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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上,被他脚趾挂到的相框,滑出窗台一大半,勉强支撑了几下后,“哐啷”一声跌碎在地板上,三口之家幸福的表情上布满了裂缝,折射之下形成扭曲的表情,甚是诡异。   被吵到的妻子只是不耐烦地“哼”了一声,连眼睛都没睁开,卷着被子翻了个身,继续睡去。   当然,她更不可能注意到,几秒前,那记沉闷的坠地声。   血色风筝   昏昏晨雾中,鳞次栉比的路灯如多米诺骨牌般,沿着街角一路熄灭。   早班的清洁工沈阿姨推着垃圾车,哼唱着昨晚从电台听到的小曲,踩着一圈一圈逐渐消失的光晕,橙色工作服如一盏烛火,主宰着整条街道的明暗。   今天的工作看起来会轻松不少,地面几乎没有可扫的杂物。   突然不远处,一片污秽让沈阿姨觉得不快,她提着扫把快步走向它,结果走近一看,才发现并不是什么脏东西,而是一个黑色的影子。   沈阿姨退后一步,意识到了什么,她抬头望向身边那盏高高的路灯,渐渐地,她按住帽子的那只手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一如寻常的静谧中,一抹火红悬于半空,在昏黄的光线下发出奇异的光芒。定睛看去,那竟是个弱小的女孩儿,手臂从红衣宽大的袖管中穿出,裙子下面是极其纤细的小腿。她的脑袋乖巧地耷拉在胸前,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脖子则像是被巨大的手硬生生扯成了不可思议的角度,一条毒蛇般的黑绳将她柔弱的身躯定格在细长的灯杆上。   早晨的微风不时掠过,她的身形轻轻摇摆。如同这座尚未苏醒的城市,在阴影中固化着安然入睡的表情。没有鲜血,没有痛苦,长发遮盖了半边脸颊,那是略带满足的安逸笑颜。随着风越来越大,小女孩似乎从睡眠中醒过来了,如一只追求自由的风筝,摆动幅度越来越大,想要挣脱束缚,随风而去。   “她死了吗?”   等到沈阿姨终于想到这个问题时,她喉咙里不由得发出低低的哀号。她睁大眼睛,满是泪水地瘫软在地,接着用力捂住了自己的嘴。   这是宁夜最新创作的小说的开场,算起来已经是他“暗黑”系列推理小说的第十本了。作为一名专职的作家,宁夜算不上高产,城市里高额的生活成本,让他的稿酬看起来更显微薄。   在拮据的时候,家里就靠妻子蒋晓清的工资了。女儿很听话乖巧,但宁夜对她的照顾却少之又少,可能是职业的关系,结婚以后的宁夜,仍像一个人生活一样。   每天写到夜里三四点才会上床睡觉,然后睡到第二天下午起床,这时妻子已经将女儿送去幼儿园里,自己上班去了。微波炉里总会有妻子留给他的饭菜,足不出户的宁夜又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一家三口只有在晚饭的时候才有机会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可宁夜每次总扫兴地沉思着自己小说的情节,一语不发地投入自己的创作中。   他的工作让他的情绪也长期处于不稳定的两个极端,有时他想起书中的某一个死者,创作的愉悦感就会在内心里转化为极度的痛苦,这种痛苦像癌细胞一样挥之不去。   宁夜还会时常自梦中惊醒,口中大喊着自己小说里某个人物的名字。对他如此痴迷于小说,妻子默默含着泪说:   “你别真的哪天分不清自己的生活和小说了。”   爱情不能只是单方面的付出,再深的爱也会有累的那一天。   结婚纪念日临近,妻子先后暗示了好几次都不见成效,便当面和宁夜撒起娇来,宁夜虽不情愿,但也答应下来了。   没想到,那一天的晚餐,成了他和妻子一起吃的最后一顿晚餐。   在妻子预订的酒楼里,宁夜吃得心不在焉,他满脑子都是自己的小说,连对面妻子渐渐阴沉的脸色也丝毫没有察觉。   突然,他失声痛哭起来,邻桌的顾客和服务员都被吓得不轻,妻子以为是饭菜出了问题,忙不迭问道:“怎么了?”   谁知号啕大哭的宁夜来了句:“凶手杀错人了,他不该死呀!不该死啊!”   耳边传来其他人轻声的咒骂——   “神经病!”   “这人肯定脑子有问题!”   “这么高档的饭店里怎么会放这样的人进来?”   妻子忍住眼泪,起身结账后,独自回家了。   妻子发现宁夜已不是新婚时的那个男人了,宁夜为了他的小说,将痴狂陶醉的情绪带入现实,像是换了个人似的,成天浸淫在他小说的思维空间中,与外界的沟通越来越少,包括自己的家人。   妻子能够接受丈夫的任何改变,但无法忍受被丈夫忽视的待遇。   宁夜回家后,看见妻子早早睡下,也就没把自己晚上的失态放在心上,一头扎进了书房里。   翌日,妻子消失了。   她并没有一如往常地准备早餐,送女儿去幼儿园,洗衣机里的衣服也没有洗,她只是收拾了自己的随身衣物,决绝地离开了宁夜,离开了原本属于他们的家。   我写小说也是为了让这个家更富裕,究竟哪里做错了呢?宁夜对着空荡荡的床,茫然无措。   给妻子的公司打去电话,前台说她今天请假没有来上班,宁夜转而询问妻子的几个好朋友,但一无所获,不仅如此,几个好友反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宁夜含含糊糊地混了过去。   最后,宁夜硬着头皮给妻子的父母打去电话,他想不出妻子还有别的去处。得到的回答依然是没有看见她,过了一个晚上,熟悉无比的妻子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就像从来没有这个人一样。   宁夜想起妻子曾对他说过:“我不需要一个天才作家,我只要一个和正常人无异的老公,过平平凡凡的日子,难道不好吗?现在的你,就算能写出扣人心弦的小说,也没有办法打动我的心。”   宁夜以为这只是妻子在耍性子,并未太在意,仍执着地创作每一部小说,在现实和幻想的世界中交错穿行。想起妻子的时候,宁夜有时候会觉得妻子也是自己小说里杜撰出来的人物,只是在女儿拉住自己的手,问妈妈去了哪里的时候,才回过神来,知道自己又在神游了。   直到某一天,他发现已经整整一年没有见过妻子了。   更奇怪的是,这些日子里除了女儿宁小樱,再无别人在宁夜面前提起过妻子。   客厅书架已经摆了十几本“暗黑”系列推理作品,宁夜取下一本,随手翻了几页,独自品味着文字中蕴含的心境。只是那本新写的书,却迟迟没有落笔写下去。   记得这个系列的原始构思,还是妻子提出的,而今妻子出走,自己的小说也被搁置了。   “我该结束这个系列了,或许,我该结束写作生涯了。”宁夜重重合上了书页。   宁夜重新回到书桌前,翻出开场的文字,凝视良久。   他安静地思考着这个重大决定。   一旦做出改变,他不在乎失去任何拥有的东西。特有的专一和固执,是宁夜性格上最大的缺陷,但也是成功者必不可少的强大精神来源。   忆起与妻子共同生活的零星片段,妻子那清澈明眸半弯时的笑容,每晚为正在创作的宁夜送上暖暖的煲汤,他忽然发觉离开妻子的自己,就好像被这个世界抛弃的孤儿,禁锢在虚幻无边的幻想中,孤独终老,无人问津。   他在文稿标题旁,快速写下了三个字:完结篇。   生活不只有小说,宁夜想要寻回妻子的念头变得迫不及待起来。   他不再犹豫。   “您好,这里是110报警服务台,请讲。”   “有个男人明天就要被人杀了,他会被淹死的,你们快去救救他。”   “先生,您说的这个男人现在哪里?”   “他……他应该在上班吧。”   “地址呢?”   “中泰大厦,哦!不,是上泰大厦。”   “您是说他明天会淹死在办公室里?”   “是的。”   戴着耳麦的凌薇在屏幕上输入显示的来电号码进行搜索,她对报警内容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您认识那个男人吗?”   “不认识。”   “那您是怎么知道他要被杀的事情的?”   电话那头沉默不语。   “先生,您如果没有证据,光靠推测来报告一起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件,我们将无法受理您的报案。为了备份您的报案记录,请问您的姓名是?”   “没这个必要。”对方毫不犹豫地挂了电话。   “喂……喂……先生!先生!”   凌薇用笔记下了屏幕上的搜索结果,电话是从市东一家快递公司打出来的。但报案者所说的案发地点上泰大厦与这家快递公司相隔甚远,并没有密切的联系。何况一个人又怎么可能淹死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呢?   “又是一个报假案的。”凌薇叹了一口气,近来社会风气越来越差,报假案的事情频发,几乎占到了所有报案电话的五成左右,面对这样的局面,总部要求将报假案或疑似报假案的电话录入备案,以便今后整治该类不正之风。   凌薇快速地整理着这次通话的录音和数据,不知不觉已过了下班时间,她摘下耳麦,按了按发胀的太阳穴,发现窗外一片烟雨蒙蒙。   后腰眼的老伤又开始隐隐作痛,类似条件反射的痛感令她难以忍受,凌薇蜷起身子,用手按在了伤处。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到掌心厚厚的老茧,视线中的一切变得灰暗起来。   她厌恶下雨的日子,雨水总能冲刷掉往日美好的一面,显露出这个世界肮脏堕落的丑陋嘴脸。排水不畅的街道,避雨狂奔而不顾左右的行人,像末日来临一样,雨滴将所有人分割成了一个个的独立体,对周遭熟视无睹。   她垂下双手,熟练地转起轮椅的轮子,回想起正是一个雨夜,自己失去了对所有人的信任。   “薇薇,我来晚了,真不好意思!”换班的同事姗姗来迟,一坐下就埋头甩着被雨淋湿的长发。   “看起来外面的雨还不小呀!”凌薇递了包纸巾给她。   “谢了。来,我送你到电梯那儿。”山姗用纸巾擦干了额头上的水滴,把头发扎了起来,利索地站起身子,推着凌薇朝这层电梯走去。   “这天气你怎么回家?”山姗担心地问道。   “拜托,我只是腿不方便,又不是全身瘫痪!回家这点儿小事还能应付得了。”   “可是……”   “放心,我已经预约了出租车,车现在应该已经到楼下了。”   凌薇把轮椅往前推了一点儿,伸长手臂艰难地按下了电梯按钮。   “那我替你去借把伞吧!你等等。”山姗往员工休息室里跑去。   “不用了,电梯马上就来了。对了,桌子上有份疑似报假案的数据,你记得拿去备案,这次可千万别再忘了啊!”凌薇叮嘱道。   “这事包在我身上。”山姗一口答应,“电梯来了,你路上小心。”   凌薇小心翼翼地推着轮椅,生怕金属踏脚钩坏电梯里其他乘客的裤管。电梯里的人们,自觉让出一个轮椅的空间。   “到家记得给我电话。”山姗做了个话筒的手势,就像在叮嘱自己的孩子一样。   “你快回去上班吧!”凌薇急忙关上了电梯门,嘴里依然嘟囔着那句话,“真是的,只是腿出了问题,又不是全身瘫痪,把我看得和小孩儿一样。”   噼噼啪啪的雨滴打在石砖地上,放眼望去,天地间蒙上了阴郁的灰调子。   凌薇扯了个小谎,她没有预订出租车。如此恶劣的天气,却是出租车司机的春天,每辆呼啸而过的出租车全都满客。   凌薇伸出手臂测了测雨势,发现雨已经转小。从这里走路回家大约十分钟的路程,咬咬牙,凌薇的轮椅冲了出去。   然而冲了一半路不到,凌薇浑身就没一处是干的了,她索性慢起来,边推边回想着刚才的那通报警电话。   一个人要如何被淹死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如果不是天方夜谭,那会不会是黑道的报复呢?应该不会,电话里提到的上泰大厦,是闹市区的著名写字楼,治安不至于差到这种地步。   在满是监控摄像头的高级写字楼里要杀死一个人,只有精心策划安排一起谋杀案了。况且,办公室里真的有足够淹死人的水吗?   越往深处想,越有疑虑和担心积聚在胸中,灌进衣服里的雨水,也没那么冰凉了。   报案的男人在这起谋杀案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角色?   通常的报案内容都是已经发生的事件,这个报案人却预告了杀人事件,他既然知道了案发的时间地点以及死法,除了报案,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为什么不让被害人躲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呢?   更让凌薇不解的是,一提及报案人的名字,他就匆匆结束了通话,难道他的名字比一条人命还重要吗?   将这通电话归为报假案,草率了一些,凌薇打算明天复核一遍报案人的信息再做决定。   经过一片泥泞的小水洼,一排土黄色的六层公寓楼就在跟前了。   凌薇的手上已满是污泥,她停在了一棵大槐树下,用手背抹了抹额头上的水珠,发现今天的公寓楼和以往不太一样,原本空阔的公寓楼前,停着好几辆汽车,凌薇看车牌觉得有点儿眼熟。她朝着其中一辆汽车,双臂再次使劲儿发动自己的轮椅。   贴着咖啡色膜的车窗内,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懒散地斜躺着。   凌薇用指关节敲了两下车窗,男人如被惊醒般转过了头。   “果然是你啊!我老远看着像你的车。”凌薇笑道,“孟警官,你怎么会在我家楼下?”   “这里是你家?”   “这间就是。”凌薇指了指一层的某扇窗户。   孟警官略微有点儿意外,嘴上机械地说了句:“那真是巧了。”   当发现凌薇竟浑身湿透在雨中时,他立刻冒雨从车里钻了出来:“这么大的雨,怎么也不知道找个人接送你?看你都淋成落汤鸡了!快到车上来!”   “不用劳烦你了,我到家洗个热水澡就行了。”凌薇婉言谢绝了。   可孟警官就像没听见一样,把凌薇推到了副驾驶座旁,将她强行塞进了车里,凌薇再三推托也奈何不了五大三粗的孟警官,只得乖乖上了车。   替她关上车门后,孟警官蹲身耐心地折起轮椅来。这时,一个留着板儿寸的年轻人,一溜小跑到了他的身边。   凌薇看见孟警官朝年轻人摆了摆手,就将轮椅丢给了那个年轻人,年轻人哭丧着脸还在说着什么,孟警官头也不回,自顾自地缩着脖子钻回了车里。   “孟警官,我的湿衣服把你车里弄得到处是水,真是给你添麻烦了。”凌薇深表歉意。   “没事,没事。这车早就被那小子搞得乌烟瘴气的了,车里弄点儿水反倒干净了。”孟警官拍着被淋湿的头发安慰道。   “你和张警官今天到我家这边来,是发生什么事了吗?”凌薇关切地问道。   “嗯。”孟警官严肃地点了点头,“有人在自己家里跳楼自杀了。”   “真可惜呀!”凌薇前倾身子,想透过风挡玻璃找找是哪户人家。   “你刚才说你家是这间对吗?”孟警官问。   “是的。”凌薇从孟警官脸上捕捉到了一种怪异的神情,但她不知道这种神情意味着什么。   “跳楼的人,是你的隔壁邻居。”说完,孟警官长叹一口气。   凌薇并没有立刻领悟这句话中的意思,几秒后,当她恍然大悟的时候,才明白孟警官的表情,那是在看魔术表演的观众脸上,才能见到的。   她的邻居,在一楼家中,坠楼死亡。   他的名字叫作黑   宁夜在昏黄的台灯下奋笔疾书,手边的稿纸也比前几天厚了不少,情节开始进入正轨,他笔下的系列侦探登场亮相了:   黄色的警戒线在龙东大楼下,围成了一个圆形,白布覆盖下的尸体,凸显出短小的轮廓,被孤零零地置于人行道上。   警方的取证工作已告一段落,大部分现场勘查人员已经撤离,而留守现场的警察却迟迟没有动作,他们守在尸体周围,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警戒线外,两名年纪相仿的好事者,神采飞扬地议论着:   “这里肯定是出了杀人案了!听说那个死了的小姑娘,被制作成了红色的人形风筝吊在电线杆上,真是作孽!”   “可怜呀!救护车怎么还不把尸体拉走?”   “你不知道吧!我跟你说,这案子不简单。”   “怎么说,难道警察已经找到凶手了?”   “不是。”年龄稍大的那位摇摇头,神秘地说,“警察在等一个厉害的人物。”   他这边话音刚落,那边一个黑衣短发的男人匆匆钻进警戒线,某位负责现场的警官立刻领他来到尸体边,简短交谈几句后,隔离圈中的所有人员都退了出来,只留下了那个黑衣男人和女孩儿的尸体。   男人长得眉清目秀,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纪,再加上高挑儿瘦削的身材,称作大男孩儿可能还更贴切些。他的脸上一片朦胧,看不清表情,只见他拉了拉裤管,在尸体旁蹲了下来,将白布拉开一角,露出了死者的面部。   “很漂亮的小女孩儿嘛。”   他嘟囔了一句,漫不经心拂过女孩儿的面颊,修长的手指在死者额前顿了一顿,接着将死者双眼撑开,自己面颊朝她直直俯下——   整个世界开始如同幻灯片般旋转,无数个闪烁的亮点出现在男人的瞳孔里,他感觉到一阵刺痛,但又强忍着朝光亮看去:一朵枯黄色的花在混浊的水中微微摇曳,挎着包的漂亮少妇正弯腰从玄关拿出高跟鞋换上,大风中袖摆啪啪作响,龙东大楼全玻璃的外墙映出一个小小的影像……   男人猛然抬头睁开眼睛,将死者双眼又合上。依旧是那副淡然的表情,不过此时已多了几分倦意,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一刻,在场所有人都屏息静气,唯独那两位维持秩序的警察交换了个轻松的眼神,仿佛案件已经水落石出。   但男人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仿佛外界一切都与自己没有关系。他突然记起了什么,皱了皱眉,紧接着就做了件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事。   他将遮盖尸体的白布掀到了死者的腰际,右手从小女孩儿的领口伸了进去。   “你在干吗?”离他最近的那位警官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尴尬地询问道。   男人依旧我行我素,手掌向女孩更隐秘的部位探去。   在场的人们几乎看傻了眼,在大庭广众之下,亵渎死者尸体是违法行为,男人不可能不明白这点,但他却丝毫没有住手的意思。   “喂喂喂……还不快住手啊你!”负责现场的警官向前几步,忍不住对着男人低吼道。   两个正聊着天的手下,眼见情势不对,赶紧抛开围观群众去拽蹲在尸体旁的男人。男人不为所动,依旧顽固地不愿离开,手依旧在死者衣服里搜寻。   人群爆发出低沉的骚动,场面眼看就要陷入混乱。   “找到了。”男人第一次开口说话,语调透着满足,仿佛一个孩童终于找到了他丢失已久的玩具。   两位警察一时愣在了原地。   男人抽回右手,缓缓摊开掌心,一枚圆润剔透、带着死者余热的玉观音吊坠出现在大家面前。   男人将翠意盎然的玉坠高高举起,对着阳光长久地看了一眼,接着温柔地放入女孩儿的手掌中,将她手指握拳。   当白布重新盖好死者全身,负责现场的警官关切地问男人:“你刚才是在找这枚玉坠啊?”   “嗯。”   “找它干什么?”警官更加一头雾水了。   “这是死者的心愿。”男人笑了笑。   警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道:“那这个案子你有什么眉目了吗?”   男人指了指身后高耸入云的龙东大楼,开口道:“小女孩儿是这栋楼的住户,坠楼时缠到了高压电线被勒住了脖颈。至于死者坠楼的动机,我目前还没完全弄清。”   男人说到“动机”这两个字时,双颊的肌肉微微鼓动了一下,似乎有些不甘心,但很快就恢复了淡漠。   “我先告辞了。”   男人的语气分明带着些厌恶,但那些警官却还是以习以为常的神情目送他扬长而去。   在旁人眼里普通的自杀,经他这么一说却演变成诡异的死法,这个案件顿时披上了一件神秘的面纱。   年轻的那位围观群众,捅捅身边人,问道:“这个年轻人是谁啊,这么拽?”   年长的惊讶不已:“你真不知道他?”   “是啊。”年轻的那位说,“他叫什么名字?”   “他的名字叫作‘黑’。”   笔尖的墨水如黑色大丽花般绽开,宁夜甩了甩流水不畅的钢笔,不经意透过窗帘缝隙发现外面天色渐亮。   宁夜拧暗台灯光线,熬夜写完主角第一次登场,疲惫不堪的他蜷拢着身子缩在椅子上。尽管眼睛已经支撑不住,可宁夜并无丝毫睡意,一种淡淡的难舍之情弥漫在面前的文稿上。   这起案件,是宁夜为笔下主角精心策划的一场阴谋,为了完结这个系列,书中的主人公“黑”——将会“死”在这沓文稿中。   无论对作者宁夜,还是主人公“黑”来说,这样的小说结尾同谋杀无异,最终都是要终结一条生命。   敏感的创作情绪稍有抬头之势,宁夜立刻拍了拍脑袋,将自己驱赶回真实的生活中。   微亮的天际稍露晨光,不知不觉中,房间变得明亮起来,已经是早上六点。   宁夜用冷水冲洗着脸,刺激刺激倦怠的神经。他泡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在六点十五分,准时推开了女儿的房门。   “小樱,起床要去幼儿园咯。”宁夜对被子下隆起一块儿的方向,温柔地唤道。   但没有回答,孩子在赖床。   宁夜走过去,掀开被子,被窝里是一只绒毛玩具,没有女儿宁小樱的踪影。宁夜失魂地坐在床沿,从混沌的思绪中猛然惊醒过来。   原来,这个家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三个月前,宁夜爱抚着女儿嫩嫩的小脸蛋,看着神似妻子的可爱女儿宁小樱,宁夜想寻回妻子的渴望就越发无法遏制。   你到底在哪里呀?我和小樱都需要你!   宁夜温柔地纵容女儿在床上撒了会儿娇,最终宁夜用麦当劳早餐把她骗了起来。   在妻子离家后的这段时间里,每天送女儿去幼儿园成了宁夜的任务,这短短的十几分钟里,可以心无旁骛地和女儿待在一起,体会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宁夜十分珍惜。   他喜欢抱着女儿走这段路,哪怕女儿日渐增长的体重已经让他感到有压力,他仍然坚持。   那一天,气温降了几摄氏度,下着不大不小的雨,阴冷的空气刺激着上呼吸道。   街道上排气管如爆竹声的轻骑呼啸而过,一阵寒风尾随而至,宁小樱紧了紧钩住父亲脖子的手臂,生怕被吹走似的。   “爸爸,以后我不想吃麦当劳了。”   “为什么呀?小樱不是最喜欢吃这个吗?”宁夜往后仰了仰脑袋,和女儿鼻尖抵着鼻尖。   “我想吃妈妈做的早饭。”小樱噘了噘嘴,声音越来越轻。   “爸爸也想啊。”宁夜紧紧搂住女儿。   “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呀?”小樱明亮的眼睛里露出了兴奋的光芒。   “妈妈一定会回来的,爸爸向你保证!”   “真的吗?”   “爸爸什么时候骗过小樱了?”   “嘻嘻,爸爸最好了!”   小樱用刚吃完早饭油腻腻的嘴唇,重重压在宁夜的左脸上。   前方像是有人在吵架,未散去的迷雾中传来几声惊呼,金属摩擦声和刺耳的喇叭声由远及近,宁夜拨开女儿阻挡视线的头发,侧头看去,仅仅几米开外,一部失控的蓝色轿车如发疯的野牛,径直向宁夜的方向驰来,已经完全没有刹车的可能性了,车里的司机一个劲儿地挥舞着伸出窗外的手。   宁夜闭上眼睛,喉咙里爆发出骇人的吼声,用尽全力将怀中的女儿推了出去……   蒙蒙细雨逐渐转为滂沱大雨,除了哗啦啦的雨声,这天早晨,整条街道的人都听见了一声巨响。   宁夜睁开眼睛的时候,缕缕青烟从折起的引擎盖里冒出来,汽车头部一侧的灯撞得粉碎,满地碎片中一个小小的身影,在歪向一侧的前轮下。   “小樱!”宁夜疯了一般扑过去。   凌薇的公寓位于一楼,方便她轮椅的出入。公寓里的布置与众不同,所有家具沿墙摆了一圈,中间留出一条宽敞的通道,虽然杂物不少,可主人勤于打理,整洁的屋子有种空荡的感觉。墙上裂了缝的壁纸有几处卷起了角,又被玻璃胶死死粘回了原处。   经不住凌薇的热情相邀,孟大雷忙里偷闲进屋坐坐,已经换上干净衣服的凌薇为他沏了杯热茶。   “孟警官,家里有罐铁观音买了很久了还没人动过。我平时不大喝茶的,今天泡了给你喝喝看,如果觉得味道行就拿走吧。你们警察局不也经常加班什么的吗?喝点儿茶又暖和又提神。”凌薇换了辆稍小的轮椅,膝盖上放着托盘,将茶水递到了孟大雷身前。   “别老是孟警官,孟警官的,我听着别扭。我比你年长,以后你叫我老孟就行了。”孟大雷正好口渴,接过杯子引颈灌下一口,烫得眼泪直流。   “茶怎么样?”凌薇客气地问。   孟大雷含泪硬挺着,微笑道:“这茶好香,好热啊!”   “凌薇小姐,这玩意儿放哪儿啊?”门口一个年轻人提着辆湿漉漉的轮椅求助道。   趁凌薇扭头之际,孟大雷忙转动略显笨拙的身子,吐起了烫得发红的舌头。   “张积警官,麻烦你了,轮椅靠墙放着就行了。你赶快来喝杯热茶吧!”凌薇招呼道。   “凌薇小姐,你能恢复到现在这样我们老孟也就放心了,你出事那阵子,他像丢了魂儿似的,茶不思饭不想的。”张积抹了把额头上的水,并排坐在孟大雷旁的沙发上。   “你小子废话这么多,一定口渴了吧!快尝尝这上好的茶。”孟大雷热情地递去一杯,还对着助手做出一副豪饮之后的痛快状。   “凌薇小姐,那我就不客气了。”口干舌燥的张积也没多想,他端起滚烫的茶水一口闷了下去,结果飞奔进了洗手间。   “张积警官,你不要紧吧?”凌薇有点儿担心。   孟大雷露出五十步笑百步的表情,宽慰道:“没事。你不用担心这小子,他命硬着呢!对了,既然来了你家,就顺便向你打听打听你隔壁邻居的事情,也方便我破案调查。他们有没有过让你觉得奇怪的事情,或者会引起自杀倾向的事件?”   凌薇将托盘抱于胸前,双手托着下巴回想着:“隔壁的夫妇为人挺客气的,有几次我出去时,那家丈夫还帮我锁门。平时有说有笑的,完全看不出像是会自杀的人。”   “他们家有小孩儿吗?”   “没有。我也奇怪他们这个年纪为什么没有要孩子。”   孟大雷在笔记本上记了一笔,猜测道:“可能有生理上的什么疾病吧!”   “真的是自杀吗?”   凌薇问了个让孟大雷一时难以回答的问题,从现场判断,痕迹、伤口、死因全都吻合,自杀无误。但从情理上说,自杀完全就是谬论。   张积捂着嘴唇从洗手间里出来,手里晃着部簇新的手机,含着红肿的大舌头说道:“老孟,我已经弄清楚死者的身份了。死者名叫唐泽森,现年四十一岁,曾经开办过一家安保公司,因家中发生变故导致经营不善被迫关闭,如今以开出租车为生。”   “家中变故?他家里以前发生过什么事?”孟大雷问道。   张积低头翻查着手机上的信息:“好像是在一起劫持事故中,他的妻子和女儿都遇害了。”   “妻子!”   “女儿!”   凌薇和孟大雷不约而同地叫了起来。   孟大雷起身夺过助手的手机,认真地看了起来。   事件发生在六年前,唐泽森的家里闯入两名劫匪,唐泽森与其展开了殊死搏斗,两名劫匪在逃跑过程中被警察抓捕归案。不幸的是,唐泽森的妻子被歹徒推出窗外坠楼身亡,他六岁的女儿被歹徒捂住口鼻,窒息而死。   这起突如其来的惨案,对唐泽森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打击,直到一年之前,他才重新振作精神,建立了如今的家庭。   “这么说来,他的太太原来是后妻。”凌薇这才有些明白,这对年过不惑的夫妇为什么没有孩子了。   “老孟,你说死者唐泽森的自杀,会不会和这起旧案有关?”张积伸手想拿回自己新买的手机。   孟大雷避开他的手,往远处踱了两步,命令道:“小张,现场找到一只摔坏的相框,照片上是一家三口,你回局里比对一下照片上的人是不是唐泽森和他死去的前妻与女儿。顺便再翻一翻当年死者家中劫案的卷宗,有发现的话打电话联系我。”说完,他将手机放进了胸前的口袋。   “老孟,那个……那个……”张积示意那部手机是他的。   “哦,手机啊!上面有本案的信息,就先放我这儿吧!”   “你拿我上一部手机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你说的是这部吗?”老孟从另一个口袋掏出一部旧手机,“你先用这部吧!”   “可是……可是……”敢怒不敢言的张积,对这样一个上司实在无计可施。   “你还不快回局里查案?”老孟敦促道。   “对了,关于本案,还有个怪异的相关事件。”张积挑起眉毛,神情也忽然神气起来,但见无人接话,只得悻悻地自己接着说下去,“就在昨天,有人拨打110,说这个小区今天会有人跳楼,本区派出所特意加强了巡逻,可他们谁也不会想到,跳楼的竟会是个一楼的住户。”   凌薇心中一个激灵。下班前她也接到了一个奇怪的报警电话。   “报警的人查出是谁了吗?”孟大雷问。   “还没有。”   “那你还不赶紧去查?”孟大雷暗暗感觉到这起案件背后,有张无形的网在他的头顶笼罩开来。   “你不开车和我一起回去?”   “我等会儿还有事,你自己回去吧!”   “可是……外面好大的雨啊!”张积望向窗外的大雨,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你一个小年轻,这点儿小雨怕什么,真是的!想当年我……”   凌薇感觉家里像是来了两个拌嘴的大孩童,不禁失声笑了起来。   孟大雷自觉失态,刻意看了看时间,做出打算离开的样子。突然他用力捂住放手机的口袋,眼神涣散,瞬间僵直在凌薇的跟前。   “老孟,是有什么发现吗?”张积凑近问道。   “没事。我们走吧!”老孟做了几下深呼吸,表情轻松了下来,可他明显是在隐瞒着什么。   孟大雷留了电话号码给凌薇,让她万一回忆起有价值的线索,以便及时通知自己。   直到孟大雷和张积上了车,凌薇才想起今天她也接到了一通怪异的假报警电话,不知同预告邻居死亡的报警电话是否有联系,还是单纯的巧合?   凌薇突然想起回到家后,还没给山姗回电,她忙拨通了电话:“喂!山姗吗?我已经平安到家了。那通报假案的电话记录,麻烦你先不要拿去备案,我想明天去上班的时候再核实一下……”   第二天上班,凌薇复查了昨天的报案电话记录,报案人是使用本市固定电话拨打的,所以电话来源还算容易查找。   注册地址是市东的一间商铺,经营的是一家快递公司。   凌薇看了下这个地址,离她复查身体的市东医院只隔了两三条马路。毕竟尚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一起报假案,仅凭凌薇自己的猜想,也不足以出动警力来调查,随即决定下班后自己过去看一下。如果有疑点,再告诉老孟也不迟。   下班后,凌薇快速交接了工作,一个人往市东的方向进发。在去快递公司之前,她得先去一趟市东医院。   车祸后,在医院整整三个月的治疗,也无法让凌薇适应医院惨白的墙面,她从小就以为医院的味道是从这些白色的墙壁里发出的。深深的厌恶和恐惧以至于她家里只用壁纸,从不刷白色的乳胶漆。   凌薇不情愿地将轮椅推上无障碍通道,她仍不能很好地进入残疾人的角色,抵触情绪时常令她莫名地怒不可遏。   电梯来到位于九楼的脑外科病房,凌薇拐过护士台,一位满脸雀斑的小护士和她打起了招呼:“凌小姐,你又来看孩子啊!”   凌薇举了举手中的鲜花:“到附近办事,顺道来看看了。”   “病人的家属刚刚离开,和你是一个前脚进,一个后脚出。”正在做记录工作的小护士看着费力的凌薇,放下了手里的笔,“要不要我帮你?”   凌薇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你忙你的,我看一眼就走。”   “那我就不陪你了,反正这里你也熟悉。”小护士指指走廊右侧的尽头,“记得花瓶在茶水间里取哦。”   入住913病房的病人,大多病情都尚有变数,不是昏迷就是随时可能有并发症发作。推开门的一刹那,凌薇轻轻咬住下唇,难以平复的思绪从门缝中涌出,她缓缓进入这间记忆中的病房。   车祸后的一个星期,昏迷了两天的男友蒋博文,因脑部严重水肿导致血氧浓度急剧下降,骤然停止心跳,竭尽全力的院方还是未能挽留住他的生命。   而那时候,凌薇在同一层的另一间病房里,正处于术后的观察期,对蒋博文去世一无所知。让她懊悔不已的是,没能见到蒋博文最后一面。   凌薇平复了一下心情,静静来到靠近窗边的床。病床上躺着插满管子的小女孩儿,她瘦小的身躯正饱受痛苦的折磨,顽强的女孩儿有力地呼吸着,似乎正做着噩梦,不时皱动几下眉头,鼻腔中发出几声短促的“嗯嗯”声。   凌薇将取来的花瓶从大腿上立起来,把一束鲜花插了进去,摆到了小女孩儿头边的柜子上,整间病房多了一抹绿色的生机,花朵的芬芳在夕阳下格外香甜。凌薇在花香中为女孩儿整了整被子,随手拿起悬挂在呼叫器上的病例卡。   女孩儿有着花一般的名字:宁小樱。从医生的诊断报告来看,女孩儿并未受到车辆太大的冲击,倒是着地时脑部受了严重的伤。凌薇回忆起车祸当时的情况,自己和蒋博文在车里以为要撞到面前这对父女的时候,蒋博文用力打了一把方向盘,车倾斜得很厉害,凌薇当时感觉人都要被甩出车窗了,一个急转弯后车撞上了墙,才刹住车。   正是在这电光火石间,女孩儿父亲为保护自己的女儿,将抱在手里的女孩儿推了出去,可不曾料到的是,汽车在最后时刻避让开了男人,所以女孩儿的父亲并没有受伤,反倒是被父亲抛出去的女孩儿脑部受了重伤。   由此看来,凌薇和女孩儿真算是不走运的人,意外车祸中的两位女性,以一种异类的状态同处一室。   凌薇轻叹一声,满怀歉意地注视着昏迷不醒的女孩儿。   医院羽毛般轻灵的白色墙壁,承载着每个人沉重的记忆,虽然洁白,却并不惹人喜爱。   “就是这里了。”   凌薇抬头看了眼快递公司的招牌,上面的地址和报案电话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凌薇重新打量了一下这家快递公司。   蓝白相间的招牌上,“风行快递”四个字十分显眼,公司是间不到十平方米的沿街小屋,两扇灰蒙蒙的玻璃门大敞着,上头张贴着一张雪白的招聘启事,一副衰败之象。   快递店的地势要比人行道低一个台阶,凌薇的轮椅不便进入,就在门口张望着:   “里面有人吗?”   “自己进来填快递单子。”堆满纸板箱的写字台后,店里唯一的一个中年男人头也没抬,用满头银白色的短发对着凌薇,把她当成了顾客。   “老板,我丢了一份到上泰大厦的快递,你能帮我查查吗?”凌薇撒了个小谎。她在来之前已对上泰大厦做过一番了解,上泰大厦是市中心的一幢高级写字楼,离这里约有四十分钟的车程,在那大厦里出版图书的文化公司居多。   听见是来找麻烦的,老板不耐烦地“啧”了一下嘴:“可能还没送到,你再回去等等吧。”看见是个坐轮椅的姑娘,老板插科打诨起来。   “我已经等了好几天了。要不你打电话问问你手下的伙计,看快递件送到哪儿了?”凌薇扫视着乱哄哄的店铺内,发现一个老式的红色电话机摆在写字台上,周围散放着一堆未发的快递包裹。   “伙计?”老板拉高了声调,“现在的年轻人换工作就跟换衣服似的,只要不顺心就炒老板鱿鱼……”老板无奈地把手搁在那些纸板箱上,见凌薇面善,就不再刁难了,“你单号多少?我帮你查查吧。”   “我忘带回单了,算了!我再回去等等吧。有事我再打给你。你这里电话是多少?”凌薇拿出手机,做出要记录的样子。   老板报出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有没有座机?”凌薇要找的报警电话不是手机打的。   老板摇摇头:“店里的座机我早就注销了。”   “注销?”凌薇困惑地看着老板。   老板往前走了两步,来到凌薇的身旁,突然压低了声音,好像有人在附近偷听似的。   “姑娘,你不知道。前两个月我店里的电话费一下子增加了很多,起初我以为是店里员工背着我偷偷打电话。可是到电话局里一查通话记录,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你猜怎么着?”   凌薇睁大双眼,摇了几下头。   “电话局的人告诉我,那些多出来的通话时间,全都是打到郊区的宇航局的。”没等凌薇反应过来,老板接着说,“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一开始我也不知道这些电话是谁打的,我怕再付这种冤枉钱,就把我的固定电话取消了。但是,有一天我发现了公司后院的秘密,才知道那些电话是他们打的。”   “后院里有什么东西吗?”   老板脸上渐渐露出惊恐的表情:“有一次,我去倒垃圾,正巧看见后院一个怪模怪样的人在院子里手舞足蹈的。”   “是什么样的人?”   “外星人。”   凌薇听后笑了起来:“老板,你一定眼花了吧!”   “我亲眼看见的,就在那儿。”老板指着店后那幢矗立的小楼,辩解道,“那个人就是从那里面跑出来的,大大的黑眼睛,浑身上下的皮肤都是白的,连头发都是雪白雪白的。才跑到后院,就被一群人给拉了回去,那人和电影里的外星人长得一模一样。”   老板说得还不够过瘾似的,又说道:“这些人每天神神秘秘、神出鬼没的,没有一个人我看见过正脸。我猜就是他们偷偷拉了线搭在我的电话线上蹭话费,宇航局肯定和他们有关系。”   “那你为什么不报警呢?”凌薇问。   “这种事告诉别人,还不让人笑话呀!”老板稍稍缓和了一下紧张的情绪。   凌薇道别了风行快递的老板,慢悠悠推着轮椅绕着后院走了一圈。   原本方方正正的后院,被快递店面剐去了一块,形成了一个不对称的七字形。后院中央是红砖黑瓦的老式建筑,不知为什么,看着它凌薇总觉得透出一股阴气。   后院和快递店各自有进出的门,互不相通。后院的大门是布满烂洞的生铁皮,门前摆着两只半人高的蓝色垃圾桶,老板应该就是扔垃圾的时候路过后院大门,从门上的小洞里看到了“外星人”。   外星人、宇航局,凌薇琢磨着这些字眼,后院里面真的有外星人吗?   想了一想,打消了这种念头。   那通电话是报假案的可能性在凌薇心中成几何倍数扩大,市东的快递公司又怎么会和距离如此远的写字楼扯上关系呢?凌薇庆幸自己没有小题大做,造成不必要的调查工作。   “对了,你是不是小陈跟我说起过的那位常客?”老板攥着一沓单子,快步追了出来,“你看看是不是这几张单子?这些都已经送到了。”   凌薇快速扫了眼快递单,在收件地址一栏上竟填着“上泰大厦”,连忙再看发件人,让她惊得差点儿从轮椅上跳起来。   当她在医院里扫过女孩儿家庭地址一栏时,看见的登记住址,竟和面前的这张快递单上的发件地址是同一处。   看着那个刻骨铭心的路名,丝毫不差。正是车祸现场的所在地,凌薇不由得将手捂在了后腰的伤处上。   就是它!   一个男人模糊的轮廓出现在凌薇脑海里,在车祸发生时,与凌薇迎面而遇的那位父亲,任凭凌薇绞尽脑汁,她的记忆仅定格在一张正遭受惊恐却有着无比坚毅目光的国字脸上。   这通杀人预告的报警电话,会不会和他有关系呢?   金鱼坟墓   “主编,拜托您了。”   宁夜双手张开,撑在红木办公桌的边缘,整个身子几乎伏在了桌面上,像只蓄势待发的非洲雄狮。   桌上“主编”的名牌后,夏文彬扶了扶黑框眼镜,面露难色道:“不是我不帮你,但凡事都得讲规矩,这本书的稿费我已经预支给你了,你还没写完一半,又来预支,我实在没办法帮你呀!”   明明在门外构思好了如何接话,但那些句子在圆滑的夏文彬面前显得绵软和稚嫩。在妻子离家之后,维持生计全都仰仗宁夜的稿费,可不固定的收入只够他和女儿的日常花销,如今摆在他面前的一大笔医疗花销,实在逼得宁夜走投无路了。   “主编,但我现在真的急需用钱……”宁夜机械地重复着这一句话。   夏文彬不愿听这些话,斜眼欣赏着角落中的鱼缸,显得心不在焉。   每次来,这个笨重的鱼缸都令宁夜印象深刻,一条条养得肥头大耳的金鱼悠闲地甩动着尾鳍,姿态让人反感。   宁夜在车祸中受过伤的手掌在桌子上撑得略感不适,他换了个站姿,不气馁地又说了一遍:“主编,您想想办法,通融通融……”   夏文彬摆手打断了宁夜,低头思忖片刻后,说道:“你看这样行吗?我以个人名义先借你一千元,你抓紧把剩下的稿子交给我,只要拿到全稿,我就立马帮你申请预支下本书的稿酬,现在公司财务状况也不好,我这个小职位,也只能帮到这个地步了。”   夏主编承诺宁夜会调动出版公司的最大资源,为他的新书造势宣传。他让宁夜确信,只有尽快写完小说,才能解救他的家庭,拯救医院里昏迷不醒的女儿。   堆满笑容的脸后面,是一颗冰冷无情的心。   要不到钱,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夏文彬的一千元也是挡风不挡雨,宁夜谢绝了他的私人资助。夏主编也不坚持,一番好言好语把宁夜哄下了办公楼。   从鱼缸边走过的时候,宁夜有种连金鱼都不如的感觉,几千块一条的金鱼用水泡眼瞪着他,趾高气扬的样子。   这个下午,宁夜对一切事物都漠不关心,从毫无美感的办公大厦疾步走出来,在阳光的映射下,镶嵌在大厦顶端的“上泰大厦”四个大字灿灿生辉。   心急如焚的宁夜只有一个念头,尽早完成这本小说,先拿到稿费再说。   这本书写完之后,宁夜打算终结自己作家的生涯,情愿去做一个碌碌无为的小职员,也不想守着一沓沓的稿纸了。写作是他的梦想,可是在妻子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冷静下来的他,问自己到底要过怎样的人生,是以近乎自闭的写作方式度日,还是寻回妻子和愈合的女儿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都会满足。   想法单纯忠于目标的人,不会有太多顾忌,反而一身轻松。   宁夜就是这样的人。   他闭上眼睛,写过的情节涌进脑海,但有杂念搅乱他的思路,小樱躺在病房里的样子,夏文彬的那缸金鱼,妻子迷人的微笑……   “静下来,静下来。”宁夜晃了晃头,像要把那些干扰他的念头甩出脑袋。他长舒了一口气,尽力让自己回到小说里,去完结这个故事。   伸手不见五指的楼道里响起轻缓如琴键的脚步声,一个孤独的影子如鬼魅般在龙东大楼中拾级而上。   终于,黑走出楼道,站在窗边往下望去,蓝光闪烁中一辆救护车驶离现场,黑压压的人群随风离散,一个个小黑点各奔东西,原本拥挤的龙东大楼前立刻变得门可罗雀。   黑探出半个身子,迎着大风仔细观察了一番玻璃外墙后,心想:就是这里了。   他转悠了一圈后,在一扇黑色的防盗门前站定,门上白字黑体印刷着“1002室”,他下意识拧了拧把手,出乎他的意料,门竟然没锁。   门缝里泄漏出的气味,让黑确定找对了地方。不管这扇黑门背后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黑已早早在心中架起了坚固的防线。   他用细长的手指压下刚刚被风吹翘的发梢,如一潭死水般镇静地推开了门。   黑的目光顺着黑胡桃木的地板一路扫视,他抬头正视整片明亮的客厅——摆放着简单的家具,房中空无一人,除了全无遮挡的三扇玻璃窗,客厅正中的鱼缸最为亮眼。   约有一米长的大鱼缸内,点着霓虹色的灯光片,几条金鱼已翻了肚皮,朝冷眼旁观的来者瞪着眼睛。鱼缸底部被某种物质所填充,另一边的阳光无法穿透鱼缸,漂浮物混浊了缸里的水。   黑的目光死死锁定在鱼缸上,他尽可能不触碰任何家具,慢慢踱向鱼缸的另一面。他黑色的轮廓盖住了玻璃上的反光,一张翻着白眼浮肿的死人脸映入眼帘。   那具已经被泡大两倍的皮囊,几近将鱼缸撑碎,以一种无比丑陋的姿态浸在水中,紧贴玻璃的皮肤上尸斑明晰可见,连黑都不愿再多看它一眼。   他微微侧身,借着阳光看清了尸体胸前,那朵犹如骷髅头枯黄色的花,散发着死亡的气息。   这曾是小女孩儿眼中快速掠过的影像,是她坠楼瞬间看见的景象。黑的双脚画了个圈,环顾四周的他在原地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转身。   现在的场景与他在小女孩儿眼中所看见的,存在一个明显的遗漏之处,就在小女孩儿坠楼的刹那,黑现在所站的位置,还背光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   他是谁?   当黑意识到枯黄色的花是死者衣服上的胸针时,他脑后一阵寒意,猛然回头,房间里依然只有他一个人。   一个男人为什么一动不动盯着鱼缸里的尸体呢?   黑静默地走近鱼缸,开始动手卷起自己的袖管来……   腐臭的水里,黑的两根手指按在了女尸的眼皮上,稍一用力,就将眼皮翻了开来。   俯视鱼缸中女人混浊的眼球,被泡得发胀的眼皮遮不住恐怖的白色眼睑。   黑在这双眼睛里,看见了冰凉手术台上的无影灯,一把闪着寒光的手术刀扎入皮肤,瞬间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一双蹬着红色高跟鞋的修长美腿,响亮地走在空荡的楼道内,走向一个婀娜的黑影。轻抚,接着是热烈的湿吻,一头棕黄色的长发摩擦着雪白的脸颊。楼道转角处肮脏的猴子玩偶,不怀好意地咧嘴大笑着。   一晃而过的景象,这是亡者生前最黑暗的记忆,犹如人生。   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困惑。   他是个侦探,出道后所接手的每起案件或多或少都借助了自己这种特殊能力,能看见亡者眼中不为人知的痛楚。只要是失去生命的活体,黑都能从他们眼中看见影像,甚至那些亡者宁死都不愿被触及的恐惧,只要黑需要,只要他愿意,这些线索便可以从瞳孔里看到,每一帧每一秒如静态电影般在亡者眼眸中播放。   也正因此,黑总是能最迅速而直接地解决每起疑难案件。因为那些旁观的回忆,往往对亡者的死因起到最准确的判断和昭示,进而协助警察破案。   黑始终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因为不管那些案件最后揭露的真相多么耸人听闻、多么哀伤——自己都只是个转述者、见证者,所有的秘密都是死者本人告诉他的,而所有旁观与黑暗也随着倾诉者身躯的冰凉终结,成为时间单位里永恒的“过去式”。   人心难测,殊不知通晓人心的人反而对“试探”更加敬畏。无论晴空万里,还是乌云密布,黑总保持着悲伤的心情,他总是与人心中的黑暗面为伍,与生俱来的天赋,使他无法摆脱宿命的安排。   黑重新抬起头,又打量了一遍鱼缸里的这名女死者。她身着柔软的家居服,如果说每个死者的内心都是一片雾气横绕的沼泽,那这个鱼缸中的女人的内心,则有一个巨大无比的黑色旋涡。它如此汹涌,又沙砾四溅,黑力所能见的只是最浅显的表象,无法近前,更别说去透析这旋涡形成的原因。   黑定睛看了看鱼缸中女人的头发,并不是艳丽的棕黄色,这点似乎对他有所启发,他那张痛苦的脸转向窗外时,增添了一丝思考时的冷峻。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他?   当黑从鱼缸中抽回带着腐尸气味的手时,他如此问着自己。   黑的心中,再一次回响起这个疑问。   写完新的一章节,宁夜放下了手中的笔。一直拉着窗帘的他,也不知现在是几点,只觉得肚子空空如也,于是起身去厨房给自己做饭。   他走到冰箱前,看了眼冰箱上的电子显示,已是晚上九点了。   冰箱里素材不多,这个时间出去买菜也不现实,宁夜泡了两包方便面打算应付一下肚子了事。等水烧开的空隙,他打开电视看起了新闻,在几个要闻之后,播报了本市一件奇怪的自杀案:   一名男子在家里跳出一楼的窗户,导致死亡,然而验尸结果却发现他浑身多处骨折,就像是从高处坠落下来一样。   不知为何,宁夜想到了自己新书开场那个坠楼的小女孩儿。如果现实中真的有“黑”这样的人,这个男人的死因应该很快就能查出来。   水壶发出凄厉的叫声,宁夜连忙跑去关掉了煤气。开水冲上放好调味包的面,热气慢慢升腾,眼前一片模糊。   宁夜忽然四处张望,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房子寂静无声,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寂寞。   “老孟,你说我要是刑警做到退休,会不会打一辈子光棍?”张积手肘搭在副驾驶座的车窗上,托着他满是困意的脸,哈欠连连。   “你小子别没事成天胡思乱想,多向我学习学习业务,没听见局长让你把我当榜样吗?!”孟大雷严肃地说。   “我就是看到你老光棍一个,怕重蹈覆辙……”   “去去去,我老孟要找媳妇还怕没有?”   “那你没事老念叨着人家凌薇小姐为什么不理你之类的话?真有胆就去表白啊!”张积歪了歪嘴。   “我会没胆?”孟大雷口是心非地回了句。   “破案你是厉害,但泡妞的水平你绝对差我不止一个档次。”张积哈哈大笑道。   孟大雷用指节在他脑门上重重敲了一下:“你小子把脑子都给我用在办案上,快说说今天案件的情况。”   张积揉揉脑门,汇报道:“按照接警电话的记录来看,上泰大厦内的一家文化公司,保安巡查时发现了一具尸体,应该是淹死的。”   “尸体是在厕所里发现的吗?”孟大雷问。   “不是,是在办公室里发现的尸体。”   淹死在厕所池里的猜想被否定,孟大雷犯起了嘀咕:“上泰大厦这么高档的写字楼里,是不是设了游泳池?”   “从上泰大厦的简介来看,那里面也没有游泳池。”   “那怎么还会有地方能把人给淹死?”孟大雷一脚将油门踩到底,引擎阵阵轰鸣,警车沿着笔直的街道朝着市区飞驰。   孟大雷向看守现场的警员亮了亮证件,他向张积递了个眼神,张积心领神会地走向了正被询问的目击者。   整洁的办公室没有任何死亡的痕迹,孟大雷环顾了一圈,没看见尸体,以为已经被运走了,也就没找人开口问,独自走到红木的办公桌前,轻轻拿起颇有质感的名牌。   夏文彬。这应该就是死者的名字了!   桌子上放着一沓文稿,孟大雷发现是一本还未完成的小说,可找了半天,都没看见这部小说的名字和作者,孟大雷仔细数了数页码,发现缺少了前几页的文稿。   他在办公桌四周翻寻开来,很快,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一些燃尽的纸稿,孟大雷从灰烬里取出了一片残存的碎片。   找来现场收集证据的同事,将残片装进了透明的证物袋,他关照道:“将这个碎片和写字桌上的文稿比对一下,看看是不是一起的。”   负责现场验尸的郑法医已经完成了初步工作,他将手指一根根地抽出手套,动作略显气馁,孟大雷知道一定是他的现场初步验尸收获不大。   “小郑,这次又是个棘手的案子吗?”孟大雷说,“光听报警电话记录我就知道这案子不好弄。”   郑法医点头附和:“到现在我连自杀还是谋杀都没法告诉你。只能初步断定为溺水窒息而死,未发现机械性损伤、扼颈、捆绑及其他外来侵害留下的迹象,死亡时间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要下结论,我要回去对死者的呼吸道和肺部进行解剖才有详细的尸检报告。”   “对了,尸体是在哪儿发现的?”孟大雷一直好奇死者是如何淹死的。   “老孟,那你在现场转悠半天,在瞎转悠啥呀!你带徒弟,怎么自己越来越像徒弟呀!”郑法医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少废话!”   郑法医侧身挪了一步,撩开身后一块深色的幕布,一个硕大的鱼缸赫然在目。   水下一具泛着惨白肤色的男尸,如试管婴儿般蜷成一团,任由红色的金鱼围绕游行,几条死去的金鱼朝天翻着白肚,整个景象看起来像座流动的坟墓。   一个男人竟淹死在鱼缸中!   肿得不成形的手掌中,似乎握着某样东西。   没等孟大雷凑近细看,身后张积便喊他:“老孟,有重要线索!快来一下!”   “验尸报告出来记得通知我。”孟大雷敲敲死者那只手附近的玻璃,提醒郑法医道,“别忘了告诉我,他手里拿着什么东西。”说完,他就往张积和目击证人的方向大步走去。   “老孟,”张积边看着笔记本,边说道,“死者名叫夏文彬,男性,三十六岁,为巨狮文化公司的总编辑。这位是上泰大厦的保安,也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   张积对保安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他将刚才对自己说的话再复述一遍。   由于已经被问过两遍,保安说证词时给人一种背台词一样呆板的感觉,但表述得还算通顺。   上周五,也就是本月的19日,保安说有个瘦高的黑衣男子曾经去过死者的办公室,黑衣男子走路很快,保安并未看清楚他的脸,但如今回想起来,那人满身的杀气。黑衣男子很快就离开了,保安估摸他逗留的时间不会超过十五分钟。大厦关门时,保安以为人都走光了,谁知今天星期一早晨巡逻,就发现了尸体。   “上泰大厦周六周日有人办公吗?”老孟问保安。   “大厦在周末是关闭的。”保安答道。   老孟朝尸体的方向又看了一眼,由于鱼缸较深,很难将尸体从水里捞出来,为保证尸体的完整性,所以先将鱼缸里的水放光后,再由六七个年轻小伙抬着鱼缸连同鱼缸里的尸体一起,艰难地往救护车上抬。   死者的身材并不矮小,要将一个成年男人淹死在齐眉高的鱼缸里,是多么荒唐的杀人手法啊!只有十五分钟,且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   是意外?老孟摇摇头,如果真相如此,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是自杀?也不可能,自杀的话,为什么临死前他还要待在办公室里,看桌上的稿子呢?他的死和稿子是否有关联呢?   谋杀的概率仍然存在,孟大雷胡乱设想着各种可能性,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写字台——那沓厚厚的稿子上。   “老孟,发什么呆呢?”张积从后推了推他,见他目光痴痴聚焦在文稿上,打趣道,“你该不会以为这个案子和这沓废纸有关系吧?”   “这么古怪的现场,恐怕就连小说家也写不出来吧。”孟大雷回道。   口袋里传来熟悉的手机铃声,孟大雷和张积同时掏出手机,张积这才想起自己新买的手机在孟大雷手里,愤愤地瞪了他一眼。   孟大雷“喂”了一声后,就耐心听着电话。   “出什么事了?”张积意识到孟大雷的脸色越来越凝重。   挂断电话后,孟大雷又打了个电话,刚在耳边听了一下,就轻声骂了句脏话挂断了。   “边走边说。”   孟大雷一挥手,急急忙忙冲了出去,张积也来不及和其他同事打招呼,紧跟在孟大雷身后。   一上车,孟大雷就在车顶挂上了警灯,抬手发动汽车,车如离弦之箭驶出了上泰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张积从方向判断,是奔着市区东边去的。   “你悠着点儿开,急什么!”张积死死握住车上的把手,问道,“老孟,出什么事了?”   孟大雷怒视前方,恨不得把油门踩穿:“接警中心曾接到过类似死亡预告之类的报警电话,说会有人淹死在上泰大厦的办公室里。此外,另一位离奇死亡的底层跳楼者死前,也接到过类似的报警电话。”   张积面色骤变,可又不解地说:“那我们现在去哪儿?”   “你知道接电话的人是谁吗?”   孟大雷前所未有的紧张神情,让张积想到了一个名字。   “凌薇!”   “没错!”孟大雷咬着牙说,车在他的操控下,又加速冲了一个红灯的路口,“听接警中心里的同事说,凌薇还特意查了电话来源的地址,像是有去调查的打算。”   孟大雷满腔的怒气并非因为凌薇没有对他说起这事,而是凌薇连危险都不顾,居然只身前往调查。一个女人在这种时刻没有想到他,等于她的心里还没有他。   两人不发一言,孟大雷专心地开着车。   张积暗自思忖,那名跳楼的死者是凌薇的隔壁邻居,预告主编被淹死的电话又是她接的,似乎两起案件与凌薇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   而追查两次报警电话的来源,都是市东一家名为“风行”的快递公司。   张积终于明白此时的目的地了。   汽车驶抵快递公司所在的路时,天已经暗了下来,月亮洒落星星点点的光芒。   孟大雷放慢了车速,摘下警灯,在路灯光晕下依稀看见了“风行快递”四个大字。   快递公司里透出昏暗的光线,孟大雷和张积轻手轻脚地下了车,伏在门上听了听动静,而后敲了三下门。   “谁呀?”一个男人在里面高声问道。   “开门,有急件要发!”孟大雷说着,示意张积做好撞门的准备。   “明天再来,今天关门休息了。”门里的声音虽然这么说,但明显声音朝着门边在移动。   “不行啊老板!我加钱给你,无论如何你今天要收下我这件。”   孟大雷后退一步,他已经能听到门后靠近的脚步声了。   门打开了一半,一张年轻人的脸出现在面前,睁着一双黑眼圈严重的圆眼,警觉地挡着路:“你们要发的是什么急件?这么晚了才来……”   不等年轻人说完,孟大雷递了个眼色给张积,他胖硕的身体直接顶开门,张积则三下五除二将年轻人双手反擒到了背后。   “你们干什么?!”年轻人刚想大喊什么,被张积一把捂住了嘴,随后张积将自己的证件出示在他面前,年轻人便不再挣扎。   孟大雷在十来平方米的屋子里转了一圈,回到年轻人的身边,示意张积放开他:“你是这家快递公司的老板吗?”   “是啊。出什么事了,警官?”年轻人咽了口口水,表情很不自然。   孟大雷瞪了他一眼:“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你必须如实回答。”   年轻人看了张积一眼,老实地点点头。   “你这里有没有来过一位坐轮椅的姑娘?”   年轻人想了想,答道:“有过。”   “她都跟你说了什么?”   “她没说什么,好像是来查快递单的。”   “什么快递单?”   年轻人走到桌子前,怯怯地拿出一张快递单:“就是这个,是发去外地的包裹,她来问到了没有。”   孟大雷扫了眼单据,收件人一栏字迹很淡,几乎看不出一个字来,而发件人地址则是在另一个省市。   “看来是误会了。”孟大雷拍拍张积,示意先回去。   “要不要先把他带回局里,详细问问报警电话是怎么一回事?”张积问道。   年轻人连忙求饶道:“警察同志,这就不必了吧!”   孟大雷摇手道:“不用了,是我们找错地方了。”   说完,他甩开膀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风行快递公司。   “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张积轻声嘀咕道。   孟大雷把车开出没多远,就停在了一片阴影中,关掉引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刚才走出来的那家快递公司。   “你注意到没有?这家店有问题。”孟大雷点起一支烟,问道。   “那个老板很奇怪。”张积说不出具体原因,仅是凭直觉说了这句话。   “他不是老板。”孟大雷肯定地说,“这么小的快递公司,有时老板也要外出派送,你看他细皮嫩肉的,怎么也不像干过快递。刚才他拿单子给我的时候,连快递单都搞错了,凌薇怎么可能来查一张已经签收的快递单呢?”   “我说把这家伙抓回去吧!”   “别急。等着瞧吧!”孟大雷自信满满地说道。   十五分钟后,刚才的年轻人从风行快递店铺里走出,拉下了卷帘门,转动脑袋左顾右盼了一番,才安心地朝店铺的后院走去。   终于等到了机会。   “走!”   孟大雷低吼了一声,两个人从车里蹿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跟上年轻人。   一段路的冲刺,孟大雷明显接不上气来,已经不记得上一次跑得这么急是什么时候了。孟大雷遥想起自己的大学时代,几乎就是在奔跑中度过的,那时候的老孟还只是小孟,在学校里只要提起一百米短跑,无人不知打破市里百米比赛纪录的孟大雷。那时他的梦想是毕业后能够成为一名职业运动员,站在万人瞩目的跑道上,自己的名字响彻耳畔。   现在想来,年轻时的想法太幼稚,一个参加工作后的成年人,梦想就会同他还清房贷的日子一样遥不可及,只有在停歇脚步的时候,才能奢侈地回忆一把当初不计后果的疯狂想法。   孟大雷依然踏着当初教练告诉他的节奏,用鼻子吸气,每隔几步换嘴巴吐一口气,他身姿依旧,只是不再如当年那样有用不完的体力了,岁月不饶人啊!   好不容易跑到了目的地,孟大雷的肺都快冒烟了,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撑着膝盖一个劲儿地喘粗气,嘴里骂道:“想当年这点儿路,老子也就十几秒搞定。”   他缓缓扬起身子,从铁门上的小洞偷偷望向后院里。后院里的楼房点着星星灯火,孟大雷观察了一下楼房的外形和地势,发现后院里的人并不少,都在往一辆小面包车上搬着什么东西,但又不像常规的快递公司。   年轻人走进去后,有人迅速地锁上了门,年轻人和身边的人打着招呼,完全没有快递店老板应有的风范,一路往楼房的二楼走去。   孟大雷没有看见坐轮椅的人。出于职业本能,把手按在了后腰际的枪套上。   突然,孟大雷胸口一紧,像被人在胸前绕了几十圈的麻绳一样,一口气提不上来,整颗心好像快跳出来似的。左肩的灼痛感,把孟大雷的眼泪都快逼下来了。这种感觉上次在凌薇家也曾有过,当时他硬扛下来了,什么都没说。   “你怎么了?”张积发现他满头大汗。   “没事。”孟大雷把他拉到几步之外,交代道,“你赶去凌薇家里看看,再让局里派些支援过来,这里好像不是普通的快递公司。”   张积迟疑了一下,有点儿担心孟大雷:“要不让别人去找凌薇小姐,我和你一起守在这儿?”   “你直接开车去,别耽误时间。”孟大雷不容置疑道,把车钥匙塞给了张积。   张积不再说什么,一边跑向汽车,一边拿出手机开始呼叫支援。   孟大雷又重新把注意力放在了后院里面,没过多久,小面包车装车完毕,有人打开了铁门,在吆喝中小面包车驶离了后院,原本在院里的人也随车走了不少。不过,孟大雷没有看见那个年轻人出去。   孟大雷龇着牙,左胸针扎般地疼痛。面包车驶远后,他用右半边身子拖着左半边身子,倚在门边,近乎虚脱地拼命吸着空气,待呼吸稍稍稳定后,他从锈坏的铁皮中伸手打开了门闩。   “吱呀”一声,门开了。   二楼窗户的灯光闪了一下,一个人影探出窗外。   “谁在那儿?”那人的声音很警惕。   “是我。”孟大雷快速移动到楼房门前,拾级而上。抬头的一刹那,他发现头顶上——一个摄像头正对准自己。   孟大雷手里正紧紧握着枪,摄像头后的人一定看见了,索性明人不做暗事,孟大雷雨点般的拳头砸在了门上。   “警察,开门!快点儿开门!”孟大雷的喊声掺着几分干涩,显得力不从心。   一时间,二楼房间里一阵混乱的脚步声、金属碰撞声、低语声和纸板箱搬动的声音混杂交错。   贴着墙,孟大雷移动到了发出声音的门边,转动把手,发现已经从里面上了锁。   “里面的人听着,立刻打开门!”   孟大雷话音刚落,房门从里面打开,伴着巨大的冲力,门板和一个白色的身影从房间里冲了出来,直奔楼梯口。   “不许动,否则开枪啦!”刚要瞄准,眼前一片模糊。   孟大雷只得放下枪,踉跄着追赶上去。   前面的人跑得飞快,就像一道白光般闪出后院。   陡坡而下,一级连一级的楼梯第一次让孟大雷感到恐惧,他咬紧牙关,死死不放过前方的脚步声。疑犯每个脚步声就像发令枪声,撞击着孟大雷的心,他不由得再次加快了速度。   一个近乎疯狂地逃窜,一个不要命地追击,在吱呀乱叫的木质楼梯上展开着,如同孟大雷当时选择走上刑警这条路,同样也是少数人才有勇气去做的事。   就像跑步,他喜欢无所阻挡的事业,前面的人迟早是会被赶上和超越的,当荣耀时刻来临时,筋疲力尽的畅快都变成了天堂般的享乐。   追到街道上,疑犯已成为了远处灯光下的一个白点。   孟大雷试图拦下一辆路过的两轮轻骑,可他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打着手势,命令着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人赶快追赶前面的人。   孟大雷抬起一条腿,刚想跨上后座,整个人却僵直得像根树桩,毫无保护动作地栽倒在柏油马路上,他的右手就快把左胸的衣服扯烂了,他右脸颊和额头上,全是在几层顶灯坏了的楼梯道里的擦伤,孟大雷顽强地向着疑犯逃跑的方向爬了几步,终于长吐了一口气,憋着劲的肌肉松弛了下来,只剩下微弱的呼吸了。   年轻人不知所措地捂着脑袋,听着地上的人反复念叨着一个名字:凌薇。   第一次,孟大雷没有倒在终点线上。   白色记忆   车祸前那段日子,凌薇和男友蒋博文的关系出现了裂痕,尽管他们俩谁也不愿承认,但凌薇能感觉到细微的变化。蒋博文主动打电话的次数越来越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时常查看手机,还把原来的铃声调成了振动,似乎在刻意隐瞒着什么。   也许是蒋博文意识到了自己的冷淡,作为补偿,他安排了一次短暂的旅行。   在蒋博文的车里,电台女主播用欢快的语调播报天气情况,他们两人正为假期旅行的去处争个不休。   “一共就五天,时间紧张,我看就把奥地利放弃吧!”凌薇面前铺着旅行团派发的欧洲之行的指南手册。   “你就迁就迁就我嘛!去奥地利是我的梦想,我不会放弃的。”蒋博文坚决地摇头。   “你为什么一定要去奥地利呢?”   “我想去看看多瑙河。”   凌薇知道,他喜欢蓝色。   “你呀!脾气就跟小孩儿似的。”凌薇娇嗔地点了一下蒋博文的头。   不知能否归为强迫症或是怪癖,蒋博文对于蓝色出奇地着迷,他喜爱蓝色的球队,蓝色的服装,连现在他开的这辆车都是蓝色的。   凌薇故作正经地问:“你这么喜欢蓝色,万一有个蓝血人要嫁给你,你会不会答应啊?”   “不会。”蒋博文一本正经地回答。   “这才乖。”凌薇刮了刮他的鼻子。   蒋博文一脸坏笑道:“比起蓝血人,我更喜欢蓝精灵。”   转过路口,电台女主播说着千篇一律的祝福,音量适度的喇叭里放着不知名歌手的新歌,歌词听来和渐渐阴沉的天气遥相呼应。   爱是不是都一样   无论多漫长   终究曲终人散   可是我不想因为不敢   却步沮丧   然后半途收场   其实我真的很难过   只是难过都沦为沉默   可能我真的不懂得让你更快乐   我想和你在一起   却在你未来缺席   煞风景的歌词,令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凌薇回忆车祸前一分钟,蒋博文还深情地与她对视:“和你比起来,我什么都愿意放弃。”   “你真的打算不去奥地利了?”   车窗上已稀稀疏疏有了雨点,滑出一小道一小道的水印。   一段同电台歌曲不和调的音乐响起,一只蓝色的手机发出振动的蜂鸣声,正眯眼笑着的蒋博文有些分神,接起电话的他嘴唇刚要张开说些什么……   湿滑的地面,使得正前方一辆轻骑突然侧滑,贴着地滑到了快车道上,车身下擦出橘红色的火花,戴着头盔的轻骑手在马路中间打了好几个转,终于一动不动地躺在路中央,看起来受了重伤。   隔着车窗玻璃,窗外是无声的世界,而痛苦和惊慌的情绪还是传递到了车里。   蒋博文躲闪不及,距离太近来不及刹车,他猛打着方向盘,车胎撞上无人的人行道,剧烈地颠簸了两下,但车仍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凌薇的额头磕在了仪表盘上,发胀的耳膜被刺耳的刹车声填满了,她的眼睛几乎睁不开来,身体又随着车身一次剧烈摆动,那股类似云霄飞车转弯时的扭力,将凌薇的双腿甩到了前排座位之间,蒋博文还来不及喊上一声,车头连同引擎盖便猛烈地撞上了路旁混凝土的围墙。   安全气囊没有弹出,瘪入车身的机械装置,将凌薇的双腿死死钳在了两个座位之间。蒋博文的头撞在了方向盘上,驾驶座上都是他的血。   直到恢复知觉,突如其来的事件中,唯独那首淡淡忧伤的歌词,和那句“和你比起来,我什么都愿意放弃”让凌薇印象深刻。   凌薇了解到事故后的调查结果,他们的车是为了避让侧翻在路中央的轻骑手,右转上了人行道,可能雨天观察视线不佳,当蒋博文看见人行道上的一对父女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他只得改变方向,狠狠撞上了路边的围墙。   事故中,凌薇严重受伤,蒋博文伤势过重,在医院里挨了两天,最后不治身亡。而人行道上的那对父女,在车冲向他们的时候,躲闪不及之下,勇敢的父亲把怀里的女儿推了出去,一个人面对着驶来的汽车,可最后车没有撞上他,可被他推出去的女儿,由于头部先落地,不幸遭受重伤,到现在仍有变成植物人的可能。   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或者说,根本没有谁来负责,倘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也许是一生中不得不遭受一次的磨难。   记得物理老师曾在黑板上,用白色的粉笔画过时间轴线,那就是命运,一条从不停歇、勇往直前的白色时间轴,它无法被复制,也无法被篡改。   凌薇并不是这座城市里唯一遭受命运戏谑的人,与她同命相怜的那位父亲,为什么会和报假案的事件有关系呢?   凌薇驱散心头的阴霾,暂时收起她不安分的好奇心。   “不管了,问问他本人就知道了。”   在坐电梯上来之前,凌薇已经在大楼下看到了房间里的灯光,确认房间里有人。   她从轮椅上支起身子,右手食指压在了门铃上。   门铃响了好几声,凌薇从门外也能听见。除了门铃声,她还听见了脚步声,那是有人在房间里蹑手蹑脚走路的声音。   脚步声越来越接近房门,可是到了门边就消失了,迟迟不见有人开门。凌薇不由得紧张起来,她分明感觉到猫眼后面有只眼睛正盯着她。   于是,她又按了一次门铃。   门依然纹丝不动。   凌薇很能理解一位父亲的心情,面对造成他女儿现在这种状况的肇事者,没有开门冲出来破口大骂已经算是克制的了。   对于闭门羹,凌薇是有心理准备的,她打算就此离开。   轮椅没滚出几轱辘远,大门打开了。一条窄窄的门缝中,挤出一张倦意满容的脸,凌薇认得他正是女孩儿的父亲。   “你有什么事吗?”男人眼神警觉地扫视着凌薇身后,生怕还有其他人似的。   “您是宁夜先生吧!”凌薇又将轮椅转了回来,“您还记得我吗?我们在医院见过。”   见凌薇靠近房门,宁夜无礼地关上了厚重的防盗门,就像容易受惊的动物,好似在他眼里,凌薇就是一头凶猛的狮子。   “你干吗?”防盗门里传来发问声。   