产生怀疑,便用塑胶袋将整个受伤的手腕装了起来。   然后静静的躺下睡觉。   医院的人员来回查房数次都设有发现异状,只是以为那女孩睡得很熟。直到早晨谢雨莹来探房时,开玩笑的推了她一下,才发现许宛欣手无力的垂落下来,早己经断了气。   DATH5月17日夜   从黄宪村回来己经快有一个月了,这半个多月中,孙敖和赵宇一直都在查相关的书籍,希望找出义庄中带出来的那些东西的资料。   那是六个很小的青铜人头像,圆头顶,头上仿佛戴有头盔。脑后用补铸法铸着发饰,像是蝴蝶形花弃,中间用宽频扎束。人像造型优美,神完气足,大的出奇的双眼刻薄的闭着,鼻子很尖,整个勾勒中,透出一阵神秘和诡异。   孙敖这位民俗学高才生立刻判断,那应该是几千年前西蜀一代的祭祀用品,非常有研究价值,所以毫不犹豫的藏了起来。   第二天村人们发现了捡骨师一行三人的尸体,以及一个早己经疯掉的青年。   将他从义庄抬出来的时候,那人只是用力的咬着拳头,一听到风吹草动便屏住呼吸,惊恐的紧闭双眼。   村人们出奇的镇定,派了几个人将他们六个人小心翼翼的看住,似乎害怕尸体被外人看到,然后在当晚便将所有尸体都火化了。孙敖见自己一行虽然没有被怀疑,但是想要继续留下来寻宝的可能性也不大了,毕竟他们一旦外出,就会有人自认为隐密的跟踪。所以经过讨论,决定回大学分头调查。   找到的东西也在回家后,被三个男生分成了三份。   躺在家里的大床上,张诃翻来覆去老是睡不着,又将那个铜人拿出来仔细看着。   不知为何,只要一将它拿在手上,心里就会十分舒服,比吸大麻还爽:这近一个月来,自己并设有想着去搜寻这玩意儿的资料,毕竟有两位高才生在努力,自己这个一向从善如   流的懒汉,懂得给自己放些假   他不笨,享受还是会的。   看看房间的钟,才十一点半而己,夜生活刚开始,拿起手机拨了一组号码,不久后便有人接通了。   ‘喂,他妈的张诃,你小子还知道联络我:’手机对面很吵,像是在酒吧里,一个男人粗糙的声音传了过来,教养实在不算好。   ‘刘哥,我最近得到了个好东西,不知道你想不想试试:’张诃的声音立刻媚了起来,拈起兰花指在空气里舞动。   ‘哦,你娘的,敢骗我的话,当心我找几个凯子来做了你。’那刘哥顿了顿:‘我在明月,你马上带东西给我过来。’   张诃嘻嘻的笑着,那声音可以把死人都给吓的活过来。随便哈拉几句,他小心的拉开卧室的门,倾听了一番。见父母设有动静,好机会,飞陕窜出去,开大门,然后坐上了计程车,走人。   明月是市里很有名的一家地下酒吧,内行的人都知道它专做鸭子生意。那里坐台的男陛不会超过二十五岁,而且都很帅。出台费虽然比召妓贵了几倍,但是服务不一样,许多人还是肯花这个钱的。   毕竟同性恋本身就是一种悲哀,他们将自己带入错误的角色里,以至于两个同性恋很难相恋,毕竟,大部分的同性恋,会爱上的都是异性恋者。   在现实的生活里,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家庭,以及儿女,只有当内心的畸形情绪积累到必需要发泄时,才会来到明月,花钱找一位异性恋帅哥,共渡美好的一个夜晚。   张诃并不是这里的常客,但是对明月,他绝对不陌生。身旁设有人知道,大二的时候他曾经在这里坐过台,和形形色色的男人上过床,就这样混了一年后,他也变成了同性恋。   熟练的来到第十三号位置,刘哥正跷着腿,左右各饱着一个帅哥。张诃脸上闪过一丝不脱,但立刻便抹去了,涌上媚媚的恶心笑容。   眼前的这个男人,便是将自己变成同性恋的可恶家伙,从两年前的那天起,自己便彻底的,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即使是现在,他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你说的东西呢?’刘哥冲他一摊手。张诃小心的向四周看了看:‘这里人太多了,不方便。’   刘哥瞪了他一眼:‘你不会是想和我单独在一起,故意说谎吧:’   ‘人家不会。’张诃笑的更媚了,低下头凑到他的耳旁轻声道:‘我保证,比吸毒还爽:’   ‘真有这种东西?!’刘哥眼睛一亮,对右边的帅哥打了个响指:‘叫你们老板给我准备个包厢。’   一分钟后,他俩便坐在了包厢里。隔音良好的墙壁将外边所有的喧嚣全都阻拦了,张诃坐在沙发上,喝了一口啤酒。   ‘东西?’刘哥又摊开手。   ‘在这里,看了可不要凉讶。’张诃将那座青铜人头像拿了出来。   刘哥接过去看了几眼,然后随手扔在地上,狠狠一耳光煽了过去:‘你耍我,臭小子,这东西会比毒品好。’   张诃被煽的倒在地上,嘴角甚至流出一丝鲜红的血,但他的脸上依然流露着笑容:‘刘哥,你想想,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这东西是需要一定的方法才能享受到的。’   ‘哦,要用什么方法?   ‘刘哥的脸上依然保留着疑惑。   ‘你先把青铜像双手握在手里,然后闭上眼目青,随便想什么都可以,试试。   ‘他说道。   刘哥狠狠盯了他一眼:‘再警告你,千万不要耍我,不然明天直接让你屋里人替你小子收尸:’   学着张诃刚才教过的方法,刘哥将青铜像静静握在了双手之间,闭上眼睛。   张诃满眼放光,心脏激动的剧烈跳动起来。对,就这样,只要你尝试过一次那个玩意儿带来的快乐,你就永远都离不开我了,你会永远属于我:   刘哥的表清开始迷离起来,仿佛遇到了绝美的清景,用力躺在沙发上,全身都在抽搐,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过了许久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清醒过来。   ‘妈的,这玩意儿,不要说吸毒,就是做爱都设它爽:’刘哥兴奋的看着手中的青铜像,‘有了它我还来什么明月,老子什么都可以不要了:’   张诃有种不祥的预感,他用力拉住刘哥,近乎大吼大叫的喊道:‘这可是我的东西,快还给我:’‘还给你?嘿嘿,为什么?’刘哥伸出手掐住了他的喉咙,‘这么好的东西给你也是浪费,还不如卖给我。说吧,你要多少:’   ‘我什么都不要,你陕把东西还给我:’突然感觉很恐惧,经过一个多月的接触后,自己己经完全无法离开这个青铜像了,设有它,他实在无法再活下去。   ‘哼,管你那么多:’刘哥狠狠将他推开,然后从身卜掏由了一张金卡:‘老子这辈子所有的积蓄都在上边,大概有六百多万,拿起来快给我滚。’‘我不要:’张诃大叫,眼睛变得血红:‘我只要我的东西。’   ‘靠,不要不识抬举。东西老子要定了:’刘哥冷笑了一声,转身就向外走去。   张诃看着他的背影,一边愤怒的笑着,一边不断流着泪,就在那人准备拉开包厢的门时,他从桌上抄起一个酒瓶,朝刘哥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DATH5月1日日中午   ‘你说张诃杀了人,而且全市都在通缉他?’晓雪用力抓住了孙敖的手臂:‘怎么可能,那个张诃出名的胆小怕事,虽然一副男人模样,可是完全设有男人的胆子:’   ‘我也很凉讶,但是员警己经找上门来了。’孙敖烦恼的挥挥手,向赵宇问:‘你怎么看?’   曾经去过黄宪村的六人,除了被通缉的张诃外,都集中在了孙敖的出租屋里。   赵宇皱了下眉头:‘他杀了谁?’   ‘赶据警方的说辞,昨晚他去明月,在包厢里杀了一个刘姓男子,那男人是市里很有名的地产中盘商。’   ‘明月?那是什么地方?’何伊好奇的问。   ‘听说大概是GayNight酒吧一类的。’孙敖苦笑:‘没想到那家伙真的是同性恋。’   赵宇也是苦笑:‘我和他从国中起便是朋友,上大学的时候他的性向都还很正常。算了,谈这些也设用了。我们究竟该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孙敖神色有些恍惚:‘对了,就在员警走后,张诃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要我把黄宪村找到的东西给送过去,他躲在青山医院里。’   ‘你的意思是,报警?’赵宇看了他一眼。   ‘当然不能报警,说不定他发现了什么,不然为什么要提到那些东西?’孙敖的脸上划过一丝坚决。   何伊和王芸不解的对视,同时叫了起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我们怎么都听不懂?那些东西是在指什么?’   晓雪设有任何表清,但是语气里却略带着嘲讽:‘小伊,小芸,你们当然听不懂了。他们恐怕就是为了那些东西才去黄宪村的吧。我们一直都在受那三个自认聪明的混蛋利用。’何伊依然是满脸糊涂,而王芸虽然也是不懂,但是她的优势是有个男友,而且近在咫尺,出于女性的本能,毫不犹豫的掐住了赵宇的手臂,话语咬牙切齿:‘亲爱的,你们究竟   有什么事清瞒着我们?嗯?’   ‘没,哈哈,绝对设有。’赵宇痛得汗都快流了出来。   ‘还是我来解释吧。’孙敖的眼神从每一个人脸上缓缓滑了过去:‘事清要从一个多月前说起。那时,赵宇偶然在学校民俗系社团,找到了一本很旧、放的很冷门的古书。   ‘他在书封面的夹层中发现了一幅地图,很古老的地图。通过CH测定,那份地图是西分二二三年左右,也就是一千七百八十年前绘制的。   ‘地图指出,黄宪村的某个位置埋藏着惊天的宝藏,掩埋着许多伟大的人物。那里的金器玉器不计其数,价值连城,一旦发掘出来,必然会震惊整个世界。   ‘赵宇出于保密,只将这件事告诉了我和张诃。然后我们三人决定去黄宪村探宝,其他的事清你们也应该知道。毕竟当时大家都在一起。’   ‘宝藏?   哇,好神秘,好棒!‘何伊来不及气恼自己被利用,刚听完便兴奋的大吼大叫起来,果然有够单纯。   晓雪舒服的坐到床前,躺下,望着孙敖:‘那你们找到了设有?’   ‘当然设有。不然亲爱的,现在的你己经是富婆了!’孙敖微微笑起来,停顿了一下。   ‘不过我们发现了一些东西,很奇妙的东西。还记得那晚你们执意要去偷看洗骨入瓮的过程呜?你们不耐烦的离开后,又发生了许多事。那些东西便是从义庄里找到的,赵宇和   张诃一人一个,其余的我都收腻了起来。’孙敖续道   说着便从一个偏瓣的抽屉里,将四个青铜人头像拿了出来。   三个女生人手一个拿在掌中轻轻打量,许久,何伊首先放弃了:‘这什么玩意儿啊,搞不懂。不过,似乎有点眼熟,特别是那双夸张的大眼目青。’   ‘当然会感到眼熟了,小伊,这恐泊是两千多年前,鱼亮王国一带,或者受到鱼亮王国信仰影响的图腾,应该是祭祀用的物品。’把玩着小铜像,晓雪用手撑住头:‘亲爱的,你怎么看?’   ‘和你一样。根据我最近的调查,以及和三星堆一带发掘出的物品做了比对,可以判断是西蜀鱼亮王国的信仰传统。   当时的人有着强烈的眼目青崇拜,认为眼角尖利,眼部轮廓越大,越有男人味,越接近神。   孙敖思索道:‘但有个疑问,鱼亮国的所有贵重物品、神器和礼器,都在沱江之战杜宇大败鱼亮军队后,挺进瞿上,灭了鱼亮国,随后用火烧、掩埋的方法毁掉了。   ‘首到一十多年前,才在三星堆一代挖掘了出来。而那个宝腻,居然会有鱼亮国的东西,究竟会是谁的墓穴呢?’‘听你这么一说,我也稍微感兴趣了。’晓雪淡然笑着:‘既然明白了前因后果,那么张诃的事清,你究竟准备怎么办?’   ‘当然是去找他,看他是不是发现了些什么。’   ‘不报警?,   ‘到时候看清况。’孙敖想了想:‘我们都是好朋友,就算他杀了人,一样是好朋友,何况现在警方只是怀疑而己。’   ‘算了,这都是你们男人的事清。我们女生,就做好自己的本分,默默的待在你们背后支持好了。   ‘晓雪看了何伊和王芸一眼:’小伊小芸,我们各拿一个小铜像留做纪念,就当是给这些臭男人利用我们的惩罚:   三个女生嘻嘻笑着,在孙敖来不及阻拦的清况下,每人抢过一个青铜像,飞也似的走了。孙敖和赵宇相视苦笑,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摇头,郁闷的想哭。   ‘你那个女友还真不是盖的,够狠:’赵宇声音都恼的变哑了。   孙敖拉长着脸:‘你的女友也不退多让,抢起来比谁都疯,逃起来比谁都快’   ‘那你约了张诃几点钟去?’   ‘晚上九点半。青山医院地下一楼停尸房里。’孙敖想着想着,眉头不由得又皱了起来:‘说实话,张诃打电话来的时候,他的语气有些奇怪。’   ‘哦?多奇怪?’赵宇抬起头。   ‘非常奇怪。唉,总之要小心点虽然他是好朋友,但毕竟也是杀人犯,这是什么世道,前几天大家还在一起吃宵夜。’孙敖叹口气:‘记得我说的,特别是你要注意,毕竟那   么多年的朋友不是假的,你自己多注意他一点。’‘了解。’赵宇脸上划过一丝苦涩。两人就这么喝着即溶咖啡,相互沉默想着各自的心事。   不久后房间的电话响了起来。是晓雪打来的,孙敖微微的愣了愣,向外走去。   晓雪就靠在门外的墙上,冲他淡然笑着:‘帅哥,有空吗,跟我到公园去走走。’   缓缓散步到不远处的公园,在池塘边找了个凳子坐下,孙敖这才打破沉默:‘你在担心我?’   ‘有一点。’晓雪仰望向天空:‘你不觉得事情很古怪吗?’   ‘你指张诃?,   ‘不只是他,所有人都有一些古怪,包括你:只是你自己没有发觉罢了。’孙敖了愣了愣:‘我还是我啊,根本就设有变什么。’   ‘但是你不抽烟了,也不喝酒了。’   ‘这不是很好吗?你以前老是要我戒烟,现在我真的戒了,你反倒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孙敖笑着,但内心却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对,自己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将烟酒这   两个习惯的存在抹灭的?女友不提起来,自己甚至完全忘了这两样东西。   ‘这还不奇怪吗?’晓雪的声音中少有的带着焦躁:‘究竟那晚你们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义庄里的人都死掉了?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   孙敖的声音顿时冷了下来:‘你在怀疑是我们做的?’   ‘傻瓜,怎么可能。’她望着他的双眼,‘我相信自己未来的老公杀人后,不会着无其事的跑回来面对自己。’   ‘谢谢。’他心底浮上一丝感动,眼角向下飘移,突然看到了一朵普通的白色花朵。   ‘亲爱的,你看,是幸运草:’他轻轻的将花摘了下来,放到她的手心里:‘对了,你知道幸运草的英文名是什么吗?’   晓雪可爱的偏过头想了想,是Clover’   ‘完全正确,是C代表着她,Lover代表爱人。   ‘孙敖站起身来,仿佛要用尽全身力量似的指向了她:’她就是爱人。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一个唯一想娶、想要给她幸福的女人。晓雪,那个女人就是她:   晓雪被这突如其来的告白惊的呆了,她用力捂住嘴,在这一刻,心都激动地要停止了跳动,听不到身体的脉动,甚至呼吸,脑海中只是不断的盘旋回荡那句话。   她就是爱人。   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一个唯一想娶、想要给她幸福的女人。   泪眼脸胧中,她看到近在咫尺的孙敖,轻轻的用幸运草编织着一个环,一个女人可以为之等待一生的环。他将幸运草做出的戒指放在自己眼前晃了晃,轻轻道:‘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嗯:’她点头。   ‘你爱我的,对吧?’‘嗯。’继续点头。   ‘你会水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嗯。’一个劲儿的点头。   ‘那,亲爱的。’孙敖脸上露出了招牌似的灿烂笑容:‘你愿意,嫁给我呜?’   那一霎时,头脑再也受不了任何的冲击,彻底变得空白了,理智的意识被情感疯狂的冲刷,顿时支离破碎。她的耳朵只捕捉到了自己最后一个微着蚊蛇的声音。   ‘我愿意,   DATH6月3日青铜人头像   ‘有些事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当有些事清你无法得到时,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她跟我开了一个醉生梦死的玩笑,现在,恐怕我己经醒不了。’   这是钱墉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后,他便辍了学。距离高考,不过才一个半月而己。他借用《东牙西毒》中的那句话,来证明自己究竟有多绝望。   许宛欣的死亡,不仅伤害了她的父母,还有爱她但是她不爱的男友,以及最好的朋友。   虽然她死的时候,表情无比的安详,安详到至今见到她尸体的人,依然有一种她只是睡着的错觉。   谢雨莹一直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哭,没有去上学。我并没有蠢的去安慰她,毕竟有一些伤痛,需要的只是自己个人的冷静,时间过了,伤口也慢慢好了。   但是伤口真的会好吗?或许是我想的太天真,如果那种伤痛中掺杂了某种外力,如果那种外力完全无法受到人类的控制,又会怎样呢?   在许宛欣自杀后的第三夭,一大早就接到了谢雨莹的电话。   还没等我开口,她便急急忙忙的用惶恐语气道:‘阿夜,我知道了。宛欣不是自杀,她是被人逼死的:’   ‘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吓了一跳。   ‘总之你到我这边来一趟,我有东西给你看。’   没有多想,我拿上外套,就让司机开车向市内谢雨莹的家驶去。她的家我曾在许宛欣死后送她回去过一次,在一栋公窝的十三楼。   刚按下门铃,雨莹就打开了大门。   ‘阿夜:’她扑入了我的怀中,痛哭起来。原本漂亮的大眼目青早己红肿了起来,不知道这几天哭了多少次。我将她楼的紧紧的,许久,她才脸上一红,睁大眼睛嗔怪的看了我一眼。   ‘你,那个好坏:’她将红的发烫的脸贴在我的胸膛上,并没有移开。   汗,我哪里又坏了?本想问问,突然惊觉就某种意义而言,自己确实可以被称为好坏:雨莹大概几天都设有出过门,只穿着一件薄薄的Snoopy.里面完全真空,而我大热天   的自然也不会自虐性的穿太多,两个人贴在一起,当然什么都感觉到了。   特别是她有料的极有弹陛的胸部压在胸口,只要是男人,都会不由意志决定的出现某种生理反应。   我干笑了几下,既然某美女没有意思移开,自己也没有笨的不解风情,顺便还可以享受少有的艳福。   ‘喂,那个,男生都会这样吗?’她羞得不敢抬起头,但是抱的我更紧了,根本就是在赤裸裸的诱惑嘛。   ‘嗯,大概吧。’我模糊的回答。   ‘好可怕:’雨洼从耳根一直红到了脖子,全身惊人的发烫:‘听宛欣说,结婚以后,男生会和女生那个。还会把那个放进那个里,然后小Baby就会从那个里边跑出来。是真的吗?’   什么那个那个的:我狂汗,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也实在太单纯了吧。   ‘那个和那个,以及小Baby的事清,似乎不需要等到结婚才可以做的吧。   ‘我犹豫是不是该重新给她上生理课。   雨莹将我抱的更用力了,似乎想要将整个人都融入我的身体里:‘真的?   好可怕!   郁闷,既然觉得可怕干么还那么好奇,真不知道女生都在想些什么。不过再这样被她骚扰下去,恐怕自己真的会犯惜误。   深深吸了口气,轻轻地将她推开,岔开了话题:‘对了,电话里你不是有事清要告诉我呜?’   她‘啊,了一声,害羞的捂住脸庞将我让进了屋里。   ‘这是宛欣死的时候留在身上的东西。她的父母全送给了我。’雨莹从房间里拿出了一个大袋子。   我稍微看了一眼,里边有一个可爱的粉红色小钱包,一只耳环,还有一张揉成团状的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三个小字:时间盒。   ‘时间盒是什么?’我疑惑的抬头问。   谢雨莹脸上浮现一丝落寞:‘是我和宛欣两个人之间的秘密。我们从国中开始就是最要好的好朋友,无话不谈,甚至上洗手间都会一起去。我一直都没有男友,于是相貌和成绩   出众、身旁追求者众多的她坚持不交男友。我们曾经说过要永远在一起。   ‘那个时间盒是我俩在国中毕业后埋下去的,大家约定要在两人都结婚后再打开。当时的我们很早纯,总是认为整个世界都很美,但幻想终究是幻想。   ‘我俩曾经还有一个要好的朋友,也是个很棒的女生。高一的时候她被一个有妇之夫骗上床,怀孕后被人看了出来。那个混帐男人扔了钱让她去堕胎,后来便再也设有出现过。   ‘而那个女生在几天后,自杀了。她活生生的将自己的肚子用美工刀刨开,将只有四个多月的胎儿挖了出来。当时第一个发现的人就是宛欣   ‘那女生的肠子、血液、羊水流满了一地,让宛欣整夭精神恍惚,甚至不敢一个人睡觉。所以宛欣不可能自杀,就算自杀,也不会用割腕的方式,因为她从那一天起就怕血、怕锋利的东西。’   我微微皱眉:‘就算这样,也无法说明一定是他杀啊。’   ‘当然,虽然我一直都不明白她自杀的理由,但是看到她的遗物里那张纸条上的字时,一切顿时都豁然开朗。她一定不是自杀而死的。背后肯定有谁在操纵:’   雨莹红肿的大眼睛用力睁开,表情愤怒,双手用力的捏着怀中的布娃娃:‘因为自从那女生死后,她就常常告诉我,她一定要是自然死,要活很久很久,目送注定会受自己欺压一辈子的老公进入坟墓,看着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   ‘那时我曾天真的问,如果她活不到自然死会怎么办?宛欣就说,如果是意外或者不可测因素也就算了,没办法,那不是人力能够对抗的。   ‘但是如果她不是死于意外或者自杀,那自己会想方设法将遇到的困境放入时间盒里,然后在临死的时候留下“时间盒”这三个字当遗言,让我这个最好的朋友去替她申冤:’   雨莹满脸痛苦,一边哭泣,一边断断续续的将前尘往事讲清楚,我叹口气,又将她楼入了怀里。感觉她浑身都在颤抖,整个人脆弱的像容易破碎的玻璃。   看来事情确实不单纯,有必要再调查一次。   脑海中,猛地想起了许宛欣临死前对我说过的话。她说自己的身材天生就魔鬼,是属于吃不胖的体型,只会吃不够,哪里会去减肥。她还说自己看见了一种难以解释的东西:   当时自己认为她是开玩笑,借故耍自己。或许,她根本就是在向自己传递一个讯息,在向自己求救,该死,自己为什么就设有察觉到,如果发现了,或许她就不会死了。   思绪万千,我低下头,冲怀中的雨莹轻轻道:‘我们去打开那个时间盒,说不定真的能找到什么证据:’   到了埋藏时间盒的地方,己经快下午三点了。说起来她俩国中时居然住在邻镇,坐车都花了半个多小时。时间盒埋在当时学校后边的树林里,糊里糊涂的谢雨莹,又浪费一个多小时努力回忆,这才指着一棵树道:‘就是这下边。’   ‘你确定?’拿着铲子的手稍微有些犹豫不定,毕竟自己己经冤枉挖了十多个坑了。   ‘当然确定,你烦不烦,一定是这里哪:’她气呼呼的嘟着小嘴。   ‘你说是就是吧。’我苦笑,又卖力挖起来。   据说她们埋盒子的时候埋的并不深,只是挖了个近一米的小洞罢了。郁闷,什么玩意儿,又不是埋金子,干么挖的那么认真,这还叫不深的话,我就真不知道什么才算深坑了:   向下挖了一米多,铲子终于碰到了一块硬物,小心敲了敲,发出了空洞洞金属回音。看来就是这里了:   吃力的把盒子取出来,谢雨莹迫不及待的抢过去,抱在怀里,又哭了出来。   难隆说女人是水做的,现在的自己稍微有些体会到这句话的精髓了。   她一边哭着,一边扯下封条,将那个不大的时间盒打开。由于只过去了三年,盒子里的东西还算干净,并设有沾上太多泄漏入的尘土。   ‘这个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原本以为会喜欢一辈子的,可是将它埋了以后,自己便很快忘记了。人类,真的是种喜新厌旧的动物。’雨莹抽泣着,用颤抖的纤纤细手拿出一个嵌着许多亮片的蝴蝶结。   我黯然。相信许多人都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埋下过时间宝盒,然后相约在某个特定时间再一起打开,我也埋过。   然而当宝盒再次打开时,却发现那个一起埋下的人己经不在了,那种痛苦,就像心脏被剥了一层似的,感觉痛,而且空空的,仿佛少了许多东西。   ‘还有这个。’她拿出一张老旧的成绩早:‘这是我第一次考试考的那么糟糕,本来成绩一向中上的,英语竟然考了三十六分,根本就不敢拿回家给父母看。   ‘为了逃避,就埋了进来,当时的自己,真的好傻:最后父母知道了,还被狠狠揍了一顿。’   她一样一样的将盒子里的东西小心翼翼的拿出来,眼睛温柔的注视着,早己经忘掉了来的目的,甚至忘记了我的存在。   ‘天哪,这是我送给宛欣的生日礼物,没想到她那么珍惜:’她望着一只耳环惊讶道。突然想起了许宛欣遗物中的另外一只耳环,看样子应该是一对的。   我突然有点羡慕雨莹,她有一个真正的好友,一个真的很重视她和雨莹之间的友情,重视到不惜牺牲自己甚至利用别人的感情,来了解夺走好友感情的那个混蛋男生,究竟是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   那样的朋友,一辈子能够遇到一个己经是奢望了。   回忆总是会带来沉重的气氛,我在这种气氛里总是难以习惯,看着面前不断哭泣的雨莹,看着满地的回忆,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双手双脚应该放在哪里。许久,我才一把抓住了她,又一次的紧紧抱住。   我不是个善于安慰别人的家伙,偏偏在我面前哭泣的女孩实在不曾少过。   见多了,也明白了一件事,有的时候,哭泣的女孩并不需要你的语言,只是希望着一个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我的肩膀很宽阔,而且,突然想让她依靠。   雨莹身体微微一僵硬,然后用力的楼住了我。她抬起头,呱起的小嘴倔强的半开半合,像在说些什么。她漂亮的大眼睛流着泪水,勇敢的,一眨不眨的望着我。   于是,我吻了她。   她的唇很柔软,很烫,略带着清淡的甜味。我用舌头撬开她洁白的牙齿,她有些害泊,稍微小心的挣扎着,又怕咬到我,只好一动不动的任我的舌头四处肆虐,寻找着甘甜的源头深处。   那个甜蜜的吻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感觉再也无法呼吸了,双唇才依依不舍的分开。谢雨莹将红的发烫的脸颊腻进我的胸口,用力吸着气。   我抬起她的头,让她依旧迷离的双眼望向我,说道:‘以后不准再哭了,不然看我怎么收抬你:’   ‘我偏要哭,就哭给你看。’她耍赖似的拉着我的手。   我笑起来:‘那以后我不吻你了。’   ‘你。’她的脸更红了:‘你欺负人家:’   ‘我哪里欺负你了,我的姑奶奶,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做过。’   ‘明明都对人家那样了,还说什么都设有做。哼,总之你要负责任:’我大笑:‘我做哪样了?人证?物证?事情发生时间?原因?拿出来给我看看啊:’   ‘哼,耍赖,赖皮:人家不理你了:’她哼了一声,本来想用力的将我的手甩开,又泊太用力,只好赔气的转过身去。   ‘那现在,你心清好一点了吧?’走过去,从身后抱住了她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我凑在她耳边轻声问。   她的身体一颤,握住了我的手掌。‘谢谢,我好多了。’   ‘那还等什么,继续工作:’我大声吼着:‘你在时间盒里找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是从前设有的,或者最可疑的东西:说不定真的能找出许宛欣不是自杀的证据。’   谢雨莹终于精神了起来,她冲我甜甜的笑着,趁我设注意,掂起脚,飞快在我嘴唇上吻了一下,这才羞的蹲下身,仔细筛选起盒子里的东西来。   我捂住嘴唇,脑子稍微有些空白。那种蜻蜓点水的柔软触感,即使在多年后想起,都会产生一种淡淡的温馨。不久后,她拿着一个青铜人头像,奇怪的叫出来:‘这是什么?好像很眼熟的样子?’   我瞥了一眼:‘当然会眼熟了,那不是我们在青山疗养院联谊的时候找到的吗?一共有三个,钱墉、许宛欣还有另一个男孩,他们霸道的一人一个给瓜分掉了:’   ‘难怪哦,但为什么宛欣会把它放在盒子里?’   ‘你不是说她留下什么死亡留言吗?或许这个就是了。’我将铜人像拿在手心里仔细打量。   这明显是两千多年前西蜀鱼亮王国的神像,夸张的大眼睛即使没有张开,似乎也能看透人心似的,光是望着它,都会令自己感觉一股寒意。   钱墉刚将这些东西找出来的时候,自己也看过,那时候判断应该是地摊货色,但此刻真真实实的拿在手里,感受着青铜的触感,看着精致的细部轮廓,却开始有点怀疑了。   两千多年来,这个世界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工业也在每时每刻的疯狂增长着,尺度甚至精细到了以奈米计算。   但是有一点人类退步了,而且退步的越来越快,那便是手工艺术。摸着青铜人面像,我犹豫着,它的精致早就超出了现代的手工水准,绝对不是粗糙的地摊货色可以比拟的。   难道,这玩意儿是真的?是三星堆还没有发掘前,被某些盗墓者从堆里偷出来的流落品?可为什么这些东西会藏在青山疗养院中?   见我陷入了沉思,雨莹小心翼翼的拉了拉我的衣角:‘阿夜,人家都看过了。就只有你手里的那个东西不是原来埋进去的。’   我点点头:‘应该就是这些了。那,你的时间盒准备怎么办?’   ‘我想埋回去,毕竟,这是我和宛欣共同的回忆。既然她己经永远不在了,那么就让时间盒永远的埋在地底,陪着她吧。’她的眼圈略红,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微微一笑:‘那我们现在就动手。’   手再次碰到了铲子,就在我准备将第一铲土倒进坑里的时候,整个身体突然僵硬了。脑子里猛地想到了什么,缓缓转过头,我望着雨莹,全身都在发冷:‘雨莹,有一件奇怪的   事不知道你发现了设有?’   ‘什么事?’她疑惑的问。   ‘我也是刚才发现的,这个坑在很长时间都没有挖开过的痕迹,而你的时间宝盒也设有打开过,甚至封条都没有破坏,那么许宛欣究竟是怎么把青铜人头像放进去的呢?’   雨莹听懂了,吓得脸色发白:‘太,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是宛欣去世后才……   ‘傻瓜,这世界上根本就设有鬼。一定是有某些东西被我们忽略了。’我打了个冷颤,强自镇定。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接起来刚听了几句,顿时原本就己经不好看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了。‘谁的电话?’雨莹害怕的靠着我,将我的手臂紧紧抱住。   ‘是我当员警的表哥。’我语气喃喃的道:‘他问我是不是认识一个叫钱墉的男生。’   ‘阿墉?他怎么了?’   ‘死了,是自杀:据说自杀的清况很诡异。’   DATE:5月18日下午六时   六点正,孙敖和赵宇准时来到了青山疗养院,看着眼前荒废己久的庞大建筑物,脑袋都有些发麻。这医院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史前巨兽,紧闭着眼睛,但是却带着浓烈的危险感。   这地方虽然并不是第一次来,但是没有一次如此不安过。赵宇裹紧外衣,声音稍微有些哆嗦:‘奇怪,这医院怎么突然变陌生的感觉?’   ‘同感。   ‘孙敖苦笑:’或许是很久设有人来过的关系吧。   ‘也不对,记得这里常常被各大社团当作试胆大会的场地,即使到现在人气也应该还很旺。’   ‘算了,别想那么多,总之先找到张诃再说。’孙敖摸着兜里的两个青铜像,不觉的摇摇头。   如此有研究价值的东西,居然被那三个女生当作可爱的玩物,据说何伊甚至还用眉笔给这东西改变造型,实在太荒谬了:不管怎么说,这也相当于国家的一级文物。   ‘张诃居然约我们在停尸房里见面?平时看他胆小的样子,还真想不到:   ‘赵宇打量着医院的大门:’奇怪了,这里最近应该设有被打开过,都生了一大堆蜘蛛网了。   ‘他可是杀人犯,怎么可能从大门进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边藏着人了。’孙敖打量着四周:‘我们也别走大门,免得被人跟踪。   我知道附近有个秘道,跟我来。   他朝左手边走去,拐了好几次弯,这才来到一个死角前。轻轻拨开墙角的杂草,顿时露出一个不大的洞口。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狗洞?’赵宇大笑。   孙敖也笑了:‘狗洞又怎么了,就算是猫洞咱们也只能爬进去。快跟上来。医院早就断水断电了,密封的建筑内伸手不见五指。他俩打开早己经准备好的手电筒,将光圈调到最大,周围总算稍微有些能见度了。   这里是医院的大堂右侧,曾经是儿童病房部。即使是改成疗养院后,也是专门供给那些身体不健康,但是又在当时无法根治的孩子居住。   这里一共有十个房间,每个房间里床、枕头、被褥等物件都还十分齐全,甚至疗养院在倒闭的最后一天,员工还自发的将所有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的。   用手电筒照去,可以看到可爱的天蓝色被套上映着朵朵白云,很有童真。   赵宇看着病房中的物件,轻声道:‘小时候我常常奇怪,中国人是一种喜欢哄抢的民族,只要是没有人居住的地方,就算房檐、屋顶的瓦片都会被人偷走。可是这么大个医院,   里边的东西居然完全没有丢失过,实在太怪异了:’   ‘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吧。’孙敖笑着:‘你想想,中国人虽然喜欢哄抢,但是他们更迷信。既然医院里闹鬼的传闻沸沸扬扬的,又有哪个不怕死的敢把闹鬼的东西搬回   家呢?真的会死于非命也说不定:’   ‘嗯,有道理:’赵宇点点头:‘看来你对这里很熟悉,从前常来吗?’‘每年都会和社员来上几次。我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在这附近就读,而且参加的社团都和这里沾了一点关系。小学时候是灵异社,国中怪谈社,高中鬼怪文学社,大学民俗系,有   意思吧?’   赵宇不由得狂笑:‘太有意思了,虽然名字不太一样,但本质上根本就是同一类型的社团嘛。’   ‘因为我从小就对这些乱力怪神的东西感兴趣。之所以会选择民俗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孙敖望着眼前的路面,淡然道:‘说起来,我们几个己经很久没有这么轻松的聊过天了?’赵宇呆了呆:‘是有些日子了,自从有了各自的女友和生活后,所有的一切都变了。你小子忙着准备和女友考研究生,我忙着跑社团,然后准备之后工作的事,张诃   每天都去酒吧,根本就什么都不想,只知道混时间。’   ‘对啊,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些感谢这次探宝活动。如果不是你找到了那幅地图,我们几个恐怕一直到毕业都完全没办法再聚拢,然后就各分东西,逐渐将对方遗忘掉,老死不相往来了:’孙敖叹了口气。   ‘说不定,真的很有可能:’赵宇苦笑:‘但谁也没想到张诃居然会杀人:’   ‘或许他有自己的苦衷吧。’   ‘那你觉得他联络我们,什么都不要求,只是要我们将剩下的青铜人面给他带去,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的发现了什么线索?’   ‘我也搞不明白。’孙敖用食指将眼镜向上推了推:‘如果他是清白的,一定不会逃跑,更不会躲进这个地方。’‘那他真的杀了人?’   ‘我想是。’   ‘那你觉得警方会不会知道他躲在这里?   ‘现在恐怕己经知道了。’   赵宇大吃一凉:‘你怎么知道的?你报的警?’   ‘当然不是,我不会那么没义气。’孙敖脸上没有表情:‘但是你想想看,我们是他最好,也是唯一的朋友,警方没有对我们过多的询问,就任我们随便行动,这不奇怪吗?’   ‘你的意思是,你早就知道了警方在跟踪我们?’   ‘也没多早,只是来这里之前吧。’   赵宇皱起眉头:‘你这样做和报警有什么区别?’   ‘寿司,别傻了。’孙敖用力拍着他的肩膀,‘他是杀人犯,这一点尽管我们不想承认,但是己经是既成事实了。作为朋友,现在能作的只有一点就是劝他自首。难道你要让   他在这里躲一辈子吗?’‘可是,赵宇张了张嘴,后边的话还设说出口就被孙敖打断了:‘没什么可是的,就算想包庇他也己经来不及了。我们还是尽人事,听天命吧。’   终于,停尸房到了。   医院的停尸房在地下一楼,此时两扇铁门正紧紧的闭着。明知道这里早就没有了冷气,但是总觉得从脚底窜上一股寒意,很冷,冷的可以将骨髓冻结。   孙敖犹豫了一下,用力敲响了门。   拍了许久,并没有人来应门。他试探性的喊了几声:‘张诃,你在吗?   ‘谁和你在一起?’终于,张诃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寿司。’   ‘人像带来了吗?’   ‘带来了,张诃,你要这东西干么?’‘我发现了一些好事。’张诃嘿嘿笑着,打开门,露出了他灿烂的笑脸。不娘,很男人味,而且看神情还十分满足,根本不像逃难的杀人犯。   孙敖和赵宇对视一眼,这才走了进去。刚一进门,张诃己经把手摊开,用亢奋的音调道:‘拿来。’   孙敖略微皱起眉头,从兜里掏出剩下的两个青铜人面像递给他。   ‘怎么只有两个?’张诃猛地抬起头,满脸的期望顿时变得非常阴狠:‘你那里不是有五个吗?’   ‘剩下的三个被你嫂子她们拿去了。’赵宇被他的突然变脸吓了一跳,急忙解释。   ‘哦,我就说兄弟一定不会骗我的。’他的脸部肌肉缓缓松弛下来,随意的坐在地上,冲他俩道:‘坐。’   两人不经意的互相换了个眼色,紧靠在一起坐了下来。冰冷略带潮湿的地面,寒意几乎贴着皮肤涌进身体里,很不舒服。   ‘你说张诃是不是吸过毒?精神状态怎么看都不像正常人:’孙敖小声说。   赵宇摇头:‘大二之前他的清况我还稍微知道一点之后就疏远了。虽然还是好朋友,但他是不是吸毒,不知道。可是现在看起来,很像:’   ‘唉,看来要头痛了。’孙敖叹口气,用手电筒的光指向张诃:‘母兮兮,说老实话,你是不是杀了人?’‘好像是吧,管他的,我才不在乎。’他忙着将拥有的三个人像握在手心里,整个人突然舒服的长长呻吟了一声,全身无力的向地上躺去。   ‘张诃,你究竟在干么?’孙敖不解的问。   ‘这就是我发现的秘密。神像的秘密:真的很爽。’张诃醉眼迷蒙,半死不活的喘着气,整个人都在抽搐:‘它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不要说吸毒,做爱,就算将全世界   给我,都不会让我感觉那么快乐。真他妈的好东西:   ‘你居然会讲脏话:’赵宇沉下脸,这家伙以前虽然女性化的令人恶心,但就因为女性化所以才常常一副淑女的样子,说话用词精挑细选,想都不会去想这些肮脏的辞汇。   现在的他,实在太反常了,反常到陌生:   ‘老子说了又怎样?’张诃挣扎着站起来:‘老子还要说,他妈的,他妈的,就他妈的:’   孙敖哭笑不得的望着他,这种赖皮的模样,活像个要糖果不遂的小孩子。   张诃摇摇晃晃的走向赵宇,直到只剩半个手臂的距离。用力伸出手将其中一个铜人递到他身前说道:‘这东西真的很爽,不信你试试:’‘我试?   要我怎么试?‘赵宇苦笑。   ‘你把神像握在手心里,然后闭上眼睛,随便想什么,很快你就会尝试到有生以来最大的快乐!’   ‘还是算了吧。’   ‘给我拿着:’张诃歇斯底里的大吼了一声。   赵宇吓得下意识接住,犹豫了一下,只好坐在地上根据他的说明尝试起来。   开始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无奈和些许的不耐烦,没过多久的时间,孙敖惊讶的发现,赵宇的表情居然变了,变得痛苦和快乐夹杂的奇怪色彩。   之后快乐渐渐占据了主要位置,他的表情越来越夸张,张狂的大笑着,好不容易才停止,然后便是一阵又一阵的全身抽搐。   过了许久才依依不舍的张开眼睛,原本黑亮的瞳孔中依然蒙着一层灰色:‘好爽:’   赵宇低下头呆呆的望着手中的雕像:‘没到它居然还有这种功能,妈的,有了这个,我还要什么工作,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了:’   张诃顿时紧张了起来:‘靠,这是我的东西。’   赵宇抬起头,死死的望向他手中的青铜像:‘你不是还有两个吗?再给我一个:’   ‘这是我的,快还给我:’张诃大吼大叫,扑上去就抢。   ‘我们不是朋友吗?你的还不是我的。’赵宇笑的很怪异,他温柔的说着话,手上动作却完全没有和表情符合一致,一拳头就将张诃打翻在了地上,然后用力扳开他的指头想将   东西抢过来。   孙敖看的莫名其妙,虽然无法解释他俩的行为,但也知道不能再放任不管下去,便大叫了一声:‘你们在干么,都给我住手:’   在那大音量的冲击下,赵宇突然呆住了,张诃想都没想,藉机冲过去将青铜像抢过来便夺路而逃,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赵宇仍然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孙敖小心翼翼的观察他,判断出没有危险性后,这才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动。   好不容易他才清醒过来,迷惑的望着四周,喃喃道:‘我刚才是怎么了?‘不知道,有点像是中邪:’孙敖苦笑:‘剩下的事以后再讨论,先把张诃追回来再说。’   赵宇点点头,摸着脑袋向停尸房外走去。   漫无日的在青山疗养院里搜查了好几个小时,几乎将所有地方都找了个遍,依然看不到张诃的身影。   孙敖满脸恼怒,仿佛要爆发似的每向前走一步,都将眉头皱紧一次,终于,他们来到了大门口。再也不需要隐瞒什么,他用力将门拉开,两个人就在那一瞬间呆住了。   在眼前不远处,有个黑乎乎的东西猛地落了下来   第五章DATE6月3日下午五点十一分序幕   有人说死亡是纯粹的永恒,我们深爱的人死了,便在那一刻永生了,就像电影一样。死亡的人是一部电影,没有比这更电影的电影。   我们不知道流失的是生命,还是血液,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我们在为我们自己累着痛苦的同时,死者也残留下了他生存过的痕迹,以及死亡时那一刻的状态。   钱墉死时的状态并不算好看,甚至,有点恐怖。   当我和雨滢来到他家楼下的时候,警方己经拉起了警戒线,并将他的父母都客气的请了出来,这两位可怜的中年男女哭哭啼啼的,瘫坐在地上,身旁正有个漂亮的女士辛苦的劝慰着。‘嫂子:’我走上去甜甜的叫道。   ‘小夜,你怎么来了。’她略微有些吃惊,迅速扫了一眼身旁的雨滢,笑道:‘死小子,你又换女友了?够行的,比你那个笨蛋表哥有本事多了:’我讪笑:‘嫂子真的希   望表哥桃花运满天吗’   ‘他敢:’漂亮的大眼睛一瞪我:‘对了,你究竟是来干么的?’   ‘来看一个朋友。’我神色有些黯然。   ‘朋友?他住这里?’   真是有够迟钝的女人,我算是服了。叹口气,设有再理会这个未来的笨蛋亲戚,几步走到钱墉的家人前:‘伯父伯母,我是小墉的好朋友,我叫夜不语。’   ‘你好。’伯父紧紧的抱着伯母,也没抬头看我,只是呆板的打了个招呼。见无法正常沟通,我拉起警戒线走了进去。   ‘小夜,你在干么:’嫂子拦住了我:‘虽然你是熟人,但这里己经被警方封锁了。等调查完毕你才能去见你的朋友,而且,你朋友的尸体实在有点……不用说,我也知道他的尸体不会好看到哪里去,不然表哥不会在电话里提到‘诡异,这个词。用力拍着嫂子的肩膀,要她不用担心,然后又劝雨滢留下来,我这才不顾阻拦的向   楼上走去。   嫂子明显不了解情况,我只好拨通了表哥的电话,在那家伙的好说歹说下,终于狐疑的看了我一眼,不再坚持拦住我了。   钱墉住在这栋公寓的二楼,一推开门,就看到刑事组的几个老熟人脸色有些难看,像是吐过好几次。   真的有那么难看吗?   我疑惑的走进卧室,表哥正忙东忙西的收集证据,见我来了随意的挥挥手,向尸体的方向指了指。这个时候法医刚好将尸检做完,正小声向副队长汇报。   用力的深呼吸,我蹲下身子,将白布单拉了起来,顿时倒抽一口冷气,虽然己经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吓了一大跳。   钱墉左手死死的拽着一把美工刀,整个肚子己经被完全剖开了,内脏有被搅动过的痕迹,血液、体液和肠子流了一地,但是他的表情偏偏又是一副十分安宁的样子,嘴角甚至还   带着微笑。   他的眼睛睁开,安静的平视前方,仿佛在望着我,仿佛才刚刚睡醒,准备要起床吃饭。恐怕死亡时间不长,尸体上还没有明显的尸斑出现。   我盯着他的尸体看了足足有一分钟,然后感觉胃中一阵翻滚,差些吐了出来。   ‘怎么样,够有视觉冲击吧?’表哥在一旁露出看好戏的嘴脸,讥笑道:‘还是第一次看到我们家的小夜呈现恶心的生理现象,有趣:’   ‘我可不觉得有趣。’我冷冷的问:‘法医的鉴定?’   ‘你的朋友是在五个小时前彻底死亡的,死亡原因是流血以及损伤面积过大引起心脏停止,最后导致脑部死亡。   ‘根据初步判定,死者是自杀。他用美工刀从上而下在肚子上划开了一道八点六六英寸的伤口,因为比较用力的关系,不但剖开了脂肪层,还损伤了一部分的肠道。然后他用右   手在内脏中搅动,仿佛在寻找什么的样子。’   表哥的脸部肌肉不由得抽动了一下:‘死者从来没有精神不正常的记录,而且他的家族也没有过精神异常史。’   我的神色黯然:‘从受伤到死亡,他一共经历了多久?’   ‘我判断,至少半个小时以上。’   ‘半个小时?是吗?‘我叹了口气,再次望向尸体的脸孔,那副安详的表情越看越觉得诡异刺眼:’表哥,你说一个将肚子剖开,然后又在里边不断搅动,那种痛苦会是怎样?   ‘在没有打麻药和镇定剂的情况下,那种痛苦足以令人死上一百次。’   ‘但那人经历了这种痛苦至少半个小时,而且,他的脸部表情丝毫看不出痛苦过的神态。你说,这有可能吗?’   表哥摇头:‘不可能,除非他有服用毒品。’   ‘那他死前吸过毒?’我皱眉。   ‘没有。我们从他身体里找不到残留过毒品的成分。’   ‘那,该死的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气恼的吼了一声。   ‘我也不知道。’表哥有些沮丧:‘对了,我总觉得他是为了寻找某些东西才将肚子剖开的。临死的时候,右手上还紧紧的拽着一个奇怪的人像。’他将一个证物袋递给了   我。袋子里装的东西我很熟悉,那夸张但又闭着的冰冷大眼睛,那副讨厌的脸孔,正好是我们在联谊会时,从青山疗养院里找到的青铜人面像。   我看着这个东西,许久,才僵硬的转过头望向表哥:‘他死的时候,真的是左手拿着刀,右手拿着人像?’   表哥不知道我想说什么,微微一愣,点头。   ‘那他一定不是自杀。至少,他不是根据自己的意志自杀:’我望向钱墉早己冰冷的尸体:‘一定是有某种无法解释的原因,让他那么做的。’   ‘原因?’表哥早己习惯了我常常出人意料的判断,只是淡淡的吐出两个字。   ‘很简早,他根本就不是个左撇子。试问,你可以用不熟悉的那只手将肚子划开吗?而且,美工刀的刀口还是向外而不是反方向握着。人家日本武士剖腹都知道刀口要向内才方便。’   ‘但是有没有可能他其实是左撇子,一直出于某种目的装出正常人的习惯呢?’   ‘你开什么玩笑。’我拉着表哥的手,在尸体的手掌上摸了一圈:‘感觉到没有,钱墉右手的茧明显比左手多的多,足够证明他是人类中百分之七十三里头,惯用右手的人之一,   表哥沉默起来,我也沉默。两人十分有默契的同时叹口气,走到客厅里坐下。   ‘这个事件你怎么看?’过了许久,他才抬头望向我。‘恐怕不是个普通事件。虽然知道这点你也只能按照惯例处理吧?’我揉了揉鼻子。   他点头:‘不管怎样,这是一场自杀案件,向上面也只能这么报。毕竟可以证明他自杀的线索太多了,女友前不久死掉,自己也稍后殉情。   ‘在辍学后的某一天,趁着父母去上班的时候割开自己的肚子,寻找依然深爱着那个女人的心脏,表示自己的忠贞不渝,真是个非常凄美的都市悲剧。   ‘媒体就像狗一样,早就眼巴巴的盯住这件案子了,只要警方一宣布为自杀,恐怕明早的头条头版立刻会将这个事件,编成催人泪下的即时小说赚取销量。这种情况下,就算知道他不是自杀,背后就算有隐情,也不能报出去:我根本就什么都做不到。’   ‘我了解。’站起身来,辛苦的在脸上挤出笑容,淡淡道:‘那剩下的就交给我好了。总之,我己经开始感觉有意思了。哼,一定要将这个事件查个水落石出才行,不然,怎么对得起朋友。’   表哥有些愕然,但出奇的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率先走了出去。我死死的看着手中的证物袋,小心的向左右扫视了一番,然后偷偷揣进了兜里。   总觉得整个事件都和这个青铜人面像有绝大的关系,恐怕,应该好好的查找一番它们的来历了:   DATE5月20日下午一点   城市最中央的希望之塔敲响了一下钟声,将呆呆坐着的孙敖和赵宇同时惊醒过来。孙敖望着手中的可乐和汉堡苦笑,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抬头望着高高耸立的钟塔,看着眼前来来往往、嘻笑怒骂的人群。头顶虽然暴晒在高达三十度的阳光中,但不知为何,他的身体只感到丝丝寒意。   张诃就那样死了,死在他俩的眼前,脑袋塌陷了下去一大块,白花花的脑髓掺着鲜红的血液流了一地。   他的表情安详,带着无比满足的愉悦心清,嘴角甚至流露着微微的笑意。   那种笑意搭配着扭曲变形的四肢,以及几根刺穿他身体的钢纤,显得极为诡异。   他是坠楼而亡的。就在两人愣住的同时,埋伏在四周的员警己经冲了过来,此后的事情便变得不堪回首起来,员警对他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反覆询问,直到鉴定科证明他们没有杀人时间后,这才悻悻的将他俩放掉。   到今天为止,这件事己经过去两天了。只是这两天实在太漫长,漫长到即使回忆,也会像八十多岁记忆力衰退兼患有老年痴呆的次时代老人一般,模模糊糊的。   晓雪一直安慰着他,硬是榨干了他所有的精力,疲倦到就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了。好不容易,他才勉强振作起来,然后打电话约了赵宇。   ‘敖老头,张诃真的死了吗?’赵宇直到现在都还怀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一切都只是场噩梦。   ‘嗯。’孙敖轻轻的将手中的食物放下,用身上的汉堡屑喂蚂蚁:‘好像一场噩梦。’‘你说,明明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为什么就突然死了?’‘谁知道?警方说他是因为走投无路下,爬上青山医院顶楼跳楼自杀。’孙敖顿了顿:‘但是以他当时的精神状态,怎么可能自杀?’   赵宇诧异的抬起头:‘为什么?张诃不是很歇斯底里吗?那种情况下,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   ‘不对。’孙敖摇头:‘当时他紧张的抢了青铜像就跑出去,明显青铜像对他而言,比生命还珍贵。试问带着那么珍贵的东西,为什么他会想着自杀?’   ‘但是警方并没有从他身上找出青铜像,他一定是在自杀前先藏了起来。’   ‘就算如此,我还是不相信他是自杀。或许当中有一些我们并不了解的因素在。’不由得想起了在医院的停尸房中,两人争夺青铜像的诡异景象,孙敖全身都抖了一下。   赵宇不解的摇头,但也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缠下去:‘算了,他己经死掉了。我们还是来讨论一下宝藏的事情。青铜像只剩下三个,还能继续调查吗?   ‘都有人死了,你还想找宝藏?’孙敖瞪了他一眼。   赵宇反瞪过去:‘你就不想?’   孙敖低头,将可乐凑到嘴边猛喝了一口,抬头,灿烂的笑起来:‘废话,当然想:’   两人望着对方,同时大笑。   ‘青铜像应该还被张诃藏在青山疗养院中的某个地方,过几天抽空再去一次,说不定能找出来。’孙敖想了想:‘现在我们先把女孩子手上的铜人像哄回来,尝试着从其他没   有想过的方向好好再研究,说不定能有新的发现。’   ‘嗯,我也觉得那些青铜像不像外表的那么简单,恐怕隐藏着某些秘密:   ‘赵宇点头,又一次想起了在停尸房中,青铜像所给他带来的欲仙欲死的快乐感觉。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猛地响了起来。有条新的简讯,是女友王芸发的,要他快点到她租的房子去,有急事。   赵宇苦笑:‘这小妮子,张诃死后就再也设有联络过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男友有多痛苦。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交这样的女友。’   孙敖拍了拍他的肩膀:‘女人就是这样,特别是漂亮女人,越漂亮越任性。忍一忍,把她从女友升级成老婆,把生米煮成熟饭就搞定了,到时候她绝对千依百顺的:’   赵宇不无忌妒:‘可你家的晓雪就是又漂亮又温柔又懂事啊,实在太羡慕了:孙敖嘿嘿笑起来:‘没办法,谁叫我运气好出手快,把一万个才出产一个的绝品给买到手了。先声明,我可是绝对不会放手的:谁和我抢我和谁拼命:‘知道了,我可不敢:’赵宇看着简讯,不由的咕哝道:‘奇怪,王芸那小妮子平时最讨厌简讯的,今天究竟是刮什么风,居然发简讯给我。’   孙敖听在耳中,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本想说些什么,赵宇己经冲他摆摆手,拦住一辆计程车,风一般的走掉了。   四周猛地刮起一阵地堂风,他冷的抖了抖,抬头望着炎炎烈日,叹了口气。   DATE5月20日下午两点十一分   不过是五月末,天气己经热到令人发疯的程度。赵宇从计程车上走下来,顿时感觉一股热气迎面沾在身上,很不舒服。   女友租的房子在城市的南区,很旧的老楼内。没办法毕竟他们都是学生,房租太高实在应付不来,就算如此,有一半的房钱还是自己出的,虽然王芸死活不准自己搬进去和她同住。   郁闷,全世界所有人一眼都能看出他们两人的关系,为什么就不能同居呢?   她可不是个保守的人,只要被甩到床上去,立刻就会变身为荡妇,但是这荡妇实在很在意别人的看法,在乎其他人指指点点,说她未婚非法同居。   即使整个中国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大学生,早己经开始了同居生涯,她还是怕。   无奈的敲响房门,不一会儿,便从里边传出一阵木屐践踏地板的声音,然后有人打开了房门。但那人却不是自己的女友。   ‘小伊,你怎么在这里?’赵宇凉讶的看着她。   何伊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斑点睡衣,脸上也微微泛红,额头还残留着汗水:‘小芸让我搬进来陪她,她说最近自己一个人,老感觉害怕!’   ‘那她人呢?’   赵宇心里一阵乱骂,那小妮子,害怕都不叫自己,她真的当自己是男友吗?不过眼前这位小美女的身材没想到居然那么有料。   平时老喜欢穿宽松的衣服外加人偏瘦,还很难看出来,她的胸部至少有D以上,硕大的丰满凸出将睡衣撑的紧紧的,令人心底像是有老鼠在不断的挠,实在很痒。   ‘小芸刚刚出去了,她叫我等你。’何伊见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自己的胸部上,原本就红润的脸更加红了,不过却没有躲开,反而骄傲的一挺胸部,冲他笑着。赵宇惊觉自己的失神,尴尬的笑几声,连忙脱下鞋子走进门去。   房间里的摆设依然和上次来时一模一样,只是整洁了许多。大概有何伊在,那个大邋遢鬼就更可以名正言顺的偷懒,将整个艰巨的打扫任务统统扔给了小伊。   ‘房间都是你在打扫吗?’赵宇坐到沙发上没话找话。   ‘对,还算干净吧?’何伊笑笑。   两人同时陷入了沉默,实在不知道该找什么话题继续聊下去。他玩弄着自己的手指。而她从沙发上拿过一个软软的抱枕舒服的抱在怀里,望着天花板发呆。   过了许久,何伊才像想到了什么似的,突然‘啊,了一声:‘对了,人家熬了一锅汤,盛一点给你喝。’   说完便急急忙忙的向厨房走,甚至差些把脚给拐住。赵宇笑起来,这女孩还是那么冒失,认识快有三年了,根本就设有变过。   不久后,她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浓汤,小心翼翼的走过来,还一边用力朝碗里吹气。那副家庭主妇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小心,有些烫。’她轻声将汤递给他。   赵宇接过来,确实烫了点,但是还算能够入口。他像品酒似的微微抿了一小口,然后闭上眼睛舒服的叹了口气。   汤的味道很特别,夹杂着浓烈的墨鱼以及一种完全陌生的肉类味道,很鲜美,仿佛进入嘴里便融入了身体的四肢百窍中,滚烫的温度偏偏流入胃里的时候,涌上一股寒意,实在难以形容的好喝。   何伊见他那副夸张的样子,眼中都流露着笑意,温柔的抽出卫生纸,轻轻将他的嘴擦干净。两人的视线突然重合在了一个位置,呆住,然后同时脸红。   她退回沙发上,又抱起抱枕心不在焉的玩着。   ‘那个,小伊,我们认识有多久了?’赵宇见屋内的气氛实在异常的令人不舒服,首先打破了沉默。   ‘很久了。’何伊望向他:‘我也记得不太清楚,大概有两年十一个月零八天吧。’   汗,这也叫记不清楚?赵宇挠了挠头:‘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当然:’她立刻兴奋起来,满脸的雀跃,仿佛没有长大的孩子,‘大一的时候,人家被一个混蛋学长拉进学校后边的树林里,想非礼人家,碰巧小宇你经过,然后拼死抱住了他的后腿,一个劲儿的要我快逃,真像个傻瓜:’   ‘还说我,你还不是就那样撇下我真的逃掉了:’   何伊脸一红:‘什么啊,当时人家一个小女生,当然会害怕。而且人家一遇到人就立刻求救,好险,那混蛋感觉危险就立刻跑掉了。‘你被他给打的只剩下一口气,人家在你的病床前守了足足三天,也哭了三天,几乎把世界上所有能叫出名字的神灵都祈祷了一遍,你才醒过来。’‘哈哈,想起来,当时有够傻的:’赵宇微笑着回忆。   ‘你后悔了?,   ‘当然后悔了:后悔没有早点去学空手道,不然躺在医院里的就不是我,而是那个混蛋了:’   ‘这还差不多。’何伊灿烂的笑着,走到他身旁,坐下,纤瘦但是却滚热的身体靠在他身上。   ‘小宇,你知道呜?当时我在医院里一边哭着,一边对着远处的星星许下了一个愿望。’她将粉嘟嘟的小嘴凑到他的耳边:‘你猜猜是什么:’   ‘怎么可能猜到。’赵宇感觉耳朵一阵燥热,温湿的气息冲入耳道,痒痒的。嘻嘻,我发誓说,如果病床上的那个男人真的清醒过来的话,我就嫁给他,永远只爱他一个,千依百顺,做一个全世界最模范的老婆。’她滑腻的纤柔双手捧住了他的脸:   ‘你说,人家很傻吧。’   赵宇感觉自己的呼吸急促了起来,嗓子沙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何伊的身体再次靠了过来,丰满的双峰完全压在了胸前,软软的,很舒服。   她的手在他身上不断游动,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虽然眸子中隐藏着一丝害羞,但更多的是勇敢。   何伊雪白的大腿微微抬起来,跨坐到他的腿上,身体突然一个僵硬,然后她羞羞的笑了起来,裸露出的皮肤变得一片粉红。   ‘小宇,你有反应了。嘻嘻,人家好害羞:’她嘴里轻轻说着话,右手从他背后收回,抚上了自己的身体,然后一点一点的解开了睡衣的钮扣。   赵宇的心脏疯狂的跳动着,全身的血液仿佛受到牵引似的向下冲,何伊全身只有一件薄薄的睡衣,透过短裤,滑腻的皮肤完全接触在腿上。   这时候她己经把睡衣脱了下来,随意的一扔,顿时漂亮的雪白肉体上只剩下一条米黄色卡通内裤,然后她疯狂的吻上了他的唇。   火热的舌头在他的嘴里不断搅动着,带着微微的薄荷香味。她的手没有闲着,转入他的T恤中顺着他的肌肉慢慢向下移动,就快要触碰到禁忌之地时,赵宇挣扎着从她甜美的吻   中逃出,深深的吸了口气,脱下T恤,套在了她身上。   何伊呆住了,跪坐在地上泪流满面。   ‘为什么?’她抬起头,美丽清纯的脸痛苦的扭曲起来。   ‘我有女朋友了。’赵宇淡淡道,向王芸的寝室走去。又是那个女人,哼,该死的:那个女人在一年前将自己最爱的男人夺走,居然还常常在自己面前炫耀。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痛苦:那女人,真的该死:何伊细嫩的小手用力捶在地上,终于大声哭了出来。   赵宇推开女友的寝室门,想在刚才的刺激下清醒过来。锁好门,叹口气躺倒在柔软的床上,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自己一直把何伊当作最疼爱的妹妹,从来没有过什么非分之想,   却一直忽略了她的感受。虽然明知道很残忍,但是作为男人,这点决断还是应该有的。   伸了个动作很大的懒腰,手突然碰到了一个冰冷的硬物。随意拿过来一看,居然是王芸的手机。这小妮子,出门居然会忘了带手机,真是有够糊涂的。唉,虽然那女人实在有太多的缺点,可是没办法,自己就是爱她。   翻开手机,他刚看着萤幕就愣住了。手机上显示着二十多通未接来电,最早的一通是在两天前打来的,甚至有几通是她家里的电话。他了解自己的女人,那小妮子虽然糊涂,但还是有个来电必回覆的好习惯,就因为这个习惯还常常受到广告电话的骚扰:   而且从家里来的电话,很少有人不回的吧:   难道说,这个电话她己经两天多没有碰过了?   他从床上翻下来,梳妆台上充电器的灯还亮着,用手摸了摸,有温度。证明手机在不久前还曾经是充电模式。   难道王芸己经失踪了两天?为什么何伊会说她是刚刚才出去?   突然,从心底冒出一丝不好的预感。赵宇用力打开门,只见何伊背着手,呆呆的站在客厅中央。   ‘小伊,小芸是不是失踪了?’赵宇冲她大吼一声。   她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脸上流露着微笑,表清诡异:‘不惜。确实失踪两天了。’   ‘为什么你不通知我:’他气急败坏的向她走过去。   ‘为什么我要通知你?那个女人的死活关我什么事?’何伊哼了一声,嘴角咧开不知名的笑,声音又温柔起来:‘小宇,刚刚的那碗汤很好喝,对吧?   赵宇皱了皱眉头设有回答。   ‘你在害泊吗?还是你在猜测某些不太敢想的东西?’她歇斯底里的大笑,笑的纤细的腰肢都弯了下去:‘告诉你,那个坏女人己经死了:她己经死了。‘是你杀的?’此时此刻,赵宇却出奇的冷静,脑中模模糊糊的放出警报,精神也前所未有的紧张起来。   ‘不惜,是我杀的。就是用这双手。’何伊伸出白皙的双手,抬高,右手上赫然握着一把尖利的莱刀:‘她死的时候依然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瞪大绝望的眼睛看着我,那种表情真的令人心旷神怡。她把你从我身边夺走了,她欠我的,就一定要还。’‘那碗汤?’   ‘汤很好喝吧?当然会好喝,是用那个贱人的胸口肉熬了八个小时才煮好的。我可是用了许多好材料哦:’她嘻嘻笑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仿佛是猎手找到了猎物。   赵宇顿时感觉胃部一阵翻滚,忍不住吐了出来。   ‘你干么要吐?那不是你最爱的女人,不是你最爱的部位吗?’何伊用刀在自己赤裸的丰满胸口上割了一刀,鲜红的血立刻流了出来,但她却似乎感觉不到疼痛,依旧一个劲儿   的傻笑着:‘小宇,我知道你永远都不会爱上我。我知道,真的知道:   ‘那好,既然生不能在一起,那我们就一起下地狱:’   她猛地用刀刺向他,赵宇捂住胃部四处躲避。虽然自己练过空手道,但是现在居然比不上一个持刀的疯女人。这疯女人很瘦弱,但是力气却出奇的大,她疯了一般的大笑着,己   经在他的身上割了好几个伤口,有个伤口甚至离心脏只有一尺的距离。   这场你追我躲的现实剧上演了十多分钟,突然大门猛地被人踢开,几个员警跟着孙敖走了进来。   何伊望向冲进来的人,绝望的拿着刀向最近的一个员警刺过去。那个员警明显是莱鸟,持枪的手拼命抖动,对近在咫尺、那个满身是血、披头散发的恐怖女人,就是无法扣动扳   机。就在尖锐的刀尖刺上了他的胸口,甚至划开了他的皮肤时,枪声终于响了。   他身后的一个老员警手微微颤抖,开枪后整个人都虚脱的倒在了地上。   何伊眉心中央正中一枪,当场毙命。但不知为何,她的表清却如同解脱了似的微笑着,笑的让人从心底泛出寒意。   警方将四周的环境打扫了一番,就地做了笔录,把尸体带走后,整个出租房又安静了下来。两人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的痛苦似的,瘫痪在沙发上,许久才抬头对视。   ‘你是怎么知道何伊有问题的?’赵宇疲倦的笑了笑。   ‘设什么,只是你走了以后眼皮直跳,仿佛会有不好的事发生。然后我就想到了会不会是你有危险。’孙敖淡然道。   ‘靠,你还是那么相信自己的直觉。’他叹口气:‘不过最蠢的是,我有朝一日居然被你那破烂的直觉给救了。’   ‘那你是不是应该好好感谢我?‘废话,当然要感谢。’赵宇向他摊开手:‘晓雪那里的青铜像你拿回来了吗?给我:’   ‘还没来得及回去跟她要。怎么?’孙敖疑惑的问。   ‘我有个新的发现。’赵宇说着从身上掏出两个铜人像,站起身:‘跟我来,你绝对会大吃一惊:’   ‘这些是何伊还有小芸拿去的两个?你什么时候找出来的?’他略有些惊讶。   ‘当然是趁着员警没注意的时候偷偷塞进兜里的,如果被当作证物没收掉就麻烦了。’赵宇说着跟孙敖进了密封的卧室里,关了门,关掉灯,四周顿时陷入了一阵黑暗中。   ‘这就是你要给我看的发现?在哪?’孙敖奇怪的问。   ‘嘘,安静,等一下你就能看到了。’赵宇悄声道。   孙敖在黑暗中点点头,耐心等待着。突然感觉背后一凉,有种尖锐的东西猛地刺入了身体。然后大脑开始迷糊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不断的向外流,他迷惑的摸过去,很温   暖,很粘稠,是血。自己的血?   痛,强烈的剧痛开始席卷了全身,他无力的倒在地上,只是朦胧的听到赵宇近乎疯狂的大笑声。   ‘为什么?’他到死都有些不可思议,拼着最后的力气,将这三个字从喉咙里逼了出来。   又是一阵大笑后,赵宇冷静到令人心寒的声音响了起来:‘不为什么,只是突然很想感受一下用刀刺进人肉的滋味,   似乎后边还有些什么话,但是孙敖己经完全听不到了,带着满脸的不甘,他瞪大眼睛望着虚空,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许久,赵宇才将灯打开,用脚在渐渐流失体温的尸体上踢了踢,这才随便收抬了一包行李,将青铜像细心的藏在行李的最深处,向门外走去。   炎热的天空,碧空万里,他转过身向越来越远的出租屋望了一眼,笑了。   一待续   8 第十四部 宝藏 后记--感触   昨晚偶然翻出了这一封没有寄出去的信,有点想哭。己经过去五年了?这五年来,自己的人生也变得天翻地覆。唯一不变的,只剩依然记得她,纵然她己经永远不存在了。   倩儿:   你还好吗?整整一年得不到你的任何消息了,而我,在Vlissingen也待下了不短的一段时间。Vlissingen是个三面临海的观光小镇,满街的建筑很有法国清调。我想告诉你,我在这儿居住、学习都挺方便。一附带的,也找到了你口中常咬着不放的所谓的浪漫:   还记得今年的四月吗?对,就是六个月前的今天,你唐突的告诉我你打算到日本去留学,并问我愿不愿意同你一块儿去?   我生平第一次犹豫了,你知道我不愿意去日本,为什么偏偏要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是你古怪的脑子里,突然冒出的又一个恶作剧?抑或是你想知道自己在我的心中到底有多重   要呢?   我犹豫着,突然看到了贴在墙上的世界地图   ‘我们到荷兰去吧:听朋友说那儿很美。’我笑着将食指按在欧洲大陆上,对你说:‘何况那儿比日本大上那么一小点。’   不知为何,你不语了。   你哭了。   而第二天,你就向我提出了分手。   原因?你没说,而我也如平常的那样没有多问,只是默默地看着你走远,越来越远,直到那淡淡的背影消失在无尽的虚空里。我这才按捺住失落,这才思量起了原因。   但是对感情这种玩意儿极度麻木的我,又怎么会了解如此复杂的事儿呢?   一个月后你去了日本,从此没有了消息。而我,竟真的来到了荷兰这个以前从没想到过的国家。但分手的理由,直到现在我也没想通。   的确,Vlissingen提个美丽的小镇。只是天气总是变幻无常,就像穿着裙子、戴着耳环的男人们的口音一样,你别指望会从他们的嘴里吐出些许像样的词儿来。   我的房东是个很有趣的小老头。他是个典型的瘦男人,哈,这种人在荷兰少的就像他的头发一样。   ‘Vlissingen是个恬静的地方,我喜欢这里。’房东第一次来时,我这么对他说着。   他幸福的点点头,比划着说:‘Ya,Here is so good,I don't want bad any problem in here!’实在是有够烂的英语,但是,对,我也不希望在这儿发生任何不好的   事,毕竟如此恬静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己经很少了。   倩,你呢?在日本的哪个城市?过得是否还安好?我完全不能知道,只是可以确定你有我的地址也仅是希望你会在我意想不到的某天静静地,悄悄地,给我带来一些关于你   的资讯,就像以往你无数次从身后轻轻的蒙住我的眼睛,给我意料之外的惊喜那样……   每天傍晚,忙中偷闲的我都会到海边去看夕阳。我总爱坐在海滩上,望着落日的海平线不断地升起来。那时我便吹响笛子,自我陶醉在潮汐中。   笛声,浪潮与黯淡的夕阳。我仿佛又听到了你在我耳畔常念着的那首词: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阳城,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   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念罢这首欧阳修的《浪淘沙》,你总是会冲我轻轻一笑,加上句:‘今年花胜去年红,别过今年,君与随同?’   ‘这不会便是你给我的分手理由吧?’我常常这么想道。   一天又一天,我就这么过了。海滩上散步的路人悠闲的不断在我身前走过。   他们替你向我微笑,也有的为我凄寂的笛声而鼓掌。我就这么过着。生活,学习,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完美。但心里却总是少了些什么……   直到那一夭,我才明白自己少了什么。   那天,也是傍晚,依然在海边。我吹着笛子,几曲毕后,才发现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身影,那是个近三十岁的女性,挺漂亮的,只是己泪流满面了。   ‘很动听的曲子:’她对我说:‘你是中国人吗?’   我点点头。   ‘我是美国人。’她顿了顿又道:‘到这儿多久了?’   ‘一个多月。   你呢?   ‘四年多了。唉,你在这儿读书吗?’   ‘……是啊。’   ‘学什么?,   ‘经济。’   她笑了笑道:在HZ大学?’‘对。’我擦了擦笛子问:‘你呢……为什么来荷兰?’   ‘我有两个孩子。’她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看,并指着上边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男孩道:‘你看,很像你吧:’   ‘比我可爱:他们在哪儿?荷兰?’   她突然又哭了,抽抽泣泣地说:‘他们都待在美国。我离婚了,法院把他们都判给了他们的父亲。   SHIT:那些家伙竟然说我没有抚养他们的能力,去他妈的,一气之下我便跑到欧洲来旅行,最后留在了这儿,没想到一住就是四年。我想他们,真的,我想他们!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才好。   ‘I'moK:’她摇摇头,小心的将照片放回钱包。然后掏出本很旧的美国护照,用力甩出去大叫道:‘去他妈的!’   海风大起来了,每晚必下的滂沱大雨又将来临。   她突然伸出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掌,不知为何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你要相信自己,你是最好的!那样你将会让世界感到你的存在!   ‘谢谢’我站起身微笑道:‘I must go back now……Goodbye.’   “No!Don't say goodbye!”她神经质的紧张起来,续而又哀求道:‘Please!You can say see you later!Please!’   ‘Ok well,see you later!’我依然微笑着。   我不知道这个美国女人有没有说谎,但真假与否对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是我一直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我说那么多是因为身在异国的寂寞吗?   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有着若有所失的感觉。那是对故乡的思念还有缺少了你的寂寞。哈,不知道你是否也有这种寂寞。   Vlissingen的天空很蓝,夜里的星星在没经污染的天幕中闪闪烁烁。孤独之心——北落师门一如以往般放亮在遥远的北方。倩,它美的就像你眸子中的瞳芒。   倩,你知道吧,感到寂寞的我总是会想到你。但如果你真的不愿再回忆一再让你失望的我,那么,就请允许我水远的将你忘记   BEST WISH FOR YOU!   Your:Xsu2001/12/31   记得在《茶圣》一书里,我也引用过这封信中其中的一段。那时候写的摔坏了好几个键盘。多年回过头再来看看,感触虽然依旧很多,但早己经不是当年的那种感觉。....   突然发觉,似乎我真的老了。大家拿到这本书的时间,如果我运气够好的话,应该是本人年满二十五生日后的第一天。记得到我的会客室来祝福我哦:P。   今年不准备买蛋糕,就等大家的祝福了!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15宝藏(中)》夜不语   文案:   宝藏,确实令人心动。但如果是要用你的命去换,你愿意吗?   恐怕,我愿意!   ——夜不语   死亡的气息,已经蔓延开来……   谜底应该就在那关键的「青铜人头像」上,于是尚且活着的夜不语与杨俊飞,计划前往**的证物室偷出人头像,但偌大的**却是一片漆黑,一个人影都没有……   夜不语与杨俊飞两人也开始出现异状……参与这场寻宝游戏的人,已经无法回头!   一个男人,在没有成为男人的时候,大多都曾经有过宝藏的梦想。许多男孩以为自己长大后,或许会背着大大的旅行包,里边装满了形形色色的挖掘工具,然后向着蕴藏有大量价值连城的宝物的地方,曲折或者不太曲折的靠近。   每个男孩曾经都是。   但是当这些男孩真正长大后,却没有再奢望过。只有极少数的人依旧陷在孩提时代的梦中,难以自拔。于是那些极少数人中的极少数,变成了开拓者,以及冒险家。   文案:   宝藏,确实令人心动。但如果是要用你的命去换,你愿意吗?   恐怕,我愿意!   ——夜不语   死亡的气息,已经蔓延开来……   谜底应该就在那关键的「青铜人头像」上,于是尚且活着的夜不语与杨俊飞,计划前往警局的证物室偷出人头像,但偌大的警局却是一片漆黑,一个人影都没有……   夜不语与杨俊飞两人也开始出现异状……参与这场寻宝游戏的人,已经无法回头!   主要人物:   谢雨滢有趣的女孩,不但有趣,而且笨的可爱。   杨俊飞知名的大侦探,曾经和主角在《茶圣》故事中相遇。最后变成了不稳定的朋友关系。   赵因何黄宪村的捡骨师。(死亡)   孙敖某大学民俗学系会长,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待人处世都很谦逊,令人看不出他的心机。绰号敖老头。(死亡)   孙晓雪同一民俗学系会员,孙敖的女友。   张诃长年一副庞克打扮,样子很男人味,但是喜欢做出小女人的姿态。   莫名其妙的大学生。绰号母兮兮。(死亡)   何伊性格活泼开朗的大学生,同一民俗学系会员。(死亡)   赵宇同一民俗学系会员。绰号寿司。   王芸同一民俗学系会员,赵宇的女友。(死亡)   许宛欣谢雨滢的好友,钱墉的女友。(死亡)   钱墉我的同学,小胖子,性格不敢恭维。(死亡)   李睿趁着妻子熟睡时,用菜刀将妻子身上所有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副泛着红色骨头的疯子。   彦彪手持黑市高价买来的枪枝,将所住楼层的所有在住居民全部杀光的杀人魔。   夜不语就是我。主角。是个IQ很高,但很多时候都理智得让人感到乏味的人。从小到大,我的身旁发生过许许多多诡异莫名的事情。有感与此,我开始用笔将它们一个接着一个的记载了下来,写成了小说。不错,就是你们正捧着的这本。   个男人,在没有成为男人的时候,大多都曾经有过宝藏的梦想。许多男孩以为自己长大后,或许会背着大大的旅行包,里边装满了形形色色的挖掘工具,然后向着蕴藏有大量价值连城的宝物的地方,曲折或者不太曲折的靠近。   每个男孩曾经都是。   但是当这些男孩真正长大后,却没有再奢望过。只有极少数的人依旧陷在孩提时代的梦中,难以自拔。于是那些极少数人中的极少数,变成了开拓者,以及冒险家。   宝藏,确实令人心动。但如果是要用你的命去换,你愿意吗?   恐怕,我愿意!   ——夜不语   引子一   我有一个梦想,但具体是什么,很早以前便已经忘记了。或许,自己曾在梦中不经意地重温过无数次吧。   可,谁又知道呢?   梦想毕竟只是梦想,虽然比妄想稍微好上那么一丁点,但如此平凡的我,恐怕依然无法实现。   说不定,忘记,对自己的人生而言,会好上更多。   今天是我第三百次走过同一条小径,这条小径是上班必经的路线。   稍微回忆了一下,自己的生活似乎从小就是那么无聊以及平淡。小学、国中、高中时代是对家、学校的折叠线。大学时代是教室、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而工作后就更无聊了,完全是公司以及出租屋的轮回线。   这样的生活,已经平平淡淡地结束了自己三分之一的人生。   今年的我二十六岁,但却从来没有交往过女友,不要说女友,即使连要好的朋友也没有一个。每一次生日,都只是自己买好蜡烛和蛋糕,然后将代表年龄的火焰轻轻吹灭。   不过,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   今天的天空似乎有点与众不同,空气里,似乎在酝酿着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未知气氛。刚走出小径的路口,一个女孩突然撞到了我身上。   是个长相很平凡的女孩,个子不高,穿着粉红色的长裙。   她满脸紧张,结结巴巴地说道:「您好,这个,我,人家送给您。」   慌张地在我的手心里塞进什么东西,她便如同风一般跑掉了。   我张开手掌看了看,是一袋包装得很精美的高级卫生纸。疑惑地拆开,居然看到雪白的卫生纸上写着一行秀婷的字:   「送给有缘人。希望您看到后能够和我联系,做我的朋友。我的联络方法是……」   不知为什么,我笑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   九十七天后,我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婚礼的那天,亲戚朋友来了很多。只不过没有一个属于我,因为自己早就忘掉了亲戚甚至父母的联络方式,而朋友,我的人生中,根本就不存在这种生物。   未婚妻的朋友们祝福着我俩,说我和她是天生缘分,前三世就注定了会走到一起。我笑了,笑得很灿烂。   酒过三旬,将客人全部送走后,刚变成我妻子的雌性生物并没有像三流电视里的演员一样,害羞地坐在床头上,而是将收到的礼物和红包迫不及待地拆开,笑呵呵地数着。   「亲爱的,我们这次的婚礼完全赚翻了!光是红包就收了好几万块。」她眉开眼笑地转头冲我叫着。   我意兴阑珊,只是将目光一个一个的扫过礼物堆,心底泛出一种莫名的空虚。猛地,视线停顿了,我的视网膜上映出了一个奇怪的头像。   那是个青铜人头像,圆头顶,头上仿佛戴有头盔,脑后用补铸法铸着发饰,像是蝴蝶形花笄,中间用宽带扎束。   人像造型优美,神完气足,大得出奇的双眼刻薄地闭着,鼻子很尖,整个勾勒中透出一阵神秘和诡异。   看到它的一刹那,我的整个神经都凝固住了,身体仿佛被电击中似地不由得抽搐了一下。   我睁大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它,然后缓慢,但是十分用力地伸出手,将它死死握在了手心里。   「这是什么东西?」妻子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又迷惑地望着我手中的人头像,「奇形怪状的,满可怕。不知道哪个家伙给我们开的玩笑?」   「不是玩笑!」我的话冲口而出,声音大得像是吵架。   妻子被吓了一跳,惊魂不定地看了我好一会儿,这才小心地装出疲倦的样子,打了个哈欠说:「人家困了,准备睡觉觉。老公你也快点把那个奇怪的东西扔了,早点上床。」   我的耳朵丝毫没有接收到她的声音,全身心都投入到了那个古怪的青铜人头像上。