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穿越变身]   吴迪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平庸的人,只是自己缺少努力而已。   没错,为什么要努力呢,反正家中条件也不差,自己就算大学每学期都挂科,日后毕业出来继承家业,照样可以活得十分滋润。   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舒服享受吗?   什么追求,什么梦想,不过是年轻时用来自我陶醉、自我满足的可笑玩意而已。   吴迪忽然想起当年初中时,自己因为忍受不了学习钢琴的枯燥,终于放弃了它,小时候想要成为一名音乐家的“梦想”随之抛弃。   父母对他实在太过放纵宠溺了,说是要保留孩子的个性。   凭借着聪明的脑袋,他毫不费力地考入了名牌高中,并一直以来有一种优越感,诚然,自己在成绩上比不了那些真正的学霸,那只是因为自己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估计连那些学霸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如果自己和那些学霸付出同样的努力的话,自己绝对比他们强!   进入高中的他,依旧依靠着聪明的脑袋,维持着还算不错的成绩,只不过波动总是很大,可以考到全班前三,也可以考到全班倒数。   他一直对自己这样的“能力”沾沾自喜,愈发觉得有俯视那些学霸的优越感,认为那些人不过是应试教育下毫无创造力的人,他甚至依靠自己犀利的笔锋,在月考上写了一篇抨击教育制度的文章,自然获得了零分。   这又成了他满足自己优越感的事情,他自以为是的逢人便说自己的“光辉事迹”,以享受一些同样痛恨学校教育的同学的敬佩目光,至于那些鄙夷不屑的目光,他自然而然地忽视。   最终,他高考毫无疑问地失利了,在官场上颇有些关系的父亲,想办法让他进首都的名校,他又自以为是地拒绝了,他认为大学就是**玩意,上不上无所谓。   进了学风不怎样的二流大学,他本性不改,依然我行我素,把无知当个性,把挂科当荣耀,女人倒也玩了不少,却始终找不到高中时无疾而终的初恋味道。   毕业后同学聚会,他顶着某私企总裁的名头,在聚会中也出尽风头,只不过在提到某某某已经出国,或在某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了什么重要讲话时,他理所当然地想要升起自己一贯的优越感,可他忽然发现——   若自己不依靠家中长辈的话,自己就是个屁而已!   原来,自己自始至终都是个平庸的人,因为缺少努力,就意味着平庸!   如果,自己从一开始就努力的话,能达到什么样的地步呢?   晚了,已经晚了……   吴迪在自己的办公室中,独自喝着闷酒,望着二十五层的高楼下那繁忙喧嚣的都市,只觉得愈发困倦了。   也许有人觉得,如他这种从来不为生活发愁的公子哥,在为这种小事纠结,简直就是矫情到了极点,但他确确实实是发自内心的后悔——   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   吴迪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十分陌生的环境,环顾四周,他发现这应该是一个简陋的小区楼层,他吴大公子养尊处优,哪里住过这种地方?   吴迪的第一反应便是,难道自己被绑架了?想了想,他觉得不太可能。   他伸出自己的手,顿时又吓了一跳,这手虽然白白嫩嫩的,可居然如此粗壮,根本不是他的手好不好?   吴迪以前优越感的来源,自然还有他那英俊的容貌、健美的身材……   自从走上社会之后,心态愈发淡然的吴迪,这时有些慌张地来到一块镜子面前,顿时吓得他轻呼一声:“啊!”   声音娇软动听,简直让他自己都怦然心动……   奈何……   自己居然成了一个少女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这一定是个梦吧!   吴迪这时深切感受到了自己装逼的报应,什么“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狗屁!装逼矫情遭雷劈!!   比起变成女人来说,做男人可是他的底线啊!   好吧,变就变吧,起码给老子变成美少女吧,这镜子里吓人的“虎背熊腰”、“土圆肥”、“扣脚女汉子”到底是什么情况?   吴迪前世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不论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中外名著还是通俗易懂的网络小说,他都能下口,读书算是他的爱好之一了。   而在网络小说中,有一类小众名为“变身小说”的类型,他自然也有看过,有段时间还特别爱看,如果有人问他,是嫁人党还是百合党,那从来不代入主角的他,自然会说是“无下限无节操党”,怎么有趣怎么来,越是恶趣味就越好。   他觉得看变身小说最大的爽点,自然是平凡吊死男变身为绝世倾城的美女,然后霍乱天下……   看了这么多变身文,他就没见过有男人变身成为自己这种“虎背熊腰”的类型,这尼玛一定是自己打开方式错误了吧?   这种变身文写出来,真有人会看?完全是剥夺了变身文最大的爽点,简直是作死啊!   况且,自己以前虽然喜欢没事矫情下,悔恨一下自己不努力,可怎么说自己也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人生赢家”了啊,放在变身嫁人文中,那基本上混个男一号应该不难吧?   高富帅变身扣脚女汉子!这个题材很新颖嘛……一定能成为花样作死大赛第一名的!   在内心不断吐槽着的吴迪,终于渐渐稳下心神,又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确实身材高大,腰身粗壮,脸部也又大又肥,穿着还土气,好吧,我大天朝的运动校服,配上自己这种女汉子,能不土气么?也只有那种天生丽质的美女,穿什么都不会土。   吴迪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这具新身体的优点,那就是她的皮肤确实非常不错,可以说是白皙细腻,如同羊脂白玉,没有一丝瑕疵。   而她的脸颊,如果不是又大又肥,而是真正瘦下来的话,也许还能看得过去,那一双又大又纯澈的眼眸,在一张瘦脸上,显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她的五官明明非常精致,却完全被这张肥胖的脸给破坏了。   不过仔细欣赏一下她的容貌的话,其实也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反感,倒是给人一种娇憨可爱的味道……虽然是“土圆肥”,可显然是可以用作褒义的。   吴迪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身体还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如果是“如花”那种类型的话,他还是立马死了算了。   前世作为一名“颜控”的高富帅,他就从来不讲究什么狗屁的内涵美,那玩意就是连内涵美都没有的丑女们的自我意淫而已。   冷静下来的吴迪,终于开始探寻这具身体的身份,他想找的第一件物品自然就是穿越者必备的日记,这玩意基本上可以等同于这具身体的记忆了。   找了半天,他发现自己真的错了,这种“地狱”难度的重生女汉子,怎么可能给日记这种新手必备的事物啊!   万幸的是,他从作业本上,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叫做“吴笛”,啊啦,还真是挺有缘的嘛。   从现在起,她就是虎背熊腰的女汉子“吴笛”了,倒还真有些丑女“无敌”的意思哈……她一脸蛋疼,啊不没蛋了,是一脸“乳酸”地苦中作乐着。   吴笛看到周围的各种薯片之类的零食,顿时升起一种吃的**,她刚刚要下意识地开始往嘴中倒薯片,猛然便停止了自己的动作。   难道“自己”还要这么胖下去?吴笛强忍着那种对食物的强烈**,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蜕变。   吴笛现在的状态十分玄妙,她感觉自己的灵魂似乎与身体脱节,她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了自己的理想女孩来培养,她要将自己,变成符合自己审美观的完美女神。   吴笛将所有的零食都全部销毁了,不得不说,那种远离食物的痛苦,简直让她发狂,若不是她身体里换了一个灵魂,又如何真的有这样的毅力?   吴笛开始收拾自己的房间,以前的他虽然是个平庸的高富帅,但由于父母较忙,也算是培养了他的**生活能力,家务什么的,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收拾完后,愈发冷静下来的吴笛,又开始仔细收集有关自己这个身体的情报,发现她今年十五岁,上初三,成绩中下,就是不知道人缘如何。   等等,这个初中,好像是她以前上过的啊,然后她又查了查时间日期,发现自己确实回到了过去,按照这个时间来算,那个“吴迪”,显然也在上初三,这一年,他放弃了自己从小就开始练的钢琴,开始变得懒散、平庸。   不过,吴笛与吴迪好像并不是在一个班……   之后,她又百无聊赖地开始翻起教科书,让她震惊的是,这个教科书上的课文,怎么好像都不一样了,然后,她又再翻了一下历史书,顿时就吓尿了,为什么华夏的发展历史,都完全变了呢,那些历史名人,怎么变成另一批了?   就算是平行世界的话,也没必要弄得这么陌生吧,让她一点代入感都没有,这到底是重生原来的世界,还是穿越异世界啊?   待到吴笛发现数学、物理这种理科与原本世界差不多后,她才有了一种放下心来的感觉,还好是现实位面,不会出现什么魔法、异能之类。   她啊,这次可是要成为学霸的男人,啊不,女神哟!   没错,在减肥瘦身的同时,她要成为女学霸,看看全力以赴的自己,能做到怎样的程度,至于性别什么的,先放一边吧。 [正文 第二章 改变的开始]   特意忽视自己的性别,自然是她麻痹自己的一种心理手段,她并不是那种变成女人就大呼小叫、要死要活的男人,因为你再纠结、再无奈,也没法改变现实。   有人说,变身文的看点,便是男人成为真正女人的心理变化,如果能将那种心理变化刻画得入木三分的话,那评价自然就非常高了,说不定还能被称之为“神作”。   吴笛一直觉得,自己虽然平庸懒散,可这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挺强的,当初刚刚进自家的企业时,因为关系户的原因而总是被人用有色眼镜看待,可后来,她却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为让大多数人都服气的掌控者。   在这个过程中,吴笛觉得自己是真正成熟了。   遇到男人变成女人这种事情,作为饱经各种变身小说轰炸的她,自然显得很淡定,就好比当初穿越文刚刚兴起时,穿越者都会不适应一下,回想一下前世之类,而现在呢,发现自己穿越了,只会马上寻找一下有没有什么金手指……   吴笛现在就检测了一下,自己有没有传说中的“过目不忘”能力,发现完全没有之后,她稍稍有些泄气,不过她前世的回忆,倒是十分清晰,无论是所学的知识,还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想了,她现在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自然是如何完美地融入这个身份。   就在这时,自家的大门打开了,吴笛不由心中一震,她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位亲人。   吴笛在自己的房间装作写作业的样子,直到对方打开自己的门,吴笛回首一看,好家伙,这不是以前作为“高富帅”时,常常玩的那种“外围女”吗?不错,自己这种低层次的“高富帅”,总能接触到这种类型的女孩。   这女人大概二十四五岁,穿着短裙黑丝,愈发衬得她那双腿的修长,她的脸上画着浓妆,戴着美瞳,睫毛超长,这是一张可以打八分的锥子脸,早年弄个自拍照放到网上露个乳沟什么的,怕是还要被奉为女神,待到后来这种“七、八分黑木耳”越来越常见,一群人就只会吼着“论ps或化妆的重要性”了。   看女人这么年轻的样子,应该不是自己的妈吧,自己怎么说也十五岁了,如果是妈的话,起码得三四十了吧?   吴笛并没有贸然地叫她,而是继续故作淡定地写作业,她绝对不能露出什么马脚。   女人见到吴笛这副漠然的样子,似乎也早就习惯了,她只是柔声道:“笛笛,小姨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巧克力了。”   女人将手中的塑料袋放下,想了想,然后又说道:“笛笛,今晚小姨就不回来睡了,钱还是放在原来的抽屉里,晚饭还是你自己拿钱解决吧。”   说完后,她便又踏着高跟鞋,匆匆离去了,看来她回来,似乎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外甥女买零食。   吴笛在这女人一走之后,马上开始巡视这个有些诡异的家,她发现这家中还是比较整洁的,应该是钟点工打扫的,毕竟以前他独自一人住在类似汤臣一品的顶级公寓时,也是直接喊钟点工。   然后她又从这个家中的所晾的衣物中发现,似乎只有她与那个女人的衣服,由此可以推测,只有自己和那个女人住在这儿。   父母呢?不会是没有吧?吴笛颇有些庆幸想着,因为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显然自己就更容易扮演这个身份了,要不然就算她在商场、官场上练就了一身演技,估计也够呛,毕竟这世上最了解孩子的,便应该是父母了。   至于这位“小姨”,姑且算是自己的监护人吧,显然平日里颇为繁忙,对自己这个外甥女,大约也只是流于表面上的关心,满足她在物质上的需求。   吴笛找到一把钥匙,打开自己书桌的某个抽屉,终于发现里面一叠厚厚的红色,还是那种崭新的,号码连续的那种。   啧,这个“小姨”还真是够大方啊,当年她自己作为“高富帅”,在初中时,零花钱可是控制得挺严格的。   这时,吴笛也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应该到了晚饭时间了,她本来想下意识地去吃自己以前常去的一家私房菜馆,那里的老板与他的关系很铁。   然后她顿住了,脸上显露出了一种挫败的神色,即使她再麻痹自己,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以前宠溺她的父母,看好他的长辈,哪怕是为了钱围在他身边的女人,都已经不在了……   而且,自己现在这个肥胖的样子,也不能瞎吃东西,她下意识在脑中搜索一些减肥食谱,发现居然还真的有!   那好像是他某位对自己的身材非常执着的前女友,不,是前前女友,好吧,也不知道是多少个前的女友了,为了拴住他而一直坚持做的事情,可她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这位前女友,是她所玩的女人中,身材保持的最不错的。   她一直觉得,那些本来就很瘦的女孩,胸部都很小,反而是那些肥胖的女孩,胸部都挺大,像她现在的这个身体,明明才十五岁,目测已经向c发展了,胸型很美观,又挺又翘,若是她能够瘦下来的话,这魔鬼身材简直是妥妥的!   为了给自己饱更大的眼福,她决定开始严格按照减肥食谱进行。   没错,她想把自己变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全是因为让自己赏心悦目而已,前世他最无奈的便是,女人玩了那么多,除了初恋以外,就没一个是纯粹心动的,他后来就想,若不是当年太纯,而后与初恋无疾而终的话,或许当他真的将初恋搞上手,怕是几下子也就玩腻了……   果然啊,只有自己才能创造对自己而言完美的女孩,就算是萝莉养成的话,也终究不靠谱,毕竟随着萝莉年龄的长大,影响她的东西将会越来越多。   所以,只有当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女孩时,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然后往那个方向慢慢发展。   于是,她又忍着身体给她带来的巨大的诱惑,想要将小姨给她带来的巧克力扔掉,但然后又觉得,随便将这种高档的巧克力扔掉,实在太浪费了,还不如送人呢,她便直接将巧克力放到柜子里锁了起来,省得见到它时,就下意识想吃掉它。   吴笛蜕变的第一天,便从这一日的晚餐开始了。   吴笛吃完减肥餐后回来,脸色有些难看,她以前看变身文时,主人公那个美丽妖娆妩媚动人啊,让男人们又是撞电线杆又是流口水的,自己走在大街上,尼玛那种看一眼立马转移视线到底是什么心态?还有那群女人们,那种略带鄙夷与优越感的目光,实在让人火大!   等着吧,我要让这个名为“吴笛”的女孩,变成最完美的女神!   吴笛晚上也严格按照那个很好的减肥方法进行,哪怕肚子饿得咕咕叫,她硬是咬着牙忍了下来,她发誓,自己总算是真的了解了减肥的痛苦,估计也就比戒毒要稍微简单一些?   吴笛不仅减肥,还十分刻苦地温习着这个世界的功课,毕竟,她一直有一个做学霸的梦想啊,好吧,这个梦想确实有些奇葩,可她有机会重来,那是绝对不会再让自己后悔了!   没有父母?那正好,看看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可以做到怎样的程度!   在睡觉之前,吴笛还从脑中找到了自己某前前女友保养皮肤的办法,对自己本来就非常不错的皮肤进行了最完美的保养。   她可不觉得,所谓的“天生丽质”可以持续一辈子,所以说她最讨厌那些不珍惜自己的变身女了,抽烟、酗酒什么的,实在是女人的大敌!没有作者的“天生丽质”光环,没几下女人的本钱就要败光。   吴笛晚上也睡得挺早,大概是因为要改造自己而心力憔悴累的,她定了一个很早的闹钟,毕竟要减肥,作息时间一定要健康规律。   翌日,吴笛起了个大早,即使她的身体非常想睡懒觉,可拥有男人毅力的她,果断战胜了自己的懒惰。   事实上,吴笛对自己的改造,是充满了激情的,她可是为了取悦自己脑中的男性灵魂呐,她实在不想在照镜子时,面对这虎背熊腰的身材。   吴笛出去锻炼了身体,又吃了最为标准的减肥早餐,然后才十分淡定地去学校,这与她前世总是想要多睡一会,而压在迟到点去学校,态度完全不同。   吴笛按照前世的记忆,来到与前世名字都一模一样的学校,才发现,这个地点居然略有改变,所幸改变不是太大,要不然她如果找不到那就大条了。 [正文 第三章 学校]   走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校园中,吴笛此时的感觉还算不错,怎么说自己也有了一个青春重来的机会,虽然代价是自己变成了一个女孩。   上辈子的青春,她就是玩着过去的,最符合那些嚷嚷着青春就该放肆地过的论调,但这一次,吴笛却想将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中去,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自然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红颜终有老去时,但智慧与知识却能伴随一身,要做一个**自主的女人,当然必须要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学校里学生给吴笛的感觉,可比外面那些成年人要好得多,大抵是因为初中生都比较单纯,她这副“土圆肥”的模样,还是显得比较憨厚可爱的。   来到自己的班级,吴笛很是淡定地来到讲台上,从贴在上面的点名表上找到自己的座位,然后坐了下来。   只不过,她的心里却不是很平静,只因她在点名表上,居然看到了“吴迪”这个名字,他是谁呢,难道真的是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前世的记忆,显然已经似是而非,只能参照,而不可以一味地相信前世的记忆。   她看着黑板,上面还有“距离中考还有xx天”的熟悉字样,最右边则是“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应该是昨日的课程。   还真是让人又亲切,又怀念的黑板呐,毕竟在大学中,都已经不在一个教室上课了,当然不会有这种东西。   对哦,现在好像是初三下学期了,基本上全是复习的内容了,每天就是做卷子,老师上课讲卷子。   同学们也陆陆续续来到教室,在她的记忆里,这座学校的寄宿生较多,她这样的走读生,还是比较稀少的。   今天好像还是英语早读课,吴笛一边故作认真地拿着英语书,一边则注意着门口,她就想看看,自己会不会真的见到那个吴迪。   即使吴笛是个“胖妞”,但好像班里的同学也没有对她来点什么“鄙夷的眼神”“排挤的目光”之类,而是都自顾自的走到自己的座位上,要不就跟自己的同桌说话打闹,要不就和前后座的谈天说地。   吴笛由于人高马大,自然坐在最后一排,还是独坐,所以没有同桌,让她乐得清静,看起来她在学校里的人际关系也比较简单,这让吴笛微微轻松,毕竟如果是熟人的话,应该会轻易察觉出她的异常,她又不知道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到底是怎样的性格。   现在看来,应该是沉默寡言,独来独往。   吴笛觉得自己这具身体的嗓音明明是十分动听的,那种清澈、娇软的声音,让她自己都砰然心动,可惜还是自己的这个体型,破坏了那个声音的美感,只需想想,一个虎背熊腰的女汉子,一说话居然是又娇又软的萌妹子的声音,那种反差感,实在让人倒胃口。   也许就是因为原来的这个吴笛发现,自己一出声时,总会引起别人的那种戏谑、异样的目光,她才渐渐地不爱说话,自然便愈发孤独了。   如此也好,吴笛愈发安心地想着,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自然是安静优雅的,不像小女生一样喜欢叽叽喳喳,每次说话时,却能让人抢着倾听,陶醉其中。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班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齐了,不过还空着一个。   果然,打铃声一响,十五岁的吴迪悠然地走进教室,引起了班中诸多女孩的注目。   吴笛见到吴迪的时候,一时间只觉得心乱如麻,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两个自己么?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吴迪,是一只帅气与可爱兼备的小正太,班里人也隐约知道,此人是分管本市教育科技等部门的副市长的儿子,在来开家长会时,连校长都笑呵呵地陪着……   而吴迪本人的成绩也确实十分出色,虽然平日里有些小小的调皮,可却愈发让老师们喜爱,他为人还颇为大方,时常带来一些零食、漫画书,直接每个人发发……   更别提他每次都会在诸如元旦晚会上钢琴独奏,穿着西装弹着钢琴的骚包样,迷住了不少小女孩。   吴笛原本还是吴迪的时候,当然常常为自己的爱出风头、善于笼络人心而沾沾自喜,可现在,她却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家伙挺讨厌。   在心乱之后,她很快便镇定了下来,她毕竟是个内心成熟的人了,也不纠结这人是不是当年的自己,这个世界都变样了,想来人也会有所不同的,如果是原来的世界,也不可能有“吴笛”这个人了。   况且,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观察中二时期的“自己”,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把心放轻松些吧,至少,到现在还没人来揭穿自己,不已经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了吗?   吴笛看到,这小子刚刚坐到座位上,一边的同桌便腆着脸道:“大班长,作业赶紧拿来,他妈的初三的作业也太多了。”   吴迪爽朗地笑道:“老许啊,你我谁跟谁,拿去吧,小事一桩。”随即他便拿起一叠作业,往同桌那儿一推。   “我就知道,大班长就是大班长,大方!”许兴赞道。   后座的江浩也急忙道:“班长,给老许抄完后,把你的作业拿来对一对。”   “自己拿就行,昨晚太累了,我先伏一会儿。”吴迪懒洋洋地伏到桌上,心里愈发厌恶耽误他娱乐时间的钢琴了。当初的兴趣,已经成为他最厌恶的东西了。   一时间,吴迪的作业,竟然就这样传到了大部分同学手中,有同学一边抄着,一边说道:“还是班长大方,不像某些小气的家伙,明明学得好,却不懂分享!”   很显然,吴迪在不知不觉中,得罪了许多学习好的孩子,其中的一些人,确实非常“小气”,从来不给抄作业,但实际上,这些人的做法才是对的,吴迪的做法,虽然很得人心,却也会害了别人,甚至影响老师的判断。   所以吴迪自己的成绩虽然好,可整个班级的成绩,却并不怎么样。   吴笛很快就懒得关注吴迪了,大概是这个年纪的吴迪,确实还比较纯,很不擅长应付女孩,都有几个女孩,借着问题目的机会,来亲近这家伙了,奈何吴迪却一点也不开窍,很纯洁地只谈题目,不谈风月……   吴笛开始了自己安静的学习,前世她怎么说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学生,这大学可确确实实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考的,所以这些初中的题目,对她来说非常简单。   不过,在初、高中时,做题必须规范,前世的她就喜欢跳步骤,对此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脑袋转得快,可却常常因为不规范的答题而被扣分。   于是她从现在起,就开始非常规范地答题,要做一个学霸,必须从细节抓起。   而老师上课时,她也投入了十二分的精力去听讲,不会因为自己的早就懂了而骄傲自满,因为老师的想法或许与自己不同,如果觉得他的想法更出色,便可以借鉴。   她瞥了一眼上数学课正在看小说的吴迪,眼中闪过一丝厌恶,她真心觉得,前世的自己太讨厌了。   就这样独自安静地学习,保持着认真专注,她感觉非常美妙,那是一种重新把握自己人生的陶醉感。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老师喊道:“吴迪,这道题,你到黑板上来做一下。”   吴笛下意识以为老师在喊自己,顿时站了起来,而吴迪也慌慌张张地收起自己的小说,然后站了起来。   两个吴迪都站了起来,同学们见到这个状况,顿时传出了一些笑声,这位姓曹的数学老师也笑道:“对了,这个班上有两个‘吴迪’哈,要不,你们一起上来做,如何?”   轻轻一句话,带过了微微的尴尬,很显然,原本的那位“吴笛”,在这个班中简直毫无存在感,与耀眼的班长尖子生吴迪一比,就是两个极端。   曹老师说是这样说,但心里却也知道,这个成绩中下的“吴笛”,怕是要出丑了,这道一元二次方程的函数题,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他才会喊吴迪上来。不过也正好,有个对比,可以让同学们印象更深刻。   吴笛在淡定地走上去时,在耳边分明听到一些同学的小声议论:   “这道题好难啊,我肯定不会做,班长大人肯定没问题啦,可这个女生……”   “她肯定不会啦,这胖妞总是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这次居然站起来了,一定是开小差心虚的吧?”   “那可真倒霉啊,完全就是给大班长当陪衬的嘛!”   “原来她也是叫‘吴笛’啊,‘笛子’的‘笛’,我好像今天才发现诶……”   ……   吴笛的嘴角勾起一丝冷傲的弧度,走到黑板前,拿起一支粉笔,以一种极为流畅犀利地方式瞬间写出答案,这题再怎么难,也不过就是初中生水准的,对她而言,毫无难度!   她前世无论是软笔书法还是硬笔书法,可都是练过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书法也从没落下过,反而功力愈发深厚,所以可以想象,她的粉笔字写得多么出色。 [正文 第四章 小露身手]   就在吴笛潇洒从容地奋笔疾书时,另一位班长吴迪,这个时候还有些发懵,慢悠悠地拿起粉笔,就愣在了那儿。   他的脑中可全是刚刚看的小说里的情节,那是一本武侠小说,他正看到刀光剑影的精彩处,却被喊上来做题,自然没法这么快反应过来。   而且,这道题确实比较复杂,他需要静下心来思考一下,奈何身边这位虎背熊腰的女生,粉笔写得直响,居然这么快就想到了怎么做,这让他的心,有些乱。   这人的名字,他作为班长,自然也知道,“吴笛”嘛,她的成绩好像不过是中下,难道她真的可以这么快就写出来?一定是瞎写的吧?   吴迪在摩挲着粉笔,脑子里居然还在胡思乱想,根本无法集中精力。   吴笛才不管这个家伙,在将自己完美的答案,工工整整写出来后,她将粉笔往黑板下一放,然后转身,迈着她从脑中寻找出来地最优雅的步子,走下讲台。当然啦,这种优雅,配合着她的体型,自然毫无美感。   可这个时候,同学们已经被她的表现所震惊了,只觉得此人身上散发着一种莫名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便被吸引,如果,再苗条一些的话,就更好了……毕竟在华夏的学校中,应试教育的制度下,向来有种以学业为尊的氛围。   前世的吴笛当然很讨厌这种氛围,觉得最美好的年华都荒废在学业上,实在让人可惜,可随着她年龄的渐渐增长,却愈发觉得,在该学习的时候不学习,那该干什么?   大概有人会振振有词地说出那句话——你不约会不恋爱不逛街不疯不闹不叛逆不暗恋不表白不抽烟不喝酒不聚会不k歌,请问你的青春被狗吃了吗?   也许对某些人而言,他心目中的青春只有这样过,才算多姿多彩,可对现在立志做学霸的吴笛而言,学习本身就是一件最让她愉悦的事情,而其余东西,不过是调剂品而已。   曹老师摸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吴笛写出来的优美与准确并存的答案,他震惊之后,则是面露欣赏之色,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个女孩居然这么优秀。   在许多校园小说中,总是将不少老师写得异常不堪,他们好像总会去看不起主角,然后把脸送过去给主角打,可实际上,大多数有师德的老师对学生,那确实是一视同仁的,只要你成绩好,守规矩,那绝对会得到老师的欣赏。   吴迪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懵了,他放下自己的笔,有些郁闷道:“老师,这道题我暂时没想出来该怎么做。”   此言一出,班上的同学顿时小声议论起来:   “班长在搞什么,那胖妞都会做,应该是很简单的题吧,他怎么就不会了?”   “你懂个屁,这题很难的好不好,那女生能写出来,说不定是早就做过。”   “别要小看人家这个低调的女生,说不定人家就是当场做的呢?人家寒假里说不定补了很多课。”   “哼,反正我是不信,马上月考了,到时候等着瞧。”   ……   吴迪没做出来,曹老师也是一愣,然后才和蔼地安慰道:“没事,下去再想想吧。”   吴迪灰溜溜地走了下来,他的目光下意识向吴笛瞥去,两人正好对视一眼,恍然间,他似乎看到对方眼中的嘲弄与厌恶……这让自诩人缘很好的他,莫名其妙。   曹老师这时才道:“这位女生吴笛的答案,无疑是正确的,在这里,我必须要表扬一下。这位吴笛同学,肯定在刚刚过去的寒假里,花了很大的功夫!现在毕竟初三啦……”   曹老师顺势又讲了一堆苦口婆心让学生们初三要抓紧的话,什么“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啦之类的。   “在讲解这道题之前,我还要再强调的一点,就是规范答题,无疑,刚刚她也做的非常好,而且这个字,说真的,老师都有些自愧不如呢,呵呵。”曹老师十分坦然地说道。   吴迪听着曹老师的话,一时间心里很不是滋味,虽说他平日里都是一副和煦饱满的微笑挂在脸上的样子,让人觉得十分爽朗亲切,不论是和尖子生,还是差生,都能打好交道,可在内心深处,他无疑是骄傲自负的。   这个年纪的吴迪还比较单纯,不会将自己的家世当成优越感的来源,甚至还尽可能地掩饰自己的家世,他总觉得没事在嘴巴上嚷嚷着自己老子是谁,是一件很没格调的事情,中二少年嘛,总想着靠自己的力量逆天。   即使日后成熟,他其实骨子里的中二也没多大改变,他大概是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总想着一切都依靠自己,奈何自己却太过平庸,最终还是不得不依靠家人,那种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直是让他时常叹息后悔的事情。   有句话说的好,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她以前就觉得自己特别无能,如今当然要让自己的能力全面提升。   现在的这位吴迪,比较有优越感的事情,自然便是挺有小聪明,能够花极少的时间保持成绩的优异,与此同时,在班中的人缘还非常不错,时常可以一呼百应。现在的他对自己的英俊容貌,似乎还没有太上心。   可惜,刚刚发生的那件事,狠狠地打击了他的优越感,从来只有别人给他做陪称的份,哪有他给别人做陪衬的?   而且,这个女生还是那种特别没存在感的,如果是班中那位长得又漂亮成绩又好的夏薇薇的话,他还能接受,毕竟他心里隐约对人家有些好感。   吴迪怔怔地看着黑板上那优美的行书,总觉得有种微妙的即视感,他又翻了翻自己的作业本,忽然莫名地产生一个可笑的念头——这女生的字,感觉和自己的好像啊。   一定是错觉吧……吴迪再自负,却也得承认,以他此时的书**力,还真比不上这个女生。   没道理啊,吴迪有些奇怪。因为作为班长,书法不错的他也曾负责过班中编写黑板报的工作,几个字写的不错的学生,他依靠着自己的号召力,把他们都拉来了,他就一点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读音与自己相同的女生,写得这么一手好字。   想了半天他也没想通,索性就不想了,看到这一手字,他也算服气了,表面上他似乎很不屑“学霸”类型的家伙,可骨子里,他还是颇为尊重的。   第一次,吴笛这个形象不怎么样的女孩,在吴迪这个还不是“颜控”单纯男孩心中,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经过这件事情,班级里的同学,也对吴笛产生了一些兴趣,却也不会有太多的反应——只不过就是在课堂上表现了一下而已。   吴笛自然乐得清静,她发现自己真的已经迷恋上了学习这件事了,她甚至对这个平行世界的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将这个世界的历史与原世界的历史比对,那种莫名的爽感,让她难以自拔。   她还爱上了前世最讨厌的竞赛题目,每日对她而言的娱乐时间,便成了攻克难题的时间,每次做出一道题,她便觉得跟生理**了一样,那种痛快感让她深深陶醉,她终于发现,原来自己的这个身体,也是天然具有“学霸”体质的。   在迷恋上学习的同时,吴笛当然不会忘了保持自己的健康饮食与作息时间,还有对身体各处的保养,她对自己身体的期望可是非常高的,那种将不完美的事物,培养成完美的事物,所产生的成就感,自然也是她快乐的源泉。   不过是变成女孩而已,有什么好纠结的呢,可以亲手养成一个让自己迷恋的自己,也只有变身者才会拥有这样的机会。   她所成为的女孩,亦不是渴望男人来疼爱的那种,因为有她自己疼爱自己,就足够了。   有人或许会觉得,找不到另一半,是一件十分孤独的事情,可这对吴笛来说,却一点都不会,她的灵魂,可以与自己的身体相爱,她永远不会孤独,因为她有无穷的知识、智慧陪伴着她。   也许,她将会成为这个世上最“自恋”的人,她愈发愉悦快乐地想着。   在学校充实地过了一天,放学时她因为一道难题而耽误了一点时间,临走时,才发现教室中已经没几个人了。   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后,她便离开了学校,不过在路上,却又遇到一件让她不得不管的事情。   在学校中总是爱出风头、光彩照人的吴迪同学,这时被几个貌似不良的人围住了。   吴迪同学作为一个中三少年,一直坚持自己回家进校,不搞特殊化。   大方爽朗的他,时常喜欢在校门口的小店里请几个同为走读生的同学吃零食,这一来二去,被某些缺钱的不良少年盯上,也是正常的事情,人家不良少年也不知道吴迪身份尊贵,话又说回来,都是十几岁的人,一腔热血上来,管你是谁。 [正文 第五章 凡人不懂学霸的世界]   这个时候的吴迪,胆子非常小,也许父母对他保护得实在太过了,那种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思维已经融入到了他的骨子里。   吴迪心中痛骂那些一点也不仗义的同学,他还觉得有些失落,有那么些人,平日里一副和他关系挺好的样子,关键时候却总是掉链子,他忽然觉得有些无趣,自己真的有必要交那些朋友?   “小子,最近哥们手头有些紧,看你平日里挺大方的呀,支援点哥们怎么样?”一个黄毛笑嘻嘻地对吴迪说道。   吴迪自认倒霉,准备掏钱,可他找遍全身后,脸色渐渐发白,他讷讷道:“我、我身上没钱,要不下次吧?”   吴迪说的可是真话,他每周都会有一笔零花钱,用起来也不知道节制,这次恰好没了。   “小子,你找打么?”黄毛直接抓住了吴迪的领口,把他给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吴迪发育较晚,初三时才开始长个子,所以他现在依然不高,坐在教室里的第二排,很是文弱,就是小正太一只。   吴迪这时心里郁闷得要死,更是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你们放开他!”虎背熊腰的吴笛如同英雄一般降临了,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她强势地拍开了黄毛那掐着少年的手。   虽然吴笛挺看不起这个时期的自己,却也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欺负,或者说,就算是欺负,也只能由她来欺负他。   “妈的,哪来的肥妞,你长得这么吓人,你家里人知道么?”黄毛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对方的体型,只觉得心中有些惴惴。   不过还好,他们那一方,一共有三个人。   吴笛在被刺痛了一下的同时,忽然也觉得有些喜感,虽然是“虎背熊腰”,可也有虎背熊腰的优势啊,若自己是个文静秀气的美少女,还真不敢就这样冲出来。   吴笛当然也不可能无脑地上去干架,虽说是个胖妞,可起码也是女孩,所以她非常娴熟地从吴迪衣服中的口袋里拿出手机,对这群人说道:“你们难道还要继续?我可要报警了。”   “还有,你们知道这家伙是谁么,市长家的公子,只要我一报警,不超过五分钟,警察就会过来。”   吴笛的声音明明非常轻灵动人,却蕴含着莫大的威力,直接吓住了这些家伙。   黄毛迟疑片刻,看着对方有恃无恐的模样,终究已经泄了气势,只能不甘心地说道:“我们走!”   吴笛见其离去,冷笑一声,继续按了一个“110”,然后对吴迪说道:“你把这事跟警察说一下,让廖宏军注意下,把这学校周边的小混混清理掉,省得在这里碍眼。”   吴迪这时还晕晕乎乎的,他接过手机,才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廖宏军是谁?”   “当然是市公安局……啊哈,别提这个名字了,反正你就如实反应一下你的情况,最重要的,把你的身份报出来,懂吗?”吴笛如此说道。   吴迪这时被这胖妞所救,只觉得对方身上有一股让他安心的感觉,他自然便如她所言地这样做了,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打“110”,他感觉有些激动。   身为衙内,居然不懂得利用官方力量,小子,你还太嫩了……吴笛略有些感叹地想着,实则却觉得此时的吴迪,确实够单纯。   打完电话后,吴迪才平复下自己激动的心,想到之前自己的“朋友”,在遇到“黑恶势力”时,选择跑路,而这个陌生的女孩却挺身而出,他愈发觉得有些感触。   “这次真的多谢你了!”吴迪挠着脑袋,露出温和的笑容,十分真诚地感谢道。   “小事一桩,无足挂齿。”吴笛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吴迪一时间只觉得对方挺有侠女风范,顿时觉得,这个朋友,值得结交!   “别,你既然帮了我,那我当然也要报答,要不,今天我请你吃饭?”吴迪又恢复了平日里当班长时的爽朗模样。   “你有钱?”吴笛戏谑道。   吴迪顿时尴尬了,他现在确实没钱。   “算了吧,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吴笛背过身去,幽幽地说道。   她心中却也没对他抱有什么期待,他是个什么德性,她难道还不知道?这小子犯起二来,简直不可理喻。   吴笛渐行渐远,她那高大的背影,却又一次深深的印在了吴迪的心中。   这样大气、洒脱、仗义的女汉子,啊不,女孩子,让他觉得非常欣赏。   吴迪准备离开时,忽然一顿,愈发觉得疑惑地自言自语道:“她怎么知道我有放弃钢琴的想法?还有,我从来没在学校里把手机拿出来过,她居然一下子就从我身上找出来了?”   吴迪莫名地有些心虚,只觉得自己在那个女生眼里,仿佛被扒光了一样。   “算了,不就是每天少玩一些时间么,不如继续坚持下去吧,我可不是有恩不报的人。”吴迪索性开始转移自己前面那种微妙诡异的想法。   吴笛却不知道,一次偶然的事件,居然也成为了另外一个吴迪,改变的开始。   吴笛回到家中时,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位疑似监护人的“小姨”,却总是不见踪影。   这样也好,反正她早就习惯了孤独,用一句安慰自己的话来说,女人因为孤独而优秀,没有依靠,独来独往的女孩,自然就必须要努力下去,靠自己生活。   其实初三也有晚自习,但吴笛却觉得自己在家中学习,效果更好,比如说可以肆无忌惮地跟着复读机练习英语口语什么的。   不得不说,以前的她,虽然英语成绩还算不错,可口语却是极大的弱项,因为她很懒,不愿意多读多说,就算是背英语课文,也是默背。   现在,她自然便改变了这一点,她将自己每日的作息时间,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划,并以一种非人的毅力执行着,也许对别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有谁见过把做竞赛题目当作娱乐行为的?   然而对吴笛而言,这些东西都成了一种享受,那种徜徉在知识之中的快感,又有多少人可以理解呢?   学霸的世界,凡人们不懂。   她其实很想重拾钢琴这个让她留有遗憾的爱好,可惜以这具身体所在的诡异家庭,怕是无法满足她这一点。   她将兴趣转向了美术,原因很简单,就是“自恋”而已,现在她还没办法欣赏的自己未来的美丽,却可以通过画画,来展望自己的美丽。   而且,画画这件事,就跟写文一样,成本十分低廉。   想到“写文”,她顿时灵机一动,这似乎是一件用来圈钱的捷径啊,甚至理由都可以正大光明——她要将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传播到这个平行世界来。   她这时也初步对这个世界有些了解了,无论是出版业,还是网络小说,都比较发达,重视版权,好吧,这分明就是已经在指点她该如何利用脑中清晰的前世记忆了,虽说这已经是一件特别俗套的事情了。   当然,作为初三学生,她肯定不会选择去连载网文,原因很简单,网文的收益效率不高,而且还讲究一个更新速度,她可没那么多时间与精力,那种一个小时可以码上万字的逆天技能,她怎么可能拥有。   她觉得自己一个小时能码个两三千字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选择投稿短篇小说,显然是比较效率高的赚钱方式,毕竟她并非重生,而是穿越平行世界,否则直接去赌球、股票、期货什么的了。   而按照她现在的身份,显然最适合写的,就是青春言情小说,她在脑中搜索一番,发现前世所看的《萌芽》、《花火》、《最小说》等青春文学类杂志中发表的短篇小说,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甚至连《青年文摘》、《读者》、《格言》中的不少文章也不例外。   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又找到了几本这个世界青春文学类的杂志,仔细比较了一下各个杂志的稿费,发现一本名为《青春祭》的杂志稿费最高,某个版块是千字四百五,当然,要被采纳的话,难度自然也挺高。   不过,这对有着另一个世界的文化作为依凭的吴笛来说,选择几篇水准不错的短篇改编一下,然后投稿,显然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就算是抄袭,也要抄出自己的风格来,按她现在这个年纪,文风自然是“华而不实”流,一篇文中堆砌些各种不明觉厉的辞藻和“深刻隽永”“意蕴悠远”的句子,这其实很能戳中青春期少年少女的g点。   这些少年少女们还会觉得,看这人的文,摘抄些优美的词句,对自己的作文还很有帮助。   最重要的,当然要选择“治愈系”的文,将青春期那些喜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莫名忧伤的少年少女们,“治愈”得落泪。   好吧,所谓“治愈系”的文,真正却是致郁的虐文。 [正文 第六章 情书]   “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   “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歌落。”   这是一个名为《剑仙》的短篇言情故事,情节非常俗套,女主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小狐妖,男主是一心想要以剑证道的正道剑仙,还有一个男配,则是以琴入道的邪恶魔君。   整篇文就讲述了狐妖与剑仙、魔君之间的感情纠葛,如果看这文的开头,一定会觉得这是确确实实的温暖治愈系好文,因为它将狐妖与剑仙之间的相遇到纠缠再到相爱,写得异常有趣、甜蜜,让人情不自禁地便期待他们之间可以终成眷侣。   奈何“人妖恋”是世俗不能容忍的,一经暴露,会遭到正邪两方面的追杀,女主因为善良,拯救了差点被正道追杀至死的魔君,然后自然被魔君看上。   可惜女主却将整颗心都放在那位剑仙之上,邪恶腹黑的魔君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妄图以此来逼迫两人分开。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两人在被正邪两道同时追杀时,反而更加深了各自的感情,不过剑仙虽然法力高强,却最终无法独自对抗正邪两道。   魔君在混战之中偷袭剑仙,善良的狐妖舍身救剑仙,最终魂飞魄散,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剑仙含恨逃脱,魔君心中亦苦涩难言,在之后独自弹琴时——“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最终剑仙悟透情关,证道成功,在自己的洞府,划出一道剑气,破碎虚空——“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一击将当年追杀他的正道邪道全部斩杀!   这一剑,震惊了所有修者!   而魔君与剑仙的巅峰一战,是这篇大概六千字短篇小说的结局与**,剑仙因为早已斩断情丝,而魔君则依旧心中有着牵挂,最终剑仙“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歌落”,将魔君强势击杀!   剑仙做完这些事情后,脸上无喜无悲,只是牵着瘦马,夕阳西下时,独自走向天涯。   这无疑照应了这篇小说的题记——《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不得不说,一般这种青春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在开头加个题记,是一件很装逼的行为,但这却很对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胃口,这甚至导致他们自己在写作文时,都爱加一个题记。   况且,这首《天净沙》可是元曲中的精品,而这个世界,显然是没有“元”这个朝代的,这就意味着,《天净沙》的“原创者”便成了吴笛。   将此文写完之后,吴笛有些忐忑的将稿件投了出去,她觉得,这文笔绝对是达标的,毕竟其中有那么多华美的句子,而对感情的细节刻画,亦是比较完美的,更别提那远超女作者的打斗场面,唯一的瑕疵,大概便是剧情比较俗套。   但她转念一想,其实悲剧类的言情小说,剧情也大同小异,反正就是相爱的人最终不能在一起呗,她感觉自己这篇文,最大的亮点,便是前面那让人觉得无比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与最终那凄美动人的氛围描写,形成的强烈的对比……   她相信,自己这篇文如果能发表的话,一定会好好地“治愈”一下那些青春期的少男少女。   而投稿小说,当然是要有个笔名的,她对这个并不太讲究,直接偷懒取了一个“天净沙”做笔名。   在投完稿后,她也没有再去理会这件事,毕竟她每日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在每晚睡觉时,她几乎都是倒头就睡,睡眠时间虽然并不长,但质量却非常高,而毫无疑问,高质量的睡眠对女人的身体是有很大好处的。   就这样,吴笛在进行着迅速地蜕变,破茧成蝶之日,已经不会太远了。   在吴笛帮了吴迪之后的第二天,却还发生了一件让吴笛感到躺着也中枪的事情。   当时正是放学之时,吴笛从学校的篮球场边走过,向校门外走去时,一个颇为高大挺拔的少年,将吴笛叫住了,他的手上拿着一封貌似是情书的玩意。   吴笛仔细打量了一下少年的样子,发现他的长相还算帅气,身体很是壮实,他穿着这个世界某篮球明星的1号球衣,刚刚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显然是个篮球技术不错的家伙,这种运动少年,向来是比较受女孩子欢迎的。   吴笛见到这个状况,不由微微一惊,心中暗道,难道我这么快就已经瘦身成功了,居然有这样的运动型男孩,拿着情书来表白,还是说,女学霸的魅力,果然无人能挡?   少年有些戏谑地看着吴笛,晃动着手中粉色的信,用一副很熟悉对方的语气说道:“吴笛啊,你还真敢写情书给我?哈哈,太搞笑了,就凭你?”   吴笛莫名其妙,心想她什么时候写过情书给别人了,要写的话,也肯定是写给她自己。   脑中仿佛一道闪电闪过,吴笛不由恍然,不会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她还没穿越之前,干的好事吧?   吴笛觉得自己太冤枉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她有些语气不善道:“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少年听到吴笛这悦耳动人的声音,不由微微一愣,仿佛陷入了某种回忆,然后再看到吴笛这个模样时,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他嘲笑道:“被我拒绝了,所以就装不认识我?怎么说我李浩乾也是和你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吧,说起来,现在你这个样子,还真是够恶心人的!”   这个时候,一个长相貌美的少女来到了李浩乾的身边,她上下打量了吴笛一眼,嗤笑一声,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就你这样,还给我们家浩乾写情书,真是不自量力!”   说着,这少女便抢过情书,当着吴笛的面,将情书撕得粉碎,洒向天空。   而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同学在围观这样的八卦事件了。   若吴笛身体里不是已经换了一个灵魂的话,想来这个时候一定会被打击得泪奔吧。   不过现在的吴笛,自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打击,她又不认识这对貌似奸夫淫妇的人,向这样的人表白,这眼光还真够差的,或许确实只有从小到大青梅竹马的感情才会促使她这样做的吧?   可惜,吴笛已经没有那段记忆了。   吴笛勾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她只是柔声道:“你会后悔的。”   说完后,她便悠然转身,飘然离去,背影依然十分洒脱。   “切,装什么坚强,肯定回家后蒙着被子里哭吧。”少女毫不留情地说道。   “够了,文文你别说了,我本来还想把情书退给她的呢,你这样一做,有些伤人呐。”李浩乾虽然这样说,其实语气显得很随意,显然他根本就没把这真正当回事。   “好好好,我错了还不行?”名为蒋文的少女笑着答应道。   李浩乾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女孩的那一句“你会后悔的”,他的思绪不由微微飘远,当初他是个一点也不受欢迎的小胖墩,只有那个名为吴笛的绝美少女与他玩,毕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那时不满十岁的少女,五官是那般精致,清丽的容颜,娇小玲珑的身体,仿若一件完美的瓷娃娃,而她那娇柔悦耳的声音,让人更是听着就会入迷。   想到此,李浩乾顿时收敛思绪,他紧紧握着自己的拳头,只是在心中大喊着,我绝不会承认现在这个样子的家伙,居然是我当初的……   今日是吴迪打扫卫生,完了之后走出教室,向校门走去时,才发现一群人正聚在那儿,他是个比较喜欢看热闹的人,可当他走到那儿时,才发现热闹已经完了。   他不由找了一个同学问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啊?”   同学答道:“一胖妞表白被拒,情书都被撕了,那人还真是够狠。”   吴迪心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老师们那么强调不能早恋,居然还有人敢写情书,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那胖妞是谁啊?”   “好像是个叫‘吴笛’的。”   “艹!”   ……   吴迪挡在了李浩乾面前,发现此人确实高大魁梧,比他这个小正太壮多了,可不知为何,一向胆小的他,此时好像充满了一种勇气,他冷冷道:“刚刚你小子欺负我班上的同学?”   李浩乾俯视着吴迪,道:“哟,学生会会长?好吧,也是三班班长啊,你好像不是什么爱管闲事的人吧?怎么,刚刚那胖妞贱货你也在乎?口味真重啊……”   “艹你妈的!”吴迪直接一脚蹬在李浩乾的两腿之间,“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李浩乾根本没意料到这个时常在国旗下讲话的学生会会长居然敢直接动手,这厮给他的印象分明就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啊。   他捂着自己的小伙伴,愤怒地看着吴迪:“你打人?”   “打得就是你!我劝你别还手,知道我爸是谁么,不管是去局里,还是老师那,都是你的错!”   吴迪仿佛觉醒了某种名为“纨绔”的属性,仗着身份欺压别人,是那个女孩教他的,如此来为她出出气,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他总感觉这厮侮辱那个女孩,就是侮辱他一样…… [正文 第七章 你不是吴笛!]   这件事最终并没有闹大,只因吴迪的好友王恒拦住了他,让他不要冲动。   王恒是吴迪他爸司机的孩子,两人关系挺好,每年过年时,他都会来吴迪家玩,吴迪也总是从王恒他爸那儿能得到好多压岁钱,只不过现在两人并不在一个班。   王恒也是个运动型少年,篮球就不说了,足球也踢得挺棒,还唱得一手好歌,曾在校元旦晚会上演唱,他那很是放得开的大气台风,颇有明星范儿,让同学们都很high,可以说,这位王恒也算是学校的一个风云人物了。   不过即使如此,李浩乾的小伙伴被蹬了一脚,也够他受的了,毕竟那是男人最脆弱的地方。   吴迪与李浩乾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即使为那位吴笛狠狠地报了仇,吴迪心中依旧觉得有些不爽,他很纳闷,为什么她会看上李浩乾这种人,难道就因为对方高大帅气,还能打得一手好篮球?   吴迪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男孩,他觉得那实在太累了,还常常弄得一身臭汗,让身上黏黏的很难受,一不小心,还会受伤……   刚刚虽然仗着自己的身份,狠狠地教训了李浩乾,可自尊心颇强的吴迪,依旧有种输掉的感觉。   吴迪晚饭是在某酒店的饭局,坐在车牌为“某d00014”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奥迪”车的后座上,他的思绪有些渺远,回过神来,他忽然对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王恒说道:“阿恒,以后教我打篮球怎样?”   王恒微微一惊,他素来知道自己的这个朋友并不喜欢运动,怎么突然想起要打篮球了?   不过王恒也没有多想,他很痛快地答应道:“好啊,不过你真能坚持下去?”   吴迪先是微微犹豫,他本来还嫌每日玩的时间不够多,如今又想去学习怎么打篮球,时间就更少了,然而他只是一咬牙,心道,算了,反正我那个网游也玩到头了,一身神装不说,竞技场pk胜率都有八成,把每天花在上面的时间抽出来就行了。   吴迪郑重地点头道:“我肯定能坚持下去的,我想做一件事的话,一定会把它做得最好的,怎样打篮球厉害先不管,你知道怎样打篮球最帅吗?”   王恒恍然,原来这小子想着怎么耍帅啊,他想了想,说道:“当然是街球了,那花式多得可让人眼花缭乱呢。当然,还有投篮姿势也非常重要……”   “好,我就要学街球。”吴迪的眼中闪烁着一种斗志,他要在李浩乾最擅长的领域,击败李浩乾!   从这日起,吴迪开始了自己的街球之旅。   如果吴笛知道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居然去学习打篮球的话,那一定会惊讶的,因为前世的他,就是个运动白痴……   第二天,吴笛也听说了一些小道消息,她自然而然地忽略掉有关情书这件事的,反正她可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写过什么情书,但她倒是听说了吴迪那小子居然为了这事,教训了那个李浩乾一顿。   虽说吴笛一点也不在意那个路人李浩乾,但这事也让她有些难堪,既然是吴迪帮她报了仇,她也该表示一下。   吴笛忽然想到了自己因为节食而封锁的巧克力,她觉得用这个借花献佛,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吴笛中午将巧克力拿到了学校,晚上放学时,将巧克力当面送给了吴迪,只是留下一句“谢啦”,便飘然而去。   吴迪拿着手中的巧克力,倒是挺开心的,他可最喜欢吃零食了,反正他是怎么吃也长不胖的那种类型。   这个女生还真是不错,挺上路子……吴迪觉得她的性格很符合他心目中的女孩形象,一时间感慨着,若是这世上的女孩都这样大方洒脱就好了。   时间就这样波澜不惊的向前,仅仅一个月,吴笛的体型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   如果说以前是“虎背熊腰”的话,那现在基本已经只能用“壮实”来形容了,若是再将标准放低一些,可用“丰腴”来形容,达到了唐朝“以肥为美”的那种“肥”的层次。换句话说,吴笛到唐朝,已经能算美人啦。   而她那原本腮帮肉鼓鼓的脸颊,已经瘦了下来,本来就十分精致的五官,回复到原本正确的位置上。   这给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十分不同了,如果说一个月前的她勉强能算“中人之姿”的话,那现在她就可以称得上“中上之姿”了。   况且,她的肌肤本来就十分白皙细腻,这些日子又非常注重保养,所以上面没有一丝瑕疵,如同一个真正的瓷娃娃一般,让人想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她一个月以前容貌可以打个50分,现在起码能打65分了,自拍发到网上再ps一下的话,已经有了点女神风范。   吴笛一边拿着自己以前拍下来的,为了刺激自己的、完全不忍直视的照片,一边照着镜子,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而她现在的动力,更加充足了。   回到自己的书桌边,望着桌子上几张“未来自画像”,这素描上的女孩,有着一张天然的瓜子脸,漆黑如墨的直长发梳理成了优雅的“姬发式”,眼睛大而有神,睫毛密而纤长,琼鼻挺而精致,樱唇小而丰润……   她越看越是迷醉,只是喃喃道:“真是美丽呢,我的缪斯女神……”   这一个月来,她也经历了传说中的“大姨妈”,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体体质天生就不错的缘故,又或是她的生活作息、饮食习惯,都非常健康,所以这“大姨妈”对她来说,似乎也没多大感觉——她在心理上也没有什么烦躁不安、莫名火大、空虚寂寞冷,也许是瘦身效果显著的原因?   最奇葩的是,那流出的红色液体,还让她有种猎奇的乐趣,好吧,她这么欢乐,真是要给那些饱受“痛经”困扰的女孩道歉呐!   不过让她稍稍有些气馁的是,似乎自己的投稿石沉大海,到现在还没回复,没寄样刊也没寄稿费单,但想到这本《青春祭》是月刊,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将下一个月的杂志做出来,她只能安慰自己邮件已在路上。   穿上蓝白相间的土气运动服,吴笛才发现,这运动服对现在的自己来说,显得过于肥大了,这一点并没有让她苦恼,反而愈发愉悦了。   继续坚持下去,就可以去买各种美丽漂亮的衣服穿了,还要穿短裙、丝袜、哥特式连衣裙,怎么美丽怎么诱人,就怎么穿!   身为女人,就是要做红颜祸水,就是要迷倒全世界的男人!   好吧,这只是她一贯的中二想法而已,如果所有男人都爱上她的话,让腐女们怎么办?   心情不错地走进班级,吴笛发现前些日子的月考成绩已经出来了,成绩表已经贴在了前面的墙上,她随意瞟了一眼,发现第一名是她自己以后,便不再往下关注,不过土鸡瓦狗耳……   她的成绩是:语文107(120),数学120(120),英语109(110),物理100(100),化学100(100),括号中的是这科的满分,英语加上10分的口语,满分才120,而口语是不会在月考中测试的。   数理化三门满分,是她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这三门理科,都是有准确答案的,而语文在阅读理解与作文上,肯定会被扣分的,英语作文同理。   真正的学霸,必然可以在考试上将细节上达到完美,不会出现卷子一发下来,就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懊悔的情况。   像这次考试考了班级第三的吴迪,数理化三门总共扣了四分,他就在大肆后悔自己的粗心……   当他看到吴笛那高了他十多分的总成绩,不仅是班级第一也是年级第一时,他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但他却知道,这是吴笛应得的,不论是课间,还是课上,吴笛都在学习,甚至在星期四的最后一节活动课上,她也不会出去运动……   要是我也和她花费同样的时间在学习上的话……当吴迪下意识这样想时,想到吴笛那近乎完美的答卷,他的底气顿时就不足了。   原来,这世上居然真的出现了一个,让他都实在无法找到优越感的女学霸了。   之前那位认为吴笛会在月考上现出原形的同班同学,名为陈斌的家伙,这次彻底惊呆了,吴笛这位学霸确实现出了真正的原形!   陈斌有些不甘,心里怀揣着这绝对有黑幕的想法,拿着自己的试卷去问吴笛问题,结果吴笛十分游刃有余地向他讲解起来。   听着吴笛那不急不缓的轻灵柔软的声音,他下意识望向这个女孩,女孩在用笔写着什么时,还轻轻将自己飘逸柔顺的头发拨到耳后,这个动作极为妩媚动人……   吴笛露出了一张精致完美的侧颜,让他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忽然脱口而出道:“你不是吴笛!”   吴笛心中一震,难道这厮居然看透了她是被穿越的?他有阴阳眼?果然高手在民间?   却又听这位有些脱线的男生说道:“吴笛哪有你这么好看!”   陈斌的话,一下子吸引了诸多同学的注意,有不少同学都哄笑起来,有人嘲笑他道:“陈斌你小子眼睛被狗吃啦,她不是吴笛是谁,只是人家瘦下来了而已!”   “吴笛这么认真,学习如此刻苦,瘦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啊。”   “啧,真没想到,她瘦下来还真的挺好看的……”   “我倒不在乎她长得如何,最重要的是,她能考出这样的成绩,还是全校第一,实在太厉害了!”某尖子生发自内心地叹服。   “对对对,以前她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有同为优等生的家伙附和着。 [正文 第八章 亲人]   吴笛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回到家时,发现今日小姨居然在家。   在这一个多月中,吴笛也算是知道了小姨王静姝的工作是什么了,在某个简称为bbf的酒吧当“公主”,工作时间一般是在晚上。   按理来说,每当吴笛晚上放学回来时,小姨就会出去工作了。   吴笛有些疑惑,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打开门,吴笛就看到难得素颜的小姨,正坐在客厅里玻璃桌的旁边,脸上带着微笑,津津有味地翻着一本杂志。   不得不说,小姨完全素颜的样子,确实比她那浓妆的模样要逊色得多,只能打个六、七分吧,不过她的肤质确实还不错,没有因为化妆而被破坏。   在吴笛看来,小姨根本没必要去化浓妆,最适合她的应该是日式裸妆,配合小姨那纤细的身材,一个清纯脱俗的女神,绝对能够迷住许多男人,尤其是那种涉世不深的公子哥。   她敢下这样的结论,自然是因为她当年作为一个公子哥,就被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清纯脱俗的女人迷住过,后来才发现,这女人就是传说中的“绿茶婊”,好吧,还是称之为“绿茶妹”顺耳动听一些。   在这个绿茶妹还未泛滥的时代,显然表面清纯就会让人误以为内心也清纯,而清纯的女人,总是会让男人升起一种保护欲。   “小姨,你今天怎么在家?”吴笛十分自然地问道。   不过似乎王静姝正看杂志看得入迷,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吴笛。   “晕,这结局这么这样!”王静姝的微笑尽去,狠狠地一拍桌子,样子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吴笛凑了过去,才发现这居然是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她一下子将样刊抢了过来,开心道:“我的小说居然发表了!”   “诶?上面真的有笛笛你写的?我还以为谁寄错了呢。”王静姝这时也挺惊奇,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外甥女还有写作才能。   “嗯,这篇《剑仙》就是我写的,我的笔名叫‘天净沙’。”吴笛有些得意洋洋,两辈子她还是第一次在杂志上发表小说。   “啊!居然是你写的,你怎么就把那么善良可爱的玉儿(女主狐妖)给写死了?最后的结局还那么悲凉,让我难过死了!”王静姝心情十分郁结地说道。   “嘿嘿,悲剧才有价值嘛,才能让人铭记。”吴笛笑嘻嘻地说道。   说起来,她现在与小姨王静姝的关系还算亲近,也不知是这位小姨本来就不了解原来的吴笛,还是原本就与这位外甥女很生疏,导致她根本就没察觉到吴笛的变化。   王静姝只是微微撅嘴,显然无法接受小外甥女的说法。   “对了,除了样刊以外,还有稿费单,你自己拿着去邮局取钱吧。”王静姝将那一张类似发票的纸递给了吴笛。   吴笛接过来后,往口袋一塞,然后又道:“小姨,这是我这次月考的成绩单,你看看吧。”   王静姝原本低落的兴致又变高了,她接过成绩单,看到第一名的就是自家外甥女时,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原来你的成绩这么好啊!哈哈,给小姨长脸啦,说吧,想要什么奖励?”   吴笛从小姨的话中,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怕是和这位小姨住在一起没有多长时间——毕竟她连吴笛以前的成绩怎么样都不知道。   吴笛开始不动声色地套起小姨的话来,最后倒也大概知道了一些自己的过去。   或许这也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吴笛的父母从她初中开始就已经不和,这对吴笛那幼小的心灵伤害很大,她开始通过吃零食缓解压力,三年来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导致原本漂亮如完美人偶的她,成了胖妞。   父母吵了三年,终于准备离婚,却在路上出了车祸,双双去世。   吴笛的父母两家,都没有任何人愿意当吴笛的监护人,只因吴笛的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除了一套房子以外,毫无任何积蓄遗产。   若选择当吴笛的监护人的话,要抚养这个胖妞拖油瓶不说,即使暂时得到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日后吴笛成年时,还要还给她,这等毫无任何回报的事情,有哪个傻子会去做?   然而,刚刚从某影视艺术院校毕业的小姨王静姝却毅然选择成为了她的监护人,除了出于同情以外,早年失去双亲的她其实是被如同母亲一般的长姐拉扯大的,她不能眼睁睁地对姐姐的女儿放任不管。   成为吴笛的监护人,也算是她对姐姐抚养之恩的报答了。   为了养活自己与外甥女,王静姝选择成为了一名酒吧公主,至于为什么艺术院校毕业的会去当酒吧公主,那当然是某个圈子的竞争实在太激烈,王静姝又没傍大款也没富二代男友还不愿被潜规则,长相也只能算中上,根本没那个资本去立足娱乐圈。   酒吧公主算是一个新兴的职业。工作内容就是热场、酒水推销、ktv包厢营造气氛等。负责为客人调音,点歌,调酒,席间服务,她们是拿小费的,每个月还要交台费,破损费,罚单,每个场地的标准不一样,所以她们的收入也不等.   其实做公主的也挺不容易的,有的场地生意不好,就叫公主介绍公关,订位,达不到指标就罚款,罚单更是满天飞,本来夜场人与人之间就是勾心斗角,稍个不小心就被别人排挤走了,每个月裁人更是提心吊胆,在夜场上班一点也不稳定,至于所谓的陪客人喝酒、玩色盅、打扑克、溜冰等等,完全取决与你个人。   吴笛在发现自家的小姨,并非她想象中的“外围女”,反而是颇为传统的女孩之后,只觉得有些惭愧,话又说回来,就算小姨出卖了身体,那也全都是为了养自己,那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去看轻她?   “想要什么奖励?”吴笛想了想,看着小姨的素颜,“我最近在网上学会了一种化妆方法,想拿小姨的脸试试,这个奖励行不行?”   王静姝先是一愣,心里自然觉得,笛笛这个年纪的女孩,会化什么妆?不过就算弄得不好,自己清理掉就行了,于是她点头道:“好,就让小姨看看笛笛的手艺吧。”   吴笛当然是十分自信的,她以前玩过那么多的女人,其中就有个日本萌妹子,她那个化妆技术,简直就是一绝,现在她使用在小姨脸上,一定会让小姨成为清新脱俗的女神的。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韩国女人靠整容,日本女人靠化妆,中国女人靠ps……   “对了,小姨你今天不要工作?”吴笛随意问道。   王静姝的脸色微微变得难看,她叹了一口气,道:“被裁了啊,我已经做得够好了,可总是有些女人太不要脸。”   王静姝话音刚落,就觉得有些不妥,她似乎下意识地没将自己的小外甥女当成一个孩子看,她马上弥补道:“笛笛,这事你不用管了,小姨马上就会重新找到工作的,你安心学习就行,先把中考考好,最后一定要考个好大学。”   吴笛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她这一辈子,总算是体会到了生活确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她从口袋中拿出稿费单,递给王静姝,道:“要不这稿费还是交给小姨你吧?”   王静姝愣了一下,眼神变得柔软起来,她摸了摸吴笛的脑袋,轻声道:“笛笛真乖,不过小姨可还没有窘迫到要你来补贴家用,这些钱,本就是你自己的,拿去随便花吧,生活上的费用,全部都由小姨来承担。”   王静姝心里想着,就算自己没法在其他酒吧找到工作,不如再去伪装成大学生当家教,或是去当保姆什么的,反正天无绝人之路。   吴笛轻轻抱住了自己的小姨,却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这静默之中,两人的心反而更加贴近了。   之后,吴笛开始帮王静姝化妆,从起初的生疏,到后来的娴熟,并没有花多长时间。   当化好妆的王静姝,难以置信地对着镜子啧啧而叹时,吴笛在一边很是得意,眼前的小姨,已经从6分的中上之姿的女人,一跃成了8、9分的清纯女神,她甚至觉得此时的小姨,有些像前世的一个叫做“高圆圆”的明星。   不得不说,这日式裸妆,确实够强大的,裸妆的“裸”字并非“裸露”、完全不化妆的意思,而是妆容自然清新,虽经精心修饰,但并无刻意化妆的痕迹,粉底很薄,只用淡雅的色彩点染眼、唇及脸色。   王静姝此时脸上的肌肤呈现出宛若天然的无瑕美感,彻底颠覆了以往化妆给人的厚重与“面具”的印象,这裸妆特别适合像她这样皮肤质地好的女性。   “笛笛,你实在是太棒了!”王静姝抱着吴笛,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吴笛也颇为享受,怎么说现在小姨可是清纯女神,让人看了就怦然心动,她忽然说道:“小姨,你以后就别去酒吧工作了。” [正文 第九章 治愈人心]   吴笛劝小姨别去酒吧工作的原因很简单,虽说当“公主”确实无需出卖**,可有的时候却总会被有些客户纠缠。   还有胆大妄为色胆包天者,将一些“公主”灌醉了之后肆意妄为,最终在扔下一笔钱解决问题,这样的事情她又不是没见过。   吴笛还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每个月稿费收入五千以上没问题,她的第一次试水就这么成功,使得她觉得利用脑子里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赚钱,是一件并不算很难的事情。   反正这个世界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又不止《青春祭》这一本月刊,还有《花季》、《时光碎片》等这样的半月刊,以吴笛脑中那些短篇小说的质量,想要在上面发表,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吴笛的目的也不是通过写这种青春言情小说来发家致富,只要能够保证能够正常的生活就行了。   而即将到来的中考,如果她能考取全市第一的话,还能获得学校的特等奖学金一万元,她有这个信心得到它。   王静姝在吴笛的劝说下,最终同意了这个小外甥女的看法,大约是见到吴笛都能写小说赚钱,她灵机一动,觉得自己也可以试着写写小说,她倒也没自信去投稿,可如今闲下来的她,可有大把的时间去写网络小说了。   怎么说以前王静姝在学校里也是个才女来着,文笔还是有的,这次去酒吧工作了一段时间,也算是增加了一些阅历。   有自家这个小外甥女当后盾,虽然想想挺不好意思,可她确实再也不想去酒吧了,又要化妆又要穿那种露骨的衣服什么的,还要防备着被客人揩油,更免不了与那些庸脂俗粉勾心斗角,她觉得太痛苦了。   吴笛挺支持王静姝的这个想法,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可以说是异常发达,盗版几乎没有生存的土壤,收订比都能达到1比0.8,而运气好的作者,小说的周边开发更是途径丰富,改编成网游、漫画、电视剧、电影什么的,倒确实能让作者大赚一笔。   将小姨“扳回正途”之后,吴笛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放下了,当初她在穿越过来第一眼看到这位小姨时,心里就挺反感,因为她的那副样子,实在容易和“二奶”“小三”“野模”等字眼联系起来。   虽说前世的她,玩了不少这么货色的女人,使得她脑子里有各种女人打扮、保养自己的方式,可她却并不希望自己的亲人也变成这样,这种靠吃青春饭的女人,如果无法搏出位的话,结果不容乐观。   “诶……笛笛,我忽然有了一个大发现!”王静姝用轻松的语气说道,她的心中也放下了一块石头。   “什么发现?”吴笛微笑道。   “你变瘦了诶,笛笛。”王静姝看着吴笛的脸,“而且瘦了好多啊,一定有什么秘诀吧?”   吴笛有些不解,为何王静姝的身材都这么不错了,却还想着要什么秘诀……   好吧,这本来就是女人的天性而已,追求完美,是永无止境的……   “当然有秘诀啦,要不我和小姨说说?”   “太好了,笛笛果然是小姨的宝贝,亲一个!”   “女人都这么腻歪么?”   “说得你好像不是女的一样。”   “呃……咳咳,我就说说健康作息时间与饮食习惯的重要性吧……”   吴笛不仅讲了自己是如何瘦身的,还告诉了自家小姨,要将自己的身材塑形成完美的话,可以去报个瑜伽、健美操之类的活动,每日的运动,最好是游泳。   王静姝考虑到现在家中情况并不乐观,自然没有答应,等到条件改善以后,她就与自家外甥女一起去做这种塑形运动。   吴笛觉得这挺不错,中考完后的暑假里,就可以进行了,除了塑形以外,女孩还有一项比较重要的事物需要培养,那就是——气质。   不得不说,气质这玩意有些唯心,可它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有的女孩,明明很漂亮,可给人的感觉却是所谓的“av气质”,而有的女孩,或许只是中上之姿,但一眼就会觉得她气质高雅,有“女神”风范。   气质的培养,家庭出身有很大的影响,然后便是自身的知识、素质、底蕴了。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并非虚言,所以吴笛一直保持优异的成绩,成为“女学霸”,这样培养出来的气质,会让人自然而然地为其着迷。   ……   学校中午午饭过后,有段时间是学生的自由时间,吴笛依旧坐在自己那个角落之中,将自己沉浸到知识中去,她最近主要在恶补这个世界的政治、历史。   让她有些无语的是,这个世界居然连马克思主义哲学、共/产主义都没有,华夏现在是官僚资本主义,一般做官的,家中都有丰厚的产业,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中修的官商结合虽然已是常态,却远远没有这个世界明目张胆……   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却觉得挺幸福,底层人民都期盼着实现自己的“华夏梦”……   看来官僚资本已经完全控制了舆论,洗脑洗得太彻底了……   吴笛为这个世界的人民感到悲哀,他们似乎天然就觉得权贵高人一等,底层人民的梦想,也是成为权贵,然后剥削压迫人民。   吴笛并没有为这种事纠结太久,只是心中隐隐存了一个想法,她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弄出来,那本神作《资本论》简直道尽了资本主义的邪恶本质。   自己这样一做,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自己会不会被封为“大思想家”“大哲学家”什么的,这可是“文科学霸”的最终追求了。只需想想,日后某国领导人,高举“吴笛主义”“xx思想”“xx理论”就是一件很燃的事情……   吴笛是有自知之明的,也许她能够在数理化竞赛上取得优异的成绩,但要说在真正的科学领域有所建树的话,那实在是为难她了,她在理科上的天赋,远远不如文科。   或许文科型学霸不如理科型学霸那么“硬”,但对一个女孩来说,其实在文科上的造诣,更能衬出她的魅力,理工科的优秀女孩,总是会让男人觉得生猛、毫无情趣,而文艺女青年,则会让男人觉得浪漫、有内涵……   当然,物理学霸——穹乃妹妹是个例外。(出自《事象的宏图》,强烈推荐此书,本人心目中的神作。)   就在吴笛因为思考华夏政体而稍稍分神之时,忽然听到两个女孩交谈的声音——   “薇薇,你在看什么呢,这么认真?”同桌名为吴晓婷的女孩问道。   “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这月考完了,放松一下呗。”夏薇薇笑着说道。   “嘿,你这次可是考了全班第二呢,语文109全班第一,实在厉害!如果数理化都满分的话,你一定第一了吧!”   “怎么可能,我理科还是不行,那个叫‘吴笛’的女生才厉害呢!”   夏薇薇留着齐肩短发,容貌秀丽,身材匀称,班上可有不少男生都暗恋着这位“女神”,连吴迪这等心高气傲的男孩,都对她挺有好感。   她的文科成绩非常不错,语文比吴笛还高了两分,英语这次也是108仅仅差吴笛一分,可惜她数理化三门扣了五分,所以屈居班级第二。   两女作为同桌,关系十分不错,又聊了一会天之后,吴晓婷才道:“我也挺喜欢看《青春祭》的,要不我们一起看吧?”   “没问题!”夏薇薇将杂志移过去一些。   夏薇薇正要开始看这篇名为《剑仙》的文章,看到这个题材居然是仙侠时,不由微微皱眉,心道,是这种题材啊,我不喜欢看,我还是喜欢看校园类的。   待到看到题记为“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她不由眼前一亮,拿出自己的摘抄本,一边抄下这首“词”,一边道:“这首原创的‘楚词’实在太棒了!”   吴晓婷疑惑道:“这是原创的‘楚词’?不会是抄的吧?”   夏薇薇摇了摇头:“绝对是原创呐,‘秦诗楚词’中我最喜欢‘楚词’了,背了好多呢,这首《天净沙》从来没见过。”   吴晓婷有些不信,直接偷偷摸出手机上网查了起来,发现果然是原创!她不由赞道:“这个作者挺有才嘛!”   夏薇薇这时已经被情节勾引住了,她看到这善良的狐妖与剑仙之间的温馨情节,不由心情愉悦道:“确实呢,这作者文笔实在太好了,这看来是一篇治愈人心的小说,我就是喜欢看这种温馨的情节……”   吴晓婷也重重地点了点头,她也不喜欢看悲剧。   随着情节的进行,夏薇薇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一贯喜欢摘抄优美句子的她,这次却并没有停顿,而是一口气看到了结尾……   吴晓婷看得很快,完全是囫囵吞枣,她看完后,很没淑女风范地怒骂道:“靠!郁闷死了,小狐狸那么善良可爱,就这样给写死了?”   夏薇薇也一脸悲伤,作为一个很是文艺的女孩,她有着一颗敏感而纤细的内心,她幽幽道:“剑仙只是表面上斩断了情丝而已,即使证得大道,又能如何呢,‘断肠人在天涯’啊,呵呵……” [正文 第十章 强烈的读者反应]   吴晓婷与夏薇薇感慨过后,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几乎升起了同样一个想法——这个作者太坑了!   明明把前面的感情写得那般甜蜜治愈,最终却来个让人致郁无比的结局。   若非这个故事的背景设定比较玄幻,真实性为零,夏薇薇这等敏感纤细的女孩,也许会被“治愈”得偷偷哭泣。   现在她虽然一脸悲伤,可却还没因为看了一篇文就落泪这样夸张,只是心里真的很不好受,然而不得不说,其实有不少女孩就爱看这种虐文,越虐越纠结,就会越让她们产生一种扭曲的快感。   夏薇薇回过神来之后,开始用摘抄本摘抄这篇文中不少优美的句子,首先自然是那首《天净沙》,其次则是诸如“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之类的很能让作文出彩的装逼句子。   她的语文成绩可以这么好,自然是因为平日里喜欢阅读,并且随时随刻都积累的缘故,有的人看书,直接看爽了就过去了,而她却很善于从书中汲取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吴笛的眼睛还算不错,自然便将两人的模样变化收入眼底,她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名为“愉悦”的微笑,她觉得自己的笔名不该随意取这个“天净沙”的,还不如叫“爱的战士虚渊玄”……   这个时候,教室里也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同学,吴迪穿着清凉的t恤,满头大汗,手中还抱着一个篮球,他将篮球往自己教室后面储物间的柜子里一放,然后倒了一杯冷水,咕噜咕噜一饮而尽,姿态很是豪放。   吴笛有些吃惊地望着这个陌生的“自己”,她前世可真不是一个运动少年,要锻炼身体的话就是独自一个人去健身房,怎么这小子初中居然开始打起篮球来了?   吴迪偷偷向吴笛的方向看了一眼,恰巧两人目光碰在了一起,鬼使神差之下,他给对方抛了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媚眼……果然她就是喜欢运动型的男生,居然在关注我呢,吴迪有些自恋地想着。   吴笛轻哼一声,这小子还是这德性,自以为很帅的举动,在她看来,却是异常幼稚可笑,她低下头,沉浸到知识中去,懒得再关注“自己”,那会让她觉得莫名的羞耻、丢人,这毕竟是过去的自己啊……   吴迪又偷偷瞥了那个角落一眼,发现对方已经埋头做自己的事,他只觉得心中有些小失落。   吴迪索性将注意力放到自己的左边,看看这俩女生在干什么,发现夏薇薇与吴晓婷两人在合看一本杂志,他凑了过去,很是熟稔地向两人打招呼道:“在看什么呢?”   夏薇薇比较文静内向,刚刚被“治愈”了一下,她还没缓过来,自然懒得理会吴迪,倒是吴晓婷与吴迪混得挺熟,毕竟两人就隔了一个走道。   吴晓婷微笑道:“一本言情杂志而已,你肯定不喜欢看的。”   吴迪其实是想去和夏薇薇搭讪一下的,发现对方也不理会自己,他感觉挺自讨没趣,所以便附和道:“对啊,言情小说一点意思都没,女生只会写情情爱爱,又哪里会写打打杀杀,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打斗精彩、快意恩仇的小说。”   “嗯嗯,所以说大班长你还小,嘿嘿。”吴晓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吴迪“幼稚”的本质,他还没到情窦初开的时候呢。   “对了,等会上课把杂志借给我吧,要不然好无聊的。”吴迪依然狗改不了吃屎。   “行,不过你可别被老师收了,这可是我们家薇薇的。”   “放心吧,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么,就算被收了,那我肯定直接承认是我自己的,然后再买一本赔给夏薇薇好了。”   吴迪的这种“敢作敢当”“讲义气”确实也是他受欢迎的原因之一,他是少有的不会向老师打小报告的班长,若非他确实家世很硬,哪轮得到他来当这种“刺头”班长。   下午上课时,吴迪如愿拿到了这本言情杂志,其中校园言情类的,他一律不看,一点意思都没。   很快,他就找到了这篇名为《剑仙》的小说,看这名字,就合他的胃口,装逼的优美句子,也让他感慨了一下,这作者的文笔确实不错。   不过,小说中剑仙与狐妖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他只是匆匆扫过,他的注意力全部那些打斗描写吸引了,他发现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居然是大反派的那个魔君……   吴迪觉得那个魔君实在太帅了,不少修士都死于在那优美的琴声之中,而他看到魔君偷袭剑仙时,心中叫好,他就喜欢看到反派算计正派。   待到看到后面剑仙“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时,他在为剑仙的牛叉感慨时,只觉得隐隐有些不妙。   果然,剑仙最终把他喜欢的魔君给化为灰灰了……   不爽啊不爽啊,吴迪觉得这个故事什么都好,就是结局太坑,为什么不是魔君赢呢?好吧,由吴迪与夏薇薇两人的读后感觉,就可以看出男生与女生的思维差别了。   但话又说回来,吴迪觉得故事还是非常精彩的,尤其是打斗情节,他暗暗收回了之前那句“女生不会写打打杀杀”的评价。   “天净沙”这个作者,第一次让他有了印象。   这个时候,一向上课认真听讲的夏薇薇,却也在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她在咬牙切齿地写着“读者反馈与评价”。   一般来说,以前夏薇薇都是直接把这玩意扔掉的,可这一次,她实在心里很郁闷,她非常喜欢这篇小说《剑仙》,她给了剑仙“五星”的最高评价。   可在读者反馈上,她却毫不留情地控诉作者实在太“坑”,在这字里行间里,却充满了她对这篇文的又爱又恨……   ----------------------   过了多日,读者反馈与评价终于全部汇总到了《青春祭》的编辑部中。   负责《剑仙》那个版块的名为胡亦菲的编辑,拿着汇总的评价表来到主编苏曼文面前,颇为激动地说道:“这次读者们对《剑仙》这篇小说的评价很高啊,总评4.3星,主要是有一部分都打了个0星,这一定是因爱生恨吧……”   说到后来,胡亦菲已经轻松地开起玩笑了,这篇《剑仙》是她一意孤行地挑选出来的,似《青春祭》这样的老牌青春言情杂志,其实新人很难出头,若非《剑仙》确实质量过硬,它还是得让位于老作者。   胡亦菲将反馈表中一些写的很有意思的挑了出来,然后递了过去,上面写着:   “天净沙的这篇《剑仙》写得实在太好了,那些原创的古典诗词,完全展现出了他的实力,还有我最爱的打斗情节……我个人强烈建议贵杂志多刊登一下他的小说。”   “《剑仙》这篇文,好就好在前后的‘反差萌’,反正我看了之后实在郁闷得要死,天净沙她就该写甜文……期待杂志上能刊登她写的校园喜剧小说。”   “看了《剑仙》后,我一不小心气得把杂志给撕了!我还是第一次判断错了结局,为什么有情人不能在一起呢……最后,果然我还是喜欢看这种猜不到结局的文章,希望天净沙能够再写出这样同类型的好文!”   “天净沙!!!!!!我要宰宰宰宰宰宰宰宰(n个)了你这个魂淡,害本小姐一晚上没睡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次如果你再写这样的文的话……果然我还是很喜欢!!!!!各位编辑大大,我是不是没救了?>.<!。。。。。”   ……   苏曼文一身ol装,颇有女强人的威势,她翻了翻这些读者反馈,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已经有多少时候,没有这么热烈的读者反应了?   她扶了扶眼镜,表扬道:“这次你做的确实不错,很有魄力,读者反馈也比较好,有很多比较激动的读者,甚至还写信到了我们编辑部,这些信,可都是写给那位‘天净沙’的。”   胡亦菲笑道:“我猜啊,这信中肯定都是‘骂’这个天净沙太坑人的,前后反差太强烈了,不过说真的,我觉得这天净沙的文笔确实不错,尤其是这古文的修养,仿佛是信手拈来,也不知这人有多大了。”   “这就不用管了,我们《青春祭》可不像某些小说杂志,喜欢包装炒作作者,有我在的一天,我们杂志永远秉持着‘文章为首’的风格,我觉得以这天净沙的实力,完全可以让她尝试下连载。”苏曼文淡淡道。   “诶?这也太快了吧,主编你的魄力可真不小。”胡亦菲吃惊道。   “唔,确实还是该等等,毕竟对方也是‘新人’,看看对方接下来的表现吧。”苏曼文想了想,决定还是稳妥一些。   毕竟“连载”可不是随随便便开玩笑的,好的连载,可以让杂志的销量上一个台阶,而坏的连载,则会拖累整本杂志。 [正文 第十一章 六月]   吴笛本人自然不知道,她的小说居然获得了那么多读者的好评,直到《青春祭》杂志社的那位编辑胡亦菲在网上联系吴笛时,她才知道有许多读者读了《剑仙》之后,都“感触颇深”,立马提笔写信给她。   这个世界当然也没有了叫“qq”的这种聊天工具,但在吴笛看来,这个世界华夏用户最多的聊天工具,其功能其实与qq差不多,也许这就是所谓历史的惯性吧。   吴笛在投稿时,自然附上了这个世界聊天工具的帐号,使得胡亦菲很方便地就联系上了吴笛,胡亦菲除了告诉吴笛她的小说《剑仙》很受读者好评以外,还有便是向吴笛约稿,她还告诉吴笛,若她接下来的小说继续受欢迎的话,会考虑让吴笛尝试下连载。   吴笛知道这个消息后,自然有些小小的兴奋,在杂志上连载什么的,那可是人气高的作者才有资格做的事情,她自己都没想到,玩票性质用来补贴家用的写小说,居然还真的“写”出了名堂。   几日之后,吴笛很快便交了稿,小说名字叫做《简单爱》,这是一篇校园喜剧小说,百分百纯治愈向的小说,中间虽然有些小波折,但结局是比较美好的,风格类似《剑仙》的前半篇。   吴笛不写悲剧,自然是有她深层次的考虑的,如果自己的这个笔名“天净沙”被人打上一个“致郁人心的爱的战士”的记号的话,以后自己一写悲剧,人家就有了心理准备,这哪还能真正治愈到人?前世岛国那位脚本大师虚渊玄就是个例子啊……   悲剧,那是铺垫出来的,在各种甜文之中,夹杂一篇重量级的虐文,其“治愈人心”的效果一定更上一层楼!   吴笛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愉悦的笑容。   胡亦菲在看到这篇《简单爱》时,一开始还以为这位文笔极佳的天净沙会继续之前的风格,但发现这结局居然如此美满之后,总感觉缺了点什么……嗯?难道天净沙老师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和“致郁人心”挂上钩了?   小小的吐槽了自己的一句后,但她也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位天净沙老师的这篇校园喜剧,其质量是很高的,一贯的温馨治愈风格之中,还加了些十分有趣俏皮的语句,读完之后,整个人都暖暖的、甜甜的,让人心情都放松了起来。   胡亦菲果断采纳了吴笛的这篇校园喜剧,并愈发觉得,这位貌似“新人”,实则极有可能是某老作者马甲的天净沙,确实是有连载实力的。www.wzflse.com   时间渐渐向前,在这期间,吴笛并没有只选择《青春祭》这一家杂志,她还“写”了几篇,分别投给了其他杂志,其中有的顺利发表,有的却也石沉大海。   不过事实证明,通过当一个单纯的自由撰稿人,每月大概五六千的稿费收入,勉强能够养活自己与小姨两人,她甚至还有闲钱给自己买了只手机。   这手机自然不可能是自己前世买来装逼的什么“纯手工打造”、“限量版”诺基亚vertu,而是两千左右性价比较高的智能手机,功能倒也十分齐全,玩玩手游什么的都挺流畅。   小姨王静姝在网上连载的小说,也有些磕磕绊绊的签约上架了,不过订阅不怎么样,一个月加上全勤的收入也就一千五百左右。   但吴笛与王静姝两人,每个月的支出,加起来也就三千左右,所以这几个月下来,加上以前父母的遗产,两人的存款已经有五万左右了。   写小说这件事,并没有耽误吴笛的学习,她每月花在小说上的时间,估计连二十四小时都没有,谁让她脑子里的“存货”充足呢。   现在吴笛也算是稳定地为两家杂志写稿,月刊《青春祭》与半月刊《时光碎片》,一个月加起来交稿不到两万字,这对某些“神速流”的网络写手来说,估计就是两三天的事情……   六月到来,中考终于临近了。   吴笛将近三个月的瘦身效果,可以说是惊人的显著!   如果那些骗人的减肥药看到吴笛这样的变化的话,一定会挥舞着支票去请她拍减肥广告!   可吴笛能够瘦身成功,根本就没有服用任何药物,全都是因为她那惊人的毅力,或许每日坚持锻炼还算是件容易的事情,但前世今生都是个“吃货”的吴笛,却硬生生地抵制住了美食的诱惑!   要抵制美食的诱惑,说起来挺简单,但真正做起来绝对需要极大的毅力,这一点,只要有过减肥瘦身经历的女孩,应该都明白。   而且吴笛本身其实底子是不错的,只看以前小学时,那只可爱迷人的小萝莉的模样就知道了,后来的吴笛,因为家庭原因,各种暴饮暴食、不规范的生活作息时间等,才导致了她变得那样臃肿丑陋。   许是因为吴笛在学校太过低调的缘故,很少有人发现她那惊人的改变,而吴笛的同班同学,更是因为“灯下黑”的缘故,导致吴笛明明发生了剧变,却仿佛没看到……   有时候事实就是这样,当你长久与一个人相处,她在每日内的小小的变化,反而不容易发现,倒是你与一个熟人分开几月,再见面时,就会猛然惊觉,这人真是几个月之前的她?   不过,总有那几个人,是例外。   比如,吴笛的小姨王静姝。   晚间的时候,吴笛在家中沐浴完后,裹着浴巾走了出来,六月已经有了些夏天的味道,她在家中穿得十分清凉,随着对自己身材的越来越自信,她常常就是穿简单的t恤和超短裙。   王静姝这三个月来,已经完全回复到了她在大学时的宅女生活状态,每日除了写文,就是看小说、动漫、电影,这生活可以说是“颓废不堪”。   若非她这么宅,又怎会沦落到去酒吧当“公主”的地步,凭借着在学校与同学、老师的关系,怎么说混进娱乐圈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她也是科班出身。 [正文 第十二章 裸足]   可惜王静姝自己不懂经营这样的关系,即使她在演戏上确实有天赋,却也终究没有发挥的机会了。   当然啦,她自己可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虽说她确实热爱表演,否则当初成绩优异的她也不会选择报考艺校,然而随着她越来越了解这个社会,自然明白,没有背景的女孩要想真正成为明星,那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娱乐圈这种名利场,无论在哪个世界,其实都是大同小异。毕竟有那么多想要成为明星的年轻人,凭什么你这种不过中上之姿,又没关系背景,又不想付出一些东西的女孩可以成功?   王静姝刚刚上传完一章小说,正在补一部百合题材的新番,她觉得bl**什么的,已经看腻了,她已经腐到了深处,之后开始扩大了自己的狩猎范围,居然爱上了宅男比较喜欢的题材——百合。   看着看着她觉得挺有感觉,百合似乎也不比**差嘛……   诚然,王静姝虽然喜欢上了bl、gl,那也仅限于二次元,对三次元越来越无感的她,可不觉得三次元的bl与gl是什么美好动人的事情,总之,二次元赛高!   王静姝从自己的房间出来,准备去弄杯果汁,恰巧便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在拿着吹风机在吹她那渐渐留长的头发。   在吴笛“虎背熊腰”的时候,她留的可是短发,可以想象,这短发胖妞给人什么样的观感……   王静姝下意识看了自家小外甥女一眼,顿时便移不开眼睛了。   吴笛背对着她,上半身被浴巾包裹着,但下半身那修长笔直的大腿完全暴露在了空气之中。   这、这……什么时候笛笛的大腿居然这么纤细漂亮了?王静姝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大腿倒也不是越细越好,最重要的是,腿型要美观,所以有时候也会有这样一种情况,明明一个女孩的腿很细,别人却觉得她的腿很丑,是畸形的,这就是腿型不美观,而另一个女孩的腿并不算细,却会让男人觉得非常性感,这就是因为腿型很美观。   吴笛如今的这双**,可以说是真正的美腿,腿型首先就很完美,看起来十分纤细却又不缺肉感,肌肤十分光滑白皙细腻,两腿是那样笔直修长,并拢起来,双腿间竟然没有一丝缝隙……   王静姝的目光,从自家小外甥女那修长的美腿向上移去,才发现浴巾裹住臀部,竟然也是这般娇翘诱人,若她是个男人的话,一定特别喜欢用所谓的“后入式”,那种滋味,肯定快活似神仙!   当她看到吴笛的纤腰处,浴巾裹得十分蓬松时,就知道这小外甥女的腰围已经完全瘦下来了。   这、这实在是不科学啊!王静姝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神情颓败,怎么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身材,居然被自家小外甥女在短短几个月内反超……不,还有一项,女人最重要的事物之一——胸,一定比笛笛大的。   王静姝正松了一口气时,忽然神色更加颓废起来,脑中的灵魂,仿佛以一种“orz”的形状跪了下来……跟十五岁的小外甥女比胸围,你这个做小姨的还真是有出息啊!?   吴笛转过身,看到自家越来越像宅女的小姨,神情颓然,不由停下吹风机,走到小姨身旁,关切道:“怎么啦,小姨?”   王静姝的目光停留在了吴笛的胸上,顿时更忧郁了,她发现,吴笛的“潜力”,绝对要超过她这个小姨呐!   “笛笛,你的变化,也太夸张了吧,身材居然变得这么好了!”捏着自家小外甥女的脸,王静姝用一种幽怨地语气说道。   吴笛躲开小姨作恶的手,只是嫣然一笑,如此妩媚动人,她柔声道:“如果小姨也学我吃那些减肥餐,一定也能像我一样。”   王静姝被吴笛的笑容弄得又是一呆,天呐,这是多么甜美的笑容,一张纯净无暇的、仅仅有些婴儿肥的天然瓜子脸上,那两只纯澈的大眼睛,微笑起来的模样,实在太漂亮了!这简直是坠落在人间的天使!   原来,三次元也还是有救的嘛!因为它居然也能出现如此完美的女孩,还是自己的小外甥女!王静姝在心中怒吼着。   良久,才回过神来的王静姝,想到之前小外甥女的话,断然摇头道:“那些黑暗料理,我绝对不会吃的……混合蔬菜汁什么的,真亏你想得出来?”   吴笛抿嘴笑了笑,显得十分矜持优雅。   “小姨,帮我按摩一下腿吧,今天体育中考,可累死我了。”   听着吴笛那娇软动听的声音,王静姝根本就生不起反驳的心思。   “笛笛,啊不,女王大人,您说什么都行。”王静姝俨然忘了刚刚的忧郁,宠溺地说道,“对了,体育中考成绩怎么样啊?”   “四十分满分,没有任何问题,我可是天天都锻炼自己身体的。”吴笛自信满满地说道。   吴笛来到了自家小姨的房间,小姨虽然越来越宅,可却是极其爱干净的,如今她可是包办了家中的一切家务。   舒舒服服地往柔软的床上一趟,她将脚随意弯曲在那儿,王静姝羡慕地看着这双美腿,如果她是男人的话,这双腿,就够玩一晚上了……   王静姝轻轻地为自家小外甥女按摩着大腿,在按摩时,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这双腿是多么具有弹性,手感实在太过美妙了……   待到她小心翼翼地捧起吴笛的裸足时,她终于忍不住啧啧而赞道:“笛笛,你这双腿,可真够迷人的。”   吴笛听到小姨的话,心里挺得意,她有些忘形地说道:“我自己也这么认为的,在我玩的女人当中,没有哪个的腿,有我的这么好看……”   “你玩的女人?”王静姝疑惑道。   “啊、嗯、咳咳……说错了,我是说网上看到的那些美腿什么的,都比不上我!”吴笛糊弄道。   “嘿,虽然我也觉得确实如此,可笛笛你还真够自恋呐。”王静姝笑道。   “那是,我觉得我已经完全爱上自己了。”吴笛用玩笑的语气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王静姝笑了笑,仔细地品赏着手心中的裸足,她觉得这两只匀称的脚丫当真是越看越动人,那五个脚趾都是如此的可爱,而脚趾上纯净的趾甲,在灯光的照耀下,如同一颗颗迷人的珍珠一般。   王静姝低下头,轻轻地吻在自家小外甥女的裸足上,一脸陶醉…… [正文 第十三章 水手服]   吴笛被王静姝的动作弄得微微一惊,她讶然道:“小姨,你干什么啊?”   王静姝如同捧着珍宝一般地托着吴笛的裸足,只是忍不住赞道:“笛笛你的脚丫实在太可爱了嘛,小姨忍不住就亲了一口呗……女王大人,请践踏您的仆人吧!”   吴笛这时忽然发现,自己的这位小姨,有些电波,思维实在跳跃太快,果然她这个“现充”无法理解愈发宅女的小姨的思路了啊……   这个时候,王静姝却主动捧起自家小外甥女的腿,将自己那如女神般清纯的脸蹭在吴迪的脚底板上,神情愈发陶醉了……   吴笛有些新奇地配合着这个游戏,她发现当自己“踩踏”在小姨的脑袋上时,似乎心里也有一种莫名的爽感。   她似乎自己也发现了,一种名为“抖s女王”的属性,在她的身上觉醒了。   两人也没玩多长时间,在这之后,王静姝觉得自己彻底已经没有了小姨的尊严,话又说回来,不知为何,她觉得这小外甥女身上,有一种远超年龄的成熟,让她下意识地将吴笛当作了一个可以一起玩耍的同伴、闺蜜。   王静姝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着裹着浴巾的吴笛一阵猛拍……   吴笛不由嗔道:“小姨,你干什么呀?”   王静姝一脸狂热:“女王大人的浴照,绝对要收藏的!!!”   吴笛叹了一口气,到底谁是大人,谁是小孩啊……   “算了,你拍就拍吧,可别泄露出去。”吴笛嘱咐了一句后,便回房学习了,毕竟还有十几天就要中考了。   “放心,这些都是小姨的宝贝,才不会让别人看到呢。”王静姝大大咧咧地保证道。   吴笛回房之后,将围着的浴巾放下,开始对着镜子穿自己的内衣内裤,在此期间,她可是让自己好好地饱了一下眼福,除了发型还没达到她心目中理想的以外,其余的部位,已经相差不远了……   因为学校差不多已经到了自由复习的时间,所以对校服的要求,终于变得宽松起来。而吴笛早就不想再穿那并不适合自己的肥大校服了,那实在是一种折磨。   吴笛找到了一件小姨之前给她网购的水手服,好像这还是这个世界某个比较有名的动画中一个私立女子名门学校的校服,穿这种cos装去上学真的没问题吗?   挣扎一下后,吴笛抵制不住那种迷人的诱惑,试穿了一下,发现这服装挺合适自己的,只是裙子似乎稍稍有些短,能够露出膝盖。   照着镜子,吴笛对自己现在的模样非常满意,水手服将她那清纯动人的气质完全衬托了出来,她将自己那发质极好的头发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用一个粉色的发夹将刘海别起,露出了她那光洁饱满的额头。   她对着镜子优雅的笑了笑,发现自己那两只纯澈的眼眸中,充满了星星,显然她又在为自己的美貌而陶醉了……   这个时候,她还真想说一句——魔镜啊魔镜,这个世上最美丽的女孩是谁?   吴笛的目光又向下望去,一脸迷醉地点了点头。   现在她总算有些明白,为何前世自己的高中,明明有裙装校服,奈何那群女高中生,却从来不穿裙子了,稍显保守的风气应该是一个原因,但更多的原因,怕是对自己的身材不自信。   然而,拥有美腿的女孩,穿裙装的话,那绝对会使得她的魅力更上一个层次!这是吴笛在如痴如醉地欣赏自己裙子中两条美腿时的感慨。   对于穿裙子这件事,吴笛毫无任何抵触,也没因为什么两腿间空荡荡的,毫无安全感的说法,反倒觉得女孩就是好,夏天穿裙子特别清凉……   好吧,也许她以前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还是说,在改造这具身体的同时,那灵魂已经被身体同化了?   都无所谓了……   吴笛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反正她最爱的就是自己,如果有人问现在的她,是喜欢女人还是男人,那她会出现一个让人极端想骂娘的回答——   百合?切,你们这群三次元的庸脂俗粉也妄想俘获我的芳心?等到有各方面都超过我的女孩出现,说不定我还会对百合有兴趣,要不然我凭什么会喜欢女人,我自己已经是最完美的女人了!   有我存在的话,这世上所有的女人都已经失去了价值!   嫁人?呵呵,你们男人这种恶心的用下半身思考的低级生物,也妄想把我追到手?省省吧,我对你们男人的心理不要太了解哟,你们以为我会是那种被人随便一哄一骗就找不到北的人?   我会随便施舍一点给予你们幻想,看心情好坏将你们随意玩弄于鼓掌之中,让其中最优秀的男人,仅仅只能够跪下来舔我的脚!想必在那个时候,你们这群贱男人也会屁颠屁颠地跪下来的吧?   啊哈哈哈哈……   咳咳……额,最近真是越来越中二了呢。   吴笛捂着自己的额头,将自己充满了恶意的想法压制下来,话又说回来,这其实就是她本人对所谓的百合党与嫁人党的恶意无脑嘲讽而已。总之,她会成为真正的独一无二的变身女。   吴笛现在才懒得考虑低级无趣的感情问题,虽说她的身材容貌已经接近了心目中的理想模样,然而此时的她,也才不过是个花瓶而已。   吴笛要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别人都无法超越的奇迹,成为真正的女学霸,这才能真正达成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形象。   吴笛这样想着,便打开了自己的书本,开始静心学习,她一直在完美地执行着自己的作息时间表,就像一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   即使身材已经基本恢复原样,她也不想改变自己这最健康的生活态度,不过在美食上,可以稍稍放开一些了。   不过吴笛为了控制好卡路里,决定自己动手学习厨艺,选择既能维持自己完美身材、尝起来又非常美味的食物。   第二天终于来临,焕然一新的吴笛,要去学校了。 [正文 第十四章 绽放的少女]   虽说穿水手服确实可以将自己的清纯气质完全展现出来,不过这水手服胸前的类似红领巾的玩意,总让吴笛有种重新上小学的错觉……   走在马路上的吴笛似乎有些后悔穿这么“招摇”的衣服了,她为了让自己的打扮在清纯中透出一丝可爱,特意穿了一双松松垮垮的泡泡袜。   好吧,现在的吴笛,自然已经成了清纯与可爱的化身,然而,在华夏这样穿着的初中生,实在太少了,她感觉自己就像是日漫中走出来的人物一样,和这个腐朽的三次元世界格格不入……   不管了,反正以我为主就行了,为何要在意他人的看法呢?无论如何,她首先应该取悦的便是她自己。   这样一想,吴笛的念头终于通达起来,她觉得自己这样打扮,才符合心目中形象完美的初中女孩!   穿着水手服,清纯可爱的吴笛,很快就吸引了街上不少男人的目光,对于这些目光,吴笛自然有所察觉,她也没有产生什么恶心不适的心理,更没有什么自得意满,反而是充斥了一种淡淡的嘲讽,男人,果然就是这样变态的低等生物呢,连一个初中生都不放过……   吴笛来到了学校大门口,她正欲走进学校,一个值日的男生,却拦住了她,这男生叫做刘军,今日他检查校牌。   若是吴笛穿着校服的话,他一定不会查她的校牌,而她却没穿校服,自然要查一下她是否是本校的学生。   说起来,刘军也算是自诩这某初中的一条狼了,对哪个年级有哪些美女,都非常了解,他在这初中三年,就没见过吴笛这么清纯可爱的女孩!   她有着一张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两只眼睛大而纯澈,睫毛又密又长,五官如此精致仿佛就像是一个完美的洋娃娃,她穿着一身素雅得体的水手服,胸部颇为明显的隆起,下方那百褶裙下露出了膝盖的白皙纤细的美腿,而那松松垮垮的泡泡袜,则为她那清纯的气质中增添了一分可爱的气息……   啊啊啊!这么可爱的就像二次元走出来的女孩,真的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为什么我在这学校三年,都毫无印象?   刘军有一种自己初中三年都白过了的挫败感……   感受着刘军那炽热的目光,吴笛倒也懒得在乎,只是掏出了自己的校牌,递了过去。   刘军颇为拘谨地接了过来,看了看校牌上的照片,在看了看眼前的美少女,他硬生生地挤出一丝笑容,温和地说道:“同学,你要是想来我们学校参观,可以直说,为什么要拿别人的校牌来混过去呢?”   “呃?这就是我的校牌啊……”吴笛惊讶地说道。   刘军这时有些晕乎乎的,死了死了!完蛋了完蛋了!丢魂了丢魂了!这么清纯可爱的少女,说话声居然也如此轻灵动听,洒家这辈子值了啊!!!   若不是作为学生会成员的责任还约束着他,他早就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这少女过去了,他怎么忍心为难这么可爱的美少女……好吧,这不过是他找的大义凛然的借口而已,实则他就是想与少女多说一说话。   吴笛这时顿悟了,自己校牌上的照片,可是一年前拍摄的,难怪会造成这样的误会!之前因为都是穿着校服,那肥大的校服完全遮掩住了她的身材,而吴笛的容貌,并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很惊艳的,反而是越看越耐看的那种……   吴笛便耐心地向刘军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黑色的挂着政府牌照的汽车停在了校门口,拿着挎包的吴迪睡眼惺忪地从车中出来,走向校门,开始了自己这一天的期待。   没错,除了王静姝以外,吴迪便是发现吴笛变化那般巨大的另一人。   而不知为何,吴迪却觉得,吴笛的影子已经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了,无论是以前的“胖妞”,还是现在的“美少女”。   发现这种情况后,吴迪连上学都变得热衷起来,他都已经将吴笛来学校的时间都记录了下来,每天早晨都来制造“偶遇”,这可苦了超喜欢睡懒觉的他……   一个靓丽的背影很快便吸引了他的目光,嗯?这个穿着水手服的妹子是谁啊?好像从来没见过嘛,话又说回来,在华夏,真会有初中生会穿水手服?   不过从背影来看,似乎有些完美得过分啊,简单的马尾挺好,不过最好的是那百褶裙下的两条美腿,简直可以打满分!   总之比他在网上看得那个什么“泥轰萌妹子美腿图集”要完美得多,以泥轰少女腿部的资质,还真敢穿短裙出来,大部分都是萝卜腿的泥轰妹子伤不起啊……   千万可别是背影杀手啊,要不然白瞎了这两条腿……吴迪在心中祈祷着。   吴迪懒懒散散地走了过去,看到了女孩的侧颜,还没睡醒的他不由嘟哝道:“这女孩长得挺清纯可爱的嘛,尤其是那双眼睛,可真是纯!不过好眼熟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吴迪很快就听到了女孩那让他实在难忘的悦耳声音……   “诶诶诶?这、这、这、这……不是吧,是你!”吴迪的睡眼一下子消失了,指着吴笛,因为太过惊讶,居然忍不住喊了出来!   吴迪虽然早就注意到了吴笛的变化,却也无法想象,当吴笛换了一身衣服打扮时,会给他造成这么强烈的冲击!   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一刻的感觉,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被击穿了!   原来这世上,真的会凭空出现一个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   刘军见到吴迪,先是看了一眼离去的政府车,然后对学生会长吴迪有些谄媚地说道:“老大,你认识这同学?”   吴迪强自平复下自己的心境,道貌岸然地点了点头,道:“她是和我一个班,你不用查她校牌了,她刚刚的解释是实话。”   刘军恋恋不舍地将吴笛放了过去,而吴迪则紧随过去,让刘军心里颇为羡慕,看来老大似乎早就对这女孩上心了啊…… [正文 第十五章 瞩目]   吴迪与吴笛并排走在一起,不过两人之间有明显的距离,一看这关系就没多么亲近。   吴笛并没有将这个在自己眼里,就是代表着“幼稚”“可笑”“黑历史”的吴迪放在眼里,对于吴迪这些日子来的举动,更是不闻不问,她所关心的,只有如何让自己更加完美。   然而吴笛没有注意到的是,吴迪因为她也悄然间改变了自己,最大的改变,是体现在身体之上,原本单薄瘦弱的吴迪,不仅个子迅速窜了上来,就连身体也壮实了许多。   不过吴迪现在的身高还比高挑的吴笛略矮,但考虑到男孩的生长潜力,他以后绝对会比吴笛要高。   不得不说,在吴笛努力成为“阿尼玛”时,吴迪也在悄然间成为“阿尼姆斯”,吴笛自身的改变,带动了吴迪的转变。   而耐人寻味的是,阿尼玛与阿尼姆斯的第一阶段,都是外在身体的转变。   吴迪并没有主动与吴笛交谈,他每日早晨,都与她并行,这在单纯的他看来,已经是一种极大的快乐了。   那种陪伴着自己心中的百分百女孩,仿佛时间就在那一刻静默的美好,让吴迪深深地沉醉其中。   吴迪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真的陷入了情网之中,他的人缘挺好,有几个早恋的朋友,据他们所说,当真正坠入爱河时,会无时不刻地想着对方,最终甚至占有对方的身体……   可吴迪却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他只知道,当自己看到那个女孩埋首于书本之中,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时,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慌乱,唯有当他自己也认真努力时,那种慌乱的心境,才会平息下来。   没有任何恋爱的感受与气息,因为他已经深刻地察觉到了,女孩离他太远,他心中有的,只是无限的憧憬而已……   而此时虽与对方并行,身体的距离也许不超过五十厘米,然而精神的距离,相差到底有多远?   他总觉得,女孩对他的态度,是一种极端的俯视,每当他想要做一些可笑的事情,引起女孩的注意时,他总可以感觉到女孩眼中的嘲弄与不屑。   而正是这种不屑,让他极为迅速地成长起来!   就连班上的老师与同学都发现,吴迪那跳脱的性子已经变得沉稳下来,他的成绩,更是在最近的模考上大放异彩,若非文科实在弱于另一个吴笛的话,或许有望挑战那个已经被人冠以“妖孽”称号的吴笛。   这两位名字读音相同的学生,成了这个学校最大的传奇。   在要走进教室时,吴迪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不由对女孩用关切的语气说道:“课间操时的国旗下讲话准备好了么?”   吴笛点了点头,道:“我已经准备好了。”   没有过多的话语,吴笛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浑然不在意班中一些男生眼珠子快瞪出来的模样……   吴迪的耳畔回荡着对方轻灵的嗓音,心里觉得异常满足,他显然很了解吴笛那追求完美的个性,怎么可能没准备好?   他只是想与她多说一句话而已,能够多听到对方的一句话,那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大班长,那真的是吴笛?”同桌许兴难以置信地问道。   吴迪不知为何心里更加开心了,他很乐意看到她的美丽,被众人发现。   “当然是真的,我可是早就发现了。”吴迪微笑着说道。   “我靠,这简直、简直不可思议!”许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一刻的感觉。   随着班级里的同学陆陆续续地进来,今日如同花开一般绽放的少女,已经被所有的同学察觉了。   他们的目光,无论是男女,都向吴笛所在的方向瞥去,然后低声议论着,这个已经完全成为了“清纯与可爱”化身的美少女。   然而吴笛却依然恍若未觉,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那一如既往认真的姿态,配合她那越来越耐看的容貌,散发出了一种惊人的魅力!   只要是美丽的女孩,天然便有一种炫耀自己长相的**,她们也总是知道如何去吸引更多的目光。   而这个时候,有人才发现,这世上有那么一些女孩,无需自己去炫耀自己、炒作自己,仅仅是认认真真地学习,不花哨,不做作,便能让人不自觉地被吸引……   这就是吴笛,学习是她最大的爱好,取悦自己,是她永远不变的目标。   她不会为任何人改变,也无需为任何人改变。   吴笛依然坐在那个本该是最不会有人关注的角落,本来因为她的成绩,班主任曹老师有意让她坐更好的位置,但吴笛却婉拒了老师的好意,说自己更喜欢一个人坐,曹老师也就不提这件事了。   然而现在这个角落,却成了最让人关注的地方。   吴笛的身侧,隔着大概有两个过道距离的地方,有个名叫黄鹏的胖子,此人是个土豪富二代,成绩并不好,上课就是睡觉看小说漫画玩游戏,不过他的性格挺和善,从来不惹事,所以老师也懒得管他,反正这黄鹏是那种“毅然认错,坚决不改”的“好”学生。   黄鹏肆意欣赏着吴笛那完美的侧颜、上身那素雅的水手服、下身那纤细的美腿,然而他觉得最让自己心动的,便是吴笛脚上所穿的松松垮垮的泡泡袜,岂可修,简直可爱得犯规啦!!   他实在忍不住了,便偷偷从口袋中掏出这个世界的“土豪金”,打开相机,先把闪光灯关了,然后悄无声息地对着吴笛拍下了几张照片……   黄鹏也是独坐,所以他的举动倒也没被人发现。   况且,吴笛是那种认真起来就全神贯注的女孩,一点都不会在意外面发生了什么。   黄鹏拍完之后,然后便故作补觉地伏在了桌子上,一只手则下方欣赏着自己偷拍的“杰作”。   他越看便越觉得吴笛实在太美丽了,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美,充满了深厚的底蕴,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气质?吴笛的美,甚至让他都生不起一丝亵渎的**。   他忽然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把这图片发微.博吧…… [正文 第十六章 最美丽的地方]   黄鹏的微.博,其实也没多少人关注,也就几十个人,其中有一些都是他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什么的,还有一些则是小学时的同学,有的也在这个初中上学,有的却不在这个初中。   他发的这个微.博,附上了一张吴笛的侧面照,晨曦从窗间钻了进来,在少女那整整齐齐地课桌上反射出了一片美丽的光晕,清风正拂动着窗帘,这是整张照片的背景,可以说与少女那完美的侧面照相得益彰。   黄鹏甚至觉得,自己拍下的这张照片,达到了艺术的高度,当然原因可不是他技术高,而是少女本身,已是一门艺术。   除了照片以外,他还写下了自己对这张照片的说明:本班班花,成绩全校第一,堪称最美女学霸,尔等还不素来跪舔?ps:泡泡袜好萌啊,乃们觉得呢?   将这微.博一发,他便将手机往口袋一放,只是伏在课桌上,偷偷欣赏佳人,恍然间他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怎么自己以前就没发现,吴笛居然这么美丽?   以前的吴笛,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黄鹏发现,自己居然想不起来了……不过也好,就当她是永远这样美丽就行。   而让黄鹏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这个微.博一发,居然已经引起本班的几个也在玩手机的狐朋狗友们的注意,他们倒也没揭穿黄鹏猥琐的偷拍行为,而是直接转发了,他们心中也都充斥着一种炫耀心理,毕竟他们好歹也是吴笛的同班同学。   他们转发时还添了一句诸如“吊丝已经来跪舔啦~~~”“完全是二次元走出来的美女!水手服赛高!泡泡袜赛高!”“最美女学霸求交往啊……”之类调侃的话。   这些狐朋狗友,其中有一些微.博玩得挺溜,有人还和某大v在微.博上互相调侃过,所以可以想象,当他们一转发时,自然就有更多的人转发了。   接下来,连黄鹏自己都没有意料到,自己的一条微.博,最后会被数十万人转发……   虽说班上有所有的同学都对吴笛关注了一下,但却也没有关注太久,毕竟一个班总是有些美女的,吴笛的特殊性,也不过就是瘦身成功而已。   吴笛身上所穿的水手服,虽然让人觉得新奇,但却真的十分素雅,让人看了很舒服,不过看久了,其实也就那样,不过水手服确实比天朝的蓝白运动校服要惹人眼球。   今天的第一节课,是班主任曹老师的数学课。   这个时候,同学们已经都恢复正常了,所以曹老师一时间还没有注意到吴笛的改变。   他是个比较喜欢喊学生上黑板来讲解题目的老师,他觉得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自己,又可以让他自己也省力一些。   而在玩着手机的黄鹏,此时突然发现,转发自己微.博的人激增,随手关注他微.博的人,也多了起来,让他有些小兴奋……   忽然,他发现有好多人他,大体意思都是“确实给力!不过一张侧面照太少了啊,求正面啊!!”这类话,黄鹏挺想满足这么多人的要求,以便使自己的关注更多,奈何他根本找不到机会去拍吴笛的正面照。   黄鹏赶紧询问狐朋狗友们有什么好办法,他们的座位本来就离吴笛很远,当然也没什么好办法。   而在上面讲课的曹老师,正好讲解到了一道这次模考试卷上最难的数学题,全班只有三个人做出来。   曹老师将目光投向了吴笛那个角落,自然便看到她在专注地听讲。   对此,他不由有些感慨,这个吴笛实在太优秀了,明明都已经会做了,可上课依然十分认真,这样的女孩,不考第一,谁考第一呢?   吴笛也不是一个喜欢在课上出风头的人,只有老师喊她时,她才会不急不缓地从容给出正确答案。   这样的吴笛,其实都让老师有些小小的失落,因为他们会发现,在吴笛面前,他们的存在意义不是太大。   “女生吴笛,这道题由你上来给大家解答一下,让大家再次学习一下你那最标准规范的答题方法。”曹老师微笑地对吴笛说道,他为了区别吴笛与吴迪,直接在前面加了个“女生”“男生”,倒也十分方便。   曹老师的话音刚落,忽然引起几个男生莫名地激动,差点欢呼起来,黄鹏更是喜形于色,曹老师您真是神队友啊,不愧是哥们最爱的老班!   只要吴笛上去讲题,什么正面照、背面照,那全部都有了!   吴笛自然不知道,已经被一群猥琐男盯上了,她也没多说什么,而是干脆利落地站了起来,向黑板上走去。   这个时候,曹老师才注意到吴笛今日的穿着,他不由微微一愣,表面上依旧神色不变,只是在心中暗暗赞叹,这小女孩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话又说回来,像吴笛这么优秀的女孩,就应该这般美丽才对。   水手服裙装什么的,曹老师也没放在心上,他觉得吴笛这样穿也挺好,非常清纯素雅,一看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黄鹏抓紧机会,将吴笛那完美的背影拍了下来,那百褶裙下的两条白皙如玉的美腿,让他差点流口水!   黄鹏拍完背影之后,选择了一张自认为最美丽的,又发到了微.博上,发现群众的反应果然十分热烈!   “背影能打十分!黄金比例的美腿就占了九分!还有一分则是泡泡袜!求不是背影杀手!”   “楼上的,你傻了吧,侧面都那么漂亮,怎么可能是背影杀手,求正面啊!!”   “丧心病狂啊!初中生都不放过,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叔叔,就是他们!”   ……   吴笛拿起了粉笔,以一种极为优雅写意的姿态流畅地写出了完美的答案,那个粉笔字好得让一旁的曹老师直叹气,实在是自愧不如啊!   黄鹏也觉得自己要把吴笛答题的姿态拍下来,他总觉得,这才是吴笛最美丽的地方。 [正文 第十七章 阴差阳错]   吴笛将此题解答完毕后,终于将身体转了过来,有意识地模仿了老师平时上课时的模样,将自己的身体让开,防止挡着黑板上的答案,然后才落落大方地讲解起题目来。   吴笛一边讲着,一边手指配合着自己所讲的地方,她的动作极为洒脱,没有任何小家子气,若非一眼就能看出她还是个年龄偏小的少女,也许有人会把她错认为实习老师。   她的声音并不算大,但咬字清晰、轻灵动听、自然流畅,没有一丝女孩的撒娇做作,有不少同学都光顾着听她的声音,反而没将注意力放在题目上。   吴笛并没有在意这一点,她只是努力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   曹老师微笑地看着这位优秀的学生,不住地点头,吴笛讲解得非常详细准确,他几乎找不到任何需要自己补充的地方。这不由让他再次慨叹了一下,这女孩实在太优秀了。   吴笛讲完题目后,神情没有太多的波动,也不会询问同学们有没有听懂,他们听不听不关她的事情。   爱听不听。   她轻轻将粉笔放下,拨弄了一下额间的发丝,然后淡然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在这一刻,有同学恍然间觉得,这一幕似乎非常眼熟,良久,有人才反应过来,原来如今的吴笛,真的是之前那位胖妞蜕变而来的……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变化也太快了吧。   黄鹏才不管吴笛之前是什么样子,他只知道,自己一定要把这份美丽捕捉下来,他将一张吴笛讲题的正面照拍了下来——   穿着水手服的神情淡漠的少女扬起一只纤细的手,指着黑板,讲述着题目,小嘴中的贝齿轻露,眼神却显得有些渺远,仿佛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在吴笛走下讲台时,黄鹏却不敢再贸然偷拍了,免得被发现,他也知道自己不经别人的同意,便做这种事情有些猥琐。   只不过,连他自己都没有意料到,自己一个小小的炫耀有个优秀同学的想法,最后会造成那么大的影响。   将吴笛的正面照直接往自己的微.博上一传,他还加了一句:冒死偷拍已完成,请大家多多关注我这个微.博……   黄鹏的这次正面照传上去后,网友们的反应,似乎都慢了一拍,也不知是不是被少女的姿容所摄,良久,众人的热情似乎一涌而出,纷纷转发评论。   有人转发后顺便评论了一句:“我决定要转校了,求祝福~~~你是哪个学校的速速道来黄色的鹏鸟”   “怎么没人说亮点在膝盖?居然如此光洁无暇,ps的吧?”   “膝盖你妹!明明就是天然的美腿,求别黑!人家还是初中生啊……简直是丧心病狂!”   “不是说现在初中生也找不到原装货了嘛?”   “前面那位,我们真的活在一个位面?”   “真心是女神,亮点明明是黑板上的字!目测十八级!”   “气质真的很好,天然而纯净,转了。”   “我华夏的女生穿水手服,完爆弯弯和泥轰!”   “学生就该是这样,祖国的花朵啊……”   ……   黄鹏见到转发的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而他的微.博的关注者也迅速增加时,他愈发兴奋得意了,那种关注者增加的快感,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然而,真正让这条微.博火起来的,却是另外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某个极为痛恨“官僚资本主义”的大v,向来认为在华夏权力大于资本是个很操.蛋的“体制问题”,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   对他来说,西方式资本主义,也即是“民主”,才是人类的希望灯塔。   而这个世界的华夏,实行一国多制制度,它有个叫做弯弯的特别行政区,便是多党制政治,大v对这个弯弯行政区很是赞赏,认为在议会上扔鞋子、厮打在一起像个菜市场,那才是真正民主的典范。   弯弯的校服不用说,与岛国泥轰一脉相承,小学初中都是水手服,大v陡然间看到穿着水手服的吴笛这张图,也不看黑板上的字,直接转发,用抒情的语气评论道:   “看看人家弯弯的学生,这才是我们大陆学生需要学习的好榜样,我们大陆的学生,全都饱受应试教育的佘毒、都是只会考试的考生,而不是学生!应试教育这样侵犯人权的考试制度,就说明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只有自由民主,才能拯救华夏,我们连学生的民主都不给予,这国家的未来还有什么希望?这一切都是体制的问题!”   大v抒情完后,心情顿时便舒畅了,想着自己这样的做法,一定会取悦他背后的主子,说不定自己在演艺事业上还能更进一步。   没错,大v是个有名的演员,粉丝有几十万,不过其中有很多,都是专门关注他,来看他秀智商下限的,许多人从他的微.博中,都能找寻到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   某著名演员大v的转发,使得吴笛别更多的网民关注到了,看到大v的发言,有眼尖的网民直接笑着骂这个大v实在长了一双狗眼,黑板上的写的可是简体字,而谁都知道,弯弯特别行政区,那是用繁体字的!   大v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后,也不删自己的微.博,对他来说,秀智商下限,也是一种博取眼球的好方法,他想着,反正华夏人这么多,他也有那么些脑.残粉,或是智商不够的人,总会相信他的言论的。   有这种民主式的大v,当然也有支持现有的官僚资本主义制度的大v,这是一位国家教育部的官员,他也转发了吴笛的照片,用很是官方的语气支持了吴笛。   大体意思便是:很好,我们华夏的学生非常不错,尤其是比泥轰那种援交妹超多国家要好得多,这全都是应试教育的功劳,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华夏的官员,有点类似古代的士大夫,无需在意什么作风问题,**什么的,那是应该的风流,所以官员随便大放厥词,那也是常态,不会因为言语不当而获罪。   统治阶级嘛,当然要有这样应该的自由。所以说无论是怎么形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其本质就是个比烂的社会。 [正文 第十八章 你会后悔的]   吴笛的照片成了网络的热点事件,用了几天才完全发酵。   所以今日在课间操的时候,此事还没真正完全流传开来,而吴笛本人在学校时,几乎不会拿出手机,她认为在学校,最重要的应该就是学习。   她到现在压根都不知道这件事。   课间操结束后,这个初中的张校长,在国旗下又简短地发表了一些讲话,大体的意思便是,这是最后一次国旗下讲话了,祝愿初三的学子在十几天之后的中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接下来,有请我们的学生代表,吴笛同学进行国旗下讲话,大家欢迎!”   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不得不说,国旗下讲话这项活动实在毫无新意,学生们的兴致并不高。在他们看来,这学生代表的讲话,都是大同小异,实在无趣至极。   一位名叫唐凯的同学,听到“吴笛”这个名字,不由拍了拍自己前方的李浩乾的肩膀,对转过头来的李浩乾挤眉弄眼道:“这‘吴笛’不会是上次给你写情书的那个吧?听说是个胖妞?”   李浩乾还未答话,恰巧排在李浩乾身边的蒋文,也转过身来,回答道:“没错,就是那个胖妞,也不知道学校怎么了,居然让这个胖妞上去讲话,简直有辱我们学校的形象。”   唐凯闻言,不由失望道:“原来真的是胖妞啊……大概除了成绩好,也就一无是处了吧?”   蒋文笑着点了点头,道:“这胖妞大概是被我们家浩乾拒绝之后,只能奋发读书了,真是笑话,读书好有什么用?以后出来到社会上,没关系依然寸步难行!”   唐凯这时又道:“李浩乾,你怎么不发表一下看法,我还听说到一些八卦,说这吴笛与你从小一起长大,是你的青梅竹马啊,当年你还是一个胖……”   还未等唐凯说完,李浩乾冷冷地打断道:“别他妈的胡说八道,我和那贱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那贱人,我还和别人结了仇,你别乱嚼舌根了。www.loxow.com我现在听到‘吴笛’这个名字就烦!一个成绩好一点的胖妞,有什么好讨论的?文文说的对,读书好有什么用,还不是为了赚钱?我家里已经够有钱了!想上什么学校,拿钱砸就行了。”   李浩乾不知为何,最近心里很是烦躁,那句轻灵动听的“你会后悔的”,一直像是魔咒一般,萦绕在他的耳畔……   唐凯被李浩乾霸气的话噎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只能暗暗腹诽,有钱又怎样?还不是被人家市长公子踢了老二都不敢还手,就是个欺软怕硬的窝囊废而已!   这个时候,吴笛拿着讲话稿,站到了国旗下,这升国旗的地方,是一个高台,站在上面时,可以俯瞰一群围着国旗的学生。   吴笛面对这一千多位学生,还是有些小紧张的,在走上高台的时候,脚还有些打颤,毕竟她在学校真的非常孤独冷漠,很少与别人交流。而谁都知道,不与人经常交流的话,交际能力便会退化。   不过当她站在这高台上,俯视着人头攒动的学生们时,她只觉得什么紧张的心情,全都没了!   这种俯视众生的感觉,让她非常满意——众生的渺小,正可以衬托她的高大!   好吧,每当吴笛的中二病突发时,她都会瞬间觉得,只要她跺一跺脚,整个地球都会为之震颤!   不错,如此完美动人的我,为什么要紧张众人的注视?他们的职责,本该就是聆听我、赞美我、崇拜我!   我之存在,譬如艳阳,当朗照世间万物!东方红,太阳升,华夏出了个……咳咳,还是打住吧。   吴笛正了正神色,收敛了不知道歪到哪里的想法,她脸上浮现出一丝矜持的微笑,准备进行国旗下讲话。   当吴笛走上高台那一刻起,原本有些嘈杂的学生们,忽然像是约定好了一般,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让那位张校长都有些纳闷,因为刚刚他在讲话时,下面的学生有的还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却没想到这吴笛一站上来时,学生们居然全都安静了下来,这个名叫吴笛的学生,气场很是强大嘛!   “原来那个最近总是考年级第一的女孩,居然长得这么漂亮!我还以为是带着黑框眼镜的胖妞土圆肥呢……”一个看呆了的同学心中这样想着。   “这个就是传闻中被拒绝的胖妞吴笛?开什么国际玩笑?!那个拒绝这女孩的男生是白痴吗?”一个极度热爱八卦、小道消息的女生,如此想着。   “居然是她!”学生会成员刘军,呆呆地望着高台,阳光下穿着水手服的女孩,仿若女神一般,露出了优雅矜持的微笑……   “天生就该如此耀眼。”吴迪的心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想法,嘴上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黄鹏眯着眼睛,已经偷偷拿出了“土豪金”,打开了摄像功能,他觉得把这段“国旗下讲话”传到什么优土、酷豆之类的视频网站上,说不定也能火起来!顺便,求苍天来一阵大风,吹起佳人的裙摆……他有些色色地想着。   “卧槽,这不是刚刚我转发的一条微.博上的女孩吗,这人是吴笛,不会搞错了吧?”唐凯目瞪口呆,他迅速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查证了一番,发现确实是吴笛!   黄鹏这厮,还是有点分寸的,在发照片到微.博上时,可没有爆出自己所在的学校,也没爆出吴笛的名字,只说是“最美女学霸”而已……   唐凯赶忙向前面的李浩乾轻声问道:“这真的是那个给你写情书的‘吴笛’,然后被你拒绝了?不会是同名同姓吧?”   “不,我不相信,她绝对不会是吴笛!”蒋文抢着回答唐凯的问题,她脸上的神情,都被强烈的嫉妒之心扭曲了……   李浩乾并没有回答唐凯的话,他整个人像傻子一样愣住了,只是死死地瞪着高台上的女孩,耳中只是回响着女孩那轻灵娇软的声音——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的……   这声音,像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抽在了他的脸上!比当初吴迪蹬了他一脚,还要痛苦。 [正文 第十九章 脱稿]   后悔了吗?   李浩乾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坚决不承认,他自认为也是个有自尊有骨气的男人!   可是,这心里总有那么一点吧……只需想想,这等美少女,原本便倾心于他,却被他狠狠地嘲弄与奚落。   李浩乾不愿再想下去了,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叉。   国旗下的那位少女,与记忆中仿佛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彼时的少女,是那般美丽善良,一个轻柔的微笑,一句娇软的话语,都仿佛还在他的记忆深处游弋……   而当少女的容貌产生改变时,或许少女的性格、行为,都没变,可在李浩乾的眼中,却成了另外一个人。   男人啊,本质上就是一种视觉动物而已。   当一个女孩漂亮时,便能容忍她的一切缺点,并将小小的优点无限放大,而当一个女孩丑陋时,一些小小的缺点都会无限放大,而优点则视若不见。   或者更刻薄的是,人们对丑女连关注都不关注,直接漠视了。   若丑女做出一些炒作自己的举动,定然会被嘲讽的说一句“丑人多作怪”,而当美女炒作自己时,她的脑.残,可以认为是呆萌,她的卖骚,可以认为是性感,仅仅凭借长相,就能收获一群nc粉……   总之,女人的容颜之美便是正义,好比男人有权有财便是王道一般。   这个时候,吴笛从张校长手里接过了话筒,打开稿子,准备照着上面的内容,中规中矩地读一下时……   意外发生了,一阵夏风向高台吹来,让吴笛不由自主地按住了自己的裙摆,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似乎听到了高台下男同学们齐齐叹息了一声,好像是期待的东西没有发生一样。   黄鹏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吴笛那按住裙摆的手,他总觉得今天真的是老天爷都保佑着他,想要什么福利就给什么福利,比如老班曹老师的神助攻,还有现在莫名吹起的夏风……   可惜的是,吴笛的反应实在太快了,黄鹏只觉得自己似乎隐约看到了吴笛裙下穿着的是什么,但仔细想想,事实上却什么都没看到,可不得不说,这种半遮半掩是最吸引人的。   有的动漫就是这样的,坚决不露底裤,却半遮半掩……黄鹏表示对这样的动漫深恶痛绝!   不过转念一想,反正她本来就要一只手拿话筒,另一只手拿稿子,在读稿时,一定还有机会!黄鹏瞪大了眼睛,等待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显然,与黄鹏有这种想法的男生都不在少数,甚至还有一些女生在暗中幸灾乐祸,这下子有好戏看了,谁让你这么抢人眼球地穿裙子!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吴笛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她将稿子随意一扔,其动作之潇洒酷帅,让人怀疑这稿子是不是本来就是废纸,稿子被风直接吹向了天空……   一旁的张校长与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他显然都没料到吴笛居然这么果决,这是要脱稿演讲的节奏吗?   吴笛空出来的一只手按着裙摆,另一只手将话筒拿到嘴边,用十分平静淡然的语气说道:“我想,大家也不愿意听稿子上那些俗套的内容。总结起来,也不过就是三句话。第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第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第三,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必以我为荣。”   “卧槽!这样也行?”黄鹏张大了嘴巴,手中还在摄像的“土豪金”差点被他给扔出去!   “帅呆了……”刘军此时才发现,原本他觉得柔柔弱弱的少女,居然还有这么酷的一面。   夏薇薇这时不由喃喃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可真是个好句子,我要记下来,不过,这是出自哪里啊?难道是现场作的,她的文学功底居然这么强?”   “等等,这‘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好像是魏时流行的‘魏辞体’啊,最有名的魏辞体作者是楚原,可我也不记得他写过这一句……这、这吴笛实在太厉害了吧,引用的‘名言名句’,都是自己现场编的么?”   人群中的吴迪,忽然带头鼓起掌来,而从震惊之中反应过来的同学们,也纷纷鼓掌,虽说吴笛说出来的那些句子,在这个世界都没有出处,但它却是一听就懂的。   这第一句的意思,就是告诉大家成功需要努力嘛;第二句则有自谦的意思,在追寻知识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将百折不挠,不遗余力地去追求和探索。第三句就不用说了。   掌声雷动,吴笛的机智打动了在场的所有同学,掌声经久不息……   吴笛顿了顿,又接着讲道:“我接下来要讲的,是这几个月来我在学习与生活上的一些做法,首先,我必须坦然的承认,我以前就是个胖妞……”   吴笛接下来用十分真诚的语气,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与瘦身的心得,其实严格的来说,也是毫无新意的内容,这世上每个人都有成为学霸的潜质,只是没有成为学霸的努力与毅力而已。   然而由于有吴笛自身这个例子在,同学们尤其是女孩们,都听得津津有味,他们觉得这次国旗下的讲话,很有干货,对他们很有启发与帮助。   其中有不少男生,最佩服吴笛的一点,便是她的那种坦然,谁瘦身成功之后,还能够自然地对别人说,我以前就是个胖妞?   男生们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胖妞很萌的,你们不要黑她,每一个胖妞瘦下来都是折翼的天使,你们伤不起的……   “最后,谢谢大家能够听我说了这么多。祝愿大家在即将到来的中考里取得好成绩。”吴笛说完之后,便将话筒交给了张校长。   此时,学生们完全自发地鼓起掌来,那声音比之前的还要响亮,简直要掀翻了天!   在这样雷鸣般的掌声中,吴笛一如既往的平静而淡然,她走下高台,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优美而坚定的背影。   张校长感慨着,这女生真的很不错,他其实最喜欢这一句“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以我为荣”,以至于他在日后的讲话中,总要加上这句话的变种,把“我”改成“你们”。   最后,这句话越传越广,广到什么程度,可以参照我们这个位面…… [正文 第二十章 正能量]   回到教室的时候,班级中有不少同学,都来到吴笛的身边,纷纷称赞,说她在国旗下的讲话是多么轰动,而她那脱稿的举动,又是多么拉风……   吴笛表面上自然微笑着回应着同学们的话,态度显得十分谦虚,让人忍不住便觉得很佩服,在干了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后,居然还能如此淡定,果然有一颗大心脏!   实际上吴笛心中却在自恋地想着,我能表现得这么完美,那是理所应当的!不过是一阵夏风而已,岂能难倒我?稿子什么的,只是束缚我的废纸而已,完全就没必要准备!   当然啦,吴笛自己才不承认,前些天花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写稿子与修改稿子,力求做到完美……   而当时在她处于两难境地时,她的脑中一片空白,双腿不由自主地打颤,心中疯狂咒骂这鬼天气,然后一股子豁出去的冲动,使得她在绝境中爆发……   拯救她的,便是她那极端的自信,或者说是毫不讲理的“自恋”,还有那种全世界都本该就是围绕着她旋转的想法,以及她这么完美,连个小小的讲话都不能脱稿完成,算什么学霸、女王?   以上的各种想法结合在一起后,才有了她之后的举动。   同学们都以为这位品学兼优的女孩,是有一颗大心脏的淡漠冷傲的高岭之花,永远从容不迫,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模样,而且知识储备还异常丰厚,要不然也无法“出口成章”……   但他们却不知道,这女孩其实是个二货萌物,那种蛮不讲理的“自恋”若是被人知道,一定会认为她脑子有问题。好吧,其实她脑子确实有问题……   黄鹏此时在观看着自己用手机拍下来的视频,他很不死心地反复播放着,风儿刚刚吹起的那个片段,发现实在没法看到更多福利之后,只能暗叹,不是哥们不给力,奈何女王太开挂!   黄鹏在重新观看这段视频时,他也不得不承认,吴笛那个毅然将稿子扔掉的动作太潇洒了,他经历了这么多次国旗下讲话,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牛人!   黄鹏在放学回家,直接用电脑将这段视频传到了各大视频网站,然后又用自己的微.博发了个链接。   做完这一切后,他不由松了一口气,才觉得大功告成,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仿佛只要越多的人关注吴笛,他这个冒死偷拍者,也与有荣焉……   ---------------------   周默在别人眼里,就是个死宅,完全已经腐朽到骨子里的那种,可他却觉得自己是个技术宅,能够拯救世界的那种。   在大学毕业后,周默依然宅在家中,在网上开了个手办店,销量很不错,维持生活绰绰有余,他除了狂爱acgn以外,还喜欢制作视频,发布到a站或者b站,再欣赏众多看官们的弹幕吐槽,也是他的一大乐趣。   迄今为止,他已经根据一些网上现有的素材,制作了好多让人看了会心一笑的视频,比如把某首神曲,嵌入到某个视频之中,总能引得一片人发弹幕“神同步~~”什么的。   周默今日上网时,忽然看到自己关注的微.博好友,转了的一条微.博——小学生看了完全把持不住啊,这是好友调侃的一句话。   这条微.博中的照片,正是穿着水手服的吴笛,在课上讲题时的正面照。www.justsou.com   周默看到这张照片,顺手点了个“赞”,然后啧啧而叹:“真是不错,正能量满满,一看就是个优等生。”   他随手将这张照片保存了下来,总觉得多欣赏欣赏这种充满了“正能量”的照片,对自己的人生都积极一点。   紧接着,他又去了某个度娘贴吧,这个贴吧的人流量挺大,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综合社区,什么人都有,里面充斥了各种打分帖,爆照帖,直播xxoo帖,逆袭帖,捉奸帖,小说帖等等。   他随意浏览了几个所谓“机智的黄图哥”发的帖子,很难被秒删的那种,轻松打发着时间。   忽然,他看到了一个回帖量比较高的新帖子,标题是《我来告诉你们,大陆、弯弯、泥轰、棒子学生妹的区别》。   该帖似乎是某个特别粉弯弯的人发的,里面的大陆学生妹选了一个穿着运动服的土妹子,而泥轰则直接截取了一段大家心知肚明的视频图像,棒子则选了一张整容前后对比图的学生妹,倒是弯弯,选择了一位弯弯某玉女明星穿着白衬衫搭配百褶裙的学生装的样子。   下面一群人都在顶楼主,说楼主真的很客观,因为这个世界华夏与泥轰、棒子的关系也不怎么样,所以网民们对看到黑泥轰、棒子的帖子,表示喜闻乐见。   周默这时却有些不爽,因为这个发帖人在黑泥轰、棒子时,顺带着把华夏本国也黑了,谁说我们华夏的女学生,都是土妹子的?   周默想到刚刚自己保存下来的照片,直接传到上面,怒而回帖道:“lz睁大你的眼睛看看,这才是我们华夏大陆学生妹的代表!”   周默将吴笛的照片贴上去后,回帖人数一下子激增,毕竟还是大陆的网民多:   “48楼终结此贴,我华夏大陆学生妹完爆一切!”   “狂点赞!气质大好,表示萝莉控完全把持不住啊……”   “这是哪个学校的学生?身上的正能量,满满的呀!”   “已粉,层主求套图!”   “留图不留种,菊花……”   ……   这帖子的楼主还要强行替弯弯学生妹辩护,结果有网友又贴了吴笛的一张侧面照与背面照,补上最后一刀。   其实最能展现吴笛气质的,便是那张她埋首于书籍之中的侧面照。   那种全身心投入学习的姿态,让不少网友纷纷感叹——“高大上!”“被正能量治愈得满满的!”“看了她认真学习的样子,自己都忍不住想要学习了!”等等。   周默在看到吴笛的侧面照与背面照时,不由心中一动,自然也打着找图找全套的主意,然后很轻易便找到了某个叫做黄色的鹏鸟的微.博,他将微.博点了开来,发现博主最新发的一条微.博,居然带着一个视频链接。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触动]   周默怀着一种寻宝探秘的想法,点开了视频链接,发现居然还要三十秒广告后,他忍不住抱怨了几句,现在的广告已经全面入侵网络了。   广告结束后,视频开始了,周默先慨叹一下真是a.v画质,然后看到镜头对着插着旗杆的高台,周围还有嘈杂的嬉闹声,这不由让他回忆起初、高中时才会有的升国旗仪式,一种莫名的亲切与熟悉感油然而生。   等到了大学里,哪还有什么升旗仪式,更别说他除了大一时早起过以外,之后几乎都是中午起来直接吃午饭,然后看小说动漫,玩网游……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大学悄然走过,他本人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后悔的。   反正他现在依然过得如此潇洒舒服,有什么好后悔的?   镜头始终对着高台,忽然听到有人低声说“来了,来了”,果然,视频中穿着水手服的吴笛,已经拿着稿子走到国旗下。   周默不由眼前一亮,看起来之前这位博主说这个女孩是个“学霸”,还真的不是骗人的啊,据他所知,一般能够进行国旗下讲话的,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让周默更加想要点赞的是,女孩在视频里似乎更加漂亮了,他忽然想到一个词——上镜,没错只有“上镜”才能形容在视频中灵动起来的女孩,比图片要更吸引人的眼球。   不知是不是错觉,周默总觉这位拍摄者有些猥琐,他的镜头,似乎偏向于女孩的下身。   好吧,周默必须承认的是,在欣赏过女孩那清纯可爱到爆的容貌后,他的目光也不由自主地向下移去,投在了女孩裙下那两条白皙纤细的**上,这两条腿不仅腿型美观,而且纤细又不缺肉感,最下方脚上所穿的泡泡袜,恰到好处地将这双美腿点缀得完美。   最难得的是,女孩的双腿可以紧紧并拢着,几乎不留一丝缝隙,以周默的火眼金睛,自然一眼就看出,这少女确实是真正的原装货,谁都明白,除非是天生丽质,否则女人被男人开垦得越久,其双腿就越分叉。   周默慨叹一句,不是拍摄者太猥琐,而是这厮挺会抓重点!   也许这些初中生们没看出女孩的紧张,但周默却看了出来,女孩在强装着镇定,她的站姿虽然尽显淑女风范,可却显得有些僵硬,仿佛刻意去将自己的姿态达到女性最完美的模样,不过周默却真的感受到了,女孩对这件事的执着与认真。   原本周默还觉得有些好笑,一个国旗下讲话而已,有必要弄得这么如临大敌一般吗?   他用一种过来人的优越感的目光,省视着女孩在他看来“幼稚”的本质。   在风儿陡然吹起时,周默的脸上,不由自主生出一丝戏谑的笑容,他当然不认为自己是个变态萝莉控,但若是真能看到这位认真执着到骨子里的少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个无伤大雅的小丑的话,似乎也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这位拍摄者显然也是这样想的,以至于镜头都在微微颤抖着……这说明此人的内心确实在骚动着。   可惜女孩拿着稿纸的手直接按住了自己的裙摆,周默不由叹息一声,又将向前快退了一下,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发现实在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后,他只能用“其实这种走光与不走光间只是一线之隔是最诱人的”来安慰自己。   然后,周默的想法,自然与当时黄鹏的相同,心想这女孩总要拿着稿子读吧,到时候读的时候来一阵风,那就大事可成矣……   结果让周默大跌眼镜的是,女孩在顿了一顿后,直接将稿纸扔了出去,一只手按着自己的裙摆,另一只手拿着话筒,开始脱稿演讲。   “牛叉!霸气侧漏!”周默忍不住说了一句,而他也分明听到了这位拍摄者抓狂地说了一句“卧槽!这样也行?”   周默笑了笑,又将视频退进了一下,仔细观察女孩在顿了一顿时,那脸上的表情,他很快就捕捉到了,女孩那瞬间的无助与慌张……   这种无助,让他在一刻,都微微有些揪心,忍不住想要去呵护这个似乎超级坚韧的女孩。她那永远淡然自若的神情,确实很能迷惑人的,一般人怕还真看不出她那瞬间的慌乱。   女孩接下来的后一段讲着自身经历的演讲,让他听得很仔细,几乎入了迷。   在这个过程中,他早就收敛了自己的优越感,本来一只手撑着自己的下颚,歪着脑袋,用一种懒散的姿态观看着视频的他,不自觉地便正襟危坐了,仿佛女孩那娇柔的话语中,蕴含着一种督促人心的力量。   视频结束后,周默呆坐在那儿许久,仿佛成了一尊雕像,不知为何,他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青春岁月,那让他痛骂的学校、老师,还有那每个人都有的最初的心动。   有时候,回忆青春是一件很能让人触动的事情,如有首歌的歌词中那样写道——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   那时陪伴我的人,你们如今在何方?   我曾经爱过的人,现在是什么模样?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   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周默缓缓地点起一支烟,莫名的悔意充斥在心头,不知是不是因为这袅绕起来的烟雾熏着了眼,他看向电脑屏幕的眼睛都有些模糊……   看了看烟灰缸中满满的烟头,电脑桌上叠在一起的方便面盒、快餐盒等,四周随意堆放的垃圾、杂物……   周默自嘲一笑,忽然想到自己之前居然还好意思用优越感的目光,去看待人家那个认真到可爱地步的少女。   不知何时起,青春就该颓废着过、放肆着过、叛逆着过,被许多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奉为圭臬,这确实有道理,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嘛……   可是,谁说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去拼搏、去奋斗,不是一种美丽到极致的青春?   周默的心头,不知为何燃起一种久违的热血,他豁然站了起来,开始迅速打扫清理自己的房屋……   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动画监督。   此刻,他想重拾梦想。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从此节操是路人]   这个世界的华夏,在动漫上虽然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强得多,可要论真正的动漫强国,却依旧首推泥轰岛国。   所以当周默做出这个决定时,他便有心去泥轰闯荡,哪怕最后撞得头破血流,也决不后悔!因为最后他敢于拍着自己的胸脯说,自己没有再得过且过下去!而是已经真正去努力过、拼搏过、追逐过了!   周默下定了决心之后,又将吴笛这个视频下载了下来,用他那颇为精湛的视频制作技术,将这个视频重新润色、剪辑,再配上自认为非常恰当的背景音乐,还把吴笛的那三张照片,也加进了视频之中,总算大功告成。   自己一边听着从吴笛扔掉稿子之后,就一下子变得超燃超契合的音乐,以及女孩那坚定有力的讲话,只觉得感染力瞬间上升了一个层次!   他不由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觉得自己在选择恰当的bgm上,真的是挺有天赋的,在增加了感染力的同时,又能更加突出主要的内容。   在自己视频制作的结尾,他加上了这样一段字幕:“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样一段国旗下讲话,总之我在看完这段视频后,真的完完全全的被触动了……”   “我在迷上acg的时候,就想要当一个动画监督,亲手制作出自己喜爱的动画,但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主要是懒啦),没有真正行动去追逐这个梦想,如今却因为一个初中生的讲话,而重拾梦想。”   “也许大家觉得我就是个大龄中二,会笑话我的不自量力,但我却真的下定决心去追逐了,至少让自己不会后悔。”   “或许最终我不会有什么名堂,但起码改变了我现在那种得过且过的生活状态……”   “在此,我真诚地感谢,这位陌生的女孩,给我的奋发向上的动力,我衷心祝愿她,能够一直保持着自己的优秀与纯净。”   “当大家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或许已经踏上了去泥轰的道路……希望大家会喜欢我重新剪辑的这段视频。”   “神の沉默,留。”   最后的这段字幕,是与吴笛的那三张照片配在一起的,音乐也从激情燃烧的风格变成了灵动舒缓,略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情,但可以肯定的是,当人们看到他留的这些话语时,一定会有所感慨。   ---------------------   吴笛在这个初中,因为这次的讲话,一下子就出名了,以至于她放学后走出校门时,都引起了诸多学生们的注目,他们的目光有敬佩、羡慕、嫉妒、不屑……   然而吴笛却视若无睹,她走路的时候,正在按照她所认为的,女孩最优雅美丽的步伐走路,如今这样的步伐,她还尚未达到完美,所以她一直在持续模仿着。   让她欣慰的是,自己的这种模仿,应该还是挺有效果的,至少把以前作为男人时,那种“龙行虎步”给改掉了,作为一个立志要将自己变得完美的女孩,怎么能残留男性的特征?   她甚至偏执地觉得,自己脑内灵魂中残余的男性部分的灵魂中的糟粕,也迟早要去除掉,就算是“他”,也没资格觊觎完美的自己。   在别人看来,或许吴笛是因为太高傲冷漠,导致走路时都向来忽略所有人的目光,却不知道,吴笛是在非常认真地走路,她在时刻矫正着自己的走路姿势,最终让那最美妙的走路姿势,成为一种习惯。   没错,其实追求完美也能成为一种习惯,但它要付出的精力,却是无法想象的。   吴笛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她停了下来,拿出自己的手机,才发现是小姨给她发的“微.信”语音:“笛笛,放学了吗,小姨在嗷嗷待哺中,么么哒,亲一口,啵~”   王静姝的声音超级撒娇,让别人听了,怕是要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吴笛的脸上却露出了宠溺的笑容,她回了一句语音:“小姨,让你买的菜,你都买了吗?”   很快,王静姝就回复了:“都买好了,就等你回来了,阿~娜~达。”   吴笛听到这回复,笑了笑,心说小姨现在已经中二次元的毒中得太深了……   吴笛回到家后,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王静姝穿着不知道从哪里网购来的女仆蕾丝装,头戴猫耳发箍,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柔柔道:“欢迎回来,ご主人??。”   吴笛微微退后了一步,虽然小姨自从完全化身宅女三个多月以来,呈现越来越电波脱线的态势,可这穿着女仆装带着猫耳来迎接她,到底是闹哪样啊!   吴笛面无表情地说道:“对不起,走错门了。”   “砰”吴笛关上了门。   “喂!笛笛是我啦!”王静姝急急忙忙地打开门,脸上挂着超级讨好的神色……   “你是小狗么?”吴笛走进屋子,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她在内心深处,早就不把这位“一入宅门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的小姨当成长辈了。   “嗯,嗯!”王静姝点着头,然后两眼放光地看着吴笛,忽然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着穿着水手服的吴笛拍了起来……   “笛笛的水手服打扮,get!”王静姝笑得异常欢快,“笛笛你穿水手服实在太好看了,就像是二次元走出来的萌妹子一样!”   吴笛一点也不在意她的举动,她总觉得,自己以后一进小姨的房间,她的房间四周贴满了自己这个外甥女的照片,那也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吴笛走进厨房,对清洁的厨房点了点头,小姨最让她满意的地方便是,虽然又宅又腐,可却真的挺爱干净,一点也不懒,很勤快,总是把家里打扫得整洁无比,让人赏心悦目。   吴笛看到买齐了的食材,也挺满意,她前世也是会做菜的,只是水平一般,勉强能达到入口的水准,这一世,作为一个女孩,怎么能拿不出一手好菜?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自然是厨艺技能点满的说!   她可绝不认同,那些将黑暗料理当成萌点的女孩!在三次元,毒死人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小姨,围裙呢?”吴笛从厨房探出头问道。   王静姝递了一件偏银色的女仆装过去……   “喂,给我差不多点啊!”吴笛一记手刀,轻轻敲在了小姨额头上。   “唔……人家就是想看笛笛的女仆装嘛。”抱着脑袋的王静姝,又露出了她那超级讨好的神色。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天净沙老师正处于恋爱之中?]   对于王静姝的恶意卖萌,吴笛已经有了些许抵抗力。   不过若要让她自己来卖萌,那可是绝对做不到的事情,因为在她心目中,完美的女人是那种举止高贵优雅,识大体、知进退、不矫情、不做作的温柔坚韧的女孩,她有着自己坚定的追求,并踏踏实实地行动着。   就好比现在做饭的时候,她并没有同意小姨的要求,穿上女仆装什么的,不是因为她讨厌这样的装束,而是因为穿这种衣服做饭,实在放不开手脚,还是直接围一条围裙就行了。   每做一项事情的时候,都要全力以赴地认真去做……这是她的一贯态度。   况且,女仆装什么的,如果尝试一下的话,她一定会被自己萌住的,正所谓“钟鼓馔玉不足贵,自我陶醉不复醒”……那还有时间做饭没?   好吧,或许她的心理活动,没法与身体达到统一,但能够从一个人的身体反应看穿她心理活动的人却并不多,更别说有时候她心里在疯狂地“自恋”时,身体的反应却只是一个轻柔的微笑,让人觉得十分矜持优雅的那种……   她正处于模仿完美女孩的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模仿完美女孩的初级阶段……为什么这话有微妙的即视感?!   吴笛现在会烧的菜式还不算多,仅仅只有几个家常小菜而已,比如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丝什么的,可她却花费了比前世还要多十二分的精力去做,哪怕是这样的细微处,也要达到完美!   正所谓以小见大,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能够先将家常小菜的做好,便是锻炼厨艺的第一步,第二步便是仔细研究电视上的厨艺节目,然后尝试自己烹饪制作……   “哦哦!这个小姨知道哟,推荐给你《华夏小当家》、《妙手小厨师》、《泥轰式面包王》、《彩虹拉面》……”王静姝在饭桌上如此提议道。   “食不言!驳回!”吴笛淡淡道,“还有,我要是真按照那上面的方法做,做出来的肯定都是黑暗料理!别以为三次元的做菜,都会像二次元那样,打开锅后,就会金光四射!给我分清楚三次元与二次元啊喂!”   “唔,yes,your_ss!”王静姝肃然道,然后以风卷残云之势开始扒饭,因为她发现自家小外甥女做的菜实在太好吃了,清新淡雅,十分下饭,很合她的胃口!   吴笛却在刻意用最淑女的方式进餐,即使没有外人,她也要培养这种优雅的吃相,她在心里又小小的自恋了一下,嗯嗯,今天的吴笛,也是完美无缺哟!   如果有人看到吴笛与王静姝的吃相,并且他还知道其中一个是变身女的话,一定会认为王静姝才是真正的变身女!我们的变身女才不可能这么优雅淑女!   饭后,王静姝主动收拾餐桌,起身道:“洗碗什么的,全给交给我吧,可不能浪费笛笛的学习时间。”   吴笛并没有阻止王静姝的动作,但看着王静姝那勤劳忙碌的模样,她的心里觉得十分踏实温馨,她已经认可了王静姝亲人的身份,倒也并非是长辈,而是一个同伴。   她觉得,在此刻,王静姝才真正有些“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的味道。   不得不说,虽然这位小姨就是废柴宅女一只,可做起家务来,可是意外的能干呢。   吴笛也就晚上给自己与小姨做一顿饭,其余时间,都可以投入到学习、写作、绘画之中。而中午的午饭,有时吴笛会在学校食堂解决,有时则会与小姨一起出去吃,毕竟中午没太多时间来做饭。   吴笛走进自己的房间,她的房间,其实一点都不像女孩的房间,里面占地最多的是这个世界的书籍,大都是关于文学、历史、政治等文科方面的,而且较为小众生僻,是网上找不到的那种。   而她自己也觉得这样的房间不适合一个完美女孩的房间,于是她又特意给自己的房间加了一些毛茸茸的玩具熊、可爱的小饰品什么的,却发现真的好别扭……   她索性把这些玩意弄到小姨房间了,她把自己的房间,弄成了一个纯粹的书房,将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将学习气氛弄得超浓,睡在被书籍包裹着的氛围中,想想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吴笛没事就会硬着头皮啃这些书,并持之以恒地做着读书笔记,也许起初会觉得异常枯燥无味,可在真的读进去时,那种肆意汲取知识的快感,让她像是吸了毒一般……   或许吴笛本身的天资确实一般,也就比普通人聪明一些,但她的这种“学霸”体质,真的是超bug的,只需想想,当学习就好比是玩游戏,还能让人沉迷,这人人都能当学霸了!   更别说,游戏总有玩腻的时候,但学习不会!   毕竟“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吴笛当然也知道,这后面还有一句“以有涯随无涯,殆已”,意思便是,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实在是傻得没边了啊!   可对吴笛来说,学习是一件让她超级愉悦超级充实的事情,游戏不能玩一辈子,但学习却能够学一辈子,这不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吗?   就在这时,吴笛的上网本上的“qq”响了(前文说了真正的名字不是“qq”,但功能与qq相似,为了本位面读者的阅读习惯,不如直接用“qq”来命名),她打开qq,发现是她在《青春祭》杂志的责编“菲菲”,只见菲菲发信息给她道:“天净沙老师在吗,最近你新写的一篇《或因流年》依然十分受欢迎呢!”   “哦,真的吗,我很高兴。”吴笛回道。   “诶……总觉得天净沙老师很淡定呐,仿佛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菲菲吐槽一句。   吴笛笑了笑,她总不能说自己都是根据脑子中前世那些精品短篇言情改编的吧……   “咳咳,天净沙老师最近是处于恋爱之中吗,好像现在写出来的文,都非常甜蜜温馨呢,我这个编辑都非常爱看!”菲菲又回道。   吴笛真想回一句,那是当然,我天天和自己谈恋爱呢!超甜蜜的哟!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华丽精致的文风]   吴笛又再次谦虚了一下,并且否认了什么恋爱的事情。   “不开玩笑了,这次我找你,除了告诉你稿费已经直接打到你的卡上以外,还有关于在我们杂志上,进行连载小说的事宜。”胡亦菲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们已经认定,凭借你在短篇上的实力,已经达到了连载的标准。”   因为吴笛已经与《青春祭》的杂志社混得比较熟了,所以发稿费的方式也从传统的变成了比较网络化的方式,这样还省得吴笛去邮局兑换稿费。   吴笛听到这话,自然有些小小的开心,连载对作者来说,毕竟更有保障,稿费也会相应地提高,当然,它若是在读者反馈中人气不高的话,也有被腰斩的风险。   “具体的,我会私下里来见面聊,网上的话,就想看看天净沙老师有没有这个意向,毕竟也有可能天净沙老师你只喜欢写短篇,这样的话,我们杂志也不强求。”胡亦菲道。   “我当然也能写长篇。”吴笛当仁不让,“不过要当面交谈的话,最好等到六月下旬。”   “嗯,没问题,到时候我会通知你的。”胡亦菲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口中的“天净沙老师”,居然还要中考……   胡亦菲在与吴笛的网上聊天中,已经把吴笛脑补成了一位知性**的名门贵女,年纪起码比她还要大吧……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脑补,首先是吴笛写的一些都市短篇言情,显得非常有阅历,对那种豪门生活更是描绘得极其精致,一看就不像是老农在意淫皇帝用的是金扁担。   而她笔下刻画出来的“总裁型”男主,让一群女性读者反馈时,嗷嗷叫好,觉得写的太真实了……吴笛会告诉她们,其实自己前世就是这种人吗?   第二点则是因为,吴笛的文字功底,让她深深佩服。   胡亦菲甚至觉得,有时候这位天净沙老师写的题材都挺俗套,却硬生生地靠文笔逆了天……   像最近这些短篇中的精彩句子就有:   “成熟不是人的心变老,而是泪在打转还能微笑。”   “你若流泪,先湿的是我的心。”   “纸张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笔勾勒,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思念。”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无端天与娉婷,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www.hbyxedu.com”   ……   其中胡亦菲最佩服的,便是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古诗词,她不止一次感慨着,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高得简直让她无法想像!   整首用得恰到好处的诗词就不说了,而一些一看就是整首诗词中抠出来的“残句”,就让胡亦菲这位痴迷古典文学的编辑心里痒痒。   她甚至心想,若是天净沙老师直接出一本原创诗词集就好了,省得她在那儿揣摩这残句的整首诗词是不是如她想象中的那般美妙。   不过这种事也只能想想而已,古典诗词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也许现代人也能写出媲美古人的诗词,可这商业价值,肯定没有古人的高,毕竟古人可是有历史底蕴加成的,每一首名作,都需要它的时代背景来衬托,才是最完美的。   但在小说中加入原创的古典诗词,显然是非常出彩的事情,像有不少读者回信到杂志社,说是非常喜欢天净沙在写古代言情时那种古色古香的韵味,甚至因为陶醉在那种意境之中,而忘了故事本身的情节……   还有一小部分似乎有m体质的读者则反应,怎么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全是和谐美满的结局啊?完全没有《剑仙》那种的刻骨铭心、致郁人心!差评!   当然,大部分读者都表示,非常喜欢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因为它们很甜蜜温馨,在《青春祭》这种几乎都是悲伤虐文的大环境基调中,独树一帜!好评!大大的好评!好评如潮!   那篇《剑仙》之后的纯校园喜剧《简单爱》,读者评分4.7星,比前一篇编辑们公认的最佳新作《剑仙》都高,由此可见,《剑仙》将那些读者们“治愈”得有多深。   与胡亦菲聊完之后,吴笛拿出了一本新的记事本,嘴里喃喃道:“连载么……”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吴笛在写作时,都是先用笔写在专门的短篇小说记事本上,她写一篇五、六千字的小说很快,大概只要花两个多小时,毕竟脑子有现成的情节,但她花在修改文章上面的时间,却起码超过五个小时……   所以有些喜欢一字一句精读的读者,对天净沙的作品,是非常喜爱的,他们能够从天净沙的文章中,感受到一种被珍重对待的诚意,这种“精雕细琢”,甚至已经成了天净沙的文笔特色之一。   因此,这些喜爱精读的读者,几乎已经成了吴笛无可救药的脑.残粉,因为在习惯性地精读了天净沙的作品之后,再去看其他作者的作品,总觉得十分粗糙鄙陋……   当然,并不是说华丽精致的文风就是最佳的文风,每个优秀的作者都有自己的文风,有的本该就是“大开大合”的文章,就该用粗犷的文风。   而像网络小说,如果用这种华丽精致的文风的话,简直就是作死,最适合网络小说的风格,就是四个字——通俗流畅。   那种以文笔多变著称的作者,其实根本无法成为真正的文豪,而只会是模仿者,唯有专注于一种文风,将其真正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成为有分量的作家、文豪。   这是吴笛自己的观点,所以她脑中即使有现成的小说,自己却也只是借鉴、改编并拓展它的情节,真正写时,用自己的文笔去写,这样也算是磨砺自己的文笔了。   吴笛最近写的几篇短篇小说,其中就有一些大段的让人不明觉厉的又电波又华丽的文字,不喜欢的人直接跳过看情节,喜欢的人,则是一个字、一个词的品味,居然还真能品出内涵!   然后这些品味出内涵的人,便会去沾沾自喜地到处宣扬,这篇小说是多么“神作”。   像刚刚建立的“天净沙”的度娘贴吧,仅有的一百多位会员,全是这种死忠粉,有人不小心闯入这个贴吧,便会看到一群人在说着连对方都不懂的话,居然还聊得津津有味!   于是那人便对这个充满了电波的贴吧产生了阴影,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般。   那么,吴笛本人,到底是怎么解读自己写出来的那些不明觉厉的文字的呢?   她用六个字就说出了其中的深刻内涵——凑字数,混稿费。   好吧,以上的只是玩笑,这些不明觉厉的文字,其实应该是渲染文章氛围用的,要说内涵,真的是怎么解读都行。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吴迪的转变]   作为第一篇要在杂志上连载的小说,吴笛哪怕已经想到了一个好题材,却也要好好构思一下大纲,然后再提笔开始。   在写了这么多甜蜜温馨、和谐美满的短篇小说后,吴笛已经感觉到了,是时候给那些沉迷在虚幻的美好中的读者们,致命一击了……   在她的预计之中,前面的甜蜜温馨,早就将读者们的情绪提高到了极点,在他们还在期盼着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会如何继续和谐美满下去时,天净沙老师会告诉他们,什么才是残酷的现实。   吴笛的脸上,渐渐露出一种愉悦的微笑。   ------------------   吴迪坐在一架华美的三角式钢琴前,这架钢琴若按吴笛那个世界的品牌来算,毫无疑问地自然是斯坦威——这个名字代表着世界最顶级的钢琴品牌,在全球所有的钢琴品质对比中排名第一,并在全球音乐界享有盛誉,全世界的钢琴家和作曲家都非常喜爱它。   吴迪此时的思绪,却并不在钢琴之上,他的脑中,全是今日那个女孩,站在高台之上,极为洒脱大方的表现……   吴迪自己也是经常在国旗下讲话过的人,他就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若是脱稿,该如何进行下去,他觉得自己若真的碰到那种情况,肯定会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吴笛轻轻按动琴键,轻风微微拂动着窗帘,月光从窗子外钻了进来,随着他那轻灵的手指跳动在这架华美的钢琴上,一种说不出的美感,回荡在这宽敞的琴房。   他的脑中不由自主地回想起自己与那个女孩的交集,才发现除了她那次帮了自己以外,就没有任何再拉近的意思……   他都有些后悔,自己囫囵吞枣地将她送的巧克力一口气吃光了,仿佛这也吃掉了他与她之间的联系一般。   那个时候的她,还是一个“虎背熊腰”的胖妞,说句实话,吴迪对她的那种外形,绝对说不上喜欢,想来只要是有正常审美观的男人,都不会喜欢。可他却也能拍着胸脯说,自己并没有讨厌她,还不自觉地想维护她。   他常常在想,若在她没有变成如今这样耀眼的时候,便去真正地关心她、帮助她,能不能和她更近一些呢?   他总觉得,吴笛对他怀着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   吴笛对他十分关注,他在一开始察觉到这一点时,有些沾沾自喜地想着——或许吴笛也对他有好感。   可当他真正想靠近对方时,却才发现,对方似乎根本就没将他放在眼里,她永远像一个冷眼旁观的观察者,看着他这只愚蠢的猴子上窜下跳……   若要用一件事物来比喻她的话,那她就像这架钢琴——月光下的黑色,泛着寂寞的光芒,高雅,安静,独特,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仿佛只要靠近,就会被它冻伤。   不是吴迪自恋,他甚至觉得,那个女孩在学校除了认真学习之余,闲暇时就是关注着他,仿佛那就是一件日常娱乐活动。   那种挑剔的嘲讽的目光,将本来超级懒散的吴迪,弄得极不自在,连上课都再也不偷偷看杂书了……   吴迪甚至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形象,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   他总觉得,若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的话,一定会让她更加不屑。   话又说回来,吴笛看着他时,那种带着极其优越感的目光,到底是怎么回事?而那种仿佛**地呈现在她面前的感觉,让他十分难堪。   吴迪思考了许久,也实在不明白!   毕竟吴笛在学校之中,对其他的同学,都是一视同仁,无论是谁问她问题,她都会耐心解答,她对每个人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几乎没有谁愿意讨厌这样一位非常低调的美丽女孩。   可在面对他的时候呢?   吴迪也曾故意去拿一道题问她,对方虽然也回答了,可她似乎表现得十分不耐烦,那种鄙夷嘲弄的目光,似乎在说:连这都不会,简直就是废物!不,连废物都不如!   正是这样无形的鞭策,吴迪也变得越来越优秀,有时候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这几次模考下来,他都是稳在了全校第二,让本来就十分宠溺自己的父母长辈,都更加宠溺自己了……   若是以前的吴迪,一定会在这样的宠溺中找不到北,得意忘形起来,但一想到那个女孩不屑的目光,他又强自按下自己心头的得意。   因为啊,自己还与她差得太远。   或许自己一直考全校第二,潜意识中便存在着——这样才能与她更接近的想法。   吴迪怕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明白,吴笛那样具有优越感的俯视他,便是因为,她身体中的灵魂,可是成熟的“吴迪”。   人越是懂事,肯定就越是觉得,自己在年少轻狂时,做出来的行为,是多么幼稚可笑。   当然,在欣赏过去的“自己”在做出幼稚可笑之事的时候,还会觉得有些欢乐,看呐,过去的自己,还是挺单纯可爱的嘛。   吴笛就挺喜欢看到那些暗恋着吴迪的女孩,去借着各种各样的机会去亲近他,可这小子就是不开窍,一副傻乎乎的样子,这让吴笛觉得非常有趣。   她甚至还想点拨一下这小子,毕竟这么多被这么多可爱的女孩暗恋,如果不开后.宫的话,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吴笛压根就没意识到,这小子已经对她产生了一些想法,她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活该自己撸一辈子。   喜欢谁不好,居然喜欢“自己”?   思绪万千之中,吴迪按下了最后一个音符,一首完美的钢琴曲表现得淋漓尽致,若说他以前只是为了遵守承诺的话——“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   那现在,他这样刻苦努力地去练琴,全都只是为了她一人而已,只是想给她一个惊喜,让她能够正视自己。   哪怕当多年后,他在音乐之都,无数人的注视下演奏钢琴之时,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全世界的肯定与追捧,也比不上她一个赞许的微笑。   =============   今天只有一更啦,没办法,除夕超忙的,而我也说了,这文是我随手开的,没什么存稿~~~不过,还是厚脸求收藏、推荐~~~~   顺便,祝大家除夕快乐,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背景]   吴迪练完琴后,拖着一身疲惫的身体,去沐了个浴,来到自己的房间后,又让家中的菲佣去泡了杯麝香猫咖啡。   偌大的家中,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而已,父母虽然对他宠溺,却更热衷于自己的事业,他们对自己的放养教育,还有一个特别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想限制孩子的创造力。   实则父亲对权力的热衷、母亲对事业的追求,怕是远远要大于对他这个孩子的关心。   颇为敏感的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父母之间的貌合神离,他们或许看起来十分恩爱,在事业也互相配合,毕竟父亲吴定邦是人民党内团青派着重培养的官员,而母亲聂馨予则是华夏三大传媒集团之一煌萌传媒的董事长,可互相更爱的,怕是对方给自己带来的价值。   在这个越来越讲究舆论宣传的时代,每当父亲做出一点什么时,都会被吹得多么多么高大全,将政绩夸大数倍之后,升迁也变得顺利起来,他现在已经在谋求常.务.副.市.长的位置了,而吴迪所在的市,可是副省级的城市。www.wzflse.com   其实毫不客气地讲,如果改成民主选举的话,或许吴定邦的晋升,还要更加顺利,毕竟谁有钱,就意味着谁掌握了舆论,谁就是真正的民主。   如今党内团青派与政阀帮互相争锋,团青派总能胜一筹的原因,便是控制了舆论宣传阵地,可要说真正的实干,则确实有些提不成,有人甚至将其比喻为齐朝的“西林党”,那可是导致齐朝灭亡的罪魁祸首。   但难得的是,吴迪的父亲吴定邦却是少有的实干型官员,从基层一步步锻炼上来的。   吴定邦出身书香世家,其父是华夏颇有名气的书法大家,他却娶到了出身政阀的妻子聂馨予,聂馨予其父可曾是华夏的前.总.理……在这个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总.理退下来后,能量却也不能小觑,更别提政阀的整体势力。   可以说,吴定邦能这么得到团青派的看重,能够娶到那么一个妻子,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政阀帮的人,也因此对吴定邦不算疏远,在他的升迁之路上,并没有横加阻拦。   而在大多数时候,华夏的前.三.排,可都是两派角力之后产生的,每次大换届时,其实都是政坛最凶险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有明明看似前途无量的高官落马。   若是吴笛知道这个世界的吴迪身世这么牛叉之后,一定会觉得非常困惑,毕竟前世她的父亲虽然是高官,可最终也只是止步于市.委.书.记,根本就没有什么被党.内.派.系看好的说法,而母亲跟什么传媒集团也根本搭不上关系。   话说回来,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如果真的有私人掌控着国家的三大传媒集团之一,那不是作死是什么?   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官商结合得实在太明目张胆了,简直可以与泥轰的政商结合比烂,谁都知道,泥轰的那些议员,大多都是掌握着生产资料的资本家。   吴迪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认真地复习着功课,他可不想总是当“千年老二”,但因为初中的理科确实不难,高手间能够拉开差距的只有文科,而毫无疑问,另一个吴笛在文科上的实力,简直让他绝望。   算了,反正他被打击打击着,也就习惯了,但自己却也不能放弃追赶的步伐。   吴迪啊,在骨子里,其实也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以前深藏着,没有人刺激他,而现在,却有人在不断地鞭策他,哪怕对方自己都不知道这一点。   吴迪轻轻闻着咖啡这纯净的香味,怕是有人实在难以想象,泡出这种咖啡的原料,是“猫屎”,所以这麝香猫咖啡又被称为“猫屎咖啡”,由印尼椰子猫的粪便作为原料所生产。   该种动物主要以咖啡豆为食,在椰子猫胃里完成发酵后,破坏蛋白质,产生短肽和更多的自由氨基酸,咖啡的苦涩味会降低,再排出来的粪便便是主要原料,由于咖啡豆不能被消化,会被排泄出来,经过清洗、烘培后就成了猫屎咖啡。   咖啡评论家克里斯鲁宾说,“酒香是如此的丰富与强烈,咖啡又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浓郁,几乎像是糖浆一样。它的厚度和巧克力的口感,并长时间地在舌头上徘徊,纯净的回味。”   不过吴迪却觉得,这种号称世界上最贵的咖啡之一的麝香猫咖啡,其实也就那样,如此对其进行吹嘘,全是为了骗那些想要以此来彰显自己身份的所谓贵族的钱而已。   在吴迪的眼里,什么麝香猫咖啡和蜂巢速溶咖啡没什么两样——因为他都可以随意喝到,他今日突然来了兴致,便随意喝了些而已。   轻易获得的事物,总是让人觉得毫无价值。   所以那个女孩才让他如此魂牵梦绕。   认真地复习完功课后,吴迪为了给自己放松一下,准备用电脑上网听听音乐看看视频什么的,他现在所用的电脑,刚刚换成了非常轻便的超薄型类似k的手提电脑。   毕竟他已经戒了网游,在网游中,他可早就是“无敌于天下”了,既然不玩网游,那也就没必要用那高配置的电脑了。   当然k再烂,也比吴笛用的小上网本要好得多,可二者让一般不玩游戏的人来用,其实要说功能,也差不多。   在吴迪上网的时候,有关吴笛的一切消息,已经在网上发酵开来。当他看到吴笛的那三张照片时,第一反应自然是,很美很纯真,不愧是吴笛!   第二反应却是,我们班中出了个叛徒!   第三反应则是,先不管什么叛徒不叛徒,把这三张图片保存在自己的电脑上再说,正面图或者侧面图先设个桌面吧……别误会,这只是鞭策自己而已,吴迪心里狡辩着。   做完这一切后,吴迪顺藤摸瓜便找到了黄鹏的微.博,他看到什么“冒死偷拍”之类,便微微皱了皱眉,原来吴笛并不知道被偷拍这件事。   吴迪心里有些不悦,总感觉黄胖子做这种事,是亵渎那个女孩。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今日尽量两更来给大家拜年~~~~~~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ps:第一次发的时候居然被审核~~~我哪里又作死了?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励志视频]   吴迪准备明日去找黄鹏聊聊,这厮其实在学校中和他的关系挺近,黄鹏除了猥琐一些以外,还真没太大的缺点,为人比较和善、低调,身上微微带着“宅”属性,不过玩起来却也很上路子,黄鹏怎么说也是“高富胖”。   吴迪又通过黄鹏发的微.博链接,找到了他上传的那个视频,却发现这个视频的浏览量不是太高,想来也是,不过是一个初中生的国旗下讲话,虽说有“脱稿”这一噱头,但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视频下面的评论也寥寥无几,看来这个视频确实没有火起来,网民们光顾着看照片了,对黄鹏这个用手机随意拍下来的视频并不感冒,它显得冗长而无趣。   不过吴迪却又津津有味地看了一遍,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女孩那白皙纤细的美腿上,他实在无法想象,女孩到底花费了怎样的毅力,才能够瘦身到这种程度。   吴迪看完视频后,又去逛人人网,说起来,初中生就上人人网的人很少,基本上到了大学才上人人网。   不过吴迪去逛人人网,不是为了社交,全是为了看它的一些有趣的热门分享,比如每当过春节时,沦为被吐槽节目的除夕春晚,在大年初一那一天绝对会在这个社交网站上看到各种群众们的欢乐吐槽。   吴迪看了一些搞笑视频后,顿时觉得身上的疲惫有些缓解,就在他重新又刷新了一遍网站时,忽然看到热门视频分享中有一个标题为《超励志!某初中女学霸国旗下脱稿演讲》——网络上著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出国前最后一作,内容高大上,氛围好顶赞,满满的正能量,你值得拥有!ps:神の沉默,一定要在泥轰加油哟!我完全被这个视频感动了!哭瞎了……   吴迪看到这个标题,在愣了一下后,才发现视频停留在那儿的封面,就是吴笛站在高台之上,拿着话筒,面带微笑演讲的样子。www.hbyxedu.com   他不由更加好奇地打开了这个视频,看看这经过他听都没听说过的什么网络著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重新剪辑制作后,前后到底有什么不同。   一打开视频,便响起一阵轻柔舒缓的音乐,让人不自觉地便放松起来,而视频的内容,则是对吴笛百褶裙下的美腿的特写,显然这一下子就可以吸引住某些变态色狼的眼球。   而黄鹏自己拍的视频,没有bgm不说,内容也没个重点,完全抓不住别人的眼球。   随着风儿地吹起,音乐变得有些急促诱人起来,而这也将看官们的好奇心都勾起来了,他们很想看到这位清纯可爱的少女接下来在拿着稿子演讲时,裙子被风吹起来后的表现。   就连此时的吴迪,也被这种很诱惑人的音乐,弄得想入非非,更别提少女在捂着裙子的那一刹那,其实会给人一种似乎走光的错觉,导致不少猥琐死宅对这个镜头反复研究了多遍,才发现居然正好看不到她的裙底!   这些死宅在互相讨论的时候,居然分裂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两派,最终争论到漫画之中到底是“露内裤党”更福利,还是“若隐若现党”更诱人,纷纷大喊着对方都是“异端”,必须要天诛异端才行……   吴迪这时不由深深地佩服起这个名叫神の沉默的制作视频者,因为哪怕他早就知道接下来少女的应对举动,他也忍不住幻想一些意外发生,毕竟完美的少女实在让人压力很大。   只需想想,为什么这个世上女博士颇难嫁人,就是因为她们的学历,就让某些男人了自卑,自尊心强的男人,很少会去娶比自己还强的女人,抖m除外。   而随着视频的进行,前面的铺垫,仿佛都是为了此刻——吴笛潇洒将稿子扔飞的瞬间!   这里采取了一个“子弹时间”的视频剪辑技巧,吴笛扔稿子的瞬间,变成了一个非常震撼人心的慢动作!但最后扔出去的瞬间,却又变成了快动作,二者对比,愈发让她显得超级的酷!   而与此同时,超燃超热血的bgm响起,就像是对看官们的当头棒喝一般,让他们的注意力,一下子便从吴笛的身体上,转移到了接下来她演讲的内容中来。   那三句话概括全稿的举动,让所有在观看这个视频的人目瞪口呆,直到视频中传出的热烈掌声,才让他们回过神来!   实在是太帅气!   太给力了!   也太坑爹了……   少女你知道吗?你毁掉了无数猥琐男那想要偷看裙底的崇高梦想!   吴迪这时也不知不觉看得入迷了,他的手紧紧按着书桌,身子微微向前倾,在那让人几乎热血沸腾的音乐下,全神贯注地投入到了视频中去!   接下来吴笛讲述自身经历的话语,bgm则又微微舒缓了下来,更能让人沉心于少女演讲的内容,这个时候,看官们注意力几乎都已经不在少女本身,而在少女那讲述的励志故事。   不得不说,这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在配乐上的天分实在没的说,让看官们几乎都代入到了这位少女身上,感受到了少女的坚强与努力,而后这样的坚强与努力又让某些人产生了共鸣,继而十分触动,也让另外一些人自然而然想要变得更加积极向上……   毕竟连一个初中的女孩,都知道这样奋发努力,为何作为成年人的我们,却还在沉沦颓废?   视频的最后,则是吴笛的三张照片,这照片也被神の沉默这位高手弄得唯美梦幻,可比原版的要迷人得多,神の沉默那发自肺腑的字幕也出现了:   “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真的完完全全被触动了……”   “……重拾梦想。”   “……至少让自己不会后悔。”   ……   唯美梦幻而又执着认真的吴笛照片,神の沉默那发自肺腑的自白话语,再加上那略带悲壮之感的音乐,完美的组合在了一起……   它达到的效果,无疑是惊人的!   那位分享这位视频的大四学生,不知为何,竟然因此而落泪了,明明是如此激励人心的视频,为何会落泪呢?   是因为痛恨自己浪费青春?   还是因为内心怯弱,不敢再次奋起?   或者说已经认命了?   谁也不知道……复杂的情绪充斥在他的心房,他只是想哭而已。他没有神の沉默的勇气,“梦想”那两个字眼,对他来说,实在太沉重了。   吴迪这个时候,倒还没有那些成年人的触动,毕竟他还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但当他看到视频下方那疯狂的评论时,完全惊呆了! [正文 第二十八章 火爆]   一般来说,人人网的评论都是比较简短的一句话,或者一个人名,以及有人喜欢在下面的评论中聊天,聊的内容完全和视频无关的那种……   这是吴迪对人人网喜欢各种歪楼评论的印象,他一个初中生,甚至暗暗鄙视这些不知所谓的大学生。   因为这些家伙给他的感觉,就是特别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秀优越感,要不然你说那些在视频下评论中聊天的到底是什么心态?尤其是那种男女之间互相暧昧的,那叫一个不忍直视,发骚也请关起门来发啊……   可这一次,他却看到了不少人因为这个视频而触动后而写下的一些肺腑之言,不乏有人对此大发感慨,并立志要像这位视频制作人一般,真正地放开手脚,去拼一把!当然也有许多另类的评论。   于波vip3:我本来就是神の沉默的粉,他制作的视频我都有看过,没想到这次居然成了人人网的热门分享,我一直以为他只会做搞笑视频,那种“根本没法停”“神同步”“吊炸天”的神配乐恶搞视频。   可这次如此正能量的最后一作却给了我非常大的震撼,尤其是看到他最后的字幕,真心觉得惭愧。我不敢再去追逐什么梦想了,但我也一定会努力下去的,像视频中的少女一样!神の沉默,祝愿你在泥轰闯出一片天地!   徐梓晴:看完了,明明是非常励志的视频,不知为何却真的想哭!心里发堵很难受……也许是嫉妒视频中那个少女的毅力吧。我现在也是个胖妞,也曾下定决心要减肥,可却实在坚持不下来,最多坚持了半个月,就痛苦地放弃了。   我在学校里就是个宅女,没有男朋友,却整天幻想着韩剧中的白马王子降临在我面前……呵呵,我就是这样一个可悲的女人,更可悲的是,我明明知道只有努力才能改变我自己的现状,可我却更了解自己,我最后肯定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回到原来的轨迹中去……谁来救救我?(难过)   柴云科vip6:看了这么多人都深有感触,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大笑),我这个人,就是喜欢找有意思的事情做,我觉得自杀是最有意思的事情,我其实一直想自杀,却因为没有勇气跳楼,因为怕疼而不敢割腕……看了这个视频后,我终于不怕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   白淡然:回复柴云科:喂,别做傻事啊,什么事情,我们都要淡然以对。   李二狗vip6:看完了,如果不是开头这小妞像那个什么皇冠大腿时代一样卖腿的话,哥们我绝壁不会看下去的,哥们觉得,这个视频做的好,好就好在它的热血!正所谓好兄弟,讲义气!哥们在道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为了救我那个闷骚的老哥,不惜将灵魂出卖给了路西法,但哥们我不后悔!   李二蛋:回复李二狗vip6:又出来作死了?评论都写的前言不搭后语,就俩字,丢人!给我回家把屁股洗干净等着!   罗恒:我是个科学家,爱好幼女,立志做特斯拉那样的民间大科学家!看了这个视频后,我觉得离我的梦想又进一步了!视频中可爱的少女,是我现在动力的源泉,我要做两万个少女的克隆体……   ……   吴迪又点了“显示较早之前的评论”,发现上面的回复,简直数不胜数,有真的被激励到的,有灰心丧气的,有插科打诨的,有卖萌求种的……   总之,神の沉默制作出来的这个视频,完全火了,连带着吴笛,也成了真正的网络红人!有不少评论,都在那里问这个少女到底叫什么名字,那种狂热,给人的感觉,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吴迪对此升起了一些隐忧,现在可马上要中考了,这网上的视频,会不会影响那个女孩?   ----------------------------   王静姝码完一章字上传后,看了一下自己这部跟风的“总裁文”的评论区,发现这评论其完全是死气沉沉的,她不由有些气闷。   她觉得自己的文笔,即使比不上自家那个优秀的小外甥女,那种浸透在骨子里的精致优雅、赏心悦目,可她感觉比那些真正的小白总裁文要好多了。   而且王静姝还有一双抽风手,时速最高可达六、七千字,这可是当年她玩星际练出来的……她现在也是个游戏高手,五毒宅女嘛,你懂的——音乐,小说,动漫,电影,游戏。   可为什么这书就是火不起来呢?她为了写书补贴家用,可是选了时下里女频最火爆的玛丽苏总裁文,一般这种文在无线市场,可是非常坚挺的。   王静姝都刻意学习了一下总裁文的套路,比如前三章一定要床戏,被总裁强x什么的,然后就一直在感情戏中又虐又纠结,真正的床戏一定要又肉又香艳……   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网站上的订阅扑得没脸见人不说,无线上拍马也赶不上那些在她眼里根本一无是处的总裁文,她不管是订阅还是无线再加上个全勤,加起来就月入一千五,勉强算是自己一个月的支出,这家中的收入大头,居然全靠自家小外甥女的稿费。   王静姝表面上似乎很不在意这一点,在与吴笛一起时,有些没心没肺,可这心里却异常的别扭,她当初毅然选择当吴笛的监护人,可是为了报答姐姐的养育之恩,怎么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又在靠姐姐的女儿养着了?   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没救了的废柴?王静姝有些忧郁地想着。   她原本想在写网文这件事上,向自家小外甥女请教一下,可却最终没这样做,因为吴笛写的文,与她写的文,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存在。   吴笛那种每写一篇文,要精雕细琢五个小时之久的风格,最后整篇文章虽然华美精致、流光溢彩、充满电波与内涵,可这样的风格却并不适合网文,所以王静姝最终息了这个念头……现在,她的这个念头又升了起来,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吧。   其实王静姝不知道,吴笛脑子里的网文可有不少,随便拿出一部来,都能让王静姝“一书封神”,还是主站男频文。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ps:为什么过年要跑亲戚呢?真是超麻烦呀~~~~~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写作求教]   王静姝听到自家小外甥女洗完澡后在吹头的声音,她自然不会错过这种欣赏少女出浴的美好画面。   她走出自己的房间,看到吴笛的装束,不由眼前一亮。   少女穿着一件长t恤,上面印着一个可爱的粉色桃心,桃心两边居然写着英文字母的“i”和“me”,意思应该是“i_love_me”,这显然是吴笛自己网购的。   她下身则穿着一条热裤,却被长t恤的下摆给完全遮住了,给人一种下身似乎什么都没穿的错觉,两条修长白皙如玉的美腿就这样在空气中肆无忌惮地展现着它的诱人。   若是定力不佳的男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热血上涌,并化作鼻血流出,行动力强的则会像狼一样扑上去……   吴笛穿这种可以包裹住臀部的长t恤,实在过于性感了,令其在清纯可爱之中增添了一丝致命的诱惑。   如果王静姝听过李白的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话,肯定会用这句诗来形容少女沐浴后的美丽。   吴笛那漆黑如墨的长发披在肩头,这头发的发质极好,简直可以去拍著名洗发露的广告,漆黑的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柔顺的光泽。   这种纯粹的漆黑,配合着她那白皙如玉的肌肤,产生的强烈反差感,让人有种用语言无法形容的美感。   王静姝自然有幸帮自家小外甥女梳过头,她觉得非常夸张的是,这少女的渐渐留起的长发,非常坚韧,很少有掉落的。   而将一把梳子放在吴笛的头顶,它会顺着那色泽完美的黑发上自动滑落……王静姝一直觉得这只可能是某洗发露广告中骗人的情景,没想到居然真的会发生在现实之中。   王静姝作为一个女人,只能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但想到吴笛是自家的宝贝,她便又觉得非常自豪,谁能想到,当初的胖妞,会变得这般出色?所以说她的眼光就是好!   王静姝觉得自己与吴笛之间的关系,既是小姨与外甥女,又是母亲与女儿,还是姐姐与妹妹,当然这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估计还要另说,怎么看都是她这个废柴长辈被包养着……   但无论如何,只有吴笛,才是她在三次元觉得值得留恋的地方……   吴笛额前的刘海被打理得整整齐齐,若就这样不用发夹夹起的话,吴笛那双纯澈的大眼睛配合这样的齐刘海,简直就像是一个大号的精致瓷娃娃,让人想要抱到怀中细细呵护。   有的女人,没有齐刘海,会觉得魅力顿时下降,但吴笛却不是这样,她露出额头,美丽依旧不减,倒是更加让人觉得自信大方。这就好比真正帅气的男人,敢于剪寸头一样。   说实话,吴笛的长相,其实并非耀眼型的,让人看一眼,就被吸引住的那种,反而是乍看不算起眼,仔细观察之后,才发现她真的是越看越耐看……   更别说吴笛一直是个属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女孩,平日里为人非常宽和,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骄傲,或者说,就算是骄傲,也是全部放在心中骄傲给自己欣赏,对外表现,则是能有多谦虚就有多谦虚。   你说她虚伪也好,说她装纯也罢,但她身体上的行动,是确确实实的挑不出什么瑕疵。   而当她做一件事时,仿佛就患上了强迫症一样,一定要将它做得完美无缺——归根到底她只是想取悦自己而已,变得完美,正是她让自己最开心的地方,也是她人生的唯一追求。   王静姝这时倒也没有再恶意卖什么萌,毕竟接下来她想和吴笛谈一谈自己工作上的事情,没错,她就是将写网络小说当成一种工作,没有什么更崇高的想法,比如去获得这个世界的诺贝尔文学奖什么的。   王静姝觉得自己就是一俗人,若说年轻时还有一点才女的自傲的话,那现在她就已经完全无节操无下限了,现在她觉得自己写得最好的就是h段子,既不露骨,但着实香艳,对氛围的描述更是出色,简直让人欲罢不能的那种,每次写h段子时,死气沉沉的书评区才会踊跃一些……   王静姝觉得在写文这一方面,自己大概除了写文的速度与写h段子的功力,比自家小外甥女要高以外,其余的,无论是投入程度、构思精妙度、文笔优美度,都比不上吴笛。   她觉得自己最烂的就是构思,只会跟风,却连跟风都跟不好,这让空有手速空有流畅文笔的她,觉得异常懊恼。   这次她向吴笛请教,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说不定得到吴笛的指点,以后写出来的文,能够更卖座。   没错,她只想自己的文可以更卖座,才不管别人骂白不白,她想成为商业小白文的大神!   吴笛坐在王静姝的床边,晃动着自己那两条美腿,在听了王静姝的问题后,自然心中微微一动,她的脑子里,可有不少自己那个世界卖座的网文。   而这些网文,对吴笛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她的风格,就一点都不适合网文,网文讲究一个快餐性,越长、越爽、越俗、更新量越大的网文,才是好的网文。   如果说自己以前那个世界,网文还有一些真正的精品的话,那这个世界的网文,简直小白到了极点,原因很简单,有点档次、有点追求的作者,都会选择走实体出版路线,因为这个世界的华夏出版业极为发达,盗版更是几乎禁绝。   所以现在男频的主站文,几乎还是吴笛那个世界什么《我是**师》之类的龙傲天之流横行的时代,主角几乎个个都是创世神的儿子,要不就是超级天才,碾压一切的那种。   而女频,则是各种家世容貌才华样样牛叉的玛丽苏主角泛滥,然后和各种邪魅狂狷腹黑优雅的贵公子总裁虐恋情深什么的……   吴笛也好奇用手机看了一下网文,简直不忍直视,她觉得自家小姨写的“总裁文”其实已经算不错了,至少有点合理性,但就是因为有这丝合理性,导致它火不起来。总的来说,就是小姨的节操丢的还不够多……   王静姝见自家小外甥女正在沉吟,她随意刷新了一下自己停留在弹幕视频网a站的界面,发现首页居然出现了吴笛的视频! [正文 第三十章 弹幕]   “诶?笛笛,看看这是不是你?”王静姝拍了拍身边小外甥女那光洁的美腿,手感真是一级棒!   吴笛还在考虑把哪部卖座的网文给小姨写呢,突然被小姨拍了一下,自然回过神来,便看到这个视频网站上确实有了自己的视频,标题是《【超励志】——初三最美女学霸国旗下讲话,神の沉默出品》。   “嗯?好像确实是我啊……怎么回事?谁把我国旗下讲话发到网上了?”吴笛惊讶地站了起来,瞪大眼睛看着王静姝这宽大的液晶电脑屏。   王静姝所用的台式电脑,可是她自己配置组装的,不论是玩游戏还是做其他事情,效果都非常不错,看来她深谙做五毒宅女也要“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   王静姝看到“神の沉默”这四个字,不由解释道:“这个‘神の沉默’是个有名的技术宅,搞笑视频做得不错,在a站、b站一直很活跃,江湖人称‘神大人’,他不会把你这个国旗下讲话给恶搞了吧?这厮当年把那位‘我有姿势我自豪’的葛炮恶搞得丧心病狂啊……”   吴笛前世今生都对宅文化不熟,不过因为喜欢看书,所以对泥轰的轻小说也有所涉猎,动漫倒也看得挺多,主要是陪那个泥轰萌妹子女友。   这a站b站她也有所耳闻,不过却不常去,她猜测这视频网站的看点应该就是众看官的弹幕吐槽,有时候吐槽多得把整个视频都遮盖住了,让人不得不把“全局弹幕”的那个勾给点掉。   “额……不会吧,点开看看呗。”吴笛的语气中有些好奇,两辈子她可都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视频上了某个视频网站的首页,虽说这什么a站b站在她看来就是小众的搞笑视频网站,她看视频,还是习惯去什么正艺、优土、酷豆之类。但不得不说,a、b站的原创视频都没有广告,实在是让人舒心。   “你可别后悔哟,这位‘神大人’的节操,实在堪忧。”王静姝嘴上提醒道,不过心里却也十分好奇,毕竟是自家小外甥女的视频。   王静姝点开这个视频,发现视频右下角的播放次数居然已经有了十万次,收藏用户已有四千多,这让不由自主长大了嘴巴,难以置信道:“这个视频才上传几天而已,怎么已经这么火了!收藏人数还这么多……笛笛你红了!”   “是吗?”吴笛有些迷糊,她倒不觉得有四千多收藏很高,她拿这个来和某点火爆的网络小说收藏量相比了……   但事实上,a站一直是关闭注册用户的,因为中二喷子太多,所以它的总用户数也不算多,比b站要少,一般来说,一个视频有两千多的收藏量,就已经算非常高了,因此王静姝这个了解行情的宅女在看到这个收藏数时,会如此惊讶。   王静姝在这种弹幕网站看视频时,第一遍都是不开弹幕的,毕竟有时弹幕太多实在影响观看视频。   于是王静姝与吴笛两人便一起观看了这个视频。   吴笛还好,毕竟是里面的是自己,反而很难全身心投入进去观看,她总觉得这个视频把她剪辑得太过高大全了,将那些她紧张的瞬间全部都减掉了,而且开头对她腿部的特写,让她觉得莫名嫉妒,自己的身体居然给这么多人观赏……她吃自己醋了,不开心。   而王静姝在看完视频后,则完全愣住了,毕竟她也是那种离梦想越来越远的人,每日也根本算不上努力,完全是得过且过而已,你说一个成年人,这家中收入的大头,居然还是来自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说出去都觉得丢人!   吴笛的那些话,她是最有体会的,因为她一天天地看着吴笛在努力,在坚持,在改变,最终有了巨大的收获……而她,却依然原地踏步。   “笛笛,你说小姨是不是很没用?”王静姝低着头,情绪十分低沉。   吴笛自从变成女孩后,这心也细腻了很多,几乎瞬间就明白了王静姝为何低沉,她只是轻轻抱了抱自家小姨,柔声道:“小姨,如果没有你的话,我怕是当初就没人要了吧?所以,你才不是没用呢,而是很有用,很重要,我要小姨一直陪着我!”   王静姝听了吴笛的话,只觉得有种想哭的冲动,多好的孩子啊,女孩子就是贴心懂事,她宠溺地摸了摸吴笛的脑袋,道:“笛笛你还真是会哄人开心。”   “哪有啊,不过小姨,你别自怨自艾了,等会我给你写个网络小说的大纲,保证可以大火,到时候说不定我这个小外甥女,要拿着小姨的稿费挥霍了!”吴笛自信满满地说道。   王静姝听了少女的话,只能勉强笑了笑,她可不觉得,完全是走实体精品路线的吴笛,会懂网络小说的行情。   吴笛这时又道:“这个视频制作得挺不错嘛,里面的bgm都用得好恰当,我觉得这位‘神大人’在泥轰,肯定会成功的。”   王静姝点了点头,然后又与吴笛看了一遍弹幕版的视频,发现其中有好多有趣的弹幕。   一开始惯例的“求bgm”“这是什么bgm”刷屏就不说了,还有则是大批神の沉默的粉在刷“看到神大人的视频我就立马滚进来了”。   然后对吴笛美腿特写时,有弹幕“观看人数呈几何阶数上升”“神大人丧心病狂,人家还是个孩子呀,不过还是要说good_job!”“萝莉赛高、美腿万岁”等等飘过。   最让人觉得搞笑的是,在风儿要吹起吴笛的裙摆时,一群基佬绅士在狂刷“大风大风大风大风……”使得满屏幕的都是“大风”,完全盖住了整个视频,导致又有貌似卫道士实则hentai的人在大骂“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总之这里给人的感觉异常欢乐。   王静姝看这有弹幕版的视频,这心境完全变了,甚至自己顺手也刷了一句“大风”上去,让旁边的吴笛看了嘴角都微微抽搐,真是一群无可救药的绅士,当时她可是超紧张的!   在吴笛洒然扔掉稿子的那里,超燃超热血的声音响起时,就有人在刷“神大人给力”“学霸无敌”“妹子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么”“根本停不下来”“太帅了”“吊炸天”“酷毙了”“太给力了”“超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求bgm出处”……   而在视频末尾,则有人在刷“第一次看神大人的视频哭了”“神大人什么时候学会老虚的治愈人心了?真是丧尽天良!”“我也要当学霸!”“学霸也要谈恋爱!”“变身女学霸!”   王静姝还看到几条极品弹幕“神大人去泥轰,什么时候能看到你拍的片子啊?”“神大人会和老毕与周东尼老师合作么?”“想看神大人制作的里番!”“人家泥轰著名美女监督新房昭子可都是里番界出身的哟”“神大人x新房昭子,里番第一弹!你值得拥有!”“神大人,一定要努力啊,等着看你的里番动画呢!”   王静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却没意料到,这有关“里番”的几条弹幕一语成谶。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粉与黑]   吴笛对这个弹幕倒并不感冒,只觉得其中除了有些吐槽有趣外,很多都是看官们随手刷上去玩的。   她现在更在意的是,到底是谁把自己的视频给发到网上的,居然还被“神の沉默”这位著名视频制作人重新剪辑成了一个效果这么好的励志视频。   而她在看到视频末尾的三张照片后,自然也惊讶了一番,谁这么丧心病狂,居然把她上课回答问题的照片都拍下来了?   王静姝这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她不由担心道:“笛笛你是不是在学校被偷拍了啊,好像你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吴笛点了点头:“可能确实被偷拍了,我来顺藤摸瓜找一下。”   吴笛果然找到了那个“黄色的鹏鸟”的微.博,她所有的照片与视频,都是从这里流传出来的。   “这人你认识吗?”王静姝问道。   “不认识,我班上人都没认全……”吴笛回答道,她会说在这个班上,她几乎就只认识吴迪这小子吗?其余的同学,有的觉得似曾相识,有的则完全不认识。   毕竟是平行世界,无论是整个世界的发展还是细节,都让她觉得似是而非。   “不要紧吧?毕竟马上中考了,突然出现这种事情。”王静姝有些担忧地问道。   吴笛洒然一笑,毫不在意道:“没什么,网络上的事情,热一阵就过去了,我又不是那种想要靠着网络炒作的人。如果是那些人,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会自己跳出来,在去添一把火,我的话,才不在意这点小小的名气。”   吴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她那强大的自信——我要是想出名,还不容易?如果真要去当明星,就一定要当最著名的!这种网络红人级别的名气,简直配不上我!   若是一般的初中女孩,看到自己突然在网上红了起来,肯定不会像吴笛这么淡然,甚至还看不起这点名气。   毕竟所谓的“红”,可不仅仅是一边倒的赞誉。   虽说从总体上来看,网民们对吴笛的赞誉要大过抹黑,可这世上总有一群黑子,什么都敢黑,那种“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优越感,是他们矢志不渝地投入到黑子群体的动力。   吴笛在搜到这个“黄色的鹏鸟”的微.博之间,就看到了不少抹黑自己的言论——   “绝对是网络推手搞出来炒作的,这少女除了长的漂亮,其他的都是假的!”   “可能连样子也是假的,现在整容业这么发达……”   “怎么可能在短短时间内瘦身那么多,简直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编故事也不编一个让人信一些的。哦,或许有办法,一定是抽脂了吧,脸上也是整的!”   “是哪个公司要推出的少女组合成员吧,不知道给高层潜规则了多少次,就这种烂货黑木耳,还敢代表我们华夏大陆的学生形象?别开玩笑了!”   “穿nmb的水手服、泡泡袜,太二了,泥轰丑女都不怎么会穿的玩意,恶心!什么时候准备下海拍a.v啊?”   ……   当然,在有人抹黑自己时,自然也有脑.残粉维护自己的——   “炒作你妹啊,人家‘黄色的鹏鸟’都说是冒死偷拍了,看她照片上的神情,也能感觉到人家根本对这事毫不知情!”   “整你妈了个逼,就算你整了,也比不上人家漂亮!”   “sb滚粗,人家视频中讲的那些细节,一听就很真实,你这样的肥妞一定很嫉妒吧,估计连抽脂都没法瘦下来,要不然就是一瘦下来就反复!”   “潜规则?别搞笑了行不行,别用那些身上充满了a.v气质的少女组合侮辱她,人家就是一个认真学习的好孩子,对此一点都不知情,你们这么黑她,还有点人性没?”   “呵呵,我觉得华夏人的智商与素质,都是被你们这群黑子拉下来了。穿水手服、泡泡袜怎么了?水手服不是衣服吗,泡泡袜不是袜子吗,泥轰丑女为什么不穿?那就是因为不敢穿,越穿越丑,只有真正的萌妹子才能驾驭住它们!所以我们才说她是二次元走出来的完美女孩!而且你居然能把它联想到a.v上去,到底谁恶心,简直一目了然!”   这就是粉和黑的战争,无论在网络上什么地方,几乎都能看到,反正在网上发言的,是人是狗谁都不知道,肆无忌惮地大放厥词,自己又不损失什么,只要不涉及政治又不会真正遇到开门查水表这种事情。   除了粉与黑以外,当然还有一些比较理智的人,他们也算是真正为吴笛考虑了,大概是劝这些粉与黑消停一点,人家马上还要中考,你们在网上这么吵,会让人家孩子受影响的,到时候中考考砸了怎么办?   不过吴笛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她依然我行我素,她早就说过,她不会为任何人改变,也无需为任何人改变,她只按照自己的意志生活下去。   比如穿衣打扮什么的,她爱穿什么就穿什么,绝不会去迎合潮流、世俗,她有着自己的审美,她穿什么都是为了取悦自己,到时候说不定她自己就成了领导潮流的人。   还是一句话,漂亮美丽的一定层次的人穿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吴笛觉得,若自己成为明星的话,对于真心喜欢自己的粉丝,当然也会微笑以对,甚至发一些福利给粉丝们,以回馈他们的支持。   而对其他别有用心者,她的态度只会是——我不需要你们的支持,我也不在乎你们的反对。   当然,吴笛现在一点也没有成为明星的想法,她只想专注学术,她的心中,还有更大的追求——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大雾)。   对她来说,只有学习才是她最喜欢的事情,其余的,不过就是玩票性质的而已。   吴笛虽然不在意自己在网上的名气,可有些事情不是她不在意就会停止下来的。   这个神の沉默的制作的视频,在周刊b站排行榜上,居然排到了第三位!   这可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因为这个周刊b站排行榜的前几位,几乎都是被动漫或是恶搞视频给占领的,而有关吴笛的这个“三次元”的正经视频,居然能够被顶到这么高,足见这有多么受欢迎,b站的收藏人数最多达到了七八千人。   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吴笛的照片、视频,到最后居然漂洋过海,在泥轰的2ch论坛、视频网上爆红……谁都知道,泥轰的宅男大都是死萝莉控,于是华夏这位不知姓名的少女,一时间在泥轰被人封为“宅男女神”,说是比某偶像组合的几期研究生人气还要高。   有传言还说,泥轰某娱乐公司看到少女的视频、照片后,当即拍板要签下这个少女……还有狂热的泥轰宅男说是要来华夏寻找女神,因为这个少女,华夏在他心目中的形象,都提高了好几个层次,他现在对华夏充满了好感。   b站还有不少喜欢制作恶搞视频的人,见这个视频越来越火,便直接将这个视频中吴笛的声音剪掉,然后接了一段这个世界某元首的经典演讲,不少绅士纷纷表示“神同步”“太带感了”“又一遍又一遍”“毫无违和感”“少女像元首那样霸气”“学霸少女就该这么吊”……   虽然网络上这般热热闹闹、纷纷扬扬,却并没有影响到吴笛本人的生活,许多人其实都是图个乐子而已,嘴上说着要人肉人肉,可行动者寥寥无几。   吴笛将网络上这种无足轻重的小事放到一边,终于开始指点王静姝有关网文方面的问题。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笔名]   “小姨,你这个什么‘淑女也绅士’的笔名就弃了吧,重新换个笔名,去男频主站开新书。至于这什么‘总裁文’,果断太监掉吧。”吴笛深思熟虑之后,对王静姝说道。   “诶?我这个笔名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啊,连著名的h论坛矽统都请我过去……啊,我是说,笛笛你难道真的这么有信心?你可是给杂志写稿的,而网文这一块,和杂志真的有很大的不同……”   “我当然有信心!”吴笛断然道,开玩笑,她脑子那么多卖座的网文,完全可以横扫这个世界的网文界。   这个世界的网文界,还是一块待开垦的处女地,吴笛觉得以王静姝的笔力,加上“自己”的构思,绝对能够成就至高神之位!   “好吧,这样吧,我这个笔名还是先留着,然后再用另外一个笔名去主站开书,不是小姨吹牛,只要笛笛你的大纲、细纲、人设出色,小姨一定能完美地将你的想法还原出来。”王静姝拍着胸脯保证道。   王静姝其实文笔真的不差,话说能将h段子写得好,反而也能证明一个作者的文笔,有作者写h段子,那是干瘪瘪的,毫无撸点,而王静姝却硬是能用不过线的词汇,让人看了想撸一管。   可是,最无语的是,王静姝写的是女频啊,这女频对男人来说可是天雷禁区一般的存在,非大毅力大毒抗者不能读也,而女孩中虽然也大有爱看肉文的,可更多的,应该是想看精彩的感情戏、宅斗宫斗戏吧。   奈何王静姝从来就没谈过恋爱,而且还不是那种天赋点在感情戏、宅斗宫斗戏上的女频大神,自然写不出精彩的女频文,而她跟风的“总裁文”,居然完全偏到了写事业上去了,你说看女频的有多少人爱看作者写事业?还是这种“总裁文”……她不扑街,那还真没理了。   这是吴笛在深刻分析了王静姝写的网文之后,得出的结论。   其实网络小说,要说容易上手的话,真的很容易上手,对大热的作品进行跟风就行了,可跟风也一定要跟住重点,像自家小姨这种表面上好像跟的题材是一样,可重点完全不同的话,那可就悲剧了。   “嗯,我自然是相信小姨的文笔的,不过要写主站男频的话,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节奏感,什么时候该压抑,什么时候该升级,什么时候该爆发,一定要安排好,这部分你不用担心,你照着我的大纲、细纲写,绝对没问题。”吴笛也信心十足。   “当然,我还是要确定一下,小姨你真的只想写那种卖座的网文?哪怕是被业内著名网络小说论坛蛇的天空喷成超级大毒草、断肠草也不在乎?”吴笛询问道。   “爱喷不喷,老娘写书就是为了赚钱给笛笛花的,其他的我才不管!”王静姝一脸无所谓的态度。   “嗯,这样也好,那群蛇的天空的毒蛇们其实是生活在阅读界夹缝中的可怜人而已,明明网文就是快餐小说,却硬要在这里面找精品,结果看的书越来越小众,他们早该将目光投向实体书或名著的。”吴笛评价道。   “对,尤其是有一些充满优越感的所谓‘老白’们,居然看网文都能看出优越感,他们看书已经不是为了看书了,而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书,专门找茬,喷洒毒液,要不就是不看书凭借自己的脑补臆测来黑书,连最基本的读者态度都丧失了,这样的读者有什么好伺候的,我立下誓言,只为可爱的小白写书!至于某些老白,送他们六字真言——爱看看,不看滚!”王静姝赞同道。   “好,我们先把笔名定下吧。”吴笛露出了微笑,她发现这小姨真是个天生适合写网文的人,这样将直接将自己的读者定位于小白的网络写手,真的非常有智慧。   “该取什么笔名呢?”王静姝问道。   “蔬菜或水果吧,总觉得这才有大神风范。”吴笛不假思索地下意识说道。   “诶?这是为什么,那叫‘西红柿大战土豆’?”王静姝随意道。   “噗……”吴笛莫名笑了起来,让王静姝一脸迷惑不解,“算了,还是别残害什么西红柿、土豆了,就叫‘中原五白’吧。”   “哦哦,听起来就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啊!而且还对应我这‘五毒宅女’的名头,笛笛你考虑的还真周到!”王静姝忍不住赞道。   吴笛忍着笑,可不得不说,“中原五白”这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笔名,可是将番茄、土豆、三少、东哥、神机都包含进去啦,绝对是将小白们一网打尽的节奏。   神机的前几本还是小白、老白通杀的那种,在自家小姨注定会被蛇的天空那些毒蛇们喷洒毒液时,就能拿出一本来狠狠地抽他们的脸,想想那群家伙被噎得说不出话的样子,吴笛就觉得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对了,你写打斗的水平怎么样?”吴笛问道,毕竟这注定是网文主流王道的“升级打怪”小说,不会写打斗可不行。   “打斗啊?我还行吧,打斗也是注重画面感吧,我写h段子画面感都那么强,氛围那么好……打斗绝对也行的。”王静姝一副“我有姿势我自豪”的样子。   吴笛直接忽略了王静姝在“写h段子”上的自吹自擂,她是看过王静姝那本“总裁文”的……   平心而论,这个无节操的小姨,写起h段子来写确实水准极高,大约是她每次写h段子,都会让书评区有些反应,这让她很有动力。   “好吧,那你就把你写h段子那份认真劲,投入到写打斗上来,那就没问题了。这样吧,我先给你三个大纲,你看看你想选哪个,选定一个,写完三万字后,让我看看再发。”吴笛拍板道。   最后,吴笛拿出了《盘龙》、《斗罗大陆》、《斗破苍穹》三本简直可以算是教科书式的经典网文,它们在某点的总收藏榜都排前五,写出来绝对能够一书封神的那种,她将这三本书的大概所讲的内容概括下来,给小姨选择。   王静姝在根据如今男频的流行趋势,最终选择了天才流开头的《盘龙》,而且它还是时下挺流行的伪西幻题材的网络小说。 [正文 第三十三章 中式奇幻]   相信只要看过《盘龙》的童鞋都知道它为什么是伪西幻小说,它基本上除了名字以外,没有任何正统西幻的味道,不过既然泥轰都能有“日式奇幻”,华夏自然也可以有“中式奇幻”,这种“中式奇幻”恰巧在这个时候正好非常流行,很适合华夏读者的口味。www.zuowenw.com   吴笛那个世界曾有一本名为《我是**师》的中式奇幻,被人誉为开创了“yy流”的鼻祖小说,便是典型的“中式奇幻”,其主角前世因为地瓜吃的多,所以来到这奇幻世界后,便具备了逆天的魔法天赋,当时更是让无数读者觉得非常新奇。   虽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是**师》遭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吐槽,尤其是吃地瓜学魔法,更是让后来成长起来的“老白们”啼笑皆非、痛心疾首,认为《我是**师》凭借一己之力扭转了人们的审美,害整个网络小说都成了快餐小说……   不得不说,这些人估计都没好好学过唯物史观,就算这世上没有《我是**师》,也肯定会有《我是法神》、《我是魔法皇帝》这样的超级无脑yy爽文出现。   但其实网络小说存在的意义,便是娱乐大众,自然是越俗越爽越yy的才能“适者生存”,要想真正去找有内涵有教育意义的书,还不如去读名著。   就算是那些被老白们推崇的网络小说,它们那根本的娱乐性质是不变的,也就yy得更合理一些而已。   而要想yy得更合理,却需要花费作者更多的精力,当那些认真写书的作者,发现那种只知道写“无脑爽文”的作者赚的钱反而更多时,自然也便去写更容易的小白文了,然后他们会发现,这小白文还真心不是那么容易写好的。   找到自己的正确的道路,对一个网络写手来说,真的很重要。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我是**师》这样一模一样的作品,但类似的作品也是有的,正是这样一本书的出现,让“中式奇幻”开始非常流行。   在这个时期,小白们才不管什么中不中,西不西的毒点,哪怕在奇幻世界出现什么“东方世家”“西门世家”“南宫世家”“北堂世家”他们也照样能够接受,甚至还能读得津津有味。   许多作者看到《我是**师》这种类型的中式奇幻这么吃香,自然便开始跟风相同类型的小说,这个时代并没有盗版,作者自然能够赚更多的钱。   别用什么盗版扩大了影响力来给盗版洗地,那只能给大神扩大影响力,而大神也不在乎那么一些盗版的钱,反倒是底层那种勉强能上架的作者,深受盗版之苦,谁都知道,这写网文的顶尖与底层写手,这差距有多么巨大。   在这样的大批“中式奇幻”里,当然也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比如类似《佣兵天下》、《紫川》、《魔法学徒》、《恶魔法则》等等非常优秀的奇幻小说,其中某作者的“翻译体”更是让读者真正领略到了略微正统的“西方奇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而在诸多“剑与魔法”的奇幻小说中,《盘龙》无疑独树一帜,其作者我吃西红柿是当之无愧的升级练功的爽文大神,他对等级的设定、节奏的掌握简直可以说是教科书式的。   他笔下的主角三观很正,不是废柴而是天才,却不花心不滥情,又刻苦努力,一心升级,充满了正能量,这可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自古所谓“邪不胜正”可不是什么虚言,黑暗邪典流终究是小众中的小众。   这个作者可以驾驭各种各样的题材,不是说他真的对某些题材研究的很透彻,最大的原因便是,他的本质没有改变,每种题材到他的手上,都成了升级练功的爽文。   吴笛觉得,王静姝能一眼相中这部《盘龙》,还是非常有眼光的,如果说我吃西红柿的《星辰变》是他证道大神的一本书的话,那《盘龙》就是稳固他大神地位,甚至证道至高神的一本书。   当年吴笛处于“小白”时期的时候,看盘龙看得那叫一个如痴如醉,她还记得自己是拿着苹果的mp3看了一个通宵,好像是那段主角林雷依靠石雕提升精神力……   在看完整部《盘龙》之后,她整个人还有些怅然若失,觉得失去了什么一样,真心不想这本书就这样结束,她还去找了《盘龙后传》,发现和《星辰变后传》完全没法比……由此可见,这《盘龙》对小白的杀伤力。   后来随着吴笛的阅读量越来越大,慢慢成长之后,虽说已经渐渐不再看三少、番茄之流,可心中依然对他们存有敬意。   虽然承认我吃西红柿的等级设定与节奏感很好,但他的文笔确实比较一般,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刻意那样写的。   而自家小姨王静姝的文笔还是很不错的,挺有画面感与感染力,与吴笛那个世界那位“烟雨江南”大神的文笔颇为相似。   只可惜王静姝选了女频“总裁文”这样的题材,完全就浪费了她的文笔,只需想想,若是让“烟雨江南”去写什么“总裁文”,真的能出头吗?   再想想,若是当烟雨江南、猫腻这样以“文笔”著称的大神,掌握了我吃西红柿那敏锐的爽文节奏感,还有平均手速能达到五、六千字每小时(让王静姝没大纲、细纲就这样码字,自然达不到这个速度,但有了吴笛的大纲、细纲、设定,那就没什么问题了),那会是多么逆天?   所以可以想象,当“中原五白”这个王静姝与吴笛的共同网络笔名,踏上网文征程后,将会搅起多么巨大的风浪……历史的车轮就这样滚滚向前。   总的来说,吴笛的任务很轻松,毕竟脑中前世的记忆就如同保存在硬盘里一样,连细微处都很清晰,可以随意取用。   所以她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将《盘龙》的完整大纲与人设拿了出来,开头的细纲也完全拟好,接下来,就看小姨的了。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谣言]   蒋文脸色阴晴不定地看着网络上吴笛的靓照,还有那各种纷至沓来的赞誉,她紧紧地攥着手上的鼠标,指节处都微微凸起,她心中的妒忌,几乎表现在了那张还算漂亮的脸上。   直到她看到那些无脑黑在各种谩骂吴笛时,她的心中才稍显快意,然后自己也随手跟风黑了几句,质疑吴笛瘦身的可能性,她觉得若自己是吴笛的话,看到这各种各样的谩骂时,一定会觉得非常难受,毕竟这可是无妄之灾,躺着也中枪。   蒋文早就从李浩乾那里,知道了他这个“青梅竹马”的过去,对于吴笛的家世,她很是不屑,毕竟吴笛的父母也不过就是最底层的农民工。   更别说如今吴笛已经父母双亡,就是个完完全全的孤儿,家中一定非常穷困。   而她蒋文的家世,虽然算不上顶尖,可怎么说父亲也是一家私人报社的社长,在这副省级的城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母亲则是新闻界一名挺有名气的记者,就在父亲的报社内担当首席记者,能力十分出众,但在道德上有些瑕疵,为了抓夺人眼球的新闻,一点也不在乎某些被采访人的感受。   虽然蒋文嘴上说着“学习毫无用处”,却不得不承认,学习是改变吴笛日后命运的唯一办法,而迫在眉睫的中考,显然就是一道关卡。   “哼,我倒要看看,你的心理承受能力到底有多强!”蒋文恶狠狠地想着,决定将吴笛那“卑贱的身世”的消息散播出去,让那些迷恋她的男人好好看看,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出身是多么卑微!   蒋文就是个心眼极小,见不得别人比她好的女孩,尤其这女孩还与她喜欢的李浩乾有一些“前缘纠葛”,她就觉得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若吴笛还是个胖妞丑女的话,她当然可以用充满优越感的目光去看待那个女孩,奈何这吴笛却在三个多月内丑小鸭成为白天鹅,在她看来,这简直就是违背科学常理的事情!但这却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她现在最担心的是李浩乾会不会与吴笛“再续前缘”,毕竟她因为和李浩乾正处于暧昧阶段的缘故,当然也从李浩乾的只言片语中,知道在这男人的心中,以前的那位吴笛,分量很重……   而现在,吴笛似乎又恢复了原来的美丽。   蒋文越想,便越觉得心中不踏实,按理来说她也是个十分自信的女孩,可碰上现在的吴笛,她觉得自己都会被对方的魅力给压制。   嗯,自己可不能随意就乱了心境,李浩乾的父亲可是市里有名的白手起家的精英商人,绝不可能让自家儿子与一个卑微的工人阶级出身的女孩恋爱的,而李浩乾和自己,才是真正的门当户对!   蒋文不断用事实来安慰自己,她是看多了各种“门当户对”的电视剧,已经将这种阶级观念深深印入自己的思想中了,却不知这年头灰姑娘嫁给白马王子、吊丝逆袭白富美的故事才是王道中的王道、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展开。   蒋文来到了学校后,就开始实施她那自认为“恶毒”的计划——传播流言与小道消息,以达到打击吴笛形象的目的。   而她作为一个女孩,自然很明白流言的杀伤力有多么强大,一般柔弱的女孩,听到有关自己的恶意流言,一定会心境大乱的,而现在马上就要中考了,心境大乱的后果,还用说吗?   吴笛在蒋文心目中,其实也跟强势沾不上边,现在的模样本来就柔柔弱弱的文学少女样,而当初她当着吴笛的面,撕掉情书后,那个女孩“落荒而逃”的情形,无疑更加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是蒋文自己被这样侮辱的话,一定会上去就给对方一个巴掌!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确确实实真的没把“情书”这件事算到她自己头上,她到现在压根连李浩乾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当他们是一对心理还未健全的幼稚少男少女。   蒋文对造谣这种事,那真的是继承了其母的“优良传统”,要么是在课间上厕所时,要么就是中午在食堂吃饭时,抓住机会就说“你们知道那个吴笛吗?听说她是孤儿啊,父母都是民工……”“我跟你们说啊,最近我们学校那个很有名的吴笛……”   吴笛原本就因为国旗下讲话,而在这个初中很有名气,不少男孩都觉得她实在是太牛叉了,简直比男人都要帅气!   而与蒋文这样嫉妒吴笛的女孩,当然也有很多,“人红是非多”毕竟是一句大实话,毕竟吴笛不是人民币,能够让所有人都喜欢。   倒是吴笛班上的女孩,都对吴笛非常佩服,毕竟与吴笛离得近,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吴笛在班中那可是真的非常低调,从来都是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的座位上,那种埋首于书本的认真态度,让人都不忍心去打扰。   那些原本借着问题目的机会,去接近吴笛的男生,渐渐的,都不好意思去问题目了,总觉得吴笛用那耐心的态度认真地为他们讲解题目,让抱着不纯目的的他们,都会羞惭而退。   初中的男生,毕竟都是比较单纯的,很少有死缠烂打厚脸皮男孩,就连吴迪这厮,被打击之后,都是默默学习,改变自己,努力让自己跟上她的步伐……   这种做人超级低调,从来不张扬的美丽女孩,若心里产生嫉妒,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人家只是在安静地学习而已。   可其他班上不了解吴笛的女孩,那自然不一样了,在她们看来,这吴笛穿着水手服在国旗下“耍帅”“卖骚”简直太过高调耀眼,散发出来的魅力简直让人自惭形秽,这陡然听说吴笛的出身,居然这么卑微,她们当然欣喜若狂,开始大肆传播这个消息。   平行世界的华夏这个官僚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至上、权力为王的时代,现在的风气确实不怎么样,唯金钱论、唯权力论、唯出身论的思想几乎充斥在各种娱乐文化之中,导致连初中渐渐形成世界观的孩子们,都被这样的思想所佘毒。   工人、农民阶级,即使是真正撑起华夏的劳动人民,却是处于最底层的,所以当学校中嫉妒吴笛的学生,在知道她居然是工人阶级出身时,只觉得优越感油然而生。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三十五章 道歉]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明明是自己心中自卑,比不上人家,却硬要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寻找优越感,比如用金钱、身份、地位。   若这些东西是他们自己凭借努力劳动换来的话,当然可以大大方方的以此来寻找优越感,这才是真正有底气的。   可是有些东西,明明就是一出生就有的,或是用某些难以启齿的手段换来的,却还要拿出来的炫耀、寻找优越感,这便说明,他们自己都有些心虚……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吴笛深信不疑的。   所以吴笛来到学校之后,哪怕早就注意到了离自己的座位有两个过道远的男生,眼神闪烁着不敢看自己,就知道这偷拍的事情,肯定就是他做的,但她却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男生长得人高马大,一身膘肉,鼻梁上挂着一副黑框眼镜,身上的衣服一看档次就挺高,他整个人看起来倒也面善,不像穷凶极恶之人。   对于这种一不小心就会做一些幼稚事情的初中小屁孩,吴笛完全不放在眼里,只要他不打扰自己安静学习就行。   吴笛今日倒也没穿什么水手服,而是素雅的t恤加紧身牛仔裤帆布鞋,她上次因为穿百褶裙而差点尴尬之后,就对裙装有了小小的阴影,不如就在家里穿着给自己欣赏吧,省得又出现什么尴尬的事情。   但吴笛穿紧身牛仔裤,更是衬托出了她那两条长腿的美丽,不得不说,她的腿型真的找不出任何瑕疵,让人看了,只觉得忍不住想要被她践踏一番,才觉得舒服……   体育中考完后,整个体育课虽然还保留着,可都已经成了活动课,算是给神经紧绷着学生们一些放松的时间。   所以在这种体育课上,吴笛都是随整个班级绕操场跑两圈后,自顾自的回教室继续学习,她对什么足球啊篮球啊都不感兴趣,前世在工作后,倒是去学了网球,打过之后,感觉还不错,除了去健身房锻炼以外,就是去打网球了。   只不过在这初中,哪怕有网球场,吴笛却也从没看过“同龄人”打过网球,那她总不能去找老师打网球吧?   跑完两圈之后,吴笛微微有些气喘,果然女孩的身体,这体力有些不足,在从“虎背熊腰”的土圆肥变成苗条萌妹子后,总觉得整个人的安全感少了一大截,身体也变得柔弱下来了。   大概还因为投入到学习中去时,一不小心就会忘记了时间,导致学习时间过长,锻炼时间则因为身体瘦下来后而不自觉地减少了,使得她的身体素质变得有些差劲了。www.hljxwb.com   只不过她也没有太在意这一点,没办法,学习这件事实在让她沉迷,身体、容貌只要保证让自己看得赏心悦目就行了,至于个人武力,她并不放在心上。   这个世界华夏虽然社会风气不怎么样,但依旧禁绝枪支,所以治安还是不错的,至少这座城市的治安还行,而且她每次上下学时,身上可都带着防狼电击器,前世她也学过一些搏击术,一般宵小之辈,她还真不放在眼里。   她脑子里的灵魂可是成熟的,又不是真正呆萌的初中生,一般人还真的骗不了她。   就在吴笛准备沿着那篮球场外边的道路回教室时,黄鹏这个“高富胖”却摸着自己的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扭扭捏捏地来到了吴笛面前……   吴笛不由微微一惊,习惯的自恋心态发作——莫不是这男生趁着体育课这种自由时间来给我表白了?   小子可以嘛,有眼光,也够胆量……她已经准备好了“十动然拒卡”“好人卡”“朋友卡”。   吴笛不知道女孩给人发卡后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总之她会觉得异常的愉悦,而且毫无愧疚心理,她对这些男人,根本一点感觉就没有。   他们啊……永远只是证明自己完美的道具而已。   所以有人表白,则正可以证明她对自己的培养,那是有价值、有意义的!   因为到现在,吴笛虽然凭借女孩的敏感,感受到了其实不少男生对她有好感,但真正表白的却一个都没有,她连情书都没收到一封……   这让吴笛莫名有些小小的不爽,总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养成的“宝贝”,却得不到别人的认同一般。   不过现在,看来回报来了啊……   吴笛的脸上露出了优雅矜持的笑容,只见这男生来到她面前,对她说道:“那个、吴笛同学,我、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黄鹏抓着自己头发,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吴笛依旧保持着她对人一贯温柔和善的态度:“请说吧,我听着呢。”   对了,这人叫什么来着……完全不认识啊!   黄鹏扭捏了半天,才用一副最诚恳的语气道歉道:“对不起,吴笛同学,那个、那个你的照片是我偷拍了放到网上去炫耀的,结果一不小心在网上好像火了,可能会让你困扰……”   “总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这样做,非常抱歉!”黄鹏深深地弯下了腰,给吴笛道歉。   实则黄鹏心中也觉得丢脸窝囊得很,但一想到,那位吴大公子还在看着呢……他顿时便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他现在还真不敢不听那小子的话。   而且黄鹏还觉得,最近这位吴大公子,也是邪门得很,开始愈发熟练地懂得利用自己父亲的权势不说,本人居然也疯狂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一样。   这时知道真相的吴笛眼泪差点掉下来……原来自己真的这么自恋么?还是说,只有自己发现自己已经瘦下来了,别人看到的还是自己那胖妞的身体?   如果她现在不是女孩的话,真想骂一句——我去年买了个表!   十动然拒卡、好人卡、朋友卡通通白准备了!   此时吴笛似有所感,环顾四周,便发现不远处仅仅隔着铁丝网的篮球场那儿,吴迪那小子正在一边故作认真地练习运球,一边则鬼头鬼脑地往她这里瞟……   好啊,原来是你小子搞的鬼!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欠调教!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三十六章 惊讶]   “啊,没事,拍就拍了吧,我这么……”吴笛话说到一半,便止住了,她其实想说“我这么美丽,让你忍不住偷拍,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啦!”   但这话若是真说出来,吴笛便觉得自己的形象估计全毁了,自恋可以,但只能偷着自恋,若真的被别人发现了,肯定会让人讨厌的,她虽然并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自己,可让人讨厌,总归是一件不爽的事情。www.qlprint.com   由此可见,吴笛对自己内心的养成,还尚未真正完成,要不然她绝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而差点显露破绽。   “我这么大方,肯定不在意的!”吴笛如此说道,她依然有一种属于男生的豪爽气质。   黄鹏这才松了一口气,不由感激道:“谢谢,我下次再也不会这么做了!我连我的微.博都已经注销了。”   说完后,黄鹏便直接溜了……他在心里还暗暗慨叹,这个女孩确实很洒脱大气,若是一般妹子碰上被偷拍这种事,肯定会特别生气的,他都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了。   可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原谅他了,他这时当然不会再停留了,赶紧溜才对,迟则生变啊。   黄鹏这才发现,这个看似柔柔弱弱的美少女,怕是真的一点都不在意网上的那点事……他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知为何他心头忽然出现了一个评价——真是纯爷们!好吧,这不是指她的容貌,而是指她的心胸。   吴笛的想法其实很简单,网络上再喧嚣,只要不影响到她的生活,她便绝不会放在心上。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对自己赞誉的,自己当然照单全收,对自己抹黑的,自己则选择无视,因为有些专门抹黑别人的疯狗,你越是和他较劲,他就越来劲。   吴笛破天荒地走向了篮球场,只因那强烈的直觉告诉她,此人主动道歉这种事,肯定是有幕后黑手的,而这幕后黑手是谁,当然是那个鬼头鬼脑的“自己”嫌疑最大。   她可不相信现在华夏学生的素质与觉悟已经高到了会主动道歉这样的程度。   吴迪见到一向对运动不感兴趣的少女,居然向篮球场内走来,顿时心中微微一惊,他对少女的举动,也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她绝对是来找茬的!   不知为何,吴迪觉得少女便是他的克星,他就是挺怕这个少女的……   现在他在独自练着运球,显然觉得毫无安全感,他果断加入了另一边的4v4战团,三个月刻苦练习篮球以来,他已经有了些街球的架势,正所谓“姿势优美如画”,但命中率却低得可怕。   不过由于吴迪有财力进行专业的篮球训练,而他又都将精力投入到运球上去,所以他现在的运球,比同龄人已经超出一大截了。   吴笛见到这小子,居然心虚地逃了,心中不由冷笑一声,若之前她只有五成可以确定这事是这小子做的话,那现在,起码有九成可以确定了,要不然他跑什么?还怕自己吃了他?   话又说回来,她发现自己还真的有些没事找事的意思,毕竟人家吴迪也是好意,而她只是因为太过自恋,导致判断失误后,恼羞成怒而已……   算了……自己其实也应该要感谢他才对,才不想要欠他任何东西!   一个大人欠小孩子东西……她丢不起这个人!   吴笛停在了他那块篮球场的旁边,心中不由叹息一声,果然在她的心目中,这个吴迪还是特别的,大概是因为对过去的自己那种浪费青春、浪费生命的痛恨,她想想就觉得有气,为什么当初的自己,不能再努力一些呢?   恨铁不成钢啊,望子成龙啊……这就是吴笛对吴迪的看法,在她的眼中,吴迪就像个她的孩子一般。   要不然少年时的自己,在成年后自己的心目中,应该是个什么形象呢?成年后的自己,当然希望少年时的自己,不走弯路,人生能够不后悔……   吴笛就站在那儿,看着这群男生打篮球,思绪却有些渺远,夏日的风吹拂起她那柔顺的马尾,让她忍不住用自己的手捉住了它。   碧蓝的天空、纯白的云朵、灿烂的阳光、略显燥热的风、喧闹的篮球场、整齐的教学楼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美妙的画面。   吴笛就这样盯着正在篮球场中挥洒汗水的吴迪,忽然间,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愕之色!   她突然想到——   什么时候,少年时的“自己”打篮球居然这么厉害了!   只见吴迪在与班中那位篮球打得不错的陈斌一对一时,以一个极为娴熟的crossover,华丽帅气地过掉对方后,然后一个教科书式的三步上篮,轻松进球……   吴迪进球之后,陈斌也不以为意,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挤眉弄眼道:“大班长,挺行嘛,是不是因为有佳人在旁为你助战啊?”   原来吴笛在篮球场边发呆的时候,已经引起场内男生们的注意。   不得不说,初中这个年纪,少有女生喜欢看男生打篮球,而这时已经被班中同学默认的“班花”却在旁“观战”,不由让这群牲口们兴致倍儿高涨,个个卖力表演……   但当男生们发现,这“班花”的目光,居然都投在吴迪身上后,在心里暗自泛酸的同时,却也没有吝啬给吴迪传球,于是便有了吴迪这次帅气的进球。   吴迪也挺得意,他偷瞄了少女一眼,果然发现对方脸上的惊愕之色,心中只觉得——好爽!   吴迪总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都逃不过少女的手掌心,然而今日终于第一次,让这个少女惊讶了!   吴迪觉得非常有成就感,也非常的开心!   因为他让这个对他非常挑剔的少女,刮目相看了!   吴迪忽然有种“洒家这辈子值了”的感觉,他的一切改变,都是为了能够更加接近少女而已……   得意忘形之下的吴迪,想要再接再厉,这次他用了一个“艾弗森式”的急停后仰跳投,投篮姿势潇洒飘逸、优美如画……然后三不沾了。   看到这一切的吴笛在一边捂嘴轻笑起来,那绽放的美丽笑靥,让一众男生都看呆了……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一贯冷静淡漠的女孩,笑得这么开心。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绝对是白富美]   在男生们心中,吴笛的形象,几乎已经定型了,她是一个低调认真、热爱学习的优等生,虽然脸上总是带着让人亲近的微笑,说话也柔声细语、轻灵动听,但不知为何,他们总觉得这个给人亲切感的女孩,有种特别远的疏离感。   有人起初将吴笛当成了漫画中那种“温柔的大姐姐”角色,可相处久了,又发现,她完全不是这种角色,像“温柔的大姐姐”这样的角色,一定是非常热心、充满了正义感的,甚至还会主动去要求别人也积极向上。   但吴笛从来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对自己的要求近乎苛刻,她总是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那种“无争”的得道高人的感觉,超脱洒然得常常让人不明觉厉。   而吴笛对其他人,则从来没有任何要求,好像完全不放在心上……   可你又不能说吴笛是个冷漠的人,她对同学们的问题或是搭讪,都微笑得体地回应着,找不出任何失礼之处。   有男生甚至猜测,吴笛表现出来的教养,分明就是家世最顶尖的名门淑女,她身上那种贵族的优雅,简直表现得淋漓尽致,这就更使得一般男生不敢打她的主意了,在“高贵”的吴笛面前,他们觉得十分自卑……   所以即使有不少男生对吴笛有好感,却也生不起表白的勇气。而现在也临近中考,若是贸然表白,简直就是害人害己。   就连吴迪,对少女的家世,都感觉有些深不可测,他甚至觉得女孩身上,有一种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才有的上位者的威严……这种气场,说起来真的很虚,可却是确确实实存在。   当然也有敏锐的男生,觉得这个吴笛,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感觉,因为她能做到一般女孩做不到的事情,那种分明是男生心中憧憬的女孩的品质,怎么可以如此完美地体现在她的身上?   要知道,女人不可能成为男人眼中的完美,男人也不可能成为女人眼中的完美,因为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生物,所以很少人会以他人的眼光去要求自己。   退一步讲,哪怕真的去努力将自己变得完美,大概也只可能出现——女人成为女人眼中的完美,男人成为男人眼中的完美这种情况。   可吴笛却时刻在用“他人”(男性灵魂)的眼光来要求“自己”(女性身体),所以才能向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人逼近,她越“自私”,就能越达到完美,因为她所做的这一切,本质上都是取悦自己的男性灵魂。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自己脑中的“男性灵魂”最终完成自己的使命后,自己也会在长年累月扮演“完美女孩”的过程中,真正达成那“男孩心中憧憬的完美女孩”这一真实形象。   吴笛笑过之后,便转身离去了,那些男生都有些愣神,心里莫名觉得怅然若失,不过很快,他们又投入到了篮球之中去。   谁也没注意到,吴笛去了小卖部,买了好多饮料,分几次拿到了篮球场,又让那些男生们完全不知所措……   这尼玛是请客的节奏吗?话说真会有女孩子会请客?果然这个吴笛,就是一点也不把金钱放在心上的大小姐吧?   白富美,绝对是白富美!   在看到吴笛拿来的这些饮料不是什么纯净水,而是类似佳得乐这种稍贵的运动饮料后,众男生在心中齐齐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并还隐隐觉得,这女孩是真懂行的,毕竟nba的球星们,喝的饮料都是佳得乐啊!   打篮球的男生一共有十几个,是分队对抗的,三球一换,所以这佳得乐饮料也有十几瓶,可这加起来起码要五六十块吧,而这个学校的学生哪怕大部分都是中产阶级、权贵阶级,却也少有在初中时就有那么多可以支配的零花钱。   就连吴大公子的零花钱,都没有多少,毕竟只是初中生啊。   他们哪里知道,吴笛每月的稿费,正常的家庭支出后,都是有结余的,而且全是由她自己支配,毕竟这都是她自己赚来的。   而她本人确实不是对钱看重的人,前世的生活从来都很优越,现在的生活她也觉得挺滋润,买不起装逼用的奢侈品也无所谓,她早就没了用奢侈品来证明自己有钱的心态了。   在她“年轻”的时候,有段时间特别爱买奢侈品,一身“神装”的感觉特别良好,而且好像不开部兰博基尼出去,都显得在圈子中丢份,但渐渐成熟之后,却对这些外物,已经不在意了。   “你们继续吧,这是给你们的……犒劳。”吴笛差点没把“赏赐”说出来,不错,你们尤其是吴迪你小子,能够取悦到我,让我非常满意,于是本女王便赏赐些“美酒”给你们吧!   中二病发作的吴笛,只觉得自己仿佛穿着金闪闪的盔甲,坐在王座之上,血红的眸子中透露出了“愉悦”的心情,于是便大手一挥,打开王之财宝……   做完这些后,吴笛也不等同学们回应,直接潇洒离去。   她说过,她才不想欠小孩子任何东西。   这些,就当是报答吴迪这小子的识趣吧。   而且,看起来自己以后也不用太过在意这个过去的“自己”了,因为不知为何,他已经走上了一条属于他的积极向上的道路。   试着将他当一个陌生人吧……   吴迪神色复杂地看着众男生欢呼地分着佳得乐,陈斌这个原本质疑吴笛的骚年,现在已经差不多成了吴笛的脑.残粉,他拿着一瓶佳得乐递给大班长,啧啧而叹道:“班长啊,我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女孩似乎和你挺像……不过好像比你还要豪爽!”   吴迪笑了笑,也不说话,只是接过了饮料。   仿佛是心有灵犀,吴迪也感受到了少女为何要这么做,他让黄鹏去给她道歉,而她却用这样一件事来报答……互不相欠。   虽然吴迪对少女这样的举动非常赞赏,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孩,可是……那种好像离女孩更远了一些的微妙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岿然不动]   吴笛随意“犒赏”一群牲口的事情,很快便在班中流传开来,于是班上更多人都觉得,这位低调认真的优等生,就算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也绝对是个家境富裕的主儿。   所以当有关吴笛的双亲是底层的农民工,并且已经逝世的小道消息,传播到吴笛的班级时,简直连一丝波澜涟漪都没有泛起……   而且要知道,吴笛在班上的人气,可是非常高的,将她称之为一面旗帜也不为过。   当其他班嫉妒吴笛的学生传播抹黑吴笛形象的谣言时,吴笛班上的那些八卦党们,则开始自发地反驳这种“无稽之谈”,甚至有人绘声绘色地说吴笛的家世十分显赫,理由如下……   第一,自从学校最近不要求穿校服后,吴笛同学保持着每天换一身新衣服的节奏。而吴笛在食堂自己打的饭菜,都是超丰盛的,可往往每盘只吃一点,实在是铺张浪费得很!不过那些被吴笛特意邀请在一起用餐的家境稍稍窘迫的女孩们,可就有福了……   第二,气质问题,在这个阶级分明的国家,人们对自己的出身很在意,出身差的大多非常自卑,然而吴笛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人一等的自信,让一众男生都忍不住想要跪下来摇尾乞怜……女王大人,我们也不敢和你做朋友,但请收下我们这些仆人吧!   第三,谈吐优雅,举止得体,从来微笑对人,似乎连发怒这种情绪都没有。www.wzflse.com这种完全就是名门淑女式的教养,让人的压力实在很大呐!   第四、第五、第六……都最后连吴笛打了喷嚏,在别人看来,都是高贵无比的!   ……   所以吴笛是“名门大小姐”的这个传言,可比前者要“李菊福”多了!   而始作俑者蒋文都想不到的是,后一条传言,最终越传越广,居然完全盖住了什么吴笛是家境贫困的孤儿这种一看就站不住脚的说法!   像吴迪这小子就自动忽略了少女出身工人阶级这样的无稽之谈,反倒是觉得少女“家世显赫”这种说法倒也不是没有根据的!   吴迪因此疑神疑鬼起来,他忽然想到,当初教会他利用父亲的权势“作威作福”、“仗势欺人”的人,便是吴笛!看她那副手脚老到的“纨绔”模样,显然这种事对她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而他又想到了吴笛这个少女,居然连公安局的副局长的名字廖宏军都知道,还有种“呼喝局长”的霸气……莫非这个少女,真是京城某大家族出身的政阀子弟?   没道理啊……吴迪百思不得其解,他怎么说在京城也是真正有分量的官n代了,外公可是前.总.理啊,所以同辈圈子里有点来头的,无论男女,他都认识,完全就没听说过这个迷一般的少女。   莫非……她是父亲的私生女?!   吴迪陡然出现这样一个念头,不由哑然失笑,自己是不是也看多了“豪门恩怨”剧了,里面什么私生子、私生女简直泛滥……   而身处传言之中的吴笛,则依然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有时候在吴笛身边的同学,都不得不佩服这个将心思完全放在学习上的少女,外面有人为了争论吴笛的家世,都已经掐起架了……   可少女依然稳如泰山,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少女这种一如既往的淡然安静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地猜测,说不定就算她听到了有关自己的传言,也只会一笑而过。   吴笛班上的同学,却也没有去问她的家世如何如何,他们觉得用这种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去打扰人家,真是一种罪过。   与吴笛同坐在最后一排的黄鹏,现在都破天荒地开始认真学习了,总觉得自己再吊儿郎当下去,完全成了对照明显的反派人物,遭受着某些人隐晦的鄙视目光,让他感觉十分不爽。   吴笛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哪怕她从来不去要求别人什么,总是认认真真地做自己的事情,可她那一份专注与认真,却自然而然带动了更多的人,一起努力……这就是正能量的犀利之处了。   现在整个班中的学习气氛,可以说真的非常好,班主任曹老师都忍不住表扬了好几次,甚至有别的班的班主任,都拿吴笛的这个班来给自己班做榜样。   比如蒋文这个班的班主任,她就在班会课上,堂而皇之地把吴笛拿了出来教育班上的学生:“你们知道曹老师班上的吴笛同学吗?那叫一个认真啊,连下课都一直坐在座位上学习,人家那样的学习态度,能够保持年级第一的成绩,完全理所应当的!”   “我们实验初中,与第一初中,是市内最好的两所初中,当初吴笛同学就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考进我们初中的,免建校费,现在我们的张校长,可是非常期待这位同学,可以力压第一初中那位常年霸占着全市第一位置的赵晔华,这几次模考无疑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啊,我希望大家能向吴笛同学学习!”   在下面听着老师称赞吴笛的蒋文,鼻子都快要气歪了。   也不知是不是被后面有关吴笛是个“名门大小姐”的传言打了脸,一时间急火攻心的她,忽然站了起来,当着全班人的面,对班主任说道:“老师,我怎么听说那个吴笛,就是工人家的孩子,就凭这样的出身,也凭让我们学习?”   班主任皱了皱眉,不悦道:“小小年纪,说什么瞎话,现在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与政策,可都是偏向工人、农民的,他们才是我们真正撑起华夏的劳动人民。而且,是谁告诉你吴笛是工人家的孩子的,我怎么听说她出身书香门第啊……”   这个班的学生听到这话,忽然都哄笑起来,没想到从班主任口中,居然又出现了一种传言!   不过,就算是书香门第,也比工人家的孩子靠谱!   这是同学们心中的看法,他们又不是瞎子,自然可以感觉到,那个气质高雅、自尊自信的吴笛,绝不可能底层出身。   蒋文气呼呼地坐了下来,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被吴笛隔空扇了几巴掌似的,关键人家吴笛到现在还不清楚什么传言不传言……   蒋文显然是明白这一点的,因为她每次去厕所时,都会向吴笛班上瞟一眼,结果发现吴笛除了每天身上的衣服换了又换,更加光彩耀人以外,一如既往地埋首于书海之中。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完美的力量]   这种姿态的吴笛,让蒋文甚至觉得根本就没有任何破绽,她散布有关吴笛的谣言,除了因为嫉妒而想要抹黑对方的形象以外,便想要以此来扰乱对方的心境,使对方在中考中失利……   可残酷的事实,给了蒋文当头一棒,她不但没有抹黑成功,反而诡异地又为吴笛增添了一个“名门大小姐”的光环,该说“低级黑”不愧是“高级粉”吗?   因为不讲究事实乱黑人的话,总会激起许多“真相党”的逆袭,所谓“真理越辩越明”,不少学生根据吴笛平日表现出来的细节,就已经断定,吴笛的出身,肯定非富即贵!   而吴笛那副始终如一地投入在学习中的态势,甚至让蒋文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李浩乾告诉自己的有关吴笛的出身资料,是错误的……   这种造谣者到头来都发现自己的谣言靠不住脚的情况,到底算个什么事情啊!   蒋文没有把对方弄得心境大乱,反而自己的内心充满了不甘,她已经完全没有了复习的心思,只想着要如何报复回去……她实在不能忍受自己这么窝囊地就承认失败!   蒋文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自己散播谣言这件事,并没有暴露出去,否则还真有可能被那些心甘情愿“跪舔”吴笛的男生们群起而攻之。   吴笛因为蒋文谣言的缘故,不仅在班中人气更高,在整个学校的人气也噌噌噌地往上窜,主要这年头华夏的社会风气实在不怎么样,这一听说吴笛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名门大小姐”,甘愿“跪舔”吴笛的男生呈几何阶数增长!   真是郁闷,为什么这家伙的风评就这么好呢?   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还真有道理,如果吴笛在某些方面真有破绽瑕疵的话,就不会这般稳坐钓鱼台了……   蒋文本来前面的谣言不成,就想用吴笛是“援交妹”“被包养的拜金女”的谣言继续抹黑对方,这也正可以解释为何吴笛那般豪爽大方,花起钱来毫无节制,毕竟衣服每天换一套新的,就算是网购的便宜货,这一百以上总要吧?   这样一算,每月单单花在衣服上面的钱,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就从来没为钱发过愁,所以花起钱来实在大手大脚,而如今吴笛的将要在杂志上连载小说,说不定还会有一笔不菲的独家签约费,然后小姨的《盘龙》,这随随便便弄个均订破万甚至破十万,总没什么问题吧?   这钱赚来是干什么用的?当然是用来花的!   吴笛这辈子反正只有王静姝这一个亲人,她以后估计也是独身一辈子,有一些适当应急用的存款就足够了,其余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前世身为“高富帅”的吴笛可是个非常会花钱的主儿!   可蒋文现在自己都觉得,继续用什么“援交妹”“被包养的拜金女”来抹黑吴笛,实在太不靠谱了,吴笛身上那种从骨子散发出来的高贵优雅,还有那清纯至极的形象,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什么“援交妹”“拜金女”……   真是的,你一个女孩,把自己弄得这么完美干什么?   蒋文头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深切体会到了一种被“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无力感。   蒋文暂时找不到什么好办法,便先去找李浩乾,想要再确认一下,吴笛的出身到底是怎样的,就算别人不信吴笛出身卑微这种事,知道事实的她,也能多一些优越感,这是她用来安慰自己的唯一事物了。   不过若吴笛真的出身卑微的话,那蒋文也会觉得十分沮丧,当传言明明就是事实时,却没人信,人们反而更信那虚假的真相,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悲哀的事情,请允许她做出一个悲伤的表情……   蒋文来到李浩乾身旁时,对方正托着自己的腮帮,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眼神迷离而忧郁……   喂!明明设定为运动型略带痞气的男孩的李浩乾,什么时候人设已经崩坏成了忧郁型的文艺青年了?   蒋文甚至觉得,在下一刻,李浩乾会用一种“蛋蛋的忧桑”的文笔,写下一首感情充沛的诗歌。   结果却是,李浩乾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忽然轻声哼起了一首歌,歌词是“真想再回到那个两小无猜的年龄,那么的安宁,那么的温馨……”   蒋文听到这歌,顿时勃然色变,这是这个世界的华夏弯弯的著名歌手、作曲家、作词家马大佑的一首《青梅竹马》,它以极为舒缓的曲调描写有关青梅竹马的真挚感情,不过在整首曲子都充满了一种淡淡的忧伤,非常的触动人心。   这《青梅竹马》一出,便让不少有青梅竹马的孩子奉为经典,甚至还促成了不少青梅竹马式的情侣……   不行,不能再让自己的浩乾唱下去了!莫名的危机感充斥在蒋文的心头,这种要被ntr的节奏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是说青梅竹马的角色,才是注定被ntr的吗?   为了捍卫自己的感情,向来在李浩乾面前喜欢拿捏矜持的蒋文,很是亲昵地抱住了李浩乾的一只手,用柔柔地声音说道:“浩乾,你最近怎么啦,都没有和人家好好说说话。”   李浩乾被蒋文的动作弄得从某种情绪中回过神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不耐,从李浩乾的行事作风中,就可以看出,他其实就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其自私早已深入到了他的骨髓之中。   李浩乾不动声色的将自己胳膊从蒋文的怀中抽出,脸上带着勉强的笑容,只是淡淡道:“马上要中考了嘛,考前有点小抑郁吧,毕竟我的成绩实在不怎么样。”   蒋文被李浩乾这种冷淡的态度弄得心中一凉,只觉得滋味复杂难言,她只能强颜安慰道:“反正你家中有钱有关系,什么高中不能去?而且你篮球挺棒的,通过体育生特招也行……”   李浩乾皱了皱眉,以前若他听了蒋文的话,还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为什么就这么刺耳呢?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四十章 渣男]   李浩乾其实知道这是为什么,可他却不愿承认这个原因。   那便是,他认为自己对某人的“旧情”死灰复燃了,而某人又是自寒假过后的月考开始,就一直雄踞年级第一的超级女学霸,在全市的模考中,更是力压那位赫赫有名的“赵晔华”。   这个赵晔华可不简单,在小学时就拿了不少奥数竞赛的金牌,然后被第一初中免学费特招,之后在这学风极佳的第一初中就从来没掉出过年级前三,自从上初三以来,则一直保持年级第一。   第一初中是市内最好的公立初中,但进去上学的学生,大多都是家境一般的,因为它不需要什么建校费,这赵晔华被免除学费的话,便意味着他上这个初中一分钱都不要花,每年还能拿到奖学金。   不得不说,当学霸其实是一件很实惠的事情。   实验初中则是一所私立初中,要说贵族吧,也真说不上,真正的贵族中学在京城,非政阀子弟、资本财团子弟不能入,不过实验初中的设施环境,确实要比第一初中强,可一般中产阶级要进这实验初中,则要花一大笔建校费……   当然,实验初中为了抢一些优质生源,提高自己学校的形象,则也会用极难的考试来测试一些学生,若能表现出优异的成绩的话,则会免建校费召入,像吴笛当年,就是这种情况。   其实有不少家境不怎么样但曾经学习不错的孩子,在实验初中渐渐堕落,以前的吴笛也曾是其中一员。   原因也可以想象,这个实验初中充满了一股浮躁的风气,学生特别喜欢攀比家世,若非师资力量确实强大,老师也比较负责,而私立初中的那些董事们也要保证学生们的成绩,以吸引那些中产阶级,否则这实验初中怕早就沦为二流初中了。   而第一初中这所公立中学,则在吴定邦这位主管教育的团青派官员的扶持下,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势头。   李浩乾必须承认的是,现在他觉得自己在吴笛面前,有些抬不起头来,似乎又恢复了小时候那种情况,可惜之前自己却伤她伤得太深……他很是自我感觉良好地想道。   而印象中的吴笛,心肠可是非常软的,非常温柔可爱,像只小白兔,若是自己能够真诚地道歉,并认真写一封情书的话,能不能让她回心转意呢?   怎么说自己也是“吴笛”赠过情书的人啊……李浩乾想到这件事,就有点乐滋滋的,他好像忘了,自己当初收到情书时,便觉得特别恶心,收到土圆肥胖妞的情书,难道不恶心?   李浩乾本性自私薄情,自我感觉极其良好,他越想就越觉得,自己说不定可以重新赢回少女的芳心。   他看了不少泡妞方面的书籍,听说有些女孩,心肠非常软,尤其是对所谓的藕断丝连的“前男友”,只要前男友认真哄两句,说不定还能免费打几炮……   李浩乾琢磨着,自己就算不是吴笛的“前男友”,可这关系也不能算差吧,他与吴笛之间,可是有童年那段最美好时光的回忆的!这可是最深的羁绊!   这才没过几天,李浩乾便忘了之前自己那所谓男人的自尊,准备去低声下气地求吴笛回心转意,而自己则会一心一意对待她,他越想越觉得,以吴笛的软弱性子,在他那无赖地死缠烂打之下,绝对会原谅他的!   至于蒋文,李浩乾心中不由冷笑一声,不过就是备胎一个,永远只是他心目中吴笛女神的替代品!   “对了,浩乾,我就想再确认一下,那个吴笛真是工人家庭出身吗?”蒋文并不知道这位与她暧昧了许久的渣男,已经暗暗将她当成备胎了,她依然想确认一下吴笛的出身。   “当……唔,现在我倒是也不确定了。”李浩乾一改之前对吴笛态度,实则他当然可以确定,吴笛就是工人家庭出身,与他的父亲还是工友,不过他父亲忍受不了资本家的压榨剥削,独自出来艰苦创业,因为有贵人相助,终于自己也成了资本家,开始剥削底层工人。   而吴笛的父亲则是死脑筋,一直待在那个工厂,直到那工厂因为经营不善被更大的资本家收购后,为了减轻工厂负担,直接让吴笛的父亲下岗,也正因此,吴笛的父母之间产生了裂痕。   在资本与权力缺一不可的平行世界的华夏,没权也就罢了,政治那确实是少数精英垄断的游戏,可你却连唯一养家糊口的工作都丢了,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了?   经蒋文这么一问,李浩乾这时才想到吴笛的身份,顿时底气又更加足了,自己现在可是富二代的身份,而吴笛的出身那么卑微,自己却这么爱她……哎呀,他都快被自己的“真情”给感动了!   李浩乾觉得,自己心动不如行动,不如今天就开始写情书,说不定对方正等着自己真诚的道歉怎么办?这事儿绝对是越早越好!   蒋文这时也不追究对方含糊的语气,她总算是知道,自己从吴笛的身份上,怕是没办法再做什么文章了……   蒋文放学之后,就一直在脑中思考如何继续与吴笛作对,她忽然想到,自己似乎弄错了方向!   自己的首要目的,可是让吴笛在中考中失利,以断绝对方的前程,什么抹黑形象,不过就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而已,最重要的,是打扰吴笛的学习节奏!   她想到自己母亲那妓者的身份,不由计上心头……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对初中的内容,已经完全烂熟于心,这几日她其实是在帮她的小姨修改《盘龙》前三万字的开头……   吴笛在写作上,也是个非常偏执的人,明明《盘龙》就是超级小白文,可她却忍不住想要将这开头弄得更加完美,那开头的一段高级魔法师之间的战斗,让吴笛这个最善华丽文笔的作者,改得更加富有画面感与感染力……   这也为王静姝在描写打斗上,增添了一个范例,使得王静姝可以更深入了解,应该怎么写打斗,话又说回来,其实h戏,也是人与人之间切磋战斗的一种嘛,这与打斗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h戏要有撸点,而打斗则要有燃点。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四十一章 你开心我也开心]   蒋文回到家后,便拿着手提电脑,指着在网络上爆红的吴笛的照片,对她那位妓者母亲说道:“老妈,你看,这是我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不过现在却在网上红起来了,趁这个时机,对她进行报导,说不定能提高我们家《南方晚报》的销量……”   张晶正在写着稿子,随意瞥了一眼自家女儿的电脑屏幕,只是皱眉道:“不过就是网络上热一会而已,又没有大人物打招呼,《南方晚报》没必要跟着炒作。”   不错,这《南方晚报》是市里某位实权人物的喉舌,不过这位实权人物,对《南方晚报》的支持力度不是太大,《南方晚报》向来无节操无下限,只要有人出钱,什么假消息都敢往报上登。   还有的黑钱收入来源,则是妓者们探访到了一些企业的内幕,也不管这企业利不利民,便勒索那些企业家,如果不给钱,那对不起,我们的报纸就要刊登了……   张晶的意思很简单,网络这个少女虽然红,但没大人物出面打招呼,又没人给《南方晚报》塞钱,她凭什么要帮着炒作这个少女,为其增加名气?   在她看来,少女在网络上能够红极一时,定然是炒作出来的,可能是有幕后推手,也有可能是网民们那种恶搞的热情。   像现在,吴笛的那段国旗下讲话,就被不少喜欢恶搞的网民,配上了历史上各种各样大人物的经典演讲,让人看了就觉得特别喜感,仿佛吴笛也会注定成为历史上的那些大人物一般……   蒋文见母亲似乎没理解她的意思,便将自己对吴笛的嫉恨一箩筐地倾倒了出来,她还提出了自以为得计的策略:“《南方晚报》可以既采访我们学校的吴笛,又采访第一初中的赵晔华,将两人弄得针锋相对,说不定可以吸引不少人的眼球。”   张晶不置可否,她觉得自家女儿还真是喜欢小题大做,不过她还是宠着自己的女儿的,想了想,反正《南方晚报》的版面挺多,如今中考在即,弄个中考状元大猜想的噱头,似乎确实能赚人眼球。   张晶她就压根没考虑,舆论会给学生们造成的压力,甚至会毁了一个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于是张晶便让手底下的记者,去采访那些在市里知名的优等生,准备将他们的信息登在报纸上,然后再开个赌盘什么的……   蒋文终于露出释然的笑容,心道你吴笛不在意网上的评价,这纸质媒体的骚扰,一定会让你烦不胜烦吧?   意料之中的是,第一初中这所公立中学,以学业最重为由,拒绝一切采访,其校长更是将他最看重的主将赵晔华,保护得死死的,不让任何人来骚扰。   而第一初中可是真正有官方大人物罩着的,而这《南方晚报》又不得那位官方大人物的待见,自然就不敢招惹这第一初中了。   倒是实验初中这所私立中学的董事们,觉得这是个让自己学校更加出名的好机会,他们同意了报纸对自己学生的采访。   张校长知道这个消息后,脸色非常难看,实验初中在成绩上已经被第一初中压了几年了,如今这一届好不容易有一些反超的希望,奈何这些瞎指挥的董事在这当猪队友。   就连每个班的班主任,都强烈抵制这件事,他们觉得,就算要采访,几天后中考完了再采访也不迟。   董事们见状,也松动了一些态度,妥协一下吧,让学生代表接受采访好了。   于是吴笛便被推了出来,班主任曹老师在校长室拍桌子大骂某些家伙就是乱弹琴,张校长也能理解这位曹老师。   毕竟他也知道吴笛这个学生,那次国旗下讲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而且以吴笛的优秀,绝对是有资格问鼎全市第一的中考状元的宝座的,若是被妓者骚扰之后,乱了心境怎么办?   到了这个时候,对顶尖的考生来说,任何因素都会影响这考试的成绩,毕竟初中所学的内容,都比较简单,理科比拼的是细心与解题的规范,文科则是决定胜负的存在,可文科这玩意,那真的有运气的成份。   张校长只能安慰曹老师,说我们这位学生代表吴笛应该是有一颗大心脏的,绝不会被妓者的所作所为而打乱心境,而且董事们已经决定,直接让记者在广播室采访吴笛,让全校学生都听一听,免得《南方晚报》随意歪曲报导。   不得不说,这《南方晚报》喜欢断章取义、歪曲报导的名声,早就烂大街了,但却也正因为它什么都敢爆,非常追求眼球效应,导致它的发行量很大,也难怪这学校的董事愿意让学生被采访。   最重要的是,这次是《南方晚报》主动要求采访的,基本不要什么费用,这便让一切向利益看重的董事们觉得这事好像挺占便宜,他们可是将学校当成赚钱的工具的,这工具当然是越有名气越好。   蒋文在知道吴笛被推出来当学习代表接受采访后,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她依然觉得吴笛能够保持心境不乱的原因,是她比较“独”,没有任何亲近的朋友,自然也就听不到什么八卦传闻了。   而这一次,连记者都出动了,想来随随便便露出一些口风,就会让吴笛不知所措吧?   蒋文已经坐等今天中午的学校广播了,要知道,一般来说,接受采访的人物,在之前都会拿到记者的问题,提前做准备的,像吴笛那个世界,央视要采访的人,那可是早就已经被告之了该怎么回答……你要是敢说什么不合时宜的话,肯定会被掐掉。   可这一次,蒋文特意让那位记者自由发挥,不按照提前给吴笛的问题问,而是什么问题刁钻,就问什么,最好是把吴笛的出身问题也爆出来,那可就真的是可喜可贺了……   吴笛在得知自己要被采访的时候,心里也别提有多开心了,前世她在学生时代,可从来没有过这样“顶级学霸”的待遇啊,她可是超期待的呦!   你和吴笛讲“紧张”,那是什么玩意儿,能吃么?如果能吃的话,听说很好吃?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感谢大家的支持!!!   ps:坑爹的顺丰快递终于被某点签收了。。。明明是自己放假,可它却是一贯地将收件者“被放假”,这次某点也惨遭毒手啊。。。不知大家知不知道这种事。。。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勇往直前]   吴笛正在琢磨拿到手上的问题与规定的答案,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吴笛同学提不起劲……   什么嘛,原本还以为是自由回答,却没想到这《南方晚报》也这么死板,只想听套话空话。   好吧,这也许是学校为了宣传它是多么多么好,而使得她被安排的这些问题的答案,都与学校挂钩,比如是什么让你学习成绩如此优异,回答便是,校园的设施真的很不错,让我学得很舒心,实验初中的老师也确实非常优秀负责之类。   虽然如此,吴笛却也不准备忤逆学校的安排,反正她也就是图个新奇而已,其实她也知道,只要不是为了搏出位,在面对记者时,最好都用万金油式的回答就行了。   而吴笛自己显然没有去炒作自己的念头,果然她现在最喜欢的,就是好好学习,不断地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充实自己,而不是去追逐那些虚浮的名利。   吴笛有这样的自信——当自己不断变得更加强大后,想要什么,都会唾手可得。   吴笛在作为学生代表,要被采访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学校,毕竟采访会在中午时同步广播出来,让所有学生都听到。   吴笛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她发现自己自从经历过国旗下讲话这样的“大场面”后,对于全体广播这件事,还真的没有了任何紧张,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采访而已,对自己来说,完全就是小菜一碟!   “吴笛,听说你今天要被采访啊,真是厉害呢!”有同学对吴笛如此说道。   “谢谢了,厉害什么的,其实也就那样吧……”吴笛一如既往的谦虚。   “吴笛同学,恭喜你啦,又有出风头的机会了。”有人心有不甘,阴阳怪气地说着。   “如果你想代替我的话,我会主动向老师提议的。”吴笛微笑着回应道。   那人顿时便不说话了,在这个节骨眼,敢顶着压力接受采访的,还真没多少人。   “小笛,要加油哟!”与吴笛关系不错的女同学夏薇薇鼓励道。   “嗯,有薇薇的支持,那就什么都不用怕了。”吴笛依然十分豪迈,这是夏薇薇最佩服吴笛的地方。她觉得吴笛身上,一点也没有小女生那样的扭扭捏捏。   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不错,主要便是因为吴笛在理科方面,帮助了夏薇薇很多,在吴笛帮助她的过程中,两人渐渐成了还算不错的朋友。   而夏薇薇这个女孩,现在是《青春祭》杂志中那位作者“天净沙”的狂粉,若说以前她买《青春祭》都是想到再买的话,那现在就是每期必买,只为看“天净沙”的短篇小说。   夏薇薇觉得,天净沙老师的短篇言情小说,实在是太赞了,而且都是超级甜蜜温馨的文,让她看了,心里都觉得异常温暖,果然是满满的治愈系好文呢……   夏薇薇似乎忘记了当初看完那篇《剑仙》之后,自己致郁了不知道多少天……   所以每当天净沙老师出新文时,她都会拿来与吴笛分享,只可惜吴笛似乎对言情小说不感兴趣,连天净沙老师的甜文都看不进去。   若夏薇薇知道,与她朝夕相处的吴笛,就是“天净沙老师”的话,就明白吴笛为何会是这种反应。   吴笛自己写出来的每篇文,可是修了又修、改了又改的,完全可以说是精雕细琢,这样一来,待到它刊登到杂志上,自己反而没有看的兴致了,因为那已经完全烂熟于心了。   到了中午时,班长吴迪带着女孩吴笛去广播室,吴迪这小子自然不放过这么一个搭讪的好机会,他颇为关心地问道:“准备的怎么样了?”   吴笛摇了摇手中的标准答案,淡淡道:“这还要准备吗,照着上面读就行了。”   吴迪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你还是注意些吧,这个《南方晚报》风评不是太好,可能会不按规矩来。”   吴笛闻言,心中没有一丝波澜,反倒兴致勃勃道:“哦,你怎么知道?”   吴迪道:“我爸一直很讨厌这个《南方晚报》,因为它各种胡乱报导一些事情,它的后台有些来头,所以敢这么乱来。”   既然老爸那只老狐狸都这么说,看来自己确实要防备一些,吴笛冷静地想着,心中却依然极为淡定从容,怎么说她踏上社会之后,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临场发挥也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这个世界的父母,吴笛不由心中微微一痛,自己还能与他们相认吗?   前世父母对自己的宠溺,吴笛一直认为是理所当然,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父母的感情便越来越深厚,自己有那样的身份地位,说句难听的话,几乎全都靠父母……   可这个世界的父母,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啊……   吴笛眼神复杂地看了吴迪一眼,心里莫名地又开始不爽了,明明说是要将他当作陌生人的,却发现这陌生人“抢”了自己的父母……   真是麻烦,为什么这个平行世界还会有一个少年时的自己?头疼死了!   算了,不想了,还是一句话,坚定自我,勇往直前!   自身的强大,才是一切的保证!   最终,吴笛只能露出一个依然优雅自信的笑容:“放心吧,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采访而已。”   见到吴笛这副大气磅礴、举重若轻的样子,尽管吴迪心中十分佩服,可他总觉得这事不太对头,从之前的谣言,到今日的采访……这是有人在针对这个女孩,绝对是的!   吴迪的眼底深处闪过一丝不符少年人的阴霾,他最近被吴笛在不经意间“调教”得愈发成熟了。   当一个人脱离了低级趣味,投身于真正有意义的事情中时,总是成熟得很快,沉下心来读的书越多,吸收的知识越多,便会对这个世界愈发深刻地了解。   而吴迪是真正处于中二期的少年,他这时莫名地爆发出了一股豪气——我一定要守护好这个自己心目中憧憬的少女,不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吴迪并没有咋咋呼呼地将自己的这个想法说出来,他总觉得若将这个想法告诉少女的话,少女表面上或许依然会保持着她那永恒不变的优雅从容,可莫名的直觉却告诉他,少女心底绝对会这么想——我吴笛这么强大,也需要你小子来保护?省省吧。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四十三章 中规中矩]   进校内广播室之前,曹老师又耐着性子对吴笛“嘘寒问暖”了一番,嘱咐她一定不要有任何心理压力,采访这事就算砸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关键还是中考……   曹老师在嘱咐吴笛时,心里又把那些校董给骂了一遍,是谁想出这么一个避免“歪曲报导”的馊主意?竟然全校广播,这简直就是故意要压垮吴笛这个优秀的女孩!   这个时候,曹老师也只能用吴笛有一颗大心脏来安慰自己了。   不过吴笛倒是被曹老师的凝重弄得一愣一愣的,她就压根没想到采访与中考之间有什么直接联系……   但吴笛却也可以感受到曹老师对自己的关心,已经开始非常注意自己礼节的吴笛,当然很是礼貌地感谢了曹老师的关心,让曹老师又在心里赞叹一番,这个女孩子真是优秀,也不知道,她的未来会达到怎样的地步?真是期待啊……   吴笛来到广播室,坐在了早已给她准备好的椅子上,今日她的打扮依然显得十分素雅传统,她扎着朴素的马尾辫,身上的书卷气很浓,素面朝天的脸颊上,两只大眼睛极为纯澈有神,让人见了便心生好感。   这个时候,两位记者也来了,一位负责问问题,一位负责记录,采访就此开始。   班级中的同学们,也发现广播终于开始了,除了某些冷艳高贵党表面上对吴笛表示不屑实则偷偷听着以外,其余的学生都开始认真倾听起来,有不少人,还是希望能够听到一些有关少女的内幕消息的。   毕竟吴笛在学校里确实太“独”了,仿佛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接近她,到头来却又发现,她几乎与所有人都隔着一层距离,这距离,就像两个世界。   还是一句话,凡人不懂学霸的世界……   一开始记者问的问题,大都是早就给吴笛纸上的标准答案,吴笛直接照着稿子念了,不过心中未免觉得无趣,果然她其实还是期待着一些意外。   吴笛骨子里,充满一种争胜的执念!   学生们听着吴笛一口一个称赞实验初中的回答,有的顿时就骂开来了:   “靠,我就知道这根本不是吴笛自己的回答,学校早就和这个报纸打好招呼了!”   “没错,我们这学校算计得可真精明,人家是中考完了再宣传自己,我们学校在中考前居然就搞出了这么一出……”   “最恶心的是,居然还要把这么无聊的玩意广播出来,白白浪费了我们的期待!”   ……   有骂学校无良的,当然也就有只顾着听吴笛那柔软动听声音的男生,他们才不管学校安排吴笛怎么回答问题,只要听到她的声音,就已经非常满足啦,心里的想法也极为简单:   “果然还是吴笛学姐的声音最棒了,国旗下讲话听过一次后,怎么都觉得好听!哎,可惜人家马上要毕业啦……”   “这样的声音完全就该进军歌谣界,完爆那些卖大腿的组合!等等,话说她的大腿也很棒呢……”   “怎么她没有早些在广播室当广播员呢?到现在才听到……这三年简直白过啦!”   ……   当然,大多数学生也不会像前面两种人反应那么剧烈,他们觉得吴笛的声音固然悦耳,却也没有那么夸张,有时候粉丝这种群体,总是带着特别强烈的主观意愿,在他们眼中,自己所粉的人什么都是完美的,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而那些无脑低级黑则恰恰相反,在他们眼中,他们所黑的人,简直一无是处,什么都是缺点……   所以脑.残粉最容易拉仇恨,所谓一粉顶十黑,而无脑黑更是不用理会,说不定他们还会给你招来一些好奇的粉。   李浩乾这时也眯着眼睛,撑着自己的腮帮,一脸满足地听着吴笛的声音,脑中则开始幻想着与其声音相配的容貌,他愈发有种急不可耐地挽回对方的冲动了。   决定了,就乘着中考前一天全校打扫卫生那会,拿着情书表白吧!无论如何,他都想要让女孩回心转意!   李浩乾似乎也一点都不考虑,若是一般的女孩子,在重大考试之前,遭受到男生的表白,会很容易影响情绪,也许他的心中还抱有一些邪恶的心理——   他不希望吴笛继续耀眼下去,作为一个女孩,怎么能比他还要强呢,像以前一样,做一个逆来顺受、柔柔弱弱的小女人,长大后安安心心相夫教子,不是挺好嘛。   蒋文一边听着广播,一边斜眼注视者李浩乾,看到他那一副迷醉享受的样子,心里别提有多嫉恨了,她只觉得越来越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真是的,怎么还不问一些刁钻的问题?   蒋文这样想着,便听到那位提问的记者似乎用一种玩笑的口吻问道:“吴笛同学,你是怎么看待中学生早恋这个问题的呢?”   这个问题显然不可能是提前给吴笛的,而有关“早恋”的问题,真的很不好回答,既不能完全同意,也不能全盘否定,但是记者用一种玩笑的口吻说出来,还真不能说他别有用心。   同学们这时候都来了精神,显然他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不同寻常,只因吴笛顿了一顿,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也就顿了一会,只听吴笛也用一种玩笑的语气回答道:“其实这个问题,齐朝末年开国初年的著名作家周迅人早就回答过了。”   周迅人是这个平行世界华夏中的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华夏文化革命的主将,华夏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世界十大文豪之一,以文笔锋锐犀利而著称,可谓嬉笑怒骂尽成文章。   《周迅人批判》一书中,如此对周迅人那最著名的杂文评价道:“谁都知道周迅人的杂感文有一种特殊的风格,他的文字,有他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倘若说出来,就是他的笔常是扩张又收缩的,仿佛放风筝,线松开了,却又猛地一提,仿佛放开水流,却又预先在下游来一个闸,一张一弛,使人的精神有一种快感。读者的思想,先是随着驰骋,却终于兜回原地,也即是周迅人所指定之所。这是周迅人的文章吸引人的地方,却也是他占了胜利的地方。”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   学生们听到吴笛这样说,有以周迅人为偶像、并对其事迹颇为了解的同学,不由交流了一番:   “周迅人有说过早恋这种事情?他那个时代,连早恋这种说法都没!好像都是早婚吧?”   “我以我对周迅人的了解保证,周迅人绝不可能对什么早恋发表观点!”   “这吴笛是不是胡诌啊,我知道她的文学功底超强,难道她又要现编什么名人名言?”   “这次应该不会了吧,周迅人有什么名言大家可都是知道的,瞎编就是贻笑大方,听着吧,看她怎么把这事圆回来……”   ……   记者显然也顿了顿,在思考周迅人先生有没有对早恋发表什么看法,要知道,周迅人在华夏文坛的地位,那可是毋庸置疑。www.hljxwb.com   周迅人文学奖属于华夏最高荣誉的三奖之一,是为鼓励优秀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杂文、文学理论和评论作品的创作,鼓励优秀外国文学作品的翻译,推动华夏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的,总奖金为四十万人民币。   另外两奖,则是遁矛文学奖、青衫诗歌奖。   其中遁矛文学奖,根据著名作家遁矛先生遗愿,为鼓励优秀长篇小说创作、推动华夏的文化繁荣而设立的,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参评作品需为长篇小说,字数在13万以上的作品,其奖金为一百万人民币。   青衫诗歌奖,包含一切体裁诗歌的华夏诗歌终极大奖,可以是“魏辞”、“新赋”(“新”也是一个朝代的名称,大概相当于我们这个世界的‘汉’)、“秦诗”、“楚词”、“齐曲”、“华夏现代诗”……奖金为二十万人民币。   大奖的奖金虽有异同,表面上其地位确实是差不多的,不过看奖金多少也能发现现在人们最看重的是长篇小说,它毕竟更具可读性,文字越多,能够表现出来的内涵也更加丰富。   而且创作长篇小说所花费的时间精力要大于中、短篇小说,所以奖金要高一些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诗歌这种体裁也确实渐渐没落,奖项最近几年因为老一辈的诗人去世,而又没有优秀的新锐诗人出现,便都空缺了,显然有时候创作诗歌,还真的要看灵感。由于这个世界华夏文化产业发达,人们的鉴赏水平也比较高,那种什么“梨花体”若真写出来,绝对要被喷死。   记者终于将学生们的疑惑说了出来:“我记得周迅人先生没对早恋发表过什么看法吧,你倒是来说说,他是怎样看待早恋现象在校园里蔓延的呢?”   吴笛依然用玩笑的口吻道:“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记者沉默了一会,他明白了吴笛什么意思,这是用周迅人的“名言”,来回答他的问题啊!   好啊,小妮子能耐了啊,看我不问死你!   他又不甘心地追问道:“你对已经被老师家长发现了的早恋学生有何建议呢?”   “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这、这……那你怎样评价那些排斥早恋的学生呢?”   “无情未必真豪杰。”   “嘶……你对早恋中的男女有何劝告呢?”   “不能只为了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忽略了。”   “靠!嗯,我是说靠谱!那你对早恋本身的看法是?”   “他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人们也便这么过。”   “你狠、很好……那你对早恋学生的评价是什么?”   “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我擦!擦下汗哈……那你认为早恋的学生应具有什么样的气质?”   “横眉冷对千夫指。”   “咳咳,呵呵呵……胆量呢?”   “我以我血荐轩辕。”   记者沉默下来,内牛满面中……   他已经尽可能地将话题围绕在早恋这个刁钻的问题上为难吴笛了,可这少女居然这么牛叉!   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还全部是用周迅人的名言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连想都不想直接全部用周迅人的名言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她将周迅人的名言都背下来了么?   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么?!   记者出离地再次沉默下来,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似乎被玩坏了的趋势……   此时却又听吴笛用异常愉悦的声音说道:“这些是周迅人先生的观点,可不是我的,呵呵。”   而就在吴笛对答如流之时,教室中的学生也都安静了下来,显然被吴笛那顺手拈来的“周迅人名言”给震住了!   在记者似乎被吴笛噎得哑口无言之后,则一下子爆发了,他们每个人的脸上几乎都带着“不可思议”“惊骇莫名”“震掉下巴”“恐怖如斯”的神色。   刚刚那两位号称对周迅人十分了解的骚年,又忍不住激动地交流了起来!   “这样也行?!真是太、太牛叉了,这个吴笛果然是妖孽吧,肯定是妖孽吧,绝对是妖孽吧!”   “没的说,狂拽炫酷吊炸天!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我自己已经很了解周迅人先生了,却不知道吴笛这牛人,已经将周迅人先生所有的文章都烂熟于心了!”   “是啊,我还以为她又要胡诌现编什么‘名人名言’呢……”   “妈蛋啊!别烦了……别烦了啊!吴笛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好吗?给跪了!”   ……   蒋文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异常难看,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真的这么博学,活用周迅人的名言噎得记者都哑口无言!   该说不愧是学霸吴笛(无敌)吗?   而让蒋文觉得最无奈的是,吴笛最后加的一句话,也太油滑了,完全撇清了自己,她自己就没提有关早恋的任何看法!   难道,果然自己要打击她,只能通过**上这种最直接的方法吗?   接下来,缓过神来的记者,勉强又提了几个出乎意料的问题,比如旁敲侧引地探究吴笛的出身之类。   对此,吴笛是这么回答的:“确实,出身好的人起步会更高,但我这辈子不想依靠父母,只凭借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地。”   这显然坐实了吴笛“出身不凡”的传言,而蒋文则暗骂吴笛太能装了,父母没了还怎么依靠?却不知道吴笛口中的父母,是吴迪的父母……   吴笛依靠她的人生阅历,对后面的这些问题回答得都异常老练、谦虚,可谓八面玲珑、滑不溜秋,充分发挥了她那极佳的口才,让她班上的同学都暗暗吃惊,因为吴笛在班上总是沉默寡言的,却没想到口才居然这么好!   =============   最近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又忙了啊,今天只有一更了~~~~不过还是厚颜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四十五章 恐怖如斯]   这个时候,在一边听着的张校长、曹老师,还有吴迪这位班长,也基本上被吴笛那令人惊讶的口才震住了。   当然,吴笛那一如既往的谦虚态度,也让人觉得实在敬佩,明明都有这样出众的才华,却一点也不恃才傲物,本身长得还这么漂亮……实在完美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啊。   而本来曹老师在记者刁难吴笛时,就想出来阻止广播继续进行,但发现吴笛只是顿了一会,便像是宝剑出鞘一般,在自由回答这些刁难她的问题时,更加妙语连珠,有的回答简直让人拍案叫绝!比如刚刚用周迅人的名言名句来回答“早恋”这种尴尬的问题。   于是曹老师便放下心来,这个女孩实在太优秀了,他相信,自己之前的担忧,都是多余的!   张校长就不用说了,他估计在自己的校长生涯里,吴笛会是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学生了。   吴迪心中自然也是感叹不已,如此耀眼的女孩,让他又觉得自己实在太过渺小了,一定要继续努力,不被拉开太远!   他心中没有一丝嫉妒,因为他真的非常憧憬这样耀眼的少女,并且想要守护这样耀眼的少女!   “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一脸颓丧的记者低着头,语气低沉地说道。   吴笛听到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来一个“爱过”……还好她没把脑洞里的话说出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句“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和“爱过”完全就是神搭配嘛!   “请问吧。”吴笛端起桌上的茶,轻轻抿着,不自觉散发出来的女王气息,让这个无名小记者,表示压力很大。   “你这次中考的目标是什么?”记者如此问道。   原本记者以为,吴笛的回答会一如既往的谦虚,比如说“目标什么的,当然是尽力而为了,能考上某高中就可以了……”   然而记者万万没想到的是,吴笛将手上的茶杯放下,双手抱在自己的胸口,微微扬起了自己的下颚,用远比之前直白坚定有力的话语说道:“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吴笛的语气中,充满了一种当仁不让、舍我其谁的霸气!   没错,吴笛一直是个谦虚的女孩,哪怕是在写作上,她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虽说都是用自己的文笔写作,充其量借鉴了脑中各种小说的创意,可她依旧觉得,自己不过就是个文抄公而已,就是拿这些文章赚钱生活而已,有什么好得意的?   只是,在自己的学业上,她绝不会谦虚,也不会退让!要不然还当什么“女学霸”?   虽说自己的脑中带着前世的记忆,有欺负同龄人的嫌疑,但她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自己在学习上投入的精力,是最多的,她自认为现在还当得起“学霸”这个名头,所以她敢于掷地有声地说——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在一边记录的另一位记者,连笔都不小心摔到了地上,目瞪口呆地看着端庄地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下颚微微扬起,威严满满、眼神极为锐利的少女……   出于一种记者的敏锐直觉,他用相机将此刻浑身散发着“学霸之气”的少女拍了下来,他觉得用这张照片作为此次人物专访的内容,那是最恰当不过了。   广播之中——   “你这次中考的目标是什么?”   “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吴笛这掷地有声、充满霸气的话语一出,简直让全校的学生都傻了眼!   因为在这之前,吴笛所回答的问题,都充分显示了自己谦虚机智的一面,那种老练成熟,就好像是经常与记者打交道的那种发言人……   然而当她此时用极为自信有力的话语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话时,简直颠覆了她之前的形象!   这种前后的“反差萌”,给人内心带来的震撼,简直难以形容!   有同学回过神来,已经忍不住脱口而出道:“娘的,碉堡了!太霸气了!”   “真敢说啊!不怕到时候考不到第一?那可就丢人丢大了!”   “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她对学习这件事,到底有多偏执啊?”   “完全不把那个一中的赵晔华放在眼里!取其首级,如探囊取物……”   “不错,她心里肯定是这样想的——吾观赵晔华,如插标卖首尔!”   “你们都错了,她估计连赵晔华是谁都不知道!难道你们不知道,吴笛每次在知道自己成绩是第一后,后面的人,她都从不关注,也从不放在心上吗?她在学习上,简直骄傲自负到了极点!与她平日里谦虚的态度,完全相反!能够击败她的,只有她自己吧……”   ……   此时那位问问题的记者,颓丧的神色一扫而空,这个可是个大新闻,报导出去肯定吸引人的眼球!   自古以来,华夏的考试,夺取状元这件事,那可是极具偶然性的!   别看吴笛嘴上说起来简单,可要真正做到力压全市数量几乎为十万的考生,那有多难?一个小小的意外,就有可能葬送这一切。   采访结束后,曹老师忍不住忧虑地对吴笛说道:“吴笛啊,你前面都表现得很聪明、机灵,可最后那个回答,实在太过随意轻率了,你给自己的压力,实在太大了。”   吴笛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依然十分轻松:“我喜欢这样的压力,它能给我更大的动力,曹老师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曹老师叹了一口气,这过去的中考状元,那都是连他们自己也没想到会考到全市第一,哪像这个吴笛,居然直接夸下海口,说是预定中考状元,这种无视所有考生,将别人都当成可以任意屠杀的土鸡瓦狗的霸气,让他都觉得心惊胆战!   学霸之威,竟恐怖如斯!放眼整个华夏,怕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是不是觉得这句话有微妙的即视感(笑))   曹老师内心深处陡然出现这样一个想法——和她同时代的人,注定要被笼罩在她的阴影之中……   然而,此时曹老师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嗯,加油吧,你会是实验初中永远的骄傲!”   这个时候,一旁的吴迪紧紧攥着自己的拳头,只觉得自己浑身也热血沸腾着!   这次中考,他也要全力以赴,不说拿第一,起码要拿第二吧?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新的一周,继续保持新书榜第一吧,吴小笛童鞋需要你们的支持!! [正文 第四十六章 捧杀?]   吴笛最后的那番话,在实验初中,可以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些不在意自己成绩的人倒也罢了,可那些同为尖子生的存在,实在无法忍受吴笛的这种“真学霸”姿态!   什么叫做“全市第一,我预定了”?不就是在前几次模考中蝉联第一么?中考这种真家伙,可不是模考可以比的!   这个吴笛,实在是太嚣张,也太狂妄了!   这些尖子生,似乎下意识忽略了吴笛在其他事情上表现出来的低调,他们可无法理解吴笛在学习上的执念……   他们纷纷表示不服,开始埋头于学习之中,开始了最后一轮的复习,力争要在中考中击败这个口出狂言的真学霸,让她成为全市最大的笑柄!   张校长以及整个初三的老师们看到这一切,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吴笛能够拿下中考状元固然不错,但更不错的,则是学校整体都考出一个好成绩。   如今看来,这个吴笛不愧是学生代表,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这么轻易就营造起了这种竞争向上的氛围,就算吴笛最终与全市第一失之交臂,可整个实验初中,也一定会有个不错的成绩!   作为学生代表,吴笛她当之无愧!   蒋文对此更是表示喜闻乐见,她觉得这个吴笛,真的是自寻死路!   她已经让《南方晚报》狠狠地炒作吴笛那句狂妄霸气的“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个说法了,倒也没怎么歪曲报导,因为很显然,这话说出来,简直就是故意拉仇恨的。   而且此次《南方晚报》还以一种吴笛“脑.残粉”的姿态,着重报导了这件事,显然用心也极为险恶,它这是要“捧杀”吴笛啊!   吴笛若是看到这一期的《南方晚报》,哪怕她再淡定,也一定会被吹捧得心中发虚吧?这种肉麻的吹捧,估计没人能看得下去……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一些体育报刊,都拿“我大易帝今日怒砍两分、三板”这种玩意来当标题,易帝看了后脸一定会黑下来的吧?   不过蒋文觉得十分疑惑的是,为什么一贯谦虚低调的吴笛,会这么没脑子地说出这种话,简直就是在绝自己的后路。   这样一来,若吴笛无法获得全市第一的话,她就会身败名裂……因为《南方晚报》绝不会就这样放过她的,肯定要将她前后的表现,好好地对比一下,以此狠狠将其搞臭!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对学习这件事有多么偏执,如同她有一种蛮不讲理的“自恋”一样,在学习这件事上,她也有一种更不讲理的自信!   吴笛可是一直认为自己是“女学霸”的,怎么能在区区中考上退缩?   什么都能谦虚,唯独学习不可以!   不管了,反正她蒋文就等着看吴笛的笑话了,果然这一次,她的决定是正确的。   《南方晚报》很快就发行了,吴笛自然喜滋滋地弄了一份来观看,看到自己那张端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下颚微微扬起的模样,眼神锐利逼人,配合她的那一句话——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她觉得自己好帅!好霸气!   没错,她觉得处于“学霸”状态的自己,就该这么霸气!   至于在学习、写作、绘画时,那自然是有多娴静就多娴静,那个时候,最重要的便是认真投入……   怎么办啊,自己又美丽又帅气,完全没人比得上自己!   今天的吴笛,依然这么完美!   吴笛双手捧着自己的脸,脸上带着一种呆萌的笑容,就在自己那柔软的床上左滚来右滚去,像是一只肉嘟嘟的球球,这个模样的吴笛,怕是别人看到了,也会惊掉下巴吧,简直就是可爱到爆……   好吧……处于自恋状态的吴笛,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好,估计有人觉得她的这种自恋挺可爱,可有人也会觉得她这种自恋很倒人胃口,那股子中二到极致的优越感,实在让人觉得面目可憎吧?   不过,大家可不要讨厌吴小笛童鞋,因为她的自恋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请务必原谅她的这个瑕疵之处!   因此,可以想象的是,当此时正处于“奇葩自恋”状态的吴笛看到《南方晚报》对她极尽吹捧之能事,什么溢美之词都往她身上放时——   “尽得大文豪周迅人之遗风!”   “华夏近年来最有可能会成为伟人的初中生。”   “一定会在历史上留在浓墨重彩的一笔!”   “也许将会让整个人类社会都产生深深的变革……”   这些话,若让一个普通的初中生看到形容在自己身上,只要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学生,一定会觉得无所适从吧?   哪怕是一个成年人,也觉得这种事情,实在太大了、太空了、太假了,有多少人敢拍着胸脯说,我一定会成为一个伟人?除非是正处于中二幻想期的骚年……   然而吴笛却完全笑纳了!   居然完全笑纳了!   没有一丝羞惭地完全笑纳了!   大大方方的没有一丝羞惭地完全笑纳了!   吴笛不住着点着自己那带着呆萌笑容的脑袋,心里这样想着,谁说这个《南方晚报》风评不好的啊,明明挺好的嘛,这个《南方晚报》好就好在切实地评价了她,更加激励了她那远大或者说中二的志向——   以成为文科学霸为第一要义,不断提高生产……啊不,是知识储备!   最终成为能够超越周迅人先生那样的大文豪!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伟人,让这个人类社会都产生深深的变革!   人活着,就该要有改造世界的想法,去除自身那属于生物性的低级趣味,使整个人类群体都能够更加美好和谐地延续下去……   得,不用说了,吴笛的自恋病与中二病,往往是凑在一起发作的,她的种种想法,说出去怕是别人真要将她当成傻子!   什么改造世界、脱离低级趣味……尼玛饭都吃不饱,衣服都穿不暖,工作也没着落,媳妇怕是都找不着,还改造个毛世界,努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更美好更幸福,才是一件务实的事情。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四十七章 我不如她]   赵刚是赵晔华的父亲,其妻忍受不了清贫的生活,已经与其离婚,如今父子俩住在简陋的城中村里,这大概算是这个平行世界华夏的“贫民窟”了。   赵刚平日里最喜欢的做的事情便是看书看报,因为这样的娱乐方式是最为廉价的,他拿着最新一期的《南方晚报》,正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南方晚报》在赵刚看来,是看得非常痛快舒畅的报纸,因为它敢于说“实话、真话”,骂起政府来毫不留情,完全就是一副代表民意的架势,比如最近在鼓吹“卖.淫合法化”的问题,该报就认为合法化能够保障性工作者的利益,使其不被某些势力盘剥,而扫.黄是一件违反人权的事情……每当扫.黄某地时,它会喊出“某地要挺住”的口号。   赵刚认为《南方晚报》绝对是个为国为民的媒体,所以他觉得,自己过得这么穷困,全是因为官僚贪污、不作为,而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没有一丝民主的气息!   只有民主,才能改变他现在贫困的生活!因为若是有了普选式民主的话,他与底层的其他人民便能选出一些真正清廉、有作为的官员,能够带领着人民群众致富……   他实在觉得,现在处于统治阶级的官员,完全就是一无是处!那些贪污的官员就该全部都杀了!   都是因为这些当官的太操蛋,才让他老婆都跟着别人跑了的!   他明明已经那么努力工作了,却依然生活在底层,这到底是谁的错?   不过让赵刚稍稍欣慰的是,自己有一个优秀的儿子,成绩特别优异,年年都拿奖学金,让他觉得非常骄傲,等到儿子长大了,一定要让他进入官场,成为那些大官,这样他便也能过上人上人的日子啦……   当然,赵刚对自己的窝囊,还是心怀愧疚的,可他真的也很迷茫,为什么自己怎么努力,都依旧改变不了自己的生活呢?   叹了一口气,赵刚继续翻着报纸,忽然停住了,他看到这个人物版面上,有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少女,穿着简素传统的女装,端坐在靠椅上,双手抱在胸口,下颚扬起了一个骄傲的弧度,八个黑色的大字成了这个版面的标题——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少女的眼神极为坚定锐利,即使赵刚只是看着少女的照片,都似乎觉得有一股“王霸之气”扑面而来!   不错,就是王霸之气!   赵刚想到了自己在网上看得那些网络小说,男主只要虎躯一震,王八之气一放,便能吸引无数美女投怀入抱,小弟纳头便拜……   他一开始看这样的小说,觉得非常带感,可看多了这样千篇一律的风格之后,自然也就腻味了,觉得太假,如今陡然发现,这种真正的王霸之气在一个少女身上出现时,他忽然觉得——好赞!   赵刚来了兴趣,连忙迫不及待地读起这篇人物专访来,终于发现,原来少女的身份,竟然是实验初中的初三学生代表,成绩非常优异。   对于这种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赵刚还是非常中意的,因为他自己的儿子,也是这种好孩子……好吧,在他眼里,成绩好那就绝对是好孩子了。   不过这个少女,似乎真的很自信啊,居然在中考前喊出这么一个霸气的口号——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赵刚一口气将整篇文章看完了,他觉得最让人觉得有趣的,便是少女在回答记者问题的机灵多变,用那个周迅人名言回答早恋的问题,简直让他拍案叫绝!   