是什么让一个男人如此恐惧?   “宁先生,我刚去医院看过您的女儿,顺道来探望一下您,还有件事想问问您,方便开门吗?”身为接警话务员的凌薇,声音带给人无比的亲切。   “就你一个人吗?”门开了大半,宁夜仍保持着戒备。   凌薇注意到宁夜身后的房间里,大白天竟拉着窗帘,里面什么都看不见。余光中的走廊窗户外,阳光明媚。   在两人之间犹如画着一条看不见的黑白界线,凌薇徘徊在黑暗边缘,不知前方会有怎样恐怖的事件正等待着她?   凌薇想知道,连住院的女儿都可以不管不顾,只敢龟缩在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会令血浓于水的父亲也胆怯?   终于,厚重的门在凌薇身后关闭,里面的门框上新装了一副搭扣,明显都是后来才安装上去的,宁夜将它锁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   宁夜转过脸,上下审视了一番凌薇后,说的第一句话令人大吃一惊:   “有人想杀死我。但我想,应该不会是你吧。”   一盏幽幽的小灯,在地板上照下一个若有若无的圆,宁夜和凌薇犹如一对站在舞台中央的演员,正演着对手戏。   宁夜领着凌薇走进书房,他们开门时只发出了极小的响动,宁夜拨撩起窗帘察看了一下外面,才放心地按下了灯的开关。   凌薇逐渐适应黑暗的眼睛有些受不了,她右手做瞭望状,问宁夜:“有人在监视你吗?”   宁夜痛苦地扬了扬眉毛:“这事我很难和你说清楚。”   凌薇往前移动轮椅,抬头正视着宁夜的眼睛,她能看到他眼眶中密布的血丝。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让这位父亲如此惊慌失措呢?报假案电话凌薇尚未搞清楚,行为古怪的宁夜本身又像另一个谜团。被窗帘围裹得暗无天日的房子里,宁夜正经受着古怪离奇的曲折事件。   “你刚才说你去看过小樱了,她现在情况怎么样?”宁夜挠了挠几天没洗的头发问道。   “护士告诉我,小樱的情况有明显的好转,不过现在还没有醒过来。”凌薇换了种语气说,“你现在这种状态,也不适合照顾孩子,是不是你家里出什么事了?我有什么能帮助你吗?”   宁夜十分警觉:“你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   凌薇把接到报警电话、去快递公司等一系列经过,统统告诉了宁夜。   “我来找你,就是想弄个明白。”凌薇恳请道。   “我这里有个荒诞的故事,你愿意听我说吗?”宁夜问道。   “如果故事是真实的,我很乐意。”出于对自己直觉的信任,凌薇点点头。   宁夜走到书桌旁,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沓报纸,社会版面上的几则新闻被黑色记号笔画上了大大的圈。   “你先看看这些奇怪案件的报道。”宁夜将报纸递到了凌薇手里。   报纸上全是最近发生的那两起离奇死亡事件的报道:一件是从一层坠楼死亡的出租车司机,正是凌薇的隔壁邻居唐泽森。另一件是淹死在自己办公室里的图书主编。   一篇篇的报道全是看似自杀的意外,调查始终缺乏结案的证据,凌薇不明白宁夜为什么给她看这些,这和宁夜又有什么关系?   凌薇突然发现淹死的图书公司主编,死亡的地点恰巧是在上泰大厦。   “这两起案件发生前都有人报警,电话号码显示是你常喊的那家快递公司。”   宁夜的声音辨析度很高,凌薇听得出打电话的人不是他。   “不是我。”宁夜默默说道。他在写字台后的转椅上坐了下来,“一开始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怎么有人会以我小说中人物的死法来杀人呢?况且我的小说还没有出版,看过的人本来就没几个,但现在他们都死了。”   “这两个死者你都认识?”凌薇奇怪道。宁夜认识那位主编在情理之中,但是那位在一楼家中坠楼的死者,也和宁夜有交集吗?   宁夜点了点头。从一沓报纸中抽出一张,指着上面一个用黑笔画的圈,缓缓地说:“所有的事情都从这里开始。”   黑圈中的报道,讲述的是一起在家中自燃的死亡事件。   自燃——本来宁夜新写的小说会以此作为开篇案件,但几个月前,这个构想在给夏文彬主编看过之后被否决了,他正是那位报道中暴毙于办公室的死者。   当天,闷闷不乐的宁夜在回家的出租车上,和健谈的出租车司机聊起了自己的新小说,出租车司机给了宁夜不少建议,两人像一对久违的老友,在短短的路程上,宁夜就构建完了自己日夜冥想三个月的小说,感激之余宁夜偷偷记下了仪表盘前工作牌上的司机名字和工号。   “他叫唐泽森吧?”   凌薇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两名死者都和宁夜的新小说有关系,或者说,他们都看过或者听过宁夜的新小说。这部小说如同诅咒一般,真实世界里发生了小说中虚构的事件。她脑子里闪过风行快递的后院,会不会真的是“外星人”所为?   宁夜继续讲述这个离奇的故事,凌薇耐心聆听着,不愿漏过一个字,接着听下去以后,凌薇的态度变了。   故事的核心出人意料。   在唐泽森坠楼之前,已经有一个与宁夜小说有关的人意外身亡了。他是夏文彬主编的助理编辑,这位编辑总是在宁夜交稿后,头一个看他的文稿,而他在看完宁夜的开头后,却莫名其妙被烧死在自己家中的浴缸里——这本是宁夜创作的自燃开场。   这一巧合,让宁夜感到震惊,他考虑报警,又生怕是虚惊一场。但紧接着,出租车司机唐泽森的死如约而至,就像小说中那名如风筝般的红衣小女孩儿,如出一辙的坠楼事件,死者依旧是宁夜最新小说的知情者。   主编夏文彬是第三位死者,他陈尸的方式,和宁夜新小说中的女死者马玲异曲同工。   凌薇想起了那通报警电话,报案人在电话中还不小心说错了案发的大楼,文中所描写的大楼和上泰大厦仅一字之差。   “我还打过电话提醒他,他笑我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说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唉!要是我再说得肯定一点,让主编能够相信我,或许他就不会死了。”宁夜痛苦地把头埋进了双臂之中。   “如果你告诉我这些都是意外,我绝不相信!”凌薇开始坚信所有死者都是被谋杀的了。   显然宁夜和凌薇的观点一致,否则他也不会在房门上加了锁。宁夜告诉凌薇,他尚在创作的新小说常常会发生奇怪的事情,情节无缘无故与设想的不同了,自己笔下的人物不再驾轻就熟,宁夜翻看写完的部分,总怀疑是不是自己的作品。   宁夜一脸古怪,轻声在凌薇耳边说:   “我感觉整本书就像有了生命一样。”   “会不会是你的对手想整垮你?”凌薇假设道。   “那也不至于杀人!”宁夜蹙眉道,“现在看过这本新书文稿的人,除了我,只剩下一个人了。”   凌薇问道:“这人是谁?”   “‘风行快递’的老板。”   每次宁夜的书稿快递到夏文彬手里,夏文彬都提起过书稿有被拆封的痕迹,宁夜一直没放在心上,时至今日,他才怀疑起这名快递员来。   但凌薇认为快递公司老板这样做没有动机,宁夜解释道:“如果看过这部小说的人全都死了的话,那这部小说就成为他的了。”   “为了一本书的稿酬杀这么多的人?”凌薇持怀疑态度。   “如果他是一名狂热的书迷,就另当别论了。将小说占为己有,人物的命运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发展,有一个理想的结局,不正是每个读者的期望吗?”   “那他一定是个疯子。”   厨房的方向传来一声清脆的响声,令整个房间一下子陷入了窒息的寂静中。凌薇竖起耳朵,小声地问宁夜:“是不是有人进来了?”   宁夜又重新攥起菜刀,摸到门边,开了一条缝。   厨房中的声音仍在继续,房门和所有的窗帘一切完好。   “啊!”宁夜突然惊呼。   又是一声清脆的响声。   “那是我家定时的咖啡机,让你受惊了。”宁夜小跑着进了厨房。   凌薇有意无意地翻着写字台上宁夜最新写完的章节,又一个骇人的杀人现场跃然入眼,这次会不会再度成真呢?   宁夜笨手笨脚地关上咖啡机,他回头看了一眼书房里的女人,其实还有她所不知的另一个杀人嫌疑犯。可是,那种可能性宁夜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他抿了抿嘴唇,把原本想说的话又咽了回去。   对于宁夜所说的故事,虽然整件事情在逻辑上没有什么破绽,但考虑到宁夜本身就是一名推理小说家,凌薇还是持半信半疑的态度。   由于本次拜访是自己的个人行为,所以在没摸清事情来龙去脉之前,凌薇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得静观其变。   她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离开了宁夜那所让她感觉不舒服的房子。在留号码的时候才想起自己的手机忘了开机,连忙打开手机。   离开时,天空已挂上一轮弦月,泛红的云朵填满了高楼之间的空隙,好似一块巨大画布裹着整片天际,如笔触巨大的水粉画。   天不是很冷,凌薇想透透气,沿着车站缓缓推着轮椅,脑海里盘旋着宁夜说的那些话。   世界上真的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吗?一个人写了个杀人案,现实中马上就会发生相同的命案,只有科幻小说里才这么写吧!   但如果这是真的呢?凌薇打了个冷战,她刚看过宁夜新写的一章,一个女人被烧死在自己家里,皮肤在灼热火焰中化为焦灰的感觉,想来就如身临其境,毛骨悚然。   报纸上对于之前三名死者的报道偏向于巧合的意外,或是自杀。他们三人无论从职业、年龄还是背景上几乎没有重叠,警方也从未将这三人的死亡联系到一起,只有宁夜才是他们唯一的交集。   唯一成立的假设是,这三人的死都是精心布置而成的谋杀,动机尚且不明,但很可能与宁夜所写的这本小说有关。以现有的条件推断,看过那本小说的人都会死,现在看过小说的人只剩下作者一个人了,死者会是宁夜本人吗?   他将像根火柴一样,被活活烧死。   凌薇想到这儿,右手加力,轮椅灵活地掉转头来。她不安地凝视着宁夜居住的大楼,熊熊霞云燃得更旺了。   突然,凌薇的手机响了。   接起一听,是同事山姗打来的。   “你总算接电话了,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无法接通,你去哪儿了?”山姗责怪道。   “对不起,对不起。”也不知道山姗找自己有什么重要的事,但麻烦到了人家,凌薇还是不由分说地道了歉。自从事故之后,凌薇的性格中就多了一层隔膜,让她与整个世界保持适当的距离,使自己不会进入别人的世界成为负担和累赘。   “刚才张积打电话来找你,说老孟出事了。”   不知为何,凌薇头一个联想到的画面,是宁夜小说中被烧黑卷曲的肢体。   “怎么了?”凌薇的语气中,好奇多过关心。   “老孟突然发病住进了医院,就在刚才情况一下子恶化了,我现在正在赶去医院的路上,你也赶快来吧!”山姗报出了医院的名字,急急忙忙地挂断了电话。   凌薇看了看手机,确实有几个未接来电和短信提醒,是进门前怕打扰了主人才关的机。   在数个未接来电之中,有一个不是山姗的。   居然在几分钟前,孟大雷给她打过电话。   刚才山姗不是还在电话里说,他在医院抢救吗?   凌薇急切地扬手招着飞驰而来的出租车……   送别凌薇,宁夜坐回了稿纸前,提起笔没写几个字,笔尖戳破了稿纸,黑墨渗透几层纸,化开一圈乌黑的圆。   冥冥中,有种不祥的预兆压降过来,宁夜头皮阵阵发麻。“黑”这位如同伴侣般陪伴自己多年的亲密主角,即将上演在宁夜书中的最后一幕了。   换掉那页被弄脏的稿纸,宁夜提笔疾书。   鱼缸里的女尸,是龙东大楼1002室的住户,在这幢住了500户人家的高楼里,独门独户的单元,也许没有一位邻居能够叫出她的名字,否则不会尸体在水里泡了好几天,也没有人发现这家女主人许久未出现了。   黑搜查了死者的卧室,里面都是堆积成山的化妆品和琳琅满目的衣橱,然而奇怪的是,像死者这样一个爱美的单身女性,她的房间里居然找不到一张照片。   黑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私人物品杂乱地堆放在卧室之中,床上却是一丝不苟的整洁,两只刻意被摆乱的枕头,是伪造现场最有力的证明。有人把原本凌乱的地方整理过了,目的就是为了毁灭证据。   他继续在卧室里一寸一寸地搜查着,坚信自己的直觉,凶手绝不可能让所有的证据都销声匿迹。   突然,死尸所在的鱼缸发出一记闷闷的声响,尸体在水里诡异地翻了个身,泛起一片混浊的污水。   黑心中一怔,莫非是诈尸……   他放下一张从梳妆台上拿的健身卡,望向客厅的鱼缸,发现原本静伏的尸体浮出了鱼缸的水面。   原来虚惊一场,被黑触碰过的尸体,由于肿胀过度,自己浮了起来。   这点似乎触动了黑敏感的神经,他再度来到床边,将手掌插入床垫的下面,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他仍不甘心,索性将整张脸平贴在床上,把整只手臂插入床垫的更深处。   他的手终于触碰到东西了。   脸上也有了浅浅的笑意,他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   低头抽回手臂的时候,黑发现地板的缝隙间,露出一根短短的头发,虽然房间里没开灯,但被染成了棕黄色的头发还是非常容易识别的。   龙东大楼下又是一阵警鸣呼啸,刚才黑给警察打了电话,他们接到了报警电话后,方才在楼下办案的警员们又折了回来。   地板上那根棕黄色的头发,就像一针兴奋剂注入黑的体内,没有等警察上楼,黑就无声无息地离开了这间屋子。已经搞清楚了,鱼缸里的死者不是死后被扔进鱼缸,而是在鱼缸里被淹死的,这里正是杀人的第一现场。   梳妆台上的某处,夹着张不起眼的健身卡,在黑关门的一刹那,也被风吹到了地板上,飘进了橱底的最深处。   从1002室走出来,黑没有往电梯里走,而是继续走上楼梯。   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这种特殊的能力从何而来,是否这个世界上还会存在着同类。知道他拥有这种能力的人,都认为拥有这种能力是上帝的眷顾,甚至羡慕不已。可是他们不知道这种能力让黑变成了异类,让他的生活变成了灾难。   七岁时,在过春节吃年夜饭的饭桌上,黑从摸着他的头故作疼爱并对他赞不绝口的舅妈眼中,惊愕地看见,舅妈在家里对弟弟说自己读书笨,是废物的情景。   当时,他不知这是为什么,但从此以后疏远了舅妈。   九岁时,年事已高的奶奶在家里的床上故去,站在奶奶床头的黑,从奶奶微睁的眼中,找到了让全家人都为之争夺的存折和密码的下落,奶奶所有的子女都在家密谋过奶奶的遗产,那些自私自利的对白在幼小的黑耳边回响,让他的头都快炸开锅了。   从奶奶去世的那天开始,黑整整发了一个星期的高烧,他醒来后,昏昏沉沉,四肢乏力,他发现那些发自他人内心的声音都消失了。   他原以为那些只是自己的错觉,有些失落,也有些庆幸,一个九岁男孩,不该活在别人黑暗的王国之中。   可是,同年父亲去世,追悼会上矮小的黑踮着脚,在殡仪馆厅堂的玻璃罩里看着父亲最后一面,父亲微闭的眼眸中,再一次闪现出那位他敬爱的父亲生前不堪的隐私:父亲和他的婚外情人在谈论自己,以及另一张稚嫩的脸,另一个在世界上管父亲叫爸爸的男孩儿。   尽管只是片段画面,但已经深深刺伤了一个他幼小的心,黑纯洁的心灵疮痍满目,不再洁白纯真的灵魂上,从此不断结出密密麻麻的黑色疤痕,难以痊愈。   那一刻,他知道,他不再是个普通人了。   这并不是超能力,而是恶魔的诅咒,与他不可回避的命运紧紧相连。   黑并未离开龙东大楼,掌握真相的他正一步步地逼近,坠楼小女孩儿的惨死原因,和他自己童年的阴影如出一辙,也许当初的自己也该这么死掉,可惜他没有小女孩儿的勇气。   曾经年幼的他什么都没做,而现在,他该为小女孩儿做些什么了。   他深吸一口气,从楼道拐了出去。   片刻后,黑飞起右脚,大力地踹开了龙东大楼1502室的房门。   黑在小女孩儿和鱼缸中的女死者眼中多次看到了棕黄色头发的女人,凭借他多年的刑侦经验,早已猜到了那是小女孩儿的母亲,她的名字叫作“华榕”。   被捕捉到的影像中,1002室的女死者亲吻的女人正是华榕,这个吻的背后包含了多重含义。女死者的房间里竟没有一张生前的照片,一个女人没有照片代表着什么?   要么她没有过去,要么她不想让人知道她的过去。   一切都从那场手术后改变,那天起,“他”变成了现在的“她”,化名为马玲。死在鱼缸里的马玲所做的一切,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接近华榕,因为华榕是一个同性恋。马玲曾因为性别的原因被拒绝过,她不甘心,不愿善罢甘休,变性后不断引诱华榕。   尽管华榕已嫁为人妇,还有了一个乖巧的女儿,但华榕骨子里的一些东西总在伺机蠢蠢欲动。变性整容后的马玲,故意搬进龙东大楼,以全新的女性身份找机会引诱华榕,对华榕知根知底的她很快就得手了,楼道里充满欲望的热吻,是她们不为世俗所接受行为的开端。   热情澎湃的华榕完全没发现楼道转角处,她尚且年幼的女儿,正穿着睡衣站在那里,望着妈妈同一个陌生女子做着不堪入目的事情,晶莹的泪水在女孩儿脸上流淌,她强忍着不哭出声音,把随身的观音玉坠放进嘴里,死死地咬住。那位陌生女子看见了女孩儿,偷偷地朝她笑了笑,就像在说:你心爱的妈妈是属于我的。   马玲眨眨眼,用一根手指抵在了嘴唇上,女孩儿觉得这个阿姨的脸好丑好丑,她用小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往家里跑,连那只母亲送她的生日礼物——她最心爱的猴子玩偶都不要了。   在华榕内心滋生的畸形爱情,自然会衍生出恶果。当马玲用她们之间的关系威胁华榕时,华榕知道了这一切全是她的预谋,马玲不拆散她的家庭,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只有她死,才是了断的方法。   在还不开放的社会关系中,为了保全自己隐藏多年的真实性取向,华榕愿意做出很大的牺牲。整件事剩下的唯一知情者,是自己的女儿。   在杀死马玲后的第七天,华榕的女儿坠楼身亡。   很明显,这个女人已经做出了抉择。   弄清了案件真相后的黑,也已经做出了他的选择。   故事到这儿,宁夜不禁联想起自己的处境,往往一个悲惨的家庭,深层次里总隐藏着病态的种子,催生它发芽的条件成熟时,往往就会将这个家庭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宁夜将这部小说作为自己生活的警示,未阻止悲剧的发生,妻子和女儿才是他人生的意义所在。   而小说并不是朝着人们的愿望发展,甚至违背作者的意愿在继续发展。   翻过一页,笔尖在空白页上停留良久。   宁夜突然像被附身似的跳了起来,推开稿纸,将手中的笔丢开。   今天的宁夜十分反常,他用力按住太阳穴,感觉里面似乎有另一个自己欲破壳而出,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精神疾病。   今天的写作状态和以往有着很大的不同,一直主宰情节发展的宁夜,今天却不受控制地撰写着他的小说,双手仿佛在另一个大脑的操纵下,自己书写出新的章节。   事实上,梳妆台上的那张健身卡,是宁夜故意留下的伏笔,他预先构思的大纲,是让“黑”顺着这个线索追查凶手。   谁知,成稿的情节竟是“黑”做出了出乎作者意料的动作,竟无视留下的线索。   这是多么诡怪的一件事啊!   笔下的小说人物,仿佛脱开了作者的缰绳,有了自己的灵魂一般。   怎么可能?   宁夜自嘲地笑了笑。   今天的灵感乍现让宁夜自己都摸不着头脑,筋疲力尽的宁夜重新抖擞精神,揉了一把疲惫的脸,再一次坐回文稿前……   “我才是这本小说的主宰,我才能决定‘黑’的生死!”   张积接到老孟出事的电话,就立刻赶往抢救老孟的人民医院。   在快递店门口与老孟分开后,张积带着支援人马赶回快递店,同时他接到了两起与命案有关的报警电话调查结果,出租车司机唐泽森和主编夏文彬死前,接警中心的系统显示分别接到过两个报警电话,电话号码属于风行快递公司,而电话内容都是关于两位死者即将死亡的预言。   原本外界一直认为是单纯的自杀案件,就这样被画上了一抹神秘的色彩。   张积还来不及看同事送来的“风行快递”的材料,以及之前两位死者详细的验尸报告,老孟入院的电话就打来了。   一位刚上完夜校的学生正巧碰见了老孟追击嫌犯,可老孟却不明缘由地倒地不起,于是学生拨了急救电话。   老孟被查出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引发后天失血性心脏病,若不是抢救及时,很可能因为心力衰竭而死亡。   经过一番抢救后,孟大雷缓了过来,医生限制了他的行动,不准他离开病房一步,需等待确诊报告后会诊商议治疗方案。   惦记着案情和凌薇的老孟,耐不住急性子,跟医生打起了马虎眼:“医生,你看我的病你在查,我的案子我也在查,要不我们各查各的,谁先查出来就先办谁的,你看行吗?”   没想到医生把脸一板:“如果你找死我没意见,但别拉高我们院的死亡率。”   张积赶到时,被说得哑口无言的老孟铁青着脸,躺在病床上翻着一沓文稿。   “你好点儿没有?你的病是不是挺严重的?脸色看起来怎么这么差?”   “不是我脸色差,是让医生气的。”老孟一见张积,就连忙聊起案情来了,“我追的那小子一见警察就跑,没准就是那两起案件的凶手,你别忘了跟下去,一定要抓到那小子。”   “已经开始搜查那小子的房间了,相信很快就会有头绪。”张积更关心的是老孟的病情,“你什么病?怎么会跑着跑着昏过去的?”   “没事,你小子别大惊小怪的,小病一桩。”说着,老孟偷偷地把病历卡塞进了枕头下面。   “我不是担心你,我是怕你住院,又没媳妇,到时候要我照顾你,就会耽误了查案。”   “就你一个黄毛小子还照顾我?你省省吧,我看你连内裤都是你老妈帮你洗的吧!”老孟对于自己接班人的培养,有时会显得十分苛刻,越是他偏爱的年轻人,越是会得到他难以忍受的抨击。老孟自己清楚,他的病随时都可能会要了自己的命,可凌薇还不知所踪,他绝对不能就此放弃。   老孟的损人功力丝毫未减,张积也就放心了,乱成一团的线索就像只刺猬,让老虎都无从下爪。   他把揣在怀里的验尸报告亮了出来,对老孟晃了两下:“别以为你躺医院里就算休假了,这案子你还得看看。”   张积替老孟在背后垫起枕头,好让他靠坐在病床上。可验尸报告还没看完,孟大雷已经坐不住了,那张元气未复的脸上写满了惊叹号。   之前两位死者的死因,都有着蹊跷的地方。第一位死者肋骨骨折,导致脾肾脏被刺破而亡。但疑点有两处,一处是经法医验尸,发现死者的肋骨在死前已经折断,从断处伤口的骨骼分析,他的肋骨骨折的时间至少比死亡时间早了一天。   他真正的死因判定为,从一楼窗台翻下时,坠地时的外力造成已经骨折的肋骨戳穿内脏而死。另一处是在死者的血液里,发现了盐酸曲马多片的成分,这是一种能够麻痹中枢神经的止痛药,药效长达好几小时。   这解释了为什么死者能忍受肋骨骨折后每一次呼吸所带来的剧痛,并且这样过了整整一天,而他的妻子丝毫没有察觉。   第二位死者夏文彬的验尸报告上,死亡原因一栏填着:干性溺死。   看着这四个字,孟大雷不禁支腮沉思起来。   “什么叫干性溺死?”张积看孟大雷的反应,就知道这四个字里大有文章。   孟大雷正了正身子,向张积解释道:“用大白话来说,干性溺死其实是一种猝死。死者在落入鱼缸的时候,受到冷水刺激的皮肤或者咽喉部,引起神经系统的反射或者痉挛,以前看书的时候我记得这种情况有个专业术语,现在都忘光了……反正结果就是死者肺里还没灌满水,就因为心跳停止或者休克导致窒息死亡。”   验尸报告推翻了孟大雷原本认为死者被人按入鱼缸中杀害的假设。要将一个清醒中的成年男子制伏在鱼缸中淹死,没有两个以上的健壮男人是难以办到的,况且以现场的情况来看,根本没有时间来实施犯罪。   “如果是猝死,保安看到的那名在夏文彬办公室逗留了十五分钟的黑衣男子,就完全有足够时间杀人了。”张积只想到了其一,没想到其二。   最重要的是,真要杀人,谁会想到用鱼缸来杀人?真有人会想出这么不切实际的杀人手法并实施吗?   “你明天把第二位死者夏文彬办公室里的证物清单拿来给我,另外你再去找第一位死者唐泽森的妻子聊聊,问问她知不知道她丈夫死前的几天有没有和什么人接触过。”孟大雷碍于身体原因,跑腿的活儿只能让张积全包了。   “你抓紧把病治好,我俩趁早把案子破了,我还准备请假去相亲呢。”   “嘿!你小子懂不懂尊老爱幼?我都住院了你还催!是我的死活重要还是你那些个素未谋面的相亲女孩儿重要?”   “我妈最重要。”   “关你妈什么事?”   “她就怕我像你一样打光棍,天天在我耳边念叨着我们张家传宗接代的事情。”   “我受不了了!你这忘恩负义的小子。”孟大雷捶胸顿足,故意做心绞痛状。   “你别来这套,要是谁跟你提起凌薇,你跑得比我还快呢!”张积坏坏地笑道,“听说你昏倒的时候,还叫了人家的名字。”   “你小子别造谣啊!”孟大雷推了张积一把,一张纸片从张积的口袋里滑落出来。   “什么东西?”   抖开纸片,孟大雷和张积两个脑袋凑在一块儿,看清了纸片上写的是“宁夜”两个字。   “这是在上泰大厦办公室,死者的办公桌上那叠文稿的作者名字,我正准备去找他聊聊情况。”   孟大雷睁大了眼睛,从张积手中夺过那沓文稿,仔细地阅读起来。他读了一会儿后,开始有选择性地只读描写命案的部分,最后他拿着其中的几页稿纸,问张积道:“你还记得前两个死者的死法吗?和这本书上写的如出一辙。”   张积抓抓后脑勺:“可这就是现场桌子上的那份文稿啊!还没有出版呢!”   孟大雷顷刻间有种被从天而降的物体砸中脑袋的感觉,不知结果是好是坏。手里边密密麻麻写满字的不是文稿,是两条人命被杀的原因。   可这种感觉,孟大雷实在不懂得该如何向张积去表述。   突然,病床边的仪器发出刺耳的蜂鸣声,像是在发出警报,而孟大雷毫无征兆地旧病复发,死命拽起胸前浅蓝色的病服来。   “医生……医生……救命啊!”张积发疯般地跑向值班室。   光洁如玉的医院大楼外,一位身着白色大褂、戴着大口罩的医生健步如飞,好像夜晚的急诊室里出了大事。   但仔细一看,这名医生却是朝着医院大门外而去,茫茫夜幕下,他究竟要去哪里呢?   白褂医生走出一段路,几辆黑色的轿车从身边经过,驶进他身后的医院,白褂医生警惕地扶了扶口罩低头赶路。   走远之后,他回望轿车里的那些人安静地走进医院大楼,才从容地摘下口罩,露出孟大雷那张圆溜溜的脸蛋。   孟大雷知道自己的心脏病,已经不适合刑警的工作了。病历卡上的那几个字,几乎宣判了他职业生涯的终结。与其说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的职业修养,不如说是老孟对生活的寄托消失的恐惧。   一个年近不惑的老刑警,没有婚姻,没有家庭观念,没有太多的社交娱乐,他只是日复一日地追查案子,每日在成沓的卷宗中醒来。   当孟大雷看见自己的病历卡时,就能预计之后的常规流程。会有警局的领导前来探望,询问他的病情,并强烈要求他开刀治疗。开刀出院后,他会被安排到不痛不痒的文职工作上,从此与破案无缘,直到退休,碌碌无为。   用孟大雷自己的话来说:这不是慢性自杀嘛!   孟大雷把手放在心脏的位置,感到规律而有力的心跳,他自我安慰道:应该没什么事了。   可谁都知道,他逃出院,是把命提在了手里。   孟大雷自言自语:“就算要闲死我,至少也等我破了这个案吧!”   当看到张积的纸条上写着“宁夜”这个名字时,他总算揪住了这几天来发生的案件的源头。在第二名死者夏文彬办公桌上的文稿,正是推理作家“宁夜”的最新作品。   可近期接连发生的死亡案件,都与这本书上描写的极为相近。依老孟的看法,这本还在创作中的书,看过的人一定寥寥无几,假设死亡案件与此书有关,头号嫌疑犯就是本书的作者——宁夜。   这是一个思维定式,是凶手的陷阱。就好比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理所当然,如此轻而易举推理出的结论,会是两起匪夷所思的命案的凶手所为吗?   孟大雷多年的经验告诉他,现在要查的不是宁夜,而是与本书相关的所有人员。他又信心百倍,完全不像一个刚经历生死的人。正是他的这份固执,才让张积愿意为他在医院里顶包。在这位年轻搭档的心里,孟大雷是他无法企及的事业高度,他的灵魂就像是为破案而生的。有这样一位前辈,才得以让张积干劲十足地想要去赶超他。   孟大雷穿过马路到对面坐车,擦身而过的出租车上,坐着忧心忡忡的凌薇,她正襟危坐在后排座位上,没有发现车外就是她正要去探望的孟大雷。   哈出的气,在玻璃上结了薄薄一层雾气,透出去看这个世界,犹如看待真相一般执迷不悟。   护理病房里,几位年长的看起来像是领导的男人,正站在空空如也的床边,一个个脸色凝重,张积灰头土脸地立于病床另一边,看起来就像个参加葬礼的宾客。   耳膜开始鼓胀出悲伤,凌薇鼻子一酸,差点儿就在病房门口失声哭出来。   “你傻站在门口干吗呢?!”   山姗在背后推了推凌薇的轮椅,凌薇忙扭过头,拭去眼角的泪花:“我刚到。”   山姗也没多留意凌薇的表情,气呼呼地推着凌薇就往病房里走,边走边埋怨:“老孟也不知搞什么鬼,明明医生让他住院等着开刀,他却自己溜了,害得大家白跑一趟。”   凌薇正听得一知半解,病房里一位领导的喉咙就响了起来:   “小张,你说说老孟跑哪儿去了?”   “我也不知道,他突然从床上起来,很用力地一把推开我,就往外跑,拦都拦不住。你看,我头上都起包了。”   张积低头想让领导看看伤情,领导却不屑一顾。   “你小子别跟我来这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老孟是一个鼻孔出气的。他真的推了你,你不撞额头,会撞到头顶心?我也是刑警出身,你小子扯谎也要讲究逻辑,所以说你破案没天赋,没事多跟老孟学着点儿。要知道老孟的心脏病可是会出人命的,他万一出点儿什么事,我唯你是问!”   领导走后,凌薇问张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电话里不是说老孟病危了吗?”   张积叹了口气:“老孟发现新线索,非要让我把他弄出去调查,说他开了刀之后就再……再也……”张积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再什么再?快说啊!”山姗敦促道。   “他说他以后再也办不了案子了,他现在的身体只能靠静养。这一次,就是他破的最后一个案子。”   淡淡的伤感在三个人心头萦绕,像是在送别一位将要远行的老友,头一次感受到老孟不显山露水的真感情。   “还真看不出,老孟这人挺有风骨。”山姗缓和了一下气氛,“这么晚了,我们一起去吃消夜吧!”   这时,进来一位高挑儿的女护士,看见山姗后惊讶道:“怎么是你?”   “你们认识?”张积把头伸到了两人之间。   “嗯,嗯!算认识吧!”山姗闪烁其词,突然变得有些不对劲儿。   护士似乎没有发现山姗虎着脸不愿多说下去的情绪,热情地说着:“你忘了拿走你男朋友的东西了,我一直替你保存着……”   “没事!”山姗粗暴地打断了护士,故作不认识想要走。   “哎……哎……戒指还给你。”护士拦下了她,硬是将一枚戒指塞进山姗手里。   山姗紧紧握着那枚戒指,不愿让在场的人看见它,不再理睬护士,脸色难看地推着凌薇往外走。   凌薇扭头看了看那位护士——写满震惊与诧异的脸是如此熟悉,她记得这位护士在她车祸后入院治疗时,是男朋友蒋博文的专职护士,虽然凌薇和她互不相识,可因为她出众的身材,凌薇对她记忆犹新。   她又怎么会认识山姗呢?山姗从来没有同凌薇提起过自己有男朋友,而且为什么这位护士要把她男朋友的戒指交给山珊呢?是她男朋友不能来医院了吗?   一股不祥的预感袭来,难道那通电话是她打的?   车祸前的景象犹在眼前,凌薇后腰眼的旧伤,开始和记忆一同放肆地痛了起来。   奥地利的蜜月行程,是凌薇在心里为自己的婚姻定下的最后考量,她希望以这次旅行作为一次试婚。   在车祸中去世的凌薇前男友蒋博文,是一位出身不凡、家境富足的阔家少爷。大约一年半以前,凌薇一个人去电影院,身边座位上的陌生人正是蒋博文。两个人因为使用了同一种品牌的香水,互相吸引并且交谈起来。电影结束散场时,蒋博文提出与凌薇约会的要求,但借口有点儿烂。   “刚才的电影我没太看懂,你能不能再给我说说?”   看着凌薇吃惊的表情,蒋博文笑道:“别怕,我请你吃饭,边吃边说。”   回想起来,凌薇已经不记得那部电影究竟说的是什么内容了。这一天,蒋博文毫无预兆地闯入了凌薇的世界。   发生车祸前一个月,凌薇发现蒋博文身上有了其他女人的香水味,有意无意地发现蒋博文总爱删除每天的短信和通话记录,凌薇没有闹性子耍脾气,她试着冷静地问自己,还要不要和这个男人待在一起的时候,蒋博文拿出了订婚戒指和预定的奥地利蜜月行程。   在凌薇踌躇不决的时候,蒋博文给了她最大的承诺。   “和你比起来,我什么都愿意放弃。”   如果我能在这次旅行中得到我想要的信任,我就答应他。   凌薇打消了之前的种种猜忌,这样想道。   无情的车祸就像一场龙卷风,把凌薇所有复杂的情感全都吹走,在狂乱的心头只留下破败不堪的伤痛和苦苦的回忆。   医院护士给山姗的那枚戒指,让凌薇的那份猜忌心重新回到体内。   和山姗相处这么多年,凌薇从没听说过山姗有男朋友的事情,山姗为什么要瞒着自己呢?   只有一种可能。   印象中,蒋博文和山姗应该从未见过面,凌薇思索着山姗和蒋博文生活中的交集,也许是蒋博文送自己上下班的时候,和山姗勾搭上的?这样想来,自己每次去上班的时候,蒋博文不是正好在门口接下班的山姗吗?   能在电影院里轻易搭讪自己的蒋博文,依靠他的谈吐举止,想要花言巧语哄骗稚嫩的山姗,并不是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凌薇不敢再往下想,可内心又有股力量驱使她走向答案,她呆坐在病房门外,并肩走去的张积和山姗回头招呼她:“凌薇,快走啊!”   “对不起。”凌薇轻声说道。只要有人使用稍加责备的语气,凌薇总会无条件地道歉,这种自卑感成了凌薇出院后难以治愈的伤口。   张积刚想走回去帮着凌薇推轮椅,手机突然响了,是局里来的电话,于是走远几步,接起电话。   电话里通知张积,孟大雷追捕的那名嫌犯已经落网,并且在风行快递公司的后院里,找到了有价值的线索,希望张积立刻归队。   “夜宵看来是吃不成了,我还是先送你们回去吧!”张积无奈地晃晃手里的电话,推起凌薇的轮椅。   “这么晚了还要出任务!谁要是做了你们刑警的老婆,新婚也只能独守空房了。”山姗妩媚地将手伸进头发里,扶着半边脸,调侃着张积。   张积痴痴地笑了起来:“所以至今我和老孟都还是光棍,不过我仍在努力……”   “努力什么?”山姗睁大眼睛问。   张积羞于把自己相亲的事说出来,脑筋一转,说:“我正努力让凌薇小姐成为大嫂……”   “原来是这样呀!”山姗来了兴致,“凌薇,这事我怎么没听你说过呀!”   “张积警官,请你不要乱说。”凌薇正色道,没有一点儿要开玩笑的意思。   山姗想过来拉拉她,缓和下气氛,凌薇不解风情地避开了。   “对不起,我先走了。”   张积想搭一把手,但遭到凌薇拒绝,倔强地独自滚起轮椅而去。   “今天凌薇小姐有些不对劲儿啊。”张积喃喃自语。   “她强势的性格一点儿没变,和车祸前一样,总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山姗用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调回答道。   走廊尽头白得发黄的弹簧门,凌薇一手推门,一手控制轮椅,像在风暴中抗争的水手,在门的缝隙间挣扎。她狼狈地想尽早消失在身后两人的视线中,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她只想躲回自己的房间,试着全盘否定那些可怕的猜测,不让心中的伤口崩线。   费尽全力,冲破这扇玩弄人的命运之门。   驱车迅速赶回警局的张积,一头冲进了肃静的审讯室,把两个报警电话的通话记录重重撂在审讯桌上,他压了压自己的火气,开始问话。   “这两个电话是你打的吗?”张积问着审讯桌对面的年轻人。   眼前这个衣着略显破旧、不修边幅的年轻男子,他自称叫陈泉,是风行快递的老板。张积对于他能开办一家快递公司的经济能力有所怀疑——初中毕业的他长期在外漂泊打工,真的有十几万的启动资金吗?   陈泉否认他打过报警电话,技术部门认为电话如果不是从快递公司里打出来的,那就有可能是后院盗用了电话线路拨打的,但仍然无法确定确切电话出处。   “还会有谁用快递公司的电话吗?”张积问。   目前对于打电话的嫌疑人选,陈泉提到了一个经常去快递公司的客户:“我看他的快递单上写的名字叫宁夜,他经常到快递店里面,可能是他趁机打的电话吧。”   “他的名字怎么写?”张积握着笔问。   “宁静的宁,黑夜的夜。”   张积暗暗吃了一惊。这个名字已经几次和命案有了关联。   “张警官,你来一下。”同事推开门,探进半个身子。   同事通过警方内部网络搜索调查,陈泉化名独龙,是一名劣迹斑斑的走私犯,曾经涉嫌参与过贩毒。从后院里找到的一些压槽式封口的透明袋子,通常是用来装毒品的,后院很可能是一个隐藏在市东的毒品加工窝点。   同事带来的另一个消息,是孟大雷回到了警局里,正在隔壁的办公室里查阅着资料。   张积回到审讯室,故意意味深长地看了眼桌子对面的陈泉,潜台词就是说:要是有什么隐瞒的就自己主动坦白,别怪我等会儿查出来以后对你不客气。   陈泉肩膀处的衣缝绷得笔直,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他故作轻松地摊摊手:“警官,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你好好想想吧!”张积收起桌上的纸笔,往隔壁孟大雷所在的房间走去。   孟大雷点起一支烟,享受地吐出一个烟圈,他正逐本翻阅着右手边厚厚的资料,这些是近日来本市还未结案的意外事故或者说自杀案件的卷宗。   孟大雷不时摘抄几条认为有用的信息,脸上时而疑惑,时而闪过一丝豁朗,不知不觉,手里的烟烧成了长长一截烟灰。   孟大雷画出笔记上最重要的三条:   一、唐泽森,死因:坠楼造成内脏破裂而死。   二、夏文彬,死因:干性溺死。   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出现了另一个陌生的名字:于滔。死因:卧轨身亡。引起孟大雷注意的并不是死因,而是附在死因调查后的一句话:发现死者残肢时,死者的左手正被皮带死死扣在轨道上。   一个决心自杀的人,为何还要把手绑起来呢?是怕自己临阵退缩吗?   孟大雷耐着性子看完了这个案件的卷宗后,伏肘深思起来。从日期上来看,第三起案件的事发时间是最早的,连续三起离奇死亡若真是谋杀的话,那这位连环杀手的第一次犯罪手法最不成熟,应该会遗留下蛛丝马迹。   案卷上,第三起案件的目击者证词以及监控录像都表明卧轨是死者于滔的自杀行为,他独自穿过站台边候车的旅客们,在众目睽睽之下,双手撑着站台边缘,蹲身跳入一人多深的地铁隧道中。   这时,距离地铁驶入站台还有约三十秒。   一时间,地铁站内群情激动,呼救声、劝诫声、奔跑声、哭声响成一片。   就在这三十秒的时间内,死者于滔对混乱充耳不闻,他从容地解下皮带,将左手和轨道扣在了一起,横卧在了轨道上。   接到紧急通知但来不及刹车的地铁,以四十五公里的时速驶入地铁站,瞬间于滔的身体像被装满了血肉的口袋,尘土飞扬似的喷溅着鲜血、内脏和皮肉,围观的人惊呼着往后退去,地铁一半车身碾过他的身体后才刹住。   地铁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立即出动,在十分钟内清理了现场,恢复地铁正常运营。运送死者于滔的遗体时,紧急小组差不多是用扫帚将残骸扫进黑胶袋,运出地铁站台的。   死者基本是瞬间心脏停止跳动,头部、双腿、躯体被轧得粉碎,分散在整个地铁车站的轨道范围内,其他部分则成为肉片和骨片飞散得到处都是。   唯一完好的肢体,就是那只被绑在轨道之外的左手。   孟大雷脑海中想象出这般景象:在血污横流的隧道中,白森森的指骨上,一枚白金戒指在白炽灯下灿灿生辉。他如此异样的死状,又和唐泽森、夏文彬的死有什么关系?   从数据上再也榨不出什么了,孟大雷抄了死者的联系方式,打算明天进一步调查。有人说,干刑警的和踢球的,都是靠两条腿吃饭的。可孟大雷觉得,这两个职业更重要的是具备头脑。   把本案作为人生最后一案来办的老孟,迫不及待地布置起明天的行程来。   他突然惦记起凌薇的安危来,已经有一天没有联络上她了。然而此时已过了午夜十二点,正犹豫着要不要打个电话,手机如有感应般地响了起来,是凌薇打来的。不知是不是上天刻意作弄,孟大雷正如获至宝般接起电话时,一阵心绞痛使得他整个人弓成了一只虾米。   孟大雷嘴唇的伤处再次被咬出了血,舌头僵直地顶着上颌,常人难以忍受的剧痛被孟大雷死死地压制在了体内,他倔强得就像个不服输的孩子。   他没有接电话,只是聆听着手机的来电音乐,倒在地板上的孟大雷看了眼来电人的名字,揪住胸口等待绞痛感慢慢过去,露出了一个心满意足的微笑。   唯有热恋中的人,才会毫无顾忌地沉浸在自我的幸福世界中。   交织的世界   华榕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胀痛的太阳穴突突地跳动着,她发现自己被捆绑在一张靠背的椅子上,脚下是熟悉的地板,她依稀记得自己刚从警局处理了女儿死亡的事宜后,在回家开门的时候遭到了袭击,有人从身后用气味浓烈的毛巾捂住了她的脸,在她的家里绑架了她。   “你终于醒了。”一双深邃的眼睛正注视着她。   “你是谁?快放了我,否则……否则……”华榕甩动着棕黄色的长发,她闻到自己身上有股浓烈的汽油味。刚想大声喊救命,却瞥见了那个绑架她的男人手里的刀,她渐渐放低了声音。   男人一袭潇洒的黑色风衣,背光向她踱来,鸦雀无声的房间更衬托出他那份可怕的平静。   在华榕面前的饭桌上,摆着刚死女儿的照片,男人用一根手指反复摩挲照片相框的边框,脸上不时闪过一丝痛苦的抽搐,华榕看见的是一颗深不见底的心。   汽油味如同死亡在威胁,华榕哭丧着脸央求道:“你到底想干什么?要钱的话,我的首饰你都拿去吧!”   男人轻蔑地笑了笑,问她道:“你知错吗?”   华榕茫然地摇摇头,用一种看精神病人的眼神看着男人。   “对于你女儿的死,你就不感到惭愧吗?当你让她来到这个世界,赋予她生命的时候,就没有考虑过她应该有个怎样的将来吗?”男人用劲捏着拳头,伸出一根手指愤怒地对着华榕,“正因为有了你这样的母亲,世界上才会有像你女儿一样不幸的孩子。”   “死的是我女儿,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这些话?”华榕被激怒了。   男人毫不在意华榕身上的汽油,猛然把双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他俯下身子,挺拔的鼻梁就快碰到华榕的脸了,似乎想从华榕的瞳孔中挖掘些什么。   “一个和同性搞婚外情的人,有什么资格做母亲呢?你只是为了隐藏自己的丑陋,才结婚生子,在你自私的欲望面前,家庭和承诺全都可以抛在脑后。你背叛了你的家庭,干出这样的不伦之事必会有报应。你真以为你女儿是失足吗?当她看见你在楼道里的丑态,又如何能接受一个会让全班同学讥笑的母亲呢?你尝过被所有朋友视为异类、被抛弃冷落的滋味吗?你永远不会知道,就像你永远不可能知道你女儿哪儿来的那么大勇气,情愿直面死亡,也不愿再活在肮脏的母亲身边,即使你们是血亲的母女。”   华榕慢慢垂下了头,这么多年以来,她从未反思过自己的过错,而眼前这个男人却令她心怀愧疚。   男人换了只手拿刀,做出致命的姿势。华榕绝望地闭上了眼,她知道难逃此劫。   不料,男人为她割开了身上的捆索,在华榕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从房间里消失了。   “既然天下容不得你的女儿,那也应该容不得你。”   这是华榕临死之前,听到男人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一直背负着沉重心理包袱的华榕,心中一片释然。她凝视相框中的照片:她和女儿在公园小船上,欢畅地踏着船桨,那是一去不复返的天伦时光。只是华榕从没觉得这有多重要,唯有死亡才让记忆显得弥足珍贵。   泪流满面的华榕拿起相框旁男人留下的打火机,举向女儿坠楼的那扇窗户,说道:   “孩子,等着妈妈!”   一身腥臭味和汽油味的黑迈着大步走出龙东大楼,他一反常态地暴怒。在一双又一双死者眼睛中看见人性最丑恶的百态时,都能够无动于衷处之泰然的黑,对于华榕的自私却怒不可遏,一个孩子的扭曲性格,起因往往在他的父母身上,譬如黑。   小时候的黑,总和身边的同学相处不好,天赋异禀的他常常受人嘲笑,而他的性格也逐渐孤僻,久而久之,一个人发呆成了他童年的常态。独自一人的时候他总爱和死去的东西在一起,枯萎的树、马路上被轧死的狗,在这些亡物的身上他寻找乐趣。   “你的儿子是个怪胎。”   “你的儿子是不是精神有问题?他怎么喜欢和死掉的动物在一起,还用手去碰它们?真恶心死了,你也不好好管管自己的儿子。”   当黑的母亲听闻坊间的传言时,没有成为儿子坚定的后盾,毒打、责骂、禁足令成了母子之间最常见的沟通方式,在意别人的说三道四远胜于儿子的话语权,这只是父母顾及脸面的自私行为,却要孩子来为他们背负可笑而又沉重的家庭荣誉。   没有心平气和的交谈,只有居高临下命令式的口吻和变本加厉的责打。   黑相信,他死后自己眼睛能看到的黑暗景象里,一定有他母亲举起木棍骂骂咧咧的样子。   渐行渐远的龙东大楼发出一声巨响,十五楼的一扇窗户喷出蓝色的火舌,那扇小女孩儿纵身跃出的窗户碎玻璃倾泻而下,相信房间里的人必死无疑。   黑没有回头,他的眼角已是模糊一片。   “妈妈,你知错了吗?”黑仰天问道。   让“黑”说完他的最后一句台词,宁夜的书已经写到了最后一章,他心中有点儿依依不舍,与他相伴多年的小说主角“黑”,在宁夜的生活中就像一位与他心有灵犀的挚友,宁夜的不满、苦闷、烦恼,都可以在“黑”的身上得到宣泄和释放,创作一本小说对宁夜来说,更像是与自己内心的一次冗长的对话。让“黑”彻彻底底消失在宁夜的生活和小说中,是宁夜对自己的一次改造。   妻子依然渺无音讯,女儿宁小樱的伤情同样不乐观,对“黑”的死若有所失,种种情绪或多或少影响着宁夜写作时的情绪。宁夜跌入前所未有的创作低谷,有时他自己都会不记得撰写出来的情节,一边写一边翻看着之前的文稿,好像他是专门在为这本有开头的小说写结局,奇特的感觉让宁夜既是作者又像是读者。   “黑”是一个十分有灵性的角色,如何设计他死亡的桥段,宁夜冥思苦想了无数次,他觉得“黑”这样的人,在他灵敏的头脑保持清醒的时候,绝不可能会死在一个泛泛之辈的手上。   所以,当“黑”阴暗的童年记忆被唤醒,他的怒火被点燃,入微观察的双眼被蒙蔽,才失去冷静置华榕于死地,而整个案件的细节却被大大地忽视了。   “黑”知道死者马玲是被人强行淹死在鱼缸里的,凶手将马玲压入鱼缸后,将房间里的床垫罩在了上面,床垫是房子里唯一可以罩住鱼缸的东西,“黑”摸床垫的下部正是查看那下面有没有湿。   可有一个问题,就凭华榕一个女人的力气,不可能将体重超过四十公斤的马玲举起并放进一米多高的鱼缸之中。命案要成立,华榕必定需要一个帮凶。   这人会是谁呢?   换位思考,死者马玲与华榕是同性恋的关系,她做变性手术的目的或许是为了某个男人,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在本起案件的人员结构中,唯一没有出现却又脱不开干系的人,便是华榕的丈夫刘森泽。   铲除一个不惜变性来骚扰自己甚至破坏他家庭的狂热爱恋者,已有察觉的刘森泽和杀心已起的妻子华榕一拍即合。   连“黑”都看不穿这深不可测的人心,他忽略了刘森泽这个狠角色。   须知宇宙间最黑暗的事物不是黑洞,而是丑陋的灵魂。   “我必须死吗?”   宁夜猛然抬头,书房角落的黑暗中,一个空洞的声音传来。   “你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宁夜质问道。   黑暗中的男人移动着身子,台灯的光圈映出了他的样子,短短的头发,一身融于暗夜中的黑色行头,使他本就瘦高的身形更显修长。来者的脸部蒙着一层耀眼的光晕,宁夜努力想看清他的长相,但却只看见来者漆黑一片的瞳孔。   “是你?”宁夜用力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发生的事情。   来者正是宁夜小说里的主角“黑”,他竟出现在宁夜的家里。   “我必须死吗?”“黑”用他空灵的声音,再一次问道。   宁夜脑海一片空白,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这般奇妙的场合。“黑”,竟然会是“黑”,他是来找我的吗?   不止这么简单!   宁夜放下笔,他感受到来自“黑”的腾腾杀气,和自己描写他发怒时的神态完全一样。   “黑”可能已经知道,在宁夜下一页文稿中,他将成为一具死尸,长长的系列小说将迎来结局。   “你是来杀我的吗?”宁夜反问道。他突然想起一件事,那些离奇的意外死亡,会不会是“黑”的所作所为?既然他能够从小说中来到书房里,那么也能够出现在每一个死者的被杀现场了。   “我不会杀你。”“黑”舒缓了情绪,说,“我已经犯了杀人罪,死去是罪有应得,只是我心有不甘,像你这样一位创造了我的作者,又怎会不了解我的苦难!对死亡有着深深敬畏和恐惧的我,在你的笔下也逃不开宿命的安排。但我恳请你给我一次赎罪的机会。”   “赎罪的机会?”   “让我和你有一次公平的竞赛,我希望在之后的小说中,我能够有支配自己意志的能力,如果我能够避开你构思的每一次死亡的话,我希望你能够让我永远活在你的小说中。”   “我为什么要给你这样一次机会?这样会毁了我的小说,毁了我的前程,毁了我的家庭,最重要的是我女儿小樱的命,还依靠这本小说呢!我没必要和你玩这个游戏,你只是我头脑中分裂出来的一个细胞罢了,完全不存在这个世界上。我要完结我的小说,我要结束痛苦的写作生涯。”   说完,宁夜对“黑”不加理睬,重新握起笔继续写他的小说,马上就要写到“黑”惨死的地方了。   “黑”敏捷地夺过桌子上的文稿,一沓稿纸连同“黑”的右手都被宁夜手中的笔划开了一道口子。   “如果你不肯答应我的条件,我就自己改写自己的命运。”“黑”慢慢后退着,身子没入了角落的黑暗之中。   宁夜伸手去抓“黑”,但什么都没碰着,他大叫着:“我才是作者,你无法改变这一切,因为它们全在我这里。”宁夜指着自己的脑袋,怒视着黑暗中的黑影。   他无畏地逼近角落,才发现那个黑影其实是自己的影子。   “黑”拿走文稿究竟想做什么?他真的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没有人可以改变我写的推理小说。”宁夜迟疑了一下,补了一句,“如果‘黑’真的逃脱了死亡,那么这部小说将变成一部被篡改的小说。绝不可能——”   宁夜大喊大叫着从梦中惊醒,他昨晚在写字台上睡了过去。   第一反应就是找他的文稿,幸好稿件都压在他的身下,一页未失。不知是不是巧合,稿纸上被笔画出了一道黑黑的印记,宁夜心想:这可能是昨晚忘记将笔套盖上,在睡觉时不小心弄脏了纸。   他定了定神,发现已是下午四点。写字台上的咖啡杯已经见了底,于是他起身又去厨房冲了杯咖啡。   宁夜重新抖擞精神,揉了一把疲惫的脸,再一次坐回文稿前,就要写到将死的“黑”了,宁夜隐隐有些不忍,但与失去亲人的痛苦比起来,这点痛宁夜还是愿意牺牲的。   不管“黑”想怎样改变小说的结局,宁夜只是想把这个结局写好,这才是他留给“黑”最好的纪念。   “啪!”   房间的灯被打开,硕大的落地玻璃窗上,映出一个男人的黑影,他肩膀上挎着细长的背包。   男人合上房门,直直走到窗边,站在三十二层凝视着脚下,灯火辉煌的城市,闪着前灯的汽车如一条条发光的龙,活力四射的探照灯将整片暗夜照成五彩斑斓。   男人嘴角轻轻上扬,露出轻蔑的笑容,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如他所见般渺小。他稍稍后仰了一下脖子,咫尺之间的玻璃上,反射出他那张毫无表情却充满杀意的脸。   他利索地拉上了窗帘,放下背包,将所有的零件都摆在了桌子上,他十指飞动,快速拼装起了一把乌黑锃亮的来复枪,那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他走进来的那扇房门。   男人看了一下时间,他走到门边,回头扫视了一圈房间后,关上了房间的灯。   回到枪的后面,男人一手紧握扳机,一手按在了瞄准器上,房间里只剩下了时钟嘀嗒嘀嗒的转动声。   黑暗之中,一束穿透微尘的红外线,在门板上形成了一个俏皮的圆点,一动不动地钉在猫眼的高度上,静候着他的猎物。   黑像一只迅捷的豹子,从门卫室旁穿了过去。大楼保安冲出岗亭想盘问来人,可还来不及和他打个照面,黑已经跨进了三十二层的高楼之中。   门卫放下手里的对讲机,他认出这人是住在顶楼的业主,一个从不和人礼貌招呼、独来独往的怪人。   铺着米黄色大理石的电梯大厅里,冷冷清清地栽着几株常青盆栽,土红色的盆边躺着一只毛色黄白相间的猫,它可怕地张着嘴,露出一侧的尖牙利齿,毛茸茸的身子歪向一边,露出肚子上略脏的白毛。   传说猫有九条命,黑觉得它们天生的敏感特质与自己很相像,仿佛猫才是自己的同类。   这只猫死了,有人把它的头砸烂了。   黑伸手放在它圆睁的眼睛上,整个世界又开始旋转起来,闪烁的光点中黑看见了杀死它的凶手。   一双布满金属搭扣的黑色皮靴踩住猫尾巴,黑色的包裹重重压了下来,残忍地结束了它的生命……   黑惋惜地为猫合了眼,把死猫的事情告诉了前台的管理员。   “叮”的一声,电梯响起清脆的提示音,来到了他所住的三十二层。黑故意用力跺了几脚,发现走廊里的感应灯好像坏了。   他摇摇头,来到门边,借着即将关上的电梯里的灯光掏出钥匙。   在黑暗中,他突然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接触过数不清尸体的手,今天沾满了罪恶的血。女孩儿的母亲真的该受到火刑的惩罚吗?在看见他人心里最黑暗的事情后,揭开他人试图掩饰的借口,就会让一个人陷入万劫不复的痛苦境地,有时候摧毁一个人的心,足以致死。   黑带着悔意又问了自己一遍:华榕真的该死吗?   他边想着,边转动把手进门……   几分钟前,一把来复枪就已经在房间里瞄准了他的房门……   而那把握枪的手,将一面镶有黑五岁照片的相框压在了桌子上。   这张珍贵的照片,是黑活到今日,最后一次露出笑容。   ……   数十万字的完结篇终告完成,宁夜却没有一丝喜悦之情,和他以往写完一本书后的解脱不同,在这本书中宁夜扼杀了自己的梦想,让创作的侦探“黑”死去,完结这一倾注心血的系列作品,这也是宁夜脱离推理小说家身份的收笔之作。   宁夜由衷地从心底发出呼唤:老婆,赶快回来吧!我和小樱都在等你!   对于妻子的去向,宁夜不是没有找过,问过岳父岳母,问了亲戚朋友,甚至连妻子的闺密都不知道她在哪里。就算这些人当中有人在包庇隐瞒,三五天甚至一个星期还说得过去,可现在已经过去许多时日,既没有亲朋好友们的求和电话,又没有妻子决绝的离婚通知,这让身为推理小说家的宁夜不免胡思乱想。   妻子会不会出事?应该不会,妻子这么聪明,她能自己保护自己。   没准碰到了什么意外,或是被困在了哪里。   可有时宁夜总产生妻子没有离开的错觉,她还在这个家里。宁夜总觉得他在书房时,妻子就在厨房,而当他去卧室时,妻子又躲进了他的书房,妻子只是孩子气地跟他捉迷藏。   宁夜一次又一次地提出猜想,又一次接一次地否定。他倚着窗台,等待着天际第一道阳光的到来。   虽然巨狮文化的主编已死,但接手的负责人还是会为宁夜的这本书大肆宣传的。天一亮,这书稿就会交到他们的手中。   在这之前,那名只存在于宁夜幻想中的凶手,是否会前来杀害宁夜呢?   宁夜回想起前几天做的梦,凶手真的是为了这本小说而杀人的吗?   宁夜肃穆地看着写字桌上的文稿,写完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奇特的经历,在错知错觉中变化的情节,宁夜甚至不敢肯定文稿是不是完全独立完成的,有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在纸笔上渗透,或许“黑”立马会从书页里走出来。   “‘黑’,如果这一切恐怖的事情都是你干的,那就尽管来找我吧!”   通宵熬夜的宁夜毫无倦意,见天色渐亮,他走到门边,卸下锁具。   如果凶手真是那位快递公司老板,也无法阻止宁夜赶去医院,探望多日没有关心过的女儿。   宁夜披上外衣,将文稿揣进怀中,他也将小说中的最后一起谋杀案揣进了怀里,他不愿再有人知道这起案件是如何发生的,凶手也就无法复制小说中的杀人情况了。他只想亲自将文稿交去巨狮文化公司,尽早拿到自己的稿酬,来挽救女儿的生命。   行人稀稀拉拉的街道上,一心赶路的宁夜突觉身后有脚步声。他走得快,脚步声也快,他走得慢,脚步声也随之减慢。   行人一大清早,怎么会有这么巧的同路人呢?宁夜想等到转角处再回头张望,可来不及回头,脑后生风,一个黑影闪过,宁夜的右肩颈处结结实实挨了一下,他如失重般倒在地上。整个街道晃了两下,似乎整个世界混淆在现实与小说中,宁夜片刻间迷失在城市的街道中。他横躺在地上,他的世界像有人将它扳了个九十度,变得陌生起来。   一股强劲的拉扯感从他紧紧护着文稿的双手处传来,重重一击加之多日疲累,宁夜沉重的眼皮耷了下来,双手也泄了劲。   宁夜动了动脑袋,右颈传来撕裂般的疼痛,终于令他清醒过来。   早起上学的孩子们有些害怕他,远远绕着走,但充满好奇地放慢脚步望向他。这些好奇的眼神让宁夜想起了自己的女儿,他慌忙摸摸怀中,不见文稿的踪影,他不顾疼痛迅速站起身子,吓得周围的小学生哗啦一下散开老远。   宁夜转了几个圈,发现袭击他的人带走了文稿以及他身上所有的钱,宁夜没有看见袭击者的模样,街道上早已没了袭击者的踪影。脑子嗡的一下丧失了思考能力,只是凭着本能,朝前迈着脚步。   是他,一定是快递公司的老板,高额的版税,对小说情节的偏执,都是他做出如此疯狂举动的动机。宁夜仿佛能看见妻子彻底与他分道扬镳,女儿小樱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原本幸福美满的家破败成了一座婚姻的墓穴。   一阵浓浓的杀意泛起,必须要把文稿拿回来,哪怕今天拼个你死我活也在所不惜。   忽然,眼前一个物体掠过。   什么东西?   宁夜以为又是谁在袭击他,一缩身子,摆出戒备的姿态,怒视着物体飞来的方向。   一辆为街口书报亭投送报纸的邮车,在宁夜的视线中扬尘而去。   那团东西,原来是邮局的员工扔下的最新报刊,宁夜被什么内容所吸引,竟入神地看着捆扎整齐的报纸。   书报亭老板熟练地解开绳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宁夜聊着报纸的内容:“最近这座城市真不太平呀!居然连警察局里的犯人,都会被活活烧死。”   宁夜还记得自己文稿中描写的字句:人像火柴一样,被熊熊点燃,直至燃尽。   报纸的头版上,正印着一具烧毁严重的尸体,报纸一角附着死者的名字,宁夜看了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死者竟是宁夜心目中的头号嫌疑人——快递公司老板,那个偷看他小说的人。   真的有人像宁夜小说中最新所写的场景那样死去,那些文稿刚刚被抢走,而且在此之前没有人看过。   套用推理小说中的一句名言:排除掉一切不可能的事情之后,剩下的,即使多么不合常理,那也一定是真相。   “年轻人,这是最新的报纸,你要不要买一份?”书报亭老板势利地看了看正白读他报纸的宁夜。   就像写小说时一样,宁夜完全进入了自己思维的空间中。既然所有现实中的嫌疑人都已死去,那么真正幕后操纵的人,或者说“人物”,就只有“黑”了。   宁夜想着该如何从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创造的人物呢?   不远处的转角喧嚣四起,风里飘来的几句传闻说是警察抓住了一个抢劫犯,宁夜急忙拐过街角,看见一个穿着黑色夹克衫的男人被两位大块头警察压在了地上,男人身旁的人行道沿边正撂着他的文稿。   “‘黑’!‘黑’!”宁夜呼唤着仍在挣扎的男人。   那个男人就像没有听到一般,撒泼地大喊大叫:“警察打人啦!大家快来看,警察打人啦!”   宁夜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前先一把抱起文稿,跪在地上想看看这男人的脸。   “你不是‘黑’?”完全一张陌生的脸。   男人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道:“神经病!”   “同志,你干什么?”警察喝止宁夜再靠近,并命令他把文稿放下来。   “这是我的东西,就在刚才被这人抢走了,还有我的皮夹。”   “你叫什么名字?”   “宁夜。”   “宁夜?”两个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对他说,“你必须跟我们回一趟警局了。”   “为什么?”   “我们刑警队找你老半天了。”两个警察生怕他逃跑似的,一左一右将他送上了警车。   宁夜迷失在了自己的作品中,他这一秒的生活充满混沌、黑暗、冰冷,极寒从四面八方而来,茫茫然出现一条道路,他也是走一步算一步,完全辨不清哪条才是通往光明之路。   身为一名小说家的宁夜,建立的唯一底线是:绝不接受自己的作品被篡改,无论是谁!   光秃秃的梧桐树枝上,还残留几片枯黄的树叶,宁夜双眼眼神涣散,看着车窗外一棵棵快速倒退着的梧桐树,脑袋一片空白,停止思考的发呆其实是件很舒服的事情。   前方的街道有点儿塞车,司机拉响警笛以便快速通行。宁夜被警笛声惊醒了,这才回过神来,自己原来在警车上。   唯一的怀疑对象——快递公司老板死亡,激发了宁夜深藏已久的另一种猜测。   所有人的意外死亡,都和宁夜书中描写的桥段一模一样,可是除了宁夜以外,所有看过书的人全都死了,那么对情节如此熟悉的人,只有书中的人物——“黑”。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宁夜总有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虽然是他写的,但那些字似乎都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自然而成的。换而言之,这本书就像是另一个人在替他写。   在创作构思之前,宁夜就决意要让“黑”在本书中死去,这位能够与另一个世界交流的侦探,为了自己的命运,或许从小说的世界来到了宁夜的世界,打算篡改这部小说的结局。这完全可以构成将所有看过小说的人杀死的动机,这样“黑”就可以永远活在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了。   “‘黑’,你真的来到这个世界了吗?”宁夜扫视着窗外每一个他不认识的路人,心潮澎湃。   假设主编夏文彬不是死于意外,那么,这样高明的犯罪手法,确实符合“黑”的一贯作风。   在宁夜曾经创作的“黑”系列小说中,查明真相的“黑”已经找出了凶手,然而这名罪大恶极的罪犯钻了法律的空子,连警方都拿他没有办法。   一个月后,这名罪犯溺死在自家的脸盆中。   这不是意外,是“黑”一手策划的制裁。   尽管这名罪犯掩饰得很出色,可“黑”仍洞察了这名罪犯惶惶不可终日的负罪心理。这名罪犯和死者是朋友,因为债务纠纷起了杀心,他将死者请到了自己家里,趁其不备把他的头摁入马桶里,将他活活淹死了。   而后,罪犯制造出死者在洗澡时意外跌倒的假象,又为自己制造了完美无缺的不在场证明,一切都是天衣无缝,但是“黑”却可以从死者的瞳孔中看见真相,可没有证据就无法定罪。   有一次,“黑”在与这名罪犯的交谈中警告了他,任何杀人案件都会有破绽,或许有一天罪证就会突然出现。   听了“黑”话中有话的警告,这名罪犯天天都要洗上好几遍马桶,生怕在杀人时有证据残留在上面。马桶被擦得一天比一天光洁亮丽,而这名罪犯却一天比一天消瘦憔悴。   终于过了一个月,这名罪犯在恐惧中死去。警方第一时间得知了他的死,因为在这一个月中,警方安排了专人对他进行跟踪盯梢,希望能够找到线索。   所以他的死,警方首先怀疑为谋杀案,可解剖验尸结果为肺水肿导致的急性呼吸衰竭。虽然死法奇特,可他真的是淹死的,而且没有任何暴力造成的外伤,甚至这段时间里没有一个拜访他的客人,警方只得以意外宣告本案嫌疑人的死亡。   “黑”在心理上的暗示,才是致命的杀人武器。“黑”知道这名罪犯总担心事迹败露,在与这名罪犯交谈时,“黑”有意无意传递着马桶可能成为证据的信息。所以这名罪犯购买了最强力的去污剂——硫酸,他天天用高浓度的硫酸清洗自己的马桶,他相信就算再有遗留的证据,也会被腐蚀得无影无踪。   长此以往闻着硫酸气体,造成了呼吸系统方面的后遗症,肺水肿便是其中的一样,从而造成了和溺死一样的验尸结果,而使用殆尽的硫酸和腐烂洞穿的马桶,都成了角落里被遗忘的证据,谁又会想到这名罪犯是死于谋杀呢?   这就是“黑”攻心至上的谋杀,和夏文彬的死亡方式如出一辙。   宁夜不禁对怀里的文稿心生畏惧,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小说,更像是一本杀人的指南,究竟是谁让书中的命案成了现实?   车停了下来,宁夜发现抵达的正是报纸上陈泉被烧死的那所警局。真的像小说里说的那样吗?   “人像火柴一样,被熊熊点燃,直至燃尽。”   推理小说家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推着宁夜进入这所正在施工整修的老警局。   蓝色火舌中的救赎   陈泉的死亡如果只是心脏病突发或是其他疾病暴毙的话,不至于被登上早报的头版头条,他的离奇死法,在警局建成以来是前所未有的,连资格最老的刑警,都声称陈泉的死,是他这辈子都闻所未闻的案件,外界甚至揣测是灵异事件。   一位没有携带任何危险品的男人,在隔离的密室中,像一根火柴般自燃而亡,可陈泉的言谈举止根本就没有要自杀的迹象。这个地球上,那么残忍地把他烧成一堆焦炭,只有传说中的火焰神才可以办到。   于1942年建成的西区警局大楼,由于年久失修,外墙已是千疮百孔疮痍满目,市局批拨经费对西区警局大楼外墙进行彻底整修。   近日,外墙整修的工程才刚动工,大楼所有窗户都被搭满整座大楼的脚手架遮蔽了阳光,无休止的噪声更使大家工作分心不少。   因为与几起案件有关,并且涉嫌毒品交易,警方轮流审讯着陈泉,但不可想象的命案就在戒备森严下,发生在这座被绿色隔离带包裹的警局大楼四层审讯室内。   一位负责陈泉口供的警员如实说道:“昨晚我把陈泉一个人留在审讯室后,有事离开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在走廊上发现审讯室的门缝下冒出了烟,等我冲进去时,陈泉已经变成了一具焦尸。”   “你离开的时间大概有多久?”张积带着这位警员走向起火的那间审讯室。   “五六分钟左右,但肯定不会超过十分钟。”因为局里有规定,不允许将囚犯单独留在审讯室里超过十分钟。   张积和警员来到了案发的审讯室门口,张积右手握住门把手,试了试门锁,依然完好,内侧的门把手有些被熏黑。随后,他走进审讯室,将手伸出窗外检查外面的铁栅栏是否牢固,检查结果依然无懈可击。   “你确定离开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出入这间审讯室吗?”张积问身边的警员。   “完全可以肯定。我离开时特意从外面锁了门。”警员十分肯定。   张积看着地上死者陈尸处的白色描线,整个人像被扒了层皮一样,整整小了一圈。   “这一定是谋杀!”   一种熟悉的感觉让张积很肯定这次事件不是意外,就和之前几起事件一样,从表面上看,毫无怀疑是谋杀案的理由,作为意外死亡却又有怪怪的感觉。   但陈泉在警局的审讯室里自燃而死,这种怪怪的感觉占据了张积的整个大脑,进而转化成了深深的怀疑。   “有谁会在警局的审讯室里杀人呢?更何况,死者的身上和审讯室里,都不可能藏下这么多的易燃物。”所有进入审讯室里的人,必须接受严格的搜身检查,这位警员也曾对死者进行了例行检查。   罪犯最多只有十分钟的时间,要潜入守卫森严的警局,并烧死一个活生生的成年男人,简直是痴人说梦。   张积抬头看见了门上安装的监视器,指着它问道:“昨晚这个开着吗?”   “开着。”   “走,我们去监控室看看,究竟是谁放的火!”   张积手一挥,往地下监控室走去。   十几分钟以后,翻出当日监控录像的张积,就和身边的那位警员张大了嘴,对着监控屏幕老半天缓不过神来。   “你看清了吗?”张积问道。   警员摇摇头。   “那我们再看一遍。”   屏幕里的影像倒退,停止,开始正常播放起来……   画面一开始是陈泉回答着问题,他不时摸摸鼻翼,摸摸耳垂,显得很焦虑,这时,警员起身离开了审讯室,陈泉如释重负地摊下双肩,把脸转向审讯室唯一的那扇窗户。   按规定,审讯室里的监控摄像头都不具备录音功能,所以张积只能猜测是窗外施工的声音吸引了他。   