不知过了多久,才稍微动了动僵硬的身体。   突然,觉得自己的一生极度的无聊,无聊到没有再生存下去的意思。   我走到窗户前,望着二十一楼下的夜色,悠闲且大脑清晰地思忖着,跳下去会不会在没有痛苦的情况下便能结束生命。   用手用力地将头颅左右掰动,我转身靠在刚装修好的雪白墙壁上。视线正对着结婚照,照片上妻子的笑容十分灿烂甜蜜,可爱得如同天使。   我不由得也笑了起来,镜子中的我,笑容却是那么地诡异。   我的手中死死地拽着那个人头像,不知为何,我甚至觉得手心里的东西比自己的生命更加重要。   人生,真的很无聊,特别是我的人生。   或许,死了对我的人生而言,会好上更多吧。但是妻子呢?她刚嫁给了自己,满心以为自己会带给她幸福,这个对自己而言唯一也是最重要的生物,自己怎么能令她失望、令她伤心呢?   还不如,将她一起带下地狱,黄泉路上,至少大家都不会孤独。   我的笑容在对面的镜子中变得阳光起来,小声地哼着歌,走进厨房拿出一把尖利的菜刀,然后轻轻地打开了卧室的门。   妻子睡得十分舒服,她温柔地呼吸着,秀挺的鼻子不时可爱的抽动一下。   我看着手中的尖刀,又看了看她白皙的脸孔。不禁摇摇头,小心翼翼地将她踢开的被子重新盖好。   然后坐在床沿,出神地注视着她,右手毫不犹豫的刺了下去……   引子二   三年零一个月外十七天以前,我曾经为自己无聊的人生订下过一个高贵的目标。   当时我撕扯着白玫瑰的花瓣,一片一片的散落在地上,然后轻轻扬起头,望着蓝得令人发狂的天空,静静地说:「当我喝完第三百壶薰衣草的时候,就遗忘从前的一切。扔掉回忆,把自己的世界统统删除掉。到那个时候,再认真的找个女友。」   三年多过去了,突然很迷惑。   因为薰衣草已经被我喝掉了二百九十四壶,还有六壶,就会到自己约定的时刻。   到时候,我究竟会找到一个什么样的女友?   在四年以前的岁月里,曾经一度以为自己身边有女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诗诗留在我身旁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的时候,丝毫不会感觉唐突,也不会内疚,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那样的付出,是作为女友的某种责任。   感觉,有点可笑。   这个世界有许许多多称之为责任的东西,但是所谓责任,都是有附带条件的。例如父母与儿女,妻子与丈夫。   但是唯独男女朋友之间,并不存在着责任,照顾与被照顾只是两种感情而已,爱以及被爱的感情。   早就忘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照顾人的。   曾经有个把我伤害得伤痕累累的人,至今都还说我是个很好的男人,好到令人舍弃不下。于是,她反反覆覆地在和男朋友分手又找到男朋友后打电话给我,直到如今都在用电话骚扰我。   我是个好男人吗?或许是吧。虽然自己称呼自己为好男人有些脸红。   突然想起了那个连续六年在生日时邮寄给自己闹钟的人。那个奇怪的不知道性别以及年龄的人,是不是也认为我是个令她割舍不下的好男人呢?   哈哈,其实是不是早就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薰衣草即将喝完,而我却开始犹豫不决起来。   未来那个素不相识,素未谋面的亲爱的,你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不知为何,最近老是想太多。   或许,真的是因为三百壶薰衣草的约定将要告罄吧。   算了,不想再胡乱地猜测,要不了多久一切都会浮向水面的。   只是今天,信箱里不知道被谁塞进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东西,是一个青铜人头像,很丑陋,但是在我将它握在手心里的那瞬间,突然感觉,自己眼中的整个世界都猛地变了。   眼前的人群、楼房、甚至自己的双脚,一切都在扭曲变形。   我用力地抓住身旁的电线杆,深深地喘气,心脏剧烈地跳动着,这辈子的影像不断在脑中浮动。   抬起头,我见到了一个男孩,一个嘴角带着古怪微笑的男孩。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向我伸出了右手。   我感觉,自己居然明白了他的邀请,明白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归宿。   五月二十三日的《都市晚报》,用一整版的篇幅介绍了一起凶残的谋杀事件。   据说二十二日下午两点左右,一个名为彦彪的中国籍男子手持黑市高价买来的枪枝,将所住楼层的所有在住居民全部杀光。据警方统计,一共有七十九人当场死亡,只有两个四岁左右的小孩躲在衣柜中躲过了劫难。   凶手作案后立刻逃窜,警方已经发布了通缉令云云。   序幕早就被无情地掀开,糟糕的故事,恐怕又要继续了……   第一章 DATE:5月21日 晚上七点十九分 散步   德国剧作家Klug Veikko曾经说:「Maybe god wants us to meet a few wrong people before meeting the right one,so that when we finally meet the person, we will know how to be grateful.」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在遇到梦中人之前,上天也许会安排我们先遇到别人;在我们终于遇见心仪的人时,便应当心存感激。」   最近,越来越喜欢独自散步的感觉了,可以想到很多事情。   不知是不是因为最近发生的一连串令自己焦头烂额的事情的关系,这几天心情都很不好。   好吧,其他的都统统放到一边,还是先来说说散步的问题。   知道什么是贝勃定律吗?据说这是一个叫做贝勃的人做的一个有趣的实验。   如果一个人右手举着三百克重的砝码,这时在其左手上放三百零五克的砝码,他并不会觉得有多少差别,直到左手砝码的重量加至三百零六克才会察觉到。   而如果右手举着六百克,这时左手上的重量至少要达到六百一十二克才能感觉到变重了,而越到后来就必须加更大的量才能感觉到差别。这种现象就是「贝勃定律」。   「贝勃定律」在生活中到处可见。比如五毛一份的晚报突然涨了一元,那么你会觉得不可思议,无法接受。但是,如果原本五百元的MP3   也涨了一元,甚至十元,你也不会太介意。   就如有些人总抱怨朋友对自己不如刚认识时那么好了,其实也是「贝勃定律」在作怪。   有时陌生人给你的一点点关怀,你都会感动不已,所以很多爱情总在旅途里发生。而你的亲人怎么宠你爱你,你都可能视而不见,或者觉得平淡如水。   人类的感觉很敏感,但也有惰性,它会蒙骗我们的眼睛看不到事物的变化,也会加重我们的感受而迷失理性。   所以,不能太自以为是,我们应带着谦卑的心对待万物众生,才可能少犯错误,积累智慧。心海航程,危险之处,就在于容易失。   散步,也同样如此。   譬如现在,我就遇到了个有趣的小事情。   对了,照例自我介绍一番,本人名为夜不语,常常会莫名其妙遇到古怪事件的普通高三生,良好善良的市民。   似乎我这么普通良好的市民也会稍微有些烦恼。例如,最近一出门就有人跟踪我,而且跟踪的方式实在有点不堪入目,根本就是迫不及待地想让我早点发现。   按照跟踪者那家伙的性格,似乎在暗中计划着什么诡异的勾当。   今天我终于忍受不了了,拐进某个偏僻的巷子,背对着被堵死的出口,淡淡地道:「无聊的大侦探,你究竟想跟踪我到什么时候?」   有一个装腔作势的尴尬声音,立刻从某阴暗角落里传了出来。   某人假装咳嗽,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小夜,你真是太伤我的自尊了。本人听说最近你身旁出现一连串的死亡案件,作为好朋友,当然会担心。一担心,就不由自主地暗中保护你了。我可是很有佛心的!」   我冷笑,「佛心?我可没有你那么大龄的好朋友。而且,什么时候保护和跟踪变成同义词了?」   杨俊飞脸上带着完全没有褪色的笑容,满不在乎地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孤陋寡闻,保护和跟踪从甲骨文开始就是同义词了,难道你不知道?」   我哼了一声,「完全不知道。您老先生跟踪也跟踪了,发现也被发现了,一般情况而言,也该像普通的跟踪者一样,放几句狠话,然后灰溜溜地走人了吧!」   「我可不是普通大众。」   那家伙恬不知耻的骄傲地扬起头道:「作为好朋友,我绝对会把自己好朋友生命的安危放在首位,我的鼻子在你周围嗅到了危险,非常大的危险。那个莫名其妙出神入化的大危险一天不远离你,我就每天都会赖在你身边不走,除非……」   「除非我带你混进三星堆博物馆里对吧?」我瞪了他一眼,「你放心,我死都不会带你进去。」   杨俊飞丝毫没有恼怒的迹象,只是无所谓地摆摆手,「没关系,我这个人最出名的就是有耐心。嘿嘿,看来你暂时也不会把我撇开,独自溜进博物馆里偷那根黄金杖吧?」   「我才不会去偷那根不知所谓的黄金杖。」   「对!是!你不会偷,只是稍微借出去看一看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对吧。」他奸笑起来。   靠!这家伙完全把我的性格给摸清楚了。果然是个狠角色!   我迅速地挪开了话题:「老男人,你跟踪我,显然不止想跟着我混进博物馆那么简单吧,究竟还有什么目的?大家开诚布公地摊牌,或许还有双方都需要的线索呢。」   杨俊飞大为欣赏地点头,随意地盘腿坐在肮脏的垃圾堆上,慢慢说起来:「你周围发生的一连串死亡事件,我很感兴趣。工作之余也稍微调查了一下,没想到居然发现了一些十分有趣的线索。」   我猛地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的望向他,「什么线索?」   「别着急,我一点一点的告诉你。不过,作为交换,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很简单。这个事件,我也要参与进来,这么有趣的事情,我怎么能错过!哈哈,说实话,你这个小家伙真不错,不过才活了短短十八年,遇到的怪异事情比我这个国际知名侦探都还多,实在不可思议!」   「我答应。」我坐到了他身旁,「闲话少说,你究竟发现了什么?」   「等下再和你解释。现在,先陪着我去一个地方。」   「哪里?」   「去了就知道了,哈哈,绝对不会让你后悔就是了!」   DATE:5月25日 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晓雪蜷缩在卧室的一角,全身都因为恐惧而颤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敖的声音就不断在耳边响起。开始的时候只是梦中,醒来后偶尔回忆,也只是以为自己太爱他,而产生的幻觉。   不久后,那种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就像有人站在自己身旁,离自己的耳朵只有几厘米的距离,然后撕心裂肺地嚎叫。   那是敖的声音,她听得很清楚,绝对是敖的声音,但是敖,已经在半个月前就死了,是自杀,原因直到现在警方都还没有查到。   但是她知道,敖的死,绝对是因为那次旅行。   从那个怪异的村子回来以后,所有人都开始诡异地死掉,或是自杀,或是莫名其妙地发生意外。现在,只剩下了自己。看来,这一次,是轮到自己死了!   不甘心!自己怎么能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自己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是谁!是谁在冥冥中将所有人杀掉的?!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敖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了,越发的大声。不对,不是耳边,是脑海,声音是从脑海里冒出来的。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听不到?   「你死了!你已经死了!为什么你不放过我!我是爱你,但是你也爱我,为什么不放过我!」晓雪用尖锐的叫声吼着,她不住地颤抖着,将用力攥在手心里的药瓶打开,倒了一大把镇定片一口吞了下去。   不知道是因为镇定剂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吼叫,脑海中不断重复的声音慢慢淡了下去,最后终于彻底消失了。   晓雪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似的,一动也不动地摊倒在地板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窗外依然黝黑一片,不只是月亮,就连星光都没有。街上的路灯似乎也全部坏掉了,房间里什么都看不到。   很好,那个该死的声音并没有随着自己的清醒出现。   她一边庆幸一边站了起来,喉咙里一片干涩,很渴。摸索着按下了床头灯的开关,但是光明并没有随着那清脆的「啪」声降临。   难怪外边那么黑,居然倒霉地遇到了少有的全市大停电。   晓雪将凌乱的头发随意扎起来,凭着记忆翻出了手电筒,就着明显电量不足的光芒向厨房走去。   拉开冰箱的门,取出牛奶痛快地喝了一口,然后长长地舒了口气。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安静了,自从敖那副阴阳怪气的声音不断回荡在耳边以后,自己就每天吓得心惊胆跳,就差跳楼自杀了。   原来一个人的宁静居然如此令人心旷神怡,难怪许多人都需要独处的空间,一刻不停耳闻目染的鸹嘲,只会让人变得神经质,甚至发疯!   将喝剩下的牛奶放回冰箱里,刚一转身,她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他一动不动的,直愣愣地望着晓雪。   好不容易看清楚那人的样子,晓雪这才喘着气,按住疯狂跳动的心脏,不满地道:「老爸,你干嘛站在这里一句话都不说,差些没被你给吓死!」   老爸依然什么话都没说,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声音有丝毫动作,只是站着,一动也不动,像是蜡像一般。手电筒昏暗的灯光射在他的脸上,表情僵硬凝固,眼睛也许久没有眨动。看在眼里,真的令人怀疑眼前的物体是不是真的活人一个。   晓雪皱着眉头,咕哝道:「你不说话那人家就去睡了,真是的,心情刚好一点,就差些被某个有血缘关系的家伙弄得挂掉,倒霉!」   微微转身向自己的卧室快步走去,脑海中,似乎有什么念头在不断地提醒自己。猛地,她停住了脚步。   老爸不是今天就已经到美国出差去了吗?下午四点半的飞机,现在的他,根本应该是在飞机上才对。   那身后的人,到底又是谁?   心脏,又怦怦地疯狂跳动起来。她努力地做出不动声色的样子,想要装作不在意的回头,可是当真的转过去时,却又愣住了。   身后哪里有人?!   只剩下空荡荡的厨房隐藏在黑暗中,手电筒照耀下,小小的十多坪空间一览无遗。   晓雪的大脑一片混乱,自己所站的走廊是进入客厅或者卧室唯一的出入口,只有经过这里才有可能出门,不然就只有跳窗户了。   可通向外边的窗户上安装着牢固的铁栅栏,就算是想跳出去也不可能,何况,自己的家可是在二十一楼。   只是那……那个长得像自己老爸的人又是到哪去了?   还是,那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大脑中的幻觉,就像敖的声音一样?   晓雪感觉全身一股恶寒,皮肤上不断地冒出鸡皮疙瘩。恐惧感如同实质一般围绕在四周的空气中,自己,几乎要窒息了。   她现在只想转身冲回柔软的床上,把头深深埋进被窝里。   深呼吸一口气,她转身,正准备起步跑,可是下一刻却浑身僵硬得再也无法动弹。   身旁正站着那个男人,他脸上的肌肉在不断地扭曲着,一会儿像是痛苦地嚎叫着的父亲,一会儿又像是某个似乎很眼熟的男性。   终于,男人的脸孔总算平静了下来。   敖,是敖。那个男人变成了敖的样子,敖在冲自己微微地笑着,他迷人的富有男人味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很温柔,温柔得像是要将她融化掉。   可是面对着昔日爱得死去活来,甚至认为可以为他付出生命的男人,晓雪却感觉不到丝毫的温馨,只是害怕,怕得要死!   她怕死,比任何人都怕!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敖向她伸出了手。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他的手上拿着一把尖锐锋利的水果刀。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瞳孔中,那把尖锐的水果刀缓缓向自己的心脏移动过去,抵住了她白皙细嫩的皮肤,冰冷的触感在一刹间将她对生的渴望打得粉碎。晓雪双眼变得迷茫起来,嘴角也咧开一丝古怪的笑意。   「对,我爱你,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   双手握住了敖的手臂,就着刀准备向心脏的方向用力,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DATE:5月25日 晚上十一点四十七分   「这是哪?」   「电梯公寓。」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里是电梯公寓。不过,你带我来这里干嘛?」   「你是聪明人,自己分析。」   杨俊飞犯贱地点燃一根烟,深吸了一口,然后浪费的扔在地上,用鞋底踩灭。   我偏过头去,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沉声问:「你究竟知道了什么?」   「青铜人头像。」他随意地吐出几个字。   我顿时全身一颤,脸部肌肉不由得抽搐了几下。   「你从哪里知道的?」   「这个你别管。总之,我透过某种管道查过青山疗养院最近的一切资料,发现就在今年的五月十八日,曾经死过一个叫做张河的大学生。   「他死亡的方式颇有许多争议的地方。我稍微有点在意,就随便查了他的生活圈子。没想到他的交际圈中居然也是有人不断地死去,而且死法千奇百怪,十分诡异。」   他抬头向上望了一眼,「估计,这上边住着的女孩,会是将要死掉的一个!」   「靠,那你屁话还那么多!都有人快要死了!」我猛地向公寓的电梯奔去。   「奇怪,今天你怎么那么积极?」杨俊飞怪笑了两声,「据我了解,你小子不像是会怕死的人,而且对毫无关系的人似乎也漠不关心吧,楼上那个女大学生的死活又关你什么鸟事了?难道,嘿嘿,你在担心谢雨滢?」   「谢雨滢的事情你也知道?」我恼怒地瞪了他一眼。   杨俊飞悠然地摇头晃脑,「我刚才就说过了,在你没带我混进博物馆之前,我对你周遭的事物都会很感兴趣。小小的调查一番满足自己不太强烈的好奇心,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果然是个令人讨厌、遭人痛恨的混蛋!难怪到现在还孤家寡人一个,恐怕某人要当一辈子老处男了!」我怨毒地诅咒。   杨俊飞无所谓地笑着,嘴角稍微有些抽搐,「臭小子,你似乎还不知道那位漂亮的女大学生住几楼几室吧?」   靠!混蛋老男人,果然是个狠角色!我忍。   好不容易插科打诨才来到了目的地,我深吸一口气,用力按下了门铃。希望这一次不要让自己失望,长久以来困扰我的死亡之谜,至少让我稍微抓住一条随便的线索吧……   DATE:5月25日 晚上十一点五十三分   「谁在敲门?」   晓雪猛的清醒了过来,她呆在原地,眼前居然什么都没有。孙傲呢?   那个自己从前最爱的男人到哪里去了?   她的脸不停地抽搐,突然,她发现自己手中似乎紧紧地握着某样东西。   是刀!原本孙傲的鬼魂拿在手里的尖刀。   为什么?什么时候跑到了自己手里?   她吓得急忙将刀扔在地上,金属碰击地面的声音孤寂地经久不绝。   外边的门铃响了,接着敲门声不断地响起,似乎敲门的人非常有耐心。自己,应该去开门吗?会不会,又是个可怕的幻觉……   晓雪颤抖着站起身,扶着墙,小心翼翼地向厨房外走。每走一步都犹豫一下,大脑开始渐渐冷静下来。   不管怎样,是那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救了自己,或许去开门,还会有微小的一线生机。   她不敢打开电灯,摸着墙慢慢向外走,好不容易才出了厨房。   客厅里依然那么昏暗,暗得令人莫名恐惧。原本鲜亮的绿色沙发在黑暗中散发着幽幽的黯淡颜色,如同黑洞一般,似乎要将人整个地吞噬下去。   突然,她猛地发现沙发上似乎坐着一个人。背对着自己,正对着关闭的电视,就那么静静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谁?」晓雪小声地喊了一声。   那人依旧一声不哼,就那么死死地坐着。   那人是谁?为什么背影很熟悉,熟悉到唐突地看到时,居然无法辨别出来!一定是熟人,很熟很熟的亲人!虽然只是露出了肩膀和后脑勺,但是,真的很熟悉。   大脑像是记起了什么,她用力地捂住嘴巴,感觉整个人都虚脱的坐倒在地上。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放松,濒临崩溃的精神全部放松下来,这时她才感觉自己的心脏几乎快要蹦出了胸膛。   是老爸!居然是老爸!他回来了!   但是为什么他不说话?想和自己开玩笑?是睡着了?不像!都不像!难道自己又进入了刚才的噩梦中?不是去出差吗?怎么真的回来了?是真的回来了吗?   好不容易放松的精神再次紧绷起来,心脏又开始狂跳。她感觉头晕目眩,忍住快要发疯的痛苦,缓缓地向父亲走过去。   一步,两步,近了,很近了。终于,她的手碰到了父亲的肩膀。只是父亲,却随着她手上轻微的力量,向右侧倒了下去。   她大脑一阵混乱,收回手,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失神地看向手心。手中,似乎沾染着滑腻的液体,很浓,有股奇怪的味道。   是血腥味!   「老爸!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究竟怎么了?」她猛地跑过去,扶起了父亲的身体。但是触感只有一股冰冷,死亡一般的冰冷。   她用力地抱住父亲,撕心裂肺的尖叫着。如同满弦一般紧绷的精神,终于崩溃了。   DATE:5月25日 晚上十一点五十九分   按门铃按到手抽筋,然后又足足敲了将近十分钟的门,居然完全没人理会。虽然是深夜,就算房子里的人警觉性再强,也不会默不作声吧?   难道是睡着了?不对,就凭自己这种豪迈的敲门法,就算死人都会给吓活过来。   根据杨俊飞的情报,那位名叫孙晓雪的大学生确实回家了,而且就待在家里一直没出过门。   正在迷惑的时候,突然屋内传出一阵阵刺耳的女性尖叫声。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老男人当即一脚踹在门上,将房门整个踢开,蛮力果然有够大的。   飞快地窜进房间,一走入客厅,就着从走廊透入的灯光,便看到一个女孩抱着一个男性坐在地上,一边尖叫,一边哭得泪眼模糊。   这样的情况明显出乎了我俩的想像。   稍微迟疑了几秒,我不声不响地轻轻将大门死死关上。   杨俊飞的手段也非常干脆,一个手刀劈在孙晓雪的脖子上,顿时难听的叫声终于戛然而止。她静静地向地上倒去。   杨俊飞细心地将她抱到沙发上,开了大灯,向那个男人望去。   「不用怀疑,他已经死了。」我早就蹲在了尸体旁,略微检查了一番。   「一刀致命。」我指着心脏部位说道:「这样也好,至少不会感觉痛苦。老男人,你有什么看法?」   杨俊飞低头打量了一番:「这个男人大概有五十出头,穿着整齐的西装,打着领带,一副普通上班族的样子,看来是刚回家。」   我嗯了一声,「而且刚进门的时候我有看到旅行箱,估计是才出差回来。你看,这人会不会就是孙晓雪的老爸?」   「很有可能。这男人死亡的时候毫无防备,脸上居然还带着微笑,像是看到了自己的亲人。」   「果然,很有可能是孙晓雪出于某种原因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只是,里边恐怕还有些诡异的内情才对。」我抬起头向他望去,「我有个想法,就是不知道你和我想的会不会一样。」   杨俊飞看了一眼仍旧躺在沙发上昏迷过去的孙晓雪,微微笑起来,「像你这么犯贱的臭小子,怎么可能不用那种犯贱的方法!嘿,在你关大门的时候我就猜到了,大家分工合作,我来处理现场,你把这小妮子带到安全的地方。」   「和聪明人说话果然不累。」我的视线扫过整个客厅,「干得干净俐落一点。不要给我的表哥留下线索,不要看他平时很木讷,但是办起案子可是丝丝入扣的。」   「你不说我也知道。哼,和你这臭小子居然那么有默契。怎么样,高中毕业后干脆不要读书了,要不要考虑到我这来和我一起工作?又有趣,又有钱途。」   「没兴趣。」我扶起孙晓雪,匆匆结束了这一段完全没营养的对话。   事情果然在恶性循环。所有谜题的钥匙就在这个女大学生身上,不管怎样,都要骗她吐出真相,否则,不光是我,恐怕雨滢也没办法逃掉!   第二章 DATE:5月26日 凌晨四点二十五分 巴纳姆效应   有人说,男人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二岁,法定当兵年龄是十七岁,这说明女人比敌人还难对付。   我不知道孙晓雪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女性,毕竟,她现在还静静地躺在我家郊外的一栋别墅的沙发上。   我坐在她的对面,跷着二郎腿,百无聊赖地等着杨俊飞回来。   那家伙足足用了快四个小时,才慢悠悠地按响别墅的门铃。   我将门打开,见他一脸轻松的样子,不禁皱了皱眉头,「搞定了?」   「非常完美!」他在冰柜里拿出一罐啤酒,打开,大大咧咧地坐到沙发上舒服的喝起来。   我瞪了他一眼,「不要大意,虽然没有搞清楚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毕竟真的有人死了。   「她老爸没去上班,不久后便会被人察觉,然后打电话到家里去询问。恐怕,到时候会有有心人发现那家人的女儿也失踪了,肯定会报警的。   「我想,要不了多久就会查到我们头上来,毕竟电梯公寓里完全不缺乏的就是监控系统。」   「这种小问题你都想得到,我怎么可能遗漏掉!嘿,放心,我已经完全处理好了。」杨俊飞嘿嘿一笑,一口将手中的啤酒喝个干净,「对了,你知道我在这位女大学生的房间里找到了什么吗?」   「有意思,可以让你提起的,一定是很有意思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我向他摊开手。   那家伙从兜里掏出一样不大的东西,向我扔了过来。我接住,仔细一看,不由得惊讶地差点叫出声音。   「青铜人头像!」我死死地打量着这个人头像,果然,和前段时间在青山疗养院中偶然发现的一模一样,应该是同一类东西。   「有什么想法?」杨俊飞望向我。   「不清楚,但是我一直都有个疑虑。我怀疑许宛欣和钱墉的死,和他们带回去的这种人头像有关,只是完全没有证据。」   我将人头像慢慢抛起来,又接住,「但是孙晓雪周围的人也是不断死去,死亡的状态也很诡异,而且她手中也有同样的青铜人头像。你说,这真的是巧合吗?」   「谁知道?不过,感觉越来越有趣了。」杨俊飞点燃一支烟。   「靠!老男人,你这混蛋果然没人性,现在我可是在谈许多条人命。」   我愤慨地骂道。   「得了吧,你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他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老实话,你真的又在乎过那些人的死活了吗?」   我默然,岔开了话题:「既然你感兴趣,还大言不惭地申明稍微调查过,那么说说你的看法!」   「我能有什么看法?钥匙就躺在那里熟睡着,弄醒她问清楚情况就好了。」他笑得很犯贱,走过去粗鲁地冲孙晓雪躺着的沙发狠狠踢了几脚。   沙发剧烈震动了起来,将那个女大学生摇醒了。   她迷惑地睁开眼睛,不解地望着坐在对面的我和杨俊飞。原本混沌的大脑清醒得很快,眼中飞速地闪过一丝警觉。   这个女生绝对不简单,从惊惶失措到平静地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看有没有被捆绑住,自己的衣物是不是完好,有没有被侵犯过等等行动,居然只花了二十五秒钟。   「请问,我是不是被你们绑架了?」她平静地坐起身体,漆黑的眸子一眨不眨地望着我俩。   顿时,我和杨俊飞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该尴尬还是该大笑。   「难道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杨俊飞撇了撇嘴,用低沉的声音问。   「当然记得,我刚刚还在家里做着什么事情,然后脖子一痛就晕了过去!」孙晓雪揉着自己的脖子右侧。   「既然会莫名其妙地来到陌生的地方,当然是有人打晕我后带来的。   其中的原因虽然我不太清楚,不过法律上的定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似乎这样的行为确实称呼为绑架吧。」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又向我俩望来。   「那你还记不记得,被人打昏以前你在干嘛?」   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稍微有些惊讶。   这女孩,究竟是因为大脑打击太大,选择性失忆了,还是在装傻?如果真的在装傻,那就麻烦了。   「刚刚都说过了,我本来在家里做着什么事,然后脖子一痛就晕了过去!」孙晓雪用手指抵住下巴走出努力思考的模样,「说起来,那时候我究竟在干嘛?奇怪,怎么老是想不起来。」   说完这番话,她似乎也放弃了回忆,又向我俩望过来,「对喔,不知道两位绑匪先生究竟想要小女子干嘛?先声明,本人可是单亲家庭,老妈很早以前就死翘翘了。老爸是个单纯的小职员,根本没多少钱的。」   她打量了下四周,「至少这栋别墅的主人,都要比我家有钱至少一百倍!」   女人这种生物,果然是比敌人更难对付。我不动声色地笑着,瞬间为自己和杨俊飞的立场定了位置。   「晓雪姐姐,对了,我能叫您晓雪姐姐吗?其实什么称呼都无所谓。   把姐姐请到这里来,纯粹是因为一些无伤大雅的麻烦问题。」   「感觉似乎挺复杂的。」她撇了撇嘴,从表情上完全看不出内心的想法。   这么麻烦的女人以前虽然不是没见过,但是,却实在没遇到过这么难以琢磨的。   「一点都不复杂。」我暗中示意杨俊飞不要出声,决定将事情都摊开,「先来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第二中学的普通高三生,平凡的小市民,只是最近遇到了一些十分诡异的事情。   「自从不久前和朋友一起跑到附近的青山疗养院玩过后,周围的人开始古怪地死亡,不知道姐姐会不会有什么线索!   「对了。」我指了指身旁的老男人,「这位是杨俊飞,国际知名的大侦探。我雇佣了他调查最近发生的事情。而他也真的不负所望,找到了这件事情的一些微妙的共同点。」   「你的意思是,那个共同点在我的身上?」孙晓雪的脸上略微浮现出些许惊讶。   「不错。你想一想,姐姐周围似乎也不断发生着难以理解的死亡事件吧?你的好朋友、你的恋人。   「而且还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你的男友和其余的两个朋友,曾经几个月前出现在青山疗养院中,而且三人中有位叫做张诃的男孩更是自杀了,死亡的状态十分难以理解。」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这位女大学生不置可否,神色有点呆滞,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死去的男友,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冲我微微一笑,「不过有一点我不敢苟同。你恐怕并不是什么普通的高三生,更不是平凡的市民。而且事情似乎也没你提到的那么轻松简单。」   「纯粹是您的错觉,我本来就是个普通人而已。」   「呵呵,小弟弟,有时候女人的第六感可是很准的!」她重重地躺回沙发上,叹了口气:「我有一个朋友,有一次他问我世界上什么事最难?   我说挣钱最难,他摇头。我又说是哥德巴赫猜想,他又摇头,最后我放弃了。   「他这才神秘兮兮地说是认识你自己。然后我仔细想了想,也对,那些富于思想的哲学家们不是也都这么说过!」   杨俊飞皱了皱眉头,「你想说什么?」   她古怪地笑起来:「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是谁?自己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些问题从古希腊开始,人们就开始问自己,然而都没有得出令人满意的结果。然而即便如此,人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自我的追寻。   「正因为如此,人常常迷失在自我当中,很容易受到周围资讯的暗示,并把他人的言行作为自己行动的参照,从众心理便是典型的证明。   「其实,人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受到他人的影响和暗示。比如,在公共汽车上,你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个人张大嘴打了个哈欠,他周围会有几个人也忍不住打起了哈欠。有些人不打哈欠是因为他们受暗示性不强,而哪些人受暗示性强呢?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测试检查出来。   「让一个人水平伸出双手,掌心朝上,闭上双眼。告诉他现在他的左手上系了一个氢气球,并且不断向上飘;他的右手上绑了一块大石头,向下坠。三分钟以后,看他双手之间的差距,距离越大,则暗示性越强。   「认识自己,心理学上叫自我知觉,是个人了解自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更容易受到来自外界资讯的暗示,从而出现自我知觉的偏差。   「在日常生活中,人既不可能每时每刻去反省自己,也不可能总把自己放在局外人的地位来观察自己。正因为如此,个人便借助外界资讯来认识自己。   「个人在认识自我时,很容易受外界资讯的暗示,从而常常不能正确地知觉自己。」   我望向她:「巴纳姆效应?」   孙晓雪看了我一眼,点点头,笑容中略微有点苦涩,「人其实很奇怪。   心理学的研究揭示,人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的解释,即使这种描述十分空洞,他仍然认为反映了自己的人格面貌。   「曾经有心理学家用一段笼统的、几乎适用于任何人的话,让大学生判断是否适合自己,结果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认为这段话将自己刻画得细致入微、准确至极。下面一段话是心理学家使用的材料,你觉得是否也适合你呢?   「你很需要别人喜欢并尊重你,你有自我批判的倾向。你有许多可以成为你优势的能力没有发挥出来,同时你也有一些缺点,不过你一般可以克服它们。   「你与异性交往有些困难,尽管外表上显得很从容,其实你内心焦急不安。你有时怀疑自己所做的决定或所做的事是否正确。   「你喜欢生活有些变化,厌恶被人限制。你以自己能独立思考而自豪,别人的建议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你不会接受。   「你认为在别人面前过于坦率地表露自己是不明智的。你有时外向、亲切、好交际,而有时则内向、谨慎、沉默。你的有些抱负往往很不现实。   「这其实是一顶套在谁头上都合适的帽子。   「一位名叫肖曼.巴纳姆的著名杂技师在评价自己的表演时说,他之所以很受欢迎,是因为节目中包含了每个人都喜欢的成分,所以他使得『每一分钟都有人上当受骗』。人们常常认为一种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十分准确地揭示了自己的特点。   「有位心理学家给一群人做完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检查表(MMPI)   后,拿出两份结果,让参加者判断哪一份是自己的结果。事实上,一份是参加者自己的结果,另一份是多数人的回答平均起来的结果。参加者竟然认为后者更准确地表达了自己的人格特征。   「巴纳姆效应在生活中十分普遍。拿算命来说,很多人请教过算命先生后,都认为算命先生说得『很准』。其实那些求助算命的人本身,就有易受暗示的特点。   「当人的情绪处于低落、失意的时候,对生活失去控制感,于是安全感也受到影响。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心理的依赖性也大大增强,受暗示性就比平时更强了。   「加上算命先生善于揣摩人的内心感受,稍微能够理解求助者的感受,求助者立刻会感到一种精神安慰。算命先生接下来再说一段一般的、无关痛痒的话,便会使求助者深信不疑。   「说实在,最近真的发生了很多事情,我的头脑很乱,也找不到任何头绪。   「从前自己本来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是现在我常常在想,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鬼。一个人带着怨恨死去的话,是不是真的会不得安息,然后化为厉鬼回到这个尘世来讨债。   「哈,我很傻吧。我的男友是个很优秀的人,真的很优秀。人聪明,   长得又帅,而且他还向我求婚了。他说他去救一个朋友,要不了半个小时就会回来,他说谎。我再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全身冰冷地躺在停尸房里。   「我摸着他的脸,他的脸上有惊讶难以置信的表情,仿佛正在解某个很难以理解的方程式。真的,我觉得他只是睡着了而已。只是体温有些低,低得我整个心脏都变得冰冷起来……   「最后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在何伊的房间里自杀的。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自杀。根本就不可能!他一直都是个信守诺言的男人,他说过娶我的!他居然……骗了我……」   孙晓雪的语气很平缓,好听的声音如同流水一般流淌在四面八方的黑暗中,没有开灯的别墅里到处都充斥着她的悲伤。有时候,平静的悲伤比撕心裂肺的尖叫更加痛苦,我和杨俊飞默默听着,没有打断她。   这个坚强聪明难以琢磨的女孩,讲着讲着,眼泪开始流了下来。   许久的压抑以及痛苦都一个人承担了下来,还有每晚都必会经历的怪异到真实的噩梦。就算心智再坚韧的人,恐怕都难以忍受吧。发泄的堤坝一旦打开了一个缺口,发疯的洪水立刻找到了疏导的方向。   她一直这样讲述着,流着泪,却始终没有哭出一声。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自个儿将泪水擦干,揉了揉红肿的眼睛,缓慢地道:「谢谢你们听我这个无聊人的无聊唠叨。总之,你们也算颇有良心的绑匪吧。那,究竟我有什么能帮上忙的地方?」   老天,解释了半天,这家伙对我们的定义居然还是滞留在绑匪上。可恶,刚才的口水算是白流了!   见对方已经要合作了,我没有再啰嗦什么,将兜里的青铜人头像向她扔了过去。   孙晓雪接住,看了一眼,迷惑地望着我,「这是我的东西吧,有什么问题?」   「问题,恐怕是有一些。」   我注视着她的双眼,「我和几个朋友在青山疗养院中找到过几个一模一样的人头像。如果说你的朋友和我们都曾在青山疗养院出现过,身旁也有着怪异死亡的现象,是我们两个完全不同圈子的唯一交集的话,恐怕这些人头像就是交集中的唯一线索了。   「请务必告诉我它们的来历!」   孙晓雪低下头许久,又抬了起来,脸上划过一丝毅然,「好,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们。」   DATE:5月23日 午夜十二点十二分   午夜的收音机里,歌声在渐渐凋零,陆均伸了个懒腰,用低哑的声音对着正聚精会神看着他的朋友们,缓缓讲着鬼故事。   「这个故事是一个关于僵尸的真实事情,据说清朝野史,东轩主人的《述异记》中也有过详细的记载。   「清朝初年,湘南西边,有一个靠山的小村落,整个村子两百多户人家,七百多人都是僵尸。这些僵尸喜吃活人血肉,其身湿润腐烂,全身皆发出霉味般的恶臭。   「本来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村子,大部分人以打猎为生,一部分人种点野菜、地瓜之类生活。村中有个叫成三的年轻人,平日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又喜欢调戏别人老婆,常被村人追打羞辱,因此就躲在山中苟活,利用晚上回村偷些东西过活,全村人都对他恨之入骨。   「有一天,成三在山上肚子饿了,想挖一些野笋,地瓜之类来果腹,就到处挖啊挖啊,竟挖到一具尸体,样子极为恐怖,似乎死了几百年,脸和身子都烂得不成人形,他虽然肚子空空的,也不禁呕了几口酸水出来。   「成三本想拔腿就跑,但是仔细一想,或许尸体上有一些值钱之物,就蹲了下来仔细检查。虽然整具尸体都已烂成糊状,但似乎头上有一张黄纸,上面的字已看不清楚了。   「成三找了半天,结果什么也没有,死尸身上所发出的怪异腐味,更加闻之全身不对劲,于是赶紧把死尸埋了,到别处找食物。   「自从成三看过那具死尸后,整个人就觉得难受,一天天消瘦,牙齿也渐渐变黑,全身无力,昏昏沉沉,好像中了尸毒。   「过了一个月,大家发现成三好久没上村来偷东西,心想可能死在山上,正高兴的时候,却看见成三踉踉跄跄地走来,要求村人到城里帮他找医生。这些村人哪一个没吃过他的亏?哪里会帮他?   「『啊!算了,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再怎么说成三也是一个人,我们也不能就这样看他死啊!』一位老者这样说着。又带他回去洗澡,又煮一些东西给他吃,想不到成三稍微好些了,又想调戏老者的女儿,被村人发现后,大家将他打个半死,丢在后山草丛中让他自生自灭。   「过了几天,又见成三一身病地求人救他,这次,村人不但没给他东西吃反而狠狠打他一顿,然后将他绑在树上。   「村中有人看不过去,说这样太过缺德,会受报应。但几个壮丁一个字也听不进去,硬是把他绑在树上。   「成三在树上没几天就断气了,尸体发黑带青,眼睛也变为灰泥状,发出的尸臭非常难闻,村中许多妇人和小孩闻了就不舒服。   「村中几个壮丁看到这个情况,就商量把成三尸体放下来,好好埋了,才不会让大家感染尸毒。大伙都同意了,不过白天大家都有活要干,就决定晚上去埋成三的尸体。   「到了晚上,大伙吃过晚饭,拿着火把要找成三的尸体时,想不到竟然不翼而飞。根据树上被撕裂的绳子来看,好像是成三自己挣脱的。成三是尸变了!   「大伙一提到尸变就吓得到处大叫,全村顿时吵翻了天,家家户户钉紧门窗,妇人小孩都躲入房子中,壮丁们拿着刀、锄头,个个神态紧张……   「根据老一辈的人说,八十年前这个村子也发生过尸变。那时一个恶霸被人杀死,邪气未除,成为僵尸到处害人,后来被一个跛脚道士所伤,就逃走了。成三应该是受到这个尸体感染,才会变成僵尸的。   「说到这里,大家都后悔没救成三一命,不然就把他烧了,以防尸变。   当天晚上,大伙找到三更天,都没发现成三影子。   「『或许不是尸变,我们太紧张了吧。』有人怀疑地说道。   「大家一时也想不出主意,就同意停止搜寻。当大家正想回家休息时,突然听见张老头家有惨叫声,急忙跑去看个究竟。   「一进门口,就看见张老头的尸体被吊在梁中央,地上的鲜血像几十朵梅花般散着。张老头的媳妇儿也被咬了几口,满身是血地躺在床上,身旁的三岁小孩被咬得骨头都露了出来。   「大伙一见到这个惨状,都吓得浑身发抖,手脚发软地怔在原地。只听得门外一家接一家地传出惊悚的哀嚎声,大伙只得又朝着惨叫声方向跑去,最后,壮丁们终于正面遇上成三,还未交手就被其相貌震慑。   「它的眼睛像沾满血浆的玻璃球,黑暗中发出红光,牙齿又尖又利,连着少许血肉及毛发。几个壮丁见到这个景象,早丢下武器落荒而逃,而其他有家有室的不得不鼓起勇气跟它一拼。   「岂知成三力气大得异乎寻常,身上也不知被砍了几刀,不但没事,一个转身又一个壮丁被插中倒下。这样一来大伙已失战意,躲的躲、逃的逃,全村死了一大半,而一些躲了起来的生还者闻到其他遇害村人的尸臭,也渐渐不对劲了,一个个昏死过去。这时,可说全村都是死人了。   「几天之后,村中尸体忽地一个个爬了起来,样子就像成三差不多,全村就这样成了僵尸。几位逃出的村人,利用白天回来看自己亲人的,尽皆死在它们的嘴里,或中尸毒而亡……   「邻近村人也都心惊胆颤,纷纷迁出,深怕僵尸饿久了会出来害人,于是尸鬼村之名就这样传出来。」   男宿舍中的所有人都围拢在陆均周围。凡是有集体住宿经验的人都知道,小男生是很好奇的生物,特别是十八、九岁年龄,正是好奇心旺盛、对什么都感觉新鲜的年龄,而高三生的宿舍里,最不缺的除了A书、A图外,就是鬼故事了。   早就过了熄灯的时间,陆均这个宿舍中的六个人,就如同其余学校千千万万宿舍中的有趣情况一样,无聊地偷偷点起蜡烛,讲起了鬼故事。   「真的有那么诡异的事情?」男孩中有个胆子小的缩了缩脖子,小声问。   陆均确定地点头,「真人真事。据说这个村子到现在还存在,叫黄宪村什么的来着。」   「有点可怕。」其余人对这个顶着真实光环的故事,做出了中肯的评价。   陆均满意地嘿嘿一笑,翻下床准备摸黑去洗个热水澡。他翻开橱柜找换洗的衣服,不经意间右手却摸到了一个冰冷的金属物体,掏出来一看,是个造型怪异的青铜人头像。   哪来的怪东西?他刚想扔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了,这玩意儿不是前段时间玩联谊会时无意间找到的吗?   说起那场联谊会,就想到了青山疗养院,那里给人的感觉实在算不上舒服。   和自己一组的那个丑八怪小娘们,居然还扇了自己一个耳光。靠,自己就算好色,也不会白痴地去占那种行走性食肉恐龙的便宜,实在太冤枉了!   越想越气,他拿着衣服以及那个造型莫名其妙到一塌糊涂的人头像走进了浴室里。随意地将蜡烛插在洗漱台的镜子前,迅速脱光自己,淋浴喷头的水均匀地洒在了身上,温温的,很舒服。   烛光摇烁了一下,放在蜡烛前挡住光线的青铜人头像投影在他的身上,泛出一种冰冷的妖异感觉。陆均在头发上胡乱地抹着洗发水,为了节省时间,懒得冲掉就闭上眼睛摸到香皂,向背上擦去。   突然一阵刺骨的疼痛从背上传来,仿佛背后的皮肉被什么坚硬的物体撕裂开。他痛得慌忙睁开眼睛,居然发现自己拿在手里的根本不是香皂,而是那个古怪的头像。   陆均的大脑开始迷糊起来,恍惚间,他突然冒出了个奇怪的想法。这个人头像菱角虽然分明,但是却很光滑,哪里有可能割破自己的皮肤和肌肉。   然后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第三章 DATE:5月26日 凌晨六点四十三分 事态发展   听孙晓雪将整个事情讲完,已经是两个多小时以后了。   我和杨俊飞走出别墅的客厅,望着已经渐渐发白的东方天际,相顾无语了许久。   「那个黄宪村,你以前有听说过吗?」半晌,杨俊飞才打破沉默。   我摇头,「与其讨论那个村子,还不如想想那位冷静得出奇的女大学生的故事里,有多少虚假的成分。」   「小伙子,我发现你对人性极度的不信任。你小时候是不是受过什么刺激?」杨俊飞用特有的挖苦语气道:「就我看来,她没有必要说谎!」   我哼了一声,不置可否地道:「你活了这么多年,不会一直凭直觉办事吧?真不知道你怎么活到现在的!」   「嘿嘿,这就不劳烦你操心了,很多时候我的直觉比女人还准。」杨俊飞干笑了两声,「不过她的男友孙敖死得很蹊跷。虽然警方对外宣称是自杀,但是疑点实在太多了。碰巧,这件事我也稍微调查了一下。」   我皱眉,「说来听听。」   「首先,在找到他的尸体前,据说警方接到过同一个地方的报案,然后派出了两个员警去处理。   「但没想到那两个人一去不返,当晚警局才发现,负责人紧张起来,组织了一大队人马找过去,居然发现了三具尸体。   「何伊的尸体在客厅,额头上中了一枪,调查后发现,是派来的两名警员中的其中一人的配枪子弹。」   他点燃一支烟,「孙敖的尸体在何伊的卧室里,背部中了一刀,切口很整齐,似乎凶手完全没有丝毫的犹豫。刀直接刺入心脏位置,下手很毒辣也很准确,准确到虽然是破坏了心脏,但是人却不会立刻死亡,还会感觉到难以忍受的痛苦。真不知道凶手究竟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还有一个人的尸体,已经被炖烂煮成了油水很多的汤,看得法医都差点吐出来。」   「就表面现象看来,应该是何伊杀了孙敖吧。奇怪,那为什么警方会向外宣称他是自杀?」   「那就要问你的混蛋表哥了,那件案子是他在着手调查。据说,直到现在那两个外派的警员都还没找到。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是我表哥的案子?哼,有意思。」我托着下巴思忖起来,「就连傻瓜都不会把刻意的谋杀当作自杀处理。既然他对外宣称自杀,就一定有他的深意。嗯,会不会当时在屋里的,不止何伊和孙敖两个人?」   「不错,我也这么想。据警方的记载,报警的人正是孙敖。如果他和那两个员警一起走进何伊的房间,根本就不可能有被害的时间和机会。」   杨俊飞赞赏地点点头。   「对!有可能那个人是最早和何伊在一起的人,孙敖报了警后,和员警一起去了何伊住的地方。   「然后当时,就遇到了某种让员警不得不开枪打死何伊的状况。警方将事情处理完毕后,一定会向当局反应情况,那么就会出现一段时间的空白期,可以让孙敖和那个人单独相处。」   我缓缓地推论:「那个人应该是值得孙敖非常信任的好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所以才会毫无防备的背对着他,然后被杀害。」   「恐怕表哥也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才会故作迷雾,让凶手放松警惕吧。老男人,那群一起到过黄宪村的大学生中,还有谁没有死掉?」我将事情的大概在脑中成形,抬头问道。   「只有一个叫赵宇的男孩,不过,他失踪了!」   「失踪?估计就是他了。」我大有深意地笑起来,突然想到了什么,盯着老男人的眼睛问:「喂,你的直觉不是很敏锐吗?你说,孙晓雪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杨俊飞想了想,「冷静,聪明,在我的概念中,是个非常有挑战性的女人……」   刚说道这里,他的脸皮猛地跳动了几下,大叫一声该死,急忙把烟扔到地上,身体像子弹一般射了出去。我的双脚也没有闲着,飞快地冲最有可能逃走,而且不会引起人注意的位置跑。   刚跑到别墅右侧的窗户下,就听见玻璃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某人正想打开窗户溜走。   我哭笑不得地向上望去,她也见到了我,顿时保持右腿踩在窗沿上,两只手用力抓住窗侧的姿势,神色呆滞地和我对视。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知晓雪姑娘这么早想到哪去?」我厚颜无耻嬉皮笑脸地问。   「刚才坐在客厅里无聊,突然想起自己忘了把洗漱用品带来,想顺便回去一趟。」孙晓雪灿烂地笑着,满嘴瞎话。   「不用那么麻烦,这里有许多备用的,随便用好了,不要跟我客气。」   「哪里能让小弟弟你这么破费,姐姐我会非常过意不去的。而且用自己的比较习惯,你不知道,我这个人其实很恋旧。」   我们俩的视线在空中厮杀,就差没有迸出火花了。   好一会儿,我才叹口气,「既然晓雪姐姐那么不给本人面子,那就请便好了。」   孙晓雪的脸上划过一丝诧异,似乎不相信我真的会那么便宜就放了她。   「既然你都开口了,那我真走了!」她跳出窗户,试探地向外走了几步。   杨俊飞也走了过来,我给他打了个眼色,示意不要阻拦。   她走出了十几米,正想开跑,我大声喊道:「晓雪姐姐,突然想起一件事,你见到孙敖哥哥的尸体时,有没有发现过什么异常的地方?」   顿时,她全身的肌肉仿佛僵硬住了,缓缓转过头来,语气有些颤抖,「他是自杀,警方也调查过了。我只是个平凡的女生,当然不可能看出什么。」   「那么赵宇呢?你的这个好朋友真的只是失踪而已吗?姐姐那么冰雪聪明,当然一定已经意识到某些东西了吧?」我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道。   「姐姐,要知道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说到底,我和我的朋友圈都是你们那次寻宝的受害者,你就这样狠心把无辜的我们抛弃掉吗?   「还是你想凭借自己的手报仇?老实说,这个世界实在很大,想要找到一个人的可能性很难,不如大家合作,将各自的资源全都摊牌出来,然后各取利益。」   孙晓雪思忖着什么,脸上流露出复杂的表情,她缓缓地举步维艰的走到我面前,大脑正不断地挣扎,「我能相信你吗?」   「当然,我只是个普通的平凡小市民罢了,当然值得信任。」我保持者微笑。   「但是,你给我一种非常琢磨不透的危险感觉。我要你保证。」   「要怎么保证?」我愣了愣,这个女人在搞什么,她可不像个会相信保证一类的誓言的人。   「拉勾!」她原本情绪低落的面部表情嘻嘻一笑,伸出了右手小指和我的右手小指纠缠在一起,「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赖。」然后她转身走回了别墅。   我被这一胡搅蛮缠的奇招弄得大脑混乱,许久才反应过来。然后看到杨俊飞这家伙在不断地打量着我的头顶和身后。   「混蛋!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我骂道。   杨俊飞嘿然一笑,「我在看你的角和尾巴藏在哪里了。」   「滚!老子我不是恶魔,是天使,懂不懂?真是不上道!」本想踢他一脚,没想到那混蛋身手灵敏,身体一动就躲过去了。   「下一步准备怎么办?」他望着已经清晰明亮起来的天空问。   「总体来说,还是从青铜人头像入手吧。这东西一共有六个,但是在青山疗养院里分成了两组。   「其中三个被我们在两个多月后找到了。」我想了想,「刚才稍微计算了一下,现在的六个头像,有两个在我们手里,两个在警方手里,还有一个姑且认为在赵宇的手中。   「最后一个,应该在上次去玩联谊的某个男生手里,那个人究竟是谁呢?倒霉,都怪他长得实在其貌不扬,我完全都没有印象!」   杨俊飞伸了个懒腰,「我帮你回答好了。他叫陆均,第一中学的学生,三天前就已经死翘翘了。说实话,他的死法更诡异,手中握着那个人头像,背部被整个的割开了,内脏全部从后边流了出来。当同宿舍的朋友在浴室发现他的时候,吓得差点精神失常!」   「顺便说一句。」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又道:「在何伊的房间里,警方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东西,包括这种人头像。」   「那就要重新计算了。」我冷静地思索,「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凡是接触过青铜人头像的人都死了,那么雨滢恐怕也会有危险。不过人头像却被分成了三组,我手里两个,警方那边两个,赵宇手中两个。哼,有点麻烦。」   杨俊飞显然明白了我没有说出的言下之意,脸上带着一丝苦笑,「我和你都接触过那个危险的东西,孙晓雪也是。看来,我们都要有心理准备,免得被那种古怪力量侵蚀的时候会措手不及。只是,搞不清楚那种诡异的力量会以什么方式出现!」   「根据那么多人的死法,估计会是一种心理上的影响吧,以后还是尽量少接触它们。我想个办法,用比较有效的东西将它们给装起来。」   我心底稍微有了点打算,「你说赵宇为什么会把人头像拿走?你说,他的目的会不会也是这些人头像?」   杨俊飞点燃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可能性很大,臭小子,看来以后我们有的忙了。」   我摇头,无奈地笑着。估计,事情真的越来越复杂了!   阳光刺穿了云层,火红的光芒将朝霞映得如同燃烧了一般。新的一天开始了……   DATE:5月26日 晚上十点十七分   最近我的心情很好,因为遇到了一个命中注定应该遇到的人。原本是什么都不想做的,但是,躺在沙发上又无聊得不知道该干嘛。横竖无聊会令人不知所措,还不如随便走出来发发牢骚。   我是个怎样的人?   从前许多朋友和同事都在问我。如今,我却用这个问题来不停地问自己。   事业!对于事业,我有怎样的态度呢?   或许是一种无所谓吧。不知为何,不管做什么,自己都有一种盲目的信心。不管做什么,都能达到良性回圈的高度。事实上,发展也正如我的信心一样,盲目地向上窜。   所以对事业,我无所谓,也无法有所谓,可能我不会暴富,但是绝对不会缺钱。正如这世上比我有钱的人多得像田里的杂草,但是那些杂草做人却绝对不会比我更潇洒。   而对于感情,有时候觉得自己似乎在等待什么,所以三年多来,不管人生中有多少女孩慢慢走过,都无法去爱,不是不能爱,而是害怕。   我是一个爱上了就丢不下的人。对于爱情,我输不起。我在怕,怕自己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不能一生一世。   很多时候,我都喜欢和自己最爱的人双手纠缠的感觉,像心灵的相互缠绕,就那样彼此感觉着对方的温度和存在,恋着,爱着,悠然地度过一辈子!   一想到这里就好怕,怕自己没有办法找到。怕自己承受不了再次的爱,再次被孤独地遗弃在这个疲倦的世界……   所以,亲爱的,如果你真的在未来的某个转角出现了,请永远都不要扔下我。我会很爱很爱你,赌上自己的人生的爱你,为你买下整个世界。只是乞求你,哪怕只有一秒,也要比我晚死。   我知道这很难,很自私,甚至是种一厢情愿,但是我真的不愿意再承受失去的苦痛。   我的心脏实在负担不起那种沉重了。   读大学的时候,每个黄昏都会迎着海风在沙滩上散步,而每天都能看到古稀的夫妻推着自己这辈子最爱的那一半的轮椅。我常常羡慕,然后幻想自己老去后,也能过这样的日子。   所以素未谋面的亲爱的,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会告诉你,我将爱你到你不再爱我为止。爱你到白头偕老为止,爱你到生命的尽头为止。   我已经做好了爱上你的心理准备,做好了一切。于是开始躺在沙发上,每天走到同一个咖啡厅,坐在同一个位置,喝同样的咖啡,默默等待你的出现。   有一种感觉,当我第三百次喝完薰衣草时,你就会出现。   那么再过一个月,或许不需要一个月,你就真的,会出现吧?   我等你!   夜还不算很深,但是整条路上却没有几个人影。高跟鞋孤寂的单调声音毫无节奏地回荡在四周,感觉特别的刺耳。   高霞穿着职业装,脚步急促地向家赶。   这是一条不太宽敞的马路,不知是不是因为要节约能源,路灯隔了好几个位置才勉强亮一盏,搞得人心悸悸的,稍微有点害怕。   女孩子的胆子大多都很小,特别是一个人走在没有人影的地方。这种时刻,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就连自己的心跳和脉动似乎都会听得异常清晰。   回家之前,还要经过一条五分钟路程的小巷。那里更加阴森,据说,曾经有好几个单身的女性夜归时被人拦路抢劫、强暴,甚至有个女生因为死死地拽住手提包不放,歹徒烦了,一刀刺了过去,于是那女孩在花季的年龄凋零,听到的人都非常惋惜。   从那后,很多人都传言夜晚的巷子里会闹鬼,那个死去的女孩不甘心就那么堕入黄泉,常常在死亡的时候哭泣。   那条巷子近了。她停住脚步,小心翼翼地侧头向里边望了一眼,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   高霞轻轻摇摇头,用力地深呼吸几次,这才缓缓地,试探性地将右脚伸了进去。   不管怎样,公寓的大路在整修,这条巷子就变成了回家的必经之路,该死的市政府,不知道究竟在规划些什么,乱修路不说,路灯也不稍微多弄几个。把老娘惹急了,干脆写几封匿名信去投诉,搞翻几个算几个!   踏出了第一步,后边的步履就容易多了,高跟鞋践踏石板的声音清脆得令人反感,四周果然很黑,比想像中的更黑暗。她无奈地掏出手机,按亮,当作照明的唯一光源,心里不禁又开始乱搜寻泄愤目标。   该死的科长,本来上班族的生活应该铁定是朝九晚五的,他居然心血来潮,自己把上周的统计计划全部检查一次。那个计划虽然是自己接受的,但根本就不属于老娘的工作范围。   那混蛋根本就是在公报私仇,上次想占老娘我便宜的时候,被自己拼命抵抗拒绝了,还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没想到这段时间就开始找些乱七八糟、鸡蛋里挑骨头的烂理由为难自己。   结果今天一加班就搞到了现在,呜,自己本来就很胆小,自从不能走大路后,就一直都是早早就回家的。   倒霉,这条该死的巷子怎么还没走完?   四周如死的寂静仿佛将时间都停滞了,空气里流动着腐臭以及恶心的尿骚味。绝对是那些该死的酒鬼回家是憋不住了,跑进来乱撒尿。果然是个该死的鬼地方。   胡思乱想下,她的脚步稍微有些凌乱,用右手捂住鼻子,高霞脚步不由得更快了。突然,她的身体晃了晃,猛地停了下来。   刚刚自己似乎听到了脚步声,很轻微,但绝对不是自己的。因为那种脚步声明显是踩着自己脚步的节拍,而且很小,像是平底鞋的感觉。   难道这条巷子里并不止自己一个人?还有谁?是不是歹徒?该死,早知道就睡办公室了!   高霞的身体僵硬的一动不动,头缓缓地向后张望。身后只有一片黑暗,什么都没有。   错觉吧?恐怕是自己太紧张了!她拍了拍紧绷到快要麻痹的心脏,加快脚步向前走。   「啪嗒啪嗒」没过几秒,异样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   还是在身后,还是那么微弱,但是却很执着,仿佛自己是它的猎物,已经被死死地盯上了。   她死死地拽住自己的手提包,也顾不上穿着高跟鞋很不方便,不要命地跑了起来。那脚步却没有跑,依然是那么的不紧不慢,但是却能跟上自己的步履,似乎始终保持着一模一样的距离。   该死!真该死!高霞害怕到有种想哭的冲动。   不知跑了多久,右边鞋跟一偏,整个五厘米高的鞋跟就断掉了,她一个身体不平衡,狠狠地摔倒在了地上。   干燥的地面带着秋天特有的寒意,地上不知道堆积了多少垃圾,她顾不得那么多,用力地揉着摔伤的右腿。   不知道有没有骨折,但是那种剧痛确是实实在在的,也是那股剧痛,提醒着自己的大脑这不是做梦,恐怕身后还有个变态杀人魔或者该死的抢劫犯,在兴奋地靠近她。   她的包包还拽在手里,但是手机却甩在了十多米远的地方。   怎么办?自己根本就无法移动……   望着在远处散发着光亮的手机,听着身后越来越接近的脚步声,高霞咬了咬牙,用手拖着身体缓缓地向手机爬去。   不管怎样,只要先那个鬼东西一步拿到手机,然后报警,自己就赢了!   脚步声依旧按照那个似乎完全不变的韵律响起,她拼命爬着,但是却始终没有那个该死的脚步快。   不过,近了,已经很接近了,只需要一个手臂的距离就能将手机抓住,   这场噩梦,一定能结束。   她用力地向前一撑,将手机牢牢的抓在了手心中。正焦急地准备拨打报警电话时,突然发现,那个脚步声,居然完全消失了!   迷惑地侧耳仔细听了听。真的不见了!那人究竟去了哪里?小心翼翼地向四周张望了老半天,还是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怪了,难道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   她用力地呼出一口气,坐起身体轻轻按摩着自己受伤的腿部。   突然,一个富有磁性的男性声音在她身前响了起来:「小姐,你怎么了?」   高霞吓了一大跳,好不容易放松下来的神经又紧绷了起来,下意识地举起手机就要砸过去。   「不要慌张,小姐,我没有恶意!」那个男人将她的手抓住,然后将手机的光芒转向了自己,露出了一个善意的笑容。   通过不强烈的光芒,高霞总算看清了那男人的脸,他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七岁。长相很平凡,但是脸部线条看起来很柔和,让人不由得生出一丝亲切感,而且他的笑容很好看。   「我就住在前边,刚刚路过的时候看到你坐在地上。小姐,你受伤了?」那个笑容很好看的男人,磁性的声音也非常好听,容易令人心灵安定下来。   高霞深呼吸了几次,小声地说:「我没事。」   「还说没事,你看,小腿都肿起来了。」他不由分说地将她抱了起来,「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她满脸通红,有些害羞地轻微挣扎了几下,见对方铁了心的要送自己,就告诉了他自己的住址。心底却甜甜地想着,难道老娘走狗屎运,一不小心撞到了个绝世好男人,嘻嘻,发了!   第四章 DATE:5月26日 清晨十点四十三分 丢失的人头像   树林里,我埋头将土中的东西挖了出来,打开,却不由得愣住了。   「你在找什么?」杨俊飞好奇地蹲在我身旁,看着我脸上复杂的表情。   「是时间盒。雨滢和许宛欣在几年前曾经将一个时间盒埋在了这里,许宛欣死的时候曾经提示过这个东西,而我们居然在盒子里找到了一个青铜人头像。   「有趣吧,这个地方压根就没有近期被挖开过的痕迹,时间盒也是紧紧密封着的,完全搞不懂那个人头像怎么跑得进去。」   我皱了皱眉头,「当时直觉的感到离奇,有一种很危险的感觉。虽然我这个人不太相信直觉这些神乎奇技的东西,但未知的东西毕竟有许多不可测的因素,特别是我实在弄不清的玩意儿,于是就将那个人头像放了回去。」   「你是说,六个中的其中一个头像就在里边?」杨俊飞饶有兴趣地翻了翻,「哪里?我怎么没看到?」   我挠了挠鼻子,「其实,我也没看到。」   他瞪了我一眼,「被偷了?不会那么逊吧,掉进你小子嘴里的东西怎么可能吐得出去?」   我哼了一声,脸色阴沉地掏出手机拨了号码。   「你在干嘛?」   「没见到啊,打电话!」   「你觉得是谢雨滢拿走的?」   我皱眉,「一定是她,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希望不要发生什么危险才好!」   这个呆头呆脑的小妮子,早就已经叮嘱过她不要再动里边的东西了,特别是那个人头像。没想到她倒好,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拿走。   怪了,虽然她平常是很没神经,但自己的话还是会听的,究竟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连续拨了好几次号码,我脸色阴晴不定地将手机扔在地上。   「打不通?」杨俊飞抬起头问。   「她关机了。这个死女孩,究竟在搞什么鬼,打家里的电话也没人接!」我暴怒的语气里透着担心。   「那我们还待在这里干嘛!兵分两路,你去请你的表哥搜查,我发动我的关系网路,尽量在最快的时间把她找出来。」他脱下外套,一把将地上时间盒里散落的东西全都装了进去。   我最后向自己挖开的坑洞望了一眼,黑漆漆地,虽然是阳光明媚的清晨,依然令人感觉一种寒意。不知为何,心底渐渐有一种不祥的预兆荡漾开来……   DATE:5月26日 晚上十点三十五分   高霞的家住在公寓的十三楼。这栋公寓实在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可圈可点的缺点倒是有一大堆。三十多年的老楼了,电梯常常出现「咯吱咯吱」的可怕噪音,让人不由得会产生一种会不会掉下去的错觉。   不过,身旁这个萍水相逢的男人却让她十分安心。   自从和男友三年前分手后,她就再也没和任何男子交往过。不是交不到,凭她中等偏上的姿色,就算是公司里也有一大堆如狼似虎的追求者。只是,她的内心充满了对男人的不信任,上一次的恋情实在伤得她太重了。   生命中有不可承受之轻,也有不可承受之重,那样的感情伤害,她不想再尝试第二次。但是身旁这位在她危险的时候伸出援手的男人,就算站在他身旁,似乎也觉得很舒服,虽然他并不帅。   「小姐,到了。这里就是你住的地方?」男子抱着她走出电梯,在一道门前停了下来。   「啊,谢谢。真的很不好意思,麻烦了您那么久时间,手臂不会痛吧?」她心底那个郁闷,怎么平时都没感觉这条路那么短呢?   那个男子低下头,冲她微笑着:「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很强壮的。好了,安全送到,我也该走了。」话是这么说,却丝毫没有准备放她下来的意思。   嘿,看来有门!高霞暗喜,顺势赖在他的怀抱中不下来,掏出钥匙将门打开,「既然都到家门口了,请进来喝一杯咖啡吧,就当谢礼。其实别看我这样,咖啡也冲得满好的。」   男子似乎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推开门将她抱了进去。   高霞的家很小,只有一室一厅,但是装修得很温馨。   笑容很好看的男人将她放在沙发上,细心地脱去她的高跟鞋,问清了药酒的位置,拿出来轻轻地帮她上药,按摩了好一会儿。   「好了,你下来走走。」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伤口居然不疼了!高霞诧异地走下沙发,试探性的小跳了几次,果然没有什么异常,甚至就像从来没有扭伤过。   难道是爱情能治百病?她甜甜地想,眼角小心翼翼地瞥了他一眼,然后像个小女生般羞涩地飞快收回了目光。   「我,我去帮你倒咖啡。」她面红耳赤地逃进了厨房。   那男人微笑着,走到窗户前,默不作声地望着窗外黑暗的夜空。好一会儿后,高霞才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走到他身后:「给你。」   他点点头,客气地双手接了过来,但是却没有喝,只是看着她的脸。   她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心脏不争气地跳个不停,思绪也开始乱了。   该死,一般三流的连续剧里,像这种萍水相逢的场面,发展到最后都会有床戏。难道老娘这次真的给撞到了?可恶,自己真是个没有羞耻心的女人,居然会有一丁点的期待感!   两人各想心事,沉默不语。四周的空气变得越来越暧昧。   「那个,真的很抱歉,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先生的名字。」她脸红呼呼的,声音稍微有些紧张。   男人笑了,爽朗地笑,「我也不知道小姐的名字吧。」   「我叫高霞。」她立刻报上了名号,恐怕这种状况,就算对方问她银行卡密码,她都会不假思索地说出来。   男人又沉默了,背靠在窗户上,轻轻地闻了闻热腾腾的咖啡,然后一饮而尽。   「小心,烫!」高霞吓得条件反射地去拉杯子。那男人已经把杯子放在了窗沿上,咂巴了下嘴唇,呼出口热气,仿佛不过喝了一杯完全没热度的凉水而已。   见他若无其事的样子,她都开始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糊涂地用冷水冲了咖啡,疑虑地用手背碰了碰杯子,不对,根本就是滚烫的。难道眼前的这男人,没有热觉?   那男人又背过身子望向窗外,深邃的视线仿佛穿透了夜的黑暗。   「小姐,听过一首诗吗?用来悼念亡者的诗。」   「对不起,我的国文一直都不好。」高霞有点不明白他这段唐突的问句代表什么意思。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你不觉得,这首诗很绝妙吗?人死了,就真的死了。对已亡者的不绝哀思,深切思念,睹物使人伤感,悼亡更让人悲痛欲绝。   「谁都明白死人不可复生,正如死亡本身是人生无法超越的大限一样。然而,死者生前留下的一切,在心灵之中是那么清晰,那么深刻,那么刻骨铭心,以致让人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那个男人的脸上,充斥着一种令人无法表达的复杂表情,高霞皱了皱眉头,这个男人的神智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小姐,你不觉得吗?最无情、最冷酷的恰恰在于,铁一般无可更改和挽回的事实就在眼前,迫使你必须违背自己的意愿面对这冷酷的事实,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那男人越说越激动,双手用力地握住了她的肩膀。   高霞吓了一跳,向后退了一大步,警觉地道:「先生,现在已经很晚了,明天一早我还要去上班。您看是不是……」   那男人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挠了挠头,有点抱歉地说:「对不起,刚才想到了一些往事,稍微激动了点。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还算是个知道进退的人,虽然有点神经质。高霞装出笑脸将他送出门,关上,用力地背靠在门上深深呼了一口去。   可惜了,那么好的一个男人,如果不那么神经质的话,说不定能交往试试。   她疲惫地脱掉衣服走进了浴室,将浴盆的水装满,倒进些刚买回家的薰衣草精油,舒服地泡在水中。今天一整天受到的气,似乎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微不足道了。她感觉眼皮很沉重,慢慢地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迷迷糊糊地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似乎浴室的门被打开,然后又被关上了。不知道是不是在做梦。   总之,她逐渐清醒了过来。睁开迷蒙的睡眼,模模糊糊地看到有个黑色的影子滞留在浴缸旁。   一定是在做梦,记得门确实关好了的。高霞又闭上眼睛准备再舒服地睡一下。猛地,头皮上传来一阵刺痛,似乎有谁在用力地拉扯自己的头发。   她立刻醒了,睁开大眼睛,居然看到刚才送自己回家的那个男人,正带着好看的慈善微笑,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   「你!你!你是怎么进来的!」她惊恐地将自己缩到浴缸的一个角落中。   那男人依然人畜无害地笑着,右手抬起,她看到了一缕乌黑的长发,是自己的头发。难怪头皮会那么痛。   她很怕,怕得不敢尖叫,害怕刺激到眼前的男子。这个家伙肯定神经不正常,不知道刺激到他后,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小姐,你太不小心了。报章杂志上不是常常告诫单身的女性,不要随便开门请陌生人进门的吗?你为什么就不好好听?」那男人将手中的头发踩在脚下,笑着问:「是不是很奇怪我刚才是怎么进来的?」   见高霞只是怕得在眼前发抖,根本不敢发出声音,他无趣地从兜里掏出了一串钥匙。   「谜底是我趁你去倒咖啡的空挡,在包里偷走了你的钥匙。有趣吧?   是不是很有趣?嗯!」   高霞吓得哭了起来,但只是流泪,始终不敢哭出声音。   男人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狠狠地将她的头压进了水里:「说话!我叫你说话!你怎么老是不肯说话!我对你那么好,你说啊!你说!给我说!」   硬生生地又将一把头发扯了下来,头皮不堪重负,流出的血渐渐扩散开,染红了整盆浴缸的水。   她痛得几乎要昏迷了。男人再次抓住了她的头发,将她赤裸的身体从水中活生生地拉了出来,如烂鱼般扔在地上,然后走出门去。   高霞吓得几近麻痹的大脑稍微清醒了一点。不行,一定要求救!   她挣扎着站上浴缸,朝卫生间的透风窗向外望。这里是十三楼,就算自己想不要命地跳下去也办不到,窗户实在太小了。怎么办?该怎么办?   她向四周望了望,然后抓起一切比较小的东西向窗外扔去。香皂、洗面乳、香精、沐浴乳。老天,可怜可怜自己吧,就算希望很渺茫,也请随便砸到谁头上!   那男人走了进来,面带微笑的见她向下扔东西,不动声色地表现得极有绅士风度。   「请问,需要我帮忙吗?」他富有磁性的声音,此刻却吓得高霞从浴缸上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头部摔出了血,眼泪和黏稠的血混合在一起,顺着水将地板抹了个稀里糊涂。   「真是不乖的女孩子。我要惩罚你!」   他舔了舔舌头,左手亮出刚从厨房里取出的菜刀:「先切哪里好呢?   嘿,小姐,你不是不喜欢说话吗?我们要不要来玩一个游戏?如果你先发出声音了,就让我切一刀,如果我先出声,就让你切我一刀。嘿,公平吧!」   还没等她答应,那个男子已经猛地一刀割在了她的大腿上,将一片鲜红的冒着热气的肉片了下来。令人疯狂的痛苦立刻席卷了她的所有神经,她不由得呻吟起来。   男人激动得如同小孩子一般,一边拍手一边怪异地大笑,「你输了!   你输了!哪里,我这次要割哪里?」   就在高霞绝望得想自尽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她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勇气,疯狂地大声叫喊。男人皱了皱眉头,一拳将她打晕,然后冷静的将手洗干净,整理了下衣服,慢悠悠地走到门前,用猫眼向外望。愣了愣后,才将门打开。   门外站着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子,手里抱着一件大衣,大衣里裹的全是高霞扔出窗外的东西。他嘴角带着大感有趣的微笑,慢吞吞地道:「这个女人运气真的很背,东西全部砸到我头上了。」   笑容很好看的男子冷漠地看了他一眼,「你来干嘛?」   「没什么,只是通知你一声,有几个青铜人头像的下落找到了。」   男子的脸上猛地划过一丝疯狂,阴沉沉地看了手中的刀一眼,又向浴室望去,「等我三十秒,很快就好。」   漆黑的天幕上,有一颗流星划过天际。   有人说,每一颗星星的坠落,都代表着一个受尽冤屈以及凌辱而死亡的人的灵魂。或许是吧,至少今夜,变成了事实……   DATE:5月25日 凌晨五点十三分   谢雨滢一个人走在黑洞洞的隧道里。她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走进这里的?早就忘了,或许自己一直就在这里,一直都不曾出去过吧。   隐约她的心里似乎装着一个人,一个令自己感情很复杂的人。不知为何,自己似乎在担心他。   虽然记不起他的名字,甚至性别,但是当自己独自走在这个伸手见不到五指的隧道时,就会想起他,就会产生一种,他如果能在自己身边陪着多好,或许遇到再恐怖的事情,都会变得无所谓的感觉。   四周实在很黑暗,她只能凭着直觉向前走。   怪了,既然自己根本就看不见周围的景象,那么自己又是怎么清晰地知道,这里是一条很长很长的隧道呢?实在是有够怪异的想法。   她穿着高跟鞋,虽然见不到,但是她很清楚脚上的那双鞋子是红色。   红色的五厘米高跟鞋在这个幽深的隧道里,每踏出一步都会响起空洞的回声。孤寂的声音向四面八方荡漾开,产生涟漪,然后逐渐散去。   仿佛这个世界唯一的生物,就剩下自己这个弱女子了。   弱女子?女子又是什么东西?自己为什么记不起来了?   好奇怪。   高跟鞋随着她的步履不断地发出有节奏的声音,突然,有一阵异响从身后传来,飞快地向自己靠近,越来越近了……   那股声音十分的刺耳,如同尖细的指甲在不断刮着墙壁一般的尖锐。   谢雨滢痛苦地捂住了耳朵,但丝毫没有用处,那种声音似乎无孔不入,透过指缝甚至头皮直接略过耳膜,像一根锋利的刺,狠狠地刺进了大脑中。   她瘫倒在地上,就这么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耳朵又传来声音的讯息,是哭声,十分哀怨的哭声。   那穿透性极强的哭声中,带着一丝令她熟悉的称谓,似乎哭泣的人自己认识。   「宛欣?是不是宛欣?你不是死了吗?」自己急促的喊叫脱口而出。   奇怪,宛欣是谁?自己不是什么都不记得吗!还有死了,究竟是什么状态?   一团柔软得如同棉花糖似的光芒,隐约浮现在谢雨滢不远处。那白色的光点是视线所能触及的唯一一点可视光源,但那种光源十分怪异,不会像其他光线一般扩散,只是如同水滴一般坠落,堕在地上,然后融入混泥土中。   光芒包裹着一个身影熟悉的女孩,她全身赤裸,蜷缩着身体低头抽泣。   「喂,是宛欣吗?是你吗?」她走了过去,伸出手想要触碰那团光亮,但是一接触入手却是空荡荡的感觉,什么也没有抓住。然后,喉咙又不听使唤地说出了一段问句。   「青铜人头像。雨滢,不要碰青铜人头像。」那团光芒里幽幽地飘荡出这团声音,回荡在耳道中,经久不绝,如同带着莫大的哀怨。   「什么人头像啊?」