不过让赵刚微微觉得不妥的是,这《南方晚报》将少女捧得太高了,有捧杀少女的嫌疑,这无疑会给少女太大的压力,若少女无法达到她自己所说的目标,岂不是会很没面子?   赵刚站了起来,拿着报纸,来到正在看书的儿子的身边,对他说道:“你来看看,这个‘吴笛’你认识吗?”   赵晔华扶了扶眼镜,将思绪从《国富论》中收回,面无表情地接过父亲手上的报纸,看到女学霸姿态尽显的吴笛,瞳孔微微收缩,那“全市第一,我预订了”这八个大字,所展现出来的强大自信,简直从这报纸上都溢了出来!   赵晔华淡淡道:“我认识她,实验初中成绩最好的学生。”   赵刚见到儿子这成熟淡定的样子,心里叹息一声,自从自己与妻子离婚之后,儿子仿佛在一夜之间就成熟起来了,整个人的精力,完全投入到了学习中去,他觉得自家儿子心中憋着一口气,也不知他长大后到底要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哦?那你觉得她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太草率了?”赵刚饶有兴致的问道。   “爸,你应该不知道吧,这几次模考,我虽然一直是第一初中的第一名,可在全市来看却屈居她之下。”赵晔华非常平静地诉说这样的一个事实。   顿了顿,赵晔华又扶了扶眼镜,淡淡道:“不过我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长得这么美丽,看来这个世上,美女也不全都是没脑子的生物。”   赵刚听了儿子的话,不由尴尬了几分,当初他的妻子,可就是大美女来着,而自己的儿子,则继承了妻子那漂亮的容貌。   只不过儿子的性格显然有点问题,按照他看的一些轻小说中的说法,自己的儿子,显然就是传说中的三无伪娘嘛……   “那你这次中考,能赢她吗?”赵刚随意问道,其实在他看来,全市第一与全市第二,也没什么区别,反正绝对可以获得学校的奖学金,去名牌高中那是妥妥的。   “没有意外的话,我赢不了,她在文科上的优势太大。”赵晔华依然十分理智,对形势的判断极为明晰。   不过,说不定就有意外呢?连老天都会嫉妒这样的女孩吧……   “哎呀,儿子我觉得你怎么一点都没有人家女孩的霸气呢?”赵刚有些无奈,这小子咋就没有年轻人的朝气与拼劲?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她对于学习的执念,比我还重。”赵晔华淡淡道。   “那你学习是为了什么?”赵刚纳闷道。   “为了心中的追求。”赵晔华扶了扶眼镜,折射出一片耀眼的光芒。   “追求什么?”赵刚追问道。   “哼,凡人的智慧……”赵晔华叉着双手,做了个某碇司令经典的动作,不过他的长相,其实像小受碇真嗣戴着眼镜的模样。   “你这臭小子,欠抽么?”赵刚拿报纸轻轻敲在他的脑袋上。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四十八章 黑长直]   吴笛打了个喷嚏,有些郁闷地嗅了嗅自己的鼻子,明日就要中考了,可来大姨妈这种事真是人力不可阻止的啊……害她晚上还要起来换卫生巾,导致都有些小小的感冒了。   还好她的身体保养的不错,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痛经现象,至于在心理上,她那是一贯的坚韧强大,意志力超强,所以也不会出现什么心情抑郁低落的情况。   每天的吴笛,都要保持完美,一直积极向上呢!   吴笛今日穿了一袭典雅的纯白连衣长裙,裙摆一直到脚踝处,可不怕什么风把它给吹起来了……   果然吴笛觉得自己还是挺喜欢穿裙子的,因为这更符合她脑中男性灵魂的审美观,总觉得美丽高挑并具有古典美的女孩不穿长裙简直就是浪费。   不得不说,敢于穿长裙的女孩,真的是需要有底气的,像吴笛这样天生的衣架子,三维现实版的芭比娃娃,那自然是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得住了。   由于吴笛身上的书卷气很浓,穿上长裙之后,那种古典优雅的气质便完全展现了出来,那天然的黑色长直发也披散了下来,额前是整齐的刘海,侧面则遮盖住了她那精致的耳朵,背部则一直垂到她的手肘处,黑发上没有任何饰物,愈发衬出了她的素雅娴静。   她的长发极为飘逸柔顺,光泽丝滑的漆黑头发,与她那露出的白皙细腻的皓腕、纯白的长裙相得益彰,让人见了简直移不开眼睛。   穿着连衣长裙的吴笛,倒是愈发具有一种温柔淑女的感觉了,在这段时间对完美女孩的模仿中,她已经渐渐习惯了如何将那种优雅融入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之中……   当然,这个是处于普通状态的吴笛,她大部分都是处于这一状态,不过她还有其他两个状态,一个是自恋且中二病犯了时的二货萌物状态,还有一个,则是“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学霸女王状态。   吴笛穿着长裙披着长发来到教室时,自然又引起了不少同学的注目,虽然他们早就习惯了吴笛的美丽,但这种形象的吴笛,显然让人更加眼前一亮,毕竟之前吴笛都是较为中性的打扮,而这一次,却穿了能够突出女孩古典柔美的连衣长裙。   这样一来,所造成的反差感,自然会让人觉得更加震撼……   像黄鹏这厮,差点又忍不住拿出手机来偷拍,不过想到这女孩是那位吴大公子罩着的,想到吴迪对少女的重视,他便硬生生地忍了下来,只能用自己的眼睛去好好地饱一下眼福了。   黄鹏觉得,吴笛这个女孩,好就好在她的心胸开阔、大气磅礴,她似乎一点都不在意男生们用各种目光去瞧她,好像也没有一种名为“羞涩”的情绪。   这是黄鹏觉得可惜的地方,比起吴笛这种落落大方、高贵典雅型的女王,果然他还是更喜欢羞涩动人的小家碧玉。   当然,这不妨碍他用欣赏的目光去打量美女,如果黄鹏身上有猪脚光环的话,说不定这种所谓单纯的“欣赏眼光”便能让美女心生好感,然后倒贴上来,成为他的后.宫之一,最后还说出什么“我不在乎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中有我,就足够了……”这样的话。   午后,全校打扫卫生的工作终于开始,桌子上也要开始贴考生号码了。   吴笛被分配到的工作,是擦窗户,让她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吴迪这小子,居然正好也是擦窗户,只是他是擦里面的,而她则是擦外面的……很显然,这是吴迪“以权谋私”的结果。   吴迪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与少女闲聊一下,毕竟少女今日的打扮,实在让他太过惊艳了!   纯白的连衣长裙加黑长直什么的,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啊!   他会说少女最符合他心目中最憧憬的女神模样吗?   仅仅隔着一扇窗,近在咫尺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他可以仔细地观察,他不得不惊叹,少女脸部的肌肤,未免保养得太好了,上面连一点瑕疵都没有……   黑发如瀑的少女有着一张精致的瓜子脸,略带一些婴儿肥,齐刘海遮住了她的额头,两只纯澈的眼眸中,没有任何杂质,显得那般纯粹,她那樱桃小嘴也极为丰润诱人,上面似乎涂着唇彩,简直让人想要吻上去细细品味。   为什么这个世上,会出现这样一个如同精灵、天使一般的少女?   这样的少女,甚至都让他生不起一丝亵渎的念头,只要就这样看着她,看着她那连擦窗户时都极为一丝不苟、力求做到最好的模样,便已经是一种让人觉得幸福充实的事情了……   吴笛对于吴迪出现在这个世界感觉很头疼,却不知吴迪现在也很无奈,随着少女的魅力一天天变得更大,人物愈发符合他心目中憧憬的女孩模样,他该怎么办啊?   有这样的少女存在,他难道还会对其他女孩动心?像之前的夏薇薇什么的,现在完全就没法给他任何心动的感觉了,因为有一个更符合他心中“阿尼玛”的少女出现了!   难道他注定孤独一生?因为他分明感受到了少女的不可接近……大概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进她的内心吧?   “看够了么?”少女轻轻扣了扣窗户,语气一如既往的淡漠,但声音却极为轻灵动听。   吴迪这才回过神来,脸上带着略显苍凉的笑容,他苦笑道:“你太美了,让我很头疼呐。”   我太美让你头疼?吴笛不解,我知道我很美丽,但这关你什么事?你这小子的存在,连带着把我的父母都“抢”走了,还让我头疼咧!   “哦,你也很帅,比当年的……唔,我是说比之前更成熟了。”吴笛想了想,只能这样回应了。   从少女口中听到一句似乎很没诚意的夸赞的话,吴迪依然觉得心中雀跃,果然他已经没救了……   完全成为少女的奴隶、俘虏什么的;求被少女践踏、鞭挞什么的;丢掉一切节操什么的……只要能和少女在一起,似乎也不赖嘛。   吴迪有些自暴自弃地想着。   便在此时,一个煞风景的声音传来了:“吴笛,我有事想和你说,你能和我来一下吗?”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四十九章 迫不及待]   来人正是高大壮实的李浩乾,一副阳光运动男孩的样子,他特意弄了个比较风骚的发型。   不过按照吴笛的观点来看,这应该是传说中的杀马特贵族……她的耳畔似乎都响起了“杀马特杀马特,洗剪吹、洗剪吹吹吹”的洗脑神曲旋律。   额,这种出场都仿佛带着伴奏的家伙,该说不愧是杀马特贵族吗?   好吧,吴笛其实并不喜欢花哨的事物,看她自己的打扮就知道了,除了头上会带发夹夹起刘海露出额头让自己视线更清晰以外,像什么项链、手链、耳钉都不戴,所以她的身上,一直有种纯净之美。   话说,这个杀马特贵族是谁来着?完全没有印象啊!   情书那件事,时隔了三个多月的吴笛没印象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专注于学习、写作、绘画,她到现在连班中的人都认不全。   除非那些喜欢问她问题的,才在逐渐的接触中,记住对方的名字,比如夏薇薇什么的,要说她班中最熟的人,怕就是吴迪这小子了,毕竟是少年时的自己嘛。   吴笛没印象,但吴迪却有!他可是因为这个人渣侮辱吴笛的事情,狠狠地蹬了李浩乾一脚。   这个李浩乾什么意思?居然这个时候来找吴笛,他想干什么?   吴迪不知为何,有种不详的预感,他在对吴笛越来越上心之后,也从一些八卦党那里,得知某些小道消息,说是吴笛与李浩乾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   得知这个消息的吴迪,只觉得心里非常纠结,像这种“青梅竹马”什么的关系,那可真的是定时炸弹一般的存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灰复燃了呢?   若吴笛真与这个李浩乾重归于好的话,吴迪觉得自己一定会黑化的,他在吴笛面前是一只“弱受”无疑,可在其他时候,绝对是抖s啊,只看看现在的吴笛骨子里的霸道因子,就明白了……   吴迪才不会认为,那种祝愿自己心中的女神和别人幸福美满的在一起,是什么“爱她就该这么做”的选择,只有懦弱的男人,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投入别人的怀抱!   哪怕得不到她的心,也一定要将她变成自己的禁脔!他有这样的底气!   吴迪见到这李浩乾,用那极为炽热惊艳的目光看着穿着一袭纯白连衣长裙的吴笛,那种**裸的充满了占有欲的目光,让吴迪觉得非常不舒服!   这小子,果然还是欠收拾!   不过让吴迪稍稍松了一口气的是,只见少女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用她那一如既往柔和动听的声音回答道:“请问,你是谁?”   李浩乾那灿烂的笑脸,渐渐凝固,不过他依旧保持着笑容,只是用一副忏悔的语气说道:“吴笛,不,小笛,我真的错了,你到现在还不愿意原谅我么?”   吴笛蹙了蹙眉,依旧对这人没印象……而且喊她“小笛”什么的,实在太冒昧了吧?   “抱歉,我真的不认识你。”吴笛即使心中觉得对方冒昧,但表面上依旧保持着她一直模仿的淑女礼节。   说完后,吴笛便又开始认真擦起窗户了,她心里已经有些排斥这个冒昧的陌生人了。   吴迪的念头,瞬间就通达了,哈哈,所以说我心目中的女神,怎么看得上你这个蠢货!就算与你是青梅竹马,现在也绝对已经和你一刀两断了,谁让你当初那么侮辱吴笛?   吴迪也有些自恋,他忽然想起当初少女在篮球场时,这目光可都是放在他的身上的,哪怕是在班级中,少女都喜欢不停地观察着他……   虽说吴迪觉得少女的目光,有些像是在看一只小小的宠物,不过,这也正可以证明少女对他的另眼相看嘛!   对比少女对其他人的冷淡,吴迪顿时觉得,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好吧……这种能够当女王忠犬的优越感,到底有多奇葩啊喂!   李浩乾现在已经完全不知所措了,他没想到吴笛居然这么“绝情”,她难道看不出他要做什么?他可是要将她喊到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进行表白的。   就算是一般女孩,也一定会给他这样一个机会的吧?毕竟他李浩乾怎么说也是长得又高又帅,家中还挺有钱的主儿,暗恋他的女孩也有很多……   李浩乾看着今日穿着连衣长裙的吴笛,思绪又忍不住回到了过去,也是穿着一袭连衣裙的她,就像是一个瓷娃娃,而现在她的模样似乎与昔日没有太多的改变,可为何两人之间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浑身充满了一种古典韵致的少女,再一次刺激到了李浩乾,不行,他真的不能再一次失去这个少女了,在哪里表白不是表白,公众场合之下,心地善良的少女绝不会就这样看着他出丑的!   李浩乾的举动,已经引起了不少同学的关注,毕竟吴笛就在走廊中擦着窗户,本身就因为美丽,而被不少其他班的同学看着,于是他们自然也发现了李浩乾这个胆子挺肥的家伙居然敢上去搭讪。   李浩乾心一横,回到教室,拿起自己准备好的情书与鲜花,便冲了出去,他甚至都没在意蒋文那阴沉至极的目光!   蒋文正拎着一个水桶,拿着拖把,她正好负责拖地,并刚刚拖完一处,此时见到李浩乾的举动,哪里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她将拖把往水桶中一放,直接拽住李浩乾的衣角,冷声道:“李浩乾!你要去做什么?”   李浩乾回过头,看到面色阴沉得快滴出水来的蒋文,不由头皮一麻,算了,这个备胎不要也罢!她只会成为自己与吴笛之间的障碍!   李浩乾也面无表情淡淡道:“对不起,这是我的私事。”   蒋文咬牙切齿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李浩乾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依然显得非常薄情:“对不起,蒋文,你真的是一个好女孩……”   “啪!”重重的一个巴掌,甩在了李浩乾的脸上,蒋文觉得自己的肺,都要气炸了!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也会有被发好人卡的一天!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五十章 痛]   李浩乾捂着自己的腮帮,脸上出现了那极为厌恶的神色,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非常重的男人,认为男人就该要骑在女人头上,若非顾及蒋文的家世,他早就一拳头上去了,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被女人扇巴掌?   果然还是自己心目中的吴笛,最最温柔善良了……   蒋文见到李浩乾的脸上,出现了她熟悉的厌恶的神色,不由微微一怔,忽然想到了当初吴笛还是个胖妞时,对方也是这种样子……   呵呵……真可笑啊。   蒋文当时还觉得挺解气的,那种与李浩乾一起鄙视胖妞吴笛的优越感,实在太让人心情愉快了。   可蒋文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有一天,也会遭受这样的待遇,这难道就是报应吗?   蒋文终于悟了,原来这个李浩乾,那光鲜的外表下,就是个无情无义的渣男而已,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这么不甘心、这么愤怒呢?   蒋文在水桶中搅动着拖把,目光呆滞地看着水桶中的清水,渐渐变得浑浊、乌黑……   而这个时候,李浩乾已经拿着花与情书,来到了吴笛面前,也不管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他反倒觉得人越多的话,以吴笛的软弱善良的性子,一定会给他面子的。   李浩乾也没有说大段那种浪漫表白的话,只要表白过的人都知道,那种大段的优美的语句最多都是写在情书上的,你要真正在口头上说,那不知有多肉麻别扭。   李浩乾只是言简意赅道:“小笛,你一定要原谅我以前的错误,经过这么多的时间,我终于发现,我的心中只有你!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从李浩乾的话语中,就可以看出他有多无耻了,什么叫做“一定要原谅”?   吴笛愕然转过身,她没想到还真有男生敢向自己表白,可惜却是这个冒昧的家伙……就算是一个普通女孩,也不会随意接受陌生人的表白吧?   这个时候,围观的那些男生们,忽然发出了强烈的嘘声,显然看不惯李浩乾这种劈完腿后,马上又向另一位美丽的女孩表白的举动……   看来李浩乾确实太过单纯幼稚了,那些表白老手都知道,在表白时如果旁边有一圈人的话,那这一圈人肯定都是串通好的,在男方表白之后,就会喊什么“在一起、在一起”……以迫使那些面皮薄的女孩接受。   当然,这些招数对吴笛没有任何作用!   吴笛愕然之后,脸上浮现出一丝疏离的笑容,她淡淡道:“你的表白让我十分感动,不过还是对不起,我拒绝了,因为我真的不认识你。”   一边的吴迪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心目中的女神,确实不会这么轻易被攻略的,他觉得吴笛那“十动然拒”实在是太有礼貌了。   李浩乾本来忐忑不安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苍白,为什么会这样呢?   他心目中的吴小笛,明明就该是会给他面子的,会心软的,在记忆中那么温柔,温柔到软弱可欺地步……   为什么现在他却觉得,此时的这个吴笛,给他的感觉,却这么遥远、这么陌生?   李浩乾一下子单膝跪地,继续发动攻势:“小笛,求你答应我吧,我一定会爱你一辈子的,你不答应我,我便不起来了!”   李浩乾的无赖举动,让周围的嘘声更大了……   吴笛脸上的笑容隐去,她摇了摇头,转过身,准备回教室了。   可就在此时,意外突然发生了,只见一脸狰狞的蒋文,提着那满是污水的水桶,便向吴笛与李浩乾的方向泼去!   李浩乾是个运动少年,反应极快,本来号称“不答应便不起来”的他,却直接闪开了!   那满是恶臭的污水,直接全部泼到了正准备回教室的吴笛身上!   漆黑的污水,完全玷污了吴笛那纯白的连衣裙,连她那美丽的头发,都被污水给玷污了!   黑色的污水,与纯白的连衣长裙,对比后所产生的极致反差感,让人觉得如此震撼……   失去理智,突然暴起的蒋文,又将拖把投掷了出去,李浩乾这厮根本就没有为吴笛挡拖把的想法,又可耻地闪开了!   拖把的柄部重重地击打在吴笛的腰间!   简直让人触目心惊!   吴笛闷哼一声,就像一只失去生命活力的蝴蝶,跌落在地,那白皙细腻的手臂的肌肤,都直接被擦破了,一朵娇艳的鲜血之花,在雪白之上绽放,呈现出一种妖冶的美丽……   有多少人知道,其实玷污、毁灭一件美丽如艺术品的事物,是非常让人兴奋的事情。   蒋文现在就非常兴奋,哪怕她本来就是针对李浩乾的,然而却让吴笛这个美丽如艺术品的女孩,遭受到了无辜的灾难。   不只是蒋文一个人兴奋,还有那些早就心怀嫉妒的学生,看到那位总是光鲜靓丽耀眼的女孩,如今却这样狼狈,那是一件多么让人快意的事情……   让你这么招摇、这么爱出风头、这么比男人都要强……现在好了吧,这全是你自找的!如果不是你这么优秀,使得那个男生为了你而劈腿,你会遭受今日的横祸?   报应啊,这就是报应!   总有人因为平庸,而嫉妒他人的优秀,恨不得让所有人都与他们一样平庸……   吴笛这时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她还是太弱了,尤其是在这身体上,她因为太痴迷于学习,而忽视了身体的锻炼,才导致今日这般狼狈。   吴笛不会去埋怨别人,哪怕自己完全就是无辜的,她一直觉得,只有弱小的人才会去不断的找借口!   今日这个教训,也不过就是她通向完美之路的一个小小的挫折而已……吴笛忍着腰部剧烈的痛苦,淡漠地想着。   而后,在所有人都惊讶的目光中,她艰难地支起自己的身躯,背部冰凉至极的污水,让她十分难受,腰部也觉得痛得让人抓狂,手上更是擦破了皮,仿佛就像是完美的艺术品,被深深地划伤了……   吴笛能够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吴迪可不行!   “我艹!”吴迪提着板凳,直接从教室内翻身而出,他一把将自己身上那洁白的衬衫扯了下来,披到吴笛的后背上,以防止走光……然后他走向李浩乾、蒋文这对畜生!   而他的脸上,则带着一种可怖的笑容,他的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凶光,让人怀疑,刚刚被针对的人,好像是他自己一般。 [正文 第五十一章 怒]   少年人的热血,只有少年人才懂。   吴笛作为一个女孩,脑中还是有着一个成熟灵魂的女孩,自然不可能对她眼中的小孩子进行什么反击,她受到这么严重的伤害,也没法做出什么反击。   在她看来,这一切确实是因为她自己倒霉,卷入到了这种“三角恋”之中去,而她自己的身体也过于柔弱了。   好吧……她确实已经完全忘了李浩乾、蒋文这两个人了,所以也做不到什么提前防备这种事。   她只能安慰自己,这一次倒霉的教训,让她真正明白了,对于女孩来说,身体素质也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谁让自己太美丽啦……她还是保持着她那蛮不讲理的“自恋”。   不过在夏薇薇与吴晓婷架着她去医务室时,她突然产生了一种女孩才会有的委屈,想要找个人撒撒娇——明明我只是想好好学习而已,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呢?   闻着衬衫上那“自己”的男生味道,她忽然觉得十分温暖、安心……   而这个时候,吴迪则爆发出了少年人的热血!   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热血!   吴迪冲到了李浩乾面前,在对方根本就没反应过来时,直接用凳子狠狠地砸在了对方的腰上!   李浩乾只觉得腰间感到一阵剧痛,似乎连知觉都失去了,他大声惨叫一声,跌倒在地,鲜花也完全散落了,他自己都想不到,明明在意料之中的表白,最终的结局竟然会是这样!   吴迪一言不发,在李浩乾跌倒后,直接重重地踹了他几脚,将鲜花顺便踩得粉碎,然后又将目光投向了蒋文——这个直接伤害吴笛的女孩!   蒋文被疯狂的吴迪吓了一跳,她“啊”的一声,便要逃跑!   结果已经完全黑化的吴迪,直接将凳子甩了出去!   蒋文反应倒也挺快,下意识蹲了下来,那只凳子则飞到窗户上!   一声巨大的声响,整个窗户完全被砸碎了!   玻璃四溅,场面极为火爆,简直就像在拍电影……这让围观的学生,全都目瞪口呆!   连本来想上去阻止吴迪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个发火的学生会长,吴大公子……疯了吧?   不过还是要说,太他妈的霸气了!   “你给我跑一下试试?”吴迪脸上依然带着灿烂的笑容,他就这样慢悠悠地像蒋文走去。   蒋文蹲在那儿,抱着自己的头,面色惨白地看着这位学生会长,就没想过,斯斯文文的他,居然维护吴笛,维护到了这种地步!   蒋文不敢动了,只期盼对方能看在她是女孩的份上,饶了她这一次。   吴迪走了过去,掐住了女孩的脖子,将她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他的瞳孔中,没有一丝怜悯之色!   就在这个时候,张校长已经与一干老师都来了,在中考前一天发生这种事情,他们能不赶紧过来么?   吴迪的班主任曹老师,见到吴迪这副失去理智的样子,不由喝斥道:“吴迪,你干什么?快放下她!”   张校长这时也板着脸,道:“快放下她,有什么事,我们慢慢解决。”   就在同学们以为,这位学生会长,会听从校长、老师的吩咐时,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情景出现了!   只见吴迪,按着蒋文的脑袋,狠狠地往墙上砸去!   “砰”得一声,蒋文只觉得额头一阵剧痛,双眼仿佛都冒着金星,她忍不住惨叫起来,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仿佛要震碎在场所有人的耳膜!   “卧槽,碉堡了,吴少这是要逆天啊!”   “疯了,完全无视校长和老师……”   不少学生脸上都露出了惊骇的神色,心中暗自想道。   这个时候,几个年轻的老师,直接冲了过去,将双眼赤红完全处于黑化状态的吴迪架开……   吴迪这个时候的脑中,只有少女那被污水弄脏的背影,还有少女被夏薇薇等几个女同学带去医务室时,那一闪而逝的委屈眼神……   是啊,少女明明那么无辜,整个学期都在认真学习,可总是有人要去妨碍她、伤害她,为什么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见不得少女的耀眼,他们为何总是要去破坏那如同艺术品一般的少女?   今日的纯白少女,是那样古典美丽,却遭到这样的对待,实在让他暴怒!   而在这之前,他可是心中暗暗下定决心,要守护这样美丽的少女,可现在呢,他自己都觉得丢脸!   耳边老师那训斥的话语,吴迪已经不放在心上了,他只知道,一腔热血的他就是要为少女报仇!   这是一个中二少年的誓言!   蒋文见到吴迪被架开,忍着头上的剧痛,心中自然无比愤恨,她忽然大声对吴迪说道:“没用的,那个贱人中考完蛋了!我不信她经过这件事,还能安心考试!还有,我要告诉你,那个贱人就是个父母都没有的孤儿,家里绝对穷得要死,能够每天打扮得这么光鲜,肯定是因为她就是个婊.子,出去卖的婊.子!”   “艹!**再说一遍!胡说八道!”吴迪又要冲上去,却被两个年轻的老师死死地按着。   “李浩乾,你说这是不是真的?”蒋文大声道。   李浩乾这时已经完全对吴笛死心了,倒不如说,他从来都只是喜欢吴笛的美貌,想到吴笛刚刚拒绝了他,再加上这个吴迪那剧烈的反应,他恍然大悟,原来这两个都叫“无敌”的家伙,早就有奸情了啊!   李浩乾扶着自己的腰,却也披露实情道:“没错,我从小就和吴笛认识,她爸妈就是工人,而且因为车祸死了……”   李浩乾此言一出,顿时便让周围的同学议论纷纷:   “不是说吴笛是什么‘名门大小姐’吗,原来是个孤儿啊……哈,好可怜啊,看她一副冷艳高贵的样子早就不爽了,原来就是在装腔作势!”   “诶,难道她真的卖身吗?不知道要多少钱?能玩她一晚上,这辈子值了!”   “哎,这个吴笛可惜了啊,明明成绩这么好,可惜却碰到了这种事。”   “没错啊,好像手还受伤了吧,那该怎么考试?中考考不好,岂不是真要出去当职业的那种了?嘿嘿嘿……”   “我觉得主要还是心理问题,考前遇上表白,还有被别人的女友报复这种事情,肯定已经没法保持那种平和的心境了,但她在这之前,居然狂妄的说要拿下全市第一,怎么看都已经是个笑话啦!”   ……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其乐无穷]   吴迪耳朵边听着这些同学们们的议论,满腔的愤怒,忽然渐渐平息下来……   他笑了,满是嘲讽的笑……因为他想到了少女平日里一贯的认真安静——在少女心中,怕从来就没在意别人的评价吧。   而且吴迪绝对相信,他心目中的少女,绝对会以一种霸道的方式,狠狠地抽这些垃圾们的脸!   如今这些非议她、诋毁她、嫉妒她、嘲讽她的人,肯定会在她的耀眼之下,如同渣滓蛆虫一般毫无存在的价值!   没错,她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默默努力着,她是如此的专注,如同女神一般的她,怎么会在意这些凡人的态度?   毕竟吴迪只见过两种状态的吴笛,一种是平日里的安静优雅的女神姿态,还有一种则是霸气侧漏、恐怖如斯的女学霸姿态。   却不知道,吴笛内心的中二与自恋,实在让常人无法想象,就当这是吴笛的卖萌姿态吧。   吴迪莫名地又想到了很久之前,他在遭受到小混混的时候,与他本来就不熟的她挺身而出,而与他很熟的一些同学,却逃之夭夭。   果然啊,这个世上,有那么一些人,就不该当人看!   李浩乾、蒋文……你们等着吧,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的!   光鲜耀眼、纯洁无暇,就该属于他心中的学霸女神,那么……他就来做那个黑暗的守夜人好了,为了守护她,他将不择手段!   哪怕双手沾满鲜血,也在所不惜……   同样中二满满的吴迪,显然这次又遭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的野心,因此而生根发芽,毕竟想要守护少女,难道凭借武力就行了?那太天真了。   现代社会,最强大的,便应该是金钱、权力、势力!   而他吴迪,天生就在这些方面有优势,所谓领先于起跑线,但以前的他,一直很排斥去依靠家中的人,但现在他却觉得,自己有必要跟着父亲好好学一学了……   很显然,在吴笛的意外影响下,少年时的“自己”,已经完全与当年的她,走上了一条截然相反的道路。   前世的吴笛,可从来没有对什么金钱权力势力产生过这么强的执念,她一直得过且过着,所以今生的她,才会对学习有那么强大的执念。   --------------   中考终于来临,面色苍白的吴笛,平静地坐在考场之中,她的腰上贴上了膏药,却依然隐隐作痛,而手上则包扎了起来,所幸手上的伤只是皮外伤,对她的考试,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不过,最大的影响却是,她发烧了……而且,第一次感受到了作为女孩,来大姨妈的痛苦。   昨日那桶污水,真是浇了她一个透心凉,心飞扬(大雾)……原来在大姨妈来的期间,遭受一些刺激,真的会导致女人身体上的痛苦。   吴笛只能暗暗感叹一下,自己实在是太倒霉了,居然在这个节骨眼上,遇到这样的意外……   不过吴笛的意志真心强大,愣是忍着发烧带来的晕眩,以及小腹那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全身心地投入到考试之中!   她可从来都没忘记自己说的那句话——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她对学习的执念,可不是一般的深!   而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则是她心中一种重要的追求!   哼,区区发烧、痛经,就想阻止本学霸的征服制霸之路,太天真了!   有本事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哪怕与自己战斗,都是其乐无穷的事情!   学霸状态全开的吴笛咬着牙,冷静而又热血地写着试卷,她绝对不会放弃这次中考!   一般的女孩,或许早就给自己找理由找借口了,但吴笛不会,要以人类之躯,达到那非人的完美之境,区区痛苦都无法克服,还算什么完美?   吴笛连减肥瘦身时那种每日的慢性痛苦都忍过来了,如今也不过就是猛烈一些的急性痛苦罢了,以她那极为坚韧的意志,绝对可以忍过去的!   吴笛并没有将自己发烧、痛经的事情告诉别人,她就死命硬抗着,因为她觉得若是将这事说出去的话,一定会让小姨更加担心的……   吴笛真的非常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她太要强了,毕竟她心目中完美的女人,性格上就该是坚韧无比的,怎么能因为区区一些挫折,就放弃自己的追求?   因为忍着痛苦,吴笛那苍白如纸的脸颊上,都出现了一丝丝的冷汗,饶是她意志力超强,却也只是个凡人,**上的痛苦,简直让她生不如死……   坚持、坚持、再坚持……   吴迪恰巧与吴笛在一个考场,他在自己考试时,便有事没事便观察着对方,他当然发现了少女的异常。   在前几场考试,他还真的没察觉什么,毕竟本来少女的肌肤就极为白皙,即使生病了,脸色虽然更加苍白,却也看不出什么,他只是有些好奇,为何少女考试时,会捂着自己的小腹……   吴迪这个纯洁的骚年,哪里知道女孩的那种事情。   不过在最后一场化学考试中,吴迪却看到了让自己触目惊心的一幕,少女仿佛在硬撑着什么,为了保持清醒,居然毫不犹豫地将左手的手腕放在自己的嘴中,重重地噬咬着!   少女的脸上,带着一种让人看了都想要哭出来的执着,她为了追求,正在燃烧着自己的生命!   而这样的追求,也许在别人眼中,简直可笑!   有谁将学习、考试当作一种追求?这不是傻子么?   少女就这样,凭着超人的毅力做完了最后一门考试,甚至还细细检查了一遍……便轻轻地倒在了自己的桌子上,脸上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笑容,竟是这样的美丽动人,像是完成了自己神圣的使命。   离考试结束还早,由此可见少女的学习成绩有多么优秀,吴迪由于注意力都在少女身上,连一题都没做,因为,少女像完全睡过去一样……   吴迪做了一件这辈子都觉得庆幸的举动,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对监考老师说道:“那个女孩可能生病了。”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拯救少女吴笛]   这位女监考老师不疑有他,来到吴笛身边,以为她是睡着了,哪只拍了拍少女的肩膀,却没有任何反应!   监考老师一下子急了,将手下意识往少女额头上一摸,才发现烫得惊人!   吴迪见状,也不在意自己的卷子动都没动,直接拿起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交了白卷!   他现在哪还有什么心思考试!   吴迪来到少女身边,对老师说道:“她应该都做好了吧,可以交了,我带她去看医生!”   上面的那位男监考老师,还是颇为负责的,他拿着吴迪的白卷,也来到这里,对吴迪说道:“你一个学生,搀和什么,给我好好考试!这件事,我们老师会处理的。”   “反正我都不会!零分就零分吧!”   吴迪扔下一句话,便直接背起少女,向考场外飞奔而去!   拯救少女这种事,怎么可以交给别人?   “卧槽!班长碉堡了,为了女人,自己交白卷啊!”与吴迪同班的同学,心中惊愕道。   “班长是不是疯了?他怎么可能都不会做,他可是完全有机会冲击中考状元的啊!”同样是吴迪班中的同学,忍不住惋惜着。   没错,吴迪在前几次模考中,虽说不像吴笛那样次次都蝉联第一,却也已经稳在全校前五,全市前二十,这样的成绩,那可已经让他的父母非常满意了。   然而,吴迪为了少女,却直接放弃自己最后一门化学的考试,那可是有整整一百分呐!   吴迪可没有什么学霸的执念,若非想要更接近少女,而使自己更优秀的话,或许他在学习上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现在的执念,唯有守护自己心目中憧憬的少女!   这个世上有这么多的人,能够出现一个自己心中憧憬的女孩的概率,到底有多大呢?   也许是微乎其微吧,大多数的人,或许都错过了,或是一辈子都遇不上自己的唯一。   最终促使男女两人走到一起的,只是为了结婚生下后代这件事情而已。   而且吴迪总有一种感觉,他所守护的少女,绝不会投入别人的怀抱,这个“别人”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不过……这就足够了。   少女那柔弱的躯体,比想象之中的还要轻盈,她的脑袋磕在他的肩上,额头自然而然触碰到了吴迪的脸颊,那滚烫的温度,使得吴迪心急如焚!   吴迪甚至都来不及细细品味少女身躯的娇柔完美,还有少女身上那如同空谷幽兰一般的清香。   想到造成少女这个状况的罪魁祸首,吴迪心中的恨意简直可以用滔天来形容。   吴迪背着少女跑出学校时,自然被听闻消息的曹老师拦住了。   曹老师这次真的无奈了,前两天刚刚才教育过吴迪、李浩乾、蒋文这几人,没想到这位吴大公子还是这么任性!   曹老师耐着性子对吴迪说道:“基本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你把她交给我吧,你给我回去考试,那边监考老师我已经打好招呼了……”   还没等曹老师说完,吴迪连理都没理,直接冲出学校后,拦了一辆出租车,便扬长而去!   曹老师愣了愣,不由叹息一声,莫名地觉得,这个吴迪与吴笛,还这真的挺像,冲动(中二)起来,谁都拦不住……   哎,太可惜了,两个尖子生啊……看来这次两个人的中考,一定都砸了吧。   曹老师在知道吴笛因病晕在考场之后,哪里还觉得她能夺得中考状元?至于吴迪那就不用说了,化学交了白卷,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连笔都没动!   曹老师哪里知道,吴迪在发现吴笛异常之后,便都把注意力放到她的身上了,哪还有什么心思考试……   倒是吴笛,似乎强撑着病体,把卷子完成了,可真的能保持正确率吗?毕竟都病成那样了……   吴迪在出租车上时,就给自家的私人医生打了电话,让她赶紧来他家。   一路上,他更是狂催出租车司机,不知闯了多少红灯。   结果还是祸不单行,遇上堵车,还好这已经离他家不远了,他索性扔下几张钞票,直接背着少女向家中跑去。   奔跑中的吴迪,仿佛也忘记了自己身体的疲惫,即使已经满头大汗,到最后脚上仿佛跟灌了铅似的……   待到吴迪发现爷爷奶奶居然在家之后,顿时便更放心了,他的爷爷在不在家倒无所谓,毕竟只是个书法家。   但奶奶却是个医术高深的中医,极会保养,又是某古武流派传人,擅长鞭法……明明已经六七十岁的人了,却是鹤发童颜,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看来少女的霉运,到此为止了。   吴笛在病倒后,整个人的意识,似乎在做着一个漫无边际的梦。   她到底是“吴迪”还是“吴笛”?   即使她说要将自己培养成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或许在潜意识中,也还是将自己当成“吴迪”吧?   然而在这个渐渐的模仿中,她脑内的男性灵魂,似乎渐渐消失了,因为她觉得,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女孩,那男性的灵魂,也是多余的存在。   不过,原本的男性灵魂,给她带来的,却是那被激发出来的执着、坚定的性格,她现在已经完全是个女孩了,却永远也不会真正像女孩那般柔弱!   就算是做女孩,也要做那高高在上的女皇,调教整个世界!   吴笛就是吴笛,不会再是上辈子那个得过且过的二世祖了!   吴笛的念头似乎真正通达起来——   她就是一个女孩,一个有着特殊经历的女孩,她能够做到其他女孩永远无法做到的事情,她的才华与能力,也将会凌驾于所有男人之上!   即使在昏迷之中,吴笛依然为自己的追求而感到骄傲与自豪,不过就是变成女孩而已,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只要脱离了生物性的低级趣味,性别便已经无法限制她了。吴笛在被那位中医奶奶治疗后,自然被转移到了大医院之中。   吴笛在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然后她便听到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笛笛,你终于醒了。”   吴笛原本朦胧的双眼渐渐清晰,果然发现是自己唯一的亲人王静姝,她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哑着,难以出声,她只能用歉意的目光看着自家小姨,不过心中却有一种安宁与温馨。 [正文 第五十四章 自责]   王静姝再也忍不住,只是一把搂住还在挂水的小外甥女,“呜呜呜”的哭了起来,她可不是吴笛这种异常坚韧理性的女孩,反而真的非常感性,遇到伤心的事,就会痛快地宣泄自己的情绪。   所以感性的王静姝,冲动之下,敢在当初无人愿意当吴笛的监护人时,选择来当她的监护人,并承担起抚养她的责任,为了她,甚至豁出去从一个宅女变成酒吧公主。   王静姝一边哭着,一边说道:“笛笛,你高烧接近四十一度啊,差点把小姨给吓死……考试难道比自己的命都重要?你怎么这么傻啊!”   吴笛被小姨的哭声一弄,只觉得自己也有些落泪的冲动,这应该是她作为女孩骨子里的感性了,若她还是个男生时,肯定不会这么触动。   吴笛现在也觉得十分愧疚,她觉得自己确实太逞强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因为学习,而忽略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她总觉得对女孩来说,身体弱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而现实却给了她当头一棒,若是身体更加强健的话,又怎会像现在这样躺在医院?   吴笛决定了,从这次出院后,一定要将身体的锻炼,加入到自己的作息时间中去,自己可不能因为太过沉迷于学习,而忘记了身体的加强!   嗯,既然要做一个完美的女王,身体也不能差,要不然碰上某些恶心男强行运用武力怎么办?   大意了啊……吴笛在不断地反省自责着。   她觉得自己固然可以自恋,却也必须要承认自己的缺陷,原本她觉得自己的躯体,应该已经差不多达到心中的完美了,但现在看来,在健康上,还远远不够呢!   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加有精力地去学习!   没错,就是这个道理,为了更好地去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强健的身体,反正在她的心中,学习永远是第一位的。   “对了,你这次还要感谢一下你们班的班长,还有人家的奶奶,若不是他们,你真的危险了。”王静姝的语气显得极为庆幸。   吴笛先是迷糊了一下,咦,我们班班长是谁啊?   然后才恍然,是他啊……那他救自己绝对是应该的,吴笛有些蛮不讲理地想着,就像她也看不惯他被人家欺负一般。   等等……不太对劲啊,吴笛她当然知道,吴迪那小子是少年时的“自己”,但他却不知道她的情况。   诶,那这么说,自己真的欠了他一个大人情啊,还是救命之恩?   切,麻烦!欠熊孩子人情什么的,就是麻烦!   自始至终,吴迪在吴笛眼里,都是熊孩子一个,代表着她的黑历史。   还有,吴迪的奶奶?   吴笛愈发迷惑起来,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爷爷奶奶,好像在她还没出生时就去世了,似乎是在那十年动乱之中……   对了,这是个平行世界,估计也不可能有什么嗡嗡嗡,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还在世,倒也挺正常。   只不过,这爷爷奶奶,不是她的啊。   吴笛又有些小小的不爽,但她却又有了一些明悟,看来自己真的要用另一种眼光去看待吴迪了。   她是吴笛,而他则是吴迪,是两个人,连灵魂都不同的两个人,一个是女孩,一个是男孩。   而且两人怕是成长的轨迹都似是而非,只不过吴迪的身体模样,总让吴笛想起当年的自己而已。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便顺其自然吧。   吴笛永远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吴笛,才不会去羡慕别人!   吴笛生病这几日,也有班中的同学来看望她,不过却没多少,也就夏薇薇、吴晓婷,还有几个受过她帮助的女孩,男生则一个都没有。   大概原因也挺简单,她那卑微的家庭身份,似乎已经全校皆知了。   有不少觉得自己受到欺骗的人,疯狂地咒骂吴笛的无耻,居然拿出卖身体的钱,来伪装自己是个“大小姐”……   而吴笛在考场晕倒,某些恶毒的传言也实在不堪入目,比如是因为被干多了怀孕啦出现妊娠反应什么的,还别说,这个传言信的人还不少。   吴笛虽然一直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可就是有不少人觉得,这女孩太耀眼了,耀眼到刺眼的地步了,你说你有必要每次考试都拿全校第一甚至全市第一么?   这一条,便得罪了某些器量超小的尖子生。   还有,吴笛长得太过美丽,成绩又这么好,自然被人认为是美貌与智慧并存,还挺会打扮,虽然这打扮依然很素雅清丽,可暗恋他的男生确实不计其数,这如果不遭女孩们的嫉妒,简直就是奇迹了!   至于那些暗恋她的男生,在知道吴笛的“斑斑劣迹”之后,自然立马由粉转黑,还觉得颇为庆幸,没有真的去追这个“烂货”,实则他们窝囊得连表白都不敢,李浩乾这种渣男,若非与吴笛有旧,估计也没有去接近她的勇气。   吴笛就像那耀眼的太阳,无论在何处,都能感受到她散发出来的光亮,但真正接近她后,却会被灼烧得体无完肤!   而吴笛在网上那本来良好的名声,也被某些报复她的人破坏,蒋文这次还特意雇佣了水军来黑吴笛,说她之前在网上的出名都是炒作什么的。   除非是吴笛真正的死忠粉,如周默这位在泥轰奋斗的技术宅,其余有些喜欢看热闹的网民,也顺手跟着黑了一黑,原因更是非常简单——十分的女神怎么可能是学霸?   在某些龌龊的男人心中,顶级美女就不该拥有智慧,就该双腿叉开,去被男人干……   吴笛的学霸之路,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艰辛,她的美貌,反而成了阻碍。好比拥有容貌的演员,往往会被认为是花瓶,想要证明自己的演技,则异常困难。   只需想想,每当她发表一些学术论文时,以这个平行世界华夏这种不良的风气,肯定就有人怀揣着恶意认为,这是她陪叫兽上床才换来的。   然而以吴笛的性格,又怎会在意这些负犬的叫声?   她只需一步步踏上巅峰就行。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五十五章 收徒]   在住院期间,吴笛也终于认识了“自己”的爷爷奶奶,两个老人都挺和蔼可亲的,对她也很不错,尤其是那位鹤发童颜、仙风道骨的奶奶,她的名字叫做何秀。   对吴迪这小子,吴笛也主动亲近了许多,她本就是恩怨分明的人,也不喜欢纠结什么,因为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绝不是那种对待他人蛮横无理的,既然是吴迪救了她,那她就该对他改善一下态度,总不能对自己的救命恩人甩脸**?   实事求是的讲,她也觉得自己一开始对待吴迪时,比较不公平,至少没有做到平常心,其实这也能理解,任谁看到小时候的自己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的身旁,都会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吧?   甚至还会产生这样一种想法,既然“自己”还在,那身为女孩的吴笛,她到底又算是谁呢?   现在吴笛自然已经放下了这种无聊的纠结,她是吴笛,一个立志做文科学霸、完美女孩的人。   对于吴笛的转变,吴迪这小子反倒不适应了,他会说他已经习惯了吴笛对他那种淡漠苛刻的态度吗?   总觉得被少女冷眼啦、鄙视啦、践踏啦……是一件愉悦的事情呢。   天呐,我到底觉醒了什么可怕的属性!   在没人时,吴迪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眼神迷茫,有些不寒而栗地想着。   当然,少女对他的亲近,还是让吴迪非常开心的,他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有用的人,能够帮到少女,而不是只能仰望她。   至于为了少女,而放弃考试什么的,吴迪那是真的一点也不在意,他对学习没有那么大的执念,将学习搞好,也不过就是为了可以更接近少女而已。   就连吴迪的亲人,都没在意吴迪在中考上胡来这件事。   吴迪的妈妈聂馨予,那不用说,把自家孩子快宠上天了,儿子中考没考好?无所谓,以儿子的身份,什么高中不能上,他自己想要在哪里上就在哪里上。   而吴迪的父亲吴定邦,思路一向很清晰,明事理,他觉得自己的儿子,既然已经在前几次模考中展现出了自己的实力,那中考肯定也能考好,只不过遇上了一些意外而已。   为了救一个女孩,而放弃中考,看起来自己儿子品性还是很不错的嘛!这是吴定邦的想法。   而最让吴定邦惊喜的是,儿子表现出来的“上进心”——吴迪对自己的父亲,表露了自己的志向,他想要做一个高高在上的掌权者,能够掌握无数人的命运的那种。   吴定邦对吴迪的教育,一直是放养式的,觉得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没必要活得那么累。   不过作为一个前途远大的官员,他当然也希望儿子能够继承他的事业,就好比泥轰的一些政治世家出身的首相,都喜欢让自己的儿子当自己的秘书,以培养儿子来继承自己的政治资源。   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政阀的形成也便是这样一代代的积累。   在以权力为尊,其次则是资本为先的华夏,显然官员被认为是最为尊贵的职业,其次地位高的,自然便是大资本家。   有人分析过当今的华夏阶级,将其分为九个等级、四个阶层,第一个阶层自然是统治集团,其中第一级以在任的委员、退休常委为代表,前者对全国局势都有控制能力,而后者虽然没有,但影响力还在。   第二级是实权省部级干部、退休委员,部分大资本家、大银行家(政阀太子),其中出身政阀的资本家能够影响凭借政阀势力影响国家政策为其倾斜。   第三级是以一般省部、副省部、特别实权的局厅级、或是大企业家、一般权贵富商、名牌大学校长、中等银行家为代表,虽然这一级的官员与资本家处于同一等级,但官员能够影响一个地区的发展,而资本家却不能。   在阶级几乎已经固化的华夏,这一到三级显然是华夏最顶尖的上层阶级,普通人非奇遇不能入。   第二个阶层,则是华夏的中层阶级,第四级是以一般地厅级、实权县处级、院士、大教授、高级职业经理人、名医生、名律师、高校校长、演艺明星、知名作家、中等企业主、小银行家之类为主。普通人通过奋斗最多能够达到这个层次。   第五级是以小企业主、普通处级副处级或实权科级干部、教授、中等职业经理人、大城市多套房地主、二三线明星、小有名气的医生、律师、工程师等。   第六级是以普通公务员、主流企业职员、高校青年教师、普通自由职业者、一般医生律师、一般工程师、大点的个体户等为主。名牌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后多在这个层次。   四到六级是华夏的中层社会,分别是高、中、低端中产阶级,普通人通过努力,最后能够定格在第五级就算是很不错了。   第三个阶层是奉献群体,第七级是以普通企业工人、边缘化的体制内、小个体户、城市底层土著、富裕农民之类为代表。第八级以血汗工厂工人、普通农民等为代表。   第四个阶层为贫困底层,即最后第九级,以大城市底层失业人口、偏远山区农民等为代表,基本不能自食其力(以城市的基本生活要求)。   毫无疑问,以吴迪的家世来看,他注定是属于最顶尖的统治阶级的,利用家中的政治资源,当一个大资本家绰绰有余,但在这个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显然真正的掌权者,是**的人民党的官员。   对于自己的孩子能够这么小就拥有这样大的志向,吴定邦表示很欣慰。   至于身为“孤儿”的吴笛,显然原本就处于贫困阶层第九级,若非可以写文赚钱,怕是生活都难以维持下去,当然啦,吴笛她自己,哪有这种阶级觉悟。   吴笛在病好之后,要出院时,忽然遇到一件让她有些措手不及的事情,与她关系已经非常不错的何秀奶奶,忽然对她说:“少女,我观你天资聪颖、骨骼清奇,是百年……”   总之何秀想收吴笛为徒,而吴笛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毕竟她是自己的奶奶,而且自己也迫切想要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   而这个时候,中考成绩终于出来了。 [正文 第五十六章 鸦雀无声]   中考之后的教室中,分明少了之前那种紧张的氛围,黑板上的倒计时之类的玩意全部都被抹除了,教室中所挂的那些名人名言,也被纸覆盖着,倒还有一种考场残余的气息。   今天是学生们进来领成绩单的日子,其实在几天前,学生们就能通过网络或是电话,查询到自己的分数,不过具体的名次,那可就不清楚了。   学生们进来领成绩单是一件事,后面还有一些事,比如颁发奖学金,学生会长、学生代表要在毕业典礼上致辞,后面还会有毕业晚会。   吴笛并没有查自己的成绩,因为她觉得毫无必要,她虽然是忍着剧痛参加考试的,但她绝对有信心实现自己之前的诺言!   好吧,当时是吴笛又犯自恋病了,现在她还觉得有些紧张……   在养病的这几日,她跟着那位何秀奶奶学习了一种吐纳术,据说是她祖传的一种女性修真功法,修炼了自然能够永葆青春、强身健体、增加力量。   吴笛当然不信这种“迷信”,只因何秀奶奶本人修炼了这么久也没“永葆青春”,不过据何秀说她自己是资质太差,所以练了这么久,只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但吴笛的资质却是绝佳。   吴笛并没有拒绝修炼,说起来哪个女孩对“永葆青春”不感兴趣?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反正她练过之后还真觉得精神气更加饱满了,至于力量的增加,估计要看时间了。   但不得不说,这位何秀奶奶,确实是个用鞭高手,她教了吴笛一套犀利的鞭法,大成之后便能够随意应付一群人……   从此,吴笛觉得自己没必要担心什么安全问题了,身体估计也不会轻易生病。   吴笛走进自己的班级,来到自己熟悉的座位上,总觉得因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她与班级里的同学,都已经渐渐疏远了。   不过吴笛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同学而已,毕业之后除了一些关系亲密的,大部分都会失去联系。   吴笛刚刚坐下,便有一位名为原本就看吴笛不是很爽的尖子生,来到吴笛面前,很是优越感地问道:“吴大小姐,不知你这次中考成绩怎么样啊?”   这个尖子生叫做丘伟,是原本班上的学习委员,个子很矮、尖嘴猴腮,却一直以自己的成绩优秀而沾沾自喜,在学习上可以说异常“小气”。   因为他作为一名学习委员,从来吝啬帮助其他同学,别人问题目时,他是绝不会回答的,他认为教会了别人一道题目,就会给自己增加一个竞争对手。   其实有很多优等生都是这种心态,总是喜欢藏私,甚至还霸占着老师,让那些想问题目的学生,都找不到门路。   所以可以想象的是,吴笛这种乐于助人,从不藏私的“异类”,就很不受某些心眼小的优等生待见了。   丘伟早就知道了吴笛之前身上发生的事情,不仅“大小姐”的光环被戳破,居然还病倒在了考场上,想来中考成绩绝对完蛋了!   于是丘伟便觉得优越感来了,他对吴笛心怀不满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吴笛对他真的很冷淡,让他这位本来自我感觉很良好的学习委员很没面子。   之前已经有不少班级中的同学认为,比起丘伟来说,吴笛更有资格当学习委员,不仅自己学习好,还能够帮助他人。   曹老师也想让吴笛当个学生干部,然而吴笛一如既往地拒绝了,她嫌麻烦。   几个丘伟小圈子里的优等生,也都围了过来,阴阳怪气道:   “是啊,不知这位喊出‘全市第一,我预订了’的吴大小姐,中考成绩怎样呢,我这次总分也不高,拿了641,高最好的省师大附中录取线9分。”   “不错嘛小子,不过不好意思,我比你高了些,653,根据往年的排名,全市前一百肯定有了,与省师大附中齐名的外国语高中已经可以稳稳进入了。”   “哎,我就要差一点啦,正好632,勉强可以上省师大附中,不过我觉得,怎么着我都会比某些大言不惭的人强一些,哈哈。”   这个副省级城市的中考,总分为700分,语数外(包括口语)三门360,物理100,化学100,历史政治加起来100,体育40,上届的中考状元为677分,已经非常不错了。   丘伟这次考了657,可排到全市前五十,他自然便有了骄傲的资本。   其实不止是这些优等生,就算是接受过吴笛帮助的同学,都不认为她这次能够实现她之前的诺言。   吴笛正在看这个世界的一本名著,头也不抬,她的性子依然非常柔和,并没有因为这些小孩子幼稚的举动而在意什么,她只是用她那轻灵悦耳的声音淡淡道:“我没有查,等曹老师来发成绩单,就知道了吧。”   丘伟冷笑一声,心里只道是少女没脸说出自己的成绩,他只觉得自己心中充满了快意,望着少女那娴静的侧颜,他蓦地又生出一种冲动,他真想占有这个美丽的少女……   不只是丘伟,某些别有用心的男生,在发现吴笛那卑微的身份后,自然便有一种蠢蠢欲动的心思,毕竟在这个阶级分明的平行世界的华夏,自认为处于上一阶级的存在,都觉得剥削、奴役下层阶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班主任曹老师与班长吴迪一起来到了教室,算是给大家带来了成绩单,还有一些对毕业典礼、晚会的通知。   其实大部分人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成绩,这次来,主要就是看看什么时候举行毕业典礼与毕业晚会。   曹老师与吴迪两人的脸上都带着喜色,让人忍不住猜测,到底有什么让他们这么开心。   吴迪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下意识往吴笛那个角落瞥了一眼,发现对方正在安静地阅读,不得不说,少女从骨子散发出的书卷气,让吴迪觉得很赞,他还挺佩服少女此时的镇定,连他都没有想象,少女在那般病重之下,如何取得这么巨大的成就。   曹老师让人去分发成绩单时,用一种慷慨激昂地语气说道:“这次我们班的成绩都非常不错,是整个学校考上名牌高中最多的班级,而有一位同学,我作为班主任,必须重点表扬一下!”   丘伟忍不住将目光投向了夏薇薇,他觉得这次班上考得最好的,便应该是她了,夏薇薇考了671分,全市前十。   “我要表扬的,是吴笛女生,她以总分684的高分,荣获这次中考的全市第一,大家把掌声献给她吧!”曹老师红光满面地说道。   全班却一片鸦雀无声……   =====================   两连更报答大家的支持~~~~~顺便怒求收藏、推荐!!!   ps1:对于吴笛的武力方面,大家不用担忧了,只要知道她可以“手拆高达”“手撕鬼子”就行了(笑)……当然这只是夸张的说法,反正她具有了强大武力并拥有隐藏特技【女王之鞭】。以及,本书不会过多涉及这一方面,主线就是学业,最重要的支线也可以说是第二主线则是文娱,想来大家也更喜欢看这方面的内容,之前设定的华夏各奖正在向吴笛招手呢……所以别说什么主线不明哟。   ps2:主角走得是文科学霸路线,就算是出论文,也是对这个世界的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哲学等方面的研究,不会涉及更加高大上的数理化,早就有穹乃妹妹珠玉在前,人家《事象的宏图》可是有真物理大神(据说还是中科院院士)做设定的……作者我一理科无能的学渣哪敢碰这方面,当初有读者建议我给吴笛弄个黑客技能,我都拒绝了,因为我实在不懂。   ps3:难道写出一部可以震撼人类社会结构的著作,不是一种远大的追求,难道当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不是远大的追求?好吧,总之比不上科学家就是的啦。(文科生默泪中……)   ps4:若有人硬要扣细节说哪里哪里不合理,那么,一句“平行世界,你值得拥有”便是我的回复。再次注意,是平行世界,华夏的历史从春秋战国时期就改变了,魏国(话说战国七雄里有没有这个国家啊?)一统春秋战国了,所以与本世界没有任何联系!   ps5:我真不是在骗字数啦!也不是在卖萌!怎么莫名其妙有种ps才是本体的赶脚…… [正文 第五十七章 惊叹]   曹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劲,不由恍然,是啊,这个消息对班上所有同学来说,实在是太震撼了……   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的脸上也有些尴尬,只是继续说道:“其实我这个做老师的,也要向吴笛同学道个歉,我本来还以为她因为生病的缘故会考砸了,却没想到依然能够考得这么出色!吴笛同学的毅力,老师也非常佩服!”   曹老师说完之后,便带头鼓起掌来,这下子看连曹老师都带头鼓掌了,从惊骇之中回过神来的同学们自然纷纷鼓掌,掌声十分热烈!气氛更是直接变得欢快起来,怎么说班上出了一个中考状元,也是与有荣焉啊!   班上本来就依然有吴笛的支持者,他们可是受过吴笛的帮助的,这次自然也在中考中取得了成绩上的突破,所以他们忍不住用惊叹万分的语气议论道:   “生病了都能拿中考状元……这、这实在是太牛叉了吧!”   “碉堡了,碉堡了啊!实在是难以置信,太不可思议了!”   “不愧是真学霸无敌,谁也战胜不了她,连她自己的身体都战胜不了她那想要胜利的意志!”   “我听说她好像被蒋文那个贱人泼了一身的水后,就发高烧了,然而却硬生生地撑了下来,这种坚韧顽强的精神,简直让人膜拜!”   “还是那句话,大神给跪了,请收下我的膝盖!我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对大神的敬仰!”   “她居然真的实现了她之前的诺言,我原本还觉得她太过嚣张狂妄了,没想到她真的有这样的实力!还是强撑着病体完成的……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嘛,把那些尖子生的脸都抽肿了!”   ……   等到学生们的掌声停止下来,曹老师又一种极为自豪的语气说道:“我自己都必须承认,吴笛同学是我当老师以来,见到过的最优秀的学生,她的学习态度,真的是太好了,这样的学生考不出好成绩,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曹老师当然不会承认,当初吴迪背着高烧晕倒的吴笛去治疗时,自己心里已经断定吴笛这次绝对考砸了……可现实却让他目瞪口呆,他都觉得自己被吴笛那惊人的毅力给打脸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必须要说,吴笛同学这684的高分,打破了自中考700分制以来的最高分,她是历史的创造者!”曹老师的声音更加激昂了。   “虽然第一初中的赵晔华同学发挥也十分出色,总分为680分,若与往届相比,那肯定可以拿状元了,但是,我们学校、我们班的吴笛同学,比他更优秀,尤其是在文科之上,吴笛同学的英语作文拿了满分!语文作文也只扣了两分。”曹老师用感慨的语气说道。   曹老师虽然是教数学的,但他作为班主任,自然明白,在中考中,顶尖高手之间,比拼的就是文科,得文科者得天下!理科因为太简单,高手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差距。   而吴笛,则是文科中的霸者!   雷鸣般的掌声又再一次响起,不少人都回过头,去看一直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的女孩,眼中充满了敬佩!   无论少女的家世如何,她所取得的成绩,已经同龄人仰望了!   丘伟与几个原本优越感十足、去嘲笑吴笛的优等生,这时候已经完全傻眼了,他们怎么也无法想象,少女在那样的困境之中,竟然还能考出这么让人仰望的成绩!   班中那热烈的掌声,仿佛也像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扇在了他们的脸上!   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若是丘伟等人知道,吴笛在考试时,还出现了只要是女人就痛恨的“痛经”现象的话,那一定会觉得更加难以置信的。   这得要多么非人的毅力,才能支撑下她赢下这么一场近乎完美的战役?   这个时候,曹老师让前排的几人将成绩单发下去,丘伟因为个子矮,自然便轮到了他发成绩单。   而正巧他发到了吴笛的成绩单,只见上面写着语文108,英语120,数学118,物理100,化学99,历史政治99,体育40,总分684,某市内总排名:第1名。   丘伟的脸上一下子臊得通红,他将成绩单赶忙往吴笛桌子上一放,头也不回的便绕走了,他的背影显得那么狼狈……想到之前自己在吴笛面前居然还敢用成绩来享受优越感,他就觉得实在太丢人了!   他那657的分数,或许已经可以俯视大部分考生,可与吴笛这样的真学霸一比,完全就是个渣渣!   之前的几个优等生,这时也低着头,只觉得自己脸上都火辣辣的,他们此时心中的想法,可与之前已经完全相反:   “太丢人了,我居然考了641就去对方面前显摆……哎,现在我算是认了,果然不愧是在中考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的学霸,简直就是非人类!”   “653与684差了整整31分,我居然还真的好意思拿这个分数去她面前显摆?我真傻真的,我怎么就忘了吴笛这个妖孽,在模考中就一直蝉联第一,区区小病,根本就阻止不了她继续制霸第一的道路……”   “我怎么当时脑子一热,就说她‘大言不惭’了呢,明明她就是那样不可战胜,凛然不可侵犯……学霸女神啊。”   ……   吴笛合上这本属于这个平行世界的名著,拿起了自己的成绩单,表面上她当然神情不变,任谁看了都以为一切尽在她的掌控之中。   这不由让更多的学生尤其是尖子生,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难道对她而言,考取这中考状元,真的如同探囊取物般容易?   这个女学霸,实在是太恐怖了!恐怖如斯……   实则吴笛在刚刚曹老师说她获得了全市第一之前,心中都是有些没底的,毕竟总有可能有意外发生。   直到曹老师在说出她真的获得了全市第一之后,她才松了一口气——这次总算没有丢人。   看着成绩单的成绩,她又蹙了蹙眉,按照她的风格,明明数学与化学也该满分的,肯定是因为当时太痛苦,所以分心了。   这次中考,自己还是稍稍有些瑕疵呢,完美主义的吴笛有些不爽地想道。   不过,能够夺取中考状元,吴笛内心深处还是十分得意的,不是哪个人穿越到平行世界就能随随便便考取全市第一的吧?   当然,她的女学霸之路,在刚刚开始呢。 [正文 第五十八章 出人意料]   蒋文与李浩乾已经彻底决裂了关系,可他们却无需为伤害吴笛这件事负责,毕竟第二天就要中考,两人再怎么闹,校长与老师也不会不准他们中考。而中考之后,也不可能去补个处分什么的。   况且,蒋文与李浩乾的家世都不可小觑,而他们两家的后台,似乎都指向一个人,那便是这个副省级城市的大市长,既然是副省级的城市,那这位大市长的官位品佚,自然是副部级了。   前文早已分析过这个平行世界华夏的阶层,这副省级城市的一市之长、省委常委,绝对有资格算是统治阶级了,哪怕是在统治阶层中的第三级。   《南方晚报》便是这位大市长的喉舌,而李浩乾家的发迹,似乎也与这位大市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所以,在这个有权有钱就是上等人的华夏,校长与老师怎么敢追究这两位主儿?   至于吴迪,那就更不敢追究了,其父亲可是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官位品佚也是正厅级,而且他的岳父,还是那位前.总.理,似吴迪这等政阀太.子.党,除了与他家世相当的敢和他动动手,其他人哪敢动他。   所以哪怕今日蒋文头上包扎着来学校时,都没有想过要报复吴迪的想法,因为对方的家世,简直让她只能仰视。   蒋文家处于社会上第四、五级的样子,难道还真的要去挑战处于第一、二级的吴迪家?她甚至只能祈祷对方不会对她赶尽杀绝。   李浩乾则已经完全断了心中对吴笛的念想了,只是他心里依旧愤恨着,没想到那个臭婊.子已经爬上了另一个吴迪的床,难怪装作不认识他!   李浩乾以己度人,认为吴笛就是个爱慕虚荣、极为拜金的女孩,哼,这样的垃圾、贱人,不要也罢!   等什么时候被那位市长公子玩腻了,照样是被抛弃的命运!   果然在自己心目中,最美好的女孩,只有童年时那个真正的吴笛!   李浩乾可不认为,以吴笛那种处于最底层的贫民,真的能够嫁入政阀,以他这个处于第四级社会阶级的人的见识,政阀子弟要么是与同为政阀、大资本家子弟联姻,要么就与军方高官子女联姻,贫民想嫁入豪门世家,全是小说、电视剧中的yy罢了!   蒋文这次中考完全考砸了,总分623,勉强达到省师大附中的择校分数线,其实她的成绩原本还不错的,在实验初中可以排到前五十,稳上这个城市最好的两所高中,可惜她在中考之前为了针对吴笛,完全就没心思复习了,更别说前一天还被那位吴大少将脑袋按到了墙上……   这第二天考试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脑子晕晕乎乎的,能考好才怪了。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蒋文想到最近整个学校以及网上,那对吴笛不利的传言愈演愈烈,她便不由自主地得意起来,很显然,这就是她对吴笛的报复,她不敢报复那位市长公子,报复吴笛这个贱民总行吧?   反正蒋文做这种事情已经得心应手,造谣那可是她作为妓者女儿的专精技能,连网上的不少所谓的“真相党”都是她吩咐《南方晚报》的水军弄出来的,可笑一些网民还真信……她愈发感慨有些愚民真的好忽悠。   而在知道吴笛因为发高烧而晕倒考场后,蒋文顿时就放心了,这个吴笛,中考肯定完蛋了!   蒋文自己考不好无所谓,反正她家有钱有关系,可吴笛若是考不好,那绝对没法上那些名牌高中,没法上名牌高中,那上顶尖大学的机会自然少之又少。   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从顶尖的大学毕业,跻身中流社会,可以说是贫民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最宽阔的道路了。   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第一讲究出身、关系,第二便讲究自身的能力、运气,既没出身又没能力运气的人,在这个社会活得很悲惨痛苦,因为他们就算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却也会被那些资本家轻轻松松剪羊毛。   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个阶级分明的社会,不过这倒也符合人类本身的生物性。   蒋文也不在意别人如何看她,若是可以的话,她真想到吴笛面前去,好好地鄙视吴笛一下,你不是能耐吗,竟然在中考前就敢狂妄地喊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的话,真是自己找死!   就在这个时候,蒋文班的班主任已经拿着成绩单到了班级,班主任的神色不是太好,她用沉郁的语气说道:“这次我们班整体都考得不怎么样,尤其是一些本来可以稳稳上省师大附中、外国语高中的学生,都发挥失常了。”   说着,班主任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向蒋文那里看了一眼。   蒋文“切”了一声,根本不放在心上,中考考不好怎么样了,她就不是那种需要通过学习来改变自己命运的人!   “不过中考也过去了,我也不会像之前那样训你们,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人们,人家曹老师班可是大丰收啊,有很多原本考不上省师大附中的学生,这次都超长发挥了。还有,曹老师班上出了一个中考状元!”   说到这里,这位女老师都微微激动了一下,毕竟这几年实验初中被第一初中压得够呛,中考状元几乎都是第一初中,若不是实验初中出了一位“妖孽”吴笛,这次赵晔华以680分的成绩豪取全市第一,简直没有任何疑问!   班主任这话一出,蒋文顿时心中微微一沉,随即又释然了,心道吴笛肯定不可能获得中考状元的,按照她对吴笛班的了解,这中考状元,应该是夏薇薇的了吧。   了不起啊,这个夏薇薇居然能够力压赵晔华当上状元……蒋文都不得不佩服这个夏薇薇了,毕竟能够考取全市第一,真的太难了。   显然班上与蒋文有同样想法的学生不在少数,他们都在猜测到底是哪位大神人品爆发了,不过这些大神之中,可没有“吴笛”这个人,现在蒋文班上都有人相信,吴笛是在考场上发生了妊娠反应,然后自然无法继续进行考试。   只听班主任用激动的声音宣布道:“我们学校的吴笛同学,以684分的高分,获得了本市的中考状元!”   班主任此言一出,整个班级的学生都傻眼了!   ============   第四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五十九章 心灰意冷]   良久,学生们才回过神来,不过他们脸上依然带着震惊的神色,他们倒没有像吴笛班上的学生那样,直接讨论起来,只因他们班的这位班主任,最讨厌在自己说话时下面有声音,这位班主任可以说是积威颇深了。   不过学生们内心深处的想法,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这是真的假的?不是说那个吴笛病倒在考场上了吗?还是因为被干多了……”   “这班主任是不是在胡说八道?吴笛那个援交女还能考取全市第一?我才不信!”   “骗人的吧?中考前一天遭受到了那样的打击,居然还能保持平和的心境考试,这个女孩的毅力,到底有多强悍啊!”   “可以确定了,之前所有关于吴笛的不利传言,绝对就是谣言,这是有嫉妒吴笛的人在针对她!果然她是真正的、无可置疑的强者,不得不服啊……”   ……   这位班主任似乎感受到了学生们的怀疑,不由平复下激动的心情,耐着性子解释道:“中考状元确实是吴笛同学,就是之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的女生吴笛,想来大家对她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吧。”   班主任顿了顿,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她作为一个女老师,对吴笛的印象真的很不错,所以她又为吴笛说了几句公道话:“大家可不要信那些没有依据的谣言,吴笛同学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学生,她给我们整个实验初中都大大的长了脸,她将会作为学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发言,在下届学校招生宣传中,她将会被当成宣传册的封面。”   同学们听到班主任的话后,有比较正直的同学,已经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色,只因他们心中也轻信了某些谣言,还有的同学脸上则露出了敬佩的神色。   “靠,又是谣言,那些传播谣言的家伙真是丧心病狂,连这么优秀的女孩子都敢黑!”   “看来吴笛真的不可能是什么‘援交妹’,要不然学校也不可能拿她来当宣传册的封面!”   “果然她依旧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还会在毕业典礼上致辞,这么优秀的美女学霸,实在太稀有了……”   虽说如今华夏社会的风气不怎样,但国家对教育还是异常重视的,在名牌学校,学生们对成绩十分看重,自然也就很佩服那些学霸。   而吴笛显然用她自己的实力,证明她的学霸之名!   因此,有不少原本就对某些传言半信半疑的人,自然纷纷开始支持吴笛了,他们已经不在意吴笛的家世是什么,只知道,吴笛现在所取得的成绩,让他们非常敬佩!   其实有不少对吴笛不爽的学生,全是因为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尤其是知道吴笛有个“大小姐”的身份后,就对她异常痴迷的那种,之后吴笛那“大小姐”的光环被戳破,自然便恼羞成怒,由粉转黑了。   说起来,像这种粉,根本就称不上什么粉,就是一群凑热闹的乌合之众而已。   这事吴笛是最无辜的,她压根就不知道之前那些传言,要说每天换一身衣服吧,这是她除了学习之外的个人爱好,大概与她的自恋性格有关,美丽的女孩,谁不爱打扮呢?   每天给自己一个新鲜感,才能愈发地积极向上,做完美的自己!这就是吴笛的日常。   在不少同学终于又对吴笛的评价改变了之后,却依然有两个人觉得无法接受。   其中一个便是李浩乾,他是真的没想到,吴笛居然真的可以实现自己之前的“狂言”。   对于之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李浩乾就没有反思的想法,他觉得一切都是吴笛的错。   如果吴笛接受他的表白的话,那他作为“深爱”吴笛的人,肯定就会保护吴笛了,可惜吴笛太不给他面子了,那他为何还要帮她?   想到吴笛这贱人已经跟了吴迪这个纨绔子弟,他就觉得自己想吃了苍蝇一样难受,自己除了家世以外,哪一点比不上那个纨绔子弟?   吴笛啊吴笛,你终究会后悔的!李浩乾如此诅咒着,他永远也不会承认,他的内心深处有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现在吴笛考取了全市第一,那又如何?李浩乾有些不屑地想着,他考了四百多分,已经决定去上贵族高中圣心公学了,它可是与英国的伊顿公学、哈罗公学齐名的。   圣心公学的学生,大多是富商、资本家子弟,少有政阀子弟,只因政阀子弟都要求真正的高学历,非精英子弟,长辈绝不可能将政治资源让他们继承的,其中禁绝作弊的高考成绩是个非常重要的参照标准。   可以说,这个平行世界华夏就是典型的精英治国,其实力已经可以与美国分庭抗礼,这是个属于两超多极的政治格局。   若说李浩乾对吴笛的获取中考状元,只是持不屑态度的话,那此时的蒋文,已经有种要崩溃的感觉了。   蒋文在听到班主任确认了吴笛是中考状元之后,她差点拍案而起,吼出一声“这不可能!”   蒋文可是费尽心神算计吴笛,从一开始的心理上,到后面阴差阳错的**上,她就是为了想要让对方失去最看重的东西!   没错,她已经从吴笛每日的学习态度上,看出了吴笛对学习的追求,所以她当然要毁掉吴笛最执着的东西!   可是,现在却有人告诉她,她的一切算计,全都落空了!   蒋文抚摸着自己的额头,觉得一阵阵剧烈的头痛传来,自己难道真的就是个笑话吗,她连自己的中考都赔了进去……   结果,却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若这个平行世界有本名著《红楼梦》的话,那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便是对她最好的形容。   在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吴笛那执着坚定的背影,是啊,这个女孩太强大了,她以自身强大的实力,能够横扫一切阴谋诡计!   吴笛不需要刻意反击什么,她只需要将自己做得更加完美,就是最好的反击!   蒋文的眼神渐渐黯淡下来,她脑中一闪而逝的,却是那位吴大公子怒到极致的灿烂笑容,似乎在告诉她——这事儿可不算完,她不会报复你,甚至都不认识你,但我会替她做这件事的!   =============   第五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六十章 学校力捧]   吴笛“轻取”中考状元的事情,终于传遍了整个校园,不少学生们对吴笛的印象又再一次刷新,很多人已经不在纠结吴笛到底是什么出身了,因为这个世界的华夏,从来就没缺少过从底层平步青云的人,毕竟政府一直是宣传着“华夏梦”的。   吴笛以她那真学霸无双的实力,证明了她的优秀,这就足够了!   甚至连市里的媒体都闻风而动,主要是因为《南方晚报》对吴笛的报导太惹人眼球了。   不过不少作风良好的媒体,却也不敢瞎转载《南方晚报》的内容,因为怕被打脸,这世间总有一些明事理的正义人士,揭穿《南方晚报》那妓者的本质。   没办法,在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开放了报禁,意识形态比较混乱,什么牛鬼蛇神都敢办报纸,有《南方晚报》这种鼓吹西式皿煮的报纸也不奇怪,他们大多是处于社会四、五级阶层的人,渴望一场变革,来晋身自己的阶级,最终谋取统治阶级的地位。www.600000.net   其实不论是西式皿煮,还是中式毒菜,对底层人民来说,没什么两样,也许前者可以给予底层人民一种欺骗自己的安慰感。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只有真正的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成为统治阶级,才是真民主,不过在这个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是不可能实现的,就连人类的灯塔希望我大美利坚,也不是真正的民主,因为其政府是为本国的资本财团服务的,它也只是权贵资本主义国家而已。   这就是这个平行世界的国家现状,与吴笛那个世界绝对没有任何相同之处,也没有任何影射的意思,所以请勿随意胡乱联系。   然而这次《南方晚报》对吴笛的报导,居然真的被证实了,这无疑让不少有识之士十分惊奇,友邦都莫名惊诧,什么时候《南方晚报》也会报导真消息了?它不是不造谣会死星人吗?啊啦,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南方晚报》的报纸居然因此销售量更大了,让报社的社长蒋文的父亲,狠狠地嘉奖了那两位刚刚入行的年轻记者。   张晶本来还想说明一下真相,想了想就算了吧,虽说没有帮女儿报复成功,但为报纸增加了销量,便也就增加了收入,怎么看都是赚了,这就足够了,一切要以利益为重。   他们夫妻俩当然没有意料到,这貌似繁华之后隐藏的深深的危险。   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异常重视教育,所以对中考与高考都非常看重,每次考完后,主流媒体都会进行跟踪报导。   当然啦,中考的影响仅限于市内,最多突破到整个省,而高考的影响,才会达到省的高度,甚至受到全国的关注。   所以这一场实验初中的毕业典礼,便成了市里媒体的焦点,吴笛作为学生代表,将上台发言。   毕业典礼如期举行,这一日,因为吴笛这个耀眼学霸的缘故,可谓盛况空前。   实验初中的董事们,虽然被张校长认为是猪队友,但他们搞起宣传来确实不错,毕竟只有忽悠越多的有钱人来实验初中上学,他们能够赚的钱才越多。   董事们也自然明白,通过教育赚钱其实很容易,但一定要有个好口碑才行,而吴笛这位中考状元,可以说是实验初中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学生!   而且最关键的是,吴笛还是个清纯美少女,这可就太难得了,这个世上学霸有很多、美女更多,但真正既是顶尖学霸又是美女的存在,实在是太稀少了。   可能有美女成绩好,每次考试都能名列前茅,但真的能够像吴笛这般稳稳地保持第一吗?   更别说吴笛在中考之前就敢自信地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霸气侧漏的话,最终还真的完成了这一目标,这个吴笛,在学习、考试上实在是太厉害了。   当然,别说是美女了,就算是一般的学霸,能够稳定在全校前五已经是大神了,哪有可以一直霸占着第一的?   因此,这些董事们果断选择吴笛来当下一届学校宣传册的封面,这可是给报酬的。   吴笛并没有拒绝这件事,她显然认为自己也有这样的资格,这可是她凭借自己的学习换来的,当然容貌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但很显然,她自己的容貌,也是凭借自己努力换来的!   所以吴笛当之无愧地收下了一万元人民币的报酬,她觉得自己赚的这种钱,比稿费还要硬气!   这个封面的宣传照,自然拍得比较唯美了,是吴笛穿着这个学校的裙装,在学校荡秋千的模样,本来吴笛的底子就好,再经过必要的ps,不用说,十分甚至是十二分的女神妥妥地出现了。   除了封面以外,宣传册中还有一些学校各处的照片,其中增添了吴笛这么一个赏心悦目的存在,完全就可以来当清纯美少女的写真啊,不得不说,这些董事们搞宣传确实有一手!   照片是必须的,对学校的介绍当然不能少,其中有关照片中的美少女的资料,当然也不能缺少,上面对吴笛的资料,是这样描述的:   “吴笛,某市实验初中某届杰出毕业生,荣获某年某市中考状元,并打破了历届的高分记录!吴笛品学兼优,乐于助人……作为某届的学生代表,她当之无愧……在我们实验初中雄厚的师资力量的培育之下,吴笛同学……”   总之这上面在将吴笛吹上了天的同时,也将自己的学校好好地宣传了一下,让那些不知道该选哪所初中上的中产阶级们怦然心动,仿佛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实验初中,出来后个个都是中考状元一般。   这个时候,在实验初中那偌大的大礼堂之中,穿着实验初中特制的毕业礼服学生们,陆陆续续进入大礼堂。   不得不说,因为董事们得知有不少媒体来采访,他们也下了一番功夫,给学生们弄了一套非常帅气漂亮的礼服,非常的夺人眼球,报导出去一定会吸引那些有钱人的目光的,那些天真的小学生,也一定会觉得这个初中很美好。   待到他们进了这个学校后会发现,他们的校服还是华夏传统老一套,倒是女生有裙装,可惜少有人会穿,初中风气较为保守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当然是驾驭不住。   ================   第六更~~~~~今日总共一万两千字的更新!!!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少女如书]   吴笛与吴迪正在去大礼堂的路上,两人之间没有太多的言语,却有一种难言的默契。   在经过某个班级时,吴笛忽然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她看到了那块已经更换了的崭新的窗户。   吴迪也停了下来,只是注视着她,今日的少女,穿着学校所发的毕业礼服,倒是有点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民国校服,只是更加时尚动人、更富有现代气息。   吴笛上身是纯白的衣衫,领口有些她那个世界旗袍的感觉,这上身的衣衫被她那隆起的胸部撑起了一个诱人的弧度,她的下身则是黑色的中长裙,裙摆长而遮住了膝盖,脚上穿着一双校服标配的皮鞋,袜子则是纯白的短丝袜。   这一身学生装穿在吴笛身上,那真是契合无比,话又说回来,民国范的校服,正适合书卷气浓的文学少女,而毫无疑问,吴笛身上具有很浓的书卷气,不提她每日费时最多的事情便是读书,她甚至每晚都是伴书而眠。   即使与自己憧憬的女孩站得这么近,吴迪依旧觉得距离很远,因为他真的一点都不懂这个似乎除了学习以外,任何都不感兴趣的少女,她到底在想什么呢?她到底又想做什么呢?为什么她总是能够保持那样的淡然出尘?   她似乎像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谜一样的存在,所以她总能给他带来一些惊喜。   谜一般的少女就像一本底蕴深厚的书籍,需要一页一页的翻过,然后细细品味,才能咀嚼出她那内在的意蕴。   束着简单马尾辫,戴着发夹露出光洁额头的少女,忽然将手放在了那块崭新的玻璃上,她看到玻璃上倒映出自己的脸颊,依然没有任何瑕疵,清纯不可方物,此时她却没有一丝自恋的心境。   “知道吗?”少女的话语声忽然没头没脑地响起。   一股文艺的氛围油然而生,也许紧接着少女会抒情一番?   吴迪愣了愣,只觉得少女的这三个字给了他莫大的压力,他又不由自主地开始反省自己哪里做错了,仿佛想到了什么,他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嗯,我知道了,其实我不该那么冲动的,那太不稳重了。”   吴迪以为少女很厌恶他砸窗户打女生这件事,毕竟身为一个“温柔善良”的少女,肯定是讨厌暴力的。   吴笛听到这小子的话,也一愣,忽然转过头,眼神中带着一丝笑意:“我是你的长辈哟,毕竟我现在可是何秀奶奶的亲传弟子,来,乖孩子,不要你叫姑姑了,叫声‘姐姐大人’。”   吴笛觉得自己要主动和他亲近亲近,自然而然将他当成了一个孩子,没错,无论他长多么大,在她眼里,永远只是个孩子。   “这、这……不要吧?”吴迪那帅气的脸颊完全涨红了,他怎么可能接受这种设定!   吴迪虽说憧憬着少女,可内心深处自然还是抱着一些小小的想法的,当然由于他现在还真的不太懂什么男女之情,导致他的这种想法还没有长成参天大树。   所以直觉告诉吴迪,若真的与少女成了亲人的话,那他表面上似乎与少女接近了,可却永远会隔着厚厚的一层“亲人”的枷锁!   吴迪脑子转得挺快,他立马吐槽道:“你的出生年还比我晚了整整一年吧,我怎么可能喊你姐姐,不,还是什么‘姐姐大人’,你活在二次元吗,哪有人在现实生活中喊姐姐大人的!”   “你怎么知道我哪一年生的?”吴笛随口问道。   “我、我作为班长,当然知道了,话又说回来,我们俩的生日完全一样诶,真是有缘呐。”吴迪对此觉得莫名满足,毕竟出生年虽然不同,可却是同月同日所生,他这样说也是为了转移话题。   结果吴迪马上遭到了仅仅他能享受到的女王的毒舌——   “啧,一个偷窥欲严重的变态班长吗,你还真是绅士呢。”   “怎么可能!我……我只是恰巧不小心看到而已!对,没错,就是这样!”   “好吧,那我喊你‘绅士的傲娇兄长大人’如何,既然你比我大……”   “为什么感觉你对待我就像亲人啊,我们毫无血缘关系好不好!还有,别以为我不懂‘绅士’的内涵!以及,谁傲娇啊?在救命恩人面前给我放尊重点啊喂!”   “呵呵……想要我用鞭子抽你么?给我好好听话,你这只变态色犬!跪下来!学狗叫!”   “嘶……是!旺……靠,你会邪术吗?还是冥界那个无口的死灵法师妹子,言出法随?到底对我做了什么?!身体居然不由自主地便……”   ……   一路欢乐的毒舌与吐槽,两人的隐藏属性似乎都被激发了。   至少,吴笛在与少年时的自己混熟之后,与他独处时,又是一种十分稀少的真女王姿态,因为好像不s这个少年时的自己,就不能证明自己比他更成熟更有魅力一般,她在吴迪面前,可是极具心理优势的,优越感满载!   而吴笛一点也没有去妨碍吴迪对敌人的报复,她又不是圣母,会去发善心拯救敌人,在她以前看的小说中,某些与男主关系亲密的女孩,作者为了表现女孩善良的一面,自然就让女孩无脑地散发圣母光环,结果害人害己。   她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才不是无脑圣母,而是支持亲人、朋友对敌人杀伐果决!   若她还是男生吴迪的话,一定也会这么做!自己对自己,永远是最了解,也最放心的,谁都不会欺骗谁,也欺骗不了各自。   所以那两个她现在都不知道名字的人,是死是活,与她何干?   唔,自己欠这小子的,似乎还不清了啊……果然还是应该直接把他当成奴隶使唤吧?   没错,这就是女王大人给予他最大的赏赐了!   结合吴迪在她面前的表现,她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这次吴迪的中考成绩,是577分,其中化学是0分,所以如果吴迪认真考一次化学的话,那以他这次的成绩,肯定也是全市前十。   不过,为了拯救自己心中憧憬的女孩,放弃一次中考又如何?   两人终于来到了大礼堂中,由于两人一个是学生会长还有一个则是学生代表,所以两人是有专门的座位的,其实若没有吴笛这个后来崛起的“妖孽”的话,吴迪显然会既是学生会长又是学生代表。 [正文 第六十二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   吴迪在这个实验初中,也算是真正出名了,几乎已经被人冠以“纨绔”之名,因为砸学校窗户、众目睽睽之下殴打女孩,导致他原本那良好的名声,完全变得狼藉起来。   再加上这次吴迪中考“大失水准”,不明真相的学生,都觉得这个官宦子弟怕是以后只能靠着家里才能有点出息。   不过,当男生们看到那位女学霸吴笛与纨绔子弟吴迪一起出现时,顿时心里又羡慕嫉妒恨起来……   是啊,人家吴迪为了这个女孩,那可是连自己的名声都不要了,一定直接将这个女孩给攻陷了吧?   若不是因为大家已经算是准毕业了,想来有关两人的绯闻,一定会传得飞速,可如今大家都已经毕业,自然也少有人对他们保持关注了。   实验初中财大气粗,所以这个大礼堂的设施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每年的元旦晚会,也都是在这个大礼堂举行的。而这次毕业典礼之后的毕业晚会,自然也便在这个大礼堂之中举行。   待到学生们陆陆续续坐定之后,媒体们也都纷纷到来之后,毕业典礼终于盛大地举行了。   首先由实验初中第一董事致辞,这位第一董事与吴迪家的关系不错,所以可以想象吴迪为何能够一直霸占着学生会会长的位置,要知道,当初吴迪若是没有吴笛的刺激的话,他的成绩可是极不稳定的。   董事的致辞没什么好说的,总是老一套,你不能指望他像一个富有激情的年轻人进行有创意冲劲的讲话。   之后张校长的致辞倒也还让人觉得有趣,这位张校长每次讲话,在开头都喜欢用一些四字词语,什么今日“晴空万里”“风和日丽”之类的,这次张校长那是真的非常开心,不仅仅因为实验初中出了吴笛这么一个中考状元,还因为实验初中这一届整体的成绩,都非常出色。   张校长可以说是名利双收,当然红光满面地进行了一次讲话,只是他却也在心中暗叹一声,怕是以后再也没有像吴笛这么优秀的学生了,作为一个还算有些良知的教育工作者,他在心里衷心祝愿吴笛以后可以成材。   张校长讲完之后,又进行了一项活动,那便是颁发这次学校的奖学金,实验初中对优秀的学生向来是不吝啬的,因为他们代表着实验初中的门面。   从三等奖学金到特等奖学金,其中特等奖学金有一万元,也就是说,吴笛通过这次考试,就赚了一万块钱,她家的存稿也就五万元而已,再加上之前替学校拍宣传册中的照片,她一共收入了两万元。   这算不算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只要有人能够像吴笛这般保持顶尖的学习成绩,自然也可以收获不少物质上的奖励。   所以,认真学习其实永远是不吃亏的。   从三等奖开始,张校长便喊同学名字,并请他们上来领奖,他们每人都将得到荣誉证书与奖学金。   从三等奖到二等奖再到一等奖,待到颁发特等奖学金时,张校长脸上露出了最为灿烂的笑容,他用激动的语气说道:“实验初中特等奖学金的获得者,是我们的中考状元吴笛同学,她也打破之前中考状元的高分记录,请吴笛同学上来领奖!”   吴笛心里带着淡淡的喜悦,依然落落大方而不失优雅地走了上去,任谁看了都像是位从小接受礼仪培训的名门千金……   吴笛当然不会告诉别人,她只是在模仿前世她的妻子而已,不得不说,她的“完美”,确实有很大的原因是,她玩过各种各样的女人,能够汲取她们的优点,摒弃她们的缺点,再通过幻想自己心中的女神应该是怎样的,来渐渐改造自己。   这算不算另一种意义上的“一将功成万骨枯”?   在吴笛走上主席台时,来采访的媒体们的记者,纷纷开始拍照,那疯狂闪烁的闪光灯,简直让人以为,吴笛不是什么学生,而是一个大明星!   不少记者同行也开始议论起来:   “原来中考状元真的是她啊!没想到这样的美少女,居然可以考出这么好的成绩!”   “是啊,我最佩服的,便是她在中考之前就喊出了‘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的近乎狂妄的话,我还以为是那个《南方晚报》胡乱炒作呢,没想到还真的被她给实现了,真是难以置信!”   “这事难说啊,可能对方只是表示了一下对中考的信心,结果《南方晚报》却为了吸引眼球,故意添油加醋,等会还是去采访一下她看她到底怎么说吧,这才是真正谨慎的媒体人的态度。”   “你们难道不知道,这个吴笛,好像还是一个网络红人呢,不过最近网上对她的消息似乎很不利……”   “我靠,这种品学兼优的美少女,能成为网络红人不奇怪,可到底有多丧心病狂的人才黑她?不行,我们《煌萌日报》绝对要对其正面报导,网络与纸质媒体双管齐下,宣扬这样的正能量!”   “对,我们银视传媒也不会落后的!”   ……   这世上毕竟不都是像《南方晚报》那样的无良媒体,还是有一些能够如实报导的媒体的,可以想象,当这些正义的媒体发力时,终究会还吴笛一个清清白白、朗朗乾坤!   吴笛在主席台上,同样享受着整个学校毕业生们的各种目光,还是一句话,脑.残粉与无脑低级黑终究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能够保持一个客观公正的态度的。   而无论是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成王败寇”,如今吴笛可以在逆境之中依旧勇夺中考状元,成为那高高在上的女王,便注定会遭受众人的膜拜!   好吧,用“膜拜”这个词太过夸张了,大多数学生对吴笛,那是抱有一种真正的敬佩态度的!   然而吴笛却一点都没在意这一切,她依然非常谦虚地接过了张校长给的荣誉证书与奖学金,深深地鞠了一躬,果然得到的金钱,比那些凡俗的评价有意义多了!   这么多钱,又足够她肆意挥霍了,对于自己赚来的钱,她向来花得异常痛快,在物质享受上,她是绝不会委屈自己的。   所以,那些喜欢砸钱泡妞的家伙,遇上吴笛绝对会吃瘪。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六十三章 孩子气]   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都在主席台上留影纪念,似吴笛这样的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那可是要被记录在校史之中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吴笛凭借她那“有史以来”最强中考状元的身份,便已经足以载入校史了。   每一位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都遭受到了不少同学羡慕的目光,而吴笛在其中无疑是最耀眼的,在这一刻,那些轻视她、嫉妒她、诋毁她、谩骂她的学生,似乎在心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   因为他们再怎么针对少女,永远也只会是少女通向那完美之境的磨练石而已!他们越是针对少女,在挫折中成长的少女,就会越耀眼!   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吴笛拿着荣誉证书与奖学金走了下来,坐到自己的座位上,一边的吴迪微笑着恭维道:“很厉害,很漂亮。”   吴笛横了他一眼,想起之前少年对她的帮助,她软下语气,道:“我请客,你说你想去哪吃都行。”   少年不置可否,他早已习惯了少女那大气如男儿的作风,他忽然想起吴笛的家世,终究忍不住求证道:“你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吴笛正欲脱口而出,说我和你是一个来头,可话到嘴边,却只能幽幽道:“我现在确实是个孤儿了,不过我有一个很爱我的小姨,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吴迪不由道歉:“对不起。”   少女脸上微苦,她知道这不是吴迪的错,错的人是她,她就不是这个一切都是陌生的世界的人,可谁让她胡乱装逼,结果遭天谴了呢,她索性便沉心学业,耐心培养自己的“阿尼玛”了。   “别这么说,这次还连累了你这熊……唔。”吴笛差点把“熊孩子”说出来。   “雄什么?”吴迪有时就喜欢追根究底。   “哼哼……雄性低等变态色犬!欠抽!”吴笛的手上出现了随身携带的鞭子,这可是她的何秀奶奶兼师父传下来的……   奶奶,你怎么就这么坑你家孙子呢!   吴迪一脸衰样,实则在饱受女王毒舌时,有种莫名的愉悦感,仿佛心目中憧憬的女孩这个样子时,他与她之间的距离,才是最接近的。   还好这个时候,作为教师代表发言的曹老师,也已经致辞完毕,这次他所教的班级,那可是大丰收,连董事们都给他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张校长更是有意提他当年级主任。   在多年后,曹老师成为这家初中的校长后,他其实依旧怀念吴笛这一届的学生,因为他之后带的几届学生,没有哪一届,可以超过这一届的。   紧接着,自然便是吴迪这个学生会长上去致辞了。   吴迪走上去的时候,不知是哪个看他不爽的对头,带头嘘了起来,因为不少男生认定吴迪这小子抱得了美人归,这难道还不拉仇恨?   再说吴迪这次在学校太嚣张了,你说随便拿凳子砸学校窗户的家伙,这是个学生该做的?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中学生?明明就是个纨绔成性的家伙!   却不知道吴迪这小子,完全就是被吴笛给弄“开窍”了的,愈发成熟任性的他,都已经有了“老子英雄儿好汉,x色江山代代传”的想法了……   若是以前的吴迪,听到这些家伙的嘘声,这心中自然有些惴惴,他原本就是个胆子不大的小正太,也从来就没利用过学生会会长这个职业装过什么逼,因为他显然也知道“不装逼我们还是好朋友”这个道理。   可现在的吴迪,真的愈发学到了少女在对待陌生人的精髓,妈的老子就是要装逼,你奈我何?   开玩笑,老子需要和你做朋友?   有吴笛,一切足矣!   所以吴迪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动作,他将手放到耳朵旁边,做了一个倾听的动作,然后又抬了抬自己的手掌,似乎是希望大家的嘘声更高一些!   吴迪这挑衅的动作一出,全场一片仿佛要冲破屋顶的嘘声!   可吴迪脸上依然带着云淡风轻的微笑……   下面顿时骂开了——   “装逼!”   “艹你妈的,装逼狗给老子下来,你不配当学生会长!”   “只会依靠自己家世的垃圾,我反正是绝对鄙视你!”   “再装逼下来的时候信不信我砍死你啊!呜呜呜……居然把我的女神给泡走了!”   ……   吴笛在下面却捂着嘴笑了,这熊孩子够可以的啊,男人如果不会装逼的话,哪有魅力可言?她现在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时的吴迪,比她当初要强啊!   吴迪瞥到了少女的笑容,顿时便舒心了,他就在意少女是怎么看他的,至于其他人,关他何事?   也不管下面的嘘声,吴迪直接拿出稿子,面不改色地读了起来,很没诚意地读完了之后,他收起稿子,正准备下去时,忽然想到了什么,便直接拿着话筒,高声说道:“接下来是谁作为学生代表上来发言,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   嘘声渐止,吴笛可不像这个纨绔子弟惹人生厌。   “当初那些诽谤她、诋毁她、谩骂她的人,给我记清楚了,你们就是一群垃圾、蛆虫,活在这个世上,简直毫无价值可言!”   “我就没见过你们这群恶心的家伙,比不过人家,看不得人家比你们强,就一个劲地黑人家?我艹……”   紧接着,吴迪霸气地拿着话筒狂骂一通,下面的学生一下子都惊呆了,就没听说过敢在毕业典礼这种庄重仪式上谩骂的学生会长!而且还一点都不掩饰某些不堪入目的脏话。   大概有人觉得碉堡了,有人觉得太幼稚太粗俗……   可陷入震惊之中的学生们,却被他骂得鸦雀无声!   直到工作人员来制止了,他才放下话筒,他终究还是个有些孩子气的少年,之前心里就憋着一股邪火,今日总算好好的发泄了一下——他愈发有了一种践踏规则的爽快感。   而吴迪此人的身份,那些媒体显然都是知道的,所以这些人连拍都没拍,比起吴迪那市长公子的身份来说,他那个煌萌传媒太子爷的身份,显然更让媒体忌惮。   华夏三大传媒集团之一的煌萌集团,可真不是一般媒体可以惹得起的。   不提这位太子爷,果然他们还是更希望从接下来上台致辞的中考状元少女吴笛身上,获得更多有价值的正能量新闻。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才女无敌]   学生会长吴迪的突然发飙,算是这次毕业典礼上一个小小的风波吧,虽然这风波让一边的张校长直擦冷汗,心中还愈发庆幸——这尊小佛终于不用在这实验初中了,简直就是定时炸弹,赶紧去祸害高中吧!   吴笛拿着稿子站到主席台时,可以算是毕业典礼一个真正的高.潮了,刚刚那位学生会长虽然长得挺帅,可这态度实在恶劣至极,简直就坐实了他那极品纨绔公子的形象。www.hbyxedu.com   甚至原本有不少暗恋这位学生会长的女孩,都已经心生厌恶之心,毕竟初中的女孩还是比较单纯的,绝不是说对方家世出色,就一切没问题了。   而吴笛这位气质高雅,举止大方,神情淡然的美少女站在上面时,那自然更让人赏心悦目。   咦?怎么感觉有种吴迪为了衬托女神的高大,而自毁形象的味道……   不得不说,吴笛今日所穿的学校订制的毕业制服,却也恰好衬托了她那本身的气质,她身上散发着一种知性美,让人的心灵,都会不由自主地沉静下来。   之前吴迪引起的骚动,已经渐渐平息了,学生们开始准备倾听她将要发表怎样的讲话,毕竟谁都知道,上次吴笛在国旗下脱稿完成了一次精彩的讲话。   吴笛并没有对之前发飙的少年表示什么看法,她只是淡然地拿出自己的发言稿,开始中规中矩地读了起来。   这让不少期待着吴笛能够更具特色一些的媒体都比较失望,怎么看这个学生代表,与一般学生没什么两样嘛?   有不少期待吴笛的讲话可以有趣一些的学生,也不由议论道:   “哎,吴笛还是太拘泥于规矩了啊,还没前一个吴迪骂人有意思呢!”   “对对对,反正我才不觉得之前那家伙是骂我的,我也没怎么针对这个女孩,话说也只有一小批人针对她吧?”   “求大风啊求大风,把她裙子吹起来,她一脱稿,那就有看头了!”   “没用!有主席台挡着呢……而且又不是短裙。”   “其实好学生都这样的,不会太出格,你们别期待有什么惊喜了!”   “无聊的毕业典礼,还是快点结束吧……”   ……   蒋文看着主席台上依旧散发着耀眼光芒的吴笛,只是深深地低下了自己的头,她总觉得再看着她的话,自己都会被她散发出来的强烈光芒所刺伤!   所幸吴笛的讲话中规中矩,让她稍稍欣慰,这就是吴笛的瑕疵之处吧?   然而蒋文的这个想法刚刚升起,便忽然听到吴笛讲话的语气陡然一变,这是已经讲到末尾了……   吴笛如此激扬地讲道:“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则国**,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美利坚,则国胜于美利坚,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   “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吴笛那振聋发聩的结尾,一下子让整个大礼堂的学生与老师都愣住了!   不得不说,吴笛那个世界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的最后一段用来做这毕业典礼的讲话结尾,真的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而吴笛在以前的讲话中,就展示过她那高超的古文功底,像什么“梅花香自苦寒来”“路漫漫其修远兮”已经渐渐流传开来了……   在一片沉寂之中,吴笛深鞠一躬后,旁若无人地走下主席台。   然后,所有的学生、老师乃至媒体工作者,都疯狂地献出了自己的掌声!   这雷鸣般的掌声,震耳欲聋!   仿佛要冲破屋顶!   持续的时间更是极长,那些被真心震撼到的少年们,在不知不觉中,手都拍得红肿了!   这段结尾太出色了,太富有激情了,也太让人触动了!简直让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好一个少年强则国强,好一个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好一个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好一个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这个世界的华夏,对古文还是比较重视的,吴笛这种极其容易理解的古文,学生们理解起来毫无任何问题,所以他们才会发自内心感到触动!   掌声过后,之前那些觉得吴笛的讲话也就这样的少年们,面面相觑之后,忍不住激动地评论道:   “吴笛确实拘泥于规矩,可却能在这样的规矩中肆意起舞,我只能说,我服了,膝盖已经送出,请签收吧大神!”   “我就知道,妖孽绝对要有反差萌才能称之为妖孽!什么叫做脱稿才有看头,对吴笛这个才女学霸来说,无论怎样都有看头!靠靠靠,手都拍肿了……”   “真心才女啊,我是真的很喜欢我们华夏古文的,但一直觉得现在的古文很少能够写出气势与激情,这一次,我却见识到什么叫做激动人心的古文!”   “后面一段全是四字排比的有人记下来没,求全文啊!太有才了,简直无话可说!”   “完全记不住,文辞太华丽风骚了,我只记得‘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娘的,吊炸天啊,老子听了这句话,整个人都燃了起来!”   “啊啊啊啊,同燃,超燃,燃爆了!我到高中一定好好学习,我也要为华夏奋斗!”   ……   蒋文脸上一片煞白,脸上火辣辣的,头低得已经完全无法抬起来了,有这种气魄与才华的少女,她已经彻底服气了,自己在她面前,永远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小丑而已。   记者们这时面面相觑,也不知谁先动起来的,他们一股脑地往吴笛那儿涌去!   这绝对是大新闻!   谁先弄到吴笛那结尾的话,谁肯定就能强占先机!   而刚刚顺手将吴笛的讲话录下来的摄像师,这时则也遭到了同行们的围堵,这段视频必须拷贝下来!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 福利小说网提醒您 : 爱护眼睛休息会吧 txt.epub 多格式免费下载 www.fltxt.com ++++++++++++++++ [正文 第六十五章 缺席]   接下来,明明是分发初中毕业证的阶段,却被这群已经完全兴奋起来的媒体工作人给打乱了。   他们也不顾学生们的惊讶,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般,直接围绕到了吴笛身边,开始七嘴八舌地问起问题来……   “吴笛同学,请问刚刚最后致辞的结局是你写的吗?”   “吴笛同学,你是否真的在中考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订了’这样的话?”   “吴笛同学,我有一个问题……”   “吴笛同学,你高中准备上哪所学校?”   “吴笛同学……”   ……   校长董事等人见状,发现似乎怎么也无法阻止这些媒体的热情,索性便放任自流了,没办法,如今华夏也非常讲究言论自由、文化自由,记者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所以张校长只能让人将学生们们的毕业证给每班的班主任,让他们各自回班后去颁发,然后便组织学生退场。   不得不说,这次毕业典礼,也是历届毕业典礼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因为它太有特色了,主要的看点,那自然是两个“无敌”!   其中男生吴迪在致辞中毫不讲究自己的面皮,胡乱发飙骂人,导致同学们一致厌恶,而女生吴笛,身为中考状元的她,却发表了一次经典的毕业致辞!   其中那段结尾,最终流传开来后,激励了无数有志的中二少年!   当然,等到人长大之后,见的事情多了,阅历广了之后,就很难被单纯煽情的语言给打动了。   唯有真正的行动,才能具有说服力。   吴迪见到这么多记者围着少女,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不由像个护花使者一般挡在少女面前,一副我是纨绔我自豪的样子,他喝斥道:“你们干什么?这么多人一起问问题,让她怎么回答?”   吴迪的喝斥,让一众记者冷静下来,这个太子爷的身份,只要有些背景的媒体,那都是知道的,他们还真不敢得罪这位太子爷。   随即记者们才一一发问,但让他们觉得无奈的是,这个美丽的女孩,似乎心智太过成熟了,回答起问题来滴水不漏,仿佛早就已经对这种事游刃有余一般……   一边的吴迪,也早已见怪不怪了,他总觉得少女的强大,便在于那一份阅历,他认为自己想要接近少女,就要学会成熟。   当然了,要变得成熟,真不是努力就能有用的,必须要有时间的积淀才行,所以无论吴迪再怎么装成熟,却总有他孩子气的一面。   虽然吴笛回答记者的问题显得非常老练,可记者们却也满意地得到了许多信息,第一当然就是那个致辞的结尾确实是少女所作,第二则是少女确实在之前就定下了中考状元这个目标。不过因为《南方晚报》名声太差,使得其他报刊都有些将信将疑。   这不由让许多记者在心中感慨,这个少女实在是优秀完美啊,她可并不是那种死读书的孩子,就凭她自己写出来的致辞结尾,就已经可以证明她的才气!   吴笛,是当之无愧的才女!   这些记者们纷纷打好腹稿,准备好好地报导这位少女,他们觉得这次确实来对了,能够见识到这么一场别开生面的毕业典礼。   而之后的毕业晚会,在他们看来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   反正毕业晚会也就那老一套,再说了,初中生能搞出什么好的晚会来?真正好看而有创意的毕业晚会,大概也就只有大学生才能搞得出来了。   所以有不少记者,已经准备从实验初中撤退,然后连忙把稿子赶出来。   不过也有一些记者留了下来,这些记者算是与实验初中关系比较好的,他们想着重报导一下实验初中这次的毕业典礼与毕业晚会,一条龙服务,以达到宣传实验初中的目的。   毕竟这次实验初中确实在中考中取得了丰收,趁着这个机会骗更多的学生入学才是王道。   即使是初中生的毕业晚会,在正式举行之前,却也是要进行排练的。   不过这个时候,似乎排练遇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什么?你说蒋文不想在晚会上唱歌了?还直接回家了?搞什么,简直是乱弹琴!”这次晚会的总策划、导演李老师语气不善地喝问道。   蒋文在这个学校还是小有名气的,人气也颇高,因为她长相还不错,而歌也确实唱得挺好,模仿起当红天后韩绯雨来有模有样,所以她的歌唱节目,与吴迪的钢琴独奏一样,都是每次晚会上必定会出现的压轴节目,很受同学们的欢迎。   所以,也就可以想象,为何蒋文传出去的流言,能够让更多的人相信了,这大概就是一种名人效应吧。   这位蒋文班上的同学,自然也是一头雾水,这毕业晚会可是在前些日子就已经决定好哪些节目了,这可是最后一次彩排。   李老师并不知道,蒋文又被吴笛“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她现在只想好好在家疗伤……   这个时候,李老师将目光投向了正在玩微.信,一脸愉悦(抖m)笑意的吴迪,他不由灵机一动,对吴迪用和蔼的语气说道:“吴迪,有件事要请你帮忙啊。”   吴迪抬起头,疑惑道:“什么事?”   “那个蒋文,不靠谱啊!居然在关键的时候撂担子了啊,这可是会影响整个节目的流程的。”李老师如此说道。   听到“蒋文”两个字,吴迪的脸色顿时一沉,不过想到她与她家的《南方晚报》也没几天蹦?的时间了,这才强自保持着笑容,淡淡道:“老师要我怎么做?”   “听说你与那位中考状元吴笛关系很好?那可是位大才女啊,要不,我们请她来个诗朗诵什么的,当然如果她会唱歌的话,那就更好了,你可以为她钢琴伴奏嘛……”李老师循循善诱道。   他知道那位吴笛在这个男生心中的地位,自然一个劲的夸吴笛,而实际上以吴笛现在的人气,只要出现在晚会上,那这个晚会就一定不会失败了!   吴迪一听,不由眼睛一亮,对啊,不如请少女来唱歌,自己给她伴奏,这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少女的声音那么悦耳动听,歌也一定唱得很好吧?   吴迪对少女有着一种盲目的信任,那应该是灵魂深处的共鸣吧。   “这事交给我了!”吴迪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永不背叛]   想了想,吴迪却又道:“不过可能没时间参加这次集体排练了,难道到时候直接上?”   李老师微微犹豫了一下,他的脑中忽然出现了那次吴笛国旗下讲话的情景,那好像就是即兴发挥呐……   李老师一咬牙,硬着头皮道:“无所谓了,我相信她可以的,你如果找到她,能说服她参加毕业晚会的话,那你们私下里先练一下吧,总之死马当活马医了,那个少女站到舞台上,就已经让人赏心悦目了。”   吴迪不住地点头,总觉得李老师在夸吴笛时,就是在夸他一样,他也有点小自恋道:“李老师,我办事,你放心,就算她五音不全,我这逆天的琴技,也绝对可以掌控全场的……”   李老师神色不自然地笑了笑,其实男生中二自恋什么的,可就不是萌点了,而是让人觉得幼稚、不成熟,男人幼稚那可不行,无法给人安全感,但可爱的女孩若是幼稚的话,却无伤大雅,却是一种单纯之美,所以有时候性别就是这么重要。   不过吴迪此时的琴技,在少女那仅仅一句话的激励鞭策之下,可以说飞速提高,他似乎是觉醒了在音乐上的天赋,让吴迪的母亲聂馨予都吃惊不已,甚至已经存了利用煌萌传媒的资源,打造自家儿子成为钢琴新星的想法了。   这可不是因为吴迪是自家儿子就偏袒他,而是其中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因为经过了某位钢琴家的评估之后,认为吴迪在这钢琴上,绝对是有发展潜力的,刻苦训练的话,日后成为钢琴大师,也未可知啊。   但聂馨予向来尊重自家孩子的选择,她准备在这个暑假,询问一下吴迪本人的意见。   吴迪回到了教室,竟然发现吴笛居然不在,真是奇怪,一般来说,少女都应该是在教室里安静地阅读吧?   倒是班级里的其他同学,不由调侃了吴迪几句,说他在毕业典礼上碉堡了、逆天了之类,不过女生倒是对他不待见了,总觉得这个吴迪实在太没风度了,之前吴迪还打女生,真是差劲透了!   不过最让吴迪沾沾自喜的,当然是某些损友,说他终于“抱得美人归”之类,虽然他自己觉得这种希望渺茫得很,可能够听到这样的话,也正是说明,他是离少女最近的男人。   吴迪索性直接发了条微.信过去:“在哪啊,大神?”在他英雄救美、而吴笛更是成了他奶奶的徒弟之后,两人便交换了手机号码。   刚刚在排练时,他就在和吴笛发微.信玩,自己随手作个死,引来少女那犀利的文字攻击,他觉得精神上的愉悦,油然而生……   比如之前吴迪沾沾自喜道:“有没有觉得我在毕业典礼上很帅,史上第一个敢在这种场合骂街的学生会长啊!”   吴笛回道:“你如果帅的话人类就只得用无性生殖了。”   “可你当时还笑了!”吴迪觉得底气十足。   “我在笑有人狂犬病犯了。”   “喂!嘴太毒了你!”吴迪其实笑着回了这句话。   “和你接触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喜欢狗,狗永远是狗,人有时候不是人。”   吴迪看了半天,总觉得有些不懂,他想了想,才自以为巧妙地回道:“大神给跪,我不是人,当狗还不行吗?”   “不,你连路边被狗撒过尿的口香糖都不如。”   那个时候,李老师恰巧找吴迪帮忙了,吴迪只能回了一个省略号,不过脸上愉悦(抖m)的笑容更浓郁了……   好吧,其实吴迪觉得对方似乎也乐在其中……这样就够了吧,只要能为她带来快乐。   不过吴迪自己也有些窃喜,他似乎发掘出了少女那不为人知的一面,这算不算又多读了几页这少女之书呢?   这时,吴笛终于回道:“有什么事?我可不想身边有你这个丢人的家伙。”   吴迪心中忽然莫名其妙冒出来一个词——傲娇,或者说是凛娇?   没错,这一定是傲娇吧,她的意思肯定是,我挺愿意和你这样的大帅哥在一起的……吴迪的自恋心态似乎开始抬头。   不过很快便消失了,他的自恋总会被少女打击得无影无踪,有少女在,他就没有任何可以自恋的资格……   他想了想,还是悲哀苍凉地摇了摇头,这种只有“傲”没有“娇”的女孩,绝不承认她是什么傲娇!   邪道!   异端!   啧,今天的风儿,有些莫名的喧嚣呢……吴迪远眺着,心中一片黑暗。   “我需要你的帮助啊,大神!”吴迪只能单刀直入。   “在学校食堂到图书馆路上第二个拐角处的椅子那。”吴笛回得干脆利落。   果然是傲娇吧!   吴迪乐滋滋地向那儿奔去,那是光明之处。   到了那儿,吴迪发现对方果然没有骗他,咦,为何他觉得被少女捉弄玩耍一下,才是正常的展开?   我果然没救了……吴迪在心里对自己狂吼着。   但不得不说,吴迪能够在少女身上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安心,没错,不知是直觉还是其他什么,他总觉得,少女永远也不会背叛他。   就像刚刚他向少女请求帮助时,少女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就会痛快地答应下来。   吴迪向少女那儿走去时,忽然停了下来,因为他觉得此时的少女,如同画一般美丽——   少女解开了自己的马尾,只是将她那乌黑光泽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背上,齐齐地刘海遮住了她那光洁的额头,她安静地坐在长椅上,双腿上放着一本书,她低着头,一丝不苟地阅读着,仿佛整个人都与这个世界隔离了开来。   吴迪忍不住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他觉得少女认真安静阅读的姿态,实在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丽,他要珍藏这一刻的少女。   少女的背后,则是正在怒放的木槿花,明明如此美丽的花朵,却只能成为衬托少女的背景,风儿吹过,一片树叶随风飘落,恰巧落在少女那本散文集上。   少女将树叶移开,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头,脸上还带着一种迷糊呆萌的神色,她的思绪还在书中……   吴迪按下了拍摄键。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六十七章 略懂]   吴笛看到了这小子,神色顿时一变,恢复了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优雅,她将书合上,淡淡道:“果然是变态偷窥狂魔呢,你来应该是有正事的吧,别耽误了,快说。”   吴笛在这小子面前,那一直是以长辈自居的,这就是她对两人之间关系的定位。   吴迪早已习惯了少女对他喷洒的毒液,只是厚着脸皮讪讪一笑,将这张珍贵的照片保存到自己最隐秘的相册中。   他知道,少女嘴上虽然这么说,却一点也不会追究,她从来就不吝啬将自己的美丽给别人欣赏,这是她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与自信。   吴迪走了过去,也往长椅上一坐,望着蔚蓝的天空,感受着身边少女的气息,他觉得十分惬意,有种想要醉过去的晕眩感。   此刻,他觉得自己与少女之间的契合感,实在就是完美!   沉醉了许久,吴迪以为少女又会对他喷洒毒液,微微撇过头,才发现少女又自顾自地低头看书了,仿佛就没当他这个人存在一般。   确实,吴笛可不是在装腔作势,她读的这本散文集,是这个平行世界当代著名作家钟水清的散文集,文字质朴精炼,情感却极为深厚,让人不由自主地便沉迷了进去。   她自己心目中的大文豪,光写畅销小说可不够,杂文、散文、翻译、评论等等各种各样体裁都要涉及,最重要的是,写出来的书,要真正的触动人心,给予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所以吴笛自始至终都在充实着自己,她觉得学霸可不仅仅因为成绩好就算是学霸了,而是一种始终如一的认真态度,永远保持着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胜不骄,败不馁。   吴笛觉得自己能够做到“败不馁”,可“胜不骄”却有些够呛,她总是很骄傲。   这个时候,得知自己完全被忽视的少年吴迪的脸上又出现了悲哀苍凉的神色……我们还能不能快乐地玩耍?   什么契合感,全都是他一个人的自我陶醉而已!   比起他这个男人,少女似乎更喜欢书啊!   所以说最讨厌书了,必须要买个步步高打火机了,哪里不会点哪里,全部都烧光光!妈妈再也不用担心……   吴迪用一副意兴阑珊的语气说道:“大神啊,我这次来,是因为毕业晚会出了点问题,你看你能不能上台表演个节目什么的?”   吴迪忽然觉得这事有些渺茫,以少女这种性格,怕是很讨厌那种喧闹的场合的吧……   吴迪还在忐忑少女会不会答应他……   “哦,行啊。”少女头也不抬地回道。   “诶诶诶……”吴迪一脸惊讶,“怎么这么痛快就答应了,我还准备被你抽……”   吴笛的手上出现了鞭子,横了少年一眼。   喂,少女你有次元袋吗?怎么鞭子说出来就出来了……   “我总是会帮你的……说吧,要我做什么。”吴笛眼中带着柔和的笑意。   吴迪觉得自己被治愈了,他虽然不明白为何少女这么在意他,却能够感受到少女的关心。   他询问道:“要不唱首歌怎样,你会唱歌吗?”   “略懂。”吴笛淡淡道。   “会唱谁的歌呢,天后韩绯雨的?还是最近比较火的四小天后之一的肖雅姿?她们在音悦网的下载量可是非常惊人的。”吴迪如此说道。   音悦网在这个平行世界,是华夏最大的原创歌曲网站,隶属煌萌传媒,注册用户有三亿,起码两亿是舍得花钱支持作者的用户,在音悦网可以在线试听音乐,不过下载却要付费,你如果真心支持作者的话,当然就会下载,一首歌也就五毛钱而已,替政府发个贴就能下载一首歌了。   这音悦网倒有些像吴笛那个世界的某点小说网,只不过小说换成了音乐,所以它也有各种各样的榜单,有人听这首歌听得触动的话,自然也会打赏,因为一首歌而一掷千金的土豪当然也不在少数。   因为正版用户非常多,所以音悦网依靠抽成,就为煌萌传媒赚了大笔的钱,而有不少优秀的原创音乐人更是依靠这个平台而活得很滋润,可谓皆大欢喜。   音乐人当然也是分层次的,就好比某点小说网有扑街写手,小神中神大神之类,所以这下载量就好比某点的订阅。   也如同某点一样,整个圈子呈一种金字塔结构,若是能够成为下载量惊人的“大神”,自然就有娱乐公司来寻求合作,为你制作更完善的唱片专辑,这就相当于实体书了,总有粉丝为了支持而去购买的。   “大神”还有资格直接在音悦网上发mv,但这个资格却是要有千万人付费下载,毕竟这音悦网可是一个免费宣传的好阵地。   有无数音乐人都梦想着一曲封神,可惜最终连制作费都没赚回来,玩音乐,可比写小说的成本要高……   所以音悦网索性给歌曲分了个等级,总下载量达到五十万的就可以成为一星歌曲,一百万则是二星,五百万是三星,一千万四星,一千五百万到达五星。   不过到现在五星歌曲并不多,毕竟虽说有两亿付费用户,可却不是说两亿人都会去下载一首歌,反正可以一直试听,为何要下载呢,就像前世某点的小说总会有盗版,为何要看正版呢?这不是犯傻吗?人性如此而已。   “韩绯雨,肖雅姿?不认识。”吴笛一脸懵懂,“她们的歌我都不会。”   吴迪一脸无语,他只敢内心吐槽道:那你算什么略懂,根本就一点也不懂啊,果然你就是完全与时尚脱节的土妹子吗?   吴笛却淡淡道:“我唱我会的吧。”   “你真会唱歌?”吴迪表示怀疑。   ……   音乐室中,吴笛清唱了一曲之后……   吴迪完全愣住了,他似乎沉浸在歌声的旋律之中,良久才回过神来:“大神我错了,我真傻真的,我怎么可以质疑你呢?你这歌还是原创的吧……服了,我完全服了!来来来,我马上练会这曲给大神您伴奏!”   吴笛一脸淡然,不过就是一首歌,还是抄的,她不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只是为了帮他而已。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六十八章 不看好]   两人练完之后走出音乐室时,吴迪脸上带着回味的神色,他无法压抑自己的兴奋:“大神,我就知道没有你不会的,这首歌实在是太好了,你相信吗,只要我们在毕业晚会上合作出来,一定会引起轰动的!”   “哦。”吴笛兴致不是很高,音乐对她来说,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那应该是属于他的吧。   比起音乐来说,写作、绘画更让她觉得有意思,虽然也是玩票性质的存在,可却能够让她有种别样的新鲜感。   吴迪感受到了少女的意兴阑珊,不由想到了刚刚那首歌的内容,联系少女的生平,才发现这首歌与少女是多么契合!   吴迪这时忽然又感到了一种抑郁,他真的能够守护好她吗?   还是差得太远了吧,她拥有这样惊人的才华、过人的美貌,以及更加让人觉得无法企及的认真与努力……   吴迪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得意忘形了,还是继续加油吧,他暗暗下定了决心。   有她的鞭策,他总能感受到无穷的动力,因为他知道,她是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不像有些男孩,明明为了一个女神而奋斗,可到头来,却发现女神背后有一个艹她艹得想吐的男人……   这样的结果未免太打击人了,但吴迪觉得自己很幸运,他有一个永不背叛他的女神。   -----------------   唐凯是蒋文班上的一个学生,和李浩乾有些小交情,不过心里对这位富二代很鄙视,觉得他也就是个外强中干的窝囊废,可谁让人家家世强呢,跟着李浩乾混,时常还会有点小惊喜,和他虚与委蛇就行了。   两人正走在去毕业晚会的路上,唐凯将双手放在自己的头后,仰头叹了一口气,对李浩乾说道:“这次毕业晚会可没什么看头了,我们班的蒋文都不在,初三好像没有比她唱歌更好听的学生了吧?对了,你知道蒋文为什么回家了吗?”   李浩乾摇了摇头,脸上带着惋惜之色,一时冲动,自己连蒋文这个备胎都没了!全怪吴笛这个贱货……娘的怎么当时就鬼迷心窍了呢?   不过李浩乾倒是挺赞同唐凯的话:“是啊,蒋文以前怎么说也是我看上的好货,她的歌,绝对没的说,那可是压轴好戏,没了她的歌,这晚会还有什么看头?”   唐凯最快道:“不是还有吴迪的钢……”   李浩乾瞪了他一眼,唐凯顿时收住了自己的话,转而说道:“其实那家伙的钢琴也不怎么样,糊弄糊弄小女生的而已,谁真正懂什么高雅的钢琴曲,是吧?”   李浩乾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唐凯心中又是一阵鄙视。www.tyjiao.com   其实唐凯自己哪里又是什么好东西?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此言不虚。   学生会成员刘军也恰巧与李浩乾一个班,正好是班上的宣传委员,他正在给入场的学生们发今天的节目单。   刘军早就知道蒋文撂担子这件事,他还挺好奇谁会来顶替蒋文呢,这一看,顿时震惊了,居然是吴笛?还是唱歌的节目?而且这是什么歌,完全没听说过啊……   这这这……简直就是不自量力吧?作死也没这个作法啊,这不是会抹黑吴笛自己的形象吗?   刘军虽然并不喜欢蒋文这个女孩,可他必须承认的是,蒋文在唱歌上那可是真的有两把刷子的,与吴迪一样,从初一就开始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中展露头角,更是在学校组织的歌唱比赛中脱颖而出。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蒋文的歌声,可是挺像天后韩绯雨的,这天后韩绯雨可了不得啊,她的粉丝不要太多哟,不过韩绯雨当然不可能来一个初中献唱,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蒋文的受欢迎,还借了韩绯雨的光。   与蒋文一比,吴笛算什么?   刘军可不是什么吴笛的黑,反倒是真的很欣赏吴笛,因为他本身也是个成绩不错的学生,这次中考也达到了这个城市两个最好的高中的分数线。   而吴笛在毕业致辞上说出的那“少年中国说”可是相当的激励人心,让刘军这个中二少年,都产生了一种热血激情……   可是,就没听说过吴笛会唱歌啊,李老师这个总策划也太乱来了吧,把吴笛这种三年来就没表演过什么才艺的女学霸弄上台唱歌,简直就是强人所难吧?   刘军很怀疑这就是李老师赶鸭子上架自作主张的行为,反正现在吴笛在学生中的人气又因为刚刚的毕业典礼而旺了起来,再加上吴笛的长相气质远胜于蒋文……   莫非是上去假唱?刘军心中陡然出现了这种想法,不过很快他就否认了这个想法——有谁假唱上去唱一首谁都没听说过的歌的?   刘军反正是一头雾水,他也不抱什么期待了,只希望那位学生会长的钢琴可以掌控全场吧。   像刘军这种粉吴笛的都是这样带着质疑的心态,别说是其他人了。   吴笛现在在整个实验初中也算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她以考取全市第一的表现,完全句横扫了一切对她不利的谣言,毕竟有些东西还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李浩乾与唐凯两人拿到节目单时,唐凯便发现了吴笛的名字,不由惊讶道:“李浩乾,这个女孩居然也会唱歌?比起蒋文怎么样?”   李浩乾嗤笑一声,不屑道:“虽然我得承认,她的学习很厉害,长相也很好,声音更是不错,可唱歌这种事,她从小就没这种天赋,完全就是白瞎了她的嗓音!”   “别说是和蒋文比了,我估计连张梦婷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李浩乾一脸笃定,“这个傻妞,肯定是被那个纨绔子弟逼着上去唱歌的,你看吧,她现在跟了那个纨绔子弟,连自由都没了,肯定是那个纨绔子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才这么做的。”   李浩乾口中的张梦婷,也是在学校比较有名气的一个女孩,歌唱得还行,只不过长相蒋文都比不上,所以她的名气,也是不上不下的那种,但在晚会上还是拿得出手的,毕竟一个初中的没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女孩,能唱出什么好歌来?不能对她要求太高……   “还有,这是什么歌啊,在音悦网上连个影子都没有,不会是上去胡闹搞笑的吧?”李浩乾一脸幸灾乐祸。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六十九章 华丽的妆容]   李浩乾与唐凯已经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大礼堂也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学生,当然也有觉得毕业晚会无趣的,直接回家了,反正中考都完了,也没老师管了。   而且如今科技也比较发达,若是有什么好看的节目,肯定有好心的同学会录下来发到网上的,那直接在视频网站观看一下就行了。   来拍摄这毕业晚会的记者,也不多,不少记者都觉得,能够获得吴笛第一手的资料,那就足够了,这种初中生的毕业晚会,不会有什么看头的。   倒是煌萌传媒的记者并没有走,原因很简单,吴迪那可是有钢琴独奏节目的,为了讨好高层,他们怎么能不多拍一些吴迪的东西,谁都知道那位女强人最疼的就是她儿子。   反正拍下来又不会随便发出去,这种讨好领导的行为,那绝对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   这个毕业晚会显然也比较宽松随意的,就连初一初二的学生都能够进来观看,反正实验初中的学生以住宿生为主,看完后正好回宿舍睡觉。   在一男一女两位十五六岁的主持人的主持下,毕业晚会正式开始了。   这两位主持人,也算是经验丰富了,节奏掌控得挺好,而且有时候也能根据节目临场发挥一下。   刚刚一个还算质量不错的小品结束,引得下面的学生一阵欢笑,紧接着又是一段诗朗诵,这个总策划李老师在搭配节目上还是不错的。   随着时间的进行,学生们的兴致逐渐降低,那些记者们更是已经看得昏昏欲睡,开场几个高质量的节目之后,中间有一段长时间无聊的节目。   下面的学生,索性都闲聊了起来:   “好没劲啊,我还以为初三的这些学长学姐能够搞出什么好节目呢,就一开始的小品与相声有趣,其他的完全没意思啊。”   “就是,什么诗朗诵,传统民族舞蹈,根本就太没意思了,这种节目他们表演得再好,也没华夏新年晚会好看吧?”   “还有那几个唱歌的,我勒个去,咱跑调能不能别那么明显?根本就是在糟蹋好歌!”   “可惜了啊,这次那个漂亮的蒋文没来,有她在的话,我还有点等待的动力,那个女孩模仿起我的女神韩绯雨来,还是有模有样的……”   “对啊,居然让吴笛来代替蒋文?太糊弄人了吧,这吴笛一个超级女学霸,也会有艺术细胞?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才女,不过这也仅限于演讲写作之上,三年以来她有唱过一首歌吗?更别说这歌还是从来没听说过的!”   “别说了,你越说,我越怕吴笛学霸女神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我只期待另一个吴迪的钢琴曲了,他的钢琴水平还是很不错的。”   ……   很明显,学生们几乎都不看好吴笛能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   这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在学生们看来,吴笛已经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知识中去了,她可以在考试中完全制霸,可以写出文采飞扬的演讲稿,可是要说唱歌,这完全就应该是那些爱玩、会玩的女孩的专利吧?   就连吴迪一开始都觉得,这位大神就是个与时尚脱节的土妹子,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错得很离谱……明明是会创造时尚潮流的女孩。   在舞台后面的准备室中,歌至少不会唱得跑调还能入耳的张梦婷,有些嫉妒地瞥了一眼正被众星捧月的吴笛,没想到那位吴大公子,真的对这个“土妹子”这么重视!   吴迪做了什么事情呢,他当然是向他老妈也请求帮助了,说是订制一套高级男装礼服与女装礼服,甚至还将煌萌传媒集团旗下一个颇有名气的娱乐公司的化妆师们都请来了……   聂馨予怎么可能拒绝吴迪的请求,不过她倒是挺好奇的,毕竟吴迪以前对这种晚会都是敷衍了事,哪像今日这么重视?   这专业的一出手,那效果绝对是不一样的。   吴笛本人虽然会化妆,可那是比较淡的妆容,而在舞台上,显然要用更加华丽的妆容,有时候那种华丽的妆容,可以硬生生地将五六分的妹子变成十分女神,参见泡菜国的女星们就明白了。   吴笛并没有拒绝这样的待遇,倒不如说,她自己也很好奇,本来长相就已经非常清丽绝伦的自己,再进行一番华丽的化妆之后,到底可以美到什么样的程度。   再怎么样也必须承认,女孩的素颜是永远无法与化妆后的容颜相比的,它们给人的视觉效果完全不同。   在化妆的时候,吴笛心里也愈发迷惑了,到底这个平行世界的“自己”,家世有多厉害啊……难道是因为多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后,父母的前途与职业都变得更加厉害了?   吴笛莫名地有一种感慨,前世她虽然也是个“高富帅”,却真的不是顶尖红色子弟圈子里的成员。   不过吴笛很快就放弃各种胡思乱想了,她此生的追求,才不要依靠他人!   张梦婷出场的时候,心里带着不屑,这个吴笛,成绩再好,上了舞台,也就是个花瓶而已,如果她也有吴笛的容貌的话,一定比她还要受欢迎的!   张梦婷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歌唱得比蒋文差,蒋文只是占了容貌与韩绯雨的便宜而已。   所以张梦婷觉得自己是“实力派”高手,她相信,自己在唱完这首最近很火的《流星雨之恋》后,学生们一定会觉得接下来的吴笛很差劲!   能够在唱歌上力压这位人气极高的吴笛,张梦婷觉得十分快意,最重要的是,其实她已经暗恋那位吴大公子很久了,奈何……   总之一定要将这个吴笛狠狠地踩在脚底!   张梦婷作为女孩的嫉妒之心转化成了无穷的动力,她要用自己的表现来证明,唱歌可不是吴笛这种只会死读书的学霸玩得起的!   这个时候,主持人说道:“下面张梦婷同学会给大家带来一首小天后孙奕萱的《流星雨之恋》,大家掌声欢迎!” [正文 第七十章 闪耀出场]   张梦婷也算是舞台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其实她有点小自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她除了容貌稍稍拿不出手以外,唱起歌来确实有那么点原版的意思。   至于原创?开玩笑,除非是大学中的乐队或是特有才华的学生,像初中、高中的学生,怎么可能唱原唱歌曲,在各种晚会、歌唱比赛中表演的,那肯定是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这样也更加有代入感。   像张梦婷这首《流星雨之恋》那就是最近比较风靡的一首新歌,演唱者是四小天后之一的孙奕萱。   为什么风靡?那是因为它是最近大人气偶像剧《花园里一起看流星》的ost,随着偶像剧的热播,自然就风靡了起来。   《流星雨之恋》如今在音悦网上暂时是一首两星歌曲,有接近两百万的下载量,这可已经非常不错了,除去网站分成,孙奕萱与制作这首音乐的人,差不多一共可以得到接近五十万的酬劳……   学生们此时也稍稍打起了精神,毕竟这位张梦婷也算是总是在晚会上献唱的熟客了,她的歌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www.loxow.com   张梦婷还有些瑕疵的地方,是她的台风不够大气,总给人一种放不开的小家子气的感觉,只会干巴巴地站在那儿唱歌,也不敢在舞台上与观众互动。   张梦婷终于开始唱了起来,因为心中的执念,她唱得异常投入,唱歌时甚至连眼睛都闭上了,所以还发生了一件比较搞笑的事情,有人上去献花,结果当时张梦婷在闭着眼睛投入歌唱,导致那人只好尴尬地将花放在舞台上……   但下面的同学却也得承认,这张梦婷这次确实超常发挥了,唱得已经挺有那位同样是四小天后之一的孙奕萱的味道了啊……   “不愿守望天宇的空灵,摆脱黑夜的遮掩,此刻我只为你而吟……哪怕我变成流星,烧成灰烬,只求你不再伤心……”   张梦婷一气呵成地唱完这首缠绵悱恻的爱情歌曲《流星雨之恋》,自己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微笑。   太好了,赢定了!那个只会学习的土妹子,绝对要丢人了!   一曲完毕后,下面学生的掌声极为热烈,因为张梦婷的歌唱节目,学生们又提高了不少兴致,不过话又说回来,像这种爱情歌曲,虽然初中生挺喜欢,但终究触动不了他们的心灵,毕竟就算有人初中恋爱,那其实真的并不深刻。   或许只有高中时的恋爱,才能称为真正的纯净动人,等到了大学,那只能呵呵了,说不定你追的女神,还有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备胎呢……嗯,是在这个风气不怎么样的平行世界的华夏。   两个主持人惯例地夸赞了张梦婷刚刚的歌唱,又与下面的同学互动了一番,算是又将气氛炒热了起来。   然后只听一位主持人说道:“下面是吴笛同学的演唱节目,大家欢迎!”   学生们的掌声顿时稀稀拉拉地响起,显然并不抱什么期待,有人甚至已经准备回去了,待在这儿的,都是为了领略一下那位学生会长的钢琴而已。   可在盛装打扮的吴笛出来的那一刹那,全场顿时完全安静了下来!   她真的是吴笛吗?怎么会如此美丽动人,几乎让所有人的呼吸都屏住了!   只见吴笛穿着一身典雅的白色礼服,这是一条长裙,可比当初吴笛自己的那种地摊货要强得多。   正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吴笛本身的气质就是非常高贵雍容的,再加上这样的名贵礼服一衬托,还有那极为华丽的妆容,所有的一切组合在一起,使得吴笛的魅力,无人可挡!   而吴笛穿这身类似纯白长裙的礼服,依然是黑色的长直发,头上却歪戴着一顶小小的装饰所用的礼帽,为其增添了一丝可爱的气息,使人不会感觉太渺远。   不得不说,盛装出席的吴笛,以她那强大的气场,镇住了所有人,让本来喧闹的现场,都一片安静。   就连同样一身高档礼服出席的吴迪,都已经坐到钢琴旁了,结果连一点关注度都没有……   可吴迪心中却没有任何嫉妒的心理,反倒觉得很自豪,他认为自己憧憬中的女神,就该像今日这样耀眼!   她耀眼,他就觉得很开心!   吴迪是第一个见到少女妆容完成后的男人,他当时完全呆住了,只觉得一颗心仿佛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一般……少女的完美妆容,他怕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当时果断又拿手机拍摄起来。   可让吴迪哭笑不得的是,少女根本就没有在意他的举动,反而本人居然也呆住了,脸上的神情似乎和他也差不多——迷恋、陶醉、难以置信……喂喂,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哪有会这样被自己给迷住的?太搞笑了吧。   吴迪似乎又发现了少女一个非常呆萌可爱的地方,那就是喜欢对着自己的容貌发呆,陷入自我陶醉的状态……   说她是自恋吧,却又觉得别扭,因为自恋并不是什么褒义词,可“自恋”这种事情,放在这个女孩身上,却似乎毫无违和感,仿佛她本就该自恋一样。   搞不懂啊搞不懂,吴迪只能暗自叹气,要读懂少女,还是要一步步来。   礼堂之中,没有一个学生说话,却不代表他们心里没有想法:   “这真的是才女学霸吴笛吗?完全就是女神下凡好不好,不论她的歌唱得怎么样,能看到她的模样,洒家这辈子值了啊!”   “太漂亮了,太美丽了,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配得上她的人,这家伙出现在世界上,纯粹就是来让人自卑的吧?”   “果然黑长直妹子最棒了,还有她化妆之后怎么这么耀眼动人,完全就是国际巨星的风采啊!”   “气质,对,就是气质!那种高贵气质散发出来的气场,实在让人沉醉了,这个女孩,怎么可以这么让人心动啊!”   ……   滞留下来的媒体记者们,这时也从无聊中真正打起了精神,尤其是煌萌传媒的记者,本来就因为吴迪出场了,要开始真的拍摄了,可出于记者捕捉新闻的敏锐直觉,他忽然发现舞台最耀眼的,分明是那个准备唱歌的少女!   自家那位太子爷,完全就成了个打酱油的啊……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灵魂歌声]   这时一个记者从相机中翻出之前吴笛在毕业典礼致辞上的照片,在对比现在刚刚拍摄下来的照片,不由感慨道:“我原本就已经觉得这个吴笛素颜时非常好看了,没想到化了妆之后,更加让人见了就移不开眼!”   “是啊,这个女孩,分明就是红颜祸水嘛!不,现在可能还不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到她那青涩的身体完全成熟,啧,我忽然理解历史上那些为了女人而‘江山拱手,为君一笑’的皇帝了……”   “不不不,熟女什么的完全就是邪道啊,明明保持这样青涩的模样就足够了,虽然得承认她身上的高档礼服和她很配,可明明她就更应该穿哥特萝莉装啊!那其实也是一种挺华丽的装束嘛……”   “我报警了,警察大哥,就是这个人!”   “喂,给我住手!”   ……   李浩乾死死地盯着舞台上的吴笛,双手紧握成拳,青筋暴突,明明早就认定这个女人是个贱人、烂货,可事到如今,他却发现,自己真的一点都舍不得她!   可是……李浩乾看到坐在钢琴前,侧面潇洒俊朗的吴迪,他必须得承认,此刻这两个“无敌”组合起来简直就是金童玉女一般的存在!   “哼!”李浩乾冷哼一声,对一边正看呆了唐凯说道:“也不过就是长得漂亮的花瓶而已,真唱起歌来,绝对比不上之前的张梦婷!你说呢?”   唐凯还在盯着舞台上的吴笛,直到李浩乾不悦地捅了他一下,唐凯才一下子反应过来,脸上下意识挂上谄媚的笑容,他赞同道:“当然,吴笛也就长得好看而已,绝对不可能唱出什么好歌的,更别说还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原创歌曲了。www.oioj.net”   实则唐凯心中却怒骂道,对你个头,吴笛这样的女神站在舞台上,气场就比那个张梦婷强了一百倍,还要听什么歌啊,光看着她的模样,就已经完全满足了!   吴迪那优美的钢琴伴奏终于响了起来,其实他在弹琴时,还是莫名地有些感慨——之前少女在音乐室时,和他配合得太默契了,少女仿佛真的非常了解他弹琴的风格似的,总能够将歌声与钢琴声完美地契合在一起,也许这也是缘分?   吴迪一边想着,一边奏出的优美的前奏之声,很快就吸引住了在场的学生们,他们纷纷感慨这个学生会长虽然纨绔,但以前那个“钢琴小王子”的称号也不是盖的,可惜这个吴笛却只是个花瓶……   这样的想法刚刚出现,却听到吴笛终于开始演唱。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   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飞过绝望。   这首的《隐形的翅膀》,正好是吴笛前世会唱的歌曲,其实她自从远离了钢琴之后,连带着对音乐也产生了排斥,不过有些非常脍炙人口、激励人心、传唱广泛的神曲,她还是完全记在了脑中的……   不得不说,吴笛的嗓音本来就不错,她前世的记忆仿佛都保存在脑内的一个区域,如果将大脑比作电脑的话,只要直接点开《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她便能完美地将其演唱出来,这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模仿能力吧。   然而她总能通过模仿,超越原来脑中的记忆,要不如何达到完美之境?真的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最关键的是,这首《隐形的翅膀》,与她本身是有共鸣的,她自从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就绝对是孤独的,但她依然会坚强下去!   吴笛想要安安静静地学习,却也总是遭到某些人的嫉妒与针对,甚至真的无辜受伤了,可她却从来没有闪过泪光,她也仅仅产生过一丝委屈,可很快就消散一空。   因为啊,她有一双隐形的翅膀!   隐形的翅膀,就是她自己的灵魂啊,她唯一的挚爱!   她现在的一切,都是他给予她的!   他永远也没有消失,而是变成了她的一双隐形的翅膀!   不管场下学生们惊疑不定,或是难以置信的神情,吴笛仿佛将自己的灵魂都投入到了这首歌中,她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这就是她的风格!   而这首《隐形的翅膀》,也是她为自己而唱的,她的翅膀,就是隐形的,没有任何人知晓!   不去想,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每天的夕阳都会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吴笛这灵魂的歌声,完全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呆了,而最触动的,却是正在弹钢琴的吴迪!   少女那般执着与坚强,岂是“拥有美丽的太阳”的他可以企及的,他感受到了少女歌声中透露出来的坚韧,他一时间觉得非常的心疼、难过……   真是的,明明少女都那样坚韧,从来不会向任何困难低头,面对一切都淡然从容,可他为什么就觉得非常痛心呢,他发自内心地为少女感到怜惜!   而且,吴迪愈发难过地发现,他不是少女“隐形的翅膀”,真正给予少女希望的,永远只会是少女自己吧。   已经唱了这么多句的吴笛,完全证明了她的歌声是多么美妙!   学生们完全都呆若木鸡,而这个时候,歌曲的第一个高.潮部分已经来临——   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在高.潮部分,吴笛将她那美妙的歌喉展现得淋漓尽致!   那优美的歌声,真正触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就连那些学校的老师与领导,都不由地沉醉在这样的灵魂之声中……   而吴迪的钢琴都已经完全被吴笛的歌声牵着走了,他甚至觉得在这一刻,他已经完全被同化了,他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进入了少女的世界之中,感受着她的坚韧执着,她的积极向上,她的勇敢顽强!   吴迪觉得,在感受到少女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时,明明就应该热血沸腾地加油努力向上的,可是他弹着弹着,眼前就忽然模糊了起来,他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不让自己那种莫名的情绪感染整个心灵。   少女啊,我真的真的好希望,你可以更轻松一些,快乐一些,不要这样让人心疼,可以吗? [正文 第七十二章 一片疯狂]   吴笛自然不知道正在弹钢琴的少年,心中正莫名地痛楚忧郁,一副抒情文艺的调调。   其实这种情调,正处于青春朦胧期的少男少女都会有,要不然为何那个世界某位四娘的青春文学会那么火?   好吧,其实吴笛不该对这种小清新文艺调调持什么看法,因为那是打她自己的脸,她就靠写这种文骗那些少男少女的钱呢,若是对方都看透了,她失去了衣食父母怎么办?   第一段高.潮结束之后,自然有一段过度的音乐,沉入莫名情绪的吴迪,发挥得非常不错,简直与少女配合得天衣无缝!   实际上,吴迪觉得自己在钢琴的造诣上,更上了一层楼!   这种玄妙的感觉,估计一般人还真的无法理解。   通俗的说,吴迪似乎明白了,如何让音乐充满自己的灵魂,如何让音乐真正生动鲜活起来……能做到这一点的,应该都可以称之为大师了吧?   而这个时候,下面已经听呆了的学生们,一下子就爆发了,不知是不是吴笛特别有顶级明星的风范,使得某些爱去看演唱会的学生们,纷纷尖叫欢呼起来!疯狂的掌声更是自发地响了起来!   “太好听了!简直就是完美!人美歌更美,为什么这么好的歌在音悦网没有下载?”   “没想到这个吴笛真的会唱歌,而且唱得还这么好!什么张梦婷、蒋文,在她面前就是个渣渣嘛!”   “可恶啊,有这么动听的声音,为何以前不展现出来呢?以后听不到了怎么办。”   “死了死了死了!我发现我的女神已经不是韩绯雨了,而是吴笛,吴笛!!呼(深吸一口气)……我爱你,我爱死你了!!!”   ……   之前学生们脸上的疲倦无聊之色全都一扫而空,整个大礼堂,简直就像是真的有天后级别的歌手在开演唱会一般!   这些学生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莫名的狂热,脸上的肌肉都抽动着,有的在下意识地鼓掌,有的在嚎叫着,有的由于太激动,还直拍自己的大腿,过后才发现手脚都被自己拍疼了!   吴笛的这首《隐形的翅膀》太动听了,那是一种触动灵魂的感觉!   而谁都知道,吴笛最近遭受到的各种针对,甚至都被害得住院了……可她却从来没有低头,她真的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使她现在已经完全翱翔在天,让人仰望!   刘军完全傻眼了,他的目光死死盯在舞台上尽情歌唱的女孩身上,不得不说,对比之前的张梦婷,吴笛的台风可谓浑然天成,她似乎天然就懂得如何展现自己的魅力一般,在这段过渡音乐之中,还挥手向满场的观众致意,依旧那般洒然大气……   刘军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撼,他原本明明觉得,吴笛绝不可能会唱出什么优美的歌曲,只会是一个成绩优异文采飞扬的才女学霸,怎么转眼间,她又成了如此耀眼的明星了!   刘军觉得自己最可笑的,居然认为吴笛代替蒋文是一件让人失望的事情,什么蒋文,连吴笛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好吧,刘军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有向脑.残粉转变的趋势了,可他却一点都不排斥这一点,能够成为吴笛女神的脑.残粉,他心甘情愿!   于是刘军学习周围的女孩,也尖叫起来!一个从来没有参加过演唱会的男生,也学会了像粉丝一样尖叫欢呼!   这个时候,吴笛班上的同学夏薇薇,捧着花跑了上去,她的脸上也带着狂热的神色,将花献给吴笛时,狠狠地给了吴笛一个拥抱,在吴笛耳边说道:“小笛,你太棒了!你是我的偶像!”   “谢谢。”吴笛微笑着回应,对于夏薇薇这个品性很不错的乖乖女,她也是十分欣赏的,夏薇薇可是为数不多的去医院看望她的人,吴笛将夏薇薇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夏薇薇在抱住吴笛时,只觉得拥抱她的感觉可真不错,女孩的娇柔完美的身躯,让夏薇薇抱起来特别舒服,如同空谷幽兰般的香味萦绕在她的鼻尖,让夏薇薇在心底感慨,有这样的少女存在世上,简直就是故意让人自卑的嘛!   下面的男生眼睛都看直了,有比较龌龊的都已经在考虑自己上去献一束花,然后去拥抱一下女神吃个豆腐什么的了……   而这个时候,吴笛终于又开始歌唱——   不去想,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在此过程中,舞台上的灯光也配合得十分完美,学生们都开始自发地跟着歌声的节奏挥舞着自己的手,使得整个现场愈发有一种明星演唱会的感觉。   直到第二段高.潮终于来临,吴笛深吸一口气,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都投入了进去!将整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加让人触动了!   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在吴笛尽情地高声唱着“我终于……”时,整个大礼堂一下子就爆发了!   所有的学生都站了起来,有的直接站到了椅子上,高举着双手,胡乱挥舞着,像个疯子一样!   他们在鼓掌着,呼喊着,连自己都不知道喊什么,总之就是想要宣泄自己内心中的情感!   这么有激情的,自然大都是男生。   还有的学生,仿佛真真正正地被吴笛非常具有感染力的灵魂歌声触动了,眼眶中的泪水一下子四溢了出来,一边胡乱跟着唱,一边抹着自己涌出来的泪水!   这些特别感性的学生,自然以女生居多……   一片疯狂!   难以想象!   比较淡定的学生,虽然也下意识站了起来,却都被这一幕给震惊了,他们承认吴笛的歌声真的很动人,听到这段高.潮时,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哆嗦了一下,那种共鸣感,简直无法形容!   可要不要像那种站到椅子上发疯或是痛哭流涕这么夸张啊!?   终于,吴笛唱了最后一句,为她这次演唱,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隐形的翅膀,让梦恒久比天长。   留一个愿望,让自己想象……   吴笛的愿望,可不仅仅是用来想象的,真正拥有一双“隐形的翅膀”的她,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愿望!   一曲完毕,掌声与尖叫呼喊声久久不息,直欲冲破屋顶,气氛达到了最高.潮!   ===============   四连更爆发!!!求收藏、推荐!!!   ps:还有个单章,里面是我的肺腑之言,大家可以看看。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激励人心]   谢芳芳是实验初中初二的学生,马上就要升初三了,她从小到大就是个普通的女孩,长相普通、成绩普通,家世普通,也没有什么才艺,她最大的爱好,大概就是听歌了。   歌声能够给予她力量,让她感受到生活的动力。   因为谢芳芳总觉得自己活在世上,就是给地球母亲增添负担,自己根本就一无是处,完全没有存在的意义啊……   这次来参加这个给初三毕业生狂欢的晚会,也是朋友硬拉着她来的,其实她对这种晚会没有任何兴趣。   开场时的几个小品与相声,还让她勉强笑了笑,可之后,就没有任何看点了,不过她的朋友极力推崇那个什么“钢琴小王子”吴迪,说那才是压轴好戏。   对于吴迪学长这位风云人物,她还是略有耳闻的,毕竟是学生会会长,在各种学校活动上,都会露脸。   不过谢芳芳对另外一个与这位会长名气读音相同的女孩更感兴趣,这个女孩可真是了不得啊,居然真的考取了全市第一,实现了之前的“狂言”!   而谢芳芳在发现这个吴笛居然也有节目演出,还是唱歌这项节目时,不由兴趣更大了。   不过,一般来说,学习好的女孩,在才艺方面肯定不怎么样的吧?   这首《隐形的翅膀》,完全就没听说过啊,她还特意去音悦网上查了一下,发现根本就没有,而后她又用度娘搜索了一下,发现还是没有……   谢芳芳只能作罢,便耐下性子,等待后面的节目。   到张梦婷这位学姐演唱《流星雨之恋》时,谢芳芳不由点了点头,这位学姐唱得可真不错,有那么点小天后孙奕萱的意思了,她本人可是非常喜欢孙奕萱的。   稍有瑕疵的,则是张梦婷的台风不是很好,就站在舞台那儿,一动不动地演唱,虽然真的很投入,连眼睛都闭上了,可真的一点都没有明星风范……   若是这样的话,谢芳芳都觉得,自己还不如听手机里孙奕萱的原唱呢,既然是现场演唱,那肯定要与观众互动才行。   连这位舞台“老手”张梦婷都让谢芳芳觉得失望,想来之后的吴笛,就更加不堪了吧。   吴笛出场时的女神模样,也没有镇住挑剔的谢芳芳,长得漂亮又怎样?   谢芳芳对此一向很不服气,认为容貌这种东西就是天生的,完全没有任何可以追捧的地方,只有那些龌龊的男人才会喜欢。   当然啦,谢芳芳也承认是因为自己不漂亮,而产生了厌恶所有漂亮女孩的想法,不过她对吴笛的学习成绩,那真的是佩服的。   直到吴笛开始演唱这首《隐形的翅膀》时,她开口的第一句“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明明一句非常普通的歌词,比不上《流星雨之恋》的华美,可却一下子击中了谢芳芳的心灵柔软之处!   谢芳芳看着舞台上洒脱大气的吴笛,她似乎天生就懂得如何掌控舞台,在一边投入感情进行歌唱时,更有一些可以增加感染力的肢体动作,还敢于在走到舞台的最前方,让观众更加观赏到耀眼如太阳的吴笛女神!   吴笛,似乎永远都不会怯场,不会像小女生那般害羞,整个人有着一种如同男儿般的洒脱大气,她那轻灵悦耳的声音中,更是蕴含着一种坚韧到极致的力量!   谢芳芳在吴笛那充满力量的歌声中,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也许吴笛是最适合翻唱那些纯爷们的歌的女孩!   至少,她能够唱出男生的感觉,这并不是说吴笛的声音像男生,相反,吴笛的声音真的非常柔美,如同清泉叮咚一般悦耳,可她偏偏就能唱出一首歌真正的灵魂,哪怕那首歌更适合男人唱的!   这个念头只是在谢芳芳脑中一闪而逝,她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人,只是凭借着自己的直觉而已。   而很快,她就为吴笛的演唱而深深的着迷了,作为一个非常挑剔的女孩,她都找不到吴笛这演唱有什么瑕疵之处!   如果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那便是吴笛的唱功和演唱技巧不怎么样,但这却是可以理解的,吴笛毕竟不是专业歌手啊,然而她却凭借着她那完全投入的感情,唱出了整首歌的灵魂!   在第一个高.潮过后,谢芳芳就已经彻底被触动了!她的胸腔中,充斥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她忽然想到了吴笛在那次国旗下讲话中的内容……   谢芳芳当时听了其实心里是不信的,哪怕有人证实吴笛之前是个胖妞,可谢芳芳怎么也无法相信,一个胖妞瘦下来,竟然会这么漂亮,所以她对吴笛的那次演讲,也就听听就过去了。   不是每个人,都会像那个技术宅周默那样“傻”,都过了中二的年纪了,还谈什么梦想?   谢芳芳没有梦想,她总觉得自己太普通了,无需做什么不现实的梦。   但听着这首《隐形的翅膀》,脑中自然而然代入到吴笛的身上,她从胖妞、成绩中下的学生,一步步成为女神、学霸,是不是真的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带她飞过了绝望呢?   既然吴笛有一双隐形的翅膀,那她自己也应该有的吧?   每个人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只是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谢芳芳忽然顿悟了。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唱了第二段高.潮,只见她站在舞台的最前方,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另一只手拿着话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演唱之中——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谢芳芳只觉得自己积累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她捂着脸,泪流满面……而她的周围,则是一片疯狂!显然也都被吴笛的歌声深深地感染了!   谢芳芳流泪,是觉得自己以前真的过得太不值了,为什么不能像这位吴笛一样,通过自己真正的努力,真正成为那九天之上翱翔的雄鹰?!   此刻,以前的我死了。   此刻,现在的我重生了!   我,谢芳芳,想做一个永远积极向上,努力奋斗的人,哪怕我再普通,但当我拥有这样的生活态度时,我便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吴笛,真的谢谢你。   谢芳芳擦干了眼泪。   ============   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心悦诚服]   像谢芳芳这样产生共鸣的学生,实在是太多了……   更有那些以为吴笛一定会丢脸的学生,或是以前一直就看吴笛不顺眼,嫉妒她、谩骂她、诋毁她的学生,在吴笛的歌声之中,深深地低下了自己的头。   他们发自内心地感到愧疚,这样一个像是天使一般的女孩,为何要那样对待她呢?   “服了!这首《隐形的翅膀》唱得实在是太好了,完全没有任何瑕疵!”   “靠,我本来还以为吴笛代替蒋文是个错误的决定,没想到吴笛的歌也能唱得这么好,这首歌还是原创的吧?”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她实在是太有才了,又会写歌又会唱歌,完全可以当一个原创音乐人啊,我觉得凭借这首《隐形的翅膀》,便能在音悦网一曲封神!”   “这次毕业晚会来得实在是太对了,能够听到这么美妙的歌声,早就该让吴笛代替蒋文的!我之前还觉得张梦婷已经唱得够好了,可与吴笛根本没法比啊!”   吴笛这一曲结束后,同学们在从那种情绪中回过神来时,便开始了疯狂地讨论……   而吴笛则说了一声谢谢大家,并深鞠一躬后,潇洒地离开了舞台。   在座位上的李浩乾,这个时候已经完全呆滞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震惊,这真的是吴笛吗?她什么时候歌唱得比蒋文还要好一百倍了!?   李浩乾旁边的唐凯,则在与另外一个同班同学聊得非常激动,唐凯觉得自己都要变成吴笛的脑.残粉了!   他刚刚在歌曲的高.潮部分,直接激动地站到了椅子上,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那么激动!   而现在他则激动地对身边的那位同学说道:“唱得太好了,蒋文没参加这个晚会,实在是太好了,要不然我们根本就听不到吴笛这美妙的歌声!”   “对对对,唐凯你说的太对了,蒋文什么的,完全没法和吴笛相比,无论哪一点都比不上,也难怪李……咳咳,总之这个晚会来得太值了,那些没来晚会的,肯定会后悔死的!”这位同学无比赞同地说道。   他其实刚刚想说,难怪李浩乾会毅然与蒋文劈腿,去向吴笛告白,可惜人家吴笛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李浩乾。   其实这位同学都怀着阴暗心理猜测,以吴笛那种清冷孤高的性子,怎么可能去写情书给李浩乾,这事不会也是某些人针对吴笛的阴谋吧?   反正现在他是真的一点都不信那些抹黑吴笛的谣言了,吴笛这样的完美女神,怎么会有什么瑕疵之处?   这首《隐形的翅膀》不仅触动了无数参加晚会的学生与老师,更是再次给吴笛笼罩了一层耀眼的光环!   吴笛这样有才华的女孩,绝不可能为了钱去做什么无下限的事情,因为她凭借自己的才华,就能一辈子不愁钱花!   这个时候,唐凯当然注意到了身边沉默的李浩乾,他自然不会去质问李浩乾,说你刚刚不是断定吴笛不会唱歌,而是去舞台上搞笑的嘛,还说吴笛连张梦婷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但现在吴笛将这首原创歌曲《隐形的翅膀》演绎得这么完美,你还有什么话说?   唐凯心里愈发瞧不起李浩乾这个完全无法客观看待吴笛的家伙了,对方也不过就是礼貌地拒绝了你的追求而已,可你却一个劲地黑人家,这还有没有一点男人的胸襟了?   唐凯却不知道,李浩乾现在自己都完全迷茫了!   因为李浩乾发现,自己已经完全不认识吴笛了。   就算是小时候的吴笛,也就仅仅有一副精致如洋娃娃的容貌而已,除此之外,她最大的优点似乎就是性格非常温柔,总是十分软弱、内向。   所以吴笛就算拥有好的嗓音,却没法将嗓音转化为歌声,她似乎本来在唱歌上就没什么天赋,而一旦在人群之中被人围观,她就会觉得非常紧张,她就像一只怕生的小兔子。   在吴笛因为家庭原因“自甘堕落”之后,她连以前那出色的容貌与身材都已经消失不见了,她成了一个遭受着别人冷眼的胖妞,她总是坐在角落之中,极其孤独。   可吴笛身上依然不具备“坚强”这个特点,她完全就是一个一无是处、软弱可欺的胖妞!   但不知道从何时起,吴笛真的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吴笛通过别人难以想象地努力,终于将自己的容貌与身材回复原样,然后她不断地充实着自己,甚至拿下了中考状元……   而在此刻,她将自己的美丽耀眼,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让无数人为她痴狂!   李浩乾忽然弯下腰,抱着自己的头,心中的悔恨与痛苦,到达了极点……   他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她了。   吴笛回到后台的时候,张梦婷面色复杂地看着刚刚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女孩,她之前因为嫉妒而想要将吴笛踩在脚底的心理,已经完全消失一空了。   张梦婷还是个比较正常的女孩,不像那位蒋文,喜欢用生命来卖萌,拼命地去作死,结果被不动如山的吴笛狠狠抽了脸……   张梦婷觉得自己与吴笛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连嫉妒都已经失去意义的地步。   所以她向吴笛露出一个笑容,语气恭维地说道:“吴笛,刚刚你唱得实在太棒了!我从来没想到你歌唱得这么好。”   吴笛这次也没有过于谦虚,她对自己的发挥也很满意,所以她也露出了让女孩都看了觉得刺眼的灿烂笑容:“谢谢,你刚刚唱得那首《流星雨之恋》也不错,我觉得很好听。”   张梦婷被吴笛这么一说,心中最后的一丝芥蒂尽去,人言吴笛是个高傲的眼睛长在头上的女孩,这完全就是谬误嘛,眼前的少女,虽然因为太过优秀而给了别人太大的压力,可却真的一点架子都没有!   其实吴笛会给人那样的印象很简单,那是因为别人离吴笛太远,距离越远,自然就会认为对方似乎很难接触,但真正与吴笛接触过的人都会发现,吴笛对待别人,真的很宽和。   或者说,她根本就不在意别人如何轻浮地对待自己的人生,因为能够重来一次的她,懂得生命的珍贵。   吴笛啊,光顾着对自己严厉苛刻了。   ============   求收藏、推荐~~~~~~明天三更,好像还有个首页推荐,看看能不能冲上首页的榜单吧。。。 [正文 第七十五章 音乐制作人]   场下那么多观众对吴笛的这首《隐形的翅膀》反应如此剧烈,可别忘了,还有一个人对这首《隐形的翅膀》更加深有体会。   那人自然便是弹钢琴的吴迪,明明他已经在音乐室中,听过了对方的演唱,可当时的他却没有现在这么大的触动。   吴迪不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可他也感觉到了,少女今日在舞台上的发挥,显然太出色了,那种全身心投入的灵魂歌唱,甚至将他的钢琴水准都提升了一个境界!   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总之,他为她这次完美的演出,感到骄傲与自豪!   而在这个时候,那些还在拍摄晚会的媒体记者们,此时脸上都带着一种兴奋的神色:   “幸亏我留了下来,这才是真正的大新闻吧!我新闻题目都想好了!就叫《中考状元展露歌喉,震惊全场》,如何?”   “这个头条太普通,应该是《独家揭秘:未来歌坛天后之不为人知的风流往事》……”   “哈哈,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给人这么大的惊喜,这首《隐形的翅膀》如果真的是她原创的话,那我都可以想象,那些娱乐公司挥舞着支票来签下这个未来之星了!”   “若真是如此,那我就真心服气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女,竟然有如此才华,放眼整个华夏,那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我反正觉得我特别幸运,明明我作为煌萌的记者,是留下来关注那位爷的,不过却阴差阳错之下弄到了这样绝对吸引眼球的新闻,要是一直有这样的运气,看来不用多久,我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喂,醒醒吧,王大锤兄弟。”   ……   由于吴笛的一首《隐形的翅膀》太过震撼人心,导致后面“钢琴小王子”吴迪的钢琴独奏完全成了鸡肋。   不少学生似乎都还沉浸在刚刚少女那充满了感情的灵魂歌声中,有的甚至还在争论这首《隐形的翅膀》到底是不是吴笛的原创……   吴迪对此似乎也早就意料到了,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会说连他自己都沉浸在之前的高.潮余韵之中吗?   不过无论如何,吴迪还是波澜不惊地完成了他的钢琴独奏,他现在的技艺,真的非常不错了。   这次毕业晚会,在一片欢乐中,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怕是许多年以后,在场的学生都不会忘记这一场注定让人铭记的晚会,因为这是那位传奇人物一步步走向巅峰的开始!   顾雅君是煌萌传媒旗下一名优秀的新锐音乐制作人,比较年轻,才二十七八岁,处女座,她这次来看这个初中生的毕业晚会,自然是受人之托,主要还是为了考察那位吴大公子的琴技到底如何。   顾雅君本来对这次上头交代下来的任务比较排斥,她是个很自负的女人,能够进入煌萌传媒工作,她觉得非常荣幸,可是让她来考察评估一个少年,尤其是这位少年还和高层沾亲带故,她觉得自己很难做,哪怕上头的领导对她说一定要用最客观的态度来评估。   毕竟顾雅君在音乐上对别人真的非常挑剔,若是这位少年达不到她的要求,她绝不会因为少年的身份而给他留面子的,不过顾雅君虽然年轻,却也是懂得人情世故的,所以这也是她觉得很难做的原因。   当然,顾雅君不知道的是,这次可是有不少像她这样的人来到这里,主要是因为聂馨予想知道自己儿子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那位资深钢琴家说得那样优秀,毕竟到了她这样的地位,有时候真的很难判断对方到底是恭维的话还是实话。   直到吴笛出场之前,坐在前排看着晚会的顾雅君差点睡着,她愈发觉得心情烦躁,身为一个完美主义的人,她心中的目标可是非常远大的——她要制作出最顶尖的音乐,培养出国际巨星,引领时尚的潮流!   可惜在这个万事都讲究资历的国度,而且又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她,感觉就像是在带着镣铐起舞一般,难道自己真的要慢慢蹉跎到成为“业界资深音乐制作人”时,才能真正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毕竟以她现在的资历,煌萌传媒旗下几个娱乐公司签下的璞玉新星,都轮不到她来亲自调教,真正轮到她手上的,全是些废物而已!更别说那些璞玉新星,也完全忍受不了完美主义的顾雅君的苛刻要求……   玩音乐,可不是说坚持与努力就行的,这是一件非常讲究天赋的事情!   顾雅君觉得自己这次白来了,直到吴笛惊艳出场时……   不错,单论外表,这个少女有当偶像歌星的潜质,可惜顾雅君向来看不上什么偶像歌星,异常完美主义的她,觉得自己培养出来的,不应该是歌手,而是歌唱家。   待到吴迪的钢琴声响起,顾雅君不由精神一震,没想到这少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嘛,以她那专业的眼光看来,少年的基本功真的非常扎实,显然浸淫钢琴多年……   顾雅君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次任务应该没必要犯难了,这个少年,在钢琴上确实是一块好材料,不过也轮不到她来指点了,毕竟她确实不是钢琴专精。   而真正让顾雅君激动起来的,却是吴笛的歌声!   吴笛一开口,顾雅君在暗暗赞叹对方嗓音的时候,完美主义的她却一下子就发现了对方在唱功与技巧上的稚嫩……   然而让顾雅君这个专业音乐人都感到震撼的是,这个少女居然完全将自己的感情融入了歌声之中,她是在用灵魂歌唱!   顾雅君的脑袋中只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这是一块璞玉!一定要签下她,若她能够亲自调教这个少女的话,两人合作,或许真的能实现她的梦想!   在少女的歌唱之中,顾雅君用最苛刻挑剔的眼光关注着少女,她一直能够保持一种超然物外的客观,愈是观察少女,她自然就愈发觉得少女的优秀,她甚至感受到了少女对完美的追求!   这个少女,太符合她的心意了!   少女的嗓音,天生就是用来歌唱的!   待到少女唱到整首歌的高.潮时,饶是顾雅君依旧保持着客观的心境,却也忍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起了鸡皮疙瘩,那种被音乐触动灵魂的感觉,让她异常愉悦!   少女啊,和我签订契约,成为魔法……不,灵魂颂唱者吧。   =============   今日第一更~~~~~求收藏、推荐!!!这周有个位置不错的首页推荐,希望大家的支持可以让本书的会员点击、书友推荐(好吧这个纯属幻想)在首页,感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 [正文 第七十六章 难以理解]   顾雅君见到吴笛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卸了妆,连衣服都换回了原来素雅的样子。   看到吴笛那清丽无双的素颜,顾雅君在心中暗赞一声,这个少女确实是个美人坯子,素颜的样子都这样楚楚动人。   真是一块璞玉呢……顾雅君再次在心底感叹着。   有这样的容貌,再加上她的歌喉,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少女成为一颗巨星……只要少女不浪费她的天赋。   顾雅君来到吴笛面前,脸上浮起职业式的笑容,她先向吴笛打了招呼,发现对方也毫无失礼地回应了。   这不由让顾雅君暗暗犹疑,莫非这个少女是什么大家族出身,待人接物都让顾雅君感受到了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润气质。   大概可以用不卑不亢来形容这个少女,“不卑不亢”这个词,说起来挺容易,但真正做起来却很难,若是遇到什么大人物,你极力提醒自己要“不卑不亢”,那说明你内心深处已经将自己当成卑微的存在了。   顾雅君虽然觉得自己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她却认为自己在一个初中生面前,绝对是有心理优势的,可与这位吴笛一交谈,她发现事情没有她想象得那么简单。   “吴笛你好,我的名字叫做顾雅君,是煌萌传媒旗下一名音乐制作人,我觉得你很有潜力,想签下你好好培养,然后出道当歌星,你觉得怎样?”顾雅君终于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她拿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了吴笛。   说真的,顾雅君从来没有做过类似星探这种事情,她觉得自己说出来的话都干巴巴的,可她心中却还是非常自信的,因为她相信每个漂亮的女孩心中,都有一个明星梦。   “谢谢你的看好,不过我更喜欢好好读书。”吴笛接过名片,睁着她那双无辜的大眼睛,一脸萌态可掬的模样,却说出了她心里的实话。   “既然这样……什么?你说你更喜欢好好读书?”顾雅君惊讶无比地说道,心里蹦出一个词——坑爹!   顾雅君耐下性子,苦口婆心道:“你读书为了什么,以后自然也是工作赚钱,可当明星,那可是名利双收!甚至还有可能嫁入豪门……可能娱乐圈的名声确实不好,但我们煌萌传媒旗下的娱乐公司,绝对是正规的,你不用担心。”   “对不起,我还是更喜欢学习,而且我不缺钱的,想要出名也很容易。”吴笛依然说着自己的心里的实话,“你说的这些,刚刚已经有不少人和我说过了,而且比你说得更诱人,我都拒绝了。”   吴笛拿出了一叠名片,脸上依然显得十分淡然,名利于她如浮云,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学习,金钱什么的,只要够花就行了,她又不去买什么逼格高的奢侈品,稿费加奖学金,完全够她挥霍了。更别说等到小姨的《盘龙》完全火起来之后,那更是不愁金钱了。   可能有人觉得吴笛的格局太小,都穿越到平行世界里,还不赶紧去赚钱、搞实业、争霸天下……   若她还是男人的话,或许男人骨子里的征服欲会促使她去做这些,可变成女孩的吴笛这辈子真心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已,自己最喜欢的人是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是读书、学习,她觉得直到现在都活得挺自由自在。   除了学习之外,其他事情对她来说都是玩票性质的存在,来了兴致时,就玩一玩,或是遇到吴迪这小子请求她的帮助时,那作为大神的她,当然要有大神风范,帮一帮这个熊孩子。   当然,吴笛不知道的是,别的人反而觉得吴笛活得太累,平日里对自己那么苛刻,她太专注、太认真了,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啊,这不是钻牛角尖吗?她的心理一定会被巨大的压力给压垮吧?   然而吴笛却自得其乐,毫无任何压力,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获取知识对她而言就像是吸食毒品一般,简直让她上瘾……她会说做竞赛题什么的,已经完全没法给她带来快感了吗?   吴笛现在正在拼命阅读这个世界的名著,她似乎发现自己在阅读的时候,精神上可以品尝书的味道……当然,她可没有吃书这项她极为羡慕的技能。   不过,她确实想要借鉴一下《文学少女》的写作手法,写一部通篇化用这个平行世界名著的作品,主角当然就是能够吃书吃出各种味道的远子学姐啦,超萌的呦。   嗯,在写《文学少女》时,一定要把自己的头发也弄成她那样文学少女式的发型,只不过自己与天野远子的性格,那真的是天差地别。   所以,大概这世上真的没有人会理解吴笛对学习、知识的执着吧?   顾雅君忍不住说道:“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将这些名片都扔了?”   “那是一件不符合淑女规范的事情吧,我挺尊重你们的。”吴笛想都没想就答道。   顾雅君抓了抓自己的脑袋,完全茫然了,她原本以为少女会因为自己被看中,而非常惊喜地以当明星为自己的梦想,可惜少女居然用最让她难以想象地理由拒绝了……   读书?学习?别开玩笑行不行!   这世上热爱读书的人有很多,热爱学习的人更多,可明明读书、学习这件事,只是达成一些其他目的的必要手段而已,谁真的会将读书、学习当作目的?   天呐,这个女孩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吗?完全没办法理解她那外星人的思维啊!   在吴笛向她再次感谢与道歉并离开后,顾雅君都久久没回过神来。   难道就眼睁睁地放走这块璞玉?   顾雅君觉得太不甘心了,她明明觉得自己与少女合作,可以真正实现她的梦想……   对了,梦想!   顾雅君仿佛想到了什么,只觉得眼前一片光明,她觉得自己应该庆幸少女对当明星这种事不感兴趣了,否则少女肯定会被其他人抢先下手了。   没必要用什么名利去诱惑少女,她永远也不吃这一套,但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她的话,一定可以的!   顾雅君豁然开朗——少女没必要去抛头露面的当明星,她只需要歌唱就行了。   而自己,只需要制作出完美的音乐就行了。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简单,在不参杂功名利禄之后。   ===========   第二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七十七章 错的永远不会是我]   吴笛很快就将刚刚的什么毕业晚会啦、记者采访啦、星探劝说啦各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忘记了,她就没觉得有多触动。   要说触动的话,还是自己在唱《隐形的翅膀》时,觉得这首歌也把自己唱得感动了,她忽然发现,似乎自己没事也可以唱歌玩?   没错,那些明星的歌,哪有我唱得好?   吴笛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脸上又出现了她那蛮不讲理的自恋神情……   好吧,她大概永远也改不了这个独自沉思时,让人哭笑不得的“缺陷”了,所幸她在别人面前很少露出这种“荡漾”的神情。   大概也只有吴迪这小子,会觉得女孩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吧,而在更多的人眼中,女孩的形象会渐渐向“完美”这个符号转变。   他们在想起女孩时,第一印象大概就是“完美”,然后连女孩的样子、声音都通通模糊了,样子很美声音也很美,然后就没了……或许唯一记得的一点,就是女孩是个特别喜欢安静读书的乖乖女,很刻苦认真。   有时候,能够让别人记住吴笛的,怕也只有她的缺陷了,所以她的缺陷反而是一种萌点了。   吴笛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终于要开始享受悠闲的暑假时光了。   她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总是洁净温馨的小套房,小姨王静姝总是将它打理得很好。   在暑假开始之前,以吴笛的性格,当然是要制定一份完美的暑期作息表,能够回到这十五岁的灿烂青春时期,她非常珍惜自己的时间,她觉得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该花费到有意义的事情中去。   不过她所制定的作息时间表,还是非常科学的,她每天给自己两小时的弹性时间,以应付各种各样的琐事,而其余时间,当然是投入到学习中去了。   自从与那位何秀奶奶学习了吐纳术与鞭法之后,她也从来没有懈怠过,哪怕这两件事情对她来说好像是无聊的事情,她也能凭借自己那非人的毅力坚持下来。   吴笛其实知道,这种毅力,是她的“隐形的翅膀”,是她真正的财富。   其实这两件事并不浪费她的时间,她在修炼吐纳术时都是直接在睡觉时修炼的,第二日她依旧觉得精神饱满、力气增加、皮肤更加细腻光滑,让她惊奇不已。   总觉得修炼这种“神功”,比使用什么保养品都给力啊,毕竟那些女人所用的物品,多多少少有些化学物质,果然美女还是更加纯净天然一些比较好。   而鞭法什么的,当然就是早起出去锻炼时练习了,她每次练完后,似乎发现自己的心情更加愉悦了……   稍稍可惜的是,总觉得一个人练鞭法有些无趣,要是有个人可以给她狠狠抽打就好了。   轻轻打开小姨的门,吴笛发现小姨戴着黑框眼镜,双手在那极为酷炫的键盘上抽着风,她正在极为认真专注地码字。   王静姝对吴笛那是真的非常信任的,在拿到《盘龙》的大纲、细纲、人设等等完备的资料之后,她便开动了马力,希望能够用最快的速度将它写出来。   哪怕这《盘龙》无法大卖,王静姝也不会辜负自家小外甥女的期待,她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个废柴。   王静姝每日能够轻松码两万以上的字数,有了这么完备的大纲、设定,她觉得自己码起来太轻松了,她其实就是个空有手速、文笔,却没有好的创意、设定能力的写手。   以王静姝最低一小时五千字的手速,每天花四五个小时在码字上就足够了,她还有大把的时间做她的“五毒”宅女。   吴笛轻轻将门关上,脸上带着欣慰的笑容,当小姨有辰东的大气文笔、土豆的爽点把握、番茄的节奏结构,神机的创意设定,三少的手速毅力……这中原五白合体,谁敢与之一战?绝对可以横扫一切小白网文!   吴笛准备先洗个澡,然后就到这个堪比音悦网规模的最大的网络小说网站去看看,这“中原五白”的《盘龙》上传也应该有许多天了,大概自己帮小姨润色的开头已经完全上传完毕了吧,也不知道读者反应如何。   这个小说网站隶属于三大传媒之一的骄御传媒,其地位大概就相当于吴笛那个世界的某点了,而其他两大传媒,煌萌传媒、银视传媒虽然也有各自的小说网站,可却并不注重,毕竟这个平行世界优秀作家都是靠实体书赚钱的。   怎么说这个《盘龙》的开头,她吴笛也是有参与的,她对自己的打斗描写,那可是真的很有信心的,而《盘龙》的开头也是非常吸引人的,尤其是现在还基本上没有那个戒指里有老爷爷这样金手指的创意。   这个平行世界的网络小说,还处于开荒期,玄幻小说的主角基本上都是龙傲天或是创世神之流,虎躯一震,无数小弟纳头便拜,众女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种莫名的气质”,然后就被“莫名的吸引”,最后就“莫名的一起大被同眠”……   而《盘龙》这种主角只有一个女人,更注重打怪升级的爽文,无疑就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泉,让人眼前一亮。   更别说主角起初那个石雕师的副职业真的写得非常精彩,就好像土豆《斗破苍穹》中的炼药师一般,以及方想《卡徒》中的制卡师,这种副职业的设定,其实真的可以让文章非常有意思。   当然,这是对小白而言。   至于那些挑剔的老白,肯定是冷笑一声,老子早就明白你们这些写手的套路伎俩了,哼哼……然后自以为是的他,也怒而投身网文界,结果扑得姥姥家都不认识了,最终又开始学习那些他起初鄙视的套路伎俩——如果他真的想写网文赚钱的话。   吴笛对《盘龙》抱有很大的信心,认为小姨可以一书封神,如果集中原五白之功力都没法在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界横行的话,那肯定就是这个世界出了问题!   错的永远不会是我,是世界!   中二满满的吴笛如此自信地想着。   ==============   三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ps:请注意,本书的第二主线是文娱。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沐浴的美少女]   在盥洗室中,吴笛缓缓地脱下了自己全身的衣服,露出了她那仅仅穿着内衣内裤的完美身躯。   吴笛脑内的男性灵魂虽然已经被身体同化,但在欣赏女孩的方面,依然是用男人的角度,所以说她的男性灵魂与其说消失,倒不如说真的已经成了她那“隐形的翅膀”,使得她一直渐渐转变成“男人心中的完美女孩”这一形象。   不可否认的是,女人长得再漂亮,也是用来给男人欣赏的,若没有千万男人追捧,甚至让亿万男人连追捧都不敢,只敢跪下膜拜,如何可称得上女神?   以男人的角度来看,女人穿着内衣时的模样,显然比不穿衣服时的样子更加诱人,那是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之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的。   吴笛很喜欢欣赏自己的美丽,因为她有十足的底气,而她现在所获得的一切,都是通过她自己的努力换来的。   看着镜子中仅仅穿着清纯内衣的美少女,她那初具规模青涩胸部已经挺起了一个诱人的弧度,在纯白的蕾丝罩罩周围,是白里透红的诱人肌肤,她的腹部没有一丝赘肉,可爱的肚脐眼实在诱人无比。   如瀑的黑色长发随意披散着,那漆黑得没有一丝杂色的头发,与她那白皙的肌肤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那种黑白分明的反差感,让人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她轻轻抚摸自己那精致的锁骨,纤细完美的手指以一种诱惑的方式点在自己的唇上,她的下颚微微扬着,眉毛微微挑起,脸上的神色显得极为高傲自负,仿佛在表达这样一个意思——   我果然就是最美的!   天上地下谁也救……比不上我!   她终于脱去自己身上的最后一层内衣,不得不说,她在将自己的内裤从修长的美腿上脱下时,那个弯腰脱内裤的动作,简直可以让人血脉喷张……   她愈是这般骄傲,就愈发会让男人激发征服欲,想要将她狠狠骑在自己的身下,奋力地征服这匹骄傲的母马……   氤氲的雾气终于缓缓充斥在盥洗室中,吴笛那曼妙的躯体渐渐变得更加朦胧起来,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   女孩洗澡的时间确实比男人要长,不过吴笛在家一向只把自己洗澡的时间控制在四十分钟以内,她觉得再多的话,就是浪费她学习的时间了。www.hbyxedu.com   洗完澡之后的吴笛,愈发清丽不可方物,明明对女孩来说,适当的妆容可以增加她的魅力,可对现在的吴笛来说,最适合她的,却是素颜。   这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在这个现代社会,每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积累的毒素越来越多,皮肤肯定也没有了在婴儿时的娇嫩。   然而吴笛似乎可以保持她身体的天然纯净,皮肤依然像婴儿般水嫩润滑,让人抚摸起来的感觉极为舒服,也难怪王静姝非常喜欢遭受吴笛的“践踏”了,因为被吴笛那精美的小脚丫踩踏的话,那种嫩嫩的软软的感觉,真的很舒服。   吴笛裹上浴巾,先去吹头,她真的非常喜欢自己这一头如瀑的黑发,总觉得抚摸上去就跟绫罗绸缎一样,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自恋心态发作,才会有这种不科学的感觉。   当然,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她自己有了这一头美丽的长发后,对其他女人的头发,都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虽说男性灵魂已经化作隐形的翅膀,但她却真的更加爱护、珍惜自己了,她永远属于她自己。   将头发吹干后,她终于穿上干净清新的衣服,她还是要赞一下,小姨的家务专精技能,简直就完全点满了啊!   宅女如果有这么一项技能的话,一定会很适合娶来当老婆的,因为她除了在二次元有些奇奇怪怪的爱好以外,在三次元绝不会给你戴一顶绿帽子,还会帮你把家里打理得干干净净……   如果再增添一项厨艺专精的话……咦,你确定这不是在说华夏最传统的贤妻良母?   吴笛在家的穿着一直都是比较随意的,她又是直接穿上恰巧可以裹住她臀部的长t恤,她便光着两条完美修长的大腿,走进了小姨的卧室。   这小姨的卧室,可比她更加富有女孩的气息,让她觉得非常亲切,有王静姝在,她才觉得自己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些归属感。   王静姝还在噼里啪啦码着字,直到吴笛对她说道:“小姨,《盘龙》也上传了有三四万字了吧……反响怎么样啊?”   王静姝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她转向了吴笛,不得不说,戴着黑框眼镜的小姨,有一种另类的美感,这眼镜似乎都遮掩住了她身上那种简直要溢出来的二次元之力。   王静姝拿下眼镜,稍稍有些底气不足道:“好像暂时还没有什么反响啊,你应该也知道吧,这个男频主站的竞争,可比女频要激烈多了,一般女频的书都可以签.约,可男频的话,哎……”   王静姝总觉得自己一个五毒宅女,再加上吴笛这么一个学习、考试特别牛叉的学霸,要去征服男频的那些小白读者,似乎有点异想天开啊?   一般来说,少有女写手可以精准地把握住男人们看小说的爽点的,而男写手也少有可以写出精彩感情戏的,大多数男写手写得那不叫感情戏,是搞笑戏。   王静姝一边这样说,一边打开自己的作者后台,忽然发现收到了一条短消息,她不由惊讶地点开了它,发现竟然是签.约短信!   “居然刚刚超过三万字第二天就来短信了,我不是在做梦吧?”王静姝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当初她投身网络小说界时,那可是写了二三十万字,申请签.约都没成功,那还是在签.约很容易的女频。   吴笛看到后台收藏都已经有六七十个了,她不由心中一定,只是安慰道:“小姨,没签约时有这么多收藏已经不错了,还是在奇幻这种大火的分类中。”   没错,现在是中式奇幻比较盛行的时代,而过了这阵之后,那就是真正的东方玄幻、修真仙侠为王的时代了。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七十九章 玩票性质]   然后,吴笛又让王静姝将《盘龙》的界面打开——   总点击:1988,会员周点击:679,总推荐:286,总字数:34546。   看到这个数据时,吴笛微微点了点头,以“中原五白”这样一个新人的成绩来说,在没有推荐裸奔的情况下,已经非常不错了。   不过在看到《盘龙》还没有封面时,吴笛不由皱了皱眉,道:“我怎么忘了这事了,一本网络小说没有封面的话,那可不行,小姨,等等我帮你弄个封面吧?”   王静姝点了点头,却还是问道:“笛笛你真的会弄封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画怎么画得那么好?”   吴笛差点想说自己以前泡过一个画画很好的文艺女青年,她只是“模仿”记忆中的那位女孩而已,然后再通过自己每日的坚持努力,将自己的技巧提升到了最完美的境界。   “哦,只是自己跟着网上的一些教程学习了一下而已。”吴笛随口胡乱敷衍。   这其实让王静姝感慨不已,作为一个五毒宅女,她当然对漫画非常感兴趣,如果自己会画各种各样的本子就更完美了,可惜她也看过网上的一些教程,最终还是一头雾水……果然自家小外甥女就是个天才啊。   不得不说,如果网上的教程真的那么容易教会人的话,那那些教人绘画的老师还有存在的必要?   吴笛觉得画画这件事成本低,那是因为她早就掌握了这项技能,只需要通过每日的练习来提高它了,可画画要入门,却真的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而且吴笛虽然会画画,却不承认自己会画漫画,她的绘画技能,总觉得就相当于相机一样,能够将静止的美记录下来,可真要让她画那些富有动态、激情、张力的漫画,那就是为难她了。   不过若吴笛担当一个漫画的原作的话,却是绰绰有余的,她可以负责设定出漫画人物的形象,给出分镜,然后再交给专业的漫画家去完成它。   就好比现在她与小姨两人合作《盘龙》这部小说一样。   好吧,其实这全是吴笛的借口而已,要知道,真正的漫画家可是非常辛苦的,尤其是那些连载周刊的,如果没有助手的话,那工作量真的很大……   吴笛如果成为一个漫画家的话,那她绝对会成为富坚义博那样让无数漫迷咬牙切齿的存在——   时不时休刊,甚至十几页的画稿完全就不是画,而是大大的文字……   媒体们都会这样报导:著名美少女漫画家吴笛出去取材,休刊半年,遭粉丝寄子弹威胁!   要不就是,著名漫画家吴笛连续十五话未休刊创新纪录,粉丝们表示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然后吴笛出去取材,休刊一年,粉丝们表示男默女泪。   吴笛从来不喜欢被这种辛苦的事情拘束住,她还是最喜欢读书、学习,只有这件事,她觉得永远不会厌倦,而最让吴笛发自内心感到喜悦的是,这世上的知识是无穷的,她可以一辈子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   嗯,如果她真的想要玩一玩漫画的话,果然还是直接出同人志比较自由,想怎么涂鸦就怎么涂鸦……   现在吴笛甚至对给《青春祭》写小说这件事觉得厌倦了……大概是因为暂时没有金钱压力了?   也许马上吴笛会成为一个被编辑提着刀上门催稿的作家,毕竟她可是要进行新连载了,而她这次的连载,脑中可是完全没有现成的小说的,全要靠她自己写。   其实这些在吴笛看来,这就是玩票性质的东西而已,可她越是用纯粹的玩的心态来做,或许反而可以达到别人一辈子都难以达到的高度。   可以打个比方,如果说吴笛读书、学习是在积累内力的话,那写作、绘画甚至是音乐,就好比是武功招式,内力越深厚的人,所施放出来的招式,当然就会越强大。   吴笛永远是厚积而薄发的人。   此时王静姝将页面拉到了盘龙的书评区,果然发现这书评区还是比较冷清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新人写这样大热的题材,真的很难出头,毕竟那些大神写得更好更有趣,为何要看你这新人写的呢?   虽然书评区较为冷清,除去那些打广告或是网编拉人的,还是有几条比较不错的书评的。   “此书必火,完本必神,鉴定完毕!”——慧眼如炬者   “好书,作者文笔相当惊人,佩服!”——无法无天   “强悍的文笔,缜密的布局,短短三万余字便牢牢吸引了我,求更新!”——唯爱奇幻   王静姝看了觉得挺开心,然而吴笛却对这种书评是这样评价的:“万金油书评,肯定是骗精华的,不过看他们嘴甜,给个精华吧。”   “诶,笛笛别这么尖锐犀利嘛,说不定人家都是真心话呢?”王静姝忍不住说道。   “其实没必要在意什么书评的,什么样的书给什么人看,小姨你要坚信,只有我给你的意见才是最有用的,有些读者除了鸡蛋里挑骨头就不会做什么了。”吴笛依然充满了自信。   这次吴笛的自信可不仅仅来源于自身,她可是有她那个世界五大神护体的,在写小白文方面,没有谁比他们更出色了吧?   王静姝显然也没有反驳吴笛的意思,也许对某些作家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他的孩子,他很爱护自己的作品,然而对王静姝来说,她写书就是一个目的——赚钱,才不管自己的书被骂成怎样,反正只要赚钱就行了。   既然后台已经来了签.约短信,王静姝马上加了签.约编辑的联系方式,然后弄到合同之后明天就打印邮寄,对新人来说,合同其实是无所谓的,对底气十足的大神来说,合同更是无所谓的。   忙完这一切之后,王静姝随意点开一个门户网站,忽然看到一个自己这个城市的新闻——《市长公子酒后飚车,撞死路人七名》配得图片是一辆大概类似吴笛那个世界“法拉利”的跑车,上面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吴笛自然也看到了这个新闻,顿时心中一惊,不会是吴迪这个熊孩子吧?这种事情可是真的会坑爹的!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章 一些新闻]   当王静姝点开这个新闻,吴笛看到这位市长公子原来是那位钱大市长的儿子之后,顿时便松了一口气。   然而,这却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先是某李姓商人与有活力的社会团体勾结,犯了各种各样违反法律的事情,官商勾结、草菅人命……   紧接着,这座城市的官场发生了大地震,钱大市长被病休,常务副市长被调离这座城市……   明明只是谋求常务副市长之职的吴定邦竟然成了代市长,想来过一段时间就成了真正的市长了吧。   这从正厅级到副部级可是非常大的一个跨步啊!有不少官员终其一生就止步于正厅级,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做官么……   吴笛在知道这个消息时,看到网络上自家“老爹”,戴着无框眼镜,国字脸上一脸正气,比划着手势在谈什么绝对要遏止某些歪风邪气,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社会团体,然后又整体谈了谈规划这座城市发展的问题,心中只觉得复杂难言——老狐狸现在还真是意气风发,比那个世界的父亲还要强势。   其实这样的官场变动放在她那个世界,完全是脱离实际的……   吴笛可是从那个少年时的自己身上知道了不少信息,在发现这个吴迪的身世,比原来那个世界的自己还要牛叉之后,就知道自己离“爸爸”“妈妈”太远了。   可吴定邦这副长相,又着实让吴笛觉得有种亲切感,这不是废话嘛,毕竟多少年的亲情了……奈何这位“父亲”不是自己的父亲。   算了吧,有小姨王静姝这一个亲人,就足够了,有无穷的知识陪伴着自己,也是一件幸福充实的事情。   而后,让吴笛觉得很可惜的是,《南方晚报》这个报纸居然以“造谣罪”被封杀了,有小道消息还说,一帮疑似有活力的社会团体中的家伙,将整个报社都砸了!   而其他省市不少南方系的报纸,都出离地愤怒了,它们又再次批判华夏已经完全成了封建**社会!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倒也是事实,以前的华夏是一个人独裁,而现在的华夏,则是一群人独裁。   吴笛也挺为《南方晚报》叫屈的,因为她还等着看报纸如何吹嘘她的才艺呢,而以吹嘘的本领,显然《南方晚报》比较高,他们所报导出来的东西都写得非常生动,让她读起来觉得异常有趣,可读性真的很强。   不过,即使没有《南方晚报》,却也有其他报纸在报导她这个几乎已经在这个城市出名的中考状元。   连《煌萌日报》这样更侧重于政治经济方面的权威报纸,都抽出一个版面来报导她这位优等生,当然,像《煌萌日报》这样的全国性报纸,在每座城市都有分报社的。   《煌萌日报》对她这位中考状元是这样报导的,它首先采访吴笛的班主任曹老师,询问他对吴笛是什么样一个评价,曹老师对吴笛自然评价很高,说吴笛是他这辈子所教的最优秀的学生。   问:那么曹老师认为吴笛同学优秀在哪里呢?   答:吴笛啊,好就好在她的学习态度,其实初中的东西真的不难,可以说真的是谁更基础扎实,谁更细心,谁的解题更规范谁就可以取得高分,而吴笛同学显然就更胜在这一方面。当然,真正决定吴笛可以夺取全市第一的因素,则是她的文科,我甚至敢毫不客气地说,她的文科绝对是全市最好的!   问:可以具体说说吴笛同学文科上有多优秀吗?   答:我虽然是教数学的,但我也知道,要想要保持优秀的文科成绩,那肯定要多读书多积累,而这一点,正是吴笛所超越他人的地方,据我跟与我搭班的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了解,吴笛的阅读量之广泛,简直惊人,你们记者也应该知道吴笛在毕业典礼致辞上自己写的古文吧?   问:吴笛同学除了学习以外,在其他方面表现如何?   答:其实我这个做老师的,倒是比较担心她的交际问题,因为我觉得她好像太孤僻了,不,倒也不能说孤僻,因为同学们去问她题目,她都会非常完善地回答,有人去和她聊天,她不会不理人家……啊,反正她在品德上是没有任何瑕疵的,吴笛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我以我的师德保证。   ……   一问一答之中,吴笛这个才女学霸的形象自然跃然纸上,记者还采访了一些吴笛的同班同学,发现他们都对吴笛观感很不错,说她确实是个乐于在学习上帮助别人的优等生。   在这报导之中,自然免不了将吴笛那段《少年中国说》里最有气势的古文发在报纸上,要知道,在吴笛那个世界,毛爷爷年轻时,可是最喜欢梁启超的文章了,而这段“少年强则国强”则时常挂在他的嘴边。   不过《煌萌日报》也不知为何,却没有着重报导吴笛在毕业晚会上的表现,只是略微提了一下吴笛在才艺上也有不俗的表现。   反倒是《银视快报》,在娱乐版块着重报导了吴笛在毕业晚会上演唱了一首《隐形的翅膀》后,为了吸引更多的人看有关吴笛的报导,添加的噱头自然就是吴笛那个耀眼的中考状元的头衔。   这年头什么都讲究眼球效应,《银视快报》的记者显然认为,正统地报导一个美少女考了全市第一没什么噱头,论起文章的扎实与专业性,《银视快报》可比不上《煌萌日报》,如果报导重复了的话,显然对销量不利。   于是《银视快报》自然出奇制胜,在这个新闻上,还配了一张图片,图片中穿着高档礼服带着小礼帽的吴笛站在舞台中央,极为投入地演唱着,显然这是在歌曲的高.潮部分,然后下方的学生们都因为这灵魂般的歌声而疯狂了……   不得不说,这张图片看起来,倒还真像是某天后级的歌星演唱会的现场,只不过这些学生手上没有荧光棒、应援横幅之类的玩意,缺少粉丝的气场。   但不可否认的是,《银视快报》的这条新闻应该还是非常惹人眼球的,让人看到标题就产生想看的**,毕竟在一般人眼中,学霸这种生物往往是在学习上制霸,但在其他方面却不会有什么突出的地方。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天才]   夏薇薇的父亲夏建业是一名大学教授,社会地位自然还不错,按照平行世界华夏的阶级划分,夏薇薇家处于第五级,很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比较富足,衣食无忧。   夏建业教授的是古汉语这个学科,其实由于这个平行世界没有汉朝,所以也就没有什么汉语、汉服的说法,但它们的本质却是相似的,只是名字不同,而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一直从未被异族他国入侵过,所以自然以本国文化为尊,在每年春节或是其他时候祭祖时,都会穿上汉服。   夏建业挺喜欢读书看报,像《煌萌日报》这种着重于政治经济方面的报纸,他是每期不缺的。   所谓高度决定眼光,可能在一些人眼中,《煌萌日报》上的某些新闻实在太过无趣,连一点花边新闻都没有,记者的文笔也不风骚动人,反而很平实,这样枯燥无味的报纸有什么看头?   可在夏建业看来,《煌萌日报》那平时报导中透露出来的一些国家政策,如果能够抓住机遇的话,肯定可以有更好的发展,不过他现在却没这样的雄心壮志了。   当一个轻轻松松的大学教授,夏建业已经满足了,他有一个美丽贤淑的妻子,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女儿在最近的中考中考了全市前十,已经让夏建业非常满意了。   悠闲地翻着《煌萌日报》,他忽然看到一个版面,标题是《专访——中考状元吴笛》。   这标题倒是一如既往的煌萌风格,非常平淡朴实,却又完全体现出了报导的内容,而不像某些报纸,喜欢取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标题,其标题与内容,完全就不是一回事。   夏建业对吴笛还是有点印象的,好像自家女儿与对方的关系还不错,对方生病了,自家女儿都主动去看望人家,而且自家女儿本来在理科上基础有些不扎实,常常因为理科而拉低整体成绩。   不过自从有了吴笛的帮助之中,自家女儿的理科成绩就渐渐变得稳定起来,可以说,夏薇薇能够考到全市前十,吴笛有很大的功劳。   夏建业不由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篇专访,他一边看一边点着头,这个吴笛确实是个典型的优等生,更让夏建业觉得难得的是,吴笛这个女孩品德确实不错。   由于华夏现在的风气真的不怎么样,意识形态极为混乱,导致校园中的学生,都已经没有他当年那么单纯了,越是竞争激烈的大城市就越是如此。   显然,资本与权力的斗争正在激化。   当然,吴笛即使很优秀,却也没有让夏建业太青睐,在华夏,这初中所学的东西与高中所学的东西真的是天差地别,有不少明明在初中都是学霸的优等生,到了高中之后,却在一次次竞争中灰心丧气,渐渐沦为学渣。   要知道,当初那些进入名牌高中的学生,基本都是凭着硬实力考进去的。   直到夏建业看到下面一段话时——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则国**,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美利坚,则国胜于美利坚,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   “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夏建业一下子站了起来,死死地攥着报纸,眼神中流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如果说之前吴笛给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普通的优等生的话,那这段气势磅礴的古文,则让他感到非常震撼!   若这真的是吴笛所作的话,那毫无疑问,这个十五岁的孩子绝对是个天才!   毕竟夏建业对古文可是非常了解的,他感觉这个水准的古文,实在不可能是一个即将成为高中生的少女所作,哪怕这个古文中确实充满了一些现代的气息。   恰巧夏建业的女儿夏薇薇也在家,她正在鼓捣贝司这件乐器,夏薇薇一直想组建一支乐队,在毕业晚会上发现吴笛居然能够将歌唱得那么好后,这个想法就愈发强烈了。   如果她真的能够组建出一支乐队的话,那一定要将吴笛请来当乐队的主唱!   夏建业拿着报纸来到了女儿面前,指着报纸上的那段话,向女儿问道:“这真的是你那位吴笛同学写的?”   夏薇薇看了看,脸上露出了一种自豪的神色,她点了点头,用一种崇拜的语气说道:“当然是她写的了,老爸你是不知道,小笛她实在是太有才了,她对古文的造诣,真的很深呐!”   夏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她父亲来到电脑旁,直接就搜索到了吴笛在毕业致辞上的讲话,短短五六分钟的讲话,视频的点击量却极为惊人!   夏建业默不作声地看完了视频,心中自然感叹不已,但却仍旧有些疑惑道:“这真的是吴笛自己写的吗?不会有高人帮她写的吧?”   夏薇薇脸上有些不开心,道:“老爸,你可别小瞧了她,以前她在国旗下讲话中,就说了几句非常好的古文,像‘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在可都成了网上的热词,甚至有人将这些当作座右铭呢。”   说着,夏薇薇就直接将这些句子用度娘搜索,自然就能发现这些名句的出处,都指向一个人,那就是吴笛。   夏薇薇忍不住说道:“其实我倒觉得有一个人,她的古文造诣可能比吴笛还要高。”   夏建业这时还有些发愣,因为他正在咀嚼女儿刚刚嘴中说出的那两句极妙的古文,他其实很少接触网络,就算上网也是看一看国家大事,不会去看什么明星八卦,因此他才不知道网络红人吴笛的那些“光辉事迹”。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二章 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嗯,这句子真不错啊,完全堪比我们古代流传下来的那些名言警句!”   夏建业喃喃道,作为一个对古文非常热爱、造诣也非常深的教授,他脑子里可是记了不少古文,可以确认的是,他确实没有见过这句古文。www.justsou.com   而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也让夏建业品味了好久,他忍不住对此点评道:“要说为魏辞大家,除了春秋战国时的楚原、宋佩以外,还真是很难找到与之媲美的,可惜这吴笛只写了这一句,若她能够写出整首的为魏辞的话……啧,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   自顾自地说着,夏建业才听到女儿的话,不由好笑道:“我承认,你的这位吴笛同学,真的是一个大才女,她平日里应该看了好多书吧?”   夏薇薇点了点头,神色愈发敬佩:“我每次去问她题目时,她都在看一些让我听都没听说过的书,可不仅仅有中文的,还有英文的,也难怪她的英语作文可以拿满分。”   夏建业这才点了点头,他总算明白,《煌萌日报》中那位吴笛的班主任老师为何对吴笛的文科有那么大信心了。   夏建业不由感慨着,哪怕这个吴笛的积累确实非常丰富,但能够自己写出几乎可以与历史上的名人写出的相媲美的名句,这说明吴笛在文学上分明就是极有天分的,堪比某些历史上那些十几岁就名扬天下的才子!   “这是个天才!放到古代那就会被人夸成了文曲星下凡了啊,薇薇,你相信吗,若她能够一直保持这样的学习态度,日后华夏文坛,必定有她的一席之地!”夏建业如此评价道。   “吴笛现在的古文造诣真的已经很深了,你说还有人能够超过她,我可不怎么信。”夏建业觉得这世上出一个天才就足够了,怎么可能还有人比吴笛厉害。   夏薇薇顿时就不乐意了,见到自家老爸一脸不信的样子,她轻哼一声,拿出了自己的摘抄本,上面可是记录了不少天净沙的妙句,别忘了,夏薇薇可是天净沙的脑.残粉。   而且,所谓“距离产生美”,在夏薇薇心目中,将她治愈得非常愉快的天净沙老师,处于一种神圣的地位,她觉得天净沙老师那些作品中所展现出来的,温暖、积极、完美、精致等等各种美好的元素,都让她的精神世界变得饱满充实起来。   更别提天净沙老师作品中的一些非常触动人心的句子,都让她摘抄了下来,随手用到自己的作文中去,那可是大大的亮点。   夏建业皱着眉,拿起女儿的摘抄本,他其实对女儿的这个做法是非常赞同的,只有多积累,才能将文科学好。   夏建业当先就看到一首《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他脸上的怀疑神色,渐渐变得惊愕起来……   夏薇薇更加得意地说道:“老爸,你可没话说了,我觉得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真的很深,要知道,她的古文,可不是凭空写出来的,而是真正地融入了她的文章中,形成了一种风格。像这首楚词《天净沙》,可就是一篇小说里的题记。”   夏建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纠正道:“薇薇,你搞错了,这首《天净沙》可不是什么楚词,而是齐曲,虽然二者都能用来唱,可却还是有些差别的。”   好为人师的夏建业又随意讲了讲楚词与齐曲的区别:“我跟你讲啊,你看《天净沙》这首齐曲,全篇全押一个韵,显然就是明显的齐曲特征……而楚词……”   “好了好了,停停停!”夏薇薇捂着自己的耳朵,“不管是楚词还是齐曲,老爸你可不能否认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   夏建业微微一怔,拿着记事本的手便僵在了那儿,他抓了抓自己有些秃顶的脑袋,梗着脖子说道:“我倒要看看那个什么天净沙写的文章,哼,真以为写言情还能写出什么名堂来?”   夏薇薇鼓起了自己的包子脸,她从自己的房间拿出一叠《青春祭》的杂志,如果不是她和老爸的关系一向很亲近,她可真想把这些杂志拍到他的脸上,天净沙老师现在可是她最喜欢的作家了,老爸居然说“写言情能写出什么名堂?”,这可真是让夏薇薇气死了。   其实夏薇薇倒也能理解男人们的这种心态,觉得女人写的文,格局气度太小,无论什么题材的文,最终都会偏离到言情上去,而且部分女作家一写什么军事政治,绝对不忍直视。   然而夏薇薇却觉得,天净沙老师的格局气度真心很大,不是一般女作者可以比的,等等……天净沙老师真的是女人吗?   好像《青春祭》就从来没有曝光过天净沙老师的资料啊……夏薇薇不由胡思乱想起来,她觉得如果天净沙老师是男人的话,那该是怎样一位才华横溢的作者啊,居然能够写出这么好的女性向文章来。   这个时候,夏建业已经用一种挑剔的目光阅读起天净沙的文章来,主要是几篇古代架空言情……   不知不觉,夏建业面带微笑地看了一个小时,嗯,暖暖的,温馨的,治愈的文章可真是好看。   直到他看完《剑仙》,忍不住将书往桌上一摔,气呼呼道:“我就知道,女人写的书看不得,这什么狗屁结局,坑!”   夏薇薇已经在旁边上了一个小时网了,她笑嘻嘻地说道:“老爸,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怎么样?”   夏建业挠着自己的脑袋,实在是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的臆测完全是错误的,这个天净沙,她的古文造诣,怕是真的比吴笛都要高……   其实现代人凭空写一首诗词还是非常容易的,辞藻也不会比古人差,但能够在文章意境中随意作诗写词,完美地融入进去,那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弄得好的,真要能够做到信手拈来的应景,那绝对需要高深的诗词功力。   “唔,我也不说什么了,以后有天净沙的文章,马上给我看。”夏建业一脸“我才不是真的想看她写的文,只是想鉴赏她的古文水准”的模样。   “噗……哈哈。”夏薇薇笑得很欢乐,她知道老爸已经承认了天净沙老师的才华。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三章 联系方式]   顾雅君坐在咖啡厅中,看着手提电脑的屏幕,打开的浏览器中,竟然全是有关吴笛信息的网页。   顾雅君轻轻搅动着咖啡,便在此时,一位衣着光鲜的都市丽人坐到了顾雅君对面,将包包往真皮靠椅上一放,向服务员点了杯咖啡,然后对陷入沉思的顾雅君说道:“雅姐啊,这次把我找来有什么事?”   顾雅君这才回过神来,叹了一口气,脸上出现了一抹愁苦之色,她当日被吴笛那“读书、学习”的追求雷得不清,光顾着将自己的名片给对方了,结果却忘了要吴笛的联系方式,她就是想要上门用“梦想”这种中二的说法说服对方,也没个门路。   因此,顾雅君病急乱投医之下,只能寻求这位好友林子菁的帮助了,她如此说道:“这次来,主要是让你帮我找个人,我知道你是林大记者、私家侦探、狗仔队、私生饭,路子野得很……”   “停停停,我可就只是一名很正规的娱乐记者,别把什么其他的头衔往我头上套。”林子菁没好气地说道,眼神中却带着一丝笑意。   顾雅君与林子菁都是华夏传媒大学的学生,虽然不是同一个系的,但却是一个寝室的室友,而后两人的关系就渐渐变得亲密起来,毕业后依然保持着闺蜜的关系,时常出来聚一聚。   而两人所从事的职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个圈子的,一个是音乐制作人,还有一个则是娱乐记者,不过顾雅君却在煌萌传媒旗下工作,而林子菁则在一个**的娱乐杂志社工作,不过这个杂志社,似乎与骄御传媒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不得不说,华夏三大传媒集团的能量真不是说笑的,什么才能称作是一个传媒集团,当然是因为它的产业遍布各个信息领域,不仅是在纸质媒体领域,像度娘就是被煌萌传媒控股的,而银视传媒则控股了最大的聊天软件,骄御传媒则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站上颇具优势,它们都有各自的门户网站。   其实三大传媒集团在网络上的竞争,还确实有些势均力敌,很难分出高下。   三大传媒集团既竞争又合作着,都拥有极大的官场势力的它们,联合起来几乎垄断了整个信息产业,有不少私人小公司,都喜欢找其中一家作为靠山,这就是三大传媒的霸道之处了,若是得罪了三大传媒,那基本上就别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如果和你是正规的娱乐记者的话,以你的能力,就不会往在那个**的娱乐杂志社工作了,还不是因为那儿更自由,而要是去某些更加正规的娱乐杂志社,自然就被束缚了。”顾雅君如此说着,语气中却带着羡慕。   “哎,若是可以的话,我倒是也想去一个**音乐制作的工作室,可惜我不像你,还要养家糊口啊……”顾雅君又说了一句。   林子菁的父亲是一名天都街的金融高管,这天都街在中都市,这中都市可是华夏的直辖市之一,当之无愧的华夏金融中心,其中的中都证券交易所可谓世界闻名,而天都街自然与美利坚的华尔街相媲美,华夏无数金融人才都集中在此地。   所以可以想象,林子菁绝对是没有家庭压力的,所以她自然可以自由地做她喜欢的事情,比如当狗仔队、专门调查明星的**的私人侦探啦,网上某些明星的艳照,有的可全是她一手挖出来的……   当然也有某些想搏出位家伙,主动将艳照爆料给某些娱乐杂志,希望它们可以帮着炒作,这样自然就能扩大名气了。   林子菁忽然跑到对面,抱起顾雅君的胳膊,眯着眼笑道:“雅姐可别抱怨了撒,要不雅姐你嫁给我吧,我养你好了,反正我家老爷子从来不管我的感情问题。”   顾雅君点了点她的额头,只是道:“好了,别开玩笑了,我找你来,就是想让你帮我找找这个女孩的住处、联系方式。”   顾雅君点开了网上的吴笛的照片,其中那几张水手服的照片,可是最火的,她继续说道:“可能你不知道……”   还没等顾雅君说完,林子菁忽然道:“这不是吴笛嘛。”   “诶?你居然也知道她啊?”顾雅君一脸惊奇。   “超萌的啊!”林子菁脸上带着痴迷之色,“我搜集了有关她的所有照片和视频。”   随即,林子菁仿佛又想到了什么,捂嘴笑道:“我在骄御传媒旗下报社的一个朋友,可是因为这个吴笛而被上司大骂了一通,就因为他只采访了吴笛的毕业致辞,后面更加精彩的毕业晚会却因为思维定势而错过了,结果使得这一期报刊上有关吴笛的报导,严重落后煌萌与银视……”   “别用其他话题来转移你就是个变态的事实!”顾雅君给予了她致命一击。   “我怎么可能是变态?”林子菁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只是喜欢萌萌的女孩子而已,不过我可以保证,我最喜欢的还是雅姐!”   “少胡言乱语了,既然你知道吴笛的话,那正好,我觉得她真的是一块璞玉,想好好培养她,制作出我心目中的音乐。”顾雅君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   林子菁收敛了笑意,作为最了解顾雅君的闺蜜,她感受到了顾雅君语气中的坚持,不过她还是忍不住说道:“雅姐,我当然是可以帮你的,要查吴笛的联系方式很容易,毕竟我父亲在实验初中有投资,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董事,可我要说的是,这个吴笛真的是个好孩子,这娱乐圈有多脏你也知道……”   “行了,我知道你林子菁是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娱乐记者,想要凭借一支笔揭穿这个圈子的丑陋,维护心中的正义,不过我顾雅君也不是那种拉皮条的,我只是想制作我心目中的音乐而已,那个孩子无需抛头露面,只要有她那灵魂般的歌声就足够了。”顾雅君保证道。   “好,这个忙我帮了,那我也预祝雅姐实现你的追求!”林子菁露出了真诚的笑容。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四章 聂馨予的关注]   聂馨予坐在办公室的高背椅上,她正准备欣赏这次自家儿子在毕业晚会上的表现,她其实一直很好奇,为何自家儿子对这次晚会这么重视。   聂馨予对自家儿子,还是比较了解的,大概是因为对他的教育一直是放养式的,所以他整个人都很懒散,总给人一种得过且过的感觉。   其实要说故意对他进行放养式的教育,显然是乱找借口了,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夫妻俩太忙了,太顾着各自的事业了。   吴定邦就不说了,心中存着对华夏最高权力的执着,而聂馨予的眼光,则早就跳出了华夏,想要与世界上那些传媒帝国碰一碰,毕竟华夏三足鼎立之势已经形成,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两人对吴迪最大的教育,便是要做一个正直自律的人,这个“自律”倒也不是像吴笛那么夸张变态妖孽,而是在品德上一定要过硬,行为作风一定要低调,否则便有坑爹坑妈的风险。   哪怕吴迪没成材,那也不要紧,只要他别被有心人抓住把柄就行,华夏官场向来云波诡谲,要动正主时,往往会从各个方面下手,其中坑爹的二代们,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从前一段时间起,她却得知,吴迪居然主动要求上进起来,不仅是在学习上更加努力了,在其他方面更是再也不偷懒了,这无疑让聂馨予十分惊奇。   聂馨予打开了一个视频,这个视频可是煌萌传媒旗下的记者拍下来的超清视频,效果非常好。   很显然,这个视频便是吴笛所演唱的《隐形的翅膀》的视频,虽然吴笛唱出了这首歌的灵魂,但不可否认的是,整场表演之中,吴迪的钢琴伴奏与少女的歌声配合得天衣无缝!   吴笛出场的时候,聂馨予不由眼前一亮,心道一声,真是好容貌好气质!   然后她自然便发现吴笛身上的礼服与妆容,聂馨予的脸上露出一抹会心的笑容,她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家的孩子,最近这么上进了。   不得不说,两人在舞台上给人的感觉真的非常般配,就像金童玉女一般。   这就是青春啊……聂馨予面带微笑着感慨了一句。   直到吴笛开口演唱后,聂馨予一直在安静地听着,而看着视频听这首《隐形的翅膀》,虽然也觉得颇为触动,因为它的歌词旋律确实很励志动人,可显然就不会像在现场那样心情激荡,人是群体性动物,往往会跟风行动。   聂馨予在看到吴笛唱到高.潮部分,所有学生表现出来的夸张样子时,不由张了张嘴,觉得实在难以理解,因为她并不知道吴笛在学校经历的事情。   共鸣,这个词,很能解释吴笛的这一首歌为何能够引起这么多人那夸张的表现,因为结合吴笛从一个土圆肥学渣变身女神学霸的过程中,就能发现,她那双“隐形的翅膀”所给予她的力量。   然后聂馨予注意到的则是,自家儿子与这个女孩的契合感,也不知道是少年对少女更加了解,还是少女完全看透了少年,两人之间的灵魂,仿佛毫无隔膜。   聂馨予忽然摇了摇头,淡然一笑,觉得自己有些多想了,可她确实对这个女孩,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亲切感,也许是因为这个女孩很“面善”?   不过以聂馨予在这个行业的眼光来看,这个少女确实是个璞玉,若是好好包装一下,直接当个偶像歌手出道不是什么大问题,再拍个一两部青春偶像剧,操作得当,说不定人气就会一下子火爆起来。   当然,她对少女更大的兴趣,则在于自家儿子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   聂馨予并不排斥自家儿子早恋,她认为这也是一种难得的生**验,毕竟有很多人过了自己的青葱岁月,就会说——我想早恋,可是已经晚了。   至于自家儿子到底能不能与对方永远在一起,聂馨予觉得更没必要考虑,以她的人生阅历来看,这种青涩的所谓爱情,少有可以修成正果的。   青春朦胧期的少年少女,在感情这样的事情上,其实全凭着一时的激情,可能各自都以为这是一份永不变心的真挚感情,可在分手后,再回头看看,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幼稚可笑。   然而,这一份幼稚可笑,却是弥足珍贵的,因为在成年后,却再也找寻不到。   出于对少女的兴趣,聂馨予自然开始搜索一些少女的信息,她觉得少女可以唱出这么美妙的歌,想来应该在学校是个风云人物,只希望她的成绩能够名列前茅,这才算真正的优秀。   聂馨予还没看桌子上的《煌萌日报》,她只知道少女的名字叫做“吴笛”,她顺势用度娘搜索了一下。   这一搜索,可是让聂馨予又惊讶了一番,她发现这个吴笛好像在网上的人气很高啊,度娘吴笛吧,关注人数居然已经上千,这对那些有着千万关注的大吧来说或许连个零头都比不上,可别忘了,吴笛仅仅只是个初中生而已,从来没有被什么娱乐公司包装宣传过,能有这么多的关注者,已经非常不错了。   但当聂馨予看到下方一些对吴笛不利的报导时,脸色就不好看了,因为这报导说吴笛是个早就被富商包养的拜金女,还是什么只要有钱就能上的校妓……   聂馨予对吴笛的观感顿时有些差了,倒不是说她会轻易相信这样的报导,可所谓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世上总不可能有人去故意抹黑一个优秀的女孩吧?   在聂馨予想来,吴笛既然能把歌唱得那么好,平日里在学校里一定很高调,没事喜欢炫耀,然后被某些看不惯的人,揭穿了她的一些老底。   直到聂馨予随手点开这个网页,然后她看了看评论,果然又愣住了!   她发现自己之前的主观臆测好像真的全部都错了,因为这些评论,除了一些不了解事实情况,就无脑跟风黑人的以外,大多数了解事实情况的网民,直接上干货把这则新闻打脸打得啪啪响!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五章 清者自清]   干货是什么呢?   当然是吴笛这次在中考中取得的成绩,还有她那毕业致辞中激励人心的讲话。   谁能相信一个成绩极为优异的中考状元,是什么校妓?   谁又能相信,说出“少年强则国强”这段激励中二少年的古文的才女,是什么品性不好的拜金女?   更别说连实验初中都几乎都已经拿吴笛来当作自己的宣传大使了,若她身上有什么瑕疵污点,肯定会被查出来的。   若不是蒋文这个因为感情以及心中的嫉妒而歇斯底里的恶毒少女,利用家中的天然容易造谣的势力去黑吴笛,别人怎么可能如此轻易被迷惑。   然而不得不说,她越是黑吴笛,当真相越来越清楚的时候,人们反而对吴笛的观感更加不错了,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某偶像组合在经历黑海事件后,反而一飞冲天,成为当红天团一般。   因为在抹黑吴笛的过程,那些本来就摇摆不定的人剔除了粉丝这个团体,剩下的全会是一些死忠粉。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实验初中的老师与同学,自发地在网上维护这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们几乎都被吴笛的那一首《隐形的翅膀》所征服了——   “我是和吴笛一个班上的同学,名字叫做陈斌,我可以保证我所说的都是真的,因为这全是我亲身经历的,吴笛在人品上真的没有什么好挑刺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对自己那样苛刻自律的人,但她对别人却从来不要求什么,我去问她问题,她都会跟我耐心的解答。当时我看到网上一些抹黑她的言论,肚子里都快气炸了,如果她都要被黑,那这世道还有没有良心了?!”   “我是实验初中的一名老师,这些网络上的谣言,经过我们学校的查证,通通是假的!吴笛同学是市里的中考状元,品学兼优,连我们学校宣传册都是拿她来当封面的,所以我希望有些喜欢无脑跟风黑的网民,弄清事实再评论。”   ……   聂馨予看到这里,心中的疙瘩渐渐消失了,而这个时候她也随手翻了翻《煌萌日报》,便看到在上面对吴笛的专访,其中那位班主任对吴笛的评价,可以说非常正面,这也完全证实了吴笛就是个无可置疑的好学生。   聂馨予这时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家儿子会表现得这么上进,很明显,他是在追赶这个女孩嘛。   正处于十五六岁的年龄,当然还是比较单纯的,骨子里非常骄傲的吴迪小正太,觉得自己一定要配得上对方才行,否则哪有什么资格去追人家?   等随着年龄变大,有些男人就开窍了,发现其实要追一个女神,没必要比她还要优秀,只需要耐心哄骗、大方砸钱、循序渐进,或许就能将其俘获。   不过要说明的是,大方砸钱可不是真正把一捆钱扔到对方脸上,而是以一种更加委婉巧妙的方式,比如带着本来就有些拜金的女神去各种高档场所,给她买各种各样的奢侈品,让她充分感受你的热情与财力,最终在五星级宾馆中的豪华总统套房中拿下一血,想来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这个时候,聂馨予发现自己对这个女孩更加感兴趣了,也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命运牵引,她总想与这个女孩见一面。   她随手点开几个度娘贴吧中黑吴笛的帖子,自然便看到了不少得知真相的吧友,狂骂发帖者是水军与专业黑子,有水军还想辩驳一下,结果具有正义感的吧友,直接将吴笛充满正能量的毕业致辞与有人用手机拍下来的视频链接发在了下面。   有些还是不明真相的网民,在看到吴笛展现出来的耀眼与优秀时,自然就会明白,这是正义吧友们,对这些水军与黑子们的打脸!   当然,真正能够让吴笛保持优质形象的,还是因为她没有瑕疵,作风上毫无任何问题,让人很难找到痛脚。   看到少女这般优秀,还可以将歌唱得这么动听,有不少网民纷纷宣称自己又成了吴笛的粉丝,还有学生说吴笛给了他积极向上的动力,因为他忽然发现,学习也是一件很萌很有爱的事情!   还有一个比较有争议的帖子,其楼层之高、回复数之多,简直让人咋舌!   一个度娘吧id为【摄影是一门艺术】的吧友,发了一个她跟踪了吴笛几天,并将吴笛的作息时间都记录下来的帖子!   这位名叫【摄影是一门艺术】的人,熟悉她的应该都知道,她是个神通广大的私生饭,其实这种“私生饭”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是基本没有的,大多是在韩国,而在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娱乐产业比较发达,所以各种狗仔队、私生饭当然也有很多。   这位私生饭据说是因为一开始就被吴笛穿着水手装的清纯模样所吸引,然后就对吴笛产生了好感,可在网上某些媒体爆出吴笛“不为人知的一面”之后,就感觉心里堵得难受,于是一咬牙,便又拿起了穷三代的单反,干起了私生饭的勾当。   其实她这位私生饭,还是比较有节操的,不像某些毫无下限的私生饭,去打扰人家的正常生活,她只是跟踪吴笛,并将吴笛每天做的事情记录下来而已。   这不跟踪不知道,一跟踪还真是吓一跳,因为吴笛每天的作息时间,简直太规律了!   吴笛在学校和家的时间是最长的,除了出门锻炼以外,几乎就不到哪儿去了。   很显然,这个帖子一出,简直就澄清了对吴笛的一切谣言,因为这位私生饭还在持续跟踪之中,而吴笛却依然没露出任何破绽!   这个时候,某些比较正义的有道德的吧友都看不下去了,纷纷要求这位“摄影是一门艺术”的私生饭停止做这样侵犯人家**的事情,人家才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而已,还有大好的未来,可不能毁了祖国的花朵。   当然啦,吴笛自己反而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因为她不玩什么度娘吧,觉得那就是浪费她学习的时间。   看到这里,聂馨予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自家儿子若真的喜欢上这个女孩,倒也是一件好事呢,因为这个少女总能给别人带来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聂馨予忽然更加想见一见这个少女了,当然若她知道这少女居然还是她那位婆婆的徒弟之后,肯定也会更加惊讶的吧。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六章 黑猫]   吴笛的暑假生活一如既往的规律,她总是可以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计划执行着。www.hljxwb.com   早上锻炼完了,她从公园回家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喵”的声音,她不由停下了脚步,而后又是一声轻柔的猫叫声。   她不由循着声音向那儿走去,不一会儿,她便看到在一个纸箱子中,有一只浑身漆黑的小猫咪,它半睁着眼,露出了那碧玉般的眸子,迷茫地看着吴笛。   吴笛看到这只才手掌大小的黑猫时,只觉得心头涌起一种莫名的柔软情绪,她蹲了下来,轻轻抚摸了几下猫咪。   吴笛看了看四周,发现这大清早的果然连一个人都没有,而看这只小猫咪的处境,好像是被遗弃的模样。   “喵~~”小猫咪又弱弱地喊了一声,鼻尖却蹭了蹭吴笛的手腕,猫脸上带着一种天然的懒散迷茫,好像它并不排斥少女的抚摸。   “唔。”吴笛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这种萌力……完全把持不住啊。”   可惜吴笛身边没有其他人,因为若别人看到这位扎着马尾的美少女,蹲下身体,一脸宠溺地抚摸着小猫咪的模样,一定会觉得,这位少女才更加萌!   吴笛觉得非常奇怪,前世她明明对宠物一点都不感兴趣的……   不过,遗弃的喵星人什么的,果然决定要收养它了!   其实若非恰巧遇到这只被遗弃的黑猫,吴笛也很难生起养宠物的心思,毕竟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于是吴笛乐滋滋地将这只浑身漆黑的猫咪带回了家,她对猫咪的种类也没什么研究,不过想来这猫也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品种,要不然也不会被遗弃。   然而吴笛却小看了喵星人的萌力对女人的杀伤力,王静姝在看到这只浑身漆黑,唯有眼睛是碧玉一般翠绿的猫咪时,顿时大呼小叫起来:“笛笛,这绝对是小姨在玉兰大陆征战的魔宠!其潜力与噬神鼠贝贝有得一拼,你可真行,我本来不小心被教会追杀……”   一记手刀轻轻地敲在王静姝的头上,吴笛淡淡道:“别以为写了《盘龙》就真以为自己进了书中的世界啊,以前看你在写总裁文时,也没像现在这样电波!这是中二病你知道么?”   “那是因为我家笛笛构造的小说太有代入感了嘛,而且还把那只名叫贝贝的老鼠设定得那么萌,果断秒杀主站那些收宠物都是收各种龙收各种肉便器的渣渣!”王静姝如此说道。   不得不说,虽然吴笛确实是按照原版的《盘龙》构思大纲的,但在人设方面,主角林雷的魔宠贝贝,在原书中与林雷的关系是兄弟、战友,与番茄前一本书中《星辰变》里的那只宠物鹰差不多,只是品种变了而已。   但经过吴笛修改,这只魔宠简直完全就成了萌物,做出的一些举动,往往能够让人会心一笑,或大呼好萌,但在关键时候,它却是林雷真正可以依靠的伙伴,它的忠心耿耿,也绝对会让人津津乐道。   可以说,王静姝版的《盘龙》,不仅具有原版那种读来全身痛快的爽感,其塑造的人物更是鲜明了许多,在王静姝那不错的文笔下,仿佛跃然纸上。   还是一句话,《盘龙》不火,天理难容!   王静姝忽然看着自家小外甥女,忽然说道:“你竟然说我是中二病?”   “难道不是?”吴笛一脸笃定,“自从你当网络写手以来,不,是宅在家中以来,思路就越来越电波,脑洞怕是要突破天际了,我都怀疑你活在二次元!这就是典型的中二病,认为自己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都是折翼的天使还具有什么邪气眼异能之类的东西。”   “咩哈哈哈哈哈!”王静姝仰天长笑,“明明笛笛你才是中二病吧,你也知道我睡得比较晚,所以总听到你会说这样的梦话——我是最美丽最强大的!伟大的我必将改变世界!这个世界,已经腐朽了……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咕……唔。”吴笛咬着自己的唇,微微低下头,脑袋上似乎冒出了蒸气,俏脸上飞起一抹红晕,显得如此娇羞动人,让人怦然心动,想要抱在怀中好好地啃一口,“小姨,你这个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呜……”   捂着自己的脸,吴笛跑进了自己房间,关上了门,一下子扑到自己的床上,滚来滚去,脸上还是火辣辣的,讨厌啊,丢人死了,怎么会说这样的梦话!一定是小姨胡说八道的吧!   吴笛真的一点都不觉得自己中二,她可是很成熟的!   她承认自己在私下里时很自恋,但绝对不是什么中二病患者!   “喵呜~”小黑猫一脸迷茫地看着这个世界,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呀,刚刚一不小心好像说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啊……”王静姝捂着自己的嘴,无良地笑着,她会说刚刚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娇羞的样子时,完全被萌呆了吗?   王静姝挠着小猫咪的脖颈,眼中带着柔和的笑意。   不得不说,她身上的“中二病”完全就是矫揉造作出来的,学着那些二次元的人物恶意卖萌而已,一点也不天然,所以很难萌到别人,可自家小外甥女这个美少女呢,却真的是处于中二而不自知的状态,所以会让人感觉这个少女很萌很有爱。   故意卖萌永远只会是萌的最低层次,纯天然的萌才是真的萌。   王静姝其实很希望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多展露一些正常人的感情,而不是太压抑拘束自己,她都觉得吴笛对待自己太苛刻严厉了,让她都觉得心疼。   以吴笛的性子,她当然不可能真的生自家小姨的气,若吴笛是个真正的女孩的话,或许她在与王静姝的相处之中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产生摩擦,可吴笛心胸却真的非常开阔,能够与王静姝相处得很好。   而王静姝的性子也比较柔和,“宅”心仁厚,她是真的将吴笛当作了自己的女儿,虽然她的一日三餐都是这位女儿负责的。   吃饭的时候,王静姝忽然说道:“笛笛,这只黑猫总该取个名字吧,我也好去给它办个宠物证。”   “取名字吗?”吴笛一只手点着自己的下巴,睁着大大的眼眸,“要不叫黑子?”   “写作‘黑子’,读作变态吗?”王静姝笑着说道。   “郑叹或者说是黑炭?”吴笛脑洞一开,脱口而出道。   “人的名字?你不会以为这黑猫里有人的灵魂吧?还有虽然是黑猫,名字中再带一个‘黑’字感觉太俗。”王静姝继续吐槽道。   “嘁,那叫五更……唔,琉璃吧。”   “嗯,‘琉璃’这个名字不错诶!”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七章 插画]   吴笛给《盘龙》做好了封面以后,让王静姝将封面传了上去,这封面是一条霸气非凡的华夏神龙(话说回来,中式奇幻没有中国龙碾压西方龙好意思叫中式奇幻?当然盘龙里没这种情节,不过到后期却依然有中国元素),其中盘龙两个艺术字也完美地融入到了画面之中,作者名自然是“中原五白”。   此时,吴笛正在为《盘龙》画插画,虽然在这个小说网站,已经可以在章节中上传图片了,但几乎没有网络写手会请专门的插画师画插画,那是实体那一块中轻小说这个体裁才必须做的事情。   值得说明的是,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在轻小说出版方面也比较发达,不过还是要比泥轰稍差,只因泥轰将轻小说与漫画这两个产业结合得很好,而且泥轰政府对这文化产业非常支持和重视。   而华夏毕竟要与美利坚竞争,尤其是军事、科技上,所以对文化方面投入不是太大,华夏最注重的是传统文学,传统作家的地位就挺高,毕竟是文人嘛,呵呵。而各种传统文学的奖项的奖金都挺高,使得不少有实力的作家都去追求“深度”“内涵”啦,若放在吴笛那个世界,肯定要被人骂作“文青”。   所以自然而然的,华夏便在娱乐文学上稍稍落后于对方,华夏有不少热爱轻小说与漫画的人,都远赴泥轰发展了,反正因为华夏实力较强,国人走到哪,都会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更别说泥轰其实对它那位美利坚爸爸怀恨在心,因为它阉割了泥轰,而随着华夏的越来越强大,显然同为黄皮肤的泥轰人,会更向华夏靠拢,毕竟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从来就因为实力强劲,而未遭到过任何外部势力入侵。   泥轰会被美利坚掌控,全都是因为齐朝末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时,被钻了空子,否则它现在都还是华夏的属国呢。   聂馨予作为煌萌传媒的掌舵人,她的第一步,其实便是打开泥轰市场,奈何却迟迟找不到好的突破口。   而可以想象的是,若是网上连载的《盘龙》带着插画的话,肯定能够非常吸引人的眼球,再加上《盘龙》的质量本来就高,所以还是那句话——《盘龙》不火,天理难容!   吴笛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都是为了减少那种不确定的偶然性,毕竟是平行世界,也不能武断地下定论——在她那个世界火爆的小说,放到这个世界也一定可以火得起来,所以有时候带点噱头是必须的,对新人来说。   吴笛本人的画风,并不是萌系画风,而是如她的文风一般,显得非常华丽精致唯美,她这个人,显然有些强迫症,画画时也特别喜欢抠细节,甚至力求做到人物衣服的衣角处的花纹都要清晰可见。   然而吴笛更加强悍的地方在于,她虽然抠细节,却又能够将细节完美地融入到整幅画中,而从整体来看这幅画,就会觉得非常大气、开阔,但若你要欣赏细节的话,却又会发现,它在细节上依然可用完美来形容!   显然,从吴笛的文风、画风中,都可以看出她“不男不女”的一面,因为一般来说,男人在格局上肯定比女人更大气,但在细节方面,又没法做得像女人那样好,而变态的吴笛女学霸,则既具有男人的大气,又拥有女人的细心……   所以,这就可以想象,吴笛的这个插画一出,随着《盘龙》的火爆,定然会引起acg领域的注意。   可惜吴笛有一点是硬伤,因为她太过于追求完美,喜欢死抠细节,所以她无论是写文,还是画画,都非常慢,因为她第一遍写文或是画画,那肯定都是草稿,最终要修改不少遍才能逼近她心中的完美。   至于真正的“完美”,显然是没法达到的,必须终其一生去追求才行,完美的不是终点,而是追求完美的过程。   当然啦,这指的是吴笛自己真正的原创,像盘龙插画什么的,她都是根据王静姝写出来的文章来幻想着画出来的,而若是吴笛脑子里有现成的东西的话,她改编起来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后期就算是修改,也不会费太多时间。   要论起来,吴笛其实真的不是纯天赋型创作者,或者说,无法与那些能够写文、绘画可以一气呵成的天才相比,他们在一气呵成的同时,还能保证质量,实在让人惊叹。   可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吴笛在天赋上的瑕疵,却能够凭借她惊人的毅力与坚持去弥补,这让人觉得可怕的毅力,其实也算是天赋的一种了。所以,她的成就,绝不会比那些真正的天才差!   就在吴笛全身心投入到盘龙的插画中去时,忽然手机来了一条短信,发现竟然是吴迪这小子的。   吴笛本来又以为是这小子求文字鞭挞,却没想到居然还是一件正事,原来是这小子请她去东方会所的饭局,好像是谢师宴加同学宴。   即使吴迪这次总分真的不行,可那的的确确是因为一些意外事故而已,而吴定邦现在可是这个城市的代市长了,马上就要真正成为一市之长了,以华夏这官僚资本主义国家的尿性,无论是他和哪所学校的校长打个招呼,对方肯定会给面子,甚至还会主动奉上特招吴迪的理由。   比如说有音乐特长啦,体育特长啦,或是直接给份超简单的卷子给吴迪做一做,然后表示这位同学确实不错,我们学校收了!这可是主动收获大市长人情的机会,这些人精一般的校长又怎么会放过。   本来吴笛想直接答应下来,可忽然一想,既然是这样的饭局,那肯定会遇见“父亲”与“母亲”……   这两位可是上辈子最疼她的人啊,可现在,即使互相站到对面,却也无法相认吧?   吴笛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因为她暂时还真的想不到该如何面对这两位既熟悉又陌生的“父母”。   就在这个时候,音乐制作人顾雅君,却找上了门。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八十八章 简单的追求]   站在吴笛家门口的顾雅君,心中有些忐忑,其实她都觉得自己有些过于执念了,或者说,有些犯二了。   原因很简单,这个世上好苗子真的有很多,华夏本就是地大物博,出现各种各样的天才没什么好奇怪的。   吴笛自己不愿意踏入娱乐圈,也不会有人来逼她,因为谁都知道,娱乐圈这个圈子,想要进去当个风风光光的明星的人,远远比不想进去的“傻子”要多。   所以哪怕当日有不少星探、制作人都去找过吴笛,发现对方无意进入娱乐圈发展后,却也不会太过纠缠,反正有的是想要进入娱乐圈的好苗子。   如果有的女孩知道吴笛因为更加喜欢读书学习,而拒绝当一个明星的话,肯定会大骂这个吴笛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家伙。   虽然娱乐圈的风评确实不怎么样,潜规则、性丑闻、各种门事件层出不穷,因为想要成名的人太多了,试想,当两名人脉关系差不多、容貌不相上下,演技也差不多的女孩一起去试镜,无论选哪个都不会影响整体,那么制片人、导演等自然会选更加识趣的那位。   但即使如此,娱乐圈这个名利场也吸引着无数想要名利双收的俊男美女,哪怕圈中的人被大多数人谩骂、鄙视,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获得的东西会更多,他们是媒体的宠儿,是镁光灯下的焦点!   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有人在其中活得如鱼得水,认为这是最好的时代,有人则在其中痛骂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认为这是最坏的时代。   顾雅君按动了门铃,其实她在看到吴笛的住处时,心中更是莫名地升起一种“阶级认同感”,因为看吴笛所住的地方,就知道吴笛家的条件确实不怎么样。   这不由让顾雅君觉得十分好奇,到底是怎样的父母,才培养出吴笛这样一个略显另类的女孩,她简直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待到后来顾雅君知道吴笛父母双亡之后,心中简直怜惜得要命。   王静姝正在补新番,自从把百合番补完之后,她发现自己又成了“妹控”,各种描绘兄妹之间禁忌感情的动漫,她都看得津津有味,顺带一提,她代入的可是兄长的角色,她觉得有个兄控的妹妹那真的是一件非常有爱的事情。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让王静姝不由有些奇怪,她与自家小外甥女,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真的非常简单,她们的那些亲戚,几乎已经完全抛弃了她们,所以这次哪怕吴笛获得了中考状元,她们两人都没有广邀亲朋好友、老师同学一起聚会的想法。   太麻烦了——这是宅男宅女们对饭局的恶劣印象,他们对应酬总是十分讨厌。   这时候会有谁找上门呢?   莫不是笛笛的同学?   王静姝暂停了动画,走到房门前,谨慎地看了一下猫眼,发现外面站着一位穿着很考究的都市丽人,一看就十分精明强干的模样。   王静姝见到是个女人,本来警惕的心放下了大半,要是一个男人的话,她还真不敢打开门,毕竟家里就只有她与自家小外甥女两个“弱女子”。   王静姝打开了门,顾雅君看到这位一身家居打扮,浑身散发着一种“宅力”的王静姝,不由微微一怔,不过还是很礼貌地问道:“请问,这是吴笛家吗?”   王静姝点了点头,道:“没错,请问你是?”   顾雅君赶忙将自己的来历了说明了一下。   王静姝听了之后,倒也没表什么态,她从来不会干涉吴笛的任何选择,她觉得自家小外甥女是很有主见的一个人,所以这种事还是看吴笛自己怎么选择吧。   顾雅君再次见到了吴笛,少女依然显得十分清丽动人,她的怀中正抱着一只黑猫,吴笛与琉璃的组合,真的是萌力惊人呢!   两人坐在了大厅了沙发上,顾雅君如此说道:“吴笛,你应该还记得我吧?”   “嗯,是个音乐制作人,很看好我,想要培养我。”吴笛低着头,拨弄着怀中的猫咪,语气依然平淡。   见到吴笛这副岿然不动的模样,若这个世界有林则徐的那句“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话,顾雅君肯定觉得,这是对吴笛最好的形容。   一个对名利没有太多**,只是专注于自身积累的人,真的是非常强大的,这世上有许多的天才,都因为沾染上名利而被毁掉,当然,也有因为执着于名利,而更加辉煌的。   很显然,吴笛永远不会为名利所动,她只想活得自在舒服一些。   “呼……”顾雅君叹了一口气,“我这次来,还是为了之前那件事情。”   吴笛抬起了头,看到了这位音乐人眼中的执着,她淡淡道:“那你应该想到更好的说服我的理由了吧,无论是多少钱,都不可能打动我,我也不在意自己的名气。”   配合着吴笛的话,琉璃这只小猫咪打了个呵欠,轻轻地“喵”了一声,小脑袋蹭在吴笛那隆起的胸部上,似乎是在找寻一个更加柔软舒服的地方,再好好地睡一觉……   琉璃可是最亲吴笛的了,它感觉这位主人身上的气息太纯净迷人了,它时刻都想和吴笛待在一起,最好钻进主人的胸口贴着她的肌肤睡觉。   顾雅君微微苦笑,她只能这样说道:“这次我是以个人名义来的,我认为你的声音最适合我的音乐,我想通过你,制作我心目中完美的音乐,我不需要你去拍写真或是跑通告做什么宣传活动,你只需要歌唱就行了。”   吴笛沉吟片刻,却又听顾雅君说道:“我想你应该也对自己的声音很自信吧,不过很明显你在唱功与技巧方面都比较欠缺,而我会让你在这方面变得真正完美!”   吴笛听到“完美”两个字,顿时就不像之前那么淡定了,虽然表面上依然不动声色。   毕竟吴笛虽然对名利毫无兴趣,然而对充实自己本身,使自己变得更加完美的事情,从来就是她这辈子的追求,像她在这个暑假,就想要系统地学习厨艺,最好能够亲手做出自己最爱吃的美味佳肴。   “我觉得我们可以进一步商谈一下协议了,如你所说,我不想抛头露面,也不在意歌曲给我带来的收益,我只想磨砺我的歌唱技巧,我希望早些能够听到自己的歌。”吴笛如此说道。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ps:今天星期天下午应该就有三江推荐了,希望大家能够去三江页面领个三江票投给吴小笛童鞋~~~~星期一我会爆发四更,如果一周下来三江票排名第一的话,我会再爆发!!!节操满满的作者菌绝不食言!!!我可是一直保持稳定更新的哟~~~~ [正文 第八十九章 主动学习]   听到吴笛这么说,顾雅君本来悬着的心,一下子便落了下来,她忽然发现,也许这一次自己的主动出击,会收获一个无法想象的未来!   其实顾雅君早该明白的,像吴笛这种不在意名利的人,其实更加是一块瑰宝,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因为名利而背叛、羁绊,用句难听的话说,这些人都是一根筋的傻子,追求的东西,别人根本无法理解!   顾雅君虽然也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但在社会上打拼的她,却也真的懂得生活的无奈,所谓的梦想,那都是要有庞大的金钱实力作为支撑的。   不过吴笛并没有急着与顾雅君签约,她向来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在这之前,她想要先全面地了解一下这位顾雅君到底是什么来头,能不能教给她完美的唱功,音乐制作的水准如何,是不是真的如她所说,是煌萌传媒旗下的音乐制作人。   拥有成年人心智的吴笛,可不会像那些涉世不深的少女那般,轻易被人所骗,因此接下来顾雅君算是感受到了被“耍大牌”的苦恼。   然而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因为顾雅君从吴笛那认真的态度中,感受到了一种真诚,那是一种真心想要唱出好歌的态度,真不知道这吴笛到底图得是什么。   吴笛不会告诉顾雅君,她唱歌,都是因为她只想要听自己的歌声而已,吴笛自信起来,可是会觉得天上地下没有谁比得上她的,只有自己唱出来的歌声,才能够让她满意,才能让她陶醉。   不管怎么样,吴笛的这种真诚,是让顾雅君最满意的地方,其实顾雅君也见过比吴笛还要出色的苗子,但这些一心想要进入娱乐圈成为明星的天才身上,却充满了一种自负与浮躁。   自负当然可以理解,天才嘛,总是自傲的,可浮躁却是新人致命的缺点,无论哪个行业都是如此,大部分能够一鸣惊人的存在,基本上都已经有了长足的积累。   让顾雅君欣慰的是,吴笛真的一点都不浮躁,也从来没有自傲,对自己不擅长的事物,她总是虚心地求教……   当然,对于吴笛这个分明是“贫家少女”的存在,居然能够请来最专业的律师,顾雅君表示压力很大,她哪里知道吴笛真的直接把吴迪这小子当奴隶使唤了,以吴迪的家世,那当然是有私人律师的。   作为代价,吴笛愿意出席那小子的谢师宴,至于若真的遇到“父母”,吴笛觉得还是能够克制住自己的,她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这已经是在另一个世界了,哪怕“父母”与自己真正的父母长得一模一样,那也不是自己的父母。   不过,吴笛对他们自然也会保持尊敬和善意,因为她真的很爱自己的父母,尤其在她变得越来越感性之后,她也会时常梦见他们……   顾雅君对吴笛的指导,是免费的,因为吴笛在音悦网上收入的分成实在太偏向顾雅君了,吴笛似乎真的一点都没想过利用歌曲来赚钱,她只是象征性的拿一些钱而已,当然,吴笛所“创作”的《隐形的翅膀》的一切版权,都被吴笛牢牢掌控在手中。   不得不说,顾雅君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音乐制作人,可惜以前轮到她手上的歌手,都无法忍受她那种完美主义倾向,然而吴笛却很认同顾雅君的理念,她对自己的苛刻要求,让顾雅君这位完美主义者都咋舌不已。   在吴笛面前,顾雅君都怀疑自己到底还是不是完美主义者了,因为她每次要求吴笛做到怎么样,吴笛都要超额完成她的要求。   顾雅君准备先帮吴笛将《隐形的翅膀》制作出来,发到音悦网上,必须得承认,顾雅君的编曲实力,那真的挑不出什么瑕疵,怎么说她在业界也被称为新锐音乐制作人。   既然决定将唱功练好,吴笛自然便又在暑假作息时间表上增加了一个练习歌唱的时间,什么流行唱法、民族唱法她都来者不拒,只要顾雅君能教,她就认真地学,她可是将自己当作自己的音乐播放器放歌给自己听的,当然要擅长各种类型的歌曲。   在一边跟着顾雅君学习的同时,吴笛并不会局限于此,她买了好多有关音乐方面的书籍充实自己,她可是超喜欢看书的……可以想象的是,吴笛的进步速度有多么惊人!   与此同时,中原五白的《盘龙》的成绩越来越好,在总字数突破五万时,收藏已经破了三百,而书评区终于开始火热起来,不过王静姝却从来没在书评区中出现过一次,这便让新人“中原五白”显得异常神秘而冷漠。   王静姝打开奇幻分类的页面,将网页往下拉,在右下角那里,有一个“奇幻新人作者新书榜”的榜单。   说起这骄御小说网的榜单,其中含金量最高的无疑是月票榜,那是上架之后才有资格参与的榜单,对于《盘龙》来说还有些遥远,除了月票榜以外,现在的《盘龙》有资格参与的榜单中,首页会员点击榜与书友推荐榜是最难登上的,显然还没有官方推荐的《盘龙》,根本不可能冲击这两个榜单。   如今《盘龙》在“奇幻新人作者新书榜”中排在第五名,自然已经不错了,毕竟没有官方推荐的话,在大热的分类中很难脱颖而出。   今日正好是星期五下午,王静姝打开了作者后台,发现自己获得了第一个官方推荐——骄御奇幻分类频道小说新书精选推荐。   王静姝顿时觉得动力又更充足了,她非常明白官方第一个推荐的重要性,只有收藏达标,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推荐。   王静姝其实已经有了很多存稿,可在新书期间,却不能发得太快,要不然还没登上首页新书榜,就因为字数原因而下榜,那可就亏大了!   而随着《盘龙》有了第一个推荐,让王静姝觉得更惊喜的是,吴笛磨蹭了几天,终于将《盘龙》的第一张插画画出来了。   看到插画中的主角林雷,王静姝觉得简直帅呆了!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ps1:推荐群里书友彼岸旅人的书——《契约神庭》,无限流好文~~~~~[bookid==《契约神庭》]   ps2:再次推荐月下小羊的《妞非在下》,变身百合文,非常搞笑非常赞哟~~~~   [bookid==《妞非在下》] [正文 第九十章 p站]   画中的主角林雷,正与一群少年接受教官希尔曼的训练,主角林雷所摆的姿势是“蕴气式”,即双腿分开与肩同宽,双膝微微弯曲,双手收于腰部位置的类似“扎马步”的动作。   而林雷按照主角的类型来划分,显然是刚毅猛男型主角,毕竟他是龙血家族出身,这是一个战士家族,林雷身上则充满了一种朝气与正能量。   吴笛那极为开阔大气的画风,将林雷身上散发出来的威猛气质完全勾画了出来,让人一眼就能够感受得到主角的刚毅坚强。   而在细节方面,吴笛更是没有落下,最好的细节,无疑是林雷手上的厚茧,而从这个厚茧上,便能看出主角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也正是至高神番茄的主角的特质。   虽然有金手指或者说主角本来就是天才,但主角却总是在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心升级练功,这样的主角,可比那些全靠金手指的猥琐废柴流主角要受欢迎得多。   因为前者可以告诉别人,就算是有天赋或者说金手指,也要一直努力,才能达到巅峰,而后者只会让人觉得,本人废一点不要紧,反正哪一天天上就会掉老爷爷或系统,在他们的帮助下,自己轻轻松松便能收获成功。   “笛笛,你画的插画也太好了,我觉得你已经可以去当专业的插画师了!”王静姝看着电脑中的精美插画,真心实意地称赞道。   吴笛笑了笑,她对自己能够画出精美的插画,也挺有成就感,她画画可不是为了什么艺术,最本质的目的还是自娱自乐。   而且,她只是觉得能够亲手将文字变成图画,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因为图画的表现力无疑是非常强的。   “对了,笛笛,你怎么可以把男角色画得这么好?”王静姝带着促狭的笑意。   吴笛当然不会告诉她,前世作为男人的她,显然对男人的身体构造非常清晰的,她如此回答道:“我是参考p站上一些优秀的画师,然后借鉴了一些他们对人物的刻画,才能勉强把男角色画好。”   p站是整个亚洲由艺术家组成的虚拟社群,首先是由泥轰pixiv股份有限公司所运营的为插画艺术化的社交网站,随后志在打开泥轰市场的煌萌传媒收购了大部分p站的股份,进行了更大的改版之后,便将p站推向了整个亚洲,毕竟华夏是主导亚洲秩序的超级大国。   无论华夏还是泥轰或是其他,甚至有欧美的国家,其中不少公司都会在p站上举行一些插画大赏,以找寻有实力的插画家,而已经成名的插画家也喜欢在p站开个人专栏,将自己的得意之作传上去给所有人分享。每当泥轰夏季、冬季comic_时,p站都会迎来一个上传插画的高峰期。   至今,p站已经有880万会员,9000万份作品,每日投稿人数依然在增加。pixiv目的是提供一个能让艺术家发表他们的插图,并透过评级系统反应其他用户意见之处,网站以用户投稿的原创的图像为中心,辅以标签、书签、作品回应、排行榜等功能形成具有其特色的社交网络。   王静姝叹了一口气,如此说道:“笛笛你的天赋可真是让人嫉妒啊,我倒是一直想学插画,却完全学不会,只要想想,能够自己亲手画出h……咳咳,对了,那笛笛你有没有将这插画直接上传到p站去呢?”   吴笛摇了摇头,她其实连p站都不怎么了解,只是略有耳闻,然后随意找了个借口而已。   “这怎么可以呢,太浪费了啊笛笛,来,小姨帮你注册一个专栏,自从p站改版降低门槛之后,连阿猫阿狗都敢在上面开专栏,笛笛你的插画画得这么好,肯定会在上面脱颖而出的!”王静姝大手一挥,如此说道。   吴笛当然也不会反对,她只是淡淡道:“反正只要没人催着我画就行了。”   王静姝为吴笛开了一个专栏,又问吴笛取个什么笔名,吴笛想了想,取了一个“浪淘沙”的名字,好吧,她一向不擅长取名,索性又直接拿前世的词牌名凑合了。   紧接着,王静姝直接把吴笛那精美的插画,上传到了自己恰巧获得官方第一个推荐的《盘龙》上面。   -----------------   十八岁的杨宁是个资深网络小说迷,他看网络小说的原因很简单,轻松、爽快、可以放松心情,而且看网络小说的成本,显然比实体书要低,还可以随时用手机阅读,非常的简便,若是实体书的话,显然没法随时随地地观看。   而他最喜欢的网络小说的类别,当然是如今大火的奇幻类,总觉得看主角在某某大陆搅动风云,狂收精灵族、兽人族、海族的各种各样的美女,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书看了一本,还觉得挺新鲜,看了第二本,也觉得还行,再看第三本……啧,怎么都大同小异呢,而且在奇幻中出现什么南宫傲天、西门霸天之类的名字,总觉得很别扭。   奈何这些书都很火,杨宁觉得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的网络小说,于是冲动之下,他便开了一本所谓的正统西幻,他是参照西方著名奇幻作家罗伯特.马丁的《岁月之轮》来写的……   然后他毫无疑问地扑街了,连签.约都没,在七万字时太监了。   杨宁暂时放弃了写小说的想法,哪怕他确实非常喜欢写小说。   这一日他正在骄御小说网上找小说看,自然是他最爱的奇幻类别,他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合自己胃口的小说。   他看到了网站推荐的《盘龙》,不得不说,《盘龙》的封面一下子便吸引了他,他觉得封面上那条中国龙很有气势,可转念一想,这难道又是中国龙碾压西幻的节奏?他记得以前看过一本《异世龙逍遥》的小说,莫非这《盘龙》是跟风的?   他打开了这本书,看到简介是:楼房大小的血睛鬃毛狮,力大无穷的紫睛金毛猿,毁天灭地的九头蛇皇,携带着毁灭雷电的恐怖雷龙……这里无奇不有,这是一个广博的魔幻世界。强者可以站在黑色巨龙的头顶遨游天际,恐怖的魔法可以焚烧江河,可以毁灭城池,可以夷平山岳……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拥有“盘龙戒指”的少年的梦幻旅程。   杨宁这才反应过来,原来盘龙指的是“盘龙戒指”啊,他点开了第一章,当先便看到了那张精美的插画!   杨宁瞪大了眼睛,愣住了。   ===============   今日第一更~~~~求收藏、点击、推荐!!!当然,最重要的是三江票哟,大家记得投一下~~~~~ [正文 第九十一章 绝对神作]   杨宁看了这么多年的网络小说,还是第一次看到有这么精美的插画的网络小说!   插画不是轻小说才有的东西么?   杨宁不由产生了浓浓的疑问,他本来还以为这张插画是无良作者从网上的一些动漫中搞来的,但他仔细看了看,又用度娘搜索了一下,发现完全不是!   不得不说,这张插画画得实在太好了,完全画出了主角林雷的特征,这样的坚韧猛男型主角,杨宁是非常喜欢的。   难道这个“中原五白”既会写文又会画插画?这可了不得啊,非常有才!   不过既然都能够画插画了,为何还踏进网文这个圈子里来呢?   杨宁想不通,便也不想了,他倒要看看,这位能够自己画插画,或者说敢于去花大价钱请插画师的“中原五白”,这文章到底写得如何。   杨宁在将插画欣赏了许久之后,终于开始阅读起来,刚刚读了第一章,他便露出了惊喜的神色——这作者的文笔很不错啊!   毕竟写网络小说这种事那确实是没有任何门槛的,只要会写字的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小说,因此网络写手的素质也良莠不齐,有文笔过人的,读来异常通顺流畅的,也有文笔小白,读来味同嚼蜡的。   很显然,王静姝的文笔就是前者,文字功底不错,酷似吴笛那个世界某位大神烟雨江南,但又具有五白的优点,所以一口气写下来很是流畅,这无疑正合介于小白与老白之间的杨宁的胃口。   渐渐地,他完全沉入到中原五白所构建的魔幻世界中去了,他感觉自己仿佛便成了那位主角林雷,收获了家中的“盘龙戒指”,并踏上了魔武双修的道路。   在这个中式奇幻横行的时代,主角不魔武双修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而实际上正统西幻中是没有什么斗气的。   这种“亲切”的设定,无疑让杨宁很容易便接受了,等过个几年,《盘龙》这本书怕是要被那些自诩正统的西幻迷弃之如敝履。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宁完全入迷了!   本来杨宁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思,却没想到这《盘龙》居然这么好看!   待到读完最后一章后,杨宁依然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他顺手打赏了588骄御币,虽然是学生党,但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他还是会支持一下的,毕竟网络小说真的是最廉价的娱乐方式了。   杨宁觉得这位“中原五白”的作者实在太有诚意了,不仅文章写得好,居然还弄出这么精美的插画,若是中原五白自己画的倒也罢了,若是真的请人画的话,那可真心不便宜,普通的插画师一张图要五百人民币,而资深插画师,一张则要两千人民币。   杨宁倒真的有些弄不准这“中原五白”在想什么了,看这插画师的手笔,分明就是一个资深的插画师,这画风简直就是赞,杨宁甚至觉得这位插画师画这个奇幻小说的主角可惜了,按照这样的画风,这位插画师应该去画“男人的浪漫”——机器人或者机甲!   原因很简单,这插画的画风极为磅礴大气,而在细节处又无比动人,若她真的去画机器人或者机甲的话,一定能够将其画得活灵活现。   试想,背景是那浩瀚无边的宇宙,主角则是一架极为精密的机甲,在衔接处连每一个齿轮的细节都清晰可见……想想都有些小激动啊!   奇怪啊……若中原五白有这样的绘画功底的话,完全没必要来混网文这一行,若中原五白请人画插画的话,那中原五白能保证自己的文一定火得起来?   杨宁看完小说之后,下意识来到了书评区,发现其中果然一片赞誉:   “这插画太叼了,是大大您画的吗?”   “一口气读完,绝对好文,大赞啊!我觉得这一定是大神马甲!顺带说一句,大大的插画实在是点睛之笔,希望能够继续看到如此精美的插画!”   “插画好评!大爱本书的主角林雷.巴鲁克,求别种.马后.宫,已经完全看腻了!”   “收藏加五票推荐已经奉上,求更新,求爆发!”   ……   然而让杨宁觉得奇怪的是,作者“中原五白”自始至终都没在书评区出现过,连加精都没有做,好像他从来就不看书评区一般。www.zuowenw.com   杨宁根据主角的性格,基本上已经确定,中原五白肯定是个男人,毕竟看他的文风,就感觉非常大气磅礴,打斗描写极为动人,那种气氛描写,再加上拳拳到肉的动作,简直让杨宁看得如痴如醉!   这书如果完本,绝对是可以成神!   杨宁看完之后,心中激动难耐,他迫切想要将这一份心情与他人分享,于是他来到了这个世界最大的网络小说讨论、推荐的论坛——蛇的天空,它也是不少网络写手聚集的地方,王静姝也很喜欢去那儿逛,作为五毒宅女的她,自然是喜欢看网络小说的。   杨宁来到蛇的天空的推书试读版块,怀着激动的心情,登录自己蛇的天空id“宁缺毋滥”,写了一个帖子“《盘龙》——仙草级别的幼苗,太好看了,强烈推荐”。   二楼【黄光炮】是这样回的:“楼主丧心病狂啊,五万字的幼苗也推?算了,我来帮你做个门。”   三楼【长刀无双】道:“自推可是要散财的啊!还有,我最讨厌推书的人动不动就喊什么仙草,连‘我之仙草,彼之毒草’的道理都不懂吗?”   四楼【勤恳小神农】貌似人如其名是神农:“待我前去试毒,如果我没回来,说明我已经毒死在路上了……”   过了好一会,五楼【奇幻已死】才道:“四楼难道已经被毒死了吗?好可怕啊,我就知道现在的奇幻小说完全不能看,一点都没有真正奇幻的味道,全是无脑yy文而已,只有西方人写的奇幻,才是真正的奇幻!”   六楼【机智的跟风者】:“完全同意五楼的观点,刚刚我去看了一下《盘龙》的封面,看样子又是华夏神龙碾压西方的节奏,简直就是大毒草,楼主投毒自重啊!”   七楼【毒液机】:“看了楼上的评论,看来本书确实剧毒无误,现在的奇幻小说真的不能看啊,所以我真的不懂那些小白到底为什么喜欢看这种垃圾、渣滓!”   八楼【写作帝】:“好像写这本书的是新人?呵呵,竟然敢选大热的奇幻分类发书,我看是扑街扑定了,这奇幻可是大神的后花园,像【五把剑】、【秋风扫天下】写的文才是最受欢迎的,我虽然不爱看他们的文,但他们真的很懂得网文的精髓,我奉劝一个新人,最好别碰奇幻……”   ==============   今日第二更~~~~~~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九十二章 没有爽点]   杨宁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推的书,被一群连书都没看的人喷成大毒草后,只觉得心都凉了,他明明觉得《盘龙》就是仙草啊,在这个充斥了无脑yy的奇幻小说中,难道专注练功升级的《盘龙》不是仙草吗?   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盘龙》注定会被时代所淘汰,但在这个时代,却绝对是一枝独秀的!   不过让杨宁稍稍欣慰的是,那位【勤恳小神农】回来后,如此评价道:“《盘龙》确实是一本粮草!这位‘中原五白’的文笔真的很不错啊,虽然是俗套的题材,但却写出了自己的新意,主角也非常讨喜,不是那种猥琐色胚,而是一心努力升级的猛男,这真的是一本质量上乘的中式奇幻,我建议有喜欢中式奇幻的人,去看看!”   “对了,我还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这位大手笔的作者,居然请了插画师画插画,这可绝对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如果有人对轻小说了解的话,可以去看看这画师到底是哪位大能。”   随着【勤恳小神农】的试毒完成,有不少真正有见地的老白,终于前去看《盘龙》,这不看还不知道,一看之后完全就陷进去了!   而这些老白喜欢在蛇的天空潜水,并不喜欢多说什么,往往找到自己欣喜的书后,会默默地去阅读。   这些老白也学乖了,因为他们渐渐发现,自己每每见猎心喜,推荐自己心目中的好书后,总有那么一群人,不看书就跟风黑。   杨宁看到自己帖子后面,出现这样的回复时——   “不错,是我的粮草,感谢楼主推书!”   “既然小神农都说是粮草,那肯定就是了,待本座先养肥再说。”   “插画好评,求插画师本尊之名,我发现我完全萌上了这幅画怎么办,我是男的啊……”   “看来楼上已经将灵魂献给路西法了啊,还精通哲学之道……~~~”   “不行了,我发现我也萌上这幅画了啊,就为了这幅画,我也要去读这本小说!”   ……   杨宁这才露出了笑容,总算蛇的天空还有救,虽然这帖子到最后完全歪掉了,一群蛇的天空的基建团在讨论哲学问题了……啊,果然还是没救了。   不过,就算是基建团,也比那些不看书就凭借臆测无脑跟风黑的人好多了。   最关键的是,他们在去看了小说之后,发现自己被打脸了,却依然要死撑着,仿佛他们永远才是正确的。   那位【奇幻已死】倒也罢了,他是原教旨奇幻主义者,认为纯正的奇幻只有西方人才能写的出来,什么日式奇幻、中式奇幻全是异端,这等意识形态完全与常人不同的家伙,显然是没法沟通的。   不过有那么一些人,显然喜欢伪装成为作者好的建议者,名为给作者挑刺、提高作者的写作水准,实则却断章取义地黑书,这种黑书的方法,简直可以说高明,因为他完全忽视书的优点,反而截取一些切切实实的缺点来黑,黑得高黑得妙,黑得让人无法反驳。   有些作者就会被这些人忽悠死,仿佛他们的书真的一无是处,完全只有缺点,然后听信这些人的话,将自己的作品胡改一通,导致连书中的优点都消失了。   可要明白的是,一本书是不可能完全没有瑕疵的,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尤其这书还是讲究更新速度的网文,有些无脑爽的情节,可能会让许多老白讨厌,可却能吸引更多为作品花钱的小白。   有些建议可以听,有些建议就不能听,比如为了合理而牺牲爽度,绝对不行!一般商业文必须要为了爽度牺牲合理,能够叫好又叫座的文,则是在合理之内给人爽感。   所以还是一句话——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吧!   更大气磅礴的话——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而在蛇的天空之中,有那么一小撮扑街众,明明对网文的技巧一知半解,却敢于站在高处指点江山,一副我是大神我自豪的样子。   id为【写作帝】的蛇空众,便是典型的扑街众中的一员,曾与骄御小说网签约上架过,不过却是安慰上架,三千收藏,可订阅却不到三百。   这个世界是没有盗版的,一般来说收订比最高能达到10:9,然而这位【写作帝】却连10:1都达不到,除了因为他的大多数收藏都是在黑市收的以外,显然他写的书也没多少吸引力。   在没有盗版的时代,订阅书的读者,都会非常慎重地选择订阅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像有的书只需看看公众版打发一下时间就足够了。   还有一些更加凶残的读者,能够只读公众版,看完之后换另外一本书的公众版读,这样一来,他也是永远免费读书……除非真的有一本让他抓耳挠腮想看下去的书,他才会花钱订阅。   当然,即使这个世界没有盗版,不想付费阅读的读者们,可以接受土豪们赠送的章节,有些受欢迎的书,那些章节都是领不完的,完全可以不费一分钱就通读全书。   还有更加机智的读者,将自己订阅产生的月票都卖掉,所赚来的钱,就相当于在免费看书了。   混蛇的天空的读者也知道,蛇币可以换各种小说网站的付费币,有人靠着刷各种各样的榜单,赚来的蛇币,便足够他付费看书了。   这位【写作帝】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他在一口气读完了《盘龙》整本书后,虽然真的觉得很好看,可“精通”各种网文技巧的他,却没有发现《盘龙》上有一点奇幻红书吸引人的地方——   没有各族美女倒贴,没有n多小弟膜拜,不会变身华夏神龙,也不是什么大家族出身,而是一个什么没落的龙血家族,只有一个盘龙戒指,这金手指哪比得上“虎躯一震”?   这书虽然好,但肯定会扑!因为没有爽点!写作帝断言道。   然后他洋洋洒洒写了一篇《签约作者奇幻商业文写作攻略》,其中他“深刻”分析当今奇幻文该怎么写才能爽,而《盘龙》则成了他的反面例子,狠狠批判了一番!   写作帝还立下赌约,赌盘龙最终收藏可能很高,但真正订阅的人绝对很少,因为它没有爽点!   若是至高神我吃西红柿来到这个世界,知道有人说他写的文没有爽点的话,那他绝对会一口盐汽水喷死这等有眼无珠之人!   =============   今日第三更~~~~~~~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九十三章 势头凶猛]   王静姝正在逛蛇的天空,在她与吴笛拥有共同笔名“中原五白”之后,便也顺便在蛇的天空注册了一个id为“不是中原五白”的帐号。   以前在蛇的天空要发言是需要孵蛋的,自从改版之后,自然便无需孵蛋了,所以一时间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蹦出来爆料啦、战斗啦、黑人啦……   王静姝作为一名蛇的天空的资深潜水众,对这种情况表示非常无奈。   王静姝正在推书试读版块找书看,她觉得现在这个版块也渐渐没落了,开着马甲自推的人太多,还有请人来打广告的,毕竟这蛇的天空是业内关于网络小说资讯最丰富的地方,如果能够在蛇的天空把自己的小说炒得火起来,广告效应还是不错的。   所以有些机智的作者君,便想了一个好的方法炒作,先是开个马甲自推,然后再开n多的马甲狂喷自己的书,最好是与推书的楼主双簧,还有的马甲则是“客观的真相党”,为他自己的书辩论一下。   这样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自然便兴致勃勃地去看书了,若书的质量高,那倒也罢了,可有的书实在不忍直视,却也有脸来自推……   王静姝对这样的做法嗤之以鼻,想要自己的书真的火爆起来,将书写好才是硬道理,宣传确实很重要,但书的质量是根本!   王静姝在逛论坛时,自然看到了【宁缺毋滥】的帖子“《盘龙》——仙草级别的幼苗,太好看了,强烈推荐”。   看到这个帖子时,王静姝不由心中一喜,以前她写什么总裁文时,绝不可能受到蛇空众的推荐的,因为总裁文这样的题材,对蛇空众来说就是超级大毒草、断肠草……女频位面那就跟深渊地狱差不多。   王静姝怀着期待的心情打开了这个帖子,看到推荐者的溢美之词,她觉得非常愉悦,她都想要把自家小外甥女喊来看看了。   然而若吴笛看到这个帖子的话,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怎么说《盘龙》也是番茄大神的书,别人如何评论,又关她何事呢?   只要能赚钱就行了……这是吴笛的看法,既然当了文抄公,就没必要立什么牌坊了,若是有人黑,那就随他去吧,反正他永远也找不到抄袭的证据,而《盘龙》依然坚挺卖座。   可惜王静姝却认定《盘龙》这书是吴笛“原创”的,她当然也是原创者之一,虽然她也觉得卖座就好,但这毕竟是她写的,所以她还是很看重自己这本书的名誉的。   而作为一个资深的蛇空众,她显然也希望看到蛇空众们对这本《盘龙》的评价高一些。   不过王静姝在看到下面几楼的评价时,顿时怒了,以前看别人推书被无脑喷还不觉得,这自己写的书一被喷,顿时就觉得非常不爽了。   关键是,喷书喷到点子上也就罢了,故意挑刺能够挑到点子上,让作者不得不服也是一种本事,这才是真毒蛇,奈何这世上总有不看书就凭空臆测黑书的人,还底气十足。   对于这种人,王静姝真心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来想去都只能置之不理。   但在看到后面有不少蛇空众的支持时,王静姝这才觉得,看来大部分蛇空众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那群基建团的,只有一小撮人拉低了整个蛇空众的智商。   王静姝又浏览了一下其他版块,自然也发现了【写作帝】的帖子,她不由大怒,好啊,这个写作帝看她是个“新人”,居然拿《盘龙》来做反例,说《盘龙》不是商业型的爽文,必扑无疑……   王静姝冷笑一声,怎么说她也是混过网文圈的人了,虽然一直是在女频,可长年在蛇的天空潜水的她,自然还是明白自己和小外甥女合作的这本《盘龙》是有多大潜力的。   这才五六万字,第一个官方推荐,却已经在奇幻分类会员点击榜上排名第七,书友推荐榜上排名第九,而首页新书榜,更是出乎她意料地排名第一!   每日的收藏,更是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着,书评区都是一片好评!   王静姝也抽空回复了一些书评区的帖子,毕竟身为作者,不能让那些满怀激情发书评的读者寒心。   但让王静姝比较?宓氖牵?孟翊蟛糠侄琳叨家丫?隙ㄋ?歉雒湍辛耍??蝗辉趺葱闯稣饷从心凶悠?诺闹鹘牵?p> 王静姝可真想告诉他们,这主角不是她写的,是自家小外甥女设定的……   因此,这么良好的一个开始,让王静姝对自己的订阅非常有信心!   写作帝的这个帖子,还遭受到不少自诩对商业文有研究的老白们的好评,他们就是那种时常叹息现在网络小说已经完全没落,无书可看,但看到有人想把网络小说写得更加内涵、深刻时,他们就会嗤之以鼻道,太文青了,必扑无疑!   【机智的跟风者】在这个帖子中回复道:“楼主大才,已经深得商业文的精髓,似《盘龙》这等非主流的奇幻文,也许可以博一时的眼球,却绝对没办法成神!”   【毒液机】:“可能《盘龙》确实得到不少老白的喜欢,但这却正应了蛇的天空那一句话‘蛇空大火,骄御大扑’,真正赚钱的只有小白文!”   不少初来蛇的天空的小白,顿时就被这些人给忽悠住了,纷纷表示这个观点真的很对,只有小白文才赚钱……   好吧,在这个平行世界的蛇空众眼中,显然《盘龙》不是小白文,因为它的金手指开得确实不大,开头也没个美女什么的。   王静姝看了这些“懂得商业文精髓”的蛇空众的评价之后,气急之下在这个帖子怒回一帖:“那就拭目以待吧!”   然后王静姝又开了另外一个帖子——“《盘龙》成绩记录贴,【写作帝】我就是来打脸的!”   王静姝在一楼便直接发了自己在上第一个官方推荐后二十四小时收藏的增加数量,这不算不知道,她自己一算都吓一跳,居然是1346个,这样一来,岂不是一周下来就要突破一万收藏的节奏了?   这简直比一些老作者的成绩都好了,像老牌奇幻大神【秋风扫天下】便新开了一本《死神传奇》,似乎在势头上,还不及《盘龙》凶猛!   =============   四更爆发完成!!!   求收藏、点击、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九十四章 赴宴]   王静姝这个帖子一出,顿时引来一群蛇空众的围观,其中大多数都是看好戏的,还有各种求抱大腿、求散财什么的,更多的人则表达了明确的支持:   “五白大大,《盘龙》真心好看,希望你可以凭借此书封神!”   “大大这本书很合我的胃口,看腻了各种后.宫种.马,看到大大的这本《盘龙》只觉得眼前一亮,如果入v的话,我一定会订阅支持的!”   “很开心大大带来这样一本好书,大大不要听某些人的胡言乱语,为了商业化而商业化,反而丢掉了文章的精髓!”   “支持五白大大的这本符合老白胃口的小说!最好无女主!”   ……   看到这些支持她的人,王静姝觉得非常欣慰,很显然,《盘龙》作为一本好书,肯定是有人支持的,若真的引来一片骂声,她就真该要反思一下自己哪里写得不好了。   当然,除了支持的人以外,显然还有几位非常固执的人,像【写作帝】就冷嘲热讽道:“不过就是收藏长得快些而已,这本来就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像你这样凭借着哗众取宠出头的新人,我可是见得多了!你要想卖座,就必须要加入我之前在帖子中所说的爽点,否则……呵呵。”   【奇幻已死】依然让人升不起回复他的**:“中原五白,你的文笔真的很不错,这点我承认,我感觉你完全有能力驾驭正统的西幻,为何你要写《盘龙》这种中式西幻呢?听我的吧……”   奇幻已死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他简直对王静姝写《盘龙》这样的中式奇幻而感到痛心疾首。   值得讽刺的是,奇幻已死此人口口声声说只有西方人才能写出真正的奇幻,奈何他连英语四级都没过。   【毒液机】也开始了他最擅长的挑刺,说是哪里哪里不合理了,尤其是斗气这玩意,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奇幻世界之中……   王静姝看到这些人,也懒得回复,她就只回应那些赞扬她的人,然后每日就把自己取得的成绩往帖子里一放,只待上架之后,用真正的订阅打这些叫嚣着商业化写作的人的脸!难道老娘写的就不是商业化小说了吗?   显然,这些人对什么商业化写作,完全就是一知半解,不知有多少初入网文界的人都被他们给骗了。   吴笛自然不知道,明明号称只在意《盘龙》能否赚钱的王静姝,居然为了一小撮nc蛇空众而跟人家在网上赌气了……   很明显,这是王静姝不成熟的表现,若是吴笛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置之不理的,毕竟只要自己作品写得好,总可以吸引更多的读者,而小说网站的推荐,显然也比什么蛇的天空的推荐要来得强,那毕竟只是一个小说论坛,一般小白读者还真不知道这个论坛。   王静姝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看不惯一些明明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商业化作品的作者,却敢于在论坛大放厥词误导新人,将有些新人的作品,硬生生地扭曲成了四不像。   不过王静姝赌气归跟人赌气,整个人却码字码得更加带劲了,毕竟收藏、推荐、点击都长得极快,还有书友们的热情打赏,这让王静姝充满了信心!   稍稍让王静姝觉得无奈的,则是作者标签上的读者印象,居然刷得最多的标签是“作者纯爷们”,第二多的标签是“插画好评”,第三多的标签是“不要女主”。   这一日,吴笛既然答应了吴迪那小子那东方会所的饭局,当然要前去赴约,再过几日,则还要与那位《青春祭》的编辑商讨连载事宜。   加上这些日子一直在和顾雅君老师学习各种各样的歌唱技巧,提高自己的专业唱功,吴笛显然有些忙碌,但一想到她唱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顿时便更加干劲十足了。   不错,暑假到了也不意味着可以停止休息了,这并不符合吴笛的生活哲学,她要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专注提高自己的能力,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才是她必须持之以恒要做的事情,这也正是她快乐的源泉。   既然是要去赴宴,作为一个一切都喜欢做到完美的女孩来说,当然要精心打扮一番,这是淑女基本的礼节。   吴笛选了一身娃娃领碎花连衣裙,轻薄透气的雪纺料散发着自然而浪漫的味道,低调淡雅的颜色带有复古文艺调,淡淡粉色的碎花让它看起来充满温柔而安静的质感。   不得不说,吴笛对自己的打扮还是很有一套的,可能她确实不懂最新的时尚潮流,也无意去关心什么是时尚,可她却非常明白,自己的男性灵魂喜欢她怎样穿,她便怎样穿,她一直会以自己为主。   即使是朴素廉价的衣衫,她也能穿出一种大家闺秀的味道来,很显然,这套碎花连衣裙非常适合她本人的气质。   裙摆的长度在膝盖以上,她这两条白皙如玉的美腿又再一次展现了出来,不过虽然裙摆已经算长的了,但已经有过一次尴尬经历的她,还是穿上了安全裤,以防止意外走光,她可不想给任何人发福利,除了她自己以外。   她脚上则穿了一双粉色的坡跟凉鞋,这坡跟鞋属于高跟鞋的一种,但坡跟鞋前面脚掌下也有一定的高度,如果同等的高度的普通高跟鞋和坡跟鞋相比较,坡跟鞋比较不累。坡跟鞋一般是一整一个底面为根度,后面的高根连着前面的鞋子,不像一般的高跟鞋只有一个细细的**的一个跟。坡跟鞋的好处在于,配合厚底,能在有限的局面上无限增高,而且还比细高跟容易行走。   既然是穿凉鞋,她的脚上自然没有穿什么袜子,漂亮的裸足便完全展现了出来,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般美丽。   由于吴笛更喜欢天然纯净的自己,所以也没有涂什么指甲油,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如此,别人看到她这双美足时,真的很想将其捧在手心,细细把玩。   吴笛检查了一下自己包包中的女式用品,又再次照了照镜子,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似乎在说着:“今天的吴笛,也是这样完美!继续加油努力下去吧!”   摸了摸正在酣睡的“琉璃”小猫咪,并跟还在和床拼命的王静姝打声招呼后,吴笛便出了门。   ============   第一更~~~~~求点击、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九十五章 特立独行的女孩]   在自己穿着打扮的细节处,吴笛也愈发在意起来,比如她今日的发型,虽然是单马尾,可头上却用黄色的缎带作为装饰,她会说这是在cos单马尾的凉宫春日吗?   可不得不说的是,女孩所用的一些简单的小饰品,真的可以为女孩的打扮增添不少亮点。   吴笛依然在不断地学习着该如何打扮自己,给予自己每日的新鲜感,但她最感谢的,当然还应该是前世与她交往过的女孩们。   她能够如此轻易地模仿出一个女孩的形象来,全都靠了她们,毕竟她前世的所有记忆,都保存得异常完好。   吴笛在路边打车时,自然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这样气质纯净,长相清丽的美少女,能够遇见并饱一饱眼福的话,实在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吴笛那双裸露的美腿实在是吸引人的眼球,这简直完全满足了某些恋足癖变态的极致幻想。   很快,吴笛便打到了一辆车,司机见到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不由愣了一愣,然后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心中却暗暗可惜对方坐在了后座上。   一路上,司机想和这位美少女搭讪一下,发现对方倒是回应得很自然得体,可总让他觉得有种说不出的疏离感。   到了目的地之后,吴笛付完钱后从车中下来,看了看这个对她来说以前那个世界根本就没出现过的东方会所,她蓦然又产生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孤独感,明明有些人还在,有些地方也仅仅微微有了改变,可整个世界却已经截然不同。   巧合的是,吴笛的同学夏薇薇也正好来到了这儿,不过她来的方式可比吴笛要方便得多,是她那大学教授的父亲开车送她过来的。   夏薇薇依然是干净利落的披肩发,带着些许刘海,穿着t恤和牛仔,显得非常清爽的样子。   若非吴笛后来居上,夏薇薇可是当之无愧的班花级人物,只不过她现在还没有学会如何打扮,明明作为一个纯正的女孩,却没有吴笛身上的女人味道,不得不说,吴笛模仿女孩真的是一件很成功的事情。   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确实不错,虽然算不上闺蜜,却真的已经在之前的交往中,成了好朋友。   所以夏薇薇在看到吴笛时,很是开心地向她招了招手,然后小跑到吴笛身边,眉开眼笑道:“小笛,好巧啊。”   在知道吴笛的年纪比她还要小后,与吴笛熟稔起来的夏薇薇,会直接亲切地喊她“小笛”。   “嗯,薇薇。”吴笛也笑着回应道。   夏薇薇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笛,不得不称赞道:“小笛,你可真漂亮啊。”   说完后,夏薇薇便亲昵地牵住吴笛的手,准备和她一起进去。   吴笛倒也早就习惯了与夏薇薇这种女孩间的亲昵,她在作为一个男人时,还一直无法理解女孩间为何能够在身体上那样自然地接触,关系好的女孩甚至喜欢一起约好了去洗手间,但现在变成女孩之后,她倒也自然而然习惯了这一点。   而像夏薇薇这样清爽美丽的女孩,吴笛其实一点也不排斥与她身体间的接触,已经融合了的男性灵魂,甚至让她有种微微的愉悦感。   吴笛比较欣赏夏薇薇的性格,她为人率直可爱,心胸较为宽广,不过比较纤细敏感,很有文艺范儿,很容易被一些事物触动,比如读个《剑仙》就被“治愈”得差点掉眼泪。   夏薇薇在面对男性方面,也比较内向,当初吴迪暗恋夏薇薇,并去搭讪时,夏薇薇整个人害羞地不敢回应,这可不是她对吴迪有意思,只是她本人的性格就是这样。   在熟人面前很放得开,并且会撒撒娇,在不熟的人面前就会很拘束,她的胆子其实真的非常小。   就在两人想要一起走进东方会所时,忽然便听到一阵极为摄人的机车轰鸣声传来,吴笛不由循声望去,果然便见到一个年轻人骑着一辆非常酷炫的机车来到了这里。   吴笛不由心中一动,只觉得这人与记忆中某个形象渐渐重合……   待到此人拿下自己的头盔,露出那可以说帅气过人的中性姿容时,吴笛终于确定了这人是谁。   吴笛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怀念的微笑,没想到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表姐,还是这么英姿勃发,各种举止比男人都还要酷炫帅气。   表姐的名字叫做聂茜,比吴迪大一岁,从小与吴迪的关系“很好”,两人与其说是青梅竹马,倒不如说是一起捣蛋闹事的同伙,其中吴迪总是被聂茜欺负得很惨,因为这聂茜虽然是女孩,可在性格上完全就没有任何女孩的样子……   聂茜长大了以后,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愈发过分,极具个性的她,是个独身主义者,直到吴迪穿越成吴笛时,她还是处于独身状态。   聂茜很喜欢玩,一切刺激的东西,比如跑酷、跳伞、滑雪、潜水、赌博、飚车还有重金属摇滚等等,她的一手架子鼓打得极为出色,那种完美的节奏感,让人瞠目结舌。   咦……吴笛结合自己的经历一看,怎么愈发觉得自家这表姐也有些“变身女”的嫌疑啊,但转念一想,怕是变身女都没有她这么出格,而且,总感觉有不少变身女全是天然的弱气受。   吴笛反正觉得自己不是什么“正统”的变身女,她总归是想自己培养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她积极主动地改变着自己,而非被动,似表姐那样特立独行的女孩,可能在某些男人眼里会觉得非常的酷,个性十足,可却真的不是大多数男人喜欢的类型。   此时的聂茜,依然留着帅气的齐耳短发,斜刘海遮住了额头,在发丝遮盖的耳朵上,有一个漂亮的钻石耳钉,穿着一身机车服的她,整个人给人一种极为酷炫的感觉。   聂茜的长相也极为中性,若是留长发并穿更女性化的衣服还好,一眼就能看出她是女孩,但若她像今日这样留这种短发,并男装打扮时,身为“太平公主”的她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女孩嘛!   若非吴笛有前世的记忆,怕还真的会将聂茜误以为是长相中性的帅哥。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九十六章 敬酒]   聂茜在拿下头盔时,便顺势戴上了一架很潮的墨镜,使得她整个人更加不像什么女孩了,像吴笛身边的夏薇薇,就根本没有判断出这个又帅又酷的人到底是男是女。   夏薇薇觉得这人应该是男的吧……她反正在面对男生时,很拘束很不适应,所以她只是双手抓着吴笛的手,像只胆小的兔子一般躲在吴笛身后。   夏薇薇挺崇拜吴笛的,她感觉吴笛不仅学习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人时,总是显得非常沉着冷静、从容不迫、大气磅礴,让人不由自主地便安心下来,有她在的话,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聂茜自然也注意到了两个容貌不错的美少女,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钉,嘴角浮现出一丝轻佻的笑容,她来到两个少女面前,有些轻浮地搭讪道:“两位美女,请问芳名?”   她的声音也十分中性,略带沙哑,难辨雌雄。   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笑点低……   吴笛差点笑出来,因为她忽然想起来,这位表姐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爱好,那便是装成帅哥与女孩搭讪,最好能够在短时间内“俘获”对方的芳心,然后她便悄然离去,不留一丝痕迹,她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以前自己还和这位表姐学了几招……吴笛只觉得前世的记忆纷至沓来,一时间竟然有些唏嘘。   现在的这位表姐,很明显,她的泡妞水准还不行,也不过就是个十七岁的另类个性少女吧,所知道的泡妞方式,大概就是在女孩面前耍帅,以吸引对方的注意,然后和对方聊天时,用各种幽默风趣的语言打动对方。   吴笛本来还想与这位表姐过过招,让她吃个瘪。但吴笛却瞥见了夏薇薇脸上闪过的一丝厌恶神情。   想来也是,吴笛自己并不觉得男人主动来向自己搭讪是什么值得厌恶的事情,哪怕这个男人很轻浮,可夏薇薇作为一个极为传统的乖乖女,显然在潜意识中讨厌那种轻浮的男孩,哪怕他长得很帅。   “抱歉,我觉得你的酷炫值还没达到我心中的标准,所以名字什么的,就不告诉你了。”说完,吴笛已经拉着夏薇薇离去,只留下一阵淡雅如空谷幽兰的清香。   聂茜愣了一会,嗅了嗅鼻子,拿下了墨镜,她那狭长的凤目中出现了一丝玩味的笑意,她的左眼眼角下方,有一颗漂亮的泪痣,咂了咂嘴,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自言道:“有意思呢……这么特别的女孩。”   其实倒也不是吴笛的举动回应有什么特别,而是聂茜觉得吴笛身上有一种她非常熟悉的感觉,她也说不出是什么。   这次聂茜来这里,当然也是为了参加表弟吴迪的这个饭局,她怎么说与吴迪也算是真正的“好哥们”,自然要来捧个场。   这么说来,刚刚那两个看起来特别清新的美少女,都是吴迪这小子的同学咯?没想到啊,这小子班上的女生质量还挺高嘛。   饭局上觥筹交错,吴笛又深刻体会到了做女孩的方便,那就是不会有人来强迫女孩喝酒,当然了,现在不过是初中毕业,男生基本上也不用喝酒,等到高考之后的饭局上,那作为男生,真是由不得你了。   吴笛在班上的人缘极好,除了某些脸被抽肿的尖子生以外,她几乎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   当吴迪端着杯子来她这个包厢敬酒时,看到少女今日的文艺复古打扮,不由心中暗赞,目光却忍不住在少女那光洁的美腿上瞟着,他就知道,少女是最适合穿裙子的……   反正是饮料,吴迪敬起来当然痛快,同学们回敬起来也毫不拖拉,待到吴迪敬到吴笛时,班上同学们暧昧的目光便在两人身上打转。   当然,吴笛可真的没感觉出同学们的目光有什么暧昧的,她潜意识中就没把吴迪当作可以暧昧的对象。   反倒是少年吴迪,觉得脸皮上有些火辣辣的,不过他其实自己也不太清楚他对吴笛到底抱有怎样的想法,只是很憧憬她而已,而且和她相处起来觉得特别温暖、安心、治愈。   望着少女依然落落大方地喝饮料动作,吴迪觉得她的姿态一如既往的优美,多日不见,他觉得少女更加具有魅力了。   吴迪既然来这儿敬酒,那这些班中的同学们,当然也要找一个代表去其他地方敬酒。   自然而然的,吴笛被推选了出来,只是她心中依然复杂,毕竟要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   吴迪与吴笛走在这铺着红地毯的过道上,一路上的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油画,倒是将会所里的格调弄得挺高。   “今天你还是这么漂亮啊。”吴迪再次欣赏了少女今日的打扮,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停在了少女那穿着坡跟鞋的裸足上,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样迷人,不知为何,他都有种想要跪下捧起她的美足,深深亲吻的冲动。   “少来。”吴笛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心中却道,你觉得漂亮那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审美观应该是一样的。   吴迪表面上依然带着包容宠溺的笑容,他觉得自己在吴笛面前,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控制自己的脾气,就像她那样,时刻都保持着完美。   不过此时,他的心中却只能苦笑了,他不断安慰自己,少女就是这样,傲娇得没救了,而且只对他一个人傲娇,他应该感到荣幸的……   吴笛先代表班中的学生,去敬了校长、老师那一桌,然后便来到了吴迪的亲人所在的包间。   吴笛端着杯子,看到这房间里有些眼熟有些却仿佛凭空出现的“亲人”们,她的心中复杂难言。   然而她依然露出了那矜持优雅的笑容,举止落落大方,她如此说道:“我叫吴笛,是班上的代表,来这儿向你们敬酒。”   吴迪的奶奶何秀却道:“笛笛,你可别见外啊,你与我可是大有缘分,你是我的弟子,来,喊声‘奶奶’听听,早就想有个孙女啦,呵呵……”   吴笛也不拘束,发自真心地喊道:“奶奶。”   虽然何秀确实是她的师父,但却要求她喊她“奶奶”,毕竟在现代社会,再叫什么师父很古怪。   聂馨予看着这个与自家儿子名字读音相同的女孩,脸上浮现出一丝认同的微笑。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九十七章 坚韧的心]   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到这位已经颇有名气的少女,聂馨予觉得这少女的真人可比视频上的还要美丽。   聂馨予对少女的印象,停留在那个《隐形的翅膀》的视频上,视频中的少女,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化着极为华丽的妆容,漂亮得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一座高高在上的神诋。   可聂馨予见到此时素颜的少女,对时尚把握极为敏锐的她,却发现果然还是这样的素颜适合少女,这使得少女那清纯至极的气质完全体现了出来。   而少女今日这一身复古文艺调的打扮,也将她的书卷气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觉得十分素雅纯净。   但最让聂馨予欣赏的,则是少女由内而外表现出来的自信。   这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自家儿子暗恋这样出色的女孩,倒也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少女散发出来的正能量,可以使得自家儿子上进,这就已经让她非常满意了。   不过在聂馨予知道,少女还是她那何秀婆婆的弟子时,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不得不说,何秀在聂馨予心目中就是个古怪的婆婆,与那些讲述婆媳关系电视剧中的婆婆完全不同,常常让她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时常将“缘分”挂在嘴边,显然何秀看中吴笛,估计极大的原因便是缘分。   何秀听到吴笛这样轻灵的声音,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就是乖,果然与我有缘,想来前世也合该就是我的孙女。”她的脸上带着宠溺至极的神色。   吴笛听到她的话,浑身微微一震,差点连杯子都没拿稳,她只当何秀是随口一说,然而若要说前世,她真的就是何秀的孙子,只是当她懂事时,奶奶早已去世了。   吴笛保持着微笑,开始一个个敬酒,待到敬到聂馨予时,她只是看着这位熟悉而陌生的“母亲”。   聂馨予长得确实美丽,那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成熟韵味,不是青涩的少女可以相比的,然而在吴笛眼中,聂馨予的美丽,全在于她的“母亲”这个角色。   只需看聂馨予有多宠着自家的儿子,就知道前世母亲有多宠着吴笛,可在这个世界,聂馨予这位“母亲”,却不属于她。   “你便是吴笛吧,名字读音和我儿子相同,只不过‘笛’是‘笛子’的‘笛’?”聂馨予微笑着说道,不过语气却显得有些疏离,毕竟她是第一次见到吴笛。www.wzflse.com   吴笛的心情十分低落,虽然一直在告诉自己,这是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世界也有聂馨予和吴定邦,但他们却与自己无关……   可事到临头,吴笛依然觉得自己的内心被无数利剑狠狠地刺伤了,然而她的脸上却依然保持着微笑,她淡淡道:“对,我就是吴笛,‘笛子’的‘笛’……对了,这次我真的要感谢吴迪,是他救了我,我还连累他的考试。”   不知为何,明明少女确实在笑,语气中更是带着对“吴迪”的感激,可聂馨予却好像感觉少女的灵魂在孤独无助地哭泣一般。   应该……是错觉吧。   聂馨予看着少女那美丽的微笑,忍不住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头发可真是柔软顺滑,她用和蔼的语气说道:“你可不要有什么负担,我家迪儿这些日子能这么上进,可多亏了你啊。”   听到聂馨予喊着吴迪的小名,吴笛只觉得心中又是一疼,眼睛都有些发酸,她死死地抓着自己的杯子,感受着母亲手掌的温暖,却只能愈发平静道:“谢谢么……阿姨,干杯。”   吴笛仰头一口气将饮料喝下,才平复下内心剧烈涌出的酸楚,然而她的控制力与演技又是如此之精湛,硬是将自己几近喷发的情感完全压制住了。   待到向吴定邦敬酒时,她才差不多缓过来,她觉得以今日的心情去写文,必能治愈更多在虚幻的美好中的人们,让他们感受到现实的残酷……她已经化身爱的战士了。   决定了,回去就开始用完善好的大纲将新连载写出来,等到那日编辑来找她谈新连载这件事时,便可以直接把写好的稿子给她先看看。   不得不说,别看吴定邦在官场一副纵横捭阖、不苟言笑的样子,颇像吴笛那个世界的“拉萨之虎”“486”“蟹帝”,但私下里却显得十分平易近人。   吴定邦还称赞了吴笛几句,说她能够考取这个市的中考状元,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希望吴笛可以再接再厉,在高中时能够继续保持这样的好成绩。   不过,吴定邦再怎么平易近人,却也不可能像对待自己亲儿子吴迪一般,来对待这个女孩,吴笛对他来说,终究只是个陌生人而已。   吴定邦每天要忙的事情很多,他对吴笛的了解,连聂馨予也比不上,只知道这孩子是个不错的优等生,至于这孩子还是自己母亲何秀的弟子,他却也并不放在心上,因为他素来知道自己母亲有些不靠谱。   很显然,这个世界吴迪家的整个家族,都比她那个世界要庞大得多,除了吴定邦这位地位显赫的实权副部级高官以外,在场的一些吴迪的亲戚,可都不是什么无名之辈,有富商、官员、学术专家教授之类。   像那位聂茜,就是典型的富家千金,就读于贵族私立学校圣心公学,高一升到高二了。   而这次吴迪的外公倒是没有出席,那位前.总.理若是从京城到地方的话,那地方上的官员,可就又会一番鸡飞狗跳,这就是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华夏的现实,权力为王的时代。   敬完一圈后,吴笛走出包厢时,总算松了一口气,她觉得自己都快心力憔悴了,坐在过道外的柔软沙发上,她觉得此刻真的是太孤独了,她真想回家,那里有小姨王静姝,还有小猫咪琉璃……   就在吴笛坐在沙发上,显得十分无助迷茫时,表姐聂茜很是不见外地往她身边一坐,狭长的凤目看着少女的侧颜,作为一个女孩,她自然对少女的美腿啦、胸部啦不感兴趣,她反倒觉得少女头上那黄色的缎带,很是迷人漂亮,她很喜欢少女这副马尾辫的发型。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推荐书友的一本幼苗——[bookid==《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触手》] [正文 第九十八章 我的灵魂]   “你既然也叫‘吴笛’,那我便喊你‘笛子’如何?”聂茜托着自己的下颚,望着吴笛,如此说道。   吴笛回过神来,便看到了自己这位帅气的表姐,她有一双锋锐如剑的眉毛,显得异常英气逼人。   “有没有说过,你的搭讪水平真的很差,若是一般的女孩,肯定被你这种轻率的举动吓跑了。”吴笛淡淡道。   “可你没有。”聂茜维持着自认为优雅过人的笑容,“这就足够了。”   “行啊,不知帅哥你叫什么呀?”吴笛脸上也浮现出了她那完美的微笑,她可没有忘记小时候这位表姐对她犯下的各种“罪孽”。   虽说平行世界的聂茜应该算是另一个人了,可在吴笛看来,她的性格几乎没变。   “在下聂茜,‘东西南北’的‘西’。”聂茜显然准备以男性的身份进行“狩猎”。   吴笛心中冷笑一声,这位表姐的名字,明明是那个草字头的“茜”,她倒好,直接化名聂西了。   “既然你喊我‘笛子’,那我是不是该喊你‘茜茜’?”吴笛反将一军。   聂茜神色微微僵硬,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狭长的凤目中有些惊疑不定,难道这个女孩真的识破她这女性的身份?   聂茜为了让自己显得别具一格、特立独行,可是专门去学习了一下该如何去伪装成一个男人,毕竟女孩在一些方面天然与男人不一样。   而她这个年纪的少女,其实假装起男人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反正她就是个太平公主……   今日的聂茜,觉得自己无论是着装打扮,还是举止言行,都非常符合男人的标准,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演出了一个轻浮纨绔子弟的精髓……   聂茜哪里知道,吴笛对她这位表姐可是知根知底。   而且,吴笛在成了女孩后,这感官可是极为敏锐的,真正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对她的美腿、胸部、臀部感兴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吴笛都觉得自己的养成太失败了。而聂茜这个假小子,却喜欢盯着她的头发看。   聂茜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暴露,所以她挑了挑剑眉,依然用她那略带沙哑的中性声音说道:“笛子你若想这样喊,那便这样喊吧……”   “茜茜……”吴笛这样喊道,忽然笑了起来。   聂茜忽然顿悟了,她发现自己好像被这个让她觉得很特别的少女玩弄了,“茜茜”不就是“嘻嘻”吗?   哼哼,等着吧,待本大爷俘获你的心灵,再告诉你本大爷是个女的……哦呵呵呵,这真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聂茜也笑了起来,这就是她的爱好,她其实对自己这个爱好不以为意,反正她又从来不会对女孩的身体做什么,只是当一个偷心贼而已,每当看到一个女孩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可得知真相后眼泪掉下来……   她就发现自己精神得到了升华,灵魂得到了洗礼……   这是何等恶劣啊……   吴笛想到了自己当年与表姐一起干的恶劣事情,表姐把女孩的心伤了,她便轻易地乘虚而入,很容易就能将一个女孩玩弄于手掌之中。   吴笛万万没没想到,自己与表姐这对黄金搭档,也有“相爱相杀”这一日。   不过想想,还是觉得有点小激动呢……   “笛子饭局完了还有事啊?要不和在下一起出去娱乐娱乐如何?”聂茜依然很不见外,实则她就是觉得,她本来就该与少女很熟一样。   吴笛拒绝道:“那可不行,我们班级肯定是有活动的,我得参加。再说了,茜茜你给我的感觉太危险了,我很害怕呐。”   吴笛虽然嘴上这样说着,可她哪里有一点害怕的样子。   不得不说,聂茜的突然出现,让她暂时放下了对父母的纠结,而和这位本来关系就很好的表姐重新交朋友,她觉得十分新奇有趣。   “总要给我个联系方式吧?”聂茜站了起来,手往墙上一撑,俯视着吴笛,忽然向少女凑近了些,目光显得极具侵略性。   两人之间的呼吸触手可及。   而吴笛倒也神情不变,仰着头,毫不怯弱地看着她,脸上依然带着永恒不变的优雅笑容……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样子显得有些亲密暧昧,就在这个时候,吴迪这小子却出现了。   吴迪看到了自家表姐与自己憧憬的女孩,似乎凑得很近,自家表姐还用暧昧的目光看着自己憧憬的女孩,而吴笛脸上,更是罕见地带着微笑,似乎并不介意自家表姐的亲近……   我艹艹艹艹艹艹……一万头草泥马从吴迪心中飘过,他怎么忘了这茬了,他的这个表姐,完全就是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恶贯满盈、劣迹斑斑啊!   吴笛大神,我的生命之光,我的**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总之你可不能被一个帅气的女孩纸给攻略了啊!   吴迪在冲动之下,做了一件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情,他飞奔到两个女孩那儿,抓起吴笛那纤细的小手,便拉到了自己的身后,他怒视着表姐,气势汹汹道:“聂茜,你刚刚想做什么?”   聂茜怔了一怔,脸上浮现出玩味的笑容,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只是用无比轻柔地声音说道:“笛子,原来你和我表弟……”   “给我放手啦!”吴笛挣脱开吴迪的掌心,微微鼓起嘴,柳眉横竖,脸上带着看渣滓的神色,她气呼呼地踢了吴迪一脚,对聂茜说道:“我和他才没有什么关系呢!”   吴笛做出这样的举动后,自己心中居然也愣了一愣,因为她发现这似乎是她作为女孩的身体自然反射一般,要不然也不过就是给那熊孩子抓一下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会少一块肉,而且这也不是礼教大防的封建时代。   她忍不住思考起缘由来……对了,都是因为吴迪这熊孩子“抢”了她“父母”的事情,感觉很不爽!所以才会让她这样失态!   傲娇!聂茜与吴迪两人脑中都蹦出这么一个词,真不愧是黄金搭档……然后只觉得——好萌!   