陈泉走到审讯室门边,从玻璃窗向外张望着,确定走廊没人以后,他一步步走近窗户,伸手拧开把手,推开了窗。   看他的样子不像要逃出去,再说陈泉完全没有出逃的必要,坚固的铁栅栏外,只有刺鼻的外墙乳胶漆的味道,他为什么还要打开窗呢?   张积屏气凝神,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终生难忘。   镜头里陈泉半张侧脸,挂着神秘的笑容,他的背挡住了镜头,完全看不见他放在窗台上的两只手在做什么。   一瞬间,陈泉像被闪电击中一样,全身燃起熊熊烈火,他的脚仿佛被钉在了地上,纹丝不动。只一会儿的工夫,他的血肉之躯被烧成了灰烬,人形遗骸向后倒去,一阵烟灰消散而去,几秒前还是鲜活乱跳的活人,此时已化作一具焦尸。   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死法,不存在人为谋杀的可能,因为根本不可能从任何角度接近死者,更别提点燃一个活人了。也排除被雷电击中的可能,因为昨晚一滴雨都没下过,是个星空万里的平和夜晚。   张积第三次回放了录像,最终放大定格在陈泉被点燃前那张微笑的侧脸上,起火的原因依然成谜。   张积左手抚着自己的下巴,右手指着死者微扬的嘴角,问身边的同事:“你说,他当时究竟为什么笑?”   警员默默地摇着头。   “或许他在笑,你们谁猜得到我马上就会变成一块儿焦炭呢?”张积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这是警局里听过最不好笑的笑话了,而本案是警局里侦办过的最不像谋杀的谋杀案了。   十九点十五分。   除了值班的警员,人走得差不多了,对翻新警局的工程队来说,他们一天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这样才可以避免施工的噪声干扰警局的日常工作。   被送来警局的宁夜,与孟大雷面对面坐在审讯室铁椅上,张积一条腿搁在桌子上,在一边歪头凝视着两人。   “宁先生,久仰大名,我读过您的推理小说,写得非常棒。”孟大雷把从夏文彬桌上拿来的小说文稿往宁夜面前推了推,“不过真是抱歉,我没去书店买您的书,看的是留在现场的证物。”   宁夜低头查阅起文稿来,难过地看着破损的稿纸。   “宁先生,您的精神好像不太好。”孟大雷指指宁夜浓浓的黑眼圈。   宁夜依然没有理睬他。   “喂!问你话呢,耳朵聋啦!”张积用指节敲击着桌子嚷了起来。   孟大雷摆手制止了张积。   宁夜轻声回了孟大雷一句:“警官,你的脸色也不好,要注意身体。”   “谢谢。”孟大雷礼貌地答谢道。宁夜开口说了话,孟大雷开始切入正题,“最近发生不少案件,其中也有您认识的巨狮文化的夏文彬主编。在我看了您写的小说后,发现这些人的死状,就像您所写的情节,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宁夜的周身像有一层密不透风的透明罩,仿佛被隔绝在自己的世界中,当他认真看完了每一页文稿,冷不防抬头问了句:“那个快递员陈泉真的烧死在你们的警局里?”   孟大雷眼神中责问着张积: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由于孟大雷回警局很匆忙,之前几起案件的调查又繁忙,有关陈泉这起案件一时半会儿又说不清楚,所以张积还没来得及告诉孟大雷。   孟大雷只得尴尬地点点头。   “看来,真的是他来了。”宁夜用一种不知是开心还是悲伤的表情,呆呆地注视着桌上的文稿。   “谁来了?”孟大雷平静地问道。   “如果我说出真相,你们能帮我做两件事吗?”宁夜请求道。   “这里是警察局,不是菜市场,没人和你讨价还价!你只要认真配合我们就可以了。”压了几天的火气,张积全对着宁夜喷了出来。   “别急,先听听看他想让我们帮什么忙。”孟大雷说道。   “我的女儿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正等着稿费救急,我得赶紧去看看她。”   “第二件事呢?”   “我的老婆和我分开很久了,我到处都找不到她,希望你们警察能帮我找到她。”   “好的,没问题。”两件都不是什么大事,孟大雷爽快地答应了。   “真的?”宁夜激动地站了起来,牵动到了右颈的伤处,痛得他咝咝倒吸着气。   “我们老孟都答应你了,还啰唆什么!抓紧说说你都知道些什么了。”张积已经没了耐心,五根手指在桌子上打着急促的拍子。   五秒的停顿后,宁夜向两位警官发问道:“如果我说凶手不是个真实存在的人物,你们信吗?”   孟大雷和张积面面相觑,看着宁夜缓缓举起一根食指,点在了那沓文稿的一个名字上。   “黑!”宁夜用无比肯定的口气说道。   “你是说一个小说里的人物,跑出来杀了这些人?你是不是在耍我们?”   “如果你们听完我的分析,就不会这么觉得了。”   宁夜用推理小说家清晰的思路,为孟大雷和张积叙述了他对“黑”是凶手的种种假设和举证,疑似意外的谋杀手法,为了篡改死亡命运的动机,不论书中还是现实中,知道所有死者死状的人只有“黑”一个,宁夜言之凿凿地锁定了自己创造的侦探就是这场腥风血雨的策动者。   孟大雷消化了一下宁夜说的话,问道:“宁先生,您的假设是‘黑’为了篡改您这本书里将他写死的结局,所以才引发了一系列命案对吗?”   “没错。当所有看过或者知道这本书内容的人,全都死了,也就没有人知道‘黑’在这本书结局里的命运,‘黑’从而摆脱了作者设计的安排,为自己改写新的命运。”   “既然如此,您的书写完了吗?”   “写完了。”   “结局里,‘黑’到底死了没有?”   宁夜从怀里掏出今晨完结的余稿,叹息道:“今早遇到抢劫,虽然稿子追了回来,可是关于‘黑’结局的几页不见了,也许是被抢我的那个大块头弄丢了。”   孟大雷再度用眼神和张积交流起来,张积心领神会地轻声对他说道:“那个抢劫宁夜的男子已经查过底细了,是个惯犯,纯粹冲着他皮夹去的,那人对他的稿子和人都没兴趣,只是因为看见他十分小心地揣在怀里,以为是值钱的东西,所以才抢了他的稿子。”   如果真如宁夜所说,凶手是个书中的人物,孟大雷又要如何去追查他呢?顺着宁夜的逻辑,如果“黑”要彻底篡改结局里的命运,他必须杀光所有知道结局的人,那么他最后一个下手的对象应该就是宁夜了。   孟大雷打算先稳住宁夜,以确保他的生命安全:“宁先生,我们从夏文彬主编遇害的上泰大厦保安室里,借来了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带,录像带中我们已经锁定了一名嫌疑犯,那人和你书里描写的‘黑’很相似。麻烦您到监控室确认一下,看看这人是不是您小说里的那位。”   孟大雷问了张积陈泉出事的是哪间审讯室,独自一个人走过去,边走心里边盘算着宁夜所说的每一个字。可以从死者眼睛里探察到生前最黑暗的经历,以此作为重要的破案手段,要是将这种能力用在杀人上,了解被害人过往的黑暗经历,挖掘最不愿被人看见的阴暗心理,加以暗示利用,让被害人在无尽的痛苦深渊里苦苦挣扎,精神在反复折磨下崩溃,这种能力强大到足以杀人不见血。   普通人不可能拥有这种能力,难道真是宁夜小说里的“黑”杀了这些人吗?还是有个聪明到极致的傻瓜,打算将杀人的罪名嫁祸给一位小说人物?   “嫁祸!”   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提示,暂且先放下“黑”的问题不谈,唐泽森女儿之死的谜团已经解开了。   关键就在“嫁祸”两个字,在杀死唐泽森女儿的事情上,唐泽森完全没有动机,但罪犯至死都没有认罪,双方各执一词,只可能是他们之中有人在说谎,两名罪犯没有撒谎的必要,那唐泽森为什么要撒谎呢?并且把罪名嫁祸给罪犯呢?可反过来思考,假设唐泽森杀了自己女儿嫁祸给罪犯,为什么罪犯不指证他呢?   就在刚才,一个可怕的猜想在孟大雷心中慢慢成熟。在罪犯抢劫的时候,出于害怕,可以想象唐泽森紧紧抱住自己年幼的女儿,为了防止她乱喊乱叫招致灭口,唐泽森捂住了自己女儿的嘴,严重的心理恐惧让唐泽森难以控制手上的力量,不知不觉,失手闷死了自己的女儿。   唐泽森可能是在罪犯还未离开的时候发现女儿没气了,也可能是事后,但不管如何,唐泽森都不愿承认自己亲手杀了女儿,人们会耻笑他的懦弱,拿他和奋不顾身的妻子做对比,误杀的罪名不可怕,世人歧视的目光会让他无地自容,生不如死。   他嫁祸给被判死刑的罪犯,这个秘密也将随着罪犯的死去,永远被封存。   谁能从唐泽森的嘴里挖出世界上只有他一人知道的秘密呢?   那个在唐泽森和夏文彬死前,打来预告命案报警电话的人,又是谁?   思来想去,能办到这一切的,只有他了。   黑暗的窥视者,摄人心魄的冷血杀手。   “真的是‘黑’吗?”孟大雷自己也糊涂了。   录像里,一个黑影闪过镜头,一袭严实的黑衣,也裹不住高挑儿纤瘦的身材,走路时不疾不徐的姿态,虽然从录像里看不见这人一丁点儿的皮肤,但却能强烈感受到他来自血液中的那份镇定,漠视生命的可怕气场。   宁夜恍然以为是自己的小说被翻拍成电影,没有比镜头里的人更贴近宁夜理想中的主角人物了。   “真的是黑。”宁夜失声轻轻说道。   “还真有这事!”张积连声表示邪门儿。   “你看见了吗?他真的来到我们的世界里了。”宁夜失魂落魄地对张积说。   傻眼的张积朝他摆摆手:“你先别这么肯定,等老孟来看了再说。你先待着,我接个电话!”   张积拿出裤袋里振个不停的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瞬间变换出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语气温柔了不少:“山姗,是你啊!今天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没什么。你在干吗呢?”   山姗甜声甜气的问候,让张积飘飘然起来了。   “我正在侦破本市最离奇的案子,你知道吗?这个案子说出来怕你不信,凶手是个小说里的人物……”张积胡吹乱侃了半天,好像是凭他一己之力将本案侦破到这种地步的。   不过山姗兴趣不大,打断了他:“你这个周末有空吗?我正好有两张电影票……”   后面说的话,张积什么都没听进去,听觉系统完全被他的心理活动所取代。   她是在暗示我吗?要和我约会吗?这还是头一次有女孩儿主动约我,我应该穿什么?要送礼物给她吗……   “张积!张积!”山姗中止了他的幻想,“你在听我说话吗?到底有没有空来?”   “有空有空……”   “那就这么说定了。”   张积挂了电话还意犹未尽,沉浸在初次被女孩儿约的喜悦中,虽然身在监控室里,心却已经飞到周末的电影院里了。   他突然发现宁夜坐在屏幕前一动不动,很认真地看着什么。   “喂!你在干吗?”   上泰大厦的录像播放完后,张积没有及时关闭屏幕,开始自动播放审讯室里陈泉燃烧的录像了。   “这就是报纸上报道的烧死在警局里的人吗?”   “对。他叫陈泉。”张积过来关了录像,屏幕切换到实时监控,老孟的身影出现在屏幕中,他站在审讯室的窗边,正盯着被熏黑的天花板冥思苦想。   屏幕绿莹莹的光映在两人脸上,看起来就像恐怖片的海报,而宁夜的一句话,让张积冷得起了鸡皮疙瘩。   “我认识快递公司老板,死的这个不是。”   张积听完这句话,感觉就像好不容易从悬崖下爬了上来,又被一脚踹了下去。渐露端倪的案情,剥开后竟是乱麻一团。   “孟警官好像在叫我们。”宁夜指着那块监控发生焚烧案审讯室的屏幕,对张积说道。   张积眯眼看到屏幕里,孟大雷正夸张地朝着镜头挥手,打着手势让他们过来,那双因心脏病而发青的眼睛,难掩兴奋的光芒。   宁夜虽然在小说中描写过无数个谋杀案的现场,可亲自站在谋杀现场的感觉还是非常特别的。   要在一间密闭的房子里,不接近死者,不借助任何助燃物质的情况下,将一个人烧死,就算是写在推理小说里,如此高深莫测的作案手法,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张积语速极快地对孟大雷说:“老孟,刚才我疏忽大意,不小心让他看见了审讯室案发当时的录像。但是……”说到这儿,他换了口气,“他认出了被烧死的人不是快递公司老板。”   “什么?”因为是孟大雷亲自在快递店里询问的死者姓名,所以听到这个消息,他是三个人里最吃惊的。   “那这个被烧死的是谁?”   张积挠着后脑勺,摇摇头。   “难道是凶手杀错人了?”孟大雷用力捶了下审讯室发黑的墙壁。   “你确定是谋杀案了吗?难道?你已经全都解开了?”张积崇敬地看着孟大雷,突然发现他高大威武了许多。   “先不管死者是谁,杀死他的人显然是早有预谋的。”孟大雷问张积,“你还记得我们去风行快递找到陈泉时,他故意冒充快递公司老板吗?”   “记得。”张积说,“那时候他的表现有点儿奇怪,怎么看都不像个老板。”   “他这么做,是因为他想被带回这所警局。”宁夜抢先回答道。   张积继续挠着头:“你是说,他来警局被烧死是事先安排好的?可如果我们当时没有带他回来呢?”   孟大雷说:“你忘了他引领我们去了哪里吗?”   “后院。”   “一个走私贩毒的基地。”孟大雷纠正道。   一头乱发的张积恍然大悟:“就算当时我们没把他带过来,等我们发现他给的地址是贩毒基地后,一样会请他回来协助调查的,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会进到警局里来。”   孟大雷竖起一根食指,肯定道:“没错!凶手的目的就是要让陈泉来到我们的警局,注意!这起谋杀案有个必要充分条件,就是必须来到我们的警局。既然陈泉不是快递公司老板,那么凶手其实早就料到你和我会去快递公司查明情况,陈泉在快递公司也是凶手事先安排好的,因为快递公司隶属于我们警局统管,所以陈泉只可能被带来我们警局。”   “为什么非要来我们警局放火杀人呀?”   “原因就是……”孟大雷闭上眼睛,将伸在外面的食指抵在了嘴唇上,“嘘——仔细听,你们能听出谋杀的声音。”   孟大雷趁着两人闭眼时,背过身去,偷偷干咽下两片药丸,心口的不适才有所缓解。   “老孟,你别卖关子了,什么声音也没有啊!”张积不耐烦地睁开了眼睛。   “你们过来。”老孟把张积和宁夜叫到窗边,窗外几名施工人员正站在脚手架上连夜赶工,老孟拉了拉烤得发黑却坚固依旧的防盗护栏,说道,“陈泉是来到窗边,身上才突然着起火来的,从窗台烧毁的程度可以看出起火点就在窗边,凶手用来杀死陈泉的凶器就是那个!”   孟大雷指着防盗护栏外,一根又黑又粗的高压电线,它距离防盗护栏两三米远,横穿过审讯室的窗外。   “那根电缆就是凶器?”   “我推断没错的话,陈泉触碰了这根高压电线后,被高压电流击中,一瞬间引燃了他的身体和衣服,从录像里看,就像突然浑身被人点着了火。况且世界上也没有能够在如此短时间内,将一个人烧成这种严重程度的燃料。”   着火之谜已被孟大雷解开,可仍有疑问,在没有任何导电物体的情况下,陈泉是无法触碰到那根高压电线的。   张积打算做个试验,他紧挨着窗台,把手伸出窗外,想试试自己能否够到电缆。张积身高一米八五,可还是差了一截,更别提比他矮上一头的陈泉了。   “老孟,碰不到啊!”   “还记得刚才我说过,凶手必须要让陈泉来我们警局吗?我刚才让你们仔细听的响声,就是翻新施工的噪声。重点就在于我们的警局正在进行翻新施工,这为凶手杀人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孟大雷让张积仔细看看窗台的外檐,在发黑的外墙上,且能清晰看见高压电线曾经固定在墙上的痕迹。   “我们警局的高压电线恰巧位于审讯室这层的高度,凶手用搭建脚手架的长竹,将高压电线固定在窗户的外檐下,不管陈泉进入这一层的哪一间审讯室,只要将手伸出窗外,就能碰到这根高压电线了。剩下的,凶手只要骗陈泉说审讯室的窗外放着某件陈泉十分渴望得到的东西就行了。案发后,用来固定高压电线的长竹,自然会被挪走用于施工,绷直的高压电线也就远离开窗户,回到了现在的位置。”   等验尸报告出来后,就能证明孟大雷的推理正确与否了,然而死者的身份现在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既然陈泉不是风行快递的,那死者是谁呢?   按照常规逻辑排查,那么没死的陈泉顺理成章地成了本案头号嫌疑人。   孟大雷安排张积先去确认陈泉的身份,就先从风行快递查起,让他再去风行快递店中查一次。而对于“黑”这个人,自从听了宁夜的话后,孟大雷的想法就不停地摇摆,如此高明的犯罪手法,也许只有幻想出来的小说人物才能办到吧!   “宁先生,如果‘黑’真的来到我们这个世界里了,您觉得他会去哪儿?”   “不论他去哪儿,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找我的,是我创造了他,而他想要篡改的文稿,也在我手里。”没有谁比作者更了解自己笔下的人物了。   孟大雷派人先送宁夜去医院探望女儿,暂时留下了宁夜后半部分的文稿,他打算再研究研究“黑”到底是怎样一个角色。   “老孟,凌薇在办公室里等你,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对你说,看来你的桃花运来了。”张积嬉皮笑脸地说道。   “这么晚了,她来警局能有什么事情呢?”孟大雷掸掸身上的灰尘,在走廊的镜子前整理头发。   “老孟,”张积突然想到什么,骤然收起笑容,“等你和凌薇小姐聊完,我有点儿事要私下和你谈谈。”   “你小子,神神秘秘的,是不是想问我借钱?”孟大雷捏了捏张积的脸蛋。   “去你的!我在大门口等你。”   “对了,去快递店带上家伙。”孟大雷凝重地说道。   张积怀着重重心事走开了,心里盘算着该不该和孟大雷说在医院看到凌薇表现出的那一幕。   疼痛如滚滚潮水一波一波撞击着孟大雷的胸口,医生开的药也不如刚开始吃的时候见效了。从走廊的玻璃窗可以看到独自在办公室里的凌薇,孟大雷揉揉痛处,直起身板走进了办公室。   “凌薇,找我有事?”孟大雷在饮水机前倒了两杯水,朝凌薇走去。   为了掩盖昨天摔倒的伤口,凌薇特地戴上了手套。   “关于上次我接听的报警电话,你还记得吗?”凌薇问道。   孟大雷点点头,把一杯水递给了凌薇,不忘提醒一句:“小心烫。”   “谢谢。”凌薇接过杯子,不领情地放到了桌子上,继续说着那个报警电话的事情,“当时以为是恶作剧电话,后来证实那个报警电话跟之后发生的案件有关,后来通过来电显示我找到了电话号码所注册的地址,是一家名叫‘风行’的快递店。”   “我知道你一个人去过那家快递店。”孟大雷记起自己当初为了凌薇没有告诉他这事,还生了无名之火。   “你怎么知道的?”   孟大雷把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插科打诨道:“我也找到了线索,案子跟那家店有关。”   凌薇“哦”了一声,说道:“不过那天我没找到打报警电话的人,只是见到了快递店老板,不过我感觉打电话的人应该不是他。”   “你怎么知道?”   “我是靠耳朵吃饭的。”   “呵呵!”孟大雷傻傻地笑了起来。   “我之前见过宁夜了,他状态似乎不太好。”   “一分钟前,我刚刚和他分开。”孟大雷笑道,“打电话的人应该也不是他吧?”   凌薇红起了脸,点点头,再没出声。   孟大雷试图将几起案件支离破碎的细节片段和线索,拼凑成完整的事件,不知不觉一个人想得入了神,突然想起旁边还有凌薇在,从没跟凌薇单独相处过的他,有点儿口吃地问道:“我一想案子就走神,我再去倒杯水,你要不要加一点儿?”   凌薇端起水杯小酌一口,笑道:“好的,谢谢。”   孟大雷为她倒满,自己又灌下两杯,他好像嘴特别干,也许是干吞了那些苦涩的药片的缘故吧,他这样想道。   “你的身体怎么样了?我去医院探望你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孟大雷张开双臂,憋气收起肚子上的赘肉,摆了个健美的造型。   凌薇抿嘴甜甜地笑了起来,不小心呛了口气,她佝偻着身子剧烈咳嗽起来。   孟大雷想替她拍拍背,手伸到一半又收了回来,只是递了块手帕给她,关切地问:“我刚才就看你气色不太好,现在都这么晚了,我还是先送你回家吧!”   一看墙上的挂钟,已经快十点了。   凌薇慢慢掉转轮椅,孟大雷看着她艰难的样子,才帮忙推了轮椅一把,凌薇就倔强地拒绝了。   “我不习惯别人走在我后面,你还是到我边上来吧!我自己能行。”凌薇又恢复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孟大雷知趣地听从了,他知道凌薇并非对他冷漠,只是她争强好胜的性格使然,而顾忌自己的心脏病,孟大雷始终下不了决心,迈出那关键的一步。也许真的像张积那小子说的,自己会打一辈子光棍吧!   这次破案后,给自己好好买套衣服,豁出去向凌薇表白。孟大雷捏紧双拳,在心里暗暗起誓。   凌薇在走廊上偶遇了张积,他缩着脖子:“凌薇小姐,我来帮你吧。”   凌薇出人意料地点点头:“张积警官,正巧有件事需要您的帮忙。”凌薇的声音听起来很扭捏。   “你有什么事尽管说。”张积豪爽地说道。   “这事你不要和其他任何人提起,可以吗?”凌薇小心谨慎地提醒道。   “没问题!”   确信张积的承诺后,凌薇才说出所托之事,是让张积替她调查男友蒋博文的开房记录。   “就这小事呀!你把他的身份证号码报给我,一会儿我查完再告诉你。”张积本想问一问原因,转念一想,还是算了,这种事别人一定不愿意说。   张积让凌薇稍等片刻,一溜烟跑去了信息技术部门。   凌薇也收起了客套的笑容,如假面般毫无表情地注视着某个点,心里反复重播着在医院看见的那枚戒指。   烧成灰凌薇也认得它,那本是自己送给蒋博文的生日礼物。   视为珍物的感情,实质是绚烂外表下的无耻谎言,蒋博文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带着对曾经山盟海誓恋人背叛的不甘,凌薇不由得感叹自己对男友知之甚少,该是怪恋爱中的自己不上心,还是怪男友隐藏太深呢?许多谜团的解开尚待时日。   假如曾经幸福过,为何我却从来不知道?   和蒋博文在一起的日子,约会的时间总是他定的,去什么地方,看什么电影,吃什么饭,甚至聊什么话题,都是蒋博文决定的。不能说是凌薇受其管束,只能说凌薇的性格太过随和,以至于对蒋博文的职业、背景、家庭都不清楚,如果不是那个护士说漏嘴,连他和山姗的事情也还蒙在鼓里。   张积受托的调查很轻松就完成了,通过警局内部的计算机系统查出了凌薇死去男友蒋博文生前的开房记录,但这次小小调查意外收获的惊人真相,却让张积处于前所未有的两难境地。   “凌薇小姐,抱歉,你让我做的事实在帮不了你。”张积表示职责所在,不便徇私。   “就不能告诉我结果吗?”凌薇请求道。   “没办法,现在内部这方面监管很严厉。”   “那好吧。谢谢你。”凌薇也就不再勉强。   “实在不好意思了。”张积看着凌薇倔强的背影,偷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蒋博文的开房记录。   在这张纸上,张积发现与他一同登记的竟然是山姗的身份证号码。如果让凌薇知道最亲密的同事搞上了自己的男朋友,对双腿瘫痪的她来说,又增加了一重巨大打击。对山姗有好感的自己,也十分受伤。   除此之外,一个隐藏在深处的秘密从蒋博文的开房记录里被张积挖掘出来了。   就在一夜之后,张积在开房记录上看到了陈泉的身份证登记记录,根据记录,两个人经常深夜单独出入宾馆。要不是这个名字出现的间隔时间短,张积很可能疏忽这一点。   换而言之,蒋博文很可能是个走私贩毒产业链上的犯罪者。   冥冥之中,命运戏谑般地交织到了一起,在凌薇的情感问题上,张积把调查蒋博文的这一条线索任务布置给了其他同事。   在军械枪弹库办完申领手续,张积将四只子弹夹揣进了风衣口袋里,警局采取的是枪弹分离的管理方式,所以张积只能领到弹夹,要老孟也办理了登记申领,才能领到手枪。换而言之,必须两个人在一起才能凑齐完整的枪弹,这也是为了安全考虑。   孟大雷和凌薇一路无语,路过领取军械枪弹的窗口时,孟大雷让凌薇稍稍等了他一下,他申请了两把六四式手枪,管理员寒暄了几句老孟的身体状况,将他领的两把枪编号登记了一下。   “老孟,你可别忘了保持警局的纪录,争取退休前别用上这玩意儿。”管理员将两柄擦得锃黑发亮的64式手枪推到了孟大雷的面前。   “放心吧!”孟大雷道别后,熟练地把枪插在了后裤腰上。   走出申领枪弹的房间,外套下隐约可见的枪让凌薇不免紧张起来,她捏紧了拳头问:“是有危险的任务吗?”   “有备无患嘛!”孟大雷告诉凌薇,从他参加警察工作以来,林林总总配枪行动也有不下三十次,可是他一发子弹也没射过,至今保持着局里不开枪的纪录,“所以你放心吧,我可没有用这枪的好运气。”   警局对面的路灯下,张积双手插在口袋里,手心里的弹夹已被焐得温热,他百无聊赖地吹着口哨,看见凌薇和老孟一起走出大门来,他迎了上去。   “你帮一下凌薇小姐,把她的轮椅放进汽车后备厢,我忘记取宁夜的文稿了,回办公室取一下,马上回来。”孟大雷说完将一把枪塞给了张积,独自转身又冲进了警局大楼。   张积拉动枪栓,检查武器是否存在问题。   “你们的枪都不装子弹吗?”凌薇补充道,“我刚才没看见孟警官领子弹。”   “子弹在我这里呢!”张积拍拍鼓囊囊的口袋,掏出一只弹夹,说道,“按照局里的规定,我领子弹,老孟领枪。每个弹夹不会装满,只装五发子弹,所以我们每人有十发子弹。”   “你开过枪吗?”   “开过。”张积自豪地回忆道,“那次是抓毒贩的时候,对方居然有武器,朝我们乱开枪,还打伤我们一位同事,混乱中我开了四枪,不过可惜,一枪都没打中。”   凌薇羡慕地看着弹夹:“我还从没看过真子弹呢!”   张积眼珠一转:“你仔细看。”   他动作利索地将弹夹装进手枪里,潇洒地一拉枪后的击锤,做出瞄准射击的动作。   “可以让我摸摸它吗?”难得一见的手枪,凌薇也想过一把亲密接触的瘾。   张积片刻犹豫后,叮嘱道:“这不合规矩,不过……这是保险栓,你可千万别去拔它。”   凌薇接过枪,感觉手里沉甸甸的,完全不像张积拿在手里那样游刃有余,她只是笨拙地转着它。   “小心!”取回文稿的孟大雷大步流星地跑过来,劈头盖脸责骂起了张积,“你刚来的吗?懂不懂纪律!枪能离开你的手吗?”   “孟警官,你别怪张警官了。是我非要让他给我看枪的,因为我从来没见过,不过现在物归原主。”凌薇的轮椅在两个男人之间,双手从下奉还了手枪。   张积在孟大雷严厉的批评声中,收起了手枪,并把老孟的两只子弹夹递给了他。他两只鼻孔赌气般地张得老大,也没和老孟打招呼,只是和凌薇道了声晚安。张积必须赶去风行快递,那间充满了奇幻色彩的店铺。   “这小子,没我在的时候总瞎来。”孟大雷扶额而叹。倒不是真心骂张积,他心里更担心的是自己因病退居二线后,张积那不守规矩的作风,自己生怕缺乏经验的他惹上什么大麻烦。   身边,凌薇用手背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她摊开远离孟大雷的那只手,灰色的阴影中,在粘汗湿透的手心里,一枚黄灿灿的子弹熠熠生辉。   回忆之殇   这两天以来,凌薇请假去了趟蒋博文所用手机的电信公司,打印出蒋博文和自己认识以来,所有手机通话的号码记录。   山姗的手机号码不出所料地高频率出现在了通话记录中,可除了凌薇和山姗的号码,蒋博文拨打另外一个号码的频率几乎为她们两个人的总和。凌薇尤其注意到,在车祸发生之时,蒋博文接起的来电,并不是原先猜想的山姗打来的,那通伴着车祸而来的电话,正来自这个神秘的手机号码。   山姗之外,蒋博文还有别的女人?   凌薇试着拨了几次这个号码,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凌薇回忆着车祸发生时,蒋博文接电话时分心的表情,从后视镜中能看见他爱意绵绵的眼神,旋即而至的车祸来不及让凌薇捕捉那转瞬即逝的惶恐不安。   车祸的罪魁祸首,不是轻骑上的违章超速少年,而是隐藏在电话另一头的神秘人物,究竟这个人在电话里对蒋博文说了什么,会让他驾驶汽车冲向人行道上的行人?   凌薇从电信公司的登记数据中,找到了蒋博文注册手机号码时使用的住址。这间房子,给凌薇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痛苦回忆。   房子正在挂牌出售,凌薇预约了看房,在房产中介的销售员陪同下,进入蒋博文曾经住过的地方。   蒋博文收藏的影碟和书籍几乎占据了大半个房间,凌薇却从不曾听他提起过这个爱好。房间里找不到任何有关蒋博文生活的资料,他像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不起眼地隐于这座城市内。   唯一的相框,照片里的人却是山姗。   凌薇送给他的所有礼物,都装在陈旧的皮鞋盒里,被丢在阳台不起眼的角落里,而当面的时候蒋博文总夸赞她的礼物,原以为属于彼此的美好回忆,原来只是凌薇的一厢情愿,在一瞬间变得一文不值。   “和你比起来,我什么都愿意放弃。”   藏在凌薇内心温暖处的承诺,竟是从蒋博文的嘴里说出,凌薇恶心得都要吐了。   凌薇发了疯般地滚着轮子,像一头受伤的野兽,失去理智般地冲出门,轮椅飞速轧过一级台阶,向一边倒去,那只放满礼物的皮鞋盒散了一地,凌薇雪白的手臂被轮椅的金属片刮出一条条血道子,她不顾伤痛匍匐在地,艰难地伸长手臂,试图去收拢掉了一地的礼品。   滚烫的眼泪与地上的尘土,合为一颗颗灰色的水珠,连同凌薇的一切美好消融在暮色的大地上。   答应给她一辈子幸福的男人,满口谎言,和自己最好的朋友鬼混在一起,凌薇真恨蒋博文在车祸中去世,没有机会亲口问他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让她的余生在伤心中度过吗?   耳边仿佛听见某种崩塌的声音。   他真的没有爱过我!   哪怕只是一秒。   一连调了几天的班,上班之后,组长为凌薇重新排了班,最近三天,凌薇都和山姗一起上班。   山姗一逮住机会就找凌薇一起去洗手间,忙里偷闲地和她聊着孟大雷的年轻搭档张积。   “这个男人挺有意思的,你看到他上次听到我声音的时候,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吗?”   把别人的腼腆当作笑柄,凌薇不冷不热地讥讽了山姗一句:“你这样的情场女杀手,别耍人家了,手下留情吧!”   “谁说的!我挺喜欢他憨憨的样子。”山姗做小女人状,抱着白嫩的双手放在胸口。   凌薇恶心她卖弄风骚的样子,在蒋博文的事情上,永远不可能原谅她,而现在山姗又恬不知耻地去和张积约会,更是对蒋博文的背叛和侮辱。   他为什么会爱上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呢?蒋博文家中那张山姗的照片,如挥之不去的阴云,她蔑视的笑容如一柄匕首,一遍又一遍刺穿着凌薇的心。   凌薇怕自己会突然情绪失控,在山姗的面前哭出来,她不由自主地加速滚动轮椅。   “我来帮你。”山姗伸手想搭一把。   “不用。”凌薇态度恶劣地打掉了山姗的手。   山姗呆呆地看着自己微红的手背:“今天她吃错什么药了?”   蒋博文临死前接到的电话,凌薇最近一直在拨打它。今天她再一次拨过去的时候,听筒里不再是无人接听的提示了,而是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哪位?”男人谨慎地问道。   “请问您认识蒋博文先生吗?”凌薇反问道。   “你有什么事?没事的话,我先挂了。”   凌薇连忙接上了事先编好的对白:“先生,请您等一下。我是蒋博文去世时所在的医院,我们从他的手机里找到了您的号码,不知他的一些遗物,您可否来领取?”   “他提到我的名字了吗?”   “这倒没有。请问先生怎么称呼……”   没等凌薇问完,就被挂了电话,急忙再打过去,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   男人的声音似曾听过,而且就在不久之前。   天天和电话打交道的凌薇,作为一名资深的报警电话接线员,她练就了一双无与伦比的耳朵,如同过目不忘的刑警一样,她可以用耳朵分辨出每个人的声音。   山姗正打电话和张积约定周末看电影的事情,凌薇听见她正提高分贝叫着张积的名字,凌薇并不是有心偷听别人的电话,而是山姗在电话里提到了电影预告片之类的话题,凌薇受到了启发,想起了这个男人的声音在哪儿听见过。   可她仿佛看到了美杜莎的眼睛,被石化成了一座雕塑,吃惊地问着自己:为什么会是他?那个曾经打来报警电话,预告死亡事件的男人。   声音是同一个男人错不了,可是语气上的差异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很明显,这个男人拨打这些报警电话时,刻意伪装了自己的声音。   复仇的机会来了,令蒋博文失去生命,令凌薇失去下半生行动能力的人,也许正是这个男人。在他宏大的计划中,凌薇的双腿也许算不了什么,可她的复仇绝对是彻彻底底的。   山姗一阵风骚的笑声后挂了电话,哼着小曲蹦蹦跳跳回了工作岗位。凌薇把耳麦套到头上,似乎就将整个世界和自己隔绝了。   这里是倔强的凌薇用来逃避现实而躲进的没有纷争的极乐空间、无声的灰色地带、抵御侵袭的避风港湾。   在这里,才不会有伤心的泪水。   连夜被从警局送到医院的宁夜也没有想到,医院门前出奇地热闹,满满当当停的都是汽车,也不知是出了什么大事。   宁夜刚一下车,就明白了发生的事情。人群呼啦一下围了上来,长枪短炮各种拍照录音设备举在了宁夜面前,闪光灯照得他连眼睛都睁不开。   “宁先生,听说最近多起死亡事件跟您小说里的人物有关!这是真的吗?”   “宁先生,请您谈谈对为您出版小说的公司主编离奇死亡一事的看法!”   “您小说里的人物是叫‘黑’吗?他是怎样来到现实世界杀人的?”   “听说您的小说尚未出版,所以警方是否已经锁定凶手就是‘黑’了?”   在一块写有“静”字的提示牌下,被围得水泄不通的宁夜耳朵都快被吵聋了。   两名护送宁夜的警员看傻了眼,用车载无线电呼叫,将突发状况立刻汇报总部,请求指示。   宁夜没有开口说只字片语,怒气腾腾地杀出一条血路,把各路赶来的记者甩在身后,警局方面事先和医院联络过,门卫确认了宁夜身份后,将锲而不舍的记者驱散开来。   记者转而蜂拥向车里的两位警员,疯狂地挖着明天的城市头条新闻。   已经过了医院规定的探访时间,涂着指甲油的值班护士,极不耐烦地告诫宁夜探望女儿时,尽量不要惊扰其他临床的患者,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   宁夜蹑手蹑脚地进了病房,一个声音吓了他一跳:“宁先生,我等您很久了。”   借着病房医疗设备指示灯的微弱光源,宁夜看见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坐在自己女儿的病床边。   这个男人的样子,让宁夜想到了死去的主编夏文彬,难道他死而复生了吗?   “离我的女儿远一点儿!”   “不要激动,您女儿的治疗费已经解决了,明天她就会被转到市里最好的医院,三名专家会会诊她的病情,尽快实施手术。”   听声音这男人不是夏文彬,宁夜稍稍安心了一点儿,可他立刻又警觉了起来,眼镜男所说的话,充满着宁夜不可拒绝的诱惑,但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呢?   “你是谁?”宁夜不由抬高了嗓门。   “嘘——”眼镜男看了眼熟睡的宁小樱,起身走向宁夜,“宁先生,我们别打扰您女儿休息了,借一步说话。”   走廊上的光线明亮了许多,宁夜仔细打量着眼镜男,对方身高和自己相差不多,大约一米七五,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一只手潇洒地插在面料高档的烟灰色西裤里,有意无意地露出手腕上的金表。   “宁夜先生,我谨代表我的公司,正式打算签约您最新的那部小说,这是我们的报价……”   眼镜男漂亮的食指和中指夹着一张现金支票,宁夜看清了上面的公司名字和一个签名,竟是出版界的龙头老大企业找上了自己,支票上写的金额,哪怕将一生的文稿都卖给他,宁夜都愿意。   宁夜的不知所措,被眼镜男误认为是不为所动,他不忘提醒一句:“哦,对了,您女儿的治疗费用,是除了稿费外,额外提供的,全部由我们公司承担。”   看了看支票,又回头望了望女儿的病房,脖子上被抢劫时造成的伤痛逐渐麻木,宁夜整颗心变得空空荡荡,就像夜晚医院的走廊。这些天来的苦楚,只是别人手里一张不足两克的纸就能够轻易解决的。宁夜激励自己,不该用眼泪来迎接自己事业的成功。   妻子离开的日子里,宁夜的生活里没有笑声,他尝试挤出一丝笑容,却发现自己已经忘了如何去笑。   “一个月之内,把小说的结局交给我。”   眼镜男拿着宁夜签字的合同,满意地离去了,路过护士台时,随手甩给值班护士几张百元大钞,值班护士低头哈腰向他道了半天别,与刚才和宁夜说话的态度判若两人。   护士冲着走廊的挂钟指了指,努了努嘴,提醒他探望时间就快到了,随后,又低头埋进了护士台里,护理起她十根纤纤细指上的指甲来。   几日未见的宁小樱,仅是靠几瓶葡萄糖点滴在医院维持着弱小的生命,原本澄澈明亮的眼睛,现在眼皮紧合眼眶深陷,如病重的老人。   是宁夜的小说毁了他的家庭,又是宁夜的小说,挽救女儿的生命于危难,这或许就是小说家的宿命。   除了梦中朦胧的错觉,在警局录像中看见“黑”的样子和想象中的一样,宁夜始终无法挥散头脑中的那片黑。一切事情皆由自己的小说引起,最后面对“黑”的人,只会是宁夜自己,他知道,要完成最终的篡改,“黑”必定会来找他。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化被动为主动,抢在警察之前找到“黑”,化解一切恩怨,放下所有的罪孽,警局里惨绝人寰的死亡场景,宁夜不愿让它再出现了。   崭新的生活已经触手可及,就算小说中的“黑”已经死去,宁夜可以修改被抢走的结局,但既然决定和过去一刀两断,决心要找到“黑”,宁夜相信身为创作他的作者,自己一定能猜到“黑”究竟在哪儿!   推理小说只是娱乐大众的读物,成为真实的生活,就会恐怖得令人毛骨悚然。   一位作者为了说服笔下的小说人物,能够回到自己的小说中,如书所述般死去,接受已知的命运,这真是一件疯狂的事!   可医院门外的记者们,签约宁夜的老板,不正是为此而疯狂吗?   也许,这本就是个疯狂的世界。   透过现象看本质,孟大雷必须找出案件背后的动机,才可能让真凶无处遁形。于是,他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查走访,头一个目标,便是之前毫无了解的于滔案。   于滔的住所位于面临拆迁改造的老城区,成片成片低矮的房屋,交织出一条条狭窄的弄堂,于滔就住在弄堂尽头一间平房内。   孟大雷走在羊肠小道的弄堂里,身边不时经过倒痰盂的家庭主妇,孟大雷反倒多了几分亲切感,想来自己的母亲也还住在被称为“棚户区”的旧巷内。   虽然于滔的妻子居住环境不理想,但她的打扮形象还是很符合这个大都市的。她对孟大雷的到访颇感意外,误以为孟大雷是来归还遗物的。   “对不起,我是想来了解一下你丈夫死前的个人情况。”孟大雷解释道。   于滔妻子的眼神中闪现出希望的光芒:“你是说有人害了我老公吗?”   “噢,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例行公事的询问。”孟大雷打起了马虎眼,不想自己的私下调查引起太大动静。   于滔妻子略感失望,出于礼貌,她还是热情地将孟大雷邀请进屋,为他沏了杯茶,于滔的妻子虽身居陋室,家教修养还是十分得体的。   因为潮湿,屋里的墙壁都鼓起了一个个不规则的小包,斑驳的墙皮奄奄一息地垂挂着,像麻风病人的皮肤一样让人头皮发麻。陈旧的家具几乎都超出了使用寿命,在连接处都加固了部件。   “孟警官,我还有十分钟就要去上班了,有什么问题你就直言不讳吧!”   孟大雷看了眼挂在墙上的于滔遗像,对这个困难家庭产生了一丝恻隐之情。   “于滔在出事前的这段日子里,有接触过什么人或者事吗?哪怕是一件反常的小事你也努力回忆回忆。”   “完全没有。”于滔妻子毫不犹豫,回答得很干脆。   孟大雷换了一种方式,继续问道:“你的丈夫是干保安的吧?”   “是的。”于滔妻子故意看了看时间,提醒孟大雷她的上班时间就快到了。   “你对他的工作情况了解吗?”   “就在出事前一个星期,我丈夫刚刚被换到了新的工作地点,他还很高兴地跟我说,以后下班可以提早半小时回家。”提到丈夫工作时,于滔妻子的回答没有了先前的利落。   对于滔离奇死亡的动机孟大雷一直无法明白,毫无污点的童年以及稳定的工作状况,都不可能是导致这次死亡的原因。在见到于滔妻子后,孟大雷发现了唯一的疑点。   丧夫之痛在这位装扮时髦、光彩照人的妻子身上没有一丝痕迹,在孟大雷过往的调查中,通常警察来复查自己丈夫的死因,妻子总会问长问短,缅怀之情令她们想了解去世家人生前的每一件事,这才是正常的反应。   可于滔的妻子一丁点儿都不关心丈夫的事,她心事重重地想撵走孟大雷,所以她的每一句回答都简短而且让人无法接话,逐客的态度十分明确。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可见一斑。   孟大雷不想多和此女纠缠,他走出弄堂时的心情就和弄堂墙上的性病广告一样恶心,没想到今天第一个调查对象,是位红杏出墙的寡妇。   “出轨?”孟大雷的嘴里突然蹦出这两个字。   想象于滔留在轨道外的断手,不正是暗喻“出轨”的意思吗?   弄堂通行的道路一个月前刚被翻新,过江隧道的工程建设使得原本根基飘摇的棚户区,全部成了不宜居住的危房。而从隧道钻出的汽车和公交车,对棚户区的牺牲视若无睹。   孟大雷慢慢走向地铁站,他想起于滔上班应该乘坐过江公交,并不需要搭乘地铁,这绝不会是意外事故。他的妻子居然没有怀疑丈夫的死亡地点,或者说她不愿去怀疑,因为自己出轨行为而自杀的丈夫,于滔的妻子选择了缄默。毕竟依靠于滔的收入,是绝对买不起刚才孟大雷在于滔遗孀身上看见的首饰的。   如果调查结果真的只是一位为爱殉情的丈夫,那么多起离奇死亡的背后,是否真的站着一位可怕的凶手呢?   只有了解了所有被害人的背景后,孟大雷才愿抛弃这个想法。潜意识中,他期望着能够与正凶直面交锋,而不是在疗养院里过碌碌无为的退休生活。   再度走访上泰大厦的命案现场,想看看鱼缸杀人的离奇现场能不能给自己点儿灵感。   从上泰大厦气派的旋转门走出来,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孟大雷松了松衣领,从裤袋里拿出小药丸,囫囵吞下两粒。   一整个下午对巨狮文化主编夏文彬的调查,让他错过了吃药的时间,不过收获还是颇丰的。   孟大雷拨打了警局内部的电话,对同事说:“我马上就回来了,麻烦先帮我查一件事情。”孟大雷要核实关于夏文彬的一件事。   死者夏文彬在四年前刚刚被晋升为主编时,利用自己职务上的权利硬生生逼走了一个私下结怨的同事,却不料这个同事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住院的岳父及上学的孩子,每个月都有大笔的花销。丢了饭碗,这位同事心灰意冷,离职后的第四天,在家自杀了。   这件事一度闹得沸沸扬扬,死者的家属跑来巨狮文化大哭大闹,矛头直指变相开除他的夏文彬,当时死者家属的过激行为被上泰大厦的保安制止,但几乎整个公司的人都知道夏文彬的所作所为。   最后自杀者亲属将巨狮文化和夏文彬告上法庭,要求严惩罪魁祸首夏文彬并进行经济赔偿,最终法院认定离职和自杀之间不存在普遍的因果关系,死者家属被判败诉,而巨狮文化通过调解,自愿支付一笔赔偿金给死者家属,才得以让此事告一段落。   这些都是刚才在巨狮文化公司内闲聊八卦时听到的消息,来源渠道不是很可靠,所以才需要再次核查。   现在,孟大雷正是要去核实当初这位自杀者,是用了哪种自杀方式。因为这其中,可能包含了一系列死亡案件的潜在规律。   “还有,”孟大雷补充道,“还记得那个坠楼身亡的唐泽森吗?你们找一找他前妻和孩子去世那次事件的资料,我想看看。”说完,孟大雷挂了电话。   他之所以不愿意亲自去唐泽森的家里走一趟,主要是因为唐泽森是凌薇的邻居,孟大雷不愿意出现在她的面前,让自己分心,他自嘲地低头瞧了眼自己这身打扮,更不愿意像个落魄的流浪汉出现在凌薇眼前。   因病退居二线的未来,孟大雷一想起来就忧心忡忡,讨厌的孤独感,一定会让一个人的日子变得不好受。他总感觉在有好感的女人面前底气不足,刻意与之保持距离。   孟大雷发现自己竟能够理解夏文彬自杀的同事,失业并不仅仅带来经济危机,而是失去人生价值的可怕念头,就像传说中那种落地即死的鸟,它的生命是为飞翔而生,如果不能飞翔,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孟大雷发现自己正走在这个案件冗长的甬道上,看起来只是一条平坦小路,也许下一个路口转角,将会别有一番洞天,孟大雷似乎已经闻到了空气中异样的分子,他的最后一案,远远不止表面上看起来这般简单。   警局里,头一次独立面对凶案的张积,已经被肩上的担子压得喘不过气来了,他也是实在无暇顾及老孟的心脏病,一心期待孟大雷能赶快回来为他分忧解难。   摆在他们面前的命案,已经超出了正常思维能力的范畴。   和孟大雷的推理一样,被主编夏文彬逼走的同事,在自家的阳台上结束了生命。算上被烧死的陈泉,和宁夜小说里的死者一样,三名看似意外身亡的死者,他们的过去都与命案有所纠葛,而死者们的死法和小说中描写的一致。   第一个死者唐泽森当年妻儿被歹徒杀害的案件,张积为孟大雷找来了当时的结案报告,两名最终落网的歹徒承认抢劫的犯罪事实,对将唐泽森妻子推下楼一事也供认不讳,但两名歹徒一口咬定那只是意外,面对歹徒手中的凶器,唐泽森的妻子反应激烈,拉扯中被推下楼身亡。   但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两名歹徒否认杀害了唐泽森的女儿。据验尸报告记录,唐泽森的女儿是被人捂住口鼻,导致呼吸困难窒息死亡的。最终,两名歹徒因为入室抢劫杀人,性质恶劣,被判处死刑,上诉二审后维持原判,被执行枪决。   孟大雷对此感到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两名歹徒至死都不愿意承认杀死唐泽森的女儿呢?在死刑不可逆转的情况下,为何还要固执地否认一起谋杀呢?   小细节上的停滞,对案件的整体推进影响不大,单看每个案件,都处于模棱两可的朦胧地带,容易迷失在凶手设下的迷宫中。孟大雷在迷宫华丽的大门前退后一步,云山雾罩的迷宫全貌一览无余,谋杀的轨迹如天空划过的流星般明显。   可孟大雷还缺少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一件能够串联起几起案件的金钥匙。   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宁夜的小说,孟大雷更是将宁夜小说所说的人物“黑”与案件紧密联系起来了。嫌犯的装扮宛如书中的形象,几名被害人的死法与书中的命案也极为相近,溺死、坠楼、焚火无一例外地出现在了现实生活中。不仅如此,更具说服力的是,书中情节除了作者宁夜外,不论书里书外,所有知晓情节的人,都已死于非命,除了“黑”一个人之外。   不对!卧轨自杀的于滔,完全和本书无关,他又为何丧命呢?   不过,所有死者的内心,都有黑暗的过去,在面对“黑”的时候,这是最大的弱点。   孟大雷希望张积能够从风行快递处有新的斩获,否则他真不知该用哪种语言告诉所有人,追查的嫌犯是个凭空捏造而又真实存在的小说人物了。   孟大雷看完整部小说后的最大改观,就是再无疑心地将所有意外事件定性为谋杀案侦办。宁夜的小说开拓了孟大雷不少思路,在对命案现场搜查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分析后,凶手短时间内杀死夏文彬的方法,终于被孟大雷抓到了破绽。   一件被所有人都忽略的东西,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案发现场时,孟大雷曾看到过泡在鱼缸里的尸体手中握着某件东西,那其实是他的手机,只是现场太过古怪,所以一个泡在鱼缸里的人拿着自己的手机,一点儿都不让人感到奇怪。   可假设死者是为了去捡手机呢?凶手也许是开玩笑似的将他的手机丢入鱼缸,死者慌忙趴到鱼缸上面伸手去捞,凶手趁机按住他的脑袋,灌了他几口水。受到刺激后,导致死者夏文彬猝死,身体自然跌入盛满水的鱼缸里了。   这个假设更有两个有力的证明条件:一、对于一名混迹人际圈的主编来说,储存了所有社交电话号码的手机,绝对有让他不顾一切去捞的价值。二、正是死者之前有间接害死同事的经历,所以才让他的身体经受不住突然刺激,凶手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轻易地迅速杀死了他。   在现场找到的灰烬,确认是宁夜小说的文稿,可孟大雷读完全部文稿,并没有发现文稿有缺失。难道凶手杀人真的只是为了调包文稿吗?为了篡改小说结局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不惜犯下多重谋杀案,真是个凶残而又滴水不漏的难缠对手!   上级已经给了指示,因为本案侦破难度颇大,孟大雷又是从一开始接手案子的,所以特准他办完此案再回医院治疗心脏病。而在警局内部,孟大雷职务的调动工作已经展开了。虽然没人正式通知孟大雷,可这确实是他的最后一案了,不管他愿不愿意。   手边的六四式手枪,黑色光泽中隐藏着惴惴不安的躁动。这一次,孟大雷会打破自己的纪录吗?   灰色离别   在能够看到“风行快递”招牌的地方,张积回想着渐渐被梳理出来的案情:凌薇听出了前阵子预告命案的报警电话和凌薇男友蒋博文车祸前接的最后一个电话,是同一个男人打来的。张积还记得,当初调查报告上说,报警电话正是从风行快递店里打出去的。   也许是蒋博文与毒贩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才让他命丧车祸的。案件中凡是和风行快递沾上边的人,都没有落得好下场,这地方让人感觉很奇怪。   张积拉开枪上的保险栓,迈着小碎步走向了快递店面,从门上灰蒙蒙的玻璃朝里看去,一览无余的店铺里不见人影。   他一试,居然轻而易举地打开了门。   没有搭档在身边,想起之前案件的惨象,还有孟大雷危言耸听的警告,心里难免会自己吓自己。他的手在口袋里握紧枪,才敢踏进店铺里。   谁知,才跨出了一小步,裤兜里调成振动的手机就嗡嗡作响,被吓了一跳的张积,愤愤地骂道:“不知道人家在执行任务吗!”   正想劈头盖脸训一顿来电者,却发现电话是山姗打来的,他把腿从店铺里收了回来,先接电话。   “张积警官,我是山姗,想和你商量件事,你看行吗?”   “不用这么客气,你直说吧!”张积边打电话,边往店里走,转了个圈,店里没有异常情况,他放心地换了只手拿电话,另一只手摸索着一排靠墙的柜门,就像只发情的小猫。   山姗转而寒暄起来,避开了张积的热情:“你现在在哪儿忙呢?”   张积说出了自己的位置,又追问了一遍山姗要和他商量的事。   “是关于周末看电影的事情……”山姗欲言又止。   张积顿时听见一个花瓶在心里打碎的声音,难道约会要取消吗?什么都还没有开始,就被宣判死刑了吗?   “你不会是有事来不了了吧?”张积试探道,这是女孩儿拒绝约会的常用借口。   “这倒不是。”   张积耳边响起美妙的清扫碎片的声音。   突然,山姗的主管找她有事,山姗让他别挂电话,她一会儿就办完事了。   心里被勾得痒痒的,张积在快递店铺里漫无目的地东摸西蹭,察看着四周的状况。等人的时候,五分钟简直长得像半小时,张积再换手拿电话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手指上有血迹,他仔细看了看自己的手,没有伤口。   他不由得把视线转到了刚才碰过的门把手上,那把手上的一抹深色,分不清是什么东西。   “喂!张积警官,你还在电话旁吗?”   一下子,山姗的声音传来,又惊出张积一身冷汗。   “你这么一惊一乍的,我都快被你吓出心脏病来了。”张积拍拍胸口,定了定神,眼睛顺着那个把手一路往店铺内扫去。   “周末看电影的事情我跟凌薇说了,她说她也有兴趣,我带她一起去行吗?”   平白无故多了一个电灯泡,张积自然不会高兴,可凌薇又不同于其他人,于是张积假装比山姗更高兴:“太好了,凌薇小姐平时不怎么娱乐,一起出来玩玩也好。”   “你答应就好,我之前还怕你生气呢!那就这么定了,我去告诉凌薇,再见!”   “我怎么会生气……呢!”张积话只说到一半,山姗就挂了电话。   张积苦笑着收起手机,一句话能讲完的事,居然让他等了这么久。   顺着地上的痕迹,张积小心翼翼地摸进了店铺,来到三个并列一排的柜子前,每个柜子差不多能装下一个人,不知里面藏了什么。   张积给自己壮了壮胆,开始逐一打开柜子。   第一个柜门很干净,里面堆满了一只只褐黄色的纸箱,拆开一看,张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箱子里竟是满满当当的白色袋装粉末,虽然还没鉴定里面装的是什么,但心里猜得已八九不离十了。   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张积愣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清点起数量来。一箱约装了近两百袋,一个柜子里就放着八只纸箱。这些东西的数量和价值,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张积挪步来到第二个柜门前,发现门上有淡淡的痕迹,他试着用手指沾了沾,是血迹,并且已经干涸凝固了。   柜子里依然是八只纸箱,箱子里毫无空隙地塞满了各式各样的物品。从箱子全部没有密封的情况来看,这些物品不可能是客户代为快递的,而是属于这家快递公司的东西。张积心想:一定又是走私的违禁品。   第三个柜门,同样有污损的痕迹,当他打开第三个柜门时才明白柜门上那些血污的真正来源了。   和之前两个柜子里的箱子不同,第三个柜子里的八只箱子,全都裹着厚厚的黑色胶带,包裹得严丝合缝。   看着这样的包装,张积不知为何想到了“滴水不漏”这个词。在柜子内部的侧面,印着一只清晰可见的手掌,几滴淌下的鲜红液体,让掌形变得更像一朵盛开的鲜花。   对于箱子里装的东西,张积有了可怕的猜想。他戴上手套,拿起桌上的一把美工刀,划开了其中一只箱子的黑色封胶带,浓重的血腥味混杂着反胃的恶臭,随着划开的口子一涌而出。   几簇花白的头发随着扒住箱口的手套,一起被翻出了箱子外,张积如触电般缩回了手,拿起枪对准箱子,虽然早有预料,可双脚和嘴唇还是止不住地打战。   身后传来响动,一个人站在了张积的身后。   “谁?”张积转过身,不知这个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那人看见张积手中的枪,呆若木鸡地戳在了原地。   “你不用怕,我是警察。”张积亮明了身份。   “我只是来发快递的。”来者是一个身着便装的中年男人,一只手腕上贴着几条肉色的胶布,像被什么动物抓了一把似的。   “警官,你出了好多汗,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张积惊恐地看了眼柜子,缓缓垂下了持枪的手臂。   “这里好臭啊!柜子里有什么?”中年男人边问边走向柜子。   “你别过来。赶快打电话报警!这里发现尸体了。”张积连忙转身把柜门都关上,对中年男人毫无防备。   中年男人偷偷靠近张积,从后腰拔出了一个扳手。   突然,张积似乎想到了什么,背对着中年男人问道:“你说你来发快递,但是你的包裹呢?”   中年男人冷笑了一声,张积只见一道反光闪过柜门,他惨叫一声,握枪的手连同身体一同瘫软下来,耳边“扑通”一下,是枪砸在地板上的声音。   同事打不通张积的电话,遂赶去了快递公司,发现了受伤的张积。张积的后脑勺被打开了一个口子,所幸只是皮外伤,缝了几针就出院了。虽然伴有轻微脑震荡,但不影响行动能力。   袭击张积的人尚未搞清楚,虽然张积看到了对方,可是对方的面容经过伪装,所以凭张积提供的描述难以展开搜查。   现场还有另外一具尸体,一具被切成碎片分装在纸箱里的男尸。据DNA比对结果,死者是真正的快递公司老板,名叫王伟初。被害的原因可能与他发现了后院的毒品交易有关,被杀人灭口,这也基本可以排除他拨打那几通预告命案报警电话的可能性了。   曾经冒充快递公司老板的陈泉的底细终于摸清楚了,他曾因为涉嫌贩卖色情光盘,被治安拘留过。而另一方面对于凌薇前男友蒋博文的调查,发现蒋博文也在相同时间被治安拘留过,社会关系上有了重叠的部分。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人可能是在拘留所里结识的。假设他们两个人商议后决定合作,秘密进行毒品的生意。也许是在生意经营上产生了分歧,陈泉在蒋博文开车时打去了电话,一定是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导致蒋博文和凌薇一同经历了那起车祸。   那么袭击张积的又是谁呢?   张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休养在家又闲得无聊,就想起了曾经和山姗相约看电影的事情。   为了找一个能够接送自己的人,张积拖着孟大雷一起去看电影,说是给老孟找了和凌薇多接触的机会,实际上是为了让老孟当他的司机,约会后开车送他回去。   山姗又叫上了凌薇,三个人簇拥着凌薇的轮椅迈步走进了电影院。   选片的时候来了麻烦,选爱情片吧,张积和山姗的关系显然还没发展到那种程度,四个人一起看有些尴尬。选恐怖片,大家又担心孟大雷心脏受不了。看喜剧,怕张积笑起来脑袋上刚缝合的伤口崩线。放映表上选无可选,只有观看悲剧了。   买票,入座,音乐响起时,灯光熄灭,孟大雷偷偷看了一眼身旁的凌薇,她正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愁眉不展的孟大雷心想,这电影情节和案子比起来,简直就是无病呻吟。   他把自己圆滚滚的身体陷在软包座位里,抹了把额头渗出的汗,才发现手里也全是汗。也许是体质的关系,在暖气充足的室内,他特别容易出汗。   孟大雷左顾右盼了一番,所有人都沉浸在这部悲剧电影的剧情中无法自拔,好像只有他完全没有进入观影的状态,这本来就是场他不该来看的电影。   所有掌握的嫌疑犯都死了,凶手只可能是“黑”了吧。   电影里的女主角突然咋呼了一声,观众席里发出一阵微弱的唏嘘声,孟大雷朝着凌薇的位置看去,她的旁边是张积雪白的脑袋,被绷带缠得很大,很好认。   一个在凌薇生命中消失的男人,是否要让他在凌薇的心中也消失呢?第一次想到这个问题时,孟大雷就打消了要告诉凌薇有关蒋博文真实身份的念头。   说或是不说,对凌薇现在的生活状况不会有任何改观,不如就让自己替她保存着吧。孟大雷试图让自己进入电影中去,不知不觉就睡了一会儿,再醒来时,差不多电影散场了。   孟大雷和张积跟在两位女士后面,打算找一家餐馆给张积补一补。   “张积头受伤了,要不我们找个有猪脑的饭店,给他补补脑。”吃喝玩乐的话题,是山姗的最爱。   “不用猪脑,不用猪脑。”张积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孟大雷笑道:“别再摇你的头了,小心脑浆晃出来。”   张积悄悄拉拉孟大雷的衣角,说:“凌薇小姐知不知道她男朋友的事情?”   孟大雷摇了摇食指,刚要回答,恰巧凌薇回头,忙做笑谈状。   凌薇笑道:“你们两个大男人在马路上嘀嘀咕咕什么呀!张积警官,你行动不便,不用拿着外套,搭在我轮椅上吧!”   “好的。”   “对了,张积警官,你的头是怎么弄成这样的?”出事之后,张积一直未跟山姗联系,所以她们今天看到张积受伤的样子,都诧异地叫了起来。   张积威猛地挺了挺胸,自夸起来:“就在我发现那几箱碎尸的时候,歹徒偷袭了我,我来不及开枪,就被砸了好几下。阴险的歹徒居然从后面打我,我一点儿防备都没有。”   “你开枪了吗?”山姗问。   “没有,”张积心虚地笑道,“我还来不及掏枪。”   “你的枪没被抢走吧?”凌薇的脸微微有些抽搐,她的手捏着张积衣服瘪塌塌的口袋。   张积应道:“嗯。因为枪离过手,而且少了颗子弹,所以我的手枪被收回去检验了。”   那颗被凌薇偷偷取走的子弹,正安静地待在家中的抽屉里。   如果袭击者就是“黑”,没有夺走张积的枪,就十分合理了。   孟大雷缜密地考虑着各种因素,而他没有注意到,凌薇偷偷瞄了眼他的后裤腰上,那天在警局取枪时,老孟正是将枪插在这个部位。被汗水映衬出朦胧不清的枪形,凌薇知道,老孟带着枪。   “我们今天喝酒吧!”凌薇拉拉山姗的手,撒娇道。   “真的假的?你行吗?”山姗从没听凌薇说过喝酒的事情。   “我不行,有孟警官呢!”   老孟脸上泛起一阵红晕。   “哈,会找靠山了啊!我有张积,谁怕谁啊!”山姗冲动地领着大伙儿,冲进了一家酒香四溢的饭店里。   孟大雷和张积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只得舍命陪姑娘,无可奈何地在酒桌前坐了下来。   凌薇和山姗起劲地回顾着电影情节,张积时不时插上几句,只有孟大雷独自喝着闷酒,索然无味的剧情实在想不起几个画面,让他更感兴趣的倒是凌薇的好心情,平日里寡言少语的凌薇,像是变了一个人,和山姗两个谈笑风生,开怀大笑。   正在兴头上,凌薇端起酒杯,粉红色的脸颊格外可爱,对大家说道:“这一杯我感谢大家对我的照顾,我知道出事以后,给你们都添麻烦了……”   “凌薇小姐,你有什么事要帮忙,我们老孟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跟我们这么假客气就没劲了,你先自罚一杯!”张积努力帮孟大雷牵线搭桥。   “我先干为敬。”凌薇闷下一杯,杯底的泡沫呛得她眼泪都掉下来了,她却很快又给自己倒满了酒。   孟大雷拉拉她:“不行别硬撑啊!”   “有你在,我放心。”凌薇微醺的眼睛散发着迷人的笑容。   在山姗提议下,四个人玩起了划拳游戏,凌薇像是和山姗有什么深仇大恨般地铆上了劲,实力不济的凌薇大败而归,大醉而归的人却是孟大雷。本想搭老孟顺风车的张积,最后充当了司机和搬运工,反倒送老孟回了家。   这一夜,孟大雷有种奇妙的感觉,往往冷面以对的凌薇和他之间,因为挡酒的事情似乎更进了一步,身心愉悦的暖流渐渐不敌源源不断的酒精,孟大雷醉倒在他的幸福感里。   这场欢愉后的清醒者,在心里将这一刻的美好,永远定格在了人生的终点上。   “只有一次机会,绝不回头。”她正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   彻夜未眠且眼袋严重,凌薇似乎一夜之间老去了几岁,她难以抑制地浑身颤抖着,并传出清脆的指甲敲击金属声。   端坐轮椅上的凌薇双膝之间,孟大雷的六四式手枪正捧在她双手之中。   顺利弄到了枪,孟大雷很快就会发现。要是知道这把枪被拿去做什么用的话,非心脏病突发不可。   必须抓紧时间。   凌薇的内心无数次痛骂自己的自私,可她不可挽回的心意,只得让她把对孟大雷的歉疚深埋心底。如果孟大雷对她有任何过分的要求,她都愿意去补偿他,因为她知道正在伤害的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在入职培训的时候,凌薇曾接触过几次枪械,所以她才能借看枪之名,神不知鬼不觉地卸下枪膛里的那颗子弹,从张积手里偷到一颗子弹。   这颗子弹,就是她唯一的机会。她要复仇,让欺骗她的蒋博文和山姗都付出代价。   蒋博文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是什么?   他一定不愿意山姗去地狱陪他吧!两个骗子难道不应当为自己的罪恶受到审判吗?是谁让我失去了双腿?是谁让我的婚姻变成了笑柄?   凌薇几乎快咬烂了自己的嘴唇,她动作娴熟地将子弹上膛,用了个十分标准的举枪动作,瞄准了镜中自己的眉心。   那种丧心病狂不顾一切的心态,支配着凌薇,她已经不是热爱生活的接警员,她褪下一身善良的光环,正慢慢化身为轮椅上的复仇天使。   杀掉山姗,她已经有了完善的行动计划。行动不便的凌薇,必须依靠枪,才有机会杀死对方,否则很容易被对方制伏。为了不露出马脚,凌薇稍稍上了上妆,掩盖憔悴的面容以及满脸的杀意。   自从知道蒋博文和山姗的事之后,凌薇始终无法截断的悲伤之流,终于决堤成了复仇洪流,她对蒋博文不忠的宣泄,以及对山姗与日俱增的仇恨,从她决定让山姗为这起事故付出代价的那一天起,她就时时刻刻想着轮椅上的自己要如何杀人,头一次她发现自己竟能如此冷酷地思考这种问题。   谋杀的地点十分关键,凌薇知道无论走到哪里,自己的轮椅都会是最显眼的标志。   最佳方法莫过于让山姗到自己家里来,只要想办法让山姗不去声张,谁都不会知道。   凌薇之所以敢大胆地在家杀人,是因为她无意间掌握了山姗的秘密。   每个月山姗都有大笔的信用卡账单,她不计后果地透支,导致每个月的工资都只够偿还利息,山姗光鲜潇洒的生活背后,是一分不剩的存款和她到处借钱周转的尴尬。这个月,是她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时候,她对张积的殷勤,也只是为了将他变成长期的饭票。   这个关头,凌薇主动提出愿意为山姗解燃眉之急,让她今天来家里陪自己去银行取现金。   凌薇从一楼家里的窗户能看见山姗正走进小区大门,再有几分钟,门铃就会响了。   凌薇将枪藏在了左手侧轮椅的暗兜里,她拧开房门的锁虚掩起来,把轮椅停在了家的正中央,待听见山姗的脚步声时,凌薇弯腰松开了轮椅的螺帽。   “你怎么还没准备好?银行马上就要午休了。”看得出山姗来得很匆忙,她连头发都还有几处没梳理整齐。   “我的轮椅卡住了,可能是螺帽松了,我的手够不到。”凌薇轮椅旁的地上,一枚螺帽清晰可见。   “我真想在你这儿再睡一觉。”山姗走向凌薇的床,无精打采地倒了下去。   凌薇见她一点儿要帮忙的意思都没有,不得不向她求助:“你能帮我捡一下螺帽吗?”   山姗极不情愿地挣扎起身,替凌薇捡起了螺帽。   “能帮我装一下吗?”凌薇继续要求道。   山姗揉揉惺忪的眼睛:“你真是麻烦。”   凌薇的左手缓缓伸进暗兜,拿出上膛的手枪慢慢对准正埋头寻找螺丝眼的山姗。   “以后你再也不会麻烦了!贱人!”   山姗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她抬起头,看见了凌薇有史以来最丑恶的一个表情。   乒!   山姗仿佛被抽掉了脊椎一样,脑袋重重地磕向地板。   一声巨响,六四式手枪的枪管冒出一缕白烟,地板上的弹壳叮叮当当蹦弹几下,慢慢悠悠转了个圈。   凌薇深呼一口气,连同与蒋博文的所有过往回忆,全都吹散在了空气中。   一个黑影不知何时站在床边,一股强大的气流迎面而来,孟大雷努力睁大双眼,可近在咫尺的人长什么样就是看不清。   “你就是‘黑’?”老孟意识到自己在梦境中,平静了下来。   “你是不是很想抓到我?”   “你来找我,就是为了问这个?”   “黑”俯下身子,把手伸向孟大雷的胸口,指尖的长指甲锋利无比,犹如漫画书中的恶魔之手。   “你觉得你的心脏还能跳多久?”   “黑”的手深深插入孟大雷的身体,掏出一颗正在跳动的心脏,每一次有力的跳动都血花四溅。   虽然知道是做梦,可还是疼痛难耐,梦中那种无法挣扎的束缚感压迫着孟大雷的全身。左胸正慢慢坍陷下来,表面的皮肤从四周迅速填平了此处,很快恢复了原样,但他的身体失去了生命的跃动。   “黑”的身体如一团聚合的迷雾,他嘴里发出刺耳的叫声,突然,“呼”的一下挥散不见了,孟大雷的心随之消失。   “我的心——”孟大雷大叫着从床上弹了起来,才发现昨晚喝醉的自己,连衣服也没脱就睡了,贴身的衣服绞得他透不过气来,心脏跳得奇快,在胸膛里怦怦作响。   一摸,原来是手机在口袋里振动。   孟大雷清了清嗓子,接起电话:“喂?张积啊,什么事?”   “老孟,你的饵有消息了!”   “快告诉我。”孟大雷用肩膀夹着手机,在口袋里翻找自己的枪。   “你派去跟踪宁夜的同事,打来电话,说宁夜连夜赶去了丸山桥,现在住进了那边的旅社里,像是在等什么人。”   “丸山桥?他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孟大雷抬腕看了看手表,距离昨晚让宁夜去医院不到十五小时,他已经远在他乡了。   张积那里传来翻书页的声音:“我记得在宁夜的书上看到过这个地名。哦!这里,这里,他正是在丸山桥构思出第一篇‘黑’的故事的。你一定想不到,那是在什么时候!”   孟大雷在床上一个鲤鱼打挺,醉酒的脑袋一阵刺痛,他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身体虽然迟钝,可他完全清醒了过来:“我马上就到局里来……”   “黑”也许不是他,而是她,一个有条件参与所有案件,却从容将自己置身事外的女人。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宁夜的妻子。   感谢万能的计算机网络,孟大雷轻点了几下鼠标,有关宁夜妻子的所有档案,便巨细无遗地全都在他的眼前了。   蒋晓清,女,二十九岁,在离家出走前任职一家网络公司的前台接待,她是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毕业。