雨滢迷惑地问。   「就是这个!」光芒中的女孩猛地抬起头,一张菱角分明,斑驳中生着绿铜锈的脸露了出来。   谢雨滢猛地从床上坐起,心脏还因为那个噩梦而狂跳,几乎要崩裂了。   好真实的梦,自从几天前和夜不语一起挖出时间盒,找到那个青铜人头像后,这个梦就突如其来地侵入了自己的睡眠世界,每天晚上都会做,而且剧情居然还完全一样,就像电影似的。   回忆起有许宛欣声音的那具青铜人头,她就感觉不寒而栗,实在有够可怕的。刚刚床头的闹钟,不过才凌晨五点十三分,似乎这个梦一直都精确的在五点十三分结束,精确得令人害怕。   难道,这真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显灵,在梦中暗示自己什么?有可能!她一向迷迷糊糊的头脑,没有任何时候像这一刻那么清晰。   最近发生的很多事情,如同闪电一般从脑海中划过。青铜人头像……   对,就是青铜人头像!自从那次联谊会发现了青铜人头像后,分到头像的人先后死去,宛欣,钱墉……   还有,那个人头像究竟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跑进时间盒里去的?难道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个造型古怪的人头像在搞鬼?难道这世界真的有神秘的事物,例如诅咒?   谢雨滢突然全身一震。   不行,阿夜会有危险,以他那么好奇的性格,一定会拼了命去调查这件事!宛欣不是在梦里不断叮嘱自己,不要接触青铜人头像吗!   难道只要接触那个头像就会被诅咒?   不行,绝对不能让阿夜被诅咒,还不如把它挖出来,找个地方扔掉。   她暗自打定主意,事不宜迟,最好现在就动手,免得让阿夜接触到。   穿好衣服,谢雨滢向窗外望了一眼,还只是凌晨五点过,屋外一片黑暗,就像一只可以吞噬一切的怪兽。   不怎么胆大的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咬了咬牙,从杂物房找出折叠铲,推出自行车,向埋时间盒的方向骑去。   黑暗的夜空渐渐将她的身影隐入,谢雨滢又打了个寒颤,一丝不好的感觉缓缓浮了上来。   第五章 DATE:5月26日 下午一点二十九分 彼岸花   两个多小时后,我和杨俊飞在别墅里碰了面。   「情况怎么样?」我见他慢悠悠地倒了一杯红酒舒服的躺在沙发上,气不打一处来的问道。   「该联络的人我都联络过了,最近一天多只要见过你家谢雨滢的人,都在我打探的范围之内。不过,这些都需要一点小时间。」他晃了晃杯子。   「究竟需要多久?」我眉头大皱。   「这就不清楚了,至少也需要半天。」杨俊飞抬头望了我一眼,「你这么焦急干嘛?难道警局那边不顺利?」   「当然不顺利了。哼!夜峰那个混蛋表哥根本不睬我,居然还说像这种暧昧不明的失踪情况,至少也要到七十二个小时后才受理!」   其实我也是急昏了头脑,居然连这点常识都给忘到了九霄云外,现在死不认帐,干脆迁怒在可怜的表哥头上。   杨俊飞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怪异的微笑,仿佛早就知道情况会变成这样。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大脑乱转。   「臭小子,你平时不是很聪明吗?怎么,直到现在你还没发现我们最应该做的一件事情?」他将酒杯放到了桌子上,慢吞吞地说。   「什么事?」我没好气地问。   「谢雨滢的家,似乎我们还没去调查过。」   顿时,一道闪光照亮了脑际,果然是关心则乱,居然有那么大的一条线索都给忘记了。   一直以来,因为青铜人头像带给自己的谜团以及种种的死亡迹象,都让我先入为主地产生了一种接触的人都会有危险的想法。就是这种想法,令自己在打不通谢雨滢的手机,家里的电话也没人接的时候,焦急地认为她陷入了某种危机中。   或许,她不过只是贪睡而已,那小妮子本来就不算勤快人,还喜欢赖床,越想越有可能。这世间哪有那么巧,真的就会有那么多怪异的事情发生!   虽然是这么想着,但内心深处依然有种强烈的不安感。我猛地站起身来,大叫了一声:「老男人,我们走!」   谢雨滢的家住在市中心的一栋公寓里,在十三楼十三号,对西方国家而言,不是个什么吉利的数字,以前帮她装电脑时曾经来过一次。   进门时警卫在打瞌睡,我们基本上没有阻拦地就乘着电梯到了她家门前。按响门铃,许久都没人出来应门。   「怪了,就算雨滢不在家,她父母也应该有一个人在吧。她老妈可是典型的家庭主妇,一般家庭主妇在这种不上不下的时间,不是看三流的扯皮连续剧,就是在午觉。实在太奇怪了!」我咕哝着。   「直接进去看看。」杨俊飞的行动十分干脆,他不动声色地向四周张望,然后将身体挡住摄像机的视线,掏出了一把偷鸡摸狗专用的万能钥匙。   我心领神会,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将摄像机的监察范围完全堵死。这个阴险的老男人,不到十秒就将门打开了。   「有人吗?」走进去,关上门,换了拖鞋,我喊了一声。心里暗想,如果真有人的话,就算现在碰到,那就干脆推脱成门没锁好的这种烂理由得了,反正大家都见过,至少不会落个入室抢劫的尴尬景象。   等了下,又试探地叫了几声,完全都没人应,果然家里是完全没有人。   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他迅速地来到客厅,仔细地左右扫视起来。   我也没有闲着,打量起了地面以及四周。   客厅很整洁,应该是谢雨滢的老妈,那位可敬的家庭主妇尽职尽劳地在履行自己的义务。怪了,怎么木地板上有鞋印?   我蹲下身子,用手指比划了下脚印的大小。不大,只有三十四码,旅游鞋,应该是属于女孩子的。   难道是谢雨滢?但为什么她回家后没有脱鞋,用满是泥巴的鞋子往里边走?   走?不对,脚印很凌乱,应该是遇到了什么焦急的事情在拼命地跑才对。究竟她遇到了什么,会令她如此慌张?!   微微皱了皱眉头,我的视线顺着鞋印的走向延伸开去。果然,那两行仓卒的鞋印在谢雨滢的房间前消失了。   杨俊飞显然早就注意到了这些脚印,问道:「那里是她的房间?」   我微微点了点头。   「你怎么看?」他没有进门,只是抽了一根烟,也没点燃,就那么含在嘴里。   「这些鞋印透露出了很多资讯。」我也没急着进去,只是用手摸着门旁的墙壁,眉头紧皱。   「其他的你应该都清楚,我就不多说了。最重要的一点,这个脚印是只有进,没有出的。那会不会她就在房间里?但如果她在家,为什么敲门、打电话她却没有反应?还是她换了鞋子才出去,所以看不到出门的鞋印?」   杨俊飞用力咬了咬香烟,「不错,还有一点,看整个家的打理情况,看得出你家谢雨滢的老妈稍微有些洁癖,有这些小洁癖的人,应该不能容忍家里乱糟糟的。   「可根据地上已经干掉的泥巴,这些鞋印至少留着有一天多了,你说奇不奇怪,她老妈为什么没有打扫干净?我前些日子顺便调查过谢雨滢的家庭,根本就没有迹象表明他们有要出去旅游的可能。」   他从沙发上拿起一个公事包,「应该在家的居然不在家,应该上班的公事包都没有拿。实在太有问题了!」   「你是怀疑,其实他们一家三口所有人都在家里。」我用力看了他一眼,「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他们无法对外界的情况做出反应?」   「很有可能!」杨俊飞瞥了一眼主寝室,「要不要先进父母的房间看看?」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现在的状况说老实话,确实令我大感好奇,而且十分的担心。如果不彻底搞清楚的话,恐怕心里会更焦躁不安。   谢雨滢家的主卧室在客厅的东角,连着书房,门紧闭着,但是并没有锁。杨俊飞蹑手蹑脚地转开门把手,推开,只看了一眼,全身都僵硬了。   我在他身后推了他一下,但他依然呆滞的愣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于是我用力将他推开,走进门去,顿时,也呆住了。   只见伯父伯母穿着睡衣,背靠着床头柜半坐在床上。他们睁大着双眼,一眨不眨地死死看着我俩,脸色阴暗,仿佛想要发怒。   「啊!伯父伯母,好久不见了,我是夜不语,上次和谢雨滢一起来过的那个夜不语!」我手忙脚乱地大声解释:「对不起,很冒昧的闯了进来。但是您二位也太不小心了,大门居然都没关严……」   说着说着,我也感觉不对劲起来。怎么死死盯着我俩的那两位居然没有丝毫的反应,就只是那么看着我们,眼神里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色彩,也没有想要开口说话的迹象,就那么一动不动地坐着。   主卧室的气氛顿时变得十分怪异。   我们四个人互相对视,过了许久,杨俊飞才回过神来,「好可怕的眼神,刚才我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差点就以为会被挂掉!」   「他们还活着吗?」我心里有些担心,快步走过去,迅速检查起来。   还好,有微弱的心跳,体温只是比正常人冷了一些,除此之外就看不出任何的外伤以及其他症状,不过,至少还健在。   究竟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看他们的表情,也不像是被惊吓过度变痴呆了,况且就算是痴呆了,身体也不会呆滞成如同整个人的时间都凝固在了某一刻似的。   不好!雨滢会不会也变成了这样!   我慌张地出门,跌跌撞撞的向谢雨滢的闺房跑。   她卧室的门也没有关,但是里边空空荡荡的,并没有人。   带着泥巴的鞋印确实延伸进了卧室的地上,然后在床前消失了。床上的被褥很凌乱,拉开后,床单上还有干掉的泥土块。   想像的出来,她一定是看到了什么令自己恐惧的东西,一路跑了回来,然后鞋也不脱的跳上床,慌乱地拉过被子将全身都包裹了起来。   但是最后她人呢?究竟到哪里去了?   我四处扫视,趴在地上仔细地搜索着哪怕只有一点一滴的线索。显然杨俊飞也理不出任何头绪,他的行为模式和我差不了多少。我俩就那样不声不响地趴在地上,闷声在这块不到二十平米的地方,十厘米、十厘米的搜查。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杨俊飞「咦」了一声,站起身来。   「这个东西,似乎有点印象!」他的右手大指姆和食指中间夹着一朵绽放出妖异浓艳得近于红黑色的花朵,似乎将手都染成了触目惊心的如火、如血、如荼的赤红。   我毫不客气地抢过来,打量了几眼说道:「这是彼岸花。」   「彼岸花,听起来十分熟悉的名字。」杨俊飞愣了愣,挠着头思忖着。   「白痴!彼岸花,西方叫做曼珠沙华,又称为Red Spider Lily。它生长的地方大多在田间小道、河边步道和墓地,所以别名也叫做死人花。   「一到秋天,就会绽放出妖异浓艳得近于红黑色的花朵,整片的彼岸花看上去便是触目惊心的赤红色。」我注视着手指间的花朵。   「想起来了!」他用力打了个响指。   「你说的彼岸花属于石蒜科,是希腊神话中女海神的名字。因为石蒜类的特性是先抽出花葶开花,花末期或花谢后出叶。还有另一些种类是先抽叶,在叶枯以后抽葶开花,所以才有『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的说法。   「东方有传说它们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花香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在你家谢雨滢的房间里?」   杨俊飞再次打量着房间,「难道谢雨滢最后去的地方,就是这个城市某个有彼岸花的地方?很有可能,如果是花卉园等等诸如此类的地方,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她回来的时候脚上全是泥巴!」   我不置可否,眼睛一直默默注视着这朵花。   彼岸花,一般认为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春分前后三天叫春彼岸,秋分前后三天叫秋彼岸,那是东方大中国文化圈上坟的日子。   彼岸花开在秋彼岸期间,非常准时。但是现在,根本就不到开花的季节,而且也没有听说这个城市有栽培彼岸花的基地。   「喂,臭小子,你究竟在想什么!」杨俊飞用力地摇了摇我的肩膀。   「我们现在继续分头行动。你去打电话叫救护车将房间里的两个人弄进医院治疗,我利用我的关系网查找一下这个城市所有可能有彼岸花的地方,找到了,说不定会弄清楚谢雨滢究竟消失到哪里去了!」   虽然他确实安排得很有道理,而且现在的情况下也只能这样做。但是,心底不安的感觉却更浓密了。真的会有他说的那么简单吗?   谢雨滢应该是在一天前消失的,但是整个房间里都没有她离开的痕迹。房间里也没有她换下的鞋子,大门也没有强行侵入的迹象,整个情况就只能用诡异来形容。还有她的双亲,除了知道活着以外,身体的状况就什么都没有办法了解了。   恐怕这件事,还是和那个被雨滢拿走的青铜人头像有着莫大的关系。   不行!应该换一种行动的方式!   「老男人!」我大叫了一声。正准备出门的杨俊飞吓了一跳,转过身郁闷地望向我。   「干嘛!」他没好气地问。   「或许我们只有三个小时来处理谢雨滢的问题。」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下午五点,你必须要到别墅来和我会合。」   「有什么事情那么重要?」他的脸上稍微正经了一点。   「我们买些东西,然后潜入证物处,将里边的青铜人头像全部偷出来。我打探过了,证物处今晚只有一个人值班,是警备最空虚的时候。」   「那你的谢雨滢怎么办?」杨俊飞问道。   「她的事情如果在三个小时里还没有头绪的话,就全部放下,先将人头像偷出来再说。」我的脸上流露着毅然的表情,拳头紧捏得手都快流出血来。   杨俊飞愣了愣,嘻然一笑,「你果然是个够冷血的人,妈的,够令人讨厌!」   我皮笑肉不笑地扯出一点笑意,低头再次望着手中的彼岸花。红黑色的花朵散发着令人厌恶的怪异气息,仿佛真的能将人接应至三途川上。   这一切的一切,真的和那些人头像有关吗?如果有,那事情就真的更麻烦了!   或许谢雨滢现在的境地十分地微妙,甚至到了一个完全无法了解的地方。不管怎样,多拿到几个人头像,就更多一分救出她的把握!   DATE:5月26日 凌晨十一点四十二分   「我查到了,以前被我的同伴藏在青山疗养院中的人头像,被一群中学生找了出来。然后那群中学生中有三个死于非命,现在的人头像应该有三个留在警局的证物处。最后一个在孙晓雪手里。」   一个黑暗的仓库中,赵宇对着面前的两个男子缓缓地说着话,「孙晓雪手中的那个暂时不用去管,反正那女人迟早都会死。我还查到,今晚守证物处的两个警员其中一个会请假,这就是机会。我们可以趁机把人头像给偷出来。」   他身前的两个人不声不响,只是默默听着。赵宇嘴角露出一丝怪异的笑容,「李睿,还有你,彦彪。怎样,现在的生活还会觉得无聊吗?」   李睿?彦彪?这两人居然是不久前出现在高霞房中的男子,更是前几天报纸上的风云人物。   一个趁着妻子熟睡时,用菜刀将妻子身上所有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副泛着红色骨头的疯子。一个是手持黑市高价买来的枪枝,将所住楼层的所有在住居民全部杀光的杀人魔。   李睿微微笑起来,「当然不会无聊,真是很有趣,越来越有趣了!」   彦彪也笑着,用右手如同情人般缓缓地抚摸着放在左手掌心中的人头像,「你说过找到那个宝藏,会有更多比这些青铜人头像更有趣的东西。既然这样,就算杀光全世界所有的人类,我都会将那个宝藏找出来!」   「那么,我们再来讨论一些更现实的问题吧。」   赵宇抽出一些资料分给了两人,「前几天我杀过三个人。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有两个是员警。没想到,第二天的报纸里居然会刊登孙敖是自杀的消息,估计是警方故意洒出的烟幕,以为我会变得放松警惕。哼,果然都是些白痴。   「但不管怎样,警方肯定已经把我列为重点通缉对象,只要我一不小心出现在某个地方,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会被逮捕,所以这次行动,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会比较多一点点。」   他将一张资料翻出来,用手指弹了弹,「证物处在东门杨柳大道警局的二楼,左数第四个房间。那栋楼以前是国土局,所以很容易在市图书馆里找到平面图。你们手里就有我搞来的图纸,先看看。仔细想想,该怎么不被发现的潜入进去。」   李睿看了几眼,慢吞吞地道:「那个警局以前我去过,一共有前后两栋楼。看平面图,证物处是在第二栋里。警局一般都是通宵开着大门,大门的灯很黑,只要我们穿了老大你弄来的那两套警服,应该很容易混进去。」   赵宇点了点头,「警局大厅在前楼的第一层,而两栋楼都只有三层高。局里边也没多少人会去守夜,估计那些白痴员警很少会想到,有人居然敢去警局里边偷东西的。这点倒是让我们可以很方便的行动。   「但关键是,我们要怎么样才能悄无声息地穿过前楼,到后楼去?」   彦彪不假思索,断然道:「穿了警服从正门走进去。如果遇到阻拦,就用最快的速度解决他们。」   「白痴!」赵宇撇了撇嘴,「你知道平时有几个人在警局里值班吗?   特别是一个城市的员警总局,怎么想也不会低于二十个带枪杆子的混蛋吧?像我们这么普通的良好市民,怎么可能和那些带枪的混蛋斗!」   「我们似乎并不是什么普通的人。」彦彪无意义地抛着手中的青铜人头像。   赵宇的话戛然而止。   对啊,他们并不算什么普通人,更不是手无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凡市民。嘿嘿,看来今晚会变得很热闹了。   「凌晨一点整,我们准时出发。」   DATE:5月26日 夜晚九点三十三分   「绳子?」   「买了。」   「IC卡?」   「有了。」   「雨衣?」   「买了。」   「……」   夜晚的别墅里,我打开了客厅的大灯,正仔细地清理着今晚行动需要的物件。   杨俊飞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喝红酒,许久才忍不住问道:「我说臭小子,请问你买这些东西拿来干嘛用?郊游?」   「当然是去偷东西!」我头也不不抬地继续整理。   杨俊飞立刻来劲了,「偷东西?就用你手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便宜货色?」   「废话,不懂小兵立大功这句话的意思吗!我们今晚可是准备去警局偷东西,那不是儿戏!」我将桌上理好的东西统统塞进一个大旅行箱里。   杨俊飞愣了愣,用手指一直指着自己的脸,「为什么不问问我的意见?不是我自豪,偷东西我至少比你有经验!」   我的所有动作顿时完全停滞了,许久才敲了敲脑袋,「也对啊,说起偷鸡摸狗的勾当,我确实没你擅长。靠,又犯傻了!」   杨俊飞恼怒地瞪了我一眼,「懒得和你扯。给我警局的平面图,我会安全的把你带进去。」   我不爽地从资料袋里掏出几张纸递给他,趁他看得聚精会神的时候解释道:「我们要去的是这个城市的总警局,今晚值班的人估计有三十六个。不过很幸运,警局里不会有人巡逻。至于我们的目的地,当然是证物室。」   我用手指点在平面图的一角上,「这个警局分为前楼和后楼,占地大约一共有三千六百多平米。证物室在后楼的第二层左数的第四个房间。这个鬼地方在改成警局以前,曾经是国土局的地盘。   「你知道,国土局一向都很有钱,肥得很,居然还厚颜无耻,为了体现自己体制的透明化,用塑钢玻璃将所有楼层都罩了个严严实实,除了大门和几个安全出口,根本就没办法进入。」   「窗户呢?」杨俊飞一眨不眨地盯着图问。   「当然已经考虑过了。很不幸,当时采用的是医院一样的设计,打开的面积就算六岁的小孩都不容易进去。」   「靠!现在的事业单位,果然油水很多。」他用手指顺着路线一路滑过去,在后楼的大门口停住了,「有没有下水道的分布图?」   「聪明!」我翻出一张图递给他。   「我也想到了走下水道的方法。毕竟从上边走太危险了,虽然没人巡逻,但是有完备的监视系统,最主要的是我根本不可以曝光。没办法,本人实在有点点出名,估计所有人都认识我,就算将自己遮住,身形也有可能被表哥看出来。   「顺便说一句,今晚他也有值班,一定要小心再小心!那家伙可是只狐狸,被逮到就全完了!」   杨俊飞研究了许久才抬起头,翻了翻我准备带的东西,「我看你才是只狐狸,所有的可能性居然都考虑到了。哼,什么时候出发?」   「证物室守夜的人大概会在十二点左右走一个,剩下的一个就容易解决的多了。」   我缓缓道:「凌晨一点行动最好,那个时间正是人最疲惫,最容易放松警惕的时候!而且最近警局在试验干扰器,今晚的那个区域手机是没办法用的,到时候剪了电话线,就更有把握了!」   微微叹了口气,我用力躺倒在软软的沙发上。为什么还是那么心神不宁的感觉,难道今晚会很不顺利?   「对了,刚才就有注意到。」杨俊飞突然问:「你什么时候开始穿高领的衣服了?早晨都还是薄T恤衫。」   「我冷,不行啊!」我皱了皱眉头。   手摸着脖子的地方。唉,这个青铜人头像,果然是越来越麻烦了!   第六章 DATE:5月27日 凌晨一点整 暗夜杀机   「有趣,真的很有趣。」彦彪擦着手枪,不知道因为什么而暗爽。   赵宇和李睿抬头看了他一眼。   「不想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开心吗?」他忍不住望着准备妥当的两人。   夜色很低沉,也很压抑,对面的警察局灯火通明,但几乎没有人出入。   更加想像不到,将有一个可怕的灾难即将降临。   「那,你干嘛那么开心?」李睿把玩着手里的人头像。   「因为,嘿,我突然想起了昨天早晨杀过的一个男人。」彦彪像个做了好事的小孩子似的,神色激昂,「你们要不要听?想不想知道?嗯,想不想知道?」   赵宇有些无奈,「说来听听。」   「嘿嘿,昨天,就是那个天气并不算太好的礼拜天,甚至可以说有点冷,是个不太适合散步的日子。好哪,我承认我是个古怪的人,不过在那种日子逛街的古怪人也有不少。街上熙熙攘攘的,意外的很有人气。」彦彪得意得满脸通红。   「所以说,也算是散心的不错日子吧。于是我一个人跑出去溜达。期间的事情懒得描述,全部打省略号带过。总之出了超市,没有走多远,我看到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大概三十左右,穿着黑色的夹克,衣冠端正,黑色的皮鞋擦得很亮。他蹲在地上,用粉笔艰难的在地上写了一行字,很潦草的一行字:   「『请各位好心人施舍一点买饭、给家里打电话的钱。』   「字写得并不好,甚至有点扭曲。他只是蹲在地上,头埋着,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写的那行字。他的身旁有着许多来来往往的路人,那些人笑着,打闹着,热闹拥挤。   「他只是蹲在那里,在那条繁华的街道中央。人群如同流水一般流到他身前,便像撞到了礁石,纷纷分开,再汇拢,依旧笑着,打闹着,以他们自己刚才的步履,不紧不慢地离开。   「我像千百个从他身旁经过的路人那样,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就那一眼,心灵却稍微有些触动。   「他衣着整洁,不像是那些假要饭的一般,将自己装扮成残疾分子或拖儿带女的可怜人等等诸如此类的骗子。他身前写字的那块地已经很花了,似乎那行字被他写好又擦,擦了又写。   「他的内心里是在挣扎些什么吗?或许有吧。   「兄弟们,你说现代的人是不是都很奇怪,乞讨的人如果不打扮得足够触动他们心底的那根称之为同情的弦,估计怎样都不愿意伸出援手吧。何况是那种穿着打扮比许多人都好得多的那个蹲在地上,一直不敢抬头看的男人。   「所以不论他将身前的字擦掉几次,再写上几次,身前依然空荡荡的。没人会伸出援手,最多像我一般,好奇地看上一眼,然后决然走开,   下一秒就将他的身影在心底彻底遗忘了。   「他遇到了怎样的困难了?看样子像是在外地出差的人,难道他被骗了?还是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丢了?没有剩下一分钱?   「于是我又折了回去,在他身前轻轻放下了一块钱。那个男人依然低着头,没有像其他乞讨者一般说『谢谢』,没有任何表示,只是那么蹲着,默默地蹲着。   「我冲他笑了笑,转身准备离开,突然有人惊讶地大声叫起来:『他哭了,你看,那个人居然哭了!』   「那个男人真的哭了。他蹲着,一声不哼,眼泪就那么流了下来。   「我很黯然。一个男人的哭泣,就算到山穷水尽时也不会无故地流泪的。或许那个男人已经走投无路了,但是是男人都有尊严。于是我掏出枪,在拐角的地方,瞄准他的脑袋勾动了扳机。   「当时你们都没看到,血红的脑浆全都喷了出来,新鲜的血,把那些假惺惺地突然良心发现向他围拢给钱的人,洒满了一身。好爽,想起来就爽得浑身打抖!」   彦彪用力地抱住自己的身体,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   赵宇耐心地听着,看了看表,然后冲两人示意:「按计划,准备开始行动!」   DATE:5月27日 凌晨一点十一分   「臭小子,不过就失个小恋而已,干嘛一副要死要活赶着奔丧的表情!」夜峰跷着二郎腿坐在警局里加班,估计是被手下那个抱着前女友照片猛哭的混蛋给吵烦了,干脆站起身倒了杯咖啡给他。   「但是她居然会向我提出分手!我……呜呜,我对她那么好,每个月的工资都一分不剩的交给她了。逢年过节还给她父母送礼,靠!我对自己的爹娘都没那么好过。」那家伙哭得更委屈了。   「靠,宋飞你小子还是不是个男人!」夜峰用力地拍在他肩膀上,「女人又不是单纯对她好,她就会死心塌地跟着你的!像你嫂子,我也没对她怎么好过,她还不是眼巴巴的跟着我转悠。」   「呜……嫂子那种奇女子,在整个地球范围都是少有的狠角色,我们只是普通人类而已。」宋飞可怜兮兮地哭得更大声了。   「虽然这句话像是在恭维,但是听起来怎么越想越不爽?算了,横竖你在伤心,本绝世帅哥不怪你。」夜峰一脸的不爽,用他的熊掌又狠狠地拍了几下某人的背部,一副有仇报仇没事打便宜的德行,「来,喝杯咖啡,开心一点。」   宋飞抽泣着,用双手端过热腾腾的咖啡杯,「我都这样了,怎么高兴得起来……」   「嘿嘿,你嫂子有一句经典名言。我不开心的时候她经常说,一个人的快乐,不是因为他拥有的多,而是因为他计较的少。   「女人嘛,这个世界上多的是,走了一个,还会遇到其她更好的女人嘛。要知道,一个不爱你的人离开了,根本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夜峰靠在桌子上,挖空心思开导自己的属下。   宋飞愕然地抬起头,像在看怪物一样地盯着他看,几乎都忘了自己在哭了。   夜峰摸了摸自己的脸,「干嘛?有眼屎?」   「不是!」他像是浑身长了鸡皮疙瘩一般,恶心地打了个哆嗦,「队长,你的神经不是一向都跟桌子脚没什么区别的吗,什么时候变那么纤细了?难怪有人说,爱情能够改变一个脾气比冥王星的寒冷度更糟糕的人,果然是真理!」   「靠你个老子!帅哥我难得为别人着想,今天发了些善心就敢拿我开刷了,小心我罚你扫一个礼拜的厕所!」他狠狠踢了宋飞一脚,嘴角露出些微的笑意,这家伙总算是有点精神了。   突然,他像是发现了什么,眉头皱了一下,「臭小子,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没啊,除了我失恋了以外,其余的都很正常。」宋飞擦了擦哭得有些红肿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   这个可以容纳十多人的工作室空荡荡的。总警局采用的是轮流值班制度,每天晚上每个组留下五个人守夜,应付城市里的突发状况。今年刚加派了人手,警员也从以前的每个小队九人、共三个小队,扩增到五个小队。   夜峰属于第一小队,也是菁英小队。权力很大,在紧急状况下,甚至可以强制性地将他组人员调入第一小队中,所以值班室也是最大,附件最多的。   今晚的城市似乎并不太安定,第一小队中的其余三个都出去执行任务了。其他几个小队的情况估计也差不多。警局里按理说不该出现什么特殊事件才对,就算有人再笨,也不会傻得跑进条子遍地的地方撒野。   但是心底深处,为什么会有一种十分不安的烦躁感觉?总觉得会发生难以想像的事情!   夜峰侧着耳朵仔细地听着周围的动静,眉头皱得更紧了:「不对,一定哪里有问题。臭小子,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很安静啊,没什么动静。」宋飞摇头,「队长太神经兮兮了。」   「没动静?」他低下头思忖了片刻,「没动静那就更不对了。值班室的门虚掩着,不远处就是大厅,一般像这种时候,大厅那些值班的接线生美女都会唧唧喳喳的说个不停,还会拿些莫名其妙的零食过来,怎么今天居然一点声音都没了?」   「可能困了,在睡觉。」宋飞依然一副不在乎的吊儿郎当样子。   「不对,我们出去看看。」夜峰从抽屉里取出手枪,检查了子弹后,轻手轻脚地示意宋飞走出值班室。   一走进大厅就觉得不对劲,灯火通明的大厅居然黑漆漆的,只有柜台的电脑萤幕流淌着冰冷的光芒。四周围绕着一种莫名的怪异气息,令人不寒而栗。   「这!这是怎么回事?」宋飞刚来实习不久,哪里见过这种状况,吓得声音都在颤抖。   「看来事情还不是普通的麻烦。」夜峰悄声道:「臭小子,你悄悄溜回值班室打电话向上级请求支援。最近警局在试验干扰器,手机没办法用。自己小心点!」   宋飞点点头,深吸一口气,将枪紧紧地拽在手心里,蹑手蹑脚地向来的方向走,身体渐渐隐入了黑暗中。   夜峰这才转过头,慢慢摸索着向前走,悄无声息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   好不容易来到了柜台前,就着显示器的微弱光芒,他看到五个接线生小姐有的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有的摊在桌子上,白色的制服在黑暗中特别显眼。   他右手试探了下脉搏,还在跳动,似乎五个人都只是睡着了。夜峰迅速检查了她们的身体,奇怪,头部并没有敲击的痕迹,神色也十分安详,不像吓晕的,而且衣物和口鼻也没有残留任何麻醉物质。   那她们究竟是怎么被迷昏的?大厅的灯又是被谁关掉的?   有一点可以肯定,警局绝对有人已经潜入了,而且不止一个。虽然不明白他们有什么目的值得冒这种险。   不过员警也是人,被打了会受伤,受伤太严重一定会死亡。如果弄不清楚那伙人究竟是用什么方法将接线小姐弄晕的,恐怕所有人都会有危险。毕竟警局里的接线生也受过短期训练,她们都有应付一定突发状况的能力。   但是,那伙人居然能同时将五个人控制住,在她们无法预警的情况下将对方昏迷掉,这种手法,即使是看惯了各种各样犯罪方式的他而言,都难以想像。   看来这次真的会很棘手,他们这伙人,是绝对的高手!   夜峰犹豫了几秒,决定不打草惊蛇,退回值班室,将所有人集中起来再进一步行动。他尽量让自己躲藏在阴影中,将身上所有能够反光的金属物体都扯了下来,外衣也脱了下来,只留下深色的衬衫。   突然电脑萤幕闪了一下,然后彻底地熄灭掉了。他心里一颤,靠你个老子,这些家伙还真绝,干脆的将电线也给剪断了,估计电话线也没有幸免。不过他们到底在干嘛,这样一来,不是全警局的人都知道出问题了吗?   难道他们有能力和值班的二十五个带枪员警抗衡,甚至还有赢面?但这种状况下,值班的员警一定会派人去配电房,也会对整个警局进行例行巡逻。不好,难不成他们想将警局里所有人都杀掉!   夜峰一向冷静的大脑差点开始抽筋,他强忍住大喊大叫,通知所有人集合起来不要乱跑的冲动。脑子开始不断地思索。   广播室的电路是独立的,应该没有被破坏,而且警局的局长室里有单独的电话线路可以通向外界。现在他必需要到广播室警告所有人,然后潜入局长室向上级要求支援。   冷静,一定要一步步冷静地做下去,不能慌张,否则一个人恐怕都救不了,自己的命也会丢在这里。   看这群素未谋面的闯入者如此嚣张的行动手法,恐怕,他们真的有能力将所有人都干掉!   他靠着墙壁,摸索着在一片黑暗中向前走。突然,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夜峰由于惯性向前跌去,就要碰到地面时迅速用手掂了一掂,身体微微弹起,没有发出任何值得引人注意的声音。   他躺在地上,缓缓地摸着那个东西。居然是尸体,一具还有体温的尸体!尸体穿着警服,黏稠的温热血液流了一地。   这个人似乎是在没有防备的状况下受到袭击的,太阳穴上插了一根工程用的水泥钉,几乎是一击致命,还好没受太大的痛苦。   夜峰慢慢地摸到了他的胸牌编号,居然是宋飞,是那个刚才还孩子气地哭着自己失恋的浑小子。   夜峰愤怒地想要狠狠将自己的头发给扯下来,自己为什么那么蠢,明知道有危险,为什么就不让他跟在自己身边!刚才还活生生的一个人,他就这么死了!根本就是自己害死了他!   他愤怒的眼睛都布满了血丝,一声不哼地默默顺着墙爬起来,抓枪的右手用力到快要流出血来。这群狗杂种,没文化的土脓包,居然敢动我夜峰的手下,老子我一定要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后悔!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他走上二楼,来到广播室前,打开门,锁上,然后拨开了电源开关。应急灯立刻亮了,虽然昏暗,但是让他大大出了一口浑气。   迅速转开应急电源,他打开广播,用力朝麦克风撕心裂肺地吼着:「所有人听着,所有人听着。我是第一行动组的夜峰,现在有一群极度危险的兔崽子潜入了警局里。已经杀害了我方的一个警员。   「所有人都有,全部就近集中起来,立刻找掩护的地方进行有效抵抗。潜入者手里有类似麻痹类药物,已经足以致命的凶器,千万注意。完毕!」   说完后,他迅速踢开门,像逃难一般有多快跑多快,在拐角处停下来,将天花板拉开,躲进了空调的暖气通道中,然后眼睛死死地盯着广播室的大门。   没有过多久,目标果然出现了。他听到脚步声空荡荡的由远至近,那个人不慌不忙地走着,那种仿佛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扰乱的步履听在耳中,令人十分的不舒服。   没错,这绝对是歹徒的其中一个。一般而言,潜入者听到有人居然傻得会在广播室大放厥词,一定会派人来解决掉这个麻烦的。自己果然没有错,鱼,终于上勾了!   那人从对面走过来,走到广播室门前,然后慢悠悠地打开了门。室内应急灯的光线流泻了出来,照在那人身上。夜峰可以媲美飞行员的眼睛在此刻得到了有效的利用,他将那个人的脸庞看得清清楚楚。   但就是因为实在看得太清楚了,他的大脑整个险些停机。死都没想到,居然会是他!是那个前段时间不管是报纸上还是警局里都闹得纷纷扬扬,局长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抓住的人。那个手持黑市高价买来的枪枝,将所住楼层的所有在住居民全部杀光的杀人魔!   妈的!这家伙难道嫌平民杀得不过瘾,干脆杀到警局里来了?   就在他犹豫是不是跳下去逮捕对方的时候,有个冷静的声音唐突地从自己的正下方冒了出来:「躲在上边的朋友,你是想自己下来,还是要我将你请下来?」   这!这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自己居然一点都没察觉到!夜峰只觉得身体一紧,顿时就连呼吸都停顿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或许是十分钟,或许是十秒,下边的人可能等得不耐烦了,干脆举枪勾动了扳机。   子弹险险地从他的身体擦过,他很清楚地知道了对方的意图,这只是个小小的警告,下一次,或许就会穿过自己的心脏。   有机会就开溜,没机会就投降,大丈夫能屈能伸。这句话一向是夜峰的座右铭,他乖乖的从空调管道里逃下来,十分配合地将手放到脑后。   只听见耳边有人嘿嘿的干笑了几声,然后脑袋一痛,整个人就那么晕了过去。   DATE:5月27日 凌晨一点零五分   我和杨俊飞准时来到了离总警局有两条街位置的地方,那里有通向警局后楼的下水道入口。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人,街灯也像往常一般昏暗。   我割掉路灯的电线,悠闲地看着老男人吃力的用撬棒将水井盖子撬开,这才将放在地上的背包紧了一紧,率先向下爬。   「说起来,为什么我一定要干这种体力活?」他郁闷道。   我嘿然笑起来,「本来这件事就不应该有你插手的,你看我都这么仁慈地让你插一脚了,你都不感谢我,还在那里东抱怨一点,西抱怨一点的,真是个没有意思的人。」   杨俊飞哼了一声,少有的没有回嘴,只是唐突地两眼发呆的望着前方。眼睛睁得很大,仿佛看到了什么令他惊讶的事情。   许久才回过神来,接着又面无表情地跟着我向下爬。脚踏实地后,他默不作声地用嘴咬着小手电筒,翻看起下水道的路线图。   「先向东边走三个岔路管,然后向右转。那附近有个出口,刚好在警局配电室附近,我们可以把电线给剪断。」他一边比划着方向一边走,闷不作声了许久,突然问:「臭小子,你对三星堆了解多少?」   「不算多。」我心不在焉地也看着路线图,随口答着。   「你的不算多到底有多少?」   「就那么多一点点。」我愕然抬起头,反问:「你干嘛问这个?」   「只是觉得每次遇到你这个臭小子准没好事,原来就算很简单的任务都会变得极度非常的复杂。」杨俊飞有些郁闷。   「而且还经常性地接触到根本就超出人类常识的事件。最近稍微调查了一下你的人生,仿佛你根本就是在这种怪异的事件中生长起来的杂草,不管身边的人死的有多干净,你最后都能活下来。   「靠!虽然有人说这个世界生命力最强的生物是蟑螂,因为一只被摘掉头的蟑螂可以至少存活九天,九天后死亡的原因有绝大部分是因为饥饿过度,但,估计你的生命强度已经和它不遑多让了!」   「滚,我的人生可是很纤细的!」我没好气地踢了他一脚,「这种人生你以为我真的想过啊!而且,天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命那么硬,老是死不掉。不过,我也并不是太想英年早逝就是了!」   杨俊飞皱了皱眉头,「那依你的经验判断,你认为那些青铜人头像上究竟沾染着什么?是不是残留着一些早期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但现在早已经灭绝的病菌?那种病菌依附在人头像上,所有接触过的人都会因为它们的感染而产生轻重不一的幻觉,然后因幻觉而自残,甚至自杀?」   我不置可否,许久才缓缓摇头,「不知道这些值不值得参考,但是,你知道三星堆文化中的巫术文化吗?」   杨俊飞疑惑地摇头。这个家伙果然是偷鸡摸狗比较内行。   我一边向前走一边向他解释道:「三星堆文化自发掘以来,便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多方研究,对于遗址中所出的迥异于过去已发现的文物,学术界曾经有许多的论述。其他的先不用提,总之一直以来,我都只对三星堆文化中常见的巫术因素很感兴趣就是了。   「你要知道,鱼凫王朝的巫风盛行是有史料记载的,墓中出土的许多文物也反映出巫风伴随着蜀人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伴随在他们的生前和生后,而且巫风在巴蜀一地盛行,一直保留到几千年之后的现在。   「这在中国北方是很少见的,因而一般人们都认为,巫风是在南方比较流行的一种文化。鱼凫王朝的时代,那时候的蜀人非常重神敬鬼。蜀人的祖称是黄帝之子昌意,后娶蜀山氏之女,而后生子高阳,也就是颛顼,后封其支庶于蜀。   「而颛顼正是原始社会后期,安排各部落的人巫主持巫觋之事的首领人物,颛顼对南方民众中的民神杂糅『家为巫史』的现象进行整顿,改民神杂糅为重以司天以属神,黎以司地以属民。   「这重黎就是楚人的先祖,专管火正之事的大巫祝融。而此时颛顼封他的支庶于蜀,不可能完全不授其巫术的方法。   「老男人,你应该知道,巫术的介质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祭祀。上个世纪在三星堆遗迹里曾经发现过两个遗址,学术界认定应该是祭祀坑。   「祭祀是巫术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祭祀是生者对鬼魂神灵的祈祷、致谢、安抚和控制,它必须由能够沟通人、神之间关系的人来做,在蜀人中主持祭祀的是带有神人身分的巫师。   「三星堆祭祀发现的巨大的青铜人像,应该在祭祀中具有主持者身分的巫师,或者说是巫师的象征。   「而鱼凫王朝的首领人物,也就是历代的鱼凫王,都是高举着黄金权仗,兼人神于一身的实权人物。历代鱼凫王都是祭祀的主要主持者,同时也被人尊为神灵,祭祀坑中发现的高大的青铜人像,就是神权和政权的象征,是一身而二任的人神化身。   「据说鱼凫王朝早期的巫术习俗是『民神杂糅』,国君可以一身而兼二任,他们可以是全国最大的巫师,也可以是全国最大的实权者。   「不过要祭祀的话,就一定会用礼器来沟通人与神之间的空间吧。   「除了日常所用的祭祀器物以外,三星堆祭祀坑中有大量的大型青铜树,据说这是一种带有神话色彩的神树,大概可以起到沟通天、神、人的作用;祭祀坑中还有各类各样的青铜面具,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具有巫术作用的器物。   「当然,具体怎么操作就不得而知了。你想想,这些发生在周围的怪异事件,究竟是未知病毒的因素多一点,还是巫术作祟的可能性大一些?」   「说得我都有一点开始犯糊涂了。」杨俊飞挠挠头,「你是说,现在的事情根本就是几千年前的巫术在作祟?」   「我可没这么说过,这种话实在太白痴了。」我慢吞吞地答道。   「那他妈的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差些吼出声来:「如果按照猜测的那样,接触过人头像的人都会产生幻觉,然后莫名其妙地又丢脸又怪异的翘掉,还不如自杀来得痛快!」   「你慌张个什么?」我瞪了他一眼。   他不知为何,浑身猛地颤抖了一下,过了许久才下定了决心似的,一字一句地冲我说道:「刚才,就在刚才……或许我已经开始产生幻觉了……」   第七章 DATE:5月27日 凌晨 死亡之村   孙晓雪在孙敖生前的出租屋前徘徊着,阴冷的街道上显得很萧索,这是这块偏僻的地方唯一值得骄傲的景色。   虽然和他交往了许多年,但奇迹般地两人始终没有同居,甚至没有跨出过最后一步。或许两人都是极为冷静型的人吧,他们会考虑许多,也会思索将来的种种可能。所以孙晓雪老是认为,只要不正式地走上结婚礼堂的红地毯,就不算真正的感情稳定,就会有许多的变数。   而她自己,从小就被灌输了许多保守的思想,即使是现在也无法摆脱。   她始终认为,自己的第一次,应该真真正正的献给自己的老公。因为那样,夫妻之间心里才不会有疙瘩,毕竟老公才是真正会在乎你是不是处女的人。孙敖一直都没有反对过,也没有强迫过她。   但是计划永远比不上变化。理智型的人,恐怕真的会错过许多美好的东西吧。自己最爱的人死了,居然就那样死了,直到现在,她都没有丝毫的真实感。   她不断徘徊在门口,只是觉得有种冰冷的感觉从心底深处渗透出来,麻痹了整个身体。那是一种冻彻心肺的痛苦。   过了许久,孙晓雪才深深吸了一口气,用钥匙将门打开。   原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踏入这个房间了,但没想到,居然会那么快就回来。现在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复杂到难以想像,就如同她直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赵宇会杀了他自己最好的朋友,杀了那个她最爱的男人。   不过,她也根本不想知道。现在唯一能支持她活下去的动力,就只剩下一个了——她要将那个混蛋找出来,用自己的双手,亲手杀了他!   交往了那么多年,孙晓雪十分清楚自己的男友是怎样的人。他很聪明,谋而后动,从来都会在任何事情上为自己留下一条必要的后路。但这次去黄宪村的寻宝,究竟他会留下什么线索呢?   「亲爱的,希望你在天之灵能够稍微保佑我一下。」孙晓雪嘴里默默叨念着,缓缓在出租屋里搜寻起来。   过了许久,将几个他常用来惯放不能见光的东西的隐秘地点查了几遍后,终于在床下的墙壁里翻出了一个小盒子。   里边不但有些琐细的资料、剪报,甚至还有赵宇那张藏宝图的影本。   「果然不愧是我的老公,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觉把那么隐秘的东西都偷出来复印!」孙晓雪一边哭,一边坐在床上仔细翻看着盒子里的资料。   不过,一张剪报吸引了她的注意。那是几年前关于某个村子的新闻报导。标题为:   村民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死去,专家频繁出入死亡村寨   内容如下:   在岷江上游的一个山区里,有一个叫做石娅口村的古老村寨。在上个世纪九0年代以前,这个村寨的人们一直过着一种与世无争的安逸生活。但是就在最近十几年间,这个村寨竟然变成了令人恐惧的地方,许多人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死亡,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一个村子里,四个人同时莫名其妙的离奇死亡,难道有人投毒?   一九九三年七月,对于石娅口村的青年者富财来说,是一个令他既恐惧又辛酸的日子。那年他刚刚结婚,正在家里干活,突然他发现他的老母亲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死在了床上。   就在他手忙脚乱察看死去的母亲时,他正在做家务的妻子也突然抽搐不省人事。当他再去察看妻子时,发现妻子已经停止了呼吸。   而且就在同一天,寨子里另外一户人家有一个人也是这样离奇的死亡。一连串莫名其妙的死亡,使者富财心中萌生了巨大的恐惧。难道寨子里出现了瘟疫?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下一个会不会是他呢?   为了排解心中的恐惧,者富财每天都求神拜佛,祈求上苍保佑。   石娅口村在同一天连续有四人离奇死亡的事件,引起了当地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随后的几天里,以县卫生局为首的医疗调查队进驻了石娅口村。   然而就在他们到达石娅口村的时候,发现又有人以同样的一种方式死亡。   在一个村子里竟然有多人同时莫名其妙的离奇死亡,这不禁让人怀疑他们的死亡是否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比如有人投毒,或者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造成的食物中毒?   由于一时没有确定死亡原因,石娅口村陷入了一片恐慌……   人们纷纷传言石娅口村发生了瘟疫。许多村民也像者富财那样,供奉神仙牌位,祈求平安。而更多的人则纷纷赶着牛羊上山躲避瘟疫。   为了打消怪病带来的恐慌,调查组立刻对死者的发病症状和死亡过程进行了认真研究,初步判断这些死者的死亡原因,都是因心肌炎引起的猝死,但是,为什么这些人都会患上心肌炎,而且都死在同一天呢?这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呢?   造成猝死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身体劳累、巨大的精神压力、家族遗传等等。但是通过对上述石娅村的猝死患者的调查来看,他们并不具备上述发病条件,而且即使具备这些条件,怎么会同时集中在一段时期发作呢?   据杨明清介绍,当时由于事发突然,而且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准,他们也没有弄清为什么会连续发生猝死事件。但是他们认为由于确定了是猝死,而猝死是不会人际传染的,所以他们当时的诊断打消了村民的顾虑,使那些最初充满恐慌的人们很快安定了下来。   然而就当调查组刚刚松下一口气的时候,没想到,悲剧又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再次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调查还在进行,有专家怀疑是克山病爆发了   就在调查组刚刚撤离不久,正值壮年的村民李富才突然在睡梦中死去,就在当天,家里的二弟媳富秀也猝然离开了人世。几天后,老父亲李昌美也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撒手人寰。原来的五口之家骤然只剩下了二儿子和他不到一岁的孩子。   然而死亡的阴影并没有就此离去,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村里又相继有五个人也因这种病死去,当杨明清他们再次赶到村里的时候,看到的是几具还没有掩埋的尸体。   由于连续死亡的人太过集中,杨明清怀疑他们的猝死又可能与一般的猝死原因不同。于是他们一方面进行紧急调查,同时邀请了国家有关地方病研究专家进行联合会诊。然而根据病情研究,这些专家却提出了另外一种看法。   有一部分哀老山区曾经有慢性克山病发生的情况,专家们怀疑是不是克山病爆发了?   克山病是一九三五年在黑龙江省克山县首先被发现,故名克山病。这种病一般流行于荒僻的山岳、高原及草原地带,它发病的症状与猝死十分相似,也是发病时表现为胸闷、恶心、呕吐,头晕,严重的就会出现昏厥、抽搐或休克。   村民仍然不断发病甚至死亡,克山病的可能性也被排除在以后的几年里,石娅口村的居民根据克山病的预防方法进行对疾病的防范,但是却仍然有人不断发病甚至死亡。由于没见任何成效,杨明清他们开始怀疑克山病的说法。   透过对患者的血样和毛发检测,发现确定克山病最重要的证据之一,硒元素,在患者身上并不缺乏。   通过各种检测和研究,专家们否定了克山病的说法。但是连续几年不断有人死亡,而且呈现出集中性特点,造成这些人集体死亡的致死元凶究竟是谁?答案看来只能从死去的人那里找到。   相关的专家做了尸体解剖,把脑、心、肺、肝、肠这些不同组织都送到云南省克山病研究所,通过检验,认为可能是由于科沙奇病毒的感染,而造成这个病毒性心肌炎。   科沙奇病毒是一种在自然界比较常见的病毒,最容易隐藏在动物身上,比如说猪、狗,甚至老鼠、牛、猫等等。   科沙奇病毒传染人类一般都是通过肠道途径传染,比如人们吃了带有这种病毒的水、食物等等。人们感染上科沙奇病毒,如果抵抗力弱的话,就容易患上心肌炎、脑膜炎、肌无力等疾病。常见的都是新生儿容易感染这种病毒。   但是,在石娅口村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因病毒感染造成心肌炎猝死呢?他们又是如何大面积感染的呢?   疑凶现身水源,猝死迷雾依旧疑点重重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调查组对石娅口村周围的土壤、植物、牲畜、水源等进行了详细调查,最终确定水源是最有可能造成大面积感染的最可疑途径。   因为在调查中他们发现,石娅口村的居民大多养殖牲畜,在路边牲畜的粪便到处可见,而这些道路往往离他们的饮用水源十分接近。这也就是说,动物粪便中隐藏的科沙奇病毒,很容易在被污染的水源当中出现。   根据这一判断,调查组在居民的饮用水中采取标本,进行了仔细分析。但是结果却让他们大失所望。   专家在检测的水里没发现这种病毒。难道他们的饮用水经过消毒处理了吗?通过再次调查,发现这里的居民大都没有任何消毒措施,都是直接饮用山上流下来的溪水。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经过再次认真地分析死者死亡的时间规律,他们最终找到了答案。   猝死主要发生在七、八月分,是雨水季节,难道是下雨的时候把周围的猪粪、牛粪冲到水源里面,污染了水源?根据这些判断,调查组在雨季冲下山的水源当中,终于找到了科沙奇病毒。   后来,当地政府对居民饮用水进行了改造,把露天水通过水管引到每家每户,同时在雨季容易疾病爆发的季节对饮用水进行消毒。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石娅口村居民的安全,当地政府从二00三年开始又采取了村民整体搬迁措施。搬迁工作从根本上使石娅口村的居民远离了死亡之地。   到现今为之,在医学界一直存在科沙奇病毒和克山病两种致病原因的说法,但是这两种说法都不能完全解释许多未解之谜。   另外,如果是水源被污染引起的病毒传播,那么为什么离石娅口村不远的山上、山下两个村庄,都饮用同一个水源,却从没有发生类似死亡事件呢?   许多专家仍然频频出入那令人恐惧的地方,他们希望通过更多的调查研究,最终拨开离奇的猝死迷雾。   孙晓雪猛地全身一震。   石娅口村,看地理位置不就和黄宪村仅仅一山之隔吗?两者的直线距离基本上不超过五公里。难道那里的怪病也和黄宪村出土的青铜人头像有些联系?甚至,主要原因就在那里?   她强忍住内心的震惊,将下边的资料缓缓看完。其余的都是黄宪村,以及三星堆鱼凫文化和望帝杜宇的一些资料,应该是孙敖后来在图书馆和网上查到的。   最后一页资料上,他隐晦地怀疑赵宇那张藏宝图的来源,觉得赵宇这个人并不简单,一定要好好调查。   她很了解自己男友的为人,既然他会将这些东西珍藏起来,就必然有它们的联系之处。只是她搞不清楚罢了。   给夜不语那两个人看看,说不定会有些头绪。毕竟男人的事情还是男人最容易揣测!孙晓雪将这些资料小心翼翼地全部放进手提袋里,紧了紧外衣向门外走去。   就在刚出门的瞬间,一个等待已久的身影猛地从黑暗的角落走了出来。   「嫂子,您动作真慢,我都在这里等了你好几天了!」那个人影笑嘻嘻地向她走了过来。   孙晓雪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几步,「赵宇,是你!」   「就是我!」   「你怎么敢出现在我面前!」   「我为什么不敢?」赵宇微笑着向她摊开手,「嫂子,把你手里的东西给我。」   「做梦!」她愤恨地死死瞪着他,「我为什么要给你?你把我的一切都夺走了,你杀了他!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但是你还活着,我又没杀你。」赵宇的脸上微微闪过一丝不耐烦,「你们这些人真可笑,要死就干脆一点死嘛,干嘛还问东问西的。那个家伙死的时候也是这么问我,居然问我为什么要杀他,笑死我了!」   「可笑!你说他可笑!」孙晓雪只感觉肺都要气得炸掉了,她紧紧地咬住嘴唇,恨不得将眼前的这个混蛋给杀掉。   「算了,看在那家伙的分上,只要你把手里的东西交出来,我就放你一条生路。」赵宇不知为何又笑了。   「原来,你是想把我一起杀掉。」孙晓雪也笑了,笑得很甜美,暴怒的大脑稍微恢复了一些理智,「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杀掉我们。但是,据说你很想得到那些青铜人头像?你以为,那个人头像可能在我身上吗?」   赵宇脸色变了变,「没关系,你身上找不出来的,我会到你家去找。   不过据说你家里发生了一些小事情,伯父居然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嘿!」   孙晓雪全身都僵硬起来,紧张地吼道:「你!你将我爸爸怎么样了!」   「我能怎么样?放心,其实我还真想怎么样,可惜完全没有机会。他就是失踪了!嘿嘿,嫂子,要不要来做个交易?」   「交易?什么交易?」她警惕地看着眼前的浑帐。   「当然是个很有趣的交易。你把你手里的东西和人头像给我,我就帮你去找伯父。」赵宇嬉皮笑脸,仿佛很开心的样子。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孙晓雪将手背在身后,缓缓地后退。右手悄无声息地钻入手袋里,将随身携带的折叠式水果刀抽出来,打开,然后猛地向赵宇冲了过去,「混蛋,你现在就给我去死……」   赵宇的神色悠然,一副似乎早就猜到的样子,但他丝毫没有躲避。刀似乎刺进了肉里,但是那种触感却空荡荡的,空荡荡到令人觉得像是刺进了虚空中。她大脑混乱地看着近在咫尺的赵宇的脸孔。   那混蛋依然笑着,开心地笑。随后她的眼睛中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了……   DATE:5月27日 凌晨一点十七分   「臭小子,你知道吗?曾经有个女人,十分爱我的女人曾经告诉我,她说,鱼的记忆其实只有七秒,七秒之后它就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一切又都变成新的。   「所以在那小小的鱼缸里它永远不觉得无聊,因为七秒一过,每一个游的地方又变成了新的天地,它可以永远活在新鲜中。」   寂寥的下水道中,杨俊飞抽出一根烟点燃,却没有凑到嘴边,只是那么拿着,一直拿着。   「她还说,她宁愿是只鱼,七秒一过就什么都忘记了。曾经遇到的人、曾经做过的事就都可以烟消云散,可她不是鱼,所以她无法忘记她爱的人,她无法忘记牵挂的苦,她无法忘记相思的痛。」   用力吸了一口烟,他的眼神空洞洞地望着我,「她说,鱼看不到相爱的人流泪,但是却可以感觉到对方的心痛。这一生我们都无法做只自由的鱼,所以你也无法感觉到,在你离开我的时候,我的那种心痛,正如我觉察不到你爱我一样。   「然后她问我,我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可以爱她多久?她说如果她是鱼,她可以爱我七秒。然后,七秒之后我又爱上了你,就这样爱我一辈子,用鱼的方式!」   烟吸进了肺部,然后经过鼻孔喷了出来,杨俊飞的声音越来越苍凉,苍凉到我摸不着头脑,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在此时如此紧张的时刻,说这种儿女情长的话。   「臭小子,你知道吗?就是这个女人,她说完这番话后,第二天就离开了我,悄悄地和我最好的朋友私奔了,逃去了天涯海角的某一处躲起来。我之所以会当侦探,有很大的原因就是想找到他们。」   「那结果你找到了吗?」我心不在焉地问。   「当然找到了,我最后还原谅了他们。甚至,做了他们孩子的干爹。」   杨俊飞的笑容很苦涩。(详情请参看《茶圣》一书。)   「嗯,这个,请原谅我不解风情地打搅你在那里莫名其妙的抒情。请问,你告诉我这个干嘛?和你刚才提到的幻觉有关?」我打断了他。   「当然有关!」杨俊飞的脸色沉了下来,「就在刚刚准备爬下下水道的一瞬间,我看到了那个女人,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她就在拐角处傻傻地瞪着我,眼神里透露着一种凄凉的痛苦,仿佛在担心我。   「你知道吗,她就在我用力跑,不需要几秒钟就能触摸到她的地方,存在的那么真实!」   「这就是你的幻觉?你确定不是眼花?」我唏然道。   「这不算幻觉吗?她根本还好好的活着,比我活得更舒畅。更重要的是,我十分清楚她现在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她在地球最寒冷的那块地方,和自己现在最爱的人在一起。我想不出来,还有比这种更幻觉的幻觉!」他狠狠地一口气将烟抽完。   我不置可否,「你确定不是你的妄想?不是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嘛。估计是你太爱她了,一到睡觉时间就做清醒梦。也难怪,现在可都是午夜了!」   「我不是在开玩笑!」杨俊飞瞪了我一眼。   「我也没跟你开玩笑。」我瞪了回去,「虽然有猜测碰了人头像的人会因为幻觉而自残甚至自杀,但仅仅只是猜测而已。我看是你太紧张了!」   杨俊飞似乎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的尊严受到了伤害,声音稍微大了起来,「鬼的紧张,我这个人怎么可能会为这种小事紧张兮兮的!」   我微微笑了笑,「算了,懒得和你扯淡。总之就算你看到幻觉了吧,但那又怎么样呢?你还不是活得好好的,也没有自残什么的。不过,最近我身上似乎也出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什么!怎么没听你说过?」杨俊飞的脸色顿时变了变。   「其实也没什么。」我吸了口气,靠,下水道里果然有够臭的。   「就是今天下午去买今晚偷鸡摸狗用的东西时,期间去了一家常去的咖啡店喝水果茶。没想到才喝了不久,便遇到了一个十分三八的,一个叫沈科的朋友。或许是我坐的位置的光线实在传神,又或者那家伙的眼睛实在三八得神乎其技。   「总之他一见到我,没打招呼,就直愣愣地望着我的脖子猛瞪,然后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小夜,你小子昨晚到底去哪里鬼混了,快快从实招来!』   「我一愣,干笑道:『我?昨晚?在家里忙,忙到凌晨四点过啊。』   「『少来,你还跟我装傻!』他英雄相惜地用力拍着我的肩膀,『俗话说家花哪有野花香,我理解的!』   「这家伙究竟在说哪门子的语言?寡人现在貌似就连家花也没有吧!哪还来的野花?   「似乎他也想了起来,满脸惊讶地张大嘴巴,『不对啊,你这小子不是还没女友吗?难道?昨晚去柑子树的某个花田小巷寻花问柳去了?小夜啊,这可不行,虽然我理解一个十八、九岁的正常男生是有正常需要的。我理解,嘿嘿,我理解。可是也要注意安全啊,有没有安全措施?嗯?   嗯?』   「所谓柑子树这地点,据说是附近方圆百里,赫赫有名的淫窝。   「顿时,我有一种想要把他打倒在地,然后用带着钉子的跑鞋狠狠踩下去的冲动。妈的,天可怜见,人家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被他说成这样。蓝天白云,昨晚没冒出头的月亮和淅沥的小雨以及家里的父母高堂可以作证,我最近压根就没出过什么门嘛。还寻花问柳咧,靠!   「在我已经实质化到可以杀人的目光下,这家伙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小心翼翼地缩了缩脖子,畏畏缩缩的轻轻指了指我的脖子,『你别那样看我,好像一脸无辜的样子。你的脖子上,明明还有吻痕嘛!』   「我滴天!吻痕?老子我堂堂正常的高中生、良好的未纳税市民一个,发散性联想思维自认已经算是够丰富了,都压根儿没有想到过,自己身上会出现吻痕这一莫名其妙的白痴故事!   「好吧,吻痕是吧,老男人,你告诉那白痴究竟什么是吻痕。哼!   「所谓吻痕,一般而言是指皮肤敏感的女孩子因为自己的那一半,kiss得太用力,造成毛细血管出血,血液不能很快地恢复,一般而言是呈现青紫色的痕迹。就各人的肤质来看,痕迹有可能会持续三到十四天不等才对吧。   「注意,痕迹是呈现青紫色,而且基本上是皮肤细嫩的女孩子身上才会出现。我堂堂大男人可不是细皮嫩肉,而且脖子上莫名其妙的怎么可能出现什么青紫色的痕迹。   「当时把我郁闷的,一口气跑进洗手间,用化妆镜看了看,顿时整个人都愣住了。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我把高领的衣服拉下来,露出了脖子。   杨俊飞定睛一看,眉头皱了一下。只见好几个泛红紫的,形状奇怪到令人抓狂的痕迹,赫然出现在脖子白皙的皮肤上。   他伸出手摸了摸,许久才小心翼翼地问:「你确定,那个,嘿,真的不是吻痕?」   「我靠,有吻痕是这样的吗!还好我没女友,不然让她误会的话恐怕百口莫辩,到时候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汗!」我用恶毒的眼神向他逼视过去。   杨俊飞顿时打着哈哈,貌似低落的心情立刻飙高,看得不亦乐乎。   不过说起来,这种奇怪的痕迹以前还真的没有出现过。下午乍一看见,还引起了我的一阵恐慌。癌症?白血病?难道我前途大好的青年就要这样挂掉了?   莫名其妙地怕了一阵子,又用手摸又用洗手液冲,居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摸起来也和平常皮肤一样光滑,也不痛,就像单纯的色素凝结了而已。既然担心也找不到原因,我才放下心来接受了脖子上的事实。   不过这种奇怪的痕迹,肯定不是随随便便就会出现的,它突然冒出来给我乱开玩笑,绝对不单纯。   「老男人,你有什么看法?」我问。   「暂时没有,乍一看真的像是吻痕,但是这形状实在太古怪了。」他继续研究着。   「说起来,前段时间在网上看了个帖子,那人说,类似这样的痕迹,其实是上辈子的羁绊,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浮现出的,上一世的影子。」   我嘻然自嘲。   杨俊飞心不在焉地,看那专注的眼神,仿佛在若有若无地想些什么,「听起来似乎满有趣的,不过,完全也是无稽之谈,千万不要去信。」   我叹了口气,「唉,麻烦。虽然一年多来也有过好几个猜测,但比较官方一点的,我觉得有两个可能比较容易让我接受。第一,就我而言,习惯看东西或者思考时用手撑住下巴,当然也常常挤压脖子,会弄出一些奇怪的痕迹也就不足而奇了。   「第二,洗澡的时候搓得太用力,而且季节交会的时候原本就是会令皮肤脆弱,所以,太用力当然会引起毛细血管破裂,造成显眼的痕迹。不过,单纯的,基本上是我的理解。欢迎你这个有经验的老男人参与,多多探讨一下!」   「小夜,我觉得,或许我看出些端倪了!」杨俊飞看着看着,突然全身都僵硬起来,他口干舌燥,吃力地抬起头,用震惊到沙哑的语气一字一句地说:「你觉不觉得,这些痕迹很像那个青铜人头像?」   「什么!」顿时,我脑袋一片混乱,不由得也呆住了!   第八章 DATE:5月27日 凌晨二十九分 幻觉空间   夜峰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倒在广播室里。他居然没有死,也没有受到过什么大的伤害,除了后脑勺上的一个肿包而已。   那些人为什么没有杀他?明明他已经看到其中一个人的真面目了,为什么还要让自己活着?   难道他们真的很有自信,自信到白痴地相信整个国家的力量都无法和他们对抗,无法抓到他们?   搞不懂,果然那些家伙都是神经病,而且病得不轻。   他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迅速地检查着身上的物件。令他难以置信的是,身上的东西居然一样都没少,甚至连警枪都还在。夜峰疑惑地将弹夹退堂,子弹是满的。   他笑了起来,不知道在笑对方的疯狂,还是在笑别的什么。总之,他将枪紧紧地握住,用左手掏出手机,按亮,就着手机的光源向四周打量。   广播室的电源线路早就被破坏得一塌糊涂了,以他半吊子的电工技术,是绝对不可能修好的。   深深吸了口气,他将手机塞入口袋里,无声无息的打开门,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不知为何,心里总觉得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甚至有点超出自己的想像。   那些家伙虽然是疯子,但也不是普通的疯子。他们有计划,有组织,甚至有至今都令他头痛的手段。   新一代的手机干扰器有许多附加功能,能够干扰一切长短波接收性质的电子仪器。整个警局里不能用红外线眼镜,不能用红外线扫描器,只能单纯地用机械性的东西以及人类本身的五识。   自己藏在那么隐秘的地方,气息也隐藏得很好,那些人究竟是怎么发现的呢?   头痛,这批匪徒果然不太一般,他们能令人在无法预警下使对方昏迷,也能在人眼无法目视的情况下,准确地看清楚天花板上的东西。   这些人背后恐怕有着一个十分庞大的组织在支援着,只是,到这种规模不大不小的警局来耀武扬威,有什么目的呢?   夜峰苦笑了下,缓缓地向局长室走去。不管怎样,还是先和外界联络了再说。   警局前楼很寂静,寂静到令人害怕。他缓缓摸索着,不敢发出任何的响动,根据记忆就那么提心吊胆地走着,不知走了多久,感觉差不多要到局长室时,脚下抵住了一堆柔软的东西。   那些东西似乎很多,他蹲下,摸了摸,居然又是尸体,一个接着一个的尸体。大概有二十多个,全都穿着警服,整整齐齐地一个接着一个排在地上。   顿时,夜峰全身都颤抖起来,他愤怒得几乎想要发飙,想将那群人统统用自己的双手撕裂开。   这么多人!   这么多人!全都是自己的同伴,他们前一刻都还好好的,有的在想自己的老婆、女友、父母,有的在计划着休假的安排。但是现在,全都冰冷地躺在离自己近在咫尺的地方,再也不会醒来……   「混!混蛋!」夜峰咬牙切齿地从喉咙中逼出沙哑到几乎在滴血的声音,忍住愤恨,一步接着一步向着局长室走。   理智在大脑深处不断地提醒着他,冷静,一定要冷静,如果就连自己都死了,今天发生的一幕,永远也会不为外人所知,恐怕会成为谜案。   不论怎样,都要和外界联络,到时候再去拼命也不晚。   近了,已经很近了。就在他的手就要接触到局长室的大门时,猛地眼前豁然开朗,四周的黑暗仿佛被什么生生切开了似的。   白得刺眼的光亮从四周涌现出来,景象开始浮动,天空和大地同时出现了……   DATE:??   「有人说,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还没来得及爱上一个人时,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存在,似乎那个人待在自己身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突然有一天,那个被自己习惯而又不爱的人消失了,又会怎样呢?   「她会迷茫、失落、然后才会莫名其妙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中已经没有办法容忍失去他的存在。自己已经在习惯中,深深地爱上了他。   「女人就是这种奇怪的生物,她们更像从水星来到地球的物体。水是什么你知道吗?女人如同水一般地捉摸不定,千万不要试图去弄清楚她们的性质,因为毫无意义。女人原本就应该是待在男人的怀里,被深深地保护着,爱护着的。   「其实男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这种生物在结婚前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少,结婚后才发现适合自己的女人居然还有那么多!   「但是,我很了解我最好的朋友,那家伙绝对是世间少有的一等良民,我相信他会做一个非常称职的老公、丈夫、孩子他爹,等等诸如此类的职位。   「王志,还有这位美丽的彭瑶小姐,我这辈子最好的两个朋友。祝你们永远幸福!」   二零XX年十月三日,是王志和彭瑶结婚的日子。作为他们最好的朋友、月老、以及一些莫名其妙临时安插在我头上充当光环的虚名,我,美男子夜峰,莫名其妙地要在女方长辈的发言后致辞。   以上,就是我的发言,估计台下的人恐怕是有听没有懂,唉,稍微有点丢脸。   不过,我看到台下的小瑶哭了,哭得很开心。我还看到王志笑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看他笑得那么灿烂。   也对,这么多年来的希望得逞所愿,恐怕换了是我,也会笑得把脸给撑烂掉吧。所以,我微微扬起手中的杯子,向他们致意,静静地走下主持台。   下午,抽空陪新娘在公园里单独逛了逛,也单独陪新郎喝了点小酒。   今天的小瑶不像前段时间因为婚前恐惧,频繁打电话给我时那么的焦躁不安,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王志穿着白色的西装……这小子突然变得人模人样起来。   下午单独和他俩聊了许多,没想到,他们这对配合默契的狗男女居然跟我讲起了恋爱课和婚姻辅导课,寒!   「阿峰,你有很多优点。就像你的缥缈、你的神秘,会让对方不由自主地被你吸引住。但是有吸引力,并不代表会得到爱情。你看,你时常给人一种缥缈的感觉,会令爱你的人很累。」小瑶拍了拍公园里某个倒霉的石椅,示意我坐到她身旁。   「这么多年,我也很了解你呢。其实你的为人一点都不缥缈,对感情也很专一,但是太专一也不好,如果对方出了什么问题,你很容易再次受到伤害。对感情,你还是放开一点好。   「还有,说实话,你的感情运真的有点不好。喜欢你的,你在逃避,等你逃避得差不多了,走出来了,好的也都嫁得差不多了。而且你自己挑的女孩,问题绝对是超级多,别急着反驳,这是事实!虽然所有的朋友都希望你能幸福。」   小瑶突然想到什么,笑了起来,「阿峰,你是个很会付出,很会宠自己的女友的人。但是那样宠对方,对你,对对方,真的好吗?自己考虑清楚,再走进那个圈子吧。」   王志的婚姻辅导课相对简单明了许多。   「臭小子,我要结婚了,嘿嘿。」他灌了自己一杯酒。   「你知道我为什么能娶她吗?第一,当然是因为我很爱她。第二,我懂得有效的付出。」   嗯,这两条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现在的社会就是阴盛阳衰。而且女孩子都被网上的帖子和无聊的韩剧给完全洗脑了。所以,不要太惯她们。   「你知道吗?作为男友,你必须教会她们什么是你的责任,什么是她的责任。就像你常常说的,感情虽然需要其中一方付出多一点,但是另一方始终不愿付出,没有反应,甚至不愿意为你稍稍改变的话,那段感情还是早点放弃的好。」   王志讲得天花乱坠,又灌了自己一口酒。   「感情,想要良好的继续下去,说白了就是在不断地改变自己和对方,到达比较契合的位置,单方面的改变当然是不行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弹性极限,我现在已经到达了那种极限,而你嫂子估计也是吧,所以我们最后才能走到一起。」   这个,似乎,好像,是我硬把他塞给彭瑶的吧,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仔细想想,最近这三年多来,我的感情运确实是很糟糕,除了烂桃花还是烂桃花。但是,也没有糟糕到可以令这对超有默契的狗男女,拐弯抹角全盘否定的地步吧!   新郎和新娘,两个人我都单独陪了他们一小时,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么郁闷地折腾我。不过至少在我准备走人的时候,两人还是稍微说了一句像样的人话。   「阿峰,你的妻子一定会很幸福。」小瑶说:「但是首先,不要吝啬自己的感情。喜欢就是喜欢,大声说出来。不管怎样,只要是女生,都会感动的。」   回程的路上,我开着车,想起今天这对狗男女的话,不禁又摇头笑了起来。   我堂堂夜峰,美男子一个,大有作为的好青年,怎么可能找不到女友?   而且本人可是……   可是什么?为什么我居然不记得自己在干什么工作了?   还有,为什么总觉得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等着我?   为什么,我应该是有老婆的!为什么,小瑶不就是我的老婆吗?我们什么时候离婚的?她为什么会再婚?而且和自己最讨厌的王志那个混蛋再婚?   疑惑如同雨后春笋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地冲击入脑海中。我疯狂地捂住脑袋,死死地踩下煞车,头狠狠地撞在了方向盘上。   头脑没有昏厥,依然十分的清醒,清醒得令人反胃。   抬起头,打开车的窗户,夜晚浑浊的空气立刻涌了进来。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虽然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了,思维会猛地如此混乱,但是不论怎样,都想问一个问题,问那个女人最后一个问题。   于是我开车向来的方向返回。   彭瑶和王志正要进洞房,惊讶地看着我粗鲁的一脚将门踢开,喘着粗气,一声不哼地盯着他们。   两人吓得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小瑶从床上站起身,披上外套,关心地问:「阿峰,你出什么事了?额头上都是血!」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问你一句话。」我依旧死死地注视着她,眼睛都快滴出血来了。   没等彭瑶说话,王志已经走了过来,「喂,你怎么老来打搅我的好事?   去你老子的,有事明天再问。」   「我等不及了,一定要现在问。」我固执地坚持着。   「靠,我还等不及要进洞房了!」王志狠狠地瞪着我。   我回瞪过去,望了他一眼,淡淡道:「那对不起,麻烦你再等一下,一下就好。」说完,用力一拳打在了他的太阳穴上,他立刻昏迷过去。   「夜峰,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彭瑶尖叫着蹲下身抱住她现在的老公,愤恨地望向我。   我丝毫不在意,也蹲下身,一把拉住了她的胳膊。   「干什么!你想干什么!快放开我,不然我要叫了!」彭瑶尖叫得更大声了。   我冷静地道:「我只想问你一句话。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不知道!我才不知道!你这种下贱的人,我真后悔认识过你!」   她继续尖叫着。   「你怎么会不知道?你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我的声音中带着绝望,「我们在朋友的舞会上认识的,还有很亲密的关系。   「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你当时对我说的一句话。你说:『你的人生对我而言,就是一场韩剧。我希望认识你,但是我更怕认识你,因为韩剧的结局,通常都是悲剧……』」   猛地,我猛地想到了什么,绝望的眉头开始舒展开,然后,我笑了,开心的笑了。   「当时,我也回了你一句。我说:『这位小姐,差点忘了告诉你一件残酷的事实。其实韩剧,也是有皆大欢喜的喜剧的!』记得吗?从此你就成了我的女友。一年后,我们便结婚了。」   对了!想起来了,完全想起来了。我是夜峰,是个员警!果然,这个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有问题……   就在自己觉悟到这一点的时候,突然间,光明被黑暗吞噬,视线顿时坠入了漆黑中。   DATE:5月27日 凌晨一点十九分   我头脑一片空白,默不作声地掏出镜子就着微弱的手电筒光芒,再次仔细打量着脖子上的痕迹,果然,越看越像青铜人头像的模样。夸张的鼻子,夸张的眼睛和长长的耳朵,基本上都模模糊糊地成形了。   脸上流露出一丝苦笑,原本就隐约地猜测脖子上的痕迹,会不会和人头像的诅咒有关系,现在已经十分确定了,不但是有关系,而且关系还很大!   我一声不哼地将衣领拉上去,沉声道:「这件事先扔在一边,先把人头像统统偷出来以后再去考虑原因。我们上去。」   按照预定的路线,我们偷偷摸摸地到了配电房下边。从下水道小心翼翼地钻出来,左右看看,并没有人。周围黑漆漆的,路灯不知为何熄灭了。   「居然会停电?」杨俊飞稍微有些惊讶,「我们的运气也未免太好了吧。」   「白痴,警察局里怎么可能会停电!就算真的停了,也会有备用的大型发电机供电。小心,情况恐怕有些古怪。」我愣了愣,脸上滑过一丝忧虑,「不管了,好事做到底,先进供电房再说。」   供电房里也是一片黑暗,应急的红色光芒也没有一丝踪影。我皱了皱眉头,按亮小手电筒,顿时,我俩都呆住了。   「看来,我们有伙伴。而且是非常胡来的伙伴。」杨俊飞苦笑着说。   我稍微检查了一下供电系统,没想到居然能破坏得那么彻底,就算是不懂电工的我,一看也知道绝对是外行人干的。   「奇怪了,看那伙人留下的痕迹,应该是在不到十分钟前才离开的。   这时候警局应该一片混乱才对,就算不混乱,也应该会派人来配电房查看。怎么现在整个警局都悄无声息的,实在太不正常了!」   他嘟哝着四处打量,然后向我看来,「今天不是有你表哥夜峰值班吗?那个年轻人我曾经见过几次,很精明很能干,应该不可能会犯这种小错误。臭小子,你觉不觉得很有问题,难道他们出事了!」   我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心绪十分不宁。今晚出人意表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多到令人麻烦的程度,看来行动还要更快一点。   「我们立刻去后楼的证物室,那伙人说不定也是冲着人头像去的。」   不知为何,心底隐约冒出了这个念头,我毅然道。   「你不管你表哥死活了?」杨俊飞有些诧异。   「婆婆妈妈那么多干嘛!」我斩钉截铁地道:「夜家的人如果白痴到连自救都没办法,那还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表哥可没有那么脆弱,就某些方面而言,他的生命力比蟑螂还强!」   「你这家伙无耻的样子,很有我当年的神韵。」杨俊飞不知是赞赏还是讽刺,「以后绝对是个狠角色!」   配电房的位置在前楼和后楼的正中央,不远处就是个小花园。夏花开得很仓卒,根本就没有繁华锦簇的优美景象。   午夜的天空没有明亮的月色,月被不知何时飘来的云层紧紧盖了起来,只露出了一小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月晕。   自然,地面也不会太明亮。   花园中的植物随着夜风荡漾,在这种光线不足的环境里显得十分诡异。