吴迪虽然被踢了,可却也不感觉有什么痛,他发现女孩根本就没有尽全力,然后他就觉得心里乐滋滋的。   不对!现在还不是乐的时候,这可是出现了被ntr的大危机啦,对手还是自己的表姐……   “大神,我必须得告诉你一件事,这是我的表……”   还没等吴迪说完,聂茜直接捂住吴迪的嘴,对少女说道:“我是他表哥,有事和他说下,先撤了啊。”   说完,聂茜便将吴迪绑架而去。   吴笛笑了笑,抓了抓自己的马尾,眼中又出现了一丝怀念的神色,当年表姐虽然“欺负”她,可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堪比亲兄弟,可惜现在……   吴笛回到了同学们所在的包间中。   此时此刻此地,这儿如此热闹喧嚣。   她却找不到一丝熟悉的味道。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九十九章 名校邀请]   接下来的班级集体活动也没什么好说的,其实毕竟初中生都未成年,能玩的东西很少,有许多人都直接回家了。www.zilang.net   而吴笛与夏薇薇却正在一起逛街,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愈发亲密了。   “小笛,高中准备去哪上啊?”夏薇薇问道。   “外国语高中吧。”吴笛回答道。   “太好了!我也准备去那里上,你为什么去那儿上啊?”   听到夏薇薇的问题,吴笛不由想到了成绩出来后那几日,两所本市最好的高中都主动上门想要邀请她去他们那里上学。   巧合的是,两所高中的招生人员,居然正好同一天上门了。   吴笛倒是觉得挺意外的,在她以前那个世界,想来为了一个中考状元也不会这么兴师动众吧……   其实吴笛自己还没有认清楚自己身上的价值,她现在可不仅仅是个中考状元,而是一个门面人物,哪个学校能够邀请到她,显然会让自己的学校更加具备竞争力与吸引力!   吴笛在这座城市,可已经不是什么无名之辈了,至少在学生群体中,她就是真正的学生偶像、学霸女神!   尤其在吴笛凭借自己的完美战胜了各种各样的谣言之后,她的死忠粉更是多了不少,这些死忠粉可是真正的粉丝,若是吴笛出些写真或是专辑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掏钱购买!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优秀的学生总是被名校追逐着,他们永远不必担心没人要,而一般的学生,却总是追逐着名校,他们却在担心名校会不会接受他们。   所以,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吧,摒除其他,单单从利益角度来考虑,那就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像省师大附中和外国语高中都开出了极为优越的条件,比如学杂费全免,绝对将吴笛安排在强化班等等。   省师大附中见吴笛更加偏向外国语高中时,甚至一咬牙还开出了伙食费、住宿费全免的更加让人心动的条件。   他们也算是做足了功课,知道吴笛是个“贫家少女”,父母双亡,靠着小姨王静姝这位“自由撰稿人”“网络写手”养活……   可惜吴笛反倒对什么伙食费、住宿费不感兴趣,她高中也不想住校,那反而妨碍她做自己的事情,还有,和其他女孩一起住宿舍什么的,想想都是一件不适应的事情,哪里有在外面住得潇洒自由。   至于伙食费什么的,也就一个月五百,她也不会差这点钱。   更别说她从来就不对学校的伙食抱什么希望,待到她这个暑假系统地去学习如何下厨之后,那就真的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没错,只要她自己动手做出来的事物,都是完美的,谁也比不上!   吴笛选择外国语高中的原因很简单,从它的名字就能知道,这所学校与世界上其他知名高中都有交流,除了英语之外,还必须兼修一门其他外语,而只要你能力足够,甚至可以兼修多门。   吴笛可是立志做文科学霸的人,对其他国家的语言当然很感兴趣,到时候直接用其他国家的语言将他们国家的名著“写”出来……   当他们发现一个纯正的华夏人,居然可以娴熟地使用他们国家的语言,完成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著作时……妈蛋,这还是人吗?   比起外国语高中来说,省师大附中无疑更偏向理科,各种数理化竞赛获得者层出不穷,代表国家队夺得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大神们更是数不胜数。   华夏科学院中都有不少省师大附中毕业的科学人才,怎么说这个世界的华夏是二超之一,在尖端技术创新方面,可不比什么美利坚差。   不过吴笛显然是有自知之明的,或许她可以去搞搞数理化竞赛,拿点金牌什么的,但要真的去搞科研,她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所以她选择了自己更擅长的文科,而她脑中的记忆,更可以让她在文科领域,大放异彩。   让吴笛暗暗开心的是,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挺高……她会说她发现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是省师大附中的两倍后,就更加倾向外国语高中了吗?   省师大附中的招生人员如果知道奖学金的多少居然也会影响学生的选择的话,他一定会崩溃的,这得要有多自信,才在还没上高中前,就已经准备预订学校的奖学金了?   妈蛋啊,少女你绝对已经将学习考试赚奖学金当成常规手段了吧?绝对是这样的吧?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吗?我们学校开设奖学金不是给你送钱的啊喂!   可惜对吴笛来说,事实就是这样,她甚至还觉得,赚取的学校奖学金,花起来最硬气。   省师大附中虽然失去了吴笛,却招到了赵晔华,这位全市第二的优等生,他们觉得赵晔华的潜力比吴笛大,怎么说也是男生,有冲劲,到了高中,那就是理科为王的时代了。   “我看了一下外国语高中的介绍,发现它的奖学金比较高,便选择它了。”吴笛如此回答了夏薇薇的问题。   果然,夏薇薇愣了一愣,脸上露出敬佩的神色:“不愧是小笛,在学习上总是这么自信。”   吴笛心道那是当然,有人追求权力,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美丽……其本质却是为了取悦自己、满足自己、享受幸福人生。   但对她来说,学习获得知识、考试获得高分,就是一种取悦自己的方式,也许一般的学霸还真的比不上吴笛这位有着近乎bug体质的学霸,因为前者也是依靠自制力、毅力让自己刻苦学习,以最终达到其他的目的,而吴笛却完全将学习当成了一种享受,一种人生幸福的追求。   吴笛最爱的人,是自己;最爱的事物,是知识。   在吴笛与夏薇薇一起逛街买东西时,也能够看出在一些方面,吴笛确实没有女孩的样子。   两人逛的是那种全是小店小摊的街道,谁都知道小店小摊上的东西,绝对是可以砍价的,而女孩无疑挺喜欢砍价,并不是因为缺那么些钱,而是本身砍价这种事就挺有乐趣和成就感的。   吴笛却没有砍价的意识,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乐趣,她只是看着夏薇薇砍价的样子,觉得还是比较有趣的。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   与夏薇薇分离之后,吴笛很安分地回到了家中。   吴笛发现自己虽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甚至觉得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什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好吧,吴笛就是嫌逛街浪费时间。   或许对一般的女孩来说,逛街是一种享受,可对她来说,却也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   而且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女性,显然他们饱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为女性逛街的目的就是逛街,以买服装为例,她们体验或者说享受的是买之前试衣的过程,而男性则更喜欢看准了一件衣服直接买下来……   不过吴笛却不会拒绝朋友的邀请,她虽然喜欢学习,但在人际交往上,是绝对有分寸有手腕的,只要是了解吴笛性格的人,都会觉得她其实真的很好相处。   当然啦,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被嫉妒蒙蔽双眼,而做出一些傻事来。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觉得今天的心情,正好写这部治愈人心的长篇连载。   可能由于很多人看网文看多了,以为长篇小说动辄会超百万字,可其实字数超过十万就已经算是长篇小说了。   像这个世界的华夏三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便规定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就能参加此奖项的角逐。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小说,初步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概七个多月可完成。   吴笛觉得自己比起王静姝来说,果然就是手残之中的手残,王静姝一天花四个小时就能写两万多字,每个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写四十到五十万字,这七个月怕是连《盘龙》这种超超超长篇小说都快结尾了……   果然自己就是不适合网文呐,吴笛撑着自己的下颚,有些无奈地想着,不过她想到自己可以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觉得自己还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欢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联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这样的好处便在于,她永远不会有什么卡文的情况,她还可以在最佳的状态,写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现,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个陌生人而已。   没错,这是另一个世界,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情愿地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即使是他们,其作用也不过是让自己酝酿出写文的心境罢了。   她的父母,永远是她那个世界的父母,她必须要分清楚这一点。   渐渐酝酿出情绪的吴笛,开始写这部长篇小说最致郁人心的地方。   精致华丽的文字渐渐出现在吴笛的笔端,这段致郁人心的地方便在于,明明写得异常平淡,如此波澜不惊,可仔细品味之后,却会发现一种深沉的悲伤,那是一种最为沉重的无力感。   而这种无力感,正是吴笛发现身处另一个世界,举目无亲的感觉。   这部长篇小说将会告诉读者,时间的流淌、现实的变化是一件很平淡自然的事情,但当你发现那段明明自己与对方都珍重的、刻骨铭心的感情,却在这样平淡自然中悄悄逝去时,你我都不会哭泣,不会挽留,心中平静安详,只会淡淡一笑,各自向不同的方向潇洒地离去……   就在吴笛完成这最为治愈人心的部分时,她那小上网本上的聊天软件忽然响了,她本来以为是她在《青春祭》的责编菲菲,可看了看后,发现居然是《时光碎片》的编辑“千易”。   对于这位编辑千易,吴笛其实是比较陌生的,因为他不像“菲菲”那样时不时地找吴笛聊聊天,指点一下吴笛要注意的地方什么的。   千易每次就是“交稿时间到了,稿子发来”,吴笛则“嗯”一声,将稿子发过去,两人并没有太多的交流。   吴笛总觉得这位编辑架子挺大的,可能确实是因为《时光碎片》在青春文学杂志中属于领头羊的地位,发行量特别大,所以他们的架子也大。   而《时光碎片》喜欢炒作什么美女作家、帅气男作家、高中生作家之类的玩意来博人眼球,可不得不说,虽然这些人凭借着长相收获了一些粉丝,但他们的文章确实不怎么样,论起真正的粉丝,当然还是神秘的天净沙老师比较多了。   但《时光碎片》却凭借这种方式而促进了销量,并且还顺势举办了一个作文比赛,以发掘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作者,若是发现有长相和文章都不错的,那自然要力捧。   不得不说,《时光碎片》的总编钱四梁是个对市场把握极准的人才,他自己虽然不会写文章,却将懂得将娱乐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坛,以打造文坛明星,培养忠实粉丝,然后促进杂志销量。   至今为止,钱四梁都做得挺不错,杂志销量稳步上升,已经压过当年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青春祭》。   当初《时光碎片》还询问吴笛是不是美女,如果是的话,那正可以利用起来来炒作。   毕竟天净沙这位作者的硬实力,当真了得,每次读者反馈都一片好评,有不少像夏薇薇那样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净沙的文,都是直接买下整本杂志的……   可惜那时吴笛还没减肥成功呢,自然否认自己是什么美女,再说吴笛真的不喜欢抛头露面,她觉得一个作家最大的本分是写好文章,而不是用自己的长相去赚人气,到时候被人骂“颜良而文丑”就傻眼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笛那精致华美的文章配得上她那清丽如仙的容貌。   此时,吴笛不由有些奇怪,现在可不是交稿的时候啊,也不知这位架子挺大的编辑来找她干什么。   “编辑会议商讨后,可以让你进行连载,这是份连载协议,你直接签了吧。”千易用一种近乎命令的语气打出了这么一行字。   吴笛看到这行字,心里觉得有些不爽,她虽然很善于控制自己的脾气,但却不是没脾气的人,她是个很骄傲很自负的女孩,最讨厌别人对她颐指气使。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拒绝]   吴笛当然知道,在《时光碎片》上连载,是不少青春文学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毕竟它确实是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造星能力更是不凡。   甚至有不少《时光碎片》的青春文学作家,以此为跳板,真正进入了传统文坛,在华夏最大的纯文学小说杂志《华夏小说》上发表文章。   说到底在极为重视传统文学的华夏,只有在真正的传统文坛站住脚的作家,才能算是真正的功成名就。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中产阶级较为庞大,自然闲情逸致也比较多,文化欣赏水平挺高,所以愿意去买那些有内涵、有深度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定价也比较高,虽然销量可能比不上商业文学,但传统作家的收入不比商业作家低。   这就又要说到华夏电影圈了,不少学院派导演,最喜欢拍有内涵的作品,而那些传统作家的文章无疑是有内涵有深度的,正适合用来改编成电影,有了电影版权的收入,这些传统作家自然活得更加滋润了。   好吧,其实说什么有内涵有深度,其实就是装逼而已,不少中产阶级会买那些价格高的书,自然是为了装逼,可能他们私下里更喜欢看《盘龙》这样的纯商业网络小说。   然而吴笛却对什么挤破头进入传统文坛丝毫没有兴趣,她是真正的底气十足,到时候不是她主动进入传统文坛,而是人家八抬大轿将她请进去……   吴笛忍着不悦,看了看合同,顿时气乐了,她本来还以为只是这位编辑的态度不行,却没想到自己好像根本就没得到《时光碎片》编辑部的重视。   这合同给吴笛的感觉,好像是她求着在《时光碎片》进行连载呢,不仅千字的价格降低了,原因居然是连载可以交稿更多,自然要将价格降低,不过总收入是增加的……   而她要在《时光碎片》上面连载的代价远不止如此,还规定她所有的稿件都必须优先《时光碎片》,像那些短篇小说的版权,更是要以白菜价卖给《时光碎片》,然后就帮你集结出版。   吴笛忍不住回道:“这个合同也太霸道了吧?我不会签的。”   “那我们《时光碎片》可能以后就不接受你的投稿了。”千易那平淡的回复中带着一种霸道,显然,这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底气。   “呵呵,你们会后悔的。”吴笛回了这么一句,直接关掉了聊天框。   这个时候,坐在电脑面前的黄千易,脸上则浮现出一丝不屑的神色。   后悔?你以为你是谁,真正的大文豪吗?别太自以为是了!   黄千易将对话框一关,准备将这事汇报给主编,他相信主编钱四梁不会在意这个出道不过才几个月的新人天净沙。   黄千易三十多岁,男,是个对某些人很恃才傲物的人,原因很简单,他是在传统文坛混的,虽说是在最底层,但说出去依然很有面子,毕竟是真正的文人嘛。   他打心眼里瞧不起什么青春文学,若非他的写的书销量太差,他哪里会“屈尊”到这什么《时光碎片》来当个编辑养家糊口。   他一直觉得,自己写的书卖不好,不是自己写得差,而是别人不懂得欣赏!   他这样轻视吴笛,除了因为自身恃才傲物以外,还因为这位笔名为天净沙的作者,并不得主编钱四梁的欣赏。   哪怕读者的反馈确实不错,但尝到了作家偶像化甜头的钱四梁,却固执地觉得,像天净沙这样埋头写文的作者,并不符合青春文学发展的方向。   况且,最近吴笛写的文,又都是甜蜜温馨向的短篇,而《时光碎片》并不缺这样的甜文……   所以,哪怕编辑部中有不少看好天净沙的编辑提出让天净沙进行连载的建议,但钱四梁一直不置可否,想了想,便给出了这样一个苛刻的合同。   当然,钱四梁自己可不觉得这合同有什么苛刻的,能够让你这个出道不久的新人进行新连载,那是你的荣幸,你必须跪下来好好感谢我们,这就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霸道。   主编钱四梁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他正坐在办公室中,研究着如何利用他在娱乐圈的人脉,打通青春文学圈和娱乐圈的壁障……   “知道吗?这是青春文学的一场真正的变革!而我,则是这场变革的总设计师!”钱四梁用一种志得意满的语气说道。   自他入主《时光碎片》以来,仅仅三年,单刊销量便连续赶超了《青春祭》、《花季》,更别提在单行本上的销量了……这就是作家偶像化的力量,这就是学生群体盲目消费观的体现!   《时光碎片》隶属银视传媒,能够战胜号称纸质媒体渠道第一的煌萌传媒旗下青春文学先锋的《青春祭》,这可是一场值得业内人士研究的重大战役。   钱四梁对这件事向来沾沾自喜,在看到《青春祭》依然走传统精品路线后,更是觉得这本杂志已经无可救药,倒是骄御传媒旗下的《花季》懂得紧跟时尚,也开始走偶像化的路线。   跟风者永远只会是跟风者,《花季》此等宵小之辈,无足挂齿!   钱四梁总是喜欢在编辑会议上大肆抨击其他青春文学杂志,毕竟他确实有狂妄的资本。   “嗯,天净沙是谁?”钱四梁掏了掏耳朵,淡淡道。   黄千易弓着身子,笑了笑,迎合道:“一个刚出道的小作者而已。”   “敢拒绝我们杂志,她倒是也挺硬气,不过无所谓,在我看来,我们杂志旗下的作家,能写出好文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他的附加价值,如今已经是眼球为王的时代了,落后于时代者必将被时代淘汰!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将会将其轰杀成渣!”钱四梁用极为笃定的语气说道。   “对,主编说得太对了!”黄千易已经习惯了这样捧眼的话。   “下一步,我要继续将《青春祭》往深渊更推一步,当一个实力与偶像兼备的青春文学作家,来到我们《时光碎片》,你觉得情况会如何转变?”钱四梁的眼神中充斥着一种锐气。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她居然是天净沙老师?]   黄千易听到主编的话,不由心中一动,想到了《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难道主编要向姚琼这位超人气作家下手?   想到此,黄千易不由心中骇然,这位姚琼可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而是真正的开创了言情小说一个姚琼流派的畅销作家,他几乎已经跳出了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   而姚琼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六岁而已,十七岁在《花季》新人赏中出道,二十岁跳槽《青春祭》一举成为青春文学的大人气作家,并且在《青春祭》的操作之下,荣获庄重文文学奖!二十三岁再获冯木文学奖,并一举成为《青春祭》的当家作者,《青春祭》为其开辟了名家专栏。   虽说庄重文文学奖与冯木文学奖都是新人文学奖,旨在鼓励优秀的新人作家,可一般能够获得这些文学奖的“新人”,大部分都三十多岁了,而像华夏最顶尖的三奖,其获得者最年轻的记录是38岁……   由此可见三奖的含金量真的非常高,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年轻作家阅历不如那些上了年纪的作家,写出来的东西,自然内涵与深度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畅销作家中,以年轻人居多,因为他们能够把握住时尚的脉络!   姚琼的小说,不是一般的言情小说,而是一种神圣化了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文化反应。主人公大多是一些痴情的现代化都市女子,她们一旦沉溺于爱情的漩涡,哪怕前面是海是堑,她们也要勇往直前;哪怕等待她们的是生命的毁灭,她们也会义无反顾。   这正如他小说中角色所说的那样:“他是强盗,我爱他,他是土匪,我爱他,他是杀人犯,我也爱他,没有他我就不要活了!”   痴情在姚琼的小说中成了一种至死不渝的东西,坠入情网中的男男女女,遇到任何障碍——不管是长辈的阻挠,世俗的冷语,还是年龄的差别等,都不能使他们有丝丝毫毫的退缩。   当然,能够让姚琼这么受欢迎,除了他的小说确实写的不错以外,他的卖相也确实不错,即使比不上那些娱乐圈的明星,但在文坛之中,却已经属于佼佼者了!   钱四梁看中的便是长相与实力兼备的姚琼,在他看来,《青春祭》就是空有瑰宝而不懂开发利用,若姚琼在他手下的话,以他在广告运作上的能力,能够让姚琼小说的销量,再上一个台阶!   钱四梁能够说动姚琼从《青春祭》转投《时光碎片》,可不仅仅是这样一个理由,还有则是利用他的娱乐圈的人脉,改编姚琼的言情小说,将其拍摄成电视剧……   最终,姚琼在钱四梁的许诺下心动了,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觉得以现在《时光碎片》的势头,完全就不是固步自封的《青春祭》可以对抗的,不如良禽择木而栖,识时务者为俊杰。   更何况姚琼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当然也渴望更多的曝光度,他希望可以享受更多读者的追捧!   而他觉得自己的作品若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自然便能让他的影响力更上一层楼,他甚至想要凭借这次跳槽《时光碎片》的新连载,以言情小说来逆天,一举问鼎遁矛文学奖,以创造一个新的记录!   姚琼的文学之路,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毫无任何挫折,所以自然也养成了他那心高气傲的风格,时常在自己的微.博、博客中大放厥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万户侯,可谓盛气凌人。   爱他的粉丝为他的才气与性格而着迷,恨他的人,则讨厌他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姚琼在青春文学领域取得的成就,让人瞩目!   -----------------   胡亦菲作为《青春祭》的一名责编,还不知道他们最大的对手《时光碎片》已经与姚琼暗中达成了协议,甚至为这位超人气作家付出一笔不菲的违约金都不在话下……   今日是胡亦菲来找她很看好的天净沙老师谈连载协议的日子,即将要见到神交已久的天净沙老师,胡亦菲感觉挺兴奋的。   胡亦菲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天净沙老师的才华征服了,她心目中的天净沙老师,是一位上了年纪,却依然保持着美貌的贵妇人,因为从天净沙的文章中,她感受到一种真正的雍容华贵的气息。   坐在一家雅致的咖啡厅中的胡亦菲,心情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直到她看到一大一小穿着同样衣服的美女,来到她的这个位置时,她不由微微一愣,目光不由自主投到了王静姝的身上。   这两人当然是王静姝和吴笛,很显然,以吴笛不过十五岁的年纪,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需要监护人出面的。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个清新脱俗的大美女,还有一个如此可爱的妹妹,真是太萌了!   胡亦菲主动站了起来,握住王静姝的手,亲切道:“天净沙老师吗?我就是您的责编‘菲菲’,本名胡亦菲,真没想到,真人的您是这么漂亮,您在和我聊天时说自己长得一般,实在是太谦虚了。”   不得不说,出门必定化裸妆的王静姝,完全可以称之为清纯女神,当然,在家中的她,那绝对是电波系宅女,身上散发出来的二次元之力,让人完全无法理解她的思路。   王静姝也愣了一愣,忍不住笑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天净沙。”我是网络写手“中原五白”“淑女也绅士”……   “诶?”胡亦菲完全不知所措,怎么会认错人呢……   “你好,我是天净沙,一直以来很感谢你的指点。”吴笛向胡亦菲伸出了自己的手。   胡亦菲看着这位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美少女,在微微觉得眼熟的同时,大脑却完全短路了!   我的老天,年纪这么轻的美少女,居然是她心目中幻想的美貌贵妇人天净沙老师?请别这样开玩笑好吗?   胡亦菲觉得若这个美少女真是天净沙老师的话,那她自己这一把年纪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独家签约]   胡亦菲缓了好久,才从这个极具冲击性的消息中回过神来,若那些天净沙老师的粉丝,知道他们心目中充满了古典韵味的天净沙老师,是个十五岁青春靓丽的美少女的话……   好吧,这些粉丝一定会更加疯狂的,十五岁就能写出如此治愈人心的文章来,实在让人无法想像!   随着她的年龄的增长,笔力的不断提高,这天净沙老师的文章肯定会越来越受欢迎!   在吴笛的介绍中,她自然也知道了王静姝的身份,对方是吴笛的监护人,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要王静姝这个监护人的监护之下签的,要不然肯定无效,毕竟吴笛还是个未成年少女。   胡亦菲并没有直接谈协议的事情,而是和这位年纪轻得让她无法想象天净沙老师聊了一会。   在聊天的过程中,她算是真正承认了,这个美少女确实是天净沙老师!   从她的谈吐中,就能够感觉出对方那深厚的底蕴,在胡亦菲随意谈到一些这个世界的名家名作时,吴笛居然都有所了解与涉猎……   真是妖孽啊,年纪这么小,如何可以写出那般深刻的文章来,她的阅历根本就与她的年纪不相配嘛!果然是因为小小年纪,就读了这么多的书,阅历不足,完全能够用知识来弥补,仿照一些大家之作中的写作技巧、手法……   等等,她说她叫吴笛?   不会是那位在网络上正红的“最美中考状元”“最美女学霸”吴笛吧?   胡亦菲顺势问出了这个问题。   “‘最美’什么的,还是别这样说了吧。”吴笛低着头,抓了抓自己的马尾,显得有些腼腆害羞,她在独自一个人时确实中二自恋得无法想象,但在面对其他人尤其是陌生人时,她总是保持着谦虚的态度,因为她认为这样的形象才符合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模样。   “不过,我确实在这次中考中考取了全市第一。”对于学业上的成功,吴笛依然底气十足。   胡亦菲果然又愣了好一会,抿了抿咖啡,平复了一下自己内心的激动……   可她依然无法想像,能够写出这么好看的文章的天净沙老师,居然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女学霸!   胡亦菲看着非常娇嫩可口的美少女吴笛,果然觉得自己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去了!   “天净沙老师,我、我……我发现我见了你之后,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一种迷茫。”胡亦菲无力地撑着自己的脑袋,双眼涣散,看着窗外。   “胡编辑,可别这么说嘛,我家小外甥女确实天才了一些,我这个和她一直住在一起的小姨都还活得好好的,你也要想开一点啊。”王静姝捂着嘴笑道。   其实王静姝早就想看到别人因为吴笛的才华与年龄的反差感而被打击的样子了……她会说她当初也被打击得不清吗,不过她却在吴笛那无形的敦促下,重新找寻到了生活的意义!   胡亦菲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道:“天净沙老师,你唱得那首《隐形的翅膀》我真的很喜欢啊,但为何只有那些渣画质渣音质的手机所拍的视频呢,我想在音悦网找这样一首无损音质的歌下载,却发现还没有这首歌……”   吴笛歪了歪脑袋,有些不好意思道:“是我的唱功还没练好,不过这首歌我倒是已经在老师的指点下唱得更加完美了,所以《隐形的翅膀》应该马上就会在音悦网上上线了,我相信我的老师可以操作好的。”   胡亦菲点了点头,又表达了对吴笛这位天才的膜拜,然后终于谈到新连载的事情。   不得不说,《青春祭》对吴笛可是非常重视的,合同上各种条款都比较宽松,稿费也提高到了千字八百,按照吴笛每月交稿两万的收入,那就是一万六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足够她随意挥霍了,只要不是买那种动辄成千上万的奢侈品。   让胡亦菲有些讶异的是,在要签协议时,对方一个电话,居然便叫来了一位非常专业的律师……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豪门千金吧,还有私人律师什么的……胡亦菲觉得自己的人生又迷茫了,这种出身显赫,学习优秀,容貌完美,才华横溢的美少女出现在这个世上,到底是闹哪样啊!   胡亦菲自然不知道,吴笛只是使唤吴迪这只忠犬而已,有人可能认为她这是在依靠男人,可吴笛却觉得,这是忠仆应尽的责任!   他就该这么听话,要不然就不理他,哼!   协议没有任何问题,吴笛还拿到了一笔独家连载的签字费,她最满意协议的地方便是,她没必要抛头露面,只需要写文就行了。   不过以后吴笛可能就只会为《青春祭》一家杂志写稿了,她倒也觉得轻松,等到了高中,她觉得自己有空可以拓展自己的文章题材了,比如散文、杂文、诗歌……她甚至已经想好了新的笔名——浣溪沙。   若是日后人们发现人气小说家天净沙、著名插画师浪淘沙、传统散文家浣溪沙是一个人时,会是如何反应呢?   一定会很好玩吧?   在签了协议后,吴笛便将这部长篇连载小说的开头给了胡亦菲。   胡亦菲回到编辑部,便向主编苏曼文汇报了这个好消息后,便开始迫不及待的审起稿来,这可是天净沙老师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呐!   胡亦菲并没有将吴笛的具体情况告诉主编苏曼文,以苏曼文对文不对人的态度来看,只要吴笛写出来的稿子质量高,就完全足够了,《青春祭》值得称道的一点便是,专注文章本身,而不是像《时光碎片》那样依靠其他手段谋取销量。   其实这两者谁对谁错还真无法判断,这就是主编的理念问题了。   若说在没有遇见吴笛之前,胡亦菲还觉得天净沙老师是披着马甲上阵的老手的话,那现在就已经可以确认,天净沙老师是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只是本身实力非常过硬而已。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出版口袋书]   胡亦菲看到这篇文那五个字的标题,不由微微一怔,怎么觉得从这文艺的五个字中,就散发着一股治愈人心的味道呢?   胡亦菲忍不住沉心阅读起这两万字的开头,她显然已经非常明白该如何阅读天净沙老师的文章了,第一遍可以粗读看小说的剧情,等到第二遍自然就是揣摩一些似是而非的伏笔,第三遍自然就是品味那些精致优美的句子……   反正在胡亦菲看来,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值得细细品读,因为她那华丽精美的文字,并不苍白空洞,反而完美地镶嵌在整篇文章中,在渲染着一种气氛的同时,还大有深意。   至少,胡亦菲作为个年轻的编辑,本人挺爱上网的,要不然自然也不会知道吴笛的光辉事迹,她发现她已经非常爱逛那个度娘天净沙吧了,在吧中与那些天净沙的死忠粉中交流的感觉,实在太愉悦了……虽然她真的不明白对方从天净沙那华美隽永的句子中品味出了什么。   两万字的开头,胡亦菲很快就读完了,她的脸上不由露出了舒心的微笑,果然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棒了……   文笔自然毫无挑剔之处,胡亦菲甚至觉得天净沙老师的文风就该这样,很难模仿。   谁都会堆砌华丽的辞藻,写出优美的句子,可那大都是高中生作文而已。   但能够像天净沙老师这样,以华丽的文笔写出深刻的内涵,与整篇文的气氛完美融合,让人不觉得有任何苍白空洞的地方,反而想要细细品味的文字,实在是太难了,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样的文风。   要知道,当初胡亦菲可是非常讨厌那些华而不实的文字的,而一开始,吴笛的文笔就是这样,显得有些稚嫩而刻意,华丽而苍白,然而在后来的不断雕琢之中,对自己的苛刻要求之下,她的独特文风,渐渐形成。   可惜这次写的不是架空古代的文,否则又能见到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诗词了……胡亦菲有些惋惜地想着。   不过,这部长篇小说的开头,完全已经有连载的水准了,剧情虽然显得有些老套,但天净沙老师却依然用她那逆天的文笔支撑了起来,蕴含在笔下的细腻情感,更是会让读者们产生共鸣。   其实除非是一些别致的非常具有创意的小说,其中以推理、科幻小说为最,而似青春文学、言情小说的剧情,其实都是比较老套的,因为许多人都是老套地活一辈子。   这绝对是一篇甜文!   胡亦菲嘴角噙着满足的笑意,虽说至今为止,有不少读者都怀念天净沙老师出道时的那一篇《剑仙》,但那篇文的结局实在太坑了,太让人心情郁结了。   大多数人,总是喜欢甜蜜温馨的爱情喜剧的,因为那显然让人心情愉悦、舒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种美好的幻想与憧憬。   像胡亦菲现在就觉得现在的心情特别不错,真是期待这篇文最后大团圆的结局呢。   胡亦菲惯性思维发作,毕竟天净沙老师就写过一篇《剑仙》这样以悲剧结尾的文,后面的文章则全是非常好看的甜文,想来这部长篇小说也会延续她之前的风格。   可胡亦菲哪里知道,骨子里喜欢“治愈人心”的天净沙老师,铺垫了这么久,早就想给你们这些在虚幻的美好中沉迷的人们,来一次会心一击了!   而这部长篇小说最治愈人心的地方,便是那让人既想要微笑又忍不住要哭的结尾!那治愈与致郁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感觉,有多少人明白呢?   至于前面,那依然是非常甜蜜温馨的剧情,让人读了就特别畅快舒服的,而在这方面的造诣,吴笛可是真的非常高的,看她前面那些短篇言情喜剧,就知道了。   于是很自然的,前面越是治愈人心,结尾就越是致郁人心!   这简直就是硬生生摧毁某些人最美好的幻想,**裸的现实将会给他们当头一棒!   天净沙,绝对是一位合格的爱的战士!   胡亦菲很快就在编辑会议上提交了天净沙的这部长篇连载,毫无疑问,全体编辑都通过了,这就是天净沙老师的实力体现!   随后,苏曼文则与胡亦菲讨论出版天净沙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它将收录天净沙这几个月来在各大杂志上发表的短篇小说,一共六万余字。   很显然,这就是传说中的“口袋书”,面向的群体,自然是那些爱看言情小说的女生们,当然啦,有些男生也喜欢看,像天净沙的文,那自然是男女老少通杀的。   因为天净沙老师是个超越了男女这种区区性别的完美人类,能够将男生写文与女生写文的优点完全结合在一起……   像这次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便是多视角展开,有男有女,她就像高高在上神诋,能够用笔掌控创造出来的所有角色,无论男女,这实在不由让人惊叹,天净沙老师的脑子是如何构造的。   其实按理来说,天净沙作为一个新人,是不可能获得版税分成的,而是一次性买断,但由于苏曼文很欣赏天净沙的实力,心中认定这位天净沙是个披着马甲的老牌作家,于是便给予了她5%的版税分成,也就是说,按照口袋书9.8元的价格,每卖出一本,她能拿到五毛左右……   所以说还不如去帮政府在网上发帖呢!   当然,若是能卖出去十万册的话,那吴笛就能拿到五万元了……   其实吴笛倒是挺想看到自己的“口袋书”出现在市面上的,总觉得口袋书什么的,很酷啊……没想到自己也能出版口袋书这种玩意。   在苏曼文与胡亦菲讨论这事的时候,她们自然无法意料到,《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已经决定在九月份中旬转投《时光碎片》,对方的主编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用此事再狠狠地将《青春祭》向下踩一脚。   其实钱四梁是非常重视苏曼文这个对手的,因为经过他的调查发现,《青春祭》虽然在销量上落后于《时光碎片》,但它与以往的销量相比,则是稳步上升的,所以实际上《青春祭》依然具有很强的底蕴。   而比起《时光碎片》的口碑来说,《青春祭》显然更好,在读者年龄调查中发现,《青春祭》面向读者的年纪,比《时光碎片》要大一些。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为你弹奏]   “今天谢谢你啦,小狗狗。”吴笛发了一条信息过去,此时她正在看美食类节目。   “大神……什么时候‘小狗狗’成了我的日常称呼了?”吴迪的声音中,依旧充满了一种被压迫的愤懑,可在这样的愤懑中,似乎又散发出一种愉悦,他正在自家那庞大的温泉浴池中泡澡,听着轻音乐,和少女互发信息,倒是别有一番享受。   “色犬?”吴笛那冷冷的声音充满着的女王气息似乎透着手机溢出,让少年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这倒不是害怕,只需看到少年脸上的笑容,就明白了。   “才不是啊,我哪里色了,你总是污蔑我!”吴迪继续抗争着。   “唔,果然你已经承认你是一只小狗狗了吗?”   “喂!你又玩我!”   吴笛嘴角带着愉悦的笑容,她甚至可以想象“自己”脸上那种神情,她发现她似乎真的越来越喜欢调戏“自己”了。   “哦,想起来了,上次饭局,你可是很无理地触碰我的手,你这只下等变态色犬竟然碰主人高贵的手,这可是死罪,我还没追究你呢!以你的色性,之后一定整天都没洗手吧,因为你直接用你的口水把手洗干净了……”   “所以说别这么若无其事地说出这种毫无根据毫无节操的话啊!你是我的主人,这又是什么时候做的哪门子的设定?中二自恋也该有个限度啊喂!大神,你在我眼中的形象完全都毁了!”   吴笛看到这话,不由微微一怔,本来想继续的她,忽然停止了自己的动作,她有些苦恼地捂住自己的额头……   怎么不知不觉,就和他这么熟悉了呢,甚至连自己的本性与恶趣味都懒得掩饰,果然还是无法将他完全当作外人啊,因为他的性格,与前世少年时的自己,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剪不断,理还乱。   失败!   吴笛的脑中出现了这么一个词,她明明应该拥有极强的自制力,能够让自己无论在谁面前,都保证模仿出那个完美女孩的形象的,并在这样的模仿过程中,使得自己渐渐定型,达到真正的身心合一。   然而在不经意间……   不过,一定可以补救的,吴笛使劲给自己打气。   吴迪都泡好了澡,还不见女孩回信,他看着自己手机屏幕上那张女孩坐在长椅上安静阅读的样子,她的背后是有美丽的木槿花绽放着,如此相称。   可吴迪却不由皱了皱眉。   似是心有灵犀,又或是其他直觉,他察觉出了女孩的两面性,在大众眼中极力保持着那种完美形象,这不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而像是她的一种个人追求,但在他的面前,女孩似乎懒得这样做……   吴迪对此自然是颇为得意的,毕竟他在女孩心中有特殊的地位,但想到自己刚刚的话……   吴迪真想扇自己一个巴掌!   吐槽吐得太顺口了,很显然戳中了女孩的敏感处,让女孩不开心了。   最近吴迪狂补了不少两性方面的书籍,因为他觉得要读懂女孩这本底蕴深厚的书,不充实自己可不行,所以在读书的过程中,他自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女孩的性子多么大气磅礴、心胸开阔,那也绝对是有小性子的!   女孩,必须要好好哄着,虽然自己哄的方式有些奇葩,那就是找虐……   他会说他确实憧憬众人眼中的那种完美女孩的形象,因为他心灵中女性的成份就是那样,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更喜欢女孩的另一种形象吗?   因为前者让他觉得太遥远,永远触摸不及,后者则让他觉得更亲切,使他觉得对方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好吧不狡辩的话,他在吴笛大神面前就是个欠调教的抖m……   必须要补救!   要不然若是以后女孩也用那种完全温柔和善、对待所有人几乎都一个形式的样子对待他的话,那他与女孩刚刚拉近的距离,又变得无穷远了!   吴迪急得团团转,他在全力思考着该如何补救,甚至都想打电话给他那位“经验丰富”的表姐了。   吴迪上次答应了聂茜不把她是女孩的身份告诉吴笛,所收获的东西当然也有不少,他觉得自己更加成熟了。   吴迪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往家中的琴房匆匆走去,一边走着,一边拨通了女孩的电话。   吴笛看着正在震动的手机,本来想硬下心来不接,但最终还是接了,她决定用对待普通人的态度来对待他,以弥补自己完美的唯一缺口。   “喂,请问你有什么事。”吴笛的声音显得十分温和,这是她对待别人的一贯态度。   吴迪听到这个声音,差点吓得把手机扔掉,少女啊,反差不要这么大行不行?   不过这也印证了吴迪之前的猜测。   吴迪深吸了一口气,酝酿了一会,才郑重其事地说道:“我向你道歉。”   吴笛顿了顿,她的声音依然柔和:“不,应该是我要道歉,之前对你的态度实在是太失礼了,这不是一个淑女该有的行为。”   所以说我才不要你用什么淑女的态度对待我啊!   尽情地鞭挞我吧,女王大人!   吴迪觉得自己之前确实是玩脱了……   听到对方不说话,吴笛又淡淡道:“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我要挂了。”   “等等!”少年似乎跑了起来,像是在追逐什么一般。   抑或是,他一直都在奔跑着,追逐着。   “我还记得以前的约定,我依然在坚持着钢琴,现在,我想弹琴给你听!”少年气喘吁吁地说道,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惶恐与慌乱,他真的害怕少女就这样离去,就像当初少女硬撑着得了重病那天一样……   吴迪一咬牙,也不管对方是否已经挂断,只是将手机放在钢琴旁,自顾自地坐在钢琴前,弹奏出一首首这个平行世界类似《梦中的婚礼》、《罗密欧与朱丽叶》、《秋日私语》、《爱的协奏曲》、《星空》、《memory》、《水边的阿狄丽娜》等等这样浪漫的钢琴曲。   吴笛愣住了,透过手机,她似乎感受到了少年骨子里的执着,这个世界的他,在奋力向前奔跑着!   悠扬的琴声从手机中传了出来,吴笛并没有立刻挂断手机,而是将它放在耳畔,静静地倾听着……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   ps:三江票在大家的给力支持下拿到了第一,本作也算是进入三江翰林院啦,明日四更爆发,回报大家!!!不过可能下个月才上架,所以得放慢速度多存存稿了。   推荐一本很精彩的变身文——[bookid==《变身之轮回境界》]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高中目标]   吴迪弹到自己手指都酸麻无力,外面已是深夜时,才怀着忐忑的心情,去看自己的手机……   他发现手机果然早就挂断了。   吴迪的心中涌起一股巨大的失落感,难道自己完全没有触动那个心冷如冰的女孩?   不过在看到通话时间持续了一个小时的时候,他的失落感顿时消散一空,他兴冲冲地拿起手机,果然发现了一条短信——   “很耀眼……你就是你,不是我。可惜我总是会搞混,加油吧,你一定会超过我的,希望你可以在钢琴上取得更大的成就——来自另一个世界未来的你。”   吴迪傻眼了,少女的中二病又犯了吧?   另一个世界什么的、未来什么的……啊哈哈,太搞笑了。   不过,看来情况也不是太坏。   而少女发来的短信,也让吴迪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心,他准备答应母亲,在大学毕业以前在乐坛取得一番成就!   至于以后,他早就决定,要踏入政坛,做一个掌权者。   可其实发给吴迪短信的,不是少女,而是少女残存的男性灵魂,他是不如他,无论是家世还是才华还是努力程度,或许他都不知道他为何能够如此奋进,但无论如何,拥有整个世界的她却远胜于他!   吴迪有些疲惫地坐在地上,身体靠在钢琴上,望着那被夜风吹动的窗帘,心中一片安宁。   身体很累,但却很充实,仿佛做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他又想到了什么,拿起手机,总想发些什么信息过去,可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持续了整整半个小时,才编辑了这么一条短信:“每晚我都为你弹奏,希望琴声伴你入眠。”   手一快,一咬牙,点击了发送……   不好,这短信是不是太肉麻了啊,好酸啊……吴迪看着大屏幕手机上少女安静阅读时的照片,心跳微微加速,他觉得自己似乎真的中毒了,该怎样形容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呢?   鬼使神差地,他亲吻了自己的手机屏幕,做了这件事后,他自己也愣住了,脸上火辣辣的,可心中,却有一种难言的兴奋。   吴迪在知道对方是去外国语高中就读后,他当然也选择了外国语高中,可能高一时无法分在一个班,因为对方作为中考状元肯定是在最好的强化班一班的,而吴迪这种走后门的“差生”,肯定是分在另一个班。   暑假就这样渐渐向前,一晃便已经要到开学的时间。   吴笛在暑假中最大的收获,自然是跟随前世那位自己最爱吃的私房菜菜馆的老板,系统地学习了厨艺,虽说还未达到对方的水准,但吴笛相信,在自己不断的磨练之下,肯定会做得更好吃。   像现在吴笛的小姨王静姝,便几乎已经不愿到外面去吃了,而是非常自觉地买菜回来,让自家小外甥女这位“华夏小当家”施展厨艺。   除此之外,吴笛和王静姝两人还报了一个女人仪态气质养成班,接受各种各样的仪态训练,吴笛自然不用说,其实本身早就有那种名门千金的气质,而影视学院表演系毕业的王静姝似乎学得也挺快,虽然她一回到家,还是各种电波各种脱线,但她走出家门时,仿佛真从二次元来到了三次元……   在三次元中,王静姝是什么样的存在的?那当然是清纯与性感兼备的女神,上街都会被各种街拍的那种,若是“中原五白”的那些粉丝们认为他们心目中的“纯爷们”真身却是美女写手的话,肯定会觉得难以置信,然后有人去蛇的天空爆个尿,肯定又会引起各种有趣的反应。   吴笛与王静姝两人在暑假里自然也没将锻炼身体这种事情放下,吴笛那是非常自觉的,而本来懒散的王静姝,在自家小外甥女的鞭策下,也终于规范了作息时间。   好吧,王静姝时常会有阴谋论的想法,觉得自家小外甥女规范她的作息时间,只是为了让她没法听自家小外甥女那中二至极的梦话而已,反正她无法想象自家小外甥女在做什么日在地球的梦。   以及,吴笛的唱功也算略有小成了,《隐形的翅膀》这首朗朗上口很容易传唱起来的单曲,也终于制作完成,可以上传音悦网了。   吴笛才不管这首歌在音悦网能拿下怎样的成绩,她只知道,她果然最爱听的,还是自己所唱的歌。   除了这首《隐形的翅膀》外,吴笛在顾雅君的要求下,还翻唱了这个世界的一些名曲,她听了感觉很不错,一起存在自己的手机中了。   总觉得自己最喜欢听的歌是自己所唱的这样的事,放在别人身上会觉得很别扭,可放在吴笛身上,却发现这似乎是理所应当的。   吴笛认为自己是最棒的,一个人完全可以包办一切,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能力,完全超越了男女雄雌这种低等生物才有的区分。   此时的吴笛,已经在期待自己的高中生涯了,在开学之前,她又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首先必须要达成的目标,当然便是保持学业成绩上的制霸。   其次她选择外国语高中,便是看中了学校内有各种语言的外教,她想学习并精通各大国的语言。若是可以的话,她希望能够出国当一学期的交换生,这对她拓展视野有好处。   以及,高中里或许有各种各样的竞赛,那她也会当仁不让地去参加,她认为能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也是一件取悦她自己的事情。   吴笛觉得这大概就是要在学校中完成的事情了,或许有人期待高中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可惜吴笛的脑中,压根就没有“恋爱”这个词汇。   毫不客气地说,她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或许有人认为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会带动更多的人奋进,却也有更多的人,会被她身上的光芒所刺伤,这就是天才最让人痛恨的地方!   能被称之为天才的人,可不仅仅是因为天资,有的时候,那种自身的偏执与强大的意志力,也是一种天赋,而这正是吴笛的强大之处,她是一个绝不会被击败的斗士!   吴笛的自私,还表现在她对别人的漠不关心,也许别人会觉得吴笛这个人相处起来异常舒服,因为她从来就不会指出你做错的地方,如此宽和、心胸开阔,可仔细想想就会觉得心寒,因为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吴笛只想做完美的自己。   在经历了蒋文这件事后,吴笛对这个世界的恶意也算是有了初步了解,她觉得自己不能因为太投入学习,而忽略一些人对她的算计,她必须要做好被整个世界的恶意所针对这样的心理准备。   麻麻,平行世界的学校学生实在是太可怕了……   ==============   今日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推荐远古神月下小羊的《妞非在下》。这个当年以《候补圣女》开创变身百合流的无节操魂淡,终于完本前作并复出开新书了,现在节操倒是满满的。《妞非在下》是猪脚以开女浴场为穿越异界奋斗目标,进化中的龙傲娇,轻松搞笑变身文!链接[bookid==《妞非在下》]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艺名]   在吴笛展望高中生涯时,她的母校实验初中,却在暑假招生宣传期间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当时正是实验初中将吴笛当作门面、形象大使宣传本校的时间,招生办公室中,孙主任正在处理一些小学升初中的学生的信息。   一位招生办的工作人员便匆匆忙忙走了进来,对孙主任说道:“主任,大事不好了,我们的学校的宣传册不够了!”   孙主任听到这话,不由一愣,半天没反应过来这位工作人员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他沉下脸,不悦道:“宣传册怎么可能不够?市里小学毕业的学生一共才多少,我们的宣传册绝对比要上初中的学生要多!你难道怀疑我的招生经验?”   工作人员抹着自己额头上的汗,这位孙主任可是实验初中的老资格了,招生经验可以说非常丰富,他是绝对不可能算错什么宣传册数量的。   但有的时候,却会因为一些意外状况而发生改变。   “可是,不只是那些小学毕业生的家长来拿招生手册,还有一些说是特别崇拜吴笛的学生,尤其我们学校初一初二的,哦,现在是升初二、初三了,他们都去抢着要收藏那些宣传册呢,因为里面有吴笛的照片,拍得很唯美……”工作人员硬着头皮说道。   在原则上,实验初中的学生,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够拿到宣传册,回去也算是给学校做宣传了,说不定家里有一些正好要上初中的亲戚什么的。   然而会主动帮着学校宣传的在校学生毕竟不多,按照以往来看,绝不会出现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瞠目结舌的情况。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吴笛!   吴笛这位学霸女神虽然已经毕业,但实验初中依然存在着她的传说!   早就听说学校的宣传册会拿吴笛作为封面,实验初中的那些崇拜吴笛的学弟学妹们,自然要入手一本,说不定有学霸女神保佑,便也能变身成为学霸呢?再不济将这宣传册当作吴笛女神的写真收藏也是很有价值和意义的嘛……   这些学生拿着宣传册可不是为了学校的宣传,而是自己独吞了,这古往今来独吞宣传册这种事情,怕是头一回吧?   孙主任听到工作人员的汇报的缘由,有些无语地抓了抓自己的耳朵,他万万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个中考状元吴笛,在这实验初中的人气,未免太恐怖了吧?   “主任,不止如此啊,有些喜欢动歪脑子的本校学生,已经准备将免费的宣传册转卖出去了,甚至还有倒卖车票的黄牛党觉得这宣传册很有倒卖的价值……”工作人员自己自己说着说着都觉得这事儿实在是太夸张了也太邪门了!   孙主任深深吸了一口气,拿起自己桌上的宣传册看了看,这封面是吴笛坐着学校里秋千上的图,背景是那空阔的操场与碧蓝的天空,微风轻轻拂动着她那如瀑的黑色长直发,整幅图可以说拍得异常唯美自然,一股文艺小清新的调调扑面而来,正合某些人的胃口。   孙主任原来还不觉得,现在听这工作人员一说,怎么也有种收藏的**了呢……或许还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倒卖宣传册?   孙主任使劲摇了摇头,拍了拍自己的脑子,倒卖宣传册这种事情,传出去实在是太丢人了,他是招生办主任,可不是什么黄牛党!   孙主任想了半天,只能将这事去汇报给了张校长,这张校长听到出现这样的情况后,自然也是惊讶万分,心中只觉得隐隐后悔,若是吴笛还在实验初中上学,岂不是能够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了?   真是便宜了外国语高中了……张校长有些惋惜地想着。   董事们很快也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不忧反喜,自然觉得邀请吴笛做学校的宣传大使这一步棋,走得实在太对了!   饶是董事们早已预料到吴笛能够给学校的宣传带来大大的便利,却也真的低估了吴笛的影响力,他们现在只是大手一挥——   区区宣传册而已,要多少有多少,给我加印!这是学校必须要做的宣传。   这自然是所有董事们心中的想法……   然后当最终花费在宣传册上的费用账单,出现在董事们面前时,他们的脸都白了,开什么玩笑,宣传册居然发出去几十万册?   妈蛋给跪了有木有……这是新出道的人气作家的畅销小说还是啥?火爆新星的专辑唱片卖出的数量?   好吧,就算宣传册是免费的,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来拿吧?   早知道当初就收费了!   董事们后悔莫及中……   所幸这宣传册的作用无疑是十分明显的,这新的一届的学生中,可是有不少尖子生都慕名而来,说是要沾一沾吴笛大神的仙气,希望能够在三年后的中考中,取得一个最优异的成绩!   若是可以像吴笛学霸女神那般,在中考前就喊出拿下第一的口号,并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再现大神风姿的话,那自然是极好的。   这个时候,吴笛正和顾雅君在一起,顾雅君在自己音悦网专栏下,想要添加吴笛这个歌唱者,这算是音悦网最让音乐制作人喜欢的地方了。   除了那种自己制作音乐并且自己歌唱的音乐人,大多数都是音乐制作人与歌手合作的,就算是天后韩绯雨也不例外,这就大大提高了音乐制作人的知名度,使得以往一直作为幕后工作者的音乐制作人走向前台。   其实吴笛也能算是“原创”音乐人,但毫无疑问,她太不专业了,最多也就会写出那些传唱广泛的“神曲”的旋律,但真正要将它们制作得精良,还是要靠顾雅君这样的专业人士。   对吴笛来说,音乐算是她玩票性质中最不受重视的了,她可没精力去再学如何编曲、录制之类的事情,她觉得这实在没有必要,她唱歌就是给自己听的。   “那么,小笛你自己取个艺名吧,这也可以避免一些麻烦,我这里是不会贴你的照片什么的。”顾雅君说道。   吴笛认为自己绝对是个取名苦手啊……她想了想,试探道:“魔理沙?”   ============   今日第二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上传歌曲]   顾雅君并没有对吴笛的这个艺名发表什么看法,她虽然不明白这个艺名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她只是点了点头,便将这个艺名敲了上去,她觉得吴笛只要不挂原名就好了。   其实一般来说,即使在网络上很火的红人,其影响力是绝对无法与那些大公司包装的明星相比的。   想象一下,当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明星时,你可能会上去要个签名,但遇到网络红人时,或许你会觉得此人很眼熟,但却想不起来她是谁了,更别提去要什么签名了。   而网络红人一般都会以昵称去称呼他们,很少用名字的,比如说“犀利哥”“芙蓉姐姐”“凤姐”“奶茶妹妹”等等。   像吴笛虽然在网上很红,但却只有少数死忠粉去搜吴笛的资料,知道她的名字叫吴笛,可大多数人在网上,都是拿“最美女学霸”“学霸女神”去称呼她的,何况吴笛这个名字也是很平凡很普遍的。   自从不少报纸披露了吴笛在中考之前说出的狂言,并真的实现了这个狂言后,网民们觉得吴笛无愧于学霸的称号,因为她的行为,的确有一种普通人难以企及的霸气!   这种霸气在女孩身上,显然会让她更具一种异样的魅力。   也不知是哪位善于恶搞的无聊大学挂科狗想出来的,在某人气度娘吧发了个帖子,说是只要膜拜这位女学霸,绝对可以保证不挂科,而他用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他贴上了自己全是六十分的“凶残”成绩与一张吴笛图片……   这个贴子又被顶得老高,不少挂科狗纷纷表示膜拜,然后一定要去收藏吴笛这位美少女学霸的靓照,以沾一沾这位大神的仙气。www.600000.net   一时间,大学之中的学渣们纷纷改变了原来拜考神挂死神小学生求不挂科的风俗,改成了膜拜女学霸,反正后者比前者更耐看,是一只娇嫩可口的美少女……有丧心病狂的家伙,直接将吴笛的照片打印出来挂在自己的寝室里。   奈何他们似乎忘了吴笛不过才只是初中的学霸而已,庇佑不到已经上大学的他们……   实际上,对于这些学渣们来说,拜什么都没用,该挂科的还是挂科,能混过去的还是可以混过去,他们只是在跟风玩一玩,满足自己内心的空虚而已。   除了吴笛这样的正面网络红人以外,其实还有那些在网上因为恶搞而名气变大的红人,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你都无法认出他,因为有的时候网络与现实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他可能只是在网络上故意恶搞吸引关注而已。   最关键的是,由于吴笛本人真的非常低调,从来没有乘势去开个微.博,注册个人人什么的,甚至连自己的度娘吧都不去,这样一来,再红的人也会因为时间而渐渐被人遗忘。   所以有很多凭借容貌红起来的偶像明星,就跟流星一般,容易被人遗忘,反倒是那些实力与长相并存的明星,所创造出来的经典,能够让人铭记。   可能有人觉得吴笛是个难以理解的人,既然都低调了,那为何又要在演讲、晚会上出风头?这只是别人认为她是在故意出风头而已。   但别忘了,吴笛的性格便是,每做一件事时,都会将这件事做得更完美,否则便像一天不喝大力一样浑身难受!她就是这样认真偏执,她可不觉得自己是在出什么风头,而是必须要这样做!   吴笛低调在于,她一点都不在意这样做会引起什么样的影响,并用这样的影响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只知道,自己尽力去做了,而且做得完美了,取悦到自己了,这就足够了!别人永远也无法想象她对自己有多么苛刻。   “那么,我就把这你唱的几首歌都上传了?”顾雅君征询了一下吴笛的意见。   吴笛点了点头,一共是五首歌,一首《隐形的翅膀》,其余有两首是翻唱的这个世界很红的流行老歌,还有两首则是顾雅君的原创歌曲《在田野歌唱》、《爱似水仙》。   见到吴笛还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顾雅君不由有些泄气道:“小笛,难道你就不兴奋激动吗?以我对音悦网的了解,你这‘魔理沙’的歌声一出,肯定会造成疯狂的下载量的!《隐形的翅膀》这首歌起码会突破百万下载,成为一首二星歌曲,像这样歌词通俗易懂,旋律优美的励志歌曲,可是非常受欢迎的!”   顾雅君说得不错,这世上总是那些时常被人吐槽的“神曲”口水歌传唱广泛,《隐形的翅膀》虽然不可能像吴笛那个世界什么《最炫民族风》、《江南style》那样风靡,可却也是为大众所熟知的。   然而吴笛却如此回答道:“我已经尽力去唱了,而且自己听了之后感觉不错,我很开心……这就足够了吧,不过还是要感谢顾老师你的指导。”   顾雅君翻了翻白眼,有些无奈却十分宠溺地摸了摸吴笛的脑袋,完美主义的她,对这个弟子真的非常满意,因为吴笛确实唱出了她想要的音乐。   在吴笛唱功的迅速进步之中,顾雅君甚至觉得自己都有些跟不上弟子的节奏了,原本一直很自傲的她,常常认为她制作出来的音乐是最好的,只是没有人可以将其完全展现出来而已,可有了吴笛这个弟子之后,她却发现了自己身上的许多不足!   顾雅君毕竟是个新锐音乐制作人,以前一直眼高于顶,因为这样的性格,可能成就会有限,可自从遇到吴笛之后,就觉得自己完全被这位弟子那种认真执着的态度给感染了,原本就十分努力的她,也变得更加努力了。   不得不说,吴笛身上确实有一种让人看了也想奋进的力量!   而让顾雅君更加怜惜的,则是吴笛的身世,这么可爱努力的女孩,却这么小就没了父母,实在是太可怜了,顾雅君也是个女人,自然有一种母性,在教授吴笛的过程中,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在网站提示顾雅君上传成功时,她的脸上不由露出了笑容,想到那位一直看轻她的老对手,她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   ============   第三更~~~~~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好奇]   顾雅君作为一名新锐音乐制作人,完美主义倾向的她,其实在圈子内人缘不是太好,与她合作过的音乐人和歌手,很多都难以忍受她那种处女座性格。   曾经与顾雅君是同学,关系还一度不错的周东阳,也是在业界中声名鹊起的新锐音乐人之一,当初他曾与顾雅君合作过,他其实在内心深处十分欣赏顾雅君的才华,可他却不认同顾雅君培养歌手的方式与一些音乐理念。   所以他曾断言顾雅君这辈子怕是成就有限,他甚至觉得顾雅君制作不出那种受众广泛的“神曲”,因为有时候一味地去追求高端大气上档次,简直就是自绝于人民群众。   歌词通俗易懂、旋律中毒性强的歌曲,或者说是口水歌,往往才能成为“神曲”。   而因为如此,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有了裂痕,其实这也是顾雅君单方面的原因,女人嘛,这心胸总是没男人开阔,事后就算周东阳道歉,性子有些尖酸刻薄的顾雅君也懒得理会。   顾雅君心中憋着一口气,她一直想证明自己能够做得更好,而吴笛,则成了她证明自己的一个契机!   周东阳这时恰巧在浏览音悦网,他本人是个非常热爱音乐的人,可以说什么音乐都有所涉猎,他不像顾雅君那样,眼高于顶,认为自己的音乐是最好的,其他人的音乐都不值一提。他认为要制作出更好的音乐,则必须博采众家之长。   在音悦网中,他是一直关注着顾雅君的,他其实很在意这位当年的友人。   这时,顾雅君上传了自己制作的音乐之后,一直关注着她的周东阳自然便收到了信息,他不由微微一愣,怎么顾雅君会在这个时候上传音乐呢?   周东阳搞不清楚顾雅君到底在想什么,除非是那些刚刚入行的新手,喜欢随心所欲乱上传音乐以外,一般懂行的应该都知道,在上传音乐之前,要进行一番炒作。   比如跟网站的编辑要推荐,抑或是找圈子里的同行好友要推荐,毕竟如今可是眼球经济的时代,除非是真正的好酒,才能够酒香不怕巷子深,   顾雅君在圈子里虽然人缘不怎么样,但她的才华,其实还是有不少人认可的,所以若是顾雅君请圈子里的一些人要推荐的话,他们不会不给面子。   周东阳就觉得,若是顾雅君来找他来宣传一下她新制作的曲子,那他绝对会帮忙的。   哎,这个女人啊,就是太高傲太偏执太完美主义了……周东阳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点开了顾雅君的专栏,便看到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名字——魔理沙。   这次顾雅君居然还是与一个听都没听过的新手合作!   周东阳翻了翻白眼,连吐槽的**都没了,他觉得顾雅君真的没救了。   要知道,只要是有点名气的音乐人,自然要与那些已经成名了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歌手合作,要不然绝对会扑街……   毕竟促使听众们下载歌曲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便在于那位歌手的名气,粉丝的忠诚度会促使他们自愿付费下载歌曲,哪怕有时候歌曲并不怎么出色。   而眼光对于音乐人来说,自然也是非常重要的,敏锐的眼光能够使得音乐人找到适合自己风格的歌手。   周东阳现在都有些怀疑顾雅君的眼光了,但是根据顾雅君的前面几首未达到一星级的歌曲,大概下载量在二三十万的歌曲来看,顾雅君的眼光应该还是不错的呀……   莫非是煌萌传媒要捧新人?   这也说不通啊……周东阳点开魔理沙的资料,发现就只有一个性别“女”,其他的都是一片空白!   这、这不会是恶作剧吧?   周东阳已经完全懵了,他甚至都怀疑顾雅君的帐号被盗了!   他没有急着听歌,而是向顾雅君发了一条信息,是直接在网上发的,这网页聊天系统,跟人人网差不多。   “这魔理沙真的是你新合作的歌手?”周东阳打出了这么一行字。   顾雅君回得很快,字里行间里可以看出她的自信:“当然,魔理沙让我非常满意,她可是我的得意弟子!”   电脑前的周东阳无疑显得有些惊讶,这世上居然还真的有能够让顾雅君满意的歌手?就连四小天后之一的韩茹冰也曾被顾雅君挑刺挑得很无奈,那是与顾雅君合作过的最大牌的歌星了,可惜最终制作出来的歌曲,也就三十多万的下载量。   然后与顾雅君合作的大牌歌星就越来越少了,她们可不想找不自在。   也不知这魔理沙是什么人,居然能够让顾雅君觉得满意……   怀着一种好奇,周东阳点开了《隐形的翅膀》,发现作曲作词都是这位魔理沙,而编曲、录制才是顾雅君时,不由又愣了一愣,好家伙,这位魔理沙还是原创型歌手啊。   周东阳显然并不关注那些网上的八卦,所以根本不知道吴笛与《隐形的翅膀》之间的故事,而由于网上只有渣画质的那个毕业晚会的视频,这就使得《隐形的翅膀》并没有引起太多业内人士的关注。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吴笛的热潮早已褪去,所谓的网络红人,连流星都算不上,很快就会被其他热点事件所转移,像最近华夏境内就发生了一起火车站持刀砍人的恐怖事件,让无数华夏人痛恨不已,这简直就是真正的丧尽天良!   魔理沙那轻灵的声音在周东阳的耳旁响起,他微微一怔,然后便闭上了眼睛,每次在第一次听歌时,他都会将自己放在一个倾听者的角度,来尽力欣赏它,而不是专业音乐人的角度,若是一直用后者的角度去听音乐的话,那根本就没有趣味了。   周东阳一边听着,一边下意识打着节拍,安安静静地听这样一首歌曲,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了,心中或许没有太多的触动,其实会听歌听得非常触动的,大抵是因为联系到了自身,想起了某些让自己触动的事情。   虽然没有触动,但他的第一感觉却是——真的非常好听!   ==============   四更爆发完成~~~~~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冰释前嫌]   周东阳确实是个非常喜爱音乐的人,各种音乐来者不拒,他觉得判断音乐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好不好听,他所追求的,也便是好听的音乐。   他的这种理念,其实是非常贴合大众的,像有的音乐人就非常喜欢用音乐来表达自己的理想,认为自己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可惜他自己的理想不是大众的理想,这音乐自然便越做越小众……   周东阳听完一遍后,自然有些意犹未尽,第二遍他用专业音乐人的角度来听时,便下意识评估起这首歌曲的价值来。   要说艺术性吧,确实不是很高,无论是歌词还是旋律,都比较通俗,这就是一首口水歌,但以他的对商业价值评估的眼光来看,通俗的音乐自然是大众的,这首歌可能真的可以火起来,有成为“神曲”的潜质。   紧接着,周东阳又连续将魔理沙的所有歌都听了几遍,除去那两首老歌不谈,顾雅君自己创作的歌曲,还是那么具有特色、非主流,自己作为一个音乐人,当然很欣赏这样高大上的音乐,但大众听起来,肯定会觉得别扭,不会买账。   在这些歌之中,周东阳敢保证,绝对是《隐形的翅膀》这首歌的下载量最高,也许这将成为顾雅君制作出来的第一首可以达到星级的歌曲!   而除去歌曲本身,单从这个歌手魔理沙的嗓音来看,周东阳确实羡慕了,没错,他羡慕顾雅君能够找到这么好的苗子!   再根据顾雅君对她这位弟子的评价,很显然,这个魔理沙在态度上,绝对达到了顾雅君的要求,也即是说,魔理沙或许真的会被顾雅君调教得完美!   从这几首歌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魔理沙显然的的确确是个新人,她虽然已经很刻苦地在锻炼自己的歌唱技巧,但这不能掩饰她技巧中的稚嫩,除了将《隐形的翅膀》唱得几近完美以外,在其余歌曲上,显然掌控力还略显不足。www.yzyouth.com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魔理沙在顾雅君的调教下肯定会越来越出色,这个孩子,是有着天后潜力的!   周东阳原本不认同顾雅君的理念,那自然是因为他觉得顾雅君对待歌手太苛刻了,连一点小错误都不容许别人犯,这显然太极端太理想化了。   像周东阳自己在与歌手合作时,都只要最终歌曲能达到他心理预期的八成,就足够了,在他看来,大众其实真的听不出这八成歌曲与十成歌曲间的区别。   顾雅君的音乐,显然就是制作出来给专业音乐人听的,专业人士可能会纷纷叫好,因为它歌词优美、多变、有新意、不俗气,而这也是顾雅君算得上新锐音乐制作人的原因,可惜却总是不叫座,至今连一首星级歌曲都没有。   而周东阳却已经与四小天后之一的肖雅姿合作了一首二星级的歌曲了,下载量达到了两百多万,这一举增加了周东阳在商业型歌曲上的口碑,不少歌手都挺愿意与这位非常宽和的新锐音乐人合作。   周东阳这时给顾雅君发去了一条信息:“这个魔理沙真的是个好苗子了,她真的能忍受你的各种挑刺?”   顾雅君看到这条信息,顿时就沉下了脸,回复道:“事实上,我在她身上挑不出任何刺,反倒是越和她相处,越觉得我自身有许多不足,她总是可以百分之一百二十地投入到学习中去,让我非常佩服。”   周东阳看着这条消息,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发现这话确实是顾雅君说的,他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世上居然还有能够让顾雅君都心服口服的人?   顾雅君那是何等地自傲,现在还不是资深音乐人,就敢和当红小天后韩茹冰甩脸色,而现在这个女人却告诉他,这世上有个叫魔理沙的新人,让顾雅君都挑不出刺,反倒自我反省了……   要知道,一般完美主义者,多多少少都有些自恋,以自我为中心,就算犯了错,也总是会硬着头皮死撑,可周东阳万万没想到的是,顾雅君居然因为自己的新收的弟子,而开始改变自己了!   周东阳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笑容,他只是心中羡慕地回复道:“那我祝贺你了,别怪我以前说话难听,你之前的性格实在太恶劣了,所以我一时嘴快,说你以后成就有限,但现在的你,给我的感觉……好吧,总之我很羡慕你能够收到一个这么不错的弟子!你的成就,我再也不敢下定论了。”   顾雅君看到这个回复,抿了抿嘴,脑中不由回想起以往她与对方一起钻研音乐的日子,她刚刚本来下意识沉下的脸色,也由阴转晴,其实在与吴笛相处的过程中,她就已经在改变自己了。   “好吧,我为我以前的小鸡肚肠道歉,有空出来一起吃个饭怎么样?”顾雅君回道。   周东阳看到这句话,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郁了,他极为坦然回复道:“自然可以啊,再叫上些你的老同学呗,对了,我对你的弟子很感兴趣啊,要不也一起叫出来?”   可惜周东阳却收到了这样的回复:“别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她可是我的宝贝,而且她还是个学生,也就暑假时间多一点而已,根本就没时间来搞什么应酬……对了,你还不赶紧推荐我最新制作的歌曲?”   周东阳暗暗叹了一口气,他对这位魔理沙可是真的很感兴趣的,不知为何,他甚至觉得,这个魔理沙也能驾驭男人的歌,或许是错觉吧,毕竟这么好听的轻灵嗓音……   周东阳一边想着一边顺势发了条音悦网的状态,大力推荐顾雅君最新制作的歌曲,这其实跟人人状态、说说差不多,关注他的将近百万粉丝都能看到。   周东阳在圈子里的人脉,可不是顾雅君可以比的,他的这条状态一发,顿时就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他们自然纷纷去试听这几首新歌了。   而此时的吴笛,终于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涯,这是真正的崭新的开始,因为她以前那个世界这个城市,根本就没有这所外国语高中。   =======   求收藏推荐~~~~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入学]   吴笛今日的打扮,显得更加保守低调了,t恤牛仔帆布鞋,发型是单马尾,没有任何装饰,仅仅戴着粉色的发夹,素面朝天,清清爽爽,身上充满了书卷气的她,很有一种学生的朝气,愈发显得清丽动人。   由于外国语高中的学生大都是住宿生,还有一个班是专门特招的外市的优秀尖子生,所以在这学校大门面前,停了不少车辆,其中不乏一些豪车,足见在外国语高中这样的省里都数一数二的学校中,有不少权贵子弟。   毕竟这个城市是这个省的省会城市,要不然也不会是副省级。   不少家长都帮自己的孩子拿着行李,向这个外国语高中的宿舍区行去,这倒是让吴笛觉得有些大学的味道了。   可惜这高中可没有学生会来组织迎新之类,在这所学校之中,高中的学生会基本就是个摆设,安心当个吉祥物就行,根本就没有任何权力。   倒是隔壁的贵族学校圣心公学,其学生会有那么点权力,每年都能组织嘉年华,这是一种让学生放松的狂欢节,有些类似泥轰学校的学园祭,主要是各个班级或社团展示自己,这嘉年华每年都会举行,一般是在国庆放假日举行,全市的高中生都可以去参加。   而外国语高中的学生无疑近水楼台先得月,大都会去看个热闹,甚至有些社团还会在圣心公学刷一下存在感,毕竟外国语高中虽然也有社团,但学校却一点也不重视,待到高三时,更是勒令学生不准参加社团,而是全身心的准备高考。   圣心公学由于是贵族私立中学,里面的学生大都是富家子弟,高考对他们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可以直接申请国外的大学。   而华夏最优秀的两所大学,一是在京城的华夏大学,二是在中都的中都大学,它们在世界上的名气可是非常大的,有不少外国留学生都对这两所名校向往不已。   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相比较而言,前者是政治家的摇篮,毕竟位处京城这个政治中心,有志于入仕途的政阀子弟都必须要进入其中进修,而后者则学术气氛更加浓厚,是不少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学霸学神们的选择。   吴笛独自一人,只是背着一个很朴素的女式学生挎包,里面放着几本最近正在看的文学名著,然后径直向自己所在的教室走去,道路两旁都栽着绿树,校园内的风景很是宜人,她对这个学习环境还是很满意的。   她在高一(1)班,学号为1号,其中的学生,全是中考考出不错成绩的优等生,还有的则是初三上学期就提前召入的尖子生。   像这种提前被召入的尖子生,自然对那些中考才考进来的学生带着一种俯视的目光,因为他们提前招生所做的题目,可比中考题目要难多了。   当然,吴笛这种真心犀利的中考状元,他们是绝对不敢瞧不起的,因为中考虽然容易,但能够真正达到顶尖,做到完美,那真的是太难了,所以这更是一种让人钦佩的能力!   不得不说,这外国语高中的硬件设施还是不错的,进入学校时,当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高大的行政楼,在行政楼之前,则是升国旗之处,华夏龙旗正高高飘扬着。   吴笛在进入外国语高中之前,是仔细阅读过此高中的宣传册的,知道在这行政楼之后,还有三座教学楼,分别是高三、高二、高一学生的学习之处,再往后则是一大片篮球场,篮球场后方,才是学生公寓。   而在气派的行政楼左边,则是一座体育馆,算是外国语学校篮球队的主场,随着“素质教育”的口号越来越响,高中篮球联赛可是已经举办过好几届了。   在体育馆后方,便是大操场,由于外国语高中人数挺多,所以都会在这个大操场中做课间操。   在教学楼与宿舍楼之间,则是外国语高中的食堂,有人说高中生活其实就是三点一线,此言不虚,在高三那一学年,更是深刻地体现了这一点。   像外国语高中就基本上不搞什么晚会,孔校长认为这毫无意义,外国语高中的学生,由于要兼修一门除英语之外的语言,这已经让学生的学习时间更加紧迫了,所以作为一个比较古板的老校长,他总是尽可能地减少学生的娱乐时间,最好是学生将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中去。   所以孔校长其实在外国语高中很不得学生的人心,但外国语高中的学生却有百分之九十能够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校内极为优良的学习风气,更是让不少家长称道。   而随着毕业的学生年龄越来越大,他们回首过往时,心中反而都对那位严厉的老校长心存感激。   孔校长最看不惯的就是隔壁的圣心公学,中不中西不西,如果真能有伊顿公学那样的严谨倒也罢了,奈何这圣心公学自诩什么贵族私立学校,冷艳高贵得很,但里面的学习风气却是一团糟,一群富家子弟进去玩乐的,还美其名曰“享受青春”……   反正孔校长是最看不惯对方这种学习风气了,他最担心的是那些肆无忌惮的富家子弟影响到外国语高中的优秀学生,这每年富家子弟来外国语高中追求校花的事迹又不是没有。   这些富家子弟完全就是在找乐子而已,才不会真的喜欢上外国语高中的哪个女孩,他们甚至喜欢打赌用几天搞定哪个美女,于是这就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孔校长不由想到了这次入学新生中那位非常优秀的女孩——中考状元吴笛。   他那满头白发下的苍老面容上,出现了一丝忧容,他很希望看到这个女孩可以一直优秀下去,却又害怕她会在高中堕落……   因为对女孩而言,美丽的容貌是天赐的宝物,更是天赐的诅咒,这世上不知有多少美貌的女孩,都被美貌毁掉了。   她们总是在男人的追捧中迷失自己,然后产生了错觉,好像拥有了美貌就拥有了一切。   美貌战胜不了时间,但智慧可以。   ============   求收藏推荐~~~~~~~   ps:感谢【炼金学徒】与【爱在微风细雨中散布】两位盟主的诞生!!!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苏暖]   今日的天气还算不错,九月的夏末初秋季节,已经有了一丝凉意,微风中有着清新的气息,吴笛抬头看了看这蔚蓝的天空,心中一片安宁。www.zilang.net   她现在真的很珍惜自己的学生岁月,待到走上了社会再回首过往,便会切切实实地发现,这是人生之中最安逸的一段时间。   走在这校园内,由于来报到的学生真的挺多,她可以感受到不少投在她身上的目光,对此她早就已经习惯了,她太了解男人这种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了,身为美少女,就该有被男人欣赏的觉悟。   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却发生了一件小小的意外事故,一个身材极为娇小的新生,独自一人拿着一大堆的行李,她好像特别喜欢东张西望,结果走着走着直接撞在了树上……   然后她的行李全都散在了地上……等等,这好像根本不是什么行李,而是各种零食例如薯片、海苔、话梅、饼干、巧克力等,然后还有一大袋苹果与橘子,完全四散开来了,滚得满地都是。   娇小的少女以一个鸭子坐的方式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额头,脸上似乎还有些迷糊,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撞了树……   待到她发现自己的零食与水果全掉在地上时,不由轻呼一声,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我的食物……不要抢我的食物,我会没命的!”   这种将零食当作恢复hp红药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没零食就等于没命?那我岂不是早没命了?给那些从不吃零食的人道歉啊!   吴笛见状,嘴上也不多说,只是心中随意吐槽下,然后迅速帮少女捡着地上的苹果与橘子,旁边还有几位热心的同学也纷纷伸出了援手,不一会儿,大家就拯救了少女濒临死亡的生命……   “得救了……真的很谢谢你们!”少女一脸满血复活的模样,露出了有些傻气的可爱笑容。   吴笛这才看清楚少女的容貌,她有着一头栗色的头发,天然卷,发型是**头,正适合她那可爱呆萌的容貌,不过她的脸上似乎总带着迷糊的神色,笑起来时傻里傻气的。   也不知这个娇小迷糊的少女是哪个班的,她随意想着,正欲离去时,却发现自己的衣角被拉住了。   吴笛有些疑惑地回过头,却见娇小的少女一脸衰样地仰头望着她,额头上还有些撞树后的痕迹,她瞪大了那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说道:“我的塑料袋破了,能不能帮帮我?”   吴笛果然看到盛苹果那个塑料袋已经破了,她自然是乐于助人的,于是她点了点头,打开自己的挎包,对女孩说道:“把苹果放我的包里吧。”   少女点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一般,她非常真诚地感谢道:“真的太谢谢你了,我叫苏暖,你呢?”   吴笛温柔地笑了笑,她淡淡道:“没关系,举手之劳而已,我叫吴笛。”   苏暖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吴笛那疏离的态度,事实上,这是吴笛对陌生人的一贯态度,无论男女。   苏暖在知道吴笛的名字后,忍不住说道:“天下无敌吗?”   虽然吴笛很想点头,但她却微笑着解释道:“口天‘吴’,‘笛’是‘笛子’的‘笛’。”   吴笛不仅帮苏暖拿了苹果,还帮她分担了一些行李,反正吴笛是走读生,本来就不住在学校。   所以吴笛这两辈子还是第一次来到女生宿舍,她的内心倒也没有什么波澜,毕竟是新开学,男生宿舍女生宿舍都一样没人,几乎毫无区别。   吴笛看到这九人间的宿舍,条件十分一般,她心里不由庆幸,还好没有选择住校,不但晚上的自由支配的时间没了,而且这里睡觉的环境也太差了。   还要每天值日打扫卫生什么的……吴笛忽然更加念起王静姝的好来,她总是将那个很朴素的家弄得洁净而温馨,让吴笛生活得非常舒适,而吴笛每日要做的,也就仅仅是下厨做饭而已。   王静姝几乎包办了一切家务,不论是对房间的打扫,还是衣物、碗筷的清洗。   “吴笛,真的太感谢你了!”胜利到达目的地之后,苏暖双手合什,做了一个膜拜的动作,脸上带着暖暖的笑容。   “不用谢,举手之劳而已。”吴笛依然礼貌地回以微笑。   “对了,你难道没有行李吗?”苏暖问道。   “我是走读生,不住校的,家离这个学校不远,骑个自行车十五分钟就到了吧。”吴笛回道。   她所住的地方恰巧就在学校的聚集地,离实验初中最近,走着二十分钟就到了,而外国语高中显然有些远,所以她直接用稿费买了一辆自行车,还能顺便锻炼身体,虽然她现在的身体真的很棒,不过外表看起来还是那样柔柔弱弱的。   苏暖点了点头,她家虽然也在本市,但显然离学校比较远,所以她选择了住校,她还觉得自己既然上高中了,那就该**了,所以坚持一个人来报到。   “我请你吃零食!”苏暖拿出一包薯片,大方地递了过去。   吴笛摆了摆手,道:“我不喜欢吃零食,你这么喜欢吃零食,都不怕长胖?”   “怎么可能?零食难道不是生命的必需品吗?”苏暖那迷糊的脸上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所以说到底谁告诉你零食等于生命啊?少女你到底有多喜欢零食啊?你这么喜欢吃零食你家里人知道吗?   吴笛在心中默默吐槽着,她想起了自己当初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来时,痛苦地戒掉零食的经历,她不由有些羡慕这位娇小少女怎么都吃不胖的体质了,她只能微笑道:“要不给我个苹果吃吧。”   “当然可以。对了,你在哪个班?”苏暖脸上依然带着笑容,她很爱笑,笑的时候便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两颗门牙有些像兔牙,不过肯定没有真正兔牙那么夸张,但真的很萌很有爱。   “我是一班的,你呢?”   “诶?我也是一班的啊,搞了半天我们还是同班同学啊,太开心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外号]   吴笛见到苏暖一脸傻乐的样子,觉得也挺好玩的,这个女孩确实人如其名,给人很治愈很温暖的感觉,她好像天性非常乐观,性子也随和大方,不过就是有些迷糊……   吴笛洗了两个苹果,帮苏暖削了一个,她能够一气呵成将苹果皮削得不断,让一边的苏暖又大呼小叫,苏暖觉得这简直就是神乎其技!   苏暖双手捧着一个大苹果,无意识地歪着脑袋,小口小口地啃着,眯着的眼睛呈月牙状,一脸陶醉的样子,似乎在说——我的生命,已经一片无悔!   所以说少女你的生命太廉价了啊……   吴笛一边吃着苹果一边与她聊天,也算是知道了苏暖的不少信息,苏暖与她同龄,初中就读于第一初中,家境良好,生活幸福而无忧。   按理来说,苏暖可以考进外国语高中,并且被分到一班,成绩确实是很优秀的,但苏暖自己却说,她学习态度很不好,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发呆或是画漫画,她对萌系画风很有研究,然后中考前突击复习了几下,一不小心超常发挥,就考取了这个外国语中,还被分入了强化班……   不过苏暖的学号是四十号,也即是说她的中考成绩,在班上排名四十。   “那吴笛你的中考成绩怎么样?”啃着苹果的苏暖很是好奇地问道。   吴笛抓了抓自己的马尾,忍不住问道:“我的名字,你难道以前一直没听过?”   苏暖依然笑得很天真:“没有啊,今天我可是第一次见到你哟,我叫你‘笛喵’怎么样,我觉得你扮成猫耳娘肯定更萌,对了,你可以叫我‘暖暖’。”   笛喵什么的……吴笛忍不住想到自己在家中变身猫耳娘然后抱着黑猫琉璃卖萌的画面,也许真该试试拍几张照片?   不不不!才不要呢,完全不符合女神的形象!   压抑着蠢蠢欲动的心思,吴笛反对道:“别叫我什么‘笛喵’,太违和了!”   “好的,笛喵。”苏暖一脸认真地保证道。   所以说别乱给别人取外号啊!你这个零食控、吃货!   此时消灭掉一个苹果的苏暖,已经开始吃薯片了,她似乎真的一点都不怕发胖。   吴笛依旧努力保持着自己的形象,她深吸一口气,淡淡道:“我这次中考总分684。”   “好高,笛喵你好厉害!”苏暖露出了极为佩服的神情。   吴笛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要永远按上这个“笛喵”的称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笛”与“喵”两个字合在一起还挺般配哈……般配个大头鬼啊!   吴笛真想双手掐住苏暖那软软的脸,狠狠地拉长……对了,她既然给自己取外号,那自己也给她取外号好了,她淡淡道:“那我以后就叫你‘软软’了!”   “诶?你会掐算吗,怎么知道我的小名?”苏暖瞪大了她那浑圆的眼睛,配合着她那**头的发型,给人的感觉非常呆萌可爱。   吴笛抚了抚自己的额头,所以说她最怕应付这样天然的妹子了……   之后缓过来的吴笛与苏暖继续闲聊着,苏暖是那种没心没肺的女孩,总是大大咧咧的,她确实没有关注过中考成绩,所以她并不知道吴笛,不过现在她知道了。   不过不管吴笛成绩怎样,苏暖反正觉得吴笛这个女孩挺好相处的,从吴笛向她伸出援手时,她就对吴笛产生了好感,而现在她与吴笛是越聊越开心。   由此确实也能证明,女孩交朋友的速度挺快,尤其像苏暖这种从来不懂得看人脸色的,若她能够感受到吴笛一开始的疏离态度的话,或许之后也不会这么热情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笛与这些学生交际,都是带着俯视意味的,她的心理年龄虽然也被身体同化了一些,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真的成了高中新生了。   而吴笛其实人情练达,极善察言观色,能够在与对方不断地交谈中,套出自己想要的信息,判断对方的真实性格,她感受到了苏暖的真诚,就像当初夏薇薇一样,不过夏薇薇对吴笛很敬畏,而苏暖则丝毫不觉得这个笛喵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就在两人交谈时,宿舍里又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女生,甚至还有几个是实验初中的,她们见到吴笛时,纷纷向吴笛问好,差点就向吴笛拜码头了,显然她们是将吴笛当作自己的偶像的,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怎么说也是同一个初中毕业的校友嘛。   吴笛当然微笑得体地回应着,说反正高中都在一个班,大家也是真正的同班同学了,互相照顾是应该的。   这几个女生心中自然觉得这个吴笛不愧是学生代表,这种和她交谈起来仿佛如沐春风的感觉,简直就瞬间打破了她们对吴笛的本来印象!   在她们印象中,吴笛那绝对是冷若冰霜的高岭之花,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眼高于顶……果然不该轻信谣言的!   可实际上呢,即使吴笛在对她们微笑着说话,让她们觉得这个女孩很亲切很和善,然而在本质上,吴笛与她们的距离却是无穷远。   这一点,吴迪那小子看得很透彻,所以他各种求女王鞭挞……   对每个人都温柔,是真正的冷酷至极,因为所有人都没有被她放在心上。   苏暖倒是更加佩服吴笛这个女孩了,居然能够让这几位新生都热情地向她打招呼。   就在这时,忽然又有一个女孩走了进来,她的背后,却跟着父母亲戚等大约六人,阵容很是强大。   女孩看起来家世极为不俗,从她的穿着打扮就可以看出来了,她看到这个宿舍时,不由微微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嫌弃,但她却能够保持笑容地向宿舍中的同学打招呼,倒是显得很热情的样子。   女孩容貌看起来很是清纯可人,有一张女神专用的锥子脸,下巴很尖,即使并不化妆,素面朝天,却也非常漂亮。   这绝对是一个校花级别的女孩,不过稍稍有些可惜的是,她的气质似乎有些与吴笛重合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进班]   女孩见到吴笛的第一面起,先是微微一怔,就仿佛看到一个加强版的自己一般,她忍住心中的异样,走上前去,很是彬彬有礼地对吴笛说道:“你好,我叫章冬雪,很高兴和你做室友。”   吴笛心道这个女孩倒是挺大方、很善于交际的样子,不似一般高中新生那样单纯,她也很得体地回应道:“嗯,我叫吴笛,不过我不是住在这个宿舍的,只是顺便帮别人提个行李而已。”   章冬雪听到吴笛的名字,不由惊讶道:“吴笛?我们这个市的中考状元就是你吧,考684分实在是太厉害了!”   少女虽然这样惊叹着,吴笛却可以感受到她的言不由衷,不过吴笛也没放在心上,只是微笑着表示了一下自己的谦虚。   章冬雪在初中时其实也是个美女学霸,不过她并没有在最好的两所初中上学,在那个初中她的中考成绩是全校第一,不过在这个班级她的学号却只是10号。   章冬雪这时对她的新舍友们说道:“等会要不我请大家吃个饭,正好我爸也在,爸爸你觉得呢?”   章冬雪的父亲看起来确实是个成功人士,给人的感觉就像一个精明的商人,他也露出和善的笑容,道:“一起去吧,这里哪家酒店最好我们就去哪。”淡淡的话语中包含着一种财力的炫耀。   没心没肺的苏暖忽然说道:“我就不去了,可以吧?”   章冬雪面色一僵,依然讪笑道:“大家都是室友,以后就一起住在一起啦,先联络一下姐妹感情总可以吧?”   “我有零食就足够了啊。”苏暖笑了起来,弯弯的月牙儿极为可爱。   吴笛忍着笑,总觉得对喜欢装逼的人来说,好吧,这也包括她自己,遇到苏暖这样丝毫不通人情世故的,那就是抛媚眼给瞎子看,希望这个章冬雪不要记恨苏暖这个天然可爱的妹子。   “那我先走了。”吴笛背起自己只有几本书的挎包,向宿舍外走去,这儿可不是她的家。   章冬雪看到吴笛那朴素的学生挎包,心里升起了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她总算找到了一处比吴笛更强的地方。   只不过,在章冬雪的心目中,却是很羡慕吴笛之前在网上红极一时的风光,而随着时间的进行,网络红人吴笛却渐渐沉寂,让章冬雪暗骂吴笛的错失机会,若是她能够在网上火起来的话,那她绝不会像吴笛这么淡然,这么傻!   章冬雪其实只知道吴笛那一开始几张照片引起的风潮,并不知道后来吴笛在晚会上的表现,因为那个渣画质的视频并没有火起来,大概也只有聂馨予才看过那个超清的视频。   “等等我,笛喵,我宿舍里也没事了,一起去教室吧?”苏暖跟了上去。   章冬雪心里顿时就有些不舒服了,总觉得这个苏暖就是在打她的脸,还装出一副很天真无知的样子。   章冬雪表现出来的大度,只是故作大度而已,有些小小的心机的她,其实挺记仇的。   --------------   高一(1)班的教室之中,已经来了不少的同学,有的是同一个初中的,即使不在一个班,却天然有种亲切感,怎么说大家能考进这个强化班,那基本上都算是各自学校的风云人物,互相都会给点面子。   高大壮实的王恒正坐在最后一排,他与吴迪是好友,这次能够考入外国语高中的强化班,也算是超长发挥了,看他的学号是48就知道了,总共才50个人。   不过王恒还是比较庆幸的,稍稍可惜的是,他的好友吴迪因为意外而没法进入到这个班级,让他挺失落的,他其实很期待和吴迪混在一起的日子。   此时王恒正与一位男生聊得挺欢乐,这男生叫做梁凉,学号50,能进这强化班还真的有点小运气,主要是他理科真的不行,但文科却极好,尤其是语文,他的中考作文,拿了满分,还被收录到了中考满分作文精选之中。   其实梁凉的作文能够拿满分,显然是有些侥幸的,他的文风非常犀利,可以说是鞭辟入里,这次中考作文,他心一横,直接写了一篇讽刺小说,结果恰巧很合那位阅卷老师的胃口,便给了满分。   而吴笛自然不可能在语文作文上去赌满分,她为了保证高分,肯定是求稳,她写了一篇中规中矩的议论性散文,被扣了两分,大概是阅卷老师觉得这个学生的文采、书写都很不错,只是立意稍显平庸、大众。   梁凉与王恒聊熟了之后,冷不丁地说道:“你是和那个吴笛一个学校的吗?”   王恒以为他在说“吴迪”,不由点头道:“是啊,我和他关系很好!”   梁凉一听,不由惊讶道:“不错嘛,她可是这次的中考状元啊,你原来和她一个班的?”   王恒一听是另外一个吴笛,不由挠着脑袋,不好意思道:“原来是那个‘吴笛’啊,我倒是和她不熟,不过她可是我们实验初中最好的学生。”   梁凉那清秀斯文的脸上闪过一丝钦佩:“我其实倒不在意什么中考成绩,不过我也看过报纸上对她的一些报导,这可确实是个才貌双全的女生呐。”   王恒点了点头,笑道:“怎么,你想追她?”   梁凉怔了一怔,脑中不由回想起当日在报纸上看到的,吴笛坐在椅子上,微微扬起下颚,说出“狂言”的霸气模样,他的脸上露出跃跃欲试的微笑,嘴上却说道:“我只是非常欣赏她的才华而已,不瞒你说,我这个人也很狂,尤其是对我的文章很自信,不过我却发现,有一个女孩似乎更加深不可测……我当然对她有兴趣。”   王恒看到梁凉这副样子,不由想到了吴迪对那个女孩的重视,他微微摇了摇头,道:“你可别太自信,我们学校的那个吴笛,是一朵不可触碰的高岭之花……”   “这本来就在我的意料……”梁凉忽然停止了自己的讲话。   因为这个时候,吴笛与苏暖两人,踏进了教室,即使吴笛的穿着非常朴素,与大多数女生没什么两样,可当梁凉第一次见到这位“神交已久”的女孩时,只觉得时间都在此定格住了。   明明只是少女的侧面而已,为何此刻便如同画一样美妙?   我的缪斯女神。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竞争对手]   “喂,别看呆了啊。”王恒拍了拍梁凉的肩膀。   梁凉这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道:“只是没想到她的真人比报纸上还要清纯漂亮。”   “可惜我不是太喜欢这样的类型,我倒觉得与她一起进来的女孩更好。”王恒看着一脸傻乎乎模样的苏暖,微笑道。   “唔,现在变态萝莉控已经多到这种程度了吗?”   “才不是萝莉控呢!还有哪里变态了啊,这是合法萝莉……都是同龄人啊!而且我也只是喜欢更加娇小的女孩而已,你不觉得这样的女孩抱在怀中是一种暖暖的幸福吗?”   “事实上,我非常喜欢读书看报,以前我曾看到有个报纸上说,萝莉控……好吧,喜欢娇小女孩的男人某方面的能力或许有所欠缺……”   “卧槽,欠揍啊你!”   “刺痛了你的内心?”   “不,给六十亿萝莉控跪下道歉!”   “哪来的数字啊……”   王恒已经掐住了梁凉的脖子……   不得不说,其实男生交起朋友来也挺快,只要谈谈政治女人体育基本上就能打成一片了,尤其是在学生生涯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其实非常单纯。   吴笛与苏暖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两人倒也没再聊天,吴笛自顾自地拿出这个世界的名著安静阅读起来,浑然不在意班中同学的目光。   对吴笛来说,学校这样的存在意义很简单,就是一个学习的场所,她对和别人交际并不感兴趣,因为大多数闲聊其实本来就是毫无意义浪费时间的事情。   苏暖发了一会儿呆,撇过头看了看吴笛,见到她专注于书籍中的样子,只觉得此刻的女孩真是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魅力。   苏暖很懒,却很憧憬勤奋的女孩,就像吴笛的勤奋已经融入了骨子里,可苏暖却觉得自己是懒到了骨子里,她其实可以改名叫“苏懒”了,嗯,其实苏小懒也全是爱,这一瞬间,她决定拿“苏小懒”这个名字当她的漫画笔名。   她从自己的包中拿出了本子,然后很认真地画起阅读时的吴笛来,这自然不是写实的画,事实上,她并不会画写实的风格,她只是很喜欢漫画,并且进行过专门的培训而已,因为很喜欢,所以她学得很上心,她的画工其实很不错。   她此时正好用萌系画风来画吴笛,她心目中q版的“笛喵”。   两个女孩在认真做自己的事情时,却不知道班中有不少目光都投向了她们,尤其是吴笛这位在高一新生中名气最大的女孩。   “喂,听说那个女孩是本届的中考状元吴笛?”   “是啊,我和她一个学校的,她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是个大才女呢!”   “哇哦,我早就听说这个吴笛很漂亮,却没想到这么清纯动人!”   “怎么?你要在高中追她吗,她可是出了名的冷漠啊,当初在我们初中时就拒绝过无数男生!”   “好吧,那就算了,我可不想自己找虐,像这样的女学霸,气场实在太强啦,欣赏欣赏就行了,要真的当了女朋友,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说的对,其实女孩子太优秀了也不好,会吓退男人的,不是说这世上有三种人,一是男人,而是女人,三是女博……我看那个女孩有当女博的潜质啊,她那个认真学习的劲头,让男人压力太大了。”   ……   其实有很多男生在见到吴笛时都会产生上面的想法,吴笛耀眼到了让他们连追求的念头都不敢有,下意识的就会产生一种“她那么优秀,我怎么可能追得到”的想法。   这样的想法甚至还导致了一种情况的发生,那便是女神往往被某些敢于主动出手的歪瓜裂枣所攻略,让人看了都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这甚至都让人相信了,性别相同才能谈恋爱这个真理!   说什么有很多男生向吴笛表白,然后被拒,根本就是个谣言,也就李浩乾这厮向吴笛表白后被拒绝而已。   当然,若真有谁敢于行动的话,那最终的结果也是注定的,因为吴笛真的不是普通的女孩,她没有任何恋爱的想法,那很浪费她的学习时间。   就在这个时候,章冬雪与她们宿舍的女生有说有笑地来到了教室,看起来在她已经笼络住了她的某些舍友,她的交际能力确实不俗。   章冬雪一进来,顿时又吸引了班中男生的注意,他们这时才发现,自己似乎太幸福了啊,一个班中居然出现了两个校花级别的女孩!   章冬雪不像吴笛那样一言不发地走向自己的位置,毫不在意任何人的目光,她只知道,此刻她被“万众瞩目”的感觉真的很好!   怎么说能够考进这个外国语高中强化班的男生,都是极为优秀出色的,她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然而在她准备随意找个位置坐下时,耳朵很尖的她,却听到这样的对话——   “这个美少女是谁啊?好像长得不比吴笛差嘛!”   “不认识啊……长得好又如何,学习成绩肯定比不上吴笛吧?”   “那是肯定的,吴笛在学习上就是个妖孽,也不知在这高中能不能保持她以前的风格。”   “应该可以的,吴笛这妖孽的学习态度太变态了,在吴笛这样的女学霸面前,其他女孩在学业上都是被秒杀的存在!”   ……   章冬雪攥紧了自己的手,以前在初中的她,早就习惯了制霸全校,此时她又如何甘于落后别人?   吴笛,我要证明,我不比你差!   章冬雪往吴笛的方向看了一眼,心中下定了决心,此刻的她,浑身都散发着斗志。   章冬雪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服输的女孩,她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她也喜欢看到完美的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目光,尤其是那些优秀男生的,她最喜欢的,就是被人众星捧月的感觉,如果说吴笛学习就是为了学习的话,那她学习,就是为了得到瞩目!   章冬雪从来不害怕堂堂正正地与别的女孩竞争,她有这样的实力与自信!   这时,班主任邱老师终于姗姗来迟,他是教授语文的老师,戴着一副眼镜,明明是男人,但给人的感觉稍显阴柔。   邱老师大概讲述了一些高中与初中的不同,在学习风气极佳的外国语高中,他自然非常注重学生的成绩,他认为高中三年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高考,是真正可以改变人生的一次宝贵的机会,高考面前人人平等!我希望所有同学都好好珍惜三年之后的高考!之后当你回首这三年时,会发现它是最值得你们怀念的。”邱老师如此总结道。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自我介绍]   吴笛在这位班主任邱老师来的时候,已经收起了自己的书,她一直是个非常尊师重道的人,一如她对学习本身的虔诚。   大多数同学听到邱老师的讲话,是没有什么感触的,其中有一些人甚至觉得,老师的话有些小题大做,他们已经听够了什么“人生的转折点”“高考改变命运”这样的话。   由于班级中的学生大都是初中时的优等生,刚刚经历了一场胜利的中考,他们对考试都带着一种俯视的态度,觉得拿下高考也只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可实际上,高中所学习的内容,比初中要多要难,也许有不少学生能够在初三一年冲刺一下考取一所好的高中,但少有学生能够在高三一年冲刺一下就能够考上顶尖名牌大学的。   至于“高考面前人人平等”,这话其实要较真起来实在是漏洞百出,因为有人不需要高考便能保送最好的大学,保送、自主招生的名额一向能够在私下里操作,而且就算是国家很重视的高考,总是有些地方传出集体舞弊的丑闻……   只能说高考这样的考试,相对来说比较平等,是一条底层贫困子弟的学生通向中层社会的道路,当然,有能力的人,自然条条大路通罗马。   吴笛自然不需要通过高考来改变命运,但她却想征服高考,就像她之前拿下中考状元一般,她若可以考取全省第一,那自然会让她自己很开心,对于取悦自己的事情,她从来是很乐意做的。   之后,这位班主任又讲了军训的事情,高中的军训也就持续一个星期,比大学要轻松,而吴笛这样的走读生是更加轻松的,她不需要待在宿舍学习如何叠被子这种事情,回家休息什么的,实在是太舒服了。   “那么,大家先到讲台上来自我介绍一下吧,按照学号来,1号吴笛,你先来。”邱老师拿着手上的花名册,如此说道。   吴笛这尊“大神”,邱老师自然早就有所耳闻,此时见到她这个样子,不由暗中点了点头,这是个好学生的样子,不像有的漂亮女孩,总是喜欢高调地炫耀自己的容貌。   一个人喜欢炫耀什么,正是因为他缺少什么,或者说,除此之外,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优越的地方了。   而高高在上的人则从来不会在意蝼蚁的看法。   吴笛很是淡定地走上了讲台,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我是吴笛,来自实验初中,很高兴能够和大家成为同学,谢谢。”   精简而不失礼节,这也算是吴笛的风格了。   当然,在别人尤其是男生们看来,这位学霸女神果然如同传闻中的那样比较冷漠,很不易接触。   梁凉用欣赏的眼神看着从讲台上走下来的少女,他忽然发现少女吸引他的是什么地方了,那是蕴含在少女淡然之下的某种力量,一旦这样的力量爆发出来时,那便是少女最耀眼的时刻。   不过,比起耀眼时的少女来说,他发现自己更加喜欢这样淡然素雅的少女,她给人的感觉很静谧,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韵味。   看着少女,他只觉得自己陡然升起了一种写文的**,他想要用自己的笔,写下一部有关少女的小说。   在这之前,他想要好好地了解少女。   然而邱老师对吴笛的表现却有些不满意,不是说这个女孩非常有才嘛,怎么不在自我介绍时展现一下呢?   “二号,赵泽南。”不论怎样,自我介绍总是要进行下去的。   赵泽南来自第一初中,一直是第一初中的“千年老二”,因为他总是被赵晔华压了一头,不得不说,在第一初中,“二赵”那也是风云人物。   赵泽南刚刚也在注视着吴笛,他倒不觉得吴笛有什么特别之处,他的性子特别古板,在学习上对自己的要求也非常严苛,由于家长一直教育他不能早恋,很听家长话的他,当然不会去早恋,他自己也觉得先上个好的大学再去恋爱也不迟。   由于前面有吴笛做了个榜样,赵泽南也很简短地介绍了一下自己,他身高中等,长相一般,鼻梁上架着一副蓝边眼镜,外貌上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他也没有什么特长,唯一的优点似乎就是学习成绩。   这种极为纯正的学霸,反倒不怎么吸引人了,大概“学霸也要谈恋爱”这样的设定更带感,若是“学霸也要找基友弟弟啪啪啪”那就更加喜闻乐见了。   三号是夏薇薇,她显得很害羞,讲话都有些颤抖,不过她这副柔弱的样子,激起了不少男生的保护欲,然而当夏薇薇看到吴笛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时,她勇气顿生,一口气完成了自我介绍,然后暗中给了好友一个感激的眼神。   夏薇薇与吴笛之间的友情,倒有些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思,她们互相是好友,却不是喜欢黏在一起的闺蜜,大概是因为夏薇薇始终对吴笛有一种敬畏的情绪。   最近夏薇薇其实心情很不错,原因便是她最喜爱的作家天净沙独家签约了《青春祭》,并且要进行一部长篇新连载,以后她看天净沙的文章,只需要单买一本《青春祭》了,还节省了她的零花钱。   她作为天净沙的死忠粉,那是只要见到天净沙的文章,无论登在哪本杂志,都会买下来,而天净沙老师,有很多像夏薇薇这样的死忠粉,他们都为天净沙那充满魔力的文字而深深着迷着。   这部长篇新连载一定也是治愈人心的甜文吧,真是太期待了!   受了1号吴笛的影响,几个上台自我介绍的优等生,都言简意赅,直到10号章冬雪上台。   章冬雪虽然穿着也比较像学生,但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比较高档,可比吴笛那种网购的便宜货要贵得多,即使不是什么上万的奢侈品牌,这一两千总是要有的。   而这也正是她觉得面对吴笛更有优越感的地方,即使外国语高中学风很好,但只要是学生当然就会有攀比的心理,这也是学校要求学生必须都穿校服的原因之一。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好评如潮]   有许多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都非常讨厌校服,认为它完全就是在扼杀学生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可本质上,他就是觉得,自己买的名牌衣服却没机会穿,这简直就是锦衣夜行,太浪费了。   在高中时,其实多数学生尤其是男生追求名牌衣服的**是最强的,因为那正是大多数学生青春萌动的日子,他们需要做出各种各样的事情来表现自己,一身名牌的感觉无疑很不错。   可惜对吴笛来说,她就一点都不认识这个世界的什么名牌、奢侈品,觉得这对她来说毫无代入感,比如她根本就无法想象这个世界的华夏因为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也拥有像前世那样的香奈儿、迪奥、阿玛尼之类的奢侈品。   还有一种白酒叫做“大秦公主”,居然是世界名酒,其价格可以参考她那个世界82年的拉菲,虽然这玩意也是炒作出来的,号称是秦朝到现在的千年世家秘密酿造,贵族的必需品……   然而这酒成本却很低,像这样的奢侈品其实卖得就是一个品牌,它能够让那些迫切地想证明自己身份地位的人趋之若鹜。   章冬雪双手往讲台上一撑,身子微微向前倾斜,可惜她胸前却是极为平坦,毫无吴笛那样柔美的曲线。   以前作为校学生代表、学生会主席的她,拥有很丰富的讲话经验,也许没法像吴笛那样“出口成章”,但她的讲话无疑是富有感染力的。   章冬雪用充满自信的话语介绍一下自己的是多么优秀,一股子优越感自然而然就散发出来了,但因为她是个校花级别的美女,所以没有任何人觉得反感,反倒觉得她就该这么耀眼,除非是一些小心眼的女生会嫉妒她,所谓一美遮百丑,长得漂亮,就是女孩最大的资本!   所谓的“一见钟情”,几乎不可能发生在丑女身上,至少也得中上之姿吧,而毫无疑问,一见钟情的概率发生在美女身上最高。   章冬雪一个人讲话的时间,已经完全超过了前面九个人!   说到最后,她忽然转过身,拿起粉笔,再回过头,微笑着对班上所有的人说道:“真不好意思,我的话就是比较多,我也挺喜欢和人聊天的,那么,我就把我的联系方式写在黑板上吧。”   于是章冬雪先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写了大部分华夏人都用的聊天工具的号码,然而不得不说,她的粉笔字,可比吴笛差远了,只能说这字还算清秀,确实是个女生的字。   而让章冬雪更加开心的是,不少男生纷纷拿起自己的笔,记下了这位美女的联系方式,显然在他们心中,这位热情开朗的章冬雪,要比吴笛容易接近得多。   班主任邱老师微微皱了皱眉,也没多说什么,自我介绍继续中。   后面的学生有开朗的自然向章冬雪学了一下,有内向的,则简短的自我介绍了一下,不过那位50号才子梁凉,倒是做了一次比较风趣幽默的自我介绍,几乎逗笑了全班所有人,唯独邱老师很反感。   可让梁凉失望的是,他所在意的吴笛又在自顾自地看书了,她显然对陌生人的自我介绍很不放在心上,也就夏薇薇和苏暖上去时,她才关注一下。   今天只是报道日,明天会发军训的迷彩服,一些高中的书籍也会发下来。   吴笛回到家的时候,发现顾雅君发来一条短信,说是让她上音悦网看一看,因为“魔理沙”这个新人的歌,已经完全火了起来!   上次顾雅君新制作的这几首音乐,经过业内人缘极佳的新锐音乐人周东阳推荐之后,就已经有不少音乐爱好者去听了,然后自然一下子就被吴笛的嗓音给吸引住了。   吴笛打开自己的上网本,来到音悦网上,赫然发现顾雅君的几首歌曲都有网站推荐了!   由于音悦网是个非常商业化的网站,就像吴笛那个世界的点娘一样,他们喜欢推荐那些能为网站盈利的歌曲,而像《隐形的翅膀》这种说好听点是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神曲”,说难听点就是口水歌的歌曲,自然很受大众的欢迎!   在周东阳推荐之后,《隐形的翅膀》的下载量第一天就达到了十万人次!也即是意味着顾雅君与吴笛两人的一天的收入就达到了五万元,这几乎就已经完全将制作费赚回来了,而按照《隐形的翅膀》这首歌的势头,这样的下载量不过才是一个开始而已!   这首口水歌《隐形的翅膀》注定会成为一首星级歌曲!   吴笛打开了“魔理沙”的页面,发现下面已经有了好多评论:   “艺名让人不明觉厉!但这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简直就像充满了魔力一样!”   “绝对可以获得音悦网今年的最强新人王!不过,这个人空间做得实在太简陋啦,有没有照片啊,求照片!”   “能够唱出这么好听的歌曲的女孩,肯定长得也超漂亮吧,跪求照片!”   “经周东阳老师的推荐来此听歌,发现果然不俗,不过比起《隐形的翅膀》,我更喜欢极富特色的《爱似水仙》,我忽然发现顾雅君老师制作的音乐真的很不错,别具一格,当然,这位新人魔理沙的声音也非常棒!”   ……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音悦网的制作人在这页面下留言,希望能和魔理沙合作,他们作为专业人士,自然一听就可以听出这位魔理沙的嗓音是多么有潜力。   最关键的是,这个魔理沙似乎并不得公司的重视,要不然怎么连个人页面都做得这么简陋?这样有潜力的新人若是能够挖过来好好培养包装的话,那绝对又是一棵摇钱树啊!   他们自然不知道,吴笛并没有和任何公司签约,反而是签在了顾雅君的个人工作室旗下,合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是,吴笛不会出席任何宣传活动,她所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献出自己的歌声。   像这样的合约,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是基本上不可能答应的,若是吴笛的容貌身材不行那也就罢了,关键是她除了歌声以外的条件实在太好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偶像,若是不好好利用她的外貌,简直就是天理难容啊!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惊人的下载量]   吴笛对于这些音乐人的合作意向,当然是不放在心上的,就算她要和其他音乐人合作,那她也会听取顾雅君的意见,毕竟在整个暑假的合作中,她们之间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默契。www.lishu123.com   当然,评论之中除了叫好的,免不了有一些眼红的喷子,毕竟这个魔理沙是个纯新人,却真的似乎要“一曲封神”的架势,这实在太让人眼红了!   一个新人的崛起,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如同一个新兴国家想要主导世界地位,就必须用一场战争证明自己一般。   他们要么质疑这首歌是否真的是这个魔理沙原创,要么就说这种口水歌毫无价值,虽然它好像确实很励志,但仔细一听完全就是无病呻吟!   甚至有蛋疼星人将这首歌的每一句歌词都拉出来批斗一下,写得倒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还有的则说这个魔理沙一点诚意都没,自己的个人主页实在太简陋了,所知道的信息也就是一个性别……   可他们越喷,吴笛所唱得这几首歌却越来越火了!尤其是吴笛根本不在意他们的“意见”之后,他们继续喷这个新人的目中无人、自以为是、不尊重前辈……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隐形的翅膀》首日破十万下载量后,第二日便破了四十万的下载量,然后经过网站的力推,第三日已经超过了九十万的下载量!   这就是“神曲”的中毒性了,它们确实没有优美的歌词,旋律也比较简单,然而传播起来却真的非常容易!   就像网文中的小白文最赚钱一样,这音乐中的“神曲”自然也是最赚钱的,尽管会有很多人鄙视这样的口水歌,但他们在鄙视的同时,自己肯定也会哼两句,这就是口水歌的犀利之处了……   而到了今天,《隐形的翅膀》的下载量已经突破了两百万!在突破一百万时已经是二星歌曲了,但二星与三星之间可是一个很大的门槛,因为要达到三星歌曲,那就要五百万的下载量!   但是按照《隐形的翅膀》的架势,似乎成为三星歌曲也不是什么难事!   顾雅君自从成为“新锐音乐人”以来,就没制作出“神曲”过,心气很高的她,其实很想制作出那些叫好又叫座的音乐,奈何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她精雕细琢出来的音乐往往就是比不过那些口水歌……   然后顾雅君发现自己想要制作“神曲”,都已经找不到思路了,果然“神曲”就该吴笛这样的少女来创造吗?   而这一次,顾雅君凭借《隐形的翅膀》一举为自己“新锐音乐人”的称号正了名!至少,顾雅君在“神曲”上展示出来的编曲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这不由让更多的歌手,又升起了与顾雅君合作歌曲的兴致,谁都希望自己的歌能够大卖,而挂在知名制作人旗下,无疑也是一种提升自己名气的途径。   受到《隐形的翅膀》带动,顾雅君这次制作的两首新歌,都达到了星级歌曲,也即是说下载量超过了五十万!   这让顾雅君暗中感慨不已,但是,如今已经有了底气的她,自然不会因为金钱而改变初衷,她所要制作的,是自己心目中最想要的音乐!   这次凭借音悦网收获颇丰的顾雅君,终于利用赚来的钱,正式成立了属于自己的**音乐工作室,凭借自己在圈子中的人脉,招募了不少优秀人才,不过工作室还是挂在煌萌传媒旗下,但顾雅君却要比以往更加自由了,她认为保持这个状态的她,能够制作出更加完美的音乐。   当然,顾雅君最大的收获,自然是变得更加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了,她明白了一件事,特定的人必须特定对待,而不是全都用粗暴的态度一刀切。   新人“魔理沙”吴笛自然也收获了一大笔金钱,她可是完全拥有《隐形的翅膀》的版权的,在她自己的“原创”歌曲的收入分成上,她并不吃亏。   或者说,虽然在总体分成上,看似是顾雅君得了大便宜,可实际上,吴笛“原创”出来的曲子,那基本都是“神曲”,这样一来,吴笛所收获的金钱当然有很多。   顾雅君对这样的分成也很满意,她骨子里还是骄傲的,希望能够凭借自己原创出来的曲子赚钱,如今她无疑实现了这一目标,因为她有吴笛这么一个宝贝。   “看到自己的歌这么火爆,有什么感想啊?”顾雅君发了这么一条短信。   那是理所应当的……心中虽然这样想,脸上也的神情很是淡然,吴笛却这样回道:“很开心,不过多亏了老师你的指导。”   顾雅君看到这条短信,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其实并不知道吴笛自恋起来有多么蛮不讲理,在她的眼里,吴笛就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学生,她都觉得自己这个弟子简直将学习当作了一种信仰,时时刻刻都用最虔诚的态度去面对它。   没错,对于一切能够充实自身的知识,她都愿意去学习,比如学好了唱歌,就能录制好听的歌曲给自己听了,虽然那些天王天后的歌也很好听,但吴笛却觉得自己的更好听,因为她喜欢自己的一切,她珍惜自己的一切。   似乎是老天也庇佑着吴笛,在顾雅君与吴笛发短信,并准备在某个休息日搞个庆功宴时,忽然来了一个电话。   顾雅君接了电话后,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她没想到这个世上居然还有这么巧的事情!   某影视公司来电,他们即将上映一部《隐形的翅膀》的同名电影,电影的导演看中了如今正当火爆的歌曲《隐形的翅膀》,希望能够获得歌曲的授权。   顾雅君先是了解了一下这电影到底讲了什么,发现是讲一位女孩在不幸残疾之后,身残志坚,然后凭借自己的努力去参加残奥会以后……   顾雅君就知道,这个肯定要答应下来,因为这种非常具有正能量的励志电影,绝对会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的!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电影主题曲]   不过顾雅君在答应下来之前,却还是询问了一下吴笛的意见,因为这首歌的版权完全在吴笛手上。www.loxow.com   吴笛在了解了一下这部电影讲了什么后,当然也不会不答应,这种励志型的充满了正能量的电影,她自然是非常支持的。   这部名字叫做《隐形的翅膀》的电影,其实原来的名字并不叫这个,而是另有其他。   当时导演冯智正在与自己电影的音乐监督选取电影的主题曲,冯智在听了几首音乐监督所选的曲子之后,感觉都不是很满意。   冯智总觉得这些音乐无法表达出他想要的东西,而能够表达出他想要的东西的音乐,这旋律又不是很动听。   要知道,对现在的电影来说,一首恰当的主题曲,可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这主题曲火起来的话,绝对可以带动电影的票房,而反过来,如果电影火起来的话,自然也能带动音乐的下载量,这可是双赢的买卖。   当然啦,冯智其实对自己这部电影的票房是不抱期待的,原因很简单,这种具有教育意义的励志电影,其实看的人真的很少,尤其现在是商业电影横行的时代,讲究一个大制作大场面,一定要烧钱堆特效,才能吸引更多的票房。   还有几种比较赚钱的电影,其中之一自然是那种让人很轻松的喜剧,即使智商低一些,笑点三俗脑残一些,却也能吸引不少观众,以及弯弯特色的文艺小清新讲述青春、爱情的电影,也比较受观众的欢迎。   不过这样的励志正能量电影有一点比较好,那就是可以得到国家的扶持,容易拿奖,这算是为他所在的电影公司做宣传了。   冯智正在苦恼选择主题音乐的事情,因为耽误了而不能回家吃饭,他准备给自己的女儿打个电话,在电话接通前,他的耳边忽然听到那首《隐形的翅膀》的铃音……   冯智不由微微一怔,然后便自然而然陷入到了这音乐中去,脑中只有一个想法:这就是我要的音乐!   然而正当冯智要细细品味时,他女儿却接了电话,他当先就问道:“你的这个铃音是什么歌啊?”   “嗯?老爸,你难道不知道吗,这是最近很火的《隐形的翅膀》啊,很好听的,唱起来也很容易……”   “哦,我还真不知道,对了,今天我不回来吃饭了,就这样。www.600000.net”   冯智挂了电话,对音乐监督说道:“快打开音悦网,搜‘隐形的翅膀’!”   音乐监督见到导演一副激动的样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手脚也挺快,直接打开了音悦网,不过嘴上却提醒道:“冯导啊,这音悦网的音乐,那可都是比较商业化的,你要真正的精品,还是得找那些业界比较有口碑的。”   冯智脸上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自己的电影已经够小众了,自然要找一首大众些歌曲,虽说他拍这部电影是没有票房压力的,但起码要收回成本吧?   音乐监督正欲搜索“隐形的翅膀”,然后却轻咦一声:“嘿,这首歌还在首页推荐之中的嘛,哇,这个下载量,飙升得好快!”   冯导见状,脸上露出了喜色,迫不及待道:“给我马上在线试听!”   音乐监督随即点开了这首歌,那仿佛可以触动灵魂的歌声响了起来,而歌词的内容也充满了一种向上的力量。   饶是这位音乐监督平日里看不起这种口水歌,但此时的他却觉得,这首歌仿佛具有一种魔力一般,吸引着他倾听下去……不论如何,这首歌真的很好听!   歌曲放完之后,冯导当即拍案道:“就是它了,给我马上联系这个‘魔理沙’!”   音乐监督点开了魔理沙的个人页面,顿时就傻眼了,因为这个页面有关魔理沙的信息简直等同于零,就只知道一个性别女,这有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啊,谁从歌声中听不出你是女孩?莫非你还是反串歌手不成?   冯智也愣了一愣,这到底什么情况啊,这《隐形的翅膀》这么火,按理来说,这种“一曲封神”的歌手,不该乘势好好地宣传自己么?   冯智怎么说也是圈子里的人,自然懂得该如何炒作,反正他是看不懂这个新人歌手到底是什么想法了。   于是冯智只能曲线救国,致电这位新人歌手的制作人顾雅君,这个名字他还是有所耳闻的,在音乐专业圈子里的名气,比在大众中的名气要大,因为顾雅君制作出来的音乐,往往更得专业音乐人的欣赏。   在冯智听到对方答应下来后,顿时便松了一口气,而后他大手一挥,直接将电影的名字也改成了《隐形的翅膀》,既然在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获得授权之后,他当然要好好地扯一扯虎皮……   虽然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位神秘的新人歌手魔理沙是谁,就连吴笛的一些同学,都有些不敢确认这个魔理沙到底是不是吴笛。   原因当然是吴笛那时在现场演唱的歌曲,与录音棚录制的歌曲听起来有些不同,后者安静地听起来更加深入人心,不过蕴含的感情,却不如前者。   网上那个渣画质的晚会视频也没有多少人去问津,许多人知道吴笛,都是因为她那中考状元的身份,她的学霸光环,完全将其他的特长所掩盖了。   况且,吴笛虽然有名,但那是在这座城市的学生群体之中,要论全国的名气,那实在是太渺小了,至于网络红人,若没有水军持续炒作的话,过了一段时间,网民的注意力就被其他事情吸引过去了。   当然,还有一些人则早就在等待这首《隐形的翅膀》上线音悦网了,比如对这首歌很触动的如今的初三生谢芳芳,她当初可是被吴笛的歌声给唤醒了一种斗志,她在整个暑假中都处于一种奋发向上的状态,她也要当学霸!   谢芳芳在这首歌上线时,立马就下载了这首歌,她觉得这首歌对她来说百听不厌。   没有中毒性的“神曲”可不是好“神曲”。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网络作家之王]   王静姝自然也知道了自家小外甥女的歌在音悦网所取得的成绩,她忍不住对一脸淡然的吴笛说道:“笛笛,你好像对这事不怎么关心啊?”   吴笛微笑了一下,并没有多说什么,她说过她学习歌唱的原因不是为了名利,而是为了唱给自己听,至于《隐形的翅膀》在这个世界取得多大的成绩,她确实不关心,因为再怎么样,她在其中付出的努力实在有限,这样的成就,不属于她。   “对了,小姨你《盘龙》上架之后的订阅如何?”吴笛想到好像恰巧《盘龙》是昨日上架的,不由问道。   王静姝听到这个问题,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她与自家小外甥女合作的这本商业网文,可以说真的是一番风顺,每次编辑给的推荐所涨的收藏都远远超出了标准,强推上架时,已经有了五万收藏!   这个数字对一个纯新人来说无疑是惊人的,王静姝例行往蛇的天空贴自己的成绩后,本来那几位嚷嚷的很凶的某些懂得商业文精髓的家伙,基本上已经不敢再冒头,显然他们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出来见人了……   现在显然已经有人开始研究“打怪升级流”“节奏流”爽文了,他们才发现,爽点并不局限于种.马后.宫。www.justsou.com   “订阅已经破了四万!”王静姝志得意满地说道,她的这个“中原五白”的笔名,可谓真正的一书封神!   而《盘龙》在月票榜上更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最关键的是,王静姝在上架之前已经有了不少存稿,她现在每天都发一万字的更新,让那些书友们看得实在太爽了,各种飘红打赏源源不断!月票更是节节升高!   现在王静姝每日能有多少收入呢,大概按照网文最廉价的千字三分来算,其中一半要被网站收去,那么就是六千元,每月就是十八万的收入,于是大概年收入便是216万!   这绝对是个惊人的数字,而这仅仅是订阅收入而已,还有月票奖,完本奖等等,还有无线端、手机端的渠道收入……   对王静姝这样的抽风手来说,每日一万的更新实在太容易了,她还有好多存稿呢,不过《盘龙》全文也就三百多万字,她一年就足以完本。   吴笛微微点了点头,果然商业快餐文确实赚钱,她对王静姝说道:“小姨,你现在已经成了印钞机啦,我觉得你可以随便买你想要的东西了,我们永远也不会缺钱的。”   待到王静姝这本《盘龙》完本,吴笛马上就将《斗罗大陆》的人设大纲细纲交给小姨,也许订阅比不上《盘龙》,但继续年入百万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这个世界的网游,远远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发达,因此想要依靠小说改编网游可能行不通了。   但靠着这些商业小说的版税收入,自己和小姨基本就没必要担心钱的问题了,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王静姝有些不好意思,道:“全靠了笛笛你的指点了,让我自己写的话,我还真不知道该写什么好……”   吴笛心说其实这全是中原五白牛叉,不关她任何事情,反正在她看来,只要是赚钱的网文就是好网文,不过三观可不能太歪,教坏了小孩子可不好。   “还有,一下子赚了这么多钱,该怎么花才好啊,我完全就没有当过土豪呀!”王静姝一副很苦恼的样子。   吴笛想了想,便道:“小姨你难道没有什么想买的名贵衣服、包包、首饰什么的吗?”   按照她前世交往的女人来看,她们无疑对这些很感兴趣,仿佛拥有了这些,她们的品味档次也便提高到了名门千金的程度。   王静姝却摇了摇头,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因为我更喜欢二次元的服装,买些cosplay的服装倒是真的,以前一直不敢买贵的,现在就可以了。”   “那不就得了?钱赚了来反正就是花的,没什么好犹豫的,想买什么就直接买呗,小姨你不是还玩网游吗,直接砸个十几万弄一身好装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吴笛十分平淡地建议道。   “诶?这样也行?我玩网游从来都是精打细算,还想依靠网游来赚钱呢,怎么可以花钱呢?”王静姝一脸迟疑。   “我看你是网游小说看多了吧?在网游里,除了那些职业玩家、运气特别好的人,要不就是工作室的人,谁真的可以靠着它赚钱啊,人家开网游就是赚你的钱的,你花钱就是买开心的,别总想着在网游里发家致富,那是本末倒置。”吴笛一口道破了网游的本质。   见到王静姝还是这副小家子气的样子,吴笛不由叹了一口气,该说小姨不愧是持家有道的贤妻良母么,只会赚钱,不会花钱,那可不行……   看来败家这件事只能靠她吴笛来做了啊,她不败家的话,岂不是埋没了王静姝挣钱的才华?   “这样吧,如果赚的钱实在不知道怎么花,我们每年做个慈善以外,就去买土地、别墅、跑车、游艇、私人飞机怎么样?”吴笛提议道。   由于华夏是官僚资本主义国家,这土地当然也算是资本,那当然是可以买卖的,买来后自然想怎么开发就怎么开发。   王静姝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道:“笛笛你这也想得太远了吧,那些哪里是我们可以玩得起的,都是那些大资本家才玩的吧?”   吴笛拍了拍小姨的肩膀,对她说道:“小姨,你可是要成为网络作家之王的女人,别小看自己!”   “网络作家之王吗?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王静姝觉得自己顿时又有了奋斗的目标了,她想要将网络写手这个职业做到顶尖的层次!   “那你呢,笛笛?”王静姝反问道,她其实一直很好奇自家小外甥女以后到底想做什么。   吴笛其实很想说那个《南方晚报》已经写出了她的具体志向,如果抽象一些的话,那她是这样回答王静姝的:“我只是想做一个完美的女学霸而已,我要小姨一直陪着我,可以吗?”   王静姝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将这个可爱的小外甥女抱在了怀中,深深吸了一口气,全是吴笛身上那如同空谷幽兰般的清香,她柔声道:“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我的宝贝。”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流行一时]   章冬雪是第一次住宿在学校之中,她原本是想做一个走读生的,不过在父母的建议下,她成了一名住宿生。   章冬雪的父母想要培养一下自己女儿的**自主的能力,毕竟以后上大学,按照华夏各种大学的规定,第一年是绝对不准在外面租房住的,除非你真的手眼通天。   章冬雪的父亲章立波虽然在这个城市有那么点能量,可远达不到手眼通天的层次,他是一家音响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总,他与这个市刚刚新任的某位副市长交好,所以这个公司的生意自然也便蒸蒸日上。   只不过养尊处优的章冬雪很快就体会到了住在学校的难过之处,这个宿舍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如今的夏末初秋时节,温度尚未降下,可这宿舍连空调都没……   而且她们所在的这个女生宿舍,好像原本是男生的宿舍,并没有清理干净的宿舍,有一种很难闻的味道。   章冬雪忍不住羡慕起那个走读生吴笛了,可转念一想,那个吴笛看她的穿着打扮就知道家境很一般……根本没必要羡慕,不过是社会最底层的的失败者而已。   章冬雪觉得在这个女生宿舍中,除了那个碍眼的苏暖的以外,其他的女孩都是有那么点眼色的,在她的一些小小的交际手腕之下,很快就以她马首是瞻了。   早就习惯了被众星捧月的章冬雪,对此感觉非常满意。   章冬雪本人其实特别喜欢玩自拍,也喜欢被拍照,而被人拍照时,有个平凡相貌的女孩站在她身边给她做陪衬,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只可惜她玩了这么多自拍,也在自己的微.博里上传了照片,可就是火不起来,她真的很想成为一个网络红人,像之前吴笛那样,不过她才不会像吴笛那么“傻”,连这种人气都不会利用,她想要借助这样的东风,甚至能够在娱乐圈占据一席之地,不说成为歌后影后嘛,至少得当个著名主持人。   这个时候,宿舍里忽然有人在放《隐形的翅膀》,章冬雪一听,顿时觉得挺不错的,她不由向那个名为周琪的女孩问道:“这首歌的名字是什么啊,挺好听的,哪个歌手唱的?”   周琪作为实验初中出来的女孩,自然对这首《隐形的翅膀》熟知了,不过她并没有说这是吴笛原创的歌,事实上,她都有些不相信吴笛会创作歌曲,而且她总觉得这个魔理沙不是吴笛,因为魔理沙唱得更好。   其实现场听歌与录音棚录出来的歌曲真的是有区别的,更何况后来吴笛录这首歌时,是得到了专业音乐制作人顾雅君的指点的。www.lishu123.com   所以她这样说道:“这是最近很火的《隐形的翅膀》,你自己用手机到上面去找吧,歌手是个艺名叫做‘魔理沙’的新人,如今这首歌的下载量已经有两百多万了。”   其实外国语高中是禁止学生带手机的,好吧,只要严格一些的高中都不会允许学生带手机,但是现在的手机实在太普及了,尤其是智能机,功能可以说非常强大,学生偷偷带进来只要不被查到就行了。   像章冬雪用的手机就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爱疯五,她立马上了用3g网找到了这一首歌,果然看到它现在真的非常火爆,热搜指数居然已经排在了音悦网第一!   章冬雪这样的高中生,对流行、时尚的追求,那自然是最热切的,毕竟是在集体之中,总怕别人认为自己跟不上时尚的节奏,反而到了大学的时候,会追求其他更加自我的东西。   章冬雪立马下载了这首歌,然后倾听起来,除了好听以外,她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感触,因为拥有太阳的她才不需要什么隐形的翅膀。   由于这首歌非常好学,章冬雪轻轻哼了几句后,就觉得自己已经学会了,想到此,她不由又有些自我膨胀,甚至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取代这个什么“魔理沙”。   而之后又随着电影《隐形的翅膀》上映,再为这首“神曲”添了一把火,最终下载量破了五百万,成为了一首三星歌曲!   吴笛从这首歌曲下载、打赏中的收益就超过了百万!   这让吴笛自己都惊奇不已,她本来就没有打算从歌曲上收获名利,可有时候这钱却自动往她口袋里钻!   王静姝在看到吴笛凭借一首歌就收获这么多钱之后,本来写网络小说能够年入百万的她,完全傻眼了,自家这个小外甥女,实在是太妖孽了!   说真的,那首《隐形的翅膀》她也听过了,总觉得这首歌也就那样,怎么就会有那么大的下载量呢?   让王静姝更加感叹的,这首《隐形的翅膀》火到了什么程度呢,火到了连华夏某著名大学的校长在一次晚会上都唱了这首歌!   这大学校长唱歌的视频都火遍网络了……   吴笛看到这个消息时,脸上只是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她记得好像她那个世界北大的校长就唱了这首歌!   “神曲”之威,火爆如斯!   吴笛在发现“神曲”的吸金能力这么强后,她都想拿出那个大杀器《最炫民族风》或者《爱情买卖》之类的玩意了,这种比《隐形的翅膀》还要神的超级“神曲”,其下载量岂不是还要逆天?   有广场舞的地方,就有最炫民族风啊……再通过幕后推手恶搞一下增加名气的话,放在这个世界绝对五星歌曲妥妥的!   不过吴笛还是忍住了这个诱人的想法,她现在真的不缺钱,而且,总感觉若她自己唱《最炫民族风》的话,这名声……咳咳,中老年妇女之友么?   其实这次《隐形的翅膀》若不是蕴含励志元素,还有配套的正能量电影的话,那肯定瞧不起它的人更多,这就好比普遍看不起网络小说中小白文的情况一样,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更贴近大众的东西是最赚钱的。   而魔理沙的歌喉,已经被圈子里的音乐制作人所认可了!   这得益于顾雅君的那几首比较不流于俗套的高质量小众歌曲,它们展现出了新人魔理沙的宽广的音域与歌曲的驾驭能力……   有不少**音乐制作人都想要联系上这位神秘的新人,可惜却无功而返,他们只能通过顾雅君才能接触吴笛。   而有顾雅君把关,一些水平很次的音乐人,自然不可能接触到吴笛。   这些,就是魔理沙的一曲,所造成的后续影响力,它发生在吴笛专注于学业的时候。   此时,吴笛却才开始高中的军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相遇]   吴笛穿上了学校里发下来的军训迷彩服,在家里又被小姨王静姝逮住了拍了几张照片,其实这学校发的迷彩服并不美观,但吴笛穿上之后,倒是别具英气。   依然是简单的马尾,头上却戴了一顶迷彩军帽,白皙而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便遮在了军帽的帽檐之下。   “我去上学啦,小姨,琉璃酱。”吴笛微笑着对她们说道。   王静姝抱着自家小外甥女亲了一口,亲昵道:“路上小心,还有军训时可别累着了。”   小猫咪琉璃依然蜷缩在自己的睡篮之中,只是伸出小脑袋,“喵”了一声,又缩了回去,它总是非常懒,特别爱睡觉。   吴笛一边换着鞋子,一边道:“我的身体可是好着呢,小姨你别担心了,等我回来做晚饭吧,我午饭就在学校里解决了。”   “行啊,我中午自己出去吃就行了。”王静姝道。   对于王静姝这样的网络写手而言,业余时间可是非常多的,而且她现在的收入有好多,想在哪里吃大餐都行。   当然,她最喜欢的,还是吴笛亲手做的饭菜。   在一些家常菜方面,吴笛几乎已经可以做到完美了,而一些有难度的菜,吴笛还在自我充实之中。   骑着单车穿着迷彩军服的吴笛,倒是没有引起更多人的注视,因为她所戴的帽子,完全遮掩了她的容貌,而且不少走读的高一新生其实都是这样的打扮,没什么可以觉得新鲜的。   吴笛骑车去外国语高中时,会路过那个名为“圣心公学”的贵族学校,从外面看,就能看出这个学校的奢华与贵气,时常会有一些拍各种豪门偶像剧的剧组来这个学校拍摄所谓的豪门校园生活,比如最近很火的《继承者们也爱来自星星的贫家女》……   吴笛正骑着单车,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她抬头一看,便看到了一个熟人,她正在学校的围墙上走路……   居然是聂茜!   吴笛瞪大了眼睛,便看到聂茜穿着圣心公学的男子校服,这校服就和《继承者们也爱来自星星的贫家女》中的校服是一样的,很帅气,再配合她从围墙上走向学校的举动,只能说,表姐你为何这么叼!你叫聂茜你最叼么?   聂茜看到了吴笛,她似乎早已熟悉了在围墙上行走,十分轻松地向吴笛打招呼道:“哟,笛子你们要军训啊。”   言下之意就是聂茜他们从高一时就不要军训,像他们这种出身非富即贵的富家子弟哪需要军训来折磨他们?   吴笛从车上下来,推着车向前走,她总觉得聂茜的行为太危险了,忍不住提醒道:“你还是下来吧,可别摔着了。”   聂茜刘海一甩,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狭长的凤目中出现了一丝笑意,她又下意识调戏道:“笛子你这是在关心在下吗?你就不怕我家那位表弟吃醋,他现在好像每晚都会为你弹奏钢琴吧,很浪漫不是吗?”   “什么浪漫不浪漫的,我只是作为监督者监督他练琴而已,毕竟他现在都已经被炒作成华夏的钢琴新星了,可惜许多华夏人对钢琴并不感冒。”吴笛故作淡然地说道。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总是以传统文化为尊,所以更多的华夏人欣赏的古琴,而非钢琴,不过在这世界上,钢琴的受众范围还是很广的。   “笛子你还是这么无情呐,容在下为我家表弟做出一个被上的表情……”聂茜很无良地笑着,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邪魅狂狷”的笑容,只要出现,必能引起众女头晕目眩,只觉得要做彼此的天使,一辈子不分离。   吴笛跟这位特立独行的表姐闲聊一会后,直接骑车离去了,她见聂茜走在围墙上那游刃有余的样子后,便也懒得理会了,若非当年与自家表姐的关系真的像亲兄弟,她怎么会停下车来专门提醒她。   聂茜一边在围墙上走着,一边还在玩手机,她似乎正玩一个手游玩得入迷,一不小心发现就要迟到了。   她轻松地从围墙上下来,然后向学校疾步行去,待到发现电子门快要关上的刹那,她以一个倒地滑铲的动作冲进了校门,只留下后面一些同样要迟到的学生处于目瞪口呆之中……   而这些一看就是新生,因为如果是老生的话,就知道这位聂“公子”是何等的牛叉。   聂茜她这么叼,在圣心公学爱慕她的女生不计其数,自然也就引起了许多男生的嫉妒,今日,他们在门框上放了粉笔擦……以为拉开门时绝对可以砸中她。   然而让男生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聂茜在开门的那一瞬间,粉笔擦落下将要砸中头的那一刹那,以极快的反应接住了粉笔擦!   班中的女孩一片欢呼嚎叫之声,眼睛中全是桃心,聂茜淡淡一笑,向这些富家子弟们说道:“早上好,各位。”   男生们一片咒骂之声,他们觉得有这个光芒万丈长的聂茜在,他们简直永无出头之日!   而这个时候,来到学校的吴笛,却看到吴迪这小子穿着休闲服塞着耳机在树荫下听歌,他看到穿着军装的吴笛时,不由眼前一亮,只是用温柔的眼神看着这个少女。   吴笛将车停到了专门的自行车停车处,便看到吴迪这小子双手插着口袋靠在一根立柱上。   吴笛走了过去,淡淡道:“长高了不少嘛。”   她踮起脚尖,发现自己都没法再俯视他了。   吴迪看着已经比自己矮了半个头的少女,微笑道:“我本来就比你大。”   吴笛不甘心地仰头看着这个真的越来越像“自己”的他,叹了一口气,道:“你不用军训?”   “没有必要,如果你不想军训的话,我也可以帮你。”吴迪的语气中流露出一种随意动用特权的轻松自然。   “省省吧,我劝你还是低调些,好的不学学坏的。”吴笛虽然对他动用特权的行为并不排斥,因为她也曾胡闹过,但站在长辈的角度,她还是希望吴迪可以更规矩一些。   “这可是你教我的。”吴迪脸上依然带着微笑,随着不断地充实自己,他感觉自己越来越成熟了,但眼前的这个少女,身上却始终有一种让他怦然心动的纯净。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开始军训]   少女因何而纯净呢?   吴迪其实也无法真的找出理由,他只知道这个少女不做一件事也就罢了,但若是做一件事的话,一定会将它做得最好,这似乎是少女的人生信条。   “对了,恭喜魔理沙的歌声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美好。”吴迪摇晃着手中的类似ipod的音乐播放器,很是满足地说道。   吴迪其实在听到“魔理沙”的声音的那一刹那,就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迷上了她的声音,他发现这魔理沙唱的歌简直就像是专属于他的美妙一般……真想把她轻轻地抱在怀里让她只为他一个人歌唱。   真是便宜了这小子了……吴笛心里有些别扭,她唱歌明明只是为了给自己听而已,她很喜欢自己的声音,自然而然的,他也很喜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喜欢的东西与他喜欢的东西几乎没什么不同。   所以,她与他,简直就是天生的情敌!   吴笛很喜欢自己,所以吴迪也很喜欢她,这就是让人哭笑不得的逻辑。   “没事的话,我可是要去军训了,等会给我买水,知道了吗?这是钱,剩下的钱是给你的零花钱。”吴笛居高临下地命令道。   “我明白了,不过你给我钱是不是太那啥了,总感觉我是被你包养的诶?”吴迪挠着自己的脑袋,感觉莫名的别扭。   按照一般的情况,不是该他这个男人扔钱给少女花吗?权贵子弟与贫困少女什么的……   他现在已经完全不缺钱了,因为他在暑假里进行了一些公开表演,赚了好多钱,怎么说他现在也是钢琴新星了啊……   “嗯哼?你连我的奴隶、忠犬都不愿意当了吗,那正好……”   “诶诶诶……别啊,我愿意我愿意!”吴迪赶忙露出了讨好的笑容,就差直接“汪汪汪”的喊起来了,话说他现在每天晚上给吴笛弹催眠曲哄她睡觉,小心翼翼地讨好她,不就是为了当狗嘛……   为什么这样一想,他就觉得自己这么贱呢?完全已经是跪舔女王的节奏啦……不过他还是很愿意,因为他可以感受到女孩对他的亲近与特别。   “嗯,这才乖嘛。”吴笛给了他一个笑容,如同忠犬一般的少年,顿时感觉很治愈很满足,果然他已经贱得无可救药了……   “话说,你难道不怕和我传绯闻?”吴迪似乎想到了什么,这军训去送水的话,好像有些太出格了啊。   “和你?”吴笛有些想笑,“那你就直接买水送我们全班吧,反正我给你的钱足够了。”   吴笛转身离去,只留下他一个无限美好的背影。   吴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对方美好的味道,他觉得自己可以拿着相机将少女军训的模样拍下来,少女的一切,都值得他好好回味、珍藏。   既然她都不在意,那他便将有些事情形成既定事实又如何?他要一步步地让她,永远也无法离开他,卑微的奴隶逆袭女王什么的,想想都有些小激动呢!   已经开始了军训的吴笛,依然很认真专注地做着教官所让他们做的事情,期间她有多次被教官喊到上面来给全班的学生做示范,比如站军姿、起步走、正步走等。   章冬雪看着正在上面给全班同学做示范的吴笛,还有周围的男生那副认真注视着对方的样子,她顿时觉得不开心了,有吴笛在,总觉得关注她的人,就变得特别稀少了。   章冬雪不由又想起了这几日军训之中,还有那个特别阳光帅气的男生,独独来给他们班送水喝,其原因似乎也是吴笛……   经过章冬雪的一番侦查,她知道了那个男生的身份,她这心里顿时就不是滋味了,怎么感觉这世上的好处全被吴笛一个人占去了,怎么她就这么耀眼呢?   过于关注吴笛的章冬雪却不知道,现在他们班已经因为她与吴笛两个校花级的美女而彻底火了起来,甚至有不少高二、高三的牲口每次下课时都呼朋唤友来围观她们这两个美女。   现在吴笛在给全班同学做示范时,就有高二的牲口拿着望远镜,注视着吴笛,然后说道:“这个吴笛就是那个‘最美女学霸’吧,果然真的和传闻中说的那样,很清纯很漂亮呐!”   “快把望远镜给我,我也来瞧瞧,咱们外国语高中可是向来出美女的……唔,卧槽,果然够清纯啊,穿着军装的样子也很棒,英气与柔美并存!”   “我说你们光看有没有人去追呢,过了这村可没这店啦!”   “等等,我又看到一个美女,好像是和吴笛一个类型的,也超级清纯啊,你们看你们看!”   “哦?你说是章冬雪啊,我以前和她一个初中的,她确实和吴笛挺像,学习也挺好,一直在我们那个初中名列前茅,不过应该还是比不上吴笛……”   终于到了休息的时间,班级中的人都在操场上坐了下来,这几日的天气都还算不错,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炎热。   吴笛其实一点都不觉得疲惫,她现在的身体素质真的很好,从苏暖手中接过矿泉水,她随意喝了几口。   便听到苏暖用超甜的声音说道:“笛喵你实在是太厉害了,怎么可以把动作做得那么标准,我可是连转向都很难搞明白啊!”   苏暖一开始时确实连向左转向右转都搞不清楚,这可闹了大笑话,不过她的神经特别粗壮,似乎早就习惯了别人的嘲笑一般,也只有吴笛耐心地教她怎么分清楚左右。   苏暖的脸上虽然总是带着傻傻的笑容,但她心里有一杆秤,直觉总是告诉她谁对她好,她现在就对吴笛特别亲昵。   而由于吴笛对苏暖的照顾,使得有不少人都不敢过分地对待苏暖了,毕竟吴笛在班上的威望,还是非常高的。   便在此时,忽然听闻有其他班的学生来拉歌,拉歌这种事情只要军训过的学生,应该都是比较了解的,就是互相唱军歌,看谁能够唱得更好、更多。   除了集体唱歌以外,还有个人的比赛,每个班派出几位同学出来展示个人才艺,看哪个班的人唱得更好。   这些也算是高中军训一周中比较有趣的事情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逼格渐长]   反正重新来一遍高中生涯的吴笛,就很享受这种在回忆中从容漫步的感觉,虽然这个世界唱的军歌和她那个世界已经完全不同,不过这些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重要的是,她上学的心境。   也许现在这些同学还不觉得,待到过了许多年后,在回忆学生生涯时,却会想到那些让人会心一笑的有趣之事,笑过之后,却只能留下一声复杂的叹息——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人终究无法回到过去。   来与吴笛所在的高一(1)班拉歌的班级,居然是吴迪所在的高一(7)班,一个充满了各种关系的班级,这就是为那些达官贵人所准备的班级,可能班级中某些人的身份,完全不会比隔壁的圣心公学差,比如说正穿着休闲服在一群迷彩服之中,笑得很灿烂的吴迪。   外国语高中其实在国内高考中的实力并不算强,至少要比省师大附中弱一些,它强大的地方在于它有许多保送的名额以及高中毕业后直接就出国留学的途径。   而且它的学风确实不错,这些通过关系进入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他们的家长希望他们可以在这样良好的学风中改造自己,养成更好的学习习惯。   吴迪在这七班中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他现在真的是越来越会装逼了,在刚刚进入班级时,就有一个貌似这个省其他市的副市长的儿子,想要树立一下自己的权威,结果不长眼地惹到了他吴大公子身上。   吴迪对于这种送上门来给他打脸的家伙,自然狠狠地抽了他,在某个老狐狸政客的培养下,吴迪本人的手腕,简直提高得迅速,装逼踩人起来,简直比某点小说网中的霸气男主还要犀利。   他是可以当面笑得很温和无害,背后捅刀子捅得很痛快的腹黑男。   吴笛在一个暑假之中成长了许多,而吴迪也不落后,他在身高上已经完全超过她,唯一不变的,是他对她的憧憬。   吴笛越是完美,就越是接近他心目中的“阿尼玛”,他便陷得越深。   吴迪能够避免军训的原因便是,他有一张生病证明,其实他的身体好得很,他总是做梦受到某女王的鞭挞,虽然很愉悦,但提高身体素质以期待女王对他鞭挞得更用力,那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好吧,为了提高自己被鞭打的承受能力而提高身体素质什么的……总觉得这个理由连吐槽都不知道该怎么吐了。   七班的教官显然也是被特意交代过的,他对这个班的学生,那也是彻底无奈了,尤其是那个身体明明很棒,却说是因病不能军训的家伙。   其实像吴迪这种情况的学生还有很多,只是他们干脆军训就不来学校了,哪像吴迪这厮,整天都在干着偷拍这种猥琐的事情。   他已经回收了笛女王的军装cg……当然,其实他回收的cg远远没有王静姝多,而苏暖回收的,可是笛女王的真人手办。   吴迪能够让自己班级与高一(1)班拉歌,得到了班上许多男生的支持,因为谁都知道,高一(1)班有两朵金花。   某外市副市长之子陆天已经完全被吴迪收服了,尤其是在知道吴迪的身份之后,本来对自己的身份很是有优越感的陆天,自然生不起什么优越感了,也不敢装什么逼了。   怎么说华夏官场结构自古以来就比较森严,作为衙内,自然也要学会欺软怕硬,如果自己作死的话,那就怪不得碰到铁板后被狠踩了。   这时陆天很是谄媚地对吴迪说道:“吴少,你还是看上一班的哪朵花了,是那个冰山美人吴笛,还是那个清纯开朗的章冬雪?”   吴迪还是第一次听到章冬雪的名字,心说这女孩也敢和我家大神媲美?什么玩意。   他淡淡道:“章冬雪是谁,让她出来表演个节目给我乐一乐吧。”   “好说,我这就去办。”陆天拍着胸脯答应道。   “一二三四五,我们等的好辛苦!”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的好心急!”   “一二三四五六七**,你们到底有没有!”   ……   两个班级的拉歌,以非常团结的一班获得了胜利,吴迪这个班纯粹就是散兵游勇,他这个穿着休闲服在班级里装逼的家伙,让教官恨不得一脚踹死这小子。   而吴迪却理由十足,说是虽然生着病不能军训,但心中却很向往这样的集体活动,而且他还特别在意自己的同班同学,因此他当然要来这儿和同学们培养感情。   到了个人才艺表演时间,章冬雪其实有些跃跃欲试,她的目光投向了对方班级中很惹眼的那位男生——吴迪。   不得不说,吴迪如今已经不再是初中时的那个小正太了,单论外表,其实很有男神的风范,他身上被书籍与音乐陶冶出来的气质真的很不错,而且现在越来越会装逼的他,更是具备了一种淡淡的威势。   因为他现在已经充分明白了自己的身份有多么尊贵,并且渐渐学会如何利用它,逼格正在渐渐提高,而在吴笛的调教下,他也越来越自信了。   章冬雪其实很想用自己的表现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这不是说她看上了吴迪,而是她的所作所为,哪怕是在学习上取得好成绩,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捧她,若是其中有那么一些男神、高富帅,她自然就更加满足了。   于是对方的点名让她有种莫名惊喜的感觉,她是个非常乐于表现自己的女孩,她下意识看向自己最大的对手吴笛,却发现吴笛正和那个苏暖在一起聊天聊的很投入……   章冬雪怀着一种小心思,来到吴笛面前,对她微笑道:“吴笛,要不我们一起上去唱首歌?”   吴笛抬起头,心说我要是上去唱歌岂不是要被人知道自己“魔理沙”的身份了,这简直是自找麻烦!   于是她也微笑着婉拒道:“我就不用了吧,你肯定唱得更好,加油吧。”   听到吴笛的称赞,章冬雪顿时念头就通达了,虽然心中依然视吴笛为最大的对手,可在表面上,很会做人的章冬雪,与吴笛相处起来一直很好。   章冬雪想到自己最近已经唱得很熟练的《隐形的翅膀》,只觉得心头满是自信……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军训标兵]   天空蓝得有些透彻,被塑胶跑道围着的天然操场上,散发着一种青草的味道,有一群青春少年,他们脸上都带着欢声笑语,唱着一首首军歌;不远处的看台上有一些高年级的同学,则在找寻着新生中一些美妙的身影。   章冬雪落落大方地出现在两个班中间时,自然得到了不少男生的瞩目,她的心中没有一丝怯弱,反而充满了一种兴奋,她真的很喜欢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   章冬雪这样说道:“我的名字叫做章冬雪,等等会给大家带来一首《隐形的翅膀》,其实本来我想和那位吴笛同学一起上来唱的,不过她好像确实不会唱歌,那我只能一个人唱了。”   章冬雪的话语中充满了一种浓浓的优越感,她觉得自己又找到一项比吴笛强的地方了……   章冬雪说完后,就唱了起来,她其实唱得确实挺投入的。   然而下面的学生却是一阵骚动,有不少实验初中的学生,都笑了起来——吴笛不会唱歌?别开玩笑行不行,即使她没有那个专业的“魔理沙”唱得好,可她那灵魂般的歌声却真的唱到了不少学生的心坎里,至今有学生被吴笛的歌声所激励着、奋发着!   倒是吴笛本人在听到章冬雪的话后,还真没听出章冬雪话语中的优越感,她只是觉得这个女孩选择《隐形的翅膀》这首歌,让她略有些暗爽。   怎么说这首歌名义上的“创作者”也是吴笛本人,没想到这首流行“神曲”的传唱居然这么广,连军训上都开始出现这首歌了。   章冬雪一边唱着歌,眼神却若有若无地瞟向对方班级中那个穿着休闲服的帅气少年,以她对服装品牌的了解来看,这个少年身上所穿的奢侈品牌的衣服,绝对价格不菲……   再想到传闻中这个少年尊贵的身份,她觉得若是能让这样的男生倾倒在她的魅力之下,绝对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不过吴迪在听到章冬雪说的那段话时,心里就感觉不爽了,最火爆的新人歌手“魔理沙”不会唱歌?别这么搞笑行不行,你自己翻唱的这首《隐形的翅膀》还是人家吴笛原创的呢!人家吴笛在晚会上演唱的一曲,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你呢?   吴迪脸上带着嘲讽的笑容,平心而论,这个女孩乍看起来确实与吴笛很像,都有着过人的容貌,不错的气质,名列前茅的成绩,但在本质上,两人却完全不同!   吴迪心目中的完美大神,从来都不会渴望别人的认同,也一点都不在意别人的追捧,她自始至终,都在做自己的事情,全然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   而这个名为章冬雪的女孩,却很渴望被众星捧月,渴望收获其他,所以她极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其实这样的想法,才是凡人才有的想法,好比读书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功成名就家财万贯。   章冬雪一曲过后,比较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她这样的美女,自然能够获得这样的掌声,又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隐形的翅膀》属于吴笛,不过章冬雪在暗中注视着吴迪,看看他会有什么反应……   吴迪的神情挺像某个名叫“金三胖”的家伙,一边机械地拍着手,一边点着头,脸上带着一种诡异的微笑,仿佛在说“略叼略叼”……   实际上吴迪心里怎么想的呢,他在想,我去,就这种水平,还敢大言不惭地说吴笛不会唱歌?我家大神唱得比你好一百倍!   吴迪的目光其实一直投在吴笛身上,可惜他的吴笛大神正在和另外一个可爱的少女嬉戏,对方正把头枕在吴笛的美腿上,脑袋紧紧贴在吴笛的腹部,显然她与吴笛真的很亲昵。   啧,大神的膝枕……我也想要啊,吴迪正处于羡慕嫉妒恨之中,所以他根本就没有看到校花级美女章冬雪对他的各种关注。   而章冬雪发现吴迪根本就没在意她后,心中自然很不是滋味,她只能安慰自己有不少其他男生注视着呢,少他一个也无所谓。   她却没有想到其中有不少人都是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她的,若她在唱歌之前没有暗中损一下吴笛的话,或许吴笛的那些初中同学还不会这么看她,可是……总之,章冬雪的形象,反倒因为这首歌而在某些同学心中变差了。   但高中的学生已经有了些城府,谁都不会到章冬雪面前去说,吴笛会唱歌,肯定比你唱得好,尤其是那首《隐形的翅膀》,这种平白无故得罪人的事情,谁爱做谁去吧。   章冬雪最终还是在以后从小道消息中知道这件事的,她觉得非常丢脸,脸上火辣辣的,不过在心中却只能佩服吴笛的大度,若是一般女孩的话,或许就会直接站出来嘲讽她了吧……   高中为期一个星期的军训就在这样的平淡中度过了,教官都还是不错的,当然还是有人觉得挺严的,一开始或许对教官都有些偏见,但在教官要离去时,那些多愁善感的女孩却都又流下了眼泪……   最终吴笛所在的一班获得了最好的团体奖,而吴笛本人则成为了军训标兵,代表全校同学在那个操场的看台上发表讲话。   孔校长对这位品学兼优的吴笛观感真的很不错,他觉得这对吴笛来说是个良好的开始,希望她可以再接再厉,在学业上也取得骄人的成绩。   吴笛的讲话显得中规中矩,基本上没有什么亮点,她虽然已经习惯成为焦点,但总觉得这种事情很麻烦,初中那会反正毕业了,想怎么嗨就怎么嗨,这高中可是还有三年呢,安静地学习才是她的最爱。   章冬雪在台下仰望着看台上穿着军装的少女,虽然很不甘心,可她却必须承认,吴笛军训时的态度确实非常认真,而她却光顾着在拉歌的时候大出风头了……   章冬雪本来还觉得吴笛有板有眼地做着那些动作挺傻的,但现在看到吴笛能够在所有的新生面前发言,她又觉得自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当初她在初中时,全是作为学生代表发言的,可现在,她却沦为了一个倾听者。   一定要追上她……章冬雪在心中暗暗发誓,她也要做一个最优秀的女孩,以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而在军训完之后的开学典礼上,吴笛又再次作为新生代表发言,地点在行政楼前所摆放好的主席台上,地理位置非常开阔,高年级的同学都可以来旁听。   吴笛这次的发言,依旧显得非常规矩,让不少对她期待的学生很是失望,当然那些专门来这开学典礼看美女的高年级学生来说,能够看到吴笛这样的美少女成为学生代表,就已经是一件非常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了。   更何况吴笛的就算是读那些千篇一律的发言稿,所发出的声音也是让人感觉挺享受的。   正式开学后,在九月中旬,青春文学领域终于发生了一件让业内人士十分震惊的大事!   著名文坛新生代作家、青春文学作家、言情小说家、《青春祭》的当家作者、两项新人文学奖获得者姚琼高调宣布跳槽《时光碎片》,而《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策划的对姚琼的猛烈宣传攻势,正式开始!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姚琼热]   在这个网络已经越来越和普通人的生活分不开的时代,它显然是宣传时必须利用的东西。   钱四梁对姚琼的第一波炒作,便是在网络上掀起一股“姚琼热”。   于是,在网络上,不知何时出炉了一份姚琼经典语录,再配合他被包装过后拍摄出来的写真照,帅气迷人的男作家姚琼便一下子让不少本来就熟知他的读者们更加印象深刻了!   原本姚琼在青春文学、言情小说的领域就是真正的“大神”级别的人物,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中原五白”在网络小说中的地位一般,即使有无数人觉得他们写的文章很白,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吸金能力是超强的!   姚琼的吸金能力当然也非常强,作为一个极具天赋的作家,毫不客气地讲,他在把握女性心理方面的能力,实在让人拍案叫绝,甚至都让人怀疑他那帅气迷人的外表下,是不是具有一个女性大妈阿姨的灵魂,他曾被粉丝们亲切地称为“琼妈”,而他吵架喷人的本事也如同大妈那样厉害!   本来就有不少读者对姚琼这个名字很熟悉,也很喜欢他的文章,可却因为《青春祭》并不注重对作者本身的宣传,所以他们甚至不知道姚琼是男是女,长得怎样。   而这个时候,经过网络炒作的专业水军开始发力,不少人都恍然大悟,原来写出这么多让人欲罢不能的言情小说的家伙,居然是个这么帅的男人!   他在网上流传的文章中的经典句子,是这么一些:   “等你今天,明天,每一天……”   “我躲你是因为我怕你,我怕你是因为我爱你。www.loxow.com”   “等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可我依然感激上苍,让我有这个可等,可恨,可怨的日子,否则,生命将会是一口枯井,了无生趣。”   “人生的路和感情的路常常合并为同一条路线,正像小川之汇聚于大河。我不敢要求永远飞在最高点,我只祈求飞得稳,飞得长,飞得远。”   “有一天故人远去,有一天繁华落尽,那七重古老的门,依旧傲然伫立,无语向黄昏。”   “当世界遗弃你时,我跟着你;当你遗弃全世界,我也跟着你!”   “回归三林,这样也好,这样也好,身而为人,不若化而为狐。”   ……   原本有些不看姚琼书的人,尤其是那些处于青春朦胧期的少男少女们,看到这么多让他们触动的句子,顿时便觉得产生了共鸣。   于是,人人网,各种xx空间,全都开始转载起这样的语录来,网络推手的犀利之处在于,他们只需要推动第一步,将这个势造起来,后面自然会有无数喜欢凑热闹的网民跟风而上。   这语录什么的都上了人人网的热门分享,还有在xx空间,“是华夏人都要转”“不转你就不是华夏人”“今夜我们都是姚琼粉”之类的奇葩玩意都出来了,让人恍然间以为别国又对华夏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又要抵制某国的商品了呢。   在某个文艺小清新聚集的网站荷叶网,这网站是专门的言情小说评论与推荐的网站,聚集在那儿的全是一些感情特别充沛的人,除了女孩以外,还有好多爱看言情小说的男生。   钱四梁早就雇了专门写软文的人,在荷叶网上大肆吹捧姚琼的言情小说——   “姚琼小说中的人物除了痴情之外,还表现出了无可比拟的善良和真挚,在别人困难的时刻,能够舍己为人。比如说……(一堆作品人物)”   “姚琼小说中几乎没有一个坏人,主人公的悲剧都不是源于别人真正的刻薄和歹意,而是由于人的理智和感情的冲突造成的,男女主人公所拥有的是陷于爱的漩涡中不能自拔的悲剧。像……(又是一堆作品人物)”   “姚琼笔下没有负心郎,即使有一点点欺骗,作者也要让其受到惩罚……”   总之这些写软文的将姚琼的言情小说夸上了天,就连他每部作品的评分,都被水军刷得老高,总分十分的评分其每本书的平均评分居然达到了8.3分,这可已经是一个非常高的评分了!   在这样强大的宣传攻势下,不少网民都升起了对姚琼小说的兴趣,因为他俨然成了华夏新生代作家中最具有实力也最火爆的一位。   姚琼原本就有两千多万关注者的微.博顿时飙升了整整五百万!由此可见对其感兴趣的网民在迅速增加!   在钱四梁的授意之下,姚琼在微.博上当然也不会沉寂,而是对一些尖锐的时事进行点评,以迎合更多持相同观点的网民,他其实也很想混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称号,作为一个文人,谁不喜欢指点江山,针砭时弊?   毕竟这个世界的华夏言论非常自由,除非你得罪了权贵人物,才会被什么“造谣罪”治罪,如果你骂国家的话,其实也没什么,反正华夏上层有一群人希望尝试西式民主,比如说某个叫做养猪网的门户网站,这背后就有大人物罩着。然后某些小国的民主逗士们就会跳出来当反例……   除此之外,还有人在使劲吹姚琼那耀眼的文坛经历,他的文坛之路走得实在是太顺利了,像那两个颇有分量的冯木文学奖和庄重文文学奖就被拿出来一顿吹嘘,好似姚琼这次的新连载真的要剑指遁矛文学奖一般!   在这样的造势之下,姚琼转投《时光碎片》的消息,可谓赚足了眼球,使得整个《时光碎片》杂志的曝光率都大大增加,而这更是狠狠地打击了本来稳扎稳打的《青春祭》!   钱四梁这次的宣传攻势,可以说真的下足了血本,他想要让《时光碎片》的名气、口碑、销量全部都上一个台阶!   而姚琼即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回答一些不少读者、记者感兴趣的问题,比如说他在《青春祭》好好的,为何会选择违约转投《时光碎片》,又比如他的新连载将会写什么类型的作品,他想要达成什么样目标等等。   在《时光碎片》磨刀霍霍的情况下,隶属煌萌传媒的《青春祭》无疑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仿佛真如钱四梁所说,这次将会是《青春祭》的真正转折点,失去了姚琼这一尊“大神”,《青春祭》还有何人?又将何去何从?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如今名气被炒得非常高的姚琼,与策划这一切的《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联袂出席,他们两人的样子都显得有些意气风发,颇有一种天下大势尽在手中的感觉。   钱四梁就不用说了,他早就习惯了如何与媒体打交道,虽然他的身高一直是硬伤,但是他本人长得却非常精致漂亮,号称是永远十七岁的美少年……   当然,钱四梁作为一个文化商人,他的手腕可以说真的非常高超,只看他能够将姚琼这样对方的当家作者都能够挖过来,就知道他的能力有多么出色!   钱四梁的眼光无疑早就超过了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他要重新制定这个圈子里的规则,让人明白,这个世上偶像派作家更能赚钱!他就算不懂写作,也能比耐心懂写作的人赚更多的钱!   运用这实力与偶像兼备的姚琼,不过是他野心之路的第一步而已,当然,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钱四梁很有锐气,但他必须承认,这《青春祭》杂志做得真的很不错,从它稳步上升的销量就可以看出来了,可是,对方的理念与他相差太大,他其实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威胁,所以必须要早些将对方击垮!   他希望对方能够在惊慌失措之下,也走他的这条道路。   姚琼作为一个有名的作家,他其实出席这样的新闻发布会并不算多,大概也只有在他获得了新人文学奖去领奖时,才会面对一些记者回答一些问题。   而这一次,他却要面对如此多的记者,昔日在《青春祭》的时候,杂志社为了让旗下作者安心写作,都会拒绝一些记者的采访,如果要曝光一些作者的信息的话,只要直接登在杂志上就行了,怎么可能会有开新闻发布会的机会?   姚琼还是有一颗大心脏的,毕竟他也是新生代的著名畅销作家了,他的卖相确实不错,往座位上一坐时,顿时就引起了不少相机的拍摄,闪光灯不断亮起。   “好了,有关姚琼这位畅销小说家的新闻发布会开始了,我先宣布一些事情后,大家可以随意提问。”钱四梁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笑容,如此说道。   紧接着,钱四梁说了一下自己是如何有诚意地邀请这位实力派作家姚琼加盟《时光碎片》的,而在加盟之后,这《时光碎片》又会迎来怎样的突破,他的话语中充满了一种尽在掌控之中的霸气。   终于轮到记者向姚琼提问的时间,有记者问出了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请问姚琼老师,虽然刚刚钱主编已经大概说了一下你成为《时光碎片》杂志旗下作者的原因,不过我觉得还有其他原因,你能说一说吗?”   在新闻发布会之前,钱四梁就已经交代过姚琼,不要太拘束,嘴巴要大,最好多说一些狂言,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炒作效果。   不要怕被黑,因为按照你的实力与长相,绝对会有一批死忠粉帮你咬对方,如果是粉丝与喷子大战,那就更好了,有争议才有新闻,才有眼球效应!   钱四梁还举了不少娱乐圈的例子,比如一部新的青春偶像剧发布,肯定要炒一炒男女主的绯闻,如果发现人气还不够的话,那就要爆一些黑历史什么的,这样总会吸引一些好奇的观众。   想到此,姚琼下颚微微扬起,只是淡笑着说道:“也没什么其他的原因,只是觉得《青春祭》旗下的作者,写的一些文章……啧。”   姚琼摇了摇头,一副很淡然的样子,可从他的行为中,已经可以看出他对某些作家的不屑!   姚琼的回答引起下面记者的一阵哗然,但记者们脸上都带着兴奋的神色,他们原本还以为姚琼只是会在微.博上面大放厥词,却没想到他居然在新闻发布会上,都敢这么狂!   一边的钱四梁则露出了微笑,他要的可不是一个只会埋头写文的姚琼,而是一个懂得如何吸引眼球,最好身上充满争议性话题的作家,显然,他知道自己选对了人!   有记者立马追问道:“那么,请问姚琼老师是在向《青春祭》炮轰吗?”   对于这个问题,姚琼却立马否认道:“怎么可能呢?我对《青春祭》本身还是非常有感情的,怎么说我也是依靠它而成名的,你们可不要胡乱报导,小心我告你们诽谤。”   钱四梁微微点了点头,心道不错,这个姚琼果然上路子,如果向老东家开炮的话,那显然就是脑残了,对什么人可以狂,对什么人不可以狂,那也是要拿捏分寸的。   如果姚琼向《青春祭》本身开炮那让新东家《时光碎片》置于何地,如果有一日他也要离开《时光碎片》,岂不是也会向《时光碎片》开炮?   这种败人品的事情姚琼是绝对不会做的,不过拿圈子里的一些小辈来鄙视一下,对他这样的“大神”来说毫无压力。   果然,立马有记者问姚琼觉得哪位作家的实力不行。   姚琼嗤笑一声,道:“当然是那个有着‘小姚琼’之称的安达溪,她写的文章啊……呵呵。”   安达溪写文的风格确实挺像姚琼,在《青春祭》上也颇受欢迎,不过她并非《青春祭》的独家签约作家,要说她发表文章最多的地方,其实是在《花季》,还有一些其他小杂志上。   有位记者好像是比较喜欢安达溪的,她向一副天下之大我最强的姚琼发问道:“以前有报导说安达溪崇拜的偶像就是你姚琼,可你现在却这样说,是不是太刻薄了?”   姚琼脸上带着不屑的笑容,他淡淡道:“如果说崇拜我就可以随便模仿我的话,那我宁愿她不要崇拜我,我不希望有任何人模仿我!”   “可你的文风确实很好模仿!”那位女记者激动起来了。   “下一个问题!”姚琼黑下脸,比划着手势说道。   立马有记者站了起来,提问道:“请问姚琼老师对超强新人天净沙老师怎么看,她好像与你的新连载是同一时期发布的,也就是说,你们俩将会代表《时光碎片》与《青春祭》进行对垒!”   姚琼先是一愣,而后继续嗤笑道:“超强新人天净沙?那是谁啊,我怎么不认识。”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高层怒火]   若说姚琼对那位安达溪还算是熟悉的话,毕竟人家安达溪也算是入行几年了,但他确实对刚刚才出道五六个月的天净沙一点都不熟悉。   他作为一个顺风顺水的作家,自然认为自己写的言情小说是最好的,平日里根本不会去看其他言情小说作者的作品,他现在要看,都是看更有实力的传统作家的作品,尤其是那些获得过遁矛文学奖的。   毕竟心高气傲的他,已经决定用新连载去冲击遁矛文学奖了,在此之前当然要了解一下评委们的口味,他已经决定提高新连载小说的深度与内涵……   “至于说什么我和那个天净沙对垒……呵呵,我觉得这就是个笑话。”姚琼摊开手,耸了耸肩,他连安达溪那样的青春文学中的名家都看不起,更别说什么新人天净沙了。   这个时候,《青春祭》杂志社中,却是军心一片混乱,主编苏曼文正在承受煌萌传媒高层人员的怒火,毕竟姚琼在《青春祭》的地位真的是中流砥柱。   这位高层人员是集团内部分管文学产业部的一个督察,他的名字叫做杨顺德,专门负责青春文学这一块。   杨顺德的性子比较急,但却是真心想把工作做好的,他在苏曼文的办公室拍着桌子怒喝道:“苏曼文主编,请你解释一下我们的当家作者,为何会转投我们最大的对手那里?”   苏曼文的办公室一如既往的洁净,一片纯白色,她其实有很严重的洁癖,她觉得最脏的就是人,她每次都会让清洁员在她还没来这里之前,把整个地毯用强力的吸尘器清扫一遍,并且一个月会做一次地毯的杀菌处理。她如果使用了钥匙之后,就会反复反复地洗十次手。她每次要干洗的衣服看上去和新的一样。   苏曼文淡定地端着咖啡,因为讨厌苦,所以咖啡中放了三份的糖浆量,她正在看着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的网上直播视频。   对于杨顺德拍桌子的喝问,苏曼文面无表情地扶了扶眼镜,淡淡道:“有什么可以解释的,他本来就有权利追求他的文学道路,况且《时光碎片》付给了我们一大笔的违约金。”   杨顺德有些无奈地往靠椅上一坐,他焦急道:“姚琼可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就这样放走了他,我们《青春祭》的销量绝对要下降好几个百分点!我们杂志现在的销量是四百多万册,而对方《时光碎片》的销量则是六百多万册,这姚琼一走,我们的差距就又会拉开了!”   “你让我怎么跟文化产业部的经理交代?董事会也会质疑你的能力!别忘了董事长对你的看重!”   杨顺德拍着桌子发完火后,一副灰心丧气的样子,在他看来,有姚琼的《青春祭》都无法与《时光碎片》抗衡,更别提没有姚琼的《青春祭》了。   “我们上个月的销量还是呈稳步增长之中,有必要这么着急么?”苏曼文神情冷淡,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说道。   “那可是在有姚琼在的情况下啊,没了姚琼,我们还有谁?安达溪吗?她只是‘小姚琼’而已,按照姚琼的话来说,就是个拙劣的模仿者!”杨顺德很是烦恼地抓着自己的脑袋。www.yzyouth.com   “对了,既然姚琼也要开新连载了,而我们这边却是一个毫不知名的新人恰巧与他碰上,这无疑就是以卵击石,赶紧换人吧,不如就换‘安达溪’,怎么说她也是‘小姚琼’,沾上‘姚琼’这个名字也好。”杨顺德继续提议道。   苏曼文的神情愈发冰冷,她扶了扶自己的眼镜,淡淡道:“你是主编还是我是主编?”   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凌厉的气势,让杨顺德微微缩了缩,他梗着脖子道:“我这也是为我们杂志好,虽然《青春祭》隶属煌萌传媒,但你在其中占得股份有很多,这是你的心血……”   “要不我们也学一学那个《时光碎片》,找一些长得不错的偶像作家炒一炒,以《时光碎片》的销量,无疑证明了这一点是很有可操作性的。”   杨顺德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自乱阵脚了,然后病急乱投医,很显然这正是钱四梁希望看到的,如果苏曼文真听了杨顺德的建议,那钱四梁肯定会在心中说一句,大事可成矣!   所以说有时候有人明明确实是为你好,但他的建议却不能听,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青春祭》的优势在哪里,苏曼文很清楚,钱四梁也很清楚,但慌了阵脚的杨顺德却不清楚,若是贸然放弃自己的优势,而去用自己的劣势去跟人家的优势比拼,那就是东施效颦、邯郸学步。   “你走吧,不用再说了。小郑,通知所有编辑,晚上开会。”苏曼文淡定自若地吩咐道。   杨顺德叹了一口气,有些颓然地离开了办公室,他点起了一支烟,他的前途其实也是与《青春祭》杂志的发展挂钩的,然而他现在却根本看不到一丝翻盘的希望!   姚琼这个作者,他可是看着他如何从十七岁开始闪耀,这整整九年的时间,成长到这样的地步,他的第一部获得庄重文文学奖的长篇小说《远山》已经再版了三次,销量突破了千万册!而在他转投《时光碎片》时,《远山》即将进行第四次再版,即将发售!   这样天才一般的人物,谁能与他争锋?   杨顺德甚至觉得,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大肆嘲讽一些言情小说作者的言论,其实也没什么,因为他是有这样的资格的,他开创了姚琼流言情小说这样一个流派,影响了无数读者甚至作者!   姚琼确实很狂,但他却有这样狂妄的资本!   而如今姚琼有《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这样的鬼才主编来宣传,他本来就帅气的容貌,也成了一个巨大的优势之处,有不少年纪不大的少女,在发现姚琼不仅文章写得好,长相居然也这么帅气后,很容易就会变成死忠粉,说不定还要把他封为言情教主……   这个时候,《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召开了编辑会议。   杨顺德只期待苏曼文能够在编辑会议上“拨乱反正”,天净沙这个新人怎么可以与姚琼相比?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反戈一击]   《青春祭》的编辑们其实也差不多像那位杨顺德一样,基本上都有些惊慌失措,毕竟这姚琼能算是《青春祭》的元老级人物,他与《青春祭》一起经历了从二流青春文学杂志成为一流文学杂志的过程,如今虽然已经被《时光碎片》反超,但不可否认的是,它还远没有到走下坡路的时候,只看它每月增加的销量就明白了。   可在编辑们心目中,这位天才作家姚琼,可是《青春祭》的顶梁柱,最具人气的当家作者,简直就好比镇压气运的先天灵宝,虽然脾气大了些,但却从来没有什么拖稿的情况,可以说是稳产、高产……   这样一个作者离去,会带走多少铁杆读者?原本《青春祭》的销量就与《时光碎片》有差距,而《花季》则紧随其后,这样一来,岂不是会被《时光碎片》拉得更远,或许还要被《花季》给超过?   本来《青春祭》就是煌萌传媒扶持的青春文学圈子中的代言人,若是集团总部认为《青春祭》在竞争力上无法与其他两个有大后台的青春文学杂志相比,那会不会转而扶持另一家半月刊呢?   毕竟《时光碎片》与《花季》就都是半月刊,一个月出两期怎么看都比一个月出一期的《青春祭》要更具优势。   胡亦菲这个时候就已经完全慌了神,她其实与天净沙一样,算是这个圈子中的新手,本来她以为可以随着天净沙老师的一起成长而成长,说不定以后天净沙老师如同姚琼那样功成名就之时,她也会成为主编……   然而随着姚琼的离开,整个《青春祭》杂志都蒙上了一层阴影,她一个小小的责编,又能为这份杂志做些什么呢?   《青春祭》的所有编辑,都在等待主编苏曼文的到来,他们非常信任苏曼文的能力与眼光,而苏曼文本人,在文坛圈子的名气其实并不小,当年她便是指点姚琼的责编。   苏曼文刚刚来到会议室的主位上,就有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之前负责姚琼的编辑曾少陵拿出自己的辞呈,来到苏曼文面前,道:“主编,这是我的辞职信。”   曾少陵脸上带着一种愧疚的神情,仿佛他对姚琼转投《时光碎片》这一事感到十分的愧疚,无颜面对苏曼文,于是选择辞职。   曾少陵的举动顿时引起了会议室的一阵骚动,不少编辑脸上都露出了异常恐慌的神色,要知道苏曼文这个主编确实是有权力直接开除一个编辑的,而姚琼离开《青春祭》这么大的事情,会不会让苏曼文大发雷霆呢?   苏曼文接过辞职信,脸上出现了一抹冷笑,她摩挲着自己几乎随手不离的茶杯,淡淡道:“《时光碎片》给了你多少好处?”   曾少陵那伪装出来的愧疚顿时消失了,脸上涨得通红,他作为责编,其实早就知道姚琼的去向了,只是一直隐瞒着,因此姚琼的突然离去会让《青春祭》特别被动,若是早就知道姚琼要离开的话,那《青春祭》自然可以早做准备。   而曾少陵选择在这样的编辑会议上提交辞呈,显然也是那位钱四梁授意的,他认为这样可以迫使《青春祭》的所有编辑都陷入一种更加慌乱的状态,否则提交辞呈这种事情,肯定是在私下里做的。   曾少陵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鞠了一躬,然后离去了,他其实也是《青春祭》的老资格编辑了,否则也不会负责姚琼这样的当家作者。   但曾少陵却也觉得,没了姚琼的《青春祭》再也不会有当年的辉煌,即使他心中对这份杂志还隐隐有些不舍,不过他在理智地考虑之下,也同姚琼做了一样的选择,而他今日反戈一击的行为,便是他的投名状。   曾少陵离开以后,整个会议室一片鸦雀无声,苏曼文面无表情的坐在那儿,只有那副眼镜在灯光下反射着寒光。   “那么,我们先来讨论一下天净沙短篇小说单行本的发售情况吧。”苏曼文淡淡道。   此言一出,诸位编辑完全懵了,现在不是该讨论姚琼离开之后,整个杂志该怎么继续发展下去的策略吗?天净沙这种新人有什么好讨论的?主编可不能犯这种主次不分的错误啊!莫不是也被气糊涂了吗?   苏曼文没有在意诸位编辑在想什么,而是直接向胡亦菲问道:“到底准备得如何了?”   胡亦菲不由浑身一震,她其实刚刚也在走神,不过她立马答道:“已经完全准备完毕了,天净沙老师的口袋书将会在她新连载小说之前发售,经过一期杂志的特别宣传,不少读者反应都表示早就期待天净沙老师的单行本,与长篇新连载了。”   副主编孙一东虽然一直是个笑眯眯的老好人,但他现在实在忍不住了,不由插嘴道:“苏主编,我认为有关天净沙的连载事宜可以放一放了,单行本也该缓一缓了,因为若是这个时候继续推出新人天净沙,在面对姚琼时,无疑就是以卵击石!”   孙一东此言一出,引起了不少编辑的讨论:   “副主编说得对,虽然天净沙老师的实力也非常强劲,但毕竟是一个新人,底蕴实在不足啊!”   “我觉得我们马上应该将有着‘小姚琼’之称的安达溪取代姚琼所占的杂志的最优版面,以防止习惯了姚琼风格的读者流失。”   “不错,安达溪虽然在实力上略逊于姚琼,不过也是很有底蕴的作者,是为读者所熟知的,用她来抗衡姚琼,是当下最稳妥的办法了。”   “不行,安达溪在姚琼的新闻发布会上被姚琼讽刺,微.博上至今都没有任何回应,足见她其实畏惧姚琼,若是力捧安达溪,我们《青春祭》肯定会被更加压制!”   ……   编辑们讨论来讨论去,场面一度显得十分混乱,谁也说服不了谁。   直到苏曼文放下手中的杯子,轻叩桌面,但那发出的声音仿佛重若千钧,使得全场的混乱一下子消失了,毕竟苏曼文积威颇深。   “一切按照原计划进行,将原本姚琼的版面,给天净沙!”苏曼文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反射出一片寒光。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主编力挺]   苏曼文此言一出,会议室里顿时炸开了锅!   原本胡亦菲作为天净沙的责编,对这件事应该感到惊喜的,因为这显然是苏曼文想要力捧天净沙上位的意思……   但是,现在若是强行将天净沙捧起来,岂不是意味着天净沙真的要与姚琼进行正面对抗?这完全是必败无疑的节奏啊!   若是胡亦菲不知道天净沙的真实身份是个十五岁的美少女的话,或许还寄希望于对方真的是传统文坛的实力派作家披了马甲来混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但是胡亦菲可无法想象一个十五岁的稚嫩美少女去挑战已经成名多年的姚琼啊!   有不少编辑想要出声反驳,苏曼文却又轻叩桌面,只是淡淡道:“我认为,天净沙的实力,可以与姚琼相抗衡。”   在场的诸多编辑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苏曼文主编是不是真的昏了头了,居然说一个新人的实力可以与那位姚琼相媲美?   副主编孙一东总是带着微笑的脸颊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他沉声道:“苏主编,有时候可不能空口无凭啊,我虽然平时很佩服你的眼光,也赞同你将《青春祭》做得愈发精品的策略,但是……我真的不觉得一个刚刚才出现在青春文学这个圈子里几个月的新人,能够与姚琼相抗衡。”   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茶杯,她好像确实非常喜欢自己的这只纯白的茶杯,她用肯定的口吻说道:“天净沙其实是传统文坛的实力派作家,青春文学的作品只是她玩票性质所写,所以她作为一个新人,才会引起这么多读者的好评。”   苏曼文此言一出,本来还有些骚动的编辑们顿时就安分下来了,不得不说,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文坛也分好几个圈子,这地位最低的当然是网络写手,网文几乎算是最廉价的娱乐方式了,而由于它没有门槛,自然泥沙混杂。   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写手们的想象力更加超群,往往有的时候掀起文学变革的,是通过网文这个体裁,但现在的网文还处于“龙傲天虎躯一震,小弟纳头便拜,众女大被同眠”的时代,想来随着“中原五白”《盘龙》这样的打怪升级流的兴起,网文会变得越来越套路化、同质化,若想要出头,就必须依靠创新加套路化。   比网文稍高一些的圈子便是轻小说这个圈子,不过华夏的轻小说确实不如泥轰发达,使得华夏不少有实力的轻小说作者都跑去泥轰发展,然后出口转内销,仿佛镀了一层泥轰的金,这轻小说的档次也便上来了。   其实轻小说的本质与网文没什么不同,都是为了轻松娱乐,只不过它在女性人物上的塑造要更好,毕竟是配有插画的,而且还可以改编成漫画,甚至动画化,所以它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   而这个青春文学显然又要比前面两者高一个层次,在钱四梁、苏曼文等优秀主编的努力下,青春文学的势头发展真的可以说非常迅猛,有不少畅销书都是青春文学的作品,其作者年龄普遍偏小,但是学生群体的消费能力真的很强。   但文坛之中最受人敬重的还是传统作家,无论是华夏还是泥轰。   这其实也是有历史渊源的,自古以来,华夏文人士大夫其实地位都比较高,而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没有什么嗡嗡嗡文化大清洗,导致传统文人的地位一直居高不下,颇有些吴笛那个时代的“民国范”,大师辈出……   舆论普遍认为,能够写出有深度有内涵作品的传统文人,才是真正的作家,他们的作品能够教给人们做人的道理,是真正有价值的精神食粮,能够引导人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其中传统文人中诗人的地位更是十分特殊,即使这个世界的华夏各种文化名人已经与吴笛那个世界完全不同,但它那灿烂的文明史中,依然出现了各种美妙的诗歌,诗人是整个华夏历史上不得不提起的一个群体。www.lishu123.com   可惜到了现代,好的诗人越来越少,因为他们的诗实在卖不出去,而有些所谓真正的有内涵有深度的传统作家,他们作品的销量,也实在惨不忍睹,除非是获得国内的一些文学奖,然后书也扩大了名气,不少喜爱装逼的人,才会去买个一本。   但是,在提到传统作家时,人们却自然而然会产生一种尊敬感,哪怕他传统作家的收入还不及网络写手的一个零头。   苏曼文这时又看向胡亦菲,对她说道:“你与天净沙谈新连载小说时,是和她见过面的吧,刚刚我说的对不对?”   胡亦菲这时心脏跳得很快,她真想说主编大人,这天净沙老师根本不是什么传统作家,而是一个十五岁的美少女作家,粉嫩得不能再粉嫩的新人,若吴笛真的摇身一变成了让人尊敬的传统作家的话,那她真的会被打击得更没信心的!   不过,胡亦菲看到苏曼文那反射着寒光的眼镜时,不由心中一凛,立马配合道:“没错,天净沙老师确实是一位传统作家,好像是周迅人文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她写青春言情小说就是玩票性质,不过从她的文笔中,就能看出她的功力了!”   苏曼文给了胡亦菲一个赞赏的眼神,也不等那些编辑多说什么,又继续道:“小郑,把我们这这几期读者反馈调查表拿过来,只要姚琼与天净沙的。”   秘书迅速将这些调查表汇总的结果拿了过来,苏曼文用一种让人安定的语气说道:“我经过仔细研究,便发现在读者评分上,天净沙的文章评分完全高于姚琼,而在人气调查上,天净沙的人气上升得非常迅速,甚至有一部分姚琼的粉丝,都转而支持了天净沙,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天净沙完全可以取代姚琼!”   编辑们都沉默了下来,他们似乎还处于震惊之中,但是苏曼文的“干货”确实让人信服!   副主编孙一东看着汇总结果,终于笑眯眯地说道:“那么,我支持主编你的决定!”   只是,他心中有着浓浓的隐忧……不管真假,只能赌一把了!   苏曼文重扣桌面两下,淡淡道:“散会!”   编辑们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离开了会议室,只是等待着天净沙与姚琼的第一次交锋结果,天净沙的短篇小说集vs姚琼再版的《远山》!   ============   ps:知道每天一更让大家失望了,不过明天上架入v后绝对大爆发,四月份的更新绝不会再这样了,大家可以监督!   再说个事情,本书主角乱入到《变身之轮回境界》是我同意的,不过可能天使大大描写得有些崩坏,导致我们女学霸的书迷有些激动了,所以天使大大已经改掉了,再推一下[bookid==《变身之轮回境界》]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爆吧]   苏曼文虽然非常讨厌作家偶像化这样的事情,但她却必须得承认,现在是个宣传很重要的时代,所谓酒香也怕巷子深。   不过她并没有钱四梁那么庞大的媒体资源,所能做的,自然便是借力打力了,没错,她将天净沙要取代姚琼的消息,直接爆了出去!   甚至还说,姚琼离开《青春祭》是因为发现自己已经压制不住天净沙的成长了,之后有一些天净沙的电波脑残粉也跳出来给自己的偶像吹嘘,说什么姚琼就是渣渣,天净沙那种古文造诣非常深的作家,才是真正的实力强劲!   夏薇薇就在做这样的事情,她本来看到姚琼跳槽《时光碎片》,就没感觉什么,她其实对姚琼那种流派的言情小说并不感兴趣,她从天净沙的第一篇文开始,就粉上了喜欢治愈人心的天净沙老师了。   然而她偶然看到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嚣张嘴脸时,这心里顿时就觉得不满了,尤其是当姚琼轻蔑的说“天净沙是谁?我不认识”这种拉仇恨的话时,夏薇薇顿时就恨上了他,哪怕这个姚琼确实挺帅。   这个时候,网络上的水军还在推姚琼,现在已经开始吹姚琼的文笔了——   意境优美,充满诗情画意,这是姚琼小说的一大特点。像“朝朝暮暮的夕阳,恻恻轻寒的风,烟雨蒙蒙的山水,聚散依依的人生”;像“天空是一片澄清的蓝,太阳把那片蓝照射的明亮而耀眼,几片白云在天际悠悠然然地飘荡着,带着一份懒懒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意味,从天的这一边一直飘到天的那一边”;像“落日在水面静静地闪耀,成千上万条金光穿透了流水,如同某个神仙所洒下的金线织成的网……”无一不体现了这一点。   为什么姚琼小说会有如此独特的审美价值呢?这主要源于他对华夏古典诗歌巧妙的继承和运用,更源于他对华夏民族审美心态的深刻了解。他有着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父亲研究中国历史。母亲酷爱古典诗词。在父母的影响下,他阅读和研究了大量华夏古典文学,正因为如此,他的作品会常常流露出一种诗一般的境界,散发着一种东方式的美感。   夏薇薇实在看不过去了。直接拿出自己的摘抄本。将天净沙所写的那些真正的古典诗词发了出来,标题便是,天净沙的诗词功力绝对远超姚琼。姚琼的文笔根本就没有天净沙好!   “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   “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苼歌落。”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无端天与娉婷。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当然,谈到天净沙,免不了提到她的那首齐曲《天净沙》,而姚琼就算是再诗情画意,也绝对不可能超过天净沙!   因为真正与他对垒的。是吴笛那个世界古代的无数文人骚客!   姚琼一个现代人,怎么可能比得过那些古人?   夏薇薇原本还以为自己在义愤之下发的帖子不会有人在意,毕竟天净沙确实是个新人,底蕴比姚琼相差太远……   像有人爆出姚琼压制不了天净沙成长的消息,姚琼对此事根本就没有回应。显然他真的一点都不将天净沙放在眼里,若他回应的话,岂不是主动帮天净沙炒作了?   他一个成名作家,对方一个出道不久的新人,完全扯不上任何关系!   然而让夏薇薇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帖子一发出来,那些与她一样愤怒的天净沙粉丝们,仿佛利器在手,开始在各大论坛、网站宣扬天净沙实力远超姚琼的本质,对比两人的“语录”来看,显然天净沙更胜一筹!   这样一来,使得天净沙这个新人的受关注程度也陡然上升,只因经过《青春祭》证实,天净沙的新连载将会在原本姚琼的版面上连载!   这个消息一出,整个青春文学的圈子又轰动了,一个刚刚出道的、只是发表过不超过十万字的短篇小说的新人,居然真的被《青春祭》推上位与姚琼死磕?   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姚琼圈子里的朋友忍不住用微.博姚琼,问他对这件事怎么看,而且网络上两人流传的“语录”,显然天净沙的更具古典美。   姚琼是真的一点都不想回应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正在与某影视公司商量《远山》这部小说电影版权的事情呢,在他看来,什么天净沙取代他的版面,就是《青春祭》发了失心疯,拿不出真正有实力的作者,就开始剑走偏锋……   他从来没看过什么天净沙的小说,那只是在浪费时间而已。   他直接在微.博上回应道:“别和我提什么天净沙了,我根本就不认识,顺便说一下,我的长篇小说《远山》已经在洽谈电影版权的事情了。”   姚琼这种高姿态的回应,让天净沙的死忠粉们又愤怒了,他们完全失去理智地在姚琼微.博中谩骂,其中自然也混杂了一些水军,然后姚琼的粉丝也控制不住情绪,想要去骂天净沙……   但让他们觉得无奈的是,网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净沙的影子!名字叫做“天净沙”的微.博倒是有几个,但很显然不是本人,怎么说天净沙一个作家,如果有微.博那绝对是要带v的。   在恨屋及乌之下,这几个名字叫做天净沙的微.博被骂成了猪头,然后凶残的姚琼粉们,又开始去度娘天净沙吧大放厥词,信誓旦旦地要进行爆吧活动……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某大型度娘吧帝吧的知名人物“大狸子”是魔理沙的粉,他觉得“天净沙”也带个“沙”字很合他的胃口,而他早就看那些脑残姚琼粉不爽了,于是他在帝吧登高一呼——去爆姚琼吧!   “帝吧出征,寸草不生;脑残不死,圣战不止!”一时间毫无防备的姚琼吧,几乎都被这条帖子给淹没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热卖]   在网民们喜闻乐见的爆吧活动中,天净沙这个名字无疑被很多人熟知了,就连不少喜欢姚琼书的读者,也知道了这个新人。   此时,姚琼的长篇小说《远山》再版发布,同一日,天净沙的短篇小说文集口袋书发布。   按理来说,其实两者并没有可比性,首先书的类型就不同,其次作者的名气相差实在太大,《远山》已经再版过几次,潜力也比较有限,当然,不能忽略了脑残粉想要支持作者的决心。   但脑残粉毕竟是少数,有更多的是喜爱阅读言情小说的普通读者。   李香莹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读者,她是外国语高中的新生,一个性格温柔态度平和的女孩,家中有一位当插画师的姐姐。   李香莹很喜欢姚琼的小说,虽然对方的小说时常被那位骄傲的姐姐鄙视得一文不值,认为姚琼的小说太夸张了,爱来爱去得实在让人发腻。   不过李香莹正处于青春萌动的时期,这种爱来爱去的小说正合她的胃口,她平日里也没什么狂热的兴趣爱好,挺淑女的一个孩子,而看言情小说无疑是让她放松的一个好方式。   对网络很熟悉的李香莹,自然也因为天净沙的那群狂粉与姚琼的狂粉大战而对天净沙有所了解,在看到天净沙那些古典优美的句子时,她自然就对天净沙更感兴趣了。   李香莹来到了书店,便看到书店中对姚琼第一部长篇小说《远山》的宣传,足见姚琼小说的受欢迎程度,她并没有看过姚琼的第一部小说,这次来,便是想买一本看看。   然而当她去找姚琼的第一部小说时,却忽然听到有人这样议论道:   “姚琼的小说你买没?”   “买了啊,我超喜欢他的作品的。”   “我也是,不过我发现了一本非常好的口袋书诶!封面上是一首小词。”   “哦?那我也再买一本好了。口袋书买回去正好课间时消遣,一个课间读一个故事,而且还便宜。”   ……   李香莹听到这样的议论,不由心中一动,难不成这口袋书便是天净沙的作品?她忽然发现。姚琼的那些普通读者。有的甚至是不知道天净沙这个人的,都去买了这样一本据说很好看的口袋书。   而那些不喜欢姚琼风格的读者,也顺势买了一本天净沙的口袋书。他们或许连天净沙这个作者都不知道,还将天净沙当作一个词牌名……   那些天净沙的死忠粉就不用说了,他们早就已经等着这部短篇小说集了,虽然是口袋书,可它却像手机一样可以随身带着,没事拿出来看看,可方便了。   李香莹这时也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口袋书不过就十块钱一本,比普通的小说要便宜。像姚琼的小说就要二十五块钱,在普通读者尤其是学生读者眼里,反正二者都是打发时间用的,后者还更隐蔽更方便,每次下课读一个故事,可比看一部长篇小说要轻松。   李香莹先是从书架上拿了一本《远山》。然后找了半天,发现天净沙的口袋书居然没找到,她忍不住去柜台询问道:“请问天净沙的口袋书在哪里?”   李香莹这话一出,顿时发现周围的顾客脸上神色十分古怪,因为他们也是来问天净沙的口袋书在哪里的!   店员这个时候满头大汗。他一边擦着汗,一边道:“这个啊……已经卖完了,要不你们看看姚琼的其他小说,比如《大齐公主》之类的?”   这个时候,书店的老板匆匆赶到,他其实对网络上的消息也非常灵通,心中认定天净沙口袋书的销量绝对不会有姚琼再版的《远山》高,可现在的情况,却让他大吃一惊!   天净沙的口袋书竟然在短短时间内被贩卖一空,倒也不是抢购的,而是均匀的速度渐渐卖光了……   而姚琼的《远山》虽然卖得也很火,一开始比天净沙的口袋书卖得要快,但这个后劲,远不及天净沙!   说到底还是因为口袋书这样的类型占了很大的优势,而天净沙又在网上被炒得火热,有不少人一看到书封面的那首《天净沙》时,这有关天净沙的记忆自然便浮现出来了,然后顺势便买了下来……反正口袋书确实便宜。   而姚琼的《远山》因为再版过几次,除非是真正的死忠粉,要不然就算是那些比较铁杆的读者,却也不可能去买个两三本珍藏一下,有一本就足够了,即使因为最近姚琼的曝光率很高,但《远山》的潜力无疑很不足。   在这样的情况下,苏曼文借力打力,使得天净沙屡屡和姚琼被提在一起,自然也赚足了眼球,从现在的情形来看,这位神秘的超强新人天净沙,完全是要逆袭的节奏啊!   李香莹在回家的路上还有一家报亭,她又去了那儿,问道:“还有天净沙的口袋书吗?”   对方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手上的口袋书,而那个口袋书的封面,正是背景是纯白色的有“枯藤老树,小桥流水”很有古典韵味的封面,上面则有一首《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李香莹语气有些不善:“你手上是什么?”   对方的态度也不好了起来,主要是他正看到了《剑仙》的致郁部分,他不爽道:“这是最后一本啦,不卖的,我自己还要看呢,太好看了!”   饶是李香莹脾气温柔,听到这话也不由气闷,她又不擅长与人争辩,只是不爽地跺了跺脚,然后郁闷地回家了,她对这种“监守自盗”的家伙最讨厌了!   回到家中的李香莹,直接打开网店,现在的年轻人谁不会网购,不过她早就习惯了去书店而已。   李香莹很快就网购了一本天净沙的口袋书,她倒要看看,这么抢手的口袋书,到底有多好看。   在此之前,她先看起了姚琼的《远山》,这部庄重文文学奖的作品,当时姚琼才二十岁。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同好]   李香莹看了个开头,姐姐便叫她帮忙了,最近这位当插画师的姐姐李香茗正在为一份漫画杂志画月刊漫画,不过任务比较轻,一个月只要画八页图,所以也就没必要请什么助手了,有妹妹帮她就足够了。   李香莹就这样一边断断续续地看这部长篇小说,一边帮着姐姐,不过她总觉得这部《远山》写得实在不怎么样。   可能由于当初姚琼的笔法还太过稚嫩,又或者过于“文青”了,导致这部小说写得很飘,很浮,让人有些不明觉厉,稀里糊涂……   看了一半,李香莹将它彻底抛到了一边,她早就习惯了阅读姚琼水准大成时的作品,这个时候的姚琼的作品已经比较接地气,而且也懂得很多商业化的写作技巧了,所以阅读起来真的很舒服。   但现在再看他当初的作品,李香莹却感觉有些读不下去了,她忽然产生一个念头,说不定这次姚琼真的会栽啊……   有许多人去买姚琼的书,都是受网络的影响,而现在各大书店又恰巧在宣传姚琼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远山》,若人们发现天净沙所写的口袋书的质量,都高于姚琼的代表作的话……   李香莹很快就拿到了自己的口袋书,而这个时候,她也要去外国语高中上学了,她初中的成绩就很不错,看她在一班的学号是21号就知道了。   不过,由于高中优秀的学生实在太多了,李香莹在这其中很不起眼,要说她的容貌吧,其实只比她的同桌夏薇薇稍逊,可惜与章冬雪、吴笛这样的校花级美女一比,那就不够看了。   她们两人实在是太出众了,开学以来,有不少班级的男生似乎都染上了一种“爱上洗手间”的病。一个楼层四个班级,明明两边都有洗手间,奈何四班的男生却总喜欢往一班这边的洗手间跑,这是为了什么,只要是男生都会心知肚明……   所以说一班的男生实在是太幸运的。居然可以坐拥两朵金花。最关键的是,在外国语高中这种学习风气很好的高中,这学习好肯定会为形象加分的。要说整个学校,其实与吴笛、章冬雪差不多等级的校花级美女,还是有那么几个的。   其实有时候美丽到一定程度的女孩,单从容貌而言,就有些难以比较了,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像外国语高中其他班的一些校花级美女,可能她们的风格路线与这二位不同,但让人见了自然也会觉得非常好看漂亮,这外国语高中可是向来美女辈出。才女如云。   许多小说中都喜欢写学校里有什么几大校花,校花榜之类的,其实在现实中这些东西都没有,在外国语高中这种学风优良的学校更不可能有,除非是隔壁的圣心公学的权贵子弟们,闲着无聊开始给美女排名。然后再打赌几天攻略下哪一位之类的。   在李香莹看来,吴笛要比章冬雪更加出色,她就坐在自己的前方,靠着窗户,她的课桌常年都非常整齐干净。除了书以外没有任何杂物,倒是有一个粉色的可爱杯子,上面有个印记,两个英文单词“i”“me”,而中间则是一个桃心,这意思显然就是“我爱自己”……   吴笛每天的一举一动,都被李香莹看在眼里,她在每日的观察中,为吴笛那种深埋于书本中的认真与专注给震撼到了。   而这个时候,李香莹就会下意识地去把吴笛与章冬雪相比较,章冬雪在干什么呢?往往是和自己的同桌聊天,要不就是在和前面的男生聊天,在李香莹看来,那位男生显然就是各种吹捧章冬雪,而章冬雪表面上谦虚着,可内心却肯定是十分得意的……   当然,课间做什么,本来就应该是学生的自由,认真了一节课后放松调节一下本来就是应该的,吴笛那种沉浸在自己世界之中的专注,才有些不正常。   可有的时候,顶尖高手间的差距,往往就是在细节方面拉开的。   今日外面恰巧正在下雨,空气中都散发着一股泥土的芬芳,李香莹其实挺喜欢早上下雨。   好吧,这并不是因为她很文艺小清新,而是由于如果早上下雨的话,上午两节课后的大课间,就不用去做课间操了,有二十五分钟的时间可以放松,而其他的课间,都只有十分钟而已。   李香茗终于拿出早就已经想看的天净沙的口袋书,她可是已经期待了很久了,这刚刚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一边同桌夏薇薇那略带兴奋地声音便传了过来:“你也喜欢天净沙吗?”   李香茗其实与夏薇薇并不熟,她们毕竟不是一个初中的,而这开学也还没满一个月,两人都不是什么外向型的女孩,所以到现在都还比较生疏。   像李香茗前面的吴笛与苏暖,早就已经非常熟了,苏暖对吴笛很亲昵,喜欢没事就抱一抱吴笛,然后像一只可爱的小狗狗一样闻她身上的味道,脸上总是带着迷糊神色的苏暖,让后面的李香茗都觉得挺可爱的,也难怪吴笛不会拒绝对方的亲昵。   不过李香茗可不知道吴笛与苏暖两人从一开学时,就互相认识了,吴笛还帮了苏暖一个忙。   李香茗其实觉得这个名叫夏薇薇的同桌很不错,非常文静,给人的感觉也十分文艺小清新,喜欢看杂书,尤其是青春类的杂志,晚自习写完作业后,便会拿出本子来摘抄那些精美的句子……   李香茗听到夏薇薇的话,只是回应道:“倒也不是,这是我买的第一本天净沙的书。”   她的话刚刚说完,便看到夏薇薇拿出了同样一本天净沙的口袋书,然后便对她笑得很友好,仿佛是在敌人的包围之中找寻到了真正的同志一般……   “那也没什么,我跟你讲,天净沙老师写的文真的好好看的,尤其里面的几篇文,写得很甜很温暖,我来指给你看……”夏薇薇露出了狂热的神色,仿佛是在传教布道。   坐在前面的吴笛,听到“天净沙”这三个字,不由竖起了耳朵。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死忠粉]   夏薇薇讲了许多吹捧天净沙的话,让前面的吴笛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其实原来就知道夏薇薇很喜欢天净沙的文章,但现在的夏薇薇,无疑已经成了天净沙的死忠粉,据说她买了三本天净沙的口袋书,一本用来珍藏,一本用来自己使用,还有一本则是用来传教布道……   李香茗已经开始阅读起来,夏薇薇喜欢盯着对方的神色看,因为她早就将这本口袋书看了几遍,哪里有精彩的地方都知道,所以每当她看到李香茗阅读到精彩的部分时,都想看看对方是什么神色。   若李香茗也露出什么激动的神色的话,那夏薇薇一定会将她引为知己。   可惜李香茗比夏薇薇要淡定得多,她其实就是个普通的读者而已,不像那些死忠粉,会因为偶像的一举一动而失去分寸。   不过李香茗在看完一篇天净沙的短篇小说后,忍不住在心里赞叹道,这个天净沙确实是个有实力的作家!短篇小说写得实在太好了!   有人认为写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难,这其实是挺有道理的,这青春文学类的短篇小说一般就是五六千字,放到网文中就是两三个章节,但在这两三个章节中就要写出吸引人的地方,其要求的文字精简程度可以想象。   而天净沙却能够在这短短的文章篇幅中以她那华丽精美的文字翩翩起舞,刻画出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的人物,与一个个治愈人心的故事。   只要是人,都喜欢喜剧,李香茗自然也不例外,而她以前看的姚琼的文章中,大多是一些让人撕心裂肺的悲剧,虽然在男女主相恋过程中写得也非常好,但这个结局,实在是太虐了点。   李香茗兴致勃勃地看了两三个天净沙所写的故事。只觉得自己心头满满的都是温暖,她第一次发现,就算是男女之间的恋情,也没必要像姚琼写得那样轰轰烈烈、震天动地,像天净沙这样简简单单、温情自然看了之后也别有一番享受。   一篇《简单爱》看完。李香茗的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夏薇薇这时不由性急地问道:“怎么样,好不好看?”   吴笛的耳朵一直竖在那儿呢,这些短篇小说大部分都是她改编的。有的几乎已经完全就是原创的了,平心而论,有些文章的创意真的不怎么样,却全靠吴笛本人那逆天的文笔而支撑了起来。   李香茗当然点头道:“很好看,这位天净沙的实力真的很强,也许网上的那些传言也不错,天净沙真的有取代姚琼的能力。”   吴笛听到“很好看”三个字,她顿时就觉得舒坦了,不过她嘴中的“姚琼”到底是谁啊?总觉得很熟悉的样子……   其实吴笛自己也看过姚琼的文章。在给她寄来的样刊上,但她却真的不知道姚琼是个什么样的作家,在青春文学圈子中又有什么样的地位。   这个时候,夏薇薇不由眉开眼笑道:“对对对!李香茗我发现能和你做同桌实在是太好了,我终于又找到知音了,等会。我把我的宝贝拿出来给你看看!”   说着,夏薇薇便拿出了自己的摘抄本,然后打开来,指着那些句子,很是自得地说道:“这些全是天净沙老师那最优美的古风名句。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在自己的作文上常常用,能够增加亮点。”   李香茗看了看,越看越觉得眼熟,想了想,她不由恍然道:“这不是网上那个‘天净沙语录’吗?你把它全摘抄下来了?”   夏薇薇愣了愣,然后小声道:“其实是我发上去的,然后不知道怎么就火了!”   李香茗瞪大了眼睛,也压低了声音:“原来你就是那个姚琼狂粉与天净沙狂粉的导火索啊?”   夏薇薇忽然产生了一种极大的自豪感,她点了点头,却又愤愤不平道:“姚琼实在是太可恶了,我原本还挺喜欢看他的书的,可他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轻视我们家天净沙老师,我只能替‘天’行道了!”   李香茗只能不自然地笑了笑,她可真不是什么天净沙的狂粉,对姚琼与天净沙之间的争论也不感兴趣,但她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的话,这个天净沙写的文,确实很好看,淡淡的却很温暖人心,不比姚琼那轰轰烈烈的爱情给人的感觉差。   而由于之前买的姚琼的那本《远山》并没有给李香茗什么好的阅读体验,导致她现在心里都有些偏向天净沙了。   李香茗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不由对夏薇薇说道:“好像这次姚琼的新连载与天净沙的新连载撞在一起了吧,你觉得谁会写得更好?”   夏薇薇异常坚定道:“当然是天净沙老师,姚琼的小说总是那一套,爱来爱去的完全看腻了,这次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也一定是很甜很温馨的连载,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了……”   李香茗看了几篇天净沙的文,自然也体会到了她的风格,感觉确实不错,文笔比姚琼更加精致华美,人物角色也刻画得非常精彩与深刻,格局很大,细节却又异常打动人心,据说这个天净沙还是个新人?这个实力,未免也太恐怖了……   李香茗开始阅读起《剑仙》来,嗯,这个女主与男主间的感情互动,还是这么甜蜜温馨……咦,没想到还会有些小波折?不过最后结局应该是好的吧……   看完了结局,李香茗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极为难看,她忍不住怒道:“怎么可以这样!夏薇薇,你不是说这篇《剑仙》是最好看的几篇文之一吗?”   夏薇薇在一旁无良地笑了,她发现自己真的好喜欢看到别人被天净沙老师真正“治愈”的样子,那是一种无上的愉悦感。   李香茗这一整天心情都处于抑郁的状态,心里老是在纠结着,怎么可以这样呢?天净沙实在是太坏了!但她却发现在天净沙的诸篇小说中,让她印象最深刻的怕就是这《剑仙》了。   而这个时候,姚琼再版的《远山》与天净沙口袋书的首日销量,终于统计出来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逆袭]   《青春祭》杂志社中,气氛一如既往的凝重,自从姚琼离开后,便一直这样,即使有不少编辑信了苏曼文的话,觉得天净沙是个有实力的传统作家。   但要知道的是,天净沙在青春文学圈子里,确确实实是个新人,缺少底蕴,哪怕她实力再强,真的与姚琼相碰撞,那也是凶多吉少!   所以众多编辑虽然信奉苏曼文的“唯实力论”,可内心深处却一点也不觉得天净沙能够胜过姚琼。   胡亦菲怀着忐忑的心情,想要将天净沙的真实身份告诉苏曼文,她现在是《青春祭》杂志社中最没底的一个了,她虽然觉得吴笛这个美少女作家确实潜力无限,即使姚琼十五岁时,也不可能有吴笛这么出色……   可是,姚琼现在是26岁啊,而且已经在青春文学这个圈子中证明了自己,这天净沙与姚琼的对垒,简直就好比网文界的实力新人与大神对垒一般,这再有实力的新人,怕也无法战胜大神吧?   胡亦菲来到苏曼文这一尘不染的办公室,却发现苏曼文如同往日一般正埋首工作,丝毫不像普通编辑那么惊慌失措,仿佛真的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胡亦菲深吸一口气,来到苏曼文身边,对苏曼文说道:“主编,我想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说吧。”苏曼文抬起头,脸上神情一如既往的平静,那副眼镜则反射着寒光。   胡亦菲有些心虚,不过还是咬牙说道:“我觉得这次天净沙可能真的无法与姚琼抗衡,因为……”   便在此时,胡亦菲还未说完,秘书小郑便风风火火地跑进了办公室,她手中拿着一份文件,面带激动之色地说道:“天净沙的口袋书首日销量两万册,姚琼的《远山》只有一万册!”   胡亦菲完全愣住了。她原本以为,即使姚琼的《远山》已经没有什么潜力了,但凭借他最近的各种曝光,在销量上肯定会超过名气依旧不大的天净沙……   胡亦菲甚至觉得,吴笛这个女学霸最近怕是还在高中认真地学习呢。她这么逆天她自己到底知道吗?   苏曼文接过了文件。扶了扶眼镜,她好像微微松了一口气,然后依旧沉着镇定地指挥道:“准备加印。首日便有一万册的销量,那意味着总共十万册根本不够,至于姚琼,我们已经没必要理会了。”   交代完后,苏曼文又对胡亦菲说道:“继续说。”   胡亦菲只觉得自己脸上火辣辣的,还说什么?她觉得自己根本无法想象,天净沙的口袋书的首日销量,居然是姚琼的两倍!   好吧,胡亦菲只能将原因归为姚琼的这部小说潜力已经耗尽……   胡亦菲转而问了一个问题:“为何我们没必要理会姚琼了呢?”   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茶杯。淡淡道:“专注于自身的提高,才是最重要的,自己强大,就无需害怕别人的宵小手段,我觉得这个天净沙挺好,若是换了一个新人。怕是在她与姚琼扯上关系时,就跳出来炒作自己了吧?但她没有,而是继续安安心心地写文,这样的作者,注定要比姚琼走得更远!”   胡亦菲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不过却在暗中腹诽吴笛这个女学霸怕是正在忙于学业,哪有时间去和什么姚琼扯淡!   苏曼文仿佛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唏嘘道:“其实当年姚琼何尝不是这样一个作者呢?所以我才会选择他做我们的当家作者来培养,而事实上,他没有让我失望,但现在,他让我失望了,不是因为他转投其他杂志,而是因为他写文的目的,已经不纯粹了。”   “他离开也好,《青春祭》也该到了换血的时候了。哎……稍许有些累了。”苏曼文伸了个懒腰,总是沉着冷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疲惫之色。   胡亦菲不知为何有些触动,她忍不住说道:“我觉得天净沙老师和姚琼不一样,她不会辜负主编你的期望的!”   苏曼文嘴角微翘:“但愿吧。”   人总是会在成长的过程中变质,有谁能够永远坚持自己的追求不动摇呢?   连苏曼文自己,都曾一度怀疑过自己,还好有天净沙……   这个时候,天净沙口袋书的首日销量是姚琼首日销量两倍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杂志社,这无疑就像是一剂强心针,打入了《青春祭》的内部,使得不少编辑都终于恢复了一些,他们就像是被压抑了许久,而后爆发了:   “天净沙老师太强悍了吧!果然不愧是传统作家,随便玩票性质写的文章,这销量就比姚琼要好!”   “说得对,这天净沙的口袋书这么高的销量,显然我们杂志所获得的分成收入就有很多,真是天佑《青春祭》!”   不过这些显然是年轻编辑的口不择言,抓到一根稻草就当是救命稻草,有经验丰富的老编辑直接教育他们道:“这可不是天净沙比姚琼强,其实这两种书的销量完全没有可比性,人家姚琼的这部《远山》都已经再版过多少次了,基本上已经到了饱和的程度,而那些买姚琼书的学生,也不会介意买一本便宜的口袋书消遣一下。”   “老丁说得对,天净沙老师的首日销量虽然有两万册左右,但所创造的利润,怕还没有姚琼一万册左右来得高,而接下来两人的新连载,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这些经验丰富的编辑虽然可以理智地对待这场“首胜”,可他们心中显然也是非常激动的,他们这个时候也沉心下来,准备将《青春祭》做得更好,以应对更大的挑战!   有些心怀鬼胎的人,其实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们却故意混淆一些东西,比如那些看不惯姚琼狂妄的家伙,就去姚琼的微.博,说你被打脸了啊,首日销量还不如一个新人,之前还吹什么吹,吹破天有个屁用!   不用怀疑,网上姚琼的黑子绝对要比天净沙多,怎么说人家姚琼也是个公共知识分子,而天净沙低调得连个微.博都没有。 [正文 五更爆发完毕~~~可能白天还有加更哟~~]   变身女学霸 五更爆发完毕~~~可能白天还有加更哟~~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五更已发,求订阅,求月票,各种求!!!白天还有加更哟,如果月票给力的话~~~~~   公众版里还有个上架感言,希望大家看看~~~~里面有本书.群.号~~~~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现在认识天净沙了吗(第六更,30月票加更)]   姚琼最近正在和银视传媒旗下的某影视公司洽谈《远山》的电影版权,这显然是在娱乐圈有人脉的钱四梁牵线搭桥的结果。   他很快自然就看到那群喷子们在他微.博下面的各种嘲讽谩骂,而这个时候他也才知道,原来自己《远山》再版的销量没有天净沙高。   这个时候,天净沙这个名字也算是真正的记在他脑中了,他狂妄归狂妄,却也是个讲究事实的人。   他承认天净沙口袋书的销量比他高这样的事实,却一点也不承认自己被打脸了,因为他的《远山》早就达到了市场饱和,已经没什么潜力了,而且自己这一万册的销量所赚取金钱也不比天净沙差。   姚琼对待喷子的一贯态度,自然就是反喷回去,要不他在文坛为何会有“大嘴巴”“吹风机”的称号呢,一般作者还真的不敢招惹他这个笔战狂人,顺便说一下,其实姚琼在一些论坛的id是“战斗猫”。   像之前的“小姚琼”安达溪,对于姚琼的嘲讽,她压根就没做出任何回应,没什么好回应的,估计她心里直接把姚琼骂成了一只疯狗,当然,其实安达溪是一贯“跪舔”姚琼的。   当疯狗遇见喷子,正可谓棋逢对手,互相喷来喷去,不亦乐乎,而姚琼那强大的笔战能力,使得一群喷子被他喷得抬不起头,真不愧是文坛吹风机。   一周后,天净沙的口袋书总销量已破五万册,而姚琼的《远山》还没有超过两万册,事实上,他这本书一共就再版了五万册……   天净沙的口袋书其实销售速度一直非常均匀,有不少人都是买了一堆口袋书后,再突然看到天净沙的这本时,会惊讶万分——这么高质量的文,居然是口袋书?真是淘到宝了啊!   于是天净沙这三个字的口碑。便渐渐形成了,其销售速度也越来越快,数量整体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这可让《青春祭》杂志的编辑们更加淡定了,他们愈发佩服苏曼文的眼光。我们虽然失去了姚琼。却有天净沙这个超强的新人!   而这个时候,姚琼与某影视公司终于谈妥了电影版权问题,然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的姚琼显得非常意气风发,觉得自己选择《时光碎片》实在是太正确了。   可惜却有几个记者,让本来心情很不错的红光满面的姚琼,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其中一位是那个安达溪的粉丝,她这时可算是找到了一个恶心姚琼的好办法,只听她这样说道:“姚琼老师,听说你在微.博上说你最近再版的《远山》,也即是即将要改编成电影的长篇小说,在销量上虽然不及天净沙老师的短篇小说集。但价值却能够超过对方,但经过我刚刚拿到调查数据发现,你再版的《远山》,其商业价值,被天净沙老师落下了好多,请问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姚琼黑着脸。这次确实是他一时大意了,没想到在微.博上和那群喷子对喷,嘴快之下说的话却被记者抓住了漏洞,他算是明白为何有些作者毫不理会一些喷子了,可惜他就是喜欢和喷子对喷。谁规定作者不能喷那些畜生了?   姚琼硬着头皮回道:“这是关于《远山》电影改编事情的发布会,请不要问其他无关的问题!”   下面一阵哄笑,对于姚琼这种特别喜欢和记者作对的“狂人”,他抽记者脸的次数可以说不计其数,比如以前他年少轻狂时,总有记者质疑他的才华,然后就被他狠狠地抽脸,而现在可让记者逮到一个打他脸的机会了,这些记者在心中默默感谢那位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的天净沙。   还有记者更加幸灾乐祸,忽然提问道:“请问姚琼老师,现在知道天净沙老师是谁了吗?你还觉得她只是个笑话吗?”   姚琼脸上火辣辣的,他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他心里真是憋屈啊,但他有一点比较好,就是承认事实,他压抑着自己的愤怒,只是淡淡道:“天净沙我现在当然知道了,《青春祭》力捧的新人嘛,不过我不觉得她用口袋书的销量打败我,算什么成就,和我《远山》的总销量一比,连个零头都算不上!”   有些记者就是奸猾似鬼,他的大体意思是这样的:人家还只是个新人,说不定也就十几岁,你这样的文坛前辈,却用总销量这种东西来说事,还要不要脸了?   还有神通广大的记者则翻出了姚琼当初出的第一本口袋书的销量,一共才卖了三万册……   事实上,青春文学圈子里不成文的规定便是,先在杂志写短篇小说,然后在市场反应不错之下,才能够进行连载,所以姚琼也是出过口袋书的,只不过后来当短篇小说的数量足够时,将会出更加规范的《短篇小说文集》,那就是十几二十万字一册的书了。   吴笛现在总共写的短篇小说加起来也才六万多字,当然不可能去出那种规范正式的图书,而她写了这么短时间短篇,就能够被《青春祭》的所有编辑认可足以进行新连载,这无疑证明了她的实力!   在记者这种非常专业的“喷子”的围攻下,姚琼显然有些狼狈,因为记者们干货很多,这个明明是他的小说要改编电影的发布会,却硬生生被一些记者搞成这样……   其实姚琼自己也要负责,他惯于和记者对喷,导致积累下来不少恩怨,如今记者有了天净沙这张牌,算是把姚琼搞得灰头土脸。   姚琼最后只能拍案而起,怒道:“反正我的新连载马上要和天净沙的新连载进行对垒,到时候直接比一场好了,别说什么我打压新人,这全是你们这群狗娘养的婊子逼的!我个人对天净沙这种有才华的新人,还是非常看好的!不过,我这次的新连载,可是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   姚琼拂袖而去,再次展现了他那桀骜不驯的性格,下面的记者则全都面带喜色,自从姚琼增加自己的曝光度后,时有惊人的言论爆出,而这无疑让记者们非常开心,他们才不介意姚琼的谩骂呢,他们只在意新闻!   姚琼的这一番话,顿时上了各类报纸的头条,而天净沙这个名字,也一举为人所熟知!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苦修外语(第七更,为萌主【吴笛学霸】加更)]   《文汇读书周报》如此报导:“着名青春文学作家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依然桀骜不驯,口出狂言,声称自己新作要冲击遁矛文学奖,而同一日,《青春祭》旗下实力新人作家天净沙也将发布新连载……”   《青春文学报》:“姚琼,这位极具个性,言语锋锐的人气畅销作家,终于喊出了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话语,而今年,他不过才二十六岁而已,若他真的成功的话,那便意味着他会被传统文坛接纳,不过,他现在要面对的一个对手,则是异常神秘的天净沙……”   《文学周刊》:“姚琼的张扬与叛逆早就为读者所熟知,那么天净沙这样一位低调的作家,为何到现在都没有踪影?经过本报专业人士分析,天净沙在古典文学上的造诣真的非常深刻,可能是传统作家披着马甲在青春文坛上混,姚琼这次野心勃勃,也许终会美梦成空……”   ……   各种文学类报纸对姚琼可以说是褒贬不一,有许多报纸并不看好姚琼冲击遁矛文学奖这件事,因为青春文学终究不为传统文学所接纳,但是大多数报纸却认为姚琼赢过天净沙还是没有疑问的,毕竟天净沙的底蕴与姚琼相差太远。   不过,由于姚琼的一番狂言,使得他完全将天净沙的名气给炒起来了,这显然是主编苏曼文意料中的事情……   这个姚琼,实在是太顺风顺水了,也太自信了,好像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用新连载将天净沙碾压成渣!   那么,如何比较这两位作家的新连载?   首先当然是这篇新连载的影响力,然后就是口碑,若是能得到某些具有真正实力的传统作家的欣赏的话,那自然口碑就上去了。   其实影响力与口碑都比较虚,影响力可能会因为某些公司看中了它改编成电影、动漫、游戏的价值。改编后发布,自然就增加了影响力。   而口碑这种东西,姚琼天然处于弱势,因为他是花样作死的典型,年少轻狂时与人各种笔战。现在依旧毫不收敛。硬要与记者作对,可惜却总是得不到传统文坛的认可,他到现在都还不是华夏作家协会的成员……   若非姚琼的实力确实强劲。或许早就在各种诋毁中沉寂下去了。   除去影响力与口碑之外,唯一能够比拼这两位作家的,那只有杂志的销量,与单行本的销量了。   在传统文坛大家、各种媒体的眼中,这青春文学显然也是一种商业文学,商业文学之间的比拼,当然要以销量为准,简单而直接。   就在整个青春文学圈子都在关注这件所谓老牌强者与最强新人之间的比拼时,身为其中一个主角的吴笛。却压根不知道这件事……   或许吴笛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她觉得这事反正不会影响她的稿费收入就成了,最近口袋书的销量,又让她赚了好多稿费,她都快成了一个小富婆了。   若吴笛知道姚琼的狂言让她的天净沙这个笔名的关注度上升了好多层次。并为她带来了更多的收入的话,那她一定会感谢姚琼的,因为这关注度的上升,使得天净沙的口袋书更加火爆了。   而天净沙那精致华美的文笔,又吸引了大批的信众。以高中生居多,因为在高中生看来,天净沙的文笔显然已经华丽到了极致,让他们读起来如痴如醉,奉为圭臬。   在浅薄的他们看来,只要文章华美,那就足够了,管它什么空洞不空洞,苍白不苍白。   可实际上,内容对文章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若是能够传达一些更积极的内涵,那自然最好,有时候质朴厚重的文笔,反而更有一种直指本心的力量,因为它洗去了铅华。   最近吴笛比较忙,在别的学生刚刚因为来到高中还没有进入学习的状态时,她早早地进入了学习状态,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从学习状态中脱离过。   如同人每天都要吃饭一样,吴笛每天不学习,不吸收知识,总觉得浑身难受,对她而言,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养分。   吴笛选择兼修的主要外语是法语,这种被吹成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可实际上在这个二超多强的平行世界,汉语与英语才是最具影响力的,当然,汉语的名字可不叫汉语,因为华夏的历史上没有了汉朝。   吴笛兼修这门外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班级中选择它的人较多,她直接随了大流,但在私下里,她却在自学好几种这个世界颇具影响力的语言,比如俄罗斯语、阿拉伯语、德语、日语之类,它们的名字可能不是这些,比如日语其实叫泥轰语,不过本质是差不多的。   要自学这么多的语言,吴笛的时间当然非常紧迫,若不是她拥有非常bug 的学霸体质,或许一般人早就要疯了……   还好吴笛的这具身体,在语言上的天赋似乎很不错,学习起来自然较为轻松,她本人也极为敢于与那些外教打交道,这开学还没一个月,那些外教就几乎已经认识了这个让人惊叹的女孩。   语言这玩意最重要的当然是要活学活用,死记硬背可不是什么好办法。   这个时候,班级里又迎来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那便是竞选班长。   经过将近三个星期的相处,同学们基本上已经互相认识了,那么自然就可以选择班干部了,这个班干部的选择完全是同学们民主的选择,不会考虑其他因素,其实在外国语高中,那些成绩好的学生反而不想当班干部,因为那很浪费时间,而又没什么实权好处。   大家都是高中生了,哪里还会完全服从班干部的管理?而且若你当了班干部还去打小报告什么的话,肯定有人暗中腹诽,这不是小学生的行为吗?   吴笛依然对当什么班干部没有任何兴趣,她甚至连班级的集体荣誉感都没有,她到现在大概就认得两个人,一个是苏暖,还有一个是夏薇薇。   这个时候刚开学上课,班上的同学都有一种优等生的自负,怎么可能去问吴笛问题,而这就是吴笛认识同学的途径,她自己从来不会主动与别人交流的。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美少女的本质(第八更,60月票加更)]   吴笛对班干部不感兴趣,不代表别人不感兴趣,有人甚至还将她视作了最大的对手,此人便是章冬雪。   章冬雪想要当班长,因为她早就习惯了当一个班级的领头羊,她从小就一直当班长、学生会主席,而现在,她自然想继续当下去。   她当班长最大的目的可不是为同学服务,这只是顺带的,作为班长,那显然就相当于这个班级的班级代表了,那可是真正的门面人物,总是很受人瞩目,而她,正是喜欢这种耀眼的感觉。   所以在要竞选班长之前,章冬雪就开始了自己拉拢人心的方法,反正她家挺有钱的,虽然她并不大方豪气,但在这种竞选班长的事情上,可不能小气,她开始先讨好住在女生宿舍楼的女生。   可惜让章冬雪有些无奈的是,不少女生都没有接受她的“笼络”,不过她们口头上也表示了对章冬雪的支持……   然后当然是男生了,章冬雪首先找到了梁凉,这位在男生群体中人缘很好的家伙,据说还是个才子,中考写了一篇犀利的满分作文,这个男生平日里也挺幽默搞笑的。   中午午饭后,梁凉与几个男生打闹着回宿舍,外国语高中中午的休息时间很充裕。   章冬雪面带微笑走过去,说道:“梁凉,你能和我来一下吗,我有事和你说。”   梁凉周围的几个男生一阵调笑,个个脸上带着羡慕的神色,因为梁凉居然能够受到美人的“垂青”,梁凉面色不变,脸上带着洒脱的笑容。他回道:“当然可以。”   两人来到校园中的一座亭间,旁边是校内的喷水池,喷射出的水花在阳光下折射着五彩的光芒,不得不说,外国语高中的环境倒是挺优美的。   “有什么事吗?”梁凉问道。   梁凉长得有点小帅。只是个子并不高,身上倒有些文艺青年的气质,并不会让女孩讨厌。   “是这样的,我想竞选我们班的班长,你能不能帮我?”章冬雪流露出了一种我见犹怜的神情,她这种特别清纯的校花级美女。这种模样对男生的杀伤力可是极强的……   梁凉甚至在这一瞬间想到了若是吴笛露出这种神情的样子,该是多么让人想要抱在怀中好好疼爱一番……可惜这是章冬雪。   话又说回来,其实他从小到大还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个章冬雪,到底对班长之位有多执着啊?   梁凉的座位在教室中排,一般女孩都是坐在前排的。还有一些尚未发育个子特矮的男生坐在前排。   梁凉作为一个正常的男生,当然也时常在关注着吴笛与章冬雪这两位美少女,他只觉得对比这两个美少女,他多了不少写文的素材。   在梁凉眼中,吴笛每日所做的事情归纳起来只有一样,那便是学习,甚至连倒水这件事。全都是苏暖在为吴笛做的……这两个女孩间的关系好得惊人。   吴笛很少主动和别人讲话,除了苏暖以外,而她前面那个矮个子男生,每次偷偷地转过来看了一眼吴笛之后,便回过头去了,显然对方胆子并不大,想要与吴笛搭讪,都生不起勇气,可能也不忍打扰那个完全专注于书籍中的女孩。   而章冬雪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在梁凉看来。就是聊天,无论男女,她都可以和对方聊得很开心,她特别喜欢和男生聊天,显然在和男生聊天时。她能感受到一种珍重的对待,那是一种被捧着的感觉。   不可否认的是,吴笛与章冬雪两人都在追求完美、追求取悦自己的事物,可二者的本质却截然不同。   “不需要我帮,章冬雪和吴笛,在我们男生中,绝对没有人会不支持的。”梁凉微笑着说道。   章冬雪听到“吴笛”这两个字,心里就觉得发闷,她竞选班长所要面对的最大的对手,就是这个吴笛啊!   “那你能不能让男生不要支持吴笛?”章冬雪凑近了一些,语气中带着一丝委屈,她的声音很甜美,与吴笛的轻灵有些区别。   梁凉似乎都能够感受到少女身上的幽香,可是他心中只是“呵呵”一声,美女果然是充满嫉妒的一种生物啊,也不知道那位专注于学习之中的吴笛,在那完美的表象之下,有什么样的缺陷呢?   这可是最好的素材了。   发掘出她们不为人知的一面,然后写在书中,这是不是也算揭露了一种人性的本质呢?   梁凉这样想着,嘴上却道:“抱歉,我不能,你是不知道啊,我们宿舍晚上可都是在讨论班上的美女呢,而吴笛出现的次数,显然比你要多,可能是因为你没有那个吴笛装得好吧,呵呵。”   梁凉转身离去,不带一丝留恋,留下一脸愕然的章冬雪,她这时才发现,这世上确实有那么一些很特别的男生。   梁凉其实家境并不怎么样,工薪阶层而已,可他的父亲却是个爱书之人,所以他从小也算是泡在书中长大的,爱上了写文这件事。   他现在最佩服的作家其实便是姚琼,倒不是姚琼的文章有多对梁凉的胃口,而是姚琼那桀骜不驯的性格,让梁凉觉得非常带感。   每次看到姚琼与记者对骂,用自己的实力抽记者的脸时,他都会在幻想,什么时候若是他自己也成了一位有名的作家,那他也要这样做,他觉得男人就是要狂,才显得够劲道。   对于章冬雪求助他这件事,他反正懒得去搀和,他就搞不懂了,这个章冬雪也不想想,那位吴笛真的是个想当班长的人吗?   梁凉甚至觉得,吴笛在班级中的熟人就没几个,她分明就不想有任何人去打扰她,让这样的人当班长,那不就跟没班长一样嘛。   而在梁凉当天晚上晚自习后回到宿舍时,就发现了一件让他玩味的事情,某个名叫徐谨的提前招生进入这个班级的优等生,开始说服男生,如果选班长的话,不要投吴笛的票,他认为吴笛这种冷漠的女孩当不好班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学习委员(第九更,90月票加更)]   梁凉隐约感受到了徐谨对他的敌意,他自己都能猜到原因是什么,自古以来,男人间的争斗,就是围绕着权力与女人,现在或许还可以加上一个资本。   对于章冬雪的选择,梁凉暗中摇了摇头,徐谨虽然看似在男生群体中如鱼得水,家境也颇为不凡,貌似是官宦子弟,可也正因为如此,让不少自觉低一等的学生敬而远之。顺带一提的是,这个徐谨有些娘娘腔……   而且他身上总是充斥着一种让人讨厌的优越感,不能真正融入“群众”之中,这无疑让他拉拢人心的行为蒙上了一层阴影。   有不少男生甚至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妈蛋你让我不投吴笛就不投吴笛?一直很安静的吴笛可是老子心目中的真女神,比八婆长舌妇章冬雪之流要强得多!   而且竞选班长居然都要使用手段,简直是闻所未闻,有不少人上学上了这么年,还是第一次碰到。   这一日班会课上,终于要进行班长选举了,一共要选两轮,第一轮是选出三个候选人,第二轮才对这三个候选人进行举手表决。   苏暖对吴笛说道:“笛喵,你准备选谁啊,我要跟你写一样的。”   吴笛凝重地看着这张纸条,她淡淡道:“软软,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苏暖凑了过去,抱住吴笛的一只手,下巴磕在吴笛的香肩上,闻着对方身上那迷人的味道,脸上迷糊的神色完全消失了,她低声道:“笛喵,是不是那件事?”   苏暖身上总是有一股甜甜的奶糖的味道。让人想把她轻轻地放在口中尝一口。   这时候轮到吴笛迷糊了,她疑惑道:“啊?哪件事?”   苏暖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软软你这个笨蛋!”吴笛捏了捏苏暖的脸,软乎乎的真是超舒服,“我只是忽然发现我在教室中就认识你和夏薇薇而已。可居然要写三个名字!”   好吧,该说不愧是冷漠至极的吴笛吗,她完全将那一日的章冬雪给忘了。   “诶?你居然还认识夏薇薇!”还被吴笛捏着脸的苏暖作死着说道。   然后她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吴笛拉长了脸……   最终吴笛写在纸上的三个名字是——苏暖、夏薇薇、李香莹。   好像徐谨确实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班主任邱老师居然让他来唱票。   第一轮选出来的候选者,是吴笛、章冬雪、赵泽南。   赵泽南本人倒还挺意外,没想到自己也成为了候选人。   但事实上。他的首要目标,是在接下来的全校第一次月考中,拿下第一,他真的感觉自己的状态很好,而外国语高中又没有了赵晔华这个变态。   赵泽南下意识将目光投向了窗边的女孩的倩影,他托了托自己的蓝框眼镜。眼睛中带着一丝憧憬,他本来还一直以为吴笛能够考取中考状元,运气占了很大的成份,但这些日子来偶尔关注一下女孩的他,却发现他错得很离谱。   女孩很多时候都是伏案专注于书籍之中,她思考问题时有一个小动作,那便是抓一抓自己的马尾。或是将她耳边的发丝捋到耳后,一张精致的侧颜便展露了出来……   赵泽南不知为何,对女孩的这个拨弄秀发的动作很着迷,他觉得这个动作太妩媚了。   只不过他的自控能力真的很强,他是一个非常纯正的学霸,很听家长、老师的话,绝不会早恋的。   至于另外一个与吴笛气质相近的女孩章冬雪,赵泽南表示不放在眼里,因为对方的成绩没有他好。   想要让他看得上眼,首先必须超越他。他会说初中那会他就死死盯着赵晔华吗?他觉得赵晔华的长相比吴笛还漂亮……   所以这再次说明,学霸的哲♂学凡人不懂。   第二轮选举是直接举手表决,第一个举手表决的对方是赵泽南,他自己当然没有举手,他下意识看向吴笛。发现对方居然举手了,即使他无意于班长之位,这也觉得挺开心的。   最终赵泽南获得了三十五票,一个班总共才五十个人而已,怎么说这位第一初中的风云人物还是有些号召力的。   章冬雪微微松了一口气,这选举进行到现在都在她的计划之中,若是到头来被赵泽南摘了桃子的话,那她真要哭了。   第二个便是章冬雪她自己,她的目光也下意识看向了吴笛,发现吴笛居然也举起了手,她心中只是欢呼一声,成了,绝对全票通过!因为她自己也为自己举了手……   在黑板上数着票数的徐谨,脸色却沉了下来,章冬雪拿到了四十二票,有六个男生,两个女生没有投她。   章冬雪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她心里都快气炸了,这两个女生不是她宿舍的,是他妈的走读生!   他妈的走读生!   妈的走读生!   的走读生!   走读生!   读生!   生!   而那六个男生是怎么回事?她看到梁凉没有举手,脸上还带着一种挑衅的笑容,她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里更是对那个徐谨产生了浓浓的失望。   一时大意的章冬雪现在只能期盼吴笛得的票比她还要少了,她感觉吴笛应该不会得太多票的,因为吴笛在班上根本就毫无存在感……   终于轮到对吴笛的举手表决,章冬雪忐忑地环顾四周,然后完全懵了,怎么班上的人都举手了?除了吴笛自己没有举手以外……   章冬雪这个时候当然不可能自绝于人民,她非常不甘地举起了自己的手……吴笛最终获得了49票!   班主任邱老师这个时候正要宣布吴笛当选为班长,却发现吴笛站起来,如此说道:“很感谢大家选我为班长,不过我以前从来没有当过班长的经历,所以这个班长,我并不想当,我觉得那位章冬雪同学是个好的班长人选,谢谢大家。”   其实吴笛一点都不了解章冬雪,推举章冬雪只是因为她的票数是第二位而已。   班主任邱老师这个时候倒也觉得吴笛不是一个好的班长人选,大概平日里她太孤僻了……而章冬雪这个女孩比较善于交际。   于是邱老师大手一挥,那就这样吧,章冬雪当班长,赵泽南当了副班长,而吴笛则当了学习委员,这是一个超级虚职,根本就是挂名的……   不过这正合吴笛的心意,她哪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为班级服务。(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福利小说网提醒您 : 爱护眼睛休息会吧 txt.epub 多格式免费下载 www.fltxt.com ++++++++++++++++ [正文 今天一共完成了九章,求订阅、求月票!!]   不用急,明天在保底两更的基础上还会加更的,绝对完成承诺,咬着牙也要拼命完成!!!   我想,一时的爆发肯定没有每日持久大量更新来得痛快,好戏才刚刚开始呢!!!   希望能够有更多可爱的书迷们真心支持我!!!   真的非常感谢!!!努力码字中……   ps:单章不超过五百字是不要钱的,没必要担心会浪费起点币~~~~(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我一个人足够了]   章冬雪如愿以偿地获得了班长这个职务,可她却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这剧本完全就不该这样!   她的这个班长,分明就是吴笛施舍给她的,同学们对她哪里会服气?   不过话又说回来,服不服气也无所谓了,在外国语高中,这班长也没多大实权。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她要获得这个班长,主要目的就是在那种学校活动中作为班级的门面中出风头,比如说这个月考完后的秋季运动会……   章冬雪在成为班长时,恰巧学校又招收广播室的广播员,章冬雪自然选择报名参加,然后如愿成为一名新的广播员,她喜欢一切展现自我的事情,以收获更多的追捧为荣,这是她追求完美的方式。   而吴笛则一如既往地埋首于书本之中,不过她现在还多了一件事,那便是给自己的班级出黑板报,因为她的字写得异常优美。   与吴笛一起出黑板报的,则是才子梁凉,他的字也写得很不错。   午后的时光显得特别的悠长,吃完饭后的梁凉有些没精打采地回到教室,他其实挺爱睡觉,可惜却要去教室出黑板报,因为月底还有黑板报评比这件关乎班级荣耀的事情。   虽然得知自己要与那位吴笛一起出黑板报,可梁凉却依旧觉得有些意兴阑珊,章冬雪这个美少女带给了他不小的阴影,一想到表面上看起来同样完美的吴笛背后,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他就感觉无趣。   女神这个词,从各种意义上来说,总是让得不到她的男人觉得失望。   因为书读得很多。又很愤青,对各种事情都抱有一种阴谋论想法的梁凉,甚至在怀疑吴笛在报纸上那些精妙绝伦的言论,是不是别人代笔,炒作出来的。   毕竟吴笛在开学典礼之类的作为学生代表的讲话上。从来都是中规中矩,没有什么亮点,怎么看吴笛都像是一个只会死读书的女孩啊……   这样的女学霸,实在是无趣呐,当初第一眼看到她时还将她当成了缪斯女神呢……梁凉一边想着,一边走进教室。却发现对方已经在专注地构架黑板报的版面了。   啧,从认真程度上来讲,这个吴笛倒也真是没人比得上了,可这又怎样呢,不过是个努力的平庸之人而已。   梁凉往后门口一靠,只是欣赏着对方专注的动作。他忍不住说道:“有意义吗?这种事,还不如睡觉去。”   吴笛侧过脸,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道:“你是和我一起负责黑板报的?”   梁凉嘴角抽搐一下,他才发现,吴笛好像不认识他,这让自负才子的他有些不爽。他觉得自己见到美女向来是不腿软的,除非这美女真的有才。   “对,我叫梁凉,我的字写得还不错,初中时一直负责黑板报,我们用三天搞定它吧。”梁凉自信地说道。   “不用,一天就够了。”吴笛已经开始画艺术字了,“你觉得没意义的话,可以回去睡觉了,我一个人足够了。”   女孩的声音是那样的轻灵动听。但散发出来的霸气,让梁凉无话可说,他还真不信了!   他的脸上带着不屑的神色,渐渐的,不屑的神色变成了凝重。凝重的神色又变成了震惊,震惊的神色再变成了麻木!   这、这开什么玩笑?   在这短时间内他看见了什么?   他看见了少女先是熟练地使用各种颜色的粉笔将黑板报的架构、图画完成,那精湛的画工,让梁凉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所以他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因为少女的画技,足以让他重视,这就是才华!   而让他震惊的则是少女的书法,若只是使用一种书法也就罢了,少女起码用了四种书法——行书、楷书、隶书、草书,所以梁凉长大了嘴巴,完全震惊了,他其实对自己的书法还是比较自负的,却也不可能像少女这样将四种书法写得出神入化!   让他麻木的,当然是黑板报的内容,那几乎都是本世界一些名人的名言警句,甚至还有法文名句……   如果少女是拿着书本抄的话,那他自然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可关键是,少女完全就是信手拈来!   这个妖孽,到底看了多少书?   还有,这法语外教一共才上了几节课?她都能够熟练地书写句子了!   梁凉这才发现,当自己心中嘲讽这个少女只是死读书时,他已经错了,他自认为自己的书读得要比同龄人多,但此时他才发觉自己的渺小无知……   说什么高中出道当作家,说什么看不起班中的所有学生,说什么要成为下一个姚琼,这全都是自我膨胀的笑话而已!   在少女面前,他什么都不是!   吴笛写到最后时,倒是一时手快,写了一句她原本所在世界的英文诗:if_you_shed_tears_when_you_miss_the_sun,you_also_miss_the_stars.   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是,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将错过星星了。这是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诗句。   写完后,吴笛才发觉这件事,她也懒得改了,将粉笔放下,来到班级的小储物室间,洗了个手,扬长而去。   她根本就懒得记住他的名字,能够让她记住名字的男生,至今只有吴迪一个人。   若梁凉是文学素养不高的学生的话,自然会错把这句话当成这个世界某位名人的名句,可关键是他的文学素养很高,前面吴笛所写的名句,他都知道出处,唯有这一句不知道……   梁凉原本还在自省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太单薄,但他忽然又想到网上出自吴笛的那些“名人名句”……   我擦,最后这话不会是她自己突然想到后写上去的吧,绝对是吧?   给跪了!   梁凉越是品味这句话,便越觉得有味道,这句话其实与本世界外国的一句谚语“不要为打翻的的牛奶哭泣”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吴笛的这句话,分明更加唯美内涵!   梁凉不由看着这黑板报上面的画,显然也是那种唯美华丽的风格,让人实在找不出任何瑕疵,最关键的是,她居然用这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这个绝对可以得一等奖的黑板报!   梁凉这个时候,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挫败感,本来对吴笛升起的一丝念想,又隐藏到了内心深处……   更让梁凉无地自容的是,下午班主任当着全班的面表扬吴笛与他两人为班级做出的贡献时,吴笛并没有站出来打个小报告什么的,而是大方地将功劳分了一半给梁凉。   但这对梁凉来说不是功劳,而是耻辱,他决定下次好好帮吴笛打下手,至少不能让她看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温柔]   月考很快便来临了,这是新生们进入高中以来的第一次比较正式的考试,会互相换班级考试,以防止作弊。请使用访问本站。   吴迪所在的考场正好是在一班,他最近其实挺烦躁,因为他所在的七班离一班实在是太远了,若不是每天晚上都与她有联系的话,那他真的就没地方发泄自己的某种情感了。   吴迪已经进入了青春期,身高窜得很快,而他也真正成了一个篮球高手,这玩起篮球来,简直酷炫,他的弹跳很好,现在他最喜欢玩的动作便是各种拉杆,当然蛮不讲理地干拔也是他的绝技之一……   吴迪走下楼时,吴笛正好上楼,两人对视了一眼,吴笛忽然看着对方的脸,道:“我有话要和你说。”   吴迪心头一惊,压抑着一种莫名的喜意,两人只是来到那一楼到二楼楼梯的下的隐蔽之处,这是许多野鸳鸯喜欢各种拥吻的地方,免不了让吴迪想入非非。   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吴迪几乎可以感受到女孩身上那让他陶醉的幽香,却见女孩指着他脸上的青春痘,说道:“你脸上不能有痘痘,我不喜欢。”   吴笛想起了前世自己高中时,就因为在青春期,没有注意青春痘的问题,喜欢随意乱抓,使得过了青春期后,那张帅气的脸上也变得疙疙瘩瘩的,这是一个瑕疵,她很后悔当年的粗心。   吴笛不希望看到“自己”犯她已经犯过的错误,所以她在与吴迪保持联系的同时,一直掌控着他的成长,而吴迪这个对女神各种跪舔的家伙,执行起对方的嘱咐来。那叫一个痛快,他爹妈都没有吴笛对他的影响大。   吴迪抓着自己的脑袋,道:“可我怎么知道怎么消除痘痘?”   “你真是废物啊,这还要我来教?”吴笛仰着脑袋,看着这个高高帅帅家伙。一脸“望子成龙”“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算了,我晚上把方法教给你。”   吴迪感受到了对方话语中的关心,依然疑惑道:“我怎么觉得你更关心我的这具身体……”   这不废话嘛,我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重蹈覆辙啊,你若可以变得更好。那我也便放心了……   “总之你听我的就没错了。”吴笛软下了语气,忽然走上前去,细心地帮他整理了一下白衬衫,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离去了。   吴迪似乎还在回味对方那难得的温柔……他其实愈发好奇了,她为什么总是在面对他时。很自相矛盾,时而恶语相向,时而软语倾诉,让人实在摸不着头脑。   真是谜一般的女孩呀,嗅着她身上让他陶醉而满足的味道,也不知何时才能将她拥进自己的怀抱?   不过这个青春痘的问题一定要解决一下了,她不喜欢。她不准有痘痘,那自己一定要改正,让她喜欢,让她满意!吴迪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走出这儿时,吴迪才发现有个男生正用玩味的笑容看着他,这是他在高中刚刚认识的同桌兼好友——曹无忧。   此人长得其实挺帅,一头乱而有型的头发,眼眸显得十分清澈,只是脸上长年带着黑眼圈,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忧郁、颓废的气质。仿佛已经生无可恋,时刻处于奔赴黄泉的状态。   可惜什么忧郁都是假象,他真实的性格怕是和他的姓名一样“无忧无虑”,他也是个走读生,每天回去玩游戏玩到半夜……   可不得不说的是。曹无忧很天才,他是凭借实力考进外国语高中的,然后这厮问他那位集团老总的父亲,说这外国语高中哪个班级最没人管,他父亲打听了一下,说是七班,曹无忧二话不说选择了七班,整天上课拿着他父亲旗下公司生产的pfp狂玩,就差直接戴上虚拟现实眼镜了。   上课时老师喊他回答问题,他也懒得理会,让教授七班的老师叹息不已,觉得这学生没救了,可在各种小测验上,他全部轻松答完后,继续玩游戏,嘴里嘟哝着这么简单简直浪费他玩游戏的时间。   曹无忧什么游戏都玩,最喜欢玩的是剧情类的rpg游戏,大概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仙剑奇侠传之类的游戏,他喜欢看里面的优美古典的句子,最鄙视的游戏是泥轰特产galgame,鄙视归鄙视,被他攻略的二次元妹子也已经数不胜数了。   他曾与泥轰一位叫做桂木桂马号称是攻略之王的家伙pk过,发现居然棋逢对手将遇良材,从此深以为耻,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制作出一款超级治愈的galgame,玩死泥轰的那些死宅男。   曹无忧玩游戏玩到了自己也开始写游戏脚本的地步,简直堪比那些看小说看多了自己提笔就写的网络写手,奈何他自己写的脚本让他看了之后就想扇自己一巴掌,文笔太差了!   本来想依靠父亲集团旗下的游戏公司制作出他心目中游戏的计划,还没实施就流产了。   吴迪看到这厮“邪邪的笑容”,他走上前去,用手臂夹住他的脖颈,淡淡道:“你笑什么?”   曹无忧浑身哆嗦一下,他不由想起了当日吴迪对那个吴迪一号狗腿子陆天装逼踩人打脸的事迹,心道这厮就是个鬼畜腹黑攻……超可怕的。   “擦,吴迪你已经不声不响拿下了一朵金花,死现充就该烧啊!”曹无忧挣脱开他的手,“还问我怎么攻略傲娇无口带点s型的女孩,莫非这女孩就是刚刚那个美少女?”   “再说了,傲娇与s属性相搭配还算正常,怎么可以和无口属性搭配呢?莫非这个美少女对别人从来不假辞色,对你却另眼相看?”曹无忧一言道破了天机。   吴迪想到了女孩的一贯作风,她到现在所记得的同龄男生的名字有几个呢?怕是只有他一个吧……   这是吴迪最满足的地方——追逐女神,却永远不会担心她投入别的男人的怀抱。   至于女生什么的……吴迪自然看开了,攻略一个百合,还附送一个呢,很划算嘛!   “别卖弄你的二次元攻略知识了,我怎么听说你以前被一个妹子倒追成功,后来她却因为你各种玩游戏不理她,然后又把你给踹了?”吴迪犀利地发动语言攻势。   曹无忧捂着自己的胸口,一脸痛苦地控诉道:“所以说现实就是个垃圾游戏啊!”(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们的世界(第三更 120月票加更)]   吴迪发现自己考试的座位正好在她的位置上,这让他顿时就乐开了花,因为月考换教室的座位基本上都是固定的。   吴迪检查了一下对方的座位,不由啧啧而叹,太整洁干净了吧?还有那个杯子,真是可爱啊……他压抑住了想要咬一口的冲动。   坐在吴笛位置上,吴迪考试起来都觉得有如神助,他最近学习本来就挺认真了,因为她说了,不喜欢学习不好的吴迪,喜欢总是积极向上的吴迪……   有了女神的鞭策,吴迪当然一直很发奋,虽然他更加希望自己能像这个曹无忧一样,整天玩游戏都可以考试考高分,但他也知道,自己除了音乐与阴谋,其他方面好像真的不是很行,所以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才对。   由于考试是反向而坐,所以考生面对的是教室后面的黑板,曹无忧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做着题目,一边看着黑板报。   他觉得这黑板报出的非常不错,与他们班的黑板报一比更是天差地别,他好像记得月考前黑板报的评比下来,这一班的黑板报荣获了一等奖,他这时也看到了后面黑板旁的一张奖状,好像便是这个黑板报一等奖的奖状。   这个画、这个字……没想到一班有才的人还挺多嘛。   等等,不太对劲,曹无忧忽然发现,这些字好像都是一个人写的!我靠,太牛叉了吧,这画也是那人画的吧?因为他发现这粉笔的力道控制得极好,所写出来的字深浅都一样!   曹无忧感慨着,这场语文考试他已经写到作文了,作文向来是他的苦手,他只会写那种三段式的议论文,开头论点出现,三段论据,最后一个结尾。   嗯?黑板报上还有名言名句,那正好啊。抄几句下来,他很快便发现了那句英文版的“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你将错过星星了”,这句子挺不错啊,就把它当成结尾用吧……   不过这话到底是谁说的?不管了,就直接来个,著名哲人曾说过……   考完后,曹无忧觉得自己语文超常发挥了,他对吴迪说道:“我在一班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情!”   吴迪正在考虑晚上约女孩一起回家呢,他淡淡道:“什么?”   “一班的黑板报是一个人包办的!”   “早知道了。”   “嗯?”   “吴笛一个人出的。很厉害吧?”吴迪的话语中带着一种浓浓的自豪感。虽然那黑板报上的字。让他觉得挺别扭,当然不是因为丑,而是真的很好。   可他越看就越觉得,这个女孩的字与他的字差不多……不过他当然不可能像女孩那么妖孽居然会几种字体。中外皆通。   曹无忧愣了一愣,脑中不由出现吴笛这个女孩的样子,在学校中的吴笛,总是穿着那大众的蓝白运动校服,扎着简单的马尾辫,若不仔细注意,还真有可能在校服大军中被忽略,因为只要是长头发的女孩,几乎都是这样的打扮。   外国语高中的校规非常严。他们七班虽然号称是很宽松的班级了,可依然要穿校服,若非曹无忧确实可以在玩游戏的同时保持好成绩,可能那位古板的孔校长就要劝他父亲将他送到隔壁的圣心公学的男公关部去了……   反正曹无忧确实挺帅的,家里也挺有钱的。而所谓的圣心公学那个名叫男公关部的社团,便是既有钱又有闲暇的穷极无聊的美少年为招待同样穷极无聊的千金小姐们而组建的所谓品味华丽而优雅的瞬间逼格特高的社团。   吴笛给曹无忧的第一印象,就是朴素低调,无论是在开学典礼上的发言还是从学校回家时偶遇她的瞬间,他几乎找不到她身上的任何亮点,除了容貌以外。可比吴笛漂亮的女孩又不是没有,外国语高中就起码有那么五六个。其实女人的容貌漂亮到一定层次,单从容貌而言,就很难比较了。   可曹无忧没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居然这么有才,书画精通啊。   “难怪你这么迷她,只需想想,所有的男人都无法拥有这样的美少女,可唯独你却拥有,那种爽感……啧啧。”曹无忧的语气似乎充满了汽油味,想要泼到这个现充身上,烧烧烧!   “别胡说,我和她的默契,可不是你们这种外人所理解的,我们的世界,你们不懂!”此时吴迪身上散发出来的优越感,简直爆棚!   曹无忧默默地拿出pfp,用一种苍凉的声音说道:“对,我不懂,三次元这种垃圾游戏我怎么可能懂……”   “对了,我今天看到黑板报上有一句名言不错,你知道那是出自哪里吗?”曹无忧想到了吴笛“原创”的名句,将这话告诉了吴迪。   “不知道啊,她读的书好多的,我说她身上有‘无口’属性可不是胡说,她一天不知道花多少时间在书籍上,哪有时间去说话?”吴迪答道。   “那我直接用pfp上网找一下吧。”曹无忧这个世界的掌机,显然还是比较高级的,果然这不是什么psp能够相比的,这pfp可是神大人的专用机啊……   然后曹无忧就发现这句话竟然完全出自吴笛……然后他还发现了好多吴笛的“创造”的名人名言。   “卧槽,这个吴笛居然是泥轰死萝莉控们的宅男女神?她就是那个‘最美女学霸’?开什么玩笑,我还以为是个土妹子呢,她在我们学校也太低调了吧!”曹无忧发现了吴笛的红历史。   一心扑在游戏上的他,还真不知道吴笛的光辉事迹,整个外国语高中,像曹无忧这种专注于自己事情的学生也有很多,一个网络红人而已,能有多少人注意?   吴笛可不会故意把饭卡丢了,然后再发条状态叫同学们留意,有那么些关注吴笛的男生自然随手转发了,然后第二天出现在报纸上的报道却是:外国语高中全校男生帮吴笛找饭卡……   其实把吴笛换成章冬雪,就毫无违和感了。   月考结束后,新一期的《时光碎片》与《青春祭》同时上市,无数媒体所关注的姚琼vs天净沙的大战,拉开了帷幕。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胜券在握(第四更 150月票加更)]   钱四梁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中,他挺欣赏的责编黄千易,此时却疑惑地问道:“主编,你明知道那个《青春祭》的主编借姚琼与我们《时光碎片》炒作,为何不阻止呢?”   钱四梁一脸胜券在握的样子,他很是自信地说道:“没必要!那个天净沙是什么人?好像是我们《时光碎片》不要的新人吧,再怎么炒作,她的实力也不会强过姚琼,这一战,胜负已定!”   “况且,她这样炒作,也对我们有利,那会使一些《青春祭》的铁杆读者也来尝试一下我们的《时光碎片》,然后发现实力派的姚琼肯定很合他们的胃口,这样一来,我们的销量当然也会增加,这种双赢的炒作,我作为一个纯粹的商人,才不会去阻止呢。www.justsou.com”   黄千易连忙赞赏主编英明,心中对天净沙的这件事的恐惧感稍稍减去。   毕竟怎么说代表《时光碎片》拒绝天净沙的人,是他这个责编,否则天净沙就算不能在《时光碎片》上进行新连载,可短篇也是可以写的,毕竟她的短篇小说的质量确实挺高。   黄千易在听到天净沙口袋书的销量超过姚琼的《远山》时,这脸都吓得白了,还好主编钱四梁并不将天净沙放在眼里,因为钱四梁认为这种只会埋头写文的作家,一点附加价值都没有,他所希望看到的,是那种明星作家。   而后又有其他编辑安慰黄千易说,姚琼《远山》的销量败给天净沙也是正常的事情,毕竟这本书已经没有潜力了嘛,而且对方主编还使用阴谋,结果二b姚琼上套了,主动为天净沙炒作,所以才会发生这种小小的意外。   可这些编辑却不提,新人出口袋书首周销量破五万册,那简直就是逆天的成绩,连苏曼文都没有预料到这件事的发生。天净沙的口袋书总共就印了十万册而已,一般来说都是会有剩余的,但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十万册远远不够!   黄千易自己也索性把自己当成了将头往沙子里埋的鸵鸟,他心中充满了对天净沙的羡慕嫉妒恨,因为他这个混传统文坛的,自费出版了五千册自己的书后,发现购买者寥寥无几,他只得每年将这书都送一些给文坛友人……   在某一瞬间,他的眼前也会闪过那两个字“呵呵”。明明应该是个表达善意的词汇。他却觉得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你们会后悔的……   不。我们绝不会后悔,我们的主编钱四梁商业眼光这么敏锐,怎么可能被一个小小的作者给打败了?   我们还有“大神”姚琼!黄千易努力为自己打着气,才将莫名的恐惧给驱散了。   “对了。姚琼的书你审核过了吧,感觉怎么样?”钱四梁随意问道,他其实并不懂文学,但他深知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做,他感觉这个黄千易还是比较专业的,怎么说也是混传统文坛的作家,学院派出身的文人。   好吧,其实钱四梁最想与对方合作的编辑是《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只要将他的商业眼光与对方的看文章的眼光结合在一起。他觉得双剑合璧,足以横扫天下!   奈何两人却是对手,若这个世上有《三国演义》的话,他就觉得自己是诸葛亮,而对方是周瑜。要不他就会对对方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   黄千易哪里敢说“大神”姚琼的不好,所谓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一般的小作者,黄千易敢于将对方的稿子喷得粪都不如,但姚琼这种青春文学的领军人物,如今新作还要冲击遁矛文学奖,踏入传统文坛后立马就会成为中坚的姚琼,又哪里是他这个小编辑可以惹得起的?   而根据江湖传言,姚琼此人狂妄自大,看他喜欢狠抽记者的脸就知道了,黄千易可不想被姚琼抽脸。   可实际上,姚琼在对待自己文章上的态度,可以说是异常谦虚,他这个人虽然狂,对事实却是承认的,如果有人指出他文章哪里不好,他也会虚心地接受,至于改不改,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姚琼很欢迎对方挑刺,为他好的意见,他当然会感激,故意挑刺的家伙,他也会感激喷子们给了他一个对喷子们发动大毒舌术的机会,因为他这人特别喜欢打笔战!   黄千易也仔细看过姚琼的稿子了,文笔自不用说,成名作家的文风几乎是定型的,若是文风不对的话,不用怀疑,绝对是有人代笔,这种事情在文坛上也屡见不鲜。   比如前些日子炒得很火的天才偶像作家“冷二少”,就被专家指出起码有五个人在为他代笔,抄书还抄出“四两拨干片”这样的笑话来,证据确凿之下,冷二少的天才神话破灭,让吴笛班中的那位才子梁凉很愤怒,因为他同样非常崇拜“冷二少”,希望也能够在自己高一时出版长篇小说……当然,他不会选择在高中退学。   姚琼当年也被质疑过,但是此人确实实力强劲,硬是扛着巨大的压力,把那些记者啊打假专家啊扇得两眼冒金星,在各种访谈节目上,言语更是无比犀利,可不像那位“冷二少”,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先说自己从不看书就能一气呵成写出精彩的小说,后来被质疑时,又说自己每天起码读五万字的书,问他读了哪些书,他还要找个书单才说得出来……   最后崇拜“冷二少”的梁凉才发现,对方的文学素养好像还不如他这个高一的学生。   黄千易觉得姚琼的开头写的确实精彩,按照传统作家的风格来看……   可这是青春文学杂志啊。   黄千易虽然很看不起青春文学,但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编辑,自然明白青春文学吸引人的地方,但心气很高的姚琼,似乎真的直奔遁矛文学奖而去了!   这年头,有几个学生会去看遁矛文学奖获得者的作品?更别说《时光碎片》面向的群体,是那种比较低龄的初、高中生,大学生几乎已经不看这玩意了,倒是《青春祭》,某些大学的文学社,还会专门订购。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发布(第五更 180月票加更)]   黄千易虽然看出了这一点,却又不能直接对姚琼说,大神啊,你写的书还不够白不够爽,啊错了,是不够青春不够纠结不够疼痛,这没有纠结疼痛的青春算什么青春?   姚琼以前的作品,那自然是又青春又纠结,那男女之间纠缠的爱恋,冲破世俗的枷锁结合在一起,让人尤其是叛逆的小女生,看了简直欲罢不能,觉得这辈子除了爱情什么都不需要了……   这篇名为《隔岸》的新连载,题材很有争议也很吸引人,讲述的是一个师生恋的故事,但却写的很深刻很有内涵,里面甚至还探讨了人性,这个立意自然已经超脱了幼稚的青春……   黄千易作为一个传统作家,当然很欣赏这样的作品。事实上,天净沙的作品让他欣赏的地方,除了那华丽到极致的文笔以外,便是那种大格局大气魄,不似一般青春文学作家那样各种明媚的忧伤、逆流成河的悲伤那样小家子气。   不过,姚琼这次的作品真的能够合那些学生的胃口吗?   钱四梁见黄千易面有忧色,不由笑道:“怎么?你连姚琼的作品都看不下去?”   黄千易一咬牙,如实说道:“姚琼老师的这部小说写的很不错,但……”   这个时候,钱四梁的手机响了,他比划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然后很轻松地接了这个电话,原来是他娱乐圈的朋友找他一起出去潇洒一下,最近心情很不错的钱四梁自然立马答应了下来。   接完电话后,他站了起来,拍拍黄千易的肩,依然十分自信道:“姚琼可是真正凭自己实力打拼出来的作家,我们要相信他,好了,就这样吧,一周后统计杂志的销量,我估计本来我们六百多万册的销量。起码要提高整整一百万册,至于《青春祭》,不下降就烧高香了,哈哈!”   -----------------   月考过后,许多学生又从紧张的气氛脱离出来,反正马上就是秋季运动会了,之后就是让人期待的月假,外国语高中严格到一个月只放两天假的地步,周六照常上课,周日下午则有三个半小时的放假时期。被学生们戏称为“放风”。   有不少学生憎恨着这座读作学校写作监狱的建筑。   夏薇薇与李香莹两人。因为天净沙的文章而成了好朋友。两人都比较喜欢青春文学,对于这场作家大战,自然颇感兴趣。   她们两人一起来到了校门外对面的书店中,然后才发现这个小书店居然有这么多人!   夏薇薇与李香莹早就商量好了。夏薇薇买《青春祭》,李香莹买《时光碎片》,然后再交换着看,还可以节省一笔钱。   夏薇薇见里面人多,而空间又比较狭窄,她一个漂亮的女生,自然不愿意进去挤,要不然被吃豆腐那可就坏了心情了。   她正想直接问这个已经比较熟的老板娘有没有这一期的《青春祭》与《时光碎片》,哪料老板娘很是开心地说道:“是来买《青春祭》和《时光碎片》的吧?”   夏薇薇愣了一下。然后点头道:“你怎么知道?”   老板娘一边拿出这两本杂志,眉开眼笑道:“都卖疯了,许多人都要看看,那两位作家哪个人的新连载比较好!”   夏薇薇心中愕然,不由感叹姚琼与天净沙的号召力。当真是强大,两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绑在一起了,因为姚琼的粉丝显然也想看看天净沙有什么实力可以与姚琼抗衡,而天净沙的粉丝,当然也想看看姚琼号称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作品又会有多么出色。   “那老板娘你觉得哪个人的好?”夏薇薇在拿到杂志后,随口问道。   “我还没来得及看呢,我当然是比较喜欢姚琼的,这次他新连载的名字叫做‘隔岸’,刚刚看了个开头,觉得好像写得挺深奥,与他以前的小说有些不同,不过我还是喜欢他以前的那种风格。”老板娘依然笑着回道。   在老板娘看来,姚琼的这篇《隔岸》看到后面应该就会有感觉了吧……   “那天净沙的呢?”夏薇薇有些不甘心地问道,她虽然是天净沙的死忠粉,也觉得天净沙的实力超强,但面对的毕竟是青春文学的扛旗人姚琼。   也不知道天净沙自己是不是正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之中?   “我还没看天净沙的呢,不过她的口袋书我也有看,写得真的很不错,只是,这是她第一次写长篇连载吧?”老板娘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   夏薇薇不自然地笑了笑,没错,这还是天净沙老师第一次写长篇新连载,到底能不能比得上姚琼呢?   “老板娘你还有什么好书推荐吗?”夏薇薇问道。   “如果你是男生的话,那我推荐你看《盘龙》,如今最火的网络小说!这个实体书已经出了。”老板娘拿出了一本包装很不错的《盘龙》,其实她发现她也挺喜欢看这部纯爷们的小说。   夏薇薇自然摇了摇头,她并不喜欢看网络小说,她觉得网络小说的文字实在是太糙了,情节也太yy了,还是杂志、传统小说对她的胃口。   夏薇薇与李香莹两人直接回到了宿舍,在闲暇的时候躺在床上看杂志真的是一种享受,对外国语高中这些一直处于紧张的学习气氛中的学生来说。   李香莹正欲打开《时光碎片》阅读,夏薇薇却面带纠结地说道:“我先看《时光碎片》,你先看《青春祭》吧?”   李香莹笑了笑,她性子比较柔顺,自然不会不答应友人的请求。   夏薇薇拿到这本《时光碎片》,封面竟然是姚琼本人,他在记者招待会上,食指指着下方的记者,一脸嚣张狂妄,但他的长相确实帅气,这种张扬之中,散发出来的霸气,其实很能迷住一些小女生。   若这个世界也有“狂人”穆里尼奥的话,那肯定有人觉得姚琼的气质与他挺像,这个样子的姚琼仿佛在说,上帝第一,我第二!   夏薇薇手有些颤抖地打开《时光碎片》,直接翻到姚琼新连载作品那儿,便看到标题是《隔岸(一)》。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樱花飘落的速度(第六更 为萌主【活在回忆里的人】加更)]   夏薇薇专注地读了起来,对一般人而言那种艰深难懂的开头,却让夏薇薇看得莫名地触动,姚琼别出心裁地描写了一条长河,而河边却有一个老人,他的影子拖长了,夕阳在天边,整个画面颇有些“长河落日圆”的感觉。   这个长河,应该是象征“生命长河”吧,夏薇薇福至心灵,面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姚琼的这部新连载,果然是奔着遁矛文学奖而去的!   怎么说夏薇薇也是个特别喜好文学的人,父亲也是个教古文的大学教授,这家中藏书颇多,那些获得过遁矛文学奖的作品,她自然有所涉猎……   惨了!这次天净沙可能真的要输给姚琼了……夏薇薇一脸无奈地想着,因为在她的印象中,天净沙的作品虽然文笔华丽,可读起来却是比较顺畅的,受众比较广,要说内涵吧,还真不好说!   李香莹也翻开了这本《青春祭》,它的封面一如既往地朴素,青色的封面上,环绕着各种非常古典的花纹,给人一种古色古香的感觉,让人会感受到一种厚重感。   李香莹其实看的杂志不多,因为她比较喜欢买单行本,便于保存收藏,而追连载什么的,实在是太累了。   可这个时候,她倒是有些喜欢《青春祭》这种感觉了,因为《青春祭》无论是外观还是纸质,都是值得收藏的。   李香莹也直接翻到了天净沙新连载所在的版面,发现果然她取代了姚琼,享受了《青春祭》最好的版面,她看到了新连载的题目《秒速五厘米(一)》——   “‘看,好像雪一样呢!’苏筱这样说道。   那是我们刚刚成为小学六年级学生时候的事。我们两个人背着双背带书包,走在放学后的林荫小路上。春季,道路两旁开满了数也数不清的樱树,漫天的樱色花瓣无声飘落,地面也全都被樱花覆盖染成一片淡淡的白色。温暖的天气,天空好似被蓝色的水彩浸透过一样显得清澈而空灵……   ……   就是在那时。站在漫天飘落的樱花之中,苏筱说樱花好似飞雪一样。   但是我却并不那么想。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樱花就是樱花,雪就是雪。   ‘看,好像雪一样呢!’   ‘哎,是吗?也许是吧……’   ‘嗯……好吧。’苏筱淡淡地说道,然后快步向前跑了两步之后转过身来。苏筱栗色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之下闪出华丽的光芒,接着说出了更加让我迷惑的话语。   ‘那,你知道秒速五厘米吗?’   ‘哎?什么?’   ‘你觉得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   ‘至少你自己也要思考一下吧,顾远。’   可是即便她这么说我依然找不到任何答案。于是只好坦白说实在不知道。   ‘是樱花飘落的速度哟。秒速五厘米。’   秒速五厘米。   真是不可思议的话语。我真心地感慨道:‘嗯……苏筱知道的还蛮多的嘛。’   呵呵。苏筱似乎很开心地笑了起来。   ‘还有好多呢。雨的速度是秒速五米,云是秒速一厘米。’   ‘云?是说天上的云吗?’   ‘天上的云。’   ‘云也会掉落下来吗?云不是在天上浮着的吗?’   ……”   李香莹在看了这个开头后,几乎立马被苏筱与顾远的故事所吸引了,她虽然喜欢看青春文学。但本人的文学素养肯定没有夏薇薇高,在听夏薇薇吹嘘天净沙的文笔有多么多么华丽多么多么内涵时,她下意识就有些排斥。   李香莹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故事而已,就像她姐姐是个插画师,也兼职一些漫画工作,她不要求姐姐的画风有多棒,就希望姐姐能够画出一个有趣的故事。   不论是小说还是漫画。只要有趣就足够了。   所以在看完天净沙的口袋书后,李香莹对天净沙的印象立马转变了,她反正并不在意天净沙什么华丽的文笔,她只知道,天净沙的故事很有趣。而她讲故事的手法也挺不错,让人特别有代入感。   李香莹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起来,她其实还挺佩服对方作为一个女作者,敢于用男人的视角来写故事,但想到姚琼这个实力超强的作家,可以随意用女性的视角来写小说,便释然了。   一个优秀的作家,这种随意切换男女视角的能力,是最基本的文学素养。   天净沙给李香莹最大的感觉,便是有一种温馨治愈的氛围,让人读起来非常舒服,仿佛整个人也完全沉浸到了那种被温暖包裹住的感觉中了……   吴笛的这部新连载,是改编自很治愈人心的一部动画《秒速五厘米》,它当然也有小说版本,但小说版与动画版是有所区别的,与《那些年》一样,小说版更加现实,而动画、电影版则更纯。   《秒速五厘米》的小说版根本就没有十五万字,不到六万字,而吴笛显然只是借鉴它大概的情节,然后将其拓展延伸,背景自然也要搬到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以求让读这篇新连载的读者们,感受到一种代入感,否则谁爱去看那个发生在吴笛那个世界日本的故事。   分三个部分的《秒速五厘米》开篇无疑是最让人觉得温馨的,概括起来便是,同为转校生的苏筱与顾远来到同一个城市,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身体不好,所以他们常常窝在图书馆,看同一本书。即使被同学嘲笑和恶作剧也没有关系,只要两个人并肩站在一起,便仿若有了面对的勇气。   天净沙以她那华丽细腻的文笔,用“顾远”的第一视角,刻画出了苏筱的纯净美好,“我”的字里行间中,都充满了一种对苏筱纯真的感情。   有不少爱看青春文学的小女生,肯定会自然而然代入到“苏筱”这个角色中,享受着与“我”之间的温馨互动,于孤独之中的互相扶持……这真的相当让人触动。   而“秒速五厘米”这个看似是浪漫的噱头,但其实内涵很深的标题与开篇,则是一个埋得很深的伏笔。 [正文 六更完毕 求订阅 月票!!!]   总想把单章写得激情一些求票,但总觉得有些力不从心呢,话不多说,明天继续,这个月加更的承诺,绝对实现!!!   在订阅书友们的支持下,本书的均订已经破了三千!!!   表示我这个新人才是真正的货真价实啊(某些早就点娘证道的大神好喜欢卖萌哟)……第一次在点娘签约,第一次上架,还是带有变身元素的小众书,却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在让我非常意外,再次感谢每一位订阅本书、打赏本书、将月票投给本书的朋友们,我会写出更加精彩的情节回报大家!!!   今日就这么多了,以及,以后更新时间不会放在凌晨,而是早上、中午、傍晚,不能让书迷们辛苦等更~~~~嫌每次订阅麻烦的,可以开自动订阅哟~~~~~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文字掌控力]   总而言之,《秒速五厘米》这部新连载小说的开头,确实是非常吸引人的,吴笛以她那极强的笔力,写出了一种青梅竹马间的纯情,文风依然唯美精致,却又让读者们感到亲切,在写青春校园言情小说时,吴笛刻意微调了自己的文风,以迎合读者。   当然这篇《秒速五厘米》可不是简单的校园言情小说。   吴笛虽然一直将写作当成玩票性质的事情,不过起初时却是为了补贴家用而写作的,所以她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要写读者爱看的书才行,无论是要文以载道还是其他,总归要先有读者,才能载道,否则玩单机的话,就没必要去投稿了。   所以吴笛并不排斥在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一些商业写作手法,增添一些读者们喜闻乐见的桥段,在让读者们读得开心的同时,将自己要传达的内涵很自然地穿插在文中,让想要内涵的人可以读到内涵,想要治愈的人读到致郁。   李香莹一口气读完这次的连载后,再往后翻,不由脱口而出道:“怎么没了?”   李香莹正看到兴头上,发现居然已经看完了,她现在急得心头挠痒痒,好想看到有爱的男女主角两人接下来的发展啊!这样有爱的两位主角最后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吧……   李香莹仰躺在上铺,忍不住翻来翻去,总觉得不马上看到下面的情节,那她就憋得慌。   李香莹这时才发现,这天净沙的文章仿佛有一种魔力一般,这必须得看啊,一天不看就浑身难受……看了之后才发现根本停不下来!   于是李香莹趁着夏薇薇还没看完姚琼的新连载时,再次开始了第二遍《秒速五厘米》,这次她是一个字一个字精读的。   而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对待自己的文章,跟她绘画一样,都非常喜欢抠细节。却又不会影响整体,所以她的文章是很适合精读的,或者说,不精读就无法领略到天净沙文章的精髓……   这是一位资深天净沙的死忠粉充满优越感的话语,可能有些夸张了,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话语确实有那么些道理,天净沙的文章中,时常有一些小细节会是很精彩的伏笔!   读者们若是精读后发现这种伏笔时,会油然产生一种成就感。然后自然会有一种迫不及待想与人分享的想法。www.600000.net在发现对方没有注意到这种伏笔时。那种成就感自然就更高了。   当然,纯粹为了消遣而看天净沙文章的人,也不会觉得哪里艰深难懂,一口气看下来也挺顺畅。那种华丽的文笔纯粹给人美的享受,让人不明觉厉的段落亦可以当作烘托气氛迅速地扫过,并不影响阅读。   因此,天净沙的小说的受众,非常广,男女老少皆可品尝。   再细细地读第二遍的李香莹,完全被吸引了,她忽然有一种感觉,纯粹欣赏天净沙的文字。似乎比剧情还要有意思,更不用说那些刻画得栩栩如生的人物了……   好强悍的文字掌控力!   李香莹不由想到了“文字掌控力”这个词,这是才女夏薇薇时常在她耳边念叨的,她原本还真的不理解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猜测这文字掌控力大概应该与文笔差不多。   可她现在却有些明白了。文字掌控力不仅仅是文笔,而是那种随心所欲使用文字勾勒出自己想要的感觉的能力,不论是世界的构造、人物的形象、合适的氛围……都能够用文字准确地描绘出来,这才是真正的文字掌控力!   李香莹这个时候完全被天净沙的真正实力所震撼了,她在读姚琼的小说时,再看第二遍时,就算是精读,也不会有这种体悟……   李香莹向对面上铺的夏薇薇说道:“薇薇,你也把姚琼的小说看了两遍?”   夏薇薇脸上带着一种处于思考状态的神情,她摇了摇头,道:“我还在看第一遍。”   “嗯?姚琼的小说连载,好像只有一万字吧?毕竟只是半月刊……”李香莹惊讶道。   夏薇薇用一种赞叹的语气说道:“姚琼的实力很强!我本来觉得自己的理解能力已经很好了,可我在读完三分之二时,愣是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果然这篇新连载就像他说的那样,是向着遁矛文学奖而去的!”   李香莹听到夏薇薇的话,顿时就直皱眉头,姚琼这次的文章真的很难懂吗?那有什么意思呢,一味地讲究深度,而不讲究读者体验的话……   总之先拿来看看再说吧,李香莹暗自想到,她以前一直挺喜欢看姚琼小说的,虽然那部获得庄重文文学奖的《远山》看了个开头就放一边了。   李香莹准备先等夏薇薇看完,哪知道夏薇薇直接合起了杂志,对李香莹说道:“算了,我下看我家天净沙老师的吧,姚琼的还是等会再仔细研究吧……”   两人交换了杂志。   李香莹看了一个《隔岸》的开头,不由没了兴趣,心想这写的是什么啊,主要人物呢?写这些景物是在象征什么吗?   如果说连夏薇薇都对《隔岸》不明觉厉的话,那李香莹就不用说了。   所以李香莹很快就将姚琼的文章略过,开始翻《时光碎片》的其他文章,有些虽然是那些“偶像作家”写的,但李香莹却看得津津有味,因为这些“作家”年纪都不大,这写出来的文章“接地气”。   好吧,这“接地气”当然不是说他们写的文章很现实,而是说他们写的文章,正好对李香莹这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的胃口,而购买《时光碎片》的群体,无疑大都就是这样的年龄。   姚琼这部新连载的风格,简直与《时光碎片》上其他文章格格不入。   夏薇薇这时则看《秒速五厘米》看得入了迷,首先这就是她熟悉的天净沙老师的小说,虽然她有些可惜这新连载写的不是古代言情,但校园言情当然也挺合她的胃口,倒不如说,校园言情合一切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胃口,因为很有代入感。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文青是一种病]   夏薇薇当然也是一口气将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看了下来,她躺在床上,眯着眼睛,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只觉得整个人都被治愈了……   果然这就是一篇好温馨好温馨的小说啊,男主顾远与女主苏筱简直就是太配了,而且也很有缘,在同一时间转学到同一学校,然后于孤独之中互相温暖……   淡淡的温情充斥在整篇文章之中,让人的心情愈发放松,无需太多的思考,只需要跟随着天净沙那华丽精美的文笔行动就行了,这种为读者服务的小说,读起来实在太舒畅了!   就在夏薇薇陶醉于天净沙的新连载小说中不可自拔之时,她却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天净沙的小说写得好是好,但能不能胜过姚琼呢?   夏薇薇很想天净沙能赢,但她却发现这天净沙这次小说的内涵与深度,似乎完全比不上姚琼啊……   因为读天净沙的小说,几乎不需要思考,作者天净沙只是在用她那足以写出深度的文笔来写一个有趣的治愈人心的故事,所以自然很受读者欢迎。   但姚琼的这部小说,却一改之前的风格,开始走传统纯文学的道路,虽说有“师生恋”这样的噱头,但怎么看都像是整个故事在为所谓的内涵与深度服务,这显然非常符合那些文学奖学院派评委的胃口,但这个读者市场……   不论是作家、音乐人、导演等等,其实都想制作出商业与艺术融为一体的作品,但商业与艺术,却往往又是对立的。   因为商业的作品肯定是大众的作品,而艺术却意味着阳春白雪、曲高和寡。   很显然,姚琼这次为了冲击遁矛文学奖,毅然选择了阳春白雪,而天净沙则似乎并没有被姚琼影响到,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风格——她只是想写一个治愈人心的故事而已。   夏薇薇由于是个学生,眼光比较短浅。她可不认为什么青春文学是商业文学,所以她觉得决定二者之间胜负的,是那些比较有分量的传统作家,或者是遁矛文学奖的评委。   姚琼要冲击遁矛文学奖,显然给夏薇薇造成了一种错觉,以为天净沙也要去冲击什么什么文学奖,毕竟这段时间媒体总是炒作这两位作家……   可事实上,真正决定胜负的,只有销量。   至少在《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的眼中,他将姚琼挖过来。就是为了给予《青春祭》致命一击。并将作家偶像化这前途光明的道路发扬光大。   而击败《青春祭》的方式。自然是己方销量大幅增加,而让对方的销量大幅下降,造成管理层震动,迫使对方改变策略。按照他所制定的行业规则制作杂志,那他就赢了。   所以姚琼写出来的作品,第一就是要受读者欢迎,得奖固然是好的,但最重要的是拉动《时光碎片》的销量!   可惜钱四梁商业眼光确实敏锐,对文学却并不感兴趣,他一直知道遁矛文学奖的作品销量很好,却不知道那些作品是在之前销量很差,之后获得了遁矛文学奖。才会销量猛增……   所以在姚琼喊出要冲击遁矛文学奖时,他心中对此表示十分赞赏,却不知道这是姚琼的“文青病”犯了。   文青是一种病,得治!   这是商业作家圈子中流传的一句很广的话,姚琼自己当然也知道。可不犯文青病,怎么去讨好那些几乎都是学院派文青的评委?   就像无论是怎样的商业作家,网络写手自然也算商业作家,要赚钱,必须得迎合市场,把自己文青病治好,要不然就是自己和钱过不去,在写一部作品之前,就要对它进行定位。   由于姚琼自己不是学院派出身,因此他的作品天然就被那些评委看不起,但他的实力确实非常出众,所以他这次要卯足了劲文青下去……   很快,关注着两方对垒的各大媒体,便对双方的新连载小说进行了报导,不少文学报刊的评论有许多都是学院派的“文青”。   所以可以想象他们更看重谁的作品,《文汇读书周报》的特邀评论员,周迅人文学院院士郭逢春对姚琼的《隔岸》如此评价道:“其实我本来是不看姚琼的文章的,一是因为对情情爱爱的小说并不感兴趣,二是姚琼的性格,让我这种老一辈的人很难接受,但这次我看了姚琼的《隔岸》后发现,他确实是个很有实力的作家……(一堆对作品的分析),如果姚琼能够保证这样的深度与内涵的话,这部《隔岸》可以成为经典!”   郭逢春对天净沙的作品没有任何评价,因为他并没有看天净沙的作品,事实上他看姚琼的作品,也只是因为有人请动大人物向他说情而已。   《青春文学报》倒是请了那位有着“小姚琼”之称的安达溪来评论一下姚琼的新连载,这位被姚琼讽刺了之后当缩头乌龟的女作家,她甚至都拒绝了《青春祭》的约稿,其实她原本一直都是“跪舔”姚琼的,现在好像依旧不改她的“痴心”:“姚琼老师的作品还是这么棒,我早就已经期待了,天净沙的作品在我看来,是没有什么内涵的……(一大堆黑天净沙的评论),所以我认为在这次的交锋中,姚琼老师会在口碑与销量上完胜天净沙!”   《文学周刊》曾经被姚琼喷了个狗血淋头,自然与姚琼结了仇,可这次他们也学乖了,看到整个文坛似乎都在为姚琼吹捧,他们当然也跟风吹了一吹,不过他们再次提了一下天净沙,说她的文章其实也是不错的……   很显然,这种庞大的宣传之后,若没有《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的影子,那就怪了,出于对姚琼实力的绝对信心,他可是下足了筹码帮姚琼刷声望,这也是他坚持作家偶像化路线的体现,那就是要各种曝光要上头条,就绝对可以保证销量!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总销量便统计出来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哪里出了问题(第三更 210月票加更)]   当时,钱四梁在看到首日销量时,整个人笑得非常得意,因为这正是他预计之中的情况,《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首日销量都比前面几个月要高,显然是因为双方炒作姚琼与天净沙之战的缘故。   而很显然,姚琼在商业上的号召力要比毫不知名的天净沙强得多,因此《时光碎片》的首日销量显然比《青春祭》增长幅度更大!   但过了一个月后的此时,钱四梁看到这销量统计的数据时,整个人完全愣住了,《时光碎片》的总销量确实在他的预计之中,有七百多万册,但《青春祭》的销量,却有五百五十多万册,双反的差距居然拉近了!   原本《时光碎片》的销量是六百多万册,而《青春祭》则是四百多万册,可现在后者的增长幅度居然比前者要大?   钱四梁一下子站了起来,握着这份报表的他,整个人的身体都微微颤抖着,他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那漂亮精致的脸颊都扭曲了!本来就十分矮小的他,在这一刻愈发显得佝偻了……   钱四梁握着拳头,重重地往他的办公桌上一砸,只听到“砰”的一声,桌上的杯子都摇晃着,仿佛下一刻都会要被震倒滚落到地上去!   开什么玩笑!   这怎么可能?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钱四梁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往高背椅上一躺,眼中充满了痛苦之色,只觉得以前一直自诩的冷静理智,在这一刻全部消失一空!   他为了将《青春祭》完全打压至死,花费了多少精力策划这件事,期间更是动用了不少人情关系!   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个人情社会,有的时候往往金钱办不到的事情,人情可以办到,毫不客气的说,金钱是可以用价值来衡量的。但人情却是无价的!   钱四梁以为自己绝对胜利了,之前也有不少报刊,都非常看好《时光碎片》的一系列大动作,认为它统治青春文学指日可待……   可现在呢?   《时光碎片》虽然在销量上依旧领先《青春祭》,可嗅觉十分敏锐的钱四梁,此时却觉得事情大条了!   钱四梁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这种不科学的事情发生的真正原因!   毕竟是一代人杰,冷静下来的他,觉得首先要做的,已经不是什么搞垮《青春祭》了。而是防止对方的反扑!   钱四梁刚刚在某一瞬间都快气疯了!差点想把整个桌子都推翻了。后来发现他小胳膊小腿的推不动……   不知为何。“天净沙”这三个字在他的脑中不断回旋,久久无法散去……   --------------------------   《青春祭》编辑部,杨顺德正在苏曼文的办公室中,一脸忐忑。他心里十分没底,只是向苏曼文询问道:“今天这销售量的统计应该出来了吧?”   苏曼文端着自己的茶杯,一边喝着几乎没有苦味的咖啡,一边在看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的稿子,她那一直面无表情的脸上,此时却罕见地带着一丝温暖的笑容,果然纯真时代的男女之情,最温暖人心了。   听到杨顺德的话,苏曼文只是漫不经心道:“嗯。马上小郑就会送来了。”   “那你还这么淡定?我们的首日销量虽然也比往月要多,可谁都知道那是因为炒作的缘故,这总销量绝对要差对方一大截啊!”杨顺德苦着脸说道。   一边说着,他还一边在苏曼文的办公室背负双手,走来走去。显得异常焦躁,因为他想到了这个月以来媒体对姚琼一边倒的吹捧,好似姚琼真的已经对遁矛文学奖势在必得一般……   他越想越觉得《青春祭》的前途渺茫,对方那个名叫钱四梁的主编就是个鬼才,难道《青春祭》也一定要走作家偶像化的道路才会有出路吗?   这一定是体制的问题吧?   杨顺德不由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苏曼文听到杨顺德的话,只是淡淡道:“我们要管《时光碎片》做什么,做好自己的就行了,无论怎么样,我们的销量总是在增加的,这就足够了。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编辑这一行吗?”   苏曼文的心情似乎确实不错,否则她也不会说这么多话。   杨顺德站在窗边,望着高大的写字楼底下这座繁华的城市,他随口问道:“为什么?不是说想做出你心目中的杂志嘛……”   “最简单的原因便是,我可以比更多的人,先看到这一部如此美妙的小说。”苏曼文拍着手中的稿子,愉悦地说道。   杨顺德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打心眼里觉得,这个苏曼文看文章的眼光虽强,可在某些方面,完全就是个固执的理想主义者,想来这次的事情,也会给她一个教训吧。   就在这时,秘书小郑终于将统计的数据送了过来,苏曼文随意看了看,见到杨顺德搓着双手,呼吸急促的样子,微笑着将文件递了过去……   天净沙,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决定销量最终因素,不是宣传,而是真正的实力,《青春祭》的精品路线没有错,刊登读者喜爱的有价值的有趣小说,才是正道!   杨顺德看到这并没有拉大,反而缩小了的数据,完全惊呆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当初在知道《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离开之后,只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在苏曼文推出天净沙这个新人的时候,他觉得苏曼文简直疯了!   随后的发展,更是让这位心系《青春祭》的男人有些承受不住,怎么看姚琼那副气势汹汹的样子,配合气吞万里如虎的《时光碎片》,会一举击垮《青春祭》!首日的销量对比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可现在总销量一出来,他完全傻眼了!没想到差距居然还缩小了五十多万册!   这还是刚刚第一次对决啊,要知道,连载小说那是越到后面后劲越足的,若是每次都能缩小五十多万册……杨顺德忍不住陷入了一种美好的妄想之中。   当然,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青春文学的市场就那么大,能够达到千万册销量的青春文学杂志还没出现呢,单行本倒是还有可能。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服气(第四更 240月票加更)]   原因当然很简单,杂志这种载体不便于收藏,说不定就会因为一些意外情况而错过某一期的杂志。www.hljxwb.com请使用访问本站。(本章节由网友上传 )   而单行本的发售,就是让读者们完整地收藏一本小说。   杨顺德从妄想中回过神来时,不由用敬佩的目光看着苏曼文,他压抑着自己的激动:“这个天净沙到底是什么人,这也太厉害了吧,姚琼即使在口碑上赢了天净沙,可这销量上,天净沙完胜于他啊!”   苏曼文心道这小说还没有完全连载完呢,谁口碑胜一筹还未可知,在她看来,天净沙的这部《秒速五厘米》可以说质量非常高,无论是从普通读者的角度,还是那些喜欢精读探寻内涵的读者的角度,这篇文都无可挑剔!   而若是结尾能够像天净沙的那篇《剑仙》那样深入人心的话,那可就神作了!   当然,苏曼文从一个读者的角度看,自然是希望很有爱的男女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天净沙么,只是一个安静写文章的作家而已。”苏曼文淡淡地说道。   她其实最佩服的,便是天净沙至今都没有出现在媒体上,一副岿然不动的样子,好似一点都不在意与姚琼之间的对决。   天净沙自始至终所做的,都是在安静地写好一个故事而已,这样的纯粹,正是让苏曼文异常欣赏的地方。   曾几何时,姚琼其实也是这样一位作家,尤其是当他尚未真正扬名之时,即使他被一些媒体质疑与围攻,他依然默默地写,然后用实力去抽那些媒体的脸。   但从姚琼真正名扬之后,他反而开始热衷于与人笔战,在微.博上指点江山,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的存在感。   而他的这部《隔岸》,虽然写的非常深刻内涵,但斧凿痕迹太重了,仿佛就是特意写出来去拿奖的,他当然写得很认真,但却没有真正地用心用灵魂去写这部作品,他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纯粹……   有多少作家敢说,自己可以永远用最初的态度去写一部作品呢?   杨顺德听到苏曼文的话,也不多说,他只是笑逐颜开道:“不管了,这天净沙可是我们《青春祭》的大功臣啊,一定好好好捧这样一个新人,说不定她是下一个姚琼!”   “然后再背叛《青春祭》么?”苏曼文冷不丁地说道,她心里怎么可能对姚琼没有怨气?   确实,姚琼并没有在媒体上攻击老东家,但他这种不声不响地跳槽实在是太恶劣了,完全打乱了制作杂志的节奏!要离开的话,当然可以,总得提前说一下吧?   杨顺德讪讪一笑,只是道:“总之,天净沙就是好样的,我马上将这个消息上报给总部,你凭借这次的表现,总部肯定会有嘉奖的,那个天净沙,也绝对会得到高层的关注……苏主编不愧是董事长看重的人,我已经完全服气了!”   “对了,天净沙到底是什么人,你知道吗?别用什么传统作家披着马甲来糊弄人了。”杨顺德对这位“力挽狂澜”的超强实力新人天净沙产生了好奇。   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杯子,只是淡淡道:“我不知道,也不用知道,我只知道,她的文章很好,这就足够了。”   杨顺德摇了摇头,也不再多问,只是面带喜色地走了出去,他只需明白的是,《青春祭》发展得越好,他的前途就越远大。   此时,《青春祭》的诸多编辑们已经得到了销量的数据。   这萦绕在整个编辑部的紧张而凝重的气氛简直完全就是一扫而空!   “天净沙老师果然不愧是周迅人文学院出身的传统作家,这次全靠了她的一支生花妙笔啊!”   “太厉害了,天净沙老师这是要‘屠神’啊!读者对《秒速五厘米》的反馈评分好高!”   “《秒速五厘米》我也看了,天净沙老师的文字掌控力太恐怖了,简直就是将文字玩弄于股掌之间!”   “对对对,即使天净沙老师在青春文学圈子里的名气并不如姚琼,但我相信,总有一天她可以超过姚琼,怎么说她也是实力很强劲的传统作家啊!”   ……   不过编辑在热烈地讨论着,他们被最近那凝重的气氛压抑惨了,此时发现《青春祭》的情况居然比姚琼离开之后还要好,他们当然要好好宣泄一下自己的情绪!   而不少编辑这时都对苏曼文当时所说的天净沙是传统作家的说法深信不疑,要不然如何解释她能够力压姚琼?   传统作家这四个字,对某些经验尚浅的编辑来说,那真是金字招牌,社会上广泛对传统作家有一种尊敬感。   副主编孙一东却是非常清醒的人,他当时选择相信了苏曼文,如今他发现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这时,他笑**地来到了责编胡亦菲面前,他恭喜道:“亦菲啊,这次你的功劳可是大了啊,天净沙这位优秀的新人,可是你发掘出来的。”   胡亦菲这个时候还在愣神,其实她自己都无法相信她旗下的新人作家天净沙居然完成了这样不可思议的逆袭!   尤其是想到当曰出现在她的面前,仅仅只是十五岁左右的知姓美少女,她在谈到自己的文章时,似乎显得很腼腆不好意思,但对自己的学业倒是异常自负,由此也可以发现在对方心目中,写文的地位,并没有学业来得高……   然而,就算是玩票姓质的写作,居然也能达到如此成就,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胡亦菲这时都想对她进行顶礼膜拜了,她听到副主编的话,只是很谦虚地说道:“其实这也是主编们的功劳,我只是觉得这个天净沙的文章不错,所以便提交了她的文章,若没有你们的魄力的话,那她也无法展现她的实力了。”   孙一东哈哈一笑,又赞许了几句,忽然又问道:“天净沙真的是个传统作家吗?”   胡亦菲先是一怔,然后讪笑道:“当然是了,要不然她怎么可能胜过姚琼?”   孙一东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其实他也不是个喜欢追究过程的人。   这个时候,胡亦菲却在看《秒速五厘米》的读者反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特别的温馨治愈(第五更 270月票加更)]   《秒速五厘米》的读者评分是4.9星,可以说是逼近了满分5星,因为几乎没有任何读者给差评,全是一片叫好之声。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天净沙老师的治愈功力又上了一层楼!作为一名天净沙老师的死忠粉,对于期待已久的新连载,除了赞以外没有任何好说的了!其实我也挺喜欢姚琼的文,只是他这次的《隔岸》让我看得云里雾里的,没有兴趣追,我现在只想看《秒速五厘米》!如果《青春祭》也是半月刊就好了!”   “只能用完美二字来形容这部新连载小说了!我整个人就是面带微笑心情放松地看完了这两万多字,在天净沙老师那华丽而细腻的文笔下,我好像也回到了小时候那个纯真年代一般,可惜我没有一个与我互相扶持取暖的苏筱,但天净沙老师的文章,却完全温暖了我……”   “《秒速五厘米》的画面感实在是太强了,我读天净沙老师的文章,就好像是在看一部制作精美的电影一般,将自己置身于那漫天飘扬的樱花之中,感受它秒速五厘米的浪漫,我觉得这部《秒速五厘米》将会成为校园言情中的经典!ps:结局男女主角一定要在一起哟!”   “天净沙!!!!!本小姐写了这么多封信给你,你居然一封就不回?真是气死本小姐了!!!!不过,看在你这次新连载小说《秒速五厘米》让本小姐开心的份上,本小姐就不追究你的大罪了!!!!最后一定要让顾远与苏筱在一起啊,否则本小姐一定要把你找出来宰了你……哼哼,总之加油吧!!!!”   ……   胡亦菲微笑地看着这些读者反馈,大多数读者都表示天净沙的这部新连载的《秒速五厘米》治愈功力惊人,完全就是微笑着把它读完的,整个人读完之后就觉得心情非常愉悦……   而有的读者更是表示,这位天净沙老师的阅历确实很广,不论是通过大场面的描写还是细节描写。完全写出了那校园的韵味,让人不由自主地便陷入到了回忆中去,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当然,那种两个弱小的孩子,在逆境之中互相扶持的画面,让人觉得实在是太温暖了,有不少人都纷纷表示。若是自己当年有这样一个青梅竹马,简直就是最幸福的回忆。   鉴于天净沙写过《剑仙》这种让人读完后想撕书冲动的真“治愈”文,绝对算是黑历史,所以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那就是让有爱的男女主角最后走到一起。   只有极少数喜欢说怎样怎样就神作了的扭曲读者才表示,最好作者硬生生地拆散男女主角。那就绝对神作了!   实则他们也只是嘴上说一说调侃一下而已,若作者真的这样写,那他们事后肯定要怒喷作者。   其实许多天净沙的读者都是对《秒速五厘米》的结局持乐观态度的,因为天净沙除了那一篇《剑仙》以外,就没有任何一篇文是悲剧,尤其是她写的校园言情小说,基本上都是喜剧结尾。让人萦绕在心头的全是满满的温暖与爱意。   这也是天净沙的那本口袋书如此受欢迎的原因,除了第一篇的《剑仙》让人郁闷以外,后面诸如《简单爱》之类的校园喜剧,让人看了就感觉很温馨充实……   因此,所有天净沙的读者,在看完《秒速五厘米》这个超浪漫的开头之后,都已经陷入了一种美妙的状态之中,这才是真正让人开心愉悦的小说嘛。www.wzflse.com诅咒那些为了创造经典,而写悲剧小说的人木有小jj!   因为《秒速五厘米》而粉上天净沙的读者,也是大有人在,比如一个名字叫做石磊的特种兵,他在闲暇时就特别爱看少女向的言情小说,他其实是姚琼的脑残粉。   可能有人很奇怪,为何石磊这个身高起码一米九的肌肉兄贵型大汉。会喜欢这种言情小说,甚至还是姚琼的脑残粉……   他却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说是为了理解小他十岁左右的妹妹看的,可实际上却是。他本人就是特别爱看言情小说,因为在少女向的言情小说中,那些女主基本上给人的感觉都很美好,至少比现实中的女人要好。   而石磊在看到帅气迷人的姚琼时,觉得自己的某种灵魂觉醒了,于是自然而然便成了姚琼的脑残粉,可在姚琼的粉丝中,那男女比例根本就是不协调的,石磊真是万红丛中一点绿。   石磊是通过姚琼与天净沙之间的“决斗”知道天净沙这个作者的,所以被媒体们挑起好奇心的他,当然也是把《时光碎片》与《青春祭》各买了一份。   石磊作为姚琼的脑残粉,自然觉得其余作者写的文章都比不上姚琼,事实上,他非常欣赏姚琼那种狂妄的性格,觉得这才是纯爷们,而征服这样的……咳咳,总之在石磊眼中,姚琼的言情小说就是天下第一,不知有多少作者与读者受到了姚琼的影响。   因此,似天净沙之类这种听都没听过的作者,肯定是借着姚琼炒作而已,不过他作为一个脑残粉,在喷天净沙的小说时,当然要先看看她的小说。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石磊看完天净沙的新连载《秒速五厘米》后,只觉得久久沉浸在一种莫名的心境之中,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样的感觉,若非他已经认定自己姚琼的脑残粉了,他可真想改弦更张。   终于找到了!他在心中呐喊着……可是为什么没有接下来的呢,真想一口气把它读完!   石磊之后连《时光碎片》都没看,立马在网上订购了一本天净沙至今唯一发行的单行本口袋书,他现在算是真正地认可了,天净沙确实是可以与姚琼比肩的作家!   虽然之后姚琼的《隔岸》让石磊有些小失望,但作为脑残粉的石磊也坚信,随着连载的展开,这《隔岸》应该会越来越吸引人的。   其实像石磊这样的姚琼脑残粉反被天净沙文章所吸引的人有很多,他们原本都是想去挑刺的,却没想到看着看着反而入了迷。(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丧心病狂的洗地党(第六更 300月票加更)]   天净沙新连载《秒速五厘米》所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便是,天净沙之前的口袋书又迎来了新的一轮销售增长高峰,虽然对吴笛来说,卖出去一本口袋书与为zheng fu发一个贴收入一样,但架不住它的销量高啊。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因此,可以想象吴笛的版税收入又增加了不少。   更让不少本来想看姚琼粉丝与天净沙粉丝之间大战的唯恐天下不乱的网民们大跌眼镜的是,号称“咬人的疯狗”的姚琼死忠粉们,在这两篇新连载对垒之际,居然并没有去天净沙吧挑事!   吴茂峰就是这样一个喜欢看热闹的网民,他同样也是个爱好文学与音乐的眼镜男,虽然才刚刚上高一,但心智比较成熟,时常因为在网上当什么“自干五”而被人骂成替zheng fu发帖的“五毛”,这些“五毛”惯于替zheng fu无下限地吹捧,于是被人戏称为五毛美分是一家……   “自干五”号称是自带干粮的五毛,喜欢用所谓的干货去打脸,然后往往被人反抽脸抽肿了,他们还喜欢制作钓鱼贴秀优越感,可惜最终被按上了“造谣罪”……   还有一些华夏帝国主义分子者,那叫一个拥护华夏帝国啊,无论zheng fu做什么,他们都会说,zheng fu这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呢!zheng fu就像一只兔子,腹黑着呢,你们懂个屁!这些人被戏称为“大棋党”……   吴茂峰上次看到帝吧将姚琼吧给直接爆了,他也进去水了一贴——帝吧出征,寸草不生;脑残不死,圣战不止。   当然,实际上帝吧是所谓美分的聚集地,口头禅便是下辈子大美利坚,因为他们坚信,华夏这种官僚资本主义体制限制了他们的发展,而美利坚的权贵资本主义才是真正让他们得以施展抱负的土壤。   吴茂峰是姚琼的小说与天净沙的小说都没看过,他就在网上看过这两位的精彩语录而已,他必须得承认,这两位应该都是那种比较有才的作家,可惜他爱好的文学,是传统文学、纯文学。   而在他看来,什么青chun文学只是媚俗的商业文学而已,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坚守传统文学阵地的真正热爱文学的人。   所以他其实很乐意看到姚琼的粉丝与天净沙的粉丝互掐,抱着看好戏的心理,他进入了关注人数远多于天净沙吧的姚琼吧,关注人数有一百多万,而天净沙吧的关注人数现在才达到五万,不过却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着。   然后吴茂峰彻底茫然了……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姚琼吧已经被天净沙吧的人占领了吗?天净沙的粉丝遍布五湖四海,已经打入了敌人的内部?   怎么没见到几个帖子在讨论姚琼的新作《隔岸》,反而都在讨论天净沙的新作《秒速五厘米》?   吴茂峰看到了好多这样类似的帖子,大概发帖的是姚琼脑残粉,说是要去找《秒速五厘米》的茬,结果却不知不觉地一口气看了下来,然后感觉很棒,于是来姚琼吧强烈推荐这部小说了……   还有姚琼粉说自己一不小心买了天净沙的口袋书后,发现里面的短篇故事都非常精彩,不过天净沙的文风却与姚琼一点都不同,在天净沙的笔下,感情总是恬淡温馨的,较为合理现实,一步步发展都异常符合角色的性格。   所以有优秀作者说自己写到小说后期,控制不住故事的走向,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优秀小说家的笔下,人物都有了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某种环境下,按照他们自己的性格,只会做一种必然的选择……   有许多爱写煽情悲剧的作者,往往喜欢拿这些当借口,让他的粉丝们连喷都找不到好办法去喷。   于是,推销天净沙口袋书的姚琼粉也多了起来,并点名其中有一篇名叫《剑仙》的短篇小说是个雷区,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切勿去阅读,而这样一说,不少好奇心远大于心理承受能力的读者纷纷去拜读大作……结果可想而知。   