她有作案的时间,作案手段,她知道宁夜所有小说的构思,因为宁夜在书页上写到过,灵感归功于妻子。蒋晓清的身高体形,在乔装打扮后,与上泰大厦监控拍到的黑衣人有七分相似。   只剩下一个问题,她的动机是什么?   孟大雷继续看着她的资料,发现她就读的中学和卧轨的死者于滔的妻子是同一所,并且两人还是同班同学。让孟大雷理不出头绪的于滔卧轨之死,总算有了眉目,相信只要再去拜访一下死者于滔的妻子,一切都会水落石出了。   孟大雷没工夫在乱七八糟的房间中找枪,他觉得一定是昨晚不小心掉在哪里了,等下班回来再仔细找。   他揉了揉发胀的眼珠,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了家。   本打算回警局的他,又改变了主意,跳上了开往“棚户区”的公交车。   孙敏看见门外又是孟大雷的圆脸,显得格外生气。   “我就站在门口简单问你几个问题。”女主人没有邀请的表示,孟大雷只能站在门口询问。   才问了几句,孙敏自觉马脚已露。   本来对前来调查的警员印象就不好,听了几个问题后,孙敏拒绝配合回答,拿出菜刀要赶走孟大雷。   看她的反应,孟大雷知道她丈夫的卧轨自杀确有猫儿腻。   孙敏的菜刀越舞幅度越大,让孟大雷感觉形势不妙,他吼道:“不许动!”伸往腰际的手却什么也没摸到。   这才想起枪没在身上。   可随即他回忆起了昨晚凌薇的异常表现,正三心二意的时候,被孙敏推出了门外,大门“哐啷”一声关上了。   张积的电话同时响起,总部发来命令,管辖区内发生枪击命案,让他迅速赶去现场。   报出的案发现场地址,竟是凌薇的家。   孟大雷如脱缰的野马般跑去,虽然心里祈祷着凌薇千万别出事,可下意识想象中的每一个影像,都是他不愿意看到的片段。   “凌薇,不要做傻事啊!”孟大雷捂着胸口,早晨梦中被挖心的地方,现在如擂鼓般震波阵阵。   出租车的闷热空气,让孟大雷头晕目眩,打开了一点儿车窗,冷风猛吹着他的头,他借此保持着冷静。他翻翻口袋,配的药已经吃完了,他无奈地将空瓶从车窗扔了出去。   感觉越来越差,孟大雷泛起一阵呕吐感,是晕车还是旧病复发?他把车窗开到最大,大口大口吸着外面干冷的空气。   司机从反光镜里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不由得加快了车速。   抵达目的地,从小区门口到凌薇家里的这段路,孟大雷硬挺着双腿,走进了案发现场。   一摊刺眼的鲜血在房间正中,两条贯穿整个房间的轮椅轮胎印格外惹眼。现场勘查人员正清理着尸体,孟大雷拦下了抬运尸体的担架,他抓着白布的一角撩开,一颗如蛋壳破裂般的脑袋血肉模糊。孟大雷不等看清死者的脸,便重新盖上了布,喘了两口粗气,转身在现场寻找着什么。   不是凌薇,至少他确认了这一点。   窗外的警车门外,停着一辆无人乘坐的轮椅,孟大雷模糊的视线让他看不清后座上的人。他转身出门,不争气的心脏里似乎被放了一百根针,每一次跳动,都激起钻心般的剧痛。   勘查人员都看出了孟大雷有点儿不对劲,纷纷上来扶他,有人还开玩笑道:“老孟,你什么时候也晕血啦!”   “我出去坐一会儿就好。”他找了阶楼梯坐下,看见两名勘查队员拿着物证袋里装的枪,正聊着案子。   “没想到凶器居然是把警枪,不知是哪个倒霉蛋的。”   “没想到山姗会自杀,感觉挺开朗的,居然会跑到别人家里开枪。”   自杀?孟大雷意识到事情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他回想起来,刚才看见的尸体应该就是山姗了,两侧太阳穴的伤口,是举枪自杀造成的典型形状。   可孟大雷知道,昨天明明就是凌薇替他拿的衣服,而枪就在衣服的口袋里。在那天取枪的时候,孟大雷记得凌薇就站在他身后,她知道孟大雷的身上有枪。   孟大雷之所以有如此清晰的记忆,是因为他记得每一次与凌薇见面的情形,可美好的东西却被罪恶所替代,所有小心珍惜的回忆,成了指向凌薇的罪证。孟大雷真希望自己不是个警察,能够忽略常人不会在意的细节,在他的心中,只想留给凌薇一个女神的地位。   此时,他的心更痛了。   两名勘查队员没有看见孟大雷,继续聊着:   “你认识死者?”   “山姗嘛!接警中心的警花你都不认识?”   “可惜了一朵花啊!你听说了没有?说是死者欠了不少外债,这次又来借钱,拿枪逼着对方,结果被拒绝后,用枪轰了自己的头。可惜啊可惜!”   “你可惜什么?人家就算不自杀,也看不上你啊!”   “去去去。”   两人嬉笑着走出了楼道,孟大雷只觉得天旋地转,他无力地弯下腰,大口呕吐着昨晚腥臭的酒肉,鞋子上,裤管上,沾满了污秽的呕吐物,胃里已经没有东西可吐了,可喉咙里还不断涌上强烈的呕吐感。   孟大雷十指微屈,紧抓住左胸,像要挖出心脏般地抓挠着。   眼前的景象开始变幻,闪过过往抓捕罪犯时的激烈搏斗,审讯室里的一次次斗智斗勇,像宁夜书中的角色“黑”正窥视着他的黑暗,可“黑”不是只能看见死人过去的罪恶吗?   难道我已经死了吗?孟大雷不禁奇怪。也许自己内心不可告人的黑暗,只有对凌薇这份不敢声张的感情,惧怕责任,惧怕失败,尽管渴望却极力掩饰,默默守护却独自承受痛苦,哪怕变成遗憾也不愿坦诚以对,这也许是孟大雷心中唯一无法在阳光下存活的事情了吧。   最后一案就让年轻的张积去解决吧!关于凌薇,关于枪,关于凌薇前男友,关于山姗的死,又有什么意义?   有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头顶射下,像一针强心剂,立刻消除了疼痛,孟大雷能够透过厚厚的墙壁,清楚看见坐在警车里的凌薇。她让人怜爱的侧影转了过来,眨了眨眼,对孟大雷甜甜地笑了起来。   孟大雷耷下了脑袋,像被从腰部折了起来一样,在场没有人看见他最后停留在脸上的笑容。用张积的话来说,那是老孟从未有过的轻松笑容。   重回起点   一望无垠的田野间,尘土飞扬地驶来一辆掉漆的公交巴士,挎着一个小包的宁夜下了车,巴士司机不等合上车门就发动了汽车,毫不留情地扬起一阵烟尘。   独苗般竖立在路基上的站牌,在风雨蚕食下失去了原来的颜色,露出带着锈斑的金属裸色。   宁夜在医院探望小樱后,缺少证据的警察没有再强行拘捕他。一心要为整本小说画上圆满句号的他,来到了此处。   宁夜眯起眼睛,努力看清了站牌上的站名——丸山桥。   “黑”系列小说的第一本正是在此地诞生的,一晃多年过去,宁夜从一介书生,已经成长为了孩子的父亲。   故地重游,丸山桥已经面目全非,田野后的一排排房屋,除了颜色搭配外,造型已经和欧洲别墅相差无几了。短短几年间,本来几栋稀稀拉拉的小破房,俨然脱胎换骨成颇具规模的村落。   走下路基,宁夜拐进一条人为踩出的小路,横穿过田野,朝着那片房子走去。田间小路的尽头,一棵银杏树傲立风霜,往事如同树枝上的树叶一样历历在目。   宁夜第一次来到丸山桥的时候,他记得有人告诉他,银杏树又名“父子树”,是由父亲种下后,传于后代收摘果实,朴实的情感包含在一粒粒的白果里,流传百年。   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住过的私人旅社不见了踪影。   宁夜向一位在院子里织毛衣的老妇人问路:“老婆婆,以前在这里的丸山旅社,现在还在吗?”   “你说什么啊?”老妇人凑近了耳朵,大声问道。   “丸山旅社!”宁夜在手心比画着“旅社”两个字。   “你找平头呀!喏,他现在搬到那里去了,你沿着村里的路一直走,就能到了。”老妇人眯起满是皱纹的眼睛,指着远处山脚下一幢红色的房子。   宁夜记起了当初入住时,老板刀砍斧剁般齐平的头发,村里所有人都不叫他的名字,只称呼他为“平头”。   “谢谢你啊!老婆婆。”宁夜道别后,信步向丸山脚下的“丸山旅社”走去。   老妇人咧着嘴,自言自语道:“平头的生意还真是旺,近来已是第二个问路的人了,全都是奔着他的店去的。”   丸山旅社其实是一栋三层楼的民宅,被主人分割后,成了一个个的房间,用来商业出租。   院子的铁门虚掩着,铁杆上挂着“营业中”的小木板,许久未清扫的院落让宁夜觉得旅社生意冷清。   不过,踏进大门后焕然一新的装修,让宁夜眼前一亮,怡人的蓝色墙面,琳琅满目地装饰着各类铁质工艺品,供客户用来张贴照片和留言的地方,还空着老大一块儿。一张红橡木色的接待前台后,青青的脑袋瓜高出一截。   “老板!”   宁夜一喊,正打瞌睡的平头被惊醒过来,脸上挂着“怎么今天会来客人”的惊讶表情。   “你有预约过吗?”平头问。   “我刚从市区赶来,还来不及预约,你可以先给我一间房吗?”   “现在没有空房间了。”说完,平头爱理不理地又低头睡觉了。   “但这里,明明还有空房间啊?”   前台后的墙壁上,所有房间的钥匙几乎全都挂在上面。   “我这里的房间现在必须预约才能入住,这个我也不能做主,因为房间都被人包了……”   “难道有钱你也不赚吗?”宁夜从小包里拿出一沓足够住一个月的钱,往前台一搁。   平头斜眼打量了一下钱的厚度,起身去取钥匙:“201房间,上楼一直走到底,是我这里最好的房间了。”   “老板,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大概这么高……”宁夜用手比画了一下,“这人总是穿着一身黑衣服?”   生怕宁夜反悔似的,平头忙不迭地把钱收起来后,才答道:“你说的这个人,就是包下我旅社的人。”   “他现在人呢?”宁夜浑身紧绷,仿佛那人马上会从楼梯上走下来似的。   “他现在不在。否则他会自己核对预约人员的信息,你就没法住在这里了。”   “你是说他包下了你的旅社,只是为了检查每个入住的人?”   “是个怪人吧!”   宁夜慢慢往二楼的房间走去,“黑”果真来到了这里,回到了他诞生的地方,没有人比宁夜更了解“黑”了。   宁夜既兴奋又紧张,内心急切地想见到真实生活中的“黑”,又不愿这次面对面的相见显得仓促,每走一级台阶,宁夜的忐忑就增加一分。   由自己创造的人物,竟会与自己踏着同一片土地,呼吸一样的空气,为了小说结局不惜杀人的这个人,以小说为生命的宁夜,茫茫人海里,也许只有“黑”才是他唯一的知己。   “也许我当初不该这么做!”宁夜长吁短叹地自语道。   就在几分钟后的丸山旅社内,一位漂亮的女人走进自己的房间。   她脱下严实的外套,露出性感的小背心,标准傲人的S形身材,让人无法想象这是一位生过孩子的母亲。她查看着右手靠近手臂的伤口,在干掉快递店老板的时候,打斗时被扳手砸伤了手,瘀青下渗着血丝。   她扯下盘发的丝巾,中分的秀发垂下,勾勒出她完美的脸型,她咬着牙,用丝巾包扎了伤口。   门外有钥匙开门的声音,还不等她披起衬衣,理着平头的男人就闯了进来。   “不是和你说过,不要随便进我的房间吗?”她厉声责问。   女人将此地作为她杀人后的藏身之地,为的就是僻静无人的环境。   平头男人贪婪地看着女人露在衣服外的雪白肌肤,不怀好意地笑着说:“我是特地来向你汇报的,今天有个男人住了进来,我把他安排在了201房间。”   “预约了吗?”女人拉下了衬衣的袖管,白了平头一眼。   “应该不会有问题。”平头更靠近女人,不守规矩的右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女人侧身避开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那人登记过吗?我不记得有人预约过201房间。”   色眯眯的平头得寸进尺,鼻子凑近女人的短发,贪婪地抽吸鼻子闻着女人的体香:“有我在这里,你不用担心那个男人会对你怎么样……”   平头突然感觉下巴被一件硬冷的器物顶住了……   “你要是再敢靠近我一步,就没命开你的旅馆了。”女人的表情比平头下巴上的东西更冷。   平头踮起脚,缓缓把下巴从硬物上移走,眼神里虽有不服,可无奈忌惮女人手里的刀。   “还不快滚!”女人比画了一下刀,也许忘记了手臂上有伤,手臂传来一阵撕裂的痛,手一松,刀掉到了地上。   平头见状,如一头出笼的饿狼般,将她扑倒在床上,死死按住了她的两只手,开始撕扯起女人的衬衣和背心。   虽然女人拼死抵抗,可毕竟是个手无寸铁的女流之辈,被一百八十多斤的男人骑在身上,动弹不得。   平头咧嘴开心地笑着,这个垂涎已久的神秘女人,终于要得手了。   突然,女人停止了挣扎,平头脑后生风,一个钝器砸在了他的头上,平头从女人的身上飞了出去,几乎撞烂了床边的矮柜。   解救她的人,正手持烟灰缸,在床前呆呆地站着。   女人不顾自己衣不蔽体的样子,泪水无法控制地流淌出来,痛哭着呼唤起救命恩人来:   “老公!”   宁夜眉头舒展,如冬日化开的冰雪,内心的温暖复苏过来。   不曾想到自己和久别的妻子竟是如此相逢,房间里散落的黑衣行头和昏迷的平头,使宁夜知道妻子离家后一定经历了不为人知的苦难。   “当我在医院看见媒体和书商都来追捧我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谁才是这所有事情的幕后主使。”   宁夜放下烟灰缸,脱下自己的衣服披在了蒋晓清的身上,轻轻扶起她,把泣不成声的妻子拥入了怀中。   蒋晓清想张口说些什么,宁夜用手指压住了她的两瓣饱满的嘴唇。   “什么都不用说了!”宁夜爱意绵绵地看着她,“老婆,跟我回家吧!”话语中满含深情和宽容,千言万语也敌不过这样的宽宏大量。   在宁夜想到“黑”就是妻子蒋晓清的时候,他很快想明白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宁夜一直忽视了妻子对他小说的了解程度,在命案以自己小说为蓝本的时候,他从未想到是因小说而离家的妻子制造了所有的案件。   事情的起因必须从蒋晓清最要好的同学——孙敏丈夫于滔的死开始说起。孙敏长期遭受丈夫于滔的性虐待,在偷偷对蒋晓清说了之后,心理学硕士的蒋晓清便说服了孙敏,要摆脱魔爪,且不背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只有让于滔看起来像自杀一样。   于是,蒋晓清让孙敏时常装扮得花枝招展,给于滔造成她有外遇的假象。有性虐待倾向的男人,性格上的自卑极为强烈,于滔的父母曾因婚外情而分道扬镳,这件事情,是于滔心灵最薄弱的环节,是他黑暗童年最痛苦的经历。蒋晓清借用几次上门的机会,在心理上施以暗示和压力,用这件事让于滔不断地自我催眠,最终神经崩溃以致卧轨自杀。   为了替家人摆脱威胁,为了使整个计划更具欺骗性,也为了这个家能够荣华富贵,一个罪恶而富有想象力的犯罪计划在她的脑中形成。   没有一名受害者是无辜的,蒋晓清找到了他们所有人内心的黑暗,利用她全面的专业知识,对每一个人都在不同的场合进行暗示。她突然发现自己刻意冒充宁夜书中的“黑”,可以让自己置身于无人可见的黑暗之中。   对宁夜的书来说,这是足以畅销的爆炸性卖点。   宁夜告诉了妻子自己和出租车司机唐泽森愉快的聊天,通过催眠,蒋晓清推理出了唐泽森亲手杀死女儿的事情,让他带着深深的罪恶感自残,最终跳出一楼的窗户,已经内伤的身体经不住外部碰撞,最终导致死亡。让夏文彬记起被他逼死的同事,而夏文彬的心理相对其他人更坚固一些,于是蒋晓清乔装成“黑”的样子,开玩笑似的将夏文彬的手机丢入鱼缸,趁他捡手机的时候,稍稍推了一把,令他急病复发,这是她唯一一次亲自动手的案子。   凌薇所构思的谋杀方式,完全参照了宁夜的小说。离家出走后,蒋晓清看不到宁夜更新的小说了,所以藏着家里钥匙的她,悄悄回到家里,在宁夜的咖啡机里动了手脚,让宁夜喝了咖啡后就想睡觉。蒋晓清常常趁宁夜睡觉的时候,去偷看他的文稿。   有时,她甚至会同步篡改宁夜小说的构思和创意,使书中的情节变成了真实的死亡案件。宁夜感到自己的文稿如有生命般自生自创,却不知是妻子在扮演着“黑”的角色。妻子还为他充当着审稿人的角色,有时候还会为他修改部分的情节。   而蒋博文的送命,是因为他打算退出和陈泉的毒品合作生意,可陈泉威胁他胆敢退出就向他接警中心的朋友揭发他。有蒋博文把柄的陈泉,在蒋博文开车时刻意制造了车祸事端,想要制造一起意外事故,危难之际,掌控方向盘的蒋博文于心不忍,最后撞毁了汽车,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不过,蒋博文的仇已经报了,她借用警局的审讯室,活活烧死了陈泉。宁夜的小说也有很好的前景,以高额版税签给了最大的出版公司。而所有的案情都被推到了一个小说人物身上,谁又能去联系起这些案件的暗脉呢?杀死之人皆有不可饶恕之过。   一箭三雕的美事,在宁夜用烟灰缸砸倒平头前,完满地结束了。   “宁夜,我不会再离开你和小樱了。”   但现在还不是细诉衷肠的时候,已经半小时过去了,躺在地上的平头仍一动不动,宁夜探了探他的鼻息,已经断气了。   “不如把你的衣服给他穿上,把他伪装成‘黑’吧!”宁夜将尸体翻身,解开他胸前的一排扣子。   蒋晓清将可能留有犯罪证据的东西,消除了自己的印记,全都放在了平头的四周。清理了现场,布置了每样道具的位置,一切的事情也就说清楚了。   假如有人问起来,宁夜和妻子两人必须一口咬定是他滑倒时碰到了头。   一切忙完,蒋晓清累得几乎不能动了,宁夜坐到了她的旁边,耳鬓厮磨地低语着:“我不需要‘黑’,世界上我只要你一个人。”   蒋晓清用力点着头,安详地在宁夜的怀中睡去。她的鼾声表明了她的疲劳程度,宁夜生怕惊扰她,姿势也不换,静静地等她醒来。   是妻子,而不是“黑”,宁夜恍如南柯一梦。   软肋   张积赶去了遥远的丸山桥,与同事会合后,接到命令对旅馆进行突击搜查。   丸山桥得名于已经被拆除的一座桥,曾有家肉丸铺在桥上做生意,店铺每天做一千个肉丸,肉香飘溢,远近闻名。每日上山的游客都会驻足买上一碗。久而久之,肉丸铺和这座桥融为了一体,被大家称之为“丸山桥”。   不料某年洪水肆虐,桥几乎被冲毁,肉丸铺老板在抗洪的时候,被洪水冲得不见踪影,从此闻名一方的肉丸失传了,而流传下来的,就是这个丸山桥的地名了。   张积听着同事的地理知识普及,突然发现这个肉丸铺的老板和孟大雷很像,会让人感到恐怖的执着信念,除非是死,否则谁也无法去改变他的人生轨迹,在他出生的时候,性格似乎已经注定了命运。   丸山桥沿途的风景张积无暇欣赏,抵达时已过中午,还顾不上填饱肚子,一下车,安排跟踪宁夜的同事就黑着脸跑了过来:“我等你们好久了,旅馆里出事了。我已经通知了当地警局,估计这会儿他们也快到了。嫌疑犯已经被我控制了。”   “嫌疑犯是谁?”张积问道。   “我也不清楚!”同事面露难色。   “不是说已经控制了吗?你怎么会不知道?”张积责问道。   “到了你就知道了。”同事不由加快了脚步,走到了前面。   旅馆一楼的大堂里,张积看到了被铐在一根管道上的宁夜,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一边的脸上也是鲜血淋淋,他像个精神病人,露出得意的微笑。   “发生什么事了?”   对于张积的问话,宁夜更大声地笑了起来。   一旁的同事拉着张积往二楼的客房走去:“嫌疑人刚才一直说他杀死的人是小说里的人物,他一直称她为‘黑’。旅馆的老板也被杀死在客房里了,其他的情况我就不太清楚了。”   推开客房的木门,同事犹豫了一下,对张积说:“我还是在门口等你吧!”   张积心生疑虑,慢慢走了进去,先是看见雪白的床单上,两条笔直的小腿,随着往里走去,视野逐渐开阔,黑色的大腿,黑色的腰,黑色的上衣,一身黑色的一个人躺在床上,脸被竖起的衣领挡住了,可张积从头发的长度能感觉到是个女人。   远离张积一侧的床单上,大量的鲜血积聚在深黑色身体下,在床上形成了一个小水洼,张积这才留意到女尸的腰部,像塞着什么东西,奇怪地凸出一截儿,张积戴起手套,用两只手指捏住外衣,撩起一看,才发现里面横插着一柄锋利的尖刀。   那一侧的地上,还躺着个壮年的男子,在他的脚边摆有一个沉重的烟灰缸。男子的平头浸在深红色血泊中,张积弯腰探探鼻息,摇了摇头。   他再次审视起床上的女人来,死者的衣衫不整,外套是死后才被套上去的,从外表看,真的和宁夜小说中的“黑”很相似,宁夜所说杀死的小说人物,难道就是她?   可是这个死者是宁夜的妻子蒋晓清啊!   一长列身穿制服的警员鱼贯而入,张积向他们出示了证件,退出了第一现场,当地的现场勘查小组随即封锁了整栋旅馆,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你为什么要杀了自己的老婆?”张积问宁夜。   而宁夜如失去了灵魂的木偶,挂着手臂席地而坐,他用涣散迷离的眼神扫了张积一眼,不加理睬。   被铐住的宁夜内心如暴风般狂乱,作为小说的主宰者,他不容许有人篡改自己的小说,所有人物的命运必须由他一手主宰。在宁夜眼中,这属于自然规律,倘若谁违反了自然规律,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黑”妄图从现实世界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犯下种种罪行后,居然还想嫁祸给自己的妻子蒋晓清。   面对这个如梦境般的故事,宁夜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他确信“黑”能够看透他的内心,妻子是宁夜的软肋,旅馆里拥入怀中的人不是真正的妻子,而是伪装的“黑”。“黑”有能力知道丸山桥是他和妻子度蜜月的地方。   宁夜拾起地上的刀,趁她在怀里睡着的时候,把刀深深地扎进了她的身体里。当鲜血流出,宁夜才感受到了来自现实世界的血腥味,对小说的控制欲和征服感回流进体内,这是比丰厚稿费更重要的东西。   宁夜自信地昂起了头,他坚信美丽的妻子一定在城市的某个地方等着自己和孩子。   这本几经篡改后的书,将会很快上市,它的结局永远属于宁夜。他会遵守承诺,完结以“黑”为主角的系列小说,小说不会再是他生活的全部了。   他的心中不再有黑暗,只有光明的未来,牵着孩子和妻子,在阳光下的草地上漫步。平淡如水的生活,才是属于爬格小说家的命运。   在街上被夺去的那几页结局,是妻子干的。现在回到了宁夜的手里,他牢牢握着结局,不再让任何人有机会篡改自己的作品了。   张积撑开外套,双手叉着腰,他望着变幻莫测的天气,刚才还万里无云,现在却变得乌云密布,转眼间,大雨就倾泻而下。   “黑”就是宁夜,宁夜就是“黑”。   只有他们才互相明白彼此的心事,也许宁夜早已发现妻子的预谋,陷入小说无法自拔的他,神志混沌的情况下在快递公司打了报警电话,他将自己伪装成“黑”的声音,就好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一样。   真不知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尾声   宁小樱在专家们的共同努力下,康复得很快,再过一周差不多就可以出院了。   张积拎着满满一袋零食找到了宁小樱的病房:“小樱,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我就把超市里的零食各买了一样。”其实他是没有抵抗住漂亮导购小姐的推销。   “喂,病人现在能吃这些吗?你们这些大人真是一点儿都不会照顾孩子。”一位护士端着不锈钢的托盘走到宁小樱的病床边,“小樱,打针了。”   女孩顺从地撩起病服的袖子,把手臂交给了护士,孩子扭头问张积:“警察叔叔,我爸爸怎么没来看我?”   “他正忙着新书的事情呢。哦,差点儿忘了,他让我带一本新书给你。”张积把书递给了宁小樱。   女孩如获至宝般地抱在了怀中,又问:“警察叔叔,你觉得我爸爸的书好看吗?”   宁夜的新书销售十分火爆,来的路上,张积也翻了几页,只是看到“黑”这个名字,他就感觉不舒服。   “挺不错的,就是结局我不喜欢。”张积如实回答道。   由于出版方没有拿到宁夜的结局,所以找枪手续写了一个结局。   护士打完了针,在记录板上打了个钩,叮嘱张积:“孩子下周出院,医院床位紧张,你记得早点儿来接她。”   护士误以为张积是宁小樱的父亲了。张积愣着目送护士走出去,不知该解释还是不解释,是自己逮捕了这个孩子的父亲,让她无家可归了。   宁小樱拉拉张积的手,悄悄对他说:“爸爸给过我一件东西,在我睡觉时他藏在了我枕头下,我谁也没给看过,现在送给叔叔。上面有好多字,可是我都不认识。”说完,孩子对着他率真地笑了起来。   张积想装出一个笑容,可僵硬的脸笑起来比哭还难看,他面无表情地离开了医院,不愿再在这个让他触景生悲的地方多待下去。   孟大雷和山姗相继去世,凌薇仍在接受调查,不管结局如何,张积是不会原谅凌薇的。张积知道凌薇曾经学过枪械,自己上交的枪里少的那枚子弹,就是射死山姗的那一枚。   山姗是蒋博文的情人,在蒋博文的开房记录里,张积看见最多的就是她的名字。山姗是陈泉金钱诱惑下衍生出的警界耻辱,山姗时常将警方扫毒的行动时间透露给蒋博文和陈泉,以换取大笔的报酬。   为了保持联络,陈泉就让蒋博文作为通信员,负责与山姗的接触,两个人才会萌生出爱意。所以当蒋博文出车祸后,山姗生怕自己暴露,在医院探望昏迷中的蒋博文时,正巧被护士询问,说出自己是蒋博文的女友。   更让张积伤心的是,自己在风行快递店里遭袭击一事,是山姗通风报信,故意在电话里拖延时间,让毒贩有时间及时赶到,乔装成中年男人的样子,偷袭张积后取走了快递公司里和她自己有关的资料信息。这个自私的女人为了自己,不惜牺牲每一个身边的人。   孟大雷调查访问过的孙敏,也被张积带回警局协助调查有关死者于滔卧轨一案。这位顽固的寡妇知道蒋晓清身亡之后,如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蒋晓清帮助她杀死丈夫于滔的事实经过,只是这样的谋杀没有一件物证。由于凶手已经死亡,所以警局领导决定将此一系列案件封档。   在风行快递店纸箱里发现的快递公司老板的尸体,经法医检验,从尸块的指甲中提取了DNA皮屑,确认和陈泉的匹配,陈泉被他发现了走私贩毒的勾当,将快递公司老板王伟初残忍地杀害分尸。不过,这事已无法考证,相关人员全都死了。   快递公司的后院也被彻底搜查,其中一名制毒人员的女友在航天所工作,他经常盗用快递公司的线路偷打电话。而快递公司老板王伟初看见的外星人,则是翻落的整包粉状毒品撒在戴着眼镜的制毒人员身上,才会让王伟初误以为看见的是眼睛又黑又大,浑身雪白的外星人。   另一个不为人知的消息是,宁夜的妻子蒋晓清,正是蒋博文的姐姐,她一定会为弟弟报仇的。在丈夫宁夜的小说中寻找灵感的蒋晓清,利用沉溺于自己的小说世界中难以自拔的宁夜,将整起案件搅和得异常离奇古怪。   司法相关部门正为宁夜进行精神鉴定,以判断他将妻子蒋晓清当作小说人物“黑”杀害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不论鉴定结果如何,宁夜的下半生肯定是不能写小说了。   缠在脑袋上的绷带下面开始瘙痒,张积索性解下了绷带。   突然,他想到了宁小樱给他的纸,落款上的日期差不多是宁夜截稿的时间。这是一张文稿,张积认真地读完了它,却还是无法看出宁夜创作时处于何种精神状态。   这是我为小说创作的另一个结局,虽然不是正式出版的结局,可是我喜欢这个结局。   谨以此献给我最亲爱的妻子蒋晓清和女儿宁小樱。   有样模糊的东西在眼前晃动,哪怕闭起眼睛,黑都摆脱不了这眩晕的感觉,用力想看清近处的东西,视线却模糊起来。   透着丝丝寒意的物体逼近鼻尖,黑依稀感觉出物体的轮廓,远处的光洒在眼皮上……   一只有力的手正用力推着什么,是男人的手臂,这件物品被人从身上拽了下来,紧接着是激烈的缠斗,阳光刺痛了眼睛,这熟悉而又陌生的东西突然印刻在了黑的头脑中,他记起那是坠楼女孩儿的观音玉坠。   女孩儿坠落的龙东大楼的玻璃幕墙,如走马灯般掠过所有死者的脸,惨白的女孩儿、浮肿的马玲、焦臭的华榕,真凶却不在其中。   难道是我错了?   黑握在门把手上的手,剧烈地抖了起来。   黑推门进屋,漆黑的房间里一道红色的光线正对他的额头。   火光一闪,一声短促的响声,黑慌忙闪身躲避,来复枪打中了他的肩膀,黑捂着伤口倒在了地上。   “你就是传说中的侦探?”坠楼女孩儿的父亲打开了灯,他放下来复枪,掏出一把小手枪,所有的枪都是从边境非法走私买来的。他将枪口指向了地上的黑,“只要你死了,我们家的案子也就完结了,保险金足够我享受下半辈子了。”   黑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他在门外才明白真正的凶手是坠楼女孩儿的父亲,他错杀了华榕,那位虽然可恶却罪不至死的母亲。   他一直期待这一时刻,来吧,让这一个会让人终生痛苦的能力彻底消失吧!   枪声响起,黑全身都松弛了下来,不再有知觉。   “先生,先生,醒醒!醒醒!”   黑能够听见耳边有人在呼唤他,这种声音像是来自天堂,要将他从鬼门关呼唤回来。   “你终于醒了。”一位白衣天使会心地笑了。   “我还活着?”黑感觉右半身毫无知觉了。   “我们刚给你做了个小型的手术,虽然子弹贯穿了你的身体,但你不会有大碍。”   “怎么会这样?”黑不知为什么自己没有死。   “想杀你的人,买了把劣质的土枪,开枪时走火,子弹从后面飞了出来,把他自己打死了。”护士斜眼瞄了瞄邻床,“你运气真好。”   黑下了床,走到了尸体旁,遗体马上就要被运往太平间,由于死者没有亲戚,很快就会被火化。   靠近头部的被单几乎被血水粘在了脸上,黑掀开被单,盯着死者尚未瞑目的眼睛,除了空洞什么都没有。黑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儿,他皱起眉头,用力看向瞳孔的深处,可他依然毫无感觉。   黑突然在人来人往的病房里,像一个疯子一样放声大笑起来,他想高举双手,可麻药的药性还没过,他失去了平衡,四肢平放,躺在医院凉凉的大理石地面上,仍旧笑个不停。   没有人知道他在笑什么,但看得出不是遇见了可笑的人或事,而是发自肺腑的愉快。   感谢我不再能看见那些黑暗的东西,像被切除了一个痛苦多年的恶性肿瘤。   不论是谁带走了这个诅咒,是人,还是命运注定,这将是崭新的开始。   或许,我不应该再叫“黑”了。   我的名字叫黑 完 第二章 人系列   惶恐的人   为了爱,奋不顾身。   因为爱,灰飞烟灭。   Chapter 1   只剩下两小时。   我只有两小时说服他杀了我。   我正在一家港式茶餐厅的吸烟区,坐在对面的男青年是我众多追求者中的一员,他叫林捷,热烈追求了我一年,也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可是不喜欢的人始终喜欢不起来。   所以他才是杀我的最佳人选。   一见到他那张哀愁的脸,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林捷,你以后别来烦我了!”   “你怎么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他微胖的身体在桌子下微微颤抖着。   “为什么?为什么?除了说为什么你还会说什么?”我学着他的语气,喝问,“一个大男人老是纠缠不清,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有多让人讨厌吗?”   “你讨厌……我?”他神情沮丧,看起来就快哭了。   “是的。我根本就没有喜欢过你。”我故意提高了嗓门。邻座两个抽烟的男人闻声扭头看来,一股呛人的烟味飘来。   林捷羞愧地低下头,将十根手指插入头发,痛苦地搅动着,嘴里仍在念叨:“为什么……为什么……”   我偷偷看了看手表,十四点十六分,时间越来越紧迫了,必须要逼他了。   “你自个儿继续‘为什么’吧!”我踢开椅子,挎起包转身就走。   “站住!”   不出所料,林捷叫住了我。语气比往常凶了不少,透着一股子狠劲儿。   我忍住笑意,继续我的演出。   “哦,想拿回送我的东西对吧!我全部还给你!”我从包里掏出手机、项链、名牌墨镜,一件件扔向林捷。   他不躲不闪,任由那些昂贵的东西砸在身上,看得出,他竭力压抑着胸中的怒火。   “你疯啦!”林捷大吼起来,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餐厅里所有顾客的目光全投了过来。   “怎么?你还想打我?”我挣脱他的手,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刀握在了手里。   没想到我身上会带着刀,林捷愣在了原地,被我甩开的手也不知所措地定在半空中。   “想让我爱上你,索性杀了我吧!”我把小刀转了一百八十度,将刀柄那头递了过去。   林捷仿佛触电般,立刻缩回了双手。   我把刀放在了桌子上:“你这个懦夫。连拿刀的勇气都没有,根本不配喜欢我。”   “闭嘴!”林捷一把抓起刀,我从他的眼神里看见了杀意。   这个男人终于被我激怒了。   “懦夫!”   在他的怒火上浇下一把油后,我轻轻闭上了眼睛。   留在我视网膜上的最后一个影像,是举刀向我喉咙刺来的林捷。   Chapter 2   我叫萧夏。   七天前,我杀了陈柏林。   我仍清晰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他不容辩驳的嚣张气焰,转身离开的姿势,让我无法克制冲动。   我没想过要杀他,只是我拒绝接受他的分手,用我的方式。   我不顾扎手的仙人球,将窗台上的仙人球花盆重重地扣在了他的头上。   他猝不及防,发出一声低沉的喊叫,向前扑倒在地,一动不动。我怔了半天,才想到去试试他的鼻息。   眼前的男人没有了呼吸,我这才发现自己满手的鲜血。激动过后,被仙人球扎伤的手传来了痛感。   我直视着脚边的尸体,他后脑勺上可怕的窟窿噗噗地冒着浓厚的血泡,我突然变得清醒起来。对这个已经不爱我的前男友,我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念头,竟是不能错过商厦最后一天的打折。   我把尸体拖进了卫生间里,拿走了他的手机,并且关了机。仔细清理了地上的血迹,将满地的花盆碎片统统装进了一个垃圾袋中。用止血绷带包扎了一下手掌,换一身适合搭配手套的衣服。   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全身的装扮,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独立、美艳绝伦的女人,没有男人可以拒绝她的妩媚,哪怕这种美丽包裹着死亡的气息。   黑色的手套完美地掩饰了我受伤的手,戴上蛤蟆镜挡起半张脸,我绝不能在这个时候放相约一起shopping(购物)的同事的鸽子,万一以后警察推算陈柏林的失踪时间,很可能会怀疑到我的头上来,我要装作和平时一样,处理尸体的方法可以在路上慢慢想。   梳妆完毕准备出发,我挎起手提包,但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容量较大的挎包。家里有一具需要处理的尸体,肯定有许多要买的东西!   我迅速在心里罗列了一张购物清单,就像一个杀人如麻的老手,十分精通这门业务。我惊讶自己竟能保持这份冷静,冷静到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我信念坚定地告诉自己,世界不会因为一个臭男人的死去而改变,我也一样。我要改变的是,我杀了他这件事。   梧桐树下,萧瑟的风戏弄着落叶,卷起,抛落,像他的冷漠。   走在熙攘的街头,我心里却空荡荡的,甚至来不及问他分手的原因,一切就结束了。陈柏林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也是第一个让我心碎的男人。我努力回忆和他一起的日子,印象深刻的只有争吵,天秤和摩羯是注定不能走到一起的两个星座。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我的思绪被沿街的宣传喇叭打断了,可能是做贼心虚,我昂首加快步伐往前走去,将那些烦人的广播声抛在了身后。   不远处,站在商厦门口的同事丁丽高举手臂,用力朝我这边挥舞着。她头顶上的大屏幕,正播放着一组德国著名的厨房刀具广告,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我心中渐渐成形。   我摘下墨镜,微笑着大步走向了丁丽。   回到家的时候,挎包里塞满了我买的打折商品,整套刀具、黑色垃圾袋、料理的围兜和手套、最大规格的尼龙桌布,还有好几块羊肉和牛肉。看见我买这些东西,丁丽误以为我是要准备一顿丰富的大餐。   这不怪她,谁又能想到这些是我用来分尸的工具!   陈柏林的尸体还在老地方,我远远望着,心中有几分怯意。总觉得陈柏林会突然跳起来,将他满脸的鲜血抹向我的脸,写下“分手”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我抓起剪刀狠狠刺了两下尸体,陈柏林没有丝毫反应,我才住了手,确信他真的死了。   缓了口气,我开始实施酝酿了一路的分尸计划。新买的尼龙桌布铺满了整个卫生间,我拽住他一条胳膊和肩膀上的衣服,将尸体翻了几个身。以前听人说过,人死后会重上好几倍,果不其然,将尸体置于桌布的中心位置后,我已是气喘吁吁。   接下来我着手脱去陈柏林身上的衣裤,尸体摸起来有点儿僵硬,于是我用剪刀剪烂所有衣裤,扯下了那些布条状的衣裤装进垃圾袋。   第一次以这种奇怪的视角观察一个男人的裸体,陈柏林身材匀称,两块儿胸大肌的下方隐约可见结实的腹肌,除了干涸的血渍外,尸体上还有一块块大大小小暗紫红色的斑点,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他为什么要带着满身的伤来和我说分手呢?难道是遭人威胁?   忽然想到陈柏林提出分手也许是有难言之隐,我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有问个明白。   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只有她才可能让陈柏林这么做。   她就是我的情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关于她,我只知道是一个戴着蒂凡尼戒指的女人。   我轻轻抚摸着陈柏林的尸体,指尖的触感被冰冷所包围,我的热泪也无法挽回他的体温,心爱的人从此将拒绝所有的人。   我盘起头发,将一只鞋套罩在了头上,撕开的垃圾袋把全身上下裹了个严实,戴上围兜以及手套。视线和手指在刀具间徘徊,最终我挑选了一把细长锋利的剔骨刀,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跪在尸体边,握刀的右手止不住颤抖起来,我不得不将左手也握了上去。   周围万籁俱静,一股寒意从我背后升腾,后知后觉的我,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了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   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音量吼了一嗓子,我为自己壮了壮胆子,奋力把剔骨刀刺了下去,腥臭的血液喷溅在洁白的墙砖上、坐便器上、淋浴房的玻璃上,还有我的脸上。   我强忍着恶心,开始肢解这个重达六十六公斤的男人。   Chapter 3   温热的水柱让我找回了体温,从头顶淋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睁开眼睛,面前的肥皂盒里摆放着一枚精致的蒂凡尼男士指环,我拿起来在水里冲了冲,洗去血污,戒指的内侧浮现出“C&E”的字样。“C”是陈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而字母“E”,想必就是那个女人的缩写了。   我挨个回忆着陈柏林身边每个女性朋友的名字,似乎没有首字母是“E”的。   不去管她了,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将指环对准下水口投了进去,几下清脆的碰撞声后,消失在了水泡中。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纪念物,因为我已经收藏了最心爱的那一件——他那颗百看不厌的头颅。   只有一室一厅的家里,没有办法藏下尸体其余部分。从尸体里放出的血全部流进了下水道,为了不让血腥味引起邻居的注意,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卫生间里掩盖气味。我就像一个心细如发的高级厨师,将尸体的皮肉、骨头和内脏分开装入了垃圾袋,总共装了八袋。   洗漱完毕,我去了角质,剪了指甲,换上只穿过一次的紧身运动套衫,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DNA痕迹。   夜里两点,在夜色的掩护中,我推着自行车,打算分批将这些垃圾袋丢弃。   先是去了两条街外的公共花园,那里是流浪猫狗的聚集地,它们绝大多数时候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当我试探性地打开装着内脏的袋子,原本警觉地远望着我的动物,全都垂着脑袋慢慢靠拢过来。   我把袋口撑大了一些,夜晚的冰凉空气立即混入了血腥味,这种气味让动物们蠢蠢欲动,全都聚拢了过来。其中一条块头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兴奋,在路灯光晕的边缘,它双眼放射出野兽的光芒,露出鼻梁上丑陋的褶皱,样子凶狠地龇着牙,迅速从我手里的垃圾袋中夺走了一块内脏,拖到一旁大快朵颐起来,并不时发出几声贪婪的低吼声。   其他动物见状,也逼近过来,我索性把几个装内脏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湿的泥土上,刚退后了几步,饥肠辘辘的饿狗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几秒的工夫,满地的东西就不见了踪影。野狗叼起食物跑得远远的。   我收起空的垃圾袋,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车走去。   几只没有抢到食物的狗,踏着急促的步子,围着我团团转,我担心它们会嗅出其他几个袋子里的气味。随手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作势威胁了几下,朝它们扔去,几条狗慌忙向后退去,我趁机蹬动自行车,往下一个目的地骑去。   野狗们啃食着它们丰盛的夜宵,也在为我销毁杀人的证据。   再过几个路口,是白日里热闹非凡的菜市场,现在已偃旗息鼓,掩蔽着墨绿色的卷帘门,临街的门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层油腻,夜晚看来就像一个危险的沼泽泥潭。卷帘门边的菜市场垃圾桶,便是我的第二处抛尸地点。   自行车架子上绑着的垃圾袋里,是我花了将近两小时,统统切成形状大小差不多的肉块儿,我把买来的牛羊肉混了进去,用肉眼很难分辨出切碎的尸块儿与牛羊肉。   几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零星驶过,我便装成拾荒人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垃圾桶里的垃圾,待出租车驶出视线范围,我将所有装着肉块儿的垃圾袋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些肉块会被人误以为是腐坏的牛羊肉,尸体的指甲以及胎记,我都细心地处理过了,这些尸肉光看外表很难与人肉联系在一起,不经过仪器检测是难以区分的。   当我嗅到风中隐约的一股咸味,知道接近最后一站了。一座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桥下,静静流淌的是这座城市的血脉,每天会有成千上万的船只装着各式各样的货物,从这座桥下驶出去。我停下自行车,凝视平静的河面,一轮明月的倒影祥和而宁静。   最后两个垃圾袋里装的是经我处理过的骨头,我用铁丝缠绕串连起了所有骨头,再将铁丝与我的自行车紧紧相连,这样一来,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也很难让这些骨头浮起来了。过一段时间,骨头没准早就飘进了东海里。   我把自行车连同两个袋子推进了桥下的河中,落水声听起来有点儿响,不过这个时间点周围空无一人,我深深呼出一口气,突然感觉到夜晚的寒冷,我搓着受伤的手,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一路上回想每个细节,生怕哪个步骤稍有遗漏,使整件事情前功尽弃。   所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指纹、毛发我都在卫生间里用打火机烧成了糊状,自行车也是楼道里被废弃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丢失也没人会留意。分尸和抛尸穿过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连同家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处理给了垃圾回收站。   整个卫生间都被我用沾了洗涤剂的抹布擦了一遍,因为事先铺过桌布,墙砖和地砖并没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来并不麻烦。倒是除去那些气味费了我不少工夫,我从头到脚洗了三遍,喷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让这种气味完全消失不见了。   我的计划堪称完美,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让我自己感到满意,惊愕自己居然能够完成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许是爱情的力量,它让人获得幸福,也能让人走向毁灭。   一整天过去了,我留心着电视、网络和各种新闻报,没有发现尸体之类的新闻,今天的社会新闻甚至没有一起刑事案件。   尽管处理得很完美,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疏忽,陈柏林已经变成了失踪人口,时间一长,他的家人或者那个简称“E”的女人一定会报警找他,警察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我这里来,陈柏林的行踪在我家中断了,而我也没有办法告诉警察陈柏林来了我家之后去了哪里。   记得陈柏林的手机在我这里,我本想翻一翻通话记录和短信息,看看他有没有其他约会。   可我却遍寻不着他的手机了。   Chapter 4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有一种怪癖,无论做什么事情或是找什么东西,必须要有个结果,否则就如芒在背,如鲠在喉,浑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东西,哪怕翻箱倒柜通宵也要找出来。这种精神上的偏执,使得我这几天没心思干其他事,只顾惦记着陈柏林的那只手机到底丢在了哪里。   我记得把手机从陈柏林口袋里拿出来后,关了机我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我带在身上就去见了丁丽。难道是丢在路上了?   之后几天,便是我噩梦的开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着快餐店里的营养早餐,第一个到了办公室。我原本整洁的办公桌被翻得乱七八糟,我原以为有小偷光顾了公司,可是小偷没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独洗劫了我一个人。我查看损失的情况,惊讶地发现竟然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唯独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页,那一页的日期正是我杀死陈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现在我办公桌上的盆栽里,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环,我拿起戒指,内壁上刻着“C&E”的字样。   我记得明明已经把它扔进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么又会跑到这里来呢?   戒指是定制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将那枚戒指从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来。   会是谁呢?不是小偷,难道是……   “想什么呢?”丁丽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后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进了口袋,装作找东西的样子:“我昨天刚做完的报表找不到了,你看见了吗?”   “我怎么可能看见你的报表呢?”丁丽无趣地走开了。   陆续有同事来上班,每个人经过我凌乱的桌子前,都投来异样的目光,好像在看一个罪行即将败露的罪犯。内心的不安逐渐膨胀,我的眼皮跳了一天,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赶往几个抛尸的地方。   公共花园、菜市场的垃圾桶、流动的河水里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丝尸体的痕迹,附近也没有巡视蹲查的警察。   陈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涟漪,在我的世界短暂停留,消失不见。但过眼云烟般的爱火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戒指或许是遗漏在我衣服褶子里,无意间掉到了盆栽里,这种巧合不是没有可能。   几只流浪狗看到我,以为又送食物来了,它们吐着舌头,欢快地向我小跑过来。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拦下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   回到家,看着电视机发呆,陈腔滥调的新闻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渐渐暗了下来,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独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大事后,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将陈柏林的头颅留在了屋子里,才得以抚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有一条短信: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从头一直淋到了脚底心。   发件人的姓名赫然显示着陈柏林的名字。   是鬼吗?我打开了房间里所有的灯,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背靠着墙角,审视着屋子里的每个角落。   又收到了来自陈柏林的一条短信:   “你为什么要杀我?”   我试图冷静下来,一个被肢解的人是不可能发短信给我的,一定是有人在搞鬼。   我用手机回拨过去,电话响了几声后,接通了。   我屏住呼吸,听筒里没有人说话,只传来微微的水流声,不时有几下“咕嘟”的冒泡声,就像是在水里接的电话。   “你到底是谁?究竟想怎么样?别装神弄鬼……”   没有等我吼完,对方挂了机,随即传来了短信:   “血债血偿。”   仿佛有鲜血从手机按键中溢出,我一慌神,用力将它掷向墙壁,手机碎了一地。   接下来的日子,我格外小心,总觉得背后有双眼睛正注视着我,伺机对我下毒手。哪怕在家里我也不放松警惕,房门加了好几把锁,枕头下藏着小刀,每天我都会查看一次陈柏林的头颅,这样才能让我相信他真的死了。他似乎每天都努力为我做出一点点改变,我能捕捉到他表情中那细微的变化,要么蹙蹙眉,要么弯起嘴角,我依然深深爱着这张脸孔,比原本更爱得心安理得。   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除了陈柏林,谁会用他的手机给我发短信呢?知道我杀人分尸的事情,为什么不去报警?又不像勒索,对方从未提到过钱的事情。   这个人意图何在?陈柏林的手机又是如何落入此人手中的?   夜夜在失眠中苦苦挣扎,我几乎认不出镜子中那个枯瘦的人了,深深的黑眼圈中,是一对惶恐而又闪烁的瞳孔。   我没有心思工作,没有心思干任何事,每天唯一做的事情,便是收看电视的新闻节目,没人能理解我有多么渴望陈柏林的尸体碎片被发现!   新闻总是一成不变,我的神经慢慢变得敏感又脆弱,到了崩溃的临界点。   终于,我嗅到了复仇的气味。   陈柏林的手机传来了最后一条短信:   “明天下午四点,你将会变成杀死丁丽的凶手,我会把你的东西留在尸体旁。”   Chapter 5   我不愿活在这种阴影下,在担惊受怕中度日如年。   收到短信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如果在四点之前我被杀害,就不可能成为那起案件的凶手了。   于是我把林捷约到了港式茶餐厅,希望在我死的时候,能够有足够的目击证人。   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结束我梦魇的办法。   可是,一个打着领结的服务生破坏了我的计划。   斜刺里冲出来的他,一记重拳打在了林捷的肩膀上,而后用一个标准的擒拿动作,夺下了林捷手里的刀,将他制伏在地。   “小姐,你赶快报警。”服务生抬起清秀的脸对我说,他认真的表情和陈柏林很像。也许他们根本不像,只是我太想念陈柏林了。   服务生又重复了一遍,我和他之间的空气仿佛变得黏稠起来,他的声音缓慢而又清晰地传入耳膜,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所有画面都没有了声音,只有秒针嘀嗒嘀嗒地走着。   时间来不及了,我不想因为一起不是我干的杀人案而被判有罪,死也不愿意。   我不顾身后狼藉的餐厅以及众人诧异的目光,拼命往丁丽家跑去,边跑边打着她的手机,可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四点十五分,我站在了丁丽家门口,她好像知道我要来,门虚掩着,房间里似乎有男人在说话。   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里面会不会是另一个分尸的现场?又或许只是丁丽外出忘记关门而已?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陈柏林的手机。   突然,房间里传来悠扬的法语歌曲《我的名字叫伊莲》,那是陈柏林最喜爱的歌曲,也是他的手机铃声。   音乐如有魔力般吸引着我进去一看究竟,推开门便是明亮宽敞的客厅,空无一人,陈柏林的手机正躺在玻璃茶几上。   五十英寸的电视机正开着,男主播正播报着实事新闻,新闻的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调大了电视机的音量。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匿名的报警电话,报案人声称在西区街心花园、农贸市场以及走马桥有带血的肉块儿,疑似是碎尸杀人的抛尸地点。市刑警支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对上述三个地点进行了全面查封和清理勘验,目前已从走马桥下游的河里打捞出一具男性的骸骨,初步确定匿名电话的内容基本真实,目前死者的身份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在心里无数遍地问着自己,究竟哪里出错了,尸体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又是谁报的案?   我听见有人轻唤我的名字,回头一看,穿着便装的丁丽正从卧室里走出来,她微笑着坐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将她的手机并排放在陈柏林的手机旁边,两部手机竟是同一品牌的情侣款。   我突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丁丽脖颈上的链坠,是个大大的字母“E”,我这才想起来,丁丽QQ上的名字叫作“Elaine”,她这个网名,是取自陈柏林最爱的歌曲名中的“伊莲”。   我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儿发现,丁丽就是那位神秘的情敌——“E”小姐。   “原来是你在搞鬼!”我怒视着她。   她反倒表现得很平静:“萧夏,是你杀了陈柏林,还把他分尸了吧!”   我刚想回答,却发现丁丽说话的方式很快,似乎在诱导我,我偷瞄了一眼她的手机,红色的提示灯不时会闪烁一下,我曾经玩过陈柏林的手机,知道那个红灯只有在录音功能开启时才会闪烁。   她明显是在套我的话,我自然不会那么笨地承认杀人,反问道:“既然你说陈柏林死了,为什么他的手机会在你家里呢?”   丁丽走到电视机旁,拔掉了电源插座,房间里死一般的寂静。她用一种旁观者的冷静口吻开始向我解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去逛街的那天吗?你放在口袋里的陈柏林的手机在商厦里被偷了。”   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记得自己当时穿的上衣也是这种斜插袋,小偷很容易得手。   “那手机怎么会到你手里?”我不禁疑惑。   “你是在我买东西的店里被偷的,这名小偷后来被商场保安抓住,商家通过客户信息找到了我,当他们把手机交到我手里的那一刻,我就猜到发生了什么……”   我回忆起那天商厦门口烦人的喇叭里播放的“警方提示”来。   “所以你就来试探我?”我问道。   “没错!那天之后,陈柏林就和我失去了联络,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更何况前一天他还向我求婚了。”   “他向你求婚了?”我感到心房被人重击了一拳,拼命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是我的眼泪却骗不了人。   丁丽以获胜者的姿态,昂首接着说下去:“一直以来,我知道他暗地里交往着另一个女孩,可我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你。我以为他突然和我失去联络是去和那个女人分手了,但三天过去了,依然音信全无。开始我怀疑他悔婚了,但我看见你那副心神不宁的样子,猜想也许是他出事了。所以我故意把戒指放在你桌子上,戒指是陈柏林求婚时送给我的,他自己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如果你杀了他,那么你看到戒指一定会惊慌失措。果然不出我所料,你见到戒指时候的表情让我坚定了自己的猜测。下班后,我跟踪你去了那几个地方,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去那几个地方,但当我看到那些野狗向你做出乞食的动作时,我猜到你一定是把陈柏林给分尸了。”   戒指、短信全是丁丽搞的鬼,虽然她说的和真相差不多,但我也可以说她全是凭空臆想捏造出来的,反正没有确凿的证据,否则她也不会用手机偷录我们的对话了。不过,丁丽始终是个祸害,她又是我最憎恶的情敌。我咬着牙,慢慢向茶几旁的花瓶踱去。   “刚才我放的新闻录像你也看了吧,警察破案只是迟早的事,我劝你还是尽早自首吧!”丁丽打起了心理战,劝我道。   “录像?刚才看的是录像吗?”我有点儿奇怪,“我每天都看新闻,为什么我家里同一个电视台从未播过这条新闻呢?”   “你就别在我面前装傻了。”丁丽嗤之以鼻。   我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了花瓶,瓶中的蜡梅干枝触手可及,等着丁丽背向我的时机。   “既然你认为是我杀了陈柏林,难道不怕我杀你灭口吗?”   我了解丁丽强势的性格,她在每一件事情上都不愿低头让步,否则又怎么会在知道陈柏林另有女友的情况下,生抢硬夺呢?   “你敢吗?”被我一激,丁丽果然耐不住性子,嘲讽起我来,“我会怕一个手下败将吗?”说完,她倚着客厅的落地窗,眺望阳台外的夕阳,将整个后脑勺暴露在我的面前。   一股熟悉而又沸腾的热血涌上脑门,我举起花瓶冲向了丁丽。   “快住手!”有人在背后冲我大声喝道。   卧室里冲出几名警察,他们都塞着耳机,我认出其中一名是港式茶餐厅里的那名服务生,他上身还穿着茶餐厅的工作服。   这一切都是个陷阱,我不顾一切地将花瓶朝丁丽砸去,她尖叫一声侧头躲闪,花瓶“砰”的一声,和落地窗一起被砸得粉碎。   我被几个高大的警察摁倒在地,双手被反剪在背后,磕得我下巴生疼。   丁丽捂着被玻璃碎片划伤的脸颊,指缝间流下的鲜血,“啪嗒啪嗒”滴落在我鼻尖不远处的地板上。   “为什么抓我!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我突然觉得自己说话的语气很像林捷。   一名警察用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语调对我宣布道:“你涉嫌杀害男子陈柏林,并分尸抛尸。本来我们没有证据,可就在一分钟之前,已经找到了重要的证据,现在正式逮捕你。”我第一次品尝到了手铐冰凉的滋味。   我被从地上拉起来,铐在茶几腿上。警察们兴奋地用对讲机呼叫着总部,在他们的对话中,我仍没有弄明白他们找到的重要证据是什么。   丁丽与我有相同的疑问,她似乎与那名假扮服务生的警察很熟,他正替她料理着伤口,我听到了两人轻声的对话:   “之前不是说没有证据吗?现在有了吗?”   “正在嫌犯家里搜查,应该很快就有结果了。”   “证据是什么?”   服务生迟疑了一下,说:“现在还不好说,听队长说证据就是被害人的头颅。之前发现的尸骸中,没有找到被害人的头颅,所以很可能被凶手藏在了某个地方。但经过对嫌犯的盯梢,我们没有发现其他可能抛尸的地点,所以一定在凶手的家里。”说到这里,服务生有点儿顾忌地看了看其他人,把丁丽往边上拉了一步,压低了声音,“其实之前我们派人偷偷搜索了嫌犯的家,但没有任何收获,不过刚才她的一句话,让队长明白了头颅藏在哪里了。”   “一句话?哪句话?”   “对嫌犯监视期间,嫌犯在家一直看着电视,可刚才她竟不知道电视机里放的是录像,那么她天天盯着的那个电视机一定有问题……”   警察一定能从电视机壳里找到那枚精心防腐包装的头颅,我没有再听下去的必要了。   每当夜幕降临,我坐在没有图像的电视机屏幕前,独自重复想象着以前的旧新闻,陈柏林的头颅安静地与我同在,我幻想着我们如婚后的夫妻般一起看着无聊的新闻。   像工作日早晨的赖床,不想起床却又希望有人拉自己一把。此刻的我反倒释然,背负在肩膀上的沉重负担全部卸了下来。   绷直的身体陷进了沙发里,落日被层层乌云遮蔽,我完全辨不清窗外的方向,一场狂风骤雨眼见来袭。我似乎闻到了仙人球香甜的气味,那株杀人时所用的仙人球也在我身上留下了伤痕。   缓缓解开伤口上的绷带,被勒紧的手掌一阵酥麻,被扎伤的口子上有浅浅的一层深色的结缔组织,这是陈柏林和我之间的唯一的纪念品。他那天不该来找我,不该亲口对我说分手。   不知是手掌还是心里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孤独的人   放弃你。   带着最后的温暖,我独自走向时间的尽头。   Chapter 1   塞满冰箱的乌龙茶——你的。   半岁的虎斑纹小猫——你的。   浴室里琳琅满目的洗漱品——你的。   厨房里整套未拆封的刀具——你的。   一抽屉的香奈儿指甲油——你的。   衣柜里的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拎包)——你的。   枕头边穿着粉红色和服的蒙奇奇——你的。   这间装修一新却了无生气的婚房——也是你的。   你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却是他的。   你失踪后的第一百一十四天。   我从朋友口中得知你已经订婚的消息,心中仅存的一点儿幻想顷刻间崩塌了。   我走上街头,在众人奇怪地注目下猛灌着烈酒。我开始去各种各样的酒吧和夜店,我在那里纵情狂欢,夜夜笙歌,每晚花许多钱和那些像你的女人上床,在我们曾经一起躺过的双人床上。当钱包和我的内心一样空虚时,我仍然难以自制地去想你。对我来说,酒精混合着激烈的节奏只是一针效力越来越弱的麻醉剂。   我千方百计转移寄托,可替代品永远只是替代品,你那些美好的影像总在我脑海中挥散不去,房子里到处弥漫着你的气味,每个角落都充满着乌龙茶般苦涩的回忆。铁石心肠的你,背叛诺言,丢下一切与我有关的东西,钻入其他男人怀抱成为可耻的小三儿。   我诅咒你,诅咒你同我一样无法得到想要的幸福,希望你的皮肤变得和树皮一样粗糙,当岁月覆盖你青春美丽的外表后,你成为一个顾影自怜的可悲女人,你的一生终将化为丑恶的灵魂,堕入十八层地狱,品尝冰山极寒的酷刑。   你带走了房子里的所有镜子,有人说是你怕我伤害自己。但我知道,只是你配不到称心如意的镜子罢了。   所有人似乎都害怕这种状态下的我,同事、朋友、亲戚,他们都躲得远远的,只有当我掏出钱包的时候,夜店里那些皮条客阿谀奉承的脸才会挤满在我的面前。   醉生梦死最大的副作用就是让我失忆,我会在锁门的一刹那,不知自己想去哪儿。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前连续输错三次密码。一觉醒来,自己穿着奇怪的绿色西装,竟想不起自己昨晚在哪儿。   可我就是无法忘记你。哪怕是你死了,恐怕也会像碑文一样铭刻在我心里。   要彻底消灭这种意识形态,就必须摧毁它所依附的个体肉身。   于是,我有了自杀的念头。   Chapter 2   我开始考虑各种自杀的方法。   没有铁轨,我也不是海子。   没有双管猎枪,我也不是海明威。   我更没有勇气吊起自己的脖子,在痛苦中慢慢咽气。   所幸,煤气能让我人生最后一段路不至于太过狼狈。   我寻思要不要写一份遗书,却想不到要写给谁,索性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集中在一起,谁第一个发现我的尸体,这些财物就归谁了。   逐一锁上了所有门窗后,我来到厨房,剪断了煤气软管,把煤气开到最大,将阀门拧下来丢进了垃圾桶,我了无牵挂地躺在床上,头顶上投下的灯光使我睁不开眼,脑袋一片空白,昏昏沉沉的我拉直了胸前衣服的褶子,等待一氧化碳充满整间屋子,结束我的生命。   恍惚间,我仿佛听见了敲门声。   敲门声越来越激烈,隔着门依稀能听见有个男人声嘶力竭地喊着“救命”。   我起身看了眼时间,距离躺下去仅仅过去了四分钟。   我慌忙打开窗户,关上了煤气阀,定了定神,这才开了门。   外面站着一个脸色苍白,梳着三七分头的矮个儿男人,我认出了他,是我隔壁邻居,平时偶尔照面点个头,算不上太熟,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姓名。   他看到我的一刹那,愣了下神,不知为什么,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恐惧,深色的瞳孔微微颤抖了一下。   或许事情紧急,他顾不上多说废话,急切地央求道:“先生,我太太自杀了,你能不能帮我救救她?”   “自杀?”我吃惊道。   “现在可能还有救,但是我一个人没有办法救她。”说着,他就把我往对门的房子里拉。   