我们不敢打开手电筒,就那么静悄悄地努力掩盖自己的身形,缓步前进。   到后楼时,已经凌晨一点半了。   「喂,臭小子。」杨俊飞突然开口,「你看大门。」   我低下头,后门的玻璃门居然被砸开了,露出了足以容纳一个身材魁梧的大人进入的洞。   真是乱来的一群人,不管是配电房还是门锁,居然都干得那么明目张胆,丝毫不怕曝露的样子。   难道那伙人来了不少?不对,如果很多的话,自己没理由到现在都还碰不到一个、两个。而且他们也没有在关键位置上布下人手。   但如果闯入者很少的话,他们怎么敢那么明目张胆呢?他们凭什么!   我不由得又仔细打量起四周,显然杨俊飞也和我想的一样,他左右张望了许久,最后我俩的视线碰撞在了一起。   「周围绝对没有人埋伏。哼,恐怕我们的同伴也没有来多少人。」他揉了揉太阳穴,「头痛!这里可是有二十多个带枪值班的员警,而且还有你表哥的菁英组,这些人都到哪去了!」   我思忖了一下,依然没有任何头绪,「算了,总之我表哥死不了,其他人的死活又不怎么关我的事。与其关心这个担心那个的,还不如想想怎么把人头像搞到手。那伙人估计已经进去了。」   杨俊飞回忆了一下后楼的布局图,缓缓道:「虽然我们的同伴进去了,不过肯定还没有出来。原本计划在电路上做点手脚后让楼里的监视系统麻痹掉,不过,看来现在有人已经帮我们做得很完美了。   「喂,臭小子,如果你是他们,你会走那条路去证物房?」   「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没有监视系统,也会走安全楼梯,然后尽量避过有门窗的地方。不过那伙人十分张扬嚣张,估计会正大光明地走主走廊上去。」   「我也这么想,那么他们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我们顺着那条路线迎上去,肯定能碰到他们。」他抽出一根烟,就那么含在嘴里。   「如果他们的目的和我们一样,我就将东西抢下来。如果不太一样,那就各取所得好了,我们也犯不上打草惊蛇去招惹他们。」   我微微有些惊讶,「你也觉得那伙人是冲着人头像来的?」   「不然还有什么理由?」杨俊飞咂巴了下嘴,「最近这个城市没有什么大的案件发生,也没消息来源称有大毒枭或者达官贵族漏网,把柄被放在了证物室里。既然没有值得那些人这么大手笔地犯案的头绪,所以也就只有一个稍微像样点的猜测了。   「青铜人头像,或许还有其他人或者某个庞大的组织知道其存在吧。」他推测道:「况且,它那种接触过的人都会被诅咒的能力,你不觉得很神奇吗?恐怕可以用在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上。」   我不置可否,率先跨入了警局的后楼。   走廊上空荡荡的,黑暗,寂静,没有任何的声音。   脚上特制的鞋子踩在地上,原本该悄无声息的,但是在这种如死的宁静中,也发出了声响。只有靠很近后才能听到的声响。   杨俊飞紧跟在我身后,如老鹰般锐利的视线不断地扫视着四周。   这一刻我才清楚地感觉到,这位大侦探偷鸡摸狗的技能有多么纯熟高超。   明明知道他就在我身后,就在不及十厘米的地方,只要我伸手就能碰到他,但是我偏偏无法感觉到,只是下意识地觉得身后一定是一片虚空,黑暗的虚空,除了自己外,不会再有其他人。   就这样相对安静的,默默地走着,一路上完全没有遇到过想像中的那伙人。   然后,我俩站在了证物室的门前,而且那扇门还好好地关着,静悄悄地完整的如同家里驯养的羊。   「怪了,难道我判断错误?」杨俊飞挠了挠头。   我摇头,「不可能。除非他们的目标真的不是人头像,甚至不考虑到证物室。当然,还有最后一种可能!」   我和杨俊飞对视了一眼,身体立刻紧绷起来。   「很有可能。」杨俊飞意味深长地看着近在咫尺的门,悄声说道:「或许那伙人发觉自己被跟踪了,正在目的地里悠闲地喝着茶,守株待兔。   「臭小子,会不会开枪?」   杨俊飞掏出不知从哪里搞来的枪,扔给了我一支,见我稍微有些犹豫,笑道:「放心,里边的是麻醉弹,死不了人的。美中不足的只是麻醉效力稍微强了那么一丁点,据说被打中的就算是大象,也会在三秒钟之内舒心地睡个十二小时。」   我在嘴角扯出一丝笑容,哼了一声,用双手微微将枪口抬起,毫不犹豫地指向屋内的位置,然后向他示意。   杨俊飞点点头,狠狠地一脚将门踢开,然后在那一瞬间倒向地上,翻身进了证物室。我拿枪的手紧张到不断地冒汗,准备在看到任何可疑物体的刹那间勾动扳机。   就算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证物室里甚至走廊上依然静悄悄的。声音的涟漪向外荡漾开,然后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得了无痕迹。   四周,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证物室似乎一个人都没有,就连值班的那个员警也不在。   我整理了下情绪,缓慢地走进门,然后将门紧紧地关上。   杨俊飞丝毫没有闲着,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用眼睛搜查着可疑的东西。许久后,才叹了口气,「这里没有人。」   我堵在门口的位置,打开手电筒,开始观察起四周。   这个证物室,我以前曾经因为好奇偷偷地来过一次,所以并不会觉得陌生。这是个接近一百平米大小的房间,正中央摆放着两张桌子,上边有电脑、电话等等物件,值班人员一般就在这个位置。   围着值班桌,呈辐射状摆放着三十多个柜子,上面放满了各种案件遗留下来的物件,从琐碎得如同牙签一般的小东西,到可以装下人的养鱼的大陶瓷盆等等,应有尽有。   我俩分工合作,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迅速地寻找着此行的目标。   可是,找遍了所有的柜子都没有发现。   「被带走了?」顿时,一种挫败的感觉爬了上来。我苦笑了声,稍微有些无力地倚靠在墙上。   「不见得。」杨俊飞慢吞吞地说:「一般而言,如果从证物处拿了东西后,摆放的标签也会被撤下来。但是这里边并没有东西拿走、标签还在的情况,虽然这里在没多久前确实被翻过。」   「你是说,他们也没有找到东西!」我眼前一亮。   「嘿嘿,当然。臭小子,你还太嫩了!」杨俊飞得意地道:「就证物室而言,肯定有隐藏的保险柜,用来放重要到出神入化的证物。你给我站在那里等一等。」   国际性的大侦探果然有国际性的偷鸡摸狗风范,只见他在墙壁上敲敲打打,不久后就在右边一个普通的角落找到了玄机。   他从身上掏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怪异工具,没几下,雪白的墙壁便被掀开,露出了泛着银白色金属光泽的保险柜。   「靠!这种保险柜也未免太老式了吧,根本就没有挑战性!腐败,实在是腐败!有钱弄那些虚有其表的噱头,居然舍不得花钱把硬体设备换一换。这种锁,白痴都会开。」他嘴里不断唠叨着,弄了几下保险柜的门就「咯吱」一声弹了出来。   果不其然,那两个青铜人头像真的安安静静地摆放在保险柜里。   「接着。」杨俊飞将其拿了出来,然后立刻像摸到了烫手山芋一般扔给了我,「这鬼东西,我可不想再摸第二次。谁知道会不会交叉感染呢!」   「靠!又不是感冒。」我不屑地用眼神鄙视他,然后将人头像塞进了背后的包里。   目的达到,也该功成身退了。   我俩乐滋滋地拉开门准备开溜,猛地,居然看到一个人影靠在正对门的墙上。虽然因为黑暗而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但明显是个男人。   那个男人,似乎也是乐滋滋地笑着,笑得很开心,然后向我们摊开了右手……   DATE:5月25日凌晨?   这里是哪里?究竟自己什么时候来的?自己,怎么来的?   谢雨滢醒了过来,迷惑地望着四周的风景。   早就不记得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了。只是隐约地回忆起自己从家里出来,准备到学校的树林里将那个青铜人头像挖出来。   然后!然后又发生了什么事呢?   她托着下巴仔细思考着。记忆如同断掉的弦一般,不但变得琐碎不堪,而且断得很彻底,只能一段一段地想起片断的东西。   自己确实出了门,骑着自行车向邻镇走。应该有四十多分钟吧,就到了从前学校的后花园,那个埋藏着时间盒的树林。   由于时间还早,天际还只是刚刚亮,四周很黑暗,还好自己聪明的带了手电筒。那时风不算大,不过却异常地冷。   谢雨滢用小铲子将松垮的浮土挖开,很快就找到了时间盒。然后她把那个该死的人头像揣进怀里,又将土填回去,然后急忙的离开了那鬼地方。   记得,似乎手指接触到人头像的一瞬间,身体猛地感觉到一股恶寒,冻彻心扉的恶寒。冷得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四周的风也似乎猛地打了起来,呼啸着,刮得四周的树几乎折断了腰。   天空似乎更黯淡了。   本来还稍微有些亮的天际或许因为雾气的关系,越来越阴暗。奇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外边的雾变得那么浓重,浓重到就算开了手电筒,光芒也射不到三米外。   视线被压缩得很近,基本上看不到远处的景象。   谢雨滢紧了紧外套,本来就胆小的她,不断地在心底叫唤着夜不语的名字,终于鼓足勇气向前骑去。   出了校门,雾更浓了。手电筒的光芒吃力地破开层层白色,在光线中,雾气疯狂地翻腾着,犹如液体一般搅动,形成各种各样的怪异图像。   突然,身后传来了脚步声,十分怪异的脚步声。那个脚步声很整齐,但是不太寻常,像是一跳一顿,非常有节奏。   是谁在自己身后跳着追过来?而且追的速度并不慢,不久后便到了跳动声清晰可闻的地步。   猛地,她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很早以前流传在这个城镇的故事。   据说当时学校附近的一条大河刚改造好的头几年,有很多人跳河自杀。此后这条河水并不深,水也不急的河流就常常出现怪异的事情,陆陆续续有很多人不小心掉进水了里,莫名其妙的就被淹死了。   后来不知为何,便盛传开镇里闹僵尸,电视台都出来辟了谣。   据当时内部可靠消息,其实掉下去的人不是淹死的。他们被打捞上岸后,均发现身上有严重灼伤的痕迹,很可能被焚烧过。有关部门还派人调查过,不过调查到最后,也不知道为什么不了了之了。   当时,她正好读小学五年级。   那时候据说僵尸还扮成人的样子,坐火车到处跑,看到你合适就咬你。当时谢雨滢怕得要命,天天放学回家时害怕会遇到僵尸,身上还暗暗的挂着十字架、大蒜什么的,就连手上都戴着十字架的手链。   不久以后,大概过了十天来。有件事情更是闹得沸沸扬扬,报纸也报了出来。似乎有一种奇怪的动物在这个小镇附近的农村,袭击羊群,但是光喝羊血不吃羊肉,最后导致三十只羊被吸干血而死。   据说看着一地惨死的羊,那个村的村长眉头紧皱愁得说不出话来。毕竟他赖以为生的羊群几乎遭到灭顶之灾,被咬死了三十多只。   新闻报导说,袭击羊群的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就连派出所民警以及市里的几个专家到现场看了半天,也表示暂时下不了结论。   不久后的一天下午四时,有个农民和他儿子突然发现路面上有三只奇怪的生物,它们和人一模一样,只是面无表情,全身僵硬的,一跳一跳地缓缓向前移动。它们大咧咧地立在土路中间,朝着陈老头龇牙咧嘴,一副很凶的样子。   这种生物,那老农在村里待了六十多年也从没见过。他很快反应过来,或许这就是喝羊血的坏东西,可能由于这几天他们赶羊上山,让这些坏东西没了下手机会,饿坏了,就直接找上门来和人挑衅。   本来谢雨滢是不怎么信的,但是她乡下外婆家的羊也被吸血怪兽吸干血而死,这才更加害怕起来,身上戴的十字架更多了。   又过了不久后,班里开始流传出一个据说是事情始末真相的故事。   据说不久前,市考古队在这个小镇附近挖到了三具古尸,看衣饰、装扮应该是清朝的。由于监管出了点小差错,一夜之间,三具古尸竟然莫名其妙的不翼而飞了!   后来没几天就出现了五具僵尸,专咬人头,没咬死的就变僵尸,最后是出动军队,用火焰喷射器烧死的。   但最后还是有一只跑掉了,那只跑掉的僵尸到了乡下,咬到的动物都成了僵尸,不但袭击动物,还会袭击人。   当时僵尸一时间出现了很多,地方军队出动了光化部队费了老大的劲,挂了很多人才将其搞定的。   只是那个跑掉的僵尸,一直都没有找到。   会不会身后的那个不断跳动的东西,就是那只落网的僵尸?   谢雨滢怕得全身僵硬,身体不断地在发抖。   跳动的声音越来越接近了,她缓缓地回过头,只见浓雾中,一个人形的生物,一跳一跳的,由远至近,身影渐渐清晰了起来……   ——待续——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十六集——宝藏(下)预告:   谢雨滢究竟遇到了什么怪异的事情,居然有一片生长在三途川附近的妖艳彼岸花瓣落在了她的房间。   夜峰为什么会产生幻觉。   而夜不语以及杨俊飞的下一步行动又会是怎样呢?   这一切的一切,真的和那个神秘的宝藏,神秘的青铜人头像有关吗?   谜底,终究会揭晓。但是那个所谓的谜底,有真的是真实的吗?   请期待《宝藏》下集。   后记 最近   最近,心情似乎都不会太好,所以稿子停了,书也没有写了,只是就这么拖下去,一直拖下去。于是有半年时间,我无所事事,开始躺在沙发上发呆,每天走到同一个咖啡厅,坐在同一个位置,喝同样的咖啡。然后,晚上去同一个酒吧,坐在吧台的同一个位置,喝着千篇一律的鸡尾酒。默默地,什么都没有干。   其间,偶尔会出门稍微到各地旅游几天半个月,回家后,又继续郁闷。   不过今天,特别是今天,很郁闷。   不知为何,最近老是想很多。从前的往往也从脑海中不断划过,如同流星一般。有努力逝去后就再也不愿意回忆的。也有努力遗忘后,又莫名其妙地冒出来的。   记得在三年零一个月外十七天以前,我曾经为自己无聊的人生订下过一个貌似高贵的目标。   当时我撕扯着白玫瑰的花瓣,一片一片的散落在地上,然后轻轻扬起头,望着蓝得令人发狂的天空,静静地说:「当我喝完第三百壶薰衣草的时候,就遗忘从前的一切。扔掉回忆,把自己的世界统统删除掉。到那个时候,再认真的找个女友。」   于是,我很不爽。   带着这种不爽的心情,居然真的到了喝最后一杯薰衣草的时刻……   那一晚,我的睡眠很不好。不断在做梦。   我梦见了把我锤炼成好男人后,又完全将我抛弃在这个疲倦的世界上的她。   我梦见了无怨无悔照顾我两年,至今都在默默地祝福我,但是一次又一次被我伤害得伤痕累累的她。   我还梦见了,终于结束了对我长达接近两年的等待,准备在十月结婚,穿上白色的婚纱,毅然走上红地毯的她。   半夜里,有生以来第一次从梦中惊醒过来,我大汗淋漓,猛地坐直身体,却怎么样也无法再躺回柔软的枕头上。   俗话说不是高枕无忧吗?但是那一夜,我完全失眠了。   看了看手机,五点一刻。才睡了半个多小时,居然完全没有了睡意。   走进浴室冲了个冷水澡,走到阳台上,望着阴沉沉的黑暗天空。我深呼吸了无数次。最后一壶薰衣草,究竟该怎么去喝呢?   突然感觉很迷茫,于是走进房间,从柜子的底层翻出日记,想打发无聊的时间。就在翻开的霎间,我翻出了一本很久以前的存折。   多少年了。有六年多了吧!我的视线死死地凝视在存折上,手在不停地颤抖。本以为早就扔掉的记忆又跑了回来。   这本存折是和初恋女友交往的第二个月时,她用我的身分证开的。   「笨笨,你看,我们的手都很漏财哦。」当年的她抓着我的手,指着我好几个漏光的指缝,思忖了好久,才嘟着嘴这么说。   「对喔,真的很漏财,难怪我怎么样都存不起钱。」当时的我十足的小男生,说话也傻傻的。   「有了。」她想了想,兴高采烈地冲我道:「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存钱。每个人从零花钱里挤出一百块存在固定的帐户里。」   就因为她的心血来潮,这本存折产生了,产生的莫名其妙。但是,却陪着她,陪着我,一起走过了五年多的岁月。   她在和我交往的第五个月时离开了,二零零三年她死后,我得到了她留给我的遗物。她一大堆衣裤,她的日记本,还有,我们的存折……   存折上有六千两百零十块。突然有种很他妈想哭的感觉,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她真的爱我,即使离开我后,依然将钱继续存下去,为我存一百,为自己存一百。   这样的习惯,我也延续了下去。   从西藏自虐旅行回来后,不论自己的生活有多艰难,经济有多危机,就算身上没有一分钱,我每月也要挤出两百块存进存折里。那样的生活方式,一直进行到去年的六月分。   去年六月,雪妈说要将雪的坟从成都移回哈尔滨,说钱不够。于是我将存折里的全部一万三千两百块以及自己所有的钱,还向出版社借了半年的签约费,全部汇给了她,艰难地度过到下一次的截稿期。   以至于知道内情的某李骂我傻瓜,而我家人更误会我是不是被某个坏女人骗光了所有的钱,哈哈,搞笑。   或许我就是这样,爱情就是这样,这样的不顾一切。纵使所爱的人已经死了,自己也已经刻意将她遗忘掉了。但是事实始终还是曾经存在过,即使再怎么逃避,再怎么选择遗忘,事实终究是事实,无法抹灭……   但是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在那个存折中存入过一分钱。毕竟,那时候起就开始稍微醒悟了。   自己的生活,不论怎样都要继续下去的。爱一个人没有错,但是将自己对从前爱人的爱,强加到现在的爱人身上,会是一种可怕的折磨和摧残,是一种最恐怖的不道德!   所以,我突然想将一切回归原点。至少最后一壶薰衣草,应该到开始第一壶的地方去结束。   于是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点半,我准时坐上了开往成都的Bus。搭计程车去了三年前,记忆中的那家咖啡店。没想到去了后,早已物是人非。那家店名为「惜缘」的所在,已经变成了一家内衣店。   或许在很多事情上,我不是一个坚持的人。但是那天,我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渴望的结束一件事情。于是自己从一点半到处打听,终于在四点左右,在玉林西路找到了它的踪影。   坐了进去,感觉布局似乎也没有改变多少。坐在记忆中的位置,记忆中的秋千上,叫了一壶薰衣草。慢吞吞的为自己倒了一杯,却久久没有勇气喝下去。   薰衣草的热气挥发出大量的幽幽白雾,萦绕在玻璃茶壶四周,散发着独特的味道。   我拨弄着眼前的杯子,又开始乱七八糟的回忆起来。   记得那年耶诞节前夕,乘坐法航的昂贵飞机直接飞到北京,在医院里照顾了她十二天。那十二天里,我一共因为贫血昏倒过三次。最后她真的很生气,让她妈买了从北京到成都的机票,让我回老家散散心。   「你不回去?真的!信不信我现在就从楼上跳下去?」她这么对我说,没有血色的脸看得我很心痛。   虽然明知道,医院的窗户是不可能开启到让人挤出去的程度。但是,我却妥协了。   不知为何,在薰衣草的紫色香味里,我居然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当时的一幕。   那时我接过机票,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看着她。   她也在看我,叹了口气,拉着我的手淡淡地说了一句:「亲爱的,如果我不在了,你立刻回德国,娶了你的诗。虽然没见过她,但是能够那么为你付出的,一定是个好女孩。至少,比我好……」   那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其实当时的我,绝对已经意识到了某些东西。当时我依然决定了离开,生命中,毕竟有一些令自己无法承受的东西。   就如同我害怕她死去的刹那,就如同她的灵柩被送入焚化炉中的那一刻我转过身去,望着远处的风景一般。我无法承受那种重量,无法承受自己爱的人永远的离开自己的人生轨迹……   佛常说会有来生,但是有来生又怎样呢?来生的我,来生的她,纵使突破千万次盘涅的折磨,终于走到一起,结为夫妇了,又能怎样呢?轮回后的我和她,早就不是前世的她和我了!   终于,我端起了杯子。闭上眼睛,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已经逐渐冷掉的薰衣草全部倒入了喉咙里。就在那一刻,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似的,整个人虚脱在了秋千上。   最后一壶薰衣草的味道,本来以为会很苦,但当我真的喝下去的时候,突然觉得好甜。原来,这才是薰衣草真正的味道。   突然觉得,似乎自己还是可以将薰衣草喝下去,一直喝下去,一辈子。   事情隔了三年半以后,生活终于开始回到了原点。不过,终于放下了!   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我花了三年半时间来等待的爱情,或许,是时候重新来过了……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16 宝藏(下)》夜不语   文案:   遇到了多少怪异的事情,吃了多少莫名其妙的亏以后,我仍然喜欢寻宝的感觉,喜欢的不要命。因为没有人知道,所谓宝藏中,埋藏的究竟是什么。   ——夜不语   夜不语和赵宇达成协议,以鱼凫王的黄金杖交换表哥夜峰,并在黄宪村会合。   但是,来到目的地的夜不语众人,发现整个村子不见人影,等不到赵宇的他们,更陷入「僵尸」围困的危机中,难道,这里有块「养尸地」?   随着谜底的揭开,夜不语将面对骇人的真相……   宝藏,这个东西一般来说都带有强烈的欺骗性,是极少数人让绝大多数人吃亏的重要条件。很不幸,我从小就站在平庸人士的大团队之中,但还好,我有个优点,同一次亏不会吃两次。   文案:   遇到了多少怪异的事情,吃了多少莫名其妙的亏以后,我仍然喜欢寻宝的感觉,喜欢的不要命。因为没有人知道,所谓宝藏中,埋藏的究竟是什么。   ——夜不语   夜不语和赵宇达成协议,以鱼凫王的黄金杖交换表哥夜峰,并在黄宪村会合。   但是,来到目的地的夜不语众人,发现整个村子不见人影,等不到赵宇的他们,更陷入「僵尸」围困的危机中,难道,这里有块「养尸地」?   随着谜底的揭开,夜不语将面对骇人的真相……   主要人物:   谢雨滢有趣的女孩,不但有趣,而且笨的可爱。   杨俊飞知名的大侦探,曾经和主角在《茶圣》故事中相遇。最后变成了不稳定的朋友关系。   赵因何黄宪村的捡骨师。(死亡)   孙敖某大学民俗学系会长,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待人处世都很谦逊,令人看不出他的心机。绰号敖老头。(死亡)   孙晓雪同一民俗学系会员,孙敖的女友。   张诃长年一副庞克打扮,样子很男人味,但是喜欢做出小女人的姿态。   莫名其妙的大学生。绰号母兮兮。(死亡)   何伊性格活泼开朗的大学生,同一民俗学系会员。(死亡)   赵宇同一民俗学系会员。绰号寿司。   王芸同一民俗学系会员,赵宇的女友。(死亡)   许宛欣谢雨滢的好友,钱墉的女友。(死亡)   钱墉我的同学,小胖子,性格不敢恭维。(死亡)   李睿趁着妻子熟睡时,用菜刀将妻子身上所有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副泛着红色骨头的疯子。   彦彪手持黑市高价买来的枪枝,将所住楼层的所有在住居民全部杀光的杀人魔。   夜不语就是我。主角。是个IQ很高,但很多时候都理智的让人感到乏味的人。从小到大,我的身旁发生过许许多多诡异莫名的事情。有感于此,我开始用笔将它们一个接着一个记载了下来,写成了小说。不错,就是你们正捧着的这本。   宝藏,这个东西一般来说都带有强烈的欺骗性,是极少数人让绝大多数人吃亏的重要条件。很不幸,我从小就站在平庸人士的大团队之中,但还好,我有个优点,同一次亏不会吃两次。   但遇到了多少怪异的事情,吃了多少莫名其妙的亏以后,我仍然喜欢寻宝的感觉,喜欢的不要命。因为没有人知道,所谓宝藏中,埋藏的究竟是什么。   ——夜不语   引子一   知道什么是「命命鸟」吗?   嘿,是一种很有趣的生物。   据说这是在雪山上,有只两头身的共命鸟,它们一方清醒时,另一方就会陷入沉睡。   但其中一个头常常觅到甜美的果实作为食物,而另一个头却不曾觅得美果,终于心生妒意,故意取毒果来吃,想毒死另一头鸟,结果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同身共命的怪鸟,因此双双俱亡。   佛经上常常用这只一身两头的共命鸟,象征善与恶、梦与醒、迷与悟的两面。   这两面的抗争与顺受的命运休戚相关。若善的悟性抬头,就可以使恶念迷愚销匿,让生命回归净土,但若是相反,则会万劫不复。   我是赵宇,原本是一个十分平凡的大学生,过着十分平凡的大学生活,也有几个很屌很不错的朋友。原本我对这种生活十分满足的,但直到有一天,平衡被打破了。   打破这种微妙平衡的是孙敖,我曾经最好的朋友。   不,不能说是曾经,直到现在我也理所当然的认为,以后的人生中再也找不到比他更棒的朋友了。虽然,我亲手杀了他。   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两年前的七月十一号,孙敖带了一个女生到我们的老地方。   「她叫孙晓雪,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女友了。」他这样对我们说,戴着金丝边眼镜,秀气的脸上少有的微微泛红。   那是个很秀气的女孩,大家闺秀,很恬静的站在他身后。就在视线接触到孙晓雪的那一刹,我的心脏不争气的拼命跳动起来。   没想到,我也有暗恋某个人的一天,而且那人,还是我最好朋友的女友。   没想到,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居然有那么苦,苦涩的想要自杀。我不是没有想去争取,但是,我做不到。   因为我和孙敖,没有可比性。他,在任何方面都比我强太多了!   暗恋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下去,没有人看出来,也没有人知道每次和他们出去时,我有多痛苦。   甚至,每一次站在较高的位置,都会稍微衡量一下跳下去的话,会不会毫无痛苦的死掉。   那些日子,原本应该平凡的我开始变得只有颓废,无尽的颓废充斥了一切。没有任何上进心,只知道混时间,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可能就这样了。   一个人生活失去了弹性,而且还心灰意懒,根本就不愿意改变的时候,是很可怕的。可怕到,心里会不时的暗暗计算本国高达十万分之二十三的自杀率中,会不会哪一天留下自己的名字,变成每年二十五万自杀者的其中一员。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了自杀,跳河。   那一天是二月十一日,是我二十二岁的生日。   我真的记的很清楚,那天我买了蛋糕,一些肉食还有大堆的啤酒,深夜骑着自行车跑到了金河的河堤上。   点燃蜡烛,许了愿望,吹灭,然后喝了个烂醉。   那时金河的水流很急,我就那样直愣愣的望着河水,心里思忖着自己不会游泳,四周漆黑的不成样子,也不会有人来救,而且这里刚巧水很深,足够淹死一个人了。   跳不跳下去呢?   有些犹豫。   于是我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先投石问路,向河里扔了块石头。听声音,石块立刻就被激流带走了。很好,跳下去,肯定会没命。   正在自己和生无聊赖的落寞感觉挣扎徘徊的时候,猛然间,一个人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   「你想自杀?」   他悄无声息的就站在我身后五米的位置,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来的。   「不用你管。」没有想太多,我赌气的吼道,然后向他瞟了一眼。是个男人,很年轻,大约只比我大几岁。   「那你有没有想过,自杀稍微有点不值得。毕竟人的一生本来就已经短暂的可怜了。」他笑了笑,丝毫不在意的坐到我身旁,「说不定,事情糟糕到尽头就会有转机。」   「不可能的!」我满脸沮丧的将头瘫缩在双膝间,脑中不由浮现出孙敖和孙晓雪亲密无间的样子,「我没有机会。」   那男人哈哈大笑起来,秀气的脸孔上透露出丝丝令人想亲近的感觉,「机会这种东西,别人说了不算,要自己来判断。听过命命鸟的故事吗?」   随后,他慢吞吞的将命命鸟的故事告诉了我,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张老旧的纸,「既然你都不想要命了,那么要不要和我打一个赌?」   「什么赌?」我抬起了头,不知为何,我突然对他的赌有点感兴趣了。   「很简单,这里有一张藏宝图。送给你。」他依然笑嘻嘻的,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样子。他的笑容,很认真。   我接过那张所谓的藏宝图,没有看,只是盯着他,「然后呢?下文是什么?我可不信世界上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没有下文了,就这么多。」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我刚才不是说过嘛,事情糟糕到尽头的时候就会有转机。这或许对你而言,就是个转机。而且,这张图对我没用,还不如送给有缘的人。」   说完后,他便走了,融入不远处的夜色中。   我愣了好久,这才就着手机的光芒,打量起这张所谓的藏宝图来。   毕竟也是混民俗系,辨别常识也稍微有点,没想到,图居然是真的。   图的另一面有一些奇怪的文字,我留了个心,记录了下来。   没想到,这张图真的改变了一切。   果然如那个男人所说的,事情糟糕到尽头的时候就会有转机。我平凡人生的转机真的到了。   嘿,命命鸟,有趣。   或许,我也能变成它。   不过首先,到了增加伙伴的时候了!   引子二   知道什么是生命树、宇宙树和天梯吗?   北方少数民族萨满教宇宙观认为:在天地间生长着高大的宇宙神树,也称萨满树,它直插天宇,支撑着九天,其枝桠连接着天上众神之居所,根须接通地界。萨满神魂通天是经由这棵高大的神树,人的灵魂升天也是扶摇神树而上进入穹宇。   记得《西伯利亚各民族的鹫崇拜》一文记载:原始时期的锡伯族萨满举行升天仪式中,就有刻记九天的高大神树。   后来,在北方各民族的宇宙树观念中又衍生了高山、神杆、天梯,并认为耸入云天的高山、神杆与天梯均可撑天或通天。   只有登上通天的刀梯,去拜谒萨满教女祖「伊散珠嬷嬷」及众神灵之后,才能具有通天的本领,并成为「伊勒吐萨满」。   至今锡伯族民间仍然有祭拜高大古树的信仰习俗。满族也有设「索拉」祭天和祭祖先在天之灵的风俗。   锡伯族民间剪纸、刺绣等艺术作品中出现的天梯、神树,就是锡伯族原始萨满教「宇宙树」信仰观念的遗存与体现。   在现代锡伯族民俗中,神树的图案多用于民间的婚庆礼仪,被称为繁衍树和生命树,或单独出现或配合着花鸟、草虫、果实、人物,成为婚礼庆典中的喜花。   寓意生殖与生命的繁衍及生命永存的美好愿望,而「天梯」等形象则多用于民间的丧葬活动中,刺绣在死者的寿鞋鞋底上,成为引导死者灵魂升天的符号。   谢雨滢的身前不远处就有一座刀梯,很长很长的刀梯。   不知道这是哪里,也早就忘了自己怎么来到这里的。   她只记得自己骑着自行车在浓雾里疾驰,身后有东西一跳一跳的追赶着。于是她便拼命逃,而身后的东西依然不紧不慢的跟着,一直到自己逃回家,开了门,鞋也来不及脱就拼了命的钻进被窝里,将头藏住,身体怕的瑟瑟的发着抖。   可那该死的声音丝毫没有消失。   它居然跟着她回到了家,也不知道怎么进来的,只是一跳一跳的将整个屋子都跳了一遍,然后便向自己的房间跳来。   紧闭的房门完全没有阻碍到那东西的进入,谢雨滢死死的拽着被子,心里默念所有知道的神灵的名字。可是没用,那玩意儿在她的床前略微暂停了片刻,猛地跳到了她的身上。   接着,她因为过度的恐惧而晕了过去。   醒来后便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四周很昏暗,视线所及的地方全是暗红色的背景,黯淡的红触目惊心,令人心情十分压抑。   那种似乎没有尽头的刀梯下边,开满了成片成片,绽放出妖异浓艳的近于红黑色的花朵,那是能将一切都染成了触目惊心的如火、如血、如荼的赤红。   这花她认得,居然是彼岸花!   难道,自己已经翘辫子了?不可能,明明还有知觉的,鬼哪有可能还知道痛?她用力捏了捏自己的大腿,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什么鬼地方,难道自己被鬼抓了,就快变鬼了?   她苦笑,再次打量起四周来。   刀梯上似乎有东西。   谢雨滢用手在眼睛上搭了个桥远眺,好不容易才看清楚。在刀梯上不知道多远的地方,真的有东西。   那是一棵树,一棵泛着青铜光泽的树。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居然能看的那么清楚,就连细部特征都一清二楚。   树干大约高三十多米,枝盛叶茂。树干略呈圆锥状,最下边呈圆环形,树顶有浓烈的雾气环绕,主干上边貌似还有三座怪异的山,山上也是云烟雾绕,根本就看不出个所以然。   树干在山顶正中,干很直,有大量的树根露在外边。树干上有三层树枝,每层分出了三个枝桠。枝桠端部似乎长着火红的果实。   走上刀梯,看来是唯一一条可以选择的路了吧。仔细打量了许久,谢雨滢作出了这个结论。   她思忖片刻,决定赌一赌,身体依然害怕的颤抖着,咬牙,提起脚,好不容易才踏了上去。   心脏因恐惧而狂乱的跳动着,但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鼓励自己,支持着已经怕的快要崩溃的神智。   不管怎样,就算要死,至少,最后也要见他一面……   死在他怀里!   第一章 DATE:5月27日 凌晨一点三十分 谜点   有人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给你一些,就必然会失去一些。   于是有趣的事情就出现了,非常的有趣。   例如,站在我跟前的这位嘴角带笑的帅哥。   照例自我介绍,我是夜不语,一个好奇心严重,但是最近不怎么走运的人。   不然按照从前自己的性格,这个笑的十分灿烂,一直冲我和杨俊飞摊开手的家伙早就完蛋了。   很好,因为他马上就会完蛋。杨俊飞和我对视一眼后,暗中悄然无声的行动起来。   我悠闲的向那位帅哥堆起虚假的友善笑容,虚假到自己都觉得自己笑的非常开心,「有趣,没想到还能遇到同行。」   那个男人不言不语,只是笑着,丝毫没有将摊开的手缩回去的意思。   我继续笑,瞥了证物室一眼,「里边东西还多,我们没拿完,请自便。」   那人笑笑的摇头,终于出声了:「我只要人头像。」   果然是冲这东西来的,越来越有趣了。   「人头像?什么东西?压根就没见过。」傻瓜都看的出来我毫不掩饰自己在撒谎。   「是吗?哦。」男子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了,迅速的将手收回,视线固定在杨俊飞身上。   我皱了皱眉头,行动被发现了?不至于吧,虽然对老男人有诸多抱怨,但是他的实力我还是十分信任的。   那男子也没有什么行动,就是看着杨俊飞。   「他身上。」那人指了指老男人。   杨俊飞立刻笑起来,「到嘴的鸭子,你以为我们会吐出来吗?」   那男人阴狠的瞥了我俩一眼,「由不得你们。」   就在他说出那番话的时候,那一刹,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突然觉得他的双眼猛地一亮,脑袋一阵阵的晕眩。   就只是一瞬间,原本变得黯淡无光的四周景象,扭曲着再次恢复了正常。   只见身旁的老男人身体也稍微摇晃了几下,猛地扶着墙壁,摇晃了好一阵脑袋。   那男子似乎觉得很惊讶,咦了一声,开始大皱眉头。   我不太清楚他究竟对我们搞了什么鬼,但是内心总有一种怪异的危险感觉。   「老男人!」我大吼一声。   「我知道。」   他敏捷的冲了过去,那个刚才很跩的家伙反应也非常敏捷,毫不犹豫的撒腿就向楼梯跑。   老男人冷哼了一声,飞快的闪到他身后,一个手刀劈过去,那个反应很灵敏的人顿时很灵敏的晕倒了过去。   老男人用手倒提住那人瘫软的身体,然后和我很有默契的搜刮起他身上的物品。   皮夹里居然有身分证和银行卡。   「老天,这家伙跑到警察局来偷东西,居然还敢带身分证!」我啧啧的撇嘴一边评价,一边就着昏暗的电筒光打量起身分证,「李睿?怪了,这个名字总觉得我应该熟悉。」   「先别管,他身上不止身分证有趣,还有个更有趣的东西。」老男人嘿嘿笑着,手中捏着一个青铜人头像。   我拿了过来仔细打量了一番,「真货。老男人,把他提回去好好咨询咨询。」   「恐怕不止是需要咨询那么简单吧。嘿嘿。」老男人笑的十分奸诈,听的我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李睿!李睿!奇怪,这名字我肯定在哪里见过。」事情基本上搞定了,东西也到手了,我俩开始顺着原路潜逃。   一路上顺风顺水,居然至今都没有任何人到配电室来检修,实在有些古怪。   被老男人抓住的男子,一直瘫软的昏迷着,偶而打量着他的样子,猛然间终于想起了他的身分。   「老男人!」我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一把抓住了走在前边的杨俊飞肩膀,「我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个狗杂种的资料了!」   杨俊飞有些不明所以,闷闷的问:「他的身分很重要吗?」   「听我说完!」我语气急促道,「还记得前段时间发生的杀人案吗?   其中有一个叫李睿的人,趁着妻子熟睡时,用菜刀将妻子身上所有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副泛着红色的骨头后畏罪潜逃,全国的报纸杂志,还有各大机关单位的门口都贴满了他的通缉令。你看看,根本就是这家伙!」   我朝他头上踢了一脚,好让那家伙的脸孔翻上来正对我俩。   杨俊飞的脸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臭小子,恐怕这次我们是逮住大鱼了。」他干笑了几声,「不过有许多想不通的地方。而且最重要的,为什么他身上会有青铜人头像?」   「不知道,现在也不需要想太多,把他弄回去好好请教一番不就明白了,我相信你的语言技巧。」   我皱了皱眉头,「不过既然他们知道青铜人头像放在这里,就一定是知道人头像的来源以及大致的分配,还很有可能知道那群死掉的大学生的事情。恐怕,整件事情,都和赵宇有必然的联系。」   杨俊飞思忖了片刻,道:「说起来,刚才在抓住这个混蛋前,你有没有过什么异常的感觉?」   「似乎有点头晕。」我想了想,「不,不能说有点,几乎差点就要晕倒了。」   「嗯,我也有这种感觉,本来以为是错觉。哼,有古怪!」他看了依然昏迷不醒的李睿一眼,「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他搞的鬼?」   「你的意思是——特异功能?」我顿了顿。   「我不知道,不过你不觉得奇怪吗?」杨俊飞的语气沉重起来,「作为一个被通缉的人,他居然敢大摇大摆的走进警察局偷东西,大摇大摆的砸掉玻璃门,根本就不怕惊动警局里的人,比我们嚣张不说,还在遇到我们时丝毫没有惊惶的神色,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但是我打晕他时,他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力气小的就像个没有拿过重物的书生一样,太不符合逻辑了。请问,他凭什么这么自信?」   我有些呆住了,说起来,这个叫做李睿的杀人犯,果然是有些与众不同,「这个家伙接触过青铜人头像,估计已经被感染的有些呆头呆脑了吧。」我有些无力的自圆其说。   「一个呆头呆脑的人,真的能穿过有几十个带枪警卫巡逻的警局一号楼,大摇大摆的来到二号楼的证物室?嘿,这种傻子我都想当。」他唏嘘道。   「但问题是,如果他真的有什么特殊的能力,我们怎么可能完好的站在这里?」我揉了揉鼻子,「恐怕现在被抓在手上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俩了。」   「不管了,弄回去和他好好交流一番。」杨俊飞也大惑不解,用手在那混蛋的脸上使劲抓了一把。   「混蛋,不把你小子肚子里的东西统统掏出来,我就不姓杨。哼,果然越来越有趣了。回国果然是没有回来错。」   「变态。」我嗤之以鼻,「当心有趣到连命都没有了。」   「放心,我想死阎王都不敢收,他怕我抢他的位置坐着玩。」走到下水道的尽头,老男人狠狠的在李睿的太阳穴位置敲了一下,「有备无患,让他睡的熟一点我比较安心。臭小子,准备回家。」   「嗯,嘿,今天晚上八成又要忙通宵了。」我用手理了理脖子上的围巾,脖子上那些怪异的痕迹让我心烦,但是更令自己心情烦躁的,却是谢雨滢的下落。   她究竟到哪里去了?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一切的一切,都要透过这些古怪的人头像来解开谜底。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害怕,怕自己万一解不开,她,究竟会变得怎样……   DATE:5月27日 凌晨二点二十分   孙晓雪捂着脑袋,痛苦的从地上撑起沉重的身体。四周很黑暗,很臭,腐烂的臭,她挣扎着张开双眼,只看到漆黑的四周。   好不容易等到眼睛适应了黑暗,这才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潮湿的小巷子里,周围有许多倾倒的垃圾桶,桶里的垃圾大部分盖在了自己的身上,恶心的要命。   孙晓雪用力的摇了摇头想要令自己清醒一点,脑袋里十分混乱,似乎有些什么令人焦急的事情需要自己确认。   是什么呢?   过了许久,她才彻底明白了自己的状况。呆了几秒钟,便从垃圾堆里跳起来,没来得及嫌弃身上和四周的肮脏,疯了的在衣服里摸索着。   许久,她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还好,在自己男友寝室里找到的线索,都还完好的藏在自己的身上。   怪了,赵宇为什么没有杀了自己,甚至没有将自己身上的东西掏走?   他不就是为了这些资料,才埋伏在出租屋的四周等待自己出现的吗?   孙晓雪现在的样子活像一只刚从粪坑里爬出来的落水狗,原本乌黑秀气的长发被垃圾中分解出来、散发着恶臭的黄色液体染的湿漉漉的,一络一络的贴在头皮上,身上雪白的衣裳也变得肮脏不堪。   她没有在乎太多,甚至来不及在乎,只是一个劲的打量着四周。   这个巷子实在太乱了,大部分垃圾桶无规则的翻在地上,看样子似乎发生过争斗。难道是某种自己不太清楚的原因,迫使赵宇弄丢了自己?   不明白,实在不明白,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附近恐怕依然很危险。   不论怎样,至少要活着,把男友辛苦留下来的资料送到夜不语那小子的手上。   只有那样,才有机会报仇!   孙晓雪深深吸了一口气,顿时被周围浑浊的恶臭呛的咳嗽起来。   当孙晓雪好不容易回到郊外的别墅时,我正和老男人坐在沙发上开心的喝着红酒,那个叫做李睿的男子牢牢地被捆在椅子上,依然昏迷着,我俩并不着急,悠然的耐心等待着。   孙晓雪闷不作声的用我给的备用钥匙开了大门,顿时一股恶臭洋溢在大厅里,伴着那瓶91年的CHATEAUVALANDRAUD红酒散发出的芬芳气息,猛地闻入肺中,害得我和老男人差些窒息。   我咳嗽着一把将高脚杯扔掉,跑到洗手间里深呼吸了好几次,这才惊讶的望着眼前这位肮脏的不成人样的美女。   「请问,您这是怎么了?」我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谦卑谨慎的再次先后退了几步。   「说来话长。」孙晓雪从衣服里掏出了一叠资料,轻声道:「孙敖留了一些线索给我,似乎很重要。」   还是老男人有修养,他面不改色的从她手中接过资料,还在那股恶臭中面不改色的闻着手中高脚杯里红酒的味道,然后似乎正想要轻轻喝上一口。   可惜世间上的事情往往有些不尽人意的遗憾,就在他接过资料的下一秒,惊吓过度又在恶臭的薰陶下徒步走了两个多小时,全靠一口气撑着的孙晓雪终于忍不住,身体一轻,向他倒了过去。   这个变数不但毁了他差些到嘴的红酒,还毁了他声称高达一万多美元的高级西服。   杨俊飞这家伙极为恶劣,非常粗鲁的在浴池里放了一缸子水,然后将看得到的所有沐浴露、沐浴香精等等东西统统倒在水中,然后将她连人带衣服一起扔了进去。   他脱掉外衣,顺便扔进浴池里,这才回到了大厅。   而我,当然已经开始研究起了孙晓雪带回来的资料。   这些东西基本上是孙敖整理出来的琐细资料、剪报,甚至还有一张藏宝图的影本。   老男人默不作声的走到我身旁,分出一部分资料,仔细的看起来。   资料都是关于鱼凫王朝的,例如历代王朝的兴灭等等,以及鱼凫王朝灭亡后,宝藏的走向问题。   再来就是他们去寻宝的黄宪村周围的琐碎报导,特别是对一个叫做石娅口村的小村落,孙敖似乎很感兴趣,甚至做了一些注释和对那件事的看法。   「石娅口村,看地理位置不就和黄宪村仅仅一山之隔吗?两者的直线距离基本上不超过五公里,会不会那里的怪病也和黄宪村出土的青铜人头像有些联系?」我随手在电脑里搜索出了它的地形资料。   「不明白,真的搞不明白。」杨俊飞按摩着自己的太阳穴,「又是藏宝图,又是青铜人头像,而且那些人头像似乎还有着莫名其妙的神秘力量。   「臭小子,你说在黄宪村里,有没有可能埋藏着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宝藏,一个跟鱼凫王朝有关的宝藏?」   「很有可能。」我思忖片刻后点头道,「据美国的一家杂志不完全统计,至少还有三万多个价值超过一亿美元的稀世珍品,被掩埋在某个角落里。只要运气好,不论是谁,都有可能在偶然间发现。   「我们这么聪明的人,猛然发现一个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而且,我最近再次对鱼凫王的宝藏做了一次调查。你看看。」我示意杨俊飞坐下,在电脑里将图例和资料调了出来。   「首先,假定黄宪村里确实有宝藏,而且是鱼凫王朝的宝藏,但是鱼凫王朝至少延续了大约八百年左右,那黄宪村的东西,究竟是从鱼凫王的哪一代埋下的?   「我想,最有可能是在最后一代的鱼凫王嗝屁后,后裔拖儿带女,带着族里最神圣的东西沿着岷江向下走,最后颠沛流离到黄宪村的位置,实在没有办法了。将东西一埋了之,一了百了。」   「有什么证据?」杨俊飞皱眉问。   「这个就值得稍微探讨一下了。」我在电脑上调出了以前调查的资料,「看看这段,关于鱼凫王朝的破灭,一直有三种说法。   「第一说是,鱼凫王是被杜宇所灭的。据说来自蜀国以南朱提的年轻的杜宇王,趁鱼凫王朝倾精锐北上参与伐商之际挥师入蜀,一路势如破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打到了三星堆蜀都城下。   「鱼凫城内,鱼凫族将士在三个巨大的黄土圆丘上,点燃了祭天地祖先的燔燎,从西南商道入贡国都的数十头珍贵大象,被全部宰杀,慰劳与社稷共存亡的将士们。   「象牙链及国之重器青铜纵日大面具、青铜神树以及巨大的玉石璧璋与贝货珍宝,被依次投入几座火坑。终于,鱼凫王和他的将士们淹没在翌日的血泊中。那三个巨大的黄土圆丘,就是现在的世界文化遗产三星堆了。   「还有一说在西元前一0二六年冬,即周文王十二年,太公姜尚,派使节入蜀。联络蜀王鱼凫氏,会同西南巴濮各部,相约次年春天,会师孟津,进军朝歌,共建新的王朝。   「蜀与周人本是姻族,加之长期受到殷人的镇压和残害,早对『瘟商』恨之入骨。所以欣然加盟,倾其精锐北上伐纣。   「而蜀中彝濮等小国,对蜀人来到川西平原屡屡吞食他们的领土十分不满。但蜀人武器精良,又抵抗不过,然而,驱蜀之心,早已有之。因此,趁蜀军挥师北伐,国内空虚之际,一举摧毁了鱼凫王朝。于是,蜀人又一次亡国。   「注意了,最有一说最有意思。」   我点了点萤幕,「《蜀王本纪》里曾经记载,『鱼凫田于湔山,得仙,今庙祀之于湔。』而《华阳国志》里也记载,『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还有一个版本的《蜀王本纪》则说,『(鱼凫)王猎至湔山,便仙去,今庙祀之于湔。』」   「仙去?」老男人注意到了我每次念到「仙去」这个词时都着重了语调,不由的跟着念了出来,「仙去的意思不就是嗝屁了吗?」   「那是后世的意思,那个时候最好注意它的表层意义。」我把「仙去」这个词用力指了指,「所谓仙去,最好理解的就是成仙而去,有意思吧。」   「不明白有什么意思。」杨俊飞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那我们就先来稍微分析一下吧。」我整理了一下词语,把近段时间的调查组织了一下,「说到鱼凫遗子和人头像等等东西,首先要提到三星堆。   「书上有提到,『鱼凫王猎于湔山,忽得仙道』。湔山在哪里?据考证,应该在灌县境内沿白沙河一带。而且基本上所有的史书都根本没有提到过三星堆。   「那么,发生在三星堆的决死一战,就子虚乌有了。当然也不可能有杜宇和鱼凫王朝的这么一场战争。但说到鱼凫王是因为『倾精锐北上伐商』,而被杜宇乘虚而入,最后使得王国破灭的吗?也有疑问。   「《尚书.牧誓》是提到蜀的。整段话是这样说的:『嗟,我友邦家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民、百夫长,及庸、蜀、羌、髹、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千,立尔矛,予其誓。』   「翻译成现代的话,应该是:『啊,我敬爱的友邦君王和各级军事官员,以及参与伐商的庸、蜀等族的朋友们:请举起戈,列好队,竖起矛,听我宣誓。』从以上可以看出,参加伐纣的国名都没有被具体提及,提及『蜀』的,是在『蜀人』的范围内。   「所以,『蜀』、『羌』参加伐纣,很明显不是以国家的名义出现的,又怎么能叫『倾精锐』呢?当然,现在的历史学界也有引用《四川通史》   中说『周师伐鱼凫氏之国,克蜀』的。与前者不同,三星堆一战的主角当然不是鱼凫王与杜宇。   「《逸周书》有新荒命伐蜀的记载,说五天之内,伐蜀的将帅就班师凯旋。不说西周镐京,东周洛阳,就是从周朝的边境出发,五天也走不到蜀国的三星堆或今彭县的湔山,更不说还要打仗,还要班师了。这显然不是成都平原的『蜀』。   「问题是,杜宇能不到一个月,就来到『三星堆』城下吗?杜宇从朱提渡长江,沿岷江而上,一路要遇各濮族小国的狙击,在江原还有『完婚』的大事。   「征服了这些濮族小国,还要教他们务农,取得信任才能联军伐鱼凫。一个月不行,五个月也不成,即使是『艺术虚构』,也还有不少漏洞。」   杨俊飞听的皱了皱眉头,稍微摇头道:「关于这些我也调查过。你的意思是,鱼凫氏的『仙去』,与杜宇无关,应该是被土着人赶走的?这点我赞成,最近稍微看了看《蜀王本纪》和《华阳国志》,上边就有一些线索。   「从岷山而下的蜀族,为了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与当地的土着,主要是濮人,是会不断地发生战争的。其情况就与十六七世纪欧洲人征服美洲差不多。   「他们来了又被赶走,赶走后又来。所以,从蚕丛国破开始以至柏灌、鱼凫。史书上说『此三代,皆神化不死,其民亦颇随王化去』。   「鱼凫氏在湔江立住脚,一定会侵略周围的土着,也必然遇到土着人的坚决反抗。他们虽然比土着人先进,但是正如《蜀王本纪》所指出的『时蜀民稀少』,他们人数不多,在成都平原上,多数是土着人,于是,他们又一次被赶走   「但是,这次被赶走,不是躲回彭州北端的深山再伺机复出,而是被彻底破国。让其子民顺着岷江河谷往南流浪,必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我觉得,所谓的『仙去』,不过是『赶走』这个词语比较书面好听的说法罢了。」   「不对不对,你还没了解我话里的精髓!」我摆了摆手,不屑的接过话桩。   「西元前一0二六年冬,即周文王十二年,太公姜尚,派使节入蜀。   联络蜀王鱼凫氏,会同西南巴濮各部伐纣。国内空虚的时候,居然被彝濮等小国灭掉了。   「亡了国的蜀人,沿着岷江南下。温江、犍为、泸州以至川东等地,都有他们的足迹。也有北上想回茂汶故地的。所以古灌县也有蜀人的身影。   「按说,蜀国既加盟伐纣,《牧誓》中,蜀就应该在『我友邦家君、御事』以内,但誓词中讲的都是『蜀人』。那么,鱼凫王朝的覆灭,当在牧野誓师之前。   「鱼凫王朝在蜀中失国了,参战的武士,继续参加伐商的战斗,他们在战争中立了功,其首领封为伯,因为他们都是战士。所以,在鱼凫氏的鱼字旁,特别加了一个『弓』字。并在渭水之南,清姜河西岸的地方,为他们建立了一个国家——渔国。」   「那和我们现在想要解决的宝藏问题有什么关系?」杨俊飞有点不耐烦起来。   「别急,听我说下去。」我喝了一口红酒,「我以前曾经跟着二伯父在宝鸡参观青铜器博物馆。那个馆中有大量文物出土于茹家庄、竹园沟、蒙峪沟口和纸坊头等处。   「其中鼎器的制作和格式,已完全是殷商的中原特色,但其武器如戈、剑、矛等却明显地与古蜀文化如彭县、新繁和广汉出土的器物相似。   「二伯父认为这是渔国的主要部分,是留在中原的原蜀国人身上。他们没有从龙门山南下回到川西平原,正说明蜀中的鱼凫王朝,已暂时不存在了。   「而在其他的一些青铜器物中,如鸟、象、鱼、龙、貘、猪等,可以看到三星堆青铜器的因素。特别是三只足的青鸟,与三星堆的一些神禽神兽,异曲同工。   「但多数已有实用价值。周人用车已经很普遍,车上有各种青铜饰物,其中人的手形,与三星堆青铜大立人的『手印』十分相似,说明两者之间有某种渊源关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渔伯的正妻叫井姬,可以看出,周武王为了留下这批蜀中将士,特别把自己族中的女子嫁给他,以表彰他的功绩,巩固他和西周王朝的关系。   「据说,渔国最强盛时,南界曾越过秦岭,达到嘉陵江上游。但他们始终未能进入四川盆地,恢复鱼凫王朝。于是历史的重任,落在了杜宇部落的身上。   「由上边的资料可以见得,在鱼凫王朝灭亡后,渔国建立时,鱼凫氏已经不在了。鱼凫王的『仙去』消失,实在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我调出了一张现代的地形图,又和孙敖复制下来的藏宝图对照了一番,语气略微得意的说:「自从听了孙晓雪说起黄宪村的事情时,我就暗自注意起来,还特意找了当地的地形地貌的分析资料。   「本来还想找个办法把藏宝图给弄过来,嘿,现在省事了。你来看看,我之前特意在美国买的这款软体,能够根据地形的演变情况,来推断出这张藏宝图的年代,时间甚至能精准到月分上。」说着我用扫描器将藏宝图扫进了电脑里。   杨俊飞迟疑道:「这张图一看就是手工画的东西,而且至少也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手画的就会出现很大的误差,请问,这样也能行?」   「就算不相信我,也要稍微相信一点美国佬的技术嘛。软体可是很专业的,据说判断力超强悍。」我撇了撇嘴。   等了好一会儿,软体的进度分析器这才缓缓的爬行到终点,一大堆分析资料以表格的形式列了出来。   我俩着重的看了看时间,藏宝图的绘制期范围在西元前一0二七年——一0二九年之间,和我推断的时间大体相同,也就意味着,这玩意儿,是真货!   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双方眼中都有掩盖不住的惊讶。   我干咳了好几声才强忍住激动,喘着粗气说道:「好家伙,我们真的撞到宝了。老男人,你看黄宪村的位置,刚好处在鱼凫王朝和渔国之间的路线上,这很有可能是鱼凫王朝的撤退路线。   「我看那个狗屁史料记载的什么『王猎至湔山,便仙去』的瞎话纯粹是狗屁。说不定鱼凫王是在撤退的时候嗝屁的,黄宪村的那个宝藏是个巨大的墓穴,是埋葬着鱼凫王的尸体,以及历代鱼凫王朝最神秘最核心的礼器的地方。   「相比之下,现在举世闻名的三星堆中埋藏的东西,根本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垃圾货色!」   杨俊飞深深吸了几口气,仰头躺在宽大的沙发上,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止都止不住。   许久,他才舒了一口气,「真是太有趣了。我就没猜错,跟着你这臭小子绝对不会遇不到好玩的事情。老子操,这个宝藏我不把它给找出来挖个空,我就不姓杨!」   正在我们激动的策画着怎么进行下一步的时候,突然一声惊叫从洗手间里传了出来!   第二章 DATE? 陷阱   身体在黏稠的液体中沉溺,四周像是有无数的手在拉扯着自己,让自己永远都浮不起来。夜峰觉得没有办法感觉到自己身体的状况,他用力的想要张开眼睛。   张开了,终于张开了。   又是一个阳光很茂盛的早晨,满满的都是白晃晃的光芒,很刺眼。   我摇了摇昏沉沉的头,伸了个懒腰,洗了个澡。看了看时间,才九点。   奇怪,难道自己做了个怪异的噩梦?   猛地,电话铃响了。居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兼老婆大人打来的Morning   Call。她娇嗔的说想吃火锅粉,要自己去排队。   火锅粉,这么令人厌恶的东西,光是听到这三个字让自己的胃都有点抽筋。当然,我会有些抵触吧,其实不光是我,就连小夜都是一听这三个字就颤抖。怪了,她明明知道我不想吃的,以前也不会勉强我,今天究竟是发什么神经了?   「我能不能不去?」于是我很小心翼翼的试探道。   于是她很不爽的甩给我了一句话:「你不想去就算了,大不了我在公司吃午饭。」   我愣了愣,苦笑。   到银行去把事情处理好,顺便提钱交了网路费。我早饭也没来得及吃,急匆匆的向外北街跑,因为那里的火锅粉要排很久。   嘿嘿,我去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感觉惊喜呢?   我这么想着,看看手机,十点三十五。   到了地方,进去一看,哇!我滴天,里边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女人,一群一群的女人。估计男性除了那位正在烫火锅粉烫得满脸喜庆的老板以外,就只有我了。   总觉得,里边的女人见孤家寡人的我走进去,很多人都愣了一下。   难道,我就这么和火锅粉格格不入吗?   不过也对,原本就很格格不入。几乎是强忍着那种刺鼻的味道,我要了两碗。然后望着里边的人群发愁,还这么早就要排队了。   做人还是聪明点,先占位置。   我大马金刀的一屁股抢了两个位置,然后耐心的等起来。   等啊等,等啊等,等了小半个小时,居然,什么都没等到。   「怎么火锅粉还没给我端过来……」我小声咕哝着。   只见坐我对面的两个女孩怪异的望了我一眼,噗嗤的差点笑出来。   「那个,我说,这位帅哥。」正对面右边的女孩用筷子指了指我,「这里的火锅粉是要自己去端的。」   汗!我就说那些密密麻麻的人站在锅前边干嘛,还以为她们挤着舒服呢,搞了半天原来是要自己去抢!   好不容易又花了半个小时抢了两个中碗回来,我抹了抹汗,又抢了两个位置。呼,呼,居然比跑去抓银行抢匪还累,天,差点丢了我的老命。   不过心里还是喜孜孜的,毕竟买到了。掏出电话,居然已经十一点三十五了,就为了买两碗火锅粉,竟然要浪费一个小时,这,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她一定会觉得惊喜吧。   一定会很惊喜!很惊喜!   我甜滋滋的想着,一边拨通了她的电话。   那通电话不过三十秒,但是却让我觉得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   不愠不火的声音,冰冷的语气。   让我还算不错的心情降到了冰点,仿佛,堕入了地狱深处。   我随手关了电话,嘴角咧出笑容,苦笑。   然后呆呆的望着眼前的两碗火锅粉出神。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很久吧。   很久很久吧……   有人从我身旁走过,熙熙攘攘的。有人在问我,旁边有没有人,我抬起头,瞪了对方一眼。   然后又过了很久。   许久。   一个人走到了我的身边,敲了敲我的桌子。   「夜峰!」她的声音有点激动。   熟人?我又抬头,只见一个娇小的女孩笑笑的看着我,短发,圆圆的脸,不认识。于是我低下头,继续对着火锅粉发呆。   「好久不见了,你还记不记得我?」她坐到我身边唠唠叨叨。   这人怎么这么没自觉啊,没见到我正心情不好吗?   皱了皱眉头,我问:「火锅粉买了吗?」   「还在等。」她一脸微笑。   「那吃火锅粉吗?」我把两碗都推了过去,「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她明显愣了愣,还是接受了,「那好,就不客气了。对了,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   「好吃吧,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我没听她在说什么,自顾自的继续发呆。   「这家最好吃了。你也喜欢吃?」   「不喜欢,不过,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那你来干嘛。」   「吃火锅粉啊,好吃吧,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喂,你究竟还记不记得我?」   「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我是……」   「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算了……」   「……」   等我发愣的差不多以后,那个女孩已经不在了,桌子上两个中碗也被吃光了。   丢脸,估计今天一定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我摇摇头,深呼吸了几下,拔掉了手机电池,然后站起身就走人。   不过,自己到现在也没能想起那个女孩是谁。   慢悠悠的走到家,已经接近十二点半了。   突然我又笑了起来。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小孩子气,还学会一生气就关电话的?   将电话打开,嘴角依然带着苦笑,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于是我再次掏出电话,将联络簿翻了一下,想要找个人出来喝点小酒,发泄发泄。   翻了好久,突然发觉,自己的朋友虽然多,却居然没有能够约出来的。   手下?别傻了,向那些大老粗诉苦,绝对会被嘲笑死。   我的苦笑越发的浓烈,侧头想了想,最后拨了表弟夜不语的号码。   虽然那个表弟尖酸刻薄、又小气又爱占便宜,还非常的臭屁,但,至少嘲笑归嘲笑,嘴巴很严实,不会乱说话。   「表哥,怎么了?」小夜很快就赶了过来,顺便提了一打啤酒。   「你嫂子,你嫂子,她……」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诉苦比较适当。   「不会吧,难道嫂子有红杏出墙的打算?」夜不语那死小子满脸造作的惊讶。   「不是,不是!」我连忙摇头。   他眯着眼睛,使劲打量我的脸,「那,难道嫂子终于决定抛弃你这个完全不懂风情的榆木疙瘩了?」   「怎么可能。」我支支吾吾的小声说道,「就是,今天莫名其妙的跟我闹脾气。」再次挠了挠头,「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嘿,你说嫂子她是莫名其妙生气的,这『莫名其妙』的成语用的十分贴切,也很有意思。表哥,恐怕,这就是问题了。很大很大的问题。」   那死小子眼睛眯的更小了,一副非常感兴趣的嘴脸。   「表哥,你要知道,原本,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的时候觉得很甜蜜。总觉得多一个人陪、多一个人帮你分担,终于可以不再孤单了。至少有一个人想着自己、恋着自己,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能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但是慢慢的,随着彼此的认识愈深,两个人开始发现了对方的缺点,于是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发生,有的人开始烦、累,甚至想要逃避。」   他很不正经的表情说着非常正经的话,令我十分的不适应。但又觉得这死小子的话确实经典的不像人话。   表弟咳嗽了一声,「作为你的表弟,有时候真的自己都觉得丢人,居然能有到这种极品无趣又无聊,而且非常不解风情的表哥,实在太极品了。不过,谁让我是你表弟呢,这次就给你上一堂感情课,大家都是亲戚,不客气,不收你钱。」   他开心的将我按在沙发上,用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教鞭抽了抽桌子,「听清楚了,有人说爱情就像在捡石头,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但是谁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   「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她吗?就我伟大的夜不语看来。其实,爱情更像磨石子一样。   「或许刚捡到的时候,自己对对方都不是那么的满意,但人是有弹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心,有毅力,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还不如好好的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不是吗?」   「但你嫂子,你觉不觉得她对我的感情最近变淡了?最近她越来越懒,就连我的袜子都不洗了。」我害羞的不耻下问。   夜不语那死小子又用鞭子抽了抽桌面,「屁话,很多人以为是因为感情淡了,所以人才会变得懒惰。其实是人先被惰性征服,所以感情才会变淡的。爱不仅要懂得宽容,更要及时,很多事可能只是在于自己心境的转变罢了!   「如果不及时,就算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她不错,那也并不代表你会选择她,也不代表她会选择你。你不觉得吗?我们总说:『我要找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才会谈恋爱。』   「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你该如何回答?恐怕你是无法回答吧!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可是后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我们才会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   「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会发现的。我的表哥,你把嫂子稍微放开一点,或许会更好吧!」   放开一点?需要放开一点吗?我迟疑了一下,又苦笑了起来。   「小夜,要吃什么?」我站起身活动了下筋骨。   「随便。」那死小子说的痛快淋漓,而且还明显意犹未尽。   我偏过头去想了想,眉头稍微有些皱起,然后走进了厨房,从冰箱后边拿出放在暗格中的警枪,我右手拿出一罐柳橙汁走了出去。   「请你的,就当是谢礼。」我将柳橙汁递给他,他很顺手的打开,喝了一大口,估计是嘴很渴了。   我冷笑了一声,缓缓的举起枪,对准了他,「请问,你是谁?」   长得和夜不语一模一样的男子脸上浮现出一丝恼怒,「表哥,你究竟在干什么!我是你表弟,有拿枪指着表弟脑袋的混蛋吗?」   「混蛋是吗?嘿,你是谁我不知道,但绝对不是我的混蛋表弟。那家伙基本上不会叫我表哥叫得那么顺口,也从来不喝橙汁,而且,他根本就不可能说出那么感性的话。」   我皱着眉头,「给我仔细说说,你把我表弟怎样了?不,不对,我不久前明明还在警局里。那里的人全都是你杀的吧?」   我的语气不由得愤怒了起来,「虽然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也不知道你怎么让我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幻觉,甚至还能操控我的情绪。不过,现在我已经逮住你了!」   长得像夜不语的人诧异了几秒,脸上浮现出一种吊儿郎当的笑容,「逮住我了?你确定?哈哈,我看真正没有看清楚形势的是你才对。不过,你这家伙的脑袋倒是很木头,不管怎么都没方法把我要的东西敲出来。哼,本来还想慢慢来的,哎呀,露馅了,露馅了。」   他整个人都像水纹一般波动起来,猛地在视网膜上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久后,我大脑一阵晕眩,只感觉脑袋越来越沉重。   然后,倒霉的再次晕了过去……   DATE:5月27日 凌晨五点半   孙晓雪在楼上刚一尖叫,我和杨俊飞就反射性的从沙发上弹起来,飞快的向二楼冲去。刚冲了一半,我猛地拦住了杨俊飞,镇定的道:「老男人,你到下边去把东西守着,我一个人上楼看看。」   杨俊飞看着我,最后点点头,「小心点。」   我笑了笑,掏出晚上他硬塞给我的手枪,「放心,有这个。」说着就朝上蹑手蹑脚小心翼翼的走去。   来到浴室门前,我悄悄的贴着门听了一下。没什么动静,孙晓雪叫了几声后就没声响了,难道真的出了什么事?   我皱着眉头,用力一脚向门踢去。门居然没关,只听「啪」的一声,踹开的门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然后就听到不远处传来清晰的女性呻吟。   这声音像是孙晓雪在「哎哟哎哟」的叫痛。难道,她受伤了?果然有问题。   我用右手缓缓将门推开,神经高度紧张的注意着里边的响动。只见孙晓雪穿着浴袍躺在地上,手捂着头一直在呻吟,对面的窗户被打出了一个洞,玻璃渣散落在浴池和地上。明显是有人从外边扔了什么东西进来。   恐怕她尖叫的原因也不过是这件小事情吧。   我吁了一口气,说不紧张是骗人的,毕竟手上虽然拿着枪,但是要我真的开枪杀人,还真的需要一些心理准备。   不过,平安没事就好。   我蹲下身子打量了孙晓雪一下,虽然看得出她是个大美人,但没想到身材居然会这么好。她一直用手捂着额头,应该是被刚才从外边扔进来的东西打到的。   「痛吗?要不要我弄点冰块给你敷上?对了,有没有见到是谁扔的?   被砸的重不重?」我好心好意的向她伸出手。   孙晓雪非常不识趣的狠狠朝我手上打过来,痛得我差些跳脚。   「扔你个头,那个东西扔过来不过是吓了我一大跳。你个臭小子,一进来就给我踹门。你踹就踹吧,干嘛偏偏要等到我准备开门出来的时候再踹?痛死我了。臭小子!臭小子!」她一边说一边又抓住我的手,看姿势是准备狠狠咬上一口。   我连忙一个劲儿的抽手,开玩笑,这样被她咬下去,我的手也差不多废掉了。   「当心浴袍,要掉了!要掉了!」我大喊着撒腿就躲开。   说实话,躲一个全身就剩下半掩半盖浴袍的香艳大美女还真不是滋味。   绕着整个浴室躲了好一阵子,满以为她的气焰也差不多散下去了,没想到一不小心,右脚用力踩在了某个圆圆的物体上。一个踉跄就那么硬生生的摔倒在地上。   真是有够倒霉,差些没把我给痛死,还好那位置没有玻璃渣,不然真的会去掉半条命。   孙晓雪愣了愣,然后指着我狼狈尴尬的样子,毫无淑女形象的大笑起来。   我恼怒的挣扎着爬起身,向罪魁祸首摸去,居然是一个标准的绿色撞球,球上包着一层纸,看来这个东西就是刚刚有人从外边扔进来的。怪了,难道是谁想要传递什么资讯给我?   皱了皱眉头,我将纸张开,上边只有一行用电脑打出来的文字——今天凌晨六点开电视,地方二台。   我的脸顿时沉了下来。默不作声的走下楼,将那张纸递给了杨俊飞。   他看了一眼,也皱紧了眉头。   孙晓雪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穿好衣服后默默的坐在沙发上。   现在时刻是凌晨五点三十五分,还有二十五分钟。   四周的气氛因为没人愿意说话而变得十分压抑,我们三个人六只眼睛毫无意义的对视,安静的等待着时间的流逝。   过了许久,我才打破了沉默,「地方二台是二十四小时新闻台。一般城市里发生的肇事、车祸、民事等等新闻都会第一时间播出,重大事件甚至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你们认为,那个扔东西的人究竟想向我们传递什么资讯?」   「这个就很多了,非常值得探讨。」杨俊飞黑着脸道,「不过,应该会和今晚的事情有关。」   「你是说,警局?」我稍微有点诧异,「不太可能。就算现在警局发现证物室有东西失窃了,也会在内部开始进行调查和处理,绝对不会让媒体知道。被人偷进老窝里,你以为是一件值得光宗耀祖的事啊?」   「你们俩不会真的跑进警察局里偷东西去了吧!」孙晓雪听出了端倪,满脸的惊讶,「老天,真够胆大包天的。东西有没有到手?」   我俩来不及理她,两台大脑基本上以光速思忖着。   「老男人,警局里的监视系统你确定已经废掉了?我记得它们的电源和警局内使用的电源是不同的系统,我们千万不能留下什么把柄!」我用手指不断敲着大腿。   杨俊飞看了我一眼,「你自己也看到了,配电室里的线路被搅得一团糟,就算有多少个配电系统都早就完蛋了。而且我随身带的反窥视监视器也没有反应,这一点上绝对不会出纰漏。」   他略微想了想,「不过那个警局的状况实在有点不太正常,你觉得会不会是那批人干的好事?」   「你是说我们碰到的那几个同行?」我眼睛一亮,「很有可能。不过我有些怀疑,赵宇的资料我们调查了很多,也听孙晓雪大略讲过,老感觉他应该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老实人,这样的人就是坏起来都有限。而且,他真的有能力策画这起抢劫案吗?伤脑筋。」   「老实人干大事,你不觉得吗?」杨俊飞看着我,又看了看一听到赵宇的名字就恨得咬牙切齿的孙晓雪。   「自己想想,发生了杀人案的时候,邻居是怎么评价那些凶手的?他们不是说:那个人平常老老实实的,看不出会去杀人。就是说:哇,不会吧,他都有胆子杀人,他连鸡都不敢宰。还有的说:他对所有人都和和气气的,老好人一个,在附近的人缘很好。   「你认为那些杀人犯的邻居会相信他们将要杀人吗?不会吧!但是他们又确确实实杀了人,而且杀的还不止一个。」   杨俊飞喝了一口红酒,「这些东西我在这么多年中早就看腻了,不要相信一个人外表上带来的资讯,就算狗被逼急了也会咬人的。」   他大有深意的又看向孙晓雪,「喂,你不是一直都不明白,赵宇为什么要杀自己最好的朋友吗?世上的事情只要发生了,就一定会有原因。说不定原因你自己也有些猜到了。」   孙晓雪满脸憎恨的脸顿时变得惨白。   见她始终没有吭声,杨俊飞摇了摇手中的高脚杯,淡淡的道:「万事万物,归结起来,也不过开始于一个点而已。如果你不愿想清楚的话,我就帮你理一理头绪。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为什么所有人里,最后只剩你还活的好好的?   为什么赵宇抓到你之后,你还侥幸活着,而且还顺利的跑了回来?」   孙晓雪终于说话了:「我刚才想了想,才想出了理由。」   她拿起那张纸看了看,沉着脸道:「他留我一条命,肯定是察觉了有别的人在查青铜人头像的事情。他想顺藤摸瓜,跟着我找到我们的老窝,很遗憾,他得逞了。」   「不光是这样吧。」杨俊飞的语气淡的令人想要抓狂,「这只是他的目的之一,或许他根本就是牵引着你往这个方向想,然后掩盖他真正的目的。」   「他根本就只有这个目的。」孙晓雪的语气强硬起来,像是在拼命挣脱开其他的想法。   「其实,他想掩盖的东西,非常的简单。」他的声音也大了起来,「他想掩饰他不想杀你,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故意给了一个不杀你的理由。你能够活到现在,全都是因为他对你网开一面,你难道还想拼命否认这一点吗?」   我默默的看着这场对答,心中也有了自己的猜测。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原来还有那一层目的在,这不就意味着,赵宇杀掉孙敖完全是因为孙晓雪,也就意味着,是孙晓雪间接害死了自己最爱的男人!恐怕这一点,就算孙晓雪自己也稍微感觉到了,可她至今也无法接受。   也是,这种事放到任何人身上,恐怕也只会逃避吧,不过老男人究竟想要怎样?他不断的逼着孙晓雪面对这个事实,究竟有什么目的?他不是个闲着没事干的人,肯定,他已经猜测到了一些我还没有想到的东西。   就在这种各自怀有心事的状态下,五月二十七日凌晨六点,终于来临了。   第三章 DATE:5月27日 凌晨六点 谈判   「这里是二十四小时新闻播报,您好,我是晓彤。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本市东门杨柳大道的总警局。   「大家可以看到,这里不知什么原因断了电。现在警务人员已经在总警局周围拉起了警戒线,而且不断有赶来的军队把四周全面严密的包围了起来,应急灯已经大规模的运来而且点亮了。   「或许大家会奇怪,总警局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行动?据记者刚才的了解,这要从三个半小时以前说起。   「今晚凌晨二点半左右,有一位先生因为一些他不愿意透露的原因去总警局办事,没想到居然看到警局停了电。这是以前从来没遇到的事情。   「警局门前的警卫室里也没有人留守,他说感觉有点不踏实,也不怕黑灯瞎火,磕磕碰碰的走进了事务大厅,没想到大厅里也黑漆漆了,不但没有任何声响,就连停电时的紧急照明灯也没有开。   「他向前又走了几步,脚底下猛地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他小心翼翼的蹲下身体摸了摸,居然是一具女尸。那位先生吓得慌忙跑了出来,然后就拨打了本台和报警电话。等我们赶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现在的情况了。   「大家请看,总警局现在的情况十分古怪,人员调动也越来越快,而且不断还有军队和医院的车开过来。刚才晓彤也采访过几个省警局以及军队的人,但他们表示对此事暂时不予回答。   「大家看到没有,刚才已经有医护人员将几具尸体抬上了救护车,由此可见,警局里是否有人死亡的疑问已经得到了确定。不过究竟死了多少人,死掉的人是谁,由于没有办法进入采访,我们也无法得知。只有等进一步的消息出来。   「这个事件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疑惑。究竟是谁,是什么组织,是什么势力,居然敢在警局杀人?这个案件我们二十四小时新闻台将继续为您报导。」   我面色铁青的坐在沙发上,耐着性子好不容易才将新闻看完,指甲捏的差点没陷进肉里去。   杨俊飞好一会儿才缓缓道:「难怪我们会觉得那个警局很古怪,没想到他们不但正大光明的进去偷了东西,而且还有胆子杀人。就是不知道杀了多少。」   「应该不会太少,否则我们进去就没那么轻松了。」我哼了一声。   「也对,要让一个地方那么安静,再怎么少也有限。而且报警的还是外人,被发现后就连军队都被惊动了,难道……」   杨俊飞和我对视一眼,饶是他这个看惯了死亡和杀戮,心智无比坚强的人也惊讶的吞了一口唾沫,艰难的道:「难道,他们将警局里所有的人都杀光了?」   「不好!」我猛地跳了起来,「我表哥夜峰还在警局里,难道他,他,不可能,那家伙命应该很大,每次算命的时候,算命师父都说他命比蟑螂的……」   我慌乱的掏出手机,一边自我安慰,一边拨打他的号码。   电话无法接通。   那一刹,我差些瘫倒在地上。原本失去了谢雨滢的踪迹,我的心态已经很脆弱很不平静了,再加上脖子上古怪的痕迹,对表哥的担心,一古脑的窜入心里,再好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没办法再坚持下去。   毫无理智的,我冷静的掏出手枪,拆出子弹数了数,又一颗一颗的塞进去。然后起身,脸上毫无表情的就朝关着李睿的房间走去。   「臭小子,你想干嘛!你疯了!」杨俊飞瞬间明白了我的打算,伸出手拦在我身前。   「老男人,滚开。」我语气淡的没有一丝感情。   「臭小子,你给我冷静点。那个王八蛋死人渣虽然死了也没什么坏处,但你杀了他也没用,而且还把我们和那伙人的唯一联系掐断了。」   他顿了顿,「况且,也没有任何线索表明你表哥已经遇害了。不然,那些人为什么会特意要我们看这个新闻?