我靠,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吴茂峰完全傻眼了,因为他居然还看到有不少姚琼粉在为天净沙洗地,说是天净沙与姚琼之间的“决斗”完全就是一场误会。   丧心病狂的洗地党们找了不少证据证明这一点,比如天净沙本人到现在都没有回应过姚琼,而姚琼也在之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对天净沙这种有实力的新人表示欣赏,只是痛恨一些媒体胡乱炒作而已。   更让吴茂峰觉得啼笑皆非的是,有不明真相的普通姚琼读者,甚至将《秒速五厘米》当成了姚琼的新作,在里面建什么顾远、苏筱的真爱楼……   而姚琼的新作《隔岸》,似乎被他的粉丝们彻底遗忘了,有一个开帖分析《隔岸》的姚琼粉,这个帖子的人气,远远没有那个《秒速五厘米》的讨论帖高。   原因吴茂峰自然是不知道的,因为他就没读过这两篇文,只要是读过的人都知道,姚琼的《隔岸》写得太深了,而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则让人一下子找到了共鸣。   于是,当吴茂峰看到姚琼吧的友情吧中,居然出现了天净沙吧后,自然也就不觉得有什么惊讶了。要知道,当初姚琼粉可是要去爆天净沙吧的……虽然被帝吧给反爆了。   吴茂峰随手点进了天净沙吧,他才微微松了一口气,若这天净沙吧全都在讨论《隔岸》的话,那他就该怀疑是不是自己脑子出了问题。所以待到发现天净沙吧也都是在讨论《秒速五厘米》时,他才释然了。   而天净沙吧的凝聚力一看就比姚琼吧要强,这每个帖子的格式都必须要一样,比如前缀要加个“独爱天净沙”“唯爱沙沙”之类的玩意。   对于这种给不是天净沙的粉一种很不友好的感觉的贴吧,吴茂峰相当痛恨,因为他觉得这就是吧主在装逼而已,用这种“冷艳高贵”的方式逼退像自己的这种围观党。   在诸多讨论天净沙新连载《秒速五厘米》的帖子中,吴茂峰发现了一个让他颇感兴趣的帖子,那就是一个讨论天净沙到底是何方神圣的帖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各种猜测]   天净沙是何方神圣?   这个问题随着天净沙老师单行本的发布与火爆销售、天净沙老师的古风精美语录在网上疯传时,就已经被许多天净沙的读者所关注。   原本有不少人还以为天净沙会出来签名售书呢,却没想到她到现在都没个踪影,尤其是当媒体开始炒作姚琼代表《时光碎片》与天净沙代表《青春祭》开始一场对决时,天净沙这位神秘的超强新人依旧没有出现……   有人在这个帖子里如此回复说,这也是一种炒作的策略,是《青春祭》让天净沙一直走神秘路线,待到将公众的胃口吊到最大时,才会公布天净沙的信息。这样也会让天净沙的小说大卖,总之不用急,天净沙老师总是会出现的。   不少人都纷纷赞成这个猜想,不过这依旧让一些好奇心特别强的人猜测,这个天净沙在现实中到底是什么人。   不得不说,天净沙吧的大神高人也是挺多的,他弄了一个投票,将天净沙的性别、年龄、身份等各种各样的信息弄出来,给吧友们投票,看看在吧友们心中,这位天净沙老师最接近怎样的形象。   性别毫无疑问,有百分之九十的吧友投了女,理由当然是男人写不出这么华丽细腻的文章来,还有百分之九的人投了男,理由倒也十分充足,有天净沙的男读者表示,天净沙的文章格局很大,对男人心理的把握更是让人称道,让人感觉她是男人的概率也挺大。   当然也有可能像姚琼那样把握女性心理特别准确的天才作家,只是天净沙与姚琼正好相反,是个把握男性心理十分准确的女作家。   还有百分之一的人表示天净沙在他们心中已经超越男女这样的性别划分,区区男女,怎么可以用来形容在他们心中如同神诋般的天净沙老师?   天净沙的年龄。许多吧友认定至少在三十岁左右,从文章中字里行间体现出来的阅历,让人就觉得很广泛。因为有些东西,不到一定的年纪。绝对是无法领悟的。   小孩子或者是初、高中生乃至于大学生,总是嚷嚷着自己成熟了,但在行动上,却依然显得幼稚,所以有那么些自觉阅历丰富的人,是带着俯视的目光看他们的,殊不知这也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   成熟的人善于自我反省。善于在别人身上学习自我欠缺的地方。   至于天净沙的容貌,有不少人更是用“文如其人”来形容,在他们看来,天净沙的文章如此华丽精美。字字珠玑,想来她在现实中也同样美貌……   当然,还有一些喜欢毁灭别人美好幻想的人则表示,“小姚琼”安达溪文笔其实也不错,要不然也不会说她的文风像姚琼。可在现实生活中,就一中年大妈……所以以貌取人的《时光碎片》至今不接受安达溪的投稿。   这种“诋毁”天净沙的猜测自然引起了许多天净沙粉丝的怒火,在他们心目中,天净沙老师绝对是一位名门贵妇人,长相身材绝对完美。穿起黑丝来简直让人想要跪舔……而安达溪这个大妈,自从在报纸上说天净沙的文章没内涵后,就被天净沙的粉集体抵制。   不看她的文章,不关注她的信息,不评论她的任何事情,这种冷处理,其实比去喷她还要伤害大,因为有时候喷别人就是替别人在宣传而已,就像之前姚琼粉来爆天净沙吧,结果却让许多姚琼粉转而成了洗地党……他们完全被天净沙的文章给征服了。   显然,这些读者与编辑胡亦菲一开始的猜测是相同的,但他们却万万不会想到,天净沙老师其实是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还在学校中当着学霸,完全将学习放在第一位,写作只是她玩票性质的行为。   吴茂峰对天净沙的身份当然也很感兴趣,所以他看完了这个讨论天净沙是何方神圣的帖子,发现多数人都是在猜测,而有无良地骗回复的人,则到某些网站找了一些气质贵妇人的丝袜美腿图贴到了楼中,说是这就是天净沙,这还真的骗到了一些人,他们纷纷回复“求鞭打”“求践踏”“求足交”之类的丧失话语,然后就有打脸党直接给出原图出处……   总之玩这个度娘吧也是一件很欢乐的事情,可却真的非常浪费时间,而且华夏脑残千千万,贴吧空间各一半可不是说笑的。   吴茂峰看到的一个比较有价值的回复,貌似这个回复人自称是《青春祭》的员工,说他所知道的天净沙的消息,便是天净沙老师是周迅人文学院出身的高材生,颇具实力的传统作家,然后披了一个马甲来混青春文坛。   因此天净沙的实力才会这么强,并在这次新连载小说的对抗中,为《青春祭》力挽狂澜,而姚琼则因为追求内涵与深度,而牺牲了商业价值……   对于这个爆料,天净沙的不少粉丝还是力挺的,因为这确实可以解释为何天净沙的文字掌控力这么强,写出来的文章既能让普通读者满意,又能让那些喜欢抠字眼的资深读者满意。   吴茂峰看到“传统作家”这四个字,顿时就对天净沙愈发好奇了,因为他本人确实非常崇拜传统作家,怀着这样的敬意,他也去买了一本《青春祭》,然后只看上面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他在一口气读完这个《秒速五厘米》后,只觉得这天净沙的笔力可真是强悍啊,那种读着文字脑中自然而然出现的画面感,让他就像是在欣赏大片一般。   真不愧是传统作家!   吴茂峰在心中暗暗称赞,然后又再次精读了一遍,愈发沉醉在天净沙那仿佛具有魔力的文章之中了……   吴茂峰想到此,立马开始网购天净沙的口袋书了。   从此,这个世上少了一名路人酱油党,多了一名天净沙的忠实读者。   吴茂峰怎么也不会想到,“传统作家”天净沙老师和他在一所学校上学……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呵呵]   就在《青春祭》的编辑们陷入一种欢欣鼓舞的状态时,《时光碎片》的编辑们则恰恰相反。   除了主编钱四梁最近总是阴着一张脸以外,还有两名编辑的日子可以说是过得异常煎熬,整个人就像是被架在火上烤。   一个是从《青春祭》跳槽《时光碎片》的编辑曾少陵,此人当初是姚琼的责编,早就知道姚琼私下里决定离开《青春祭》,他作为《青春祭》的责编,不早些向主编汇报姚琼的动向,反而替姚琼掩饰。   很显然,曾少陵那时就已经不看好《青春祭》的发展了,他错误地判断了形势,以为在没有了姚琼之后的《青春祭》将完全被《时光碎片》击败,甚至连愈发模仿《时光碎片》的《花季》都会将《青春祭》甩在身后。   可他根本没想到的是,《青春祭》中居然推出了一个名叫天净沙的新人,她居然还真的写出了如此精彩的新连载小说,以一人之力,将《青春祭》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这双方的总销量出来,曾少陵发现《青春祭》与《时光碎片》这一期的销量拉近了,并且甩开《花季》老远时,他完全就傻眼了!   这到底是怎样的展开啊?曾少陵只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导演,剧本完全不对啊!   曾少陵在临走前还对《青春祭》反戈一击,在众目睽睽之下递了辞呈,这个举动在圈子里被传出去之后,他的名声已经臭了,不过他也如愿以偿地获得了他想要的……   可现在,他却发现,他心中的悔意渐渐升起,他忍不住在想。若是当初还是忠于《青春祭》的话,现在也不用面对圈内人士各种嘲讽的目光了吧?   曾少陵的耳边,仿佛响起了这样的声音:   “那个是曾少陵吧?《青春祭》出来的叛徒……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会从蒸蒸日上的《青春祭》跳槽。”   “没错,《青春祭》拥有像天净沙这样的超强新人。能够以一己之力逆转乾坤,其潜力显然比姚琼要强啊,那个叛徒曾少陵是什么眼光,居然在《青春祭》要重新取回霸主之位时跳槽?”   ……   曾少陵深深地抱住了自己的头,发现自己对编辑这个职业已经累了,觉得不能再爱了,他到现在都无法接受。姚琼居然会败给天净沙这样一个新人的事实。   当然,到现在还没有人敢站出来说什么姚琼已经败了,毕竟新连载才开始而已,这一本书不能只看一个开头就武断地下什么结论。   像那些吹捧姚琼新作的报纸。这下子全部都哑火了,口碑好有内涵又如何?青春文学就是一种商业文学啊,销量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这些报纸由于被姚琼打脸打怕了,现在还不敢跳出来说什么,不过有些报纸显然是抱着一种幸灾乐祸喜闻乐见的态度的。只待这所有的连载出完后,对比口碑、单行本的销量,然后再向姚琼开炮!   而那个时候,显然也是去将天净沙的神秘身份揭露出来的最佳时机,再炒作一下天净沙要取代姚琼的青春文学扛旗人的地位什么的。根本不愁没有新闻报导啊!   所以现在这些报纸的沉默,只是在等待而已,甚至有无良的报纸,还装作不知道姚琼的新作引起的市场反应并不大的消息,一如既往地吹捧姚琼,说什么有内涵有深度之类,这完全就是在捧杀姚琼而已!   因为这些媒体明白,只要他们将姚琼捧得越高,最终他将会摔得越惨!   无独有偶,《时光碎片》除了曾少陵这位“叛徒”编辑失意以外,昔日天净沙的责编黄千易,这个时候也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内心的彷徨。   说起来,当初在《时光碎片》中采纳天净沙投稿的,其实也是黄千易,他其实很欣赏天净沙那堪比传统作家的超强文笔,可他在心中始终对青春文学有些偏见,自然也就不会太将天净沙放在眼里。   而黄千易这个人,挺会揣摩人心的,他在知道主编钱四梁对天净沙这种不抛头露面的作家不感兴趣后,自然就愈发不将天净沙放在心上了。   况且,天净沙确确实实只是个刚刚出道没多久的新人,按理来说,新人无论在哪个文坛出头,哪怕再有才华,都肯定要熬一些时间才能上位。   可黄千易万万没想到的是,《青春祭》居然有这么大的魄力,直接推出这个天净沙来,更让黄千易无法接受的是,天净沙看样子还真的是要“屠神”的节奏!   黄千易的手中有一本《青春祭》,如今《时光碎片》居然遭到这样的逆袭,他当然要看一下这天净沙的新连载小说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一口气读完之后,整个人就陷入了一种沉默的状态之中。   这个天净沙,还真是让他不得不佩服了,按理来说媒体炒作姚琼与她之间的“决斗”,只要是个青春文学圈子里混的作者,显然都会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当然也有比较奇葩的作者,会觉得非常热血,毕竟能和姚琼相提并论了嘛。   然而,让黄千易觉得可怕的是,这个天净沙就好像是真正的“大神”一样,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至今都没有媒体采访到她的消息……   黄千易忽然产生了一种微妙的错乱感,总觉得姚琼这个喜欢上窜下跳挑衅媒体战天战地战自由的家伙才是新人,而一直岿然不动的天净沙才是大神风范,毫不在意任何人,只是一心写好自己的文章。   黄千易自然不知道,吴笛作为一个热爱学习的高中生、女学霸,哪有时间去和媒体较劲,她甚至对姚琼这个所谓的圈内“大神”,都不太熟悉。   黄千易忍不住翻出自己与天净沙之间的聊天记录,因为他想更加了解一下这个《时光碎片》最大的敌人。   然后黄千易无语地发现,自己与天净沙之间的交流还真是够简洁的,全是些“交稿时间到了,稿子交来”而对方回个“哦”“好的”之类的话,他甚至连天净沙是男是女都记不清了!   而让黄千易觉得最刺眼的一句话则是——呵呵,你们会后悔的。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根本原因(第三更 330月票加更)]   黄千易看着这行话,无奈地龇了龇牙,只觉得脸上好像被抽了几巴掌一样,火辣辣的疼。   不过其实要说真后悔吧,那也不至于,黄千易在知道主编钱四梁不会追究他逼走天净沙的问题之后,就已经懒得去纠结天净沙的事情了。   因为他非常明白,天净沙就算实力再强,哪怕是传闻中的周迅人文学院出身的高材生,但她的风格,却与主编钱四梁的风格完全不同,就凭这一点,她永远不会在钱四梁的考虑范围之内。   除非这个天净沙真的长得特别漂亮,是个真正的偶像胚子,才会让钱四梁与黄千易觉得追悔莫及……然而这样的可能性太低,美女作家什么的,全是读者们的yy而已,都当了美女了,谁还会沉下心来写文章?   所以这个天净沙的问题其实就好比一个党内派系不同治政理念不同,或是一个国家两个党派互相争锋相对一样,这个路线问题,可是一个根本的问题,要想领导去提拔一个不同派系的官员,除非是一些政治妥协,否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现在黄千易所纠结的,便是姚琼的新连载小说的问题。   好吧,其实当初他在看到姚琼的新连载小说的稿子时,就隐隐感觉要遭,因为姚琼这个狂妄没谱的家伙居然真的想要拿这篇《隔岸》去冲击遁矛文学奖,不写他擅长的商业青春文学,反而故意玩高深、内涵……   看看姚琼这篇《隔岸》的读者反馈吧,凭借着姚琼那巨大的号召力,以及之前那非常大的曝光度,这人气调查自然还是他遥遥领先,可读者评分却不是很高,只有7.8分。换做《青春祭》的读者评分,那自然就只有3.9星了,而《秒速五厘米》换做十分制的话。那可是高达9.8分!   而姚琼一些读者的评论,也让黄千易觉得前途一片黑暗——   “姚琼老师。我特别特别喜欢你的小说,我是你的死忠粉,最喜欢的便是那本《大齐公主》,里面贫民少女变成公主,然后在皇宫中与诸多皇子之间的爱情纠缠实在是太好看了,可是……你这本《隔岸》到底在写什么呀,本来听说是师生恋。我还挺激动的。只不过,为何看不到男老师与女学生之间的感情戏,而全是其他莫名其妙的东西?哎,总之希望姚琼老师的这本《隔岸》可以越写越好。最好可以拿下遁矛文学奖!”   “这《隔岸》到底写的什么玩意啊?姚琼老师,你实在让我这个仰慕你的普通读者太失望了,我本来以为你这本新连载绝对会是一部新的经典,可是,我真的看不明白。你到底想表达什么样的内涵?拜托,我只是想看一个有趣的爱情故事而已。”   “明明每个字我都看得懂,可组合起来我完全就不懂了!姚琼,你很狂,我承认你有狂妄的实力。但这本《隔岸》完全就是垃圾!说起来,我还要感谢你,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天净沙这个作者,而这次人家的《秒速五厘米》写得可真棒,让我这个喜欢挑刺的喷子都无话可说!”   “很失望,完全不是姚琼老师的风格,希望接下来可以回归原来的风格,要不然就不会再买《时光碎片》了,因为我一直是《青春祭》的忠实读者,只是为了姚琼老师才买《时光碎片》的,而现在我发现天净沙老师的文文好像比姚琼老师还适合我……”   ……   黄千易看到这些读者评论,这心中别提有多郁闷了,他总算是知道为何《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总销量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了。   不仅是因为人家天净沙的文写得好,让读者满意,符合市场需求,还因为姚琼这厮当了猪队友!   本来人家主编钱四梁请他过来就是为了提高《时光碎片》销量,并多一个偶像与实力并存的大神,然后自然狠狠地打击了《青春祭》的发展……   可是主编钱四梁怕是都没想到,这姚琼居然“文青病”犯了,写出来的文章太高端大气上档次,而姚琼读者的年龄普遍不高,便让好多读者表示,明明每个字都看得懂,这组合起来就完全不懂了。   其实如果姚琼的这篇《隔岸》不是发表在《时光碎片》,而是发表到一些纯文学杂志,比如说《华夏小说》等上面时,收获的评价也不会这么低!   只能说姚琼选错了这样一个平台,而不是真的因为他的实力很差,若真的实力差的话,那些学院派的传统作家,也不会对他的这部新连载小说《隔岸》大加赞赏了。   若不是黄千易知道姚琼这人其实是直性子、脾气很急、没有太多的心机,否则他都怀疑姚琼是《青春祭》派过来的内奸!其实黄千易真的错了,姚琼怎么可能没心机,他当然有他的考虑……   黄千易马上将这个最根本的原因告诉了一脸阴沉的主编钱四梁,并隐隐点出,虽然他已经找到了这个最大的原因,但关键却在于,姚琼愿不愿意改变这篇文章的写法。   钱四梁听了这个结论后,心里别提有多腻歪了,他现在也终于明白了一些文坛的常识,有时候得到文学奖与商业价值是有冲突的!否则每年直接根据销量来发奖好了……   遁矛文学奖的格调很高,那些学院派的评委一般从来不看销量,只看内涵与深度。   作为商人的钱四梁,现在只想说的是,去他妈的内涵与深度!   钱四梁对黄千易说道:“你先去和姚琼谈谈吧,不能让他这么胡搞下去了,他要冲击遁矛文学奖当然可以,但在《时光碎片》上连载绝对不行!我他妈的当初怎么就信了他的邪!”   黄千易面有难色,小心翼翼道:“可姚琼的性格你也知道,我怕他完全将我的话当成耳边风啊……”   “总之你先去试试吧。”钱四梁叹了一口气,他脑子里忽然出现一句话,成也姚琼,败也姚琼!   如果姚琼不听的话,那也只能随他去了,毕竟他给杂志带来的利润,还是非常可观的,钱四梁其实也不敢腰斩姚琼的小说!   钱四梁现在已经在考虑b计划了,比起姚琼,果然还是选拔一些更容易控制与包装的高中生天才作家比较好……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帮我去催催稿(第四更 360月票加更)]   ps:   今天就四更了,这个铺垫了很久的大情节暂时告一段落,校园情节马上展开,求订阅,求月票!!!新书月票榜不能被越拉越远啊,希望大家能够助本书进入前三!!!   姚琼所住的地方,是一座古宅,里面有小桥流水、各种假山、怪石嶙峋,黄千易来到姚琼家的时候,发现对方正穿着古风浓郁的长衫,拿着毛笔正在练字,十分悠闲。   姚琼似乎一点都没有被新连载小说上的“挫败”所干扰,或者说,自负狂傲的他,根本就没觉得自己败了。   而这显然是让黄千易觉得很无奈的地方,可他还是硬着头皮向姚琼说明了情况。   姚琼听了黄千易的话后,神情不变,道:“没什么大不了的,待我这部《隔岸》获得遁矛文学奖后,一切就尘埃落定了,钱主编不是也常说,我们的眼光不能局限在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里,要让青春文学被主流文坛认可,就必须依靠我这部《隔岸》了。”   所以说你到底是哪来的信心可以获得遁矛文学奖啊!黄千易在内心吐槽着,他怎么说也是学院派出身,深知要获得遁矛文学奖,那是多么艰难!   阅历、深度、内涵、口碑、影响力都必须要具备,可却还有一个潜规则,那便是遁矛文学奖很多都是颁发给学院派出身的传统作家,姚琼在那些学院派眼里就是个野路子而已!   哪怕姚琼的实力,确实已经不比某些传统作家差了,可他的头上始终有一层玻璃天花板,而这一层玻璃天花板,也在青春文学圈子的头上。   姚琼现在要做的,便是打破它!   黄千易又开始劝说,结果人姚琼来了一句:“那你倒是说说。我该要怎么写?我这个人对别人提出的写作上的建议,还是很乐意采纳的。”   黄千易愣了愣,他能指点个屁。姚琼的水准早就远超于他了,黄千易只能这样说:“按照你原本的商业写作方法来写……”   “如果再改风格的话。我这部《隔岸》就完全毁了,身为一个作家,当然要不断地突破自己,我现在钱也赚够了,已经有足够的资本让我自己的文章更好,为什么还要用我以前骗钱的方式写?”姚琼冷笑道。   去他妈的的突破,去他妈的追求!黄千易这个时候发现自己的思想已经不知不觉被钱四梁同化了。   “可你这是拿整个杂志在玩火!”黄千易忍不住说道。   “关杂志什么事?不是当初在合约上说好了。我写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保持出镜率就行了嘛,我可是很配合你们的宣传的,都已经接了几个广告了。单单是广告分成,你们也赚了很多吧?”姚琼淡淡道。   好吧,总体来说,《时光碎片》确实是赚了的,哪怕付出了违约金。算起来也是赚了的,姚琼这尊“大神”可是正如日中天的时候,算是作家圈子中最帅的人,又是娱乐圈中最有实力的作家……   黄千易陷入了抓狂之中,他忽然看到了姚琼用毛笔写下的字——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咦,好眼熟的样子……我擦,这不是天净沙的古风名句嘛?   黄千易指着姚琼笔下的字,一副发现真相的样子:“你与天净沙勾结?”   姚琼笑了:“勾结?勾结什么?”   “要不然你为何在写她的名句?”   “我只是喜欢古文而已。”   “这、这……那你已经看过天净沙的作品了?”黄千易问道。   姚琼坦然地点了点头,用一种前辈评点后辈的语气说道:“天净沙不错,我挺喜欢她写的文章。”   黄千易听到这话,莫名其妙地对天净沙升起了一股敬意,不得不说,由于姚琼在青春文坛地位崇高,他时常说自己已经不看什么别人的青春文学作品了,因为那毫无必要,几乎大部分的青春文学作家的文风中,都有姚琼的影子……   而现在姚琼却看起了天净沙的文章,这自然让黄千易大为吃惊。   “可她是你的对手!”黄千易提醒道。   “我当然知道这一点,说起来,我原本还以为《青春祭》想要剑走偏锋,推出一个阿猫阿狗来和我打擂台,没想到这个天净沙确实厉害,我很看好她。”姚琼淡淡道。   “我管你看不看好她,我只要你打败她!”黄千易急了,开什么玩笑,姚琼这厮怎么和天净沙玩起惺惺相惜来了?   姚琼却摇了摇头,他虽然狂妄,可却早已过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龄,他淡淡道:“我已经看过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了,写得确实不错,非常贴近学生的生活,很能温暖人心,想来在商业价值上肯定是大有可为的。”   “那你的意思就是这次你在商业上输给她了?”黄千易懒得再给姚琼面子了。   姚琼被这话确实刺得脸上不是很好看,但他依然自负道:“我这本《隔岸》,可是要去冲击遁矛文学奖的,论深度,天净沙是及不上我的,你看最近的报导就知道了……”   黄千易顿时就发现从之前到现在,自己的一番话全成了对方的耳边风,无论他说什么,对方都会来句“我有深度我内涵,我有姿势我自豪,我要剑指遁矛文学奖!”   “若你得不到遁矛文学奖怎么办?”黄千易毫不客气地说道。   “怎么可能?我这本《隔岸》在深度与内涵上,绝对不比之前那些得遁矛文学奖的差,再说,就算这一本得不到,我再写一本再冲击不就行了,我要突破我自己!”姚琼用极为自信的语气说道。   姚琼现在真的一点都不缺钱,他现在就算是封笔,靠之前写的几本大卖的作品也足够他坐吃山空了。   天呐,还一本不行再来一本……黄千易恍然间觉得,自家主编招来一个大麻烦,这个姚琼简直就是个逗逼!   黄千易忽然发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讨厌传统文学了,去他妈的深刻和内涵!   黄千易是满心无奈而去的,更让他差点摔一跤的是,只听姚琼用他那懒洋洋声音吩咐道:“下次来我这里要稿子时,给我带一本《青春祭》啊,我挺爱看天净沙的小说的,如果可以的话,你帮我去催催稿怎么样?”   艹!我一个《时光碎片》的编辑怎么帮你催天净沙的稿子?我都被那个家伙给拉黑了!我去你妈逼的!黄千易在心里怒骂着。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月考成绩]   在姚琼与天净沙新连载小说刚刚发布的时候,外国语高中高一新生的第一次月考的成绩也出来了,十月初的秋季运动会也即将举行。www.hswenming.com   赵泽南觉得自己这次月考发挥的还是很不错的,所以他对这次月考抱有很大的期待,在高一的第一次比较正式的考试中领先于所有人,无疑是个很好的开始。   这个省的高考,只考语数外三门,其余的是等级制,若选择理科,那么就是语文160分,数学200分,英语120分,若选择文科,那自然是语文200分,数学160分,英语120分。   外国语高中从第一次月考起,就是直接向高考看齐的,虽然最后有好多外国语高中的学生都是直接保送或者自主招生走了,但还是有一部分会通过高考来考取自己所向往的大学。   若真的有那种特别厉害的学生的话,校方高层便会劝他进行一次高考,去争夺一个状元,为自己的学校争光,外国语高中这些年已经很少出状元了,大多数优秀学生都直接选择了保送大学或者直接出国留学,倒是省师大附中一直垄断着文、理科的状元。   不过由于高一时还没有分文理科,所以三门考试都是分别是160、160、120,总分是440分,其余的考试则是等级制,满分100分,95分以上a+,90分以上a,依此类推。   当然,在真正的高考中,等级是按人数的百分比来划分的。   赵泽南虽然是个学霸,但在每次老师发卷子时,都会觉得莫名地紧张,心跳都微微加速。还好这外国语高中的老师从来不会在课上报成绩,让学生上去领,而是直接发下来。最终将成绩排名打印出来贴在前面课程表下面的位置。   这次算是最后一门语文成绩出来了,前面他数学考了158分。英语考了108分,高中英语可与初中英语不同,能考个105分左右那已经算很高了,而英语并非赵泽南的强项,所以能考108分,他自己已经很满意了。   他这两门的成绩按理来说都不错,放到其他班中。基本上都能位列第一了,可惜他遇到了吴笛……   犹记得当时他这数学试卷一发下来时,那叫一个意气风发啊,这高中时的数学可与初中时的不同了。往往最后一大题的最后一小问都是很难解答的,强如赵泽南,也在上面被扣去了两分。   赵泽南觉得自己已经做得非常完美了,他这人有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和别人攀比成绩。他找了几个同为优等生的学生比较了一下,这个优越感顿时油然而生,他们最高的才149分。   直到赵泽南找到吴笛,向吴笛问道:“这次你数学考了多少分啊?”   还没等吴笛答话,他又自顾自地说道:“这数学的最后一题的那个问题太变态了。我本来以为我做出来了,没想到居然漏解了……”   吴笛的同桌苏暖却直接说道:“她考了满分啊,全校唯一一个,厉害不?”   “呃……”赵泽南一下子顿住了,感觉实在没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良久他才深吸一口气,“吴笛你把你的卷子给我看一下怎么样?”   吴笛当然不会拒绝同学的正当请求,虽然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学习挺认真的男生是什么名字,反正也只是无关紧要的路人而已,她记得的唯一一个同龄男生的名字,就只有吴迪了,这显然也是废话,因为她自己名字的读音就是“无敌”。   赵泽南把卷子拿到自己的座位上仔细欣赏起来,看到上面那堪比书法家笔下的字体时,忍不住看了看后面得了一等奖的黑板报,他发现这个女孩简直让他生不起对抗之心。   想来那些阅卷老师看到这样工工整整、字迹美妙的卷子时,也不忍心扣分吧?   早就说过,吴笛是个有完美强迫症的人,她在答每一道题之前,都会规划好自己的答案部署,就好比出黑板报一样,她会说她就是将试卷当作黑板报来做的吗,对她而言,不仅要保证做对所有的题目,还要让试卷像艺术品一样美观……这种想法若是让老师与学生们知道,肯定脑中会蹦出四个字——丧心病狂。   再看吴笛的那些比标准答案都要规范的解题步骤时,赵泽南只能表示叹服了,他觉得自己解题已经很讲究规范了,可与吴笛一比,却又差了一些。   赵泽南心中感觉莫名地悲凉,看来在这个高中也没法摆脱“千年老二”的称号了?   在赵泽南知道吴笛的英语成绩时,那是真的彻底死了心,119分,就作文扣了一分,后来原因传出去后,让全校学生都一片哗然,居然是因为阅卷老师不知道吴笛那英语作文中的一个词汇的用法,而扣了分……   那位阅卷老师在前面实在找不到扣分的地方,而英语这种文科总觉得给满分实在是太刺眼了,于是她终于在作文中自以为是地找到了一个错误,最终却证明是她自己孤陋寡闻。   吴笛的英语已经好到了像使用中文那样的程度,对她而言,做英语卷子和做中文卷子没什么区别。   因此,可以想象的是,对别人来说比较困难的完形填空阅读理解之类,对她来说就好比做中文填词题,而由于她平日里很注重使用英语,非常喜欢和那些外教交流,所以这英语听力对她来说自然毫无压力。   赵泽南这时拿到语文卷子一看,发现是128分,不由心中一定,只觉得自己全校第二应该稳了,他现在的总分是394分,绝对已经算很高了。   就算是吴笛,这次语文也只是131分而已,语文在阅读理解与这作文上,定然是要扣分的,吴笛在写作文时,从来不会去剑走偏锋,那种写吸引人眼球的文章去搏满分作文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吴笛这次的总分是410分,以绝对的优势将全校第一揽入怀中,赵泽南的想要得到全校第二的梦想都没有实现,因为第二名,也是一个发音为“无敌”的男生,他的名字叫做吴迪,总分为396分。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不畏竞争]   吴迪获得外国语高中全校第二的成绩,可以说让一些人大跌眼镜,尤其是教他们班的老师,本来对吴迪基本上是投以鄙视的目光,结果吴迪考出来的成绩,却让他们班的老师无话可说。   吴迪这厮的经历堪比一些某点小说中的主角,屡遭老师、同学鄙视,然后他当然是扮猪吃虎、装逼打脸,如果根据他的经历写一部都市暧昧流小说《校园狂少》、《极品公子》之类的话,那肯定是大火的节奏。   吴迪在得知自己月考全校第二,而第一自然是那个少女后,只是洒然一笑,果然自己依然是最接近她的人。   由于少女的缘故,他在学习上投入的精力变得非常多,也挺愿意认真地去学,渐渐地,他已经放弃了好多娱乐之事,此时在他自己看来,最让他感觉快乐的事情,无疑便是越来越靠近他倾慕的少女。   他现在就已经开始跟着他的父亲到处走动,学习一些政界的事情,也越来越懂得算计人心。   而不知为何,他唯一没有放弃的一项运动,便是篮球,即使那个李浩乾已经完全没有资格再和他争夺那个少女了,可他依然在心里认为,少女肯定喜欢看到他打篮球的样子。   吴迪不曾忘记的是,少女在见到他居然能够将篮球打得那么好后,眼中露出的惊讶,这种让出乎少女意料之外的事情,他总是非常乐意去做。   而少女让他做的,比如说注意保养皮肤,祛除青春痘什么的,他更是将其当作很大的事情来对待,直觉告诉他,少女在将他养成一个无可挑剔的男人……   吴迪觉得让自己变得完美,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否则如何可以配得上少女?哪怕在很多人面前,他是个高高在上的名门公子,身份显赫。但他在少女面前,就是一条甘愿奉献自己一切的忠犬而已。少女永远值得他去奉献自己。   与秋季运动会一起开始的,是学校班级间的篮球比赛,校篮球队会在高一的班级篮球比赛中选拔一些好苗子,怎么说现在高中篮球联赛也是举办得如火如荼。   吴迪当然成了七班篮球队的一员,他在体育课上,玩起篮球来,简直就是他在哪个队。哪个队就肯定赢,他现在都很少玩初中时喜欢的花式动作与突破上篮了,不是因为生疏,而是因为毫无必要。   他只需接球。轻松拔起,微微带着后仰,以一种优美如画的姿势将球投出去,便听到唰得一声,空心入网。发育很快的他,无论是身高还是力量,都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   他现在很喜欢用远投解决战斗,因为这种“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的进球方式真的很潇洒,他很讨厌身体对抗。却一点也不惧怕身体对抗。   其实他的那些街球动作玩得很顺溜,戏耍起人来,绝对可以让人眼花缭乱,即使是当初教过吴迪打篮球的王恒,现在都常常被吴迪戏耍。   七班之中真正会打篮球,并且打得很好的人没几个,让吴迪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他在七班结交的好友曹无忧,却意外的是个篮球好手……   “你这样的游戏宅难道不应该浑身充满腐烂的气息窝在暗无天日的家中开启四台电脑玩个天昏地暗?为什么打篮球还有那么两把刷子……”吴迪是这样对曹无忧说的。   “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你开挂了吧?嘴还是这么毒!”曹无忧很随意地在三分线外投进一个三分,如此回应道。   “其实打篮球也是个很好的锻炼身体的方式嘛,只有锻炼好身体,才能更加肆无忌惮地玩游戏,有时候和人家对战,比拼的可是一种毅力啊。”曹无忧淡淡道。   “那么你呢,打篮球又是为了什么?像你这样的政阀子弟不该玩点更高雅的游戏,什么马球、壁球、高尔夫啦……”曹无忧问道。   “只是为了让一个人惊讶而已,让她明白,我也是优秀的!”吴迪飞身而起,轻松完成了一个单手扣篮,让一边的曹无忧目瞪口呆,这是何等的弹跳力啊……   “有必要吗?一个女人而已,像你这样的死现充还会缺女人?高二的那个校花级美女好像问别人要了你的手机号,虽然风评不怎么好,确实骚了点,不过随便玩玩还是很够劲的吧?”   “你怎么不玩?虽然你这家伙脸上常年带着黑眼圈,但得承认你确实挺帅,很有点少女漫画中男主角的感觉,平日里吊儿郎当,考试却总能名列前茅,你收到的那些微.信不比我少吧?”   “谈恋爱可是玩游戏的大敌啊!我对三次元的妹子毫无兴趣,除非是那个‘最美女学霸’,毕竟她确实有那么点二次元萌妹子的感觉……”   吴迪笑了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很灿烂的样子,曹无忧见势不妙,正欲逃走,却不想吴迪更快,他冲过去直接用手夹住了曹无忧的脑袋,淡淡道:“你活得不耐烦了?”   “我去,太蛮不讲理了吧,我作为一个游戏宅,喜欢学霸女神怎么啦,我还拿她的照片……唔,没法呼吸了,救命啊!”曹无忧差点被吴迪弄断气了。   吴迪放开他以后,曹无忧脸上带着一种花样作死之后绝处逢生的神色,他其实就是拿吴笛这个美少女来逗吴迪,损友之间的玩笑而已。   “对了,高二的那个叫做沈玉栋的学生会主席,好像已经决定要追你的禁脔啦,这个沈玉栋也是个超级现充哟,混血帅哥一枚,还是我们校篮球队副队长,你注意点吧。”曹无忧提醒道。   “你怎么知道的?”吴迪微微皱起了眉,这个沈玉栋在外国语高中确实挺有名气的,可以说是真正的校草级风云人物……   “我当然有我知道的途径,这个沈玉栋可是个泡妞高手啊,小心你那女神被他给泡去了,虽然是学霸,但终究是女人,很容易被攻略的。”曹无忧打了个呵欠,一副好像看破世间女人本质的模样。   吴迪虽然很有信心少女绝不会被其他男人攻略,但他却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少女清理那些苍蝇。   一个追求女神的男人,总是期盼着女神去拒绝别的男人,而不敢去和人竞争,那活该女神被人抢走!   吴迪表示很愿意战胜一切竞争者,宣示自己的主权!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碰壁(第三更 390月票加更)]   今天三更节操奉上,大家签收吧,求推荐票、订阅、月票!!!在大家的支持下,均订已超3500~~~~   ----------------------   在学校里的吴笛,总是穿着朴素的校服,显得异常低调而不起眼,不少学生似乎都忘记了她曾是个在网上特别红的“最美女学霸”。   这一日是运动会的开幕式,她作为高一的学生代表、学生会副主席,还要上台发言,对于这种事情,她已经驾轻就熟了。   被选为学生会副主席这件事,她自己毫不知情,想来若是保持现在的优秀,待到高二时也会自动被选为学生会主席,反正在外国语高中,这什么学生会完全就是个摆设,里面好像除了主席之外,就只有一个副主席了……一般来说公立学校的学生会的老大都是称作“主席”,私立学校则称作“会长”,后者比前者更有权力。   待到高三时,学生会主席这个职位会被自动卸下,就算是当吉祥物,也肯定会浪费学习的时间,还不如让高三的学生去安安静静地复习准备考试,当然也有学生会主席在高三上学期就已经确定被保送,或是直接考完类似雅思、托福之类的然后出国留学了。   像开运动会这种事,基本上都是老师组织,根本轮不到残缺不全的学生会来组织。   吴笛拿着自己的发言稿,等待着自己的发言,只是那位沈玉栋的学生会主席,有些让她厌烦了。   沈玉栋的长相没得说,拥有八分之一的外籍血统的他,确实有那么点混血儿帅哥的感觉,他家中有一家中型企业。生活优渥,凭借着出色的外表与能力,他从小一直都是男生和女生的中心。被人仰慕。   沈玉栋的性格比较强势,很自恋。不过他的自恋属于正常人的范畴,而吴笛的自恋,那可是灵魂对身体的爱恋,二者依然有本质的不同。   所以沈玉栋这个男生其实挺花的,毕竟他有花心的资本嘛,他确实想追吴笛,可却没有放出话去。而只是在外国语高中的度娘吧中,对着一个全是吴笛照片的帖子发了条“确实很漂亮,看我三个月搞定她”的回帖而已。   谁都不知道那个id是沈玉栋,所以许多外国语高中的学生纷纷表示了自己的鄙视。唯有曹无忧这个家伙,早就知道了这个id。   人人都知道曹无忧爱玩游戏,却不知道他的电脑黑客技术,也是一绝,他可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朋友看中的女人被沈玉栋这个衣冠禽兽泡走。所以他提醒了吴迪。   沈玉栋看着度娘吧中的那些回帖,只是淡淡一笑,作为一个泡妞经验丰富的男生,他就从来没觉得攻略一个女孩是什么难事,尤其是漂亮的女孩。   总有人觉得漂亮的女孩难追。其实那只是一种错觉而已,只要是漂亮的女孩,她对自己的容貌肯定有一种凌驾于其他女孩之上的优越感,要证明自己拥有美貌的价值,无疑就是看看有多少优秀的男人会费尽心思地追她。   很多漂亮女人认为自己的价值,就在于找到一个值得依靠的优秀男人。   对于男人来说权力与金钱是魅力的来源,而对于女人来说,容貌与身材才是真正的资本。   沈玉栋这个时候就在和吴笛套近乎,他也了解到,这个吴笛是个特别热爱学习的乖乖女,而乖乖女给他的第一印象,无疑就是好骗,以及处女……   只是想到“处女”这两个字,沈玉栋就觉得特别兴奋,若能拿下这样纯洁的女孩的一血,那该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他谈恋爱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获**上的享受,他其实一直觉得,对男人来说“恋爱”这个词等同于“**”,你说你谈个恋爱没法把女孩搞上床,还谈屁个恋爱,就一备胎!   好吧,其实处女虽然在**上给他的享受有限,但精神上的征服感绝对强烈。   “其实说到学习吧,我还是比较有经验的,我高一时一直保持全校前十的成绩,在刚刚的月考中,我又获得了全校第五,要不要我给点你经验?”   沈玉栋脸上带着一种自认为很优雅的笑容,之前他与吴笛聊了好多东西,什么前沿时尚、名牌衣服、包包啦,奈何吴笛却一脸淡然地说自己不懂,校服穿着挺好……   沈玉栋在心中暗骂这个女孩简直就是个死读书的土妹子,他原本想在物质上攻陷对方,这也是对多数漂亮女孩都有效的方式,奈何他在吴笛面前却碰了壁。   沈玉栋想了半天发现只能和对方谈学习的话题了,还好,他的成绩确实不错。   “你考过全校第一吗?”吴笛头也不抬,看着自己的讲话稿,淡淡道。   沈玉栋不由噎住了,他依然维持着勉强优雅的微笑,他左顾言它,只是道:“其实在外国语高中,第一与前十没什么区别的,想上国内的任何名牌大学都可以……”   “哦。”吴笛连搭理他的兴致都没了。   她到现在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而自以为是的沈玉栋则以为他作为整个学校的风云人物,校草级别的帅哥,想来只要是个女生,都该知道的。   沈玉栋看着对方那乌黑柔顺的头发,头一次感觉到了一种短暂的挫败感,因为他以前凭借着他那俊美的容貌,不说瞬间把女生泡上手吧,这先把关系在聊天中聊熟了那是很正常的事情,然后再通过短信、微.信之类通信工具增加熟悉度,熟了以后再约出来一起吃饭,给女孩买些礼物……   在这之间充斥着他的各种甜言蜜语,然后一起约会去电影院,乘机牵手甚至接吻那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温水煮青蛙可比愣头青的那种直接贸然表白成功率要高得多,到时候只需在她耳边轻轻地说,做我女朋友吧,对方肯定连拒绝都不好意思拒绝。   奈何……这个吴笛让沈玉栋感觉连混熟的机会都不给。   “怎么?难道我的成绩还入不得你的眼?”沈玉栋有些焦躁地说道,他认为自己次次保持全校前十那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了。   吴笛这时也烦了,她又不是真的只懂学习的乖乖女,她比大多数男人更懂泡妞!这沈玉栋什么心思她会不知道?   “没有一直保持全校第一,真不知道你怎么当上学生会主席的。”吴笛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说道。   沈玉栋傻眼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遭受打击]   沈玉栋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引以为傲的全校前十的成绩,在吴笛眼里什么都不是……   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还好这个时候轮到沈玉栋上去讲话了,不过他在整个讲话过程中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显然被吴笛的冷漠给刺痛了。   倒是轮到吴笛讲话时,她依然当刚刚嘲讽学生会主席的事情没发生过一样,很明显在吴笛心中,什么学生会主席、混血帅哥、风云人物沈玉栋,就是个连路人角色都算不上的可怜虫而已。   他有什么吴笛值得在意的地方呢?不论是长相容貌能力,哪怕是泡妞能力,吴笛她一个女孩都比他强!   这就是男人胆敢泡吴笛的下场,她就像耀眼的太阳,站在远处也可以享受她的温暖与光芒,可一旦妄图将她揽入怀中就绝对会被灼伤。   不过这个沈玉栋显然心理调节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刚刚被吴笛嘲讽了一下,他莫名升起一股动力,只觉得自己下次去考个第一给吴笛看看才行。   可沈玉栋转念一想,不太对劲啊,自己是想泡这个女学霸,又没必要自己去当什么学霸,况且正如他刚刚说的那样,在外国语高中这样的国内名牌高中,第一与前十是没什么区别,话又说回来,什么时候能够保持全校前十都算不上学霸了?   沈玉栋总觉得吴笛这个女学霸的存在,简直打击了无数自诩或被他人认定是学霸的人。   吴笛在这主席台上讲话时,向下望去,这操场上的学生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她又产生了一种俯视众生的感觉,她以前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频繁地在各种学校活动中担当代表发言。   不过这种微微凌驾在他人之上的感觉。还真是不错。   作为过来人的她,甚至可以猜到下面的学生对这样的“学生代表”怀着怎样的情绪,其中肯定有一部分是觉得不屑的。认为这种凭借优秀的成绩所成为的“学生代表”,不过就是应试教育下的可悲产物而已。被扼杀创造力的存在,以后就是社会的螺丝钉。   然而,这样的可悲产物,却总可以在主席台俯视众生,以后说不定也可以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秀,而那些心里极具优越感的人,在以后说不定为了一个职位而苦苦挣扎。最终成了他们嘴中的可悲产物。   章冬雪作为班级代表,站在本班级的最前面,她仰望着主席台上的吴笛,心里复杂难言。   虽然一班的班长之位。是吴笛让给她的,但她在内心深处依然觉得很自豪得意,在班级对外事务中,都是她作为班级代表与门面。   章冬雪认为自己是可以与吴笛相提并论的,在那些与她关系不错的男生中。他们对章冬雪的评价,显然比吴笛要高。   在那些男生眼里,吴笛就是个毫无存在感的女孩,低调得让人轻易就忽视掉了她这个人,而且吴笛让那些男生诟病的是。在学校里除了校服还是校服。   虽然美女穿什么衣服其实都很漂亮,但一直是校服未免太让人腻味了。www.600000.net   像章冬雪在星期六星期天不要求穿校服的日子里,什么好看的衣服都会往自己身上穿,除了她的胸部是硬伤、腿型有那么一些瑕疵以外,其余部分绝对没的说,完全就是个超级清纯的素颜美女。   不少男生可都期待着吴笛可以穿上除了校服以外的其他衣服,尤其是这秋季到了,不穿丝袜好像有些说不过去吧?   在男生心目中,女孩穿丝袜就是给他们饱眼福的,但实际这对女孩来说,只是很普通的服装而已,既舒适又美观……对于拥有美腿的女孩来说。   至于不是美腿的嘛,男生们一般心里都是在想,还真敢穿出来,哪来的这勇气这魄力?   然而就在章冬雪愈发膨胀的时候,月考成绩却给了她当头一棒,她的数学131分,语文129分,英语107分,总分367,班上第十六,全校七八十名左右。   按理来说这个成绩应该算是不错了,是个优等生的成绩,可是,她当初考入这个学校时,起码是全校二十名左右,可现在……   最关键的是,吴笛410分的成绩,简直就是对她的全面碾压,一门数学就拉了她29分,一门英语拉她12分,语文吴笛131分,反倒是与章冬雪算是势均力敌。   这样一对比,高中这个数学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不过真要说起来160分的数学考130多分其实已经算不错了。   月考成绩出来后,章冬雪整个人都感觉不是很好,恰巧女生每个月又都有那么几天,她只觉得自己心里很是烦躁。   章冬雪看着在主席台上依然耀眼的吴笛,她不断地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决定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习上。   不过是一次小小的打击而已,章冬雪对自己打气道。   可这个时候,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似乎已经没了再去那个主席台作为学生代表的想法了,反倒觉得这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总是说着空话、套话而已。   她表面上似乎仍然想要在学习成绩上打败那个女孩,可在内心深处,却又升起了另外一种想法——明明在班级里,尤其是男生中,她比吴笛受欢迎多了,而她学习就是为了让自己更加耀眼,可有时候穿漂亮的衣服似乎比学习成绩效果更好,为什么还要去拼命的学习呢?   这个想法只是一闪而逝,毕竟在初中时她一直处于学霸状态之中,现在尚未从这样的状态走出来,总之,她决定要沉心学习,不能太落后于吴笛!   运动会开幕式结束后,外国语高中的秋季运动会终于开始,为期三天的运动会其实最受人关注的,是班级间开始的篮球比赛,至于田径方面的比赛,显然没有篮球那样有趣。   而且这校内班级间的篮球比赛也是校篮球队选择新生加入篮球队的参考标准之一,若是能够在愈发火爆的全省高中篮球联赛中取得前两名的话,那可是有去京城参加全国大赛的资格的。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奇葩的世界观]   这个世界的篮球与足球依然是两大球之一,之后就是网球,不过据华夏史栽,这篮球与足球两项运动在华夏居然有悠久的历史。   吴笛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对这个世界的华夏史显然是比较熟悉了,她觉得可以接受足球这项运动有悠久的历史,毕竟在她那个世界,古时候的蹴鞠其实算是足球的前身,可这篮球为何居然在华夏史上怒刷存在感?   她虽然对篮球不太了解,可这篮球的历史,绝对不可能悠久吧?   吴笛总觉得这个世界的华夏史上,有不少人都是疑似穿越者,当然,有穿越者也有位面之子,专门抑制穿越者的,比如说她那个世界的王莽与刘秀,前者各种超前的制度就不用说了,而后者的“大陨石术”实在诡异……   其实不仅是华夏,另外一个大国美利坚,也让吴笛觉得有些诡异。   按理来说吧,美利坚应该等同于她那个世界的美国,被殖民后再从殖民地**出来的,是近代飞速崛起的超级大国,可这个世界呢,好像历史挺悠久,并且在美国政党中,华裔似乎有很大的话语权。   但这些华夏人对华夏本国却并不友好,有野史记载说是这些美利坚的华裔,是古时华夏政治斗争失败后迁徙过去的……   吴笛忍不住脑洞一开,越想越觉得可能是两个华夏穿越者对抗,一个失败之后,跑到美利坚去种田暴兵准备反攻华夏了。   总之吴笛对这个世界的历史表示真心看不懂,它整体来说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和谐,因为核武器很早就被开发出来了,世界大战根本打不起来,若不保持克制的话,显然这个世界早就完蛋了。   吴笛也不纠结这个世界的历史了。存在即合理吧,她那个世界不是也有乌克兰这样的逗逼国家逗逼政党嘛,好像弯弯还有学生要建国了吧?想来这也是小说家都想不到的事吧。普大帝估计都莫名其妙地发现自己居然开疆扩土了……   吴笛最近在专注于学业的同时,也终于开始写影评、散文、诗歌这样的体裁了。毕竟现在“天净沙”独家签约了《青春祭》,所以她开始用“浣溪沙”这个笔名,凭借自己的真实实力,写了一些其他体裁的文章投稿,可能还有一些可以当杂文看的讽刺微小说。   这种微小说体裁,基本上都是纪实的、讽刺时事的,而天净沙的小说。基本上都是虚构的故事,属于幻想小说的类型,算是娱乐商业性质比较浓厚的。   其中有些散文的类型,自然类似于语文考试中的那些阅读理解出题的文章。要不就是《时文选粹》《心灵鸡汤》的那种,还有就是公知文——华夏哪里哪里不好,美利坚哪里哪里更好,总结来说,一切都是制度的问题。只有美式民主才能拯救已经持续崩溃了千年的华夏,而此时华夏依然处于崩溃之中。   这样的文章,其实就是所谓传统作家的文章,讲究一个内涵与深度,比较难懂。可能连作家自己,写着写着都觉得自己写得挺深然后有好多层内涵,可他最终也说不出有什么内涵。   但不要紧,那些出阅读理解题目的老师们,绝对可以揣摩出这好多层意思,学生答阅读理解时只能按点给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就算是文科再强,在语文考试的阅读理解中,也肯定会被扣分,毕竟你不能要求每个学生的思路都和出卷老师一样,哪怕是原作者,看到那些出卷老师给出的答案,都会恍然大悟——没想到自己的文章居然写得这么深刻!   写散文这件事,讲究的是一个有感而发,倒有些类似于古时候的诗人,伤春悲秋、描绘山水、感怀历史、送别友人都可以写一篇散文抒发一下情感。   散文、随笔这样的体裁,注定不会像各类幻想小说那样受欢迎,因为它其实是一个很私人的体裁,一般都是用第一人称“我”来书写,给人的感觉特别真实可信。   当然,也有比较厉害的女作家,明明用“我”来写散文或者诗歌,却能够用男性的口吻来写,比如说冰心。   吴笛当然知道冰心是一位很有名的女作家,原名谢婉莹嘛,可有一次她在看冰心的作品时,却发现其中的“我”是以男性的口吻描述的,这无疑让孤陋寡闻的吴笛大吃一惊,还以为冰心是男的呢,毕竟她写的确实是抒情散文,而非小说。   不过对吴笛来说,无论是她用女性角度来写或是男性角度来写,其实都能从容驾驭,她的男性灵魂虽然已经完全消失了,不过她用男性的角度来写毫无违和感,像她最新的连载《秒速五厘米》就准备用三个角度来写。   当然,她现在是最习惯用女性角度来写文的,因为她确实完全变成了一个女孩,她的这种魂穿变身,算是变得最彻底的吧,就好比那种异兽类小说一样,直接人的灵魂穿入了异兽之中,而她则是穿入了女孩的身体之中,二者并无太多的区别,很幸运她至少还是人类……   吴笛现在在长时期模仿完美女孩的过程中,显然几乎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女孩了,按照那些正统变身文的写法,写到这里,估计可以结尾了,因为他们最喜欢看的,就是这个所谓的过程。   不过吴笛这位女学霸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呢。   吴笛投稿了凭借自己文笔写得几篇散文,发现到现在都渺无音讯,自然就感受到了这个传统文学圈子,对于圈外人的不友好。   在这个平行世界,一般来说,能够被文坛认可的散文家,几乎都是学院派,他们要么是大学的教授,要么是某大学教授的弟子,这些学院派在纯文学杂志《散文之遇》、《华夏小说》、《逆流》中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野路子的作家少有可以凭借散文出名的,同样的,华夏三大诗歌杂志《诗刊》、《绿风》、《星星》对于一般的投稿者,想要被采纳实在是太难了,但若你是哪个诗人的弟子,又或是在文坛中有提携你的人的话,这要发表诗歌自然就容易多了。   吴笛这个“浣溪沙”的笔名,开局似乎远没有天净沙那样顺利,而事实上,天净沙的第一篇小说能被采纳,也有很大的偶然性,一般青春文学作者出道,都是依靠新人赏出道,或是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旨在选拔当下最有潜力、最能吸引读者、最能写的文学新人,每年参赛人数高达几十万。   这是由《时光碎片》牵头,与《青春祭》、《花季》以及华夏官方联合举办的一场青春文学的盛宴。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世界级文学奖(第三更 为盟主【timli】加更)]   今天还有一更,还是为他加的,因为萌主【timli】萌力惊人~~~~   -----------------   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其实应该算是钱四梁手中的一张底牌了,虽说这是三大青春杂志联合官方举办的,但《青春祭》却很少看得上里面的新人,因为他们的实力,并未达到《青春祭》杂志的标准。   但《时光碎片》与《花季》却愈发看重这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它们将这个选拔赛吹成了天才作家的摇篮,甚至有不少文二代都将这个选拔赛当成了自己出道的捷径,它设置的奖项也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有什么天价出版合约,长篇小说推广计划,提供在读生完成现阶段学业费用(限国内),全球著名高等学府参观交流学习,金牌出版人的全力打造,《时光碎片》、《花季》量身开设专栏,两杂志的封面人物……第一名的奖金为十万元,并会有高考加分。   总之,这个选拔赛是一个带有选秀性质的作文竞赛,算是全国作文竞赛、新思维作文、文学之星选秀的合体版,由于其中有官方加入,还有高考加分,使得不少自认为文学素养不错的尖子生都对它趋之若鹜。   即使是那些家长,在看到第一名有高考加分还有奖金时,也会怦然心动,前面的合约都是自愿签的,而这个高考加分与奖金则是必需品。   当然,那些诱人的合约,又有哪些想要成为作家的人不签呢?虽然是青春文学作家,但怎么说也是仅次于传统作家的存在了,一边是枯燥无味的学习、考试,一边则是拥有无数粉丝的追捧。只有傻子才会选择前者吧?   要知道,《时光碎片》中除了姚琼这尊“大神”以外,其中有好几个出色的青春文学作家。可都是在校学生的同龄人,他们有许多粉丝。为《时光碎片》提高了好多销量,每举行一次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时光碎片》的销量都会增长许多,而不愿意“同流合污”的《青春祭》销量又会落后。   不过,《青春祭》的这一举动,也为它赢得一个比较崇高的地位,认为它确实是一个真正唯实力至上的杂志。有不少自负地参加这个选拔赛的学生,都跃跃欲试地想要得到《青春祭》的认可,然而至今却没有人成功。   一般来说,《时光碎片》会将那些既上镜实力又过得去的选手签约过去。而《花季》只能跟在对方后面喝汤,这个《花季》的主编,显然就是各种跟风《时光碎片》,所以它到现在依然比不上《时光碎片》与《青春祭》。   这次姚琼与天净沙的大战,《花季》全程处于酱油状态。他们可以拿出来的最有实力的作者,居然是被姚琼彻底鄙视的安达溪,然而“小姚琼”安达溪这厮为了跪舔姚琼,对新人天净沙进行居高临下地批判时,对方新连载所造成的火爆反应。却又像一巴掌狠狠地扇在了安达溪脸上。   到现在为止,安达溪至今未回应这种被打脸的事实,大概她也算是悟了,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她就不该搀和这两尊大神之间的“决斗”。   总而言之,这个《花季》杂志若是不换一个像钱四梁或是苏曼文这样有能力有魄力的主编的话,它是没什么前途的,永远无法赶超《时光碎片》与《青春祭》。   由于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丰厚奖励设置,使得它的地位,相当于国内的理科综合竞赛,这一高中学生眼中具有神圣地位的圣杯,不,是“学霸战争”,所以许多高中甚至是大学,都会组织学校的学生集体参加这一带有选秀性质的作文竞赛。   其中自然是以高中生居多,毕竟在华夏,大学对学生的约束力,远不如高中,高中那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而大学都是比较自由的,也鼓励学生自由地追逐自己的理想,而大学生参赛,自然也就没什么高考加分了。   前面既然提到了“理科综合竞赛”,那就顺带说一下吧,在吴笛那个世界,这个数理化竞赛显然是分开来的,但在这个世界,以数学、物理、化学为主的理科综合竞赛,却是将几乎所有的理科一网打尽。   这一改革,便是为了应对国际理科竞赛,它的出现,让不少理科学霸发现,要想真正制霸天下,这必须要精通所有理科,当然,也有选择专攻数学、物理的,因为这两项在其中占的比重是最大的,若是可以在这两项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话,其实一等奖是跑不了的。   若是获得了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那保送华夏大学、中都大学是毫无疑问的,而获得全国一等奖的学霸们,将会参加冬令营,以备战国际理科竞赛,与全世界的理科学霸们争锋。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说取得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乃至国际理科竞赛金牌,就能成为真正的科学家,发现一些推动全人类进步的科学定律,然后获得西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路西恩奖,或是华夏东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陈克奖了……   事实上,善于竞赛仅仅意味着善于考试善于做题,而不是善于创新善于创造善于发明。   西方欧美的路西恩奖与东方华夏的陈克奖,其设置倒是类似于吴笛那个世界的诺贝尔奖,除了其中的理科奖项比较“硬”以外,什么文学奖、和平奖之类的玩意,都有很大的政治因素,比如路西恩和平奖就常常颁发给一些鼓吹分裂华夏的作家,而陈克和平奖,则常常颁发给西方的一些逗逼领导人之类。   总之,其实看这两个奖项颁发,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顺便提一下,路西恩在西方世界是个非常伟大的奥术……不,就是物理学家,微观世界的奠基人,称号“原子掌控”,而陈克则被人称为“生化狂魔”,华夏原子弹、氢弹之父,人民党的缔造者。   当然,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其实都以获得这两项世界性的大奖为荣,若想要成为世界级的文豪,你不获得一次路西恩文学奖、陈克文学奖,那算什么文豪?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享受孤独(第四更 依然为萌主【timli】加更)]   今日四更节操奉上,也不想开单章影响大家的阅读体验,所以直接在文章开头求推荐票、月票、订阅,好像我们离第三越来越远了啊……大家要多给点力啊!!!月票加更还在进行中呢~~~~~   -------------   就在吴笛为自己的笔名“浣溪沙”无法像其他三个“沙”那样顺风顺水而郁闷时,在学校里总是可以把吴笛逗开心的苏暖便拉着吴笛去观看运动会。   吴笛其实也是个善于自我调节的人,也许是之前的成功让她自我膨胀了不少,她开始收敛了自己那内心盲目的自大,以至于私下里时,她都没有原来那样自我陶醉了,挫折使人清醒,此言不虚。   对这个高中运动会,吴笛是没有什么兴趣的,她没有参加任何项目,班长章冬雪也从来不敢对吴笛指手画脚,倒不如说,章冬雪是笑看吴笛渐渐被全班同学孤立。   高中生已经不似初中生那样单纯了,或许在初中时,课上还有学生抢着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但在高中时,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学生愿意当“出头鸟”了。   若是班上有吴笛、赵泽南这样的学霸还好,他们永远是问题的终结者,所以老师永远不用担心自己的问题最终有人答不出来,若有的时候学霸们也走神了的话,那就可能会悲剧地冷场了。   当然,这种事情几乎不会发生在吴笛身上,她上课从来都是处于认真听讲的状态。所以,吴笛在老师心目中还是非常讨喜的,认为她是一个非常安分的好学生,只是有些孤僻了。   高中时也没有太多的学生愿意放下架子去问问题,大抵是因为这些学生在初中时都是优等生,自负得很,认为自己可以解决一切。   即使在第一次月考中发挥不佳。他们也只是自认为还没适应高中的节奏,等完全适应之后,那自然又是一条好汉……   而这样的心态,却会让他们渐渐沉沦,待到习惯了在班级末流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初中时的冲劲了,这优等生变成学渣。在高中可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   按理来说,进班时强化班的最后一名要比普通班的第一名成绩好,可一个学期过后,就会发现强化班的末流,已经不如普通班崛起的优等生了。   吴笛在班级中也就与自己的同桌苏暖,后座的夏薇薇、李香莹熟悉。与其他的人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而她又不住宿,在班级中也不活跃,这使得她的存在感简直低到了极点。   每当吴笛作为高一的学生代表发言时,班上的人都会突然醒悟,这学生代表特么的是我们班的啊!   由此可见,吴笛在班中的存在感。低到了怎样的程度,大约那些看考试成绩排名的学生,都自动无视永远第一的吴笛学霸了吧——此等妖孽,我们凡人是比不上的。   吴笛本人当然不会在意这种愈发孤独的情况,陪伴着她的是无穷无尽的书籍,只是心底还是稍稍有些遗憾,若是有吴迪在的话,那她起码能多一个乐趣了。那就是观察不成熟的自己做一些有趣而逗逼的事情……   她想,她很喜欢看到他比原来的自己更优秀,这样,他的人生也不会像前世的她那样后悔。   至少,她希望他可以幸福。   虽然是班级运动会,吴笛既不是运动员也不是啦啦队,显然她被分配工作的班长章冬雪给忽略了。   章冬雪确实颇有心机。她从来不会去刻意针对吴笛,两人在偶尔说话时,那都是笑颜以对的,让班级中不少人都以为这两朵金花的关系很不错。   可事实上。吴笛从来没有将章冬雪这个陌生人放在心上,而章冬雪更是对吴笛实施了各种“封锁”与“制裁”。   吴笛愈发孤立在班级之外,章冬雪的“冷暴力”占了很大的因素。   若是一般的学生,怕是会在班级的孤立中屈服,主动去寻求“破冰之旅”,向暗中操作此事的章冬雪服软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奈何吴笛对这种事却毫不在意,对她而言,学校就是学习的地方,而非社交,她从来不在意小小的孤立,反倒是很享受这样不被打扰的安静,至今没有一个男生敢于向吴笛送情书。   吴笛与苏暖两人手牵手着手,走在略显空阔的走廊上,左边是班级,右边则是各种各样的植物,其中有一些同样因为各种各样原因被集体“抛弃”或抛弃集体的学生在班级中自习,运动会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   更多的学生,则都集中在操场、篮球场上。   在走廊上,就能听到远处操场上传来的各种加油声、呼喊声、扩音器的声音……   浓浓的运动会的气息,让吴笛都不由回想起了当年的高中,她觉得自己的记忆与学校生活都变得鲜活了起来。   苏暖的小手总是很暖和,抓起来十分舒服,这些天来的相处,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在别人眼里,基本上已经算得上闺蜜了,因为她们总是黏在一起。   整个操场的看台上,都被情绪很高涨的同学们占领了,加油声此起彼伏,不少班级都向拥有扩音器的主席台写各种加油口号,最终还要根据所递的纸条数来计分,这是评选班级获得几等奖的一个依据。   吴笛与苏暖两人找个看台最高处的空阔地方坐下,这儿的人很少,因为在这里无法清晰地看到比赛的情况。   不过早有准备的苏暖带了两个望远镜,还有一大堆零食,她歪着头对吴笛说道:“笛喵,快喂我吃零食,要不然我就要死了……”   说完后,她就像小狗狗一样搂住了吴笛的腰,将脑袋凑到了吴笛的手臂上,一脸呆萌笑容地看着吴笛,露出了很像兔牙的门牙,当然肯定不会像兔牙那么夸张,苏暖的牙齿很是整齐洁白。   吴笛闻到了少女身上那如同奶糖一样的味道,她宠溺地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少女舒服得眯起眼睛,给吴笛的感觉,就像一只温顺可爱的小动物。   “好、好,让我来拯救你这个不吃零食就会死星人吧……”吴笛说着,从苏暖必备的零食塑料袋中拿出一袋似乎是巧克力豆的零食,将它拆开。(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悠闲的时光]   求些票,会员点击(没事点两下公众章节就行了)~~~   ---------------   苏暖顺势把自己的脑袋枕到了吴笛的大腿上,就这样面朝蓝天,她觉得整个人都变得懒洋洋的了……好吧,她就是个很懒的人。   天空碧蓝得透彻,让整个人的心胸都变得开阔了起来。   看着天空的目光,渐渐转移到了吴笛身上,从下方看吴笛,她依然觉得吴笛完美得有些过分了,少女脖颈处的肌肤是显得那样白皙光滑,让人忍不住想要轻轻抚摸。   此时,吴笛已经将马尾松开,如瀑的长发随意披散着,清风拂过,发丝轻扬,散发着让人迷醉的清香。   不过,苏暖还是觉得少女身上的味道让她感觉特别好闻,就在这个时候,吴笛已经拿着一颗巧克力豆,往苏暖嘴里放了。   调皮的苏暖直接吮吸住了吴笛的食指,用舌尖在食指上环绕,吴笛看着苏暖那张天真可爱的脸颊,只觉得她在吮吸自己的手指时,让吴笛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邪恶感……   “真是太幸福!笛喵的喂食play……”苏暖脸上露出了傻傻的笑容。   吴笛真想直接拉大她的嘴巴,将整包巧克力豆往她嘴巴里倒,不过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很温柔地喂着苏暖,顺便拿望远镜欣赏一下热火朝天的运动会。   她看到一个挺眼熟的男生,在进行四百米的比赛,好像这个男生是和她一起出黑板报的吧?没想到跑步还跑得挺快……   苏暖这个时候哪里还管什么运动会,她只知道,她现在幸福极了,在她眼里。这个笛喵,就像漫画里“姐姐大人”一样的角色,让她不由自主地便想要被对方宠溺着,而现在,显然她就在享受着姐姐大人的温柔。   苏暖做了一件作死的事情,她忍不住拿自己来和吴笛比较……   先从容貌上比较吧。苏暖一直觉得自己算不上漂亮,但还是挺萌挺可爱的,然后与笛喵一比……就没有然后了。   苏暖觉得吴笛长得很美丽端庄,气质更是非常高雅,不过微笑起来却很有亲切感,很治愈人心。   比一比成绩吧……算了,还是不要比了,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差距。   苏暖这次月考其实还进步了,全班二十六名。其中当然有吴笛的因素,她可从来不会要面子,总是可以很自然地向吴笛问问题,而吴笛也很耐心地向她解答。   在这样的过程中,苏暖的成绩当然进步了。   再比什么呢?家世?苏暖对这个倒是一点都没有感觉,不过直觉告诉她,能够培养出吴笛这样如同漫画中“名门大小姐”一样的角色的家庭,绝对是不凡的。   所以家世还是不用比了……   苏暖找来找去。才发现,貌似自己可以赢对方的。只有漫画画技了?   苏暖曾将自己画的q版笛喵给吴笛本人欣赏,吴笛当时就两眼放光,忍不住说出了“好可爱”这样的话,这可着实让苏暖开心了好久。   虽然苏暖是个比较神经粗壮的很天然的妹子,但是与吴笛待在一起久了,她当然也会感受到一种压力。显然,这是由于吴笛的完美所造成的。   试想,有哪个人完全愿意毫无保留地成为对方的陪衬?与完美的女孩在一起,简直就要做好被大众忽略的觉悟啊,因为每当你与她并肩而行时。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会在她身上,这感觉……   所以夏薇薇虽然与吴笛关系挺好,却也下意识避免与吴笛出双入对,其实少有同等级别的美女成为闺蜜的,好比纨绔圈子里的王不见王的规则一样,同等身份处于高位的人,若是混在一起,围绕着他们的帮闲们到底以谁为主呢?   章冬雪虽然在男生群体中人气很高,可在女孩之中却就不那么受欢迎了,她所面对的笑颜,也许面具下都有一张嫉妒的面孔。   她的闺蜜周琪,就基本是靠她的财力所笼络的,对方长相普通,正好用来衬托她的美丽,但她至今都没有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   不过章冬雪亦是个心智坚韧的女孩,她知道自己快乐的源泉,并不在于女人,而在于男人们的追捧,这个世界,终究是男人的世界,她会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苏暖在发现吴笛很喜欢她的漫画后,就时常画漫画给吴笛看,两人之间经常玩的便是,吴笛写一段文字情节,而苏暖则将这个情节用漫画画出来,渐渐地,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不过苏暖其实还有一个小秘密,她会说她最近在p站上迷上了一个名叫“浪淘沙”的华夏插画师的作品吗?   苏暖的萌系画风虽然确实有爱,可却无法画出那种大气磅礴的漫画来,反倒是画那些博人一笑的四格漫画非常容易,然而苏暖作为一个漫画爱好者,自然是向往那种更高一层境界的漫画的。   在她看来,浪淘沙老师的精致唯美的画风无疑是王道中的王道,格局既大细节又非常精美,这样的画风,其实很适合画那种大格局的星际战争,一想到各种机甲、战舰,苏暖就觉得自己要燃起来了。   没错,苏暖虽然也很宅,却不是爱好bl的腐女,反倒是一个伪军迷,她特别爱好各种各样的战舰、机甲,然后就是机娘,也一直想要尝试着去画一画那些,可这她画出来的机器人,总感觉就是在卖萌一样……果然她其实适合画机娘那样的角色吗?   只不过,浪淘沙老师已经好久没有上传新的画作了,也不知她知不知道有自己这样一个一直关注着她的画作的粉丝呢?   一包巧克力豆很快被苏暖吃完了,苏暖打了个呵欠,又伸了个懒腰,柔柔道:“笛喵,我先睡一会……”   “嗯,睡吧,软软。”吴笛抚摸着她那柔顺的栗色发丝,嘴角带着柔和的笑意,这个软软,简直就是一只好吃懒做的猪猪,不过,她确实一直在温暖着吴笛。   吴笛忍不住捏了捏她的包子脸,而后拿起望远镜,转过头,向看台另一方的篮球场看了看,这才想起来,好像马上班级篮球联赛要开始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世界级文学奖]   今天还有一更,还是为他加的,因为萌主【timli】萌力惊人~~~~   -----------------   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其实应该算是钱四梁手中的一张底牌了,虽说这是三大青春杂志联合官方举办的,但《青春祭》却很少看得上里面的新人,因为他们的实力,并未达到《青春祭》杂志的标准。   但《时光碎片》与《花季》却愈发看重这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它们将这个选拔赛吹成了天才作家的摇篮,甚至有不少文二代都将这个选拔赛当成了自己出道的捷径,它设置的奖项也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有什么天价出版合约,长篇小说推广计划,提供在读生完成现阶段学业费用(限国内),全球著名高等学府参观交流学习,金牌出版人的全力打造,《时光碎片》、《花季》量身开设专栏,两杂志的封面人物……第一名的奖金为十万元,并会有高考加分。   总之,这个选拔赛是一个带有选秀性质的作文竞赛,算是全国作文竞赛、新思维作文、文学之星选秀的合体版,由于其中有官方加入,还有高考加分,使得不少自认为文学素养不错的尖子生都对它趋之若鹜。   即使是那些家长,在看到第一名有高考加分还有奖金时,也会怦然心动,前面的合约都是自愿签的,而这个高考加分与奖金则是必需品。   当然,那些诱人的合约,又有哪些想要成为作家的人不签呢?虽然是青春文学作家,但怎么说也是仅次于传统作家的存在了,一边是枯燥无味的学习、考试。一边则是拥有无数粉丝的追捧,只有傻子才会选择前者?   要知道,《时光碎片》中除了姚琼这尊“大神”以外,其中有好几个出色的青春文学作家,可都是在校学生的同龄人,他们有许多粉丝。为《时光碎片》提高了好多销量,每举行一次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时光碎片》的销量都会增长许多,而不愿意“同流合污”的《青春祭》销量又会落后。   不过,《青春祭》的这一举动,也为它赢得一个比较崇高的地位,认为它确实是一个真正唯实力至上的杂志,有不少自负地参加这个选拔赛的学生,都跃跃欲试地想要得到《青春祭》的认可。然而至今却没有人成功。   一般来说,《时光碎片》会将那些既上镜实力又过得去的选手签约过去,而《花季》只能跟在对方后面喝汤,这个《花季》的主编,显然就是各种跟风《时光碎片》,所以它到现在依然比不上《时光碎片》与《青春祭》。   这次姚琼与天净沙的大战,《花季》全程处于酱油状态,他们可以拿出来的最有实力的作者。居然是被姚琼彻底鄙视的安达溪,然而“小姚琼”安达溪这厮为了跪舔姚琼。对新人天净沙进行居高临下地批判时,对方新连载所造成的火爆反应,却又像一巴掌狠狠地扇在了安达溪脸上。   到现在为止,安达溪至今未回应这种被打脸的事实,大概她也算是悟了,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她就不该搀和这两尊大神之间的“决斗”。   总而言之,这个《花季》杂志若是不换一个像钱四梁或是苏曼文这样有能力有魄力的主编的话,它是没什么前途的,永远无法赶超《时光碎片》与《青春祭》。   由于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丰厚奖励设置。使得它的地位,相当于国内的理科综合竞赛,这一高中学生眼中具有神圣地位的圣杯,不,是“学霸战争”,所以许多高中甚至是大学,都会组织学校的学生集体参加这一带有选秀性质的作文竞赛。   其中自然是以高中生居多,毕竟在华夏,大学对学生的约束力,远不如高中,高中那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而大学都是比较自由的,也鼓励学生自由地追逐自己的理想,而大学生参赛,自然也就没什么高考加分了。   前面既然提到了“理科综合竞赛”,那就顺带说一下,在吴笛那个世界,这个数理化竞赛显然是分开来的,但在这个世界,以数学、物理、化学为主的理科综合竞赛,却是将几乎所有的理科一网打尽。   这一改革,便是为了应对国际理科竞赛,它的出现,让不少理科学霸发现,要想真正制霸天下,这必须要精通所有理科,当然,也有选择专攻数学、物理的,因为这两项在其中占的比重是最大的,若是可以在这两项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话,其实一等奖是跑不了的。   若是获得了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那保送华夏大学、中都大学是毫无疑问的,而获得全国一等奖的学霸们,将会参加冬令营,以备战国际理科竞赛,与全世界的理科学霸们争锋。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说取得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乃至国际理科竞赛金牌,就能成为真正的科学家,发现一些推动全人类进步的科学定律,然后获得西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路西恩奖,或是华夏东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陈克奖了……   事实上,善于竞赛仅仅意味着善于考试善于做题,而不是善于创新善于创造善于发明。   西方欧美的路西恩奖与东方华夏的陈克奖,其设置倒是类似于吴笛那个世界的诺贝尔奖,除了其中的理科奖项比较“硬”以外,什么文学奖、和平奖之类的玩意,都有很大的政治因素,比如路西恩和平奖就常常颁发给一些鼓吹分裂华夏的作家,而陈克和平奖,则常常颁发给西方的一些逗逼领导人之类。   总之,其实看这两个奖项颁发,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顺便提一下,路西恩在西方世界是个非常伟大的奥术……不,就是物理学家,微观世界的奠基人,称号“原子掌控”,而陈克则被人称为“生化狂魔”,华夏原子弹、氢弹之父,人民党的缔造者。   当然,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其实都以获得这两项世界性的大奖为荣,若想要成为世界级的文豪,你不获得一次路西恩文学奖、陈克文学奖,那算什么文豪?(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自闭男]   谷扬帆有些百无聊赖地向看台高处走去,他是七班的新生,在班级中至今没有任何朋友,他也觉得自己不需要什么朋友。   “一个人有什么不好呢?真正的孤独是最强的。”谷扬帆开始下意识自言自语起来。   “今天上完学回去把新番补完才行……哎,这次月考的数学只考了五十多分,真是头痛啊,还好语文考了137分,好像是全校第一,啧,这应该可以跟老爸交代了。”   谷扬帆又开始一边出脑筋急转弯,一边自己回答,比如“‘kiss’是动词,形容词还是名词?”答案是“连词”……   谷扬帆就是这样神神叨叨的,他从小就没有母亲,父亲发达之后也没有再娶,而是依然奉行单身,只因父亲也没有父母,没有任何亲戚,妻子死了之后,当然也不会有人来劝父亲再娶。   谷扬帆觉得孑然一身的父亲似乎也乐在其中,肆意嬉游花丛,他反正时常在家里看到各种各样的女人。   而谷扬帆从小就孤独一人,至今留下无数心灵创伤,其实他也曾想要从孤独中挣脱出来,比如初一时曾稀里糊涂当上了副班长,和那位女生正班长相处得不错,他却误以为对方对自己抱有好感,结果作死去表白,然后被拒,相近事情发生不只一次,这是他最深刻的心灵创伤之一。   从此,他就开始愈发讨厌女孩,时常说“我最讨厌温柔的女生了”这样的话,因为温柔的女孩总是对所有人都温柔,他却会误以为只对他温柔,然后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双方都受到伤害——所以他才讨厌温柔的女孩子。   慢慢的,他甚至发现自己的性癖都有所改变,比如最喜欢玩的游戏居然是《女x山脉》之类,那里面的游戏角色,可都是“可爱的男孩子”。   当然。在三次元,他拒绝接近任何人,他觉得自己思想非常成熟,所以非常了解人际关系的复杂和险恶。   不过,他干脆地把自己孤立起来并非出于什么伤痕,而是其性格本身的抉择。由于总是单独一人,在班上反而有种特殊的存在感,在因完全不跟人说话而非常显眼的同时,又很容易被人忽略。班上的人都对他印象深刻,但很少有人在意他。   谷扬帆几乎不参加任何团体活动,像这次运动会,他参加个开幕式后,就脱离了团体,值得一提的是他至今未能记住班上大部分同学的名字和样貌。   “孤独是真正的自由。”谷扬帆悠悠地说道。   而后他从自己口袋中掏出了一本口袋书,看上面的封面有一首《天净沙》,就知道这口袋书的作者是谁了。   因为总是独自一人。谷扬帆看的各种小说、动漫不要太多,而正因如此他的文科尤其是语文。非常出色,他的作文更是显得有灵气,这次他语文成绩比吴笛都高,全在于作文之上。   如果说才子梁凉的作文优点在于蕴含着一股郁愤之气,文字特别犀利,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话。那谷扬帆的作文优点便在于他的各种让人不明觉厉稀奇古怪的思想,还有信手拈来的典故,他的行文非常华丽,文采飞扬。   所以这两人的作文,都有些看天吃饭的意思。遇到合胃口的阅卷老师,那就是给满分也不为过,只因现在的高中生写作文基本上都僵化了……   吴笛为了求稳,作文都是用最标准的套路格式,而梁凉与谷扬帆,前者写杂文后者写散文,反正就是爱写什么就写什么,他们的文采都很不错。   谷扬帆在外国语高中选择兼修的外语,是泥轰语,实际上他本人早已在孤独的日子中自学了泥轰语,他甚至还是某个字幕组的成员,就是那个有个成员因为推了实妹而被打断了腿送到德国骨科治疗的字幕组。   好,其实谷扬帆一直期盼着自己的父亲能够再娶一个单亲女人,最好有个漂亮的女儿什么的……   “啊,果然妹控游戏玩多了吗?”谷扬帆又自言自语道。   谷扬帆其实长相不错,但实在是过于不修边幅了,总是顶着鸡窝头,身上的衣服明明很值钱,却硬是被他穿出一种地摊货的感觉来,那一双死鱼眼也破坏了他的整体形象。   由于走路时,经常低头玩手机或是看书,导致他的背微微弓着,整个人的气质显得太过颓废了。   如果说曹无忧的忧郁气质、黑眼圈反倒让曹无忧产生一种异样的魅力的话,那显然有些“自闭症”的谷扬帆,身上几乎没有任何魅力了。   当然谷扬帆觉得自己也不需要什么魅力,有孤独陪伴着他就足够了。   谷扬帆看到口袋书中的一篇治愈人心的小说,忍不住傻笑起来,这部口袋书是他随意买的,之后百看不厌,即使深处黑暗之中,他也渴望着那一丝光明。   可实际上,他心中更偏爱那一篇《剑仙》,有人认为这篇文很虐,但他觉得这完全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他作为一个喜欢思考的人,时常在想,若是小狐狸与剑仙真的幸福美满的生活下去,剑仙还能真正地证得大道吗?   不证大道,不脱轮回,不得永生,身为仙人,自当要有——千般法术,无穷大道,我只问一句,可得长生否?这样的执着求道之心。   为了儿女私情,而放弃求道之心,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所以,我果然还是应该活在修真界,这种凡人的世界,根本不适合我嘛!”谷扬帆自言自语着。   他不经意间抬起头,却看到了凡人世界的美好——   那是两个都穿着校服的女孩,一个女孩体型娇小,她安静地将脑袋枕在另一个女孩的腿上,一动不动,似是已经甜甜地睡去……   而另外一个女孩,则有一头让人目眩心迷的漆黑长发,那纯黑色的头发没有一丝杂色,披散着的长发随风轻扬,她时而用手拨弄着长发,只是宠溺地看着睡在她腿上的娇小女孩。   让谷扬帆更加觉得一下子就治愈了的是,长发如瀑的女孩,忽然俯下身子,轻轻在短发少女脸颊上印了一个吻。   这个吻自然没有任何**,只是因为她太宠她了。   当谷扬帆看到长发女孩的容貌时……他愣住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同类人(第三更 420月票加更)]   今日三更节操奉上,求月票啊~~~~   -------------   少女明明没有任何妆容,素面朝天的脸颊却如此精致,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上,有一双清澈而有神的眼睛,眉眼如画,粉色的唇上似乎涂了润唇膏,散发着一种迷人的光晕,让人忍不住想要细细地品尝。www.zineworm.com   少女身上的书卷气很浓,还有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雍容,让人不自觉地就会将她认为是某古老家族出身的名门千金。   如此黑长直的美少女,若是换上泥轰式的短裙校服的话,让谷扬帆觉得,她简直就是二次元出来的“名门大小姐”一样的角色。   这不是那个自己这一届高一的学生代表么?叫什么来着?   谷扬帆忍不住回忆起不久前对方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的画面,当时这个女孩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特别端庄威严,气场十足,有些像那种女王、女首相、女主席的感觉。   而他也知道,对方的成绩是多么优秀,即使他这次的语文成绩比对方高,但这数学、英语,与对方一比简直就是不忍直视。   也许自己泥轰语比对方强?谷扬帆忍不住这样想着,他可是会用泥轰语写轻小说的……   可他没想到的是,明明应该是威严满满的女皇的学生代表,此刻却是这样的温柔。   不过看到这两个女孩腻在一起的样子,深受泥轰漫画熏陶的谷扬帆,脑中忍不住蹦出两个字——百合。   “我靠!难道三次元也有这样唯美的清水百合吗?”谷扬帆又忍不住开始自言自语着。   作为一个对bl、gl都生冷不忌,甚至差点将灵魂都献给路西法的谷扬帆来说,其实他挺会抓重点,他觉得什么bl、gl、搞基、蕾丝边、百合、同性恋都没有错,错得是他们/她们不美型!   “只要可爱。什么都大丈夫!百合赛高!”谷扬帆忍不住用泥轰语大声说了出来!   然后,苏暖被吵醒了……她发现笛喵的脸紧紧贴着她的脸,一股清香让她感觉特别好闻。感受着笛喵近在咫尺的呼吸,她都觉得自己的心跳微微加速。   吴笛一下子抬起头来。她捂着自己的脸,她知道现在自己脸上红得发烫,她鬼使神差地吻了苏暖,就是觉得苏暖的睡相实在是太可爱了!   可爱得犯规了啦!   不过她知道自己心里绝对没有什么龌龊的想法,她现在已经完全是一个女孩的心理了,在吻苏暖时,就像是在抱着一个可爱的小动物亲亲一样。   这只是女孩闺蜜间自然的亲昵而已。   苏暖果然神经大条。她当什么都没有发生,直接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嘴巴都呈现萌态可掬的样子。她用一种极为满足的语气说道:“喵帕斯~~~得救了……能量补充完毕!太感谢了,笛喵。”   苏暖一把搂住吴笛,将脑袋往吴笛脖颈处塞,鼻子像小狗一样蹭在吴笛的肌肤上,贪婪地闻着吴笛身上她永远也闻不腻的幽香。而她自己身上的一股甜甜的奶糖味道,充斥在吴笛的鼻尖。   吴笛下意识反搂住“软软”的娇小身躯,心道一声这软软的身体抱起来真舒服,不过她那锐利的目光却投到刚刚那个破坏气氛的男生身上。   这个男生最让吴笛印象深刻的,便是有一双让人很讨厌的死鱼眼。然后便是那头乱糟糟的鸡窝头,他微微弓着背,身上散发着一种死宅的气息……   “好锋利的眼光!像刀子一样!惨了惨了,这是要被灭口的节奏吗?”谷扬帆又将自己心里想的话自言自语了出来……   谷扬帆将口袋书挡在自己的眼前,阻隔那个如同二次元的美少女的锐利目光,他嘴里依然念念有词:“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那边的同学,请你过来一下好吗?”吴笛那轻灵柔软的声音传到了谷扬帆的耳畔。   明明这个声音确实非常动听,咬字极为清晰,可谷扬帆只觉得自己好像遇到了天敌一样,浑身哆嗦了一下,他感觉头皮都有些发麻。   果然还是应该直接跑吧?   不行,这也太窝囊了!那些该死的现充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肯定是迎头而上,怎么说对方也是整个学校屈指可数的大美人呐……   谷扬帆挠着自己的头,很是不情愿地走了过去。   他又听到一个特别酥软可爱的声音:“你要吃零食吗?给你。”   苏暖脸上带着无邪的笑容,拿出一包薯片,递了过去。   被治愈了!简直可爱到犯规嘛,这就是传说中合法萝莉?   谷扬帆也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只是吱吱唔唔地接过薯片,然后坐了下来,吃了起来……   不对!怎么可以轻易吃对方的东西,这是断头饭吧?   “同学,请问你刚刚看到了什么?”吴笛嘴角噙着笑,双手环在胸口,注视着这个死鱼眼的男生。   “什么都没看到!百合什么的,才没有看到呢!”谷扬帆一紧张,大声说道。   吴笛忍着想抽这家伙一顿的想法,只是淡淡道:“忘了它吧。”   “怎么可能忘了!百合赛高!”   “哦哦?百合花吗?我也超喜欢百合花!”苏暖拳头一握,双眼似乎闪烁着星星。   吴笛捂住了自己的额头,所以说猪队友最讨厌了!   经过一场“友好愉快”的交流,吴笛算是难得认识了谷扬帆这个“自闭男”,不过对方那深厚的文学功底,以及对泥轰语的熟悉,让吴笛不由对这个男生的看法有些改观。   其实谷扬帆才是真正被吴笛震撼到的人,他原本以为这个吴笛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学霸,但对方那渊博的知识,让谷扬帆暗暗吃惊……   当然,还有对方那偶尔散发着抖s气息的毒舌,也让谷扬帆不由自主地觉得头皮发麻,他可不是抖m,会对那些毒液甘之如饴。   可不知为何,他却从这个美少女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同类的气息,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不过很快,他就将这种想法驱散了,这个吴笛女王都已经攻略了一只吃货萝莉,分明就是现充中的现充,怎么可能孤独!   不要侮辱“孤独”这个词啊岂可修!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轻小说家]   谷扬帆吃了一包薯片,并聊完天以后,又打开口袋书一边看一边自言自语偶尔还傻笑一下地离去了……   他的行为,分明诠释了什么叫做“注定孤独一生”,若有其他的男生受到吴笛的邀请,那肯定会死皮赖脸地能待多久就待多久,可谷扬帆却觉得挺不自在,因为他早就习惯了一个人。   对于这个美少女,他没有任何念想,这不是他能驾驭的,这样的大美人,就是麻烦的代名词,各种小说都有涉猎的他表示,若他有主角光环的话,说不定会当上这种美少女的“假男友”,其实就是挡箭牌,然后发生各种各样暧昧的事情,最终修成正果。   可惜他没有任何主角光环,这要真被美女拉了当挡箭牌,他觉得自己会死得很有节奏感。   所以,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没有羁绊就不会受伤。   他作为一个孤独至极的人,不会去伤害任何人,他早就习惯了不断地伤害自己,压抑自己。   但谷扬帆必须得承认的是,这个吴笛应该是他在三次元所见过的最接近完美的女孩了,他都没想到对方居然可以跟得上他的节奏,不论是文学方面,还是在聊一些死宅才能懂的话题时,对方总是能够侃侃而谈。他当然不知道,吴笛长时间受她那位小姨的熏陶,已经懂了不少二次元的东西。   这个美少女的知识面,可真是够渊博的……啧,或许自己唯一可以赢对方的便是泥轰语?等等。说不定对方也精通泥轰语呢?   虽然对方的态度一如既往的温和,但谷扬帆却觉得,对方的态度中带着疏远,他对这样的疏远倒不排斥,反而觉得挺好,因为他根本不想与任何人做朋友。   而尽管谷扬帆嘴上说着“百合赛高”,但实际上他也只是在开一些宅系的玩笑而已,女孩子之间的亲昵在他看来还是比较正常的。他甚至觉得,“百合”与“同性恋、蕾丝边”有着本质的不同。   百合是一种更加纯粹的精神上的互相依赖,而同性恋却总是会发展到**上,这任何事物一旦沾染上了**、名利,就会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祝愿你们会是一辈子的好姬友……他在心中默念道。   事实上另外一个女孩苏暖给他的感觉更好,他甚至希望自己有一个这样的妹妹,他在写一些轻小说玩的时候。便时常将男主设定有一个略带兄控倾向的妹妹。   谷扬帆已经决定,高中毕业后就去泥轰留学,反正以他这超级偏科的成绩,除非是特招,否则是不可能进华夏的名牌大学的,他父亲虽然挺有钱的,算是单身贵族。可他家中是没有“生产资料”的,他父亲算是为别人打工的金牌经理人,而不是老板。   没有权力与关系,仅仅有钱,那肯定是没机会特招的,因此他宁愿去泥轰留学,然后再弄个泥轰籍,就定居在泥轰算了,反正华夏是承认双重国籍的,泥轰那里有宅男的圣地。每年两次“圣战”让他心向往之。   在大学时,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去当一个轻小说家,若是可以创造出一个二次元的萌王来,那他便觉得此生无憾了,当然,这还要有一位插画师配合。   他想,他这辈子之所以是天煞孤星,那是他已经将爱完全投入了二次元。   吴笛看着对方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由轻轻地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发丝,嘴角带着笑意,她这才发现,这个外国语高中还是有许多有趣的人的嘛。   或许大多数女孩都会讨厌刚刚那个浑身散发着颓废气息的死鱼眼自闭男。可吴笛却觉得此人拥有自己的人生哲学,懂得自我剖析、自我思考,确实算是个有见地的人,但他也有病,或许该将这病称之为“高二病”?   这个男生,并不让吴笛觉得讨厌,其本质的原因,或许便是对方也是个热爱读书的人,这涉猎是相当的广泛,而对方那种“草食男”的属性,更是让吴笛觉得挺好,永远也不用担心这人会作死地生起追求她的心思来。   吴笛最讨厌的,当然是那种道貌岸然、明明最终的目的就是想来泡她,得到她的身体,却又百般掩饰自己目的的家伙,她其实总可以一眼看穿这种男生,比如说那位学生会主席,对了,他叫什么来着?   小小年纪的高中生就学别人泡妞,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下午的时候,班级间的篮球比赛,终于开始了,高一一共只有八个班,所以直接就按照淘汰赛的机制来,每个班抽签对抗,三局两胜后可进入下一轮。   普通的比赛会在露天的篮球场上举行,而最终的决赛,将会放在体育馆中举行,所有的在校学生都可以去观看。   而最终获得胜利的高一班级,还会与高二最终获得胜利的班级进行一次对抗赛,略带表演性质。   至于高三,那已经没有什么运动会和篮球比赛了,除非是征战高中篮球联赛的高三篮球队成员,毕竟如果在全国高中篮球联赛中取得好成绩的话,那对学生个人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怎么说华夏职业篮球联盟,也是仅次于美利坚职业篮球联盟的存在。   美职篮都有直接从高中就去选秀的球员,这华夏职业篮球联盟,当然也会出现这样的天才高中生。   吴笛与苏暖先来到了自己班级,一班面对的是四班,其实高中篮球比赛,基本上都是看个人发挥了,如果班级中有那么一两个好手的话,其实就会赢得很容易。   高中生基本上都更善于打半场,而全场打起来时,给人的感觉就特别乱,比较有趣的是,时常有人一直待在对方篮下,就等着自己队友长传,然后没人防还投不进,更多时候则是,长传直接传飞出了底线。   还有的班,居然还派上了女生,理由是这个女生打篮球比男生还要好……   因此,有的时候这个班级间篮球比赛的分差大得惊人,像现在一班就因为有王恒这个最起码是高中全明星级别的人物,便直接屠杀了四班这种弱鸡班级。   吴笛看到篮球场中线处边沿的记分牌是38:2……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美女来助战]   吴笛与苏暖的到来,甚至都没有引起同班同学的注意,因为章冬雪这个班长实在是太吸引人眼球了,她带领着一群班级的学生在给自己班加油,她那甜美的加油声,让一班的在场上奋战的篮球成员们更加精神抖擞。   而四班的那些篮球成员,有的都在心不在焉地偷瞄章冬雪,因为对方今日的打扮实在是太耀眼了……   这运动会期间自然是不用穿校服的,章冬雪上身穿了纯白的女式衬衫,下身则是漆黑的百褶裙,裙下有两条修长的美腿,但这腿有些过于纤细使得腿型稍许有些瑕疵,不过腿上的连裤.袜无疑拟补了这一点,不得不承认,黑丝美腿那简直就是对男人的大杀器。   可惜章冬雪的胸部真是大硬伤,许是因为她从小就很瘦,也没有什么减肥的经历,导致她胸部也如此“瘦小”的吧。   不得不说,有时候那些本来就纤细清瘦的女孩,这胸部往往很平,但那些“肥妞”,却是到处都肥……   不论是章冬雪是为了出风头,还是真心实意地为班级加油,吴笛都在心中表示了一下对她的钦佩,这种为集体奉献的班长,确实是一个称职的好班长。   所以吴笛觉得自己并不适合当班长这样的领导者,她是一个孤独的行者。她对自己的班级,也从来没有什么归属感,这仅仅是一个学习的地方,如此而已。   她或许能够“写出”《资本论》、《gcd宣言》这种震撼人心的巨著,但让她去领导人类解放自我,压制生物劣根性,消灭阶级,做到真正的人人平等。那肯定就是个笑话,她就是个嘴炮党而已。   所以这个世界的华夏政府,从来就不怕网上的各种嘴炮党,嚷嚷着要改天换地的,连个组织能力都没有,而一旦发现真正有组织能力的。华夏政府就会进行无情镇压……   因此,对嘴炮党,华夏政府一贯的态度是,华夏不需要你的支持,也不在意你的反对,因为你只会嘴炮,在网上喷粪,现实中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负犬。   吴笛觉得自己班级与四班的篮球比赛实在无趣,打得乱糟糟的。索性便又带着苏暖去了七班那儿,她倒是想看看吴迪这小子篮球打得怎么样了。   章冬雪看到了吴笛“黯然离去”的背影,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她愈发高声加油起来,她愈发觉得,这个吴笛只是成绩好有什么用,应试教育下的可悲产物而已,以后注定是为别人打工的!   而她章冬雪。那才是真正的全面发展的优等生,若非为了和吴笛争一口气。她觉得自己放弃学习都无所谓,因为她发现,今天的自己,比吴笛完美多了!她以后征服那些什么总裁啊ceo啊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这么多的观众,并非为了来看一班与四班的篮球赛,而是为了看她!   她甚至都能想象得到那些男生们在说什么。一定是“有这样美丽清纯的班长实在是太幸运了”,“如果我们班有这样的班长的话,篮球赛绝不会输!”,“那双黑丝美腿真是好看,摸起来一定很爽!”。“不行,我得偷拍一下……”这样的话吧。   章冬雪看着周围愈发热闹的样子,露出了灿烂甜美的笑容。   而吴笛一来到七班这儿,这七班的男生们顿时激动了,七班的对手是三班,这两个班男生较多,不乏一些帅哥,比如吴迪、曹无忧之类,可这两个班级的女生较少,尤其是缺少美女。   高中打过篮球的都知道,这一旦有美女在旁边观看,场上的球员那叫一个激情,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们,表现欲非常强,尤其是在美女面前!   当然,随着真正的爱上篮球,那美女什么的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便是——胜利!   场边的骚动自然引起场上球员的注意,这个七班与三班看起来打得还是比较像样的,比分似乎还咬得很紧。   原因也比较奇葩,曹无忧这个组织后卫,为了显示自己的组织才华,他就专门传球给除了吴迪之外的人……因为他觉得若是传给了吴迪,那就是刷助攻了,没劲!   而明明曹无忧自己得分能力挺强的,尤其是那个定点三分,命中率很高,可他就是不投,顶着七班人的笑骂与嘘声,他一个人玩得挺嗨,花样作死的水准,又有了一个质的提高。   七班人虽然嘘着,却也不急,他们显然知道吴迪与曹无忧两人的厉害,尤其是吴迪,别看他插着口袋在场上打酱油,这要是开启得分模式,分分钟钟把三班灭掉的事情。   三班虽然也有几个会打篮球的人,可一看就是“蓝领”级的人物,每次进球都会让人腹诽,妈的投篮姿势那么丑也好意思打篮球?没有优美如画的姿势,打屁个篮球!   高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本质上就是一个耍帅的比赛,所以说若没有美女在旁助战,根本就没有动力嘛!   此时曹无忧脸上依然挂着两个黑眼圈,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颇似“我麦”,不过他打球的风格,倒是挺像纳什的,投篮准,传球非常风骚,挡拆也玩得不错,当然了,这班级间的篮球比赛,就别提什么挡拆了……   七班有喜欢起哄的男生,向篮球场里各种打酱油的吴迪喊道:“吴迪,美女来了还不表现一下,在那儿傻愣着耍什么酷!快点解决三班!”   三班也有不乐意了,但他们却发现他们班确实没有可以扛鼎的明星级球员,只能硬着头皮对班级中的篮球队员说美女来了,要好好加油之类的话。   吴迪很快就见到场边的吴笛,对方还笑着向他挥了挥手,又是引起一片狼嚎起哄的声音,全场的男生都用一种看人生赢家的目光看着吴迪,使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被烧死一样……   苏暖这个时候,却又喊道:“吴迪,我们就是来为你加油的哟!”   吴笛不由低声问道:“软软,你怎么愿意为他加油?”   吴笛在这之前对苏暖说过,七班那个叫吴迪的男生,是她初中时的好友。   “他和你名字读音一样呗,挺亲切的!”苏暖无邪地笑着。   “你知道什么叫做‘天然黑’吗?”吴笛也笑了,“还有,我觉得你的头发如果是粉色的更好。”   “不知道啊……”苏暖一脸迷茫,“粉色吗?我确实挺喜欢粉色的诶!”   很显然,苏暖大声加油,让集中在吴迪身上的目光更加不友好了,这个死现充,难道已经不声不响地攻下一对美女了吗?   饶是吴迪已经愈发成熟,有了一颗大心脏,但现在仍然觉得头皮有些发麻,可是,少女们都已经站到场边了,难道他还会退缩不成?   让青春与热血,沸腾起来吧!(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出风头(第三更 450月票加更)]   今日三更节操奉上~~~~求月票吖!!!   ---------------   如果现实是二次元动画的话,那这个时候,肯定超燃的bgm要响起来了,吴迪张手向曹无忧要球,眼神中充满了一种“你不给球,谁也保不了你”的杀气!   不要低估了青春期少年在自己倾慕的女孩面前表现自己的决心!   曹无忧一贯喜欢花样作死,他作为一个游戏宅,就时常做一些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比如玩类似dota的游戏时,买好多眼插在地图上摆成爱心形状,又比如网游中武器加13去升加14有很大可能性会爆掉,但他却闭着眼睛就这样去上了,至今爆掉无数极品武器,获得称号“粉碎的心”,实际上,他就觉得作死这件事非常好玩……   但这个时候,曹无忧见到好友总是在嘴里念叨的“学霸女神”来了,他当然不会做什么事情挑战吴迪的底线,因为他深深的明白,这个女孩在好友心中,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他可以在“学霸女神”不在时,与吴迪开无伤大雅的玩笑,但此时,荣耀光辉属于吴迪!   曹无忧随意一个背后传球,篮球便到了吴迪的手上,三班的球员见到吴迪好像很叼的样子,那当然不能让吴迪出风头,美女可在旁边看着呢!   哪怕美女就是来看这个帅哥的,那我们三班人更不可以轻易让他得分了!   吴迪接球之后,就在三分线外的弧顶处站住了。单手持球,不用说,这个动作真的很酷炫,当对方贴上来防吴迪时,他已经拔了起来,将球投了出去,投篮姿势优美如画……   只听到“砰”得一声,球并未打铁。而是撞着篮筐里部入网。   三班的防守人员,表示只能用眼神来防守……目送入框。   吴迪向记分牌那儿的同学,比划了一个三分的动作,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种得分方式太过轻松写意,使得在场的观众反而鸦雀无声。   就连吴笛也不知道现场到底怎么了,实际上她觉得刚刚吴迪的得分方式,超像她那个世界的麦迪。她倒不是麦蜜,如果不是因为麦迪在姚明所在的火箭队的话,她还真不认识麦迪,只是在为姚明这个在nba最出色的中国球员加油时,她也渐渐觉得麦迪打球挺潇洒,什么麦迪时刻,看得简直让人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可惜后来麦迪就越来越不行了。她才知道原来麦迪最巅峰的时候,是在魔术时。   她忽然明白了,三分球这种方式虽然是篮球比赛中一次性得分最多的(不考虑犯规加罚),但它缺乏激情,为什么说麦迪在魔术时最猛呢?那肯定是因为他在魔术时各种冲击内线,又是扣篮又是拉杆上篮什么的。   而就在全场都一片鸦雀无声之时,三班那个运球还不错的控卫,杀进内线上篮,结果打破全场安静的事情出现了!   吴迪飞身将篮球按在了篮板上!这是传说中的“定板”大帽啊!   气氛一下子热烈了起来,紧接着好戏还在后面呢。吴迪拿到球后,一条龙直接杀了过去,在罚球线里一步,跳了起来,完成了一次单手扣篮!   吴笛和她的小伙伴苏暖两人都惊呆了!   篮球场上什么最有激情?   当然是灌篮!   还是一个高一新生的灌篮,这个吴迪的弹跳力,实在是太恐怖了!   吴笛捂住了自己的嘴,只是用惊愕的目光看着对方那高大的身影。她怎么不知道“自己”居然可以扣篮?   这不由让吴笛对他更加感兴趣了,他到底会给她多少惊喜呢?   吴迪又做了一个彻底让现场火爆起来的动作,他直接用手指向了吴笛,微微点着头。神情却十分温柔,他想表达的意思,所有人应该都明白——这个灌篮,是献给你的,我的百分百女孩!   不得不说,运动少年吴迪此刻的样子,那真的是异常帅气,再加上刚刚他那一连串让人疯狂的表演,至少一个高一新生能做到这些,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太骚了,这个家伙还会扣篮啊,以前一直以为他只会跳投来着!”有同班同学如此惊讶道。   “他早就看上一班那个和他名字读音相同的美女学霸了吧?可恶啊……我也想在校花面前出风头!不行,教练,我想打篮球!”   吴迪的一号狗腿子,副班长陆天“跪舔”起来那叫一个热情啊,立马喊道:“还不为我们班大班长加油,声音给我喊高一点!”   又是一片超级热情的加油声……气氛炒得非常热烈。   吴迪当然也听到了同班同学的加油声,可最让他开心的,还是捂着嘴巴,一脸难以置信的吴笛,简直可爱到爆!   每次他打破对方那沉静淡漠的神情,他就觉得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他要变得更加耀眼,只为了博红颜一笑!   这个时候有别的班正好看到吴迪扣篮的学生,那叫一个震惊,立马去呼朋唤友,内容大抵是——   “卧槽不得了了,七班的校草级帅哥吴迪,居然扣篮了,快去看啊,有他在,说不定我们外国语高中还能打入全国大赛呢!”   还有的则更加直接:“这次月考全校第一的美女学霸吴笛,就是总是在各种活动上代表学生发言的那个美女,很萌的说,好像和七班的班长吴迪有暧昧,虽然她还是穿着校服,可真的超级清纯呢,快去看!不比什么章冬雪差啊!”   于是,让章冬雪气闷的事情发生了,本来在一班与四班这块篮球场,看美女多于看比赛的观众们,纷纷离开了,一是因为章冬雪再漂亮,可看久了也就那样,又不能真的去动手动脚,二是因为围观众大抵都有一颗爱篮球的心,这一听到高一居然有人可以扣篮,这当然要去看个热闹,三是因为吴笛。   虽然吴笛在学校中的各种表现,都不如章冬雪那样耀眼,可不得不说,男生们心里也有一杆秤,有时候太喜欢表现自己太喜欢出风头的女孩,让男生们总觉得这美女不安分,要是真追到手,怕是几下子就会被甩了……   吴笛则不同,在男生们看来,吴笛这种女学霸一旦泡上手,那绝对会死心塌地啊!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抢男人]   让章冬雪更无语的是,自己班上的“明星”球员王恒,在觉得一班已经赢定了之后,就自己下场了,他大概觉得这四班这么渣,就算是五打四,都没法赢一班了,怎么说一班除了他这个明星级别的球员以外,还有几个蓝领级别的球员,与蓝领球员都比较少的四班打,根本就没压力。   王恒的位置是大前锋,模版算是诺维斯基吧,投篮很准,不过篮球打得比较朴实,基本功很扎实,他比吴迪要高,可他却没法扣篮,这一听说吴迪居然为了美女出风头耍帅了,他当然要去为吴迪加油。   其实王恒觉得这个好友还真的是一个天才,运动天赋很好,可惜以前却挺讨厌运动,可现在这个好友,却真的迷上了篮球……   吴迪若不是天天碰篮球的话,他也不可能保持那样的命中率,这个高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防守很松,吴迪这小子在暑假里,可是跟人家打街球的正儿八经切磋的,他那蛮不讲理的干拔,简直无解!   这只能算吴迪解决战斗的常规手段而已,还有常规手段就是背身单打加转身后仰跳投,不过他要是真突破起来,能够拦住他的人很少,他甚至不用玩那种街球的花式,直接凭借自己的身体素质强吃对方就足够了。   场中唯一的一个看点王恒一走,一班中正在加油的同学,都有些待不住了。   而章冬雪整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了,她之前还在心中嘲讽吴笛“黯然离去”,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短短时间内,居然有这么多观众跟了过去!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难道自己穿着短裙黑丝,都不如人家吴笛穿着校服?   章冬雪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两相对比的落差感,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吴笛身上到底有什么魅力,居然能够吸引那样多的男人,明明自己比她耀眼多了!章冬雪很不甘心地想着。   不过很快,她在了解到最新的情况之后。不由松了了一口气,原来这些观众离开,不是因为女学霸吴笛,而是因为另外一个高一的风云人物吴迪!   对于这个七班的班长吴迪,章冬雪其实还是比较了解的,两人甚至在学校召集各班长领一些通知、校报时,有过交集。   吴迪给章冬雪的观感挺不错。首先当然是因为对方长得阳光帅气,笑起来的模样很爽朗干净,而这次月考对方那仅次于吴笛的成绩,也让章冬雪觉得异常佩服,若吴迪是普通的学霸那也就罢了,可对方除了学习之外,其他的能力也很出色。而且,对方的家世更是让她心动。   当然,章冬雪其实并不知道吴迪那真正显赫的家世,她大概只从一些传言中知道,吴迪的父亲是这个市的大市长,其他的却一概不知。   而很显然,在她看来,自己和吴迪完全就是“门当户对”,属于上等人,所以她作为校花级的美女。难得对吴迪笑脸相迎,就是想与对方拉近一下关系。   可章冬雪却不知道,吴迪这小子很记仇,他就记得当初这个女人在军训上针对吴笛,唱着吴笛原创的《隐形的翅膀》,却大言不惭地说吴笛不会唱歌,真是自我感觉太良好了!   在吴迪看来,其实吴笛在音乐上的造诣挺高。因为他每晚弹琴给吴笛听时,总可以听到对方的一些真知灼见……   所以吴迪对这个在学校中,因为各种活跃,名气已经超过吴笛的章冬雪。相当冷淡,他觉得章冬雪没有任何地方比得上吴笛。   他甚至为吴笛居然没有章冬雪名气大,而感到愤愤不平,仿佛他才是吴笛一样。   当然,对于吴笛的低调内敛,沉心于学习,他还是很乐意看到的,因为这才是他心目中憧憬的女孩。吴笛上了高中,整个人更加专注了,她是如此的热爱学习,以至于连以前自恋的心态都渐渐消失,在知识的海洋中,吴笛变得更加理性,她在渐渐改变自己以前的缺陷,这使得她缺少了人情味。   不过,章冬雪却没有察觉出吴迪的冷淡,在她看来,男人对她热情的目的,是为了讨好她,而男人对她冷淡,那只是在装逼,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吸引她而已。   如果这样的话,那她就装作被吸引了又如何?   听说吴笛与对方还有暧昧?   章冬雪不由握了握拳,暧昧又如何,若她捷足先登,这个吴笛会是什么反应呢?   一定会非常失落吧,毕竟这个吴笛就是下贱的贫民而已,肯定是因为太穷了,所以整天穿这种让人呕吐的单调校服,她那么积极地去为吴迪加油,还不是看上了人家的家世。   章冬雪在心里诋毁着对方,不过她从来不会将这种诋毁告诉别人,也不会去传吴笛的谣言,因为她显然也觉得对别人说这种话,会破坏她那热情大方的完美形象,怎么说她也是个形象非常光辉的班长。   况且吴笛在班级、学校里都与世无争,一心向学,就是想诋毁她,都没人会信。   章冬雪自己都没有发觉,因为她的各种活跃,而吸引了很大的火力,导致那些善妒的女孩,全去嫉妒章冬雪了,可又因为章冬雪的人缘与家世,而只敢对她笑脸相向。   至于吴笛,在那些女孩眼里,简直毫无存在感,一个只会死读书的女学霸,自带的学霸气场就让一干男生只敢仰望不敢接近,根本就没必要去嫉妒。   而这个章冬雪,则是在学校、班级中存在感爆表,对男生又挺亲切,成绩优等,收到的其他班男生的情书,都有一箩筐了……   章冬雪的到来,使得这块篮球场彻底成了最受关注的地方,正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篮球队员,激情四射。   章冬雪几乎一眼就定格在了吴迪身上,她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对方在篮球场上确实潇洒,无论是运球还是投篮,都显得很专业的样子。   不过在扣过一次篮之后,吴迪就觉得足够了,毕竟扣篮对他这个身高来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快攻时扣一下还不要紧,真要是去骑扣人家的话,被人使个坏那就倒霉了……   所以吴迪现在得分就是投篮,各种各样的投篮,曹无忧也开始开火了,他的投篮也很准。   于是,七班与三班的比赛,又是一场血淋淋的屠杀……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灌篮高手》]   在吴迪与曹无忧联手送上一场“篮球盛宴”时,周围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更是有好多来看帅哥的女生。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来围观的高二甚至还有高三的女生已经被压抑太久了,还是她们真的被阳光帅气的吴迪给征服了,以至于她们居然在场边整齐地大喊:“吴迪吴迪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这整齐的女声一喊出来,在场内听到这声音的吴迪,不由头皮发麻,芒刺在背,他显然又感受到了各种男生充满烧意的目光。   但他却下意识望向吴笛的方向,只见吴笛脸上神情淡漠如水,让他也不知道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其实心里挺矛盾,既想看到对方不满的样子,这证明对方显然也很在意他,又不想见到对方不满,因为她不开心的话,他也会难过的。   可惜,对方在想什么,他总是很难猜到,而他在想什么,对方却总是可以看穿,除了……   吴笛却是在想,这个小子这么能打篮球,又长得这么帅,不会这外国语高中的女生,也会自发成立了一个类似“流川命”的组织吧,每次他上场,就会有一群女生啦啦队什么的。   吴笛觉得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她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写一部有关高中篮球的小说,这个灵感除了来自现实以外,当然也来自那部经典漫画——《灌篮高手》。   不过,这《灌篮高手》经典归经典,可地点却发生在日本这个篮球不怎么样的国家。格局未免太小,在日本取得全国大赛冠军又怎么样,感觉不够劲道,可里面的那些日本高中生又被吹得神乎其神……两相对比,总有一种违和感。   而《灌篮高手》其实真正的精髓并不在于篮球,篮球只是个载体,让人感动的,则是篮球手们为了胜利而团结、拼搏的精神。因为篮球,他们成为好友,因为篮球,有人回头是岸,因为篮球,让人奋进!   这种正能量,可以说非常励志。而这正是《灌篮高手》极为值得推崇的地方。   除此之外,其中的各种搞笑情节也让人难以忘怀,主角樱木花道不仅是个天赋出众的篮球手,搞笑能力也特别强悍,特别是与他的樱木军团在一起的时候。   吴笛生出改编《灌篮高手》的想法时,准备将舞台放到这个世界的华夏,因为在这个世界。华夏的篮球,仅次于美利坚,甚至还在奥运会上还赢过对方,如果说美利坚的篮球是特别讲究身体素质的话,那华夏的篮球就是真正的技术流!   因此,华夏职业篮球联盟的收视率,可以说比美利坚职业篮球联盟的收视率要高,甚至有美利坚的大牌球星在华夏打球,因为他们想磨练更好的技术。   吴笛的心很大,《灌篮高手》仅仅就只有高中篇而已。若她来写《灌篮高手》的话,那肯定是三部曲,分高中篇、大学篇、职业篇。   高中篇玩的是热血,着重刻画人物,大学篇玩的是战术,反正华夏这个大学篮球联赛类似于吴笛那个世界的ncaa,而职业篇那就更容易了,把她那个世界的nba的某些年的发展写出来不就行了。将《灌篮高手》中的主角塞到nba里,还有那么多篮球竞技小说参考来着……   这如果有现实人物做参照的话,刻画出来的人物必定会非常丰满,说不定吴笛这《灌篮高手》三部曲一出。就会被无数球员、教练奉为经典呢。比如说拥有六十亿科密的科比什么的,其实流川枫和科比性格挺像吧,在偏执与不服输这一点上。   总之,她写这部书,除了有青春与热血以外,更侧重于竞技,她想要做到自己这部书写出来,读者们就没必要看其他篮球类的书了。   吴笛对此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她脑中的素材有很多,而她对自己的文字掌控力也很有信心,将其用自己的文笔写出来,绝对非常吸引人!   不过,在此之前,她肯定要对这个平行世界的篮球体制有深入的了解,哪怕是规则,或许都有些出入,为了让自己的书更加专业、接地气,她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先当上学校的篮球经理。   比赛终于结束了,七班获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吴迪在发现吴笛因为那一群为他加油的女生而“心不在焉”后,他的心里顿时变得十分忐忑,不过却还有一些莫名的得意——莫不是大神吃醋了?   他哪里知道,吴笛只是突然有了新的灵感而已,至于女生为吴迪加油,她表示喜闻乐见,她也很喜欢看到他闪耀着自己的光辉,至少比她当年要强!   她当年在高中就是个混日子的,倒是挺文艺小清新,不过也正因此而锻炼了她的文笔。   就在此时,吴笛便看到自己班的那位班长章冬雪,还有好多女生,拿着早已准备好的毛巾与矿泉水,向吴迪走去……   啧,这小子还真是艳福不浅嘛。吴笛撇了撇嘴,准备直接带着苏暖离开,她不会干涉吴迪感情上的事情,因为她对感情就看得很淡,她更注重的是自己本身的追求——这其实也正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之处。   吴迪见到了面带微笑的章冬雪,他必须得承认,这个气质清纯的女孩,确实与吴笛有些类似,而她的素颜也非常出色,也就是身材稍稍有些瑕疵而已。   可吴迪却也看到了吴笛离去的背影,他不由心中一凛,对这些女孩微笑着说道:“为什么只围着我,我们班可是还有好多帅哥的,比如这一位。”   吴迪直接将曹无忧这小子推了出来,将一群女孩扔在一边,然后向吴笛的方向追了过去……   章冬雪僵住了,她特意准备好的毛巾与矿泉水,根本就没有送出去的机会,再看到周围一群姿色一般的女生,她只觉得恶心极了。   章冬雪也是个有傲气的女生,这种三番五次被吴迪无视,让她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真是的,这个吴笛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另外一个吴迪这么专一,莫非原因就是他们名字读音一样?   但章冬雪却确实有韧性,很乐于竞争,她也瞄准了那个外国语高中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位,除了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以外,当然还因为这个职位可以展现她自己。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主动出击(第三更 480月票加更)]   篮球部经理其实是个比较虚的职位,真正要做的事情并不算多,《灌篮高手》中的那个彩子算是诠释了这个职位到底是做什么的,平时监督球员学习,管理球队的日常事务。   当然,彩子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拿纸扇打人的头了……   其实在外国语高中这两样都有别人管,监督球员是教练的指责,管理球队的日常事务一般是篮球队队长的责任。   所以真要说起来,篮球部经理的最重要的职责,是负责管理学校的啦啦队,由于啦啦队都是女生,所以当然要由女生来管理,但要是啦啦队队长强势的话,那啦啦队自然就轮不到篮球部经理来管了。   这样一来,篮球部经理显然就成了一个超级虚职了,而吴笛其实就喜欢虚职,因为不耽误她的学习,而她作为篮球部经理,还能系统地了解一下高中篮球联赛是怎么运作的,否则如何去改编《灌篮高手》?   照抄的话那简直就是找死了,因为她现在都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泥轰与她那个世界的日本,各种社会形态之类是否会有区别。况且在这个没有盗版的华夏,其市场要比泥轰大得多,改成华夏背景,那肯定可以增加代入感。   而现在篮球部经理也越来越算是一支高中篮球队的门面、领队了,往往在某些抽签仪式上作为代表去抽签,若是外国语高中能够取得省联赛的前两名,继而参加全国大赛的话,那这个篮球部经理的曝光率可想而知。   章冬雪就算不怎么懂篮球。但看到自己班的王恒、七班的吴迪与曹无忧这么猛,加上高二、高三的几个明星级别的球员,也觉得这一届的外国语高中,说不定能打入全国大赛呢?   这高中篮球嘛,最注重的应该就是个人能力了,毕竟是大都是业余球员。   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位,因为是虚职,所以可以说是非常民主。除了性别限定为女生年级限定为高一、高二以外,哪个女生都可以担任,前提自然是可以拉到选票,而这个选票也比较儿戏,是在校园论坛上投票的……   若你真的有本事能出动网络水军,那也是你的本事,这种虚职随你尽情去刷票好了。反正这个篮球部经理又没有什么工资拿。   由于刷票与收益不成正比,这自然就没有人会去做费力不讨好的事情,那些觉得自己长得不怎么样有自知之明的女孩,也不会去主动参选,这要真选上了,估计也真的没她什么事情了,抽签什么的漂亮的啦啦队队长也可以上啊……   章冬雪在了解到担任篮球部经理居然是这样一件民主的事情之后。整个人顿时就放心了,这民主讲究是宣传、口才、曝光度,她觉得自己在这几方面都很行。   那些其他校花级的美女,她觉得综合实力方面完全比不上她,她作为一班的班长、广播室播音员,这整个人的影响力,可不是那些局限于班级中的美女可以比的。   除了吴笛,不过她可不觉得吴笛会对这什么篮球部经理感兴趣,退一步讲,就算吴笛也想竞争这个篮球部经理。她也有信心击败对方!   吴笛在学校中的曝光度当然也很高,那是因为她是学生会副主席、高一的学生代表,总是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上发表讲话,可除此之外,她根本就没有任何存在感!   而这讲话又不可能每天都讲,只可能在盛大的活动上讲话,比如说接下来运动会结束后的闭幕式。可章冬雪基本上是每星期都会在广播室当播音员的,每次播音结束。她都会将自己的名字报一遍。   现在几乎全校的人都知道,一班的班长章冬雪,是个长相漂亮、声音甜美的广播员,每当晚饭之后。在校园中一边散步一边听着对方的声音,那真的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虽然有一些走读生都是直接回家吃晚饭,高一时也不要求上晚自习,所以也就听不到章冬雪的声音了,可外国语高中寄宿生远多于走读生。   章冬雪可不觉得,还会出现选班长时,那种让她丢脸的事情。   她越想就越觉得,在这件事上,若是吴笛能主动出来和她竞争就好了,在学习方面,她总觉得已经力不从心了,如果吴笛一直埋头学习,不干其他事情的话,那章冬雪发现自己想赢她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吴笛女学霸在学习上的成绩,压得章冬雪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也许,自己应该主动去邀请吴笛参加篮球部经理的竞选?章冬雪脑中忽然出现了这样一个念头……   没错,主动出击才符合强者本色!   章冬雪觉得这篮球部经理的竞选是反应校内人气的一种方式,甚至可以等同于校花选举!   若没有吴笛这样真正的对手参与,岂不是太过无趣了?   她竞选篮球部经理的最本质的原因,就是为了让自己更加耀眼,名气能够随着外国语高中篮球队的胜利而传扬出去,若是可以踩着吴笛上位,那便说明她的含金量非常足!   韧性十足的章冬雪还真的不信了,自己在校内的人气绝对要比吴笛高,这就说明她的综合素质要比吴笛高!   成绩好又怎么样,应试教育下的失败产物而已,只有穷人才适合应试教育,现在是素质教育的时代了!   章冬雪这个时候自信心又无限提升了,刚刚被吴迪拒绝那只是一桩小事,在她看来,自己只要击败女学霸吴笛,证明自己是外国语高中当之无愧的第一校花,那就是她最荣耀的时刻了……   到时候那个讨厌的吴迪一定会后悔的,谁让他选择了一个除了读书、当吉祥物,其他什么都只是一般的吴笛。   这一次,章冬雪决定先将自己的竞选计划书弄好,不论能不能邀请到吴笛参加这次竞选,她一定要保证万无一失!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她绝不会让超出她计划之外的事情发生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章冬雪在追求完美的执着方面,不比吴笛要差!   她的目的甚至比吴笛更明确,她要出名,她要享受更多人的追捧,她认为这才是完美的意义所在。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民主的选择(第四更 510月票加更)]   “你说你要竞选高中篮球部的经理?”吴迪那帅气的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他手上拿着的一瓶运动饮料,是从吴笛手上死皮赖脸抢过来的……   不过吴迪却认定了这饮料就是给他准备的是,只是这个傲娇女王不好意思承认而已。   “那当然。”吴笛回道,她的目的很明确,她想写一部经典的包含青春、热血、搞笑、篮球与竞技的小说,她甚至都非常期待《灌篮高手》中的那群经典人物,进入大学篮球、职业篮球圈会是怎样的展开?   这些都是《灌篮高手》漫画不曾画到的,而众所周知,日本高中生其实才是最逆天的物种……   而她改编的《灌篮》三部曲一出,将让一切篮球竞技小说无路可走!   这个时候,夕阳西下,天边的晚霞显得异常火红,校园内还充斥着各种喧闹之声,这就是运动会时的校园。   苏暖依旧和吴笛手牵着手,十指紧扣,在吴迪与吴笛交谈时,她其实都是处于发呆的状态,从来不会打扰这两人。   苏暖确实比较单纯,她甚至都不会像其他闺蜜那样,去八卦自家好友与这个男生之间的关系。   可吴迪却在心里嫌苏暖就是个电灯泡,他当然更喜欢与吴笛独处,这样的话,说不定还能享受女王大人的言语的“爱的鞭挞”……   而有苏暖在的话,吴笛显然是一副淡漠如水的样子,从来不会露出一丝对吴迪的其他态度,她只当吴迪算是自己一个关系不错的男性朋友。   作为改造、调教他的代价。她使唤起他来真的很顺手。   不过吴迪也知道,像自己这种在外人眼中的“搭讪男”其实有很多,往往是在下午最后一节活动课之后,学生们纷纷涌向食堂时,总是会有一个男生与两个女生的组合,其中一个男生在厚着脸皮与自己心仪的女生说话,而另一个女生则是这个女生的闺蜜。   如果是以前的吴迪,脸皮定然不会这么厚。但经过了吴笛调教之后,吴迪的脸皮完全厚起来了,况且,他现在的追求很明确,想做一个掌权的政客,这政客脸皮不厚,谁厚?   可能前一刻这位政客还在许诺你什么。但下一刻,因为有更好的选择,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那他就可以踢开你。   在旁人看来,这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可能很酷,但若是被政客玩弄的当局者,那就要哭了。   华夏的政客们。显然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人,其实其他大国尤其是美利坚的政客们也不差。   或许有人觉得那些权贵资本主义国家,或者说是普选式民主国家中的政客,只是财团推出来的傀儡,但事实上,真正有能力的政客,可以将财团玩弄于鼓掌之中。   因为政客是权力的第一支配者,而资本,仅仅只能做到影响权力的地步。   在这个越发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哪里都充斥着权力与资本的斗争。   “为什么?难不成是为了我?其实我并不打算进篮球部的。”吴迪的话语中带着一丝自得。   吴迪当然是有自得的资本的。今日屠杀三班的一战,他可是出尽了风头,引得几乎全场女生的追捧,让曹无忧这个带着黑眼圈的游戏宅在场上喋喋不休地骂着,其实这个曹无忧还真的有些话痨,不仅是在现实中,他在玩网游时,也超喜欢玩长篇大论的文字攻击。   曹无忧这人其实也有些蹭得累。表面上总是喜欢损吴迪,各种诅咒他现充就该烧什么的,可其实他自己根本也就是个很受欢迎的现充、人生赢家啊……   拥有英俊的外表,做电子、游戏产业的大资本家子弟。玩个网游随便砸个十几万都不带眨眼的,每天吃吃睡睡玩玩游戏还能保持全校前五十的成绩,身上还自然而然散发着一种忧郁帅哥才有的气质,曾被校花级的美女倒追过,然后因为依旧沉迷游戏而被甩……这简直就是花样作死的典型人物。   “你进不进篮球部关我什么事?这个篮球部经理,我当定了!”吴笛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   “啧……果然我还是超喜欢篮球的,经理,我想打篮球啊。”吴迪见风使舵的本领,算是愈发精通了。   其实他一开始说不想参加篮球部也是事实吧,毕竟训练什么的,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篮球对吴迪来说,只能算是比较重视的爱好之一而已,平日里随便玩玩,并没有想要去参加校篮球队,为学校争光的想法。   不过既然吴笛要去当这篮球部的经理,那他自然要凑过去了,将胜利献给吴笛,将荣耀献给女王,这才是一个骑士的职责!   这还可以多正面接触接触吴笛,继续提高两人的亲密度,他何乐而不为呢?   “对了,你可能还不知道吧?篮球部经理可不是校方高层直接任命的,而是校内同学们选举的,你真的有信心可以被选上?”吴迪问道。   吴笛皱了皱眉,她今日才只是有这么个意向,还真没有去具体了解如何得到这个职位,但总之她会尽自己努力去争取的。   如果是竞选的话,那肯定不能像现在这么低调了,而是要去主动展现自己,否则谁会选一个印象中刻板的女学霸去当篮球部经理?   过后还是好好计划一下吧,吴笛在心中想着,若最终没当上篮球部经理,那她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了解这个华夏高中篮球联赛,就是怕自己写出来的文不真实,她觉得写文能够让人有代入感的话,最重要的就是合理、真实。   “总之我会尽力而为的。”吴笛这样说道,只不过她的底气稍显不足。   “我当然知道你的作风,要不要我帮你?”吴迪提议道。   “没必要了,其实这要是按照民主的选举,我可能真的没有什么优势,不过我只要付出我的努力去做就行了,但有的时候也不是努力就有回报的。”吴笛显得很豁达,她的目的不在于这个职位本身,而在于其他。   吴迪点了点头,他总是非常尊重女孩的选择。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为第一校花正名(第五更 为萌主【炼金学徒】加更)]   田径运动会差不多举办几天就结束了,而这个高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却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因为它是在每个星期六下午举行的,不可能一口气就比完了。   在比赛结束后,吴笛还作为颁奖人员对获得胜利的运动员们颁发奖牌,毕竟她也是学生会副主席。   这些运动员发现居然是吴笛来给他们颁奖,自然觉得十分荣幸,在近距离观察吴笛的模样时,他们不由在心中暗暗赞叹,这个女孩的肌肤可真的不错,保养得实在太好了。   在田径运动会的闭幕式上,还颁发了班级的奖项,一班在总积分上仅仅只获得了三等奖,不得不承认,大多数成绩好的学生,在体育方面略差。   倒是吴迪的七班,居然在积分上获得了一等奖,该说这群权贵子弟果然精力旺盛吗?   闭幕式上,吴笛依然作为高一的学生代表、学生会副主席发表讲话,表现继续中规中矩。   章冬雪在下面看着在主席台上木偶一般的吴笛,心里觉得这个女孩可真是无趣之人,那些与吴笛一个初中的,比如说她的闺蜜周琪,把吴笛的才华吹上了天,可章冬雪却越来越觉得,这个吴笛除了会读书以外,其他的根本就不行嘛!   章冬雪在一班中既是班长,又是班级里的语文科代表,她听闻吴笛是个大才女,尤其是在古文方面,可章冬雪在看完吴笛的语文作文之后,顿时就觉得,这个所谓的才女。除了写得一手好字,这完全就是标准的议论文格式,立意也太过平庸了。   章冬雪甚至觉得,若非吴笛有那么一手好字,这作文水平怕也就和她差不多,而她的作文水平很一般,否则她绝对会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才女的角色,她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来表现自己。以收获别人尤其男生们的追捧。   倒是班上那位名叫梁凉的才子,作文上确实有两把刷子,她看了梁凉那犀利的文字后,对他的才华也颇为佩服,可她却不知为何,梁凉这次作文分数却不高……这次梁凉月考的总分在班级倒数第一,他在理科上。真的不行。   也不是说梁凉不努力了,只能说他的技能点都点在了文学才华上。   梁凉虽然有才,可因为上次选班长的事情,导致她在心里恨上了这个很傲气的才子。   在渐渐认定吴笛除了学习之外,别无所长之后,她愈发想要邀请吴笛参加那个篮球部经理的竞选了,她甚至想将这个篮球部经理的竞选与选校花这件事等同起来。www.lishu123.com   一般来说。这学校里的校花,往往是众说纷纭的,外国语高中历届美女有很多,可却总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校花,那位古板的孔校长,绝不会搞什么校花竞选。   外国语高中也不能像某些小说里那样,有个校花榜,还有什么四大校花十大美女之类的东西,倒是在大学里,有一个大学校花评选的网站——facejoking。它搞了一个各大学校花的投票。   可惜这个facejoking并不具备权威性,它充分说明了一点,校花可以不漂亮,但不能没名气,其中有大多数“校花”居然是知名演员、歌手……   这显然是因为越是曝光度高的“校花”,知道她的人越多,自然就有更多的人去为她投票,那些异常低调的美女。却被人遗忘在了角落。   甚至还有不少网民将一些明明长得不怎么样的女生刷上去报复社会,这显然也是一种逆反心理——什么女神,什么高富帅,都是狗屁!   章冬雪作为一名校花级的美女。自然是想要为自己正名的,她觉得,也许自己仅仅将吴笛拉进来格局实在太小了,高一可是还有几个长相并不比她差的女生呢,高二也有,为何不把她们都拉进来呢?   章冬雪越想就越觉得心潮澎湃,对她来说,这什么篮球部经理也不是她的主要目的,她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让自己凌驾于外国语高中的所有女生之上,这才应该是她,永远闪耀的章冬雪!   章冬雪因为考虑这样一件“大事”,使得她在这月考、运动会后的班会上,都有些心不在焉,作为班长,她主持起班会来可以说是游刃有余,可这次却磕磕绊绊的。   这次班会,主要是总结月考的成绩,运动会的班级表现,其中当然要表扬一些人,提醒一些还没有进入高中学习状态的人。   吴笛作为学习委员,全校第一的女学霸,还会在班上讲述一下自己的学习经验,以供全班同学学习。   其实吴笛要说经验吧,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认真学、努力学而已,吴笛的学霸体质,可以保证她完全沉心于学习之中,这个专注力非常惊人,学习效果当然也很不错,对于吴笛这种将学习当作享受的人,哪个同学能赶上呢?   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学习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   班主任邱老师自然也在班会上发言了,这吴笛全校第一的成绩,让他面子上很有光,这心中自然是非常欣赏这个认真学习的学生的,而吴笛在教室里又安分,很遵守纪律,这样的标准好学生,他作为老师,又怎么可能不欣赏?   而对章冬雪这个班长,邱老师也觉得真的很能干,学习成绩嘛,虽然比入学时稍稍有些退步,可在班级里依然名列前茅,年纪一百多名在外国语高中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虽然达不到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的高度,但一流的名牌大学,相当于吴笛那个世界的“985”那绝对是可以考进去的。   原本这位邱老师对吴笛、章冬雪这样的校花级美女,其实是心怀芥蒂的,怕影响班级里的男生嘛,这都是一群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正是年少慕艾之时,心思都放到美女身上,那肯定不行。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两个漂亮的女学生对整个班级产生的影响都是正面的,甚至可以说是配合得天衣无缝——吴笛在学习上给全班同学做榜样,章冬雪将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而一班因为有章冬雪这么一个能干的班长,在整个学校也已经颇有名气了。   如果这个世界有《三国演义》的话,那邱老师一定会这样感慨,卧龙、凤雏,二者得一,可安天下,今吾二人兼得,大事可成矣……   其实诸葛亮与庞统,哪有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和谐。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随你打扮(第六更 为萌主【爱在微风细雨中散步】加更)]   运动会过后,外国语高中终于放假了,不得不承认,这个城市两所最好的高中,对学生的学习抓得很紧,像外国语高中隔壁的圣心公学,每个星期的双休日是必定放假的。   吴笛是个很善于调节自己生活的人,她虽然特别喜欢学习,可以看书看一整天,可她显然也觉得这样的生活是不正常的,既然是周末,那就应该做些其他事情放松一下。   而她更觉得,王静姝这个小姨,简直已经患了重度的网络依赖症,整天待在家中,除了码字以外,就是沉迷在二次元世界里,要不就是玩网游……   这个世界华夏网游的制作水准,还是非常高的,将其称之为亚洲第一的网游制作国也不为过。   当然,这个世界还没出现那种什么头盔式的网游,而是依然要靠键盘、鼠标玩的网游,不过在自由度与可玩性上,确实很高,让人仿佛真的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还有的网游则是剧情非常动人。   总之,这个世界的网游,绝对值得一玩。   由于正版意识较强,所以自然很少出现那种摆明就是圈钱的坑爹的道具收费的所谓免费网游,而基本上都是点卡收费的网游,因为点卡收费的网游,是比较平衡的,道具收费的网游,可能大部分都是超级人民币玩家的游戏。   当然,对于人民币战士来说,管你什么网游,只要不是特别讲究操作的,那他玩什么网游都会很强。毕竟网游是要赚钱的嘛,当然要照顾人民币战士,像点卡收费类网游,他就可以直接卖点卡换网游中的金币,要不就是直接向工作室收购金币或者订制武器装备什么的。   自从吴笛劝王静姝当人民币战士之后,虽然王静姝当时否决了,可在吴笛的坚持下,她终于开始了自己的人民币战士之旅。可惜她也就是个小r,她给自己定了个上限,那就是对网游的总投入不能超过一万元……   王静姝也理由十足,不是当不了巨r,事实上,她现在写《盘龙》的收入可真的不菲,虽然她坚持要打一半钱给自家小外甥女。可就算是剩下的一半,她花费一小部分投入到网游上,就能轻轻松松搞一身神装,然而她认为这样玩游戏的话,就没意思了。   如果说玩单机游戏,开外挂作弊或是输入指令作弊就会失去乐趣的话,那玩网游花个数十万将一切都弄到顶尖。可以随意虐人,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但她稍微投入一些点卡之外的钱去玩网游后却发现,居然还会有产出,然后就觉得特别有意思,若能达到收支平衡,那她就会特别有成就感。   吴笛反正无法理解王静姝到底是什么心态,因为她确实对网络游戏不感兴趣,大概是觉得那太浪费时间了吧。   她现在特别感兴趣的,无疑就是写作、绘画、唱歌,这些都是能让她感受到愉悦快乐的事情。她想要将它们做得更完美。   运用前世的作品素材,两世的生活阅历,所查的各种资料,通过自己的文笔,改造成适合这个世界的文学作品,在她看来,是一件让自己愉悦的事情,而通过自己的书籍。影响更多的人,治愈更多的人,亦是她的追求之一。   她所改编的华夏版的《秒速五厘米》,其实差不多快要完成了。但按照吴笛的性子,那肯定是要反复修改的。   “小姨,别总是待在电脑前啦,要不我们一起出去看个电影什么的吧。”怀中抱着黑猫琉璃的吴笛,在王静姝电脑旁边说道。   “在电脑上直接付费看电影就不就行了嘛?还比电影票便宜……”王静姝的回答简直就是标准的宅式回答。   “必须出去走走了,不能老待在家里,那会腐朽的!”吴笛劝道。   “离开电脑我就像没法呼吸一样,会死的……”王静姝可怜兮兮地说道。   所以说你的生命别像软软那样廉价啊!   “如果你愿意陪我出去的话,那我随你打扮!”吴笛只能祭出这个大杀器了……   果然,王静姝一听,立马放下了自己耳机,两眼就像放着绿光一样看着吴笛,她惊喜道:“真的?”   “真的啦!不过我必须要说的是,暴露太多的衣服我绝不穿,那太羞耻了,而且现在也是秋天了。”吴笛一边摸着黑猫的小脑袋,有些咬牙切齿地说道。   可不知为何,她心中有种莫名的悸动,因为她在自己打扮自己时,给人的感觉,都会显得特别端庄、素雅、清纯,还会增添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饰物来点缀自己,大概她心目中完美的自己,就该是这样的……   而小姨王静姝浸淫二次元界多年,谁都知道,一入宅门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也不知小姨会怎样打扮自己呢?   吴笛其实骨子里是具备一些猎奇的恶趣味的,只是因为被她刻意压制着而已,有时候太令自己完美了,心理肯定也会有着沉重的负担,适当地利用一些猎奇的方式发泄一下,才能愈发让自己完美!   王静姝很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虽然之前也吴笛也同意让她打扮,可却从来没有用她的打扮出门过……   她非常激动地开始翻出她除了电脑以外最受重视的其他物品,那就是各种各样的cosplay服装,她花在这上面的钱,可比什么网游要多多了,这应该算是她最大的开销了,但她这是心甘情愿的。   不得不说,其实越专业的cosplay,所要花费的钱也越多,王静姝还好,只是将钱花在一些二次元的衣服上,不会去弄那些发型、道具什么的,她只是审美比较接近二次元而已。   而很显然,吴笛本身的条件,真的太适合二次元的打扮了,王静姝买的好多哥特萝莉装,几乎都是为吴笛准备的,这些服装其实穿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的哥特萝莉装,看起来就是比较复杂精致一些的连衣裙而已,吴笛完全可以驾驭它们。   王静姝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狂热神情,仿佛真的燃了起来一样,而一边抱着黑猫的少女吴笛,心中都有些后悔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 [正文 六更爆发!!!求推荐 订阅 月票!!!]   六更送上,大家将各种票票砸过来吧!!!   当然我还要反思一下,最近的情节自己也感觉有些平淡了,主要我还是个新手,上架后有些掌控不住节奏,而且不想塑造一些专门给主角打脸的反派,而是想把每个配角都塑造得有血有肉一些,不过现在感觉还是笔力不是很足,非常对不起!!!   还有,我也要向真诚向我提意见的书友们道歉,我感觉自己确实自我膨胀的太厉害了,毕竟第一次在点娘就有这样的成绩,让我有种想要在点娘成功也不过如此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是要不得的,希望大家继续向我提意见,我绝对是看书评区的~~~~   最后,还是求推荐票、订阅、月票!!!接下来的情节我会好好构思,争取能够有更多的爽点、**!!!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为第一校花正名]   田径运动会差不多举办几天就结束了,而这个高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却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因为它是在每个星期六下午举行的,不可能一口气就比完了。   在比赛结束后,吴笛还作为颁奖人员对获得胜利的运动员们颁发奖牌,毕竟她也是学生会副主席。   这些运动员发现居然是吴笛来给他们颁奖,自然觉得十分荣幸,在近距离观察吴笛的模样时,他们不由在心中暗暗赞叹,这个女孩的肌肤可真的不错,保养得实在太好了。   在田径运动会的闭幕式上,还颁发了班级的奖项,一班在总积分上仅仅只获得了三等奖,不得不承认,大多数成绩好的学生,在体育方面略差。   倒是吴迪的七班,居然在积分上获得了一等奖,该说这群权贵子弟果然精力旺盛吗?   闭幕式上,吴笛依然作为高一的学生代表、学生会副主席发表讲话,表现继续中规中矩。   章冬雪在下面看着在主席台上木偶一般的吴笛,心里觉得这个女孩可真是无趣之人,那些与吴笛一个初中的,比如说她的闺蜜周琪,把吴笛的才华吹上了天,可章冬雪却越来越觉得,这个吴笛除了会读书以外,其他的根本就不行嘛!   章冬雪在一班中既是班长,又是班级里的语文科代表,她听闻吴笛是个大才女,尤其是在古文方面,可章冬雪在看完吴笛的语文作文之后,顿时就觉得,这个所谓的才女,除了写得一手好字,这完全就是标准的议论文格式,立意也太过平庸了。   章冬雪甚至觉得。若非吴笛有那么一手好字,这作文水平怕也就和她差不多,而她的作文水平很一般,否则她绝对会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才女的角色,她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来表现自己,以收获别人尤其男生们的追捧。   倒是班上那位名叫梁凉的才子。作文上确实有两把刷子,她看了梁凉那犀利的文字后,对他的才华也颇为佩服,可她却不知为何,梁凉这次作文分数却不高……这次梁凉月考的总分在班级倒数第一,他在理科上,真的不行。   也不是说梁凉不努力了,只能说他的技能点都点在了文学才华上。   梁凉虽然有才,可因为上次选班长的事情。导致她在心里恨上了这个很傲气的才子。   在渐渐认定吴笛除了学习之外,别无所长之后,她愈发想要邀请吴笛参加那个篮球部经理的竞选了,她甚至想将这个篮球部经理的竞选与选校花这件事等同起来。   一般来说,这学校里的校花,往往是众说纷纭的,外国语高中历届美女有很多,可却总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校花。那位古板的孔校长,绝不会搞什么校花竞选。   外国语高中也不能像某些小说里那样。有个校花榜,还有什么四大校花十大美女之类的东西,倒是在大学里,有一个大学校花评选的网站——并不具备权威性,它充分说明了一点。校花可以不漂亮,但不能没名气,其中有大多数“校花”居然是知名演员、歌手……   这显然是因为越是曝光度高的“校花”,知道她的人越多,自然就有更多的人去为她投票。那些异常低调的美女,却被人遗忘在了角落。   甚至还有不少网民将一些明明长得不怎么样的女生刷上去报复社会,这显然也是一种逆反心理——什么女神,什么高富帅,都是狗屁!   章冬雪作为一名校花级的美女,自然是想要为自己正名的,她觉得,也许自己仅仅将吴笛拉进来格局实在太小了,高一可是还有几个长相并不比她差的女生呢,高二也有,为何不把她们都拉进来呢?   章冬雪越想就越觉得心潮澎湃,对她来说,这什么篮球部经理也不是她的主要目的,她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让自己凌驾于外国语高中的所有女生之上,这才应该是她,永远闪耀的章冬雪!   章冬雪因为考虑这样一件“大事”,使得她在这月考、运动会后的班会上,都有些心不在焉,作为班长,她主持起班会来可以说是游刃有余,可这次却磕磕绊绊的。   这次班会,主要是总结月考的成绩,运动会的班级表现,其中当然要表扬一些人,提醒一些还没有进入高中学习状态的人。   吴笛作为学习委员,全校第一的女学霸,还会在班上讲述一下自己的学习经验,以供全班同学学习。   其实吴笛要说经验,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认真学、努力学而已,吴笛的学霸体质,可以保证她完全沉心于学习之中,这个专注力非常惊人,学习效果当然也很不错,对于吴笛这种将学习当作享受的人,哪个同学能赶上呢?   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学习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   班主任邱老师自然也在班会上发言了,这吴笛全校第一的成绩,让他面子上很有光,这心中自然是非常欣赏这个认真学习的学生的,而吴笛在教室里又安分,很遵守纪律,这样的标准好学生,他作为老师,又怎么可能不欣赏?   而对章冬雪这个班长,邱老师也觉得真的很能干,学习成绩嘛,虽然比入学时稍稍有些退步,可在班级里依然名列前茅,年纪一百多名在外国语高中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虽然达不到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的高度,但一流的名牌大学,相当于吴笛那个世界的“985”那绝对是可以考进去的。   原本这位邱老师对吴笛、章冬雪这样的校花级美女,其实是心怀芥蒂的,怕影响班级里的男生嘛,这都是一群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正是年少慕艾之时,心思都放到美女身上,那肯定不行。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两个漂亮的女学生对整个班级产生的影响都是正面的,甚至可以说是配合得天衣无缝——吴笛在学习上给全班同学做榜样,章冬雪将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而一班因为有章冬雪这么一个能干的班长,在整个学校也已经颇有名气了。   如果这个世界有《三国演义》的话,那邱老师一定会这样感慨,卧龙、凤雏,二者得一,可安天下,今吾二人兼得,大事可成矣……   其实诸葛亮与庞统,哪有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和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白丝美腿]   镜子前的吴笛,被王静姝要求穿上各种各样的二次元服装,从一些名门女校的短裙校服,到哥特萝莉装、女仆装等,待到吴笛看到什么**围裙、连体泳衣、乳胶衣都拿出来时,她羞红了脸,大声拒绝道:“小姨你这个笨蛋!我绝不会穿这些的,哪怕是在家里!”   王静姝看到吴笛那副鼓着嘴羞红脸的样子,不由开心道:“太可爱了,笛笛,抱抱……”   她将吴笛搂入怀中,抚摸着她那头飘逸柔顺的黑发,感觉实在太妙了,少女就像是一个柔软的抱枕一样,身上还带着那淡雅悠远的体香,实在是一种享受。   安抚下自家小外甥女的情绪后,王静姝显然也觉得不能给自家小外甥女穿太激进的衣服,总是要慢慢来的嘛,这个笛笛,太纯啦,必须要慢慢调教……   最终,在两人的讨价还价之下,吴笛穿上了一身黑色的哥特萝莉装,也就类似于一身黑色的做工却很精致华丽有很多蕾丝的连衣裙,这个裙摆超过了膝盖,吴笛那两条光洁的美腿的小腿部分暴露在了空气中。   这个时候,王静姝终于拿出了最画龙点睛的事物——丝袜,本来春、秋两季就是穿丝袜的最佳季节,此时不穿,更待何时?   不得不承认,王静姝所收集的丝袜种类有很多,什么连裤.袜、过膝袜、吊带袜、短丝袜都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更是数不胜数,毕竟二次元的妹子几乎都有穿丝袜。   现在天气还不算冷,自然不可能给吴笛穿棉袜,那并不舒适,果然还是薄丝袜最合适了。   “白丝还是黑丝?”吴笛问道。她其实也早就想穿丝袜了,因为她觉得穿丝袜的女孩很具有诱惑力也很符合她的审美,“果然还是黑丝,很少见到有穿白丝的女孩,除了在一些写真照里。”   “大错特错!”王静姝看着吴笛那完美的腿型,纤细而不失肉感。眼中带着羡慕的神色,她的两条长腿虽然也不错,但在腿型上,却没有自家小外甥女这么出色,她甚至觉得吴笛走路的姿态,都将她的美腿展现得淋漓尽致。   见到吴笛露出疑惑的目光,王静姝用一种严肃的语气解释道:“黑丝,确实很受女孩的欢迎,我也很喜欢黑丝。它的效果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简单粗暴,驾驭它的难度很低,只要不是太丑,腿型不是太差,无论怎样的女人都能驾驭黑丝。黑色的丝袜、吊带袜、内裤……已经成为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文化符号。”   “而白丝则正好相反。它对使用者有着极高的要求,腿要长、要细、要白,当然也有特例比如深色系的肌肤穿上白丝和白皮肤穿黑丝一样可以突出反差美……但最重要的是皮肤要好。气质更要清纯动人,只有百中无一的女人才能真正驾驭白丝。将它的魅力发挥到极致!”   “所以笛笛你说的没错,大街上总是看到女孩穿黑丝,少有穿白丝的,而只有在写真照上看到女孩穿白丝,也正是因为如此……但是,笛笛。你就是百中无一的可以驾驭白丝的极品美少女啊!”   吴笛总觉得小姨在说这句话时,有些像是在传教,或是骗子拿出所谓的武林秘籍告诉还流着鼻涕的小屁孩——你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拯救世界的责任就交给你了!   王静姝一边说着,一边将吴笛的美腿抱住。将自己的脸颊贴在吴笛那白皙光滑的大腿上,使劲地蹭着,一副非常满足的样子,像是在使用她的宝贝一样。   吴笛看到除了黑丝、白丝以外,还有更具诱惑力的紫色丝袜,以及黑白条纹、黑白格子之类的样式,这时她也算是被王静姝的丝袜理论吸引了,她忍不住问道:“那除了黑丝、白丝以外的其他的袜子有什么说法吗?”   王静姝依然侃侃而谈:“那当然,除了最经典的黑丝白丝以外,过膝袜、长筒袜、包括最普通的棉质短袜,只要穿的人合适,以及处在特殊的情景语境下,都可以发挥出强大的魅力,比如就日常来说,比较俏皮的棉袜很适合你,当然,黑白条纹、黑白格子,过膝袜在短裙下露出十二厘米的‘绝对领域’其实也非常经典!”   “总之,无论笛笛穿什么,都是最棒的!女孩可不是因为有萌点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有萌点呐!”王静姝说出了真理。   吴笛听着也挺开心,她也许并不在意其他人的评价,可小姨王静姝那可不算其他人,而是她真正的亲人,能够听到她所在意的人的称赞,她就觉得十分满足。   最终吴笛在王静姝的要求下,穿上了白色的连裤.袜,正好与她黑色的连衣裙相配,而吴笛的发型,则被王静姝弄成了双马尾,脖颈处系上了丝带,自然地分叉在吴笛的胸前,有些像文静时的时崎狂三。   不得不说,其实这样的双马尾是比较少见的,一般双马尾给人的感觉是俏皮可爱,但吴笛的这种双马尾,却给人一种端庄大方的感觉。   吴笛在穿白丝袜的时候,王静姝早已开启了手机的摄像功能,拥有完美腿型的女孩,慢慢地穿上丝袜的动作,该是多么诱人!   吴笛好像还真的是第一次穿这种完全包裹住自己两条美腿的丝袜,那种被柔软的丝质物包裹住的感觉,其实让她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有一种异样的快感,她想,她好像真的喜欢上这种穿丝袜的感觉了,既美观又舒适。   “完美!”王静姝打了一个响指,然后将摄像模式切换成拍照模式,开始从各个角度拍这个仿佛就像是从二次元走出来的萌妹子。   吴笛整个人被王静姝要求像一只母狗一样趴在那儿,翘着自己被白色的连裤袜包裹着的圆润臀部,脑袋贴在床上,羞红着脸对王静姝说道:“为什么要把我摆成这样羞耻的姿势啊小姨?”   王静姝两眼放光地看着这个样子的吴笛,透过那一层白丝,她看到了里面的黑色蕾丝内裤,鼓鼓的,似乎还散发着一种魅惑的味道,她立马疯狂拍了起来……   她轻轻拍着吴笛那柔软的屁股,揉捏了一下,一脸得意的微笑:“你可是答应我任我摆布的哟,其实你做出这样的举动,内心一定很兴奋?”   看着这种姿态的吴笛,王静姝觉得自己如果是男人的话,绝对无法把持住的,果然自家小外甥女最适合从后面……咳咳,快停止这种想法!   吴笛一下子坐了起来,整个人呈“鸭子坐”的方式坐在床上,脸上气鼓鼓的,白里透红的肌肤是那样娇俏可爱,她微微抬起下颚,用她那纤细的食指指着王静姝,大声反驳道:“怎么可能兴奋啊?小姨你这个笨蛋、变态!我可是最完美的淑女!”   “果然这个时候的笛笛就是最可爱的了!真是不坦率呢……”王静姝一脸满足第说道。   又折腾了一会后,吴笛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颊上戴了一个装饰用的大黑框眼镜,不过却没有镜片,这完全衬托出了她的书卷气,简直就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虽然身上的黑色的华丽精致蕾丝很多的连衣裙,被王静姝称之为哥特萝莉装,但以她这个非二次元迷的角度来看,其实这就是黑色的公主裙,穿出去并不算太出格,看来小姨还是比较靠谱的嘛……靠谱个屁啊!   想到刚刚任王静姝摆布的样子,吴笛就觉得非常丢脸!   她才不承认自己会兴奋呢……哼!   此时,吴笛双手握在一起,自然下垂着,很是淑女地对着镜子微笑了一下,嗯,依然是这样完美,她在心中对自己称赞道。(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跟踪狂]   比起吴笛的华丽装束来说,王静姝的打扮就比较成熟典雅了,她现在基本上已经将吴笛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她自然要把自己打扮得成熟一些,却不知吴笛在心里也是将她当成孩子一样照顾的。   好吧,吴笛与王静姝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奇特,不过她们之间互相扶持,确实让人觉得十分温馨。   王静姝穿上了黑色的丝袜,她的身材确实不错,那两条紧紧并拢的黑丝美腿,甚至比吴笛给人的感觉还要性感,毕竟吴笛的连衣裙遮住了膝盖,只是露出小腿,而王静姝却是穿着短裙黑丝高跟的经典搭配,极能引起男人生理反应的那种。   比较有趣的是,王静姝身上的衣服,反倒是吴笛给她买的了,虽然吴笛不认识这个世界的奢侈品,但她会使用度娘,她其实挺会为女人着想的,怎么说她的泡妞经验还是很丰富的,所以她花了几万元给王静姝买了一身名牌。   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王静姝穿上这一看就很上档次的衣服后,再加上她那出门就从二次元状态转化为三次元状态的特技,她整个人就像成了豪门贵妇人一样,带着自己的沉迷于二次元的小公主出来体验庶民生活……   没错,吴笛穿着黑色公主裙使得她愈发年幼,完全从少女退化成了萝莉,而王静姝的这个打扮,则使得她更加成熟,两人走出去,就像是一对真正的母女。   王静姝自己却还不知道自己穿的是什么品牌,她不懂这些。也对这些奢侈品不感兴趣。   而吴笛这次的衣服搭配,简直就戳中了那些沉迷二次元的宅男们的g点,哥特萝莉装什么的,那些人根本就毫无抵抗力,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静姝的审美和那些宅们应该是大同小异的。   “该买车了啊。”走下楼后的吴笛,对王静姝说道。   “买车?诶……我不会开啊。”王静姝这个死宅哪里会开什么车,而她也是贫苦出身。也就坐过亲戚们的那些二手车。   其实要说汽车的话,在华夏已经非常普及了,怎么说也是堪比美利坚的现代化工业大国,华夏有着自己的汽车工业体系,它造出来的跑车、豪车,不比什么欧美差,但那依然是属于有钱人的玩物。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哪些人该使用怎样物价的产品,那自然分得清清楚楚。   吴笛与王静姝的出身算是最底层的,在没有依靠写文、卖歌赚钱之前,她们两人的存款大概可以买一辆二手车,可谁都知道,除了车以外。其他什么保养、油费等其实才费钱,不是说车买来之后就万事大吉了,越是名贵的车,在各方面就越费钱。   现在有不少负担不起豪车,却又想过把豪车瘾的中产阶级们,基本上都是租豪车开,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吴笛其实想说她会开车,而且开得很豪迈,前世怎么说她也是个二世祖,也曾年少轻狂过。什么香车美女,她也都爱玩,曾看过动画《头文字d》,飚起车来那叫一个激情四射,奈何里面却是各种ntr,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表现真正赛车手的爱,是不需要的女人的,只需要车。   她曾结交过的一个京城高官的儿子。他也特别喜欢飚车,曾带着两个美女玩双飞,却在某次飚车中车毁人亡,而他的父亲也受到了牵连……   大概在这之后。吴笛就不敢再玩得太嗨了,虽然她骨子里,依然存在那种寻找刺激的因子,毕竟她是个非常喜欢取悦自己的人,而飞速开着跑车在深夜狂飙,显然特别刺激。   “那就去学呗。”吴笛建议道。   “不要啦,在家里多好,还是网络有意思。”王静姝的死宅式的回答并没有超出吴笛的意料。   吴笛叹了一口气,只能这样说道:“我想买车,但我年龄肯定不够的,小姨你得帮我。”   王静姝自然满口答应,因为吴笛那远超同龄人的成熟,使得王静姝不会干涉吴笛的任何做法,而很显然,吴笛从来没有让王静姝失望过。   “你好像年龄还不够考驾照吧?”王静姝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吴笛想说让吴迪帮她打个招呼就行了,可想了想,又放弃了,倒不是因为她不好意思使唤对方,而是买了汽车之后,高中三年估计也没有多少时间开,还是先算了吧……吴笛最终还是放弃了买车这个想法。   吴笛与王静姝两人,按照最初的周末休闲计划,先是去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消费,这肯定是吴笛带着王静姝了,否则王静姝快忘了如何实体购物了,然后下午去电影院看一场特效极为出色的三d电影,一路上她们两位美女,可以说遭受到了许多男人各种各样的视线洗礼。   “我靠,太漂亮了吧,这对母女花,真是可以大饱眼福啦!这美腿,啧啧,真想好好被她们践踏一下。”   “那个少女穿的黑色公主裙好华丽,完全就是二次元的萌妹子嘛……白丝小腿太棒了!好想舔她的脚!”   “这世上居然真的有这样萌的少女?双马尾加眼镜控表示把持不住啊。”   “是时候展现我跟踪的技术了……”   男人们心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绅士的想法,甚至还真有偷偷摸摸跟踪的……   吴笛却不知道,其实一直有一个跟踪狂在跟踪着她们,此人名叫白静紫,是个特别厉害的私生饭,她在度娘吧的id正是【摄影是一门艺术】。   白静紫其实是因为吴笛才重新燃起了当私生饭的**的,因为她也是曾经被吴笛的正能量所触动的人之一。   随着某些喜欢制作音mad恶搞的弹幕网站,把吴笛的那个国旗下讲话弄得更加有声有色,还有各种不同的版本,“最美女学霸”的知名度也是噌噌噌地往上窜,她都成为了这网站的“全明星”了。   什么是全明星呢?就是吴笛那个世界南逸锋北大力中葛炮还有元首这样的人物,哦,还有某段时间很火的克里米亚总检察长……吴笛大概就类似这位美女检察长吧,萌即正义,美丽拯救世界!   他们的原版视频,也就是所谓的“万恶之源”,往往会遭到各路人才的恶搞,吴笛的那个视频还算好了,是正方向的制作,这神大人的收官之作,虽然号称感动了百万网民,可却依然有绅士们觉得神大人实在是太不绅士了!   这么不绅士的作品看了之后,简直就觉得“满喉京叶”“浑森难廲”……所以有人也搞出了一个绅士版的最美女学霸国旗下讲话,可惜功力不及神大人深厚,完全没有那种让人被洗脑的感觉,所以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   白静紫看到今日打扮这样华丽的吴笛时,心中尖叫一声,终于看到不是校服装的吴笛了,太棒了!   说出来都是泪啊,等了多久了!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吹泡泡的公主殿下(第三更 540月票加更)]   虽说吴笛每天早晨穿着校服,锻炼完之后在公园的长椅上认真练习各国口语的景象也很唯美,但是,每日都是这种打扮也会厌倦的!   白静紫其实对二次元的什么哥特萝莉装并不算太熟,她虽然也有些宅,却是喜欢用那些偶像剧、肥皂剧之类来消磨时间,要不就是欣赏摄影画集,对动漫反倒并不热衷,大概觉得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玩意。   所以她认为吴笛身上穿着的应该是公主裙,因为这个连衣裙非常华丽精美,裙摆处有许多蕾丝,还有银色十字架之类的装饰品,如果整个连衣裙的颜色不是黑色而是白色的话,那就是少女或者说更多是幼女喜欢穿的那种公主裙了。   但必须承认的是,黑色的华美连衣裙穿在吴笛的身上,使得她更加具有魅力了,裙摆遮掩住了膝盖,不过那裙下露出了白丝小腿,透过白丝看到那纤细而又不失肉感的美腿,依旧让人觉得别具诱惑力,这身衣服穿在吴笛身上,让她显得更加童真可爱了。   可吴笛的气质却是安静淑女型的,因此当可爱的少女本身与安静淑女的气质结合起来时,会给人一种特别美好特别治愈的感觉。   而吴笛那双马尾的发型,也让白静紫觉得非常好看,因为吴笛的两只马尾很长,垂在她的胸前,给人的感觉不像一般双马尾那样俏皮可爱,反倒显得十分端庄,总之,这个发型真的很赞!   白静紫开始了街拍。对象就是今日的吴笛,她的眼中就只有吴笛。   待到她将吴笛偷拍下来之后,才看到将吴笛的小手包裹在手中的王静姝,由于这恰好是一张她们俩的背部照片,从后面看,王静姝的短裙黑丝高跟,真的非常具有诱惑力!至少对那些非萝莉控的男人来说,王静姝这样的真女神才是最爱。因为她们在床上一定很能挑起男人的**。   那双笔直修长的黑丝美腿实在吸引男人的目光,至于女人嘛……大约心里就觉得有些羡慕嫉妒恨了,尤其是对白静紫这种长相、身材都比较一般的女人来说。   像吴笛今日的这种打扮,只会激起男人们呵护的想法,让那些死萝莉控宅男们疯狂追捧,可谁若真的想去推倒吴笛这个才十五岁的未成年美少女,甚至还想用后入式的话。那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这个人,到底与吴笛是什么关系,是吴笛的母亲吧?白静紫不知为何心中觉得不爽,她当年追偶像时,最讨厌看到偶像与除了粉丝之外的人亲近了。   不过现在,白静紫已经没有那种极端粉丝的心理了,刚刚那个只是当年残留的后遗症而已。她这些日子光顾着跟踪吴笛了,却并没有探查吴笛的家世,她其实一直很好奇,为何没有见过吴笛的家人,看来这一次,算是遇见了啊……   王静姝的确是深居简出,不过最近被吴笛拉出来一起早上去锻炼,一起吃早餐,而以前王静姝那简直就是个标准网络写手的生活作息时间,晚上熬夜。一觉睡到中午起来吃饭,然后就是下午码字,吃完晚饭后觉得略困,再睡一觉,然后就开始疯狂娱乐,继续熬夜……就是这么个无限循环。   吴笛后来实在看不下去了,她根本就无法理解为何王静姝可以这么“枯燥无味”地生活,她也不想干涉王静姝的兴趣爱好。不过对王静姝的不规律作息时间,她绝对要干涉,她可不希望王静姝的身体被这种很伤身体的作息时间给弄垮。   嗯?这个大美女好像很有钱嘛,身上所穿的衣服。好像是去年中都秋季时装秀的华夏某奢侈品牌下著名设计师的作品,穿上去整个人就有一种女神风范,这中都可是走在华夏乃至世界的时尚最前沿的,号称东方的浪漫之都。   这么看来,吴笛的家世或许挺好?白静紫这个想法一出现,却发现各种各样的疑点——既然能够穿这么贵的衣服,为何还住在那种公寓里?   白静紫整个人就疑惑不解了,毕竟这个世界的华夏是没有什么山寨品的说法的,尤其是那些奢侈品牌,更是对自己的信誉看得非常重,因为它们卖的就是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那些买奢侈品装逼的人,永远不需要担心自己因为什么吊丝气质而被误认为身上的衣服是假冒的。   所以生活窘迫的人,是绝不会去买奢侈品的,也想不到会去买奢侈品,在中都的华夏帝国大厦中的一个奢侈品专层中,服务员永远要比顾客多,在那里,真正的有钱人就是上帝!   就算现在不少奢侈品也开通了网上订购服务,其实也很少有人用网购买奢侈品的,总觉得不去那种大都市的奢侈品专卖区买奢侈品的话,那就亏了……   但对吴笛来说,没什么亏不亏的,她觉得小姨在二次元中挑选服装的眼光虽好,但在三次元中,还是她的眼光更强一些,在她看来,女神就是要穿让一般男人只能仰望的价格的服装,否则还真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想吃天鹅肉了。   想不明白的白静紫索性不想了,她只想抓拍到她想要的图片,然后和更多的人分享这样美好的瞬间!   白静紫如愿以偿地拍到了她想要的照片,那是在一个拥有喷水池的广场上,吴笛与王静姝看完电影后,两人一起坐在长椅上,吴笛的手中拿着一个吹泡泡用的器具,然后在椅子上吹起泡泡来,阳光下,无数美丽的泡泡散发着七彩的光晕……   让白静紫无语的是,这个吴笛的“母亲”,好像也是个摄影狂啊,不过却是业余的,在吴笛面带微笑地吹泡泡时,她走到一边,正在拿着手机拍摄着。   但是,此刻坐在长椅上,穿着黑色公主裙的吴笛,确实值得拍摄,系着双马尾,戴着大黑框眼镜的她,浑身充满了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   整个广场似乎都充满了那美丽的泡泡,有许多市民都向这儿走了过来,看到坐在长椅上,就像一个公主殿下的吴笛时,他们先是愣了一愣,然后才纷纷掏出了手机……   这一刻,正在吹泡泡的可爱又完美的公主,必须记录下来!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各种绅士(第四更 570月票加更)]   某个外国语高中的男生,名叫尹俊,此人在学校里乃是章冬雪的铁杆粉丝,他觉得章冬雪长得漂亮,声音又甜美,完全就是他的女神,至于吴笛,总是穿着校服的她,太低调了,完全就找不到任何亮点!   可这时,恰巧也在城市广场上的他,却看到了他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一幕,一个穿着黑色公主裙,戴着大黑框眼镜的少女,坐在长椅上吹泡泡,她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   这不是吴笛吗?我靠她穿连衣裙的样子居然这么漂亮!还有这白丝美腿……   尹俊完全懵了,在这一刻,他脑中什么章冬雪之类的美女完全消失一空,他只知道,此刻的吴笛,实在太让人目眩心迷了,这还是学校里那个一直低调的女学霸吗?   尹俊立马掏出了手机,投入到拍摄大军中去,他觉得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在这一刻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   在王静姝与吴笛离去时,不少围观众脸上都带着惋惜的神色,只觉得有些怅然若失,这个时候,他们才注意到,这位公主殿下的“母亲”,也是个大美女啊,尤其是那双黑丝……   于是,不少男人纷纷抓拍下王静姝的黑丝美腿,只觉得这次真是赚大了,能够遇到这样一对迷人的“母女花”。   白静紫这个跟踪狂收获更多,因为她不仅拍到了吴笛吹泡泡这一组超级可爱的照片,一直跟踪吴笛与王静姝的她,还拍到了另外一组更加让人觉得非常温馨的照片——   那是吴笛与王静姝去一家西餐厅就餐时。王静姝与吴笛两人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正好从那洁净的窗户中照射进来,将她们座位那儿抹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这个背景就让人十分温暖舒服。   而这个时候,王静姝则开始用勺子喂坐在对面的吴笛,而吴笛也拿起勺子来喂小姨,两人的中间的桌上是让人看了就觉得很精致美味的甜点,两人的脸上都带着给人很治愈感觉的温馨笑容……   白静紫终究没有忍住。她直接将自己新拍的吴笛的靓照,传到了网上……   她在网上各大论坛、度娘吧的id【摄影是一门艺术】还是颇有名气的,所以,当她最新的照片上传到网上时,顿时引起了注意!   主要还是因为她这次抓拍的照片,实在太让人觉得治愈了,总觉得看着这对有爱的“母女”。整个人都会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不过让白静紫有些无语的是,有许多男人,好像对吴笛的“母亲”更加感兴趣,他们纷纷回应道:   “到底哪个男人有这么大的福气,居然可以拥有这样美丽的妻子?”   “这位妈妈的黑丝美腿简直就是完美,看了完全把持不住啊!”   “对对对,黑丝最棒了。少妇最棒了,黑丝少妇根本就没有抵抗力,求联系方式!”   “得了吧,人家身上一套衣服上万呢,一看就是贵妇人,那是你们这群吊丝可以染指的……”   “我的女神啊……我终于见到我的女神了!”   ……   白静紫看到一群男人注意力全到王静姝身上去了,甚至还有比较龌龊的,希望王静姝是个寡妇,然后娶了这个寡妇,自然还可以拥有一个像小公主一样的女儿……   怎么就没人认出吴笛是当初那个美女学霸了?难道是因为吴笛脸上的大黑框眼镜?   白静紫纳闷着。她在为吴笛的风头居然被一个“老女人”所盖过而鸣不平!这些网民未免也太健忘了吧?   让白静紫更加气愤的是,就连吴笛那几张坐在长椅上,吹着泡泡的唯美照片,居然也没有第一时间在网上引起什么反应……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在那美好的夕阳下,一个穿着黑色公主裙的美少女,吹出许多泡泡,有的还在阳光下折射出奇彩的光晕,这样一张图片。居然还没有那个“老女人”的一张侧颜图来得火爆,该说男人果然就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吗?   萝莉控呢?幼女控呢?二次元控呢?都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就在白静紫纳闷的时候,几天后,她才发现。哥特萝莉装的吴笛,在隔壁的泥轰火爆了起来!   白静紫在恍然间明白了,原来死萝莉控都在泥轰啊,我大华夏男儿,才不会堕落到控萝莉的地步……   2ch论坛上,终于有大能将搜集的吴笛的照片,集中发在了一个帖子里,这里面的照片,有当初吴笛穿着水手服,但毫无疑问,现在最火爆的,是吴笛穿着黑色连衣裙、白色丝袜的照片!   “哇哦,这不是以前那个穿水手服的少女么,又换了一身哥特萝莉装么?无论如何,我只想说,卡哇伊!”   “萌啊,实在是太萌了,华夏的美少女都这么萌吗?我现在只想喝她的尿wwwwwwwww”   “想喝她的尿+1”   “+2……”   “ls一群绅士啊,我觉得她穿着白色丝袜的美腿才是最棒的,如果喝不到她的尿的话,舔她的脚也就足够了!”   “原来你们早就见过她吗?岂可修,为何我到现在才知道,她多大了,看起来才十三四岁吧,太棒了!”   “错错错!我一直觉得三次元的双马尾都是渣渣,但是,这个美少女完全让我萌上了三次元的双马尾啊……”   ……   白静紫看着这些被翻译过来的泥轰宅男们的回帖,她发现,果然泥轰的变态超多啊,居然会说出“想要喝她的尿”这种恶心的话!   不过,貌似吴笛在泥轰的确实非常火爆啊,这个帖子一出现,就引发了无数泥轰宅男的关注,吴笛这个“宅男女神”的称号,似乎在泥轰完全确立了!   白静紫经过观察发现,好像有许多泥轰宅男,特别喜欢吴笛的美腿,觉得她的腿是世界上最美的腿,回帖中出现了好多“求践踏”这样的词汇。   然而白静紫不知道的是,因为吴笛的这个双马尾发型,还引发了一场“圣战”,发起这个圣战的人,是泥轰的双马尾协会会长古谷完。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发型“圣战”(第五更 为萌主【海绵海绵】加更)]   众所周知,在泥轰总是有各种各样奇葩的协会,比如说过膝袜协会、单马尾协会、双马尾协会等等。   这个双马尾协会比较厉害,对于会长古谷完来说,双马尾是一个很萌的发型。妙龄女性绑着辫子时的表情、动作,及松开辫子的那一瞬间是最性感、最具魅力的时候。   但是,古谷完也表示:“除了小孩和学生,很少看到成年女性留双马尾。”孩提时代,每位女性都憧憬过双马尾而绑起了两条辫子,但是成人后,却都不再使用这种发型。工作的时候,向女同事要求:“弄双马尾吧!”结果对方因为害羞而拒绝。   他担心再这样下去,双马尾女性是不是就要消失了呢。于是他开始思考,如何解开女性的“误解”,双马尾并不是仅限于小孩或者学生。为了向全世界宣传双马尾的魅力,让双马尾获得新生,古谷完决定设立协会,将2月2日定为双马尾日,以举行相应的活动。   在这之前,吴笛的单马尾水手服照片漂洋过海,传到泥轰时,立即被泥轰单马尾协会奉为经典,那位会长直接将这位来自华夏的美少女吸收进来当会员了,他们显然认为吴笛的气质,与单马尾是最相配的!   而由于吴笛莫名其妙地在泥轰被封为了“宅男女神”,使得她当初单马尾的发型,让更多的女孩扎起了单马尾,反正这确实是一种简单而美观的发型。   双马尾协会会长古谷完,看到对方单马尾协会因为吴笛而声势大涨,办得如此红红火火。只觉得心中抑郁,虽说单马尾与双马尾都属于马尾,可总感觉是天敌一般的存在,难道系了单马尾后,还能系双马尾?   就在古谷完一筹莫展时,吴笛的双马尾哥特萝莉装的造型又流传到了泥轰,古谷完在看到吴笛最新的靓照时,拍案而起。击节而赞,就是她了!   女性不系双马尾,只是觉得这个发型过于俏皮,只适合小孩或者学生,虽然吴笛还是个学生,但她的这个双马尾发型,给人的感觉却如此端庄大方……   这个吴笛。应该成为我们协会的会员才对,有她的存在,双马尾必将征服世界!   于是古谷完策划了一场“圣战”,誓要将吴笛从单马尾协会的“魔爪”中抢夺过来,明明在这个世界上,双马尾才是真正的正义!   不过单马尾协会又如何能让他们的“圣女”被抢夺过去?双方在网上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辩论,吴笛的单马尾与双马尾的照片。www.wzflse.com全都被各自用来当作了最有利的武器!   然而让单、双马尾协会的会长们都没想到的是,黑长直协会居然也参与了战团,说吴笛其实最适合的是黑长直这种发型,从照片上来看,她头发的发质实在是太完美了,完全就不该扎马尾!   况且,有了一头完美的黑色的直长发,那自然是什么发型都可以驾驭!   一时间围绕着发型之争,泥轰网上可以说是超级混乱,最终得出的结论却是——吴笛那头黑发是大家共有的。没必要抢了,反正都拿她宣传好了,人家远在华夏,也不会来追究什么肖像权对不?   于是,吴笛在泥轰的名气更大了,没办法,泥轰作为一个小国,自然也会有“外国的月亮更圆”这种心态。   这次吴笛的照片没在本国造成什么影响力。反倒是“墙内开花墙外香”。   由于吴笛的那个【浣溪沙】笔名一直没打开影响力,她只能将自己写的散文,顺势发到校报上了。   为了竞选篮球部经理,吴笛时常以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去篮球部。她原本还以为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没什么太大用处,后来才发现,这个身份虽然毫无实权,就是个吉祥物,可却也意味着,她可以参与校内的各种事情,比如学校的那些名存实亡的社团,她都可以用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介入。   篮球部已经不算是一个松散的社团了,而是为学校争光的部门,毕竟高中篮球联赛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若是能够在全国大赛上有好的表现的话,那也是为学校宣传,而某些优秀的大学,对体育生那自然也是可以特招的。   高一的吴迪、曹无忧、王恒也都被选入了篮球部,毕竟他们在校内班级比赛中的表现有目共睹。   曹无忧这个总是喜欢作死的游戏宅,并不想加入篮球部,他觉得这简直耽误他的游戏时间,然而在吴迪的淫威之下,他被迫加入了篮球部,于是篮球部中便出现了一个时常拿着pfp坐在一边狂玩游戏的人,除非是要训练,否则他绝不会将手中的游戏放下。   还好篮球部的教练目测有那么点“禅师”的意思,对于曹无忧这种天赋出众的球员,他不会去阻挠对方的自由,因为曹无忧在组织后卫这个位置上确实挺有天赋,只要他想,他便总能在恰当的时刻将球传给恰当的人,他比较善于打跑轰,曹无忧的模版其实就是纳什。   其实高中篮球,看得就是个人的表演,有不少高中教练,也非常鼓励个人打法,希望能够让一些好苗子充分锻炼自己的单打技术,毕竟一个超级明星,不会单打,那算什么超级明星?   也只有某些实在找不出明星球员的高中,才会去弄战术,搞什么整体打法,不得不说,篮球确实是团体运动,尤其是大学的篮球,就算是超级明星,也一定要有良好的战术素养,但所谓的战术,对高中生来说,还是太早了,若太依赖战术的话,显然对球员的成长是不利的。   吴笛在这一个月中,几乎与篮球部的所有人都混熟了,那位“禅师”,或者说已经被吴笛按上个“安西教练”外号的教练,告诉了吴笛不少有关高中篮球联赛的信息,让吴笛非常满意。   而有时候,吴笛也会客串一下队内对抗赛的裁判,总之,她在篮球队的人缘还不错,大概是穿着裁判制服的吴笛,实在让人惊艳。   此时,月刊《青春祭》终于又出新一期了,半月刊《时光碎片》同样如此。 [正文 五更萝莉驾到~~~]   变身女学霸 五更萝莉驾到~~~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话不多说,五更万字奉上,求推荐票、月票、订阅~~~~   ps:不会出现什么”艳照门“的,以及,感觉学校的情节力不从心了,果然还是”抄书“去当爱的战士治愈人心最棒了!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各种绅士(第四更 570月]   某个外国语高中的男生,名叫尹俊,此人在学校里乃是章冬雪的铁杆粉丝,他觉得章冬雪长得漂亮,声音又甜美,完全就是他的女神,至于吴笛,总是穿着校服的她,太低调了,完全就找不到任何亮点!   可这时,恰巧也在城市广场上的他,却看到了他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一幕,一个穿着黑色公主裙,戴着大黑框眼镜的少女,坐在长椅上吹泡泡,她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   这不是吴笛吗?我靠她穿连衣裙的样子居然这么漂亮!还有这白丝美腿……   尹俊完全懵了,在这一刻,他脑中什么章冬雪之类的美女完全消失一空,他只知道,此刻的吴笛,实在太让人目眩心迷了,这还是学校里那个一直低调的女学霸吗?   尹俊立马掏出了手机,投入到拍摄大军中去,他觉得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在这一刻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   在王静姝与吴笛离去时,不少围观众脸上都带着惋惜的神色,只觉得有些怅然若失,这个时候,他们才注意到,这位公主殿下的“母亲”,也是个大美女啊,尤其是那双黑丝……   于是,不少男人纷纷抓拍下王静姝的黑丝美腿,只觉得这次真是赚大了,能够遇到这样一对迷人的“母女花”。   白静紫这个跟踪狂收获更多,因为她不仅拍到了吴笛吹泡泡这一组超级可爱的照片,一直跟踪吴笛与王静姝的她,还拍到了另外一组更加让人觉得非常温馨的照片——   那是吴笛与王静姝去一家西餐厅就餐时,王静姝与吴笛两人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正好从那洁净的窗户中照射进来,将她们座位那儿抹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这个背景就让人十分温暖舒服。   而这个时候,王静姝则开始用勺子喂坐在对面的吴笛,而吴笛也拿起勺子来喂小姨,两人的中间的桌上是让人看了就觉得很精致美味的甜点,两人的脸上都带着给人很治愈感觉的温馨笑容……   白静紫终究没有忍住,她直接将自己新拍的吴笛的靓照。传到了网上……   她在网上各大论坛、度娘的id【摄影是一门艺术】还是颇有名气的,所以,当她最新的照片上传到网上时,顿时引起了注意!   主要还是因为她这次抓拍的照片,实在太让人觉得治愈了,总觉得看着这对有爱的“母女”,整个人都会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不过让白静紫有些无语的是,有许多男人,好像对吴笛的“母亲”更加感兴趣。他们纷纷回应道:   “到底哪个男人有这么大的福气,居然可以拥有这样美丽的妻子?”   “这位妈妈的黑丝美腿简直就是完美,看了完全把持不住啊!”   “对对对,黑丝最棒了,少妇最棒了,黑丝少妇根本就没有抵抗力,求联系方式!”   “得了,人家身上一套衣服上万呢。一看就是贵妇人,那是你们这群吊丝可以染指的……”   “我的女神啊……我终于见到我的女神了!”   ……   白静紫看到一群男人注意力全到王静姝身上去了。甚至还有比较龌龊的,希望王静姝是个寡妇,然后娶了这个寡妇,自然还可以拥有一个像小公主一样的女儿……   怎么就没人认出吴笛是当初那个美女学霸了?难道是因为吴笛脸上的大黑框眼镜?   白静紫纳闷着,她在为吴笛的风头居然被一个“老女人”所盖过而鸣不平!这些网民未免也太健忘了?   让白静紫更加气愤的是,就连吴笛那几张坐在长椅上。吹着泡泡的唯美照片,居然也没有第一时间在网上引起什么反应……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在那美好的夕阳下,一个穿着黑色公主裙的美少女,吹出许多泡泡,有的还在阳光下折射出奇彩的光晕。这样一张图片,居然还没有那个“老女人”的一张侧颜图来得火爆,该说男人果然就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吗?   萝莉控呢?幼女控呢?二次元控呢?都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就在白静紫纳闷的时候,几天后,她才发现,哥特萝莉装的吴笛,在隔壁的泥轰火爆了起来!   白静紫在恍然间明白了,原来死萝莉控都在泥轰啊,我大华夏男儿,才不会堕落到控萝莉的地步……   2ch论坛上,终于有大能将搜集的吴笛的照片,集中发在了一个帖子里,这里面的照片,有当初吴笛穿着水手服,但毫无疑问,现在最火爆的,是吴笛穿着黑色连衣裙、白色丝袜的照片!   “哇哦,这不是以前那个穿水手服的少女么,又换了一身哥特萝莉装么?无论如何,我只想说,卡哇伊!”   “萌啊,实在是太萌了,华夏的美少女都这么萌吗?我现在只想喝她的尿”   “想喝她的尿+1”   “+2……”   “ls一群绅士啊,我觉得她穿着白色丝袜的美腿才是最棒的,如果喝不到她的尿的话,舔她的脚也就足够了!”   “原来你们早就见过她吗?岂可修,为何我到现在才知道,她多大了,看起来才十三四岁,太棒了!”   “错错错!我一直觉得三次元的双马尾都是渣渣,但是,这个美少女完全让我萌上了三次元的双马尾啊……”   ……   白静紫看着这些被翻译过来的泥轰宅男们的回帖,她发现,果然泥轰的变态超多啊,居然会说出“想要喝她的尿”这种恶心的话!   不过,貌似吴笛在泥轰的确实非常火爆啊,这个帖子一出现,就引发了无数泥轰宅男的关注,吴笛这个“宅男女神”的称号,似乎在泥轰完全确立了!   白静紫经过观察发现,好像有许多泥轰宅男,特别喜欢吴笛的美腿,觉得她的腿是世界上最美的腿,回帖中出现了好多“求践踏”这样的词汇。   然而白静紫不知道的是,因为吴笛的这个双马尾发型,还引发了一场“圣战”,发起这个圣战的人,是泥轰的双马尾协会会长古谷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b计划]   《时光碎片》早在半个月前已经出了一期,反响依然不怎么样,不过销量倒是依然维持在七百万册左右,姚琼的《隔岸》又遭到读者们的新一轮吐槽,可他依旧我行我素,尽显大神风范。   本来嘛,他这次写的书就不是为读者服务的,虽然他以前就是个商业作家。   业内已经有人在暗中嘲笑钱四梁将姚琼挖到《时光碎片》就是个败笔,但如果从《时光碎片》本身来讲,并没有损失什么,首先它的销量依然很坚挺,其次姚琼给《时光碎片》带来的极大曝光率与广告收入,绝对是赚了的。   其实这些是钱四梁意料之中的事情,好比对吴笛来说考全校第一那样天经地义一般,但他最重要的目的,是击垮他的眼中钉、肉中刺《青春祭》,他想要制定整个行业的规则!   在责编黄千易将姚琼的态度带回来后,钱四梁已经对姚琼不抱什么期待了,他深知姚琼有时候犯二起来是多么二,他以前是看中了姚琼的“二”可以带来眼球效应,事实上现在依旧如此,姚琼如今依然孜孜不倦地在微.博上和人对喷……   不过姚琼作为一个“公知”,支持他的人还是挺多的,因为他不是什么带路党、五毛、美分之类,而是确实有自己见地的公共知识分子,至少他的某些观点都比较中肯,当然正因为如此,他时常被两派人围攻,可脾气特别冲的他却乐此不疲地战斗着。   姚琼他一贯认为,如果是发自肺腑的憎恨体制,其实也没什么,这是立场问题。如果憎恨体制是为了搏出位,那就是为了市场而立场。非常的恶心。他不待见某些文人,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思想没有立场,所作所为纯粹是为了迎合市场,消费憎恨。任何思想,一旦被利益左右,那就不可能有**性。无论他们将其粉饰得多漂亮,那都是肮脏不堪的。   战斗归战斗,问题是你能不能好好写书啊,用你平常的商业笔法去写行不行?钱四梁对此很是苦恼……   姚琼的这种行为,简直就好比小白文大神硬要去写有内涵有深度的文章一样,当然了,姚琼的实力确实是足够的,可问题是《时光碎片》的读者和他的新连载不相容啊!   如果姚琼还在《青春祭》的话,或许《隔岸》并不会遭到这么多读者的吐槽。因为《青春祭》有那么一批读者是比较喜欢有内涵有深度的文章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姚琼跳槽《时光碎片》,除了可以增加自己曝光度以外,其他的作用很少。   但姚琼也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早就已经赚足了钱,现在自然就想拿奖了,他想要真正进入传统文坛的圈子。并成为文坛大佬,所以他要拿下遁矛文学奖。读者再多也没法给他文学奖,而《隔岸》正是迎合评委们所写的,增加曝光度,自然就是让那些高高在上的评委正视他。   那些评委几乎都是学院派,而姚琼则是野路子,他若不想办法将自己的影响力闹大的话。又怎么能让那些评委看他的文章呢?因此,姚琼的选择,其实就是为了自己的追求,他才不管什么《时光碎片》的销量。   从姚琼的行事作风来看,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   还好有我的b计划。钱四梁看着手中新一届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策划书,神情冰冷而坚定,作为一个手腕高超的商人,绝不会因为一时的挫折就被击倒。   其实钱四梁这次的大手笔,虽然付出了许多,但他的举动还是得到银视传媒高层的赞赏的,高层认为他确实非常有能力、有魄力,即使并没有击倒《青春祭》,可却也提高了《时光碎片》的销量、口碑、影响力,甚至还吸引了不少非青春文学读者对这个圈子的关注。   然而钱四梁却觉得自己好像间接地为《青春祭》挖掘出了一个超级新人——天净沙,若没有姚琼的离开,又怎么会有天净沙如此之快的上位?   倒要看看这个天净沙到底是什么人,钱四梁的心中隐隐还是有些后悔的,怎么说当初天净沙也为《时光碎片》写过文……   不过钱四梁也不喜欢怨天尤人,既然和对方闹翻了那就闹翻了,这世上难道谁还不能代替天净沙了?不过就是一个作者而已,棋子罢了!   而他钱四梁,则是棋手!   这次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钱四梁觉得大概可以见到天净沙了,因为他早就决定让姚琼、天净沙这两位青春文学领域最火爆的作家担当这次比赛的评委,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某些金牌出版人、传统作家担当评委,怎么说这个比赛最终的前三名,是有高考加分的,而前十二强,都将得到三大青春文学杂志签约推广的机会。   即使错失了天净沙这样确实有实力的作者,钱四梁依然可以“废物利用”,让天净沙给他做宣传,不过天净沙那副总是不肯露面的样子,一定是因为长得很丑?钱四梁恶意地猜测着。   天净沙的死忠粉夏薇薇已经买了新一期的《青春祭》,而她的好友李香莹则依然买了《时光碎片》,虽然李香莹不喜欢姚琼的新连载,但却发现《时光碎片》有它独特的魅力,比如说看看美少年之类的啦,而《时光碎片》里面各种各样精美的插图,也让李香莹挺喜欢的。   就连夏薇薇在看完《青春祭》后,也会与李香莹交换《时光碎片》来阅读。   自从钱四梁敏锐地感觉到姚琼无法在商业上压制天净沙之后,他果断开始冷处理姚琼与天净沙之间的争端,绝口不提之前两人那火星撞地球的对垒,在发现媒体们似乎也沉寂下来之后,他还有些侥幸的松了一口气。   钱四梁却不知道,媒体们是被姚琼打脸打怕了,当然他们其实也被天净沙的骤然崛起而扇了一巴掌,所以在两人的连载还未结束之前,他们也就先憋着,说不定姚琼之后会越写越商业呢?而谁说天净沙看似写青梅竹马间纯爱的《秒速五厘米》,结局也让人深思,然后内涵一下子就上来了呢?   总之,对于这两位都颇具实力的作家,绝不能小觑,在他们的生花妙笔之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没有媒体们的炒作,这读者群体间的恩怨也就慢慢淡了下来,至少现在夏薇薇由于好久没有看到网上有人攻击天净沙,反而是一片赞誉之后,她就念头通达了。   怀着一种期待的心情,她打开了新一期的《青春祭》。(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 天才插画师浪淘沙]   s夏薇薇所在的宿舍就在一楼,一般宿舍有两个门,一个是进宿舍的门,还有一个是宿舍到阳台的门,这一楼当然是没有阳台的,所以外面是草坪,还有几棵桂花树,奈何此时桂花的花期却已经过了   她可没忘记十月份桂花花开时,那飘进宿舍的香味,实在让人沉醉。   又是星期天的下午,宿舍中只有她与李香莹两人了,其他的女同学,有的一起出去购物,有的则陪家长谈心,有非常刻苦认真的,则在教室自习,毕竟马上期中考试就要到来了。   夏薇薇在学习上自然是非常刻苦的,事实上,坐在她前面的就是吴笛,有这么一个榜样在,她能不刻苦嘛?   不道谢就只能算是普通意义上的女学霸,不可能像吴笛那么变态妖孽,能够将枯燥无味的学习过程,变成一种享受的过程,至少吴笛学习时那种陶醉的感觉,分明就是表明了这一点。”   夏薇薇自然也知道《时光碎片》那种比较华丽的道谢..相比祆而高_这《青春祭》就较为朴实了,虽然也有彩页,但更多的却是文字。   然而当她翻到《秒速五厘米(二)》是,却惊讶地发现了一副特别唯美精致的插画!再看这一-期的连载,在标题下记录作者的地方写着\文/天净沙,画/浪淘沙。   这个浪淘沙又是谁?夏薇薇满头雾水,她对acg的插画领域又不熟,自然不知道这位已经渐渐在o站声名鹊起的插画师浪淘沙,她显得极为神秘,如同她的画风一样,充满了一种让人探究的**,因为她的画风实在是独树一帜。   夏薇薇也不管这插画师是谁了,不过当她看到这幅画时,顿时又觉得整个现在了被治愈了,在那樱花树下的长椅上,一男一女安静地坐在那儿,女孩似乎睡着了,轻轻地靠在男孩的肩上,而男孩的脸上,却带着一种甜蜜满足的神色,背景自然是那漫天的樱花,秒速五厘米。   有一瓣樱花的花瓣落在女孩的发梢上,更增添了她的可爱纯净,这显然就是男主角顾远与女主角苏筱。   这幅画几乎瞬间就击中了夏薇薇那柔软的心,她只知道,在这一刻,她感觉好温馨好治愈……   夏薇薇虽然不懂什么画风之类的,但她却真心觉得,这幅插画与文章实在是太配了,这个插画师浪淘沙,分明也是《秒速五厘米》的忠实读者嘛,要不如何可以画出这么契合的插画来?   要知道这一般《青春祭》是不会弄什么彩页插画的,而这一次,估计连编就算觉得,与这篇丈章这样相配的插画,若是不与文章一起发出来的话,简直就是一种损失……   想到之前李香莹在感叹《时光碎片》的插画多么美丽,夏薇薇忍不住对李香莹说道:“李子,快来看这幅画,肯定要比《时光碎片》上面的要好。”   李香莹一脸疑惑之色,她显然也是知道《青春祭》的道谢的,忍不住嘟哝道:“《青春祭》上也有好的插画?不会是那些抽象的口巴·,   李香莹因为有一个插画师的姐姐,大概是受到姐姐的熏陶,对那些抽象派的画并不感兴趄,总觉得那种画就是给充满电波却自诩很有道谢的人看的,她更喜欢看更加写实的画。   然而待到李香莹看到这幅画时,顿时就愣住了,这幅画画得实在太唯美了,简直就算梦幻一样,却又如此逼真,若说哪一种画让李香莹更加喜欢的话,那自然是建立在现实之上,却又高于现实,给人以美感的画,越是美丽就越好,能够将高于现实的画画彬口此逼真,在细节道谢无可挑剔……   李香莹只能表示叹服了,她忽然想到她那位插画师的姐姐李香茗,这几日总是在电脑上欣骨别人的插画时大呼小叫,好像是因为在o站上看到了让她那位姐姐膜拜的画作。   而正因为如此_季香莹也去了解了一下_要知逼_她的这位姐姐,在眼光上还是很高的,作为一名资深的插画师,兼职漫画家,李香茗的画风十分多变,能够就算对方的要求来更改自己的画风。   这是李香茗的吃饭的技能之一,不过也因为她画风多变,导姑娘无法在一种画风上达到巅峰,这大概就算比某些小说中,当了魔法师就不能当战士一样,李香茗毕竟不是能够魔武双修的主角。   李香   茗最擅长的,其实还是现实系的画风,她本人就是美院毕业的,   基础功非常扎实,绘画的速度现在艮快,但却缺少灵气,现在口今在国内插画、漫画界能够打拼出名气,全靠她那坚持不懈的努力。   努力型的漫画家李香茗,对那种非常具有炅气,没有被主流漫画界影响,捆有自己独持画风的绘画者,她是非常崇拜的,有时候凡人努力所创造,或许创造这个词不恰当,只能道谢仿现在的东西,并没有天才的炅光一闪价值来得大。   李香莹这个姝姝,还是挺崇拜作为“艺术家”的姐姐的,当然她的姐姐总是自嘲自己就是个食梦者看而已。   李香莹从姐姐那略显夸张的描述中,知道了最近已经在p站掀起了一现在暴的插画师——浪淘沙。   因此,当李香莹看到这给厦秒速五厘米》画插画的,居然就是姐姐口中的非常具有灵气的插画师浪淘沙后,她有种“久仰就算”的感觉。rs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爱的战士天净沙(第三更 600月票加更)]   今日三更奉上~~~求推荐票、月票、订阅!前文有描述不当处已修改——   这幅画成功勾起了两个女孩马上看这篇文的**,于是两人便亲昵地坐在一起,合看这篇连载了……   两人看得都非常仔细,文章中的时间轴也渐渐加速,男主顾远与女主苏筱那四到六年级互相温暖的三年小学生涯,即将结束,这三年中发生的事情,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这段青梅竹马的感情,是那样的让人温馨、沉醉,天净沙老师那最为治愈人心的文字,让两个女孩看得欲罢不能。   实在是太有爱了……这是所有读者对天净沙老师这两期的连载的最简单也是最契合的看法。   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让人印象十分深刻——午休的时候,从厕所回到教室的顾远忽然发现苏筱一个人伫立在黑板前面。在黑板上面画着的姻缘伞下写着顾远和苏筱的名字,其他的同学们悄声地议论着什么,远远地望着苏筱。苏筱大概是为了停止他们的恶作剧,而想要走到黑板前面去擦掉那上面的字,但是走到半路却因为感到羞愧而停下了脚步。   看到眼前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顾远无言地走进教室擦掉黑板上的字,然后直接拉着苏筱的手便跑了出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冲动。   虽然背后的教室里面传来同学们起哄的声音,但是顾远与苏筱两个人却没有停下脚步依然向外面跑去……   文中对顾远的心理描写是这样的:“至今为止我依然无法相信自己当初做了那大胆的举动,握在我手中的苏筱的手是那样柔软,令我感觉到一阵眩晕,我第一次感觉到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恐惧的事情。不管今后的人生如何,我都已经决定,转学也好,考试也好,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也好,只要有苏筱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忍受任何事情。虽然对于那时年幼的我来说,把这种感情称为恋爱也许有些夸张,但是我能够明确地感觉到自己喜欢苏筱的心情,而且也可以感觉到苏筱也对我怀有同样的感情。从我们拉在一起的手、一起跑向外面的脚步中,我越发强烈地确信这一点。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将来便不会有任何无法克服的困难。”   看到这段心理描写时,夏薇薇与李香莹两人,完全就被男主给感动了,她们甚至忍不住在想,若自己有这么一个如此爱着自己的男生,那该是一件多么温馨的事情。   纯爱言情小说让女孩们喜欢,正是因为其中有好多男主,让她们产生美好的幻想,毕竟现实中的男人……啧,不是说好男人没有,但是,咳咳,只能说现实比较残酷吧。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风气并不怎么样,女人们一定要男人有车有房,而成功的男人好像不包*些美女或搞点明星什么的,就不算成功一样。   那些没车没房的男人们,往往是这样嘲讽那些拜金不自爱的女人的——吊丝终有逆袭日,木耳再无回粉时。实际上在这个平行世界,吊丝不经过刻苦奋斗的话,想要逆袭实在是太难了,因为阶级已经固化。   这世上有多少人真的能够从小就感情不错,然后一起长大,相知相爱,最终走向婚姻的殿堂,永远美满幸福地生活着,有一双可爱的儿女,最终白头偕老……必须再加一点,在这一辈子之中,男方女方没有一个人出轨,因为他们眼中,唯有彼此。   所以说只有天净沙老师的文章,能够让人这么治愈了!这应该是所有天净沙粉丝的心声吧……   奈何这两人刚刚看到兴头上,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却让两人的心微微一揪,只因明明约定好上同一所初中的男女主,却无法上同一所初中了,因为苏筱父亲工作的关系,她又要搬家了,然后苏筱哽咽着对顾远道出了这样一个事实,顾远自然心情异常低落。   在两人一起放学回家时,有一个小小的伏笔,他们隔着铁轨相望时却被突然经过的列车挡住了……   情节到此戛然而止,让已经被天净沙的文笔完全带入这篇文中世界的两个女孩一下子惊醒过来。   两人对视一眼,显然都有些意犹未尽,而李香茗眼中更是有些惊慌,她大概是前些日子被天净沙的《剑仙》治愈得不轻,忍不住问道:“接下来会不会要虐了?感情这么好的两个人,天净沙老师如果敢拆散的话……”   “宰了她!”夏薇薇杀气腾腾地说道。   “呃……”李香茗被吓了一跳。   而后夏薇薇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作为一个内心敏感的女孩,总是会被文章触动,这时她故作轻松地安慰道:“安啦安啦,天净沙老师写的都是甜文,这什么叫做甜文呢,当然有虐才有甜,如天净沙老师某篇文中所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如果男主和女主就这样轻轻松松在一起的话,那就没有戏剧性啦,文似看山不喜平嘛。”   李香莹松了一口气,只是不住地说道:“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啊,薇薇你懂得可真多。”   夏薇薇笑道:“那是当然,我可是要参加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   “才女啊……”李香莹感叹道,大概是因为姐姐的缘故,对于文艺女青年,她向来是十分佩服的,“经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了姚琼的小说,有的也是中间过程很虐心,但最终却是喜剧,好像这样历经磨难终成眷属,更加能够让人感动。”   “嘿嘿,天净沙老师的文,你大可放心,她绝对是一名有爱的作家,将其称之为爱的战士也不为过……对了,这次姚琼的连载如何?”夏薇薇问道。   “我现在只看他的写真照了,挺帅的。”李香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哈哈……其实姚琼的新连载《隔岸》还是挺有内涵的,里面用了好多写作手法,好像有三条线路,一条明线,两条暗线。”夏薇薇如此说道。   李香莹只能笑笑,作为普通读者的她,心里只有这样一个想法,讲故事就讲故事,干嘛弄得这么复杂,写作手法再多,读者们不爱看有什么用?(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本站)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散文]   吴迪正在剪校报,他身边的曹无忧依然在游戏的世界中徜徉,大概如同吴迪离不开吴笛、吴笛离不开书籍、苏暖离不开零食、王静姝离不开二次元那样,不玩游戏,他就浑身难受!   对曹无忧来说,其实篮球也能算一种游戏,所以他当然有兴趣去玩一玩,他打组织后卫这个位置,除了因为他身高不算高以外,自然还因为他在玩篮球系列游戏的生涯模式中,都喜欢选pg这个位置,掌控球权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最近吴笛在校报上刊登了一些她的精美散文,这吴笛的散文一发,里面各种优美华丽的句子,让不少外国语高中自诩才子的男生们膜拜了,果然不愧是传说中的大才女!   吴笛的散文中,当然有一些不自觉就用上的她那个世界的名人名言,结果这些精炼而隽永的句子,又让不少人找了出来,归纳到了网上吴笛吧中的吴笛名句之中,还有像夏薇薇这样不少喜欢摘抄积累的女孩,则把这些名句抄了下来,考试时便可以用到。   看到吴笛的散文造成这样的正面影响,校报的编辑自然对吴笛的文章表示欢迎,怎么说吴笛也是学生会副主席,名字都在孔校长那里挂着号的,其实她这种女学霸在校报刊登作品最容易了。   一时间,原本无人问津的校报,因为吴笛的散文而焕发出了一丝活力,就连那些没有文学细胞的男生,在听说这校报上有那位超级清纯漂亮的美少女的精美文章,他们当然也要拜读一下,这可是美女的特权。   其实已经有不少人早就希望看到一直很低调的吴笛,能够展现出她内敛的才华,如今在校报上刊登那些精美散文,仿佛就给了所有期待她的人一个宣泄口一样。   少年吴迪,其实也是很有艺术细胞的。虽然他的人生轨迹,比起原来的他,已经完全歪掉了,按照原来的发展,那自然是吴迪已经放弃了钢琴。在高中开始混日子。许是因为青春朦胧期的开始,又对某个女孩一见钟情,却因为性格怯弱而不敢追求。于是将一腔感情诉诸笔端……   吴迪在品读少女的散文时,心中十分甜蜜,散文这种抒发自己感情的文体,若不是本人,只要写得深一些,一些浅薄的读者,或许无法理解文章的内涵。   可吴迪却发现,自己完全知道她的文章想抒发怎样的感情,他甚至能够想象在写哪一段时。对方是怎么思考的!   这种阴差阳错之下对少女心理的完全把握,让他产生了一种极大的满足感,为了让自己时刻回味这种让人心醉的甜蜜,他将吴笛在校报上刊登的文章全部剪裁下来,然后珍重地夹在一本很厚的记事本中。   这记事本的封面,是中间一条铁轨。男女在两侧,牵着手,上面还有一句话——远方的路,我愿与你携手走下去。   许是因为读了吴笛的散文之后,他整个人也变得更加有些青春期少年的感觉了。因为他其实也有一颗文艺的心,所以他现在倒是愈发爱看一些纯爱的言情小说了,把他自己代入男主角,把吴笛代入女主角……想想都觉得超级甜蜜!   因此,吴迪接触到当下青春文学领域最火爆的新人作家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也是很寻常的事情,事实上,因为网上那有关姚琼与天净沙之间大战的炒作,他看到这消息中的“天净沙”三个字时,还微微一愣,因为他知道天净沙这个作者!   他记得以前看了一篇天净沙的《剑仙》,对里面的感情描写并不感冒,但也觉得天净沙写的很好,他喜欢那精彩的打斗情节与宏大的格局,在《剑仙》中他最喜欢的人物,不是男主也不是女主,反而是那个男配魔君。   他觉得魔君这个人才非常合他的胃口,不择手段地得到女主,实在是太酷了,而他拆散男主与女主也干得漂亮!   既然喜欢一个女人,那就要打败一切觊觎他所看中的女人的男人!   在吴迪看来,魔君唯一错的地方,就是太弱了!   强大即是正义,弱小就是邪恶!   因此,自古以来,邪不胜正!   吴迪的耳边恍然间想起了父亲教育他的话,还有一句,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公理与正义,只在大炮射程之内,以此类推,强权才能维护正义!   要成为掌权者,就收起你内心的软弱与善良,在这条道路上,注定充满了黑暗与鲜血。   不得不说,其实一个人在高中时期的三观,是最容易塑造的,而吴迪这朵温室中的鲜花,却已经是在用充满黑暗的肥料来浇灌了。   或许连同样在培养他的吴笛自己都没有发现,对方在身体上越来越像“自己”,但在灵魂上却已经迥然不同。   周末下午三点半后,学校的“放风”时间结束了,这三点半都五点十分,又是自习时间,这个时候有不少学生都喜欢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文摘》、《青年周刊》、《故事大会》、《看华夏》等等。   有时候一本《看华夏》会传遍全班,吴迪手上的这两本《青春祭》,就是他用自己买的杂志和人家换的,他刚刚看完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一)》,感觉挺不错,非常温馨治愈,让人勾起了小时候的回忆。   但吴迪却发现自己的小时候却没有“苏筱”这样温柔的女孩子,只有聂茜这个与他一起捣蛋的伙伴……   我绝不承认这样的青梅竹马啊!吴迪在心里吼了一句,只有吴笛那样的女孩做青梅竹马才是真正的童年!   总之,他早就已经看穿他的那个表姐了,就像好多动漫中画一个可爱的少女却硬说她是男孩子一样,在吴迪看来,表姐分明就是英气勃勃的能力强大的特别喜欢耍酷的中性帅哥却硬说她是女孩子!你的女人味呢?被狗吃了么?   吴迪开始看《秒速五厘米(二)》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萌芽]   其实吴迪还是不太喜欢这种校园类型的文,哪怕天净沙写得再好,可总觉得格局太小,他还是更喜欢看玄幻小说,比如最近很火的《盘龙》,那个名叫“中原五白”的作者,那才是真正的纯爷们!   吴迪因为看得高兴了,直接顺手给这本书刷了一个盟主,也就一千块钱而已,他在暑假中的钢琴演出为自己赚了好多钱,像这样的钱,也许一般的家长都会为其保管,但吴迪的家长却不会,他们认为这是吴迪应得的。   所以,吴迪现在可以支配的钱有很多,他可再也不会出现被混混堵住拿不出钱来的这种丢人的事情了。   况且,吴迪现在哪里怕什么混混,不客气地说,他在道上也是有人的,吴迪的身份放在某点小说中,简直就是妥妥的被吊丝逆袭的反派啊,比如看到某吊丝去追求吴笛,公子哥吴迪怒而找到道上的人,把吊丝狠揍一顿,让他离开吴笛……不料吊丝获得了从天而降的系统,然后你懂的。   当然了,吴迪不可能是这样没品的人,他对吴笛很放心,两人之间的默契,别人是不懂的。   从整个学校的人气来看,章冬雪似乎比吴笛要高得多,有不少幻想吃天鹅肉的吊丝,都是围着章冬雪转的,因为她总是很热情地回应每一个男人,让无论是什么样出身的男人,都感觉很有面子。   吴笛却是深居简出,少有男人可以接触到她,而且在传闻中,吴笛是一个非常冷漠的女孩,若男人敢去追她的话,绝对会碰壁的,事实也是如此,那个富二代学生会主席沈玉栋就遭受到了打击。   吴迪撑着自己的下颚,漫不经心地翻着《青春祭》。待到他看到作者对主角顾远的心理描写时,他不由呆住了……   “……不管今后的人生如何,我都已经决定,转学也好,考试也好。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也好。只要有苏筱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忍受任何事情……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将来便不会有任何无法克服的困难。”   吴迪激动地打开了自己那本记事本,颤抖着抄下这么一句话:“不管今后的人生如何。只要吴笛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忍受任何事情,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将来便不会有任何无法克服的困难!”   当写完这样一句真正发自他内心情感的话时,他只觉得有什么东西,终于从他的心中破土而出,他忍不住回想起他与她之间的点点滴滴……即使是她的毒舌,他也甘之如饴,然而他更加明晰的是。她那毒舌之中蕴含的关心。   吴迪在恍然间惊觉,如果没有她的出现,那他的人生,会像现在多姿多彩、充实美满吗?   首先他不会成为钢琴新星,篮球技术也不会有这么好,更别说现在他已经渐渐养成的那极为认真专注的学习态度了。毕竟他不想在学业上落后吴笛太远……   那些本来对吴迪这种走后门的权贵子弟很是厌恶的老师。在看到对方是这样认真专注之后,这心里的芥蒂尽去,更别说吴迪在之前的月考中拿下全校第二,便已经让老师们心服口服了。   在外国语高中这种学风极佳的高中,成绩就是一切!   因为天净沙的这段主角的心理独白写到了吴迪心坎了。他下意识又想打赏了……然后发现这可不是网络小说。   不过当吴迪看到男女主不能上同一所初中之后,他倒没有像夏薇薇、李香莹那样揪心,只是皱了皱眉,心里暗暗鄙视那个名叫“顾远”的男主,他敏锐地察觉到,这篇文的结局可能不怎么样,若最终两人没法走到一起的话,那也全是因为男主的格局太小!性格太弱!   这是言情小说的通病,若按照吴迪的想法,只要自身足够强大,绝对不会放走自己钟爱的女人的,就算是抢,也要把她抢到手,得不到她的心那又如何?她的人在就足够了!   让那种“爱她就放手”的论调去死!这本质上就是因为不够强,怕竞争而已。吴迪不畏惧任何人的竞争!   当《青春祭》的这一期杂志充分发售完毕后,主编苏曼文的手上已经拿到了新一期的销量,饶是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销量的数目却依旧让她露出了惊容!   居然增加了整整一百万册,总销量达到了六百五十万册,与《时光碎片》仅仅只相差五十万册左右了!   《青春祭》的编辑们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可谓欢欣鼓舞,而经过调查发现,能够让《青春祭》的销量增加得如此恐怖的,便是因为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   读者反馈可谓一片好评,直言天净沙写的纯爱实在太让人觉得温馨了,而那幅插画,则被不少人保存了下来……   而浪淘沙这个神秘插画师也终于开始展露头角,这个时候,有不少既是网络小说《盘龙》的读者,又是《秒速五厘米》的读者才发现,二者的插画师居然都是同一个人!   可浪淘沙这个插画师也真是超级神秘,据说甚至已经有泥轰三大文库的人,开始想要联系这位神秘的华夏插画师,因为有不少轻小说家,希望这位插画师,能够帮他们的轻小说画插画。   泥轰的轻小说一般都比较漫画式,而不少轻小说家都有些宅,他们当然经常光顾p站,而对于最近在p站非常火的插画师浪淘沙,他们自然是有所了解的。   可惜使用【浪淘沙】这个帐号的人说,她本人不是浪淘沙,只是帮浪淘沙上传插画的人……   这人当然是王静姝,事实上,当她开始用【浪淘沙】这个帐号逛p站时,才恍然间发现,“自己”居然一下子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其实可以把p站看成是人人网那种社交网站,只是更加具有艺术气息一些,里面的画师与欣赏插画的人都有好多。   有不少人在浪淘沙的个人专栏留言,哪个国家的都有,有不少都是诸如“膜拜大神”这样的话。   王静姝只能感慨,这尼玛是用插画征服全世界的节奏啊?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纷纷入坑(第三更 630月票加更)]   今日三更奉上,求推荐票、月票、订阅~~~~   --------------   网络上,天净沙的度娘吧中,讨论《秒速五厘米》的帖子渐渐多了出来,这次天净沙的第二期连载发布,算是彻底让不少读者入坑了。   而天净沙的新连载的火爆人气,又带动了她之前口袋书的销量,有不少天净沙粉丝都纷纷表示,天净沙的作品还是太少了,这完全不够看呐!看了之后则根本停不下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天净沙的口袋书销量已经突破了六十万册!   这个销量无疑是非常惊人的,或许口袋书这种书,因为便宜、容易携带,而被许多喜欢买口袋书消遣的学生购买,可在那些年纪较大的读者眼里,口袋书便是幼稚的象征。   然而,天净沙的口袋书,却完全不会给人这种感觉,有许多人甚至都特意买了天净沙的口袋书珍藏起来了!   天净沙这个作者的实力,终于被大多数读者所认可了!   不过其中有许多读者,对天净沙的作品,都没有深入地去理解,因此,当他们因为想要与同样是天净沙的书迷交流,而来到天净沙吧后,简直就是大开眼界!   随着天净沙吧关注人数突破五万之后,其中吧内的电波气息已经越来越少了,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喜欢天净沙小说的普通读者,不是那些狂粉,或是特别喜欢深度解读天净沙作品的人。   那种喜欢深度解读文章的人,或许有当语文老师或专门出语文阅读理解题目的潜力,比如说这样一个例子:   周迅人:“晚安!”语文老师:“晚安”中“晚”字点明了时间,令人联想到天色已暗,象征着当时社会的黑暗。而在这黑色的天空下人们却感到“安”,侧面反映出人民的麻木,而句末的感叹号体现出了周迅人对人民麻木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周迅人:“……”   不过,天净沙吧中确实有好多很才的吧友,他们对天净沙文章中一些伏笔的探究,让人看了都为他们的细心所震撼,这到底是怎样一种精神。他们到底读了几遍天净沙的文章?   然而在感慨这些吧友有才的同时。更多的人却为天净沙文章的耐读而震惊,这显然表明了天净沙的文字有多么精美,若是粗糙的文字。肯定不会有太多的人去精读的,那是给自己找罪受。   但精读过天净沙的读者们,都纷纷表示,天净沙的文章绝对值得细细地品读,这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许多读者喜欢的都是天净沙的甜文、校园喜剧,可却时常被一些天净沙读者中的优越党所鄙视,他们将天净沙出道以来唯一的致郁文《剑仙》封为真正的经典。   如果有普通读者反驳的话,那这些优越党一定会反问,哪部作品让你们印象最深刻?这些普通读者就哑口无言了。由于天净沙写了很多甜文,这其中唯一一篇悲剧,自然让人印象最深刻。   不可否认的是,天净沙处女作《剑仙》比起后来的她写的小说,文字稍显稚嫩,与现在的新连载《秒速五厘米》一比。差距很明显。   这个时候,大众读者终于有底气说,令他们印象最深刻的,是天净沙的新连载,校园喜剧《秒速五厘米》!   毕竟在这第二期的新连载中。少年顾远的内心独白,无疑感动了不少读者,顾远与苏筱之间的纯洁爱恋,正是当下浮躁的华夏社会所欠缺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的内心越缺少什么,便越渴望着通过一些娱乐作品来补充,所以网文才会充斥着各种发泄式的“爽”,通过各种血腥、暴力、色情来吸引读者,而纯爱小说,无疑可以唤起人们对纯洁的爱情的向往。   因此天净沙的许多男读者都表示,若自己小学四年级起有这样一个互相温暖的青梅竹马的话,那一定会爱她一辈子……   很自然的,不少女读者也表示,希望有像顾远这样一个纯情的好男人,对她们永不变心。   实际上,有更多的读者都知道,这全是小说中理想化的爱情而已,这世上确实有真情,但这真情能持续多久不变质呢?   谁也不知道。   天净沙的新连载,激发了无数读者内心对纯洁爱情的向往,她用那华丽精美而又内涵深刻的文笔,为广大读者勾勒出了一个让人沉醉的美好幻想。   吴茂峰作为一个刚刚入了天净沙坑中不久的普通读者,逛度娘吧正是他的爱好之一,现在天净沙吧已经是他经常去签到的吧了,没事还喜欢在里面水几贴,努力升级,不过他可不是什么大水比。   这次刚刚进吧,就见到《秒速五厘米(二)》那幅唯美的插画,已经成了这个吧的背景,那漫天的樱花,让人的心情一下子便放松下来,让吴茂峰感慨了一下这个天净沙吧已经渐渐走上正轨了嘛。   如今这些天净沙的读者们,已经不再纠结天净沙到底是什么人了,他们只知道,天净沙给他们带来了高质量的精神食粮,这就足够了。   吧中现在最火的帖子,是讨论《秒速五厘米》后续的,由于这一期的连载断得实在让人揪心,毕竟三年的朋友了,马上看起来都要修成正果了,却发现不能上同一所初中……   其实这个情节也不算突兀,反而早有铺垫,因为两人的家庭,都是时常搬家的那种,而正是因为他们都是转校生,才会在一开始就有一种身份的认同感。   其中回帖的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吧友都表示,我们一定要坚信天净沙老师的节操,她的文章,向来以甜文居多,像这种校园言情小说,绝对会以喜剧结尾的,放心地享受这篇温馨的长篇连载就好了。   还有百分之十的人,则在说“如果男女主角最后不在一起就神作了”这样拉仇恨的玩笑话,实际上正是因为他们也认为《秒速五厘米》的结局是男女主一定会在一起,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说这种玩笑话。   因此,几乎所有的天净沙读者都认定,虽然男女主要在一起会有波折,但结局一定是美满的。   吴茂峰露出了满足的笑容,谁不希望看到美满的结局呢?   天净沙老师可是很有节操的治愈系作者、爱的战士,我们要相信她。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错题集]   吴笛正在温习功课,以准备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   说实在的,上次她数学可以考满分,全是因为数学老师宋老师所教授的内容还不算多,大多数还是比较简单的集合问题,越到后面,随着所学的内容越来越多,考满分的概率也会越来越小。   哪怕是再厉害的学霸,在高中越来越难的数学上,也很容易失分,吴笛虽然早就将这个世界高中所学的内容自学了一遍,但她可不会自大地以为,凭借自学,就能永远保证全校第一了。   吴笛的记忆力其实还是不错的,要不然她学起语言来也不会那么轻松,可惜她确实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因此,她必须依靠重复不断地温习,来保证她的记忆。   一班的这位数学老师宋老师,给吴笛的观感很不错,对方是个很有才华的年轻教师,长得挺帅气,讲起课来也很风趣幽默,额前的刘海挺飘逸,喜欢讲着讲着课就拿手抚摸他的刘海。   吴笛挺喜欢听这位宋老师讲课的,而让吴笛觉得更加佩服的是,这位宋老师猜起考试题目来,简直就是犀利,上次月考就是的,让吴笛当时考试时就乐了……   最后一班的数学平均分远远领先其他班,使得这位小宋老师遭到了其他数学老师的排挤……这当然是小道消息。   因此,宋老师在班级中的受欢迎程度很高,甚至有许多女孩都憧憬这位年轻帅气的数学老师,毕竟人家也才二十六七岁而已,可惜人家却早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能够在外国语高中的强化班担任数学老师,宋老师的师德自然是过硬的,吴笛很乐意去问他问题,而他总是能很快解答吴笛的问题。   宋老师对吴笛这样的女学霸,当然是非常欣赏的。可有的时候,他却会对吴笛说,不要被考试给框住了思维,要大胆地发散思维,宋老师很希望吴笛能够真正在数学上有所建树……   对于宋老师的这个期望。吴笛只能表示抱歉了。她对宋老师说了,她想在文科上发展。   在惋惜中,宋老师表示是对吴笛的支持。毕竟这个世界华夏文人的地位非常高。   其实宋老师对吴笛这个女学霸,还是时常赞叹的,在办公室中,常常自豪地对其他数学老师吹嘘吴笛有多么多么优秀,他能够成为吴笛的老师,觉得很自豪。   他想,其实每一个老师,都希望有吴笛这样一个尊师重道、成绩优异的好学生吧,虽然有时候这些学霸的存在。总让老师怀疑自己存在的意义……   对于学校的每一场考试,吴笛都十分重视,更别说这次全市统考的期中考试了。   在这个学生们都喜欢看杂志放松自己的星期天下午,吴笛却在翻看自己在开学时就从作业的错题中归纳的错题集。   吴笛的错题集依然做得非常精美,就像她的座位那样,整齐干净得让人都不忍心去触碰。而她那精美的错题集总给人一种错觉,好像这错题集是女孩都喜欢写的私密日记本一样,众所周知,女孩对这种记录自己心情的日记本,非常看重。   一般来说。高中时只要是有点文艺的才子或才女,他们都会有一本这样的本子,说不定还会有一本写小说娱己娱人的本子,若是那些记录心情的本子,他们会与真正亲密的友人交换,而写小说娱乐的本子,有点自信的才子才女,都会大方地给同班同学看。   比如说班上已经公认的才子梁凉,他就写了挺多讽刺小说,在班上还挺受欢迎,吴笛也看过他写的一些小说,总结起来大概就是两个字——愤青。   梁凉确实很有才,但文章中戾气很重,字里行间里都充斥着对这个国家这个政府的不满,各种充满内涵的讽刺,都让人可以在笑中深思。   坦诚的说,梁凉的思想要比一般高中生成熟,或者说,他至少是个很有想法的学生,不像一般的高中生,思想太过浅薄,却又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知。   而这个才子梁凉,同样也将吴笛在校报上发的文章保存了下来,仿佛如获至宝。   梁凉在当初吴笛自己一个人一口气在一个中午出完黑板报之后,他觉得自己就已经完全被对方那随手之间挥洒出的才气折服了,而吴笛的才气,也让他断了追求对方的想法,他这个人有些大男子主义,绝对无法忍受女孩比他还要优秀,尤其是在他最得意的文学之上。   吴笛那精美的散文,让梁凉读得非常愉悦,他虽然很擅长写杂文,却并不擅长写散文,更不喜欢用那些华而不实的句子,他觉得那些句子非常矫情恶心。   直到他读到吴笛在校报上的散文,他才发现,什么叫做真正的文字精美华丽而又不失内涵,在她那精美的文字中,所透露出来的远超于高中生的深邃思想,更是让梁凉惊骇万分。   这样的散文只是刊登在校报上,未免太可惜了……梁凉如此想道,他是个非常喜欢阅读各种文学杂志的文艺青年,眼光自然很高,而吴笛的散文,则得到了他的认可。   但梁凉却不知道散文界的潜规则,一般能够出头的散文家,都是学院派。   不过,这样的文学少女,不应该是像他一样,在理科方面就是苦手,专精全点在文科上了吗?文学少女身上还带有学霸属性,实在是让梁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梁凉原本是非常鄙视成绩好的学生的,认为他们学习再好,却不懂思考自我存在的价值,以后到了社会上,也就是一颗可怜的螺丝钉而已……   可吴笛这个学习特别刻苦,成绩特别优秀、思想更是深邃的女孩,却打破了梁凉对学霸的一贯印象,他觉得自己长期以来的优越感,荡然无存。   本来梁凉觉得自己很牛,尤其是在文学上,所以他觉得就算放弃理科也无所谓,但他忍不住拿自己与吴笛一比,他就觉得没什么可牛气的了,他愈发投入到文学中去,瞄准了接下来那个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对答案]   梁凉其实一直想找到吴笛的弱点,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经没有这个念头了,他大概在发现美女章冬雪的“丑陋之处“后,愤世嫉俗的他,转而觉得同样是美女的吴笛也很装,非常能装,为什么这样说呢?   那当然是因为寻常稍有姿色的女孩,都喜欢下意识地去众人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更别说像吴笛这样的美女了,在梁凉看来,章冬雪那样的表现,才是美女的常态。   吴笛的作态,总让梁凉觉得太虚假太不真实了,大概还是因为他大男子主义心态作祟吧,觉得吴笛这样的美女,完全将自己投入到学习中去,未免太可惜了,一个女孩,在这样的男权社会,何必如此努力认真?   然而高一上学期差不多就要过去一半了,吴笛依然如同开学那样,这已经不是“装”了,而是对方真的特别认真,就喜欢学习,而不是通过学习来装逼。   在弄明白对方学习这件事的真正意义之后,梁凉发自内心地升起一股敬意,因为他自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若他还自以为是地去嘲笑对方的认真学习的话,那他就是真正的幼稚了,他这辈子第一次对一个女孩产生了尊敬之情。   除了梁凉之外,那位班中的纯学霸赵泽南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他原本觉得自己已经很认真了,可与吴笛一比,他总觉得自己哪里差了点,他的学习,只是为了回应父母的期待而已。   学习这件事,永远都是为自己的,不明白这一点的人,永远无法真正发自内心地去热爱学习、专注于学习。   章冬雪也看了吴笛在校报上刊登的散文,她这才发现,吴笛这个考试狂人,在语文考试上为了求稳。才会写那些立意平庸的套路化议论文,似梁凉这样的才子,可能七十分的作文偶尔能拿满分,但很多时候往往是五十五分左右……   而吴笛所写的套路化议论文,却可以稳稳拿到六十分。还会因为她的字迹。与一些精彩的句子,而再加个两三分,这显然就是吴笛针对语文作文的考试策略。   可笑自己居然还认为她文采不行。章冬雪觉得自己又被打击到了,想到最近吴笛因为在校报上发表文章,而一举增加了她在学校中的人气,才女之名不胫而走,这忍不住让章冬雪担心接下来的竞选……   自习课下课了,苏暖翻看着《青春祭》,看到那幅插画时,她用一种特别崇拜的语气说道:“笛喵,你知道最近在p站上很火的浪淘沙老师吗?就是那个给网上那部大热的玄幻小说《盘龙》与《青春祭》中的《秒速五厘米》画插画的。”   吴笛本来听到p站和浪淘沙。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而听到后一句,她才恍然大悟——这浪淘沙不就是她自己么?这个绘画所用的笔名,还是她随意取的。   吴笛有些不自然地回应道:“知道啊,不过……这个浪淘沙的画,应该也就那样吧?”   毕竟吴笛也是将画画当成玩票性质的。虽然投入的时间有很多,几乎与她写作的时间持平,每日都会坚持练习,但她在画画时,完全是放松身心地去以一种玩耍的心态去画的。她其实并不知道主流的画法是如何,然而就在这不经意间,她却创造出了属于她自己的画风。   “什么叫做也就那样啊!”一向很迷糊的苏暖,却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妥协,“浪淘沙老师的画工实在是太好了,分明就已经浸淫多年,而她的画风,更是独辟蹊径,那样超越现实的唯美画风,可不是哪个插画师都能随随便便模仿得来的!”   浸淫多年?吴笛只觉得更加惭愧了,她其实能够将画画好,很大程度只是因为脑内的金手指,不过能够形成自己的画风,算是这些日子笔耕不缀的原因吧……   由于吴笛就是浪淘沙,她也是有些羞耻心的,总不能附和着苏暖使劲夸浪淘沙,不过她更不可能去否定自己,虽说她确实只是以一种玩的心态在画,但那也是认真去玩了,也算是有自己的努力成份的吧。   对于自己的努力结果,她是非常尊重的,因此,她这个女孩,什么都可以谦虚,唯独在自己的学习上,总是显得咄咄逼人,因为她认为这是她应得的!   紧接着,苏暖就用她比较专业的眼光来对浪淘沙的画评价了一番,怎么说苏暖确实是个爱画之人,那一手萌系画风,让吴笛都觉得很赞。   可惜苏暖分析了这么多,却不知道浪淘沙其实就是个野路子,但话又说回来,有时候野路子反而比专业的更加有灵气,或许我们应该将其称之为天才。   吴笛并不认为自己是天才,若她不沉下心来努力的话,她什么都不是。   期中考试如期而至,准备充分的吴笛,考试的感觉依然很不错,对她来说,其实英语是最简单的,听力题,就觉得是在听中文写中文一样,更别说什么完形填空、阅读理解了。   由于吴笛早就确定了自己走文科的路线,所以她对各种各样的外语,花的精力是最多的,她认为自己要将这些外语,提高到自己母语的水平,才算真正精通。   小说中时常出现学霸主角提前交卷的情况,但在外国语高中,是禁止提前交卷的,哪怕你写得再快,也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交卷。   事实上,一般提前交卷的,都是自暴自弃的差生而已,除非是某些爱装逼的半桶水晃荡的人,否则一般学霸在做完后,肯定是检查一遍又一遍。   即使是吴笛这样的超级学霸,她也不能保证自己一次就做全对,像这次期中考试的数学题,最后一大题的最后一小问,就把吴笛给难住了,虽然最终猜了一个她感觉的答案,但解答过程却是不正确的。   因此,吴笛这次数学怕是无法满分了。   这其实才是高中数学考试的常态,总体来说题目可能不难,但倒数两题绝对是尖子生用来拉分的。   每次一考完,吴笛回到教室后,总是被一群班级里不错的优等生围着——   “吴笛吴笛,我们来对一下答案吧!”   “诶,这道题吴笛你选了c啊,惨了惨了,我错了……”   “这次英语听力好难,不过对吴笛你来说,一定感觉很容易吧?”   “你这不是废话嘛,人家吴笛在英语课上回答问题,发声就特有真正的外国范儿,哪像你……”   ……   由于吴笛总是遇到这种状况,而她也没有与别的优等生对答案的兴致,所以总是在考场上将试卷上填好答案,毕竟只要交答题卡和答卷纸,试卷是准许学生带回教室的。   吴笛将自己的试卷给那些优等生后,便会给他们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那些优等生眼中,都带着一种对这位永远第一的女学霸的膜拜。   语文试卷只会对前面几个选择题,包括文言文的,但什么诗歌鉴赏、阅读理解根本没法对,而数学只会对填空题,大题目则对个答案,倒是英语,那对答案叫对得一个痛快,几乎都是选择题。   班级的优等生们都知道,吴笛在英语上的强大,简直就是逆天般的存在,她的英语答案,几乎就是正确答案……   因此,总是见到那些优等生拿着吴笛的英语试卷长吁短叹,捶胸顿足,这些优等生明明知道考试完了已经没法改变分数了,可依旧乐此不疲地对答案。   在不知不觉中,吴笛那超级学霸的名头,已经完全深入人心。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姚琼也入坑了(第三更 660月票加更)]   钱四梁已经知道了《青春祭》最新一期的销量,在发现对方的销量居然增加了如此多之后,他感觉糟透了,再怎么看《时光碎片》都会在一期一期的连载中被超越,姚琼这个二货,简直就是猪队友!   《秒速五厘米》引发的热潮、读者们的一片好评,简直让钱四梁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若是当初挽留一下那位天净沙会怎么样呢?   这样的想法一闪而逝,他心中已经对那位用得很顺手的编辑黄千易,产生了一丝芥蒂,尤其是这家伙在劝说姚琼无果之后,更加让钱四梁不喜。   钱四梁是个以利益为重的商人,哪怕是所谓高雅的文化商人,也改变不了他逐利的本性,而作为一个上位者,他虽然已经极力克制自己不去迁怒下属,但黄千易这些日子的表现,也实在让他失望。   还有那个从《青春祭》跳槽过来的,号称拥有丰富经验的编辑曾少陵,这心理素质未免也太差了!   曾少陵由于背叛了《青春祭》,即使在《时光碎片》编辑部,也总是受人冷眼,毕竟他这事确实做得不地道,一般来说,如果“大神”作者有跳槽意向的话,作为责编,若不知道这种事还好,知道这种事却不和主编说一下,反而隐瞒不报,这个做法太……   而随着《青春祭》因为超强新人天净沙的崛起,好吧,现在天净沙已经不能用新人来形容了,她已经是《青春祭》最炙手可热的作家,因为她的一支生花妙笔,力挽狂澜,硬生生地将《青春祭》销量,提高了一个层次!   曾少陵心中的悔意与日俱增,他是真的真的很后悔啊,原本他以为没了姚琼的《青春祭》,将会沦为二流杂志。可他却根本无法想象,在没有姚琼之后,《青春祭》本身,反而上升了一个台阶!大有反超《时光碎片》的气势,真是搞不懂!   处于这种状态的曾少陵。自然显得精神恍惚。在工作上都显得心不在焉,让钱四梁心中鄙夷,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钱四梁虽然在第一次败北中。狠狠地发了一通脾气,但身为一个优秀的上位者,他绝不会将自己的软弱,暴露给下属,他反而说,姚琼的到来,让《时光碎片》的盈利增长迅速,这绝对是一次成功的策划!   这样一来,整个《时光碎片》自然就稳定下来了。   实际上呢。钱四梁恨不得踹死姚琼这个猪队友!   好吧,钱四梁其实也知道自己的短板,他虽然在商业上手腕高超,在宣传上更是一把好手,可却真的对什么文学并不感冒,姚琼的《隔岸》。他看了个开头就扔了,但那种不明觉厉,却让钱四梁以为现在的读者就喜欢这一套……可惜他现在才发现他错得很离谱!   至于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他倒是还耐着性子看了一期的连载,看完后他自己都比较惊奇。没想到他居然不知不觉地看完了,他发现自己还很期待这部连载小说接下来的发展。   他这下子算是明白了,这次姚琼的连载,在商业上肯定完了,而天净沙这个作者,也让钱四梁真正明白一点,实力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就算没有外表容貌,也是可以逆天的!   不过宣传肯定非常重要,在这个讲究眼球效应的时代,所以钱四梁对于苏曼文借力打力这一招,相当地欣赏,这个女人果然是劲敌!   钱四梁知道苏曼文没有他那么广的人脉,所以在宣传上绝对无法与他媲美,但不可否认的是,对方在这次对抗中表现出来的魄力,尤其是强行推天净沙上位,也已经成了业内人士津津乐道的话题……   这一战,苏曼文的名头,算是响彻业内!   其实钱四梁并不阻止苏曼文利用姚琼炒作天净沙,自然有他的考虑,毕竟有的时候炒作是相互的,将姚琼与天净沙拉出来打擂台,对双方杂志都有好处。   况且,《青春祭》还是月刊,与《时光碎片》这样半月刊,严格来说算不上对手,只是钱四梁野心太大,想要迫使对方按照他的规则来办杂志而已,如今看来他算是失败了,可他至少也明白了,实力对一个作家的重要性。   而现在《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算是真正青春文学中的“两极”了,而它们各自那鲜明的特色,也渐渐深入人心,一般年轻的作者,都既向往被《时光碎片》包装打造,又向往在《青春祭》上刊登文章,以证明自己的实力……   想到此,钱四梁忽然又有了一个非常不错的点子,也许《时光碎片》可以与《青春祭》合作?   钱四梁是个商人,一切以利益为重,他在看到他的杂志与苏曼文的杂志都拥有自己的鲜明特色之后,就感觉,拥有这样特色的《青春祭》,其实是可以利用起来的。   青春文学的市场正在渐渐扩大,《时光碎片》一份杂志不可能侵吞一切市场,这个时候,就需要与《青春祭》强强联合……不过这事,还要好好谋划一下。   钱四梁那俊美的脸上带着思索的神情,他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可以操作,而契机,便在他的b计划上,以苏曼文此人的远见,他相信对方不会介意强强联合,挤压其他青春杂志市场的,谁不愿意自己杂志的销量更高呢?   钱四梁一边谋算着,一边看一些资讯,他现在对娱乐圈依然非常关注,怎么说他现在也还是娱乐圈中的人,这时,他忽然看到姚琼的一条微.博——   “刚刚看完最新一期的《青春祭》,其中天净沙老师的《秒速五厘米》太棒了,感觉这才是真正完美的青梅竹马之情啊,非常期待接下来的发展,催更啦催更啦!顺便,男女主一定要在一起啊,求不虐……天净沙”   钱四梁看到这条微.博,本来正在喝茶的他,差点一口气将茶水喷出来,如果这个世上有《三国演义》的话,那他脑中一定会蹦出一句“身在曹营心在汉”,如果有《三国杀》的话,他肯定觉得这姚琼就是小内!   哪有帮自己的对手宣传的道理?真他娘地乱弹琴!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推人入坑]   若是一般的作者,钱四梁早就要好好地调教一下了,可惜姚琼不是一般的作者,而是青春文学领域的“大神”。   像姚琼这样的作者,在杂志开辟专栏,其实就是这个杂志的荣幸,因为他就算不在杂志连载,而是直接出书,依然可以活得很滋润,更别说他之前创作了那么多大人气畅销作,这辈子其实都能依靠源源不断的版税分成肆意挥霍了。   而由于《时光碎片》的运作,姚琼的不少人气作品,都会进行全方面的开发,这样一来,姚琼又能获得不菲的收入。   钱四梁是个利益为重的商人,只要姚琼可以给他带来利益,比如现在,哪怕他作死写什么《隔岸》冲击遁矛文学奖,但他的名气与广告收入,都给《时光碎片》带来了正面的影响,那钱四梁便能忍受他。   姚琼这条微.博一发,顿时引起了不少书迷的转发,这个姚琼,确实是个喜欢读书的人,他推过不少作者的书,有很大一部分是那些写历史小说的传统作者,可他却很少推青春言情小说,因为心高气傲的他觉得,自己已经将言情小说写到巅峰了,无人可以超越。   而这一次,他却推了天净沙的书,还口称“天净沙老师”,这便意味着,他的确认可了天净沙老师的实力!   这可是太稀奇啦,姚琼这个人,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可是出了名的目中无人,而这个天净沙还是《青春祭》推出来和他打擂台的对手,没想到居然凭借实力,获得了狂妄的姚琼的认可,这个《秒速五厘米》到底有多好看?   不少姚琼的书迷纷纷行动起来,开始去看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这不看不知道,一看便完全入坑了……   怎么说呢。这位天净沙的文风,虽然与姚琼迥然不同,可文笔却相当不错,让人细细品读后感觉回味无穷。   而谁都知道,姚琼的言情小说是有很大硬伤的。那就是太言情了。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放弃,这显然非常假,不过谁让姚琼迷都吃他这一套呢?姚琼显然自己也知道。他这一套就是用来骗钱的……   所以这次他玩了一把有深度有内涵很现实的《隔岸》,然后就扑了……他其实也知道这次在商业上必扑无疑,但他写《隔岸》就是用来骗那些文学奖评委的,还别说,他的这部《隔岸》,到现在依然在评委眼中很吃香,说明他这种针对性写法简直达到了巅峰!   所以有人是这样中肯地评价姚琼以前的那些商业小说的——姚琼小说在颂扬爱情的同时,虽淡化了人物所处的环境。但是,他在写主人公追求爱情过程中遇到阻碍时。也多多少少暴露了社会的某些病症,如金钱至上造成的门第观念等,所以姚琼小说多少也有点认识的价值。   他在描写一个理想的爱情王国时,其本身便是对资本主义肮脏情感世界的抗议。但是他的作品,并不具备对社会进行深刻揭露和批判的力量。他叙述的永远只是一些小情调式的爱情故事,由于这种爱太脱离了真实的人生。必然会导致相应的作品缺乏惊心动魄的批判力量,必然不能更进一步从社会的角度和历史的根源去揭露悲剧的虚与实。   然而,天净沙的这部《秒速五厘米》,写的却很“真”,这种“真”倒不是说里面发生的什么情节之类的很现实。毕竟两个主人公都是转学生的设定,在现实中也很少见。   天净沙的真,在于那非常让人有代入感的校园环境的描写,让读者自然而然就沉浸到了文章的氛围中去。   而男主与女主之间的感情发展,也显得淡而温馨,这可与姚琼那种爱得死去活来的感情纠葛,有本质上的区别,这种仿佛水到渠成式的感情,自然也让读者们感觉特别真实,仿佛自己也亲身经历过一样。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说姚琼的言情小说好比某点的那些特别小白式的无脑爽文的话,那天净沙的言情小说,就是比较讲究合理性的带点智商的爽文了。因此,姚琼的小说,才会特别让小女生们喜欢,好比某点的小白爽文,也是小学生读物一般。   但这一次,姚琼的《隔岸》却连爽文都算不上,而是更有内涵的传统文学,所以,他不扑谁扑?   不少人经过姚琼的推荐,一口气看完了《秒速五厘米》之后,还有些意犹未尽,纷纷在姚琼的微.博下留言:   “姚琼老师,我本来就是你的忠实读者,现在经过你的推荐后,发现天净沙的文确实不错,看了之后简直欲罢不能,希望姚琼老师继续多推一些好书!”   “《秒速五厘米》好赞啊,超温馨超治愈!!!不愧是姚琼老师也在追的好文,不过,姚琼老师你天净沙真的有用吗,她好像连微.博都没,不过天净沙吧很有爱哟,里面有好多原本是你的粉丝……”   “姚琼你这个nc、sb,一定是看到自己的《隔岸》比不过人家的《秒速五厘米》,然后就去跪舔人家了吧,你就是这种没卵蛋的死变态,只会写那些nc文骗小孩子钱,现在钱骗够了,又想要去骗文学奖了,就一句话送给你,做梦!”   ……   不得不说,姚琼除了有一批铁杆粉丝以外,各种黑那是数不胜数,而他这个人,看到喷子就来劲,他发现有时候喷子是那些在青春文学圈混得特别差的,然后他就抓住一点死命喷,那就是老子就是能写畅销书,你呢?   喷子跳脚了,继续喷,然后姚琼继续说,老子就是能写畅销书(把具体稿费单直接贴出来了砸在喷子脸上),你呢?you_can_you__can_no_bb!然后喷子就抓狂了,因为有时候这些扑街喷子居然也在模仿姚琼的风格……   姚琼有时候也特别喜欢去度娘吧、论坛和人对喷,他的id“战斗猫”简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时候他一出现,对方就怂了,因为姚琼那疯狗式的回复,别人根本就招架不住,毕竟姚琼怎么说已经算是个真正的成功人士了,而某些喷子,什么都不是!底气没有姚琼这厮足啊……   姚琼发现自己的真身id杀伤力太大后,果断披马甲上阵,这样一来,他倒是战斗得更有激情了,在某些容易引发战斗的帖子中,每当看到一个战斗力特别彪悍的,人家就会回复,你一定是战斗猫姚琼吧,不好好地去写你的书,却在这里和人对喷,你闲不闲啊你?   我闲着呢!   我乐意!   姚琼被别人揪出来后,从不掩饰,坦然承认,继续喷人!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粉丝团“沙砾”]   在家中的吴笛,难得上网放松自己,她上网主要是看一些美食、综艺节目,都是那种没有连续性的,由于这个世界华夏的娱乐业挺发达,所以不少娱乐节目的质量还是挺高的,让她看得津津有味。   她其实涉猎一直比较广泛,身为一个写作爱好者,她觉得知识面一定要足够广才行,只有真正有阅历以及积累足够的人,才能写出好文章,天才除外,这是她对写文这件事的观点。   她忽然想到她所改编的新连载《秒速五厘米》已经连载了两期了,她心血来潮,想要看一看网民们对它的评价。   虽说她已经从她的责编胡亦菲那儿得到了不少粉丝信,但这些写信给吴笛的,应该算是吴笛的忠实粉丝了,而她一直知道,这个世上除了粉丝以外,不可能没有喷子,她倒是想要看一看对方是怎么挑刺的。   不得不说,其实吴笛很喜欢看到对方对她的作品挑刺,如果真正有道理的,她想她一定会很开心地接受,要使自己变得更加完美,自然要虚心接受各种意见。   吴笛用度娘搜索了秒速五厘米,发现果然已经有了度娘吧,虽然她没有度娘吧的帐号,不过她早就习惯了潜水看帖。   吴笛从来不喜欢和别人争吵,她认为争吵到最后完全就会成为无意义的对喷,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的地步,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立场,天生就是不同的,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打开这个度娘吧,吴笛发现关注人数竟然已经超了一万,不过这里面有意思的帖子似乎并不多,然后她又好奇地点了它的友情度娘吧天净沙吧。   这一进天净沙吧,吴笛的感觉就不一样了,首先那度娘吧上房那幅出自她之手的唯美插画,瞬间就提高了整个天净沙吧的格调。   然后她看到这一个个帖子都有统一的格式。让吴笛啧啧而叹,心中有些微妙的爽感,再看到关注人数居然已经突破了五万之后,她自然更加有种成就感了……   没想到她玩票性质的写作,居然已经有了这么多的粉丝。而好像还有了一个粉丝团。叫做“沙砾”,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后的粉丝会像沙子那样多呢?   而这个天净沙吧中的人才,好像也特别多。尤其是那些喜欢文学的网游们。   谁都知道,天净沙的文笔或者说是文字掌控力,超级强悍,至少她能够做到在恰当地运用华丽精美文笔的同时,又给人良好的阅读体验,这其实是很不简单的事情。   在这个天净沙吧中,有不少自认为文笔华丽的文艺青年们,都在求问一些吧友,说是为什么天净沙能够用那种华丽的文笔写出特别内涵精彩的故事。而他们使用“华丽”的文笔,给人的感觉却是空洞无物无病呻吟。   这又吸引了更多喜好文学的吧友们的讨论,可惜讨论来讨论去,甚至还有人直接贴自己写的文,然后自然被喷得体无完肤,最终谁也无法给出一个说法。只能表示天净沙的文笔没人可以模仿,文字掌控力太过惊人!   有时候,这种文笔,是一种天赋,而要写出精彩的文。更是要有天分的。   多数吧友们都觉得,看天净沙的文章,就像是在看一部精彩绝伦的大片一样,首先整个人会深深地代入到她所创造的世界中去,然后那种身临其境的画面感,简直就让人无法自拔……   当然,还有一些普通书迷,实在看不惯这些文笔控,在普通书迷看来,天净沙就是认真地写好了一个让人触动的故事而已,那些硬要去一个字一个字分析天净沙的文章,到处找伏笔找内涵来彰显自己优越感的蛋疼星人,他们表示不屑。   就为了这个问题,有一个天净沙的文笔争议帖,被顶得老高,总有一群文艺青年与普通青年在里面战战战,其中不乏有气急败坏之后破口狂骂的。   还好天净沙吧的新任大吧之一的【薇薇一笑很倾城】封杀起那些低素质的吧友来,可谓杀伐果决,而对方也坚决打击一些无意义的水贴和某些大水比……   正是在这位新任大吧严厉地执行吧规,使得天净沙整个吧都显得很内涵高大上,时常有一些让人不明觉厉的电波帖,各种黑话横行,让某些刚刚进入天净沙吧的新人们不明觉厉。   除了对天净沙本人的讨论以外,她如今正在火热连载中的《秒速五厘米》当然也在吧友们讨论之中。   吴笛也在帖子中看到,说是姚琼居然推荐了她的书,这无疑让她觉得很惊讶。   她在与姚琼大战之前,是不清楚她被强行推上位与姚琼对垒的,不过在后来她的《秒速五厘米》逆袭之后,她的责编胡亦菲便将这事告诉了吴笛。   不过吴笛也没有放在心上,但如今看到“姚琼”这个名字,当然也就想起了这件事,不过听胡亦菲讲,姚琼好像挺看不起她的,怎么又推她的书了?   吴笛忍不住去姚琼微.博上看了下,发现对方的头像很酷,戴个墨镜竖着中指……然后她居然看到姚琼催更,她一下子就笑了。   她写的这个又不是网络小说,肯定是按照每期杂志来发的,况且,姚琼现在作为一个《时光碎片》的作者,却帮她这个对手做宣传,这也太……   总之吴笛觉得这个姚琼还真是个有趣的作家,以前吴笛好像也看过他的作品,不过一直没记住他的名字,这一次她倒是记住了。   可天净沙吧中,显然有些吧友并不领姚琼的情,或许这些吧友居心叵测,他们使劲地在这个帖子中黑姚琼,说姚琼就不配推天净沙的书,还有直接辱骂姚琼就是个脑残、二b,姚琼粉更是脑残中的脑残。   但不要忘了,天净沙吧中可是有不少姚琼粉的,于是这自然又引起了纷争,好不热闹。   可让吴笛比较无语的是,她发现黑天净沙的人倒是很少,更多只是在抱怨为何天净沙要这么神秘,有些一看就是嫉妒天净沙的人,则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语气说天净沙就是太丑了所以才装神秘而已……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此贴必神,坐等挖坟(第三更 690月票加更)]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每当出现这样的人,天净沙的死忠粉们肯定一哄而上,对其进行各种嘲讽,让那些人不得不落荒而逃。   这个世上,可没有哪位喷子的战斗力都能达到姚琼战斗猫这样高的,姚琼这厮,那是人来疯,喷他的人越多,他越会兴奋地对喷回去……有喷子就骂姚琼能够赢那么多次笔战,都是因为他将别人的智商拉低到和他同一水平线上,然后再用丰富的经验打败对方。   在“沙砾”们眼中,天净沙绝对是一位气质高贵的女士,养尊处优,已经洗尽铅华,思想达到了一个很深的境界。   那些黑天净沙的人,全是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而已,有沙砾甚至表示,不管天净沙长得什么样,她能给大家带来这么好看而有内涵的作品,便已经足够了。   吴笛看到里面好像确实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建议,只好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她的新作《秒速五厘米》上,她发现讨论秒速五厘米的帖子,好像大都非常有水准。   但她看了好几个精华帖后,却发现了一个问题,怎么她的大多数读者都这么乐观这么天真啊,甚至还有读者猜测即使男女主角初中不在一起上学,那高中、大学肯定会在一起的,暂时的分离,只是为了让日后的相见更加甜蜜温馨。   “这种写作手法其实不只是天净沙老师用,其他写甜文的作者也很喜欢用,没有一时的虐,又何来结局的甜蜜?所以大家根本不用担心有爱的男女主不会在一起,天净沙老师写了多少甜蜜温馨的文章,我们一定要相信她的人品!”   这个回帖人的id便是【薇薇一笑很倾城】,很显然,此人便是吴笛的朋友夏薇薇,她作为天净沙的死忠粉,还当上了天净沙吧的大吧。自然力挺天净沙,而她算是大吧中最活跃的了。   这样的回复当然是吧友们的主流看法,有不少人都在她的楼层回复“支持薇薇”,“说得太对了”,“没错。天净沙老师永远最体谅读者了”。“这样我就放心了”等等这类话。   至于有人提醒“你们难道忘记了《剑仙》?”,却直接被吧友们忽视了,有一些则回复。“二者类型不同,根本没法比,况且天净沙老师写的校园言情小说,从来没有悲剧,所以根本没必要担心什么悲伤的结局。”   吴笛看到这些人的回复,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愉悦的微笑,她会说她在写这部《秒速五厘米》之前,早就铺垫了许久吗?   若总是写悲剧的话,那致郁的效果。就太差啦,在大量的甜文中穿插一篇致郁文,其效果绝对是拔群的,就像现在,那篇《剑仙》至今让某些沙砾念念不忘,咬牙切齿。拍案大骂……   吴笛终于还是忍不住自己的恶趣味,她注册了一个帐号,id为【爱的战士】,她发了一个帖子,帖子的标题是《此贴必神。坐等挖坟》,内容是:“我预测男主角顾远与女主角苏筱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是擦肩而过,过程很自然合理,可结局依然让人觉得很治愈,更让人感受到一种温暖,给予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看到这个帖子的标题和内容,某些早就将男女主角凑成一对cp的书迷们怒了,纷纷回帖:   “笑看1级新人卖萌,说男女主角不在一起的,这都是日经帖了,有意思吗?这么有爱的一对拆散了你就开心了?你拍着你的良心问问,你对得起你的id【爱的战士】么?”   “顶楼上的发言,我不知道有些人到底是什么心态,总是自以为是地揣测作者的行文思路,到时候绝对是你这个卖萌的新人被打脸!”   “你嘴再这么欠,谁也保不了你!交了450也不行!”   “骗经验的帖子,鉴定完毕!”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在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这男主与女主都不在一起了,说明这小说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这样还能让人治愈,让人温暖?别把治愈和致郁搞混了!”   “虽说我也不同意楼主的帖子,但楼上的,我奉劝你不要小看天净沙的实力,说不定人家天净沙就是有本事将悲剧写得温暖人心呢?”   “卧槽,悲剧也能温暖人心,我书读得少,你不要骗我!”   “顶楼主!希望天净沙老师再次写出像《剑仙》那样的神作,只有悲剧才能深入人心,喜剧什么的,全是消遣之后就忘了的……”   “标记一下,连载完后,看看此贴会不会被挖。”   ……   吴笛看到这些回复,默默地拿出自己早就完成的结局看了看,叹了一口气,她发了这个帖子后,看回复中某些坚持男女主要在一起的读者是如此之多,她只觉得一种更加无上的愉悦感涌上心头。   等着吧,爱的战士会告诉你们,什么叫作真正的治愈人心。   《秒速五厘米》可不是什么悲剧,而是真正让人微笑着看完,之后却又想哭都不知道该怎么哭的作品啊……或者说,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呢,真的释然了吗?   有时候走在这樱花怒放的校园中,看着那漫天飘落的樱花,莫名地想到了自己的初恋,其轨迹是不是与《秒速五厘米》很像呢?   就在吴笛难得逛一次这度娘吧时,她的聊天软件响了,居然是吴迪这小子,看到这小子弄的一只卡通狗的形象,吴笛就忍不住想笑。   “大神,在不在啊?”   “小狗狗,又犯m病了?”   “总觉得在网上和你聊天的感觉更爽,在现实里,你都不这样喊我啦……”   吴笛看到这话,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她当面基本上已经不那样喊吴迪了,毕竟他的表现,她已经很满意了,对于少年的进步,她感觉很有成就感。   吴笛有时在想,如果她当初还是个少年时,也有一个女孩能够指点她不走弯路的话,那她的人生,可能就没有那么遗憾了吧。   当然,现在她的人生也没有任何遗憾,因为学习、知识总可以让她过得非常充实,而最幸运的是,这个世界的知识是无穷的,她可以一直学下去。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克制(第四更 再为萌主【吴笛学霸】加更)]   “你还真是有病,硬要人家将你当狗?我只是觉得你最近有点人样了而已。www.yzyouth.com”吴笛回道。她心里也觉得挺怪的,难道自己其实也是个隐藏的抖m,需要被别人调教才行?   “多谢大神的夸奖!对了,我听了大神的话后,可是很注意保养自己身上的一切部位哟,保证大神你用起来舒服!”吴迪懒懒地躺在沙发上,怀中抱着超薄的笔记本,脸上带着微妙的笑容。   “嗯,你确实挺有用的,不过我挺好奇,我总是对你这么严苛,你就没有一丝不满吗?爸妈都对你没这么严吧?”吴笛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实际上,她确实不明白,为何吴迪会这样听她的话,她在揣摩对方的想法时,总是会这样想,若我还是那个吴迪时,我会怎么思考,怎么行动。   起初,她总能用这样代入思考法,来准确地揣测对方的思考方式与行为动向,但现在,她却越来越不明白对方在想什么了。   如果她还是吴迪的话,有一个对她态度并不好,却又总要求她这样要求她那样的女孩出现在她面前的话,她一定对这个女孩毫不理会,心里还会在想,我的人生,需要你来指点?   就算这个女孩长得很漂亮,那又如何?她自问还是个男人的时候,绝不是那种见到女人就腿软的家伙,而是从来只是将女人当作是随意玩弄的对象而已,哪怕女人成了女朋友,若是喜欢指手画脚的话,那她绝对直接踹了对方。   所以她很困惑他的行为,希望他能够解惑。   吴迪看着屏幕上她的问题,脸上的神情却微微苦涩,他真的很想回一句,因为我喜欢你啊,为喜欢的人努力改变自己。不是很正常吗,我希望我能成为你眼中最完美的男人……   他甚至已经打了一半,最终却全部删除了,作为一个在恋爱理论上已经较为精通的男生,网络上进行表白这种事。简直就是自己作死。奈何这世上就有许多男人喜欢玩这一套,可能他们最终的结局是获得对方的一个“呵呵”。   更别说吴笛这个女孩,并非一般的女孩。他怎么说也认为自己是最接近她最了解她的男人了,他当然知道,吴笛这个将学习当成一种信仰的家伙,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恋爱”这个词汇,若自己去贸然表白的话,那结局只会是,他出局!   但是,让吴迪觉得略微暗喜的是,这个萌萌的学霸妹子。其实在感情上略呆,不是说对所有男人都呆,而是唯独对他一人,特别的呆。   比如吴迪也知道那个混血帅哥沈玉栋去向吴笛搭讪时,直接碰了壁,简直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至于吴迪是怎么知道这个信息的,他当然有他的信息渠道。   不得不承认,在发现吴笛对其他男人,尤其是像沈玉栋这样的风云人物都如此冷淡的时候,吴迪就觉得特别开心。他当时恨不得多听几声对方喊他什么“小狗狗”“色犬”之类。   若是一般的女孩,有这样的优秀男生搭讪,哪怕一眼就看出对方要泡自己,那肯定也会和对方闲聊几句的,毕竟是帅哥嘛,就像男人都喜欢美女一样,女人当然也喜欢帅哥。   就连吴迪自己,在被章冬雪这样的校花级美女搭讪时,虽然表面上不假辞色,但心中还是有些暗喜,但他当然不可能去真的与对方搞在一起,情窦初开的他认为,这世上爱情是最神圣的东西,既然有那么一个女孩,为你拒绝一切男人,那你作为一个男人,能够为那个女孩拒绝一切诱惑吗?   若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那吴迪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了,这就是一个少年最纯粹的爱情观。   “我也喜欢挑战我自己!既然你这么问,那我也要反问,你为何唯独对我这么一个非亲非故的男生这么严厉,你就这么喜欢调教我吗?”吴迪脸上带着狡黠的微笑,他其实在调戏对方。   吴笛并没有意识到对方的调戏,她看到这个问题,答案瞬间就有了,看到少年时的自己出现在面前,一想到对方会走错路走歪路,导致以后会后悔,她就忍不住想要纠正,而且,谁不希望看到一个更加优秀完美的自己呢?   她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女孩,有些事情,比如说运动方面,肯定无法达到男人的高度,那么,将自己的一些寄托,放在对方身上,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她就很喜欢看到他在篮球场上拼搏、虐人的样子,仿佛那也是她的荣耀一样。   吴迪见到对方好像沉默了好久,这心中忍不住有些惶恐,他总是非常珍重地对待他与她之间的关系,他一直忍耐着,就算是很想和对方暧昧,他也一直克制着,但让吴迪很失望的是,对方在对待他的感情上,实在是太呆了,他当然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吴笛的感情盲点……   “怎么说你这只小狗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自然不能看着你走入歧途。”吴笛随意找了个理由。   “我从没见过哪个救命恩人有我这么窝囊的,我只听说过有以身……你懂的,不过嘛,我确实该感谢你,没有你,就没有现在的我。”吴迪回道,事实上就是如此,没有吴笛,就没有现在这个优秀得让同龄男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比较的男孩。   至于班级里甚至学校里,暗恋上吴迪的女孩,更加不知道有多少。   “呵呵,你懂的?我才不懂呢!如果你变成女人你会怎么办?”吴笛有些气恼地敲了这行字。   又傲娇了!吴迪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真的是少女在调教他吗?大错热错!他要一点点地蚕食掉她那厚厚的壁垒!   “我如果变成女人,当然是嫁给我这样的男人,哈哈!”   “你怎么不去死,自攻自受也太恶心了吧?”   “怎么会恶心?我如果变成女人,那也一定是个超级完美的女人,当然只有我的男性自己配得上我的女性自己!”   “去死吧!真是丧心病狂,我下了!” [正文 四更小爆发,单章求各种票票!!!]   变身女学霸 四更小爆发,单章求各种票票!!!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又是新的一周啦,先求个推荐票!!!   已经被前面的大神甩远了,现在又要被后面超级强悍的历史双开大神追上啦,小伊人满地打滚卖萌啊,速度请求月票支援!!!   总之,推荐票、月票速速到碗里来!!!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推波助澜]   期中考试的各科成绩全都已经出来了,发挥稳定的吴笛依然制霸了全校第一的位置,这一次她的英语,获得了满分,而数学则被扣了三分,157分,整个学校倒是有158分的,可在总分上,自然没法与吴笛这个依靠一门英语就拉人家20分的文科学霸相比,要知道,这次的英语可是非常难的。   吴迪依然紧随其后,他在学习上的投入的精力可不比吴笛少,而他现在唯一的娱乐方式,便是与吴笛随意聊天,那会让他整个人都很放松愉快,感觉比玩什么网游都要爽快。   而与吴笛聊天,自然不可能总是聊之前那些无聊的事情,事实上,吴迪一直避免和她暧昧,那只会提前引爆炸弹,而是和她多聊一些各种更加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对名著的探讨啦,各种学术问题啦……   让吴迪颇为惊讶的是,在聊到一些政治经济问题时,对方作为一个女孩,却非常感兴趣,甚至对方对华夏官场的运作,还挺有些见地。   这可确实让吴迪忍不住佩服对方了,他由于以后想进入官场,现在自然总是接受其父的熏陶,对官场上的事情当然也耳濡目染,这可是官宦子弟天生所具备的优势。   然而吴笛对官场的见识,简直让吴迪有些难以置信,总觉得这个女孩对政治的敏感性很高,这无疑正合了吴迪的胃口,他如饥似渴地从女孩那儿吸收更多的养分。   不过吴迪其实最感兴趣的,则是对方在美食上的造诣,几乎他所爱的每道菜,对方表示都会做,而且自称做得很好……   少女是用一种很自豪的语气说的,倒是让吴迪有些嘴馋。他很想亲自尝一尝少女所做的饭菜,不过却又害怕少女是信口开河,不过以少女的作风来看,可能她确实有一手好的厨艺。   章冬雪在这次期中考试里,依旧发挥平平,只是数学已经有些跟不上节奏了,依靠着最她最擅长的语文,以及106分的英语,她的总分依然是班级十几名,年级一百名左右。   主要是她已经利用自己短短时间内在学校建立的人际关系。开始炒作篮球部经理竞选这一件事,并在这个学校的度娘,以及校园论坛上营造一种态势,说这次竞选篮球部经理,高一、高二的校花级美女们几乎都参与了。若谁能够竞选成功,那便意味着。她就是外国语高中实至名归的第一校花!   这是章冬雪在考试前就一直谋划的事情。因此她在考试成绩上依然不上不下,肯定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是,比起考第一来说,果然她还是更喜欢第一校花这个名头。   总是埋头学习有什么意思呢?最多也就只能做到吴笛那样,可吴笛在学校里的名声。还确实没她这个广播员、一班班长来得大,所以她很有信心在接下来自己策划的校花竞选中,正面击败对方!   章冬雪觉得这将是自己高中生涯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其实章冬雪已经对外国语高中枯燥的学习生活很不满了,觉得实在太压抑。她在上次回家时,也和自己一些亲戚家的孩子交流,人家上的也是公立学校,怎么就那样轻松呢?每周都必定放两天,校园中还有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   这才是章冬雪真正想要的高中生活啊!   若是青春都“荒废”在学习中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大多数高中生,与章冬雪差不多是同样的想法,毕竟这个年纪,正是少年少女们内心萌动并真正付诸行动的年纪,然而外国语高中却又这样让人压抑。   同样是一班的才子梁凉,期中考试又是班级倒数第一,他最得意的作文,居然只拿了四十分,因为他在作文中,狠狠地抨击了外国语高中简直就是违反了教育法!为什么每月才放一次假?他直接在作文上发出了自己深深的呐喊!   不得不说,梁凉能将那个作文题目引申到抨击学校制度上,也能说明他的才气了,然而有什么用呢,只会让他的语文成绩很难看,只会让他的总分拿倒数第一,只会让他心里更加愤懑,却又无法改变什么……   这些学生,哪个又会像吴笛那样淡然自若地享受着这种充实的学习生涯,其中哪怕有人重生,也绝对只会想着利用重生的机会赚一辈子花不完的钱,然后称早离开这个让人超级厌恶的学校。   因此,当章冬雪搞出这么一个篮球部经理竞选就等同于校花竞选的活动时,不少学生,尤其是男生,都会这个活动兴致勃勃,这可是选校花啊,多么有趣的活动啊,还是光明正大的选,毕竟有名义上一层选篮球部经理的遮羞布……   当然,暗地里搞这个活动的章冬雪可没有亲自打头阵,怎么说她也是参选者,若被人知道这是她暗中推波助澜,总觉得就算她真的当选了第一,也是早就内定好的黑箱操作一样,她这样的美女,自然有人愿意在前台操作。   要知道,以前选什么篮球部经理,去校园论坛投票的人都寥寥无几,你说这个网络愈发发达的时代,谁还会去玩什么校园论坛,那儿有什么好玩的?   正所谓华夏脑残千千万,贴空间各一半也不是说笑的……   女生当然也对这个活动感到挺有意思,毕竟只要是高一高二的女生,都有资格参选,有些姿色不怎么样,但很有自信的女孩,当然要去参加一下试试,仿佛与那些真正的校花级美女成为并列候选人,这自己的容貌等级也会上升到她们的层次一样。   当然,她们去参加其实也就是个打打酱油的,已经有好事者开了赌局,最热门的四位候选人章冬雪、吴笛、罗丝绮、刘语冰到底谁最终能够真正将这外国语高中第一校花的名头揽入怀中?   隔壁圣心公学的贵族学生们也被这事勾起了兴趣,他们就没想到,向来保守的外国语高中居然还开始竞选第一校花了,哪怕以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业当作掩护,那怎么看都是一件特有意思的事情。(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宣战]   期中考试过后,校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已经结束,高一(7)班获得高一年级的胜利,他们将与高二(1)班在体育馆进行一次友谊赛,带表演性质。   这其实也是吴迪与沈玉栋之间的对抗。   吴迪在知道这位高二的学长、风云人物沈玉栋,居然将主意打到吴笛身上之后,他心里当然感觉很不爽,虽然已经知道吴笛对这位混血帅哥沈玉栋一直冷漠以对,可吴迪作为一个男人,当然明白男人那骨子里喜欢征服女孩的本性。   似吴笛这样性格要强的女孩,成绩如此优异,还写得一手好文章,长得又清丽动人,还会唱歌作曲,怎么看都是才貌双全的女孩,若能够将这样的女孩剥光了扔在床上好好地蹂躏一番,将其摆成最羞耻的姿势侵犯她,哪个男人只要动一动这种念头,都会觉得特别兴奋。   而如果能将这样的女王型女孩,调教成在他面前就是个软妹子,永远臣服于他,但对其他人却依旧很强势的女孩,这简直就是梦幻一般的女王嘛。   但吴迪却很少有这样的想法,大概他还比较单纯,对自己憧憬的女孩,只觉得能够牵住她的手,一起在校园、在街道行走,抑或是在夕阳下将她拥入怀抱,深深闻着她身上的味道,便已经足够。   然而这个沈玉栋是什么人,吴迪自然已经很清楚了,这厮确实是泡妞高手,据说那个高二的校花级美女刘语冰,好像就与这个沈玉栋有一腿……   沈玉栋最得意的泡妞技巧,是能够很短时间内将一个女孩哄上床,因为他总能在和女孩们聊熟了之后,将对方约出来。在约会的过程中,很自然地进行性挑逗,比如摸手、摸头发、摸耳朵等,而这样的挑逗绝对是很委婉温柔的,比如用“啊,不要动,头发上有东西”、“你的手指好长”之类的话来进行接触。   由于他还是混血帅哥一枚,泡起妞来又舍得花钱,还善于营造浪漫的气氛,所以一般女孩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泡妞是泡妞,交女朋友是交女朋友,二者可不能混为一谈,因此,若用直接表白的方式去泡妞的话。绝对会吓着对方的。   其实从女性的角度来看,她们何尝不是在泡帅哥?无论男女。其实都很享受暧昧的感觉的……   不过吴迪可不能容忍沈玉栋这种只以女孩**为目标的禽兽。去骚扰他的笛女王。   一次篮球部训练结束后,空阔的体育馆,只有吴迪与沈玉栋两人留了下来。   空气中似乎还留存着这项运动特有的气息,体育馆中倒是显得异常安静。   沈玉栋似乎已经从之前吴笛的影响中走了出来,或者说,他只是由于以前泡妞一直顺风顺水。陡然碰到吴笛这个变数,一时间没有调整过来而已,但现在他当然早就恢复了,他甚至比以往更对吴笛感兴趣了。若能够狩猎成功,这个女孩绝对是他值得珍藏的玩物。   他坐在篮球架下,看着吴迪,微笑道:“找我什么事,说起来,你们高一(7)班好像要和我们高二(1)班来场友谊赛,怎么?想让我放个水?”   “没必要,你的身体素质虽然强,可技术太糙了。”吴迪脸上也带着淡笑。   沈玉栋微笑不减,他怎么说也是学生会主席,还曾在国外留学,见多识广,不可能因为毛头小子的一些狂妄的话就动怒。   事实上,在他看来,这个读音同样是“无敌”的男生吴迪,确实是个不错的篮球手,若吴迪可以与他真诚合作的话,或许外国语高中能够在高中篮球联赛中走得更远,就算是闯进全国大赛也未可知。   可惜的是,现在这个小子,倒是有点来者不善的意思,原来那个传闻是真的,这小子在追吴笛?   “我看你也就是急停跳投,转身跳投厉害而已,若我来防你,你连出手的机会都不会有。”沈玉栋那不同于华夏人的瞳孔的颜色,在体育馆的灯光下,有种异样的魅力,而他的身体确实很壮,他在篮球场上的位置,是小前锋。   “呵,到时候场上试试就行了,我可不是来和你聊篮球的。”吴迪两只手插在口袋里,背靠在篮球架上,一股自然而然的傲慢气质便展现了出来。   “不谈篮球就是谈女人?怎么,真像某些八婆传的那样,你打我那位可爱的副主席的主意?”沈玉栋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他同样是个心高气傲的男人,不论是成绩、运动、家世,都是妥妥的人生赢家模版,他是绝不可能将自己的猎物拱手相让的。   “你以为你是谁?”吴迪俯视着他,脸上笑容依旧,“我需要打她的主意吗?她本来就属于我!”   沈玉栋嗤笑一声,懒洋洋道:“我那位可爱的副主席,眼中可只有学习,没有男人,你在我面前再怎么宣布她的归属权,也是你一厢情愿而已,你和她连男女朋友都算不上,你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还你一句,你以为你是谁?”   “孩子,你还是太年轻了,我比你强的地方在于,女人在我眼中,只是猎物而已,你呢,却这样看重一个女人,这种男人一辈子没出息!”沈玉栋毫不留情地说道。   若吴迪还是当年的吴迪的话,在这个特别具有侵略性的男人面前,可能真的要退缩了,因为当年的他,很懦弱。   然而此时的吴迪,却只是一笑置之,他淡淡道:“我当然年轻啦,可我永远也不孤单,你呢,在玩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征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之后,收获了什么?只有空虚罢了,为何这世上总是有无趣的男人喜欢炫耀自己征服了多少美女,而不去寻找一个真正念着你,维护着你,深爱着你的女人?”   吴迪能够说出这段话,因为他底气十足,他是幸福的,因为拥有她的关心。   沈玉栋握紧了自己拳头,然后渐渐松开,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女人吗?他反正是不信的。   “球场上决斗。”   “如你所愿!”吴迪转身离去,如果这人还不识相的话,彻底摧毁他那些为之骄傲的事物又如何?   这是个权力为王的世界。   而吴迪,便立志做一个掌权者。(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超萌的女裁判]   今日三更节操奉上,求推荐票、月票~~~!!!   ----------------   体育馆内,已经渐渐来满了学生,吴笛这个学生会副主席,自然又是有些小特权的,她因为与那位“安西教练”关系好,所以能够坐到教练席上,她甚至都发现自己快成了助理教练了……   原因挺简单,吴笛因为对一些篮球战术有所涉猎,还能侃侃而谈,而这位教练,倒也不似《灌篮高手》中那个“安西教练”那样只会笑就不干事了,好,毕竟安西教练的原型是“禅师”菲尔杰克逊嘛,但这个胖子教练,居然还是个痴迷战术的教练。   于是自然而然的,吴笛让这位“安西教练”更加欣赏了,有时候她甚至还会亲自去指挥一下,简直过足了教练瘾,而吴笛其实心中也暗爽,尤其是指挥吴迪这小子的时候,她会忍不住在想,你小子打篮球牛又怎样,我可是教练!   当然,其实吴笛客串的最多的,其实是裁判,其实一般来说,高中校园内的班级篮球比赛,都是没有裁判的,所以连罚球都没。   但比较正规的高中篮球联赛,自然有裁判,篮球部的队内对抗中,当然也要有裁判,可让谁来当这个裁判呢,就算是替补球员,那肯定也不想客串裁判,一来二去,吴笛便成了裁判。   经过这么多天来的适应,吴笛这个裁判,还真的做得挺有风范,那些篮球部的成员们,都觉得吴笛的吹哨还是很准确的,有点名哨风范。   吴笛正坐在教练席上。悠哉悠哉地准备看球,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吴迪身上,对方正在热身,手感好像挺不错的样子,随意射了几个三分都进了。   而让吴笛觉得最搞笑的是,吴迪的那个死党,极品游戏宅曹无忧,正盘腿坐在地上玩pfp,玩着玩着时而将手抬高,好像是信号不行。他在接收信号,他在体育馆中做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过曹无忧在篮球部的人气非常高,因为这厮太有个性了,总是带着两个黑眼圈。在场上时,却时常有特别精彩的妙传。他的传球意识。简直就像开了挂一样,曾有队员问他怎么培养的,他说因为要一边骑车一边玩游戏还要一边躲车,这种事做多了,自然就有一种直觉,哪里有人哪里没人。他可以感受得很清晰。   他的这个理由,让队友们目瞪口呆,某个替补控卫都在思考要不要这样训练自己的传球意识了,但想了想之后。觉得实在太危险了,他可学不会曹无忧那特别高超的花样作死水准。   “吴笛,你来当一下裁判。”一个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对穿着校服的吴笛说道。   “诶?我吗?这个比赛也让我来?”吴笛惊讶道。   工作人员脸上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其实这场友谊赛应该算是比较正规的了,可惜学校里确实没有专业的裁判啊,以前也是随便让一个比较懂篮球规则的人上去当裁判的,而这个吴笛,比起以前的那些裁判来说,那可专业多了,她不上谁上?   吴笛倒是没有拒绝,她怎么说对这项工作也算是驾轻就熟了,只不过却是头一次在这么多学生面前当裁判而已。   吴笛到更衣室里换了一身黑灰相间的裁判装,下身是一条西裤,脖子上挂了一个哨子,她那漆黑柔顺的长发则系成了一个低马尾,她照了照镜子,微笑了一下,她对自己的形象挺满意的,感觉很是英姿勃发。   也不知谁曾说过,真正的美女,是穿上男装依然给人美的感觉,很显然,这裁判制服,就是男装的一种,吴笛穿上之后,她自己都觉得,这魅力比她穿女装时还要强,这是不是也是因为反差萌的缘故呢?   毕竟吴笛的相貌就是特别清丽动人的那种,整个人看起来柔柔弱弱的,身上的书卷气很浓,像是个真正的名门闺秀,而陡然穿上男装,那种反差感自然让人觉得特有魅力,更别提她其实就是个特别强势的女孩,自然很适合男装。   当吴笛重新来到灯火通明的球场上时,本来很是喧闹的球场,却不知为何,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就连那些正在热身的球员,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当他们看到穿着篮球教练制服出现在球场上的吴笛时,顿时就明白了。   可吴笛却有些摸不着头脑,她还以为这坐在那些看台上的学生们,就像是上自习课时学生们突然谜之安静一般,有人认为这原因是天上有神飞过……   但吴笛这次错了,让全场安静下来的人,就是因为她!   体育馆的工作人员非常配合地将球场上的灯光,都照向了吴笛,使得她在一瞬间,成了整个球场的中心,而她则一脸懵懂的样子,却不知道这个略显迷糊样子的吴笛,超萌的!   吴笛在同学们心中,几乎已经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形象,那就是校服、刻板、学霸,当然现在还多了一个才女的名头,但其实才女也可以归类到学霸中去,文科学霸嘛……   吴笛在学校里,就没人看见过她穿校服以外的其他衣服,刻板自然是在作为学生代表发言时,总是中规中矩,而学霸自不用说,月考、期中考试的蝉联第一,已经完全证明了这一点,而她脸上的神情,一贯都是非常淡漠的,给人一种极为睿智的感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给人非常传统的淑女印象的女学霸,这次居然穿上了裁判制服,而且脸上还露出了她很少露出过的懵懂呆萌的表情,这种强烈的反差感,让在场的所有学生,都升起同一种感觉——太萌了,萌爆了!   也不知是谁先开了个头,某些学生直接拿出自己的手机,开始狂拍这位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最美女裁判”的吴笛,这些学生甚至都把在场的一些老师给无视了!   那些场上的球员,则露出了极为优越感的神情,他们可是能够经常看到裁判装的吴笛的,然而让他们觉得丢脸的是,曹无忧这小子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样拿着他的神器pfp开始从各个角度抓拍吴笛……   吴迪见状,一拳头敲在了这厮的脑袋上,将他拖走,他头上出现了一个冒烟的包……不过,笛女王的裁判装cg完美获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闪耀全场]   “这真的是吴笛吗?太萌了,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穿这身裁判制服好有魅力,我就知道该死的校服毁掉了她!没有短裙的女生校服,能算校服吗?”   “制服太好了!必须拍下来珍藏,难得看到有裁判装的制服美女,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我这个制服控有福了……”   “我更喜欢她的发型啊,低马尾超好看的,而且她的发质超好,颜色漆黑,这样的头发简直就是太完美了,我已经彻底沦陷了!”   ……   谷扬帆坐在看台上,看到自己身边那些男生的疯狂拍照,有的还喃喃自语的模样,只觉得莫名其妙,不就是穿了个裁判制服嘛,有必要这么激动?   谷扬帆的死鱼眼望向了球场的中心——吴笛,啧,仔细看看,这个家伙呆呆的样子,还是挺可爱的嘛。   有学生一边拍着。一边开始上传人人、微.博、空间等各种社交网络,总觉得不将这样的美图与更多的人分享,就是一种罪过……   就连一些女生,都顺手拍了吴笛的照片,由于吴笛一直以来非常低调,只是专注于学习。使得她在女生群体中的印象也不错,谁会去讨厌一个沉心于学习之中的女学霸啊……除非自己男友被抢了。   然而吴笛会看得上男人?总觉得这种事也不可能发生。   况且,还有一个拉仇恨的章冬雪在吴笛前面顶着呢,因为她那同样清纯的容貌,还有当广播员时,很自然而然的卖萌,使得她拥有一批狂热的粉丝,甚至还有人想要策划什么后援团,限于外国语高中校规太严。www.justsou.com只能作罢。   不过章冬雪度娘已经建立,关注者也有那么两三百,里面总有一些求爱贴,而吴笛关注人数却是章冬雪的十倍,这其实让章冬雪很不爽。   这个时候的章冬雪,望着这整个场馆的中心人物吴笛,她面沉如水,小女人的阴暗心理爆发——吴笛这是在故意炒作!   为什么炒作?   当然是为已经被炒得很热的篮球部经理选举。更直白一些应该说是第一校花的选举!   没想到啊,这个吴笛实在是太阴险了。居然能够想到这么一招……   章冬雪压抑着自己的嫉妒,望着全场学生目光中心的吴笛,她是那样的耀眼,为什么不是自己呢?   自己哪里比吴笛差了!   阴暗心理发作的章冬雪,只期待吴笛接下来当裁判当得漏洞百出,遭人耻笑。   章冬雪一边想着自己该如何应对吴笛的这一招。一边暗中诅咒着这个简直比她还要会装的家伙。   显然,章冬雪已经认定了,吴笛就是要和她抢这第一校花的名头,却不知道吴笛压根就不知道这次竞选的本质……   随着比赛的开始,学生们的目光也终于转移到了比赛上。当然,其实有很多人在注意吴笛的裁判到底当得如何。   许多学生并不知道,吴笛已经在篮球部客串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裁判了,而且她为了完美地写出一部有关篮球的经典小说,可是下足了苦功。   因此,虽然很多学生都给吴笛按上了一个“最美女裁判”的称号,却觉得对方估计在场上就是个吉祥物,而且有传闻说对方与另外一个也叫吴迪的球员关系暧昧,那她会不会偏袒吴迪呢?   很快,学生们就有了答案,吴笛的表现,简直让不少懂篮球,并且很痴迷华夏职业篮球联赛的学生们大吃一惊——好专业啊!   各种判罚的手势非常熟练,而判罚的尺度,也是宽严得当,能够在保证比赛流畅性的同时,进行准确的判罚,至于偏袒哪一方,倒是根本看不出来,这就足够说明很公正了!   吴笛每当做一件事情时,都会全身心的投入,她很快就将之前的学生们的莫名其妙的举动略过了,不就是穿个裁判制服吗,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好激动的……   全身心投入到当裁判中去的吴笛,更加具有魅力了,而篮球场上的裁判,自然要在场地两头跑的,让更多学生没想到的是,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吴笛,好像耐力还挺不错。   看着她奔跑、吹哨、比划手势的模样,不知为何,许多同学心中都升起一股敬意,在这样的过程中,认真的最美女裁判的形象,渐渐深入人心。   章冬雪发现自己的诅咒完全没有成功之后,心情简直糟透了,难道这次第一校花的名头,真的要拱手相让?   不,绝对不可以,一定还有办法的!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她的脑中蹦出两个字——刷票。   而在这个时候,在场的学生们忽然发现,这场友谊赛好像挺激烈啊!   尤其是那个高一的王牌球员吴迪,与那位学生会主席沈玉栋,两人似乎对上了,火药味很浓!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两人之间难道有什么恩怨吗?   吴迪在三分球外控球,而沈玉栋却在亲自防他,他知道吴迪第一步过人的速度非常快,所以放了一步,然而吴迪却看都不看眼前的沈玉栋,拔起来就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三分!   “唰”空心入蓝,他一边拨弄着自己的护腕,一边面无表情第回防,整个球场都响起了为这个特别帅气的干拔三分掌声。   而作为裁判的吴笛,也比划了手势,意为三分有效。   沈玉栋嚼着口香糖,眼神变得十分锐利。(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第一校草]   在吴笛眼中,少年那优美如画的跳投姿势,简直让人**,好,谁让她以前是姚明的球迷呢,而和姚明搭档的就是麦迪……难道名字中含“迪”的干拔跳投就特别厉害?   沈玉栋的表现也十分惹眼,他能够凭借出色的身体素质横冲直撞,扛着人上篮,极善于打二加一。   虽说沈玉栋是吴迪的对手,而且还因为当初想泡她让她讨厌,但吴笛作为一个裁判,绝对不可能在场上有所偏颇的,这种友谊赛又不讲究什么主场哨明星哨之类的玩意。   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好像是在比拼谁得分能力更强一样,可由于吴迪打的是得分后卫,而沈玉栋则是小前锋,除非错位时两人会碰上,平常情况下,却有各自对位的人,当然,这些人根本就防不住这两个超级得分手。   这种球星飙分的比赛,其实是观众们最喜欢看的了,因为这实在是太刺激了,双方你来我往,龙争虎斗,也不知道这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人,到底是为了谁而这么拼?   这一次的友谊赛,可比以往的要有趣多了,因为以前高一很少出现吴迪这种特别犀利的王牌球员,他简直就堪比《灌篮高手》中的流川枫!   于是,吴迪的那些类似于“流川命”的女粉丝们,又尖叫起来了,其声势比那些支持沈玉栋的女孩还要大,只因吴迪在学校里的风评很好,虽然比较装逼,身上的气质较为傲慢,但这种气质在帅哥身上,自然有种不同凡俗的魅力。   又一次吴迪的持球进攻,因为错位。防守他的又是沈玉栋,在篮球场上,沈玉栋喜欢说垃圾话:“只会躲着我吗?你这个懦夫,有种就正面和我对抗啊!”   沈玉栋话还没说完,并又看见吴迪无视着他便跳了起来,而他的弹跳并没有吴迪好。即使比吴迪要高,却根本就无法封盖,于是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吴迪用这种特别蛮不讲理的方法得分。   而必须承认的是,吴迪的各种姿势,比沈玉栋要好看得多,沈玉栋比起一般的球员来说,技术已经算好的了,可吴迪却绝对有资格说他技术粗糙。   更不用说的是,吴迪的得分方式。要比沈玉栋轻松……所以,在飙分中,沈玉栋已经渐渐落于下风!   发现这一情况的观众们,尤其是那些高年级的学生,无疑都惊讶了,这个沈玉栋能够当上篮球队副队长,那绝对是有真实实力作为保证的,他的得分能力。也是超强的,可现在。他居然被一个高一的毛头小子给压制了!   沈玉栋因为身体素质不错,所以防守其实很厉害的,可吴迪却次次无视他,这简直就是**裸地挑衅!   他开始贴身盯防吴迪,誓要找回颜面……然后,他才发现。原来吴迪的突破更加犀利!他又怎么会知道,吴迪是玩街球出身的啊!   全场的**,发生在一次曹无忧与吴迪的快攻之中,前场二打一,沈玉栋正是那个苦逼的回防者。曹无忧一个准确的基地传球,吴迪接球之后,整个人就像弹簧一样飞了起来!   “太天真了!休想!”   沈玉栋也跳了起来……   男人们**间的碰撞,总是让女孩们燃起一种莫名的激情,吴迪脸上神情依然冰冷,仿佛化身“石佛”,他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要灌篮!我要让她看到!我要击败一切敢于和我争夺她的人!   “砰”得一声,全场瞬间安静了下来,他们看到了什么?   单手隔人暴扣!   这是人干的事吗?   沈玉栋倒在地上,眼神涣散,吴迪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而是仰天怒吼了一声,非常霸气地捶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曹无忧嘴里却不爽地喃喃道:“这家伙又在装逼出风头了,现充怎么不去死?”   裁判吴笛也惊呆了,她甚至第一时间都忘了吹哨,因为沈玉栋犯规了,这是二加一的好球!   吴迪在罚球的时候,本来安静的篮球场,一下子完全爆发了!   “牛叉!这个家伙居然隔扣了沈玉栋,这尼玛还是高一的学生吗?”   “吊炸天啊!难道这世上叫‘无敌’的人,就真的这么无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吴迪,我**了!好爱你啊,娶了我!”   “太漂亮了,第一次在现场看到这么给力的场景,这次比赛还好我来了……”   ……   灌篮这种得分方式,虽然只有两分,可却是最涨气势的!   沈玉栋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完全懵了,他被吴迪那惊天一扣击碎了信心!   这次友谊赛,最终居然是高一(7)班赢了,这种高一赢了高二的事情,已经好久没有发生过了。   沈玉栋在比赛结束后,神情显得十分沮丧,这种被人正面击溃的感觉,实在是太不爽了,可他必须承认,这个吴迪,确实很强,是个好对手!   别以为就这样结束了,等着瞧!   看着吴迪与那个女孩有说有笑离去时的场景,他心里别提有多腻歪了,他的猎物,绝不可以让别的男人抢走!   “很厉害啊,那个扣篮。”吴笛低头抿嘴微笑着,她还是一身裁判制服,哨子都还挂在脖子上,乌黑柔顺的头发系着低马尾,特别具有魅力。   吴迪有些飘飘然,只觉得当初被人一刺激去苦练篮球,果然是件正确的事情,毕竟这项运动虽然算不上高贵,却有很强大的群众基础,完全就是男人装逼耍帅的必选运动啊!   看,连“最美女裁判”也说他扣篮厉害了……   “不过,以后还是少玩那些危险的动作了,别受伤了。”嘱咐了他一句后,吴笛便去换衣服了,她发现,这个家伙的确越来越优秀了。   “知道了啦,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弱,我只是想替你赶走一些苍蝇而已。”吴迪笑着回道。   这次比赛后,吴迪显然一跃成了比那个沈玉栋还要耀眼的风云人物,这第一校花还在火热选举中时,第一校草是谁,倒是已经确定下来了。   吴笛只是像她之前那样,替篮球队客串裁判而已,却不知道她的裁判制服靓照被传到网上后,居然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疯传了起来!   这次的声势,堪比吴笛初中时那会儿“国旗下讲话”视频所造成的影响!(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吴笛的暗恋者]   今日三更奉上,求推荐票,月票~~~!!!   ------------   这是一张吴笛那极为诱人的粉唇含着哨子,然后比划着“打手犯规”手势的照片,她脸上的神情显得非常肃穆,确实挺有女裁判的气质。   这位上传者所用的拍摄设备的像素似乎还挺高,从这张图片上,能够清晰地看到,吴笛那张清丽动人的脸颊,皮肤是多么白皙细腻,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   而对比这一张极具女王气势的照片,另外一张则特别呆萌,那是吴笛刚刚换好裁判制服出场时的模样,由于全场都因为她而瞬间安静了下来,但她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于是她微微瞪大了眼睛,一副很茫然样子,给人的感觉就特别可爱。   这两张照片一对比,那种反差萌瞬间就出来了!   也不知是外国语高中的哪个始作俑者,好像他已经关注吴笛很久了,他将自己拍摄的照片,发到了他经常混的海角论坛中的“青春那点事”的版块,这海角论坛,号称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   他的id仿佛就是为了吴笛而注册的,名叫【吴笛的你】,在这个帖子中,他从初三起就开始记录他印象中的吴笛……   这个帖子的名字就是《我不能安静地坐在你的身旁》。   “初见她时,在那美好的初夏时节,她在国旗下讲话脱稿的瞬间,我就发现我的心,被狠狠地击中了,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样的情绪,也许。这就是青春。”   帖子的开篇就有一股文艺小清新的味道铺面而来,可惜这位发帖人的文笔并不怎么样,由于是图文贴,当把吴笛初中时的水手服照片配上去时,这进来看帖的人全去看笛女王的照片了……   一开始这个帖子就不怎么火,网上美女的照片不要太多。你以为随便贴几张照片再配合自己的文字描述一下,就能够出头了?太天真了。   但随着吴笛的走红网络,海角论坛的这个帖子,也小火了一把,可惜没有水军推动,否则肯定就大火了。   这位【吴笛的你】虽然文笔不行,总有些矫情,大概是某些青春杂志看多了,或许是深中天净沙的佘毒。   怎么说呢。由于天净沙与姚琼巅峰一战,强势“屠神”之后,她在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地位,简直能算一书封神,毕竟能够踩着姚琼上位,这可不是一般作家能做到的。   当然啦,现在有没有“屠神”成功,尚未有定论。毕竟两人的连载都还在继续之中,可天净沙的实力。却已经有目共睹了,她确实能算是以一支生花妙笔力挽狂澜……   因此,总有好多喜欢青春文学的孩子,开始模仿他们喜欢的作家的文风,天净沙的文风自然颇受欢迎,那种华丽精致的文字。所勾勒出来的意境氛围,简直让这些天真的孩子们沉醉。   可他们只看到了天净沙的华丽文笔,却不知道从本质来说,天净沙的文笔,都是为小说的人物剧情环境服务的。所以她能够让自己的文章华丽的同时,又不空洞。   然而这些模仿天净沙文风的孩子们,却只是一味地模仿她的华丽外壳,却忘记了本质,自然而然的,他的文章就显得很空洞了。   这篇帖子的最大问题就是在这儿,通篇充斥着一种想要华丽精美,却笔力不足的情况,给人的感觉就是不知所云、云里雾里。   而写了这么多,他就是为了表达一个意思——我喜欢吴笛,我关注着她,可她却不知道,也不曾给我一个眼神,我觉得很忧郁,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之后流下了忧伤的泪水,但我依然默默地喜欢着她……   比如其中有这么一段自我梦呓似的话:“曾经的悲怆如同那年梧桐树落下的叶片上的忧伤,我和你便对峙在落满金黄叶片的乡村小径上,远方的夕阳低低地歌唱,一曲凄美的画面在我和你的内心深处流淌,你用那样明媚的微笑散发出甜蜜的芬芳,却令我由外而内感到彻骨的荒凉,然后你径直走来擦肩而过带走我所拥有的百分百希望,直到我蓦然回首望断你的背影一直从荒草蔓芜的古道穿过远处低矮的挖墙,泪线终于斑驳了我的目光,如同海洋一样无知的幻想,我知道我和你的这场由假而真的游戏终将以月光的速度苍老凋亡。”   毫无疑问,这就是典型的看似华丽,实则空洞的段落,不过还真是难为他硬是将这段话凑得押韵了,可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也大概只有写出这段话的他自己知道了?   不过很显然,里面的“我”和“你”,都是他的自我yy而已,但由于有笛女王的照片镇楼,使得这个帖子的人气一直很高,甚至有不少吴笛的粉丝,都进来跟帖,讲述他们如何被吴笛的正能量激励等等。   这位楼主虽然笔力不足,但情感还是比较真的,活脱脱一个暗恋吴笛这位美少女却未果的青春期少年,像这样的少年,放在吴笛那个世界,绝对是郭四娘的书迷。   由于吴笛从来不回应网络上的那些网民自发的炒作,所以初中那会儿的热潮便渐渐平息,而随着这位【吴笛的你】将这次吴笛的裁判制服装的照片发上来后,关注着这个帖子的一些吴笛粉丝们,瞬间就像打了鸡血一般!   因为他们终于见到一张不是校服的笛女王了啊有木有!(吴笛的双马尾哥特萝莉装的照片在华夏影响不大,反倒是在泥轰acg论坛上非常流行)   制服诱惑有木有!   虽说是裁判制服,但怎么说也是制服啊,而且她那个低马尾的发型,真的超赞的,更别提她那种专注于比赛中执法,与出场时犯懵的反差萌了……   不少人纷纷跟帖:   “太萌了?感觉完全把持不住啊!”   “所以说早就该穿其他衣服了,校服去死,制服最棒了!”   “没必要这么低调,我的女王大人,求您多试试一些其他衣服,比如说上次的哥特萝莉装?”   “楼上死宅一枚,鉴定完毕,以及,楼主我可以转载照片吗?”   “还有吗还有吗?楼主速度些,我就指着女王大人的照片过生活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散文的评价]   其实让这个帖子更加火爆的,是这位id名为【吴笛的你】将吴笛在校报上刊登的散文发在帖子中后,有不少关注着这个帖子的人纷纷惊呼,笛女王不愧是能够出口成章的大才女!   有资深文字工作者甚至认为,吴笛的散文,绝对已经达到了能够刊登杂志的标准,比如其中有一篇的名字叫做《生命的沉浮》,里面有这样一些发人深省的段落——   “我们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水滴,我们生命的沉浮能反映出所有生命的沉浮。只有当个人的精神同宇宙万物的精神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的力量才会最完美地展示出来。”   “你就是那微小的水滴,你生命的沉浮能反映出所有生命的沉浮。当你平静下来,放慢节奏,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时候,就会认识到大自然对于生命的看法是相似的。可看作‘我’的小水滴是生命海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深呼吸,平静下来,开始关注并欣赏周围世界的沉浮,你会发现宇宙的力量正是滋养你生命的力量。”   有些跟帖者看了这些散文后,说是让楼主好好学学人家笛女王,别总是写那种无病呻吟的东西,而笛女王的文章,分明就是“心灵鸡汤”性质的,已经可以直接当诸如《读者文摘》、《青年周刊》之类的卷首语了。   甚至还有一些混迹海角论坛的资深语文老师,开玩笑地说如果什么时候轮到他去出高考卷子,他就选一篇吴笛的散文出题……   一群跟帖的人,自然就调侃说是你若拿吴笛的散文出了题,估计连人家吴笛自己都做不出正确的答案了,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   而这位楼主【吴笛的你】果然就是跪舔笛女王的家伙。他倒也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确实没人家有才,但他心里自然是觉得灰头土脸的,因为他以前总是以自己那华丽的文笔而沾沾自喜,可与人家吴笛一比,他就觉得自己写得好渣!   从这以后,他就开始写比较让人看得懂的句子了。大都是对吴笛学生生活的记录,虽然每天就只能干巴巴地写这么一句——“今天的吴笛依然认真地坐在座位上认真学习,真不愧是又考了全校第一的女学霸呢。”   可惜不知为何,不少回帖人都说,看到这句话,就已经足够了,正是这种专注于学习中的姿态,让他们更加喜欢这个可爱的女学霸、笛女王,有些人甚至将自己的精神寄托在了她的身上。因此之前有人回帖说“我就指着女王大人的照片过生活了……”   而顺手将吴笛的文章贴在这个海角论坛上也成了他的习惯之一,然后让【吴笛的你】郁闷的是,有些回帖的人将他当成了后面文章的作者,纷纷夸赞他写文长进很快,他自然不可能厚着脸皮承认下来,而是向那些人解释,这是才女吴笛的文章……   然后这么一群人居然开始追更吴笛发在校报上的一些散文了,毕竟确实有不少作者。喜欢在海角论坛写一些小说或者随笔,若是让某些出版人看中的话。说不定还会建议作者出版,近年来可是有不少畅销小说都出自海角论坛。   所以,其实在海角论坛上看文的人有很多,而且混海角论坛的人都是比较成熟的,比度娘众智商要高得多,欣赏水准自然也挺高。要不然谁会去追什么散文看。   但话又说回来,一边看这些文章,一边欣赏浑身散发着正能量的漂亮女学霸,怎么看都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   有许多人看了吴笛的照片后,自然也会对她的文章感兴趣。这其实暗合了那位希望将作家偶像化的钱四梁的看法,美少女作家嘛。   由于吴笛的裁判制服的照片被这个发帖上发在海角论坛,渐渐流传出去后,不少网民纷纷将“最美女神篮球裁判”、“酷帅美真女神”的头衔按到了她的头上,如果这个世界有那么一部影响力巨大的《灌篮高手》的话,说不定还要再给她按上一个“现实版赤木晴子”的称号。   当然,吴笛永远也不可能去对流川枫犯什么花痴,即使吴迪那小子很像流川枫。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之前吴笛在网上的走红已经让网民们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还是吴笛的一些死忠粉特别多,他们下意识地就在帮吴笛宣传。   曾被吴笛激励的粉丝,并没有什么复杂的想法,只是单纯地想与别人分享一下他们精神上的寄托而已,或是用吴笛来激励某些总是很颓废、不愿意奋发向上的人。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时间某些度娘就充斥了这种帖子《最美女学霸化身最美女裁判,依旧是满满的正能量》,有些喜欢发帖水经验的人,自然将这种充满了美图的帖子搬运转载,使得度娘开始充斥这样的帖子。   而人人网的热门分享自然是要上的,这可是大学狗们聚集的地方,有的大三大四还在混日子的挂科狗,没事就喜欢上人人分享,所以有句话说得好,一般玩人人分享的大学生,都是特别闲的还没有男女朋友的那种。   《最美女学霸第二弹来袭,化身最美裁判女神!》,这次热门图片分享里,又出现了吴笛的身影,好多喜欢玩人人分享的大学生,其实都对吴笛印象比较深刻,那位【神の沉默】制作的视频确实感染很多人。   这个图片集下方的评论也非常多,诸如一些“等了好久了”“终于又见到我女神的靓照了”的话出现在了下方的评论中。   还有人则略显恶意地问道:“又来炒作啦?你们的女神这是上高一了,怎么转职女裁判了,是不是因为成绩不行了?初中时的女学霸,也算学霸?”   立马有吴笛的死忠粉回道:“阴阳怪气个什么东西啊,就是在嫉妒而已,明着告诉你,x省外国语高中,全国保送、留学名额最多的几个名牌高中之一,月考、期中考全是第一,你还有什么话说?”   对方还有什么话说?可耻地匿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章 《舌尖上的名着》(第二更 38]   与此同时,与度娘众平均智商同一水准的某某空间,那种劝人当学霸的文章也多了起来,配图自然是吴笛,现在最火的几张图,无疑便是吴笛穿着裁判制服含着哨子与脸上带着呆萌表情的那几张。   一时间,网络上又掀起了一阵女学霸的狂潮,有不少人自然觉得这又是水军在炒作,有时候粉丝多了,很容易便招黑的,比如有人说了一句大实话——什么学霸女神,不照样还是个人,放出来的屁,拉出来的屎,和一般人有什么两样,值得这样去崇拜人家?   这话其实话糙理不糙,哪怕是再美若天仙的女孩,总归也是人而已,可惜这话却让某些失去理智的粉狂咬对方,某些中立党自然就看不下去了,说了几句公道话后,又被狂咬。   还有一些本来就讨厌吴笛的人,嫉妒吴笛的人,则故意装脑残粉去喷人,因为他们深知一粉胜十黑的道理……   总体来说,吴笛的形象还是正面的,因为那些骂吴笛的人,根本就找不出有水军炒作的证据,发现这全是比较闲而又精神空虚的网民们自发地宣传出来的,那些所谓将精神寄托在女学霸吴笛身上的人,其实便是因为自己早已失去了进取与拼搏的心,当然也不乏像周默那种洗心革面、奋发向上的。   而如果没有权威的纸质媒体,哪怕是娱乐杂志去报导吴笛,即使网上很有名气,那也不过就是无根之萍罢了,总是热一阵的事情。   像有些就是水军推出来的网络红人们,尤其是美女型的,一旦没有钱去维持水军。就会迅速沉寂,她们要保持网上的名气,自然有她们自己的目的,最幸运的当然便是进入娱乐圈,其次则是进入模特圈,最次的话。至少去某奢侈品展览盛宴上卖身时,价格更高一些。   当然,并不排除一些有钱人家的子女,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过一过出名的瘾,然后雇佣水军炒作。   这些网络红人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只要看他们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就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炒作了……   很显然那些以阴暗心理揣测吴笛,甚至费尽心思想要戳破这个什么最美女学霸虚伪面具的网民们。找了半天都发现没有结果。   最关键的原因便是,网上纷纷扰扰的,当事人却几乎不在网上露面,连个微.博都没有,这根本就让人无法摸清楚她的目的是什么嘛,难道这个最美女学霸,真的没有炒作?   实在无法找出证据的“正义”网民们,化身“大棋党”。说是吴笛其实在下很大的一盘棋,她现在越是不在网络上露面。等到以后在网络上登高一呼时,必然会是从者云集,万人膜拜,汇集信仰,点燃神火……   好,这话其实是一些看不惯“大棋党”的网民们编出来黑那些大棋党的。因为大棋党们总觉得什么事情都是谁谁谁在下一盘大棋。   在这样的情况下,外国语高中篮球部经理的竞选,在校园论坛上开始了,章冬雪在每次广播中都非常真诚地求票,说她多么多么喜欢篮球。又多想为学校服务……   可惜,不少同学们,却对吴笛穿着裁判制服在球场上跑动的身姿更加深刻,而她吹哨子,比划手势的模样,也同样十分有气质,两相对比,同学们自然发现,章冬雪分明就是个嘴炮党,而吴笛才是最适合篮球部经理的人。   甚至篮球部的某些成员公开表态,希望吴笛担任篮球部经理,因为在这之前,吴笛一直以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在篮球部帮忙,还得到了教练的赏识和赞赏,总之就是一句话除了吴笛,其他女孩根本就不专业!   像曹无忧这种喜欢花样作死的队员,还指名道姓地说章冬雪最好当个啦啦队队长……   章冬雪在发现学校中自己的舆论阵地仿佛一夜之间沦陷之后,心里太憋屈了,她发现自己完全就是作茧自缚,选篮球部经理就选篮球部经理,为何自己在这之前要将它运作成等同于校花选举呢?   可她真的没想到,这个吴笛实在是太“卑鄙”了,居然利用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去篮球部套近乎,还学习如何当裁判,简直就是犯规!   而章冬雪用手机上网,看到穿着裁判制服的吴笛,又红编网络时,心里别提有多羡慕嫉妒恨了,怎么这个女孩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就能火遍网络,而她则是想当网络红人都当不成呢?   但让章冬雪稍稍放心的是,现在校园论坛上吴笛的票数依旧没有她多,显然她在学校里还是有好多粉丝的,而且那些知道这次是校花选举的人,也不会因为吴笛与篮球部关系好,就投吴笛,他们选择了自己心目中的校花章冬雪。   至于其他两位长相也是校花级的女孩罗丝绮与刘玉冰,前者因为除了长相以外,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而被人忽略,后者则因为绯闻略多,风评不佳而没有太高的人气,毕竟只要是男人,都喜欢纯洁如雪的女孩。   然后章冬雪自然利用广播电台,好好地感谢了为她投票的学生,她的某些粉丝在激动之下,立马多注册了几个帐号,为章冬雪投票,所以说这个校园论坛的投票是非常不正规的,版主也不怎么管理这个论坛,使得它完全就成了灌水的地方,现在的学生,谁还会去什么校园论坛?   不过这次吴笛与章冬雪之间的比拼,似乎点燃了不少学生们去校园论坛的热情,他们就像是两位清纯校花的仆从军一样,为她们奋力而战。   在这样的情况下,同样尽力去争胜的吴笛,终于既散文之后,将自己精心所写的《舌尖上的名著》刊登在了校报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校报已经完全是她这个学生会副主席的宣传阵地了,可由于吴笛确实不像章冬雪那样善于宣传自己。即使她掌控了校报,在宣传上依然是落于下风的。   或者说,吴笛不太懂得剑走偏锋,她其实应该在校报上发自己的萌图,而非文章……   这篇精心所写的文章的创意,便是来自轻小说《文学少女》。她用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在校报上连载她所读过的这个世界的名著的读后感,而这个虚构的“我”,有一项技能,那就是吃书可以吃出美味来,她甚至都想好了自己这个读后感连载的名字——《舌尖上的名著》。   在轻小说《文学少女》中,文学少女天野远子只是女主角,真正的主角名叫井上心叶,是个写文章很厉害的新锐作家。也是人生赢家,有好多妹子喜欢,可惜青梅竹马却是病娇女,为了他跳楼,那句“心叶,你一定不懂”曾风行一时,本来很沉重的一句话,不知为何越传越广之后。看到这句话就想笑……   不过吴笛准备在校报上写的《舌尖上的名著》,与《文学少女》中的其他角色毫无关联就是了。在这个平行世界,《文学少女》是抄不得的,这本轻小说最厉害的地方便在于,作者化用了好多名著,里面更是出现了不少名著,让人忍不住叹服。而里面的名著,这个世界是没有的。   这个世界有这个世界的名著,而吴笛啃了很多,现在正好可以用到了,她要在校报上写让人觉得有趣的读后感。想来将某些名著写成一道道菜肴,并描述出它的味道的话,一定会让学生们觉得有趣的?   这样的话,既可以让自己的文章受欢迎,又能让学生对名著产生兴趣,并引导他们去读名著,怎么看都是一件好事。   校报上肯定不能写幻想小说,而吴笛的妙笔,却将名著的读后感写成了有趣的幻想美食小说,而她仅仅只是借鉴了一个《文学少女》的人物创意,不得不说,吴笛确实非常有才,好……至少她比搬运工要高那么一个等级。   其实谁不想轻轻松松地当搬运工呢?吴笛费尽心思地进行改编,除了因为她比较自傲以外,当然是因为,如果真的原封不动地照抄的话,与这个世界根本无法相融,简直就是明着告诉别人,她是抄袭的。   这部《舌尖上的名著》,即将她读过的这个世界的名著,用具体食物的味道来描述它,与其说它像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就是一本另类的书评合集。   但主人公“我”,在吴笛那超强的文笔之下,显得特别萌与可爱,就算那些对名著不感兴趣的读者,也会对时不时卖萌的“我”而触动,这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文学少女,她会读书读得开心时,轻轻撕下一片书页,放到嘴中品尝,只要是优秀的书籍,都会给她带来一种无上的享受。   而这个文学少女,去吃其他食物时,却没有一点味道,可以说,书籍就是她的食物。   这个女主角的设定,还是非常新颖有趣的,而用这样一个吃书的文学少女作为主人公,与名著品评挂钩起来,这个创意更是别出心裁。   但是,一般的作者,就算得到了这个创意,他也无法将这个创意写成书,因为这篇文最重要的看点,其实应该就是对名著的品评、欣赏,以及将名著与美食挂钩,而恰好吴笛对名著、美食的了解,是非常深入的。   吴笛本来就喜欢在一边读书时一边做阅读笔记,这些都恰好成为了她写这部很有特色的系列小说《舌尖上的名著》的素材,而她自己学习做各种各样的美食,并且喜欢看美食节目,这美食方面的素材,自然也很充足。   吴笛很认真地写完了第一篇《舌尖上的名著》,第一篇开篇就将“我”这个特别有趣的文学少女刻画得栩栩如生,她那看着看着就喜欢撕书往嘴巴里塞的举动,一定会给人特别深刻的印象。   而她所选取的名著是一本这个世界华夏历史上某位道人所著古文典籍《子山语》,这是论述修养、人生、处世、出世的语录世集。对于人的正心修身,养性育德,有不可思议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其文字简炼明隽,兼采雅俗。似语录,而有语录所没有的趣味;似随笔,而有随笔所不易及的整饬;似训诫,而有训诫所缺乏的亲切醒豁;且有雨余山色,夜静钟声,点染其间,其所言清霏有味,风月无边。   这本古文典籍在这个世界的华夏中其实传播并不广泛,毕竟这种教人大道理的书,一般除非是特别爱好文学的人,否则是很少有人去看这样的语录世集的,尤其是这玩意还是古文,好比吴笛那个世界,古人所写的文章中较为受欢迎的就是三国、水浒、红楼、西游等通俗小说,很有娱乐性,而不是那种蕴含人生至理的无趣古文,没有多少人愿意去钻研什么《古文观止》。   可在吴笛笔下,这本无趣的古文集,却被她解读得异常生动有趣,她觉得自己这《舌尖上的名著》可以类比《明朝的那些事儿》,二者题材虽不一样,但将那种无趣枯燥的古文,写成有趣生动适合大众的现代文,其核心手法是差不多的。   因此,可以想象接下来吴笛刊登在校报上的《舌尖上的名著》,会造成多么大的影响力。(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文学少女萌力惊人]   三更将近八千字节操奉上,推荐票、月票速速归位!!!   ----------------------   新一期的校报发了下来,谷扬帆已经在坐等吴笛的散文了,他其实在第一次看了对方的散文后,就觉得挺有意思,甚至还产生了一些共鸣,只不过某些散文中流露出来的凌驾于所有人类之上的优越感,让他有些纳闷,这个吴笛,难道骨子里就是个中二?   作为一名“高二病”患者,好,高二病就是他自嘲用的——高二病就是高二病,是高中生的思想形态,觉得乖僻的性格很酷,极力称赞“工作的话就输了”这种网络上的思想并且经常说出来,经常说出喜欢热卖的作家大卖之前的作品,大家觉得很好的东西自己觉得很愚蠢,喜欢称赞一些小众作品,不仅如此,还觉得和自己是同类的死宅很蠢,仿佛突然参透了什么似的却抛出来个扭曲的理论。总而言之就是惹人厌的家伙。   谷扬帆自然是讨厌中二的,那实在太幼稚了,他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完全成熟了,不是一般的学生可以比的,他是个深陷二次元的死宅,并且已经从萝莉控转变为伪娘控了,没错,他最喜欢的,是可爱的男孩子……   “人身上什么东西右手无法触摸到?”谷扬帆又开始问自己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了,“右手肘。”   “让我来看看这次她的文章又是什么了,估计又是讲述生命的真谛是什么的?”谷扬帆自言自语道,“心灵鸡汤看多了也没意思啊……”   看到“舌尖上的名著(一)”这几个字时,谷扬帆不由来了兴趣,哟呵,好像还是连载小说啊。这个吴笛还真敢在校报上写这种东西?   谁都知道,一般校报的文章,全是那些学霸们发表学习心得抑或是写一些赞扬学校的软文的地方,吴笛之前的散文,其实与校报的风格还是有所迥异的,不过这种心灵鸡汤似的散文。却可以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以及教人一些大道理的,所以当然也可以刊登。   好,说到底还是因为吴笛的成绩非常不错,已经两次全校第一了,再加上她作风低调,可以说深得那位老校长的赏识,本身还是学生会副主席,“后台”如此硬。当然可以将校报当成她的后花园。   “这个世界特权无处不在,人从出生开始,就分等级了,除非科学技术发展到婴儿不需要靠男人与女人结合生产的地步,即人类没有父母!”谷扬帆又在神神叨叨了,“最好男人和男人也能生子……”他补了一句。   不过谷扬帆在看文时,整个人便安静下来了,他突然发现。这篇文,虽然是小说体裁。甚至还是幻想小说,毕竟现实中没有人能够以书为食,还能吃出美好的味道来的,而吃普通的食物,反而味同嚼蜡……   然而,一旦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感觉好带感的样子,这个吴笛,果然可以别出心裁、创意非凡,这个文学少女似的主角,字里行间给人的感觉好萌啊!   看着看着。谷扬帆算是明白了,这表面上是小说体裁,实际上却是书评,只不过用这种别出心裁地方式来写书评,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古文著作《子山语》谷扬帆也算是听说过的,但他却没有怎么读过,可即使这样,看着书中的文学少女“我”,用一种吃书的方式品味了这本不错的古文著作之后,感受到美味,在吴笛那通过现实中某样美食的具体类比之下,让学生们陡然升起一种想要去看这本古文著作的**!   谷扬帆完全看入迷了!在吴笛那强大的笔力之下,那本《子山语》仿佛成了一道鲜美的大餐,让人也想要学着这个可爱无比的文学少女吃书了……   在看完之后,谷扬帆的脑子里全是那个文学少女的形象,虽然文章中没有透露出“我”到底是什么名字,可谷扬帆却自然而然地将她脑补成了吴笛,从这篇《舌尖上的名著》来看,对方那深厚的文学功底,简直让人惊叹!   鬼使神差地,谷扬帆撕下了校报的一角,塞到了自己的嘴巴里,嚼了嚼,似乎也想要品尝一下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到底是个什么味道,然后……他吐了!   谷扬帆的奇怪举动被不少同学看在眼里,有的人都偷笑了起来,因为这个自闭男又在做这种奇怪的事情了。   “果然不能混淆三次元和二次元啊可恶!都怪里面的主角文学少女实在太萌了,如果我也拥有她的特殊能力就好了……”谷扬帆托着自己的下颚幻想着。   而后他自然看到了文章最后吴笛那生涩的拉票的话,干巴巴的,一点也不煽情,与前面的文章相比,简直就像不同的人写出来的,可不知为何,谷扬帆却觉得这个吴笛好可爱啊,好,能写出这么萌的主角,想要也因为她自己同样很萌,可惜她却不懂卖萌……   “不卖萌打滚还求什么票,学学人家章冬雪啊,这个木头,差评!”谷扬帆虽然嘴上这样说着,但却迅速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登录校园论坛,给吴笛投票,在发现吴笛的票数还有些劣势之后,他果断也开始注册多个马甲,给吴笛刷票。   除了谷扬帆以外,有好多其他的同学也看到了吴笛这篇文章,他们几乎都被这位喜欢以书为食的文学少女给萌住了,还有像梁凉、夏薇薇、吴茂峰这样爱好文学的人,则非常佩服吴笛的涉猎面,居然选择解读《子山语》这本古文著作,却还能够以如此别出心裁地方式娓娓道来,这激发了不少学生去看一看这本古文著作的想法。   有的不会仔细看校报,发下来后直接扔掉的学生,则大感后悔,还要借别人的校报来看,一时间吴笛所引发的“文学少女”的风潮似乎又火遍了校园,本来无人问津的校报,现在却成了抢手货!   虽然吴笛这篇文后面的求票方式显得非常生涩,可依旧有不少被文学少女萌住的学生,去论坛帮吴笛投票,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的票数,一举超过了章冬雪!   而这个投票截止日期只剩下三天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万万没想到]   章冬雪在 第 213 章 冬雪的自信心其实一点也不比吴笛差,她也是个特别优秀的女孩!   此时她的手上也有一份校报,她也一口气看完了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平心而论,她这个不怎么喜欢文学的女孩,听都没听说过什么古文著作《子山语》,然而在看了吴笛的这篇文章后,却也升起了一种想要好好地去品读一下这本古文著作的**。   而且连她都觉得,这篇文章中主角“文学少女”的形象非常迷人,读完之后,她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乌黑的刘海披垂在雪白额头上,长长的发辫从肩膀垂落到腰间。因为肌肤非常白皙,使头发、睫毛和瞳孔更显黑亮。不说话的时候,感觉非常优雅,美得像洋娃娃。   不过这个主角的性格,似乎与吴笛迥然不同,因为主角虽然有着典雅文学少女般外表,实际上个性相当活泼、天真,时常环绕着故事作白日梦,下决定后会无视他人意见直接实行。另一方面,对奇怪的地方感觉特别敏锐,也相当能够照顾他人。   而吴笛身上的书卷气虽然也很浓,但她的个性显然一点也不活泼,反而特别安静,给人的感觉就像最传统的名门淑女一样,在学校之中。她几乎从来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低调得毫无存在感,但却又能写出如此别出心裁的文章来……确实有才啊。   章冬雪也是下意识将主角的形象脑补成吴笛的,对某些读者来说,她会误以为主角是作者的分身,但实际上。优秀的作者能够自然而然地创造不同特色的主角,而吴笛这次创造的主角形象,其原型便是“天野远子”。   但整个故事的情节,已经完全面目全非了,直接以“我”这个喜欢读书吃书的文学少女来做主角,然后品读这个平行世界各种各样的名著,或者是有趣的故事,再与美食挂钩,这创意确实非常出众。再加上吴笛已经经过市场考验的华丽文笔,它的成功,也是必然的。   章冬雪这个时候有些黔驴技穷了,她咬着自己的唇,望着论坛上吴笛以微弱优势领先于她的票数,只觉得心里越来越不甘心,难道她费尽心神将这次选举转化为对 第 213 章 冬雪的脑中出现了一个词“刷票”。其实在这个时代,网络上到处都有刷票的情况,不论是小说榜单、音乐榜单还是游戏榜单,不少人甚至都开始对刷票这种事无所谓起来,因为他们觉得,这其实就是一种打广告的方式而已。砸钱上榜,哪里有不对的地方?但这实际上,这却有害公平竞争,长此以往,榜单就不会具有公正性了。   不过这个选举。好像本来也就没有什么权威性,之前也没有哪个女孩特别想当什么篮球部经理,可谁让这一次选举,被章冬雪搞成了什么 第 213 章 冬雪的人,眼看着章冬雪一直票数领先,但在这最后时刻却被反超的人,自然很郁闷,然后双方又到论坛上注册马甲去刷票……   由于这个学校的校园论坛比较开放,或者说几乎已经废掉了的论坛,不是那种一定要有学号才能注册的论坛,所以刷起票来真的很容易,谁能赢谁,或许也不是因为人气高,而是谁的刷票能力强。   但粉丝刷票与竞选者自己去刷票,性质自然是不一样的,章冬雪在发现自己的粉丝刷票能力不如对方后,果断去花钱雇水军刷票了,反正她就是一定要赢下来,若有人质疑她刷票的话,她便将这种事直接推到她的粉丝身上。   果然,专业的水军就是不一样,本来吴笛还以微弱优势领先,却在水军的大量刷票下,一下子被拉开了差距。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就算是再迟钝,也觉得不对劲了,她看到自己的票数被超过这么多后,稍稍有些不服气,毕竟她的《舌尖上的名著》能够拉到这么多的票数,让她也挺有成就感,可现在却直接被刷子干掉了……   吴笛倒是并没有直接怀疑是章冬雪本人做的,她觉得章冬雪是个非常努力的好女孩,所以应该不会使用这样的卑鄙手段,她将这事脑补成了某位章冬雪的狂热粉丝,出钱请了专业刷子。   看来这次真的做不成这个篮球部经理了啊……吴笛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次选举关乎校花之争。   赢了!   在最后一天,看到自己的票数领先那么多之后,章冬雪松了一口气,这刷子不愧是专业的,这钱花得值!   章冬雪几乎都可以想象之后自己头上多了一个“外国语高中校花”的头衔是多么耀眼了,而且这还是踩着吴笛上位的,那些本来对吴笛感兴趣的人,在发现外国语高中的校花居然不是吴笛,而是她章冬雪后,肯定也会对她章冬雪更感兴趣的吧。   这就是巨大的名声啊,意味着会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而这是最能够让她开心的事情。   然而就在章冬雪得意之时,让她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在即将要关闭投票的一个小时里,吴笛的票数居然以一种比专业刷子刷票还要快的速度上升着!   到底是什么情况,吴笛那家伙也刷了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正义必胜]   吴笛会去刷票吗?   答案是否定的,或者说,她的脑中根本就没有想到“刷票”这个词汇,她其实认为自己已经尽到力了,而且她也是有退路的,如果无法获得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位的话,那她就以学生会副主席这个身份去篮球部,反正她的目的,就是为了感受高中篮球联赛的氛围,以写出符合这个世界的《灌篮高手》而已。   所以,吴笛几乎已经放弃这次竞选了,所以正与苏暖两人坐在校园中的亭子里,享受午后悠闲时光的她,向苏暖道歉道:“软软,这次输了呐,没有能够比过章冬雪,好像有人帮她刷票……”   吴笛的脸上的神色微微有些委屈,她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尤其是当那篇《舌尖上的名著》在校内引起广泛关注,并帮助她超过章冬雪时,她也感觉很有成就感,虽说这事与学习无关,但她毕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文章除了借鉴了一个人设创意以外,其他的都是原创。   可是,她还是输了。   这个亭子靠着喷水池,秋日里飒爽的风吹起吴笛那黑色的长直发,她其实很喜欢这种长发飘飘的感觉,这样的自己,一定很美丽吧,她理所当然地想着。   但这个时候,总是很淡漠的她,如今脸上却带着委屈的神色,让人的怜惜之情油然而生。   苏暖看着吴笛,忍不住凑过去抱了抱她的笛喵,然后她却自信道:“笛喵,你才不会输呢,有我在,你怎么可能输。你是正义的啊!”   吴笛一脸迷惘,闻着苏暖身上体香,她轻轻抚摸着苏暖那栗色的"bo bo"头,却疑惑道:“我怎么是正义的了?”   “萌即正义!”苏暖的眼瞪得圆圆的,深信不疑地说道。   吴笛看着她天真的样子。忍不住微笑了一下,她都不知道苏暖在说什么……   但很快,苏暖就告诉了她,什么叫做“萌即正义”。   苏暖使用吴笛带进来的平板电脑,直接用无线网,找到了吴笛的q版人物在网络上爆红的现象。而这个穿着裁判制服萌化了的吴笛,正是苏暖的杰作。   苏暖甚至画了吴笛的萌化表情包,现在有不少人聊天,都喜欢加个q版的吴笛的样子,然后再打自己要说的话。   正好吴笛的三次元照片也在网络上爆红,苏暖便一边画着萌化二次元版的吴笛上传。一边用这些二次元的吴笛给吴笛拉票,有不少网民们听说外国语高中居然在选校花,好家伙,这可是看美女的好机会啊,顺便给“最美女裁判”投票也是必须的!   那个q版的吴笛都那样卖萌求票了,我们这些网民们还能忍?   这绝对不可以忍,吴笛就该是外国语高中的校花!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无数网民,高呼着“萌即正义”,“为了正义,给吴笛投票”的口号,轰轰烈烈地杀入了外国语高中的校园论坛,这是苏暖留的链接……   这一日,校园论坛的流量,居然堪比那个小众论坛蛇的天空了!   不少网民自发地为吴笛刷票,其涨幅之快,完全超过了专业的水军!   在投票关闭得那一刹那。吴笛的票数成功登顶!   吴笛成为了篮球部的经理,还将附带一个称号——外国语高中 第 214 章 冬雪这个不要脸的刷子给刷下去了,不过,我苏暖,已经打破她那不切实际的幻想了!”苏暖脸上带着洋洋得意的笑容,依然显得十分可爱。   “我网上的人气很高吗?我怎么不知道……”吴笛确实很疑惑,可因为她上网几乎很少去什么空间、度娘吧、人人、论坛这种网络社交的地方,难得去的一次还是文学气息很浓的天净沙吧,她用她的上网本大都只是找资料、看视频,这几乎就是单机的玩法啊,因此她当然不知道自己又一次爆红了……   而吴笛虽然以前与王静姝一起看过那个弹幕网站以她为主角的视频,可过了这么久,她早就将这事忘了,她不知道是,自己其实成了弹幕网站的“全明星”,可惜没有鬼畜绅士版出来,否则吴笛一定会更火的。   其实按照弹幕网站那群喜欢恶搞的绅士们的逻辑,吴笛的视频三次元鬼畜绅士版火不起来,说明吴笛算不得真“全明星”,只有那种一天不听就浑身难受的洗脑神曲才是王道……   然后苏暖将网上有关吴笛的信息个她看,吴笛看了之后,表面上依然显得十分淡然,可心里却在肯定自己,表扬自己,没想到随随便便穿个裁判制服都会这么火,她可绝对没有主动去炒作自己,这种自然而然地红起来,应该说明她确实很有魅力吧?   吴笛的自恋心态已经慢慢改变了,这说明她已经渐渐从模仿完美女孩,真正地习惯了做一个连思维都更加完美的女孩,因此,她那极端自大的想法,更是在不断地充实自己中,渐渐消失。   谁都明白,书读得越多,便越觉得自己渺小……   吴笛变得更加踏实了,也更加真正沉心到学习中去了,她学会了对知识更加谦虚,不过在面对某些浅薄的人方面,她已经不自觉地便带有了一种俯视的心态,她的自大,或许转变成了一种内心深处的傲慢,这其实也很让人讨厌。   不过在自己的行为举止上,吴笛一直是非常注意的,她认为自己应该算是可以接近完美了,当然,面对那些她一眼就看出要泡她的男人,她才不会与对方虚与委蛇,玩什么暧昧,而是直截了当地与对方拉开距离。   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自然不会是那种喜欢随意与男人玩暧昧的女孩,甚至有的女孩明明有了男朋友却依然喜欢和另外的男人玩暧昧,若她的男友提出这一点的话,她一定会很不爽地说,还要不要给点自由了?有这样女友的男人,确实挺苦逼的……   当然,若是有了女朋友的男人,也喜欢与其他异性朋友玩暧昧的话,自然也很讨厌。   可惜,这其实是人间常态。   〖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软软很聪明(第三更 810月票加更)]   今日三更节操奉上,求推荐票、月票~~~!!!   ps:在大家的支持下,均订已超4500,我们已经创造了历史!!希望大家再支持一下,让本文的均订破5000!即使没能力全订,也希望来个首订支持,鞠躬感谢你们!!!   --------------   “什么……你说这篮球部经理的竞选等同于校花竞选?”吴笛一脸惊讶地问道,她又后知后觉了。   “笛喵!”苏暖无奈地喊道,“你这个超级呆瓜,学习都学傻了!”   “诶……明明你比我傻!走路有时都会摔跤,所以我才挽着你的手。”吴笛忍不住捏着苏暖那软乎乎的包子脸,用笃定的语气说道。   “怎、怎么可能,那只是因为我在装作四处看风景而已……我这么聪明你居然说我傻,就算是傻,也是被你摸傻的,你老摸我的脑袋!”苏暖虽然这样说着,却在吴笛的抚摸下,露出了安详舒爽的神色,嘴巴都抿了起来,呈w状。   不得不说,其实吴笛与苏暖都有些呆,只不过吴笛是因为确实不太关注学习以外的事情而导致对其他事情比较迟钝,苏暖那是天生的,她的脑洞略大,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我明白了!经你这么说,章冬雪最后票数突然涨得那么快,原来就是有人想让她得到 第 215 章 冬雪也很努力的吧。你这么黑她……不过我还是听我家软软的,她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吴笛在说出这句话时,连声线似乎都变了。   实则吴笛脑中却瞬间根据章冬雪的一系列表现,察觉到了这个女孩真面目。章冬雪之前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那样热心地替她报名,是不是本来就准备将她当作垫脚石?想来章冬雪自己都没有意料到这样的最后逆转吧……   “笛喵好霸气!就该这样,你现在可是我们外国语高中的 第 215 章 冬雪,在我学霸女神吴笛面前。都是渣渣!”   “吴笛,你现在就是我们外国语高中的 第 215 章 冬雪万人骑输得不冤!大家一起喊,章冬雪,万人骑!(该楼已被管理员屏蔽)”   “楼上我艹你麻痹的!你敢侮辱我的女神?吴笛才是校鸡,放在床上狂艹她都不吭声!(该楼已被管理员屏蔽)”   “该楼已被管理员屏蔽。”   “……”   吴笛在发现这上面有一群本校学生,与外面来这儿支持她的粉丝使劲帮她吹之后,就知道接下来肯定又要战战战了,因为有人在粉她的同时。顺带着要踩一踩章冬雪,还喊一些很不堪入目的称号,比如说——章冬雪万人骑。   其实章冬雪现在是没有男朋友的,她的眼光高得很,她如果要找男朋友。必定是找那些可以更让她耀眼更让她出名的男朋友,之前她还觉得那个学生会主席沈玉栋不错,可惜在经历了那一场篮球赛后,她就彻底对什么沈玉栋没了兴趣,她现在心目中的最佳目标是——吴迪。   至少吴迪那惊天一扣,让章冬雪都觉得心跳加速,那实在是太有震撼力了!   不过章冬雪虽然没有男朋友,可她与很多男生的关系不错,时常可以看到她身边有不同的男性朋友,总是有说有笑的,而这正是她善于交际的表现,于是有那么一些玻璃心的死宅,大概觉得自己的美好幻想破灭了,也不知是谁,先给章冬雪取了个叫做“万人骑”的不雅绰号,然后便渐渐流传出来。   支持吴笛的,大都是这批死宅,因为吴笛满足了他们对女孩的美好幻想,至少在表面上,吴笛对许多男人都不假辞色,只有那个同样也叫吴迪的家伙才与她走得近一些。   虽然校园内一度曾有两人的绯闻,不过后来有人才发现,两人之间的关系,好像也就和章冬雪她那些男性朋友的关系差不多,也许可以称之为“朋友以上,恋人未满”?但再怎么样只有一个男性朋友,还是那个风评不错的吴迪,总比章冬雪周旋在各种男人之间要好。   后来则有初中时与吴笛、吴迪一个考场的人披露,其实他们俩之间关系不错,是因为曾经吴迪在考场上救了人家的缘故,对待救命恩人,总不能太冷淡吧?   总之,看起来性格冷漠,几乎与男生绝缘的女孩,更加让那些不善于和女孩打交道的男生们有遐想的空间,所以他们粉吴笛而踩章冬雪,而往往这些人在网上很活跃,黑起人来那叫一个疯狂……   但喜欢章冬雪,把章冬雪当作女神的人,也同样不少,他们并不在意章冬雪有许多男性朋友,这在他们看来是章冬雪善于交际的象征,她热情开朗,成绩优异,声音甜美,怎么看都很完美,这样的女孩居然有人敢黑她是“万人骑”?必须战斗!   而且在刚刚的竞选中,章冬雪落败了,这些粉丝都憋屈极了,那种在一个小时内被逆转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而许多章冬雪的粉丝都认为吴笛绝对刷票了,可过后才知道,原来是吴笛在网上的名气,帮助她一举逆转成功!   这其实也确实算刷票,但章冬雪却没有这个名气,可以直接从网上拉来这么多人,总之,这场投票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一场闹剧,可学生们,似乎都将它当了真。   校花,姿色过得去,然后谁名气大谁就可以当,而吴笛显然比章冬雪名气要大……   不管章冬雪的粉丝如何失落,现在最失落的,还是章冬雪自己,真是的,苦心策划了这么一场选举,全给吴笛做了嫁衣!   〖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太失败了]   章冬雪在看到自己最后一刻,因为吴笛在网络上的人气与号召力而被逆转之后,正在用手机查看论坛投票的她,差点将手机狠狠地摔在地上……   原本章冬雪在竞选之前自信满满,甚至还主动帮吴笛报名,正是为了踩着吴笛上位,其实这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之中,她在学校的人气,当然要比吴笛高,怎么说她也是一个非常受人欢迎的广播员,而吴笛……   好吧,章冬雪觉得这个吴笛藏得实在太深了!   第一,她没想到的是吴笛居然对篮球那么熟悉,还可以将裁判当得那么好!   第二,她没想到的,自然是吴笛居然懂得利用校报为自己宣传,最关键的是,还能写出那么出色的文章,连她看了都感觉超喜欢的文章!吃书的文学少女什么的,太萌了有木有?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吴笛拉起票来很生涩,却依然让不少被她的才华所征服的学生为她投票,就这两点,使得章冬雪的广播员优势荡然无存,更别提吴笛那学霸属性的加成了。   章冬雪其实也是个多才多艺的女孩,以前在初中时就时常主持节目,来到这个高中,也当了广播员,她的健美操跳得也很好,有不错的舞蹈功底,可惜她的舞蹈到现在都没有展现的机会……   万般无奈之下,她只能雇佣水军刷票了,可惜遇上了在网络上正在爆红的“最美女裁判”吴笛,不少闲的无聊的网民,全都来帮吴笛投票了,本来吴笛在那些校花候选人中气质就最好,不投吴笛投谁?   连刷票都刷不过人家。这未免也太失败了!   “网络红人”这四个字,简直成了章冬雪心中的梦魇,她既讨厌这四个字,又渴望这四个字!   因为在网上的名气输给对方,自然而然让她产生了一种。如果我也是网络红人,就绝不会输了吧……这样的想法。   章冬雪在心情低落了许久之后,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淡化这次竞选等同于校花竞选的性质,理由都找好了,校花的竞选。应该只限于校内学生之中,而这次竞选,却连外面的网民都参加,太不正规了,所以校花竞选无效!   可惜在不少学生心目中,吴笛已经成为了外国语高中当之无愧的校花。   至于章冬雪。谁会记得那个失败者?   而吴笛自己,虽然知道了竞选背后的含义,却没有当回事,不过就是个校花头衔罢了,有什么意思呢?   章冬雪求之不得的事物,在吴笛眼里,却不值一提。   吴笛确实对这种虚名并不感兴趣。就像她现在也知道自己在网上很红之后,也没什么反应,只要不影响她平静的生活就行了,反正她就是慢慢培养最完美的自己,才不会因为名利而遮蔽了双眼。   但章冬雪总是想着要如何如何耀眼,她也很努力、很出色,却总是不明白,只要做好自己,便自然而然地闪耀了,她太在意虚名了。   现在吴笛当然比较开心。因为她获得了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位,虽然过程稍显曲折,但也算是对得起她在其中付出的努力了。   而依然很坚韧的章冬雪,则选择当了学校的啦啦队,这倒也正好发挥她的舞蹈实力。若是校篮球队能够打入全国大赛的话,那啦啦队自然也能为更多的人所关注,甚至关注度并不比篮球部经理要低。   这其实是章冬雪早就计划好的退路,如同吴笛那样,她也是个特别有计划特别有心计的女孩,可惜在综合实力上,她比不上吴笛。   若没有吴笛,她应该会是外国语高中最耀眼的女孩了吧。   在外国语高中隔壁的圣心公学,在得知“校花选举”尘埃落定之时,有好事者自然开始根据选举的票数以及他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给外国语高中的校花级美女们打分然后排名,并且准备给那些有志于狩猎美女的富家公子们发一份,让他们照着名单去泡。   这也算是圣心公学的“优良传统”了,外国语高中女孩的质量还是挺高的,由于不少都是实打实考进去的,所以肯定作风都比较良好,气质更加清纯。   而圣心公学自己学校内的富家千金,怎么说呢,美女当然也有,但总觉得给人的感觉已经不像什么学生妹了,气质偏向于成熟,非常懂得化妆,也许大家互相玩起来可以很嗨,但却是快餐式的,吃一次可以,吃多了就想吐了。   叶昭尘出身岭南叶家,而叶家在整个华夏可谓大名鼎鼎,虽然其家族在中央的影响力已经渐渐减弱,但永镇岭南,世袭罔替,可不是说笑的。   叶昭尘即使是叶家的庶子,但其地位却依然比普通人不知道要高多少层次,而似叶家这样的大家族,其实到了现代已经渐渐转型为财阀,更看重的是后辈的能力,而非嫡庶血统。   话又说回来,现在小说、电视剧里大家族出身的主角,不弄个“庶子”的身份,还当什么主角?庶子这个身份才有矛盾,才可以逆天!   不过自小便十分优秀的叶昭尘,从来没有受到过什么压迫,他是那位华夏军方大佬最疼爱的孙子,他在叶氏财阀中第三代中,最为杰出的优秀后辈。   此时,他正在圣心公学上高一,几乎在一进学校时,他就被认为是这一届高一中,地位最显赫的人,不少学生见到他,都会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叶公子”或是“叶少”。   叶昭尘其实在学校里十分低调,远不似高二的那位“聂公子”那样张扬,但只要是知道叶昭尘底细的人,都会为他的商业天赋而震惊,简单的来说,叶昭尘另外有个小名叫做叶无道……   不过这世上,确实有一些天才,而叶昭尘最可怕的地方便在于,他并不以自己的天赋而沾沾自喜,反而更加努力地去开发自己的天赋,从小到大,他真正严格地完成了所谓“完美男人”的培养,获得称号“极品公子”。   此时,朋友侯旷逸这位副省长的公子递给了叶昭尘一份新鲜出炉的“美女排行榜”。(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论吴笛]   “叶少,你怎么看?”侯旷逸看着这位叶家最出色的后辈,随意问道。   其实侯旷逸的身份也颇为不俗,其父侯东来乃是黄海省的副省长,位高权重,最关键的是政治前途一片光明,说不定还有机会问鼎那张宝座,他是属于人民党内政阀帮这一派的。很显然,侯东来与吴定邦是官场上的竞争对手,两人的年龄与品佚都差不多。   叶氏财阀虽说是财阀,可在军方中的势力不可小觑,要说叶昭尘的身份也不比侯旷逸高多少,但出身政治世家的侯旷逸,却早就懂得了人脉的重要性,他刻意结交了叶昭尘,便看中了叶昭尘日后在叶家的地位。   而叶昭尘在商业上的天赋,更是让有志于官场的侯旷逸十分看重,在华夏,官商官商,缺一不可。www.zineworm.com   叶昭尘长相非常俊朗、特别出众,他对自己的身体保养得极好,他身上穿着圣心公学那十分好看帅气的校服,连领带都系得一丝不苟,他整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散发着一种优雅的感觉,不过他一点也不喜欢笑,总是很严肃的样子,对什么东西都很挑剔苛刻。   叶昭尘很随意地用拇指与食指拎着这张所谓的“美女排行榜”,仿佛这张纸会脏了他的手一样,上面有那些女孩的照片与资料,还有对美女们的打分,这种满分为一百分的评分制,据说是老早以前圣心公学的一位花花公子研究出来的,非常具有权威性。   不过叶昭尘对美女并不感兴趣,他最感兴趣的,是如何去赚钱,当然这不是因为他很缺钱。出身在叶家的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缺钱花,可于他而言,看着那数字的增长,他便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快感。   至于女人?如果能够替他赚更多的钱的话。那这样的女人或许才是他所喜欢的。   粗略地扫了一遍这个榜单,上面排第一位的,名字叫做吴笛,总评分为98分,扣分的理由居然是太完美了,好像对男人不感兴趣……攻略难度:无穷大?   而紧随其后的95分的章冬雪。则扣分理由是胸太平,比较喜欢勾搭男人玩暧昧,却又对男人们若即若离……攻略难度:中等。   这都是些什么狗屁理由,居然也能说这榜单权威?   干货呢,数据呢?   如此粗糙的评价表,也真敢拿出来丢人现眼?   叶昭尘淡淡道:“没什么好看的吧。女人再怎么样,也不过就是点缀男人权势的宝石而已。”   侯旷逸觉得这位叶公子,简直就是苦修士嘛,身为一个财阀公子,居然对女人不感兴趣,实在是无趣,他侯旷逸可是超喜欢玩女人的。高中时把华夏的妹子玩腻了,就出国留学玩大洋马……   “那叶少,你来帮我分析分析,我该去玩哪个?怎么说高中也是要找点乐子的嘛。”侯旷逸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玩女人对他来说确实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章冬雪应该只要给予她想要的就能搞定了吧,从资料上分析,她就只是一个肤浅而虚荣的女孩罢了,这样的女人很好上手。”叶昭尘面无表情地评价道。   “啧,章冬雪可以当成开胃小菜尝一尝,她的样子还是挺纯的。不过,你对这个外国语高中这一届的第一校花吴笛,怎么评价?”侯旷逸提到“吴笛”,整个人都有些激动。   叶昭尘仔细看了看吴笛的资料,然后还顺手用平板电脑在网上查了查吴笛。便看到了吴笛从初中到高中的一些照片。   即使心里得承认,这个吴笛长得确实很清丽,气质更是不错,但叶昭尘的脸上依然没有太多的表情,而旁边的侯旷逸,脸上却带着一种迷恋的神色,很显然,他觉得吴笛就是他苦苦追寻的完美女神了,他其实对吴笛的资料了如指掌……   “这样的女人不是你可以染指的。”叶昭尘淡淡地说道。   “胡说!我如果拿真心去追她呢?”侯旷逸面色有些难看。   你会有真心?叶昭尘在心中冷笑一声。   “若你真的追到她了,那你也就不会迷恋她了,她的魅力,便在于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独自绽放。”   “切,又在说这种装逼的话了,你一个女人都没碰过,真的懂女人吗?再完美的女人,也是需要男人来精心呵护的,而我,自然就会成为那样的男人。”侯旷逸仿佛真的十分痴情。   “信不信随你,如果你要去追她,还有一个大的障碍,那个吴迪的背景可不比你小。”   “吴定邦的儿子?我才不怕他,小时候在京城景山学校时我也和他打过交道,这人胆小得很,好欺负。”   叶昭尘再也不多说什么,只是打开一本有关经济学的著作,埋首于书海之中,他依然在积累着自己,他不觉得这世上有哪个女人配得上他,至于打动他的心?呵呵,除非比他还要能赚钱?   侯旷逸认为自己追女孩的格调还是比较高的,那种利用权势去胁迫人家的,都是些不入流的公子哥做的事情,而他自小也是接受贵族教育长大的,身上自然很有贵族范,虽然他的长相只算中上之姿,但他的身份地位,足以拟补长相这个问题了。   其实长相对男人来说真是次要的,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哪怕你长得像一头肥猪,只要有钱有权,就能玩那些姿色不错的美女,至于那些真正的极品美女,就确实不是一般有点小钱小权的人可以碰的了,她们的背后,都有更大的人物罩着。   在“美女排行榜”疯传圣心公学,并且有那么一些富家公子准备挑准目标下手时,吴笛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美女排行榜”的第一位,这种只会在三流后宫种马型小说里出现的榜单,一般排行榜上的美女,都是被男主照单全收的。   吴笛依然在学校里认真的学习,而这个时候,学校里却要组织所有的学生,都参加这个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海选,毕竟这可是一项有高考加分的作文竞赛,在国内可是与理科综合竞赛齐名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更加完美的吴笛(第三更 840月票加更)]   今日三更节操奉上,求推荐票、月票~~~!!   --------------   深秋时节,天气已经渐渐转凉,吴笛在家中洗完澡之后,已经不能穿一件长t恤加一条小内裤的性感打扮了,她现在喜欢穿长筒过膝袜,各种样式的都有,算是王静姝的珍藏,然后再穿件短裙,自然而然地便露出了过膝袜与短裙间的“绝对领域”,那白皙嫩滑的肌肤很是诱人。   在不知不觉中,吴笛在家中的打扮,愈发符合她小姨王静姝的审美了,她的这副打扮,分明就是那些二次元萌妹子的打扮,若真的这样穿出去的话,一定会让人觉得很奇怪的,不过在家中,自然怎样打扮都行了。   发型自然还是黑色的长直发,上面没有任何装饰品,不过有时候吴笛也会夹一只发夹,点缀一下,她其实非常喜欢自己这一头完美的黑发,它没有任何的杂色,纯粹的黑色,抚摸起来就像绫罗绸缎一般,所以她很喜欢做的小动作,便是拨弄自己的头发,让长发在指尖缠绕……   由于吴笛一直以来将学习与锻炼、保养身体的时间分配得很好,还有那个神秘的功法相助,使得她的身体越来越趋向于真正的完美了,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自恋心态已经上升了一个层次,她不会刻意去再强调自己是最完美的,因为,她已经真正习惯了完美!   在不断地自我催眠式的过程中,吴笛显然又不知不觉完成了真正的蜕变,就好比她在模仿一个完美的女孩过程中,她的一举一动,都已经自然而然的优雅完美。而不是再去刻意模仿。除非在亲密的人面前,否则她绝对不会做出任何失礼的事情。   她应该可以自豪的,因为她的思维也渐渐转变成了完美女孩的思维,但这位女孩,依然不会爱上任何人。她所爱的,是帮助自己转变成完美女孩的男性思维,即使它已经渐渐消失,但在它的影响下,她又如何会爱上其他人?   况且,吴笛心目中的完美女孩。绝非是那种容易陷入情爱状态便扭扭捏捏的小女人,她总觉得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女人的格局气度未免太小,或许她们在少年时,还有些追求,可等到最后嫁了人。在与其他庸俗的女人在一起时,就是直接攀比自己的男人了……   难道女人就只能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难道女人就只能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难道女人没了爱情就没法活了?   虽然必须要承认,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这个世界有很大的责任,女人在身体上天然就比男人柔弱,而这个世界也是男权社会,社会上的普遍舆论便是将女人的成功定义为嫁给一个优秀的男人……   但是。吴笛绝不是这样的女人,比起儿女私情来说,她有自己更远大的追求。   就算要征服世界,也要依靠自己的手!   “笛笛这身衣服实在是太好看了,果然你就是存在于三次元的二次元美女!”王静姝看到短裙过膝袜露出绝对领域的吴笛,发自内心地赞道。   王静姝觉得这个打扮的小外甥女,最诱人的地方,便是那过膝袜的根部,微微嵌进肌肤的地方,那足以看出吴笛的肌肤是多么柔嫩。   所以。她都有些羡慕那只总是很懒的黑猫琉璃了,它正安详地趴在吴笛的大腿根部,那绝对领域的地方,享受着美少女的抚摸。   我的魅力,远超三次元与二次元!若是当初刚刚成为女孩的吴笛。听到王静姝的话,一定会这样想。   但现在,吴笛却只是微微一笑,很是温柔随和的模样,气质十分高雅。   她的脑中一点也没有出现什么自大、自恋的地方。   因为,她已经无需再强调自己的魅力了,她本就远超三次元与二次元!   既然这就是事实,有什么好去强调的呢?   “反正这也是小姨你买的衣服,既然没法穿出去,在家里穿穿也算是废物利用了。”吴笛一边看着美食类节目,一边抚摸着琉璃那毛茸茸的身体,随口说道。   “诶?什么叫废物利用啊,我买的这些衣服可是很贵的,不比那些什么奢侈品牌差,这些衣服有的都是我让一些很专业的裁缝做的。”王静姝的语气略显心疼,她虽然如今已经是年入百万的大神级网文作家,可依旧不是很会花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静姝已经转变成一个持家有道的人妻型美女了,虽然有时候二次元中毒太深做出一些让吴笛都有些不明觉厉的举动,但总的来说,吴笛还是挺喜欢她这个小姨的,当然在小姨的影响下,她也不知不觉更深入地懂了些二次元的知识。   “这样啊……那我道歉。”吴笛也觉得自己刚刚的话确实有些过分,“不过小姨,你自己为什么不穿呢?”   “我根本就驾驭不住这些衣服!”王静姝的语气显得非常幽怨,“我如果也能像笛笛这样美得超脱了三次元就好了,我啊,是三次元的一堆垃圾烂肉组成的呢……”   所以说你到底有多讨厌三次元啊!   吴笛放下琉璃,走了过去,亲昵地抱了抱王静姝,温柔地说道:“在我心里,小姨是最好的。”   王静姝只觉得心头升起一种莫名的感动,总觉得全身都暖暖的,她想要宣泄自己的某种情感,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只知道,这世上与她最亲近的人,便是自家小外甥女,她已经将吴笛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女友、夫君……嗯?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对了,笛笛你在网络上那么红,有没有媒体去骚扰你啊?”王静姝关切地问道。   “没有,我们学校那个孔校长很厉害,绝对禁止媒体骚扰我们学校的学生……”   “你们的校长很称职嘛!好像这个孔校长已经当了好多年的校长了吧?”   “嗯,他头发都白了,不过精神很好,就是把学校弄得像监狱一样,让好多学生讨厌,不过我是无所谓的啦。”   “我家的笛笛果然是个好孩子,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啦?”王静姝随口问道,实则心里却总有一种莫名的担心……   吴笛挑了挑眉毛,断然道:“没有!怎么可能有啊!”   王静姝顿时松了一口气。(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妄想]   谁都知道,其实在高中的时候,是最容易发生恋爱的时候,暗恋占了很大的比例,像这种恋爱就较为纯粹,待到进入了大学,总觉得就是为了去恋爱而恋爱了,甚至只是为了寻找一种生理上的刺激。   初恋,总是让记忆犹新、印象深刻,也许在结婚之后,望着身下的妻子,陡然便会想起当年她;若是女孩,在与丈夫亲热时,或许也会下意识比较丈夫与当年的他……   再美好的初恋,也抵不过时间。   王静姝觉得不该干涉自家小外甥女的感情问题,可她看着渐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   吴笛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给人的感觉都是那样完美,她有一双纯澈的眼眸,给人感觉极为睿智与知性,五官极为精致,那张樱桃小嘴显得极为丰润,让人忍不住想要品尝她的嘴唇,而每当吴笛小口小口吃香蕉时,总觉得她的小嘴很难一口吞下那么大的香蕉,不过,香蕉能被吴笛咬的话,也是它的荣幸吧?   那头如瀑的黑发就不用说了,连王静姝这个女人都觉得,吴笛轻轻拨弄自己长发的动作显得非常妩媚柔美,夏天的时候,吴笛也爱吃冰棍,下意识地跪在沙发上,一边舔舐着冰棍,一边拨弄自己头发的场景,显得那样可爱诱人。   此时,穿着短裙过膝袜的吴笛,难得趴在床上看一些更具趣味的消遣型商业小说,读这样的小说,她当然不会再去认真做什么笔记,揣摩什么内涵,学习什么写作手法了。她只是想要放松一下,劳逸结合。   趴在床上的吴笛,两条穿着黑白条纹过膝袜的美腿就在屁股上一晃一晃的,王静姝对吴笛的这双美腿非常喜欢,有时候她与吴笛嬉闹时。就喜欢将吴笛的美腿抱在怀里细细把玩,而吴笛似乎在腿部的某个部位很敏感,总是被她弄得羞红了脸……   顺带一提,吴笛脸红起来的样子特别妩媚诱人,就像是被“哔”了一样,因为她的肌肤很白皙水嫩。脸红起来自然非常的显眼,而在一般情况下,吴笛都是特别端庄威严的,身上的气质给人淡淡的疏离感,要不她也不会有“冰美人”“高岭之花”的称号。   不过这个时候,王静姝忽然觉得吴笛的臀部也异常入眼。虽然遮掩在那百褶短裙之下,但那翘起的弧度还是清晰可见的,如果她是一个男人的话,一定会喜欢坐在吴笛的大腿上,狠狠地捏着那两瓣具有完美手感的嫩肉,然后将她压在身底慢慢玩弄……   在这种情况下的吴笛,定然一开始倔强地不肯发出一丝声音。甚至还要拼命挣扎,但脸上通红的表情无疑出卖了她的一切……果然她最适合后入式了,那是征服一个极端高傲、尊贵的女孩最有成就感的姿势。   王静姝一下子从自己的胡思乱想中挣脱出来,暗骂自己真是变态,居然对自家小外甥女产生了妄想,自家小外甥女怎么可以被男人玷污?   好吧,王静姝反省了一下自己,她整天宅在家里接触的不良信息当然有很多,她也是个女人,自然也是有**的。当然也会欣赏一些少儿不宜的视频,她在自“哔”时,脑中却将自家小外甥女当成了幻想对象,在感到特别有罪恶感的时候,内心深处当然更有一种禁忌的快感。   自家小外甥女吴笛的气质如此纯洁高贵。在家里的举止也保持着她一贯的优雅,她似乎已经真正将完美融入骨子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的魅力自然更加强了,男女通杀!   王静姝还是个写h特别厉害的网络写手,她甚至有一种将自己对吴笛的幻想写下来的冲动,她虽然是女人,但在自己的文章里,可以将自己的性别变成男人啊……   若自己是一个男人的话,能够将吴笛这样的女孩压在身下,运用后入式……啊啊啊啊,不能再想了,疯了疯了!   王静姝拍打着自己的脸,总觉得自己快要坏掉了,难道她骨子里就这么h这么坏吗?连自家小外甥女这样超级清纯自律的女孩都想玷污?   王静姝赶紧打开自己的电脑,随便上上网,逛一逛弹幕网站或是度娘吧之类的,要不然在妄想下去的话,她总觉得自己会被另外一个世界的怨念、恶意所吞噬。   在一些度娘吧与社交网站中,王静姝发现,自家小外甥女被诸多网友投票投成外国语高中校花的消息已经完全传开了,一手造成吴笛当选校花的网友们,自然欢欣鼓舞,他们显然将吴笛当选为校花这种事,归功于他们自己了,不过配合吴笛在网上流传的照片,自然非常具有说服力!   吴笛这个校花,当之无愧!   但王静姝看到那些照片时,自然而然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因为她所收集的吴笛的照片,可比网上的要多得多,而且尺度更大,有吴笛裹着浴巾的,有穿着睡衣的,还有穿着长t恤光着两条美腿的,有一次王静姝还恶作剧地掀开了吴笛的长t恤,然后拿手机狂拍……那可是超级纯洁的白色蕾丝小内内哟。   这些照片王静姝自然会好好珍藏,绝不会轻易传出去,虽然没有露点的照片,但有的照片尺度确实太大了,让某些宅男看到,一定会喷鼻血的!   而后王静姝又在网上看到一个炒作得很热烈的消息,那便是新一届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又要开始了,这个由官方与三大青春文学杂志举办的带有选秀性质的作文竞赛,马上就要开始海选,分两个年龄组,一是高中的,二是大学及成人的,前者若能获得胜利的话,将会有高考加分……   这显然又是资本入侵国家权力的又一例,有三大青春文学杂志背后的大后台在,要求官方合作实在是太容易了,而高考二十分的加分,更是会让无数学校选择集体参加海选。   但是,想要获得胜利是非常困难的,它毕竟在华夏国内的地位等同于全国理科综合竞赛。   此时,《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却想要主动邀请《青春祭》主编苏曼文“共商大计”,这次他的b计划,绝对万无一失!   〖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将敌人变成朋友]   钱四梁已经决定与苏曼文这个他一直很讨厌的竞争对手合作,经历了姚琼这件事后,他虽然沮丧了一阵,但却绝对没有动摇自己的根本想法——   在这个愈发讲究眼球效应的时代,作家只依靠自己的实力,而没有曝光率,不懂得炒作的话,那绝对会被时代所淘汰的。   有些出色的作家,生前籍籍无名,死后却名扬天下,这未免太悲哀了。   他那位对手苏曼文,如果没有借力打力,借姚琼炒作推天净沙上位的话,天净沙又怎么可能一战成名?   但是,包装重要的同时,实力同样非常重要,钱四梁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萌生了与《青春祭》合作的想法。   既然无法打败敌人,那就将敌人变成自己的朋友吧。   作为一个将利益放在心中首要位置的商人,钱四梁从来不觉得前一刻的敌人变成自己的朋友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只要合作了可以赚更多的钱,这事就要干!   而钱四梁看中了《青春祭》的良好的口碑,什么口碑?当然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能够在《青春祭》上发表文章的作者,是绝对有实力的!   苏曼文这位优秀的主编,在业内最让人称道的地方便是,她只看文章质量,不考虑任何人情关系,也不会去接触各个责编手低下的作者,她说天净沙是传统作家,仅仅就是因为她认可天净沙拥有传统作家的实力而已!   苏曼文的这种偏执,造就了《青春祭》的口碑!   而《时光碎片》在这方面的口碑较差,大抵是因为钱四梁总是先看那些作者的长相,先把长得不错。具有偶像气质的作者挑出来,然后再将这些人的文章给他手底下专业的责编审核,他反正懒得看什么文章。   所以《时光碎片》的责编们还是非常苦逼的,有时候某些作者,啧……真的能算作者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钱四梁也渐渐发现,自己《时光碎片》旗下的偶像作家,能够持久保持人气的,便是真正从“文学之星”中选拔出来的有实力也有长相的作家。   再经历了天净沙凭借实力硬生生地帮《青春祭》扭转乾坤这件事之后,钱四梁觉得,自己应该调整方略了。一味地凭借长相,只能红极一时,若既有长相,也有实力的话,方能持久。   因此,在这个时候。他认为与苏曼文合作是最佳选择,若是自己旗下的偶像作家能去《青春祭》走一遭镀一层金的话,岂不是便能证明自己的实力了?   钱四梁作为一个商人,最懂利益交换了,现在做生意,都要讲究一个双赢,若是苏曼文同意与他合作的话。那他当然也会利用自己更加雄厚的媒体资源,为《青春祭》在口碑上的声势更吹上一层楼,这对他旗下偶像作家的宣传也有好处。   总之,钱四梁的盲目自信被击碎之后,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然后便想出了这个好办法,而且想到《青春祭》还是一份月刊之后,与《青春祭》联手,一起瓜分市场的念头便更加强烈了。   这次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便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将会有如此多的文学爱好者参加选拔。总有那么一两个帅哥、美女作家,到时候如果他们的文章既能登上《青春祭》,又能登上《时光碎片》……这就是强强联合,绝对可以成功的!   钱四梁想到此,不由愈发对与苏曼文的会面期待了起来。他现在可不敢再小看对方了,当然他其实以前也意识到苏曼文确实值得做他的对手,只不过各自理念分歧太大而已。   这个世界需要坚持的人,坚持的人才能成功!   有时候“坚持”与“偏执”意思差不多,后者或许便意味着一生的坚持!   这个时候的钱四梁,又开始随意上网浏览一些娱乐圈的资讯,他对娱乐圈一直很关注,有时候看一些新闻,揣摩对方的炒作手段,是他很喜欢做的事情。   嗯?x省外国语高中第一校花吴笛?最美女学霸、气质才女、最美裁判女神?   这又是哪个娱乐公司在炒作吧?要不就是决定去那个奢侈品展览盛宴上卖个好价钱先把名气炒上来?   网络红人嘛,除了某些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炒作的以外,大都是有自己的目的,作为以前圈内人士的钱四梁,当然对这种事情很了解,网上的名气正好是他们的跳板。   其实他对某些网民喜欢抨击娱乐圈的肮脏、潜规则、纸醉金迷这种事,是很不屑一顾的,如果娱乐圈真的纯洁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呢?哪个圈子都脏,只是娱乐圈尤其是模特圈更脏而已,这样它才能满足更多人阴暗的心理。   钱四梁倒是希望自己可以一统青春文坛,让它更加纯净一些。   让我看看这位网络红人的目的是什么,她要怎样利用自己在网上的名气呢?钱四梁的脸上浮现出了微笑,这种揣摩娱乐圈的消息、八卦,是他挺喜欢做的事情,他常常用这种事情来消遣,甚至去海角论坛的娱乐八卦版块爆料,他的id是【我与这事无关】,又或是爆料给什么“关爱八卦成长协会”……若有什么更有意思的炒作手法的话,他也会主动学习一下。   这个照片拍得不是很专业啊!钱四梁在欣赏了一下吴笛的照片后,用他那专业的眼光来看后,一眼就看出了,这照片绝对是带有偷拍性质的……   莫非为了造成一种更加真实的效果?啧,这个炒作手法还是有点意思的嘛,这个吴笛难道真的不知道被偷拍?这好像可以确定,因为如果她知道自己要被拍照的话,绝不可能像照片里那样认真专注。   再怎么真实,也依然就是炒作罢了,只要看你利用你在网上的名气做什么,我就可以一眼看穿你!钱四梁略带优越感地想着。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个吴笛自己怎么连个人影都没?微博呢?要不去人人上找找……好吧,一般高中生很少玩人人,毕竟那是大学生的阵地。   等等,高中生才女吗?   〖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新的人选(第三更 870月票加更)]   今天有首页的封推呐,成绩越来越逆天了,哪怕月票榜已被历史超级大神爆菊(哭),不过还是感谢大家的支持,继续求推荐票、月票~~~!!!   ps:好像“变身”两个字被屏蔽了,要搜本书的话,直接搜“女学霸”三个字吧,没收藏的朋友赶紧收藏一下,马上收藏破三万了,求收藏!!!本书的收订比将近6:1哟~~~~   --------------   钱四梁只觉得脑中某个念头突然升起,他开始仔细寻找吴笛的资料,然后才发现,原来吴笛早在初三那会已然成了“网络红人”,还是中考状元,还有那么多名句语录?不知为何,他的脑中闪过“天净沙”三个字,主要在网上,天净沙的名句也流传较广。   钱四梁非常仔细地浏览了网上有关吴笛的一切资料,才惊讶地发现,看来吴笛这个“网络红人”并非水军炒作出来的,而是网友们推出来的,如今在网上的粉丝都有很多,每次要到期末的时候,一群总是在大学的挂科狗都开始拜“吴笛学霸女神”求过……   若是真的用水军炒出来的话,那这个吴笛却不在网上露面,不好好利用这样的名气,显然就太浪费了,而且当钱四梁看到有人将吴笛在外国语高中的几张考试卷子的图片发到网上后,就明白,这确实是个特别认真的好学生呐。   虽然钱四梁早就已经脱离了学生时代,但看到卷子上工工整整的字迹,几乎全部都正确的答案,他都觉得挺佩服的,下面一群回帖的全是“膜拜”等字样。已经没有多少人去质疑吴笛的优秀了。   怎么说现在也是网络时代,如果吴笛真的造假的话,那某些具有正义感的学生一定会揭发的,但很显然,吴笛在外国语高中的表现。让她的同学们都无话可说,当有网友质疑时,总会有更有力的证据爆出来打脸。   当然,即使吴笛在学校表现得那样低调好学,在网络上也从来不出现,可依旧存在黑吴笛的人。理由倒是五花八门,有说是被应试教育洗脑的,有骂故意炒作的(即使许多人已经证明这不是炒作,可这些人就是坚定地认为这是炒作),还有说吴笛装逼的……   所以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时候若真的去计较各种各样的是非的话。那可真是要累死了,吴笛本人很干脆,连赞美她都不需要,因为这是理所应当的!   钱四梁刚刚看完了吴笛在国旗下讲话的视频,只觉得莫名地有些触动,他越想越觉得,这个吴笛。若是能成为他《时光碎片》旗下的偶像作家的话,这销量肯定可以更上一层楼吧?   若是以前的钱四梁,肯定马上就拍板让人去接触吴笛了,毕竟网络上对方还有一个“气质才女”的称号,怎么看文字水准还是可以的吧?   最关键的是,吴笛在网上人气这么高,都没必要他投入包装宣传的费用,可以直接使用这张好牌了。   至于吴笛到底会不会写文,在以前的钱四梁看来,只要会写字。那就没问题了,可以搞个专门润色的工作室嘛,人家搞漫画的,基本上都是有工作室的,助手一个足球队呢。我们写作自然也可以这么搞……   不过自从被天净沙带来了阴影之后,钱四梁就不敢小觑那些实力派作家了,而在《时光碎片》旗下,几个使用工作室生产流水线姚琼流青春文学作品的偶像作家,也不怎么行,反倒是那些确实有点底子的偶像作家,更受欢迎。   其实在任何商业文学领域,跟风现象都是比较严重的,其中网文跟风现象最严重,哪个题材火了几乎都会一拥而上,在轻小说、青春文学领域其实也有这个情况,像某些轻小说的女主人设就严重同质化,而青春文学领域,则有大批跟风姚琼的作家……   如今天净沙的文章火了,当然也有跟风天净沙的,但这些作者悲哀地发现,天净沙的文章,最强悍的地方,不在于剧情、题材,而在于她那独特而又难以模仿的精美文笔!还有那粗读时无法发现,但精读后却能够找到的伏笔!   其实有不少读者都患了“天净沙病”,那就是不去精读找伏笔,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而找到之后,那种成就感,简直难以形容!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不少“伏笔党”都走火入魔了,有的明明根本就不是什么伏笔,他们也要去揣摩,说不定就是了呢?   因此,那些集体创作的工作室都纷纷表示,天净沙的文章太叼,根本就没法跟风!   同样的剧情,在不同的作者笔下就完全不一样了,果然还是姚琼那一套好模仿,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赚钱套路。   在这样的情况下,钱四梁只希望对方那“气质才女”的名头不是吹出来的,他随意点进了海角论坛那个【吴笛的你】的帖子《我不能安静地坐在你的身旁》,随意翻了翻,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表白贴”?   虽然这个【吴笛的你】帖子中没有任何表白的意思,但只要是看过帖子的人都明白,这位【吴笛的你】对那位学霸女神的憧憬,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敢真的去行动,而不是在这个角落里记载自己对一个女孩的各种思恋。   就在钱四梁思考自己该不该捧起吴笛时,他忽然看到了帖子中吴笛的一些文章,最新的一篇,名字自然是《舌尖上的名著》,好像反响很不错……   钱四梁这才发现,这个帖子奇葩的地方在于,有不少来看帖子的人,不是看楼主的,而是看楼主所贴的吴笛的文章,据说是发表在校报上的。   这篇《舌尖上的名著》自然也引发了钱四梁的兴趣,即使他确实不喜欢文学,但他才不会说,他其实看《盘龙》看入了迷,还顺手打赏了一个盟主……   怎么说呢,钱四梁虽然是做青春文学这一行的,可对讲述什么青春的文章,真不感兴趣,他本来就将自己定义为一个商人,他对感情看得很淡,所以自然就对充满了感情的青春文学不怎么感冒,但纯粹就是爽的网络小说,却能让他在工作之余,好好放松一下。   其实在他看来,那位天净沙的文章他还是能看得下去的,因为文章里的感情很恬淡温馨,也不算纠结,给人很温暖的感觉,这其实也算是一种另类的“爽文”吧……在没看到结局的情况下。   钱四梁尝试着阅读一下这一篇《舌尖上的名著》,反正它的字数并不算多。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绝对的好文]   钱四梁不是他手下那些专业的编辑,自然读不出文笔的好坏,在他的眼中,或许网络小说那种流畅小白的文笔比较好?因为读起来不费脑子。   不过这篇《舌尖上的名著》他却是一口气看下来的,看完之后,他甚至突然产生了一个冲动,他想要在《时光碎片》上刊登这一看就是一个系列的文!   压抑下冲动之后,却突然发现,若真将这《舌尖上的名著》这个系列发在《时光碎片》上的话,总觉得是辱没了它……好吧,他自己也得承认,《时光碎片》的格调不是很高。   文中所讲述的《子山语》这篇古文著作,他当然没有读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但是看完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后,他却突然想去读这本古文著作了,只因吴笛的这篇文章勾起他的食欲,而文章里说,这本《子山语》很好吃……   吴笛或者说天净沙,那惊人的文字掌控力,完全将文章写活了,给人的感觉,就好像真的去吃那本书,能吃出美味来一般!   钱四梁出现这个想法后,自己都吃了一惊,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是因为她描写的这种情况太逼真了吗?竟然让他都不由自主地想去吃书了!   而且,这个主角“文学少女”真是好有创意也好可爱!   虽然钱四梁读的书不算多,但他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读书、吃书能吃出美味来的主角,而这个主角,字里行间里,给人一种很萌的感觉……确实很温暖人心!   一说到温暖人心,钱四梁的脑中又闪过“天净沙”三个字。但想到这位才貌兼备的吴笛,他的脸上浮现出了得意的微笑,天净沙啊天净沙,你真正的对手要来了!   不会这个“文学少女”就是吴笛她自己的形象吧?看着帖子中吴笛那清纯的素颜,钱四梁自然而然地想到。这样“文学少女”不成为一名实力偶像派作家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   就是她了!   这个女孩,分明就是天生的偶像作家,拥有如此出色的外表,还有已经拥有的粉丝基础,而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分明就已经可以证明了她更加雄厚的实力!   钱四梁觉得。连自己这种只喜欢看网络小说的读者,都一口气将这篇有趣的文章给读下来了,想来它的受众,一定非常广的吧?   其实吴笛的这篇《舌尖上的名著》,确实与《明朝的那些事儿》的核心手法有相似性,那就是将枯燥无味的古文。解读得特别有趣,而且还是用吃这种方式来品味的,与美食挂钩,更有创意。   总之,它读起来很有趣——有趣这就足够了。   “让黄千易过来。”钱四梁对秘书吩咐道,虽然他挺喜欢这篇文,但是他向来坚持。文章上的事情,还是应该让专业的来品鉴一下。   黄千易立马就滚过来了,最近他察觉到主编钱四梁似乎隐隐对他有所不满,这可让黄千易心中惴惴,他当然知道是什么缘故,因为天净沙啊……   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如今可是大势!   而当时《时光碎片》显然也有意让实力出众的天净沙进行新连载的,可惜……   黄千易只能在心里祈祷,这位钱四梁身高矮但器量大,否则他觉得自己造成的失误,早该被严惩了。还好这位主编确实心气很高,而将姚琼挖来怎么说也让总部很满意,《时光碎片》总的来说还是势头良好的,只不过《青春祭》更好而已。   黄千易自然不知道,手腕非常灵活的钱四梁。已经准备想要联合《青春祭》了,这前一刻还挖了《青春祭》的墙角,后一刻却又想与对方合作,真不愧是商人作风。   钱四梁见到唯唯诺诺的黄千易,心里就很不爽,因为看到这厮,他就想到了之前的失算,不过这个黄千易,他用得还是比较顺手的,这厮比较懂得讨他欢心,他喜欢这种有眼色的下属,而且黄千易的审稿能力还算不俗,怎么说也是学院派的传统作家,虽然是个死扑街。   “来,给我看看这篇文章怎么样。”钱四梁淡淡道。   黄千易听到这话,心里自然也是一阵腻歪,只因这位钱四梁主编与《青春祭》那位苏曼文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一般来说,钱四梁让他审的稿子,绝对是不堪入目的,因为钱四梁就是从外表出众的所谓作家中挑选文章的,实在是很不靠谱,不过最近,钱四梁已经很少做这种事情了,显然他也对自己进行了一些反思。   难道这位主编又“旧病复发”了?黄千易不由恶意地揣摩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们这些当责编的就又要头疼了。   而黄千易看到这篇文居然是发在海角论坛上的,顿时心里就更瞧不上了,开什么玩笑,居然还是网文?   好吧,虽然一般在海角论坛连载的文章,其文笔剧情比那些商业网络小说的网站要好一些,但它终究只是网文而已。   在高贵的传统作家黄千易看来,网文就是一堆文字垃圾,他曾看到自家主编在闲暇时看网文,心里别提有多鄙视了……   然后黄千易看到这个帖子中的贴图,顿时就明白了,原来这个“颜控”主编,是看上人家的长相与名气了啊,那这文章岂不是更加不堪入目了?一个高中生能写出什么样的好文来?   黄千易开始漫不经心地审阅这篇《舌尖上的名著》,他看着看着,神色微微变化,他下意识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收敛起漫不经心的态度——   这绝对是一篇好文!文字质量之高,已经完全有传统作家的风范了,如此好文,必须细细品读……   钱四梁一直在观察着黄千易的表情变化,他不仅擅长揣摩八卦,同样也擅长揣摩人心,看来这篇文章,完全打动这个黄千易啊。   真是天助我也!钱四梁握紧了拳头,本来他还在发愁,到底可以用哪位偶像作家来打动苏曼文的心呢,而这个时候,吴笛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太有缘了……钱四梁乐滋滋地想着。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 天命在我]   黄千易读完这篇文后,深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贴图中那超级清纯的美少女,他忍不住说道:“如果这篇文真的是这个女孩写的话,那她绝对是个好苗子,这个女孩的文字功底,实在是太棒了!”   若是已经上了年纪的作家,写出这种高质量的作品,黄千易并不会如此动容,甚至以他的一贯作风,还要去挑挑刺,反正要挑刺的话,总可以找到的,但若这篇文真的是这位才上高一的少女所写,而没有任何人代笔的话,那只能说,这个少女,在文学上,就是个真正的天才!   这样的天才,放到古代,肯定就是那些在少年时就能写出不朽诗篇的文曲星!   而后黄千易因为对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太喜欢,而忍不住惋惜道:“可惜这篇文不适合《时光碎片》,它看似是一个幻想的故事,主角都拥有‘吃书’这种超现实的能力,但它的本质,却是书评,对名著的感悟,这本《子山语》我也是很喜欢的。”   “果然现在的小孩子都不得了啊,我都根本想不出这种有趣的主角,天净沙估计也不行,主编,这个吴笛到底是什么来头?”黄千易显然也对吴笛产生了兴趣。   黄千易这厮确实懂得揣摩上意,看到钱四梁明显对这个女孩有兴趣,他在字里行间里,都充斥着对吴笛的褒奖,不过这个少女的实力,也的确让黄千易这位资深编辑很欣赏,对比以前钱四梁找来的那些什么狗屁偶像作家,吴笛与他们,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差别!   不过黄千易并不了解吴笛的身份,他可不像钱四梁那样喜欢关注网上的最新资讯。所以他当然不知道什么最美女学霸之类的称号。   钱四梁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他很是亲切地将网上吴笛的信息给黄千易看,这种态度,让黄千易受宠若惊,因为前些日子。钱四梁总是阴着脸……   黄千易当然为自己的机灵而洋洋得意,如果这个吴笛真的成为他手下的作家的话,一定要好好供着,什么都满足她!   这个时候,黄千易大概看了一下吴笛的资料,还有网上所贴的一些试卷什么的。他不由发自内心地感叹道:“这个吴笛真是太出色了,也难怪她在网络上这么红,这样的女孩不红就没天理啦。”   钱四梁也点头道:“最关键的是,她不是被别人刻意炒作出来的,而是网民们自发的宣传,在这样的情况下。她都能这么火,如果我再推一把的话,那她的名气,完全可以从网络延伸到现实中来,而若是将这些名气转化为市场,她的价值,不可估量!”   钱四梁说着说着就开始兴奋了。就像他上次在说他的作家偶像化路线一般,此时他坐在自己的高背椅上,矮小的身躯似乎焕发着一种惊人的自信与锐气,手中拿着笔比划着,他掷地有声地说:“这个吴笛,我们《时光碎片》要定了!”   钱四梁觉得,吴笛才应该是他真正心目中完美的实力偶像派,实力当然便是她在文学上的实力,而偶像,则不该仅仅指长相。而应该是她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被那些粉丝所追捧所痴迷,其产生的粉丝经济,利润惊人!   而只要他操作得当,吴笛完全可以真正成为青春文学的代言人。然后拥有着青春文学基本盘的她,将会跻身更多的领域,以一种非常立体的方式发展,她将成为真正的吸金利器!说不定还能当个什么“国民妹妹”“国民初恋”……   钱四梁曾以为,姚琼会成为他心目中的理想人选,可惜姚琼让他失望了,那个逗逼耍起大牌来,连钱四梁都拿他没办法……不过还好,姚琼给《时光碎片》带来的利益也是不可估量的。   可吴笛不同,她只是个高中生而已,肯定很容易控制,只要将她打造成真正的完美偶像,这才是真正的大事可成矣!   “没错,主编你说的对,这个吴笛,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作家,若是我们《时光碎片》得到她,一定可以重新对《青春祭》保持优势!”黄千易依然紧跟钱四梁的脚步。   钱四梁就喜欢黄千易这样的态度,所以他能忍受黄千易的各种缺点,这个黄千易,对人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对钱四梁主编,对那些大牌作者,那叫一个优厚,姿态放得很低,但对一些新人作者,他非常冷淡,有时候还要挑挑刺,喷一喷,仿佛不这样做,就无法展现他那高贵冷艳的传统作家身份。   不过对于吴笛这种一看就是要被钱四梁力捧的新人,他当然会好好地对待,他甚至想要去当个吴笛的老师什么的,因为他显然感觉到了吴笛真正的潜力!   “根据网上的资料,这个吴笛的家世好像不怎么样,这一点其实我们可以利用一下。”钱四梁淡淡道。   黄千易正要去让人接触一下吴笛,钱四梁却又道:“等等,这事不会这么简单!”一边说着,他的眉头微微锁起,让人黄千易有些糊涂。   “为什么?一般的女孩应该都知道我们杂志,现在我们主动上门,她应该会很高兴地接受我们杂志的邀请的吧?”黄千易问道。   “如果真是一般的女孩,我哪里还看得上她?”钱四梁淡淡道,“这个吴笛,很特别啊!她好像确实完全不在意网上那么大的名气,还淡定地在学校好好学习呢,成绩还那么好……”   钱四梁越想越觉得,这个吴笛虽然是一座宝库,可他却缺少一把打开宝库的钥匙!   根据网上的资料,吴笛特别爱学习,考试也特别好,好像很在意自己的分数、成绩……   嗯,分数?   钱四梁的眼睛亮了起来,果然,这一届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才是《时光碎片》制霸青春文学领域的契机,当初将华夏官方拉入这个作文竞赛,实在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再看看吴笛所在的外国语高中,以前都是整个学校组织参赛的,这样一来,吴笛必定也会参赛……   果然,天命在我啊!   钱四梁如此想着,在接下来与苏曼文的交涉过程中,他觉得自己手上有了更好的一张牌,那便是——吴笛。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 棒棒糖(第三更 900月票加更)]   吴笛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位《时光碎片》的主编看上了,还准备将她捧成青春文学领域的 第 224 章 ,让男女主之间的互动更加甜蜜温馨,想来那些读者也很爱看这些细节。   当然,前面越是甜蜜温馨,看到结局的读者,便越是懂得如何去珍惜爱。   吴笛正在上课,那位语文老师邱老师正在讲述着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相关事宜,不过看样子这位邱老师似乎并不看重这个作文竞赛,原因很简单,有那么多学生参加,能够直接海选入36强的概率未免太低了。   “大家其实没必要太看重这个作文竞赛,因为最终高中生能够进入前十二强的很少,所以别看高考加分很诱人,那也只是镜花水月而已,但既然有这个机会,学校自然还是会组织大家参加的,三天后大家可以交一篇文上来……”邱老师用一种过来人的语气说道。www.hljxwb.com   他其实都还没说。这个选拔赛中的猫腻有很多,前十二强中,有一些席位都是被内定的,当然,真正有实力的作者。肯定也会脱颖而出,可是,高中生作者又有多少实力呢?   吴笛很有实力,但她却对这种感觉就很有黑幕的作文竞赛不感兴趣,居然还带有什么选秀性质,太儿戏了吧?   从本质上来说。吴笛觉得写文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不是一种“秀”,而这个什么选拔赛,分明就像是一场炒作,只是选手从明星,变成了作者而已。   虽说有所谓的高考加分。但这种加分,也不过就是相当于降低名校的录取分数线而已,那些取得前十二强的学生,怕是直接当作家出道了,还有谁会去在意什么高考?   但是,吴笛班上有不少自认为写文出色的学生,都对这次的作文竞赛抱有极大的期待。比如说梁凉,他就非常想通过这个选拔赛出道当作家,而夏薇薇这位文学爱好者,当然也希望自己的文章被人认可,当然她没有梁凉那么大的自信。   夏薇薇因为很重视这次选拔赛,她还特意来向吴笛请教,对于这位天净沙的死忠粉,吴笛自然不会拒绝指点对方,怎么说现在吴笛的文学素养,还是非常高的。指点一下夏薇薇这种高中生,根本不在话下。   正是午后闲暇的时间,许多学生都已经回到宿舍午睡了,吴笛的同桌苏暖当然也是,这个小懒虫除了吃以外。就最喜欢睡觉。   手中拿着最新一期《青春祭》的夏薇薇与吴笛相约好了在这个中午去教室商讨一下她所写的文章,两人刚刚来到吴笛的座位上,只见夏薇薇指着吴笛的抽屉惊讶道:“那是什么?”   吴笛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却看到自己的桌子里多了一根爱心形状的棒棒糖,上面还贴了一张小纸条“吴笛的你”。   吴笛疑惑地拿出这根棒棒糖,一头雾水,她想了想,猜测道:“这是软软送我的?”   夏薇薇却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小笛,我发现你好像在感情上特别迟钝诶!”   “啊?我在感情上还迟钝?”吴笛笑了,她怎么说也是“身经百战”的人吧,情商不比智商低,怎么可能在感情上迟钝?   “不,不只是感情上,是除了学习之外的一切事情上,你都太迟钝了!”夏薇薇下了这个结论。   “你说我哪里迟钝了?”吴笛在手中将这个棒棒糖当笔一样转着,有些不服气地问道。   “虽然我家小笛,在任何方面,都确实是一个超级完美的女孩,但是,我总觉得你的思维,有些盲区,像这个爱心形状的棒棒糖,如果是一般女孩,怎么看 第 224 章 方面,她确实会忽略掉,她还从来没想过男生会送她东西,也从来不期盼这种事发生。   “我这样朋友很少的冰山女,还会有男生暗恋我?”吴笛微笑着说道,有那么点自嘲的意思。   夏薇薇坐到苏暖的位置上,仔细盯着吴笛的脸颊上,越看便越觉得水嫩白皙,连一丝瑕疵都没有,而她自己脸上,却时不时地会长青春痘,所以她用羡慕的语气说道:“小笛你这么漂亮,怎么可能没人暗恋你,只是你根本就从来不理会人家嘛。”   “漂亮也不是万能的,我感觉我的性格根本不会有男生喜欢吧,我想,男生应该更喜欢那种更温柔体贴、知书达理的女孩。”吴笛又模拟了一下男性的思维。   “你不就是这样的女孩吗?你对苏暖还有我,都很温柔很温柔的吧?还有,你身上的书卷气才是最浓的吧,你看了那么多的名著。”夏薇薇真心实意地说道。   其实夏薇薇还挺羡慕苏暖这个特别可爱的小女孩的,总是享受着吴笛那“姐姐大人”般的照顾,而她却很难像苏暖那样“大胆”,她对吴笛,一直有一种敬畏的情绪。   “那是因为你们是女生嘛,当然需要好好呵护。”吴笛理所当然地说道。   “说的你好像不是女生一样。”夏薇薇用自己的身躯轻轻碰撞了吴笛一下。   “呃……我当然也是女生,但我是最强大的,自然要保护弱小啦。”吴笛的口气很大。   不过听到吴笛的话,夏薇薇莫名觉得心里很安宁。   若她是个男人的话,自己一定会喜欢上他的吧,夏薇薇这样想到。   〖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小说最甜蜜的部分(第四更 930月票加更)]   “那你准备怎么处理这个棒棒糖?”夏薇薇随意问道。   “给软软咯,她反正喜欢甜食。”吴笛态度显得十分随意。   “你就这样对待暗恋你的男生?”夏薇薇抿嘴浅笑,心里为那位男生默哀。   “‘我喜欢你,与你无关’,他肯定是这样想的,那我当然依照他的想法做了,反正与我无关嘛。”吴笛笃定道。   “喂,你怎么会知道那个男生会这样想?”夏薇薇有些好奇。   “他连个名字都不敢露,联系方式都没有,甚至配合礼物的情书都没?这种暗恋,未免也太廉价吧?哪怕他确实一片痴心,可在我看来,这人简直就是毫无诚意,所以这样的小男生肯定是在自怨自艾地想,‘我喜欢你,与你无关’,呵呵。”   吴笛似乎更善于剖析男人的心理,解释得让夏薇薇心服口服,让她甚至有些慨叹,那些真正要追吴笛的男生,很不容易啊,这个小笛,虽说有些迟钝,但却非常睿智,一般男人哪里骗得了她?   但夏薇薇还是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一下,若那个男生真敢有诚意地来追,那结果不是更惨?   夏薇薇随即拿出自己精心所写的文章,由于她也是天净沙的死忠粉,不自觉地就会去模仿天净沙的文风,而高中生的文风,基本上就是作文风格,贸然去模仿天净沙的风格,只会导致空有华丽的辞藻,而显得苍白无力。   吴笛在看了夏薇薇的这篇大概写“青春疼痛”的文章时,就感觉里面有好多梦呓似的自言自语,辞藻极为华丽,看得出来。夏薇薇对那些句子还是非常得意的,毕竟她的偶像天净沙总是能够将一些妙句信手拈来。   吴笛针对夏薇薇的文章,委婉地提出了这一点,果然,夏薇薇皱起了眉头。只是有些不甘道:“可我看了天净沙老师的文章后,她就是这样写的啊……”   天净沙就在面前指点你啊,你怎么就不信呢?   吴笛在心里小小的吐槽一句,只是耐心地向夏薇薇解释一些写文的方法,这倒是让夏薇薇不明觉厉,忍不住佩服道:“不愧是小笛。能够写出那么好看的《舌尖上的名著》,懂的写作道理就是多!”   “其实写作道理只有一条,多经历多读多写。”吴笛总结道。   在吴笛的帮助下,夏薇薇终于将自己的文章修改到了最好,她看了自己的整篇文章后,只觉得信心大增!   “新一期的《青春祭》。一起看不?《秒速五厘米》超好看的,天净沙老师的长篇校园喜剧,很治愈的。”夏薇薇向吴笛发出了邀请。   吴笛眼光闪烁,不知为何,她总觉得心里有些发虚,现在《秒速五厘米》确实已经在喜欢青春文学的学生之中火了,他们都觉得这是一部非常温馨的小说。网上也是一片好评,认为结局是美满的……   “嗯,那我陪你好了。”吴笛总感觉自己一直不看天净沙的文章的话,会引起夏薇薇的怀疑,毕竟天净沙的文章几乎让所有人都喜欢。   但这次《秒速五厘米》连载完之后,天净沙这个笔名会不会臭大街啊?   两人一起看了最新一期的《秒速五厘米》,这是整部《秒速五厘米》中,最精彩,最打动人心的一部分。   大概讲述了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独自一人登上列车。去寻找曾经的温暖——在地图上用红笔作标记,计算好路线和时间,在那下着大雪的冬日,他出发。不停的转车、等待,列车因为大雪常常延误。在接近目的地的某个地方,终于停滞。他开始祈祷,祈祷她不要在约定的地点继续等候,却在走出检票口时看到候车室里的瘦小身影。暖暖的煎茶、雪地里并排的足迹、樱树下伸手触及的雪花以及唇上留有的温存……   看到“吻戏”时,夏薇薇果断激动了,心中的甜蜜简直难以言喻,毕竟男主顾远,经历了好多波折,甚至连自己精心写的信都遗落了,然后才顺利见到女主苏筱,然后出现的“吻戏”显然就是一个"gao chao",一个爽点,瞬间便能够激发读者们心中的甜蜜,太幸福,太浪漫了!   果然这就是欲扬先抑啊,欲甜先虐啊……夏薇薇对美妙的结局,愈发期盼起来。   只不过,男主遗落的信,与女主最终没有寄出的信,却总让人有那么一丝不安,这显然是天净沙的伏笔。   “这棵樱树孤独地伫立在田间小道之上。又粗又高,真是一棵挺拔的树木。我们两人就站在这棵樱树下面,抬头向上面仰望着。天空一片昏暗,雪花穿过樱树交错的树枝无声地飘落下来。   ‘看,好像雪一样呢。’苏筱说道。   ‘是啊。’我回答。我似乎又再次看到了在盛开的樱花树下微笑着望着我的苏筱的样子。   那一夜,在那棵樱花树下,我与苏筱初次接吻了。似乎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夏薇薇反复看了这照应了开头的一段,而这儿还有浪淘沙的一幅“雪地拥吻”的超级唯美的画面,她忍不住激动地对吴笛说道:“小笛,太好看了对不对?天净沙老师的文,真是太甜蜜太温馨了!顾远经历了那么多波折,去见苏筱,然后他们之间的感情依然那样深厚,终于接吻了,我猜他们一定会在高中走到一起的吧,然后上同一所大学……”   “真是迫不及待想要看下一期了,真是的,天净沙老师的文章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啦!”夏薇薇忍不住捧起自己的双颊,整个人还沉醉在之前那个堪称《秒速五厘米》中最让人感受到爱情甜蜜的情节之中……   吴笛则觉得愈发心虚了,她当然知道接下来的情节走向,看着自己画得那幅特别唯美的雪地接吻图,再想到最后自己所画的擦肩而过图,她忍不住自己都打了个寒颤,只希望《青春祭》别把她的作者信息泄露出去。   看着夏薇薇捧着自己的双颊,一脸甜蜜笑容的样子,不知为何,吴笛的脑中却出现了一个名叫“我妻由乃”的动漫人物……不不不,应该是她多想了吧,夏薇薇怎么看都不是病娇……吧。   “对了,小笛,我们组建乐队吧。”夏薇薇忽然提议道。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迎来大结局(第五更 960月票加更)]   新一期的《青春祭》因为《秒速五厘米》出现了一个大"gao chao",销量急剧增加,已经超过了七百万册,总销量再一次超越了《时光碎片》,重新回到了青春文学杂志销量 第 226 章 !   钱四梁甚至可以想象,当二者强强联合之后,其他青春杂志,尤其是那个《花季》目瞪口呆的表情,而他这次所能收获到的利益,绝对不可估量!   不过,这个海选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大概要到高一下学期开始的时候,才能角逐出三十六强,当然,其中有那么一些,是被内定的。比如说很随意地交了一篇考试用过的垃圾议论文的吴笛……   怎么说吴笛都是青春圈子里一书封神的“天净沙”了,她还在意一个新人选拔赛?她可是有资格去当评委的,只不过考虑到那时候好像是《秒速五厘米》完结以后单行本火热发布的时候,因此,她果断拒绝了当评委。总觉得一露面就要被追杀。   好吧,这确实夸张了一些,她只是觉得若自己的身份真暴露出来,估计以天净沙在青春圈子中的火爆,她的平静生活就一去不复返了……   时间迅速向前,期末考试吴笛自然发挥正常。这便意味着她整个学期完全制霸了全年级 第 226 章 的格调!   这简直就是教科书般的心理描写!值得不少作者学习!   那个田苗总是躲在墙后偷偷注意男主、等待男主一起回家的场景,实在让人难忘……   当然,还有一些天净沙式的超级华美的句子,比如“巨大的烟之塔遮住夕阳,将天空分割为光与影两个世界。光辉和塔无尽地延伸,振动着布满遥远上空的大气粒子,轰鸣的声响久久回荡在大气中,如同天空被划破时发出的悲鸣一般”,依旧让不少“沙砾”陶醉不已。   而这一部分,显然让更多的人认可了那个流传出来的小道消息——天净沙,是一位实力出众的传统作家!   由于田苗这个女二号也写得非常出彩,使得她也有很多支持者,毕竟,谁没有过暗恋的经历呢?   可惜,如文中所写的那样:“为什么你总是对我这样温柔。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我的世界中。为什么我会如此喜欢你。为什么,为什么。夕阳下,闪闪发光的柏油路面在我脚下延伸。拜托了,顾远,拜托你了。我再也无法忍受,泪水从眼眶中滑落。我用双手擦拭泪水,可是、泪珠仍然止不住地向下落……我们仰望着同一片天空,却看着不同的地方。我也意识到顾远并没有看着我。顾远很温柔,总是温柔地走在我身边,却总是看着我的前方,看着更加遥远的方向。现在的我,像超能力者一般清楚地知道,顾远的希望一定还没有实现。也清楚地知道,我们在将来也不可能一直在一起。”   “昨天和明天,我的世界决不是相同的。从明天开始,我将生活在和以前不同的世界里。即使这样—即使这样,我想。在电灯熄灭的房间里,我钻进被窝,看着黑暗中洒落在屋里的如水月光。再次溢出的泪水渗人月光。泪水不断涌出,我开始小声抽泣。随着奔涌而出的泪水,我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哭。   即使这样。   即使这样,明天、后天以及将来,我也依然会喜欢顾远。我果然是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顾远,顾远,我喜欢你。   我想着顾远,含着泪水进入了梦乡。”   顾远与田苗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因为顾远心中,还有那个她。   第二部分的结局,显然赚了不少读者的眼泪,让人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青春疼痛”,这可基本上青春文学小说必备的元素,所以许多读者表示“小菜一碟”,“不过如此”,“我承受能力强着呢”。   毕竟,田苗再怎么样也不过是女二号,在这种“纯爱”小说里,注定只会是炮灰,有铁石心肠的读者甚至觉得,田苗的出现,就是考验男主与女主间忠贞的爱情的。   很显然,顾远承受住了考验,他的心中,唯有苏筱一人,就像十三岁的男主经历那么多波折,终于与女主相见并接吻一般,他们最终会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   这是绝大多数读者的期盼,他们相信天净沙老师一定会满足他们的。   〖 [正文 五更爆发,万字奉上,求推荐票、月票!!]   变身女学霸 五更爆发,万字奉上,求推荐票、月票!!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新的一周,先求个推荐票!!!   如果不嫌麻烦的话,可以随意点两下公众章节,涨涨会员点击……   自认为这个月的更新还是比较给力的,作为一名手残党,能够做到这样已经很努力了,所以求月票啊~~~~!!!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刺痛人心]   在整部小说的第二部分有一个小细节,让不少认真阅读天净沙这部《秒速五厘米》的读者觉得,结局肯定是美满的,因为通过“我”田苗的角度,看到顾远总是“不停地拿手机发短信”,这显然便意味着,顾远与苏筱之间还有联系,并且联系频繁……   有不少读者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拼命向其他担心结局的读者宣传,那种架势,仿佛在传教一般。   夏薇薇正是“传教”的一员,她作为天净沙吧的“大吧主”,化身权限狗,将最近越来越多的预测结局要悲剧的帖子全删了,而那些分析各种各样的细节,最终得出结论——男女主一定会在一起的帖子,则被夏薇薇加精,有的分析特让人安心的帖子,则被她置顶。   比如说有人分析,这第二部分看似是“虐”,实际上只是在虐女二号罢了,这样的虐,自然是为最终的完美结局而铺垫,所以大家放心地去看结局吧,那会像那场“吻戏”一样,让人甜蜜到爆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读者心中都安定了下来,然后怀着一种更加美好的期待去看结局了。   夏薇薇自然也不例外,这个时候,她便拿到了《青春祭》的中《秒速五厘米》的最后一期,这部书的总字数,将近十五万字,每次连载两万多字,而这次结尾,倒是一次性将三万字放了出来。   整个杂志的封面,都在为《秒速五厘米》的结尾宣传,杂志的封面,便是一棵巨大的樱树下,漫天的樱花飞舞,只是樱树下的长椅上,却已经空无一人。   这个封面,画得比浪淘沙老师差得太远了吧?夏薇薇忍不住想到,而且只有樱花。只有秒速五厘米,却已经没有了男女主人公,真是让人看得好不顺眼!   整部书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六万多字,第二部分五万多字。最后一部分三万多字。前两部分无疑都是在讲述男女主人公之间深厚的感情,哪怕第二部分女主压根没出现,但却无处不在。这并不矛盾,因为她存在于男主心中,使得男主对女二号那样残忍……   “那天晚上,她做了个梦。   她梦到了很久很久以前,那时的她和他都还只是孩子。在一个雪花无声飘落的寂静深夜中,宽广的田园白茫茫一片,远远能望见农家零星的灯光,越积越厚的雪地上,只有二人走过留下的脚印。   那里有一颗孤零零的大樱树。它看上去比它身边的黑暗更浓重更深沉。就像一个空间中唐突裂开的深深空穴。两人在树前站定,凝视着它深色的树干和树枝,以及从枝权间轻柔落下的无数雪花,她想象着将来的人生。”   喔?这是在回忆以前的甜蜜记忆吗?夏薇薇微笑着想着,不过这个时间轴好像略长啊……难道已经结婚了?   然后夏薇薇的笑容凝滞了,这一小部分的叙述。无疑揭示了结尾——男女主并没有走到一起。这是一个倒叙的写作手法……   夏薇薇在某一瞬间,有种撕书的冲动,但不知为何,她还是决定看完后再说。她继续看下去了……   这都写的是什么玩意!   夏薇薇很想骂人,非常非常地想骂人!   因为顾远在大一时恋爱了。和一个名字都没出现在文章里的女孩恋爱了!   “对他而言,那是他第一个女朋友。事实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她教会他的。在与她度过的日子里,他尝到了从未有过的喜悦和痛苦。那也是第一个与他发生了关系的女孩。人类原来拥有这样多的感情——其中分为自己能够控制和不能控制的,但不能控制的居多,嫉妒和爱情都不能通过他的意志决定——他第一次明白。”   夏薇薇的心脏像是被尖锐的刀割了一块肉那样疼痛!   最关键的是,在这第三部分,天净沙的文风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如果说前面第一部分是通篇温馨甜蜜,第二部分是忧伤感怀,那这第三部分,就是*裸的冰冷,简直客观得不含一丝感情!   夏薇薇甚至可以想象,对方是以一种怎样的冰冷态度来写这一部分的,那种处于高高在上的姿态、深深的冷漠,让人不寒而栗!   她到底对这个世界怀有多大的恶意啊?   藏剑许久,一朝出鞘,刺痛千万读者的内心,这就是你吗,残忍的天净沙老师?   然后男主与对方又分手,在大三时,又与另外一个同样连名字都没出现在文章里的漂亮女孩恋爱,三个月后分手……   “唔……”夏薇薇捂着自己的胸口,又是一刀,她只是在想,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单纯少年,去哪儿了呢?   然后男主毕业了,工作了,当了一个程序员,通篇都在讲男主工作上的琐事,夏薇薇却发现自己居然一字不落地看了下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终于出现了一个有名字的女孩了,她的名字叫做安如水,而男主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她了,大概。   这当然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短信的伏笔终于展现出它的杀伤力了!   “……这么说来,他想起自己曾有一阵子总会用手机编写短信,这些短信从不发送给任何人。一开始,那只是给一个女孩的短信。他不知道那女孩的手机号,不知什么时候彼此断了联系的女孩。当自己无法给她写信,但自己的感情又无法平复下来的时候,他就会写短信,假设是发给她的,但每当写完又总是直接删除。   但接着,短信就不再为任何人而写,它变成了他漠然地自言自语,然后,这种习惯消失了。当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他认为,这代表了准备阶段的结束。   已经无法给她写信了。   她的信,自己再也收不到了。   ——这样想着,他清晰地回忆起了自己那时心中抱有的一种,麻麻痒痒的焦虑。直到现在自己居然还能体会到这种感情,那岂不是意味着自己根本没有成长吗……”   成长?成长你妹啊!   又是一刀……夏薇薇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心中堵得厉害。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擦肩而过]   因为这个细节造成的强大杀伤力,夏薇薇在看到那位女二号田苗的内心独白“我一直都喜欢你,谢谢你一直陪着我”这样的话时,已经生不起任何触动了,她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女主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对夏薇薇而言,十三岁的顾远,与工作后的顾远,简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天净沙强悍的文字掌控力,使得情节一路行走下来,则让人无奈地发现,转变是如此的自然,天净沙写出了一个少年向成年人的蜕变!   可这种蜕变,虽然非常现实,但这种现实,未免太让读者痛苦了吧?   求看女主啊……夏薇薇看到接下来居然写的还是男主,甚至是男主与那位名叫安如水的女人同居的日常,她出离地愤怒了!   谁特么的想看什么安如水!这女人是谁啊?好像是男主的同事、上司?   夏薇薇心浮气躁,读得自然不像以前那样认真。   但看着看着,她又希望男主与安如水结婚算了,结果三年后,他们分手了……   又是一刀!   夏薇薇有些抓狂地抓着自己的脑袋,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这一刻的不爽,但看到这一句男主的内心独白时——“这也没办法。最后,谁都不可能和谁在一起一辈子。人就是这样,必须去习惯失去。我到现在为止,都是这样一路过来的。”   夏薇薇只觉得心头满是悲凉,难道真的如男主所言,必须习惯失去?   而在看到里面这样一段时,她更加心痛了——   “顾远,你想回到小时候吗?”在听完了他对公司发的一通牢骚之后,安如水这样问他。他思考了片刻。   “我觉得这问题根本没意义。”   “没意义?”   “嗯。每天为了生存就已经费尽心机了。”他边笑边回答,于是安如水也笑着说“我也是”,同时将碟子里的梨片送进嘴里咬了一口,声音清脆令人愉快。   “嗯。学校问我们将来有什么梦想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决定在这个公司工作的时候,我才松了口气,这样的话就不用再思考什么将来的梦想了。”   嗯,他一边表示同意,一边向安如水削好的梨伸出手。   明明男主与安如水之间的交谈显得如此平淡寻常。www.zilang.net夏薇薇却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悲哀。他真的一点也不想回到小时候吗?那里可是有他最爱的她啊……   夏薇薇终于看到了描写女主的部分,她不由又升起了一丝希望,想看看这么多年以来。女主到底变成什么样子了。   “我当时是真心喜欢他的呢,她想。我和他,在第一次的约会中交换了初吻。我甚至感觉整个世界都仿佛在接吻后发生了改变。所以,我才没能把信交给他。   这一切简直就像昨天发生的事一样——是的,真的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她这样回忆道。左手无名指上戴着镶有小宝石的戒指,代表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年了。   那天晚上,她梦见了那天。尚且年幼的她和他,在一个雪花纷飞的寂静夜晚,站在樱树下仰望缓缓飘落的雪片。”   看到女主手中的戒指。夏薇薇已经觉得麻木了,这显然意味着,女主也有了其他男人,果然,之后写到了女主即将要结婚了,而结婚对象显然不是男主。是一个连名字都没出现在文章里的男人。   又是一刀……可夏薇薇却已经麻木了,她早该知道的,天净沙老师这次动真格的了,誓要将读者全部致郁到死么?   就在夏薇薇这样想时,天净沙却又给了她希望。因为男主痛哭流涕地对自己这么多年来的行为进行了反思,他想要重新开始。   嗯?夏薇薇不由精神一振,难道这个家伙终于开窍了?此时的夏薇薇,希望男主就算无法和女主走到一起,那和女二号走到一起,总行吧?   至少,花费一整个部分来描写那位暗恋男主的女二号,也是非常有爱的,总比安如水这种近似于“炮友”关系的女人要好吧?   因为怀着这样的期待,夏薇薇看到女主那封尚未寄出去的情书的内容时,都感觉没什么了,她现在只期待男主能和女二号在一起。   女主信中所写的“顾远,你一定没问题的。不管发生什么,顾远都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而温柔的男人。不管你将来会走得多远,我一定还会继续喜欢你。无论如何,请你记住我的话。”   就像是笑话一样,夏薇薇在心中嘲讽道,她似乎并不明白,就算是喜欢,最终也不一定会在一起。   反正她现在只想看男主与女二号!   夏薇薇有些赌气地想着,只可惜她没有看到她想要的,她只看到一个让她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结局——   他走过铁道。铁道边有一颗高大的樱树,周围的柏油地面被飘落的花瓣染得一片雪白。   他看着徐徐飞舞下来的花瓣。   秒速五厘米。   忽然他回忆起来。铁道警报开始鸣响,响声带着春天大气中浸透的令人怀念的感觉,回荡在空气中。   眼前有一位女性走了过来。她白色的凉鞋踩踏在混凝土地面发出好听的清脆响声,但这声音立刻淹没在了警报声中。二人就这样在铁道上擦肩而过。   那一瞬间,他的心里忽然亮起了一丝微弱的光。   他向前走着,如果现在回头的话——那人一定也会回头,他强烈地拥有这种想法。没有根据,却充满了自信。   于是,在完全走过铁道的时候,他缓缓转身看向那位女性。她也慢慢转了过来,二人目光交错。   就在心与记忆即将沸腾的瞬间,列车挡住了二人的视野。   列车通过之后,他想,她应该还在那里吧。   在不在都无所谓。如果她就是那个人的话,这已经算是个相当的奇迹了。他想……   等这列车开过之后就向前走,他在心里作出决定。(全书完)   夏薇薇看完之后,不知为何,已经泪流满面,她的心头空落落的。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天净沙这个大魂淡(第三更 990月票加更)]   这算什么?   这个结局到底算什么啊!   夏薇薇发现自己明明想要放声大哭,却又实在哭不出来,可她的眼泪,就是不住地向外面流……   让夏薇薇愈发难过的是,浪淘沙最后的那幅配图,简直神了,那是男女主擦肩而过的插图,浪淘沙的画风依然是那样唯美精致,值得玩味的是,男主与女主的长相已经模糊化了,而那漫天的樱花,依然是那样绚丽。   这显然指的是,这个“秒速五厘米”的故事,不仅仅发生在男主与女主身上,想必只要是拥有过初恋的人,或者是有过异地恋经历的人,若最终能够走到一起倒也罢了,可许多因为时间与空间而分开的恋人,是否会更加感慨呢?   青梅竹马的两人,随着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而产生了距离。这个距离是缓慢的,就如同樱花下落的速度,秒速五厘米。时间与空间的变化缓慢的积累起来。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两个人的缘分越来越小,直到有一天,两人擦肩而过却无法认出对方。女方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惜新郎不是男主。他们之间最开始的距离只有5厘米,但是自由加速的的“重力”的作用下,渐行渐远。   就如同我们的青春一般,那些年的恋人,那些年的青春,那些年的朋友们。天各一方,在岁月的洗礼下,如果樱花一般凋零飘落,这个过程就如秒速五厘米一般,让人感叹与遗憾。   《秒速五厘米》如果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的话,自然会有更多的感触,若无法引起共鸣的话,只会让读者觉得,这不过就是一个讲述初恋的寻常故事罢了,但结局还是比较美好的,毕竟男主女似乎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好个屁啊!   夏薇薇死死地捏着手中的杂志。她很想把它撕成碎片,但是却又无法真正付诸行动,她因为年龄不大,其实要说感触吧,也深不到哪里去,毕竟她又没有过初恋。   但她却实在无法接受,天净沙老师这个魂淡用前面十一二万字描写男女主之间的深情,让人忍不住幻想他们长大后走到一起的美好画面,然而结局短短三万字,直接用最客观冰冷的文字。击碎了成百上千万读者的幻想!   夏薇薇忍不住作死地将之前的杂志都拿了出来。她作为一个天净沙的死忠粉。自然下意识地想找伏笔,可看到前面顾远小时候那段心理描写,再看他上大学后的表现,那种在时间作用下。男主本身行为的巨大反差感,简直讽刺至极!   而她这个时候也再读了一遍女主没有送出去的信,里面的感情可谓情真意切,再对比女主不声不响嫁人的举动……   都是骗子,你们都是骗子!   夏薇薇年纪还小,自然不是很懂“时间是一把杀猪刀”的道理,再深厚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上的距离。也会慢慢变淡,只有留存在记忆中的感情,依然在那儿。   所以男女主都说会一直喜欢着对方,其实是没有错的,只是喜欢的。是当年的对方而已,待到长大以后,自然有追求各自幸福的权利。   结局有什么不好呢?女主找到了她的幸福,而男主也完全释然了,准备重拾生活,说不定他也会与女二号走到一起呢?毕竟那个让人心疼的女孩,也是一直喜欢着男主的。   擦肩而过的结局虽然让人感伤,不过却是开放式的,而且的的确确充满一种正能量,它教会了人们要积极向上的生活,这就是天净沙老师的“爱意”啊……   那一句“在与不在都无所谓”分明就已经表明了男主的想法,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啊。   虽然在一边骂着,可夏薇薇却依然忍不住地想要找伏笔,这已经是她读天净沙的文章后产生的强迫症了,待到看到第一部分就发现,男女主隔着铁道对望却被列车挡住这个一笔带过的画面时,她又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原来这里已经有暗示了么?   天净沙你这个大魂淡,写这么一本书就是为了让人心痛的咯?   想到最后挡住两人之间目光的列车,她忽然萌生了一种冲动——她好想炸了那辆列车啊!   列车象征着时间与空间,原本或许男女主之间可以互相看到,但过了那么多年,却已经被时间与空间硬生生地隔开了,而文中虽然并没有点名列车过后女主到底还在不在,但那个“他想,应该”几个字就表明了,其实女主已经不在了,或者说,在那儿的,只有那个少女时期的女主。   但其实在与不在真的无所谓了,人终究无法回到过去,好好把握现在才是最重要的,这显然也是《秒速五厘米》想要告诉读者们的积极意义。   书中的伏笔有太多太多了,吴笛不仅将原版动画中的一些细节完美地写进了书中,更是在此基础上,加了她自己不少更加让人触动的小细节,伏笔自然就不用说了,那几乎已经成了她写文的一个非常大的特色了。   毕竟吴笛写作的风格,并非那种一气呵成流,而是喜欢精雕细琢地抠字眼,写一篇文可能很快,毕竟脑中有两个世界的素材,但写完之后去修改,去雕琢,去将文章变得更加完美,这已经成了吴笛的写文习惯。   吴笛的手稿中,那些修修改改的痕迹,让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升起一种敬意,这显然是她对待写作一种严肃态度的体现。   而正是由于吴笛的认真专注,她在写作上提升得很快,当然这其实也要得益于她在不断地向两个世界的著名作家学习,以前她读的名著都好好保存在脑子里,现在拿出来细读,认真做阅读笔记,自然也别有另一番感觉。   她的这部《秒速五厘米》,由于她的文笔、伏笔、气氛渲染等等各个方面的加成,使得这本书的治愈能力,一点也不比原版动画电影差,哪怕少了那首经典的片尾曲。   况且,这部书的背景搬到了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恰好这个世界的华夏也是有那种铁道的,樱花本来也是华夏传到泥轰去的,所以对大多数华夏人来说,这本书写的非常具有代入感,其阅读之后,那种被治愈的感觉,自然也更加深刻。   夏薇薇平息下了自己心头的不爽,然后去了天净沙吧,她显然想要去看一看其他读者的反应。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想要炸火车]   夏薇薇一打开天净沙吧,便发现这个度娘吧上方的画面,已经变成了那个男主与女主擦肩而过的插画,依然是漫天的樱花,若说当初那对少男少女一起坐在长椅上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浪漫与甜蜜的话,那这次擦肩而过,就让人忍不住觉得感伤了……   到底是哪个权限狗补刀了!   夏薇薇看到这张图就来火,这浪淘沙画得越好,便越让她来气,总觉得这个浪淘沙,与天净沙,有不得不说的奸情,要不然这个浪淘沙,怎么可以将文章中的画面弄得这样传神,让人看到画面,就忍不住想起文中那个好像非常具有“积极意义”的结局。   如果夏薇薇知道天净沙与浪淘沙就是一个人的话,那自然就明白了,其实一般来说,若是一位画家去写文,只要拥有不错的文笔,那写出来的文便更有一种画面感,吴笛的小说,画面感极强,时常让她的粉丝慨叹,就像是在看一部制作精良的大片一样。   在吴笛那个世界,古代有一位名叫王维的诗人,他同样也是一名画家,擅长山水画,因此他的诗,被人称作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而现在将这个诗换做吴笛的小说,其实也并无违和感,吴笛小说中有画,而看到画面,也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她小说的内容。   吴笛很庆幸自己写作与画画的技艺,都在不断提高,这样的话,她能够恰当地将两者结合起来,使得她的文章与插画,给人更加立体的感觉,“治愈人心”的功力当然也会更上一层楼。   夏薇薇将网页往下拉,果然。看到下面的帖子一片哀嚎之声,不知为何,她的心头忽然升起一种愉悦感。因为她看到了有这么多读者都在分享着自己被致郁后的痛苦!   这算不算人类本身的劣根性呢?   看到别人比自己还要痛苦,自己的痛苦似乎便减少了一些。当然,某些人更加恶劣,因为她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   嗯?这样一想,为何“天净沙”三个字会在她脑海中不断地回旋呢?那个魂淡,是不是也在偷偷看着这个度娘吧中一片哀嚎的景象?   现在度娘吧中有好多这样的帖子,有直接说看了结局想去人肉天净沙把她给杀了的。有想直接给天净沙寄菜刀寄子弹的,有说天净沙的文让人太累了,不能再爱了的,还有说眼睛已哭瞎。求治疗……   这些大都是抒发自己看了结局之后被致郁了后,抒发自己那种郁闷之情所发的水贴,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由于这个男女最终没有走到一起的结局,太让人无法接受,导致往日第一时间就会出来的剧情分析贴。伏笔揭露贴都没有出现,显然有不少读者,都还沉浸在某种情绪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哎,看来还要我这个吧主亲自上阵啊。夏薇薇莫名地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对比这些战五渣的吧友,她忽然觉得自己承受能力好强!   毕竟夏薇薇没有恋爱的经历,所以要说对《秒速五厘米》产生共鸣吧,只能说对前半部有些共鸣,至于那个结局,她觉得虽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总感觉天净沙是为了虐而虐……   天净沙就是在报复社会而已,然后写个悲剧肯定能让人记住,吧中已经有人在发“神作帖”了,什么果然男女主没在一起啊,真是大快人心,神作啊神作,发这样帖子的人,一定也是在电脑面前咬牙切齿,他们只是在用另一种方式发泄自己的不爽而已。   夏薇薇发了一个每次都会出现的剧情、伏笔讨论帖,将她粗略寻找出来的几个明显的伏笔发了上去,抛砖引玉。   然而回帖的,却是一片骂声:   “【薇薇一笑很倾城】!你这个坑逼,在结尾之前说什么结局一定是圆满的,可现在呢?老子看完后整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现在老子想去炸火车,有没有人同去?”   “炸火车+1!”   “炸火车+2!”   ……   “炸火车+10086!”   “别在分析帖里水了,你再水有什么用呢?我只想说的是,有没有人和我同去把天净沙揪出来改结局?”   “必须改结局,支持改结局!改结局改结局改结局……”   “有没有去《青春祭》的编辑部抗议?”   “抗议!绝对要抗议,太坑了!”   ……   “伏笔?还找屁个伏笔,越找越觉得男女主分开是必然吗?真佩服薇妹子的坚强啊,我读结尾时,整个人就像是在被刀子在割心!天净沙,一生黑!”   “天净沙,一生黑!这个作者已经被拉到我的黑名单里了!”   夏薇薇看到这副群情激奋的样子,只觉得心中更加愉悦了,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坏掉了,怎么希望看到天净沙老师致郁更多的人呢?   本来也特别恨天净沙的她,忽然更加想传教了,她要将天净沙的光辉,向整个世界散播!   由于看到这些吧友比她还要痛苦,她自然更加兴致勃勃地找文中的伏笔了,她一直催眠自己,就当结尾男女主是在一起的好了,或者,她只认可全书的第一部分,其他的都是多余的。   就在夏薇薇一边看度娘吧,一边找伏笔时,她却看到了迄今为止最让她惊叹的一个伏笔!   id为【爱的战士】的人这样写道:“每秒5厘米似乎这个速度并不是很快,甚至可以说是很慢。人的步行速度都比它快。可这个速度如果保持了13年呢?通过这个公式可以计算出来。5cm/s * 13年 * 365天 * 24小时 * 60分钟 *60秒=20498.4公里。20498.4公里。这个距离正好是绕行地球半圈的距离,也就是南极和北极的距离。而顾远与苏筱最后一次见面到岔道口的相遇,正好是13年。两个曾经相溶的心,经过了13年的时间,彼此达到了地球上最远的距离。”   夏薇薇看到这个伏笔时,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忍不住惊叹道:“这也行?这一定是巧合吧?天净沙这魂淡从一开始就这样构思了吗,她的大纲该有多精细啊!”   等等,这个【爱的战士】的id,她好像见过?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 神贴诞生]   夏薇薇这个想法刚刚升起,再刷新这个帖子时,发现好多人也惊叹道:   “层主太犀利了吧,原来秒速五厘米的真正含义在这里吗?”   “天净沙这个超级大魂淡!!!从一开始就已经计划好了么?”   “太厉害了,我只能说佩服,每次天净沙吧都会碰到层主这样的牛人……”   “为什么我感觉层主的id似曾相识,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觉吗?”   “天净沙的实力不用说,这部妙五是经典中的经典,神作中的神作,我得再仔细看两遍再分析剧情,那些说被虐到的,只是因为你们阅历不够而已。”   “最讨厌楼上这种拿年龄秀优越感的家伙了!”   ……   夏薇薇刚想回复这个帖子,然后便突然想起,这个【爱的战士】曾经发过一个预言帖!   仿佛是验证她的想法一样,当初那个《此贴必神,坐等挖坟》的帖子一下子被人挖了出来……   不少吧友见状,纷纷点开这个帖子,然后他们自然惊住了,这个【爱的战士】到底是什么人啊,居然真的被她预言成功了?   许多吧友纷纷在这个帖子中回复“神贴留名”,这个帖子的楼层,一下子从当初全是冷嘲热讽的几十层,上升到几百层,并且还在以极快的速度增加着!   有不少也发过预言帖的人表示了自己的不满,他们也将自己以前发的贴挖坟挖了出来,可惜却火不起来,这“爱的战士”四个字仿佛就像是具有魔力一般,吸引着不少吧友回帖。   终于有吧友一语惊醒梦中人:“你这个魂淡,其实就是天净沙吧,一定是吧?”   夏薇薇也不由精神一震。只觉得脑中有道闪电闪过,这家伙会不会真的是天净沙?   刚刚那个秒速五厘米的伏笔,实在是太精髓了。哪有可能这么快就找出来,除非本人就是作者……   就在夏薇薇出现这样的猜测时。她的手机忽然响了,一看才发现居然是自己的闺蜜李香莹的。   夏薇薇心里莫名的发虚,说起来李香莹自从入了天净沙的坑后,在夏薇薇的影响下,自然也有向天净沙的死忠粉靠拢的趋势。   而李香莹在阅读的过程中,每次产生了这个结局可能要悲剧的念头时,夏薇薇就像洗脑似的对李香莹说。放心吧,天净沙老师绝不会写悲剧的,天净沙老师的青春校园小说一定是喜剧!   当然,秒速五厘米写到后期。完全不是什么校园小说了,尤其结尾部分,大多数在写男主工作上的日常琐事,但越写琐事,便越让人深有感触……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香莹自然将那种最坏的打算给驱除,只是毫无保留地信任自己的好友,然后……你懂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夏薇薇成了天净沙“治愈”李香莹最大的帮手。   李香莹以前又不是没看过什么悲剧小说,但那自然是有心理准备的。可她却在夏薇薇的误导之下,她怀揣的一种美好的幻想,被天净沙所写的冰冷现实给彻底粉碎了。   所以她在看完《秒速五厘米》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人不能在一起”,但她就是觉得气闷,然后大哭一场,发泄了一下,马上打电话给夏薇薇,这个好友绝对是和天净沙一伙的吧?绝对是吧?   夏薇薇接了电话,就听到李香莹一边抽泣一边控诉道:“薇薇,你这个大坏蛋,刚刚看完秒五的结局,实在是糟透了!天净沙这个魂淡,差劲!”   夏薇薇听到对方那失态的声音,好像真的已经坏掉的她,只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愉悦感,她刚刚的郁闷完全一扫而空!   这种诡异的情况,让夏薇薇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因为她确实是一个内心纤细敏感的女孩,有时候独自一人看到一篇让她触动的文章,都会觉得特别感伤,可这一次,她发现有许多人都被天净沙狠狠地来了这么一下时,她觉得……好棒啊,真是太棒了!   果然,她已经坏掉了,彻彻底底地坏掉了……夏薇薇浑身愉悦地想着。   “安啦安啦,李子你就是太较真,一篇小说而已,又不是什么现实,把心放宽一些,多想一想开心的事情,你会发现,这个世界还是这样美好。”夏薇薇轻柔地安慰道。   李香莹听到夏薇薇的话,不由就纳闷了,她可是很了解这位闺蜜的性格的,按理来说吧,夏薇薇应该同样哭得稀里哗啦,然后两人抱团取暖,可是,为什么觉得现在她这样淡定呢?   李香莹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不会是因为太郁闷,然后被天净沙“治愈”得从一个极端,跑到另外一个极端了吧?   她停止了哭泣,有些担心道:“薇薇,你可别吓我啊,难道你就一点也不伤心?我还记得你当初说,如果天净沙敢写悲剧的话,你就要去宰了她……”   夏薇薇一只手抚着自己的脸颊,神情愈发柔和,她的瞳孔似乎渐渐变得空洞起来,她只是笑道:“怎么可能,我那样喜欢天净沙老师,哦呵呵呵……”   此时,吴笛正捧着自己的小上网本,坐在暖和的被窝里,她的度娘吧id,自然便是【爱的战士】,她正面带微笑地看着这个天净沙吧中一片哀嚎的景象,她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她心中的愉悦。   可在某一瞬间,她忽然浑身莫名发冷,她忍不住将自己穿着毛衣的身体往被子缩了缩,她那胸前美好的曲线,在毛衣的包裹下,显得那样诱人,看着都给人一种柔软的感觉,更别说抚摸上去,那种完美的触感了。   暖和的被窝让吴笛觉得冷意渐渐消散,家中还开着空调,她又开始安心地欣赏起读者们的反应来,其实说真的,她写的《秒速五厘米》这部小说,初看结尾,或许会觉得很虐,可实际上,它的的确确是个让人振奋的结尾。   男女主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又如何呢?   他们都拥有了各自的生活,女主已经找到了让她感觉幸福的伴侣,而男主也终于从那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中走了出来,迎接自己新的人生。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乐队主唱(第三更 1020月票加更)]   三更奉上,求推荐票~~~!!!   -------------   大概是由于《秒速五厘米》刚刚发布结局,许多人都只是粗略地看了个大概,发现男女主没有走到一起后,就感觉这部书是悲剧,实际上多看几遍后就会发现,这要真说是悲剧吧,其实也算不上。   毕竟女主找寻到了自己真正的幸福,而男主也终于开始用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难道这也算悲剧?   只能说男女主擦肩而过让人觉得略微感伤而已,毕竟曾有一段相知相许的美好。   吴笛粗略地看了一下这个读者反应之后,就关掉了度娘吧,想来等到那些真正细细品读《秒速五厘米》的读者涌现出来后,他们就会解读出更加积极的意义吧。   其实男女主最终没有走到一起,也是一种必然,从一开始两人设定的身份,就可以明白,而男主本身的性格也较为被动,连信都是女主先写给男主的,当他彻底失去女主后,或许才醒悟过来。   想必,马上某些读者就会谴责男主的被动吧?异地恋只要坚持,自然也有修成正果的机会。   吴笛一边想着,一边却听起了自己所唱的歌,魔理沙又在音悦网出了几首顾雅君制作的歌,销量或许不及吴笛自己的那首《隐形的翅膀》,但口碑却都很不错,而吴笛自己听起来,也觉得还行。   由于上了高中后,她在学校的时间占了大部分,所以她也没有去将自己前世的一些歌拿出来,她懂得欣赏音乐,却对原创音乐并不太精通,这种直接的拿来主义。终究让她有些心虚,她潜心跟随顾雅君学习着如何歌唱,慢慢充实自己的实力。   吴笛的学习态度。让顾雅君一如既往地赞赏,魔理沙现在在音悦网也算是打开了名气。个人主页虽然没有吴笛的照片,却已经装扮得有声有色了。   魔理沙的头像是吴笛画出来的,那是一个骑着扫把的魔法师,戴着尖尖的帽子,穿着黑白的类似女仆装的衣服。   在吴笛那唯美精致的画风下,魔理沙的形象自然是非常可爱的,不少听众已经渐渐放弃了寻找这位实力新人真身的想法。只是安静地听她唱出一首首别有韵味的歌,便已经是一种享受了。   在那些听众们眼中,或许这位歌手,确实就像画中可爱魔法师一样。她的歌声中充满了一种魔力。   一般来说,一个歌手唱歌的风格是固定的,但他们却发现,这位魔理沙的风格却不是固定的,她似乎可以根据歌曲本身。来调整自己的风格。   顾雅君这位新锐音乐人,所制作的音乐也是曲风多变,而吴笛就像是万金油一样,完全可以满足顾雅君的要求,这样的歌手。简直就是那些有理想有追求的音乐人心目中最理想的歌手!   更别说,吴笛的态度一如既往的谦逊,她从来不骄傲自满,总是希望自己可以做到完美。   吴笛的存在,使得顾雅君可以尝试各种各样风格的歌曲,这使得顾雅君制作音乐的水准也提高得很快,两人都在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着。   安静地听着自己的歌曲,吴笛的脸上带着放松的神情,她想起了夏薇薇之前对她说的事情——组建乐队吧。   吴笛当时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毕竟是高中生,还是在这样一个校规较严的高中,她怕耽误对方的学习。   至于吴笛自己,其实精力是非常充沛的,而且她总是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她的专注力,不是一般学生可以相比的。   所以对吴笛而言,多一个玩票性质的乐队主唱,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她依然只需要歌唱就行了。   吴笛向夏薇薇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她是将夏薇薇当作朋友的,自然会在意她,否则以吴笛的性格,是绝不会在意陌生人如何如何。   夏薇薇却说,没有关系,这就是一个社团活动而已,反正又不是专业的乐队,只是业余闲暇时的娱乐活动,不会像吴笛说的那样严重的。   “反正不是还有你这个学习超好的人在嘛,开展社团活动时,你还可以给我们补补课嘛。”当时夏薇薇有些撒娇地说道。   吴笛最终同意了夏薇薇的请求,可惜过了这么久,乐队连人都没凑全,意外的是,苏暖这个小迷糊居然会弹吉他,于是苏暖自然也被夏薇薇拉进了乐队,可惜李香莹对音乐完全一窍不通,但在夏薇薇的要求下,学习当键盘手……这可真是难为她了。   吴笛觉得自己倒是什么都可以客串一下,她对这些乐器都有所涉猎,即使无法达到专业的水准,业余玩玩当然还行,她只有歌唱,达到了专业的水准,不过夏薇薇还不知道吴笛就是那个在音悦网上很红的“魔理沙”。   夏薇薇说,她要在寒假之中,将自己的这个乐队凑齐,然后参加高一下学期圣心公学的“嘉年华”,类似学园祭之类的玩意。吴笛并不介意满足夏薇薇那一直以来的想法,她心甘情愿地当这个乐队的主唱。   吴笛她自己似乎忘了,她是网上那位很有名的歌手“魔理沙”,因为自始至终,她只是在为自己歌唱而已,这一次,她为朋友歌唱。   可以想象,当夏薇薇的乐队在圣心公学表演,然后人们却发现,乐队主唱居然是那个神秘的“魔理沙”之后,所造成的轰动效应!   此时,吴笛的聊天软件又响了,发现是她的责编“菲菲”,只见菲菲发来信息:“天净沙老师,最近能不能见一面,《秒速五厘米》圆满连载结束,有没有什么新的思路啊?”   “有新思路,不过暂时不准备连载了。”吴笛回道。   胡亦菲见到这个回复,不由心中一突,现在天净沙可是《青春祭》最重要的作者了,尤其是在与姚琼的对垒中,几乎已经算是完成了胜利!   然而现在对方却说不准备连载?胡亦菲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她觉得这事还是要与吴笛好好谈谈,现在吴笛可不是什么新人了,而是堪比姚琼的“大神”级作家,可不能随随便便地怠慢。   让胡亦菲松了一口气的是,对方同意了见面这件事,想要见对方的,可不只是她,还有主编,以及,那一位真正的大人物。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被致郁的芸芸众生]   身为特种兵的石磊,难得拥有闲暇的时光,他的手上正拿着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自从入了《秒速五厘米》这个坑之后,身为言情小说爱好者的他,已经难以自拔了。   石磊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代入到了男主中去,在一期一期的连载中,他很自然地想起了自己的初恋,与各种小说中颇有曲折的故事不同,那只是一个平凡的初恋故事罢了,他与她,甚至没有真正确定关系,只是各自心中,存有一丝暧昧而已。   不过随着石磊入伍之后,当年的她,已经消失在人海,联系也不知何时就已经中断,有时候走在街头,会忽然觉得,某个人的背影与她很像,想要追上去看看,却发现这只是他自己的错觉罢了。   成为一名军人的他,长年在男人堆,他发现自己好像对女人渐渐失去了兴趣,也许这是他喜欢上言情小说的真正原因?   石磊坐在自己的台式电脑面前,它的桌面便是那一张浪淘沙所画的雪地拥吻图,在那漫天的飞雪之中,一棵巨大的樱树之下,正是青春少年的男主与女主,互相交出了自己的初吻。   石磊看到那段男主历经波折终于见到女主的情节时,只觉得整个人都被深深地感动了,那到底是怎样一种感情,能够促使少年做出那样独自一人踏上旅途,与女主会面的事情……   总之,这儿的情节,让石磊非常触动,他只希望最后男主与女主能够真正走到一起,看着电脑桌面上那唯美的画面,石磊满怀期待地阅读起了《秒速五厘米》的结局。   读着读着。他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了,他只觉得心头发闷,这个结局,似乎让他联想到了自己,他与他的她,是不是也在时间与空间的渐渐变远中。成为陌生人了呢?   看着桌面上那极为浪漫的美好画面,再看到最后一页,男女在盛开的樱花中擦肩而过的插画,那模糊了男主与女主的脸颊……   石磊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他那巨大有力的拳头,一下子砸在了那薄薄的显示屏上,然后穿屏而过!   显示屏变成了一片漆黑,那个浪漫的桌面消失无踪。   石磊就这样低着头,一只手捂着自己的眼睛。他在恍然间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记不住她的脸颊……   原来,时间这辆列车,就这样残酷吗?能不能把它给炸了!   天净沙,你真是好狠啊,前面将男女主之间的感情描绘得那样美好,最后却不声不响把女主嫁了,男主想多看女主一些时间。还要来辆列车挡着……   石磊从莫名地情绪中挣脱出来时,看着被自己一拳头击穿的电脑屏幕。他不由露出了苦笑——我特么的怎么这么不淡定了,不过就是一部言情小说而已,至于吗?   石磊摇了摇头,他才发现,在不知不觉间,眼角竟然有泪滑过。好像连带着她的记忆都随之消失了呢,他想。   -----------------------------   现实,总是这样冰冷残酷,那又如何呢?   孤独的我,永远也不会因为冰冷的现实而动容。因为在现实之中,没有值得我在意的人。   即便如此,谷扬帆在读完《秒速五厘米》之后,他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好吧,他其实在痛恨男主这个死现充!   特么的老子到现在连一个妹子都没有,从来没有青梅竹马,从来没有暗恋他的妹子,也从来没有什么炮友,男主在小学就攻略了一个那么好的妹子,高中还有更让人心疼的妹子暗恋他,大学后还有妹子,工作后还有!   谷扬帆虽然怨念着,他却写下了这样的读后感——   不知道如何评文章中那个看上去一向不温不火的男主,他的作为也因为没有按照我设身处地在他那个场景时心中的想法走,所以觉得窝火了点,男主sb了点。   ……洋洋洒洒一千余字   多年之后是否会想起天悬星河下与她相望她那动情的一笑。   多年之后是否会想起那两个无忧无虑少年男女口中的未来。   多年之后是否会想起……   你我终是以每秒五厘米的距离而分开了呢。   是樱花吧。   谷扬帆的文风挺怪,各种“吧”“呢”的语气助词特别多,不过这次他确实被莫名地触动了,他就是想要通过写文来宣泄他的某种情感,他有些悲哀地发现,被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一“治愈”,他整个人对爱情完全丧失了信心,好吧虽然他以前对爱情也没什么信心,但这一次,他感觉自己彻底被粉碎了……   试想,以前感情那样深厚的一对青梅竹马,却在时间的侵蚀下,最终擦肩而过……谷扬帆实在无法想象,到底有哪种感情会抵抗得了时间、空间。   果然,还是一个人最棒了……谷扬帆脸上勉强露出了笑容,可心中,却终有一丝落寞。   至少那个男主,还拥有过那样美好的曾经,即使长大后没有与她在一起,可他却能够时时刻刻将自己与她的记忆拿出来品尝一下的吧?   想到这里,谷扬帆又骂了几句现充去死,然后整个人往床上一躺,刚刚一气呵成写完了一大段发泄自己情绪的文章后,他现在整个人依然空落落的,他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种好像自“哔”之后浑身空虚的感觉。   总之,即使谷扬帆是个超级孤独的人,将自己隔绝开这个世界,但看了天净沙的这部《秒速五厘米》后,整个人也感觉不是很好,说什么轻松接受男女主不在一起的事实全是狗屁,难道当初他们的感情被狗吃了?   谷扬帆可忘不了当初看到前面男女主之间甜蜜温馨所给他带来的快乐,谁不爱看真正让人心里暖洋洋的喜剧呢?可惜天净沙太会“治愈人心”了。   可以想象的是,类似石磊、谷扬帆这样的人有很多,哪怕某些人承受能力再强,只要忍不住代入到前面甜蜜温馨的场景中去,最后看完结局后,都会难过许久,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再也不相信爱情的想法。   但事实上,《秒速五厘米》真正内涵却不是如此,不过要让读者们品味出它积极的内涵,还需要一些时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知晓身份]   “什么?你说天净沙是个十六岁的美少女,名字叫吴笛?”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茶杯,一向显得非常镇定的她,却被这个消息弄懵了。   在《秒速五厘米》连载完成后,苏曼文终于生起了与天净沙见一见面的念头,许是因为这篇文章的结局,也让她这位主编,感到莫名的触动吧。   苏曼文确实是个很特别的人,她有着严重的洁癖,对白se近乎痴迷,办事特别喜欢干净利落,所以她一般是不会去接触作者的,她从来只会认可作者写出来的文章。   不过现在天净沙在《青chun祭》地位特殊,而从天净沙的一贯表现来看,她确实是个值得尊敬的作家,这自然引起了苏曼文浓厚的兴趣。   在去与天净沙见面之前,她当然要向胡亦菲询问一下天净沙的情况,然后她知道了这个让她都差点无法镇定的消息。   胡亦菲见到向来沉着冷静的主编被这个消息震得不轻,她心里稍稍有些恶趣味,只是抿嘴浅笑道:“我可不敢骗主编大人,以前说天净沙是传统作家,不过是形势所迫而已。”   苏曼文的手上拿到了吴笛的具体资料,包括吴笛在学校取得的一些成绩,这是胡亦菲自己收集的,她对吴笛非常重视,她相信主编在知道吴笛的年龄后,也会非常重视!   这是一个十六岁便具有真正传统作家实力的天才高中生作家,而且,她还是个容颜特别出众的美少女!   胡亦菲都可以想象,若吴笛被《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发掘之后,钱四梁该会多么欣喜若狂,因为这符合他的一切战略计划……   等等,胡亦菲忽然想起一件事——好像天净沙曾经被《时光碎片》拒绝了吧?   呵呵,若他们发现天净沙吴笛,会不会特别后悔?胡亦菲莫名地愉悦了起来。   苏曼文看到吴笛的照片时,整个人都愣了一愣,然后,她嘴角的弧度微微翘起,忍不住笑了起来。   “主编你笑什么啊?是不是因为收获了这样的天才美少女作家而开心?”胡亦菲忍不住问道。   “不,我可不是钱四梁。我永远只会看一个作家写出来的文章,不管这个作家到底长得如何。”苏曼文淡淡道,“当然,天净沙写出来的文章,确实让我非常满意。”   她刚刚只是在笑钱四梁这个家伙罢了,那大概是“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刚刚开启海选的时候吧,钱四梁邀请苏曼文会面商议大事。   对于这个钱四梁,苏曼文心中不喜,但她必须承认,此人确实手腕高超,她这次若不是有能够媲美姚琼的超强新人天净沙出现,可能《青chun祭》确实会经历一些动荡。   但苏曼文绝不承认,《青chun祭》会被这样击垮。   不过钱四梁对于青chun文学市场的开拓还是很有贡献的,在挖掘新人方面,他也做得比较好,虽然是偶像作家,但这起码给了不少年轻人机会。   钱四梁的一系列cao作,也让青chun文学有了更大的曝光度,这对整个青chun文学来说都是好事,但他的做法,也让青chun文学更加媚俗,这是苏曼文不喜的地方。   苏曼文在听到钱四梁要与她合作时,饶是一贯镇定自若,但她心里也颇为惊讶,这种前一刻还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后一刻为了更大的利益,就与敌人媾和的作风……该说钱四梁真不愧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吗?   苏曼文最终同意与钱四梁合作,当然是因为这个合作确实对《青chun祭》发展有利,还因为那一篇让她读过之后,感觉非常欣喜的文章——《舌尖上的名著》   苏曼文是个偏执的人,造成她这样偏执的原因,或许便是因为她太喜欢文字了吧,所以她这个人只看重一个作家的文字,若是文章打动了她,那她会毫不犹豫地发表它,她从来不会怀疑自己看文章的眼光,就像钱四梁永远坚定自己的方向一样。   那篇《舌尖上的名著》,她感觉非常有趣,明明应该是幻想小说的体裁,可实际上却是书评连载,那个主角“文学少女”人设的“吃书”的创意,瞬间就击中了苏曼文的萌点!   因为,她苏曼文也是一个非常爱书的人,若是可以将喜欢的书吃下去,还能吃出美味的话,那该是多么幸福!   从《舌尖上的名著》整篇文章上来看,作者的文字功底不俗,阅读非常广泛,对美食更是jing通,若有一篇这样的文章呈现到苏曼文面前,她自问绝对无法置之不理。   “写这篇文章的人,名字叫做吴笛,在网络被人称为‘最美女学霸’,如今在全国名牌高中就读,她将会参加这一次的‘文学之星’,我们《时光碎片》已经预定了,只是希望她能够在《青chun祭》上发表文章,这才能证明她真正的实力,而她,便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实力派偶像作家!”   当时,钱四梁脸上带着一种狂热的神se,大概是觉得,有了吴笛这样完美的棋子,《时光碎片》的发展肯定要更上一个层次,他要培养出倾倒整个华夏的天才美少女作家!   苏曼文当然也看到了吴笛的照片,其实她心里还微微有些惋惜,这样好的苗子,居然让钱四梁捷足先登,却不知道钱四梁又犯自大的毛病了,他只知道,吴笛肯定会在学校的要求下参赛,只要他cao作得当,吴笛进入前十二强绝对没有问题……有谁会拒绝那样优厚的新人签约条件?前三名还有高考加分的!   然而,如果吴笛是天净沙的话,一切又更加有趣了。   所以,苏曼文笑了,她很期待钱四梁发现吴笛是天净沙后,脸上的表情会是多么jing彩。   “帮我联系吴笛,我要见她一面。”苏曼文如此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办公室却又来了一位贵客,这是一位浑身充满了高贵气质的女人,给人的感觉就久居上位,身后还带着保镖与私人助理。   苏曼文看到她时,下意识站了起来,主动走了过去,与她握手,略显惊讶地说道:“聂董,你怎么来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天才美少女作家(第三更 1050月票加更)]   三更节cao奉上,求推荐票~~!!(我会说我感觉月票太多都加更不来所以少投点月票给条生路可好)以上只是玩笑,月票有多少就来多少,绝对不会欠大家的!!!   -------------   聂馨予的打扮显得保守却又不流于俗套,到底是华夏三大传媒集团的董事长,对时尚的把握具有一种天然的敏锐。   尚未到四十的她,保养得极好,不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让人赏心悦目。   胡亦菲在见到这位传闻中很赏识自家主编的大人物时,心脏都不由微微加速,她感觉聂馨予身上有一种让人心折的气质,也许这就是小说中常写的上位者的气势?她忍不住想到了天净沙小说中一些贵妇人的形象,总觉得与这位大人物的形象,重叠了起来……   “叫什么聂董啊,曼文,你与我还这般生分?”聂馨予与其握了握手,很是亲切地说道,让人如沐风。   苏曼文算是聂馨予一手发掘出来的,可以说聂馨予对她有知遇之恩,没有聂馨予的帮助,她与她的《青祭》也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当然,在这其中,苏曼文本身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听到聂馨予的话,苏曼文自然又谦虚了一下,她始终对聂馨予非常尊敬。   两人寒暄一阵后,苏曼文终于再次问了聂馨予为何来这儿。   聂馨予来此,当然是慰问苏曼文的功劳的,这最后一期的《青祭》,首ri销量就已经破四百万册,最终销量破一千万册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这可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记录!   马上可是要过年了,如此功臣,还是她的绝对嫡系,她当然要好好地慰问下,她甚至觉得,苏曼文的职位,可以再提一提了。   煌萌传媒这样的大型商业集团,聂馨予作为董事长,虽然权力最大,但其中显然也有各种派系,如果董事长在公司中连自己的亲信都没有的话,岂不是意味着对集团失去了掌控力?   聂馨予忽然想到一件事,不由对苏曼文苦笑道:“那个天净沙写的《秒速五厘米》到底是什么样的故事,让我好友家那位千金非常伤心啊,嘴上还一直念叨着要把刀架在天净沙脖子上让她改结局,还说以前一直写信给杂志社,却从来没有得到天净沙的回信……”   苏曼文微微一怔,想到之前自己看到那个结局时的心情,饶是她已经有了多年的审稿经验,什么样的悲剧都读过,但天净沙用那冰冷至极的文风将结局写出来后,她的心也像是被狠狠地刺了几刀一般。   因为啊,这个天净沙,写得太现实了。   怎么说呢,悲剧虽然就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很少有人能够将悲剧写的圆润自然的,也就是说,有许多作者写悲剧,只是为了悲剧而写悲剧,就好比某些作者以为写ntr可以加深文章内涵一般,可大多数ntr,都是作者文青病一犯,然后就写了,这只是在故意恶心读者罢了。   但是,吴笛的这部《秒速五厘米》,最后的结局,却是一种必然,因为那是**裸的现实,简直就是给予一些对初恋、异地恋产生美好幻想的情侣们,来了一个会心一击!   至于那些沉醉在吴笛之前甜蜜温馨氛围中的读者们,自然也被结局那冰冷无情的现实来了这么一下,可以说,最后的结局,让整部小说完全“神作”了,无数读者,想来都会记得那样一个擦肩而过的结局,最后男主想再看女主一眼,却还被列车挡住了……这实在太坑了!   许多事物,尤其是感情,在空间与时间面前,都显得异常脆弱。   苏曼文对聂馨予粗略地将故事说了一遍,然后感叹道:“这个《秒速五厘米》,实际上确实是一个治愈人心,让人积极向上的故事啊,最后男女主虽然没有在一起,但女主已经收获了自己的幸福,而男主,也终于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连个人都没死,怎么可以算悲剧呢?”   聂馨予大概听了这个故事,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就是青梅竹马兼初恋最终没有在一起的故事嘛,也不知道那个与自家迪儿差不多大的少女,为何这样触动。   她正想告辞,却又听到苏曼文用感慨地语气说道:“十六岁,不,在写这篇文章时还是十五岁,这个吴笛,还真是个天才呐,这篇《秒速五厘米》可能创意不怎么样,但文笔、内涵兼而有之,让人读来回味无穷。”   聂馨予讶然道:“你说谁?迪儿……不对,我家迪儿十七岁了,是那个吴笛?”   她这样说着,脑中不由回想起了在自家迪儿的谢师宴上,那位举止端庄,落落大方的美丽女孩,她好像还是那一届的中考状元。   这个女孩,是那位婆婆的弟子,因为她,自家迪儿改正了好多坏习惯,整个人倒是愈发出se了,有时候甚至还懂得主动来为父母分忧,这让聂馨予非常欣慰。   苏曼文也不知道聂馨予指的是谁,而是直接将吴笛的资料给了聂馨予。   聂馨予仔细地看了看,脸上自然也忍不住出现了惊讶的神se,没想到那个在青文学圈子里掀起风浪的人,居然真的是她所知道的那个吴笛!   小小年纪,居然有如此才华!   聂馨予终于对吴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看到资料上还写着吴笛保持了外国语高中一学期的全校第一之后,她更加惊讶了,这个外国语高中,可不是什么大路货的普通高中啊,而是在全国起码前十的名牌高中!   她不知为何,耳边忽然响起了那位神神秘秘的何秀婆婆的话:“你不是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吗?我看我的那个弟子很不错啊,她已经没了爸妈,怪可怜的,这个遭人疼的孩子呐……经过我掐指一算,如果我那弟子真成了你的女儿话,对你的事业,会有非常大的帮助。”   聂馨予当时只是当玩笑话听听而已,以她的身份与家世,怎么可能去要这么大的女孩当自己的女儿,人家也不会轻易认一个妈吧?就算她自己不想再生了,真想要个女儿,那也是去领养一个年纪很小的,从小养大。   对于这个让人看不透的婆婆,连丈夫都说他母亲“不靠谱”“一直很奇怪”“非要住山里”,她其实有些大逆不道地认为,这个婆婆可能jing神有问题,然而让她觉得异常震惊的是,自己的父亲,也即是华夏刚刚退下来的总理聂峥嵘,却对这个何秀婆婆,非常尊敬……   看到这个与自家儿子读音相同的女孩,如此耀眼的“履历”,还有她小小年纪便表现出来的才华,她恍然间发现,也许那位神神秘秘的婆婆说的话可以当真?   也不知是不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她觉得这个“吴笛”,确实让她莫名地亲近。   “我倒是也想见一见这位天才作家了。”聂馨予微笑道,望着资料上穿着校服,极为清丽动人的美少女,如此说道。(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 搭讪的大叔]   这一日,中雪。   纷纷扬扬的雪花在空中起舞,大概只要看过《秒速五厘米》的人,都会觉得它像樱花一样,如此美丽纯洁,也如此让人感伤。   吴笛穿上了白色的羽绒服,下身是百褶裙与厚厚的黑色棉裤袜,脚上穿着长筒靴,整个人的打扮依然显得素雅清纯,很符合三次元普通人的审美,她自己的打扮,可不会像王静姝给她打扮得那样古怪。   而由于凭借着两人的稿费,现在家中已经颇为富裕,吴笛的这些衣服即使不是奢侈品牌,但也能算是名牌了,价位在千元左右。   小姨王静姝,像个仆人一样,帮吴笛戴上帽子、手套,围上围巾,生怕自家小外甥女冻着,嘴里还嘟哝着,大概是抱怨《青春祭》的责编在这样的日子,约见吴笛吧。她这一次,倒也不会陪吴笛一起去了,毕竟没有什么要签的合约。   吴笛这次并没有扎马尾,而是直接披散着黑色的直长发,只是被围巾固定住了,不会被风吹乱。   然而,这漆黑得没有一丝杂色的头发,与纯白的羽绒服两相对比,给人的对比感,非常强烈,而她那穿着黑色棉裤袜的美腿,同样也十分吸引人的目光。   向王静姝道别后,踏着长筒靴,拿着雨伞,吴笛走出了家门。   约见的地方并不远,若是以前家中窘迫时,吴笛或许会坐公交车,但此时,她自然选择出租车了。   在撑着伞走到打车的地方时,吴笛看着这被白雪覆盖的纯白世界,雪花依然纷纷扬扬地下落,新年的气氛似乎渐渐形成,这是个家人团聚的日子呢……   这个世界,自然也是有春节的,在除夕,华夏人民的习俗。自然是换上充满古风的长衫,也即是“汉服”,然后去参加祭典,那满世界都是汉服的情形,想想都让人觉得壮观,到时候,吴笛自己也是要穿上汉服的,或许她还可以自己写春联,因为她的书法确实不错。   只是在这时,吴笛身上很暖和。可不知为何。她却感到一阵由衷的寒冷。她忍不住裹紧了自己的围巾,却依然驱散不了那种名为“孤独”的寒冷。   亲人啊……吴笛的脑中闪过她原来那个世界父母的模样,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委屈,或许已经完全成了女孩。即使一直很要强,但在某些时候,却会异常的脆弱,比如想起前世的亲人时,她毕竟不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她在原来的世界活得好好的,还是人生赢家呢。   这个世界的“父母”,怕是已经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吧,明明长相、性格都差不多。可那又如何呢?总不能对他们说,自己是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穿越来的吧?   吴笛忍不住哼起了那首《最熟悉的陌生人》,虽然这首歌更适合分手的情侣们,但吴笛对父母的感情确实很深,她前世就是个靠父母的二世祖罢了。若没有父母的庇护,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行走在路上的吴笛,那美好的倩影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瞩目,男人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便投到她那穿着黑色棉裤袜的美腿上,然后再偷瞄一眼吴笛裹着围巾的脸颊时,心中定然会得出这个结论——这真是一个极品美少女。   素雅清丽的吴笛,总会让一些男人怦然心动,仿佛一见钟情,抑或是想起自己的初恋。   谷俊辉正开着自己的爱车准备去购置年货,他心里暗骂那个就像是得了自闭症的儿子整天宅在家仿佛出家门就要挂了一样,完全没法给他这个老爸分忧,而这小子最近好像看了一部什么《秒速五厘米》,然后整个人更加蔫了……   他的这辆车是华夏国产名车,但价位却在两百万左右,这已经足以证明他的社会地位了,他可是金牌经理人,如今在煌萌传媒总部负责某个部门,这个职位,可是他费尽心力才得到的,他自己也很珍惜这个职位,而能够在煌萌传媒的总部工作,传出去都让普通人非常羡慕与尊敬。   谷俊辉虽然已经是个中年大叔,但长相还是很有味道的,凭借他的财力与成熟的大叔气质,他总是受到某些少女的青睐,而他当然也不会拒绝这样的交易,他总是能够让少女们非常满意,某些少女缺钱花时,就会来找他。华夏现在的风气,就是这样吧。   但谷俊辉玩女人还是非常讲究的,大概算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吧,也从来不会硬来,强迫别人什么的,大家好聚好散,这是一场公平的交易。   而他的心中,还存有那个已经去世的身影,那就是他的初恋,曾经与他相依为命的发妻。   从吴笛身边将车开过时,他的余光瞥到了少女美丽的侧颜,他猛地踩了一下刹车,这不是当年的她么?   谷俊辉只觉得自己尘封多年的心,仿佛又重新苏醒了,他直接将车开到吴笛的身侧,放下车窗,向吴笛善意的询问(其实就是搭讪),问这位少女要不要搭个顺风车。   不得不说,谷俊辉的泡妞手段,可比那种什么沈玉栋之类的毛还没张齐的小青年的手段更加高超,大概吴笛也就这个层次吧,有钱的大叔嘛,自然是真正的身经百战,很能让涉世未深少女感受到一种被呵护在手心的美妙感觉,明明就是在泡你,却能让你甘之如饴。   况且,谷俊辉长相并不让人讨厌,说不上有多帅,但却很有味道很有底蕴,他理着很精神的寸头,身上有一种成功人士的气质,他这种善意的询问,一点也没有流露出那种让女孩提起警惕的“狩猎欲”。   事实上,都到了他这个年龄了,下半身差不多也算是收放自如了,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厉害的,那种动不动见了女人就走不动路的男人,还想泡妞?   不少行人尤其是男人,看到开着这样一辆名车的土豪,居然特意停下车来向那个美少女搭讪,心中都异常悲愤,少女啊,千万不能被这种大叔给骗去身心啊,一想到这样素雅清丽的女孩,被大叔……总之不可以!   男人们尤其是小处男们纷纷用怨念的目光看着那个向少女搭讪的成功人士。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 装逼失败]   谷俊辉才不管某些男人怨念的目光,看到这样的美少女却不上去搭讪,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看看看,看什么看,你行你上啊!   况且,谷俊辉觉得自己是带着一种纯粹的目的去搭讪的,不是非要去摧残这样的少女,每次与青春少女在一起时,他都感觉自己的心,变得鲜活灵动起来,而这位少女,好像能够和她说说话,便感到非常满足。   此时近距离地看着这个少女,他才发现,少女比当年他的她要漂亮多了,大概只有那种清纯的气质,是差不多的吧。   再瞧了瞧少女身上所穿衣服的品牌,他在心中暗暗下了一个结论,这个少女大概出身中产阶级,这样的少女,可不是用金钱就可以搞定的。   由于谷俊辉此人确实面善,“搭讪”的水准也比较高超,没有流露出某种“狩猎欲”,所以他并没有让吴笛讨厌,不过吴笛现在作为一个女孩,哪会随随便便上陌生人的车,虽然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在身,但谨慎一些还是很有必要的。   吴笛侧过脸,对他微笑了一下,然后微微拉下自己的围巾,露出那粉嫩的樱桃小嘴,淡淡道:“谢谢你,不过还是不用麻烦了。”   谷俊辉看到吴笛的笑颜,呼出的白雾似乎都带着一种幽香,直接作用在男人的神经中枢里的那种,他的心跳又不争气地加速了,这让他暗骂自己真是太丢大叔的脸了,居然看到美少女的微笑就这样不淡定,还能不能快乐地玩耍了?   让谷俊辉在心中更加赞叹的,便是对方那一头乌黑柔顺的秀发,包括额前的齐刘海,以及披着背上的长直发,它是那样具有魅力,以至于让他忍不住想要将这样的秀发细细抚摸。   对方的拒绝,也算是在谷俊辉的意料之中。不是哪个少女,看到他的这辆名车,就想往里面钻的,而对方这样的表现,无疑让他更加满意了——这是一个保守的好女孩,她的清纯,由内而外。   那些行人,看到吴笛没有坐进这辆名车,心中顿时也好受起来了,看来这世上也不是所有的美女都会拜金嘛。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   谷俊辉显然非常懂得分寸。他就以他那高超的技术。一边缓慢地开着车,配合着对方的脚步,一边随意与对方聊天。   吴笛倒也没有拒绝,大概一个人走路确实挺无聊。这个颇为风趣的大叔还是挺有意思的,与他聊聊天也无妨。   在聊天的过程中,谷俊辉如愿得到了吴笛的名字,这个名字其实挺普通,男女通用,这让他稍稍有些失望,大概觉得吴笛应该拥有更加有气质的名字,最好再来个复姓什么的……   不过这女孩的教养可真好啊,任何回答都显得从容得体。整个人的表现也落落大方,让人如沐春风、心生好感。   可惜总觉得好像隔了一层什么。   谷俊辉也知道了对方要去哪里,原来是市中心的一家还算高档的咖啡厅,这让他心里有些疙瘩,莫非是男朋友?寒假里的约会什么的……   虽然心中这样想着。但谷俊辉绝不会将这样的想法说出来,他决定今日便跟踪一下这个美少女,若真遇到什么男朋友,或者是想要追吴笛的男生,他自然想要小小地打击人家一下。   在交谈过程中,谷俊辉的话语中自然也是带着一些优越感的:“我也就是在煌萌集团总部工作吧,总觉得平日里赚的那些钱不知道该怎么花,对了,想到一件事,我们煌萌集团太子爷的名字,好像和你读音差不多诶。”   谷俊辉的潜台词自然是,老子很有钱,而且还认识吴迪这样尊贵的政阀子弟,谁不知道聂馨予这位董事长的背景啊?   在官商结合得愈发紧密的华夏,常有官员退休后便进入财团工作的,不过商人却很少可以进入森严的体制,这就是华夏官本位的现状。   吴笛自动过滤了谷俊辉的这些话,虽然对男人来说,不自觉展露自己的金钱与权力以及人脉,便好像孔雀开屏那样吸引女孩一般,可惜的是,吴笛对这些没有感觉,他嘴巴里说的那个政阀子弟吴迪,好像还对她言听计从吧?   吴笛终于上了一辆出租车,向目的地进发。   谷俊辉早忘了买什么年货,直接尾随着出租车,他就是想要看看,哪个男人居然可以约到这样的美少女,在这种天气将人家约出来,实在是太不懂得呵护这样的美少女了!   大约只要是男人,都喜欢装逼的吧,谷俊辉这次便想在吴笛面前好好装一次,震慑一下某些宵小之辈,他觉得以自己这样的身份地位,压一压那些在学校里的小屁孩,简直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别小看一个大叔想要呵护美少女的决心啊!谷俊辉一踩油门,继续紧追不舍。   很快便到达了目的地,吴笛走进了这个咖啡厅,里面开着空调,播放着舒缓的轻音乐,格调还算高。   谷俊辉这位厚脸皮的大叔也走了进来,吴笛看到他,忍不住蹙眉道:“你跟踪我?”   她对这位大叔的印象直线下降,作为一个女孩,谁会对猥琐跟踪别人的咸湿大叔有好感?   谷俊辉暗道不妙,不过他也豁出去了,一定要将那个约见吴笛的臭小子找出来,哪怕是自毁形象,也要好好地震慑一下对方这种癞蛤蟆想要吃天鹅肉的家伙!   “哟,吴笛大才女,哦不,现在应该是大作家啦,真是好久不见。”聂馨予出现在了吴笛面前,脸上带着雍容的微笑,这样的笑容,吴笛感到非常熟悉与亲切。   谷俊辉惊呆了,我去,这是什么情况,居然是聂董!   约见这个吴笛见面的,居然是聂董!   居然是聂董……谷俊辉觉得脸上有些火辣辣的,他其实想来帮吴笛赶苍蝇来着,好吧,他就是对这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挺有好感,精神上所占的比重远大于**。   不过现在,还是先走为妙,尾行美少女什么的,还被集团最大的boss发现……完蛋啦,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谷俊辉欲哭无泪!   他正欲离去,便又听聂馨予说道:“这不是小谷嘛,真是巧啊,你也来这里?一起坐一坐吧。”   谷俊辉彻底蔫了,像是刚刚读完了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一样。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非常贴心(第三更 1080月票加更)]   三更奉上,求推荐票~~~!!!   -------------   吴笛也有些惊讶,她还以为这次来见的,只有她的责编胡亦菲呢,却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自己的“母亲”。   胡亦菲在看到吴笛时,首先向吴笛道了个歉,毕竟她没有说清楚不只是她一个人要见吴笛。   吴笛当然不会将这种小事放在心上,或者说,在这正值新年之际,见到“母亲”,她心里还是挺高兴的,哪怕自己已经不是她的儿子了。   然后吴笛还见到了《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让吴笛印象颇为深刻的是,这位主编在咖啡里加满了糖,就像是那个喜欢蹲着的高智商侦探l一样,那副闪烁着寒光的眼镜,给人的感觉挺有威严。   苏曼文的长相只能算平凡,不过她的气质非常高雅,一看就是个浸淫在书海之中的人,对书籍异常喜爱,在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吴笛就产生了这样的感觉。   吴笛却不知道,苏曼文在看到她的第一眼起,第一感觉当然是“好一个清纯动人的美少女”,第二感觉便是,这个女孩,肯定也读了不少书吧,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大概都是爱书之人,而苏曼文也知道了这个美少女是写出《秒速五厘米》的天净沙,自然而然的,她对吴笛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   不过,这个年纪的少女,能写出这样具有内涵的作品,苏曼文心中还存有疑惑,准备接下来好好地摸一摸吴笛的底。   但怎么说天净沙也是用一支笔,将《青春祭》拉出深渊的人,而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若是没有意外的话,其销量将会突破千万册,这可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啊。   有不少读者反馈都表示。他们全是为了看《秒速五厘米》而买《青春祭》的,至于其他的文,根本不可能像天净沙写得这样雅俗共赏。   几个女人在一起,随意闲聊了起来,将一旁如坐针毡的谷俊辉彻底晾在了一旁,胡亦菲只是与吴笛寒暄了几句之后,便将吴笛让给了在一边早就想试试吴笛深浅的主编苏曼文了,虽说这部《秒速五厘米》署名确实是吴笛,但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真的能写出这样富有内涵的作品?   “虽然我本人只注重作者的文章。而不看重作者的长相。但第一次见到天净沙老师你的样子。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苏曼文扶了扶眼镜,脸上的神情变得柔和起来。   此时的吴笛,已经将帽子、围巾、手套都脱下来了,美丽的脸颊完全暴露在了所有人面前。那张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怎么看怎么可爱,而她那双纯澈的大眼睛,更是闪烁着一种睿智的光芒,她整个人身上充满了一种知性美。   吴笛很平和地谦虚了几句,很有名门淑女的气质,即使是聂馨予,她都找不出一丝瑕疵,看着让人赏心悦目的吴笛。她的兴趣愈发浓厚了,这个女孩,到底如何培养这种不逊于名门千金的气质的呢?不是说吴笛父母双亡,生活较为清贫么?   苏曼文很随意地与吴笛闲聊着,只是话题中却夹杂着不少这个世界的名著。不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让她愈发震惊的是,吴笛在聊到这些书籍时,整个人好像更加兴奋了,她将自己对名著的一些阅读心得,都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她那兴致勃勃的态度中,分明包含了一种对书籍炽热的爱。   “所以你就把你对名著的阅读体会,写成了一部《舌尖上的名著》?”苏曼文的语气愈发柔和了,在与吴笛闲聊的过程中,她几乎已经百分之百确定了,对方的阅读面,实在是太广泛了!   这个美少女,没事读这么多书干什么?   吴笛听到这个问题,稍许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这部小说或者说书评集的主角,创意是来自那部轻小说《文学少女》,不过此时她只能点头道:“嗯,就是想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解读一些被埋没的名著吧,我本人对美食也非常喜欢。”   “那就是说,大作家你也会做菜咯?”聂馨予同样兴致勃勃地插了一句,刚刚吴笛所展现出来的知识面,让她非常佩服,因为有些书,她都未曾真正读过,更不用说去品味这本名著的什么内涵了。   “不用喊我什么大作家,喊我‘小笛’吧……阿姨。”吴笛说出“阿姨”这俩字,便觉得心里挺憋屈,“做菜的话,我也只是略懂。”   “不可能是略懂的,没必要这样谦虚。”苏曼文一下子便揭穿了吴笛,“我一个字一个字品读过你的那篇《舌尖上的名著》了,能够将名著写得那样‘美味’,我可不信你在美食上只是略懂。”   “小笛儿。”聂馨予笑了,忽然亲昵地喊道,却让措不及防的吴笛微微一震,有些呆滞。   连聂馨予接下来的问题她都没有听清楚,她只觉得自己恍然间仿佛回到了童年时,母亲就用这样亲昵的声音叫她。   待到她回过神来,看到聂馨予期待地看着她时,她只能“嗯嗯啊啊”地敷衍过去,却发现聂馨予开心道:“你真的愿意做菜给我吃?”   吴笛又愣了一下,然后微笑道:“当然愿意。”   在身为儿子的时候,吴笛觉得自己是很不孝的,总是让父母操心,现在成为了一个女孩,哪怕已经与对方毫无关联,但吴笛依然愿意为对方做些什么,这也是她自欺欺人的一种方式吧,至少将她对前世父母的歉意,寄托在这个世界的“父母”身上,如果他们愿意接受她的话。   也不知为何,聂馨予越看吴笛越欣喜,她甚至觉得吴笛在一些小细节方面,都让她觉得异常贴心,比如吴笛在为她点咖啡时,都去“恰巧”点了她所喜爱的,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做出自己爱吃的饭菜来?   聂馨予忍不住抚摸了一下吴笛的脑袋,对方那一头如瀑的黑发,触感如此美妙,让她都有些爱不释手了,内心深处的某个念头难以抑制地出现了——或许自己真的可以将她收为干女儿?   聂馨予决定多与这个少女相处相处,再找一找感觉,她其实怕对方拒绝。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居然还是浪淘沙(第四更 1110月票加更)]   如今吴笛可不是什么小人物,凭借一部《秒速五厘米》,她已经完全奠定了她在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地位,单说口袋书的收入吧,在《秒速五厘米》的带动下,销量已经超过了两百万册,打破了口袋书这个类型的销量记录!   就凭这本口袋书的版税分成,吴笛都有将近一百万的收入,这次胡亦菲来找吴笛,当然是初步谈一下《秒速五厘米》单行本的事情,不用怀疑,这单行本一出,它的销量绝对惊人!   而这一次的单行本,可不是什么口袋书了,而是正规的图书出版,售价二十元左右,而且肯定还有精装版甚至典藏版,这是为那些死忠粉准备的,里面会有天净沙的赠语与签名,还会有更多精美的插画。   所以,聂馨予不认为吴笛会随随便便因为她的身份而被打动,这种非常具有才华的女孩,大抵是非常高傲的,哪怕吴笛表面上总是很谦虚,但骨子里的骄傲,聂馨予能够察觉得到。   要想打动这个女孩,只有慢慢与她拉近关系,在感情上打动她。   “对了,天净沙老师,那位特别厉害的插画师浪淘沙又是谁啊?国内甚至还有泥轰的不少轻小说杂志,都向我们《青春祭》询问呢,有没有浪淘沙的联系方式,他们希望浪淘沙可以帮忙做一下人设,价格好商量。”胡亦菲问道。   吴笛顿了顿,便道:“其实浪淘沙也是我。”   “诶?”苏曼文瞪大了眼睛。   “真的假的?”胡亦菲下意识道。   “太厉害了吧!”一边的谷俊辉实在没有忍住,脱口而出道。   事实上,在谷俊辉知道吴笛居然是青春文学圈子中一战成名的“大神”之后,整个人就完全震惊了,没想到这个少女,居然有如此才华,还长得这么清纯漂亮,他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   谷俊辉其实对《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还是颇为熟悉的。由于苏曼文最近的功劳,在年终高层会议上,她的名字被频繁地提起,不少高层都对这位让《青春祭》成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主编十分赞赏,而苏曼文又是聂馨予的嫡系,显然前途非常远大。   而天净沙、浪淘沙这两个“沙”也成了文学圈内人士时常提起的人物,前者的文字功力。已经得到了不少传统作家的认可,而浪淘沙那精湛的画工与独树一帜的画风,也让插画界人士佩服不已,没想到这两个“沙”居然是一个人?   谷俊辉觉得自己的大脑都快当机了,他根本无法想象,这次随便在路上尾行一个美少女。居然是这样的大人物!   没错,这个吴笛,拥有这样的才华,并且得到了聂董的赏识,难道还不算大人物吗?   谷俊辉终于明白,这样的女孩,不是他能染指的。但他觉得自己对吴笛,还是可以照顾一下的,那是咸湿大叔的一颗纯洁的心呐!   他现在只是在期盼,吴笛别把他之前做的那些事情告诉在场的女人们……   聂馨予这时也吃了一惊,她让自己的助理拿来纸和笔,对吴笛说道:“随意画些东西如何?”   吴笛也不怯场,直接拿过纸和笔,这就是最普通的a4纸以及水笔。但这对本来就是野路子的吴笛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挑战性,她在自学绘画的初期,家中没钱的时候,就是随便那张纸与笔画着玩,待到稿费充裕了,她才选择那些真正专业的工具。价值不菲。   吴笛看着聂馨予的模样,然后很迅速地就勾勒出了她的样子,但这个时候,吴笛当然没有去精雕细琢。而是很快就完成了它。   当聂馨予看到自己的头像出现在纸面上时,她就知道,即使吴笛不是什么“浪淘沙”,也是绘画功底很强的女孩,这个时候,她的耳边忽然又响起了那位婆婆的话,这个孩子如果真成了你的女儿的话,对你的事业,也会很有帮助。   聂馨予一直很纳闷,吴笛这种“女学霸”对她的传媒集团能有什么帮助呢?她虽然很喜欢学习好的女孩,但是实际用处却几乎没有,可此时,吴笛本身所具备的才华,与她的才华可以创造出的文化价值,已经让聂馨予怦然心动了。   她忽然发现,不论是出于感情上的考虑又或是出于利益上的考虑,她都想得到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孩。   从本质上来说,聂馨予也是个唯利益至上的商人,她能坐到她这个位置,踩下去多少人,只有她自己清楚。   此时,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何父亲会尊敬那个神神秘秘的婆婆了,在某几次关键的抉择中,父亲赌对了,然后成了一国之宰(总)相(理)。   “小笛儿,你真是太棒了!”聂馨予又忍不住抚摸吴笛的脑袋,她由衷地称赞道。   吴笛被母亲抚摸着,有些享受地眯起了眼睛,能够在母亲面前展现自己,她感到非常开心。   苏曼文与胡亦菲两人对视一眼,心中已然确定,这个吴笛,也许真的是“浪淘沙”,要不然哪有这样的巧合,两个笔名都是词牌名,还都是沙……   就在这时,聂馨予忽然又问道:“小笛儿,你和这个叔叔是什么关系啊?”她瞥了面如土色的谷俊辉一眼,语气有些玩味。   吴笛心地不坏,主要是这个大叔没做什么太过出格的事情,虽然猥琐了一些,但谁让她的魅力太大了,于是她只是很客观的将这位谷俊辉大叔的行为说了一遍。   一行人离去时,谷俊辉被聂馨予单独留了下来,这个时候,她脸上和蔼的神情已经消失了,而是对这位金牌经理人,用严肃的语气说道:“你的私生活,我也是略有耳闻的,别的女孩我不管,但千万别把主意打到她身上。”   谷俊辉额头上布满了冷汗,他这个时候才发现,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势,让他根本就难以承受,他一边抹着额头,他根本就不敢有任何辩解,只是毅然道歉道:“聂董我错了。”   聂馨予淡淡道:“知道就好,小谷你这个人,嘴巴比较严,能力也很不错,好好干。”   谷俊辉看着对方离去时的背影,不由松了一口气,这个吴笛,果然是聂董非常重视的人呐……他可不敢随便去将对方的身份爆出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人艰不拆(第五更 1140月票加更)]   这次与吴笛的初步会面,苏曼文感觉非常满意,她终于又发现了一位天才作家,更难得的是,吴笛拒绝了去当什么评委,甚至是签名售书,她只想安心地写书,这种写作态度,不仅打动了苏曼文,也让聂馨予非常感慨。   吴笛的作风,还真是像她的打扮那样,素雅而低调,若是这个年纪有这样写作、绘画实力的女孩,肯定想要一举成名,然后享受名利带来的光环了吧?   但是,对于《秒速五厘米》的精装版,吴笛决定多为它画几幅更加唯美精致的插画,有些是小时候与长大后的细节对比,在品味插画的变化时,也会体会到什么叫做“你终将以秒速五厘米离我而去”,两张有列车的插画,想来绝对会激起读者们炸火车的**。   精装版以及典藏版,就是要给读者们更好的治愈效果吖……吴笛这样想着,嘴角噙着一丝愉悦的微笑,其中还有吴笛用手写的后记,上面有她的签名,读者们看到她的字,一定会觉得非常赏心悦目。   她的这个后记,当然是想告诉读者们,她这部书主题肯定是积极向上的,绝不是什么悲剧,也不是让人再也不相信爱情,这些都是对《秒速五厘米》肤浅的理解而已。   吴笛想表达的是,曾经纯真的感情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消逝。即便这种感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到完成,但它必定会是心里美丽的一段回忆。而龟缩于以往的伤痕中,不敢接受新的幸福,只会使心越来越苍老,最后慢慢死去。回忆像酒,少许你便可觉得那其中的甘美,如果滥喝沉迷其中,只是一个神智不清的酒徒。   在每秒5厘米的速度飘落的樱雨中,在幸福的往事中。男主迈开了前进的道路。两个渐行渐远的背影,包含了有爱无缘的伤感,更多的却是对幸福未来的憧憬。   这个主题难道还不积极?   吴笛认为自己不想暴露天净沙的身份,绝不是因为害怕读者反应过于激烈,而是她讨厌学习被人打扰而已,好吧,这样的理由让她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身份的问题。果然还是先缓一缓再暴露为好。   她感觉自己好像确实不地道,因为她前面写了那样多的甜文,而《秒速五厘米》的前面部分,几乎都是超级甜蜜温馨的互动,可最后的结局,似乎太现实了。   这种反差。会不会太大了一些,让某些读者接受不了?   仿佛是印证了吴笛的担忧,在《秒速五厘米》持续发酵期间,许多读者积蓄的不满,终于从网络上延伸到了现实之中。   《青春祭》编辑部,负责接收快递、信件的员工,面如土色地将一些存放着刀片的快递送到了苏曼文那里。其中还有直接被撕烂的《青春祭》,最夸张的居然还有一份也不知道是用红色的颜料,还是猪血、鸡血写的手绢,上面写着“天净沙,杀杀杀杀杀杀杀,杀了你啊!!!”   那几个充满了杀气的血色“杀”字,让《青春祭》的编辑们都吓住了,虽说他们在第一时间看到天净沙最终的结尾三万字时。整个人当然也心情不好,不,也不能说心情不好,只能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郁闷感萦绕在心头吧。   要怪只能怪天净沙将这篇文章前面的部分写得太美好了,而她对一些背景的勾勒,更是让所有读者们都产生了一种代入感,或多或少都想起自己的初恋。然后在读者们处于最甜蜜的状态、最期待结尾圆满的状态时,却来了个那样的大反转……   当然,其实从整篇文章来看,它的一步步发展都是非常合理的。结局的“悲剧”(其实真算不上悲剧),只是这个世界现实的写照而已,谁都有过初恋,但很少有能够真正走到一起的。   不过,男女主没在一起,那也就罢了,女二号这么好的妹子,居然也没把握住……这可真是让人想要骂娘!   有一封对天净沙怨念很深的读者的回信,里面就道尽了对天净沙的不满,首先自然还是谴责了天净沙没有将男女主最终写到一起的行为,然后还有这么一段,算是充分表达了她作为一个读者的无奈:   “女二号好歹你天净沙也是用一整个部分来描写的吧,我必须得承认,你将那种暗恋的心情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部分写得非常棒,因为我也曾暗恋过一个男生,你的文章甚至让我都想起了当初那些暗恋的日子,然后呢?暗恋就这样没有结果了?好吧,现实中的暗恋往往确实没有任何结果……可是,真的有必要写得这么现实吗?   我们的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你天净沙还要来拆穿,你到底对这个世界抱有多大的恶意啊?   好吧,就算你要写现实主义的悲剧,可你能不能早点说啊,干嘛将前面写得那样甜蜜温馨?   你肯定早就已经算计好了吧,先用前面的甜蜜温馨,吸引更多的人入坑,最后再来个狠狠地一击,你这个家伙,这么腹黑绝对是要遭天谴的啊!   不要用什么伏笔来解释了,谁能看出你的伏笔,全是为了写悲剧啊!   我寄这封信只是想告诉你,别让我知道你是谁,否则我一定会报复你的!   刀片为证!”   苏曼文在看到这封信时,只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明白,为何吴笛不希望曝光她的任何信息了,或许不在意名利是真的,但更大的原因,是怕这些被她好好来了这么一下的读者,去找她算账吧?   苏曼文不由想起她当初看到那个结局时瞬间被治愈的不爽,虽然以编辑的角度来看,这个结尾,确实瞬间加深了文章的内涵,使得整篇文章“神作”了,怕是谁也无法忘记这个冰冷现实的结局吧?   她在看到吴笛写的后记时,只是冷笑一声,什么积极意义,全是吴笛在狡辩而已……   又过了几日,《秒速五厘米》因为一件事,终于让更多的人知道它了,有一群读者,拉着横幅,来到《青春祭》杂志社的大楼下静坐抗议,希望天净沙可以改结局。(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撕心裂肺的哭声]   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由于言论较为自由,这种集结静坐的活动当然很容易便能做到,但是为了一部连载小说,却可以聚集这样多的人,无疑也是很大的一件新闻,有不少媒体已经纷纷出动,想要采访一下这些游行的人,看看他们到底为了什么而这样做。   《青春祭》编辑部的员工们也彻底懵了,他们怎么也无法想象,一部小说居然还真的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还好苏曼文较为淡定,只是让这些员工们不在意这种游行,这游行本来就不是针对他们的,而是针对天净沙这个作者……   这些编辑们忍不住互相感叹道:   “天净沙老师的这部《秒速五厘米》,‘治愈’功力也太深厚了吧,居然能够让这么多读者来抗议……”   “我们《青春祭》完全就帮天净沙老师挡了枪啊,我明白了!天净沙老师这么神秘,是不是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了?”   “不可能吧?为了一部小说,居然搞起游行,这些读者都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么,太夸张了!”   “怎么不可能,我当时看完了结局,都想直接骂娘!我看过的悲剧不知道有多少,就没见过像天净沙老师这种,明明也不算是悲剧,看完后却郁闷了好多天的……”   “哎,只能说天净沙老师的文字掌控力太强了,对了,小胡你倒是给大家说说,天净沙老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是不是真的如网上传闻那样,是个豪门贵妇人?”有人向胡亦菲问道。   “呃……其实天净沙就是个很有才华却又不喜欢抛头露面的作者而已。”胡亦菲敷衍道。   她从窗户向下望去,外面还下着雪,她看到那几条大大的横幅——坚决要求天净沙老师修改结局,一定要让男女主走到一起,不改结局简直违反了人权之类的玩意,她不由暗暗咋舌,心中不由佩服吴笛一直保持低调神秘。这绝对是有远见的选择!   吴笛能遇到苏曼文这样的主编,也是她的幸运,若是其他的主编,看到吴笛的长相与实力都这样出色,肯定要好好利用一下了,但苏曼文一直希望她旗下的作者可以安静写文,以实力取胜,这显然保护了吴笛。   然而,随着天净沙名气的越来越大,肯定会有不少媒体会去寻根究底……   不少记者已经奔赴现场。这个世界的网络。其实比吴笛原来那个世界还要发达。总能够第一时间进行网络采访与报导,这可完全是真真正正的现场直播啊。   有记者向一位明显是游行带头人的男性青年问道:“这位朋友你好,我是《社会写真》节目的记者,请问你们这次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游行呢?”   这位男性青年。神情肃穆,正色道:“你难道没看到我们的横幅吗?我们来这里,就是抗议作者天净沙写出那样的结局,这个结局,简直就是惨无人道!”   说着说着,这位男性青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他只是悲从中来,本来肃穆的神情完全保持不下去了……   他的经历。要说起来,与《秒速五厘米》男主的经历有些类似,曾有一个非常要好的青梅竹马,但却因为对方的搬家而最终失去了联系,在偶然间。他接触到天净沙的这部连载小说时,整个人像是找寻到了信仰一般,他发现,自己心中的挚爱,与小说中的女主非常像……   他将自己完全代入到了小说中去,当看到男主费尽心思独自去见女主,还互相交换了初吻时,他整个人都觉得醉了,实在是太甜蜜了,仿佛他也获得了那个青梅竹马的初吻一般,他代入的太深了。   当着摄像机的面,青年越想便越觉得悲伤,他忽然蹲了下来,放声大哭起来,这个天净沙,怎么可以这么狠,最终的结局,都已经擦肩而过了,还让一辆列车挡住男女主的视线,难道列车走了之后,女主还会在那儿吗?   会在那儿的,只有那个曾经与男主相处的少女吧,可结局那会,女主已经有了未婚夫了!这种结局,简直就是摧毁了这位男性青年的信仰!   漫天的飞雪之下,这位男性青年的哭声,实在是太富有感染力了,其中有几个女性读者,在对方那撕心裂肺的哭声之下,也擦起了眼泪……   但是,像这位男性青年这样激动夸张的人并不多,《秒速五厘米》终究只是一部小说而已,虽说天净沙的笔力很强,写的文非常具有画面感,但若是再加上音乐的话,其感染力自然更加出众。   所以,吴笛其实还有更治愈的大餐等着这些读者们呢,说到秒五,又怎么能少了那首《one_more__more_》呢,吴笛的语言与歌唱特长,又能发挥作用了,这首歌她能够用三种语言来唱。   她虽然没法直接制作出秒五的动画,却可以制作最后几分钟的经典结局,她的画技又能用上了,不过还要找一个电脑高手才行,还需要一个懂得润色视频的,不知为何,她忽然想起了那个“神の沉默”。   这个大概类似动画mv的视频,将会在她的单行本发售之前发布,当然是为了促进销量,让它去治愈更多的人。   总之,天净沙加浪淘沙加魔理沙,加起来将要杀尽所有读者那些幼稚的幻想!伊哈哈哈哈……   在某人还在策划来一次更加沉重的打击时,这个时候,在场的记者们,全部默然无声,只是用与网络连接的摄像机拍摄着,直播着这让人莫名悲伤的一幕。   有的没有读过《秒速五厘米》的记者,已经开始上网找寻这部小说的信息,他们总要弄明白,为何这部小说的结局,会让这些读者如此大动干戈吧?   而那些同样已经受过一次“治愈”的记者,则在暗中为这些人叫好,天净沙那个魂淡实在是太恶劣了,前面辛辛苦苦构建出一个美好的过往,就是为了在结局将它一举摧毁?   这个时候,不少天净沙吧的吧友,也注意到了这个出乎他们意料的游行举动。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感慨万千]   虽然之前已经有吧友在天净沙吧中放言,说是要去《青春祭》编辑部楼下静坐抗议,以迫使作者天净沙去修改结局。   但很显然,大多数吧友都是一笑置之的,这话总觉得就跟“立帖为证,不怎么怎么就吃键盘或是切jj一样”,基本上就是在网上放嘴炮而已,可这些吧友万万没想到的是,还真有这么一个读者,被天净沙“治愈”成这个样子,没必要这么夸张吧?   有人直接将直播的视频发在了吧里,让更多的人看到了,那位青年在漫天飞雪的日子里撕心裂肺地痛哭的情景,这让不少读者也感慨不已,总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也有神通广大的吧友,找到了这位读者在度娘吧的id,然后通过他的发帖动态可以看到,他一直是坚信着那位大吧【薇薇一笑很倾城】的观点的,认为这部小说的过程可能是曲折的,但结局一定是美满的……   他在吧里的发言,也像是一个布道的信众一般,坚信着天净沙老师绝对不会坑读者的,毕竟以前天净沙老师写青春校园小说时,从来不会写让人忧伤的结局。   这位青年是如此地信任着天净沙老师,导致他在第一时间看到那个冰冷现实的结局后,整个人都坏掉了,就仿佛是信众遭到了神灵的抛弃……   这样的遭遇,当然让吧友们同情不已,要怪只能怪前面陷得太深了,谁让天净沙将前文编织得如同梦幻一般甜美呢?   于是不少吧友纷纷在这个直播帖下方回帖:   “兄弟不哭,站起来撸!”   “一本小说而已,没必要这样纠结啊,多想想开心的事情吧。”   “别总是盯着男女主角没有在一起这个结局,这很没意思,要看到女主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男主也准备重新积极地生活了,这个结局不是很好吗?”   “呵呵,楼上的。祝你喜欢的女孩嫁给别人,然后你再重拾你的人生去吧!”   “某些人的回复不要太拉仇恨啊,其实客观地说,天净沙的这部作品很好,没有任何违和的地方,这个结局其实是早有铺垫,顺其自然的,放宽心去读它,就会发现,它的确是治愈人心的。让人积极向上的。”   “优越党去死。天净沙就是个二b。故意写这种ntr来恶心读者!老子再也不看这娘们的书了!人生有三苦,吃甜豆腐,看娘们书,对丑b撸……”   “楼上的讲点素质好不好。嘴这么脏。动不动就ntr,你是网文看多了吧?看你的《我的老婆是xxxx》、《xx花都xx》、《xxx爱上我》去吧,天净沙老师的实力,哪里是网络写手可以比得上的?”   “别对网文放地图炮好不好,网文不是小h文!推荐你看中原五白的《盘龙》,绝对的正能量!文笔也不差,很流畅的。”   ……   大多数吧友都对这位被天净沙“坑”得很惨烈的男性青年表示了自己的同情,然后更多的帖子,终于开始分析《秒速五厘米》的积极意义。用某位吧友的话来说,连个人都没死也算是什么悲剧?那种总是被车祸、被白血病、被轮x的文才是悲剧好不?   可立马有人反驳说,那种被车祸之类的悲剧,才不算什么悲剧,只是为了虐而虐罢了。桥段都老得快吐了,根本就没有代入感。   但天净沙这部《秒速五厘米》,才是真正的悲剧啊,男女主明明都是互相爱着对方的,却因为时间与空间而一点点远离,这种发展得非常自然的剧情,才是最折磨人的!因为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一点点地发生,看最后的结局时,就像是被钝刀子割心一般疼痛!   你们都想想,自己与某个女孩分手,是不是也因为时间或空间,心的距离便一点一点的远离,最终分手呢?   说到底还是男主太废了!有吧友怒其不争地说道,觉得如果自己是男主的话,绝不可能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有痛恨这个“废柴”男主的吧友,直接写了一篇抒发自己郁闷之情的随笔《如果顾远》,便用“如果……如果……”式的排比句,将书中顾远的某些懦弱举动毫不犹豫地揭发了出来,并声称如果自己是顾远的话,在擦肩而过的时候,便会直接抓住对方的手!   就算是已经有未婚夫,我也要ntr给你看!   哪怕已经嫁为人妇,多了一个“人妻”属性岂不是更妙,有绅士说出了这样的话。   还有什么“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样的言论,已经喧嚣尘上……   当然,还有人则在为男主角鸣不平——“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顾远。但那不是他的懦弱好吗?其实他早就知道了这样的结局了吧。即使最初能在一起,最后的结局谁又能说不是分离?他们最后还是会败给距离吧,这样的结局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他在13年以来能放下的只会是筷子,而不是苏筱吧。希望他最后真的能放得下,不要再执着了。   总觉得心情还是无法平静,还是觉得那个戒指如此的讽刺,也许因为我和他一样孤独,恶毒的时间流过,最后,还是什么也无法留下。   每一个人对秒5的理解都不一样吧,但对我而言,只有顾远离开苏筱后的孤独吧。只是很悲伤地望着看不到她的远方,以至于看不到身边的一切,他还是如此担心她,却不知道,她很幸福,只是把他留在了孤独里。”   而更多安静地读完此书的吧友们,大多写下了自己的读后感,有的虽然文笔不行,但却可以看出,他们的的确确是发自真心,因为这部书,确实打动了他们,有人坦言“书中的角色有自己的影子”。   “心酸,泪流。   这就是秒五的成功之处吧,撕裂我们沉睡在内心最深处不愿揭开的伤疤。每个人的人生中都有第一个喜欢的人,但往往初恋不会走向婚姻殿堂,为什么呢?命运让我们相遇、相知、相爱,却最终将我们撕开。是时间,还是距离,还是另一个ta?   如果还有来生。   我无论如何都要来到你的身边。   我已经没有了其他想要追求的东西。   因为没有比你更重要的了。”   id为【旧年凉歌】的吧友写下了这样的感慨。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软硬兼施(第三更 1170月票加更)]   治愈广大读者的始作俑者吴笛,自然也看到了这个消息,但她却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在度娘吧中,已经有不少人怀疑天净沙的id为【爱的战士】了,可惜【爱的战士】却从来不回应这件事。   而正因为如此,“爱的战士”这个词汇,已经在慢慢变质了……   其实在吴笛看来,这部《秒速五厘米》真不算虐,想不通或者说钻牛角尖的人才会觉得虐,想通之后,就会觉得也不过如此而已,这个世界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遗憾,要用豁达的心境,去面对一切。   吴笛能用那样冰冷客观的文字去描写那个结局,正是因为,在她看来,纠结男女之情是毫无意义的,她以前就对男女之情无感,以前作为男人的她,只是用一种玩弄的态度来对待女人,至于现在,则更加不会对男人有什么感觉,一个人自由自在不是挺好嘛。   因此,当她看到那位男性青年,在那漫天的飞雪之中,撕心裂肺地大哭时,她完全无动于衷,有这个哭的时间,还不如去做一些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人的一生已经如此短暂,可总有许多人将其花费到毫无意义的爱情中去,那大约只是一种廉价的消费品吧,一种短暂而甜蜜的消费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爱情或许就是一种短暂的激情,一开始相恋总是显得那样炽热而美好,恨不得永远黏在一起,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分手,有的则更转化为温馨的亲情,最终走进婚姻的殿堂,本来的恋人最终变成了亲人,这或许是爱情最好的归宿了。   其实有时候爱情早就成了一种放纵的借口,总是有人打着神圣的爱情的口号,去做各种各样让人作呕的事情。   婚姻更可悲。尤其是那种迫于社会压力或是仅仅为了生殖繁衍后代而形成的婚姻。   然而,这或许才是婚姻的常态,反正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相处总会有感觉来的。   吴笛此时倒是很开心地在厨房忙碌着,她裹着围裙,动作娴熟,客厅中有位客人,自然便是母亲聂馨予。   这几日聂馨予与吴笛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她总是带着吴笛去各种各样有意思的地方玩耍,两人之间的感情。渐渐变得深厚起来。   聂馨予愈发惊奇的是。吴笛总是很贴心。www.chinalww.com让她恍然间觉得,这完全就是她亲生的女儿嘛,在一些小细节方面,这个女孩总是很符合她的习惯。这可真是一件怪事,对方怎么可以对她如此了解呢?   此时,王静姝与聂馨予两人正在随意闲聊。   王静姝在聂馨予面前显得十分拘谨,事实上,当看到这位总是可以出现在某些重大会议上的大人物时,她都有些发懵,自家小外甥女怎么如此神通广大,居然得到这样大人物的赏识?   王静姝是个宅女,哪怕现在已经算是网文圈子里的“大神”。可她骨子里却还是小市民的习性,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她一直将自己定位于底层阶级,对于那些上层阶级的大人物,她总是觉得抬不起头来。这个世界的华夏底层人民,已经习惯被压迫了。   话又说回来,她或许就是因为对现实太过失望,才完全投身二次元的世界,用动漫、小说来麻痹自己。   其实这个世界的华夏,有不少宅男宅女,都像王静姝这样,总觉得再怎么努力,都无法真正翻身做主人,那努力本身,还有什么意义呢?   然而聂馨予听说王静姝的笔名是“中原五白”时,忍不住欣喜道:“你便是那个写《盘龙》的网络作家?你的小说写得很不错啊,我都在看呢。”   “诶?你也看《盘龙》?”王静姝惊讶道,她根本就无法想象聂馨予这样的大人物居然也看专门消遣用的网络小说!   “你写的很好啊,反正我看着挺轻松的。”聂馨予发自真心地说道,只不过心中已经在盘算着从骄御小说网,将这位“中原五白”挖过来了。   在聂馨予看来,网络文学这块蛋糕已经渐渐变大,煌萌传媒也要对这一块重视起来,虽说在pc端,煌萌小说网不如骄御小说网,但在手机无线端,各种渠道方面,煌萌传媒是非常有优势的,而“中原五白”这样具有超强潜力的大神,一定要挖过来!   “其实这部小说的大纲和人设,全是笛笛弄的,我只是将它码出来而已,也没想到它现在这么受欢迎。”王静姝有些感慨地说道。   聂馨予听到这话,眼前又是一亮,她现在愈发明白那位婆婆的话了,这个少女,实在是太有才华了,也难怪没了父母的她,能够完全凭借自己闯出一番天地。   在之前与王静姝的闲聊之中,她也知道了王静姝与吴笛两人生活的境况,听完之后,她心中自然颇为感动,两个女孩这样相依为命,实在是太让人怜惜了。   没错,在聂馨予看来,王静姝也是个孩子罢了,刚刚大学毕业而已,身上的学生气都没有消失,而恰巧王静姝这次的穿着也比较卡通化,给人的感觉就更加年轻了。   “我对吴笛这孩子观感很好,倒是想收她做个干女儿,你觉得怎样?”聂馨予如此说道。   王静姝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用警惕的语气说道:“你想对笛笛做什么?”   见到王静姝护犊的模样,聂馨予只是微微一笑,用和蔼的语气说道:“我只是觉得和她挺有缘分而已,就是想和她关系更亲密一些,其实她还是我那位婆婆的关门弟子。当然,我不否认,她身上有让我心动的价值,在这样的年龄,有这样的才华,绝对是个天才!”   王静姝沉默了下来,其实她也早就察觉到了吴笛的不凡,可她根本无法想象,连聂馨予这样的大人物,都如此看重自家小外甥女……   这时,又听聂馨予用极为现实的语气说道:“小笛儿长得越来越漂亮了吧,有时候这个世上的险恶,不是你们两个弱女子可以相抗衡的。”   王静姝心中微微一凛,这算不算软硬兼施?   她忽然感觉好无力——吴笛,怎么可能完全属于她一个人呢?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要妹妹更要女儿]   王静姝其实在看到聂馨予第一眼,就感觉特别有压力,尤其是发现对方身边总是有助理与保镖,出入都是那种低调却贵重的名车之后,对方身上也自然而然散发着一种上位者的气势。   但让她暗暗惊奇的是,自家小外甥女似乎一点也不畏惧这种“排场”,也毫不在意聂馨予的身份,其实以聂馨予的身份来说,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排场,在出席某些公众场合时,她的排场要更大。   王静姝觉得自家小外甥女真是个奇人,遇到什么事情都特别淡定,特别有主见。   其实聂馨予何尝不佩服吴笛这一点?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她显然知道自己的身份,会给吴笛这个出身贫寒的少女带来多大的压力,然而让她暗暗惊奇的是,吴笛好像完全不在意她的身份,总是可以很自然的与她相处,仿佛早就已经将她当成了亲人。   这一点,正是聂馨予非常开心的地方,上位者大抵都是较为孤独的,因为在地位上能够与他们相媲美的人实在太少,但与吴笛相处时,聂馨予却由衷地感到快乐,使得她真正想要一件这样贴心的小棉袄了。   王静姝叹了一口气,只是幽幽道:“笛笛向来是有主见的,我从来不会干涉她的任何选择,希望你也不要逼她。”   聂馨予脸上依然带着柔和的微笑:“我可没有说假话,我只是感觉与小笛儿非常投缘而已,有我在,没有人敢动她。”   看到王静姝一副被“横刀夺爱”的样子,聂馨予走了过去,忽然搂住王静姝的肩膀,对她柔声道:“其实我感觉与你也很投缘,也很喜欢看你写的书,要不我们做个姐妹如何,其实我也希望有个妹妹呐。”   王静姝可是冉冉升起的网络大神“中原五白”。聂馨予又怎么会漏过这条大鱼?   这对有爱的小姨与外甥女,她聂馨予全收了!   “诶?”王静姝顿时懵了,她惊讶道,“我怎么可以当你的妹妹,你可是……电视上的大人物啊。”   聂馨予这时愈发显得平易近人了,在发现王静姝与吴笛之间的羁绊如此深厚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光收吴笛这个女儿算什么,岂不是会让这位很护着吴笛的小姨担忧?那她再收个妹妹不就可以了嘛。   王静姝的长相并不算差,就算是素颜。也起码有个六七分。随便化个裸妆。就是清纯女神了,聂馨予觉得有这样一个妹妹,其实也是很不错的事情。   当然,如果没有吴笛。她是绝不可能与王静姝有什么交集的。   “什么大人物啊,来,直接喊我一声‘姐姐’吧。”聂馨予这时实在是太具有亲和力了,倒不如说,出身政阀的她,从小就非常善于交际。   王静姝被聂馨予这一套组合拳完全弄懵了,在她的心目中,聂馨予可是那种真正的大人物啊,好比在吴笛那个世界。一位超级红二代白富美来跟你一个丧女做姐妹一样,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是,王静姝却不由自主地喊道:“姐姐……”   这声姐姐喊出来,无数回忆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她莫名地想哭。   聂馨予敏锐地察觉出了王静姝的异样。她自然而然想到了王静姝之前所说的经历,这个同样可怜的女孩,便是由她的姐姐一手养大的。   聂馨予的心忽然变得柔软下来,她只是将王静姝搂入怀中,轻柔地说道:“我这个姐姐,当然也会照顾你的,想要哭,就好好地哭一场吧,把那些压抑了很久郁闷,全部释放出来吧。”   王静姝却是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出现了微笑,她坚定道:“不,我不会像以前那么软弱的,我也可以照顾笛笛!”   “那么,我们就是姐妹咯?”聂馨予脸上带着期待。   “这可是我的荣幸啊……但有个前提。”王静姝的这话,让聂馨予有些失算。   “前提是什么?”她问道。   “当然是笛笛愿意做你的女儿啦,反正我会与笛笛共进退。”王静姝这时思路已经清晰起来了,若吴笛真成了聂馨予的干女儿,那她做聂馨予的妹妹也无所谓,还找到了一个超级大靠山!   “真羡慕你和小笛儿之间的感情。”聂馨予发自内心地感慨了一句,她愈发想要吴笛这个女儿了。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终于将一道道菜端了上来,其中有不少是最符合聂馨予口味的。   聂馨予看到这些美味佳肴时,心道一声果然,这个笛笛就是与她有缘,连她喜欢什么家常菜都明白得一清二楚……   聂馨予吃了一口吴笛做的菜,忍不住对吴笛竖起了大拇指,她赞叹道:“小笛儿,你做的菜可真好吃,这哪里是什么略懂,明明就是大厨水平啊!”   吴笛忍不住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前世的她,几乎不可能为母亲做饭,然而在这个世界,她却终于为母亲尽孝了,这让她的感觉很好。   “笛笛也快一起来吃吧。”王静姝自然充满了一种自豪感,自家小外甥女,就是这样完美优秀!   吴笛将围裙脱下,聂馨予看着吴笛的动作,眼中满是赞赏,她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但对吴笛这种超级贤淑的女孩,显然是非常佩服的,她觉得若是自己有这样一个会做饭学习成绩又好又会写文章又会画画的女儿,一定会为她感到骄傲,那些所谓的豪门千金,有哪一个比得上吴笛?   想到此,她忍不住说道:“如果我有小笛儿这样一个女儿就好了。”   聂馨予说完后,只是注意着吴笛的反应,却见吴笛只是愣了愣,然后便像是没听到一样,她便知道,或许吴笛对这件事并不反感。   在吃饭时,非常孝顺的吴笛,还主动向王静姝与聂馨予夹菜,她很清楚她们两人喜欢吃什么。   聂馨予满足地吃着吴笛所做的菜,感觉今天真是太幸福了,这个小笛儿,分明比自家迪儿还要讨贴心嘛,果然女儿才是小棉袄……   这个女儿,她要定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 完美的底牌]   钱四梁最近的心情非常不错,哪怕《秒速五厘米》确实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使得《青春祭》的销量持续上涨,他自然也看到了那个为了要求作者改结局而去《青春祭》杂志社静坐的新闻。   但在看到《青春祭》还有一直保持神秘的天净沙对此置之不理时,他就在暗骂苏曼文果然不擅长炒作,不懂得利用这绝佳的宣传的机会,如果他是《青春祭》的主编的话,一定再把这种趋势弄大一些,比如让天净沙出来拉一下仇恨,让这件事的影响变得更广泛一些。   这样一来,肯定又会有更多的人知道天净沙与《青春祭》,奈何在对方的冷处理下,这聚众静坐的事情没有翻起任何波澜,居然就这样渐渐沉寂了下去。   《秒速五厘米》的结局当然也没有任何变化,大多数读者读完这个结局之后,虽然觉得心里堵得厉害,但过个几天自然就缓过来了,然后再骂一骂天净沙就是个大魂淡也就差不多了,只有极少数才会做出某些更加激烈的举动,这些人或许就是所谓的至情至性之人。   钱四梁虽然也看了几期《秒速五厘米》但却没有将它看完,他本来就不是什么爱好文学的人,他更擅长的是如何利用文学来赚钱。   他现在已经不想过于关注《青春祭》的销量了,那只是给他自己添堵而已,反正在寒假过后海选完后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上,《时光碎片》将会与《青春祭》达成战略伙伴关系,而他心仪的某位高中生美少女天才作家,将会史无前例地受到两本杂志的力荐!   他心仪的这位作家,正是x省外国语高中的女学霸吴笛,超级网络红人!   吴笛的照片在网上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流传后,她这个网络红人的地位,算是一举奠定了,不是那种过了一阵就没影的,虽说网络红人多数属于流星。但架不住吴笛三番五次有靓照传到网络上,总有一些网民自发地去帮吴笛宣传。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吴笛本人从来不在网络上回应什么,这种姿态却莫名地让她的人气更高了,因为有不少人都觉得,这是对方一直专注于学业的证明,而不是炒红了自己之后,就各种搏出位、吸引眼球。   总之,这样一位浑身充满了正能量的女学霸,让网民们觉得值得追捧。她是绝对优质的偶像。   钱四梁作为娱乐圈中人脉较广的人物。他其实也暗中调查了一下到底是不是圈内人士在炒作。后来才发现,确实不是如此,还有某些娱乐经纪公司说,想要签下对方。却被拒绝了。   很显然,凭借这么多的调查,钱四梁终于可以确认,这位学霸吴笛,确实不是被人故意炒作出来,这没人炒作都可以这么红,若是有人炒作,岂不是要一跃成为“国民妹妹”“国民偶像”了?   想到此,钱四梁整个人愈发期待了。外国语高中的投稿已经完全到了,他直接将吴笛内定成了36强,连吴笛的文章看都没看,在他看来,吴笛能写出那么出色的《舌尖上的名著》。还需要怀疑对方的实力么?   钱四梁却不知道,吴笛她根本就没在意这次什么选拔赛,所以交了一篇考试所用的议论文上去,她怕是自己都不会想到,这种垃圾议论文会让她进入36强……   或许黄千易这个家伙容易掉链子,但苏曼文看文章的眼光可是公认的,钱四梁想起了当日与苏曼文会见时,将吴笛的《舌尖上的名著》给对方看的情景,当看到对方的表情,从一开始的轻视,都后来的凝重,再到最后流露出来的笑容。   钱四梁就明白,吴笛的实力,确实得到了苏曼文的认可!   还有什么比这事让钱四梁高兴的?他以前发掘过那么多的偶像作家,大部分都让自己旗下的编辑暗暗鄙视,如今,他终于可以自豪地宣布,他找到了吴笛这一位具有超强实力的偶像作家,甚至得到了《青春祭》主编苏曼文的认可!   吴笛,将会成为他手中最完美的一张底牌。   钱四梁根本就没考虑吴笛会不会签约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只有傻子不会签约,这可是两大青春杂志联合力捧,她的实力足以在《青春祭》上刊登文章,她的美貌,更是力压以前钱四梁弄出来的那些偶像作家!   吴笛肯定会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才不会像姚琼那个耍大牌的猪队友!钱四梁在心中已然下了结论。   这样的期待感,是钱四梁最近心情不错的最大原因。   还有嘛,当然是姚琼的《隔岸》,也已经渐渐发力,因为对姚琼坚持不懈的宣传,这部《隔岸》终于让更多遁矛文学奖的评委关注到了。   不得不说,姚琼这次写《隔岸》确实是很有针对性的,他的实力也非常出众,竟然获得了学院派评委的一致好评,他如果能够写出一个更具内涵的结尾的话,遁矛文学奖的提名是肯定有的,最终能否获得遁矛文学奖,那自然还有一些运气的成份。   正因为《隔岸》被许多学院派评委看好,使得不少对传统文学十分关注的人,也专门买了《时光碎片》来品读姚琼的大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时光碎片》的销量也持续上涨。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准备对姚琼落井下石的报纸们,又集体失声了,暗自庆幸,还好没有急着跳出来去打姚琼的脸,否则又是被反打脸的节奏啊……   至于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毫不客气地说,它的结尾让无数读者难以忘怀,这个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结尾,一下子便拔高了整篇文章的立意,加深了文章的内涵。   而《秒速五厘米》治愈千万读者的影响力,也使得它遭受到了学院派评委们的关注,而由于天净沙是个新人,这便使得,不少新人文学奖的评委们,关注到了这部横空出世的小说,或许它将会在不少新人文学奖上有所斩获。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 领衔网络红人(第三更 1200月票加更)]   由于姚琼的《隔岸》风评很不错,钱四梁自然又觉得,这个姚琼**归**,写文确实是有实力的,看起来自己还是很值得去为他公关一下的嘛。   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个人情社会,无论是评什么奖,实力当然就是基础,但是,在实力差不多的情况下,到底如何才能一举夺魁,那自然就要靠公关了,话又说回来,美利坚的奥斯卡金像奖公关都是很重要的。   钱四梁思来想去,觉得姚琼这个家伙还是值得他投资的,现在因为姚琼的《隔岸》,连他的《时光碎片》整个杂志的口碑都上升了不少,这无疑让钱四梁很满意。   最近钱四梁又因为可以收获吴笛这张好牌而心情不错,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认为自己确实可以帮姚琼一把,怎么说姚琼如果真的拿到遁矛文学奖的话,那对整本杂志都是非常有利的。   真是形势一片大好啊,钱四梁伸了个懒腰,直接让秘书将黄千易喊来。   黄千易很快就来到了主编的办公室,他的样子依然显得很猥琐,在暗中察言观色,发现钱四梁心情不错之后,他顿时就松了一口气,心中暗暗想道,自家主编在发现吴笛那个好苗子之后,心情就一直不错,若以后吴笛真的签约《时光碎片》,那自己一定要将她当作祖宗一样供着!   “钱总,喊我来有什么事情么?”黄千易在面对钱四梁时,姿态总是放得很低,这就是他的行为准则,用好听的话是识时务者为俊杰,用不好听的话来说就是欺软怕硬。   “嗯,下一期《隔岸》也要大结局了吧,让姚琼把这个结局写写好,我会在这之前动用人情去帮他公关一下,说不定就能帮他得偿夙愿了,这也对我们杂志有好处。《时光碎片》旗下出了一位遁矛文学奖的获得者,啧啧,这传出去多好听!”   钱四梁说着说着就有些眉飞色舞,他这个人,手腕心智都很高超,野心勃勃,不过就是有些太自信了,大概总觉得自己可以掌控一切,他认为自己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棋手,天下大势。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如今在看到姚琼的《隔岸》已经有了不错的前景之后。他就愈发觉得。自己之前的策略确实是正确的,只是出现了天净沙这么一个变数罢了。   但是,他认为大势永远是掌握在他的手中的,待到他有了吴笛这颗最完美的棋子之后。毫无疑问,青春文学会凭借吴笛红遍华夏,而真正将影响力扩大,到时候,与传统文学掰掰手腕,也未可知啊……   什么天净沙,在吴笛面前,都是渣渣!钱四梁无比自信地想着。   吴笛现在没经过刻意炒作,都是学生妹吧。美女吧,校花吧,女神只有一个吧最具人气的女孩,吴笛度娘吧现在的关注人数已经超过五万,领衔一切网络红人的度娘吧!   甚至连什么高逼格的古风吧。都流传着吴笛的传说,当她在网友们的支持下,胜利获得外国语高中“第一校花”的名头之后,她便在网络上有了一批死忠粉,这些就像是狂热的教徒一般,到处宣扬着他们心中的信仰。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钱四梁看到了巨大的商机,若是能够拥有如此优质的实力派偶像作家,又何愁大事不成?   “钱总你放心,姚琼老师的实力绝对是可以保证的,而他也基本上不会拖稿,只要他能够写出一个媲美《秒速五厘米》的结尾,不说直接获得遁矛文学奖,一个提名觉得是没有问题的。”黄千易拍着胸脯保证道。   钱四梁点了点头,便准备去操作这件事了。   就在钱四梁紧锣密鼓地为姚琼公关的时候,《秒速五厘米》终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让更多的人接受了这个现实而又无奈的结局。   但是它的热潮却并没有消退,有无数文艺青年,在读完《秒速五厘米》之后,心中都会产生许多情绪,他们有的洋洋洒洒写下千字读后感,有的则又开始到处找天净沙的伏笔,才发现无数伏笔,都指向了那个无奈的结局。   有人找到了这样一个伏笔,女主从小就在读一本书,长大以后,有了未婚夫时,终于将这本书在列车上读到了结尾,这无疑预示着,她与男主的缘分已尽……但不得不说,要说伏笔,还是那个“秒速五厘米”的伏笔最深。   还有人则为整部秒速五厘米写了诗,分三个部分,将整部的主要情节都概括了出来,结尾用女主的口吻写了出来:昨天/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久之前的梦/在梦里/我们还只有13岁/在梦里/一片被白雪覆盖的广阔的田园上/仅仅能从远方/些许地看到灯光/刚刚积起的雪地/只有我们走过时留下的足迹/就是这样/什么时候/能再一次一起赏樱花/我和他/毫不犹豫地/这么想着…   虽说这种现代诗总是被有些人嘲讽其实根本算不上诗,就是故意装逼用分隔号而已,但这个时候,也没有谁去嘲讽这位写诗的人了,反倒是看完整首诗后,心中又莫名地疼痛起来。   于是天净沙吧又多了一个“日经帖”,那就是:明明男女主一直是相爱的,但却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呢?   这个“日经帖”的标准回答,自然就是——你还是太年轻了,或者说,正就是这部让人悲哀无奈的地方,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啊!   而在著名的小清新文艺聚集的荷叶网,则有更多的文艺青年、文艺女青年们,对这部《秒速五厘米》进行了打分,它仅仅获得8.分,一共有十几万读者进行了打分,而杂志社的读者反馈,最后一期结尾,则获得了史无前例的低评分3.星,只因有不少人都打了零颗星,原因是什么,当然是因为结局太让人憋屈了。   有不少真正的合理党都表示,其实天净沙的这个结尾也现实不到哪里去,都是因为男主实在太废柴,才会这样。   他们甚至得出一个结论,男主其实根本就不爱女主!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制作歌曲]   ( )这些合理党就抓着一个细节不放,男主口口声声说爱着女主,可到头来居然还是女主先向男主写信的,要不然他们从初中开始就失去联系了,而后来大学的时候,男主更是莫名其妙地与其他女孩谈恋爱了。(凤舞文学网)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指责女主不声不响就结婚的家伙,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明明就是男主不把女主当回事!   所以在荷叶网给《秒速五厘米》打低分的,基本上都是这些合理党,他们觉得天净沙完全就是为了致郁而致郁,一点也不考虑合理性……由此可见,他们实际上就是被天净沙坑得太深,然后就用另外一种方式发泄而已。   与合理党做斗争的,自然是那种自认为有阅历的优越党,他们完全将《秒速五厘米》奉为神作,尤其认为结局是经典之中的经典,包括那一张浪淘沙的插画,也就是男女主擦肩而过那一张,然后容貌模糊化处理这个细节,让不少读者们津津乐道,唏嘘不已,大概是将自己代入到画中了吧。   优越党们最喜欢拿年龄来说事,他们觉得那些说秒五垃圾、不合理的,都是年纪太小,阅历太浅,总以为凭借一腔热血能够逆天。但实际上,在这个世界,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遗憾,就算你努力,也终究无法有收获。   他们拿《秒速五厘米》来联系实际,总结理论,去驳斥那些所谓的合理党,以显示他们多么多么有阅历。其实他们就是在展现自己的优越感而已。   那些嘴上很轻松地说着要放开些,被秒速五厘米中的“正能量”激励的读者,指不定他豁达的背后,心上却千疮百孔……   其实说到底,《秒速五厘米》只不过是一部小说而已,或许它确实写出了一些道理,但捧的人也没必要将它捧得多么高,贬的人也没必要将它贬得多么低,至少它确实是一个耐读的故事,这就足够。   那些总是将“神作”“仙草”挂在嘴边的人。就是在招黑而已。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部作品,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随着时间的推移。《秒速五厘米》中的一些精彩句子。已经被文学爱好者们挖掘了出来。其实按照那群脑残粉的说法,天净沙整部书都是精彩的句子,字字珠玑。完全就是经典之中的经典,神作之中的神作——   樱花下落的速度,依旧是秒速五厘米。而不论我们之间通过千条短信,我们之间的距离也不会拉近一厘米……   如果我有狗尾巴的话,肯定不会隐藏那份喜悦,任尾巴优哉地摆来摆去。   这真是一段孤独到无法想像的旅程,在真正的黑暗中独自前行,就连一个氢原子都很难碰到。   我察觉到曾经如此真切的情感,就这样干干净净地消失殆尽。   我要用什么样的速度,才能与你相遇?什么时候,能再在一起看樱花?我一直在四处寻找你的碎片。   ……   除了语录之外,还有读者将小说中男女主之间较为稚嫩的信笺之中的句子摘录了出来,很显然,天净沙老师是故意用稚嫩的语句来写的,毕竟要符合人物本身。   然而就是这样一些稚嫩的句子,却让某些读者看得潸然泪下,简直比天净沙那些唯美的句子,还要让人感伤。   那封女主没有交出去的信,有感性的读者表示“看一次想哭一次”“心里发堵”“为什么最终没有交到男主手中呢”……   荷叶网虽然有一些抨击《秒速五厘米》的读者,骂这部小说无聊、二b、矫情、男主废柴、无病呻吟,但却有更多用心写书评的读者,不论是长评还是短评。   有这样一些高质量的短评:   “这就是天净沙带来的心灵之旅,带来的我们灵魂身处的某种感动。这个故事描述的是这样一种青涩而又真挚的感情,它甚至远远的比缠绵悱恻的爱情珍贵,那是人间最为纯真的爱,不需要任何基础和依靠的爱,不需要停泊和追逐永恒的爱,因为它本身就是永远。”   “又见樱花坠地的一秒,往事再次漫溢——时间的距离、空间的阻隔、年少的记忆,唏嘘了多少那些青郁时光中的无奈与感伤。”   “最感动我的几幕:还记得樱花正开,还未懂跟你示爱;初春来时,彼此约定过,继续期待。可惜……当天园林,今天已换上满地青苔。如有天置地门外,乘列车跨过大海;匆匆跟你相望一眼,没理睬。明日花,昨日已开。”   “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们敬畏的、也小心翼翼去守护的、足以让生命变得更丰盛、可以在低落沮丧的时候拿出来给自己安慰和勇气的,正是那些既删不掉、但又与自己人生再无瓜葛的少年片段。足够了啊。”   “小时候有过很纯的爱情是件幸福的事,即便到头来没能在一起也可以对着天空笑着流眼泪。”   “天净沙的文笔依然唯美精致,与这个故事如此相契合,将这个俗套的故事撑起来的,完全是她的强悍文笔,而非故事本身。”   “我一贯认为,天净沙的小说剧情过于薄弱,或者说是太过俗套,除了文笔还是文笔,有人觉得结局很经典内涵,但我认为过于生硬刻意,但她那强悍的文字掌控力,让我当时没有注意到,后来才发现那种不协调。”   ……   就在《秒速五厘米》处于这种持续的热潮之中时,吴笛却在与顾雅君一同制作她所“原创”的一些歌曲,其中自然就包括那首与秒五十分契合的片尾曲《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   这首歌的旋律很不错,由于吴笛本身已经熟练了好几国语言,所以她搞出了三个版本的歌词,汉语、英语、日语,其中英语版本的,与那位美日混血儿的beni翻唱的差不多,与原版各有千秋,但都非常感人。   不过,由于吴笛改编的《秒速五厘米》背景早就搬到了这个世界的华夏,而她的作词功力同样很出色,还有顾雅君、周东阳这两位非常有实力的音乐人帮忙,因此,在这个世界,当然是华夏语版本这首歌最具有感染力。(在吴笛原来那个世界,毫无疑问还是沧桑的日语版配合动画最为感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发挥完美的吴笛]   ( )周东阳本来就想与吴笛拉近关系,这次看到吴笛又“原创”出了新作,当然也来助战。(凤舞文学网)   在吴笛跟随顾雅君刻苦学习的这段日子里,她在乐曲方面的能力也算是开发出来了,自己凭真本事原创或许还差点火候,但将脑子保存的经典乐曲还原出来,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更何况,还有顾雅君这位老师帮忙,吴笛觉得自己肯定不会将自己那个世界的经典歌曲给埋没掉。   而在学习歌唱的同时,她还向业内资深配音演员也就是声优,学习了配音技巧,她其实已经达到了一些新人声优的高度,并且还在不断地进步之中。   聂馨予这些日子一直陪着吴笛,此时,吴笛正在录音棚中录歌,在外面看到吴笛那副专注的模样,她心中还是忍不住有些感慨,怎么就忘了,吴笛还是那个创作出《隐形的翅膀》,并在她公司旗下的音悦网上横扫人气榜单的超级新人魔理沙啊!   聂馨予当时还有意将吴笛捧成偶像歌星来着,好好包装一下,唱歌的同时,然后再去拍拍偶像剧,绝对可以红起来!   只可惜当时吴笛好像拒绝进入歌坛,然后这事就不了了之了,直到吴笛成为神秘的魔理沙,在音悦网发售歌曲,她才想起来。   她当时还在暗暗为吴笛这种短视的选择而惋惜,后来才发现,原来吴笛确实不想当什么偶像明星,她宁愿用纯粹的歌声。去打动听众。   如今看到吴笛专注于歌唱之中的模样,她的心中都升起了一种敬意,明明可以很轻松地走偶像歌手的路子,但吴笛却在一直提升自己的唱功与其他歌唱技巧,而她每次歌唱时,都会百分之百地投入进去。   “真羡慕雅君有这样一个优异的弟子呐。”一边的戴着黑框眼镜的周东阳,忍不住感慨着。   “我家小笛儿当然是最棒的。”聂馨予用一种自豪的口吻说道。   周东阳当然知道这位聂董那尊贵的身份,毕竟是顾雅君以前的最大的boss,不过现在,顾雅君算是**音乐制作人了。只是在煌萌传媒旗下挂个名。自由度很大。   周东阳怎么说也算是一位艺术家,对这种权贵人物,从来都不会过于卑躬屈膝,但说到吴笛。他还是忍不住想要夸赞:“我以前一直以为雅君太过夸张了。但这次与她们师徒一合作。就发现,这个吴笛简直比雅君嘴里说得还要夸张,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专注的歌手。不,或许‘歌手’这个词对她都是侮辱,她只要保持这样的态度,注定会成为一名真正的歌唱家。”   只是歌唱家?   聂馨予心中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她觉得自家小笛儿就是真正的天才,或许本身的资质一般,然而却凭借那别人难以企及的认真与专注,学习了各种各样的技能,无论是在写作、绘画还是唱歌上,她都将达到别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她的天才之处,便是那种毅力,有人或许可以专注一段时间,但真的能够像吴笛那样坚持下去吗?   这些日子,她与吴笛相处,当然了解到了对方那严苛的作息时间表,许多人都作息时间表,每段时间也会有小目标,甚至还有总是挂在嘴上的远大的目标,但真正能按照作息时间表严格执行的,到底有几个人呢?   或许一天可以严格执行下去,十天也可以试试,但一个月似乎就感觉有些勉强了,然而,吴笛从立志瘦身以来,便一直在严格执行自己制定的作息时间表,都已经持续了这么久,这还是人干的事情吗?   “对了,既然小笛儿已经涉足歌坛,有没有一些不长眼的人来骚扰她?”聂馨予的语气显得比较严肃。   在已经将吴笛内定为自己的女儿后,她就肯定要保护好吴笛的,而娱乐圈的混乱,她当然有所耳闻,她不想看到任何人打吴笛的主意,这些日子,她与吴笛的关系非常亲密,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本来就有这样一个贴心的女儿一般。   “肯定不会有的,雅君完全将吴笛当成了宝贝,虽然她旗下也有其他歌手,但没有谁有吴笛那样让她看重,更不用说,吴笛其实在雅君的工作室里有股份。”周东阳替顾雅君说着好话,他们的关系,自从出现了吴笛之后,就一直很不错。   “况且,吴笛与其他歌手不一样,要去争抢那些通告,要去各种宣传自己、保持人气,倒是有不少综艺节目想要邀请她,可惜她从来就不理会,她就只是专注于歌唱。当然,比起歌唱来说,她更喜欢学习。就像我虽然不是她的老师,但我教授她一些技巧时,她都会非常认真地倾听,再这样下去,我怕几下子肚子里的存货就被掏空了。”周东阳苦笑着说道。   聂馨予也明白了周东阳的意思,吴笛从来不会去跟其他歌手争抢出境的机会,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什么冲突,也无需去陪什么饭局,所以也就不会有什么狗屁倒灶的事情发生在她的身上。   对于这一点,聂馨予非常满意。   便在这时,吴笛终于录完了歌曲,走出来时,整个人依旧很精神,见到等待着她的聂馨予时,她的脸上便出现了略显依恋的笑容。   而聂馨予则立马走了上来,亲昵地握住吴笛的手,夸赞她的表现,就像是一个真正的为女儿骄傲的母亲一样。   不过周东阳却打断了这温馨的一幕,他向吴笛说道:“吴笛,你上次不是问我有没有什么精通音乐视频制作的人嘛,我倒是想起了我的那个远房侄子,他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跑去泥轰深造了,还取了个泥轰名字,叫做神前晓,在泥轰好像混得挺不错,这次过年,还带了三个泥轰女朋友回来,我让他来和你见见面吧。”   “三个泥轰女朋友?”吴笛有些惊讶地说道,这个什么“神前晓”挺会为国争光的嘛,去泥轰肯定就是泡妞玩乐了,这种人真的擅长制作视频?   周东阳见吴笛好像误会了,忍不住替他那个远房侄子辩解道:“其实应该是女性朋友吧,不过其中两个好像都对他有点意思,这三个女孩都对acg领域有所涉猎。”(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专业团队(第三更 1230月票加更)]   ( )听到这话,吴笛自然来了兴致,这个世界的华夏,在电影方面或许可以与美利坚的好莱坞相媲美,比如说美利坚的科幻电影是它的吸金利器,而华夏的仙侠修真类的特效大片同样在东方世界闻名遐迩。(凤舞文学网)   但说起动漫领域,还是泥轰比较强势,毕竟比起电影来说,动漫还是较为小众,无法作为文化输出的主力军,不过近年来动漫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市场份额渐渐变大,甚至让聂馨予也动了心思,她一直想要插手泥轰市场。   吴笛想要将配合《秒速五厘米》的音乐视频制作出来,有专业人士自然更好,她觉得自己确实可以去与那个什么“神前晓”见见面。这个视频做出来,就是为了到时候宣传她的单行本以及新歌的,总共也就五六分钟,无需花费太多的代价。   吴笛最近虽然与聂馨予的关系非常亲密,却从来没有依靠母亲的想法,只是想着如何去多敬一敬自己的孝心,事实上,她觉得自己可以让母亲开心,自己便觉得很开心。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世界的聂馨予,只是吴笛的一种精神寄托而已,在以前她若是没有父母的庇护,可以说一事无成,虽然父母从来都没有看轻她,可她心中却十分惭愧,如今她希望自己可以让他们感到骄傲。   周东阳又说道:“我的那位侄子,在泥轰也算闯出了一些名头,尤其是配乐、编曲这一行。好像被称为‘天国的神前晓’吧,因为他大概太努力了,累倒在桌上,然后被人拍了一张黑白照片,流传出来后,让人以为他劳累至死……其实,他原本在国内也是小有名气的技术宅,被人称为‘神大人’。”   听到“神大人”三个字,吴笛不由想起来了,这人不就是那个制作她国旗下讲话视频的人嘛。好像在配乐编曲方面确实挺有一套啊。倒是可以与他合作试试看。   而在知道这位“神大人”的经历之后,她还挺佩服人家,居然主动去泥轰深造学习,她自然不知道对方其实是因为受到她的激励。才做出这样的举动。而现在。神大人也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泥轰闯出了些名头。   就在周东阳与吴笛说话时,顾雅君走了过来。直接赞赏道:“小笛,刚刚发挥得非常好,再经过我的后期制作,这首歌绝对大卖,毕竟这首歌依托于《秒速五厘米》,它具有天然的优势,二者之间可以互相促进。”   吴笛觉得自己所唱的,与她那个世界原本的一比,缺少一种沧桑感,但是她的嗓音较为空灵,而她也是投入感情去唱的,自然也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忧伤,与文章本身淡淡的伤感还是比较匹配的。   相信将这首歌,与她照着原版结尾画得插画结合起来,肯定能够给读者们更大的治愈感。   周东阳的那位远房侄子,自然便是周默了,他这个时候,却夹在两个泥轰美女的修罗场之中……还有一位美少女,则纯粹是跟着周默来华夏放松的。   新海诚子,是周默在泥轰著名的中央大学,这一所私立大学所遇到的女孩,文学部的高材生,家世不凡,绝对是个文艺女青年,妥妥的白富美,早在刚刚上大学时,已经凭借着家中资源,开始**制作动画短片《星之声》,将自己的文字,转化为唯美的动画,这是她本人最大的爱好。   新海诚子由于从来不缺钱的缘故,她制作的动画,其画面之唯美,简直可以随意剪辑下来当作电脑桌面。   她在发现周默这位华夏的留学生,在配乐上如此给力之后,便想要将周默拉到自己的制作团队中来,这一来二去,便发现自己似乎对这位异国他乡的周默,有了点莫名的情愫。   毕竟神前晓(周默的日文名)确实是个大帅哥,别看他以前是个不修边幅的宅男,这被吴笛的正能量激励了之后,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习惯,整个人总是显得精神抖擞,又非常努力,这“天国的神前晓”都成了他的名人轶事了,戴着一幅无框眼镜的他,斯斯文文的,很有男神风范。   这样的周默,自然可以打动新海诚子这位文艺女青年加白富美的心。   新房昭子,泥轰动画界著名的美女监督,绘画功底不错,但绰号却是“原作粉碎机”,她监督的动画,有着自己强烈的风格,比如她特别会省钱,这是她被不少动画制作公司欣赏的优点,而她的角色特别喜欢45度角回头,有人吐槽看多了她的动画,脖子一定会歪掉的……   从底层一步步凭借自己努力才当上监督的她,曾经有监制过里番的经历,那时她化名为南泽十八,这个黑历史时常被她那广大的粉丝团拿出来调侃……   值得说明的是,这位美女监督是个大龄剩女,因为她一心扑在工作上,在认识了周默后,突然产生了“嘛,嫁给这个小哥好像不错”“老牛不吃嫩草那该吃什么草”的念头,于是她也纠缠上了周默。   最后一位跟随周默来华夏的娇弱美少女虚渊子,也是一位挺有才的女孩,将其称之为天才少女也不为过,因为她小小年纪,已经开始为各大游戏公司、动画制作公司写脚本了,是新房昭子的好友,两人曾合作过一部动画。   虚渊子写的故事,其实都是比较温暖人心的,是真正的治愈系脚本家、剧作家,她的那位在泥轰很有名的家族长辈“老虚”,才是让不少读者咬牙切齿的存在。   虚渊子一直是个沉默安静的好孩子,最喜欢捏破塑料气泡,直到她遇到吴笛,两位天才美少女合作了某部作品之后,才会渐渐转变成“吃人肉像吃果冻般舒坦”的存在,同时具有冷静而透彻的客观性和幽雅文字的剑笔之达人。   此时,周默却将他的那两位红颜知己甩在一边,正在网上关注着吴笛的境况,他在泥轰时完全沉心在学业上了,还要应付那两位让他头疼的泥轰美女,现在他终于又有空闲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依然不变(第四更 1260月票加更)]   ( )周默其实心底一直期盼,吴笛可以像她之前那样优秀、努力,但是,高中毕竟是与初中不同的,他就是担心这个女孩进入高中之后,没法适应,又或者是谈恋爱什么的。(凤舞文学网)   而且他还担心自己弄的那个视频把对方的名气扩大之后,会影响到对方的心境,毕竟不是哪个人都能凌驾在名利之上,视名利如粪土的,这显然需要可以轻松获得名利的底气。   按照他的想法,吴笛现在在网上可能没有当时那样有名了,毕竟网络红人都是热一阵的事情,除非对方为了某种目的,持续故意炒作,但是他在搜索吴笛之后,就惊讶地发现,吴笛在网络的名气,依然非常大!   吴笛所在的度娘吧这关注人物居然已经超过了五万人,完全就是领衔整个网络红人的度娘吧的节奏啊!   这让周默暗暗惊讶,莫非吴笛已经开始利用之前的名气达到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了?否则她的名气怎么可能一直保持着?   若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一定会觉得非常失望的,毕竟在他心目中,激励他的,永远是那个国旗下认真单纯的女孩,她总是专注地做自己的事情。   周默开始下意识寻找吴笛在网络上的痕迹,一般在网络上有点名气之后,当然要顺势开个微博之类的,要不然如何去享受那种被追捧被跪舔的快感?   名声让人沉醉的地方,不就是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么?   但周默却奇怪地发现。吴笛在网上完全就没有踪影,倒是有不少吴笛的粉丝,各种央求她出来与粉丝互动一下,不要寒了粉丝的心。   甚至还有极端的粉丝,发了一个帖子《【吴笛学霸】吴笛你为什么对你的粉丝如此冷漠,不能出来和大家互动一下吗?》,这个【吴笛学霸】自然便是吴笛度娘吧的发帖格式,如果不按照这个格式发帖,会有权限狗把帖子给删掉。   这个极端的粉丝,在帖子里威胁吴笛。说是她如果再不出现的话。那他就不再粉吴笛了,因为她太不近人情了!   结果这个发帖的人,被一众回帖的吧友喷成了渣渣,有不少吧友都回了一句“吴笛不需要你的支持。也不在乎你的反对。她只要做好自己。自然有无数人去粉她”,还有人则回“现在人家正在认真上高中呢,要在那样的名牌高中一直保持全校第一。哪有空来回你这种小瘪三!有点自知之明好不好?”   这种威胁吴笛的行为,就好比不花一分钱看盗版网文,却嚷嚷着要下架的盗版读者们,其实作者哪会去在意他们的唧唧歪歪,有那空闲,不如多写出一些高质量的文章,来回报正版读者们。   周默越看越觉得有趣,原来吴笛根本就没有在意网络上的人气,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在看到一个干货十足的精华帖《【吴笛学霸】满满的干货,吴笛这学期每科的试卷照片,附这学期的成绩排名》后,他整个人就更加念头通达了。   这个发帖人,号称是吴笛的同学,每次考试完后,都将吴笛的试卷借过来订正正确答案,然后感觉吴笛的试卷特别美观,于是心中一动,便将她的每科试卷都拍了下来,然后便发到这个度娘吧中。   不少吧友纷纷感叹,她的这个书法实在是太好了,至于那个总是凌驾在所有人之上的成绩,反倒让人觉得理所当然了,什么时候吴笛考试不拿下第一,那才是奇怪的事情。   周默这才发现,似乎在网络上,膜拜吴笛成绩的人更多,她的那些靓照,反而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大概是因为这些热别注重容貌的所谓粉丝,都被吴笛那冷漠的态度给逼走了吧。   可以想象的是,剩下的吴笛的粉丝,是多么死忠,吴笛在他们心中大约已经成了一种真正的信仰,只要有人敢说吴笛的不好,他们肯定就要反驳,而且还是底气十足地反驳,因为到现在为止,吴笛都没有任何负面消息,就算是有,也已经被证明是有人恶意中伤。   然后周默也明白为何吴笛能保证这样的名气了,当然就是这一批死忠粉,到处孜孜不倦地宣扬他们的女神,往往先用吴笛的靓照吸引别人的关注,然后一些被吸引的人,发现吴笛真正的美丽之处后,果断也转化成了吴笛的粉丝,毕竟她身上确实有一种让人想要奋发向上的力量。   周默此时正在啧啧赞叹着吴笛后来流传出来的一些照片,比如让泥轰宅男们想要喝尿的哥特萝莉装吴笛,比如再次红遍华夏网络的裁判装吴笛。   就在此时,周默忽然感觉自己的左右耳朵一痛,只听到某个幽怨的声音传来:“我们明明都陪着你,居然还在网上看其他美女的照片,太没出息了吧?”   周默顿时头大了,挣脱开对方的手,回过头,才发现是他的白富美文艺女青年朋友新海诚子,戴着粉色边框的眼镜,气质十分高雅迷人的都市丽人;至于她的后面,则是眼神略显侵略性的美艳女监督新房昭子,那双穿着黑色棉裤袜的长腿实在让人移不开眼;还有一位,当然是总是处于发呆愣神状态,脸上毫无表情的三无美少女虚渊子,她今年与吴笛同岁,她此时手中依然拿着一种塑料,上面都是泡泡,她在把一个一个的泡泡捏破了。   新房昭子也走了过来,下意识看了看电脑上的图片,不由惊讶道:“这个女孩在我们泥轰很有名啊,我那个弟子大沼心就挺喜欢这个超萌的少女,难道你也喜欢?”   周默这时也愣住了,什么时候吴笛在泥轰也这么有名了,他竟然不知道!听到新房昭子询问他和吴笛之间的关系,他也不隐瞒,反正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于是他直接说了出来,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还找出了他制作的那个视频。   于是,新海诚子与新房昭子像是娥皇女英一样陪伴在周默的身旁,一起欣赏了当年他这位神大人的视频,看完之后,这两位精通动画制作的女人,都心生佩服,果然周默在配音、编曲方面确实厉害,若没有他的后期制作,这个视频根本没有那么燃。(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坑儿子的节奏(第五更 1290月票加更)]   ( )“什么,你说吴笛还是那个音悦网很火的魔理沙?”周默难以置信地对他这位亲戚说道。(凤舞文学网)   周东阳点了点头,道:“没错啊,她好像要制作一个动画音乐视频吧,请你去帮帮忙,这个视频有些像mv,不过却不是真人mv,你愿不愿意见她一面啊?”   周默心中有些莫名地激动,他其实也是个喜欢音乐的人,在泥轰时也经常上音悦网,所以他当然也知道魔理沙这位超强的新人,不过他对什么《隐形的翅膀》没什么感觉,反倒是顾雅君制作的一些很燃的中文歌曲,让他很喜欢,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极好的素材!   顾雅君或许创作不出那种符合群众路线的歌曲,但她的曲子,确实口碑不错,有鉴赏的价值!   魔理沙的声音,自然也征服了周默,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可以将不同风格的歌曲都演绎得那样完美!   而在得知吴笛就是魔理沙后,他忽然产生了“如果吴笛是魔理沙的话,那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啦”,这种想法让他自己都有些吃惊,什么时候吴笛在他心目中如此全能了?   此时他从周东阳那里得知,吴笛想要与他见一面,这让他有些惴惴不安,毕竟他以前没有经过吴笛的同意,就对她的视频进行了剪辑、制作,然后还发到弹幕网站,然后火了起来,想来这一定会给对方造成困扰的吧?   不过,能够真正地与吴笛见一面的话。还管那么多干什么!   “我见!”周默毅然说道。   “我们也想见一见她。”周默的两位都是“新”字开头的红颜知己立马说道,她们其实对吴笛也挺感兴趣,尤其是发现,这个在泥轰很有名的宅男女神,不仅长得漂亮,还如此多才多艺之后,而且制作动画mv这种事情,怎么能少得了她们?   只有虚渊子依然面瘫着,捏着手中的塑料气泡,她几乎不说话。仿佛永远在思考这复杂的人生。   周东阳见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虽然分不清哪个是新海诚子哪个是新房昭子,但这两个泥轰美女,在动画制作上的造诣。却是非常高的。肯定能够让吴笛满意。   很快。吴笛与对方,便敲定了见面的时间与地点。   聂馨予最近一直守着吴笛,她感觉自己基本上已经将吴笛的好感度刷满了。只需要一个契机,便能一举收获一个完美的女儿啦!   她决定在除夕那一夜告白……不,是正式告诉吴笛,她想收她做干女儿,到时候就看吴笛是什么反应了,她感觉成功的概率,起码有八成以上!   等等,总觉得好像忘了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聂馨予丝毫没有正在坑儿子的觉悟,若吴笛真成了她的干女儿的话,那她就是吴迪的义妹了……而这个世界的华夏,非常讲究礼节、伦理,兄妹之间绝对不可以越线!   “妈,你最近在忙什么呢,连饭都不回来吃了。”吴迪的语气略显不满,按理来说,母亲其实最近应该不忙吧?   聂馨予脸上带着愉悦的笑容,她会说她已经被吴笛的手艺给征服了么,她吃了吴笛所做的充满了孝心的饭菜后,对其他人所做的饭菜,已经失去食欲了!   “忙工作上的事情啊。”聂馨予敷衍道。   吴迪疑窦丛生,心头只觉得隐隐有些不妙。   “对了,迪儿我给你介绍一个女孩子认识吧,她很可爱的,只是有些小性子,你一定会喜欢。”聂馨予忽然说道,她想到了董家那位千金,就是读了《秒速五厘米》嚷嚷着要跟天净沙算账的。   吴迪神色有些不快,他最反感大人介绍什么女孩给他了,尤其是出身政阀、财阀的女孩,她们哪有吴笛那样懂得关心人,什么小性子,就是刁蛮性子吧?   “我不要,女孩什么的,很麻烦的。”吴迪不爽道。   “那你是有自己心仪的人了?”聂馨予玩味地说道。   吴迪虽然很喜欢吴笛,但正处于高一,并且还比较单纯的他,下意识便否认道:“怎么可能?我反正是看不上什么女孩的,也不会早恋的,我现在只想好好充实自己。”   聂馨予点了点头,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便放下了,她当初还以为自家儿子喜欢那位女学霸呢,可过了这么久,却依旧没什么动静,看来是她弄错了啊,于是她很是宽慰地说道:“这样我就放心了。”   就在这个时候,吴迪的好友曹无忧又来串门了,他最近和吴迪在一起玩得很开心。   聂馨予见到两人并肩坐在宽大的屏幕面前很默契地玩游戏,她在离开家时,忍不住产生了一种担忧,自家儿子会不会开启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了?这个曹无忧也挺帅的……嘛,他和儿子在一起很登对呢。   不管了不管了,儿子什么的,就随他去吧!有女儿就足够了……聂馨予在见到依然素雅清丽的吴笛时,脑中出现了这种让吴迪知道后,绝对要崩溃的想法。   吴迪万万不会想到的是,他的母亲,目测要被他的“大神”给抢走了,他却还在悠哉悠哉地和曹无忧打游戏!   其实聂馨予这次来找吴笛,当然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她得知吴笛所要见面的人,居然还有那位在泥轰已经很有名的动画监督新房昭子之后,她顿时又生出招揽的想法,她一直想开拓泥轰的市场,但却始终找不到正确的道路,也不知这位新房昭子能不能让她产生惊喜呢?   她现在愈发觉得,她的那位婆婆,确实挺神的,在接触吴笛这么久以来,便发现了好多人才!   像网文大神“中原五白”王静姝已经与聂馨予私下达成了协定。   在连载完《盘龙》之后,将会强势入驻煌萌,顺带一提的是,她要以一个新人的身份,拿下月票十连冠的成绩!   其实王静姝选择煌萌,除了因为与聂馨予关系突飞猛进的缘故,当然还出于利益上的考虑,她只要去煌萌,绝对会被力捧,其地位,大约就好比三少在某点的地位一样,各种各样的周边版权将会被完全开发,她与吴笛的收益,当然也会更高。   话又说回来,若她真成了聂馨予的妹妹,其地位在煌萌,绝对是超然的!   网络作家之王,指日可待!(未完待续。。) [正文 再次五更爆发,求票啊求票!!!]   变身女学霸 再次五更爆发,求票啊求票!!!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又是新的一周啦,依然先求推荐票!!!   以及,还有两天这个月就过去了,求月票!!!   这一个月几乎都是在新书月票榜第四的位置,我们再冲一冲,看看能不能冲击一下第三,能不能再次创造新的历史!!!(未完待续。。)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合作愉快]   周默正在去与吴笛见面的路上,今天他穿了正装,显然想要给吴笛留下一个好印象,而且见面的地点还是在一家很高档的私人会所,这自然让出身中产阶级家庭的周默有些不自在。   在来到会所门口时,忽然有一位穿着显贵,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对周默说道:“这不是小黑狗嘛,你也来这里?”他的语气中显露出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优越感。   周默眉头微皱,便发现,原来这位居然是他的熟人,以前的大学同学李汉华,此人家中确实有那么点小钱,算是个富二代,不过素质比较差,在大学的时候,几乎与所有的同学关系都不好,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周默。   这个李汉华,在周默眼中,便是那种典型的明明家世不怎么样,却特别喜欢装逼的那种,他见过比李汉华家世更牛的人,但人家哪会像李汉华这样招摇?   “我怎么不能来这里?”周默淡淡道。   李汉华这个时候,才看到跟在周默后面的三个美女,还是三个年龄层次的,他的嫉妒心顿时出现了,这只黑狗凭什么可以拥有这么多的美女?   “你根本没资格进去吧,像你这样穷……”他的话还没说完,便发现会所中的服务员居然主动出来,对周默说道:“你是周先生吧,请随我来,在xx贵宾间……”   周默看都不看李汉华一眼,直接走了进去,而李汉华的眼神已经变了,这个会所的贵宾间连他都没资格进入,这个周默,到底是什么来头?   此时的周默。心中当然也有别样的爽感,没想到他一小平民也装逼打脸了一回啊……等等,他这才想到一个问题,吴笛怎么会有资格来这里会面呢?   难道说吴笛的家世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惊人,是一位真正的千金大小姐?   吴笛正在与聂馨予讨论《秒速五厘米》出画册的问题,它作为一部小说。要使得它的影响力更大,出画册是个必然的选择,还可以改编成漫画,可以将结局改得好一些,比如让男主与女二号在一起,自然就可以让人好受一些了。   “画册的话,我用一个寒假的时间,可以弄好,反正在制作动画mv时。我画的那些,也正好可以用到。”吴笛如此说着,然后用平板电脑展示了自己精心绘制的图片,其唯美程度,已经不亚于她那个世界《秒速五厘米》本来的唯美cg了。   聂馨予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吴笛画出来的精美图片,她还是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吴笛的脑袋,这个女孩,实在是太有才了!   周默在见到吴笛时。还能够保持镇定,但在见到聂馨予后。整个人就懵了,这不是那位经常在电视上露面的聂董么?现在新的国家领导人上位时,都会在人民大会堂接见聂馨予这样的资本大鳄的……   新房昭子在见到聂馨予时,也愣住了,煌萌传媒虽然一直没有打开泥轰的市场,但它怎么说也是华夏的三大传媒集团之一。而华夏又是东方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位本来就十分美丽的董事长,自然被不少人关注着,甚至她的穿衣打扮。都会成为时尚界的风向标。   这可是真正的大人物啊,不过,这个吴笛与聂馨予又是什么关系呢?   虽然没有任何解释,但在接下来的过程中,周默已经发现聂馨予与吴笛的关系绝不简单,她们实在是太有默契了,感觉就像是母女一样……   周默很快就了解到了吴笛要做什么,在他看到吴笛所绘制的cg,并听到那首《one_摸re_time,one_摸re_ce》时,就知道,自己无法拒绝对方的请求,这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是他心目中的偶像,更因为他自己对这件事也产生了兴趣。   更让周默激动的是,那位聂董还承诺,他们可以让煌萌传媒旗下的动画制作部门帮忙,这不就是真正地第一次当了动画监督嘛!   哪怕仅仅是不超过十分钟的动画mv,但怎么说也是亲自制作,而从聂馨予的话中,他也琢磨出了另一层意思,若是他能够将这事做得完美的话,说不定就真的会得到这位聂董的赏识了!   这振兴华夏的动漫产业,好吧其实也算不上振兴,由于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光淀总菊,华夏的动漫产业其实还算发达,可惜电影、电视剧产业更发达,所以它的影响力自然比不上泥轰这个以动漫产业为龙头产业的国家,毕竟整个泥轰对这个产业投入很多,不少从业人员都相当地受尊重。   对周默来说,开拓华夏的动漫产业,用它来征服泥轰,可是他作为一个技术宅的梦想啊!   聂馨予觉得周默可以信任,自然也是因为吴笛的缘故,她为了对吴笛进行深入地了解,当然也喜欢在网络上寻找吴笛的各种信息,然后她就知道了某个视频是周默制作的,可以说周默当年种下的因,收获了这样的果。   在泥轰进行深造,甚至还与两位美女监督勾勾搭搭的周默,其实制作视频的水准比之前提高了不少,这次制作动画mv,新房昭子与新海诚子这两个女孩,肯定也会帮周默的,这就可以想象,它的质量将非常高,更加的治愈人心!   事实上,在新海诚子看到吴笛绘制的cg时,大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欣喜,这里的“知”自然是“知己”的意思,因为她就是喜欢这种唯美精致的风格,哪怕它很烧钱……不过,能制作出完美的动画,烧钱算个什么事儿!   几个人都得到了一部已经印好却尚未发售的《秒速五厘米》,这几位美女虽然都是泥轰人,但华夏语在泥轰的地位,大概就好比前世英语在中国的地位,这可是东方世界最重要的语言,泥轰人当然要学习这门语言,更不用说,华夏的正版消费能力,比泥轰还要强!   虚渊子一边捏着塑料上的气泡,一边面无表情地看着手中的《秒速五厘米》,总觉得看了这本书之后,新世界的大门将会打开,她忽然觉得自己与这个名为吴笛的少女,产生了一种缘分,或许她们在一同制作这部动画mv的时间里,会缓缓拨动历史的齿轮……(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你们都是我的翅膀]   吴笛在确定完全可以制作出让人共鸣的《秒速五厘米》mv后,心中当然放下了一块石头,这件事其实也是她那完美主义的性格发作,总觉得整部秒五缺少了那样一首歌,就失去了精髓一般,配合着那首歌,治愈起读者的效果当然更好,在那单曲循环之中,产生一种“秒五虐我千百遍,我待秒五如初恋”的感觉。   况且,用自己的歌声、绘画、小说,三位一体地去治愈读者们,那种无上的愉悦感,除了吴笛之外,又有多少人能明白呢?其实天净沙的第一信徒夏薇薇,已经同样明白那种愉悦感了……这都是天净沙的功劳啊。   随着新年的临近,整个华夏乃至东方世界,都有了一种喜庆的气氛,在这个时候,夏薇薇邀请吴笛去某个地方,与吴笛一起的,还有她的好友苏暖,显然这是夏薇薇在组乐队呢,她说她已经找到了一个鼓手。   吴笛的脑中不由蹦出了聂茜那酷酷的样子,不会是自家表姐吧?   待到来到那栋湖边的别墅,果然,吴笛发现了聂茜这位总是很帅气的表姐,她那眼角下方的泪痣与耳朵上的钻石耳钉,依然让她别具一格,十分英气,但其实仔细看她的容貌就会发现,若她留长发的话,一定是个非常精致漂亮的女孩。   几人在这湖边别墅的巨大阳台上,这上面放着各种各样的乐器,栏杆被涂上了纯白的颜色,在栏杆的间隔处,还有精美的石雕,这个依湖而建的别墅,显然是聂茜家的产业。   吴笛倒是有些疑惑,自家这位表姐,到底怎么和夏薇薇搭上线的。   “笛子,组乐队怎么能少了我啊,真是的。我其实也非常喜欢音乐。”聂茜穿着华贵的衣衫,坐在架子鼓前,抚摸着自己的耳钉,脸上带着帅气迷人的微笑。   夏薇薇与李香莹也都在这儿,显然她们其实已经知道了聂茜的性别,否则以夏薇薇的性子,又怎么会去陌生男生家里,此时她们两人,差不多已经从秒五的伤痛中回复过来了。   吴笛白了她一眼,然后拉着苏暖来到夏薇薇那儿。对她说道:“你怎么和她走到一起了?”   夏薇薇还以为吴笛不知道聂茜的性别。不过想到聂茜之前的嘱托。她自然也面带微笑着说道:“我们是通过音乐结识的,音乐的魅力,就是这样迷人!”   夏薇薇一边喝着红茶,一边如此说道。   吴笛斜眼看着她。总觉得比起音乐来说,还是红茶的魅力更大。   然后吴笛就发现,苏暖已经很自觉地坐了下来,开始吃点心了……   聂茜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忽然说道:“你们都是我的翅膀!这个乐队,由我来守护!”   吴笛终于忍不住戳穿道:“茜茜,你也不过就是一个女孩罢了,别以为说出些后宫漫主角的口号就可以开后宫了!”   聂茜先是愕然。继而有些气急败坏道:“我们中出了一个叛徒,绝对是那个臭小子!”   就在她气急败坏的时候,吴笛忽然来到她的身后,趁她不注意时,抚上了她的胸口。揉捏了两下,很是失望地说道:“好小。”   “你你你,你做什么啊!”聂茜红着脸将吴笛推开,而一旁的几个女孩,都笑了起来。   “别穿男装了,好碍眼呐,我要你穿女装!”吴笛勾起聂茜的下颚,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道。   聂茜不知为何,有些畏惧吴笛那双纯澈的眼眸,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在对方面前,有种别剥光了的感觉。   被吴笛气势所震慑的她换上了女装,那黑白格子的百褶裙,与她十分相配,虽然是短发,但穿上女装后的聂茜,依然有一种名门千金的气质。   “既然我们要搞乐队,那就一定要把它做得最好,你们怎么看?”吴笛双手抱在胸口,环视这几位女孩,用一种她习惯性的自信语气说道。   夏薇薇早就想搞乐队了,她第一个赞同道:“没错,我们一定要做得最好!”   李香莹有些不自信,因为她这个键盘手很不合格。   倒是苏暖,一边往嘴里塞着点心,一边赞同道:“有笛喵在,我们乐队一定是最好的!”   聂茜这时已经恢复了原样,她淡淡道:“我们的主唱,可是超强新人魔理沙呢!”   “魔理沙?”夏薇薇与李香莹将目光投向了吴笛,难道吴笛真的是在音悦网非常神秘的魔理沙?   吴笛坦然道:“没错,我就是魔理沙。”   看到女孩们将信将疑的眼神,吴笛也不多说,直接来到阳台上的钢琴边,自弹自唱了一首《我的歌声里》——“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伴随钢琴的声音,吴笛那轻灵的歌声终于出现在了在场所有女孩的耳畔,而这首旋律十分动听的歌曲,当然让她们听得十分入迷,当唱到结尾**部分“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时,她们觉得自己完全被感染了!   其中李香莹自然是最敬佩的,事实上,她觉得吴笛坐在钢琴前,一边弹奏一边演唱的样子,实在是太优雅迷人了,她简直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音乐精灵一样。   话又说回来,这首《我的歌声里》也应该是她的原创吧,这个吴笛,实在是太有才了!   李香莹以前毕竟不是与吴笛一个学校的,像夏薇薇在发现吴笛是魔理沙后,就自然而然觉得,这倒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毕竟《隐形的翅膀》当初就是首先出自吴笛,之后夏薇薇就猜测吴笛会不会是魔理沙,现在终于可以确定了。   至于苏暖,这个时候却极为认真地在倾听这首《我的歌声里》,她觉得这首歌就是笛喵专门唱给她听的一样,非常非常的好听!   聂茜轻轻打着节拍,看着吴笛那完美的侧颜,心中暗暗赞叹,这个女孩,不愧是自家那个表弟为之魂牵梦绕的人呐,她其实一直对自己的音乐才华挺自负的,可总觉得与吴笛一比,就没有任何可以自负的地方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乐队的目标(1320月票加更)]   吴笛自弹自唱完一曲后,苏暖当先说道:“笛喵,唱得实在太棒了,钢琴也弹得很好,果然笛喵你就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夏薇薇的脸上也带着敬佩的神色,她有些感叹:“我原本就猜测小笛你是魔理沙,只是一直不敢确认,现在终于可以确认了,对了,这首歌这么好听,怎么没有上传音悦网?”   李香莹并没有说什么,但心中却已经对吴笛佩服得五体投地,她决定好好训练,使自己不会成为这个乐队的短板,其实在这几人之中,她的容貌也是最次的,当然化完妆之后肯定也是女神级别的。   聂茜直接一个滑步过去,执起吴笛的手,轻轻吻在她的手背上,然后抬起头,那双狭长的凤目中闪烁着魅惑的光芒,她柔声道:“笛子,做我的新娘吧。www.wzflse.com”   吴笛一记手刀轻轻地敲在她的额头上:“你现在是个女孩子啊,别闹了。”   “总之我已经被你的歌声征服啦,我宣布,从此以后我就是魔理沙的脑残粉了!”聂茜一边摸着自己的耳钉,一边抒发着自己对吴笛的敬佩之情。   吴笛懒得理她,只是对夏薇薇说道:“那我们这个乐队,走得是什么路线呢,轻音乐?摇滚?还是什么,我对乐队不是很懂啊……”   夏薇薇很痛快地说道:“有你这样的主唱,我们当然什么都可以!不管是轻音乐还是其他,轻音乐我可以原创,至于摇滚,这位聂大小姐更加精通,她可是非常专业的鼓手!”   吴笛听到夏薇薇的话,觉得有些不靠谱,她其实也不太懂什么乐队,但这世上真的有大杂烩的乐队可以做好的吗?她也不去想了,因为她所要做的依然很简单,只要歌唱就行了。   她在乐器上的水平。很业余,只有歌唱实力是最棒的。   “那我们的乐队名字呢?”吴笛再次问道。   夏薇薇皱了皱眉,又向其余几位乐队成员询问了一下,发现连聂茜都没想出一个好名字来。   她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吴笛:“小笛,要不你来取一个吧?”   吴笛拨弄着自己的发丝,很是苦恼的说道:“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取名苦手吗?”她一边说着,脑中莫名其妙蹦出一个词“放学后下午茶”,然后很快就被她自己否定了,若真改成这个名字,她们搞得就不是什么轻音乐队、摇滚乐队。而是卖萌乐队了……   她的眼睛则四处游移。忽然看到了聂茜所穿的黑白格子的裙子。她又随口说道:“要不就取名为‘黑白格子’吧?”   “笛喵好随意!”苏暖还在吃着点心,仿佛她的肚子永远不会被填饱一样,她显然也看出了吴笛看到聂茜的黑白格子裙,就取了个名字。   “好。就‘黑白格子’了!”夏薇薇却一锤定音,她的心中充满了一种自豪感,她其实并不在意乐队的名字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她终于组齐了一支乐队!   “那我们今天就开始训练?”吴笛做事向来干脆利落。   “当然可以!”夏薇薇也迫不及待想要开始自己的乐队之旅了……   斗志满满的黑白格子乐队,终于起航了!   然后……一个下午过去了。   此时吴笛正坐在那儿安静地看书,苏暖在画着萌图,明明聂茜都把真枪、rpg火箭筒都拿出来给苏暖当参照物了,她依旧可以把这些枪炮画得很萌……   聂茜正在优雅地品着红茶。欣赏着吴笛阅读时的迷人模样,当然苏暖画出来的萌图,同样让她十分喜欢,她觉得苏暖非常可爱。   李香莹正在写寒假作业,而夏薇薇也把贝司放到了一旁。倚在栏杆上,欣赏着美丽的风景,在湖的对面,有一片美丽的树林,上面覆盖了一层白雪。   这个时候,夏薇薇忽然转过身,一脸无奈,她见到众人都在做与乐队无关的事情,不由吐槽道:“我们这个‘黑白格子’乐队真的是一支乐队么?为什么一个下午过去了,我们一次排练都没成功?”   吴笛合上书,淡淡道:“没有目标就没有动力,薇薇,你是这个乐队的队长,给大家制定一个目标吧。”   夏薇薇早就有了坚定的目标,她用一种饱满的激情说道:“当然是下学期圣心公学的‘嘉年华’,我们外国语高中的社团总是被他们瞧不起,而且也从来没有什么音乐社团,所以我们‘黑白格子’乐队一定要一鸣惊人!”   “这个不错,我赞同!”聂茜立马同意了,她其实心里还有些小激动,毕竟她可是圣心公学大名鼎鼎的“聂公子”,而她却能够和这么多美丽的女孩子组成乐队,一定会让其他人特别羡慕嫉妒吧?这是属于她“聂公子”的后宫!   “我一定会努力的!”李香莹表达了自己的决心,她一定会苦练技术,不给整个乐队拖后腿!   “我们有笛喵,所以绝对是最棒的!”苏暖更加盲目的自信。   “那么,我有一位很不错的老师,大家真心想要排练好的话,我就请她来监督好了,我的这位老师,可是非常严格的哟。”吴笛想到了顾雅君,其实比起顾雅君来说,那位周东阳好像更熟悉乐队,若能够得到周东阳的指点,那就更好了。   于是,黑白格子乐队终于有了她们的第一个目标,那就是高一下学期,圣心公学嘉年华上的音乐比赛,据聂茜所说,这个音乐比赛,全市的高中生都可以来参加,如果最终能够获得第一名的话,将会获得很丰厚的奖励,比如说暑假免费去外国旅行,这显然就是圣心公学财力的象征了。   这个寒假,黑白格子乐队自然要进行严格地训练,否则根本不可能在音乐比赛中脱颖而出,哪怕拥有吴笛这样的主唱。   其实对吴笛来说,这个黑白格子乐队,又给了她不少创作的素材,或许以后乐队出名了,可以写一本有关黑白格子乐队自传性质的小说,若是乐队本身非常受欢迎的话,她的这部小说自然会热卖,再加上她的文笔,这本关于乐队的自传小说一定会更受欢迎。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投缘的两位作者(1350月票加更)]   周默一口气看完了这部《秒速五厘米》,他整个人的心头都是空落落的,前文中青梅竹马两人甜蜜温馨的画面似乎还在脑中,但结尾那冰冷的现实,却让人感觉莫名的悲伤,即使男女两位主角,都已经找到了各自前进的方向。   漫天的樱花,确实就像雪一样呢……何必打扰。   都会有这样的经验吧。走在路上,下意识地会去寻找某个人,或者总是觉得有路人和那人相似,虽然,明知道ta不会在这里出现,却仍然会望过去,发下呆。然后会笑自己。   周默突然就很想念十年前那些写信的日子和落雪的阴天,突然就很想写信很想在雪地上走。漂上来的场景还有天黑时坐在摇晃的无轨车最后排,是陪他最久的101或者103。茫然看着窗外后退的房和树和人,因为熟悉,所以哪怕只是微弱的轮廓也很安心地知道那是哪里。   后来就不在熟悉的城市了,在这里很少坐公车,有时只是坐一两站都会紧张。不曾搭车去看望遥远的思念,会飞去,再飞来,短得好像从没发生过,没痕迹,然后就被忘掉了。   还是有痕迹的。每每想起来都很绝望,特别是那些美好的部分,说爱情是橙那样的九分酸加一分甜,没有那些酸又怎么能感受到甜。他倒过来了,先尝到那甜,后面都是酸。然而无论再尝多少酸,那甜也不回来了。   周默这个时候,觉得心头有什么想要溢出来一般,他忽然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想要将这部小说制作成完整动画的想法,一个动画mv,远远不够!   此时,他的耳畔还回响着吴笛版的那首《one_more__more_》,她的声音是那样空灵。却又如此深入人心,配合着这首歌,再看这部书,周默的心头,萦绕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明明想要哭,因为想到了一些过去悲伤的事情,但却又哭不出来,因为他感觉现在自己过得很充实,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方向!   周默的灵感完全爆发了。那两位协助他的泥轰美女动画监督。其实也被《秒速五厘米》感染了。然后他们此时正在与一大帮动画制作人才,正在紧锣密鼓地制作这部动画mv,力求将它制作得更加完美。   事实上,有了吴笛所画的那些cg。其实在画面上,基本已经没有任何挑剔的地方了,就连新海诚子这位对画面要求非常高的人,都挑不出任何毛病,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这个动画mv感染力,如何组合这些cg,如何将其中感伤的cg与感伤的歌词搭配在一起……   吴笛本来当然也与他们一同制作这个动画mv的。但发现周默能够做得更好之后,她便安心地将这件事交给了他们,对于动画,她就是个外行。   这个时候,她正在和与她同龄的虚渊子。玩文字游戏,你写一段,我写一段,看看最终的结尾会如何。   虚渊子一点都不爱说话,没事就喜欢按着气泡,她出门都要戴着口罩,她的身体确实非常娇弱,仿佛一阵风就会将她刮倒。   她的中文很好,很喜欢华夏的武侠、仙侠小说,她这时与吴笛交流,全部用笔:“很喜欢你的这部《秒速五厘米》,尤其是结局。”   她在纸上这样写道,在说到结局时,她那略显无神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继续写道:“我原本以为,要写一个温暖人心的故事,不能有坏的结局,但现在才发现,那是错误的,结局越坏,或许才能更加衬托前面的温暖人心。尤其是明明为了爱与正义去战斗,但结局却糟透了。”   吴笛看到她居然因为读《秒速五厘米》而产生了这样的理解,不由感觉有些不妥,她忍不住问道:“你以前写过什么书?”   虚渊子拿了一本自己所写的《宛若青空》递给吴笛,上面都是泥轰语,吴笛毫不介意地拿了过来,一口气读完后,不由赞道:“写得很不错啊,非常非常的温馨,你一定在泥轰很有名吧?”   怎么可能没名气呢?虚渊子在写作上的天分,已经被不少人认可了,她甚至都已经与新房昭子合作过一部同样真治愈系的卖萌番了,她是个真真正正的天才!   虚渊子在纸上写道:“感谢你的阅读,其实我以前一直觉得我的文章中缺少了什么,现在终于明白了。”   两人聊着聊着,索性就开始用笔聊天了,虚渊子完全将华夏文用得出神入化,而吴笛用起泥轰文来,同样就像母语一样,她在语言上的天赋,已经不用怀疑了。   “缺少了什么?”   “一种真正的治愈人心的力量,我太肤浅了,对治愈人心的理解太过流于表面,只有真正地揭开人们心底的脆弱,狠狠地挖掘那些脆弱,打击他们,才算是真正的治愈人心。”   “我怎么觉得我把一个写甜文的天才作家,给带坏了?”   “不,我认为你真正地启发了我,以后一定要来泥轰和我交流啊,我与你交流时,感觉与任何人交流都好,因为他们写下的文字,与你相差太远了。”   “当然可以,相互交流才有进步,其实我倒是认为,你的文字掌控力确实还可以再提高一些。”   于是,两人便开始你写一段故事,我写一段故事,最终看到这部两人合作的故事的周默,简直吓得面如土色……   他在看开头时,还觉得这两位天才美少女作家的文字功底不凡,而且写得非常温暖人心,可到了最后,怎么便当就不要钱的乱发了呢,那么多出彩的角色,竟然被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虐杀了?你们这么叼,你们家长知道么?   最后的结局,居然是全灭?   这种结局,简直比什么《秒速五厘米》凶残多了!   他一边擦着汗,才发现吴笛那美丽脸颊上带着愉悦的笑容,而总是病恹恹的虚渊子,却像是被人注入了活力一样,整个人都显得精神抖擞!   喂喂,你们这两个家伙到底是什么心态啊,写出这样的结局,真的能让你们这样开心?   周默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却把这一篇很耐读的短篇小说四处拿给别人看,仿佛在传教布道……他的脸上带着莫名的坏掉了的微笑。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一棵开花的树(1380月票加更)]   由于制作动画mv中有一位鬼才监督新房昭子,这位美女监督不顾新海诚子的反对,强烈要求在这个动画mv中,加入她本人的风格……   新房昭子是什么风格呢?她喜欢使用阴影与静止画,对比奇特且华丽的色彩,她被人称为天才型的动画导演,但因为比较电波,喜欢不按常理出牌,所以又有“原作粉碎机”的绰号,但经常能将一些被认为不可能动画化的作品,制作成精彩的动画,比如《绝望先生》。   她还喜欢在动画中加入各种一闪而过的字幕,这个字幕的绝妙之处在于,如果你不愿意在电脑上停屏,这些字幕并不影响剧情的发展,但如果选择停屏,你就会对作品产生一种更微妙的理解,因为这些字幕会引领你想到其他方面,起到了弦外之音的作用,而你又为这种感觉吸引,欲罢不能,于是一个24分钟的作品经常需要进近40分钟才能理解透彻,这是不少新房昭子的粉丝最愉悦的地方。   当然,她制作过里番的经历,也让不少粉丝感觉很亲切……   她在读了《秒速五厘米》后,然后便觉得,其实在这个动画mv中加字幕很适合,因为这个动画mv,里面的人物,其实是不动的,有些像是在放幻灯片,那在其中夹杂一些更加切题的字幕,其实更能够表达这部作品的主题。   然而已经完全成了这部《秒速五厘米》忠实拥趸的新海诚子却觉得,新房昭子的那一套,完全就破坏了观众们的代入感,若是停下来看字幕了,这非常具有感染力的《one_more__more_》也停了下来,本来观众酝酿的感情,就会被打断,而唯美的cg中,插入一些字幕。根本就是画蛇添足。   最终两人的争执被提交到了周默面前,这个争执,让周默本人也十分头疼,他知道,这次两位美女的争执,并不是出于私心,而是确确实实都有他们各自的道理。   其实新房昭子与新海诚子确实都是动画界难得的优秀人才,两人各有各的长处,如何将两人的优点结合起来,是周默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   不得已之下。他只能去请教最近与虚渊子混得很熟的吴笛。吴笛听到这个问题。只是略一思索,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道:“我对制作动画什么的,当然不是很懂,不过听了你的问题之后。我觉得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容易的吧,将字幕嵌进唯美的cg中,可行吗?”   周默听到吴笛的话后,豁然开朗,道:“确实可以这样!我觉得还可以在cg中,加入契合这部《秒速五厘米》的诗歌,要不这就交给你和虚渊子怎么样?”   他在知道吴笛是天净沙之后,自然对吴笛的才华没有任何疑问。天净沙本身所展现出来的诗词功底,简直让他无话可说,而虚渊子这个天才美少女,他也十分了解,在文学上。她也有自己突出的才能。   “没问题。”吴笛如此说道,而虚渊子则举起了她用来“说话”的纸,上面同样写着“大丈夫,萌大奶”。   两人几乎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作出了三首现代诗,其中虚渊子写了第一部分,而吴笛则写了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其中第三部分是她的原创,而第二部分,则是那首《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这首《一棵开花的树》的所镶嵌的cg,正是那一张女二号苦苦暗恋男主未果,望着天上远去的飞机,最终泪流满面的cg,配合着这首相当契合的情诗,显然可以给人的内心,带来一种莫名的感伤。   其实《秒速五厘米》的第二部分,虽然没有第一部分受读者欢迎,可不少有过暗恋经历的读者都表示,这一部分的的确确写到了他们的心坎里,那种暗恋着对方,却又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的感觉,实在是太让人无奈了。   那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怕是都要被用烂了,所以有人表示,这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我暗恋着你,而你也喜欢我,并且最终走到了一起。   周默在看到这首《一棵开花的树》时,不由赞道:“这首用象征的手法写暗恋的诗很不错啊,若是我们制作的这个动画mv火起来的话,肯定有人会把这首诗抄下来当情诗送给别人的。”   有了更多素材的周默,立马与不少制作人员,开始更加投入地制作起来,力求将这个动画mv制作得精益求精。   这个时候,吴笛还遇到了一件事,那就是那位非常有钱的白富美新海诚子,想要完整地将这部《秒速五厘米》拍成动画,而且她还想改编成泥轰版的。   吴笛经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倒是发现新海诚子的风格确实挺适合《秒速五厘米》,于是她当然同意了这件事,至于版权费用,吴笛也只会意思一下,这倒是让新海诚子对吴笛的好感更增,这也为两人日后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吴笛与新海诚子这两人,都不是什么缺钱的人,她们更在意的,便是创作出更加出色的作品,然后向世人传达一些她们的思想。   因为不缺钱,所以她们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吴笛现在能够让她感到愉悦的事情,自然就是用自己的作品,去治愈更多的人,她要让这个世界,真正充满爱!   在不少人的努力之下,这部关于《秒速五厘米》的动画mv,终于完美地制作出来了,大概在吴笛开学的时候,它被上传到了网上,在短短的时间内,它的人气简直惊人,以一种极快的速度,爬上了各大视频网站的榜首位置!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上学期的往事(为萌主【电子红包】加更)]   吴茂峰这位爱好音乐与文学的眼镜男,当时在读了《秒速五厘米》的结局之后,虽然心情也非常抑郁,但他的反应自然没有那些深深代入文中的读者们大,他对自己的情绪控制,还是非常满意的。   作为一个自干五,要在网上与别人辩论,肯定要保持理智,要拿出真正的干货来说服人家,否则被人认为是抒情党,就没有任何说服力了,一般来说,抒情党都是不讲什么数据,只讲良心的。   《秒速五厘米》的结局也不过就是男主与女主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已,他在后来看到更多的人挖掘出这部书的积极内涵时,即女主获得了真正的幸福,而男主也释然了,重拾生活之后,他这个比较普通的读者,当然也就放下了自己的纠结。   而且,吴茂峰长这么大,也没有什么喜欢过的人,他脑中只是闪过了吴笛的倩影,不由想起了上学期的某次经历。   吴笛有一次与苏暖一起在学校食堂吃晚饭,这可是很难得的事情,引起引起了不少男生的注意,因为男生吃饭时比较喧闹,喜欢聊天、看美女。   很显然,吴笛正是他们欣赏的目标,能够一边吃饭,一边看到美女,实在是太棒了。   吴茂峰在那个时候,就在偷偷观察吴笛,他所在的座位,恰巧可以看到对方的正脸,不过对方撑着自己的下颚,目光一直放在大吃大喝的苏暖身上,对方脸上的神情有些微妙,仿佛是在估计苏暖的食量……   当时吴笛的《舌尖上的名著》正风靡整个校园,包括她之前的散文。   而早就说过,吴茂峰是个喜好传统文学的人,不过他自己的确不擅长写作。因此,当他偶然间看到校报上吴笛所写的文章后,顿时就觉得,这个吴笛不愧是一位大才女。写出来的散文,在有多年阅读经验的他看来,完全就不比那些名家差,刊登在校报上,未免太可惜了。   就这样,吴茂峰自然记住了吴笛这个名字,他很欣赏这样的才女,然而要说鼓起勇气去追人家,他自己都觉得不现实,总感觉这世上有那么多美丽的女孩出现。都只会是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的玩物。   “在看什么呢?”同班同学范宇杰问道。   他与吴茂峰两人都是高一(5)班的。若说吴茂峰还是个比较有追求喜欢传统文学的眼镜男的话。那这个范宇杰,就是非常普通的一个学生,他们或许容貌身材都不一样,可他们的人生轨迹却很雷同——   出身普通。www.zuowenw.com至少衣食无忧,然后成长为一个普通的少年,学生时代过得毫无波澜,中学时有过暗恋经历,也在大学谈过恋爱,最终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找到了一个姿色中上的妻子,生儿育女,就这样平凡地过这一辈子。生活之中倒是有那么些小小的惊喜,可纵观他们的人生轨迹,其实大同小异。   吴茂峰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他低声道:“看吴笛啊,晚饭吃饭的人不多。难得没有人挡着,当然要好好地欣赏一下。”   “哦?”范宇杰一听有美女看,本来与吴茂峰相对而坐的他,赶紧将位置移到他那边,然后自然看到了吴笛的正脸,他不由露出一副色色的样子:“真是漂亮啊,怎么,阿峰你要追啊?”   “追个屁,看看就好,没必要多想了。”吴茂峰的语气有些萧索。   范宇杰也没在意对方语气,事实上,他比较喜欢那位广播员章冬雪,但现在正好有吴笛可以欣赏,他自然也就笑纳了。   “嗯?好像她们起身要走了,我们赶紧也去倒饭,这样正好正大光明地近距离欣赏美女!”范宇杰说着,就端起还没有吃完的饭菜,要去倒掉,说不定还能得到美女正面注视的目光呢。   吴茂峰原本是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的,可不知为何,他的身体好像自己动了起来,不顾没吃饱,也直接起身,向倒饭菜收饭碗的地方走去,他的心跳微微加速。   然而让吴茂峰与范宇杰非常无语的是,好多男生似乎都在等着这一刻呢……   迟钝的吴笛与傻傻的苏暖,根本就没发现这样的异常,大概她们只会纳闷,怎么这个时候倒饭的人就多了起来呢?真奇怪啊……   在吴笛与苏暖走向宿舍的时候,吴茂峰与范宇杰两人,就猥琐地跟在她们身后,只听范宇杰小声道:“阿峰,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吴笛走起路来的姿态,也特别优美啊,总感觉非常淑女!”   吴茂峰的目光从少女的臀部一闪而逝,他终究不像范宇杰那么猥琐,他只是敷衍道:“嗯,确实呢,不过这个吴笛好像走读生吧,怎么去女生宿舍了?”   “她旁边那个闺蜜喊去的呗,女孩子之间,可真是亲密啊,走路都手挽着手,为什么男人间就不可以呢?”范宇杰有些纳闷道。   “我靠,你想和男人挽手?你这个死基佬给我滚远一点。”吴茂峰笑骂道。   “鬼才要和男人挽手呢,我就是在说男女的不平等之处!”范宇杰正色道。   两人正跟踪着,反正他们也要回宿舍,有一段路线是与吴笛和苏暖两人相同的……   范宇杰忽然下意识抬起头,因为他想到了,如果他这个时候在宿舍的话,一定会与几个牲口在阳台上一边聊篮球吃零食一边搜寻那些正好吃完饭回宿舍的女生,如果有美女的话,自然会呼唤正在宿舍的所有牲口出来观看。   这就是青春啊……   于是他发现了壮观的一幕,只见一栋宿舍楼的男生,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出现在了阳台上,他忍不住感叹道:“卧槽!我们学校的牲口们太饥渴了吧,上次是章冬雪,这次是吴笛,你看,这群牲口全都出现在阳台上了!”   当时的吴茂峰也抬起头观看,他只能感叹美女的杀伤力就是巨大,吴笛不愧是和章冬雪一个级别的美女,她们就是回宿舍,都会引起男生的瞩目。   就在这个时候,让不少学生都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了,也不知是哪个宿舍的闷骚男,忽然大喊了一句:“吴笛女神,我爱你!”   就这样一件事,让吴茂峰彻底记住了吴笛。   他这个时候正在浏览一个经常上的视频网站,忽然看到了人气排行第一的《秒速五厘米》动画mv,他手一贱,忍不住点了开来…… [正文 六更~~~~]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咬着牙也要完成加更承诺,用更新证明我的节操!!!   现在我只想求推荐票了(哭)。。。。。。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效果惊人]   其实这个时候的吴茂峰早就从看完《秒速五厘米》小说版之后的郁闷中走了出来,可看到与秒五相关的视频时,他却又忍不住点了进去。   他觉得自己内心很强大,根本不会害怕被致郁。   吴茂峰首先便看到一张极为唯美的cg,两个少男少女,一起站在铁道旁,漫天的樱花缓缓飘落,这显然便是男女主那美好的青梅竹马时光,让人看了就觉得非常温暖。   然而他看到这张cg时,顿时便感觉心里微微一疼,因为他忽然想起了天净沙所写的《秒速五厘米》的第一部分,同样也是这样的温馨美满,让人沉醉。   可结局……   吴茂峰暗暗为自己打气,反正他都知道结局了,还有什么好在意的?   然后,那极为悦耳空灵的歌声响了起来,听到这个声音,他不由暗暗惊讶,这不是魔理沙的声音么?   果然,他看到了作曲者与歌唱者为魔理沙,而作词者则是天净沙,有天净沙为这首歌作词,整首歌的层次都上升了一个境界。   伴随着这首《one_摸re_time,one_摸re_ce》,吴茂峰整个人慢慢沉浸到了这个视频中去,随着一张张唯美的cg在歌曲最合适的部分出现,他的心底渐渐被一种莫名的情绪所感染。   他只觉得自己又进入了天净沙所构造的那个治愈的世界,他完全被魔理沙那仿佛充满魔力般的声音给控制了!   沉浸在这优美的歌声中,看着同样唯美至极的cg,他都没有发现那一闪而逝的诗歌,他的目光渐渐无神,只是忽然想起了书中的文字。而这些文字,则渐渐与cg重合……   当歌声到达**部分时,他只觉得眼前渐渐变得模糊,视频中的cg,便是男女主在那巨大的樱树之下,雪地之中拥吻的画面。那是整部《秒速五厘米》最为甜蜜动人的地方!   不少人在看到这样一个情节时,都以为结局会很完美,可是天净沙却用最无情冰冷的文字,击碎了这一切!   浪淘沙的唯美cg加魔理沙的空灵声音,将天净沙那最为刺痛人心的文字送入了吴茂峰的心中,这个视频,就是在“帮助”所有的读者,回味这本书而已。   大部分cg其实都是男女主极为温馨的画面,第二部分女二号的cg没有几张。那一闪而逝的诗歌,其实完全就能够表现出女二号暗恋无果的心境,而这些cg越甜蜜,当最后那几张“擦肩而过”“男主与女主被列车隔开”“列车离去,已空无一人”“男主嘴角带着释然的微笑离开”时,吴茂峰心中的绞痛,简直无法言喻!   哪怕他的忍耐力再强,但看完整个视频后。眼睛也完全模糊了,视频的最后。还有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发售的日期,很显然,这个视频就是为《秒速五厘米》的小说宣传的。   但是,那唯美的cg已经与这首《one_摸re_time,one_摸re_ce》真正地融合起来了,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而《秒速五厘米》也因为这个视频。其治愈功力,再次上升了一个层次!   吴茂峰一抹脸,嘴里骂道:“别以为我会去买什么单行本啊!”一边说着,却一边熟练地点开预订这本书的网址……   同样正在看视频的夏薇薇、李香莹这样承受能力较差的女孩,在看完这个视频后。已经哭得稀里哗啦的!   哪怕夏薇薇已经懂得了治愈人心的愉悦之处,但是,这个动画mv实在是太触动人心了,完全就又一次将读者们刚刚好了的伤疤揭开,然后撒上了盐!   至于那些原本看完结局后,并没有太大的反应,承受力较强的那种,在看完这个动画mv后,也不争气地落下了眼泪!   这个动画mv很快就发到弹幕网站,它的chayexs..chayexs.收藏很快就破了一万,这个速度实在是太惊人了!   本来这个mv一开始,弹幕网站中的绅士们都是抱着一种吐槽的心态来的,开始刷的弹幕都是“看到秒五就滚进来了”“没看过秒五,就喜欢魔理沙的声音”……   当然,还有一些早就被秒五治愈过一遍的读者,看到第一张让人感觉温暖的cg,就发了个“瞬间泪目”“真治愈系”之类的弹幕。   而随着时间的进行,不少人都纷纷表示,这首歌与这些cg实在是太般配了,更不用说整个动画mv,就是对整本书的高度概括,完完全全就是再一次勾起读者们痛苦的回忆!   就连那些并没有读过秒五的观众,在看到这个动画,听到这首旋律优美动人的歌曲,都有一种被治愈的感觉,有不少好奇的观众,都对《秒速五厘米》这本书产生了浓浓的兴趣!   由于小说的结尾也留有一个悬念,即那辆列车走后,女主到底还在不在那儿呢?男主可是在那里等了一会,就为了这样一个结果。   这个动画mv,揭示了这个悬念,列车过后,对面已经空无一人,唯有那漫天的樱花,依旧向雪一样落着,这张唯美的cg,让人莫名地忧伤,即使之后男主转身后嘴角勾起一丝释然的笑容,可却依然无法让这些读者们释然。   视频放到这里的时候,一群人直接刷了好多“炸火车”,显然就是在发泄他们的怨念而已。   最后的部分,则又出现了好多那一句话——秒五虐我千百遍,我待秒五如初恋。   有更多的人表示,这首魔理沙的新歌《one_摸re_time,one_摸re_ce》实在是太触动人心了,让人听了之后,整个人就想哭!毫无理由地就是想哭!   不过说实话,虽然吴笛那空灵的歌声,唱出了这首歌的另一种感觉,但她那个世界,原来那个沧桑的男声,更能触动人心,毕竟这部书的主角,也是个男人,若由男人来唱的话,自然也会更加让观众们具有代入感。   无论如何,这个动画mv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在各大视频网站那火爆的人气,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有无数观众都喜欢直接将这个视频循环观看,一遍遍听着魔理沙那触动灵魂的声音,然后泪流满面,接着便兴冲冲地去买了整本的《秒速五厘米》,简直就是一边受虐一边掏钱……(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凋零的心]   在这个动画mv的下方,各种各样的发自肺腑的评论又出现了,这次因为有了让人更触动的唯美cg与音乐,自然就让当时看书之后没什么感触的人,一下子就被治愈了……就像是吴茂峰这种的。   “这些cg实在是太唯美了,看画风就知道是浪淘沙的杰作,每一张都可以截图当桌面!”这是被唯美的画风给打动的。   “大家快去音悦网下载魔理沙最新的专辑吧,里面除了有《one_摸re_time,one_摸re_ce》这首最好听的以外,还有《最熟悉的陌生人》、《我的歌声里》等同样非常不错的歌曲!魔理沙的唱功真是越来越好了!”这是被魔理沙的声音所触动的。   “胁迫的心情,民宅的灯火,体味无尽的失望。我以为某段时间确实这样际遇过,一个城市又怎样,遇到又如何,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欢喜哀乐。有时我会在心里发一些没写收件人名字的短信,然后又在心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删掉,何必打扰呢,拥有过就已经很好。”这是真正的文艺小清新被天净沙的文章治愈了一遍之后,又再一次被这个mv治愈了一遍……   而有些认真看这个mv,或者反复看mv的人,终于在那些唯美的cg中,找出了那些与现代诗相结合的唯美图片,第一首《樱花之颂》,作者是虚渊子,第二首《一棵开花的树》,第三首《时空列车》,作者都是天净沙。   虚渊子在泥轰人气颇高,但在华夏却没有什么知名度,毕竟她还从来没有获得过什么文学奖,只是出过几本温暖人心的书而已,这些书温暖归温暖,却是让人看过就忘了的,哪会像这部《秒速五厘米》一样,前期越让人觉得温暖,结局就越让人想要撕书骂娘!   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秒速五厘米》才真正的深入人心,如今有了这样一个动画mv,它起到的作用,简直就是画龙点睛!   因此,虚渊子在看了《秒速五厘米》之后,才会顿悟,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温暖人心”!   而天净沙现在在青春文学圈子的地位,已经逼近了姚琼,而秒五这一部书,更是有望获得许多新人文学奖,所以她的两首现代诗,自然让人直接注意到了。   谁都知道,天净沙的诗词功力不俗,尤其是在古典诗词上,所以她写出来的架空古代的小说,都充满了一种古典的韵味,而由于她的文笔非常精美华丽,所以有人断定,天净沙的现代诗应该也很不错,她曾在一些青春校园小说中,原创过一些歌词,那其实完全可以当作现代诗。   《一棵开花的树》与《时空列车》,许多读者都更喜欢后一首,原因也比较简单,因为《一棵开花的树》是从女二号的角度来写的,而《时空列车》,则相当于文章的另一种高度的概括与浓缩,让人读完之后,想要去炸火车,或者说将时间与空间这两样让人极为无奈的事物抹杀掉!   夏薇薇就将《时空列车》这首现代诗直接摘录了下来,然后一边听着那首《one_摸re_time,one_摸re_ce》,一边看着这首文字非常精美的现代诗,只觉得感慨万千,写下了这样一段长评:   青春的惆怅与寂寞,清风里甜暖的依偎,这就是我们的韶华。   高度锐化的画面,绚丽的色彩,明媚的刺伤我的眼睛。就是那样的相知,换不来相守,更加避免不了,如平行线般无法交汇的人生。   现实……有多残酷?就是这样紧紧依偎的心灵,也不能拉近现实中的一厘米的距离。就是这样的远距离相守,终而不能免于相忘于江湖。再多的找寻和等待也不能消弭的,是那一段其实并不远的距离。   漫漫樱花雪,遥遥思君曰。   要怎样才能没有遗憾……君不见,多年相知不自知,待到相忘悔亦迟。   要怎样才能……   让我不再犹豫,明明白白地懂得自己,懂得你,懂得我们之间千丝万缕的,是愿意在风雪中漫长等待紧紧依偎,是我们从没想过用的这个字——爱……   莫,莫,莫。   空悲切。   少时的记忆,再刻骨铭心也会曰渐淡忘。少时小心翼翼安放在心中的那个人,再多的呵护求全终会渐行渐远。   只是因为,这不是小说。   one摸ree摸retime……再给我一次机会,再让我经历一次……   可是,再多的祷告也无济于事,豆蔻年华已竟,碌碌人生当前,再也,回不去了。   当写下这样一段发自内心的感慨之后,夏薇薇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之前明明觉得自己已经从《秒速五厘米》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但此时再不断地将这首歌单曲循环,看着这首现代诗时,她发现,自己怕是永远也无法忘记这部小说了。   她一边咬牙切齿地骂着天净沙,一边却买了一本极为贵重的精装珍藏版的《秒速五厘米》,里面包含着这部书的画册,还有天净沙的签名与手写的后记……   虽说《时光列车》在那些真正读过《秒速五厘米》的人眼中,要比《一棵开花的树》更加出彩,但在没读过《秒速五厘米》的人眼里,这首写暗恋的诗,无疑写到了他们心坎里!   有多少暗恋的人,向佛乞求,愿意化作一棵树,长在对方必经之路上,为了对方,让自己满树花开,那每一朵花,都包含着自己最纯粹的爱意,希望对方在经过这样一棵开花的树时,能够感受到这样的热情,能够细细品味我对你的思恋之情……   然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满树的花,自然再也没有必要开放了,它全部凋零,“那不是花瓣,而是我凋零的心”,这样的情况,确实就像是文中那位暗恋无果的女二号一样,只能看着男主坐上飞往异地的飞机,泪流满面。   这首《一棵开花的树》,实在是太符合某些暗恋的人的心境了,有人甚至直接将这首诗摘抄下来,写成情书,然后递给心目中的ta。   〖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 把女儿带回家(1410月票加更)]   这便是即将开学时《秒速五厘米》的动画mv所造成的火爆反应,它的出现,显然会极大地拉动天净沙单行本《秒速五厘米》的销量,完全就是让天净沙名利双收!   读者们就算再咬牙切齿地恨天净沙,却不得不承认,这部《秒速五厘米》是一部能够真正打动人心的作品!   不过现在,时间还在华夏新年之前,动画mv也在制作之中。   吴笛与聂馨予的关系越来越好,终于,聂馨予想将她带到了自己家里,希望她能够与自家迪儿以及丈夫吴定邦提前熟悉一下……   聂馨予要收吴笛做干女儿这件事,可不是流于表面的,她希望自己的家庭,可以真正接纳吴笛,甚至希望吴笛能够住到她家中来,当然也不需要每天都住在她家。总之,她希望吴笛这个干女儿,就像是她真正的女儿一样。   她犹记得当年孤独的吴迪,一直想要个兄弟姐妹的愿望,毕竟这个世界的华夏是鼓励生育的,奈何她却没能实现自家迪儿的愿望,现在,她就要成功了……   对于王静姝,她想收这个干妹妹,就有些形式主义了,因为知道王静姝与吴笛之间的关系很亲密,她非常害怕吴笛因为王静姝的缘故而拒绝这件事,于是她自然便想着与王静姝提前打好了招呼,反正王静姝也让她挺有好感。   聂馨予也不知道为什么,越与吴笛相处,就越觉得投缘,甚至产生了一种“她本来就是我的女儿,却投错胎了”这样诡异的想法。   聂馨予将这样的想法告诉了吴定邦,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其实非常特殊,自从有了吴迪这个唯一的儿子之后,他们就谁也不会去在意谁的私生活了,但在双方的家长面前,却又能装作十分恩爱的样子。   两人坐在窗户前,吴定邦点了一支烟,自己吸一口,然后递给聂馨予,神情和蔼:“集团遇到什么问题了吗?”   聂馨予接过了烟,也吸了一口,即使心中对吴定邦没有任何爱意,但她却不可否认这个男人的魅力,尤其是他在官场之上纵横捭阖的能力,还有他深藏在那无害面孔下的野心。   华夏最尊贵的还是那一张真正的宝座,若他可以登顶的话,自己便是放弃整个集团又如何?   第一夫人这个身份,她也很想享受一下。   “当然不是,集团的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我想说的,是一件私事。www.zineworm.com”聂馨予这样说道。   “我不会在意你的私事,只要它不会对我们的目标产生影响。”吴定邦又吸了一口烟,然后递了过去。   “我想收一个干女儿,她就是妈(何秀)的那个关门弟子,我感觉自己与她非常投缘,而且正如妈说的那样,我如果能够完全得到她的话,对整个集团的发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聂馨予如此说道。   吴定邦的记忆力很好,他很快就想起了当曰有过一面之缘的“吴笛”,好像她还是这个市的中考状元。   紧接着,聂馨予将吴笛的一系列光辉事迹,包括在写作、绘画、歌唱上的一系列成就告诉了吴定邦。   饶是吴定邦养气功夫很不错,但在听到吴笛的这些成就时,也忍不住暗暗吃惊,他根本就没想到,原本以为不过就是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女孩,居然有这样让人难以企及的才华!   他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淡淡道:“你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我会配合的。”   聂馨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主动环住吴定邦的脖颈,吻了上去……   既然吴定邦都同意了,那聂馨予便觉得,吴笛成为她的女儿,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或者说,只需要吴笛本人同意,她就可以立马去办理手续,让吴笛在法律上,成为她的女儿。   如今王静姝虽然是吴笛名义的监护人,可却没有法律依据。   “去阿姨家吗?”吴笛有些惊讶道,她最近与聂馨予的关系实在是太亲了,虽说嘴上喊着“阿姨”,但心里完全就是在喊对方“妈妈”,她甚至觉得,自己在对母亲的亲情上,弥补了当年的遗憾。   因为以前在她上高中时,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嘛,而且还暗恋无果,导致心中时常压抑,与父母的关系一度闹得很僵,总是说一些非常伤害他们感情的话。   可现在,她却很听聂馨予的话,甚至为母亲做饭菜,每当看到母亲吃饭时开怀的样子,吴笛就会觉得非常满足!她很喜欢这种为长辈尽孝的感觉。   吴笛显然将以前对父母的不孝而产生的愧疚,用这样一种方式表现出来,她也不去多想这个世界的父母与那个世界到底有何不同了,她只知道,自己在孝敬聂馨予时,心中感到异常的幸福,她是个很看重亲情的人。   吴笛这种发自内心的孝顺,正是聂馨予觉得她愈发投缘的原因,若不是缘分,这样的贴心的女孩又去**?   她家的迪儿虽然最近也比较上进了,可惜儿子终究没有女儿来得贴心,他好像也有了自己的追求,自己这个母亲,越来越不被他放在心上了。   既然这样,也就不能怪她挑选一个最符合她心意的女儿了,反正对方还是婆婆的关门弟子,本来就有一层亲近的关系……   “对,我总是在你家白吃白喝,这次你到我家去做客怎么样?”聂馨予紧紧握着吴笛的手,脸上带着十分和蔼的笑容。   “好吧,不过午饭的制作也交给我好了,我希望吧……叔叔也能喜欢我做的饭菜。”吴笛这样说道,至于吴迪,反正他和自己的口味一样,自己做菜时,当然也会做自己爱吃的,就便宜这小子啦。   “一定会的。”聂馨予宠溺地抚摸着吴笛的脑袋,漂亮柔顺的黑发,给她的手掌带来的感觉,就像是绫罗绸缎那样舒适。   待到吴笛被聂馨予带到家里时,吴定邦倒因为工作的缘故不在家,而吴迪见到自己憧憬的女孩被母亲牵在手里,他不由心中像小鹿一样乱窜,这是什么情况?自己的母亲帮自己主动出击了吗?   老妈啊,你实在是太棒了,我爱你!吴迪在心中赞美着自己的母亲。   〖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 甜蜜的误会(1440月票加更)]   虽然吴迪心里很是惊喜,但他却没有将这种惊喜表现出来,只是向聂馨予询问道:“妈,你怎么把她带回来了?”   大概是少许有些害羞,吴迪装作与女孩关系很一般的样子,实际上两人在网络上虽然确实聊得很熟,但在现实世界中,两人的交集并不算多,所以学校里虽然流传着两人的绯闻,但过了一段时间,就会沉寂下来。   毕竟怎么看吴笛都是一直保持那种专注于学习的优等生,而吴迪也不会像某些男生一样,总是喜欢跑到已经确定了关系的女生班级里去。   聂馨予听到吴迪这冷淡的话,本来和蔼的脸色不由一沉,淡淡道:“怎么说话呢,吴笛怎么说也是你以前的同学吧,你难道不欢迎?”   吴笛也扫了他一眼,心中倒没有什么芥蒂,她向来就没将这小子当回事,原本在她的眼里,吴迪算是一个小屁孩吧,现在么,也就跟弟弟差不多,她不愿意看到他以后会有什么遗憾,自然会在一些事情上,指点他不走弯路。   吴笛始终是以一种长者的姿态,来面对吴迪的,对于他目前的表现,她很满意。今天吴笛上门,还准备了他与父亲的礼物,她认为这是该有的礼貌。   吴笛准备的礼物并不算贵重,但却包含了她的心意——那是她自己织的围巾与手套。   吴迪听到母亲的话,不由纳闷,什么时候自己的母亲与大神的关系这么好了,怎么比起自己这个亲儿子来说,反而更维护对方啊?   “当然不会不欢迎了。非常欢迎你,吴笛同学!”吴迪这样说着,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欢迎“自己”的感觉,一定是名字读音相同的缘故。   今曰吴笛的打扮,依然显得素雅清纯,很合吴迪的审美,他觉得对方围着的那条红围巾非常漂亮,当然,穿着黑色棉裤袜的美腿,同样很吸引他的眼球就是了。   不过对方脸上的神情比较严肃,或许应该用“拘谨”来形容?没想到大神也会有这样拘谨的样子……   吴笛毕竟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家,当然会觉得比较拘谨,不过当她来到厨房,认真专注地做起饭菜时,便已经将什么拘束都抛开了。   而在知道吴定邦并不在家后,她整个人当然也更加放得开了,毕竟她总觉得这个世界的父亲,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势,让她感觉很陌生,倒是母亲给她的感觉,与前世没什么两样。   吴迪被聂馨予赶来给少女打下手,实际上,他自己也很愿意做这件事,否则家中又不是没有佣人。   吴迪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他记得母亲之前好像说要给他介绍一个女孩,他当时直接拒绝了……   那时候母亲说她很可爱,但是有些小姓子。   这样一想,他便发现,有时候吴笛也会耍一些小姓子,比如他哪里做得不好,没有让她满意,她其实也不责骂他,而是不理他,和他怄气,而他立马就改正自己的坏习惯……莫非,这个女孩,就是吴笛?   我真傻真的!明明就是的吧!   吴迪在心中暗骂自己,若早知道母亲有意撮合他与吴笛的话,那他还拒绝个蛋啊,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了!   吴迪对老妈聂馨予的亲和力毫不怀疑,他觉得老妈的交际能力非常强,看她现在与吴笛的亲密关系,简直就跟母女一样!   话又说回来,如果吴笛真的成了他的嗯哼……她不就该喊他母亲“妈”了嘛,自始至终,吴迪都没想过,他母亲会直接想要吴笛真正当她的女儿,然后吴笛就成了他的……干妹妹了。   法律上绝对禁止兄妹在一起的,所以有人诅咒有情人时,都会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   陷入某种误会状态的吴迪,脸上出现了一种柔和的笑容,只是站在那儿,呆呆地看着少女忙碌的身影,他的脑中似乎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穿着围裙头发已经盘起来的吴笛,浑身散发着一种贤淑的气质,或许应该说是“人妻”气质?   她接过他脱下来的衣服,为他换好鞋子,正是冬天,她双手捂住他的手,为他呼气,然后很温柔地对他说道:“小狗狗,工作辛苦了,你是要先吃饭,还是先洗澡,或者……先吃我?”   说完这话的吴笛,脸上浮现出一丝极为诱人的红晕,而他则满心幸福地将她拥入怀中,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这个他,当然就是吴迪啦……   忽然,他感觉脑袋一痛,才发现自己被平底锅轻轻地砸了一下,吴笛抬头看着这个刚刚在傻笑的人,鼓起嘴,眼神蔑视地看着他,有些不耐烦道:“你不愿意帮忙的话,别站在这里碍眼了,用那种恶心的目光看着我,真是一只无可救药的色犬呢!”   吴迪见到对方柳眉横竖的样子,不知道为何,感觉特别的亲切,他发现自己真的没救了,因为对方用那种理姓的温柔对待他时,反而觉得很疏远,但用这种态度对待他时,却觉得异常亲近。   “我当然愿意帮忙,只不过……你真会做菜?不会是黑暗料理吧?”吴迪的目光中带着怀疑。   现在还有女孩愿意去学做饭?不会是为了讨好我家老妈,增加自己的分数,才故意逞强吧?   虽然吴笛在网上与他聊天时,一直说她会做饭做菜,但吴迪感觉挺不可思议的,毕竟她怎么看都像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王,又怎么会做一般女人做的事情,总觉得她要做的,应该都是真正的大事!   而且吴笛确实挺能逞强的,他可忘不了这个女孩为了赢得一场考试,连命都不要的情形……   “你有本事等会别吃我做的饭菜!我才不愿意为你做饭呢,哼!”吴笛冷哼一声,居然被这个臭小子看不起?   她这个长辈的颜面何在,她一定要将饭菜做得更加完美!   吴迪虽然比较怀疑吴笛能不能做出美味的饭菜,但他对吴笛这种想要在自家老妈面前增加印象分的举动感觉非常满意,所以他就像一个忠实的狗腿子,帮吴笛打下手,在这样的过程中,他同样觉得非常满足。   〖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像笨蛋一样(1470月票加更)]   在这做饭过程中,吴笛展现了她极为娴熟的厨艺,她虽然还没有掌握好大餐的做法,但要说是做家常菜,她的技艺绝对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正在旁边打下手的吴迪,渐渐地改变了自己原来的看法,他对厨艺什么的当然一窍不通,但看到吴笛的刀工那样出色,简直就像是广告中某些厨艺学校中的画面一般,他就知道,大神就是大神,没有她不会的!   一想到吴笛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孩,还有一手这么好的厨艺,如果真的可以有她陪伴自己一生的话,那他的人生,便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   当然,吴迪想要让她陪自己一辈子,当然是以一个妻子的身份。   而他这个时候,才猛然想起,在校报上发表《舌尖上的名著》的人,不就是大神吴笛嘛,其实从那篇文章中,就已经可以看出吴笛的厨艺了,他怎么差点忘记了这件事,平白惹她不开心嘛……   聂馨予坐在沙发上,看着厨房里两个孩子忙碌的身影,只觉得一片温馨,她以前就一直希望看到自己的一对儿女如此和谐的样子,这就是真正的兄妹之情啊,一起做饭给父母吃什么的。   有这样一对孝顺的儿女,应该是所有父母最幸福的期盼吧?   很快,香喷喷的饭菜就被人端了上来,而吴迪与吴笛这对聂馨予眼中的完美兄妹,也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定。   吴迪看着桌子上那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用一种小狗般的眼神看着吴笛,显然是为之前自己的鲁莽言行道歉,他现在超想吃吴笛大神做的菜!   吴笛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她很温柔地帮聂馨予夹了喜欢吃的菜,然后更加温柔地帮吴迪夹了他讨厌吃的菜!   哦,大神亲自为我夹菜,这是何等的荣幸啊……吴迪如此想着,但看到这全是他不喜欢吃的菜时,他顿时无语了。   这个魔鬼!   吴迪刚刚想要拒绝对方的“热情”,却被母亲给瞪了一眼,然后他只能很苦逼地吃下自己讨厌吃的菜……   他在不断地麻醉自己,就算是难吃的菜,经过吴笛的厨艺,也一定是完美的……他发现自己的麻醉毫无作用,有些菜做得再好吃,他也不喜欢!   还好吴笛并没有对他赶尽杀绝,所以当他吃到了自己喜欢吃的菜时,他忍不住赞叹道:“太好吃了!”   这种苦尽甘来的感觉,简直让他感动得无所适从!   而这个时候,他也真正地明白了,吴笛大神,确确实实能够做出他最喜爱吃的菜!   然后吴迪开始更加疯狂地往自己的肚子填喜欢吃的饭菜,却没有发现,一旁吴笛看他的眼神,越来越不善……   原因很简单,吴笛现在作为一个女孩,还头一次在别人家吃饭,哪怕这饭菜是自己做的,她当然也要注意自己吃饭的形象,这样一来,她喜欢吃的菜,都要被这个臭小子抢光了!   聂馨予察觉到了吴笛的郁闷,她直接用筷子挡住吴迪肆虐的举动,沉声道:“吃慢点,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在人家女孩子面前也不注意一点?”   吴迪忍不住大赞特赞:“这个菜太好吃了啊,吃了这个菜以后,感觉根本不想吃其他的了,对了,老妈你能够做出这样的菜来吗?”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吴笛在心中冷笑一声,她记得以前自己的母亲就不会做菜,母亲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   “呵呵呵呵……”聂馨予微微笑了起来,让察觉不妙的吴迪打了寒颤,她淡淡道:“等会打扫客厅的工作,就由你来做吧。”   然后她又特意吩咐了那些佣人,不准帮吴迪。   老妈也是魔鬼!   吴迪在心中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有吴迪这小子故意插科打诨,一顿饭吃得极为温馨,至少聂馨予是这样觉得的,她感觉吴迪与吴笛就像真正的双胞胎一样,除了姓别不同,居然连喜欢吃的菜,都是一样的……不对,就算是双胞胎也不一定全部雷同吧?   吴迪在被要求打扫客厅时,吴笛实在看不下去他那笨拙的举动了。   虽然在家中,家务都由小姨来完成,但她自然不会冷眼旁观,而是抢着做家务,所以其实她早就习惯了如何去劳动。   吴笛将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里面穿着雪白的羊绒衫,勾勒出了她那极为匀称的曲线,她的下身则穿着黑色百褶裙与黑色的棉裤袜,这样简单黑白搭配,却相当的赏心悦目。   她将自己披散着漆黑长发,用随身携带的发带束成马尾,然后对吴迪说道:“给我闪开,让专业的来。”   吴迪莫名地感觉,说出这话的美少女,真是帅呆了!   然而,他在看到少女一丝不苟地做着家务,依旧非常认真的态度时,他的心中油然升起一种敬意,他觉得这一刻,少女弯腰使用拖把拖地的样子是如此迷人!   吴迪甚至都忘记欣赏少女那外表的美丽,而是真正看到了少女的内在美!   他从小到大,或许在他的朋友圈子里,那些漂亮的女孩有很多,可她们却大部分都是被宠着的小公主,又怎么可能亲自去劳动呢?   他的心中感慨万千,却也没有闲着,而是极为主动地为吴笛榨了一瓶香蕉汁,然后再加入蜂蜜,他记得吴笛喜欢的水果是香蕉……好吧,他这个时候才发现,她喜欢的,大都是他喜欢的。   这就是缘分的象征吧?   吴迪觉得自己心里非常的柔软非常的甜蜜,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她在他心中的地位了,他总觉得,这个女孩能出现在世上,便是他最大的幸运了。   吴笛干净利落地将客厅打扫完之后,微微喘着气,胸部缓缓起伏,让一旁的吴迪看了,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他毕竟是个已经进入青春期的少年,而眼前的这位美少女,又如此让他心动,他自然而然也会产生某些妄想。   他很快就收敛心神,立马将为吴笛准备好的果汁递了过去。   “谢谢。不过别误会了,我才不是真心想要帮你的呢,只是看你的样子太笨了,你这个……笨蛋。”接过果汁的吴笛鼓着腮帮这样说着,然后缓缓地将它喝下,心中却不由暗暗赞叹,这是她最喜欢喝的饮料,没想到这小子可以调配得这么好。因为,这也是他最喜欢的。   吴迪挠着头傻笑着,就像一个真正的笨蛋。   〖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有你在,真好(1500月票加更)]   正像个淑女一样坐在那儿的吴笛,喝着香蕉汁,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她有些想离开了。   而此时的吴迪,虽说认为自己已经精通各种各样讨好女孩的技巧,可他现在却发现,什么技巧,待到自己喜欢的女孩真正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完全就没有任何作用了!   他似乎也感觉到对方想要离开,这让他愈发焦急起来,暗骂自己真是没出息!   他只能硬着头皮来到吴笛面前,对女孩说道:“你的厨艺可真好,还会做家务,很厉害啊……”   吴迪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他都感觉自己说起话来干巴巴的,有种没话找话的感觉。   女孩倒是没有察觉出对方的奇怪之处,而是理所当然地说道:“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女孩,会这些应该是必须的吧,我学习厨艺,就是为了给自己做好吃的饭菜而已,至于家务,我不想让任何人为我劳累、担忧。我什么事情,都能一个人做好!”   吴迪这才想起来,对方还是个失去父母的孤儿,想到对方自始至终表现出来的坚强,他的敬意更增,心里也觉得特别怜惜,他大胆地坐到吴笛身边,很温柔地说道:“我也不想让你累着……”   吴笛侧过脑袋,有些不解地看着对方,很是奇怪道:“你小子今天怎么了,在网上和我说话时挺放得开,现在怎么扭扭捏捏像个女孩子?说出来的话都这么肉麻……我要是随随便便就累着了,那就不是我了。我是最强的!”   吴迪心里有些抓狂,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对方在感情上的迟钝,或者说,对方自始至终都没有考虑过他这个男生?   得到这一结论的吴迪,感觉非常沮丧,但又想到吴笛除了与他更加亲近一些以外,对其他的男生,简直就是真正的不假辞色……   而且对方还随着他的母亲来到他家,为他与他母亲做了一顿美味佳肴,怎么看他在对方心目中,都是非常特别的啊。   “要不我们一起玩游戏吧?”吴迪提议道,不过心里倒是有些惴惴,对方一个女学霸,真的会玩游戏吗?   吴笛却兴致勃勃道:“可以啊,我陪你玩。”   今天本就是聂馨予算准了是吴笛作息表上放松的曰子,话又说回来,明天就是除夕了,晚上还会有盛大的祭典活动,吴笛再怎么喜欢学习,也不会在新年这时依然沉浸在学习中。   “你一个女孩,大概不会喜欢玩我们男生这种暴力枪战类的游戏吧?”吴迪带着对方来到自己专门的电玩室,用疑惑的语气说道。   “不要随便小瞧人了。”吴笛有些不满道,“我玩游戏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   又逞强了吧?吴迪在心中这样想着。   他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有哪个女孩可以将男人的游戏玩得多好,而他自己虽然在游戏上玩不过曹无忧这个游戏达人,但怎么说也是资深游戏玩家了,难道还玩不过这个美少女?   两人所玩的游戏,是那种双人使用枪械通关的游戏,大概有些类似《魂斗罗》《合金弹头》之类,但无论是画面、音效以及可玩姓,都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好很多,这个世界的游戏产业,确实更加发达,不论是单机游戏还是网络游戏。   吴迪盘腿坐在柔软的地毯上,而少女则下意识用“鸭子坐”的方式坐下,这是一种很能够让女孩展现一种特殊魅力的坐法,因为一般的男生是无法完成这样的坐姿的。   他在瞥见少女那双被黑色棉裤袜紧紧包裹着的美腿时,心跳又不争气地加快了一拍,这便使得他死了一条命……   “哈哈,你这么快就死了,还说我不会玩?”吴笛从上手时的陌生,到现在熟练地艹作手柄,适应得很快,毕竟她以前也是个资深游戏玩家!   可恶,被小瞧了!不过,还不是因为你……吴迪又下意识望着玩游戏玩得非常投入,脸上带着灿烂笑容的美少女。   此时此刻,她是如此的快乐。   吴迪的嘴角勾起一丝柔和的微笑,他也认真投入了进去,然后他惊奇地发现,他与她配合起来,简直比曹无忧还要默契!   因为他好像知道她的想法,而她也能预料到他的想法,这就好像是一个人控制着两个角色一样!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   轻松通了一关后,两人对视一眼,心中的感觉都颇为微妙,然后也不多说,继续兴致勃勃地投入到游戏中去……   吴迪这时早就认可了少女在游戏上的天赋,他这个时候才恍然间发觉,这世上真的有“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玩得了游戏,打得过流氓”的女孩!   有这样一个美少女陪自己玩游戏,实在是太幸福了啊!要不再试试工口游戏?还不是别作死吧……   两人一口气打通了这个游戏,简直配合得天衣无缝!   然后,吴笛与吴迪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他们击掌相庆,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容。   有你在,我就永远也不会孤单。   因为,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接下来,他们又玩了格斗类的游戏,吴笛一开始因为要熟悉这个世界的格斗游戏,所以稍逊一筹,但一旦她熟悉之后,就完全能够与他打得势均力敌,有时候他们在连招大招的选择上,都有一种惊人的相似姓!   吴迪有一次偷偷放了水,让少女赢了之后,对方的脸色却不好看,她对他不满地说道:“别以为你放水看不出来,你身上的每一个部位,我都清清楚楚!”   吴迪愣了愣,想吐槽一句,我那儿有多长,你也知道么?但最终他还是没有作死地说出这句话……他可不是喜欢花样作死的曹无忧。   总之,这一天两人玩得非常尽兴,还相约明天一起去祭典看烟花。   吴迪提出这个建议时,生怕对方拒绝,但对方却想都没想地同意了,这让他胡思乱想起来——他与她这样契合,这样有缘,是不是表白的时机该到了?   想到明曰穿上汉服,会更加美丽动人的美少女,他的心头一阵火热,他感觉自己手上还残留着对方手掌的柔软,想到对方仅仅对他一个男生温柔……   时机应该已经成熟了……吧?   他想。   〖 [正文 六更!!!求推荐票!!!]   变身女学霸 六更!!!求推荐票!!!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写了篇随笔,算是四月份的总结吧,希望大家看看。   求chayexs..chayexs.推荐票!!!   chayexs..chayexs.月票什么的去死去死吧!!!(这个月的不要了,下个月的全扔给我~~~)(未完待续。。)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2014.4.30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吧]   当敲下这个ri期作为随笔的题目时,我这才发现,自从写了网文之后,已经好久没有zi you地写一些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了。   以前一直喜欢写随笔,发在人人或qq空间里装逼,当时每次写完一篇之后,自己都会翻来覆去读好几遍,然后洋洋得意、沾沾自喜,仿佛写出了什么人间至理,能够给予读者们jing神的教诲。   不过现在再回头拿当年所写的文看看,感觉不忍直视。   我发现人生就是一个循环,因为我记得当年的我在看以往的我所写的东西时,也觉得特别幼稚特别丢脸,那种感觉,就好比《中二病也要谈恋爱》中男主被人揭穿黑历史时,抱着头满地打滚时的感觉。   大概自以为成熟实际上却很幼稚的人,却总以为自己好像掌握了真理,喜欢站在高处教育别人,以此获得一种jing神上的优越感。   我想我就是这种人,所以我每当过一段时期,就会通过鄙视过去的自己,来收获一种优越感,却不知道未来的我,在看到现在的我是,也会发笑。   但是啊,过去的自己虽然单纯幼稚,但他却是可爱的。   这便是本书的女主吴笛,对吴迪各种看法的深层次来源。   我倒是也很期盼,从未来回到现在,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女孩,她永远包容我甚至爱上我,不过这种幻想,只能出现在小说中了。   大概每个男人都期盼拥有这样的女孩。   于是便有了这部小说。   变身的这个设定,可有可无,不过是为了能够将文发在主站,抑或是吸引初期的读者,我才采用这样的设定。   我想,有很多看我这部小说的,是第一次接触这种题材。   所以,我现在反倒不希望将自己这篇文被归类到变身文中去,这算不算对变身文的过河拆桥?   反正在我眼里,变身只不过是我随意弄来当噱头的玩意罢了。   所以,变身文不会火,但女学霸会火。   总有人对变身文,乃至于写变身文的作者有误解,这只能说明他们不懂写作,一个优秀的小说家,能够创造出各种各样富有特se的角se,无论男女,才算真正的优秀。   可有人却肤浅地认为,主角就是作者的化身。   要真是这样倒好了,如果能当总是有金手指的主角,作者谁爱当谁当去,主角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大杀四方,作者却只能在幻想世界中自我满足。   有点文青气质的人,写书都想要创造经典,我也不例外,至少我认为我在几年前就是个文青(贬义),曾写过一些短篇小说,没有一篇是喜剧结尾的,其中更是充斥着各种各样自以为华丽,实则空洞的句子,那时候的我,就是个特别喜欢无病**的人。   我当时总是想要写一部巨著,但后来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别说是当时,就算是现在,以我这个年龄,这个阅历,绝对是写不出真正的经典的,我又不是开挂的吴笛(笑)。   所以,我宁愿在我这个年龄,写一些让读者们喜欢的书,权当练笔罢了。   这本书的成绩有目共睹,我都懒得把订阅报出来给那些想要对我的写作指手画脚的人了,若是从其他方面指摘我,比如文笔、用词、人物塑造等等也就罢了,可他却要说“如果你写了xxx,此书必扑!你不听的话,后果自负!”   对啊,这本书因为没有24小时首订破万所以扑了,因为一个星期入jing品所以扑了,因为新书月票榜前五所以扑了,我扑得好惨啊……   从开始到现在,我也经历过几次瓶颈。   因为我第一次写了这么长的小说,现在看看,已经有五十多万字,还真是够吓人的,对于读者来说,这么多字可能一天就扫完了,然而对于作者来说,这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与jing力,所以恳切地希望大家给予我更大的支持。   而由于是第一次在点娘签约上架,所以在上架后某段时期,遇到了第一个瓶颈,就是因为受了部分读者的影响,现在想想,其实我应该按照原来的想法写的,后来所改的内容,自己都觉得很不满意,到现在,我心中依然像是有根刺一样。   我也想要找到当初的感觉,我也想一直保持起初的状态,我也想让我自己写得被自己感动,而不是像个码字机器一样机械地去写作!   可是,这不是想就能发生的事,许是因为第一次有这么好的成绩,所以想要拼一拼,让自己的成绩更好,所以要保持大量的更新,简直神烦啊!   那时候的我,每天写得都很痛苦,还跑到读者群中去求助,甚至连太监的想法都有了,大概是因为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却得不到认可。   谁爱写谁写去!   我本人很情绪化,比较任xing,明明知道一本书要火,肯定要经历各种各样的谩骂诋毁,口碑再好的书,也不能让所有读者都满意,可我却还是希望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   现在写了这么多,我感觉自己脸皮也厚起来了,原本还想辩解辩解,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   我为我以前的任xing和冲动道歉,我一开始就不该将某些人当做我真正的读者的,他们挑刺是他们的喜好,我若是因为他们而改变自己,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我要对我真正的读者说——   我爱你们,谢谢你们的一路陪伴,让我们一起,让女学霸走得更远,让吴笛更加具有魅力!   ps:加更一定会实现承诺的,但是,五、六月份很忙,因为快毕业了。而这个月的18号还要去参加一个“大神重走霞客路”的起点作者聚会活动,感觉有好多作者是我看着他们的书长大的啊,少许有些紧张呢……   c!。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华服美少女]   ( )吴笛穿上了一袭做工极为jing致外形极为华美的纯白汉服,在袖口、领口等细节处有构思jing巧的金边纹路,不细细观察,倒是极难发现,所谓低调的华丽,或许便是如此。(凤舞文学网)   在这个世界,它的名字其实是叫“华服”,其实华服本来就是汉服的别称,所以它的样式与吴笛那个世界一脉相承,它有秦之古朴,汉之肃穆,唐之飘逸,宋之娟丽,明之端庄,它的特征是交领右衽,上衣下裳,长袖宽衣,系带暗扣,飘逸潇洒。   说来也比较惭愧,吴笛两辈子还是第一次穿汉服,毕竟在她那个世界,这种服装并不流行,其实它确实非常非常的漂亮。   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平ri里的衣衫当然更加现代化,毕竟飘逸潇洒的华服并不利工作,但在一些盛大的活动上,它是作为一种礼服出现的。   它现在的价格,当然也较为贵重,反正也不是常服,所以几乎每家每户都会保存一两套,在特定的ri子穿上它,这很能增加一种民族凝聚力。   这个的华夏,自古以来,都没有被入侵过,文化传承极为完整,民族凝聚力更是强大,走到哪儿,都会有一种天朝上国的自豪感。   吴笛现在身上的这一套华服,放到古代,肯定是那种名门贵女才穿得起的。   穿上这套华美汉服的吴笛,整个人那古典婉约的气质就这样被衬托了出来,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脸上lu出了微笑,她发现,这种衣袂飘飘的感觉实在太好了,仿佛真的成了那九天下凡的仙子一般,她喜欢这样美丽典雅的自己!   王静姝虽然也穿上了华服,但她整个人显然与这套服装的气质不是很配,她虽然也是个美人,但却只能算是现代的都市丽人,而总是喜欢阅读这个世界各种古典名著的吴笛,身上却充满了一种真正的古典才女,才具有的气质。   吴笛在向顾雅君学习音乐时,不仅仅学习了歌唱,或者说,她是在歌唱上投入的努力最多,而她对其他乐器,也学习了不少,尤其是那些古典乐器,比如说古琴、古筝、琵琶等,甚至还学习了围棋,她当然不可能对这些技艺都jing通,算是博而不jing,能用这些乐器演奏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曲子。   一个人的jing力终究是有限的,吴笛在音乐这一方面,将大部分的jing力都投入到了歌唱上,至于乐器方面,纯粹是她在歌唱之余,随便玩一玩,用来放松放松心情,陶冶陶冶情cao。   王静姝看到自家小外甥女那衣袂飘飘,仿若谪仙的模样,她忍不住赞道:“笛笛,你真像是一个下凡的仙女!”   吴笛也不否认这一点,她的头发上依然没有任何装饰,但这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却意外地与她这个古装打扮很配。   她想到了什么,对王静姝说道:“小姨,我和一个朋友约好了一起玩。”   王静姝心中一紧,问道:“哪个朋友,是男是女?”   吴笛坦然道:“男的,也叫做吴迪,是那位聂阿姨的儿子。”她这样说着,心里有有些忿忿,明明自己才是聂馨予的“儿子”。   王静姝见到吴笛这样坦然,便放心了一半,而她自然是知道聂馨予想要在今天告诉吴笛某个消息的,ri后吴笛与另外一个吴迪,应该便是法律上兄妹关系了?   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对了,等会告诉你们的地点,你的那位聂阿姨也有事跟你说。”王静姝嘱托道。   “没问题!”吴笛最近心情确实不错,大概就是因为聂馨予的缘故,至于昨天与吴迪一起玩游戏玩得很嗨,当然也是让她很开心的原因之一。   她觉得自己每次与吴迪相处的时候,都ting轻松ting有意思的,整个人卸下了一切伪装与包袱,大概会下意识还是将他当成自己,自己与自己一起玩耍,永远也不会孤单。   天空中下着微微的小雪,吴笛撑起了同样极具古风的油纸伞,再一次见到吴迪的时候,吴笛看到他穿着一袭青衫,头上还戴着古时书生所戴的冠冕,让她觉得有些不伦不类,毕竟现代的男生不可能留长发了,所以他们在穿起古风的衣衫时,给人的感觉很滑稽,倒是像她这样拥有长发的女孩,穿上华服则更加美丽。   吴迪在看到撑着油纸伞、风姿如画的少女时,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艳,这完全就是仙女下凡嘛!   穿上华服的吴笛,实在是太漂亮了!   他有些ji动地走了过去,用一种炽热的眼光看着她,此时此刻,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诶,你怎么把我织的围巾和手套都戴上了?明明其中一件是给父亲的礼物。”吴笛这样说道。   “不,我都要了,很暖和啊……话说,你还会织毛衣?”   “切,那是当然,我只是认为完美的女孩应该会这些,所以当然要学会它。”   “你为什么总是执着于完美呢?”   “我喜欢完美的自己。”   我也喜欢完美的你……虽然少年心中这样想着,嘴上却道:“我带你去玩,然后一起去看烟花如何?”   “好。”   吴迪左顾右盼了一下,心中跳得厉害,他想要做一件小小的突破之事,他心一横,直接牵住了少女的手,用略微颤抖的声音说道:“参加祭典的人很多啊,我怕我们走散了。”   即使隔着自己与对方的手套,他仍然可以感受到对方那柔若无骨的小手的温暖,这温暖仿佛从他的手掌,直接传递到了他的全身,他感觉自己的内心,就像是有万千鲜花绽放一般……   可是,他却怕对方甩开他的手,他还怕自己的鲁莽举动会让对方生气,他总是非常在意对方的感受,为对方着想。   让吴迪心中暗喜的是,对方似乎并没有太过强烈的反应,反而任他牵着,向目的地走去,难道说少女真的接受他了吗?   他偷瞄了一下少女,却发现对方脸上没有他所期待的害羞、恼怒等等表情,反而在兴致勃勃地观赏这喧闹的商业街上所举行的各种各样庆祝新年的活动,好像是第一次过年一样……   没错,这确实是吴笛在这个世界所过的第一个新年。rs!。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拥你入怀]   ( )吴笛并没有将少年牵着她的手这件事看得有多严重,因为街上的人确实有很多,而且都穿着华服,走散后也确实不容易找到对方,所以她相信了对方刚刚说的理由。(凤舞文学网)   而且吴笛可没有对方那种强烈的心理暗示,两人的手套还是比较厚的,她只能感受到对方手套的质地,根本不可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但男生的手还真是要比女生大,她的小手被紧紧地包裹在了他的大手中……   她的这种轻描淡写的反应,让吴迪感觉特别憋屈,就好像一拳头打到棉花上一样,女孩的这种反应,依旧说明了,她根本就没有将他当成可以恋爱的对方,或者说,对方似乎完全不准备谈恋爱。   他这才发现,少女最喜欢做的事情,居然就是让自己更优秀更完美?   这到底是什么心态呢?   培养出一个完美的女孩来自恋?   完全无法理解!   真是个超级木头啊!   吴迪感觉很苦恼,但这个时候,他只能安慰自己,至少已经牵住了她的手,还持续了这么长的时间,明明应该开心的!   现在两人还一起撑着油纸伞呢,胳膊都靠在了一起。   吴迪带着少女玩了很多有趣的游戏,还获得了不少奖品,少女接受了他赢下来的一个小礼物,那是一根银se的发带,她直接用它将那头飘逸的长发绑成了一个马尾,然后给他拍照。   在拍摄这样美丽如画的少女时,他早已放下纠结,心中愈发甜mi。   难道这样还不满足吗?   已经足够了啊。   在一家古琴店中,少女即兴抚琴,这是一个游戏,若能够弹出某些简单的曲子,便能赢得一些小礼物。   穿着纯白汉服,认真抚琴的吴笛,被路人纷纷围观,少女的琴艺虽然并不jing湛,但她这种抚琴的姿态,却是如此优美如画!   “根本不用听她的琴声,只需看她的样子,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女孩非常适合华服啊,太漂亮了!”   “为什么我觉得她有些眼熟?”   “咦?这不是网上那个很红的女学霸吴笛嘛,原来真人也这么漂亮!我要去要个签名!”   ……   不知道是谁,一语道破了吴笛的身份,待到吴笛一曲完毕后,甚至有人拿着纸和笔来向吴笛要签名了!   一时间,吴笛好像成了明星一样,让她自己都有些mo不着头脑!   吴笛确实算是网络红人,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在街上认出网络红人后,却去要签名的!   吴笛听到这些极为热情的粉丝,说着什么“我是你的死忠粉”“你身上的正能量ji励了我”“没想到你还会弹古琴”“求签名”之类的话时,她愈发不知所措了……   一边的吴迪见状,直接将围巾遮住自己的下半张脸,然后冲了进去,一把抓住吴笛的手,便将她拉走了,然后不少人开始追逐起吴迪来,嘴上还骂骂咧咧的,他们以为这个男人“绑架”了吴笛!   吴迪对这儿很熟悉,随便拐了几下便甩开了他们,两人来到一块地势较高的空阔处,这是个看烟花的不错的地方。   吴笛微微喘着气,对他说道:“我怎么成了大明星了,还有那么多人问我要签名?”   吴迪将围巾拿下,脸上带着柔和的笑意,他抹了抹头上的汗,刚刚与少女一起飞奔时,他感觉特别快乐特别甜mi,感觉连自己的心,都飞扬起来了一样,他淡淡道:“你在网络上的名气,起码也算是二流明星的程度了,而且你比那些明星更加值得崇拜,因为你永远不会有负面新闻。”   “这样啊……虽然这是理所应当的,不过好不方便。”吴笛有些苦恼。   “你还真是不客气,什么叫做理所应当。”吴迪忍不住吐槽。   就在这时,盛大的烟花绽放在了远方的天空上,它是那样的美丽绚烂,吴笛也懒得再回应他,只是望着那极为绚丽的烟花,心中却莫名地惆怅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将近一年了啊,她自认为过得非常的充实,没有太多的遗憾,只是她心中仍然挂念着她的父母而已。   不知为何,她忽然想唱歌,想将那种惆怅的心境全部发泄出来。   手机忽然来了短信,她回复了一下自己的地点,然后对着那灿烂的烟花,旁若无人地清唱起了一首《烟花易冷》——繁华声,遁入空门,折煞了世人……吴迪微微惊讶地看着忽然唱歌的少女,这好像是一首华夏古典风的歌曲啊,歌词非常具有古典韵味,莫非这又是对方早就创作好的歌曲?毕竟吴笛在古文上的造诣,确实非常高。   渐渐的,吴迪终于被这首《烟花易冷》那哀怨的曲风所感染,处“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非常的好听,感染力非凡。   而在听到那句“烟花易冷,人事易分”时,他望着那瞬间灿烂之后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烟花,只觉得心头升起了一种难言的感触……   吴笛那空灵的声音唱这样一首歌,显得恰到好处,而现在她歌唱的实力可是非常出众的,所以这首《烟花易冷》唱得连她自己都更加惆怅了,明明她就是想宣泄出某种压抑的情绪而已。   唱完之后,却发生了一件让吴笛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少年吴迪忽然来到她的身边,将她一把搂入怀中,似乎是想安慰她……   两人便在在雪地中相拥,仿佛是现实版的《秒速五厘米》一样,只是背景是那极为绚烂的烟花。   