救人要紧,我也不好推托,跟在他后面疾步走进了房子。   “有没有打过急救电话?”我问道。   “已经打过了,但是救护车需要十五分钟才能赶到。只要没有发生心力衰竭,就还有救活的希望,一旦呼吸停止超过五分钟,恢复的概率就小于百分之二十五了,所以要抓紧时间赶快救人。”   听了他如此专业的回答,我疑问道:“你是医生吗?”   “是的。”他捋了捋分头,补充道,“不过我是心理医生。”   “那我这个外行人能帮上什么忙?”   他默不作声,只是用力推开了一扇房门,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吊在半空中的体态臃肿的女人。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个身高不足一米七的男人不能独自营救他的老婆了。   迈过倒在地上的椅子,我和男人一左一右合力扛下了他的妻子,我触摸到她的身体还有余热,将她平放在地板上后,男人连忙开始抢救,为妻子做起了人工呼吸。   救人帮不上什么忙,我一边扶起那把真皮的转椅,一边扫视着整间屋子。看起来是间书房,足有一整面墙那么大的书架上几乎被心理学书籍占据,用来上吊的是一条绿色的尼龙绳,在吊扇底座的挂钩上打了个相当结实的死结,整个场景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跪在地上的男人叹了口气,瘫坐在妻子身旁,看样子是放弃抢救了。   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一具死人尸体,颈部那条显眼的红色勒痕,使我胃部一阵翻腾,强烈的呕吐感几乎冲破喉咙,我捂着嘴冲回了自己家的洗手间。   如果邻居晚几分钟敲我的门,我丑陋的尸体也会如此不堪地暴露在别人面前,又有谁会在我的尸体旁伤心落泪呢?   近距离直面死亡后,我对死亡的态度有了巨大的转变,甚至觉得自杀是种愚蠢的行为。我同情起已是生死相隔的邻居夫妻来。   如果连死都愿意,为什么我不能面对她呢?   我决心找到从我世界里消失的她,找回曾经爱她的我,那才是真实的我。   呕吐感似乎依旧没有减退,我意识到这并不是见到尸体后犯的恶心,而是吸了太多的一氧化碳。   Chapter 3   她叫丁丽,甲乙丙丁的丁,美丽的丽。她时常这样自我介绍。每当这时,我就会拿她的名字调侃一番,说不会有男人娶一个美丽的过路人。   不曾料到,戏言成真。   不单单是丁丽,连她公司以前一周至少看见我两次的前台小姐,对我也是形同陌路,像是见了怪物一样,连连摆手告诉我丁丽不在公司。   不知道是不是我愤怒的样子太可怕,当我还想追问下去的时候,她用颤抖的手拎起电话叫保安了。   在丁丽失踪以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我沿着往日接她下班走过的路,独自走过熟悉的店铺,心中不免有点儿凄凉。   不知不觉,我已经站在丁丽家的楼下了,犹豫该不该上去问个究竟。   可能我颓废的样子引起了对面街边两个闲聊的中年男人的注意,他们径直朝我走了过来。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吗?”他们虽然用了敬语,眼神却充满了威胁。   “只是……刚好路过前女友的家。”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启齿。   “能看下你的身份证吗?”个子稍高的男子向我出示了一个银色徽章的黑色证件。   我心里一惊,是刑警!为什么会在丁丽家楼下呢?   我把装着证件的皮夹递了过去,脑子胡乱猜测着会不会是丁丽出了什么事。   突然,刑警口袋里的无线电对讲机有人在呼叫:   “目标人物出现,请大家各就各位,密切关注501室的动静。”   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501室,正是丁丽的家。   “请问这里出了什么事?”我凑近问道。   两位刑警警觉地退了半步,不耐烦地说:“你都这样了,还是回去吧!请不要妨碍我们的工作。”说完,把证件交还到我手上,朝反方向挥了挥手。   望着两个渐行渐远的背影,我感觉自己像被遗弃在孤岛上,没有人关心你是生是死,如同自杀的邻居妻子,这件事对她个人来说是个重大的决定,但也许在别人嘴里,只是轻描淡写的一个悲剧故事。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只有自己才深有体会。   走了一天,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刚把钥匙插进锁孔,就有人拍了我后背一下,还吼了一嗓子:   “李先生,小心!”   一听声音,我下意识地缩回了钥匙。   说话的是邻居矮个儿男人,他镇定自若地说:“我等你大半天了,闻到你家好像有煤气味出来,怕你回家开灯会有危险。”   一定是我自杀时破坏的煤气管或者阀门出了问题,我满脑子都是丁丽的影子,却忘记去维修了,记性真是越来越差。   “可能是烧东西忘了关火吧!”我敷衍着男邻居。   “我已经把楼道里你家煤气总阀关了,你回家后打开门窗通通风吧!”说完他拍拍我的肩膀,转身拉开了对面他家的门。   我觉得自己应该说些感谢的话,可纠结了半天,只是结结巴巴地说了句:“你妻子的事情,请节哀顺变。”   “如果你也有和她一样的傻念头,请一定要先和我谈谈。”男人虽然背对着我,但似乎看透了我。   他的话如一道电流通过我的身体,我感觉自己僵硬的脸部肌肉在微微抽搐,幸好他看不见我的脸。   “你说的傻念头指的是?”我试探道。   男人慢慢转过来,低头微微一笑道:“上次我就告诉过你了,我是一名心理医生,我叫乔羽,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   “乔羽?”这个名字听来十分耳熟,“你就是这座城市最好的心理治疗师?”   五年以来,我竟然不知道自己隔壁住着如此一位鼎鼎有名的人物。   男人自信地挺了挺胸,对我说:“我能看出你今天的状态很差,或许该和我这个专业医生聊聊。”   “顺便也让我这个无聊的人,给你解解闷吧。”我侧身拉开房门,弯腰往我家里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两个刚刚失去挚爱之人的单身汉,慵懒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开始了一番别开生面的有趣对话。   准确地说,是一次催眠。   Chapter 4   乔羽和上一次见他时判若两人,言谈举止间多了医生特有的严肃。   他让我用最舒服的姿势躺在沙发上,全身放松,闭起眼睛,享受着不知名的外国音乐,他用富有磁性的嗓音和我闲聊着。渐渐地,我觉得眼皮重得睁不开,手脚微微有点儿发麻,耳边乔羽的声音仿佛从天上传来。   “你到了一个地方,是一个你非常想去的地方,现在,你看见了吗?”   我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白色的圆点,白点越来越大,变得刺眼起来,像一节开着前灯的火车头向我驶来。   当白光掠过,眼前出现了一幅蔚为壮观的景象,我置身于一个茂密的原始森林,被参天大树和绿色植被包围,从叶子缝隙中透出几缕阳光,大自然的气味闻起来十分清新,这种气味让我周身舒展,全身的毛孔似乎都张开了。   辨不清方向,在这片完全陌生的森林里,我循着清脆的鸟叫声,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地上的草稍稍有些长,踩在上面湿重的潮气便会从脚踝处的空隙渗进鞋子,走了一段后,我双脚冰冷,而鸟叫声则越来越清晰了。   终于,我走到了这片森林的边缘,眼前豁然开朗,我来到了一块足球场般大小的沼泽地。沼泽地周围的草地上,停满了歇脚的小鸟,听见我的脚步声,它们纷纷扑翅高飞,悦耳的鸟鸣声瞬间转为了铺天盖地的扑翅声。   在灰色沼泽地的对面,我看见了一个人,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这时,乔羽叫醒了我。   “你看到了什么?”他关切地问道。   我支撑起身子,怔怔地望着地板,回味刚才森林里的那一幕,是梦境,却如此真实。   “我看到了一个在森林中的沼泽地,不过印象中,那地方我从来没去过。”我不是很肯定,对自己的记忆力已经失去了自信。   乔羽否定了我的说法:“通常来说,在催眠中看到的景象可能是你潜意识中的记忆。”   “你的意思是我看到的景象是真的?”   乔羽默默地点点头。   我不能确定丁丽出了什么事,她家楼下才会有刑警。资深心理师给出的诊断结果,让我萌生了一个想法:找到那片沼泽,也许就会和她重逢。   第二天,我努力在昨天的影像中寻找线索。笔直的参天大树展开茂密的枝叶,在我的头顶上形成了绿色的穹顶。我记得那些树叶的形状,它们如羽毛般细长,几乎填满了整片天空。   这种叶子我在公共花园里见到过,那里的植物上都挂着科目的名字,我要找的树叫作杉树,而这座城市杉树最多的地方是郊区的植物园。   我从来没有去过植物园,但乔羽坚持他的观点不会错,并且建议我去一趟植物园,也许就能找到一切答案了。   因为路途偏远,出发前一天,我去租车公司租了辆车,以前我就常常租车带着丁丽去郊外兜风,每次我租的都是同一款马自达。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车头标志的一刹那,丁丽说过的一句话突然涌上心头:   “如果我是一只飞鸟,绝不会被困在这个车标上。”   或许,对我而言,她现在就是一只展翅飞翔的鸟。   我已经不记得她何时何地说的这句话了,但每个字都犹在耳边。   我脑中的记忆像一块残缺不全的拼图,以一种奇特的方式慢慢丢失它的片段,但愿我能在完全失忆之前,找到那片沼泽。   沿着高架一路往西,两边的汽车和高楼越来越少,在指示牌的引导下,我转进了一条绿荫小道,又开了一段之后,黑色铁制的植物园大门就在眼前了。   这座植物园的业务主要以种植树木花草出售给各种房地产开发商为主,所以对参观者是免费开放的,由于地处偏远,所以游客屈指可数。   门卫一看见我,居然熟络地打起了招呼:“李先生,又来四号地了啊!”   “我来过吗?”   “你真是贵人多忘事,你不是上个星期刚来过吗?”门卫笑眯眯地向我举了举茶杯,“你送我的茶叶我正喝着呢!”   “我送的茶叶?”自己对这件事毫无印象,门卫也是完全陌生的脸,可他却知道我姓李。   又是一片无法拼凑的拼图。   植物园进口处竖立着一块平面图,我在上面找到了四号地,果然是一片沼泽地。   汽车只能开到四号地的外围,要到达沼泽地必须步行穿过杉树林,我把车停在了停车场,再次闻到了潮湿而又熟悉的气味,和催眠时的一样。   在指示牌的引导下,很顺利地找到了梦中的那片沼泽。四周光秃秃的草地没有想象中的那些鸟儿,缺少了诗般的意境,多了几分苍凉。   这块地方与其说是沼泽,不如说是一处烂泥潭,它的面积约一个足球场那么大,不知道它有多深,我拾起一块鹅蛋大的石头丢进去,泥潭只是冒了个深灰色的泡,石头便毫无声息地沉了下去。   突然对这片沼泽有了敬畏心,我小心翼翼地绕着它走了一圈,生怕一不小心陷入其中,再呼天抢地也没人会来救你。   走着走着,脚下的草地变得坚硬起来,低头看去,脚下泥土的颜色明显比周围的深,上面还有铁锹拍打过的痕迹。   这下面一定埋着什么东西!   这个位置很像梦中丁丽出现的地方。我捡了根粗壮的枝杈,弯腰挖了起来。   虽然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但隐约有不安的元素在我的血管里流动,使我心跳加速。   挖了没几下,树枝像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加了把劲儿一拉,一条印着三色线条的床单从泥土里冒出一角。床单颜色同我家用的一模一样,而它包裹着的竟是一具尸体。   从体形判断是一具女人的尸体,尸体已经腐烂,我挖的时候甚至还捣烂了一点儿尸体。尸体脖子上粗粗的绳子,让我一眼就能看出她是被人杀死并且移尸此处的。尸体的手部和头部被火烧过,已经没有人可以辨别出她的容貌来了。   但是直觉和尸体所穿的衣服告诉我,她就是我牵挂多日的丁丽。   这块儿最重要的拼图被我找到了,我脑中的记忆开始一点儿一点儿地恢复,所有支离破碎的片段也渐渐排列组合起来。   失踪的丁丽,她家楼下的刑警,对我熟悉的植物园门卫,我家的床单,和我梦中完全一样的森林沼泽。显然,正常的推理逻辑都能给出以下的答案:我在家勒死了打算弃我而去的丁丽,用床单包好尸体,租车将她移尸到这里,也许为了图个方便,我和门卫熟络了关系。为了让警察难辨死者身份,我烧了她的脸和指纹。可最终因为心理打击过大,我不愿面对现实,记忆开始出现了问题,让我难以记起杀人的全过程。   是乔羽的深度催眠术,揭开了我脑中那张记忆的封印。   我缓缓朝沼泽踱步走去,心如死灰,也许一切上天早已注定,那次煤气自杀没死,只是给我一次知道真相的机会,但死亡终究是我的宿命。   黏稠的泥巴已经没过了我的膝盖,想要往更深的中心地带走去的我变得举步维艰。   也许是疏于锻炼的缘故,我头昏眼花,满眼杉树林的叶子将整个世界都变成绿色了。   然后,我收住了脚步,开始慢慢后退。   我之前所相信的一切,在这一刻彻底颠覆。   Chapter 5   绿色!   是绿色的叶子给了我提示。   尸体脖子上的那根尼龙绳也是绿色,虽然上面沾了泥土有点儿变色,可我清楚地记得乔羽妻子上吊的绳子颜色及款式和它完全一样。   这具尸体不是丁丽,人也不是我杀的。   我整个人向后仰起,两只手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竭力爬出沼泽。   一个声音在空旷的森林里回荡起来:“还是被你发现了!都怪我自己准备得太仓促了,没有带剪刀,她脖子上的绳子勒得太紧了,实在解不开,只能留下了。”   说话的人是乔羽,显然他一路跟踪我而来。   “这一切都是你设计嫁祸给我的!”我的两只脚还在泥中,只能歪着头向他的方向吼道。   “与其多一个自杀的邻居,还不如帮我背个黑锅再上路。”乔羽狞笑着向我走来,“女人总是想独自拥有你,当我的情人和妻子知道彼此后,我不得不杀了她们,因为她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毁了我在这座城市里的声名。所以我很同情你,你被无情的女人所抛弃。”   我回忆起营救他妻子时的场景,当时我转瞬即逝的怀疑并不是空穴来风,那根本就是他伪造出来的现场。他妻子不可能踩着转椅上吊,以她的体重会使转椅底部的液压杆下降,高度根本不够去打吊扇底座上的死结。   扭头看了眼坑里的尸体,那一定是乔羽在家勒死的情人了,在乔羽发现我要自杀的时候,开始将尸体伪装成丁丽的样子,并且毁掉容貌让我认不出来。又通过种种暗示,使用催眠的方式让我相信自己把丁丽埋在了这里,人在深度催眠的情况下,会将许多臆想的东西信以为真。床单以及尸体的衣物,是他将我深度催眠的时候,搜查了我房间里与丁丽有关的东西。   但是有一点我不明白,为什么植物园的门卫会认识我?就算乔羽计划再周全,但要是通过贿赂门卫来达到这一目的,当警方调查的时候,非常容易从门卫口中问出乔羽这个人。   “你运尸体的时候一定假扮成我了吧!”这是我唯一想到的可能。   乔羽一边向我走来,一边寻找着什么。他冲我摇摇手指,神秘地说道:“如果你知道为什么你家没有镜子,你就知道所有的一切了。给你一个小小   的提示!”他朝着尸体抬了抬下巴。   尸体那颗沾着树叶、焦黑的头,如同一个绽开的石榴般的裂缝中透着红色,几缕长发环绕着它。   两边的太阳穴开始鼓胀,周围的一切开始旋转起来,我闻到了呛人的烟味,身体被一条条火舌包围,双脚完全无法动弹。   那是半年前的一次车祸,我被压在侧翻的车底下,整个人倒悬在空中,依靠我的脸支撑整个人的体重。油箱泄漏出来的汽油浸润了我的整张脸,一个火星,使我的面部百分之一百重度烧伤。   没有人愿意和一张魔鬼般脸孔的男人结婚,虽然丁丽和我感情深厚,可终究也只是个普通女子,过不了自己这关。她收走了我所有的镜子,希望我不会看见自己现在的容颜,这是她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   用乔羽的话来说,巨大的心理创伤使我不愿回忆痛苦的往事,出现了选择性记忆,我只记得丁丽不辞而别,却始终不知道原因。   一声乌鸦的惨叫声把我拉回了现实,乔羽提着根粗树枝站在了我的面前。   “看来你已经搞明白所有事情了。本来这里应该被发现一对殉情男女,现在我只能把她的尸体运到别处去埋了,留下一具车祸后始终无法走出心理阴影的自杀者尸体了。”乔羽双手高举着树枝,朝我头部挥来。   “再见!”   乔羽的身躯直挺挺地栽倒在沼泽里,他依然保持着举棍的姿势,整张脸已经全部陷入了泥浆之中。   感谢他的身高,让我坐在地上也能刺到他的心脏。我会看着他沉入沼泽的底部,不会让人有机会看见他胸口插着的小刀。   最后,乔羽化为了一个气泡,沼泽地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我脱掉鞋子,提着它静静地走向停车场,裤子沾了泥后变得格外重,但和丁丽的尸体比起来,这点儿分量不足挂齿。   我的马自达汽车后备厢里,丁丽美丽的尸体蜷缩其中,像胚胎中待育的婴儿,姿态祥和而宁静。   Chapter 6   本来,我今天来就是为了埋丁丽的尸体,只是在挖坑时意外发现了乔羽情人的尸体。乔羽的催眠给了我很好的启发,却没有想到是他利用我的心理所布下的一个陷阱,一个像他这么优秀的心理医生,要看穿一个自寻短见之人的内心世界应该不是什么难题。   我打听到丁丽的未婚夫被他前任女友分尸杀害,那些刑警就是为了这个案件而在丁丽家楼下伏击守候的。在帮助警察逮捕了杀人凶手后,丁丽的情绪十分低落,尽管她在人前依然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我了解她,她的内心世界已是一片狼藉。   我适时地联络了她。一个感情受到过两次打击的女人,没有拒绝我见面的要求,也许是她不忍心拒绝我,也许是她实在需要一个能够依靠的肩膀。当我紧紧掐住她脖子的时候,她只是默默流下了眼泪,她脆弱得连死亡都无心去抗拒。   我亲吻着她冰冷的眼泪,抚摸着她毫无温度的皮肤,心中的恨意早就荡然无存。   她又完全属于我了。   也许,那一天我在一氧化碳中悄悄死去,就不会有之后可怕的故事了。   我坐在驾驶座上,车祸时的痛苦又开始侵蚀起我来。我应该给一切都画一个句号。   我拧转着后视镜,将它转向我的脸。镜子中出现一个怪物,这个怪物脸上缠满了绷带,只露出一双黑洞洞的眼睛。绷带边缘处的皮肤还流着不知是血还是脓的液体,整张脸似乎正在溃烂。   为什么那些亲人、朋友、丁丽公司的前台小姐会如此惧怕我?为什么乔羽可以轻而易举地伪装成我?   因为他伪装的只是一个没有脸的人。   我将后视镜拧下来丢出窗外,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出一个表情来表现自己的心情,甚至连流泪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我发疯般寻找着绷带的源头,一圈圈将它从我头上扯下,粘连着发臭的皮肉,心灵的痛苦已经完全掩盖了生理上的痛苦,我的手指几次碰到软塌塌的鼻子,其实那里只剩下了一个洞。   我感觉剥离的不单单是绷带,还有我的灵魂。   不知何时,汽车的周围聚集起了许多鸟,它们眼神冷峻,昂首挺胸迈着小细腿,绕着圈子靠近我和丁丽,就像非洲草原上发现腐尸的秃鹰。   一只胆大的鸟,叼起腐臭的绷带,迅速消失在了浓密的杉树林间。   我一动不动,任凭它们肆无忌惮地停在我身上,啄食已经不属于我的脸。   当眼球离开身体的一刹那,我看见了丁丽原本美丽的脸已被鸟儿们的利喙啄得破烂不堪,几乎与我的丑陋难分伯仲。   我并不孤单,至少在这个森林里。   徘徊的人   狂风中张开翅膀,摇摆的身影依然是一种缺失。   Chapter 1   “喂!找陈柏林。”   “我是。您哪位?”   “丁丽在我手上,如果想让她活着回去,准备五十万现金,三天以后我会找你要钱!”   “你是谁?”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话筒外传来女人的哭喊声:‘柏林!你千万别报警,否则他们会撕票的……’)你听见了吧!”   “丁丽!丁丽!喂……喂!”   嘟——嘟——嘟——嘟——   迎面而来的男人脚步凌乱,心事重重的样子,连上衣领口没有翻好都毫无察觉。   当他从我身边经过后,我从电话亭里走出来,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跟了上去。   我已经跟踪他大半天了。我不是什么私人侦探,也不想拦路抢劫,我甚至都不认识我跟踪的这个男人,只是受朋友之托帮一个忙。   我跟踪的男人名叫陈柏林,还有两天他就要结婚了,而结婚的对象是我朋友李迪的前女友丁丽。这本身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只是陈柏林与丁丽在错误的时间认识了对方。   在我眼中,李迪和丁丽的感情十分稳固,他们俩如果最后没有在一起肯定会让很多亲朋好友大跌眼镜,所以当我知道丁丽的未婚夫不是李迪的时候,有点儿不敢相信,却能够理解丁丽。   是一场车祸打碎了美好的童话。李迪在隧道里因为视线不佳,擦碰了一辆私家轿车后撞上隧道的水泥内壁,整辆车燃起了熊熊烈火。车祸时正值夏日,当李迪从火海中爬出来,露在衣服外的皮肤都烧坏了,医院确诊为全身烧伤面积达百分之七十,三级灼伤。   李迪被包裹在层层纱布中,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帅气潇洒的李迪了。除了恐怖的外表,他的记忆也出了问题,他似乎想不起车祸这件事来,对自己被烧伤也浑然不知。医生说他是因为受到巨大外部惊吓令大脑产生了选择性失忆,患者不宜受到过度的刺激,需要慢慢调理恢复。渐渐地,众人开始疏远变得暴躁乖戾的李迪,丁丽依然不离不弃,她收起了李迪家里所有的镜子,生怕他在照镜子时受刺激。   就是在这个非常时期,丁丽遇到了帅气的陈柏林,陈柏林随即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加之车祸后丁丽巨大的心理落差,她下定决心将美丽童话的男主角替换成陈柏林。   爱情本来就是一件很感性的事情,但对失忆的李迪来说,丁丽的离开是他无法接受的。   两天前,李迪来找我,说他正在和丁丽打一个赌。他说服丁丽在结婚前测试一下陈柏林,伪造一起绑架案。   首先,李迪当着丁丽的面打电话给陈柏林,他假扮成绑匪,让陈柏林在三天内,交五十万赎金,并让丁丽在电话里告诫陈柏林千万不要报警。   倘若陈柏林如约而至,才能证明他对丁丽是真心实意的。女人总是对这种测试乐此不疲。   李迪把丁丽安排到外面的宾馆之后,就来找我帮忙了。   简单来说,是让我拖延陈柏林交付赎金的行为,让丁丽对她的未婚夫绝望,这样李迪才有机会重新夺回她。   这就是李迪的计划,身为朋友的我帮忙是应该的。   不过,近日因为赌博输了不少钱,所以我也制订了自己的计划,我希望那笔五十万的赎金,能够变成我的酬劳。   只要抢了那五十万,也就彻底阻止了陈柏林交赎金,一举两得。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打起精神,紧紧跟着健步如飞的陈柏林。   很快,他熟门熟路地走进了一幢居民楼,等他进了电梯,我赶忙追上去盯着电梯的显示屏。   跳动的数字停在了“17”上,我这才按下按钮,电梯缓缓下降。   电梯开门时清脆的提示音,在安静的楼道里格外响亮。门刚开了条缝,就传来慌乱的脚步声,一个人影冲进了安全通道,从我瞥见的衣服颜色判断应是陈柏林。   我探头张望,发现有一扇门虚掩着,我留意了一下门牌,上面印着四个阿拉伯数字——1702,边上写着主人家的姓——蒋。   陈柏林刚才就是从这间屋子跑出去的,我没看到他手里拿着什么东西,看样子不是来借钱的。那他为什么要走得如此匆忙?难道是发现了我在跟踪他吗?   突然,我看见1702室门口的地砖上,有半个红色的脚印,虽然脚印只有前脚掌,而且颜色很淡,可我的心脏却不安地跳动起来。   “有人吗?里面有人吗?”我轻声唤着往屋子里走去。   脚下米黄色的地砖略感凉意,房子里摆满了白色的欧式家具,应该是个收入不菲的家庭。   就在我踏入卧室的一刹那,看见了一个女人正俯卧在地板上,纤弱白皙的后背上插着一柄刀,从伤处流出来的血看起来极不自然,但我能确定她已经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陈柏林仓皇出逃的模样闪过我的脑海。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正在做的事情有那么一点儿荒唐,但它绝不会比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加荒唐。   女尸突然动了一下,吓得我退到了卧室门外,我简直不敢自己的眼睛,女尸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那张被鬈发包裹着的脸,咧着血口对我露出了一个恐怖的笑容。   Chapter 2   “哟,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亲爱的,今天你怎么打电话找我来了?”   “谁是你亲爱的!蒋小青,我问你,丁丽那件事是不是你干的?”   “你那么凶干什么?我做什么事了?谁是丁丽啊?”   “别跟我装蒜!”   “陈柏林,你还是人吗?就算分手了,你至于像仇人一样对我吗?”   “我知道你恨我,但有什么怨气你冲我陈柏林来,别碰丁丽!”   “有机会我一定会杀了那个贱人!”   “你在家等着,我要当面问个清楚!”   “诈尸啊!”   我慌不择路,几乎是一路撞着门跑出去的。   “站住!”身后的女尸竟然开口说话了,我顿觉两腿发软,迈不开步子了。   女尸步步逼近,不知她嘴里念叨着什么,很快她已经站在了我的背后。   “你不是柏林啊!他人呢?跑得倒挺快!”   听声音是个年轻人,语气中还带着几分俏皮,我一时摸不准什么状况。   我咬咬牙,转过头去仔细一看,才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女尸脸上和身上的血迹散发着番茄汁的味道,她正用纸巾擦拭着被弄脏的睡衣。   “你没事吧?”我将信将疑地问道。   “没事!我就想吓唬吓唬陈柏林,谁让他在电话里骂我!”女人抬起擦干净的脸,精致的五官让人赏心悦目,是个美人坯子。   “你和陈柏林是什么关系?”   “我?我……我是陈柏林的女朋友啊!”女人心虚地答道。   “他不是快结婚了吗?怎么?”   我的这句话不知触动了女人哪根神经,她的态度变得蛮横起来:“结婚了不起啊?那个臭女人失踪凭什么骂到我的头上来啊!”   “那你刚才这是?”   “我装了一会儿死人,吓吓那个臭男人!哎,你帮我把背上的刀拔下来。”女人转过身子,把那柄刀对准了我。   我握住刀柄,还没用什么力就拔了下来,刀尖部分是一个吸盘,刀并没有插进身体里,而是吸在皮肤上,因为衣服挡住了透明的吸盘,乍一看,和真的刀没什么区别。   这柄刀似乎是个道具,上面印着特殊定制的字样,突然我对这个女人有了印象。   “你是蒋小青吧!那个谍战剧里的演员!”我恍然大悟道。   “你才知道啊!”她扬扬自得地娇嗔道,“对了,陈柏林的那个女人到底怎么了?你们怎么找到我家里来了?”   看样子,女人把我当成了陈柏林的朋友,既然身份没有被她识穿,我就将计就计顺着她的话说了下去:“有人绑架了他的女朋友,他正着急呢!”我把绑架的事情粗略说了一遍。   “活该!让他对我这么薄情寡义,现在得到报应了!”女人看起来对陈柏林旧情难忘,但又对他抛弃自己的事情耿耿于怀。   我上下打量起蒋小青来,白皙的脖子上是一张即使没化妆也令人心动的美丽脸庞,天生充满灵气的眼睛透着女人的妩媚,正值演艺生涯旺盛期的她,是众多人的梦中情人。轻薄睡衣下的曼妙身材,挺拔的双峰充满着诱惑。   蒋小青发现我看着她,防范地拉了拉胸前的衣襟。我好不容易才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咽了口唾沫道:“凭蒋小姐这么好的条件,还怕找不到男朋友吗?”   “我就想给他一点儿教训!”恶毒的光芒在蒋小青的眸子里转瞬即逝,她换了一个甜美的笑容,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和陈柏林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没见过你?”   “我叫唐俊,认识陈柏林的时间不长。”虽然是撒谎,但我还是说了自己的真名,反正告诉她也无妨。   “唐俊,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说着,她将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轻浮地翘起嘴唇。   “帮你什么忙?”我悄悄关上了虚掩的房门。   “帮我杀了那个女人。”   她看着我吃惊的表情,“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又说道:“我不是真让你拿刀去杀人。绑匪不是要赎金吗?陈柏林没报警,肯定是想自己去交赎金,你只要拦着他别去交钱就行了;绑匪等不到钱,自然会替我杀掉那个贱女人。”   一天之内,她是第二个对我说这个计划的人了。   “我这么做,有什么回报呢?”我问道。   “我的身体!”   我用食指勾了勾她的下巴,确认道:“真的?”   “事成之后,我一定会报答你的。”她巧妙地避开我的手指,在我耳边低声说道。   “我只要钱。”我推开她后冷冷道。   Chapter 3   “果然不出你所料,陈柏林去找了那个女人。没想到那个女人也愿意出二十万,让陈柏林交不成赎金。”   “既然她这么恨我,这二十万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拿到手。”   “这件事包在我身上,你就放心吧。不过,刚才出了点儿小状况,我把陈柏林跟丢了,你知道他会去哪儿吗?”   “他一定是去找萧夏了。”   “你把地址发给我,我这就去。”   “李迪来了,我不跟你多说了……”   挂断丁丽的电话,我拦了辆出租车,把丁丽发来短信里的地址告诉了司机,出租车嘈杂的发动机声充盈着我的耳朵,司机似乎知道我赶时间似的,有点儿疯狂地超越着前方的每一辆车。   差不多转了一天,我揉着酸胀的小腿,心里一遍遍梳理着眼前复杂的状况。   我之所以肯答应李迪帮他这个忙,原因有三:一是为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二是有机会拿到那五十万的赎金,最重要的一点,因为我深爱着丁丽。   三年前,我和李迪几乎是同时爱上了丁丽,各方面都不及李迪的我将这份爱深藏在了心底。这些年来,作为他们的爱情见证者,我竭力掩饰内心对丁丽的爱慕之情,扮演着他俩的好朋友的角色。直到李迪出车祸毁容的那一天,我觉得机会来了。   是我的劝说帮丁丽下了离开李迪的决心,但不曾料到却为人作嫁。俗话说得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听到李迪计划的一瞬间,直觉就告诉我这是夺回丁丽的一次绝佳的机会。   在李迪告诉我他的假绑架计划前,丁丽早就把这件事透露给我了。   我在李迪的计划中制订了我自己的计划,那便是拿着赎金和丁丽远走高飞,让她的两个前男友斗得头破血流,我坐收渔翁之利。   现在多出来了二十万元,是个不小的诱惑,我不得不小小修改一下我的计划。蒋小青需要看到丁丽尸体的照片才会付钱,我完全可以和丁丽一起伪造照片。只是有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去找丁丽拍这照片呢?因为无法得知陈柏林凑齐赎金的时间,万一我贸然离开,很可能失去抢夺赎金的最佳时机。但赎金一旦得手,李迪就会向陈柏林摊牌,蒋小青就会知道丁丽被绑架是假的,那么二十万就泡汤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选择题了,变成了复杂的难题。   对策还没想到,出租车已经稳稳当当抵达了目的地。萧夏好像还没有回来,家里没有开灯,于是我找了个角落,点起根香烟,给李迪打了个电话。   电话一接通就被挂掉,一连打了几个都是这样,像是不方便接电话。从刚才丁丽的电话里知道李迪去宾馆找她了,他们两个旧情人独处一室,难免让我联想到一些香艳的场景。我顿觉不是滋味,在丁丽心目中自己连一个毁容的男人都不如,自己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百无聊赖之下,我随手买了张路边摊的新闻报,头版恰巧也报道了本市的一起绑架勒索案,绑匪向受害者丈夫勒索两百万赎金,警方正对绑匪身份以及受害者的去向全力追查。头版显眼的位置刊登着绑匪发来的照片,受害者被蒙着脸,手里举着当天的报纸。   我不由得想到,万一陈柏林报警了,自己岂不是要去蹲班房了?反过来说,自己如果不在这次李迪的绑架计划里捞一笔,就白白承担了如此大的风险。   越想越纠结,脚边的烟头也越来越多,萧夏家的灯已经亮了,可能受心情影响注意力不够集中,我没看见萧夏回家,也没留意陈柏林是否进出。   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指向夜里两点,我依然联系不上李迪和丁丽,正准备放弃盯梢去宾馆看看,有个女人推了辆自行车从楼里走出来。   是萧夏!她的自行车上满满当当放着好几个黑色垃圾袋,看她推车的样子袋子应该不轻,沿着人行道艰难地推行着。   这么晚了,她这是要去干什么呢?   我拉起连帽衫的帽子,饶有兴致地远远跟在她后面。   走了没多久,她就停了下来,将几个袋子提到公共花园,那些流浪的野狗似乎嗅到了什么,全聚拢在她周围。   她倒出垃圾袋里的东西,萧夏所处的位置灯光昏暗,而我又离得太远,完全看不清袋子里倒出的是什么。不过从野狗的反应来看,像是狗食之类的食物,趁着野狗们狼吞虎咽之际,萧夏仓促地离开了公共花园。自行车上还有几个垃圾袋,她也没有回家的意思,看着像是还要去其他地方。   我心中的问号越变越大,一个女人夜里两点出来喂野狗,谁会相信呢?   她一走远,我便快步跑向那些野狗,要弄清楚那些稀糊糊的狗食。   野狗朝我低声咆哮着,一脸红色液体的野狗看起来格外凶残,我一旦不小心进入它们的攻击范围,没准儿就会给我来上一口。   正在我踌躇不前之际,一只胆小怕事的野狗叼着一样东西独自跑去一边进食,当我看见它嘴里的东西时,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后背脊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那是一颗拳头大的心脏,虽然被咬了几口,可我还认得出那是人类的心脏。   我没想到,萧夏竟是在抛尸。   如果陈柏林真去找过萧夏,那这具尸体会是他吗?   我有点儿站立不稳,一天里发生的事情太富戏剧性了,简直是一部恐怖悬疑电影。   陈柏林若是死了的话,那意味着我的五十万就化为了泡影,丁丽也有回李迪身边的可能,绑架的事情不了了之,丁丽更不会帮我伪造照片,蒋小青的二十万也基本落空。   或许一天前,一无所有的我会轻松地耸耸肩,一笑而过。但巨大的诱惑曾经离我咫尺之近,要说放弃谈何容易?   和李迪、陈柏林他们相比,我简直是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失败者的机会只有一次。   考虑再三,蒋小青的二十万是唯一的希望。而给我的时限,是在陈柏林的尸块儿被人发现之前。   所有的计划落空之下,我无须权衡左右、犹豫踌躇,一个全新的计划诞生了。   这是失败者最后的机会。   Chapter 4   “蒋小姐,我是唐俊。你之前答应的事情还作数吗?”   “当然啦!”   “你准备好二十万现金,我明天晚上就来取!”   “但我怎么知道你事情有没有办好?”   “放心,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   “七点整,家电城见。”   李迪、丁丽、陈柏林他们仿佛一夜之间都消失不见了,电话全都无法接通,我像一件用完后被丢弃的工具,必不可少而又在事后毫无用处。   除了自己,没有人会在意你。   我花费了整整一天时间,在约定见面时间之前,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工作,我早早来到了家电城,在二楼找了个俯视大门的位置,背对着一整排的新款等离子电视机,静候蒋小青的到来。   蒋小青来得很准时,像是掐着点进来的,我身后的电视新闻刚一响起,她就踏进了家电城的大厅。   她一身黑衣,戴着墨镜,灰白色的围巾挡住了大半张脸,标准的明星打扮。我吹了个响亮的口哨,她抬头看见了倚着二楼不锈钢栏杆的我。   “钱带来了吗?”我发现她只带了一只小手包。   “放心,少不了你的。”她从包里取出一把钥匙,对我晃了晃,“看见没有?钱都放在隔壁超市的寄包箱里了。”   “你没骗我吧?”我伸手想拿钥匙。   蒋小青毫不留情地收起了钥匙,扶了下镜框,上下打量着我问道:“我要的东西你带来了吗?”   “你不会认为我会带着她的尸体来吧!”我看了看手表,“差不多了,你要的东西就在电视里。”   这时,电视机里的新闻播报员开始播报一则时事新闻:本市发生一起恶性绑架案,被绑架的女受害者今晨被人发现陈尸闹市区的垃圾桶里,尸体遭到严重破坏,面部已无法辨认,但从死者穿戴的衣着以及体貌特征,警方初步认定了死者身份……   “你怎么证明是你干的呢?”蒋小青问。   屏幕里显示出一张打了马赛克的尸体照片,蒋小青挑了下眉毛,显然她也注意到了画面中奇怪的地方,尸体的蓝色上衣少了右边的袖子。   我取出被我揉成一团的蓝色袖子:“这下你该信我了吧?”   她端详了半天,这才露出释然的笑容:“钥匙归你了,从今往后我们谁也不认识谁。”   “没问题。”   她拉起围巾,掩面疾步离开了家电城,临出大门前,她把那只袖子扔进了垃圾桶。   我反方向下了楼,挑了条捷径穿过家电城。钥匙上写着寄包箱的号码,我在拥挤的人群中寻找着对应的寄包箱。想到即将到手的二十万,我心情舒畅了许多,一天内策划到实施的计划奏效了,我由衷佩服自己的行动力。   被发现的尸体自然不是丁丽的,我只是利用了那起恰巧同时发生的绑架案。   就在昨晚,我杀了一个女人。   我选择了一个身材、体形、年龄都和照片差不多的女人,我在街上物色好目标,尾随到无人的街巷从身后捅了她好几刀,她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被我结束了性命。因为我在报纸上见过被绑架者的照片,所以我买了套相近的衣服,给被我杀掉的女人穿上,又故意毁了尸体的面容,让警方错以为是被绑架者的尸体。蒋小青所看到的新闻实际已被我偷梁换柱了。   我总算找到了蒋小青放钱的寄包箱,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放着一只鼓囊囊的包。超市人多眼杂,不方便打开检查,我也相信蒋小青不会在钱上面玩儿什么猫儿腻。一来她是公众人物,扯上绑架案的负面新闻对她不利。二来我认识她的家,如有什么问题能够直接去“拜访”她。   有了这些钱,我却不知该干点儿什么。我已经不能说服自己去找丁丽了,就算她能接受我,我也不能接受自己是个谋杀犯的事实。原以为有了钱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事实并非如此,付出的代价超出我的想象。   在人潮中随波逐流,不知该去向何处。   这时候,突然有人冲过来扭住了我的双手,身边的路人迅速后退围成了一个圈。手腕被反扳过去,一阵生疼,放着钱的包掉在了地上。我起初以为是遇到了抢劫,但人群中挤出几个穿制服的警察,向我出示了他们的证件。   “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已经被两个大汉死死压在了地上。   “你是唐俊吗?”警察威严地问道。   “是。”   “那就没错。”警察拾起我的包,指挥着人群散开,押着我上了警车。   虽然我都觉得自己的辩白很无力,但还是想知道为什么被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做的事情,自己心里不清楚吗?”警察拉开了包,从一叠百元大钞中取出了一个闪着红灯的电子仪器,对我说道,“我们接到了报案,说绑架案的绑匪会来这里,于是准备了二十万的现金当诱饵,还在包里放了追踪器。”   “包是我捡到的。”我争辩道。   警察冷笑道:“我们都看到是你打开了寄包箱,超市的监控录像可以作为证据。”   “可我是被陷害的。”   “我们在家电城的垃圾桶里找到了被害女性的袖子,有证人可以证明这是你的东西,也许上面能够提取到你的DNA样本。”   铁证如山,我无从辩驳,只能拼死抵赖:“我为什么要杀人?我根本不认识死掉的那个女人。”   “你还是慢慢想清楚再交代吧!现在人证物证都有了,你是逃不掉的。”警察不再说话,静默地凝视着车窗外。   出卖我的人显然是蒋小青,可她出卖我的动机百思不得其解,举报我对她百害而无一利,真的是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吗?   我猛然看见警车前座上放着的一张通告:本市发生一起恶性绑架案,为迅速侦破案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请广大人民群众为公安机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如有知情者,请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二十万元。隐瞒不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   我自认为完美的计划,到头来只是沦为了蒋小青赚二十万元的工具而已。   车窗外的城市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仍有很多人徘徊街头,赶往他们的下一个终点。   躲在深色的车窗后面,我又开始思念起丁丽来。   微笑的人   爱一个人,不应该是件痛苦的事。   Chapter 1   我面前是一片圆形的绿化带,像只无比巨大的怪兽蛰伏在黑暗中,随时可能一口吞噬靠近它的人。   吸完最后一口烟,我把烟头弹进了绿化带中,激起一群小飞虫,它们迎着二楼的亮光飞去。   仰头望去,一轮明月悬在当空。身后楼房的外墙搭着脚手架,一根根钢管交错在楼房外立面,将这幢办公楼分割成了一个个空洞的正方形。这些正方形之中,唯独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透出明亮的光线。   那里头传来阵阵笑声,从声音判断,那间办公室里应该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女人是我的妻子金晶,男人在我的想象中也许是她的外遇,也许只是一位私交不错的男同事。   我在楼下徘徊,也问了自己无数次:今晚来妻子单位楼下,是想证明自己的胡思乱想吗?或许,应该转身离开,坚信妻子对自己的忠贞的爱。   只是,笑声刺激着我的神经,让人浮想联翩。   左肩一阵抽痛,手里的烟盒被我捏作一团,就像我愁肠百结的心情。   突然,裤袋里的手机嗡嗡振动,是妻子的来电。   “老公,睡了吗?”听筒里传来马路上的喧闹声。   “还没有,我看会儿书。”我故意打了个哈欠。   “那你早点儿睡吧。我在回去的路上了,顺道给你去买点儿茶叶,可能晚点耳回去。啊!车来了,我不和你多说了。”妻子匆匆挂断了电话。   我立刻拔腿跑上楼梯,妻子办公室的灯明明还亮着啊!难道她已经先下班了?   刚到转角处,就听到了她和男人的玩笑声,我连忙往上走了一层,躲在了扶手后面。寂静的空气中,我只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嘴里蹦出来了。我不敢去想象将看到怎样不堪的画面,电话里的那些喧闹声,是智能手机的环境声音功能。   我一切猜疑源自这部智能手机,以前妻子从来不设手机密码,自从她设了密码之后,但凡接收短信或者通话时,就对我多了一份回避,常常独自躲进洗手间,半天才出来,即使问她,得到的回答也无非是同事、亲戚之类的敷衍。   我心里很清楚,妻子刚才打这通电话的真实企图,是想确定我没有来接她下班。   为什么要骗我?我用力捶了下水泥的台阶,发出闷闷的敲击声。   “什么声音?”楼下传来妻子的疑惑声。   “没准是这幢楼闹鬼了呢!”男人的口吻听起来十分轻浮。   “你别吓人啊!”妻子娇嗔道。   偷偷从楼梯扶手的间隙中往下望去,一颗光亮亮的板寸头,顶在一对厚实的肩膀上。随着下楼时角度的变化,我不祥的预感终于应验了。男人那只不安分的右手,正紧紧攥着妻子的手。   他们在做什么!   脑袋瞬间“嗡”的一声,失去了视觉和听觉,整个世界如同被浸泡在汹涌的海水中,胸膛里最后的空气被一点点挤干。我努力张大嘴巴,不让自己因为窒息而昏过去。   我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有点儿懊丧。单凭力气,自己一定不是这个壮实男人的对手,何况左肩越来越痛了。我后悔自己没把家里防身用的甩棍带在身上,难道就这样坐视不理?当作什么事都没看见吗?   雄性激素不允许我这么做,一团怒火从我的心中喷涌而出,一直烧到我的脑门上。我快步走下了楼梯,两只被气得发颤的手捏成了拳头,对指甲嵌入肉里的疼痛毫无知觉。   我无法得知这种激动的情绪,是一种被夺走心爱之物时的愤慨,还是纯粹出于对妻子的爱。我不能预知自己下一秒将会做什么,死亡的念头从我脑海中闪过,我不顾一切地向他们两个追去。   夜,将我所有的视力染成了黑色。   冲出办公楼,圆形绿化带里空无一人,他们俩完全没了踪影。我心急如焚地跑向右边的自行车棚,那里是一条死路,以前来接妻子下班时,隐约见过不少男女躲在此处幽暗的角落里,摆着各种缠绵的姿势,发出浮想联翩的呻吟声。   只是现在,那片破旧的绿色彩钢瓦下,歪歪扭扭停着款式多样的自行车,空无一人。   我急忙原路折回,穿行在办公楼外搭建的脚手架下,极力向远处的大路张望着。   刚到办公楼的转角处,寂静中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哎呀!我的脚崴了,好像高跟鞋的跟也断了。”是妻子在说话。   “来,我帮你看看。”男人故作关心的声音令我作呕。   我的背紧贴着墙壁,屏气凝神,像一只捕猎时的猫科动物,缓缓向转角另一边探出脖子。   他们俩就在几步之外,妻子一手撑着墙,一手提着她的手袋,男人蹲在地上,摆弄着她穿着黑丝袜的脚,我看不清他的脸,但肯定是狗一样的贱相。   “揉揉会好点儿吗?”男人的手根本没在脚踝处,而是慢慢向上游移到了小腿。   “你往哪儿按呀!手往下面一点儿。”   男人听话地低下头去,投下一片阴影,抱怨道:“这里太暗了,我看不清你伤在哪儿。”   “我来拿手电筒。”妻子从手袋里掏出一件黑色的东西,悄悄将它举过了头顶。   那件东西似乎是个金属物,在月光下发出明亮的高光。我定睛一看,发现居然是我放在家里的那根甩棍。   尽管我不愿目睹接下去的事情,但眼睛像被施了魔法,完全不受自己控制,视线死死钉在了他们的身上。喉咙干燥到发不出任何声音,我的右手捂在胸口上,生怕这颗剧烈跳动的心脏破膛而出。   妻子脚下的男人还没有察觉自己的厄运即将降临,还在说着些肉麻的情话,那些话由一个将死之人说出来,多么讽刺和滑稽呀!   妻子用力向后甩出甩棍,身体有点儿失去平衡,膝盖撞倒了蹲着的男人。   男人抬起头,还来不及发出一个开口音的语气词,妻子就使尽浑身力量,将甩棍重重砸向了他的板寸头。   我连忙收回身子,如壁虎般全身吸附在背后的大楼上。一记沉闷的声响,男人的头骨一定碎了。我心里想。   四周一片寂静,像是有只扩音器刻意放大着我的呼吸声,我努力听着另一边的动静,男人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音,他应该已经死了。   妻子的高跟鞋声渐渐远去,她应该是向着回去的车站走去,我远远望着她的背影,与往日下班的时候一样若无其事。   可就在一分钟前,她刚刚杀死了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虽然她做了我五分钟前想做的事情,可我想不明白,妻子为什么要杀死这个男人。他们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深仇大恨,才会让一个温柔的女子下此毒手。   更让我一头雾水的是,在妻子挥下甩棍的一刹那,居然说了一句:   “对不起!”   Chapter 2   把褐色的小药丸倒在手掌上,一口吞了下去,苦涩的药味渐渐麻痹味蕾,我这才稍稍平复了心情。   我向着路灯通明的大街走去,发现深夜的街道死气沉沉,除了偶尔驶过的出租车,见不到半个人影。   大约步行了将近五分钟,我终于在路上看见了两个男人。一个身材壮硕,一个体格瘦弱,他们互不相识,一前一后埋头赶着夜路。   “先生!先生!”我加快步伐,迎面走了上去。   壮男被我这么一喊,嫌恶地瞪了我一眼,疾步穿过马路,继续独自赶路。   只剩下那个瘦弱的男人,站在了我的跟前。   我拉着他的手臂,就像拉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先生!那边绿化带旁,有人死了,你赶快报警!”   男人挠挠后脑勺,蓬乱的头发在路灯下扬起一片头皮屑:“不好意思,我没有手机。”   “这样啊!”我不禁失望,这条路最近都在翻新,除了妻子的办公楼,路边的电话亭也都在维护修整,没有办法使用。   “你也没带手机吗?”男人反问我。   我点点头:“我不能带手机……”   “原来如此。”男人打断了我,说道,“你刚才说有人死了,可以带我去看看吗?路上顺便看看有没有能用的电话亭。”   “行。你快跟我来。”   我与男人并肩而行,边走边斜眼打量起这位热心的男人来。他身高与我相差无几,约莫一米七五的样子,一双惺忪的眼睛半睁半闭,深藏在他浓密的头发下,颇有几分浪迹天涯的忧郁气质。他的着装反而更像一名白领,雪白雪白的衬衫,一丝不苟地塞在了黑色的西裤里,笔挺裤管下的皮鞋乌黑锃亮,鞋跟随步伐敲击地面的清脆声,令它的主人从骨子里散发着精干的气质。难怪说看一个男人,必须先从他的鞋子看起。   男人似乎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也不时转过头来盯着我的脸,直看得我心里发虚。   我故意加快了步伐,走到了他前面,不让他看见我的表情。   “尸体就在这里……”我指着几步之外的目击现场说道。   乱发男人没有丝毫的畏惧,径直走进了办公楼的阴影之中。他在尸体的附近蹲了下来,沉默良久,回头问我:“尸体在哪儿?”   我一下子被他问得不知该如何回答,尸体应该就在他面前呀?难道他看不见吗?   我走近几步,隔着他的肩膀看去,原本躺有尸体的地面居然空无一物。   尸体消失了!   我偷偷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距离我离开此地仅仅过去了十二分钟。在这样一个阴暗的角落,有谁会发现尸体,并且如此迅速地运走了尸体呢?   “会不会是你看错了?”乱发男人站起身子,膝盖发出清脆的关节摩擦声。   “也许吧。”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也许处理了尸体的人是妻子。但是妻子究竟为什么要杀人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心想先把眼前这个人打发了吧。   “也许是个醉汉,在这里休息了一会儿,灯光太暗,我看走眼了,误以为是个死人。”我随口编道。   “你看到的不是醉汉!这里确实出过事。”乱发男人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凝视着一根根交错复杂的脚手架,他的口气听起来就像亲眼看见了一样。   “你怎么知道?”   “就在不久前,这里有个男人头部遭到了重创,可能是被某种钝器用力击打所致。比如像那个……”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绿化带旁的地上,横着一根脚手架上所用的钢管。   “你是说有人用这根钢管砸了那人的脑袋?”我心中庆幸他没有猜到砸人的凶器是根甩棍。   乱发男人慢慢朝我走来:“你看这片绿化带上有些痕迹,像是刚才有什么重物压在上面。”   我仔细看了看,确实植物被压弯了一片,泥地上还有四个拇指粗细的圆洞。   “是救护车上的担架。”不等我细想,乱发男人又开口说道,“一定是有人抢在你之前打了急救电话,救护车把尸体运走了。或者,那个人并没有死。”   他究竟是谁?   我并不在意是谁拨打了急救电话,我更关注的是,这个头发蓬乱、不修边幅的男人到底是谁?他的每一句话,都令我震惊,仿佛他刚才目睹了一样。   “我们走吧!”他朝我摆摆手。   “去哪儿?”   “去医院找那个人。”   “你在和我开玩笑吧!”我觉得他的想法有些可笑,单单这个区就有三四十家医院,就凭我们两个人,走断腿也不一定能找到。   乱发男子不紧不慢地说道:“从你离开这里,直到我们一起回来,是十二分钟左右,在这个时间范围里,能够派出救护车并且迅速抵达的医院,只有景泰市立医院这一家能做到。我们去那里找人,绝对没错。”   我只觉得嘴里的唾液变得黏稠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无论事情是否真如他所料,他那种自信的语气就足以让我信服。   “我可以请问你的名字吗?”   “我叫左庶。”他边说边向医院的方向走去。   当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才明白为何他能从一个空白的地方,推断出一系列发生过的事件。因为其貌不扬的外表下,是一颗名侦探睿智的心。   我只觉得脚软,连迈步的姿势都变得不自信了,我看着地上那根钢管,再看看左庶毫无防备的后脑勺,顿时泛起一阵杀意。   犹豫片刻,左庶已经走出了办公楼的阴影,在不远处的路灯下伫立等候我。   我清晰地看见路边高高的灯杆上,一个灰色的监控摄像头正对着左庶所站的位置。   难道他发现了我吗?   完全乱了章法的我,惴惴不安地快步迎了上去。   Chapter 3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生来就令人印象深刻,并不是因为他们特立独行,而是因为他们独一无二。   果然,如左庶预料的一样,我们在景泰市立医院找到了那个男人,被救护车送进来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医院里来了警察,在急救室门口的走廊里,询问着有关男人死亡的情况。   “遇到熟人,我去打个招呼。”左庶对我说道。   我就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揉揉左肩的痛处,侧头留意着那边调查的情况。   左庶与前来调查的警察像是相识已久,亲密地握了握手后,左庶也加入了他们。   口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是妻子来电。   “喂,老公,我回来了,怎么没看见你啊?你在哪儿呢?”   我很难把温柔的妻子,和刚才恶魔般挥棒的样子联系起来。   “我就在一楼。”   “这么晚了,你在一楼干什么?”   “我喝点儿茶,马上就上来了。对了,你说给我买茶叶,买到了吗?”我生硬地扯开了话题。   “茶叶呀!噢,我去的时候店家打烊了,所以我没买到,我明天会再跑一趟的。”妻子显然对我的问题准备不足,答得结结巴巴。   “我手机快没电了,不跟你多说了,喝完茶我就上楼。”   左庶领着警察朝我走来,我慌忙挂断了电话,在口袋里卸下了电池板,偷偷藏起了手机。   “这位先生就是我刚才向你提起的,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他本打算报警,可一直没有找到电话,于是遇上了我……”左庶向警察介绍着我,突然他一顿,神情紧张地面向我,问道,“有件事,我忘记问你了。”   难道他发现我在说谎了吗?   “什么……什么事?”我只觉心脏“咚咚咚”撞击着我那层薄薄的皮肤。   “你怎么都出汗了?”左庶的语气充满着刺探。   “也许是刚才走路有点儿热。”我抹去了脸颊流下来的汗滴,催促道,“你到底是要问我哪件事?”   左庶笑道:“你别紧张,我只是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罢了。”   “这个呀!呵呵!”我心中舒了口气,“我叫殷玮。”   “请你把看见尸体时候的具体情况,再向我描述一遍好吗?”开口问话的警察块头敦实,个头不高,他认真地端起记录板,笔尖抵着空白的纸,低头翻着眼睛盯着我的嘴巴。   我重述了一遍对左庶讲过的话,他们听得都很认真,左庶时不时皱一下眉,似乎对我说的话存在疑问。   我偷偷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左庶拉着那位警察到一边,对着他的耳朵低语了几句,警察点了下头,便独自离开了。   “左庶先生,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我觉得留在这里,不但刺探不到任何有用的情报,反而会露出破绽。我现在只想好好和妻子谈谈。   “殷先生,你方便同我一起去趟七楼吗?”左庶笑着对我说。   “七楼?”那不是医院的心血管内科的病房吗?我心中一怔,“为什么要去七楼?”   左庶搔搔头,说道:“警察初步怀疑,死者是遇到了拦路抢劫,他身上的手表钱包都被洗劫一空。但经过调查,死者是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他愿意在死亡后捐献自己的器官,他当时就是在七楼签署的书面证明。”   是我在离开前,将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伪装成被洗劫过的样子。既然如此,警察又是怎么知道他是名志愿者的呢?   “这么说来,医院有人认识他?”我旁敲侧击地问道。   “不是。”   “那怎么会知道他是捐献者?”我顺理成章地问出了憋在心里的这句话。   “在救护车前往救治死者的时候,救护车惊动了那幢办公楼的门卫,门卫认出了死者正是办公楼里的员工,听说名字叫毛文杰。”   没错,就是这个名字,记忆中我听妻子提起过他。   “已经查出了死者的身份,我看我也没什么可以帮忙的地方了。那我就先回去了。”   “你不跟我一起去七楼吗?”左庶话中有话。   “可我得回家了啊!都这么晚了。”我指指走廊墙上的挂钟。   “那好吧。”左庶摊开双手,冷不防问我道,“这挂钟可能不准,我手机也没带,你能看看你手机几点了吗?”   我下意识地去摸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后,才知道中计了,急忙解释:“我手机没电关机了。”   “啊!原来这样,难怪你刚才需要找人求助。你不是不能带手机吗?况且关机也不需要卸下电池板!”左庶遗憾地耸耸肩,“算了,我还是问医生时间吧!再见。”   左庶说完,头也不回地自顾自走了。   这么多年以来,医院所独有的气味总让我不舒服,可能是小时候打针留下的心理阴影,我一直没有从中走出来。   景泰市立医院由蓝白两幢建筑所组成,蓝色的楼为急诊部,高为八层。另一幢白色的则是住院部,足有二十多层,左庶想去的正是这幢楼七层的心血管内科病房。   我绕过医院的保安室,爬上住院部后方的铁栅栏,那上面挂着“小心高压电”木牌的电缆线只是摆设,这是医院里的电工偷偷告诉我的。大学时苦练引体向上,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处,我轻松地越过了铁栅栏,踩在一排空调外机上,一直走到了一扇磨砂玻璃窗前。   轻轻拨了下铝合金窗框,它被打开了,透出节能灯的白光。   我撑着窗台爬了进去,双脚稳稳地踏在了地砖上。四周冷色调的墙砖上,传来轻轻的流水声,我转身合上了窗户,扳上了锁窗的搭扣。   这里是住院部二楼的公共男厕所,由于每间病房都有独立的洗手间,所以设在走廊上的厕所专供探访的家属使用,而住院部在十点以后禁止家属探访,所以这间厕所到明天早上都不会有人进来。   我用最快的速度脱下外套和外裤,露出了里面蓝白相间的条纹衫,我对着镜子拉紧腰带,忽然看见自己脸上似乎有什么东西。   用手一摸,黄黄的,带着颗粒感,这才回想起来可能是在办公楼下面不小心碰到的铁锈。梳洗干净后,我把脱下的衣裤搭在手臂上,从男厕所走了出来。   我并没有去坐电梯,生怕遇到上楼的左庶,我打算从紧急通道的楼梯间走上楼,从那里上楼,可以直接避开电梯的位置进入我的病房。假设左庶要去询问一些志愿捐献的相关情况,一定是跑去护士站或者医生办公室,完全不可能经过我所走的楼道。   自己体力不佳,每一级台阶都耗费了我不少体力,不过今晚的一系列巧合,让我的脑细胞兴奋不已,巧的是那个死者被送进了距离最近的这家医院,而他竟然还是在这家医院签署的捐献文件。   瞬间,脑海中闪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如晴天霹雳,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   我气喘吁吁地走出楼梯间,七楼空旷的走廊上一个娇小的身影,急躁地来回踱着步,那种不安的情绪蔓延到了走廊的一盏灯上,它不安地闪烁着,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   灯光下若隐若现的女人不时往护士站那边张望着,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期待着什么事情发生。   我犹豫了一下,把腰带紧紧缠在手掌上,悄无声息地靠近那个女人。 208, 237, 248, 194, 227, 197, 244, 230, 248, 199, 230, 188   Chapter 4   “老婆!我回来了。”我走向女人,轻唤道。   妻子回首,满脸的疲惫却还是挤出了微笑,替我擦了擦汗,关切地问:“你怎么不坐电梯上楼呢?”   护士站那边响起了一声清脆的电梯到达提示音,我立刻推着妻子进了711病房:“我们先进去再说。”   病房里的其他三位室友,已是鼾声雷动。他们陪夜的几位亲属也是筋疲力尽地趴在床沿,累得连我和妻子的开门声,他们都懒得抬一下头。   被腰带缠绕的手掌已经发麻,疼痛感也不如刚才那般强烈了。这些日子,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自我治疗,哪里痛就将它死死扎紧,把屈辱的病痛从我的世界里隔绝起来。   之所以对这所医院结构如此了解,是因为我正是景泰市立医院七楼心血管内科711室的病人,因为严重的心脏病,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三个月。   今天避开所有医生护士的耳目,从二楼的男厕所偷溜出去跟踪妻子,想去证明自己对妻子出轨的推测只是胡思乱想。但像我这样一个病魔缠身的废人,能为妻子做什么?这样的日子已经让她不堪重负,我又怎么能对她要求那么多呢?   “今天身体感觉怎么样?你气色看起来不太好。”妻子俯身贴在我的胸口,我急促的心跳声令她担心起来,“我去给你冲个燕麦片吧!吃纤维素多的东西对你的心脏有益。”   “不用了。”我拉住了她,嘴里的话实在不知应该如何启齿。   “你怎么了?”   黑暗中妻子的轮廓如此真实,始终如一坚守在我身旁的女人,随着我许过的承诺,最终离我而去。   “没事。”我勉强抑制住哽咽。   “会好起来的,医院很快就会有匹配你的移植器官了,你相信我!”妻子坚定地道。她一定还不知道自己离开现场之后发生的事情。   “嗯。”我违心地应允道。   “无论发生什么,只要你在我身边,多大的困难都要微笑着面对它。”妻子还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因为怀疑她,而跟踪了她。   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包围了此刻的我,妻子付出的所有,已是我倾尽全力也无法报答的。   我不想再隐瞒妻子了,我打算把今晚的实情全部告诉妻子。   “其实,我刚才没有去一楼喝茶,而是去……”   就像电视剧里插播的广告,有人在最重要的时刻推开了711病房的门,打断了我。   “殷玮,有人找你。”护士用冷硬的口气冲着我病床的方向说道。   在她身后,我看见了一头蓬松的头发,逆光下显得有点儿苍白。   “殷先生,能和你私下谈谈吗?我还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一下你。”果然是那位名侦探左庶。   “他是谁?”妻子问道。   “一个朋友。”我拍拍妻子的肩膀,平静地说。   妻子替我拉了拉蓝白色的病服领口,说:“去吧!我在这儿等你,快点回来。”说完,给了我一个甜美的微笑。   好似一缕晨光,一瞬间的温暖。   这个让我沉醉的迷人微笑,在知道真相后,还会存在吗?   脑中响起妻子刚才说的一句话:无论发生什么,只要你在我身边,多大的困难都要微笑着面对它。   我伸出双臂环抱住她,头埋在她的头发中,耳垂后淡淡的清香依然这么好闻。   “傻瓜。”妻子在外人面前有点儿不好意思,轻推了我一把。   “走啦!”我微微扬起嘴角,轻快地说道。   来到亮堂堂的护士休息室,人也顿时精神了起来。   护士用手指点点办公桌上的两份文件,惋惜道:“殷玮,今天抢救了一个病人,他正好是RH阴性AB型血,不过没救回来。听急诊室的护士说,那人最近才来医院签了志愿捐献的文件,可惜心脏被人捅坏了。”   我恍然顿悟,我的病想要治愈,必须有一颗匹配的心脏来实施心脏移植手术,但因为我的血型比较特殊,焦心等待了许多年后,一直未能如愿。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病情越发严重,随时都有可能病发身亡,妻子担心我一个人的时候发病,所以让我住进了医院,顺便碰碰运气。妻子一定是做了多日的准备工作,找到了她身边有个RH阴性AB型血的同事,便施展出女人的魅力,诱使他来医院签了文件,最后选择在今天动手。现场地上的脚手架钢管,是妻子想伪装成被高空坠物砸在头上的意外事件。   细细想来,整件事经过了周密的策划,是未来的美好希望让她不顾一切地砸下了甩棍。   她的计划都是为了今天能有个好结果,妻子一定还在等待医院急救室里能给她一颗好心脏。   只是她的计划被我破坏了,现在只剩下了最后的一线生机。   “殷玮,你左边肩膀还痛吗?”护士在我的病历上写着什么。   我没有回答,而是转向左庶,说道:“对不起,之前没有和你说有关我的病的事情,是因为不想被瞧不起,得了这种病,几乎和废人差不多了。”   “我理解。难怪你说自己不能带手机。”左庶说,“我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是一直在想一件事情,但始终没有想明白,所以想再向你核实一下。”   “什么事?”   “时间。”左庶一字一顿地说出这两个字,“按照你对我说的情况,从你发现尸体到遇见我,这个过程需要花费十二到十五分钟。我刚才问了救护车的急救人员,从医院出发,最快也要二十分钟才能抵达现场,再加上拨打急救电话,调度中心中转的时间,最快也要二十二分钟。换而言之,在你发现尸体之前就有人拨打了救护电话。”   “这也有可能,也许是打了电话不想惹麻烦所以就先走了。”我假设道。   “但来电就是从那幢办公楼里打出来的,那时候,整幢办公楼里只有门卫一个人了。”   “会不会是门卫打的?”   左庶摇着头说:“不是他,因为办公楼在九点关闭了。来电是从办公楼里的办公室打出来的,但是只显示了总机号码,无法查出是哪路分机拨打的,也就不知道报案的人是哪间办公室的。”   一身冷汗的我,在心里直呼好险。   “不过,”左庶杀了个回马枪,“由此我发现了一个问题。门卫说毛文杰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楼的人,他是在走出办公楼之后遇害的。那么谁能够在他还没有遇袭之前,就先替他叫了救护车呢?