恐怕,他们是想拿什么东西当作筹码和我们谈条件。」   「滚开,我不要想那么多,我只想找个人发泄,我要杀了那王八蛋!」   我的心里其实很清楚杨俊飞的猜测,自己也猜测到了,但是理智一旦崩溃,就很难捡起来。心底老是有一个声音在蛊惑着自己,似乎只有杀人才能发泄自己烦躁不安的情绪。   孙晓雪看了看我俩,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走上前来,闷不作声的狠狠扇了我一耳光。   那一声脆响回荡在四周,三个人都短时间的呆住了。   我发了一阵呆,感觉脸很痛,突然清醒了过来,傻傻的望着手上的枪,苦笑。   刚才,自己似乎真的被什么东西蛊惑住,引导了心绪,难道,是因为接触过青铜人头像的原因?还是脖子上的那些怪异痕迹?   就在这个大家都各自发愣的时候,我放在桌上的手机猛地响了起来。   「果然来了。」我们三人对视了一眼,我走过去,拿起了手机,号码是表哥的,接起来,并没有先开口说话。   「喂,我是夜不语。」   见对方并没有说话的打算,我缓缓的试探起来:「现在拿着那支手机的人,应该不是我的表哥夜峰吧。你究竟是谁?」   对方依然没有开口。   我冷冷的笑了起来,「好吧,我们大家都不要打哑谜了。你是谁其实我很清楚,就像你清楚我一样,对吧,赵宇先生!」   「很好。大家都是聪明人,我就省事多了。」   电话那头终于响起了一个沙哑的声音,由于一接起电话,我就把手机的扩音功能打开了,周围的人都能听到他的话语。   我下意识的向孙晓雪望了望,只见她脸色阴沉,心底立刻确定了对方就是赵宇无疑。   「刚才我还在考虑该怎么向你解释自己的身分。嘿,有趣。」赵宇缓缓的说道,「不过既然你这么聪明,当然应该明白我的目的了吧?」   「你想交易?那么,夜峰应该在你手上才对?」我试探道。   「不错,他很有骨气,从他嘴里什么都探不到。」   我一阵狂喜,果然那家伙命硬朗得比蟑螂还强悍。   「我的手里有李睿,而你手里有夜峰。那我谨慎一点,加重筹码,我用李睿和手里所有的人头像和你交换夜峰。」   那头的赵宇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久才慢吞吞的说:「夜不语小老弟,恐怕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根本就不在乎李睿的小命,恐怕李睿自己也不太在乎。   「嘿,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是没有什么绝对的。就如同世上的发明家和发现者是不少生意失败的罪魁祸首一样。假若我的行当只是有一点点瑕疵而已,那相对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只是需要把损坏的那部分换掉就行了。   「但是,当我把一切准备就绪,一切都计划的好好的时候,却有人发明了一道新的程式或者发现了一种新的廉价原料,这些新事物无疑成了威胁我产品的恶魔。   「什么糟糕的事都可能发生,因此有时候必须得阻止这种新事物的出现,甚至可以诉诸法律的手段。不过如果连法律都不能帮自己,甚至根本就不能运用法律的时候,我能怎样?那就只有另想办法了!」   我的脸色阴晴不定,开始明白他那么长的隐喻代表什么意思了。   赵宇继续说道:「你我都十分清楚,如果出现了一个比自己更接近目的的人或物体,并非只是两者竞争这么简单,其造成的影响远远不止于此。它造成的后果甚至有可能对我造成致命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你一定会觉得我的条件似乎也十分合理。」   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人,还没开始谈条件,已经开始为自己的合理性做出了铺垫。不过自己有痛脚在他手上,想反驳都不行。   「要知道,我不但是学民俗的,还在大学时选修过经济,你那么聪明,现在应该知道我想表达的意思了吧。   「对付这么一个棘手的问题通常只有两个方法,一是防患于未然,或者让这种麻烦事尽可能迟一点出现,直到在目前设备上所投入的资金已全部收回,当然喽,这种方法是最稳妥的,但很可惜,我一向都是个急功近利的笨蛋。」   他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我已经彻底明白了他的意思,和杨俊飞对视一眼,显然,那家伙也懂了,微微向我点点头。   我哼了一声,「不错,这种途径这次根本行不通,因为我显然不是个容易玩弄的对象。那就只有第二个方法了。」   我也顿了顿,一字一句,缓缓的道:「那就是赶在这些麻烦还没出现之前就先行活动。或者,将麻烦的东西兼并甚至采取合作形式,我说的对吗?赵宇先生。」   赵宇显然笑的更灿烂了,「不错,果然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不知三位意下如何?」   「这个建议很好,我同意。」完全不理会愤怒的快要疯掉的孙晓雪,我断然答应了。   「非常好,夜不语先生非常的豪爽,我非常开心,希望我们合作愉快。」赵宇的语气十分平淡,显然没有那种十分高兴的字面情绪,「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会在三个小时后放了夜峰先生。不过您的诚意我也希望能够看到。」   「哦,你还有什么要求?」我皱了皱眉头。   「鱼凫王的黄金杖不知道您清不清楚?」   「那根鱼凫王将三权齐具于一身的黄金杖?现保存在三星堆博物馆里的那一根?」我问道,虽然语气极为平静,但心里已经闹翻了天。   没想到居然又和黄金杖扯上了关系,怎么感觉事情在回归原点!杨俊飞也陷入了沉思中,显然心里也不平静。   「不错,就是那根,希望你们能将它偷出来。我们三天后在黄宪村会合,一同去寻找宝藏。」   我的语气稍微有了点起伏,「为什么你们不自己偷出来?虽然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特殊的手段,但是你们亲自来比较保险才对。」   「保险不是绝对的,虽然我们确实因为某些原因获得了一些人类不应该有的能力,不过现在实在不好出面。   「警局的报导你也看了,相信上边的人已经产生了怀疑,我们很难再有机会下手。况且,你们不用妄自菲薄,两位实在太谦虚了,警局的事情我在暗处看的很清楚,这些偷鸡摸狗的高雅事情,你们恐怕比我们处理的更好。」   靠!本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居然在暗处有双眼睛把我俩看的一清二楚,希望他的兴趣不会那么恶劣,看高兴了顺便还拿东西拍下来留做纪念,否则逮在他手里的把柄就又多了一个。   但仔细想想也不太可能,如果真的有摄影机或照相机跟着我俩,不管他藏的有多好,恐怕我和杨俊飞早就将待在暗地里的人抓出来了。   毕竟杨俊飞那么多年的反跟踪经验以及设备摆在那里,这一点上还是很有保障的。   「我答应。」我略一思忖后同意了。   「好,交易成功,我也差不多该功成身退了。」赵宇的声音稍微轻快了一点。   「等等!」我想了想,问出了一个在别人看来又傻又多此一举的问题,「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决定相信我们?」   那边的赵宇沉默了一下,缓缓道:「当然不是因为你值得相信。夜不语先生,我稍微调查过你的事迹。说起来,你也算名人了,经常遇到常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遇到的怪异事情,为人聪明,反应力和逻辑思维强,只是性格稍微有点惨不忍睹。   「这样的你,基本上对不相干的人许下的承诺,那种承诺或者誓言对你而言,不过只是放了个不太臭的屁而已。   「但是,你足够好奇!只要有这一点就够了,相信黄宪村宝藏的秘密,不光是我一个人迫切的想知道。只需要这一点,我就足够相信,我们能够合作的非常愉快!」说完后他便挂断了电话。   听过言下之意,他恐怕还有一点保留了,刻意没有说出来,那就是我们都受到了青铜人头像的诅咒,或许也没几天的命了。   我哑口无言,许久才对孙晓雪和杨俊飞说道:「这家伙以前真的只是个普通的死大学生吗?」   「这点我不知道,不过他倒是费了好一阵工夫来调查你,而且完全摸透了你的性格。」杨俊飞耸了耸肩膀,「臭小子,你认为他们想要黄金杖拿来干嘛?」   「只有一个可能!」我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重重的坐在沙发上,「钥匙!既然我们已经判断出黄宪村的宝藏有可能是末代鱼凫王的坟墓,那三权一体的黄金杖就肯定会有一个很重要的身分。现在我能想像出来的,就只有钥匙功能了。」   杨俊飞皱起眉头,「我赞成。但不知为什么老是有种不太爽的感觉。   对了,还记得我为什么回国吗?」   「当然。」我喝了一大口酒缓缓道,「你受了一个神秘人的委托,到三星堆博物馆去偷鱼凫王的黄金杖。没想到结果正事没干一天,就基本上心甘情愿的被扯进我的事情里来了。」   「不对,或许这根本就是一件事,我有个猜测。」杨俊飞整理着脑中刚分析出来的东西。   「那个神秘人为什么要黄金杖,而且还肯出三千万美元的高价?那根黄金杖在一般人看来,根本就是毫无价值,就算拿到了也没有办法脱手的东西,毕竟那玩意儿实在太出名了。要卖也只能融化成金子,但是那一丁点金子值三千万美元吗?」   「但现在,那根黄金杖却有可能是一把能够打开一个庞大宝藏的钥匙。这虽然还只是猜测,但估计也和事实差不了太多了。不过显然,全世界也只有寥寥几人清楚。」我明白了他话里想表达的意思。   「不错,全世界只有寥寥几人知道。但说不定,那寥寥几人中就包括了他!」杨俊飞冷笑了一声,「他一定早就知道宝藏的秘密了,说不定赵宇手上的藏宝图,就是那位神秘人给的。」   我内心其实也有这个疑惑,「这个推论我赞成。毕竟赵宇这个人我们俩都调查过,大四之前的二十二年完全是个没有问题的平凡人,平淡无奇,没有丝毫特点。他的一切都是围绕着藏宝图开始变的。   「藏宝图出现后,他蛊惑自己的朋友去寻宝,然后又利用青铜人头像上神秘的力量,将和自己一起寻宝的朋友统统害死。   「那张藏宝图绝对不可能凭空出现,至于那种在什么旧书里发现的鬼话,也只有骗骗小孩子而已。说不定死去的孙敖都没有信过,否则不会暗中留下那么多线索。但如果真是那个委托你的人给他的,又有什么目的呢?」   杨俊飞点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抬头望着我。顿时,我也想到了那种可能,浑身一颤,咬牙切齿的冷笑了起来。   那个人,如果所有猜测都成立的话,也只有那个人会干这种无聊的事情了。哼,那个家伙利用了我们一次还嫌不够,看来,这次要好好送他个教训,让他终身难忘!   我和杨俊飞沉默了一会儿,两人都聪明的没有再涉及到这个话题。   「那根黄金杖,偷一定是要偷的。臭小子,明天我们去踩地盘!」许久,杨俊飞才打破屋里的寂静。   我点点头,看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孙晓雪。   她一声不哼,不知道是在恼怒我毫不顾虑她的感受,就武断的答应和赵宇合作的行为,还是在筹画怎么在合作时从赵宇后边捅上一刀。   不过,似乎我们越来越接近真相了……   而雨滢,到底又失踪到哪里去了呢?   第四章 DATE:5月27日 早晨十点正 惊变   记得在不久前,看了一本杂志,内容是关于西方某名报做了一个调查,向社会征集「谁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答案」。   最后,按照投票者的多寡和权威们的表决,报社发表了「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最终答案,顺序是这样的:   一、给孩子刚刚洗完澡,怀抱婴儿面带微笑的母亲。   二、给病人做完一例成功手术,目送病人出院的医生。   三、在沙滩上筑起了一座沙堡的顽童,望着自己的成果。   备选的答案是:写完了小说最后一个字的作家。   消息入眼,一个读者,也是一个医生,第一个反应就像在喉咙倒进了辣椒油,呛而痛。梳理思绪,才明白自己是一个幸福盲!   为什么呢?她说:答案中的四种情况,在某种意义上,她都拥有了。   她是一个母亲,给婴儿洗澡是每日的必修,然后怀抱婴儿在微笑。   她是一位专业医师,刀起刀落,挽救了许多病人,也目送许多病人出院。   儿时,她虽然没有在海滩上筑过沙堡,但在附近建筑工地的沙堆上,堆过几座儿时的梦幻皇宫。   至于写小说,虽未曾尝试,但在学术界的权威上,发表不少的长篇成功而轰动的论文。因此,「作家完成最后一字」之瞬间,她也勉强体验过。   四幸集一身,她是何等的惬意,何等的光荣!可惜,她一直未曾感到幸福,还觉得自己的生活十分黯淡无然。后来,她真的困惑了,见到一个名作家时,她谈到了「关于幸福的定义是什么」?这个困惑。   名作家说:哲人说过,生活中缺少的不是幸福,而是发现幸福的眼光。   幸福盲如同色盲,把绚丽的世界还原成了模糊的黑白照片。   从我们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们更加有理由相信,幸福感不是某种外在的标签,或是技术手段可以达到的状态,而是一种内在的把握和永恒的感知。   夜峰劫后余生后究竟是不是幸福,那就很耐人寻味了。   毕竟他来到别墅的时候差不多早晨十点,那个时间我们一伙人正在补充睡眠,偷鸡摸狗说起来也需要充沛的精力,何况昨晚已经光顾过一家政府产业,下午要养足精力去踩地盘。今晚或者明晚就要准备光顾另外一家政府产业了。   孙晓雪在一个小时前就出了门,据说要做半年一次例行的身体检查。   女生果然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生物,现在的形势已经够复杂了,她的男友死了、老爸不见了、自己也不知道是否有被诅咒,命还剩多久?这样满负血海深仇的状况下,居然还有心情去搞什么身体检查?   夜峰似乎没有耐心按门铃,粗鲁的一脚将别墅门踢开,吓得我和杨俊飞差些从各自房间的床上滚下来。   还好是和衣而睡,我和他同时跳起床,抄起凶器就朝楼下跑,还以为有什么不长眼的强盗、流氓等一介鼠辈上门找茬了。   然后就看到我亲爱的表哥衣衫褴褛,无精打采的重重坐在客厅舒适整洁的沙发上。他右手提着一瓶我老爸他大伯父辛苦珍藏的极品白酒,仰着脖子就像不要钱的白开水一般喝的那个痛快。   他见我们衣衫不整的跑出来,脸上却丝毫没有笑意,目光只是在杨俊飞的脸上绕了绕,然后冷冷地说道:「小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应该非常清楚吧。能不能也顺便帮我扫扫盲?」   「您太客气了。」我谦卑地坐在对面的沙发上。   这家伙明显心情不好,我又不笨,犯不着没事招惹他,何况有些事情,如果能打哈哈就过去的,最好还是哈过去为好。   夜峰根本就不吃我这套,他又喝了一大口酒,突然大笑了起来,笑的我的牙都酸了。   「靠!我知道所有事情的始末你都清楚,不要给我耍花枪,全告诉我。哼,他们居然把所有人都杀掉了,如果不是发现我和你有关系,稍微有点利用价值,恐怕我现在也变成了一具尸体。老子不把他们全部抓住,我就不姓夜!」   叹了口气,虽然一直以来这件事都不希望有太多的人牵连上,但表哥已经知道了,也身不由己的参与进来。或许,真的应该稍微开诚布公一点。暗中看了看杨俊飞,只见他微微点头,估计心里的想法也和我差不多。   「好吧,我把一切都告诉你。这要从不久前说起……」   我缓缓的将最近所发生的事情都讲了一遍,就连谢雨滢的失踪,还有青铜人头像的秘密,甚至连怎么发现孙晓雪老爸的尸体,然后怎么处理的,统统都告诉了他。   听完后,他久久都没有言语,只是瞪大双眼难以置信的望着我和杨俊飞,许久,才一巴掌想扇过来,但是手刚伸了一半就软软的瘫了下去。   「盗窃,隐藏尸体,你们两个胆大妄为的家伙。」他只是冷笑,「你们好像丝毫都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都不怕坐牢吗?你,特别是你!」   表哥指着我骂道:「那个姓杨的是加拿大的国籍,就算做了什么杀人放火偷鸡摸狗的天大事情,政府也只能将他引渡回加拿大审判,他的关系网好,和高层都有接触,最后肯定不会有什么事,但你呢!你在这里算个屁,就有点小聪明,你找死啊!」   他越说越气,深呼吸了好几次,这才缓下来,不忍心的放低了声音,「小夜,要知道,权力、能力和过度的自信都是很可怕的东西。驾驭的好,一切似乎都能成功,都能水到渠成,仿佛很多东西都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习惯了就糟糕了,因为那些玩意儿一旦驾驭不好,就容易重重的摔倒,摔的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办法站起来。」   我有些不以为然的坐在沙发上出神。   「这些道理吃过一次亏你就明白了。希望那个亏不要大的你毁掉自己的一辈子。」夜峰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总之,这次的事情就当我什么都没有听到。刚才我也根本就没有来过!」   毕竟是自己的表弟,夜峰虽然一生都很正直,但正直并不代表不懂变通。两相对比下,他最后选择了亲情。   「我就只帮你这一次。下次再让我知道,我直接送你进警局!」夜峰有些无力的又道,「总之,你绝对不能再犯错。居然还想去偷窃三星堆博物馆,你要知道,偷窃国家一级文物,根据《刑法》,会判处最少十年徒刑到死刑。」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不在乎的道,「那根鱼凫王的黄金杖是一定要弄到手的。如果不去偷的话,那怎么办?二伯父给的身分证明,也只能让我隔着玻璃看看那根烂拐杖,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   「不行!」夜峰断然道,「我绝对不允许你再错下去!」   我丝毫不让的盯着他的眼睛,「你也想报仇吧!赵宇那伙人以及他身后的主使者只能通过宝藏引出来,没有黄金杖,你这辈子一个人都别想逮到!」   「别傻了。」夜峰唏嘘道,「你们不是已经抓到一个了吗!」   「傻的是你。那家伙应该早就自己跑掉了。」我哼了一声笑起来,「以那伙人的能力,你认为我们真的有可能看好他吗?就算看的住,为了保障你的老命,我也得故意给他机会溜走。」   夜峰狠狠的看着我,摇头道:「恐怕你不光只是为了我才放走他的吧,你八成早就猜到了我的打算,让我没办法阻拦你!」   「不愧是我的亲戚,还算了解我。」我和他之间的对话越来越充满火药味,「既然都这样了,我不去偷,就没有任何合适的人选了。」   「我不会让你去,绝对不会。」表哥毫不犹豫的打断了我。   「我不去,谁还能把黄金杖偷出来?」我怒道。   「我去。」夜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什,什么!」我和在一旁看戏的杨俊飞都呆住了,脑袋一时间转不过弯来。   我半晌才傻傻的道:「你,你不是说偷窃国家一级文物,根据《刑法》,会判处最少十年徒刑乃至死刑吗?难道你想以身试法!」   「你别管,我当然有自己的打算。」他说着便向门外走去,「我们手机联络,三天后在黄宪村集合,到时候我一定把那根拐杖带来!」   我和杨俊飞面面相觑,许久都猜不到那家伙的用心。虽然明白他在这件事里插一脚的用心,绝对是为了逮住赵宇那些人,但是也没有必要去偷一级文物吧!   我偷没什么,毕竟自己不怎么在乎,也没太多的是非观,但是表哥不一样,他从小就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这次为了亲情袒护我已经非常难得了,难道他真的有什么后着,能有惊无险的把东西搞到手?   不过,既然他已经决定要蹚这浑水了,那黄金杖的事情我就不需要再担心。   放下了这个累赘事件,杨俊飞和我就轻松起来。他慢吞吞的一边喝咖啡,一边列着去黄宪村需要的设备,而我在一旁补充。   过了大约一个半小时,孙晓雪回来了。   她慢吞吞的推开门,脸色明显不太正常,似乎遇到了极为可怕的事情。我俩百忙中抬起头望了她一眼。   「怎么了?」我皱眉,难道她一出门就遇到灾难性问题了?   「我怀孕了,已经有了四个多月!」她艰难的吐出了这几个字。   「恭喜。」杨俊飞笑道,「孙敖虽然死了,但他至少留下了自己的子女陪你。够幸福了!」   「你们根本就不明白!」孙晓雪突然大喊大叫起来,歇斯底里的像个疯子,「我怎么可能怀孕!我怎么可能怀孕!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回事?」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突然感觉事情似乎不怎么对劲。   她看着我俩,一字一句,咬牙切齿的道:「在我的记忆里,我应该还是个处女。孙敖也从来没有碰过我。我也不记得自己三个多月前有被人迷奸或强奸过,我根本就没有怀孕的条件。请问,我究竟是怎么怀孕的!」   「是不是医院搞错了!」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我暗示杨俊飞转移话题。   「不可能!我尿检了好几遍。而且回来的途中还买了验孕纸检查,都是阳性。我真的怀孕了。」她又歇斯底里起来,骂了一句脏话,「靠,最近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痛苦的要死,比死了还痛苦!」   果然,事情就像当初猜测的那样,孙晓雪毋庸置疑,真的已经被诅咒了。她根本就忘了自己的老爸是死在她自己刀下的,也忘了自己早已经不是处女了,或许还有很多记忆都已经被青铜人头像上的神秘力量所篡改,只是至今还没发现而已。   当初我和杨俊飞虽然有所怀疑,但却无法证实,只好将她老爸的尸体处理掉,至今都骗她说,当初找到她时,就没有见到过她老爸的身影,怕的就是她一时受不了刺激,精神崩溃掉,现在看来是绝对正确的。   这个事,我打算瞒她一辈子。   嘿,一辈子!如果我们真的能破除诅咒,活下来的话。   孙晓雪原本坚强无比的性格现在变得十分的敏感脆弱。   我俩没有打搅她,任她哭,任她闹,她歇斯底里够了后,自个儿躲在沙发的一角小声的抽泣,似乎害怕我们听到。   我和老男人离开客厅,来到二楼关押李睿的房间。   果然那里早就已经空荡荡的了,窗户开着,用来绑他的绳子整整齐齐的折叠着,放在用来固定他的凳子上,哼,还真有礼貌。   不过这也是我俩故意放水,李睿是一定要还回去的,否则不好表现我们的诚意,所以他逃跑时弄出那么大的响动,我都假装没有听到。   而杨俊飞也深得我的真髓,老神在在的坐着喝酒,还在一边啧啧评论,「这家伙跑驴的技术实在有够糟糕的,动作大的主人家不想发现都难!」   其后事情逐渐开始走上了正轨。   我和杨俊飞分头准备寻宝盗墓的物资和装备,他甚至从美国进口了一批仪器过来。   孙晓雪在哭过后,咬牙切齿的也忙碌了起来。   总警局的事情原本军方想要隐瞒起来的,但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事情最后还是被爆了出来。   新闻上提及,那晚一共死了十二人,都是歹徒使用某种不能判断的先进武器,从身后袭击了受害者,一刀致命。以至于受害者无法预警。十二人全部都是一模一样的情景。   电视镜头里,停尸房中的景象触目惊心。   虽然尸体全都用厚厚的白布盖了一层,但是好几排的尸体依然令人觉得惨不忍睹。再加上来领尸体的亲戚悲天哀地的痛哭声,痛彻心扉。   几天前,那曾经都是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全都死绝了。里边有许多我熟悉的面孔,有几个甚至还常常互相扯淡过,令人颇为唏嘘,不过也只是唏嘘而已。唏嘘过后,要做的事情依然没有停下。   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确实越来越冷血了,难道是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原因,抑或是真的长大了?   其实除了我们以及少数的政府人员外,又有谁知道那晚死亡人数的确切数字呢。   五十七个!   那晚的五十八个人中,除了表哥夜峰侥幸逃过一劫外,全都莫名其妙的牺牲了,牺牲的毫无价值。   新闻的最后提到,由于凶犯极为残忍狡猾,作案后根本没有遗留下任何证物,所以政府悬赏一百万送给能够提供一切线索的良好市民,诸如此类。   我看着看着便笑了起来,哈哈大笑,笑的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恐怕这件事最后也只有无疾而终,丢进历史悬疑里去。   终于,所有物品、设备和突发情况的预测都基本上算无遗漏的确实准备好了,我们这才不急不忙的踏上开往黄宪村的货运火车。   这一去,等待自己的究竟会是什么呢?我相信绝对不单纯,但直到去了那里后,才发现我们预料的实在太天真过头了。   一场恐怖的大灾难正在前方默默潜伏着,像一只张开狰狞大口的恶兽,耐心的等待着……   第五章 DATE:5月30日 早晨九点十一分 神秘失踪   货运火车最近不再在黄宪村停留,我们只好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下了车,但没想到居然找不到公车到黄宪村,没办法下,杨俊飞只得花钱买了一辆破旧的就快散架的面包车,这才大包小包的扔上去,一颠一簸的朝村子的方向开。   来的时候早就买好了地图,我们在火车上也研究了许久。   根据孙晓雪的回忆,那里只有一条崎岖的山路通向黄宪村,根本就没办法开车上去。但我们在买的那幅十分精准的地图上,还是找出了一条勉强能开进去的山路,很隐秘,如果不是杨俊飞眼尖根本就发现不了。   那条路该是村子里的人为了经济发展,自己出资金修建的,但后边一段还是没有来得及修好就夭折了。开车的话,大概只能开到离黄宪村两公里处的地方,以后的路就要靠步行了。   将车开到山路的尽头,居然发现不远处还有两辆车停放着,一辆越野,一辆小型客车。   三人对视一眼,我笑了。没想到另外两拨人来的比我们还急,就是不知道夜峰那家伙带了几个人来。   将暂时用不到的东西丢车上,我们每人都背了一个大大的行囊,就连孙晓雪也没有幸免——等下找个旅店放房间里就行了。   一路无语,每个人都各自想着自己的事情。   两公里山路没有多长时间就到了,穿出竹林,视线豁然开朗,一片生机盎然的田园风光,依据山的层次错落的分布在高低不等的斜坡上,美的令人惊叹。乡间偶有几栋青瓦房座落,更是增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恬静。   黄宪村是个盆地,风光秀美的令人目眩神迷,我们站在高处眺望,不由的陷入脚下的绮丽景色给人勾画出的浓烈乡土气息中,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杨俊飞打量着村子,许久,才啧啧道:「够漂亮。如果开放成旅游村,一定会大赚特赚。」   「什么玩意儿,一脑子腐败世俗的思想。」我反驳道。   望着这一幕如画的风景,视线久久都舍不得收回来,整个村子都如同画一样,除了微风抚过,吹动树梢的动作外,就是静,寂静,看不到任何动的东西。   不对!为什么村子里一个人都看不到!我皱起了眉头,压低声音向身旁的两人问:「你们有没有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没!除了漂亮的不像话以外,没其他的了。」杨俊飞有点迷惑。   「你滚一边去,从小溜国外长大的,当然不知道农村的风土人情了。」   我望向孙晓雪,「你来过这里,说说看,有没有什么变化或者异常的地方?」   她的神色有些复杂,「确实很不对劲,怎么都已经九点过了,村子里居然还一个人都没走动的?而且房子里也没有炊烟冒出,你看那几栋房子。」   她抬手指了指村子中央的地方,「那是饭馆,就算这里人比较懒,但总要吃饭吧,就算不在家里煮,也总要有个地方吃去。我记得那几个小饭馆早晨六点多就开店生火忙活起来,基本上不会熄火的,但那里今天也没有动静,真的有些古怪!」   杨俊飞的脸色也凝重起来,「难道那伙人心血来潮,屠警局之后,顺便来了个屠村?」   「不可能,对他们没有好处。想要找到宝藏不是只要藏宝图就好的,还需要向当地的人询问一些风俗习惯等等的东西。赵宇也是学民俗的,他当然很清楚。」我立刻否定了那个白痴猜测。   「也对。」杨俊飞挠挠头,「当了这么多年侦探,还是第一次亲自来寻宝。以前委托人顶多就是让我找到某些宝藏的地图或大体位置,就不愿我再插手了。不过,管他那么多,下去看看就清楚了。」   我无可奈何的点点头。就现在的情况下,也只剩下这唯一的办法了。   盆地里的黄宪村果然是一片死寂。思索间,已经到了村口处,不远处立着一个巨大的石碑,石碑上用朱红的字体雕着「黄宪村」三个大字,笔画刚健有力,不知道是哪位名家的墨宝。   但就是那三个透着诗情画意的字,在这清晨的阳光里红的像血,在这清澈明亮朝阳似火的光线中,带着阴沉沉的气息,整个村子犹如一张狰狞的大口,静静地等待着被诅咒的人,带着罪恶的楣运走进它的五脏庙里。   有股恶寒袭来,三人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孙晓雪不由自主的紧紧的抓住旅行包的肩带。我用力咬下嘴唇,率先进了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   刚一进去,孙晓雪就动也不动了,死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一步。   杨俊飞缓缓将四周扫视了一遍,空无一人的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民居,一切都很平常,也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只是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   他看了我俩一眼,点点头,毅然往前走了几步,在附近的一家人户前停步,犹豫了下,然后敲门。   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门却「吱嘎」一声,打开了。   杨俊飞有点愕然,居然没有关门,这里的民风难道已经淳朴到夜不闭户的程度?但听孙晓雪的描述,又不太像啊!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他从怀里掏出手电筒,就着刺眼的白色光芒走进了房子里。进了大门便是桃屋,屋子中间的桌子上,还整整齐齐的摆放着早已没有热气的饭菜。有三副碗筷,看来是个三口之家了,可是怎么看起来桌上的东西还没动过?   碗里盛着冒尖的白饭,就像在向我们传递着某种讯息。   飞快的将整个房子搜索了一遍,却并没有找到任何人,心里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   他从身上掏出手枪,又来到一家人户前,用力踢开门闯进去搜查了一遍,依然找不到半个人影。他不死心,继续找,接连找了十多户人,果不其然,这个偌大的村子里居然一个人也没有。   见鬼!究竟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没人,村里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我们三个在可以相互照应的范围内搜索着周围的民居,依然没有任何收获。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蹲下身用力抱住头,想要将杂乱的思绪理清楚。   难道遇到大群的强盗打劫?不可能,先不说这个年代哪有什么大群到可以打劫整个村子的强盗,就算是有,但房子里没有任何翻动的情况,而且里边的人似乎都在悠然自得的干着自己手边的事,屋子里遗留下的东西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人呢?他们就好像在一瞬间全部消失了,整个镇的人都消失了,而所有的一切,都保留在人消失时的一刹那……   难道,这里发生了什么难以解释的事情!   我们三人站在大路的中央,背对着背,警戒的向四周张望。四周除了静,就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异常,没有人,没有任何生物,恐怕,这已经算是最大化的不正常了!   「老男人,听说过CMD吗?」我许久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只好沉声问。   「CollectiveMysteriousDisappearance?」杨俊飞反问,「你以为是这个?」   「不清楚,所以才想问问你的看法。但眼前的情况,只能这么解释了吧。」我苦笑。   「集体神秘失踪现象!难道这世上真的有?」孙晓雪不断左右的打量,试图找出一点活的东西,可这个适合蚊虫滋生的季节里,居然连苍蝇都没有一只。人们都说生物有预知灾难的能力,难道这里将要发生什么大事?   或者,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   我和杨俊飞同时点头。   我解释道:「历史上确实有许多神秘失踪的案例。最令人称奇的军队集体大失踪一案,当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英国军队。此案发生在一九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当时英军和纽西兰部队部署在土耳其的嘉里玻里地区。   「白天一队八百多人马的英军向一个高地机动,当时天气晴朗,少有云彩,有近似面包状云片在英军阵地上空飘浮,而英军所要机动的山头有一片浓浓的灰色雾气,山巅却隐约可见,山下晴朗一片。   「随着大队人马的不断攀升,队伍逐渐地遁入迷雾之中,等到最后一名士兵消失在迷雾中后,一会儿,惊人的奇迹发生了,整个大队人马无声无息地失踪了,再也看不到。   「一个士兵从灰色雾团中走出来了。几十分钟后,山头弥漫的灰色雾团一部分四处消散,大部分慢慢浓缩成一个硕大无比的雾团缓慢上升,最后和英军阵地上空的几朵浮云融到一起后,就静静飘离而去。   「山头雾气消失后,整个高地寂静无声,山上植被清晰可见,然而整整八百多人杳无踪影,八百多条人命像那一团神秘莫测的灰色雾团一样,静静地雾消云散!   「当年和八百多英军同在一阵地的二十二名纽西兰士兵,就亲眼目击过这一事件,当时他们就驻守在离英军六十米左右的小高地上,英军八百多人从机动地攀登对面高地,直到最后一名士兵消失在山头的迷雾中,其全过程这二十二名士兵都尽收眼底。   「最后当发觉英军大队人员全部失踪后,这二十二名士兵向上级作了报告,英军接到报告后,曾制定了周密的搜寻计划,进行大规模的搜寻,然而毫无结果。当时英军一直认为最大的可能是全队人马均为土耳其军所生俘。   「等到战争结束,英国向土耳其提出要交回那失踪的八百多名英军,要求遣返生存的俘虏,然而土耳其一直坚持说从没有看过这支部队。那八百多人马犹如遁入了一个神秘王国,成为英国军事历史上一大悬案。   「无独有偶,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法军也同样鬼使神差地遭此厄运。布置在马尔登高地上整整两个营数百名的士兵,也同英军一样悄无声息地神秘失踪了,法军也曾派出大部队进行全面搜寻,后来同样空手而返。」   杨俊飞说的则比较具体可信一点,「说起来,我记得以前有调查过一个案子,四川西南边陲一个小镇上,贡川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陈冉和刘丹放学回来去草坡割草,明明看见有三只牛,忽然一个不见了。   「陈冉向牛吃草的地方跑去,谁知跑着跑着在刘丹的视线里消失了,至今下落不明,所有的解释都不能说明这一现象的原因。说起来,贡川也就在这附近不远的地方。你们觉不觉得稍微有些联系?」   我不禁有些意外,「你居然也调查这些古怪的东西,看不出来。那最后结果怎么样?」   「没结果,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找到。」他有些黯然,「不过这附近几百公里的地方确实出了许多怪异的事情,当时没有接触过神秘事件,自己也不太会去信。心里就当是谣言略过去了,现在想起来,说不定和那个宝藏的神秘力量有关。」   「有可能!」我点头道,「这个墓穴,真的是让人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孙晓雪眼巴巴的听着两个雄性动物的无聊对话,用手指戳了戳我,「管他什么神秘现象,既然这里什么生物都没了,那就证明短期内是非常安全的。先找到旅馆把东西放下来,吃了饭再讨论,村子我熟,我来带路。」   说完就拉了拉背包带,径直向前走去。   这个女人真是难以理解,明明刚才还怕的要命,可瞬间就变了心态,虽然说女孩变脸比变天还快,但态度也不是这么个转变法吧。   果然,现在的人除了憨子傻子,就是再平凡的也没有简单的,何况孙晓雪这个原本就不怎么简单的人。   她熟练的在田间小路上走着,青天白云,日朗天馨,秀色可餐,再加上穿着白色衣裙的美人优雅的在前边走动,如果换一种情况下,确实令人觉得很有眼福。但现在,所有人都丧失了审美感和鉴赏能力,只是觉得,这田间小路透着一种诡异。   和大晴天完全的格格不入。   好不容易才来到村里唯一的旅馆前。门大开着,里边果然鸦雀无声。   「有人吗?」孙晓雪礼貌客气的喊了一声。   依然是鸦雀无声。看来整个村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就压根儿统统因为某种原因迁移或者消失了。迁移不可能,那么大的动静,放在现在通讯发达的时代,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报导?   虽然村里没人,但是水电系统还是在照常运作着。我们三人随便找了三个邻近可以相互照应的房间住下,然后集中在了我的房间里。   「有没有发现什么?」我问两人。   杨俊飞开口道:「我刚才检查过整个旅馆,房间还算干净,生活必需的设施都还好好的,灰尘也没有积太多,估计村里的人也就是最近几天不见的。   「我也看了厨房,顺便把冰箱冷藏室里的东西都检查过一遍,但有些迷惑不解的地方。」孙晓雪皱着眉头。   「要知道,冷藏室里的东西都有存放期。一般牛肉是一到二天,熟蛋六到七天,而鱼类和鸡肉都能冷藏个二到三天。但冰箱里的蛋和肉类都严重变质了,只有大量的牛肉还非常新鲜,难道是昨天有人才塞进去的?」   果然很古怪,难道这里并不是没人,而是由于某些原因,所有人都躲了起来?我站起身道:「一起去看看。」   来到厨房,才发现这个村也不算太穷,或者说,这个旅馆不穷。厨房弄得十分宽大明朗,卫生条件也不错,两个冰箱,应该是菜、肉分开在冷藏。   打开其中一个冰箱,就看到里边满满的塞着一种色泽鲜红,透着鲜嫩的肉,多到就快要满溢了出来。打开另外一个冰箱,情况也基本上差不多。每个冰箱都有一种变质的恶臭,夹杂着新鲜肉的味道,气味非常的怪异。   我的表情很复杂,伸出手指按了按那些肥瘦均匀的肉,突然心里一凛。这东西真的是牛肉?通常牛的肋骨比较宽,皮比较厚,而且没有肥肉,但是在这种肉上分明有少量脂肪连着,而且,实在太红了。   拉过杨俊飞,我小声说道:「你觉得,那真的是牛肉?我看佣人弄过牛排,一般牛肉上瘦肉较多,肉纹是一根根紧密并列在一起,就像很密的梳子齿。切配时需要顶刀,也就是肉纹是横的,刀就要竖着,刀和肉纹呈现十字形!   「但这里的牛肉明显不一样,颜色太鲜艳了,而且不像是用刀切割下来的,就像……」   我有点说不下去了。   「就像是用手,活生生的从还没有死掉的生物上撕扯下来的对吧?」   杨俊飞神色严峻的接过话桩,「你的猜测没错,那的确不是牛肉。」   我打了个冷颤,有一个念头猛地窜入脑中。   他脸色阴晴不定的证实了我的想法,「这是人肉,全部都是。只是不知道是谁,从什么人身上那么残忍的,活生生的将皮肉撕开,扯下来,又放进冰箱里的。」   在不远处偷听我们讲话的孙晓雪顿时脸色煞白,双脚不断的颤抖着,怕的差些倒在地上。   「看来,我们要小心一点了。」丝毫没有绅士风度的我脸色也不怎么好看,顾不上照料她,只是一个劲儿的拿水冲着手指,说道:「不论干什么事都千万不要一个人,尽量大家一起行动。   「实在搞不清楚这个村里的状况,但用下半身想都知道绝对不会太单纯。这些把人肉塞冰箱里的家伙,恐怕比赵宇那队人更不正常。」   杨俊飞点点头,找出个手套,戴上,然后将冰箱里的人肉统统拉了出来,打量许久,才道:「看这些肉的变质情况,越里边的肉就越不新鲜。估计有人每天都不断的在朝里边塞。我等下在这里装个监视器,我们晚上通宵监视,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   第六章 DATE:5月30日 夜晚十点二十三分 僵尸   所谓僵尸,古代经典怪异典籍《子不语》中有写到:「人死后,尸不腐。吸收阴气,灵气可随意活动,但初期没有思想,只对血肉感兴趣。长成后,可于天神对抗。」   僵尸本是古时人们传说中的一种神秘生物,它可能是人类神话故事中最可怕最厉害的一种怪物。就本人夜不语大帅哥的理解,或许算是人类的一种变异,甚至说是进化;当然,如果它们还剩下神智的话。   僵尸是一口气积聚而成的,人在生前的生气、憋气、闷气,在死之后会在喉咙那留下一口,但这样也不能说就会百分之百的变僵尸,毕竟据说要成为僵尸还需要诸如天时、地利、人和等等诸多莫名其妙的原因。   根据《神州怪异志》,符合了这三大要素的尸体,还是有百分之九十九成不了僵尸的。   据说现在之所以很少能看到僵尸,完全是因为到处都实行了尸体火化制度。   很久后我才在某本民俗学的书上看到,在黄宪村的附近就有个广为流传的僵尸传说。   不知道是哪个年代,总之一个穷书生准备进京赶考,来到离黄宪村十多里地方的不知道哪个小镇上,由于没钱住店,便在镇外找了一个破败的小庙住下。   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个木匠。   殊不知这里是镇上非常有名的地方,没有人敢去,就算真的要路过也会绕老远走。因为这座破庙里闹僵尸。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传说中,破庙总是会有些怪异恐怖的东西,但,那个僵尸的来历,传说中也描述的清清楚楚。   据说那只僵尸是冤死之人未投胎化成的厉鬼,至于那个冤死的人是谁,是哪个年代的人,早就无法考究了。但它被某个路过的,道行高深的道士烧死后,居然附在死尸上成为半人半鬼的形状。   书生和木匠两人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一阵响动。似乎有东西一跳一跳的,以着极为精准的步履,向他们睡觉的地方跳过来。   还是木匠比较有经验,他大喊了一句,「僵尸!」然后起身便从后门逃跑了。   书生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僵尸狠狠的一把将门掀开,这才惊慌失措的撒腿开溜。但是已经晚了,那僵尸似乎闻到了他的气味,死活追赶着他不放。   书生好不容易才跑出破庙的大门,情急之下发挥出在生几十年都没来得及发挥的潜力,飞快的爬到了门前的一株大树上。   那木匠还算有良心,拿着墨斗偷偷溜了回来,在棺材上横竖弹了几下,然后将棺材给封了起来。僵尸追不上树,回庙中去,发现棺木被封,回头找书生,但因僵尸只能跳又没办法爬树,一直在树下抓都抓不到。   终于它气极的伸手用力往树干一插,长指甲深入树干,不管怎么用力都没办法拔出来。书生在树上提心吊胆的待着,吓得脚直哆嗦,好不容易才等到鸡叫天明了。   僵尸在白天没办法动作,村人听到消息纷纷来围观,最后有几个胆子大的抓了它烧掉,才算彻底完了。   据说僵尸最早出现在五代的南唐,不过那时候只有说到尸变,还没有僵尸这名词,僵尸是从清朝才开始大量出现,但是僵尸最多的年代,应该是清末民初的时候。   清末民初,中国正值烽火乱世,尸横乡野,大家只顾着逃难,也没有人会去帮别人收尸。   而且当时的环境卫生及医药普遍不发达,而且,家破人亡的事十有八九,死人活人共处一室的现象更是非常的普遍。   听说,直到民国三、四十年间僵尸才慢慢变少,原因很多,难以一一描述。但现在能够存活下来的僵尸都是千年僵尸,很难被人发现。   其实清朝最先兴起僵尸一词。僵尸等于赶尸的尸,当时可以付得起钱赶尸的家族,大都是些品行不怎么好的贪官,那些贪官和有钱人如果客死异乡的话,根据风俗遗体都要送返家乡埋葬,为了展现出自己的地位,都会套上一件官服。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最最出名的湘西赶尸了。湘西赶尸,又称移灵,属茅山术祝由科,发源于湘西沅陵、滤溪、辰溪、叙浦四县。具体操作流程是在尸体未腐化时,由术士赶回乡安葬。   赶尸的术士大约三五同行,有的用绳系着尸体,每隔几尺一个,然后额上贴黄纸符,另外的便打锣响铃开路,画伏夜行,天光前投栈,揭起符纸,尸靠墙而立,到夜间继续上路。   也有人指赶尸者其实是背起尸体而行,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路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行尸。   说了这么多,为的就是想合理解释眼前的状况。因为从监视器传来的影像上,我们在二楼看到了难以置信,超出想像,完全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   这件事要从我们分派监视时间表后说起。   感觉到有古怪,杨俊飞很快就在厨房装下了监视器,我们三个为了怕在村子里到处跑,引起太多不可测的因素,天一黑就回到了旅馆中。   楼下的厨房里,原本一直都没有任何的动静,但是到了夜晚十点过的样子,有个黑影缓缓的走了进来。当时是孙晓雪在监视器前值班,她看到有状况,立刻将正在一旁研究地图的我们叫了过来。   萤幕上,那个黑影一顿一顿的走的极为艰涩迟钝,仿佛身上有千万斤的重量。而且每走几步全身都会微微颤抖一下。走近了,越来越近,在精密的夜视镜头前,一张女人的脸孔露了出来。   只见她脸色惨白,没有流露出丝毫的表情,唯一的神色就是死板,仿佛一张诡异的照片贴在了脸上,也不知道她晚饭吃的是什么,嘴里不断分泌出大量的唾液,顺着嘴角不断的往外流,一看就让人觉得神经绝对有问题。   孙晓雪大惊小怪的叫了起来,「老板娘!她就是这家旅馆的老板娘。   怎么可能,她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上次看到她都还慈眉善目的样子,是很有亲和力的成熟女性,我对她超有好感的。」   那个老板娘流着口水,口腔内部似乎什么地方破了,将流出的口水染的暗红。整个气氛顿时变得沉重诡异起来,看的人心里发麻。   「伊波拉病毒系现象。」杨俊飞沉默不语的观察了许久,才评价道。   「那是什么东西?」孙晓雪目不转睛的望着监视器萤幕问。   这女人果然不简单,如果是其他女性遇到这种情况,早就吓的双脚发抖,钻进被窝里自个儿害怕去了。   我也没有移开视线,随口解释道:「据说是上个世纪初期,英国专家解释的出现『活死人』现象的部分原因。这些专家在研究伊波拉病毒热这种自然疾病时,发现了活死人现象同样有差不多的症状。   「随后他们称,活死人现象就是一种由这一病毒引起的疾病,在连续高烧数个小时后,一个感染伊波拉病毒的病人,将会陷入昏迷或者昏厥状态,而这一征兆与临床死亡极为相似,所以经常被认为这个病人已经死亡。   「但是,几个小时或者几天后,这个病人忽然苏醒,并且进入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状态。这个意识模糊的病人将撕咬所有运动的物体,包括人类和动物。同时,这种疾病将使得病人分泌大量的唾液,并且引发内出血现象。   「但是,在外人看来,这个忽然复活的死人嘴角流下了鲜血、眼神变得呆滞,已经变成了一个标准的丧尸。」   「你们的意思,这个老板娘已经变成了丧尸?」孙晓雪打了个哆嗦,「怎么可能,哪有这种可笑的事情。」   「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干笑着,指着萤幕上的那个姑且已经不能算人的生物,「你看,它眼神呆滞,明显已经没有思考能力了。剩下的只是本能和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行为循环。或许对这个老板娘而言,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冰箱装满吧。」   「但也不能就这么判断她死了!」孙晓雪固执的说。   我懒得理她,直接冲杨俊飞道:「老男人,你怎么看?」   「丧尸,绝对是丧尸。」他毫不犹豫的断言,「据说丧尸是一种不断散播的传染现象,通常是藉由抓或咬伤来传染,受害者通常会濒死,并会在死后迅速转化成丧尸。不管如何转化,这些现象都是死后才出现。   「既然这个丧尸还能活的好好的,恐怕,整个黄宪村都已经被感染了。哼,难怪整个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剩下,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不对,我倒是有自己的看法。但,这肯定不是你口中的丧尸。」我摇头,虽然自己是个死硬派的无神论者,但是并非不懂变通的笨蛋。既然亲眼看到了,就只有接受它的存在性质,「我觉得是僵尸!」   「僵尸,就是传说中老是一跳一跳,力大无穷到莫名其妙的那种?」   杨俊飞嘲讽道,「拜托,世界上哪有那种东西。」   「孤陋寡闻,僵尸可是分了好几个阶段。」我瞪了他一眼。   「《子不语》中把僵尸分成八个品种:紫僵、白僵、绿僵、毛僵、飞僵、游尸、伏尸、不化骨。《阅微草堂笔记》曾对僵尸的形貌作出描述:   『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勾,齿露唇外如利刃,接吻吁气,血腥贯鼻……』   「你仔细看看那个老板娘,它确实有所有丧尸的症状,但是它裸露出来的皮肤上,已经长出了白森森的一层白色细毛,恐怕它已经快要变成白僵了!」   杨俊飞皱眉,「我们谁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说不定丧尸身上也会长白毛。」   「你们这两个混蛋,居然还在赌气较劲。」孙晓雪听的气不打一处来,「那只不管是僵尸还是丧尸的东西就在楼下,而且说不定整个村子的人都变成那副德行了,你们还不想想办法怎么脱困。」   我无所谓的道:「那些家伙腿是僵硬的,又不能上楼,我们慢慢等。   到天亮就好了。据说僵尸都见不得阳光。」   「据说,又是据说。」孙晓雪又上了火,「你能不能拿出点真凭实据来,这可关系到大家的命,如果它们不怕怎么办?」   「怎么会不怕。」我强笑道,「如果它们不怕的话,白天早就看到这些玩意儿到处游荡的身影了。既然今天一整天都没有碰到一个,就证明它们其实还是很害怕的。不过白毛僵尸,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太有趣了!」   「还有趣!有趣你个大头鬼。」孙晓雪气的险些给我打过来。   杨俊飞似乎也不怎么害怕,津津有味的看着老板娘,将扛在肩膀上的那几块人肉塞进冰箱里。怪了,这些人肉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看色泽居然还很新鲜。   我托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僵尸,没想到这世上居然真的有僵尸。」   「有又怎么样?」孙晓雪扯过一床被子抱在怀里瑟瑟发抖。   「要知道,所谓僵尸,比较科学的解释,就是一种死后经过很长时间,却仍然没有腐烂的尸体、变成类似木乃伊。没有腐烂的原因可能是气候或土质的关系,但是至今还没有实物报告,以前我也只能猜测臆想,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碰到一具。」   「恐怕不只一具吧,很可能,整个村子里的人真的都被感染了!」杨俊飞冷冷的说道,只见他小心的拉开窗户一角,示意我们向外看。   出于安全,房间里没有开光源,反而外边比里边更明亮。   洁白的月光将整个视线范围照的纤毫毕露,只见不远处有许多个和老板娘一模一样的身影,在月光下迈着一顿一顿的呆滞步履,穿梭在村子的各条路上。   我掏出夜视望远镜观察了许久后,全身瘫软的靠在墙上发呆,许久,才颤抖的道:「有没搞错,居然全都是白毛。怎么可能,要知道,僵尸的形成条件是很苛刻的,就算全都被感染了,也不可能在几个月内迅速变白僵的。   「紫僵到白僵,通过史料记载,自然演变下至少需要几十甚至三百年的时间。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喂,大姐,你确定上次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正常的?」   孙晓雪连生气的力气都没了,只是无力的瞥了我一眼。   「《阅微草堂笔记》把尸体成为僵尸的原因分成两项,新尸突变以及葬久不腐。」我也没期望谁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和自己搭话,只是自顾自的整理着思路,「如果要让新尸突变的话,也就只有一种可能,这附近绝对有一处养尸地!」   「养尸地?」两人终于有了反应。   「嗯,比较科学的说法,就是土壤土质中酸碱度极不平衡,不适合有机物生长,因此不会滋生蚁虫细菌。尸体埋入即使过百年,肌肉毛发也不会腐坏,有些资料显示尸体的毛发,指甲会继续生长,风水学中亦有此一说。   「这些东西既然突变得这么快,唯一的可能就是白天藏在养尸地里滋养保健身体,到了夜晚的时候才出来放风,顺便吸收点日月精华!」我解释道。   杨俊飞眼睛一亮,显然明白了我这番话的精髓,「你的意思是,白天那些东西应该都聚集在养尸地里。只要我们趁着白天找到那块所谓的极品地方,然后洒上汽油付之一炬,之后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可以继续寻宝了?」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我瞥了窗外一眼,那些白毛僵尸丝毫没有疲倦的四处游荡着,有条不紊,慢悠悠的重复做着自己生前最刻骨铭心的事情。甚至有些还在地里忙碌,嘿,月光下看僵尸种田,也算是个颇为有趣的消遣了。   「那事情就简单了。」杨俊飞为了保险,将通向这个楼层的所有关键地点都装上了监视器。   他将所有监视器的画面都调出来,打了个哈欠道:「保险起见,我们轮流监视萤幕。虽然理论上那些东西上不来,但住在这种群魔乱舞的地方,危险系数实在太高了,我不习惯。只要能撑到明天早晨,哼,我就第一时间去烧了那些玩意儿。」   说起来轻松,但是不知为何,老是有种心神不灵的感觉。   我们按照时间表轮流睡觉。不知道过了多久,孙晓雪将我推醒,然后迫不及待的钻进被子里舒服的睡起来。   我揉了揉明显睡眠不足的红肿眼睛,注意力开始集中在萤幕上。   大脑也没有闲着,翻肠搅肚的搜刮着关于僵尸的一切资料,然后和眼前的状况对比。   据说僵尸能变妖,变魃,或旱魃。《神异经》里有记载说:「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两目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变魃僵尸能飞,杀龙吞云,造成旱灾。所以人们每逢旱灾出现,便会四出搜索僵尸,把它们烧成灰烬。   但眼前即将变异的白僵明显有一些区别。它们没有一跳一跳的,而且还保留着最原始的本能,只是不知道智力还剩下多少。但说它们是感染了伊波拉病毒热系的丧尸,又更不可能。   不过,自己也没什么判断的本钱,毕竟没接触过这类貌似生物的东西。   但说到僵尸,书上记载的东西就多了,貌似可以令它们害怕的东西更多,诸如扫帚、铃铛、墨斗线、石工锥、糯米、桃枝、枣核等等,但碰巧,我们带来的一大堆东西里,包罗万象,什么都有,可惜就是没有那些普通到可以降服僵尸的玩意儿。   这个房间里,就连扫帚都没有一把。   似乎说完全没有也不太对。记得《本草纲目》有提过:「镜乃金水之精,内明外暗」。金水也能克僵尸,那就是说,僵尸应该也会害怕镜子照才对。   我一想到这里,钻研的劲头就再也忍不住了。记得旅行包里就有孙晓雪带来的化妆镜,姑且拿来试试,也好让自己判断一下这东西是些什么品种!   偷偷摸摸的将那个小巧的化妆镜掏了出来。这个旅馆很古色古香,窗户用的不是玻璃,而是竹子编织成的窗盖,上部分跟墙沿连结在一起,想要打开,只需要在下边一顶,用旁边长短不一的木头固定住就行了,非常方便。   就现在的状况而言,确实是非常人性化的设计。   我将萤幕的光芒调到不会引起外界注意的亮度,然后才小心翼翼的将窗户挑开一个小口。窗外月色皎洁,看看时间,不过才凌晨四点过而已。   看了看手中,在月色下变得晶莹,泛出银色光泽的镜子,我的好奇心再次的得到了升华。   打量着窗外那些游散的僵尸,我挑选着受害者。好不容易才发现了一个位置不远不近,看起来傻傻的,应该相对比较安全的小僵尸,然后迫不及待的尝试起来。   将镜子缓缓的伸出窗户,对准那只小僵尸,然后静观其变。   似乎镜子真的起了作用。光洁的镜面捞起一道银亮的月光,照射在了它身上,镜中,映照出它步履蹒跚的身影,那只小僵尸迷惑的停下了脚步,勾着爪子,呆呆的站着。   不知为何,突然脑中想起了从最早的一本鬼怪古籍《神州怪异志》   中,对僵尸的最早画分,上边提到,僵尸大致分为三等,一种是行尸,是无意识的躯体,最低等的僵尸,依靠自己的本能去行动,俗话说的行尸走肉就是指这个意思。   还有一种是具有意识的僵尸,它们有着和人一样的智慧,能够判断自己的行为,据说这种僵尸往往都有千年以上的年龄,很难对付。   最后一种是荫尸,这东西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僵尸。   意思是一个尸体放在暗处的某个充满精力或接近生命的地方,这尸体就会吸收精力或者生命力,然后导致尸变。这种东西具有活动能力和最基本的思维能力,或许算是人类的另一种生命形式,虽然它在传统意义上其实已经算死了。   书上还警告道,如果发现这类荫尸,一定要尽早处理,还有,千万不要用对付行尸的方法对付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刚想到这里,就见到那具被我用镜子照到的小僵尸猛地回过身来,直勾勾地向我的位置望,我甚至能看到它翻白的眼珠以及丝毫没有生气,已经稍微开始腐烂的脸孔。   我的心脏被这一个变化吓得差些瘫痪掉,刚想偷偷的将手缩回来,没料到,那只僵尸居然「呀呀」的叫了起来,尖锐的声音唐突的划破了夜的宁静。   附近所有的僵尸仿佛都像活过来了一般,顿时放下手里的东西,流着一沓一沓的口水,向这边望过来。然后,慢慢地,缓缓的,拖挪着艰涩的步伐以旅馆为中心靠近。   糟糕,恐怕这次真的要完蛋了!   一直都保持着警觉的杨俊飞和孙晓雪,被那声尖叫惊醒过来。他俩看了看窗外的状况,许久,才声音发颤的问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怎么它们都在朝这边聚拢?」   「我也不太清楚。」厚比长城的脸皮这个时候也稍微有些发红,不过也顾不上牵扯责任了,我用手指了指萤幕,「你们看。」   只见一直都还安安静静的在旅馆厨房里游荡的老板娘,老远的听到了那声尖叫,突然精神振奋起来,就像吸了毒似的。它摇摇晃晃走起来像喝醉酒的人,步子虽然一样的艰难,但是明显已经有了目标。   不但是它,所有的僵尸都找到了当前的目标,纷纷从远处和不远处窜了出来,恐怕整个村子的脏东西,都被那声尖叫勾引来了。   只是老板娘比较近水楼台一点。她目标明确的走到楼梯口,却怎么样也上不了楼。只能一跌一碰的不断尝试着碰撞。   「虽然搞不清楚它们干嘛骚动,但这骚动明显是针对我们的。这里恐怕不安全了,我们要试着尽快逃出去。」杨俊飞说着,便打量起房间四周的环境。   孙晓雪虽然怕的要命,但是并不算没脑子,她有自己的想法,「问题是外边更危险,总之它们也上不了楼,还有一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我们尽量撑一撑就……」   「我们撑不住的。」杨俊飞压低声音打断了她的话,「别看现在它们上不来,但是当所有僵尸都钻进这栋房子里的时候,凭着这种不太高的楼梯,就算挤都能挤一堆上来。」   「不错,我们必须要逃出去!这栋房子不可靠。」我厚颜无耻的完全将根本就是自己把僵尸引来的事实,丢在了脑后,估计以后也会来个死不认帐,毕竟这种事,说出来实在太白痴太丢脸了,「但怎么逃出去,逃出去后怎么办就有些考究了。」   「你有办法?」杨俊飞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估计早就猜测到是我干的好事。不过他聪明的没有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间和我扯嘴皮。   「不能算是办法,但恐怕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我指了指屋顶,「我住进来的时候顺便检查过这里,这栋房子是全木结构搭建起来的,相信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虽然这段时间里装修过许多次,但主体的结构都还在。最重要的,它不像水泥建筑那么结实。」   我顿了顿,继续道:「你们也看到了,估计全村的僵尸都在朝这里涌。   我的计划就是,放开大门随便它们进来,免得它们围在周围闹事。为了防患于未然,我们白天的时候已经将一楼和二楼的所有出入口,都全部封了起来,这就省了许多事。   「现在只需要在这个房间的天花板上开个洞,然后藏进房檐里,并在房檐边用带来的工具撬开房顶。这些东西都没有跳跃能力,等到所有的僵尸都进了旅馆的时候,我们就从那个窟窿吊一根绳子下去,然后迅速将大门关好。   「放心,那道大门是用铁皮包过的,很厚很结实,足够支撑到太阳上山了!」   「那谁去开大门?」杨俊飞觉得这个办法确实可行后,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孙晓雪顿时变了脸,「你们不会让一个纤瘦的弱流女子,去干这种粗鲁不文雅的事吧?先申明,我百分之百会弄砸!」   我也不落人后的示之以弱,「你们也看到了,我根本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而且还未成年。你们也不忍心让一个未成年人干这种高危险的作业吧!」   杨俊飞气急反笑,「你个臭小子,都十九岁了还冒充未成年。还有你,你也算弱质女流?你哪弱质了!算了,不都指望着我吗?总之我偷鸡摸狗的事情干多了,我做!」   我俩毫不犹豫,理所当然的冲他比出了大拇指。   时间非常的紧迫,虽然那些僵尸走的实在不快,但是仍然不断的在朝这个方向聚集。光是看到楼下那一层黑压压的,丝毫没有理智,可以致人死命的生物,就觉得头皮发麻,恐惧到骨髓里。   杨俊飞小心的打开门窜了出去,紧接着孙晓雪立刻将门紧闭上。我拿出偷鸡摸狗必备的切割设备,很快就将天花板划出了一个刚好够一人挤进挤出的小洞。总之已经暴露了,也不怕声响大再令我们多暴露一点。   先将孙晓雪推了进去,再环顾四周。想了想,我将切割锯对准了房间里的家俱,将一切有可能形成搭梯子效果的物品,全都切割成了完全不能重叠起来增加高度的小块,然后统统扔到了走廊上。   这才顺着绳梯爬了上去。   打洞的时候自己也留了个心眼,将通往屋檐的洞口打在可以看到监视器的位置。只见杨俊飞身手敏捷的躲过老板娘迟钝的动作,飞快的将大门推开。顿时,早就围拢在四周的僵尸,全都如同流水一般涌了进来。   他不愧是世界顶级侦探,身手确实不错。灵巧的绕开那些迟缓的生物,一步不停的向二楼跑,很快就回到了房间里,三下五除二的爬上绳梯,然后将其收了上来。   接下来,只需要耐心的等待了。   第七章 DATE:5月31日 凌晨四点三十七分 养尸地   有人说「焦急」或者「急杵捣心」这种心情,通常都是发生在惊异不安的情况下。不错,这种现象确实发生在了我们三人的身上。   据说,坊间曾经流传道家有太阴炼形之法,意思就是把新鲜的尸体埋葬个数百年,期满后便会复生,如果不想等那么久的,道士会用邪物或邪气附身在新死的尸体上,再让尸体吸收阳气,借人生气而成尸气。   人死之际,尸体的魂一散而魄便会滞留下来,造出的僵尸就会非常的凶猛,而变异起来也异常的快。   我用镜子试探了那些僵尸后,居然产生了反效果,也顺便客观的证明了,这些玩意儿不是僵尸,而是成长发育得有些怪异的荫尸。   据说荫尸会嗅出人的生气,也就是呼吸的味道。我们三人都戴上了专为偷鸡摸狗寻宝盗墓用的防毒面具,心惊胆跳的等着那些鬼东西全部涌进旅馆里。   大约等了有半个多小时,荫尸才陆续集中,缓慢的移动进来。果然如同猜测的那样,它们拥挤的如同沙丁鱼罐头,没过多久就不断的将先到的荫尸挤上了并不算高的楼梯。   二楼上也渐渐的出现了它们的声音。那些东西游荡着,目标明确的朝这个房间涌来,将房门挤开后,却发现里边空无一人,甚至连躲藏的家俱都没有。   不知道它们柔弱的大脑能不能处理掉这些资讯,恐怕不能吧。那些涌入的荫尸迷惑的绕着房间转圈,然后又慢慢的向别的房间走去。   渐渐的,外边的视野里能看见的荫尸越来越少了,终于,视线范围内一只都没有剩下。我不动声色的示意杨俊飞行动。他点点头,先是伸头朝大门口望了望,看有没有漏网之鱼聚集。   大门口干干净净的,很空旷,一目了然。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检查起牢牢系在腰上的电动缩卷绳,用力扯了扯,看另一端固定的是否稳当,这才有条不紊的跳了下去。   绳子放的很慢,他的精力和注意力高度集中,只要一有不对的地方,就准备按动上卷的按钮。四周的风不断的撕扯着他的衣服,还好换上了贴身的全皮夜行服,不然在这种阴冷的山风中,在这种诡异的气氛里,意志稍微有点薄弱的人都很有可能立刻疯掉。   还好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他的双脚接触到地面,警觉的左右看了看,没太大的动静。于是蹑手蹑脚的靠近门边,一把将门推的关住,并迅速的在两边的门把手上,插入了一根早就准备好的金属棍子。   我和孙晓雪在二楼提心吊胆的为他把风,见他顺利完成了任务,反倒不急着下去了。   双手不停的比着手势,和他无声的交流了数回合,大体意思就是死缠烂打、死赖活赖的让他顺便把附近也检查一下,上边的两人都颇为娇贵,一个是弱质女流,一个是未成年少男,都是高级人种,很容易就会出人命的那种。   杨俊飞气的冲我俩比国际性的脏话,中指。但又浪费不起时间,最后只有妥协的迈着小心翼翼到见不得人的步伐,绕着旅馆走了一圈。   等不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居然变成了两个人。   我俩吓了一跳,差些以为那个家伙被某些漏网的荫尸咬了,没几分钟工夫就变了异类,还很二五仔的引了他的老板过来抓我们。   当看到另一个人的脸孔时,我顿时兴高采烈,迫不及待的顺着绳子滑了下去。   「夜峰!我就知道你没事!」我实在太高兴了,没大没小的对表哥直呼其名,以表示我内心激动雀跃的心情。   来不及看他满脸感动的真情流露,就跑到他跟前摊开了右手,「黄金杖弄出来没有?快点给我。」   夜峰原本很开心的脸孔顿时凝固住了,仿佛整个人都石化了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个臭小子,也不知道先关心一下我的安危。哼,白费我担心了你好一阵子。」   「你不是还活的好好的嘛,又没伤没残的,关心你干嘛!正经事要紧。」我的手丝毫没有缩回去的架式,「黄金杖!」   「没有。」他偏过头去赌气。   我的笑脸顿时沉了下去,「没弄到手你都好意思过来,当心我抽你。   哼,白费我信任你一场。」   「谁说我没弄到手。你这小子,我还以为今天你转性了,果然还跟以前一样死不悔改,冷血,跟个女人似的,变脸比变天还快,黄金杖那么重要的东西,我怎么可能随身带?」   表哥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就想顺着我的头打下去。   「嘿嘿,弄到了手就好。」我的脸又灿烂起来,马后放炮的善良了一回,「表哥,你没事就好,别为了黄金杖这种区区小事就连命都不要了,还是小命要紧哈,有命在,十根黄金杖都能弄回来。对了,你怎么遇到老男人的?」   「哼,狗改不了吃屎。」夜峰越听越不爽,不过都十几年亲戚了,完全对我的性格没有办法,只得叹了口气道:「我今天一早就到了,发现整个黄宪村里居然一个人都没有,就随便找了个地理位置比较安全的民居住下。   「谁知道到了晚上就发现许多活死人在村子里游荡。当时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就眼巴巴的等着天亮,没想到刚才不知为何,所有的活死人都向某个位置聚集过去。我一好奇,再加上担心你们,就偷偷的跟了过来,然后就碰到了他。」   他用手指了指杨俊飞。   完全被忽略的孙晓雪在一旁小声的咳嗽了一下,「很抱歉,非常遗憾打扰了你们的亲族聚会,但是,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我们三人侧耳倾听了半天,只是觉得四周十分的寂静,除了山风声外,就只剩下旅馆内沙丁鱼罐头挤出的拥挤但是却安静到诡异的孤寂。   「哪有什么声音?」我反问道。   「但你们不觉得实在太安静了?刚才旅馆里还叽叽喳喳的,虽然那些东西不会吵闹,但是那么拥挤,相互磨擦的声音总是会有吧,为什么现在什么都没了?」   我,杨俊飞,夜峰三人对视一眼,猛地有种不祥的预感窜上心头。   「老男人,我们白天的时候,应该是把旅馆所有的门窗和出入口都封锁了吧?」我紧锁眉头,沉声问。   杨俊飞显然也想到了些什么,但依然肯定的点了头。   「但那个老板娘为什么出现在旅馆的厨房里?它肩膀上扛着新鲜的人肉,就说明并不是一直待在里边的。那,它究竟是怎么进来的?」我的声音颤抖了起来。   或许颤抖和打哈欠有着同样的传染效果,杨俊飞的声音也开始发抖,「靠!不好,这旅馆一定还有别的出口,只是藏得非常隐秘,我们都没有发现。糟糕,快逃!」   「快逃」两个字一说出口,我们四人就什么都顾不上拿,如同没头的苍蝇,急忙向远离旅馆的地方跑去。   说时迟那时快,还好我们的反应不慢,已经有荫尸从不远处的一块草地下涌了出来。   它们的行动缓慢,但是人多势众,虽然不知道力气大不大,但是数量以及没有理智这两个优势下,就足够让人胆寒了。   毕竟人对未知和难以掌控的事物,都存在着先天性的恐惧,就连我们这四个不算平凡的人都不能例外。   「究竟向哪里跑才有活路?」杨俊飞也是怕的大脑短路了,一个劲儿的不停问我。   我一边跑,一边不停的思忖着,缓缓说道:「根据文献,荫尸的形成,对地理位置的要求非常的苛刻。这里一定有一处养尸地,只要破坏了那些形成条件,这些到处游荡的东西也应该会彻底完蛋。」   从身上掏出黄宪村的地图边跑边看,许久又道:「根据孙晓雪的说法,几个月前他们那群人来的时候,村子并没有异常。只是说有个叫做赵因何的捡骨师,意外的在一个已经变质的坟墓里捡出了一具阳尸,以及那些青铜人头像。   「头像被这些死大学生在义庄里偷走了,而赵因何和他的两个徒弟,不知道什么原因死在了义庄里。」   偏过头,我望向孙晓雪,「你还记得那个坟墓的大致位置吗?现在实在没办法了,只有赌一赌,说不定能在那个坟里找出些有用的线索。」   孙晓雪跑的满头大汗,一声不哼的点点头,吃力的转了个方向,带着我们朝村子最高的那座山的方位逃去。   月色很明亮,这片皎洁的月光几乎成了我们唯一的照明。   孙晓雪明显对那处所在深入的调查过,地图也不用看,很熟练的在田间小路上快跑。身后的远处,朦胧可以看到影影绰绰的大量身影,正在向我们迟缓的追过来。   靠,那群荫尸还真客气,看样子是下了死决心,非要把我们送上西天报到。   那座坟墓位于盆地正北面,那座最高的山峰底端,从这边过去足足要跑半个多村子的距离,不论体质再好的人,也在这种高强度的运动里变得气喘吁吁起来,更不要说孙晓雪这个头脑发达四肢无力的弱女子,很快她就捂着纤细的腰肢停了下来。   「我不行了!」她说道,「你们先跑吧,我留下来引开它们。如果见了赵宇那群王八蛋,记得帮我和孙敖报仇!」   「白痴!」杨俊飞瞪了她一眼,不动声色的将她扛在肩膀上就跑,像是抢了个押寨夫人。   花了足足二十分钟,我们才到了那地方,只见不远处果然有些坑,不,不应该说有些,而是许多,非常多,多的数不清。到底哪一个坑曾经出土过那具阳尸,恐怕就算赵因何亲自来也分辨不清楚了!   「这怎么回事?」孙晓雪的声音颤抖了起来。眼前的一幕确实非常惊人,无数的坑道纵横交错,每个坑都不大,但是足够将一个人埋进去。那些坑透着诡异,将周围的气氛渲染的阴森无比。   「果然是有些怪异的养尸地!」我从地上抓起一把土仔细看了看,然后观察起地貌特征来。   「养尸地?你是说附近的活死人一到了白天,就爬到这里将自己埋起来,直到晚上才破土而出到处活动?」夜峰稍微有些惊讶,「够壮观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能让一整个村子的人都变成僵尸!」   「原因,恐怕就出在这块地上。」   我的神色越看越凝重,指着山和附近的地脉解释着,「所谓的养尸地,就是指埋葬在该地的尸体不会自然腐坏,天长日久后即变成僵尸的那种地方。想要用一个养尸地养出僵尸,就需要选择阴宅风水讲求的龙脉穴气,简而言之就是葬穴的地气。   「诸如『死牛肚穴』、『狗脑壳穴』、『木硬枪头』、『破面文曲』、『土不成土』等山形脉相,均是形成主养尸的凶恶之地。但是这里的地脉非常一般,土质不见得含有特殊的物质。」   「不太懂。」杨俊飞挠挠头,「说清楚一点。」   「白痴。」我不屑的道,「要知道古人乃至现今许多落后地区的人,都还认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其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后投胎转世。   「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尸体埋葬在泥土里很快就会腐烂掉。毕竟人体是由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磷、钾、钙等组成的。尸体在土中经腐败细菌破坏后,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气体挥发掉,剩余物质也因各种化合物的脱离而腐烂,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   「而养尸地,它的土质相当阴寒,土色呈黑。如果是炙阳干地,则只会让尸体变为干尸。因此懂得风水之人一般用地灵测其方位,或者简单地以手指的触觉,甚至干脆用舌尖尝试泥土来判断。   「尸体只要埋入『养尸地』,由于土地胶质黏性和酸碱度极不平衡,闭气性良好,极不适应有机物的生长,因此,棺木不会滋生蚁虫、细菌等,   尸体埋入后即使百年甚至上千年,尸身肌肉毛发等也不会腐坏。这样的尸体,民间认为很快就会变成僵尸了。」   我舔了舔嘴唇又道:「但这里的地不同,看的出赵因何也稍微懂一点风水学。这里的地脉地势不属于任何一种养尸地的范畴,正常的要命。但就偏偏是这种正常到根本不可能出僵尸的地方,竟然变成了养尸地,你们不觉得稍微有点古怪吗?」   「这些东西我们都不懂,就你古灵精怪知道的最多,别吊胃口了,直接说你的想法。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状况。」夜峰皱着眉头就想抽我,完全是对我善良高尚的性格充满了怀疑。   我哼了一声,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讲述,丝毫懒得在乎他们的想法,虽然那群荫尸在不断逼近,但以那种慢吞吞的移动速度,要走过来还是需要一点时间的。现在是关键时期,自己隐隐约约已经猜到了某个点,某个打破现在僵局的,极度重要的点。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记得在二十多年前,永安的罗坊镇上,也曾发掘出过一个古怪的养尸地,那里还冒出了一具僵尸。   「在做本地民间葬俗社会田野调查时,当时的一个干部向政府报告说,这个镇的后山有一处古墓,周边农民经常前来烧香祭拜,被乡干部斥之乱搞封建迷信,影响了村镇发展。   「于是政府让人挥锄头舞棍棒,干劲冲天的将坟墓捣毁,并把棺木掘出强行撬开。只见棺内一具女尸两颊温润擦着鲜红的胭脂,白森森的青面獠牙暴突在外,衣冠等饰物完好如新,从绣花罩被下露出修长的双腿,脚上尖细的趾甲长短不齐地穿透三寸金莲。   「大家惊呼,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后来,还是一个农民将尸体捡回家准备回葬,结果第二天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里,那具僵尸也不翼而飞了!   「重要的是,其后有几个当时风水学上的名家,偷偷的去看了那块地,居然发现那里根本没有成为养尸地的条件,就像现在的这块地一样,不但没有形成条件,而且还根本就不可能形成。   「那块地有『双龙聚水』的格局,尸体一埋进去,要不了几天就会被水给化了。」我向四周望了望,「这里的格局在风水学上也有『双龙聚水』的上好地理环境,不可能养出僵尸。」   「你的意思是,这里根本不是什么养尸地?但这些洞穴怎么解释?」   杨俊飞疑惑道。   「不,这里确实变成了养尸地,只不过不是自然形成的。」我又在地上抓起了一把土,「你看,土里酸碱度适中,水分很足,证明地下水非常丰富,但是却没有任何虫子蚂蚁存在,就连蚯蚓都找不到一条。   「恐怕这里的地一直都没有办法种植,所以才把这块看似肥沃的地方隔离出来,用到墓葬上。哼,既然不是天然形成的,就一定是人为的用某种手法,将周围的地势地脉全改变了,让生物和细菌无法生存,活生生的弄出了一块养尸地出来!」   「你们知道那些风水名家,最后在那个闹僵尸的墓地下方发现了什么吗?」我顿了顿,稍微观察了下他们的神色,「是尸体,数十具陪葬者的尸体,那些尸体都十分怪异。用的是『黄金瓮陪葬法』,那种陪葬法由于太残忍,早就在唐朝时被禁止了。   「具体操作是选取五对年龄不超过七岁的双胞胎,然后将他们统统养肥后,再活生生从他们身上将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直到只剩下骨头,将尸骨全部放进阴湿的土里埋着。   「三七二十一天后,这才挖出,用口将烈酒喷洒周边以驱除恶臭,然后在油纸阳伞下用成卷粗纸,将分解尸体时手脚黏附的腐肉一块一块擦去。   「最后将基本弄干净的骨骸,先放髋骨、尾椎骨,接着把骶骨、腰椎、胸椎依次竖着往上排列,再接着用几根带竹芯的线,把所有的脊椎骨串起来,以免散乱。   「然后,再把脚趾骨、胫骨、腿骨和手指骨、桡骨、尺骨等依次放入,再把头颅放在最上面。如此,整副骨架就清清楚楚地分段垒放,装入了五个小小的『黄金瓮』里。   「然后再将那些『黄金瓮』放在棺材下五米处的土层里,而尸体内脏部分,则劈碎三百年老旧的棺木,生火将内脏、衣帽、秽纸等物一并在坟墓上焚烧。   「当浓浓的黑烟像巨大的柱子一样高高升起来,油脂扑鼻的恶臭连鸟兽都避之犹恐不及!透过这五对童男童女的怨气,足以改变一小块地方的地脉,也能保证棺材内的尸骨千年不腐败,而且也极大的减少了尸体变成僵尸的可能性。   「我觉得,这块地里可能也埋藏着某个和『黄金瓮陪葬法』有相同妙用的东西!   「注意,我只是说那东西和黄金瓮陪葬法有相同的妙用,并不是说就是用的那种方法。」我望了望四周:「究竟是怎么回事,要看到后才稍微清楚。」   周围的三人正在努力的消化着我所传递的资讯,还好,大家都是聪明人,就算不太懂,也大体清楚了现在应该做的事。   杨俊飞首先道:「你认为,那个东西是什么?」   「不知道,但应该不是平常的东西,说不定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就是不知道是埋在地下,还是耸在地上,大体方位我倒是猜得出来一点半点。」   我向那座高耸的山峰望去,「这座山坐北向南,如果要改变地脉的话,在风水学上,东西应该摆在西边方位,范围也不会太大。总之就在那群荫尸挖出的坑洞边缘附近。」   「分头找,找到了就联络。手机不通,用对讲机。」   夜峰言简意赅,一人发了一个对讲机,然后就拔腿向西边跑。我们三人对视一眼,点点头,也找了过去。   荫尸,虽然步伐缓慢,却越来越接近了过来……   第八章 DATE:5月31日 凌晨五点一十七分 镇墓兽   据说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千万不要后悔。   也有人说,世界上绝对没有绝对的事情,其实这句话就是一种绝对。   突然想起了一个哲学故事,说的是一只小鸟飞到南方去过冬,天很冷,小鸟几乎冻僵了。于是它飞到一大块空地上。   一头牛经过那儿,拉了一堆牛粪在小鸟的身上,冻僵的小鸟躺在粪堆里,觉得很温暖,渐渐苏醒过来。它温暖而舒服的躺着,不久干脆唱起了歌。   一只路过的野猫听到声音,走过去看个究竟,循着声音,野猫很快发现了躺在粪堆里的小鸟,把它拽出来吃掉了。   这个故事明确的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精辟的生存之道:不是每个往你身上拉大粪的都是你的敌人,也不是每个把你从粪堆里拉出来的人都是你的朋友。