吴迪紧紧地搂着这个女孩,虽说冬天那厚厚的衣服破坏了触感,但少女那清幽的体香却在他的鼻尖久久萦绕,他的心中涌起了一种巨大的勇气,毕竟少女也不知道是不是懵了,还是并不抗拒他的怀抱,反正乘胜追击总是没错的,他在少女耳边轻声说道:“我……”   “迪儿……小笛儿!”聂馨予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吴迪刚刚鼓起的勇气,一下子全泄了,他赶紧放开了少女。   聂馨予见到吴笛时,一把将吴笛抢入自己的怀中,对她说道:“小笛儿,你,愿意做我的女儿吗?”   “诶?!”吴笛※吴迪齐声道。   吴笛下意识望向与聂馨予在一起的王静姝,然后她看到了小姨那鼓励的目光,她现在大脑还有些晕乎,想到之前聂馨予对她那么好,模样也完全与她记忆中的母亲相同,她下意识点了点头……   “太好了!”聂馨予往少女额头上亲了一口。   而吴迪则完全傻眼了。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rs!。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梨花带雨]   ( )吴迪的怀中,似乎还残留着少女的体香,明明他刚刚想说“我喜欢你”只是话还没说出口,少女转眼间居然成了自己的妹妹?   这到底是怎样的展开啊?老天你是在玩我吗?   吴迪有种自己帮了母亲然后坑了自己一把的感觉,因为他的一个拥抱,让少女懵了,然后母亲趁虚而入……   “还不叫我一声‘妈妈’?”聂馨予宠溺着望着怀中带着呆萌表情的美少女,只觉得世界是这样的美好!   吴迪很想阻止,可他却发现自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他忽然想到,少女确实已经失去了她的父母了,刚刚少女在唱起那首哀怨的《烟花易冷》时,是不是想起了去世的父母呢?   少女一定很希望再一次感受到父母亲情的?   “妈妈……”低低地喊出这句话的时候,她只觉得心中压抑的名为“软弱”的情绪一下子涌动了出来,事实上,刚刚她被少年拥抱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温暖,于永远的孤独中,所感受到的温情。(凤舞文学网)   而现在,母亲的怀抱,让她更加温暖了,她的双眼忽然模糊了,泪水一下子流淌下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即使作为一个要强的女孩,也有这样脆弱的时候,女孩本身,终究是更加感xing的。   聂馨予帮泪流满面的吴笛擦着眼泪,心里也莫名地发堵,明明知道吴笛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可她却有种“失散在外多年的女儿重新找到”的感觉,她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她的母亲!   没错,从现在起,自己就是她真正的母亲了!   “好孩子,不哭啊……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聂馨予依然和蔼地笑着,她心里非常欣慰,自己总算得到一个这样完美优秀的女儿了。   喂喂,导演,剧本不对啊!   吴迪这时也被“母女情深”这一戏码弄得眼睛酸酸的,可是按照他原来的想法,不应该是在这盛大的烟花下,向少女表明自己的心迹,然后少女欣然同意,ri后便过上没羞没躁的甜miri子了吗?   转眼间,自己喜欢的少女,变成自己义理上的妹妹了,虽然毫无血缘关系,但法律绝对禁止任何兄妹成为情侣的,道德上更不允许,这可是大罪!若胆敢越线,肯定要被天下人唾弃的……   但不知为何,想到“妹妹”两个字,吴迪感觉自己的某种属xing又要觉醒了,可这个时候,他却非常非常的沮丧。www.chinalww.com   他好像确实失去她,并非本人,而是失去了与她成为情侣的机会。   “对了,既然你是我的女儿了,那你的小姨,也会成为我的妹妹,你大可不必担心她。”考虑周全的聂馨予,早就将吴笛的所有顾虑都打消了。   聂馨予甚至还决定,多与王静姝亲近亲近,在她看来,人际关系特别简单,xing格也比较单纯的宅女王静姝,其实很容易与她打好关系。   “至于我家那个臭小子吴迪,就是你的哥哥啦,要不现在喊他一声哥哥如何?”聂馨予提议道。   “绝对不行!”吴迪※吴笛又齐声道。   “诶?”聂馨予微微惊讶,这两人不是相处得ting融洽的嘛,一起打扫卫生,一起玩游戏,一起看烟花,怎么看都是关系很好的两兄妹啊!   吴迪听到少女也反驳,心中不由升起了一种希望,他甚至还在妄想,果然少女也是喜欢他的,所以才拒绝做兄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实在是太棒了!   结果却听吴笛用闪烁的目光看着他,如此说道:“明明我比他大,让他叫我姐姐才对!”   会心一击!   吴迪捂着自己的xiong口,什么叫做刚刚升起希望,然后又别狠狠粉碎,他现在算是体会到了,这个女孩,是不是特别喜欢粉碎别人美好的幻想啊?   “噗……哈哈。”聂馨予抚mo着女孩的脑袋,却道:“我知道你的生ri和他一样,但比他小一岁是事实,乖,不要任xing啦,喊一声‘哥哥’让他开心开心啊,他都带你出来玩。”   坑儿子的母亲进行了犀利的补刀!   吴迪感觉自己要跪了……   “唔……”吴笛想到在这之前,与吴迪玩得确实ting开心,而他对自己的包容,倒也算是一个称职的兄长,现在还有母亲的劝说,她有些不情不愿道:“哥……哥。”   但喊出这句话的吴笛,却感到有些羞耻,凭什么啊,明明自己比他大!   吴迪见到女孩微微低着头,脸上依然有些梨花带雨的模样,简直是我见犹怜,他忽然觉得,自己有这样能干的妹妹也是一种幸福啊……   觉醒了某种属xing的吴迪,被这一声略带羞意的“哥哥”给治愈了,满血复活!   吴迪觉得自己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若是对方成了自己的妹妹的话,便意味着自己与对方相处的时间就更多了,还能变得更加亲近。   可无论他如何麻痹自己,都不能改变吴笛没法成为他新娘的事实,除非他将整个华夏的法律、道德体系完全摧毁!   为了妹妹,消灭一切胆敢阻止他们的人,然后毁灭世界什么的……   当夜,吴迪独自一人meng在被子里,很没有男子气概地大哭一场,他原本在看完《秒速五厘米》后,还暗骂男主太过懦弱,如果是他,一定不会放手,横亘在男主与女主之间的,不过是时间与空间而已。   但现在,横亘在他与她之间的,却是华夏那森严的法律与道德,他所要面对的,是最强大的世俗力量!最关键的是,她好像一直对他没有太多超越亲情之外的感情,这其实才是让他最痛苦的……   很快,吴笛便成了聂馨予法理上的女儿,她甚至拥有了吴笛的监护权,也即是说,开家长会什么的,她可以作为母亲出席,以前她倒是从来没有去参加过吴迪的家长会,那都是吴定邦的事情,现在聂馨予却很有兴趣替吴笛参加家长会。   有不少吴迪的同学,都只知道吴迪的父亲是吴定邦,却不知道他的母亲是来头更大的聂馨予。rs!。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能干]   ( )“哥哥,快起chuang吃我为你做的早饭啦,然后我们一起去上学……”吴迪好像听到了耳边妹妹那空灵悦耳的声音,他睁开眼睛,发现一个长发飘逸柔顺的美少女跨坐在他的身上,脸上带着温柔的微笑,这不是吴笛么?   她怎么会变得这么温柔了?难道她已经开始学习如何当一个完美而能干的妹妹了?   女孩轻轻将发丝拨到耳后,然后俯下身子……   看到那越来越近的you人粉唇,吴迪一下子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的房间也就一个人,哪有什么温柔的妹妹来喊他起chuang,甚至还有早安wen什么的……   可恶啊,为什么要醒过来!   现实已这般残酷,或许梦中才能享受她的温柔。(凤舞文学网)   他的脸上出现了一抹苦se,新年已经过去好久了,马上也要开学了,吴笛也成为他名义上的妹妹好久了,但对方却从来没有住在他家,也从来没有再喊他一声“哥哥”,甚至两人在网络上,都已经很少联系了。   可自己的父母,与女孩的关系却很不错,她也很愿意喊他们“爸爸”“妈妈”,有时女孩也会来他家帮父母做一顿饭,敬一敬孝心,他能感受到,当女孩看到他们开心时,她也会非常开心。   不过女孩好像完全没有在意她新父母那尊贵的身份,甚至刻意淡化这种身份,一般来说,从灰姑娘一下子成为名门贵女的她,不应该好好地做一回豪门公主么?怎么感觉反而像是自己的父母更赚了,有了一个特别孝顺的好女儿……   还有,总觉得女孩对自己的父母如此孝顺,就像是在还债一样,真是让人莫名其妙。www.zineworm.com   吴迪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女孩了。这本少女之书是这样的晦涩艰深,让他在某一瞬间,似乎有了放弃再去阅读的想法,实在是太累了啊。   吴迪感觉自己与对方产生了隔阂,这是他本人造成的,在眼睁睁地看着吴笛成为了他义理上的妹妹之后。他的心情十分低落,甚至还躲着女孩,久而久之,他们本来在这之前非常亲近的关系,又冷淡了下来。   他打开了桌上的电脑,只是想多听一听她的声音。   那个最近风靡网络的《秒速五厘米》动画mv就这样在他面前播放起来,她那极为空灵悦耳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响起。   不知为何,他更喜欢英文版的《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听着她那极为纯正的发音,看着那一幅幅唯美的cg,他现在也已经知道,天净沙、浪淘沙、魔理沙,都是她。   母亲将她收为自己的女儿,并不仅仅是因为投缘,更因为她身上的价值,拥有如此才华与容貌的女孩。谁不喜欢呢?   听到**部分,看到男女主擦肩而过的唯美画面。吴迪一下子没有忍住,低下了头,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脸——   如果能发生奇迹的话,我想马上见到你。   从新一天开始,我会说出我一直没说出口的“喜欢你”。   ……   我已经没有了其他想要追求的东西。   因为没有比你更重要的了。   吴迪忍不住嘲笑自己,当初居然还暗暗鄙视那个错过了女主的男主。认为他懦弱无能,可他现在,却深切地体会到了一种无力感。   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想要自暴自弃,他甚至拿出了手机。想要将女孩的照片完全删掉,可是看到女孩穿着汉服,撑着油纸伞,用他送给她的银se发带系成马尾辫,lu出明媚笑容的样子时,他又迟疑了……   难道自己就这样放弃了?就因为什么道德、法律、世俗的眼光就放弃一个如此让自己心动的女孩?   这世上有多少人能够遇见真正心动的女孩呢?   而且,吴迪又想到女孩虽然对他没有动心,但至少他是最特殊的,是最接近女孩的男人,若是就这样随随便便放弃的话,实在是太丢脸了!   他怎么突然忘记了,在真正的权力面前,什么道德、法律、世俗的眼光全是狗屁,他要成为真正的掌权者,修改法律,杀光那些什么道德帝,至于世俗的眼光,不过就是蝼蚁的眼光罢了,还需要在意?   中二心态一发作,吴迪就发现自己心里好受多了,甚至还充满了动力,他忍不住想起了新年过后,曹无忧来找他玩的情形。   吴迪将吴笛成了自己妹妹的事情告诉了曹无忧……   “卧槽!你居然就这样轻轻松松多了一个能干的妹妹?才貌双全不说,还厨艺、家务专jing点满了?还会心甘情愿陪你玩游戏?”曹无忧那带着黑眼圈的眼睛中,充斥着一种羡慕嫉妒恨的神se,然后他开始寻找汽油……   一边寻找,他还一边念念有词:“学霸女神多了一个‘妹属xing’,更萌了啊,为什么、为什么你能够拥有这样的妹妹,而我只能对着pfp里的妹系游戏意yin……你这个死现充还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天呐,我对这个三次元的垃圾游戏绝望了!”   吴迪抱怨道:“可你想想,明明我都要表白成功了,可转眼间女友变成妹妹,这分明就是坑我嘛,我还以为我妈是帮我找女友的,却没想到她给我找妹妹!在现实世界中,兄妹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好不好!现在因为这件事,我和她的关系,又冷淡了下来。”   “少来!能(ke)干(cao)的妹妹,你不要,我还要呢!”曹无忧这样说着,“看你也对现实如此不满的样子,作为你的朋友,我也不能见死不救,这些都是我的珍藏了,你可以拿去玩玩。”   说着,他从自己的pfp中调出了许多妹系游戏,还全是chengren向的,递给了吴迪,其中各种各样的妹妹都有,什么如何将妹妹tiao教成x奴,如何夜袭妹妹,如何mix……   吴迪的额上青经暴突,他知道自己这个玩游戏玩得不分现实的好友没救了,不过不知为何,他的脑中却记下了几个看名字就特别邪恶的妹系游戏。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过,就算是妹妹,只要有爱就没有问题了?   吴迪对着镜子握了握自己的拳头,心智已经被某人tiao教得更加坚韧成熟的他,决定先做一个完美的兄长大人,至少让妹妹永远离不开兄长大人的无微不至的关怀,能够让她心甘情愿地喊一声“哥哥”。   但是,果然心里还是好痛苦啊,想死的心都有了!rt!。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 姚琼失踪?]   ( )吴笛发现自己成了聂馨予的女儿后,简直真正成了传说中的豪门小公主,有随身的保镖、经纪人,各种吃穿用度都高端大气上档次了许多……   她对此感觉并不适应,她认聂馨予这个母亲,只是因为想尽孝而已,甚至都有些自欺欺人,因为对方虽然长相与xing格与她前世的母亲一模一样,但终究不是她真正的母亲,至于对方的身份所带来的光环,她并不需要,哪怕是金钱,她凭借拥有一个世界的文化的底气,也能轻松获得。(凤舞文学网)   因此她严词拒绝了许多没必要的东西,甚至还对聂馨予说,希望她与她之间的母女关系保密,她只认她这个母亲以及那位父亲,至于母亲与父亲的家族,她可不想参与进去,也不想继承任何东西。   这样的吴笛,不仅让聂馨予心中感慨,甚至连吴定邦,也觉得这个少女品xing确实非常不错,要知道,吴笛只要成为他们法理上的女儿,那自然是有资格继承他们两人的财产的,然而她却完全放弃了这一切。   聂馨予忽然发现,自己唯一能做的,好像就是保护吴笛的安全了,但转念一想,若是吴笛直接曝光她的“天净沙”“浪淘沙”“魔理沙”的身份的话,名气一下子扩大,就算有人想动吴笛,那也需要掂量掂量,有时候名气完全可以充当一个人的保护伞。   这个世界的华夏虽然阶级分明,但法律还是非常神圣的。   由于聂馨予对吴笛感觉有些愧疚,所以她唯一给予吴笛的帮助,便是在吴笛各种作品的版权收入上,分成比例非常高,甚至就像是免费帮吴笛运营她作品的版权一样。   吴笛也拥有了她的经纪人与si人律师。他们会帮吴笛处理好各种杂务,为她争取最大的利益,让她能够专心学业与创作。   对于经纪人与si人律师,吴笛并不排斥,她反正最不喜欢抛头lu面了,上次在街上被认出来然后围观要签名什么的。让她感觉很不好,像是失去了ziyou一样。   让吴笛感觉无语的是,王静姝似乎轻易就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给腐蚀了,她最近和自己的母亲互相称姐道妹显得异常亲密,让吴笛都稍稍有些嫉妒……   而王静姝现在好像摇身一变,成了她口中最讨厌的三次元人生赢家了,喜欢与聂馨予一起出去购物消费做美容等等,享受着一种人上人的快感,现在好像圈子都知道。聂馨予有了这样一位容貌气质都不错的干妹妹。   没错,每次出行都有专业人士化淡妆的王静姝,绝对能算是真正的女神,更别说与聂馨予走在一起,更是让她的名气暴涨,在一些敢于作死的八卦小报上,都对这事进行了报导,至于那些权威的大报。自然不可能去胡乱报导聂馨予的si生活,她可是boss级人物。   吴笛已经知道。王静姝在连载完《盘龙》后,会跳槽到煌萌,然后她的身份当然也会公布,或许她会获得“最美网络作家”的称号,而在吴笛的帮助下,她当然也会一步步成为“网络作家之王”。   就在吴笛的高一下学期要开学的时候。青春文学界又发生了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的事情。   在吴笛的《秒速五厘米》治愈千万读者,而随着动画mv影响力的扩大,使得它进入了不少学院派作家的眼里。   天净沙那深厚的文字功力,多角度而又高超的叙事手法,以及最后那“文青式”的内涵结尾。其实很符合学院派作家,尤其是那些年轻作家的胃口,而传闻中说天净沙还是周迅人文学院出身的正统学院派,这自然就更让不少传统作家感到亲切了。   所以天净沙这部《秒速五厘米》的口碑其实很好,甚至还有望斩获一些新人文学奖。   有不少喜欢报导青春文坛的报纸,都已经开始准备为天净沙吹嘘了,因为她已经用这一部《秒速五厘米》证明了自己!   可说到天净沙,却又不得不提姚琼这位“大神”级的人物,他的《隔岸》其实也在后程发力,渐入佳境,然而在最后结尾时,却休刊了!   这就是青春文学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的事情,因为许多媒体,都在关注这本《隔岸》到底能达到怎样的高度,甚至真正地评判《秒速五厘米》与《隔岸》到底谁高谁低,天净沙又有没有真正地“屠神”成功……   钱四梁上次让黄千易去敦促姚琼完成一个漂亮的结尾后,心情一直很不错,毕竟他对吴笛更有信心嘛。   但他对姚琼这位大神自然也是非常看重的,他甚至去为姚琼公关遁矛文学奖,进展也还算不错,主要是姚琼这部作品确实很符合学院派的胃口,而他多年来更是厚积薄发。   这样的结果让钱四梁非常满意,所有的计划,都是这样完美!   在新年过后那几天,吴笛穿着汉服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网上,什么《最美女学霸第三弹》又来袭了,穿着华服的吴笛,比之前的她还要美丽,尤其是那张美人抚琴图,甚至引得不少文艺青年为其作诗……   钱四梁满意地欣赏着吴笛在网上的照片,一想到在网络上的名气基本上已经稳定下来的吴笛,能够成为他手下的作者,直接推动《时光碎片》的发展,他就感觉特别得意。   就在钱四梁正得意时,他最器重的责编黄千易又滚了进来,一脸惶恐地对钱四梁说道:“钱总……姚、姚琼不见了!”   钱四梁顿时就纳闷了,什么叫做姚琼不见了?   “什么意思?”   “就是失踪了,找不到人了,更别说要什么稿子了……”   “啊?”钱四梁懵了,这个姚琼,***到底在搞什么鬼!   “那网上能联系到他吗?他结局到底完成得怎么样了?”钱四梁追问道,然后顺势打开姚琼的微博,这个二货就是个微博控。   “网上也联系不到!结局当然没有要到……”黄千易的额上浮现出了一丝冷汗。rt!。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 你又知道什么]   ( )钱四梁的眉头紧蹙起来,这关键时候,姚琼在搞什么鬼,要知道,现在他那本《隔岸》,这冲击遁矛文学奖的形势,可是一片大好啊,首先当然是因为他本人底蕴深厚,其次是有钱四梁费力公关,最后是这次遁矛文学奖没有什么过于优秀的作品。www.loxow.com(凤舞文学网)   但在这个时候,若是《隔岸》太监或者说烂尾了,那就完蛋了,什么奖也别想拿!   这真是乱弹琴!他到底又出什么状况了?要不要在这个关键时候坑队友啊,钱四梁为了姚琼,费了很多心力去公关的……   钱四梁找到了姚琼的微博,依旧是那张很帅气的戴着墨镜竖着中指的图,不过却好久没有登录了,有不少粉丝都在寻找这位“失踪”的作家。   当然,更多姚琼的粉丝则在骂姚琼这个推人入坑的坑逼:   “呜呜呜呜……姚琼老师,上次看了你推荐的《秒速五厘米》后,前面读得特别温馨动人,哪怕是第二部分有些疼痛青春的意思,但我依然承受下来了,可结尾未免太坑了,明明男女主小时候那样要好,可最终怎么就没有在一起呢?姚琼”   “《秒速五厘米》我已经不敢再看第二遍了,结局实在太坑,让人忍不住想要去炸火车!这个天净沙实在是太坏了,故意在前面把人们引入一个美好的幻想世界中,最后却完全将它粉碎掉!姚琼”   “姚琼给我滚出来!你一定是天净沙的同伙,一定是?故意推我入坑,你到底是什么心态啊!姚琼”   “秒五虐我千百遍,我待秒五如初恋。话不多说,感谢姚琼老师让我知道有这本一部神作,非常非常地喜欢它。姚琼”   ……   钱四梁看到大部分都在骂姚琼推书坑人的时候。脸上流lu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微笑,他本人对什么“天净沙”是极不感冒的,尤其是在认为吴笛能够力压天净沙之后,更是认为,什么天净沙,在我大吴笛面前。都是渣渣!   让你推天净沙的书,让你帮对手宣传,让你当内jian!   现在好了,真是大快人心!   但钱四梁只是幸灾乐祸一阵后,忽然又想到,姚琼是最不怕别人骂他的,甚至越骂他,他就越有战斗的热情,不过此刻。他却发现,姚琼依然没有任何回复!   姚琼在《秒速五厘米》结局出来之后,只发了一条微博是:“。。。。。。天净沙”然后就没影了!   你天净沙有毛用,人家又没微博!   话说这六个句号或者说是省略号,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钱四梁不知为何,脑中出现了一幅画面,姚琼在夜黑风高之夜,手持柴刀。嘴中念念有词“天净沙……天净沙,我来啦。来啦”。   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钱四梁虽然对《秒速五厘米》没有什么感觉,他作为一个商人,一贯认为小清新文艺矫情就是用来骗青春期少男少女的钱的最好的方式,但他却也知道,这部《秒速五厘米》治愈功力惊人。尤其是对那种能在文章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然后产生了共鸣的人。   莫不是姚琼这二货真的因为《秒速五厘米》,然后去做什么傻事了?   仿佛想到了什么,钱四梁到度娘中去寻找了一个叫做id,姚琼这家伙就是特别爱较真。不论是在度娘还是各大论坛,他都喜欢战斗。   很快,钱四梁就发现了个人动态中的身影,这厮居然在天净沙和别人战起来了!   还讲究不讲究点身份?你好歹也是大神级别的作家啊,居然在自己的对手里和别人战斗!   这次战斗的内容,无非就是关于《秒速五厘米》的,原来有人乱喷秒五,然后姚琼就去替天净沙骂街了,不知道他这个id的人,还以为他是天净沙的脑残粉呢……   有几个深度解读秒五的帖子,也都是姚琼发的,还得到了不少友的认可,觉得这位确实是个jing读《秒速五厘米》的好读者。   钱四梁捂着自己的额头,感觉特别头痛,姚琼啊姚琼,我不在意你玩微博,也不介意你那喜欢战斗的作风,可咱能不能先把《隔岸》的结尾交上来啊再去战斗啊,别这么任xing好不好?   现在《隔岸》的形势,实在是一片大好啊,姚琼那深厚的底蕴,已经呈现在了传统作家们的面前,但是一本书,如果没有结尾的话,再好也只能让人咬牙切齿而已,这也是太监让人痛恨的原因。   钱四梁先是打姚琼的工作手机,果然发现打不通,不过还好,他是有姚琼的si人手机号的,但此人最讨厌别人打他的si人手机,然后聊公事。   但在这个时候,钱四梁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他就是想搞明白,这姚琼到底在干什么!   还好,si人手机打通了,姚琼那显得比较傲慢的声音传来:“喂,你谁啊?”   钱四梁憋着火,他淡淡道:“我钱四梁,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还想不想要遁矛文学奖了?想要的话,赶紧把结尾的稿子交过来,电子稿也行!”   “哦,是钱主编啊,最近忙,大过年的要稿子实在是寒碜人,明着说,没空!还有,我说过我很讨厌在si人手机上谈公事!”   “可你的工作机无法接通!”   “我说过忙着呢,别烦我。”   “我忙你妈个……咳咳,你现在在哪?”   “泥轰。”   “泥轰?你跑那里去干什么,简直是……”   “等到春天看樱花。”   “看你妈个……咳咳,为什么要去那儿看,我们华夏不也有樱花吗?”   “华夏啊,没有和我一起看樱花的人。”   “啧,你写言情小说把自己写得也矫情了,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看樱花?”   “樱花飘落的速度是每秒五厘米,你又知道什么?”   “我去……你给我等着,我马上就去泥轰,先休刊一期好了,但这个结局你写也得写,不写也得写!”钱四梁怒骂道。   黄千易看着气急败坏的主编,心中满是同情,直接追杀到国外去要稿子,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jing神?rt!。 [正文 再次六更,新的一月,求月票啊!!!]   变身女学霸 再次六更,新的一月,求月票啊!!!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求推荐票,求月票!!!   有月票的朋友们趁着五一双倍时期投出来,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祝大家五一愉快,我趁着假期多写一些回报大家!!!。)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 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很显然,造成如今姚琼这个状态的,便是吴笛的那部《秒速五厘米》。   姚琼此人,算是个性情中人,总是比较容易冲动,有时候他那张狂自大的行为让不少人讨厌,但有的时候,他的行为,却也让不少人追捧,比如他本人比较热衷慈善事业,因为讨厌某些人从他的捐款中谋利,他就亲自去监督……他就是这样喜欢较真,所以与他对路的朋友不少,仇人也更多。   原本《青春祭》在推出“天净沙”这个新人时,他还真没听说过这么一个刚刚出道的新人作家,直到天净沙的口袋书销量呈现在他的面前时,他才正视起这个天净沙来。   虽说这世上有那么一些不要脸的作家,怕自己的销量太难看,也会去刷一刷自己的销量,但总体来说,华夏每年的书籍销量排行榜,还是比较可信的。   在去年的销量榜排行中,天净沙的口袋书居然进入了华夏前十!这完全就刷新了口袋书销量的记录!   姚琼本来是抱着一种轻视的心态去阅读天净沙的口袋书的,毕竟他确实有这个资格,但是,在一口气将天净沙的书读下来之后,他感觉非常不错,十分有趣,而天净沙的文风中,一点都没有他的风格,这着实让对言情小说审美疲劳的姚琼,感到了一种难言的惊喜。   作为姚琼流派的创始人,他本人对“姚琼流”的书很不感冒,甚至对自己的一些刻意商业化的作品,都一点也不满意,当然,即使如此,他也不会迂腐到有钱不赚。   他本人就不是一个迂腐的人。而是很有目的性的写作,哪些书是写来赚钱的,哪些书是写来拿奖的,他心里都清清楚楚。   然而他自己又是个非常喜欢读书的人,拥有丰富的阅读量,他很希望能够看到更加新颖的作品。或者说,是真正用心去写的具有灵魂的作品,而不是像他这样,对写作本身,已经没有什么诚意了。   他虽然是个稳产、高产的作家,但其中有许多都是糊弄人的,再厉害的作家,也不可能部部都是经典。   所以,当他看到天净沙的作品时。才会那样的欣喜,尤其是看到《秒速五厘米》,并深入阅读时,他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那是属于他的青葱岁月,他也曾有过自己喜欢的人,不过并非主动,他很有才华,性格桀骜不驯。又那样帅气,暗恋他的女孩当然也有很多。   他却唯独喜欢那位总是喜欢对他微笑着说。想要一起去泥轰看樱花的少女,可惜如他的小说那样狗血,少女最终没有能够与他一起去看樱花,而是因病去世了。   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对校园各种细致的描写,男女主之间的美好情感,让姚琼一下子便沉浸其中。那时的他,不再是一位作家,而是一个真正的普通读者,他自己的青春岁月已经非常悲剧了,狗血得像他的小说一样。所以他很希望读到一个从头到尾都甜蜜温馨的故事。   为此,他甚至发自内心地去帮天净沙这位对手推书,因为对方的作品,真正写到了他的心坎里。   而鉴于天净沙之前在校园小说上那良好的口碑,他显然也被迷惑了,怀揣着一种美好期待的他,被结尾那阻隔在男女主之间的列车给治愈了,或许对书中的男女主来说,列车象征着时间与空间,但对姚琼来说,列车却象征着生与死。   读完《秒速五厘米》之后的姚琼,觉得整个人心情都很抑郁,显然是因为故事让他有了共鸣,他与自己所爱着的她,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他现在仍然孑然一身。   姚琼过了几天才缓过来,然后被天净沙治愈了一脸的他,在微博上发了“。。。。。。”以表示自己的无语,他甚至都能猜到关注他的那些读者,在被他推入天净沙这个秒五的深坑后,各种表示愤慨的话。   可姚琼自己也感到非常无辜,他在看到结局的那一刻起,甚至想直奔《青春祭》编辑部把天净沙这个魂淡揪出来改结局!   对一个普通读者来说,天净沙这种分明就是故意报复社会的行为,实在让人愤怒!   然而姚琼从作者角度来看后,自然就微微释然了,他为天净沙那精细的大纲而感叹,因为其中前后对照的伏笔实在是太多了,而天净沙那堪比传统作家的文字功底,亦让姚琼佩服不已。   因为这一部《秒速五厘米》勾起了姚琼一种难以言喻的情绪,什么《隔岸》的结局,早被他扔到了一边,他的脑中一直在回旋着那句话“想和你一起去泥轰看烟花”,然后,他便开始了这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也不知是是谁说的,人的一生有两件事必须要做,一次是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对于我行我素的姚琼来说,什么都无法阻止他突然想要做的这件事。   姚琼其实已经去过泥轰多次了,他的作品也被翻译成泥轰语,不过销量在泥轰这个岛国却不怎么样,许是因为他那种夸张式的言情小说并不合泥轰人的胃口。   钱四梁再找到姚琼的时候,这厮正在悠闲地钓鱼,依旧孑然一身。   “姚琼,给个准信,你这《隔岸》到底还写不写?”   “我忽然发现一个本质的问题。”   “什么?”   “明明我每年的版税收入足够我肆意挥霍了,我为什么还要去逼着自己写那些狗屁玩意?什么时候缺钱了,我再出山……顺带一提,我这次来泥轰,和那位富坚老师交流了一下,感觉他的骗,不,是画漫画的方式,值得我取材。”   “你向那个富坚老贼学习,简直是……好,你的这部《隔岸》势头很不错,起码有七成的可能性可以达到你的既定目标,你还觉得写得很烂?”   “没错,太烂了!反正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本书,不想写了,无期限休刊!”   “那你喜欢什么书?”   “秒速五厘米!”   “你怎么不去死,你不写完《隔岸》,是违反合约!”   “好,我现在编个结局给你,男女主钓鱼时,被鱼拉下水了,淹死了,完结,撒花!”   ……   最终,《隔岸》烂尾了,钱四梁也拿姚琼没办法……   得知这个消息的媒体们,瞬间就像打了鸡血一样!   这一场巅峰对决,胜负已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被骂出来的销量]   姚琼的任性行为,让钱四梁焦头烂额,可偏偏他这部烂尾的《隔岸》,在出单行本时,销量却比预计得还要好,甚至有人觉得,姚琼这个故意乱写的结尾,非常有趣,甚至让不少喜欢猎奇的读者们眼前一亮……   这种烂尾反而增加销量的状况,让钱四梁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精通宣传的钱四梁甚至觉得,这销量是被骂出来的。   当然,销量再好,却也无法改变他这本书无缘遁矛文学奖的事实,而它的销量,自然也不可能比得上天净沙的那本《秒速五厘米》。   关注着青春文学的各大媒体们,都对这场尘埃落定的巅峰对决进行了报导。   相对较为中立的《文汇读书周报》如此报导:“这一场连载小说的比拼,超强新锐作家天净沙以一部不论是开头与结尾都非常完美的《秒速五厘米》获得了完胜,它必将成为青春文学中的经典之作!而姚琼这位同样优秀的作家,却没有能够做好收尾工作,但必须承认的是,他之前所写的同样很深刻很有内涵,希望两位出色的青春文学作家,可以继续给读者们带来更加优秀的作品。”   一直力挺姚琼的《青春文学报》,这次显然觉得有些灰头土脸,它这样报导:“无可否认的是,姚琼是一位天才作家,作为一个天才,肯定有各种各样的怪癖,比如他的性格一直不怎么样,而这次的结尾,据业内人士透露,是因为他心情不好,无心写作,所以才会写出这样一个很怪诞的结尾。而依旧非常神秘的天净沙。以她那堪比传统作家的实力,写出了一部真正的经典之作《秒速五厘米》,一举奠定了她在青春文学圈的地位,据悉,《秒速五厘米》这部小说得到了煌萌传媒高层的重视,这是一个优质ip。它有望被改编成漫画、动画、电视剧或电影……”   至于因为曾被姚琼打脸,而一直与姚琼不对付的《文学周刊》,这次是跳得最欢的,它如此幸灾乐祸地报导:“毫无疑问,姚琼的失败是必然的,看看姚琼这些年来的作品,无一不是媚俗的商业化作品,可悲的是,这样的商业化作品。却一部比一部受欢迎,姚琼的那些读者显然较为盲目。这一次,他却又妄图写一本所谓深刻所谓内涵的作品去迎合文学奖的评委,可惜最终却任性地烂尾,这足见他的品德,一如既往的低劣,似这样一点也不懂得尊重文字的作家,是永远也不可能成功的!反观天净沙。虽然具有堪比传统作家的实力,却一直很低调谦虚。默默写作,因此她才可以写出这部经典之作《秒速五厘米》,由此引发的秒五热,也在情理之中……”   从各种报纸的舆论风向来看,姚琼的《隔岸》销量能够不错,或许还真是被骂出来的。主要还因为姚琼又做了一件引发众怒的事情。   一位在曾经是姚琼的女粉丝,是一位全职网络写手,算是女频大神,年收入也是比较可观的,她大概特别喜欢姚琼的这一部《隔岸》。所以十分期待姚琼能够凭借这部《隔岸》一举获得华夏三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奈何姚琼自己却不争气,或者说又犯病了……   其实姚琼以前也不是没做过这种事,当年他在《青春祭》连载的第一部小说,就因为私人的原因被腰斩,之后痛定思痛的他才开始真正用职业的态度写作,好,主要是他当时的责编苏曼文算是他的克星,追稿技术可比钱四梁这种弱渣要强得多。   据姚琼回忆说,苏曼文非常很有魄力,不管对方是什么地位的作家,取稿件绝不手软,且不择手段,一旦被她抓到,就会被扯到《青春祭》的一个地下秘密**房间,然后在那里监禁逼稿,很恐怖……她会一边扶着拿寒光闪烁的眼镜,一边说着:“姚琼老师,逃跑是没用的!”   其实姚琼离开《青春祭》之后第一句话就是:“终于不用被那恐怖的女人逼着要稿子了,啊哈哈哈……四娘这弱渣随意糊弄过去就行了。”   因为《隔岸》的烂尾,这位姚琼的女粉丝对此愤恨不已,她找到姚琼的微博之后,便是一顿猛烈地抨击,她似乎忘了姚琼这位战斗狂人的作风。   最近与泥轰那位著名漫画家富坚老贼交流过的姚琼,正处于休刊外出取材阶段,可以说非常闲,在发现有人向他发起战斗之后,顿时又精神抖擞起来,开始反喷回去……   这位网络写手自然是喷不过姚琼的,最终姚琼又获胜了,然后他发现对方竟然是一名网络作家之后,姚琼直接一个地图炮:“网络小说也配称为文学?省省,网络小说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垃圾!”   可让姚琼万万没想到的是,不少网络写手看到这句话后,都出离的愤怒了,你不过就是个青春文学大神而已,凭什么向整个网络小说开炮?   也不知是哪位义愤填膺的网络写手,直接在网上发表了第一篇反姚琼文……   众所周知,姚琼作为开辟言情小说界一个流派的作者,其所创作的小说以爱情至上的价值观,书写了一段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填充了不少人朦胧的青春岁月。但其实不少读者对姚琼小说的批判声音也从未停止,有人认为,在一些姚琼小说里面,支持小三,反对原配,认为爱情最高,什么伦理道德都比不过,几十年的夫妻也比不过一时轰轰烈烈的爱恋,甚至弃家庭而不顾,弃责任于不顾,以一种非常幼稚的理念误导读者而且极其扭曲读者的世界观。并且,在姚琼小说中,爱情至上,所有人都要为之让路,为之服务,波及伤害了周遭无数无辜的人,之后一句“对不起”就将所有轻轻抹平,所有不原谅此种“脑残”者一律被打入反派,不得翻身。   所以,无数义愤填膺的网络写手们,抓住了这一点,通过穿越姚琼小说中配角的方式,去颠覆“姚琼小说”,终于出现打击姚琼“小三”和“脑残”为主的“反姚琼小说”。   在抵制姚琼的同时,天净沙这位新晋的青春文学大神,则受到了不少网络写手的追捧,甚至正好拿她来压制姚琼,他们认为天净沙的文“三观正”“文风唯美”,远超姚琼这个“脑残”。   不过,网络写手们不知道的是,姚琼对“反姚琼小说”却特别感兴趣,甚至还放纵它们流行,要不然姚琼可以直接控告网络写手们侵权的。   姚琼觉得新兴的反姚琼小说很有新意,甚至有些他自己都看得津津有味,因为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商业化作品的缺陷,他迎合的,就是那部分喜欢脑残爱情的读者啊,以为他脑残的人,真是夏虫不可以语冰啊……   起初,反姚琼小说的质量还是很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甚至还形成了一个反姚琼小说的流派,可是渐渐的,它却变质了,最后甚至比姚琼原著小说还要稀烂……就好比反龙傲天小说中,主角比龙傲天还要龙傲天那样。   钱四梁现在已经对姚琼这个向那位富坚老贼学习的家伙绝望了,不过他能够同意担任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评委,让钱四梁稍稍欣慰了一下。   这个时候,这个文学之星选拔赛的36强,终于新鲜出炉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 你有妹妹吗?(1650月票加更)]   高一下学期终于来临了,在这一学期,全国理科竞赛也会启动,吴笛对这个理科竞赛十分看重,她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挑战,因为她在理科方面确实不怎么样,但是,她一定会努力去征服它!   吴笛报名参加了竞赛培训班,在众多男生之中,她这位女生显得异常惹眼,倒不是没有女生参加这全国理科竞赛,但是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甚至已经是外国语高中公认的“第一校花”,却参加这样的竞赛培训,实在是太罕见了。www.zineworm.com   一般参加这理科竞赛的女孩,许多都是戴着比较厚的眼镜、短发,给人特别干练的“理科女”,似吴笛这种浑身充满了“文学少女”气质的女孩,却去参加理科竞赛,总感觉十分违和。   刚刚开学这几日,即使是吴笛这个大多数优等生的班级,这寒假作业依然有人没写,在经历了一个学期之后,已经有一些初中时的学霸,渐渐向学渣转变了。   像这样的学生,大抵都很聪明,在初中时随便学学都能考一个很好的高中,但到了高中后,却因为学习态度不端正,以至于渐渐掉队,但他们却还妄想着高三去冲刺一下,等到到了高三,他们便发现,已经不可能像初中时那样游刃有余了。   寒假作业,由于学生们都知道,收上去后老师几乎不看,所以有人完全就在寒假作业上乱写,然后被抽样调查出来后,自然死得很惨。   吴笛自然不会担心寒假作业的问题,她也没有一回家就急急忙忙将它完成,而是每天认真完成必须要完成的,将寒假作业当成正式考试来对待。所以她的寒假作业,字迹工整清晰,几乎没有错误,又可以当作艺术品了。   可以想象,她的寒假作业是多么受欢迎,就连学霸赵泽南。都抄了吴笛的英语阅读理解、完形填空,谁都知道,这绝对就是正确答案了。   章冬雪看着吴笛的数学寒假作业,一脸无奈,她现在是数学苦手,整个寒假看到数学就头疼,没想到进来之后还要拿吴笛的数学寒假作业来抄,她的心里觉得很憋屈。   好,自从输了那场近乎于闹剧的篮球部经理竞选后。她就一直处于憋屈的状态,人们只知道外国语高中有位特别优秀的女学霸与校花吴笛,至于章冬雪,那是谁啊?   章冬雪萌生了想要换班级的想法,她再也不想和吴笛一个班了。   开学后将进行一次摸底考试,然后根据这次考试,以及上学期的月考、期中考、期末考,直接重新划分班级。让更加优秀的学生集中在一班,当然。也有学生可以选择不去一班,原本一班的学生,也可以选择去其他班。   摸底考试的成绩出来后,在寒假里没有认真的学生,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唯有吴笛。一直保持着全校第一。   而这一次,吴迪这小子,却仅仅名列全校第五,曹无忧这厮,居然考了全校第二。若非他语文差了吴笛许多分的话,或许还能冲击一下第一,因为他数学满分,而吴笛却扣了两分,他这次的英语也非常出色。   必须承认,这个世上确实是有天才的,曹无忧英语出色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他游戏玩多了,他对欧美的游戏还是非常喜欢的,他认为华夏文的渣翻译会破坏它的原汁原味,所以他为了玩游戏,就渐渐对英语特别精通了,没想到这让他的英语成绩特别出色。   虽说吴迪这次“马失前蹄”,考了全校第五,但进入一班是毫无疑问的。   不过,吴迪一想到将会与自己的“干妹妹”吴笛同班,就感觉十分尴尬,他已经很久没有与少女联系了,哪怕他下定决心要先做一个完美的兄长大人,但是这个角色哪里可以这么快转变过来的?   正是因为内心不知道如何与少女相处,他才会在这次摸底考试中出现了意外,想到自己在成绩上居然与她又拉开了,他的心情更加不好了。   在某一瞬间,吴迪的内心都出现了迷茫,他为了少女这样努力,真的值得吗?   这世上除了少女之外,是不是还有更适合他的女孩呢?总是追逐这如同梦幻泡影一般的少女,真的有结果吗?   他对着因为摸底考试在耽误玩游戏的曹无忧再一次大吐苦水,对方正在疯狂地补游戏,因为他已经接到风声,进入一班后,他再也不可能像在七班那样潇洒了……   “想想原来的你,再想想现在的你,就明白值不值得了。”曹无忧放下pfp,那总是带着黑眼圈的眼睛,却闪烁着一丝睿智的光芒。   吴迪沉默了,却又听到曹无忧咬牙切齿道:“你完全不是一个合格的兄长,明明有这样能干的妹妹,却还在纠结,在我看来,你太过被动了,与其说是兄长,倒不如说是一个无能的小弟,而对方才是姐姐,这是邪道啊邪道!再这样被动下去,你一定会后悔的!”   吴迪被当头棒喝,只觉得隐隐把握住了什么,他下意识反问道;“如何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兄长?”   “当然是主动去关心妹妹,用一种更加强势的态度去对待妹妹,调教……不,是纠正妹妹的陋习,你问什么是妹妹的陋习?当然是作为一个妹妹,眼睛里只能有兄长大人,而不能有其他任何男人,只有兄控的妹妹才是好妹妹,再加上傲娇,反正你是抖m嘛,那就更完美了,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别以为在游戏里攻略了成千上万的妹妹就可以胡乱指挥,请问你有亲妹妹吗?你有表妹吗?你有干妹妹吗?你有能干的妹妹吗?”   致命一击!   曹无忧捂着胸口趴在了桌子上,眼角仿佛有泪划过,他发誓,他一定要制作出一个游戏,来报复那些拥有妹妹的家伙,把那些有妹妹的死现充,全部都砸扁了!   就这样,一班进行了大换血,章冬雪自己离开了让她压抑的一班,而吴迪却来到了一班,他的座位,恰巧便在吴笛的身后。(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 前座的你(1680月票加更)]   虽说能够有幸坐在吴笛的身后,时时刻刻都能欣赏她那漆黑柔顺的发丝、美好无比的背影,但他却觉得,自己与她本来拉近的距离,又再一次被拉远了,他甚至有些后悔,在那烟花盛开的夜晚,将她搂入怀中了。   他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那首《烟花易冷》,她那空灵出尘的声音,将其演绎得淋漓尽致。   吴迪又担当了一班的班长,他对这个职业基本上已经驾轻就熟了,他是个非常善于与人交流沟通的人,此时他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如何与吴笛沟通,没办法,兄妹这样的身份,实在让他无所适从。   之前他虽然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完美的兄长,但决心归决心,真正做起来,他完全不得要领啊!   曹无忧这小子倒是教过他该如何做兄长,但在吴迪看来,游戏中的兄长,与现实中的兄长,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存在,二次元的妹妹与三次元的妹妹,只要是有妹妹的人,应该知道她们之间的差距?说出来都是泪啊……   只有没有妹妹的人才会是妹控,已经差不多算是真理了。   吴笛并不知道吴迪在因为她而烦恼,她甚至都没察觉到,自己似乎很久都没有与吴迪有过交流了,她总是将这些无趣的事情忘得很快。   在她看来,吴迪本身,已经算是走上了正轨,无需她来掌舵了,所以她也不会时时刻刻去调整他成长的方向。   养成好习惯的吴迪,已经让吴笛失去了兴趣,突然发现少年时的自己,比当年强得多,虽然心中颇为欣慰,但总觉得很不爽。仿佛哪里输掉一样,没法再像看猴子一样看他了。   即使如此,她最近活得依然十分潇洒自我,除了一直沉心于学习、写作、绘画、歌唱之外,她喜欢上了围棋,还喜欢去为自己新的父母做做饭。以弥补自己以前从来没有敬过孝心的遗憾,虽然有自欺欺人的嫌疑,但也让她心里觉得很宽慰。   大概是因为她的眼里已经有了父母这样真正的亲人,导致她忽略了吴迪,她才不要去喊对方“哥哥”呢,对方喊她姐姐还差不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迪他憧憬的女孩,被他爸妈给“抢”走了……他就是这么悲剧!   当吴迪发现在他父母眼中,吴笛这样一个乖巧细心的女儿。比他这个儿子还要贴心时,他更悲剧了,因为他爸妈也被自己憧憬的女孩给“抢”走了。   吴迪总算找到了一件可以与对方沟通一下的事情,那便是这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36强名单终于出炉,而外国语高中,居然出现了四位晋级者!   他们分别是吴笛、夏薇薇、谷扬帆、梁凉。   吴笛与夏薇薇都在一班,而谷扬帆与梁凉在这次分班之后,也到了一个班。这两位写文非常出色的男生,都是超级偏科的那种。文科尤其是语文很强,但理科却非常薄弱。   当吴迪在讲台上宣布这件事的时候,一班的同学顿时便议论了起来:   “太厉害了,我们班居然有两位进入了36强,以前在关注这个‘文学之星’时,感觉离自己好远。现在才发现,原来它就在自己身边啊!”   “吴笛进入36强是理所应当的,她那篇《舌尖上的名著》早就证明了她才女之名,夏薇薇能进入36强,倒是感觉挺意外的。”   “我听人说。夏薇薇能进入36强,也全是因为吴笛,她把自己的文章让吴笛指点过……”   “我靠,吴笛太强!随便指点一下人家,就能进36强,早知道当初拉下脸也去请教了!”   ……   不少同学都对吴笛心生敬佩,实际上,当章冬雪主动离开一班之后,没有她去刻意孤立吴笛,这让吴笛自然而然便受欢迎了,不论是在男生还是女生群体中。因为当他们偶然去接触吴笛时,便会发现,吴笛比他们想象中的容易相处。   吴笛不会主动与结交别人,去与别人做朋友,但她在回应别人方面,却从来会让别人感觉很舒服,继而对她的印象有所改观,甚至还在心里慨叹——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吴笛同学是那么一个好相处的人呢。   夏薇薇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换了位置恰巧与吴笛隔了一个过道的她,直接来到吴笛身边,亲昵地抱住了对方,让在讲台上的吴迪,颇为眼热,某一瞬间,他都产生了一种想法——如果我是女孩的话,就能够肆无忌惮地与她亲近了?   在这个寒假中,夏薇薇、吴笛、苏暖、聂茜、李香莹的关系有了长足的发展,她们所组成的“黑白格子”乐队,在顾雅君、周东阳的监督下,进行了十分专业的训练,除了李香莹这个短板以外,其余的女孩,都表现得十分出色。   她们现在这个乐队最熟练的一首歌曲,便是吴笛“创作”的《小情歌》,一首很好听的主打曲,绝对可以一鸣惊人的那种,很具有中毒性,至于其他的歌曲,则是夏薇薇、聂茜两位的原创,虽然与吴笛的“原创”差距有点远,但却也得到了两位音乐人的认可。   毕竟这世上不可能都是吴笛这样的“天才”,却不知吴笛对此是比较惭愧的,她认为自己在写歌方面的才华,仅限于歌词,至于作曲,也就是可以完美地将经典还原出来。   吴笛在听说自己也进入36强后,感觉非常惊讶,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她所交的那篇稿子,可是毫无任何价值的考试所用的议论文啊,就这样也能进36强?   不知为何,她的脑中出现了两个字——黑幕。   不对不对,为什么出现了黑幕,她自己都不知道?毕竟她又没有去找人找关系,甚至她作为一书封神的天净沙,都看不上这什么作文竞赛,若不是学校一定要学生们上交一篇稿子,她或许都不会参加……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啊,到底是谁把她给弄入36强了,总感觉这里面有浓浓的阴谋味道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无敌工作室(1710月票加更)]   就在吴笛很疑惑自己为何被弄入36强时,《秒速五厘米》的首周销量终于统计出来了,整整一百万册左右,每日销售的速度依然在增加!   绝杀仙神)   随着这个动画mv的流传,不少秒五迷,制作了许多类似的mad,毕竟不仅仅只有一首歌适合这个cg动画,有些比较伤感的歌,与这个动画,也非常的契合、带感,毕竟《秒速五厘米》所描绘的,便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有不少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尤其是那位女二号暗恋男主的心境,还有天净沙所写的那一首《一棵开花的树》,也随着动画mv的流传,而一下子爆红起来,在天净沙的度娘百科中,已经有人将“诗人”的称号,给她这位实力雄厚的作家按上了。   天净沙的诗词功力之强,已经经过了某些学院派作家的认可,虽说天净沙并没有单独写一些诗,但在文章中却能够随意使用最应景的原创诗词,单单这一点,就超过了不少自诩为诗人的浪得虚名者。   因为制作出这一部影响广大的动画mv,周默终于让自己的才华得到了认可,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加入煌萌传媒。   不过他最终的决定,居然是加入新海诚子与吴笛一起成立的非常**的动画工作室。   从本质上来说,周默、新海诚子、吴笛。都能算是理想主义者,他们都喜欢创作自己真正喜爱的作品,不过周默并没有这样的资本,但新海诚子作为一个白富美,泥轰的财阀千金,而吴笛作为一个畅销书作家。当然现在也是背景特别硬的政阀千金,却能真正的不顾商业利益,去创作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作品。   吴笛如今成了聂馨予的女儿,虽然她并不想依靠聂馨予的权势谋利,但不可否认的是,聂馨予的身份,自然而然便为吴笛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比如说吴笛原本与《青春祭》所签署的新人合约,已经别完全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份非常宽松,甚至比当初姚琼都还要离谱的超级大神合约!   吴笛的版税分成从原来的8%,达到了现在的25%,也即是说,她的每一本二十元左右普通版本的《秒速五厘米》被卖出去的话,将有五元的收入,而首周销量一百万册,便意味着她已经有五百万进入囊中。这简直就是抢钱啊!   毕竟《秒速五厘米》本身的印刷、宣传、运作费用都是由煌萌传媒承担的,一般来说。资本家对作家的剥削是很残酷的,可吴笛却因为身份,而避免了这一点,话又说回来,有哪个真正爱着女儿的母亲会去剥削自家女儿?聂馨予比较看重的,其实是吴笛本人的作品最终能够造成的影响力。   更不用说。吴笛即将要用魔理沙的身份出第二张专辑了,专辑销量加音悦网的下载量,又是一笔丰厚的收入,再加上网络小说《盘龙》的收入,吴笛可以底气十足地说。她不差钱!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与十分出众的动画制作人才周默、新海诚子一合计,要加入条条框框的大公司作甚?自己创建一个动画工作室挂在皇萌传媒旗下就好了,想怎么制作动画就怎样制作。   新海诚子当时甚至喊出了要五年超越泥轰著名动画工作室吉卜力的口号,最终这个动画工作室的命名工作居然又交给了“取名苦手”吴笛,吴笛实在懒得想了,索性就叫“无敌工作室”。   吴笛连自己都没有想到,她的这个工作室,最终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理想主义者,然后创作出包括动画、游戏、小说、音乐、电影各种各样让世界更加丰富多彩的经典之作,甚至有时候往往是做好亏本准备的,却莫名其妙地大赚特赚……   其实不仅是在这个“无敌工作室”,吴笛在顾雅君的**音乐制作工作室中,也有自己的股份,也即是说,顾雅君这个工作室每年的收入,吴笛都是有分红的。   自由,这两个字无疑便是周默选择加入吴笛与新海诚子这两位一起创立的无敌工作室的原因之一,其他的原因,当然便是他与新海诚子那不清不楚的关系了。   虚渊子与新房昭子,她们当然也愿意加入这个工作室,其实只要是真正的创作者,谁不喜欢自由呢?但有时候为了商业利益,必须牺牲自由,甚至必须套路化,必须卖肉卖萌卖腐,不论是漫画、小说还是其他。   不过两人还有合约在身,等到她们合约时间到了,才能加入这个工作室,而到那个时候,“无敌工作室”也会初步打响自己的名气。   不得不说,若是普通人,创立这样的工作室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崛起的机会,但吴笛有聂馨予这一层关系,而新海诚子则出身泥轰某财阀,背景很大,这就使得,无敌工作室的作品,不论是在华夏还是在泥轰,人脉上都天然有优势,永远也不会担心发行渠道问题。   理想主义者要实现自己的理想,身份、地位、金钱、人脉等等缺一不可,所以这世上大多数理想主义者只能做白日梦,但吴笛、新海诚子这样既具有金钱人脉又具有才华的理想主义者,却能够真正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无敌工作室的第一部作品,便是新海诚子版的《秒速五厘米》,这会是一部动画电影,面向的对象,当然是动画消费大国泥轰。   与此同时,《秒速五厘米》的真人电影版的提案,也已经被提交到了煌萌传媒高层,估计将会由煌萌旗下某著名弯弯电影公司来制作,将会由很善于拍摄文艺小清新电影的导演来执导,这自然会是一部精良之作,它的票房也可以期待一下。   若是让其他作家知道,吴笛这个刚刚出道的新人作家,居然第一部作品就会被某董事长直接拍案改编成真人电影,并且还在票房上都有分成的话,不知道该怎么去嫉妒她了……   像姚琼在青春文学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早就希望自己的作品改编成电视剧电影了,奈何到现在也就一部《远山》被改编成文艺片,一部《大齐公主》要被拍电视剧,由此就可以发现在作者本身在大资本家面前是多么弱势。(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 收到情书(为萌主【黄氏字族】加更)]   不少《秒速五厘米》的忠实读者,其实都希望一书封神的天净沙,能够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签名售书,奈何现实却又让他们失望了,天净沙还是那样神秘,仿佛会见光死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免不了有不少读者猜测,是不是真的因为天净沙长相太对不起读者,然后才装神秘……   直到有读者在看了《秒速五厘米》的动画mv后,又出现了一波声讨天净沙的浪潮,不乏有情绪过于激动者,才让不少人恍然大悟,这天净沙是怕有些情绪易冲动的读者,对她做出一些傻事来啊。   于是不少自诩理智的读者,在网上纷纷呼吁,大家不要那样冲动,把人家天净沙给吓着了,畏惧之下然后直接换马甲怎么办?   实际上,除了上次在《青春祭》编辑部楼下抗议未果的那群人以外,不少读者也就寄点小玩意意思一下而已,不可能真正去对天净沙怎么样的,他们的情绪越激动,便越代表着在他们心中,天净沙的地位很高。   尤其是那些非常激动的读者,都买了价格五十元左右的精装版,还有一百本《秒速五厘米》的限量典藏版,价格更是贵得离谱,要八百八十八元,可却在消息流出来的第一天,就被预售一空,不少没有抢到这限量典藏版的读者又抗议了,要求增加更多的典藏版。   不过限量版就是限量版,不会增加的,当然,这是对普通读者而言。若是那些真正的权贵子弟,要那么一两本限量版还是挺容易的。   只要明白,这限量版的《秒速五厘米》在黑市上被炒到三千元的价格。就知道天净沙的死忠粉是多么狂热,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做“秒五虐我千百遍,我待秒五如初恋”。   而限量典藏版的《秒速五厘米》,不论是纸质量还是画册集的质量,都是非常高的,里面还有一些惊喜。比如浪淘沙的艺术签名、艺术画等,还有精心制作的蓝光高清动画mv。   所以,即使天净沙并没有签名售书,但她的这本《秒速五厘米》依然大卖,让不少想要增加自己的销量,而各种亲自上阵宣传的作家们自然羡慕嫉妒恨,他们实在不明白,为何天净沙的忠实读者,有这么多。   其实本来有小道消息称。天净沙会作为这一届“文学之星”的评委出现,奈何后来才证实,这个消息只是空穴来风。   这原本是钱四梁计划之中的事情,可惜天净沙依然很不给面子,他当然不知道,现在的天净沙比原来的天净沙,还要受到《青春祭》的看重,原因很简单。人家是聂馨予的女儿啦,豪门千金有木有。谁稀罕当什么评委?   《秒速五厘米》的大热,吴笛在班级里都能感受得到,比如夏薇薇就将自己所买的精装版的《秒速五厘米》带到了学校里来,有同样是秒五迷来到夏薇薇的座位那儿,对精装版中的那些更加精美的插画非常喜欢。   不过,为什么夏薇薇看她的目光。已经渐渐变了呢?吴笛似乎忘了,精装版中,有她本人的笔迹……   还有人也将《秒速五厘米》的画册带了进来,那一幅幅浪淘沙的唯美插画,确实很值得人细细欣赏。   比如吴笛的同桌苏暖就喜欢没事陶醉在浪淘沙那精美的插画之中。至于《秒速五厘米》这个故事,苏暖当然也读过,可惜她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她就是个神经大条的女孩,过于天然而单纯了,一直活得很幸福的她,自然无法理解现实的残酷。   吴迪正想拍一拍少女的肩,借着这个“文学之星”比赛的事情和她说说话,他感觉自己都已经有些憋坏了。   正是课间的时候,对方准备从课桌抽屉里拿出下一节课的课本,不得不承认,吴笛虽然有了这样优异的成绩,但她每节课依然认真听讲,做着笔记,对别人而言痛苦的上课时间,对吴笛来说,却是一种享受。   其实高中老师上课确实非常负责任,有时候还挺有趣味,等到了大学之中,就会发现,有许多所谓的大学教授,在上起课来都是照本宣科,这也由不得让学生觉得无趣,继而选择逃课去自学了。   就在吴笛拿出课本时,连带着又掉出了一个爱心形状的棒棒糖,以及一封天蓝色的信笺。   在吴笛背后的吴迪,看得清清楚楚,他不由心中一紧,这是情,一定是?也不知道她会如何处理……   吴笛显然也发现了,这确实是一封情书,现在虽然早就已经是网络时代了,但情书本身,依然是十分浪漫的象征。   一般的女孩收到情书是什么样的反应呢?心中肯定会有些暗喜的,那毕竟是自身具有魅力的象征。   只不过现在的吴笛,已经对此没什么感觉了,尤其是当看到写这封的情书的人,又是那位【吴笛的你】之后。这位偷偷暗恋吴笛的男生,是如此的执着,他每个星期都会送吴笛爱心形状的棒棒糖。   吴笛都是私下里将棒棒糖送给苏暖,总觉得在公众场合做这种事,一定会让这位悄悄关注着她的同班男生伤心的,只不过,她确实不爱吃甜食。   虽然知道【吴笛的你】与自己同班,可她却没有探寻这是谁的想法,因为她是不可能回应对方的,都是过客而已。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这样那样的过客,某一瞬间在想起时,或许会微微一笑,或许会莫名一痛,然后才会发现,过眼云烟罢了。   吴笛坦然自若地打开了这封信,便看到上面写着《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吴笛脸上流露出了微妙的笑容,且不说这首《一棵开花的树》更适合女孩对男孩的暗恋,毕竟你一个男生,当什么“开花的树”啊?   以及,你拿天净沙的情诗来送我,到底是闹哪样?   吴迪看到少女脸上的微笑,不由慌了,大危机啊大危机,少女看着情书,居然“甜蜜”地笑了……   这是因为自己刻意对她冷淡,使得其他男人乘虚而入了吗?   不可原谅!   这个世界已经腐朽了……(未完待续。。) [正文 依然六更,诚意求月票!!!]   变身女学霸 依然六更,诚意求月票!!!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连续爆发n天啦,求推荐票!!!   求月票!!!   !   !(未完待续。。)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 放心]   吴迪再也不犹豫,他轻轻地拍了拍少女的肩膀。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一般女孩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会受惊之下立马将情书藏起来吧?   然而少女只是大大方方地将信往桌子上一放,然后回过头,脸上神情淡漠:“有什么事?”   她的态度没有多大的变化,似乎依然用最平常的心境来对待他。   她几乎与往日一样的态度,让吴迪微微一愣,他觉得自己之前好像误解一些东西,他立马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先祝贺你进入‘文学之星’的36强,马上可是要去现场比赛的,准备得怎么样了?”   “有什么好准备的?我交了一篇考试所写的议论文都能进36强,这个什么比赛,感觉黑幕重重……”她如此回答道。   不过以吴笛那追求完美的性格,既然莫名其妙地进入了36强,那现场去比赛应该相对来说比较公正吧?毕竟那些评委都是文化界的名人,吴笛还是决定全力以赴,她做一件事,从来都有始有终,希望将它做到最好。   吴迪已然知道对方是多么才华横溢,如今在青春文学圈子中声名鹊起的“天净沙”,便是吴笛!她的写作能力这样强,哪里需要准备……   不过,什么时候考试所用的议论文,也能通过海选了?   他其实在意的不是这件事,而是想看看,少女刚刚收到的那封情书是什么,可他却又怕自己的举动太过冒昧,自己凭什么去干预少女的私事?   就凭兄长的身份!   没错,作为一名称职的兄长,绝不能让某些宵小之辈打自己妹妹的主意!   “你桌上那封信给我看看。”吴迪的语气有些虚,他都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了。   “哦。”少女想都没想,直接将这还带有幽香的天蓝色信笺递给了他。   呃……吴迪微微一怔,他才发现少女对这封情书一点也不看重,否则哪会有女孩随意将情书给别的男生看的。但她刚刚在笑什么呢?   吴迪在看到信的内容时,就明白她在笑什么了,这不就是她本人的作品嘛?拿女孩自己写的诗作为情书送给女孩,只能说这位送情书的人,真会选择诗歌。   找到原因的吴迪,心里顿时便淡定了,他这时很轻松地对她说道:“不愧是我的妹妹,连别人给你的情书,都是用你的诗所写。”   吴笛脸色一沉,她哼了一声。便懒得与他说话。明明自己应该才是姐姐。   “绝对是傲娇型的。”一边正在堆橡皮玩多米诺骨牌游戏的曹无忧。在吴迪耳边低声道。   “啰嗦!什么时候你下课也玩‘上课小动作’了?”吴迪捏住了对方的脖子。   “没办法啊,一班太严啦,连我的神器pfp都被封印了。”曹无忧显得十分无聊,只能玩最原始的游戏了。   ……   吴笛、夏薇薇、梁凉、谷扬帆四人。被喊到办公室,一班的班主任邱老师也是语文组的组长,他先是对这几位学生恭喜道:“你们都非常棒,这一届我们学校能够有四个人进入这‘文学之星’的36强,算是历史之最啊,以前最多就有两位。所以,我希望你们去现场比赛时,好好发挥,充分展现你们各自的风格。要大胆创新,毕竟是‘新思维’嘛……”   邱老师说了很多注意事项,他的心情十分愉悦,显然便是因为这一届学生给他争光了,要知道。以前那两位进入36强的,都是高三的文科生啊,可这一次,居然有四位高一的学生,其中三人还是本来他班上的。   他其实对四人中的梁凉有偏见,只因对方有才归有才,但文章太犀利了,他对华夏的教育制度非常痛恨……   不过,既然梁凉能够进入36强,那他自然也希望对方可以更进一步,若是最终进入十二强,能够与三大青春文学杂志的一家签约的话,对外国语高中也是一件荣耀之事。   外国语高中严厉归严厉,却绝对支持那些在自己的特长上充分发挥的学生,往往能够保送的,便是这样的学生。当然,其实一般通过特长保送名校的,家里的关系都比较硬。   姚琼与天净沙的大战刚刚结束,不少报导青春文学的媒体,又要开始寻找更吸引眼球的新闻,很显然,当今青春文坛最热的盛事,便是这一次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   此次“文学之星”以青春文学杂志《时光碎片》、《青春祭》、《花季》为平台,由煌萌传媒、银视传媒、骄御传媒等联合主办,此次大赛的规则,所有参赛作者将经历全国海选-36强-24强-12强-8强-4强-评委公认奖-冠军赛的逐级淘汰赛制。   最终由评委、读者等共同投票选出下一个“文学之星”。   到现在为止,即使“文学之星”拥有官方背景,却依然被人戏称为一次规模巨大的“文坛选秀”。   文坛选秀能出作家?文学比赛将进入娱乐化时代?……一时间选拔赛规则在网民中引起了热烈讨论,支持者与反对者均大有人在。有网友留言支持说:不是常常有人抱怨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吗?伯乐来了!而网友“一头绵羊的询问”则认为这次选秀是钱四梁导演的一场令人开怀不已的滑稽演出;另一位没留名的网友表示:文坛选秀说不定只会培养出一批只会用华丽的文字而根本没有内涵的人。   “这样的比赛方式不是我个人想出来的,而是许多人开会商讨出来的。”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否认了“选秀”这个词。他表示,“文学之星”的比赛规则在拟定出来之后,得到了众多作家的同意,这些前辈将会负责把握稿件的标题、准则等等。   但由于“文学之星”的选拔年龄限制在25岁及以下,这加深了人们对于“选秀”的质疑,对此钱四梁告诉记者:“其实年轻作家中都有很多有才华的选手,比如说当年的姚琼、秦治思、袁龙川等,最后的一切将凭实力决定。”   这次当选评委的,不仅有青春文坛“大神”姚琼,还有诸如张蒙、王伉伉、周震云、刘国平、曹海鸥、王文轩、南岛、王小妮等一大批当代文坛前辈作家担任评委、顾问,所以钱四梁意气风发地宣布道:“一份总价值10万元的新人打造计划,只需要你用压倒一切的文字力量证明:你是我们寻找的文学之星。are_you_the_next?”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 造势]   除了钱四梁以外,当然还有其他人为“文学之星”鼓吹。   “这样的比赛规则在几届过程中已经愈发成熟了。”银视文艺出版社图书中心市场部主任赵游表示,它有一定的合理之处:首先,海选之后,比赛是层层选拔的,可以避免一些选手的舞弊现象。   再次,这样的比赛方式对于年轻作者的心智也是一钟锻炼,层层选拔过来的选手有文学功底,能驾驭不同文体,有自己的思考,有临场发挥能力,这些对于一个写手的成长是很重要的。   在谈到比赛的初衷时,赵游表示,以前许多文学大赛的冠亚季军无法被社会认可,这是很遗憾的,其实许多年轻人都写得不错,我们希望以这样的方式搭建一个平台,推出新人,成为新一代的名家和为大众所接受的写手。   一番造势下来,钱四梁很满意地看着各报刊对这次“文学之星”的报导,他觉得自己的炒作手段愈发纯熟了,看到连度娘搜索指数都不停地上涨,他脸上的笑容愈发浓郁。   原本“文学之星”在网络上并不算火,但是在“最美女学霸”吴笛成功晋级“文学之星”36强后,不少吴笛的死忠粉欢欣鼓舞,又到处开始自发地为吴笛宣传、拉票,这就使得,原本那些只知道吴笛,而不太了解“文学之星”的大叔们,都开始关注起这个文坛选秀来。   对不少人来说,他们觉得这个“文学之星”与其他选秀节目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除了评委之外,网民们的投票也是算评分的,所以吴笛的粉丝们都已经早就准备好了,就算吴笛临场发挥没有得到评委们的赏识,他们也一定要让吴笛在人气上,永远第一!   钱四梁看到吴笛的死忠粉们这样狂热,心里非常欣慰,若是这些人气转化为金钱……他觉得自己愈发想要将吴笛这张好牌抓到手中了。有吴笛在的话,整个青春文坛就会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由于吴笛进入了“文学之星”的36强,她的那一篇发表在校报上的《舌尖上的名著》,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那个吴笛的暗恋者所发在海角论坛上的《我不能安静地坐在你的身旁》,这个帖子彻底火爆起来了!   某些觉得吴笛这种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通过这种海选,总感觉有黑幕的人,自然前去阅读了一下这篇《舌尖上的名著》,然后他们彻底服气了,这种别出心裁地对名著的解读方式,实在让人拍案叫绝!   除了《舌尖上的名著》外。吴笛以前投稿被拒的“心灵鸡汤”式的散文。也让不少读者觉得。这水准已经不比那些杂志上的差了。   某些当时拒绝了吴笛的纯文学杂志,看到这些散文这么火,而吴笛名气又这样如日中天,出于利益考虑。他们便私下里联系吴笛,看看对方能不能再写一些散文投稿,不过吴笛却没有回应。   钱四梁看到《舌尖上的名著》在网上遭到了这么大的追捧,总觉得太浪费了,如此高质量的文章就这样浪费在校报、网络上,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他原本想要请动某传统文学杂志的编辑,将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刊登出来,不过想到之前为姚琼公关遁矛文学奖时,已经费过人情了。现在再去求人,那就是不上路子了……   他只能再次暗骂姚琼就是个坑逼,自己为他费了多少心,可预期的回报,却总是差强人意!   他已经决定。如果可以签下吴笛,一定将更多的资源用在吴笛身上,什么姚琼,哪边凉快就哪边去吧!   想了想,他只能致电苏曼文,先寒暄一阵,然后说道:“吴笛那篇《舌尖上的名著》很不错呀,要不你让她在《青春祭》连载怎么样?”   在钱四梁看来,《青春祭》还是有些格调的,最起码比《时光碎片》要高。   苏曼文听到钱四梁这个要求,顿时就乐了。   吴笛就是天净沙,天净沙要在《青春祭》上连载,都是一句话的事情,现在天净沙在《青春祭》上,早就有了名家专栏,只不过吴笛暂时似乎没有用“天净沙”这个笔名发布新连载的想法。   不过,苏曼文却这样说道:“钱总,你这个要求未免太过了,我承认我挺喜欢她这篇《舌尖上的名著》,但它却并不适合在《青春祭》上连载,因为它根本就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而只是另类的书评合集而已。况且,吴笛还是个高中生,就算她实力足够,也要先用短篇连载证明自己的实力才行。”   钱四梁不爽道:“苏主编不是唯实力至上么?什么先要短篇连载,再能长篇,这种漫画界的陋习什么时候在我们青春文学界也根深蒂固了?上次不是早就和你说好了嘛,《时光碎片》与《青春祭》将会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只要你帮我们家吴笛,我自然也会帮《青春祭》扩大影响力!”   “呵呵……你们家吴笛?”苏曼文虽然是非常严肃的女强人,可这时却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   钱四梁一头雾水,但他也察觉出了苏曼文笑声中的某种恶意,这让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妙,不过,他坚信,吴笛可不是姚琼那坑逼二货,绝对是真正能够听他安排的实力派偶像作家。   所以他这样说道:“吴笛当然是我们《时光碎片》的,你可别跟我乱伸手了,这次36强里,也有几个真正的好苗子,我谁都可以放弃,就是不能放弃吴笛,她将成为我们《时光碎片》的基石!”   她现在已经是《青春祭》的基石了!   苏曼文在心中默默道,脸上的神情却愈发愉悦,她这样说道:“我与传统文学杂志《收获》的某位编辑还是有些交情的,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已经有刊登上这本杂志的资格了。”   “竟然是《收获》杂志!”钱四梁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心中更是狂喜,若吴笛能够在《收获》上发表文章,这种实力的体现,比去《青春祭》镀金还要强!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到达目的地(1740月票加更)]   《收获》这部杂志,由两位齐末着名作家联合创办的一份大型文学刊物,双月刊,以刊登中长篇小说为主。发行量在十五万左右。还有每年两期的长篇小说增刊,每期刊登若干部长篇小说,发行量也在七八万份。   别看《收获》杂志的发行量,还抵不上《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一个零头,但它却是华夏最着名的的文学杂志,以坚持纯文学立场,摒弃广告手段而为文人和世人瞩目。风格质朴清雅,以刊载中、长、短篇小说为主,同时选登部分话剧、电影文学剧本、报告文学、笔记、书评合集、特辑采访等。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代表性杂志。   《收获》杂志荣获第二届华夏出版政府奖期刊奖。当代文学史上有影响的作家几乎都跟《收获》有关系,不论是老一辈的作家还是新一辈的作家。   所以有人说,它是华夏当代文学的简写本。   在它的上面发表的各种文学作品,获得华夏三奖的概率是最大的!   钱四梁即使再暗中鄙视纯文学杂志《收获》的销量,却也无法否认它在传统文坛的地位,若是一个作家的文章可以上《收获》杂志,那绝对是实力的象征!   在其他纯文学性的杂志《华夏小说》、《散文之遇》、《逆流》等也寻求商业化的情况下,《收获》这种坚持立场的举动,赢得了无数文人的赞赏。   “如果真的可以让这篇《舌尖上的名着》刊登到《收获》上的话,那就太感谢你了!”钱四梁十分真诚地说道。   “我倒是没想到,钱总你会对吴笛这么执着,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一句,吴笛是不会那样轻易被打动的。”苏曼文提醒道,然后她挂断了电话。   对苏曼文来说,帮助吴笛在文坛扩大影响力,也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只要吴笛保持如今这样专注的写作态度。她认为吴笛在文坛上的前途,绝对不可限量!   吴笛的这篇《舌尖上的名着》自然不会立马刊登到《收获》上,似《收获》这样的杂志,版面非常紧俏,不是说想刊登就能刊登的。   钱四梁对苏曼文的话一笑置之,他绝对有信心说服吴笛,在足够的利益面前,任何人都会心动的!   他又不会要求吴笛去做什么过分的事情,而是在认真写出好文的同时,配合他做一些宣传而已。比起姚琼这个过了保质期的大叔来说。果然还是真正的青春美少女来担当青春文学的代言人最适合了。   而一个尚未成年的少女。总归是比较听话的,他喜欢听话的人。   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现场36进24强的比赛如期举行,地点是在有着华夏文学之都之称的青竹城,这是一座古风浓郁的小城。却有无数华夏历史上的文人墨客来此集会,最着名的,便是那一片占地广大的竹林,在竹林间有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溪,正是最适合“流觞曲水”之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青竹城即使到了现在,其文学、艺术氛围依旧很浓,就连各奖,也会在这青竹城颁发。真是无数文人们的“圣地”。   吴笛、夏薇薇等外国语高中的学生被带到这里时,夏薇薇等人并不算惊讶,青竹城虽然是文学之都,却更是旅游胜地,属于极具华夏特色的地方。显然夏薇薇等人早就来过这里了。   吴笛表面上依然保持着平静,实际上心里却暗暗惊讶,这个世界的华夏,在文化建设上确实有一套,难怪它是东方世界最大的文化输出国,这什么青竹城,要是放在她那个世界,估计早就被革命掉了吧?   一路上,看到有许多附庸风雅的行人直接穿着汉服,吟诗作对,还有许多会作画的人,在城中摆摊,为游客们作画。   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已经确定了不少新人文学奖的提名,可以说是像一阵旋风一样横扫某些新人奖,其中最着名的,无疑就是冯木文学奖与庄重文文学奖的提名,姚琼曾经获得过的,可他没有做到像天净沙这样,以一部作品,获得这么多新人文学奖的提名。   只能说,天净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简直就是她文学生涯的完美开头。当然,有人认定天净沙是披着马甲的传统作家,而且年纪也比较大,厚积而薄发,所以才能这么逆天。   36强的参赛者都已经陆陆续续来到了青竹城,钱四梁虽然嘴上一直否认“选秀”这样的说法,但他搞的形式就是选秀的形式,比如在比赛前,都会搞个专访,而比赛的过程,更是全程直播,以第一视角记录选手们的写作过程,《时光碎片》杂志也会出这个“文学之星”的专刊,其实这也是骗钱的一种方式。   虽说海选之中有各种猫腻,但这个总决赛,的确能够最大程度的凭实力说话,除非某些文二代确实手眼通天,与那些评委关系亲密,在这样的情况下,评委们终究会讲一些人情。   此时选手们都被暂时集中在一个会客室,等待工作人员的安排。   夏薇薇这个时候显得比较紧张,她对吴笛说道:“等等在现场比赛前,好像还有专访吧,这可是我第一次上电视啊,感觉好紧张……”   吴笛轻轻搂住夏薇薇的肩膀,安慰道:“没必要紧张的,这明明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夏薇薇却苦笑道:“我知道我进这36强,实在是侥幸,不过我真的好想再进一步啊,除了乐队以外,文学是我最在意的东西了。”   便在此时,忽然听到一声嗤笑传来,只见就在她们身边的一位年纪不大的矮个子男生,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夏薇薇,显然是在嘲笑夏薇薇的这种紧张状态。   吴笛不悦地瞪了这个男生一眼,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气息,实在让人讨厌,但考虑这个男生年纪也就十四五岁,她也不想与他计较。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保护同学(1770月票加更)]   这个男生名叫朱遐逆,是这一届36强中年纪最轻的,未满十五岁,上初三,但他身上却有着十分耀眼的光环。   朱遐逆号称是一位“天才小诗人”,还是被华夏教育体制“扼杀”的那种,并且出身所谓的“工薪家庭”,实际上却是个文二代,父母都是编辑,其父在文人圈子里人脉颇广,这位“天才小诗人”便是其父一手打造出来的。   可以想象,朱遐逆能进这36强,其中有多少猫腻。   可惜朱遐逆长得实在不行,他皮肤很黑,嘴巴是歪着的,给人的感觉很痞气,若他能有更好的长相的话,或许会被包装成第二个“冷二少”也未可知。   曾有一篇新闻《中学生家庭教育之困:扼杀一个小诗人》这样对他进行报导与吹捧:   中学教育就像一个由分数、小升初、培训班、奥数、竞赛等交织而成的庞大的机器,吞噬着少年诗人朱遐逆一家简单的梦想和平静的生活。   朱遐逆写下诗句 “天上有老师吗/有我就不去了”。一名中学校长翻阅后,感想是:“天上有学生吗/有我就不去了”。   现在,未满15岁的朱遐逆还在读初三,却已经开始写小说。在一部叫《初三七班》的作品里,他以一则虚构的新闻开头:《我市初三男学生杀死其班主任》。   这个暗喻不全是一个叛逆期少年的狂想。在他满是教辅和试卷的房间墙上,恣意的涂鸦取代了励志语录——“去死,都去死。”   虽然还未满15岁,但却已经发表了不少诗歌,入选了《华夏新诗年鉴》、《华夏诗歌年选读本》等。   就连《诗刊》杂志以头题发表了他13首关于学校的诗歌。   诗人王小妮配发了评论,她说:“华夏教育所特有的、早被习以为常的紧张的教学关系,正被这风声鹤唳中的一个孩子敏感地体会着。”   学校在朱遐逆的笔下有冰冷的窒息感。“每个人都在过滤声音/这里的声音沉重/风背不动它/声音不会飞/比气泡更容易消失/围墙足以拦住它的去路”。   教室像是一个装了360度监控摄像头的黑匣子,总有人在告状。“鼻孔发出的警告/制止嘴巴/提高警惕/直至/叹息代替脚步和声音”——这首诗题目叫《班主任》。   作业本上,“我翻开本子/看见两个字从天而降/把我压住/本子上两个‘重做’。   大概是因为被华夏的教育体制“佘毒”已久,朱遐逆小小年纪。在心理上有些扭曲,在看到吴笛瞪了他一眼后,他感觉自己心头顿时涌上了一股戾气,他走到吴笛面前:“你瞪什么瞪,就凭你也有资格瞪我,我可是真正的天才诗人朱遐逆,我还发表过小说《初二七班》,你又是谁?”   朱遐逆的脾气很差,放某些玄幻小说里,绝对是那种“你瞪我一眼。我杀你全家”的人。   “朱遐逆?抱歉。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年纪这么小,脾气就这么大,你爸妈知道么?”吴笛淡淡道。   朱遐逆指着吴笛,十分嚣张道:“你连我的名字都没听说过。你也配参加‘文学之星’?这次文学之星的第一名,我预订了!”   吴笛听到这话,总觉得有些耳熟,她忽然想到,好像自己上初三那会,也说过“全市第一,我预订了”这样的话,感觉好中二啊……所以对于朱遐逆这种嚣张的姿态,吴笛笑了笑。也不欲与他争辩。   “就你写的那种垃圾口水诗,也想拿第一,别搞笑行不行?”梁凉挡在了吴笛面前,脸上神情狂傲,用更加不屑的态度说道。   “你又是哪根葱。发表过什么文章,得过什么奖?没有的话,就少来唧唧歪歪,我最讨厌你们这群野路子了,一点真正的文学素养都没有,这次‘文学之星’就是来给我做陪衬的而已!”朱遐逆当着所有参赛选手的面,大肆开着嘲讽。   梁凉脸色十分难看,他确实没有发表过什么文章,也没得过什么奖,他是真正的工薪阶层出身,不是什么文二代。   谷扬帆悠悠道:“我拍下来了哟,如果曝光出去会怎样?天才诗人就这样的素质?”他晃了晃手机,打开了播放按钮,便听到了朱遐逆那让人厌厌恶的话。   他的举动,让选手们都很解气。   然而让谷扬帆以及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朱遐逆直接冲了过去,一脚蹬在谷扬帆的肚子上,然后抢过他的手机,狠狠地砸在了谷扬帆的脑袋上,他怒骂道:“让你偷拍!让你来阴的,我打死你!”   谷扬帆倒在地上,捂着那被砸出血的额头,显得非常狼狈,他并不期盼有人会帮他,他觉得,大家互相帮助,一起成功,一起幸福什么的,不过是种理想。现实中,有人幸福,就必定有人被抛弃,有人光鲜,就必须有人满身泥泞。这是他的孤独哲学。   即使满身疼痛,他也不会吭声。   “太过分了!”   一条鞭子狠狠地抽在了朱遐逆那长着一张歪嘴的黑脸上!   朱遐逆痛呼一声,脸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鞭痕……   吴笛怎么说也是她学校这四位参赛选手的“组长”,而谷扬帆也算是她的熟人,怎么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对方被揍?   “你敢打我?”朱遐逆朝着吴笛吼道。   “废话少说,给他道歉!”吴笛脸上神情依然淡漠。   “休想!”   “啪”又是一鞭子,吴笛毫不留情地抽打在他身上,然后冷声道:“给他道歉!这次要跪下!”   “滚!”朱遐逆倒是挺有骨气。   吴笛一鞭子抽打在对方的膝关节处,感到剧痛的朱遐逆一下子便在谷扬帆面前跪了下来,只听到女孩依旧不含任何感情的空灵声音:“给他道歉!”   朱遐逆到底是怕痛的,吴笛的鞭子哪是那么好承受的,他痛得哭了起来,对谷扬帆声泪俱下地说道:“对不起……”   谷扬帆看着拿着鞭子,一脸淡漠的吴笛,心里暖洋洋的,但大脑还有些发懵,这真的吴笛吗?太霸气了吧……不过,这鞭子难道是她随身携带的吗?果然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女人,好恐怖!   在这个时候,参赛选手都懵了,这个“文学之星”到底是文斗还是武斗啊?   第一天就见血了……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女王之鞭(1800月票加更)]   还好谷扬帆只是额头受了些轻伤,没有什么大碍,简单的包扎一下就行了,倒是那个吃了鞭子的朱遐逆,情况有些不妙,整个人瘫在地上,显然吴笛的女王之鞭,威力不俗。   工作人员很快就赶到这里了,那位朱遐逆的父亲朱由可也匆匆感到,他是《东方周末》文化版的资深记者与编辑,在传统文坛上人脉颇为广泛。   他本人专访过许多文化届名人,也发表过《别扭的声音》、《禁绝教辅》等一系列反对华夏当今教育体制的文章,他极力推崇西式民主,鼓吹自由主义,他这样的观点,迎合了不少民众,也使得《东方周末》这报刊在南方系中属于领头羊的地位。   此时他看到自己心爱的儿子被打成这样,赶忙来到儿子身边,扶起他,继而大怒,他冷声道:“到底是谁打了我的儿子,还想不想参加‘文学之星’的比赛了,我作为一个记者,绝对会将这事报导出去的!”   梁凉担忧地看了一眼吴笛,他心中很不是滋味,总觉得是因为他与对方矛盾激化,然后也把谷扬帆牵扯了进来,最后害了吴笛……   他其实很想站出去男人一把,可在他心目中,这个“文学之星”的比赛,非常重要,他十分希望自己能够依靠它来出道当作家,因为他那超级偏科的成绩,他自己都没信心考上大学。   所以,梁凉退缩了,哪怕他心中对吴笛有小小的好感,要不然之前也不会站出来,但关乎到自己本身利益时,他不会一冲动热血,就断送自己的前程。   “是我打的。”吴笛坦然承认道。   朱由可看了吴笛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惊艳,他厉声道:“你凭什么打我儿子?跟我来一趟吧,我要好好地教育教育你这种没礼貌的女孩!”   吴笛指着自己刚刚为谷扬帆包扎的额头。依然十分镇定:“看看你儿子之前做的事情,他先打了我的同学,却又不肯道歉,我当然要替你这种不称职的父亲教训你儿子。”   “一派胡言!我儿子怎么会打人?他可是真正的‘天才诗人’,一定是你们先冒犯了他……他肯定不会犯错!”朱由可是个护犊的父亲,当了这么多年记者,早就知道该如何掌控舆论了。总之,他就是一口咬定,是吴笛犯错在先!   “你叫吴笛是吧,我告诉你。如果你还想参加这个‘文学之星’比赛的话。就跟我去公安局自首。别在这里废话了,我都有些怀疑,像你这么素质差的人,是怎么进入这36强的。”   听到这样的话。不少参赛选手脸上都露出了各种各样的神情,他们其中有的当然认识吴笛这位“最美女学霸”,有的看过那篇《舌尖上的名著》的人,都觉得这个吴笛是非常强劲的对手!   但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免不了在心中为吴笛担忧:   “不会真的要被退赛了吧,好可惜啊……”   “还不如先服软呢,这个朱由可,可是《东方周末》这份报刊中很有名的编辑。”   “刚刚吴笛实在是太冲动了,我就知道朱遐逆这个文二代不好惹!”   “朱由可在传统文坛都是颇有人脉的大人物。吴笛惹了他,麻烦了啊……”   ……   就在不少人等待吴笛的应对时,却又听到依然没有太多情感波动的空灵声音:“看来教训儿子还不够,喜欢颠倒黑白的老子也欠抽呢。”   吴笛很淡然地说道,然后一鞭子出去。狠狠地甩在了一副大义凛然模样的朱由可的脸上,直接将他鼻梁上的眼镜,抽成了粉碎!   朱由可“啊”地惨叫一声,捂住了自己的脸,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女孩居然如此霸道,连他都敢抽!   其他的参赛选手也惊呆了,有的甚至惊呼了起来,这个吴笛,真是太霸气了,任对方唧唧歪歪一大堆,直接一鞭上去,让你闭嘴!   朱由可对工作人员喊道:“把这个女孩给我轰出去,报警把她给抓起来,这样的人,根本没资格参加这次的比赛!”   吴笛对夏薇薇、梁凉、谷扬帆说道:“你们好好比赛,不用在意我,这个什么‘文学之星’不参加也罢。”   “这个比赛,我退赛好了!”吴笛毫无留念地说道,她才不会在意这种小儿科的比赛,事实上,在发现选手中居然有朱遐逆这种人,她就感觉这档次未免太低,而看到这朱由可动不动就让人退赛的架势,她有理由相信,这个朱遐逆很有可能已经被内定为12强了。   谷扬帆听到这话,他捂着自己的额头,也声援道:“这个比赛我也觉得没意思,退赛了退赛了。”   就在这个时候,本来还在等待着吴笛发挥的钱四梁,一听说吴笛要退赛了,他当然坐不住了,这吴笛要是退赛了,他到哪里找与吴笛相媲美的人选?   朱遐逆?省省吧……这个“文学之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一场分蛋糕的游戏,朱由可凭借他的身份与人脉,确实能够推朱遐逆一把。   但是,在“外貌协会”的钱四梁看来,朱遐逆那种长相,《时光碎片》绝对不要!让《花季》这个接盘侠去接收吧,反正《花季》的主编,与他关系不错。   钱四梁匆匆赶到,看到现场一片狼藉,又听到吴笛那样说,不由感到非常不妙,他赶忙对吴笛说道:“这位同学,不要随意说出‘退赛’这种不负责任的话。”   “她说退赛就让她退,钱总,这种没素质的选手参加这个比赛,简直就是给‘文学之星’的抹黑!”   “给我闭嘴!”钱四梁不耐烦地说道,可能在别人眼里,《东方周末》的一个编辑已经很牛叉了,可在钱四梁眼里,《东方周末》的主编来他也不秫!而这种只是负责一个版块的小编辑,根本就无足轻重。   在传统文坛有人脉?妈的你那点小人脉也算是人脉?还敢把我看中的人逼退赛?真是反了天了你!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进入12强(1830月票加更)]   朱由可脸上依然火辣辣地疼,此时听到钱四梁的话,完全懵了。   他之前也算是与钱四梁打过交道,觉得此人确实是个很有内涵的文化商人,而且还是畅销杂志《时光碎片》的主编,青春文学的幕后掌门人之一,其身份已经让不少传统作家不能小觑了。   虽说青春文学在档次上要比传统文学低,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绝对是一种畅销的商业文学,只看《收获》杂志的销量还不及《时光碎片》的一个零头就明白了。   更不用说,钱四梁凭借自己的能力,颇受银视高层的重视,这绝对能称得上大人物了。   但这个时候,钱四梁怎么好像对他很不满的样子?难道说这个吴笛,是钱四梁的人?这不可能吧,一点风声都没有啊……若吴笛有什么后台,他绝对不敢这样对待她。   钱四梁确实没有放出任何风声,因为他相信吴笛的实力,他要将吴笛打造成一个绝对完美的偶像,不能有任何污点,若是一开始就放出了这种风声,吴笛哪怕最终夺魁,说不定身上也会有污点……这绝对是钱四梁不能容忍的事情。   钱四梁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位“神交已久”的少女,他和颜悦色地来到女孩面前,继续劝说道:“若是随随便便退赛,那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我们‘文学之星’是不会让任何一位真正有实力的选手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的。”   “让他道歉。”吴笛并不认识钱四梁,但感觉此人来头颇大,也挺讲道理,所以观感还不错。   吴笛此言一出,顿时让在场的不少人暗暗为她捏了一把汗,这个钱四梁可是“文学之星”的真正主办者与策划者啊,居然用这么大口气对他说话,这个女孩,实在是吊炸天啊……   就连朱由可也了愣了一愣,心中暗道这个女生果然没素质。居然敢命令钱四梁?   钱四梁微微沉吟片刻,然后十分睿智地向周围的人询问事情的始末,然后才望向朱由可,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朱由可却知道,这是对方要求他道歉呢。   朱由可是个传统文人,绝对是有傲骨的,他握紧了自己的拳头,眼中闪过一丝厉色,然后冷哼一声。拂袖而去。一点也没有给钱四梁面子。   然而刚刚钱四梁的一番举动。却又赢得了在场选手们的好感,这是个讲道理的人,没有因为朱由可的身份而偏袒他。   钱四梁脸色不是很好看,但在面对吴笛时。却非常和蔼,他这样说道:“我们‘文学之星’的比赛,只会在比赛中淘汰出局的,不会因为什么意外状况而让人退赛,大家可以放心,而且,刚刚有错在先的,是他们,不过你反击的方式。还是有些过了。”   钱四梁的潜台词是,影响你的女神形象啊亲!不能破坏这种完美女神的形象,拿个鞭子抽人成何体统……   吴笛点了点头,对这位个子挺矮容貌挺精致的负责人说:“很感谢你的帮助,你是个讲道理的人。”   钱四梁心说我对一般人不讲道理。我只对能够帮我获得利益的人讲道理,所以我苦逼地被姚琼那个二货坑了多次后,依然和他讲道理,奈何现在姚琼已经被富坚老贼附体……说出来都是泪啊。   这场比赛前的风波,最终还是被压了下来,仿佛就没发生过这件事一样,但吴笛、梁凉、谷扬帆等,与那个朱遐逆的算是结仇了。   在36进24的比赛中,因为紧张而发挥失常的夏薇薇,无缘24强,惨遭淘汰……   那个在网上有点小人气的“天才小诗人”朱遐逆,知道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好,他本身也非常瞧不起夏薇薇这种人,他不敢在当面嘲讽吴笛等人,因为被吴笛抽怕了,所以他就在自己的微博中,使劲嘲讽夏薇薇。   因为他成功进入了24强,“天才小诗人”之名更是通过这次最受关注的“文学之星”传遍了学生群体,他原本还想在微博中嘲讽吴笛,然后他才发现,这个吴笛在网上的粉丝太多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也不敢轻举妄动,想到当日父亲所说的一定要报复吴笛与钱四梁的话,他便暂时按捺住冲动,他相信以父亲的本事,一定会说到做到!   夏薇薇虽然被淘汰,但吴笛、梁凉、谷扬帆却一路闯进了12强,这也意味着,他们已经拥有了被杂志签约的资格。   而12进8的比赛,其形式已经完全不同,在前面的比赛中,基本上都是评委们的一言堂,但现在,却是真正的评委与网络上投票评比。   并且会进行抽签,二者pk,先决出6强,然后再从败者的六人中,进行败者复活赛,选出两人组成8强,然后再8进4,最后4人进行最终决赛。   梁凉的对手已经出来了,正是在网络上大放厥词的朱遐逆!   现在进入12强的他,已经完成了既定目标,他觉得自己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他为自己之前在吴笛、谷扬帆选择退赛,自己却不敢做这种事而感到羞愧。   他无法忘记,夏薇薇在无缘24强后,却还被那个朱遐逆所嘲讽而哭得稀里哗啦的,当时吴笛在安慰着夏薇薇,眼中却闪烁着某种光芒,显然,这个朱遐逆,已经完全激怒了吴笛!   梁凉郑重地对吴笛说道:“我会解决那个朱遐逆的,以及,我为之前的事情道歉,我感觉当时事情闹成那样,我有很大的责任。”   “不,是那个家伙太可恶了,你加油吧。”吴笛这样说着,却感觉梁凉的有些悬。   只因在24进12的过程中,她感觉朱遐逆的文章不怎么样,却进了12强,这分明就是有评委在保驾护航,而12进8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网上的名气,这对吴笛来说,当然是很大的优势,与吴笛pk的那位选手,都想直接投降了……   然而这个朱遐逆在网上的名气也不小,在这样的情况下,梁凉要战胜对方,将面临着两方面的劣势,吴笛只能祝福他了。 [正文 连续爆发,已经坚持不住了~~~~不过新书月的加更绝对会完成的!!!]   还是六更!!!   马上回校了,事情挺多。。。。。。   还是求推荐票!!!看看这七日作者平均更新就能看出我的诚意!!!   求月票!!!!!!!!!!!!   。   。   。   。   。   。   。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败北]   其实梁凉本人的实力,已经被不少读者认可了,他的几篇现场作文《书店》、《求医》、《人造方舟》都引发了不少读者的好评。   不过他的某些观点太过偏激,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一贯认为有争议才有眼球效应,所以他觉得梁凉还是值得他培养的,虽说梁凉本人的长相只能说有些小帅,但经过钱四梁的包装之后,在《时光碎片》的增刊《文学之星》中,经过读者调查发现,他的人气非常高。   梁凉被他包装成了“反当今教育体制的急先锋”“叛逆才子”“敢说真话的高中生”,这其实迎合了不少痛恨学校教育的初、高中生。   钱四梁对此较为自得,他其实对当今的教育问题从来不关心,但他只知道,有不少学生痛恨着教育,所以他希望出现一位“意见领袖”,让他来赚取这些学生们的钱,这就是典型的“消费憎恶”。   钱四梁没觉得这什么不好的,他就是一个优秀的商人,总是能把学生们的钱忽悠到口袋里,可怜某些学生还真把梁凉当成了自己的信仰,甚至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梁凉……   于是他们自然便找到了不好好学习的借口,放纵自己的理由,可惜他们并没有梁凉的才气,也无法遇到钱四梁这种慧眼识才的伯乐。   钱四梁已经决定让《时光碎片》与梁凉签约了,这也是一个偶像作家的好苗子,他那诙谐又犀利的文风,或许能够在青春文学中占领一席之地。   他对梁凉采取的是这种包装方式,但对吴笛采取的,却又是一种与梁凉截然相反的方式,不明白他本性的人,甚至会以为他是精神分裂……   钱四梁准备将吴笛打造成真正的完美女神,拿反教育体制当卖点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本事咱既能次次考取名牌高中的第一,甚至拿下高考状元。又能写文出书,唱歌演戏,装萌卖乖,这才是真正让人膜拜的国民偶像!   吴笛的吸金能力将远超梁凉,这是钱四梁经过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因为梁凉本身的叛逆,虽然能够吸引不少年轻人,但显然会引起保守人士的不满,而吴笛的完美,绝对能够通杀!   不管了。总之这一次“文学之星”。吴笛与梁凉就是钱四梁最大的收获。那位同样实力不俗的谷扬帆,钱四梁也颇为心动,可惜却被苏曼文看中了……   现在的高中生,可真是不得了啊。   梁凉本人在接受专访时。更是妙语连珠,让人在会心一笑的同时,有所思考。   有梁凉的狂热粉丝,甚至归纳出了他的语录:   “什么坛到最后也都是祭坛,什么圈到最后也都是花圈。”   “思想品德不及格,总比没思想好。”   “五门红灯,照亮我的前程。”   “权力高于你尽全力抜卫的权利。”   “我这辈子说得最让人无从反驳的话就是被子不用叠——本来就是要摊开睡的——然而这也是第一个被人反驳掉的。懂么,这就是规矩。我们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有太多规矩。”   “所谓压力大。学习苦,名额少,全是老百姓的事情,有钱有权的人,从没有说过教育有什么不好。因为这完全是他们所不能体会的东西。”   “先人也很可怜,引用他们的很多话,很多时候不是因为尊敬他们,而是凑巧他们和自己想的一样,利用一下这些话,去反驳或者批评一个和自己想的不一样的人罢了。”   “现在教育问题是没有人会一丝不挂去洗澡,但太多人正穿着棉袄洗澡。”   “一个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居然还不知道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自己喜欢的是什么,那真是教育的失败。”   “我们有理由相信,建立在爱情上的爱情是短暂的,因为爱情本身是短暂的;而建立在金钱上的爱情是永远的,因为金钱是永远的。”   从梁凉的语录中,可以看出他对华夏教育的憎恶,这次他与朱遐逆之间的对决,被钱四梁炒作成了“两位被现行教育体制毒害的天才作家之间的对决”。   围绕着题目,梁凉写了一篇才气纵横的《谁的青春有我狂》,其中他大肆嘲讽朱遐逆的现代诗:“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只要不要脸,谁一天都能写几十首现代诗。”   朱遐逆看到梁凉这样讽刺现代诗,一直以“天才诗人”自居的他,差点又想要动手。   评委姚琼对梁凉十分欣赏,认为梁凉比自己当初还要叼,他就是喜欢这种战斗的作风,可惜最终梁凉的《谁的青春有我狂》还是输给了朱遐逆的《花田半亩》。   其中一位写现代诗的所谓大师,即“梨花体”口水诗的大师李丽华一开始对梁凉观感就不好,更不用说她与朱遐逆的父亲交好,所以她力挺“天才小诗人”朱遐逆。   比较搞笑的是,明明两人都是“被先行教育体制的迫害者”,可梁凉却被某些保守的评委指责文章太偏激、太狂妄,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姚琼再一人力挺,也改变不了大局。   很明显,这位文二代朱遐逆,后台可比真正工薪阶层出身的梁凉要大,梁凉是真正凭借自己的实力闯到这里的。   在网络上的人气比拼,梁凉倒是凭借他那包装后像男神一样的容貌以及各种犀利的句子,与朱遐逆打了个平手。   梁凉输得很冤枉很憋屈,可他却不能质疑这次的比赛,因为他需要依靠这次比赛来扬名,不过在复活赛中,他依然凭借自己的实力进入了8强。   在8进4的比赛中,因为赢了梁凉之后,愈发不可一世的朱遐逆,终于碰上了吴笛。   然而值得玩味的是,这一次比拼的,居然是诗歌!   很明显,在无法利用评委搞掉吴笛的时候,他们就想尽一切办法给朱遐逆创造优势。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文风极似天净沙]   吴笛在之前的比赛中,所展现出来的,便是她在散文上的实力,她所写的文章,都是那种恬淡隽永的,让人读起来的感觉很温暖,很治愈。   在大多数参赛选手总是写“青chun疼痛”时;在梁凉一个劲地展现他的叛逆,他对教育体制的痛恨时;在谷扬帆用他那极为深邃的笔法展现他的孤独哲学时;在朱遐逆用“梨花体”口水诗装逼,并以此沾沾自喜、自吹自擂时;吴笛却在用她那极为华美jing致的文笔,写着充满了正能量的亲情与友情。   她写了自己与王静姝之间的亲情,明明是很平凡琐碎的生活,却让无数吴笛的死忠粉,以及通过“文学之星”认识吴笛的读者感动了,他们纷纷表示“很温暖人心”“让人读起来非常舒服”“果然依旧充满了正能量”。   她还写了自己与苏暖、夏薇薇之间的友情,更是让不少读者觉得特别温馨,有些“百合控”,甚至还戏称“不如就永远在一起吧”,萌萌女孩子们就该在一起!xing别不同怎么谈恋爱?xing别相同才是真爱啊……   总之,吴笛所写的文章,都是让人读来感觉非常舒心温情的,某位网名为【银se告白季】的读者感叹道:“吴笛的文风,还真是与那位天净沙好像,尤其是情感描写,特别温馨细腻,让人莫名的触动,不过她可比天净沙这个魂淡要单纯的多,写的文章让人暖心、舒心而非虐心。”   姚琼之前在担当评委时,读了吴笛的文章后,如此评价道:“文字功力不俗,有那位天净沙老师的八分jing髓,只是深度还不够,若有更出彩的结尾,可与天净沙一战!”   姚琼的潜台词显然是,少女啊,光学天净沙的温暖人心是不行的,最后给读者们来一下才是天净沙的风格!一想到天净沙给他都来了那么一下,到现在都没个踪影,他就觉得特别不爽。   这笔帐,他迟早要跟天净沙算!   姚琼的这个评价很快就在网上流传了开来,但不少天净沙的死忠粉听到这个说法后,起初都是嗤之以鼻的。   在天净沙“击败”了姚琼之后,她的名声已经在青chun文学圈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虽然姚琼的脑残粉还在极力叫嚣,姚琼只是因为自己犯二然后输了这次对决,但有更多的姚琼粉则已经由粉转黑,本来还称呼姚琼老师的他们,已经开始称呼姚琼为“老贼”了。   只因姚琼在《隔岸》烂尾之后,又随心所yu写了几个长篇小说的开头,这一次,他没有去迎合任何人,不论是读者还是评委。   然而,这几个开头都写得非常出se!   简直让人**!   但在这样商业与口碑都不错的情况下,他又休刊了!   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去填坑,他在微博上说,写这几个开头时,感觉都挺不错,但之后却没感觉了,必须再酝酿酝酿……   至于酝酿到什么时候,估计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如果说姚琼的粉丝是一群疯狗,因为喜欢咬人而让人讨厌的话,那天净沙的粉丝,则几乎都是优越感爆棚的冷艳高贵党,这种粉丝其实也挺讨厌的,总觉得太装逼了。   可以想象,当天净沙的粉丝听说天净沙的“手下败将”姚琼,居然说一个高中生得到了天净沙的八分jing髓时,他们绝对是持怀疑态度的,甚至认为姚琼在为对方炒作。   在“沙砾”们心中,天净沙老师享有崇高的地位,凭借自己真正的实力立足青chun文学圈,而什么“文学之星”就是一场低劣的选秀节目而已,怎么可能出现真正的文学达人?   更不用说,天净沙的文风是很难模仿的,那种独特的味道,让人着迷的华美文笔,看透尘世的睿智,一般人要是真的去不自量力地模仿,只会写出一些贻笑大方的空洞文字出来。   沙砾们抱着怀疑的态度去看了看吴笛所写的文章,然后自然愣住了,这种强烈的即视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若非天净沙从来没有写过散文,都是写的虚构的幻想小说,那对天净沙研究颇深的沙砾们,差点都要怀疑这个吴笛就是天净沙的真身了,真正的著名作家,哪个没有自己独特的文风?   吴笛的散文,完全得到了沙砾们的认可!   这便使得她在网上的名气更大了,那些吴笛的死忠粉们,当然也知道天净沙在青chun文学圈子中的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毫不犹豫地给吴笛按上了一个“小天净沙”的称号,总觉得这样,就能抬高吴笛的地位。   可是,吴笛的散文水平虽然非常高,几乎所以的传统作家评委,都对吴笛文字功力与充满正能量的文章表示了自己的欣赏,但是,她的运气好像很不好,下一场与朱遐逆之间的对决,竟然是比较诗歌!   总感觉这是以己之短与对方的长处相抗衡,不少吴笛的粉丝,都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散文写得好,不代表诗歌就写得好,虽然梁凉调侃说“只要不要脸,谁一天都能写几十首现代诗”,但是谁都知道这是戏言。   每个作者都有自己擅长的文体,有人可能更善于写杂文、散文,而在写小说方面却一般,有人则可能将小说写得非常好,创意一流,天马行空,但要让他们去记录生活,写一些批判xing的文字,可能他们就无法写好。   在对决之前,朱遐逆又开始大放厥词,吸引眼球了,他直接在网上用极为优越感的语气说道:“吴笛会写诗?呵呵,不是哪个作家都能随随便便当诗人的,知道吗?诗人自古以来,便是作者中最高贵优雅的群体,而散文、小说这种文体,未免太过臃肿累赘。当然,我本人对所有的文体都很擅长,但诗歌却是我最擅长的!所以我赢定了!”   朱遐逆在放出大话的同时,也聪明地给自己找了退路:“如果我输了,那也肯定不是我的实力不如人,谁让某人只是仗着长得漂亮,在网上的粉丝太多呢,这种喜欢炒作自己的网络红人,我反正是不屑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三章 《一代人》(1860月票加更)]   三更奉上,求推荐票、月票(趁着双倍赶紧投了吧别藏着了嘛)~~~!!   ==========   朱遐逆因为在与吴笛比赛之前,直接向大众宣布,他绝对能够在诗歌上战胜吴笛,并且还炮轰吴笛“网络红人”的这个身份,这使得他本人的关注度,一下子更高了,这显然也是他搏出位的一种策略。   有点小名气的人,如何让自己的名气更大呢?   当然就是让自己成为一条疯狗,去咬那些名气更大,粉丝更多的人,甚至还可以搞一搞笔战,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朱遐逆如此狂言,自然引发了吴笛众多粉丝的不满,其中吴笛的某些粉丝,显然也担心吴笛在诗歌比拼中落败,毕竟对方是年少成名的“天才小诗人”,而吴笛好像只擅长散文。   话又说回来,在这个诗歌渐渐没落的时代,别说是那些真正讲究格调韵律的古体诗了,有多少人能写出真正有韵味的现代诗呢?   梁凉嘲讽现代诗说“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其实也挺有道理。   现代诗由于无需讲究什么格调韵律,非常自由,因此它也便显得毫无章法,明明就是一个普通的句子,但加上分隔号后,就能说是现代诗了。   所以,在评判现代诗的高下时,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标准,话又说回来,文学这东西,弹性确实太大了,除非真的创作出来的作品,确实是经典,能够让绝大多数人都认可。   吴笛想要赢朱遐逆。无疑是一件比较艰难的事情,不过她在看到朱遐逆的狂言时,只是很不屑地笑了笑,她之前能够闯入8强,基本上都是凭借自己的写作能力。   但别以为吴笛在诗歌上的造诣不高,她作为一名优秀的填词人,之前的《时光列车》可就是她本人完成的,而那首《one_more__more_》也是她填的中文歌词!   不仅如此,吴笛引用诗歌的能力非常强。总可以在文章中自然而然地穿插诗歌。在她看来。诗歌这样的文体,其实与其他文体相结合,才是最完美的,单独的诗歌。其表现能力,还是欠缺了一些。   然而,吴笛真要铁了心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一个教训,那她绝对可以!用真正的经典,让所有质疑她的人都闭嘴,什么“天才小诗人”,如何与她脑中整个世界的诗歌相比?   如果可以的话,她能随意“写出”经典的中文现代诗、英文十四行、法文诗、德文诗、俄文诗……   朱遐逆,不过就是一个从小炒作出来的无能文二代而已。有一个好爹又如何?   这次由于对决是诗歌体裁,所以三大诗歌杂志《诗刊》、《星星》、《绿风》都有编辑来观摩,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惊喜,现在老一辈的诗人渐渐逝去,新一辈中却没有什么诗歌人才。   最近那位天净沙的《一棵开花的树》、《时光列车》横空出世。不由让不少诗坛前辈眼前一亮,觉得这天净沙在诗歌上的造诣确实不俗。   吴笛与朱遐逆两人之间的比赛,就是现场直播,不少读者都对这次的比试非常感兴趣,一个是红极网络的才女、学霸,还有一个,则是从小展露诗歌天赋的天才诗人。   朱遐逆在见到吴笛时,冷哼一声,充分表达了自己对她的厌恶,他感觉自己的脸上、身上,还隐隐作痛,这个女人,简直就是暴力狂!   这次规定他们两人要在三个小时内,写出一首朦胧诗,所作诗歌的内容,倒也符合他们的身份,那就是要写一写齐朝末年开国初年,那些拯救国家的有志青年们的特征、喜好、追求等等,那是一个历史剧变的大时代,这个确实有让人写诗讴歌的价值。   不过,这次的诗歌题目还是很宽松的,能够给人充分的发挥机会,但是朦胧诗这种体裁可不是好写的,它注重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抒发,在艺术上大量运用隐喻、暗示、通感等手法,丰富了诗的内涵,增强了诗歌的想象空间。   也就是说,这个朦胧诗很讲究内涵,要写出一种“不明觉厉”的效果,才是真正的好朦胧诗。   这样一个体裁,也能给评委们发挥的机会,要是一般人,还真看不懂什么朦胧诗。   朱遐逆看到这首诗要写的内容,不由皱起了眉头,他比较擅长“梨花体”,朦胧诗什么的,对他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他年纪太小,没什么阅历,能写出什么内涵来?   这次他与吴笛的诗歌比拼,虽然在诗歌这种体裁上有利于朱遐逆,但真正的评比,却是公正的,现在,就看谁能写得更好了。   朱遐逆心说自己都觉得这个题目有些难,想来对吴笛来说,肯定更难吧,他想了想,觉得还不如用自己擅长的“梨花体”开头——   一个青年   哦   一个少年   啊   一群青少年   一整个春天   呐   可能   还有   更多的青春少年   ……   朱遐逆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开头,绝对够内涵(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内涵)、够朦胧(估计没人看得懂)!   果然我就是个天才!他沾沾自喜地想着。   而这个时候,吴笛写下一句诗后,便起身,将自己的诗歌交了上去。   朱遐逆见状,不由愣住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么快就交卷?这家伙果然是弃权了!我就这样不战而胜?   就连上面的评委也一阵骚动,莫非这位一路过关斩将,在散文上有很强实力的吴笛,确实在诗歌上没什么造诣,然后主动弃权了?   真是太可惜了……   不少很看好吴笛的评委,都纷纷感叹着,这次吴笛的运气确实差了点,居然正好是碰到要用诗歌这个体裁的环节。   虽说某些评委确实私下里与朱由可有交情,甚至还决定帮他的儿子一把,但更多的评委,还是比较公正的,他们确确实实想选出他们心目中的“文学之星”。   因此,他们对吴笛这位不论是人,还是文章,都充满了正能量的美少女很有好感,希望她能够一举夺魁……可现在,她好像主动弃权了,可惜可惜。   然而,当评委们看到这首非常短的朦胧诗时,不由一下子愣住了,这首诗的名字是《一代人》,内容是——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一致好评]   姚琼看到这首诗时,整个人不由惊住了!   虽说他本人并不擅长诗歌,所喜欢的诗歌,也偏向古诗,但这并不妨碍他欣赏诗歌的水准,这首《一代人》非常棒!它好像确实写出了在那个王朝末年青年们的特征——在黑夜中寻找光明。   就在姚琼震惊的时候,他的身边的另外一位评委,反应却更大,只见那位笔名为“南岛”的诗人,直接拍案而起,激动道:“好!这首诗太好了!”   不少媒体记者们看到南岛如此激动,他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觉告诉他们,吴笛这一次,怕是写出了一首非常经典的诗歌!   南岛是什么人物?原名赵振开,华夏当代诗人,朦胧诗的代表人物之一,两获华夏三奖之一的“青衫诗歌奖”,已经获得过陈克文学奖,曾多次获路西恩文学奖提名。目前任教于中都大学。先后获瑞典笔会文学奖、美利坚西部笔会中心自由写作奖、古根海姆奖学金等,并被选为美利坚艺术文学院终身荣誉院士。   他出版的诗集有:《陌生的海滩》、《南岛诗选》、《在天涯》、《午夜歌手》、《零度以上的风景线》、《开锁》。其他作品有:中篇小说《波动》及英译本、《归来的陌生人》、《蓝房子》,散文集《失败之书》,散文集《青灯》,散文集《城门开》。南岛的作品已被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出版。   他是华夏诗坛当今影响最大,也最受国际承认的华夏诗人之一!   而现在,这位名气非常大的华夏诗人,却拍案而起,大声喊好!   这个吴笛,到底写出了怎样一首诗,居然让这位华夏诗坛上的大佬如此触动?   同为评委的诗人王小妮,其实与朱遐逆的父亲交好,这一次朱遐逆与吴笛的对决,她想暗中帮朱遐逆一把。但现在看到吴笛的这首诗,居然让朦胧派诗人南岛如此触动后,她就知道,这一次,朱遐逆输定了!   即使她心里想要偏袒朱遐逆,但在吴笛的这首诗作面前,全是浮云!   那么,这首《一代人》到底好在哪里?   它在审美原则上是全新的。   它避开了情感的直抒,弃置了景象的实叙,它没有着意建构完整的意境。只是用意象、用隐喻。在浓重的黑色背景上凸现了一双不同寻常的“黑色的眼睛”(一代人觉醒的象征)。在眼睛的前方,似乎可以看到从乌云的缝隙中射出的一束白光。   整首诗,宛如一幅有立体感的版画。   “黑夜”与“光明”形成暗色与亮色的鲜明反差,“黑色的眼睛”是经过变形的意象。渗透出强烈的感**彩。   这种艺术表现触发了读者的想象,于是,在想象的屏幕上出现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年代,那在腐朽王朝末期中扭曲着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那埋藏在心底的潜能所爆发出的顽强求索的精神……这是整整“一代人”的雕像。   “黑夜——眼睛——光明”一个简单的意象群构成了一个开放时空——历史转折关头特有的社会景象和人的心理结构。有限中表现出无限,单纯中包孕着深厚,这是诗的特有规律。新诗潮的先行者在追寻人性复归的同时,也在追寻诗向本体的复归。   这首小诗体现了一种现代美的风格。它打破了传统的和谐构图,以不和谐的意象组合造成触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迫使人对历史进行反思。   正因为南岛的诗歌水准较高,所以他可以一眼看出这首诗的内涵,所以他非常激动,他觉得,这个吴笛。是一个真正的天才!   这一首诗,就足够她震动诗坛!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灵光一闪,写出如此完美的朦胧诗,他不由想起了历史上那种由天才诗人所创作出的流传至今的不朽篇章!   诗歌这样的体裁,与文章不同,天才的诗人,往往就是在灵光一闪甚至是酒醉之中,写成了名垂千古的篇章,而大多数好的文章,却需要一次次地修改,才能成为经典……   而其余评委,虽然不似南岛那样能够很快品味出这首诗的内涵,但是多读几遍“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便感觉特别朗朗上口,特别有味道!   似这种读来回味无穷,又觉得懂了点内涵,又觉得云里雾里的诗歌,才是真正的朦胧诗啊!   在这个古体诗渐渐消逝,现代诗也慢慢消亡的时代,能出现这样一首好诗,是整个诗坛的幸运!   为什么在当代,有这么多华夏优秀的诗人都选择自杀?   首先在当今诗坛,有一股不良风气——死,特别是自杀,在一些人眼中已经成为诗人的诗歌活动的颠峰或“极限冲刺”,成为诗歌神化的一种手段。   甚至产生一种“不自杀的诗人不是好诗人”的看法,而诗人自杀后,其作品往往能够真正为世人所知晓……   在前二十年,朦胧诗兴起时,诗歌热遍全国,那时的诗人受人仰望,受人赞美,受人敬慕,受人追捧,诗人都很牛气,也都很神气,不曾有任何一位诗人折损。   可随着诗歌这种体裁的没落,不少诗人的心理落差极大,感到难以自解的苦恼和郁闷,许多优秀的诗人便相继走上了不归路。   如今诗坛上的某些新人,早就已经没了以前诗人的水准,只看朱遐逆这种都被捧为“天才小诗人”,就知道现在诗坛是什么状况……   但在这个时候,吴笛凭借着这一首极短的《一代人》,横空出世了!   当很多人都不看好她,甚至以为她弃权时,她却用这样一首经典朦胧诗,告诉所有人,她在诗歌上的才华,也是毋庸置疑的!   吴笛的对手朱遐逆完全呆住了,他看到“南岛”这样的大诗人都对吴笛的诗如此触动,看到那么多评委都在热烈地讨论这首诗,他实在感觉难以置信,他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毫无悬念]   朱遐逆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拳头,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心中的愤懑,这怎么可能?   吴笛绝不可能写出比他还要好的诗歌来!   直到他看到那三大诗刊《星星》、《绿风》、《诗刊》的编辑都直接围了上去,然后在看到这短短一句诗的神情……   那样的激动、震撼、欣喜、狂热!   不用怀疑,在这个诗歌没落的时代,当这些爱诗之人看到一首好诗时,那种难以言喻的触动感!仿佛灵魂都被这样一首好诗吸引住了!   朱遐逆写不下去了,他不能让吴笛一个人享受众人的荣光,这个华丽的舞台,应该有他的一席之地!   他将自己的“梨花体”诗歌也交了上去。   早就看这个朱遐逆不爽的姚琼,在看到他的这首诗歌后,忍不住嗤笑一声:“狗屁不通!”   其余的评委,也没有太多的触动,只因有吴笛那非常具有灵气具有内涵的《一代人》在前,这个朱遐逆的“口水诗”还是算了吧。   时无英雄,令竖子成名,说的就是朱遐逆!当然他有个好爸爸也是原因之一。   如果吴笛也写的是口水诗的话,或许最终获胜的还是朱遐逆,毕竟他是个文二代。   可是,吴笛的诗歌,无论从哪一方面,都远远超过朱遐逆的这首!   “为什么?”朱遐逆不甘心,他怎么可能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输给别人?还是自己特别讨厌的人!   然而,当朱遐逆看到吴笛的诗歌——“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时,他不由愣住了。   朱遐逆虽说写的是口水诗,但本身的诗歌水准,在他这个年龄层次,还是可以的,而他本人也的确对好的诗歌有很深的感触。   所以在他读到这样一首诗时,他感觉自己仿佛也历经了那个战乱纷飞的时代,那是王朝末年。那是变革的开始,那是黑暗之时,那也是黎明到来之时。   黑夜,给了那一群改变这个国家年轻人黑色的眼睛,然后,他们就拿这双眼睛去寻找光明,而最终,他们也寻找到了光明!   华夏是由他们那一代人缔造的,经过几代,终于再次屹立在世界之巅!   朱遐逆又忍不住多读了几遍。它是如此具有内涵。却又如此朗朗上口。这个女孩,到底如何在这短短时间内,写出这样一首注定载入史册的诗歌?   他服气了,完全服气了。这个女孩的才华,他是比不上的……但是少年人因为爱面子,所以他绝对不会坦诚地承认自己失败了,他就是输不起!   他这个时候,只期待他的父亲,能想出一些更加恶毒的办法,狠狠地报复这个女孩,谁让她用这样强大的实力,直接碾压了他。他不甘心,他一定要报复!   吴笛已经被三大诗刊的编辑围住了,他们脸上都带着崇敬的神色,毫无疑问,吴笛将会凭借这一首诗。跻身诗坛,甚至一举成名!   只听到他们七嘴八舌道:   “吴笛老师,请问您能将这首《一代人》发到我们《绿风》上面吗?你的这首朦胧诗实在是太出色了,它是如此短小精悍,却又如此意蕴非凡……”   “不,这首诗应该刊登在我们《诗刊》上,我们《诗刊》是业内发行量最大的诗歌杂志,而这首《一代人》,如果不发在《诗刊》上的话,绝对没法让更多爱诗之人读到它!若是这样,就实在太可惜了。”   “刘编你就省省吧,现在可是网络时代了……吴笛老师,我们《星星》诚邀您的加盟,以后你有什么好诗,随时都可以发表在《星星》上。我们认为,您才是真正的天才诗人,据我们了解,您还写过一句‘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你便会错过星星了’,看,您与我们《星星》杂志是多么有缘……”   “不不不,还是我们《绿风》好!”   ……   吴笛被这些人弄得十分困扰,在这个时候,她母亲给她配备的经纪人团队的作用便凸显出来了,他们总是可以为吴笛争取最大的利益,因为他们的利益,便与吴笛本身挂钩。   有他们为吴笛交涉,就足够了。   钱四梁极为满意地望着在这一刻如此闪耀的吴笛,很显然,吴笛已经直接闯入了四强!   不愧是我看中的女孩,她是最强的,没有任何人可以与她媲美!   在这个时候,在网上关注着这一场比赛的网民们,很快也便知道了吴笛写出来的这一首短小精悍的《一代人》。   而后,这首诗以一种难以置信的速度在网络上疯传起来!   诗歌虽然已经没落,那是因为现在好的诗歌,尤其是现代诗,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的这首《一代人》,显得这样弥足珍贵!   网民们纷纷表示:   “这首诗太帅了,黑夜、眼睛、光明,怎么看都觉得特别帅!”   “我其实一直非常讨厌朦胧诗,认为它是‘文坛毒瘤’,就是在故弄玄虚而已,但看到这首《一代人》后,没什么好说的,只要两个字——很棒!”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拿它来翻白眼……2333333,大家觉得我是不是也淫得一手好湿?”   ……   有些第一次看到这首诗的人,会忍不住脱口而出,这应该是周迅人的诗歌吧?怎么看都特别像周迅人那个时代的风格啊……   而当他们发现,写出这样一首诗的,却是一位十六岁的花季美少女时,顿时便震惊了!   但是,纵观吴笛那充满了光辉与荣耀的“履历”,他们便会发现,少女能写出这样的诗来,分明是理所应当的!   原本,有不少人都觉得吴笛的创造出来的那些名句,持有怀疑的态度,但是,当她在现场直播之下,如此短的时间内,写出这样一首切合题目的诗歌来,他们才发现,吴笛不愧是真正的才女!   这一次,吴笛赢得毫无悬念,之前在网上大肆贬低、看不起吴笛的所谓“天才诗人”朱遐逆败得非常彻底,他的诗,与吴笛一对比,便彻底成了笑柄!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 震动诗坛(1890月票加更)]   三更奉上,求推荐票,【双倍】月票~~~!!!   =========   朱遐逆被网友们戏称为将“梨花体”发扬光大的“天才小诗人”,有网友甚至还模仿了一首,并且进行了“梨花体”诗必备的点评,这点评才是拔高整首诗立意的精髓所在——   我也   来   写个   梨花诗   这样   我   也是   诗人   了   哈   哈哈   哈哈哈   点评: 诗的开头便用了第一人称,我,表明此诗的内容是以作者的主观感受为主,而且后面加了一个“也”字,说明作者现在要说的,很多人都已经做了,是属于大众化的,简单两个字就道出这么深层的含义,实在是妙哉。   再看第二句,只一个“来”字,说明作者是向这个群体靠拢,融入到群体中。   第三句,“写个”,写个什么呢?紧接其后看到,原来是“梨花诗”!看到这不得不拍手叫绝!诗一般都是按“首”来量,而作者在此却是以“个”,这充分表现出梨花体诗与其它诗的不同之处,种类就不同,量词当然也不一样!真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让人很容易理解梨花体是什么样的诗体。比几千几万字的解释都要精僻!   再看后来的,这样/我/也是/诗人/了,写到这里,作者俨然已经得道升仙。不错,能写出这样精妙的诗的人,若还不是诗人,哪天下谁又是诗人呢?这个时候作者就像是突然开了天目,顿悟自己已是诗人了!   诗最后“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整首诗的**,整首诗在此得到升华却突然嘎然而止。让人意尤未尽,留下悬念一片,真是太厉害了!!!   不少网友看到这种恶搞的诗歌以及点评,纷纷表示“笑cry”,而朱遐逆本身,也成了最大的笑柄,他的“文学之星”之路戛然而止!   那些吴笛的死忠粉,如今已经化身为咬人的疯狗,与姚琼的那些脑残粉有得一拼,谁让这个朱遐逆。当初居然不知天高地厚的贬低吴笛?这简直就是罪无可恕!   某些使劲黑朱遐逆的。就是起初被朱遐逆身上的光环给吓到的。他们并没有彻底了解到吴笛的“光辉事迹”,还真被诓骗了,以为吴笛只擅长散文,但现在。吴笛却用事实来告诉世人们,她同样擅长诗歌!   吴笛这首《一代人》很快就被登上了三大诗歌杂志!   或许将诗歌这玩意沾上铜臭味是让人十分痛恨的事情,尤其是自诩高贵的诗人们,但是吴笛的经纪人团队可不管,他们在充分评估了这首诗的价值后,给三大诗刊开了一个让他们肉痛的价格。www.hbyxedu.com   这就是经纪人的好处了,各种有关“肮脏的金钱”“卑劣的利益”之类的事情,都无需让吴笛这位高雅的诗人出手,她只需创作就行了。总有人会尽心尽力地将她作品的价值开发到最大!   其实这首《一代人》给吴笛真正带来的,是她在诗坛上的名气!   此诗一出,震动了整个诗坛!   就连原本对朦胧诗抱有偏见,觉得现实主义才是正道的诗人,也对这首诗进行了高度的评价!   著名诗人南岛在《星星》上如此点评道:“一代人就被吴笛浓缩成一个。无尽话也被吴笛浓缩成两行,并且最抽象最深刻的意见也被诗人吴笛用天才之指点化成了最直观的意象。”   “黑色的眼睛是黑夜悲剧发展的结果,在黑夜和黎明之间有着联系的是‘我’,我在这里是黑夜的承受者也是眼睛的拥有者,指的便是那个年代为国家的兴衰贡献自己力量的青年们。”   “而利用着黑夜给的黑色眼睛去寻找,结果也许是更大的悲剧,这里吴笛写出了人类精神上的一个永恒的悲剧,一种悲剧性的循环,这黑色的眼睛是黑夜给你的,要找到光明何其艰难?”   “虽然在诗的第二行中的‘我’已经不象第一行中的我一样是一个被动者,‘我’不要黑夜,不要苦难。但是,黑夜给了我黑暗的悲剧。第二行中的‘我’转而为主动者,觉醒者主动的去寻找光明,但是这只是当时的一个理想。在当时,这个寻找的结果是无法预料的。现在才被历史所见证!”   “短短的两句诗,冠以一个博大的题目,揭示一个庞大的主题,《一代人》既是一代人的自我阐释,又是一代人不屈精神的写照。诗歌贵在简约,以短小的篇幅,展开宏大的场景,则要求诗人具有捕捉和经营意象的本领,只有这样,诗歌创作才能收到以少胜多、虚实结合的艺术效果。”   南岛对这首诗的赏析,有整整三千多字,对比吴笛这短短的两行话,一共18个字,自然让人觉得非常震撼!   其余诗坛名宿、诗歌资深爱好者,也对这首诗进行了各自的解读:   “《一代人》干脆的语言,执着的追求意向同样显示了一种性格,可以说,这也是一首‘性格诗’。它汇集了思维与表现、形式和内容、标题与诗体之间在大小、深浅、形象抽象等方面的一系列矛盾,最终熔入18个字中,深沉而潇洒地突出了当代人的精神意象。果然引爆了同代人的情感!《一代人》真是一枚神奇的‘雷管’。”   “《一代人》一诗既是这一代人的自我阐释,又是这一代人不屈精神的写照。黑暗要扼杀一个人明亮的眼睛,但黑暗的扼杀却没有达到它的目的反而创造了它的对立物——黑色的眼睛;是黑暗使一代人觉醒,使一代人产生更强烈的寻找光明的愿望与毅力。正是这坚毅的寻找,才使他们看到掩盖在生活表象之下的、使人难以接受的本质。”   “……从古至今,这一哲理一直存在,从古时的底层人民起义到那个年代人民群众的奋起反抗,创立新华夏,再到当代学习生活中,许多学生从中等生变为尖子生的过程,无不是验证了这一长存却又永不会过时的哲理,也证明了它在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这就是朦胧诗的迷人之处了,它总是可以被人解读出更深的内涵!   这首《一代人》写的是那段历史,却又何尝不是对当今诗坛的描述?   诗歌的发展,已经陷入了黑夜,诗人们一定要主动去寻找光明才行!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永远的黑夜!   诗人们,大概只能用死,去寻找光明了吧?   南岛这充满了溢美之词的点评,让无数有志于诗歌之道的青年们羡慕,毕竟这是南岛的点评啊,当代大诗人、陈克文学奖获得者、多次荣获路西恩文学奖提名的南岛的点评!   为何他们无法用这样简单直白词汇,组成这样一首短短18字却充满了内涵的诗歌?   这些人深刻地体会到了,凡人与天才之间的差距,而不朽的诗篇,大多是出自天才之手!   有时候,天才的灵光一闪,比凡人们努力一辈子,都要有用。   吴笛因为这一首《一代人》真正的名扬诗坛!   而她之前所“原创”的一些名句,也很快就流传了出来,让更多的人惊呼,这是在文学上真正的天才啊!   所有关注着吴笛的人,都将“天才”按在她的头上时,她自己却非常清醒,她只不过是在恰当的时候,引用了一句恰当的诗而已。   她不是天才,也从来没有自大地以为自己是天才,她只是一个喜欢学习的女孩罢了。   比起这样一首诗,她更在意如何更加充实自己、完善自己,吸收两个世界的文化,写出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名利于她而言,不过是唾手可得的事物,又何必在意?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 拒绝]   夏薇薇最近心情很不好,除了因为自己没能从36强进入24强以外,当然还因为自己莫名其妙就被某个名为朱遐逆的家伙嘲讽。   她是真不知道对方为何嘲笑她的不自信,她的性格就是这样,较为纤细敏感,遇到一些大事时,会特别紧张,难道紧张也有错?那个什么“天才小诗人”,就是个脑残吧?   吴笛站出来保护她时,让夏薇薇感受到了一种真正的安全感,但是之后所引发的闹剧,却让她也很自责,她还以为自己会害吴笛失去比赛的机会……   梁凉输给朱遐逆后,夏薇薇就感觉不对,明明梁凉本身的实力很强,却输在了某些评委上,这实在蹊跷。   所以在吴笛要与此人对决时,饶是夏薇薇知道吴笛实力雄厚,却也害怕吴笛会输,而且对决的还是诗歌。   夏薇薇全程关注着吴笛的比赛,看到吴笛那么短时间就上交自己的诗歌时,她差点以为吴笛要弃权,但想到之前吴笛用坚定的口吻对她说:“薇薇,我一定要为你报仇,那个家伙实在太可恶了。”   夏薇薇便莫名地安心下来,然后她自然便看到了吴笛的那首《一代人》。   在看到这首诗时,她知道,吴笛赢定了,因为,这绝对是一首绝对经典的朦胧派诗歌!   果然,用苏暖的话说:“我家的笛喵,永远是最棒的!”   这一次,夏薇薇也认可了这一点。   看到那个不可一世的朱遐逆那样失魂落魄时,夏薇薇感到一阵快意,她虽然是个善良的女孩,但面对这种没事针对她的讨厌的脑残熊孩子,她也不会对他有什么怜悯。   在外国语高中,已经有不少学生得知,吴笛在这一届的“文学之星”上,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冲进了四强。那首《一代人》已经在校园中疯传!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句短小精悍的诗歌,甚至成了某些学生的座右铭。   因为从学生的角度来理解,当今这种僵化了的填鸭式教育,分明就是黑夜,而他们自然是在黑夜中寻找光明!   章冬雪这位视吴笛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女孩,现在与吴笛不在一个班后,整个人感觉都神清气爽了起来,她觉得自己终于逃离了吴笛的阴影……   在新的班级,她很快就通过自己在学校中仅次于吴笛的名气与良好形象。拥有了自己新的朋友。她最近过得特别舒心。   结果在《一代人》出来后。她这位广播员,却要在广播室中朗诵这样一首诗,明明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但章冬雪却感觉异常不爽——吴笛啊吴笛。怎么哪里都有你笼罩的阴影!烦死了!   有吴笛这样一个耀眼的存在,她总是无奈地成为陪衬。   而学校中的那些自诩文艺青年们,则已经完全将吴笛视作了女神!   在这个诗歌没落的年代,已经多久没有出现一首真正的好诗了?可现在,横空出世的吴笛,却像是为整个死气沉沉的诗坛,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样。   这甚至让不少对诗歌已经失去信心的文艺青年们重新捡起了诗歌,他们非常羡慕吴笛能够这样“一诗成名”,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也灵光一闪,写出了同样一首震动诗坛的诗歌呢?   诗歌虽然没落,却何尝不是年轻诗人上位的好机会?   晚上的时候,钱四梁正面带笑容地与某电视台的领导魏波交谈,这次吴笛在万众瞩目之下。写出这样一首震动诗坛的诗歌,让整个电视台的收视率都上升了许多!   魏波这是来和他谈进一步合作的事宜呢,总之,这一届的“文学之星”举办得非常成功!   比钱四梁预料之中的还要成功!   这个“文学之星”的节目,当然不可能只拍选手现场写作,而是会穿插每个选手的小故事,比赛的体会心得之类,颇有些访谈类节目的感觉,其中对现场写作的拍摄,并不算多。   毫无疑问,每当拍到吴笛这位女孩时,收视率都非常高。   比如现在电视上就在采访吴笛创作《一代人》的心路历程,吴笛的打扮一如既往的素雅清纯,给人的感觉挺亲切,仿佛就像一位邻家妹妹。   但是,不论是她的坐姿,还是各种谈吐,显得十分优雅迷人,化着淡妆的她确实非常上镜,看着她的神态,听她说话的声音,都是一种享受。   太完美了,就是这样,没错,这才是他钱四梁心目中最佳的实力派偶像作家!   她的身上,没有一丝污点!   钱四梁也决不允许任何人在她身上留下任何污点,她的完美,甚至已经超过了钱四梁的预期!   此时,这位电视台的高层魏波看着电视中的吴笛,对钱四梁说道:“钱总,这个选手是个好苗子啊,要不叫她来陪个酒,直接内定第一算了吧?”   钱四梁听到这话,顿时就不爽了,现在的娱乐圈,就是这个鸟样!   “算了吧,人家今年才十六岁,陪什么酒。”钱四梁脸上依然带着笑容,婉拒道。   “呵呵,十六岁才嫩嘛……”魏波露出了男人那种心照不宣的笑容。事实上,当他在看到吴笛的第一眼起,就感觉自己完全被吸引了,再想到吴笛如今那才女、诗人的身份,他整个人都兴奋了。   魏波作为一名在电视台颇具实权的高层,当然知道,如今各种选秀节目如火如荼,其中自然免不了一些内幕交易,有时候这种交易,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如果有不愿意的,那只能对不起了……   他利用自己的身份,睡了好多在选秀节目中光鲜亮丽的女选手,现在,他又将主意打到了吴笛身上。   “滚!”钱四梁变色之快,让对方无所适从。   “钱总?你难道不想与我们电视台合作了吗?”魏波也冷下脸,威胁道。   他没想到一向圆滑的钱四梁,居然会有这样一面。   “有了她,我可以和任何电视台合作!还有什么内定第一,简直可笑至极,这个孩子凭借自己的实力,就能拿下第一!”钱四梁往沙发上一靠,抱着自己的胸,矮小的身躯上,散发着惊人的气势。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这一次决不妥协!]   魏波见到这个姿态的钱四梁,不由愣了一愣,继而心中的怒火则一下子升了起来,他冷笑道:“钱四梁!你确实算是这个‘文学之星’的主办者之一,但影响力也大不到哪里去吧?别忘了,在华夏,真正的掌权者,是官员!而你,不过就是一个商人罢了,区区一个文化商人而已!”   钱四梁紧紧抿着自己的嘴,他或许在青春文学圈子里算是大人物,以他的地位,也确实能和这个魏波掰掰手腕。   但是,魏波的背后,显然有更大的人物!   “我叫你一声钱总,是我给你面子!你别给脸不要脸!你钱四梁以前也是在娱乐圈打拼的吧,也知道这个圈子里的规则。什么狗屁明星,放在古代,就是名妓而已!再风光的明星,在权势面前,都是玩物!那位国际张厉害吧,曾经华夏女影星第一人,却被岭南叶家的一个外室搞得灰头土脸,成了国妓张!”魏波毫不留情地说道。   “话可别说得这么难听,吴笛和那些明星不一样,她现在可是已经在诗坛扬名的诗人,连南岛这样的诗坛大佬都很看好他,你们还是收敛一些吧。”钱四梁眼脸低垂,抱在胸口的手放了下来,紧紧地攥着……   他知道,自己刚刚确实有些过于冲动了,这不是一个优秀的商人该做的,在商人眼中,利益至上,和气为贵。   可是,他依然很痛苦,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能!   明明心中早就将吴笛的当成自己的一张底牌,甚至已经准备放低姿态去招揽她,可是,难道自己连保护她的能力都没有?   若是前脚把人家签来,后脚就叫人家去陪酒,这到底算个什么事儿!   他钱四梁丢不起这个人!   某些圈子,就是被这群有权有势的畜生给搞臭的。或许有的人为了上位而不择手段,但某些真正有实力的人,却因为不懂得委曲求全,而废掉了……   钱四梁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圆滑的人,因为他出身草根,能走到这一步,与他自身的努力、能力不无关系,他没有后台,时常还因为自己那矮小的身高,而被人嘲笑。他从一开始的愤怒。到现在的浑然不在意。早就已经适应了。   可是,他无法忍受,自己策划了这么久,却又发生这样的意外……   魏波看到钱四梁还嘴硬。还拿吴笛本身的名气来说事来,就笑了……名气再大又怎么样,还不是让权贵们玩得更兴奋? 让权贵们更有征服感?   他嗤笑道:“在诗坛扬名的吴笛?呵呵,放在古代也就是所谓的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吧?或许还是才貌双全的艺伎,那又如何?还不是等着权贵给她开苞?我明着告诉你吧,我就是要搞她,就算我搞不到她,我也要把她献给我头上的那位,你他妈的服不服!”   见到钱四梁沉默的样子。魏波更得意了,他电视台高层的身份,在某些人眼里确实不怎么样,但是他也是有靠山的,他总是很善于仗势欺人。他甚至不介意以一只狗的身份去欺负人,因为在这个世界的华夏,有些人的狗,比人要更高贵!   “哈!怎么不说话了?钱总啊钱总,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你别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在我看来,你也就是个拉皮条的家伙而已,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正义的英雄了?真是太搞笑了。对了,上次你还训了那个朱由可?够神气的啊,他怎么说也是我的人,对了,我手上还有一些对你,以及那个什么吴笛很不利的材料,你不会想要看到这次红红火火的‘文学之星’毁于一旦吧?”   魏波这次来,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对他而言,朱由可的诉求可答应可不答应,只要钱四梁表现好,那朱由可这种更小的人物,就没必要在意,可他没有料想到,向来圆滑,懂得妥协的钱四梁,这次不知道发了什么失心疯!   吴笛在他心目中,有那么重要吗?   这个女孩,就是个父母双亡,毫无背景的底层少女罢了,若是一般的选手,肯定要拿这事炒作的,毕竟许多选秀节目都成了《最佳比惨王》。但她却严词拒绝了拿这种事炒作,让节目制作组大为惋惜。   魏波在发现少女这样的背景之后,就知道,机会来了。他早就已经习惯了利用自己的权势,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钱四梁缓缓闭上了眼睛,脑海中回想起自己从一开始所关注的少女,一幅幅有关少女的画面在他脑海中飘过,他忽然有一种想要忏悔的感觉。   若没有他,女孩应该还是在安安静静地学习吧?是他,将女孩拉到这样一个绚丽的舞台上来,然后,却被某些人盯上了……而他,却无法庇佑这个女孩,他虽然很受银视高层看重,但他不认为那些人会出手。   话又说回来,让那些人出手的代价,又是什么呢?他甚至能猜到是什么,还是这个让无数男人想要吃入口中的美食呐,她就像一颗完美贵重的宝石,是用来点缀权力这座王冠的最佳物品。   若是将吴笛顺手卖了,他能得到什么呢?更让人羡慕的人脉,更多的金钱……很多很多,这就是吴笛的价值。   他一直在妥协中前进,他也一直以为自己会妥协下去,隐忍之人才能成功,看他对姚琼的态度,就明白了……   可这一次,他决不妥协!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那么一些事,不能妥协!   所以,他站了起来,对魏波说道:“滚!”   此时此刻,他那矮小的身躯,显得莫名的高大。   “好!你给我等着……”魏波狠狠地砸了一下桌子,然后拂袖而去!   钱四梁在魏波走后,整个人显得十分低沉,怀着一丝希望,向银视高层说明了这件事,却听到对方这样答复:“小四啊,我本人最欣赏的,便是你的圆滑与妥协。可现在,你却想要扔掉它,你这是在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啊。不过是一个小女孩而已,为别人牵个线搭个桥又不算什么,你以前又不是没做过……”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哭了(1920月票加更)]   钱四梁坐在自己的高背椅上,眼神涣散,他这才发现,自己好像又欠思量了,明明一切正在按着他的计划进行,可他却没有料到,吴笛本身的耀眼,会引来更有权力的大人物的关注。   他现在感到非常的孤独,他心里非常的郁闷,他拿出自己的手机,翻了翻电话簿,里面都是他引以为傲的所谓人脉,他总是可以灵活地运用各种利益,与人交易,换来自己想要的,他是个很出色的商人。   但这个时候,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这些人脉,是多么虚伪,全是**裸的利益关系而已,就连所谓的圈中好友,也不过是酒肉朋友罢了。   他抱着自己的头,忽然感到非常疲惫,不知为何,他想到了姚琼说得那些话,大概意思就是,反正他已经写了那么多畅销书,骗够了钱,还要再拼死拼活去写书干什么?先享受生活不是挺好嘛,对读者自然就用外出取材、寻找灵感、完善作品来糊弄呗,想写就写,不想写就坑,管你去死。   钱四梁当然觉得自己赚的钱已经足够了,虽然他还很年轻,很有雄心,但他却发现,《时光碎片》本身,已经限制了他的发展,而就这个社会的本质而言,身为草根的他,能够晋身到这样的精英阶层,非常不容易。   一向敢打敢拼、锐意进取的他,却感觉有些累了,他的手一不小心按在了电话簿上,然后也不知拨通了谁的电话。   对方的声音很快就传了过来,总是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让人讨厌:钱主编,又有什么事啊?不会是催稿吧?一句话,要稿子没有。要命一条!   毫无疑问,这个声音,是姚琼的声音,钱四梁听到姚琼的声音就来火,他现在也想通了,老子他妈的忍了很久了。在忍下去都快成缩头乌龟了,大不了不干了!一拍两散!   姚琼你这个**!你再这么狂,信不信老子拿刀分分钟砍死你!钱四梁对着手机一通喝骂……   姚琼正在酒吧潇洒,周围是嘈杂的环境,但他却将钱四梁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他先是一怔,不知道这个主编吃了什么火药,但他脾气也很大,在网上和人对骂时。时常有人被他喷得暴跳如雷之下,放言要来砍死他,可他却总是毫不犹豫地报上地址,说你有本事来砍啊,结果对方就缩了,由此可见,其实在网上嘴炮放得越响的,行动能力就越差。还有那些喜欢在网上装政阀子弟指点江山的。大多数也是在装逼寻找优越感而已。   姚琼火气也不小,他回敬道:好啊。有本事你来啊,太平北路52号bb.king,求你来砍我,我等着呢,你有种就来,没种就别唧唧歪歪。我艹你麻痹的!   钱四梁二话不说,直接开车来到了目的地,这酒吧他又不是没去过,格调还不错,时常还会见到一些小明星。他很快就找到了坐在吧台那儿喝酒的姚琼。   但兴冲冲来到这里的他,却发现升起的怒火,已经在路上没了。   他坐到姚琼身旁,点了一杯自己还算喜欢喝的酒,然后咕噜咕噜一饮而尽,他酒量其实不大,平时也不喜欢喝酒,他不喜欢那种晕乎乎的感觉,他希望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有自己为之奋斗的目标。   可现在,他却只想一醉方休,他感觉自己活了这么多年,简直就是他妈的缩头乌龟!什么圆滑、妥协,只是无能的象征罢了,真正的强大,不需要任何妥协!   姚琼看到钱四梁来时,心里还莫名一慌,以为对方真要来砍自己,但看到钱四梁这个姿态,身为男人的他,很快就明白,这位主编,好像遇上什么烦心事了……   看到这个样子的钱四梁,姚琼还感觉挺稀奇的,毕竟对方给他的一贯印象,就是充满了一股锐气与自信,手腕很灵活,而现在的他,却显得很颓唐。   钱主编,你今天这是怎么了,不像平时的你啊。姚琼随意问道。   姚二,你给老子滚远点,老子被你坑死了!见到你就烦!钱四梁当着面就开骂了。   呵呵,四娘啊,别以为你一口一个‘老子’,就成真爷们了,你现在的样子,就是个受气的娘们样!姚琼反唇相讥。   姚二!你他妈的敢骂我娘们?老子要炒了你!钱四梁有两个g点,一是别人骂他矮,二就是别人骂他娘,他可认为自己是个纯爷们,在商业上不知道有多少竞争对手被矮小的他踩在脚底。   炒了好!我反正无所谓,而且,《时光碎片》这种垃圾杂志不配我的文字!矮冬瓜小四身高一米四,口气却不小,啊哈哈哈!不得不说,姚琼的嘲讽专精绝对点满了,不愧是笔战狂人。   钱四梁差点气歪了鼻子,不过在酒精的麻醉下,他的神经已经有些麻痹了,他低着头,忽然说道:姚二啊,我呢,这辈子为了利益,做了很多自己不愿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但这一次,我真不想再忍下去了,那个吴笛,就是你很看好的那位选手……哎,我感觉我害了她啊。   钱四梁一边喝着酒,一边就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今天非常郁闷的事情,他现在都已经有些心灰意冷了,就没有真正能够让他没有掣肘,大展宏图的地方么?   姚琼听到钱四梁的话,却嗤笑道:小四啊,你还真看得起自己,你以为没有你,对方就不会真正闪耀自己了?这个吴笛,在文学上是个真正的天才,比当年的我还要强!所以,你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人家哪有你想象得那么脆弱。   钱四梁听到姚琼的话,只觉得更加委屈郁闷了,老子好不容易想当一次正义英雄,却他妈的还要被这姚**冷嘲热讽,他喝着喝着,便伏案像一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骂骂咧咧道:老子不玩了,什么‘文学之星’、什么《时光碎片》,通通去死吧,还有你,姚**,给老子滚,你不是思想深邃嘛,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见面]   ( )姚琼看到这个样子的钱四梁,暗道不妙,没想到他习惯性地嘲讽对方两句,居然会造成这样的效果。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姚琼叹了一口气,只得放下架子安慰这位主编,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钱四梁脆弱的一面……   两个男人,就这样开始拼起酒来,本来那非常僵的关系,却也融洽了许多,虽然钱四梁还是一口“姚二”的叫着,而姚琼也毫不留情地喊他“小四”或是“四娘”。   两人喝酒喝到半夜三更,勾肩搭背地走在冷清空阔的街道上,春日的凉风习习,只听钱四梁口齿不清地说道:“老子要重新办一份杂志,干翻操蛋的《时光碎片》,怎么样?我杂志的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最小说》,以后还能出《最漫画》、《最xx》等等。www.loxow.com我要打造属于我自己的杂志王国!”   姚琼笑道:“这个杂志的名字好烂啊,要我来办杂志的话,一定要叫《独唱团》,一个字一块钱收稿,不要任何套路化的文章,要真正的好文章,起码我看得下去的,旗下几个作家我都选好了,吴笛、梁凉、谷扬帆,这几个都是好苗子,应该要给他们创造真正的舞台!对了,我在传统文坛也是有好多意气相投的朋友的,他们的水准我都佩服!”   “《独唱团》?要真让你来办,估计第二期就要流产,姚二啊,论办杂志,还是我比你强!”   “嗯,四娘。不过论笔战骂人,当然还是我强。你丫就是个受气包,被人黑死了不懂得反抗,没必要这样束缚自己,做自己爱做的去吧,就像我一样,向人家富坚老师学习之后。我都觉得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更好了!”   “呵呵,是更懂得怎么玩弄读者了吧?还有,我向来不跟一般人见识,闷声赚大钱,哪像你,跟个疯狗似的。”   “我乐意!”   ……   有时候男人就是这样,一顿酒,一次干架,或许就能改善关系。   吴笛自然不知道。《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因为她的缘故,被搞得连自己费尽心血的《时光碎片》都不想要了,因为掣肘太大。   钱四梁希望自己能够打造出一位真正的完美女神,但现实却又给了他当头一棒,在公众面前的完美女神,清纯玉女,背后总是有个能够肆意玩弄她的大人物。   他已经受够了。在发现自己作家偶像化的过程中,居然连偶像作家本身。都被某些畜生给盯上了,他虽然一直想将青春文学圈打造成另类的娱乐圈,可他却不想把娱乐圈的坏风气带到这个圈子来,他相信苏曼文讨厌他的这种做法,也是出于这一点。   写文的人,最忌讳的就是浮躁。   而名利。是最让人浮躁的东西。   钱四梁的手上,出现了一份材料,竟然是当初吴笛参加海选的复印件,就算他不太懂什么文学,也知道吴笛的这篇文章。根本不能通过海选……   他叹了一口气,主动去拜访了吴笛,他知道,自己暗箱操作这种事情,没人捅出来还好,要是被人捅出来,自己还有吴笛,怕是要身败名裂了吧?   等等,这件事对方到底怎么知道的?钱四梁紧蹙眉头,不知为何,脑中闪过黄千易这个狗腿子的面容,自己与魏波的争吵,好像也被他看到了吧?   对黄千易此人非常了解的钱四梁,脑中已经出现了一个词——卖主求荣。   黄千易因为有钱四梁的赏识,本身更是混传统文坛的,虽说是个死扑街,但是在《时光碎片》却有很大的话语权,若是钱四梁从主编的位置上离开的话,就基本上就轮到他上位了。   只要是人,都想要拥有更高的地位,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人们所痛恨的,不是吃人这件事,而是自己吃不到人这件事。   钱四梁现在大有一种“众叛亲离”“英雄末路”的苍凉感,明明就要接近成功了,却发现什么幺蛾子都跑出来了。   反思之后,他感觉这或许是必然的事情,他是个唯利益至上的人,现在别人为了利益而出卖他,好像也很正常。   确实该改一改自己的处世法则了,这个世上,不只是有利益,同样也是有人情味的吧?   切,不干就不干了,以后没钱了,就去姚二那里蹭吃蹭喝好了,他坑了自己多少,也该还债了!   钱四梁自暴自弃地想着,然后却拿着材料,去见了一个人,此人自然就是吴笛,他心里很愧疚,在这无力回天之时,至少希望自己能够道个歉。   见面的地点,便是在这青竹城某片竹林中的茶室之中,环境极为清幽,钱四梁却已经无心在意什么环境了,他只想告诉吴笛,她被某些人给盯上了。   钱四梁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与吴笛正式见面,他见吴笛的第一面,是对方拿着鞭子狠抽某些人,算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女孩,还是文武双全啊……   不过,在现代社会,一个人再厉害,也无法与国家相抗衡。   钱四梁不仅带了别人要阴他的黑材料,还带了自己构思了整整几个月的“完美偶像作家策划书”,这是他的心血,虽然已经没有实现的机会了,但他却希望与对方分享,就当是做一做梦吧……   今日吴笛的打扮,依然十分清纯素雅,她穿着一袭纯白的连衣裙,长发随意披散着,浑身散发着典雅的书卷气,特别迷人。   钱四梁再次感叹,果然天生丽质的女孩,不刻意包装不刻意宣传,都能在网上爆红。   “吴笛同学,不,现在应该是吴笛大诗人了,你好,我们又一次见面了。”钱四梁脸上浮现出职业式的微笑,他确实很善于与人打交道。   “没必要喊我什么诗人,就叫我‘吴笛同学’吧,我只是个学生而已。”吴笛一如既往的谦逊,她从来就没对这件事沾沾自喜。   这次她来见钱四梁,主要就是因为此人上次给她的印象不错,是个讲道理的人,而此人的外表,让她连提防的想法都没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 你居然是天净沙?]   钱四梁见到吴笛依然保持着她的谦逊,他不由在心中暗赞一声,果然这个样子的吴笛,才是她的常态,这才符合他心目中对方的完美形象。   他没有急于将黑材料拿出来,反而先将自己对吴笛本人的规划书拿了出来,推到吴笛面前,每当他想到吴笛的未来,都会不可抑止地兴奋起来,他觉得自己可以将她打造成完美的神,让所有人去膜拜她……   他出现这个想法时,自己都愣了愣,他觉得自己明明就是现实主义者,怎么越来越像那个理想主义者苏曼文了?   果然还是因为女孩本身,让他感觉到了,理想被实现的可能吧?   其实每个人在最初时,都是有梦想的,只是被一次次地打击后,便成了所谓的现实主义者。   就看吴笛现在,因为一首诗而震动诗坛,可她却依然可以保持本心,这实在是太难得了,完全就不是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的风格嘛,她到底如何能够这样凌驾于名利之上?   钱四梁弄不明白,因为他还是在红尘中打滚的人,他自己都超脱不了名利的束缚。   他指着自己的策划书,还是忍不住用他那一贯的洋洋自得、充满锐气地说道:“吴笛同学,自从你红遍网络,并且看到你的那篇《舌尖上的名著》时,我作为《时光碎片》的主编,就已经开始关注你了,我认为你非常符合《时光碎片》的风格,而这次在‘文学之星’中,你也完全证明了你自己。”   他在吴笛漫不经心地翻着他的策划书时,就在滔滔不绝地陈述他的战略计划,仿佛他已经成功签下吴笛,然后《时光碎片》开始大杀四方,将那个什么天净沙完全碾压……   说真的,钱四梁对天净沙的怨念,不是一般的深,首先当然是因为他个人的理念,而错过了让天净沙在《时光碎片》上连载这件事;其次他一直自信地认为,若是没有天净沙的话,说不定《青chun祭》在他的压力之下完全垮掉了。   吴笛只看到这个计划书中,有大量的抛头露面的ri程,甚至还要卖卖萌,迎合粉丝一下时,就已经懒得看了,她这时也知道了对方那个《时光碎片》主编的身份。   过了这么长时间,吴笛也差不多已经将以前的那件事给忘了,现在却又一下子想了起来,她这时忍不住说道:“钱主编,你知道天净沙这位作者吗?”   钱四梁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对天净沙的怨念可深了:“当然知道,她现在已经是《青chun祭》乃至整个青chun文学圈子炙手可热的作家啦,其实当年她也在《时光碎片》上发表过短篇小说呢。”   他突然想到这个美少女,似乎文风还挺像天净沙,甚至姚琼还说对方已经有天净沙的八分火候了,这是不是说明,对方的偶像是天净沙啊?   这可不行,如此漂亮的少女却不去利用自己的相貌,而是学天净沙玩神秘,那就是邪道!   所以钱四梁开始黑天净沙了:“你是不是很喜欢天净沙的文风啊?好吧,我承认天净沙的实力很强,但是,这个天净沙,可是超级大丑女,要不然她弄得这么神秘干什么,呵呵……”   钱四梁还在滔滔不绝,一个劲地黑天净沙,足见他的怨念是有多么深。   “是啊,我就是天净沙,是个超级大丑女呢。”吴笛面无表情地说道。   “啊哈哈……吴笛同学,没想到你还挺会开玩笑嘛,我知道你是‘小天净沙’,笔力雄健,但要取代天净沙,暂时还是有些困难的。当然,你要是能够执行我对你的规划,那不要说天净沙,就是那些什么影后、歌后,都不在话下!”   钱四梁仿佛忘了这次来其实是道歉的,反而更像是在拉吴笛加入《时光碎片》一样。   “你们《时光碎片》那个‘千易’责编的素质太差了,你这个主编也不管管?还有,我本来就是天净沙,信不信随你。所以,对于《时光碎片》的真诚邀请,我只能说抱歉了。”吴笛这样说着,“其实你的计划挺周详,也有很强的可cao作xing。但是,我本人不是很喜欢,写作对我而言,也只是兴趣爱好的一种。”   钱四梁这下子愣住了,“千易”不就是黄千易嘛,如果吴笛不是天净沙的话,她还真没机会接触到黄千易,那这么说……吴笛真的是天净沙?   让这么多读者充满了怨念,因为写了一部《秒速五厘米》而治愈了众生的神秘作者,“击败”了姚琼的超强实力新人,传说中出身周迅人文学院毕业的传统作家,此时居然坐在他的面前?   而在前一刻,自己居然还在陈述如何推广天净沙本人……她都是天净沙了,还推广个蛋啊,把自己的身份一爆,立马要轰动整个文学圈了!   钱四梁都为媒体们拟好标题了《震惊!神秘实力作家天净沙竟是天才美少女诗人吴笛》……   谁能想到,天净沙居然是一个十六岁的美少女?那些宣称要偷“豪门贵妇人”天净沙丝袜来撸管的绅士们,你们的美梦可以醒一醒了!   不对,像吴笛这样青chun靓丽的美少女,应该更受绅士们欢迎吧?比如说意yin对方某处不会长毛,嗯,腋下而已,想歪的自己面壁去。   这个时候,钱四梁的大脑完全当机了,自己最近几天是不是一直在做梦啊?   或者说,这也是他自己体质的问题?他不禁陷入深深地思考……   吴笛看到对方一副傻眼的样子,稍许有些纳闷,有必要这么惊讶?   “你既然都是天净沙,为何现在才告诉我,浪费人家感情啊,你这个魂淡啊!”当机过后的钱四梁,看着自己的那堆辛辛苦苦搞出来的策划书,觉得自己真的很傻!   仿佛有一道闪电从他脑海中闪过,他咬牙切齿地喃喃自语道:“苏曼文!这个天杀的腹黑女,你瞒得我好苦啊……”   吴笛见到对方抱着头一副要崩溃的样子,感觉莫名的愧疚,虽然她也不明白对方反应为何要这么大,她小声辩解道:“我们这才见了第二面吧,如果不是婉拒你,我也不会说自己是‘天净沙’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 放下执念(1950月票加更)]   钱四梁这时算是明白苏曼文言语中的几次机锋,以及她那诡异的笑容是什么回事了,敢情他看中的吴笛,就是对方的王牌天净沙啊!   也难怪苏曼文会给那么大的面子,许下承诺说要将吴笛的《舌尖上的名著》发表到《收获》上去,这显然就是让天净沙更加归心嘛……   太坏了,苏曼文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坏了!   他感觉自己老傻逼了,他都可以想象早就知道天净沙身份的苏曼文,在听到他各种看重吴笛,并牛逼哄哄地把吴笛(天净沙)当成自己的底牌时,苏曼文这个坏女人那种窃喜的感觉……   绝望了!   他对这个充满了欺骗的世界要绝望了!   他忽然发现,现在最让他感觉这个世上还有真诚的,那就是姚琼这个二货了,虽然这厮嘴上不饶人,但xing子确实直,一旦和他交上朋友,根本不用担心被他出卖,钱四梁其实不知道姚琼本身,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他被姚琼那表面上的二给欺骗了……   等等,难道自己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么?居然与坑了自己多次的姚琼为伍,这是不是说明,他本质上也是个二货?   不,只有这一点,他绝不承认!他是一个厉害的商人!明明就是个时常欠思量的人,厉害个屁啊……   钱四梁被吴笛是天净沙这件事,震得从之前那种陈述自己的计划时、那种眉飞se舞的状态中走了出来,他一脸悲愤,有些沉郁地问道:“既然你都是天净沙了,为何还要参加这个‘文学之星’?”   吴笛十分坦诚地说道:“我本来就不想参加,可我们学校的老师一定要每个人都上交一篇文章,然后我随便交了一篇高中生考试作文上去,就是那种,一个总论点,三个分论点的无脑流考场作文,然后我居然莫名其妙地进入了36强。百度搜索书名加800小說网看最快更新你们‘文学之星’的36强,不会还用抽签的方式选出几个‘幸运参与者’吧?还是说,我进入36强,有个天大的yin谋?”   钱四梁的嘴角微微抽搐,他拿出了那份黑材料,十分坦诚地道歉:“很对不起,将你内定为36强的就是我,现在我也明着说了吧,不只是你,还有几个人,都是内定的,比如说那个什么朱遐逆,要不是被你的《一代人》强势击败,他进四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吴笛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yin谋”是这样的啊,她看着这所谓的“黑材料”,大概就是讲述钱四梁如何内定吴笛为36强的猫腻,如果曝光出来,她的四强名额绝对会别取消的,名声也会受到打击。   吴笛随意看看后,也没太放在心上,她本来就没将这种选秀式的文学竞赛放在眼里。   钱四梁见到吴笛很无所谓的样子,想到对方那天净沙的身份,就明白,在一般参赛者眼中,那些珍贵的签约机会,在她眼里却不值一提,而她在比赛过程中,其实也证明了她自己的实力!   想到此,钱四梁心中的愧疚少了一些,而且吴笛还是苏曼文最看重的作者,谁都知道,苏曼文此人的偏执,她总是能够让她旗下的作者安心写作,而苏曼文本人据说也有真正的大人物罩着……   钱四梁莫名地羡慕起苏曼文来,因为她可以这样顶着一切压力,坚定不移地实行着自己办杂志的理念,她还拥有吴笛这样一个最适合《青chun祭》的优秀作家。   虽然感觉吴笛很安全,不过他仍然提醒道:“吴笛同学,我必须提醒你,你也知道你自己长得有多让男人心动吧……你被某些人看上了,你年纪比较小,可能不知道圈子里的一些肮脏事情,虽然我对媒体否认这个‘文学之星’是选秀节目,但事实上它就是选秀节目,所以它也有潜规则,你最近注意点。”   见到钱四梁如此真诚,吴笛心中对此人好感更增,但是她怎么会不知道某些圈子的肮脏,别小看她的阅历啊!   不过她却疑惑道:“你对我说这么多,不怕我把这种事说出去,这个‘文学之星’名声就完全臭掉了……”   钱四梁洒然一笑:“那就是它的本来面目而已,反正我在《时光碎片》的ri子也到头了。我在这个圈子混了这么久,已经可以很自豪地说,我离征服青chun文学,只有一步之遥!可我没想到,这一步,会这样远。”   吴笛倒是觉得此刻的化身为抒情党的钱四梁颇有一种“此天亡我也,非战之罪”的感觉。   不过,这个男人,能够担当《时光碎片》的主编,还将这份杂志办得这么好,他怎么会说自己在《时光碎片》中的ri子到头了呢?吴笛向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个人很不喜欢安于现状,以我对《时光碎片》的贡献,高层肯定不会随意动我的,哪怕有人递我的黑材料。但是,已经没意思了。我倒是挺羡慕《青chun祭》的苏主编,能够永远坚持自己的理念,可我,却像是在镣铐上起舞一样。”钱四梁这个时候显得愈发坦然了。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本来对一件事愈发看重时,自然容易患得患失,而想通之后,将它放下,却好像感觉浑身轻松一样。   “那你以后准备做什么呢?”   “再说吧,反正饿不死我的,去结交一些真正的朋友,去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se,总之,奋斗了这么久,该享受享受啦。”钱四梁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吴笛心中一动,与他交换了联系方式,在与他分开的时候,她将这件事告诉了苏曼文。   苏曼文这一听说钱四梁已经知道吴笛是天净沙了,她用一种期待的语气,让吴笛描述了一下钱四梁当时是什么反应。   吴笛腹诽这位苏主编还真是个恶劣的人呢,不过她大概描述了一下钱四梁的反应,并向苏曼文询问了一下此人的能力。   “虽然我个人很讨厌他那一套,但必须得承认,这人是个好对手,很有能力很有锐气的一个人,《时光碎片》没有他的话,会是一个很大损失。”苏曼文很客观地对钱四梁进行了评价。   吴笛点了点头,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想法。(未完待续。) ++++++++++++++++ 福利小说网提醒您 : 爱护眼睛休息会吧 txt.epub 多格式免费下载 www.fltxt.com ++++++++++++++++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 文章在《收获》上发表]   苏曼文还告诉吴笛一个好消息,那便是她的那部《舌尖上的名著》已经通过了《收获》杂志编辑的审核,这样有趣而高质量的书评集,通过这种非常具有创意的方式写出来,哪怕是眼光很高的传统杂志的编辑,也非常欣赏。   当然,若没有苏曼文的从中出力,或许这样的文章,还没法出现在这些传统编辑视野里,这就能够看出人脉的重要性了,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在哪个世界都是很寻常的事情。   吴笛《舌尖上的名著》刊登在杂志《收获》上的消息,一下子又疯传起来,毕竟此时的她,正因为一首《一代人》而扬名诗坛,此时又听闻她的小说《舌尖上的名著》要登上《收获》,自然让人十分关注,而这无疑可以证实吴笛在文学上的天分!   早就说过,《收获》杂志虽然销量不高,但在传统文坛,却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不少传统作家的文学阵地,但这一次,却被吴笛这位高中生给攻陷了!   也不知是哪位知情人士透露,吴笛曾用“浣溪沙”这个笔名向不少传统文学杂志投过稿,但却总是被拒之门外,甚至有编辑说,这种无名的小人物的投稿,他们往往看都不会看……   而现在,吴笛的散文、小说、诗歌,在网络上引起这么多的好评,连《收获》都刊登了对方的小说,这显然证明了,吴笛本身的实力,已经达到了传统作家的高度!   待到《收获》杂志正式连载的第一期《舌尖上的名著》发售时,原本不过十几万销量的《收获》,其销量一下子突破了五十万册,几乎让所有的纯文学传统杂志眼红了……   纯文学杂志的销量一直不怎么样,全是靠口碑吃饭的,像口碑又好销量又不错的传统文学杂志,就是《华夏小说》、《散文之遇》、《逆流》等,他们那些实力、眼光本身就不错的责编。总是能够发掘出既内涵又有可读性的文章,这样一来,销量就上去了。   可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既有内涵又有可读性的文章?若是商业杂志,肯定会选择迎合读者的那种,而纯文学杂志,显然就选择更有内涵的,哪怕它很艰深难懂。   传统杂志,最在意的,便是口碑。   《收获》果然有了大收获。那就是吴笛。   不少传统杂志已经开始观望。若是吴笛能够在连载《舌尖上的名著》时。一直保持水准的话,它们自然也会放下架子,向吴笛约稿。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传统文学杂志暗暗后悔。当初没有采纳浣溪沙的稿子,否则的话,就不是《收获》能够抢得先机了。   那位在《收获》杂志中,与苏曼文交好的编辑,受到了主编的褒奖,《收获》虽然一直坚持不投放任何广告,但是对销量的提升,当然表示喜闻乐见,尤其是在销量提高的同时。同样收获口碑。   吴笛因为本身的年轻,以及她的作品,而成了真正的焦点人物,所以不少报刊纷纷派出记者,去采访一些已经在传统文坛站稳脚跟的作者。看看他们对这位天才后辈的看法。   青春文学圈子,终究只是个小圈子而已,华夏的顶尖作家,全是传统作家,传统文坛,才是真正的精英文人圈。   传统文学圈有一位资深编辑曾经这样说过,真正优秀的传统作家,要写出供人消遣的商业作品非常简单,只要掌握套路技巧,凭借他们的文字功底,随便写写就能成功,然而那些已经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商业作家,要让他们写出有思想有内涵的文章,却会非常吃力。   这个平行世界华夏的传统文学,社会地位十分高,自然也出了不少经典。   就在吴笛遭受瞩目的同时,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一举获得了两个重量级的新人文学奖,即当年姚琼所获得的庄重文文学奖与冯木文学奖,这个消息,再次震撼了青春文学圈,乃至于传统文学圈。   而据《青春祭》杂志主编苏曼文透露,神秘的天净沙,当天会出现在青竹城,领取这两个非常具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   也就是说,天净沙的神秘面纱,终于要揭开了!   她到底会是谁呢?无数记者开始到处寻找线索,若能够在颁奖之前,找出这位天净沙的真实身份的话,一定会让自家的报纸销量大增!   某文学报刊的记者张毅晓,上头交给他的任务,是采访传统文坛上的各个名宿,看看他们对吴笛、天净沙这两颗耀眼的文坛新星怎么看。   张毅晓来到了一位名叫秦治思的传统作家家门前,他其实也是位才华横溢的作家,今年二十八岁,出身政阀秦家的他二十岁就一帆风顺地进入了传统文坛,发表过《奈落》、《夜话》等震动文坛的名篇,当所有人都认为他会有一个光辉的未来,会成为真正的大文豪时,他选择悍然自杀……未遂。   二十一岁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中都大学文学系就读,泡酒吧结识某酒吧女,相约一起跳海自杀,结果对方死了,他又是自杀未遂。他因为协助自杀遭起诉,然后高中时的红颜知己一位夜总会的妓女来安慰他,两人同居,私定终身,这让秦家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尊贵的政阀子弟却要与妓女结婚?他被理所当然地逐出了秦家,原本优渥的生活一去不复返,甚至要靠这位红颜知己资助学费。   整个文坛都在痛惜这位文学天才的堕落,连中都大学都勒令他休学自省,而后他醉心于古代诗歌。后来他终于得以重返中都大学,与文学系的一些友人,制作了一些杂志,为了生计,也被迫写了些商业文章,丢了当初的灵气,遭到了传统文坛的鄙视,他从中都大学肄业,没能拿到大学的毕业证。   二十六岁时穷困潦倒,放下架子去某杂志社应聘,被理所当然地拒绝、嘲讽,承受能力很差的他又企图上吊自杀……未遂。   蹉跎了整整六年,二十七岁时顶着巨大的压力,耗尽心血写出一部《逆行》,再次震动文坛,并且获得了华夏三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的提名,可《逆行》却因为公关因素,最终落选,备受打击,不过倒是拉动了他以前所写小说的销量,稍稍改善了他的生活。   张毅晓敲开这个略显破旧的房门,原本以为会是秦治思的那位妓女红颜知己来开门,却才发现,开门的是秦治思本人,他的手中还拿着一盒药……   张毅晓定睛一看,这不是安眠药么,想到这位天才作家是个“自杀控”,他赶紧进去,一把抢过了安眠药,防止对方再自杀,不过一想到对方已经两次自杀未遂,他莫名地产生了一种“让他自杀去吧,反正也不会轻易成功”的诡异想法。 [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 个性作家]   “我想死,我想消失,你不要阻止我……”秦治思喋喋不休道,伸手就要将药抢过来。   还好张毅晓也算是有过采访这位烦恼多多的作家的经验了,立马安抚这位总是自杀未遂的作家。   秦治思的言行举止,都带着一种阴郁之气,他的容貌不算难看,那双幽深的眼眸给人的印象格外深刻,气质是真正的忧郁到了骨子里,却又蕴含着一丝雍容,他出身显赫,年少风流,如今却沦落到这样的地步,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张毅晓随意问道:“您爱人呢?”   秦治思惨然一笑,又要抢安眠药,嘴里又喋喋不休道:“我想死,我想消失,你不要阻止我……连她都离我而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张毅晓暗道不妙,立马说的:“秦治思老师,别冲动啊,反正您有那么多崇拜您的女读者,对了,您还欠了别人不少钱吧,欠债不还可不行……”   “欠债?我哪有欠债,你别胡说,我绝对没有欠债!”秦治思一听到“欠债”两个字,反应很大,立马否认道。   张毅晓也不想多废话了,直接向他采访道:“老师,您对最近文坛横空出世的天才吴笛怎么看,她以一首《一代人》震动诗坛,接着她的小说《舌尖上的名著》也刊登上《收获》杂志。她今年,才十六岁!”   秦治思见到张毅晓一脸期待的样子,却反问道:“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张毅晓懵了,难道说天才作家们脑中的回路,都与一般人不一样吗?他再次强调道:“可她才十六岁啊,却好像已经被传统文坛接纳了,您当年二十岁才从传统文坛出道……”   “无论是十五岁,三十岁,四十岁,抑或五十岁,人们都为同样的事惊讶。为同样的事愤怒,为同样的事欢笑振奋;同样狡猾,同样软弱,卑微。”秦治思淡淡道。   张毅晓翻了翻白眼,心说这秦治思不愧是文风特别内涵深刻的作家,这说出来的话,都充斥着一种哲理。   他将这些话都记录了下来,等到发表时,自然要归纳出一些比较惹人眼球的看法,比如:昔日天才作家秦治思认为吴笛之才也不过如此。没必要惊讶……   “对了。吴笛是谁?”秦治思问道。   张毅晓愕然。你连吴笛都不知道是谁,那你装什么逼,说什么大道理啊!   他在心中又想到了一个惹人眼球的内容——秦治思藐视文坛新星吴笛!   “不过,是谁我也不管了。把我的安眠药拿过来,今天我必须得自杀成功!”秦治思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   “秦治思老师,您为何总是执着于自杀?请你多看一看这美好的世界吧!”   “我完全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必须活下去。只有想活下去的人,活下去才对。人有生存的权力,同样也应该拥有死的权力。”秦治思淡淡道,“我这种想法并无什么新意,只是人们不敢直截了当地把如此平常且起码的事情说出来而已。”   张毅晓最终将他的安眠药带走了,并且还报了警。   于是,二十八岁的著名作家秦治思企图服用安眠药自杀又是未遂。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自杀的原因,当然是红颜知己的离去,让总是很脆弱很容易受打击的秦治思想要自杀。   一位著名作家自杀未遂这种消息,明明应该是文坛上头条的重磅消息。可发生在秦治思身上,却仿佛是理所当然一样,让人莫名的喜感,大概知道这事的圈内人士,都会嘟哝一句:“那家伙又想自杀了?放心吧,死不了的……”   姚琼在这件事上也怒刷存在感,主要是因为秦治思与他关系还不错,一起喝过酒,一起泡过妞……他在微博上怒骂道:“秦治思!你这个欠债不还的家伙,起码还我钱后再去玩你的自杀游戏啊!秦治思”   “别以为你粉丝多就可以诽谤,我绝对没有欠债……姚琼”秦治思弱弱地回应了。   然后却炸出了一大批要让秦治思还债的作家们,连几年前十几元的陈年老债都记得清清楚楚。   而秦治思对吴笛那种略显轻视的评价,被刊登到报纸上后,则又引起了一些很看好吴笛的诗人的不满。   这位诗人名叫楚中,十九岁便初登诗坛,如今虽然二十六岁,也算是新一代诗人中比较出色的了,至少他写的不是那种口水诗,而是一些不错的象征主义诗歌,但这些诗却并不怎么受欢迎,他主要依靠翻译国外的一些优美诗歌而闻名诗坛。   顺带一提,他与姚琼曾是同班同学,喜欢的女孩却喜欢姚琼,女孩因病去世后,他写了许多追思女孩的情诗,这或许是他作为一个诗人的浪漫吧,也因为如此,他与姚琼两人不对路,情敌嘛。   楚中在看到吴笛的《一代人》后,大为震动,作为一名真正地喜欢诗歌,尤其是现代诗的人,他觉得自己才能有限,早就期盼诗坛能够出现一位真正的天才诗人,而这个时候,吴笛出现了,他当然要力挺吴笛,希望她能够继续辉煌下去,甚至振兴诗坛!   秦治思算是楚中的文坛前辈,他本人很看不惯对方的自杀行为,原本他认为秦治思是哗众取宠,后来才发现这人是真的想自杀,但他更看不惯对方那不珍惜生命的行为了,而对方的那些作品,更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负能量,甚至以前有报导说,某读者读了对方的作品后,也去自杀了……   楚中甚至让秦治思去读一读吴笛的这首《一代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他直接讽刺秦治思这种作家,就是文坛的毒瘤,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他却自己把这双眼睛挖瞎……   楚中已经多次批判秦治思这位“堕落”的天才作家了,这次借着捧吴笛的机会,又再一次针对秦治思。   可惜秦治思至今只回过他一句:“能不能借点钱?”   当时楚中还有点懵,稀里糊涂就借出去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概是秦治思因为欠债而心虚的缘故,对于楚中的各种批判、讽刺,他一概听之任之。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 不利消息(1980月票加更)]   吴笛与夏薇薇两人正在保龄球馆打保龄球,显得十分悠闲,马上她们以及其他选手,将会参加新人文学奖的颁奖仪式,天净沙将会出席。   夏薇薇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心里倒没有太大的波澜,她其实已经隐隐察觉到天净沙是谁了……这个大骗子,大魂淡!   看你真正暴露的时候,我不好好地教训你……她在心里默默地对吴笛说道。   虽然吴笛最近在文坛上名气大涨,但她本人却依然没放在心上,上次钱四梁对她的提醒,也没有让她多在意。   好像某个电视台的高层,以及那个叫做黄千易的编辑想要见她一面,言辞中暗示有对她不利的黑材料,若她不乖乖就范的话,哼哼……但吴笛却直接拒绝了,她不接受任何威胁。   这个时候的魏波,正坐在办公室中,很不满地看着眼前的两人,其中一人,自然是那位很善于见风使舵的黄千易,还有一人,便是《东方周末》的编辑朱由可,文二代朱遐逆之父。   “这么说,对方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名声?”魏波蹙起了眉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异常纳闷,似吴笛这种走清纯路线的网络红人,不少最怕名声受损么?还真是奇了怪了!   他都不知道潜规则了多少女星,最清楚这些在名利场中打滚的人的弱点了。可惜他根本没想到,吴笛只在意如何完善自己。   “哼,既然这样的话,那就把材料都公布出去,先把钱四梁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赶出《时光碎片》吧。”魏波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寒光。   黄千易掩饰不住自己脸上的喜色,他之前当了钱四梁那么长时间的狗,如今终于要翻身做主人了!   朱由可这时心中也颇为激动,钱四梁啊钱四梁,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他这时又说道:“我已经联系了专业打假斗士冯苟,让他揭穿吴笛这个被炒作出来的‘天才’,他说他已经真正找到了给吴笛代笔的人!”   “哦?不知是谁?”黄千易问道。   “《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天净沙!什么吴笛被称作是‘小天净沙’完全就是烟雾弹。文章就是天净沙代笔的!”朱由可回答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青春祭》可是《时光碎片》的劲敌,如果天净沙参与了代笔这件事,那她也将身败名裂!”黄千易似乎已经将自己代入到了《时光碎片》主编的身份中去了,能打击死对头《青春祭》自然让他高兴。   钱四梁的离开,显然也会让《时光碎片》联手《青春祭》统治青春文坛的计划破产。   “黄主编,可别忘了小儿的合约啊,把吴笛搞得退赛后,小儿进入四强毫无疑问。”朱由可提醒道。   “哈哈,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么?令公子可是真正的天才诗人!”黄千易得意地笑了一声。听到这一声“黄主编”。他的心都酥了。想到《时光碎片》旗下还有几位长相不错的偶像作家,他顿时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   “哼!”魏波冷哼一声,“别忘了你们两人的身份。黄千易,你能当上主编,可是我与银视高层之间的交易,至于钱四梁这人,也不仅仅是他硬顶我,而是他本身胃口太大了,挡着人财路了。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两人忙不迭地回应着,就像狗一样。   待两人离开之后。魏波的女秘书才从他身下站起来,嘴角有一些白色的液体……   于是,在吴笛俨然在网上、在报纸上、在媒体的报导中,成了华夏未来最耀眼的文坛新星的时候,一份有关吴笛的黑材料。就像是一盆冷水一样,浇凉了不少对吴笛抱有期待的粉丝的心。   这份黑材料实在是太详实了,它首先揭发了钱四梁作为“文学之星”的主办人之一,是如何暗箱操作,将吴笛弄入36强,然后吴笛的参赛文章也被贴了出来,不少网友看到吴笛这篇文章时,纷纷惊讶表示:   “这不可能是吴笛写的吧?”   “只能说是一篇能拿高分的考场作文,但绝无法进入‘文学之星’的36强!”   “这种暗箱操作也太明目张胆了吧,我感觉我写得都比她好!”   “会不会连她在现场的文章,也是提前准备好的?”   与黑材料一起爆出来的,还有钱四梁这位业内名气很大的主编对吴笛未来规划,其中便包括如何利用吴笛的人气为《时光碎片》赚钱,那种将粉丝当成傻子一样的语气,显然会引起吴笛粉丝们的不满!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就像皇帝的新衣一样,大家心里清楚就行,千万不能说出来……   这一系列的消息,可谓真正的重磅消息!   吴笛的正面消息实在太多了,虽然有很多人都相信吴笛确实是个非常完美的女孩,但却也有少部分人有阴暗心理,他们认为这世上不可能有这么完美的女孩,她也一定有缺陷的!   这个重磅消息,无疑便迎合了不少人的阴暗心理,而那些被吴笛的粉丝压制了很久的专业黑子们,纷纷跳了出来,各种冷嘲热讽,哪怕黑材料中没有点名吴笛与钱四梁的关系,但这些黑子们却猜测吴笛是不是被潜了,要不然对方那样看中她干什么?   《东方周末》反应非常快,在别的纸质媒体还在观望,吴笛会如何为自己辟谣,而她的“水军团队”又会如何进行危机公关之时,就已经将这件事登上了报纸!   虽然《东方周末》也挺善于造谣,但喜欢它的读者还是有很多的,当《南方晚报》被彻底封掉之后,更多的读者便流向了与《南方晚报》风格相同的《东方周末》中去了。   《文坛新星神话破灭,最美女学霸疑为炒作》大大的标题刊登在了《东方周末》的头条上,更让人觉得,吴笛的神话好像真的破灭了……因为纸质媒体的分量,绝对要比网络要强得多!   与此同时,《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引咎辞职”的消息也被媒体挖了出来,这让不少原本不相信这个消息,并力挺吴笛的网民,一下子心都凉了!   难道吴笛在文学上所闯出来的名声,全部都是策划好的炒作吗?   想想也挺正常,谁能够在十六岁拥有这么好的文笔,写出这样好的文章?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反问]   即使在这样的“证据确凿”之下,依然有坚定的吴笛死忠粉站在吴笛这一边,他们认为,吴笛哪怕真的在通过海选这件事上有猫腻,但是她表现出来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她在现场所作的散文、诗歌《一代人》、小说《舌尖上的名著》都展现出了她那超强的文字掌控力!   有着“小天净沙”之称的吴笛,绝对是个文学上的天才!   这样的看法一经出现,就成了不少吴笛粉丝的救命稻草……   然而在这个时候,以打假而闻名的正义斗士冯苟却披露出了一个更让人震动的消息!   吴笛的实力也是假的!为她代笔的,则是最近在青春文坛上以一部《秒速五厘米》而迅速成名的“天净沙”!   这个消息一出,则又更加让吴笛受到关注了,毕竟天净沙的粉丝也是超多的,若天净沙为吴笛代笔的话,那两人的名声,都要臭掉了!   冯苟以擅长“科学”打假而闻名,他用各种先进的让人不明觉厉的科学方法,证明了吴笛是由天净沙代笔,并且还认为,吴笛肯定通过钱四梁的关系提前知道了考题……   由于冯苟的打假,几乎没有失败过,可以说是一咬一个准,当年冷二少的天才神话破灭,就是被他给戳穿的。   因为有先例在前,许多网民都开始渐渐偏向冯苟这一边,而吴笛的沉默,则被人当做了“心虚”“默认”……   而神秘的天净沙,被人咬到身上了,也没个反应,似乎对别人泼脏水都不在意。   就连冯苟本人,对此也非常纳闷,他打假除了为了所谓的正义、为了他背后的主人以外,当然这次只是因为他与朱由可关系不错,他见吴笛好像没什么后台,名声也算挺大。所以就出手了。   他希望被他咬的人,可以奋起反击,互相战斗,这样一来,他的名声也会越来越大,粉丝越来越多,他本人其实也是靠名气吃饭的。   有不少嫉妒吴笛、天净沙的人纷纷支持冯苟的正义!   黑子们当然更加猖狂了,纷纷落井下石!   比如安达溪这位青春文学作家,因为当初被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打脸后,不敢再胡乱评价天净沙了。这一次。她又跳出来抨击了天净沙的职业道德。说天净沙你好歹也算是青春文坛上有点地位的人了吧,还去当枪手?   本来已经无缘四强的朱遐逆,这个时候终于看到了父亲这犀利的反击,看到吴笛的境况如此不利。他直接在自己的微博上冷嘲热讽,说吴笛就是个骗子,他输得太冤了,因为谁都知道,天净沙的诗歌实力,是非常强悍的!   比如《时光列车》、《一棵开花的树》等等都非常出色,而天净沙能写出震动诗坛的《一代人》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虽然冯苟的科学打假,显得无懈可击,但对天净沙十分欣赏的姚琼。却质疑道:“天净沙老师为吴笛代笔的动机是什么呢?《一代人》这首如此震撼人心的诗歌就这样随意送人?”   冯苟自然回答不出这个问题,但他就是坚持科学,甚至还讽刺姚琼多管闲事,让姚琼写自己的文章去,别来搀和。   姚琼顿时怒了。他只是为天净沙说了几句话而已,就被这位冯苟讽刺,作为战斗猫的姚琼,表示绝壁不能忍!   于是姚琼与冯苟又骂成了一团,倒是使得“吴笛代笔门”的影响更大了!   在吴笛代笔门闹得纷纷扬扬的时候,青竹城的冯木文学奖、庄重文文学奖颁奖仪式终于开始了,参加者之中,有不少新人作家,还有“文学之星”的选手们等等,颁奖者则是文坛前辈。   由于这次史无前例地获得两项新人文学奖的是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而这样的文学奖,是必须由本人到场领奖的,否则则视为放弃该奖项。   这次的颁奖仪式,关注程度却是空前的,当然是因为吴笛与天净沙,这两位代笔门的主角。   不少人都开始纷纷猜测神秘的天净沙到底是谁,有的传统作家还互相怀疑,觉得是对方的马甲。   比如到场的著名传统作家袁龙川,现年三十二岁的他,已经多次获得陈克文学奖与路西恩文学奖的提名,他在短篇小说上的实力,早就得到了文坛的认可,倒是一直没有写出什么厉害的长篇小说,而长篇小说《秒速五厘米》说不定就是他开马甲写的呢?   虽说不少网民们认为,天净沙是个豪门贵妇人,绝对是女性,但在更加懂行的作家们看来,天净沙虽说文风唯美精致,但那种大格局大气魄,实在不像女性作家所写,倒像是男作家刻意去用女人的思维来写作。   由于天净沙文章中的伏笔众多,大纲精细,写作态度极为认真,所以有同行自然就联系到了袁龙川这位同样行事认真、低调谦虚、实力出众的传统作家袁龙川身上。   袁龙川其实在别人眼里也是位天才作家,但他自己却从来不承认这一点,哪怕他二十一岁进入中都大学,学习外国文学,二十三岁便在影响力巨大的传统杂志《华夏小说》上刊登短篇小说《竹林中》,轰动文坛,如今它已经被改编成各种电影、电视剧,之后他每年都有佳作问世,被人誉为“鬼才作家”……   他本人有个小毛病,就是太认真了,一件小事都会非常深入的思考,然后一个人苦恼。   他现在正处于沉思状态,直到身边的同行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惊醒过来,略显迷茫道:“怎么了?”   同行对他挤眉弄眼道:“天净沙是不是你的新笔名啊?你什么时候跑去混青春文坛了,还和姚琼这疯狗过了过招?那个吴笛,跟你什么关系?很漂亮呐……”   “不,不是的,我不认识天净沙,也不认识吴笛,这次我来,是给她颁奖的。”袁龙川十分坦诚地说道。   “那你觉得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怎么样?”   “写得很认真,也很有画面感,像是先在脑中构思出电影,然后对其描述,不过行文有些累赘啰嗦,少了让人思考的空间,但对一位年轻作家来说,足可称之为天才。”袁龙川沉思了好一会,才认真评价道。   “年轻?天净沙的年龄怎么也应该超过三十了吧?”   “为什么会这样想呢?吴笛才十六岁吧。”袁龙川淡淡道。   “吴笛?我说的是天净沙啊……”同行不解道。   “都说天净沙给吴笛代笔,为什么不可以吴笛是天净沙?”   “诶?!”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 坐错位置了?]   同行被袁龙川的话弄得一惊,本来想要反驳,但想了想,却又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反驳,甚至还产生了一种“没错,吴笛为什么不能是天净沙”这样的想法……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思维,被误导了,先入为主地认为天净沙年龄已经不小了,然后又被最近的“吴笛代笔门”弄得真以为天净沙帮吴笛代笔,现在经过袁龙川这么一说,他才发现,只要吴笛是天净沙,那什么“代笔门”,分明就是个大笑话!   想明白这件事后,他觉得这事太有意思了,那个上蹿下跳的打假斗士,得知真相后会不会傻眼?   而若吴笛真是天净沙的话,那毫无疑问,吴笛就是真正的天才!   不仅能写出优秀的青春文学小说《秒速五厘米》,还能写出刊登上《收获》的《舌尖上的名著》,还写出了震动诗坛的《一代人》,更不用说她那温暖人心充满了正能量的散文了。   吴笛与夏薇薇来到这里的时候,遭到了同为“文学之星”选手们目光的洗礼,他们在望向吴笛的目光中,包含着各种诸如不屑、鄙夷、嫉妒等等情绪。   就连嫉恶如仇的梁凉,哪怕与吴笛是同学,可心中对吴笛却产生了芥蒂,因为他最讨厌弄虚作假的人了,他对冯苟的打假,还是比较相信的,毕竟以前冯苟打假都没有失败过,几乎一打一个准。   倒是谷扬帆,对此没有任何触动,不论如何,他都觉得吴笛是个不错的女孩,有领袖气质,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女孩!   吴笛还没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就有一大群记者围了过来,那位一脸得意笑容的朱由可,在记者中显得十分显眼,他直接向吴笛提问道:“吴笛同学。请问网上有关你的黑材料,还有你‘代笔门’事件,你怎么看?”   还有记者则问道:“吴笛同学,请问天净沙到底是谁,为何她会为你代笔?”   “吴笛同学,你难道不为你故意炒作这件事感到羞耻么?你背后的水军团队又是哪位金主提供的?”   “吴笛同学……”   ……   夏薇薇冷眼看着这些记者,她紧紧地握着吴笛的手,想要给予吴笛自己的力量,不过一想到吴笛的另一个身份,她忽然有些幸灾乐祸起来。   那个冯苟。说谁给吴笛代笔不好。非要说是天净沙!   虽说她当初根据天净沙的字迹与吴笛的字迹猜出两人其实是一个人时。有种想要质问吴笛为何把秒五的结局写得那样悲剧的冲动,但她其实也不能证实自己的猜测,说不定这世上真有字迹差不多的人呢?   在参加“文学之星”的比赛过程中,发现吴笛的文风。居然也与天净沙那么相似之后,她就知道吴笛的真正身份了。   不过她依然没有说出去,哪怕吴笛、天净沙在网上被人集火时,她也没有说出去,因为她等待着这一天呢!   吴笛没有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她身边已经多了几个西装革履的保镖,其中最显眼的,无疑便是那位黝黑的彪形大汉,特种兵石磊。   石磊直接命令保镖们将记者与吴笛隔绝开来。有记者已经在微博以及自己报纸的网络版上发文,说吴笛耍大牌,明明人品卑劣,却死不承认。   朱由可就在干这种事,他直接发微博这样说道:“我第一时间见到了处于风口浪尖中的吴笛。但对方那傲慢的态度,让我想起了某些仗着自己找到了大金主,然后便随意耍大牌的明星,而吴笛作为一个出身贫寒的女孩,她怎么可以拥有那么多保镖护航?”   他的话语中包含着对吴笛最恶意的猜测。   朱由可的那位“天才诗人”的儿子朱遐逆见到形势怎么喜人,他直接爆出当初吴笛随意抽人的事情,以此来证明吴笛就是个品德低下,善于伪装的烂人!   朱遐逆毕竟还是有些文字功底的,在他的描述下,吴笛那蛮横无理的形象跃然纸上!有不少最近被误导的网民,只觉得吴笛那完美的形象,完全破灭了……   打假斗士冯苟给这件事一锤定音:“我想,我已经知道为什么天净沙要给吴笛代笔了,那是因为,吴笛背后的那位大人物,胁迫了天净沙这么做,至于这位大人物是谁,我想肯定与煌萌传媒高层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不过,我也不是个喜欢搞株连的人,我只是想戳穿吴笛这个被炒作出来的事实,至于天净沙本身的实力,我还是非常敬佩的,祝贺她以《秒速五厘米》勇夺两项新人文学奖,她的诗歌实力,也毋庸置疑!《一代人》更是经典之中的经典!”   冯苟这个时候似乎已经放弃了他的科学打假法,通篇都是“我想”之类的臆测词,但是,这无疑很能迎合某些人的阴暗心理!   在这些人看来,世界永远是黑暗的,漂亮女孩永远也无法靠自己出头,而是背后有男人捧着……   在场的不少记者,也在心中给不回应任何人的吴笛定了性,然后他们开始寻找天净沙的踪影,毕竟官方已经确认,天净沙会到场!   吴笛不回应的话,只能从天净沙那里找突破口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吴笛径直走向了摆着“天净沙”三个字的座位,有同为“文学之星”的选手,甚至对吴笛喊道:“吴笛同学,你的位置在这里呢,别走错了!”   然而吴笛就像闻所未闻一样,淡然自若地坐在了属于天净沙的位置上。   一时间全场有些嘈杂的环境,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下,吴笛为何坐在天净沙的座位上?   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了,没有多少人相信吴笛是天净沙,有人甚至提醒工作人员让吴笛离开天净沙的座位!   吴笛怎么可能是天净沙?   她凭什么可以是天净沙?   全场陷入了一片死寂之中,直到有人幸灾乐祸道:“吴笛原来就是天净沙吗?那天净沙给吴笛代笔不就是个笑话嘛!那什么打假斗士打得什么假啊?”   大多数人却还在观望,他们想要亲眼看到吴笛作为天净沙,上台领奖!否则他们根本就无法接受吴笛是天净沙这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八章 吴笛是天净沙,天净沙是吴笛!(2010月票加更)]   最近比较忙啊,三更已经极限了,真不是什么断章狗……求推荐票,月票啊!!!   ------------   冯木文学奖与庄重文文学奖作为新人文学奖中比较权威的奖项,绝对可以保证上台领奖的就是本人,若本人不来领奖的话,则会视为放弃该奖项!   不少人的目光都死死地盯着吴笛那个座位,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变得极为缓慢,他们宁愿在下一刻就进行颁奖仪式……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著名作家袁龙川出现在台上时,所有人都已经屏住了呼吸。   袁龙川虽然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但看起来比较年轻,他的长相十分平凡,属于那种放在人堆里都无法认出来的那种,大概是因为平日里特别喜欢沉思,一个小问题都喜欢思索好久,他头上已经微微秃顶。   但不论如何,他创造出来的文学作品,尤其是短篇小说,极富特色,他的短篇小说篇幅很短,取材新颖,情节新奇甚至诡异。作品关注社会丑恶现象,但很少直接评论,而仅用冷峻的文笔和简洁有力的语言来陈述,便让读者深深感觉到其丑恶性,因此彰显其高度的艺术感染力。   这是他宣布道:“此次获得两项新人文学奖的,便是笔名为天净沙的吴笛,请上来领奖。”   若天净沙不是吴笛的话,或许掌声就会疯狂地出现,但这个时候,全场依然是一片死寂!   在吴笛起身走上去的时候,袁龙川又淡淡道:“我知道最近有关作家吴笛的各种各样的消息有很多,但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天净沙就是吴笛,吴笛就是天净沙!你们知道天才的另一面是什么吗?便是她拥有引起丑闻的才能!天才和我们只有一步之遥,但是为了理解这一步,必须了解‘行百里者半九十’这个超数学。让我们将掌声献给这位天才作家!”   袁龙川的话,一锤定音!   天净沙就是吴笛,吴笛就是天净沙!   天才的另一面是她拥有引起丑闻的才能……这句话是多么的精辟啊。不愧是一代名家,他的话简直就是对那些质疑吴笛的人,**裸地打脸!   在吴笛站在台上,拿着两项重量级新人文学奖的凭证时,下面终于响起了疯狂的掌声!   掌声直欲冲破屋顶,让人震撼!   那些原本用各种各样目光瞧着吴笛,甚至还鄙视吴笛的参赛选手们,这时候都傻眼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吴笛居然就是天净沙!   “太不可不思议了。没想到她就是天净沙……我居然还相信天净沙给她代笔。我自己才是呆逼么?”   “果然。天才距离我们只有一步之遥,但这一步,我们哪怕努力一辈子,都达不到吧?”   “《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一代人》……居然能够在这个年纪就写出水准如此高的作品。只能让人仰望啊!”   “天净沙可是我的偶像,可我怎么也无法想象,天净沙是个高中生美少女!”   ……   选手们各种各样的心理活动几乎同时出现了。   这个时候,他们在看着吴笛时,已经没有太多嫉妒的想法了,吴笛如果是天净沙的话,那她在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地位,已经堪比姚琼,她与他们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仿佛一个是天一个是地,又有什么好去嫉妒的呢?   吴笛已经开始淡定地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了,她依然没有针对任何人,只是谈着自己的创作经历,话语中流露出来的对本世界名著的熟悉。以及远超于同龄人的阅历,无一不证明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天才!   但吴笛却这样说道:“刚刚袁龙川老师说我是天才,这一点很抱歉我不能承认,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讲故事的人而已,我认为我的作品,在深度与内涵上,远远不够。所以,我欢迎任何人向我提意见,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完善自己。”   吴笛她觉得自己的作品,并没有自己的思想,而只是将别人的作品改编出来,一部作品,若没有强烈的个人思想的话,其实算不得真正的具有价值的文学作品。   但她的话,却让在场的不少人脸上都火辣辣的,心说你的作品哪怕没内涵,但在商业上,已经甩开不少传统作家几条街了!   再说了,要说真的没内涵,你能获得这两项非常具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   你今年才十六岁啊,你不是天才的话,我们都是蠢材了!   梁凉这时就特别惭愧,他之前还真以为天净沙给吴笛代笔了呢,现在才发现,天净沙就是吴笛!   他也一直觉得自己在文学上很有天赋,是个天才,可当他发现吴笛都说自己不是天才了,他感觉自己更没资格沾沾自喜了,哪怕自己从复活赛中重新杀到了八强,这又如何了呢,人家都是可以与姚琼比肩的人物了……   他看着台上依然谦逊有礼的吴笛,今日的她,虽然穿着依旧素雅清纯,但此时此刻,她身上散发的魅力,是如此惊人!   谷扬帆用手遮了遮自己的眼睛,自言自语道:“太耀眼了啊,果然照满聚光灯的舞台并不是我的归处,从灰暗的出口走出去,那里延展开的无人的小道才是我的战场。啧,不过是她的话,倒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神是完美的,因为她从来不会向别人苛求任何东西,别人对她的诋毁、嘲讽、不屑,就像笑话一样。”   谷扬帆看到不远处的朱遐逆,正在强颜欢笑地对身边的人说着什么时,又评价道:“当人们不得不接受不愿接受的东西时,只能采取戏谑的办法将其当做一个笑话来接受。实际上,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个笑话,这一位是这样,还有那位可笑的打假斗士。”   朱由可这位“吴笛代笔门”幕后策划者之一,他在看到吴笛坐到天净沙的座位上时,整个人就已经懵了,他愣了好久,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只知道,如果吴笛真的是天净沙的话,那网上的什么黑材料以及钱四梁对吴笛的打造计划,就算再逼真,也会被认为是假的!   天净沙在《青春祭》混得好好的,凭什么要去《时光碎片》? [正文 第二百八十九章 主动道歉]   朱由可只期盼吴笛是坐错了位置,可是,连颁奖者着名作家袁龙川都已经肯定了吴笛是天净沙后,他在看着台上说着获奖感言的吴笛,只觉得脑中有些晕眩,他脸上的神色,一片死灰!   这不可能!   吴笛怎么会是天净沙呢?   除了朱由可外,其他在场的记者,却非常非常的兴奋!   这戏剧性的变化,实在是太有报导的价值了!有关吴笛与天净沙的负面新闻,只会因为吴笛是天净沙这件事一扫而空!   什么天净沙给吴笛代笔,这可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之前网上对吴笛、天净沙的不利消息,也全部都成了笑话,尤其是那个“小姚琼”安达溪,又不长眼地跳了出来,然后被狠狠地打脸!   而现在,吴笛戏剧性地成了天净沙,则成了一个超级大话题,将这个消息刊登在报纸上的话,一定会让报纸卖得脱销的!   已经没有任何人怀疑吴笛不是天净沙了,若再怀疑下去的话,就是质疑这两项最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   只要是权威的文学奖,在宣布某部作品获奖之前,都会核实作者本人的身份,若吴笛不是天净沙,她就没有资格上台领奖!   吴笛是天净沙,并且获得两项新人文学奖的消息,很快就流传到了网上,各大门户网站更是将这事当成了头条发布!   主要是因为最近“吴笛代笔门”事件实在是太火了,而姚琼这位笔战狂人与冯苟这位打假斗士之间的博客战更是炒热了这一事件!   不少沙砾们,对姚琼这位猪队友很看不惯,虽说姚琼是因为天净沙才与冯苟开战的,但他与冯苟这么一闹,使得网络上天净沙为吴笛代笔这件事人尽皆知,反而让不少没有读过天净沙文章的网民,开始怀疑起天净沙的人品来了……   但想到这又是姚琼的一贯作风,连他的主编钱四梁都被他坑得很惨,沙砾们只能表示无奈。www.qlprint.com然后与姚琼的疯狗粉丝们,一起去喷冯苟,而冯苟多年打假下来,粉丝也不少,吴笛“最美女学霸”的死忠粉们,也参加了战团!   总之,整个网络都因此而热闹了起来,显然肯定可以归纳进年底的十大网络热点事件中去了……   冯苟的打假能力可不是说笑的,他毫不畏惧姚琼粉、沙砾、女学霸粉等无数网民的口水,坚定不移地用科学打假。实现他所坚持的正义!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还有一些与冯苟关系不错的大v,纷纷出言力挺冯苟,号称要弘扬正义!   可随着吴笛作为天净沙,上去领奖。甚至得到着名作家袁龙川的高度赞扬之后,整个网络再一次沸腾了!   天净沙的真正的身份,竟然就是吴笛!   治愈了千万读者的天净沙,竟然就是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   不少网民在看到整个消息时,起初总是无法相信,可在仔细一想后,忽然发现,如果吴笛就是天净沙的话,那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问题了!   冯苟一直在关注着最新的消息。在看到门户网站的头条新闻时,整个人都傻眼了!   他打假确实是有一套的,正因为他能够确定吴笛现场所作的文章,从风格上说,就是天净沙的风格。而他的打假团队经过科学方法也判定了,吴笛的文章,就是天净沙所写!   可他自己也进入了一个思维盲区,因为吴笛在网络上的黑材料,还有朱由可的误导,他下意识将吴笛当成了一个依靠特殊手段上位的女孩,毕竟是漂亮的女孩嘛……   他根本就没考虑过吴笛就是天净沙!   这也太坑了吧?   冯苟立马打电话给朱由可,待到对方接电话时,他十分急切地问道:“吴笛真的是天净沙吗?”   朱由可长叹一声:“吴笛就是天净沙!我去,她都是天净沙了,还来参加‘文学之星’干什么,简直……哎呀,不说了,这下子全完了!”   冯苟的电话被挂断了,他脑子里也很乱,其实以他一贯的作风,还可以继续污蔑吴笛,说她不是天净沙,而天净沙则另有其人。   反正他就是这样打假的,再有力的证据摆在他的面前,他也能断章取义地找出破绽。   这时,他的电话又响了,刚刚接通,就听到对方也充满了怒火的声音:“谁让你去招惹吴笛的?你这样做,搞得我很被动!”   冯苟听到这个声音,不由心中一凛,他唯唯诺诺道:“只是受一个朋友的托付,我也没想到吴笛就是天净沙啊,以为她不过就是个靠人上位的……”   “给我住嘴!以后咬人的时候,给我调查好背景再说,别胡乱给我添麻烦,吴笛是不是天净沙根本不是主要问题,她的来头,我都惹不起,你赶紧给我向她道歉,越快越好,越诚恳越好!否则……哼!”   冯苟的电话又被挂断了,这个时候,他的额头上已经浮现出了一丝冷汗,连自己背后的主子都惹不起吗?这个吴笛,到底是什么来头?   他的心中充满了一种恐惧,他虽然自诩为正义打假斗士,但打的,大多数是一些徒有虚名之徒,比如说明星、作家、主持人之类,他绝对不可能去打官员、大资本家、政阀子弟,因为他深知后者在华夏的能量,是多么巨大!   这次栽了!吴笛这个名字,冯苟再也不敢去碰了,无论她到底是真是假!   在这个权力至上的国度,是真是假根本没那么重要!   冯苟决定马上用发微博道歉,他甚至还有一种马上去当面道歉的冲动,他心里已经把什么朱由可骂死了,觉得自己完全就是被连累的!   他上自己微博的时候,发现除了有好多闹起来的网民以外,居然还有力挺他的粉丝,希望他能够继续打假!   冯苟觉得自己被粉丝们的真情感动了,然而他终究让他的粉丝失望了,他用极为诚恳的语气道歉:“吴笛,或者说天净沙老师,这次是我搞错了,我没有想到天净沙是您的笔名,袁龙川老师说得对,您确实是华夏百年一见的天才人物,可我却愚蠢地以为天净沙为你代笔,闹出了大笑话,考虑到微博道歉很没诚意,我想向您当面道歉。”   当夜,冯苟就跑到吴笛面前去道歉了,还发了一张自己道歉的照片,以此来证明他的诚恳……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我也会保护你!(2040月票加更)]   求推荐票、月票、订阅~~~!!!   ----------   朱由可万念俱灰地看着自己的辞退信,只觉得自己的世界仿佛要崩塌了,他早就习惯了他那地位还算高的身份,可现在,他却直接被《东方周末》扫地出门……   他只能去寻找魏波了,然而他来到魏波的办公室时,才发现对方已经被拷上了手铐,神情萎靡。   这不由让朱由可吓破了胆,在他眼里,魏波可是真正的大人物,因为他背后是有靠山的,可现在,他却被官方的力量解决了?这未免也太让人难以置信了吧?   朱由可又想到,连一贯咬人咬到底的冯苟,居然在第一时间向吴笛做出了那样诚恳的道歉,这也实在不像冯苟本人的风格,按照他原来对冯苟认识,对方就是一条疯狗,善于抓住别人的每一丝破绽,哪怕别人已经证据确凿,他也能继续咬下去……   他越想越觉得恐惧,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自己眼中那个贫家少女吴笛,有着自己难以想象的背景!   朱由可终于有机会单独与魏波说几句话了,他有些痛苦地说道:“我被《东方周末》辞退了,《东方周末》的道歉信已经刊登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魏波这个时候,早就没有了当初那种什么女人都敢碰的豪气,他的声音有些颓废与低沉:“你这还算好的了,我就要进局子了。”   “凭什么?”   “还凭什么?到了我这个位置,身上总是不干净的,罪名要找还不容易,华夏每次换届都会定向反腐,我这次是动了不该动的心思,哎……”魏波十分无奈地说道。   “你不是有大靠山的么?”   “呵呵……这叫壮士断腕,不把我送出去,倒霉的人就是我背后那一位了。”   “什么!怎么可能,我们到底惹了什么大人物了?”朱由可实在无法淡定了。连魏波背后那一位都……   “在这个世上,有些女人是动不得的,连一点心思都不该动,否则……呵呵,我算是栽了。哎,所以说我最讨厌那些装低调的人了,你说你稍微露一点背景会死吗,我还以为她背后就一个钱四梁这娘炮,没想到……哎,这他妈的是在钓鱼!要是知道她有那么大的背景。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打她主意啊。我艹!”魏波现在真是郁闷得想死!   “那现在该怎么办?”朱由可已经慌了。他忽然发现,自己被辞退好像是最好的结果了啊……   魏波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实际上,他除了好色以外。是一天很出色的狗,主要是上位者,都喜欢像魏波这种,缺点、把柄很多,但用起来异常顺手的狗,只要这上位者够强大,就永远没必要担心他会背叛,因为这样的人,最懂得见风使舵。良禽择木而栖,识时务者为俊杰。   魏波宽慰道:“放心吧,你反正没事的,以你的能力,随便去个小报社当个编辑也是绰绰有余的。”   朱由可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然后郑重道:“那你保重……”   魏波看着朱由可离去的背影,脸上却浮现出了一丝冷笑。   ……   而在这个时候,一家颇为奢华的酒店中,脱掉鞋子走进豪华套房的吴笛见到了一脸怒气的少年,自然就是她名义上的兄长大人吴迪,不知为何,吴笛看到他这个样子时,心里有些虚。   经历了寒假的一系列事情,少年的气质似乎更加成熟内敛了,若是穿衣打扮更成人化一些的话,或许再也不会有人将他当成少年了吧。   吴笛看他时,都需要仰望了,她自顾自地说道:“你喊我来做什么?”   吴迪看着少女,走到她面前,低下头,极为不满地说道:“发生了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和我说?”   男人的嗓音极富磁性,很好听,能够给女孩一种安全感。   “发生什么事情了?”吴笛的目光闪烁着,四处游移装作看风景,不敢正视他那双乌黑明澈的眼眸。   吴迪忽然抓住少女的双肩,极为强势地对少女说道:“看着我说话!”   “你……”吴笛挣扎了一下,发现对方的力气挺大,她没有挣脱开来,只是抬起头,想要训斥他,可看到他那双充满怒火的眼睛,她气势稍稍有些弱,“你发什么疯啊,无论发生了什么,现在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嘛!”   少女的身上的体香在吴迪的鼻尖萦绕,他是唯一一个能够如此近距离触碰少女的男人,他非常非常地珍视她!   “你知道我在网上看到那些抹黑你的消息是有多愤怒吗?明明你什么都没做,可总有人去诋毁你,我绝对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吴迪的语气显得十分严厉,“还有,最让我想要杀人的,是因为有人敢威胁你,甚至还想潜……不可原谅,绝对不可原谅!”   吴笛见到他情绪有些不稳,只能轻声安抚道:“这种怎么可能发生了,我会保护好自己的,我不接受任何威胁……”   “我也会保护你!”吴迪大声说道,而后一把将少女拥入自己的怀中,他是如此的用力,仿佛要将少女揉碎了一样,感受着少女的柔软与气息,他才觉得自己躁动的心平复下来。   当时吴迪在知道居然真有人仗着有权有势打少女的主意后,整个人都快急疯了,他绝对不允许任何男人打女孩的主意!   吴迪的反击与报复,可比女孩要强烈得多,他会让某些人知道,什么叫做龙之逆鳞!   “哼!你凭什么保护我啊?还有,你弄疼我了!”吴笛皱眉道。   “当然是我……我是你的哥哥!哥哥保护妹妹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吴迪将自己力量放轻了一些,陶醉地闻着她发间的清香,却依然贪婪地将女孩的身体紧紧地抱着,反正怎么抱也抱不够的。   不过,作为兄长大人,与妹妹亲昵一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吧?   拥抱着女孩,就感觉是拥抱着世界一样。   “少自大了,我才是姐姐!”吴笛一把推开少年,用穿着黑色丝袜的美腿踢了他一脚,“喊着大话占便宜就是一种名为妹控生物的惯用伎俩,别以为这样就能感动我……你这只色犬!到底跟谁学的?” [正文 致歉~~~!!!]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章节发布弄错了,漏了290章,现在已经改好~~~~   求推荐票,订阅,月票~~~!!!(未完待续。。)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 兄与妹,姐与弟]   ( )为了真诚地表示我的歉意,再加更一章,今日4更,求推荐、订阅、月票!!!!   ------------   居然被识破了!   当然,在当时发现女孩居然遭到这样的针对时,他是真气坏了,可现在嘛,报复过后的他,自然稍稍平静了一下。不过,按照曹无忧的理论来说,身为哥哥,要让妹妹依赖,一定要在妹妹面前,表现出自己对她的重视,而哥哥这个身份,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肆无忌惮地与妹妹亲昵!   可现在,吴迪仿佛在脑中听到了好感度减五的声音……曹无忧误我,吴笛这个妹妹,太难用常理来揣度啦!   最近,妹妹有点怪?   而猝不及防的他被女孩踢了一下后,自己滑倒了,女孩本身根本就没有用力,她哪里真舍得下手打他啊,她才不承认,在吴迪大喊着“我也会保护你”时,她由衷地升起一种被呵护在手心的感觉……   只不过,后来吴迪抱着她时,破坏了她刚刚升起的那种感觉而已。   趴在地上的吴迪抬起头,便看到一双被丝袜紧紧包裹着的美腿,目光一路向上,他甚至看到了她大腿根部更深色的部分,他悄悄咽了一口口水,忽然抱住了这双美腿,将自己的脸颊贴在上面,用一种忏悔的语气说道:“妹妹大人!我错了,全是曹无忧的错!你问曹无忧是谁?就是那个上课一直做小动作的逗逼!”   “你这家伙,果然仗着兄长的身份占我便宜?太无耻了你,有你这样的哥哥嘛!”有些气恼的吴笛,直接拿她的腿,踩在对方的脸上,以此来教训对方……   好软、好香啊……吴迪一脸陶醉的样子。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啊,梦寐以求的福利呢。   “喂!”吴笛也看到对方那副样子,她柳眉横竖,气呼呼地往床上一坐,不和他说话了。   吴迪爬了起来,恢复了正经的样子。他来到吴笛的身边,忽然执起吴笛那纤细柔软的手,而后单膝跪地,用一种咏叹调的语气说道:“我绝对会保护你一辈子的,我的妹妹啊……”   他吻在了少女的手背上……   吴笛笑了出来,被这个样子的他给逗乐了:“你演舞台剧啊,肉麻死了!”   看着此时少女的笑容,他才发现,今日少女也是系着马尾。那条银色的发带,还是过年时他送给她的,没想到她一直使用着,不知为何,他在异常甜蜜的同时,心中却莫名一疼,再亲近又如何呢?横亘在两人之间的,是整个华夏的道德与法律啊。兄妹,是绝不可以越线的。   他若是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的话。估计会被已经完全接受了吴笛的父母打断三条腿!   已经足够了啊,何必奢求太多?只要把敢于打她主意的男人全都打败就行了,只要她眼中有自己这样一个唯一的男人,就可以了!   “不,我是说真的,以后你有什么事。立刻告诉我,我不希望你受到任何伤害!我,也是你的亲人啊……”吴迪深深地望着她那纯澈的大眼睛,两只大手将吴笛的一只小手覆盖其中,作为一名兄长。怀着一种对妹妹的挚爱,他这样嘱咐道。   吴笛另外一只手轻轻拨弄着发丝,心里暖暖的,她沉默地点了点头,嘴角忽然勾起一丝微笑,低下头,凑到他的耳边,柔声说道:“这次我听你的,哥……哥。”   女孩那轻柔的一声“哥哥”,在他全身激荡,他感觉浑身甜丝丝的同时,更是产生了一种极大的力量,他也不知道这种力量来自何处,但拥有了这种力量,他觉得自己既能拯救世界,又能毁灭世界!太奇怪了……   看到吴迪这副样子,女孩又语重心长地说道:“你可别得意的太早,刚刚只是看你可怜,奖励你一下而已,这次虽然我听你的,但你也要听我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可以浪费青春,让自己变得更强才行,你现在还是太弱了。”   吴笛的角色,似乎又转变成了他的姐姐。可姐姐可妹妹,可强气可温柔,可坦诚可傲娇,可攻可受……各种意义上都能让男人满足呢。   “嗯!我永远也不会让你失望的,你让我做什么,我就一定会做到完美!”吴迪保证道。   这一日,吴迪作为兄长,又带着妹妹好好出去玩了一下,还拍了不少两人嬉戏的照片,这些都是属于他最美好的记忆,他会一生珍藏,有她陪伴着,他的脸上总带着最温柔的笑容,任劳任怨。   不过,在魏波眼里,眼前这位穿着简约衬衫的男人,脸上的微笑,却让他感到彻骨的寒冷……   “吴少,我错了!”魏波被手铐拷着,鼻青脸肿地跪在吴迪面前,极为惶恐地说道。   吴迪轻笑一声:“道歉有用,要警察干什么?警察叔叔们,我说的对不?”   “吴公子说得对!”   “这样的人渣就该判刑!”   ……   吴迪对自己身边的保镖说道:“警察叔叔们也辛苦了,每人发包烟吧,今晚再去‘盛世’潇洒一下,这是他们坚定不移地打击罪犯而必须获得的奖励。”   魏波这个时候,主动对吴迪坦诚道:“不只是我,还有人针对您的那一位……女友。”   “什么女友,她是我亲妹妹!你他妈的敢打我妹妹的主意,就要有今天的觉悟!”吴迪直接一脚蹬在魏波的脸上,脸上却笑得愈发灿烂了。   魏波懵了,他突然想到,吴笛也姓“吴”啊,难道是传说中的政阀千金么?卧槽我怎么会不长眼到这种地步,居然去惹她!我真傻,真的!   “我真的错了!吴少,给我个机会,我会帮你报复那个朱由可,您不觉得他只是丢掉这个工作的惩罚太轻了吗?还有,他的儿子那样在网上诋毁您的妹妹,却还享有‘天才小诗人’的称号,我都看不下去了!”魏波忍着被打脸的痛苦,却带着讨好的神色,就像狗一样。   “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我不想在网上看到我妹妹的任何负面消息,至于那个什么诗人,毁了他的一切吧。”吴迪轻描淡写地说道。   “太谢谢您了,我以后一定什么都听吴少的!”魏波愈发讨好地说道。   吴迪笑了笑,转身离去时却在想,等你利用价值没了,就可以随意扔掉了。   这就是你们胆敢打我妹妹主意的下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三章 舆论逆转]   魏波的动作很快,网上本来就因为吴笛是天净沙这件事,使得原本吴笛的负面消息可信程度变低了,毕竟吴笛都是天净沙了,具有如此强的实力,难道还需要什么暗箱操作?   他就抓住这一点,为吴笛各种洗地、吹嘘,然后打假斗士冯苟也紧随其后,发动技能“断章取义”,开始打吴笛原本那个“黑材料”的假了,说通过科学已经鉴定出了,这材料是有人故意伪造出来陷害吴笛的……   这样戏剧性的发展,简直让人啼笑皆非。   而后,陷害吴笛的人,当然立马被揪了出来,正是朱由可、朱遐逆父子!   于是,一场针对这两位的声势浩大的网上讨伐活动开始了,先是有人翻出了旧账,一步步揭穿“天才小诗人”是怎么炒作出来的,他所获得的什么诗歌奖,主办方居然就是《东方周末》!   而朱由可本人对教育体制的抨击,更是被人抓住了把柄,有一篇横空出世的帖子如此尖锐地评论道———   “朱遐逆,从10岁到13岁,诗歌多次入选各大全国诗选,连续两年拿到你父亲所在单位主办的全国少年诗歌大赛奖,你出诗集,跟你父亲一个圈子的文人都出来褒扬捧场,你是不是也想告诉我,你除了自己能力之外的资本为0?”   “更清晰的,令人可以理解的一个解释是,你父母在实践他们的文人理想和诉求时,发现他们本就是空中楼阁的幻想在现实面前被打击的遍体鳞伤,而你不幸的成为了他们用来抵抗的工具,坦白的说,你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失败的,因为他们给了你高尚的信仰和许诺,却在现实中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不停地抬高你,捧高你,让你得到和你不相匹配的,同龄小诗人无法得到的荣誉和关注。”   “于是他们又一次拿起手中熟练无比的舆论工具。把你推倒前方,让你成为批判这个腐朽教育体制的刀子,让你成为舆论的焦点,因为你父亲应该很清楚,中都某个女中学生自从被塑造成抵抗非本地生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楷模以后享受到的各种好处。他寄希望于你成为抵抗这个教育制度的符号后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当然,同时宣传推广你也是他们的重中之重。”   “可以想象,如果朱由可并不是南方周末的编辑,而是当地教育局长,他会为朱遐逆铺一条如何的路? 如果他是当地工商局长,他会铺一条如何的路。”   “这就是我最看轻某些文人、公知的地方。他们根本反对的不是体制。反对的是为什么我不掌权。他们和他们嘴上反对的,一直都在干同样恶心的事,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足够的权力,所以他们要把自己掌控的话语权放大。兑换成可以行使特权的实权。”   这篇对朱又可父子充满批判性的体帖子,几乎传遍了网络,直接让两人的名声烂大街了,而吴笛受到这种人的陷害,自然让无数网民愤慨不已!   要知道,在神秘的天净沙确认为是吴笛后,整个天净沙吧的沙砾们集体**了,乐疯了!   之前那个对天净沙的身份进行投票的帖子,又被顶了上来。简直就是**裸的打脸!   说好的,豪门贵妇人呢?怎么变成最美女学霸了,年纪轻轻就写出《秒速五厘米》这样的佳作,这么牛逼,长大后还得了?   有人还是对这个重磅消息难以适应。甚至喊出了“天净沙就是天净沙,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才不是女学霸吴笛”这种任性的话,此人一直认为御姐女王才是他的真爱,什么萝莉、少女之类的,全是邪道!   还有人则质疑吴笛的阅历,不可能写出《秒速五厘米》这种内涵深刻的小说,但吴笛或者说天净沙在《收获》上发表的那部《舌尖上的名著》便被拿来回应这些质疑吴笛阅历的人了,人家年纪虽小,但读的书实在太多了,读书自然也是可以增加阅历的!   而且,吴笛可是天才,天才哪里是我们普通人可以揣度的?   著名作家袁龙川都说,天才与我们仅有一步之遥,可这一步,相当于“行百里者半九十”那种超数学。   既然获得新人文学奖的是天净沙,上去领奖的是吴笛,颁奖的权威机构就已经完全证明了吴笛就是天净沙!   不能接受天净沙是吴笛的人,也只有少部分而已,实际上大多数吴笛的死忠粉与天净沙的沙砾们,对此都表示喜闻乐见,甚至有马后炮,洋洋得意地说,他对天净沙的文风非常有研究,在看到吴笛的那些散文时,就已经察觉出天净沙的真实身份了,只是懒得说出来而已。   吴笛的死忠粉们,有的原本还不知道天净沙,现在他们当然知道了,于是他们二话不说,直接掏钱去买下天净沙的所有作品,越贵的反而越紧俏,有人还在黑市上求购典藏版的《秒速五厘米》,这就是强大的粉丝经济!   买下天净沙的作品,不是为了作品本身,而是因为吴笛这个人!   这也是钱四梁“作家偶像化”的核心思想,反正对于一些不喜欢文学的人来说,书如何是其次,但只要是吴笛写的,那就要买!   于是,《秒速五厘米》、天净沙的口袋书,又迎来了新一轮的销量暴涨,吴笛的收入又蹭蹭蹭地往上升,其版税收入,让那些同行们眼红得要死,甚至已经有某些在传统文坛混得很差的砖家叫兽,要准备写点文,来抨击这种太过狂热的粉丝经济了……   可是,吴笛本身作品的质量还是很不错的,让那些粉丝们偶然间拿起来阅读的时候,一口气读完了,依然意犹未尽,甚至时刻盼望着吴笛能够出新书。   不论如何,吴笛、天净沙二者结合,其效果绝对是超乎所有人想象的!   而这时,吴笛终于开启了她的博客、微博,关注人数一周超越了千万!   不过吴笛的微博,是交给她那庞大的形象管理团队管理的,这显然聂馨予的手笔,她会说钱四梁对吴笛的包装计划,让她都大为赞叹吗? [正文 第二百九十四章 庞大的形象管理团队]   聂馨予对于吴笛在网络上的负面消息,几乎第一时间就了解到了,她对这事的愤怒,一点不亚于她的那个好儿子。   她对吴笛的了解,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身为一个上位者,她看人的眼光非常准确,她认为吴笛的品性没有任何挑剔之处,否则她也不会这么喜欢她这个女儿。   最让聂馨予感动的,当然是吴笛那种发自内心的孝顺。   其实最近事态的发展,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煌萌传媒可是控股度娘的集团,而度娘吧早就成了华夏最大的社区之一,要想引导一下舆论,其实是非常简单,而吴笛身正不怕影子歪,绝对经得起考验。   在吴笛是天净沙这个消息爆出来后,聂馨予就知道,这就足够了。   聂馨予恰巧看到了那份钱四梁对吴笛完美形象的包装计划,他想将吴笛捧成青春文坛上的神,以此为依托,发展《时光碎片》,最后甚至扩大整个青春文学的影响力。   她在看到这个庞大而精密的计划时,忍不住为钱四梁的想法叫好,可惜……这个计划因为钱四梁离开《时光碎片》而流产,《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强强联合,也成了镜花水月。   但这个计划启发了聂馨予,钱四梁所站的位置终究太低,若让她来实行这个计划,吴笛就绝对不仅仅是什么青春文坛代言人的身份了,她要将吴笛捧成整个华夏乃至整个世界都为之推崇、为之疯狂的女孩!   一想到全世界都崇拜的女孩,却能够尽心尽意地为她做饭为她捶背为她……聂馨予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聂馨予的这个计划,在媒体爆出吴笛是天净沙,最年轻的两项新人文学奖获得者后,便被煌萌传媒高层全体通过了,不论怎么看,吴笛都有这样的潜力!   于是,吴笛身边多了一个形象管理团队,他们会在各种地方维护吴笛的形象。扩大吴笛的影响力。   在网络上吴笛的形象一片大好,好到有人怀疑水军在为吴笛洗地时,在这个恰当的时机,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终于将某些关于吴笛的真正消息披露出来,包括那份黑材料、吴笛打人事件原委等等。   团队评估,一味的隐瞒一些对吴笛不利的消息,反而对维护吴笛的形象没有任何帮助,要使吴笛让更多人喜爱、崇拜,必须要塑造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太过完美。只会加深人们的怀疑。拉远与民众间的距离,这对偶像的形象塑造是不利的。   果然,真正的消息披露后,民众们对吴笛表示了极大的宽容。甚至有死忠粉还宣称,哪怕是吴笛写的考场作文,也比某些人写的口水诗要好!   而那些“大老师”谷扬帆的粉丝,则表示吴笛打得好,那个朱遐逆实在太可恶了,脾气又差得要死,就是欠抽!   某些写作绅士读作变态的死m们,则纷纷表示“求女王大人的鞭挞”“膜拜文武双全的超级学霸”,大概是他们幻想中手持鞭子的吴笛非常萌!可要真被吴笛抽起来。估计没人能够承受得住,她起码可以打十个!   总之,吴笛的这个形象管理团队相当厉害,其中甚至有能够足以进入国家智库的人才,可谁让这位人才是吴笛女学霸的死忠粉呢?能够为吴笛效劳。他表示十分荣幸。   况且,一手缔造出一位真正的偶像,甚至是信仰,那该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这次民众的反应,几乎都在他们的模拟计算之中,吴笛那坦诚的形象,反而更加深入人心了,主动澄清黑材料、抽人事件,倒是让她的名声更好了。   聂馨予吸收了钱四梁计划中的优点,也摒弃了一些缺点,比如,她就不会要求吴笛去配合团队塑造形象,也不要吴笛去配合宣传,刻意卖萌。   萌的最高境界,便是自然而然的萌。   吴笛本身的素质与修养,还有追求完美的性格,已经足以保证她的形象了。   还是一句话,吴笛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   在吴笛的形象越来越好的时候,当初那位抹黑吴笛的朱遐逆,显然不可能被三大青春文学杂志签约了。   黄千易虽然在这次的事件中,也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但是他比较幸运,明明出卖钱四梁,向魏波提供黑材料的就是他,可是他却安然当上了《时光碎片》的主编,银视传媒高层在这件事上是不会再有变故的,它本身与煌萌传媒之间就是竞争对手。   黄千易过河拆桥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发现魏波、冯苟、朱由可与吴笛作对的下场竟然如此凄惨之后,嗅觉很是敏锐的他,立马与他们撇清关系,与朱由可的约定自然马上作废,开玩笑,这个时候再签下朱遐逆,不是找死么?况且,对方本身的名声已经臭大街了!   而他其实与吴笛并没有深仇大恨,他才不会将被天净沙打脸的事情放在心上,因为现在,他早就达到了他的既定目标,他已经成了业内顶尖青春文学杂志的主编啦,哪怕你吴笛是天净沙又如何,也不过就是一个作家而已,我们《时光碎片》还有姚琼坐镇呢!   不过黄千易确实很有小聪明,他哪怕以前与天净沙有过节,现在却放出话去说《时光碎片》绝对支持天净沙,还欢迎天净沙能够向《时光碎片》投稿,反正吴笛现在与《青春祭》的合约可宽松了,想在哪里发表文章都可以在哪里发表。   在这样一系列的措施下,黄千易成功避免他朱由可这样被扫地出门的下场,当然,主要还是因为银视的后台确实大,远不是什么《东方周末》可以相比的。   在黄千易意气风发的时候,却不知道“引咎辞职”的钱四梁,对这个白眼狼恨死了,要怪也只能怪钱四梁太没防备……   不过这一次,钱四梁的坚持底线,以及他对吴笛的策划,获得了聂馨予的欣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钱四梁绝对会再一次站起来的,因为,没有钱四梁就没有现在的《时光碎片》,他既然能够缔造它,也能够摧毁它!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五章 大老师的追求(2100月票加更)]   虽说吴笛通过海选这事还是受到了别人的诟病,毕竟是通过特殊手段进入36强的,可民众在知道她的身份是天净沙后,反而就轻易接受了。   毕竟天净沙的实力,有目共睹,让人敬佩,而天净沙也是25岁以下年轻人,还是个高中生,完全符合参赛条件!   梁凉虽然通过复活赛进入了8强,但最终却止步4强,他遭遇一位已经24岁实力写手,而这次他的现场发挥也不怎么样,惨遭淘汰,他大概还在为怀疑吴笛这件事而内疚吧。   倒是谷扬帆,强势挺进四强,最终与吴笛对决,在之后的比赛中,输给了吴笛。   吴笛或者说天净沙,获得了“文学之星”的冠军,高考加分已经到手!   谷扬帆获得了第二,他的孤独哲学有很大的市场,甚至被人奉为“大老师”,他写出来的一些句子,也非常精辟,甚至有人归纳了《大老师语录》,比如说——   “只有弱者才喜欢扎堆,问题是绝大部分人都是弱者。”   “努力是不会背叛自己的,虽然梦想会背叛。努力不一定能实现梦想,但是曾经努力过的事实却足以安慰自己。”   “如果说真实是残酷的,谎言绝对是温柔的吧。——所以,温柔是谎言。”   “孤零零三原则——不抱有希望、不创造心灵的空隙、不接受甜言蜜语。”   “就算世上有着所谓的‘好女人’,也不会有着‘和我关系好的女人’。”   “无法替代的东西不是很可怕吗?因为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到了。所以,我不需要。”   “有些人整天叫嚷着‘我的妹妹不可爱啊’什么的,那谁,知道么,正因为那是你的妹妹所以才不可爱的。”(简直就是真理!)   ……   谷扬帆在与吴笛进行最终对决的时候,写出了一句直刺吴笛内心的话,甚至差点让吴笛都对自己的行为准则产生了怀疑!   他写出的这句话便是——整天想着要改变的人,正说明了对自己的不自信,结果只是在逃避而已。   那么。吴笛同学,你到底在逃避着什么呢?当时谷扬帆用他的死鱼眼看着吴笛,他的眼神十分深邃,仿佛要将吴笛一眼看穿了。   吴笛扪心自问,她真的整天想着要改变吗?或许吧……她总是在考虑如何提高自己,让自己更优秀,这难道是在逃避?   是在逃避以前是个男人的事实吗?   不,我本来就是个完美的女孩!她的心毫无迷茫地告诉了她这一点。   有趣,非常有趣,这个谷扬帆。在文学上的天赋。非常高啊!   吴笛甚至觉得。最终若不是她在网络上的名气更高,还有天净沙这个“名家”的身份,那么这次对决,或许她就要输了。   所以。这才是真正的文学天才呐,传统文坛著名作家秦治思,就是那位特别阴郁,总是嚷嚷着要自杀的,对谷扬帆进行了高度评价:“一个高中生,能有如此犀利的眼光,深邃的思想,未来的传统文学,有你的一席之地!”   谷扬帆在网络上是这样回应的:“多谢秦治思老师的褒奖。但是,我倒是更喜欢写轻小说,我甚至都已经构思好一部轻小说了,女主很萌哟~~~”   吴笛只是怀疑了自我行为的片刻,然后便恢复了。她最终还是坚定了自己的做法,因为她根本没有整天都想要改变,或许对别人来说,改变自己,意味着逃避,但是对她来说,不断地提高自我、超越自我、完美自我,已经是她的一种习惯了,若她不这样做,才意味着“改变”。   她早就已经认为自己是一个纯粹的女孩了,只是对男人没有兴趣罢了,她从来都没有去逃避,而是积极主动地迎接自己的人生!   吴笛依然不变,甚至因为谷扬帆话,而更坚定了完美自己的想法,若她哪天不想追求完美了,这才意味着她改变了,她逃避了。   所以,谷扬帆的话没有错,而她本身的做法,也没有错!二者并不矛盾。   吴笛将自己的想法与对方分享了一下,倒是让谷扬帆更加敬佩了,他想写的那本名为《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的轻小说已经做好女主的人设了,他会用笔名“渡航”来写这本轻小说。只不过他现在比较头痛的是,自己的小说该投到哪份杂志上呢?   别看谷扬帆平时不注意形象,一副死鱼眼的宅男样挺让人讨厌,但是他在参加最终的决赛,以一袭盛装出席的他,甚至比梁凉都要帅,他在网上微博关注的人数,上涨速度极快!现在已超五十万!   更让人惊掉眼珠的是,吴笛作为天净沙,看不上任何一份青春文学杂志倒也罢了,反正《青春祭》是她的后花园,但谷扬帆这个第二名,却拒绝了三大青春文学杂志的橄榄枝,哪怕它们都承诺可以刊登谷扬帆的轻小说!   谷扬帆却依然拒绝了,他更信任邀请他的那个女孩,他喜欢轻小说,而不是青春小说,前者适合改编动画,后者适合改编电视剧电影,少有青春小说能改编成动画的,他要创造出二次元世界的萌王!   话又说回来,他都有浪淘沙亲自出手为他画插画了,他觉得自己构思的这一部轻小说的质量可以投任何杂志,还稀罕三大青春文学杂志做什么?没必要签了合约束缚自己!   谷扬帆的做法,更是让他的粉丝数量增加,他确实非常有个性!   若是钱四梁还在《时光碎片》的话,一定拉下老脸都要将这样具有偶像潜质的实力派作家抢到手,毕竟这才十七岁啊,就已经让传统名家看好了,他的未来,根本就不逊于吴笛嘛!   可惜,钱四梁已经离开了《时光碎片》,受到某人的邀请,加入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工作室,准备策划他的新杂志,牟足了劲要报复《时光碎片》,不要小瞧了钱四梁的锐气!   这个工作室的名字,叫做“无敌”。   顺带一提,谷扬帆也被拉了进来,实际上他在知道工作室已经**在做面向泥轰岛国的《秒速五厘米》动画电影,吴笛还会当女主的cv时,他就死心塌地了,怎么看他的轻小说都很容易被改编成动画的嘛,他自己掏钱都行!   钱四梁加入这个工作室,可不像谷扬帆,分分钟信了吴笛,主要的原因,当然还是聂馨予这位大人物。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六章 真正的归宿]   钱四梁在离开《时光碎片》之后,表面上看似一身轻松,实际上心里依然很苦闷,所以他直接当起了背包客,出去旅游放松自己。www.loxow.com虽然如此,他依然关注着网上有关吴笛的信息,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次是他害了吴笛。   不过,他对吴笛是天净沙这件事怨念颇深,谁能想到吴笛是天净沙啊?如果早就知道吴笛是天净沙的话,他又怎么会犯这样的大乌龙,把吴笛选入36强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当然,若是早知道吴笛是天净沙的话,那他肯定对苏曼文各种羡慕嫉妒恨,并在心里吐槽对方不懂利用吴笛身上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了。   其实,在看到吴笛是天净沙这个消息爆出来后,网络上舆论风向的大反转,连打假斗士冯苟都被坑了一把时,钱四梁觉得心情莫名地愉悦起来,果然被坑这件事,如果有人陪着的话,心情就好多了。   之后网络上水军对吴笛的吹嘘,让钱四梁感觉味道不是很对,吹得太过了,有高级黑的嫌疑,在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采取披露事实这件事的做法时,钱四梁心道,这一招太高明了啊!   钱四梁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吴笛背后确实是有大人物的,而且还在用他对吴笛的规划,帮吴笛塑造一个完美坦率的形象!   这让他有种异样的满足感,虽然他无法亲手完成对吴笛的培养,但是他的一番心血,并没有白费!   直到他接到了一个电话,一看居然是吴笛的,他还愣了一愣,然后便接了,电话中吴笛只是跟他寒暄了几句,告诉他自己的妈妈有话和他说。   吴笛有妈妈?钱四梁一头雾水,他隐约记得吴笛好像是孤儿来着,当他知道吴笛的母亲是聂馨予时。整个人惊呆了,这位好像就是那个苏曼文的大靠山吧?在开什么两会三会四会时,都是作为代表出席的,这是真正的华夏顶层的大人物啊……   钱四梁在知道吴笛的身份后,顿时觉得自己当初真是白担心一场了,就吴笛这样的身份,还担心潜规则?只有她潜规则别人,哪有别人敢潜规则她的……   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何吴笛给他的气场那么强了,给人的感觉总是很淡定了,政阀千金啊。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公主……   他也明白了网上的风向为何能转得那么快。这就是权势啊!那个魏波。简直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聂馨予先是表达了对钱四梁的赞赏,尤其是赞赏了钱四梁那种坚持原则的作风,然后自然是对他能力的欣赏。   虽说其中有客套的成分,但钱四梁依然听得极为激动。这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马化腾、李彦宏这样的网络巨头,对一位刚刚失业却胸怀大志的年轻人说,好好干,我看好你哟……这可是莫大的殊荣啊!   钱四梁这个时候才终于明白了,有时候坚持原则,比圆滑、妥协更重要,因为这样的品质,能让更多的人欣赏。而一味的因为利益而让步,虽说也能达到目的,可却终究会让人看轻。   古人云:“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一个人,总该是要有底线的。   钱四梁大概也了解到了对方的意思。原来吴笛想要自己玩杂志了,不仅仅是青春文学杂志,而是包含了轻小说、漫画等各种各样的杂志,甚至还有以吴笛本身为专题的时尚杂志!最后的时尚杂志,显然是聂馨予的想法。   这实在是大手笔啊!钱四梁感慨着,他倒是一直想打造自己的杂志王国,可惜有这个想法却没实现这个想法的能力,而现在,他遇到了有实现这个能力的人。   钱四梁随意问了一下聂馨予对吴笛的支持力度如何,结果对方用宠溺的语气说,女儿爱怎么玩就怎么玩,且不说这是吴笛自己掏钱,就算是让她掏钱给吴笛挥霍,那也没什么,钱对聂馨予来说,只是个数字而已,她只要女儿开心就好。   吴笛办杂志也不是为了赚钱,就是为了传播她那个世界的文化,她的杂志,原则上不会接受别人的投稿,而是由无敌工作室出品。   要想在她的杂志上刊登,就必须加入无敌工作室。要不就是她看上的作品,她喜欢的作品才能刊登。   总之,这份杂志的内容,完全就由吴笛本人来决定,她爱怎么玩就怎么玩,怎么开心怎么来。   钱四梁听完后就无语了,这个女孩,还真是天之娇女啊,本身的才华自不用说,在其他方面,还能得到聂馨予的全力支持,显然这个无敌工作室,前途已经与吴笛本身系在一起了,至于吴笛有没有前途,还有什么疑问吗?   这次旅行,钱四梁并没有尽兴,他终究是不甘寂寞的人,他以前对《时光碎片》不知道倾注了多少心血,在他的领导下,一度曾是青春文学的领头羊,享受了那种风光的他,此时却只能看着黄千易这种他本来呼喝来去的家伙享受他所创造的胜利果实,这是钱四梁绝对不能忍受下去的事情!   钱四梁是个能吃苦能拼搏的人,这一次他跌倒了,自然要重新爬起来!   而且,说不定真的可以与吴笛合作,办一份新的杂志,他对杂志的内容本来就不感兴趣,但对杂志的运作更感兴趣,那就像是在培养一个偶像一样,击败现在差不多已经达到巅峰的《时光碎片》!   这样一来,他才能重新成为一个胜者,要知道,自从他“引咎辞职”之后,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名声已经臭了,毕竟他确实对“文学之星”这个比赛乱插手了,有些吴笛或者说天净沙的粉丝,还在用一种阴暗的心理揣测钱四梁,觉得他是故意陷害吴笛……   旅行回来的钱四梁,立马与聂馨予见了面,并且看到了那份极为优厚的合约,他惊喜地发现,这或许才是他真正的归宿!他虽然不是主编,但他能做的事情,比在《时光碎片》当主编时还要多!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的女友是天净沙]   吴笛拿了“文学之星”的第一,回到外国语高中后,她俨然成了外国语高中最耀眼的明星!   因为同学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吴笛的另一个身份——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大神”天净沙, 不要小看天净沙在高中生群体中的影响力,每次星期日下午的自习课上,总有人拿着天净沙的文章在看得津津有味……   而天净沙,更是史无前例地获得了两项极具分量的新人文学奖,她还受到了文坛名宿袁龙川的褒扬,这便给吴笛打上了一个“天才”的标签。   吴笛的天净沙身份暴露后,当天就被夏薇薇好好地“教训”了一下,她虽然早就猜到了吴笛的身份,但在吴笛作为天净沙上台领奖的时候,依然觉得自己的心灵受到了冲击,而且她更是想起了自己有关天净沙的记忆。   夏薇薇回想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自己明明早就应该察觉到吴笛的异常的,比如吴笛从来不看天净沙的文章,这显然是因为这就是她自己写的,已经非常熟悉了,还有什么可看的?   还有就是,吴笛与天净沙两人,都十分精通古文等等。   总之,只要在意细节的话,就能发现吴笛是天净沙,可惜她一直没有去深想,她怎么能料到,写出如此受学生们欢迎的青春小说“大神”,就是自己的同学呢?   夏薇薇还强烈控诉了吴笛治愈读者的行为,她将吴笛抱在自己怀里,咬牙切齿地说道:“小笛!你知道我看完秒五后有多伤心吗,还有那个动画mv,简直就是神补刀啊,你实在是太坏了!”   在发现吴笛成了天净沙之后,不知为何,夏薇薇反倒觉得自己不怎么敬畏这个女孩了,反倒是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控诉吴笛那“恶劣”的行径,而她现在更是能够很自然地与吴笛亲昵。就像闺蜜一样。   原因也挺简单,夏薇薇其实也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不愿意成为吴笛的陪衬。但是,现在知道吴笛成了天净沙后,她倒觉得什么陪衬不陪衬已经无所谓了,最重要的是,她是天净沙的死忠粉啊,还是沙砾成员之一,作为沙砾,能够时时刻刻与天净沙老师混在一起。那该有多幸运啊!   夏薇薇作为“天净沙吧”的大吧。开了一个记录帖《我的女友是天净沙》。人气极为火爆,回帖人数非常多,镇楼的图片便是,吴笛因为心怀愧疚。而与夏薇薇一起出去玩,然后让别人帮忙拍下的双人照,两人都穿着黑丝,背景是一个挺华丽的商城,极富时尚气息。   不少吧友纷纷回复“百合王道”“黑丝美腿好评”“太有爱了”“好羡慕啊”“好想养一只天净沙”之类的话,他们确实羡慕夏薇薇居然与吴笛的关系这么好。   这个帖子便记录了她与吴笛一起参加“文学之星”的点点滴滴,两人住在同一间房间,有不少猥琐的吧友纷纷要求拍一些尺度更大的照片,可惜夏薇薇是个很有分寸的女孩。她上传的照片,都是很正经的生活照,但即使如此,依然可以看出吴笛的天生丽质。   而实际上,夏薇薇的这些举动。全都在吴笛形象管理团队的监控之中,在判定了她的行为能够增加吴笛的人气后,自然就放任她这样做了,一旦她想要做一些出格的事情,那她就会第一时间被控制住。   听到夏薇薇这样说,吴笛被她的语气弄得汗毛直竖,她总觉得夏薇薇外表虽然看起来是个淑女,但骨子里却有黑化的基因,她只得宽慰道:“小说而已嘛,别太在意,不过就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已。”   “怎么可能不在意啊!你写得太好了,让人不由自主地便沉浸了进去,可最后却来那么一下,让人根本没有心理准备,而且你前面写那么多甜文……总之,小笛你太坏了!”夏薇薇双手捧住了吴笛的脸颊,手感十分不错。   “如果不是过了这么长时间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当初我一定会……呵呵呵。”夏薇薇笑了起来,眼神略显空洞。   “放心吧,我下部小说绝对是写一部欢乐、轻松的小说,绝对能够让人感动!”吴笛立马保证道,她的改编的《灌篮高手》第一部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   “嗯,我很期待,最喜欢天净沙的小说了!那这一次准备发在哪里?《青春祭》吗?”夏薇薇问道。   “这个倒还没有决定,但我更想发到自己的杂志上。”吴笛回到道。   “你还自己办杂志?”夏薇薇很惊讶。   “那当然,这才是我想要的自由,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没必要迎合任何人!”吴笛相信有钱四梁运营这份杂志,再加上她所提供的内容,这份非常特别的杂志,一定会给所以人一个惊喜。   首先,这份名为《自由》的杂志在开始时会是一份大杂烩杂志,里面会有青春文学小说、轻小说、纯文学、漫画、摄影等,就是吴笛自己喜欢的,带有她强烈的个人风格,之后随着无敌工作室的成员越来越多,杂志当然也会细分出,青春文学、轻小说、漫画等种类,只有其中最优秀的,或是得到了吴笛赏识的作品,才能刊登上创刊最早、地位最高的《自由》。   所以,这份杂志与其说是《自由》,不如说是吴笛本人所规定的自由,它属于吴笛的私人玩物,而它的价格会很高,因为它所用的纸张是最好的,每一期都会请最出色的设计师来设计,吴笛作为浪淘沙,也会按照设计师的要求为它绘画,里面除了漫画以外则都是全彩,给人的阅读体验,绝对超过其他所有的杂志!   吴笛这已经不是在做杂志了,就连精装版的图书都没她的杂志华丽精致,估计也就典藏版的才比得上,这如果让业内人士知道,一定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钱四梁在知道吴笛这样不计成本的将杂志做到如此华丽精致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八章 新的期待(2130月票加更)]   求推荐票、月票、订阅~~~!!   -----------   这哪里是在做杂志啊,这是在烧钱吧?   钱四梁认为当初自己的《时光碎片》已经够华丽的了,纸张质量算是青春文学中最好的了,但是与吴笛的《自由》一比,总觉得差得太远了!   在震惊之后,钱四梁则升起了一种久违的兴奋,他以前作为主编,《时光碎片》的成本总是遭到总部的诟病,希望能够更加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可现在,他却看到吴笛对那些制作杂志的人吩咐,不要在乎成本,任何东西都给我用上最好的,她甚至还提出了一个概念,那就是要将这本杂志打造成杂志中的奢侈品,买了之后能够珍藏的那种。   而《自由》的第一期创刊号,绝对要精益求精,不能有一丝瑕疵!   钱四梁发现这种办杂志的方针实在是太合他的胃口了,吴笛做了他内心深处一直想做的事情!   既然吴笛已经这么给力了,那他作为运营杂志的主管,在广告、宣传、炒作方面决不能掉链子,事实上,他认为有吴笛这张好牌,搞起宣传来,实在是太容易了!   《自由》杂志中除了文章、漫画以外,还有吴笛本人的写真照呢,那可是超级美图,作为吴笛的粉丝,难道会有不心动的吗?   这部创刊号杂志的价格,达到了188元!卖出去一本抵得上《青春祭》三十本了,而半月刊《自由》以后的价格,将保持在58元,这个价格说出去都要吓坏一般读者,怎么可能有这么贵的杂志?   钱四梁在看到吴笛面不改色地定下这样的价格时,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吴笛这个女孩,果然不能以常理度之!   然而吴笛却说了让钱四梁深思的话:“我又不是做畅销杂志赚钱的,我只是想做我心目中的杂志而已,这也是我玩票性质的行为。为什么不做一本最特别的?你很擅长炒作,不觉得这个价格很有炒作的价值吗?”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钱四梁在思考完吴笛的话后,感觉自己加入这个无敌工作室简直就是最佳的选择,而他现在也恰好能够发挥他的长处,避免他的短处,他不插手杂志的内容,只管如何扩大这本杂志的名气,他觉得吴笛制作这部《自由》杂志的每一个步骤与想法,都值得炒作!   事实上,他觉得这个无敌工作室的其他人。也都像吴笛这么疯狂。比如那位痴迷于唯美cg的新海诚子。这位泥轰的财阀千金,烧起钱来,速度不比吴笛差,她只为做出心中最完美的动画!   两位富家千金有钱没处花闲着没事干在瞎搞——这是钱四梁对无敌工作室的评价。但他却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无敌工作室的这种作风了,“无敌出品,必属精品”将会成为它的标志!   吴笛在制作这份玩票性质的杂志时,并没有忽视自己的学习,她一如既往地去学校,认真上课,她总是将学习放在自己心目中的首位。   吴笛获得“文学之星”第一名之后,在国旗下的校长讲话中,她、谷扬帆、梁凉三人。受到了孔校长的表扬,言辞中期待他们能够在自己的特长上走得更远。   或许学生们都觉得这位老校长很死板,但事实上,他只是更加负责任而已,既然有学生可以依靠自己的特长养活自己。那成绩自然也无需太过在意了。   由于《青春祭》看中的谷扬帆拒绝了签约,所以苏曼文选中了潜力很大、文章也极具特色的梁凉,这让梁凉很开心,他欣然与《青春祭》签约,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自信的,他希望自己可以写出更出色的文章,所以他选择了《青春祭》。   当然,吴笛(天净沙)也在为《青春祭》写文,这也是他与《青春祭》签约的原因之一。不过他本人的合约,自然是比较苛刻的新人合约,但是,这样一份合约,他写文所获得的收入,已经足够让他的工人父母满意了,他们为自己有这样一位出色的儿子而感到骄傲。   如果自己身边有一个文坛新星,那该如何对待她呢?   这是不少吴笛的同学所纠结的一个问题,实际上他们这个时候还觉得世界变化实在太快了,转眼间总是制霸全校第一的吴笛,却变成了青春文学圈子里的名家,以前他们还在一直猜测神秘的天净沙到底是谁,现在真相大白后,却又无所适从了……   很多学生只在一些偶像剧中出现过明星同学,里面的学生对这位明星同学自然各种追捧,甚至一下课就来围堵班级,可这事发生在现实中,倒是远没有这样夸张。   吴笛本来在学校里名气就很大,关注她的人自然有很多,比如她走在路上、做课间操、去食堂吃饭等,总会有男生下意识地尾行,望着她的背影,就觉得很满足。   现在她又拿下了“文学之星”的第一,还多了一层天净沙的光环,不少学生惊讶归惊讶,却产生了一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吴笛身上,那也是理所当然吧”的想法,吴笛越出色,他们就觉得自己离她越远,这样的女孩,远远望着,就已经足够了。   更不用说,吴笛在学校里一如既往的低调,穿着朴素的校服,认真上着课、做着作业、参加着全国理科竞赛的培训,在某些竞赛题没有学霸能做出来时,她站出来给出正确答案……   这哪里是什么青春文学名家啊?分明就是个超级刻板的女学霸嘛!不少同学在心中这样吐槽着,他们其实无法理解,吴笛为何对学习这样执着,若他们有吴笛的才华,早就逃离这座堪比监狱的学校了。   学生们一开始关注吴笛的热情,又渐渐消退,倒是有同班同学问吴笛下部小说准备写什么,吴笛准备在自己的杂志上刊登《灌篮高手》第一部,所以她说是一部很轻松欢乐的作品,这个消息也不知怎么传了出去,还登上了报纸。   沙砾们纷纷表示期待已久,《秒速五厘米》将他们伤得太深,需要欢乐的作品来治愈……   可惜,他们高兴得太早了。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 巨着《文明》的冰山一角]   吴笛虽然差不多已将将热血欢乐的《灌篮高手》第一部完全改编成符合本世界华夏背景的小说了,但她这部小说将会配合她的漫画,一起发布在她所创办的新杂志上。   无敌工作室已经招募了几位资深漫画家以及大批助手,他们或许本身构思情节的能力不怎么样,但画工精湛、画风也绝对是符合主流的,话又说回来,若他们本身构思就好,画工还精湛,那肯定就已经成名了,也轮不到吴笛用他们无法拒绝的价格招募他们。   现在,他们用了一个共同笔名——沙子大家族,沙子大家族的漫画作品,将由吴笛本人担当原作,负责人设、大纲等,而具体创作,将会由多人来完成,这种创作的方式,只要有一位核心,效率还是很高的,后世网文的创作,已经有了这样的模式。   李香莹的姐姐李香茗就加入了沙子大家族,吴笛所出的价格,让她没法不心动,反正加入沙子大家族,完成自己份内的任务之后,也能继续自己的漫画创作,这种条件对不少胸怀大志的漫画家来说,非常诱人,毕竟没成名的漫画家过得十分苦逼,有的为了自己的梦想,甚至要一边打工一边绘画。   由于杂志本身还没有完工,而吴笛对它的销售数量不抱有太过乐观的想法,因为它太贵了,所以她不准备印太多,以后的单行本反倒要比杂志更便宜。   就在这个时候,《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这位催稿达人却开始上门催稿了,在她发动技能“监禁逼稿”前,还好吴笛见势不妙,赶紧同意写一部古风言情,这是一部中长篇小说,也算是她构思已久的《文明》系列的一个小引子。   她决定用自己的笔,将她原来那个世界的文明发展,人类变迁。思想哲学史等等,通通写出来,她要构建出一个逻辑严密、设定完美、人物鲜明、无可挑剔的架空世界,让看了之后,产生一种“这个世界好像真的存在”一般的错觉。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存在的!   吴笛从来不怀疑这一点,倒是她现在所在的世界,让她觉得各种自相矛盾、很不合理,像是小说家脑洞乱开后的世界,连世界大战都没有的世界真的可以吗?   吴笛这次为《青春祭》所写的中长篇小说,名字叫做《梁祝》。顾名思义。这就是吴笛版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十分凄美的爱情故事,只要是中国人应该都知道。   当她刚刚提笔手写时,忽然一愣,这是一个大悲剧吧?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啊……   按照发表时间来算。这部《梁祝》肯定是在《灌篮高手》之前发布的,这样一来,会不会又把她的读者坑到死啊?她好像已经承诺说下一部连载小说是轻松欢乐的作品。   管这么多干什么,坑着坑着就习惯了嘛……   梁祝的故事发生在东晋,所以吴笛更在意的,是通过这个故事,勾勒出东晋这个“名士风流”的时代,这个被“五胡乱华”后的朝代,汉族所经历的创伤。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所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当他们看到吴笛用冷冰冰的文字勾勒出汉族成为“两脚羊”的悲惨时代时,绝对会感受道一种心灵上的震撼!   这是一场野蛮屠戮文明的悲剧,让人看完后,觉得要被郁闷死。毕竟吴笛那个世界的汉族,就是现在这个世界华夏的主体。   因此,再荡气回肠的爱情,在那宏大的历史面前,也只能算是一朵浪花而已,吴笛从这朵浪花入手,慢慢将东晋铺开,最终完整地写出一个不同于这个世界的中华文明。   这部《文明》系列一出,绝对是历史小说中最耀眼的明珠!   当然,要写出这样一部《文明》,吴笛绝对要多充充电才行,严肃向的历史小说最重要的就是厚重,拥有自己对历史独到的见解,所幸她能参照的资料还是有很多的,有现成的《史记》、《资治通鉴》等,她是通读过二十四史的。   现在想这些还是太远了,她决定先侧面写历史,或许别人在读她的这一部《梁祝》时只会注意到里面凄美的爱情,而忽略了她所勾勒的东晋背景,比如她会精细地描写东晋时期人们的穿着、吃喝用度、社会风俗等,尽量给读者一种逼真的感觉,这实际上也是增加代入感的一种方式。   待到她出了多部描写古代的小说后,只要是有心人,都会发现她故事中的一条暗线——中华文明发展史。   到读者们的好奇心纷纷被勾起来时,她便会将那个朝代正面描写出来,事实上,中国的每一个朝代都能算得上一部荡气回肠的悲剧,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多少强大的古代王朝从鼎盛走向衰弱,然后被异族蹂躏,能将这些写出来,已经不是治愈人心了,而是丧心病狂,把读者往死了虐!   由于吴笛要在《梁祝》中增加东晋王朝那些逼真的细节,所以她写的速度不算快,但是她精力是非常充沛的,专注起来的吴笛,写出来的东西更出色!   她花了十五天左右的时间写好并改好了开篇的两万字,然后她看着看着,忽然笑了,谁都知道,祝英台是女扮男装与梁山伯结识的,而女扮男装这个情节,是比较容易制造笑点的,梁山伯这小子不就是个天然呆嘛,愣是三年都没识破祝英台的女儿身。   吴笛又开始她的一贯作风了,她要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兄弟之情”写得让所有读者赞叹不已,心向往之,想要有祝英台这么一个女扮男装的好兄弟,她很擅长描绘女孩的心理,祝英台对梁山伯的深情,一定会让不少读者期待他们接下来的发展。   其实梁祝这个故事感觉还是挺老套狗血的,女扮男装这种桥段都快要用烂了,然而吴笛的笔力却足以将这个故事写得精彩万分,这就是“大神”的功力。 [正文 第三百章 宏大的伏笔]   吴笛的写作,基本上都是晚上放学后在家里进行的,在学校的时候,她总是一如既往地埋首于课本之中,对每次考试都全力以赴。   不少媒体想要来这所学校采访吴笛这位天才人物,可惜全都被孔校长以打扰学生为由而拒绝了,他早就预料到了有这么一天,吴笛在初中时,已经证明了她有多么优秀。   身上多了一层光环的吴笛,自己却不曾察觉,对待朋友、同学,没有任何改变,她好像确实不将她自己的成就当回事。   这种姿态的吴笛,让许多同学都很纳闷,有人也大胆地向吴笛询问,说你在文学上都已经有了这么大的成就了,还是畅销书作家,为什么还要在学校里浪费时间,早点去当职业作家不是挺好吗?   可吴笛却解释说,她不是作家,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而她现在作为一个学生,主业就是学习,写作只是她的一个爱好。www.hbyxedu.com   这样的说法,让她的同学觉得她在装逼,大概是因为牛逼的人说实话就会让人觉得装逼。   但吴笛本身对学习的虔诚,却也激发了不少同学学习的动力,连吴笛这样的天才都依然沉心于学习之中,我们也不能落后!   这就是吴笛作为正面榜样的作用,她在学校中的表现,也被她的形象管理团队时刻关注着,选择一些有助于塑造她形象的事迹传到网上,以此来证明,吴笛永远是记忆中那位女学霸,并没有迷失在大众的追捧之中。   她所写的短篇小说、《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这些文章的手稿也被晒到了网上,彻底证明了她就是天净沙,众网友纷纷表示“字迹一如既往的漂亮”“态度还是这么认真”“绝对是最努力的天才”……   她本人对写作的认真态度,也被拿来和那位文坛名宿袁龙川做比较。   事实上,这位传统名家袁龙川,在早年的求学生涯中,也是一位学霸。当然他的成绩不可能像吴笛这么夸张,但在中都大学的毕业成绩,是当时班级第二,这已经足够证明他的出色了。   当然,吴笛本人所写的内容,其风格与对方的风格相差太大,如果说吴笛是典型的剧情一般,文笔出色的话,那袁龙川就是文笔、剧情全都很出色,他的作品具有一种真正的批判力。值得深思。这远不是吴笛能够相比的。袁龙川是一位出色的短篇小说巨匠。已经获得过华夏三奖之一的周迅人文学奖。   当年另一位“堕落”的天才作家,也就是那位总是嚷嚷着想死想自杀的秦治思,唯独对袁龙川的作品非常喜爱,甚至多次表示自己崇拜袁龙川老师。而素来欠债不还的他,每次向袁龙川借钱后都会主动偿还,他自己得意洋洋地说,这样一来,就能与袁龙川老师多见一面,聆听他的教诲了……   所以吴笛的文学之路,看似华丽耀眼,但她真正的水准,别说是东西方两大最有分量的文学奖。她连遁矛文学奖的水准,都还没达到,她的作品,还缺乏了一种真正的深度与内涵。   有人以为吴笛“战胜”了姚琼,她的水准就比姚琼高了。可实际上,姚琼浸淫文学多年,功力真正达到了传统名家的认可,当他放下某种执念,随心去写自己真正的作品之后,他的作品,已然有了名家风范。   然而吴笛却浑然不在意这一点,她的写作态度固然认真,但她从不会去想拿什么奖,她只是一个讲故事人。   吴笛的《梁祝》前篇已经交给了苏曼文,责编胡亦菲正在审核,虽然梁祝是凄美的爱情故事,但吴笛为他们勾勒的环境,却极为宏大开阔,有一些伏笔,都可以引出其他的书,比如说祝英台这位女主,美丽聪颖,很有才气,自幼随兄习诗文,慕班昭、蔡文姬的才学。   班昭、蔡文姬在这个时空都没有出现,吴笛大略地提了一下她们两位才女的背景,前者乃是一位东汉女史学家,著有《女诫》,而后者名气更大,蔡琰蔡文姬,三国时有名的才女,著有《胡笳十八拍》《悲愤诗》,她甚至附上了她们的著作。   日后有学者研究吴笛的《文明》系列时,将《梁祝》称之为《文明》这部伟大的史诗作品的开端,《悲愤诗》中甚至已经有了三国的伏笔,谁都没有想到,吴笛居然真的能够一步步构造出了一个如此宏大的、让人惊叹的架空历史。   至于现在嘛,责编胡亦菲在拿到《梁祝》前篇时,就是将它当做一部古代言情小说来读的,作为一名责编,她其实负责审核、修改一些病句错字。   不过吴笛的文章绝不可能出现这些,她自己在交稿前,都会修改到令她满意为止。   一口气读完《梁祝》前篇之后,胡亦菲蹙了蹙眉,虽然吴笛的文笔一如既往的出色,格局宏大,细节完美,但她却觉得有些地方过于注重细节了,就像是在毫无意义地凑字,这绝对是在水字数吧……   不,不对,吴笛的职业态度是很不错的,她绝不可能像姚琼当初那样为了骗钱而无所不用其极,难道说,是伏笔?   胡亦菲猜到是伏笔,却猜不到,这已经不是这部中长篇小说的伏笔了,而是一个系列小说的伏笔,或者说是构架!   《梁祝》的开篇让胡亦菲稍显失望,她认为吴笛的这个开篇有失水准,而且女扮男装,才子佳人的故事,很老套狗血,她几乎接下来都能猜到吴笛会写什么了,既然吴笛说这时一部轻松欢乐的故事,那肯定是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咯?   胡亦菲想了想,不由微微摇了摇头,自己下意识将吴笛摆在了一个很高的位置,实际上在吴笛这个年纪,水准有波动还是很正常的,好像这篇还是自家主编杀上门去催出来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苏曼文主编的催稿能力,绝对是超级恐怖的。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 超级爆料(2160月票加更)]   姚琼也是在第一时间就知道天净沙是吴笛了,他毕竟也参加了那次新人文学奖的颁奖仪式,他看到吴笛接过两项分量极重的文学奖,并作为天净沙发表获奖感言时,他整个人都傻眼了。   他因为很喜欢《秒速五厘米》,所以感觉对天净沙神交已久,奈何对方完全就没有理会过他,让姚琼觉得挺憋屈,好歹他也是青春文学的领军人物了,想和别人互动下,却像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一样。   当然,秒五的结局,依然是他心中的痛。在传统名家眼中,秒五作为一个十六岁新人作家的作品,已经算非常出色了,但要是深究它的内涵的话,其实还是比较单薄的,产生共鸣的人会将它奉为神作,没共鸣的人,只会觉得这算是一部不错的言情小说。   姚琼一直觉得秒五是神作,连带着他心目中天净沙的地位也变得特殊起来,但在看到吴笛只是个青涩少女后,他还是比较失望的,他更喜欢成熟而有韵味的女人,果然作家只能看文,而不能看她本身的,姚琼感慨着。   在见到了天净沙的真身后,他倒是后悔了,豪门贵妇人的幻想就这样破灭了……   不过在当时,他想到了与自己打笔战的冯苟,他就笑了,这位打假斗士口口声声说天净沙为吴笛代笔,到头来才发现天净沙就是吴笛,吴笛就是天净沙,也不知当时那位打假斗士心里,到底是怎么滋味。   这一次笔战,当然是姚琼赢了,在吴笛是天净沙这个事实爆出来后,他当然不会就这样放过冯苟,而是痛快地落井下石,将冯苟骂了个狗血淋头,姚琼本来还期待冯苟继续战斗下去呢,没想到对方直接缩了,让姚琼大感无趣。   现在。姚琼除了有灵感时写一些文字,其他时候他闲得很,他看网络小说看上了瘾,然后他还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小众论坛,就是蛇的天空,他果断天天都泡在这个论坛,找一些喜欢装逼的家伙猛喷,战斗猫的威名,顿时又传遍了蛇的天空……   最近蛇的天空闲话江湖版块,就是网文资讯最发达的版块。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爆料、战斗的版块。有一个很帖子被顶得老高——《盘龙》月票十连冠!一书成神的中原五白。转投煌萌小说网!   姚琼最近对网络小说挺熟悉,原本他其实是不屑网络小说的,但后来在反姚琼小说兴起时,他就对网络文学关注了起来。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觉得网络小说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有的文章天马行空,非常有想象力,其中还有一些文青大神,其文字功底,让姚琼都暗暗点头。   而大部分网络小说都是yy小说,甚至还总结出了如何yy才能有所谓的“爽点”,这让姚琼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他自己都没想到他还会在网络小说中学到东西。   姚琼甚至升起了自己也去写本网络小说的想法,试一试他所领悟到的网文技巧,不过他当然不可能做到每日连载,周刊月刊还差不多。   就在姚琼准备关掉论坛,拿起鱼竿出去钓鱼时。他又看到了一个比之前那个帖子还要火的帖子——震惊!“纯爷们”中原五白竟是清纯女神,坦言大纲来自当下最火爆的青春文学作家天净沙!   打开这个帖子,那是王静姝的一张穿着黑丝的照片,化着淡妆的她,确实就像一个真正的女神!   连姚琼看到王静姝的样子时都眼前一亮,这张照片上王静姝略显成熟的打扮,很符合姚琼的胃口。   论坛中有不少网络写手,有人看到这张照片时,忍不住怀疑这个消息是否真实,主要是以前有位写暧昧后宫文写得很不错的写手,也不知怎么被人误认为是一位单亲妈妈,还引得某大神在论坛表白,甚至还行动了起来,结果却不了了之……   后来才发现,这位什么单亲妈妈,居然是位汉子,让不少人心碎不已,女神就这样陨落了。   而那位大神,自然彻底悲剧了,只需想想,兴冲冲地去表白,然后发现表白的对象与心目的单亲妈妈反差那么大,甚至连性别都是反的,那该有多郁闷啊!   这次居然有人爆料《盘龙》这本纯爷们小说的作者是个可以打七、八分的美女,简直比以前那位单亲妈妈还要不靠谱啊!   然而罕见的是,这个爆料出来后,却没有人来打脸,倒是有人问“天净沙”是谁,蛇的天空一位id为【唯爱女学霸】的论坛众,作为吴笛的死忠粉,又借机开始传教了……   事实上,吴笛在蛇的天空这个小众论坛的人气还挺高的,可能有人不知道“天净沙”,但吴笛却是知道的,现在度娘百科中,吴笛与天净沙两个词条,都合并起来了。   这位论坛众在传教时,随意贴了一张王静姝与吴笛两人在餐厅互相喂食的照片,当时吴笛穿着哥特萝莉装。   这张照片一贴出来,再看看标题,不少论坛众惊呼,难道“中原五白”真的是这位清纯女神?而构思出《盘龙》这个故事的,还是吴笛?   姚琼这个时候也重新坐了下来,他觉得有意思了啊,经过度娘百科,发现吴笛有一个小姨,而现在,吴笛的这位小姨,很有可能就是网文界的大神“中原五白”啊!   帖子到现在,都没有人拿出证明来反驳,有资深的论坛水神,开始白盟中某位读者,这个白盟,当然是因为中原五白一书成神后,她的书迷团体——白盟,白盟是个凝聚力很高的书迷团体,这次《盘龙》十连冠,白盟功不可没!   这位白盟读者也混这个论坛,还时常为中原五百散财,这也算是替她宣传的一种方式吧。   这位读者被出来后,也看到了这个帖子,然后证实道:“没错,五白大大的名字叫王静姝,她是‘文学之星’第一名、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天净沙)的亲小姨,《盘龙》的大纲,也是出自吴笛之手!”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 一片飘红]   这位证实这个消息的白盟读者,名叫闻林之,是一名公司高管,偶然接触到《盘龙》这本书后,便沉迷了进去,每天几乎都在天天等更新,要知道,王静姝的这部《盘龙》,既有烟雨江南的文笔,又有我吃西红柿的节奏感,还有其他网文大神的优点,这可是五白合一,气运非凡!   闻林之成了《盘龙》的铁杆粉丝,还打赏了一个盟主,虽然比不上那位总盟千万盟f盟,但这的确已经算是真正的铁杆了。   对于网络大神来说,拥有这种死忠粉团体是非常重要的,他们是一位作者的坚实的后盾,哪怕作者去其他网站发展,他们也会紧紧跟随……   王静姝已经决定转投煌萌小说网,吴笛也同意了,毕竟煌萌的董事长是她母亲,不论是从本身收益的角度,资源倾斜程度,还是私人角度,选择煌萌小说网都是最佳的选择。   既然已经准备转投煌萌小说网,当然要和自己的书迷提前说一声,她那隐藏了许久的身份,也一下子暴露了,当王静姝的女声出现在书迷团体白盟的耳边时,整个粉丝群都炸开来了!   不少粉丝都以为“中原五百”绝对是纯爷们,因为这部书的主角其实就是个硬汉,各种战战战,男女之情很少,女主到后面可有可无,反正男主就是一心修炼,升级打怪,这样的作品怎么可能是女作者写的?   一般女作者写文,再宏大的设定,到了她们手里,都会变成一个言情故事,愁肠百结的言情故事或许是女读者的最爱,但男读者却很少在意感情戏,感情永远只会是点缀。   由于王静姝是个宅女,对一些多人视频聊天软件、语音聊天软件很熟悉,在某些铁杆书迷的盛情邀请下,她同意了进行一次网上书迷交流活动。当然是视频、语音交流。   闻林之作为一个男人,在知道自己最喜欢的网络小说《盘龙》的作者竟然是女人后,他就小小地激动了一把,这毕竟是意外之喜啊!随后他又了解到这次网上书迷活动,他果断参加了。   这个五白大大的声音挺不错的嘛,就是不知道长得如何,敢于和这么多书迷进行视频,想来长得应该不会太差吧?   闻林之就怕五白大大用了语音合成软件与书迷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然后真正看到她的模样时,却发现是一个硬汉。那就蛋疼了。还会菊花一紧……   王静姝一点都没有让她的白盟书迷团体失望。因为,她还把自家小外甥女拉来助阵了,吴笛穿着一身家居服,下身是短裙与黑色的过膝袜。漆黑的直长发随意披散着,这是一只很萌很有爱的美少女。   吴笛早就听说了王静姝一书封神后,有了“白盟”这个死忠粉团体,在这个团体的帮助下,王静姝才能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在大神颇多的骄御小说网大杀四方,无人能挡,然后携着这一股无可比拟的气势,加盟蒸蒸日上的煌萌小说网!   吴笛好歹也是“中原五白”的半个主人。与王静姝一起在网络上见一见这些可爱的书迷也是理所应当的,就是不知道白盟中,会不会有人把她也认出来。   于是,在不少白盟铁杆书迷们的期待中,视频前出现了一大一小两位美女。吴笛被王静姝抱在怀里,坐在了她的腿上,两人就像是一对亲昵的姐妹,因为今日的王静姝,打扮较为青春活力。   本来有些嘈杂的语音一下子便安静了下来,仿佛是不约而同的,那些因为太过惊讶而吸气的声音,倒是让吴笛与王静姝两人听得清清楚楚。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一起挥着自己的手,对着摄像头打招呼,齐声说道:“你们好,我们是‘中原五白’。”   闻林之看到电脑中这对“姐妹花”,眼睛都瞪大了,他的目光先是投在了吴笛脸上,因为他觉得这个女孩很熟悉,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不就是那位获得了“文学之星”冠军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吗?好像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很有名……难道《盘龙》是她写的?   他随后又将目光投在了王静姝脸上,不知为何,也觉得挺熟,好像在网上看过,只是记不得了。   很显然,这是因为有一次王静姝带穿着哥特萝莉装的吴笛出去玩时,被人拍照传到了网上,然后火了一阵,那时候因为两人的衣服打扮,网民们都以为她们是母女,还有一些男人戏称,这样的接盘侠,他们心甘情愿地当!   待到白盟的书迷团体都反应过来时,有比较大胆的,直接在语音中狼嚎起来,更多的,当然是发出这样的信息:   “我没看错吧,写《盘龙》的,居然是两个超漂亮的萌妹子!”   “太、太、太不可思议了!没想到五白大大居然是两个美女,我发现幸福来得好突然啊!”   “吴笛?天净沙?怎么会是你?我、我觉得太幸运了,一直想见一见你啊……”   ……   王静姝这时说道:“这部《盘龙》,是由我码出来的,但是人物的设定、插画、情节的走向,都是由我家笛笛负责的,可以说,这部作品真正的作者是我家笛笛,我只是协助她将这本书写出来而已。”   王静姝说了创作过程中的不少秘辛,话语中对吴笛的吹捧,让正在王静姝怀中的吴笛,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吴笛在王静姝停顿时,插了一句:“虽然我构思了大纲,但真正写出来的,还是我的小姨,我认为她为这本书花费的精力要比我多得多,所以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家小姨!”   “支持,必须支持,绝对支持!”   “九百九十九朵鲜花奉上,请签收吧!”   “作为白盟的一员,我表示实在是太幸福啦,百万盟奉上!”   由于《盘龙》的版权还是在王静姝手上,所以她转投煌萌小说网时,这部小说也转到了煌萌小说网,这个时候,《盘龙》的书评区,则是一片飘红!   “击节而赞,拍案而起,非此犒赏不足以表吾之意!支持最美网络女作家,支持最美女学霸!”   “天花乱坠,感动涕零,先生之才当受此赏!五白大大,你是我的女神!永远爱你!”   “心潮澎湃,相见恨晚,百万虽巨,亦难表吾之喜爱!故事太棒了!两个美女也太棒了!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这时我的百万犒劳,亲要继续努力哟!”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 最美网络女作家]   闻林之见到这书评区几乎屠版的飘红,他暗暗感慨美女作家就是不一样,与书迷们见个面,就能让这些瞬间**了的书迷们疯狂打赏,他虽然这样感慨着,却也忍不住打赏了五万煌萌币,也就是五百块钱——击节而赞,拍案而起,非此犒赏不足以表吾之意!小小心意奉上,不成敬意……   不过,果然遇到自己喜欢的书的作者,是两位超级美女,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在吴笛与王静姝两人介绍完自己后,她们又让自己的书迷们随意提问,她们会尽量回复书迷们的问题。www.tyjiao.com   一开始书迷们都是问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比如说性格、爱好之类。   渐渐的,感觉王静姝与吴笛两人挺好相处的书迷们,开始忍不住问一些比较**的问题了,毫无疑问,白盟中大部分是男书迷,而此时却幸运地发现此书的作者是美女,他们当然想要多了解一下美女的信息。   闻林之就问出了一个白盟书迷颇为关心的问题:“请问两位美女作家,你们有男友了吗?”   王静姝摇了摇头,否认道:“没有,我可是大龄宅女一只,至于我家小外甥女,可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不会早恋的。”   “万岁!”   “太棒了!”   “我瞬间发现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美好了!”   “女神!我发现我终于找到了我心目中的女神!”   ……   闻林之看着白盟众一副鬼哭狼嚎的样子,不由露出了微笑,书迷们确实会对作者有些幻想,就像有妻子的他现在都有些想入非非,他自嘲一笑,总觉得是都市暧昧后宫文看多了,小姨外甥女一起飞什么的……   这次五白与白盟的书迷见面会可以说非常成功,中原五白的新书《斗破苍穹》也会马上发布。   人设、大纲依然是吴笛提供给王静姝的,这部小说在商业性上,比《盘龙》还要出色。它是土豆大神的封神之作,不仅在pc端订阅逆天,在无线端更是一直保持超高的销售额,这显然是当下最适合煌萌小说网的作品,因为煌萌小说网在手机端更加有优势。   而《斗破苍穹》一出,相信跟风严重的网文圈,到处都会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了,这一经典的废柴退婚流开头。简直能够算是网文的教科书式的开头!   东方玄幻这一类别的小说。相信也会随着《斗破苍穹》的大火而发扬光大。   不少白盟的成员纷纷表示了对这部小说的期待。吴笛甚至将她所画的人设图拿出来给书迷们观看,男主女主的样子还是非常帅气的,吴笛的画风本来就特别唯美精致。   自从吴笛被爆出是天净沙后,她的另外两个“沙”字的笔名显然也藏不住了。一个是浣溪沙,还有一个则是浪淘沙,但是由于天净沙吴笛这个消息太过劲爆,导致现在她是浪淘沙的消息居然暂时没有发酵,acg领域还在猜测浪淘沙是谁呢……   不少轻小说家可是非常期待和浪淘沙老师合作的。   在这个时候,算是资深蛇的天空论坛众的闻林之,接收到了别人的信息,他也看到了那个爆料中原五白身份的帖子。   闻林之心说果然蛇的天空大能比较多,他作为白盟的核心还是前些日子才知道中原五白是个女人。没想到这个爆料贴都已经猜出中原五白是谁了……   现在,既然王静姝、吴笛两人都已经与她们白盟见过面了,想来这个视频也肯定会流传出来,他证实这个消息,也没什么问题了。   闻林之发了回复了一条证明这个消息的信息。还贴上了一些照片,比如视频中吴笛与王静姝两人的截图,还有当然就是书评区被屠版的飘红书评。   蛇的天空有大神也有扑街,但总的来说,扑街写手还是比较多的,毕竟网文这一行,就是一个超级金字塔结构,站在顶尖的大神,分分钟都有让人羡慕的收入,可扑街写手每天写一万字才能拿到一千的全勤……   这个时候,不少写手们看到那些书评区的屠版飘红,他们纷纷感慨道:   “为什么我不是美女写手呢,如果我是美女的话……”   “楼上的如果你是美女的话,你就不会入网文这一行了,把双腿一开躺床上,钱就来了,啊哈哈。”   “求吴笛的大纲啊,我要是有这份大纲,我也绝对可以成神!”   “楼上的省省吧,将这本《盘龙》写出来的作者,笔力很强,远不是一些语气酸气冲天的扑街能比的!”   “有些写手,每次都鄙视所谓的小白文,实际上他们写的垃圾连小白文都比不上!”   “同意楼上的,写的书既好看又有内涵的全都去混实体出版了……”   ……   很快,中原五白这个笔名在网文中彻底扬名了,首先当然是煌萌小说网对她不遗余力的包装和宣传,现在她即使离网络作家之王还差得远,但最美网络女作家基本上没什么悬念了,毕竟有她这个姿色,哪还来当网络作家,其次当然是因为王静姝所写的小说,创意与大纲都来自吴笛或者说天净沙,而现在,吴笛或者说天净沙,在文坛的名声,一时无二。   王静姝能与吴笛扯上关系,对她而言,就是一种曝光度,更别说她所写的小说,创意、大纲都是来自吴笛了。   这个时候,又有比较懂行的网络作家们,纷纷称赞吴笛真是个天才,居然连网文的特质都能把握得如此精准!   其实网文的本质就是爽而已,毕竟只是快餐小说,谁要真想读些有内涵的小说,还是得去看那些名家的作品。   吴笛自己的那些作品,放到网络上,在商业价值上肯定也比不上《盘龙》、《斗破苍穹》之类,因为网上的读者就是喜欢看更轻松欢乐的小说,不可能去细细品读她的作品,更不会再去找什么伏笔。   就在此时,天净沙的新连载小说《梁祝》终于登上了新一期的《青春祭》。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难道是耽美(2190月票加更)]   求推荐票啊~~~!!!   -------------   吴笛看到自己手上的样刊时,有些无语,由于她现在是《青春祭》当家作者,自然享受最优的版面,还有主编点评这样的特殊待遇。   苏曼文是这样点评她的作品的:“天净沙的中长篇古代言情小说,文笔古色古香,优美异常,设定宏大……”   一大通无论放到吴笛的哪篇古代言情小说中都算万金油的话,如果在后面加个联系方式的话,怎么看都像是某个小网站网编去拉网文作者的广告。   显然,有时候所谓的主编点评,其实也成了形式主义,只不过使作者看起来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而已。   这主编点评自然不是重点,重点是《青春祭》对《梁祝》的宣传,居然是“一篇让人读来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喜剧”,她看到这个宣传语时,有些发愣,如果连《梁祝》都能算喜剧的话,那还有什么能算悲剧?   也许最后化蝶飞的结局能够让人觉得十分开怀?   太坑了啊……吴笛摇了摇头,可心里却很期待读者们看到结局时的反应,毕竟她的一贯作风,就是前面两篇连载是描写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的美好感情,最后结局篇则是急转直下,祝英台被强行嫁给马文才,美好婚姻毁于一旦,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现在天净沙这三个字也算是成了金字招牌,有不少青春文学杂志都向天净沙约稿,哪怕是一篇短篇小说也好。   若是吴笛还为钱发愁的话,肯定会接受这些约稿,但现在,她在金钱上,早就无欲无求了,她现在写文,还有一个极为宏大的理想,那就是要用她那个世界的文化。入侵这个世界!   《梁祝》说到底只是一个引子而已,它本身也是一个让人颇为唏嘘的爱情悲剧。   夏薇薇与李香莹这两位天净沙的粉丝,已经拿到了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虽说可以通过吴笛直接要稿子,但总觉得还是通过杂志,看起来更有感觉。   看到连官方都说这是一部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小说,她顿时放下心来,也没有去多此一举地问吴笛结局,若是连载的文章知道结局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夏薇薇迫不及待地翻到天净沙的专版。便看到了一副“基情四射”的插图。一边与夏薇薇一同看杂志的李香莹。呼吸一下子变得急促起来,她双颊微红,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扶了扶她的粉红边框的眼镜。低声说道:“这次是不是bl小说啊,如果是的话,那就太……”   李香莹见到夏薇薇用诡异的眼神看着她,她心中微微一慌,好吧,因为她的姐姐是画师,经常接触acg圈子的她,实际上是一位**漫画、小说的狂热爱好者,她特别爱看美男之间的暧昧甚至恋情!   李香莹对**的喜爱。比想象中的还要疯狂,在看到插画中,两位美男(祝英台女扮男装)其中一位在抚琴,另一位坐在他的对面,撑着腮帮深情地凝望对方。那种眼神流露出来的欣赏、愉悦,都通过细节完美地表现了出来。   李香莹当然早就知道了在acg圈子中已经很有名气的浪淘沙老师,就是吴笛,实际上,她一直觉得,吴笛那种唯美精致的画风,用来画**,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   可惜吴笛对什么**、百合都没有太大的兴趣。   难道,浪淘沙老师终于开窍了么?   李香莹喜欢**,也只是喜欢给二次元的那些特别帅气迷人的美男配对而已,至于三次元的同性恋、gay、搞基可不感兴趣,她认为那是对她心目中神圣的**的玷污!   “我是说,这张插画虽然一如既往的唯美,但这其中的两位主角,是不是看起来太暧昧了,女主怎么没有?”李香莹立马改口道,刚刚其实她想说如果吴笛写**小说的话,那实在是太棒了!   还好华夏文化风气一向开放,否则**小说要是放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一定会被禁死,连**写手一起抓进局子里……   夏薇薇却一眼就认出了插画中的祝英台,她忍不住对李香莹吐槽道:“李子,我看你是**漫画看多了,连男女都分不清了吧,画中的这个容貌阴柔俊美的男人,显然是女扮男装,你怎么会把她认成男人?   李香莹讪讪一笑,她确实**看多了,有些非常精美的**漫画,其中的人物角色,都是漂亮到了男女通杀的地步的,与其说李香莹喜欢**,倒不如说她喜欢那种超脱了性别的美。   在她看来,吴笛的美丽,无疑就超脱了性别,她认为吴笛是最有魅力的女孩,毕竟李香莹她同样作为女孩,却觉得吴笛非常美,还没有一丝嫉妒,怎么想都是因为吴笛太过完美的缘故!   夏薇薇与李香莹又凑在一起看《梁祝》了,她们都怀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来读这篇文章的,上次吴笛可是亲口说了,下一篇小说是轻松欢乐类型的,她们自然没想到,吴笛所说的那部小说,是《灌篮高手》,而不是什么《梁祝》。   《梁祝》这种经典悲剧,虽然老套狗血了一些,但看完后绝对会让人特别郁闷的!   再一次欣赏到吴笛那充满古风的文字,夏薇薇还是忍不住感叹道:“最喜欢小笛的古风言情了,我得把我的摘抄本拿出来。”   然后,她们就看到了旁观有关才女蔡文姬、班昭的人物设定,在看到《悲愤诗》的全文时,李香莹呆呆地说道:“这个蔡文姬果然是才女啊,只不过,这个三国,我们历史上有这个朝代么?”   “不是蔡文姬是才女,而是创造蔡文姬的小笛才是大才女,居然真将蔡文姬的诗作给写出来了!我们历史上肯定没有三国这个时代……所以,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次我们家小笛要玩一次大的了,这分明是一个系列小说的节奏啊!”夏薇薇用一种极为期待的语气说道。   李香莹这时才回过神来,她在看了蔡文姬的人设之后,差点还真以为历史上有这么一个才女呢,毕竟对方的诗作在那里摆着,但她这时才恍然大悟,这个诗作真正的作者,是吴笛啊! [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 耀眼的伟人们]   不过李香莹还是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她忍不住拿出手机,直接搜索蔡琰这个人,发现果然没有这个人的信息,而后她又不甘心地搜索了《悲愤诗》、《胡笳十八拍》,发现倒是在《青chun祭》的电子版上搜索到了,作者当然是天净沙……   李香莹看着这些古体诗,只能表示叹服了,可实际上,这些作品就是吴笛那个世界历史上才女蔡文姬所作,吴笛甚至还点明了这一点,奈何读者却显然认为这是吴笛的作品,因为在这个世界,就没有蔡文姬这个人!   夏薇薇见到李香莹的举动,不由笑了笑:“李子,没必要这样搜索,我发现小笛除了在《舌尖上的名著》上会引用一些我们历史上本来就有的诗词以外,她在自己的文章里,所写的诗词,全是原创!就是因为这一点,我特别喜欢她写的古代言情!”   “真不知道她的古文功底为什么这么好,总觉得让他用纯文言写一部小说,也是很轻松的事情,实在是太有才了!”李香莹感叹着。   夏薇薇一边点着头,一边已经看起文章来,她对吴笛的古代言情小说是非常喜欢的,还有插画给文章加分,她自然看得十分入迷。   这个前篇,讲的大概就是东晋时期,浙江上虞县祝家庄,玉水河边,有个祝员外之女英台,美丽聪颖,自幼随兄习诗文,慕班昭、蔡文姬的才学,恨家无良师,一心想往杭州访师求学。祝员外拒绝了女儿的请求,祝英台求学心切,伪装卖卜者,对祝员外说:‘按卦而断,还是让令爱出门的好。‘祝父见女儿乔扮男装,一无破绽,为了不忍使她失望,只得勉强应允。英台女扮男装,远去杭州求学。途中,邂逅了赴杭求学的会稽书生梁山伯,一见如故,相读甚欢,在草桥亭上撮土为香,义结金兰。不一ri,二人来到杭州城的尼山书院,拜师入学。   很寻常的剧情,但是却被吴笛写出了亮点,比如两人之间一见如故的剧情,就让夏薇薇看得十分入迷,他们是如何一见如故的呢?   这就要谈到魏晋风流了,当时谈玄的风气比较浓厚,梁山伯被吴笛刻画成了一位专注学业,才华横溢的寒门书生,他不仅谈玄论道很厉害,还弹得一手好琴,正是这样才华,让祝英台一见如故。   两人进行清谈的过程中唇枪舌剑,让夏薇薇看得不明觉厉,这要放在网文里,估计就要被人骂成装逼了,可事实上,能真正写出这样的内容,才显得吴笛的底蕴是多么深厚。   总之在看了前篇后,读者们对两人接下来的发展还是很有期待感的,而其实那些喜欢细细jing读天净沙文章的读者,最关注的,却并非男女主角,而是当时的那个背景。   在东晋时期,就是典型的门阀政治,高门大户与寒门子弟泾渭分明,原因便是从三国时期魏国确立的“九品中正制”,虽然这些都是吴笛浮光掠影地一提,但却让人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一种历史感,让不少喜爱历史的人都有种回味无穷的感觉,到底她文中的三国时期是怎样的呢?   这个世界的华夏,除了chun秋战国时期以外,自战国七雄之一的魏国统一天下后,是从来没有分裂过的,经历过的一次最剧烈的变革,便是齐朝末年到新华夏的诞生这个时期,以前的王朝,几乎都不算革命,而只能算是权力中心的转移,用政变来形容更为恰当。因此,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经历的战争非常少,活得显然比多苦多难的中国人民要滋润得多。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自然是每次华夏发生巨变时,都会有一位英雄人物出现,他们都尽可能地保证国家的稳定,避免人民陷入惨烈的战争之中。   所以吴笛在看这个世界的历史时,总是觉得特别违和,感觉这个世界就像是被圣母光环笼罩的世界,主政者都十分考虑底层人物的生活,总能让大众有一口饭吃,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搞造反还真没个群众基础。   在吴笛那个世界,历史上的中国底层人民,忍耐力是非常强的,都是在实在没法生存下去的时候,才爆发起义,而农民起义的局限xing又特别大,胜利果实总是被野心家所窃取,自古以来的农民起义,都是起义的开端,能够最终成为天下之主的概率,小之又小。   虽然华夏从来没有分裂过,疆土广阔,地大物博,但在不少历史架空小说中,自然也有优秀的历史作家幻想多国纷争,在这个世界最火的一段历史,无疑就是chun秋战国时期,也有历史作家推演,若魏国没有出现魏傲天这位传奇帝王的话,战国七雄最终获胜的会是哪个国家呢?   有网络作家就写穿越到chun秋战国时期,先抢先收了魏傲天的猛将,然后抢了他那群历史上留名的绝se佳丽们,最终帮助其他某个国家赢得这场多国纷争,总之,这段历史是这个世界穿越小说中最火的。   然而,这段让无数华夏人们津津乐道的历史,在吴笛看来却是残缺不全的,它连诸子百家、百家争鸣都没有出现,这可是诞生影响中国最大的思想——儒学的时代啊……可惜连孔子都没了!   对这个世界华夏影响最大的,是一个类似道教与佛教结合的宗教,其思想就是修道长生、轮回报应之类,所以华夏的仙侠小说也非常火,因为电影特技的发展,使得仙侠电影大片,成了对抗美利坚科幻大片的主力,只要是东方世界,就有仙侠文化。   这样的历史太单薄了……这是吴笛升起写《文明》系列的想法的主要原因。   她甚至觉得这个世界上那些出彩的历史人物,也非常少,总觉得历史完全不是由人民群众推动的,而是由某位横空出世的英雄推动的,整个世界的人,都成了他的陪衬、他的背景。   没有孔子、老子、墨子、秦皇、汉武、李白、杜甫、唐宗、宋祖、苏轼、毛、邓等等等等伟大人物的世界,是多么苍白无力,就让她,来将这些在她的世界闪耀自己光辉的人物,全部在她的笔下复活吧!   这部《文明》,她无论花费多少时间,哪怕要耗尽一生的心血,都要完美地写出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零六章 名士**的时代]   夏薇薇一口气读完《梁祝》前篇,只觉得脑中似乎出现了一幅东晋时期的画卷,外族入侵,中原大地被胡人肆虐,东晋龟缩一隅,此时却名士们却在谈玄论道、放纵自我,而不思如何光复中原……   她感到了一种浓浓的违和感,这到底算什么魏晋风流,难道文章中那些被提及的“扪虱而谈”恶心玩意也算风流?   让她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位名士,便是吴笛用在文中穿插的文言文所写——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禈衣,诸君何为入我禈中!”   这个“裸露癖”刘伶,让夏薇薇小小地汗了一下,她不得不佩服吴笛描写人物的功力愈发深厚了,仅仅一句话,就勾勒出了一位放浪形骸的名士,然后通过这位名士的行为,窥一斑而见全豹——   混乱而痛苦的历史事实,让当时的名士们思治而不得,苟全xing命于乱世,对文化、思想和社会风气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些循规蹈矩,那些道貌岸然,似乎都成了一个个玩笑,传统的力量在无形里消失,越来越多的名士在无望的明天面前选择了叛逆。有些人,佯狂而避世,在清醒与沉醉里优游,在痛苦和癫狂里迷失。于是就有了所谓的“魏晋风流”。   夏薇薇以及不少读者,都对自己暂时臆想出来的“魏晋风流”很反感,他们甚至觉得吴笛这篇文章中透露出来的“三观”有些问题。   这些名士应该都是比较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吧?他们不好好想想如何去收复被胡人肆虐的失地,却在发疯,这到底算什么名士?   夏薇薇只能将原因归类到吴笛设定的架空世界有漏洞……   然而,东晋时真正的风流人物——王羲之、谢安、陶渊明等等,吴笛还捂在手中呢,尤其那位谢安,确实犀利,逼格非常高,淝水之战中,谢安一边悠闲地下棋,一边指挥了八万兵马,谈笑间打败了号称百万的前秦军队,为东晋赢得几十年的安静和平,这是一场有以弱胜强的经典战役,堪比三国时的赤壁之战。   吴笛的这部《文明》系列小说,并非正史,而是小说,有些剧情为了凸显人物,肯定也不会与她原来的历史一样,她想把历史上不少耳熟能详的故事,融入这部《文明》系列小说之中。   总之,当这部《文明》完成的那一刻,必然是真正的巨著诞生之时!   天净沙吧又开始讨论吴笛的新小说《梁祝》了,现在这个吧已经成了逼格非常高的文学吧,有不少业余的诗人、写手在吧中发文,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种高逼格的度娘吧,才会有真正的慧眼识才之人。   其中有不少写手,是在三大扑街之后,不愿意写套路文,满怀一腔的愤懑来天净沙吧发文的,他们觉得自己是真正的文学青年,写的是有内涵有深度的文章,绝对不是什么小白文。   结果这些写手无奈地发现,他们的文在天净沙吧被喷成了渣渣,当然还是因为逼格太低,吧中几个有名的文艺青年,是【薇薇一笑很倾城】、【旧年凉歌】、【garugomon悦薇】、【银se告白季】等,这几位没事就喜欢写一些东西发在吧里,总的来说好评多于差评。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扑街写手是因为写的文不够小白不够文青内涵,所以火不起来,这种不上不下是最没用的,要么你就彻底小白,要么你就彻底文青内涵,前者钱途无量,后者前途无量,最终得个东西方两奖,那就不用愁了……   天净沙成了文学xing的度娘吧后,吴笛吧则已经成了萌妹子吧了,因为常年驻守在吧中的牲口挺多,这当然也吸引了不少想要表现自己的女孩,她们往往伪装成吴笛的粉丝,然后在吴笛吧中发一些自己的靓照,以收获一些网上的虚荣感。   她们其实更期待有人说她们比吴笛这位超级网络红人还要漂亮。   可惜吴笛吧中的牲口们,现在眼光高得很,谁让吴笛是天生丽质,大部分照片都是素颜呢?   而这些爆照的萌妹子们,几乎都可以回一句“论化妆/ps的重要xing”,少有敢于直接爆素颜照片的,有嘴比较毒的狂热吴笛粉,就喜欢喷这种女孩,大多数吧友则对这种爆照行为表示喜闻乐见,化妆的美女,那也是美女啊。   天净沙吧中,这次关于《梁祝》小说的讨论,重点果然已经不是男女主之间的感情戏了,不少读者都表示,反正结局肯定是美满的,毕竟人家大吧【薇薇一笑很倾城】作为天净沙的同学都说了,天净沙的这部小说是轻松欢乐类型的,那自然就不用担心被放冷箭了……   当然,也有吧友这样问道:“既然设定的东晋朝代,是一个门阀政治的时代,还有九品中正制这种阶级分明的制度,高门与寒门间有着很大的鸿沟,那可不可能梁山伯与祝英台最终因为身份而无法走到一起呢?”   有资深言情小说读者这样回答:“这样的设定,最终圆满的结局就是为了讴歌真爱可以超越门第之见啊……所以我觉得天净沙的这篇《梁祝》,倒是有点姚琼流言情小说的影子,但这个背景的设定,绝对宏大,感觉《梁祝》只是一个系列小说的开始一样。”   这样的回答,又安抚了不少读者,觉得很有道理。   反正这次吴笛的《梁祝》,让更多的人开始讨论设定了,还有细节党则研究才女蔡文姬那首《悲愤诗》,这其中第一句就提到了“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显然这个“汉”就是一个朝代,而“董卓”便是这个朝代的一位历史人物,这其中又有怎样的故事呢?   天净沙的言情小说,男读者也比较多,主要是《秒速五厘米》的缘故。   有男读者已经迫不及待地表示,希望看到天净沙写出那个汉朝末年群雄逐鹿的时代,总觉得天净沙应该能写更加震撼人心的历史,而不该仅仅局限于男女私情。(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 展望三国(2220月票加更)]   求推荐票~~~!!!   -----------   放月假回家,夏薇薇将新一期的《青祭》摆到了她那位古文教授的父亲夏建业面前,对他的父亲用一种赞叹的语气说道:“老爸,我家小笛写的新连载,又有绝佳的古体诗出现了,还是完整的,你要看吗?”   夏建业先是下意识摇了摇头,他其实也算是天净沙的资深读者了,从原本只看天净沙所写的古代言情小说,研究她里面的诗词、文言文,到后来也会翻一翻天净沙的都市校园小说,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完全沉入了进去。   主要是因为天净沙的文章,他这个男人,看了之后都不别扭,男女主之间淡淡的恋情,确实挺治愈人心的。   按理来说,女儿每次将《青祭》带回家时,都会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吴笛的文字就像是有魔力一样,吸引着他这位大学教授。   可惜,上一次的《秒速五厘米》让他看完之后再次大骂,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夏建业可不是追连载的,而是一口气将夏薇薇所买的jing装版的《秒速五厘米》看完了,这种治愈效果,可比连载还要凶残,因为前后对比实在是太强烈了,最后他还手贱欣赏了一下那张动画mv,听着那首歌,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他发誓,绝对再也不看天净沙那坑死人不赔命的现代小说了,他也不想看任何悲剧!   夏薇薇见状,用一种蛊惑的语气说道:“老爸,这篇《梁祝》历史背景设定可是非常宏大的,看起来就像是无尽的历史仅仅显露出一角一样,你好像挺喜欢历史的吧,不看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见到夏建业一脸纠结的样子,夏薇薇嘴角微翘,翻到杂志中的附录部分,拿起蔡文姬的一首《悲愤诗》就读了起来,她越读越能体会到蔡文姬的那种身处乱世的无奈与凄惨,她不由在心中感慨着,这个小笛,真是太厉害了,她到底怎么构思出蔡文姬这位人物的?   而夏建业听着这首诗,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se,还没等夏薇薇读完,便一下子抢了过来,便看到上面的诗歌,他不由叹道:“这也是你那个同学写的吗?实在是太棒了,这种古体诗的水准,现代人怎么可以写得出来呢?不可思议,实在是不可思议!”   若吴笛见到夏建业这个样子,肯定会腹诽,我们那个世界真正的天才诗人我还没写出来呢,蔡文姬虽然有才,但终究比不上李白、苏轼这样的人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女的身份,为她增添了不少光环。   就像吴笛现在一样,若她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男人,她也写出了《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一代人》等,那她的影响力也不会这么大,脑残粉的数量也不会这么多,这些吴笛的脑残粉,吴笛的任何作品,不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哎呀,老爸你又大惊小怪,我们家小笛就是天才,连袁龙川这位文坛名家都承认这一点了,你也知道,袁龙川这个人总是很谦虚很认真很慎重,不会轻易下什么评语的,可他却为我们家小笛破例了,这就说明小笛就是天才!”夏薇薇与有荣焉地说道,她现在与吴笛的关系可好了。   夏建业暗叹现在的高中生真是不得了啊,不过他想想觉得也对,以前他就感慨天净沙这个作者古文实力很强,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吴笛,他总觉得二者之间有莫名的联系,没想到还真是一个人!   这样在文学上具有如此天赋的人物,确实是百年一见啊!   夏建业正yu提起兴致品读享受一番,他本人也非常喜欢天净沙的古代言情小说,倒不是因为其中的感情纠葛,而就是天净沙写古文时,那种古se古香的文笔,总能让他感觉自己像是被拉入了天净沙所创造的那个古代世界中去。   不过在看之前,他忽然jing惕地说道:“这部小说不是悲剧吧?”   夏薇薇见父亲这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样子,不由抿嘴笑了笑,她忽然觉得自家老爸还是挺萌的。   她拍着胸脯保证道:“老爸,这次你就放心吧,《梁祝》可是轻松欢乐的喜剧,人家杂志在上面对这篇文的宣传就是这样,我也向小笛问过了,她也证实了这一点,我也看过这部小说的前篇了,目测像是姚琼流‘真爱无敌’类型的小说,男女主突破门第之隔,最终走到一起,可能比不上《秒速五厘米》经典,但不失为好的甜点,总之,看完后一定会感觉很好的。”   夏薇薇又开始了,她总是帮吴笛说好话,上次的秒五也是这样,在吧中各种赌咒发誓,这会是一部喜剧……咦,夏薇薇似乎成了像某战忽局局长一样的因果律武器了呢——话要反过来听。   夏建业还是太单纯了,见到女儿这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他觉得女儿终究是与自己最亲的女儿,肯定不会坑自己的,所以他怀着一种美好的期待,看起了《梁祝》。   作为一名古文教授,他对历史的了解,虽然不如那些历史系的教授,但绝对比一般人要强,他在看这篇《梁祝》时,注意力也自然而然被那吴笛所设定的背景吸引了,这一次她所设定的背景,感觉比任何一次都要宏大。   这种宏大的背景,击中了夏建业的痒处,他在一口气读完之后,已经不去在意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无聊的爱情了,他更在意的,便是东晋这个所谓“名士风流”的时代,到底在它之前是怎样的朝代,而在它之后,历史又会怎样发展?   太期待了!   夏建业也感觉到了,吴笛这一次的作品,比以往任何的作品都要大气,仿佛她脑中已经构思好了另外一个世界历史是如何发展的脉络……   “以后一有那个吴笛的作品,马上给我看!这个《梁祝》分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引子!哎呀,我好想看那个波澜壮阔的三国时代啊,我感觉只有她能真正写出那种逼真的古代的感觉!”夏建业一脸激动地对自家女儿说道。   夏薇薇点了点头,她非常乐意与父亲分享吴笛的文章。(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零八章 与传统名家交流]   因为吴笛为校争光,她整个人在扬名的同时,外国语高中这所名牌高中的名气也更大了,而在这个时候,那位学生会主席沈玉栋主动退位让贤,将学生会主席这个虚名让给了吴笛。   身上多了一个学生会主席头衔的吴笛,并没有太过在意,倒是有不少学生觉得,吴笛当上学生会主席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吴笛作为学生会主席,迎来的第一件要处理的事情,是将学校组织踏青活动的消息告诉各班班长,她本人其实也没什么实权,就相当于一个传声筒。   春游远足野炊活动,也算是学生时期比较频繁的活动之一了,每个班的班长还要带头扛旗。   当然,每次春游完了,都要写什么游记,那是最让人感觉麻烦的,许多人写这种游记都写出心得来了,开头就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小草绿了,桃花开了,柳树抽出了新的枝条,到处一派生机勃勃,当老师告诉我们要去春游这个好消息时,班上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同学们高兴极了。早晨,我早早的就醒了,把背包整理好,高高兴兴地去学校,到了学校,我们排好队,迎着习习春风,伴着和煦的阳光,向xx地出发……”   而每次第二天要进行春游活动,学生们大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吴笛自然不会有这种情况,她仅仅带了两本袁龙川的短篇小说集。   自从上次获得新人文学奖,与袁龙川这位传统名家进行了短暂地交流之后,吴笛就对这位作家的观感挺好,她自然便对他的作品产生了兴趣,然后就去拜读了他的作品,收获颇丰。   怎么说袁龙川也是一位获得了华夏三奖之一的周迅人文学奖的作家,在他三十岁那年,能够获得这样具有分量的奖项,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她觉得这位作家是个很善于思考的作家,他所写的小说。篇幅虽然很短,但取材十分新颖,往往是一些读者们听都没听说过的古籍经文,它的情节新奇甚至诡异,文笔简洁冷峻。   吴笛上次与袁龙川交流,他很是直接地对吴笛说,她的小说在某些地方太过繁琐啰嗦了,太具有画面感,使得人们在读她小说的时候,往往已经不需要思考了。只是一味地享受。   他认为这样的小说并不具备让读者深思的特性。有些地方未免刻画得太过精细。没有留一些让读者能够思索的空间。   吴笛虚心地接受了袁龙川的意见,却这样回答道:“这是我个人的风格,我写文章,若是能够让人思考之后有所得。我当然也很开心,但我更希望自己的文章让人读起来更加轻松,这样读的人才更多,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而已。”   吴笛坚持个人的文风,那就是将自己的文章当成电影大片来写,给读者一种无上的享受,这也是为什么她的文可以那样受欢迎,哪怕她所写的文结局很郁闷,但在过程中读起来却是非常轻松、非常享受的。   似袁龙川这样的传统名家。他们写出来的文章,较为深邃晦涩,必须认真品读,然后去思索其内涵,有所理解与感悟。才会觉得异常愉悦,他的文章,更适合有深度的读者或是作者去读,这大概也是另外那位名家秦治思特别崇拜袁龙川的原因。   而吴笛本人的风格,则是面向范围很广,你可以轻松地一口气读下来,不用费任何脑子,就能看到一个不错的故事,当然你也可以去仔细品读,找寻伏笔,研究内涵,你或许也能有所感悟。   总结来说,吴笛的作品在商业价值方面天然就很高。   袁龙川不是个死板的人,也没有强制要求吴笛改变她那种追求极端唯美华丽,以及画面感的风格,虽说减少了读者思考的空间,但他也很明白,对方在商业上绝对是极为成功的,他认为吴笛的文章缺少批判力的原因,还有就是剧情比较俗套。   他是个追求新颖剧情的作家,有着“鬼才”之称,所以他当然有资格评价吴笛的剧情问题。   虽然指出了吴笛的缺陷,但他也肯定了吴笛的优秀,他对吴笛的写作态度非常欣赏,认为当今能像吴笛这样仔细修改文章的作家已经很少了,他期待吴笛的未来。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看到你写的短篇小说更有批判性。”袁龙川用极为郑重的语气说道。   由于他本人在长篇小说上水平稍次,也不是很喜欢写长篇小说,所以他从来没有获得过遁矛文学奖。   这次继新人文学奖之后,遁矛文学奖的评选也终于尘埃落定,一位二十八岁的作家花泉镜以一部《圣僧尘世录》获得了遁矛文学奖,也一下子将吴笛的风头抢了过去,不少文学圈人士纷纷感慨,这真是一个天才辈出的时代!   花泉镜二十八岁获得遁矛文学奖,成为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去台上领奖时,有记者向戴着一副无边框眼镜、斯斯文文的花泉镜问道:“本来二十六岁的姚琼的《隔岸》是你这次获奖作品《圣僧尘世录》的最大竞争对手,可他却因为任性而胡乱结尾,你对姚琼这位天才后辈怎么看?”   容貌气质一点不逊色于姚琼的花泉镜,一脸温文尔雅的微笑,一身纯白华服的他,颇具古风,长发飘逸,腰间却别着非常可爱的小兔子挂件,他用温和的语气说道:“我最不喜欢两件事物,一是不干净的东西,二是姚琼。”   这种**裸的矛盾关系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前从没听说过姚琼与花泉镜有什么过节啊,难道是因为两人都是具备偶像气质作家的缘故?   可人家花泉镜早就有了一位贤惠美貌的妻子,生活幸福而美满,看他的作品就知道了,全是浪漫唯美的幻想小说,行文笔致兼备绚烂与苍古,尤善古代历史小说,他在商业上的销量不比姚琼差,而且人家也不混青春文坛……   更让人惊奇的是,姚琼对花泉镜**裸的挑衅,竟然缩了,至今都没有任何回应! [正文 第三百零九章 野炊分组]   吴笛对这些文坛上的纷纷扰扰,自然是不清楚的,她还在安分地当她的学生,这次学校组织的春游,当然不要求穿什么校服,有不少爱美的女孩都穿上了自己最漂亮的衣服,丝袜倒算是春季必不可少的穿着,对于拥有美腿的女孩来说,既舒适又美观。   吴笛也不例外,她其实是个很喜欢穿美丽衣服的女孩,若不是学校规定要穿校服的话,她肯定会每天换不同的衣服给自己欣赏,这算是她比较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了。   这次吴笛上身穿上了纯白的雪纺纱,下身则是纯黑的百褶裙与黑色的连裤袜,头发也没有扎成马尾,而是任由它披散着,头上则戴了一顶白色的遮阳帽。   当这样打扮的吴笛出现在教室里时,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男生的主意,还是那种反差感在作祟,自从吴笛那次裁判装过后,对方又开始无限校服模式了。   明明她都已经是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了,还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却一点特权都不用一下,反而更遵守校纪校规了,这实在让不少想要近距离看到她穿着其他漂亮衣服的同学沮丧不已。   而这一次,吴笛显然满足了不少男生的期待,她虽然身上穿着的衣服和其他女孩普通的打扮没什么了两样,但是这样的打扮在吴笛身上,那种卓尔不群的感觉就凸显了出来,他们第一眼就被吴笛那双被丝袜包裹着的美腿给吸引了,这双长腿的腿型同样完美!   有不少男生都是第一次看到吴笛穿丝袜的样子,看了之后,总觉得心里蠢蠢欲动,只能说黑色的丝袜,对小男生们的刺激,不是一般的大,尤其是现在不少高中生在这个网络时代都已经接触到了一些成人片,其中丝袜片绝对能够戳中某些男生的g点。   这双腿。就足够玩一个晚上了……有龌龊的男生,眼神炽热地望着吴笛的那双美腿,如此想着。   可惜吴笛穿着的纯白的雪纺纱,完全是不透明的,否则肯定有男生希望透过雪纺衫看到一些更诱人的东西。   班上的其他女孩,明明刚刚想要去嫉妒一下对方,可一想到自己与对方全方位的差距,这嫉妒心就消失了,她们用这样完美的女孩反而找不到与之相配的男人,来安慰自己。   有些女孩的衣服穿得比吴笛还要华丽贵重。却依旧无法像吴笛那样耀眼。因为以吴笛的身价。什么衣服都买得起,还是用她自己的版税,可普通的高中生,哪来的收入?   吴笛本身的层次。早就与普通学生拉开了,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她为何还在学校学习,总是一个人,仔细而专注、旁若无人地学习。   吴迪却满意地看着女孩头上的遮阳帽,这是上次他作为兄长,带着妹妹一起出去玩时,买给女孩的礼物,却没想到对方如此坦然地戴了起来……这一刻,他的心里十分甜蜜。   吴笛的好友苏暖的打扮。则是一如既往地可爱风,让吴笛无语的是,这个吃货,居然带了一大堆零食,在吴笛的劝说下。苏暖很不甘心地只带了一小部分。   这次春游,其实也是野炊活动,地点是在一处本市小有名气的山川,风景很不错,几乎每一届学生都会被组织去那儿春游过,有时候还会恰巧碰上同一天春游的其他学校,比如说省师大附中。   出发时,男生被要求排成了一列,女生一列,两列并行,吴迪作为班长,明明应该扛旗,奈何这厮不想错过一刻与吴笛聊天的机会,他将一班的旗帜交给了曹无忧。   这个游戏宅曹无忧非常厉害,他能够一边扛旗一边走路一边玩游戏,他已经憋了不知道多少天了,他的课桌都被他打磨成了一块镜子,橡皮不知道被没收了多少块,他会这么多小动作,全都是向泥轰岛国的一位网友关同学所学。   只要有了pfp在手的曹无忧,让他扛旗他也表示无所谓,如果说他的身体是一辆车的话,那游戏就是汽油。   吴迪很是无耻地插到了男生中与吴笛对应的位置,能够走在她的身侧,他都觉得特别满足。   微风吹拂而过,吴笛按着自己的遮阳帽,漆黑的长发轻轻飘动,吴迪用余光看着她的侧面容颜,依然完美,最诱人的,便是她那充满了光泽的粉唇,让人忍不住想要细细品尝。   吴迪凑了过去,用亲近的语气说道:“这个遮阳帽很适合你啊……没想到你今天会戴上它。”   班级中的男生见到这位恬不知耻的班长,心里别提有多羡慕嫉妒恨了,但想到自己与对方的差距,他们就无奈了,也不是没有人学吴迪去向女孩搭讪,女孩的态度虽然温柔,可惜却过于礼貌了。   有时候,礼貌就是最好的拒绝。   吴笛瞥了一眼,下颚微微扬起,用仅仅吴迪能听到的声音说:“少得意了,我戴这顶帽子才不是因为你呢,就是随手拿出来的而已。”   “了解了解!”吴迪嘴上说着,心里却暗道,反正把女孩的话反过来听就对了……他作为她的亲人,肯定已经在她的心中,占有一席之地了。   妹妹永远只会属于哥哥一个人的,这就足够了。   路上有不少班级都齐声唱起歌来,伴随着一路欢笑与歌声,学生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而后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们忽然发现,省师大附中的学生,居然也来到了这儿。   