只可能是凶手!”   短短的时间内,他的推理已经十分接近真相了,我沉默不语,只是绞尽脑汁想找出他的破绽。   但他没有给我机会,很快他使出了撒手锏。   “有一件事,也许你还不知道,也不知道我该不该对你说。”左庶像是在征询我的意见。   “有什么事是你不能对我说的?你说吧!”我爽快地答道。   左庶低头摸了摸后脖颈,为难道:“其实,今天和死者一同最后离开办公楼的还有一个人,就是你的妻子。”   “你怀疑人是我妻子杀的吗?”我一下子拔高了声音。   “有这个可能。”   “她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搬起一根脚手架钢管去砸一个比她高的男人呢?”   “刚才我问过了医生,击打死者头部的可能是短棍之类的钝器,从伤口上判断,袭击死者的钝器应该没有钢管那么粗。从提前打救护电话这件事上来看,应该是有预谋的谋杀,钝器很可能是凶手事先带在身上的,诸如警棍之类的。”   “你倒给我说说看,我妻子无缘无故为什么要杀人呢?”   “因为你。”左庶伸出细长的手指,往我的心脏处轻轻戳了戳。   我的心就像在冰天雪地里被浇了一盆凉水,连说句话都变得艰难起来。   “死者的血型和你一样,是特别的RH阴性AB型血,他健康的心脏如果移植给你的话,是治疗你心脏病最好的方法了。从动机上来说,你妻子已经具备了。”   “我想一定是你哪里搞错了。我妻子绝不可能杀人的。”   “我没有搞错。”左庶沉下脸,“我只说你妻子袭击了死者,但是杀人的不是她。死者真正的死因,是被锐器刺穿心脏而死的。所以你妻子不是真正凶手的可能性变得非常大。”   “是吗?”我完全跟不上他的节奏了。   “很明显,你妻子事先打了救护电话,然后用钝器敲击死者的头部,是为了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被救往医院,让他的器官不会衰竭而死。很明显这是深思熟虑后的犯罪行为,你想想,她又怎么会把死者的心脏刺穿,坏了自己的计划呢?”   “那凶手又会是谁呢?”在妻子的事情上左庶毫无证据,我自保的本能开始作祟了。   “真正的凶手想伪装成抢劫杀人的现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左庶自问自答道,“因为凶手看见了你妻子袭击死者的场面,为了替她洗脱嫌疑,才会把死者值钱的东西掠夺一空。也许就在凶手翻死者口袋的时候,遭受重击的死者并没有死,也许他向凶手求救了。为了灭口,凶手刺穿了他的心脏。”   “除了我,世界上还有谁会这么保护我妻子呢?”我以攻为守,我只能赌一把左庶现在手上没有任何证据。他说的所有话,权当听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推理故事。   左庶晃着一根手指,说:“除了你,我想不到别人。”   “那就请你逮捕我吧!”我亮出两只手腕。   此时,左庶那种始终惺忪的表情一扫而空,目光变得犀利无比:“殷先生,我就当这是你的挑战。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还没有找到证据,我认为刺穿心脏的锐器是关键。”   我苦笑道:“要是今晚和我一起回现场的人,是马路上走在你前面的大块头,也许一切都不同了吧!”   “懊悔了吗?”   “怎么会呢!”   我背手触摸到一根被我体温焐热的金属物,那是刚才拥抱妻子时,偷偷从她那儿拿到的甩棍,我将它插在了病服的后面。   终于,我还是没有勇气将它拔出来,和看见毛文杰握住妻子手的时候一样。   嘴里泛起淡淡的苦涩,突然很想吃妻子冲的燕麦片来。   Chapter 5   西下的太阳把天际映成了暖暖的橘黄色,天空却是浩瀚的深蓝,再配上一扇扇亮灯的窗户,仿佛色彩斑斓的印象派画布。   迎着微风,我在医院的天台等待命运的降临。   昨晚在妻子离开后,毛文杰仍有呼吸,虚弱地向我求救,我隐隐地动过怜悯之心。可是,转念想起他是个对妻子想入非非的浑蛋时,我压不住胸中的恶气,把他淫秽的心脏扎了个大窟窿。我再翻出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一并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并且擦去了指纹。   起初我并未有过杀人的念头,杀人的凶器并非我事先准备好的,之后又被藏在了我自认为不可能被找到的地方。   仅仅过去一天时间,左庶就打来了电话,告诉我他已经找到了它。   张开手指,末端比以前粗大了,突起的指甲形成了一个个半圆,我的病症越来越严重,几乎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   “你的脸色不大好,还好吧?”   左庶气喘吁吁地走出天台门,乱发在风中飘扬起来,手里提着一个深色的袋子,在他身后的门里,若隐若现站着几位警察。   “我这身体就这样了。过一天是一天了。”不知是身体原因,还是心生胆怯的缘故,我的声音有点儿颤抖。   左庶双手搭着天台的墙边,与我并肩眺望远处的城市风光,沉默许久,才开口感慨道:“好美呀!”   我看见他的手上沾满了油腻腻的铁锈,似乎还有些血迹,心存的那一点点侥幸彻底破灭。   “是呀!多美的风景啊!”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清凉的晚风。   “想看看我找到的凶器吗?”左庶撑开深色袋子,袋口朝向了我。   袋子装的是一捆生锈的铁丝,血污混合着油污,弄得袋子里污迹斑斑。   “你就是用这个刺杀了毛文杰。”左庶见我不做回答,便自己说了下去,“昨天我看到你脸上有铁锈,原以为是脚手架的锈迹,但我昨晚也摸了脚手架,发现你脸上的锈迹不属于脚手架,你的颜色更深,更黑。从时间上推测,你刺杀了死者之后,没有时间去其他地方丢弃凶器,我沿着你遇到我的那一路返回现场,警察找到了被你丢在垃圾桶里的死者随身物品,可就是没有凶器的影子。我到了办公楼下,看见另一边车棚内的自行车倒下一片,门卫一辆接一辆扶起车,其中有几辆已经损坏,轮毂上的铁丝全都散了架,我帮着门卫一起收拾,结果一不小心划破了手,才发现你是怎样杀人的。”   左庶戴起手套,将那捆铁丝攥在手里,把袋子拧起来当成绳子,扎紧铁丝。   于是,左庶手里的铁丝组成了一把可以刺穿心脏的锐器。   他做了一个往下捅的姿势,说道:“凭你一个男人的臂力,用这个对准一个倒地丧失抵抗的人,一下子就可以杀死他了。”   “证据也找到了吧?”我平静地问道。   “是的。为了防止自己的手被划伤,你肯定用了什么东西包裹住铁丝,想来想去也只有你身上穿的衣服了。已经在你病房里找到昨天你穿的衣裤了,化验结果就能作为定罪的证据了。”   我现在终于可以轻松地笑出来了。   “你早就知道我是凶手了吧?!”   左庶点了下头。   “怎么知道的?”   “你的衣服。”左庶在肩膀处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   “原来如此呀!”   景泰市立医院为心脏病人特制了一套专利的病服,为了方便治疗,这套病服在肩膀接缝处开洞锁边,便于让监护仪等器材的线路从洞中穿过,正是这个小小的细节,让左庶发现了我在说谎。   其实,从杀人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打算脱罪,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能再给我点儿时间吗?”我请求道。   左庶扭头看了眼身后的警察,只见警察用指尖敲了敲手腕上的表盘。   “恐怕不行。”左庶问,“是想见你妻子吗?我可以求情通融一下。”   “不是。我不想让她看见我被捕的样子。”妻子被藏进了我记忆的最深处,她的微笑,她的恩泽,已经变成了习惯,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只想将所有美好的东西留下来。   “是还有没做完的事情吗?”左庶侧头问道。   “我希望能把自己健康的器官捐献给急需要帮助的人,毕竟我这种血型不是说有就有的。”   “倒也是。如果早有一个与你匹配的心脏,我这个老是坏事的人就不会出现了。”左庶自嘲道。   “人生没有如果。”   “是啊!”左庶遥望夜空,那双睡眼眯成了一条缝,显得格外享受惬意。   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所生活成长的这座城市,竟是如此的美。   我微微扬起嘴角,如轻云一样淡淡地笑起来。   平静的人   最深的爱是恨。   最深的恨则是一份平静。   Chapter 1   气象台8月8日8点30分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息,预计十二小时内上海市部分地区风力最高可达十级,局部有大暴雨,请做好防台风应急准备。   手机屏幕的光线有点儿刺眼,我删除了这条短信。揉揉被眼屎粘住的眼角,我这才从朦胧的睡意中清醒过来。   妻子咂着嘴巴,在床上翻了个身,霸道地将整条被子卷在了身下,姿势很不优雅。   每天在这样的心情中起床,压抑种种不满和嫌恶,有一个很难让自己感受到爱与美的妻子,但我仍要背负起家庭的重担,在满是虚伪笑容的职场中勉强糊口。   美好幸福的婚姻,在细碎杂事和拌嘴牢骚面前,碎了一地。   原以为我的人生就这样走向终点,直到她重新出现在我的世界中。   她叫韩雨程,是我高中时代的女友,在高中毕业时,由于我家境一般,她父母以早恋为由,极力反对她与我再见面。我和她不得不分道扬镳,去往各自的大学。大学期间我一直没有另寻他爱,心无旁骛地投入学业中,发愤图强。这么做与其说是为了自己的未来,不如说是不想让她的父母看不起自己。   毕业以后,我进入了一家外资企业,主要经营高尔夫运动器械以及相关的衍生产品。   和大多数应届毕业生一样,初来乍到的我先从基层的产品销售员做起。公司针对的客户群体百分之九十是外国人,对于一名销售员来说,外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一点上,我优势明显。   大学主修的科目是德语,初、高中的时候,英语也一直是我的强项,只需了解高尔夫运动的专业词语,沟通起来就完全没问题。我的日语水平也毫不逊色于前两个语种,这要归功于韩雨程。在与她交往的三年中,陪她看了不计其数的日本漫画和电视剧,为了让她第一时间看到原版动漫,我自学日语,替她翻译日本动漫的字幕,久而久之,日语成了我应用最多的一门语言。   很快,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转机。   一家跨国公司计划在本地投资建造高尔夫球场,希望与我们公司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讨论合同的细节上,对方与我们产生了非常大的分歧,双方各不让步,谈判陷入了僵局。   争论的重点在于对方希望出让球场的股份换取器材,我们公司从今后高尔夫球场的经营利润中分红。而我们公司觉得这个方案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成本回收周期太长,不利于公司资金周转。二是公司承担了高尔夫球场的盈亏风险,由于高尔夫球场开工在即,董事会很难在短时间内评估出结果签署合同。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10月10日,冥冥中似乎暗示着谈判会有十全十美的结果。合同进入最后签署的阶段,主管部门的经理带着我一同前往对方公司。因为对方两位接洽负责人分别是德国人和日本人,所以我这个精通四国语言的小喽啰,有了在大生意上露脸的机会。   路途中,经理可能吃了不干净的食物,上吐下泻,被救护车急救送往医院。这个项目合同的细节,除了经理,公司里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了,临时也找不到替代者,只得由我单枪匹马面对谈判了。担架上的经理,原本满心的欣喜统统变成了绝望,倘若这笔生意因为他的原因泡汤,意味着他的经理位置甚至这份工作将一同化为泡影。   对我这个菜鸟不抱任何希望的他,仍尽责地叮嘱我:“小杨,你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一旦有麻烦立刻打电话请示我。”   我安慰他安心养病,也许只是急性肠胃炎,吃点儿药明天就好了。况且,没准儿今天合同达不成一致,我签不下来,那他以后还会有机会弥补。   于是,一个传奇诞生了。刚刚结束试用期的销售员,带着上亿元的合同,不可思议地谈下了这笔生意。   公司上级对我刮目相看,惊讶我提出的全新方案顾及了双方的利益,一下子打通了签约的阻碍。虽然这个功劳仍然记在经理的头上,但“杨成森”已是董事会上被提及最多的名字了。随着我在这个项目后期跟进上的作用越发重要,半年之后,我的职位和薪水都超过了经理。   在别人眼中,我的成功与才华无关,只是抓住了一个人人都能轻而易举把握的机会,费了一小时的口舌而已。   可事实上,我几乎压上了我的人生,来博弈这次难能可贵的机会。   谈判的初期,我就刻意接近对方公司的两位负责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与他们建立友谊,取得信任。一个月后,我成功接近了那位日本人,并且套取了对方公司的谈判底线,从而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合同方案。谈判那天,我给了经理一块动过手脚的口香糖,我知道经理的肠胃不好,所以我就把口香糖的包装纸浸在了剩饭剩菜的馊水里,阴干后包裹上了口香糖。不出意料,他敏感的肠胃中了招。   八个月以后,命运同我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我和那位日本负责人结婚了。   我妻子的名字叫作森刚亮太,比我年长五岁。她的身高体重与印象中的日本女人有着天壤之别,她一米五七的身高,加上稍稍丰满的体态,往身边一站顿感压力巨大。当她毫无顾忌地大笑时,你就会看见她那排影响观瞻向外倾斜的牙齿。所以,她几乎天天都会精心化妆,修饰毫无美感的五官,但粉底已渐渐掩盖不住岁月蔓延的触角。除了睡觉,她从不卸妆,我也更习惯每天带妆的她,原因是妆前和妆后的反差实在恐怖。   那份合同方案成了我婚姻的枷锁,谈不上受她威胁,但在结婚的事情上,我完全处于被动,并非真心实意。森刚亮太在我内心深处只是我事业的助推器,而非漫漫人生路的伴侣。   所有美好的记忆,只刻着一个人的名字。   半年前的一次同学聚会上,和高中时的死党毛文杰闲聊时,得知韩雨程早已嫁为人妻,但还没有孩子。她的丈夫是一位中美合资企业的副总裁,比她大了整整一圈。   我脑海中幻想出一个谢顶大肚腩的中年男人,就和我公司里的那位经理一样。以我对韩雨程的熟悉,这桩婚事一定是她父母以物质为基础替她做出的安排。   没想到短短几年后,我和她都各自组建了家庭,形同陌路,再无交集。   这个名字再次从毛文杰口中被提起,我心中不禁泛起一股酸楚。突然,我非常想要看看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我很好奇毛文杰是如何知道她的情况的,就算是老同学偶遇,提到结婚的事情也就罢了,但直觉告诉我,韩雨程会把让自己略感难堪的丈夫年龄告诉毛文杰,就有点儿奇怪了。   果不其然,酒过三巡,在我的循循善诱之下,毛文杰摸着自己的光头,以一种炫耀的口吻对我说:“哥们儿,你夜夜对着那个不爱的老婆,心里想的却是别人的老婆,就不觉得自己的生活充满了遗憾吗?你应该学学我,把遗憾留给别人。”   从毛文杰放荡的笑声中,我得知了他的怪癖。毛文杰对别人的妻子有种难以压抑的性冲动,一旦被他盯上的少妇,他不仅会彻底调查对方,耍弄种种手腕,也会刻意制造事端,威逼利诱对方就范。他自称得手的女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这个数字可能是他在骗我,但有一件事情我确信他没有撒谎。   不言而喻,基于他这种癖好,韩雨程的情况一定也是他调查所知。只是提起韩雨程的时候,他眼中的淫光黯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不甘心,他惋惜地说:“她是我唯一没有找到弱点的女人。”   毛文杰居然打起了兄弟前女友的主意,虽然没有资格责骂他,可心里总不是滋味。   我用力捏着手里的酒杯,问道:“你就不怕人家丈夫找你算账吗?”   “又不是我强迫她们,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毛文杰不屑道,“再说了,韩雨程心里也没她丈夫,我看得出来,她心里还有你的位置。”   “真的吗?”我激动道。   “她说看到我,就仿佛回到了当年念书的时光,记起了和你一起看日剧动漫头挨着头的样子。她提到自己丈夫的时候,脸上完全找不到说起你时的幸福笑容。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人能诱惑她的话,只有可能是你了。”   毛文杰坚定地拍拍我肩膀。   “可是她已经结婚了!”   “结婚怎么了?结婚可以离婚,就算不离婚,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又有什么错呢?”   毛文杰的一番话,如春风般撩拨着我平静的心。虽然我和韩雨程几年来再无瓜葛,但彼此都在对方的心中留下了最深的印记,那种可以焕发出全新生命的印记。   站在浴室镜子前,将洁白的泡沫连同胡楂儿一并刮去。我突然停止了手里的动作,捏着剃须刀,朝床的方向看了一眼,锋利的剃须刀上泛起冷冷寒光。   我的杀意如同毛文杰的性欲一样,从黑暗的心底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用毛巾狠狠抹去唇角残留的泡沫,我对镜子里的自己重重点了点头。   打开家里的配电箱盖,轻轻往上推起其中的一片开关。   我的决心已定,就在今天下手。   Chapter 2   我和夫君杨成森结婚两年零三个月。坦白说,被夫君刚追求那会儿,被幸福满满包裹的我,认定了他是可以一直留在我身边的男人。一个在他国工作多年,孤身漂泊的日本女人,青春不再,对于爱情也已不抱奢望,知足之至只盼有个稳固的家。   夫君在工作上那份执着死不放手的特质,让我以为找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出嫁那天,母亲拉住我的手,眼泪在她的眼眶里打转,一遍又一遍问我:亮太呀,你真的决定了吗?进了别人家的门,自己就不是自己了。   一直以为母亲指的是嫁了夫君改了姓,就变成了站在男人背后的无名氏。我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有了男人的依靠,女人不就应该种花浇水,洗衣做饭,把家布置成让人向往的家园吗?   婚姻就像稀释剂,再浓的感情也无法抵御一天天的平淡。用完的卫生纸盒,未缴的电费单,洗衣筐里的脏袜子,永远是这样细琐的事情,慢慢吞噬生活中的期许和快乐。夫君钟爱安稳的日子,每月按时递交他的薪水,收看固定时段的连续剧。我时常兴高采烈地凑近夫君,索要一场深夜场的电影,或是几天的远足旅行,都无一例外被一一弹回——“我好累。”“这事以后再说吧。”“亮太不知道我很忙吗?”听腻了连夫君都难得创新的托词,我终于明白了母亲那句“自己就不是自己”的意思了。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变成了母亲的样子,每天提前一小时起床,做饭熨衣,家务全包。当深夜疲累地爬上床,夫君已是鼾声雷动。束手无策的委屈,只有在关灯后默默流泪,曾有过独自逃离这个家的念头,可这就意味着当初我的选择是错误的。   不喜欢失败的感觉,哪怕心一点儿一点儿在胸膛里死去,也不会认输。   正是在我与夫君近似冷战的期间,夫君高中同学毛文杰的出现,让我的生活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一次认识他,是在我的婚礼上。   作为伴郎的他,仗义地替夫君喝了不少酒。但醉态百出的他却在我和夫君的新婚床上睡了一晚,这样不识趣的男人我是绝对看不上眼的,和他比起来,夫君优秀多了。   但往往人的想法是会改变的。几年前的一个想法,几年后看来也许是荒唐可笑的。   五六个月前,公司派遣我去洽谈一批用来制造高尔夫球杆杆头的钛合金材料,供应商的负责人恰巧就是夫君的同学毛文杰。   因为他的发型很容易辨认,是个光锃锃的脑袋,即便他长相大众化,我也立刻认出了他来。   “嫂子!”他也在第一时间认出了我。   我没有应答,只是礼节性地对他笑了笑,并不是中文水平不够,而是我当时忘记了他的名字。   见我没有回应,他又说道:“我是毛文杰,不知您还记得吗?当时杨成森结婚的时候我是伴郎呀!”   “当然记得。”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我松了口气。心中对这笔业务也稍稍有了点儿把握。   “太巧了。前台告诉我来的是个日本女代表,但是没想到居然是我唯一认识的日本女性。”   毛文杰对我的到来表现得有些热情过了头。   业务会谈演变成了家常聊天,毛文杰畅谈着他和夫君幼年时的顽皮,像是忘了我来访的缘由,直到最后一刻才意识到预约时间已接近尾声。   “一谈起高兴的事,我就容易忘记时间。今天耽误了你的时间,不如改日由我回访吧!”他语气诚恳地说道。   “麻烦你了。我稍后把公司地址留给你的前台。”   “不用了。你们新婚的房子我还没去过呢。”毛文杰意味深长地朝我微笑着说。从他看见我开始,那种暧昧的态度和语气就令我很不舒服,开始以为是中国人对朋友妻子的熟络,但他有意无意的挑逗,好似别有用心。   所以对他提出的拜访,无论出于朋友还是工作伙伴,我都很排斥:“可是,夫君他不希望我把工作带到家里来做。”   “没事。那就改日再约吧。”毛文杰扫兴地垂下眼睑,他翻了翻桌子上的行程表说,“最近订购这批钛合金的厂商比较多,到下个月底,除了周末我好像没有办法腾出时间给你了。”   我把这句话视作威胁,略显失态地离开了他的办公室。   原以为只是笔采购的业务,供货商不胜枚举,不怕找不到。可转了一圈,发现毛文杰公司的钛合金材料与市场上所有同类产品有巨大差别,他公司的材料不仅材质更轻,更坚固,而且在成本上有着微弱的优势。然而正是这一点点优势,我们公司的采购量足以将其变成数百万的开支节约。   我的年度指标还差一大截,倘若能与毛文杰公司签约,此笔节省下的成本也将纳入指标之内。一旦无法成功签下这批材料,很可能面临上级的重新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与我续约。   用中国话来说,真是命运弄人。与此同时,我的签证也即将到期。签证一直是由公司代为办理的,若是失去这份工作,工作签证失效无法再续,那就必须回国一趟重新办理了。   事情本身并没有问题,就算失去这份工作,夫君的收入养家也绰绰有余,签证稍假时日也可以拿到。但正是和毛文杰的这次会面,让我产生了困扰。   从他口中得知了夫君从未提及的感情经历,让我心中不安起来。   夫君曾深爱着一个女子,只因女子家中父母反对才被迫分手。谁都会有这样的经历,他现在是我的夫君,我不在意他的过去。   可是,他和那个女子近期又有了联系。   说来有些难以启齿,结婚至今,夫君和我的夫妻生活寥寥无几,每次夫君都在我洗澡时入睡,摇醒他也无济于事,满面疲态地对我说上一句:“抱歉,我实在太累了。”   这种冷淡让我不快,又无法直白地表达出来,开始担心夫君是否身体有恙,观察后发现夫君生理上是个正常的男人,只是工作压力过大。久而久之我也就适应了,那个夫君曾爱过的女人出现,打破了我心里这种微妙的平衡。我不禁疑惑起来,夫君面对那个女人的时候,也如此乏味木讷吗?   这种幻想令人如坐针毡,倘若办理签证需要离开夫君一阵子,我还真对自己的夫妻感情没有信心呢。   我重新考虑了毛文杰的提议,与他通过电话后,他选定在双休日的星期六来家中拜访,并且主动提醒我准备合约文本。   他的行为让我为上次见面时的无礼感到惭愧,和夫君说起两日后老友来访,谁料夫君那天要去公司加班,没法招待老同学了。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他态度冷漠地说:“以后别再把工作带回家里来做了。”   星期六的清晨,夫君像是怕见到老同学一样,早早出了门,甚至比工作日起得还早。   我突然意识到这次拜访变成了与毛文杰的单独见面,心中又泛起点点不安。   午饭后,毛文杰准时到达,手里捧着一束洁白的日本七星,那是我最爱的花,夫君从来没有送过我,也许他从来不关心我喜欢的花叫什么。   顿时觉得毛文杰亲切了很多,我为他端上茶水,找来花瓶将花插起来。   “成森今天不在家吧!”毛文杰突然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并没有提起丈夫的去向,而毛文杰如此肯定的语气,令人生疑。   “因为我知道他在哪里!”果然另有隐情。   “夫君交代过了,他今天在公司加班,晚饭后回来。”我答道。   毛文杰端起茶杯,吹了吹说:“你相信成森吗?”   “什么意思?”我底气不足。   “还记得我上次和你提过的韩雨程吗?”   虽然不记得她的名字,但我已清楚知道她在夫君心中所占据的位置。   毛文杰喝了口茶,说:“成森今天是和她约会去了。”   这种情况我曾经幻想过,今天真的发生了,所有的预案都被这句话所湮灭。很奇怪,从一张不信任的嘴中说出这句话,却让我内心坚定地相信了丈夫出轨。   “不可能!夫君不是这样的人。”女人本就口是心非,我嘴硬道。   “你看看这个。”毛文杰从包里拿出几张照片,摆到了我面前的茶几上。   我已经没办法控制手的颤抖,拿起照片停顿了许久,才把目光移到了照片上。   照片很模糊,应该是偷拍的。地点也许是在公园里,在错综复杂的背景中看到了一男一女并肩而坐,女人低着头,垂下的头发盖住了整张脸。男人则搭着女人的背,凑近她的脸正说着什么。虽然看不清他们的脸,但毋庸置疑,照片里的男人正是我熟悉的夫君。   “为什么你会有这个?”我突然发现毛文杰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   “都是为了你。”   毛文杰慢慢挪到了我的身边,我起身走开,被他一把拖住。   “放开你的手,否则……”   “你能怎么样?连丈夫都背叛了你,你还有能依靠的人吗?”毛文杰用力一拉,把我拉了回去,低声问道,“你难道就不想报复你丈夫吗?”说完,他的左手放肆地搭上了我的肩膀。   我的大脑仿佛停止了运转,任其摆布。   他是我最亲爱的夫君啊!也许他并没有深爱着我,但他是我可以绝对信任和托付终身的男人。从未想过这样一个无害的男人会带来伤痛。   奇怪的是,我完全没有荡起激烈的情绪,心中一片宁静。   毛文杰整个人压了上来,粗鲁的喘气直对着我的脸,肥厚的嘴唇向我的嘴唇紧贴过来。   我推不开壮实的他,叫也叫不出声来,只得绷紧嘴,死死扣紧领口,勉强抵抗。   见硬的不行,毛文杰松开了手,从他的包里又拿出了两件东西。   正是这两件东西,使我完全缴械投降。   “现在就是你报复的最佳时机,也是你工作上的一个大机遇。”毛文杰同时向我摊开两只手掌。一只放着他公司的合同公章,另一只手掌里是一个避孕套。   我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绝不能失去夫君,不为报复,只为不暂时离开夫君,我也很需要签订这份采购合约。   不等毛文杰继续他的花言巧语,我闭起眼睛,用嘴狠狠地堵了上去。   只听见他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压抑下的热情喷薄而出。他亲吻起我的耳垂,不时用灵活的舌头挑弄我。   身体瞬间就瘫软了,可能与夫君很少亲热,我竟然不知廉耻地迎合起毛文杰来,大口喘着气,毫不犹豫地解开了胸前的纽扣……   合约到手,签证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为了把夫君留在身边,付出了肉体的代价,我和毛文杰无法分清是谁在利用谁。但对一个已经结婚的女人来说,此事无疑是一种屈辱,我不会让这巨大牺牲白白浪费的。   我暗中对夫君做了调查,发现手机通话记录里多次出现同一个手机号码,用家里电话打过去,果然是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在每月寄来的夫君信用卡账单上可以看出,每个他谎称加班的日子,都是去了邻近省市的一处度假山庄。从一顿午饭的刷卡金额判断,应该是双人份的量。   毋庸置疑,毛文杰没有说假话,夫君真的出轨了。   直到听见重重的关门声,装睡的我才从床上爬起来。夫君对我日益冷漠的态度,是那个女人的缘故还是他已察觉出我与毛文杰的事情了呢?   我提心吊胆,却又不得而知。   推开阳台的门,我光着脚走了进去,身子一下子被凉爽的风包围。头顶上的天空被灰黑色的云朵压得老低,若隐若现的雷电隐匿云层的间隙中,暗藏杀机。   对面住户架设在屋顶上头的太阳能热水器,支架已经生锈,还真担心它是否经得住这次台风的洗礼。   也许借助这场台风,是留住夫君的最好机会。   于是,我在阳台架起梯子,顶着风,摇摇欲坠地爬向屋顶。   Chapter 3   天空雷电交加,狂风走石,街旁的梧桐被吹得摇头晃脑,像是舞厅里买醉的舞娘。   我茫然若失地走出医院,毛文杰昨晚在他工作的办公楼下被刺身亡,警察查到他最近的通话记录中有我家的号码,让我来医院做一个信息核实。凶手已经被逮捕,具体情况警察没有说,只知道起因是毛文杰勾引了别人的老婆。   为什么毛文杰会给我家里打了这么多电话?背后的缘由不必多说,我这样天生敏感的人是不会想不明白的。毛文杰死有余辜,妻子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这件事并不是我心情糟糕的全部原因,刚才听到的一个消息,让我悲从中来。   协助警方找到杀害毛文杰凶手的人,正是大名鼎鼎的左庶。对大部分人来说,他是头脑过人、头发恼人、不拘小节却注重细节的名侦探,在他身后一个又一个奇案中,除了令人拍案叫绝的推理,没有人知道案件外的左庶是怎样的,似乎他就是为案件而生的。迷失自我的感觉,我能够体会。   之所以有如此感悟,是因为左庶是我的朋友,我们并非泛泛之交,是一辈子有一个就足够的友谊。   我了解他执着信念背后的残酷,这种残酷伴随着他不幸的命运,蔓延至今。   点起一根烟,倚着栏杆扶手仰望着景泰市立医院蓝白色的大楼,心中思绪万千。刚才在走廊里无意听到了左庶和医生的对话,尽管他们声音都很轻,但我还是听到了“肺癌”两个字。   “应该不会错,我又找过几个专家复诊过,确诊为肺癌晚期。”医生叹息道。   “我还有多少时间?”   “最多三个月。”   后面的话我已经没有办法听下去了,托人给左庶留了言,独自走出了医院,希望走到有阳光的地方,不至于让自己在消毒药水味的医院里绝望下去。   可惜,目无一切的台风,占据了整座城市。   “成森!”   左庶一如既往的亲切,如果没有听到刚才那些话,我根本看不出他有任何异样,他就是这样一个能将心事藏得很深的人。   譬如,当年的那个她。   我掐了烟,和他打起招呼来:“我听警察说这案子又是你帮的忙,我正想很久没见到你了,就顺便问了句你在不在,没想到他们说你在体检,真巧了!”   “是呀!前段时间眼睛不舒服,趁着在医院办案,索性做了个体检。”左庶轻松道。   “体检结果怎么样?”我尽量以一种随口问问的语气说道。   左庶看了我一眼,过了几秒才笑道:“检不检查都一样,关键这里没病就好了。”左庶戳戳自己的太阳穴。   “这么久没见面了,一起吃饭吧!”   “今天刮台风啊!你不回家陪你太太吗?”左庶问我。   “不用陪!都老夫老妻了。”正说着,妻子来了电话。让我回家帮忙把阳台上的盆栽搬到地上,借着与左庶相聚的托词,我让妻子自己想办法解决。   我希望今晚的台风能够带走一切让我不开心的事情,包括妻子的生命。   就像左庶不愿向我透露病情一样,我同样不愿在他面前展示我阴暗的一面。   我绕到他身后,推着他往我俩常去的那家饭馆走去。   无论于他于我,或许这都将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聚餐了。   台风将至,暴雨倾泻在马路上,迅速形成了一个个水洼。   从出租车下来到店里,短短的十几步路,衣服全都被浇透了。   原本要关门打烊的老板,为我们两个熟客网开一面。店里食材不多,我们也不讲究,老板下厨弄了两个菜,我和左庶面对面吃了起来。   老板有一搭没一搭地与我们聊着:“你们来得算巧,我这家店到月底就要转让了。”   难怪原本大雪天都会爆满的店铺,今天有点儿冷清。想来和左庶在这家店吃饭将近有十三年了,川菜是这家的特色,光顾过以后没有说不好吃的。   “怎么?生意不好吗?”听到伴随着自己成长的饭馆要关门,心里不是滋味。   “是啊!”老板皱着眉说,“周围的居民楼都拆光了,没有客户自然没生意。”   左庶抿了口啤酒,感叹道:“看来以后一起吃饭的根据地没了。”   言语间,透露着淡淡的伤怀。   “你找我吃饭,无论什么地方,还不是随叫随到!”   左庶举了举杯,一口饮尽。   “慢点儿!”我把啤酒瓶往自己这边挪了挪,问他,“你体检情况具体怎么样?说来听听,今后也好注意保养自己的身体。”   “别的没什么,医生说我后脑勺长了点儿东西,可能是个比较大的脂肪瘤吧。没什么大碍,放心吧!”   我心里胡乱推测着左庶的病情,也许这并不是什么脂肪瘤,而是个恶性肿瘤,也就是癌细胞的聚集地。假如切除它,只会加速癌细胞的扩散,医生所说的三个月,是按保守治疗推算的。但无论如何,病情发现得太晚,肺癌晚期几乎宣布了死亡。   左庶时常有眯眼睛的小动作,原以为是他的习惯,现在想来也许是被压迫到神经了。   “脂肪瘤这种东西,我身上多的是呢!”我抬起胳膊,向左庶展示着我腋下的脂肪瘤。   震耳欲聋的雷声,仿佛要把这家破败的店铺劈个稀巴烂。我留意了一下时间,计划应该顺利实施了吧!   “你赶时间?”一点点微小的动作,都逃不过左庶的眼睛。   “不知道这台风什么时候走。”我自如地应答道。   “这场几十年不遇的台风,不知今晚会不会有人死。”老板搭着门框,担心地说道,他敞开的两片衣襟被风吹得窣窣作响。   我心头微颤,忙倒了杯酒掩饰自己的慌乱。   “你手机响了。”左庶突然对我说。   我一摸口袋,果不其然,手机上显示是家中的来电。   接起电话,居然不是妻子的声音。   一个略尖的男人声音,向我提了个奇怪的问题:“请问,您是哪位?”   “您是哪位?”我生气地反问道。   “我是负责刑事案件的警官,我们接到报警,现在赶到了您家里。”   “出什么事了吗?”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您太太在家意外身亡,烦请您马上回来一趟吧!”   我撑着额头做痛苦状,其实是用整只手掌挡住自己焦躁的表情。妻子意外身亡,这是我事先设计好的,但计划中我自己才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为什么警察会先赶到呢?   一定是出了状况,从左庶以往和我讲起的破案经过中,往往这种意外的变故是最致命的。   “出了什么事?你脸色一下子变得好难看。”左庶关心道。   “我太太在家出意外了。”说出口的一瞬间,我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   “赶紧回家吧!”左庶掏出钞票,拍在了桌子上,拉起我往狂风暴雨中冲去。   身后响起老板的声音:“这种天气,在我们乡下,就是不太平的日子呀!”   左庶在大雨中替我拦着出租车,好像他年轻时那般不顾一切。多么希望这场大雨能冲刷掉他身上的癌细胞,抑或是这只是一次医生的误诊。   可我毕竟不是神,无法掌控他的命运。   和左庶肩并肩挤在出租车后座上,我只是静静望着车窗外狂乱的景象,享受这仅有的时光。   我居然忘记了自己今天的罪犯身份,忘记了身旁的这位挚友是一名将破案视作生命的人。   这样的较量,这样的对决,不会有胜者。   我将眼泪连同额头的雨水,一把抹去。   Chapter 4   推起配电箱里那片开关的时候,我的杀人计划就像齿轮一样,开始按部就班地运作起来了。   客厅里的窗户一直有渗水的问题,每到雨天,墙面上、地板上就会莫名其妙地冒出水来,物业也来查看修补过几次,渗水的现象仍然没有根除。就在这扇渗水的窗户下方,装着一个带电的插座。   为防止水流进电路中引起事故,我请物业将这个插座单独与配电箱连接,并装配了一个单独控制这个插座的开关,只有在使用它的时候,才会从配电箱里打开插座的开关。   出门前,我偷偷打开了客厅的窗户,当暴雨降临,雨水会被台风从窗户吹进房间,流到客厅的地砖上,妻子发现这些水迹的时候,必定急忙去关窗,喜欢赤脚在家的她踩着水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那个从来没电的插座,已经通了电。   一旦触电,由于人体电阻较小,通过人体的电流会大于漏电保护器的上限。这时候,配电箱里的漏电保护器就开始发挥它的作用了,会发生一件十分有意思的事,也就是俗称的“跳闸”。   计划中我才是首先而且是唯一到达现场的人,跳闸后的家里会完全断电,我回家时也就不存在任何触电的危险。   报警后,只要在警察赶来的这点时间里,轻轻地将那个开关再推下去,所有的证据便消失无影了。   透过出租车朦胧的车窗,看见自家楼下一片灯光闪烁,热闹非凡。   小区门口积了很深的水,出租车不敢贸然前往,我和左庶只得蹚着水洼,一路涉水走到楼前。楼道大门被围上了醒目的黄色隔离带,我这才看清不仅出动了救护车和刑警,还停着一辆消防车。   隔离带里穿着雨衣的警察,问我们是不是这幢楼里的住户。   我在风中扯着嗓子,告诉他我是出事的那家男主人。那位警察在对讲机里请示了一番,撩起隔离带,放行通过。   “这位先生,您不能过去。”警察将手臂挡在了我和左庶之间。   “你就别管我了,赶快上去看看。”左庶用力在我背上拍了两下,“放心吧!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楼下等你。”   我家住在六楼,是这幢的顶楼。妻子喜欢在顶楼远眺风景,买这房子的时候不惜每天让自己往返在一级级的台阶上,但这让我找回了坚韧的品质。   楼道里阵阵凉风,我能感受到体温随着贴着皮肤的阴冷衣服渐渐流逝。独自踏着冷寂的台阶,竟有些怀念起曾经和妻子抱着超市的购物袋,气喘吁吁地往上爬,彼此没有啰唆的交流,不管多累,走在前面的人,总会停顿脚步,等着对方后来居上。像旅途探险中的同伴,无论多么险峻的情形,都知道自己并不孤独。   耳畔犹如响起了妻子的叫唤声:夫君,等等我。全世界只有她称我为“夫君”。   但没有回头路可以选择。   走到家门口,混乱的场面超乎我的想象。从客厅窗户潲进来的雨水,一直漫延到大门口,餐桌和椅子全都东倒西歪,食物、盆栽、碗碟的残片散落一地,凡是能被风吹动的东西,无一幸免。家里被支起了一个临时照明灯,六七个身影在房子里小心翼翼地挪动着步子。   地砖上横卧着某样东西,在白布覆盖下隐约能看出它是人形,但看起来不像是妻子的尸体,体形反倒像是个少年。   我用手挡去眩晕的灯光,想走近看看,但被人叫住了。   “杨成森先生,您好!我是这里的负责人,复姓诸葛。”说话者长了一张圆圆胖胖的脸,虽说干的是刑警,却找不到一丝冷峻,倒像个和蔼的音乐老师。   “诸葛警官,我的妻子呢?”   “在那儿!”诸葛警官指的正是那块白布下的物体。   “为什么会……”我不知该如何去形容,甚至不敢靠近它。   “请跟我来。”   诸葛警官领着我走到客厅的窗边,积水让我有点儿恐惧,我偷偷往配电箱的方向看了眼,打开的盖子里,我推起的那片开关居然没有被推下去。   “警官,你要小心。”我尽量踩在没有水的地方前进,走了几步就无法靠近积满水的窗户了。   “你家里已经处于断电状态,我们关闭了走廊外的总闸,不会有事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诸葛警官让开身子,露出这片乌黑的窗框,周围的墙壁也是狼藉不堪。   “杨先生,你妻子就是站在这里,被雷电击中的。”   “雷电?怎么可能?”   窗外一记惊雷,我不由往后退了一步。   “对面楼里的住户,看见一道闪电击中你家,还冒出了火花,就立刻报了警。我们赶到的时候,你太太已经去世了。抱歉!”诸葛警官微微向我鞠了一躬,“你家里弄成这个样子,是因为这扇窗户一直打开着,是我们抵达后才将它关起来的。”   就算窗户开着,在房子里也不应该遭雷击啊!不然造那些避雷针有什么用?   莫非是天意?不可能,绝不可能!左庶从不相信奇迹,所谓的奇迹只是很多巧合重叠的结果。   “一定有原因的。”我不相信这是个真正的意外。   “初步推论,有人破坏了你家屋顶上的避雷带,导致了这次雷击。”   “避雷带?”第一次听见这个新鲜的名词。   “对面楼顶边缘,围的一圈铁片看见了吗?就是那个。”诸葛警官向我解释起来,“并不是所有的楼房都会安装避雷针,类似你家六层高的民居,加装避雷带来防止雷击闪电的较为普遍。”   “知道是谁破坏避雷带的吗?”   “目前还不清楚。但破坏处就在你家楼顶,我问过你的隔壁邻居,他们一家三口全天都在家,所以破坏者很可能是从你家阳台爬上去的。”   会是谁呢,在大台风的日子,故意弄坏我们楼的避雷带?就算这人想杀死妻子,选择这种方法也未免太不靠谱儿了,能保证雷电就一定会击中我们家吗?   毛文杰已经死了,难道妻子还另有新欢?   “有这样的妻子一定很幸福吧。”诸葛警官像是在和我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啊?”我不知如何回答。   “你的妻子好像给你做了一顿丰盛的晚宴,这样恶劣的天气准备这些食材肯定要费不少力气。”   回想起妻子曾给我打过电话,搬盆栽只是借口,原来是烧了晚饭。   两位救护人员把妻子的尸体抬上担架,准备往外抬走时,被诸葛警官制止了。   “两位,麻烦稍等片刻,我想请死者的丈夫确认一下死者身份。”诸葛警官扭头问我,“你没问题吧?这是必须履行的程序。”   “我可以的。”   临掀开白布前,诸葛警官还好心提醒:“尸体损伤得很严重,你一定要做好准备。”   我调整一下自己的呼吸,低头看向了白布下那具焦黑的尸体。妻子的身躯差不多缩短了一半,浑身上下没有一件衣服,甚至布料的碎片都找不到。她全身看不见一寸完好的皮肤,一旦凑近焦烂开裂的尸体就会闻到刺鼻的恶臭。我看见了尸体嘴里那颗修补过的磨牙。   以前看过新闻,一个闪电释放的能量有时相当于一座小型核电站的输出功率。妻子几乎是一瞬间失去生命的,她的尸体仍保持着生前最后一刻的姿势。她双手交错垂于身前,颔首低头,双脚微微分开与肩同宽,全身挺立在原地,她是在完成某个动作。   一瞬间,再也无法克制内心的情绪,它们像破冰船般划开冰封的心,眼泪夺眶而出。妻子没有死在我布置的计划中,以更为惨烈的方式结束了生命。毫无尊严地成为一堆焦炭,恐怖的样子连她的母亲一定也辨认不出。   “节哀!”诸葛警官盖起白布,示意两位救护人员离开。   “没错,是我妻子。”   泪水变本加厉地肆虐起来,连我自己都不曾想过会如此悲伤。不禁扪心自问:她真的有那么大的罪过,要承受如此巨大的折磨吗?   “我想自首,是我杀了我太太。”   我高举双手,慢慢跪在冰冷的地砖上。   身后一道闪电,定格了诸葛警官错愕的表情。   Chapter 5   台风引发的城市积水,使得所有救援车辆以及警车都无法离开。   于是在我的卧室里设立了临时侦讯部,诸葛警官负责对我的讯问。   “不管你想做什么,我希望你都想清楚。”诸葛警官语重心长地告诫我。   “如果你不相信我说的,可以请我的朋友上来,他一定能找到你定我罪的证据。”我肯定道。   “你是说左庶?”   “你怎么知道?”   “我和左庶是老交情了,他一听到你出事,就上楼来了,看来你们的交情也不浅啊。”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人了解左庶,那就只可能是我。左庶一定是在寻找为我脱罪的证据,哪怕这是他亲眼看到的事实,他不会也不愿去相信。   我的满满杀意,早已化为了深深的懊悔。   为什么不愿去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呢?   五分钟以后,睡眼惺忪的左庶推门进来了。他表情轻松,仿佛已经知道了这是一场意外。   虽然我的计划并未真正实施,但我还是如实说了出来。   “可能是窗户下的那个插座短路,引来了闪电。”我只想揽下罪责,一了百了。   “你不用说了。”左庶制止了我,他转而向诸葛警官恳请道,“我想和我的朋友单独相处一会儿,十分钟以后,我会给出真正的答案。”   诸葛警官居然毫不迟疑地答应了左庶的请求,将我这个嫌疑犯安心交给了左庶。   卧室还弥留着清晨未散尽的睡意,熟悉的气味和体香,沁入心扉。   “是因为韩雨程吗?”   “不是。”   “那为了什么?”   “她出轨了。”   这个简单的理由,让左庶缄默不语,他也曾经历过这样的伤痛,甚至不惜生命,但结局无法挽回。   “杀你妻子的人,是她自己。”左庶冷静地说道。   “但她这么做,是因为我。”   当我看见妻子尸体的姿势时,就知道妻子当时在做高尔夫挥杆的动作,那是我教她的动作。   烧好一桌我爱吃的饭菜,在我刻意打开的窗户前挥舞我赠送的高尔夫球杆,在台风中静候丈夫的归来。以德报怨的壮丽,也许这才是生命中最伟大的时刻。   “因为屋顶隔离带被破坏,你妻子手中的高尔夫球杆化为了避雷针,被引来的闪电击中。或许这道雷电再晚来几分钟,地上的水积得再高一点儿,你就成为凶手了。”   我们两个人平静地谈论着卧室外的事情,仿佛在谈论一件与己无关、很遥远的旧事。   “她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左庶起身打开了门,诸葛警官提着证物袋走进来,看来他们也找到了那根高尔夫球杆。   那个未推下的开关,已毫无意义。   “雨停了。”有人在门外喊了一嗓子。   所有的警方人员收拾行囊,鱼贯而出。   “有一件事,我想让你帮忙。”我搭着左庶的肩膀,踏进湿润清爽的阳台。   “是委托的话,请去我的事务所预约。”左庶玩笑道。   我犹豫片刻,还是对他说了:“还记得‘浅竹内’吗?”   那里是左庶的伤心地,改变他一生的那件事情,正是发生在“浅竹内”的。我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去。   我加了一句:“不是为我,是为了韩雨程,她的丈夫死在了那里。事情有点儿蹊跷,我知道只有你才有办法解决它。”   “对不起!我想退休了。”左庶伸了个懒腰。   左庶的拒绝让气氛变得有点儿尴尬,我们两人谁也不说话,漫无目的地向对面楼顶张望着。   我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如果妻子的死是意外,那切断避雷带的是谁?   是妻子!   一种不祥的预感降临,在隆隆雷声掩盖下的另一种声音越来越响。声音从楼顶传来,我看见一个硕大的白色圆柱体,它从避雷带的缺口滚来,直冲向左庶站的位置。   是太阳能热水器。   “躲开!”我一把推开左庶,身子被撞飞出去,从六楼自由落体。   我终于明白,那根高尔夫球杆是妻子用来撬断避雷带,为太阳能热水器制造通道的。丰盛的晚餐是她的庆功宴,那时候我接到电话如果回来搬盆栽的话,应该会和现在的下场一模一样。   坠地前的几秒,有点儿漫长。我看见左庶从阳台探出来的脑袋,那头枯发在风中乱作一团。   脑后喧闹声越来越近,随着沉闷的坠地声,我结束了残酷短暂的现实。   瞳孔中,自己的守护星从夜空滑落,只有左庶那张悲痛的脸,定格在了画面的中央。   如果的人   缤纷繁华褪去后的返璞归真,黑之所以才会是黑。   Chapter 1   进入晚秋,天气渐渐转凉,日夜温差像是坏了温控器的空调一样,变幻莫测。   越过一片山丘,我的腿肚子已经胀得不行,找了块大石头,暂时歇歇脚。望向脚下那片泛黄的林海,它有一个浪漫的名字——情人林。情人林路远地偏,宁静致远,吸引着大批的游客。来到此地的情人,大多不为观光旅游,而是来殉情自杀。每年情人林里都会发现许多情人自杀的尸体,他们大多选择上吊来结束生命,久而久之,情人林以自杀胜地而闻名。   我整了整鸭舌帽,继续上路,往情人林深处走去。不知是不是聚集了太多的阴气,哪怕盛夏也是寒冷逼人。茂密的树林比我二十年前来的时候更加粗壮茂密了,枝叶在头顶编织出一个巨大的穹顶,丝丝缕缕的阳光从缝隙间透漏进来,形成一道道明亮的光柱,微尘悠闲地飘浮其中。好闻的空气味道让人心旷神怡,我很快进入一种极为放松的状态,就算葬身林间,也定会减轻不少痛苦。   我在铺满树叶的地上发现了一根绳子,捡起来用力拉了拉,十分结实。绳子被人打了个结,环套大小刚够穿过一个成人头颅。仔细一闻,绳套上还残留着女人的香水味,是我熟悉的气味,竺晓凌用的也是这个牌子的香水。   竺晓凌是我二十年前认识的一个女孩儿,我们正是在这片树林里相遇的。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大学最后一年只剩下了毕业论文,同学们都忙着奔波安排自己的实习,而我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于是决定来一次远足。   在一个阴沉的午后,我登上了远行的火车,四小时以后,在另一个城市的火车站又换乘了一小时四十分钟的长途车,来到了这片树林,那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么出名,也不叫情人林,它有一个风雅的名字叫作浅野林。穿过这片树林,后面是一片原生态的村落,住着当地的村民,他们扩建了房屋,专门提供给远足者住宿。   我着迷于这里的宁静致远,仿佛世间的尘嚣被阻绝于树林之外,在天然氧吧的负离子里,整个人被放空一切。让你遗忘还有一份如时钟般一成不变,从第一天就能预知你未来一生的工作在等待着你。   也正是在这片净土的时光,我遇见了自己的第一份感情。虽然现在我以无比平静的口吻讲述它,但当时它来势汹汹的情景,依然记忆犹新,就像一个长在后背上的伤疤,在你赤身裸体照镜子的时候,才会让你警醒起那段刻骨铭心的伤痛。   我用力攥了攥手里的绳子,毛糙的质感让手指发疼。二十年前,一条与我手里绳索相似的绳子,结束了一条美丽的生命,也粉碎了我所有美好的幻想。   突然,影影绰绰的树影里,传来凄凉的哭声。   这声音,像极了竺晓凌。   我不由得失声唤道:   “竺晓凌!”   哭声戛然而止,我怀疑是自己出现了幻觉,自从生病以后,眼睛和耳朵都不大灵光了。   树叶被踩得沙沙作响,一高一矮两个人向我走近,因为他们逆着光,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只能分辨出身材粗壮的是个男人,留着长发纤瘦的是个女人。   我挠了挠瘙痒的头皮,对自己的惊扰感到不好意思。正低头间,瞥见了男人手里的绳子。   他们是来自杀的吗?   从两个人走路时保持的距离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并不亲密。   难道……   我四下环顾,在几步之外的地上散落着一根手臂般粗的树枝,我故作轻松地往树枝的方向挪动着脚步。   女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加快了脚步,朝我飞奔过来,嘴里竟然喊出了我的名字:   “左庶!”   顿时,我想起了眼前的这个女人。   Chapter 2   我仰起头,眼前这座朴实的建筑仍保持着它的原貌,只是招牌换成了带灯光的字体。古色古香的“长乐客栈”四个字,熠熠生辉。   长乐客栈是情人林生意最好的旅馆,如不事先预订,必定没有房间。   从前台取了房间的钥匙,我弄停当行李,回到旅馆一楼的餐厅,点了杯当地特产的茶,在窗边的座位等着韩雨程和她的男伴。   餐厅显著位置悬挂着诸如“珍惜生命”之类的标语,喇叭里也放着劝说自杀者勿轻生的广播,窗外整片墨绿色的情人林,透出隐隐的怨气,心情也不自觉地沉重起来。   韩雨程是我和杨成森初中时的同班同学,他们俩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的恋情,终因父母的介入,韩雨程嫁作他人妻子,她的先生是一家知名企业的管理高层,我在报纸上见过他的名字——苏畅,他被誉为最年轻的第一副总裁。在他们的婚礼上没有看见杨成森,以为他俩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   直到杨成森临死前,我才知道他俩有了联系。   “会在这里看到你,真是太巧了。”韩雨程回房间换了套舒适的便服,步履轻松地朝我走来,方才树林里的阴郁,被遇见久违老友的兴奋所取代。   曾经公认的班花,步入中年后依然风姿绰约,有着让人动心的美丽外貌。她在我对面的座位优雅地坐下来,要了一杯乌龙茶。   “这是我先生生前最爱喝的茶。”韩雨程垂下了长长的睫毛。   “我听说了你先生的事情,特意为你先生来这里。”我没有告诉她,是受了杨成森之托。   “我也听说你已经是个有名的侦探了,怎么看也不像啊!”   “是不是我换个福尔摩斯那样的帽子,再叼个烟斗,才像侦探?”   “你也可以留撮波洛那样神气的小胡子呀!”   我俩同时笑了起来,原本不知如何启齿的我,寻找着提问的时机。   “刚才树林里和你在一起的男人,是你的朋友吗?”   韩雨程摇摇头:“今天之前我也不认识他,他是那个女人的丈夫。”说完,韩雨程羞愧地低下了头。   那个女人,我已然明白她指的是谁。   旅馆老板娘打断了我们的对话,她端来了茶水,她的样子变老了许多,身体依然健朗。老板娘好像已经忘了我是谁,也许是她已经习惯了遗忘,人们选择来到情人林,就是选择了被遗忘。   “乌龙茶!谢谢!”与韩雨程同行的那位男子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对老板娘说道。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我和韩雨程中间。   远处的树林无缘无故起了雾,像仙境一般,美得那样不真实。   韩雨程啜了口乌龙茶,似乎不习惯乌龙茶略微发苦的口感,她咬牙咽了下去,话匣子也随之打开。   坐在我身旁的这位男子名叫姚远,实在不知该如何介绍他的身份。简单地说,他和韩雨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失去了自己的伴侣。   一个月前,韩雨程的丈夫和姚远的妻子,双双在情人林里殉情自杀了。   婚外情,这三个字对韩雨程和姚远来说,都是陌生的字眼。婚后的他们都过上了所期望的生活,尤其是韩雨程。丈夫带给她的幸福,将杨成森留下的伤痕打磨得平整光滑,像一支疗效显著的特效药,将记忆的伤口完全治愈,不见一丝疮疤。虽是被迫的选择,韩雨程却从来没有后悔嫁给丈夫。当警察通知他俩来情人林认尸的时候,看见吊在一棵树上的两具尸体手牵着手,好像一对生死与共的结发夫妻。   他们的遗物都放在了长乐客栈425房间内,他们随身带着不少贵重的财物,像是要私奔的样子。韩雨程从警察的调查中得知,自己的丈夫有外遇已经四个月了,每个星期丈夫都会固定地从工作日抽出半天时间,同姚远的妻子幽会。他们互赠礼物,苏畅信用卡的账号里金额在这四个月里猛增,他们经常互通电话,亲密无间。亲朋好友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如何认识彼此的,除了住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圈毫无交集,连警察都没有办法查出他们两人是如何结识的,所以对于他们两个人的自杀,作为了两个独立的自杀案分开处理。   看着他们一长串的开房记录,韩雨程感觉整个世界在心中崩塌,这种世界末日的感觉已经是第二次了,第一次是和杨成森分手的那一刻。   韩雨程从停尸间领回尸体的时候,在另一个人的脸上看到了相同的表情,和自己一样崩溃的表情。她不知面对姚远时是应该表现出同病相怜,还是迁怒于他,索性选择回避。他们各自为不忠的伴侣收尸,被解剖过的尸体看起来如此陌生,和情敌的伴侣一样陌生。   一个星期之前,韩雨程和姚远收到了来自长乐客栈的预订确认电话,他们的伴侣在自杀当天竟然预付了一个月后的425房间的房费。相约殉情的两个人,又为什么要预订死后的房间呢?   本就对殉情一事始终持怀疑态度的两个人,找到了证明自己是对的方法,义无反顾地来到情人林。   在丈夫苏畅自杀的那棵树下,韩雨程再次见到了姚远,一个眼角剔透、面容坚毅的男人。和上次见面时不同,韩雨程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期盼的目光,那正是自己所需要的希望。   这一次,她主动开口打起了招呼。   而姚远开口的第一句话,就颠覆了韩雨程内心所有的猜忌。   “我看了发现尸体时候的照片,我妻子和你丈夫脖子上的绳结叫作‘柴结’,打这种结的人,通常用来拖拉木材之类的物品,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不太会学这种打结方法。我妻子根本不会打这种结,你丈夫那样的高级打工者,也不太会吧?”   韩雨程了解自己的丈夫,自小就是被家长放在温室里养大的,足不出户,即便旅游出差,也是专车接送,从不参加任何野外求生活动,不要说柴结,就连缝补衣服的针线结,他都不会打。   “我们俩正研究着绳结,我突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怀疑丈夫,一时没控制住就哭了起来。之后听见有人朝我们走来,就看见了你。”韩雨程顿了一秒,神情严肃地问我,“你来情人林真的是为了我的事情吗?”   “是啊!”我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以免被她发现我来此的真正意图,我搔搔前额的发际,用手臂挡住她窥探的眼神。   “在我看见你的时候,为什么你手里拿着绳子?”   方才被麻绳磨破的手掌皮肤,仿佛向全身蔓延开来,我转过头看着窗外的雾气,不知如何回答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是不是因为竺晓凌?在树林里我听到你喊了这个名字。”   像深藏污秽的池水下的塞子被拔开,我再度陷入浑浊的旋涡,慢慢卷进记忆的最深处。   Chapter 3   遇见竺晓凌的时候,天气比现在要冷一些,情人林里光秃秃的枝干像老人的手,求助般伸向天空。   第一次看见竺晓凌,她裹着厚厚的外套,塞着耳机,围巾挡住了大半张脸,坐在长乐客栈门口的木长凳上,眼神忧郁,对我友善的招呼声置若罔闻。   “你是左庶吧!”一位年轻人站在长乐客栈的服务台后面喊道。   “你是阿布。”预订房间的时候通过电话,所以我记得他的声音。   阿布替我办了入住登记,领我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位于客栈的背面,正对着一片庭院。庭院里有一条石板铺砌的小路,蜿蜒向另一片树林。   “那是什么?”我推开窗户,看见小路旁有一个被锁起来的大箱子。   “没什么,就是一口枯井罢了。怕有住客往井里乱扔垃圾,所以我妈把井锁了起来。”   我这才明白,阿布是长乐客栈老板娘的独子。   在阿布六岁那年,他的父亲就抛下妻子,跟一个外乡的女人跑去了大城市。走的时候留下了一笔钱,阿布的母亲就用这笔钱开了这家旅馆,她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为了父亲离开的事情不快乐,所以给旅馆起名叫作“长乐客栈”。   但是来这里的每个人,都快乐不起来,久而久之,阿布也像他的客人一样不苟言笑。二十岁的他,已经懂得了如何在那些住客面前伪装自己。   这一切都因为竺晓凌的到来,而变得不一样了。   竺晓凌发呆时的背景里,总能看到阿布的身影。旅馆提供的免费早餐,竺晓凌那份总是盛得很满,但她只吃一点点,然后又在木凳上愣愣坐上一整天。她总戴着耳机,不和任何人讲话,像尊美丽的石像,在寒风中历练意志。   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孩儿,怎会有如此绝望的表情呢?   我抛下对人生的迷茫,开始着迷于竺晓凌沉默背后的真相。   季节的缘故,当地也进入了旅游的淡季,旅馆的生意清淡了不少,客人也仅剩下我和竺晓凌两个人,我和阿布的关系也熟络起来。晚饭后竺晓凌早早地回了房间;阿布的母亲不知疲倦地收拾着旅馆的每个角落;我和阿布在夕阳的余晖下,漫步于庭院的石板小路间。   “她是聋哑人吗?”阿布对这位客人的兴趣,丝毫不亚于我。   “聋子为什么要戴耳机听音乐呢?”我分析道。   “也可能是助听器吧!”   “不可能。”与竺晓凌擦肩而过时,我听见耳机里传来微弱的音乐声。   “那你说,她为什么这副样子呢?”阿布踢飞一颗脚边的石子,石子如子弹一样撞在石板路上,弹出老远。   “哎哟!这他妈谁踢的!”一个肥硕无比的人影,从石板小路尽头的树林里隐现出来。   “谁啊!”阿布扯开嗓子吼道,吓了我一跳。   “我是来投宿的。”那人渐渐走近,才看清是个西装革履的胖子,他龇牙咧嘴地搓揉着小腿的胫骨,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   “你有预订过吗?”   “预订什么?”胖子从西装内侧口袋掏出鼓鼓囊囊的皮夹,说道,“我给你双倍的房钱,给我一间最好的房间。”   阿布轻蔑地瞥了眼他的皮夹,冷冷地问道:“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是啊!怎么了?”胖子显然不懂长乐客栈的规矩。   “这片地方只有我们一家旅馆,但我们从来不接待没有预约过的客人。”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胖子见苗头不对,圆滑地赔上笑脸,“来,两位小兄弟,抽根烟。”   “没看到禁烟标志吗?”阿布指指树干上的圆牌。   “那不抽了,不抽了!”胖子连忙收起烟盒,一张照片从他的口袋里飘落,我和阿布不约而同地认出了照片上的人。   竺晓凌。   阿布一个箭步,抢先拾起了照片:“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她是我公司签的歌手。”   我仔细端详起照片上的竺晓凌来,她戴着夸张的帽子,化了妆的脸光鲜靓丽,表情深邃地手握麦克风,背景是一排耀眼的聚光灯,光晕之外便是一片黑暗,和此时的树林一样。   阿布用肘子捅捅我,意思是我信不信这个胖子讲的话。   “你们认识她?”胖子走近一步,“我正找她呢,你们要是知道她在哪儿,我们公司一定会感谢两位小兄弟的。”   “不认识。”阿布把照片丢还给他,拽着我往回走去。无论胖子如何恳求,阿布都面无表情地插上了门闩。   我已经不记得那天是什么时候睡下的,但我记得那晚寒风刺骨,窗上的玻璃被拍得啪啪作响,如果有人在外头过夜,说不定会被冻死。   也许是上天故意要赋予情人林传奇色彩,第二天下午,突然来了十多个警察,他们说是接到了报案信,匿名信中说长乐客栈里有人被杀了。   警察把长乐客栈找遍了,除了我们四个人,连尸体的影子都没看见。   在警察对竺晓凌身份查实的时候,我才知道昨晚的胖子没有撒谎,她确实是一个选秀节目的歌手。二十年前这种节目叫作歌唱比赛,要求要比现在的选秀严苛数倍。参加的歌手也会历经生理极限的考验,在训练和准备的过程中,竺晓凌因为过度使用嗓子,把自己给唱哑了。已将生命投入唱歌中去的竺晓凌受不了打击,一个人跑来情人林。来找竺晓凌的胖子,就是那个节目的负责人陈强。从我之后的调查中得知,陈强在歌唱比赛期间,私自为竺晓凌安排了商业演出,中饱私囊。频繁的演出活动,才是弄坏竺晓凌嗓子的罪魁祸首。陈强生怕竺晓凌把这件事公之于众,才会只身一人到情人林来找她。   但就在我和阿布见到陈强的那晚之后,他也失踪了。   他没有回到工作单位,搜查的警察也没有在树林里找到他的尸体,只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身上带了很多的钱,是用来收买竺晓凌的。   当天下午,一个警察送来了另一封匿名信,信里写明了尸体所藏的地点。   通过信里的提示,警察很快发现有人破坏了后庭枯井的锁,尸体可能被扔在了井里。   奇怪的是,警察在井里只找到了那张竺晓凌的照片,那本是陈强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现。   匿名信被怀疑成了恶作剧,如果信是从情人林边缘所设的信箱寄出,抵达警察局至少也要两天的时间。两天前,陈强还没有动身来到情人林,又怎能预知他的尸体会在枯井里呢?   更困惑的事情是,长乐客栈里能寄出这封信的人,只有我、阿布、阿布的母亲以及竺晓凌。   警察把我们的嫌疑一一排除,赶在天黑之前,返回了县城。   在晚饭的桌上,阿布终于按捺不住,问我道:“左庶,你说昨晚那个胖子去哪儿了?会不会冻死在树林里呀?”   “就算是这样,那张照片怎么会跑到井里去呢?”   “我也不知道。”阿布挠挠头。   “真的不知道吗?”我加重了语气。   “你是在怀疑我?”阿布有点儿不开心,狠狠扒了口饭。   “因为你骗了我。”   “什么?”   “庭院的那口井……”我话还没说完,竺晓凌走了进来,用一根手指指指我,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好像是有什么话想单独对我说。   我丢下醋意大浓的阿布,起身跟在竺晓凌的后面。   付一样的房费,竺晓凌的房间却比我的大上一倍,阿布对她好过所有的客人,这种好通常伴随着爱慕之心。   “请坐。”竺晓凌抚平一块皱皱的床单,开口对我说。   “原来你可以说话?”我惊讶道。   她用手指抵着嘴唇,示意我不要发出声音,轻轻走到房间门口,探头张望了几下,关上了门。这才放心地说道:“其实我前几天就可以说话了,嗓子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休养了一段时间,它自己就恢复了。都是陈强害得我这样的,所以我就急急他。”   “呵呵!”我笑出声来,由衷地为她高兴。要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不能说话,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我今天发现了这个东西。”竺晓凌脸色一变,递给我一个皮夹。   “这是陈强的皮夹。”我脱口而出。   “你认识陈强?”竺晓凌诧异道。   “我昨晚刚见过,所以记得。”我把昨晚遇见陈强的经过对她说了一遍,才打消了竺晓凌对我的猜疑。   “这个怎么会在你这里?”我发现竺晓凌现在手里的这个皮夹已经瘪塌塌了,表面有磨损的痕迹,还沾了些许泥土,上头有几个不太明显的深色圆点。   “今天早上我在房间地上捡到的,是有人从房门下面的缝隙里塞进来的。”   我把皮夹打开,平按在地上,它的厚度刚好穿过门下的缝隙。   “警察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呢?”   竺晓凌搓着手指:“一开始我没在意这件事,下午他们说陈强到情人林来了,而且还失踪了,我才想起这个皮夹像是他的。如果这时候我把皮夹交出去,反而会受到怀疑,毕竟我是这个旅馆里唯一有杀陈强动机的人。”   旅馆门口传来喧闹声,我急忙开门出去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是原本已经返程的警察又折了回来,他们在情人林里发现了陈强的尸体,他在一棵树上自杀了。   我和竺晓凌对视一眼,彼此心知肚明,陈强一定不是自杀,那个拿走陈强所有钱,再把皮夹塞进她门缝的人才是凶手。   我回望着呆若木鸡的阿布和总是藏在角落阴影中的他的母亲,心里暗想:   这座旅馆里,竺晓凌不是唯一有杀陈强动机的人。   Chapter 4   在死亡原因的定性上,警察还需要时间,所以我和竺晓凌被要求不允许离开长乐客栈。   第二天起床后,我没有看见竺晓凌,只看见阿布和他母亲慌慌张张地跑进了她的房间,于是我就跟了过去。   一走进房间,我就看见竺晓凌面色苍白,虚弱地躺在床上,阿布正在喂她吃东西,竺晓凌蹙眉躲闪着阿布伸过来的调羹。   “这孩子病了,不肯吃药!”一旁阿布的母亲看见我,挤出一丝笑容说。   竺晓凌向我投来求助的眼神,干裂的嘴唇微微颤动,刚想张口说话,阿布见缝插针地又举起了调羹。   “还是我来喂她吧!”我伸手挡在了阿布和竺晓凌之间。   竺晓凌也用力点起了头。   阿布执拗地一动不动,阿布母亲见状,拍了拍他的后背:   “阿布,让左先生喂吧!你陪我去修一下庭院枯井的锁架子。”   