还有,当你躺在粪堆里时,最好把你的嘴闭上。   很好,我就在不远处的粪坑里发现了某些东西,某个非常怪异,应该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它不知为何静悄悄的被人扔在已经废弃的粪坑里,虽然坑里早就没有了粪,那东西就孤单的耸立着,身上透出无穷的诡异。不过,也确实合衬了闭嘴的哲学思想。   或许,捡到宝了!   我犹豫着是不是应该跳下去稍微清楚的观察一下,但心理作用很强烈,就是觉得臭。于是我打开对讲机,将所有人叫了过来。   不久后四个人全都聚拢在了粪坑前。   「我有发现。」我指着粪坑里的东西大声道。   「那什么玩意儿?」其余三人集中精力望了过去。   那是一尊高达二米半的青铜像,长期渗泡在粪水中,早就生出了一层颜色恶心的锈。杨俊飞显然不知道粪坑是什么玩意儿,纵身跳下去,用衣服将那东西勉强擦了个干净。   只见那铜像面孔狰狞凶恶,头顶上张着一颗凸出的独目,面似马头,粗颈,双翼欲张,长尾上扬,肢体长得如同人的手脚,前肢伏地,后肢弯曲,像是准备跃状,显得强悍凶猛。   但是看起来,却没有鱼凫时代的太多特点。深眼窝,大鼻,嘴微张,裸体,看不出来究竟在描绘什么生物。   「怪了,鱼凫时代宗教中对太阳神的信仰观念强烈,他们相信人类的眼睛就是人身上的日月,因此许多眼形的器物都体现了对太阳的崇拜,人体前额有直立独具支眼的天目和慧眼,就连铜面具额上空格也是留来嵌天目的。   「但这上边就没有,铜像上透出的信仰模糊不清,说不定年代比鱼凫王朝更久远。」我奇怪道。   「但应该算是一个系统的文明。」杨俊飞打量了许久后,也做出了自己的评价。   「你看,青铜器兽上特别强化了对这些人类手脚的夸大和神化,一双超过比例一倍以上的手,和手上两个小指翘起,像是在作手势的形态,这些都是古蜀国对手的崇拜的一项独特信仰习俗。可能它制造于伯灌甚至蚕丛时期吧。」   「有可能。」我点点头,正准备继续评头论足下去,一旁的孙晓雪实在忍不住了,狠狠在我背上拧了一把,「各位大人,那些僵尸已经快要靠近到抬着我们回老窝生火加菜了,你们能不能把这玩意儿搬回家以后分析!」   我抬头一看,果然,那些活死人已经老远的围了过来。麻烦!不管了。   跳到坑里去,用力踢了那尊雕像一脚,「说不定罪魁祸首就是这玩意儿。」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居然有那么大能耐,竟然能把地脉磁场都给改变了!」夜峰疑惑的问道。   「这在一般意义上,叫做镇墓兽。」我沉声答道。   「镇墓兽?」三人不约而同的惊叫,然后摇头表示不懂。   就知道这些人没文化,我稍微有些得意,善良的在这种危急时刻替他们扫盲,「镇墓兽是古代人们想像中的驱邪镇恶之神,人们将它塑造成狰狞凶恶的形象,存放在墓葬中,起着保护死者灵魂和守护随葬明器的作用。   「从历代丧葬礼仪和随葬习俗看,死者的亡灵在地下追求的标准是很高的。他们希望升天成仙,更希望能够继续享受在人世间的荣华富贵,还希望死后能够有东西保护亡灵的安宁,所以古人深信死后,地下亡魂确实会受到鬼魂等怪物的侵害、滋扰。   「早在原始社会,『图腾』是当时人们心目中最高的崇拜者,作为不可战胜的神物,死后殉葬墓中,期盼着保佑。像秦始皇的兵马俑,也是一种变相的镇墓兽!」   我戴上手套,敲了敲镇墓兽的外壳,「不过说起来,这玩意儿应该不算真正的镇墓兽,顶多算是它的前身。不过它以前应该不是在现在的位置,可能有人在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前将它挖出来,最后不知什么原因扔在了粪坑里。」   「真的是这东西改变了附近的地脉?」杨俊飞狐疑道。   「我也不清楚,不过,附近只有这个古怪的东西,也只能试试看了!」   瞥了瞥已经近在咫尺的荫尸,我苦笑道:「就赌一把吧。」   那些荫尸缓缓的将整个养尸地都围了起来,密密麻麻的,根本就数不清究竟有多少。它们面孔狰狞,浑身透着阴森的气息,在夜色里忽隐忽现,令人不寒而骇,逼的还站在上边的孙晓雪和夜峰两人朝粪坑里跳了下来。   没过多久,那些荫尸已经要到了粪坑的边缘处。   「赌赢的话那些东西都会完蛋,如果不幸输掉了,嘿,还是各听天命的好。」我的苦笑更浓烈了,从旅行包里人手发了一把枪。   「如果毁了这个还没效果,我建议大家开枪自杀,总比被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活生生的将肉从身上撕扯下来,凌迟到死好受的多。」   所有人都面色凝重的接过枪,没有一丝犹豫的感觉,估计也是下了狠决心,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杨俊飞自称是爆破能手,他稍微一计算,就将高价弄来的塑胶炸弹,贴在了青铜镇墓兽的几个点上。   计算了一下时间,等他大喊一声「跑」的时候,我们奋不顾身的飞快爬上粪坑,逃命似的冲进了荫尸堆里。   打活人不行,杀个把死人我还是没什么心理负担的,抬起冲锋枪就朝前扫了一梭子子弹,然后迅速的爬倒在地上,只听见一声巨响,整个地面似乎都晃动了起来,强大的气流将附近的荫尸狠狠抛了出去,形成了一个不太大的椭圆形空白地带。   等了好几秒钟,我才稍微的抬起头将脸上的土抹开。只见不远处的荫尸一个个的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   「靠,倒霉,看来赌错了。」我有点不甘心的操起冲锋枪,狠狠的朝那些活死人开火。   不知道是子弹打痛了它们,还是某些天时地利人和综合起来的诸多原因,所有的荫尸都凄惨的叫起来,仰天嚎叫,如同在承受某种撕心裂肺的疼痛。   就在这时,突变猛地发生了。   那些吼叫着的荫尸一个个的站起来又滚倒在地上,肉体迅速的崩溃,一片一片黯淡的血肉仿佛被无形的力量撕扯开,纷纷掉落在地上。那种上千个未知生物同时惨叫,捂着脑袋翻滚的景象,确实雄伟壮观,但更多的是令人极度恶心。   肮脏的黄水带着冲天的腐臭,渲染在四周的空气里,黄水流干净以后,荫尸开始变得干扁,套在身上凌乱破损的衣物也塌陷了下去,最后所有的骨头都化成了沙子,被恶心恶臭的黄水染湿的黄沙。   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惊人的一幕,我们几人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许久,猛地听见一阵呕吐的声音,这才麻木的转动僵硬的头,条件反射似的望了过去。   孙晓雪蹲在地上,捂住自己的细腰正努力的吐着,估计昨天的晚饭连带几天分泌的胃酸,都贡献进了土里。   「好恶心。」她擦着嘴评价道。   杨俊飞呆呆的用手捞起一把黄沙,凑到眼睛底下仔细观察着,依然一副难以置信的神色。我打开手电筒向粪坑的位置照去。这一看,却惊讶的整个人都傻了。   粪坑里以及周围五米的范围内,竟然被染成了一片墨绿色。那层墨绿散发着惊人的不知名恶臭,甚至将黑土都腐蚀的冒出了细白的青烟。   「这又是怎么回事?」夜峰觉得自己几乎要麻木了,今晚发生的怪事层出不穷,比自己活一辈子听到的怪异事件都多。   「或许是鱼凫时期的一种巫术。」我戴上防毒面具,蹲下身研究了一阵,「恐怕那个青铜镇墓兽根本就是个容器,为的就是用来盛放这些墨绿的液体,就是不知道成分是什么组成的。」   我掏出玻璃瓶准备拿一点回去让二伯父研究研究,没想到瓶子一碰到那些液体,就如同遇到高温似的,纷纷融化成了透明的流质物。   「去!居然腐蚀性那么强,就连玻璃这种中性物质都能融化,真不知道古代人是怎么造出来的。」我叹息,古代人的智慧果然令现代汗颜。   不得不说,从前的技术确实有许多比现今好上数十倍,甚至有些失传的东西,根本就是现代的科学也不能制造甚至解释的。   忙活了好一阵子,太阳,终于缓缓的出来了……   DATE:5月31日 早晨十点二十二分   黄金杖,用纯金皮捶打而成,长一四二厘米,重四百多克,一九八六年于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出土。   通体用纯金皮包卷而成,其上端有四十六厘米长的平雕纹饰图案,内容有人物、鱼鸟和箭等。   图案分三组:最下一组为前后对称的人头,人头上戴冠,耳饰有三角形耳坠。   前后人头上下各有两周线纹,人头间用双勾形纹饰相隔。   上端的两组图案相同,下方为两背相对的鸟,上方为两背相对的鱼,在鱼的头部和鸟的颈部上压有一支箭,似表现鸟驮负着被箭射中的鱼飞翔而来。   我站在旅馆里,手中正拿着这根黄金杖一边欣赏,一边向那群文盲解释,「这些用双勾手法雕刻出的鱼、鸟、神人头像和箭等图案,大概的意义是,在神人的护佑下,箭将鱼射中,鸟又将箭杆带鱼驮负着归来。   「这是一柄权杖,同时又可看作是具有巫术能力的魔杖。传说蜀的国王鱼凫是以渔猎着称,因而后世尊奉为神,这柄金杖就是他施展巫术,集中权力的东西。   「最重要的,这是国家一级文物,如果盗卖出境的话,钱可能卖不到几个,不过小命倒肯定是会没有的。」   「这就是鱼凫王的黄金杖?怎么和我在三星堆博物馆里看到的不太一样?」杨俊飞抢过去仔细打量了一番,发表了自己的疑惑。   「孤陋寡闻,博物馆里展出的都是些仿制品,真品都放在了保险箱里。你这家伙偷鸡摸狗那么多年了,案子也做了不少,怎么就连这些浅显易懂的道理都不明白!」我讽刺道。   「确定这是真货?」他似乎对夜峰不怎么放心。   也对,就连我自己都对这个表哥不放心。毕竟让他偷国宝,还不如干脆要了他的小命。   但这件一级国宝,却真真实实的躺在了我们的眼皮底下,而且我刚才还细心的检验过,绝对是真货。怪了,难道他转了性?不对,一定是那家伙别有门道,能兵不血刃的将东西拿到手。   有趣,就是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办法。虚心求教是可以免了的,想像的出来,以他那种尖酸刻薄又小气的怪脾气,绝对是不肯透露的。   「对啊,我就是尖酸刻薄又小气,脾气又怪。放心,你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夜峰显然从我的神色上看出了我的想法,哼了一声,「赵宇那群人在哪里?」   「不知道,明明说是昨天集合的。结果人影都没有看到一个,说不定被那些荫尸给生吞了吧!」我尴尬的叹道。   杨俊飞笑了起来,「恐怕没那么简单。那群人显然都有一些人类没有的能力,说不定都是手上的青铜人头像引发的。要死没那么简单。」   「你是说青铜人头像可以引出人类的潜能?」我皱眉,「但为什么到了我们头上就变诅咒了?」   「答案你不是早就有猜测了吗?还装傻。」杨俊飞瞪了我一眼。   我干笑了几声,「重在交流嘛,毕竟这个想法太惊世骇俗了,平时想都不太敢想。」顿了顿又道,「我个人觉得,恐怕赵宇在得到藏宝图的时候,就发现了一套引出某些祭祀用的礼器上神秘力量的方法。   「然后他随机找到了两个伙伴帮他,一个是李睿,另一个是彦彪,都是穷凶恶极的变态杀人犯。他顺利透过青铜人头像引出了那两个人的某些潜力。   「根据表哥夜峰的遭遇,李睿可以让人精神放松,达到催眠甚至无条件信任他的效果。而彦彪拥有可以将意识潜入人的大脑皮层,操控别人做他可以掌控的梦。至于赵宇,他隐藏的太深,能力不得而知。」   杨俊飞点头表示赞同,补充道:「那天晚上我们之所以没有中李睿的道,或许是因为身上有人头像,也或者中了诅咒的原因。总之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能力对我们三人无效。但夜峰就稍微有点危险了。」   「没关系。」夜峰显然丝毫不在意,「如果我被蛊惑的话,不是还有三个清醒的人吗?赵宇那群人和我死表弟一副德行,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聊人士,到时候杨俊飞这个蛮横的练家子扑上去,几秒钟将他们搞定就行了。」   看不出来,表哥还有点幽默感。   「好办法,再来就是深入的探讨一下宝藏的位置问题。」我敷衍的点头,正准备将孙敖偷偷复印的藏宝图拿出来,突然看到远处窜起了一丝火光。   是烟花,非常廉价的烟花,烟花在青天白日的天空上爆开,散发出火红的颜色,老实说,很不好看。   我们四人对视一眼,心里非常明白,赵宇那伙人推迟了一天,终于和我们联络了。   DATE:5月31日 早晨十点五十一分   赵宇三人背了几个轻便的小包,正坐在田坎上放焰火放的开心,我们很快就顺着那方向赶了过去。   孙晓雪愤恨的站在离他们不远的位置,仿佛在考虑怎么将那混蛋置于死地。   而夜峰就干脆的多,他掏出枪指着他们,咬牙切齿的道:「赵宇,彦彪,李睿,你们被捕了。乖乖的和我回去。」   赵宇等人丝毫没有慌张,像是这种状况早就预料到了,只是看了我一眼。我慢悠悠的席地而坐,冷眼看着这两伙人的安静对峙。   许久,杨俊飞才打破了沉默,「黄金杖偷出来了,我们也来了。我们来谈谈具体的合作项目吧。」   赵宇仍然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缓缓道:「有人拿着枪逼别人诚信合作的吗?」   「恐怕你们也不在乎吧。」我淡淡的笑着,「我看过了那张复印的藏宝图,不过按照上边标明的宝藏位置,恐怕一辈子都找不到。估计,那张原版上有一套特殊的辨识方法,能不能把原版借我看看?」   「没问题。」他好爽的从背包里掏出了藏宝图,扔了过来,「不过,相信聪明人都不会干过河拆桥这种蠢事吧。不是我吹牛,地图上确实有一种特殊的辨识手段,不过,至今只有我一个人看的懂。撇开我,你们永远都找不到宝藏的大门。」   「哼,什么鬼宝藏,不过是比较大的坟墓罢了。」孙晓雪冷哼了一声,「为了这些,你居然能杀死自己最好的朋友,你这混蛋根本不是人!」   「嘿,我早就不把自己当人看了。」   赵宇丝毫没有生气的迹象,不紧不慢的说道:「那地方虽然真的是一处墓葬,不过,随便出土的几样东西都带着神秘的能力,你们不会感觉非常好奇吗?究竟那个大墓里还有些什么未知的东西,一想到就觉得心里痒痒的,实在太让我期待了!」   「这算是你们杀人的理由吗?」夜峰冷冷的道,「疯子!」   「我可没杀过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赵宇笑着指了指身后的两人,「所有人都是他们杀的,我可是善良的普通市民,就算有错,也不过是知情不报这种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小错吧!」   「孙敖就是你亲手杀的吧!接到报警电话赶过来的两个员警也是你杀的吧?」夜峰的表情越来越冷。   赵宇依然脸上带笑,「你有什么证据?」   夜峰猛地哽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确实,至今为止,警方都没有找到一丝有关他犯罪的证据,就算抓到了,也不过关押四十八小时而已。靠,果然是个狡猾的混蛋。   我安静的看着,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懂了,我终于明白你在青铜人头像上得到了什么能力——绝对的冷静和高智商,以及自信。嘿,这玩意儿真是些好东西,居然能把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死大学生变得无比的成熟老练。」   赵宇的笑戛然而止,眼中有一丝惊诧飞快的闪过,许久才叹息道:「你才是真本事,就算我得到再高的能力,毕竟也比不过先天的能力。嘿,佩服,有你加盟,这个游戏就更有趣了!」   「不好意思,我还没有答应要跳进你的游戏里。」我淡然道,「你还不够资格。游戏虽然是游戏,不过规则,一向都掌握在我的手心里。」   赵宇嘴角划过一丝嘲笑,「哦,不知道你准备在我的游戏里订什么规则?」   「不多,也不太繁琐,不过足够有趣。」我的视线从地图上抬了起来,   然后死死的望着他,「如果我告诉你,你这张宝贝地图的秘密已经被我搞清楚了。你觉得有趣吗?」   「当然有趣,不过要是真的才有趣。」赵宇的脸稍微抽搐了一下,接着大笑起来。   「那本帅哥就抛砖引玉,稍微探讨一下自己浅薄的见解。」我微微一笑,「知道绍兴柯岩街道一个叫做项里村的地方吗?那里一直流传着一个关于项羽宝藏的传说,而找到宝藏的关键就是破译项羽于江东起兵前夜,在项里村村东草湾山上所刻神秘字元的涵义。   「据说,那些字元就是一张藏宝图,谁能破译这个字元,谁就能找到当年项羽埋下的藏有十二面金锣的宝藏。可惜一直以来没有人能破译神秘字元,关于宝藏和字元的传说,成了绍兴当地一大谜团,无人能解。   「如果是其他人的话,或许永远也不清楚里边的门道。可惜我有一个考古学的伯父。他很出众,也对那些字体有自己的研究。很遗憾,那些字我也看过,都刻在一块青石上。   「那块青石长约三米,宽约一米,四周围长着杂草,表面较粗糙,虽经过风吹雨打,但字元却依然清晰。字刻入深度六到七厘米,笔划横直,形状方正,显然是人工雕琢。字元样式古朴,不似篆文,也不似金文,确实像是一幅地图的指引。」   「嘿,这个典故和现在的鱼凫宝藏有什么必然联系吗?」赵宇见我没有边际的大谈项羽宝藏,有点摸不到头脑。其实非但是他,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好奇的想听出个所以然来。   我诡秘的笑起来,「慢慢听,当然有联系,而且联系的地方很有趣。   其实我也对那个宝藏展开过研究,非常不幸的是,我确实研究出了点东西。」   「根据《史记.项羽本纪》上记载,项羽因叔父项梁犯命案,两人一同避难吴中,并曾有一段时间生活在会稽一带。在绍兴当地的传说中,有许多的版本都对项羽和项羽宝藏的事情,做了详细的记录。   「其中最可信的一个中说道:『项羽为避难,在项里村一带隐居,得当地村民庇护。此后项羽募集八千江东子弟在附近练兵,铸十二面金锣日夜操练,金锣质地百分之八十为金,百分之二十为铜,价值不菲。起兵前夜,项羽为报答村人,命士兵在附近连夜埋下十二金锣,并在草湾山上刻下指引找到那十二金锣的字元。』   「但是两千余年来,时时有人在山上发现该字元,但至今没有人能解开字元的涵义。还有传说,明末清初的绍兴著名学者张岱曾在草湾山一待数月,意图解开字元之谜,但终究未能如愿。乾隆游会稽时听闻该传说,曾特意到项里村附近查访,但最后却是失望而归。   「这就奇怪了,如果项羽真要报答村人,何必这样故弄玄虚呢?当时我跷课在绍兴那一带调查研究了接近一个月,最后终于有了发现。   「具体情况稍微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总之你们要知道,现在那十二面金锣已经放在我家的保险柜里了。而在发现那些无聊的金锣的同时,我还顺便发现了一些小玩意儿。」   舔舔嘴唇,满意的看着那群惊讶到满脸白痴的人,顿了顿,让他们稍微消化一下。   「但,这还是和鱼凫的宝藏扯不上关系。」杨俊飞显然已经陷入了我的故事里,脑子明显变笨了。   「不要急,等下就有了。」我缓缓的道,「要知道,在古代文字一直都是掌握在官方的手上,民间的记录文字和官方的在很多时候,其实用的是两种字体,可以解释为,官方文字其实就是加了一层密码,没有特定的解密文对照,根本就没办法读懂。   「嘿,我发现项羽的宝藏时,顺便也发现了项羽当时用的密码文和解密本。不过,他用的文字实在太特殊了,就连我看到的时候,基本上大脑都停顿了零点零一秒!」   「他用的该不是鱼凫文字吧?」夜峰眼皮一跳,难得的神色间浮现一丝激动。   「或许是吧,总之秘密就在这里。」我吐了一点唾液在手掌上,然后猛地抹在了整个地图上,被水湿润的古旧地图缓缓的变得透明,浮现出了一根根红色的脉络,以及一些形象怪异的符号文字,顿时,赵宇的脸色变得惨白。   我暗自松了口气,居然赌对了,表情依然没有丝毫变化的说道:「嘿,以前的考古学家在三星堆遗址没有发现可以辨识的文字,只发现了一些类似文字的神秘符号,这些符号同四川、重庆等地发现的符号一样,最后被并称为『巴蜀图语』。」   「在晚期巴蜀文化的图形符号中,面具纹、神树纹、眼形器纹、手形纹、心形纹、璋形纹、戈形纹等,基本上都带有『萨满教』的原始巫术色彩。   「根据研究,这些符字不能一个符号、一个图形地宣读,只有当这些图形符号构成一组特定的『巴蜀图语』时,它们才具有意义,并且这种意义只有当事人才能解释。   「其实,这些都是些屁话。其实古巴蜀早就有了成系统的语言,只是他们搞不懂罢了。」我撇了撇嘴。   「不知为什么,远在绍兴起家的项羽,居然能得到那份古巴蜀图语的语系字典,而且还全都有正确的解释。那家伙估计为了图方便,干脆拿来当了官方语言。」   我看着地图上浮现出来的字,念道:「哼,这些图语的意思,大约是讲,墓葬处在环绕盆地的最高主峰之巅,而红线就是进入墓葬的路径和提示。」   赵宇呆呆的坐在地上,整个人都瘫软了下去,许久,才有气无力的道:   「你赢了,抓我回去吧。」说着将双手向上抬了抬。   早就忍耐不住的表哥以及已经憋了老久的孙晓雪见状,似乎觉得逮到了机会,一个想去抓人,一个想去杀人,很快的朝那家伙靠过去。   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顿时大喊了一声,「不要过去,趴倒。」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一道强如十枚强烈闪光弹爆破的白色刺眼光芒猛地亮起,紧接着又一阵轰隆隆的连环爆炸声,似乎有大量的烟雾冉冉上升,瞬间充斥在方圆二十米的范围内。   烟雾带着强烈的催泪效果,我急忙屏住呼吸,从包里将防毒面具掏出来,飞快的套了上去。   折腾了好一会儿,烟雾才消,眼睛也渐渐摆脱了强光的影响,隐约能看清周围的形势。   只见杨俊飞扑倒在我身旁,而夜峰非常绅士的将孙晓雪压在自己的身下,灰头垢面,满脸的狼狈。还好他俩虽然卤莽,但是警觉性还有,听到我的大叫就立刻朝地上趴,没有任何人受伤。   只是,赵宇三人早就不知了去向,而刚才还紧紧拽在我手中的藏宝图也不知所踪。估计是早有准备,趁着我慌乱的去掏防毒面具时偷回去的。不过幸好,黄金杖还好好的放在我压在身下的包里。   「靠,居然被摆了一道。实在是太疏忽,小看他们了。」我脸面无光,稍微有点尴尬的道。   「我也没想到他们会用这种阴损的招数,估计早就算好了逃跑的办法,如果一见不对就开溜。」杨俊飞大是不爽,阴沟里翻船的滋味让他恨的咬牙切齿。   孙晓雪面无神色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没有说话,只是望着最高的那座山峰。   夜峰也从地上坐起来,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咳嗽了一声,「还会碰到他们的。那些家伙虽然偷了藏宝图,但是那张图上所有的细节都完整的被我记在了脑子里。」   我用手指了指头,「至于能不能捉住他们,就要看各位的本事了。大家都是聪明人,当然很清楚对方的打算。」   「不错。」杨俊飞恼怒的用力将一匣子弹上进冲锋枪里,似乎在发泄郁闷。   「他们明显没有打开墓葬的能力,显然是想躲在暗处,在我们身后找机会捡便宜。哼,我们的便宜是好捡的吗,那些龟儿子,给我都小心点。只要一大意,不要怪爷爷我枪毙了那些孙子!」   哈,这位都开始冒充爷爷了,果然火气不小。   「不过他们利用人也利用的太粗糙了,居然这么明显。」我从地上捡起赵宇那堆人逃跑时「不小心」遗留下的背包,里边赫然放着两个青铜人头像。   「你看,开门用的东西都全部帮我们送到了手上,真是些细心的好人。说起来,真没想到,根据地图上的标识,开门的钥匙居然不是黄金杖,而是那六个人头像。果然是造物弄人,我们全都猜错了!」   孙晓雪不置可否,只是从我的旅行包里捡了一把适合女士用的手枪,然后细心的检查起里边的子弹,然后抬头突然问:「夜不语,你说一个人要挨上几枪,才能达到就算非常痛苦,都一时间死不了的境界?」   「我不清楚,你问我旁边的哪位行家。」她话语里那种若有似无的寒意,让我打了个冷颤,急忙打起了太极。   她的眼神立刻转移到了杨俊飞身上,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爷忍不住也打了个抖。   夜峰皱紧眉头,一把将枪从她手上抢了过来,「女孩子家用什么枪,打打杀杀的有我们三个就足够了。还有,那三个人一个都不准杀掉,他们都是我的,他们的罪自然有法律来惩罚!」   「法律。」孙晓雪惨澹的笑了笑,摇头不语了。   谜底终于到了要准备去揭晓的一刻,我们再次整理了准备带去的装备,依靠我的记忆,向地图红线所标明的位置走去……   只是等待我们的,又将会是什么恐怖神秘的东西呢?   第九章 DATE:5月31日 中午十二五零三分   一路上阳光明媚,应该是游玩踏青的好日子,再加上沿路的风光确实很好。可惜一行人却没有任何欣赏的心情。没人说话,周围的气氛实在很压抑。   红线的开端是在山腰的中段,用随身所带的卫星地图稍微对比了一下,才发现直线距离虽然短,但没有路可以通过。真的要走上去至少也需要三天。   不过藏宝图上分明有一条隐藏很深的路。不过也对,如果真没有路的话,那座墓穴又是怎么修建起来的呢?   那条古旧的路很顺利的就被找了出来,是条有着非常古老感觉的地方,凹凸不平的石子和黄黄的泥土,甚至还有许多废弃的石料。那些石料上有着明显粗糙的硬物雕磨过的痕迹,一块大概有半吨重,也不知道怎么向山顶运上去的。   那段路很宽,大概有十多米,向远处的密林里蜿蜒扭曲,蛇一般的向外延伸。几千年的岁月过去了,雨水的折腾早就将路面风化的七七八八,但怪异的是整条路上却始终看不到一根杂草,光秃秃的,仿佛昨天才除过草似的。   我们几人啧啧称奇,杨俊飞甚至弯下身抓了一把黄土,在手里仔细观察着。   「怪了,这方圆百里地方土质都很好,全是肥沃的黑土地,哪里来的那么多黄土?」我诧异的也抓了一把土把玩,凑到鼻子下边闻了闻,有些腥臭,似乎泥土里混杂着某些东西,像是砸碎的贝壳。这种情况倒是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略微想了想,我的脸色顿时一变,疯了似的开始在大路中央挖掘起来。   「发生怎么了?」其余三人大惑不解,奇怪的问道。   「都给我挖。」我言简意赅,嫌手挖不容易,干脆从背包里,掏出偷鸡摸狗盗墓挖掘必备的折叠形洛阳铲,大幅度的开挖。   虽然他们并不太明白我的举动背后的意思,不过都学着我行动起来。   当不算太松软的黄土被挖开到一米深浅的时候,孙晓雪突然吓得往后一跌,重重的坐倒在地上。虽然痛,但是她根本没有顾及臀部,竟然条件反射的紧紧捂住了双眼。   呆呆望着坑中事物的我们一声不响,只是视线死死的望着,震惊的脑子一时间没有了控制。   只见坑的底部,密密麻麻、横七竖八的任意扔着大量的人类头颅,并不像秦始皇陵墓里的那些万人坑中的陪葬品,这里有的只是头骨。白森森的,经过了几千年的岁月依然保持着鲜泽的状态,仿佛才下葬一般,看的人通体透出一股令人震慑的寒意。   杨俊飞想了想,跳下坑仔细观察后,才说道:「这些头骨明显是趁着人类还有命在的时候,活生生的砍下来的。而且你们看,就算是自然腐败以后,肉也不会分解的那么干净,明显这些头颅还进行过再加工处理,使用某种方法将骨肉彻底分离后才埋到地下的。」   他又望了望我,问道:「你怎么看?」   我思忖了半晌,缓缓道:「记得在河北省易县燕下都遗址城南二点五公里处,有十四个高约十米、直径达几十米的圆形夯土墩台。   「前些年通过对部分墩台的发掘,考古专家发现其中均埋葬着大量人头骨,而且已经距今约有两千多年了。专家鉴定,这些人头骨属于二十至三十岁的男性青壮年,应该是当时战败者的首级。   「据说这十四个土墩是西元前二八四年,乐毅伐齐大胜的时候,从战场带回的齐军首级。也有专家说这是西元前三一四年燕国『子之之乱』受害者的首级,当时的内乱使燕国死伤几万人,后来有人将被砍杀者的头颅埋在一起,形成了今天发现的『人头墩』。   「但当地有另外一种说法,那个故事里说,乐毅为了获得胜利,采取了国师的建议,冒险使用了一种巫术。   「那种巫术的效果如何传说里没有,只是流传乐毅命人将俘虏的所有齐国人,全都趁着还有命的时候杀了个干净,然后造了十四个土墩行法,结果齐军中突然产生了极大的混乱,令其有机可乘,大胜而归。」   我的视线再次飘向了那些头骨,「古蜀国也有相类似的武术,根据文献记载,伯灌时期曾有一种水,能够腐化一切。但那种水必须要用活人的头部肌肉做药引。   「作为药引的死人称为『人虫』,由于因为死得非常凄惨,死后怨气太重,他们的身体必须被火化,头骨必须埋在夹杂了贝壳的黄土中。」   顿了顿我又道:「或许那尊青铜镇墓兽里盛放的墨绿液体,就是那种能够腐化一切的水吧!不过,这也能顺便解释为什么这条路寸草不生了。说不定这条路上真的有古怪,人走久了或许有危险,我们尽量在有草的地方走。」   说完绕开大路,踩在了左边茂密的草丛上。   就这样走了几乎一个下午,那条仿佛没有尽头的道路才渐渐的窄,最后在一道笔直的石壁前唐突的消失不见。   我们一行四人稍微有一刹那的不知所措,孙晓雪非常直接,用手摸着那道高度直达百米的的山壁,许久都看不出个所以然,干脆一脚踢了过去。   我和杨俊飞,夜峰等人微微摇了摇头,开始打量起这看似天然,事实上也根本就是天然的石壁周围环境。   这里的地面稍微呈辐射状向下凹,活像个不大的陨石坑。只是附近都没有别的路,四周都被原始状的植被覆盖的严严实实,根本就找不出墓葬的入口。   猛地想起了宝藏上的标识,我连忙道:「找找这个坑附近,有没有人工雕琢的石墩石座什么的,应该有六个。」   果然不出所料,那六个关键的地点确实存在,而且很快就被找了出来。居然全都围绕在这个圆形坑洞的周围,形成了一个标准的椭圆状。那都是些石墩,每个石墩上都有一个向下凹进去的圆形孔。   看过原版的藏宝图后果然很省时省力,我胸有成竹的根据石墩上雕刻的底座花纹,将六个造成了许多人死亡的青铜人头像,小心翼翼的放了上去。   所有人都死死的望着石壁,但没想到那座坚硬的天然屏障居然许久都纹丝不动,没有任何作为墓葬壁垒的自觉。   怎么回事?难道这机关年久失修早就失去了功能,还是说,我们自始至终都被赵宇那行人给耍了,他们其实别有其他目的,某些我们根本就没有猜测到的目的?百思不得其解的我用手撑住脑袋冥思苦想。   孙晓雪突然的拉了拉我的衣服,「小夜,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什么声音?」我抬起头心不在焉的反问。   「总之有些奇怪的声音,好像是从我们脚下冒出来的!」她小声说道。我侧耳仔细一听,果然稍微能分辨出下方确实有点声响,而且由远至近,越来越清晰。   「不好,快……」「跑」字还没有叫出口,整个直径达五米多的圆形凹地,全部猛地崩溃了,地面在飞快的往下陷落。   所有人都没有幸免,身体一歪,毫无平衡可言的直直向下摔落。不知道就这样自由落体了多久,总之我的身体亲密的和地面接触后,老老实实的晕了过去。   在我醒来后,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抬头看了看,那个塌陷的地方足足有三层楼高,如果不是身下的土质松软的不成样子,估计早就没命了。透过那块洞口,可以看到天幕上点缀的点点繁星,原来已经晚上了!   我掏出手电筒四处打量了一番,这个地方非常的空旷,仿佛是在山腹中。   空洞呈现不规则的圆心,最长的直径打到了二百米,虽然墙壁上有人工刻凿过的痕迹,不过显然不是透过人力硬生生在山腹内挖掘出的。   这种规模的挖掘,就连现在都存在非常大的技术问题,更何况是三千多年前的古代人类。不过这鬼地方显然通风良好,不然被几千年封闭的空气薰陶一番,就算没有被摔死,都足够被毒死几百遍了!   杨俊飞和夜峰、孙晓雪三人正舒服的昏迷在不远处,我将枪紧紧握在手中,确定没有危险后,这才步步为营的一个接着一个将他们打醒。   杨俊飞那混蛋醒来后,口无遮拦的先是问候了一番坟墓主人的父母,其后又表示出对其家族女性强烈的敬爱之意,直骂的孙晓雪亘古不变的冰脸也稍微泛红,狠狠地瞪了过去。   「好壮观的地方。」夜峰一边打量四周一边赞叹。   或许是同事的死亡,让他的性格压抑了很多。最近他似乎也越来越难得笑一笑了,不过眼前的状况,也确实没有发笑的格调和环境。   我随手指了指东边方向,「根据地图的标识,这里应该是墓葬的第一层,那个位置有个向下的楼梯。」   「这个墓到底有几层?」杨俊飞用手电筒乱照。   「大概两层,或许三层,地图上没有写清楚。不过就我个人的判断,绝对不会超过三层。三层已经是古蜀人建筑结构的极限了,这个推论还是构架在有现在这种良好的自然环境下。」我稍微思忖了一下道。   「老娘不要管那么多了,我只想快点报仇,然后将自己和敖的孩子生下来,让他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一辈子!」孙晓雪的歇斯底里又开始犯了,她转身就朝楼梯的方向走。   但刚走了不远,大概只到离下去的通道一米多的距离时,脚步猛地停住了,她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整个人甚至瑟瑟发抖起来,然后是毫无预兆的尖叫,就差跳脚了。   我们三人迅速窜过去,只看了一眼,视线刚接触到通道,就全部呆住,全身呈现石化状态。我在颤抖,我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强烈反应,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震惊,而是强烈的高兴,甚至可以说,是欣喜。   因为我们看到对面的通道走过来一个人影,而且那个人影在场的每个人都颇为熟悉。   在我不相信的用力望着她,用力的用手擦眼睛看是不是幻觉的时候,她也在做着同样的动作。但明显女生比较感性,她们宁愿相信自己的直觉,也不远在难以置信的情况下,多思考那种状况的可能性。   那个人影居然是失踪了好几天的谢雨滢,她哭着,抽泣着,喊着,用力的扑进了我怀里。我傻呆呆的抱着她,只感觉温温的,软玉在怀的触觉非常真实,却一时间因为大脑的当机而无法反应过来。   拥抱了许久,我才轻轻推开她,抚摸着她凌乱的长发,轻声问:「你是怎么跑这里来的?」   「我也不清楚。」她依然那副笨笨的迷糊样子,「那天晚上一个人去小学挖时间盒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追我,我跑回家钻进被子里想躲,结果不知为何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待在了一个广垠无边的河岸前,那个岸边长的满满的全是彼岸花,吓得人家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河上立着一个很长很长的刀梯,我爬上去就看到了一株青铜树,很漂亮。冥冥中似乎有人提示我,说可以实现我所有的愿望。」   讲到这里她红着脸偷偷望了我一眼,「我就稀里糊涂的说自己想来找你,然后睁开眼睛,稀里糊涂的又来到一个长长的楼梯前,走上去就看到了那位姐姐。」她指了指孙晓雪,又道:「还有你……」   虽然一团话乱七八糟的,但是我也稍微听出了个大概。突然间大脑变得清晰起来,果然这是个大阴谋,在这个阴谋里,所有人都是那个人的棋子,随时都能舍弃。或许他费了那么大的周折,为的就是埋葬在鱼凫王坟墓里的那个东西!   现在一切都很危险,实在不是叙旧的时候。我嘱咐所有人抓好手里的枪械,背对背的相互警戒好四周,然后缓缓的向墓穴的第二层移动过去。   阶梯每个间隔都很短,也并非是直上直下的类型,很有可能呈圆柱状。走了约莫二十分钟的样子,眼前霍然开朗,一个更大更高更空旷的洞穴露了出来。   只见这个洞穴高达百米,呈标准的圆形,直径超过了二百五十米。正中央耸立着一座巨大的青铜树。那颗树,树干高三十七米,通高三十九米。   下面一条盘龙,尾部一直延伸到顶端。   树分为三层,每层三枝,共九枝。每一层的三枝是靠后一枝,左右两枝,呈对称布局。左右树枝上分别有二果枝,一果枝朝上,一果枝下垂。向上的果枝上各有一鸟,共九鸟。   「那是什么东西,似乎很眼熟!」杨俊飞惊叫道。   「那是宇宙树。」我瞪了他一眼,「应该说是古蜀人幻想成仙的一种上天的天梯,这种天梯是同太阳所在的地方相连接的,在东方叫扶桑,在西方叫若木,因此又叫通天神树。」   「通天神树?」杨俊飞顿时眼睛一亮,小心的望向我,仿佛也推测到了那个可能。   我不动声色的微微点头,然后向神树走去。而其余的人开始搜索起整个洞穴来。   这个地方一目了然,没有过多久,所有人都再次聚拢。   「奇怪,不是说这里是墓穴吗?为什么没有看到棺材。而且也没有向下的通道了!」夜峰小声道。   「当然不会有。几千年前的民风还很淳朴,基本上少有盗墓的败类。   古时候的帝王就一门心思寻思怎么在墓穴里添加设备,好让自己能够在时候成仙得道。防盗的设施反而少的多。基本上只要进了墓穴就安全了!」   我缓缓的抚摸着近在咫尺的宇宙树,轻声道:「至于墓室,其实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老男人,你知道该怎么办了?」   杨俊飞脸色凝重的点点头,开始精神高度集中,警戒起了四周。我则稍微打量四周后,将黄金杖掏出来,整根塞入了宇宙树右下侧的一个非常不显眼的孔里。   只听微微的一阵响动,宇宙树底下镂空的树根开始翻动,有个巨大的石棺从地底下缓缓的升了上来。   留下杨俊飞戒备,我们余下的四人同时伸出脑袋向里边望去。只见鱼凫王早已化为了一具白骨。   它戴着金面具,浑身昂贵的珠宝,手上还死死的握着一株只有十多厘米高的青铜树。   我将其拿在手中分辨了一下,这才道:「相传蚕丛时期倾尽国力建造了两株青铜树。一株是庞大的宇宙树,相传踏上它,在死后就能升天。而另一棵是很小的生命树,只要死后握住它,就能得到永恒的生命。看来传说也不尽然,至少现在躺着的这位先生就没能够活过来。」   「这就说不准了。」突然有一阵大笑从通道的方向传了过来。   除了我和杨俊飞,所有人都诧异的望了过去。   那个大笑的人慢慢地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身后跟着赵宇、李睿和彦彪,嘴角带笑的望着我们。那人看起来大概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稍微有些帅气的脸上,却写满和年龄不符合的沧桑感和人畜无害的微笑。   「夜不语小兄弟,看来对于我的出现,你似乎一点都不惊讶的样子。」   他淡淡的语气里也带着笑意。   「哼,被耍过一次猪都会产生防备心理,何况这次的巧合太多了,你让我怎么不怀疑到你头上去?对不对,陆平先生。」我冷哼了一声,语气里满是嘲讽。眼角飞快的扫过杨俊飞,示意他快点按计划行动。   「别动。」陆平淡然道,仿佛他的话语里带着无穷的魔力,正准备动作的杨俊飞顿时停滞住,所有的行为举止都猛地停止,就如同时间也暂停了一般。   不,不能动的不光是他,我们四人也再也无法动弹。   靠!实在太大意了。虽然早就猜测到了所有事情都是他在搞鬼,也和杨俊飞暗中商量过应对的方式,这次准备抓住他宰掉以报前耻的,没想到还是低估了这混蛋的能力。   难道,他除了不死外,真的还有别的特异功能?   陆平悠闲的走到我身前,从我手中拿过生命树,用看情人的眼光打量了好一会儿,才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脸。   「小伙子,你还太嫩了。嘿,别担心,我不会要你们的命的,连续帮了我两次大忙,怎么样我也要好好报答一下。嗯,就帮你们解除人头像的诅咒好了!」   他拿着生命树朝每个人的头顶画了一圈,然后招呼了赵宇等人准备开溜。   我大喊一声,叫住了他,「陆平,最后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这么挖空心思寻找和复活和永生有关的东西,究竟有什么目的?」   「你很感兴趣吗?」他转过身盯着我的双眼,悠然问。   「非常感兴趣,如果有趣,我也想插上一脚。」我的视线丝毫没有躲闪,一眨不眨的死死回盯着他。   突然他笑了起来,大笑,「很可惜,我可以让全世界所有人入伙,但唯独你不可能。」   「为什么?」我神色一顿。   「人啊,如果活太久,就会觉得无聊。」他仰起头望向顶端,仿佛眼神已经穿透了厚达数百米的土层以及山壁,投射到了星星密布的繁空中。   「你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另一个聪明人无聊的时候会怎么打发时间。所以,我们永远都没有可能站在一起。」   说完后,他缓缓的向外走,消失在了漆黑的通道中。   一切都结束了,这场游戏,是我们败了,惨败……   尾声   回家后,时间如同流水一般的开始流逝,但所有人的生活都变得乱糟糟起来。   表哥夜峰终日喝酒不停,终于被恨铁不成钢的嫂子第十七次赶出家门后消失了,我知道他想干什么,有百分之百的可能,他开始满世界的追寻陆平的踪影。   孙晓雪也收好了行囊,挺着开始大起来的肚子,彻底的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她也开始搜寻其陆平的踪迹,因为找到陆平,就能找到赵宇,就能为她最爱的人报仇。女人的逻辑能力,永远都是这么简单明了,不管那个女人有多聪明。   而谢雨滢终究没能和我在一起,她坚强的接受了父母已经变成植物人的事实,天天守候在双亲身旁,似乎打算就那样陪伴一辈子。   杨俊飞在回到文明社会的第二天就离开了。走的时候依然什么都没说,只是递给了我一张他在加拿大的名片,叫我考虑后去找他。   于是我就真的开始考虑了,考虑的废寝忘食,甚至「不小心」忘掉了高考的时间。   终于,在错过高考后的那个月,在七月的月底,我拿起电话,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号码。   「喂,这里是俊飞国际侦探社,请问您有什么委托?」   「你好,我就是夜不语……」   那天的天空很蓝,蓝得像我的心情。有人说蓝色代表忧郁,但是在那一天,我却将内心中所有的忧郁和犹豫一扫而光。   是啊,人生,应该重新来过了!   ——《宝藏》全文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一部完,敬请期待第二部   夜不语诡秘档案外篇《尘世道》预告:   盛唐开元盛世后,朝廷开始腐败无能,妖魔猖獗。主角夜不语这位聪明绝顶博学的妖怪专家,以消灭妖魔为生,虽然自身没有一点灵力,但是却有个强悍、帅气、美丽绝伦的妖怪仆人……   这是一个关于阴谋人性的鬼怪故事。   后记 不孤单的耶诞快乐   其实这篇后记是和从前的十几篇一样没有主题的,纯粹是写到哪算哪。   但是写完以上那行字的时候,突然现出了一个值得描写的激发点。既然是圣诞,那就来写自己的耶诞节吧。   记得第一次接触耶诞节是在小学五年级。   那时有个跟我同桌了五年的女孩,不是我谦虚,在自己的记忆里,那个女孩有一个十分纯粹单纯的爱好,就是以欺负我为乐。   例如十分不平等的三八线啦,被她又抓又咬的手啦,最可恶的是,就在那一年,她辛辛苦苦的剥削了我一整年时间,然后用从我身上搜刮来的钱,在耶诞节时送了我一双手套。   似乎,还很清晰的记得那双手套是惹眼的大红色,前端有盖子。就当时的小学生而言,应该算是极为高档的货色了。   那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从此以后,我明白了这世上居然有耶诞节这种可以白拿东西不要钱的可爱节日,然后对这个节日也开始繁衍出不太高雅的恶俗兴趣,以及强烈的期待感。   不过后来我才可悲的知道,其实收礼物并不是白收了就好的,还需要回礼,而且代价颇大。本来就已经被剥削干净的本帅哥,很可悲的在某恶劣女孩的厉爪威胁下,签订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份不平等条约——欠条。   欠条上用孩子气的文字堆砌出了一篇孩子气的邪恶约定。约定我一定要在明年耶诞节那天送给她一条围巾,紫色的。   可惜那条围巾我注定没有办法送出去了,因为在三个月后,那个同桌了五年的女孩便转了校。   记得去年我在某个广场附近的银行又见到了那个女孩子。不过,那时的她已经不是个女孩了,而是个标准的职业女性,英姿焕发的坐在第一号柜台里。   不知为何,我立刻就认出了她。看看服务牌,果然,名字也对,然后我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我跑到外边的取款机里取了三千元,然后三百、三百的要求她帮我存。每存一次,就签出一个十分清晰的自己的名字递给她。   几次后,她终于从惊讶,古怪,开始变得不耐烦了。   看着她那张脸,我突然有种想狂笑的冲动,哈哈,大仇得报,真是一个爽字了得!   于是我真的笑了起来,嘴角咧着古怪的微笑,「这位美女,你不觉得那些回执里的名字有些眼熟吗?」   她下意识疑惑的望向那堆回执,抬头,也笑了。   那天,我一直坐在大厅等她下班,然后请她吃了一顿饭。那个女人,没想到居然已经是一个七个月大男孩的母亲了。   时间,真是会将所有人的轨迹改变得面目全非。   记得最后我问她还要不要那条紫色的围巾,她笑着摇了摇头。从此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络过。   小学过后,每一年的耶诞节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无非就是收贺卡,送贺卡。贺卡上也写着千篇一律的祝福文字:   MerryChristmas   突然觉得,那行英文变得越来越陌生起来。   高中时小打小闹的有了个女友,耶诞节来临时也没有想要什么给她,甚至就连圣诞快乐那句话也吝啬的没有送出去过。   那时候的我喜欢成打成打的买贺卡,自己还厚颜无耻的懒的写,就那么没有风度的统统扔给她,让她写好,全部打上我的名号。   现在想来,她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一个好女孩。很单纯,会在上课时偷偷递牛肉干给我,会在我值日时默默的帮我打扫卫生。   其实,我也并非那么没心没肺,那时候的自己只是个单纯的小男生,不懂得表达感情。唯一做过的一件事情,就是将她那些年递给我的每一张小纸条都细心的收集起来。然后在收到分手信的那天统统烧光,来了个毁尸灭迹……   高中的最后一个耶诞节怎么过的,早就忘的差不多了。只是隐约的记得那时候自己有个第二个所谓的女友。   而那个女孩,不论是样子、名字还是声音,我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但是在那年的耶诞节,她说过的一句话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中,怎样也抹不掉。   她说:「其实,你根本就不愿意在圣诞时和我过的,对吧。」   她的语气很调侃,但是却坚持陪我走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天。   然后我就出国了。   到了荷兰的第一个耶诞节是一个人流浪到了布鲁塞尔,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耶诞节是有雪的。   白色的雪纷纷扬扬,冰冻着自己的皮肤。我呼吸着冷气,望着街上的一群一群快乐的人们。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或许更加的冰冷。   就是那个耶诞节过后不久,我遇到了这辈子的第二个好女人。   然后大学时代的第二个耶诞节,我和她搭了个小帐篷坐在海边,买了一大堆零食。我喝着啤酒,她吃着薯片,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安静的坐着,看着海上的灯塔不断的向空中发射出耀眼的照明弹。   火红色的光芒明亮的照耀着一片一片的海面,海浪翻涌着,很美。   那时候,我第一次发觉,原来一个人的心可以平静成这样。平静安详到,仿佛下一刻就算会是世界末日,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原来耶诞节,可以如此的安稳。   大学时代的第三个耶诞节前夕,我离开了大学,离开了德国,离开了她。回到了北京,回到了另一个她的身旁。   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的就像我心里的温度。   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的锁在一起,又牢牢的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的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   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从那天起,我陷入了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意任何人闯入。那些年的耶诞节,都是一个人渡过的,或是在街上闲逛,或是买一个小小的蛋糕,点上蜡烛,然后对自己说:   MerryChristmas   然后,默默的将蜡烛吹灭……   时间,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很快流淌到了二00六年。   然后,我遇到了她。   刚开始接触的时候,我觉得她很奇怪满十分十分奇怪。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类型。   不得不谦虚一下,她说自己很普通,但是普通到那种所谓的普通程度,已经算是一种不平凡了吧。   性格丢三落四的,仿佛对什么都不在意,很没神经的一个人,即使到现在,我很努力的也没有挖掘出她哪怕一个优点。   其实这么说也不对,如果真有那么多缺点的话,现在的我,又怎么会坐在她身旁呢?   从国庆到圣诞,短短三个多月,但是仿佛,我已经认识了她很久很久了。   久到甚至常常在怀疑,是不是在从前,我们是不是遇到过。只是生了一场大病,身不由己的互相遗忘了对方的存在。   如果真的遗忘过,那时的我,一定很惶恐吧。   不过,谁又知道呢?   理所当然,二00六年的圣诞我是和她在一起过的,或许以后的圣诞,都不用再孤孤单单的独自徘徊了吧。   那晚,没有下雪。   那晚,我们安安静静的手拉手在街上闲逛。然后去了常去的水吧,坐在常坐的位置。她就那样,轻轻的靠在我的肩膀上,许久两人都没有说话。   许久。   突然她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突然的问道:「亲爱的,过去的二十二年你都到哪里去了?」   「没有到哪里去啊?」我有点疑惑。   「但是,明明你比我早生出来三年,为什么这二十二年来,你都从来没有来找过我?」她捏着我的鼻子,「你看,你居然浪费了我二十二年。」   那一刹那,我的精神稍微有点恍惚了。   耶诞节的欢快气氛缓缓的流淌在四周,我感觉不到。窗外,有许多年轻人拿着充气棒敲打着来往的路人。   对啊,我真的,就这样浪费了二十二年时间。   真的,那,这二十五年来,我究竟干了些什么?   不过,已经无所谓了。   喂   亲爱的   我   已经找到你了。   对不起   亲爱的   我   回家了……   即使以后的耶诞节都不会再下雪,我们都,不会孤独了……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17 尘世道(番外)》   文案:   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夜不语,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   这次,他接了个委托,要取回一副黄金棺。即使被一群妖魔追杀,他仍轻松完成任务,不过,这一切只是个开始……   委托他的,是太平公主!而她与唐玄宗之间的矛盾,让夜不语卷入宫廷争斗的风暴之中……   文案:   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夜不语,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   这次,他接了个委托,要取回一副黄金棺。即使被一群妖魔追杀,他仍轻松完成任务,不过,这一切只是个开始……   委托他的,是太平公主!而她与唐玄宗之间的矛盾,让夜不语卷入宫廷争斗的风暴之中……   主要人物   青峰主角仆人,雌雄同体的神秘妖怪。因为是雌雄同体,所以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此为第二人格,性情和平稳定,不过美中不足的就是稍微软弱了一点,好欺负。   雪萦主角仆人的第一人格,出于某种原因,她的性格就连主角也害怕。   化身成人的样子是个超级美女,只是常常面无表情。极度依恋主角,很麻烦,所以常常被主角封印住。   夜不语本书主角,本身没有任何法力,但是智商极高,而且有个实力强横的妖怪仆人。表面上是妖怪专家(自称),其实是排名No.1的猎捕者。   性格耐人寻味。   序 人际关系   其实,这篇序真的如同以前的十几本的序一样,不知道该写什么。不过心情有点烦躁,又不想赶稿,所以,还是胡乱写出点东西来舒缓下情绪吧。   昨天晚上,有个很久没有见的朋友打了个很长很长的电话给我。她感叹了一番自己最近乱七八糟的人生。说起来,她在德国拿了一个学位后,又跑到瑞士去拿了一个经济学硕士。回到上海后,人生似乎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顺风顺水。   也对,现在的海归派实在太多,含金量也大大打了折扣。这位经济学硕士在上海只是拿六千左右的工资,除下租房、伙食和一些零零碎碎的费用,基本上就没有剩下几个钱了。   还有人际关系,朋友说,那是她最难以适从的。也对,一个女孩子,身旁又没有男友照顾,孤家寡人的待在上海,公司的人际关系又复杂,为老不休起龌龊心肠的有,业务关系上对她纠缠不休的也有。虽然她没有说出来,但是我很清楚。   现在想来,她也算个安分守己的女生吧,不是女强人型号的。当时在荷兰的时候常常在她那里混饭吃,算是关系还不错了。有苦恼的时候,不好和家里人说的事情,临了想要找出个朋友诉诉苦,才发现,真正算的上朋友的就剩下我一个了。   我稍微有些感叹。这个世界虽然越变越小,但是人心的隔阂却越来越远,保护好自己,防备别人的思想和态度是应该有的,但,也让自己困在一个狭小有限的圈子里,越来越难交到朋友。   似乎,我的朋友满多的,但是真正翻开联络薄,却发现,真正可以联络的人,貌似也就那么一两个。有时候和女友闹了别扭,一个人赌气出去闲逛,想要找个人发泄下情绪的时候,才发现,真正能约出来的人,竟然一个都没有。   于是该一个人闲逛的,还是一个人继续闲逛下去。到老地方,喝同样的咖啡,看同样的风景。城市里的人普遍孤独。恐怕,还会越来越孤独……   扯远了。   总之,朋友的最后一句话,让我记得很清楚。   她说很羡慕我现在的生活,我就像是站在三万英尺的高度,俯视着脚下的众人忙碌的身影。什么都不参与,只是看。   放下电话,嘴角带着的全是苦笑。   自己真的是站在三万英尺的高度吗?   不对,当然不是。虽然自己确实跳出了许多人都在挣扎的圈子,但是却又跳进了另外一个更郁闷的圈子里。我不会去烦恼工作的问题,但是烦恼并不会因此变少,只是转移到了别的问题上。就像两千万人都买了两千万分之一机率的彩票,但谁又能规定,那两千万分之一的机率就一定能落到两千万人中的某一个头上呢?   又扯远了。   三万英尺啊,哈,恐怕这种高度,没有人能站上去。毕竟那么高,如果一不小心就会摔得万劫不复,粉身碎骨……   手指还是因为赶稿,还是稍微有些痛。   说起来,最近除了内分泌有点失调以外,几乎就没有值得落笔的地方了吧。   还好,今天下午看到了一大堆朋友。就权当谈资来说一说好了。   话说,今天好不容易有个朋友还记得我的存在,打电话约了我去「OuTen」喝咖啡。其间因为两个人实在太无聊,约出来了一大堆的朋友……   嗯,其实这些琐碎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好提及的。不过,其中几个有些是高中时的同校,大家聊得很开心。然后提到了高中时我靠写情书维生的搞笑事迹。   突然有一个人,他说他还找我写过一封分手信。   我很疑惑,想了半天才回忆起,似乎自己高中时期确实替人写过一封分手信,好像还宽宏大量的忘了收钱。   听说那份分手信至今还没送出去,于是我兴趣盎然的想要回收,结果那混蛋死活都不愿意。最后我只好妥协,混到了他家里把那份久违的信件重温了一遍。   毕竟,那是自己写过的,第一封分手信,或许也是最后一封了吧。   总之睡不着,干脆默写下来留做纪念。全文如下:   某某人:(不好意思,请原谅我不能透露客户的名字哈)   刚刚看了你的信,没办法形容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感受。确实,你没有提过要分手,不过,你的话里处处都透露出对我的厌倦。每次和你在一起,你不是不耐烦的对我说「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就是说「你其实可以选择放弃」。男人,不管脸皮有多厚,也还是有自尊的。   你说那些话的意思就像一直都是我死活要赖在你身旁一样。   你的信里,不也是在要求我放弃吗?   感情,也是需要活路的。你对我的态度,给我的感觉,居然让我找不到一线生机。对,我承认我很胆小,我不敢再轻易的付出大量感情,我害怕痛。   你知道,我的好,只不过是对特定几个人罢了。不过对于这份感情,我确实在努力经营。但不论我怎么努力,你都是那样,抱怨、沉默、责备、还有不信任。我累了,其实只需要你对这份感情努力一点,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向前微微走我可以察觉到的一小步,我都不会放弃。   但是你却一步都懒得走,让我只能感觉到烦、痛苦、与失望。   你说我不带你去见我朋友,那你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角度想想?说不定那些朋友我自己也不想见,说不定我只是想有多一些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和你在一起并不快乐,但我始终没有放弃去找到可以让两个人愉快相处的模式。   不过,现在说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不错。我也很自私,我对你的付出也需要回报。我希望你终有一天可以认同我这个男友,可以挽着我的手,笑着对我说,你很幸福,因为你拥有我。   但直到最后才发现,我们的性格注定了,你不能给我我想要的。而我也不能达到你所希望的。   既然这样,那就短痛好了。   虽然我很清楚,撑到你情绪稳定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也会逐渐回复,我有许多办法可以让它好起来。可是,我对感情毕竟不可能像个六十岁的老头一样死硬烂磨都不怕。我要的是平淡和充实的感情,我要的是坐在你身旁,都能感觉到的爱意。   而你,需要的是新鲜感和刺激。不论如何,就算我再努力,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在这个问题上碰撞,结果一样是分手。   没有悬念的感情,会让人更累,或许我需要的是个更踏实的女生吧。   你不用谢我什么,我为你做的一切都是男友的义务,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看了你的信,似乎感觉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丝轻松,也让我确定了,分手似乎确实做对了。   虽然和你分手,算是一次冲动。   最后叫你一次亲爱的,最后给你买一次感冒药。以后的我都不会在你身边了,照顾好自己。不要再那么傻,记得好好照顾自己。   最后,劝你一句,性格真的要改,希望你的下次恋情,会遇到一个,你真的能爱上的人。   再见,祝你幸福。   XXXX年XX月XX日   伤痕累累的XX   看了这封分手信,稍微有点感慨万千。隐约记得写这封分手书时,曾经看过他们两人所有交往时的信件。   哪天一定要把原件A回来留做纪念。毕竟,以后也没机会写这么没水准的东西了!   引子一   令月公主抬起头望着无星的夜空轻轻说道:   「好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   那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小妻子了……」   夜很深了。月光淅淅沥沥的洒在精致的花园里,却是说不尽的甜蜜。   银光下,一对情侣互相依偎着坐在喷泉旁。   「慕白,我爱你。」女孩深情的望着身边的男子,她绝丽的脸庞带着一丝苦恼。   高慕白微微的笑了,他低下头轻吻着这女子的嘴唇,闻着她身上芳热扑鼻的幽兰体香说道:「我也爱你。」   「但是你知道。母后就要把我许配给薛绍了,可是我只想嫁给你,做你的小女人、小妻子。」   「你是说那个风评很好的大唐之虎薛绍?全国每个人都认为他是个君子呢。」   「慕白!到底你明不明白我在和你讨论什么?我就要被送人了,你能不能表现得紧张一点!哼,竟然还在赞扬你的情敌!」令月噘起小嘴狠狠的掐了他一下   「哇,痛痛!是!是!我的公主。」高慕白那张天塌不惊的脸立刻变成丢盔弃甲的样子,忍着笑说道:「那您想我怎么样呢?我相信冰雪聪明的公主,一定已经用你那条柔韧的舌头说服了皇帝陛下答应你某些条件了吧!」   「嘻嘻,人家就知道骗不了你。」令月公主甜甜的笑道:「我告诉母后人家不想嫁给一个弱者,如果薛绍想要娶我的话,就要堂堂正正的将我指定的勇士打败。   「嘿,当然那个勇士就是你了。慕白,你把薛绍那个王八蛋踩在脚下后,我再请求母后让我嫁给你,那时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你认为我一定会赢吗?」高慕白轻轻的用手指梳理着她的柔顺长发。   「你认为自己会输吗?」令月转过头望着他。   高慕白深深的看着这位绝丽的女子,突然哈哈大笑道:「我,高慕白,今年二十二岁,未婚。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愿望,一是要娶李令月公主为妻子;二是要做令月公主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慕白!」令月热泪盈眶,她紧紧的抱住这个有生以来最爱的男人,久久也不能言语。   「慕白!」突然她笑了起来,笑得不盈一握的腰都弯了下去,「五天后当你出现在皇宫,然后再把大唐第一勇士兼首席剑手薛绍几剑打发掉时,那个自认为很爱才的老顽固,一定会震惊得跌掉鼻子的。   「呵呵,自己的帝国里竟然出现了一位这么厉害的英雄人物,而他居然一点也不知道。你说是不是很可笑呢,慕白?」   令月公主抬起头望着无星的夜空轻轻说道:「好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那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小妻子了……」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三日,历史上并没有任何记载,指出默默无名的剑士高慕白和大唐帝国第一公主太平公主李令月在皇都洛阳私订了终生。而且任何人也绝对想像不到,就是因为那晚的约定引起了许多年后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悲剧、一连串轰轰烈烈的阴谋与政治战争。   那场悲剧的残酷影响之大,即使是在千年之后依然被人惋惜着……   引子二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   嘿,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呢?   还是那一抹银月,不过已经偏西了。   高慕白跳出皇宫的城墙,突然感到有一种奇怪的气氛。剑气!他在空中奋力一点,用内力借空跃升,险险的避过了这一道无声无形的剑光。   「是谁?」他横剑在前小心的护住身体,朝剑气的方向望去。   万籁俱寂,并没有任何人影。   奇怪了!他思忖着,自己一向没有仇家,为什么有人会用如此毒辣的剑法对付自己?如果不是他躲的快,恐怕早就被一剑两段了。   剑光一闪,一种刺骨的寒气从背后逼来。   高慕白猛地用剑一扫,只听「铛」的一声,自己的剑竟然在空中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但四周还是没有任何人影!不容他丝毫犹豫,身旁的剑风越来越快,刺出的角度也越来越阴险。   几乎全靠感觉,高慕白条件反射般的挥剑抵挡这一连串看不见的攻击。   突然他停了下来,一招「金光突现」抡动剑光朝四面八方刺去。   隐形人没料到有此一招,被剑光打了个措手不及,狼狈的向后退去。   只见高慕白人影闪动,一瞬间就飞出数十米,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好厉害的家伙!」隐形人缓缓的显出形体来,只见这个人大约二十四岁上下,皮肤细白,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脸庞更是英俊的令人讨厌。   但也是这张帅脸正死死的盯着高慕白消失的方向,一只手按住了被剑气划伤的胸口。如果现在偶然有人见到他的话,一定会惊讶的叫出声来,这个人竟然就是京城男女老少都十分敬仰、熟悉的第一高手兼明星帅哥——薛绍!   「没想到世界上真有这么厉害的人。」一个黑衣人从黑暗的、有些粘稠的夜色里走了出来。   「幸亏我穿了金镂衣,不然那一剑肯定会让自己不死也要躺上几个月了。」薛绍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不过这件价值连城的金镂衣,竟然被那把平平无奇的青铜剑给划破,真是强悍到惊人的剑气!而且,哼,刚才你为什么不出手帮我?」   黑衣人淡淡的说:「以那样的实力,就算你的剑术再加上我的术法恐怕也不能留下他,更何况是想要他的命了。」   薛绍哈哈笑道:「真是担心五天后的比武。如果没有意外,我最多能在他的剑底下走五招。」   「那你要放弃公主?」   「公主?嘿,那女人我可是势在必得。」   薛绍嘿嘿笑道:「你知道吗,墨斗,如果有一个人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嘿,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呢?」   「你说呢?」黑衣人的声音还是那么冷,不过却明显有了笑意。   两人各怀鬼胎的对望一眼,一种刺耳的笑声立刻在空气中传开,划破了夜的恬静。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距京都洛阳七十公里外的万家村遭到了一群奇怪匪徒的攻击。这群匪徒真的很古怪,他们并没有忙着抢劫,只是在村子所有可以隐匿的地方藏起来,就像伏击猎物的猎人一样,静静的等待着某个人的出现。   当血一般的朝霞隐隐出现在东方天际时,某个人真的出现了。   高慕白提着一大包东西走进村子,他大声喊道:「宝儿,你猜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但那个每次总会第一个从屋里活蹦乱跳的跑出来迎接自己的小男孩,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出现,他甚至听不到任何人发出的声音。   偌大的村子仿佛已经变成了一座鬼城。   高慕白不死心的又叫道:「宝儿,是酥糕哦,你再不出来我可要把它吃光了!」   依然还是万籁俱寂,只有他的回音在四处荡着。一丝不祥的感觉划过脑海,他丢下手里的东西飞快朝村里冲去。   突然,一道如同毒蛇的剑光扭曲着从路旁的木桶里飞出。   高慕白抽剑一点,将剑荡了开去,转身如风般刺向木桶。还不等剑靠近,身后无数根炫热的火矢已然向自己炸过来。   「至少有四十个神箭手。」他思忖着,一招「万籁俱瓦」将剑光分散为千万道,只见每一道剑光都正好击破一个火球,左手也丝毫没有怠慢,在地上抓起几颗石头就朝那个木桶掷去。   那个看起来根本就藏不了人的木桶,顿时被打得粉碎,有个人影狼狈的滚了出来。   「好小子。」那个人大吼一声,飞快的抡开剑,从一个十分刁钻的角度向高慕白砍来。   高慕白顾虑神箭手的袭击,往后稍稍跳开,右手一挥剑,猛地无数道金色剑气向四面八方射出。   刚才在那些神箭手射出火矢的一刹那,他已经清楚的发现了那些家伙藏匿的地点。顿时只听一阵阵惨叫声不绝于耳。   四十多个黑衣人就像火烧了屁股一般,迫不及待的窜了出来。   「金光乍现?看来这次要做亏本买卖了!」那个人暗暗吃惊,突然停下了攻击大声道:「高慕白,你想不想要那些村民的命?」他故意压低了嗓子,似乎在害怕被认出原本的声音。   「你们把那些人怎么了?」高慕白厉声问。   「别担心。他们还活得好好的。」那个人嘿嘿笑道:「不过只是现在而已,他们的命就全看你的表现怎么样了。」   「哼,你们想要我做什么?」高慕白皱着眉头。   自从两年前来到这里后,他一直都隐藏着自己的实力,也从来没有惹过任何麻烦。但为什么这几天竟有那么多人冲着自己来。真是让他头都大了。   「其实只是想和你谈一笔买卖罢了。」那个人毒辣的望着他,「只要你挑断右手的筋脉,再立刻离开大唐,三年内不准踏入大唐境内一步。我保证会放掉所有的村民。」   高慕白大吃一惊,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的说道:「为什么我要答应这个条件?」   「嘿嘿,因为你是君子。」那人说道。   高慕白仰天大笑:「你太看得起我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君子可能只是我伪装出来的样子,说不定我会丝毫不受你们的威胁,等看出端倪后,再一个一个把你们全部杀掉?」   说话间,他已经像风一般的动了起来。   他的剑划着弧形,准确而有力的向那个蒙着面的黑衣人头领的脖子刺去,但剑却在就要碰到皮肤时堪堪的停住了。   那个人丝毫没有动,就像算准了他不会下手一样。   「看来他们果然在你手里。」高慕白有些颓然。   这些人似乎用了相当长的时间研究过自己的性格。他们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恐怕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那风驰电掣的一招只是用来判断真假而已。如果那家伙有丝毫慌张的话,自己的剑早就划开他的血管了。   但也间接证明了他们并不是恐吓,事情更让高慕白头大。难道自己真的只有照那个条件做吗?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八日,太平公主比武招亲,如同所有人预料的那样,大唐第一剑手,城阳公主的儿子薛绍拔得头筹,顺利迎娶了太平公主李令月。   圣神皇帝武则天为了显示对自己女儿的无比宠爱,召集长安城几乎所有的轿夫抬着她送给女儿的嫁妆,并下令全城所有人停业一天聚集在大街两旁观看,红包、糖果之类的自然是少不了的。   据说当时单是被从天而降的密密麻麻的铜钱和苹果什么的击中,并立即给埋进去活活憋死的市民都不计其数,场面壮观程度可想而知。   后来因为那些东西量实在太大,难以及时清理干净,日子一久,都在街头烂掉了。所以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整个长安城上空,就笼罩在那种果肉发酵散发出的醉人果酒气味当中,三年之后都还有人能用手从地上一堆大便样子的东西里抠出铜钱来。   不过,这又是后话了。   第一章 画皮   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有光亮,还听得到周围人的轻微呼吸,但是他总觉得像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   有人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但是真的又能公平吗?   从前看《坛经》,记下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一群和尚闲来无事,在庙门前散步。有一个叫印宗的和尚指着庙前飘动的幡问众人,是风在动,还是幡动。   众和尚听后议论纷纷,有的说是风吹幡动,有的说是幡动风吹,莫衷一是。此时,一个叫惠能的和尚答道:「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仁者心动。」这一回答使众僧大为吃惊,认为道出了禅宗的真谛。   但如果要我来回答,我的答案一定很绝对,也很肤浅。   那,一定是幡在动,因为我看见了幡在动。   就如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公平一样。   时值景云四年,六月初八,大利向西,避灾祸,善入土。   这里是边陲之地奉荒山,大唐最贫瘠荒凉的地方。突然,一阵烟尘在远处出现,只见数十匹马飞快的向这里狂奔过来。   但马上的汉子似乎还是嫌它跑得太慢,一个劲的在它屁股上抽打着。   马长嘶一声,终于口吐白沫的倒在了地上。   「就在这里。」一个像是领头的人跳下马扫视了一下四周。   奉荒山虽然大,但大多是黄土地,没有什么高大的植物,有的只是些稀稀拉拉的灌木和要死不活的棺材草。他来到山崖下,拨开一丛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棺材草,顿时一个洞口展露出来。   「抬进去。」那个头领挥动手臂,剩下的十余个人立刻将一口沉重的大箱子扛在肩膀上,和他一起走了进去。   穿过那个不大的洞口,所有的人眼前一闪,视线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洞里边赫然是个很大的空间,透气和光线都很充足,靠墙还放着许多口大箱子,那是历年来斧头帮抢夺到的东西。   不过由于现在的年头实在不景气,里边那些值钱的物品大多都被拿走了,而几十年前叱吒风云的斧头帮在风头正盛的时候,却突然的不知了踪影。   只是不知为何,这群人会来到如此偏僻的地方,也不知那口箱子里究竟放着什么东西。但是很显然,他们将那口箱子里的东西看得珍如生命。   「王老四,你敢用命保证这里的安全吗?」头领仔细的打量着四周。   那个叫王老四的干瘦汉子,用力的拍着自己没几片肌肉的胸口。   「老大,以本人阅洞无数的经验来看,这地方用来藏东西刚刚好。没几个人会到这种偏僻的地方来。」   这句话刚说完,突然感觉一阵天崩地裂的剧烈震动,整个洞穴都在那种震动中摇晃不定。所有人全部抱头倒在了地上,任震动将自己的身体向四周乱抛。   这种地狱般的折磨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天地间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   又过了许久,那群人的头领小心翼翼的从臂弯里探出头,胡乱用手将头上的血迹擦掉。   「起来,都给我滚起来。妈的,全都是些吃闲饭的鬼样!」   他将手下一个接一个的踢起来,又气恼的狠狠在王老四屁股上补了一脚,「老子的!你娃子还说这里安全。靠!安全的就差把命给耍掉了。」   「老大,那是天灾,是地震。」王老四委屈的摸着屁股。   「天灾你个头,我们偷草帮从来就不干伤天害理的事情,怎么会引来天灾!」那头领气不打一处来的说着又踹了他一脚,「给我滚那边跪着去,见你就心情不好。」   王老四可怜巴巴的真跑角落里对着墙壁开跪,一边向下跪一边小声咕哝道:「这个死老鬼,明明就是自己心虚。偷草帮,嘿,要偷草帮真能干得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种下场。」   就在他跪下的一刹那,面壁的那堵山壁猛然间发出一阵阵奇怪的响动,然后硬生生的倒塌下来。一时间尘土飞扬,迷花了所有人的眼睛。   偷草帮的头领咳嗽着用手在鼻子前挥舞,等到灰尘散尽,正要骂人,突然整个人都呆住了。王老四正在震惊于自己的一跪之威居然能强悍到如此地步,刚要得意的冒上几句客套话以表现自己绝世的跪功,抬头见,也是全身都僵硬起来。   只见那堵倒塌下来的地方,居然露出了一个山洞。这还不是令人惊讶的地方,毕竟别有洞天这种小事情在普通人的常识里,早就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但是如果那个洞稍微有些特别之处呢?   有趣的是,这个山洞中的山洞就有点特别。   洞口蜿蜒曲折,不知道有多深。由于外边的山洞并不密封,洞壁上会有大量的缝隙透入光线,所以在山洞里采光极好。   但是那个新洞却十分的怪异,光线投射进去,就如同被吞入了肚子里一般,不多远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以至于令人看不清楚里边的景象。而且洞里还不断的在向外冒刺骨的寒意,令人浑身发冷,诡异莫名。   王老四离洞口最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清醒了过来,「老大,这个洞怎么回事?」   众人也从发呆状态中回了神,头领稍微打量着那个山洞,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许久才道:「我们进去看看。」   「老大,这个洞恐怕有些古怪!」王老四皱起眉头,「我阅洞无数,还从没有见过这种透着邪气的地方。」   「那伙人一定要我们将东西存放在这里,拿人钱财予人消灾。我们这种小帮小派,要存活下去就只有靠信誉!」头领微微叹了口气。   其实他也千万个不愿意进去,一见那地方就知道是凶煞的阴处,说不定就藏着些不干净的东西。   但委托他的那群人更不好惹,他这个帮派虽然小,但是源远流长,自己见过的人更是形形色色,但是没有一个人能让他打心底里冒出寒意,然而那伙人,每一个都能。   他们的主子穿着黑色的中性衣服,用帽子盖着头,由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自己也看不出是男是女。   但是有一点却能肯定,能够让那么多的高手为自己卖力,绝对是有大权势的人,自己的帮派惹不起。他要灭了自己,不比捏死一只蚂蚁累多少。   所以这个委托不能出差错,否则,帮派的所有人绝对都会死,而且死得很惨。   他转过头喊了一声:「老三,去外边弄几根火把进来。」   将外边捡来的树枝做成火把,人手一根点燃,头领一挥手,带着手下十几个人小心翼翼的朝洞里走去。   刚一进洞口,就感觉浑身发冷。   洞里又阴寒又潮湿,那股怪异的寒气迎面吹来,就像不用碰到肉一样,直接就冲入了骨髓里,冻得人在三伏天里不由自主的猛拉短薄的外衣。   头领咬紧牙关,命令所有人都悄悄的潜行,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他当头一个在前边走,手中的火把在寒风中摇烁不定,仿佛随时都会熄灭似的。   洞很幽深,很窄,只能容一个人勉强通过,而且突如其来的拐弯也比较多,但还好的是来来去去也就只有一条通道,不容易迷路。   越往里边走空气越是寒冷。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有光亮,还听得到周围人的轻微呼吸,但是他总觉得像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不但如此,还有一种沉重的压抑死死的压在心脏上,似乎再向前走一步,就是万劫不复的绝路。   但脑袋里更清楚,如果不把四周的环境探察好,货物出了问题,后果恐怕比死还惨。没有退路了,只有向前走,不断的向前走。   不知过了多久,一行人冷得实在受不了,王老四小声提议道:「老大,这么冷的鬼地方,哪有什么人会藏在里边。你看,这一路上都是往下在走,恐怕这个通道直接通到地府里去了。」   后边的人一听,再也忍不住了,纷纷恐惧的停下了脚步。   「放屁!」头领低喝了一声:「地府哪里是平常人能到得了的!」   「但这处阴风阵阵,和地府的光景也就差不了多少了。」王老四道。   头领转过身给了他一巴掌:「说的个活灵活现,你去过地府?」   「幸好还没那个荣幸。」王老四摸了摸脸,委屈道:「但是老大,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你看手下人,功夫差点的都有好几个冻伤了。」   头领思忖了片刻,内心稍微动摇起来:「确实,也不是个办法。好,我们再向前走一刻钟,如果还是走不通,就回去。」   众人大喜,这才勉为其难的继续向前走。   这一次没走多久,眼前一空,居然有个空旷的山洞露了出来。这个洞不知道有多大,只是十多根火把的光亮也没能把大概照出来。   众人走进去,只感觉身体一暖和,通道里刺骨的寒冷居然在这地方消失得无影无踪。头领高举着火把向四周望去,只见四周空荡荡的,洞壁光滑,似乎有人工打磨过的痕迹。   「难道这里真的有人住?」   他皱起眉头,吩咐众手下将整个地方统统搜索一遍。但是王老四却留在原地没有散开。   「你留在这里干嘛?」头领疑惑的问。   「老大,总感觉这里透着邪气,不是一般的古怪。」王老四打量着四周。   「你看,洞壁上到处都有抛光的痕迹,而且最奇怪的是,这里的温度也和外边差不多暖和。按理说这鬼地方幽深,终年见不到阳光,会阴冷无比才对,何况通道那处也出奇的冷。说不定,有不对劲的地方。」   「废话,老子我当然知道,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头领叹了口气:「你也清楚,那伙人我们惹不起。