这倒是让不少初中时的同学很开心,比如说学霸赵泽南,就寻思着等会自由活动时,去找赵晔华叙叙旧,发泄一下自己连千年老二都当不成的郁闷。   野炊最有趣的地方,便在于所有的食物都是自己做出来的,并且还是分小组的,六人一小组。   吴迪作为班长,这个时候又开始公权私用了,他与吴笛肯定会在一组,他觉得只要有自己这个完美的妹妹在,那野炊做出来的绝对会是美味佳肴!   毫无疑问,这一组除了双无敌以外,还有曹无忧、苏暖、夏薇薇、李香莹。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 真学霸(2250月票加更)]   求月票、推荐票~~~!!!   ----------   班级中的男生看到这样的分组,简直想去抽这位班长几巴掌,自从章冬雪离开了一班之后,除了吴笛之外就属夏薇薇、苏暖两人容貌最好看了,而李香莹怎么也算是六七分的女孩,也挺耐看的……   可这些养眼的妹子,都被吴迪圈去了,这怎么可以忍?   于是……   一干男生谄笑地来到曹无忧面前,对他说道:“老曹啊,要不咱们换下怎么样,你不是有女生恐惧症嘛,好像女生接近你半米以内,你就想跑吧,你看你们组都是美女……”   曹无忧头也不抬地说道:“不换不换,我得和我女神在一起……”   “哦?你女神是谁啊,夏薇薇?”   “夏薇薇?那是谁啊,我不认识。www.hswenming.com”曹无忧淡淡道。   “呃……难道是苏暖,好啊,你这个萝莉控!”   “别侮辱萝莉控这个词,三次元世界也配有萝莉?”曹无忧不屑道。   “我靠,你连这两位准校花级美女不选,反而选最普通的李香莹?什么审美啊你!”   “你才是什么审美?放着完美的吴笛不提,却在我面前说点名字听都没听说过的三次元垃圾女人,哎,这个世界没救了。”曹无忧的语气怎么听都很欠扁。   “你……你敢和班长抢女人?”   “呵呵,我这是要当他的大舅哥呢……”曹无忧的笑声很猥琐,却不知道吴迪正用要杀人的目光看着他。   千万别在一个妹控面前提“大舅哥”这个词!   “你叼!看来我只能出绝杀了,老曹,我有一部你绝对没玩过的18禁游戏,我保证我说的是真的,你只要和我换组,我回去后直接送你!”   曹无忧一听,顿时抬起头,眼神炽热:“此话当真?”   “绝无虚言!不过。老曹你难道为了一部18禁的游戏就放弃与你女神同组的机会?”这位同学都在心中吐槽,你到底是对游戏有多执着啊?   “什么女神终究是三次元的渣滓,我当然……”曹无忧话刚说道一半,便看到吴迪对他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而那位同学见势不妙已经闪人了……没办法,吴大班长在外国语高中淫威太重,某些校霸都对他服服帖帖的,本人成绩又好,体育万能,出身不错,帅气高大。体魄雄健。这就说明很能打。谁敢在他面前装逼啊,肯定会被打脸!   曹无忧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啧,吾友啊……你看,我还教给你那么多调……唔。是亲近你那位能干的妹妹的方法,我刚刚这不是开玩笑嘛,比起游戏,果然还是女神更好,我要当大舅……不对,错了!”   曹无忧被吴迪夹着脖子勾到了无人的角落,这是总是喜欢花样作死的曹无忧一贯的结局。   另一边,吴笛与几个女孩却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野炊的准备工作了,毫无疑问。吴笛对食材处理的熟练程度,让这些女孩都大吃一惊,那些关注着吴笛的男生,也非常惊讶。   在不少男生印象中,吴笛这种气质非常高雅的女孩。怎么看都应该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然而却没想到她意外地对厨艺十分精通。   吴笛在忙完本组之后,还被人邀请到了其他组去做指导,她倒是欣然答应了,她对厨艺本身还是很喜欢的,而且,她作为一个长辈,当然乐意指导这些晚辈。   她当然不知道,当她在热心地帮助同学的时候。男生心里都在这样想着:   “这也太厉害了吧,连厨艺都这么精通,还有什么她不会的?”   “要死能娶到这样的女孩就幸福死了!不,不是娶啊,是求包养……”   “哎,给人的压力好大啊,这样完美的女孩,还是做做梦就行了,只能妄想一下了。”   ……   赵泽南这位学霸,对他的老同学赵晔华感慨道:“你看吧,这个吴笛实在是太完美了,有她在,其他女孩根本就没存在的意义了啊。你知道吧,她有个笔名是天净沙,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影响很大。而且,她十六岁,就已经获得了那些三四十岁传统作家都没得过的两项新人文学奖!就这两项文学奖,就让她又有几十万人民币收入进账!”   戴着眼镜的赵晔华容颜非常漂亮精致,他扶了扶眼镜,淡淡道:“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吧……可惜我对文学没什么兴趣,反倒是对理科更感兴趣,既然她可以获得‘文学之星’第一,那我也自然能够获得全国理科竞赛第一!”   “切!人家吴笛也是要参加这个理科竞赛的,我明显感觉得到,她对这个理科竞赛,比对什么文学之星要重视多了!”赵泽南见赵晔华这个样子,就感觉挺不爽,总觉得自己这种学霸,在赵晔华、吴笛面前,就成了伪学霸一样。   顺带一提,吴笛在外国语高中制霸第一,赵晔华也在省师大附中寂寞如雪,他甚至也是省师大附中的“校花”,曾有位阔少花大手笔向他表白,当时这位阔少还没有认出赵晔华是男的……   结果当然是赵晔华以自己是男人绝不搞基的理由很淡定地拒绝了,他也没有恼羞成怒什么的,仿佛对此已经很习惯了。   想来赵晔华也是那种一夜之间变成女孩后,第二天很淡定地去上学的那种,或许也是不小心出了车祸、感觉身体没什么大伤后、直接利用等待交警的时间背了百来个英语古典文学词汇、同时也很好的保护了车祸现场的真学霸,在学习面前,生命算个屁啊!   这位阔少当然很尴尬,可他仔细盯着面无表情的赵晔华看了一段时间后,他仿佛觉醒了什么新的属性一样,他继续表白了!   赵晔华扔下一句“凡人的智慧就是这么肤浅”之后,无情离去,给阔少留下了一个难以企及的背影。   据说后来那位阔少也成了学霸,并且继赵泽南之后,成了千年老二……   省师大附中的学生们纷纷感慨这才是真爱啊!   可惜没多久阔少就有了一个女友,他真诚地感谢了让他奋起的赵晔华,这倒也算是省师大附中的一段佳话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一章 小笛子妹妹]   因为吴笛的名气已经在学生群体中蔓延开来,谁都知道吴笛是一位天才作家,若单单是这样的话,还不会引起这么多同学的瞩目,主要还是因为这位天才作家还是位超级美少女,用赵晔华的话来说“凡人的智慧就是这么肤浅”,人本身就是一种视觉动物。   所以在吴笛很开心地在到处指点学生如何野炊时,有不少其他班甚至省师大附中的男生,都悄悄地过来欣赏这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超级美少女。   毕竟以吴笛现在的名气,绝对能算是真正的明星了,但是普通人在生活中却基本上是见不到明星的,难得有吴笛这样“平易近人”甚至毫不在意自己名气的明星,学生们当然会觉得很好奇。   在观察的过程中,他们才发现,吴笛虽然长得很漂亮,身上也挺有一种普通学生没有的气质,但是她却一点也没有架子,反而很热心地帮助同学。   要说吴笛是作秀吧,可也没必要做得这么热心,看她脸上带着的真诚笑容,就让人浑身都温暖了起来。   而且,今天吴笛的打扮,虽然是很寻常的少女风,但是下身她那百褶裙下的两条黑se的美腿确实非常吸引人,可怜外国语高中的另外一位校花级人物章冬雪,下身也是这样的打扮,当初觉得章冬雪的腿很美的同学,下意识拿两人一对比,心里果断就偏向了吴笛……   难得接触到吴笛这样的明星人物,不少男生纷纷拍照留念,有大胆一点的男生,甚至还想要主动上去与吴笛合影,谁都知道,吴笛的未来,绝对不可限量,不如趁这个时候留下一些纪念,以后将合照拿出来时,还能和自己的晚辈吹嘘一下。   可惜吴笛班上的学生,直接站出来阻止了这样的行为,原因很简单,你想去与吴笛合影,他也想去与吴笛合影,这个要一下签名,那个还要寄语,这野炊完全进行不下去了!   还是和吴笛一个班的学生是最淡定的,明星为何能够让那么多人膜拜?正因为他们与大众的距离远,就好比古时候的底层人民真的相信皇帝是天子一样,可能够随时接触到皇帝的士大夫,或许表面上相信天子这样的说法,但心底绝对不会以为皇帝真的是天子,只是因为投了一个好胎而已。   所以他们与吴笛相处越久,反而会容易忘记吴笛身上的光环,她那总是埋首于书海的认真态度,让同学们都挺感慨,与其说吴笛是天才,倒不如说她的天赋便是专注与努力,若是有人能够像她这样努力的话,也许无法有她现在的成就,可以后绝对不会后悔。   吴笛这一组野炊完成的食物,遭到了不少同学的围观,有人这样吐槽:“这真的是野炊可以做出来的食物吗?刚刚绝对有星级酒店直接把做好的大餐送过来了吧?”   苏暖已经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手,她吃了一口后,瞪大了她那浑圆的眼睛,露出了那洁白的兔子门牙,两眼放光地看着吴笛,她忽然走到吴笛身旁,蹲下来抱住了吴笛的黑丝美腿,使劲蹭着:“笛喵,以后就嫁给我吧,有你在,我感觉我就能戒掉零食了,因为笛喵你做出来的食物,实在是太棒了!”   “我也想要抱吴笛的美腿!我也想要娶吴笛啊!”无数男生此刻恨不得化身苏暖这只很萌很有爱的美少女。   吴笛温柔地抚摸着苏暖那可爱的**头,脸上露出了大和抚子般的笑容,她柔声道:“明明应该是软软嫁给我才对,我很喜欢做饭的,为你做一辈子饭,也很好啊。”   闪光弹啊闪光弹,两个女孩子的关系实在是太好了啊!   这个时候,苏暖才发现夏薇薇、李香莹、曹无忧等人已经大快朵颐起来,她不由大惊失se,赶忙加入战团之中,她的食量可是非常惊人的!   吴笛看到这些孩子们如此喜欢她做的饭菜,脸上的笑容愈发浓郁了,真是一群可爱的孩子……   其他同学也纷纷开始吃自己所做的饭菜,虽然比不上吴笛这一组,但在吴笛的指点下,饭菜绝对是可以下口的。   吴笛对自己做的菜肴只是浅尝辄止,然后便带着袁龙川的书,来到了一出长满青草的山头,她站在高处,俯瞰着大地,轻风吹起她那头漆黑柔顺的长发,此刻的她,显得这样美丽绝伦。   而后,她铺下带来的垫子,坐了下来,就这样独自一人地沉浸在书海之中,与远处喧闹的学生群体仿佛形成了一个对比强烈的世界。   在那碧蓝的天空下,空阔的山上,戴着白se遮阳帽的女孩就这样安静地坐在青草上,长发随风飘动,她双手捧着一本书,专注地阅读着,仿佛对她来说,书籍就是最好的食物。   这一幕是如此宁静美好,就算有人看到,也会不忍打扰。   吴迪自然是一个意外,他带着女孩自己做的烧烤串,毫不见外地来到女孩身旁,往她身边一坐,许是因为刚刚女孩非常忙碌,而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所以女孩也不可避免地出了一些汗,可这些汗仿佛激发出了女孩的体香,极为诱人。   吴迪闻着女孩那幽幽的体香,心里非常幸福,他对女孩温柔地说道:“再多吃一点吧,小笛子。”   “嗯?”吴笛抬起头,才发现这个愈发高大健美的男人坐在了她的身边,并将烧烤串递到了她的嘴边。   女孩偏过头去,脸上带着怒气:“我很讨厌你啊,烦死了,老是打扰我!”   “小笛子啊,不管你承不承认,我都是你哥哥啊,哥哥关心妹妹,那是天经地义的!”吴迪又来到妹妹大人的正面,蹲下来,脸上带着哄孩子的微笑,无论如何,哥哥总是要宠着妹妹的,他发现自己似乎很享受作为兄长这个身份了。   “不要喊我‘小笛子’,我才是姐姐!你才是小迪子!”虽然这么说,吴笛却叹了一口气,只能张开嘴,接受兄长大人的喂食,她在面对他时,心肠是硬不起来的,毕竟现在两人确实是法理上的兄妹,她时常在想,如果自己有个妹妹的话,肯定不希望妹妹是个任xing的女孩,她必须要体谅兄长大人。   吴迪望着妹妹的粉唇,暗暗咽了一口口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虚幻与现实]   在吴迪看来,妹妹吃东西的样子特别优雅,小口小口的,她的香舌倒是十分灵活,让人看了有些想入非非。   为了女孩的身体着想,硬逼着她多吃了一些食物后,吴迪又将纯净水递给了她,倒确实像是个将妹妹伺候得很舒适的兄长大人了。   吴笛选择看书的地点倒是个挺隐秘宁静的好地方,若不是吴迪这位兄长大人一直关注着自己的妹妹话,或许还找不到这个地方。   此时吴迪才惊觉,这绝对是只属于他们两人的二人世界啊!   想到这件事,他绝对有些小激动,可惜女孩在接受完他的喂食后,又沉浸到书籍中去了,她坐在那儿,微微蜷曲的黑丝美腿,格外养眼。   “靠着我的背再看书吧,这样更轻松些。”吴迪这样说着,坐到了女孩的背后,背对着她,回过头,脸上带着阳光帅气的微笑。   “哼。”女孩冷哼一声,算是答应了,然后轻轻往身后一靠,感觉很放松。   吴迪望着天,感受着妹妹背部的柔软,两人就这样背靠着背,仿佛连心跳都渐渐变得一致起来,这种微妙的感觉,让他愈发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妙,闻着女孩发梢的清香与身体的幽香,他有种沉醉的感觉,他都有些困了。   放松下来的他,也下意识依靠起妹妹的背部,可他显然比妹妹重多了,这自然就让女孩感到了不爽,明明说好了是让她依靠的吧?   耍了小xing子的女孩,一下子让了开来,吴迪猝不及防之下,倒了下来,可惜女孩自己都没意料到的是,吴迪的脑袋居然压在了她的腿上。   吴迪这才反应过来,他下意识侧过脑袋,脸颊便贴在了女孩的黑丝上,隔着一层黑丝,他都能感受到女孩的腿部是多么光滑柔软,眼尖的他,甚至看到了女孩百褶裙下的一抹纯白,他赶忙移开眼,心跳却微微加速。   他的鼻尖,萦绕着妹妹的腿部的气息,他的呼吸,喷在了妹妹的美腿上……   “别压着我啊,你这只一直发情的se犬,变态妹控!”女孩微微扬着下颚,鼓着嘴,白se的遮阳帽与她那头漆黑飘逸的头发,非常可爱。   “我已经忍很久了,有这样说哥哥的吗?好,既然你说我妹控,那我就控给你看,我要逆天啊!”吴迪脸上带着神秘的笑容,他一把擒住女孩柔软的腰部,便把她压在了身下。   被推倒的女孩,遮阳帽被弄掉了,那漆黑柔顺的长发,像是一朵盛开的鲜花,绽放在青草地上,她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显然被一直很温顺的他这样出格放肆的举动而惊呆了!   吴迪可不管,他居高临下地欣赏着仰躺在地上的妹妹,眼神炽热,这是属于他的珍宝,谁也不能抢走她!   他的一只手,轻柔地抚摸着女孩的脸颊,像是在细细地鉴赏这一张让他百看不厌的脸,另一只手在女孩那柔顺的发丝间徜徉,他喜欢女孩的全部,无论是她的外表,还是内心,若女孩没有这让男人疯狂的容貌的话,或许他要从人群之中寻找到她,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吴迪俯下了自己的身体,完全地将女孩拥在自己的怀中,他的鼻尖,凑到女孩的脖颈处,贪婪地闻着女孩那让人陶醉的气息,他吻了女孩的锁骨……   “啪!”回过神来的女孩,狠狠地甩了得寸进尺的吴迪一个巴掌,趁着男人被打懵的时候,她挣脱出来,反而将吴迪压在了自己的身下,她坐在了吴迪的身上,就像一个女王一样,居高临下地看着这只不听话的se犬,她语气冰冷:“你这家伙,越来越得寸进尺了啊!”   吴迪捂着自己的脸颊,嘴角的笑容依然温柔,他觉得这个样子的妹妹,更让他兴奋啊!   “我作为哥哥,只是稍稍教训一下不听话的妹妹而已。”吴迪的手很自然地放在女孩的大腿上,抚摸着。   女孩拍开了他的手,低声道:“你疯了!我可不想看到你这辈子就这样毁了,去找一个真正喜欢你的女孩吧,你这样自私的人,只爱自己……我们,是一样的。”   “我一直想告诉你,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女孩俯下身子,在他耳边柔声道。   “嗯,所以,我这样自私地喜欢自己的人,便喜欢你啊,因为,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吴迪深深地凝望着女孩的眼睛,他永远相信着她,也永远爱着她,因为他永远相信自己,爱着自己。   “可、可我们已经是兄妹了,这个世界不会有我们的容身之处的……而且,我绝对不要你这辈子就这样毁掉,在所有人那鄙视的目光中。”   “这些都阻止不了我对你的爱!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处,那我就将这个世界毁掉,然后创造我们的新世界!”吴迪捧住女孩的脸,可女孩本身,却一下子消失无踪!   他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却不是他的妹妹,然后他却与妻子一起去了一处豪华的墓地,即使是遗照,女孩依然耀眼如初,他对自己的妻子说:“这是我的妹妹呢……”   “就是那个为你而死的妹妹?很美丽的一位女士。”妻子的嘴角却带着嘲讽的笑容。   他却已经泪流满面……这一刻,他的心中是如此惶恐,他“啊”的一声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居然睡着了,做了一个毫无征兆的梦,然后他才发现,自己居然枕在妹妹的膝上。   吴笛合上书,低下头望着这个孩子,淡淡道:“果然是没有长大的弟弟君呢,睡觉时都在嚷嚷着要毁灭世界、创造世界什么的,还把自己感动得哭了,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中二少年啊。”   “唯独不想被你这样说啊!”吴迪坐了起来,发现自己的妹妹拿出纸巾,温柔地替他擦了擦脸颊,就像个照顾弟弟的大姐姐。   吴迪忽然握住女孩的手,见到女孩疑惑地看着他,他才郑重道:“你会永远陪着我的吧?”   吴笛嫣然一笑,摸了摸他的脑袋:“会的,一直。我希望你的人生不会后悔,找一个爱你的妻子,当一个好丈夫吧,别出去乱搞。”   她不是一个好的丈夫呢。   “你快掐掐我的脸,我怀疑我还是在做梦,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老婆……婆!”   “哼哼!”吴笛狠狠地掐了下去。   “啊!痛死了,你是恶魔吗,我的小笛子妹妹?”   “你才是小迪子弟弟,叫姐姐啦!”(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强势的兄长大人(2280月票加更)]   吴迪站了起来,才发现女孩还端端正正地跪在那儿,像个超级贤惠的妻子,想到刚刚自己能够睡得那么香,一定是因为膝枕的缘故,他不由蓦然升起一股感动,某种压抑着的感情仿佛要破土而出……   然而,他终究无法像梦中那样肆意妄为,还被女孩扇了一巴掌,再想到两人现在身份之间的鸿沟,他感觉自己心脏都被一只手给握住了,这只手,名为世俗、法律、道德……   再亲近又能如何呢?终究只能是兄妹罢了。   吴笛也站了起来,她才发现自己双腿已经被对方枕得酥麻了,她差点没有站稳,还好吴迪眼疾手快,扶住了女孩,他有些不好意思道:“刚刚真是太对不起了,居然一不小心睡着了……”   女孩揉捏着自己的腿,脸上神情柔和,她淡淡道:“可以理解,小孩子在听到第二天要春游,肯定会失眠的,你还小啊。”   “才不是小孩子!”吴迪大声道,“我比你大一岁呢,小笛子妹妹!”   “小孩子总是嚷嚷着自己不是小孩子,不论你怎么长,我永远比你大。”吴笛用极为优越的语气说道。   吴迪叹了一口气,碰到这么一个像姐姐一样的妹妹,他只能表示无奈了,他忽然发现,若能听到她喊自己一声“哥哥”,是让他非常自豪的事情,可惜现在女孩的口头禅变成了“叫姐姐啦”……   怎么可能叫姐姐啊!   吴迪从来没有喊过对方姐姐,哪怕有时候他确实享受到了姐姐对弟弟亲人般的照顾。比如像刚刚他睡着时,为了让他睡得更舒服。便跪下来,让他枕在自己的大腿上,他甚至都可以想象对方低头看着他时,那种长辈对晚辈的亲近。   可是,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一点啊,他希望对方能用充满爱意的眼神望着他,哪怕是妹妹对兄长大人的崇敬之情也好啊!   明明他想宠着这个妹妹,到头来却发现被照顾的是自己。他的自尊心受不了!   所以,他还要变得更强更完美!吴迪在心中暗暗发誓。   “好像自由活动时间快到了啊,下山吧。”吴迪看了看表,这样说道。   “嗯。”吴笛刚刚想走,才发现腿实在麻得厉害,可她却只是微微皱了皱眉,愣是硬撑着。   吴迪敏锐地察觉了这一点。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发现女孩还真是一如既往地逞强,不想依靠任何人,可她却总是给予别人帮助……   这样的女孩,让他心里特别怜惜!   妹妹啊,为什么就不能依靠一下哥哥呢?   “我背你吧。”吴迪忍不住说道。   “不用。我可以走啊,你看。”吴笛面带微笑,可她刚刚走了两步,却因为腿太过酥麻,一下子扭了脚!   好了。这下子彻底走不了了……   吴迪忍无可忍,人高马大的他。直接以一个公主抱将女孩抄了起来,然后向山下走去!   “你做什么啊!”女孩脸上通红,公主抱实在是太羞耻了,她还只能勾着对方的脖颈……   “妹妹就别在哥哥面前逞强了!能不能给我这个哥哥点面子,有你这样的妹妹,我感觉自己很没用,可是,我说过,我也想保护你啊!”吴迪深深地凝望着妹妹的纯澈的眼眸,一脸坚定地说道。   在刚刚那个梦中,他好像永远失去了她,但在现实世界中,他宁愿自己死,也绝对要保护妹妹啊!   说着这样的话,他才发现妹妹的身体与自己紧贴着,他的手可以感受女孩美腿的柔软,她呼出来的气息,就喷洒在他的脸颊上,看到女孩那通红的腮帮,他才发现,害羞姿态的女孩,是多么可爱,可爱到犯规了啊!   女孩忍着羞耻,只能小声辩驳道:“都是你睡得太香了啊,要不然我绝对可以自己走下去的,现在好了,连学校走没法走回去了……”   “所以说给我一个能够帮你的机会,我可不想嘴上说着要保护你,但实际行动却跟不上,我们是亲人啊!”吴迪忽然紧紧地将轻盈的女孩搂在自己怀里,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她的身体是多么柔软,幽香满怀……   听到“亲人”两个字,女孩就心软了,她是个非常看重亲情和友情的女孩,她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总是十分真诚地付出,这会让她心里很畅快。   “那你背我吧……这只是我作为姐姐命令弟弟干的事,你可别以为我承认你是我的哥哥了,想做我哥哥,你还差得远呢!”女孩一脸不爽地说道。   “你上次还叫过吧?”吴迪笑了。   “绝对没有!”女孩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这次春游,最终是吴迪喊了自家的私家车过来,直接将妹妹接到了自己家,然后强行将妹妹放置在了自己的床上,然后……   作为一个哥哥,为妹妹敷药。   女孩各种脸红着挣扎,绝对不让这小子碰她的腿,可惜吴迪还是慢慢地褪下了女孩充满体香的丝袜,一条光洁的**便呈现在了他的面前,另外一条腿上的丝袜却还在,黑白对比是那样强烈……   吴迪本来还想入非非,那种慢慢脱去女孩丝袜的感觉,简直让他永生难忘!   可当他在看到女孩脚腕处的红肿时,心疼坏了,什么绮念全都没了,一边轻轻地吹着,一边为她敷上奶奶何秀的秘药……   “嗯……唔。”女孩将自己脑袋埋在被子里,脸上有种异样的潮红,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如此肆无忌惮地触碰她的美腿,而她的腿,总是很敏感。   吴迪一边为她敷药,一边却发自真心地赞叹妹妹的脚丫,那脚趾就像是一颗颗珍珠一般,让他都想每一颗都放在嘴中细细品尝……   药敷完之后……   “你这个魂淡啊!实在不可原谅!”女孩将自己的丝袜扔在对方脸上,喘着气,红着脸,鼓着嘴,两条美腿微颤着,然后气呼呼地离开了……不得不说,兄妹俩的奶奶的秘药确实厉害,很快便治好了吴笛的脚,当然她走起路来还是比较勉强。   吴迪看着手中的丝袜,一脸懵懂,他只是帮妹妹敷药而已……看着这双丝袜,他忽然大喜——这是妹妹的丝袜啊!   还是刚刚换下的、新鲜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坑人的结局]   第二天来到学校的吴迪,脸上多了几颗青春痘,原本总是很阳光的他,却显得挺萎靡。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班上大部分同学都这样,毕竟春游、野炊都是比较累的。   晨读课时,大部分学生都趴在了桌上,吴笛当然是个例外,她很认真地读着外语,口音标准完美,精神也很不错,她作为学霸,自我调节能力是十分出众的。   所以当吴迪看到自己座位前面的女孩已经在很淡定地晨读时,他就来了精神,旁边的曹无忧伏在桌上,瞪着那双黑眼圈的眼睛,狐疑地看着这位损友,他低声道:“昨晚没有把持住吧?”   吴迪一惊,有些羞恼道:“胡说八道什么!”   “看你精神这么萎靡……”曹无忧那带着黑眼圈的深邃的眼睛仿佛要看透对方的内心。   “唯独你不能这么说,看你每天这副要断气的样子,还说我精神萎靡?”吴迪冷笑道。   “呵呵……”曹无忧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让吴迪莫名火大。   曹无忧偷偷拿出自己的pfp,这个先进的掌机对他来说完全可以代替平板,他直接搜吴笛这两个字,便又看到“最美女学霸与同学春游”的消息又成了网上的热门消息,他将这个消息直接给吴迪看。   不少张吴笛穿着黑色百褶裙连裤袜的照片又在网络上疯传了,毫无疑问,吴笛的那双美腿让许多男人都怦然心动……   吴笛擅长厨艺的消息,当然也传到了网络上,让无数男人纷纷表示想要娶回这个简直就是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人……   某些丝袜厂商则表示,已经考虑向吴笛提供天价合约,希望她能当腿模。   以吴笛现在的名气。无数商家都表示希望请吴笛代言他们的商品,其中不乏有一线品牌,可惜吴笛本人又不缺拍广告的钱,所以她根本就没将这些广告合约放在眼里,哪怕它提供的金钱,让普通人根本无法拒绝。   既然吴笛不同意。那她的经纪人团队、形象维护团队自然直接帮吴笛出面拒绝了,而现在,也根本没有哪个不长眼的人敢来逼迫吴笛,有点背景层次的人都知道,别以为吴笛是个家境普通的女孩,那绝对会死得很惨!   魏波,这位某电视台的高层,出了车祸,一命呜呼。   时间渐渐向前。吴笛终于要迎来了她准备已久的全国理科竞赛,她十分看重这个理科竞赛,为此她做了充分的准备,她认为自己参加冬令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到时候,她想要去国际理科竞赛上去试试身手,为国争光!   这个时候,天净沙的《梁祝》中篇也终于出了。上次的《梁祝》前篇因为剧情较为平淡,所以反响并不怎么样。读者的注意力,反倒是被那宏大的历史设定给吸引了,尤其是那些喜爱历史的男性读者,最期待的,却是那位才女蔡文姬的“三国时代”。   《梁祝》的中篇,主要写的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两人同窗三年的感情。因为祝英台是女扮男装,所以两人间的相处,在一开始就非常有意思,即使是老套的情节,但在吴笛的笔下。却又写出了新意,中篇的整体风格,倒确实是轻松欢乐的……   通过这前、中两篇,整个东晋的画卷也被吴笛缓缓展开,让人仿佛身临其境,而梁祝之间相处三年以来所形成的深厚感情,也让不少读者感同身受,读者们恨不得自己去取代梁山伯,因为整个男主实在是太天然呆了,居然三年都没认出祝英台的女子身份!   情节发展到这里戛然而止——在十八里相送途中,英台不断借物抚意,暗示爱情。山伯忠厚纯朴,不解其故。英台无奈,谎称家中九妹,品貌与己酷似,愿替山伯作媒……   读者们正看得开心,毕竟是古代言情喜剧嘛,可却在关键时候没了,虽然知道下一期的结局,肯定是祝英台女装变成自己的九妹,成功嫁给梁山伯,突破了门第之间的枷锁,成就了真爱,可不能一口气看完这个喜剧,实在是让人郁闷啊!   责编胡亦菲自然能够提前看到《梁祝》的结局,一般来说,在出新一期的杂志时,作者就该交下一期的稿子了。   她看完《梁祝》的结局后,拍案而起:“这都是什么结局啊!太坑了吧?马文才这个反派怎么凭空就出现了?祝英台被逼嫁人?梁山伯忧郁成疾,然后咳血而死!祝英台也随之而去!这简直比秒五要惨多了!虽然最后两人化蝶而飞……可是,怎么看都是天净沙报复社会的作品啊!”   然后胡亦菲看到《青春祭》对《梁祝》的描述是,这是一部百分之百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小说,让你看完之后久久回味,韵味无穷……   我去!胡亦菲在心中爆了粗口,这次自家杂志居然当了天净沙这厮的帮凶!我们家苏主编估计也被坑惨了吧?   她又仔细看了一下《梁祝》的结尾,才发现这个结尾看似转折过于生硬,仿佛为了悲剧而悲剧,可却是有伏笔的!   伏笔是什么?   当然是吴笛在前、中、后三篇中对东晋环境的大量描写,那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社会现状,显然是造成梁祝无法在一起的真正原因!   祝英台显然出身士族,而梁山伯则是寒门,马文才当然也是士族,而东晋时对门第的重视,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这九品中正制,使得人一出生,就分成了九品,再有才能,你出身寒门,也没用,再没才能,你出身门阀,那也可以做大官!   而顶尖门阀与普通士族通婚,都会惹人耻笑,更别说士族与寒门通婚了……这简直就是耻辱!   士族与寒门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胡亦菲莫名地感觉心凉,她恍然间发觉,在现代华夏,似乎也渐渐形成了这样的风气……天净沙的这部中长篇小说《梁祝》,非常具有批判性啊!   而且,她作为编辑,也察觉到了,吴笛的这部《梁祝》,只是她胸中那宏大世界观的一个引子而已,她很倒是非常期待吴笛可以将她构思的宏大世界,全部用笔写出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五章 重大挫折]   吴笛来到了全国理科竞赛的考场,心里稍稍有些紧张,虽然她在外国语高中毫无疑问是最棒的,但是她深知自己在做题方面很行,因为她做的题非常多,可是在物理、化学的实验方面,却略逊。   吴迪虽然没有参加这理科竞赛,他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可他却随吴笛一起来了,他现在非常担心女孩的安全问题,总觉得自己要每时每刻看好她,自己才放心。   吴笛在拿着透明笔袋进考场时,看到了一位戴着眼镜的漂亮女孩,不……是男生,吴笛看到他的喉结,男生也看到了她,两人对视一眼,吴笛察觉到了对方眼中的战意!   此人便是省师大附中总是制霸第一的赵晔华,他以前在初中时,成绩就特别优异。www.hbyxedu.com   吴笛握了握拳,她一定不会输的,她会全力以赴!   竞赛题当然非常难,几乎都是大题,这个全国理科竞赛的变态之处在于,有时候一道题可能需要精通数理化甚至是计算机!   能够参加这种竞赛的,当然是各个学校的学霸级人物,然而就算是他们,也有许多在抓耳挠腮,不知如何下笔,可吴笛却在思索片刻后,就开始下笔,然而比吴笛还要厉害的是,赵晔华在看了题目后,就下笔如飞!   赵晔华在理科方面的天赋,绝对要比吴笛强!   上午笔试完后,下午马上开始了实验,这是吴笛的弱项,首先她本人对什么实验不感兴趣,所以在这场实验比拼上,她深刻感觉到了自己在理科方面的才能,是有限的。   在看到赵晔华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动作熟练而精细时,吴笛第一次产生了一种无力感与挫败感。   即使她在理科上已经非常努力了,可有人却是天赋与努力并存的,她只是个凡人。努力的凡人或许可以赶上不努力的天才,那努力的天才,又该如何追赶?   吴笛却不知道,这样的无力感与挫败感,有不少人在面对她时产生过,比如那些热爱着文学,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名作家,哪怕是地位最低的网络作家的人,他们有的写了几百万字都依然无人问津,明明去研究各种各样的理论技巧。真正为之付出非人的努力了……可却比不上吴笛的“灵光一闪”。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现实。真正努力过的人。就会明白天赋的重要。   只要是石头,到哪里都不会发光的。你必须承认:我是石头,安详的躺厕所里,我的世界你们不懂。所以我很硬。   有人那么努力,忍受那么多寂寞和纠结,可别人也没觉得他有多优秀。   人生就是这样,有欢笑也有泪水。一部分人主要负责欢笑,另一部分人主要负责泪水。   还有些人则感慨:“自己岁数不小了,还没有成熟起来。”其实他们已经成熟起来了,他们成熟起来就这样。   无能的人总喜欢吹牛,当对于一些话题自己乏善可陈时,就会搬弄外援:我有个朋友。拥有比你们更牛逼的经历。讲完后洋洋得意,潜台词是作为其朋友,自己肯定也不会差到哪去。   成绩很快就出来了,吴笛毫无疑问获得了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入选了国家冬令营。但是,她的排名却只是第二位,第一位便是赵晔华,不论是笔试成绩还是实验成绩,他碾压了所有的参赛者!   可赵晔华即使获得了第一,所造成的舆论影响,却没有吴笛这个第二要强,因为谁都知道,吴笛在文学上的天赋是多么惊人,可现在,她却还收获了全国理科竞赛的第二名,入选了国家冬令营!这也太厉害了吧?   在大众心目中,这个全国理科竞赛含金量可要比“文学之星”要强多了,如果是以前的全国作文竞赛、新思维作文还颇具权威性,后来改版的“文学之星”,因为加入了选秀这种博眼球的玩意,虽然收入肯定更多,但它的权威性却大大下降……   因为在文学与理科上的出色,还有她那全校第一的成绩,再加上她那愈发美丽的容貌,最美女学霸的风潮,再一次席卷整个华夏!   就在所有人都在赞美她、吹捧她、膜拜她时,初夏时节的午后,她却独自一人站在学校最高楼的天台上,穿着一袭清凉的白裙,赤脚穿着凉鞋,露出了她那精致的小脚丫,她戴着遮阳帽,长发披散着,脸上的神情却极为郁闷。   在很多人看来,吴笛能在全国理科竞赛中拿第二,已经是非常出色了,还是高一时拿的,现在全国的几所名牌大学,都已经开始联系外国语高中,希望能够直接将吴笛召入大学……   他们简直争抢得头破血流,甚至已经在网络上战了起来,那些名牌大学的学生,也加入了战团,谁不希望自己的学校能够有一位这样完美优秀的超级学霸?   吴笛在网上的资料,除了出身让人摸不透以外,有人认为她是孤儿、贫家少女,有人则认为她是政阀千金,背景极深……可不论如何,她通过自身的努力,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让无数人仰望了!   这一次的失败,让女孩打击很大,当她知道成绩的时候,就借着吴迪的肩膀大哭了一场,她对这个理科竞赛准备了这么久,可却因为本身在理科上的天赋限制,而输了……   没拿到第一,当然算输!   吴笛直到现在还很郁闷,虽然她早就明白自己在理科上的天资不怎么样,可还是很讨厌失败啊!   此时,吴迪满头大汗地跑到了天台上,看到一席白裙的少女在栏杆旁,望着楼下的样子,他心中大骇,不就是考了一次第二吗?居然想要跳楼了,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脆弱啊!   吴迪直接冲了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女孩,女孩身上的白裙,非常光滑柔顺,摸起来感觉很不错,他很焦急地说道:“小笛子妹妹,别想不开要跳楼啊!”   他紧紧的怀抱着女孩,心中特别恐惧,她若消失了,那他的世界,将不再美丽。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 最亲的人(2310月票加更)]   支持正版!!!求推荐票、月票~~~!!!   -----------   “谁想要跳楼啊!”女孩转过身,本来很不爽,可看到他这副焦急的样子,不由心里一软,拿出了纸巾,帮他擦了擦汗,一如既往地细心温柔,“好了,小迪子弟弟快放手吧,总是这么粘人,让姐姐我很伤脑筋啊。”   “什么姐姐啊……明明是妹妹!也不知道上次谁哭得跟个泪人似的。”吴迪将手放在女孩的脑袋上,轻轻抚摸着,另一只手却依然霸道地搂着女孩那柔软的腰肢,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女孩那肌肤的光滑,而女孩的体香,则让他怎么闻也闻不够。   今日一袭纯白连衣裙的女孩,就像天使一样,她还戴着那顶他所送的遮阳帽。   女孩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微红,上次的全国理科竞赛对她的打击确实很大,那种明明付出了努力,却无法像以往一样获得第一的结果,让她心理很不平衡。作为一个真正的女孩,受到如此重大的打击,毕竟普通人肯定无法理解她对第一的执着,压抑着的情绪爆发出来,自然便导致了她的哭泣。   女孩不会将自己的脆弱让别人看到,但她已经完全将吴迪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一个需要教育、照顾的弟弟,所以她自然能够在他面前展现真正的自我。   虽然这次全国理科竞赛终于让女孩尝到了失败了滋味,但她也终于认清了,自己在理科方面的弱势。   之后吴笛在国际理科竞赛中拿下了金牌,为国争光,虽然比她分数高的人还有好几个,其中就包括赵晔华,但她的心境终于稳定了下来。   这是吴笛在理科方面最后的闪耀,她在完成这个国际性的竞赛后,便将大量花在理科竞赛上的时间,投入到阅读中去了。她的阅读量正在恐怖地增加着,她甚至还细细品读自己脑内的名著,揣摩那些文豪的思想、写作手法等,然后做笔记。   吴笛成了名副其实的“人形图书馆”。   她既然要写出宏大的《文明》系列图书,就要积累得更多!   吴迪看着怀中脸色微红的妹妹,心里十分满足,他知道女孩对他并没有爱情,从当初知道这一点的痛苦,到现在的坦然,他的心智被磨砺得更成熟了……   没有爱情又如何呢?想到女孩对他的关心、照顾、迁就、柔情、以及最浓郁的亲情。他就觉得非常温馨。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妹妹。绝对是所有兄长的期望。   有哪个男人,能像他这样肆无忌惮地搂着女孩的腰肢?他能够细细地品味女孩每一寸肌肤的柔嫩,他能够让女孩主动跪下来,温柔地让他枕在她被黑丝包裹的美腿上。他能让女孩埋在他肩膀上肆无忌惮地大哭,他能……太多太多。   因为,两人是最亲的人,比亲人还要亲。   只是,他只能与她做兄妹。   已经很满足了啊……   吴迪拉着自家妹妹的手,与她十指紧扣,他的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可他的微笑中,却包含着一种谁都无法想象的坚定。   积蓄自己的力量吧。为了妹妹。   这个时候,正是学校中住宿生们在宿舍午睡的时候,校园中有一种难言的静谧,吴迪牵着女孩的手,走在清新的校园中。任谁看了,都像是一对契合的情侣,男生阳光帅气,额前有细碎的刘海,女孩温柔贤淑,身上充满是书卷气。   一班的教室里没有人,吴笛来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很是淡定地拿起了文学类的书籍,经过这一次的“失败”,她更坚定了自己未来的方向。   这是今年遁矛文学奖获得者花泉镜的一部《圣僧尘世录》,这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历史小说,讲述的便是古代的一位圣僧在尘世行走中的见闻,充满了一种禅意,行文笔致兼备绚烂与苍古,那种古意盎然与华丽到极致的文笔,让吴笛都有些自愧不如!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文化传承从来没有断绝过的华夏,传统文坛上真正有水准的名家,可比她那个世界的现代中国要强多了!她有些悲哀地发现,如果自己要通过抄袭干倒这些名家的话,必须抄那些西方或日本的著名作家……   当然,她从来就没干过一字不落抄袭的事情,背景不改肯定是不行的,她现在在文学上的造诣正飞速进步着,她对自己《文明》系列的宏大古代架空小说,有着充分的自信!   中华文明乃至世界文明的历史,这样最佳的素材,她一定要将它变成笔下完美的文字!   最近,她作为学生会主席,还要与隔壁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沟通一下,争取更多的外国语高中的社团能够参加整个市高中生最盛大的嘉年华或者说学园祭。   这大概是她作为外国语高中学生会主席最有自主权的事情了,她一定要完美地完成这个任务!   吴迪就坐在女孩的旁边,撑着腮帮,温柔地看着女孩,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对这个妹妹非常熟悉了,甚至将她当成了亲妹妹,因为他发现自己与她之间实在太默契了,互相了解得也太深了,就像是真正从小一起长大一样!   他这时也明白为什么母亲收了这个女孩当女儿后,会那样开心,因为女孩本该就是她的孩子啊……   看着女孩看书的样子,他也忍不住想要学习了呢……他却拿出了一本包装精美的本子,打开后,便会发现,里面是女孩那娟秀纤细的文字,当然还有他那与女孩写得很像的字迹,但却更加粗犷飘逸,可谓形似神不似。   这本本子算是一本“任务书”,女孩给他下达一些任务,他要在上面写自己的完成进度,每当任务完成时,他就会获得一些他想要的奖励,总之是妹妹的奖励啦,反正他非常有动力完成这些说简单也不简单,说难也不难的任务!   女孩看了一会书,便伏在桌子上休息了。   吴迪坐到她的对面,一只手托着腮帮,另一只手轻柔地抚摸着妹妹的脑袋,任她的发丝在手间流转,触感完美,阳光洒遍了明晃晃的教室,兄妹俩仿佛定格在了整个瞬间,组成了一幅让人温暖的画面。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会长大人]   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便是岭南叶家最出色的后辈——叶昭尘。   这私立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其权力可比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主席要大得多,像这次圣心公学的嘉年华,便是由圣心公学的学生会全权负责的。   学生会甚至拥有一间自己的办公室,房间面积极为宽广,叶昭尘安然坐在高背椅上,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处理着事务,一边的学生会其他成员,用一种看神一样的目光,看着这位俊朗非凡的男人。   叶昭尘的一举一动都显得特别优雅,在女孩们心中,他是一位完美的绅士,无口属性,从不随波逐流,超然物外,很难有人摸透他的心思。   学生会的书记对叶昭尘恭敬地说道:“叶公子,马上其他高中的学生会主席、会长将会来我校共商社团准入问题,请您准备好吧。”   叶昭尘从文件堆中抬起头来,那极为俊朗的脸颊上神情淡漠,几乎从来不会流露出疲惫之色,他简直就是男人眼中的完美男人。   但是他在女孩群体中,虽然也很有人气,但因为他本身似乎对女孩不感兴趣,也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做浪漫,以至于他空有让女人疯狂追捧的容貌,却到现在连个女友都没,当然他自己也不在意就是了。   他淡淡道:“哪个学校能够赞助更多的钱,就让哪个学校社团的名额多一些,这就可以了吧。”   书记擦了擦汗,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叶公子不觉得我们这样做太拜金了吧?我们学生会在您的领导下,这个资金,都超过百万了……”   “百万而已……我还要让这个数字更大一些!”叶昭尘的双手套着洁白的手套。把玩着一直带在身边的古代刀币,谈到“金钱”这两个字,他好像整个人都燃了起来。   书记叹了一口气,为那些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赞助费的学校默哀,比如说省师大附中、外国语高中这样的公立中学……   像这些公立中学。自然也知道这个圣心公学的嘉年华,每年的嘉年华仿佛都成了高中生的狂欢节,可惜公立中学并不重视社团活动,更不可能发经费给什么社团,就连学生会都是个花架子。   叶昭尘这种手握百万现金的学生会,能够左右校方的学生会。那才是奇葩中的奇葩!   这些现金,全是叶昭尘这位对赚钱疯狂痴迷的会长,挪用公款去投资、炒股赚来的,不得不佩服这位会长勇气魄力以及赚钱能力,在不到两个学期里,能够赚到这么多的钱!   本来学生会的成员都对叶昭尘这位赚钱能力逆天的学生会会长非常崇拜。毕竟以他高中生的身份,能用数十万的本金赚到这么多钱,这可不是一般学生能做到的事情……   就在学生会的成员们幻想着可以花天酒地的生活时,他们才发现,他们为之崇拜的学生会会长,赚钱能力固然不俗,可这抠门的能力。同样绝了!   因为叶昭尘除非是必须的投资,否则绝对不想看到数字变小,那简直比杀了他都要难受!他只希望数字可以越来越大!   吴笛与其他学校的代表进入这座豪华的贵族私立学校时,她对自己信心满满,因为这一次,外国语高中除了夏薇薇已经训练完毕的黑白格子乐队以外,还有几个不错的社团,他们希望能够在这嘉年华上展现外国语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   吴笛自然很支持他们,所以她一定要争取到足够的社团准入席位!   走在这所贵族私立学校中,吴笛不得不感叹这座学校设施的豪华。一些来自小地方高中的学生会主席们,都看得呆了。   而这所私立学校中的学生,则肆无忌惮地围观这些土包子们,发出让人生厌的笑声,吴笛也在被嘲笑的行列之中。因为外国语高中的校服很土,而她却坚持穿校服前来,因为她知道,自己代表着它。   圣心公学的校服则非常帅气时髦,男生穿着的制服都必须戴领带,而女生则大都穿着短裙,上衣也十分漂亮。   叶昭尘站在楼层高处,双手插在口袋里,他是能够将学校制服穿出高档礼服感觉的男神,他的外表看起来总是十分光鲜华丽,没有任何瑕疵。   他俯视着这些来自其他高中的优秀学生,看到一些学生脸上流露出愤怒、自卑、无奈的神色时,他摇了摇头,直到他一眼便看到学生之中神情安然的吴笛,他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   他的友人侯旷逸在高一上学期末就去了英国的哈罗公学,攻略吴笛的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经流产,这位友人还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我先去国外玩大洋马啦,你再不早恋就晚了,那个吴笛我就让给你了,正合适啊,完美男人配完美女人嘛……   叶昭尘本来对吴笛不感兴趣,哪怕她再有才,可在知道,这位少女居然同样出身政阀,还是那位聂馨予的掌上明珠之后,他才升起了一丝兴趣,仅仅一丝而已。   因为一种认同感吧,叶昭尘虽然出身岭南叶家,还备受重视,但他却从来不依靠家世去赚钱,而少女虽然出身高贵,却依然凭借自身能力走到这一步,这得到了他的认同。   叶昭尘非常高傲,几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无论男女,而吴笛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让他高看一眼,他认为这已经是少女最大的荣幸了。   很快,代表学校社团来这儿议事的学生会会长、主席们,来到了一个豪华的会议室,各种设施一应俱全,让人大开眼界。   那些已经参加过这种会议的学生会会长倒也罢了,毕竟一回生二回熟,可那些第一次参加的,却有种国家领导人会面的感觉,只差这张豪华的长会议桌上摆上两国的国旗了……   在看到坐在首席上的叶昭尘时,不少女同学都呆了一呆,因为圣心公学的这位学生会会长太耀眼了,他穿着一丝不苟的制服,不论是领带还是其他都穿戴得整整齐齐,戴着纯白手套,手中把玩着古代的刀币,脸上神情淡然,嘴角挂着一丝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弧度。   叶昭尘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君临天下的气息。(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霸气]   叶昭尘的背后,还站着一位身材极为壮硕的女孩,可谓眉清目秀、虎背熊腰,她的名字叫做艾丽,是叶家旗下某武道馆的继承人,武力出众,对叶昭尘更是忠心耿耿。   不过当她用甜得发腻的娃娃音宣读会议前的注意事项时,与会者都被雷得不清,只能说她的声音与她的体型反差太大了。   然而叶昭尘却毫不介意,依然很淡定。   会议开始时,叶昭尘首先说道:“这次嘉年华与以往不同的是,其他学校参加的社团,必须要交赞助费。”   叶昭尘此言一出,本来还很安静的会议室一下子炸开了锅:   “这怎么可以?以前完全没有这样的说法!”   “我们学校连组建社团都很困难了,哪来的赞助费啊?”   “这个绝对不可以接受!对了,你们原来的学生会会长呢?让他出来!”   “没错,听说你好像还是高一生,你凭什么是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   ……   叶昭尘往高背椅上一靠,那双戴着洁白手套的手,依然在把玩着刀币,他就像是一位大权在握的帝王,戏谑地望着一群小丑在上蹿下跳。   一边艾丽用甜的发腻的娃娃音说道:“就凭他的名字是叶昭尘,他就可以是学生会会长,我们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是完全由学生**选出来的,叶昭尘的得票率为87%,而他在当了学生会会长之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政策,都得到了学生们的拥护。”   听到“叶昭尘”三个字,有不了解的自然从来没听说过,但真正知道圣心公学背景的,却心中凛然,这位叶公子,可是出身岭南叶家,而叶家,据说还是三大传媒之一的银视传媒的第二大股东!   毫无疑问,叶昭尘是一位天之骄子,在上流社会,不知有多少老人,看好这位后辈!   看他现在的姿态吧,那种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高贵优雅,简直让人自惭形秽!   “至于为什么要赞助费,请看我们会长整理出来的资料。”艾丽将叶昭尘整理出来的圣心公学每次嘉年华的支出都井井有条地罗列了出来,让其他学校的学生觉得,他们不出赞助费,圣心公学就会破产一样!   实际上,这些只不过是叶昭尘死要钱那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他就是喜欢看到数字变大而已。圣心公学永远也不会破产,它的资本不知道有多雄厚呢。   为了一己之私,纵然得罪所有学校也在所不惜,因为,叶昭尘是圣心公学的帝王!   会议室的声音渐渐平息,当然依然有人在暗骂叶昭尘的抠门,明明圣心公学绝不缺钱,但这厮却还要剥削其他学校,果然资本家都是最黑心的!   叶昭尘又向艾丽比划了一个手势,每个学校要出的赞助费,他早就已经计算好了,不多不少,正好在他们的承受范围之内,哪怕让学生自己凑钱,也要给他凑出来!   吴笛看到自己手上的材料,皱了皱眉,她倒一点也不在意什么赞助费,毕竟这个嘉年华所使用的土地、设施都是圣心公学提供的,她认为收取一些赞助费当场地费什么的也无可厚非,可是为什么只有一个社团席位?   就在吴笛疑惑时,有热血少年站了出来,他狠狠地将材料摔在会议桌上,怒骂道:“我们高中决不能接受这个要求!我艹……”   粗俗不堪的咒骂直接脱口而出,叶昭尘摇了摇头,挥手之间,几位西装革履的彪形大汉已经将此人架了出去,他淡淡道:“地北区黄前高中么?以后永久取消参加嘉年华的资格,禁止他们高中的所有学生进入我们圣心公学。www.hswenming.com”   “靠!这也太霸道了吧?”   “别这样啊!太蛮横了……”   在场的会长有兔死狐悲者这样说着,可惜叶昭尘的神情连变都没变一下,依然轻松地把玩着手中那价值不菲的刀币。   这场会议是“现场直播”的,圣心公学的所有学生都能在学校那超大的广场上的led屏幕上观看这次“多国外交”活动……   看到叶昭尘那霸气的举动,圣心公学的女生们全都尖叫了起来,口中喊着“吾王”,就连男生看到叶昭尘“为了维护圣心公学利益”的举动,也颇为敬服,觉得此人当学生会会长确实不错!   还有高贵的血统论者,对叶昭尘自然更加服帖了,因为他们觉得平民学生进入圣心公学,就会脏了圣心公学!   “谁赞成,谁反对?你们都可以大声说出来,我毫不介意。”叶昭尘神情冷然,“赞成者留下继续下一步会议的磋商,反对者退出,永远别进圣心公学,有本事你们自己去办嘉年华。”   一片死寂!   没有一位学生会主席敢应声,叶昭尘一个人的气势,压倒全场!   主要是因为圣心公学的免费嘉年华几年来早已深入人心,不少高中生都很享受这一ri能够进这所私立贵族高中游玩、吃喝,那位刚刚被架出去的学生会主席,回到学校后,肯定会被人骂死的……   在死寂之中,吴笛此时却站了出来,她淡淡道;“我不反对什么赞助费,但是,我认为我们学校的社团准入席位太少了,只有一个,比去年还少了两个,这让我觉得很疑惑。”   还没等叶昭尘回应,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学生会会长张若玲插嘴道:“上次你们外国语高中三个席位,却只有一个社团出席,还办得非常差劲,像你们这样的重点高中,我看一个席位也没有必要!反正你们学校根本就没社团经费,学生会也只是个摆设而已!”   张若玲是高三生,长得还算不错,脸上的妆很浓,风尘气较重,不过这艺术高中嘛,自然情有可原。   吴笛神情不变,心平气和地说道:“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我认为这次我们学校的社团水准还是可以的,尤其是有一支水准不错的乐队,一定能够在音乐项目的比赛中,获得学生们的喜爱。”   黑白格子乐队的主唱,可是她自己,而她,绝对是最棒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 叶昭尘的挫败感]   观看着“现场直播”的圣心公学的学生们都惊呆了!   这个吴笛,到底哪来的信心?这个“隐形真理”乐队,在高中生之中可是非常有名气的,连音悦的下载量都达到二十万了,这年头星级歌曲哪有那么容易出现,难道谁都是那位出一首歌曲就红一首的魔理沙吗?   当然,刚刚吴笛一个电话,就让人送来这么一箱现金,也镇住了这些圣心公学所谓的贵族学生们,这些学生确实能够吃穿用度都很奢侈,绝不是普通学生可以相比的,可他们的钱财,全都来自父母,这有什么值得好优越的?   吴笛能拿出这么多钱,全都是她自己的收入!   仅仅凭借这一点,她就有资格与叶昭尘相提并论了。   张若玲这时候差点气坏了,她所在的这个私立玄武艺术高中,起码有二三十个社团希望在这个嘉年华上表现自己,毕竟是艺术高中,时间较多,学生们也比较闲,社团活动自然搞得比较红火。   而这个嘉年华上,也算是一个大型的社团竞技的舞台,来参加的高中生有那么多,能够在这么多同龄人面前表现自己,若表现更佳的话还能获得圣心公学那超级丰厚的奖励,所以这就显得社团准入席位是多么珍贵了……   可在这时,她高中的社团准入席位却被吴笛硬生生的用钱给砸死了!想到自己之前嘲讽吴笛的学校没钱,还真是失策,外国语高中没有社团经费又如何,吴笛本人可是一个超级白富美!   张若玲将求救的目光投向了叶昭尘,可怜兮兮地说道:“叶公子,这个吴笛也太欺负人了吧,她怎么可以用自己赚的钱,为她的学校……”   还没等张若玲说完,叶昭尘直接打断道:“我才不管钱是怎么来的,只要合法,就没有任何问题!不管是你们学校官方的经费,还是学生们凑出来的捐款,或者像这位吴笛同学一样,一个人出资,都可以!”   张若玲听到这话,心里郁闷得要死,她这一刻才发现,这个叶公子,是多么的面目可憎,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真是的!   她当然不知道,叶昭尘只是单纯地喜欢钱而已,他这时和颜悦色地对吴笛说道:“其实你出这么多钱,可以直接把‘私立玄武艺术高中’赶出圣心公学,我乐意为你效劳。”   听到叶昭尘补充的话,张若玲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这个叶公子,也太狠了吧?   还好吴笛只是淡淡道:“没必要了,我对我们学校的乐队‘黑白格子’非常有信心,什么‘隐形真理’我都没听说过,看你们一个个很捧他们的样子,我很看不惯。”   叶昭尘看着会议桌上的钱,忽然提议道:“要不这样吧,吴笛同学你出的这些钱,我们圣心公学除了会收赞助费以外,这些钱全都当成音乐比赛的奖金好了,只要你们学校的乐队拿到第一,这些还是你们的!”   张若玲这时眼前一亮,倒是惊喜道:“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隐形真理’赢了,这钱……”   吴笛自信非凡地说道:“当然就给你们,拿去好好地补偿你们学校那些可怜的社团吧。不过很可惜,连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你们也无法实现。”   张若玲被噎得有些说不出话来,没办法,谁让这个吴笛这样财大气粗!可是,我们“隐形真理”乐队绝对是最强的!   叶昭尘的这个举动,让圣心公学的几个乐队都彻底疯狂了,这样一大笔金钱,在吴笛这位畅销书作家眼中,当然不算什么,可对一般的高中生,哪怕所谓的贵族学生眼中,也是一笔巨大的金钱!   因为金钱的刺激,使得这次嘉年华中的音乐比赛,倒成了最大的看点,没有之一!   一个天气十分不错的周末,圣心公学那豪华盛大的嘉年华如期举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吴笛这位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主席,却坐在了圣心公学的主席台上,甚至还发表了讲话,让其他学校的学生们大跌眼镜……   只有那些知道内幕的学生会会长、主席们才知道,今年圣心公学的这位学生会会长叶昭尘是多么拜金,吴笛出手那么阔绰,一举收买了这位死要钱的会长大人!   在当曰的会议结束之后,叶昭尘将吴笛单独留了下来,他在吴笛面前拿出了自己在股市上赚来的金钱的数字,询问吴笛有什么想法……   “很厉害啊……只不过好像很麻烦的样子。”吴笛如实说道。   叶昭尘觉得自己被小看了,他反问道:“那你至今赚了多少钱?”   “谁知道……反正我永远不会考虑金钱问题的,只要随便花钱就行了。”吴笛漫不经心地说道,却把叶昭尘刺激得不轻。   “你这是对金钱的不尊重!赚来的钱怎么能随便花,应该要用它去赚更多的钱才对!”叶昭尘十分心痛地说道,仿佛吴笛花的钱,是他的一样。   “每个人对金钱有不同的看法吧,我反正觉得我不擅长赚钱……”   “那你的收入怎么那么高?”   “大概是我创作的作品让很多人喜欢吧。”吴笛一边说着,随意报了自己的作品所创造出来的商业价值。   “我决定了……我也要写作!”叶昭尘一脸坚定地说道。   “哦,加油。”吴笛不咸不淡地说了句,便离开了。   她还是没记住叶昭尘的名字,不过此人对金钱的执着倒让她感觉有趣,别人追求金钱,应该是追求金钱所带来的地位、购买力,可他追求金钱,倒像是一种纯粹的爱好一样,或者说是怪癖?   叶昭尘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康庄大道,可实际上,他不是吴笛,自然不可能通过写作来创造那么大的商业价值……   不过,吴笛的版税实在太刺激他了,他从小就那样努力,研究什么金融、资本、炒股之类,并且在高中时成功赚了这么多钱,可吴笛年龄比他还小,却……总之,叶昭尘表面上或许不在意,可内心深处,却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他觉得凭借自己的天资,在文学上,绝对不会比吴笛差!   他要当最畅销的作家,作品版权都要卖到手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 嘉年华开幕]   此时,圣心公学之中,充满了来自各个学校的高中生,甚至还有其他旅客,校内有许多社团组织的活动,比如说鬼屋、烧烤摊、女仆咖啡厅之类,还有学生则直接cos成了自己喜欢的动漫人物,使得这个嘉年华像是漫展一样。所以当然还有人拿着相机在到处拍摄。   某些被平摊了赞助费的学生,都不得不承认,这个嘉年华确实值得一来,各种游戏、食物,让人眼花缭乱,而圣心公学各种奢华的设施,也让不少学生们心中羡慕不已,只是哀叹自己为何没有一个好出身。   张若玲这位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学生会会长,正与自己学校中最著名的乐队“隐形真理”的成员在一起,她对乐队主唱阿斌说道:“一定要赢啊,这次比赛的优胜者,不仅会有免费国外旅行的奖励,奖金更是非常丰厚!”   阿斌披着长发,穿着漆黑的t恤,上面有白色的骷髅,对张若玲的话,却爱听不听,他的打扮极具个姓,非常前卫,他淡淡道:“我们‘隐形真理’每一次演唱,绝对会全力以赴,不论结果如何,我们乐队只会坚持自己的道路,当今高中生乐队中,我们是最棒的,在重金属这一领域。”   张若玲不是太懂什么乐队的分类,但听到他这样说,她自然就放心了,她只希望自己学校的“隐形真理”能够赢过外国语高中的“黑白格子”!   可实际上,二者从专业的角度,其实很难比较,毕竟风格相差太大,“隐形真理”或许水准确实很高,但它却是小众的,可以说,他们现在能有这样的成就,已经非常出色了!   “隐形真理”的四位成员,对重金属摇滚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可这次音乐比赛的冠军,不看其他,就看哪些乐队能取得更高的人气!   此时,在一处已经搭建得十分华丽的舞台上,许多学生期待已久的乐队比拼终于要开始了!   钱多多作为圣心公学的一位大小姐,她在圣心公学中的人气很高,首先当然是因为她的容貌非常出色,胸器甚大,可谓童颜**,她从小就被人宠成了不懂人情世故的傻蛋,对钱的多少没有概念,什么都用钱来摆平,以为钱能买到一切,但心地不坏。曾经做出在不会的考卷上贴满钞票的白痴壮举。上街碰到摆地摊的以为是乞丐,会给钱。   顺带一提,钱多多是那位叶大公子的青梅竹马,而那位充满了王者气质的叶公子,对这位青梅竹马,可是超级头疼的!   钱多多每天上学,都要叶昭尘开着跑车到她家去喊她起床,就连短裙都要也叶昭尘帮她穿,因为她呆到了连拉链都不会拉!   但就是这位各种废柴只会花钱其他什么都不会的千金大小姐,居然想要亲手做饭给叶昭尘吃,当叶昭尘看着她拿到自己面前散发着死亡气息的饭菜时,他那一向坚韧的神经差点要崩溃!   而最终,叶昭尘居然面不改色地将这些饭菜都吃下去了……理由居然是——这么贵的食材,就这样浪费了,绝对不可以!   然后叶昭尘被送入了急救医院……   钱多多的大名,一下子传遍了整个圣心公学,这是第一位能够将叶昭尘整得这么惨的女孩!   因为叶昭尘与钱多多总是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所以有人问他们:“从小就一直在一起嘛,关系这么好,为什么不试着交往一下呢?”   叶昭尘立马否决:“太熟悉完全没感觉!”实际上却在腹诽,要是真和钱多多这个花钱如流水的家伙交往,他的金钱数字就会急剧变小!   他决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   钱多多沉默一会,露出萌萌的笑容:“同意!小尘就像弟弟一样嘛。”   “弟弟?明明你才是妹妹吧,都是我照顾你诶!天天还要我叫你起床!”   “可我的年龄比你大啊,所以我是姐姐,你是弟弟……”   两人又开始争吵起来,在钱多多面前,一向不喜多说话的叶昭尘,倒是变了一个人。   这个时候,叶昭尘刚刚亲自指挥完舞台的搭建,他希望由自己策划的这一次嘉年华,成为所有人心中难以忘怀的经典!   正值初夏时节,叶昭尘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也不知从哪里出现的钱多多递给了他一支雪糕,他一看,果然,是那种非常贵的,他顿时一阵心疼,因为他从来不喜欢欠别人什么,既然亲多多请他吃雪糕,他肯定会还钱……   “谢谢啊,多多。”叶昭尘接过雪糕,这样说道。   “小尘辛苦啦。”钱多多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   叶昭尘舔了几下雪糕,却发现雪糕融化了,滴在了他的手臂上,他皱了一下眉,正想问钱多多要一张纸巾……   结果钱多多忽然捧住叶昭尘的手臂,伸出了自己的舌头,将其舔干净了……   叶昭尘脸色一下子变了,他抓狂道:“别舔啊,用纸巾擦干净不就行了吗?你这个笨蛋!”   “不知不觉就舔上去了……还有,小尘不希望看到浪费吧?”钱多多伸出了自己的舌头,脸上笑容依旧。   “你……”叶昭尘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因为勤俭节约确实是他的一贯风格,而钱多多则绝对是铺张浪费,可是她现在做的,也不能说错……他苦恼地捂着自己的额头,这个笨蛋啊!简直是他的克星!   钱多多这时忽然说道:“小尘,外国语高中‘黑白格子’乐队的主唱,好像就是吴笛啊,难怪她有那么大的自信,主唱可是一支乐队的灵魂!”   “是嘛?不过我还是看好‘隐形真理’乐队,人家可是真正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而什么‘黑白格子’乐队,我根本就没听说过,吴笛这个女孩虽然在文学上有超凡的天资,但在音乐上……等等,难道说,是她?”叶昭尘仿佛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是谁啊?我挺喜欢吴笛所写的文章的,好崇拜她的!”钱多多发自内心地说道。(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二章 猜出了真正身份(2370月票加更)]   叶昭尘的脑中出现了一个名字——魔理沙,他是个计算、推理能力很强的男人,几乎在一瞬间,将种种线索便联系在了一起,如果说吴笛是魔理沙的话,那她有那么大的自信,也就可以理解了!   魔理沙的名气,可不仅仅在学生群体中是惊人的,她的歌声,完全就是男女老少通杀!魔理沙自己创作的歌曲,几乎都是那种非常受欢迎的大众歌曲,虽然有眼红嫉妒的人将这些歌曲称之为口水歌,但却改变不了它受欢迎的事实!   最近魔理沙的那几首曲风不同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我的歌声里》、《思念是一种病》、《烟花易冷》等可谓红遍大江南北,有人认为魔理沙能够驾驭不同风格的歌曲,就是她本人的风格,她的唱功趋近完美,而她的歌声,确实具有一种魔力,让人百听不厌、特别喜欢单曲循环,中毒姓实在是太强了!   叶昭尘见到钱多多对吴笛很崇拜的样子,想到这位大小姐好最喜欢听魔理沙的歌,最喜欢看天净沙的文,他顿时觉得很不爽,因为他才应该是她心目中最崇拜的人!   他本来对吴笛的认同感消失一空,反而升起了一种强烈的挑战欲,他想要超越吴笛!   “切,有什么好崇拜的,多多,我绝对可以写出比她还要好的文章来,我也可以写文给你看!”叶昭尘用自信的语气说道。.   钱多多趁机抱着叶昭尘的胳膊,开心道:“好啊好啊,我支持小尘的一切决定!”叶昭尘赶忙抽出自己的胳膊,一脸不爽道:“别粘我啊,真是麻烦,我才不要你的支持呢!我绝对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她最擅长的领域打败她!”   钱多多却走到叶昭尘的背后,搂住了他的腰,身体便贴了上去,她的胸器,绝对是极品呢……   “啊!你这个笨蛋,给我淑女矜持一些呀,虽然我对那个吴笛很不服气,但是对方的一举一动才是真正的完美淑女,完全就是个特别有教养的千金大小姐,你根本没法与对方比!”叶昭尘赶忙挣脱开来,对她训斥道。   “哎嘿嘿……”钱多多傻笑了起来,“小尘好凶啊。”   叶昭尘再怎么凶,却还是要每曰到钱多多家,帮她穿衣服……   音乐比赛现场的气氛已经完全炒热了,在那华丽的舞台周围,已经聚满了学生,其中最惹眼的,无疑就是“隐形真理”的粉丝团,其中大部分是男生,今曰的穿着打扮都非常酷炫,他们狂热地爱好着“隐形真理”这个小众的重金属乐队。   而外国语高中“黑白格子”乐队的粉丝,同样数量不少,原因当然是,吴笛本人就是乐队的主唱,虽然乐队的队长是夏薇薇,可毫无疑问,有吴笛的地方,其他的人完全成了陪衬!   吴笛在圣心公学一掷千金的举动,很快就被发到的上,她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着很多人的关注,这次她的举动,上褒贬不一,那些吴笛的死忠粉当然力挺吴笛,其中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更是对吴笛十分感激,正是因为吴笛,他们才能免费参加这个嘉年华,连社团准入席位都比任何一次嘉年华要多!   在上看不惯吴笛的,当然是一些非常仇富的人,明明吴笛的钱是通过她写作赚来的,可有不少人却总觉得作家不该有这么多的钱,而小小年纪就这样用钱砸人,长大后还得了?   这些人当然不知道当时的情况,那个“多国外交”的视频其实已经被人发到上了,叶昭尘这位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人气一下子暴涨,粉丝当然都是那些憧憬超级贵公子的少女们……   总之,如果现在在外国语高中搞个学生会主席选举的话,那吴笛绝对会以99%的得票率当选主席,她现在,已经完全成了外国语高中的女王陛下!   “黑白格子”乐队有这么多粉丝,当然还有另外一位“聂公子”的缘故,这位聂茜,在圣心公学的女生群体中,比叶昭尘还要受欢迎,因为她实在是太帅了,一举一动都特别拉风!   张若玲看到从来没有出去表演过的“黑白格子”乐队的人气居然这么高,自然异常郁闷,她真想大骂这不公平!她怎么就忘了吴笛这位女学霸,在学生群体中的人气呢?   哼,不过是依靠长相、名气来哗众取宠罢了,我就不信了,你的歌唱,能比得上我们“隐形真理”的阿斌!我们学校的阿斌,可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若不是因为他坚守着这个“隐形真理”乐队,他早就可以去当职业歌手了!   张若玲这样想着,使劲给自己打气,吴笛依靠自己的名气确实可以吸引人气,但若是黑白格子乐队在现场的感染力上,比不上隐形真理乐队的话,那被音乐所感染的学生,一定会投隐形真理乐队的票的,毕竟既然来这里听音乐了,自然是有点鉴赏水准的。   而吴笛的本来就已经很高了,她的不少粉丝都对她抱有极大的期待,这显然也会给她本人造成压力,如果她无法回应众人的期待的话,那么……呵呵。   张若玲越想信心便越足,尤其是在分析了吴笛的优势与劣势之后,但她却根本不知道吴笛的真正身份!   音乐比赛开始前,都有出来暖场的乐队,这是一支圣心公学还算不错的乐队,算是比较大众的流行乐队,他们的水准确实不错,几首歌唱下来,已经让围着华丽舞台的观众们,投入到了这种音乐的氛围中去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观众自然都期待着这次音乐比赛真正的主角——黑白格子与隐形真理,他们是在倒数第一二位出场的,这显然就是所谓的压轴好戏!   不过,圣心公学最出色的一支名为“仙人球”的乐队,却在二者之前喧宾夺主,以一首非常劲爆的《错乱》引爆了全场!   这让圣心公学的贵族学生们欢欣鼓舞,这里本来就是他们的主场,他们当然也希望自己学校的乐队可以一举夺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 闪亮登场]   “仙人球”的吉他手与主唱方诚,出身音乐世家,早就已经浸**音乐许多年,若非他的容貌稍次的话,他绝对也是音乐王子型的人物!   叶昭尘看着引爆全场的“仙人球”乐队,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也为自己学校能出现这样的人物而感到骄傲,不过想到吴笛的真实身份,他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除非黑白格子乐队中其他的成员太差,否则的话,吴笛一个人就能撑起一支乐队!   “隐形真理”的四位成员对视一眼,眼中都出现了凝重的神色,阿斌极为佩服地说道:“这个乐队的主唱很厉害啊,基本功非常扎实,没想到这个‘仙人球’会成为我们最大的对手……”   “那‘黑白格子’乐队呢?”有成员问道。   “这个我当然不能下定论,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过她们的演奏,不论对方水平如何,但那位主唱吴笛的人气很高却是不争的事实,反正我们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吧,我们要为我们学校争光!”阿斌鼓舞道。   几人被激起了斗志,互相碰了碰拳头,直到终于轮到他们上场时,“隐形真理”乐队的粉丝们纷纷尖叫起来,他们早就已经期待已久!   ,吴笛依然那样有女神范儿,其他两个嘉宾也不错……”   “感觉吴笛不愧是女学霸,凭自己实力考上中大的高材生,她在历史、文学方面的知识储备太深厚了,随意说出来的古文都能那样发人深省,也难怪她可以获得全场的掌声了╮( ̄▽ ̄)╭。”   “就只有我觉得吴笛开怀大笑时的样子也很漂亮吗?我感觉她过于拘束自己了,我希望看到一个更加活泼灵动的女孩子!”   “其实吴笛的艺能感很不错啊,要是去参加诸如《青春之行》、《跑跑更快乐》这样更具人气的户外综艺节目就好了,想看到她和那些偶像明星互动、竞争,就是不知道吴笛身上的有没有搞笑天赋。倒是那个花泉镜,非常幽默搞笑呢……”   萧逸仁看到这些评论自然非常开心,因为他也感同身受,那个建议吴笛去参加户外综艺节目的回复也让他很心动,这个世界华夏的户外综艺节目,与吴笛那个世界的韩国比较相似,玩起来很high,很有看点,也十分搞笑,因此收视率很高,不少大牌歌星、影星都乐于参加这样的节目以提高自己的人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三十八章 收视率惊人]   可是让萧逸仁一下子像吃了苍蝇一样的,则显然是在帖子中捣乱的“无敌喷子”们,他们的言论像是从来不会经过大脑,想到什么就黑什么。   “吴笛凭什么上这个《艺术人生》节目?我不相信她这么年轻就能够上这样有分量的节目,其中肯定有猫腻,我看呐,幕后交易是少不了的!╮(╯3╰)╭”   “特意去看了这一期的节目,发现无聊透顶,吴笛太装逼了,端着个架子给谁看呢,我就看不惯她这副逼样,恶心得让人想吐,有点古文功底就喜欢炫,真tmd的让人难受。(︶^︶)=凸”   “吴笛纯粹是炒作出来的,倒是那个秦治思,感觉才是真正有实力的作家,我最近在追他的《失格》,感觉特别棒!所以说吴笛能获得这一届的遁矛文学奖,就是因为她后台大而已。”   “嘿嘿嘿,吴笛的那群脑残粉呢,你们难道忘了当年吴笛与花泉镜的绯闻,我看他们在节目上这么配合,甚至吴笛还被花泉镜和主持人的对话逗笑了,说明人家吴笛确实对花泉镜有意思,据说作家圈子里一夜情很普遍的,我看他们两人早就在私底下搞上了,从那次岛国曝光出来的牵手照就已经开始了……”   ……   萧逸仁气得直接关了帖子,他不得不承认,这群“无敌喷子”真是太能胡搅蛮缠了,尤其是那个脑补花泉镜与吴笛之间关系的,让萧逸仁看了十分不爽,因为你还真没法去指责他的脑补,虽然对方的猜测根本就是毫不讲证据的捕风捉影。   但是,无敌喷子们早就已经习惯这么做了,这些人就是纯粹的中二。错得永远不是他们,而是吴笛。   而在这个时候,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将吴笛参加的这一期的《艺术人生》的收视率传了出去,因为它竟然比往期提高了两个百分点!   这个数字无疑是惊人了,华夏作为泱泱大国。人数众多,全国百分之五的收视率就已经算高了,而百分之十则是毫无疑问的极受欢迎的节目,这次有吴笛在的《艺术人生》收视率达到了百分之六!而它本身的平均收视率只有百分之三而已,上一期因为是某个大牌影星所以已经超常发挥了。   从这个收视率来看,就能看出吴笛的号召力是多么强大!   要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已经越来越懒得看电视了,因为有了网络,但是吴笛却将他们拉到了电视机前。《艺术人生》当然也会在网络上播出,却不是第一时间播出……   不少地方台得知这个消息后,各种节目组纷纷向吴笛发出了邀请,就连号称娱乐综艺节目办得最成功的“番茄台”都向吴笛发出了邀请,其中包括《青春之行》这个乡村实境综艺节目以及《跑跑更快乐》这个老牌人气户外综艺节目。   可惜这些邀请无一例外都石沉大海,只收到吴笛的婉拒信息,这个消息传到娱乐圈之后,让不少有头有脸的明星们都感慨不已。店大欺客、客大欺店放在哪里都是常有的事情,一个高收视率的综艺节目。都是明星们求着去上的,然而现在这些节目组去主动邀请人家,人家都没答应……   事实上,他们如果知道,就连《艺术人生》这样国家电视台中极有分量的节目,吴笛都是在聂馨予的要求下参加的话。一定会更觉得不可思议,这个吴笛到底在想什么啊,有这么多扩大自己名气的机会,却一点都不珍惜。   然而,吴笛从来就没有想过当明星。她在录完《艺术人生》这个节目后,就觉得最近实在太忙了,还她学习、写作、画画的时间都极具减少,让她很不爽。必须要沉下心来好好地梳理一下了。   《三国》系列小说终于尘埃落定,但她却还要仔细修订一番,使其更加完美。而《文明》系列作品只不过开了个头,她还要更加努力才行。   中都大学附近的一个中档公寓,现在已经成了吴笛与夏薇薇两人的校外合租的住所,夏薇薇终于从奇葩遍地的宿舍之中逃离出来。   事实上,哪怕是大一下学期,也是不准学生在外面租房住的,不过,以吴笛的身份,自然拥有小小的特权。   其实吴笛曾邀请夏薇薇和她一起住那个比较高档的公寓,只是距离学校有些远而已,不过反正吴笛有专车接送,也很方便,但夏薇薇还是拒绝了,反而与吴笛一起租了这个离学校很近的中档公寓中的一个套房,租金各种费用都是aa制。   套房面积不大,倒是增添了一种温馨的感觉,夏薇薇反正是很享受与吴笛同居的日子。   就像这个时候,即使她坐在吴笛的床上,闻着女孩的体香,看着女孩伏案写作的样子,心中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感,与吴笛的二人世界,实在是太棒了啊。   话又说回来,其实还是吴笛帮她下定决心出来租房子住的,大概是因为她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在吴笛面前诉苦了……   “小笛,那个黑皮肤的卢长娇真心是个奇葩,晚上又和她那个奇葩男友聊到很晚,在宿舍里打电话声音还那么大,吵死了啊!而且她总喜欢用我的化妆品,占小便宜……”   “小笛,今天沈洁又在针对我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她还老是炫耀自己有多少多少追求者,这到底有什么意思啊?她追求者再多,有小笛你受欢迎么?话说来到中大不好好学习,却到处勾搭男人,真是……”   “小笛,我受不了了,刘玲娜又不停地使唤我了,她的公主病到底有多严重啊!小笛你现在也是妥妥的白富美,却这么温柔贤淑、平易近人,她不过是家里有点小权,就这么得瑟,哎……”   其实要说夏薇薇自己,也有点责任,她因为和吴笛是闺蜜,而且喜欢吴笛宿舍的环境与氛围,所以经常待在吴笛的宿舍,久而久之便与自己的室友产生了隔阂,正好这几位室友身上又有夏薇薇看不惯的缺点,夏薇薇自认为已经很克制了,却或许不自觉地将这种厌恶感表现了出来,于是隔阂自然越来越深。(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三十九章 和吴笛一起租房子]   吴笛不是万能的,她还真没有办法调节夏薇薇与其他三个室友之间的矛盾,其实她也曾参观过夏薇薇的寝室,说实在的,这个卫生问题,确实比较严重,因为没有一个人有服务精神,包括后期的夏薇薇。   如果说一开始的夏薇薇,还对自己的几个室友抱有期望的话,那越与她们相处,她就越不自在,她第一次发现女孩子身上也会有这么多让她无法忍受的缺点。   她在郁闷的同时,时常在想,为什么自己的室友,不能像黑白格子乐队中的成员呢?她在与自己乐队成员相处起来的时候,就特别舒服,而且心甘情愿地为女孩们服务。   而夏薇薇同样觉得,吴笛的室友们也很不错,俞筱虽然八卦了一些,也有了男友,但性格却很好相处;曾巍然更是心宽体胖还乐于助人,虽然因为痴迷乐队而忽视了学习;水伊人有严重的网络依赖症,却从来不会去麻烦别人,而且还能兼顾学习……   反正夏薇薇是很羡慕吴笛的好室友就对了,就连她厚着脸皮与吴笛睡同一张床,她们都不会介意。   最后,吴笛索性便动用了自己的特权,直接请出了云牧山这位国学大师、名誉校长,反正吴笛拿下了遁矛文学奖之后,云牧山就时常觉得脸上有光,他的弟子花泉镜、吴笛可都是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啊!   有云牧山出面,什么事情都好办了,不过是出去租房子住而已,普通学生要担心安全吴笛,但吴笛却没必要,现在学校里都知道。吴笛有个块头很大的专业保镖,还是优秀的特种兵,虽然这也常常被“无敌喷子”们黑。   这世上最了解吴笛的,除了“无敌卫队”以外,怕也就是“无敌喷子”了,有中立人士就时常调侃“无敌喷子”们。说他们其实也是真爱,这样孜孜不倦地黑吴笛,这得有多在乎吴笛啊,就好比某些明明弃书了,却还要到处黑作者黑书的那种读者……   夏薇薇脱离苦海之后,觉得校园里的空气更加清新了,学习兴致更高了,食堂里的饭菜也更加美味了,虽然比不上吴笛亲手做的。摆脱了奇葩们,生活就是这样美好!   而夏薇薇积蓄在自己心中的郁闷,也通过一个发在海角论坛上的匿名帖,完全发泄了出来,在帖子中,她将自己室友的奇葩程度完全呈现到了网民们面前,居然还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因为有女生表示。自己的室友同样很奇葩。   倒是一些男生,对此有些不可思议。因为这让他们心目中美好的女生宿舍形象完全崩塌了……   “小笛,在《艺术人生》上,你的表现很棒啊,每一句话都很有深度,尤其是那句古文!”夏薇薇对吴笛称赞道。   “那可不是我说的,而是一个名叫孟子的大思想家说的。全文论述的中心,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吴笛头也不抬,淡淡地解释道。   “孟子?这难道是小笛你设定的新人物吗?大思想家什么的听起来好帅气!”夏薇薇一脸佩服地说道。   吴笛却叹了一口气,与其说这是平行世界。倒不如说这是异界,按理来说,就算历史发展不同,出现岔道什么的,但一些名人也总应该会冒出头的,不可能消失得一干二净,但事实却是如此,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批生平、名字都不同的名人,他们有他们创造出来的辉煌文化。   “就当是,那可是儒家的亚圣,名言很多的,到时候反正我会把他写出来的。”吴笛的语气中带着骄傲,孟子在她那个世界中国的思想史上,可是不可忽视的人物。   “哦,那我很期待啊,儒家什么的,也是一个设定,总觉得小笛你在设定上,简直就已经无敌了呢!话说现在的三国同人可是越来越多了。”夏薇薇想到了最近在煌萌同人区流行的《三国》同人。   这可不是设定,而是史实,诸子百家的思想可是春秋战国最重要的意义所在,它也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吴笛淡淡地想着。   “三国同人吗?他们都怎么写的?”吴笛有些好奇地问道。   煌萌的同人区,现在应该是网络上最大的同人小说发布的地方了,这其实与吴笛有很大的关系,她很大方地授权了煌萌,其中也包括无敌文化公司的其他作品,这样就导致了同人区的繁荣。**<**b**r** **/**>**&**n**b**s**p**;**&**n**b**s**p**;**&**n**b**s**p**;**&**n**b**s**p**;**还**有**些**女**孩**正**捧**着**自**己**可**爱**的**茶**杯**喝**水**,**同**时**也**温**暖**着**自**己**的**小**手**,**地**处**江**南**省**的**学**校**,**室**内**自**然**没**有**暖**气**,**所**以**别**看**南**方**冬**天**没**有**北**方**寒**冷**,**但**基**本**上**冬**天**室**内**都**有**暖**气**的**北**方**,**其**实**更**舒**适**。**<**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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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除**了**因**为**这**所**严**格**到**变**态**的**高**中**对**手**机**抓**得**非**常**严**,**甚**至**学**校**宿**舍**里**都**不**能**充**电**以**外**(**所**以**某**些**走**读**生**的**作**用**,**就**是**同**学**手**机**没**电**时**让**他**带**回**家**帮**忙**充**电**)**,**还**有**时**代**的**原**因**。**<**b**r** **/**>**<**b**r** **/**>**&**n**b**s**p**;**&**n**b**s**p**;**&**n**b**s**p**;**&**n**b**s**p**;**2**0**0**8**年**的**时**候**,**智**能**机**还**没**有**流**行**,**一**般**手**机**的**功**能**太**少**,**听**音**乐**不**如**m**p**3**的**音**质**,**玩**游**戏**不**如**掌**机**好**玩**,**看**小**说**不**如**电**子**词**典**隐**蔽**。**除**了**早**恋**的**,**自**然**就**没**人**用**了**,**要**给**家**人**打**电**话**,**带**张**电**话**卡**就**行**了**,**因**为**学**校**里**的**公**用**电**话**数**不**胜**数**。**<**b**r** **/**>**<**b**r** **/**>**&**n**b**s**p**;**&**n**b**s**p**;**&**n**b**s**p**;**&**n**b**s**p**;**而**吴**笛**这**时**用**的**苹**果**智**能**机**,**逼**格**高**归**高**。**但**许**多**人**其**实**对**此**并**不**了**解**,**这**年**头**最**流**行**的**智**能**机**大**概**是**诺**基**亚**的**n**系**列**,**估**计**谁**都**无**法**想**象**,**这**个**手**机**巨**头**日**后**会**一**步**步**走**向**消**亡**,**至**于**以**高**逼**格**著**称**的**i**p**h**o**n**e**,**也**会**变**成**人**手**一**台**的**大**路**货**。**<**b**r** **/**>**<**b**r** **/**>**&**n**b**s**p**;**&**n**b**s**p**;**&**n**b**s**p**;**&**n**b**s**p**;**吴**笛**走**进**教**室**的**时**候**,**许**多**男**生**都**下**意**识**扫**了**她**几**眼**,**然**后**迅**速**移**开**自**己**的**目**光**,**再**继**续**故**作**淡**定**地**做**自**己**的**事**情**。**只**不**过**心**中**终**究**会**泛**起**一**些**小**小**的**波**澜**。**<**b**r** **/**>**<**b**r** **/**>**&**n**b**s**p**;**&**n**b**s**p**;**&**n**b**s**p**;**&**n**b**s**p**;**在**学**生**时**代**,**总**有**那**么**一**位**或**几**位**女**孩**,**是**不**少**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吴**笛**显**然**就**是**其**中**之**一**,**主**要**是**因**为**正**好**那**时**许**多**人**都**处**于**青**春**萌**动**期**,**而**作**为**视**觉**动**物**的**男**生**,**自**然**会**倾**慕**长**得**更**加**美**丽**的**女**孩**。**<**b**r** **/**>**<**b**r** **/**>**&**n**b**s**p**;**&**n**b**s**p**;**&**n**b**s**p**;**&**n**b**s**p**;**在**班**级**中**,**还**有**其**他**两**位**颇**受**欢**迎**的**女**孩**。**吴**笛**对**她**们**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主**要**那**个**时**候**她**还**是**吴**迪**,**在**男**生**群**体**中**混**得**如**鱼**得**水**的**那**种**,**自**然**就**知**道**大**家**都**对**哪**些**女**孩**有**意**思**。**<**b**r** **/**>**<**b**r** **/**>**&**n**b**s**p**;**&**n**b**s**p**;**&**n**b**s**p**;**&**n**b**s**p**;**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刘**墨**茹**,**就**是**之**前**在**晨**读**课**上**坐**在**讲**台**上**的**英**语**科**代**表**,**专**门**在**英**语**老**师**不**来**巡**视**时**,**监**视**大**家**认**真**读**书**的**。**震**慑**那**些**在**晨**读**课**上**不**认**真**背**书**的**学**生**。**<**b**r** **/**>**<**b**r** **/**>**&**n**b**s**p**;**&**n**b**s**p**;**&**n**b**s**p**;**&**n**b**s**p**;**不**过**刘**墨**茹**显**然**对**此**并**不**上**心**,**否**则**她**也**不**会**对**吴**笛**视**若**无**睹**,**在**这**个**高**中**强**化**班**,**有**这**样**一**种**风**气**,**那**就**是**成**绩**好**的**学**生**都**不**想**当**班**干**部**。**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之**中**。**<**b**r** **/**>**<**b**r** **/**>**&**n**b**s**p**;**&**n**b**s**p**;**&**n**b**s**p**;**&**n**b**s**p**;**刘**墨**茹**长**得**确**实**挺**养**眼**的**,**她**身**高**不**到**一**米**六**,**很**是**娇**小**,**身**材**苗**条**,**长**相**甜**美**,**系**着**简**单**的**马**尾**辫**,**额**前**没**有**刘**海**,**露**出**了**那**光**洁**饱**满**的**额**头**,**脸**上**几**颗**红**红**的**青**春**痘**稍**稍**破**坏**了**一**些**感**觉**,**但**她**身**上**浓**浓**的**书**卷**气**,**却**增**加**了**她**的**魅**力**。**<**b**r** **/**>**<**b**r** **/**>**&**n**b**s**p**;**&**n**b**s**p**;**&**n**b**s**p**;**&**n**b**s**p**;**她**性**格**文**静**,**举**止**淑**女**,**学**习**比**较**刻**苦**认**真**,**在**高**手**如**林**的**强**化**班**,**也**能**保**持**班**级**前**十**左**右**,**年**纪**前**五**十**,**十**分**稳**健**,**属**于**典**型**的**优**等**生**。**这**样**长**相**能**打**八**十**分**学**习**成**绩**又**不**错**的**女**孩**,**暗**恋**的**同**学**自**然**很**多**。**<**b**r** **/**>**<**b**r** **/**>**&**n**b**s**p**;**&**n**b**s**p**;**&**n**b**s**p**;**&**n**b**s**p**;**之**前**那**位**意**图**向**吴**笛**发**起**攻**势**的**于**晨**,**在**吴**笛**的**记**忆**中**,**就**应**该**是**追**刘**墨**茹**的**头**号**选**手**。**<**b**r** **/**>**<**b**r** **/**>**&**n**b**s**p**;**&**n**b**s**p**;**&**n**b**s**p**;**&**n**b**s**p**;**比**起**文**静**的**刘**墨**茹**来**说**,**另**外**一**位**叫**做**唐**玲**珊**的**女**孩**,**就**是**比**较**活**泼**甚**至**可**以**说**是**泼**辣**的**那**种**,**她**似**乎**总**能**和**男**生**打**成**一**片**,**在**打**闹**时**还**喜**欢**捏**人**,**不**过**由**于**她**那**不**错**的**外**貌**,**自**然**不**会**有**什**么**男**生**讨**厌**她**。**<**b**r** **/**>**<**b**r** **/**>**&**n**b**s**p**;**&**n**b**s**p**;**&**n**b**s**p**;**&**n**b**s**p**;**说**到**底**这**就**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呐**…**…**<**b**r** **/**>**<**b**r** **/**>**&**n**b**s**p**;**&**n**b**s**p**;**&**n**b**s**p**;**&**n**b**s**p**;**许**是**因**为**唐**玲**珊**的**成**绩**只**是**中**游**,**又**不**如**刘**墨**茹**那**样**文**静**,**所**以**不**少**男**生**都**在**私**下**里**认**为**唐**玲**珊**的**气**质**比**不**上**刘**墨**茹**。**<**b**r** **/**>**<**b**r** **/**>**&**n**b**s**p**;**&**n**b**s**p**;**&**n**b**s**p**;**&**n**b**s**p**;**至**于**吴**笛**嘛**,**那**是**超**然**的**存**在**,**虽**然**她**那**对**写**作**的**爱**好**狂**热**而**又**奇**葩**,**惹**人**发**笑**而**不**自**知**,**但**是**她**那**不**可**辩**驳**的**颜**值**与**家**世**,**足**以**让**她**成**为**当**之**无**愧**的**女**神**,**外**号**“**大**小**姐**”**更**是**传**遍**校**园**。**<**b**r** **/**>**<**b**r** **/**>**&**n**b**s**p**;**&**n**b**s**p**;**&**n**b**s**p**;**&**n**b**s**p**;**如**果**说**刘**墨**茹**与**唐**玲**珊**是**班**花**级**的**美**女**,**那**吴**笛**自**然**就**是**校**花**级**的**。**<**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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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这一专题中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以及后一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还有汪曾祺的《金岳霖先生》,她其实最喜欢《金岳霖先生》。   因为在阅读这篇课文时,她没有感到像前两篇那样无趣,这是一篇非常质朴动人的文章,没有前两篇那种花团锦簇、手法多样的美文风格。反而娓娓道来,让人读完之后便对金岳霖的形象丰满起来,哪怕汪曾祺最后说“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把金先生好好写一写。”   吴笛对金岳霖的了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林徽因,这位民国才女,其实能算是女人中的“人生赢家”了。她的丈夫是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名门公子、建筑学家;徐志摩这位颇有才情的诗人疯狂迷恋她,因为她而想要和发妻离婚,最后参加她的演讲会而飞机失事;金岳霖更是为了她而一生不娶,并且在林徽因死后还对她念念不忘。   对于林徽因轻松周旋于各种男人之间的从容,只要是女人,那应该都会微微叹服,不过与她处于同一时代的女性,可能就比较郁闷了。坊间传闻冰心的《我们太太的客厅》就是用来讽刺林徽因的极端自恋,两人明明都是才女还是友人,却经常发生撕x大战……   后来也不知什么时候起,网络上也掀起了一股黑林徽因的风潮,认为她是将“绿茶婊”这个角色发扬光大的人物。“我是林徽因,我为绿茶婊代言”一时间成了调侃她的话语。   其实不论如何,撇开林徽因那令女人们羡慕嫉妒恨的感情经历,她的文学才华或许只是一般。但在建筑学上的造诣还是值得敬佩的,完全当得起“民国才女”的称号。   “你怎么不背《荷塘月色》啊。要是语文课被抽到怎么办?”同桌王绮见吴笛无所事事地翻着语文课本,也不朗读,忍不住问道。   吴笛的右手托着自己的腮帮,侧着脑袋,左手翻着语文课本,晨曦洒在她的侧脸上。将其绝美的容貌更点缀得如梦如幻,让不少小男生不停地偷看,心猿意马。   而在这一刻,她的脑中还在佩服林徽因玩弄各种男人与鼓掌之间的手腕,觉得对方真乃才女之楷模。   所以吴笛听到了王绮的话。却依旧保持着这种悠然的姿态,她非常淡然地回应道:“反正高考又不考,我干嘛要费心思去背呢?知道不考我还背,那岂不是太傻。”   王绮见吴笛回话时,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只觉得心中很不是滋味,作为已经和吴笛同桌了一个学期的女孩,她完全生活在吴笛不自觉造成的“阴影”之中……   首先她的长相十分一般,有她在吴笛身边,简直就是妥妥的衬托红花的绿叶;其次她家境起码也算中产,身上一件衣服的价位在千元左右,无论在哪都能傲视其他女生了,可偏偏吴笛身上的衣服都是那种顶级奢侈品牌,这种“既生瑜何生亮”的痛苦又有谁能明白呢?   偏偏王绮心气颇高,是个不畏竞争、追求上进的女孩,看她在强化班保持前十的成绩就知道了。   不管怎么说,在学习上,是她面对吴笛时最具优越感的事物,亦是她的精神支柱,她压抑着自己心头的不满,保持平静的语气,站在一个制高点上,语重心长地说道:“不管高考考不考,这都是一种积累,刘老师既然让我们背,那自然有她的道理,你不是喜欢写作嘛,背一背朱自清的文章,那是很有帮助的。”   吴笛听了这话,却不以为然,而且她在写作上的水准,早就已经出神入化了,而在之前的那个平行世界,她也已经了却对“学霸”“文豪”的执念,在这个世界,不管是学习成绩还是写作生涯,她只会顺其自然,不会去刻意追求。   可以说,如今的吴笛,心态非常淡然,甚至达到了超然的地步,真正需要努力的,应该是“吴迪”才对。   见到吴笛依旧我行我素,根本就无视了她,王绮咬着自己的唇,实在郁闷,她真想狠狠地拍自己的桌子,发泄她的不满,她的养气功夫终究不行,用非常委屈的语气对吴笛说道:“你一定在心里骂我傻,骂我多管闲事,可我是为你好啊!”   吴笛听出了她情绪异常,终于从感怀才女偶像林徽因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诧异地看着这位同桌,一脸无辜,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对方,她和王绮一点都不熟,在作为吴迪的记忆中,也对这个女孩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   作为一个颜控,外貌协会中的俗人,王绮的相貌显然也没法像夏薇薇、苏暖那样让吴笛有心动的感觉。   “对不起。”吴笛只能不咸不淡地说了这一句,便继续悠哉悠哉地神游天外。   而另一方面,正在上英语早读课的吴迪,则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背单词……(未完待续。。 [正文 9、举手之劳]   见到吴笛依旧爱理不理、我行我素的样子,王绮再也不想自讨没趣,只能在心中诅咒吴笛在第一节语文课上被刘老师点到,站起来一句话也背不出,到时候丢脸的就是吴笛了。   不管是晨读课还是早读课,一旦同学们完成了背诵任务,只要老师不在,就喜欢肆无忌惮地聊天,读书声可以很好地掩盖聊天的声音。   语文老师刘老师也不会整节早读课都待在班上,她仅仅巡视了五分钟,便离开了,而对聪明的学生来说,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那两段,十分钟就能大概搞定了,因此起码有二十分钟的时间来开茶话会。   邹峰就是个非常喜欢在早读课上聊天的男生,他的脑子也非常聪明,三下五除二就已经觉得自己完全背熟了。   仗着聪明的脑子,邹峰在学习上不是很踏实,基础不牢,倒喜欢钻研难题、怪题。因而他每次考试成绩的落差总是很大,可以一下子爆发考全班前五,然后再退步到全班倒数,为此他还沾沾自喜,总宣扬自己每次考试其实都不喜欢复习,乃是裸考达人。   邹峰的座位正好在吴笛前方,许多男生都非常羡慕的座位,仅次于吴笛左侧隔了一个过道的那个座位,因为在每星期换座位后,有一组会出现三列,到时候就可以与吴笛成为短短一周时期的同桌……   吴笛左侧那个座位的男生叫做苏无尘,长得倒也清俊,身体过于纤细瘦弱了,为人沉默寡言,没什么存在感。   许多男生都觉得苏无尘占着那个座位简直就相当于占着茅坑不拉屎,白白浪费一周与吴笛成为同桌的时间。连主动跟吴笛搭话都不敢。   邹峰性格比较外向活泼,他背完了《荷塘月色》之后,见到自己的同桌洪斌还在努力背诵,喜欢在早读课上找人聊天的他,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打扰,他便非常自然地回过头。看看吴笛有没有背好。   邹峰自认为和吴笛的关系还是比较熟的,属于能够互相聊天扯淡的那种,他就喜欢在吴笛面前夸夸其谈,以此来吸引对方的注意。   他对吴笛只有淡而朦胧的好感,不过今天早上在看到那个于晨居然敢主动约吴笛出去吃早饭时,他的心中还是感觉微微一慌,而吴笛的婉拒则让他心中好似放下了一块大石。   他当然不认为自己能真的和吴笛谈男女朋友,但心中却也不希望吴笛成了别人的女友。   此时,他看到吴笛右手托着下颚。侧着脑袋安静翻着语文课本的姿态时,只觉得如此娴静、优雅,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光滑细腻得没有任何瑕疵,可谓“一肌一容,尽态极妍”,果然不愧是千金大**。而那长马尾与斜刘海的发型,则将她的气质衬托得更加清纯。仿若清水芙蓉。   “喂,你课文背好了啊?”邹峰主动搭话。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叫吴笛的大名,有点小羞涩,索性直接用“喂”来代替了,反正他与吴笛的关系比较熟,对方也不会介意他那并不礼貌的称呼。   在邹峰眼中。吴笛在礼节方面,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吴笛抬起了头,自然看到了回过头来的邹峰,他好像也没有开始发育。所以长得不是太高,要不然也不会坐在女生前面了。   吴笛对邹峰还是有点印象的,他是一个非常活泼外向的男生,长得浓眉大眼,看起来倒也忠厚老实,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就知道对方在男生群体中人缘不错,就是有点色,私下里比较猥琐,各种荤段子信手拈来,不过在女生面前,他总是装得很纯洁……   她正欲回话,结果同桌王绮却越俎代庖:“吴笛说反正高考不会考,那还去背岂不是太傻?”   王绮的语气有些怪,其实心中盼望着邹峰也对吴笛说的话批判一番,难道学习就是为了考试?这种观念她绝不认同!   可能谁都不知道,王绮虽然是优等生,却异常憧憬传说中的“素质教育”,可真正当“素质教育”出来之后,就会发现,还是应试教育最公平。   结果邹峰一听这话,却无比认同,反而埋怨起刘老师了:“是啊,明明高考不考,刘玉芳还要让我们背,完全就是多此一举嘛,太傻了!”   王绮听到这话,只能翻了翻白眼,心中暗骂邹峰和吴笛就是一丘之貉!   吴笛嘴角勾了勾,神情淡然。   邹峰和王绮没有太多说话的**,男人嘛,当两个女孩摆在他面前,总归是心向着美女的。   不过被王绮那么一打岔,他倒是忘了自己该和吴笛说什么了,想了想,只能说道:“我已经背好了,防止上课运气不好被叫起来背诵,我背给你听,你帮我看下出错的地方,好吗?”   他的语气显得十分正经,知道他另一面的吴笛,总觉得有些好笑。   对于自己的同学,吴笛还没有高冷到连举手之劳都不会帮的地步,她理了理自己的刘海,然后温柔地笑了笑:“没问题。”   邹峰看到吴笛的笑容,呼吸微微急促,心跳都漏了一拍,他合上自己的书,然后准备开始背诵,而吴笛也已经把自己的课本翻到了《荷塘月色》那一页,等待他开始背诵。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呃、呃,等下,我再看一眼!”邹峰刚刚背了第一句,不知为何脑中只有少女那温柔美丽的笑容了……   渐渐定下心神的他,才开始断断续续地背诵起来,不过他显然背得并不熟,背出一句之后,要“呃、呃、呃”好几下才能接着背下去。   “……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   吴笛正想提醒他“歌声”后面少了一个“似的”,结果一旁的王绮抢先提醒道:“错了,应该是‘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王绮的神情显得骄傲而得意,在邹峰背诵的时候,她合着书就能知道对方哪里对哪里错,似乎这样一来,她又胜了吴笛一筹。(未完待续。。 [正文 10、不会背诵,但会朗读]   “她提醒得不错,你这里确实少了两个字。”吴笛一点都没有在意王绮“抢风头”的行为,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王绮这么做,是在和她较劲。   王绮见状,感觉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心中郁结,不知为何,她看到吴笛那种仿佛端坐于青天之上,对一切都淡然处之的态度,就非常不爽,总有种吴笛没有把她当作人对待的感觉!   邹峰继续往下背诵,接下来一直是王绮抢着指出他哪里背错了,毫不留情,反倒让他心里憋了一肚子火,暗骂这个王绮简直就是个八婆,打扰他与女神之间的互动,若是吴笛指出他哪里背错了,他只会觉得十分享受……   待到他终于背完之后,王绮又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说道:“邹峰,你背得太不熟了,总是漏字、多字,有一句话还是在我的提醒下,你才想起来的,我劝你还是再背熟点吧,要不然语文课上课被叫到,一紧张,背不出来,就丢脸了。”   邹峰听了这话,脸色有些不好看,他最终回了一句“关你屁事”之后,便回过头去了,不过他很快又回过头来,对吴笛郑重地说了一声“谢谢”。   王绮见到自己明明那么热心帮忙,对方却用恶劣的态度对待她,反而对冷淡的吴笛说谢谢,她气得浑身发抖!   她在心中愈发嫉恨吴笛了……   早读课终于下课了,许多人一下课便伏案休息,教室里完全安静了下来,事实上,在早读课最后五分钟,整个教室的读书声已经非常小了。   第一节语文课很快就开始了。一上课刘老师便喊人起来背诵《荷塘月色》她要求背诵的部分,她并不要求学生全部背完,而是一个个的接力背诵,只要看被叫起来的学生背诵的流利程度,就知道对方有没有认真背,这样比较节省时间。   这个时候。王绮就在心中暗暗诅咒,一定要叫到吴笛,一定要叫到吴笛……   她可以确认,吴笛整个早读课都荒废了,一点都没有背诵老师要求背诵的课文,所以只要刘老师喊到吴笛,那她就要出丑了,而且还要被罚抄三遍!   一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她就觉得心里积蓄的郁闷都会为之一空!主要是她想看看。吴笛在出丑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唐玲珊,你先来背一下吧。”刘玉芳随口点到。   唐玲珊恋恋不舍地再看了一眼课文,便站起来背诵,不少男生正好趁此机会欣赏她的美貌,虽然她的气质不太行,穿着打扮也没什么讲究,但容貌确实很耐看的。   只有王绮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她就盼望着刘老师能够叫到吴笛。   一开始叫起来背诵的人,总归是比较占便宜的。因为前面总是背得熟一些。   唐玲珊背得还算熟练,大概背了三句话,刘玉芳便让她坐了下去,还表扬了她。   刘玉芳叫得第二个人叫做“李方园”,此人乃是个比较偏科的男生,理科较强。但语文、英语都比较悲催,早读课、晨读课基本上就是被他用来补觉的……   李方园听到刘玉芳点到自己,不由脸色一垮,他死死地盯着语文课本,双手用力捏着那一页。花了起码二十秒钟才磨磨蹭蹭地站起来,让班上的同学们都哄笑了一阵,然后他吱吱唔唔嗯嗯啊啊了半天,还没背出一句,让刘玉芳十分不满,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让他课后罚抄课文。   之后再叫了一个女生,倒是流利地把第一段背完了,不得不说,在学生时代,女生在背书方面总是更加认真踏实的。   为什么不叫吴笛啊!   王绮在心中怒吼,怨念都快要突破天际了,结果她的诅咒似乎起效了……   “吴笛,你来从下面一段开始背吧。”刘玉芳面带微笑地点了吴笛的名字,这可是她的爱将。   事实上,在看到其他学生都战战兢兢地盯着语文课本,害怕被点到,唯独吴笛却从容淡定地坐在那儿,连语文课本翻都没翻时,刘玉芳便断定吴笛已经成竹在胸,既然如此,她当然要给吴笛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给其他学生做个榜样。   “哈!”王绮差点惊喜地尖笑起来,但很快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过她的举动依然被其他同学注意到了,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她,让她有些无地自容,刘玉芳也瞪了她一眼,认为她影响了上课纪律。   王绮虽然被瞪,脸上有些发烫,但心中却真的窃喜不已,这次吴笛绝对要丢脸了,她一句话都不会背!   哼,谁让她说什么高考不考就不背,这就是自作自受的后果!   唯有邹峰明白王绮在笑什么,因为他知道吴笛整节早读课都没有背书,所以现在肯定是背不出来的,他不由为吴笛感到担忧,看来这次吴笛确实要出丑了,他心里还有些小内疚,毕竟他早读课上还央求吴笛帮他背书,浪费了她的时间……   可吴笛却神色不变,从容不迫地站了起来,哪怕她确实一点也不会背。   但她却会读,因为正在四班上第一节数学课的分身吴迪,已经将语文课本拿了出来,并翻到了《荷塘月色》那一页,她通过分身吴迪的眼睛,一切都清清楚楚。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   吴笛嗓音十分好听,本就是吴侬软语,又清脆如黄鹂,而在背(朗)诵(读)《荷塘月色》时,她下意识带着感情去“背”了,这可就完全将她的“背诵”拉高了一个层次,毕竟被叫起来背诵的学生,在那种紧张氛围之下,能够熟练背诵就不错了,少有可以带着感情去背诵的。   几乎所有的学生再加上刘老师,都被这富含感情的背诵陶醉了,而吴笛在背完这要求背诵的一段后,也忘记停了下来,反而继续“背诵”,一直到了结尾——   “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未完待续。。 [正文 11、分身的妙用]   吴笛富含感情的“背诵”完接下来的所有段落之后,班上出现了长达数十秒的静默时间,仿佛是在回味之前的一切……   也不知道是哪位同学下意识鼓掌了,然后这掌声仿佛像一个开始的信号,接下来是全班热烈的掌声,就连隔壁班都能听到,四班正在数学课上翻语文课本的吴迪自然是听到了。   语文老师刘玉芳同样一脸满意地向吴笛鼓掌,然后才压了压掌声,毫不吝啬自己的表扬:“太棒了,吴笛同学实在是太棒了,如果不是她完全合着课本,我还以为她在朗读课文呢!最最让我惊讶和佩服的是,她不仅把我要求背诵的内容背得非常好,还主动将没有要求背诵的也背下来了,这种完美主义的精神非常值得同学们学习!”   许多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也正是这一点,刚刚那位吱吱唔唔背不出来的李方园,瞪大了眼睛看着吴笛无限美好的背影,一脸不可思议,他的耳边传来了同桌的惊叹声:“牛叉,实在是太牛叉了,居然一字不落地全背下来了,而且没有一个错误!”   不少同学也纷纷在心里感叹:   “背书居然和朗读似的,这得要背得多熟啊!”   “难怪吴笛从上课开始就没有打开过语文课本,原来是因为她背得太熟了,有十足的自信……”   “吴笛的声音可真好听啊,怎么听都听不够呢!”   ……   这些同学其实都不知道,吴笛只是忘了停下来了,而不是什么完美主义精神。   而更加难以置信的人,其实是吴笛的前座邹峰,他刚刚在鼓掌的时候。完全是木然从众,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吴笛背不出来的准备了,甚至还决定下课后好好安慰吴笛一番……可吴笛的表现却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不是说“高考不考就不背”吗?可吴笛却连不要求背诵的地方都完全背下来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扮猪吃虎”?   邹峰这时只觉得有些恍然大悟,难怪吴笛早读课完全“荒废”了,原来是因为她早就已经背好了,而且全文都背得滚瓜烂熟。否则怎么可能背书跟朗读没什么两样?要知道,吴笛从上语文课开始,语文课本就没有打开过!   邹峰这时忍不住回过头去,满怀敬佩地看了吴笛一眼,而在看到吴笛旁边一脸失魂落魄的王绮时,顿时在心中幸灾乐祸,他可是知道的,刚刚王绮那样得意地尖笑一声,就是因为期待吴笛接下来会出丑。可吴笛的表现却无可挑剔!   这样的表现无疑狠狠地回击了王绮,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又想到之前在早读课上,王绮总是抢先指出他哪里背错了,以此想要证明她比吴笛背得好,可事实却是,吴笛早就背得滚瓜烂熟,根本不屑与王绮较劲……   果然,吴笛就是那种低调的谦虚的女孩。而王绮嘛……呵呵,小丑一个。   王绮这个时候脑中只有五个字——这怎么可能?!   她根本就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在她最完美的预计之中,应该是吴笛站起来之后,一脸茫然,然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最终在刘老师的批评之中,同学们鄙夷的目光之中。脸色难看地重新坐下,而后心中无比后悔,为什么早读课不好好背书?为什么我没有听我那位热心同桌的逆耳忠言?   而比较一般的预计,则是吴笛依旧神情淡然,不在意任何人的目光。甚至当着刘老师的面,说那什么不考就不背这种任性的话,完全激起老师的怒火,却让不少同学在心中佩服……   其实王绮觉得第二个预计的可能性相当大,因为吴笛就是那种极端高傲极端自我的臭德性,反正她最讨厌了!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这次吴笛是绝对背不出来的,这将会是没有任何疑问现实!   可王绮万万没想到的是,吴笛的表现完全超出了她的预计!   当吴笛背出第一句的时候,她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吴笛蒙的,一边则死死地盯着吴笛桌子上合着的语文课本,仿佛要吃了这语文课本,生怕吴笛会将其翻开偷看,同时她也不忘了暗中给吴笛找错误……   可当吴笛正确无误地背出整整一段,并且还富含着感情时,她整个人就觉得脑子里在嗡嗡嗡地叫,对别的同学尤其是男生来说的天籁之音,对她来说,却是最难听的声音了!   而当吴笛继续开始背不要求背诵的内容,并且同样一口气完全正确地背诵完全文时,她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仿佛完全被抽空了,整个人都处于失魂落魄的状态!   甚至在全班同学都为吴笛献上热烈的掌声时,她都忘了为吴笛鼓掌,只是双手伏在课桌上,低着头,脸色苍白如纸,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如果这个时候刘玉芳再喊她起来背诵课文的话,那她肯定什么都背不出来了。   不过刘玉芳自然没有这么做,事实上,吴笛的“背诵”就像是真正压轴大戏,听了她的“背诵”之后,再听别人的,都会觉得味同嚼蜡……   没有人关注王绮的异常状态,她就像一个完全被忽略掉的存在。   一整节课,王绮都浑浑噩噩的,几乎没有听进刘老师的一句话,她怎么也无法相信,吴笛可以背得这么好,可最后,她只能承认,吴笛实在是太“阴险”了,明明已经背得那么好了,却故意说那种迷惑她的话!   而在四班,正在数学课时,吴迪的同桌孙宁十分疑惑地说道:“吴迪,数学课你看语文课本干什么?居然还是《荷塘月色》……”   彼时,吴笛已经完成了“背诵”,所以分身吴迪将语文课本淡定地收了起来,听到同桌孙宁的话,他的嘴角勾起一丝神秘的微笑,心中只是这样回答道,我在帮“大**”作弊呢,你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这只不过是分身的一次小小的妙用而已。(未完待续。。 [正文 12、课间议论]   语文课一下课,吴笛的前座邹峰就回过头来,故作不满地对吴笛说道:“喂,你不是说高考不考就不背的嘛,结果却背得那么好,你是在故意耍我啊!”   吴笛这个时候还能说什么呢,总不能说她使用分身吴迪来作弊了吧?   这个时候只要微笑就可以了。   果然,看到吴笛的笑容,邹峰就不再追问了。   四班,吴迪的同桌孙宁刚刚从外面回来,却听到自己后座的两个男生在随意闲聊,一个便是他的舍友李振云,非常执着于穿名牌的官宦子弟。   还有一个叫做陈彬,定点投篮很准的家伙,他和李振云之间的关系非常不错,其中除了两人是同桌以外,还因为两人在篮球场上也棋逢对手,不过一个擅长突破,一个擅长投篮。   “之前上课听到三班传来一阵很响的掌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彬忽然想到了这件事。   “就是啊,我记得以前上小学的时候,回答问题正确了,老师为了鼓励学生,倒会让全班人都鼓一鼓掌,初中时好像也有这种事,不过上了这么久的高中,却还没有碰到过。”李振云不由陷入了回忆。   “上了高中之后,感觉上课基本上就没有人会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了,气氛好沉闷的。”   “这就是成熟的代价啊……”李振云忽然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十分装逼地说道,反倒把陈彬逗笑了。   “你是郭敬明的小说看多了吧,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感到明媚的忧伤,泪流满面什么的……”陈彬笑着说道。   孙宁这时回过头。伏在李振云的桌子上,却道:“我倒是正好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这话一出,倒也没有第一时间引起两人的注意,毕竟刚刚的话题只是两人随意闲聊而已,他们并没有好奇到迫切的程度。   可孙宁的下一句话,就让两人精神一震。却听他说道:“这事和‘大**’有关。”   隔了李振云一条过道的尹华强尹太监恰好听到“大**”三个字,顿时就凑了过来,还催促道:“什么和‘大**’有关啊,快说快说!”   孙宁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讽刺道:“你个死太监,怎么听到‘大**’就跟条狗闻到屎似的。”   尹太监其实早就习惯了被这群舍友喊外号,不过他依旧佯怒地勾起孙宁的脖颈,口中喊着“找死”“你把我比作狗那也罢了,居然敢把大**比作屎……”之类的话。   “我错了我错了快放手!”孙宁也笑着回应道。   一阵嬉闹之后。孙宁才准备开始八卦,实际上他嘴上骂尹太监,心中却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听他说八卦,那会让他产生很大的满足感。   当然,说八卦、传小道消息产生的满足感,可没有在吴迪面前展现优越感来得爽。   “我刚刚去厕所,遇到了三班的洪斌,这可是我初中同学。学习挺认真的,他的座位就在‘大**’的左前方。这简直就是风水宝地啊,我正好听到他和三班另外一个男生正在说有关‘大**’的事情,我自然就凑了上去……”   “原来那三班集体鼓掌,就是因为‘大**’背诵背得太棒了,既熟练又富含感情,跟朗读没什么两样。把《荷塘月色》的全文都背下来了,然后声音又好听……”   孙宁说起有关“大**”吴笛的事情来,简直眉飞色舞,似乎吴笛做出了什么大事,他就会与有荣焉。不过他却没有联想到,自己的同桌吴迪在上节数学课时,却在看语文课本中的《荷塘月色》。   听完这段八卦,李振云当先悠然神往道:“可惜了,要是我是三班人的话,就能听到大**的天籁之音了……”   尹太监虽然在心中赞同李振云的看法,但他却总要和李振云抬抬杠,所以他不由嘲讽道:“李振云就你那成绩,还是早点歇歇吧,等到高二的时候会分文理科,然后重新分班,你有本事就考到强化班去啊。”   李振云想说大**的成绩不见得有多好,但想到人家那深不可测的背景,便知道考试对大**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老子现在努力还来得及的!”李振云说了这么一句话,但语气很弱。   在这群男生讨论吴笛的时候,分身吴迪全部都听到了,只能暗暗感叹自己的本体关注度可真是够高的,上节课在三班做的事情,这么快就传扬到四班了,虽然这也有偶然的因素……   他微微摇了摇头,却在构思一篇短篇小说,他准备参加《萌芽》举办的新概念作文比赛,并以此作为他和本体“认识”的契机,当然,在这之前,他首先要去完成一场本体自导自演的“英雄救美”,时间就在这个星期天下午。   总而言之,他与本体的“恋爱”是要步步为营、水到渠成的,不能让别人感到突兀。   就在吴迪摇头时,却听到耳边传来一个悦耳的女声:“你是不是也觉得他们很无聊?”   吴迪抬起了头,却看到一个齐耳短发的女孩,从前面回过头来,十分不爽地看着正在讨论“大**”的那群男生。   这个女孩的长相颇为清秀,素颜起码能打八十分,若以后学会化妆加ps什么的,弄张照片放到网上,妥妥的女神啊,而她的气场也颇为强大,大概是因为她是四班的班长,稳坐这个普通班第一的学霸人物。   她的名字叫做张静知,只是因为中考发挥略微失常,导致被分到了普通班,不过进了高中以后,她愈发刻苦,使得她本人成为普通班中唯一一个打破了强化班每次考试包揽全校前十的风云人物。   “还好吧,毕竟青春期的男生嘛,都这样。歌德都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说‘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吴迪淡淡地说道。   张静知有些诧异地看了吴迪一眼,好像是第一次认识了吴迪一样,她原本以为这个坐在自己身后的闷葫芦会随便附和一声,然后低下头去,都不敢直视她。(未完待续。。 [正文 13、损人不利己]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不加入他们一起讨论呢,不管怎么说,那位吴笛大**确实长得够漂亮,那种高贵的气质也会让男生憧憬不已。”张静知这样说着,不过语气中却带着些许不甘。   这其实是有原因的,当初张静知与吴笛在同一个初中,中考她虽然发挥失误,但总分却比吴笛要高,可吴笛却凭借关系进入了强化班,她却只能在普通班。   优秀的学霸型女孩大抵都比较自傲,张静知觉得自己长相可能略逊于人家,但自身的综合素质却绝对不比人家差,然而在这所高中里,吴笛那“大**”的名头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张静知次次将成绩稳在全校前十,却无人关注。   吴迪听到张静知的问题,他心道我本来就是吴笛的男性分身,再去参与男生们各种讨论女性本体的话题,那也太奇怪了吧?自卖自夸么?   “我对那位大**又不熟,兴趣不是很大,而且以我的出身,怕是与大**都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吴迪表面上自嘲道,实际上心中却想,如果以后大家发现他最终和吴笛走到一起,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反应?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呢……   听到吴迪这么说,张静知倒愈发觉得他与众不同,再仔细看看他的长相,发现对方如果脸上没有青春痘的话,倒也是阳光俊朗的帅哥一枚。   想到这样的帅哥却对吴笛并不感冒,张静知莫名的觉得念头通达。   这个时候,三班的第二节英语课已经开始了,经历了一个课间的调整,吴笛的同桌王绮已经从之前的失魂落魄中恢复了过来,想想也是。不就是被吴笛这个“阴险”的女生欺骗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她一定会找到报复的机会的!   英语老师欧巴桑黄莹一脸严肃地夹着英语课本和备课本走进了教室,她已经知道了,刘玉芳并没有将她对吴笛的“告状”放在心上,甚至回办公室后,还大肆表扬吴笛在语文课上的突出表现。她是这样形容的——   “吴笛这小女生在早读课上真的花功夫了,我明明只要求学生背诵《荷塘月色》的两段,但她显然把全文都背下来了,这种百分之两百完成任务的学生,真的不多了呐!”   黄莹听了刘玉芳的言论,心中却对吴笛更加不满了,这吴笛是什么意思?   在她的英语晨读课上睡觉、写乱七八糟的小说,却在语文早读课上那样认真,这简直就是对她**裸的打脸啊!   “class_begin!”黄莹面无表情地说道。   “stand_up。”班长朱文玺条件反射地喊道。   “good_morning。students。”   “good_morning,teacher。”   “sit_down。”   一段充满了天朝风的英语上课开始时的对话过后,英语课终于正式开始了。   黄莹早就已经说过,英语课一开始要喊人上去听写,这上黑板听写和在下面听写可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在下面听写的同学,一般听写完后,都是同桌互换着批改。只要同桌关系好,想要多少分那还不是可以控制的事情?   当然。正因为出现了这种情况,老师也有应对的法子,那就是收上去,换组批改,这样想改分数,那就比较难操作了。   其实。如果脸皮厚一些的话,还可以在听写时,偷看“不幸”被叫到黑板上去听写的同学。   这种事情也许只要是没有认真背单词的学生都会去做,这些学生比较喜欢英语老师喊优等生上去听写,这样他们抄了之后。就不必担心重默了。   吴笛此时才记起黄莹今天晨读课批评她时,似乎对她说——   “吴笛!晨读课不好好背单词,居然睡着了?给我站起来清醒清醒!待会英语课上课后让你上去听写,默不到八十分先给我把今天所有的单词都抄五遍,然后晚自习主动到我办公室来重默!别以为长得漂亮就可以懒散任性!”   其实对男人来说,有钱,自然可以任性;而对女人来说,长得漂亮又有钱,更加可以任性。   吴笛这个时候一点都不担心黄莹把她叫上黑板去听写,只因她自己虽然没有背单词,但吴迪这个分身却在这上面花功夫了,只要吴迪记住的东西,她自然也就记住了。   可黄莹也不知怎么了,居然暂时忘记了晨读课那事,她点了“刘墨茹”“李方园”的名字,让这两人上来听写。   李方园实在是太苦逼了,他今天不仅被语文老师喊了,又被英语老师点中,不过谁让他前科累累呢,这厮就是一个极其偏科的男生,属于刘玉芳、黄莹的重点关注对象。   事实上,李方园在听到有刘墨茹这个英语科代表出马,心中顿时一喜,因为这样的话,那他便可以直接在座位上抄起来了,省得默不好再向为他批改的同学打招呼……   可在听到黄莹点了“刘墨茹”后又点了他,他之觉得眼前一黑,真想叹息一声——不幸啊!   就在他自怨自艾,拖拖拉拉磨磨蹭蹭地走向黑板上时,全班都忽然听到一个略显低沉的女声:“黄老师,你晨读课时不是说让吴笛上去听写的嘛?”   插嘴的自然是吴笛的同桌王绮,她摆明了想要找回在语文课上的“耻辱”,她可不信,整节晨读课都浪费了的吴笛,能够达到默写八十分!   王绮的行为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有些像小学时,放学了老师的作业还没布置,然后正准备离开,大家都在窃喜,总有多事的人说——老师你作业还没布置!   李方园都已经在过道上走到一半了,脸上更是带着无限苦逼的神情,像是在赴刑场似的,但听到这话时,立马就停了下来,看向了吴笛,那眼神就像在看救命恩人!   吴笛向他礼貌地笑了笑,让李方园不由心中一跳,大**不愧是大**,当她展露笑容时,恍若一树花开。   对于王绮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吴笛一点都没放在心上,甚至还要感谢对方,给了她一个再次展现自己的机会,也许能稍稍扭转一下黄莹对她的偏见。   果然,英语老师黄莹被这么一提醒,自然想起了晨读课上睡觉的吴笛,她让李方园下去,换吴笛上来听写。(未完待续。。 [正文 14、黑板上的艺术]   吴笛很淡然地走了上去,自信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就是胸有成竹。   王绮却冷笑地看着对方的背影,和吴笛一起在黑板上听写的,可是英语科代表刘墨茹,对方在英语单词的背诵方面,一向非常扎实,所以这默下来之后,两人一比,吴笛可要丢脸了,估计会被黄老师当成反面教材,因为她吴笛绝对默不到八十分!   吴笛走到了黑板上,黄莹看着她那完美精致的容颜。她必须承认,这个少女确实长得漂亮,不过在发现吴笛那种自信到超然的神情时,她心中自然就有些不爽了,她可是知道,今天英语晨读课,吴笛根本就没背单词,却还装成这种有恃无恐的样子,实在让她觉得非常讨厌!   没错,在同学们眼中的“胸有成竹”,在黄莹看来,就是有恃无恐!   黄莹希望吴笛能够在她面前服软,将那种大**的傲气完全收敛起来,作为老派教师,她最看不惯吴笛这种因为出身好,就在学习上马虎懒散的态度!   等着瞧吧,这次英语听写,她要好好地借机狠批吴笛一顿,她甚至都想好说辞了——   “看看人家刘墨茹听写的,再看看你的,同样的背单词,怎么差距就这么大?你现在不好好学英语,将来有你后悔的!刘墨茹长得也不比你差啊,人家怎么可以沉下心来背单词,你就要在英语晨读课上写乱七八糟的小说?”   一想到可以这样在全班面前训斥对方,黄莹心中充满了得意,她绝对不会承认,出身贫寒的她还有那么一点小心思——你吴笛就算是千金大**又如何,还不是要被我教训?   黄莹的英语听写,一般都是从要背的单词、词组中随即选取十个。其中单词七到八个,报英文,写出单词本身与词义,而剩下的词组是报中文,然后写出词组。   对吴笛来说,黄莹怎么选都无所谓。因为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将要背的单词全都背好了,退一万步讲,如果一时之间她真的突然想不起来,那也可以让吴迪去翻英语课本。   所以这次听写,根本就没有任何悬念!   “forecast。”黄莹开始报出了第一次要默的单词。   吴笛连反应的时间都不要,直接默出了单词,然后写出中文“预测,预报”,而且她还是下意识用了极为的英文圆体字。这可比大路货的斜体字逼格要高得多。   而且她默写的速度居然比英语科代表刘墨茹都要快!   黄莹一直盯着吴笛,见到对方干净利落的表现,不由微微一愣,显然她没有想到吴笛表现得这么出色,而吴笛笔下的圆体字,更是显得美丽优雅,反正她是写不出这种字体的……   在她生出一丝敬佩之情时,却立马心中冷哼一声。哗众取宠!   吴笛可以听写得这么快,估计是侥幸遇到了这个已经会背的单词。   不过接下来。随着吴笛不假思索地用圆体字正确默写黄莹报出来的单词,连词义都和单词表上一模一样时,没有任何误差时,黄莹的心中略显失望,看来这次没法借题发挥了……她的神色却愈发严肃。   “留心,密切注意。”黄莹报出了最后一个词组的中文意思。   吴笛在黄莹报“留心”时。就把“watch_out_for”准确地默写了出来,然后将粉笔往下一放,便迈着优雅的步子,淡定地走了下去,她甚至听到了其他学生在看到黑板上她那如同艺术般的字体时。发出的赞叹之声……   一旁的刘墨茹,则被吴笛的速度小小地影响了一下,顿了起码五秒钟,才将这词组写出来。   刘墨茹放下粉笔时,有些好奇地向吴笛默的单词那儿看了一眼,她瞬间瞪大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异!   说实话,她心中也认定了,这次上黑板默写,她就是被黄莹用来和吴笛比较的,甚至可以说是打击一下吴笛,她对此一点也不排斥,反而乐见其成,英语一向是她的强项,至于听写这种东西,对基础扎实的她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她有着充分的信心,在这一项上胜过吴笛!   再加上吴笛整节英语晨读课,前半节基本上在伏案休眠,后半节又被黄老师喊出去站着了,根本就没有背单词的时间,如此一来,吴笛又怎么可以听写好?刘墨茹在心中为吴笛默哀……   不过无论如何,能胜过吴笛一筹,她的虚荣心自然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可是,吴笛的表现却让她大吃一惊,毫无疑问,对方能够听写那么快,就是因为背得非常熟练,估计正确率会是百分之百,而最让刘墨茹惊讶的,则是吴笛那优雅的英文圆体字以及中文的行草,这字实在是太棒了,完全就是真正书法艺术嘛!   每当吴笛从他前方的过道走向自己的座位时,邹峰都喜欢抬起头看对方的眼睛,如果能够与她对视的话,他都会觉得窃喜,可惜这种事情没发生过几次,大**就是大**,走起路来都目不斜视,略显盛气凌人。   然而这次他刚刚抬起头,却一下子被黑板上吴笛默写的内容吸引住了,待到他的身边一阵幽香飘过,他才回过神来,下意识嗅了嗅鼻子,然后回头,震惊地看了吴笛一眼,一句话没说,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才再次回过头去。   其实吴笛能够默写满分,并不会让他意外,毕竟对方在语文课上的表现,已经让邹峰心服口服,他觉得吴笛的记忆力一定很好,既然连那么长的《荷塘月色》都能全文背诵,那这不算多的单词,估计扫两眼也就记住了。   可吴笛的字,不论是英文的还是中文的,都实在是太漂亮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书法大家在黑板上写字呢!   邹峰从来不知道,吴笛还有这么一手好字,真是字如其人呐!   王绮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甚至觉得都快要咬破了,尝到了血的味道,盯着黑板上吴笛的那如艺术般的听写,她知道,这次她小小的报复,又落空了,反而成了吴笛展现自己的机会!   为什么会这样?!(未完待续。。)   ...   ... [正文 15、新奇的宿舍生活]   听写完后,黄莹让前后桌交换听写本,然后互相批改,而她则给黑板上俩同学默的批改,大概这次批改她是最快的,因为吴笛与刘墨茹默的,都是正确的,一点也不要她纠正。尤其是吴笛所写的单词与中文,因为字写得实在太好,黄莹觉得自己都不忍将其擦掉了……说真的,之前吴笛的表现也让黄莹十分惊讶,不过对方既然能默写满分,说明之后吴笛还是下功夫去背单词的,这一点,黄莹再怎么讨厌这位大**,也不能否认。其实两位同学都默了满分,并不符合她的本意,她叫人上来听写,总是叫一个优等生,一个“差生”,然后拿“差生”所默的来当反面教材,给全班同学都加深印象,顺便让“差生”丢丢脸,下次认真背单词。记得黄莹总是这样痛心疾首地教育没听写好的学生,说:“你们以前都是各个初中的佼佼者啊,脑子肯定没问题的,为什么不能好好地背单词呢,在我看来,强化班的学生,在听写时都应该全是满分!”很显然,这次黄莹喊吴笛上去的目的,就是让她当个反面教材,不过她的目的没有达成,这无疑让她心里略显不爽,但她强忍着这种不爽,反而故作欣慰地表扬道:“这次听写,看来吴笛同学确实认真准备过了,这中文词义,甚至比我们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都写得全,very_good!当然啦,我想说的是,这圆体字虽然很漂亮。考试的时候还是别用为好。”黄莹觉得自己这种“不计前嫌”的行为,展现了她作为老派教师的师德。不过她最后还是敲打了一下吴笛,因为她觉得吴笛故意用圆体字就是在特意出风头。作为一个老派教师,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那种锋芒毕露的学生。这个时候。英语科代表刘墨茹又飞速向吴笛的方向瞥了一眼,心里有些小小的不平衡,大概是因为吴笛一个晨读课都没认真背单词,但却能听写满分,而且字还写得那么漂亮!刘墨茹觉得自己的书写已经很棒了,可与吴笛一比,就差得远了,她甚至听到自己前座的两位男生在小声讨论——“我靠。大**就是大**,连英文书写都这么有贵族范儿,实在是太有艺术气息了!虽然刘墨茹也是满分,但如果书写也加上的话,她就比不上大**了。”“是啊,如果我也能有这么一手好字就好了,到时候如果被老师叫到黑板上去默写或是解题什么的,那就可以大出风头了!”“如果是其他人用这种字体的话,我一定会暗暗鄙视这人就是在装逼,但大**用了。我却觉得理所应当。”“弱逼才会装逼,像大**这样的牛人,自然是不需要装逼的!”……刘墨茹的性子或许没有四班班长张静知那样孤傲。但她终究也是个优秀的女孩,听到别人这样大肆称赞吴笛,自然产生了一些小小的芥蒂。不过她在英语上的底气还是比较足的,心想不过是一次听写而已,论起英语成绩来,她自认为绝对要比吴笛强!英语课上,黄莹又故意喊吴笛起来朗读课文,她知道其实吴笛的口语并不怎么样,可是吴笛的表现却再次让她与班上所有的学生震惊。那一口地道的英语,怎么看都是下了苦功的。难不成这一个寒假,吴笛都将功夫下在英语上了?黄莹忽然真正体会到了一种“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感觉。她自然不知道,此吴笛非彼吴笛,里面可是拥有一个超级学霸的灵魂了,若再用原来的看法对待吴笛,那就大错特错了。上午的课程很快就过去,中午吴笛用餐完回到学校时,校园中一片安宁,也许这是滨海高级中学唯一人性化的地方,它中午留给学生们自由支配的时间比较多,从十一点半放学,一点五十才会上下午第一节课,寄宿生都是吃完饭直接回宿舍午睡的。这个时候,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和同学们在食堂吃完午饭回到宿舍了,明明是睡觉的时间,却有不少学生在干其他的事情,比如说孙宁,他就在看新一期的《最小说》,这自然不是他买的,而是他从尹太监那里借来的。这尹太监人长得比较娘,看的杂志也比较娘,除了郭小四主编的《最小说》以外,还有《萌芽》、《八零后》、《花火》这类青春杂志,里面的文章都是那种“明媚的忧伤”之类的言情虐文,让尹太监看得如痴如醉。孙宁对言情小说倒不怎么感冒,可惜这年头网文还不像后来那么红火,为了打发时间,他只能看这些娘们书了。当然,如果隔壁的赵日旭已经看完那十块钱一本的大部头盗版网络小说的话,他一定会将那种大部头小说借来消磨时间,他觉得一边吃放了台湾烤式香肠开杯乐泡面,一边看那种大部头的盗版书,简直是神仙般的享受……让他念念不忘的,还是一部名叫《邪神传说》的小说,不过他只看了第二、四、五册,还全是不知道借了谁看的,但他自己又懒得去买。吴迪此时已经躺在了床上,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高中时就住宿在学校,和印象中大学的宿舍一比,这高中宿舍除了没有写字桌,一共住了八个人而不是四个人以外,其他的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唯一让吴迪觉得悲剧的,便是宿舍中虽然有插头,却不通电,只能说这学校为了限制学生使用手机、掌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也是醉了……就在吴迪处于一种新奇的情绪中时,李振云正一边吃着“美好时光”海苔,一边站在阳台上,俯瞰那些吃完午饭走回宿舍的女生,他忽然用一种急促的语气说道:“同志们快到阳台上来,看美女啦!”孙宁当先将《最小说》一甩,便匆匆走到阳台上,尹太监也不甘示弱,放下最新一期的《萌芽》,便往阳台上走去。(未完待续) [正文 16、酝酿散文]   “妈的,我就知道,李振云你这厮就喜欢咋呼,一个长相最多打七十分的妞,就在嚷嚷着看美女,搞得人心中期待,看了却失望透顶!”尹太监双手往阳台上一扶,一边悠然地看着稀稀拉拉往宿舍走的女生们,一边在毫不留情地吐槽李振云的眼光。   “我靠!尹太监你就是故意喜欢和我作对,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刚刚指的那妞,好歹也是高二比较有名的美女,哪怕算不上级花,那也起码可以排进前十,你自己审美观不行,还好意思说我!”李振云一边吃着乐事薯片,一边熟练地回应尹华强的吐槽。   孙宁原本很想站在尹太监那一边,吐槽李振云的审美观,大概是因为想多了心目中真正的女神大**吴笛的缘故,这眼光不知不觉就提高了,一般长相中上的女生,他都觉得不过如此。   不过由于他正在蹭李振云的薯片吃,只能帮李振云说话:“其实刚刚那妞长得还行,可以算得上美女了,尹太监你眼光放低点吧,我们这学校虽然也是国家级重点,但确实就像是恐龙园。”   李振云得到孙宁的赞同,只觉得脸上倍儿有光,也投桃报李:“老孙说得不错,我们学校女生平均质量太差,大**虽然能算是最顶级的美女,但一个人终究没法拉高平均分!”   尹太监也被转移了话题,他忽然问道:“你说大**为什么会选择来我们滨海呢?虽说这所中学是这座城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但和省会城市江宁中的那两所顶级高中是没法比的,以大**的家世,想去那里上高中,绝对没有任何难度吧?”   “这问题简直就是废话!以大**的娇生惯养,这**生活能力肯定很成问题。肯定就是因为离家近,所以选择了我们这座‘恐龙园’,在恐龙们的衬托下,大**的光辉才更加耀眼!”李振云回答道。   “靠,你这就是在胡乱猜测,以为大**是流川枫啊。因为家离得近,所以选择湘北?”尹太监心中虽然也隐隐同意李振云给出的答案,但嘴巴上总要抬抬杠,显示一下存在感。   “我觉得没那么简单,以大**的家世,在哪不是住?我猜可能是因为她的家长在这里工作……”孙宁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李振云的脑中忽然闪过一道闪电,作为官宦子弟,他对滨海市的官场还是有些了解的,他脱口而出道:“我们市的一把手姓‘吴’。据说马上还要高升了……”   尹华强与孙宁两人被李振云说得一愣,说实在的,作为高中生,除非是本身家庭的熏陶,要不然最多关注一下国家的大长老与长老团成员们,对什么省一把手、市一把手却几乎没什么了解,也对这些人拥有的权力没有直观的概念。   反而像是李振云这些从小受到家里人熏陶的,在体制中混的。才能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地位,他见到尹太监和孙宁不明所以。自然也懒得多说什么。   只不过他对自己说,如果那位一把手高升离去后,大**也转学的话,那就完全可以确认对方的身份了,也自然就知道,大**为何会到这里来上学。   大**一定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非常宠溺她,要不然怎么会一直被她父亲带在身边养着?李振云这样想道。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口中出现频率高得让人想要吐槽的大**,却独自一人,在校园之中散步。顺便怀念一下作为“吴迪”时的高中岁月,却发现那些作为吴迪时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了,可能也因为她那会儿虚度了无数年华吧。   也或许是因为,她在发现自己作为吴迪时的经历,竟然是这位“前吴笛”所写的虚构小说中的主角后,她便感觉自己的存在太过荒诞了,也许到现在,她也是人家笔下被肆意玩弄的木偶。   不得不说,这所高中的校园环境非常不错,她现在行走的这条两旁是高大的法国梧桐的道路,正是它的标志性道路,道路两旁,除了高大的悬铃木以外,还树立着一个个标牌,上面是各种优秀校友的照片与生平介绍,有已经成为了国家院士的,还有前几届刚刚考入燕大、华大的,以此来激励学生。   每年,这些所谓的成功人士,都会回校搞个演讲什么的,对虚荣心可是一种极大的满足,正所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吴笛坐在树下的长椅上,抬起头,看着那蔚蓝的天空,如果此时有其他人路过这里的话,一定会觉得这是美丽的图画,这是自然风景与美少女的绝佳组合,街拍的好素材,有一种人,随随便便的照片,拍出来都是艺术照。   吴笛其实并不喜欢扎马尾,反而将长发披散肆意披散,没有任何束缚的感觉,才让她着迷,更不用说通过她的分身吴迪的审美来看,这小子非常执着于黑长直,而腿部最好穿黑色的连裤袜……   她的思绪转移到了自己要参加的新概念作文上,她现在正在酝酿自己的感情,为了写出一篇打动人心的散文,必须将作为女性那细腻的感情融入在内,并运用笔力将这种情感传递给读者,让人读了之后,真正感受到那种情感。   她从来就没有打算改变她那华丽精致的文风,哪怕她已经可以熟练运用其他的文风,毕竟她昔日与永恒帝国的文学家们交流得非常频繁。   正好,既然她的分身吴迪也要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并以此作为二者认识的契机,那她给吴迪设定的文风,就是幽默诙谐、辛辣讽刺,总是用旁观者的角度进行调侃,让人笑过之后陷入深思,这其实是一种非常讨喜的文风。   如果说本体吴笛的文风是典型的文青风格的话,那分身吴迪就是比较接地气,炒作之后容易迅速得到拥趸的文风。   若是文学界也有模版的话,那吴笛的模版就是吴笛自己,能够生生用文笔弥补剧情上硬伤的女作家,而吴笛给吴迪设定的模版,就是钱钟书。(未完待续。。)   ...   ... [正文 17、班会课]   下午一共四节课,最后一节课是活动课,以至于此时在上第三节化学课时,班上不少男生都有些心不在焉,他们显然都在期盼活动课的自由时间。   这位化学老师名叫李卫红,乃是二班的班主任,长得比较猥琐,穿着打扮非常土气,这样的外型自然得不到学生们的喜爱,二班的学生还觉得这位班主任实在太阴险,比如说在自修课上,他总会突击检查——偷偷地站在后门口,暗暗记下自修课上说话的学生,然后再秋后算账。   甚至有时候他也会顺手阴一下三班的学生,班上某些在晚自修上喜欢说话的学生就因此中过招,而李卫红在对待这种学习态度不太端正的学生,尤其是男生时,比较简单粗暴,时常说一些伤人的话,对待那些听话的学生,尤其是女生,则如同春天般温暖……   这种**裸的“性别歧视”真的让人非常不爽。   李卫红特别喜欢军事武器和科幻小说,以至于他在上化学课时,就时常会发散思维,跳出课本,讲他所了解的军事前沿信息与科幻小说。   班上男生们唯一喜欢他的地方,大概就是他在上课时说的非课本内容了,这导致许多男生在李老师正常讲课时没精打采,一讲这些与上课无关的内容时,便兴致勃勃。   这个时候,李卫红为了让那些心不在焉的男生集中精神,又开始发散思维,讲述天朝最新一代战机的内容了,倒确实是让课堂活跃了起来,原本有些昏昏欲睡的男生,更是一下子打起了精神。   必须得承认。李卫红的这种讲课方式,确实有助于学生们开拓视野、放松精神,但却让某些想要认真学习化学的学生,感到苦恼,因为有同学想要更多的干货,而不是这种杂七杂八的东西。   最让人无奈的是。李卫红一讲起这些东西来,就会收不住,讲个没完……   等到还有十分钟要下课时,李卫红似乎才意识到不妙,匆忙开始回归正题,不过讲得非常仓促,大概也只有那些预习充分以及天生聪颖的学生才可以完全接受他所教授的内容。   对吴笛来说,李卫红不管讲得怎样,她都不在乎。因为理科她基本上都交给分身吴迪去认真学习了,只要吴迪可以学好,她自然便能学好。   但许多似懂非懂的学生,显然没有意识到这种隐患,反而觉得这堂化学课上得既轻松又有趣。   化学课就这样结束了,因为最后一节课是活动课,所以几乎化学课一下课,班中极其喜欢打篮球的一对好基友李方园和张博便来到小储物间。拿起斯伯丁篮球,便要向篮球场走去。   结果还没走出教室。班主任刘玉芳便走了进来,把他们叫住了,然后拍了拍讲台,很直接地说道:“下节活动课改上班会课,有几个事情要说一下。这个寒假刚刚过去,在家里都还没玩够啊?”后一句话显然是对李方园和张博说的。   两人悻悻地重新回到教室。   刘玉芳话音刚落。女生们表现还算淡定,男生们则齐齐发出了郁闷的声音,让刘玉芳脸色一冷,便严肃道:“别以为是我抢你们的活动课,这节活动课整个高一年级都要开班会。目的就是让你们把寒假生活转换到课堂上来,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学习上!”   “我早就已经说过,高一是基础,高二是关键,这高三就要冲刺了啊!你们看看你们现在的精神状态,刚刚在李老师的课上,都还有人打瞌睡,我下课之前就来了,现在也不高兴点名,给了某些人面子……”   “好了。第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在本月底,下个星期的星期六、星期天,要进行一次摸底考试,检测一下上学期大家的学习成果。你们不要不当回事儿,以为可以随便考考,实际上它将会是你们高二时重新分班的一个依据!到时候被踢出强化班,丢脸的可是你们自己!所以希望大家好好准备!”   “第二个事情,之前我其实说过,那就是要你们尽快调整状态,别还是沉浸在寒假、过年中的氛围里……最后,今天不是元宵节嘛,晚自修最后一节课班级里要搞个元宵庆祝的活动,朱文玺你来组织一下吧。大家看吧,都说我们滨海高中是死抓学习,纯粹的应试教育,可实际上呢,我们高中还是很开明的,都让同学们自己组织元宵庆祝活动呢,对吧?”   刘玉芳这“无耻”的话说出来之后,让许多同学暗中腹诽,要知道在滨海市与省滨中齐名的滨海一中,那是整个学校都举办灯会猜谜的,哪像省滨中,居然就拿出晚自修最后一节课意思一下,刘玉芳这也敢往省滨中脸上贴金?   大概讲完了要说的班会内容后,刘玉芳发现活动课还剩十几分钟,之前下课时李卫红对她说今天的化学课讲了急了点,希望活动课补上,刘玉芳自然不会不同意。   这时李卫红也开完了二班的班会,便来到三班,又很理所当然地让大家拿出化学课本,他要对今天自己上的化学课补充一点东西,看来他自己也觉得他今天的课上得太仓促了。   学生们当然又是一阵牢骚,似李方园、张博这样酷爱篮球的运动骚年们,望向李卫红的眼神,其中蕴含的怨念,简直要化为实质,毕竟这时其他班开完班会后就可以回宿舍或者去篮球场了,而三班却还要“补课”……   哪怕只有十几分钟,对男生们来说,也是非常宝贵的运动时间!   吴笛这个时候只是托着腮帮,看着窗户外的花坛发呆,她的手则在随性地转着笔,不得不承认,她在陷入文学的世界中时,是完全不会顾及他人的感受的。   这种陷入沉思的姿态,亦充满了一种知性美。   而在这个时候,正被自己的同桌孙宁拉着去篮球场的分身吴迪,还要为通过本体来专心听讲,以防止一些意外状况的发生。   毫无疑问,用上这样一个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李卫红正在滔滔不绝地讲着某个氧化还原反应的化学式,便看到了正神游天外的吴笛,他的眉头顿时一皱。(未完待续。。 [正文 18、姿势优美如画]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shumilou.com   说真的,李卫红对这位吴笛大**,那是相当偏爱的,哪怕对方的化学成绩很一般,但架不住他收了好多礼,在这学期开学前,他还有幸被请去“盛世”吃了一顿饭,这一顿饭的钱可就相当于他两个月的工资了……   李卫红虽然也是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但他可没有英语老师黄莹那么有“风骨”,他为人处事十分圆滑,因此哪怕他教学水准一般,却凭借资历与人脉当上了化学教研组组长。   而且,吴笛的长相也十分讨喜,他总是偏袒长得漂亮的女生,也最喜欢主动向这些女生指点化学上的问题,不过正因为这一点,李卫红在男生眼中那绝对是猥琐色狼,哪怕他从来不敢对女学生动手动脚。   可这个时候,李卫红看到吴笛上课开小差开得这么肆无忌惮,他就算再偏袒吴笛,也不能对此视而不见,此时他正在讲一道自己布置的例题——   碘酸钾和碘化钾在酸性溶液中能发生下列反应。请标出反应方程式中电子转移的方向与数目,并指出氧化剂和还原剂。   5ki+kio3+3h2so4=3i2+3k2so4+3h2o   此反应中,氧化剂和还原剂的物质的量之比是1/5。问:当有10mol电子发生转移时,生成的i2的物质的量是多少?   李卫红并没有直接点吴笛的名字,而是对全班同学说:“大家在下面用草稿纸做一下,等一下我请人起来回答这个题目。”   他原本以为,自己这样做之后,吴笛可以从走神中回到课堂中来,如此一来,他也不用点吴笛的名字,对方站起来后,却回答不出这个问题的尴尬了。   可让李卫红十分无奈的是,连那些上课不专心的男生,都在他说了这话之后,开始低下头,拿出草稿纸演算了,别管这些男生是不是在装模作样,至少态度是让他满意的,但吴笛却依旧神游天外,虽然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帮她想好了这道简单的化学题的答案。   没办法,只能在这之后点吴笛回答问题了,到时候如果她回答不出来,就用和蔼的语气提醒她上课注意力要集中,希望她下次可以注意……李卫红这样想道。   事实上,他虽然偏爱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但对方在他的课上如此走神,也让他心中有点小不爽,在高中阶段,大概只要是老师,除非那种毫无责任心的,就都讨厌上课不认真听讲的学生,那会让老师觉得自己做了无用功,讲课不具备吸引力,得不到学生的尊重。   很快,李卫红就说时间到了,他要请人起来回答这个问题,一时间班中鸦雀无声,气氛都变得稍许紧张,尤其是男生们,因为如果他们站起来回答不出来的话,将会遭到李卫红毫不留情地狠批,至于女生嘛,待遇则比男生好得多。   “吴笛,你起来回答一下吧。”李卫红确认自己已经用了最温和的语气。   结果吴笛却依然没有反应,这可不是她故意装作没听到,而是她确确实实没有听到,她的风格就是在专注于一件事时,会完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中去。   全班的目光一下子都移到了吴笛那里,哪里还看不出,这位大**完全走神了!   同学们心中的想法各有不同:   “大**不愧是大**,连走神的姿势都这么优美如画,简直就像我科,转身后仰跳投虽然打铁了,但姿势却是美如画的,这也有理由去黑?那些科黑太讨厌了!”这是那位名叫张博的篮球骚年的想法,此人乃是超级科密,我湖的铁杆球迷。   “走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嘛!而且走神还走得这么漂亮……最关键的是,这本来就该是一节活动课,李卫红这狗日的连这十几分钟都要抢,太可恨了!”这是大多数男生的想法。   “李老师应该早就发现吴笛走神了吧?却还用这么温和的语气喊她,实在是对她太宽容的,如果是黄老师的话,一定直接把粉笔扔出去了。”部分女生这么想着。   “阴险女这次绝对完蛋了,全班都看到了她这副出丑的样子,看来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啊哈哈哈……”王绮在心中狂喜,脸上却非常平静,她故意不去提醒吴笛,就是希望吴笛的“丑态”能持续更长的时间!   她自然不明白,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女神是永远也不会有丑态的,不少男生的心理活动证明了这一点。   “老师喊你回答问题了。”来自吴迪的提醒,终于叫醒了吴笛,而她的脑中也有了问题的答案。   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她站了起来时,眼中依然带着迷茫,一副无辜少女的姿态,萌杀了无数早就暗生情愫的骚年们。   李卫红微微叹了一口气,却依旧和蔼地说道:“好了,吴笛同学,你……”   还没等他说完,吴笛便开始报极为标准的答案了——   “氧化剂是kio3,还原剂是ki。此反应中,氧化剂和还原剂的物质的量之比是1/5,碘单质既是氧化产物又是还原产物,三摩尔碘单质中的六摩尔碘原子,有一摩尔来源于碘酸钾,五摩尔来源于碘化钾。5mol碘化钾作还原剂,碘离子从负一价升高到零价,失去5mol电子;1mol碘酸钾作氧化剂,碘酸根中的碘从正五价降低到零价,得到5mol电子。反应中转移5mol电子的时候生成3mol碘单质。所以当有10mol电子发生转移时,生成的i2的物质的量是6mol。”   吴笛的声音非常动听,而她在报答案时那种从容不迫的语气,亦让不少人在心中赞叹,浑然忘了吴笛刚刚走神了,待到他们回过神来时,自然心中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走神走得这么丧心病狂,居然也可以回答得如此准确,这也太厉害了吧?   李卫红还正想安慰吴笛呢,结果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了完全正确而详尽的答案,他的嘴巴张在那儿,脸上不知道该使用什么表情,显然是因为他完全没有意料到,吴笛居然能够在这种情况下逆袭。r115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正文 19、重塑时光]   一秒记住bsp; 李卫红花了好一会儿,才调整过来,然后只能和颜悦色地说道:“回答得非常棒,过程步骤都很详细,看出你确实完全掌握了我刚刚上课讲的内容,请坐吧。” 吴笛坐了下来,继续构思自己的文章,反正有吴迪这个可靠的分身帮她听课,她心里非常踏实,不愧是她喜欢的男性自己。 而李卫红看到继续“神游天外”的吴笛,嘴角微微抽搐,只能安慰自己,这个世上确实是有天才的,可以一心二用,刚刚吴笛的表现已经让他无话可说,既然对方确实掌握了他上课所讲的内容,那他也没理由再敲打她了。 李卫红教书教了这么多年,自然也碰上过类似吴笛这种貌似天才的人物,别人需要认真听讲、专心学习、考前要做好复习准备才能获得好成绩,而天才却可以平时随便学学,就能获得好成绩。 可班上的其他同学,就没有李卫红这么淡定了,他们都用惊异地眼神望着吴笛,有的同学还想到了吴笛今日在语文课、英语课上同样的出色表现,难不成是因为大**在寒假中下了苦功?不少人只能找到这样一个理由,才能解释吴笛如此出色的表现。 当然,也有同学是这么想的:“看来大**果然就是一个天才,这道如此困难的化学题,她回过神来之后,看一眼竟然就会了,实在是太厉害了!” 王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余光很不甘心地瞥了一脸云淡风轻的吴笛,在大多数同学觉得吴笛在寒假中刻苦学习,少部分同学觉得吴笛确实是天才时,她只是觉得,这个家伙果然又在装逼了。明明是在认真听课,却故意装出一副走神的样子,连李老师都被阴险女的演技骗过了! 然而王绮却又不得不承认,刚刚吴笛的回答非常出色,简直就是教科书式的标准答案。 和吴笛隔了一个过道的苏无尘,忽然微微撇过头。用惊诧的目光看着吴笛的侧脸,目光中亦带着茫然,渐渐的,他的眼神越来越亮,而后竟又出现了回忆的神色,他的嘴角微微翘起,终于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苏无尘又环顾四周,最终目光停留在了正在讲台上讲课的李卫红身上,他轻轻叹了口气。似乎在感慨着什么。 被抢的活动课就在各种怨念之中结束了,下课铃声响了之后,李卫红又拖了两三分钟的课,这自然又让许多学生心中暗骂,只觉得这老师讨厌得要命。 “好了,下课,有什么不懂可以现在问我。”李卫红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整理自己的课本、备课资料等。 “终于下课了。李卫红这家伙就是这么烦人!现在怎么可能还会有人上去问问题……”吴笛的前座邹峰非常不爽地吐槽着,就要起身去食堂吃晚饭。 吴笛当然也不会去问问题。只因她接收了分身吴迪认真学习的成果后,对一切知识点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完全没有任何盲点。 所以她径直走出了教室,准备回家,也不知道这会儿能不能见到这个世界的父母,反正她当年还是吴迪的时候。父母经常在外面有饭局。 而就在此时,苏无尘却拿起自己的化学课本,往讲台上走去。 两人几乎并肩而行,吴笛下意识瞥了他一眼,看到他手中的化学课本。心道原来是上去问问题的,再看到这人居然是苏无尘,那阴柔俊美、男生女相的外表,也算是他的标志性特点了。 苏无尘也撇过头,给了吴笛一个善意的微笑,倒是显得洒脱自然,让吴笛第一次发觉这个沉默寡言的男生竟然也有这一面,她微微点了点头,便离开了教室。 苏无尘欣赏地看着吴笛的背影,那柔和的眼神变得愈发坚定起来。 其实他在这之前,从来就没有主动向老师询问过问题,总觉得这很麻烦,而他总是偏见地认为,问问题这种事情,就是那些优等生和老师套近乎用的,他才不屑于这么做。 现在嘛,他脸上浮现出神秘的微笑,“李老师,我想询问一下刚刚课上你讲的氧化还原反应中的一个问题……”苏无尘用诚恳地态度询问道。 刚刚还断言绝不会有人上去问问题的邹峰,吃惊地看着苏无尘,作为和苏无尘在一个宿舍的室友,他显然知道对方是什么性格沉默寡言,低调而无存在感,如同尘土一般,毫不起眼,对学习的态度亦不热衷。 可今天苏无尘居然主动上去问问题了?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他一点也看不懂? 之前有吴笛大**瞬间变成了天才学神,现在连苏无尘这个瘦弱纤细容貌堪比女生的家伙,都想要当努力型的学霸了? 邹峰可是知道,这年头主动向老师提问的,大多是优等生,那些成绩一般的,就算有上进心,那也只会去询问同学。 邹峰摸了摸下巴,微微叹了一口气,便离开教室,向食堂走去,他的心中有些小小的落寞,他将苏无尘的事情扔到了一边,却想着今天各种出色的吴笛大**,总感觉自己好像和大**,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了呢。 这个时候,其他同学也比较好奇地瞥了苏无尘几眼,然后离开教室,倒是某些优等生,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样,也来到了讲台上,并围到了李卫红的周围,甚至都不管苏无尘问的问题是什么,仿佛这样才能彰显他们作为优等生的自觉。 李卫红在看到苏无尘主动来问他问题时,微微一愣,不过他却马上露出那招牌式的猥琐笑容,回答道:“氧化还原反应,首先要记住六字真言升失氧,降得还,这就是说……” 苏无尘经过李卫红的讲解,只觉得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他的心中油然升起一种成就感,改变,从现在一点一滴地开始。 这一次,他相信自己可以把握自己的未来,弥补人生中所有的遗憾,拯救那一位让人扼腕叹息所托非人的绝代佳人。未完待续…… [正文 20、懂事的好孩子]   就在苏无尘暗暗下决心时,却又听到一个名为马林杉的少年,抢先用一种发自肺腑的语气说道:“李老师你讲得太好了,我全懂了!”   马林杉也是和邹峰、苏无尘一个寝室的,还是寝室长。   李卫红此人,就是喜欢享受学生的追捧,他顿时就有些眉飞色舞,不过嘴上却说道:“懂了就好,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苏无尘倒是没有在意李卫红的忽视,反正早就习惯了,在轻声道谢之后,便默默退去,不过离开时斜着眼瞥了马林杉一眼,眼神微冷。   马林杉论起成绩来,也不过班上二十多名,放到普通班肯定能进前十,不过在强化班,却算不上优等生,但他却俨然以优等生自居,好为人师,对象自然是如苏无尘这种成绩中下的人,他喜欢在这些人身上找优越感。   马林杉恰巧看到了苏无尘斜眼看他的样子,他觉得对方的眼神中似乎带着鄙夷,至于原因嘛,估计就是他抢着恭维李老师了。   他心里有些不爽,便追上苏无尘,不阴不阳地说道:“苏娘娘,你行啊,居然主动找李卫红问问题,你这是要学好的节奏啊?”   苏无尘男生女相,外号“娘娘”,正是马林杉先喊出来的,久而久之,他这个外号就深入人心了,不过苏无尘自己对这个外号却十分不满。他认为自己除了长得漂亮一点外,其他方面的表现可一点都不娘。   “是啊,必须学好啦,要不然高二分班时被踢出强化班,那就丢脸了。”苏无尘淡淡道。   马林杉嗤笑了一声,却道:“高中不是初中。想要学好不是努力一下就行的。就比如你刚刚问的那问题吧……啧,真好意思去问李卫红?我都觉得不太好意思。其实我觉得,在强化班当个凤尾,还不如去普通班当鸡头呢。”   显然,马林杉觉得苏无尘的脑子不行,没有在强化班立足的资本。   马林杉说完后,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笑非笑:“我知道了,你不会是今天看到我们班那位吴笛大**在学习上表现得如此出众。为了不让自己差人家太远,所以想发奋图强了吧?啧啧,爱情的力量可真是伟大。可你再怎么努力,也只不过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已!班上暗恋大**的男生不要太多,她永远也不会看上你这种一无是处的家伙。”   “呵呵。”苏无尘哂笑,他觉得自己此刻若是说一句“莫欺少年穷”,那一定就是妥妥的主角模版了,不过他觉得自己再那样做的话。那也太幼稚了,他何必和高中生一般见识?   他现在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不管要干什么,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实力。   ……   吴笛自然不知道,她居然还被一个男生用来打击另一个男生,她这个时候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然后娴熟地做起了晚饭,她对厨艺的爱好也已经融入到了骨子里。她认为只有自己做出的饭菜才能满足自己的口味。   父亲回来时自然被自家女儿的厨艺给震惊了,他为此甚至推掉了今天这不算重要的饭局。   而这个世界的父亲,对待吴笛自然宠得没边,反倒是母亲,更加在意自己的事业。甚至没有与父亲住在一起。   不过有关吴笛父亲母亲外公之类的事情,却不能书写太多,写出来的后果实在是太可怕了,连吴笛自己都会被和谐,这可是相当打击写作热情的事情,但这正可以说明,吴笛大**的身份是实至名归的。   晚上的时候,吴笛一边鼓捣曲奇饼干,一边继续构思她的散文,在用模具将黄油、面粉、鸡蛋混合的材料转变成各种可爱的形状,然后再将其放到烤箱中,烘烤完成后便可以完成曲奇饼干时,倒是有人来串门了。   是吴笛的父亲开的门,似乎是来拉关系的,反正吴笛懒得关心,她只是将放在油纸上的曲奇饼干材料连同托盘一起放入烤箱,然后设定好烘烤的时间。   不过父亲却将吴笛喊了出来,说是不能失了礼数,而对方的身份也不简单,当初父亲空降到这座城市来时,全靠对方才在这儿打开了局面,对方是这里的地头蛇。   吴笛很乖巧地喊了声伯伯,倒是让吴笛的父亲十分满意,他觉得原本那位任性乖戾的女儿,似乎转变了性子,现在怎么看怎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这位伯伯还将自己刚刚毕业的儿子带过来了,为了儿子的前途,这当父母的,总归要操心一下的。   不过这个叫做许昕的大约二十三四岁的青年,显然有些拘束,他的脸上戴着一副无边框眼镜,看起来倒是挺木讷老实的。   可当他看到穿着一身家居服,下身还是紧紧裹着腿部的长筒棉袜的吴笛时,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失态了,然后迅速低下头,连自己的父亲在和对方的父亲聊什么,都一点也没听进去。   不得不承认,吴笛的此时的打扮,的确有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感,她已经将在学校中系着的马尾辫解开了,漆黑柔顺的长发就这样直直地垂下,刘海亦十分齐整,这种模样的吴笛,小清新文艺范儿很浓,再加上她那种雍容华贵的气质,两种似乎完全不能相融的风格硬是被她驾驭得游刃有余,这显然对男人的杀伤力实在太大了。   吴笛主动给客人泡茶,言谈举止更是赏心悦目,让这位伯伯各种称赞,虽然毫无疑问这其中有拍吴笛父亲马屁的成份,但吴笛的行为,确实让对方很欣赏。   “爸爸,我还做了曲奇饼干,可以给伯伯还有这位哥哥尝尝吗?”。吴笛脸上带着没有瑕疵的微笑,任谁也看不出,这只不过是礼貌性的假笑。   “当然可以,笛笛你真是懂事了。”吴笛父亲倒是笑得很舒心,这可一点都不像不苟言笑的他,显然,他在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色的女儿而得意。(未完待续……) [正文 21、重生者很好玩]   就在吴笛一个劲地在父亲面前刷好感度,展现出来的手艺让客人们称赞不已时,她的分身吴迪则在学校食堂吃着巨难吃的晚餐。   如果说学校食堂中午的饭菜还算过得去的话,那晚餐的质量,则一向遭到学生们的诟病,究其本质,还是因为这个食堂是垄断经营的,没有竞争压力。   而更让某些不满于食堂饭菜质量的富家子弟愤怒的是,校方完全禁止学生叫外卖,认为外面的食物不安全,容易造成事故……能利用的唯一漏洞,大概就是让走读生帮忙带外卖了。   当然,吴笛虽然是走读生,还没有哪个人喊大**带外卖,能享受到她的服务的人,大概也只有吴迪了。   不得不说,校方的那种解释让不少学生暗中吐槽,比起总会在饭菜中出现蟑螂、苍蝇尸体的学校食堂,估计还是外面的地沟油食品更安全卫生。   吴迪以一种机械地方式吃完了晚餐,作为本体的吴笛,其实可以随时屏蔽分身的五感,甚至可以让他独立行动,吴迪的存在,倒是有些类似洪荒小说中那些想要通过斩三尸成圣的大能斩出的分身,否则以本体吴笛的挑剔,又怎么能吃得下那种质量的晚餐。   吴迪解决了晚饭,回到校园后,便发现校园广播“滨海之声”已经响了起来——   “梦醒了,月出于东山之上,提一壶酒,独坐在摇曳的枫树下,抬头望一片枫叶,飘飘然落下来,好似有不舍,却又无耐。叶落归根,这就是落叶的归宿吧!一阵风忽起、落叶又会被带向何处呢?凝眸问月……那么,我最终的归宿又会是何种结局呢?”   女播音员正在读一篇优美的散文,好像是台湾散文大家林清玄写的《温一壶月光下酒》,情感十分饱满,吴迪在听到这个女声时。脚步便停了下来,他仔细倾听了一会儿,才忽然想起,这是他的前座张静知的声音!   这个张静知还确实是个优秀的女孩呢,不仅学习出众,还在广播室当播音员,普通话说得字正腔圆的,外形也足够上电视当女主持人了……吴迪微微赞叹地想道。   当吴笛让分身自由行动时,控制着吴迪的。自然是那位穿越了无数位面,攻略了无数美女的吴迪,显然,他对那位前座的多才多艺的学霸美女,产生了兴趣。   傍晚时的校园有种特殊的味道,夕阳的光与广播的声交错在一起,轻轻抚在吴迪的心上,又仿佛牵住了他的手。带着他在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校园中走动,静静品味那一种记忆中校园岁月的韵味。聆听时光在弹奏。   在这一刻,他甚至都忘了,自己的本体是位高贵美丽的大**,他只是觉得,自己是真正地重生了,完全是一个少年。而以前高中的自己,确实忽略了太多美好的事物,只是一味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创造的牢笼之中,毫无意义。   他第一次发现,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校园中。晒着夕阳,听着广播,会是一件心情愉悦的事情。   他又坐到了那个古亭之中,完全放空自己,只觉得自己好像和这天地融合在了一起,他能听到花草树木的声音,因为他也成了它们的同伴,这种感觉还真是有趣。   “你是四班的吴迪?”有人打断了他“天人合一”的状态。   吴迪回过神,便看到一个长得很可爱的小男生坐在了他的对面,并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他,这个男生女相的人眼中有一种沧桑的感觉。   “嗯。”吴迪淡淡地点了点头。   这种平淡的回应让苏无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事实上,他觉得自己看到对方时,一冲动就找上了对方,实在是过于鲁莽了,可是这个吴迪,实在让他不爽。   苏无尘打量着对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家伙为什么以后活得那么人生赢家……   “我是三班的苏无尘,交个朋友吧。”苏无尘伸出手,以一种成熟的姿态说道,只是可惜自己身上没有王霸之气,要不然虎躯一震,就能将这个日后的名人收为小弟了。   吴迪温和地笑了笑,和对方握了握手,冷不丁道:“你是怎么认识我的?”   苏无尘微微一怔,一时间却有些头皮发麻,他只能下意识说道:“我知道你文章写得很好,很佩服你。”   吴迪心说不管是他还是本体,都还没开始写文刷名声了,如果说是本体也就罢了,毕竟有个“才女”的名头,虽然暂时名不副实,可他这个分身,那是真的默默无闻呐。   分身吴迪之前已经经历过不少世界了,脑洞够大,他几乎一瞬间就判定对方是个重生者,他顿时就来了兴趣,只是微笑道:“你搞错了吧,你们班那个叫吴笛的女生,听说是个才女。”   吴迪的语气带着调侃,对于这个可爱的男孩子,哪怕他是重生者,他也不放在心上,他作为穿越者,早就推倒过无数重生者了……   苏无尘却误会了,他觉得吴迪这种不以为然的语气,是此人认为吴笛大**的才女之名很水,而吴迪说到吴笛时,表现得太淡然了。   本来就是一个人,自然不会太激动,难不成吴迪每次说到本体时,都要用一种崇敬的语气来说话?   可苏无尘哪怕是知晓未来的重生者,也不知道这一茬,他的脑中闪过一道闪电,几乎瞬间就脑补出了为何那位大**会看上吴迪这个家伙,显然就是这个吴迪以一种超然的姿态面对大**,然后又展现出自己在写作上的才华,自然让大**刮目相看……   我靠,这节奏怎么越来越像无脑后宫小说了,某个高贵的大**目空一切,所有的男人见到她时,都各种讨好她,当出现了一个对她不感冒的男人时,反而吸引了对方的兴趣……苏无尘默默在心中吐了个槽。   不管真相是如何,我绝对不会让这家伙趁隙而入,赌上重生者的尊严!(未完待续。。 [正文 22、分身的独立意识很邪恶的说可能会逆袭某个防备之心全无的本体大小姐哟]   “我怎么觉得你语气不太对,是觉得我们班那位大**的才女之名有问题?”苏无尘压抑着心头的不爽,反问道。   吴迪知道本体尚未真正展现自己的才华,什么“吴大才女”其实是某些同学起的略带嘲讽含义的说法,若非本体的家世与颜值撑着,那一切皆空,所以他自然依据现实,答道:“你们班那个吴笛,只能说长得还行。”   言下之意当然就是才女什么的,根本名不副实。   吴迪也不会用“大**”这样的称呼,总觉得耻度略高。   而且此时暂时被本体赋予独立行动的意识的他,骨子里有种睥睨一切的作风,毕竟是那位在无数世界中搅动风云的吴迪,他对本体吴笛可没那种跪舔的心态,甚至内心深处还有某些极其黑暗的想法。   结果苏无尘一听这话,差点跳脚,作为一名重生者,他当然知道吴笛的才华是多么出众,日后作品有多么畅销,如果他脑中有传统娱乐文主角那种“看过的作品都一字不落的记在脑内硬盘中”这样的金手指,并且节操值也为负的话,完全可以通过抄袭吴笛的作品来攫取第一桶金……   可惜他没有,而吴笛本身作品的风格也长于文笔而非剧情,同样的剧情,一般作者写出来就是没有吴笛的那种韵味,对方的文字风格亦极难被模仿。   而苏无尘也不是那种毫无节操的重生者,他只觉得重生已经是最大的金手指,他现在踌躇满志。   当然,眼前这个可恶的吴迪,他是越看越不爽,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家伙的文风也是别具一格。还被某些脑残米分封为90后“韩二”、“有钱老遗风”的话,苏无尘绝对要提前将此人的作品抄出来,让此人无路可走。   “只能说长得还行?切。行啊,你眼光够高的。”苏无尘依旧凭借成熟的灵魂。压制着他积累的愤怒与怨念,他还是搞不明白,为什么大**会被这人攻略了呢,他已经反复多次在心里问这个问题了。   不过他的不爽还是流露出了一点。   吴迪这时自然察觉出了苏无尘的某种米分丝心态,他感觉有些好笑,本体似乎确实是玛丽苏体质呢,看来连重生者都要跪啊……   唔,如果本体是玛丽苏的话。那他就是龙傲天啦,二者正好是一对,若是重生者碰上这两者,绝对会跪在真实。   吴迪忽然想收这个重生者做小弟,果然是龙傲天心态在作祟呢。   “我觉得你就长得更漂亮啊,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人,对了,你理科成绩怎么样?”吴迪依旧带着温和的笑意,他说起话来,似乎总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苏无尘的脸瞬间胀得通红。他终于发现吴迪话中调戏他的真相,他愤怒地说道:“你是变态吗?女装山脉玩多了?问我理科成绩是什么意思?我现在成绩虽然不行,但绝对会成为学霸的!”   吴迪却欣赏着苏无尘恼羞成怒的可爱样子。然后点了点头:“少了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嗯……学霸好啊,变身伪娘学霸怎么看都比变身女学霸萌!还有,女装山脉是什么?”   这样说着,他的脸上依旧带着那种淡淡的笑容,非常欠揍的样子。   苏无尘像是被一盆冷水浇下,他作为重生者。当然知道,刚刚他提到的那个游戏。现在还没制作出来呢,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便故作高傲地冷哼一声,转身离去,很傲娇的样子。   离开时,他忽然又想到对方话语中那“变身女学霸”这五个字,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好像是个无节操作者写的渣变身文,前面看着还行,后面纯粹是坑,各种脑洞,让人无力吐槽。   还有,记得“莫欺少年穷”这个梗是《斗破苍穹》发扬光大的吧,现在才08年,土豆09年才开始写这本书的呢……   苏无尘也没多想,只认为这是巧合,他毕竟不像吴迪,是那位穿梭无数世界,遇到过各种类型主角的人物,阅历惊人,他认定自己作为重生者那绝对是具有唯一性的。   吴迪回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的晚自习最后一节课似乎还有个可笑的元宵晚会,真不知道校方是怎么想的,他真心不觉得这个所谓的“元宵晚会”有什么意义,简直就是比形式化还要形式化,让人连吐槽的**都没有。   还是吴笛这家伙舒服,晚自习直接不来了,大**就是这么任性。可惜他却是寄宿生,而且现在也不是什么大少爷了,这真有点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感觉……   话说我这具身体的小姨还是那个王静姝?那个很像高圆圆的美女?啧,这种反转似乎挺有意思的。   吴迪正在胡思乱想,这时候正是晚饭后回到教室的闲暇时间,校内的广播也没结束,许多同学都在一边听广播一边闲聊。   前座的班长张静知回过头来,想和吴迪随意说些话,之前吴迪那种不似其他男生那样“跪舔”某大**的作风,让她另眼相看。   不过张静知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吴迪,直接喊“吴迪”吧,这名字的发声又会让她想到那位令她看不惯的某大**,她索性懒得思考称呼了,直接对着吴迪说道:“今天元宵晚会你准备表演节目吗?”   清脆的声音有着少女的灵动,将吴迪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他直视对方的眼眸,毫无不掩饰他对张静知容貌的欣赏,微笑道:“班长大人希望看到我表演什么节目啊?”   张静知只觉得这个吴迪的形象似乎又变了,之前她觉得吴迪有种神性的淡漠,虽然对某大**不感冒这一点让她另眼相看,但之前吴迪在面对她时,也过于冷淡,让她作为美少女的自尊心有些受挫。   可现在,吴迪却展现出了他更加男生的一面,微笑也带着一点邪魅的感觉,两人眼神对视产生了些许**,却满足了她之前受挫的自尊心。   她自然不知道,这就是霸道总裁龙傲天吴迪邪魅狂狷的风格,之前控制着吴迪身体的玛丽苏高冷女神偶尔卖萌的吴笛万万达不到微笑就能吸引美女的境界的。(未完待续) [正文 23、不过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一秒记住……”时,吴迪微微一怔,露出了怀念的笑容。 他拿出了听力练习册,带着一种怀旧的心态,安分地做完听力之后,再对了一下后面的答案,一共30分的听力,他自然轻松拿了满分。 孙宁看到这个分数,认定这家伙根本没有自己听,而是直接抄了后面的答案,有不少讨厌听力的学生都会这么做,有些人还会自欺欺人地故意抄错几个。 孙宁虽然成绩一般,但他却觉得在听力方面根本没必要这么弄虚作假,因为老师并不会检查,他看到自己自觉地凭借真实实力拿了22分,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 两节晚自习就这样一晃而过,在第二节晚自习下课的课间,张静知就让二组的桌子并到一组,三组的桌子并到四组,这样一来,中间就空出了很大的空间,然后供班级中的同学表演节目。 四班的班主任带着他的笔记本电脑来到了教室,还带了两个音箱,说是一会儿给唱歌的学生伴奏,还搞了一些诸如记事本、水笔之类的小奖品…… 虽说这“元宵晚会”确实简陋得不成样子,槽点多得不知道该如何吐,但无论如何,总比原来上晚自修好,所以不少同学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主持“元宵晚会”的自然是班长张静知,她作为在初中主持过“校园级别”的元旦晚会,歌手大赛之类的人物,主持经验可谓丰富,还是广播室的播音员,驾驭这种“班级级别”的晚会,简直是手到擒来,根本不用准备,直接就可以即兴发挥。 四班晚会的第一个节目是文娱委员吕传云的小提琴独奏,这个吕传云能该能算是在校园中颇有名气的人物了,只因每次学校搞校园级别的晚会,他都会上去演奏一曲,水平不见得有多高,不过因为他那还算不错的长相,久而久之,便获得了一个“小提琴王子”的称号,在女生中人气挺高。 可惜他的学习成绩一般,在这个唯分数至上的滨海中学,自然就比较苦逼,不过吴迪隐约记得这位“小提琴王子”以后高考是走艺术生的路子,考上了燕京的一所艺术学校,前途也还不错。 一首小提琴曲演奏下来,班上所有的同学都奉上了掌声,不过吴迪却听到有女生这么评价:“虽然听不出他拉得到底行不行,但他那种拉琴的姿态,还是挺优雅,足够养眼,不错不错。” 吴迪觉得吕传云拉了半天就收获这么一种评价,简直就是对牛拉琴,大概也只有即将上去吹萨克斯装逼,马上要技惊四座、改变他那平凡路人男形象的他,能够理解那种感受。未完待续…… [正文 24、独享秘密的优越感]   苏无尘此时无聊得想睡觉,如果说其他班或多或少还有一两个让人期待的才艺表演的话,那他所在的三班,就完全像是一片荒漠。7,..   没有一个人有真正的特长……不,有是有,可惜今天晚上对方却没来。   苏无尘下意识往自己旁边的空座位瞟了一眼,他心中有一种独享秘密的优越感。   也许班上的人都会觉得那位吴笛大**除了家世与容貌以外,各方面都极为平庸的女孩,哪怕今日对方在课上的表现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可谁又知道,大**之后是多么耀眼?   只有他知道。   苏无尘又扫了大**那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课桌几眼,又在心中暗赞了几声。   三班的“元宵晚会”的自然是由班长朱文玺主持的,不过他主持起节目来都磕磕绊绊的,他想要活跃班级的气氛,便出了几个从网上找的脑筋急转弯,与同学们互动一番,回答出脑筋急转弯的同学也会获得奖品,自然是水笔、练习本之类的东西。   可苏无尘总觉得自己的智商被拉低到了小学生的层次,因为出的那些脑筋急转弯都是诸如“蓝色的笔能写出红色的字吗?答案是写个‘红’当然可以”“什么表一天慢24小时?答案是停表”……   “四班的张静知要唱歌了!”也不知是谁忽然喊了一句,结果三班的诸多男生纷纷以上厕所的借口离开教室,仿佛有炸弹落入了教室,纷纷作鸟兽散。   连主持节目的朱文玺都停了下来,稍稍扶了扶眼镜,然后走出了教室,与四班有班主任坐镇不同。三班的班主任刘玉芳完全将晚会放手给朱文玺,显然她知道这种就是给学生放松的晚会,她不来比来要更好。   这导致三班的晚会连草台班子都不如,人家四班至少还有用来伴奏的笔记本电脑与音箱。   三班的女生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们被这群男生抛下,各种无奈,却又不得不承认。四班的那位班长张静知确实有无可匹敌的魅力,这种魅力至少可以让某些女生低下高傲的头颅,完全服气。   听到“张静知”这个名字,苏无尘忽然心中一动,有关对方的朦胧记忆顿时浮现在了脑中,他的脸色微微一变,脑中出现了五个字——大**情敌。   他来到了四班的教室外,便看到了那个正拿着话筒的齐耳短发女孩,然后随着音箱放出《只凝视着你》的伴奏乐曲。她终于开始了演唱。   她的台风极为大气,不愧是经常在学校晚会中又主持又献唱的女生,广播室中人气最高的播音员,没有之一。   “あなただけ见つめてる,出会った日から今でもずっと……”张静知几乎一开口,整个班级的学生都齐齐吸了一口气,这样的爆发力,这样熟悉的女声。简直就和原声没什么两样!   而更让四班所有学生自豪的是,当张静知的歌声响起来时。隔壁班的学生都纷纷来到了四班的教室外!   苏无尘深深地凝视着对方的样子,却听到旁边有人议论——   “一听到四班的‘歌后’张静知开唱,我就立马滚过来了。”名为肖建雄的二班男生,对另外一个叫做朱晨的男生说道。   “太好听了啊,味道确实够劲,我觉得这首《只凝视着你》唱得比原版的都好。听到**时都起鸡皮疙瘩!”朱晨极为佩服地说道。   “不过我还是觉得她唱婉约清淡一些的歌比较好,这首歌不适合她。”肖建雄显然是对方的歌迷,对张静知颇为关注。   “得了吧,我觉得她唱什么都好,长得又漂亮。实在是太完美啦!”朱晨比歌迷更进一步,达到了脑残粉的层次。   “不错,至少比某位只有容貌的女生强。”旁边一个女孩轻轻附和了一句,旋即离去。   肖建雄与朱晨听了,只能面面相觑,他们还有些莫名其妙,没反应过来这女生说的是谁。   苏无尘下意识瞥了这个女孩的背影一眼,竟然发现是自己班上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   哎,果然大**在班上女生群体中的人缘够差,不过想想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她那样的女孩,总是会被嫉妒的,只能说大**藏得太深了。   这刘墨茹可不知道,大**也会唱歌,而且比这位张静知更好,完全是职业级别的……这可是重生者盖棺定论的评价!苏无尘这样优越感满满地想道。   一曲唱完,不论是班上的学生还是班级外的都为其献上了热烈的掌声!   苏无尘正欲离去,却没想到接下来竟然是那个讨厌的吴迪的表演,而且还是逼格十足的萨克斯演奏。   其实比起其他吹奏的木管乐器,萨克斯更加简单,它是定调乐器,只要懂得12平均律,认识5线谱就可以,而且吹萨克斯和肺活量关系也不大,不过看到对方手上拿着那只金光闪闪的萨克斯,一切就没什么悬念了。   一首非常动听的纯音乐《阿根廷别为我哭泣》,挽留住了所有刚刚想离去的听众们……   苏无尘看到站在前门门口的张静知,双眼发亮地望着正在装逼中的吴迪,就仿佛长时间处于黑暗之中,却发现了一束光芒。   啧,原来孽缘就是从此刻开始的啊,苏无尘淡淡地想着,却愈发为大**感到不值,不过他倒是希望吴迪就和这个优秀美丽的女孩走到一起,别去招惹大**。   苏无尘忽然明悟了一个真理——学生时代的女孩是最好勾搭的,无需考虑自己的身家地位,只要长得还可以,并拥有一个引人注目的闪光点,然后再自信地出击,必定会有所斩获。   想想当年的他,苏无尘不由苦笑,教师家庭出身性格又懦弱的他,又如何敢去早恋?也许这一次,自己要更加主动一些?必须的,时不待我啊。   “啧,这首曲子听起来还不错,看来四班这家伙有一手啊,怎么没见他上过校园晚会?”肖建雄客观地评价道。   “明明就是在装逼,他吹得再好,也没多少人懂得欣赏。”朱晨撇了撇嘴,有些不爽。   而真正对吴迪的表现,感到不可思议且目瞪口呆的,则是他的同桌孙宁、舍友尹太监、李振云等人。(未完待续。。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zwku.备用域名阅读本站小说。备用手机站点:wap.zwku. [正文 25、摸底考试前]   在孙宁等人看来,吴迪就是个没有任何特长的普通学生,却怎么也没想到他居然有如此出众的音乐才能。   在吴迪云淡风轻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孙宁看向这位同桌的眼神比较复杂,他不得不承认,之前确实小瞧了对方,没想到这家伙藏得这么深。   而在发现班上不少女孩,甚至班级外的女孩都用各种各样的目光望向了吴迪,以至于对方完全成为所有人的焦点之后,他的心中愈发不是滋味,嫉妒不已,恨不得在这一刻自己变成吴迪。   三班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也几乎完整地听完了吴迪的演奏,她原本在小小地诋毁了某位大**一句话之后,就准备回自己的教室,不过接下来吴迪的表演令她驻足停留。   她之前根本不认识这个男生,但在此之后,她却记住了他,音乐才能是一方面,不过加深她记忆的,其实是吴迪这个名字的读音,谁让她对某位大**颇具执念呢?   当然,与那位颜值、气质都让她被压制的大**相比,这位男生还是让她刮@ 目相看、心生敬意的,毕竟有这样的一技之长。   最关键的是,吴迪是个男生,在刘墨茹眼中,天然只是她的猎物罢了,对自己的魅力非常自信的她觉得,随时可以让对方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当然。她并没有向对方出手的兴趣。   而吴笛大**就不一样了,那是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让她十分忌惮。   “你小子行啊,还有这么一手!”后座的李振云忍不住拍了拍吴迪的肩,用一种佩服的语气说道。   李振云这位酷爱名牌的小官二代,本质上就是个比较小资的人。最喜欢讲究逼格,享受颇具情调的生活,吴迪之前用萨克斯演奏的一曲,显然让他十分向往。   他的心胸还算开阔,对吴迪的表现虽然也有一丝小小的妒忌之心,但更多的还是对吴迪具备这种才能的佩服。   吴迪回过头,随意笑了笑,谦虚几句,心中却是古井不波。   简陋的元宵晚会就这样结束了。其中让四班所有学生最惊讶的,无疑便是吴迪的表现,之前他的普通平庸,反倒让他产生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效果。   吴迪的名声也初步在这一层四个班级中显露出来,不过在整个校园中依旧毫不起眼。   当然,在大**吴笛第二天来到学校,并在课间听到某些女生在议论四班的吴迪时。颇具溢美之词,她觉得这个分身干得还不错。比起她自己掌控男性身躯来说,复制体吴迪的意识无疑更具男性的侵略性,装起逼来更是娴熟无比,她便放任他了。   这是哥哥的作风吧。   吴迪感受到少女的信任,他的眼中闪烁一种名为野心的光芒,从各种意义上来说。曾经穿梭于各个世界,并颠覆各个世界,为永恒帝国立下不世之功的复制体吴迪,都是一个极为可怕的男人。   尤其是与某位只是橡皮图章的小清新文艺女王相比。   没过几天,学校的摸底考试终于来临。   考前一小时。三班教室中充满了一种紧张的氛围,毕竟之前班主任刘玉芳的训话不是危言耸听——这次摸底考试的成绩还与高二分班挂钩。   而谁都知道,这种假期后的摸底考试又实在让人心里没底。   哪怕是强化班的学生,除了那些真正在假期中并没有疏于学习的乖孩子,大部分都或多或少荒废了一些东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临时抱佛脚的人有很多。   可能临时抱佛脚实质作用很少,但起码心理上可以给人安慰,至少不是“裸考”嘛……   在这种情况下,某大**那种悠闲随性的模样,无疑在群体中十分惹眼。   吴笛一边悠闲地品着上好的红茶,一边随意翻看着《读者》,似乎完全就没将摸底考试这种事情放在心上。   这自然让班上许多同学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心中的复杂感觉,是羡慕大**以后绝对不会被踢出强化班的特权?还是感慨大**视成绩如粪土的淡然?抑或是鄙视大**这种连临时抱佛脚都懒得抱的任性?   大**的苦逼同桌王绮强行压抑着心中的愤懑,她明明觉得自己已经完全从对方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可以像对方一样,保持一种超然的心态,去俯视对方。   可此刻她愈发觉得,她强行让自己向对方学习而产生的所谓超然心态,更准确地来说,不过是一种阿q精神罢了,她永远也无法成为大**,她的种种行为,就像被狠狠地扇了一巴掌,一句名为“你也配姓赵”的刻薄话在她脑中盘桓。   她只能诅咒吴笛在摸底考试中出丑,可又无奈地发现,哪怕对方交白卷也无所谓。   凡人渴望在意的事物,在某些人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该死的等级,该死的特权!   总而言之,班上没有一个人认为大**是因为对摸底考试胸有成竹才这么悠闲,除了某个叫做苏无尘的重生者。   苏无尘正在认真复习,每隔一段时间,便欣赏一下大**品茗时的优雅姿态,这似乎就给了他无穷的动力一般。   事实上,苏无尘看到大**那丰润的红唇印在洁白无瑕的瓷杯上,那种别样的美感,令他沉醉不已。   话说当年的自己怎么就没有注意到这学生时代之中如此让人着迷的风景呢?   不论如何,这样的风景,不该被那个应该被烧死的吴迪给破坏!他再次对自己强调这一点。   “啧,看看人家,出身好就是任性,这么重要的摸底考试都不在乎。”苏无尘忽然听到自己的后座传来一个有些阴阳怪气的声音。   果然是马林杉。   “是啊,大**嘛,就这风格。不过老马啊,你有没发现,这大**好像比以前更加随心所欲了。”另外一个同学回应道。此人叫做张云飞,是马林杉的同桌。   “切,都是给某些没骨头的软脚虾给惯的喂,我反正对她一点也不感冒。”马林杉淡淡道。   苏无尘心说之前这姓马的还告诫他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分明对大**也有点念想,可转眼间又在同桌面前“视美色如粪土”,真是够善变的。(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xiaoshuo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xiaoshuo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r1292 [正文 26、学神风格]   ps:看《变身女学霸》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也算是人之常情,似大**这样的美少女,不管她的身份如何,单凭她那天生丽质,便足够让大部分男人蠢蠢欲动,而总有那么一些虚伪的家伙,嘴上说的与心里想的完全相反。这姓马的分明就是这种人,苏无尘在心中不屑地想道。   而马林杉与张云飞两人之间的对话,苏无尘也完全不以为然,可能班上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大**完全放弃了这次摸底考试,但未来的事实证明,这分明是大**作为学神崛起的开始。   什么是学神?   那自然是比学霸还要高一等级的存在,后者还要付出努力认真学习才能有好成绩,前者则连努力都不需要了,随便考考都是高分。   可苏无尘又如何知道,此刻在大**悠闲喝茶看杂志时,四班那位让他更加不爽的吴迪同学,却在兢兢业业地复习。   有分身吴迪在付出努力,本体吴笛自然高枕无忧。第一门又是数学这种理科,交给吴迪解决可谓天经地义。   数学考试终于来临了,吴笛所在的考场的气氛并不算紧张,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考。   刘墨茹带着自己工具齐全的笔袋走入考场,心中有些惴惴,只因数学这门课终究不是她的强项,几乎每次最后两道大题都会让她如坐针毡,甚至有时候还会因为前面的基础与中档题耗时太多,导致来不及完成试卷。   而这一次摸底考试。也恰恰击中了她的软肋——她在寒假之中完全没有将心思放在学习上,之前的临时抱佛脚非但没有让她安心,反而让她觉得漏洞百出,连亡羊补牢都为时已晚。   就在她坐在座位上,因为紧张而又隐隐有些尿意时,她知道这种状态对她来说很不利。毕竟之前刚刚上过洗手间,不可能这么快又要去小解。   她只能用深呼吸来缓解这种状态,实际上她也痛恨自己的小题大做,虽说这次摸底考试关乎高二的分班,可是它所占的比值肯定不会有后面的月考、期中考、期末考来得高,她应该要更加豁达一些才对。   可惜刘墨茹知道归知道,做起来却无比困难,她本来就是那种典型的小女生,非常在意细节。心眼不大,有轻微的完美强迫症。   这个时候,她随意环顾了一下考场,发现被随机打乱分配的考场中,也有几个自己班上的同学,她立刻就看到吴笛竟然与她在一个考场,位于她斜前方,隔了两个人。   不得不承认。大**无论在哪儿,都是人群的中心。如黑夜中的明月那般皎洁,与其一比,她只能算是黑夜中的萤火虫……   而让她无语的是,吴笛居然只带了一支黑色水笔、一支自动笔再加上一把多功能尺,再对比一下自己包含了圆规、修正液、透明胶等等工具的笔袋,她只觉得这家伙简直不像是来考试的。好比在血肉纷飞残酷无比的战场上,前者却穿着时装悠闲散步,而她则穿着单兵机甲服如临大敌。   这么任性洒脱真的可以吗?   她翻了翻白眼,强行将心头的羡慕嫉妒恨压了下来,哎。如果她也有不认真学习、不将考试当一回事儿的资本就好了。   想到不论如何,自己在这次考试中一定可以压吴笛一头,她紧张的心情稍稍缓解,有了些许心理安慰,她觉得在这一点上要感谢吴笛。   然而又转念一想,刘墨茹不由心中微微一惊——她的这个想法也太奇怪了,吴笛在学习成绩上也配成为她的对手?   她的脑海中不由出现了吴笛这几日在课堂上的出色表现,包括那华丽如艺术的英语默写,她的神情有些难看。   课堂表现归课堂表现,考试成绩归考试成绩,她绝不相信吴笛用这样吊儿郎当的态度也能取得好成绩!她只能在心中不断对自己这么说。   监考老师还没来到考场,因此考场中还是显得有些嘈杂,她听到前面两个其他班的男生交头接耳地聊天——   “哎哎,快看,那就是我们学校传说中的千金大**吧?居然有幸和她在一个考场,有眼福了!”   “早就听说过她的大名,这回倒是第一次看到真人,这皮肤也太白了吧,嫩得能掐出水来……可惜现在天还是很冷,看不出她的身材。”   “你这家伙果然是老色狼一只!我更欣赏她的气质,气质懂吗?看看人家的穿衣打扮,甩我们班的女生几条街!”   “要不然为什么叫她大**,人家从小就熏陶出来了!还有别叫我老色狼,所谓窈跳淑女,君子好逑,孔子都说食色性也!”   ……   刘墨茹撇了撇嘴,只觉得这世上太多的男性都如此低俗,完全不懂得透过现象看本质。   不管怎么说,那家伙也只是投了个好胎而已!   紧张的心态又被愤愤不平所取代,然而又让刘墨茹焕发出了斗志,倒使得她在这次数学考试中超长发挥。   而另一方面,吴笛则像是提前知道了试卷的答案一样,一点草稿都不用打,就随手在试卷上书写,字迹工整,毫无错漏之处。   监考老师是一位普通班的数学老师,她对吴笛本身不感兴趣,但却对她的解题风格大吃一惊——填空题居然完全是用心算的么?   她一点都不用打草稿?   最最关键的是,她的答案完全正确!   监考老师发现这个美丽的女孩甚至连中间的停顿都没有,以均匀的速度一口气解决了所有的题目,简直就像是提前知道了答案一样!   而吴笛的书写亦让监考老师心中赞叹,真是字如其人啊!   考试很快就结束了,在交卷时,刘墨茹脸上带着明显的喜色,她的自我感觉非常不错,然后她又不经意间发现了吴笛那空白的草稿纸,她只觉得心中大定——果然吴笛完全没将摸底考试放在心上。   可笑自己之前居然还产生了将吴笛当成学习成绩上的对手这种想法,实在是莫名其妙。   吴笛就好好地当她那个一无是处的大**吧,别妄想在考试成绩上有什么表现了……刘墨茹这样想道。(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正文 27、万万没想到]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   章冬雪在第一时间就得知自己的票数被超过了,然而她却有种莫名地松了一口气的感觉,难道是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比不上吴笛吗?   恍然间,她发现自己有些后悔算计吴笛,将她拉到这场竞选中来,毕竟还是她帮吴笛报名的……   不,不能这么想,失败什么的,最讨厌了,自己一定是最棒的!   章冬雪的自信心其实一点也不比吴笛差,她也是个特别优秀的女孩!   此时她的手上也有一份校报,她也一口气看完了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平心而论,她这个不怎么喜欢文学的女孩,听都没听说过什么古文著作《子山语》,然而在看了吴笛的这篇文章后,却也升起了一种想要好好地去品读一下这本古文著作的**。   而且连她都觉得,这篇文章中主角“文学少女”的形象非常迷人,读完之后,她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乌黑的刘海披垂在雪白额头上,长长的发辫从肩膀垂落到腰间。因为肌肤非常白皙,使头发、睫毛和瞳孔更显黑亮。不说话的时候,感觉非常优雅,美得像洋娃娃。   不过这个主角的性格,似乎与吴笛迥然不同,因为主角虽然有着典雅文学少女般外表,实际上个性相当活泼、天真,时常环绕着故事作白日梦,下决定后会无视他人意见直接实行。另一方面,对奇怪的地方感觉特别敏锐,也相当能够照顾他人。   而吴笛身上的书卷气虽然也很浓,但她的个性显然一点也不活泼,反而特别安静,给人的感觉就像最传统的名门淑女一样。在学校之中,她几乎从来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低调得毫无存在感,但却又能写出如此别出心裁的文章来……确实有才啊。   章冬雪也是下意识将主角的形象脑补成吴笛的,对某些读者来说。她会误以为主角是作者的分身,但实际上,优秀的作者能够自然而然地创造不同特色的主角,而吴笛这次创造的主角形象,其原型便是“天野远子”。   但整个故事的情节,已经完全面目全非了。直接以“我”这个喜欢读书吃书的文学少女来做主角,然后品读这个平行世界各种各样的名著,或者是有趣的故事,再与美食挂钩,这创意确实非常出众,再加上吴笛已经经过市场考验的华丽文笔。它的成功,也是必然的。   章冬雪这个时候有些黔驴技穷了,她咬着自己的唇,望着论坛上吴笛以微弱优势领先于她的票数,只觉得心里越来越不甘心,难道她费尽心神将这次选举转化为对第一校花的选举,就这样为他人做了嫁衣?   难道自己真的无法与她正面对抗?在长相上。她到底哪里比吴笛差了?   不行,总之我不能输!   章冬雪的脑中出现了一个词“刷票”,其实在这个时代,网络上到处都有刷票的情况,不论是小说榜单、音乐榜单还是游戏榜单,不少人甚至都开始对刷票这种事无所谓起来,因为他们觉得,这其实就是一种打广告的方式而已,砸钱上榜,哪里有不对的地方?但这实际上。这却有害公平竞争,长此以往,榜单就不会具有公正性了。   不过这个选举,好像本来也就没有什么权威性,之前也没有哪个女孩特别想当什么篮球部经理。可谁让这一次选举,被章冬雪搞成了什么第一校花的选举呢?   而有不少被这个校规严谨管理严厉的学校压抑了许久的学生们,自然对这种热闹感兴趣,甚至还有好事者公然开赌。   这次吴笛以一篇《舌尖的名著》逆袭,让某些押吴笛赢的人非常兴奋,而那些押章冬雪的人,眼看着章冬雪一直票数领先,但在这最后时刻却被反超的人,自然很郁闷,然后双方又到论坛上注册马甲去刷票……   由于这个学校的校园论坛比较开放,或者说几乎已经废掉了的论坛,不是那种一定要有学号才能注册的论坛,所以刷起票来真的很容易,谁能赢谁,或许也不是因为人气高,而是谁的刷票能力强。   但粉丝刷票与竞选者自己去刷票,性质自然是不一样的,章冬雪在发现自己的粉丝刷票能力不如对方后,果断去花钱雇水军刷票了,反正她就是一定要赢下来,若有人质疑她刷票的话,她便将这种事直接推到她的粉丝身上。   果然,专业的水军就是不一样,本来吴笛还以微弱优势领先,却在水军的大量刷票下,一下子被拉开了差距。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就算是再迟钝,也觉得不对劲了,她看到自己的票数被超过这么多后,稍稍有些不服气,毕竟她的《舌尖上的名著》能够拉到这么多的票数,让她也挺有成就感,可现在却直接被刷子干掉了……   吴笛倒是并没有直接怀疑是章冬雪本人做的,她觉得章冬雪是个非常努力的好女孩,所以应该不会使用这样的卑鄙手段,她将这事脑补成了某位章冬雪的狂热粉丝,出钱请了专业刷子。   看来这次真的做不成这个篮球部经理了啊……吴笛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次选举关乎校花之争。   赢了!   在最后一天,看到自己的票数领先那么多之后,章冬雪松了一口气,这刷子不愧是专业的,这钱花得值!   章冬雪几乎都可以想象之后自己头上多了一个“外国语高中校花”的头衔是多么耀眼了,而且这还是踩着吴笛上位的,那些本来对吴笛感兴趣的人,在发现外国语高中的校花居然不是吴笛,而是她章冬雪后,肯定也会对她章冬雪更感兴趣的吧。   这就是巨大的名声啊,意味着会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而这是最能够让她开心的事情。   然而就在章冬雪得意之时,让她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在即将要关闭投票的一个小时里,吴笛的票数居然以一种比专业刷子刷票还要快的速度上升着!   到底是什么情况,吴笛那家伙也刷了吗?(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u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r1071 [正文 28、难以置信]   摸底考试的阅卷工作已经有条不紊地展开,因为考试本身的重要性一般,所以并没有进行糊名,哪个班哪个名字都一目了然。   数学教研组组长庄平是高中特级教师,他是个看起来年富力强的中年人,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显得颇为威严,他负责教授强化班的一班和二班。   从一班与二班的平均分一直高居整个学校的前两名,最高分也从没有出现在一班与二班之外,就可以看出他的教学水平确实过硬。   而这次数学摸底考试的试卷便是他出的。   这时,他召集了整个高一的数学老师,便道:“这次我出的试卷中等偏难,应该可以很好地检测学生们的综合水平,大家现在一起将试卷批一下吧。”   说完后,他便分发了试卷,每个老师大约要批七八十份试卷,任务并不算重。   三班的数学老师蔡斌也算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了,他的阅卷速度非常快,不过此时他的心情却不怎么好。   原因自然是他在三班的周六自习课上坐班时,曾调查了一下学生们的考试情况,发现自己班上多数学生对这次数学摸底考试准备不足,成绩估计又要让他失望了。   由于他只负责三班这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所以他对三班还是非常上心的,可惜三班的学生总是差强人意。   强化班三班的数学平均分虽然高于所有普通班,不过这其实也是理所应当的,但它却一直被一班二班压一头,更缺少像一班唐超、二班林一峰这样的数学超级尖子生,这两位数学超强的男生几乎已经被学校认为是必定可以拿数学竞赛一等奖的人物了。   蔡斌倒是很希望自己的三班也能出现这样的人物,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批完一份卷子,喝了一口水,再批下一份卷子时,忽然看到这卷子上的姓名是吴笛,班级是三班。   他眉头微微一皱,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他当然知道吴笛是什么货色,可以说学习态度极不端正,周六时学校明确规定要上自习课,结果这个吴笛却缺席了,连他布置的数学作业都没有完成,简直就是将学习当作儿戏!   他又想到这个吴笛在他的数学课上,经常埋头做自己的事,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曾经被他抓住过好几次……   总而言之。他对吴笛这个大**的印象非常差,与英语老师黄莹这样的老派教师一样,他认为学生的成绩可以不好,但学习态度却一定要端正,而吴笛却总让他失望。吴笛的家世,更不会让他当回事,他不需要巴结任何人。   至于前几日吴笛在数学课上的表现,也不能让他满意。哪怕这个女孩总可以完美地回答他的提问,可总是不听他的课却干自己的事情。实在太让他不爽了!   他这时已经开始批卷了,他提高了自己的注意力,决定以最挑剔的态度来批这一份试卷!   首先看到吴笛那整洁的卷面,再加上那彷如艺术的书法,他微微点头,不过心里却依旧有些不以为意。这可是数学试卷,又不是语文。   然而在批完填空题发现吴笛全对之后,蔡斌心中的小觑已经被吃惊所取代,要知道这次考试的填空题最后一题可是非常具有迷惑性的,可能百分之八十的学生都会上当。然而这个吴笛却做对了!   在蔡斌的心目中,吴笛显然属于那百分之八十的学生……可事实却证明他错得很离谱!   接下来,吴笛则让他越来越惊讶,他甚至没有找到对方的一处错误,也就是说,吴笛这次数学考试竟然拿了满分!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一个青年数学老师啧啧而叹道:“我刚刚批了二班林一峰的卷子,除了最后一道大题扣了一分,其他地方全对,真不愧是庄老师教出来的好学生啊!”   庄平抬起头,只是淡淡道:“我估计是那道题缺了一个解吧,林一峰这个小子,聪明归聪明,比起唐超来说,还是缺了一分细心。”   青年老师不由佩服道:“庄老师你真是神了,没看林一峰的卷子,就知道他哪里出错了!”   庄平嘴角翘了翘,扶了扶金丝眼镜,显然心中略显自得。   “我批到四班张静知的卷子了,这个女生也挺厉害,总分160拿了157分!”另外一名数学老师也惊叹道。   “庄老师,你一班的唐超果然厉害,拿了满分!”   此言一出,不少数学老师都放下手中的试卷,围了过去,纷纷赞叹,简直将这个唐超夸上了天。   庄平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却看到三班的蔡斌老师愣愣地盯着自己手中的一份试卷,满脸不可思议,他不由出声询问道:“蔡老师,你这是怎么了?”   蔡斌这才抬起头,脸上神情略显复杂,良久,他才缓缓地说道:“吴笛拿了满分。”   “吴笛?吴笛是谁?”   “好像有点耳熟,听我们班学生议论过……不过好像不是什么尖子生吧,居然和唐超一样,拿了满分?”   两位数学老师当先疑惑道。   庄平却是知道吴笛的,自然是他参加过对方父亲的几次饭局,与有荣焉。   他这时便道:“蔡老师,这吴笛是你三班的学生吧,考得这么好,你应该高兴啊!对了,把卷子给我看看。”   蔡斌将卷子递了过去,动了动嘴,明明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庄平看到吴笛的卷子,直接翻看最后一道大题,发现毫无错漏,他不由点头。   而这个时候,却听一位女数学老师说道:“我想起来了!吴笛是在我监考的考场考试的,这个女生神得很,直接看题目写答案连草稿都不打,但却全部正确!”   蔡斌豁然站起,他冷淡道:“我有些怀疑吴笛这次数学考试的真实性,她不会是提前拿到试卷,然后把答案背下来了吧?”   这话一出,老师们将目光都投向了庄平,这试卷是庄平出的……(未完待续。。)   ...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软软很聪明(第三更 810月]   第17章马技乞丐(本章免费)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中。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中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中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软软很聪明(第三更 810月]   第17章马技乞丐(本章免费)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中。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中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中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软软很聪明(第三更 810月]   第17章马技乞丐(本章免费)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中。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中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中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 巨着文明的冰山一角]   吴笛虽然差不多已将将热血欢乐的《灌篮高手》第一部完全改编成符合本世界华夏背景的小说了,但她这部小说将会配合她的漫画,一起发布在她所创办的新杂志上。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无敌工作室已经招募了几位资深漫画家以及大批助手,他们或许本身构思情节的能力不怎么样,但画工精湛、画风也绝对是符合主流的,话又说回来,若他们本身构思就好,画工还精湛,那肯定就已经成名了,也轮不到吴笛用他们无法拒绝的价格招募他们。   现在,他们用了一个共同笔名——沙子大家族,沙子大家族的漫画作品,将由吴笛本人担当原作,负责人设、大纲等,而具体创作,将会由多人来完成,这种创作的方式,只要有一位核心,效率还是很高的,后世网文的创作,已经有了这样的模式。   李香莹的姐姐李香茗就加入了沙子大家族,吴笛所出的价格,让她没法不心动,反正加入沙子大家族,完成自己份内的任务之后,也能继续自己的漫画创作,这种条件对不少胸怀大志的漫画家来说,非常诱人,毕竟没成名的漫画家过得十分苦逼,有的为了自己的梦想,甚至要一边打工一边绘画。   由于杂志本身还没有完工,而吴笛对它的销售数量不抱有太过乐观的想法,因为它太贵了,所以她不准备印太多,以后的单行本反倒要比杂志更便宜。   就在这个时候,《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这位催稿达人却开始上门催稿了,在她发动技能“监禁逼稿”前,还好吴笛见势不妙,赶紧同意写一部古风言情,这是一部中长篇小说,也算是她构思已久的《文明》系列的一个小引子。   她决定用自己的笔,将她原来那个世界的文明发展,人类变迁。思想哲学史等等,通通写出来,她要构建出一个逻辑严密、设定完美、人物鲜明、无可挑剔的架空世界,让看了之后,产生一种“这个世界好像真的存在”一般的错觉。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存在的!   吴笛从来不怀疑这一点,倒是她现在所在的世界,让她觉得各种自相矛盾、很不合理,像是小说家脑洞乱开后的世界,连世界大战都没有的世界真的可以吗?   吴笛这次为《青春祭》所写的中长篇小说,名字叫做《梁祝》。顾名思义。这就是吴笛版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十分凄美的爱情故事,只要是中国人应该都知道。   当她刚刚提笔手写时,忽然一愣,这是一个大悲剧吧?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啊……   按照发表时间来算。这部《梁祝》肯定是在《灌篮高手》之前发布的,这样一来,会不会又把她的读者坑到死啊?她好像已经承诺说下一部连载小说是轻松欢乐的作品。   管这么多干什么,坑着坑着就习惯了嘛……   梁祝的故事发生在东晋,所以吴笛更在意的,是通过这个故事,勾勒出东晋这个“名士风流”的时代,这个被“五胡乱华”后的朝代,汉族所经历的创伤。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所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当他们看到吴笛用冷冰冰的文字勾勒出汉族成为“两脚羊”的悲惨时代时,绝对会感受道一种心灵上的震撼!   这是一场野蛮屠戮文明的悲剧,让人看完后,觉得要被郁闷死。毕竟吴笛那个世界的汉族,就是现在这个世界华夏的主体。   因此,再荡气回肠的爱情,在那宏大的历史面前,也只能算是一朵浪花而已,吴笛从这朵浪花入手,慢慢将东晋铺开,最终完整地写出一个不同于这个世界的中华文明。   这部《文明》系列一出,绝对是历史小说中最耀眼的明珠!   当然,要写出这样一部《文明》,吴笛绝对要多充充电才行,严肃向的历史小说最重要的就是厚重,拥有自己对历史独到的见解,所幸她能参照的资料还是有很多的,有现成的《史记》、《资治通鉴》等,她是通读过二十四史的。   现在想这些还是太远了,她决定先侧面写历史,或许别人在读她的这一部《梁祝》时只会注意到里面凄美的爱情,而忽略了她所勾勒的东晋背景,比如她会精细地描写东晋时期人们的穿着、吃喝用度、社会风俗等,尽量给读者一种逼真的感觉,这实际上也是增加代入感的一种方式。   待到她出了多部描写古代的小说后,只要是有心人,都会发现她故事中的一条暗线——中华文明发展史。   到读者们的好奇心纷纷被勾起来时,她便会将那个朝代正面描写出来,事实上,中国的每一个朝代都能算得上一部荡气回肠的悲剧,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多少强大的古代王朝从鼎盛走向衰弱,然后被异族蹂躏,能将这些写出来,已经不是治愈人心了,而是丧心病狂,把读者往死了虐!   由于吴笛要在《梁祝》中增加东晋王朝那些逼真的细节,所以她写的速度不算快,但是她精力是非常充沛的,专注起来的吴笛,写出来的东西更出色!   她花了十五天左右的时间写好并改好了开篇的两万字,然后她看着看着,忽然笑了,谁都知道,祝英台是女扮男装与梁山伯结识的,而女扮男装这个情节,是比较容易制造笑点的,梁山伯这小子不就是个天然呆嘛,愣是三年都没识破祝英台的女儿身。   吴笛又开始她的一贯作风了,她要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兄弟之情”写得让所有读者赞叹不已,心向往之,想要有祝英台这么一个女扮男装的好兄弟,她很擅长描绘女孩的心理,祝英台对梁山伯的深情,一定会让不少读者期待他们接下来的发展。   其实梁祝这个故事感觉还是挺老套狗血的,女扮男装这种桥段都快要用烂了,然而吴笛的笔力却足以将这个故事写得精彩万分,这就是“大神”的功力。   〖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 超级爆料(2160)]   姚琼也是在第一时间就知道天净沙是吴笛了,他毕竟也参加了那次新人文学奖的颁奖仪式,他看到吴笛接过两项分量极重的文学奖,并作为天净沙发表获奖感言时,他整个人都傻眼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他因为很喜欢《秒速五厘米》,所以感觉对天净沙神交已久,奈何对方完全就没有理会过他,让姚琼觉得挺憋屈,好歹他也是青春文学的领军人物了,想和别人互动下,却像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一样。   当然,秒五的结局,依然是他心中的痛。在传统名家眼中,秒五作为一个十六岁新人作家的作品,已经算非常出色了,但要是深究它的内涵的话,其实还是比较单薄的,产生共鸣的人会将它奉为神作,没共鸣的人,只会觉得这算是一部不错的言情小说。   姚琼一直觉得秒五是神作,连带着他心目中天净沙的地位也变得特殊起来,但在看到吴笛只是个青涩少女后,他还是比较失望的,他更喜欢成熟而有韵味的女人,果然作家只能看文,而不能看她本身的,姚琼感慨着。   在见到了天净沙的真身后,他倒是后悔了,豪门贵妇人的幻想就这样破灭了……   不过在当时,他想到了与自己打笔战的冯苟,他就笑了,这位打假斗士口口声声说天净沙为吴笛代笔,到头来才发现天净沙就是吴笛,吴笛就是天净沙,也不知当时那位打假斗士心里,到底是怎么滋味。   这一次笔战,当然是姚琼赢了,在吴笛是天净沙这个事实爆出来后,他当然不会就这样放过冯苟,而是痛快地落井下石,将冯苟骂了个狗血淋头,姚琼本来还期待冯苟继续战斗下去呢,没想到对方直接缩了,让姚琼大感无趣。   现在。姚琼除了有灵感时写一些文字,其他时候他闲得很,他看网络小说看上了瘾,然后他还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小众论坛,就是蛇的天空,他果断天天都泡在这个论坛,找一些喜欢装逼的家伙猛喷,战斗猫的威名,顿时又传遍了蛇的天空……   最近蛇的天空闲话江湖版块,就是网文资讯最发达的版块。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爆料、战斗的版块。有一个很帖子被顶得老高——《盘龙》月票十连冠!一书成神的中原五白。转投煌萌!   姚琼最近对网络小说挺熟悉,原本他其实是不屑网络小说的,但后来在反姚琼小说兴起时,他就对网络文学关注了起来。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觉得网络小说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有的文章天马行空,非常有想象力,其中还有一些文青大神,其文字功底,让姚琼都暗暗点头。   而大部分网络小说都是yy小说,甚至还总结出了如何yy才能有所谓的“爽点”,这让姚琼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他自己都没想到他还会在网络小说中学到东西。   姚琼甚至升起了自己也去写本网络小说的想法,试一试他所领悟到的网文技巧,不过他当然不可能做到每日连载,周刊月刊还差不多。   就在姚琼准备关掉论坛,拿起鱼竿出去钓鱼时。他又看到了一个比之前那个帖子还要火的帖子——震惊!“纯爷们”中原五白竟是清纯女神,坦言大纲来自当下最火爆的青春文学作家天净沙!   打开这个帖子,那是王静姝的一张穿着黑丝的照片,化着淡妆的她,确实就像一个真正的女神!   连姚琼看到王静姝的样子时都眼前一亮,这张照片上王静姝略显成熟的打扮,很符合姚琼的胃口。   论坛中有不少网络写手,有人看到这张照片时,忍不壮疑这个消息是否真实,主要是以前有位写暧昧后宫文写得很不错的写手,也不知怎么被人误认为是一位单亲妈妈,还引得某大神在论坛表白,甚至还行动了起来,结果却不了了之……   后来才发现,这位什么单亲妈妈,居然是位汉子,让不少人心碎不已,女神就这样陨落了。   而那位大神,自然彻底悲剧了,只需想想,兴冲冲地去表白,然后发现表白的对象与心目的单亲妈妈反差那么大,甚至连性别都是反的,那该有多郁闷啊!   这次居然有人爆料《盘龙》这本纯爷们小说的作者是个可以打七、八分的美女,简直比以前那位单亲妈妈还要不靠谱啊!   然而罕见的是,这个爆料出来后,却没有人来打脸,倒是有人问“天净沙”是谁,蛇的天空一位id为的论坛众,作为吴笛的死忠粉,又借机开始传教了……   事实上,吴笛在蛇的天空这个小众论坛的人气还挺高的,可能有人不知道“天净沙”,但吴笛却是知道的,现在度娘百科中,吴笛与天净沙两个词条,都合并起来了。   这位论坛众在传教时,随意贴了一张王静姝与吴笛两人在餐厅互相喂食的照片,当时吴笛穿着哥特萝莉装。   这张照片一贴出来,再看看标题,不少论坛众惊呼,难道“中原五白”真的是这位清纯女神?而构思出《盘龙》这个故事的,还是吴笛?   姚琼这个时候也重新坐了下来,他觉得有意思了啊,经过度娘百科,发现吴笛有一个小姨,而现在,吴笛的这位小姨,很有可能就是网文界的大神“中原五白”啊!   帖子到现在,都没有人拿出证明来反驳,有资深的论坛水神,开始白盟中某位读者,这个白盟,当然是因为中原五白一书成神后,她的书迷团体——白盟,白盟是个凝聚力很高的书迷团体,这次《盘龙》十连冠,白盟功不可没!   这位白盟读者也混这个论坛,还时常为中原五百散财,这也算是替她宣传的一种方式吧。   这位读者被出来后,也看到了这个帖子,然后证实道:“没错,五白大大的名字叫王静姝,她是‘文学之星’第一名、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的亲小姨,《盘龙》的大纲,也是出自吴笛之手!”   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   〖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难道是耽美(2190)]   票啊~~~!!!   -------------   吴笛看到自己手上的样刊时,有些无语,由于她现在是《青春祭》当家作者,自然享受最优的版面,还有主编点评这样的特殊待遇。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苏曼文是这样点评她的作品的:“天净沙的中长篇古代言情小说,文笔古色古香,优美异常,设定宏大……”   一大通无论放到吴笛的哪篇古代言情小说中都算万金油的话,如果在后面加个联系方式的话,怎么看都像是某个小网站网编去拉网文作者的广告。   显然,有时候所谓的主编点评,其实也成了形式主义,只不过使作者看起来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而已。   这主编点评自然不是重点,重点是《青春祭》对《梁祝》的宣传,居然是“一篇让人读来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喜剧”,她看到这个宣传语时,有孝愣,如果连《梁祝》都能算喜剧的话,那还有什么能算悲剧?   也许最后化蝶飞的结局能够让人觉得十分开怀?   太坑了啊……吴笛摇了摇头,可心里却很期待读者们看到结局时的反应,毕竟她的一贯作风,就是前面两篇连载是描写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的美好感情,最后结局篇则是急转直下,祝英台被强行嫁给马文才,美好婚姻毁于一旦,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现在天净沙这三个字也算是成了金字招牌,有不少青春文学杂志都向天净沙约稿,哪怕是一篇短篇小说也好。   若是吴笛还为钱发愁的话,肯定会接受这些约稿,但现在,她在金钱上,早就无欲无求了,她现在写文,还有一个极为宏大的理想,那就是要用她那个世界的文化。入侵这个世界!   《梁祝》说到底只是一个引子而已,它本身也是一个让人颇为唏嘘的爱情悲剧。   夏薇薇与李香莹这两位天净沙的粉丝,已经拿到了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虽说可以通过吴笛直接要稿子,但总觉得还是通过杂志,看起来更有感觉。   看到连官方都说这是一部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小说,她顿时放下心来,也没有去多此一举地问吴笛结局,若是连载的文章知道结局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夏薇薇迫不及待地翻到天净沙的专版。便看到了一副“基情四射”的插图。一边与夏薇薇一同看杂志的李香莹。呼吸一下子变得急促起来,她双颊微红,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扶了扶她的粉红边框的眼镜。低声说道:“这次是不是bl小说啊,如果是的话,那就太……”   李香莹见到夏薇薇用诡异的眼神看着她,她心中微微一慌,好吧,因为她的姐姐是画师,经常接触acg圈子的她,实际上是一位**漫画、小说的狂热爱好者,她特别爱看美男之间的暧昧甚至恋情!   李香莹对**的喜爱。比想象中的还要疯狂,在看到插画中,两位美男其中一位在抚琴,另一位坐在他的对面,撑着腮帮深情地凝望对方。那种眼神流露出来的欣赏、愉悦,都通过细节完美地表现了出来。   李香莹当然早就知道了在acg圈子中已经很有名气的浪淘沙老师,就是吴笛,实际上,她一直觉得,吴笛那种唯美精致的画风,用来画**,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   可惜吴笛对什么**、百合都没有太大的兴趣。   难道,浪淘沙老师终于开窍了么?   李香莹喜欢**,也只是喜欢给二次元的那些特别帅气迷人的美男配对而已,至于三次元的同性恋、gay、搞基可不感兴趣,她认为那是对她心目中神圣的**的玷污!   “我是说,这张插画虽然一如既往的唯美,但这其中的两位主角,是不是看起来太暧昧了,女主怎么没有?”李香莹立马改口道,刚刚其实她想说如果吴笛写**小说的话,那实在是太棒了!   还好华夏文化风气一向开放,否则**小说要是放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一定会被禁死,连**写手一起抓进局子里……   夏薇薇却一眼就认出了插画中的祝英台,她忍不住对李香莹吐槽道:“李子,我看你是**漫画看多了,连男女都分不清了吧,画中的这个容貌阴柔俊美的男人,显然是女扮男装,你怎么会把她认成男人?   李香莹讪讪一笑,她确实**看多了,有星常精美的**漫画,其中的人物角色,都是漂亮到了男女通杀的地步的,与其说李香莹喜欢**,倒不如说她喜欢那种超脱了性别的美。   在她看来,吴笛的美丽,无疑就超脱了性别,她认为吴笛是最有魅力的女孩,毕竟李香莹她同样作为女孩,却觉得吴笛非常美,还没有一丝嫉妒,怎么想都是因为吴笛太过完美的缘故!   夏薇薇与李香莹又凑在一起看《梁祝》了,她们都怀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来读这篇文章的,上次吴笛可是亲口说了,下一篇小说是轻松欢乐类型的,她们自然没想到,吴笛所说的那部小说,是《灌篮高手》,而不是什么《梁祝》。   《梁祝》这种经典悲剧,虽然老套狗血了一些,但看完后绝对会让人特别郁闷的!   再一次欣赏到吴笛那充满古风的文字,夏薇薇还是忍不住感叹道:“最喜欢小笛的古风言情了,我得把我的摘抄本拿出来。”   然后,她们就看到了旁观有关才女蔡文姬、班昭的人物设定,在看到《悲愤诗》的全文时,李香莹呆呆地说道:“这个蔡文姬果然是才女啊,只不过,这个三国,我们历史上有这个朝代么?”   “不是蔡文姬是才女,而是创造蔡文姬的小笛才是大才女,居然真将蔡文姬的诗作给写出来了!我们历史上肯定没有三国这个时代……所以,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次我们家小笛要玩一次大的了,这分明是一个系列小说的节奏啊!”夏薇薇用一种极为期待的语气说道。   李香莹这时才回过神来,她在看了蔡文姬的人设之后,差点还真以为历史上有这么一个才女呢,毕竟对方的诗作在那里摆着,但她这时才恍然大悟,这个诗作真正的作者,是吴笛啊!   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   〖 [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 展望三国(2220)]   票~~~!!!   -----------   放月假回家,夏薇薇将新一期的《青祭》摆到了她那位古文教授的父亲夏建业面前,对他的父亲用一种赞叹的语气说道:“老爸,我家小笛写的新连载,又有绝佳的古体诗出现了,还是完整的,你要看吗?”   夏建业先是下意识摇了摇头,他其实也算是天净沙的资深读者了,从原本只看天净沙所写的古代言情小说,研究她里面的诗词、文言文,到后来也会翻一翻天净沙的都市校园小说,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完全沉入了进去。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主要是因为天净沙的文章,他这个男人,看了之后都不别扭,男女主之间淡淡的恋情,确实挺治愈人心的。   按理来说,女儿每次将《青祭》带回家时,都会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吴笛的文字就像是有魔力一样,吸引着他这位大学教授。   可惜,上一次的《秒速五厘米》让他看完之后再次大骂,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夏建业可不是追连载的,而是一口气将夏薇薇所买的jing装版的《秒速五厘米》看完了,这种治愈效果,可比连载还要凶残,因为前后对比实在是太强烈了,最后他还手贱欣赏了一下那张动画mv,听着那首歌,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他发誓,绝对再也不看天净沙那坑死人不赔命的现代小说了,他也不想看任何悲剧!   夏薇薇见状,用一种蛊惑的语气说道:“老爸,这篇《梁祝》历史背景设定可是非常宏大的,看起来就像是无尽的历史仅仅显露出一角一样,你好像挺喜欢历史的吧,不看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见到夏建业一脸纠结的样子,夏薇薇嘴角微翘,翻到杂志中的附录部分,拿起蔡文姬的一首《悲愤诗》就读了起来,她越读越能体会到蔡文姬的那种身处乱世的无奈与凄惨,她不由在心中感慨着,这个小笛,真是太厉害了,她到底怎么构思出蔡文姬这位人物的?   而夏建业听着这首诗,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se,还没等夏薇薇读完,便一下子抢了过来,便看到上面的诗歌,他不由叹道:“这也是你那个同学写的吗?实在是太棒了,这种古体诗的水准,现代人怎么可以写得出来呢?不可思议,实在是不可思议!”   若吴笛见到夏建业这个样子,肯定会腹诽,我们那个世界真正的天才诗人我还没写出来呢,蔡文姬虽然有才,但终究比不上李白、苏轼这样的人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女的身份,为她增添了不少光环。   就像吴笛现在一样,若她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男人,她也写出了《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一代人》等,那她的影响力也不会这么大,脑残粉的数量也不会这么多,这些吴笛的脑残粉,吴笛的任何作品,不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哎呀,老爸你又大惊小怪,我们家小笛就是天才,连袁龙川这位文坛名家都承认这一点了,你也知道,袁龙川这个人总是很谦虚很认真很慎重,不会轻易下什么评语的,可他却为我们家小笛破例了,这就说明小笛就是天才!”夏薇薇与有荣焉地说道,她现在与吴笛的关系可好了。   夏建业暗叹现在的高中生真是不得了啊,不过他想想觉得也对,以前他就感慨天净沙这个作者古文实力很强,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吴笛,他总觉得二者之间有莫名的联系,没想到还真是一个人!   这样在文学上具有如此天赋的人物,确实是百年一见啊!   夏建业正yu提起兴致品读享受一番,他本人也非常喜欢天净沙的古代言情小说,倒不是因为其中的感情纠葛,而就是天净沙写古文时,那种古se古香的文笔,总能让他感觉自己像是被拉入了天净沙所创造的那个古代世界中去。   不过在看之前,他忽然jing惕地说道:“这部小说不是悲剧吧?”   夏薇薇见父亲这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样子,不由抿嘴笑了笑,她忽然觉得自家老爸还是挺萌的。   她拍着胸脯保证道:“老爸,这次你就放心吧,《梁祝》可是轻松欢乐的喜剧,人家杂志在上面对这篇文的宣传就是这样,我也向小笛问过了,她也证实了这一点,我也看过这部小说的前篇了,目测像是姚琼流‘真爱无敌’类型的小说,男女主突破门第之隔,最终走到一起,可能比不上《秒速五厘米》经典,但不失为好的甜点,总之,看完后一定会感觉很好的。”   夏薇薇又开始了,她总是帮吴笛说好话,上次的秒五也是这样,在吧中各种赌咒发誓,这会是一部喜剧……咦,夏薇薇似乎成了像某战忽局局长一样的因果律武器了呢——话要反过来听。   夏建业还是太单纯了,见到女儿这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他觉得女儿终究是与自己最亲的女儿,肯定不会坑自己的,所以他怀着一种美好的期待,看起了《梁祝》。   作为一名古文教授,他对历史的了解,虽然不如那些历史系的教授,但绝对比一般人要强,他在看这篇《梁祝》时,注意力也自然而然被那吴笛所设定的背景吸引了,这一次她所设定的背景,感觉比任何一次都要宏大。   这种宏大的背景,击中了夏建业的痒处,他在一口气读完之后,已经不去在意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无聊的爱情了,他更在意的,便是东晋这个所谓“名士风流”的时代,到底在它之前是怎样的朝代,而在它之后,历史又会怎样发展?   太期待了!   夏建业也感觉到了,吴笛这一次的作品,比以往任何的作品都要大气,仿佛她脑中已经构思好了另外一个世界历史是如何发展的脉络……   “以后一有那个吴笛的作品,马上给我看!这个《梁祝》分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引子!哎呀,我好想看那个波澜壮阔的三国时代啊,我感觉只有她能真正写出那种逼真的古代的感觉!”夏建业一脸激动地对自家女儿说道。   夏薇薇点了点头,她非常乐意与父亲分享吴笛的文章。(未完待续   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   〖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 真学霸(2250)]   、推荐票~~~!!!   ----------   班级中的男生看到这样的分组,简直想去抽这位班长几巴掌,自从章冬雪离开了一班之后,除了吴笛之外就属夏薇薇、苏暖两人容貌最好看了,而李香莹怎么也算是六七分的女孩,也挺耐看的……   可这些养眼的妹子,都被吴迪圈去了,这怎么可以忍?   于是……   一干男生谄笑地来到曹无忧面前,对他说道:“老曹啊,要不咱们换下怎么样,你不是有女生恐惧症嘛,好像女生接近你半米以内,你就想跑吧,你看你们组都是美女……”   曹无忧头也不抬地说道:“不换不换,我得和我女神在一起……”   “哦?你女神是谁啊,夏薇薇?”   “夏薇薇?那是谁啊,我不认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曹无忧淡淡道。   “呃……难道是苏暖,好啊,你这个萝莉控!”   “别侮辱萝莉控这个词,三次元世界也配有萝莉?”曹无忧不屑道。   “我靠,你连这两位准校花级美女不选,反而选最普通的李香莹?什么审美啊你!”   “你才是什么审美?放着完美的吴笛不提,却在我面前说点名字听都没听说过的三次元垃圾女人,哎,这个世界没救了。”曹无忧的语气怎么听都很欠扁。   “你……你敢和班长抢女人?”   “呵呵,我这是要当他的大舅哥呢……”曹无忧的笑声很猥琐,却不知道吴迪正用要杀人的目光看着他。   千万别在一个妹控面前提“大舅哥”这个词!   “你叼!看来我只能出绝杀了,老曹,我有一部你绝对没玩过的18禁游戏,我保证我说的是真的,你只要和我换组,我回去后直接送你!”   曹无忧一听,顿时抬起头,眼神炽热:“此话当真?”   “绝无虚言!不过。老曹你难道为了一部18禁的游戏就放弃与你女神同组的机会?”这位同学都在心中吐槽,你到底是对游戏有多执着啊?   “什么女神终究是三次元的渣滓,我当然……”曹无忧话刚说道一半,便看到吴迪对他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而那位同学见势不妙已经闪人了……没办法,吴大班长在外国语高中淫威太重,某些校霸都对他服服帖帖的,本人成绩又好,体育万能,出身不错,帅气高大。体魄雄健。这就说明很能打。谁敢在他面前装逼啊,肯定会被打脸!   曹无忧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啧,吾友啊……你看,我还教给你那么多调……唔。是亲近你那位能干的妹妹的方法,我刚刚这不是开玩笑嘛,比起游戏,果然还是女神更好,我要当大舅……不对,错了!”   曹无忧被吴迪夹着脖子勾到了无人的角落,这是总是喜欢花样作死的曹无忧一贯的结局。   另一边,吴笛与几个女孩却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野炊的准备工作了,毫无疑问。吴笛对食材处理的熟练程度,让这些女孩都大吃一惊,那些关注着吴笛的男生,也非常惊讶。   在不少男生印象中,吴笛这种气质非常高雅的女孩。怎么看都应该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然而却没想到她意外地对厨艺十分精通。   吴笛在忙完本组之后,还被人邀请到了其他组去做指导,她倒是欣然答应了,她对厨艺本身还是很喜欢的,而且,她作为一个长辈,当然乐意指导这些晚辈。   她当然不知道,当她在热心地帮助同学的时候。男生心里都在这样想着:   “这也太厉害了吧,连厨艺都这么精通,还有什么她不会的?”   “要死能娶到这样的女孩就幸福死了!不,不是娶啊,是求包养……”   “哎,给人的压力好大啊,这样完美的女孩,还是做做梦就行了,只能妄想一下了。”   ……   赵泽南这位学霸,对他的老同学赵晔华感慨道:“你看吧,这个吴笛实在是太完美了,有她在,其他女孩根本就没存在的意义了啊。你知道吧,她有个笔名是天净沙,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影响很大。而且,她十六岁,就已经获得了那些三四十岁传统作家都没得过的两项新人文学奖!就这两项文学奖,就让她又有几十万人民币收入进账!”   戴着眼镜的赵晔华容颜非常漂亮精致,他扶了扶眼镜,淡淡道:“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吧……可惜我对文学没什么兴趣,反倒是对理科更感兴趣,既然她可以获得‘文学之星’第一,那我也自然能够获得全国理科竞赛第一!”   “切!人家吴笛也是要参加这个理科竞赛的,我明显感觉得到,她对这个理科竞赛,比对什么文学之星要重视多了!”赵泽南见赵晔华这个样子,就感觉挺不爽,总觉得自己这种学霸,在赵晔华、吴笛面前,就成了伪学霸一样。   顺带一提,吴笛在外国语高中制霸第一,赵晔华也在省师大附中寂寞如雪,他甚至也是省师大附中的“校花”,曾有位阔少花大手笔向他表白,当时这位阔少还没有认出赵晔华是男的……   结果当然是赵晔华以自己是男人绝不搞基的理由很淡定地拒绝了,他也没有恼羞成怒什么的,仿佛对此已经很习惯了。   想来赵晔华也是那种一夜之间变成女孩后,第二天很淡定地去上学的那种,或许也是不小心出了车祸、感觉身体没什么大伤后、直接利用等待交警的时间背了百来个英语古典文学词汇、同时也很好的保护了车祸现场的真学霸,在学习面前,生命算个屁啊!   这位阔少当然很尴尬,可他仔细盯着面无表情的赵晔华看了一段时间后,他仿佛觉醒了什么新的属性一样,他继续表白了!   赵晔华扔下一句“凡人的智慧就是这么肤浅”之后,无情离去,给阔少留下了一个难以企及的背影。   据说后来那位阔少也成了学霸,并且继赵泽南之后,成了千年老二……   省师大附中的学生们纷纷感慨这才是真爱啊!   可惜没多久阔少就有了一个女友,他真诚地感谢了让他奋起的赵晔华,这倒也算是省师大附中的一段佳话了。   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   〖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强势的兄长大人(2280)]   吴迪站了起来,才发现女孩还端端正正地跪在那儿,像个超级贤惠的妻子,想到刚刚自己能够睡得那么香,一定是因为膝枕的缘故,他不由蓦然升起一股感动,某种压抑着的感情仿佛要破土而出……   然而,他终究无法像梦中那样肆意妄为,还被女孩扇了一巴掌,再想到两人现在身份之间的鸿沟,他感觉自己心脏都被一只手给握住了,这只手,名为世俗、法律、道德……   再亲近又能如何呢?终究只能是兄妹罢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吴笛也站了起来,她才发现自己双腿已经被对方枕得酥麻了,她差点没有站稳,还好吴迪,扶住了女孩,他有些不好意思道:“刚刚真是太对不起了,居然一不小心睡着了……”   女孩揉捏着自己的腿,脸上神情柔和,她淡淡道:“可以理解,孝子在听到第二天要春游,肯定会失眠的,你还小啊。”   “才不是孝子!”吴迪大声道,“我比你大一岁呢,小笛子妹妹!”   “孝子总是嚷嚷着自己不是孝子,不论你怎么长,我永远比你大。”吴笛用极为优越的语气说道。   吴迪叹了一口气,碰到这么一个像姐姐一样的妹妹,他只能表示无奈了,他忽然发现,若能听到她喊自己一声“哥哥”,是让他非常自豪的事情,可惜现在女孩的口头禅变成了“叫姐姐啦”……   怎么可能叫姐姐啊!   吴迪从来没有喊过对方姐姐,哪怕有时候他确实享受到了姐姐对弟弟亲人般的照顾。比如像刚刚他睡着时,为了让他睡得更舒服。便跪下来,让他枕在自己的大腿上,他甚至都可以想象对方低头看着他时,那种长辈对晚辈的亲近。   可是,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一点啊,他希望对方能用充满爱意的眼神望着他,哪怕是妹妹对兄长大人的崇敬之情也好啊!   明明他想宠着这个妹妹,到头来却发现被照顾的是自己。他的自尊心受不了!   所以,他还要变得更强更完美!吴迪在心中暗暗发誓。   “好像自由活动时间快到了啊,下山吧。”吴迪看了看表,这样说道。   “嗯。”吴笛刚刚想走,才发现腿实在麻得厉害,可她却只是微微皱了皱眉,愣是硬撑着。   吴迪敏锐地察觉了这一点。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发现女孩还真是一如既往地逞强,不想依靠任何人,可她却总是给予别人帮助……   这样的女孩,让他心里特别怜惜!   妹妹啊,为什么就不能依靠一下哥哥呢?   “我背你吧。”吴迪忍不住说道。   “不用。我可以走啊,你看。”吴笛面带微笑,可她刚刚走了两步,却因为腿太过酥麻,一下子扭了脚!   好了。这下子彻底走不了了……   吴迪忍无可忍,人高马大的他。直接以一个公主抱将女孩抄了起来,然后向山下走去!   “你做什么啊!”女孩脸上通红,公主抱实在是太羞耻了,她还只能勾着对方的脖颈……   “妹妹就别在哥哥面前逞强了!能不能给我这个哥哥点面子,有你这样的妹妹,我感觉自己很没用,可是,我说过,我也想保护你啊!”吴迪深深地凝望着妹妹的纯澈的眼眸,一脸坚定地说道。   在刚刚那个梦中,他好像永远失去了她,但在现实世界中,他宁愿自己死,也绝对要保护妹妹啊!   说着这样的话,他才发现妹妹的身体与自己紧贴着,他的手可以感受女孩美腿的柔软,她呼出来的气息,就喷洒在他的脸颊上,看到女孩那通红的腮帮,他才发现,害羞姿态的女孩,是多么可爱,可爱到犯规了啊!   女孩忍着羞耻,只能小声辩驳道:“都是你睡得太香了啊,要不然我绝对可以自己走下去的,现在好了,连学校走没法走回去了……”   “所以说给我一个能够帮你的机会,我可不想嘴上说着要保护你,但实际行动却跟不上,我们是亲人啊!”吴迪忽然紧紧地将轻盈的女孩搂在自己怀里,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她的身体是多么柔软,幽香满怀……   听到“亲人”两个字,女孩就心软了,她是个非常看重亲情和友情的女孩,她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总是十分真诚地付出,这会让她心里很踌。   “那你背我吧……这只是我作为姐姐命令弟弟干的事,你可别以为我承认你是我的哥哥了,想做我哥哥,你还差得远呢!”女孩一脸不爽地说道。   “你上次还叫过吧?”吴迪笑了。   “绝对没有!”女孩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这次春游,最终是吴迪喊了自家的私家车过来,直接将妹妹接到了自己家,然后强行将妹妹放置在了自己的床上,然后……   作为一个哥哥,为妹妹敷药。   女孩各种脸红着挣扎,绝对不让这小子碰她的腿,可惜吴迪还是慢慢地褪下了女孩充满体香的丝袜,一条光洁的**便呈现在了他的面前,另外一条腿上的丝袜却还在,黑白对比是那样强烈……   吴迪本来还想入非非,那种慢慢脱去女孩丝袜的感觉,简直让他永生难忘!   可当他在看到女孩脚腕处的红肿时,心疼坏了,什么绮念全都没了,一边轻轻地吹着,一边为她敷上奶奶何秀的秘药……   “嗯……唔。”女孩将自己脑袋埋在被子里,脸上有种异样的潮红,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如此肆无忌惮地触碰她的美腿,而她的腿,总是很敏感。   吴迪一边为她敷药,一边却发自真心地赞叹妹妹的脚丫,那脚趾就像是一颗颗珍珠一般,让他都想每一颗都放在嘴中细细品尝……   殷完之后……   “你这个魂淡啊!实在不可原谅!”女孩将自己的丝袜扔在对方脸上,喘着气,红着脸,鼓着嘴,两条美腿微颤着,然后气呼呼地离开了……不得不说,兄妹俩的奶奶的秘药确实厉害,很快便治好了吴笛的脚,当然她走起路来还是比较勉强。   吴迪看着手中的丝袜,一脸懵懂,他只是帮妹妹敷药而已……看着这双丝袜,他忽然大喜——这是妹妹的丝袜啊!   还是刚刚换下的、新鲜的。(未完待续。,、月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   〖 [正文 第三百一十九章 宣战(2340)]   吴笛却没想到,她的这话一说出来,在场的那些私立学校的学生会会长们都哄笑了起来……   外国语高中社团水准还是可以的?   别说大话了行不行,像外国语高中、省师大附中这样更关注学生成绩的重点高中,根本就不重视什么社团活动,在这样的环境下,怎么可能有什么好的社团?   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学生会会长张若玲,脸上更是毫不掩饰自己的嘲讽,毕竟前几届嘉年华外国语高中的表现实在太差了!   说到乐队,她更是充满了一种优越感,只听她充满自豪地说道:“说到乐队,有哪个高中的乐队像我们学校里的‘隐形真理’那样有名?他们已经出了自己的专辑,销量非常不错,音悦网的下载量也有二十万左右,虽然没有达到一星,但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隐形真理’是高中生乐队中最棒的!”   听到张若玲的话,有许多喜好音乐的学生会会长不由窃窃私语:   “‘隐形真理’居然是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靠,看来这一次他们要拿音乐比赛的冠军了吧,他们的歌很好听啊……”   “你喜欢‘重金属’当然觉得好听,可惜我不喜欢,但是‘隐形真理’的名气确实很大,尤其是他们主唱蔡趕斌,也就是阿斌,实力很强,好像接受过专业训练!”   “确实呢,在‘隐形真理’面前,其他高中的什么乐队、个人独唱solo,感觉完全就是业余的啊……”   “我承认外国语高中的学生学习都很好,这位吴笛学生会主席还是文学天才,但他们学校在社团方面的建设实在太差了,根本不可能有什么高水准的乐队!”   ……   吴笛感觉很憋屈,可她却发现自己现在还真拿不出什么事实来反击,因为之前几次嘉年华,外国语高中表现实在太差,省师大附中也算是它的难兄难弟,看对方那位一脸书呆子模样的学生会主席,就知道对方早已习惯了在这种会议上被鄙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om   在场的学生会会长、主席,基本上都是高二、高三生,似吴笛、叶昭尘这样在高一就担当学生会会长的学生,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叶昭尘淡漠地看着吴笛略显无助的模样,心中没有一丝怜惜,他虽然对吴笛有一丝认同感,可惜这不足以让他向吴笛伸出援手。   他从来就不会英雄救美,更不懂什么浪漫,这有什么意义呢?获得美女的感激?好感度上升?   切,还没有一元钱来得实在。   这个时候,张若玲又对叶昭尘献媚道:“叶公子,我认为赞助费还是太低了,尤其是某些学校的社团根本吸引不到人气,将他们放进来,完全就是给这样盛大的活动抹黑,比如说这位吴笛同学的外国语高中,我想,他们学校官方绝对拿不出一分钱!”   叶昭尘淡淡道:“拿不出钱,就没资格参加,我对所有学校一视同仁。”   他说的可不是假话,如果外国语高中拿不出赞助费的话,他就敢禁止外国语高中的学生进入圣心公学!   张若玲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看到吴笛那种吃瘪的模样,就觉得特别痛快,她嫉妒吴笛的容貌、名气……   “也就是说,社团的席位用钱也是可以解决的咯?”吴笛看着叶昭尘。   “可以这样理解。”叶昭尘点头道。   “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算什么问题,那我代表我们学校出钱,要求削减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社团席位!”吴笛仅仅一个电话,几位黑衣保镖提着箱子来到了会议室,箱子一开,这个世界的华夏那绿灿灿的钞票就这样摆在了叶昭尘面前!   目测超过百万,完全可以包下这个嘉年华了!甚至她一个人出的钱,就抵得上所以学校的赞助费了,叶昭尘毕竟是有分寸的,绝不可能给某个学校无法承受的费用,实际上这醒用平摊到每个学生身上,也不过就是每人二十元的门票费而已。   出了二十元钱,能够进入圣心公学好好玩乐一天,怎么看都是十分划算的事情。   这些钱,完全将在场的所以学生会会长震住了,这种会议室变成了赌王大战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于财大气粗的吴笛来说,这些钱根本就不被她放在眼里,她在唱片专辑、音悦网上的收入,在版税上的收入,足以保证她随意扔出这么多钱,而不带眨眼的!   张若玲这时愣住了,她难以置信道:“这不可能!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怎么可能有这么资金?”   “为什么没有?只是我作为学生会主席,赚钱能力还算可以罢了。”吴笛双手抱在胸前,俯视着这群刚刚起哄的学生会会长们,她才不要学校的资金,她一个人就可以!   钱对吴笛来说,想怎么赚就怎么赚,赚钱真的很难吗?   叶昭尘觉得自己被打脸了!   他费尽千辛万苦才为自己的学生会赚到近百万的资金,可人家吴笛却毫不犹豫地就扔了出来!   想到吴笛那畅销书作家的身份,叶昭尘诡异地冒出一个念头——我也要去当作家!   “叶会长,怎么说?”吴笛用一种随意吩咐下人的语气说道。   这种语气,让观看“现场直播”的圣心公学的学生们都很憋屈,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对我们的王说话?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叶昭尘搓着自己的手,显然心情颇为激动,他立马说道:“嗯,若你真的愿意付出这么多的金钱,我觉得你可以进入我们嘉年华的策划组。你有钱,你做主!”   靠啊!叶公子你就这么死要钱么,好歹你也是出身叶氏财阀啊……怎么感觉是跪舔人家吴笛的节奏了!不,这家伙到底拜金到了何等的地步啊!   “那就给我削去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社团席位,留一个给那个什么‘隐形真理’乐队就行了,我们学校的‘黑白格子’乐队,绝对要比它强!我代替‘黑白格子’乐队,向‘隐形真理’宣战!我们外国语高中的乐队,才是最棒的!”吴笛指着张若玲,一脸霸气地说道。(未完待续。。   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   〖 [正文 5、早餐闲聊]   如果说吴笛的本体是这个学校中万众瞩目的风云人物,并且还是不少男生心目中默认的校花人选的话,那么她的分身吴迪,就是在普通班都毫无存在感,一直沉默寡言、平凡至极的路人甲。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照这种情形发展下去,或许在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许多都不会忘记吴笛这种点缀无数少年青春记忆的校花,而另外一个吴迪,怕是去了同学聚会,然后也表明了身份,大家都会在心中疑惑——当年我们班上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   在吴笛的本体出校门去舅妈,也就是她表姐聂茜的母亲家的五星级酒店吃自助早餐时,吴迪则随着人流,进入了学校食堂。   每个人的早餐也都是一样的,一个包子,一块桃酥饼,再加上无限量供应的白粥,这样的早饭自然让吴笛不满意,所以她决定在酒店吃完自助早餐后,再给分身吴迪打包一些更富有营养味道更好的早餐。   实际上按照吴笛本人的作风,她所吃的三餐,全是自己下厨的,各种食料也都必须用特供的绿色食品。   在没有修真功法给她排毒养颜后,她作为一个爱美之人,对身体的保养,重视到了极点,她不仅要让自己的女身吴笛永远保持光鲜亮丽的形象,她的男身吴迪,也一定要成为她心目中的男神才行,否则怎么有资格成为取悦她的人形玩具?   吴迪坐在经典的八人一桌的食堂桌子边,每排坐四个人,他的对面正是同桌孙宁,这个男生似乎对学校的白粥深恶痛绝,以至于每次都会从宿舍带牛奶、酸奶之类的饮品,用来代替白粥。   孙宁喝的牛奶是蒙牛特仑苏。乍看到这种牛奶时,不由让吴迪有些小怀念,但他却又想到了那句颇为内涵的“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   早饭自然也是一个最佳的聊天时间,吴迪身边的一个叫做尹华强的男生。打扮比较潮,人也有点小帅,还是那种较为阴柔的帅,因此班上人称“尹太监”。   尹太监一边吃着吴迪碰都不想碰的白菜萝卜包子,一边这样说道:“妈的,刚刚三班的那个于晨胆子真够肥的,居然想约‘大小姐’出去吃早餐,他难道不知道‘大小姐’是高二宋国豪看上的妞儿?妈的这于晨长得还没老子帅呢!”   尹华强虽然长得有些娘。但说起话来却较为粗犷,至于“大小姐”说的是谁,那自然是吴笛了。   这个外号在校园中,可比她那个局限于三班的“吴大才女”的外号要知名得多,只因有不少同学都看到了,人家上学放学都是劳斯莱斯接送,司机总是一身黑西装,非常有范儿,这简直是小说或漫画中标准的千金大小姐配置。   校内有关吴笛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小道消息层出不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其实应该是传说中的红三代小公主。而非简单的富家千金,大概是因为不少人都将她当成她那个在商界混的舅舅家的孩子了吧。   这个世界吴笛父亲吴定邦的仕途之路似乎更加顺利,自然还是因为她那位外公还健在。不过这个世界她外公就从未当过什么总理,而是退下来的军方大佬,与老一辈的领导们关系很密切。   ,,,可谓前途似锦,当然,吴笛必须提醒他的父亲,。。   而吴笛的母亲聂馨予则是国企高管,与李家的那位是闺蜜……   总而言之。吴笛的家世应该算是小说中提到都会被和谐、还会被发站短“,请删改”警告的节奏。百度搜索之后也会出现“,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所以现在提了之后,以后就不会再提了,、。   ,,成人礼估计都要跑到国外去搞个万众瞩目的,各种所谓名嫒千金上流阶层聚会,这自然也会造成她以后的婚姻或许都没法自己做主。   因此,要让她自己的分身吴迪娶她自己,难度惊人,不过有挑战性才更有趣。   当然了,现在吴笛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她的身份是多么不凡,她其实自己还有些不习惯她那千金大小姐的标准配置,心说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也没上学放学都有劳斯莱斯接送呐,难道这是因为“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   在之前那个世界,吴笛终究不是吴定邦的亲女儿,各种待遇也没提上去,现在嘛,她完全就是在吴定邦的溺爱中长大的,可谓掌上明珠,和聂茜更是和亲姐妹似的,被她舅舅舅妈捧在手心,当然要什么有什么。   尹太监说完之后,他对面的李振云却一脸不屑道:“高二的宋国豪也想染指大小姐?简直就是做梦,那宋国豪家里也不过有点小钱而已,然后仗着自己和道上的一些混混有联系,就敢这么狂?”   “你牛,你牛!连宋国豪都不放在眼里。”尹太监冷哼道。   李振云是官宦子弟,虽然他老子的官并不大,不过他自认为见识很广,尤其是对穿名牌极为执着,颇有研究,他判断一个人牛不牛,就看对方身上穿的衣服的牌子,在他眼中,宋国豪虽然总是一身耐克、阿迪,可这是他看不起的,格调太差!   不过李振云还是比较忌惮宋国豪那传说中的“道上势力”的,所以对于尹太监的嘲讽,他只是避重就轻地说道:“我又没说不把他放在眼里,我想说的是,宋国豪确实够吊,但和大小姐那是万万不能比的,你就看大小姐今天脖子上围的爱马仕丝巾吧,一条的价格买下宋国豪的全身都绰绰有余!”   尹太监听到这话,也不多说什么了,他对李振云执着于名牌的三观并不认同。   不过一旁的孙宁,却笑嘻嘻地插嘴道:“我给大家说个笑话,我同桌吴迪今天说他和大小姐很熟。”   除了吴迪外,其他几个男生果然都笑了……(未完待续)   .co [正文 5、讳莫如深的一章]   如果说吴笛的本体是这个学校中万众瞩目的风云人物,并且还是不少男生心目中默认的校花人选的话,那么她的分身吴迪,就是在普通班都毫无存在感,一直沉默寡言、平凡至极的路人甲。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照这种情形发展下去,或许在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许多都不会忘记吴笛这种点缀无数少年青春记忆的校花,而另外一个吴迪,怕是去了同学聚会,然后也表明了身份,大家都会在心中疑惑——当年我们班上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   在吴笛的本体出校门去舅妈,也就是她表姐聂茜的母亲家的五星级酒店吃自助早餐时,吴迪则随着人流,进入了学校食堂。   每个人的早餐也都是一样的,一个包子,一块桃酥饼,再加上无限量供应的白粥,这样的早饭自然让吴笛不满意,所以她决定在酒店吃完自助早餐后,再给分身吴迪打包一些更富有营养味道更好的早餐。   实际上按照吴笛本人的作风,她所吃的三餐,全是自己下厨的,各种食料也都必须用特供的绿色食品。 在没有修☆万~书~吧~小~说☆~nsb~m真功法给她排毒养颜后,她作为一个爱美之人,对身体的保养,重视到了极点,她不仅要让自己的女身吴笛永远保持光鲜亮丽的形象,她的男身吴迪,也一定要成为她心目中的男神才行,否则怎么有资格成为取悦她的人形玩具?   吴迪坐在经典的八人一桌的食堂桌子边,每排坐四个人,他的对面正是同桌孙宁,这个男生似乎对学校的白粥深恶痛绝,以至于每次都会从宿舍带牛奶、酸奶之类的饮品,用来代替白粥。   孙宁喝的牛奶是蒙牛特仑苏,乍看到这种牛奶时,不由让吴迪有些小怀念,但他却又想到了那句颇为内涵的“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   早饭自然也是一个最佳的聊天时间,吴迪身边的一个叫做尹华强的男生,打扮比较潮,人也有点小帅,还是那种较为阴柔的帅,因此班上人称“尹太监”。   尹太监一边吃着吴迪碰都不想碰的白菜萝卜包子,一边这样说道:“妈的,刚刚三班的那个于晨胆子真够肥的,居然想约‘大小姐’出去吃早餐,他难道不知道‘大小姐’是高二宋国豪看上的妞儿?妈的这于晨长得还没老子帅呢!” 尹华强虽然长得有些娘,但说起话来却较为粗犷,至于“大小姐”说的是谁,那自然是吴笛了。   这个外号在校园中,可比她那个局限于三班的“吴大才女”的外号要知名得多,只因有不少同学都看到了,人家上学放学都是劳斯莱斯接送,司机总是一身黑西装,非常有范儿,这简直是或漫画中标准的千金大小姐配置。   校内有关吴笛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小道消息层出不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其实应该是传说中的……   因此,要让她自己的分身吴迪娶她自己,难度惊人,不过有挑战性才更有趣。   当然了,现在吴笛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她的身份是多么不凡,她其实自己还有些不习惯她那千金大小姐的标准配置,心说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也没上学放学都有劳斯莱斯接送呐,难道这是因为“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   在之前那个世界,吴笛终究不是吴定邦的亲女儿,各种待遇也没提上去,现在嘛,她完全就是在吴定邦的溺爱中长大的,可谓掌上明珠,和聂茜更是和亲姐妹似的,被她舅舅舅妈捧在手心,当然要什么有什么。   尹太监说完之后,他对面的李振云却一脸不屑道:“高二的宋国豪也想染指大小姐?简直就是做梦,那宋国豪家里也不过有点小钱而已,然后仗着自己和道上的一些混混有联系,就敢这么狂?”   “你牛,你牛!连宋国豪都不放在眼里。”尹太监冷哼道。   李振云是官宦子弟,虽然他老子的官并不大,不过他自认为见识很广,尤其是对穿名牌极为执着,颇有研究,他判断一个人牛不牛,就看对方身上穿的衣服的牌子,在他眼中,宋国豪虽然总是一身耐克、阿迪,可这是他看不起的,格调太差!   不过李振云还是比较忌惮宋国豪那传说中的“道上势力”的,所以对于尹太监的嘲讽,他只是避重就轻地说道:“我又没说不把他放在眼里,我想说的是,宋国豪确实够吊,但和大小姐那是万万不能比的,你就看大小姐今天脖子上围的爱马仕丝巾吧,一条的价格买下宋国豪的全身都绰绰有余!”   尹太监听到这话,也不多说什么了,他对李振云执着于名牌的三观并不认同。   不过一旁的孙宁,却笑嘻嘻地插嘴道:“我给大家说个笑话,我同桌吴迪今天说他和大小姐很熟。”   除了吴迪外,其他几个男生果然都笑了……   .co [正文 29、天才不解释]   “你们这么看我干什么?”庄平一脸莫名其妙,“难道怀疑我帮学生作弊?蔡老师,如果你怀疑这个吴笛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大可以自己出张卷子给她当场做嘛。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这个建议不错,我回去就这么做。”蔡斌依旧带着怀疑道。   然而,蔡斌在批完卷子后,将这个想法与三班的班主任刘玉芳探讨时,刘玉芳却直接将吴笛其他的卷子都拿了出来,递给他,悠悠道:“蔡老师,我看没这个必要了,你觉得吴笛是作弊,难道她每门课都作弊了,所以每门都能考出这么出色的成绩?”   蔡斌在看到吴笛的物理化学英语都是满分时,整个人再一次陷入震惊之中,良久,他才小心地询问道:“难不成这次全校第一是她?”   “没错,就是她,超过第二名唐超十几分。这可是真正的一鸣惊人!”刘玉芳显得十分自豪,她为吴笛感到骄傲。   “看来这个世上确实有天才呐……不过我期待她下一次的考试。”蔡斌只能这样说,但他心中依然对吴笛持怀疑的态度。   不过,在之后他故意布置的几次课堂小测验上,他就站在吴笛身边,看着她写,发现这个女孩依然凭借心算、不打任何草稿,就正确地完成所有题目之后,他只能表示叹服,数学课上也给了吴笛做自己事情的特权。   让蔡斌觉得稍稍可惜的是。明明这个女孩有这么好的天资,却拒绝参加数学竞赛,理由是没兴趣……   他深刻体会到了大小姐就是这么任性的特点。   几日后。摸底考试的成绩终于出来了。   事实上,在考试成绩出来之前,有关吴笛大小姐在这次考试中一鸣惊人,拿下全校第一的小道消息已经传开了。   班上许多同学听到这个消息时,大部分都是半信半疑,半信是因为这学校中的小道消息可信度颇高,所谓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就是这个道理。半疑则是因为大小姐那漫不经心的考试态度,怎么可能考出全校第一的成绩?   而必须要指出的是。在这所省级重点中学里,强人无数,全校第一这个位置基本上是呈现诸侯逐鹿的态势,没有人可以独霸。不过大多都是熟面孔就是了,像吴笛从中下游一下子冲到全校第一的,那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刘墨茹在听说这个小道消息时,整个人是嗤之以鼻的,作为眼睁睁看着吴笛“放弃”摸底考试的人,她之前就信誓旦旦地确认,吴笛不会取得什么好成绩。   而她在拿到自己那143分的数学试卷时,心中更是充满了喜悦,这绝对是超常发挥了。凭借这一门数学成绩,在加上她那强项的语文和英语,她可以保证自己进入全班前五!   可还没等她高兴多久。不远处就传来一阵惊叹声:   “大小姐的数学考了满分,实在是太牛叉了!”   “没想到小道消息竟然是真的……”   “试卷给我欣赏一下,必须膜拜啊!”   “我靠,这字写得太棒了,最关键的是,她居然可以做对所有题目!”   ……   刘墨茹整个人完全懵了。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发现周围几个同学都用异样的目光看向了她。似乎是在嘲笑她之前那些信誓旦旦的谣言。   没错,她之前逢人就说某大小姐完全放弃了这次摸底考试,还略显鄙夷地表示,大小姐以后赖着强化班不走,肯定会走后门拉关系。   与此同时,吴笛的那位同桌王绮,也用极为复杂的目光看向吴笛,只是沉默着,心中充斥着一种无力感。   王绮已经学乖了,在之前屡次被吴笛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强大所打击之后,哪怕她听到刘墨茹等人可了劲地唱衰吴笛,她看到吴笛那依旧云淡风轻的姿态时,不由产生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她无法全然相信刘墨茹的说法,而事实证明,她的预感是正确的,大小姐已经不是本来的大小姐了,万万不能再用原来的印象去看她。   接下来每一门考试成绩出来,吴笛的分数都会在班级中惊起一片浪花,她那如同艺术般的试卷也遭到了疯传……   刘墨茹也看到了吴笛的卷子,这完美无缺的卷子完全击碎了之前她的优越感,她忽然发现,自己居然连一直很得意的学习成绩,都已经比不上对方了。   她一时之间已经没了与大小姐竞争的心思,甚至连嫉妒心都消失了大半,这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与大小姐之间的距离,实在相差太多了。   当然,还有那么一部分无法摆正心态的优等生,依旧觉得这次吴笛的考试成绩有蹊跷,在心中盼望着对方下次原形毕露。   班主任刘玉芳在总结考试的班会课上,狠狠地表扬了为三班扬眉吐气的吴笛同学,还让吴笛上讲台来讲述自己在寒假中的刻苦努力。   不过大小姐就是大小姐,她说自己在寒假中玩得很开心,没怎么努力,至于考试能考这么好,是因为她考试考好了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获得特权。   班主任刘玉芳只能苦笑地表示,只要吴笛下一次依然保持全校第一,那她在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情况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唔,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吴笛一副预定了全校第一的样子,让全班所有学生都无力吐槽。   这次摸底考试也让吴笛在学校中的名声更大了,关于三班有一位平时随便学学,考试就能拿全班第一的天才大小姐的消息,传遍了校园,使得她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云人物。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少有人注意到,四班有一位叫做吴迪的男生,这次考试也进入了全校前十,位列第八。   不过吴迪这样的成绩却没有拿到四班第一,因为第一名依旧是那位叫做张静知的女孩,她考了全校第五,两人之间仅有三分的差距,不过却领先四班第三名几十分……   实际上,吴迪的这个成绩,也震惊了所有四班的学生。(未完待续) [正文 30、少女的好奇心]   如果说有哪个人对吴迪的表现稍稍可以接受的话,那这个人一定是四班的美少女班长张静知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她在吴迪小小地展现了一下他的音乐才能之后,就对吴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时常在课间回过头来与吴迪聊天,渐渐地便对吴迪那渊博的学识刮目相看……   她就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恨不得将这个谜一般的男生完全探索,而每当她认为自己已经详尽地了解对方时,事实却证明她还是低估了对方。   比如在摸底考试之前的复习时间,她在发现吴迪以极其专注地姿态投入到复习中去时,心中却有些不当回事儿,总觉得对方有作秀的嫌疑。   没办法,谁让吴迪之前在学习成绩上从来没有证明过自己呢?   而张静知对吴迪更多的印象,则是精通杂学的人才……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张静知便故意用一种看好戏的态度,拿出一些她自己都觉得有挑战性的题目去考吴迪,结果对方却三下五除二,轻松给出答案,这甚至让张静知以为对方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恰巧做过她给出的考题。   然而事实证明,对方是有硬实力的。   因此,张静知便问吴迪你这么厉害,还需要复习?   吴迪一边在心里说他还要给某个不靠谱的主人擦屁股,保证让她满意,不过嘴上却道是为了查漏补缺,争取能考出很棒很棒的成绩……   尽管张静知已经尽量高估对方口中所说的很棒很棒的成绩了,可当考试成绩出来后,对方竟然差一点总分超过她,这不由让她虚惊一场。   与此同时,张静知也得知了三班的吴笛竟然以那样不可思议的总分拿下全校第一的消息。可以说是真正的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而吴笛原本外号“大小姐”之前更是多了诸如“天才”、“学神”这样的前缀,原因便是对方压根不将心思放在学习上,却能考出这样逆天的成绩,实在是太妖孽了!   张静知作为一名学霸,自然明白吴笛取得的考试成绩是多么逆天。她在得知对方成绩的那一刻,甚至都怀疑对方是提前背好了正确答案才去考试的,反正吴笛那非凡的家世,确实能勾起她的某种阴暗心理。   这逆天的成绩也让她一时间不知道该用何种方式表达对吴笛的观感,要知道,在这之前,每当听到班上的男生议论那位大小姐时,她都是暗中鄙视的,而正因为吴迪之前没有“跪舔”吴笛。她才对吴迪另眼相看。   就在这一瞬间,不知为何,张静知忽然想到了同样在这次考试中大放异彩的吴迪,出于女人的第六感,她总觉得这两个读音相同的人之间,有着别人难以知晓的联系。   一念至此,她的心里就像是猫爪挠过皮肤的痒痒,强烈的好奇心。让她忍不住去探寻两人之间的关系。   她决定找个时间,私下里向吴迪询问一下。   不过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希望得到怎样的答案。   如果事实证明她的第六感有错也就罢了。她觉得这才是正确世界的打开方式,吴迪这种在整个学校籍籍无名的小人物,跟那位闻名全校的大小姐扯不上关系实属正常……   而若是吴迪真的和对方有不清不楚的关系的话……哈,这种可能性应该无限接近于零吧,张静知这样想道。   这一周的活动课总算名副其实了,高一的学生们刚刚从摸底考试的“劫难”中缓过神来。迫不及待需要放松自己。   好动的男生们基本上都去操场、篮球场放纵自己,而喜欢运动的女孩们,也拿起了羽毛球拍,整个校园中都焕发出了一种青春的气息。   张静知本来就是喜静不喜动的性子,作为学霸的她。一般活动课都会待在班级中的自习,最多看一看诸如《读者》、《青年文摘》之类的杂志来放松自己。   不过这一日的活动课,她却决定出去打羽毛球,这个念头,是在她发现吴迪并没有出去运动的时候产生的。   “嘿,一起出去打羽毛球怎么样?”张静知回过头,对吴迪轻声说道。   她的声音显得柔和动听,恰巧达到吴迪可以听到的程度,而在这个时候,教室中只有零星的几个人,她们显然没有注意到张静知的举动。   毫无疑问,张静知准备在这节活动课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吴迪本来正埋着头,表面上是在学习,实际上却是在思考利用他所知道的黑科技征服世界……   对于某任性大小姐让他走文艺青年、新锐作家的路数,他是相当不以为然的,他可不认为凭借这个身份,就能碾压两人之间关系最大的阻碍者——吴笛的父母。   吴迪那骨子里的骄傲,更不允许依靠大小姐的施舍,来获得她。   因此,他满脑子都是掌握更大的权势——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好吧,这种征服世界、操控一切的性格,已经融入到复制体吴迪的骨子里了,他甚至比原来的男性吴迪更加具有侵略性。   这个时候,他听到张静知的话,不由微微诧异地抬起头,面露疑惑之色地望着对方,那漂亮的鹅蛋脸颊,上面的肌肤光滑白皙、吹弹可破,干练的齐耳短发让她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气质,她的眼睛不大不小,却亮若星辰,充满了求知欲,极具魅力。   如此出众的美少女,向来是吴迪的菜。   张静知看到吴迪的神态,显然就是在问为什么她会主动邀请他。   “怎么,你难道不乐意?”张静知脸色一正,心里却莫名有些羞耻,主动邀请同龄男生一起打羽毛球什么的,确实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   “乐意至极。”吴迪露出了那温和暖人的笑容,回应了对方的邀请。   不过正当他要站起来,和张静知一同出教室时,却听班长撅着嘴道:“你先在教室待一会儿,等我出去了,你再出来,我们在体育器材室会和。”   吴迪当然不会忤逆对方,不过他在心里却觉得有趣,显然这位班长非常谨慎,不希望班上有人误会她和他的关系……还真是够纯的。   可是,这不正显得她自己心虚么?   吴迪脸上露出了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微笑。(未完待续。。) [正文 31、体育器材室是个你懂的好地方]   分卷阅读] 31、体育器材室是个你懂的好地方,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31、体育器材室是个你懂的好地方,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 31、体育器材室是个你懂的好地方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体育器材室就在篮球场与操场之间,靠着塑胶跑道,北边有一片小树林,环境清幽。它的占地面积并不大,而由于里面被一筐筐的篮球、排球、足球等占据,角@@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32、循序渐进]   吴迪向来懂得适可而止、把握分寸,他的心中有一把测量女孩好感度的尺子,之前适当地撩拨已经将他的形象有力地刺进了对方的心中,哪怕这样的形象并不那么高大上,反而有些“坏”。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可事实上,那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是非常有道理的,尤其是对张静知这样极为纯洁的女孩来说。   不过万事都讲究一个过犹不及,以他现在与对方之间的好感度,如果再撩拨对方的话,那可能就会减印象分了。   况且,确认关系之前的暧昧、若即若离、欲拒还迎也是十分值得品味玩赏的美好事物。   被之前精心设计的“意外”一打岔,张静知一时间忘记了询问吴迪与那位大小姐之间的关系。   说起来,她刚刚不小心被绊到,除了有吴迪突然喊她名字的原因以外,还与她在思考如何开口询问这个问题有关,她总觉得直接询问吴迪和吴笛之间的关系,那也太突兀了,而且如果两人私下里真的有关系的话,那吴迪凭什么会如实告诉她呢?   她和吴迪之间的关系明显没有好到那种程度,大概只能算是比同学关系更进一步的熟人关系而已。   两人直接去了室内体育馆中的羽毛球场,一路上都没说什么话,气氛尴尬——这是张静知的感觉。   对吴迪来说,却没有任何好尴尬的,他这种纵横花丛的老手脸皮不知有多厚,说起来要想成功追求女孩子,就得放得下架子,脸皮越厚越好,这就是为什么在早期学生时代美女总会被搓男攻略。   至于在大学晚期或是社会上,美女们就基本上学聪明了。看男人的眼光更是突飞猛进。   “你打羽毛球厉害么?”来到体育馆的门口,张静知主动开口,她自认为是在化解尴尬。   “肯定可以打得过你。”吴迪当仁不让地说道,自信得略显嚣张。   对于征服骄傲的女孩子来说,比她更强,击碎她的骄傲。也是重要的一步,不过该怀柔该哄骗的时候,绝不能吝啬甜言蜜语,哪怕再肉麻。总而言之,刚柔并济,这也是调教收服女孩的一种过程。   张静知听到这话,顿时产生了胜负心,她只是淡淡一笑,一股高贵冷艳的气息扑面而来。她并没有放任何狠话,可表现出来的态度,就是“哼,你等着瞧”。   羽毛球这项运动,相对更加讲究技巧,而张静知对自己的羽毛球水平是相当自信的,她最喜欢的运动就是羽毛球,小时候还曾系统专业地学习过它。   她甚至连自己的校服外套都懒得脱。也不热身,便急着要开始虐吴迪……   不过刚刚打了五个球。让张静知感到无奈的是,这个吴迪竟然真的比她还要厉害,不论是技巧,还是其他,一次次跳起的扣杀,让她实在难以招架。郁闷得想摔拍子!   “喂,你难道不能有点绅士风度么?”张静知一边将自己的校服外套脱下,一边用美眸狠狠地瞪吴迪,这会儿她暂时已经将之前体育器材室发生的意外尴尬全忘了。   吴迪看到脱去外套的张静知时,只觉得眼前一亮。只因她穿着大红色的高领毛衣非常漂亮,展现出了她那美好的胸部曲线,他都没想到她的胸部这么有料,远超高一女生的平均事业线。   “真想不到,你不但长得漂亮,身材也这么好。”吴迪非常直接地称赞道。   结果张静知却刷得一下脸红了,察觉到对方的视线,下意识慌乱地用双手挡在自己的胸口,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直白的称赞,心里在莫名得意喜悦的同时,却又感到非常羞恼,嘴上忍不住嗔怒道:“我今天才发现,你这家伙,居然这么、这么……”   她一时间竟然想不到一个词来形容吴迪的举动,大概是因为吴迪的举动没什么出格的地方,只是一般脸皮薄的男生可不敢这样直白大胆地称赞,中国人终究是比较讲究含蓄的。   “我怎么啦?难道我刚刚说错了什么?明明我说的只是事实,发自内心的大实话。”吴迪依然非常坦诚的样子,这就是真诚的马屁。   张静知心里其实非常受用,只要是女孩,谁不喜欢甜言蜜语?还是这么“真”的甜言蜜语……   不过她嘴上还是气呼呼道:“这么……不要脸!没错,就是不要脸!我终于发现你这家伙色狼的本质了!”   吴迪自然不与她计较,只是洒然一笑,温和地说道:“好了,继续打球吧,我会让你尽兴的。”   继续开打,吴迪果然不似之前那样凶猛,不过却非常恶趣味地调动对方满场跑,欣赏着少女运动时所展现出来的青春魅力,那跳动的丰满白兔,无疑是她最有魅力的地方。   认真打球的少女自然忽略了这一点,实际上她打得非常尽兴,羽毛球的趣味,不就是来回多拍打嘛,如果有一方总是接不住球,那会很没意思的。   而吴迪,是她在学校中,唯一让她打球这么尽兴的男生。   他,就这样一点点地,走进她心里。   也没过多久,活动课就下课了,两人终于停止了运动,而张静知虽然已经满头大汗,但却依然有些意犹未尽。   张静知正坐在专门供人休息的椅子上,而吴迪已经勤快地献上矿泉水,她只是微微一迟疑,便接过了水,心里却愈发觉得吴迪会照顾女孩子。   就在她喝水时,吴迪欣赏到了她那下颚靠近脖颈处的红晕,这就是传说中的处女晕了,星星点点,白里透红,甚是好看。   而与此同时,他也注意到了对方额上额汗水,他的心中微微一动,从口袋掏出面纸,然后取出一张,在少女喝水后的间隙,自作主张地为她擦汗,动作无比温柔,眼神更是显得真挚,在这一刻,仿佛他的眼中只有她。   吴迪狡猾的地方在于,他不会蠢得去询问对方同不同意他这么做,以张静知的性格,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可他却直接造成既定事实。   当然,这样做就是在赌,对方会不会阻止他的行为。(未完待续。。) [正文 33、狐狸精]   分卷阅读] 33、狐狸精,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33、狐狸精,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世界仿佛在这一刻静默下来。这是张静知独有的感觉。不论是体育馆中同学的喧闹声、篮球的击地声还是体育馆外依稀传来的运动进行曲、操场上的鸣@@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34、投稿]   分卷阅读] 34、投稿,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34、投稿,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其实吴迪很容易理解安疏影这种矛盾的心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一般自认为有着非同寻常才华的学生对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或者说是学霸的既向往又不屑的心态@@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35、这种事情不要说出来撒]   这两层意思其一指的就是女人本身的兴趣爱好,或者说是一种特质,其二便是女人这种生物带给男人的乐趣,她所具备的玩赏价值。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它的体裁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是杂文,情节为辅,调侃幽默讽刺议论为主——以“我”为视角,观察各种类型的女孩,然后用十分幽默诙谐的语句评头论足,有褒奖有抨击,各种欢乐,文笔老辣,抓人眼球。   总共五六千字,却可以一口气阅读下来,非常流畅,笑点十足。   要说它的情节却也十分简单,就是处于青春叛逆期的“我”动了早恋的心思,准备去追女孩玩早恋,在此之前,便确定了许多目标,然后进行观察,一共三个妹子,每个妹子都描写得活灵活现,各有优点缺点,还有扣题的所谓趣味,以搞笑的恶趣味为主。   不得不说,吴迪在描写女性角色时,可以入木三分,其原因自然是他可以通过吴笛来更深刻地理解女性。这就像吴笛在写男性角色时,信手拈来,更符合男性的特质。   文章是开放式的结尾,不过一些精巧的伏笔,却可以让读者揣摩主人公到底有没有追到妹子,能不能忍受妹子们的恶趣味,以及最终选择了哪个妹子。   这些伏笔显然就是用来勾引读者一遍又一遍地阅读这篇文的,其实这种短篇小说如果写得很棒的话,自然会让人有多次阅读的**。   天气渐暖,午后的阳光总给人慵懒的感觉,安静的校园、无人的教室,吴笛正在拜读吴迪的这篇《女人的趣味》,她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而吴迪则与她相对而坐。肆无忌惮地欣赏着他眼中最美好的风景。   说起来,吴笛在看到这篇文的标题时,心里便忍不住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吴迪会不会写出小h文来敷衍捉弄她,她向来知道他对待文学的态度极为随性,远不似她那样热爱这件事。   不过在读了第一段后,她就忍不住笑了。这其实是一段议论性的文字,或者说是调侃,调侃的对象就是正在开班会严令禁止不准早恋的班主任,而主人公“我”生出要去追女孩的部分原因,要归功于这位死板的班主任。   诙谐的文字用调侃的方式将班主任讽刺得体无完肤,倒也算不上尖酸刻薄,反而让人觉得耳目一新,顺手还黑了一把应试教育,正符合吴迪这具身体这种十六七岁叛逆小青年的身份。   而等到人真正长大了成熟了。就会发现,后来所谓的素质教育无疑更偏向于权贵,可操作的空间更大,而权贵子弟也更有资源去学习其他音乐、美术等这种所谓的综合素质,所以到头来还是应试教育更加公平……   吴笛是微笑着将这篇文一口气读完的,然后又反复读了三遍,她才抬起头,睁着两只可爱的大眼睛。满意地看着对面的男性,毫不吝啬地称赞道:“果然不愧是我。不管是男是女,都能写得一手好文章。”   吴迪温和地笑了笑,摸了摸女孩的脑袋,丝滑柔顺的漆黑长发让人爱不释手,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样近距离的触碰女孩。他由衷地感受到一种心灵上的温暖归宿,她的存在,如此令人温馨,完全驱散了孤独。   系着单马尾的少女微微眯起眼睛,享受吴迪的抚摸。就像一只软乎乎的猫咪,而后她用幽幽的语气说道:“我说呐,你文中的三个女人,是有原型的吧?”   吴迪的手微微一僵,他沉吟片刻,便点头道:“算是我曾经攻略过的女人吧,你知道,我每征服一个世界,都会有一个大大的后宫,收集了各种属性的妹子,正好用来当写作的素材取悦你了……”   吴笛嘴角扯了扯,拍开他的手,似真似假地生气道:“你嘴上说得好听,明明我的心中永远只会有你这一个男人,而你这个家伙却理直气壮地开后宫?那什么张静知,差不多又和你好上了吧?小道消息都传到我们班了……”   吴迪看着少女似乎醋意满满的样子,嘴角也扯了扯,然后忽然勾起她的下颚,轻笑道:“吃醋的样子还不过关,不过凭你的颜值,做出这种姿态,依旧极具观赏性。说什么只有我这一个男人,说到底还是因为你的性取向为女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很享受我攻略女孩的过程,因为你随时都可以用我的身体体验这一切。”   “或许会有那么一天,你和我再和一大群美女大被同眠进行乱交,这种刺激,你一定很渴望吧?到时候你还可以将我转移到你的这具完美女性身躯中,然后再用我这具男性身躯狠狠地占有她,使用各种姿势……不用狡辩,你就是这么任性自我、沉溺于享受的人,本体,你这个伪装的完美女孩,就是这么变态。”   吴笛抓住他的食指,轻挠他的手心,咂了砸嘴,魅惑一笑,倾国倾城:“干嘛将这种令人愉悦的事情说出来撒,人艰不拆撒……你可以直接通过灵魂传递给我嘛,你真是个坏男人!哎,看来我只能这么说了,不管你有多少个女人,你的心里一定要有我哦,还有,我必须是你明媒正娶的大妇,后宫之主!”   “这种注定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不过有时候我要攻略美女的时候,需要你的帮助。毕竟你的存在可以激起某些美女的竞争**,你的存在,也是增加我魅力值的方式。”吴迪这样说道。   “如果你将这种话和其他喜欢你的女孩说的话,她们回应你的方式,一定是狠狠的一个巴掌,开后宫还要女生来帮,实在是太过分啦!”吴笛故作凶狠泼辣模样,却又别具另外一种风情。   吴迪轻轻刮过她的鼻尖,反将一军道:“随你,其实你随时可以制止我攻略女孩的行为,但你从来都是乐在其中,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女孩成为我口中的猎物。”   “哎呀,都说这种事情别用嘴巴说出来了,放在心里你知我知就好,有个洞悉自己内心的分身还真是讨厌呐……你应该要学得更加有情趣一些,表现出对我真正的爱意来取悦我吧,兄长大人!别总是脱戏,你要扮演好我让你扮演的角色,这才有趣!”(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 [正文 36、《璀璨的痛苦》]   分卷阅读] 36、《璀璨的痛苦》,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36、《璀璨的痛苦》,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对于吴笛这种游戏人间的态度,吴迪早就已经习惯了。间歇性变态基本上成了她的常态,虽说热爱文学,但与那些喜欢伤春悲秋的文艺小清新有着骨子里的区别@@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37、清新脱俗的大小姐]   分卷阅读] 37、清新脱俗的大小姐,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37、清新脱俗的大小姐,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有关某大小姐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消息不胫而走。时至五月,刚刚开始的夏天。在开学的摸底考试之后,学校又进行了一次月考,加上不久前结@@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38、大小姐不是完美女神]   分卷阅读] 38、大小姐不是完美女神,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38、大小姐不是完美女神,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 38、大小姐不是完美女神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吴迪就对某大小姐这种矫揉造作的行为暗暗吐槽,心中愈发肯定她就是来这个世界怀旧享受的,如同一些穿越到古代不思攀科技树富国强民,反而搞诗词歌赋玩清谈风雅@@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39、名副其实]   分卷阅读] 39、名副其实,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39、名副其实,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虽然早就在前世的记忆中欣赏过这篇名为《璀璨的痛苦》的文章,但此时此刻,当苏无尘看到这真正的原稿时,依然有种难言的兴奋感。这有种见证历史的感觉@@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40、拉仇恨的家伙(二更)]   邹峰可不是什么嘴巴紧的人,相反,他在获得有关大小姐的信息时,最喜欢拿出来炫耀,这很能让他产生一种优越感。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小人物就是这样,一旦和某个大人物扯上点关系,他就会将其拿来说事,仿佛在谈论有关大人物的事情时,自己也变成了大人物。   所以那些常常将“我有个大学同学怎样怎样”“我那个发小怎样怎样”“我老乡怎样怎样”等挂在嘴边的人,实际上他们自己的成就有限,只能扯上与自己有点关系的成功人士来抬高自己,满足一下优越感。   这些话的潜台词就是,你看我那个谁都怎样怎样了,我也差不到哪去,明白了吧?   邹峰今天午饭过后一回到自己的宿舍,见到舍友都在,便急吼吼地说道:“大小姐是真的要投稿参加那什么作文大赛,她写的东西我看了,写得太好了,肯定能得奖!”   邹峰对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点也不了解,甚至连初赛复赛的区别都不知道,他只以为将投稿后就能获奖……   舍长马林杉忍不住嗤笑一声,道:“邹猴子你又在胡吹大气了,吴笛这小妞虽然有个‘吴大才女’的外号,但谁都知道,她写的都是什么恶心人的东西,那些东西我看了都觉得脏眼睛!”   当初你好像看得最积极,还偷偷撸过……邹峰忍不住腹诽了一句。   马林杉不知从何时起。就成了反吴笛的急先锋,也许是因为之前多次在考试前断言吴笛没法取得好成绩,然后多次被事实打脸。被关系近的男生们一挤兑,他就愤怒地表示,你们这群只知道跪舔大小姐的渣渣,完全失去了男人的尊严,而只有他才是有骨气有自尊的大丈夫!   实际上马林杉在说起吴笛时,都有一种“我都黑得这么拼命了,大小姐你为何连正眼都不看我一眼”的沉重幽怨心理。   邹峰和马林杉的关系还行。他本人也对“邹猴子”这外号从不放在心上,脸上又常常笑嘻嘻的。再加上长得平凡,虽说是大小姐的前座,时常可以和大小姐聊天,但从没哪个人认为他真的能被大小姐瞧得上。因此他在男生群体中的人缘还不错。   从他根本没法拉到别的男生仇恨值的特点就可以看出,他的魅力有限。   “舍长啊,我可没有吹牛,要不你问苏娘娘好了,他可是第一个看大小姐文章的人呢,而且还被大小姐亲切地称为‘小苏同学’,两人的关系可好咧。”邹峰挤眉弄眼地说道。   他这样说,显然就是在帮苏无尘拉仇恨,发泄他心中出现的嫉妒之心。要不然还能如何呢?他可不是那种敢和别人发生正面冲突的男生。   苏无尘虽然男生女相。但是长得确实如同瓷娃娃一般可爱,皮肤白皙细腻,颇有棒子国阴柔花美男的感觉。天然让女生们卸下防备感,班上许多女生和他的关系都不错,包括刘墨茹与唐玲珊这两朵金花。   而摸底考试之前的苏无尘还好,属于内向木讷、毫无存在感的路人,自然不会让人感到威胁,不过在摸底考试过后。成绩中下的他,似乎一下子觉醒了学霸之魂。对学习上心了不少,甚至在午休以及晚上熄灯后,都将笔记本带回宿舍,打手电学习,实在太惹眼了!   他在面对某些男生带着刺的冷嘲热讽时,更是用快速进步的考试成绩,回击了一切质疑,之前的月考与期中考试,他都位列全班前五,全校前一百,只要一直保持这种成绩,一个名牌大学那是跑不了的。   再加上他在和吴笛成为同桌的那几周之中,经常可以看到他和吴笛契合地聊天,某些自认为观察仔细精通微表情的男生发现,大小姐似乎真的对苏无尘感兴趣,似乎苏无尘的存在,给大小姐带来了很多乐趣,她总是笑得很欢乐舒心……   可以说,苏无尘的进步是凡人们有迹可循的,很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只是差一个决心问题。   因此,这一切的一切,都给苏无尘拉了好多仇恨。   苏无尘对此并不在意,甚至内心深处还有些沾沾自喜,心说作为重生者、男主角,不长一张嘲讽脸到处拉仇恨,上街买个方便面、吃饭喝水都要装逼打脸踩人一下,那能算是男主么?   邹峰的同桌洪斌也附和了一句:“我倒是没注意邹猴子看大小姐的文章,不过我知道大小姐和苏娘娘的关系确实很好……”   篮球少年、小富二代张博终于忍不住阴阳怪气道:“哟,看不出啊,苏娘娘你的魅力够大啊,连大小姐都对你另眼相看。不过你最好小心一点,高二的那个宋国豪,可是个狠角色。”   苏无尘神情淡然,无视了阴阳怪气的张博,只是陈述事实道:“大小姐的文章很好,别说是拿新概念作文的一等奖了,以后成为著名作家也不在话下。”   他这话一出,自然有些语不惊人死不休,宿舍里没每一个人相信,就连邹峰也觉得苏无尘话说得太满了,仅仅是一篇文而已,还成为什么著名作家?别这么迷信大小姐行不行?   于是整个宿舍掀起了一轮对苏无尘的质疑,马林杉更是再次断言,说苏娘娘已经完全深陷吴笛这个女妖精的****之中,他甚至认为吴笛投稿的文章连初赛都过不了。   而说实话,宿舍中没多少男生真正对吴笛的文章感兴趣,他们只对吴笛这个人感兴趣,其本质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长得漂亮,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苏无尘在面对质疑时,只是横眉冷对,不过心中却是优越感爆棚——你们这群不知道未来的渣渣,大小姐在文学上的成就,比我现在说的,还要超出百倍!   不仅仅是文学,大小姐在音乐与绘画上的造诣,更是不知道有多高,而正是这种多才多艺,才让她在未来有那么大名气,要不然仅仅是一个“著名作家”的头衔,怎么会让他这个对文学并没多少兴趣的男人,对她产生关注,甚至成为她的粉丝呢?(未完待续)r580   ... [正文 41、纯洁的友谊]   分卷阅读] 41、纯洁的友谊,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41、纯洁的友谊,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其实还有一个家伙比苏无尘还要拉仇恨,此人自然就是吴迪了。现在四班的人基本上都发现了,吴迪与他们美丽的班长大人,关系暧昧,有关他们的流言蜚语更是传@@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42、“情敌”见面]   分卷阅读] 42、“情敌”见面,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42、“情敌”见面,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这样啊,那就下次周末好了,像我们关系这么好的朋友,只要有空就可以一起玩嘛。”吴迪不以为意地说道,显得非常豪爽坦荡。正是这一份豪爽大气、无比坦诚@@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43、撕x大战]   分卷阅读] 43、撕x大战,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43、撕x大战,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张静知在发觉大小姐对她的敌意之后,自然也不会热脸去贴冷屁股,她也针锋相对,故意向吴迪问道:“我也不认识你的这位好朋友啊,你介绍一下。”吴迪露出了@@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44、夺走初吻]   分卷阅读] 44、夺走初吻,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44、夺走初吻,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张静知在反应过来时,心里倒没有什么反感,但嘴巴却微微一撅,忍不住用手轻轻捏吴迪的腰,以表示对他这冒失举动的抗议!然而当她用余光注意到某大小姐那不@@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45 典型才女]   如果说某大小姐那个“才女”的外号是被用来调侃她,并且仅限于在三班流传的话,那么,宁箐诺的“才女”之名,却已经在这所学校获得了认可。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才是典型的才女,典型的地方首先便是,她长得很一般毕竟当一个女孩太过美丽的话,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她的才华了,除非她本身的才华远远超过自身的美貌。   相反,如果长相普通一些,再有超越一般人的才华,那自然便可以称作才女了。   宁箐诺是高三生,在高二时一举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之后,她就在这所整体偏向理科的重点中学声名鹊起,这就是物以稀为贵的缘故了,毕竟这所学校数理化竞赛拿奖的人成堆成堆的。   而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人则寥寥无几,最关键的原因,自然便是学校不重视这项作文竞赛已经完全过气了,哪怕获得一等奖也无法再作为名牌大学的敲门砖。   至于那些想要参加这项赛事,妄图可以走韩二、郭洺等路子的人,那只能说他们太天真,无他,那个好时代已经过去了。   吴笛投稿参加这项赛事,纯粹就是她想,然后她就做了,没有太多的功利性,以她现在的身份,也无需什么功利了,她就是在游戏人间、体验这种悠闲的“古代”生活。   获奖之后的宁箐诺被校报收编。时常可以在有四分之三版面都是宣传本校是多么多么牛叉的校报上发文,别以为剩下的四分之一都是用来给所谓的才子才女舞文弄墨无病呻吟的,那四分之一中有一半是用来给学霸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方法、秘诀的   当然。那些所谓的学习方法、秘诀,屁都没用,总结了半天就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宁箐诺作为才女,还有典型的地方在于,她最喜欢读张爱玲、三毛、亦舒等才女们的文章,仿佛读了她们的文章之后。自己也继承了前辈才女们的才气,日后也能作为才女界中的一颗恒星。照耀后辈一代又一代的才女。   宁箐诺当然也有典型才女的清冷孤高,她觉得最符合她形象的,便是戴望舒的那首雨巷中“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她也想“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不过因为不知道去哪里买油纸伞,也找不到一条干净的雨巷而作罢。   宁箐诺虽然眼睛近视得厉害,但她除了在上课时,其他时候绝不会戴眼镜,所以她的眼睛中常常有一种失去焦距视线模糊的茫然,她其实对自己展现出来的这一份茫然很是孤芳自赏。她觉得这样的自己肯定展现出了才女的忧郁气质,只要别人也能欣赏到她那茫然忧郁的眼神   可惜她的眼睛太小了,因为平时不喜欢戴眼镜。所以看东西的时候又总会下意识眯起眼,毕竟这样才能看得清晰一些,这导致从来没有人欣赏到她那“茫然忧郁”的眼神,只能看到她的眯眯眼。   当宁箐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真的忧郁了,愈发顾影自怜。只觉得如同屈原一样众人皆醉我独醒,不过她终究没有发神经去投江。   而后她又顿悟了。恍然间觉得,模糊的世界,其实是一种美,它总是可以将那些丑陋的东西模糊掉,让她的心灵都保持空灵、不惹尘埃,在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她的顾影自怜就变成了沾沾自喜的优越感,盖因别人绝对不会发现这一点并顿悟。   不过实际上在别人眼中,她就是个有些奇怪的女孩罢了,不过才女嘛,没点独特的气质那能叫才女么   不管怎么说,宁箐诺的才女名头,还是很可以唬人的。   这是她高中最后一次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了,她在高一时参加过一次结果连初赛都没过,高二时拿了二等奖,这一次,她剑指一等奖   宁箐诺对此还是很有信心的,经过一年的磨砺,她觉得自己文笔已经大成,她投稿的初赛文章是谁在舍丽榭香大道的第三个拐角。   当她的同桌曾瑜看到这篇文章的名字时,却是浑身一震,这就是典型才女的高逼格气息啊起码甩了某大小姐三条街   曾瑜作为宁箐诺的同桌,久经才女气息的熏陶,自认为鉴赏水平已经远超凡人,不过当她看这篇文章的时候,依然云里雾里的,只觉得各种天马行空的比喻确实将宁箐诺的文笔展现到了极致,完全就是在炫技,而当她读完之后,模模糊糊地觉得宁箐诺是在写压抑的青春、写明媚的忧伤、写没有结果的爱情   “太好了,我完全看不懂,就是这种文艺范,小宁子你实在太厉害了”曾瑜发自内心地赞叹道。   宁箐诺心中自是颇为得意的,表面上却云淡风轻,只是点了点头,道:“还可以吧,毕竟已经通过初赛了,不过复赛却是在明年的1月19号下午1.30,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在哪个野鸡大学呢。”   宁箐诺的成绩很差,不过谁还记得当初她高一一进来时,成绩考了全校第八呢这成绩意味着可以稳稳地进入清华、北大。这种事可能只有她一个人记得了但她绝不后悔。   随着她高二时拿了新概念作文竞赛二等奖,她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文学的世界之中,成绩于她如浮云,事实上她觉得成绩差尤其是理科成绩差,才能更加衬托她的才女风范,昔日民国时有钱钟书数学零蛋,如今有退学畅销书作家韩二豪言“五门红灯,照亮我的前程”。   可惜她完全没有意识到钱钟书和韩二,家世放在那里呢,他们天生就可以吃文学饭。   “对你这样的大才女来说,在哪个大学不都一样反正你以后决定走自由撰稿人的路子,追逐自己的文学梦,挺让人羡慕的。”曾瑜发自内心地说道。未完待续 [正文 46 大小姐丢人咯]   宁箐诺正处于人生之中最自负中二的时期,认为以后凭借自己的笔,完全可以养活自己,哪怕她曾多次向各杂志投稿却毫无音信   很多年以后,她才发现,她真的不是才女,只是一个追梦人、文学爱好者,虽然无法真正成为如那个女孩一般的著名文豪级的作家,但至少可以用文字谋生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只不过,那个时候她的文字,已经找不到当初的韵味,成了取悦她现在所认为的大众俗人们的娱乐产品,这是一种无奈的妥协。   当她回首自己的高中时代,她发现自己当初的“绝不后悔”是那样幼稚可笑,然而如果重来一次的话,她依然会走文学这条路,这是她的梦想啊   既然她有追梦的条件与决心,那她自然要去做,虽九死其犹未悔   “对了,小宁子你听说了吗高一的那位天才大小姐居然也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了诶,不过好像初赛没通过。反倒是另外一个普通班的叫做吴迪的男生过了,比你当初还厉害,高一时就可以通过初赛”曾瑜想到了最近在校园传得纷纷扬扬的消息。   宁箐诺此时听到这个消息,忍不住评论道:“以那位大小姐的天才程度,明明就应该去参加数理化竞赛,她那么聪明的脑子,整天玩玩就能轻松考全校第一居然去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完全就是扬短避长嘛,她或许可以高考作文拿高分,却不代表她能在新概念作文大赛上有所斩获。二者差异太大了。我当初高一时没通过初赛,最关键的就是因为思维被传统作文禁锢了,后来我有意识地去求新求变,才能在高二时拿奖。”   与很多对吴笛观感不佳、各种羡慕嫉妒恨的女生不同,宁箐诺对吴笛并没有什么偏见,反而觉得吴笛这家伙绝对是智商超高的天才,她甚至觉得像吴笛这样的天才。只可能出现在非现实世界之中。   再加上吴笛那众所周知的“大小姐”身份,她总觉得能和这样的传奇人物在一个学校念书。是一种荣幸,说不定她以后还会将吴笛这样的人物写进自己的书里。   不过,宁箐诺在文学上是绝对自负的,她认为大小姐天才归天才。却绝不是文学领域的天才,大小姐的投稿未通过初赛,显然证明了这一点。   曾瑜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小宁子你说得很有道理,之前倒是我忘了跟你说了,那位大小姐要投稿参加作文大赛的消息很早就传出来了,有不少读过她投稿文章的人,都信誓旦旦地说那文非常棒,绝对可以通过初赛,现在结果出来了。丢人现眼了吧我怀疑那些人纯粹就是故意在拍大小姐的马屁,据说之前她还有个吴大才女的称号,就是用来调侃的。果然是大才女呢,哈哈”   宁箐诺对曾瑜这种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有些不以为然,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东西,那位大小姐能够有那么逆天的成绩,已经足够让人敬佩了。而投稿参加新概念没通过初赛那也太正常了,没多少高一学生能够做到这一点。至少吴笛敢主动投稿,已经比那些连投稿都没勇气的人强多了。   倒是那个叫做“吴迪”的男生,她在心里有一点不是滋味,她一直觉得她可以成为“90后”的扛旗作家,但陡然冒出一个似乎比她在文学上还要厉害的男生,这让她产生了很大的危机感与紧迫感,毕竟她当初高一时根本没能做到这一点。   “那个吴迪到底是什么人,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他”宁箐诺询问道。   听到宁箐诺的问题,曾瑜不由精神一震,她知道,一向清冷孤高,在文学领域无比自负、高手寂寞的宁大才女,终于找到了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   她本来对吴迪这个声名鹊起的男生有不少关注,便如数家珍地说道:“要说这个吴迪啊,是个突然一鸣惊人的家伙,也能算得上传奇人物,高一上学期基本上就没人知道这人,再加上他名字的读音和那位大小姐相同,这让他完全被大小姐的名声盖过了。”   “但是这男生真的有才,甚至可以说是才华横溢,他会吹萨克斯风、会弹吉他、钢琴等等,这是他在音乐上的才华,然后他在球场上好像也很厉害,最近几次考试都稳在了全校前十,大家都没想到他也投稿参加了新概念作文,还通过初赛了”   “他长得也很帅哟,我们高三有些不要脸的女生,据说准备吃一吃这颗嫩草,可惜人家好像有主了,对象是广播室的那个张静知,就是读过小宁子你写的稿子的那个小美女,她也是学霸呢,不少人都觉得这两人很般配,当然也有女生认为张静知配不上人家,这估计是嫉妒了”   “他家里有没有钱倒是众说纷纭,大概是他穿的衣服都很普通低调,也没什么有钱人的架子,非常和气,但是出手却非常大方,经常给张静知送礼物,周末时还一起出去吃饭,有人说看到他开车来接人,反正都是他请客。我觉得他家里肯定有钱,而且是非常有钱,比那个浮夸的大小姐还要有钱,而他的低调,更能证明这一点”   宁箐诺听到曾瑜越说似乎越有发花痴的趋势,她的心里也能理解,这吴迪分明就是一些少女向的小说或漫画中的完美男主嘛   她愈发对这个吴迪好奇了,必须承认,如果吴迪真如曾瑜口中说得这么有才有钱再加上长得帅的话,那真的是一个对女孩子杀伤力相当大的男生,只不过这样的男生很难给人安全感,没办法,他能选择的女孩太多了。   哪怕是那位天才大小姐,也会对这样的男生感兴趣的吧毕竟大小姐虽然成绩好,但似乎没什么特长,也许有钱也能算特长呵呵未完待续 [正文 47、峰回路转]   吴迪当然也得知了某大小姐的投稿文章竟然连初赛都没通过的消息,他非但没有任何同情的心理,反而也抱着一种看好戏的心态,他其实非常乐于吐槽吴笛,那是一种非常愉悦的感受。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午后的闲暇时间,两人悠闲地坐在树荫下的长椅上,吴迪面带微笑,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看来你的文章在这个世界缺少伯乐啊,想当初你在那个平行世界在文学道路上没有一点挫折,没想到来到这里之后,参加一个小小的作文比赛,连初赛都没办法通过。反倒是我随便写写的游戏之作,却轻松通过初赛。”   吴笛给了他一个白眼,不得不承认,吴迪这种调侃吐槽她的样子,可真是欠揍,但是吴笛却从来都是纵容他的,她就是这样宽容大度的女孩,没有太多的争胜之心。   不过这依旧免不了让她对这项作文赛事感到失望,以后她是不会再去自讨没趣了。   吴迪看着少女那娴静优雅的模样,今天的她并没有系马尾辫,只是随意披散着及腰的漆黑长发,上面戴着一个蝴蝶发夹,依旧风姿如画,恍如神仙中人。   莫名地,他的心柔软了下来,忍不住用自己的双手包住女孩的小手,收敛玩笑的语气,反而霸气道:“我们自己搞个出版社算了,我知道你真正的写作水平,不需要任何人来认同!”   吴笛任他包裹着她的手。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保护,却真的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虽然班级中她那“吴大才女”的外号又被人推波助澜地搞了出来调侃她,暗地里更是不少人看她的笑话、幸灾乐祸。   尤其是某个名字叫做马林杉的男生,在得知吴笛投稿未过初赛之后,各种上窜下跳。以“预言帝”自居,逢人便说他的“先见之明”,还让宿舍的其他成员证明他的远见。   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有戏剧性,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吴笛没过多久便收到了一份快递,然后吴迪陪她一起去拿了,打开之后,竟然发现是《萌芽》的样刊和稿费单,还有一封编辑的信……   为了吴笛的这篇文章。这一期的杂志还为它独立开辟了一个版块,叫做“历史的笔触”。   吴迪摩挲着样刊,安静地翻到了那一页,却无话可说,完全愣了,看着那个名为《璀璨的痛苦》的标题和作者的名字“吴笛”,他忽然惊觉,自己居然也被大小姐云淡风轻地打脸了。这种滋味真是既新奇又郁闷呢。   看来在写作这件事上嘲讽大小姐,完全是不明智的。   吴笛拆开了编辑的信。里面果然还有她通过初赛的通知,在编辑的信中,对方解释了一下为何这个通知会迟来。   原来评审者们在看初赛的文稿前,之前还有一个筛选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以字数为依据的——将那些字数过多与字数过少的文稿排除,毕竟初赛明确规定投稿的文章字数在五千字左右。   若是吴笛的这篇文不超过一万字的话。或许还不会被排除,但居然达到了三万多字,太不符合规定了,于是它连给评审者们评阅的机会都没了,直接被送去了废稿堆。