我接过碗和调羹,阿布凶恶地瞪了我一眼,好像我和他从来都不认识一样。   “怎么回事?这药很苦吗?”我闻了闻碗里的药,刚想尝一口。   “不要喝!”竺晓凌一把拉住了我,摇了摇头。   我将药全倒进了窗台的盆栽里。   “吃了他们做的早饭,我就头晕不舒服,打算在床上躺一会儿,老板娘就进来让她儿子喂我吃药。”   “有发烧吗?”   “我不知道。你摸摸。”竺晓凌撩起刘海儿,露出额头。   我极不自然地把手放在她额头上,迅速拿开了。   “好像没有。”   气氛好像变得尴尬起来,我努力寻找着话题,想打破这难耐的沉默。   “你好像有点儿怕他们。”我用大拇指朝门外指了指。   “总觉得他们母子俩有点儿奇怪,刚住进来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少东西,但是没过几天,这些东西又会回到我身边。”   “会不会是你自己忘记放哪儿了?”我看了眼乱糟糟的房间,不信任地提问道。   “不会,我记性很好。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灰色的上衣,黑色运动裤和白色球鞋,还主动和我打了招呼。”   “你的意思是他们偷偷进你房间,拿走你的东西又放了回来?”我回忆起过去几天,竺晓凌不在房间的时候,阿布通常都出现在她身边的不远处,要不就是和我混在一起。   会不会是阿布的母亲干的?   “想想就恶心。”竺晓凌的房间里还有她的内衣和一些女性用品,如果被陌生人碰过,确实会很不舒服。   “放心吧!我会好好保护你的!”年轻气盛的我,就这样没心没肺地说出了这句承诺。   “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竺晓凌漂亮的明眸,闪耀出幸福的光芒。她温暖的身体贴近了我,我只觉脸颊发烫,闭起了眼睛。   原以为她会献上一个难忘的吻,等来的却是一个轻轻的拥抱。   就这样,竺晓凌成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朋友。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朝夕相处的短暂三天里,我悉心照料着她,观察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微表情,以至于我往后诸如挠头皮、搓手等表达情绪的习惯动作,都是受她影响所致。   感情有时就像一粒青春痘,放在脸上自觉丑陋,就算剧痛,还是忍不住会挤出血。待时光流逝,那些逢痘必挤的完美主义者弄得一脸疮疤,反而不管不顾的人没留下一丝岁月的印记,满面容光。   三天以后,警察确认了陈强的死是自杀,好像是根据脖子上绳子的痕迹,法医可以区分出自杀和他杀。   就在我兴冲冲得到可以回家的消息时,竺晓凌和阿布在情人林里自杀了,他们脖子上的勒痕和陈强的一模一样。只有情人才会在这片树林里一起自杀。   竺晓凌随身携带的包里,还藏着从我这里偷去的钱。   我离开时,最后看了眼旅馆的招牌,它在寒风中哆哆嗦嗦,就像丧子的老板娘,老态龙钟。   来过这里的人,真的可以“长乐”吗?   我成为一个侦探以来,从不愿记起在情人林那段日子里的点滴回忆,更不想找出什么蛛丝马迹来破案。尽管现在看来,这个案件疑点重重,可每当回忆片段闪过竺晓凌的影子时,我总是会忍不住去想:那天的拥抱是她真心的吗?如果是真心的,为什么和别人殉情呢?   这时,就会有两个自己开始在心里打架。   竺晓凌自杀的动机,被认定是失声后抑郁导致自杀,但我知道,这个动机不成立,她的声音恢复后,只在我面前开口说过话,我也无法去证明这件事情。   重新回到情人林,当我踏进树林第一步的时候,那根缠绕在竺晓凌脖子上的粗绳,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我还记得那个绳结的名称——柴结。这种结主要用来绑紧及拖拉木材之类的物品,打这种结比较方便随意,但它必须受到拉力作用,否则就会松动脱落。但这种结对自杀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打柴结时需要在被捆的物体上缠绕,自杀者要在自己脖子上打出这种结是件很麻烦的事情,除非有人帮忙才行,或者说竺晓凌和阿布互相为对方打了柴结。由此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   一个大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女孩,又怎会打这样的结呢?   我强迫自己打断了回忆,拿出药瓶,用韩雨程面前的乌龙茶冲下了药丸,疼痛丝毫没有减缓,我把手插进上衣口袋,用力绷紧身子,待这阵痛感离去,我才松开了咬紧的牙齿,口腔里尝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不要紧吧?”我的举动让韩雨程有些不知所措。   我摆摆手,又恢复了原样,问道:“你们刚才说,你们亲人自杀时打的结,也叫‘柴结’,对吗?”   韩雨程和姚远不约而同地点起头来。   我抑制不住挠头皮的动作,零星的头皮屑飘飘悠悠落在肩头的衣服上,零零落落,仿佛一片片柳絮般的白雪。   柴结,也许就是破案的关键所在吧。   Chapter 5   先环绕被捆绑物一圈,打一个单结,再将绳头缠在绳子本身,便形成了一个可伸缩绳圈大小的绳结了。   我早已是个打柴结的高手。   在长乐客栈中,我检查了所有捆扎或者和绳结有关的物品,发现没有一个打的是柴结。如果要杀人,凶手一定会打自己擅长的结,这么多年过去,阿布的母亲真的可以隐藏得那么深吗?   当年写给警察的匿名信,正是出自我之手。   可我举报的尸体并不是陈强的,而是阿布的父亲。那时候我对客房窗户下的那口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偷偷取了阿布母亲藏在柜台里的钥匙,一个人半夜打开了盖在井口上箱子的锁。起初只以为井里是长乐客栈的镇店之宝之类的宝物,打开后一看,一团衣物漂浮在井水上,仅仅凭着月光我看不清衣物下到底是不是具尸体。好奇心重的我,决定试探一下阿布和他的母亲。   我和阿布关系一度甚好,从他那里知道他父亲出走时几乎没有带走任何衣物,就算是私奔,也不至于如此匆忙,说是被人追杀倒有可能。   于是,我寄出了第一封匿名信,告知警察可能会有命案。   我故意在吃饭的时候,问起了阿布父亲离家出走时候的衣着,阿布母亲明显紧张,回答得也是语无伦次。我看见她偷偷在柜台后检查井锁钥匙,因此肯定那口井里一定有问题。   随后,我寄出了第二封信。   谁知,警察在井里没有找到尸体,连我看见过的衣物都消失不见了。井水通常和地底的暗河相连,也许水位升降被暗流冲走?如此牵强的推断,只能说,大三时的自己,还很稚嫩。   现在的我,成为韩雨程愿意托付信任的侦探,这源自情人林的重重谜团,使我成长为一个以破案为生的人。也许,是为了竺晓凌。   我检查了韩雨程丈夫的所有行李,唯独有一件东西不知为何物。   一捆色彩鲜艳的细绳,我拉了拉它,韧劲十足,承受一个成年人的体重也不成问题。   我的病越发严重,吃药也起不到丝毫作用,我偷偷收起了这捆绳子,实在挨不住了,手头也有个能够结束自己的东西。   阴郁的天气,阴郁的树林,所有东西都令人情绪低落,心也跟着变得阴郁起来。   一阵爽朗的笑声回响起来,仿佛归天后的死者们释然开朗。   客栈里响起老板娘的热络招呼声,我才知道,是有新的旅客来了。从声音判断,来的也是一男一女两位住客,女的声音高亢,显得很兴奋,男的声音低沉且少言寡语,似乎对女的无可奈何,两人的年纪也相差不少,没准儿又是一对婚外情的孽缘。   “左庶,你和我们一块儿去浅竹内吗?”站在我门口的韩雨程,换了一套登山服。   “浅竹内?”我瞪大了眼睛,虽然知道自己的眼睛总是惺忪无神。   “我和姚远都想知道,为什么大家都要来这里自杀。听说浅竹内这个地方,从没有自杀者生还的记录。”   浅竹内位于情人林的最深处,枝繁叶茂下的土地终日不见阳光,滋生出许多有毒气体,地底丰富的矿藏,会影响闯入者指南针的磁场,很容易就会在浅竹内迷了路。无论是探险者还是自杀者,总之没有人可以活着走出这片土地,连清理尸体的救援者,也不愿涉足半步,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   “你不怕和姚远也被当成殉情者吗?”我无意改变她的决定,但希望她想清楚后果。   “真是这样,好歹也算和我丈夫扯平了。”韩雨程轻松笑道,可我看见她的眼角微微发亮。   “开什么玩笑!”我大声说道。   对生命不珍惜的态度,也许是触及了我被病痛折磨的神经,也许是白费了杨成森委托我的一片苦心,使我变得激动起来。   我愤怒的表情令韩雨程不知所措,她转动脖子四下张望,想换个话题说说。   “这是你打的结?”韩雨程突然看见了我手里的绳子。   我迅速解开了自己打的柴结,将绳子收了起来:“在我没有调查出结果之前,你千万不要深入浅竹内。”   “其实浅竹内并没有传闻中那么可怕。”韩雨程从登山服口袋里拿出一张打印纸,上面记载着浅竹内所发现过的尸体。   至今为止,仅有一次。   四年前,两位地质考察学家前来寻找他们失踪半年的同伴,结果在浅竹内里找到了同伴的尸体,以及两具骷髅白骨。两名地质考察人员因为迷路而活活饿死在浅竹内之中,其中一人的脚有骨折的迹象,另一个人没有丢下同伴而一起饿死。   对于两具白骨的记录相对简单,因为遗骸年代久远,还被林中野狗之类的动物啃食过,所以没有关于死因的诊断。只知道两具白骨的主人乃是一男一女,也许可以称他们为情人林的创始者。   这条消息像一把关键的钥匙,在我脑中无数个画着问号的箱子中寻找着匹配的锁孔。   脑壳中一记清脆的“咔嗒”声,我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浅竹内的白骨,正是阿布失踪的父亲和他的情妇。   Chapter 6   旅馆内陈旧的镜子,把我的肤色照得很不健康,灰暗灰暗的。脸上的皮肤像一张风干的湿纸巾,勒紧了整颗头颅,我越来越像一具骷髅了。两只耳朵比以往显得更加大了,又有几分神似吸血鬼。   尽管采用了保守治疗,没有切除恶性部位的肿瘤,但癌细胞的扩散速度惊人,正一点一点地蚕食我的身体。药物吃多了,人体产生的耐药性把特效药的作用降到了最低。在这种可怕的病魔面前,人生仅仅分为大笑着走向死亡和痛哭着走近死亡,但它们都必须经历痛苦的煎熬。   阿布母亲的心理煎熬,丝毫不亚于癌症患者。   托诸葛警官的福,他事先替我和当地警方打过招呼,所以收集相关资料的时候,还算顺利。我花了一整天,在当地派出所里,翻阅了所有材料。在找到决定性证据前,基本串联起了围绕着长乐客栈发生的多起事件。   阿布年幼的时候,他的父亲并没有和情人私奔,而是因为出轨之事败露,与他的情人被阿布母亲双双杀害,她将两具尸体藏匿在庭院的井中,并以井枯为由封了井盖。想必开旅店的成本,也是两个死者的钱财。   二十年前的那一天,一定是我对被封之井的兴趣,引起了阿布母亲的担忧。那天晚上,她等我们睡着,偷偷打开了井盖,想把两具尸体转移到别处,没想到被逗留在井附近的陈强看见。但我想一个中年女人,怎么也没有办法徒手杀死陈强这样体格的胖子吧?当时,陈强一定拿出了竺晓凌的照片询问,夜黑风高,陈强失手将照片掉落井里。阿布母亲得知陈强是要找人,于是将竺晓凌作为筹码与之谈判。最后,阿布母亲让阿布将竺晓凌半夜带到情人林,交由陈强。陈强则许诺自己不会将井中看见的尸体宣扬出去。   阿布母亲连夜把两具尸体运到了情人林最深处的浅竹内,由于阿布母亲必须在我醒来之前返回长乐客栈,所以藏匿两具尸体的地点未深入浅竹内的中心地带,这才被地质考察人员找到。   陈强在情人林里等来了竺晓凌,也等来了死神。   阿布母亲怎么会轻信一个陌生人的承诺?阿布勒死了陈强,尽管这个推理很牵强——阿布的体格不足以一个人制伏他,但我仍不愿相信竺晓凌也参与了这起谋杀。   她恨陈强,恨他将自己作为一件商品般对待。竺晓凌灵巧的双手,打出了致命的柴结。   我这才恍然想起,柴结是竺晓凌教我怎么打的。   当晚情人林里的每一棵树,一定目睹了一场激烈的搏斗。   想逃避的记忆画卷,被吹去表面覆盖的灰尘,显露出残酷的本质。   她接近我只是想试探我而已,看我是否洞察了他们杀人的事情。在仅有四人的旅馆,他们三个随时可以杀我灭口。   而阿布和竺晓凌选择了自杀。阿布脖子上的结是竺晓凌打的,然后她教了阿布打结的方式,让他为自己的脖子也打上柴结。   是因为爱他吗?   竺晓凌眉目间时常透露出绝望,嗓子失声后虽然恢复了,但在演唱方面很难达到曾经的水准。她选择来情人林,真是为了度假休养的吗?情人林会使人对世界毫无留恋,自杀仿佛是唯一的解脱,竺晓凌早有了这念头。   夕阳下,阿布深情地望向竺晓凌的侧脸,高贵而又傲慢。   她居高临下地问道:“你可以为我做一切吗?”   “当然!”   “为我去死也可以吗?”竺晓凌死死盯着阿布的眼睛问道。   “当然!”眼神中没有一丝动摇的迹象,就像他父亲当年决定离开时一样坚定。   情人林仿佛他们俩的婚礼殿堂,他们互为对方脖子打上绳结,就像在戴结婚戒指,两个生无眷恋的年轻人,怀着杀人后惴惴不安的罪恶感,他们年轻的外表下,是衰老而又残破的灵魂。   我不愿想象下去,并不是不敢面对这个现实,而是自己所珍藏的一段感情,却是一场虚伪的表演。当你看见一件自认为美好之物的丑恶姿态时难免惋惜,虽然每次破案后,我都会看见不同的人脸上挂着这样的表情,可依然无法麻痹那种心痛的感觉。   末梢神经变得后知后觉起来,全身的气力像被抽干了一样,意志力和正义感慢慢丧失,对于公布阿布母亲的罪行,我也不如往昔般认为是必须的责任。   我已经不适合再做一名侦探了。   Chapter 7   我看见韩雨程和姚远并肩走向情人林,探寻他们想要的答案。   耗尽最后一点儿脑细胞,来完成对杨成森的承诺。韩雨程和姚远伴侣的自杀真相,也早已在我脑海中水落石出。   在韩雨程丈夫行李里找到的细绳,是网球拍上专用的网球绳,而绳子的颜色很特殊,市面也鲜有人使用,我却很熟悉,它专用于癌症俱乐部。   通过当地警察核实,韩雨程的丈夫以及姚远的妻子,皆是癌症俱乐部会员。他们疑似偷情的行为背后,是同病相怜下所产生的感情。   他们相约情人林自杀的原因,在我知道他们预订了死后长乐客栈的房间时,才发现这惊人的动机。   当自己死去,为了不让自己的伴侣陷入无边的悲伤之中,刻意营造出殉情的假象。让自己的伴侣在预订房间的日子,同时来到情人林,为的是让两个痛失爱人的人走到一起。   听起来很荒唐,他们是在为自己的另一半寻找伴侣。每次外出的约会其实是在交流各自的生活习惯和爱好品位,回家时慢慢灌输给自己的妻子和丈夫。用自己的生命,为他们约了第一次会。   当韩雨程和姚远都点了乌龙茶的时候,是不是证明他们成功了呢?   我把所有的话写在一封信里,摆在了韩雨程房间的床头柜上。穿起我最厚的衣服,独自往浅竹内的最深处走去。   出门时,阿布的母亲看见了我:“我见过你吗?”   “我来了两天了。”   “我是说以前见过你吗?”阿布的母亲眯起眼睛。   二十年前,我的头发还不是蓬松的,我的眼睛要比现在更有神,除了痴痴地笑,也没有过多的习惯动作,字典里也没有出现过竺晓凌三个字。   “你认错人了。”   有些名字,应该从记忆中删除。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充满癌细胞的身体,很快就感到了疲乏,深不可测的树林,使我没有走下去的信心了。我坐在地上,背靠一块大石头,费劲地喘着粗气。   从浅竹内的方向,有一男一女向我走来。像阿布和竺晓凌,又像是韩雨程和姚远。   “先生,你还好吧?”   一男一女是今早刚刚入住旅馆的那一对,起初以为是婚外恋的他们俩,看起来不像是情人,是我把世界想象得太阴暗了。   竺晓凌阻止我去喝她的那碗感冒药,让她和阿布白演了那场戏,倒进盆栽的那碗药毒死了植物。我心存感激,感激这个世界。   “我只是休息一下。”其实是我没有办法停止喘气。   “你看起来不大对劲。”女的摸摸我的额头,“你在发烧。”   我努力支撑起瘫软的身子,说道:“不用担心,我不会一个人在情人林里自杀的,倒是你们……”   听出我话中有话,身材娇小的女人笑道:“我们也不是来这地方寻死的,主要是来寻找竹筒酒的原材料,竹筒酒必须要用山林里最好的竹子来制作。”   “你们是酒庄老板吗?”我问道。   “她是老板,我只是她的搬运工罢了。”男人摆出一副奴才的样子。   “老朴,是你自己要跟来,我可没逼你呀!”女人白了他一眼。   “你的店叫什么名字?改日有空定去拜访。”我转身迈开碎步,避免让他们俩好奇的目光落在我憔悴的正脸上。   “桂源铺!”女人语调上扬。   这个店名有所耳闻,我没有停下脚步,接着问:“你的名字是?”   “她叫应小雀。”   男人在我背后抢先答道。他饱满的声音挤进我的耳膜,像树林中潮湿的空气,蔓延到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   摄人心魄的黑暗树林中,涌动的暗伤气势恢宏,华丽得令人心碎。   独白的人   赠予我一次华丽转身,   荣耀这虚席以待的舞台。   Chapter 1   妻子又回来了,在我杀死她后的第七天。   我打开卫生间灯的时候,奈美那颗美丽的头颅就在洗手池里,被我切断的脖根处残缺不齐。   为什么她的头会自己跑回来呢?   已经是这个星期的第三次了。   我快被逼疯了。   这不是幻觉,这是一场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   制造这场噩梦的罪魁祸首是我手边的这部智能手机。   这起光怪陆离的事件要追溯到三个月前,从一起少女的自杀案说起。   那是我去新公司报到的第一天下午,我成了一名期货公司的客户经理。公司坐落于新开发的寰球商业区内,此地块原以环寰游乐城为中心建造,起初在大力的宣传下,环寰游乐城吸引了不少游客,也带动了周边商家的繁荣。随着时间的增长,寰球商业区选址偏远的弊端渐渐显露,再无创新的营销策略也使得环寰游乐城丧失了大量客源。一年前,环寰游乐城正式宣布闭门停业,成了一座废弃的游乐城。   上下班时,我都会经过这座如鬼城般的无人游乐城,它沿街那排玻璃窗上,被涂了一层黑漆,气氛格外诡异。其中位于六层的一扇窗户,破了个大窟窿,像一颗蛀牙,听同事说前几天有个二十几岁的姑娘从这扇窗户跳楼自杀,脑浆都流出来了,当场死亡。   我不禁好奇,自杀为什么要隔着窗口呢?   正低头寻思,瞥见游乐城的围墙脚下,有样东西正在发光。走过去一看,竟是一部最新上市的触屏智能Phone5代手机,市值至少也要四五千元。按开屏幕,显示电量剩余百分之二,屏保是一张蓝色的救生圈,上面写着英文单词——FORGOTTEN(遗忘)。   我抬头望了眼那扇破碎的窗户,会不会是那个自杀姑娘的遗物?这条路本来就人烟稀少,就算路人遗失手机也应该掉在墙角这种位置。   虽是满心疑虑,可我还是颇为高兴地收下了这份天赐的礼物。   回家的路上,我买了配套的充电器,为边缘磨损的手机买了个手机套,让它看起来焕然一新,摆脱它戾气十足的过去。   谁也不知道它是捡来的,本想送给奈美作为礼物,我骗她说这是一位朋友低价转让给我的,她撇撇嘴,嫌弃道:“这种别人用过的二手货,上面都是细菌,我才不要呢!”   回忆起来,也许奈美的这句话,为她的死埋下了种子。   于是,我顺理成章地成了这部智能手机的新主人。   自此以后,这部手机开始了对我的邪恶的控制。   Chapter 2   我的新工作主要是和钱打交道,客户所委托的大笔资金,交由像我这样的客户经理操作交易,我们不能为客户决定究竟购买哪只期货,但可以给出通过数据分析后的建议,一般情况下,外行的客户通常会采纳客户经理的专业意见。   但我这样半路出家的客户经理,毫无专业经验可言,刚开始尝试给几位客户的购买意见,都是以亏损收尾。在这个数据为王的行业里,一旦你的亏损率高于百分之四十,对你的职业生涯几乎是毁灭性的。   后台操作员雨瑶来到我办公桌前,放下了我上个星期的业绩单,对我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调侃道:“恭喜你再次垫底,看你的样子有希望刷新本公司最快鱿鱼奖。”   雨瑶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她的美属于男人不愿娶回家的那种,越是美丽越是危险,也就越没有安全感。公司里有传闻说她是老板的情人,雨瑶似乎对此毫不在意,她知道这些传闻的缔造者会一批又一批地离开公司,又会一批接一批地涌入公司,但传闻从没停歇过,她早已习惯,美丽的女人总会招来是非纷争。也许真有这样的艳遇,谁都想和她搞上一腿,可能我也不例外吧。   只是现在不是时候,我直愣愣地盯着电脑上那一根根走势线,完全看不出这根与那根之间的差别,为什么有人却可以对着它发表一通长篇大论呢?   “谁来帮帮我啊!”我低吟道。   突然,身下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您需要帮助吗?”   冷不防出现这么个声音,我被吓了一跳,回头看了看周围的女同事,都在以一脸讨好的笑容和客户们交谈着,根本无暇来顾及我。   是谁在说话?   我收回视线,发现自己口袋里透着光,拿出来一看,原来是智能手机的屏幕亮了。   上面显示着一行字体:   您需要帮助吗?   刚才是它在说话?   出于好奇,我对着智能手机又说了句:“你能帮我吗?”   手机屏幕下方的一个话筒图标闪了一下,智能手机答道:“是的。”   曾经听说过最新的该款智能手机有一项名为“塞瑞”的功能,它具有与人对话的能力,并且是真人发音,我从来没有见识过,不由得为如今高科技的发展而惊叹。   我想了想,把手机搁在了桌子上,点了点屏幕问:“你能告诉我这三大类期货,要推荐哪一类给客户吗?”   “请告知类型名称。”   “农产品,贵金属,能源期货。”这些饶舌的名词连我听了都犯晕,一部手机怎么可能知道!   收到我的讯息后,手机屏幕自动在互联网上检索着相关信息,屏幕翻过一行又一行的期货分析报告,速度之快我肉眼都跟不上。   很快,手机完成了检索,给出了最终答案:“请选择能源期货中的景泰电力。”   “你确定吗?”我半信半疑。   “景泰电力目前的涨势预计在三个月内会持续,可持五成仓位,获利后增至八成。”   我还想追问下去,雨瑶摇曳着婀娜的身姿走了过来,手机屏幕也自动暗了下来。   “陈磊,你手里还有一个张先生的账号从开户到现在没有交易过,抽空推荐他买只期货吧。”雨瑶埋头打理着手指甲,漫不经心地对我说道。   “不知道推荐哪个呀!”我双手抱在头后,舒展下筋骨。   “实在不行就买能源吧。我刚才在Mike(迈克)的办公室听他说,这个期货最近收益还不错。”   雨瑶说者无意,我听者有心。Mike是我们公司的首席顾问,在他手下交易的期货盈利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他的分析居然和“塞瑞”一样,我暗自惊奇。   “怎么?还不信我?”看我一脸茫然,雨瑶摆摆手,“你还是好自为之吧。”   我来不及辩解,她便凑到另一桌同事那儿谈天说地去了。   我思索了一番,张先生是我手里唯一还没有亏损的客户,假如再一次推荐失败,我铁定会被老板拉上黑名单,立马从公司卷铺盖滚蛋。有时候,人生和期货是一样的,机会是靠你拼出来的。于是我拨通张先生的电话,把“塞瑞”对我说的那番话添油加醋地又重述了一遍,把景泰电力天花乱坠地胡吹了一番。   张先生终于有点儿心动了:“你觉得买多少合适?”   “先持五成仓位,等涨了再追。”我言语间充满了自信。   “那就听你的,你帮我买入。”张先生在我的煽动下,终于下定了决心。   “好嘞。”挂断电话,我就把雨瑶叫了过来,把张先生的账号报给了她,说道,“这回听你的,帮我入五成的仓。”   “赔了我可不负责哦。”   “要是赔了我就拉着你从楼顶跳下去。”我故意沉下脸说。   “你这人内心太阴暗了吧。”雨瑶娇嗔地打了我一下,转身离开了。   从背后看着她丰满的臀部,我咽了口口水,不免有些想入非非,要成为怎样的男人才能拥有这等尤物呢?   电脑屏幕跳出交易完成的信息,看来雨瑶已经在后台完成了买入操作。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内心忽然变得忐忑不安起来,仅凭一个手机的分析就草率地做了决定,会有胜算吗?要真是这样,所有人只要跑去买个手机不就都成专家了吗?这么一想,我才为自己的鲁莽感到懊悔。   周边的同事们一阵窃笑,领头的Mike不知在和他们聊些什么,是不是在嘲笑我被炒鱿鱼的日子近了呢?   毫无底气的我,不敢回头看他们。   景泰电力的指数就像知道我入仓了一样,开始节节下跌,张先生的期货在跌了十个百分点之后,止住了颓势。   收盘的时间到了。   手机开始响起,来电显示是张先生打来的。   我用颤抖的声音说了句:“喂!张先生。”   “陈磊啊!景泰电力你帮我买进了吗?”张先生心急火燎地问道。   “呃……还没有买进,还没来得及操作呢。”我鬼使神差地撒了个谎。抬头猛然发现雨瑶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边,她替我拿来了交易单据。   “那就好,那就好。这个期货跌得一塌糊涂了。”知道自己没受损失,张先生心情大好,夸赞了我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雨瑶对我摇摇头,什么都没说,独自下班回家了。   我的眼神仿如空洞的数字,死气沉沉。   “都怪你,你说我明天该怎么办?”我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冲着手机大声吼道。   冷冰冰的屏幕毫无反应,犹如平静的湖面。   就像它从未对我说过话一样。   Chapter 3   下了班时间还早,不想回家,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不由自主地来到了环寰游乐城的那排窗下,我掏出手机,有些后悔当初捡了这个便宜,高科技的东西让人产生依赖,盲目的依赖就会导致我这样的失败。   脑子一热,抬手把手机扔了出去,它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重重砸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落地声。   不是我的东西本就不应该要,我不去看它,绕道而行。   但一声短信提示音,不得不让我收住了脚步。像是冥冥中注定一样,我又走回去,把手机捡了起来,划开锁屏键。   是奈美发来的短信——   今晚我和朋友出去逛街,你一个人吃饭,记得喂蓬蓬。   最后是一个爱你的表情。   叹了口气,我跳上回家的地铁,出站的时候在路边摊吃了碗葱油拌面,胡乱对付了一下肚子。   回到家里,出人意料的是奈美居然在家,我不禁心生抱怨:“早知道你在家,我就回来吃饭了。”刚才油腻的面吃得我肚子有些不太舒服。   “朋友临时有事,我一个人逛了一圈就回来了。”   “这是给蓬蓬的。”我从包里拿出一包狗粮。蓬蓬摇头晃脑地跑回来,对着奈美吐着舌头。   蓬蓬是一只纯种的黑色拉布拉多犬,体形壮硕,这得益于奈美如同对待亲生儿子般的悉心照料。这条狗十分聪明,几乎能听懂奈美给它的所有指令,只是蓬蓬对我不太亲,它只认奈美一个主人。有时看见蓬蓬瞪起乌黑发亮的大眼珠,我都会心生畏惧。   奈美笑眯眯地靠近我,挽起我的手,撒娇道:“老公,我今天逛街的时候看中了一个包包,是今年的新款。”   “贵吗?”我怯怯地问。马上就要丢饭碗了,实在没什么底气。   “这个数。”奈美竖起一根手指。   “一千呀。”我爽快地把钱包掏了个精光,凑足了一千整。   奈美嘟嘟嘴:“老公,这点儿不够。要一万呢!”   粗略一算,就算自己完成了每月的指标,不吃不喝也要三四个月才够买这个包。有些无奈,但我只能硬着头皮说:“这个月的期货市场不是很景气,下个月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买来当你的礼物吧。”   “可它现在在搞特价打折,下个月就是原价一万五了。”显然奈美不高兴了。   “一个包这么贵,还不如去网上淘一个真皮的呢。也才两三百,样子看起来差不多。”我嘟囔了一句。   奈美也不知吃了什么枪药,毫无征兆地冲我发起火来:“你懂什么!网上的假货能和商场里的名牌比吗?你这种只能用二手手机的人,真是没见过世面。”   “我没见过世面?我天天在外面忙死忙活地工作,哪有你这么有空去见世面!”我回击了一句。   “那你就去见完了世面再来找我吧。”奈美挎起包,头也不回地往门外走去。   “你去哪儿?”我有点儿急了,站起来问。   “要你管!”奈美重重关上了大门。   蓬蓬对我叫了两声。   我一怒将它赶去阳台,锁在了外面。   我点起一根烟,平复一下激动的情绪。和奈美在一起恋爱了四年,新婚一年,起初她还会展现温柔体贴的一面,相处的时间久了以后,每次起了争执,她动不动就发脾气不理我,到最后都是以我妥协收尾。大学的时候,奈美是班花,追求她的人用她自己的话说,从教室门口一直排到校门口。之所以最后选了我,是因为我在毕业前一天的晚上当着全校女生的面,在女生寝室楼下唱了一首《小情歌》。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   就算整个世界被寂寞绑票,我也不会奔跑。   我轻声哼起,只是没有了当年的感觉。这些年来疲于奔命的操劳,使我一天天迷失在繁华世界中,生活的步履也变得沉重起来。   只是奈美从没体谅过我,过着公主般日子的她,从没有任何忧虑。也许这就是一个没钱的家伙娶班花的宿命吧。为一个爱的人努力并付出一切,难道不是最幸福的事情吗?   奈美你知道吗?我真的很爱你。   盘算着买包的钱,心里联想到明天要和张先生解释亏损的原因,心乱如麻。   不知不觉,我在沙发上睡着了。   Chapter 4   夜里我做了个很长的梦,早上被蓬蓬的叫声吵醒,一看手机,竟然已经十一点了。   为什么我设的闹钟没有响呢?   打开房门扫了眼床,奈美昨晚没有回来过,一定是回娘家去了。我把阳台里的蓬蓬放了出来,倒了点儿狗粮和水,急急忙忙往公司赶去。   期货交易是早上九点开盘,等我到了公司,上午的交易已经关闭,没来得及通知雨瑶清仓,估计这下张先生损失惨重了。   我垂头丧气地来到电脑前,打开今天景泰电力的走势图。   天哪!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景泰电力的指数居然从今天开盘一路飙升,不仅把昨天亏的那些钱都赚了回来,至少还盈利了本金的一半。我正沉浸在狂喜之中,打算给张先生送去好消息。   一只玉手按在了我的手机上,扭头一看,是雨瑶。   她意味深长地对我笑着说:“陈磊,你看,昨天听我的没错吧?”   “多亏了你,我现在正要打给张先生。”我轻轻拂去她的手。   “你忘了?昨天你告诉张先生,我们没有替他买入这只期货。”   我瞬间明白了雨瑶的意思,现在只有我和雨瑶知道张先生的这笔钱盈利了,假如我们就此抛售手里的景泰电力,把属于本金的部分原封不动地归还张先生,剩下的钱哪怕我和雨瑶平分,也足够我给奈美买个包了。   我收起了手机,向雨瑶使了个眼色,雨瑶心领神会地回到了后台操作室里。   下午开盘后几分钟的工夫,我的电脑就跳出了交易完成的提示,我的心一阵狂跳。私自挪用客户的资金违反了期货客户经理的操作守则,这甚至是违法的行为。   电话响起。打来的人是雨瑶,她隔着办公室的玻璃窗,冷静地看着我。   “喂!怎么了?”我压低了声音。   “没事。交易记录我都彻底删除了,昨天给你的那张交易单据,你最好处理掉。”   “明白了。”其实我已经忘了那张单据被我放到了哪里。   “对了,给我一个你的私人银行账号,我把钱转进去。”   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用短信把银行账号发了过去,很快收到了汇款提醒。   雨瑶再次来到我办公桌前,弯下腰,垂下的一边长发正好挡在了同事和我的脸之间,对我说道:“这件事你不说我不说,就没人知道了。昨天那张交易单据你扔掉了吗?”   “嗯。”我心虚地点点头。   “我什么时候来拿钱呢?”雨瑶把脸凑得离我更近了,我能闻到她淡淡的体香。   “我下班就去取,明天带给你吧。”   雨瑶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谢啦。”   旁边的同事们一阵起哄,雨瑶丢给他们一个冷眼,走开了。   抢在奢侈品店打烊前,我买下了奈美想要的那只包,刷完卡,看着包裹精美的礼物,先前那份不安的心理稍稍得到了缓解。   这个时候,我体会到了钱的万能。   回家之前,我把银行卡里剩余的钱都提了出来,五五分成,一半的钱我装在了刚才营业员送我的包装袋里,看着满满一袋钱,一下子拿出去还真有点儿舍不得,但明天还是要给雨瑶,能赚到这么多钱,最主要还是靠她。   到了我家楼下,卧室的灯亮着。应该是奈美回来了吧。她就是这样一个小孩子脾气的人,吵过闹过也就没什么了,要是发现我今天就给她买了这只包,一定开心死了。   我兴冲冲地跑上楼,刚用钥匙打开门,就发现化了妆的奈美打算出门。   “你今天又去哪儿?别生我气了,老婆。看我都给你买礼物了。”我提起了手里的包装袋。   “我去参加同事的Party(派对),你回来得正好,我手机没电了,你的拿来借我用用。”   虽然我的是二手机,但好歹也是新款。   我两只手都提着东西,没有空闲。奈美就自己从我口袋里拿走了手机,临走前在我脸颊亲了口:“老公最好啦。礼物放着,等我回来拆啊!”   我悻悻地走进了房间,把包放进了奈美的一堆包中,发现其中一只包有点儿眼熟。   和我买的那只一模一样。   听营业员说过,这款包是前年的过季产品,昨天才开始拿出来降价销售,奈美肯定不是前年买的,昨天和我吵完也很晚了,奢侈品店肯定关门了,那就只可能是今天买的。   她哪来这么多钱?   我拿起家里的电话打给了奈美的母亲:“妈,是我,陈磊。你最近身体还好吗?”一番寒暄过后,我问道,“昨天奈美有没有到你那里去过夜?”   “怎么,又吵架了?”   “没有。奈美昨天和同事出去玩,一晚上没回来,我有点儿担心。”   “这么回事呀。奈美昨天没来过我这里,要不我打电话问问她?”   “不用了,她等会儿回来我问她吧。”   挂断岳母的电话,我依次打遍了奈美所有闺密的电话,都说昨晚没有见到过奈美。   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在我脑中蔓延。   第二天,奈美把手机还给了我,我发现手机里多了两张她的自拍照。   “这是哪儿呀?”我猜测着奈美身后的背景。   “正在为您查询。”塞瑞冷不防说道。   我愣了愣,几天没有听到它发声音,差点儿忘了手机的这个功能。   “您查询的地点如下。”手机自动切换到地图模式,在市中心的位置插了两根大头针。   我放大后发现,那竟是一家五星级酒店。   塞瑞还在读昨天奈美前往酒店的路线,那是它通过GPRS卫星定位所记录下来的。我连忙替它插上耳机,仔细聆听着路线。   这条路线应该是开车去的。一定是有人接她。这个人一定就是送她包的人。   “他是谁?”我对着耳机上的麦克风问道。   塞瑞居然有了反应:“张翔,高等教育学院副教授,电话号码……”   “张翔?不就是我的客户张先生吗?”我的思路一下子混乱了。奈美是装潢公司的预算员,平时生活圈子不大,除了几个同事之外,就只会接触到来装潢的客户,难不成张先生就是她那里的客户?   “有什么办法可以查到吗?”我对塞瑞说。   塞瑞想出的点子几乎让我咋舌。   首先我登录装潢公司网站,查询该公司在建工地的地址,与我工作电脑里张先生的客户资料比对。结果正如塞瑞所说,奈美公司确实有一个在建工地的地址是张先生的家。   雨瑶今天涂了鲜艳的口红,我看见她的嘴动了动,意识到自己戴了耳机,忙摘下一只。这才听见她说话:   “喂!在发什么愣?”   “没什么。”我弯腰把塞在办公桌下的包装袋拉了出来,正好瞄到那张不知被我放哪儿的交易单据。我不动声色地把包装袋递给了雨瑶,“喏,你的。”   “多少?”雨瑶接过去问。   “五五。”我假装把手里的笔不小心掉到地上,捡笔的同时把交易单据塞进了袜子里。   雨瑶对我抛了个媚眼:“合作愉快。”   塞瑞在耳机里响了起来:“您需要更多的帮助吗?”   “帮助?”我自言自语道。这引来了雨瑶好奇的目光,她问道,“你有什么困难吗?”   塞瑞继续说道:“可搜集张翔出轨证据,交由他妻子处理。”   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要怎么做呢?   “雨瑶。”塞瑞为我提供了最佳的人选。   雨瑶一脸茫然无措地看着我,当我告诉她我的计划时,她不禁有些恼火:“你把我当什么人呀!”   “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在她眼前晃了晃那张还留有我袜子味道的交易收据。   Chapter 5   对付张翔这样的已婚人士,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塞瑞告诉我,遭遇婚外情最重要的就是搜集证据,雨瑶就是负责替我干这项工作的人。   首先,以期货业务为由,我把张翔约到一家酒店会面,再推托去不了,让雨瑶代为出席。让她故意靠近张翔做一些亲密动作,我趁机抓拍几张照片,照片只要交到张翔的妻子手里,就足够让他付出代价了。   对雨瑶如此妖娆的一个女人来说,对付张翔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我坐在酒店的角落里,把帽檐压得很低,把手机的镜头对准他们的桌子,在顺利拍了几张照片后,我还录了一段视频,没等他们俩的会面结束,我就给雨瑶发了短信,先一步离开了酒店。   我知道奈美一定在家里等着我,也一定编好了骗我的理由。我发自内心希望奈美的谎言能够让我相信,却又不甘心被欺骗,就在这种自我矛盾的心情中,我踌躇了一路,想着要以怎样的表情去面对奈美。我戴上耳机,手机里的音乐听起来都那么悲伤,甚至有一点点绝望。不知不觉,我在街上游荡了几小时,回到家已是晚上十点。   奈美在沙发上睡着了,手里握着遥控器,电视里播着乏味的连续剧,屋子里静悄悄的。   “你回来啦。”奈美从沙发上慢腾腾地坐了起来,关掉了电视机,揉了揉酸痛的脖子,“快来帮我揉揉,我的脖子好像抽住了。”   她的语气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我绕到沙发后,替她按摩起来。好像是睡沙发的姿势不对,落枕了。   “奈美,你认识张翔吗?”我忍不住问道。   “不认识。”奈美闭着眼,十分享受,我的按摩手法她还是很满意的。   从她的语气里我找不出破绽,开门见山道:“你的那只包是谁帮你买的?”   “什么谁帮我买的?”奈美睁开了眼睛,“我自己买的!”   “你哪来的钱?”   奈美耸着肩膀,不让我再继续按摩了。   “钱是我妈给我的,你管得着吗?”   “这几天你根本就没见过你妈。”   “你调查我?”   “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这么怕我知道!”   “你今天是不是有病呀!”奈美站了起来。   “拦住她。”是塞瑞的声音。   我害怕奈美又会彻夜不归,听从了塞瑞的建议,一把拉住了奈美的胳膊:“你又要去哪儿?”   “要你管!放开我。”奈美重重推了我一把。   “她是你的妻子,你当然要管。”塞瑞在我耳畔说道。   “你是我老婆,我不管你,谁管!”我重复道。   “那我就和你离婚!”奈美朝我吼道。   “她出轨,所以要离婚。”塞瑞说。   “你外面有男人了吧?!”我感觉自己的声音在抖。   “神经病!你快放开我,你抓得我好痛啊!”   “不可原谅!不可原谅!”塞瑞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就像一个小学生的复读机。   我的怒火被慢慢点燃,犯错的人明明是她,为什么却可以在这里理直气壮?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我把浑身的力量都使在了胳膊上,直到十根手指的气力用尽,再也使不上劲了。   奈美的身体朝我倒了下来,我连忙扶住如一摊烂泥般的她。奈美的舌头吐在嘴唇外,睁着两只红红的眼睛,已经没有了呼吸。   我的意识慢慢恢复,奈美脖子上的两个大拇指印也变得明晰起来。   塞瑞还在一个劲儿地说着:“不可原谅!不可原谅!”   “闭嘴!”我扭头看到蓬蓬恐惧地望着我。   我抱着奈美的尸体不知所措,满腔的怒火开始冷却,恐惧从每一根血管蔓延开来,一阵阵的寒意从我的后背升起。   我掐死了奈美。   窗外晚风习习,我如前行在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孤舟,看不到未来,不知如何是好。   塞瑞那毫无感情的声音再次从扬声器里发出:   “分尸。”   Chapter 6   塞瑞下载了关于以往分尸案的细节资料、相关小说以及电影视频,并且罗列了需要购买的清单以及附近可以买到这些物品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地址。   我没有退路。   我着了魔一样按照塞瑞的指示采购了清单上的所有物品,在卫生间的地板上肢解了她。   当红色的液体缓缓淌入下水道,奈美在离我远去,我也在黑暗的甬道中越走越远。   奈美被我分成了六个部分,四肢、躯干和头颅,装进最常用的垃圾袋里,还放了些奈美的日用品和衣服进去,这样可以伪造成她赌气离家的假象。等我把卫生间冲洗干净,换了身衣服,天已经亮了。   只差抛尸最后一步了。   我望着六只大小不一的袋子,就像睡梦中的奈美一样安静。或者我不应该用“像”这个字眼,因为那根本就是奈美。我想起来,应该让奈美把她最喜欢的包一起带走。我在她的一堆包中,找出了那两只一模一样的包,我已经分不出哪只是我送的了。我十分忌讳另一只包,看见那只包就好像看见了张翔的脸,我不会轻易放过他的。   两只包一样的搭扣,一样的拉链,皮质纹路的差别我也记不住,我打开包找到了我刷卡时的回执。   应该就是这只包。我收起了回执,重新打开装有尸块儿的袋子,把包放了进去。   在这个周末的清晨,我出门先去冲洗了手机里的照片,将视频刻录成了光盘,用匿名的方式寄往了张翔家中,收件人填上了“张太太”。随后,我在租车行租用了一辆后备厢宽敞、颜色低调的汽车,以便晚上抛尸使用。   想着张翔妻子收到照片后的样子,我竟有些得意起来,也许一场悲剧正等待着他们家。我幻想着周一上班看到张翔身亡的新闻,我听从手机塞瑞的分析,和雨瑶又用张翔的账号赚了很多钱,我数着大把的钞票,怀里躺着忠贞不贰的雨瑶,奈美的尸首在土地里慢慢腐烂,直到没人能认出她来。   回首近日发生的事情,遇到的许多麻烦,多亏了这部智能手机。   我抚过它冷硬的外壳,想不到这小小的一部手机,却汇聚了人类的最高智慧。   入夜时分,我一包包把尸块儿摆进汽车后备厢,装上一把铁锹,向森林公园的方向驶去。   有手机的语音导航,我也不需要多费脑筋,选择了最优路线,仅仅半小时就抵达了目的地。   车停在公园围墙外的阴影中,我先把尸块儿抛进围墙,自己从公园的侧门翻了进去。森林公园地处偏郊,里面百分之八十被绿化覆盖,有些植物茂密的地方游客根本不可能靠近。曾经和奈美一起来游玩的时候,我还跑去这些角落解手,奈美紧张地在一旁替我把风,并催促道:“你好了没?快点儿快点儿。”   想起她那时可爱的样子,到现在还觉得好笑。   只是,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现在我再也看不见奈美的笑了。   我一锹又一锹地在泥地里挖着,一股悲伤之情油然而生。我是在亲手埋葬自己的妻子,一个我曾经立誓要与之共度一生的女人。   眼泪和汗水在鼻尖形成冰凉的水珠,滴入奈美的坟墓,与她的身体一起永眠地底。   跪倒在奈美的坟墓前,我双手合十,在惨白的月光下最后一次对她说:   “我爱你。”   回到家,我把这两天穿过的衣服全丢进洗衣机,清理口袋时又翻出了买包留下的那张回执。   我发现某个地方不对劲,在回执下方的签名处,不是我的签名,而是奈美母亲的名字。   这个包真的是奈美母亲为她买的吗?   我的心一阵绞痛。   事情不会是这样的,我绝对不可能弄错的。   再仔细核对了刷卡的时间和地点,包是在奈美离家后一天,在靠近奈美母亲家的店里买的。我猜想奈美母亲在电话里装作奈美没有回过家,是故意想我着急,怕我再轻松把奈美哄回家,今后还会欺负她女儿。奈美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把亲生女儿和女婿在心里分得很清楚的女人。   我已经没有勇气再打电话给奈美母亲确认这件事了。我只是让自己相信奈美和张翔的事情是真的,可越是这样,我越是怀疑自己。在这种强烈的暗示下,我不得不怀疑自己可能真的错了。   我在恍惚中熬到了星期一,而刚一上班,雨瑶告诉我的另一件事,几乎把我摧垮。   雨瑶和张翔相约这周去外地旅游,目的地是一处度假山庄,张翔在那里买了一套别墅,上个星期他都待在那里。   所以,他不可能和奈美见面。   冥冥中,似乎有只强大而又无形的手,把我推进了早已布好的陷阱中,让我疯狂。   刹那间,我听见了塞瑞刺耳的笑声。   Chapter 7   它不是一只普通的手机,而是被恶灵依附的不祥之物,它是在报复奈美对它的不屑一顾。它具有生命力,有自己的思想,人类根本无法掌控它,因为它比人类聪明得多。   在奈美的头颅第三次回来的时候,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办到的。但除了它,还有谁知道我埋葬尸体的地方呢?要是没有智能手机的导航,连我都很难找到靠近埋尸地点的那堵围墙。   奈美头颅第二次回来的时候,我虽然害怕,但本着不能让奈美身首异处的信念,当晚又把她的头颅埋了回去。我发现是有人把它挖了出来,送回了家。   为什么这个人没有报警呢?这是警告吗?还是要勒索呢?   我在杀死奈美的第二天,就给她的公司打了电话,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告诉她母亲我们将要去旅行,并且通知了她所有朋友,说我们去的大凉山没有手机信号,有什么事情改为邮件联系。   没有人知道奈美的去向,更没有人想到她的尸体会在森林公园里。   只有手机知道。是塞瑞策划了一切,除了它,我想不出第二个人。   这一次我要把这部手机,作为奈美的陪葬品,一起埋掉。   重新将奈美的头颅包好,裹上一圈圈封箱带,再关闭了手机电源,将两样东西一同装进了垃圾袋。   凭着前两次的印象,顺利驱车来到了森林公园的围墙外。我打算把坑挖得更深一点儿,让这部手机永远没有机会再害别人了。   寂静的树林里,只有我沙沙的铲土声,偶尔一两声怪叫,我就会停下手里的动作,仔细聆听一番后,再继续挖坑。   一声石破天惊般的短信提示音划破夜空,惊出我一身冷汗。   为什么关机了还会有声音?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加快了挖坑的速度。可短信一声接着一声,就像是手机临死前的求饶。我被这声音都快弄得神经衰弱了,不得已,拆开了垃圾袋,取出手机,心想也许是车上颠簸压住了开机开关吧。   屏幕上是四条未读短信。   我和张先生在一起,刚才不小心把期货的事说漏嘴了。   对不起!   对不起!   第四条短信是张翔发来的:明天我会去找你,你好自为之。   这个时候我真想对雨瑶来一句,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吗!   回忆起上次寄到张翔家里的那些照片视频,似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不如这次拿来当交换的筹码。于是,我把手机又重新揣进了口袋。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打算先去租车行还车,再去公司和雨瑶商量对策。   蓬蓬摇尾乞怜地蹭着我的小腿,我这才记起最近几天都没有喂过它,找来狗粮全倒进了它的食盆里。   下楼发动汽车,来到了租车行。也许没想到这么早就有客户,负责验收车辆的年轻员工还没有睡醒,气呼呼地围着汽车转一圈,态度很差地问我道:“你这车跑哪里了?怎么搞得这么脏?”   “去郊游了。不好意思。”不想惹麻烦的我忍气吞声道。   年轻人打开车门,又问道:“你是不是还带了宠物?”   “没有啊。”   “你自己看,这里都是狗爪的印子,地上还有狗毛。”年轻人在记录本上飞快地书写着,还用笔杆敲了敲车门把手,“连把手上都有狗爪印。”   一股强大的电流冲进我的脑门,所有难以解释的事情我突然全部明白了。   “先生,你让一下。”年轻人发动了汽车,打算把车倒入车库。   我如僵尸般挪了挪脚步,脑子里一片空白。   奈美曾经教过蓬蓬许多技能,其中就包括了开车门,狗种的缘故,蓬蓬很快就学会了这些技能。蓬蓬一定是趁我运尸的时候,打开后车门溜上了车,伏在后座的地上,因为车座都是黑色的,黑毛的蓬蓬就更难发现了。再说,在那种情况下,我更不可能去注意后座的地板了。在我翻越公园围墙的时候,它又跟着我跑下了车,在某棵树的旁边看着我将它的主人掩埋,等我走后,它凭借着气味,把奈美的尸体刨了出来,再一路叼回家。   不对!我突然想到一周没有喂食的蓬蓬,为什么不见消瘦,反而胖了呢?   它在吃什么?   胃里一阵翻腾,我想到奈美被挖空的坟墓。   这时,口袋里的电话响了。   电话那头的张翔冷冷地对我宣布道:“我已经报警了,你私自挪用资金以及涉嫌勒索敲诈,警察已经去找你了。”   “他们怎么知道我在哪儿?”   “你的手机有全球定位,根据你的号码就能找到你。”   我恍然大悟。赶忙删除手机里的与张翔有关的照片和视频,以免被警察找到勒索的证据。我把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手机上,没能听见身后汽车的倒车提示,年轻员工驾驶的汽车直接将我撞倒在地,手机脱手飞了出去。   我趴在路中央,看见一个陌生的路人捡起了我的手机,正四下环顾,寻找着失主,我刚想对他招手示意,一辆疾驶而来的卡车便从我身上碾了过去。   整个世界变得暖洋洋起来,有什么东西正从我的体内流逝。   留在我瞳孔中最后的影像,是那位年轻人手中的手机突然亮起,一个亲切的女声对他说道:“您需要帮助吗?”   遗忘的人   铭记在左,忘却在右。   中间流淌的是时光的银河。   Chapter 1   在刺骨的寒冷中醒来,不知为什么脸会挨着冰冷的地面,我抬起晕乎乎的头扫了一眼周围,一片朦胧。我挣扎着爬起来,可两只手却使不上劲,嘴里隐隐作痛,好像舌头被咬破了。   我费力地靠着墙,在地上坐了一会儿,等眼睛慢慢适应了这昏暗的环境,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男厕所里。男厕所大约二十平方米大小,一面墙上有着一排高高的窗户,玻璃上都被贴了黑色的胶纸,窗下是五个蹲坑,蹲坑与蹲坑被一堵齐腰高的矮墙隔开,但没有装门,蹲坑下的水沟已经没有水了,散发着排泄物干涸已久后的臭味。蹲坑对面是小便池,用来冲洗的水管像枯萎的藤蔓般斜挂在斑驳的墙上。   我脑中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这是哪里?   我努力回忆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可脑袋疼得要命,就是想不起来。   我摸了摸口袋,幸好身上的手机还在,点亮屏幕,发现一格信号都没有,上面显示的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十四分。   一张作为屏保的男生照片,让我寻回了一些记忆的碎片。   他叫晔君,是我的男朋友。   两年前,我们分手了。   我和晔君都是敢爱敢恨的性格,相处时彼此相爱,却又会因一言不合而争吵不断。分手那次也只是为了看哪部电影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吵了一架,他是那种一旦吵起来就会说话不计后果的人,每当看着他生气的脸,就好像从来不认识他一样。   在电影院售票口前面,我对他大吼道:“晔君,我们完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我气得发抖,而他冷静地对我说:“记住你说的这句话。”说完扭头就走。   起初以为这次和以前一样,又是一次小别扭,过几天他就会回来找我。可是等了三天,连一个短信都没有收到,我有些按捺不住,就打了个电话过去,没想到他的手机号码已经不存在了。   好像我的世界某个角落一夜塌陷,我和晔君完全失去了联系。我猛然意识到一点,虽然曾是朝夕相处的男女朋友,可我和他的关系仅仅一个电话号码就可以结束。   原来,我并不如想象中那般了解他。   我开始疯狂地寻找晔君,通过许多种渠道和方法,依然毫无收获,我这才明白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这句话是至理名言。也许是我的不懈努力感动了上天,在渐渐失去信念的时候,无意中找到了晔君的微博。   他并没有用本名注册账号,而是叫作“莫奈的日出”,那是他最喜欢的画。   我通过链接,找到了他的其他网络账号,翻过一篇篇的日志,就像在看他的日记,每天去了哪里,吃了什么。我在电脑屏幕后面默默关注着晔君,仿佛他仍在我身边一样。   就这样过去了整整一年,我每天睡前会看一看他今天的照片,洞察他有没有新的女朋友,深入了解他旅行的某个地点,甚至比导游更加详尽。厌倦了与他争吵的日子,这样的相处方式反而让我乐在其中,虽然相隔很远,心却是前所未有的近。   收藏了他的所有账号地址,我从不发表评论,防止自己的账号被他发现,我用毫无规则的数字和字母注册账号,连我自己不用笔写下来都很难记住。这些我费时费力去做的事情,就像当时和晔君相处时所做的事情一样。很可能下一秒,就变得毫无意义。   就在某天我打开网页的一刹那,发现他停止了更新。   Chapter 2   晔君好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经历过一次的我,无法接受他的再一次离开。我找到他最后发的一条微博,像是在一个游乐场里,他站在一堵白色的墙壁前面自拍了一张,背景上挂着一只蓝色的救生圈,上面印着白色的“FORGOTTEN”字样。   我认出了那个地方,是市郊的环寰游乐城,因为客源流失,环寰游乐城已经闭馆歇业了。为什么晔君要去那里呢?   第一个闪进脑海的念头是他要自杀,否则怎么会无缘无故跑去那种荒弃的地方,销声匿迹?!   终于想起来啦!   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了。   搜索了晔君所有的资料后,我越发觉得情况不妙,打算去救晔君。查看了地图上环寰游乐城的位置后,我独自一人来到了环寰游乐城。环寰游乐城地处偏远,交通也不方便,因为对路况不熟悉,我等了很久才挤上一班公交车,到了那里才知道原来坐地铁也可以抵达。这里是一片名为寰球的商业区,而环寰游乐城是这片区域的中心。这里的街道比市区宽敞多了,只是走在街上难得看见一家店铺,行人更是少得可怜。   荒凉的游乐城大门已是锈迹斑斑,杂草从麻条石的缝隙中钻出来,沿着墙根一路蔓延,放眼望去,整座城犹如废弃的鬼城,一片荒芜。   绕着游乐城的围墙走了一圈,没有发现可以进入的地方,虽然已是无人管理,但高高的围墙和紧闭的铁门,对我来说依然是无法逾越的屏障。   于是,我用手机在网上查了查环寰游乐城的游玩攻略,其中一条说可以绕到游乐城的后方,穿过一片矮树丛,那里有一扇小铁门,少了一根铁杆,有些瘦小的游客就是从这里钻进去的。   抱着尝试的心理,我找到了这扇铁门。铁门由一根根竖铁杆焊接而成,偏左的位置确实少了一根铁杆,但留出的空隙实在小得可怜。所幸我是一个苗条的女人,拥有那种令人羡慕的吃死不胖的体质,但副作用就是胸部也同比例的苗条。晔君曾经和我吵架的时候,就刻薄地歧视过我的胸部。吵架时的晔君,现在想起来都让我恨得牙痒痒,他每次都好像故意要引起我的愤怒一样。   脱去外套,我深吸一口气,把肩膀伸向铁门的空隙中。半个身子很轻松地穿过,胸部也毫无难度,但是头部卡住了一半。嘴唇不小心碰到了铁锈,尝到一股苦涩的味道。我稍稍转动下巴调整角度,一咬牙,用力挤了进去。下巴一阵刺痛,用手摸了摸,似乎被擦出了一道印子。   重新穿起外套,刚抬脚往里走,发现一棵树枝上挂着件黑色的皮夹克。   正是晔君最后那张照片上穿的那件。   我环顾四周,靠近围墙处的树林较为茂密,除了树几乎看不见其他东西。有种感觉晔君就在附近,他不是会丢三落四的人。当我转身的时候,一片阴影遮盖下来,有什么东西捂在了我的嘴上,一只强有力的手牢牢按在上面。不知名的药水味道涌入鼻腔,我无法挣脱铁钳般的手。   听着自己奇怪的呜咽声,我昏昏欲睡。   记忆也在这里中断了。   再醒来时,便是在这个破烂的男厕所里了。   体力恢复得差不多了,脑筋也比刚才好使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人偷袭,并且带到这个厕所里。我站起来往厕所门走去,打算赶紧离开这里,生怕袭击我的那个男人会回来。   厕所的门从外面锁了起来,任凭我怎么使劲都打不开。我喊了两声,回答我的是空洞的回声。我又想到了靠蹲坑的那一排窗户,但是窗户太高,厕所里又没有可以踏脚的东西,我留心着脚下蹲坑的水沟,尝试跳了几次,手都没有办法够到。   就在这时,“哐啷”一声,厕所的门打开了。   Chapter 3   一个高大的男人肩上扛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男人一袭黑衣,套了黑色的头套,只露出两只空洞的眼睛。他的手搭在女人的身上,我认识那双手,正是它捂住了我的嘴。男人弯下腰把女人扔在了地上,那一下摔得看着都觉得痛,可是女人毫无反应,躺倒在我醒来时的地方。   男人看了我一眼,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仍保持着准备跳跃的姿势,可能他觉得好笑,摇摇头走了出去。门外响起一阵铁链的碰撞声,是男人把门锁上了。   厕所回归死一般的寂静。   我举着手机慢慢靠近地上的女人,我探了探她的鼻息,只是昏了过去。荧荧的光芒下我端详起她来,是个年轻的女人,理着黄色的短发,看起来年纪和我相差无几。她没有穿外套,露在外面的两条手臂十分白皙,几条铁锈的擦痕在上面很显眼,我猜她也是从小铁门进来的。一定和我一样,被人用麻醉药弄晕过去了。   我摇了摇她,希望她能够醒过来。但估计药效还没退,她没有一点儿反应。我走到洗手池边想弄点儿水来让她清醒清醒,拧开水龙头,喷了几下锈水,之后一滴水也没有流出来。站在洗手池前,感觉鞋底黏黏糊糊的,用手机一照,有一摊猩红从洗手池下的柜子里流出来。   柜子里到底是什么?   我哆哆嗦嗦伸出手,拉开了柜门。   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里面乱七八糟塞着一堆沾血的衣裤,这身衣裤看起来有点儿眼熟,我认出了其中一条牛仔裤,那是我以前买给晔君的,我记得它大腿位置的油污,是晔君和我一起吃火锅时溅到的调味料,因为形状很像一颗心,我还特意拍照留了念。翻开手机里的相册,拿近一比对,确实是晔君的裤子。   看起来流了不少的血,晔君一定是遭遇了什么事情,是黑衣男人对他做了什么吗?   身后响起微弱的呻吟,我回头一看,那个女人醒了过来,正支起身子莫名地望着我。   “你醒啦!”我挽着她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   “这是哪里?”她抚着额头,龇着牙问道。   “应该是环寰游乐城里的一个男厕所吧。”我往小便池侧了侧头,示意道。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女人茫然地看着我。   我无奈地摆摆手:“有人把我们关在了这里。”我把自己想到和看到的所有事情给她说了一遍,她这才恍然大悟地点点头。   女人自我介绍道:“我叫丁琳,今天是到环寰游乐城来找人的。”   “你也来找人?”我惊奇道。   “我来找我的男朋友晔君。”丁琳笑着说道。   我一下子蒙了,晔君什么时候变成别人的男朋友了?   丁琳见我一脸困惑,拿出手机给我看他们的合照。没错,一样的脸型,一样长长的鬓角,照片里和丁琳合照的男人,就是晔君。   “你和他交往多久了?”我不禁问道。   “其实……”丁琳咬着嘴唇,低头沉思了片刻才说道,“我们已经分手半年了。”   “既然分手了,你为什么还要来找他?”事情变得越来越奇怪了。   “因为我关注了他的微博,发现他来到环寰游乐城后就销声匿迹了。前段时间这里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   “不好的事情?”她的话让我听得一头雾水,我们两个也站累了,顾不得难闻的恶臭,在小便池的台阶上紧挨着坐了下来。   丁琳也发现了手机没有信号这件事,所以黑衣男人才没有抢走我们的手机,她丧气地把手机丢在一边,情绪低落地查看着自己手臂上的擦伤。   我迫不及待询问她刚才所说的“不好的事情”是什么。   “你居然不知道?”丁琳吃惊地反问道,“环寰游乐城关闭以后,就有不少拾荒者偷偷溜进来捡一些破烂拿去卖,更有人在里面定居了下来。但是某一天,两个流浪汉把路过的女孩儿拖进游乐城里,轮奸后杀害了。警察调查后抓住了那两个流浪汉,并把寄居在里面的人全都赶了出去。因为这个地方发生过杀人事件,城里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年轻人,就打着探险的名号到这里来玩。不知什么时候就开始流传环寰游乐城里游荡着一个专门杀女人的变态杀人魔,这个传闻变得越来越神乎其神,说他杀人已经不分男女了,有些人甚至扬言要来捉拿这个杀人魔。我猜晔君就是抱着这种心态才会到这里来的。”   “你是说把我们关起来的男人,就是那个杀人魔?”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用手交叠在胸前搓揉着自己的上臂,我指了指洗手池下的柜子,“刚才我在那里看见了晔君的衣服,上面全是血,说不定他已经……”   “你认识晔君?”丁琳愣怔着双眼,“你是冰柠檬?”   “你是晴之雨?”我也认出了丁琳。   “难道他……”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提高了嗓音。   正在此时,被笼罩在黑暗阴影下的最后一个蹲坑,突然有了动静。   Chapter 4   我和丁琳恐惧地依偎在一起,注视着那团漆黑的角落。   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嗫嚅些什么。   “是谁在那儿?”我鼓起勇气,冲着角落喊道。   丁琳配合地用手机投去光线,我们同时看见了一个瘦小的女人,之所以能看出她是个女人,是因为她散乱的长发,除此之外再没有可以分辨出性别的特征了。她形同枯槁,是我见过最瘦的人了,皮肤下的骨骼明晰可见,她深陷的眼窝像两个黑洞,瞳孔没有一丝光芒。如一团破布堆在角落,难怪我刚才都没有发现她。   “救命。”这个女人好不容易说出完整的两个字。   “你是眉眉吗?”我和丁琳边走向她边问道。   她只是轻轻地哼了一声,作为回答。   冰柠檬、晴之雨、眉眉,是晔君微博上仅有的三个关注他的人,我们彼此知道,互相窥探,却是第一次见面。   不用猜也知道,眉眉应该也是晔君某时段的前女友。她比我和丁琳都要来得早,看情形被关在这里已经有好多天了。她虚弱得连呼吸一下都困难,更谈不上交谈了。我和丁琳只能把她从蹲坑的角落里轻轻地抬出来,用衣服当枕头垫在她的头下面。   我们三个人竟以这样的方式聚在一起,但晔君在哪里呢?   “你找到晔君了吗?”我凑近眉眉的耳边问道。   她和刚才一样,哼了一小声。   “就是说他还活着?”我正要接着问下去,丁琳用手指压在嘴唇上,示意我别再发出声音。我这才听见厕所外渐行渐近的脚步声。   “他又来了。”丁琳眼中燃起一团怒火,“我们不能这样坐以待毙。”   “你是想……”我捏起拳头晃了晃,丁琳坚定地点点头。   我的头还有点儿晕,丁琳比我晚进来,药效肯定也没退,除了眉眉,空无一物的厕所里也没有能够当武器的东西,就凭我们两个女人怎么可能和强壮的黑衣人对抗呢?   就是我的几秒迟疑,黑衣男人已经开门进来了,丁琳丧气地甩手拍在了地上。   男人手里提着一只绿色的漆皮桶,打量了我们三个人一眼之后,又把视线转到了洗手池,他发现了我翻出的晔君衣服,冷笑了一声。他拧开了漆皮桶的盖子,将装在桶内的液体往地上倒了出来,厕所里的臭味被汽油味所覆盖,眉眉被呛得咳了几下。   “你到底要干什么?”丁琳站起来质问道。   男人向丁琳走了过来,任由手中的漆皮桶里的汽油流得到处都是。丁琳连连后退,被逼到了墙角,她的脸被男人的背影挡住了,我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能听见她因颤抖而发出的牙齿碰撞声。   我意识到,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男人正背对着我,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丁琳的身上。我猫下身子,朝敞开的门边挪去。   门外明亮的光线让我有些睁不开眼,我半眯着眼睛,越来越靠近厕所的门了,再走两步我就能摸到门把手了。   眉眉毫无征兆地咳嗽了起来。   男人猛地一回头,与我四目相对。我愣了一下,直起身子,奋力往门外跑去。我听见身后的丁琳惨叫了一声,我才跑出门口几步而已,就被人揪住了头发,硬生生地往男厕所里拽回去。我两只手在空中乱舞乱挥,哭喊着向男人求饶,可受伤的舌头并不利索,连我自己都听不清是在说什么。   男人丝毫不为所动,他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一言不发地把我拖了回去。厕所外的墙壁上张贴了许多报纸,看起来不像是以前游乐城弄的,我在临被拖进厕所前,用手机拍了几张墙上的照片,包括那个蓝色的救生圈。   男人把我狠狠地推进了厕所,用他坚硬的鞋子朝我的肚子和脸蹬了好几脚,肚子痛得火辣辣,我蜷缩成一团,在满地的汽油里已经没有力气再发出声音了。   见我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男人松开了我的头发,朝眉眉躺的地方走去。他在眉眉身边蹲下身子,把手掌轻轻放在眉眉的额头上,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随后让我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男人脱下他自己的外套,盖在了眉眉的身上,抬腕看了看手表后,第一次开口说话道:   “再过一小时,就可以见到肖潇了。”   这句话像是对地上的眉眉说的,又像是他的自言自语。   眉眉没有任何回答,男人又说道:“我现在就把她带来。”   说完,男人踏着汽油迅速走出了厕所,他没有关门,但我已经没有了逃跑的勇气。   唤了几声丁琳的名字,她斜倚在墙角,全然没有反应。我爬到她的脚边,她的胸脯没有因为呼吸而上下起伏,白净的额头上一个血洞还在往外流着鲜血。这应该是男人刚才来追我前,为了防止丁琳逃跑而下的重手,没想到丁琳因此而丧命了。   我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晔君的血衣,死在我面前的丁琳,奄奄一息的眉眉,在倒满汽油的男厕所里,我品尝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遇到了变态杀人魔,看来我今天是在劫难逃了。   不一会儿,男人又抱着一个女人进来。这个女人看起来不太对劲,她瘫软无力的身子垂下来,好似一个没了主心骨的木偶,如垃圾一样被男人扔在我面前。借着门外投来的光,我看清她惨白的脸,她毫无疑问是一具尸体了。受了很重的伤,和丁琳的尸体比起来,她的血已经流干了。   门最后一次被锁上,永远不会再打开,男人也不会再回来了。   一小时后,我也将沉沉睡去。   Chapter 5   我已经没有心思去管新来的那具尸体是谁,也不在乎眉眉是否已经死去,反正迟早我们都是要死的。   我想起方才在门外拍的照片,墙上那些报纸的内容,于是掏出手机翻看起来。   细看照片之下,这才发现墙上蓝色的救生圈中央,被画上了一个红色六角形。放大照片,旁边张贴的报纸全是有关那起流浪汉轮奸女生的报道,从案发到破案后的审判,报纸上密密麻麻的小字虽然看不清,但黑色的大幅标题仍能看出内容。   将这些报道串联起来,大致意思是两名流浪汉在轮奸了那位受害女人之后,还把她关在游乐城里折磨了六天,才将被害者残忍地勒死,在焚尸灭迹的过程中,两名流浪汉引发了一场小小的火灾,消防队赶来的时候发现了烧焦的尸体。