当初就不该接那起买卖,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也怪我当时贪财。」   「那不如……」王老四正要说话,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尖锐的惊叫。   头领猛地拔出刀,腿一点,飞快的朝那个方向跑去。   「老久,怎么了?」他紧张的警戒着四周。   只见老久面相痴呆,不知道看到了什么震惊的东西,正一动不动的呆在原地,手直愣愣的指向不远处。   他顺着老久手指的地方望去,顿时也呆了。就在离自己几丈远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扔着许多骨架——人的骨架。虽然自己手上沾的血也不少,但是眼前惊人的数量也足够自己恐惧了。   一堆一堆的人类骨架就那样摆着千奇百怪的姿势倒在地上,在火把黯淡的光芒里,泛出白森森的幽幽颜色,触目惊心。   头领打了个寒颤,沉着脸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蹲下身体查看了几具就近的人骨。   这些骨头还算保存良好,估计死了也不过几十年的样子,手上还拿着兵刃,身上还穿着衣物,没有明显的伤痕。又看了几具,也是差不多的状态,估计这里死掉的上千人都是一个样。   没有明显的伤痕,但那些人临死前却紧紧的握着自己的兵器,似乎如临大敌的样子,但是他们却没有受伤。奇怪,这里的上千人究竟是怎么死掉的?   不知何时,王老四也蹲在了他身旁,他用手挑起一件衣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满脸止不住的惊讶,结结巴巴的道:「老大,这些人有、有、有问题!」   「死掉的人,有个屁问题!」头领冲他头上就是一掌。   「真的有问题,这些人都是几十年前黑白两道通吃的斧头帮众。」王老四喊了一声。   头领的心又是一沉,抓住王老四的脖子喝道:「你确定?」   「确定。」王老四肯定的点头,将手里的衣服递了过去:「你看衣服上缝的记号。」   就着火把昏暗的光芒,他看到那衣服上果然模糊的缝着两把交叉的斧头,确实是五十年前辉煌无比的斧头帮的标志。难怪号称有一千多高手的斧头帮,会在最高峰时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原来是全都死在了这里。   有古怪!非常古怪!究竟是谁,什么势力杀掉了他们?不但杀了一千多人,还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任何痕迹。看尸骨的姿势,明显呈现紧张状态,不像是饿死的。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被人封在洞穴里。   难道,古怪的根本就是这个洞穴?   就在这时,又有一声尖叫传了过来。   头领又是身体一窜,飞快的跑过去。只见手下一人呆立着,身前不远处有一个古旧的船形砖石墓群,大约有二十多个左右。所有墓葬都是青石砖头雕刻成的,和地下的岩石融为了一体。   仔细看了看,应该是工匠将整个青石墓葬全都埋进了岩石里,不知道镶入有多深。   这个形制酷似小船的墓葬呈南北方向有序排列,头领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这些多数为单人单室,也有一些是双人合葬,规格也几乎都一样。全都长二到三丈、高一丈、南端宽五尺、北端宽九尺、腰部也有七尺开外。   王老四惊讶的走过去检查了半晌,好半天才缓缓道:「老大,这些墓葬的砌筑形式基本相似,但在微妙处分成了三种。   「第一种南端窄小,腰部向外鼓出,北端稍微宽些,墓口封砖砌出三角形船头的形状。   「第二种南北两端宽窄差不多,腰部两侧略微向外弧,墓口封砖砌出三角形。   「第三种是第一种的放大,只不过在北端的东边一侧砌有短墓道,墓道口的封砖也是砌作三角形。我看应该是汉朝中期所建的。」   头领点点头。这个王老四虽然为人龌龊,但是从前干过盗墓的勾当,对这些玩意儿非常熟悉。但是汉朝的墓穴群里,为什么五十年前斧头帮的人众会猝死在这里?   他再次仔细的观察起来。   这些墓葬砌筑形式确实基本相似,墓底至二到三层砖高时便开始向内收,上收至两侧墓壁相距约一尺快要合拢时,在宽缝中用半截砖头斜插其间镶实,加上墓口三角形的封砖,使这类墓葬犹如一只倒扣在地的小船。   他用力掀开就近的几个墓室,只见里边随葬品除了墓主人随身所系腰带上的铜扣件外,一座墓中仅有一、两件随葬器物,如细颈陶瓶、铜镜、三彩钵和一些铜钱等。   但怪异的是,每个墓里都单单看不到墓主人的尸骨。   头领皱了皱眉头。怪了,怎么墓里边最重要的东西偏偏找不到?难道这里早就有盗墓者光临过?不可能,真有盗墓的,断然不会放下值钱的陪葬品不拿,冒着忌讳只是将完全没用的尸骨拿走。   他又弄开了几个墓穴,依然也是一模一样的情况。   王老四慢吞吞的围着这个墓葬群走了一圈,似乎看出了点端倪。   他的脸色阴晴不定,呼吸急促的说道:「老大,这处地方,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听到过的一件事情,不知道该不该说。」   头领瞪了他一眼:「说。」   王老四这才惶恐的望向那个墓葬群,「那时候我才十三岁,当时跟了一个师父做勾子的生意。所谓勾子,老大很清楚,就是盗墓。师父带着我到了大理的一个地方,说是要去干大买卖,到了地方,将我留在客栈,就独自走了。   「回来后他给我讲了那个事情。当时是一个夏季的傍晚,山里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地响起,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   「为了找前朝大理王的墓穴,独自进山的师父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山里的雨来得快去得更快,当时淋湿了就容易染病,他要赶紧找个地方暂避风雨。   「大山里通常会有很多的洞穴,师父在草丛中寻找着,不久果然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洞口,急忙走了进去。洞中漆黑一片,地面上也坑坑洼洼,但洞里仿佛有种神奇的东西吸引着师父向前走去。   「就在火光照亮前方的时候,师父惊呆了,山洞深处显现出一些黑漆漆的船状东西。再定睛细看,师父辨认出这些都是砖头堆砌起来的墓穴群。   「就在师父大喜的时候,突然心里很不好受,好像受到了更大的惊吓,他莫名其妙全然不顾外面的狂风暴雨,跌跌撞撞跑出了山洞。就像山洞中的墓葬群似乎并没有什么金银财宝,而是些更加诡异的物品,竟使得他这般惊恐万状。   「那座墓的地点就在大理州东南的巍山县附近,具体地方师父并没有告诉我。   「也许是因为受了惊吓和淋了雨水,师父他老人家回家后便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在他弥留之际告诉了我那个墓穴群的事情,还嘱咐我如果遇到了那种墓葬,千万不要打开,有多远逃多远。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他老人家临死也没有说出口。   「我一直都有个猜测,或许是这种墓穴并不是用来埋葬死人的。而师父更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王老四指了指不远处的墓葬群。   「您看,这个墓葬和我师父描述的一模一样。   「我仔细查看过了,前后一共二十八个墓葬,呈一圈一圈错落的圆形拱卫着最中央最中间的第二十九个墓穴。周围的墓穴里没有尸骨,只有陪葬品,像是守护,更像是一个阵法,将最中央的墓室困住。恐怕,那里边真的有些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头领心里不由得一寒。   墓葬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死人用的房子,沾染上就已经很倒运了,更别说这种规模的墓葬,非富即贵,主人家葬掉以后,通常会派人将尸骨放进早就修好的墓室里面,这个秘密只有继承下来的人才知道。   而那个秘洞,那个墓室所在地,为了不让盗墓的人发现自己埋骨的所在,而打搅自己的安宁,会首先派第一批人把尸骨储存收藏好,埋好以后,后面就派第二批人,把知道这个洞穴所在地的人杀掉,之后,这些都会变成永远的谜。   甚至有的富贵人家还会在墓穴里故意留下镇墓的妖物,杀掉闯入墓室里的一切生物。   恐怕斧头帮的人就是死在这种妖物手上。只是,可以杀尽一千多位高手,而且还不在尸骨上留下伤痕的怪物,究竟会有多可怕,光是用脑子想像,就足够令人心惊胆寒了!   这地方,果然不是个能够久待的场所。   头领当机立断,大喝了一声:「听令,所有人,都给我撤!」   一众手下早就受够了洞里诡异的氛围,一听到撤字就一窝蜂的向出口处拥。但没走几步,就听到通道里有惊呼声传来。   头领分开众人走到了前边,常年镇定的脸顿时变了色。只见不远处的通道,居然全都塌了下来,将整个出口堵得严严实实,就连缝隙都没有留下。   「全都给我退开!」头领猛地拔刀,运气,一招「拨云见日」沉厚的劈向大块的岩石。   一阵灰尘飞扬,乌天黑地的老半天才落下去,视线所接触的地方,被堵的通道依然被堵着,虽然那块大岩石已经被宰得粉碎,但剩下的开洞工程,也远远不是这里的十几个人能应付的。   而且,既然已经有过坍方,恐怕还有继续坍方的危险。这里,非常不安全!   头领微微叹了口气,苦笑,反手提着刀退了回去:「向回走,大伙在洞里先找找看有没其他出口。」   恐怕,这已经是最没办法的办法了!   十多个人分为了五组,为了节约火把,三人一组,轮流点着一支火把,然后散开向洞里的各个位置,探查有没有别的出口。   头领带着王老四在墓葬群附近徘徊了多半个时辰,也没看到有手下带着好消息来找他的,估计想要出去,还要另想办法。   「王老四,你勾子的行当干得多,说说看有没有想法?」头领靠在一间墓室上问道。   「我不清楚。」王老四看了看四周,「一般修墓的都会防着主人家起灭口的心思,多半会给自己留下一条保命的通道。但这个墓葬群修建在山洞里,而这个山洞又深埋在山腹中的地底下不知道有多深。人力没有可能修一条通道通出去。」   头领叹了口气,「你的意思是,这只剩下一条死路了?」   「也没个准。」王老四又道:「老大,看这里温度和外边的差不了多少,恐怕暗处有些通风口。既然能打通风口,就很有可能打出条通道。」   头领眼睛一亮:「这么说,我们活命的机会在五五之数?」   「应该更高些。」王老四小声说:「一般通道都在墓室的下边,这样监工也没办法发现。我们一座一座的找,总会找出些端倪。」   「不错。」有了活命的概率,头领顿时兴奋起来:「你去东边,我朝西边,将所有墓室都打个转。找到了,副帮主的位置就你的了!」   王老四大喜,乐滋滋的朝东边走去。   头领转到西边,缓缓的打量着附近一座又一座的墓室。这些玩意儿冰冰冷冷的矗立在周围,散发着诡异的气氛,令人不寒而骇。虽然明知道里边没有任何尸骨,但总觉得一不小心就会有什么东西从墓里猛地冒出来。   越往墓群里边走,墓越显得高大,而且更加的诡异。   墓里依然没有人骨,但陪葬品却越来越珍贵,而墓壁上也不再是空空荡荡的。上边用朱砂画着许多看不懂的鬼画符,看起来玄之又玄。不知过了多长的岁月,鲜红的朱砂已经开始部分脱落了,颜色也变得苍白起来。   心沉甸甸的,像是有什么不好的预感。不是好现象!   不久后,他走到了最中央的主墓室前。只见有个人呆呆的站在不远处,一动也不动,像是老久的身形。   「老久,你不去给我找出口,站这里干嘛?找死?」他喝了一声。但老久根本没有回答,只是呆愣的站着,死死的望着墓穴的一角。   「臭小子,你究竟在干嘛,给我滚远点!」头领一脚踹了过去,没用多大力气,只见老久哼都没哼一声,就那么直愣愣的倒了下去。   「靠,你还跟我装死!」头领皱眉蹲下去想将老久扶起来,居然发现他的脸色苍白,早就已经断了气。迅速检查了一番,没有什么外伤,但一个刚才活生生的人,竟就这么死了,死因和不远处的斧头帮众一模一样。   头领的心猛烈的跳个不停,飞快抽出刀向四周打量。这才发现,主墓室的门已经被人打开了。该死,早知道就约束好自己的手下,这群见钱眼开没教养的混蛋白痴,这次真的被他们给害死了。   他紧紧的握着刀,一步一步缓缓的朝墓室里走去。   这间墓比所有墓室都大了不止一倍,黄金、玉器、珍稀珠宝放了一地,而正中央摆放着一具黄金棺材。   这口黄金棺材长一丈,宽六尺,硕大无比,而棺材旁还躺了自己的一个手下,倒在地上一脸惊骇的样子,但却又像只是睡着了,用手探了探,果然早就没了气息。   棺材盖也已经被人打开了,里边不住的向外冒着一阵又一阵的阴寒气息,定睛看了一眼,却什么都没看到,棺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头领的神经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紧张,他对地上的珍宝视而不见,只是高度警觉周围的一切响动,但越在意,反而越是什么都听不到。   这个洞穴虽然大,但是却空旷,回音同样大的惊人,刚才还能听到自己手下走路时发出「沙沙」的脚步声,现在已经完全停止了。四周一片死寂,仿佛整个世界,剩下的活人就只有自己一个了。   他缓缓的向墓群外移动,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身影,是王老四,他背对着自己站着,没有任何动作,就那么站着。   「王老四,你还活着吗?」他试探性的低声喊了一句,没抱多大希望。   「活着,没死。」王老四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声音又尖又细,像是被什么掐住了喉咙。   「没死就好,总算有个能说话的活人了。」头领没在意那么多,深深的松了口气,「就不知道其他人都怎么样了!」   「我知道。」王老四的脸孔一阵抽搐,似乎想要尝试着做出痛哭的表情,「他们都死了!」   「那我们先找路出去再做打算,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头领叹了口气。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顿时手上刀一回,拨开了一把像是兵器一样正向自己背后刺来的物体!   只听见「铛」的一声响,头领飞快的在地上一点,空中迅速回身,望着身后的王老四喝道:「王老四,你小子疯了!」   「嘿嘿,他们都死光了,就剩你最后一个。嘿嘿嘿,看起来,味道还不错。」王老四阴恻恻的拉长声音笑着,寒风阵阵。   「靠!你不是王老四,你究竟是什么妖孽?」头领曲刀护住身体,大喝。   妖怪懒得再回答,弯着爪子就抓了过去。头领挽了刀,一招「雾里看日」,将爪子防得滴水不漏。他原本就是力气见长的刀法,在爪子的碰撞下居然虎口隐隐作痛,那妖怪的力气大的惊人。   打到厉害处,又用了一招「拨云见日」,刀风顿时如同实质一般,将周围的空气全都搅动起来,乱成一团,带着强烈的气压向妖怪砍去。   刀风所过之处,那披着王老四皮的妖怪,表层一层一层的剥落下来,皮肤悬吊吊的被一些粘稠肮脏的液体一丝一丝的连在身体上,恶心得令人反胃。   里层才是妖怪的真容,由于剩余皮肤的遮盖,还看不出个所以然,但是说青面獠牙、面目可憎绝对是恭维了。   那妖怪见自己的衣服被弄破,显然动了真怒,左爪一抓,四周的阴气又寒了几分。爪子上渐渐凝结出一股圆形的雾气,它尖叫几声,用力朝他扔了过去。   头领抽刀拼死抵住,一股巨力将他掀出了三丈开外。   好不容易站稳,却发现自己手里空空荡荡的,跟随了自己多年的金刚刀,居然被那股雾气腐蚀得只剩下一小点刀柄。   还没等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张血盆大口飞快的冲自己飞过来,带着惊人的气势越来越近。   罢了,看来死定了,真的不该贪心接下那笔买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脑子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透澈,嘲讽的笑着,认命的闭上了眼睛……   第二章 魔窟   而最中央的墓穴里封印的那个妖怪,通常是最厉害的,更糟糕的是,恐怕,封印已经被人破了。   鹰!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它一生的生命可达七十岁,但要活那么长的寿命,它在四十岁时必须做出一个困难却重要的选择。   那时候,它的喙会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胸脯。它的爪子会开始老化,无法有效的捕捉猎物。它的羽毛会长的又浓又厚,翅膀变得十分沉重,使得飞翔十分吃力。   此时的鹰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十分痛苦的更新过程,就是一百五十天漫长的蜕变期。   它必须很努力地飞到山顶,在悬崖上筑巢,并停留在那里,不得飞翔。   鹰首先用它的喙击打岩石,直到其完全脱落,然后静静地等待新的喙长出来。鹰会用新长出的喙把爪子上老化的趾甲一根一根拔掉,鲜血一滴一滴洒落。当新的趾甲长出来后,鹰便用新的趾甲把身上的羽毛一根一根拔掉。   五个月以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鹰重新开始飞翔,重新再度过三十年的岁月!   而风兽,就是鹰妖化后的产物。   极少数的鹰因为某些至今还无法弄清楚的因素,慢慢成长,突破七十岁寿命极限的限制。在五百岁时将自己埋入峭壁的某个山洞里,再沉睡五百年,到时候还没有死亡的话,就能脱胎换骨,进化到鹰类的终极形态——   风兽。   我面前,恰好有一只风兽,而风兽的内胆,恰好很值钱。所以,它倒霉了。   「青峰,破刃箭,给本少爷上!」   我大喝一声,青峰满头飘逸柔顺的悠长青发顿时无风自动,无奈的用力朝地上一点,身体凭空扶摇直上,如出弦的利箭,飞快的朝头顶那只不长眼睛的风兽窜去。   风兽一见不好,双翅急扇,附近的气压如有实质一般压了下去,那股风压极大,普通人要正面迎上,恐怕至少也要落到个骨肉分离的下场。   青峰毫无顾虑,在空中用左手放脸前一挡,右手快速画了个圈,便有一层幽幽的青白光芒将整个手刀笼罩住。   「破刃箭!」他大喝一声,右手上那圈青光形态徒然一变,变成利刃的形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了出去,瞬间就将风兽的右翅砍断。风兽惨叫一声,就那么掉了下去。   青峰等风兽掉落到自己附近时,在它身上踹了一脚,借力的瞬间也将风兽的下落之势缓和了片刻。   他先一步落下来,然后又是往空中一跃,硬生生的用左手接住风兽庞大的身躯。长达十丈的风兽即便是缓冲得当,掉下来依然掀起了阵阵强大的风尘,四周沙尘乌天黑地的被巨大的气流扬起,老半天才沉淀干净。   「靠!死青峰,你小子不会找个好点的地方摆酷,是不是安心想压死我!」本帅哥挣扎着好半天,才从一堆羽毛中直愣愣的伸出手来,不断咳嗽。   该死不死的,看这东西在高空处就那么小一个点,没想到真掉下来足足有十多头牛的大小,差点没被自己的仆人给害死。   咳,咳咳,照例先做个自我介绍。   本公子就是夜不语,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当然,解决问题之后,也会略微的向热情的委托人收取微不足道的报酬。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而且又善良,所以常常不忍心收取太多,所以至今还挣扎在贫困线上,为温饱问题四处奔波劳累。唉,想在乱世中聚财也不容易啊!   (青峰:以上纯属瞎掰。)   这里是边陲之地奉荒山,大唐最贫瘠荒凉的地方。至于我来的目的,很简单,当然是为了聚财……咳咳,不对,当然是受了委托,来处理一些拿人钱财予人消灾的勾当。   不过首先,面前的风兽至少也值个千儿八百两的,苍蝇再小也是块肉,收了先。   我从怀里掏出一张符纸,胡乱在空中比画了几下,大喝一声:「天上诸仙,听我号令,化乾坤为绣锦,封!」   符纸顿时泛出一圈又一圈的透明波纹,不断朝风兽涌去,那只风兽只是受到了不足以致命的小伤,正惊恐的看着我俩,见那圈波纹袭来,拼命的扇动左边完好的翅膀做无用功。   透明波纹冲入它的身体,不久后它便以肉眼能见的速度缩小,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块只有拳头大小,唯妙唯肖的风兽石雕。   青峰在一旁撇了撇嘴巴,「主人,明明您用的就是妖力,还好意思向天上诸神借法,当心那些老东西一时心里不爽,降个天罚下来打您头上。」   「切,没见识。」我不屑的冲他摇了摇食指,「诸天神佛只要用心请,在内心深处信仰祂,祂就会借法给你。那些老家伙才不管你用什么东西来跟祂们沟通呢。」   「哇!」青峰惊讶的瞪大眼睛,「这还是第一次听老大您提起自己的信仰。原来像您这种遗臭万年祸害乡邻到处调戏良家妇女的有痔青年,还是个虔诚分子!」   我眉毛一挑,一脚踢了过去,「如果我都有信仰了,这世界就真的干净了。屁话少给我放,快赶路。」   说完就跳了他背上,顺手地上捡起一根枯树枝,一摇一晃的像是在用马鞭鞭策不乖的小马。   「又要我背您?」青峰苦大仇深的忧郁着脸,极度不满意,「这一路上我都背了您走四百多里地了,就算我是妖怪,也禁不起老大您这么折腾的。」   「反了你,翅膀长硬朗了你,还敢给我嘴硬了!」我坐他背上悠闲的喝了口水,「这戈壁沙漠的,草都没长几根,带来的马匹早就死光了。你就忍心让我这个柔弱的美少男用这副孱弱的身子,走在这种荒凉到惨无人道的地方?」   「您放心,我绝对忍心。」   「狠心肠。」我幽怨的捏了个手印,「我这个记性,哎,老了,都忘了契约法术里『尘埃落定』是怎么个用法。要不我一边走一边试试?」   青峰顿时打了个寒颤,侧过头来陪笑道:「老大,主人,您悠着点。   能背了您到处旅游是青峰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谁跟我抢我跟他急!」   「哟,看你说的,小嘴是越来越甜了。」我眉开眼笑的又喝了口水,「你们大妖魔哪有什么前世今生,从天地初开就随着地气产生的。这不,肚子里寡寡的,找个地方帮我弄点干柴小动物什么的,烤来凑合着吃了,填填胃口。」   青峰:「……」(遮罩不雅的词语无数句。)   戈壁,在古语里又称「瀚海沙漠」。戈壁或戈壁沙漠在古文中有若干含意。   虽然戈壁在附近的吐蕃语中就是沙漠的意思,但在古语里有时戈壁单指地表遍布石块的荒漠地区,同以沙丘为特征的沙漠相区别,但是也有人把戈壁或戈壁沙漠用在任何沙漠上。   奉荒山就是在唐朝和吐蕃边境处的沙漠戈壁中。   自从秦朝起,「大漠」一词就经常在史书中出现。汉朝时汉武帝派大将军卫青将匈奴赶到「漠北」,后来霍去病深入漠北至狼居胥山,北魏又把柔然驱出「漠南」。   这里一直都战乱不断,民不聊生,以致有能力的人都逃难走光了,剩下的只有尸骨,以及横行的妖物。   这里的沙漠戈壁很有个性。   沙漠的地表覆盖着一层很厚的细沙状沙子,有人说这是因为风的长期作用。而沙漠的地表是会自己变化和移动的,当然也是在风的作用下,因为沙会随着风跑,沙丘就会向前层层推移,变化成不同的形态。   而这里的戈壁就更有特色了。   或许是因为戈壁的地表是黄土,还有稍微大一点的砂石混合组成的。   还好,这里的戈壁滩上还分布或多或少的植被。在起风的时候吹起的大多是尘土,风力大时也会出现风沙走石的景观,但是戈壁的地貌是不会改变的。   奉荒山就是在沙漠中众多戈壁的其中一个里面。地点很隐密,委托我的人也很神秘,给的委托费也很有说服力,令我颇感兴趣。   从兜里掏出地图看了看,目的地已然不远了。   这里处在一处曾经被当地人称为「八百里戈壁」的戈壁滩。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砾石滩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每当大风掠过,黄沙滚滚,   遮天蔽日,整个地区人迹罕至,一派荒凉景象。   据说这里完全是因为混杂着碎屑的物质从奉荒山上崩解下来,开始在山脚下堆积起来。在远古洪水的作用下,被冲到较远的山麓地带,形成大面积的冲积平原。   而每当干燥季节,在大风的作用下,附近奉荒山里的碎屑物质中的细砂和尘土被吹到天空中,其中尘土被吹到千里外的地区,形成了现今的黄土高原。   而那些细砂则被风携带到附近,形成沙漠,粒径比较大的砾石则被留在原地,就形成如今的八百里戈壁滩地貌,以及远处广阔的沙漠。   由此可以推及,奉荒山肯定大的惊人。但是真的走到了山脚下时,却一度令人有些失神。远看这座山也就一百里大小,高不过三百丈,在名山大川汇集的唐朝,只能算是座小丘陵。   身旁的青峰「啧啧」的发出了几声怪响:「这鬼地方也变样子了,记得一万年前奉荒山可是大的吓人,方圆三千里,高达千丈。果然是沧海桑田,人世间的变化全都由时间推移。恐怕,永生不灭的大妖魔才是世上最大的悲哀。」   「你还得意了,长这副尊容,还好意思在我面前感叹!」我狠狠在他脑袋上弹了一指头,「都不习惯看你忧郁的样子了,装腔作势。」   「老大,虽然人家是妖怪,但偶尔还是会抒发下情绪嘛。妖怪也是生物……」青峰委屈的捂住额头。   「再给我扯些有的没的,耽误本帅哥赚钱,当心我揍你。」我痞子样的打量着四周,「快给我找洞口,这么大地方,想累死我!」   「恶魔!」青峰缩了缩脖子,帅气的脸稍微有点气的想抽搐:「这么大地方,恐怕只有姐姐的『万雪飘零』才有这本事能把洞口找出来。」   「去死,要雪萦出来,还不如让我先自裁来的痛快。哼,那个鬼委托人,就给了本人一张简易地图,这么大座山,要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入口?」   我气不打一处来,看着背了我正走的异常清爽的青峰,突然邪邪的笑了起来。   青峰只感觉背后一股恶寒,条件反射的将我扔在地上就想逃。   「晚了。」我哈哈大笑着低喝一声:「契约封印,石化!   「契约封印,借魂!」   契约封印,是在与青峰和雪萦订下生死契约后,能够而且只作用在主仆之间的有限法术。石化术能将仆人瞬间石化,而借魂则能在不远的距离范围内,借用自己仆人大约两成的法力。   当然,如果手法得当,两成的限制也是可有可无的,只是会对仆人的身体稍微有些小小的负担。   只见青峰刹那间就变成了一个石雕,顺着他脚部接触地面的位置,石化的术法飞快延展开,不过几息的时间,他方圆三丈内的所有东西都变成了完全的石头。   只不过,石化得很不彻底,至少他的眼珠子还在咕噜咕噜的瞎动,我很不满意。掏出一张符纸比画了几下,吹口气化开,顿时有一层光将他整个笼罩住。   「奇门遁甲,万物归源,吸心大法,疾!」用手结了几个手印,那团光缓缓的变成了乳白色,青峰的眼睛胡乱动个不停,明显是害怕的终极表现形式。   吸心大法这个法术的来源早就难以考究了,更在几百年前隐没在历史的长河里。作为博学的人,我也是几经周折博览群书才将其找了出来。   其实这个法术的效果,就只有一个,就是将无法反抗的妖魔身上的妖力排出体外,散落到大自然中。原本是无法利用的,但由于有生死契约的联系,本人自然可以全部借来用用。   那团乳白色的光华越来越大,逐渐比头顶的太阳还刺眼。我伸出左手,缓缓对那团光张开手掌,光亮滑腻无比的一丝一缕飘入了我的体内。   「天上诸神,诸天佛主,天龙八部,听我号令,万里寻踪,疾!」右手指尖逼出一点光华在那张简易的地图上一指,然后扬手甩掉。   只见无数的光华立刻朝四面八方飞散而去,随着光芒散尽,青峰头顶的乳白光团飞也似的急速减少。几个眨眼的工夫,就只剩下了五分之一大小。   我闭上眼睛默默的呆立在原地,身上红光缠绕,好一会儿猛地睁开眼睛,笑了起来:「总算让我给找到了。契约封印,解!」   石化范围瞬间向回收缩,青峰应声倒在地上,面部抽搐,用手吃力的撑住身体,不停地喘息。   「怎么,这点小把戏就受不了了!」我嘻笑着掏出手巾帮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乖,恢复快一点。我还指望你背我过去。」   青峰扬起头,似乎想要指着我骂一句,突然眼睛一翻,也不知是累还是缺氧,干脆的晕倒了过去。   那个山洞在奉荒山中一个非常隐密的地方,没有详细的指示,又没有「万里寻踪」这种可以将大妖魔的妖力都抽干的大范围法术,根本就不可能找到。   「停!」刚走到山洞门口,我就从青峰背上跳了下来。   怪了,虽然自己本身没有灵力,但身体的反应还是清楚的。普通人一旦遇到脏东西,就会不由自主的发冷,现在我的身体就很冷,虽然沙漠戈壁的日照毒辣,也丝毫不能减弱那种莫名其妙的寒意。   这个山洞,绝对不简单。   和青峰对视一眼。那家伙冲我点点头,率先走了进去。不一会儿就出来,疑惑的说道:「奇怪了,老大,里边居然什么都没有,我完全找不出那股妖气的来源。」   我愣了愣,迈步走了进去。   果然,山洞虽然不小,但是采光良好,没有任何遮盖的地方,可以说是一目了然。很普通的山洞,除了地上零落的扔着一些破旧无法使用的木箱以外,就根本没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   但那股惊人的妖气又是怎么回事?而且,里边也完全没有委托人要求我们带回去的东西。   「青峰,那个委托人究竟是怎么说的?」我沉声问。   青峰不假思索的答道:「那个委托人很神秘,用帽子遮住了脸孔,身旁站着九个人类高手。他的帽子可能有法术依附,我用魂眼也没有看穿,不知道男女。   「他给了我一张地图,要求我们到奉荒山那个地图里打叉的地方,将墓群里的那口金棺材抬回去。委托费二万两,预付了一万两做订金。」   「你认为那个来头不小的不男不女的委托人,有没有可能在跟我们开玩笑?」我靠在岩壁上不断打量四周。   「不清楚。我是妖魔,当然不太懂人类。不过人类不是最看重钱吗?   有谁会拿一万两和人开玩笑?」他小心的瞥了我一眼,「一万两,只要不赌,足够老大用力挥霍十多年了。」   「嗯,有进步,分析得非常不错!你越来越人性化了。」我干咳几声,赞赏的用力拍了拍青峰的肩膀,「这么说,耍我们的可能性很小。那,也就意味着这鬼地方真的在某处藏了个墓群了?」   我掏出一张符纸,在空中画了一道圆,喝道:「真灵之魄,还我本相,天眼开目,疾!」   幽绿的黯淡光芒顿时顺着符纸化开的地方散发出去,沿着整个洞壁爬行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洞壁的右侧停了下来。有道泛青的光芒在天目的攻击下显现出来,青峰一掌打了过去,青光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居然露出了一个弯曲狭窄的通道。   我站在通道口,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好强烈的妖气,不知道里边究竟有什么东西。嘿,有趣。」   让青峰撑起结界,我跟在他后边悠闲的燃出一颗照明用的炽热法术,把整个通道照耀得纤毫毕露。刚走了不久就觉得不太对劲,这个通道怎么走怎么泛着诡异,像是被人施过迷踪法术。   「青峰,每隔一丈用化魔刃打出一道手印。」我嘱咐道。   青峰一丝不苟的在右手上逼出半尺长的紫色光芒,一个手印一个手印的朝石壁打去。就这样打了三七二十一个手印,眼前猛地豁然开朗,这才发现自己已然走进了别一个山洞中。   这个山洞极为庞大空旷,炽热法术的照明光焰也不能照射到四周的尽头。更怪异的是,刚才通道里还能察觉到的恐怖妖气,却在这里徒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让人一时间空荡荡的,心里很不充实。   恐怕,就是这里了。   我眯着眼睛四处张望了片刻,视线尽头,隐约能看到一大堆反光的物体。走过去一看,才发现是人骨,一堆又一堆的骨架,这些人大概有一千多个,死的姿态千奇百怪,但唯独没有任何内伤。恐怕,也只有强大的妖怪才能做的出来。   我心里一凛,顿时小心翼翼起来。   骨架后边就是一堆墓穴群。一个有着二十八座小坟墓,一个极大坟墓,并呈螺旋状排列的墓群。用手在附近墓室的砖上刮了一层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年代很久远,至少也有一千多年历史了。   再看了看布局,我的脸不由得抽搐了一下,失声叫了出来:「这个排列方式,貌似是『千魔罗天冢』!」   「千魔罗天冢?」青峰一脸诧异:「什么玩意儿?很厉害?」   「一般般厉害。」我从怀里掏出珍藏的酒大大喝了一口,「比封印你们的那个『诸神罗网万佛绝灭大阵』差远了。可是这罗天冢的阵稍微有一点麻烦。」   「哪里麻烦?」   「很麻烦。这玩意儿一般都不会只封印一个妖怪。通常都是逢九数封印。这个墓群排列了二十九座,恐怕就封印二十九个妖怪。而最中央的墓穴里封印的那个妖怪,通常是最厉害的,更糟糕的是,恐怕,封印已经被人破了。」   青峰瞪了瞪眼睛:「也就是说,那些妖怪统统都跑了出来,正在这个洞里乱窜?」   我严肃的点点头:「恐怕是。」   话音刚落,突然一道惨惨的阴风猛地就朝我飞射了过来……   第三章 黄金棺   是头,人头,足足十二对童男童女的头颅。   那二十四个童男童女面呈极度痛苦的表情,整个脸孔都已经变成了恶心的酱色,张大嘴巴,眼睛狠狠的望着前方,死不瞑目。   青峰如同条件反射一般,长发无风自动,那一丝一缕的青色头发散开,纠结起来,在我的身前结成了一道屏障。   只听到「砰」一声闷响,那偷袭我的东西被反弹开来。青峰飞快的扬起手,一道鲜红的手刀飞射出去,正好打在了那玩意儿身上。   那玩意儿在地上挣扎了几下,这才爬起身子。仔细一看,模样就像个两人大小的蟾蜍,正张着恶心的血红眼睛,死死的盯着我。   「千年蟾蜍怪!嘿,有趣,难怪它会一个劲儿的盯着我不放,估计是闻到了人肉的味道,兴奋了。」我开心的扇着扇子。   千年蟾蜍怪嗜吃人肉,据说是因为人心中的某些物质能够增加它的毒性。或许真如几百年前一位高人说的那样,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最毒的东西。   「青峰,回来,用纳木结界。」我喝了一声。   青峰立刻跳到我身旁,双手一张,一幕厚厚的白色光晕立刻呈圆形状态笼罩了我俩。   这妖怪的苦胆可是好东西,据说能防御一切毒物,万金难求。   何况,就因为它的苦胆,这妖怪貌似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因猎捕者的疯狂捕杀搞得绝迹了。搞不好这是世上的最后一只,嘿,属于珍稀物种,一定要活捉了回去,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能赚点大钱花花。   千年蟾蜍怪低声呜呜叫着,以肉眼难见的速度低头冲撞在屏障上。纳木结界泛出一波又一波透明的波纹,稍微摇晃了几下就平静了下来。   那怪物不断撞击,许久也不见有丝毫效果。终于停了下来,小眼睛凶狠的望着我们,似乎正在用不大的大脑思考。   不久,它又叫唤开了,全身皱巴巴的皮肤恶心的舒展开,露出了隐藏在下边的毒腺,上百条粘稠的毒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带着高压喷了出来,一滴不漏的准确打在屏障上,虎虎生威。   结界立刻不稳定了,仿佛能量也被那些墨绿色的毒液腐蚀了一般,摇晃不定,光晕也越见的黯淡。   「不好,原来它的毒液真的能腐蚀结界!太让人惊喜了。」我惊讶后狂笑,「青峰,拿个瓶子给我去接点毒液,越多越好。这可是好东西,值钱!」   青峰苦苦的支撑着纳木结界,郁闷道:「主人,我出去了还不被化掉?   你看脚下的岩石,全都软了。」   我低头看了看,果然,毒液顺着结界流到了地上,脚下的地面不断冒着黑乎乎的泡沫,渐渐的向下陷。   「雕虫小技,青峰,给我撑住。」   我掏出符纸,在空中比画出几个字,喝了一声:「上天入地,唯吾独尊,万物朝服,尽皆尘土!五气降伏咒,破!」   手上的符纸化为红、黄、蓝、绿、紫五种颜色,飞出结界,死死的将千年蟾蜍怪缠住。我和青峰乘机逃出了毒水的腐蚀范围。   那妖怪拼死挣扎,但五气降伏咒哪有那么简单,这个绝世霸道的咒语能够令妖怪没有任何斗志,安心化为世间的尘芥。所有的行动、思考能力都会被咒语夺去,最后只能变成有生命的石头。   五种光芒不断变幻,化成世间各种颜色交替的笼罩着它,它的挣扎越来越呆滞,眼看就要一动不动的时候,远处一道紫光射来,打在五气降伏咒上,将五种光芒打得支离破碎。   我顿时吃了一惊,抬头望去。只见远处陆续拥出了一大堆的妖怪,全是珍稀物种,很多本人也都只是在文献上见到过。   稍微数了数,至少也不下二十只。那些怪物带着强悍惊人的怪叫,用各自的方式向我们冲来。   即使是青峰这种大妖魔都给吓得脸色苍白。   这么多的怪物,而且全是单打独斗都需要花上一番力气才能搞定的。   二十多只,足够可以消灭一个两万人的唐朝精英军队了。   「老大,这该怎么办?」青峰的语气稍微有点颤抖。   我镇定的,毫不慌张的用力朝他头上打了一下,「还怎么办你个头!   想死啊,还不给我——快逃!」   说完,飞快的朝腿上贴了两张神行符,一溜脚就朝出口处跑去。   青峰傻呆呆的站在原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凄惨的拉长声音追着我跑过来:「老大,不要扔下我,呜!」   祸不单行,出口居然被不知道什么时候塌陷的岩石遮盖住了。   虽然明知道是妖法作祟,但是后边有一群杀手在疯狂追赶,耳畔还不时有那群杀手射来的各种妖术,逃命都来不及,哪有时间破迷魂术。   就这样,在庞大的洞穴里牵着一大堆妖怪绕圈子,不知道逃了多少圈,虽然有法术支持,但是体力也消耗殆尽,我实在跑不动了,停下脚步,气喘吁吁的捂住小腹喘气。   「搞笑,要死就死,我完全动弹不了了。」我急促的喘息着说道。   青峰也被累得个半死不活,一屁股坐在地上,认命的道:「我也实在走不动了,谁拉我走,我跟谁急!」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看来我们真的要死在这个暗无天日的鬼地方了。」   「不可能。」青峰很不屑的抽了抽鼻子,「老大,你们人类不是有一句俗话说,罪恶深重的人一般情况下都能遗臭万年吗?恐怕,老大的寿命会比我还长!」   「滚你个鬼。」我一脚踹了过去。   猛地,脚底下的岩石突然变软,有个怪异的妖物飞快的从地底钻出,一只爪子如电般向我抓了过来。   「靠,大意了!」   来不及抽出符纸,我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只听到「啪」的一声巨响,身旁有个声音由近到远,似乎还狠狠的撞向了远处的石壁上。   有一丝幽幽的冰冷清香流入鼻中。睁开眼睛,只见一袭白衣,柔带飘飞,雪萦一脸寒霜的护在我的身前,白皙绝丽的脸上稍微有一丝愤怒。   「谁敢伤我的主人!」   妖怪被这绝世的强悍气息所震撼,刹那间停顿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没多久,像是下了决心般纷纷向后逃窜而去。   「哼,想跑。想伤害主人的东西,统统都给我死。」冰冰冷冷,不染一丝波动的语气,雪萦的脸色再也没任何表情,水袖轻轻一扬,然后抚过身前的空气,空气顿时被她的手抽空了一般,万千水珠就那样凭空凝结起来。   「冰雪炼狱。」   万千的水珠飞散开来,水珠所过之处,一切都瞬间冻结,不管是空气,岩石,尘土,还是妖怪。   这个世界立刻安静了下来。洞穴空洞洞的在法术的照耀下泛着冰雪的颜色,一切都是晶莹剔透的,就连变成冰雕的妖怪也是。   我苦笑着,数了一数,总共二十七个妖怪,全是好品种,如果拿出去卖钱,足够自己无所事事吃喝玩乐大肆挥霍一辈子了,可惜。   雪萦见我在瞪她,不好意思的躲在我背后,抱着我,丰满硕大的胸部紧紧的压在我的手臂内侧,弄得人心痒痒的。   看样子,她是打算死活赖在我身边不回去了。   算了,随她,至少现在没有什么大危险,更没有美女,自己也不用怕她吃醋施法时误伤到自己,等出去的时候再把她哄睡着得了。   再次打量四周,这次看得更清楚些。「千魔罗天冢」的封印果然已经被破坏了,墓群周围还分布着十几具尸体,应该是刚死不久。   那些尸体非常新鲜,大部分没有明显的伤痕,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但估计是中了某种妖术。   墓群的中段还有一只画皮鬼死在那里,死的很蹊跷,仿佛全身的妖气都被吸走了一般。   我心里一凛,怪了,总觉得有什么遗漏的东西。这个墓群一共有二十八小一大,二十九座坟墓,按理说应该有二十九只妖怪才对。自己刚才算了一下,雪萦冰封了二十七只,这里死掉了一只,按理说应该还有一只才对。   奇怪,剩下的最后一只究竟在哪?   带着雪萦,一路小心翼翼的走到最大的墓室前。那个墓门早就已经被打开了,里边堆积的珍稀珠宝几乎能晃花我的眼睛。我大喜,根本没客气,施了个虚纳芥子的法术就牢牢的揣入了自己的怀中。   那口委托人嘱咐带回去的黄金棺材,正安静的躺在这个巨大墓室的正中央,墓壁上密密麻麻的画满符咒,看来是镇压了某种了不得的妖怪,但问题是,我压根儿就没看到。刚才的那些妖物虽然珍稀恐怖,但是远远谈不上真正的厉害。难道,那东西跑了出去?   不对,如果真跑了出去,为什么其他的妖怪还留在洞里?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挠挠头,决定将问题略过。   那妖怪就算再厉害,但奉荒山这么偏僻的地方,就算跑出去了,也危害不了世人,无所谓,还是眼前的事情要紧。   低下头,我的注意力集中在这口委托人不惜万金想要得到的棺材上。   这口巨大的黄金棺材长一丈,宽六尺,硕大无比。   上边绘刻着许多怪异的图案。中间画有七座大型土丘,排列位置与北斗七星惊人相似。   而棺材底下靠右的地方还画着大量红陶器和青铜器。棺材盖上的车马、斧头等画像保存完好,还在隐密的地方刻着一个纪年「居庇元年三月三日封印于此」字样,字体清晰可见,就是没有提及究竟封印了什么东西。   居庇?我疑惑的摸着那串纪年。   《竹书纪年》中曾经记载过,商代曾五次迁都。《竹书纪年》记载,商王仲丁「自亳迁于嚣」、河甲「自嚣迁于相」、祖乙「居庇」、南庚「自庇迁于奄」、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也就是说,这个「千魔罗天冢」是在商朝第三个王,祖乙即位后,迁徙到居庇的第一年建造的,也就是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难怪里边封印了现今世上再难以见到的妖怪。   只是,那个委托人究竟是从什么地方知道这个「千魔罗天冢」的存在,以及详细方位的?还有,破解「千魔罗天冢」需要许多特殊的条件,不然也不会被称为当世第三的封魔阵法了,它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坏掉。除非,是人为的!   我用虚纳芥子之法将黄金棺材收入囊中,缓缓的走出了大墓穴。   一个墓穴一个墓穴的搜寻着线索,终于在墓穴周边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看到了一个五尺长、三尺多宽的木箱。   木箱密封得很紧,应该是那群新死的人带进来的。   看的出来那群人对这木箱很看重,那么远的距离,那么险恶的路途,也没有在木箱上留下任何痕迹。   虽然只是个很普通的木箱,但是身旁的雪萦却厌恶的皱了皱眉,拉着我离得远远的。   「主人,那个木箱有问题。很臭,很恶心。」她天塌不惊的脸庞稍微有些困扰。   我立刻来了兴趣,用力在箱子周围闻了闻:「哪里臭了?」   「就是很臭。很骚扰人,烦躁。」说着又想将我拉开。   我掏出符纸,比画了一番喝道:「世间万物,入我眼帘。天目,开!」   一道光芒打入了额头里,视线只觉得顿时通明起来,看的距离远了,看的越发清晰了,而从前很难注意到的东西也映入了眼帘。   只见那口箱子不断的向外散发着人眼难以看到的黑色雾气,那股黑漆漆的颜色翻滚着,如同千万冤魂的怨念,不断的侵蚀着四周的空气。   邪恶的气息扑面而来,令人胆寒。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我用符纸化出一把冰刃,想要将木箱破出一个口子,只听冰刃砍在箱子上,却如同砍中了金属一般,发出了「叮」的一声巨响,还迸出了火花。   没想到箱子上居然施加了金属性的防护法术,看来这玩意儿真的不简单!   我满头大汗的掏出一大叠符纸,一样一样的试着用法术将木箱攻破,没想到接连用了几十种能想到的破除之法,居然一点用处都没有,真不知道这法术施加了究竟有多少层……   里边究竟装了什么玩意儿,值得这样保护吗?光是现在看到的加持术法,至少都值十万两了。   这箱子的主人,一定钱多得没地方花销,为什么不送点给本帅哥用用?   见我忙得满头大汗,雪萦心痛的捞起水袖在我额头上轻轻擦拭起来,眼睛盯住木箱,发出了「哼」的一声。   顿时,箱子上仿佛连锁反应一般,不断的爆开各种色彩的光芒,爆炸声不绝于耳。过了小半刻才平静下来,而箱子上加持的法术居然消失的一干二净。   我郁闷的差些掉了下巴,果然,不管再巧的封印加持法术,也抵抗不住绝对的蛮力啊!   再用冰刃的时候,木箱丝毫没有阻碍的被我切下了一角。   从里边露出了一个很大的牛皮包裹,去除了封印,牛皮口袋里那股怨气浓烈的几乎肉眼都能看到。   翻滚的黑色烟雾在空中不断幻化出扭曲凶恶的厉鬼,哀嚎着向我咬了过来。   雪萦水袖轻抚,黑雾立刻被抚开,支离破碎,再也难以聚拢。   「怨气居然强到了这种程度。可怕。」   我这个普通人类在这种压力下,即使有雪萦张开的结界保护,也不禁打了个冷颤。将牛皮口袋划开,猛地,一对对酱色的圆形物体滚了出来。   是头,人头,足足十二对童男童女的头颅。   那二十四个童男童女面呈极度痛苦的表情,整个脸孔都已经变成了恶心的酱色,张大嘴巴,眼睛狠狠的望着前方,死不瞑目。一缕一缕的黑色气息就是从那些孩子的嘴里吐出来的。   「二十四凶煞!」我惊叫了一声。   太残忍了,就算是见过再多尸体,再多死亡,再多残忍恐怖事件的我,也隐隐觉得心里发悚。   二十四凶煞据说是上古时流传下来的巫术,很残忍,是世界上最邪恶肮脏的东西。   据说要做出二十四凶煞,必须要找到十二对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龙凤双胞胎,然后将其泡在女人的月经血里,泡足一年,让那二十四个孩子从身体到头发都染上肮脏,染进骨髓,令皮肤、指甲,甚至骨肉都变为酱色。   那一年中,每天都喂他们吃属性相克的毒虫毒液,令他们半死不活,   但却不能死。   直到在他们本命年的生日那天,这才砍下手脚,一同凌迟处死。然后将他们的头颅用巫术封存起来,让他们的灵魂受尽折磨,永世无法超生。   这种方法虽然听说过,但却是第一次见到,恐怕,也是这辈子的最后一次。   我愤怒的掏出符纸,用三昧真火将那些头颅连牛皮口袋带着木箱一起烧个干净,许久心情才稍微平静了一点。   难怪「千魔罗天冢」会被破掉,封印妖魔的法术原本就害怕污秽的东西。   「二十四凶煞」号称能破坏一切封印,就是因为它足够污秽。   只是这群人带着这东西来破坏封印,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带着疑惑,我离开了那个洞穴。看着蓝天白云长长舒了一口气,那个魔窟实在是太压抑了,虽然只是待了不久的一段时间,感觉却彷如隔世。   将入洞前封印的风兽放了出来,那只千年老鹰庞大的身躯在雪萦面前瑟瑟发抖。   我潇洒的跳上它宽敞的背脊,指着东方,意气风发小人得志的搂着雪萦纤细的腰肢,大声喝道:「洛阳,白花花的银子啊,本帅哥来了!」   第四章 陷阱   「大胆,你胆敢行刺公主,是死罪,居然还敢反抗。」   有个侍卫大喝道。   我鄙视他,「白痴。都已经把我冤枉到这种地步了,反抗是死,不反抗还是死。还不如杀一个算一个。」   东都洛阳,繁华程度不下于长安。   武则天被逼退位之后,唐王朝进入了一个短暂的混乱期。先是武三思与韦后、安乐公主勾结,害死于中宗复位有功的「五王」;而后太子李重俊率御林军杀死武三思、武崇讯,但其也被韦后部下所杀。   再而后,韦后与安乐公主合谋毒死中宗李显,立傀儡重茂为少帝,自己总揽大权,垂帘听政。韦后肆无忌惮,安乐公主公开卖官,朝政异常腐化。   此时二十六岁的李隆基登台了。   景龙四年(西元七一0年)六月庚子日。   相王李旦第三子和其姑母太平公主共同精心谋划,发动政变闯入宫中杀死韦后、安乐公主、武延秀,铲除了韦武集团,并迎相王李旦入辅少帝。后来又拥其为帝。   景云三年(西元七一二年),睿宗李旦让位于李隆基,是为玄宗。国号开元。   直到今日的景云四年。   今天的洛阳特别的热闹,据说是有某个公主移驾到了凤鸾殿。   凤鸾殿曾经是武则天最早住过的地方,这位圣神皇帝一生荣辱都与这个九朝古都洛阳以及凤鸾殿息息相关,可以说洛阳成就了武则天的帝业,而武则天创造了洛阳近半个世纪的辉煌。   只可惜现在早已世事人非,凤鸾殿也因为武则天的死去而日渐凋零。   这个地方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当今皇上的禁忌之地,居然真的有人敢触碰逆鳞。   早在城外,我就趁着雪萦疲倦的时候将她封印住扔了回去。   青峰用手擦着迷蒙的眼睛,睡眼惺忪的问我:「老大,这是哪里?啊呵,好困。」   「已经到洛阳了,给我醒醒。」我气恼的狠狠踢了他一脚,「委托人约了我们在哪里交货?」   「好像是朱雀门那里。有个很显眼的建筑,据说一眼就能看到。」他指了指前方。   「朱雀门?那里哪有什么显眼的建筑。那里根本就没建筑,只有一座……」我说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结结巴巴的道:「只有一座……凤、凤鸾殿!   「有没有搞错,委托人居然是个公主,难怪出手那么阔绰!」我捂住有些发晕的脑袋,呻吟着。   本帅哥生平最怕的就是和官家扯上关系,更何况是皇家。皇家这种东西,一不小心就会要了你的脑袋,喜怒哀乐这些人类情绪在他们眼里都可以挑出罪状,牵扯上就是个麻烦。   不过既然已经接受了委托,只有走一趟了。   带着青峰小心翼翼的来到凤鸾殿前,掏出接委托后委托人与银票、地图一起交给我的信物,便有人进去通报。   没过多久,一个四十多岁的管家便恭谨的将我们迎了进去。   刚一跨进大门,心底深处就突然毫无理由的跳了一跳。仿佛四面八方都有人在暗中窥视我俩的一举一动,皇家的人,排场果然不一样。大气!   居然能汇集到如此多的高手。   走了老长的距离,才被带入会客的暖阁中。   这会客间长达五丈,有一个用面纱遮盖住脸孔的女人,穿了件水绿色的衣衫,安静的坐在主席的位置,和我隔了老远,就连眉目都看不太清楚。   大白天的,屋里大灯居然还点得晃人眼睛,朱红色的地毯把庞大的会客厅里渲染得压抑,看过去就是个高高在上的影子,感觉自己忽然变得渺小起来,只有桌上点心那么大。   果然是皇家气派,原来这就是会晤公主的样子,不管什么身分的人来到这凤鸾殿上恐怕都得这么坐着,战战骇骇的低着头,对了远处主台上那个似曾相识或者根本不认识的影子仰望,然后用了底气将话传过去,那边再用同样端正的语调居高临下地回过来。   厉害!不过这一套对我不管用。   「草民夜不语,携仆人青峰,参见太平公主!」我没有行跪礼,只是拱手安然道。   「大胆刁民,见到镇国太平公主居然还不下跪。」老套路了,一旁的侍卫果然纷纷怒吼起来。   「无妨。」太平公主的语气里似乎带着浓厚的调侃:「有趣的人,宫里的公主那么多,你是怎么猜到哀家就是太平公主的?」   「很简单。」我悠闲的张开扇子扇了几下:「看排场,看各位侍卫的脾气,看衣着,就知道定是当今最受我皇宠爱的今世第一镇国太平公主无疑。」   这个公主,论权势,恐怕也差不多和当今圣上有的比了。哪个公主敢有她那么大的排场?不过这番话自然是不敢说出口了,就连表情都不能露出来,不然止不住不小心就被人给宰了。   「大胆!」侍卫又大吼了起来。   听起来果然很烦,真不知道那些皇亲国戚的耳膜是怎么长的。   「够了,无妨。身为当世第一的猎捕者,当然会有他的尊严。」太平公主丝毫没有发怒,只是冲我点点头:「委托的东西带来了没有?」   「当然拿到了。」我掏出符纸,比画几下,将纳入芥子中的黄金棺材取出来,只见那口棺材凭空摆放在大厅的正中央。   在灯光的照耀下,历经两千多年的岁月,依然金黄流转,夺人眼目。   太平公主顿时激动起来,她顾不上皇家的举止礼仪,莲步轻移,走到了棺材前。她的身体在颤抖,手也在颤抖。她用纤细白皙的手抚过棺材盖子,好半晌,才在旁人的搀扶下,再次坐回了主席位。   「不错,这正是哀家需要的东西。」太平公主轻轻的喘息着,尽量让心情平静下来。不知道这口棺材究竟有多重要,居然能让权势天下第一的公主激动成这样。   「很好,张管事,把剩下的委托金给他。」公主一动不动的坐着,仰头望着天花板,似乎准备就这么不再说话了。   右方的管事挪着太监特有的步伐,慢吞吞的走到我跟前,缓缓的从怀里掏出一张万两面值的银票,递到了我眼皮底下。   「收下吧,这是你应得的。」他的喉咙像被捏住了一般,又尖又细,很难听。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太监,说话的方式都那么与众不同,厉害。   我笑得像个典型的见钱眼开的小人,开心的伸手正准备将银票接过来。猛地异变突生,张太监左手一翻,一把泛着绿光的短匕首飞快的向我刺来。   说时迟那时快,和我有心灵感应的仆人青峰一个霎步,用以身带形之法硬生生的挡在了我的身前。   那把匕首绝对不是凡物,居然如同切豆腐一般,划开了青峰坚硬如钢铁的皮肤、骨肉,竟然轻易的将他的整个左手臂砍飞出去。   「世间万物,听我号令,空决烈焰,破!」我心下大怒,掏出符咒喝道,顿时一道道火红颜色的龙从我手指间飞出,张牙舞爪的低吼着向那个太监咬去。   张太监阴恻恻的笑了几声,飞快的后退,手上匕首风也似的飞舞,将火龙砍得支离破碎,再也难以聚拢。   「公主殿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本来就不是为了伤敌,我争取到时间,拉了受伤的青峰后退到会客厅的门口,做出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语气却出奇镇定的问道。   太平公主丝毫没有理会我,只是那么慵懒的倚靠在主席位上,就那么躺着,仿佛什么都听不到。   张太监脸上的皱纹笑得都舒展开来,极端阴险,嘴里丝毫没有停顿的用和自己身体比例完全对不上号的大嗓门吼道:「大胆刁民,居然敢行刺公主,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话音刚落,四周居然密密麻麻的不知从哪里跑出了一大堆全副武装的武士和术士。看来是早就埋伏好的,就做了个圈子等我自个儿跳进来了。   靠!本帅哥我是招谁惹谁了,就算今年流年不利,也不该什么倒霉运气都落到了本人头上。   「你们的意思是,想栽赃陷害?」我平静的站在原地,细心打量着青峰的伤口。   郁闷,那匕首上附有诅咒,就算青峰这种级别的妖魔也受到了诅咒的影响,恢复能力大打折扣,恐怕伤口会痛很久。心里莫名的恼怒,自己实在太不小心了,落入圈套还在帮别人数钱,这帮人,真想统统杀了算了,留在世间也是白白浪费大米。   「老大,要不要冲出去?」青峰小声道,似乎在拼命忍住疼痛,不想让我担心。   「不用,你暂时先睡一觉,我自己会搞定。」捏了个手印,我用契约法术将他缩小,放入了怀里。   这家伙,诅咒已经让他失去了战斗力,就算雪萦出来,也会受到诅咒的影响。不过至少还能借用他的妖气,不然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自己长年累月靠他们姐弟俩来保护,今天也该靠自己保护他们了!   稍微思忖了一下周围的形势,我抬起头,哼了一声:「你们以为就凭这么点人便能抓住我?我可不害怕杀人。何况,论逃命,本帅哥可是天下第一。」   「大胆!你胆敢行刺公主,是死罪,居然还敢反抗!」有个侍卫大喝道。   我鄙视他,「白痴。都已经把我冤枉到这种地步了,反抗是死,不反抗还是死,还不如杀一个算一个。」   管事笑得像花儿一样,眯着眼睛说:「天下第一猎捕者的名号当然不是吃素的,老奴当然知道这点人手困不住你。不过,嘿嘿,你看看脚底下。」   我低头,猛然间看到一袭又一袭金色的光芒,承载着飘浮在空中的经文如流金般流过地面,在鲜红的地毯上画出一个又一个的纹路。这纹路貌似很熟悉,似乎在哪本书上看到过。   「我靠!居然是金刚不灭困魔大阵!」我大惊,大手笔啊,居然连这玩意儿都拿出手了。   金刚不灭困魔大阵,本身没有攻击力,但却是借用五行之力,只要还身在五行中的人、魔、妖或者物,都会被困在阵里,除非布阵的人请你出来,否则你就是挣扎到头发都白了,还是出不了阵。   这个阵据说早就已经失传了,就算没失传,也需要九九八十一位得道高僧连续不断的用无上法力主持阵法。光是这一点,就很难做到了。太平公主这臭婆娘,不会是为了对付我,将少林寺的那群老妖怪全都请了出来吧?   「不错,很不错,我还真值钱。」我仰天大笑着,语气一转,冰冷的道:「你以为这个破烂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真的就能关住我?」   「嘿,关不关的住,试试又何妨。」张管事笑嘻嘻的,一副仿佛事不关己的样子。   我也笑起来:「不错,试一试就知道了。」   掏出符纸,我比画着喝道:「满天神佛,二十四天枢,天地元气,入我怀中。五气兆源,疾!」   赤、橙、黄、绿、紫五种颜色从手中猛地激射而出,打在困魔阵上,打出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果然不愧为偷鸡摸狗欺世灭族必备的大阵,居然在五气的攻击下丝毫没有会崩溃的样子。   「引天地之朱气,息万物之源灭,破引狂雷,破!」我丝毫不气馁,又一个破引狂雷轰了过去。   粗壮如儿臂的雷电夹着万钧的气势轰击在大阵上,滚滚雷声不绝于耳,绵绵不断。大阵内部风云刹变,只是那股雷电紫光就是难以突破那层薄薄的透明薄膜。   就在这时,张太监又动了。所有站在大阵里的人,都动了。   足足二十六个中级武士,七个高级武士,以及十三个术士以自己的方式向我流窜过来。我符纸一晃,用纳木结界护住全身,术士的法术攻击如同雨点一般纷纷打在结界上,还好青峰这个大妖魔够强悍,结界只是不停的晃动,还没有破掉。   那太监扬起短匕首,飞身一刺,居然将纳木结界打得风雨飘摇,好厉害的匕首,好强悍的功力。我不是个战斗型人才,一近身战估计就会瞬间死翘翘,还是保险点,想办法把困魔阵弄开才好。   用法术将所有能够想得到的护身术和结界,全都加持到了自己身上。   我又晃动符纸,比画了几下喝道:「宇宙洪荒,听我号令,洪水猛兽,现身!」   数百头凶恶的上古魔兽呼啸着从我的指尖幻化出来,被风一吹,徒然变大,张牙舞爪的嘶吼着,扑向所有正在攻击我的人。   只见那魔兽皮坚肉厚,丝毫不惧怕武士的刀剑,就算被剑气割成了两断,依然死死的咬住武士的身体或者刀剑不放,一时间武士的死伤大增。而术士则占了老大的便宜,魔兽惧怕法术,但是却抵不住数量多,死伤也是难免的。   有个像是领队的人大喝一声:「所有人听令,五个一组,结朱雀防御阵形。」   剩下的人顿时气势一变,五个五个的聚拢,有效的抵抗起魔兽的冲击。   我冷哼一声,将符纸放在手掌间,迅速结了几个手印,「天源开泰,万物复苏,原始菁华,入我法眼。天崩地裂咒,破!」   天地间似乎所有的光线都在那一刻向我涌过来,我静静地站在光线的中央,如同佛陀。   天地在刹那间开始崩溃,地面破开,电闪雷鸣,不断有人丧命在这仿如天灾的炼狱中,即使是上古魔兽也不能幸免,伴随着人死前的哀嚎,不甘的回到了地狱深处。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都才平静了下来。所有人惊骇的发现,身旁的同伴只剩寥寥几个还活着,四十六个高手居然在那个法术之下几乎死伤殆尽。望向大阵中央那个身上不染一尘、白衣翩翩的男子时,也带着了一丝恐惧。   只有那个太监依然镇定,依然脸上带笑。突然,他又动了!淬毒的匕首飞快的在空中划出古怪的轨迹,将他瘦小的身子整个笼罩住。慢慢的,轨迹泛出了光芒,带着巨大的压力向我袭来。   「这什么玩意儿?」纵是博览群书知识渊博的我,一时间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不过,明显不是在耍猴戏,还是谨慎一点好。掏出符纸,又加上了几层结界。   张太监将匕首对着我,身形一闪,瞬间不知去向。那巨大的轨迹猛地发出刺眼的白色光芒,将整个会客厅照射得白茫茫的一片,强烈的反差下,我一时间条件反射的闭上了眼睛。   心里暗叫不好,我正要有所行动的时候,只听见身后一阵阵闷响,似乎层层结界都被蛮力劈开,有个尖细阴寒的金属物体正以惊人的速度向我刺来。   就在这时,怀中兜里一阵乱晃,有个细小的白色物体猛地从我的怀中飞了出去,硬生生的将那把几乎要了我的命的匕首挡住。   是雪萦!她破开了我的嗜睡术,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却破不开契约法术,以拳头大小的身躯拼死抵住了那霸道的一刺。   「冰雪侵蚀!」雪萦水袖轻抚,挣扎着吐出一口寒气。   顿时和她接触到的匕首迅速凝结出冰霜,冰霜飞快的蔓延开,劈啪作响,很快爬上了那太监的手臂。张太监大惊失色,果断的抽出左手,并掌成刀,狠狠将自己整个拿刀的右手全部砍了下来,然后惊惶失措的向后跳去。   这家伙隐忍不发,恐怕也是个少有的狠角色。   雪萦在我身旁绕了一圈,纤细白皙的手掌接连挥动,将剩下的正苟延残喘的武士和术士全都冻成了冰棍,这才飞到我的肩膀上。黑白分明的秀丽眸子一眨不眨的带着恼怒,狠狠的盯着张太监看。   我心知肚明,她细小的身体为了破开我施加的法术,再加上契约封印和诅咒术的影响,又接了那惊世的一刀,恐怕已经是油尽灯枯了。或许,还带了不小的伤。   「没关系,我能够解决。」我用手指轻轻抚摸她乌黑如瀑布的长发,她像小猫一般,雪白的小脸在我手指上摩擦,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但她立刻又睁开眼,倔强的说道:「雪萦要保护主人。」   「好,这一次我俩就共进退!雪萦,把妖力全部借给我!」不知为何,我心里一暖,甜甜的,豪气的大叫了一声,掏出符纸喝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吾为之苍穹,吾与天地共生灭……」   真没想到,居然会有用到这一招的一天。   刍狗,用草扎成的狗,古代专用于祭祀之中,祭祀完毕,就把它扔掉或烧掉,比喻轻贱无用的东西。而这个咒语脱胎于老子的《道德经》中,直待天地对万物,圣人对百姓都因不经意、不留心而任其自长自消,自生自灭。   法术的效果,确实也正是如此,天地是自然的存在,没有理性和感情,它的存在对自然界万事万物不会产生任何作用,因为万物在天地之间依照自身的自然规律变化发展,不受天、神、人的左右。   在法术的笼罩范围,一切都会回归自然,五行法术自然也会不攻自破。此招一出,恐怕整个凤鸾殿都会被夷为平地。   张太监仿佛知道我想干什么,脸色惊诧,胡乱的在残缺流血不止的右臂上点了几下穴道,然后横着匕首就飞身冲过来。   雪萦从我肩膀上飞出,虽然原本就没多少的妖力在我疯狂的抽调下所剩无几,但是强悍的体魄也足够傲视群雄。   她水袖晃动,细小的身体如闪电般从四面八方攻击着张太监。那太监张开匕首防御的滴水不漏,但脸上明显带着焦急,大声喊道:「公主殿下,请移驾回长安。这里不太安全!」   太平公主充耳不闻,只是愣愣的晃神,慵懒的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继续晃神。   那就不要怪我了!我继续念着:「吾为天地,吾为刍狗。引天地之祥和之气,引洪荒之混乱之流。自然而然,归一切为原始。五行寂灭,急急如律令!」   五颜六色的光芒在符纸化开后,开始在我的手指间凝结,光芒柔和,美丽,纯洁,混杂着平缓的气息,丝毫让人感觉不出那种毁天灭地的气势。   光焰照射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令人想睡觉,四周的物体在这片光焰中渐渐融化,像是遇到了高温的冰雪,即使人的衣物也被分解掉,变得粘稠起来。   一袭一袭的波纹在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的内部波动,困魔阵顿时剧烈的摇晃颤抖起来。张太监急了,拼死逼开雪萦的骚扰,想要逃出阵外救自己的主子,但是雪萦早就恨他伤到了我,死死的缠住他不放。   「死妖孽,还不给我滚开!」张太监大怒,衣衫早就被五行寂灭的光焰融掉,只剩下了最后的一层盖羞布,而大阵里所有的物质都已经融化成了液态,形成了一个椭圆的空白空间。   只是不知道他手中的那把匕首是什么金属锻造的,居然依旧发出绿惨惨的颜色,保持着原本的形状。   我冷哼一声,手上的那光芒立刻分出一丝刺到了他的脸上,他撕心裂肺的惨叫一声,猛地跌倒在地上,再也无法动弹了。   困魔阵在五行寂灭法术的攻击下摇摇欲坠,如同随时会崩塌的危房。   各色光芒在这透明的椭圆形空间里不断搅动,压力越来越大。   终于,一声「砰」的巨响,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终于被破开。五行寂灭的光焰立刻受到解放,朝四面八方飞射而去,所过之处,所有物体灰飞烟灭,纷纷化为液体流入了大地中。   眼看光芒就要接触到太平公主的时候,突然一个整齐的「咧」叫声从四面八方喝了出来。   从殿外飞身进入八十一个敏捷的身影,团团将公主围住。我定睛一看,居然是八十一个金黄袈裟披挂、白眉白须的老和尚。   传说武则天在位时,由于喜好佛教,大肆修建庙宇,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将少林寺的一群老妖怪请了出来做护法。那婆娘死后,那群和尚再接再厉的保护起了她的女儿太平公主,没想到传闻居然是真的。   估计就是这八十一个老和尚在主持金刚不灭困魔大阵,将我折磨了老半天。   正要气恼的跟他们计较一番的时候,突然远处有一阵响动,貌似凤鸾殿的大门大开,有个尖锐的喝令一层接着一层传了进来,充满了庄严的威势。   「陛下驾到,文武百官殿前跪迎!」   「陛下驾到,芳泽天下,天下大赦,罪民等速速垂手跪迎!」   第五章 皇家谜案(上)   果然,那张太监满身都缠绕着一股肉眼看不到的赤红色,阴郁恐怖,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魔。   他张着血红色的大眼睛,呼吸着血红色的雾气,每一根血管都青筋暴露,仿佛随时会炸开似的。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唐玄宗又称唐明皇,唐睿宗李旦的第三个儿子。去年刚刚继位。   民间流传,李隆基出生时正是武则天主政要做女皇的时候,所以他小时候就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宫廷变故,这也许促使他形成了意志坚定的性格。   他小时候就很有大志,在宫里自诩为「阿瞒」,虽然不被掌权的武氏族人看重,但他一言一行依然很有主见。   在他七岁那年,一次在朝堂举行祭祀仪式,当时的金吾将军(掌管京城守卫的将军)武懿宗大声训斥侍从护卫,李隆基马上怒目而视,喝道:   「这里是我李家的朝堂,干你何事?!竟敢如此训斥我家骑士护卫!」   弄得武懿宗看着这个小孩儿目瞪口呆。   武则天得知后,不但没有责怪李隆基,反而对这个年小志高的小孙子备加喜欢。到了第二年,李隆基就被封为临淄郡王。   在奶奶武则天死后,中宗懦弱无能,结果朝政大权落到了韦皇后和安乐公主之手,原来发动政变恢复唐朝的功臣、宰相张柬之也被他们贬官驱逐,太子李崇俊被杀。   韦皇后效仿原来武则天的做法,让自己的兄长韦温掌握大权,对于女儿安乐公主的违法卖官鬻爵也不加制止,大加纵容。在西元七一0年,中宗终于死于韦皇后和安乐公主之手,被她们合谋毒杀。然后,韦皇后便想学习婆婆武则天,做第二个女皇。   没有等韦皇后动手,一直静观时变的李隆基和姑姑太平公主便抢先发动了兵变,率领御林军万余人攻占了皇宫,把韦皇后一派全部消灭。然后,由睿宗李旦重新即位,李隆基也因功被立为太子。   但父亲李旦也和中宗一样是个软弱的皇帝,不愿和太平公主发生正面冲突,总是忍让。而太平公主则认为是自己给了他做皇帝的机会,功劳巨大,所以她掌握了朝政大权。随着自己势力的强大,太平公主的野心也膨胀起来,想像母亲那样也做做女皇。   太平公主的主要对手便是太子李隆基,当初她没把他放在眼里,觉得他还年轻,但后来了解了李隆基的英勇果断之后,就开始防范他。   她制造舆论说,李隆基不是长子,没资格做太子,更不能继承皇位。   坊间一直有人说,太平公主的目的是要废除李隆基的太子身分,为自己以后做女皇帝开路。   直到去年,睿宗厌烦了做皇帝的生活,把帝位让给了儿子李隆基,但是太平公主仍然掌握了朝政大权、朝廷三品以上官员的任免权和军政大事的决定权。睿宗的让位加剧了李隆基和太平公主的矛盾,貌似双方都在积蓄力量,准备除掉对方。   有趣,这个天下第一公主和这位天下第一权势者,都聚集在了这个小小的凤鸾殿中,不会都是为了本帅哥我而来的吧?   不过就我看来,太平公主李令月确实是当今赫赫有名的人物,她不仅仅因为是历史上唯一一个女皇武则天的女儿,而且看现在的形势,还真的几乎有可能成为「武则天第二」。   这位公主小时候据说还纯洁乖巧,但自从嫁给了大唐第一剑手,城阳公主的儿子薛绍后,一生都变得不太平起来,就仿佛她的血管里流动着的全是她那极不安分的母亲的血液,自己也变得不太安分。   当然,也有人说她从小便骄横放纵,长大嫁人后更是变得凶狠毒辣,野心勃勃地觊觎着那高高在上的皇位,梦想像她母亲那样登上御座,君临天下。   不过,谁又知道呢?   就如一位哲人所言,历史往往会发生惊人的重复,但如果第一次是以喜剧面目出现,第二次则以悲剧结局告终。   太平公主虽不乏心机和才干,而现在,她的权势也确实可以让她纵横捭阖得意于大唐,至少是货真价实的九五至尊。   而她的首任丈夫薛绍,和这位太平公主的婚姻只持续了七年,后来他便不知为何被诬告与唐宗室琅玡王李冲通谋反对武则天,被判极刑处死。   太平公主回到皇宫数月后又匆匆忙忙地嫁给了武攸暨。武则天在太平公主第二次结婚的两个月后正式登基,太平公主因为成为了武家的儿媳而避免了危险。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确实聪明,有心机到令人害怕的程度。   所有人都跪了下去,除了太平公主。她依然慵懒的坐在主席位置上,摆摆手,一群护卫抬着黄金棺材隐入旁厅里。   唐玄宗李隆基在一层又一层的喧号声中,在大量护卫的拥簇下走进了会客的暖厅。左右两个侍卫穿着一黑一白的衣衫,看不出功力深浅。他俩站在皇帝身后一尺远的两侧,警戒的张望着。   他打量了下四周,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太平公主,声音沉稳的道:「朕因事路过凤鸾殿,听到里边异常吵闹。害怕姑姑有什么危险,所以进来看看,看来,真的是发生了些事情。」   公主站起来微微欠了欠身:「陛下来的正巧。」   她指了指我:「那个人,排行当世第一的猎捕者。他行刺哀家,哀家稍微处理下家事,不算什么大响动吧?」   唐玄宗笑了起来:「当然,如果是姑姑自家的事情,朕自然不会管。   但是杀人行刺此等大事,不管杀的是谁,只要是大唐子民,都应该即刻送往大理寺受理。如果真的查如属实,行刺皇亲国戚可是大罪,足够诛连九族,本人也应当凌迟处死!」   说罢挥动手臂招呼左右侍卫:「来呀,将那草民捉起来,投入天牢。   过几日送往大理寺受审!」   「慢!」太平公主喝道:「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草民行刺哀家,证据确凿,就应该哀家自行处理,不劳烦陛下费心了。」   「不费心,姑姑的事情,再累朕也不费心。」李隆基笑得像朵花,字正腔圆的道:「没有国,哪还有家?所谓法不通行不成国体,姑姑身为大唐第一公主,当然应该以身效法,给万民作为榜样。」   「是吗,压了哀家这么大个高帽。那好,皇上就将那罪民带走好了。」   太平公主转过身去,但就在转身的那一刻,我分明看到她嘴角带着的那一抹诡异的笑。   猛地,异变突生,一直躺在地上没有动弹,也没有呼吸心跳,早就以为他已经死硬的张太监敏捷的跳了起来。他抬起匕首,身体笔直的如同一条直线,飞也似的朝我刺来。   「大胆!吾皇面前竟敢如此撒野!」唐玄宗身旁的两位高手身体一闪,移步插入我和张太监之间,举掌向他的头颅劈去!   没想到这一掌居然劈了个空。   是幻术?不像!恐怕是速度太快造成的残影。   那把淬着绿惨惨光芒的匕首,突地从黑衣衫侍卫的右边刺了出来,也不见有什么动作,手臂便以一种十分怪异的姿势滑过,刺穿了侍卫的身躯。   那黑衣侍卫的身体被一分为二,却没有任何血肉飞溅的场面,身影渐渐消失在了空气里。居然也是个残影。这时白衣侍卫的手掌已经劈到了张太监的身后,雄厚的掌力如有实质一般,夹着风雷的声响,狠狠的印了上去。   张太监硬生生的受了这一掌,整个人被猛地抛出五丈开外,撞在墙上发出一声「啪」的闷响,没有再动弹。   「姑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唐玄宗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手下,正要等太平公主的解释。   异变又生,张太监弓起背脊,速度更加的迅猛,如同崩雷一般飞快的再次冲过来,而这一次,目标明显不是我,而是当今圣上,李隆基!   黑白侍卫大喝一声,运掌迎上,一个防御,一个攻击,将张太监死死的压制在了四丈开外的距离。   虽然那两人占了上风,但是不知为何,我老是觉得太平公主实在太安详了,恐怕有什么阴谋。心里也有种说不出的不安感觉,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雪萦坐在我的肩膀上,拉着我的头发看得起劲,突然凑到我耳畔说道:「主人,那东西有点不对劲。很危险。不像人的气息!」   「天地明目,入我法眼,天眼,疾!」我不由的一凛,立刻运起天眼望去。   果然,那张太监满身都缠绕着一股肉眼看不到的赤红色,阴郁恐怖,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魔。他张着血红色的大眼睛,呼吸着血红色的雾气,每一根血管都青筋暴露,仿佛随时会炸开似的。   「不好,那太监用诅咒,把自己当作祭祀品,想要召唤蚩尤的分身!」   蚩尤见之正史,最早载于《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纪,因其有与黄帝征战失败的经历而闻名。   上古洪荒时,首先有神族、魔族,然后女娲神造出了人族。最后,神族和魔族都放弃了对人族的干预,任由华夏让人族统一。   当然,有不听话的神、魔下凡到人间,于是就出现了妖怪啊、神啊之类的传说。有人说,蚩尤就是妖魔的始祖。虽然青峰和雪萦对此嗤之以鼻,说自己被封印时,蚩尤这位小弟弟还没有来得及出生。   「蚩」释为「虫也」,意思就是小爬虫之类的生物,据说巫术就是得之于他。   古书上提到,蚩尤人身牛头,力大无穷,长生不死。   洪荒时代,黄帝、炎帝两族联合同蚩尤九黎族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战争。两大部落联盟为争夺适于牧猎和浅耕的地带,在涿鹿之野展开长期争战。   蚩尤带领的妖魔勇猛凶悍,联合巨人夸父部族与三苗部族,先驱逐炎帝,后又乘势北进涿鹿,攻击黄帝族。传说蚩尤率领所属七十二氏族,利用浓雾天气围困黄帝族。   黄帝族率领以熊、罴、狼、豹、等为图腾的氏族,数战不胜。后得到玄女族帮助,吹号角,击夔鼓,乘蚩尤族迷惑震慑之际,冲破迷雾重围,击败蚩尤,终在中冀之野将其擒杀。   此战以后,蚩尤被砍为七段,分别封印在华夏大地的七个隐蔽的地方。但通过某些早已失传的巫术,据说依然能借用到他的力量!   张太监越战越勇,丝毫不畏惧呼啸着的掌风,手中的匕首将身体四周防御得滴水不漏,惨绿的匕首划出一个又一个的曲线,然后引出一道翠绿的光焰狠狠的向白衣侍卫刺了过去。   白衣侍卫双掌一变,使出一招八卦游龙,贴着匕首一掌印在了他的胸上。同时黑衣侍卫的掌力也打中了他的后背。   两面夹击下,张太监口吐血沫,筋骨在巨大的压力下寸寸尽断,胸口甚至被打出了一个大洞。他仰天惨叫一声,声音如同野兽的嘶吼。   「危险,两位快退!」我大喝一声,手上掏出一把符纸,口中念道:   「天龙八部,诸天神佛,引明日入苍穹,化厣气为祥和。清心除魔咒,疾!」   一道道白光猛地从我的手指间流转着冲向张太监,纷纷隐入他的体内。可是已经晚了,估计那个诅咒早就种入了他的体内,只要激发开,一定的时间后便能生效。   这家伙,居然练就了这么阴毒的蛊巫毒咒,不知道残害了多少无辜者的性命。要练蛊巫毒咒,就需要蛊虫吸食上千人的血肉。而且用的时候,自身也会被毒咒侵蚀,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说时迟那时快,张太监细瘦的身材猛地拔高,足有二丈有余,全身皮肉都被撑得爆开,露出了肌肉纠结的壮实身体。头颅也飞了出去,长出一个硕大的牛头。   虽然本人没有见过蚩尤这洪荒魔神,但听古代典籍的描述,估计除了大小以外,形象上已经差不多了。   「保护皇上!」黑白侍卫毫不畏惧的举掌迎上,嘴里大声喊道。   所有侍卫立刻将唐玄宗围了起来,想要保护他移驾出宫。   别一边,八十一个高僧紧紧的将太平公主围在中央,结起法阵护住。   蚩尤狂啸着,带着慑人心魄的气势,凶残暴烈的从嘴里吐出一口地狱火焰,黑白侍卫使出浑身解数,游走在这庞大的妖怪旁。皮坚肉厚的蚩尤化身丝毫不害怕那雄厚的掌力,如同挠痒痒般,嘲笑的盯着身边的两只苍蝇。   地狱火熊熊燃烧着,卷袭向会客殿的大门,李隆基后退的路顿时被封死。火焰所过之处,不管是金属还是木头,全都如同浇上火油一般,猛烈燃烧起来。   那种火,人类如果沾染到,必然会被焚烧成尘土。   「上接天地,云雨囹圄,引东海之精华,灭三昧真灵。灵水游龙!」   我见势不妙,忙掏出符纸,化为一道水龙。那条水龙通体碧蓝,晶莹剔透,呼啸着在我身旁绕了一圈,然后一头猛扑入熊熊烈火中。   灵水游龙咒可以灭掉三昧真火,是水系术法中最有效的攻击咒法。果然,水龙所过之处,地狱火虽然没有灭掉,但是摇烁不定,没有再继续蔓延的倾向。   「不用管朕,先去消灭那个妖怪。」唐玄宗帝王胆气尽显,扬扬手示意侍卫去屠魔,「朕能够自保。」   侍卫都没有动,只是强自镇定的一圈一圈将他保护起来,精锐的气质尽显。   「长沙漫漫!」黑衣侍卫见自己始终无法撼动眼前的妖怪,大喝一声,双掌白光大作,居然是外放的内力,看来那家伙也准备要拼命了。   白衣侍卫护在他身前掩护,黑衣侍卫双掌一扬,身法飞快的变化,快到肉眼只能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终于,在掌外凝结的如有实质的内力,狠狠的撼在蚩尤硕大无朋的牛脑袋上,将它半根牛角硬生生的打断,头皮墨绿色的血液直流。   蚩尤吃痛,愤怒的吼叫着,粗壮的手臂连续不断交错着去抓身旁一黑一白两个身影。可惜那两人的身法实在过余的敏捷。   它烦躁起来,又是一声大吼,那声吼叫没有想像中那么大的阵势,只是见到一圈圈透明的波纹沿着它的嘴衍生出去,缓慢的散开,无声无息,但所过之处却带来了惊人的破坏力。   黑白两侍卫刚一接触,就被声纹掀开,在空中一翻身,他们死命的用双臂护住身体,运起千斤坠,双脚用力踩在地上。饶是如此,依然在地上拖出了四道深深的痕迹,长达一丈。   就在这时,那八十一个老和尚动了!   那些老和尚站在大殿的八十一个方位上,手中结出佛印,不断的有金光从手指间泻出,柔和,却夺人眼眸。   金光上满载梵文,在地上爬行着,扭曲前进,然后如蛇般死死咬住了蚩尤的身体。蚩尤分身痛苦的大叫,哀嚎声恸彻天地。但不论它怎么挣扎,   也终究逃不出那些金色梵龙的撕咬。   这个庞大的法术似曾相识,我冷眼看着,内心深处却大惑不解。   太平公主这女人究竟想干什么?既然她想杀了当今圣上李隆基,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但为什么又要差遣手下将另一个手下化身的蚩尤困住?   似乎同样不解的还有唐玄宗,他微微迟疑了一下,招手叫回所有侍卫护在身旁,然后冲我勾了勾指头:「你叫夜不语是吧?当今天下第一的猎捕者?」   我走过去,对现在的形势充耳不闻,只是嬉皮笑脸的拱拱手,「皇上好,今天天气不错。本帅哥正是夜不语。」   唐玄宗不以为忤,乐呵呵的道:「我也曾在坊间听过你的流言。据说,只要价钱公道,你会帮人做任何事情。」   「当然,只要是价格公道童叟无欺的话。」我一扬扇子也笑呵呵的答着。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些老和尚在干什么?」唐玄宗指了指那八十一个老和尚满头大汗结出的阵势。   「随皇上的心意。这个就当我免费大放送好了。」我眯着眼睛解释了起来,「不知皇上是不是听过黄帝与蚩尤的故事?」   「当然听过,还很清楚。」李隆基稍微有些迷惑。   「那就简单了,我先从洪荒时那个有名的故事讲起吧。」我咳嗽了几声,做出一副说书人的架式。   「话说黄帝打败炎帝之后,许多诸侯都想拥戴他当天子。可是炎帝的子孙不甘心向黄帝臣服,几次三番挑起战争,尤以蚩尤为甚。   「蚩尤是炎帝的孙子。据说,蚩尤生性残暴好战,他有八十一个兄弟,都是能说人话的野兽,一个个铜头铁额,用石头铁块当饭吃。   「蚩尤原来臣属于黄帝,可是炎帝战败后,蚩尤在庐山脚下发现了铜矿,他们把这些铜制成了剑、矛、戟、盾等兵器,军威大振,便起野心要为炎帝报仇了。蚩尤联合了风伯、雨师和夸父部族的人,气势汹汹地来向黄帝挑战。   「黄帝生性爱民,不想战伐,一直想劝蚩尤休战。