因为损坏严重,警察没有办法确认死者的身份,但死者手上的手表成为了关键的线索,那块手表冥冥中仿佛要为它的主人报仇一样,竟在大火中幸免于难,因为是著名品牌的手表,通过表壳后的编号警察确认了死者的身份,更神奇的是,在那块手表的表面上,找到了一枚不属于死者的指纹。正是这枚重要的指纹,让警察找到了两名流浪汉,这枚指纹正是其中一人在抓住死者手腕时留下的。在审判过程中,两名流浪汉承认强奸了死者,但否认勒死并焚烧了尸体,他们一口咬定是死者精神受了刺激,自己点燃了火,并在大火中上吊自杀。面对这样一个谎言,没有更有力的证据进一步证实死者是死于他杀还是自杀,双方律师反复拉锯战之后,虽然两名流浪汉犯罪性质恶劣,作案手段残忍,但最终被免于死刑,处以无期徒刑。这个结果,让死者的家属实在难以接受,死者的母亲当场脑出血被送往医院,三天后,就在死者的哥哥姐姐看护下,死者母亲撒手人寰,与女儿一同乘鹤西去。   我对这件曾经轰动一时的事件渐渐有了印象,在那段时间里这起案件妇孺皆知,有支持死者家属要求判决两名流浪汉死刑的社会人士组织了游行,但也有学者名流在电视上对废除死刑的必要性高谈阔论了一番。这件事情也就在喋喋不休的争论声中,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每天都在不断上演的悲剧,让人应接不暇,记忆也在每天的日报中更新。   谁还曾记得那个被害女人的名字呢?   就像没有人会记得死在这里的我们一样。   我的手机已经快没电了,我在厕所里转了一圈,仍旧没有一丝信号。我打算在墙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还有丁琳,可以的话,还有另外两位。   我走到眉眉身边,想问问她的真名叫什么,还没开口,我突然看见她那只感觉一折就断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手表,看了眼手表的款式和品牌,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和那名女死者的遗物是同一只,边缘还有烧焦的痕迹,时针也定格在女死者去世的时间上。这个时间也正是刚才黑衣男人所说的一小时之后,正是那个女死者的死亡时间。   这个行将入土的女人真的是眉眉吗?为什么黑衣男人会对她这么温柔地说话呢?   盖在她身上的衣服,在袖章的位置缝了一个六角形的图案,和门外救生圈当中的那个是同一个标志,仿佛有着某种重大的含义。   黑暗对人类来说并不是最可怕的物质,前所未有的恐惧,全部存在于人的脑海里。   我几乎崩溃在我的推理和想象之中了。   晔君曾经和我讲过一个带有迷信色彩的故事,他告诉我,人死后会去一个渡口,在那里渡过一条分隔生与死的河,会有一艘渡船在河面上渡客,但必须凑满一艘船的乘客它才会驶离渡口,如果超过一定的时间,那艘船上的人就无法抵达彼岸,就会变成流离失所的孤魂野鬼。   渡船所需要的乘客人数,正是六个。   如同拥有六只角的六角形一样。   我掐指一算,除了被害的女死者和她的母亲,加上这个厕所里的四个人正好凑齐了一船人。   我们所有人的钱包手机都在,显然不是为了劫财。我们几个女的也没有受到任何性侵犯,也可以排除劫色。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杀人魔,只有那名女死者家属为了超度亡灵的变态祭祀。据我个人的猜测,我们这几个女人之所以会被带到这里来,是因为这里就是两名流浪汉强奸女死者的第一现场。在这里喊破喉咙也没人会听见,像是专门为了罪犯而建造的一样。   除了关注晔君的三个人之外,多出来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呢?   也许已经死去的那个人才是眉眉,我翻了翻那具尸体的衣服口袋,找到了手机上她的账号和用户名,果然如我所猜,这具尸体才是真正的眉眉,她第一个赶到环寰游乐城,可能是黑衣男人第一次下手,技术还不算娴熟,在眉眉抵抗时杀死了她,当时血腥的场面从尸体上那恐怖的伤口上就可见一斑。   那么我眼前这个如骷髅般苟延残喘的女人,为什么会在这里呢?她没有受任何的外伤,她变得如此虚弱很可能是长时间没有吃东西喝水的原因,黑衣人如此残忍地拘禁了她那么多天,为什么刚才又突然那样地关心她,要为她盖一件衣服呢?   我实在猜不透其中的奥妙之处。   所剩的时间不多了,很快黑衣男人就会往地上扔一个烟头,把整个厕所变成为女死者陪葬的坟墓。   按亮手机屏幕,望着屏保上晔君俊秀的脸,希望在我生命最后的时光里,与他一起度过,哪怕电量维持不了几分钟了。   我曾经是那样的爱他,后悔和他吵过的每一架,也许那时候忍让一步的话,就没有今天这样离奇的遭遇了。   屏幕上晔君那张笑盈盈的脸,在泪水前变得模糊起来,黑色眼影混合了眼泪滴落在屏幕上,一个个黑色的圆点慢慢遮盖住晔君的照片。   顷刻间,一颗炸弹在我的脑袋中爆炸,胃里开始翻江倒海,我趴在蹲坑旁剧烈地呕吐起来。   真相也在一步一步脱离我的肉体,在眼前一块块龟裂的墙砖上,慢慢被拼凑起来。   仿佛一部惊悚片,出乎意料的结局,让我恐惧而又备感恶心。   Chapter 6   我必须要从这个厕所里逃出去,虽然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但我并不想就此死去,因为我会为自己到这里来的原因感到羞愧。   我是为了寻找晔君而来的。   如果我小时候的数学成绩再好一点儿的话,我就会发现这个问题了。   晔君那身衣裤上沾到的血迹,从血量上来看,一个人要是流这么多血早就应该死了,如果晔君已经死了,那岂不是已经有了七个人,超了一个人了!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性——   晔君才是主谋,那个黑衣人就是他,被我黑色泪水遮盖面容的那张他的照片,像极了这个袭击我的黑衣男人。两年没有和晔君见面,每天能看见他的照片,虽然脸没变,但他把身体练得比以前更魁梧,这是在照片上无法觉察到的。   晔君正是那个女死者的哥哥,躺在地上濒死的女人应该就是女死者的姐姐了。也许晔君没有办法找到那么多的陪葬者,一定是她自愿陪葬,才会出现在这里的。   刚才在门外看见了墙上标写着楼层的数字,这里只是一楼。门肯定不通,蹲坑下的管道连手都伸不进,更别说一个人要钻过去了,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蹲坑上那排高高的窗户了。   我把丁琳和眉眉的尸体拖到了蹲坑旁,对她们两位暗暗祷告了一番,希望她们不要怪罪我对她们尸体所做的事情。将两具尸体叠在一起,我站了上去,因为脚下不是很稳,所以不敢跳,手距离玻璃窗户还是差了一截儿。   我把头转向了地上的女人。她一直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可没有办法向厕所外的同伴发出信号,只能表情痛苦地艰难呼吸着。   “我不会让你们得逞的。”我掀开她身上的衣服,把她翻了个身,用力将她往蹲坑边拽去,让她面朝下挤在靠近蹲坑墙根边,再将厕所里所有的衣服都盖在了她的身上,她竭尽全力发出的一点点声音,也被这些衣服吸收了。我真希望她能快些死去,那样我就不算杀人了。   “我绝不能让你们得逞!绝不能让你们得逞!”我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为自己鼓劲,一边将丁琳和眉眉两个人的尸体压了上去。   搬完她们的尸体,我已是累得气喘吁吁,还有伤脑筋的一点是,单凭我的手没有敲开玻璃的劲道。   晔君一定做梦也没有想到,他本想拿来焚灭我的绿色漆皮桶,这个时候会变成我手里的一个重要工具。   我拎着漆皮桶,双脚踏在三个女人的身上,内心体会到了“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句话的真谛。这位让众多无辜者陪葬她妹妹的女人,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我也算为丁琳和眉眉报仇了。   我将一只脚踏在蹲坑之间的隔墙上,鼻子已经可以闻到窗户缝隙里漏进来的新鲜空气了。   我开始抡起手里的漆皮桶,奋力朝玻璃窗砸去。   可能玻璃上贴了黑色膜的关系,砸了几下玻璃没有丝毫损伤,弄出来的响声穿过厕所门,传到了外面晔君的耳朵里。门缝下的光被阴影遮蔽了,可能是他把耳朵贴在门上,正偷听着这里的动静。   很快,传来了铁链晃动的声音。   他一定是感觉到了不对劲,要开门进来了。   我加快了手里的频率,一下,两下,三下,玻璃裂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   晔君已经将锁门的铁链从门把手上抽了下来。   胳膊酸痛不已,腋下的筋绷得很紧很紧,我几乎举不动那只漆皮桶了,只能不断地告诉自己,再砸一下玻璃就会碎了。   “哐啷”一声巨响。   几乎和晔君破门而入的同一秒,我打碎了玻璃窗。   他快步向我冲过来,眼见就要伸手拉住我的衣服时,一个踉跄,滑倒在湿滑的地上。   这是天赐良机,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撑在布满灰尘的窗台上,从窄窄的窗户里挤了出去,没有清理干净的碎玻璃,把我扎得浑身是血,但这点儿痛对我来说又算什么呢?   我一下子无法适应如此明亮的环境,刺眼的阳光让我双眼流泪,我不得不把头转回厕所里。   晔君万分扭曲的脸,凶神恶煞般对我叫道:“你给我回来!”   就和以前吵架时一样,我从来没有听过他的话,我冲着他摆摆手,倔强地扭过头去:“再见。”   我翻身从窗户上跳了下去,可是瞳孔留下的最后一个影像,竟是晔君露出了一个诡异的微笑。   为什么他会笑呢?   一秒后,我才明白了这个笑容的含义。   厕所门外墙壁上,标示楼层的阿拉伯数字“1”旁边,还有一个数字“0”,但它被那只蓝色的救生圈挡住了。   几秒后,我才落地,嘴巴嚼到了草的味道,身体变得越来越放松,仿佛马上就要飘浮起来一样,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让我只想闭上眼睛。   不知是哪个内脏破了,滚热的血从我的嘴巴和鼻子里涌出来,我的舌头抵住了气管让我没有办法呼吸,头顶上黑洞洞的窗户正俯视着我,看我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路。   我倔强地与它对视着,不服输地不愿闭起眼睛,但涣散的视线已没有办法对焦了。   我还是成为了渡船上,那第六个乘客。   坠落时与我分离的手机在角落里发出响动,那是晔君的微博又有更新的提示音。   许久没有更新的微博页面上,弹出他的最后一条微博:   亲爱的妹妹,我终于不用再等她们了,我去结婚了。   重叠的人   面具下的每张脸孔,   最终,都会成为同一种人。   Chapter 1   戴上手套,我低头凝视着手术台上的小羽,她俏皮地冲我嬉笑着,又在护士转身之前收起了笑容,摆出和我的其他病人一样麻木的表情。   我知道小羽爱我,也知道我和她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她第一次来医院的时候,是我接待了她。那时的她大学刚刚毕业,略显青涩的短发下,是一双黯然无神的单眼皮眼睛。她告诉我,她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因为嫌弃她的单眼皮,要跟她分手,为了挽回男朋友,小羽想到来做一个开双眼皮的手术。   我心里很清楚,那根本不是她单眼皮还是双眼皮的问题,这只是她男朋友的一个很烂的分手理由罢了,否则怎么会交往三年才受不了?   或许是出于对小羽那份纯真的心疼,我不允许在我手里的病人,在整容过程中失去她们的自尊和骄傲。单单开双眼皮并不能使小羽变得光彩照人,我为她制订了周全的整容方案,开眼角,隆鼻,丰唇,磨颌骨,当我把这个循序渐进的一系列手术告诉小羽的时候,她有点儿怀疑地问我:   “到时候我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会有一张男人无法抗拒的脸。”   “我的男朋友会回心转意吗?”她依然对他念念不忘。   “岂止回心转意,他会深深地爱上你。”我信心满满地说道。   小羽开怀地笑着在合约书上签了字,她指了指办公桌上我妻子的照片,说:“我会和你妻子一样漂亮的。”   “她一点儿都不漂亮。”我伸手把相框压倒在桌子上。   之后的六个月里,我见证了一个全新的小羽诞生,近乎完美比例的脸庞,如艺术品般精致闪耀,她比任何一个女明星都要美丽。小羽的整容手术非常成功,每次她回来复查的时候,都会两眼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向我提起整容后有趣的遭遇。在路上,会被男性无缘无故地搭讪;跳槽时,面试官的目光更多停留在她的脸上而不是简历上了;更让她高兴的是,男朋友又重新和自己在一起了。   好景不长,小羽的男朋友再一次和她分手了。和小羽众多优秀的追求者相比,她的男朋友每个方面都不如他们,他承受了太大的压力。   “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小羽在我办公室里痛哭流涕,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   “这不是你的错。”   “是我的脸惹的祸,我不应该整容变成这个样子。”小羽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眼神里透出厌恶,“他说他没有安全感,觉得他配不上我。”   我递去纸巾盒:“你应该坚强一点儿,世界上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你应该找一个爱你胜过爱你脸庞的人。”   小羽突然紧紧握住了我的手,含泪望向我问道:“那你呢?”   对于突如其来的问题,我不知如何作答。   我听见了纸巾盒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王医生……王医生……”护士李安娜轻声叫着我,把我从旧日的思绪里拉回了手术室。   “王医生,都准备好了。”李安娜熟练地为小羽套上了呼吸机,等待着我的下一步行动。   “把眼睛闭起来。”我温柔地对小羽说道。   随后,用牙签沾上紫药水,在她需要动刀的部位画线做标记,再用酒精棉花擦拭了她的脸。李安娜递来针管,尖锐的针尖刺进表皮注射,虽然小羽不是第一次做手术,但还是没忍住痛,轻轻地哼了几声。   很快,麻醉药效就上来了,我刺了刺小羽的脸,她已毫无感觉。   接过李安娜手里的手术刀,我的手在微微发颤,锋利的刀尖悬于紫色线条的上空。   第一次做这样的手术,去毁坏一张完美无缺的脸,让它变得不再完美。   “把我整成你喜欢的样子就行了。”小羽依然是那样天真地对我说。   情不知所起,她不该轻易爱上我这样的人。   李安娜为我拭去了额头上的汗珠,提醒道:“王医生,可以开始了。”   我攥紧手中的刀,慢慢靠近了小羽的脸。   Chapter 2   手术室的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两个身穿黑色皮装的人冲了进来,他们身后的两扇弹簧门还在不停地摇摆。   李安娜刚想开口责备,看见了他们手里乌黑的抢,到嘴边的话默默变成了一个吃惊的口型。   闯入者是一男一女,两个人都戴着黑色的面罩,男人身体健壮,背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登山包,走起路来却一点儿都不费劲。女人的身材很好,但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整容的产物。   女人用枪指指我,对男人说:“就是他。”   “你们要干什么?”我茫然无措。   男人把包放在靠墙的地方,走到了我的面前:“你是王昶吧。听说你是这个医院最好的整形医师,今天我们就是找你做手术来的。”   “今天来不及,这里的病人都需要预约才能手术。”我如实回答。不经过前期一系列的检查和评测,实施手术会有较大的生命危险。   “这个就是我的预约号。”男人朝我摆了摆手枪,将枪口对准了李安娜。   李安娜尖叫着捂住脑袋,赶紧蹲在了地上,用来放手术工具的推车被撞翻在地,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   女人朝同伙使了个眼色,男人便放下了枪。她对我说:“你说的没错,但我们没有时间了,你现在马上就替我们做手术,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变成另外一张脸就行。”   “可是……这个手术才刚刚开始。”我为难地看了眼手术台上的小羽。   “信不信我一枪打死她。”男人十分暴躁,“我们可没有时间和你磨。”   手术的时候是不允许携带任何通信工具的,我和李安娜的手机都放在了更衣室里,报警是不可能了。不知道他们进来的时候有没有伤害医院里的其他人,手术室外的情况不明朗,大声呼救不一定管用。男人用手术室里设备的电源线缠绕在门把手上,唯一逃跑的路也被封死了。   看样子,除了给他们动手术,我已是别无他法了。   我知道他们是谁,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新闻在循环播报本市一起银行抢劫案,抢劫犯是一名女性,银行的监控拍下了她的脸,正是我面前的这个女人。   “李护士,麻烦你重新准备麻醉药。”我向地上的李安娜投去了一个“相信我”的眼神。   她心领神会,站在不锈钢操作台前,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干练,埋头工作起来。   “过来帮我一下。”我示意男人和我一起将小羽从手术台上抬下去。   他把枪插在背后,一边抬起小羽,一边恶狠狠地盯着我说:“别给我耍花样,赶紧替她做手术,要是出了什么问题,你和你的护士都会死得很惨。”   女人摘下了面罩,甩了甩她的长发,出于职业习惯我迅速扫视了一下她的脸。是一张在人群中辨识度很高的脸,或者说是一张丑得很有个性的脸。   “医生,你就替我整成她那个模样。”女人指了指还在昏睡中的小羽,一字一顿地说,“我要和她一模一样。”   我一开始并不明白为什么她要整成小羽的样子。女人望了眼小羽病服上的编号,快步走出了手术室,很快她提着小羽的皮包回来了。   她将包里面的东西一件件地拿了出来,墨镜、化妆包、皮夹、手机全放在桌子上,她仔细地一一查看,将证件以及有小羽照片的东西全都放到一边,将剩余的物品塞回了包里。   我恍然大悟,她是要把自己变成小羽。   瞬间,一股寒意袭来。   做完手术,他们还会让小羽活下去吗?   突然身后的李安娜,发出一声惨叫。   我连忙回头一看,只见李安娜被男人一拳打倒,护士帽掉在地上,嘴角破了一个口子,渗出丝丝鲜血。   “你他妈的干什么呢!”男人举着一支针筒,用手指弹了弹,将麻醉剂的剂量准确地推到面部整容所需的五十毫升,“居然在背后搞小动作。我看你是不想活了吧!”男人随手操起手术刀,一把扯起李安娜的头发,在她的脖子上割了下去。   “快住手!”   我正要制止,一根冰冷的枪管抵住了我的头。   “少管闲事!”女人对我说。   李安娜惨叫着,我不由得提高了分贝:“手术的时候我还需要她。”   听到这句话,男人停下手,警告李安娜再有下次,他绝不会心慈手软。   我这才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手术,又让我的神经紧绷起来。   今天发生的事情,这两个人似乎是有备而来,李安娜想加大麻醉剂量来拖延他们的时间,却被男人一眼就识破了,这不是普通人可以察觉出来的。   要想保住性命,我必须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褪下口罩,对他们说:“如果你们想要顺利完成这次的手术,就必须答应我一件事情。”   “这里没有你讨价还价的余地。”男人打断了我,但他焦躁的情绪出卖了他,我知道他们一定在赶时间。   我索性把手套也脱了下来:“如果你们不答应我的条件,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做这个手术的。”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男人提着枪冲了过来,枪柄重重砸在了我的腮帮子上,口腔里泛起一阵血腥味。   我没有丝毫让步。   “够了,够了。我们没时间了。”女人阻止了同伴,转而问我道,“你先说一说你的条件吧。”   我看了一眼比我高出一头的男人,用手背拭去唇边的血迹,语调冰冷地对他们讲出了我的条件:   “在我做完手术之后,你们要替我杀了她。”   我将沾有血污的手指,指向了沉睡中的小羽。   Chapter 3   “那我现在就帮你这个忙。”男人打开保险栓,准备向小羽头部射击。   “现在不行。”我急忙阻止,“她关系着你们俩能不能安全离开。”   “就先听他的吧。”女人向男人使了个意味深长的眼色,仿佛在说,别跟他多啰唆,反正一会儿他们都得死。   男人收起了枪,冲我微微一笑:“王医生,没想到你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人,连自己的病人也……”   “抓紧时间,我们开始吧。”我招呼着呆若木鸡的李安娜,开始实施对女人的手术。   之所以会被歹徒找上门来,除了在我刀下产生无数俊男美女之外,还因为我独到的技术可以将创伤降至最小,病人愈合的速度也很快。这种瞬间能改变面容的整容手术,在我的钻研下,手术时间不断地缩短,几乎出现了立竿见影的惊人效果。   我按部就班地画线、消毒、供氧,烂熟于心的脸部骨骼和肌肉血管,让我手中的手术刀犹如身体的一部分,本能般游走在女人的脸上,还可以腾出脑袋来分析眼下的情势。   这两个人看样子应该是逃犯,男人背包不小心露出的空隙里,我看见了里头塞满了钱,一定是那家被打劫的银行里的钱。听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抢劫银行时,女人故意在摄像头下露脸,男人则在外面接应。打算在我这里改头换面之后,连夜潜逃吧。依女人对男人说话的口气,他们没准儿是夫妻或者姐弟,虽然这个男人五大三粗,但是女人占据主导地位,什么事还是她拿主意。   手术的时间比预计的要长,其间男人不耐烦地打开门抽了两根烟,不停察看着手表上的时间。   小羽的脸,或者说小羽整容后那张美艳绝伦的脸,闭起眼睛我都记得,每一次下刀,我都能听见自己心里厌恶的唾弃声。   为什么总是这张脸,难道你就不会整别的脸了吗?   当小羽看见我妻子的照片时,她就铁了心地要整成那个样子。   “我喜欢她的眼睛、鼻子、嘴唇,我想变成她那样的女人。”小羽把我办公桌上妻子的照片又翻了起来,爱不释手地拿在手里仔细端详。   “她那样的女人……”我嗤之以鼻。   终究还是拗不过执着的小羽,我答应按照妻子的样子替她整形。我想就算我不替她整,她也照样可以去别的医院整成妻子的样子,那还不如就让我来做。   于是,我看着小羽一天一天变成妻子的模样,内心却慢慢滋生出恐惧。男人,甚至女人都会迷恋妻子的那张脸,但这张脸带给家里的痛苦难道还不够多吗?   妻子名叫任一雁,天生的美人坯子,无论到哪里都是受人瞩目的焦点,恋爱、婚姻都一路顺畅,在最满意的追求者中挑选了丈夫,也就是我。但即使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也无法阻止孜孜不倦的疯狂追求者。家里会莫名其妙地收到玫瑰花,下班的时候会有“偶然”经过的顺风车,对于这些,我都只是置之一笑,也许是在这些手下败将面前太有自信心了。   妻子在婚后是绝对的模范主妇,虽然她无法改变自己招蜂引蝶的外貌,可她始终恪守妇道,从没让人有可乘之机,她的回绝从来都是不留情面的。痴情汉中有一个名叫唐俊的男人,他对任一雁的爱恋近乎达到痴狂的程度,曾连续几天跟着她,寸步不离地守候在她家楼下,任一雁有点儿担心,拜托小区保安赶他走。几个保安在与他交涉的过程中发生了争执,双方推搡之下,人多势众的保安把他打倒在地,满嘴是血的唐俊瞪着窗户边观望的任一雁,不甘心地离开了。   虽然略感内疚,但原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谁也没有料到,一个月后,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夜晚十一点,加班晚归的任一雁搭乘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家,恰巧公交车站和小区大门口的那段路灯正在更换,漆黑一片的人行道旁是魍魉般的植物,除了月光,就只有偶尔开过的汽车大灯闪过,任一雁才能依稀看清脚下的路。   黑暗中的一片阴影朝她扑来,任一雁来不及发出任何声音,就被人捂住了嘴巴,一路拖进了路边的植物丛中,虽然拼死抵抗,但体力上的巨大悬殊,任一雁还是没有逃脱魔爪,残忍殴打之后,被强暴了。   当她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从植物丛中走出来,已是第二天的清晨,歹徒对她施虐了一整个晚上。报警以后,从她身上残留的精液里提取了DNA,很快就找到了那名强奸犯,正是被保安驱赶的唐俊。唐俊认罪态度很好,很快就承认是自己强奸了任一雁。   但这件事情并没有因为唐俊的服法而就此平息,他告诉了警察另一个惊人的真相,其实是有人在背后唆使他这么做的。   那个人叫王昶。   或者说,就是我。   Chapter 4   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是危险。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被任一雁的美貌压得喘不过气来了。和小羽的男朋友一样,在饱受困扰的处境下生活,甚至每一次呼吸都能感受到来自她的压迫感。当与生俱来的高贵感变得不再高贵时,才有机会体验到我久违的优越感。   我想到了毁灭它。   没有比失去贞洁的名誉更能摧毁一个女人了。   我给了很多的钱,才说服唐俊干这件事,事先我提供了任一雁的下班时间和路线。但所有的事情我都没有留下证据,钱都是给的现金,和唐俊的见面也全是在他跟踪任一雁时,我假装去劝退时对他说的。   没有人相信他所说的话,警察认为那是他为脱罪进行的狡辩,因为这样的真相是常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   原以为掌握主动权的我,还没来得及窃喜,却得知任一雁在这次事件之后,不幸染上了性病。曾经最热烈的追求者们,变成了诋毁她最厉害的人,一夜之间,圣洁的公主变成了残花败柳。   作为她的丈夫,我也沦为了人们饭后的笑话。   一个原本完美无缺的家庭,在自己的心理裂痕下,被完全摧毁了。   这一切的根源,是那张人见人爱的脸。   而我恨透了那张脸。   可能我的表情有点儿扭曲,手术台旁的男人用力推了推我:“磨叽什么呢!”   我这才缓过神来,替女人缝合完最后一处伤口,我立刻离开了手术台,不愿再看见与任一雁相似的脸。   “再过十五分钟她就会醒过来。”我在水龙头下冲洗着双手。   男人看着被我整形过的脸,浮现出惊愕的表情,赞叹道:“王医生,你真是神医呀!”   “现在,你帮我把那边的女人抬过来。”我指的是小羽,在给女人做手术的时候,我让李安娜又给她注射了一定剂量的麻醉药。   “你的时间不多了。”李安娜提醒我道。因为麻醉药效很快就要过去了,如果再为小羽注射的话,她很可能会死于过量的麻醉药。   “你要做什么?”男人疑惑道。   “边做边告诉你。”我和他一头一脚把女人抬下了手术台,清理过后,又把小羽抱了上去。在准备新一套手术工具的时候,我对男人说:“就算你们现在把我们全杀了,还是会被捕。”   “为什么?”   “警察找不到你们,就会一直找下去。你们需要找一个替身,至少要为她找一个替身。”我看了眼小羽说,“比如她。”   如果将小羽的脸整成那个女人的脸,对他们双方都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当整容完成后,男人杀死小羽,便得到了一具女人的尸体,他的同伙就变得安全了。   “真的可以吗?”男人似懂非懂地问道。在他的心中,可能从来没有想过要留活口。   我反问男人:“如果警察找到了嫌疑犯的尸体,你觉得还会继续再追查这名嫌疑犯吗?”   “那你赶快吧。”终于明白其中原委的男人,迫不及待地催起我来。   我与李安娜对视了一眼,她包裹在口罩后的大半张脸,隐隐露出一抹笑容。   “刀。”我向她摊开手掌。   李安娜递来的冰冷刀尖划破肌肤,伤口涌出滚烫的血,一道道血痕覆盖了那张熟悉的脸庞。   明明知道那不是任一雁,仍无法阻止自己不去看她。   因为,我心里清楚,任一雁已经死了。   Chapter 5   三年前,也就是那起事件刚刚平息一个月后,我主动申请前往韩国调研整容技术,带着任一雁一同飞去了韩国。   一方面是希望能提高自己专业领域的技能,另一方面,也希望暂时远离是非纷扰的这座城市。调研为期一年零六个月,就在我们即将返程的时候,任一雁被害在我们的公寓里。   那天,我正在参与一个由很多专家组成的会诊,独自一人在家的任一雁遇到了抢劫,可能是语言不通,凶手在席卷了我们所有值钱的东西后,将惊恐万分的任一雁残忍杀害。凶手勒死她之后,为了防止留下证据,将她的尸体摆在浴缸里,淋上汽油,烧掉了我们的公寓,毁尸灭迹。   大火几乎把我们租的那幢楼烧塌,任一雁的尸体遭到了很严重的破坏,除了焚烧严重,烧焦的尸体还被砸下的大梁压得粉碎。警察最终通过遗留在现场的毛发、指纹和随身物品,才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对于凶手的追查,当地警察则对我摇了摇头,说这种随机性很强,现场遗留线索又极少的案件,破案率十分低。   很快,我的考察期结束,带着任一雁的骨灰回到了故乡,这座城市似乎也早已淡忘了任一雁这个名字,也许那些人心中又冉冉升起了另一颗美丽的星辰。   正是在韩国的考察期里,我灵感迸现,想到了以最小的伤口代价,完成最大的变化手术。这种方法不但缩短了手术的时间,也避免了手术后留下伤疤,让病人在手术后就可以出院,面容的变化如果不经过机器的检查,肉眼也很难识别究竟有没有整过容。   可以这么说,目前为止,世界上能完成这种手术的整容医生,就只有我一个。   所以当已经变成任一雁脸孔的女人醒过来,她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了。   “太完美了!”她尖叫起来,对自己新的外表感到十分满意。   她如此大声,手术室外却没有一点儿反应,我猜他们两个杀了医院里所有的人,活人也许都在这个房间里了。   以他们的行事风格,一定不会兑现先前的承诺,会把我和李安娜都杀了。   好在手术之前,我就为此留了一手。   小羽的脸已经越来越像这名抢劫银行的女人了,只是突兀的颧骨和干瘪的皮肤,让她的整张脸看起来很消瘦,就在我给她的耳朵根部注射了一针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她的脸就像一只正在打气的气球般,原本干瘪的皮肤慢慢变得圆润平滑,几秒后,小羽容光焕发,红光满面。   “这就是你整容的独家秘诀吧。”女劫犯的言谈举止中我仿佛看见了任一雁的影子。   我点点头:“这种药必须每两个月补打一次,否则会有反弹,脸型也会变回以前的样子。”   “你也给我用了这种药?”女劫犯突然紧张起来。   “是的。否则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手术。”   没错,我留的后手,便是需要不断后期维护的整容术,一旦我被杀,女劫犯的面容将在两个月后变回原貌,因为没有其他整容医生掌握我的这门技术。   我瞄见男人的手从枪上偷偷移开了,他咬牙切齿道:“你他妈的居然敢耍花招。”   “我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命。只要你们不伤害我,等你们到达安全的地方,我把药方寄给你们,往后你们就不需要再找医生了。”我提出了自己的计划。   女劫匪的眼珠一转:“你怎么保证我们走后你不会报警?怎么保证一定会寄给我们药方呢?”   “别跟他废话了,我看杀了他们再说,全世界又不是只有他一个整容医生。”男人按捺不住了。   女人的手按在了男人的枪上,显然她对自己现在的容貌十分不舍。   “为了让你们信任我,我们可以做一个交易。”我轻声说道。   “什么交易?”   “把你的枪给我。”我对男人说道。   “你想干什么?”   我朝手术台上的女病人努了努嘴,对女劫犯说:“你看到现在这个女病人已经变成你的样子了,现在我当着你们的面杀了她,一来你有了一具替罪的尸体,二来,你们可以保留着枪上的指纹,今后如果我违背了今天的约定,你们也可以用它来指证我。”   他们两人窃窃私语了一番,似乎商量出了结果,男人把枪膛里的子弹全部退出,只留了一发,将枪柄朝我,递了过来。   女劫匪的枪指着我的后脑勺,警告道:“如果你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那就对不起了。”   在手术室里,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关系,劫匪和医生,这原本敌对的双方,却建立起了合作的关系,在互相尊重对方底线的同时,要进行一次听起来匪夷所思的谋杀。   我接过沉甸甸的枪,手却没有丝毫的颤抖。   在三双眼睛的注视下,我缓慢地对准了小羽的额头,在开枪之前,我扫了一眼身边的几个人,他们各怀鬼胎地隐含着笑意,我闭起眼睛,在心里默默地咒骂道:   去死吧,贱人!   乒——   我的手臂被枪的后坐力震得弹起,一缕硝烟从枪口萦绕升腾,在子母无影灯下,消散不见。   就像我的生活一样。   Chapter 6   回到家里,身体已经达到了极限,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在那两个抢劫犯离开手术室后,我和李安娜立刻报了警。   当警察赶来医院,发现前台、保安以及留在医院里的另外两位医生都不幸遇难了,所以对我和李安娜幸免于难产生了一丝怀疑。整整录了一天一夜的口供,我和李安娜才被允许离开警察局。   在警察赶来的这段时间里,我和李安娜串好了口供,我们说两个抢劫犯来到手术室,要求我们替女的做整容手术,趁整容被麻醉的机会,男人为了独吞赃款,枪杀了女同伙。之所以没有杀我和李安娜,是因为他的枪里没有子弹了,逃跑的时间紧迫,他来不及换弹夹,而且他始终蒙着面,我和李安娜也没有看清他的脸,才逃过一劫。这番话的前半段是我杜撰的,后半段是真话,细节上也不容易被识破。警察虽有疑惑,但还是相信了我的故事。   我揉着酸痛的太阳穴,走到浴室的化妆镜前,看见一副疲态尽显的容颜,眼窝和两腮深深凹陷,两只眼球因为熬夜布满了血丝,土灰色的肤色暗淡无光,被劫犯打过的脸还有点儿红肿,整个人看起来活像一具行尸走肉。我从浴室柜子的底层取出一个针筒,安上针头,对着镜子将针头扎进耳后的筋脉中。那个部位布满了针眼,是好几年以来我给自己注射而留下的结疤。   就像是魔法般神奇,镜子中的面容又渐渐恢复,或者说又变回了王昶的样子。   我已经不知道该叫自己王昶,还是任一雁。   我恨王昶,但更加憎恶任一雁。   在我得知自己被强暴的真相时,绝望透顶,王昶提议带我去韩国,等事情平息以后,就和平分手协议离婚。我在王昶工作的韩国医院里,治疗强暴时所染上的性病,正是那段时间,我接触到了王昶整容方面的相关知识,每天无所事事的我于是找到了打发时间的方法,我开始学习整容技术和理论。   我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成为另一个人。我不愿再做任一雁,也不要这张毁了我一生的脸。并且,隐瞒着王昶逐步实施变性手术。   仇恨成为了我无穷的动力,借助王昶的人脉,我在整容方面的进步堪称神速,在很短的时间内我达到了科班生都无法企及的高度。无意间,我发明了独家秘籍,只要打一针,就可以在手术后迅速痊愈,并且病人可以立刻变成手术前想成为的样子。   名存实亡的夫妻生活,每天都必须默默忍受,面对曾经对我做过最龌龊事情的丈夫。于是,我将王昶列为了第一个试验品,我悄悄麻醉了他,在他身上打了一针,可是没掌握好剂量,他很快就没有了心跳和呼吸。我很害怕,但脑子里只有自己神奇的药剂,唯一想出的办法就是再在自己身上试验一次,如果我能变成王昶的样子,就可以将他伪装成我的尸体。   我烧毁了王昶的尸体,用闹钟、棉线和蜡烛,制造出小小的定时点火装置,为自己营造了不在场证明,再到处留下指纹等痕迹证据。   点燃点火装置的那一刻,我替自己注射了一针,我仰面躺在床上,像在大海上遇难的漂流者,期待着奇迹的发生,假如我的药剂没有效果的话,我就与王昶的尸体一起葬身火海。   试验的结果,现在已经非常清楚了。   一个脱胎换骨的我诞生了。   我以王昶的身份离开了韩国,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   彻底摆脱了过去的任一雁,我不再是人见人爱的美女,也不是那个不幸的妻子,我想要重新开始,从王昶对我的所作所为中解脱出来。   就好像是宿命,阴影始终笼罩在我的头顶之上。   王昶的工作大多数是和女人打交道,那些无助、不自信的女人会爱上她们的整容医生,医生见过她们并不鲜艳的过去,却没有丝毫嫌弃,发现并且改变她们,使她们变得美丽动人。病人爱上医生的事情,时有发生,荒唐的是,小羽爱上了我。   这不得不让我产生怀疑,在结婚后的这段时间里,又有多少这样的女病人和王昶有染呢?也许他正是依靠这些女人,来维持在我面前不名一文的自尊心。   在小羽提出要将自己整容成我以前的样子时,我的愤怒达到了顶点。   我让她变成另一个任一雁,我知道那张脸会让她的厄运接踵而来,最终落到和我一样的下场。憎恨丈夫,却更憎恨企图对他示爱的女人,我以女人的奇怪逻辑对小羽产生了极大的杀意。   在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人生阶段,杀人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心理障碍。   我曾经杀死过两个人。   一个叫王昶。   一个叫任一雁。   在那对抢劫犯闯进手术室的时候,我正酝酿着如何制造一起整容事故,好让小羽死在手术台上。节外生枝的事情,反倒对我的计划更有利。   我听见手机振动时的蜂鸣声,是李安娜给我打来了电话。从警察赶到手术室之后,我和李安娜就再没有说过一句话。   话筒里,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恐慌:“你必须给我打针,我的脸不行了。”   “警察那边没说漏嘴吧?”我问道。   “都按你说的做了。你知道,我是真心爱你的。”   “明白了。”我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告诉她我会尽快调配好药剂为她注射后,就挂了电话。   李安娜是我带进整容医院里当护士的,她知道我所有的计划,包括除掉小羽和王昶。我对她百分之百地信任,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她就是唐俊,那个曾经强暴过我的男人。   为了得到我的原谅,他接受了我的手术,成为一个女护士,永远待在我身边,成为我的仆人。我只要每两个月替他注射一次药剂,维持他现在的面容。   偶尔我会胡乱猜想,唐俊也许比王昶更爱我,也许这是真爱吧。倘若自己当时选择了唐俊,会不会一切都将变得不同呢?   我拍打着自己的脸,那曾经是自己丈夫的脸,我还是面对现实吧。   拔掉了手机的电池板,相信那对抢劫犯应该快给我来电话了。我当然不会兑现手术室里的承诺,无论他们以何种方式离开,在被盘查身份的时候,都无法解释清楚。   因为他们在小羽包里找到的证件,上面都是我的名字,那是小羽为我的脸痴狂时,问我借去的东西。   当警察看见已经死去的任一雁,又出现在某个车站或者机场时,还会让他们俩顺利通行吗?   我仿佛看到那些整容后的脸孔下,本属于她们自己的容颜渐渐浮现。   只有自己最真实的脸庞,才会在主人的命运中,始终相伴,不离不弃。   自白的人   每一起谋杀,   都是一道单循环的公式。   Chapter 1   婉芝失踪了。   就在昨晚那场滂沱大雨中。   我将车上音响打开,电台里七点档的新闻正播报着天气预告,这段时间的天气不怎么好,PM2.5指数连日超标,好在我戴了口罩,让自己少吸几口污浊的城市空气。   这座城市里,让人恐慌的不是重度的空气污染,而是一个已经连环杀死六个女人的杀人狂。他在一个月里就夺去了六条人命,这个杀人狂不但冷酷无情,而且无比冷静,每次都选择形单影只的年轻女性下手,从背后用迷药弄昏被害人后,运至废弃的垃圾场杀害抛尸,没有人知道杀人狂的动机,只听说他对女人有着深深的仇恨,才会杀掉这么多女人。所有的受害者都有同一个特征,她们每个人都是短头发。   但婉芝留着齐肩的长发,而且染成了红色,外形不合杀人狂的口味。   我把车停在了冷清的街道边,还算不上深夜,这个街口就已是人迹罕见,信号灯也只剩下黄灯在那里,懒散地一闪一闪。   昨晚婉芝就是在这里不见的。我在这里捡到了她的雨伞,被雨水冲刷过的路面,再无婉芝的踪迹了。   街角前方不远处,有一家数码冲印店,是这条街道上唯一还亮着灯的店家。   人行道上路灯灯光暗淡,雾惨云昏的街道格外阴森,我踱步朝冲印店走去,一片阴影中突然冒出一张人脸来。   虽说我是个青壮年,但也着实被吓了一大跳。   那张脸是我见过最丑陋的容貌,左半边已经糜烂的皮肤还流着脓水,黄黄的黏液散发出一股恶臭,他的鼻梁歪向一边,鼻孔被挤压成两个很小的洞,整张嘴唇翻露,畸形的牙齿让我联想到发怒的野猪,几缕油腻的头发贴在额头上,露出一双泛着幽光的眼睛。   这个怪物般的男人,从喉咙深处发出了几声怪叫。   我不知他想干什么,但他看起来像极了传说中的那个杀人狂。我不由得后退了两步。   他手舞足蹈地朝我跑了过来,我暗暗把手背到了身后,握住了插在后裤腰带上的刀柄。   正当我准备拔刀防身的时候,怪男人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指着我的脚下一通怪叫,我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踩在一堆软绵绵的东西上面。   怪男人扯起地上的棉毯,手里拿着一块像车牌之类的铁片拍着上头的尘土,又转过头对我愤怒地吼了两声。   我这才恍然大悟。   我所站的地方是一个公交车站,面前这位面目狰狞的男人也不是什么杀人狂,他只是一个流浪汉罢了。车站附近没有避雨的地方,虽然车站是所有行人的必经之路,但他也不得不露宿在车站雨棚下面。   刚才我不小心踩到了他铺在地上的铺盖,才会引来他的不满。   看他这副模样,也是一个受过苦难的可怜人。   我松开手里的刀,弯腰致以歉意,便绕过公交车站,在流浪汉的怒视下,踏着一片干硬的泥地,来到了冲印店的门前。   推开透明玻璃门,走了进去,挂在门上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眼前也顿时明亮了不少。玻璃做的柜台里面空无一人,只有作为样张的照片上的模特对我没心没肺地笑着。这家店看起来生意并不怎么好,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柜台里也尽是些淘汰的摄影产品,上头都蒙了一层细细的灰尘。这么偏僻的地段,生意会好才怪呢。   “有人吗?”我高声喊道。   很快,一个戴着眼镜、肥头大耳的胖子,脸上泛着一层油腻腻的光,不知怎么就从柜台后面的那堵墙里走了出来。我定睛看了半天,才发现那堵墙上有扇和墙壁颜色很相近的暗门。   “拍照还是冲印?”胖子的态度不怎么好,好像我打扰到他了一样。   “我是想来打听点儿事情。”我说道。   “什么事?”胖子镜片后的两只眼睛立刻充满了警惕。   “昨天有没有一个红头发的女人过来印照片?”   “没有。”胖子眼神闪烁,生怕我不相信一样,又心虚地补了一句,“这个地方太偏僻了,一天都接不到一单生意,我已经快三天没客人了,真是伤脑筋呀!”   他在撒谎。   进门的时候,我就看见了地板上的高跟鞋脚印,昨晚那场雨,一定让冲印店门口的路变得泥泞不堪,这女人的脚印肯定是当时留下的。   “真的没有吗?”我朝柜台后的胖子走近逼问道。   “我要关门了,你请回吧。”胖子从柜台里钻出来,下了逐客令。   我抽出刀,抵住了胖子的下巴,刀尖没入了他厚厚的脂肪里。   胖子万分惊恐地向我讨饶,他的每一次吞咽,刀刃就会划开一点点皮肤。   鲜血顺着冰冷的刀刃滑落。   冲印店里只剩下了我和他两个人。   “现在,你可以把照片交出来了。”   说完,我取下了口罩。   胖子看着我的面容,五官渐渐扭曲在一起,他顾不得下巴的疼痛,惊呼了起来:   “原来是你!”   Chapter 2   俺从小听村里的大人说,洋鬼子发明的照相技术,其实是用那个黑不溜秋的机器摄取你的魂魄,照片拍多了,寿命也会缩短。当时俺少不更事,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如此神乎其神的机器,一心想着要弄一台,先结束了父亲的命,让他去陪陪母亲,谁让他在母亲病情还不严重的时候,不陪母亲去看病的!   俺十二岁的时候,父亲不但把我养得白白胖胖,还给俺买了一台梦寐以求的照相机。这台相机拍的第一张照片,是父亲让街坊李大爷替俺们爷俩拍的一张合照。   几天后,俺拿到了冲印出来的照片,照片上的两个人让俺讨厌至极。一个是对妻子的死毫无愧疚感的瘦小老头儿,一个是像头猪一样肥硕的自己,两个人极不协调地在照片上构成了一幅怪异的画面。   俺讨厌拍照。   因为俺讨厌自己和这样丑陋的父亲出现在镜头里。   父亲的坚持让俺学习了摄影的相关技术,毕业以后,这也算是俺个人的一技之长。   问村里乡亲们借了点儿钱,父亲替俺开了这家冲印店,让俺在店里替人拍拍证件照,洗洗照片。平时小气的父亲之所以肯花这钱,是怕俺在外面闯祸,说到底还是对俺不放心。   起初,俺很抵触这家店里枯燥的工作,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俺开始爱上了这份工作。   有一天,一位和俺体重相当的男客人来店里,甩下一卷胶片让俺帮他印出来。在暗室里,俺发现那位客人来印的照片,都是女性的裸照,照片里的模特一丝不挂,摆出各种姿势,映衬在暗室红色的灯光下,十分惹火。   男客人来取照片的时候,对着俺一脸坏笑,好像知道俺看过他的照片似的。   但他没想到的是,俺把他的照片印了两份,给自己留了一份。人们管俺这种行为叫作窥私癖,是一种心理疾病,但对社会没有太坏的影响,只是私藏一些客人的照片,也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有私家侦探送来偷情的床照,有公交车上偷拍女孩儿底裤的,这些千奇百怪而又充满诱惑的照片让俺欲罢不能,越来越多的收藏照堆满了俺的暗室,俺对冲印外的业务渐渐失去了兴趣,每日期待着来一位带着精彩内容的客人光顾。   也许是俺私藏照片被客人发现了,也可能是这些客人印照片本身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俺的客人越来越少,所剩无几的客人也大多数是来冲洗全家福之类索然无味的照片的。   俺需要寻找新的刺激,以满足俺在暗处窥探他人的癖好。   一次,俺店门口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集装箱卡车在转弯时挂到骑车的妇女,妇女被卷入了车轮,身体像被丢进了搅碎机,卡车碾过她的身体后,留下了一地的残肢。   这种前所未见的场面深深震撼了俺,动态的影像比起静止的照片更让俺痴迷,自从看见那血流满地的一幕后,俺的脑海中无时无刻不都回放,期待再次目睹这一幕。   俺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在街角的电线杆上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就算俺坐在店里也可以监视街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   昨天,差不多天色刚暗的时候,一个染着红头发的女人出现在显示器中,滂沱大雨中,她浑身湿漉漉的,她将手里的一只牛皮纸袋子藏在了外套里,慌慌张张地跑进了俺的镜头里,看她的样子好像有人在身后追赶她。为了避雨,这个女人跑到了公交车站的雨棚下,可她不知道在雨棚的阴影中,正躺着那个毁容的流浪汉,女人一定踩到了他,愤然跃起的流浪汉吓坏了她。   女人跑进了唯一还亮着灯的店。   也就是俺的冲印店。   “老板,赶快锁门,杀人狂就在外面!快锁门!”受了惊吓的女人有些语无伦次。   “俺的玻璃门,可挡不住杀人犯!”俺指了指玻璃门上的裂痕。   “那你赶快报警啊!打电话!打电话啊!”   “俺店里没电话。”   “那怎么办?怎么办?”女人急得团团转,头发上的水滴全都溅到了俺的脸上。   一个恶作剧般的灵感在脑海中闪现,俺对女人说道:“在街角有一个摄像头,是同警察局联网的,你只要站在镜头前面,向镜头打手势求救就行了。”   女人回望了一眼门外的恶劣天气,蹙眉犹豫了起来。   俺继续鼓动她:“警察能从屏幕里看见你,杀人狂肯定也怕自己的样子暴露,只要你站在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要比俺这间破店安全多了。”   女人咬了咬嘴唇,终于下了决心:“好吧。”   她拉开玻璃门,冲入了雨帘之中。   俺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暗室中,津津有味地观赏着女人在镜头前狼狈的样子。   瑟瑟发抖的女人向摄像头挥舞着双手,用很夸张的口型说着“救命”,仿佛是一个在聚光灯下表演哑剧的演员。   俺遥控操纵着摄像头,将安装在摄像头上的灯光慢慢从女人身上移开。   女人见摄像头移动,先是露出了笑容,继而发现自己身处在灯光外的黑暗之中,她有些慌乱,大声吼叫希望引起摄像头的注意,一边跟随唯一的光亮,在黑暗的路面上行走。   很快,她来到了马路中央,刺眼的灯光和雨点所发出的噪声,使她丝毫没有察觉疾驶而来的汽车。   从店铺外传来了一声沉闷的巨响,屏幕中的女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辆急刹的小轿车。   俺又看到了一场血腥的车祸,检查了一下摄像的设备已经录下刚才的景象之后,俺立刻关闭了摄像头和灯光,以免被人发现。   不知为什么,今天的各条新闻都没有提到昨晚的那场车祸,依俺判断,昨天那一撞,女人就算不死,也至少是个重伤,这么重大的交通事故,不可能不报道。   除非……还有一种可能。   就在这个戴着口罩,脸颊上还有抓痕的男人闯进俺的店铺时,俺正一遍遍回味昨日的录像,思考着最后的那种可能。   男人把俺的双手反绑到了身后,把俺推进了暗室中。   他看见俺暗室里这些设备的时候,稍稍吃了一惊。他把暗室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他不像是在找那个女人,倒更像是在找那个女人身上的东西。   是照片吗?那个男人刚才有问起过女人是不是来印照片。   俺回忆昨晚那个女人手里拿着的牛皮袋,也许就是需要冲印的底片。   那里头是有什么秘密吗?俺想到这里,内心有些小小的激动。   男人瞧见俺入神的表情,踢了俺一脚:“打什么坏主意呢?一看你小子就不是什么好人,最好老老实实跟我说实话,否则我现在就送你去见那几个女人。”   “女人?”   莫非他说的是那六个被杀人狂杀死的女人?   面前这个男人身上散发出很重的杀气,冷峻面孔上的伤痕没准是被那几个女受害者抓伤的,俺越看这个男人越像杀人不眨眼的疯子。   俺忌惮他手里的刀,担心他发起疯来会一刀杀了俺,为了先稳住他,俺装出一副怕死的样子。趁他放松警惕查看摄像头录像时,俺偷偷从身后的柜子上取了把剪刀,藏在了手掌里,打算剪断束缚手腕的绳索。   此时,暗室外响起了风铃的声音。   有人走近了店铺。   Chapter 3   自从出了个专杀女人的杀人魔头,对咱开黑车这个行业的影响很大。只要天一暗,大家都急急忙忙往家里赶,在那些时间点,出租车和公交车都还在运营,咱的黑车自然没人愿意坐。   白天在家搓一整个下午的麻将,晚上出来转转,希望能有好运气,载上几个喝醉的KTV小姐,以挽回下午在麻将桌上的损失。   几个平日里人流密集的地方,也正是那六个被杀害女人失踪的地方,今天路上不见半个人影,看这情形又要空手而归了。   奋战了一个下午,身体有些疲劳,既然没有生意,咱决定早点儿回家休息。于是,掉头往家的方向开去。咱的小汽车昨晚在大雨里淋了一整夜,不干净的雨水在风挡玻璃上形成一摊摊水渍,将路灯投射下来的灯光化成一个个光晕,咱打开雨刮器,不想风挡玻璃一片模糊,前方什么都看不见了。   突然,车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引擎盖前发出一声巨响。   是撞到人了吗?   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这条路平时就没什么人。   咱赶忙急刹车,跑到了汽车前面检查,前引擎瘪下去很大一块儿,右前方的车灯也碎了,保险杠耷拉下来了一半,攒了好几年的钱才买的车,破相成这样,着实让咱心痛啊!   咱这才想起要看看究竟撞到了什么。   转身寻去,在车前灯光的边缘,咱看见了一团红色的东西,跑近一看,妈呀!还真是一个女人。   她身体扭曲成了可怕的形状,看来伤得不轻,嘴里冒着血泡,嘟噜嘟噜不知念叨着什么,咱依稀能听出“凶手”“报警”几个词。   面对女人的呼救,咱联想到自己救起女人送到医院,付了一大笔住院费、手术费,结果女人变成了植物人,家属又向法院起诉,咱赔了一大笔损失费,变得倾家荡产。   咱的生活一夜之间全毁了,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背了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还背了一世的骂名。   不知是不是错觉,咱感觉夜晚顷刻间变得更暗了。   咱不能过这样的生活!   咱看了看空荡荡的四周,应该没有人看见刚才发生的事情。咱没有理睬女人微弱的呼救,返回到汽车上,挂上前进挡,深吸一口气,重重踩下了油门。   车冲了出去,颠簸了两下后,咱停了下来。   再一次下车前,咱事先按下了后备厢的按钮。   女人如烂泥般倒在马路上,流出来的血不是很多,估计是受了严重的内伤。咱掀起后备厢的盖子,把女人抱了进去。又用随身携带的茶杯里的水,倒在了路面上的鲜血上,用鞋底抹了抹,那些鲜血也不怎么明显了。   咱迅速回到汽车上,抬手开动汽车,手心里已经全都是汗了,满脑子都是后备厢里那具尸体,也不知该往哪儿开,转速表不断往上攀升,汽车飞驰在无人的黑夜里。   倒霉喝凉水也塞牙说的就是咱吧。一笔生意没捞到,反倒摊上了这档子事,要是被抓住可是要枪毙的呀!   要怎么说咱也在镇上读过几年书,肚子里有点儿墨水,想起办法来脑子就是好使。   很快咱就有了对策,倘若把后备厢里的女人伪装成那个杀人狂的受害者,不就能嫁祸他人了吗?   真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咱搜肠刮肚开始回想这些日子看过听过所有关于杀人狂的新闻和杂谈。   首先,死在杀人狂手里的女人都是短头发,后备厢里的女人是长发,必须剪掉。杀人狂在劫持那几个受害女性时,都使用了迷药,只要在口鼻处有残留的气味作为伪装就行了。杀人狂在每一个死者身上都捅了十几刀,大家都推测他是个极度憎恶女性的人,否则不可能连刺那么多刀。咱不是杀人狂,要做到这一点还真不太容易,没有极强的心理素质这事办不来。好在咱是个开黑车的,本来干的就不是正经买卖,每天躲避警察造就了一颗强壮的心脏,咬咬牙狠下心,捅尸体十几刀,也不是多大的事。最后抛尸垃圾场,那简直就是和咱专业对口,只不过咱通常拉活人去目的地,今天拉一会儿死尸罢了。   就在这个充满邪恶的计划诞生以后,咱有条不紊地一一实施,开始了嫁祸杀人狂的行动。   计划终归只是计划,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会和计划有不小的出入。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里,有卖剪刀但是没有刀,刀具店早就关门了,咱也不方便多问售货员,以免被人记住脸,反正剪刀也是刀,捅上十几刀没啥差别。兜了一晚上,咱还是没买到迷药,这玩意儿就算大白天也没人敢卖啊!估计网上可以买到,但现在商家肯定来不及送货,而且容易在网上留下交易记录,咱打消了这个念头。   曾经听拉过的KTV小姐讲过,她们那儿曾经有客人使用迷魂药下在酒里,那种药在成人用品店有售,而这种店铺到了晚上比银行还要多,咱很容易搞到了一瓶。   要用到的工具都备齐,咱往东边一个废弃的化工厂开去,那里原来是咱的单位,可惜乱排污水被停业整顿,从而一蹶不振,留下一条恶臭发黑的河,最终倒闭破产。   车一路开进无人看管的厂区内,咱熟门熟路来到曾经用来排放污水的深井前,把尸体搬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女人的尸体比刚才重了不少,咱连拖带拉好不容易才拉到了深井边。拿出剪刀,把女人后脑上的一把红发齐齐剪断,又把鬓角和刘海做了细心的修剪,这样一来,就不容易让人一眼拆穿这头伪造出来的短发。   买来的迷药是颗粒状的,碾碎后拌了点儿水,用手帕涂在了女人的嘴唇上。计划完成了大半,就剩下弄出杀人狂在尸体上留下的标志性特征了。由于只有一把剪刀,用起来不怎么顺手,朝着尸体扎了两下,竟然刺不进去。   咱把剪刀的刀刃分开,抓住一边又试了试,这回结结实实扎进了尸体。   于是,就这么继续干吧。   但不想抓在手里的刀刃划破了咱的手掌,因为紧张的缘故,等咱把尸体抛进深井里,回到车里后才发现手上的伤口。   车门、方向盘、仪表盘上弄得全都是血,顾不得清理伤口,咱先离开此处。再过一会儿巡查队就该巡视至此了,明天的头版新闻应该是发现杀人狂的第七个受害人尸体吧。   清理完伤口,咱找到块儿隔离墩,冲着它撞了上去,原本撞坏的部位,更加支离破碎了。   第二天,打电话给汽车保险的调查员,告诉他昨晚因为疲劳驾驶撞在了隔离墩上,还给调查员看了事故现场拍的照片,他没有丝毫的怀疑,让咱把车开去了修理厂。   技师做了个初步的检查后,罗列了一堆需要更换的配件,并算出了所需工时和人工费。   修理厂的技师是个年轻人,烫了一个夸张的爆炸头,每次他把头伸进引擎盖的时候,咱都怕发动机的热度会烧掉他的头发。   技师嚼着口香糖,对咱说道:“其他东西都能修好,但有一样东西我没办法。”   “啥玩意儿?”咱白了他一眼,反正是保险公司赔钱,有啥修不好的?   “喏!你自己看。”技师指了指车头的下方。   悬挂在汽车前面的牌照竟然不见了。   咱第一反应是丢在了昨晚撞人的地方,肯定是撞坏了车头,牌照脱落在事故现场了。   “你先搞汽车,牌照咱去找找。”   离开了修理厂,咱直奔发生事故的路口。   要是牌照遗落在那个地方,不就等于把杀人的证据放在警察面前了吗?可是过去了一整天,环卫工人早就把马路扫了两三遍了,哪还有牌照的影子!转悠了一大圈,连环卫工人的垃圾车都翻找过了,就是不见咱那块儿牌照。   真是急得咱都快把头皮挠破了,抬头猛然看见电线杆上一个摄像头正对着咱,看它的角度,一定拍下了昨晚整起事故的经过。   冷汗从咱腋下滑落,冰冷冰冷的。   好在咱发现这个摄像头另有蹊跷,连接摄像头的电源线一路通往路边的一家冲印店的屋顶,这是个私自安装的摄像头。   既然电视上到现在还没有播报车祸的新闻,说明冲印店里的人还没有看见车祸,假如摄像头有备份录像,只要把它弄到手就行了,毁掉之前还能看看车牌掉在了哪里。   那把用来剪女人头发的剪刀还在,咱找了个饭馆吃完晚饭,等夜幕降临,正要往冲印店走的时候,一个戴着口罩的男人先一步进去了。   没办法,咱就靠着街对面的电线杆,等着冲印店里的客人离开。   左等右等,过去了将近一小时,仍不见有人离开,走进去的男人会不会也是冲印店里的员工?   怀着这种猜想,咱走进冲印店。   出来接待咱的男人,脸上有几条抓痕,看着像是刚才走进来的那个男人。   果然如咱所想,这人是冲印店里的人。   “你是来印照片的吗?”男人凶巴巴地问道。   “不是。”咱回答道。   “那就赶快走!不做生意了。”男人转身要回房间。   他一定不知道咱昨晚干了什么,咱是随随便便被打发的人吗?   咱平静地掏出剪刀,直直对准了男人的喉咙。   “咱是来找东西的。”   刚说完,男人的脸上出现了让人难以捉摸的表情。   他居然张嘴露出牙齿,笑了起来。   Chapter 4   网络上的人都管偶们这代人叫脑残,就因为偶们的童年生活在幸福的年代,接受了更多新鲜事物,刻板的年长者就对偶们横挑鼻子竖挑眼,好像没吃过他们那个年代的苦,脑子就不会发育似的。   尤其是那些比偶大不了几岁的女人。大学毕业实习的时候,偶应聘了一家搞文化产业的大公司,公司里半数以上是女人,她们领着比偶高不了多少的薪水,却趾高气扬地命令偶做这做那,恨不得把手上所有的工作都推到偶身上来,功劳和奖金却一丁点儿也不会分给偶的。   要是出了差池,那偶可就算惹了大麻烦了,非但不会记念偶的苦劳,还要承担分外的责任,最后背着黑锅,在一片早知道这家伙干不长的眼光中,黯然退职。   偶打定主意,在这个社会上无论干什么职业,都要远离那些女人,偶现在干的汽车维修工,就是女人干不来的工作。   手艺活刚开始学的时候比较苦,衣着邋遢,一身油腻,两只手上伤痕累累。师傅虽然严苛,但从没嫌弃过偶,也没朝偶泼过脏水,有什么话当面直说,比起那些女人容易相处多了。   汽修工也算稀缺的工种,有了师傅七八分的样子,偶就要独当一面了。钣金、喷漆、机修,亲手实践了一段时间后,偶也能装出一副熟练工的腔调,工资随之水涨船高。因为是稀缺工种,虽然卖的是苦力,但收入不比白领少。还有不少灰色的收入,有的女车主根本不懂车,明明是一点儿小毛病,偶就告诉她是重要的部件坏了,需要更换,这样一来,对爱车不惜血本的女人,钱包就向偶敞开了。   有了钱,偶改变一下造型,换身行头,圈子里对上眼的女人也越来越多了。在酒吧、KTV、会所,偶认识了很多女人,她们和偶讨厌的女人是一丘之貉,躲在屏幕后用键盘歧视偶们这一代的无能,在职场的虚伪面具后对偶一次次陷害。   偶杀了她们。   用修理工具捅死了她们,偷偷用修理中的汽车运送尸体。   看见她们的时候,偶就压不住火气,偶杀死的六个女人临死前都痛哭流涕地祈求饶命。   不知不觉,偶就成为了各大新闻报纸的头条,偶的行动越来越需要警惕性,有机会下手的女人也越来越少,所有人都对偶充满了敬畏。好几个垃圾场都有人在那里蹲守,为了第一手新闻资料的私人侦探,没日没夜地分析着偶的什么行为轨迹,搞得大家都变成大侦探福尔摩斯了。   偶正盘算着下一个目标的时候,一个开黑车的家伙来修车。   看他的样子就奇奇怪怪的,车居然能撞到隔离墩,这种水准开黑车还真不让人放心。   检查他的车时,偶有了很意外的发现,后备厢的角落中有一只牛皮纸袋,里面装了厚厚一叠的底片,牛皮纸袋上的红色斑点,是人的血,这一点偶很肯定。绕着这辆车又走了一圈,显露出更多的疑点。车头有过两次撞击的痕迹,车胎里的烂泥颜色,也不属于他事故现场周边地区。   最重要的发现,是几根被剪断的头发。   说它重要,并不是因为它是红色的,而是因为这几根是假发。   谁会去剪自己的假发呢?要换发型,取下来重新买一顶假发不就行了吗?   只有在不知道假发的情况下才会去剪吧!除非假发的主人已经死了,而凶手不知道那是假发。   很快,偶在心底想到了一个谜底。   后备厢曾经躺过一具尸体。   偶对那只牛皮袋里的底片,兴趣更加浓厚了。   支走黑车司机,偶拿着底片对准太阳查看,底片已经曝过光,说明已经冲印过照片了。底片没有颜色,但是图像还算清晰,能看清底片里拍的是最后被偶杀死的那个女人的尸体,甚至还有脸部的特写,就像是在偶刚刚杀完人后拍的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   偶开动脑筋,回忆在抛尸时有没有发生过异常的情况。为什么会有人比警察更早赶到现场,为的只是拍下这些照片?   难道是为了卖独家新闻的私人记者?那些人为了赏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偶瞬间勾勒出一个场景,黑车司机和他的女性同伙发现了抛尸的偶,一番尾随跟踪后,待偶离去拍下了这些独家的照片,打算往后高价出售给新闻媒体。但在分钱的事情上产生了分歧,男人杀死了女人,伪造成被偶杀死的假象来蒙骗警察。   不如偶将计就计,将前六个女人的死都推到他身上去,从此摆脱杀人狂的名头。   只要把底片交出去,便是铁证如山,破案心切的警察一定会笑开花的。   在此之前,偶要做件事情,为自己曾经所做壮举留下一件纪念品。   偶将报案的时间延后到了明天早上。   偶要去一个地方。   下班以后,偶带着底片跳上了一辆公交车,听着车上的人拿偶当闲聊的话题,心里有种自豪感,想必等自己年老体衰了以后,回味做过的这件事情,依然会津津有味。   感觉公交车颠簸了很久,车窗外人烟稀少起来,天也暗了下来,每一站只有人下车,几乎没有上车的人。   终于,偶到站了。   车站旁便是一家灯火通明的冲印店。以前听KTV里的小姐说起过这家店,老板是个糊里糊涂的胖子,本身就不是做生意的料,败了老爹许多钱,还是没搞出什么名堂来。照片放在这么冷僻的地方印,应该没有人会想到吧。   偶推了推门,锁上了。透过冲印店的玻璃门,可以看见一张椅子将门从内部顶死了。   看这样子是店主临时有事,跑开了吗?   偶站在门口吼了两声,隐约听见里面有呜咽声,但冲印店里看不见半个人影。   柜台后的一扇门此时打开了。   “老板,偶印照片。”偶朝走出来的男人挥了挥手里的牛皮纸袋。   男人的眼睛突然射出了光芒,快步走到门口,弯腰拉开了椅子。   他低下身子的时候,偶瞄见了他右边的后背有一片细小密集的血污。   “把底片给我吧!”男人伸手过来,脸上堆满了假笑。   “你是老板?”偶觉得事有蹊跷。   “是啊!”男人收回了手,插在了后腰上,“怎么?还不信啊!”   偶仔细环视四周,店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凌乱感,像是所有东西都移动过,但被人恢复了原貌。顺便偷瞄了几眼男人,他的视线从没离开过偶手里的牛皮纸袋。   “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弄的?”   “被女人用指甲抓的。”男人苦笑道。   偶也被那六个女人抓伤过,手背、后脖子都是伤疤,只是修理汽车时的伤疤掩盖了这些。   “看来你老婆不好惹呀!”偶不急不慢地耗着时间,始终没有把底片交给他。   “不是老婆,只是一个工作伙伴罢了。”男人说,“你印照片的话就赶快把底片给我,我快打烊了。”   “那偶改天来吧。”偶转身离开。   不料,自己爆炸头的头发被人一把揪住。   “拿了我的底片,你还想走?”男人冷笑道。   “你到底是谁?”偶向后挥舞着双手,就像被偶袭击的女人一样挣扎。   “你杀了我拍照的搭档婉芝,又抢了我们辛辛苦苦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但我要谢谢你,那个女人居然想私吞这些照片,好在现在被我追回来了。”男人另一只手掏出了刀,刀刃上还残留着鲜血痕迹,一下子将刀架在了偶的脖子上。   偶的腿打起了哆嗦,只觉自己下盘绵软无力。   “偶真不知道你是谁!有话好好说嘛!现代社会杀人可是犯法的呀!”   “既然你这么想知道我是谁,那我就告诉你吧!”男人冷笑道,“我就是连杀六个女人的杀人狂。”   “不!你不是!”没有人比偶更能肯定这一点了。   “至少今天晚上我就是杀人狂,我一定会伪装得漂漂亮亮的。”   利刃划开了偶的喉咙,偶听见噗噗往外冒血的声音,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偶重重栽倒在冲印店的地砖上,模糊的视线中看见男人拾起牛皮纸袋,得意地笑了起来。   透过柜台下的缝隙,偶看见暗室里面的地板上,还躺了两具男人的尸体。   玻璃门上的风铃声,如丧钟般响起。   生命一点点从身体里流逝,最后全部告别这恶俗的人世。   人系列 完   (全文完) ━━━━━━━━━━━━━━━━━━━━━━━━━━━━━━━━━ 本文内容由【一起HI】整理,久久小说网(www.txt99.com)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