可是蚩尤不听劝告,屡犯边界。黄帝不得已,叹息道:『我若失去了天下,蚩尤掌管了天下,我的臣民就要受苦了。我若姑息蚩尤,那就是养虎为患了。现在他不行仁义,一昧侵犯,我只有惩罚不义!』于是黄帝亲自带兵出征,与蚩尤对阵。   「黄帝先派大将应龙出战。应龙能飞,能从口中喷水,它一上阵,就飞上天空,居高临下地向蚩尤阵中喷水。刹那间,大水汹涌,波涛直向蚩尤冲去。   「蚩尤忙命风伯雨师上阵。风伯和雨师,一个刮起满天狂风,一个把应龙喷的水收集起来,反过来两人又施出神威,刮风下雨,把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应龙只会喷水,不会收水,结果,黄帝大败而归。   「不久,黄帝重整军队,重振军威,再次与蚩尤对阵。黄帝一马当先,领兵冲入蚩尤阵中。蚩尤这次施展法术,喷烟吐雾,把黄帝和他的军队团团罩住。   「黄帝的军队辨不清方向,看不清敌人,被围困在烟雾中,杀不出重围。就在这危急关头,黄帝灵机一动,猛然抬头看到了天上的北斗星,斗柄转动而斗头始终不动,他便根据这个原理发明了指南车,认定了一个方向,黄帝这才带领军队冲出了重围。   「这样,黄帝和蚩尤一来二去打了七十一仗,结果是黄帝胜少败多,黄帝心中非常焦虑不安。   「这一天,黄帝苦苦思索打败蚩尤的方法,不知不觉昏然睡去,梦见九天玄女交给他一部兵书,说:『带回去把兵符熟记在心,战必克敌!』   说罢,飘然而去。   「黄帝醒后,发现手中果真有一本《阳符经》。打开一看,只见上面画着几个象形文字『天一在前,太乙在后。』黄帝顿然悟解,于是按照玄女兵法设九阵,置八门,阵内布置三奇六仪,制阴阳二遁,演习变化,成为一千八百阵,名叫『天一遁甲』阵。黄帝演练熟悉,重新率兵与蚩尤决战。   「为了振奋军威,黄帝决定用军鼓来鼓舞士气。他打听到东海中有一座流波山,山上住着一头怪兽,叫『夔』,它吼叫的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黄帝派人把夔捉来,把它的皮剥下来做鼓面,声音震天响。黄帝又派人将雷泽中的雷兽捉来,从它身上抽出一根最大的骨头当鼓槌。传说这夔牛鼓一敲,能震响五百里,连敲几下,能连震三千八百里。黄帝又用牛皮做了八十面鼓,使得军威大振。   「为了彻底打败蚩尤,黄帝特意召来女儿女魃助战。女魃是个旱神,专会收云息雨。平时住在遥远的昆仑山上。   「黄帝布好阵容,再次跟蚩尤决战。两军对阵,黄帝下令擂起战鼓,那八十面牛皮鼓和夔牛皮鼓一响,声音震天动地。   「黄帝的兵听到鼓声勇气倍增;蚩尤的兵听见鼓声丧魂失魄。蚩尤看见自己要败,便和他的八十一个兄弟施起神威,凶悍勇猛地杀上前来。两军杀在一起,直杀得山摇地动,日抖星坠,难解难分。   「黄帝见蚩尤确实不好对付,就令应龙喷水。应龙张开巨口,江河般的水流从上至下喷射而出,蚩尤没有防备,被冲了个人仰马翻。他也急令风伯、雨师掀起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只见地面上洪水暴涨,波浪滔天,情况很紧急。   「这时,女魃上阵了,她施起神术,刹那间从她身上放射出滚滚的热浪,她走到哪里,哪里就风停雨消,烈日当头。风伯和雨师无计可施,慌忙败走了。黄帝率军追上前去,大杀一阵,蚩尤大败而逃。   「蚩尤的头跟铜铸的一样硬,以铁石为饭,还能在空中飞行,在悬崖峭壁上如走平地,黄帝怎么也捉不住他。   「追到冀州中部时,黄帝灵感突现,命人把夔牛皮鼓使劲连擂九下,这一下,蚩尤顿时魂丧魄散,不能行走,被黄帝捉住了。   「黄帝命人给蚩尤戴上枷栲,把他杀了。害怕他死后还作怪,便把他的身和首埋在了两个地方。蚩尤死之后,他身上的枷栲才被取下来抛掷在荒山上,变成了一片枫树林,那每一片枫叶,都是蚩尤枷栲上的斑斑血迹。   「黄帝打败蚩尤后,诸侯都尊奉他为天子,这就是轩辕黄帝。轩辕黄帝带领百姓,开垦农田,定居中原,奠定了华夏民族的根基。」   「这跟现在的形势有什么关系?」圣上见我罗唆了这么久,又迷惑起来。   「当然有关系,那八十一个老秃驴摆出的正是天下第一的『天一遁甲神阵』,那个大阵只是用来对付蚩尤的一个分身,八十一个功力深厚的老和尚就已经足够了。」   「哦,原来这就是天一遁甲神阵?奇怪了……」唐玄宗低语着,像是在想什么重大问题。再次抬起头时,蚩尤分身已经被大阵困住,在风雨雷电中消失殆尽,再也找不到痕迹了。   那些老和尚一个个累倒在地上,满头大汗,不断的喘着粗气。看来法力也消耗的七七八八了。   李隆基和依旧慵懒的躺在主席座上的太平公主对视一眼,太平公主浅笑道:「好吓人,我的管事怎么会变成那副模样?罪过,皇上受惊了!哀家一定会彻查张管事的过往,将幕后主使人统统掀出来,诛了他们的九族!」   但她脸上却丝毫没有受到惊吓的表情。   「这件事,确实要请姑姑给个解释。」唐玄宗不温不火的说,看不出表情。他抬起手喝道:「来呀,将罪民夜不语打入天牢,发派大理寺伺候。」   我靠,皇家的人果然是说翻脸就翻脸,各种表情变化莫测,变得比天气还快。这个混蛋皇帝,刚才还嘻笑的和我哈拉闲话家常,现在翻脸不认帐,一说话就把我打进了暗无天日的天牢。   老子,玉皇大帝,本帅哥冤枉啊!   就在这时,一队人马不顾凤鸾殿前侍卫的阻拦,拼死拍马进入正门。   当头那个慌张的下马,翻身,膝盖狠狠跪地,跪在了唐玄宗身前,声音急促带着哭腔的喊道:「禀报皇上,梅妃娘娘自缢在疏影阁,死了!」   第六章 皇家谜案(中)   为了孩子,母亲可以举起比自己的身体重几倍的车。   为了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可以放弃。   如果梅妃的流产是人为的话,不但能打击她的地位,还能将她逼疯!   梅花,以其清雅脱俗、孤傲高洁,曾受到无数文人雅士的钟爱和赞赏。   吟梅颂梅的诗词也无以数计,但要说到真正的知梅嗜梅,并将梅品溶入自己灵魂的,莫过于唐玄宗宠爱一时的梅妃江采苹了。   江采苹是福建莆田珍珠村人,出生于唐玄宗先天元年,父亲江仲逊是一位饱读诗书又极赋情趣的秀才,且精通医道,悬壶济世,是当地一位颇有名望的儒医。   江家家境富足,只生有江采苹一人,却并不因为她是个女孩、断了江家香火而不悦,反而倍加珍爱,视为掌上明珠。早在江采苹初解人事时,不知是什么契机而爱梅如狂,深解女儿性情的江仲逊不惜重金,追寻各种梅树种满了自家的房前屋后。   深冬临春的时节,满院的梅花竞相开放,玉蕊琼花缀满枝桠,暗香浮动,冷艳袭人,仿佛一个冰清玉洁、超脱凡尘的神仙世界。   幼小的江采苹倘佯在梅花丛中,时而出神凝视,时而闻目闻香,日日夜夜陶醉在梅花的天地中,不知寒冷,不知疲倦。   在梅花的薰染下渐渐长大的江采苹,品性中深深烙下了梅的气节,气度高雅娴静,性格坚贞不屈,刚中有柔,美中有善;配上她渐渐出落得秀丽雅致的容貌、苗条颀长的身段,仿佛就是一株亭亭玉立的梅树。   生长在书香门第,她父亲又极赏识她的颖慧,自小就教她读书识字、吟诵诗文,江仲逊曾向友人夸口道:「吾虽女子,当以此为志。」   唐人思想较为开放,加之江仲逊是一位开明秀才,因此,对女儿寄予如此重望是不足为怪的。   江采苹确实不负父望,九岁就能背诵大本的诗文。及笄之年,已能写一手清丽俊逸的好文章,曾有《萧兰》、《梨园》、《梅亭》、《丛桂》、《凤笛》、《破杯》、《剪刀》、《绮窗》等八篇赋文,在当地广为人们传诵和称道。   除诗文外,江采苹对棋、琴、书、画无所不通,尤其擅吹奏极为清越动人的白玉笛、表演轻盈灵捷的惊鸿舞,是一位才貌双全的绝世女子。因此,远近的年轻人都感叹道:「不知谁家儿郎有此福气,能够娶得江采苹为妻,真是三生有幸啊!」   就是这样的女子,最后进入了皇家。   当时的唐玄宗还只是身为临淄郡王,有一次因公务到了闽地,在茶楼品茶时,突然听到一群儒雅的年轻茶客提到江采苹,众口一致地称赞她才貌无双、知书达礼、性情温婉、清秀脱俗,诸如此类的赞美语句,便生出了偷偷去见一见的情绪。   见到她时,是在梅林深处,李隆基徒步进入梅林,远远临视江采苹。   当时凉风微拂,清香袭面,玉凿冰雕般的梅花映入眼帘。因为皇家的勾心斗角困郁已久的他,感觉到一丝怡人的清新。   待见到江采苹,只见她淡妆素裹,含羞低眉,亭亭立在一株盛开的白梅下,人花相映,美人如梅,梅如美人,煞是清雅宜人,李隆基顿时心喜,积郁为之烟消云散。   美人身前有酒席。唐玄宗走过去介绍了自己,然后开怀畅饮。江采苹言语文雅,性情温柔,使唐玄宗感到一种温馨的抚慰,对她产生了深切的爱怜之意。   待问到江采苹擅长何艺时,采苹回禀能吹笛。于是命人取来白玉笛,朱唇轻启,吹出一段《梅花落》,笛声清越婉转,吹笛人仪态万方,四周的梅树随着笛音不时撒落几许花瓣,唐玄宗仿佛置身于琼楼玉宇,不知是天上、还是人间。   随后,江采苹又奉旨表演了一段惊鸿舞,身影轻如飘雪,衣带舞如白云,使得唐玄宗不知不觉地又进入了另一个幽雅灵逸的世界。   从此,唐玄宗对江采苹爱如至宝,大加宠幸。在登基继位后,便封其为梅妃,命人给她所住宫中种满各式梅树,并亲笔题写院中楼台为「梅阁」、花间小亭为「梅亭」。后宫佳丽虽多,唐玄宗却不复他顾。   但就是这位梅妃却死了,自杀身亡,吊死在了疏影阁中。   我被打入天牢还不足一夜一天,就被人送入了皇上的御书房内。   那是个晚上,御书房里很昏暗,唐玄宗坐在桌前仔细的批文,许久后,才抬起头指了指他对面的椅子示意我坐下。又过了许久,终于合上了公文,深深吸了口气。   仔细看他的样子,似乎比昨天苍老了不少。原本庄严的皇家气概也消失无踪,仿佛变成了个普通的中年男人。   「夜不语,只要价格公道的话,你确实什么委托都能接?」唐玄宗望着我,脸上有一丝苦笑。   「不错。」我点头。皇帝都找到我头上了,这件事恐怕就算不想做,也没得商量了。   「放心,虽然我是皇帝,但绝对不会勉强你。毕竟这件事,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得了的。」李隆基昂起头,呆呆的望着屋顶的方向出神,缓慢的说道。   靠!话说的也不怕咬住了舌头,如果本人没随了你的意,你要发飙翻脸不认人了咋办?   我干笑着说:「圣上尽管吩咐,只要是我夜不语能做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不过,价格稍微会贵……」   「黄金一百万两!」唐玄宗打断了我,「我要你彻查梅妃的事情,我想要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死的!」   「娘娘不是自缢死亡的吗?」我的脸抽搐了一下,虽然早就猜到李隆基召我来的目的必然是这位清雅高洁的梅妃,但没想到,他会这么彻底不掩盖的说出来。只有装傻了!   「不错,大理寺派来的仵作确实证明她是自杀无疑,但当时,她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就自杀了?这里边肯定有阴谋。」唐玄宗面孔冰冷起来,「如果要让我查了出来,不论是谁,我都要诛了他的九族!」   「但是圣上为什么自己不派人查探?」我疑惑道。   「这件事的根源,应该出在后宫里。我的人不好出面。」他顿了顿,「你是外人,而且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我信的过。」   不好,皇帝在套近乎。历史上明文规定,凡是被皇帝信任的人基本上死得都很惨。赶快撇清关系,「能得到圣上抬爱,夜不语实在受宠若惊。但草民乃山野粗人,还是男性,出入后宫实在不方便。这个委托……」   「这个我自有安排!」皇上一抬手,喊道:「李公公。」   顿时,一个黑影神出鬼没的跪在了皇上的身前。   「这是李公公,我的亲信。有他陪着你,皇宫中可以任由你翻几遍。   记住,一定要替朕将残害梅妃的元凶找出来。李公公,将他安排在弄影阁中居住,方便收集证据。你们都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说完他摆摆手,示意我们出去。   跟着李公公出门,在皇宫弯曲如迷宫的路上走着,我一时间思绪万千。   梅妃的死肯定有文章,虽然我不太清楚,但是唐玄宗一定清楚的很。   恐怕有很多东西他知道,但就是没告诉我。恐怕,里边甚至有一些皇家特有的八卦秘闻吧。   倒霉,居然卷入后宫争斗中去了……   算了,反正已经被套入这个圈子中,横竖还是敬业一点,先从基本的线索查起吧。   我跟在李公公身后,压低声音小声问道:「公公,您在宫中多长时间了?」   李公公尖细着嗓子道:「老奴伺候皇上已经有二十八年了。」   这老家伙,看不出来居然从唐玄宗出生开始就马前鞍下的伺候着,难怪是心腹。我向左右看了看,又道:「那公公知不知道,梅妃在后宫有没有什么仇家?」   「哪会有!梅妃贤淑达理品格高尚,在后宫的关系好得很。」那老太监有些气愤。   「您再仔细想想。」我不死心,「例如有人冲撞或者冒犯过她什么的?」   「这么说来,似乎有一件事,不知道当说不当说。」老太监像是想起了什么,稍微有些犹豫。   「说,圣上让我全权管理这件事,我有资格听。」我顿时来了劲。皇家的八卦,听起来可是很爽的,至于后果,管它那么多。   「这事大概发生在一年多前。」老太监觉得有理,于是讲了起来:「要知道,当今圣上是个重感情的人,对兄弟十分友爱。宋王成器,申王成义,是圣上之兄。歧王范、薛王丛是圣上之弟。   「圣上即位之初,时常长枕大被与兄弟同寝,不时设宴与兄弟同乐,   还曾在殿中设五帏,与各王分处其中,谈诗论赋,弹奏丝竹,议谋国事,相处得十分融恰。   「圣上封了梅妃后,迫不及待地想介绍给他的诸位兄弟,于是特设一宴招待诸王,席间他得意地向兄弟们称道:『这是梅妃,朕常称其为梅精,能吹白玉笛、作惊鸿舞,今宴诸王,妃子可试舞一曲。』   「梅妃先是吹奏白玉笛一曲,笛音曲折婉转,引人神驰。宋王成器也善吹笛,歧王范善弹琵琶,圣上更是妙解音律,五位兄弟都十分领会梅妃笛声的神韵。笛声刚落,梅妃又翩翩起舞,漫舞轻回,如惊鸿般轻盈,如落梅般飘逸,五人又看得如痴如醉。   「舞罢,圣上命人取出珍藏的美酒『瑞露珍』,让梅妃用金盏遍斟诸王,当时薛王已醉,恍惚中被梅妃的仪态迷住,一时神魂颠倒,竟然伸出脚来,在桌下勾住梅妃的纤足纠缠不放。梅妃竭力保持镇静,不动声色使力争脱,转身躲入梅阁不肯再出来。   「圣上发觉后问道:『梅妃为何不辞而去?』   「左右答称:『娘娘珠鞋脱缀,缀好就来!』   「等了一会,不见出来,圣上再次宣召,梅妃派人出来答覆说:『娘娘突然胸腹作痛,不能起身应召。』没有梅妃助兴,这一夜的兄弟宴乐也就到此结束了。   「娴淑识体的梅妃并没有把薛王调戏她的事张扬出来。但是薛王第二日早晨酒醒,想起昨夜宴席上的荒唐行为,不禁大为惊惧,于是袒肉跪行来到宫中请罪,羞愧地说:『蒙皇上赐宴,不胜酒力,误触皇嫂珠履,臣本无心,罪该万死!』   「圣上宽容道:『汝既无心,朕也就不予追究。』   「事后,圣上回后宫问起梅妃,梅妃情知薛王是酒后失态,所以不愿意让玄宗知道,担心影响兄弟之情,圣上问她时,她还竭力否认。   「见她如此顾虑皇家骨肉之情,大度地息事宁人,唐玄宗对她不由得又产生了一种既爱且敬的心意。但薛王因为羞愧,再也不敢见梅妃。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有问题?」   这么说来,薛王居然调戏过梅妃?有趣,我看李隆基也并不是什么大度的人,估计因为要拉拢势力和太平公主对抗,所以才隐忍不发。说不定,那个梅妃和薛王还有什么可以挖掘的后续故事呢!   走了许久,李公公停住脚步,靠向一边道:「疏影阁到了,请公子自行进去查看。老奴就不作陪了。」   疏影阁是皇宫的四大阁之一,说是阁楼,不如说是一座大院子。梅妃便是自缢在正寝室中。只见寝室里干干净净,恐怕是有宫女进来打扫过,硕大的房间里,只有着黯淡的香味。   我稍微检查了一番,并没有看出特别的地方,干脆坐到了大床上微微叹了口气。这梅妃,在民间的口碑一向都很好,据说足够有母仪天下的气势,比现今的皇后王氏好上许多。   梅妃受玄宗专宠已久,这期间,她以自己的品性和贤德影响着唐玄宗,使玄宗以德治国,使得整个国力继续保持强盛的增长。   就这么一个好女人,居然会无缘无故的自杀!   「青峰,出来。」我轻轻喊了一声。青峰立刻从我的衣兜里飞出,落到地上猛地变大,只一霎便化成了原本的样子。   「老大,好困。」看样子他刚刚才将诅咒解除,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良的气息?」我没理他,指了指整间屋子问。   「老大,你想要我感觉什么?」他疑惑的四处张望了一下。   「简单,例如妖气,或者杀气什么的。」妖魔的感觉非常灵敏,如同狗的鼻子一般,妖气和杀气一向都是难以消除的东西,如果滞留在房子里,虽然人类本身毫无感觉,但是青峰却能明显察觉到。   「没有异常的地方。老大,这是哪里?」青峰抽了抽鼻子,四处嗅了嗅。   我指了指身旁:「坐。这是皇帝老儿的后宫,我们乘机好好休息一下。   以后可就没什么机会进来了。」   青峰坐下,眼尖的看到桌上摆放着一张裱好的锦书。他毛手毛脚的拿了过来,问道:「这是什么?」   我看了一眼,只见锦书上用秀婷幽雅的字迹写着两行诗:   一枝疏影素,独抗严霜冷。   早晚散幽香,香飘十里长。   「这是梅妃写的。据说这里边还有个故事。」   我笑起来,「这个故事在民间流传得很广。据说,在一个雪霁初晴霜冷梅开的日子,玄宗与梅妃在梅阁临窗赏梅奕棋。梅妃自小精于棋道,两人对奕,玄宗屡屡败北,因而颇有些不悦。   「善解人意的梅妃起身笑道:『此为雕虫小技,误胜陛下,请不要放在心上;陛下心系四海,力在治国,贱妾哪里能与陛下争胜负呢!』一番话说得入情入理,玄宗也就为之心中释然了,暗暗为梅妃的贤淑达理而欣慰。   「既然在一同踏雪赏梅,唐玄宗没话找话的对梅妃说:『久闻爱妃才高,入宫前所作八赋,翰林诸臣无不赞叹称绝,卿既然酷爱梅花,何不即景作一梅花诗?』   「梅妃谦和地答道:『贱妾乡野陋质,怎能有大雅之作,谨以咏梅花小诗一首,聊为陛下佐酒。』随即信口吟出了那首诗。   「吟完,玄宗正要夸赞,忽然内臣报岭南刺史韦应物、苏州刺史刘禹锡求见,这两位都是当时著名的诗人、儒官,因听说梅妃爱梅,又能吟诗作赋,心生敬慕,特挑选了当地的奇梅百品,星夜兼程,送到长安进献。   「梅妃和玄宗都十分高兴,命人植在梅妃院中,重赏了韦应物和刘禹锡,并把梅妃所写咏梅诗赐与二人品赏,两位大家读后赞道:『果然诗如其人,是仙中女子!』   「由于李隆基十分喜爱这首诗,梅妃便写了下来。唐玄宗当即命人将其裱好,连夜送入了梅妃的梅阁中。至此梅妃便和这首诗寸步不离身,走到哪里都会带上。   「嘿,有趣,一个想要自杀的人,居然还记得将自己最珍爱的东西从梅阁带到疏影阁中。恐怕,这桩皇家自杀案,真的有些猫腻!」   「虽然不太明白你们人类,但,奇怪。」青峰用手摸了摸那幅锦书,缓缓道:「这幅东西上,带着很强烈的怨气。」   「怨气?」我吃了一惊。   「不错,就是怨气,我分辨的出来。这股怨气来自于生灵。」   「生灵?」我皱了皱眉头:「你的意思是说,这股怨气的主人,并没有死?」   「嗯,如果那人死了,怨气自然会变成死气,恐怕,还会变为厉鬼。   但这上边的怨气,明显还没有那种状况。那人肯定还活着。」   「意思就是,这个怨气的主人,并不是死掉的梅妃?」我把头靠在右手掌上:「那是谁?奇怪了,难道梅妃真的有仇家,或者,有人对她极度的不满?」   我走出门,对李公公旁敲侧击起来。   许久后,李公公才为难的透露一点非常有用的资讯。   「梅妃曾经在年前怀了龙子,确实是龙子,但不久前却不知什么原因流产了。从此以后梅妃抑郁寡欢,经常一个人对着门廊发神,还会一个人自说自话。恐怕是因为丧子之痛,生不如死下,才会寻短见的吧。」   这老太监说的隐晦,果然是老油条一根,要他提供点线索都支支吾吾的,就连判断都有误导人的倾向。   梅妃居然流产过,还是最近。这可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八卦秘闻,完全是拿出去就能卖钱的玩意儿,很危险,不过,我喜欢!看来,案件的突破口恐怕就在这点上。   第七章 皇家谜案(下)   「好可怕的人!」青峰的额头微微凝出一滴冷汗,转头问我:「还用追吗?」   「不用,没必要。」我摇头,摊开右手掌,露出了一团颜色黯淡的东西。   汉代有长门宫,今日有上阳东宫。而梅妃自从流产后,就如同弃妇一般住在上阳东宫里。   皇帝后宫,每天太阳还在不断地升起落下,每天都有白头宫女细话她们曾经的容颜。   但是梅阁的主人,却永远回不来了。   吴宫南苑皆青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天长日久后,每当梅花开遍的日子,还有谁曾记得有位梅妃跳着惊鸿舞婉转悠长的身影呢?   站在梅阁前,我微微叹了一口气。   告罪一声,轻轻地推开了这栋举世闻名的阁楼。在上阳东宫中,梅阁的占地颇大,是个几进几出的大院落。自从它的主人搬入疏影阁后,院子依然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不染一丝灰尘。   即使,现在它的主人,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走入院中,只见满园的梅树在夏夜的月光里泛着青绿,生机勃勃。   一路欣赏着繁茂的绿色植物,一边向里边走。没多久,就到了梅妃的寝室。这里,也是她经年伺候皇上的地方。   只见满窗户都贴着梅花的剪纸,有红有黄也有白,虽然多,但是却不显俗气,反而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感觉,恐怕是梅妃自己无聊的时候剪来哄当今圣上开心的。不过,从剪纸上依然能看出她的人格,如菊花一样,淡入心扉。   推开卧室的门,一股和疏影阁中一模一样的香味便扑面迎来。很香,很淡,但是有些油腻,不像梅花,而且比疏影阁中的味道重了许多倍。   我抽了抽鼻子,心中暗自发爽。皇帝老儿经常来的地方,老子也站在了里边。太爽了!   仔细打量了四周,还是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都是些零碎的小东西。   我一屁股坐在软榻上,又将青峰叫了出来。   「继续,看看房间里有没有妖气和杀气。」我指了指周围。   青峰绕着房子转了一圈,回来摇头道:「老大,什么感觉也没有,平常的地方。就是香气太浓,让我想打喷嚏。」   「奇怪了。难道梅妃真的是自杀?」我托着下巴慢慢思忖起来,「她的尸体我没有看过,但是案子由皇上插手,尸体的检查肯定是全国最好的仵作经手,有用的线索估计不会遗漏什么。   「既然专家都说是自杀,那么,恐怕梅妃真的就是自杀了。但,自杀也分很多种,有的是因为生活没有期盼的东西,不愿意活了。但她正受圣上宠爱,地位和皇后也有得比,绝对不是因为这个自杀,可能,重点还是在那个流产的孩子上!」   「孩子?」青峰难以理解:「为了孩子人类就会自杀?」   「青峰,你还太嫩了。」我笑了笑,「人类,其实不光是人类,所有的生物都有维护下一代的本能。为了孩子,母亲可以举起比自己的身体重几倍的车。为了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可以放弃。如果梅妃的流产是人为的话,不但能打击她的地位,还能将她逼疯!」   「奇怪的感情。」他还是难以理解。   「这些东西,如果你有可能当父亲的话,就会明白了。」我嘿嘿笑了几声,「如果梅妃的流产是有预谋的,这件事就关联很大的。或许,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当今的皇后,王氏。」   「又关皇后什么事情?」   「当然关,非常有关系。要知道,人类是种很会勾心斗角的生物,特别是皇权和后宫的争斗。   「前者惨烈,一不小心就会死数以千计万计的人;而后者阴险毒辣,不但出卖身体,也出卖灵魂,用所有能够想到的方法拼命地向后宫权力的巅峰爬,而皇子,就是其中最大的筹码。   「现在李隆基还没有孩子,第一个生出孩子的女人,特别是生出皇子的女人,肯定会受最大程度的宠爱,最后母仪天下。但这个机会,竟然落在了本来就很受宠爱的梅妃身上,恐怕,后宫所有有心机有心思想要向上爬的妃子,都是怀疑的对象。但当今的皇后,特别值得怀疑!」   我顿了顿又道:「王氏是当今圣上的结发妻子,出身士族。据说这位王氏是甘泉府果毅都尉王仁皎的女儿,早在李隆基十几岁的时候就嫁给了他。王氏的家庭并不高贵,与梅妃差不多,当皇帝却把最多的宠爱都给予了梅妃,恐怕这是她最嫉恨对方的地方。   「据说,之所以立她为皇后,完全是因为她在李隆基与韦皇后和安乐公主生死博弈之时起了相当作用,她的孪生兄弟王守一,就直接参与了杀韦皇后和安乐公主势力的事变。   「不过,王氏在如愿以偿地当上皇后以后,她却面临着后宫众多美女的挑战。梅妃当然是最突出的一个。除此之外,王氏虽然收养了一个武氏家族的儿子,她自己却始终没有生育儿女。   「就因为生育问题,王皇后深忧得寝食难安。特别是如果有人先她一步怀孕,她的地位就会受到挑战。恐怕,她不仅是希望挽留丈夫,更希望长保自己和家族的富贵荣华。」   青峰翻白眼看我:「老大,说起来,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你和皇帝老儿还有皇后都很熟?」   「当然不是,皇宫这地方,本帅哥也是第一次来。不过,嘿嘿,这个世界可是有一种法术,叫做『读心』。就算是高手,只要不精通术法,我就有办法在『控制术』的辅助下,以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机率读到周围十五米内所有人的思想。   「就算有厉害的术士在也不怕,我还用了偷鸡摸狗隐藏形迹必备的『掩饰术』,这可是好东西,可以百分之百隐藏『读心术』的痕迹。」   我笑得很犯贱,指尖扬起,扔出一堆已经化为尘埃的符纸灰,「我可是一路上读心读过来的,宫女以及那个死老太监的心思我全听到了。虽然冒着『读心术』反噬的可能,危险是危险了一点,不过很值,全是有用的资讯!」   我扫了一眼四周,又道:「刚才路过某个阁楼时,听到有宫女说,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梅妃也渐渐不把王皇后放在眼里,后宫中势利眼儿的宫人宦官们,也常常表现出藐视王皇后的态度。王皇后气愤不已,难免向玄宗皇帝发牢骚,指责梅妃和她身边的下人。   「然而这时的玄宗已经不是当年的临淄郡王了,王氏的失落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同情,反而惹得玄宗越来越厌倦她,甚至动起了『废后』的念头。   「王氏也猜到了丈夫的心思,她十分害怕,想生儿子的愿望也就越发迫切。她一厢情愿地认为,丈夫先后对赵丽妃、武惠妃偏心,而现在又独爱梅妃,原因完全就是因为她们都有可能生出聪明俊俏的子嗣。她希望自己也能生个讨丈夫喜欢的儿子,以巩固皇后之位。」   我舔了舔嘴唇,嘲讽的道:「女人总是这样,想的东西简单明了,但就是点不到正题。可怜的王氏,她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如果连活生生的女人都不爱了,怎么会去爱她腹中的那块肉呢!   「据说在她变得喜欢啰啰嗦嗦的经常抱怨后,李隆基就不愿意来了。   而且,不论王皇后怎样想方设法地将李隆基留在自己的寝宫,她都始终没法怀上身孕,眼看着梅妃怀上了孩子,就要生了,梅阁里的丫鬟也一个二个变得趾高气扬,似乎皇帝就要废除她这个皇后,将梅妃立后了,她实在是又急又怒。   「渐渐地她不但恨透了梅妃,连李隆基也成了她痛恨的对象。说不定,她的怨恨从量变演化成了质变,真的有所行动了!」   说着说着,我的鼻子稍微抽动了几下,疑惑道:「青峰,你觉不觉得梅阁里的这股香味实在是有点奇怪?」   青峰也闻了闻:「就是香味,有点油腻,但是没妖气,平常的很。只不过好像在哪里闻到过。」   「不错,这种味道我也闻到过。奇怪,梅阁里的幽香,应该用梅花香味才对,这绝对不是梅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我说着在四周找了起来,到处查着香气的来源。   不久后,一个素三彩鸭薰映入我的眼帘。只见这个鸭薰高两尺,长三尺,底座边长一尺,座高半尺。底座呈方形,四面镂空。   这种素三彩鸭薰我以前也看过,只是没有这么精美,是用来焚香用的。   一般分上下两部分组成,由腹部分开,内空。鸭子嘴、颈、腹相通。   鸭身通体施黄、黑、紫三色釉。座底四周施罕见的绿釉,座面施紫釉,底面白釉,书青花「大唐武周三年制」六字楷体双圈方形款。釉水肥厚温润,有玉质感,侧视可见蛤蜊光。   就是这个素三彩鸭薰,里边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就在我刚要拆开鸭薰看看里边究竟在焚什么香的时候,一道劲风猛地朝我狠刺了过来……   青峰身体一横,手上一道绿爪如风般抓了过去,那道劲风唐突的绕了一个方向,依然朝着我刺来。   我趁着空隙,掏出符纸迎风一摇,幻化出十二个身影,分十二个方向逃窜而去。自己的真身则隐藏在黑暗中,用结界严严实实的包了个紧。   那个看不到的敌人在幽暗的油灯下,快得如同一个难以察觉的影子,只见青峰独自在空气中舞动,如同在玩猴戏。但周围不断有物品被扫飞,在墙上砸出一道又一道的凹痕。   非常凶险的死斗,对方没有形迹,难以捉摸,只能靠感觉和敌人出招时的动静来判断大体的方位。   我静静的看着,突然感觉手心一阵响动。代表分身的符纸居然相继破碎,那十二个分身,竟然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就那样完蛋了。外边守着的人,好高的身手!   我暗自思忖,这两个敌人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是不是同一伙人?   那个隐身者竟然可以靠近到随便偷袭我的范围,依然不被青峰发现,这份潜藏的能力就很值得商榷了。   相传,只有修炼过「影」的人类,才能完全隐藏自己的身体、气息以及形迹。   但影族的人世世代代全都掌握在皇帝手里。李隆基要杀我?不可能,他没那个必要,特别是我现在对他而言,还有某种利用价值,他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动我。   那究竟是什么人能够在后宫撒野,而且闹出这么大的响动都让人不会怀疑呢?守在门外的李公公干什么去了?还是说,后宫的人都死绝了?   我思绪万千,依然难以理出个头绪。抬眼望去,那个隐形人依旧和青峰斗了个旗鼓相当,看来一时间也分不出个胜负。   果然,青峰虽然好骗好愚弄,但是功力实在和雪萦差远了。外边还有一个人,不管他们是不是一伙,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我隐住身形,恶毒的一笑,掏出一张符纸喝道:「野有蔓草,零露漙兮。瀼瀼与物,纠缠与身。零露咒,疾!」   这个咒语脱胎于《诗经》中的《野有蔓草》一文,是术法中少有的非常恶毒的辅助攻击系统咒语,创造者绝对是个天才。   《诗经》中的这一首诗,是描画一男一女两个人在一个美丽的季节,偶然相遇并相爱的故事。在一个夕阳西下的日子,走在弯弯的小径,径旁,蔓蔓的小草上面,挂着晶莹剔透的露珠。   这时,对面走来一女子,她的眼神清丽,她的声音悠扬,她的容貌婉约,在落日的余辉中,她是如此的美丽,心中多年的寻觅,在这一刻就这样出现在面前,就在这蜿蜒的小径,就在这结满露水的青青芳草路边,上演着最倾心的相遇。   在最美丽的时刻,遇见了你最想遇到的那个人,但是然后呢?是与子偕臧?还是,枯萎而死?   咒语可以影响受术者的一切,令他放弃一切抵抗,拼命的爱上眼前的人。不管他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有多大年龄,都会让他彻底堕入爱情中无法自拔。   就某种程度而言,这个咒语比当今世上最可怕的诅咒更恶劣。只是,应用的范围有很大的限制,成功率也只有可怜的百分之一。   不过,谁叫我也是个大天才呢。   本帅哥早就发明出了一种方法,在「零露咒」从指尖飞出后,又迅速的扔出了几个自创的提高机率的咒语,一时间整个卧室五颜六色的光芒乱颤,一古脑的汇集成一道粗壮的光芒,沿着我早就计算好的轨迹,投入了那道无踪无迹的身影里。   那身影明显一顿,出招顿时乱了起来,越来越僵硬,劲风也缓了许多,像是怕伤到对方。青峰十分纳闷,乘势一招风刃,那身影挡开,突然像是放弃了一般,再次隐入了空气中。   我暗自偷笑,那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偷袭者,不会真的爱上青峰了吧?嘿嘿,有趣,实在太有趣了。   就在这时,突然感觉一股危险的气息从右手边传了过来。我毫不犹豫的向右边一跳,层层结界居然就那么毫无征兆的被某种东西破开,如果不是躲得及时,自己早就身首异处了。   那偷袭者得理不饶人,回刀又砍向我。虽然看不到,但却感觉那道风压猛烈到老远都能觉得痛,被砍中,一定会没命。   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只听耳边「铛」的一声金属碰击,劲风被青峰用右手硬生生的挡住了。   看不到的刀砍入了他的手臂半尺多,鲜血直流,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透明的身影发出了一声惊讶的叫,然后一把长匕首唐突的出现在青峰的手臂上。   没想到偷袭者居然是个有着好听声音的年轻女孩。估计是她害怕大动脉的血溅出来会害死青峰,不敢抽出来,下意识的将手中的刀放开了。   嘿,「零露咒」果然起作用了,我实在是个天才!我躺在地上笑得极为恶劣。那偷袭者明显在不知所措。她隐在空气中,突地抓住我不小心掉在地上的素三彩鸭薰,飞也般的向外逃窜。   我立刻急了起来,爬起身,抓住青峰的身体,跳到他的背上,大声喊道:「给我追,别让她给跑了!」   青峰在右手臂上用左手一抹,一道白光闪过,鲜血淋淋的骨肉立刻合拢起来,恢复了七七八八。他运起妖力,脚尖在地上一点,也飞快的窜出了门。   那透明的身影由于速度极快,在青峰大妖魔的超级六识中,自然有迹可寻。一路上狂追,但那偷袭者身法极佳,短时间内很难追上。   眼看她就要逃出梅阁了,突然,一袭血雾猛地爆开,喷洒在夜色中,将皎洁的月色染得通红。   一道白色的光芒闪过,只是一剑,让我和青峰倍感头痛的偷袭者居然就此受了重伤。素三彩鸭薰掉落在了草丛里。   那偷袭者眼看事不可为,果断的放弃了鸭薰,从右边逃走了。   我在青峰的背上向前方望去,有一个穿着老旧素衣的蒙面人,正悠闲的站在梅阁的外墙上,右手潇洒的拿剑。他的眸子清明,看了我一眼,似乎在笑。   他右手剑一挥,一股阴柔的剑风立刻将素三彩鸭薰卷起,稳稳的落入了他的手中。然后,他也消失在了墙的另一面。   「好可怕的人!」青峰的额头微微凝出一滴冷汗,转头问我:「还用追吗?」   「不用,没必要。」我摇头,摊开右手掌,露出了一团颜色黯淡的东西。   第八章 皇墓   用力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又指了指地面,吩咐道:「青峰,继续。现在应该不会再有人打扰我们劳动了。   给我用力挖!」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赐座。」御书房里,李隆基从满桌子的文件中抬起头,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夜不语,你好大的胆子。见到朕,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叫得比任何人声音都大,就是连膝盖都不愿意弯曲一下。」   「草民知道皇上公事繁忙,对此类繁文缛节不太在乎。何况,陛下更希望知道我的调查结果。」我脸上带着笑容回道。   李隆基果然没有生气,站起身走了几步,缓缓道:「说吧,你调查到了什么?」   「不太多。但至少关于梅妃的死,我有了个明确的答案。」我走到他身后。   「哦,说。」   「梅妃,确实是自杀!」   「什么!」   李隆基猛地转过身,用力抓住我的领口失态的大喝道:「她说过要和我白头偕老的,她怎么可能会自杀。难道她一切都是在骗我,就连感情都在骗我!」   「陛下,请冷静。梅妃当然没有骗你,不过有人却骗了你。」我安静的等他发完飙,缓缓道:「梅妃虽然确实是自杀,但是,她的自杀却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是有人蓄意造成的。」   「是谁!」李隆基感觉到自己粗鲁的失常行为,放开我,但声音又高了几个分贝。   「不知道。只是,我找到了一样东西。」   我从兜里掏出一块呈不规则的柿子形,直径半尺,开口面略扁平,呈旋涡状排列,有点显棕褐色的物体。   李隆基拿了过去,放在手心里捏了捏。   这东西虽然凝结得很坚固,但富有弹性,手捏微软,放手仍复原。里边半透明没有异物。他用食指摩擦,不脱色,搓即成团,揉捏即散,不粘手,即使放开,手中仍然沾着浓烈的香气。   「这是,麝香?」李隆基抬头看了我一眼。   「不错,确实是麝香。」我点头,露出了笑容。   「这能说明什么?」他疑惑道。   「所谓麝香,是我大唐特产的一种名贵药材。主产于西藏的喜马拉雅山、大雪山脉、沙鲁里山脉、宁静山脉、雀儿山脉等地。   「此物是麝的雄性香腺囊中的分泌物干燥而成,是一种高级香料,如果在室内放一丁点,使会满屋清香,气味回异。麝香不仅芳香宜人,而且香味持久。」   我解释:「麝香的药用价值很广,用于闭证神昏。麝香辛温,气极香,走窜之性甚烈,有极强的开窍通闭醒神作用,为醒神回苏之要药,最宜闭证神昏,无论寒闭、热闭,用之皆效。治疗温病热陷心包,痰热蒙蔽心窍,小儿惊风及中风痰厥等热闭神昏。   「还能用于疮疡肿毒,咽喉肿痛,有良好的活血散结、消肿止痛作用。   和几种常见药物搭配,更有其他的药效。不过,它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作用!」   「最重要的?」   「不错。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麝香能够催产!」我缓缓的说道。   「什么!」   李隆基全身一呆,许久才语气僵硬的问:「你真能确定?」   「非常确定。」   我笑咪咪的道:「这块麝香是在梅阁的主寝室中的一个素三彩鸭薰中发现的。从麝香融化的大小来看,这一块足足用了小半个月。   「而且这东西,并不是单纯的麝香。如果麝香经蒸气蒸馏,最后让其凝结成暗棕色的挥发油,再经精制成粘性油液,凝固后,就是麝香酮了。这玩意儿比麝香更具有特异强烈的香气,孕妇长期闻到,就容易流产!」   唐玄宗脸色凝重起来,他将手中的麝香酮凑到鼻子前仔细闻了闻,许久,才抬起头,缓慢的说:「不错,这种味道在梅妃怀孕时,朕确实常常在梅阁中闻到。可恨,当时自己竟然并不在意!是朕害死了梅妃!」   一刹那,这不到三十的皇帝仿佛又老了许多。   他慢慢的走到御书房的窗台前,将窗架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在回忆着什么:「夜不语,朕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们这种闲云野鹤的生活。唉,一将功成万骨枯,当了皇帝又能怎么样。哼!到最后还不是连自己最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   「有时候真的想放下一切,就这么悠悠闲闲的过下去,似乎也不错。   别看朕这样,其实朕酷爱音乐。六岁便能歌舞,少年时在府中自蓄散乐一部以自娱。朕精于多种乐器演奏,琵琶、横笛等,羯鼓的演奏技艺尤为高超。   「然后,朕在梅花零落的时候,遇到了朕的梅妃。为了她,朕调整了原九部乐、十部乐为座、还立了部伎。   「但是她始终并没有笑得很开心过,她能歌善舞,她常常脸上带着微笑,但是,她其实并不开心,这些,朕始终都知道,但是朕没有办法改变,谁叫我是当今皇上呢?   「梅妃极善解人意,从来就不会向我提出任何过分的要求,总是要我以国家大事为重。」李隆基用手扶在窗台上,回忆着。   许久。   我在他身后默默听着,随手在桌上拿了几个糕点塞嘴里。   果然是皇家的东西,好吃!   这皇帝,又是个猛地转身,脸上忧郁的神色稍微消减了点。   他从身上掏出一样东西向我扔了过来,又道:「夜不语,帮我去个地方,拿出一样东西。哼,既然梅妃的死是有人蓄谋,就不要再怪朕无情无义。不论是谁,我都会让他生死不能!」   皇墓,皇帝死后的世界。   每一代的皇帝都认为人死后,会去到另一个世界,于是他们总是挖空心思想要将身前的荣华富贵带过去。   唐代帝王陵寝制度是丧葬礼仪的一部分,它是一套复杂、详细、具体、严格的实用制度。和所有的王朝一样,大唐帝国在建国之初,百废待兴,许多制度、规定都在不断确定和完善中。   经过几代帝王的实施后,武则天时期,帝王陵寝制度已经确立,它包括了陵园的规模、园中宫殿群的分布、神道两侧石刻像的种类及尺寸、地宫的大小、随葬物品的标准及尺寸,甚至墓室内的壁画内容等等,都有具体规定。   皇上所拥有的,当然是最好的、最高大华美的,常人是绝对不可以有丝毫的越轨行为,否则将招来杀身之祸。   武则天和丈夫唐高宗李治的合葬墓乾陵,就是这个制度最完备的体现。除乾陵以外,制度完备的唐陵就数唐睿宗桥陵了。   而我的眼前,就是睿宗李旦的陵墓。   桥陵面南而居,有一条长长的神道,从山口延伸向南,一直伸向滚滚的渭水河畔。这是一条供后人祭祀、拜谒的大道,神道两旁自北向南相对排列着石狮、石人、石马、石獬豸、石鸵鸟和石华表。内陵园的范围包括了整座桥山。   如果说内陵园代表了皇帝生前居住的皇城,外陵园就应该是外廓城的象征,是朝臣、权贵、平民、商贩的居住地。   外陵园内主要安置陪葬墓群。   顾名思义,能够陪葬在帝王身边的人,除了血缘宗亲,就是那些功勋卓着、颇受重视的朝臣大员。死后能够在帝陵周围被赐赏一方土地、成为天子陪葬墓,是做人臣的极大殊荣。   唐初,陪葬之风很兴盛,唐高祖李渊的献陵、唐太宗李世民昭陵,都拥有数百座大型陪葬墓,气势很是壮观。   从乾陵开始,陪葬制度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能够陪葬皇帝的,主要是那些有着直系血缘关系的儿孙们,朝臣陪葬越来越成为个别。睿宗桥陵陪葬墓中除宗室子弟云麾将军李思训墓外,余者皆是其亲生子女。   我带着青峰一起缓步走入了李思训的墓地范围内,望着眼前那恢宏的墓穴,稍微有些感叹。   云麾将军以一介武士能够陪葬睿宗,和睿宗李旦喜好书法绘画有直接关系。   李思训是唐代杰出画家,又是战功卓着的大将军,可谓文武双全。其画风精丽严整,以金碧青绿的浓重颜色作山水,细如毫发,独树一帜。   在用笔方面,能曲折多变地勾画出丘壑的变化,法度谨严、意境高超、笔力刚劲、色彩繁复,显现出从小青绿到大青绿的山水画发展与成熟的过程,是我国山水画派的奠基人之一。   只可惜其作品皆已散失,竟无一例存世。   睿宗点名要他陪葬桥陵,可见对李思训人品、才华、书画非常喜爱,愿与其永为君臣,常相厮守。   「老大,我们来这里究竟是想要干嘛?」青峰左右打量了一番:「周围紫气浩荡,让人实在很不舒服。」   「我要进墓里拿一些东西。」我淡淡道。   「什么东西?」   「不太清楚,皇帝老儿要我进了他老爸李旦的棺材前,再打开他给我的锦囊,说里边有提示。」我从怀里掏出锦囊,在手里抛了一抛。   刚往前边再走了一步,突然听到几声震耳欲聋的尖锐吼叫,十几道劲风猛地迎面扑了过来。   那几个声音快如闪电,交错的划破了空气,发出阵阵雷霆般的声响。   青峰手掌一翻,用视线锁定了一个影子,右脚一点一滑,飞快的闪到它身旁,重重的用化魔掌打了过去。   那个虚影惨叫一声,狠狠的撞在云麾将军的墓壁上,尘土飞扬。   我定睛一看,居然看到了一个石头雕刻的双头怪物。   这怪物背上的双头曲颈相连,两只兽头雕成变形龙面,巨眼圆睁,长舌至颈部。两头各插一对巨型鹿角,四只鹿角权桠横生,意象极为奇异生动。通体髹黑漆后,又用红、黄、金色绘兽面纹、勾连云纹。   方座则浮雕出一些几何形方块并饰菱形纹、云纹、兽面纹,虬曲盘错的巨大鹿角。最奇怪的是,对称兽体和稳重的方形底座构成了一个神秘的氛围。   「倒霉,居然是镇墓兽。而且少说也有十二只,亏本了!」   我郁闷的大喝一声:「青峰,给我退开。青莲出鞘,口绽莲花,生于厮而长于厮,尘归于尘,土归于土。驱邪万魔封印。疾!」   手中的符纸化为一滩火光,猛地飞散成十二道橘红色的光焰,呈辐射状窜出,直直的打在了那十二头镇墓兽身上。   石头雕刻的怪物在火中痛苦的挣扎,驱邪万魔封印可以除去非生物上附着的妖物和灵力,对这类附着术法有极好的破坏作用。   但是这一次,万试不厌的方法却没有太大的效果。   那十二只镇墓兽又是一阵低吼,狂啸着从火中跳出,好死不死的全都向我冲了过来。我急忙在腿上贴了两张神行符,一溜烟的就往外边逃。那些石头怪物居然得理不饶人,死命的紧咬着我身后追着不放。   「青峰,给老子顶住!」我大喊。   青峰应了一声,撑开纳木结界,将我笼罩在了里边。   十二只镇墓兽四只眼睛变得通红,拼命的撞击着结界,原本结实的结界立刻变得摇摇欲坠起来。   我喘着气,立马拿出符纸加了几层。   终于安全一点了!   「老大,这些镇墓兽究竟是怎么回事?妖气大的吓人,您的符咒都没用处!」青峰害怕的看着外边的石头妖物。   我叹了口气,「你以为这些镇墓兽是那些墓葬中常见的一种怪兽?这里可是皇墓!这里的镇墓兽可都是些为镇慑鬼怪、保护死者灵魂不受侵扰,甚至阻挠盗墓者而设置的一种冥器,是成千上万的术士花了很大工夫才造成的。   「靠!那个李隆基,居然没把这些东西说清楚,难怪要我来,如果是普通人,早就嗝屁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过说起来,这些怪物倒是雕刻得怪模怪样的,有些我都不太认识。」我在结界里用手撑住下巴,仔细的看着外边的镇墓怪。   据《周礼》记载,有一种怪物叫魍象,好吃死人肝脑;又有一种神兽叫方相氏,有驱逐魍象的本领,所以皇家常将方相氏立于墓侧,以防怪物的侵扰。   还有一说,这种方相氏有黄金色的四只眼睛,蒙着熊皮,穿红衣黑裤,乘马扬戈,到墓圹内以戈击四角,驱方良、魍象。而方良亦为危害死者的恶魔,人们就借助方相氏的力量来驱赶它们。   不过根据镇墓兽头上的双角推测,这些镇墓兽应与「辟邪」或「灵神」、「士伯」这些怪异有一定的关系。   头痛。这些怪物高达二丈,比四个我还高,而且似乎还有躲避术法攻击的能力,实在麻烦的很。不管长相怎样,但肯定不是方相氏。   那这些玩意儿究竟又是些什么?   我大脑飞速的回忆着从前的一切典故。记得自己曾经在某个傩仪上,看到过这十二个怪异的形象。   所谓傩仪,是四季驱邪逐疫的仪式。   在周朝时,就有人认为自然的运转与人事的吉凶息息相通。四季转换,寒暑变异,瘟疫流行,鬼魂乘势作祟,所以必须适时行傩以逐邪恶。   傩仪中的主神是方相氏。   两汉,傩仪中出现了与方相氏相配的十二兽。魏晋南北朝隋唐沿袭汉制,傩仪中加入了娱乐成分,方相氏和十二神兽角色,由乐人扮演。   这么说,仪式中的十二神兽,应该就是眼前的十二个镇墓兽。如此一来,貌似有个办法能够顺利的驱除它们!不管了,冒险试试!   我先在自己周身遍布好几个坚固的结界,这才掏出几张符纸,喊了一声:「青峰,站住不要动!」   青峰一听,纳木结界顿时崩溃了。他下意识的浑身打了个冷颤,也不顾那些怪兽的攻击,飞起身就想逃,边溜还边大喊:「废话,不动才怪!   老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打什么算盘。死都不要!」   「别说得那么绝情嘛,又死不了。再这样主人我可是会伤心的!」我早料到了他的行动,双手一翻,手上的第一张符纸顿时化为一道惊雷,硬生生将他从空中砸到地上,砸出了个半人多高的深坑。   四周的镇墓兽被巨大的风压震得散开,被抛出老远,却立刻又像没事一般摆摆脑袋站起身,又嘶吼着跑来。   「宇宙万千微尘,化入无我之境。变万物为我,化我为万物。诸神虽有灵犀,但求心结千千,皆有你我。心有灵犀者可变我。化我为身咒,疾!」   指尖缝隙的符咒一阵轻声颤抖,从我的手上飘浮到空中,散发出柔和的黄色光芒。在那些光芒中,我闭上眼睛冥思苦想,最后张开眼,用手一指青峰的方向,只见那道黄光微微闪烁,就这么冲入了他的体内。   于是,青峰便剧烈的颤抖起来。衣服猛地被膨胀的肌肉撑破,他的周身全部血管都鼓胀暴出,只见他英俊得不成人样的脸因为剧痛而变得扭曲,身材也越来越丰满。直到催长到二丈高度。这才好不容易停了下来。   这时的青峰,已经成长成身披熊皮,头套面具,上有黄金铸成的四目,上衣玄色,下裳朱色,执戈举盾,率领众隶,驱逐疫鬼精怪的方相氏。   这就是「化我为身咒」的用处。能够将心里所想的形象实质的加在自己或者他人的身上,效果很明显,用处也很广泛,可以说是最顶级的变身术法。   之所以不能在民间很好的得到应用,甚至最后湮灭在了历史中,完全是因为这个术法中存在的一点小小的缺陷。   在使用的时候,由于术法会大量改变受术者的体型相貌,而随之更会伴有剧烈到足以令人神经失常、甚至疯掉死掉的疼痛,所以,就连发明这个术法的人也没有使用过。   这东西也是很早以前在书里看了一遍,胡乱记下来的,这次一用,居然效果很好。只不过看青峰的样子,恐怕也痛到了崩溃的边缘。   果然会很疼,幸好没有因为好奇用在自己身上,不然那才叫惨。   那十二只石头镇墓兽见到方相氏猛地出现在眼前,惊叫一声,挣扎也没有挣扎,怕得躲到角落里颤颤发抖,我拉着已经痛得基本上晕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青峰,趁机走了过去。   在云麾将军李思训墓外,桥陵东南方约三公里处,有一座边长二十丈、高五丈的覆斗形土冢,冢上长满松柏灌木,冢南耸立一通高大的青石碑,碑上錾刻五个虬劲有力的大字:「唐睿宗李旦陵」。   这虬劲的大字,似乎出自李旦他本人的手笔。自己给自己的墓穴取名字,果然不愧为有名于世的让皇帝,为人懒散,得过且过,没有大志,但为人却很有趣。   大唐对历朝历代的祖宗陵墓都有很好的保护措施,并定期维修。在帝陵保护区内不许百姓居住,就算附近的耕种者,也一律承担保护陵区内所有石刻像和林木的责任;作为回报,政府不征收农业税。   一般而言,在陵墓附近县城的县志上,都有对本地陵墓的详细记载。   我来的时候也稍微调查了一下,这位让皇帝的惠陵陵前,石刻数量和种类有四十多种,值得小心注意的也有六种。据说登高的时候,还可以清楚看到这座陵园南门的双阙台及石狮、石马、华表等物。   我让青峰跳得老高,借用他的眼睛把周围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好不容易才发现了陵墓的真正位置。   「青峰,挖。」我用脚到处测量了一番,然后指了一个地方冲青峰嘱咐道。   青峰为难的看着脚下的青石路面,挠了挠脑袋:「主人,这似乎不太好挖。最重要的,似乎太明目张胆了一点。您不是老教育我,为人要低调吗?现在这可是随时都会有人来人往的主干道。」   「屁话,皇家墓园,哪有那么多吃饱了没事干,不怕掉脑袋的人会偷跑进来?」我不屑的从鼻孔里喷出一口气,刚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一阵微微响动。   不是吧,哪有那么巧的?那人不会是存心想来拆我的台看我笑话的吧?顾不上教训在一边狂自偷笑的青峰,我掏出一张符纸,念了几句咒语,我们两人的身影顿时越来越淡,最后彻底消失在了空气中。   就在我们刚隐起身形的后一瞬,一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人已经冲了进来。   什么玩意儿,实在是没有点常识,居然在大白天穿夜行服,就说他心里没鬼,绝对不是存心想干偷鸡摸狗事业的人,也不会有人相信。实在太过分,太明目张胆了。比我还有胆识,够笨,我喜欢!   那黑衣人用力捂着左手,明显是受了伤,紧身衣严严实实的笼在他身上,曲线尽显,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竟然还是个身材姣好的女子。   「青峰,这女子貌似有点似曾相识的样子。」我指着那女子悄声说。   「难道是老大的老情人?」青峰疑惑的随即摇头,「不可能,如果您真有机会交往老情人,那姐姐早就发飙到把整个长安都毁掉了!」   「你就不能想得正常点!」我气不打一处来的狠狠敲了他的脑袋一下。   「都怪主人,原本我还算聪聪明明一个妖魔,被您又折磨又打头,敲都敲笨了。」他委屈的捂住头呻吟起来。   靠!净学些人类的坏毛病,都不好意思承认那白痴就是我仆人了。   我瞪了他一眼,转入了正题,「这女人,就是昨晚在梅阁里偷袭我的隐形人。很有可能,是影族在外遗留的某个不知道自己身世的孤儿。」   「老大,这您都知道?」青峰大为佩服。   我得意的嘿嘿笑道:「废话,作为你足智多谋的主人,我早就乘机在她身上种下了引蝶香。那种东西无色无味,很不容易被发现,但是用相应的法术,就能感应到。刚才一看她就觉得眼熟,法术一试,果然就是那人。」   手中幽幽绿色火苗在燃烧,在无风的空气里,依然摇晃向那女人所在的位置。   「说起来,她还中过我的零露咒,对你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感情。要不要稍微牺牲点色相,勾引她过来,好好问问这女人的底细?」   看了一眼又准备溜掉的青峰,我恶毒的一笑,拉住他的衣领又道:「放心,爱情这种东西又死不了你。何况人家还只是单恋。多有趣,这女人猛然一见你,说不定一兴奋,就什么东西都毫无保留的说出来了。」   说着便一把将他扔了出去。   青峰的身影在空气里迅速显现出形迹,划过一道弧线,准确的向那黑衣女子飞去。那女子大惊失色,身形如同惊弓小鸟般往后一退,整个身体便变得淡起来,似乎有随时都会隐入空气里的可能。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黄昏独愁,更着风雨,寂寞开无主。」   我大喝一声,手中符纸翻飞:「孑然一身、梅花何堪凄凉。不如盛开,现我踪迹。孑然凝身咒,固!」   符纸化为一道火光,从身后击中了因为突变而变得稍微惊惶失措的女子,猛地隐入了她的背后。而她的身影也从半透明状态变得实质起来,短时间再也没有办法行化实为虚的术法了。   「你们是谁?」她看到青峰的样子,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反应,只是慌乱的捂住了本来就遮盖得严严实实的脸,不知是不是在发红。再看到我时,终于惊讶的叫出了声音。   果然是个年轻女孩,声音十分悦耳。到艺馆卖唱的话,一定会勾引到一大堆无聊的白痴去听的。   我微微笑着:「我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现在正在为当今圣上办事。」   话音刚落,那女子猛地右手一挥,向后急退。一道银光飞快的向我射来。青峰的动作更快,他轻轻一移位,抬手就将那道银光抓住。   居然是一把小刀,锋利到可耻程度的小刀,刀身上还淬了剧毒以及诅咒,迫不及防下被刺中,普通人肯定会在几息的工夫里迅速萎缩而死。   果然是个厉害的杀手,天时地利人和都没了,还会挣扎到底。   只是她遇错了人,居然遇到了我俩。   「青峰,断魂刃,用刹步冲到前方三丈五尺的地方。」我喝了一声,掏出一张符纸随风一晃:「天地玄黄,万物之源。结善恶之网,罗罪恶之人。天罗地网,疾!」   少女前进的方向顿时唐突的幻化出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前进无路的情况下,青峰的断魂刃已经砍到了。散发着幽绿光芒的三寸光焰迅速的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刺耳声音,带着强烈的压力,狠狠的向她的背后砍去。   少女飞快的抽刀转身,虽然将断魂刃成功抵挡住,但身体也被震得向后猛飞,然后一头栽进了网里,被粘得严严实实。   我乐呵呵的走过去,使出掌心万物的法术,将她连人带网全都缩小到可以放入囊中的大小,然后塞入了衣兜里。   用力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又指了指地面,吩咐道:「青峰,继续。   现在应该不会再有人打扰我们劳动了。给我用力挖!」   话音刚落,远处又传来了脚步声……   第九章 善恶   计划?什么计划?   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突然变成了民族英雄,而事情也在向我完全想不到的形势发展开来。   李旦是唐高宗李治和女皇武则天的第四个儿子,有人说,他其实是一个聪明睿智,兴趣广泛、多才多艺之人。   他擅长书法,喜好文学,却对本应对他来说最为重要的政治和皇权太不热衷。   李旦第一次做皇帝,是在高宗故后、武后专权时期,他接替了只当了两个月皇帝的哥哥唐中宗李显的位置。但他这次做皇帝也同他哥哥一样,就像在玩过家家,仅在很短的时间内,因为女皇的政治需求而迅速登基,又因大周王朝的创立而被武则天瞬间推下帝位,真可谓是来去匆匆。   李旦第二次即皇帝位,也是一次宫廷政变的结果。武则天死后那年,太子李显再次登基,大唐的政权迅速被皇后韦氏所掌控。   五年后,唐中宗李显吃了韦皇后的点心师做的甜饼而突然暴毙,韦皇后秘不发丧,把中宗唯一的儿子李重茂推上皇位,史称唐殇帝。   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联络李旦的第三子临淄王李隆基发动兵变,彻底粉碎了韦皇后欲当女皇的梦想,从而再次把相王李旦拥上皇权的顶峰。   这李旦本是一个性格软弱的人,在太平公主和李隆基的明争暗斗中,在位不到二年,便将这令千古英雄尽折腰的九五之尊让给儿子李隆基,自己悠哉乐哉做太上皇去了。   去年夏天,太上皇李旦崩于百福殿,时年五十五岁。群臣商议后,定其庙号为睿宗。冬十月,葬于北山山脉东部的桥山,名为桥陵。   桥山外观并不很陡峭,但山峰挺拔,气势雄伟,主峰南坡呈六十度角倾斜,表面裸露着大片灰白色石灰岩,只有少量低矮灌木从岩石缝中伸展出来,为这座坚硬的石山点缀些许绿色。   主峰两侧各有较低而绵长的小山一座,与主峰相连,浑然若一把高背太师椅和两个扶手,又似一只双翘左右展开的凤鸟,将睿宗的陵宫环拥在自己的胸膛上。这样神话般奇特的山峰走势,正是桥山被选定为帝王陵寝的主要原因。   在这位太上皇的陵墓前,原本是不允许任何皇家以外的人到来的。可是现在,却接二连三的有人进入,几乎快要成了菜市场。   这次除我们以外进来的第二波人,依然只有一个,依然是个熟人。正是那在梅阁外墙,一剑伤退影族女子的白衣人。他还是蒙着面纱,看不清样子,脚步仍旧悠闲,在这皇家坟墓中缓步前进,像是走在自家的后院里一样。   我和青峰隐住身形,对视一眼。   这男子靠近后,突然停住,嘴角的面纱微微一动,似乎在笑,然后突地脚步一闪,右脚地上飞快一点,只见一个人影猛地以极快的速度快速向远处窜去,追都追不及。   明显,那家伙肯定发现了我们。恐怕也是想入陵墓中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不愿意和我们多做纠缠。   「好厉害的家伙,他的身法不比姐姐差。」青峰冷汗直流,深深吐出口气评价道。   我皱紧了眉头,居然有人能够让身为大妖魔的青峰有如此谨慎的表情,这人,绝对应该注意!而且,为什么昨晚出现的两波人,全都不约而同的来到了太上皇李旦的陵墓前?难道,他们的目标和我们一样?那个混蛋皇帝,究竟想要我进去拿什么东西?   看来,再不能悠悠闲闲慢吞吞的混时间了,早点进去,先一步将东西拿到再说。   我看了青峰一眼:「青峰,解开百分之三十的封印,将左手臂化为原始形态。」   说完便捏了几个手印,用契约法术把加在他身上的封印稍微打开了一道口子。青峰顿时兴奋起来,满头的青色发丝在空气中无风自动,一波又一波如有实质的能量波动在他的周围不断凝固,带着强烈的气息冲天而去。   没多久,青峰的右手臂逐渐变成一种怪异的兽爪形象,五彩斑斓,一看就知道极为危险的光芒萦绕在手臂四周,弥漫的周围石像都纷纷破碎。   「好久没这种感受过了,我的力量!」青峰满脸冷酷,性格似乎也在力量的极度膨胀中变得扭曲,变回了封印他以前的状态。   我脸部肌肉一抽,狠狠一拳头捶在了他的头顶:「跩什么跩,还不给我挖!」   青峰满脸嚣张的正要变脸发怒,抬头猛然间看到我阴笑的神色,顿时气焰尽灭,郁闷了半天才道:「主人,这么大阵仗,我还以为您要我把整个坟墓都掀个底朝天,弄了半天,还是要我挖啊!」   「废话。我不是老告诉你,做事要低调吗!」我在他额头上又来了个暴粟,理所当然的说道:「你主人我天性善良,一向为自己人着想。」指了指他的爪子又道:「你看,都给你工具了,还不给我挖快点。」   青峰完全无语,一副随时要倒的样子,埋头发泄似的苦挖起来。   一路无话,他挖了多少,我就走进去多少。有了工具,力量膨胀的青峰果然进度很快,没多久就将洞打到了陵墓里。   随着不远处阻隔开胚土的石板在青峰的利爪下轰然向里边倒塌下去的时候,一个黑暗、空荡荡的地方立刻露了出来。   我伸头进去四处打量了一番,接着又皱起了眉头:「奇怪,为什么没有术法的波动?一般皇家陵墓里,机关、诅咒、攻击和防御术法多不胜数,这里居然一个都没有。」   心里,顿时升起不太妙的预感。   青峰在掌心化出一颗临时充当照明用的光球,将四周照亮。视线所及的范围,众多召唤石像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而地上,机关似乎有完全被触动的痕迹。果然,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闯了进去。   弯腰在地上捡了一根弓弩的箭头,只见它已经被一剑砍成了两段。断口处很新,看来应该是刚断不久。恐怕掉在地上的所有机关都是如此。   来人,好高的身手。不但凭着高超无比的剑技蛮横的破除了所有的术法,而且根本就没有停顿的向里走。   只是想到那分功力,都会令人不寒而颤。   「不好!」我大叫一声,一边带着青峰朝摆放灵柩的墓室跑,一边掏出李隆基给的锦囊打开。里边龙飞凤舞的只写有两个大字:玉玺。   太上皇李旦的灵柩里,棺材盖大开。那玉玺,早已不知踪影……   「请皇上恕罪,草民没能顺利拿到玉玺。辜负了皇上的信任。请皇上治罪。」我在御书房里大声请罪,但双膝依然硬挺挺的支撑着身体,没有丝毫可能跪下去的行动。   出乎意料,李隆基并没有动怒,只是走到窗前,望着窗外随风摇动的怒放花朵,许久才叹了一口气,说道:「夜不语,你知道那是什么玉玺吗?」   「草民不知。」虽然自己内心倒是有些猜测,不过现在还是装笨点好。   「玉玺分很多种,有批准公文用的公章,也有命令内府用的私章。但有一个玉玺却很特殊,掌握着皇家的一个秘密,手里拿着那块玉玺,就能调动历代积累的隐藏力量。如果那个玉玺,真的已经落入了那个女人的手里,事情就麻烦了!」李隆基苦笑。   所谓的那个女人,恐怕只有一个,就是太平公主。不过如果那玉玺真的有调动皇室隐藏力量的作用,对眼前的这位而言,事情确实会很糟糕。   这个李旦果然是个聪明人,他害怕自己的儿子万一斗不过太平公主这婆娘,恐怕在任何人都不知情的状况下,特意将玉玺带入了自己的坟墓。也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了一条后手,让他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但不知为何,李隆基和太平公主同时知道了这个秘密,都派出了高手去太上皇的灵柩里偷玉玺。   说不定,原本这高明的一招,现在反而有可能替自己的儿子掘了坟墓。   只是不知道那位功力高深到莫名其妙的白衣男子,是不是太平公主的手下。   「看来,事情真的不能再拖了。」   李隆基坐回了龙座,烦躁的将一张纸撕碎,望着我,一个字一个字的缓缓道:「看来,计划要提前了。」   计划?什么计划?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突然变成了民族英雄,而事情也在向我完全想不到的形势发展开来。   有人说女人心海底针,但是就算那根海底的针,也有被人刻意抹去的时候。   就在李隆基说要提前进行计划的三天后,一件举国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由于王皇后一直都没有身孕,在后宫的处境极为尴尬。他的哥哥王守一这时已是玄宗的妹夫、薛国公主的驸马了,他当然也对妹妹的处境十分担忧。   常言道「病急乱投医」,王守一四处打听之后,找到了一个叫明悟的左道僧人,这个明悟在一通作法之后,鼓捣出了一块「霹雳木」,上面刻着天地字样以及李隆基的名字,交给王守一说:「佩此有子,当与则天皇后为比。」   王皇后听了这话,万分高兴,她当初能够直接参与丈夫杀韦后的密谋,不用说也是个对权力有欲望的女人。如今变心的丈夫对自己已经无复往昔恩爱,她当然更渴望权力、希望将丈夫控制在自己手心里。   然而,事情并不像王皇后所想的那么完美。这个消息居然很快就走漏了风声。   大吃一惊的李隆基立即亲自过问此事,事情很快真相大白。   面对人证物证,李隆基怒不可遏,于两天后颁布诏书,昭告天下:「皇后王氏,天命不佑,华而不实。造起狱讼,朋扇朝廷,见无将之心,有可讳之恶。焉得敬承宗庙,母仪天下?可废为庶人,别院安置。刑于家室,有愧昔王,为国大计,盖非获已。」   王皇后立刻被废为庶人,太子少保王守一先是被贬为泽州别驾,随后又被赐死。三个月后,王庶人死在冷宫之中,死因成谜。不过那又是后话了。   而这件事的牵连极大,就连太平公主也被牵扯了进去。有一大堆证据在早朝的时候,被摆在了皇帝以及众位大臣的面前。   证据罗列出太平公主李令月挑拨离间,差人装成那个叫明悟的左道僧人蛊惑王皇后造反,并多次游说王皇后,误导王皇后,让其对梅妃的恨意日渐深沉,最后还唆使王皇后在梅妃的卧室里偷偷换了焚香,买通宫女在素三彩鸭薰中放入麝香,令梅妃流产,最后致使梅妃郁郁寡欢下自缢在疏影阁中。   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太平公主这一连串的阴谋,用意旨在破坏朝纲,扰乱后宫秩序,迫使圣上无法顾及她的小动作,令她可以后顾无忧的准备造反的逆天之事,做第二个武则天。   更有证据指出,太平公主欲以七月四日作乱。唐玄宗以及众臣大怒,立刻宰杀了太平公主的党羽常元楷、李慈、萧至忠、岑羲等人。窦怀贞听到消息后,当天便自缢在家中。   第二天,唐玄宗下令,将太平公主李令月毒酒赐死。太平公主冷笑了一声,将太监递过去的毒酒一掌打翻在地,然后举旗真的造反起来。   唐玄宗龙颜大怒,亲自率兵将十万将凤鸾殿层层围住,一场惨烈的政治内战就此展开。   开元元年七月十三日,天气晴,无雨。东都洛阳,却在上演着一场腥风血雨。   李隆基挥兵十万,在凤鸾殿周边的朱雀门和太平公主的六万精兵狠狠撞击在了一起,一时间血肉横飞,残肢断腿四处都是。   我和青峰站在远处的了望车上,身旁便是当今圣上李隆基。他微笑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似乎非常满意,看了许久,才从目不转睛的状态中解除,看了我一眼:「要不要做笔大买卖?」   「什么买卖?」我诧异道。   「很划算的买卖。」这皇帝大笑了几声:「跟我进去活捉太平公主,她伏罪后,凤鸾殿中的财物你可以随意拿走。」   「很有趣的买卖。我当然没有反对的必要。」   不是没必要,而是根本没可能,虽然接触的不多,但是对这位脸上总是带笑的皇帝,我倒是有了深刻的理解。   对他而言,所有人都是蝼蚁,其他的他都可以不管,但唯独蝼蚁不听话的时候,不论是谁,都会毫不犹豫的抹去。我还没有傻到会去摸皇帝屁股上的逆鳞的程度,所以,还是稍微听话点、傻一点好。   「那好,我们这就进去!李公公!」他大喊了一声。   顿时,在他身旁唐突的冒出了一百一十一个身穿黑衣的蒙面人。是影族,这才是皇家真正的影族,光看气势,都和那天偷袭我的影族小姑娘完全不一样。   这些人是真正的高手,不知道杀过多少人,一旦现出形迹,那种肃杀的感觉就会直冲云霄,使得周围充斥起一种血腥味。令人不舒服。   最令人意外的是,李公公居然也是影族,而且身手高超到夸张的地步。看来,皇帝有恃无恐,果然是有自己的道理和本钱。   「陛下,请勿以身犯险。请让老奴进去将公主擒下。」李公公尖着嗓子跪下道,一副心腹忠臣的模样,看得让人讨厌。   「不用,毕竟里边的人是朕的姑姑,朕有责任看她走完最后的路。」   李隆基向凤鸾殿深处眺望,「我心已决,李公公,快送我们进去。」   看不出来,他还具有强烈的冒险精神。   李公公不再说话,一挥手,影族的一百多人顿时人影闪烁,围着我们摆出了一个怪异的阵势。他们的移动速度越来越快,猛地眼前一黑,再有光线亮起时,我们一行人已经来到了一个宽敞的所在。   我揉了揉眼睛,这里,居然是凤鸾殿的正客厅。   太平公主正高高的坐在主人的位置,她的身前摆放着那口黄金棺材,一群人正围着那口棺材不断的施着某种法术。   她看到我们唐突的出现在不远处,神色并没有慌张,只是看着李隆基,一眨不眨的看着,最后叹了口气:「陛下,你终于来了。」   「姑姑,你不该拒绝那杯毒酒的。」李隆基拉过一把椅子,大马金刀的坐在客厅的正中央:「败局已定,姑姑,放手吧。」   「放手?你叫我怎么放手?我根本就没有选择。」太平公主苦笑了一声:「我就知道皇上你一定不会放过我。但是,为什么不多给我一天?就一天。我只想要再多一天时间。」   「一天?难道要我真的等你准备好了,抢了我的位置?」李隆基冷笑。   太平公主微微摇了摇头:「你根本就不知道哀家在找什么,哀家究竟想要什么。如果哀家真的想要你的皇位,这么多年,这么多的机会,哀家早就坐上了当年母后坐过的位置。」   「你还想要什么?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姑姑,你想狡辩也没用了。」   李隆基哼了一声,「不错,以前你确实有很多除掉我的机会。但是,那时候你的时机并不成熟,就算朕驾崩了,你也永远没有机会坐上去。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第一任丈夫,城阳公主的二儿子薛绍,就是你阴谋害死的。你同父王一起作为李家的代表参与了武李盟誓,看起来是为大唐的基业做贡献,实际上,你暗中做了许多的手脚,同时也掌握住了更多的权力。你,恐怕比朕更爱权力。」   「我不是!」太平公主又摇了摇头:「你不会明白的,我这么爱权力,并不是因为真的爱,而是,我需要权力来为我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李隆基有些惊讶。   「我要找一个人!」李令月的眸子猛地闪了闪。   「找一个人?就为了找一个人?」李隆基愣住了,然后大笑,狂笑,笑得咳嗽连连,「你为了找一个人,不惜诬陷自己的丈夫,不惜踩住一堆又一堆的尸骨往权力的巅峰上爬?别当我还是三岁的孩子。」   「丈夫,哼!那是他罪有应得。如果他不死,不要说你是不是还坐在皇位上,恐怕大唐的整个江山都要改姓了。」   太平公主冷笑了一声,她看着在术法中闪烁出五彩光芒的黄金棺材,眼神顿时又柔和了起来,「我这么多年来,确实在找一个人。一个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爱情,这种东西真的很神奇而又平凡。但就是这种平凡人家的感受,皇家人却永远也得不到。陛下,就像你的梅妃,你扪心自问,你是真的爱她吗?还是最爱你自己?   「但是他不一样,我爱他,胜过于爱我自己!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才十七岁。那天我记得很清楚,自己一时贪玩,有一种想要出宫的冲动。于是我就真的出宫了,在一个湖边遇到了他。   「那时候他默默无名,却有高深的剑法。他在湖边练剑,湖中的水、林中的叶子全都围绕着他飞翔。他似乎发觉到了我的偷窥,转头冲我笑了一下。   「就那一下,我的身躯僵硬了,满脸呆滞,脑中全是他干净的眸子,和那道淡淡的笑容。就在那一刻,我的心跳立刻便告诉了我一个事实。   「就是他了。他就是我的丈夫,一辈子的丈夫,一个将要陪我走一生的人。而我,从此以后,只会有他一个。   「我要嫁给他!」   太平公主的眼眸流出了一丝泪水,神情恍惚的望着窗外。   「但是我却没有嫁给他。比武招亲的时候,他毁约了,没有来,更从此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于是,我嫁给了薛绍。这个男人需要的只是个长公主丈夫的名号,他是个极有野心的人,他想当皇帝。   「说我诬陷他,不过是他罪有应得罢了。这么多年来,我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将我深深爱着的那个负心男人挖出来,不论用什么手段,不管因为这件事会死多少人,我都不管,我只想看到他,哪怕只有最后一眼,我也想见他!」   凤鸾殿的正客厅里陷入了一片死寂中,许久也没有人出声。只有那群术士,以及发光的黄金棺材还在微微散放动态气息,让人不会产生时光停顿的错觉。   又过许久,李隆基才深深吸了口气,喝道:「撒谎,差点被你骗过去了。那口黄金棺材是你花万两黄金,委托人从一个商代的『千魔罗天冢』   里偷出来的。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口棺材里封印着一只大妖怪,哼!你在那里煽情拖延时间,其实是想将里边的妖怪唤醒,趁机将我们全部杀掉。   「来人啊,给我将那口棺材毁掉!」   李公公应了一声,带着一百一十一个影族飞也似的朝着黄金棺材的所在冲去。   「不要!」太平公主惨叫一声,一直天塌不惊的神情变得惊惶失措起来。她跑下台阶,似乎想用柔弱的身躯挡住影族的攻击。   「不要管她,死活不论,将这里所有的人都杀掉!」李隆基声音阴沉的下令。   影族闷不做声,整齐的抽出匕首,向正客厅里所有的术士冲去。正聚精会神面向黄金棺材施法的术士们来不及防御,一个个惨死在了刀下。   就在李公公的刀快要碰到太平公主的喉咙时,一道剑气凌空飞出,将李公公的匕首硬生生的划断,匕首尖飞出几丈开外,深深的刺入了对面的墙壁里。   有一个穿着老旧白衣的中年人缓步走了进来。   他轻轻的将李令月几近昏厥的柔软身躯抱在怀里,他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庞,痴痴的,最后叹了口气,「令月。我来了。」   他怀中的太平公主娇躯猛地一震,拼命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男人:   「真的是你?」   「不错,是我。高慕白。对不起,令月。我来了,没有人能够再伤到你。」高慕白抚摸着她的发丝,轻声道。   「你老了。」李令月缓缓的伸出双手,捧住了他的脸颊:「我也老了。」   「你没有老,还是那么漂亮。」高慕白笑了笑:「对不起,我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没能娶你。」   「不用说对不起。我知道,我早就明白一切了,全都是薛绍搞的鬼。   我从来就没有恨过你。只是,一直都很想你。慕白,这么多年来,你都到哪去了?」   「我?」高慕白笑了起来,虽然沧桑,但却很迷人,「我一直都在你的身旁。你嫁人的时候,我在远处。你休息的时候,我在远处。   「你的丈夫死了,一直独居,我也在你附近。我一直都在,一直都默默的注视你,看着你。只是不敢走过来,哪怕一步都不敢靠近,我没有勇气面对你。」   「傻瓜。算了,我们都老了。慕白,你不会再离开我了吧?」   「不会了,永远都不会!」高慕白猛地抬起头,一眨不眨的望向李隆基,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捏在手心中:「皇上,要不要和我做一笔买卖?」   「哦,什么买卖?」李隆基微微笑着。   「非常划算的买卖。」高慕白淡然道:「只要你放过我和令月,我就将这个还给你。我们俩会彻底消失在你的视线中,过平凡人的生活。」   说着,他手心一翻,露出了一个玉玺。看样子,或许正是那个太上皇李旦带入棺材中,可以调动皇家秘密势力的玉玺。   李隆基的眼睛一亮,却没有说话,盘算了好一会儿才道:「你是在威胁朕?」   「不敢。只是有这个玉玺在手,似乎能调动一些莫名其妙的隐藏势力。如果用它来打击报复,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如果是我的话,恐怕会终年寝食难安吧。」   「哼,我从来不接受任何人的威胁!」李隆基哼了一声:「何况,太平公主必须死,否则会给朝堂埋下阴影,她的势力也无法消除。」   「既然谈不拢,那只有最后一招了!」   高慕白摇头笑着,挥手抽出一把长剑。随手舞动几下,几道剑风立刻将对面的墙壁划出了几个深深的痕迹。   好恐怖的气势,好高的功力。   李隆基也微微色变,他手指一划,影族全都动了起来。   「天雷勾动地火,万山之巅,万峰之顶,接万物以封四空。万物凝固咒,封!」一阵咒语声响起,上百道白色的光芒猛地窜出,将整个会客厅的空气都凝固住,四周的一切动作都缓慢了起来。   我脸上带笑,微微的站在了高慕白和李令月的身旁。   李隆基怒道:「夜不语,你敢背叛我?」   「抱歉,皇上,似乎你误会了什么。」   我微笑着,耐心的解释:「我和您只是雇用者和被雇用的关系,现在约定已经解除了,我可以随着心意自由行动。」   「你,好,很好。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李隆基气急败坏的喝道。   「管他的,我妈妈说,一定不要看悲剧。」我转头冲青峰喊道:「青峰,准备解除百分之七十的封印,看来今天要大开杀戒了!圣上,您就凭这点人马,想要阻止我们,还剩多少胜算呢?」   李隆基阴狠的看着我们几人,许久,这才摆摆手,颓然的道:「很好,不错。从今天起,太平公主已经被朕赐死在了凤鸾殿中。收兵,回宫!」   太平公主造反失败,所有亲兵都举刀投降,唐玄宗志得意满的回到了长安。   玄宗皇帝粉碎太平公主集团后,立即「讲武于骊山之下,征兵二十万,旌旗连亘五十余里」,并流放郭元振,斩杀唐绍扬威皇权,并逐步将功臣,诸王调离出京,到外地任刺史。   皇权稳固之后,玄宗开始整顿朝纲,任用贤能。并在当年改国号为开元,从此开元盛世来临。   而这个世间,确实再也没有了权倾朝野的太平公主。那位中国历史上最接近皇位的公主,已经死了,从此后,世上多了一个叫做李令月的平凡女人。   那个李令月和自己最爱的人过着平淡而充实的日子,二十年后,李令月和高慕白在同一天同时永远的闭上了双眼,幸福地埋在了一起。   享年七十一岁。   尾声   所有人的尸体都在,只有偷草帮老大不见了踪影,恐怕,那个大妖怪是附在了他的身上。   不过,不关我们屁事。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   「老大,我们这是要去哪?」   青峰气喘吁吁的背着我,在原始密林里奔跑。   「当然是逃命,最好逃到国外去。」我在他背上悠闲的喝着小酒,「要知道,李隆基可是个小气的男人,这次摸了他的逆鳞,他肯定会派人来追杀我们。」   「那您那天还那么一副大义凛然的帅气模样,我几乎以为您脑袋受重创,性格失常了!」青峰撇撇嘴道:「不过那人类皇帝看起来一副随和的好好先生样子,应该不会逼得那么紧吧?」   我恼怒的在他脑袋上弹了弹:「笨蛋。人类的思想并不是看表面就能看出来的,要仔细思考,要判断。   「那个李隆基,恐怕早在很多年前就把这个计划安排好了。他的宠妃梅妃的流产与自杀,那个流落到街头,偶然被太平公主捡到的影族弃女,还有王皇后的事情,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他在利用我将他所有的阴谋都堂而皇之的联系起来,而我虽然看穿了,却没有办法反抗,因为他毕竟是皇帝。   「何况,宫廷人的死活,原本就不干我的事。他算准了我的性格,然后设下了让我上钩的局。   「恐怕,那个在商代墓穴群中放着的带有巫术诅咒的木箱子,就是他委托人送进去的。然后想嫁祸给太平公主。」   青峰有些不解:「那太平公主的委托呢?那口黄金棺材里又有什么?」   「很简单,棺材里原本封印着一个大妖怪。那个妖怪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够使用『万里寻踪』的妖术,恐怕太平公主就是想借用这大妖怪的能力寻找高慕白。」   「还是有些不懂。『千魔罗天冢』不是已经被皇帝送进去的木箱子给破了吗?」青峰疑惑道。   「不错,确实破了,妖怪也都跑了出来,但太平公主不知道。当她发现黄金棺材里已经没有她要的东西时,她又生出了一计。」   「不懂。」青峰摇头。   我笑起来:「其实这一计也很简单。她故意被李隆基逮到把柄,故意将自己置于死地,然后将自己要造反的事情搞得轰轰烈烈,让世人全都知道。这样,高慕白如果还活着,还爱她的话,就一定会来救她。相反,她也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吧。」   「人类的情感,果然是一种难以理喻的东西。」青峰挠头:「但那个大妖怪呢?它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我调查过。」   我缓缓道:「那群死在『千魔罗天冢』中的人都是一个小帮派,是偷草帮的人。而所有人的尸体都在,只有偷草帮老大不见了踪影,恐怕,那个大妖怪是附在了他的身上。不过,不关我们屁事。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   不错,该结束的都结束了。该幸福的人,也得到了幸福。想要权力的人,也终究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权势。   至少,一切都和我没关系了。   清风吹拂过树林,抚动青峰满头的发丝。   我高兴的夹紧双腿,大喝一声「驾」!青峰便飞也似的向前急驰,只剩下身后一片片残叶飘零。   于是,我和我的仆人,开始了不太幸福的逃亡之路。   ——《尘世道》全文完——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下载论坛@txtnovel.com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