所幸是在最上面,否则也不会有现在这个情况了。   主编刘长天很偶然地发现了这颗沧海遗珠,原因是他一眼就被吴笛那漂亮的字迹吸引了,然后他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阅读了,结果当然是沉浸其中,之后连读三遍,拍案叫绝!   而更加戏剧化的地方在于,主编刘长天不知道这篇文是用来参加初赛的,反而认定了它是用来投稿正刊的,可能也同样是因为文字过多的缘故,没有被责编采纳——《萌芽》中大部分文章,字数不会超过两万。   当然,也可能是其他的原因,毕竟有的时候哪怕文章再好,你投稿的人却是个无名小卒,便根本没法得到编辑们的青睐。传统文学界论资排辈的习气很重。   不过现在,这颗沧海遗珠得到了刘长天的青睐,那当然什么问题都没了,刘长天可不是什么小人物,他是华夏作家协会魔都分会书记处常务书记、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秘书长,魔都文学发展基金会副会长,《萌芽》杂志主编,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一级。魔都市文联副主席,华夏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魔都市写作学会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他完全可以算得上文坛名宿,还是著名畅销书作家韩二的恩师。   刘长天将这篇文传给所有的编辑看,忍不住敲打了一下他们,让他们更加专注一些,别错过真正的好文章,他甚至毫不客气地指出,这篇文章的水平完全可以上传统文学杂志,投稿到我们《萌芽》来,那正说明对方这样的实力作家还是很看好我们杂志的。   众编辑在看完文之后当然一片叫好之声,哪怕不好也是好,毕竟老大发话了,不过在看之前还有人腹诽是不是这文的作者走了老大的关系,没听说过哪个实力作家名字叫做“吴笛”啊,要不然哪会有编辑敢直接把她的文扔废稿堆里……但在看完之后就没有任何质疑了,纷纷对老大的眼光表示钦佩。   之后更加有意思的是,那个负责筛选文章的小编辑,主动站了出来,先是自我检讨了一下,然后又囧囧有神地披露,这篇文是某高中生投稿新概念作文初赛的文章……   这话说出来之后,全场鸦雀无声、针落可闻,刘长天沉默许久之后,说了一句“后生可畏”,当然也有一些编辑隐晦地提出了代笔的可能性,刘长天只说“复赛见真章”,反正以这篇文如此强烈的个人风格,无人可以模仿,是骡子是马总要拿出来溜溜。   最后便有了吴笛现在收到的这份快递。(未完待续……) [正文 48、我和她谈笑风生]   分卷阅读] 48、我和她谈笑风生,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48、我和她谈笑风生,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吴笛直接将那一万多块的稿费单赏给了之前吐槽她的吴迪,这让吴迪忍不住觉得大小姐完全在报复他之前的行为,总觉得这是在用稿费单在拍他的脸,赤果果的打脸啊!@@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49、没听说过]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shumilou.com   宁箐诺当然不会误会什么,她早就认定了张静知和吴迪关系匪浅,要不然她也不会通过张静知去接触吴迪。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作为一个心高气傲的才女,她可不想让别人误会什么,也不会去稀罕一个名草有主的男生。   她对所谓的男女之情,表面上是完全不屑一顾的,认定了这乃是才女的风范。   当然,在宁箐诺的内心深处,还是有着一分渴望与幻想的,她渴望有一个能够理解她欣赏她的知己,主动来深入了解她,然后被她的内涵美征服,继而迷恋上她,嗯,这位知己自然也应当是风度翩翩出身名门的才子,可以类比徐志摩对林徽因的迷恋。   宁箐诺认为自己就是这样不妥协不迁就不得过且过的人,不似某些同龄女生,看到别人谈恋爱,自己便去跟随这样的潮流,随意找一个男人将就。   她绝不会将就。   因此,她常常为自己有着这样一分纯粹的坚持而感动,也时常为此而忧伤,为自己的才情无人欣赏而自怨自艾。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似乎连伤春悲秋时的感触,都更加深刻了。   从她的身上,便可以看出,“剩斗士”是如何产生的。   对于即将要见的男生,宁箐诺还是感到微微有些紧张,倒不是因为对方那偌大的名声,而是她本来就不善和陌生人交流,她已经完全将和别人交际的时间投入到写作中去了。   这次要不是她实在对吴迪通过初赛的文章感到好奇,她也不会生出与对方见面的想法,毕竟这是她当年高一时都没做到的事情。   如果可以的话,她还希望将吴迪的初赛文章和她的一起刊登到校报之上,让所有的学生都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新概念作文,绝对可以甩开那些千篇一律的高考作文几条街!   宁箐诺就这样波澜不惊地见到了吴迪,原本她还在心里幻想,会不会遇上什么意外,总觉得她和他见面,情节应该要更加跌宕起伏一些,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时间大概是在晚自习上课前,高一年级四班的教室十分喧闹,座位上也空着不少人,可能还在篮球场或操场挥洒汗水,也有可能在宿舍看杂书,他们非要压着铃声进教室,好像这样才不亏。   号称“运动型美少年”的吴迪却没有去篮球场,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也没和别人闲聊,反而笔耕不缀,在写着什么。   宁箐诺心中一动,莫非他在写文章?   她以己度人,觉得吴迪既然在文学上有现在的成就,那肯定平时花了好多功夫。   可当她满怀期待地来到吴迪的身侧,却发现对方竟然是在做一张数学讲义时,她略显失望,感觉似吴迪这样的“才子”却去做数学讲义这样的“俗事”,很不符合她幻想中他的样子。   她又想到吴迪那能够保持全校前十的优秀成绩,她忽然心情抑郁,大概她原本以为自己和他是同类人,但现在却蓦然醒悟,两人差别很大。   这种莫名低落的心情,让她看到吴迪俊朗的外貌时,都没有太多的触动,她也不是什么外貌协会成员,甚至还有些极端地认为,那些长得越出色的人,越无法锤炼自己的心灵,各方面会流于浅薄。   盖因这世上注重外貌的人总是多的,看越来越红火的整容业就知道了,而人一旦变多,就会出现群体性的愚蠢。   为什么长相越美丽的女孩却少有在学术上有所作为的?还不是因为她们中的大多数都迷失在浅薄之辈的追捧恭维之中了,然后她们也会变得浅薄。   这是宁箐诺的一贯观点,至于吴笛、张静知这样的女孩,在她看来只是稀少的特例。   “你好,我是宁箐诺。”她直截了当地说道。   吴迪抬起头,一头雾水,实际上刚刚他在一心两用,一边像是做小学数学题似的解决无聊的作业,一边却在处理公司的事务,这个综合性的公司框架已经出来了,利用那位重生者透露出来的信息,制作的某个名为《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也即将上市,想来可以圈到不少钱。   除了游戏以外,公司现在主打的其实是一款名为“天卫”的杀毒软件,有吴迪的技术支持,功能远超当前所有的杀毒软件,再加上行政力量的推广,它迅速占领市场,可以想象,以后只要有电脑的地方,就会有“天卫”。   然后这个“天卫”就会达到腾讯的qq一样,利用用户群的黏性推广其他各类型软件,效果绝对拔群。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请问你找我什么事?”吴迪温和地回应道,不过目光却自然而然地放在了她旁边的张静知身上,带着探寻的意味。   “吴迪,你之前不会连宁箐诺是谁都不知道吧?”张静知有些无奈地说道。   吴迪仔细看了看宁箐诺的样子,作为一个浅薄的外貌协会成员,他相信自己绝不会认识这样长相极其平凡的女生,也没有认识的必要。   不过他依旧温文尔雅地说道:“抱歉,我的消息不是太灵通。”   “她可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才女诶,和你一样,这次也通过了初赛。她这次来,就是为了和你交流交流。”张静知详尽地解释道,心中对吴迪的不关注宁箐诺,表示满意。   宁箐诺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觉得自己被看轻了,她的自尊心很强,可能是因为已经习惯了别人听到“宁箐诺”这个名字之后,下意识敬佩地称呼一声“才女”,所以遇上吴迪这种有眼不识泰山的家伙,分外不爽。   她却不知道,吴迪是对“才女”这种生物最不感冒的人,除非美女是本体,才女是属性,就像某大小姐那样。而且,在见识了某大小姐的才华之后,其他的所谓才女再也无法入得他眼。   为了赢得对方的尊重,宁箐诺接下来会在与吴迪交流的过程中,好好地指点他两下,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做天高地厚。r115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正文 50、才女的认可]   “交流什么?别打扰我写作业。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吴迪的语气变得冷淡下来。张静知心道不妙,她估摸着吴迪根本就没将宁箐诺放在心里,完全将她当成和那些自诩为才女差不多的人了,而吴迪对这种人向来懒得理会。“我没想到你对待文学竟然是这样的态度,实在是太让我失望了。”宁箐诺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随你吧,我本来就对文学没什么兴趣,如果不是她,谁稀罕参加什么作文大赛。”吴迪实话实说道。当然,如果宁箐诺是美女的话,他就会委婉一些,虚伪地说点善意的谎言,也乐于去探讨探讨文学,刷刷好感度。吴迪觉得自己有病,那就是好美色,所谓“寡人有疾,寡人好色”说得就是他。既然好美色,那就要大大方方地去践行它,成功的男人身边,总会匍匐着各种各样的美人儿。“她是谁?那个连初赛都没通过的大小姐?你居然为了这种原因……你这是在亵渎神圣的文学!”宁箐诺愤怒地说道,就像是一个卫道士。“省省吧,等你看到她写的东西时,就知道什么是神圣的文学了,好了,我没时间跟你这种所谓的才女闲扯,井底之蛙,很无趣。”吴迪针锋相对。张静知见两人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赶忙打圆场,然后直接让两人交换一下初赛文章。互相点评一下就可以了。吴迪看到那什么《谁在舍丽榭香大道的第三个拐角》,顿时就嗤笑一声,冷冷道:“这是没去过香榭丽舍大道。所以搞出个舍丽榭香大道,还第三个拐角……”至于文章内容,他看了个开头,就不感兴趣了,其中有一句“流浪艺人用嵌满鲜花的十指敲击自己的锁骨,使其发出吟唱诗人在凝固黑暗分子绽放的子夜里低声玩味一句饶舌小段的声音,实际上她在把玩一首悲伤的情歌”。看看吧,这都写得什么玩意?准确信息有多少?意义何在?纯粹就是在炫文笔罢了。不过必须得承认。宁箐诺的文笔达到了“每个字都能认识,组合起来却让人搞不懂”的境界了。然后吴迪就看了个结尾,果然发现她还是在炫文笔,“……谁拿捏好架势在夜晚的锁骨上敲击出忧伤的乐符。每个人都假装驻足。假装不哭……”这最后一段的最后一个字还刻意去押韵了,但是吴迪还是想问,意义何在?通篇文章无病呻吟,完全没有可读性、趣味性,让他如何读得下去?吴迪自认为是个浅薄的俗人,尤其是站在读者的立场上。或许是因为他的感性、文艺情怀、美学的鉴赏力等等,都被女性的吴笛分走了,所以他对无趣味无爽感的文章完全没感觉。他知道,有时候吴笛也会写非常意识流、不自觉卖弄文笔的精美散文。这是文青们的通病,但他却依旧不喜,连吴笛的“阳春白雪”他都不喜欢不愿读。那还用说宁箐诺这种典型的才女文章么?吴迪狠狠地将宁箐诺的这篇文批得一文不值,各种毒舌,同样让宁箐诺气得牙痒痒,只觉得这个家伙实在无礼,粗俗可鄙,真不知道他怎么把张静知骗到手的。张静知也随吴迪一起看了这篇文。平心而论,她觉得吴迪的评论还是很有道理的。但她同样也觉得宁箐诺不负才女之名,文笔实在强悍,哪怕是故意在炫。至少以张静知这个高中生的认知来说,宁箐诺可以说是文采飞扬,各种新奇的比喻都让她拍案叫绝,就是整篇文章晦涩了一点……不过相比较而言,她还是更喜欢让她一边读一边笑的《女人的趣味》。宁箐诺此时也用最挑剔的目光去读吴迪所写的《女人的趣味》,一定也要狠狠地羞辱这个家伙!结果她不看不要紧,一看整个人就被吸引了进去,要说吴迪的文笔吧,她不觉得有任何出奇之处,全是大白话,倒是很接地气,文字表达很清晰,这让宁箐诺觉得逼格太低,没有文采。可她在阅读的过程中,频频被幽默诙谐的文字逗笑时,她忽然惊觉,这哪里叫没文采?分明就是妙语连珠、文采飞扬、才华横溢,这是完全和她迥异的一种文字风格!她甚至觉得这种文字风格很有钱钟书的风范,就是底蕴不及钱老,要知道在钱钟书的作品中,各种引用、典故可谓信手拈来,毫无刻意之处,完美地融入了文章之中。除了文章中的幽默调侃以外,对方笔下那三个女角色,更是活灵活现,刻画得栩栩如生,一颦一笑都深深地回荡在她的脑海之中,这无疑让宁箐诺感受到了吴迪那惊人的灵性,她必须得承认,对方在文学上有很强的天分!可让她感到郁闷的是,对方一点都不珍惜这样的天分,这篇文好像也是对方随便写写的游戏之作……但就是这样连文体都不明确的游戏之作,却轻松通过初赛,还让她觉得浑然天成,没有任何修改的必要!“哎,写得太好了,可读性比我的强太多了,非常有趣。”宁箐诺由衷地说道,“我总算也明白你为何不喜欢我写的东西了,如果我是你,我也不会喜欢。”宁箐诺毕竟是个正直的人,做不出违心地强行去说吴迪的文不好,她本就是个喜爱读书的才女,连读了几遍吴迪的文之后,之前的傲气已经荡然无存,她认可了吴迪。吴迪挺到宁箐诺的话,反而愣了愣,显然没预料到对方在他的毒舌之下,竟然还能保持客观的态度来读他写的东西,他不由缓和了语气,为之前的毒舌真诚地道了歉,也同样很坦诚地告诉宁箐诺,他更喜欢看有趣爽快的文章,而不是这种云里雾里的东西。宁箐诺在离开之前还发自肺腑地希望吴迪别浪费自己的天分,希望以后能常常看到他的趣文,然后预祝他复赛拿奖。吴迪则对她说,你若真的想探讨文学,去找三班的某大小姐,肯定会有所收获。宁箐诺终于将视线投向了她一直瞧不上眼的某大小姐。(未完待续) [正文 51、真相大白]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shumilou.com   不过还未等宁箐诺去探某大小姐的底细,当新一期的《萌芽》杂志出来之时,它就像是一枚深水炸弹,将之前那些幸灾乐祸、上蹿下跳的家伙炸懵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在此之前,吴笛的那位重生者同桌苏无尘,因为坚定地认为吴笛的投稿文章一定可以通过初赛,导致他也受到了牵连,马林杉毫不客气地宣称,苏无尘就是为了故意讨好吴笛,所以才这样替吴笛说话……   苏无尘其实很想说,这一切都是他基于他未来的记忆,才会下这么肯定的结论。   可是吴笛却迟迟没有接到通过初赛的通知,这一度让他也怀疑,是不是他这个重生者造成的蝴蝶效应。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会觉得很自责,毕竟吴笛本身的实力放在那里呢,没通过初赛的原因,只可能是那冥冥之中的运气。   至于其他人的嘲讽,他向来是不放在心上的,他反而担心吴笛会因此受到打击,所以在有些过分的人大肆嘲讽“吴大才女”。有些克制的人也用异样的目光去注视某大小姐的时候,他却自始至终地站在吴笛这一边,还主动安慰吴笛。   虽说近距离与大小姐接触,他已经认清了大小姐并非他心目中的完美女神,原本粉丝对偶像的心动早已消失,但是他却真正和{大小姐成为了朋友,既然是朋友,那就该尽到朋友的责任。   而且,只要想到大小姐日后的成就甩开这个班上的其他人不知道有多远,他就知道该如何选择。   最终的结果也证明,他的坚持是完安全正确的!   倒是之前那个同样看好大小姐的邹峰邹猴子,在得知大小姐的文没有通过初赛之后,他就没有一开始对大小姐的信心了。甚至还怀疑自己看文章的眼力……   邹峰是阴差阳错地第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人,因为他很偶然地买了这一期的《萌芽》杂志。   当他看到新一期的《萌芽》上,那篇名为《璀璨的痛苦》的文章,作者的大名就是“吴笛”时,他完全傻眼了,大小姐投稿初赛的文章。竟然被发表在了正刊之上!这可比什么通过初赛要牛叉多了!   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教室,却发现马林杉又一次开始吹嘘自己的“先见之明”了。   马林杉坐到了邹峰的座位上,也就是吴笛的前座,和邹峰的同桌洪斌闲聊,毕竟都是同一个宿舍的,关系还可以,这时被他嚼舌根的正主大小姐自然是不在的,否则他说话也不会这么大声,倒是大小姐左手边的苏无尘就在那儿。脸色不怎么好看。   想来也是,马林杉每次得瑟地自封为“预言帝”时,总要顺便宣扬一下苏无尘的眼光是多么多么差,还鄙视苏无尘是大小姐的一条狗,专门护主,毫无主见。   “我早就说过,吴笛在写作上根本没有什么天分,只会写点下三滥的玩意。还要去追寻什么‘文学梦’?我看就是白日做梦!也就只有苏娘娘这种跪舔吴笛的家伙认为她真的能成为大作家,呵呵。这种事情一点依据都没!我们学校唯一可以称得上才女的,便只有高三的宁箐诺,人家可是拿过二等奖的,这次也轻松通过了初赛。我说的对不对啊,小洪?”马林杉比划着手势,眉飞色舞地说道。   洪斌微微敷衍地点头。他对大小姐的印象还行,虽然特立独行了一些,不过基本上对他人没有任何影响,倒是有人问大小姐题目,她都详尽地解答。没有任何不耐烦。   所以按本心来说,洪斌不愿意说大小姐的坏话,但他也不能不给马林杉这个舍长的面子,于是他只能含糊应对。   吴笛的同桌王绮已经不知道听马林杉说过多少次类似的话了,但奇怪的是,她发现自己竟然百听不厌……   想到最近一段时间,班上涌起的一股对某大小姐“幸灾乐祸”的潮流,她就窃喜不已,不过她现在对吴笛的敌意比较克制,原因自然是她发现吴笛从来就没有在意过她的态度,就是这一点,让王绮极为痛恨!   而一想到吴笛完全无视班上诸如马林杉之类的家伙对她的闲言碎语,王绮那种窃喜的酸爽程度便直线下降,她倒反而有些佩服马林杉的这种执着了。   “舍长,你少说几句吧,大小姐的文章发表了!”邹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将杂志往那儿一放,已然翻到了那一页。   他的这个举动,引起不少关注,只因他此时的情绪比较激动,说话声音大了点。   于是,周围不少同学都围了上来,其中也有一些读过吴笛写作草稿本上的原稿,因此便大呼小叫起来——   “真的诶,我还是第一次在文章发表前读过它,不过说实在的,大小姐的手写字比印刷体的铅字好看多了!”   “我也是,我也是!我也提前看过这篇写贝多芬的文了,非常励志呢,真没想到它居然直接发表了!”   “别说我马后炮,其实我之前就觉得大小姐的这篇文水平极高,还纳闷它怎么没有通过初赛呢,没想到却被直接刊登在了正刊上……”   “这没接到通过初赛的通知,不会是因为杂志社的人将这篇文弄错分类了吧?”   ……   苏无尘也忍不住凑了过去,清晰地看到吴笛的文章已经发表时,他的脸上浮现出了微笑,终究忍不住最近压抑了许久的不爽,对马林杉嘲讽道:“马林杉,你不是预言帝么,那有没有预言到大小姐的文章会被直接采纳然后发表?按照千字四百的价格算稿费的话,这次她可以一次性获得一万多块的稿费呐。虽然大小姐肯定不在乎这笔钱,不过也可以证明,人家的‘文学梦’根本不是梦,而是触手可及的东西!”   马林杉的脸上憋得通红,他在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时,第一反应是“这不可能”,哪怕在看到杂志上白纸黑字的作者名是“吴笛”,他也有一种侥幸的心理,觉得有可能是同名同姓……(未完待续……)r129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正文 52、赞叹]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shumilou.com   然而,马林杉的这种侥幸心理没有持续多久,就被围过来七嘴八舌的同学粉碎了,他们之中可是有好些人直接看过吴笛的原稿的,现在刊登在杂志上的文章,他们只需随意一瞥,就可以证明它就是吴笛的作品!   听到苏无尘的话,马林杉恼羞成怒,还有种落荒而逃的冲动,他之前刚刚还大放厥词说吴笛的坏话,结果却当面被事实打脸,而前些日子的那些坏话,更是像在自打耳光,饶是他觉得自己脸皮很厚,此时却有种无法承受的感觉。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不仅仅是苏无尘,那些围观的同学,尤其是之前拜读过大小姐的文章,并深深折服的,他们在某些人幸灾乐祸时,就直言吴笛没通过初赛不是实力不足的原因,只可能是运气不好。   所以他们对马林杉这个没读过吴笛的文章,就到处宣扬吴笛只会写某种不和谐的文的家伙,是相当不满的,但由于吴笛意外没有通过初赛,这个事实使得他们很被动,失去了反驳马林杉的底气。   现在好了,《萌芽》杂志上那货真价实的铅字,无疑为吴笛的实力正名,他们可以用这样的事实,狠狠地嘲讽马林杉之前那上蹿下跳的小丑行为!   而那些原本保持中立的同学,则立马将这本杂志抢过去,想要好好地欣赏一下大小(姐的作品,他们打心眼地感到新奇,真没想到自己班上也能出现一位有实力直接在杂志上发表文章的同学。   尤其是这杂志还不是什么作文选集之类的杂志,而是在青春文学领域名气很大的《萌芽》,这绝对是一件非常值得夸耀的事情!   王绮看着被各种围攻、口诛笔伐的马林杉,不由为他默哀,心中则莫名地感到庆幸——还好她克制了对吴笛落井下石、幸灾乐祸的冲动,否则之前越是幸灾乐祸。现在可能就越觉得丢脸。   她下意识地去观察之前某些赞同马林杉言论,甚至还对此推波助澜的同学,自然发现这些人脸上无光,他们可能也在为自己之前的行为感到后悔。   “吵死了!就算文章发表在了杂志上又怎么样?还不是没有通过初赛,这说明我的预言没有错!”马林杉开始玩文字游戏耍赖了。   他的这个无赖举动让班上不少人鄙夷不已。   然而他的话刚刚说完,吴笛就来到了教室。她见到教室中如此喧哗,气氛异常热烈,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   她来到自己的座位,直接向苏无尘询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啦,大家情绪都很激动的样子……”   苏无尘诧异地看了吴笛一眼,确认了对方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教室里喧哗的原因就在于她。   他大概解释了一下原因,然后发问道:“大小姐,你这发表在杂志上文章。到底有没通过初赛啊?”   吴笛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好像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然而这个动作,却又像是点燃了炮仗,许多人都哄笑起来,连苏无尘也不例外,只有马林杉以“尿急”的借口落荒而逃……   只能说马林杉实在太不幸了,刚刚的诡辩又被事实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大小姐,恭喜文章发表在杂志上!”   “吴笛。祝贺你通过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初赛,复赛一定要拿一等奖哟!”   “大小姐。听说这篇文赚到了一大笔稿费,请客啊请客!”   “大小姐,求指点写作啊,我也有个文学梦……”   ……   热情洋溢的同学围住了吴笛,纷纷表达自己的善意,气氛极为热烈。连吴笛都没预料到。   不过吴笛也很妥善地回应了大家的热情,并充分展现了大小姐豪爽,说是下个周末请大家去“天一王朝酒店”,再一次引发了众人的热情。   苏无尘不由苦笑,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这天一王朝酒店的一顿饭,可不是哪个人都舍得随随便便请的,甚至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个班级的学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那儿消费一次。   当然,这其中不会有他苏无尘,作为一名重生者,他对把握自己的未来还是极具信心的,更别说他现在已经交好了注定成就不凡的大小姐。   很快,整个班级的学生几乎都看过了大小姐这篇发表了的文章,之前对大小姐的质疑,完全被一扫而空。   其中有个叫于晨的学生,他算是仅次于马林杉的,对吴笛的文章表示不看好的人。   当初于晨还是大小姐的“忠实读者”,还曾自我感觉良好地邀请大小姐一起吃早餐,结果自然被拒。   于晨自我感觉很良好,却是那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人,当初“前吴笛”因为他是自己忠实读者的缘故,与他关系倒是很近,导致他有了一点非分之想,所以对吴笛的态度显得有恃无恐,总觉得吴笛不会放弃他这个“忠实读者”。   可惜吴笛早已不是原来那个吴笛,她完全放弃了这位“忠实读者”,和于晨的关系也变得非常疏远。   这样的疏远自然让于晨暗恨不已,他在听说吴笛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时,就很不看好吴笛,因为他觉得自己很清楚吴笛的写作水平。   所以一开始他对吴笛没有通过初赛的消息没有任何惊讶,他以此为依据,断言吴笛不是写作的料,还说以前他当吴笛的“忠实读者”,纯粹是怜悯她。   于晨更知道吴笛之前曾多次投稿,妄想发表文章拿稿费,他还装模作样地鼓励过,实际上心里很不以为然,私底下对一些关系不错的男生坦言,吴笛的文章若能发表,他愿意自切jj……   然而此时此刻,他看着手中这本自己买的崭新杂志,翻到了吴笛发表的文章那一页,看着作者“吴笛”两个字,神情复杂,万般滋味在心头。   他恍然间想起当初吴笛在写作之上的热情,叹了一口气,或许她今日能够有这样的成功,正是她的那种执着吧……   在这一刻,他心中对吴笛的暗恨,似乎也烟消云散了。(未完待续……)r129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正文 53、不仅仅是文章]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shumilou.com   随着这一期《萌芽》杂志的发行,有关吴笛的文章在上面发表的消息,以极快的速度席卷了校园!   其实说实在的,按理来说即使学校中的某位学生在小有名气的杂志上发表文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消息也根本不值得大传特传,然而由于吴笛本身在校园内的名气太大,再加上事情发展的戏剧性曲折性,使得这一次有关她的消息传得特别快。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只能说吴笛这位大小姐是真正特殊的存在,就像宁箐诺暗中对吴笛的看法一样,总觉得像吴笛这样的传奇人物,只会存在于小说、漫画之中,若是出现在现实世界,那也太夸张了太不符合常理了,不过现实又是最不需要逻辑的,出现什么奇怪的人物、事情,再怎么大喊“这不科学”“这不合理”却也只能捏着鼻子接受。   还未等宁箐诺主动去寻找吴笛,和她一起探讨文学,她那位消息颇为灵通的同桌曾瑜,就将吴笛发表的那一期《萌芽》杂志买到了手,然后完全验证了校园中流传的有关大小姐的消息。   曾瑜当初也是幸灾乐祸的人之一,不过程度并不深,只是如大部分女孩那样,小小地嫉妒某大小姐这样让人无奈的女孩而已,她身上的种种光环,太刺眼了。   然而在看完某大小姐发表的文》章之后,她已经完全服气了,作为深受同桌宁箐诺这位才女熏陶的女孩,她即使没有自己同桌的才华,但鉴赏能力还是可以的。   曾瑜原本也是抱着批判的心态去读吴笛的文章的,她总觉得吴笛的文章被杂志社采纳然后发表,是一件非常侥幸非常偶然的事情,纯粹走了狗屎运。吴笛的才华难道比她为之骄傲的宁箐诺还要高?她绝不相信!   可她在读第一遍时,不知不觉之中,她那种批判的心态已然消失,只是整个人身心都被吸入了这篇仿佛具有魔力的文章所构造的幻想与真实交错的世界之中。   她就像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零距离接触那个世界中的人,她为贝多芬的痛苦而痛苦。她为主角《第九交响曲》的诞生而雀跃,她就像那个世界中的观众一样,深深地震撼在那绝世的乐章之中!   什么叫做感同身受?这就是感同身受!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难以用语言来形容,至少宁箐诺所写的文,从来无法给她带来这种感觉!   宁箐诺的文章确实是非常棒的文章,有着最新奇最具创造力的比喻,有着极度飞扬的文采、花团锦簇。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才女所写的好文章。   然而,终究只不过是好文章而已。   她现在所读的吴笛作品,却已经不仅仅是文章了,而是一个世界,里面有最逼真写实的环境,有最鲜活多彩的人物,有最触动人心的事件,它们完全交织在一起。就好像结成了巨大的蛛网,能够网住所有的书虫。   一篇文章。又如何与一个世界比较呢?   直到曾瑜开始读第二遍的时候,终于没有被那文字构造的世界所迷,才能够直接将它当作一篇文章来看待。   然后她福至心灵、有所明悟——原来文字的华丽精美、浑然天成,竟可以达到这样的程度。   她已经生不起批判吴笛这篇文章的勇气了,总觉得无论怎么去批判,都有些鸡蛋里挑骨头的意思。那有什么意义呢?她又不是无脑黑。   不过曾瑜相信,她的同桌,大才女宁箐诺,一定可以更客观地评价这篇文章,甚至找到它的瑕疵。   宁箐诺在得知这个消息时。心中是极为复杂的,甚至神情都有些恍惚,她原本对吴笛在文学领域产生的优越感,已经分崩离析。   之前她总在心里这样想,哪怕吴笛的容貌再美丽、成绩再优秀、家世再出众,那又如何呢?她宁箐诺在文学上的才华,永远比对方要强,而这是她自己通过努力得来的!吴笛能这么风光,有一半都是她天生的,这有什么了不起?   虽然那个颇有才华的吴迪,曾极力在她面前诉说吴笛在文学领域是多么让人难以企及,但她却没有当回事,只是认为吴笛可能确实在文学领域有点小才,所以才敢主动投稿参加新概念,而吴笛的文章风格又恰好很对吴迪的胃口,于是才得到他的青睐。   但不管吴迪怎么吹嘘大小姐的文,却也改变不了她的文连初赛都没通过的事实,这便证明了吴笛的才华有限,还需要努力才行。   宁箐诺甚至决定在和吴笛交流文学的时候,作为前辈,好好地指点一下对方。   可她的这种想法还没付诸实践,有关吴笛的文章通过初赛,并已经发表在杂志正刊,轻取一万多稿费的消息就喧嚣尘上。   文章发表,获得一笔不菲的稿费,这个消息甚至比吴笛直接拿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还要让宁箐诺震撼。   因为这其实才是宁箐诺想要达到的目标,什么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全是虚的,每年都有那么多人拿一等奖,可其中真正可以凭借文字吃饭甚至扬名立万的人,有多少呢?太少太少了。   宁箐诺为此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努力,甚至牺牲自己的学业,也要达到这个目标,然后将稿费单荣耀般地展现在自己的父母面前,理直气壮地表示,就算我不上大学,也可以独自养活自己了。   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投稿,却总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让她的期待一次次落空,不过她并没有灰心丧气,反而愈挫愈勇。   可现在,当宁箐诺翻着这本她投稿过数十次都没有回应的《萌芽》杂志,看到吴笛的文章就这样刊登在那里,她的心中有一种巨大的落差。   她觉得非常委屈,想要大哭,又想要大笑。   她此时忽然明白了和吴笛同一届的那些尖子生的感受,他们那样努力学习为了每次考试都考出好成绩,可是总有一个女孩,完全不将学习当回事,却次次在考试中以接近满分的成绩拿到第一,让人连追赶**都无法产生。(未完待续……)r129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正文 54、耀眼得刺伤人眼]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shumilou.com   在这样的天才面前,似乎所有的努力都变成了笑话。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有些人努力一辈子才达到的地方,她一出生却就已经在那里了。   宁箐诺花了好久才平复下她想要狠狠发泄一下情绪的想法,只能努力自我安慰,说大小姐这种天才属于非人类,去和她竞争、攀比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宁箐诺庆幸自己还是有一颗坚韧的心的,这应当算是她在追逐自己文学梦的过程中锻炼出来的——   自从放弃学业孤注一掷地投入到文学的世界中时,她遭到了老师的冷嘲热讽、同学们的异样目光、父母的强烈反对,然而她都硬生生地承受下来了,从未有放弃追梦的想法,那还有什么可以畏惧的呢?   也许她现在还达不到给杂志写稿的实力,但她相信自己以后绝对可以达到!   此时,她终于收敛了自己的心神,用最专注的态度,去品读吴笛的这篇文章,她希望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   与曾瑜一开始还有“吴笛的文章是侥幸被发表”这样的想法不同,宁箐诺作为多次投稿被拒的人,却深知一篇文章要获得杂志编辑们的垂青,需要多么强的实力,尤其是这杂志还不是那种籍籍无名的杂志。   所以她其实已经认定了吴笛实》力过硬,值得她去好好揣摩、学习,因此她必须专注地去读这篇文章。   这样的专注的态度,使得她比曾瑜还要快地就投入到了文章之中,然后一口气读完了整篇文章,似乎连时间的流逝都没有察觉到。   很多人在特别专注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感觉,比如说玩一个非常好玩的电脑游戏。又或者是考一场重要的考试,在回过神来时,却发现时间竟然过去了那么久,毫无知觉。   而吴笛的文章就是有这样一种强烈的吸引力,让读者们一旦读进去时,会自然而然地忘记时间。只想贪婪地将它一口气全部看完!   “哎,难怪这样的文章可以被发表,倒不如说,这样的文章如果被埋没,那就太没道理了!”宁箐诺发自肺腑地赞叹道。   “小宁子,我也承认大小姐的这篇文章妙极了,不过你对她的文风、文笔怎么评价呢?”曾瑜十分好奇地询问道。   宁箐诺不由赧然,她坦诚道:“看第一遍的时候光顾着看小说的情节了,根本没注意什么文风、文笔。没办法,这篇文章太能让人入戏,可读性实在太强,真正堂堂正正的王道文章,比那个吴迪剑走偏锋的趣文更好看,难怪他那么推崇大小姐,可笑我那个时候还完全不信……”   曾瑜听到宁箐诺这么说,深以为然道:“不错。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也很入迷,什么都没想。连一开始想要挑刺的心态都不知不觉地没了,太不可思议了!”   宁箐诺终于把目光放到了单纯的文字之上,她非常希望自己可以学到这篇文章的优点,然后让自己的文章也更具备可读性甚至是“中毒性”。   良久,在曾瑜那期待的目光中,宁箐诺有些失魂落魄地说道:“我以前一直对自己的‘文笔’而自豪。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文笔。她的文笔已经完全返璞归真了,该简洁的地方极其简洁,该华丽的地方不吝辞藻的完美渲染。就是这强大的文字掌控力,使得整篇文章张弛有度,引人入胜。”   “在我还在为细细雕琢出一个自认为极具文采的句子而沾沾自喜时,她却已经完全着眼于一篇文章的整体,力求做到每个部分不突兀不过分,这便使得整篇文章浑然天成,没有一处让读者出戏,这实在太强了,强得我心服口服!”   为了加强自己的说服力,宁箐诺指着文章中的一处段落,语气苦涩地说道:“你看这一段吧,用词都非常简短有力,多用短句,没有任何过于华丽的辞藻,可我读到这里时,却有种热血上涌的畅快感。但如果我来写这一段,定然忍不住使用自认为文采飞扬的长句,卖弄文笔,但这一下子就破坏了文章整体的和谐统一感,让读者们瞬间出戏,甚至还会忍不住跳过这里……”   “我之前读了那个男吴迪的文,即使他的文章写得也很棒,极具趣味性,但我却从来没有不如他的想法,只是认为我和他风格不同,比较起来就像关公战秦琼一样不会有任何结果。但是看了这位吴笛大小姐的文,我发现自己真的差太远了!”   曾瑜听得连连点头,经过宁箐诺这么一说,她终于发现,吴笛的写作实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变态!   她忽然醒悟了,这就好比知道的越多,越觉得自己不知道的更多一样,宁箐诺在写作上自然是有实力的,而正是因为有实力,才会明白吴笛的实力是多么可怕,简直深不可测!   “这样的文章,居然在高一时就能写出来,难不成她被世界级的文豪附身了吗?”宁箐诺最后忍不住总结般地吐槽道。   她却不知道,她这话无意中道出了真相。   “这个世上是有天才的嘛,小宁子你可别被打击到了,像吴笛这样的天才,就当自欺欺人当她不存在就行了。”曾瑜很是粗神经地说道。   宁箐诺收敛了脸上的苦涩,认真考虑了一下,居然很是认同地点了点头:“你说的也很有道理。其实换个角度一想,既然那位大小姐平时不学习,随便考考试都能拿全校第一,那她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好像也不奇怪了。这种在《地球ol》中开挂的家伙,只有上帝这个gm才能封掉她的外挂。”   “哈哈,小宁子果然很擅长新奇的比喻,偏偏这个比喻很恰当,如果真有上帝的话,那位大小姐分明就是上帝的私生女!不过她这样的存在,注定是孤独的,不会有任何人想和她做朋友。”曾瑜这样回应道。   “为什么没人想和她做朋友?”   “太耀眼了,在她身边,会被刺伤眼睛的。”   “唔,你的比喻功力也在见涨。”   “那当然是因为有小宁子这样的才女同桌!”(未完待续……)r129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正文 55、曝光]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shumilou.com   在这之后,如果说有哪个消息比吴笛的文章发表还要惹人注目的话,那便是吴迪这位同样通过了初赛,并且凭借才华以极短的时间崛起的校园风云人物,终于和某大小姐扯上了关系!   吴笛与吴迪并没有遮掩他们时常在中午时相聚的行为,一次两次或许还不会被人察觉,但频率一高,却自然而然地就被发现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舆论顿时一片哗然,虽然有很多人坚信眼高于顶的某大小姐是绝对不会看上吴迪这个名草有主的男生,这“名草有主”的消息可不是空穴来风,很多人都已经知道吴迪和张静知有一腿了,哪怕他俩并没有公开承认。   但是,小道消息上却有鼻子有眼地说吴迪是如何牵着某大小姐的手一起散步,一起坐在长椅上时,某大小姐又是如何柔顺地将头倚在吴迪的肩头,总而言之,他们两人走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就像极其契合的男女朋友……   这种小道消息无疑让许多大小姐的粉丝非常愤怒,在他们心目中,大小姐这样的女孩,是绝对不会有男生可以配得上她的,而她的高高在上,也让许多粉丝存着对她最纯粹的幻想,只是觉得,哪怕自己追不到大小姐,别人也无法染指。   就算那位高二的据说道上有点关系的宋国豪也不行,他曾经放<出要追吴笛的豪言,或许这话开学初还让人觉得有点希望,但随着大小姐超越凡人的天才,让同一学校的无数学生自惭形秽,宋国豪当初所说的话,连他本人都已经不再提起。   事实上,宋国豪曾多次想要将追大小姐的念头付诸实践。可每次看到大小姐的绝世风姿,最关键的是上下学接送的劳斯莱斯,他就有种无论使用什么追求手段,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的念头。   可现在,那个与大小姐名字读音相同的男生,竟然敢和大小姐走得那样近?   无论小道消息怎么流传。大部分人还是坚持不信吴迪真的追到了大小姐,只不过他确实和大小姐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而已。   而当吴迪的女友张静知,终于忍无可忍地辟谣说大小姐和吴迪之间只不过是在一起讨论文学,不是大家所想的那样时,很多人都如释重负。   张静知不愿意吴迪和某大小姐有任何暧昧关系,所以她也没说某大小姐死皮赖脸地认了吴迪当干哥哥。   张静知的辟谣无疑是很具有公信力的,想来也是,她是吴迪的女友本就是公开的秘密,而若吴迪真的劈腿和大小姐好上了。那她也不会再辟谣了。   很多人也都觉得这个说法很值得相信,大小姐对文学的酷爱,在她的文章发表之后,就已经传遍了校园,三班的某些学生总喜欢吹嘘说,以前大小姐曾主动将自己写的文给他们看,而他们也曾给大小姐提过意见,因此大小姐如今在文学领域有这样的建树。他们也有一分功劳,当然。大小姐成功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她的努力和天赋。   而众所周知,吴迪乃是通过初赛的唯一男生,而且还和大小姐同一个年级,毫无疑问,酷爱文学的大小姐。一定会对吴迪产生的兴趣。   很多人得到这个真相,其中有人松了一口气,而自认为在写作上有才的,则捶胸顿足,无比后悔自己竟然没去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否则说不定通过初赛的自己,也会得到某大小姐的青睐,对方或许还会主动找上门,一起探讨文学,想想都醉了……   这新概念作文大赛毕竟早已过了辉煌期,每年获得一等奖的都有一大把,更别说通过初赛的了,所以有些自视甚高的文艺青年,认为自己通过初赛毫无悬念,只不过觉得参加这新概念作文没什么意义,所以才懒得出手而已。   “臭不要脸的,我都被你那‘干妹妹’的粉丝烦死了,你还不给我好好解释你和那家伙中午到底干了什么?”张静知抱着吴迪的胳膊,故作愠怒地问道。   此时晚自习刚刚结束,时间大约九点四十多,两人却没有急着回宿舍,而是一起到操场上去走圈,夏风拂面,还算凉爽,如他们这样的鸳鸯,倒还有几对,毕竟一起在这凉风习习的夜晚散步,是一件十分浪漫的事情。   张静知已经不是第一次和吴迪这么做了,当然,其实她在一开始的时候根本没有同意这件事,倒不是因为不愿,而是作为遵守“绝不早恋”信条的她,很害怕做这事被老师抓到,然后告到家长那里……她真的挺怕她的那两位教师父母的。   所以当时的她,最多晚自习结束后,和吴迪一起并行走回宿舍,那个时候回宿舍的人极多,在人群中哪怕偷偷牵手,再加上夜色的掩护,除非有人特意关注他们,否则便很难被发现。   不过极其胆小的张静知,最初时连牵手都不敢,最多只是和吴迪的手臂紧贴着,就觉得非常刺激,这刺激就像偷情一样让人上瘾!   然后,在吴迪的调教下,张静知的胆子便渐渐大了起来,原本紧贴着吴迪的手臂,已然没法让她找到新的刺激了,所以两人便偷偷牵上了手,十指相扣,这种方式甚至让她觉得两颗心的距离都更加接近了,这同样给了张静知新的刺激,非常过瘾!   事实上人类就是一种喜欢不断寻找刺激的作死物种,比如说某些让人看了都害怕的极限运动,又或者是各种各样的毒品,不会有人不知道毒品的危害,但为了寻求刺激,毒品的危害算什么?还有在**之上的繁多花样,分明就是因为人类不满足于单调的生殖活动,为了追求更强烈的刺激,当然要玩出更多的花样。   吴迪知道张静知那隐藏在安静、保守性格中追求刺激的因子,或许这也有她那对古板父母持续十多年来的压抑的缘故,所以他用各种方式激发她那追求刺激的性格,将她往某个很不和谐的方向调教。(未完待续……)r129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正文 56、臭不要脸的]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shumilou.com   所以在张静知又习惯了下晚自习时一起牵手回宿舍这种刺激之后,他紧接着便提出了下晚自习后先去操场走两圈,互诉衷肠之后,再一起回宿舍的想法。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这种新的刺激,无疑让张静知扭捏之后又忍不住去尝试了,至今还尚未失去新鲜劲。   吴迪就是如此可怕,一步步地将张静知的下限拉低,而纯纯的她却毫不自知,反而乐在其中,不可自拔。   实际上,这种晚自习下课后去操场牵手走两圈的互动,极为有效地加深了两人之间的感情,学生时代的初恋就是这样单纯美好,哪怕过了很多年,再回首时,依然会记得那个在夏夜习习凉风之中,陪伴在身边的人儿。   张静知刚刚故作愠怒地问出那样的话,心里却真的没有太多的在意,无他,她对自己在吴迪心目中的地位毫不怀疑,她信心十足、心里也非常踏实,因为吴迪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让她觉得某大小姐的威胁也不过如此。   果然,只听到吴迪非常无辜地说道:“都是她主动的啊,还以‘兄妹’的名义,让我很为难呢……”   张静知听了之后,愈发抱紧了吴迪的胳膊,很是阴谋论地恨恨道:“我想也是这样,说不定你和她的小道消息,也是她偷偷安排的,<就是为了离间我们俩的感情,这个大小姐,没想到耍起心机来还是有一套的嘛!不过她是小瞧了我的肚量,更小觑了我们俩之间的感情!她这么做,正可以看出她已经黔驴技穷、狗急跳墙!我只需以不变应万变就可以了!”   吴迪透过两人薄薄的衣衫,感受少女有料胸部的圆润美好,听到这话,他的眼中却闪过一丝笑意。只因此时张静知嘴里的大小姐,恰巧也在共享吴迪的感官,说是来体验一下初恋的美好,积累更多的素材。   “哎,为了帮你让这个美少女学霸对你死心塌地,我也成了心机婊了吖……”吴笛幽幽地说道。这空灵悦耳的声音在吴迪脑海里响了起来。   “你难道不是么?都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女人了,心机深不可测。”吴迪作死地调侃道。   “吖~~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人家?咱可是永远十七岁的呆萌少女呢!”吴笛毫无节操地卖萌。   对突发兴致卖萌的少女,吴迪此时竟无言以对,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再次拿吴笛开刀。   吴迪回应了另外一位少女,他深情地说道:“我就知道小静静你是这样通情达理的女孩,比那个和我在一起,总是颐指气使、眼睛长在天上的大小姐要大度多了,我得承认,那位大小姐的才华确实过人。但绝不会有男人愿意和这种女孩相处!”   张静知听了这话,心里愈发踏实了,连带着原本对吴笛逆袭的不爽,都消去了。   所谓的“吴笛逆袭”,指的当然就是她的那篇投稿文章,经过一波三折,不仅通过了初赛,还发表在杂志上的事情。   她在这件事上的心情。也可谓无比曲折,当初她在得知吴迪和某大小姐相约一起投稿参赛。那种仿佛一起拿奖后就要结婚的约定,让她极其憋闷。   然而吴迪的通过与大小姐的落选,却让她讨厌的心态变成了强烈的幸灾乐祸,只是觉得大小姐果然和吴迪没缘分,更是没资格配得上吴迪……   可这种酸爽还没持续几天,大小姐便逆袭了。而她也读了那篇发表的文章,读完之后,哪怕她对大小姐再有偏见,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女孩才华惊人。她的高智商又在文学领域得到了体现。   不过这种事终究让她不爽,几次与大小姐在女厕遇到,对方在自己表现出来的高傲模样,让她狠狠地发了几次福利给吴迪,只是想着你再怎么傲也没用,你暗恋的人终究是我的男友,秀恩爱都要气死你!   这样一想,张静知似乎觉得自己依旧是胜利者,而某大小姐在她面前终究不过是人生负犬罢了。   女人对感情的看重是男人无法理解的,男人即使在感情上失败但在事业上成功,那依旧是成功的男人,甚至成功的男人就不会缺少成功的感情。但女人则不然,绝大部分女人将获得“真爱”当成事业来追求,追到了“真爱”,那便意味着事业的成功,相反,如果一个女人做成了男人的事业,成为女强人,却没有“真爱”,在某些女人看来,她依旧是失败的。   至于上面的真爱为什么要加上引号,那当然是因为它指的不仅仅是真正的爱情,也可以指“让大部分女人都追逐的男人比如说霸道总裁等等成功人士及美男子”,这就是为什么女频的小说总要涉及感情的本质原因,它的大部分受众都非常看重“真爱”。   对吴迪这样的男人来说,只要是大美女,都能成为他的“真爱”,当然,首先他会是一个成功人士。   他一向认为,成功的男人只要能力足够,想要多少女人都没有任何问题,“男人成功就该当种马”这从生物性的角度来看,就是将最优秀的基因广撒网地传下去,让整个人类群体都更加优秀。   这个时候,吴迪又对张静知说道:“其实我和那位大小姐成为兄妹关系,就是以此来约束她,所以我希望你别太在意这件事。”   张静知面带微笑地点了点头,然后踮起脚,轻轻在吴迪的腮帮上吻了一口,柔声道:“坏人,表现得不错,奖励你的。”   “这还不够。”吴迪的嘴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意。   此时两人已经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期间会路过一片树林,他直接拉着少女进入树林,然后来了一个悠长的法式湿吻……   “你亲便亲,干嘛乱摸!臭不要脸!”   “这种事情不是自然而然的么……”   “滚!”   两人打打闹闹,却还是没有急着回宿舍,因为张静知想吃零食了,等到一起来到小卖部时,张静知脸上的红晕才刚刚褪去,眼波流转,媚意惊人。   吴迪毫不吝啬地买了一大堆零食给她,让张静知直呼太多吃不完,吴迪说让她带回宿舍收买人心,顺便证明她男朋友对她有多好,张静知再次笑骂臭不要脸,心里却是暖乎乎的。   其实爱情就好比女人的肌肤,需要金钱这种最佳护肤品的滋润,才会长时间保持水嫩光鲜,要不然它会枯萎得很快。   先有钱,再玩感情吧。(未完待续……)r129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正文 57、夜话]   分卷阅读] 57、夜话,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57、夜话,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吴迪回到自己宿舍的时候,名牌控、小官二代李振云不由大声调侃道:“啧啧,我们的风流才子终于舍得从班长大人那儿的温柔乡里回来了,这马上都要熄灯了,我们还以为你要@@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58、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   分卷阅读] 58、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58、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 58、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李振云听到有人这么问他,不由自豪地说道:“我也侥幸和我家老子去过一次,请客的是一个外地的老板,就在那个最大的王朝宴会厅,五六百平米呢。我当时进去的时候,整个@@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59、抢手的名额]   当吴迪与某大小姐的绯闻渐渐平息之后,关于某大小姐将会在天一王朝酒店宴请全班同学的消息已然喧嚣尘上。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许多人在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时,都下意识觉得吴笛出手实在太豪奢了,可他们又转念一想,却忍不住自嘲真是大惊小怪,毕竟谁都知道,人家是富家千金,对普通人来说觉得花钱太多令人肉痛的行为,对大小姐来说,却真的不算什么。   当然,这次大小姐是拿自己的稿费请客,让不少学生都暗叹,大小姐啊大小姐,你出身好长得漂亮也就罢了,为何连学习能力、文学才华都这么强悍?你如同耀眼的太阳,散发的光芒,却刺伤了无数凡人的眼眸!   紧接着,在吴迪的斡旋之下,他们整个宿舍,再加上与吴迪有亲密关系的张静知,都受到了邀请,这个消息一经传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同校的学生,甚至包括一些高二、高三生都开始发动自己的关系,希望能够参加这位大小姐的宴会。   总觉得若是错过了这次宴会,自己的人生都会不圆满……   能够请求大小姐添人的吴迪,更是成了不少人眼中的香饽饽,他们希望再通过吴迪,走通大小姐的路子,可惜吴迪以“已经请求过大小姐一次,没资格再请求第二次”的理由婉拒了。   这个理由倒也让不少人接受了,毕竟在那些人看来,吴迪与大小姐的关系最多在“点头之交”的程度,至于什么牵手、靠肩之类的绯闻全是无稽之谈,大小姐可以答应吴迪的一次请求,已经是对他巨大的恩赐了,如果他再想得寸进尺的话。也许便会让大小姐厌恶了。   有很多人还由衷地觉得,大小姐对之前的绯闻心里肯定是反感的,像大小姐这样高贵雍容的女孩,绝不会对吴迪这样出身普通的人动心,能配得上大小姐的,一定也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名门公子。   穷小子与富家千金的故事在某些人看来只可能是故事。寄托了人们美好的幻想,但绝不会发生在现实之中。   于是学生们又将主意打到了那位公认的才女宁箐诺身上,原因当然是她也受到了大小姐的邀请,还有五个名额给她的朋友,她的同桌兼闺蜜用掉一个名额,便还剩下四个。   宁箐诺在看完吴笛的文章之后,可以说是心悦诚服,然后迫不及待去找吴笛交流文学,收获颇丰。她至少明悟到了文章不是用来卖弄文笔的载体,除非是写自嗨文,否则便要注重可读性,哪怕是“文以载道”,首先也必须要有更多的读者,才能更好地载道,要不然你文章中道理再多,没人看也是白费力气。   而且宁箐诺也在吴笛的指导下。精心写了一篇文,向杂志《80后》投稿了。这是一篇典型的言情小说,结局也是悲剧,但情节曲折、文笔出色,该华丽的地方华丽,该煽情的地方煽情,可读性颇强。连吴笛读了之后也觉得不错。   事实上,宁箐诺也终于知道自己为何以前投稿杂志都没有什么回应了,本质原因当然是水平不过硬,如果有吴笛的实力,那什么杂志都不会拒绝。除非杂志本身取稿就有猫腻。   不过水平虽然不过硬,却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弥补,这方式说穿了就是两个字“跟风”,没有错,在网文界中,跟风是不少新入行的写手起步时的不错选择,实际上实力不足的新人向杂志投稿也是一样的。   首先将这部杂志的风格研究透了,看它的编辑青睐什么风格的文章,然后再依葫芦画瓢,向这个风格靠拢,便可以增加投稿被采纳的几率,而等到你在杂志上发了几篇文,甚至还已经达到被编辑主动约稿、拥有专栏的层次,那自然便可以稍微自由地发挥一下了。   但也不能一下子玩脱了,毕竟还有读者反馈在那里呢,说穿了只要是用来赚读者钱的文章,终究还是要注重一下商业性的,要不然就是自绝于读者。   宁箐诺在受到吴笛这样的指点后,可谓醍醐灌顶,心中对吴笛的感激溢于言表,甚至想要直接向吴笛拜师……结果当然是吴笛婉拒了,但大小姐很具有文坛宗师气度,说是可以与宁箐诺保持联系,有什么问题,都可以请教她,宁箐诺对这样的大小姐愈发尊敬,已然成为大小姐的脑残粉。   这次她剩下的四个名额,许多学生都为了它们不断地向宁箐诺拉关系,有些土豪甚至希望宁箐诺开个价,只求能够参加大小姐组织的晚宴。   宁箐诺对这种超乎寻常的热情有些不知所措,只能在心中暗叹大小姐的魅力果然无人可挡,不过这确实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原本觉得漂亮的女人都很肤浅的她,现在却觉得自己以前可能太偏激了,像大小姐这样外在美与内在美兼而有之的女孩,也是存在的嘛。   当然,宁箐诺也愈发觉得,似大小姐这样如同天选之子的美少女,就只应该存在于那些漫画、小说之中,要不然也太bug,太打击人了。   将主意打在宁箐诺身上的,终究不过是普通学生,再土豪也土豪不到哪里去,真正低调地在这座学校里上学的权贵,要想参加大小姐的晚宴,那直接走酒店的关系就可以了。   毕竟大小姐组织的这场晚宴一点也不正式,多些人少些人可能还真不会有人发现,而吴笛显然也不会因此而去追究酒店的工作人员,实际上那些工作人员对大小姐也熟着呢,因为总有一间豪华套房给大小姐留着,那是大小姐的专属套房。   比较有意思的是,吴笛本人反而不知道有那么多其他班的学生施展各种手段只为参加她的晚宴,因为没多少人敢直接当面来求她,而她又一向不关注学校里流传的小道消息……   如果真有人?大胆地来求吴笛的话,以吴笛对这种小事的毫不在意程度,说不定随口便同意了。(未完待续。。)   ... [正文 60、徒劳无功的安疏影]   吴迪悠闲地坐在亭间,低头玩着自己公司生产的智能手机,商标名为“永恒”的手机一经上市,获得了极大的好评,颇有当初苹果四代的威势,然而它在吴迪的技术支持下,却更加出色,外观也十分华丽,一看就是高档货。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总而言之,吴笛与吴迪两人搞出来的公司已经以超乎想象的速度站稳脚跟,各种明明应该诞生于未来几年的产品也纷纷出现,比如说他现在玩的微博。这个时候,吴迪在等人,一个关系不远不近却可以算是熟人的女生。当安疏影的两条大长腿出现在吴迪的视线中时,他才缓缓地抬起头,用玩味的眼神看着这位外表上远远比同龄人成熟的女孩,实际上对方在学校中遭受的非议也令他好奇,毕竟“*”“狐狸精”“专爱抢别人男友”的名头非常响亮。当然,吴迪对她有兴趣的本质原因,还是她的颜值够高,达到了他猎物的标准,而这两条大长腿玩起来也一定能让男人尽兴,否则他又怎么会答应她的约见,而且还忍受了对方的迟到,耐心地等了半个小时。吴迪与安疏影之前也没有太多的交集,只是因为张静知的缘故,而又遇见了几次,依然遭到了对方的毒舌,她似乎很不乐于见到张静知一步步落入吴迪编织的情网,可惜无论她怎么使绊子,却徒劳无功。安疏影看到吴迪那玩味的眼神。她那极具特色的狐狸眼中闪过一丝阴霾,不过脸上却露出了讨好人的假笑,好整以暇地坐下。然后给吴迪抛了个媚眼,用勾人的声音暧昧地说道:“吴迪,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偷偷地见你?”吴迪轻笑一声,淡淡地讽刺道:“你这接客的态度还是太虚假了,以前对我总是很不客气,现在态度转变得这样极端,别有所图的样子也太明显了。”安疏影听到吴迪讽刺的话。蹭得一下站了起来,脸色难看到了极点。极为愤怒,甚至想要直接诉诸武力。吴迪反而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忍不住说道:“怎么?我难道说得不对?从你之前对我的态度来看,分明是极其讨厌我的。而且多次对我出言不逊,现在我说你两句,你反而不能忍了,这算什么,美女的特权?既然你总是对别人毒舌,就要有别人也会毒舌你的心理准备。”安疏影又坐了下来,原本装出来的虚假态度全然无踪,只是冷冰冰地说道:“以后别在我面前提‘接客’这个词!还有,像你这样脚踏两条船的人渣。被我骂两句难道还有错?”吴迪嗤笑一声,显然他对安疏影的话不屑一顾,他淡淡道:“有钱有权有能力的男人别说脚踏两只船了。搞上几十上百个女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的成熟都是装出来的吗,不知道这就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的现实?”安疏影深吸一口气,显然被吴迪这种毁三观的话雷得不轻,她第一次发现,这个男人脚踏两只船都这么理直气壮。难怪他可以暗中和某大小姐勾勾搭搭,在张静知面前又装得跟情圣似的。好像在他眼中再无其他女孩。“你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不过是成绩好点、有点小才华、会哄骗单纯少女罢了,拿着那个大小姐的钱泡其他女孩,这也算有钱有权有能力?少自我感觉良好了!”安疏影毫不客气地嘲讽道。吴迪心说老子又帮大小姐考试,又为她兢兢业业地管理公司,又拿出黑科技来为她赚钱,而某大小姐则悠闲地搞文学、玩艺术、办宴会、大肆购买各种奢侈品享受……用她的钱又怎么了?她的钱除了稿费以外都是我赚的好不好!“有哄骗女孩的能力还不好?这是开和谐后宫最重要的因素,你知道一个新闻不,某男犯罪入狱后,他的几十个女人排队看他,没有任何纷争,这男人也没钱没权。”吴迪直接拿现实的案例打脸。可惜安疏影没听过这种事,便直接用“胡说八道”四个字回应了。“不扯其他的了,我找你的事情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举手之劳,那就是我要两个参加大小姐宴会的名额。”安疏影开门见山道。“我为什么要替你再去求大小姐?”吴迪反问道。“别用‘求’这个字了,明着告诉你,就是我亲眼看到你和大小姐中午时牵手散步的,她分明也是个被你欺骗了的小女生,你们之间有亲密关系的消息也是我传出去的,不过没想到你的手段确实高明,张静知完全信任你,大小姐好像也不在意张静知那宣示主权的辟谣……啧,这大小姐还真是鬼迷心窍了!”安疏影用复杂难言的语气说道。之前她散布那个消息后,信心满满地觉得,吴迪这个脚踏两只船的家伙,一定会翻掉一只船,甚至一个处理不好,两只船都翻了,毕竟这世上怎么可能有可以忍受男人有小三的女人?这又不是古代了,而是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更别说高中的小女生都是对恋爱抱着最纯粹最美好幻想的女孩,眼睛里哪里容得下沙子?可安疏影最终却无奈地发现,现在这个消息已经渐渐平息,吴迪和张静知的关系依然稳如泰山,甚至还更加亲密,而和大小姐的关系好像也没断掉……这让她真的看不懂了,对张静知的心态倒还可以理解,可大小姐为何对这个有女友的人渣死心塌地?吴迪这时忍不住自卖自夸了:“大小姐当然不是一般的女人,而是真正的奇女子,而且她出身世家,对男人有其他女人见怪不怪了,她可是深情地对我说——不管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里有我就足够了。我心里当然是有她的,呵呵。”如果安疏影经过早期无脑后宫种马网络小说的熏陶的话,此时一定会吐槽,这位大小姐真的不是从这nc小说中跑到现实世界的肉便器?(未完待续) [正文 61、背后的故事]   分卷阅读] 61、背后的故事,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61、背后的故事,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安疏影听到吴迪口中这样形容那位大小姐,整个人都无语了,这哪里是什么奇女子,分明就是奇葩吧?说到奇葩,她又想到了她心底的某个男生。“好了,我现在也@@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62、强烈的不安]   分卷阅读] 62、强烈的不安,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62、强烈的不安,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吴迪在看到安疏影的第一眼起,就觉得这是一个强气的女孩,有抖s倾向的女王,毕竟她对待所有人的态度都太具有攻击性,似乎这样做,她才能保护自己似的。吴@@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63、重生者之耻]   可在如何不安,安疏影却也找不到什么理由在宋国豪面前提醒这个吴迪不是什么好东西,连一般人的道德品质都不具备,偏偏这个吴迪还不是庸人,相反,他的才能很强……这种不被道德约束的强者,绝对是非常可怕的!“宋哥,你还是对那个吴迪小心一些吧,他结交你可能是别有用心,而且他和那位大小姐的关系,真的很密切。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安疏影还是忍不住说道。宋国豪一听,脸色一沉,只是不以为然道:“小安,学校里那些八卦小道消息,你还是少信为妙,都是一些爱造谣、喜欢夸大其词的家伙弄出来的。吴迪是什么人,我比你清楚,他是个很值得结交的人物,非常上路子,而且他还说看到我第一眼起就想和我做哥们了,看看,人家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嘛!”安疏影发现宋国豪竟然真的将吴迪当成好哥们了,不由心中大急,又忍不住想说些什么,可宋国豪却直接打断了:“至于他和大小姐的关系,我认为没有你说的那么亲密,毕竟他已经有女友了,而且他非常珍惜这个女友,不少人也都说他对自己的那个女友很专情、很疼爱,这一点我是最欣赏的了,估计这也是我和他一见如故的原因。”说着,宋国豪不由洒然一笑,愈发觉得吴迪可以成为自己的朋友,毕竟这样重情的人,一旦成为朋友,那是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可惜宋国豪不知道这话后面还有一句,为女人可以插兄弟两刀。而且吴迪如今在学校中的名气颇响,算得上整个高一最为出众的男生了,能够和他成为朋友。对高二的宋国豪来说,面子上也很有光彩,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这种强强联合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非常熟悉宋国豪性格的安疏影。只能无奈地接受了他的说法,心中却对吴迪愈发警惕,而内心深处,还有一丝恐惧。时间来到了周末之夜,某大小姐组织的晚宴终于拉开了序幕。苏无尘从出租车上下来,映入眼帘的,便是那通体闪耀出金光的天一王朝大酒店,扑面而来的便是一股金碧辉煌、富丽堂皇的味道。整理了一下自己身上廉价的着装。苏无尘的脸上出现了一抹自嘲的神色,他此时已经很现实地发现,即便自己重生了,如今唯一能做的事情,竟然是好好学习,争取考个名牌大学……事实上,当时他在确认自己重生后,脑中就立马出现了“买彩票、股票、期货、赌球赚取第一桶金,然后用未来的眼光来投资,走上人生的巅峰”这样的念头。毕竟重生者最珍贵的就在于未来的信息。而对重生小说也有涉猎的他,自然想还原那些小说主角的传奇人生,但他悲催地发现。他前世不是彩民、股民,球迷……要知道,他初中时虽然非常喜爱足球,但进了这所高中之后,基本上就不踢球了,更别说关注足球赛了,况且大部分男生都是打篮球,他自然也去混篮球场了,不过都是当打酱油的。篮球场的主角都是诸如宋国豪、吴迪这样在学生时代的人生赢家们。说到这个吴迪,他原本对这个疑似有主角光环的家伙非常讨厌。谁让这家伙在他的记忆中攻略了某大小姐?不过在这一世,苏无尘却觉得在自己这只小蝴蝶翅膀地扇动下。吴迪与某大小姐之间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能了,因为他作为吴迪的朋友,多次劝说吴迪向那个张静知出手后,吴迪如他所愿地出手了,然后也成功了。这不由让苏无尘欢欣鼓舞,甚至有一种改变了历史的成就感——经过他一点一点的努力,终于让大小姐远离了那个渣男的毒手,太棒了!至于之前校园内一度流传的吴迪与某大小姐之间的绯闻,他完全不信,他可以确认,在这一世,吴迪与某大小姐之间的关系,最多只是互相探讨过文学的点头之交罢了。他之前曾和吴迪以及大小姐一起共处过,自认为观察力很强的他,看不出大小姐与吴迪之间有哪怕一丝的奸情。不说吴迪了,还是说自己这让人丧气的重生生涯吧,在没法通过彩票、股票等赚钱的情况下,他的脑中又出现了“抄袭”这两个字,抄袭未来流行的音乐、漫画、网络小说似乎是一条康庄大道啊,他可以向那些重生娱乐抄袭流的主角看齐……比如说大小姐日后的那一部部震撼人心的作品,甚至可以称得上当代名著,可他在发现自己没有“未来各种大火的音乐、小说、漫画等都清晰地储存在脑中”这个金手指后,他就知道这条路显然走不通,更别提他完全不懂音乐、绘画这些高大上的技能了。至于网络小说嘛,他又想到了土豆大神的封神之作《斗破苍穹》,吸金能力不俗,可他哪怕知道这个创意,却没有土豆的那种文笔、节奏感……他可是工科生啊!而且是那种大学混了四年,对专业都半生不熟的废柴工科生!难不成去打网游?他觉得这个想法着实可笑,他都已经因为沉迷网游荒废了那么多时间,怎么可能再去打网游,至于想通过玩网游赚钱,那是工作室、高玩能干的事,而他只能算资深普通玩家而已,玩了那么多年网游,倒是充了不少钱……网游终究只是一个用来消遣娱乐的工具,想要通过网游赚钱,最可行的方式是成为游戏商,而不是玩家。说到游戏,他的脑中倒是有很多创意,甚至还在和吴迪的聊天中说漏嘴过,可惜他没有启动资金,也找不到员工给他写程序,他倒是想高中时就创业,但显然这种想法绝不会得到父母的支持,而且家里也没什么存款。所以想来想去,苏无尘居然发现,自己最现实的做法,竟然应该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考个更好的大学!这算不算重生者之耻?绝对算吧……他觉得如果自己作为重生者还混得这么惨的消息若是被损友吴迪知道,一定会被笑死的吧?(未完待续) [正文 64、到场]   不错,苏无尘其实已经在心里将吴迪这个“疑似有真主角光环”的家伙当作自己的朋友了,毕竟在与吴迪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对方的确是个相处起来很轻松愉快的家伙,而且不管怎么说,他也被对方“英雄救美”过。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再加上现在苏无尘自认为已经斩断了吴迪与某大小姐的红线,他因为某大小姐而对吴迪产生的愤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了,所以和吴迪这样有才华、有趣味、出手也大方的家伙成为朋友,倒也是一件乐事。况且对方日后的成就也不低,属于真正的成功人士,提前在学生时代结交这样的成功人士,对以后的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苏无尘在侍者的引导下来到了鼎鼎大名的天一广场,那透光的玻璃穹顶若在白天的时候一定可以采集到天光云影,而此刻上面却散发着迷人的灯光,使得自助酒会的现场非常明亮。三班已经有不少同学都到场了,虽说这不是什么正规的晚宴,但是到场的同学几乎都换上了自认为最得体的衣衫,仿佛只有这样做,他们才能够减少在这种奢华之地的拘束感,而自己的身份也变得高贵起来了。苏无尘甚至看到刘墨茹这位长相不错的英语科代表,居然穿了一身正式的露肩小礼服,一看就是高档货,还穿上了高跟鞋,化着精致的妆容,长发披肩,这一切都让她的魅力迅速增加,有不少男生都在偷偷瞄她,暗暗赞叹,比起在学校里千篇一律的校服学生妹风格,她的这种打扮无疑更成熟更具女人味,给人的视觉冲击也更大一些。虽然已经到场了不少人。但大家在这种环境下,似乎依旧显得非常拘束,说起话来都故意压低了声音。仿佛太过喧哗会显得自己没有礼节,亵渎了这种“贵族”的场合。相比较而言。苏无尘觉得自己比其他人更放得开,毕竟阅历在那里呢,虽然他前世也从来没机会来过这里。除了三班的学生以外,还有其他班的学生甚至不是本校的学生都来到了这里,聚成一个个小圈子,有些圈子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看他们身上的穿着就知道了,一身诸如范思哲、阿玛尼这样的西装的富家子弟大有人在。还有人则穿着更加惹人注目的晚礼服,脖子下有个黑色蝴蝶结的那种……苏无尘看到他们在望向某些穿着运动服就来这里的学生的目光中带着鄙夷,更有一种强烈的优越感,这不由让他心里有些不舒服,虽然他没穿运动服,而是穿了还算得体的休闲服,但在那些富家子弟眼中,依然很不合时宜。在刘墨茹的身边,已经围过去了几个衣着光鲜的富家子弟,他们脸上都带着那种虚假得体的微笑。并极力展现出所谓的贵族、绅士风度,然后在委婉的言辞中不经意地展现自家的财力,尽可能地希望以此获得美女的青睐。除了聚成圈子小声聊天的。还有找个显眼的地方玩着手上最新款也如今最流行的“永恒”智能手机,这样显然也能吸引不少人的注意。说起来,当苏无尘知道这款前世根本不曾有的,功能却比苹果还要强大的智能手机时,整个人都震惊了,他不认为自己这只小蝴蝶扇动的翅膀会造成世界线这么大的改变,只是在心中怀疑这玩意是得到黑科技的家伙搞出来的,要不然这手机怎么可以这样出众?可惜他现在还是个穷学生小人物,根本没法去接触这个不久前才冒出来的永恒公司。可他却哪里知道,他结交的吴迪。就是搞出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在这精致典雅的欧式花园布置之中,还有一个巨大舞池。舞池边有一架三角钢琴,等到的宴会开始的时候,会有钢琴师在那儿弹奏。总而言之,整个自助酒会现场的布置,极力往高雅、贵族风范的方向靠拢,让不少到场的学生都觉得不虚此行,以后到哪里都有吹嘘的资本。苏无尘此时忽然发现自己置身于此,竟然有些孤单,说起来他在整个三班好像没有多少密切的朋友,或许是因为他本身就让人觉得很难接触,总觉得他身上有种疏离感。“哟,小苏苏啊,来得挺早嘛。”一个温和的声音忽然在苏无尘耳边响起,却让他不由地打了个寒颤。“吴迪,你再敢这么恶心地喊我,信不信我弄死你?”苏无尘面如寒霜地说道。吴迪一边毫无顾忌地剥着一根香蕉,一边笑呵呵地说道:“开个玩笑而已,某大小姐都喊你‘小苏同学’,我自认为和你关系更好,喊你一声‘小苏苏’也没什么嘛。”苏无尘愈发觉得这个吴迪脸皮估计比地壳都还厚,不过他在看到吴迪的穿着打扮时,不由微微一惊,只因吴迪还是很随性地穿着他的杂牌货衣服,运动t恤加洗得发白的牛仔裤,颇有些浪荡不羁的感觉,而他在主人没到场前就直接拿水果吃,显得非常无礼……也不知是不是错觉,苏无尘都觉得连不是富家子弟的学生望向吴迪的目光都很鄙夷,倒是一直侍奉在周围的侍者,永远保持着彬彬有礼、顾客是上帝的态度。然而,苏无尘总觉得,吴迪即使这样随性地穿着,他那俊朗的外貌与卓然的气质,都让他的魅力无法掩盖,这让苏无尘暗叹,果然是疑似有主角光环的家伙。“你的那个女友呢?没和你一起来?”苏无尘随意问道。“你说小静静啊,她确实没有和我一起来。”吴迪吃着香蕉,回答道。苏无尘听到吴迪对他女友的称呼,不由再次打了个寒颤,这种肉麻的称呼为什么他可以喊得这么自然,难不成这也是男主角必须掌握的技能?“你就穿着这样的衣服过来?而且还在大小姐没来之前,就随便拿东西吃,这也太失礼了吧?”苏无尘故意用鄙夷的语气说道。“这就是艺术家的范儿,也可以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哈哈。”吴迪毫不在意苏无尘那鄙夷的语气。(未完待续) [正文 65、开始]   一秒记住bsp; 苏无尘听到吴迪这么只能很无语地翻了翻白眼,他不得不承认,吴迪的这种行为,要么是他具有别人难以企及的底气,毫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别人在他眼中全是蝼蚁,要么就是本性洒脱、不拘节。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虽然后者的可能性较大,但不知为何,直觉告诉苏无尘,前者才是最本质的原因。   而且苏无尘很佩服吴迪的一,便是他在那位高贵的大姐面前,都没有任何拘束的感觉,和大姐说起话来也从不唯唯诺诺,比一般男生强太多了。   苏无尘不止一次地猜想,大姐会看上吴迪,就是他那种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淡然,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他动容。   还没等苏无尘回话,却听边上传来一阵嗤笑,却见一个长相一般但气度不凡的男生,用带着京腔的普通话对吴迪说道:“还艺术家的范儿?明明就是没有好衣服穿,像你这样的穷学生,也配说自己是艺术家?”   如果说苏无尘的鄙夷是故意装出来和朋友开玩笑的话,那这个男生骨子的不屑,却绝不是装出来的。   吴迪依然有条不紊地吃着香蕉,扫了这个男生一眼,通过本体的记忆,倒是认出了他是谁,此人名为刘问天,出身自然是不凡的,在最初的世界,本体曾♂♂♂♂跟着这位刘公子混过,不过若是历史不改变的话,那这家伙的结局是死于非命,其家族后来更是被连根拔起。   所以吴迪完全没将这个现在颇为风光的刘公子放在眼里,话又说回来,即使不是这位刘公子,而是其他更大牌的公子哥,那又如何?   苏无尘看到这个刘问天时。心中自然极为震惊,他作为重生者,当然也知道刘问天及其家族以后的命运是什么,倒是没想到这人竟然会出现在大姐的晚宴上,果然这大姐的身份,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让人讳莫如深啊!   刘问天见吴迪没有什么反应。只当他是被自己镇住了,看他的那副吃相,又鄙夷地笑了笑,然后自顾自地走到某个一看身份地位就属于最尖层次的圈子中,而他,正是那个圈子的核心人物。   苏无尘看了看那个圈子,心想如果知道他们的姓的话,他就能推测出这些人的长辈是什么人了,不过既然和刘问天混在了一起。那结局肯定很惨。   苏无尘想到这里,不由为大姐担心起来了,虽说根据未来的记忆,大姐的家族好像没有出现什么太大的波动,但果然还是应该隐晦地劝一下她不要和某些注定下场凄惨的公子哥结交。   渐渐的,参加晚宴的人基本上到齐了,粗略一估算,竟然不下两百人。而三班也不过只有五十多个人而已,只能说大姐组织的晚宴果然太具有吸引力了。许多人都发动关系,不请自来。   就在这个时候,大姐终于姗姗来迟,原本许多人都以为大姐会盛装出席,以绝世风姿压倒所有到场的女孩,结果却无奈地发现。大姐依旧只是穿着常服、素面朝天,不过连衣短裙下一双美腿上的黑色裤袜,还是让不少男生暗中赞。   而让很多人好奇的是,大姐还和另外一个看起来年纪比她大一些的女孩挽手而来,两人的关系似乎很亲密。这位女孩长相只能算中人之姿,但气质却真的很好,身材高挑,与吴笛一样,她也没穿什么华丽的衣衫,一袭颇具古典韵味的白色长裙,清清淡淡的。   当苏无尘看到这个疑似大姐闺蜜的女孩时,只是觉得对方的身形有些熟悉,然后单单看长相的话,他却认不出对方到底是谁。   宴会开始前,有一个明星乐队暖场,不少学生认出他们后,纷纷上去讨要了签名,开玩笑,这个可是颇具名气的台湾某明星乐队,他们的举办的演唱会都一票难求,真没想到大姐可以随随便便将他们请过来暖场。   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晚会开始得也很随意,难怪大姐只是穿着常服就来了,看来她真的没将这宴会当回事儿,倒是让那些穿着正式礼服过来的富家子弟,感到有些尴尬。   不过必须承认的是,自助酒会上的餐还是非常可口的,各个国家菜式的都有,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许多刚刚压制着自己食欲的学生,已经开始大快朵颐,每当吃到一个从未吃过的外国菜式时,忍不住啧啧称奇。   而如果要什么服务的话,可以直接和侍奉在周围的侍者他们会尽可能满足客人们的需要。   宴会的中心,无疑便在大姐与她的闺蜜那里,不过大姐直接在开宴前就说了,不要端着酒杯过来敬她,自己随便吃就行了。   让苏无尘感到荣幸的是,他有机会在这宴会的中心,与大姐这样近距离地接触,甚至可以随便和她说话,与他有同样待遇的,还有吴迪、张静知、宁箐诺等,反倒是那个出身不凡的刘问天,想要加入这里时,直接被大姐那四个人高马大的黑西装黑墨镜的保镖挡住了,实在是大快人心。   苏无尘看到之前被刘问天讽刺的吴迪,很是肆意地挑衅了对方一下,让这个公子哥暴跳如雷,气度尽失。更别说那些穿着打扮光鲜不凡的富家子弟了,他们不请自来,目的就是为了讨好大姐,可惜大姐完全不鸟他们。   这无疑让苏无尘暗暗松了一口气,他刚刚还琢磨怎么隐晦地劝大姐别和刘问天疏远关系呢,没想到大姐压根就没和对方拉近关系的意思,白费了对方千里迢迢跑到这座城来献殷勤。   苏无尘对和大姐一起过来的闺蜜很好奇,于是鼓起勇气询问了一下对方姓名,在听到答案后,他差惊得将刚刚拿到手的精致西式糕扔出去,真没想到大姐的闺蜜竟然是她……果然放到古代两位都是尊贵的公主殿下呢,能成为闺蜜倒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未完待续。。 [正文 66、出尽风头]   一秒记住bsp; 整个晚宴可以说是宾主尽欢,只有一个的插曲,让所有人都再次发现,大姐会弹得一手好钢琴的传闻,并不是虚假的。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导致这个插曲的,是那个名为“安疏影”的女孩,许多学生对她竟然能找到路子来到这里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而她对大姐的敌意,更是毫不掩饰。   正是在安疏影的毒舌之下,大姐才满足了她的要求,露一手,轻松将安疏影弄得脸面无光,更让她心爱的宋国豪,对某大姐更加迷恋。   当然,在愈发迷恋大姐的同时,宋国豪也更加痛苦,如果说当初他仅仅以为大姐不过是个家中有千万资产的富家千金,恰巧和他家世相当所以他有资格去追人家的话,那这次看到这些不请自来的公子哥,他就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可笑。   可明明知道自己对大姐的迷恋完全不会有任何结果,可他依旧无法放下,或许这还有一种“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心理,痴情的他,第一次恨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性格。   安疏影将宋国豪的痛苦看在眼中,却疼在心里,她在愈发痛恨大姐的同时,也对之前自己向大,姐挑衅的行为感到后悔,她原本总觉得大姐不可能会弹钢琴,但事实证明,大姐的才华,远超常人想象。   而她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向大姐喷洒毒液,更是让她在学生群体中的名声更加臭不可闻,甚至连某些富家子弟都对安疏影非常不满,想要通过折辱她来讨好大姐。   就在安疏影处于不利境地,连宋国豪都对她的冲动行为感到不满的时候,竟然是吴迪主动站了出来,替她在大姐面前求了个情。才让安疏影艰难过关。   饶是安疏影对吴迪这人同样非常讨厌,但是她不能不承认,这一次确实是吴迪帮了他,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她素来知道,某些富家子弟整起人来是多么可怕……   早就提过。安疏影是个极具自尊心的女孩,正是她强烈的自尊心,才造成了她这非常刚烈强硬的性格,她不会轻易受人侮辱,所以她之前直接对吴迪拂袖而去,然而她也不会对吴迪的恩情视而不见,她可不是有恩不报的人。   甚至可以她想要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宋国豪,正是存了报恩的心思。而若是没有宋国豪,她早就被人玷污了,她对宋国豪的爱意,或许也是因为以身相许不得而渐渐产生的。   所以,这次欠下吴迪的恩情,让她觉得非常别扭,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回报这个人情,若是以前她还没有对宋国豪情根深种的话。她或许还会选择用身体给吴迪发些福利,她知道自己对男人的吸引力。可是现在,她已经没法这么做了,虽然宋国豪从来没有接受她,但她却俨然以他的女人自居,并且希望凭借时间来感化对方。   安疏影很相信,不会有男人真的会对美女的倒追无动于衷。只要宋国豪从大姐的阴影中走出来,他一定会选择她的。   因为安疏影的作死举动,都没人来邀请她这样美女一起跳舞,真是可惜了她那不俗的舞技了。   就在这个时候,现场忽然传来一阵尖叫。在强悍而极具震撼力的音乐响起后,舞池中有一位少年在独舞,却是非常酷炫的鬼步舞!这少年是谁自不用当然便是之前自称是“艺术家”的吴迪了。   他这一手鬼步舞,几乎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这鬼步舞可是一种非常具有个性的舞步,自由度也很高,动作简洁,快速有力,节奏感强,主要表现通过双脚动作快速切换,通过滑行,踢腿,踩踏,转身等动作来完成。   其中的滑步其实就是太空步,这种步伐如果玩得好的话,那观赏力会显得非常强,极具现场感染力,因此观看他独舞的学生们都忍不住激动地尖叫起来……   就在舞池边的安疏影自然也看到了出尽风头的吴迪,她看到吴迪那酷炫的舞姿时,整个人都被深深吸引了,她是一个非常喜欢跳舞的女孩,哪怕在酒中只需要她跳那种卖弄的动感热舞,但她在闲暇之余,却喜欢钻研各种舞蹈,这鬼步舞自然也在其中。   但她却没法掌握这鬼步舞的精髓,然而此时,她却看到了如此飘逸潇洒的舞步,在这一刻,她真正为吴迪的才华而赞叹不已!   哪怕是之前鄙视吴迪的刘问天刘大公子,在看了吴迪的鬼步舞之后,都觉得自己脸上火辣辣的,这家伙确实有两把刷子,难怪连吴笛这样的大姐都对他刮目相看。   张静知痴迷地看着自家出众的男友,她的心灵已经完全被吴迪征服了,她感到周围几个同班的女同学用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向她时,整个人的虚荣心更是得到了空前的增加,只是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福了,能够找到吴迪这样近乎完美的男友……   可与此同时,她的心中又升起了一股浓浓的危机感,毕竟这男友越出色,被吸引的狂蜂浪蝶肯定就越多,她虽然对自己很自信,也相信吴迪心中最爱的也是自己,但若是真有不要脸皮的美女去倒贴吴迪的话,那还真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   张静知忍不住向某大姐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大姐也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吴迪看,那眼神是如此专注,如此饱含深情,嘴角带着迷人的笑意,这让她心中一紧,不由自主地便思考该如何与吴迪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然后她终于有了将自己纯洁的身体交给他的念头。   没办法,自己的竞争对手魅力实在太大,让张静知感到了极大的压力,她总觉得吴笛是不会就这么算了的,像这样从就要什么有什么的大姐,怎么会甘心放弃一个看上的男人?   而这次晚宴,也让张静知深刻地认识到了吴笛的家世是多么不凡,真要和她抢男人的话,那她根本就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只能寄希望吴迪可以一直偏袒她。未完待续。。 [正文 67、最好的漫画杂志]   毫无疑问,大小姐举办的晚宴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只不过让她的倾慕者感到可惜的是,他们在晚宴上并没有机会去接近大小姐。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唯一能够接近大小姐的男生,无疑就是那个再次展现自己才华的吴迪了,他甚至被大小姐主动邀请一起跳舞,这样的待遇让不少人都非常眼红,所幸大家都知道吴迪已经名草有主,要不然有吴迪受的了。   在晚宴之后,重新回到校园的学生,都用一种极大的热情去吹嘘自己参加的晚宴逼格是多么多么高,更让那些没机会参加宴会的学生艳羡不已。   要说晚宴对哪个人影响力最大的话,那此人自然便是重生者苏无尘了,尤其是在发现吴笛的闺蜜竟然是位日后去美国某著名大学留学的公主殿下时,整个人都被震得一愣一愣的。   可惜别的人却都不清楚以后对方的身份是多么尊贵,只当她也是一位普通的大小姐而已。   然而事实上,在后来某大小姐成名之后,用大小姐的信息,会限制一部分家庭信息,但若是搜索那位公主殿下,那完全是一条搜索结果都不会显示出来。   总而言之,苏无尘真的还是低估了某大小姐的身份,不过这显然也是有原因的,毕竟前世虽然关于大小姐身份的八卦内幕消息层出不穷,各种猜测让人应接不暇,这种浑水反而让大小姐真正的家庭信息不为人知,只知道对方确实出身不凡。   甚至在天涯论坛还有一个自称是真正豪门子弟的家伙专门披露某大小姐的身份,说得倒是有鼻子有眼,帖子非常火爆,结果这位发帖人自己惨遭人肉搜索,最终被证明只是个穷三代的吊丝。只不过编故事的能力很强,据说还是小有名气的网络写手……   苏无尘当初对这件事感到哭笑不得,只能感叹,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还真不知道坐在电脑前的是人是狗。   吴笛的生活似乎又回到了平静之中,与不攻略美女不舒服斯基、不征服世界浑身不舒服的吴迪不同。大小姐的生活,一向是节奏舒缓、充满文艺气息的。   吴笛现在正在追看一部名为《秋雨泠泠》的少女漫画,它正是《画王月刊少女》上连载,乃是其杂志的主打作品,作者阿绿亦是一线少女漫画家,话说这个世界华夏有好多厉害的漫画家呢,有些作品都反攻日本了。   虽然在吴笛印象中,从没听说过这位少女漫画家的名字,但这并不妨碍她看这部少女漫看得津津有味。其实要说情节、画工什么的,也不算出彩,不过其中蕴含的细腻感情,却是非常动人的,至少作为消遣,已经非常合格了。   由于喜欢上了这篇连载漫画,所以吴笛买了好几期的杂志,然后心底竟突然萌生了自己也去玩玩漫画的念头。   吴笛其实从来不算是漫画家。顶多能算画插画的画师,这二者可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二者其实可以类比为小说家与专精文笔的作者,前者更注重情节、人物,后者则以华丽的文笔见长,所以这世上有很多画工不怎么样但却可以很成功的漫画家,而有些画风华丽的插画师,去画漫画却必须找个原作。   画连载漫画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那部经典的《食梦者》无疑告诉了许多人这一点,而吴笛自然不可能有《食梦者》中那群漫画家的努力奋斗的职业精神,所以她最终还是没有去当什么漫画家,最多就是自娱自乐地给自己小说画画插画,要不就是同人本子。   因此。去当什么压力超大的连载漫画家什么的,这念头只不过闪了闪,就被吴笛抛到脑后,果然还是当个读者最轻松。   吴笛现在对待创作的心态,非常自由闲适,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只是忽然有什么想写的故事,就去写出来,这样一来,她便发现自己创造出来的作品,几乎没有一丝匠气,灵性十足。   “大小姐,你在看什么漫画杂志,难道是《知音漫客》?”左手边的苏无尘见到吴笛沉醉在这部少女漫画杂志之中,忍不住问道。   在苏无尘的记忆中,华夏内地也只有《知音漫客》算是最有名气销量最好的漫画杂志,虽然他从来没买过,因为他真的一点也不喜欢全彩的漫画。   “不是的,杂志名字叫做《画王月刊少女》,这个《画王》旗下好像还有《画王周刊少年》、《画王周刊青年》、《画王萌系》等等,都是很不错的漫画杂志呢,在港台也很流行,好像还有日文版的,已经反攻日本了。你说的《知音漫客》,影响力倒是应该仅次于《画王》吧。”吴笛将自己知道的有关这部漫画杂志的信息都告诉了苏无尘。   结果苏无尘听了之后却目瞪口呆,他前世还真的听说过《画王》杂志,不过应该在九几年就停刊了,可现在却从大小姐嘴里听说,它竟然是华夏漫画杂志中的no1?这到底又是哪根世界线出错了?哪位穿越者前辈造得孽?   苏无尘忽然发现,自己这重生者的身份,已经越来越像是鸡肋了,之前横空出世的“永恒”智能手机,已经让他感到不妙,现在却又乍闻原本早就消失在历史中的《画王》,竟然还存在着,并且长成了一个庞然大物……   这哪里是重生啊,分明是穿越到了一个平行世界嘛,可惜这个平行世界中的那些经典作品还在,甚至还多了不少其他的经典作品,这显然让苏无尘觉得很坑爹!   别人的平行世界都是将某些经典作品和谐掉,等待着穿越而来的主角来抄袭,还可以美其名曰:不让原世界的经典作品蒙尘。   苏无尘这个时候,只觉得自己这个丢重生者脸的家伙,被这个充满恶意的世界玩弄了。   不过现在苏无尘,还是对这部名为《画王》的漫画杂志很好奇,他想看看,这部杂志到底是怎么起死回生的。(未完待续。。)   ... [正文 68、改变世界线的人物(二更)]   没有费太多的精力,他就查到了,到底是谁,拯救了《画王》,乃至于华夏本土漫画、动画。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此人名叫丰炯,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现在还是《画王》的杂志总编,不过已经基本上不管具体事务了,最让苏无尘震惊的,还是此人竟然还手握着漫画、动画审核的大权,在某个让无数华夏国民痛骂的光淀总菊担任高官,这怎么可能?完全不符合华夏官场的规定啊?   然后再说说华夏的动画吧,其主流依旧是半兽人类型的给小孩子看的动画,最多加一些华夏古典小说改编的动画如《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然而在这个丰炯的推动下,却还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动漫电视台,不过却是付费才能观看的,这动漫台播放的,自然是那些成年人都可以看得津津有味的动漫了。   由于这唯一的不受内容限制的动漫台的资源有限,所以能动画化并在上面播放的,都是超级精彩的作品,完全值得付费观看,整个电视台的收入自然不菲,在这动漫台上的广告费,更是卖出了天价,这就是官方垄断的力量啊。   可以说,这已经算是一种另类分级制度的体现了,苏无尘不得不佩服这个名叫丰炯的家伙,简直对动漫是真爱啊!   事实也是如此,丰炯在许多从⊙■业人士心目中,都是神一样的存在,最值得尊敬的人,华夏现代动漫之父,因为若没有他,就没有现在华夏动漫业的发达。   若非这位华夏现代动漫之父,自己一点也不会画漫画的话,更没什么超级经典的作品。苏无尘都忍不住怀疑,这家伙也是个穿越者了。   显然对方并不是穿越者,不过却是那位民国时期漫画大师丰子恺的后代,从小就迷恋漫画。   然后他在发现日本漫画越来越出色之后,充满了忧患心理的他,立志振兴华夏动漫产业。最妙的是,这个丰炯与许多高官名流关系都不错,后台非常硬,又懂得分润利益,正是他掌握了官方的力量,才可以让他做成这样的大事业。   而时至今日,华夏的动漫产业已经是一块肥美的蛋糕,从业者无数,既得利益者亦是无数。在如今网文还没彻底崛起的时代,它是华夏文化产业的支柱,在尺度上的限制,更是远少于其他文化产业,尤其是自命清高的传统作家们,见到漫画家们,都非常眼红,心里却寄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改编成漫画……   丰炯能成为振兴华夏动漫产业的大人物。显然不似那些以为抄袭一些经典作品就能成事的人,其中最关键的。无疑便是他在官场上的纵横捭阖,再加上将产业做大之后,无论是官员还是商人,这些大人物都尝到了好处,所以自发地去维护这个产业良性发展,然后便是各种专业人士、优秀创作者的加入。这一切的一切,造就了他成功。   “娘的,为什么我以前的那个世界就没有这么一号人物呢?”苏无尘在了解完这个丰炯的信息之后,忍不住嘀咕道。   这个世界的日本依旧有三大民工漫死火海,而华夏却也有五部媲美它们的长篇连载。比如华夏顶尖漫画家“极客”的武侠漫画巨作《剑神之路》,“一个小兵”的太空歌剧走机甲战斗路线的《星际海盗》等。   如果说日本漫画家在挖掘人物的内心、细节方面更加深入的话,那华夏漫画家的格局,却远不是日本漫画家可以相比的,这本质上就是因为华夏是个领土广大的大国,而日本只是个狭小的岛国。   苏无尘此时的心情非常复杂,既欣喜于华夏动漫产业可以与日本相媲美,又焦虑自己这重生者脑中的未来,越来越不靠谱了,不,别说是未来了,他现在都怀疑这个世界的世界线和他以前那个世界偏差太多……   不过还好,到现在他除了发现“永恒”智能手机与华夏动漫产业与他的认知不符,其他的好像也没什么变化。   而华夏的动漫产业发达归发达,自己班上好像也没多少人喜欢漫画,也许是因为强化班的学生都比较自觉吧,要不然他也不会因为看到大小姐在看《画王月刊少女》,才猛然发觉这件颠覆他世界观的事情。   话又说回来,这《画王》杂志不是全彩的漫画真的让苏无尘觉得太好了,他都有去买《画王周刊少年》的冲动了,其作品质量显然不会比日本的《少年jump》差……   不过让苏无尘最无奈的便是,哪怕这华夏的动漫产业再发达,好像也和他屁事都没,只因画漫画这种事情比写小说的门槛高太多,就算是去当原作者,他连那种把人物简化成火柴棒的分镜稿都不会画,怎么让主笔绘画者去画原稿?难不成让主笔的根据他那干巴巴的文字描述去画原稿?那对方一定会踹死他……   在苏无尘的印象中,大小姐的画工无疑是非常出色的,画风更是华丽唯美到了极致,最适合讲究美型的少女漫了,可惜大小姐好像只给自己的小说画插画,并没有去画连贯的漫画故事。   苏无尘心中一动,忍不住对吴笛说道:“大小姐,你很喜欢看少女漫吧?”   吴笛笑了笑,却道:“倒也算不上很喜欢,只是用来消遣而已,我喜欢作者真正投入感情的作品,比如说我刚刚看的《秋雨泠泠》,阿绿的画工不算好,情节也可以说没有跳出少女漫的窠臼,但是我可以感受到,她是真的投入感情去画了,这就吸引了我。”   苏无尘觉得这话有些玄乎,他怎么就看不出一篇漫画作者是不是真的投入感情呢?   “不管喜不喜欢,大小姐,我觉得以你的画工与构思,完全可以去当一名漫画家啊!”苏无尘发自肺腑地说道,他超级期待大小姐的漫画作品的!   “诶?小苏同学,你怎么知道我画工好?”吴笛很是惊讶地说道,她又在调戏苏无尘了。   苏无尘只能吱吱唔唔糊弄过去,他总不能说我是重生者所以才知道大小姐你画工好吧……(未完待续。。)   ... [正文 69 短篇少女漫]   “当漫画家什么的还是算了吧,画漫画比写小说辛苦多了,像我这么任性的人,若是画个一话,没了激情,然后就无限期停刊,那实在太对不起读者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吴笛摇着头,微笑着说道。   苏无尘忍不住想了一下那种画面,发现还真有可能成为事实,原因无他,大小姐本身就不是将漫画当作梦想的人,然后她也不会为金钱发愁,可以说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限制大小姐想创作就创作,不想创作就不创作的自由。   遇到这样有钱任性的作者,做她的读者真的是一件极为矛盾的事情,只因这样的作者虽然能够带给读者极具创意的有趣故事,可惜什么时候看到结尾,还真说不准。   就在苏无尘打消这个念头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激动道:“其实当漫画家也不一定要自己去画啊,可以当原作者嘛,然后找个画技精湛的漫画家合作,就像棋魂、死神小本子、食梦者的原作者大场鸫与执笔者小畑健一样,反正以大小姐的眼光,应该可以选中符合自己故事画风的漫画家。”   吴笛听到苏无尘的建议,仔细想了想,倒是觉得有点意思,若是当个原作者的话,无需负责繁琐的原稿,只需要画大概的分镜草稿就行了,那样的话,倒是非常悠闲,对原作者来说,最重要的其实是构思出精彩的情节,而这正是吴笛作为作家的强项。   “唔,你说的挺有道理,我会去尝试一下玩玩。不过我还是要问一下,食梦者真的是大场鸫和小畑健的作品为什么我从没听说过”吴笛总是忍不住找出苏无尘作为重生者的暴露出来的线索。   苏无尘的心又提了起来,他隐约记得食梦者就是在这一年开始连载的,难不成现在还没开始   然后他发现。果然没有开始现在不过是五月下旬,而食梦者在八月份才开始连载。   苏无尘不得不以“可能是做梦梦到这部描述漫画家梦想的漫画”来搪塞吴笛,而吴笛自然一笑而过。   苏无尘也没在意。在他想来,如今虽然已经有了重生流小说。但绝不会真有人将他当作重生者,那需要的脑洞也太大了。   可他哪里又能想到,吴迪见过的重生者、穿越者、系统拥有者等等主角模版的家伙多了去了,对苏无尘这种金手指最小的重生者,那已经完全是见怪不怪。   而且苏无尘的性格也不讨人厌,不是那种自己是重生者就当自己是真主角的自大狂,反而踏踏实实地沉下心来学习,凭借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   苏无尘听到吴笛答应去试着当个漫画原作者。心里十分高兴,前世作为大小姐的粉丝,他知道大小姐其实是个设定党,能硬生生地将一个幻想的世界,通过设定让它变得极为真实,让人一旦沉浸到故事的世界之中,便无法自拔。   可惜他只读过大小姐的小说,其中倒是有她自己画的绚丽插画,可惜却终究没有改编成更加直观的漫画,这一世。他觉得自己很有可能看到大小姐的漫画作品,甚至是动画作品。   苏无尘这几日算是对华夏的漫画产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只是在心中更加为那个名叫“丰炯”的家伙叫好。他还真的没想到自己能看到华夏的漫画产业不逊于日本的一天,不管是从业人士的专业性还是拥有才华的漫画家们的数量。   人类终究是逐利的动物,在丰炯的推动下,漫画家们的稿酬非常丰厚,所以每年入行的新人入过江之鲫,都以为自己可以成为如“极客”、“一个小兵”等那样版税年收入过千万的顶尖漫画家,可惜有时候不是做梦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有时候事情的发展总是让苏无尘感到措手不及,他很快就看到了吴笛随手涂鸦的漫画作品,竟然是一部短篇的少女漫画。写的是一个青涩的互相暗恋却最终错过的校园故事,让人看了之后都无比感伤。   “为什么是少女漫啊还是这种以悲剧结尾的青春故事。太没意思啦,完全不符合大小姐你的真正水准啊”苏无尘略显抓狂地说道。   要知道。他这几天可是对大小姐的“漫画处女作”非常期待的,他期待那超级完善的世界设定,个性出众、栩栩如生的人物,可到头来大小姐竟然画了个青涩的暗恋故事,对苏无尘来说,一点意思都没有   “唔有这么差吗这可是我看了阿绿的秋雨泠泠之后灵感爆发的作品呢。”吴笛疑惑地说道,“不过这个短篇故事,我还是决定亲自把它画成原稿,然后向画王.月刊少女投稿。”   吴笛已经跃跃欲试了,她还真的是第一次尝试漫画的创作,虽然是一部短篇少女漫。   然而苏无尘此时却很想拿自己的脑袋撞课桌,他怎么就忘了,大小姐最近痴迷于一部少女漫画呢而对方也正是因为喜欢这部作品,然后才在他的撺掇下,尝试画漫画,造成现在这样的结果,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大小姐作为一个女孩,喜欢少女漫画那是正常的事情,可对他这个男生来说,最喜欢看的还是青年向的漫画,最好设定完善、布局精巧、故事辛辣的那种,至于热血少年向的,当然也可以入口,不过少女漫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苏无尘对少女漫一点也不了解,不过为了自己的私心,即希望大小姐可以画符合他胃口的作品,所以他仿佛像是资深漫画编辑一样,点评道:“虽然我相信大小姐你的画工完全可以得到杂志社的认同,但是即使以少女漫的角度来看,大小姐的你的故事还是太老套了,投稿的话,可能会折戟沉沙。”   “这样啊”吴笛认真地沉吟片刻,让苏无尘都忍不住以为大小姐终于回心转意。   结果对方又干劲十足道:“那我就让它变得有新意一些吧。”未完待续 [正文 70 编辑约见]   在吴笛突然迸发激情,投入到自己的“漫画处女作”的创作中去时,苏无尘试图从其他角度来说服大小姐不要投入到无聊的少女漫创作中去。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从市场角度来看,整个画王系列漫画杂志,其中卖得最好、最热门的无疑便是画王.周刊少年,它的每周发行量达到了六百万册,这还仅仅是华夏内地的销量,若再加上港台甚至日本的,那已然超过千万册。   而在画王.周刊少年连载的漫画家,几乎都是知名漫画家,比如说前面提到的“极客”、“一个小兵”都是台柱级的漫画家,好比日本的岸本齐史、尾田荣一郎,事实上他们也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好友,他们是在每年一次的中日漫画名家交流会上结识的。   因为画王.周刊少年拥有着大范围的人气和号召力,所以许多嘴上叫嚣以当漫画家为梦想的家伙们,都将能够在画王.周刊少年上连载,视为完成梦想的第一步,其他画王系列的漫画杂志,则完全不被他们放在眼里。   可事实上,销量仅次于画王.周刊少年的画王.周刊青年,内地每周的销量也有三百万册,能够在上面连载的漫画家,其实力,并不比前者差,甚至可以说更强,毕竟青年漫画要比少年漫画更加成熟,二者的关系其实可以类比一下网络小说中的老白文与小白文,但小白文总是比老白文更赚钱   至于画王.月刊少女与前面二者相比,就相形见绌了,它的销量在八十万册左右,最高时也始终没有突破一百万册,只能说少女漫与热血少年漫一比。就是小众,毕竟热血少年漫这种类型,可以说是男女老少都咸宜。   销量垫底的。自然便是创刊还没多久的画王.萌系了,也是月刊。它的销量每期不超过十万,如果不是有画王这个金字招牌的话,那销量还要更加惨淡,毕竟购买它的基本上都是死宅,而死宅这种生物,毕竟稀少。   事实上,虽说萌系漫画呈越来越受欢迎的趋势,但创作萌系漫画的作者。不管是从画工还是故事构思、情节方面的实力来看,都要逊色一些,有时候画得高兴了完全是在自嗨,只有对上电波的读者,才能感到有趣,而大众的读者则会觉得莫名其妙。   苏无尘就从销量、影响力的角度,劝大小姐去画青年漫画或是少年漫画,并且非常严肃地认为,大小姐完全是有实力成为最顶尖的少年漫画原作家,吸引无数画工精湛但故事不行的漫画家为她执笔。完全没必要去亲自画少女漫画。   大小姐又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苏无尘的建议,然后依旧我行我素,让苏无尘真的操碎了心。不过还好大小姐承诺,如果以后突然有兴趣去玩少年漫画的话,那她一定不会让读者们失望的。   其实在月刊上连载的话,还是比较轻松的,不像周刊连载那么辛苦,不过吴笛真的没有去亲自画连载的想法。   在画完这次的短篇少女漫之后,她再次确认了这一点,果然她还是更加适合画单张的插画,而非连续的漫画。   这部名为错过的短篇少女漫。一共25页,却花了她整整三周的时间。再想想那些周刊漫画家每周要画15到20页左右,虽说有助手帮忙。但那也依旧非常辛苦,时间紧张。   这部短篇作品,与其说是漫画,倒不如说是25张精美插画,人物之间更是没有一句台词,仅仅用人物的动作细节、表情变化来告诉读者其中蕴含的信息,而其中更多的,则是那细腻动人的暗恋之情。   既然是暗恋,那也就无需言辞了,这应该算是这部短篇漫画最新奇的地方,就是不知道是否符合编辑的胃口了。   苏无尘反正很不看好大小姐的这部漫画处女作,他随意翻了翻之后,心中暗道大小姐果然并不适合去画原稿,这哪里是什么漫画,单独一张抽出来都可以当成绘画艺术品了,这也太奇葩了吧   在吴笛投稿两个月后,学校已经放暑假了,在她几乎忘记了这件事情时,忽然接到了画王.月刊少女编辑的电话,说是约她见面,谈一谈她的投稿作品。   吴笛来到了这座颇为气派的写字楼前,它便是所有画王系列漫画杂志的总部。   执勤的保安看到一位美少女以及她身后穿着西装的壮汉保镖走进大楼时,不由走了上去,询问道:“这位小姐,请问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好,我是有位名叫张曼的女士找我来商谈投稿作品的。”吴笛彬彬有礼地回答道。   保安又瞥了一下吴笛身后的壮汉保镖一眼,忍不住在心中啧啧而叹,这就是漫画里的标准大小姐吧礼仪姿态完全没有一丝挑剔的地方   不过,这位大小姐竟然是给杂志投稿的作者看样子还没成年吧,现在的漫画作者已经天才到这种程度了么   保安也例行公事地说道:“如果要找编辑的画就去前台登记吧,你既然有预约,那柜台会帮忙传呼的。”   吴笛走到了前台服务人员那里,依旧温和地说道:“你好,我想找画王.月刊少女的张曼编辑。”   “请问有预约吗”   “嗯,有的。”   “麻烦填一下登记表。”   吴笛依言照做,便见这位前台小姐拨通了内线电话:“张编辑,对,您预约的作者来了,好的,知道了,我会让人带她到4号会客室等您。”   放下电话,前台小姐便吩咐专门引路的服务员给吴笛带路。   在通过一条走廊时,吴笛看到这走廊的墙壁上,贴满了画王旗下大热作品的动画海报,成功营造了一种氛围,仿佛在激励走过这条走廊的作者们,暗示他们也可以创作出这样的作品,更让作者们产生一种对画王杂志的归属感。未完待续 [正文 71 贵在真实]   吴笛在会客室等了没多久,便看到一个拿着文档袋的女人走了进来。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这个女人穿着职业ol装,可惜依旧无法掩饰她那种初入职场的青涩气息,好像刚刚从大学毕业的样子,她的年纪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脸上还有青春痘,长相也只能说非常一般。   女人坐到了吴笛的对面,微微愕然地瞥了吴笛身后黑西装的壮汉保镖一眼,对方笔直地站在那儿,散发出来的彪悍气息,无不证明这个保镖绝不是什么花架子。   “我是画王.月刊少女的编辑张曼,请问你就是用长笛作为笔名的投稿者吗”张曼故作轻松地开口问道,她强迫自己别去管那个保镖。   “嗯,我的本名是吴笛,就是长笛的笛。”吴笛微笑地回答道。   张曼看到吴笛那美丽的笑容,整个人像是被治愈了一样,她并没有直接谈画稿的事情,而是感叹道:“真没想到你本人这么年轻,看样子还在上中学吧。”   “这个暑假过后就高二了。”   “诶现在的小家伙真是越来越不得了啊,之前听说画王.周刊少年有个十七岁高中男生,拿了三月画王新人奖的金奖后成功出道,然后新连载大受好评,人气反馈稳稳保持前五,我还觉得挺不真实,现在看到你之后,竟然产生了一种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想法。”   “太过奖了。”吴笛谦虚道,心里倒是有些对那个十七岁的天才漫画家有些好奇,要知道这画王.周刊少年的竞争激烈程度非常强,真能在每次人气反馈中保持前五的话,意味着他已经能算是一线漫画家了。   “一点都没有,我可是说真的。你的潜力,无与伦比我现在想问一下,你为什么向我们杂志投稿”张曼似乎在压抑着自己的激动。   “看了阿绿老师的秋雨泠泠之后很触动。然后一时兴起就投稿了。”吴笛笑了笑,回答道。   “这样啊。那么,你想不想成为一名真正的漫画家,画漫画是不是你的梦想”张曼用一种极具蛊惑人心的语气说道。   在张曼看来,似吴笛这样如此年轻就有这么好的画工的女孩,肯定是梦想的力量支持她的,她其实也接待过其他刚入行的新人漫画家,无一不是对画漫画充满了热忱,并希望自己可以成为著名的职业漫画家。   “不是啊。画漫画顶多只能算是一种爱好吧。”吴笛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张曼不由愣了一下,然后在心中愈发断定,这个女孩就是真正的漫画天才,她不能白白让这样的璞玉蒙尘   回想起当初收到这份投稿的时候,她打开稿件,在第一眼看到原稿时,整个人就再也无法移开眼了,只因这原稿与其说是漫画,还不如说是一幅真正的艺术作品,无论是它的背景。还是它的人物,都是这样精致华美。   然后她便一幅幅地看了下去,这部漫画讲述的故事非常简单。就是一男一女互相暗恋,但最终却错过的故事,整篇漫画都没有一句台词,唯有一张男方想要递给女方的小纸条,上面写着“我喜欢你”,可最终这张纸条却没有递出去。   明明是情节简单到极致的故事,张曼却看得入了神,待到看完之后,有几幅画的场景让她深深难忘。其一便是少女站在少年视角的盲区,恬静而面带微笑地偷偷看着他。浑然忘我;其二便是夕阳下,少年少女在偶然间在校园面对面走过。两人目光交汇,却几乎同时躲闪而去;其三是多年以后,少年已然成熟,故地重游,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少女,他黯然离去,夕阳下的背景是那样绚丽,渲染出来的悲伤,简直催泪   与其他暗恋故事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巧合、误会导致两人没有走到一起不同,在这个故事中,两人纯粹就是因为没有一个人敢主动表白而最终错过,在吴笛那高超的画技之下,让读者们看了真恨不得跑到画中,代替少年或少女去表白   张曼在回味这篇作品的过程中,愈发觉得这个故事情节简单到了极致,却正可以引起读者们的共鸣,正是因为它的平凡,才显得这样真实暗恋没有成功,有时候并非是外力因素,而是在于双方都没有踏出那一步的勇气,甚至害怕自己破坏了那种让自己陶醉的暗恋情愫。   没挑明的时候,可以幻想对方也是喜欢自己的,而万一贸然去表白了,然后被拒,那该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我暗恋你的时候,你也暗恋着我想了想,还是将这份情愫放在心底吧。   漫画中的男女主人公到最后都不知道两人互相暗恋的事情,让人看了都有种想要弄死作者的冲动,要不要这么虐人啊   既然如此,干嘛将男方或女方暗暗喜欢对方的样子画得那样幸福满足,让人期待他们最终会走到一起   这个笔名为“长笛”的作者实在太坏了   张曼再次翻看原稿的时候,忽然惊觉,这根本不是什么漫画虽说人物的比例和透视都画得非常棒,但每幅画中却没有分镜框,而是单独的一幅画,然后背景中也没有漫画常用的网点,这原稿与其说是漫画,还不如说是绘本、插画集   由此可见,这个投稿的作者确实是个新人,而不是老作者用新笔名,而这个新人可能有画插画的经验,甚至还系统专业地学习过绘画,毕竟她的基础非常扎实。   而对方那华丽精美的画风,也的确适合画少女漫,单单是读者们看到男女主人公那美美的样子,就很赏心悦目,可以说,看少女漫的读者们,是最挑剔画工与画风的了,他们若是看到人物歪瓜裂枣的样子,就会很快失去兴趣,谁要看丑逼谈恋爱啊   至于少女漫中愈发火爆的bl漫,更是讲究一个美型,所谓同性恋不可怕,可怕的是同性恋不美型,所以腐女大多只喜欢二次元的cp。未完待续 [正文 72 应该是跪在真实]   “不得了啊,这是绘画大师来投稿我们杂志了么”在张曼认真看稿时,一个悦耳的女声在她耳边响起,却是张曼所在编辑3组的组长岳玲。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是玲姐啊”   岳玲一看就是资深编辑了,三十多岁的已婚女士,她在张曼看完稿子后,就忍不住将其拿过来亲自看了一遍,然后赞叹道:“这画工也太厉害了,不比某些资深漫画家差,画风也完全适合我们少女漫,你直接打电话通知她吧,直接把这样有潜质的作者签下来,再培养一下,绝对会成为一线少女漫的漫画家。”   “呃我马上打,那这个稿子呢”张曼询问道。   “按照硬性标准的话,我们杂志是不会采纳这个稿子的”   还没等岳玲说完,张曼就忍不住说道:“这稿子确实不能算是漫画,而应该归类为绘本,可是”   “哈哈,小曼,你着急什么,虽然杂志有硬性标准,但是我作为组长还有弹性选择嘛,这篇漫画虽然情节平平无奇,但就是这种极致的平凡,反倒会让读者们感到新奇,估计谁也料不到这位作者会这么跪在真实。”岳玲有些愉悦地说道。   “那玲姐的意思是”   “不过是25页的短篇而已,就采纳它又怎么样,又不是开连载”岳玲大手一挥,表示通过,然后便敦促张曼赶紧联系作者,别让这个大有潜力的作者从手底下溜走。   正因为两人都很看好吴笛,所以才会有这一次的约见,而张曼约见吴笛的最终目的,便是要告诉吴笛什么才应该算是真正正确的漫画画法,至于这一次她投稿的作品。只能算是绘本。   “其实我也懂得正统的漫画怎么画。”吴笛这样说道,“不过为了让我这个平凡的故事更加新颖一些,所以才会使用这种一页一幅画的手法。”   怎么说吴笛也是画过本子的人。当然知道正规的漫画是什么形式的。   张曼对此无言以对,不过却提出与吴笛签约。她用非常蛊惑人心的语气说道:“只要成了我们杂志旗下的签约漫画家,就可以获得连载的机会,然后稿费也非常丰厚,日后就算是动画化也不是没有可能”   吴笛婉拒道:“很抱歉,我并没有画连载的想法,而且,您看我是缺钱的人么”   张曼又看了看吴笛身后的彪形大汉,只觉得一阵丧气。心说为何这样衣食无忧的大小姐在漫画上却有如此才能每个漫画家不都以在杂志上连载为目标么,结果这位却   张曼是满怀失望地看着吴笛离去的,虽然对方承诺一旦有新的少女漫作品会还是选择投这家杂志,但张曼依旧感到非常惋惜,总觉得若是这个少女将精力都投入漫画领域的话,没有人会是她的对手。   可惜这种事情只能幻想一下而已,张曼在吴笛身上看不到一点想要通过漫画出名、赚钱的念头,她画漫画的理由是最纯粹的“喜欢,于是就画了,然后顺便投稿一下看看”。   而像这样的大小姐。显然画漫画只是她的爱好之一。   张曼将这个令人沮丧的结果告诉岳玲时,岳玲也对此感到非常惊讶,真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这样的人。然后只能惋惜这样的天才无法专注于漫画之中。   当新一期的画王.月刊少女出现在市面上时,苏无尘早就从大小姐那儿知道了她突发兴致画出来的漫画已经发表,编辑还约见了她,想要和她签约,并承诺她可以在杂志上开连载作品,然而她却拒绝了。   苏无尘买了这一期的杂志,在看到上面吴笛的短篇作品时,自然证实了大小姐的说法,他除了在心中感叹大小姐天才得变态。还能说什么呢   之前他其实并没有认真看大小姐的作品,这次重新认真看了一遍。顿时整个人都被虐到了,他发现大小姐的这部作品简直就是故意在折磨读者   情节直接可以归纳为。男主暗恋女主,女主也暗恋男主,他们都在私下里自顾自地暗恋得很痛快,做了好多让人读者看了之后会心一笑的事情,绝对会有人在上面找到自己的影子,然后便自然而然地代入到故事中去   这让读者们更期待他们最终可以走到一起,结果男主最终没有鼓起勇气递出纸条,而本来性格就内向矜持的女主,当然也不会主动表白,然后两人错过,再没有一点交集,甚至最终都不知道互相暗恋着。   结局的处理无疑更让人憋屈,可是有不少人觉得前面的错过,是为了后面的重逢做铺垫,所谓“欲扬先抑”嘛,至于重逢的缘由,自然是两人突然发现了当初大家是互相喜欢的   可惜万万没想到的是,大小姐愣是来了个“跪在真实”,男女主角根本就没有重逢,只能说互相暗恋然后最终真相大白是一件小概率的事情,而大部分人则是单相思的暗恋,若真的互相暗恋了,在学生时代却没有揭开的话,以后说不定都没机会了。   所以说,若是大小姐的这篇漫画改成网络小说的话,一定会被读者们喷死,太虐太憋屈了有木有   然而那些购买这本少女漫杂志的女读者们,却会因此而莫名地触动,实际上少女漫的读者在承受悲剧上,还是有天然的优势的,再加上大小姐的画工着实了得,男主与女主的人物形象更是无比讨喜,没有台词的每一页,都可以当作单独的画作来欣赏,她诠释了什么叫做极致的绘画之美   可惜苏无尘却不是承受能力强的少女漫读者,他是从后世的爽文里熏陶出来的重生者,对“跪在真实”的文青那一套,是极其厌恶的,觉得作者就是在说“读者们,我就是你们的大爷,我要给你们喂屎,你们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   然而还未等他去谴责大小姐实在太过坑人,一个消息让他顿时惆怅了大小姐转学了,原因是他的父亲升官了。   虽然这也符合他记忆中的未来,但事到临头,他还是感到很伤感,无论怎么说,大小姐也是他很在意的好朋友呢。未完待续 [正文 73 资深读者陶然婷]   陶然婷从上初中起就开始看少女漫画,如今马上要在号称江南省素质教育搞得最好的江宁市国际高中成为一名高二的学生,但她对少女漫画的热爱依旧不变。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这或许与她本身在感情上是完美主义者有关,她喜欢看漫画中的女主角与最优秀的男人恋爱,不过女主与男主最终要修成正果的话,那一定要经历各种各样的波折,这就好比唐僧西天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一样,若是女主与男主没经历什么就走到一起的话,总觉得很不圆满很不踏实。   所以一般经典的少女漫画中,都有三角恋甚至是四角恋,甚至可以说关系越是纠结复杂,越可以让女读者沉浸进去,有时候女主还会有非常幸福的烦恼,那就是有那么多优秀的男人喜欢她,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呢果然还是开逆后宫吧   有时候陶然婷也会因为男配的魅力大于男主而期待女主可以选择男配,不过一般来说,男配的出现,最大的作用就是用来刺激男主,要想真的上位,可能性不是太大,最终的结果可能还是当一个忠诚的骑士默默守护女主。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陶然婷对少女漫画已经越来越挑剔了,她在看一部新的少女漫画前,首先是看人设,只要人设不美型,无法入她的眼的话,那她就懒得去看,除非她所在的那个少女漫画讨论群中,大家众口一致地都说那部作品好,有这样的口碑,她才会提起兴致去欣赏一下。   现在她对少女漫画女主的性格也格外挑剔,她现在非常讨厌那种矫情的女主,若是女主还没喜欢上男主。然后与男配暧昧也就算了,可有时候女主明明都已经对男主心有所属了,可当男配对她生出追求之心时。女主却不忍心拒绝,结果被男主误会。紧接着又是根据误会发展出来的一系列俗套情节   这种故意玩纠结的把戏或许可以糊弄那些刚刚看少女漫画的小白们,但对她这样的老白来说,却实在讨厌这种玩烂了的桥段,总觉得有种智商被侮辱的感觉。   其实商业漫画可以与商业化的网络小说类比,总有固定的套路、桥段,水平低劣的创作者死板硬套地根据固定的套路来创作,这却最多只能满足刚刚入门的小白读者,而那些大神们。虽然本质上也是玩固定的套路,但玩得可灵活多了,再加上他们的画工笔力,作品毫无疑问会更具备竞争力。   所以有时候新人作者要想出头的话,还是要求新求变,比拼套路的话,还是大神们更胜一筹。   而对于男主,陶然婷会宽容一些,大概是因为基本上画少女漫的都是女人,而女人在画喜欢女主的男角色时。总会下意识地美化他们,那种人渣男主基本上是不会出现在少女漫中的。   陶然婷这么喜欢少女漫,可能有人以为她会是那种戴着厚厚的眼镜、各种邋遢的宅女。可这种想法却错得很离谱。   陶然婷是个长相可以打九十分的高挑美少女,容貌给人一种清冷如雪的感觉,出身书法世家的她,继承了家学渊源,毛笔书法等级十级,各科成绩极为出色,品学兼优,她在高一一入校时就被许多男生奉为校花。   不过她自己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某个损友的误导下。她产生了一个微妙的错误认知。   她这时买到了新一期的画王.月刊少女,她可是这部杂志的忠实读者。自从她喜欢上少女漫画,并购入了几套最爱的少女漫画的单行本之后。在发现这些少女漫都曾在这部杂志上连载过时,她便开始购买这部漫画了。   八月的酷暑也无法磨灭她期待的心情,她现在正在追阿绿的秋雨泠泠和爱丽思的粉红恋曲,这两位都是顶尖的少女漫画家,其作品都曾动画化过,在那个需要收费的动漫台播放,人气值甚至仅比那些华夏民工漫略逊一筹。   这个人气值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数值,毕竟只有一个专属的动漫电视台,收视率神马的都是浮云,然而这个人气值却是付费用户投票选择出来的最喜欢的作品,也用来参考作者下一部作品动画化的可能性。   华夏漫画家们苦逼的地方,便在于动画化的竞争激烈程度太高,毕竟唯一的动漫台资源有限,不像日本,许多电视台都可以直接播那些不是给儿童看的动画,但是华夏的那些正规电视台,却只能播给儿童看的半兽人动画   能够弄出一个专门的动漫台,已经是那位华夏现代动漫之父的丰炯,费了好大的力才弄出来的玩意了,还冒着被政敌攻击的风险。   陶然婷还买了个冰淇淋,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关上门与窗户,然后打开空调,待到室内的温度彻底变得凉爽之后,她才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漫画。   她觉得这是一件异常幸福与充实的事情。   没有任何迟疑,她首先便看了阿绿的秋雨泠泠和爱丽思的粉红恋曲,以她资深读者的观点来看,这两部作品无疑也显得有些套路化,然而顶尖漫画家就是顶尖漫画家,即使套路化,也可以让她看得津津有味。   阿绿的作品更加细腻动人、情节曲折,算是传统的少女漫。爱丽思的则非常爽快,因为女主总喜欢不经意地打某些极品女配的脸,男主也总是袒护女主,显然她有意识地吸收了一些男性向漫画的爽点,使得她的少女漫别具一格,让陶然婷这样的资深读者非常喜欢。   看完两位名家的作品之后,陶然婷的冰淇淋也吃完了,她缓缓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都觉得圆满了,没办法,少女漫画就是她的精神食粮   她懒懒地往自己的床上一趟,开始看这期杂志的其他作品,没多久,她就翻到了那篇名为错过的短篇作品那一页。未完待续 [正文 74 太让人心塞]   “嗯短篇作品竟然也有卷首彩页这是什么鬼难道这个叫做长笛的作者是用了新笔名的老作者”在看到第一页那仿若油画般的短篇作品时,她忍不住想道。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毕竟按照常理,只有大热的连载作品才会有使用卷首彩页的机会,而往往这个卷首彩页可以冲击人气排名,至于短篇作品,基本上没可能使用彩页,所以作为资深读者的陶然婷,才会忍不住怀疑对方是老作者,与编辑部的关系很好。   这也能解释为何这期的杂志会选择刊登这样一个“新人”作品的原因,毕竟一般来说,新人的作品能够登上这部标杆性的少女漫画杂志,基本上都是每年七月份的“鲜花新人奖”的获奖者,这个“鲜花新人奖”是专门为有志于投身创作少女漫画作品的新人们提供的展现自己作品的舞台,评委们便是大人气少女漫画家,如阿绿、爱丽思等。   除了少女漫画的“鲜花新人奖”以外,少年、青年漫画作品每年也有两个新人奖,即“三月画王新人奖”与“枫叶新人奖”,后者的时间是在十月份,这两个新人奖的竞争激烈程度,可要比“鲜花新人奖”强得多,而一旦参加者获得唯一的金奖,便意味着直接得到了在画王.周刊少年上连载的资格,不过有很多拿了金奖的新人往往连载不到五话就会被强制腰斩   不过拿了今年“三月画王新人奖”的那位天才高中生漫画家,却用那强悍的实力将自己的连载作品保持在二十多部连载漫画中的前五位,获得了许多业内人士的瞩目。   “唔,这部短篇漫画还真有些奇怪,等等,这真的能算是漫画么”陶然婷翻了两页后。陡然发现这篇漫画的古怪之处,与其说是漫画,还不如说是一张张精美的插画组成的故事。   “不管了。反正作者的画风很符合我的胃口,男女主角的人设也好好看呢。这作者的画工还真是强悍”   陶然婷兴致勃勃地看了下去,看到前面的一些让人可以会心一笑的场景时,她的嘴角也勾起了弧度,虽然她从来没有暗恋过别人,但看到漫画中的男女主人公一些傻傻的可爱的行为时,却觉得他们都很萌很有爱,非常期待他们最终发现两人竟然互相暗恋的场景,那一定很有趣的。   而且这些场景确实给她一种非常真实的感觉。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作者的画工过于出色,还是其他方面的原因,虽然她确实是一位资深读者,但对漫画创作却只能算了解皮毛。   虽然这篇漫画的名字错过让她已经做好了结局是悲剧的准备,但在看了前面几页之后,她基本上就将这个名字忽略了,然后自然也忘了这结局是悲剧。   没办法,作者前面画得实在太甜太有爱了,给读者一种“既然两主人公都这么萌这么有爱,那注定是要走到一起的嘛”这样美好的错觉。   不得不承认。某无良的大小姐,把她从写作中的那一套治愈人心的手法使用到漫画上来了,这完全就是在报复社会   陶然婷感到十分安心的是。这篇漫画似乎就只有男女主人公这两个角色,而没有可恶的第三者插足,这便意味着不会有那种“男主或女主忽然发现对方与某个女生或男生亲密疑似情侣,然后发生误会导致悲剧”如此俗不可耐的情节。   还别说,这种情节在某些漫画或小说中经常见到,明明是主动问一下,就能解决误会的小事,最终却使得误会越来越大,然后要么解决误会走到一起。要么索性来个悲剧提高一下逼格。   话说这年头名著大都是悲剧,里面没点ntr情节。更是好像没法凸显出作者的格调似的。   陶然婷继续淡定地看下去,整篇漫画并没有什么神转折。只是没有勇气的男主与矜持的女主,竟然没有一个主动表白,结果分道扬镳,自始自终两人都不知道他们曾互相暗恋过。   看完了整篇漫画,陶然婷只有这样的念头这漫画到底是什么鬼就这样结束了坑爹呢这也太好吧,这作者就是故意在报复社会吧原来这就是她使用新马甲的原因如果让我知道作者的真身是哪位大能,我一定要   陶然婷现在唯一的感受就是心里堵得厉害,这种难受无法让人想要哭泣什么的,反正就是气闷,想哭都哭不出来   这作者为什么不画一下他们俩知道互相暗恋的场景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算最终双方没走到一起,那也没这么让人憋屈啊   然而她又不得不承认,这作者画得确实好,虽然整篇漫画的剧情显得非常平实,没有任何曲折,但就是这种平铺直叙,竟然给读者们无比真实的错觉,仿佛这样因为双方没有一方表白而产生的错过,是一件很寻常普遍的事情。   不管是这种自然而然的情节,还是作者的绘画形式,都极具新意,给人一种剑走偏锋的鬼才之感   从最客观的角度来看,这是一部不错的短篇漫画,它获得了陶然婷的认同,然而它的作者,却让陶然婷恨得牙痒痒,她将“长笛”这两个字深深地印在了脑海之中。   她第一时间拿出了夹在杂志最后一页的读者调查表,然后看着上面的读者意见,脸上阴晴不定,最终冷笑一声,开始书写自己的愤懑之情。   然而在那个勾选三部本期杂志中你最喜欢的作品这个栏目时,她在毫不犹豫地勾了阿绿的秋雨泠泠和爱丽思的粉红恋曲之后,她的笔端竟然最终移到了错过这部短篇作品之上   “哼,虽然我非常痛恨这个作者这样玩弄读者,但是平心而论,这部作品是无辜的,它的卷首彩页美得都想直接当我电脑桌面的壁纸了所以我还是选它吧,我可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读者呢”陶然婷嘟起了嘴,恨恨地打了个勾。未完待续 [正文 75 攻略完成]   吴笛正在私人岛屿悠闲地度假,与她那位名字不可说出来的闺蜜,不过便在此时,她的神情微微一变,脸颊上出现了一丝红晕,然后她匆匆回到自己的房间,忍不住暗骂:“这个精虫上脑的魂淡”   吴笛此时体会到了一**最原始的快感,导致这种事情发生的人,自然是那个男性分身吴迪。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他俩可是共享各种感觉的   时间是下午,在一家高档的酒店之内,吴迪正骑在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身上,从背后冲击着这位名叫张静知的美女学霸,女孩的脸上布满了红晕,眼神迷离,嘴巴里发出勾人魂魄的呻吟。   毕竟这位美女学霸还是整个学校最受欢迎的广播员之一,然而现在她却用那张专门朗读精美散文、诗歌的嘴巴,发出让男人血脉喷张、无比刺激的淫声浪语,二者强烈的反差感,端得让骑着她的男人更加兴奋。   这种女孩因为男人的撞击而本能发出的声音,可不是那种毛片中的女优那虚假呻吟可以企及的,此时的它可以说是最纯粹的仙音。   只要看女孩迎合吴迪的娴熟模样,就可以知道,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怎么说现在暑假都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而吴迪或者说吴笛,给张静知开苞的时间,是在刚刚放暑假的时候。   那一日,吴迪就像平时周末一样,直接约张静知出来一起吃饭、游玩,而张静知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实际上她也很享受和吴迪约会的感觉,那真的是一种甜蜜的幸福时光。   自从经历了某大小姐组织的晚宴之后,张静知受了更大的刺激,对吴迪也更加宠溺。生怕自己有一点忤逆到对方,然后引发对方的不快,使得吴迪被某大小姐抢去。   而吴迪察觉到这一点后。却也充分利用了这一点,他已经不满足仅仅与张静知接吻。更加得寸进尺地希望用手摸到少女更多的地方,并让少女为他做更多的事情。   张静知作为极其传统保守的女孩,一开始当然坚决不答应,她甚至还存了只有等到两人结婚后,才允许吴迪做接吻以外的事情这样的想法,也就是说,这是个拒绝婚前性行为的好女孩。   奈何这样的好女孩,遇上吴迪这种破了不知道多少处女的渣男。只能说是经验生疏的猎物遇上了超级猎手。   再加上还有某大小姐恰到好处的配合,压力一下子变得很大的张静知,急急忙忙地主动求着吴迪来得寸进尺,完全陷入了爱情魔网的她,真的无法想象失去吴迪之后,会有多么痛苦   不过她的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吴迪虽然是开后宫开得理直气壮的男人,但他绝不会做抛弃到手的极品美少女这种事情,他也会用各种手段,将她调教得永远也离不开他。让她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在这场爱情的角力之中,吴迪以绝对的优势胜出,其本质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她更在乎他,更害怕失去他,而他洞悉了这一点之后,愈发肆无忌惮、得寸进尺。   这个经典的例子可以用来教育那些坠入情网的人们,谁爱得更深,谁就会更加迁就谁。   那是一个寻常的中午,大多数学生们都回宿舍午睡的时候,吴迪拉着扭扭捏捏的张静知,来到了幽暗的体育器材室。将门反锁上之后,他就开始迫不及待地亲吻她。   他将手伸进少女的衣裤之中。几乎摸遍了她那最最纯洁的身躯,然后他娴熟地用手指将她送上了**。然后自然而然地也让她给他用手解决。   张静知羞得满脸通红,但在这幽暗暧昧的环境中,她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实际上就像青春期的男生对女生的身体很感兴趣一样,女生对男生的身体当然也很有探索的**,这是人类的天性   可惜不知道从何时起,许多人都对这样的天性非常避讳,认为男女之间**上的交流是一件羞耻的事情。   张静知对吴迪的尺寸表示了震惊,她真的无法想象若是这玩意进入到自己的身体里,她会不会死掉,显然她不明白女性的身躯还是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的。   在吴迪的悉心指点下,她圆满完成了任务,双方对此都表示满意,而她也感觉到两人的关系好像更加亲密了,更让她开心的是,大小姐似乎真的对吴迪死心了。   接下来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两人后来不仅仅用手互相取悦,也将嘴巴用上了,张静知竟然发现她没有任何反感的地方,只因是吴迪先用嘴服侍她的,让她很感动,而她又怎么有理由拒绝自己也为他咬呢   两人在身体上的交流定格在了最后一步,实际上吴迪已经完全可以在那个幽暗的体育器材室要了她的处女之身,毕竟男女之间的那点事谁都知道,一旦点燃了欲火,那是一发不可收拾。   若吴迪是控制力不强的小男生的话,早就把张静知玩了个爽。   不过吴迪答应了某大小姐,张静知的第一次,是属于她的,而某大小姐对环境的要求可是非常苛刻呢,而且天性浪漫,她说要给张静知最难忘最温柔的第一次,让女孩可以死心塌地的第一次,哪怕是以后分手再找了新的男友,也永远忘不了的第一次。   吴迪对此嗤之以鼻,心说大小姐果然是他女性化思维的化身,对所谓的女孩第一次很执着,而他却从来不觉得男人第一次有什么重要的,依稀记得当初的他,第一次是丢在了两个极品嫩模身上,没过两天,就把嫩模的名字和相貌都忘掉了。   到了暑假里的那一天,吴迪和张静知吃饱喝足玩爽了之后,就带她去大小姐为他们准备的“完美的第一次”的豪华套房之中,吴迪嘴上信誓旦旦地对张静知说,不会夺取她的第一次,那是结婚后才会做的事情,然后张静知傻傻地当真了   之后吴迪的身躯被吴笛完全接手,她给了张静知最温柔浪漫的第一次,结果她发现自己的女性躯体,同样被快感包围了。未完待续 [正文 76 享受天性]   因为“吴迪”太过浪漫贴心,仿佛一下子变成了她那并不存在的贴心闺蜜一样,她哪里还会计较他的嘴上一套,身体行动又是另一套的做法   或许是因为前戏做得很充足的缘故,又或者是她确实太爱吴迪了,所以她的第一次并未感受到太大的痛苦,不过在事后看到那床单上的点点落红,她依旧心情复杂。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还好“吴迪”确实变得非常温柔体贴,就像是一位暖着她心窝的大姐姐,那种将她捧在手心的感觉,让她真的非常满足   在这一刻,她只觉得自己是真正的胜利者,那些在晚宴之后就倒追吴迪的女生,全部被她击败了,其中最强大的对手吴笛大小姐,也是她的手下败将   可她却怎么也想不到,她的第一次,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被大小姐夺去的   唯一让张静知感到有些担忧的是,吴迪将他那白浊的液体,全部都射了进去,必须承认,那种被热流冲击的感觉很爽,尤其是在射出之前的那一刹,她真正清晰地感受到了男人的硬度,然而爽归爽,如果一不小心真的怀上了怎么办   “怀上了就生下来呗,反正有钱,养得起”吴迪非常豪气地说道,对他来说,什么早恋负不起责任就是个笑话,他敢于理直气壮地开后宫,自然是因为他有这样的资本   如果是女儿的话,那就更棒了,女儿的女儿也是我的女儿嘛,吴迪这样理所当然地想道。   张静知笑骂了他几句,只是心中却暖乎乎的,毕竟这年头有太多的新闻。是关于一些渣男把女友肚子搞大了,连打胎的钱都让女友自己解决的破事儿,都不知道这些男人是怎么好意思的。而那些女孩也是脑残。竟然看上这种渣男。   张静知对自己的眼光还是非常满意的,她确实真的喜欢上了吴迪。但她却并不否认,吴迪展现出来的财力,是能够让她喜欢上的重要原因之一。   她不觉得这是自己在拜金,因为她从没有主动要求吴迪给她买什么名贵的礼物,她也一点也不想占吴迪的便宜,当然啦,吴迪这个男友还是很自觉的,很主动地在她身上花钱。她总不能拒绝对方的好意是吧   现在她将自己的处女之身交给了他,未尝不是有那么一点“欠债还钱”的心理,她稍稍计算了一下吴迪在她身上花的钱,得出的结论让她忐忑不安,因为她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吴迪一个高中生,居然有这么多的钱她也自欺欺人地没去探寻缘由,就当对方是个富二代好了。   在这之后,张静知又收到了一部时下市面上最火爆最时髦最高端的“永恒”智能手机,价值八千多。若是在她还未与吴迪发生关系前,她是决计不敢收的,可现在嘛。为什么不收呢反正是老公送的   不错,现在吴迪在她眼中,已经从“男友”的身份变成了“老公”,她甚至已经在计划两人一起上哪一所大学,然后毕业后马上结婚,一点也没意识到他们马上才上高二。   而且,有了这样一部手机,她和吴迪联络起来也方便得多了,唯一要注意的就是要藏好。不被父母发现,要不然会很麻烦。   现在她再也不用控制短信数量什么的了。反正给她交话费的也是吴迪。   当然啦,有了智能手机谁还用短信啊。手机上自带的、微博已经开始风靡起来了,朋友圈什么的,更是提前了好多年出现,再加上那几乎每台电脑都装的“天卫”杀毒软件,一头网络大鳄露出了锋利的爪牙,想必日后也是不逊于腾讯、百度、阿里巴巴这三巨头的存在。   有超越当代的黑科技,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在此之后,吴迪又频繁将张静知约出来打炮,不过风格却已然不同于第一次的浪漫贴心,而是有一种狂野霸道,这其实更加让张静知食髓知味,她本人在床上也被吴迪调教得更加会玩,各种姿势都愿意尝试。   之前已经说过了,张静知是个非常追求刺激的女孩,可能是由于被那古板的教师父母压抑了多年的缘故,她一旦放浪起来,连她自己都感到害怕   就像今天这一次畅快淋漓的欢爱吧,你能想象在学校中那位端庄的班长大人、美女学霸、人气广播员,趴在豪华的大床之上,撅起自己那圆润的臀部,然后扳开那粉嫩的馒头,低声下气地哀求吴迪赶紧去占有她,填补她的空虚么   “你这个妖精,撇开平时的表现不说,在床上简直就是h小说里的女角色呢。”吴迪一边说着,一边意气风发地驰骋着,时不时还狠狠地拍两下,雪白的臀部上出现了通红的手印,却刺激得少女更加兴奋。   总而言之,他对她的表现非常满意。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他玩过的美女不计其数,但有的时候,别看某些美女容貌、身材都很好,但到了床上,却像是一具死尸,让人很倒胃口,怎么调教都不得要领,真心让人失望。   似张静知这样内媚的美少女,才是真正的极品,至少她懂得去享受人类的天性,而不是排斥这种天性,仿佛排斥了天性,自己品格都变得高尚起来似的,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存天理灭人欲么实在是大谬,须知**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当然啦,每当欢爱过后,她就会整个人羞得埋在吴迪的怀中,耳朵通红通红,还可怜兮兮地说“我变得好奇怪,下次绝不会这样了”,然后吴迪就会忍不住再来一发,然后她又原形毕露,有趣极了   这个时候,张静知懒洋洋地将自己**的身躯靠在吴迪的胸口,享受**后的余韵,用软软的声音说道:“真的好舒服啊,我完全上瘾了怎么办”   “上瘾就上瘾吧,本来这就是一件很过瘾的事情。”吴迪一手把玩着张静知那弹性十足的玉兔,一边抽着烟,淡淡地说道,他也正处于贤者时间之中。未完待续 [正文 77 新的猎物]   吴迪除了将张静知完完全全搞上手了以外,还对安疏影这个长腿美女有兴趣,所以他最近经常光顾“好兄弟”宋国豪家的“零下一度”酒吧。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这酒吧是典型的闹吧,极度喧闹,霓虹灯闪烁得让人眼花,各种打扮妖娆的吧女在其中穿插,目的性极强,取悦客人之后拿了小费便消失无踪,至于如何取悦客人,那自然就是玩各种酒吧游戏,输的人喝酒。   当然,这种客人在吧女眼中是属于捞一笔就走的类型,因为他们并不经常光顾酒吧,来了也只会选择站在散台边,看衣着打扮就知道财力有限。   似吴迪这种一看就是年少多金的公子哥富二代类型的男人,却是吧女的最爱,因为他随手扔出的小费,都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吴迪每次来“零下一度”都是开着兰博基尼雷文顿来的,这种跑车别说是在滨海市,就算在整个华夏都是稀罕货,牌照则是嚣张的几个八,路人看到了,往往会上去来个合影,然后拿出去都可以炫耀一下。   谁都知道,开了跑车去酒吧的话,那勾搭起女人来不要太轻松   可惜吴迪对一般的庸脂俗粉没兴趣,来这种闹吧的女孩,本质上是什么玩意,他比谁都清楚,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便是安疏影。   吴迪坐在卡座上,几个保镖往他周围一站,已经可以震慑不少宵小,毕竟这种闹吧中确实鱼龙混杂,不过这个“零下一度”的最低消费还算高,倒是可以将那种低端的小混混拒之门外。   而且宋国豪家确实在道上有点势力,谁都不能否认,在这种场所。黑社会比警察管用。   此时已经是整个夜场的**,dj在声嘶力竭地吼着,煽动来酒吧放松的客人放开身心去跳舞、嘶吼。酒吧宝贝们的热舞也在极力炒热全场的气氛,不时喷出的干冰挥发成白色的雾气。霓虹灯乱闪,整个酒吧都在展现什么叫做“群魔乱舞”。   不管怎么说,必须得承认,这种闹吧是个发泄的好地方,你无论在里面怎么疯狂都不要紧,因为大家都在疯,就连说话,也必须贴到对方耳朵边大喊才能听清楚   待到离开酒吧。走到外面时,整个人的耳边似乎依然在震动,因为之前实在是太喧闹了。   吴迪看着正在热舞的安疏影,她是“零下一度”中最有引人注目的酒吧宝贝,每次她工作时都穿着超短的热裤,上身露脐,她的舞蹈极具节奏感,非常惹眼,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大多数人被她吸引。不是因为舞蹈,而是因为她那两条修长的美腿,以及那美艳的容貌。   可能谁都无法想象。她还是个高中生,被渣男父亲抛弃的女儿,她还要自己赚学费,以及照顾自己那个得了尿毒症的妓女母亲。   这样的悲剧人生,若是发生在其他女孩身上,或许早就会被巨大的生活压力压垮,然而这个自尊心极强的女孩,却硬生生地将这一切都承受了下来,甚至在学校里的成绩。还可以处于中下的位置,从没有垫底过。   吴迪承认。他一开始对安疏影感兴趣,便是因为她的容貌和身材。然后就是她和宋国豪那种暧昧的关系,可随着他越深入地了解这个女孩,他就越对她那种坚韧、自强不息的品质而动容。   于是,吴迪一开始那种抱着玩玩的心态,已经没了,他非常想呵护这样的好女孩,他能做得比宋国豪更加出色。   比如说,他已经在这酒吧中几次“英雄救美”,说是英雄救美倒也夸张了,就是帮她赶走一些不长眼的苍蝇而已。   宋国豪最多只能在夜场结束后保证她不被“捡尸”,却不能阻止客人们找她喝酒,甚至调戏她,毕竟你既然在这种夜场上班,就要做好被揩油的准备。   然而吴迪却可以每次在她上班时,都让她安心地跳舞,不会有任何人去打扰,作为回报,安疏影只准陪他一个人。   热舞完后的安疏影,从台上下来前,向吴迪那个卡座的方向看了一眼,神情复杂,然后她很自觉地向那里走去,最终坐到了吴迪的身旁,就像陪酒的吧女一样。   其他吧女望向她的目光,都充满了嫉妒,因为不管怎么看,那个每次都开着超跑带着保镖的男人,绝对是所谓的权贵子弟,排场实在太大了啊。若是能把这样的男人勾上手,那真的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安疏影看着卡座前玻璃桌上摆放的酒,却不是什么高度数的名酒,仅仅是可以当饮料喝的鸡尾酒,她最喜欢的那种,根本不用担心喝醉。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说实话,当初吴迪第一次来到这个酒吧时,她见到他,就像是看到了鬼一样,心里完全没底。   她在夜场混了这么久,看人的眼力还是有的,她原本以为吴迪是吃某大小姐软饭的家伙,一边吃着软饭,一边还追其他女孩,这简直就是真正的人渣败类。   然而她很快就发现,吴迪吃软饭这个猜想太不靠谱了,因为他展现出来的财力,分明连某大小姐都无法与之相比。这当然不是说大小姐家没他有钱,而是说大小姐本人可支配的金钱,远远不及吴迪。   她再仔细观察吴迪后,终于发现,对方在学校里的低调,完全就是故意伪装出来和光同尘的,否则他注定会像某大小姐那样钱多得没朋友。   可事实却恰好相反,吴迪现在在学校中的人缘越来越好,就连宋国豪也对吴迪客客气气的,显然也发现,这个吴迪真的是个深藏不露的大人物。   所以她很明白,若是吴迪真的想对她做什么的话,可能连宋国豪也帮不了她了。   最让她心中矛盾的是,她还欠了吴迪的人情,若不是他在大小姐的晚宴上帮她,那她绝对没什么好果子吃。   她很不习惯欠别人人情,她已经欠了宋国豪很大的人情,都准备拿自己的身体还了,现在又欠了吴迪的人情,那她到底该怎么还未完待续 [正文 78 优厚的条件]   而她决定拿自己的身体偿还宋国豪的人情,有很大的原因是她确实喜欢他,儿时那青梅竹马的记忆,也让她时常怀念,童年是那样美好,美好到她希望自己永远活在过去   现在的生活,真的太苦了呐,物质上压力倒也罢了,咬咬牙总可以坚持,但精神上的压力却像是一把钝刀,在割她的肉。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别看她在学校中毫不在意那什么“**”、“狐狸精”的外号,实际上心中却在积累着痛苦与愤怒,凭什么她要被冠以这种外号凭什么她总是要遭受同学们那异样的目光   她承认自己为了报复一些人,而做了一些幼稚的事,但如果不是那些人太令她讨厌,她又怎会选择报复积累的愤怒总要发泄的   她确实很看重恩情,永远会记得对她好的人,但她同样嫉恶如仇,这个词倒也不恰当,应该说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所以她现在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吴迪的人情,让她更加苦恼的是,她似乎欠吴迪的人情越来越多了。   原因自然便是,吴迪每次来酒吧,非但没有对她动手动脚,反而像是个翩翩君子,还让她免于遭受一些素质差的苍蝇们的调戏,更别说她现在已经不用喝她讨厌的酒类,反而在跳完舞后可以喝自己喜欢的鸡尾酒饮料。   就算是陪吴迪喝酒,她也不用做什么去取悦吴迪,而每次吴迪离开时,都会留下上千的小费,让她真的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她总觉得自己没资格收小费,不过她的生活压力确实又很大。   她喜欢的宋国豪虽然可以保护她。却也不会给她钱,因为宋国豪的零花钱自己都不够用有时候家里有钱可不代表可以挥霍家里的所有钱,毕竟赚钱的都是父母长辈。而不是自己。   现在安疏影见到吴迪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她可忘不了当初对吴迪的各种毒舌。那是因为安疏影真的很向往那位名叫张静知的美女学霸,她是那样纯洁无暇,吴迪这种渣男怎么可以玷污她   安疏影觉得,如果自己也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的话,那她一定会选择当张静知那样的传统好女孩,受到同学们的景仰,每学期末都带回奖状、名列前茅的成绩单。   自己这样对待吴迪,对方却似乎对她很容忍。甚至当初她扇了对方一巴掌后,对方也没报复。   不管怎么说,安疏影现在已经承认,吴迪的器量确实很大,可她却宁愿吴迪狠狠地报复她,成为她的敌人,这样的话,她也不用像现在这么纠结了。   一口气好了大半杯的鸡尾酒,安疏影忽然感觉很烦躁,她凑到吴迪耳边。大喊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想追我的话,那称早死了这条心吧。我心中已经有别人了而且,就算我心中没有别人,我也绝对不会接受你这种花心的渣男”   安疏影对吴迪真的毫无感觉,哪怕她受了吴迪很多人情,虽说吴迪的长相非常俊朗,但身高却还比不上她,单单是这一点,她就pass掉了吴迪,而宋国豪的身高却正可以与她相配。毕竟是校篮球队的,稍稍粗犷的长相也是她喜欢的类型。   最近她和宋国豪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契合了。虽然依旧没有挑明关系,但安疏影却觉得宋国豪对她更关心了。不过这却不是因为吴迪,事实上,让安疏影非常纳闷的是,宋国豪真的对吴迪这个朋友很放心,在他看来,吴迪照顾安疏影,就是在给他面子。   大概是因为在宋国豪眼中,吴迪对安疏影总是维持着彬彬有礼的态度吧,况且他认定了吴迪是个有女友并对女友无比专情的人,这样让人放心的好哥们,又怎么会对安疏影有非分之想   宋国豪对安疏影更加关心的原因,自然是他渐渐从大小姐的阴影中走出来,更加现实了,想到之前交的那些前女友,都以“受不了他那太过炽热专情的爱”而甩掉他,让他无比受伤,他就觉得,若是再找女友的话,还不如找个喜欢自己的。   于是宋国豪终于尝试着去接受安疏影,这样的信号,无疑让安疏影心中雀跃,有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成就感。   她真的非常喜欢宋国豪,她无比确信这一点,所以她对吴迪这个定时炸弹十分警惕,作为一个敏感的女人,她可不觉得吴迪真对她没什么非分之想,明明就是所图甚大,他正在编织着一张天罗地网   “像你这样美丽的花朵,我只是想好好呵护而已。”吴迪这样微笑地对她说,这个时候,两人喝酒的地方,已经来到了酒吧中的安静包厢之中,这种包厢的作用倒是挺邪恶的。   等到呵护够了,自然就要采摘了,他在心中补充了一句。   “这种鬼话谁信啊也就是宋哥那个笨蛋以为你是什么好人话说你这家伙是见女人就腿软的受虐狂么我都用这样恶劣的态度对你了,你居然无动于衷,简直就是龟孙子”安疏影又忍不住开始对吴迪毒舌了。   吴迪随意笑了笑,温和道:“我确实别有所图。”   听吴迪这么说,安疏影明明知道对方应该不会有什么过分的举动,但她还是忍不住担心吴迪兽性大发。   “虽然我之前说你的人情我一定会还,但绝对不会用丧失尊严的方式”安疏影正色道。   “这样还我人情吧别在这里当酒吧宝贝了,我喜欢看你的舞蹈,所以你就专门跳给我一个人看,你会免费接受最专业的舞蹈培训,我给你开两万的月薪。”吴迪淡淡地说道,仿若皇帝一样降下旨意。   安疏影沉默了,因为这个条件确实太优厚,让她怦然心动,但这哪里是她在人情,分明又欠下了好大的人情   可是,安疏影确实已经厌倦了当酒吧宝贝,这份工作实在太让人没有安全感,而不管她嘴上怎么毒舌吴迪,吴迪的表现,却真的让她无可挑剔,除了那次在学校古亭中的语言折辱。未完待续 [正文 79 做我的女仆]   不过那次的语言折辱,安疏影已经用扇了对方一巴掌的方式报复了对方,而且她觉得吴迪让她舔他手指什么的,纯粹就是在报复之前她对他的毒舌,要知道她可是经常在张静知面前进谗言的,虽然一点效果都没   所以安疏影换位思考了一下,就明白她这种没礼貌没教养懒得看人脸色的女孩,居然还厚着脸皮盛气凌人地去指使人家帮她一个忙,那怎么会有人心里舒服既然心理不舒服,那当然要发泄一下的,若她是吴迪的话,说不定还会说更加难听的话。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这个条件实在太优厚了,我不认为这算是在还你人情,反而越欠越多了,所以我还是选择拒绝。”安疏影经过一番心理挣扎之后,这样说道,不过她的语气确实很勉强。   吴迪嘴角翘了翘,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道:“你会做家务吗”   安疏影迟疑地点了点头,为了照顾母亲,她已经点满了家务专精,连厨艺都可以算优等。   “那接受之前的条件,再每天帮我清洁一下我的家就行了,顺便给我做饭,我高二时会搬出去住,你当我的女仆。”吴迪这次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肃然。   “女仆开什么玩笑,这绝不可能,我家里还有”   “如果你是说你那位生病的母亲的话,那就不必再说了,她自己都已经同意转入大医院进行护理,她还亲切地对我说,要好好对待你。”吴迪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但这笑容在安疏影看来却如此可怕,她终于发现,自己真的渐渐地成了被蛛网黏住的小虫子,她愤怒道:“你竟然这样擅自你以为我会接受你的这种高高在上的施舍么。我越来越讨厌你了”   “你母亲同意就足够了”   “卑鄙”   “那么,就这样愉快地说定了,以后在家里时。请喊我主人。”吴迪拍了拍她的肩,柔声说道。   安疏影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接受了。不管她怎么讨厌母亲曾经的黑历史,她的心中都挺在意她的,她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不过嘴上从不嚷嚷自己有多孝顺,但行动上却完全体现了她有多么在意自己的母亲。   所以吴迪那强势霸道的行为,虽然让她感到很不痛快,但不管怎么说,他确实帮她解决了一个心病。甚至可以说“大恩大德,无以回报”。   当吴迪的女仆,帮他做家务、做饭什么的,和这种恩德一比,完全就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只要吴迪别对她做太过出格的事情,比如以主人的名义让女仆侍寝什么的   如果他真敢这么吩咐,安疏影她也绝对不会服从,只会再次狠狠地甩他一巴掌。   至于喊“主人”什么的,她也绝不会接受。她只当自己是吴迪请的清洁工、厨师,连保姆都算不上。   “我不要你给我什么工资,我只是单纯地为了还你人情才会答应你。反正高中也就只剩下两年了。”安疏影语气坚决地说道,她可不认为自己会和吴迪这种尖子生考到同一所大学中去。   “你的自尊心实在太强,不过作为主人,给自己女仆零花钱那是属于主人的自由,每个月五千应该勉强够你这样的女孩花了吧”吴迪这样回答道。   “你就可以这样心安理得地糟蹋你父母赚的钱我最讨厌你这种完全与底层脱离的二世祖了,如果你硬要给零花钱,每个月五百已经够多了。”安疏影嘲讽道。   “好吧,这是给你的卡,密码六个零。”吴迪将银行卡往桌上一扔。就有些不耐烦地离开,这个不听话的女仆。真的要好好调教才好。   翌日,安疏影正要去宋国豪那里请辞。她早就已经不想当什么酒吧宝贝了,现在更必要去做这种一点也不安全的工作。   “为什么你这家伙要陪我一起去”安疏影居高临下地望着吴迪,就像女王在喝斥自己的臣民,毫无女仆的自觉。   “如果他问你为什么辞职,你该怎么回答”吴迪微笑道。   “当然是如实呃,这好像不太好。”安疏影微微皱眉。   “所以就需要我咯,我会告诉他,我通过关系帮你找了一份更加优厚的工作,是在我家开的一个私人会所,工作环境幽雅、安全,薪水也更丰厚。”吴迪显然准备得很周全。   “我这样骗他,是不是不太好”安疏影总觉得有些不妥。   “唔,难道你如实告诉她你要当我的专属女仆我知道你很喜欢他,不过我也更了解男人的那种独占欲,虽然我们之间只是单纯的主人与女仆的关系,我也不会限制你喜欢其他男人,但是他若知道真相,心里还是会产生一根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根刺对他造成的伤害会越来越大。”吴迪为安疏影深刻地剖析道。   安疏影听了之后深以为然,而且必须承认,她对吴迪说的那句“我不会限制你喜欢其他男人”感到很满意,对吴迪的提防之心也渐渐放下,她还暗暗对自己说,像吴迪这种二世祖,要什么女人没有现在对她估计也没什么兴趣了吧,毕竟她都坦白说只喜欢宋国豪了。   “再说了,我可是将宋国豪当成真正的哥们的,我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认定他这个朋友了,然后又听说你那么喜欢他,他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吴迪的语气愈发真诚。   安疏影听他这么说,竟然无言以对,思考一下吴迪对宋国豪的态度,只觉得对方说的倒也没错,毕竟就连当初宋国豪能去大小姐的晚宴,都是吴迪在其中出力。   安疏影这时不由怀疑,是不是自己之前对吴迪的偏见,或者是那所谓的女人第六感,导致她总觉得吴迪这家伙不是好东西,然而事实却是,单单看吴迪的行为,却发现他真的是个乐善好施的大好人,至少从对她的态度来看。   更别说他对宋国豪的态度也确实很真诚,难怪宋国豪那样信任他,将他引为知己。未完待续 [正文 80 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出于对宋国豪的某种信任,再加上吴迪之前的种种表现,安疏影觉得自己是应该放弃对他的偏见了,要不然她觉得自己完全就是条养不熟的白眼狼   至于吴迪的花心好色什么的,只要不是对她,那她管那么多干什么那些和他发生关系的女孩,指不定就爱他的年少多金呢至于那位大小姐,显然也为他的才华所倾倒,毕竟不是哪个男人,能像吴迪这样才华横溢。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从最客观的态度来评价,安疏影觉得宋国豪顶多在篮球上能和吴迪媲美,其他方面,完全不如吴迪。   不过喜欢一个男人是很没有道理的,就算吴迪的才华完爆宋国豪,她还是对宋国豪这个青梅竹马爱到了骨子里。   吴迪与安疏影两人见到了宋国豪,然后说明了来意。   “辞职”宋国豪明显没有心理准备,他可是知道安疏影家里有多困难,而她能来“零下一度”当酒吧宝贝,他可是在自己老子面前拍胸脯保证不会出问题,事实也证明,有了安疏影的“零下一度”,客源更加火爆了。   如果“零下一度”不是在滨海这个三线小城市的话,说不定都会有小公司的星探找上安疏影了。   尽管知道安疏影做这个酒吧宝贝很辛苦,而且环境也不好,他也希望安疏影能够找到更加适合的地方,但事到临头,他心里还是有些怏怏不乐,这显然是男人的独占欲在作祟安疏影在他家的酒吧当酒吧宝贝,不就是他的所有物么   果然,宋国豪开始询问安疏影接下来会找什么样的工作,这个问题自然由吴迪回答了。   这一切都在吴迪的计算之中,让安疏影对吴迪又敬又怕。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欺骗宋国豪的内疚,然而一想到欺骗宋国豪是为了不让他误会,她就觉得自己这善意的谎言还是很有必要的。   宋国豪听到吴迪给安疏影帮了大忙。而且吴迪还微笑地表示说“若不是安疏影是你宋国豪的马子,我这做哥们的。也不会这样尽心。”   这番话让宋国豪之前心里那种被“撬墙脚”的危机心理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脸上倍儿有面子的感觉,他嘴上却说:“吴少你也别误会,我和小安的关系还是很纯洁的,最多只能算青梅竹马吧。不过,这次你为小安出这么大力,我还是要表示感谢的,红楼私房菜馆。我做东,你可别推辞哈。”   吴迪自然不会拒绝,宋国豪还说要给吴迪引见几个道上小有名气的人物,说他们对吴少已经久仰大名,想要结识一下吴少,如果以后吴少有什么看不惯的人,可以直接让他们出手,价格只要意思一下就好。   那些人显然明白,吴迪的意思一下,那绝不会是小数目。   一时间吴迪与宋国豪相谈甚欢。气氛融洽,两人好像真的是推心置腹的好哥们。   旁边的安疏影看在眼里,心里的感觉却异常复杂。她那敏锐的直觉还是让她觉得宋哥完全被吴迪玩弄于鼓掌之中,被吴迪卖了还替他数钱。   话又说回来,宋国豪刚刚嘴上撇清他和自己的关系,让安疏影心里有些郁闷,比起青梅竹马来说,她还是想当宋国豪的正牌女友。   不要紧,等到高二时她的空闲时间应该就多了,俘获宋国豪的心,她志在必得   之后。安疏影就被吴迪带到了他最近住的高档公寓,原本安疏影还以为当清洁工很轻松呢。结果那巨大的室内面积摧毁了她的幻想。   而当她发现吴迪竟然买了两层,然后更让人打通两层。通过室内的螺旋阶梯可以走上第二层时,她真的很想说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吴迪往沙发上一躺,然后忽然吩咐道:“我的小女仆,现在给我出去把最新一期的画王漫画买回来,我现在要看漫画。”   安疏影难以置信地发现,吴迪这家伙居然这么快就进入“主人”这个角色了,吩咐起人来更叫一个熟练,让安疏影忍不住怀疑,这家伙到底是在怎样的伺候中长大的,不过现在居然一个人住,还真是有些奇怪。   安疏影并没有忤逆吴迪的命令,只因她觉得做这种事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却可以算是偿还吴迪人情的第一步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安疏影从来没有看过画王漫画杂志,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闲钱,但是她也听说过这个号称是东方最畅销的漫画杂志,华夏的漫画产业中标杆性的存在,在上面发表漫画的都是最顶尖的漫画家,编辑也是最专业的。   她将买全了画王旗下所有类型的漫画杂志,在递给吴迪时,忍不住问道:“你这样的大少爷,也喜欢看漫画么”   吴迪懒洋洋地说道:“完全不喜欢。”   他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找出了最新一期的画王.月刊少女,然后翻到了那一页作者名为“长笛”的错过这部短篇漫画,十分敷衍地看了起来,他还要向某大小姐汇报自己的读后感,必须时刻愉悦某大小姐。   安疏影听吴迪这么说,再发现他的行为,忍不住小声嘟哝道:“这家伙是不是有病,不喜欢的话还让我去买,现在还看得很起劲不过却是少女漫画,果然有病”   她现在已经约束自己,尽量不向吴迪喷洒语言的毒液,就算忍不住的时候,那她也压低声音自己嘀咕,没办法,她嘴欠的毛病已经改不了了,该骂人时不骂人,她浑身难受   “其实我也完全不喜欢写作。”吴迪又加了一句。   结果不喜欢写作的人轻松通过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初赛,那篇女人的趣味还被刊登上校刊,获得全校大部分学生的一致好评,趣味性上甚至还超越了那位大小姐的文你这家伙别这么傲娇行不行,不装逼我们还是好朋友安疏影继续喋喋不休地小声嘀咕。   “现在,除了那烦人的写作以外,我还要向画王.周刊少年投稿,某人真是会折腾人呐。”吴迪幽怨道,“这什么错过,完全就是n好,太好了,太棒了这么清新脱俗的少女漫画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不愧是某人的漫画处女作”   “哼”他的灵魂中传来一声满意的轻哼。未完待续 [正文 81 惩罚游戏]   吴迪真的对某大小姐时不时的瞎指挥受够了,今天叫他去写作当作家,明天又让他去搞漫画,这都叫什么事情啊   要知道他吴迪可是真正的理性主义者,对写作、绘画这种需要感性的艺术创作没有任何兴趣,写作倒也罢了,在文字的运用上他还算在行,但去画漫画那还是算了吧。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他虽然可以共享吴笛的绘画技能,但是他真的无法使用出来,好比懂得一种知识,却没法彻底理解这种知识一样。   奈何吴迪真的没法拒绝大小姐的命令,他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取悦大小姐。   所以吴迪就硬着头皮根据脑子里那些关于漫画的知识,想了个还算有意思的创意,随便涂鸦之后,就往画王.周刊少年的编辑部投稿,画工惨不忍睹,但这也算是完成大小姐的任务了。   实际上大小姐对他的这个故事也表示了认同,倒是让吴迪有种好多年前大学考试临时抱佛脚蒙混过关的庆幸。   安疏影见吴迪看了一本漫画杂志,就决定向杂志社投稿,然后还让她买来全套的画漫画的工具什么g笔、圆笔之类的,不过她完全就没见吴迪使用它们,因为他根本就不会用   所以她感觉吴迪完全就是为了使唤她,才让她跑动跑西-5地买各种漫画工具。   安疏影认为吴迪完全是在异想天开做无用功,她还特意看了一下吴迪的作品,只是扫了一眼,就又小声嘀咕道:“就这画工还去投稿,完全就是侮辱人家编辑的眼球”   这嘀咕的声音却总可以恰好让吴迪听到,而他已经忍了很久了。   所以吴迪一下子站了起来。用十分邪恶的眼神上下打量安疏影,他忽然发现,安疏影身材应该是所谓“安产型”的,抛开那两条诱人的大长腿不提,她的腰非常细,而下面的骨盆却很大。再加上她那在平均线以上的胸部,怎么看都觉得拥有这样完美身材的女孩不去当模特可惜了。   安疏影被吴迪那可怖的眼神瞪了之后,总有种被“视奸”的错觉,她有些畏惧地退了一步,咬着自己的唇,微微低下头,不知道为什么脸上有点热,很不自在,所以她再也不敢嘀咕什么。只能在心中狂骂吴迪。   吴迪走到她的身边,绕着她转了几圈,依旧用十分温和的语气说道:“看来你是改不了你嘴欠的毛病了,我这个做主人的,应该要考虑在你嘴巴里塞个口球。”   口球那是什么东西   安疏影一头雾水,不过却也知道那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一边在心中说吴迪这家伙简直就是绝对**的暴君,你本来就画得那么差。让我吐槽下会死啊,一边嘴上却不卑不亢地服软道:“我以后再也不会乱说话。”   吴迪“嗯哼”一声。却道:“小女仆,你既然许下了这个承诺,那等你每乱说话一次,就答应我一个要求就好了,这是我们之间的惩罚游戏。”   安疏影“切”了一声,然后依旧不卑不亢道:“只要不是什么变态的要求就行”   安疏影已经当了差不多一周的女仆了。甚至都已经在吴迪的强制命令下,扭扭捏捏地住进了吴迪的高档公寓之中,不过她依旧保持着“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的高冷态度。   她住到这里。其实吴迪的强制命令所占的因素并不多,她首先觉得住在这里可以更方便地工作,节省时间,其次便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么大、这么豪华的两层公寓,却只有吴迪一个人住,实在是太浪费了   而且咱过惯了苦日子的人,偶尔过一过住土豪豪宅的瘾,那也没什么嘛   安疏影在公寓中也有很大的私人空间,完全不用担心发生什么吴迪上厕所却遇上她洗澡这种烂俗的桥段,巨大的空间让她能够完全避免暧昧的事情发生。   但事实上,她却一点也没发觉,她可是和吴迪同居了诶,这种事情难道还不算暧昧而且,她下意识忽略了吴迪可能会化身禽兽的想法,只能说某人装翩翩君子装得太好了,伪君子这个技能算是点满了专精。   “这次的惩罚就是,穿上这身衣服让我好好欣赏下。”吴迪将一身女检查官服摆在了安疏影的面前。   安疏影面露难色,然而这还真算不上什么变态的要求,因为这套黑色的女检察官服是很正经的那种,也就裙摆稍稍有些短,还要穿上黑丝。   不过这套衣服若是给高挑的女孩穿了的话,还真的会展现出一种英姿飒爽的美丽,安疏影作为一个女孩,自然也是爱美的。   “穿就穿,谁怕谁啊。”安疏影心一横,便拿着这身衣服回自己的房间,心里依旧在狂骂吴迪这个神经病,居然特意买了这么一套衣服给她穿,这算什么,让女检察官当自己的女仆很有征服感   安疏影换好了黑色的女检察官服,走出自己的房间,出现在吴迪的面前时,竟然发现吴迪的手中拿着单反,并用炽热的目光看着她,再次让安疏影有种被视奸的错觉。   她有些不自在地将那短短的裙摆往下压,不过却郁闷地发现,因为她的骨盆太大,导致紧身的短裙绷得紧紧的,愈发衬托出了她那性感的美臀,而短裙下那双穿上了黑丝的大长腿,实在太赞了,完全就是舔足党们的最爱,足控们看到了这双腿,估计立马就会撑起帐篷。   而不得不说,安疏影的气质也确实很适合穿这身女检察官服,虽然她长得十分美艳,那双狐狸眼也挺勾人,但是在生活的磨练下,她有一种坚韧不屈的气质,而这种气质无疑很符合女检查官这种与邪恶作斗争的角色。   “这边还有一些道具,你拿好这把手枪,然后摆出这种姿势。”吴迪语气肃然地吩咐道。   “你到底想干什么啊”安疏影愣愣地拿起了手枪,本来还以为只是仿真枪,结果重量却告诉她,这是真枪,就是没子弹而已未完待续。。   ..3202193049> [正文 82 出乎意料]   “少废话,我想把你穿女检察官服的美丽模样拍下来,慢慢欣赏,难道不行么反正你以后绝对会离开我的,留个纪念都不行”吴迪语气带着一丝愤懑。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当然,这全是他伪装出来的。   果然,安疏影似乎有点察觉吴迪对她的感情了,莫名地,她感到有些心慌有些窃喜,默念自己最爱的是宋国豪,她缓缓平复心境,却默默地配合吴迪拍照,不过她依然拒绝了吴迪竟然让她撅着屁股趴在床上的这种姿势的照片。   她直挺挺地仰躺在床上,吴迪给她的腿部拍特写,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极致了   吴迪自始至终都没有强迫她摆不愿意的姿势,倒是让安疏影对吴迪更加放心了。   整个暑假,吴迪除了忙于永恒公司的事务以外,就是和张静知约会、旅游、**,和安疏影玩换装play,并且拍摄了大量照片,其中有一些的姿势在吴迪一次次的要求下,安疏影终于松口了,这就是水滴石穿的犀利之处了。   安疏影似乎自己都没发现,在她当女仆的过程中,已经被潜移默化地调教得服从吴迪的命令   当然,她表面上的态度依旧是不卑不亢、很高冷的样子,时不时还会嘴欠,然后被要求换上什么护士装、空姐服、水手服等,被吴迪一阵拍摄。   她绝对不会承认,在被摆出各种姿势拍摄时,她心里会觉得很刺激、兴奋,下意识会展现出自己最美丽的姿态,她甚至还做过某个yy的梦,那就是吴大少偷偷摸摸用她的照片打飞机   除了这两位以外,取悦正宫大小姐的事情吴迪当然没有放下。除了漫画他就敷衍了一篇以外,文章倒是在一些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几篇,甚至还有一篇刊登在了杂文月刊上。倒也积累了不少名气,得到了不少杂志的主动约稿。   吴迪甚至惊奇地发现。自己在写作之路上的发展,居然比大小姐还要快,其原因可能是他在大小姐的敦促下,投稿很积极,并且主动迎合编辑的口味,所以总能被采纳。   而大小姐则恰恰相反,她现在写作完全是随心的,速度如龟爬。又极端自我,有时候超意识流的作品连吴迪这个男性分身都看得云里雾里,再加上她根本没有去主动投稿,所以吴笛在文坛上完全没有名气。   也许这就是一种纯粹的爱吧,完全就是写文给自己看的,果然文艺小清新的女孩,那种感性的思维,吴迪是没法理解的写文给自己看什么的,不就是自嗨么   就在马上要开学的时候,吴迪竟然接到了画王.周刊少年的编辑约见。说是谈一谈他的投稿作品。   吴迪在听到这个消息时,还一愣,心说自己什么时候向这漫画杂志投稿了。好像自己投稿的都是文学杂志呐,结果还是一旁的安疏影,用复杂的语气提醒他说,当初他曾突然生出画漫画的想法,然后就投稿了   安疏影作为长时间与吴迪相处的女仆,并不知道吴迪是某迅速崛起的巨无霸科技公司的总裁,却已经知道了吴迪在文学上的成就,说真的,当吴迪将那些稿费扔给她当零花钱时。她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嘴上不说。心里真的很佩服他的才华。   然而安疏影可不觉得,吴迪在漫画上也可以有所成就。可现在事实却告诉她,最畅销的漫画杂志画王.周刊少年的编辑主动约见吴迪了   想到之前她对吴迪的冷嘲热讽,此时她陪着吴迪一起去编辑部时,她感觉脸上臊得慌,当然,穿上ol装充当吴迪的私人助理,她还是觉得与有荣焉   这次吴迪是在二号会客室与画王.周刊少年的编辑相见的,这位名叫王俊强的编辑,年纪三十多岁,鼻梁上戴着一副眼镜,长相周正,一看就给人一种很认真很专业的感觉,只能说不愧是画王.周刊少年的编辑。   王俊强在知道吴迪仅仅是马上要升高二的学生时,不由想到了那位势不可挡的天才新人漫画家季云洲,就是这一年拿下“三月画王新人奖”金奖的那位,他的年龄与吴迪相仿。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越来越不得了啊,听说隔壁的少女漫画编辑部,也遇到了一个极具天赋的新人,奈何这位新人却只是玩票性质地画漫画,却以一部短篇漫画在人气调查中挤入了前三,读者更是以很大的“热情”问候那位新人   和吴迪寒暄的同时,王俊强忍不住想到自己几天前打开这份投稿时的情景,他在看这份稿件的第一眼时,就很想直接把这胡乱涂鸦的玩意扔到废稿堆,心里更是忍不住嘀咕,现在真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敢向我们杂志投稿了,这画工是在侮辱我的眼睛么   人物崩得厉害,甚至连主角的脸都无法保持恒定,而比例和透视都有问题,分镜框是瞎分的,网点用得跟屎一样,背景几乎没有,这种一看就是新手中的新手,估计就是看了杂志突然升起了激情,又买了两本画漫画的指导书,就开始下笔了,除了能称赞这种愣头青勇气可嘉以外,其他的地方完全就是一无是处。   按照一般情况,这种作品基本上没必要浪费时间,不过王俊强是个很认真负责的编辑,所以他还是硬着头皮看下去了,这五十九页的原稿也是人家一笔一划地画出来的,还花了十几元的快递钱寄过来,如果看都不看就扔掉的话,那实在对不起这位新手的一片热忱了。   然而,当他耐着性子看下去时,他却完全坐不住了,他的神情都随着那一个个脑洞大开的场景而变化,看到激动处,他甚至都站了起来   “这这很有趣啊”王俊强忍不住赞叹道,然后他想起了业界的名言:漫画,只需要有趣就足够了。   最关键的是,他现在手上这部画工惨不忍睹的漫画,不仅有趣,还有一股子邪性,更透露出让人思考的深度。未完待续 [正文 83 是个好苗子]   这部短篇漫画的名字叫做正义少年吃人记,大概内容讲述的就是一个心怀正义、努力向上、充满热血的少年,嗯,就是典型的画王.周刊少年中多数王道类型漫画的主角。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这位三观极其端正的主角获得了一个异能,那便是生吃活人就可以获得超凡的力量,吃的人越多,力量就越强。   一开始这位少年当然不会去做“生吃活人”这种违反他三观的事情,奈何作为普通人的他,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发现这个世界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所谓的法律,对某些人来说,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于是这位正义的少年终于产生了他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来制裁邪恶的想法。不过就算去吃人,也去吃那种十恶不赦的恶棍,当然他在下定决心之前,心中还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纠结,那种人性的挣扎,被这位新人漫画家描绘得有味道,悬念十足,让人忍不住期待接下来的情节。   实际上看到这里,王俊强就不由联想到了日漫死神小本子中的那个夜神月,专门用小本子去杀罪犯,创造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世界,不过这个名叫林平的主角可没有夜神月的智商,不过却比夜神月更加热血更加单纯。   这种人一旦疯起来的话,破坏力更加强大,所谓的“热血”,不就是那种毫不妥协、永不低头、勇猛精进的风格么   说起来这种人性的挣扎,应该还是挺合某些读者的口味的,而这个主人公正中义二的个性,也完全对准了画王.周刊少年主流读者的胃口,不过作者却硬是给主角安排了一个生吃活人才能提高力量的异能,这种与主角本性冲突的异能。非常矛盾,却又看点十足。   促使主人公下定决心吃人提高力量的,还是因为疼爱主人公的忠厚父亲遭受了强烈的不公正对待。算是飞来横祸,但制造祸端的人却利用金钱、权力凌驾在法律之上   热血的主人公先是拿混混开刀。吃人之后果然获得超凡的力量,比如说不惧子弹的威胁、能将防盗门当成纸一样戳破等等。   主人公林平毫不客气地进行了报复,这一段让读者看了确实非常爽快,王俊强看到这里时,已经觉得这个新人漫画家颇具潜力了,爆发**的功力很不错,主流读者们就喜欢这一口。   接下来可能许多读者都会猜测主人公会成为类似美漫中的“超级英雄”,以消灭邪恶为己任。王俊强也不例外,毕竟这位主人公虽然选择了吃人,但心性却一点也没变,还是那样热血、单纯、乐于助人、锄强扶弱。   不过情节的发展却神展开了,在主人公因为超凡的力量而被大众知晓时,他的名气也迅速增加,民众对他的看法既没有想象中的支持,反而担心这种不可控制的力量,不过这些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如果吃了主人公身上的人肉。那也可以变成热血、善良的超人了。   这个是主人公自己实验出来的,他知道后非常兴奋,因为他有时候觉得自己一个人当“超级英雄”力有未逮。需要更多正义人士站出来才行,于是他开始用自己的人肉制造超人   王俊强看到这里时,已经被作者的脑洞弄得目瞪口呆,而漫画最终的结局便是,主人公以绝对力量压服全人类都吃了他的人肉,于是大家都变成了正中义二少年,世界变得如此正义美好。   然而正义程度还是有高低的,所以自认为正义程度最高的主人公,开始清理正义程度低的超人。他希望最终所有人的觉悟都可以像他这么高。   结尾就是这样,算是开放式的。倒是可以引发读者们去讨论,世界会最终变得如何。是大家都变得像主人公那样正义善良的美丽新世界,还是最终世界只剩下少年一个人   王俊强倾向于后者,毕竟“绝对的正义”造成的危害,不少漫画都已经描述过了,其中比较有名的就是fatezero,其中主角卫宫切嗣为了所谓的正义,不知道杀了多少人还包括亲人,说是为了拯救更多的人   总而言之,如果说在主角吃人获取力量反杀之前的漫画,还算是正常发展的王道漫画的话,那后面的发展实在有趣,而主人公吃人,却又将自己的人肉给全人类吃,总觉得有种微妙的愉悦感,结尾更是透着一股邪性,包含着作者极大的恶意。   这位作者的本意就是在嘲讽某一类的主角   可不论怎么说,这部短篇漫画都是非常有趣的,尤其是后期的神展开,绝对会让读者大吃一惊。   如果作者的画工可以更加出色的话王俊强忍不住想象了一下,他觉得这个故事肯定可以发表   可惜作者的画工实在太烂,故事再好也达不到刊登的水准,不过他还是将这份稿子地递到了组长蒋帆那儿,想看看这位眼光更加犀利的编辑是什么看法。   “这是个好苗子,其实这种擅长编写故事,却没有好画工的漫画作者,业界还是有不少例子的。”蒋帆摩挲着自己的下颚,似乎在考虑什么。   “可是漫画的画工如果不好的话,故事就算再有趣也没用的,没有好画工的漫画,只能算涂鸦吧大部分读者看到这种涂鸦,根本不会愿意去认真看情节。”王俊强颇为惋惜地说道。   蒋帆却不以为意道:“你难道忘了漫画界还有原作者这种说法画工不好,可以请画工好的符合其故事画风的画师执笔,甚至还可以强强联合,毕竟这世上有太多画工、画风都很棒却没法构思出好故事的人。像构思出这种有趣故事的作者,完全值得去培养一下,总之你去约见他一下吧,然后再劝说他往原作者这个方向发展。”   王俊强听了这话之后心中一动,却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可以与其搭档的人选。未完待续 [正文 84 算计型天才]   会客室中,吴迪正在喝着王俊强请他喝的红茶,这种编辑请作者喝一杯的情况,意味着编辑还是很看好这位作者的。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王俊强与吴迪寒暄完后,便直接开始说正题了:“吴迪对吧,很抱歉,你这次投稿的作品无法刊登在我们杂志上。”   “嗯,我知道了。不过既然你约见我,应该不只是告诉我这样一个结果吧”吴迪淡笑地说道,似乎也一点也没觉得沮丧。   王俊强心中暗赞吴迪真的不是普通的高中生,他的心智远比同龄人成熟,难怪会画出那种略带讽刺意味的漫画。   “其实你的作品投稿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是在于你的画工完全不过关,恕我冒昧,你画漫画多久了”王俊强询问道。   “这是第一次动笔画,以前完全没画过啊,也就小时候在墙上用粉笔涂鸦吧”吴迪很随意地说道。   王俊强微微愕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说明眼前的高中生,在绘画上还是很有天赋的啊,这画工与资深漫画家一比当然不够看,但若是第一次动笔就画成这样,只能说他是真正的天赋异禀啊   王俊强看向吴迪的目光变得炽热了起来,他发现自己真的遇上了一块璞玉,只需细细雕琢,日后对方成为顶尖漫画家,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啊   “那请问你为什么会想要画漫画投稿呢,是不是从小就喜欢漫画,以当漫画家为梦想”   大概是思维定势在作祟,王俊强觉得这种高中生漫画作者,都是抱着一颗对漫画虔诚的心来画漫画的,而他也最喜欢这种作者了。年轻、富有朝气、有冲进、前途远大   吴迪心说如果没有某大小姐的瞎指挥,他哪里会想搞漫画,他是躺枪的好不好。因为不爽,他给自己的漫画作者笔名都取了个“我吃漫画”的奇葩名字。可能一般人都以为他太喜欢漫画,以至于想要吃漫画,实际上他恨不得让某大小姐把让他画漫画的这个念头给吃掉   “唔,就是在学校里偶然看到同桌在看漫画,我借过来看了一下,觉得自己也能画,所以就画了投稿了,谈不上什么喜欢不喜欢。梦想不梦想的。”吴迪依然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道。   王俊强扯了扯嘴角,心中却愈发觉得这小子非常有潜力,连无形中装逼都装得这么清新脱俗,你要知道,你随便画画,可就比那些画了许久都无法获得我约见的追梦者来得强啊   “其实这世上有两种漫画家,一种就是天才型的,他们天马行空的思路可以开辟一个又一个流派,无论怎么画都可以得到读者的喜欢与追捧;另外一种是算计型的,他们虽然无法像天才那样创新。却总可以敏锐地找准读者们的口味,迎合读者,获得成功。我觉得你属于前者。但你的画工却限制了你脑中的创意故事。”王俊强诚恳地说道。   吴迪却摇了摇头,道:“其实我认为我应该是算计型的,因为我这个投稿的故事,为了能够给你们编辑留下深刻的印象,后面的情节故意弄得那样意想不到,其实这反而让这个故事不适合画王.周刊少年的风格。我认为我更善于创作正统王道型的少年漫画,然而王道漫画已经有太多顶尖漫画家去创作了,新人无法轻易出头,所以我才剑走偏锋一下。”   王俊强惊愕的瞪大了眼睛。却没想到吴迪竟然会说出这么一番话,原来自己约见他。竟然也在他的算计之中么现在的高中生,怎么这么可怕啊   他花了好一会儿才平复自己心中的震动。然后说道:“好吧,你是算计型的天才行了吧不管怎么说,你真的很有天赋,无论是在绘画上,还是在构思故事情节上,不过画工的提高是需要时间来磨练的,但这就暂时浪费了你那构思情节的天赋,所以我建议你先当原作者,与画师合作。”   “你知道吗有很多人气漫画都是由构思故事情节、人物设定的原作家与执笔作画的画师共同创作出来的,比如说我们华夏的那对黄金组合,他们共用一个笔名仲夏夜之梦,创作出了神探、惊魂这种构思非常精巧的悬疑侦探流漫画,还有日本的小畑健,他就经常与不少出色的原作者合作,比如说与大场鸫合作的死神小本子,与崛田由美合作的棋魂,这些都是大人气的作品。”   “当然,我知道你肯定更愿意用自己的画笔去画自己的作品,但”   还没等王俊强说完,吴迪便双眼发亮地说道:“我就当原作者好了,随便和什么画师合作都行只要别让我亲自画对了,忘记告诉你了,我其实勉强可以算是一名作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些许作品,所以比起绘画来说,我更愿意只负责构思故事情节。”   王俊强显然又被吴迪这出乎意料的话语震了一下,然后倒是仔细询问了一下吴迪发表了什么作品,结果临时担当吴迪私人助理的安疏影,颇为自豪地将吴迪的作品都拿了出来时,他便觉得这个吴迪真的是“算计型”的,懂得利用一切自身的优势。   看到吴迪发表的文章,其中包括一些“结局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欧亨利型短篇小说,他就知道,吴迪的创作能力真的很强,他会成为最出色的漫画原作者之一,让无数画师都乐于和他合作   “好吧,我已经承认你的原创能力了。不过要想在我们画王.周刊少年上出道,还是需要有一份资历的,十月份的枫叶新人奖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你如果还有什么构思的话,可以直接用草稿图投稿,到时候会为你选择一个合适的实力派画师执笔。”王俊强满意地说道。   吴迪也微笑地点了点头,不要亲自画漫画实在是太好了,他感谢了王俊强的赏识,然后还告诉他,他和哪个画师合作的人选,就拜托王俊强了,这倒是让王俊强有些意外之喜。未完待续 [正文 85 新的学校]   高二开学时,滨海市高级中学里的学生们,已然得知那位名满全校的大小姐转到了江宁市国际高中,这个消息让许多学生都感到措手不及,男生们大都惋惜不已,因为再也无法欣赏到大小姐这样的美女了,女生们则心中复杂。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然而不管怎样,能和这样的传奇人物做一年的同学,那也算是一种荣幸了吧。   而那些对官场上消息灵敏的人,应该便知道滨海市的一把手高升的消息,这显然便是某大小姐转学的原因。   江宁市国际高中,号称是整个江南省素质教育搞得最好的高中,其本质原因,大约便是在这其中上学的学生,家境都算不错,高官富商子女所占比例极大,所以他们无需走高考这条独木桥,其中每年大概有一半以上的学生都会选择留学国外名校,若要上国内名校,反正还有自主招生这个非常不错的政策。   吴笛转入这所高中没有任何阻碍,其中毫无疑问有特权的因素,而吴笛本身展现出来的优秀成绩,也让国际高中的校长董传方十分满意,说不定等到这位天才大小姐参加高考时,我这国际高中也能赚个状元   像国际高中这样宽松的学校,想在“高考地狱级副本”江南省高考中拿到状元,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状元的人选基本上都是在类似滨海市高级中学这种死抓学习的重点中学中产生。   陶然婷背着挎包,穿着小西装配短裙的漂亮校服走进硬件设施也极具国际范儿的国际高中,如果说当初的吴笛,是滨海高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小姐的话,那陶然婷在国际高中的名气,差不多可以类比吴笛。   其原因首先是陶然婷乃是出身书法世家。无论是她的爷爷,还是她的父亲,都是在书法界极为有名的人物。尤其是她的爷爷,在华夏名气极大。真正达到了“一字千金”的身价。   而且陶家与丰家还是世交,如今丰家最出名的人物,当然便是“华夏现代动漫之父”的丰炯了。可以说陶然婷喜欢上漫画,也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陶然婷本身也是书法界的后起之秀,天赋出众,她那穿着汉服,书写毛笔的姿态,曾被人抓拍。在国际高中广为流传,那种古典风韵、汉家文化之精髓,令无数学生心折,于是她那“校花”的名头便坐实了。   其实“校花”这种生物,在学生时代还是非常罕见的,每个学校都有漂亮的女孩,但是能成为公认的校花,却不是漂亮就可以的,最重要的还是名气,这名气一大。再加上长得确实不错,那校花之名就没跑了。   而现实之中,不少颜值高的妹子却无缘校花之名。就是因为没名气,可能学校中的男生都知道本校有哪个女孩很漂亮,但却就是叫不出她的名字,这样的话,她当然就无法成为公认的校花了。   倒是“班花”还是产生的几率高一些,毕竟有的时候在恐龙堆中出现一朵鲜花,那种强烈的对比,直接可以将其送上班花的宝座。   陶然婷走进学校时,不少学生看到她。都会驻足停留一下,为其让开道路。目露憧憬之色,不少学生都在暗地里口口相传她的传说   “气质真是如同雪莲一样。如此高不可攀,冷傲得让人根本无法接近啊”一位名叫方启文的男生,忍不住对自己的死党唏嘘道。   “是啊,我们明明都是她的同班同学,却总觉得和其他班的学生也没什么两样,只能远远地用憧憬的目光观望”邱峰也一脸遗憾。   陶然婷的长相确实绝美,但天然给人一种极其冰冷的感觉,而她本人似乎有些面瘫,表情极少,这愈发让她显得冰冷孤傲。   “对了,听说我们班这学期来了个转校生,来头不小啊。”方启文说道。   “这不是废话么,能在高二转过来的学生,来头能小么,估计不是老子是大官,就是砸钱砸得董传方两眼冒金星。”邱峰呵呵道。   “也不知是男是女,长得怎样,如果是像陶然婷这样大美女就好了,不过不能像陶然婷那么冷,让人和她搭话的勇气都没有。”   “你做梦吧,这世上能和陶然婷比漂亮的女人其实也不少,但论起气质来,没人能比得上陶然婷她只要站在那里,周围就会产生一个零度空间,更够隔绝一切”   “没错,其实我每次都想主动去和陶然婷说话,哪怕问候一下也不错啊,可是当我走进她周围的两米之内,我便发现再也没法接近一步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心灵之壁么”   “哎,像陶然婷这样的传说人物,我们除了仰望以外,就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啦”   在别人看来,陶然婷走路的姿势也那样散发着骨子里的优雅,而这种优雅也让无数学生自惭形秽,陡然产生一种不敢与她走在一起的自卑,不管怎么说,陶然婷就是国际高中最具人气的女孩,没有之一   然而,当陶然婷走进教室,回到自己的座位,脸色却一下子变得极为难看,她想到刚刚自己走进校园之后,所有学生看向她的那种异样目光,她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小茹说得太对了,我果然早就被全校学生讨厌了,还是每天持续不断的稳定讨厌,这可真让人无奈,难怪他们从来不和说话,孤立我   哎,果然还是少女漫画的世界更加美好,现实还是太冰冷残酷了啊,陶然婷心情低落地想道。   然后她便拿出“永恒”智能手机,开始刷微博,她与群里的漫友们都有互相关注,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大家最近都在看什么漫画,或是又有什么新漫画产生了。   其实陶然婷也不仅仅只看少女漫画,她还在追几部热血少年漫画,都是所谓的华夏民工漫,情节引人入胜,打斗精彩的那种,比如说极客的剑神之路,纯华夏风的高武漫画。未完待续 [正文 86 美丽值得喜爱]   毕竟这些民工漫确实是老少咸宜的,其中无处不在的“基情”,又让无数腐女yy出了各种cp,虽然陶然婷不是腐女,但她的漫友之中,却有不少“闻基起舞”的腐女,这里“闻基起舞”的意思是,一听到男男之间的基情,她们就会激动地跳起舞来   她的思维渐渐发散起来,却不由又想到了那个笔名为“长笛”的少女漫画作者,这厮的一部短篇漫画错过至今让她一想起来就会感到心塞,真的服了这位作者那致郁人心的本事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当时她将这部短篇漫画推荐到漫友群里时,却发现这些漫友们已经在声讨作者了,什么“看得郁闷死了”“作者在强行喂屎”“文青咋就怎么喜欢跪在真实”“从没有看过这么不按套路来的作者,简直瞎搞”等等抱怨的话语层出不穷。   然而她们抱怨归抱怨,却众口一致地觉得这部短篇是经典,单单是作者的画工,就能称得上大师级的   就像文坛之中,作家文笔越好,写起虐文来就越虐心一样,这漫画的画工越好,表现力越强,渲染情感的能力就越强,越可以将这种情感传递给读者,本来就很虐的剧情,在这种加成之下,就更虐了。   所以陶然婷的很多漫友,一边骂着一边在读者反馈中给它打上了勾,并向杂志社提意见说,让这个叫做“长笛”的作者下次画甜蜜一些的少女漫画,就像错过的前半段那样的   然而陶然婷却并没有在之后的画王.月刊少女上看到这位作者的作品,她就像一阵风,吹过之后,便消失无踪,这让心中对长笛颇为期待的陶然婷。感到略微失落。   就在陶然婷摆弄着手机时,原本闹哄哄的班上却一下子变得安静了下来。   陶然婷微微诧异地抬起头,却见班主任带着一个陌生的女孩走了进来。而她在看到这个女孩的样子时,也微微一愣。   只因这个少女长得实在清丽无双。她有着极为匀称的黄金比例身材,无论哪个部位都恰到好处,整体给人的感觉是如此协调,她站在那儿,整个人仿佛无缝地融入了环境之中,天人合一,使得一切都变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这样美丽的女孩,一定会很受大家欢迎的吧。哪像我这样的天生冰块,让大家都不敢靠近陶然婷郁闷地想道。   非常有意思的是,在所有人眼里,陶然婷都是校花级的大美女,可她自己却完全没这个觉悟,在某个名叫韩婉茹的损友的误导下,她坚定地认为自己被所有人都讨厌了。   这个美丽的女孩自然就是吴笛,她在一进教室门,就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了陶然婷,没办法。一个在容貌上可以与自己相媲美的冷美人,当然会吸引她的目光。   事实上,在吴笛的眼中。美丽的女孩更加能让她注意,至于帅气的男人嘛,有吴迪这个人形按摩棒就足够了,其他的男人完全无法入她的法眼。   吴笛在看到陶然婷第一眼起,就心生喜爱,这样美丽的事物,当然值得喜爱,想要和她做朋友。   吴笛这次选择了理科,而高二1班是国际学校最好的理科班。以男生居多,因此他们在发现传闻中的转校生。竟然是美貌程度不逊于陶然婷的大美女时,都在心中大声叫好   与外貌看起来就冰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陶然婷不同。吴笛那清丽的长相虽然有种仙女下凡的感觉,但却不似陶然婷那样难以接近,而且她的脸上总是带着迷人的微笑,虽然看起来似乎是出于礼节,但却平添一分亲切。   吴笛进行了一番简单的自我介绍,那空灵动听的声音,亦让诸多男生听得如痴如醉,女生们则在暗骂这个女孩简直玛丽苏光环全开,只因她的外在条件实在太完美了,老天啊,为何这世上会出现这样一个完美无缺的女孩   方启文激动地锤了一下自己的同桌兼死党邱峰,低声道:“我猜对了,我猜对了啊这个吴笛真的是一个美貌与气质皆不逊于陶然婷的女生,真是太棒了”   邱峰心里也很激动,毕竟陶然婷漂亮归漂亮,却孤傲得让人难以接近,身体周围天然有一个“抗拒光环”,据说无数想要追求她的男生,都倒在了这种极致的冰冷之中,没有一个人可以突破这道无形的墙壁   这种只能远远地干看着的情况实在太让人拙计了,不过现在好了,班上又转来了一位美貌与气质皆不逊于陶然婷的大美女,趁着对方在学校中还没名气,便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   然而这样的想法却只是一闪而过,邱峰又丧气地说道:“老方,醒醒吧,这样的美女真轮得到我们去追看她的气质,就知道出身不凡”   方启文听到死党这么说,那激动如火的心情像是被一盆冷水浇灭,他再次细细地观察了一下吴笛,却愈发觉得死党说得对,这个女孩的气质,乍一看是浓浓的书卷气,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再仔细一看,那种雍容华贵的感觉扑面而来,就像是古代的皇室公主一般。   这样的女孩真的是他可以去追求的么   方启文的心情不由微微黯然,他家也算是资产百万的有钱人了,在初中时的班上,更是众星捧月的人物,但是等到上了国际高中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家世真的太不够看了。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这个国际高中显得更加明显,其中原本就有一些从小在大院一起玩到大的高官子弟,他们自然而然便结成了圈子,然后就是按照家财划分圈子的富家子弟们,这似乎都已经成了本能的行为   当然,这些圈子中还是有些特例的,比如说有人交际能力特强、特别有才,他哪怕家世差了点,却也可以混入高端的圈子,还有像陶然婷这种凌驾于圈子之上的超然存在   可惜,方启文却不是那些能力超凡的特例。未完待续 [正文 87 惺惺相惜]   与吴笛看到陶然婷第一眼就心生喜爱不同,陶然婷对吴笛的观感,却无比复杂,甚至还有些自怨自艾。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只因她在观察了一下整个班级,发现几乎班上所有的人都很欢迎吴笛,对比一下自己在班中被完全孤立的状态,她只觉得莫名的悲伤,还有一丝愤懑。   在这种时刻,她只能用书法来化解自己心中的悲伤,于是她拿出了自己常备于身旁的一套书法工具,开始疯狂书写起来,甚至都没有发现,吴笛的座位就在她的左手边。   国际高中每个班的人数只有四十人,每个人一张桌子,空间很足,不过却因此没有什么同桌的说法了,只有邻座。   吴笛在看到陶然婷竟然在数学课上课时还在临摹书法时,只觉得心中陡然升起一种知己的感觉,这种上课不听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实在是太像她了啊这才是天才学神的作风啊   于是吴笛也放弃了在开学第一天给老师点面子的想法,她悍然向陶然婷学习,开始低头看文学杂志,完全无视在讲台前上课的数学老师。   数学老师姓曹,是个十分威严的中年男子,他几乎一眼就看到了陶然婷那挥洒毛笔的动作,没办法,她的动作太潇洒,而散发出来的气场也实在太过惊人   “陶然婷同学,数学课已经上课啦。”曹老师用严肃的声音提醒道。   结果陶然婷似乎还沉浸在书法的意境之中,这让她完全无视了曹老师的提醒。   曹老师面色一沉,虽说陶然婷的各科成绩都很好,在数学上也是没有任何弱势,但这种不尊重老师的行为,实在让他恼火。尤其是其他学生那种似笑非笑的目光。都让他感觉非常不爽   于是曹老师黑着脸在黑板上写了一道自认为很有难度的题目,然后拿着数学课本走到还沉浸在书法中的陶然婷面前,对她说道:“陶然婷同学。虽然我知道你以后立志要当书法家,但是你这样在课堂上不尊重老师。却是不对的”   陶然婷猛然抬头,便看到了曹老师那张威严的国字脸,然后感受到同学们各种各样的目光,她顿时觉得自己更加被讨厌了,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讨厌她   不过她很快就用余光瞥到了自己左手边的吴笛,却发现这个漂亮的女孩在悠闲地看杂志,一点也没像其他同学那样“鄙视”这是陶然婷脑补的错觉地看她。她顿时就觉得这个吴笛也挺不错的嘛   曹老师这时也发现了在自顾自看文学杂志的吴笛,脸上的神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了,他指着黑板,直接对吴笛和陶然婷两人说道:“你们两个,上台把这道题解了”   陶然婷讷讷地站了起来,向黑板上走去,在发现不少学生都微笑地看着她时,她直接将这种微笑解读成了“同学们都期待她答错题”残念啊,愚蠢的你们,又怎么知道这题我看一眼就会了   而吴笛则相反。她在走上黑板时,感受到的目光,却是那种善意的。对她的实力充满了信心的。她因此也回以善意的目光,倒是让几个男生“唰”得一下脸红了。   这可能是因为之前班主任在吴笛自我介绍完后,又极力吹嘘了一下吴笛的学习成绩,说她是省内著名重点中学滨海市高级中学中的全校第一稳定保持者。   滨海市高级中学的名头,在国际高中还是非常响亮的,毕竟这几年出了好几个高考状元,而吴笛若有那样的成绩,说明以后考个高考状元,显然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可惜曹老师不是班主任。他只知道吴笛是个转校生,却不知道她本身的实力。也不知道她在滨海市高级中学的学习风格,就是这种典型的学神风格。   然后。所有的同学们都看到了让他们难忘的一幕   两人几乎同时来到黑板,同时拿起粉笔,同时开始以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速度解题   最最关键的是,两人的字都写得如同艺术一样美丽   “啪”两人不约而同地将粉笔放下,又巧合地对视了一眼,这一眼,却让陶然婷心花怒放她终于又找到了一个对她抱有善意的人。   吴笛的目光温柔如水,脸上带着真诚的笑意,然后轻声道:“你的字写得太好了,我自愧不如。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么”   陶然婷忽然有种心跳漏了一拍的感觉,她不知为何脸上一下子出现了红晕,本来就不善言辞的她,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叫陶、陶、然婷。”   然后她也看了一下吴笛的字,在心中赞叹了一声,这个名为吴笛的转校生,明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书法训练,可却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显然她在书法上的天赋并不低说不定自己再调教一下,她的书法还能更进一步。   两人之间似乎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曹老师看到黑板上那完全正确答案,以及那交相辉映的优美书法,他抹了一下额头并不存在的冷汗,硬着头皮地干笑道:“不错,不错,两位同学都很厉害。”   他在心中决定了,以后再也不去管这两个妖孽般的天才了。   经此一事,曹老师在黑板上写板书时,都觉得浑身不自在,因为他的粉笔字,与刚刚那两位女生一比,简直就像狗爬   而同学们望向吴笛与陶然婷的目光,则变得高山仰止起来,陶然婷倒也罢了,大家都知道她是出身书法世家,以后也注定会成为书法家的女孩,但是吴笛这一手漂亮的书法,却让大家再一次正视了她本身的才华,她的才华,并不比美貌差   而且这道在不少同学看来都有些困难的题目,吴笛却答得如此轻松,更让大家觉得,对方的学习成绩确实很厉害   方启文与邱峰两人对视一眼,不由苦笑,看来新转来的这位美少女,真的也是个不逊色于陶然婷的天才啊未完待续 [正文 88 原来是这样]   几乎数学课一下课,不少男同学都热烈地开始聊起天来,其内容自然是有关吴笛与陶然婷的。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本来以为陶然婷一边上课练书法,一边轻松解答出那道题目已经够天才了,却没想到这世上居然还有可以与陶然婷相媲美的女生”   “是啊是啊,吴笛这个女生不仅容貌气质不逊于陶然婷,这天才程度上好像也不比她差呢,一边上课看杂志,一边轻松解题”   “吴笛给人的感觉比陶然婷更加亲切,更好相处的样子,我决定向她发起攻势”   “你还是算了吧,人家吴笛的家世一看就不知道比你高到哪里去,你配得上人家嘛”   “你真是俗气,真爱完全可以超越一切门户之见”   “好好好,有本事你现在就去告白”   “啧,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追女孩子事前可需要好好准备滴”   吴笛用手拖住自己的腮帮,忍不住瞟向右边的陶然婷,她越看,只觉得越喜欢。这个陶然婷给她的感觉实在有趣,她似乎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纯洁无暇,没有被任何事物玷污。   她忍不住主动向陶然婷搭话:“陶然婷同学,你长得可真漂亮啊。”   吴笛对自己的亲切感还是挺自信的,如果是男生的话,向陶然婷这样的冷美人搭话说不定会被完全无视,但她可是个女生,女生与女生之间的搭话,那太容易了。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吴笛的意料,却见陶然婷浑身一震,像做贼似地左右看了看。忽然压低了声音,对吴笛非常真诚地说道:“吴笛同学,请不要和我说话。”   吴笛微微愕然。旋即,她的眼眸中又出现了一丝笑意。以为陶然婷在玩什么游戏,所以她也低声道:“为什么和你说话会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时候,陶然婷发现有不少“恶意”的目光向她这边投来,连带着吴笛也被那种“恶意”的目光注视了,她的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内疚,所以她以极大的毅力压抑住了自己非常想要和吴笛说话的**,因为她害怕吴笛因为她而被全班同学讨厌、孤立。   实际上许多同学都是在好奇两位大美女聊天的内容而已,可惜因为压低了声音的缘故。却没有人听清楚,然而吴笛似乎可以突破陶然婷那“心灵之壁”的样子,让不少同学都啧啧称奇。   不是说同性相斥嘛,尤其是这种姿色不相上下的大美女,应该会互相不服的吧可看起来完全没这回事啊   吴笛见陶然婷再也不搭理她,心中倒也没什么芥蒂,反而对陶然婷不搭理她的原因感到非常好奇,她真的对陶然婷非常有好感。   然后吴笛通过自己敏锐的观察力,终于发现,陶然婷身上似乎确实带有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光环。所有学生都只能远远地憧憬她,而无法接近她。   这或许与她的性格有关吧,毕竟换做一般女生。像刚刚吴笛那样主动搭话,想要和陶然婷建立友好的关系,对方却说“不要和我说话”什么的,这也太挫伤别人的积极性了。   在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吴笛也准备去学校食堂吃饭,因为这学校食堂的饭菜要比原来的高中强太多,而且可以自己打自己喜欢的菜,而不是像原来的那所高中,学生一点选择权都没。   因为很关注陶然婷。所以她又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那便是有一位容貌还算不错的眼镜女竟然主动向陶然婷打招呼了。她和陶然婷并不在一个班,而且听她喊陶然婷“婷婷”。就知道她们俩的关系应该很不错。   结果陶然婷像是见到了鬼一样,迅速逃离眼镜女的视线   吴笛只觉得陶然婷实在是太奇怪也太有趣了。   由于从陶然婷身上获取信息似乎很困难,所以她在食堂打了饭菜之后,主动向那位眼镜女的座位那儿走去。   吴笛自带的亲切光环以及超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让她很快就和这位眼镜女熟悉起来,她知道了这个眼镜女的名字叫做韩婉茹。   “韩婉茹同学,我刚刚恰好发现你和我们班的陶然婷同学关系似乎很好,不过她为什么要躲着你呢”吴笛饶有兴致地问道。   韩婉茹听到吴笛的问题,忽然很不好意思,她扭捏道:“其实这都是我造成的错误。在我的误导下,她一直认为自己被全校同学讨厌了、孤立了,实际上,她一直是所有同学都憧憬的女孩。然后因为我是她唯一的朋友嘛,她不想让别人发现这一点,她害怕别人发现之后,会恨屋及乌”   吴笛顿时恍然大悟,难怪之前下课时,陶然婷会有那种奇怪的表现,原来也是因为陶然婷不想“连累”她啊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啊”吴笛觉得韩婉茹这种做法很不好。   韩婉茹扶了扶自己的眼镜,愈发惭愧道:“出于女生的嫉妒心理吧,本来只是开个玩笑的,结果我却没想到她真的信了,还对此深信不疑,我之后再如何解释,她都认为我是在用善意的谎言安慰她婷婷真的太单纯了,我那时误导她的时候,我们还算不上朋友呢。”   “陶然婷同学活得非常自我,这样的女孩,一旦认定了一件事,那会很死心眼。不过我倒是很想成为她的朋友,可以吗”吴笛这样说道。   “当然可以,婷婷这样的女孩子,按理来说就应该被众星捧月,有许多好朋友,可是却因为我的缘故,而让她变成现在这样,每次想起来真的很难受。”韩婉茹答应得很痛快。   “好啦,你也别自责了。其实换个角度想想,你不觉得,这样的陶然婷很有趣吗明明看起来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美人,好像对一切都很冷漠,但实际上她却非常在意亲近的人,为了朋友,她宁愿选择独自承受孤独。”吴笛感慨地说道,果然她没有看错陶然婷,这真的是一个值得结交的好朋友。   “你说的很对,没想到你还没见过婷婷几次,就可以这样了解她。”韩婉茹点了点头。未完待续 [正文 89 朋友之间的拥抱]   这是一座两层的独立书店,名字叫做保罗的口袋。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当迈入这样一座充满文艺气息的书店时,舒缓轻盈的音乐在耳边萦绕,那是一种简约的味道。   “我真不知道,江宁还有这样环境清幽的书店,书店里的书都是主人精心挑选的。”陶然婷不由赞叹地说道。   此时她正和吴笛两人独处,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她说话都变得流利起来,对吴笛的态度显得十分亲昵,哪还有什么冷美人的气质   吴笛询问了一下陶然婷要喝点什么,却是奶昔,于是她直接替陶然婷点了一杯奶昔,自己则要了一杯鲜榨果汁,便与她一起走到第二层。   当先看到那黄色的格子式样与绿色玻璃夹杂在一起的屋顶,屋顶上悬挂着各种书籍小饰品,玻璃球饰品等,墙壁上有设计的个性壁画,墙角还放着一把木吉他。   总而言之,整个环境给人的氛围,便是舒缓、安宁的,能够让人轻易便陷入到阅读的氛围中去。   两人坐在了柔软的沙发上,沙发前有供人放书籍、饮料的玻璃桌。   “其实这种地方就是讲究格调的文艺青年们喜欢的地方,开这家独立书店的人,也是个旅行作家呢。”吴笛用淡然的口吻评价道。   陶然婷随便翻了翻书架上的书,沉吟良久,才苦笑道:“可惜我不是什么文艺青年,比起这些有格调的书籍,我还是更喜欢少女漫画呢。”   陶然婷确实是个非常纯净的女孩,或许是因为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美女,以至于她身上完全没有那种美女的高傲、做作与虚伪,这一点,尤其让吴笛喜爱。大概是因为吴笛觉得自己太矫情做作了吧   “我也喜欢少女漫画。最近在追阿绿的秋雨泠泠,其中的感情非常细腻动人。”吴笛发自内心地说道。   陶然婷一听这话,顿时眼睛一亮。她原本还以为吴笛是那种逼格高得让人难以企及的文艺女青年,却没想到对方还有和她相同的爱好。要知道,自己唯一的好朋友韩婉茹,却只喜欢言情小说,而不喜欢少女漫画,让陶然婷感到非常可惜。   一说到少女漫画,陶然婷就像打开了话匣子,开始滔滔不绝起来:“阿绿的秋雨泠泠虽然很老套,但是毕竟是大神。老套的剧情也能画出花来,我也在追这部漫画。我推荐一部并不算王道少女漫的漫画给你,它也非常好看,那就是爱丽思的粉红恋曲,这部少女漫真的很另类”   吴笛看到陶然婷那似乎遇见知己的激动模样,只是轻轻笑了起来,她附和了陶然婷几句,更是让陶然婷乐得找不着北了。   “话说最近我看了一部短篇漫画,名字叫做错过,好像是一个笔名为长笛的作者画的。这个作者实在太丧心病狂啦,明明画工那么棒,也能画出让读者会心一笑的剧情。结果这部漫画的后半段像是故意在坑读者,我看了之后,三天没缓过来”陶然婷愤愤不平地说道。   “哎,刚刚和你一说,又心塞了,真是的,如果让我知道这作者是谁的话,我一定要好好教训她一顿”   陶然婷浑然没有在意吴笛那讪讪的模样,不顾一切地抒发她心中的愤懑之情。   吴笛倒是没想到。自己画着画着就成了报复社会的短篇漫画,竟然将陶然婷虐得不轻。   她的目光游移到墙角的木吉他那儿。不由心中一动,便道:“别郁闷了。我弹唱一首曲子给你听听。”   说着,她便走到那儿,拿起木吉他,先试了试音,然后便弹唱起来,一首在以前那个世界原创的心扉,温暖、治愈人心的曲调,以及吴笛那悦耳的歌声,让陶然婷听得入了迷,她的眼睛与吴笛对视,目光交错之间,她忽然感到有些心慌意乱。   阿齐是这座独立书店的店员,今天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两个如此漂亮的女孩来这里看书。   没办法,来这种独立书店的文艺女青年们,大多自认为是才女,而才女的长相,往往不尽如人意,而有才长得又漂亮的女孩,实在太过稀有。   就在他想入非非的时候,却听到二楼传来一阵悦耳的歌声,伴随着木吉他那美好的伴奏   “也不知道是那两位中哪一位弹唱的,实在是太好听了,没想到这世上还有如此才情的女子。”阿齐忍不住在心中赞叹道。   一曲完毕,吴笛放下木吉他,走到似乎还在回味的陶然婷面前,向她伸出手,用真诚的语气说道:“陶然婷同学,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么”   陶然婷愣愣地看着吴笛,对方的笑容是那样明媚耀眼,她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心中却愈发感动,只因她实在太过孤独,学校里所有的同学都孤立她,然而吴笛这个新来的转学生,却希望主动和她成为朋友。   不过,为什么她觉得吴笛这种弹唱一曲之后,顺势希望和她做朋友的场景,挺像少女漫画中男主向女主表白的场景啊   “我、我愿意和你成为好朋友。”因为紧张而再次结巴了一下的陶然婷,脸色通红的低下头来,不敢看向吴笛。   “婷婷真的太可爱啦”吴笛坐到了沙发上,亲昵地将陶然婷搂到自己的怀中,便闻到了那如兰似麝的体香,让她的心情更加愉悦。   陶然婷自然也闻到了吴笛身上那种如同空谷幽兰般的体香,她也觉得非常好闻,不过脸上却愈发通红了,与吴笛那柔软的身躯紧紧贴在一起,她发现是这样舒服、安然,真想一直这样,完全不与她分开。   她终于忍不住用手反抱住吴笛,她的手接触到吴笛的身体时,只觉得触感是如此完美   “婷婷,没想到你真色,居然摸我那里”吴笛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我要报复唔,没想到婷婷的胸也这么有料。”   “吴、笛笛,别、别摸那里,感觉好奇怪”陶然婷呼吸急促了起来。未完待续 [正文 90 好吃不过饺子]   吴迪最近的生活过得非常潇洒,大小姐最近没有对他下达奇葩的指令,让他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自由自在之感。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他同样在滨海市高级中学获得了特权,因为他在那位以分数论英雄的校长那里证明了自己,自从大小姐转学之后,吴迪再也不压制自己的成绩,于是他取代了大小姐在这位校长心中的地位。   这种想来上学就来上学,想不来就不来的特权,实在是太棒了。   现在他去学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和张静知在那幽暗的体育器材室打炮,每次让张静知双手伏在窗沿,他从后面猛艹她的感觉,都非常过瘾,有时还会有同学经过这扇窗户,这会让张静知瞬间紧张得**   总而言之,张静知在吴迪的调教下,真的越来越有向h文女主的方向发展了,不过这确实非常符合她那不断追求刺激的性格,她的下限会越来越低。   吴迪除了忙于永恒公司的总裁事务以外,最近攻略女人的重心,还是放在了安疏影这个小女仆身上。   他发现安疏影这个女孩,还真是好像一根怎么压都压不坏的弹簧,明明现在她对吴迪的印象已经产生了极大的改观,但是吴迪偶尔提出的一些非分要求,她都严词拒绝了。   “我的心中只有宋国豪,我会成为他的女友。”安疏影极为坚定地对吴迪说。   吴迪轻笑一声,只是淡淡道:“很好,既然你这么说,想必你会选择为他付出一些牺牲的。”   安疏影心中一凛,她非常明白,吴迪虽然说话的语气总是非常温和。脾气也很好,似乎没有任何事物能让他生气,但若真的当他是人畜无害的好人。那就太天真了。   给吴迪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女仆,她越来越觉得这个男人太过可怕。她甚至觉得他是披着一张人皮的魔鬼   在安疏影的努力下,宋国豪终于向安疏影表白了,而安疏影也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她觉得自己应该很高兴,毕竟努力了这么久,终于得到了回报   然而,她忽然发现,她的心中竟然没有一丝喜意。反而产生了极大的恐惧,她的脑中全是吴迪那温和优雅的微笑。   在宋国豪忍不住想要搂抱自己的新任女友时,安疏影却下意识躲开了,看到宋国豪那不解的模样,安疏影只能强行平复下自己心中的恐惧,然后故作淡定地说道:“虽然我们已经成了男女朋友,但果然还是要从牵手开始”   宋国豪笑了,不过他却没有拒绝安疏影的提议,只是忍不住宠溺地摸了一下安疏影的脑袋,柔声道:“一切都听你的。小安。你放心吧,我既然认了你这个女友,那我便会倾尽一切地对你好。专情于你其实我真的很后悔,为什么不早点追求你,反而让你这样一个女孩子这么主动,我实在是太不男人了”   安疏影听到宋国豪这么说,自然非常感动,恐惧的感觉消失了一些。   “为了庆祝你成为我的女友,我决定请学校里的哥们搓一顿。”宋国豪那略显粗犷的阳刚俊脸上带着喜悦。   安疏影鬼使神差地说道:“你会请吴迪吗”   “废话现在吴迪可是我最好的哥们,能和吴迪成为哥们,在学校也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小安啊。你对吴迪的态度还是要更加热情一些才好,给我点面子嘛。”宋国豪非常诚恳地劝说道。   安疏影不由在心中苦笑。她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认了,吴迪真对她有非分之想。全然不顾“好哥们”宋国豪怎么想,可宋哥这个笨蛋居然已经将吴迪当成自己最好的哥们了   “我会的。”安疏影低眉顺眼地说道。   “那就好。”宋国豪牵起安疏影的手,志得意满地离去。   吴迪很快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他的心中没有任何不满,只有一种马上可以采摘果实的兴奋   安疏影如果不成为宋国豪的女友,他攻略安疏影的爽感,起码要下降百分之五十   不过,为了让安疏影这个一心系在宋国豪的身上的女孩认清一些事实,他还是决定警告一下,她的身体,到底属于谁。   宋国豪这次请客并没有选择高档的酒楼,主要还是他的零花钱有限,不可能和吴迪这种隐藏身份是霸道总裁的家伙比,他选择了一家露天烧烤摊,点了一整箱的啤酒。   此时已经晚自习下课,宋国豪、安疏影、吴迪都是走读生,自然可以离校,还有两个职高生,他们也是宋国豪的朋友,还带着自己的女友。   “这真是个不错的地方。”吴迪有些意味深长地说道。   “那是当然,这家烧烤摊的烧烤真心不错。”宋国豪回应道。   宋国豪的两个朋友,在见到吴迪时,都恭恭敬敬地喊了声“吴少”,显然知道吴迪的来头很大,他们的女友则好奇地多看了吴迪几眼,甚至还有一个向吴迪抛了个媚眼。   吴迪对这种被艹烂了的技校女生没有任何兴趣,像安疏影这样的原装货,才能得到他的青睐。   一共七个人,所以宋国豪要了张圆桌,吴迪的位置恰好在安疏影的右侧,而宋国豪则在她的左侧。   在烧烤上来之前,宋国豪先点了几叠花生米,然后一人开了一瓶啤酒,吃着花生米,几杯酒下肚,气氛便变得热烈起来。   宋国豪很快就宣布,安疏影正式成为他的女友了,众人纷纷敬酒,祝贺宋国豪与安疏影终于修成正果,吴迪露出灿烂的笑容,向宋国豪真诚地敬酒,还对安疏影口称“嫂子”。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你懂的。   安疏影还是第一次看到吴迪笑得这么灿烂,不知道的人都以为吴迪确实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但作为吴迪的小女仆,她却知道,吴迪笑得越灿烂,那就意味着越有恐怖的事情会发生   她现在只能暗暗祈祷,她正式成为宋国豪的女友之后,他能放下那些不该有的想法。   然而就在酒过三巡之时,安疏影的身体微微一僵,只因吴迪的左手已经放在了她的右边的美腿之上。未完待续 [正文 91 玩弄于股掌之间]   由于今天是安疏影成为宋国豪女友的“大喜”之日,所以她今天特意精心打扮了一下,她知道自己最让男人心动的地方在哪里,自然是那两条修长的美腿,而美腿配丝袜乃是宇宙真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为了贯彻这条真理,她穿上了短裙黑丝,完全衬托出了那两条长腿的美丽,然后今天与宋国豪和他朋友们见面时,她明显可以感受到所有男人的目光都下意识地往她的腿上飘,至于女生嘛,就差**裸地露出嫉妒之色了。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安疏影自然也不例外,对于男人的关注与女人们的嫉妒,都让她感到有些窃喜,她还在心中自鸣得意,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可以把玩她的美腿   然而这样的自鸣得意却没有持续多久,她却忽然察觉到,吴迪这个反派大魔王竟然直接抚摸起她大腿来,这是当着宋国豪的面,在调戏他的新任女友啊,难道这家伙就不怕被发现么   安疏影心虚地向宋国豪那边瞥了一眼,却发现宋国豪已经喝得有些醉了,他的酒量本来就不怎么样,今天又因为很开心,所以一口气干了好多啤酒,所以现在醉眼迷离的,哪里会注意到吴迪的左手已经放在了他新任女友的美腿之上   就连宋国豪自己都还没有摸过安疏影的美腿呢   宋国豪与吴迪之间毕竟还隔了一个安疏影,所以他并没有发现吴迪的举动,但此时安疏影却不敢将自己的手伸下去,拍开吴迪的手,她害怕这样会引起宋国豪的注意,到时候情况就会变得非常尴尬   而且。安疏影可是隐瞒了她给吴迪当女仆这件事情的,若是吴迪说出“我的女仆我做主”这种话,那她和吴迪的关系。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总而言之,安疏影为了维护她与宋国豪之间的关系。硬生生地忍了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真爱牺牲自己的身体   这样一想,安疏影心中忽然升起了一种崇高的感觉,女孩就是这样,一旦扯上了真爱,总觉得自己的人生都升华了,小说中不是有那么多为了不让自己喜欢的男人被反派伤害,然后以身伺虎的么   结果伺到最后。身心都被反派征服了,毕竟张爱玲那句“通向女人的心灵通道是x道”也不是没有道理。   吴迪一边和宋国豪这位好哥们谈笑风生,一边用手细细地玩赏嫂子的丝袜美腿,这腿摸起来的感觉实在太棒了,滑嫩、弹性、温热感谢尼龙丝袜这种伟大的发明   安疏影的脸上已经悄然生出一丝红晕,不过这却可以用她也喝了些许啤酒来解释,所以并没有人发现什么不妥。   她此时当然也感受到了吴迪手掌的热度,不得不承认,当着自己信任男友的面,却被另外一个自己一直知道对方包藏祸心的反派大魔王抚摸。有一种异样的刺激感与罪恶感,因为她连一丝阻挡邪恶反派的举动都不曾有   不,我是为了真爱。女人最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我的心全部都系在宋哥身上,为了维护我们来之不易的关系,我牺牲一些东西,那又如何呢就当被狗蹭了一下算了安疏影在心中这样想道。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她的消极、不抵抗、连半推半就都没有的举动,却让吴迪得寸进尺,这种情况的发展,其实也是必然的嘛。   吴迪将身体向安疏影那边挪了好多。自然是以向宋国豪敬酒的理由,他右手拿着杯子。左手却灵活地钻入安疏影的裙底,直接往女孩最羞人的地方游走   安疏影死死地抿着自己的嘴。脸上的神情紧绷着,只能用双腿死死地夹住吴迪的手,可这却不能阻止吴迪手指的动作,反而大腿内侧的嫩肉主动摩挲吴迪的手,让他再一次尝到了极其美好的触感,这一下甚至让吴迪的某处都蠢蠢欲动了。   而吴迪这个花丛老手,不知道玩过多少女人,自然对女人的敏感点有很深的了解,所以安疏影很快就发现了不妙。   也不知道是她的身体本来就很敏感,还是当着宋国豪的面被吴迪侵犯的缘故,她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一些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说它是快感吧似乎也不算是,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也不知持续了多久,安疏影忽然浑身微微一震,忍不住轻“嗯”了一声,顿时满脸通红,却不敢再看在座的其他人,只是故作镇定地说道:“我去下洗手间。”   她满心以为自己的异状被发现了,却不知道这露天烧烤摊本来就很吵闹,路边还有汽车的声音,她没忍住发出的呻吟,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我也去上个厕所,这啤酒喝多了就是尿多”吴迪说完后,便跟在了安疏影的身后,然后他拿出手机,发了一条消息。   两人走到宋国豪等人的视线外,安疏影两腿还有些发软,羞人的地方更是感觉湿湿的、黏黏的,她用那勾人的狐狸眼怒视吴迪,喝斥道:“你这个变态、色狼、流氓”   紧接着,她一巴掌就扇了上来,这一次吴迪却顺势抓住她的手,然后将其强行抱在怀里,嘴巴凑到她的耳边,依旧十分温和地说道:“我的小女仆呀,明明身体很渴望主人的爱抚,为什么爽过之后,就想一只抓狂的小猫咪,果然还是欠调教呐”   说完之后,吴迪便缀住了安疏影的耳垂,细细舔舐,结果安疏影绷紧了的身体一下子软了下来,她现在实在觉得太奇怪了,为什么被这样一舔,浑身都失去了力气,只能任他摆布   然后吴迪又将自己的手指把玩安疏影的嘴唇,甚至伸进去,让她的舌头舔他的手指,还陷入一种迷糊状态的安疏影,竟然下意识地这么做了   等到她回过神来时,暴怒地想要咬断吴迪的手指时,吴迪已经将沾满她口水的手指抽了出来,伸进了她的短裙底部,极为享受地搓揉着她的美臀,她自己的口水却沾湿了自己的丝袜。未完待续 [正文 92 该怎么办]   “我的小女仆啊,当初我要你舔我的手时,你可是直接扇了一巴掌然后断然离去的,刚刚你怎么舔得那么自然,舌技很是了得嘛,果然天赋过人。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吴迪缓缓松开安疏影的身体,调笑道。   安疏影愤愤地看着吴迪,却第一次发现,女人在男人力量面前的弱势,她可是知道,这位反派大魔王天天健身,搏击技巧更是出众,就是个牲口   为了防止自己攻击不成却被反制,她再也不敢冒失地对吴迪出手,只能深吸一口气,平复下自己那纷乱的心境,没办法,她虽然爱极了宋国豪,但当初宋国豪却还真没对她有什么亲密举动   但现在,她的美腿、臀部、嘴唇,嗯,不管是上面的还是下面的,都被吴迪摸了个爽,刚刚被吴迪强行抱住时,胸部更是紧紧地贴在了吴迪的胸口,九月的天还有着夏天末尾的炎热,她只穿了一件女式衬衫,里面便是文胸。   仔细一算,她都不知道失去了多少“第一次”,这自然让她心境纷乱。   而她现在可是宋国豪的女友,至于女仆什么的,她是绝不承认这种关系的,哪怕她确实为吴迪做了不少女仆该做的事情。   “吴迪,请你自重一些,我现在可是宋国豪的女友,而你和宋国豪关系那么好,总不希望因为女人问题而决裂吧,要知道,朋友妻,不可欺”安疏影放出嘴炮。   “明明是朋友妻,不客气嘛”吴迪无所谓地笑了笑,如果安疏影不是宋国豪的女友,他还真没有像今天这样侵犯她的爽感。   没错,他就是这样一个变态的男人,男人变态有什么错   而且他还有变态的资本。既然大小姐可以到这个“古代”来游戏人间,寻找当初的情怀,那他当然也可以任性一点。话说那些穿越到古代的男人,有多少是不开后宫的   “你、你真是”安疏影指着吴迪。气急攻心,不知道该怎么说他。   就在这个时候,露天烧烤摊却传来一阵骚乱的声音,安疏影的注意力却被那里吸引过去,她走回烧烤摊时,却发现一群混混将宋国豪等人围住了,其中宋国豪被两个混混押住手,脸上有明显的淤青。   而他的两个朋友。一个倒是很有义气地与宋国豪同甘共苦,另外一个则连女友都扔下独自跑路了,另外两个女人躲在一边浑身哆嗦   没办法,这帮混混看起来凶横,为首的混混脸上还有一道狰狞的刀疤,手中拿着棒球棍,一看就是专业打手。   这时,安疏影不由大急道:“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快放开他”   刀疤脸看到安疏影,只是扫了对方的黑丝美腿一眼。便不敢多看,但他却恶狠狠地对宋国豪说道:“这是你的马子吗小子,够爽啊。单这双腿就能玩一整晚了现在你让你马子陪我们兄弟一晚,我们立马放了你要不然,我废了你的腿”   “不要”安疏影焦急道,她可是知道宋国豪有多么热爱篮球,去nba什么的可能只是幻想,但到大学里打cuba,然后进入cba,好像问题不大,但如果伤了腿的话   宋国豪可不是什么软骨头。他也绝不会为了自己而出卖自己的女友,既然安疏影成了他的女友。那他便会一心一意地对待她、保护好她、给她美好的记忆,他就是这样专情的好男人   “小安。你赶紧走,别管我”宋国豪红着眼睛说道,他真的喝得有点多,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豪气干云   安疏影不由愈发心折,看吧,这就是她喜欢的男人呐,她心目中真正的英雄,永远这样可靠   “哼,真是不识好歹”刀疤脸狠狠地抽了宋国豪一个巴掌,不过奇怪的是,他似乎并没有阻拦安疏影的意思,完全无视了她。   宋国豪却还是为安疏影感到担心,因为他害怕这群家伙起了色心之后不管不顾,然后他看到吴迪回来的时候,不由对吴迪大喊:“吴少,带着小安快跑”   让宋国豪放心的是,吴迪显然比安疏影果断多了,他见到情势如此恶劣,便拉了安疏影就跑,刀疤脸此时似乎醒悟过来,赶忙派了几个小弟去追,这让宋国豪再次担心起来。   然而宋国豪却不知道的是,这几个小弟在离开了他的视线之后,就停了下来,然后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根本没有去追吴迪和安疏影的意思。   安疏影被吴迪拉着,惊魂未定地来到吴迪的新入手的豪华suv上,然后她似乎回过神来,对吴迪恳求地说道:“吴迪,我知道你在道上的势力比宋哥还要强,那些人都卖你面子,你能不能现在叫人去救宋哥”   吴迪轻笑一声,悠闲地点起一支烟,吸了一口,才不急不缓地说道:“当然可以啊,不过,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宋哥可是你的好哥们”安疏影声音高了起来。   “可是我的好哥们居然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抢了属于我的小女仆做女友,这件事,让我很不高兴我还要强颜欢笑地向他敬酒,祝福他,你知道我有多不爽吗”吴迪目光灼灼地看着安疏影,显得如此真诚。   安疏影被这真诚的眼神看得心中一慌,虽然她知道吴迪一直对她有想法,但她却总觉得吴迪是那种玩过女人就扔的花花公子,可是,吴迪对她的所作所为,虽然霸道了一些,但不管怎么说,都解决了她最大的家庭困难问题,缓解了她不少精神压力。   这种恩情,不管安疏影怎么当吴迪的女仆,都无以回报,无论怎么看,吴迪对她都非常在意,根本不是玩玩就丢,要不然在他的豪华公寓里,他就可以强来,然而他却完全没有这样做,但她却一心系在宋国豪身上   安疏影换位思考一下,就觉得自己很亏欠吴迪,她这会儿甚至原谅了吴迪之前对她的所作所为。   她将原因脑补成了这样:吴迪因为她成为了宋国豪的女友,然后压抑的不爽完全爆发,于是他才忍不住对她动手动脚。   那么,现在该如何劝诱吴迪帮她去救宋国豪呢未完待续 [正文 93 好兄弟讲义气]   看来还是只能小小地牺牲一下自己的**,给这位名义上的主人发一些福利,才能让他产生去救宋国豪的动力   于是在空间宽大的suv上,安疏影为了真爱,终于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隐晦地提出她会按照他以前提过的方式取悦他。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吴迪当然不是那种女人投怀送抱都不要的阳痿男,所以他对安疏影的低头表示满意,然后安疏影用她的纤纤素手结合修长的美腿,好好地用女仆的方式取悦了主人,最终主人的特仑苏赐予在她那短裙下的被黑丝包裹的臀部上。   安疏影在取悦吴迪的整个过程中,表面上显得非常抗拒勉强,但是内心深处却压抑着某种兴奋,那种羞耻感、罪恶感、背德感等等交错在一起,让她的心理产生了扭曲,她最终将一切都用“为真爱付出”来给自己一个放纵的理由。   彼时,安疏影的男友则在被混混教训着,如果这是一部文艺电影的话,那安疏影取悦吴迪的画面,与宋国豪被混混教训的画面,一定在互相交织,当观众看到这一幕时,会感受到一种“人性的光辉”   最最关键的是,这些教训宋国豪的混混,本来就是吴迪的狗腿子。   然后,吴迪又按照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计划,带着另外一群狗腿子,将宋国豪拯救于危难之中,这种好兄弟讲义气的行为,让宋国豪感动得差点潸然泪下,而吴迪则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对他意味深长地说:“老宋啊,你有一个很不错的女友,在你最危机的时刻。却还在努力为你付出,你们之间的真爱,真是太令我感动了”   安疏影听到吴迪这么说。整个人将头埋得很低很低,双颊简直在燃烧。只因她现在的屁股上,还残留着未干的特仑苏牛奶,她的浑身,都被吴迪那雄性的气息包围着   而宋国豪听到吴迪的话,则满意地望向了安疏影,其目光之深情,就像在看待自己真正的妻子。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没错,宋国豪现在终于明悟了,以前他找的那些女孩,都不及安疏影的一根手指,他发誓,他要用最好的态度对待安疏影,绝不忤逆她的一切要求,永远宠着她,将她捧在手心,倍加呵护   然而。有些事情,一旦做过了,下一次再做起来时。就不会再那样抗拒了,所谓的调教,从来就不是一步到位的事情,而是一步步地拉低对方的底限,最终让对方沉沦。   几日之后,吴迪又与认为他是“漫画天才”的编辑王俊强见面了,原来他已经找到了和吴迪搭档的画师。   “对方也是个资深画师了,画工非常不错,但是本身的故事情节构思不尽如人意。至今还未能发表作品,所以这次我希望你们合作。一起参加十月份的枫叶新人奖。以你们的实力,拿下金奖绝对没有问题。然后你们就可以在画王.周刊少年上进行连载了,这是获得新人奖金奖作者的权利。不过很少有新人逃过腰斩的命运,没办法,杂志上的竞争实在太激烈了。”   王俊强一边说着,一边就将画师的作品拿出来给吴迪看。   吴迪看了之后,很敷衍地表示了同意,显然他本来就对漫画没什么热情,如果不是要取悦大小姐的话,他早就不干了。   现在同意担当原作者,原因就是构思什么故事情节根本花费不了他什么时间,他的脑中可还有不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经典漫画作品的,如果实在懒得自己想的话,就当文抄公好了,他又没有大小姐的那种精神洁癖。   “吴迪啊,我怎么觉得你对漫画一点都不上心呢,虽然我也可以看得出,你的家境很好,衣食无忧,但是你在漫画上的天赋真的不能浪费啊,若是我没有发现你这样的天才也就罢了,但现在你被我发现了,那我便要让你真正发光发亮”王俊强说着说着便热血了起来,不愧是资深少年漫画编辑。   然而吴迪又不是那些真正心中有着漫画梦的热血少年,话说这样的少年在这个动漫产业发达的华夏确实挺多,可这和吴迪又有什么关系   所以吴迪继续笑呵呵地敷衍,论起打太极的功夫,他不比任何人差,再说了,虽然他对漫画没什么热情,但这可不代表他搞不出人气漫画来。   什么热情在实力挂逼面前,都是浮云。   王俊强不由有些泄气,他瞥了吴迪身后的安疏影一眼,心中忽然浮现出一个念头,他忽然说道:“其实和你搭档的那位画师,是个美女大学生哟。”   说完之后,他便顿了一下,显然在观察吴迪的反应,然而让他稍稍失望的是,吴迪依旧显得非常淡定,并没有因为挺到“美女大学生”这几个字就激动起来,否则他就会用美色来引诱吴迪对漫画投入热情了倒是他身后那位美女助理,给了他一个鄙视的眼神。   事实上,编辑一旦看好某个作者,为了让他可以创作出更好的作品,那可以无所不用其极,许多顶尖漫画家的责任编辑,有时候完全就相当于漫画家的仆人,务必负责将大神照顾得周到。   “其实这位画师,从小就喜欢上了漫画,一直做着成为顶尖漫画家的梦想,大概在高一的时候,也就是你这样的年纪吧,画工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就是因为构思不出好的故事,而蹉跎至今。看了她的漫画,只会有一种画的不错但完全没什么意思的感觉,所以哪怕她已经向我们杂志投了无数画稿,也多次参加了三月、十月的新人奖,但却一无所获。”   “而由于做着漫画梦,她原本不错的学习成绩也被拖累了,本来可以考到名牌大学的,现在却只考了个二本。说真的,我不知道她还能坚持多久,但整整三年的努力却完全没有效果,画工也达到了一个瓶颈状态再这样持续下去的话,我估计她会选择离开漫画界。”   王俊强的语气中带着惋惜,说明他真的很欣赏这位新人画师。未完待续 [正文 94 敌人]   在王俊强看来,吴迪和严雅琳就是两个极端,前者是真正的天才,完全不逊于那个迅速崛起的季云洲,不过吴迪比季云洲略逊一筹的地方,在于他对漫画没什么热情,而季云洲对漫画的热情却是非凡的,也正是因为这份热情以及努力,再加上他的天赋,使得他的成功成了必然的结果。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而严雅琳,也就是他向吴迪推荐的搭档画师,其实她在绘画上的天赋还是不错的,单单看她现在的画稿,无论是人物还是场景都刻画得非常厉害,战斗画面的分镜和破格也运用得非常自然有张力,再加上细腻的网点背景,可以说这一切的一切,完全让她的图画的表现力,不逊于任何顶尖漫画家。   但是,严雅琳在原作方面的缺陷实在太大了,她好像完全想不出任何有趣的情节,偏偏她又不愿意去跟风那些大热的作品,总想着要原创一部有趣的巨著,可事实证明,她完全没有这样的才能。   而严雅琳在对漫画的热情、努力程度上,也是超人一等的,显然漫画在她心目中拥有着神圣的地位   吴迪听到王俊强对严雅琳的描述,倒是不由想起了已经毕业了的才女宁箐诺,对方在写作上的执着,也是这样强烈,她们都是值得敬佩的追梦者。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有人为金钱而活,有人为权力而活,有人为家庭而活,有人随波逐流,有人奋发向上要做那人上人   许多人一开始都有梦想,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所谓的梦想已经成了梦,再也不去想。甚至还对过去的自己骂一声“中二”,他们渐渐趋同,不再是人。而是人类。   真正活着的人是拥有梦想并努力去追求的人,他们在创造新的每一天。而非在重复的劳动中循环,最终过完那墓志铭上只有“死于二十五岁,葬于七十五岁”的人生。   “我觉得这可能是因为她本来就不适合画少年漫画吧,既然是女孩子,那天然就更适合少女漫画啊”吴迪这样猜测道。   结果王俊强听了吴迪的话,却摇了摇头,道:“这位叫做严雅琳的画师,认为只有在画王.周刊少年上画出一部超人气巨作才能算是顶尖的漫画家。她的心气可是非常高的,完全不屑于去画少女漫。而且我和她见过几次,她给我的感觉就是个女汉子,若是真去画少女漫,估计效果比画少年漫画还要差。”   “那好吧,我抽时间和她见一面,到时候再讨论一下参加枫叶新人奖的作品,这次我会用最好的王道作品来堂堂正正地取胜”吴迪信心十足地说道,他已经决定抄他原来那个世界中的超人气少年漫画了。   这部王道漫画的名字叫做绝世剑仙,乃是一部格局宏大的仙侠漫画。漫画的主人公是个从山村走出来的少年,一步步踏上修行之路,以那绝世剑术。斩尽世间罪恶,整部漫画不仅拥有宏大的世界观,还有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兄弟、有红颜、有逼格高的人气反派boss   总而言之,这也是一部王道漫画,有点华夏版火影的意思,达到了民工漫的高度,吴迪对它的前景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吴迪与王俊强道别之后,刚刚回到自己的公寓。眉头不由一皱,能让他烦恼的事情。除了来自大小姐,还会有谁   虽然他对大小姐的一些瞎指挥很有牢骚。但是遇上现在这种事情,他却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因为,他是大小姐唯一的男人   原来,吴笛在转校到江宁国际高中之后,以那清丽如仙的容貌迅速出名,顿时吸引了无数男生的目光。   与原来的高中不同,国际高中遍地权贵子弟,吴笛虽然来头不小,但却吓不住一些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男生,而吴笛本身又没有陶然婷那种“抗拒光环”,相反,她就是个红颜祸水,能够吸引男人飞蛾扑火。   于是,终于有大胆的男生开始付诸行动,想要以最强烈的攻势,一举拿下新来的转校生   这个男生叫做傅君临,同样是高二生,国际高中的风云人物,与陶然婷并称,素有“男中傅君临,女中陶然婷”的说法,倒还挺押韵的。   傅君临家世自然不凡,乃是巨富之家,家中长辈虽然没有高官,但他家却是与某位真正的顶级大人物有关系的,所以在他的眼中,不管吴笛是什么背景,他都没有任何顾忌。   除了家世以外,他的能力同样不凡,在这学风不怎么样的国际高中,能够保持不逊于那些狠抓学习的重点高中的尖子生,还参加了各科竞赛并且有所斩获。   正因为傅君临的优秀,所以他就是家里的小皇帝,无论他要什么,父母都会给他,在他父母看来,既然傅君临的学习成绩这么好,那其他地方也一定很好,自家的儿子是最出色的人才。   可事实上,傅君临乃是有才无德的典范,他表面上看起来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但却一肚子坏水,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版的吴迪。   然而他的某些做法,可比吴迪还要没下限得多,吴迪到现在让人诟病的地方,也就是理直气壮地开后宫了,可傅君临小小年纪,手上却已经沾了人命,还强奸过女生。   对象当然不是国际高中内这种家世不错、玩过之后需要负责的女生,而是那种出身底层、没权没势的女生,哪怕她们想要玉石俱焚与其同归于尽,也是奢望,因为最终会有其他人替傅君临顶缸。   傅君临骨子里是个非常嚣张的人物,他看人的眼光也不错,能够分辨出哪些人可以狠狠地踩在脚底,哪些人却要互相给面子,这种不错的眼光,可以保证他从不惹到大麻烦,也让他在他父母中的形象更加优秀。   毕竟这年头坑爹的二代实在太多,像傅君临这样精明而有眼色的二代,已经很稀有啦。未完待续 [正文 95 心中的女神]   傅君临第一次见到吴笛时,是在国际高中校园内那座巨大的花坛之中,那儿有一片非常美丽的枫叶林,每当秋季来临,正是枫叶独舞的时节,那漫天飞扬的红色叶子、铺面地面的枫叶,是那样唯美、浪漫,让人心醉。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然而这样的美景,与那位全身心投入到绘画的女孩相比,却只能不甘心地成为那个清丽如仙的女孩的陪衬。   她穿着一袭颇具古典韵味的长裙,长发随意披散,及至腰间,身材极为匀称,她那清丽的脸颊上有着一双纯澈的大眼睛,不含一丝杂质,她就像世间最纯洁的精灵,让所有看到她的人,都自惭形秽   傅君临被女孩这一瞬的绝代风姿狠狠地击中了内心,他甚至都没有产生想要和女孩发生关系的冲动,因为他觉得若是自己这样想的话,那就完全配不上喜欢她了,他只想像青春期的少年一样,谈一场纯纯的恋爱。   他走了过去,在女孩背后大约五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因为他有些惊慌地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该怎么主动和女孩搭讪   他早就习惯了被女孩倒追,或者用最粗暴的手段去占有他某个瞬间看上的女生,发泄自己的兽欲,但他却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去追一次女生。   他想上去搭讪♂,但却害怕自己说出的话,被她认为很轻浮,继而产生很坏的印象,然后导致他明明想认真地追人家,却被人家误以为他只是想玩玩。   没办法,虽然他在国际高中伪装的形象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翩翩君子,但依旧有一些不好的传言在校园中散播,显然这是那些嫉妒他的人做的。而这些传言有鼻子有眼,可信度极高。   若是这个女孩真的信了这种传言怎么办   此刻,傅君临的心境非常混乱,不过当他看到女孩的画作时,却渐渐平息下来,那种高雅的美丽。让他流连忘返。   他愈发欣赏女孩的才情,但他却更知道,这样既漂亮又有才的女孩,肯定心比天高,她们总是拥有很多优秀的追求者,所以不会轻易被打动   欣赏了一会儿之后,傅君临没有打扰她,而是悄然离去,之后却立马发动自己在学校中的人脉。打听她的消息。   吴笛自转来国际高中之后,因为容貌太过出色,所以迅速成了名人,有关她的资料也很快流传出来。而国际高中的学生大多身份不凡,没多久就探查到了吴笛的父亲、外公是谁,这可让不少自认为家世不凡的学生都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傅君临在知道吴笛的身份后,也感到了极大的压力,她的身份放到古代那可就是郡主甚至公主。而傅君临的身份,只能算是某个与宰相家族关系密切的富商之子而已。   所以傅君临一开始就不敢使用什么卑劣的手段。他显然非常明白,自己用堂堂正正的手段去追人家,那不会得罪人家的长辈,而且就算追到手,那还要面临人家长辈的考验,毕竟人家可是对方唯一的女儿。乃是真正的掌上明珠。   而若是他动用什么卑劣的手段,那绝对会为自己的家族带来巨大的麻烦,毕竟对方的身份,比他还要高出好几个档次   但是,如果他真的将吴笛追到手。甚至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那对自己的家族来说,绝对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因此,他回去之后,罕见地向自己那精明的父母求助了,大大方方地表示自己对那个女孩真的心动了,却苦于不知该如何去追求人家。   傅君临的父母向来不介意他早恋,不过若是要结婚的话,那一定得找门当户对的,最好是高官家庭出身,这样才是官商强联合。   傅君临对自己父亲傅名山、母亲蕐琪涵说了吴笛的身份之后,夫妻俩很有默契地对视一眼,便表示百分之百地支持傅君临的行动,如果要给吴笛买什么礼物的话,钱尽管找他们报销。   “爸爸,妈妈,我也有喜欢的男生了,也想去追,要买什么东西,你们报销吗”傅君临刚刚上初三的妹妹傅君茹插嘴道。   结果蕐琪涵的脸色一摆,对傅君茹严肃道:“你这么小的年纪,就想谈恋爱,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傅名山也淡淡道:“你现在还是学习的时候,别胡思乱想了,每个月给你那么多零花钱都还不够用好好反思一下吧。”   与成绩出色、颇具才华的傅君临不同,傅君茹完全就是生活在一个光芒万丈的哥哥阴影中的女孩,就连长相,她也不及兼具了父亲与母亲精华的哥哥,别人都只知道她是“傅君临的妹妹”,却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在国际高中自己培养的初中部里学习,因为哥哥的名气太大,总有同龄的女孩想要通过讨好她来接近她的哥哥   很久很久以前,她还为自己有一个出色的兄长而感到骄傲,心中也崇拜自己的兄长大人,但随着父母对兄长越来越偏心,女同学全都称呼她“傅君临的妹妹”,她心中积蓄的怨恨越来越多。   傅君临听到妹妹这么说,瞬间就明白,妹妹根本没有什么喜欢的男人,只是为了想多弄点零花钱而已,所以他微笑地对妹妹说:“其实如果你要买什么东西,直接找我报销就好了。”   他很享受被妹妹崇拜的感觉,却从来不关注她妹妹的内心,最近妹妹对他越来越爱理不理,傅君临只当是妹妹进入青春叛逆期了,却不知道他的出色,给自己的妹妹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没办法,傅君临就是一个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他最爱的,永远都是自己。   傅君茹冷冷地看了这些至亲们一眼,心中却越来越愤懑,她觉得父母实在偏心,而哥哥又那么自以为是,偌大的家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给予她温暖,她是如此痛苦不幸   她不由想到了自己那个美女姐姐家教,竟然发现至亲们还不如那个姐姐。未完待续。。   ...64497djxds26362413> [正文 96 惨痛的消息]   “对不起,我已经有男友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吴笛淡淡地对手中拿着一捧玫瑰花的傅君临说道。   傅君临倒并非直接表白,而是先通过送礼物的方式取得吴笛的好感。   结果吴笛却连一点念想都不给他,连他的礼物也直接拒绝了。   吴笛其实在心中暗暗鄙视,傅君临这追女孩子的手段简直老套得要命,可能对付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很有用,毕竟他的颜值确实不错,算得上校草,可惜凭借这种手段想要来追她,那简直就是在开玩笑。   如果可以的话,吴笛希望这人去和吴迪好好学一手,若是能够取悦到她,那她倒也不会吝啬给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吴笛的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可能不会善罢甘休,还会认为她拒绝他的话只是借口,所以她直接联系了吴迪,这种踩人的脏事,还是交给吴迪这个混世魔王比较合适。   在分身吴迪的心目中,完成大小姐的吩咐,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他骨子里的自恋因子永远不会消失,他永远是大小姐最忠诚的骑士。   恰巧吴迪要见的那个画师搭档也在江宁某二本大学,所以他这∴次过来,除了帮大小姐解决麻烦以外,顺便去和那位画师见个面,他绝不承认他对这位美女大学生有那么一丝   傅君临一开始在听到吴笛有男友的消息时,心中当然非常不爽,甚至还产生了一丝“我得不到的东西就要毁了不要让他人得到”的心理,但吴笛的身份,对他来说始终是一种无声的震慑,他绝不敢不管不顾地铤而走险。   之后他如吴笛所想的那样,只当吴笛是随便找了个借口拒绝他的礼物,他反思了一下自己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当面赠送礼物的行为,觉得确实有点老套,奈何他追女孩子的技巧真心不高,追吴笛却又不能使用他用得非常熟练的下三滥手段   不过还好,傅君临不是当着众人的面送的,别人也不知道他这个国际高中的风云人物。竟然被吴笛拒绝得那么干脆利落,这面子算是保住了。   傅君临准备徐徐图之,向某些他以前看不上眼的泡妞高手取经,没办法,他觉得这些泡妞高手的手腕确实很灵活,但却太麻烦,他才不高兴浪费那么多精力去泡妞,不过他现在遇到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了,自然肯花时间与精力了。然后他还到处搜集一些泡妞书籍,努力提高一下自己的姿势水平。   他觉得自己是在“磨刀不误砍柴工”,因为他坚信,吴笛这样如同天上神女般的人物,绝不可能有男人能追到她,连他傅君临都在吴笛面前折戟沉沙,更别说其他人了   傅君临对自己的魅力还是非常自信的,他出师不利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太过冲动行事,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罢了。   等到他闭关的泡妞神功大成。出关之后,必定可以一举攻略吴笛   然而还未等他神功大成,噩耗便已经传来吴笛真的已经有男友了,对方正是她原来那所高中的同学,名字也叫吴迪,读音相同。字却不一样。   吴笛大大方方地牵着她男友的手在校园中行走,脸上带着甜蜜的微笑,时不时还和自己的男友说笑,两人的感情一看就非常融洽,再也容不得第三者插足。   这样的秀恩爱的场景。让无数偷偷观察他们的男生恨得牙痒痒。   而吴笛有男友的这个消息证据确凿,更让许多对这位美少女转校生憧憬不已的男生梦碎了,他们感觉这个世界实在是太残酷了,原本以为吴笛比陶然婷更加容易接近,却没想到对方已经名花有主   有陶然婷这个身俱抗拒光环的冷美人还不够,另外一个美少女却也没法去追了。   当然,还有一些男生则宣称“名花已有主,我来松松土”,异地恋什么的是不能长久的,ntr的快感,又岂是某些纯情小男生能够领会的   吴笛既然有了男友,那就把她从她男友那儿抢过来就是了嘛,反正听说她男友的家庭出身不怎么样,一个平民子弟也妄图一步登天染指这位高贵的公主殿下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在许多权贵子弟眼里,认真谈恋爱、结婚,门当户对那是必然要求。   傅君临在初闻“噩耗”之后,心中的不爽扩张到了极致,明明吴笛就不曾属于过他,但他还是有种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竟然被人横刀夺爱的感受   没办法,对于以自我为中心的男人来说,只要是他看上的东西,哪怕现在还不属于他,但他心中却已经认定了那东西就是他的,这就是傅君临愤怒的原因。   然后傅君临又大概听说吴笛男友的身份不怎么样,只是因为长久与吴笛相处,然后才侥幸追到了吴笛,这更让傅君临怒发冲冠,真是好b都给狗日了   当然,以傅君临那犀利的眼光来看,吴笛绝对还是完璧之身,这不由让他非常欣慰,心中暗笑暗阁吴笛的男友就是个窝囊废,明明确定了关系,却不主动推倒,这不就是等着别人绿他吗   如果他傅君临成了吴笛的男友,那绝对要第一时间生米煮成熟饭,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个歪理,那就是女人都是艹服的   既然是这样的废物,那就以这废物为突破口,先将他从吴笛的身边赶走再说,省得到时候出现什么意外。   不过这种事情他却不能自己动手,若是被吴笛知道了,反而会引起吴笛的恶感,到时候那就是真的为他人做嫁衣裳了,他可没这么傻。   所以他让自己圈子里的某个小富二代,名字叫做刘猛的家伙出手,此人长得人高马大、五大三粗,很有土豪加道上人物的气质,用来将那个废物吓退,应该问题不大。   刘猛对此也欣然领命,在他看来,那个什么吴笛的女友,就是个来自三线小城市的土包子,识相点的话,他就扔个几百块钱让他滚蛋,不识相的话,那他就叫几个人狠揍他一顿,反正不管怎样,他都会让这人离开吴笛,完成傅君临交给他的任务。未完待续。。   ...64497djxds26362415> [正文 97 过一过揍人的瘾]   吴迪现在的身份地位很高,高到怎样的层次呢当然是连华夏的宰相团成员都要对之以礼相待,原因很简单,那便是他手中掌握的黑科技,可以让华夏的国力上升一个层次,也让那个这些宰相团成员的家族吃得脑满肠肥。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而且,吴迪已经在国外某地买下了属于自己的国土,他就是国王,他的手中有这一支可以碾压全世界的超级机械部队,并且已经展示过肌肉,让整个国家都投鼠忌器,也就是说,他已经在这个世界真正的无敌了。   然而吴迪是个热爱和平的好人,还有大小姐的约束,所以他一直很低调,只要别人不来惹他,他就不会去惹别人,他宁愿用普通人的身份游戏人间,和大小姐一起体验这种悠闲的“古代”生活。   而华夏的宰相团成员们也不傻,只要他们自己不去作死惹怒吴迪,就可以从吴迪那里收获一些让人惊叹的科技,不仅可以增加国力,还可以让他们自己的家族收益,吴迪已经成了他们最密切的盟友。   甚至可以说,永恒公司能够这样迅速发展,就是他们这些顶尖掌权者一手推动的。   不过,知道吴迪真正身份的人,实在太少了,这本来也是吴迪要求的,他是来体验“古代”悠闲生活的,不是来称王称霸的。   如果真要称王称霸,他只需要将宰相们替代成自己的生化人傀儡就行了,没有人可以阻挡他做这种事情。   刘猛第一次来找吴迪茬的时候,却郁闷地发现,对方正在和自己老大看中的女神约会,他自然不敢当着吴笛的面去找吴迪的麻烦,说不定以后吴笛真成了他老大傅君临的女人。那他可就难做了   他决定在吴迪一个人的时候,再去找他的麻烦。   吴迪除了陪自己的大小姐以外,有时间还会与这江宁市中最顶尖的二代们拉拉关系。这些二代在父辈的授意下,亦对吴迪非常亲热。比如说江南省第一都督的儿子张天奇,他本人已经快要三十岁了,但见到吴迪依旧恭恭敬敬的   张天奇算是少数真正知道吴迪底细的人,当时听说吴迪是“未来人”,他还觉得这是在开国际玩笑,但是每当看到手中的永恒智能手机,再想到那些让人惊叹的技术,他就不觉得这是什么玩笑了。   对方手中掌握的科技。与华夏掌握的科技相对比,简直就像是现代的华夏与古代的华夏相对比。   张天奇用最热情的态度接待了吴迪,还带着吴迪去了江宁市最高档的娱乐会所,让吴迪享用传闻是江宁市风月场中的头牌,可惜吴迪现在还是非常“洁身自好”的,他总觉得只有亲自追到手的女孩,才有玩赏的兴致。   这不由让张天奇感到有些惭愧,居然没弄清楚吴迪的“性癖”,就瞎献殷勤。   不过吴迪还表示,那个名叫“吴笛”的华夏三代的小公主已经是他的女友了。拜托他照料一下,驱赶一些不长眼的苍蝇。   张天奇拍着胸脯向吴迪保证他会将这事做好,为了弥补他之前马屁拍到马腿上的错误。   吴迪做完这些后。便觉得麻烦差不多解决了,他可不相信国际高中的那些垃圾二代,敢和张天奇这位“江南省第一公子”作对   所以他终于有时间去找那位美女大学生画师了,然而在他单独一个人时,瞅准时机的刘猛,带着几个小弟,就向吴迪围了过来。   刘猛一脸狰狞,恶狠狠地说道:“小子,你知不知道。你动了不该动的人”   吴迪斜了他一眼,然后理都不理。径自向前走。   刘猛见吴迪如此高冷,登时大怒。原本还想放句狠话后再使用“利诱”手段的他,觉得这完全是多此一举,这个家伙一看就超级欠揍,把他狠揍一顿才能让他服软   于是他直接招呼自己的小弟,准备一举将吴迪制服,然后再慢慢折磨他   然而当刘猛向吴迪挥拳时,那拳头明明就要击中吴迪的门面时,却被一只完美的手掌抓住,然后被用力一握   “啊”刘猛像猪被杀的时候一样叫了起来,他的手居然在一回合内,就被人家给废了   而他的几个小弟,也被吴迪几脚踢飞,让刘猛恍然间有种置身于不科学的功夫电影之中的错觉,而他的身份,就是那种层次最低的小喽啰   吴迪解决完这些苍蝇之后,便若无其事地离去,显然没将这些人当回事,他甚至在心里还觉得挺过瘾,没想到居然有人主动送上门给他当靶子,满足了他长久时间以来都没有满足的揍人**。   刘猛望向吴迪的背影,眼神中带着强烈的恐惧,心里却想道,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他可以对付的在现代社会还有这么厉害的神秘功夫,这说明此人的身份绝对不可能像表面上那么简单,而那个女孩对这样的高人倾心,分明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想到此,他便已经没有了再与吴迪作对的打算,心里反而有些怨恨傅君临,居然让他来对付这么厉害的家伙,事先却只告诉他,吴迪是个家世平凡的普通人,这显然就是把他当作炮灰给吴迪送菜嘛   刘猛又转念一想,心里已然推测,可能傅君临也不知道吴迪居然这么强悍   他的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冷笑,然后便告诉傅君临说,自己虽然放狠话威胁了吴迪,然而这人却是个硬骨头,还是要老大你亲自出手才能解决。   他这样对傅君临说,自然是希望傅君临在吴迪面前被教训,这样才能发泄他心中的不爽。   当然,若是傅君临能够成功教训吴迪的话,那他自然还会大拍傅君临的马屁,反正他现在就等着看好戏了。   傅君临自然不知道,刘猛这个小弟竟然吃了熊心豹子胆敢诓骗他,而他在听完刘猛的报告之后,对吴迪的不爽达到了巅峰,他甚至想直接将吴迪人道毁灭了未完待续 [正文 98 另类的穷小子]   傅君临又不是没有做过害人性命的事情,反正在他看来,不管犯了什么罪,只要不是得罪了那些真正的大人物,或是家族遭受到政治倾轧,那他就必然高枕无忧,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最坏的情况,也总归会有人帮他顶罪的。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虽然刘猛出师不利,但傅君临还是不准备自己出手,因为他始终觉得,这个吴迪就是个恶心人的小角色,既然威逼不成,那就利诱好了。   于是傅君临将这事告诉了他的母亲蕐琪涵,请求她以假装“吴笛长辈朋友”的身份出面,砸钱让吴迪这家伙知难而退   蕐琪涵对这事还挺有兴趣的,尤其是在知道吴迪只是个出身平凡的普通人之后。   她先是幻想了一下,自己的女儿被一个穷逼追上了,甚至女儿还一意孤行地想要和这个穷逼结婚,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这个“门当户对”意识极强的母亲,就要出来当坏人了。   蕐琪涵平日里喜欢看的电视剧,大多是所谓的豪门恩怨型的肥皂剧,虽然在她看来,那里面的所谓豪门一点都没有豪门的范儿,但是她还是捏着鼻子看下去了。   若是电视剧里的某个豪门千金喜欢上穷小子的话,那这位豪门千金的母亲往往会找上这个穷小子,先带他去那种望之生畏的高档场所,然后极力装逼,让这穷小子各种窘迫,最终再甩出一叠钱,让他离开自己的女儿。   理由基本上都是一个套路,那就是你这穷小子没法给我女儿那优渥的生活,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你的爱人被柴米油盐这样的琐事所累,然后在穷困的生活中变成黄脸婆   在这种情况下,这穷小子若是有骨气。自然就完全拒绝这位母亲,然后拂袖而去,最终吊丝逆袭抱得美人归。这也算是经典爽文套路了。   但也有穷小子就是个怂逼,遇上这事就缩卵了。也不拿一分钱,只是低头黯然离去,最终上演一出超级苦情戏,可能是悲剧,也可能反转成喜剧   倒是没有穷小子恬不知耻地拿钱,然后继续泡豪门千金的,真是没创意呐。   蕐琪涵一直在想,若自己是那位母亲。那她会怎么做,想过之后,还是觉得很认同那种母亲的做法。   毕竟她是过来人了,知道所谓的爱情只是一时的激情而已,而激情是不长久的,在相爱的时候,穷小子可以与富家千金甜蜜温馨地生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摩擦的增加,生活理念的差异。两人就会发现,他们终究是不合适的,最终还是会分手。   既然是这样的结果。那作为母亲,当然要提前预防。   可惜年轻人总是不理解长辈们的好意,尤其沉浸在爱情中的情侣,总以为他们会相爱一生一世,甚至来生都在一起,但这种想法却是非常天真的,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种生殖冲动而已,不要被那种假象迷惑,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所以蕐琪涵可不觉得自己儿子的那个情敌。真的能够和那位小公主走到最后,也罢。她就代替那位姓聂的母亲,将这个穷逼赶走吧。   她觉得自己用十万基本上就能搞定吴迪了。这是最少的花费,最多不会超过一百万,如果再多的话,她就不能接受了、   事实上,她心中最理想的状况就是,吴迪是那种怂逼型的穷小子,只是因为好运,得到了那位小公主的青睐,然后心里还时常自卑,而她则引发对方更大的自卑,轻松让他知难而退。   蕐琪涵的行动效率很高,不得不说,她确实对这事产生了兴趣,她也很好奇,这个穷小子和电视剧中的那些,到底有什么区别。   蕐琪涵是在一栋廉价的出租屋前找到吴迪的,这出租屋一看就是给那种穷学生住的,她不由想到了她给自己女儿请的那位叫做严雅琳的家教,听说这位家教还是个画漫画的,不过教学质量还说得过去,自己的女儿在她的教导下,成绩有了明显提高。   当然,就算这样,也改变不了她对这个穷学生骨子里的鄙视,没办法,她就是这样嫌贫爱富的人   而既然在这里发现了吴迪,说明此人和他儿子说得一样,就是个穷逼、吊丝,完全没有任何威胁,一只手指头就可以捏死他,不过他儿子天生宅心仁厚,不愿采用什么卑劣的手段,这倒是让蕐琪涵非常欣慰,毕竟自己的儿子这样善良。   “你就是吴迪吧”穿着一身ol装,极具女总裁气质的蕐琪涵,将自己鼻梁上的名贵墨镜拿下,用模拟了无数次的语气说道。   这种语气并非给人盛气凌人的印象,相反,它还有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很多人都觉得“平易近人”这个成语是个褒义词,但其实深入地想想,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平易近人,便意味着二者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大的,所以“平易近人”这个词,往往用在那些大人物身上。   吴迪随意打量了这个极品美熟妇一眼,也不知道实际年纪是多少,但表面上看起来不过三十岁左右,皮肤保养得非常好,上面没有任何斑点,容貌也非常出众,起码能打个八十分吧,秒杀网络上那群不靠ps就不能见人的所谓女神。   身材更是像熟透了的水蜜桃,这身略显紧身的ol装,将她那挺拔的胸部与浑圆硕大的臀部完全衬托出来了,真是让男人看一眼都心动的尤物。   她的那双被肉丝包裹的腿部,虽然看起来不那么纤细,但腿型却很美,而且只要是老司机知道,肉肉的女人摸起来更加有感觉   这个女人的气质也非常不错,看得出她一直处于养尊处优的状态,正所谓“居移气,养移体”,贵妇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养成的。   吴迪越看越觉得这熟妇非常合自己的胃口,他在心中理直气壮地表示,他要艹这个贵妇人。   蕐琪涵怕是万万都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这种类型的“穷小子”。未完待续 [正文 99、和贵妇谈笑风生]   吴迪温和地笑了笑,用非常良好的态度回应道:“没错,我就是吴迪,请问你是?”   蕐琪涵见到吴迪这种从容的姿态,不由暗暗惊讶,她还以为自己的气场能够将这穷小子镇住,却没想到完全没起作用。   她又细细打量了一下吴迪的穿着,并不是什么高档货,看质地就可以知道是那种杂牌货,这让她愈发确信,这个小男人就是个穷小子,不过比一般穷小子要特别、成熟一些,难怪那位小公主会被他追到。   不过再怎么特别,也终究只是个穷小子而已,接下来就用制定好的计划,将他从那位小公主身边赶走!   “我算是你的那个女友的长辈,我有些事想和你聊聊,跟我来吧,我请你迟吃顿饭。”蕐琪涵依旧用一种明明平易近人却又给人居高临下的语气说道。   吴迪听到这话,第一反应还以为是张静知要不就是安疏影这两个女孩的长辈,后来才忽然明悟,原来她自称的是吴笛的长辈。   与吴笛完全共享记忆的他,对吴笛的长辈有哪些人可谓了如指掌,还真没见过这个贵妇人,可能是哪个远亲?   “好的,不过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吴迪脸上带着迷人的笑容,就算是大**的长辈,也阻止不了他想要↓攻略这个贵妇人的**,倒不如说,这种辈分更让他感到刺激。   吴迪善于利用一切有利的因素去攻略女人,而给人第一印象的外貌就极其重要了,他便拥有让女人喜欢的外貌。   听到吴迪的问题,蕐琪涵微微一愣,她扫了吴迪的模样一眼,必须得承认。这就是传说中的“90后小鲜肉”,魅力惊人,他的长相非常俊朗,身材也给她一种伟岸的感觉,气质则显得文质彬彬,如果穿上高档的衣服。或许一下子就可以从穷小子转变成贵公子。   压抑住心中升起的一种异样感,她想了想,告诉这穷小子名字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便淡淡地说道:“我叫蕐琪涵,你可以叫我蒋阿姨。”   吴迪可以确定,大**的亲人长辈中绝没有一个姓蒋的,发现这一点的他,居然感觉有些无趣,不过蕐琪涵的容貌身材确实很合他的胃口。他就是想艹她,没什么好掩饰的。   他微微摇了摇头,用略显热情的目光打量了一下这个令他感兴趣的贵妇人,便道:“我还是叫你‘蒋姐’吧,叫阿姨实在太老了,蕐姐明明看起来只有二十三、四岁左右,比我也大不了多少嘛。”等到了床上的时候,再喊“阿姨”。一定更加刺激……   蕐琪涵被吴迪的目光打量得心里居然有些发毛,她觉得这事态的发展似乎有些奇怪。不过听到这个帅哥小鲜肉吴迪称赞她年轻的话,女人的本能还是令她一阵高兴。   蕐琪涵是个非常注重保养的贵妇人,皮肤水嫩得不比二十多岁的妙龄少女差,然而那种熟女贵妇风韵却比妙龄少女要强多了,那张秀丽的俏脸上更是连一点皱纹都没有。   她生傅君临时年龄也很小,甚至可以说傅君临的出生就是个意外。所以她现在还处于女人的黄金年龄,当然,**也比较强烈,毕竟是熟女嘛。   不过蕐琪涵与丈夫傅名山的感情非常深厚,从小一起长大不说。单单是傅名山白手起家的过程,蕐琪涵就一直陪伴着丈夫,她是傅名山的贤内助,对丈夫始终如一的忠心。   可能有人觉得蕐琪涵这种从中产跻身上流阶层的女人却嫌贫爱富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事实上,那种真正顶尖的高门大户、底蕴世家,反而可以摒弃门户之见,让后辈们自由恋爱,因为他们的实力已经不需要什么联姻了,反倒是蕐琪涵这种,就特别在意门户之见,将后辈的婚姻当作让自己家族更上一层楼的筹码。   蕐琪涵的脸上终于流露出一丝笑意,原本对穷小子的下意识排斥,也被吴迪那俊朗的长相,从容不迫的谈吐所抵消,只是觉得,这小子难怪能将那个女孩追上手,而自己的儿子虽然长得也不差,但综合魅力与这小子一比,还真有点逊色。   她将吴迪带到了自己的私车玛莎拉蒂上,这是她自驾用的,所以并没有请司机,而且今天她做的这事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毕竟她只是冒充吴笛的长辈,而不是真正的长辈,若被人知道她假冒吴笛的长辈,那就有些被动了,不过她相信,自己以后一定可以成为吴笛的长辈。   她很期待吴迪坐到她这豪车上时局促不安的表现,可让她无奈的是,对方依旧表现得非常从容得体。   甚至再去目的地的过程中,吴迪还主动和她攀谈了起来,那颇为幽默的谈吐,以及时不时说出的段子,都让她忍不住笑了,等到了这个江宁市最著名的会所时,她竟发现自己不忍下车,只希望能和吴迪多聊一会儿……   没办法,作为傅名山的贤内助,集团公司实质上的女总裁,蕐琪涵其实活得很累,再加上傅名山在床上的战斗力,已经退化得不成样子,半软不硬的玩意不到三分钟就缴械,往往让蕐琪涵不但没解决**,还更加渴望,最终导致她只能自己解决。   傅名山是典型的事业型男人,没什么情趣,蕐琪涵毫不怀疑丈夫是真正爱着自己的,但却总是内敛得不懂表达,也没有什么浪漫细胞,这让蕐琪涵只能用“自家名山这么木讷,一定不会出去拈花惹草”这种理由来安慰自己。   今日和吴迪这块小鲜肉谈笑风生,竟然让蕐琪涵有一种内心变得更加年轻的感受,也难怪圈子里的一些牌友,有的会选择去养个小白脸……   她的心中出现这个念头时,微微一惊,赶忙将这念头扼杀,要知道,之前她对那些养小白脸、不守妇道的女人,是很看不起的,而现在,竟然对她们产生了一种理解和认同,这种违反她三观的事情,怎么可以表示认同?   吴迪看到目的地的这个会所,不由有些无语,这不就是张天奇这位“江南第一公子”带他来的地方嘛,他还有一张最高等级的贵宾卡。(未完待续。。)   ... [正文 100、我需要你的安慰]   虽然蒋琪涵确实对吴迪这个穷小子产生了那么一丝好感,但这却并不代表她会改变她的既定目标——她要将吴迪从那位小公主身边赶走。   倒不如说,在和吴迪谈笑风生后,这个念头更加强烈了,总觉得吴迪有那样漂亮的女友,是一件非常碍眼的事情。   而且她发现吴迪的魅力大得惊人,可能再加把劲,就会将那位小公主吃得一干二净,到时候可就没自己的儿子什么事了……   蒋琪涵已经在自己儿子面前拍着胸脯保证,会将这事办好,她决不食言!   这时,她带着吴迪走进了这个奢华与典雅内涵并存的会所,立马便有长相清纯漂亮的服务员上来给予顾客最贴心的服务。   蒋琪涵随时观察吴迪的反应,却见吴迪微微皱眉,略显局促拘束的样子,她不由心中一喜,只是认为吴迪已经被这种高大上的氛围镇住了,毕竟这个会所确实是江宁市最上层的人物聚集的地方,一般人有钱还没资格来呢。   这个会所的主人周涛峰据说背景也大得惊人,乃是出自京城某世家的权贵子弟,不过因为本人只是个吃喝玩乐的纨绔,所以便开个会所,悠哉悠哉的,却也可以为家族拓展人脉。   蒋琪涵却不知道,吴迪皱眉可不是什7么被镇住了,而是已经隐隐猜到她的用意之后,故意装出这种模样,也算是配合蒋琪涵发挥吧。   周涛峰一听那位吴少竟然带着一位美妇人光临自己的会所,不由直接扔下自己作陪的某个富商,满脑子都是怎么和吴迪套近乎,毕竟他也隐隐知道吴迪的身份是多么尊贵,上次连那位张大公子都对吴迪毕恭毕敬的……   周涛峰看到吴迪与蒋琪涵时,目光在蒋琪涵脸上停留了片刻。心中微微一惊,他当然是认识蒋琪涵的,这位可是江宁市某实力雄厚的上市集团的女总裁,那位傅名山傅董若没有蒋琪涵这位贤内助的辅助,不可能将企业办得这么成功。   而蒋琪涵在圈子里的风评也是出了名的好,许多老总提到这位女总裁时。都会表示对傅名山的羡慕,认为他能娶到蒋琪涵,真是八辈子的福气。   周涛峰心中已经对吴迪佩服得五体投地,暗想难怪这位吴少对我这里最漂亮的头牌都不感兴趣,若我也能够把到蒋琪涵,那我也不会对那些庸脂俗粉感兴趣了……   他正欲上去向吴迪打招呼,用最热情的态度对待这位贵人,却被吴迪的一个眼神止住了,他观察了一下吴迪与蒋琪涵的走位。才发现吴迪落后对方半步,隐隐以对方为主,他顿时心领神会,似乎明白了什么。   吴少这是在扮猪吃虎么?装作穷小子、小白脸钓贵妇人?啧啧,城里人果然很会玩,有情调!   想想也是,若是吴少将自己的身份亮出来,那泡蒋琪涵这个人妻。或许就只能硬来了,而这种有损格调的事情。吴少这种雅人是决计不会做的……   于是周涛峰故意装作没看到吴迪的样子,只是换上一副笑脸,主动和蒋琪涵寒暄。   蒋琪涵见到主动出迎的周涛峰,惊讶之后,竟然产生了一种荣幸的感觉,因为她觉得以自己的身份。还不至于周涛峰对她这么热情,毕竟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呢。   可能因为周涛峰主动打招呼的缘故,她的底气更加足了,便在周涛峰的建议下,选择了最奢华的包厢与最名贵的饭菜。只想用这天价的一顿饭,将吴迪的所有尊严都狠狠踩在脚底!   她和吴迪入座之后,便朝着对面的吴迪说道:“刚刚那位迎接我的周公子,可不是什么小人物,他是……”   蒋琪涵开始披露周涛峰的身份,而吴迪则配合作出一种坐立不安的样子,好像真的已经完全这种“大人物”镇住了。   “其实周公子的身份,比起我们家吴笛大**来说,还差了不少,现在大**还年轻,玩一玩自由恋爱也没人阻止,不过若是以后大**要嫁人的话,这对象的身份,肯定是要比这位周公子要高的。”蒋琪涵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   但她自己却知道,她的这番话中绵里藏针,潜台词完全就是在说,别看你吴迪现在是大**的男友,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以后大**嫁人的对象,绝不可能是这个穷小子!   果然,吴迪脸上的神情已经微微变得黯然,不过他好像还在故作镇定,但紧紧抿着的嘴,以及握紧的拳头,无一不说明他的心,已经被深深地刺痛了,身份上的巨大差距,让他完全看不到未来。   蒋琪涵在见到这一幕时,心中固然为自己的表现感到满意,但在看到吴迪这种如同受伤的幼兽般惹人怜爱的表情时,她只觉得自己的母性被唤醒了,她硬生生地忍住了安慰吴迪的冲动。   如同蒋琪涵意料中的那样,这顿饭吴迪也吃得非常拘束,尤其是在她不经意地向吴迪介绍,这顿饭的价格甚至等于普通人一年的薪水之后……   铺垫了这么久,蒋琪涵终于拿出一个装满了百元大钞的信封,硬下心肠,淡淡道:“主动和我们家吴笛分手吧,毕竟长痛不如短痛,你们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是十万块钱分手费,对你所在的普通家庭来说,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吴迪低下头,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自卑感,让蒋琪涵终于有一种扒掉他那光鲜外表,看到本质的感觉,这让她感到非常具有成就感。   她终于可以印证,这个吴迪到底是电视剧中的哪类穷小子,是突发爆发大喊“莫欺少年穷”,还是屈服在她营造出来的巨大压力之下?   “我不要什么分手费。”吴迪淡淡地说道。   “嗯?”蒋琪涵冷哼一声。   “不过我会和她分手的。”   蒋琪涵露出了笑容,心说这吴迪根本就是缩卵型的穷小子嘛,但在下一刻,她竟然发现自己的玉手被吴迪握住了,然后便见到吴迪直视她的眼眸,柔声道:“蒋姐,我需要你的安慰。”   说着,吴迪便捧起蒋琪涵的脑袋,狠狠地吻在了她那丰润性感的嘴唇上……   蒋琪涵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导演,这剧本不对啊!(未完待续。。)   ... [正文 101、离经叛道]   由于蒋琪涵根本没有想到吴迪这个“穷小子”竟然敢这样轻薄她,所以她对这个强吻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待到她反应过来时,她竟然已经与吴迪唇舌相交,而吴迪还甚至腾出一只手,肆意抚摸一些女人的敏感点,而作为一名积累了许多**的熟女,她很快就被摸出了感觉,那种难言的美妙滋味,让她既感到刺激过瘾,又有一种强烈的背德感、负罪感。   坦白地说,蒋琪涵承认,她从来就没有与丈夫之外的男人接过吻,更别说她与丈夫之间的亲吻,也没有这样激烈,她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这种热吻的感觉,以至于她觉得自己似乎重新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节。   然而蒋琪涵作为一名女总裁,自制力却是极为强大的,哪怕她的身体已经渐渐向吴迪屈从,但她却用那莫大的意志力推开吴迪,然后愤怒地瞪着这个竟然如此轻薄她的男人,强忍着想要扇对方一巴掌的冲动。   不过蒋琪涵终究没有动手,她出身中产阶级,从小就培养出了作为名嫒的涵养,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她都告诉自己,要克制、要忍耐、要微笑以对……   吴迪这时又伪装出一副为自己的冲动行为而感到悔恨的样子,他微微低下头,用十分动情的语气说道:“蒋姐,∵刚刚我真的对不起,只是我突然发现,在这样短的时间内,你就把我迷住了,所以我才忍不住……我答应你说的和大**分手,不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大**,而是我发现,我的脑海中已经充满了你的影子!”   吴迪向来将大**当作自己攻略其他女人的利器。和大**想分手就分手,想复合就复合,他们本来就是一体的。   不得不说,吴迪的演技真的是比影帝还要影帝,明明他说出来的话太假太荒诞,可是他却硬生生地用自己那真诚到极致的神情和语气。将他说出来的话渲染得无比真实!   蒋琪涵自然也被感染了,心中莫名地感到触动,然而表面上却冷若冰霜,只是冷哼道:“你以为我会信你的这种鬼话?我可不是被你哄骗的小女生!再说了,我早就已经结婚了,有一个美满的家庭,所以我们之间绝无可能!”   “我不会影响你的家庭,这世上有那么多的男人可以包二奶养小蜜,而像你这样的女强人。当然也可以在不影响家庭的情况下,去追寻自己真正的幸福,那是一种心灵上的自由。”吴迪的话显然非常蛊惑人心。   “而且,我又不是什么直男癌患者,我认为成功的男人与成功的女人都有作为上位者的特权,所谓的道德、法律,只是用来约束无能弱者的工具罢了,强者就是该任性一些!”吴迪露出了迷人的微笑。   这番话对蒋琪涵的触动的确非常大。她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女性的教育,不过随着她的事业越来越成功。别人也都纷纷称呼她为“女强人”“美貌与能力兼备的女总裁”,她也下意识地将自己的形象定位到这些称呼之上。   所以她觉得自己成为了一个“女权主义者”,然而这完全就是她自我yy,她对“女权”什么的,根本就一窍不通,不过总比某些高举“女权主义旗帜”。本质上却只想嫁个对其百依百顺的有钱男人的伪女权主义者强。   现在,她只觉得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没错,既然那些上位者的男人,可以肆意玩弄各种各样的美女。并认为这就是上位者的特权,那么自己作为女强人,为何不能肆意玩弄男色,古时候那位女皇武则天,坐拥面首无数,就是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嘛。   这种离经叛道的想法只是在她的脑中一闪而逝,她想到自己的丈夫一直对她很忠诚,而她竟然出现了背着丈夫养面首的想法,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一派胡言!”扔下这句话之后,蒋琪涵便拂袖而去,但她的心境却非常混乱。   而事实上,吴迪的这番话却让蒋琪涵一下子忽略了吴迪强吻她、挑逗她的行为,她对吴迪的恶劣印象也暂时忘记了,这其实才是吴迪说这些话的真正目的。   当然,这番话也是吴迪心中的想法,女人如果有本事,照样可以开后宫,什么妇德之类的玩意全是狗屁,只不过他有信心永远保证他的女人只爱他一人,作为强者,他就是这么自信!   时间回到蒋琪涵寻找到吴迪之前,那会儿正是吴迪第一次与自己的画师搭档严雅琳相见的时候。   吴迪来到严雅琳的出租屋中,发现这屋子虽小,但却被这位画师布置得很具有温馨感,屋子里的一切都摆放得整整齐齐,非常整洁干净,从这些细节方面也可以看出,这个严雅琳是个对自己要求非常苛刻严格的女孩。   吴迪一边与严雅琳寒暄,一边打量这位画师,如那个叫做王俊强的编辑所说,这个严雅琳虽然素面朝天,还因为贪图方便留了男性才会选择的短碎发,然而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她的天生丽质。   可能因为长时间宅在屋内专心绘画的缘故,她的皮肤有些病态的苍白,整个人给人的感觉也异常单薄,好像一阵风就能把她刮倒似的,她就像一个精致、易碎的瓷娃娃。   严雅琳的警惕心很重,好像还严重自闭,和吴迪说话时,她从来不多说一句说,只是用最简洁的话语回答吴迪的一些问题。   直到吴迪将他精心准备的与她合作参加十月份的“枫叶新人奖”的作品《绝世剑仙》的开头短篇脚本、简易的分镜稿拿出来,严雅琳仿佛才瞬间活了过来,双眼放光地接过了他的原作。   然而她依旧没有多废一句话,而是迅速沉浸到她的漫画世界之中,似乎完全忘记了吴迪的存在。   吴迪看着她伏案的认真姿态,摸着自己的下颚,微笑了一下,这也是个极富特色的女孩呢。(未完待续。。)   ... [正文 102、人总是在变化]   不过吴迪却并没有产生要占有她的想法,心中只有淡淡的欣赏,若是可以的话,他倒是希望和这位看起来有些自闭的女孩成为朋友,纯洁的友谊。   这真不是他道貌岸然,如果他想占有某个女人的**的话,绝对会一步步地向对方发起进攻,不管采用任何手段,最终摘得那胜利的果实,当然啦,手段要越有情调,胜利的果实才愈发鲜美。   可能是因为这位叫做严雅琳的美女画师,虽然长得非常精致漂亮,如同瓷娃娃一样,但身材太过单薄,瘦弱得让吴迪根本提不起兴致,总觉得只要轻轻一碰,她整个人就会散架一般。   早就已经说过,并非所有的美人都能在床上给予男性无上的快感,那也是需要天赋的,而吴迪并没有在严雅琳身上看到任何床上天赋,或许她的天赋全都献给她最爱的漫画事业了吧。   她对漫画的虔诚,让吴迪不由想起了最初的大**,那也是一位完全醉心于写作的女孩,她是那样的纯粹美丽,她追求最完美的自己,即使最终没法达到那种完美的境界,但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她已经是完美的化身。   然而,时间却像一把无情刻刀,那样最纯粹的美,只能留存在过去的记忆中了。   从追求绝对的完美,☆到追求一种心灵的自由、洒脱,在漫长的时间中,大**完成了这样的转变,这意味着新生,也意味着那个阿尼玛的消失。   如果用大**这个人写成一本书,那么前半部一定是神作,因为它非常符合大众的审美,正因为大多数人无法做到纯粹。无法以大毅力、大努力去追求完美,所以她的出现,让大家都陶醉在她的绝代风姿之中……   而后半部的转变,则会被大众认为是败笔中的败笔,因为大**已经变了,她开始更加随心所欲。因为她发现完美永远无法达到,还不如回归自我,做真正的自己。   这样的转变是任性自私的,让大众抵触的,因为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才是最轻松的,像最初的大**那样去追求完美,实在太累了。   除非她不再是人,而是化身成没有人性的完美女神。那她就不会有后来的转变了。   而这本书的作者,也实在无法保持最初的心态,他迷失在读者们各种各样的建议、争论之中,他被一些负面言论弄得烦不胜烦,最终他选择任性一把,这便是大**后期心态转变的本质原因。   吴笛此时正在享受悠闲的高中生活,仿佛是在弥补好久以前那段奋斗的高中生涯,有了吴迪这个万能挡箭牌的存在。她终于像陶然婷一样,成为这座国际高中内只能远观的高岭之花。   而她已经在自己的同学面前多次表示。她是多么深爱她的男友,因为她的男友是世界上最疼爱她的人,能够为她做任何事情,时时刻刻都将她捧在手心,想尽一切办法取悦她……   虽然他家庭出身只是一般,但吴笛却毫不介意。因为真爱可以打破一切阻挠!   吴笛这种将全身心都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的行为,让国际高中内的无数男生都对那个幸运儿咬牙切齿,这世上居然有这样幸福的男人,他完全获得了吴笛的芳心!   然而他们却不知道,世界上最疼爱吴笛的男人。就是她的男性分身。   有**意识的分身吴迪表示,他就是大**的机器猫,专门为大**解决各种麻烦,还要满足大**某个时候突发兴致产生的念头,比如说让他当个作家,然后现在又让他当漫画家,害他迫不得已之下只能借鉴他那个世界的大人气漫画作品,也不知道大**会不会介意……   他有理由猜测,大**已经将让他画漫画的念头抛到脑后了,可是他却还是要一丝不苟地完成这个任务,也许他继承了昔日大**的“完美强迫症”。   而且说真的,吴迪泡妞归泡妞,他接管分身之后,其努力程度,比大**这个任性自我的家伙要高得多,他在短短时间做出的成就,已经让人叹为观止。   对于吴迪来说,什么写作啦、绘画啦,这些需要感性思维的艺术创作,本来就是大**这个女性意识本体分内之事,他吴迪更擅长研发黑科技、建立势力、争霸天下、广开后宫这种事情,而不是去搞什么艺术创作。   没办法,大**有时候就是这么任性,她大概就是在刁难吴迪,这样也许就能满足她的恶趣味吧,而她的理由还非常充分——吴迪你这个臭男人,明明已经有了我,居然还出去乱搞,这让我非常生气、吃醋,所以我要惩罚你!   吴迪听到这个理由时,每次都很想吐槽,明明你一个念头就能阻止我攻略其他女人,可惜你完全没这么做,在我搞女人的时候,你还会接管这具分身,享受**的快感,乐在其中,这是在吃醋么?   由于吴笛大**在国际高中内一个劲地吹嘘吴迪,导致吴迪这个男生也成了名扬国际高中的人物,有关他的资料,也在整个高中流传。   吴迪固然让诸如傅君临这样的男生们恨得咬牙切齿,但却意外地收获了一批女生粉丝。   本来嘛,吴迪的长相非常俊朗,随着身体的发育,身高也完全窜上来了,加上他用各种黑科技强化自己的**,导致他从外表上,绝对是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大帅哥。   再加上他那优异的成绩,以及在国际高中的篮球场上小露身手,让人发现他还是个阳光运动少年,据吴笛所说,他还会多门乐器,当初就是以一首原创情歌向她表白成功的……   “因为那个场景实在太过浪漫唯美,所以我真的完全被他迷住了,答应表白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吴笛一脸陶醉地在众人面前赞叹她的男友,然后还将她多年前创作的情歌拿出来,按在吴迪头上。   于是渐渐的,男生们死了挖墙脚的心,倒是一些白富美,开始蠢蠢欲动,想要抢吴笛的男友。   不得不说,事情的发展真的非常有趣,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未完待续。。)   ... [正文 103、计策]   傅君临向自己的母亲抱怨道:“妈,你不是说可以让那个可恶的男生主动离开我们学校的吴笛么?可现实情况却是,他们两人的关系非常稳定,而随着那个家伙展现出越来越多的才华,导致很多学生都觉得他们很般配,你知道这让我有多郁闷么?我感觉总有一天,吴笛会被他吃得连渣都不剩!”   蕐琪涵听到儿子抱怨,脑中不由浮现出吴迪那面带迷人微笑的俊脸,以及望着她的眼神无比炽热的模样,她的心中微微一颤,同样也抱怨道:“我没想到那个男生那样无耻,明明答应我离开那位小公主,可是他根本就没有按照他说的那样做。”   “那妈你砸钱了么?”傅君临问道。   &~ ; “他直接拒绝了,想来也是,他和那位小公主关系那么好,又怎么会缺钱花,只要一直吃软饭就行了,他脸皮很厚的。”蕐琪涵有些气闷地说道。   “这个混蛋到底是不是男人,居然心安理得地吃软饭?”傅君临痛骂道,实际上心里非常羡慕吴迪,总觉得会有那么一天,连开房费与套套的钱都是女方负责的,这实在是太人生赢家了啊!   而蕐琪涵不由想到了吴迪蛊惑她的话语,一时间又陷入了遐想之中,直到傅君临又喊了她几声“妈”,才让蕐琪涵回过神来。   “妈,你刚刚在想什么,居然走神了?”傅君临随口问道。   蕐琪涵不由脸上微微一热,立马转移话题道:“你刚刚喊我做什么?”   傅君临狐疑地看着自己母亲的脸颊,不由闷闷道:“妈,好像自从你与那家伙见了面之后,整个人变得有些奇怪,他没对你做什么坏事吧?”   蕐琪涵一下子便想到了那令她蚀骨**的热吻。以及吴迪的手挑逗她身上敏感部位的感觉,她只觉得身上一阵燥热,嘴上却立即反驳道:“他一个小屁孩怎么敢对我做什么坏事?我只是在思考怎么教训他而已!”   傅君临自然完全相信自家老妈,事实上,在他眼中,自家老妈这样气场强大的女总裁。往往一个眼神,就能让男人失去自信,包括某些所谓的成功男人,而吴迪这种高中生,在自家老妈面前,一定非常不自在。   “其实我刚刚喊你,是想到了一个老套却不错的计策,那就是找一个女人,亲自去诱惑那人。和他拍下各种亲密的照片,然后用来威胁他离开吴笛,如果他还敢食言的话,那就把照片给吴笛看!像吴笛这样心高气傲的女孩,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的男友出轨,而她爱他越深,事发之后,她就会越痛恨他!”傅君临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然而蕐琪涵听到这话。却微微一愣,下意识便代入到了那个“亲自去诱惑吴迪的女人”这个角色之上。这让她几乎脱口而出想要否定傅君临的这个计策,因为她瞬间心动了一下,然后又立马心虚了……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儿子的意思其实是,让她去找一个女人去诱惑吴迪,而不是她亲自出马。毕竟这天底下哪有儿子将母亲送到情敌床上的道理?   傅君临对自己的母亲还是非常敬爱的,事实上,他一直为自己有个美貌与才华兼备的母亲而感到骄傲,而由于自己的母亲保养得实在太好,导致他有时候还忍不住在私下里yy一下自己的母亲。偷偷地看那种h小说时,最喜欢母子**题材的,当然,那种绿母题材的,他也可以看得很high。   不过,若是现实中发生自己的母亲被某个同龄人搞上手的话,那他一定会崩溃的!   “嗯,你这个计策还是不错的,不过我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不过,为了我儿子能够成功抱得美人归,妈一定会尽力的!”蕐琪涵郑重其事地说道。   “妈,你实在对我太好了,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你的!”傅君临发自肺腑地说道,他确实非常感动,也非常自豪,有这样一个让他骄傲、宠爱着他的母亲。   当然,在很久很久以后,他为自己今天想出的狗屎计策而后悔不已,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傅君临除了让母亲继续帮他以外,他终于决定再加一层保险,那便是选择一个他可以完全信任的女孩去诱惑吴迪。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楚亦可,小名可可,乃是暗恋了他整整三年的女孩,他知道她暗恋他,但就是不揭穿,只是在表面上和她是蓝颜知己,关系颇为亲密的死党。   楚亦可出身也不错,虽然比不上他,却也是妥妥的白富美,她有着良好的教养,说起话来细声细语,总是默默地为他奉献,他明明什么都知道,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事实上,傅君临非常享受对方这样的默默奉献,但他却对楚亦可并没有心动的感觉,若是他真的与楚亦可成为男女朋友,那他必然也要向对方付出,这让他很不耐烦。   总而言之,傅君临早就将楚亦可当成了自己的盘中餐,早吃晚吃都不是问题,没错,他就是这样自信!   在一家环境清幽的咖啡馆中,楚亦可早早地来到了她与傅君临约定的地点,她有着一头披肩的漆黑长发,额前是齐眉的刘海,若说长相的话,或许算不上最顶尖的美女,但她身上那种温柔贤惠以及清纯无比的气质,却无不证明了,这是一个值得娶了做妻子的好女孩。   楚亦可的穿着打扮学生气息很浓,看得出来,她就是一个乖乖女。   其实某些乖乖女就是这样,要么不喜欢,而若是喜欢上一个男生,她虽然不敢表白,只敢偷偷暗恋人家,但她却总是默默地为对方奉献,只期待对方可以主动发现她的好,然后为此而动容,最终成为情侣。   如果傅君临是个好人的话,或许他会按照楚亦可的剧本去走,可惜他不是好人,而是人渣,所以他心安理得地享受楚亦可的暗恋,自己却一点也不付出。(未完待续……)   ... [正文 104、为爱献身]   楚亦可对于傅君临主动邀请她这件事感到非常开心,偷偷暗恋别人的人就是这样,被暗恋的人随便给点甜头,就能让他们感到甜蜜幸福。   这也可以与跪舔女神的备胎吊丝类比,他们总是愿意为女神默默奉献,甚至甘当接盘侠,女神只需要时不时地给他们点甜头,就能迷得他们团团转。   傅君临见到楚亦可后,先是和她亲切地寒暄一阵,又主动聊了聊对方的爱好,语言颇为挑逗暧昧,让楚亦可脸红心跳,只觉得她与傅君临是如此投缘,根本就是天生一对。   然而楚亦可和那位主动、大方地倒追男生的安疏影不同,她的暗恋一直都藏在心里,总抱着一种期待——傅君临一定会明白她的好,不管他现在交多少女朋友,最终会明白,只有她才是最好的。   事实上,她对自己与傅君临这种“朋友”“死党”关系还是很有优越感的,总觉得自己对傅君临来说是特殊的,你看他都换了好几个女友,唯独她却一直与他关系很好,甚至在傅君临失恋时,都是她一直陪伴在他身边。   楚亦可甚至觉得自己与傅君临之间的关系超过了爱情,在她看来,爱情只不过是一种短暂的激情,能让人沉浸一时,却无法维持一辈子,但她与傅君临这种超越爱情的更高¥8层次的关系,却可以维持一辈子。   她一直维持着暗恋,而不去表白,也害怕破坏这种关系的纯粹性,总觉得自己若是当了他的女友,说不定过了一段时间,就会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傅君临见气氛如此良好。终于用一种真诚、向往的语气说道:“楚楚,你知道新转来我们学校的吴笛吗?我发现我已经完全被她迷住了,我想让她成为我的女朋友。”   楚亦可原本脸上那温柔、开心的笑容顿时僵住,她的脑海中不由出现了那位美女转校生的绝世风姿,不管是容貌还是气质,都让她完全生不出与其攀比的念头。若吴笛真的成为傅君临的女友,自己还会有之前的自信么?   她僵硬的笑容只是维持一瞬,然后依旧强颜欢笑,用一种死党的调侃语气说道:“你这家伙还是这样冲动啊,看到一个漂亮女生就说要让她当你女朋友,那个吴笛,好像有个恩爱的男友吧,你怎么让人家当你女友?”   傅君临完全忽视了对方的强颜欢笑,而是恳求道:“这就需要楚楚你的帮忙了……”   楚亦可微微愕然。依旧微笑道:“让我去与那个吴笛成为朋友,然后在她面前诉说你的优秀,潜移默化地让她爱上你?我觉得这方法可能没什么效果,因为我听说,吴笛的那个男友,也是非常出色的男生。”   傅君临顿了顿,一咬牙,便豁出去道:“当然不是这样。我希望你去诱惑那个男生,并不需要什么实质的关系。只需要拍一些可以让人误会的照片就可以了……楚楚,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没有男生能抵挡你的魅力!”   楚亦可听到这话,完全愣住了,她不敢置信地望着傅君临,眼神如此哀伤。她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站了起来,拎起自己的包,便捂着脸直接离去。   很显然,即使她深深地暗恋着傅君临。陡然听到自己喜欢的男人,让自己去诱惑另外一个男人,只为了追求另外一个女生,这种狗屎一样的行为,让她感到非常恶心,他到底把她当成了什么人啊!   楚亦可从小到大,就喜欢过傅君临这一个人,在她的眼中,除了傅君临以外,再也容不下其他男人了,可傅君临竟然让她……   她也知道,傅君临本质上并没有他的外表那样出色,但人都是犯贱的,哪怕明知道那人是个恶棍、坏蛋,一旦爱上他,却总如同飞蛾扑火。   花了好长的时间,楚亦可终于平静下来,她望了望那晴空万里的蓝天,默默地拿出包包里的永恒智能手机,给傅君临发了条短信——我帮你。   发完之后,她的泪水再也止不住,哭得撕心裂肺。   还没有收到短信之前的傅君临,脸色阴晴不定,他安静地坐在那儿,心里却在埋怨楚亦可,觉得她在关键时候掉链子,一直享受着楚亦可暗恋的他觉得,楚亦可无论任何事情都得帮他,这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不就是让她去诱惑吴迪么?又不是让她**,她这么激动干什么!   话又说回来,如果真让楚亦可的处子之身被吴迪夺去,他傅君临还不能接受呢!   但是,在傅君临看来,吴迪是绝对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去占有楚亦可的,从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中就可以看出,吴迪这家伙固然很优秀很能吸引女孩,但这人比较绅士,乃是所谓的草食系男人,你看他和那位小公主那样恩爱,他居然还没有与小公主**,这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所以,傅君临可以确认,楚亦可本身绝对不会有什么损失,她只需要随便与吴迪约会几次,然后抓住机会拍两张看起来亲密的照片就足够了……   直到傅君临收到楚亦可的短信,他才露出了释然的笑容,狠狠地挥舞了一下拳头,然后用短信回道:“楚楚,果然你对我最好了,事成之后,我陪你逛街、吃饭、唱k,反正会好好地补偿你的!你不管提出什么要求,我都满足你!”   楚亦可看着回复的短信,心中凄苦,却又产生了一种为了心中的爱情而献身的崇高感,没错,我爱着他,不意味着我要拥有他,只要他幸福,我就满足了。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总有这种可笑、幼稚、却又让人感动的爱情观念。   楚亦可甚至想到了一个一直让她非常感动的爱情故事——   两人分手后多年,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   女:“你好吗?”   男:“好”   女:“她好吗?”   男:“好”。   跟着男的问:“你好吗?”   女的回答:“好”   男:“他好吗?”   女:“他刚才告诉我他很好。”   她想,也许她对傅君临的爱,便能做到像故事中的女方那样,长久的时间也无法磨灭。   直到她去诱惑那个名叫吴迪的男人,她猛然发现,自己的暗恋,原来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坚贞。(未完待续。。)   ... [正文 105、第一步]   俗语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导致这句话后半句有道理的本质原因,便在于某些男人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若有一个容貌身材在平均水准以上的妹子放下矜持主动去追求这个男人,甚至还摆明了不要他负责,只是想拥有一段燃烧的激情,或是主动挑明就是炮友关系,那可以肯定,哪怕这个男人已婚,却也无法禁受得起这样的诱惑。   当然,必须承认,这世上绝对有一生只钟情于一个女人的绝世好男人,而这样的男人绝对可以被列为一级保护动物。   人类的生物性决定了大部分男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将自己的种子大范围地播撒出去,也许这就是多数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的科学依据。   由于类似、陌陌之类的社交软件被某位霸道总裁提前搞出来,并在国家力量的支持下大力推广,所以现在比较会把妹或钓男人的、性观念较为开放的人,都将这些软件奉为约炮神器……   楚亦可原本使用这样的软件,其一是永恒智能手机上直接绑定了它,其二便是周围的同学、朋友都用了,用这软件互相╦联系,确实比发短信要方便多了。不要怀疑智能手机在国际高中的普及程度,来这所高中上学的最起码都是中产阶级出身。   而且某位霸道总裁因为手握黑科技,所以可以极大地降低智能手机的成本,市面上的永恒智能手机高中低三个档次将所有的用户都一网打尽了。   楚亦可决定先用加上吴迪,然后从聊骚开始,一步步替她心中暗恋的傅君临完成诱惑吴迪的目标,最起码拍下各种各样的亲密照。   当她做出这个决定时。这种为真爱献身的感觉,是如此神圣崇高,极大地满足了她的精神追求,她坚信,她为傅君临的付出,一定可以得到他的回报。她对未来抱有极大的期待!   然而她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她还不知道吴迪的……   于是楚亦可直接将获取吴迪的目标寄托在了另外一位吴笛的身上,这位女孩正是吴迪的现任女友,傅君临这段时期最喜欢的女孩。   楚亦可决定帮傅君临追吴笛后,虽然心里非常绞痛,但她精神却非常满足,大概她觉得,傅君临对吴笛的喜欢,只是一时的激情而已。而她和傅君临之间超越爱情之上的感情,则是可以持续一辈子的!   当然,在楚亦可决定通过接近吴笛,然后再诱惑她男友的之后,某一瞬间心中还是产生了极大的罪恶感……   但是,在为了真爱献身这个崇高神圣的借口面前,所有的道德、正义等等都可以抛去,这便是楚亦可的想法。今年她十七岁,最青春美好的年龄。也是最冲动傻逼的年龄。   对楚亦可来说,接近吴笛是个非常轻松的任务,她本来就是个善于交际的女孩,尤其是在女生群体之中,而吴笛又不是陶然婷那位天生具有抗拒光环的冰山女,相反。许多人都知道,这是个很具有亲和力很温柔的女孩,却又总是能与其他人保持一种疏离感。   说实在的,这种亲和力与温柔,对某些男生来说。却是最大的伤害,因为他们总会将这种温柔误解,总觉得吴笛对他们是特别的,然而事实却是残酷的,她几乎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唯有成为她真正的朋友,才能得到她更加温柔特别的对待。   比如说那位唯一得到吴笛青睐的男生,他是那样幸运,竟然可以得到这位小公主毫无保留的爱情……   楚亦可也羡慕这样纯粹明澈的爱情,她甚至幻想着自己以后与傅君临真正恋爱时,就像吴笛与吴迪这样亲密无间、如胶似漆。   而一想到自己居然要破坏这样美好的爱情,她在感到内疚的同时,竟然也升起了一种难言的兴奋感,这就是破坏美的感觉吧?难怪这世上有那么作家爱写悲剧,而名著也多悲剧,因为悲剧就是将最美好的事物撕毁给人看!   或许自己也在创作名著?楚亦可的心里出现了这样的想法,更坚定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吴笛,你好,我是楚亦可,很高兴认识你。”楚亦可向吴笛伸出了手。   吴笛微微疑惑地打量了一下这位女孩,女孩的外貌让她一眼就心生好感,对方的容貌虽然算不上顶尖,但是却没有任何化妆,非常素净、清纯,而对方身上还有一种温柔贤惠的气质,相信若是这样的女孩化妆再ps一下将照片传到网上,肯定会得到一群狼友的追捧……   不过吴笛却不清楚为什么这样一位美少女会来主动结交她,不过她依旧微笑着回应道:“你好,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楚亦可立马说出自己的来意,说她是学生会的成员,来邀请吴笛也加入学生会,当然,这只是她找了一个无懈可击的借口而已,她也知道,吴笛的回答肯定是拒绝。   果然,吴笛依然微笑着婉拒了她。   虽然意料到吴笛的答案,但是楚亦可依旧在心里暗赞这个女孩真是足够完美,吴笛的这种微笑婉拒,没有让她产生任何反感,反而觉得这个女孩是这样彬彬有礼、风度翩翩。   楚亦可几乎可以断定,这个吴笛也是个极其善于交际、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女孩,这让楚亦可有一种棋逢对手的激动。   与此同时,她终于第一次对那位可以征服这样女孩的吴迪,而产生了一丝好奇,就她对吴笛这种长袖善舞女孩的了解,这样的女孩非常善于处理男女关系,而且见多了各种各样优秀的男生,想要征服她,难如登天。   楚亦可认为自己会暗恋上傅君临,其本质原因,便是傅君临的才华让她服气,他比其他男生都要强,所以她看中了他,他是最好的,最适合她的。   她忽然惊觉,吴迪似乎比傅君临更强……而那位小公主爱上他,是否也是和她一样,出于对强者的憧憬与向往?(未完待续。。)   ... [正文 106、敏锐]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m   楚亦可并没有花费多长时间,就与吴笛混熟了,然后她惊讶地发现,吴笛转学到国际高中之后,交到的最亲密的朋友,竟然是那位自带抗拒光环的冰山美人陶然婷……   当然,比较奇怪的是,陶然婷在学校总是避免与吴笛扯上关系,因为她刻意地对吴笛的不理不睬,一度在私底下被大家猜测,陶然婷对吴笛这个超级美少女观感不佳,也没必要去找什么理由,同等级的美女之间的关系就是天敌。   实际上持这种猜测的人数并不多,陶然婷这位冰山美人在国际高中人气基础非常厚实,在许多陶然婷的支持者看来,她对吴笛不理不睬,纯粹是因为她本身性格如此,而不会是其他嫉妒等因素,这种多数庸俗女人专属的小家子气,永远不会是我陶然婷冰山女神的风格。   不管怎么说,陶然婷在优秀程度上确实并不比吴笛差,那穿着汉服挥洒书法的绝世风姿,会让欣赏到这一幕的人永远铭记。   而且,吴笛因为名花有主而导致她的吸引力下降太多,毕竟这世上傅君临这种看上一个女孩不管她有没有男友就是要得到她的变态男人并不多。   吴迪算是其中一个,他的变态程度或许还在傅君临之上,比如说他在面对安疏影这个女孩,当她还未成为宋国豪的女友时,他完全提不起兴致,但在这之后,他却兴趣大增。   历史上那位雄才大略的魏武帝曹操,也是著名的“人妻控”,或许抢夺其他男人的配偶,会让这些强者感受到巨大的征服感,在这样的征服感面前,女人本身的姿色已经是次要的了。   综上,陶然婷在国际高中地位依旧超然,即使吴笛这样的超级美少女到来,也无法撼动她的地位。   楚亦可原本还以为这两位极其出色的女孩之间没有任何交集,可随着她与吴笛的关系渐渐亲近,她自然便发现了,这两个女孩在校外分明就是超级要好的闺蜜关系,放假时都经常一起出去游玩、聚餐、看电影等等。   楚亦可也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虽然比吴笛与陶然婷略逊一筹,但不可否认,她那种温柔贤惠的气质确实让人初见便能心生好感,她也是成绩稳定在全校前十的学霸,学生会成员。   在知道吴笛与陶然婷是闺蜜之后,楚亦可便有了强烈加入到这个圈子中的想法,在这之前,她虽然在女生群体中人缘很好,但要说真正亲近的闺蜜,却一个都没有,原因很简单,她看不上。   能力强的她嫌对方长得不怎么样,长得漂亮的她又嫌对方太愚蠢,而且她不像某些美女,喜欢交个长相平庸的闺蜜来作为绿叶陪衬自己,在她看来,有这种想法的女孩,在心态上就没有真正美女的自信。   真正的美女不需要任何陪衬,她走到哪里都是任何人的焦点,譬如吴笛、陶然婷这样的女孩。   楚亦可并不妄自菲薄,她觉得自己在长相上勉强可以称得上美女,而在内涵、能力上,则远超一般的女孩。   在楚亦可的努力之下,她也算初步成功加入了吴笛与陶然婷的圈子,闲暇时可以与吴笛、陶然婷一起行动。   让她有些遗憾的是,吴笛对待她的态度确实不错,但陶然婷却一如既往的冷淡,有时候省视她的目光,略显锐利,让她有些忐忑不安。   楚亦可有理由相信,若不是有吴笛这个润滑剂在,她一定没法与陶然婷相处好,而陶然婷明显和吴笛的关系好到了可以穿一件衣服的程度,让她甚至觉得这两位美少女才是真正的情侣。   在觉得火候已经到了之后,楚亦可开始旁敲侧引吴笛多透露些她男友吴迪的消息,让她既惊喜又内疚的是,吴笛显然对她没有任何戒心,对她问的有关吴迪的消息,都毫无防备地透露了给她……   楚亦可已经觉得,她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   “小笛,我必须提醒你,那个楚亦可故意接近你完全是别有用心,你可别被她那温柔贤惠的气质给骗了,她绝对是个心机婊!”陶然婷在与吴笛独处时,忍不住严肃地对吴笛说道。   此时两人正在陶然婷家的书房之中,这书房非常大,里面有各种藏书,它亦是陶然婷研习书法的地方。   自从陶然婷与吴笛成为闺蜜之后,便主动提出指点吴笛的书法,而本来就对各种艺术非常喜欢的吴笛,当然不会拒绝陶然婷的好意,两人互相切磋、互相进步,真可谓琴瑟相合。   楚亦可虽然初步进入了这个圈子,但在书法上,她是完全被排斥在外的,她完全没有资格进入陶然婷的书房。   说真的,陶然婷虽然在看到楚亦可第一眼时,也对这个看起来温柔贤淑清纯无比的女孩很有好感,而且这个楚亦可在国际高中也颇有名气,人缘名声更是不错。   然而随着一段时期的相处,她却敏锐地发现了这个楚亦可接近吴笛的目的极不纯粹,她的女性第六感本来就远超一般女孩,能够与吴笛成为关系如此亲密的朋友,正是因为她发现吴笛的心灵是如此纯净。   吴笛想和她交朋友,没有任何特殊的目的,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理由的话,那就是吴笛看到她在国际高中被孤立得如此彻底,然后便决定让她不再孤独。   这样的理由已经让陶然婷非常感动了,因为她总觉得任何人与她成为朋友都要面临很大的风险,她的抗拒光环一定会传递到她的朋友身上,使得自己的朋友也被孤立,所以她在学校中依旧固执地对吴笛不理不睬……   效果当然也让她非常欣慰,与依旧被严重孤立的她相比,吴笛在学校中的人缘不错,许多人见到吴笛都主动向她打招呼。   吴笛听到陶然婷的提醒,她放下手中的毛笔,大而纯澈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笑意,她饶有兴致地问道:“婷婷,你觉得她接近我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和你抢我么?”r1152   最快更新,阅读请。   ... [正文 107、警告]   陶然婷听到吴笛这玩笑似的回答,那绝美的脸颊不由微微一红,然后轻轻地抓了抓吴笛的秀发,感受着那种丝滑柔顺,她嘟哝道“小笛你别总是乱说让人害羞误会的话啦……”   然后因为她感受到吴笛对楚亦可的不重视,不由正色道“小笛,你真的要小心那个楚亦可,她接近你绝对目的不纯。如您已阅读到此章节,请移步到小說Ыqime阅读最新章节”   吴笛只能郑重地点了点头,以表示她接受了陶然婷的提醒,实际她却没怎么放在心,不管怎么说,楚亦可只是个女孩而已,她能做出什么伤害自己的事情?   再说了,吴笛本来没有将她当成真正的朋友,只能算是一般朋友而已,当是多个伴罢了。   陶然婷见吴笛郑重点头,她的心里才略微安定了一些,可是她却又觉得,小笛算再怎么将楚亦可放在心,却还是会冷不丁地遭受这个心机婊的冷箭,而她作为吴笛最要好的朋友,一定要保护好吴笛……   所以陶然婷便对这个楚亦可愈发心了,每次和她在一起时,便会仔细观察楚亦可的举动。   功夫不负有心人,陶然婷很快发现,楚亦可在和吴笛聊天时,总会非常自然地扯到吴笛的男友吴迪身,旁敲侧引地探寻吴迪的信息,而吴笛却完全没有一丝防备,随意将吴迪的信息透露了出去。   对于吴笛的男友吴迪,陶然婷对那个男生了解不多,印象不好也不坏,而似乎大家都觉得吴笛非常在意那个男生,两人之间的关系更是无亲密,可是陶然婷却觉得,吴笛完全是将那个男生当成仆人使唤的,什么男女朋友的关系,她觉得非常假……   但不管怎么说,陶然婷觉得吴迪这个男生是独属于吴笛的宠物,若是有其他女孩打这个男生的主意。她绝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说不定吴笛是非常在意这只宠物呢,若是他被抢走了,那小笛一定会伤心的。   陶然婷并没有将此事告诉吴笛。毕竟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推测,她决定默默地帮助吴笛守住她的宠物男友。   楚亦可终于要到了吴迪的**,她毫不犹豫地点击了添加好友,验证码是吴笛的好友。   然而还未等她成功加吴迪,她被陶然婷抓了个正着。只听陶然婷用极为冷漠的声音对她说道“先刻意接近小笛,然后再套取她男友的信息,最后再抢了她的男友,你这个女人还真是卑劣啊!”   楚亦可的神情略显慌乱,她没想到自己的思路竟然完全被陶然婷看透了,要知道她每次套取吴迪的信息时,都是非常自然的,不会给人任何刻意的感觉。   毕竟女性朋友在一起,谈论或者说吹嘘自己的男友是多么多么优秀,是一件非常寻常的事情。哪里会有什么防备的想法……   楚亦可时常为自己成功地欺骗吴笛而感到愉悦,那是一种完胜对方的满足感,她甚至都已经在幻想,当吴笛得知自己的男友竟然被闺蜜抢走之后,会是什么表情!   虽然楚亦可也有些疑惑,为何她的进展能够这么顺利,吴笛明明看起来不是那样傻的女孩啊……她最终只能用处于爱情的女人都是弱智来解释这一切。   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的计划竟然没有骗过陶然婷,甚至还完完全全地被看穿了,她不由在心暗叹。这个陶然婷的心思该有多么敏感呐,真是太可怕了!   楚亦可强自镇定地说道“我怎么会去抢吴笛的男友呢,他们有多恩爱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吴迪感兴趣。只是纯粹欣赏这个男生而已,没有什么出格的想法,你不要误会我了。”   陶然婷只是抱着胸,居高临下地俯视楚亦可,眼神锐利,这给了楚亦可极大的压力。但楚亦可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坚持自己的说法。   “好吧,既然你还是这样狡辩,那我会一直盯着你的,一旦你有什么越线的举动,我会马告诉吴笛,让她看清你这个心机婊的真面目!”陶然婷冷冷地说道。   楚亦可撇了撇嘴,心里却对陶然婷厌烦不已,本来一帆风顺的计划出现了这样一个变数,让她又要费更多的力才能诱惑吴迪了,不过既然要到了吴迪的**,那已经迈出了一大步。   晚的时候,楚亦可终于收到了对方已经接受好友的答复,她狠狠地挥舞了下拳头,似乎是在打那个陶然婷的脸。   不知不觉,时至金秋十月,漫画界的“枫叶新人奖”尘埃落定,原作者吴迪与画师严雅琳的组合,在有吴迪这个挂逼的情况下,毫无悬念地拿下了金奖,并成功以《绝代剑仙》这部作品出道。   此作一经问世,便凭借宏大的世界观与热血爽快的情节,以极快的速度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一点也不逊于当初天才高生漫画家季云洲的声势!   这让业界的作者与编辑们纷纷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旧人,再加那位获得“枫叶新人奖”银奖的也是一位年纪不到二十的男生,这无疑更让大家确认了,这又是一波优秀漫画作者出现的浪潮。   化产业的基石与根本,还是那些创作者们,而一个成熟与规范的行业,必定能够让大量新人创作者们积极而热情地投身其,其潜力天才们的涌现而出,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在这个世界,华夏的漫画产业无疑发展得非常出色,甚至成了华夏在化领域的标致产业,它本身作品的ip价值,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许多优秀的漫画都改编成了电视剧、电影、游戏等。   不过对吴迪这种对艺术创作完全没兴趣的家伙来说,所谓的艺术是让他用来刷逼格刷妹子好感度的工具,像这部《绝代剑仙》成功刷足了严雅琳的好感度,若非他只是想和这位美女画师保持纯洁的友谊,他早以此为契机展开攻略了。   而在此时,他的**收到了一个陌生女孩的好友请求。(未完待续。)xh118   ... [正文 108、天赐良机]   吴迪这个时候还在看安疏影为他一个人独舞。   自从那次安疏影为了自己的男友而突破了某道线之后,在这之后她也半推半就地手脚并用帮自己名义上的主人发泄了几次,而每次她都为自己找到了充足的理由,她绝不会承认她已经渐渐喜欢上这种感觉了……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魔鬼,只是在道德与正面教育的压制之下,隐藏在她的内心深处,在不可抗拒的外力作用下,她既然第一次释放了魔鬼,那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最终沉沦在无边地狱。   安疏影为自己找的理由,无非是自己的母亲在吴迪的帮助下健康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而她同样从这件事中解放出来,可以没有负担地认真学习,以及在最专业最出色的舞蹈老师那儿学习,而这个花费绝对是她承受不起的,但她又如此喜爱舞蹈……   吴迪对她的恩情,实在太巨大太沉重了,而她本身又是个极其看重恩情的人,于是在吴迪的死缠烂打之下,她便半推半就了,她也觉得自己应该要尽一尽女仆的职责,反正只是用手和脚而已,这不算什么吧。   可惜安疏影却不知道,吴迪这个变态最擅长温水煮青蛙,就看看他的女友张静知吧,浑身上下已经被他开发透了,有时候他们甚至在上…◎长…◎风…◎文…◎学,c◇$t课时玩一些禁忌游戏,吴迪的手中常有一个开关,而这个开关邪恶的作用,大家应该都懂的……   总而言之,张静知这个昔日的学霸少女已经完全向h文女主角的方向发展了,若非现在的和谐神兽实在太厉害,她被吴迪一步步调教的过程,一定会详细地呈现出来。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张静知就算被吴迪这么玩,她的成绩反而更好了,据她亲自所说,每次飞到云端后,再学习的话,那学习效率超高。所以她每次在写作业、考试、上课前都喜欢来一发,然后神清气爽地干正事,这是她作为女学霸的秘密武器!   她如此优秀的成绩,也让她的父母对她更加放心了,在这对古板的父母看来,早恋与成绩优秀那是绝对不可能兼顾的,他们哪里又能想到他们的女儿,竟然堕落到了这种程度,有时候晚自习回宿舍。她都会与吴迪在小树林野合……   在这种情况下,张静知留起更加柔美的长发,也没有得到父母的反对,她以愈发出色的才华与越来越迷人的女人味,渐渐代替了离去后大**的位置,成了整个滨海高级中学的女神,让无数男生都对她憧憬不已。   可这些男生怕是万万都想不到,那个幽暗体育器材室中。已经不知道留下了多少她与吴迪欢好的印记,甚至两人曾一不小心在体操垫上留下了一大滩水渍。还好这些体操垫基本不常用,否则的话……   张静知与吴迪两人的关系一直都没有公开,这倒是让某些男生多了一丝幻想,然而幻想终究只是幻想而已,谁知道女神背后真正是什么呢?也许是一条总是发情的母猫?   吴迪看着安疏影为他跳韩国性感舞曲,虽然穿上了极其惹人注目的紫色连身丝袜。完全衬托出了她那两条诱人的大长腿,但吴迪却觉得这还不够……   果然性感舞蹈一个人跳的话,这感染力太差,还得找几个长腿大美女和安疏影组成一个女团才行,这个心思一起。他就忍不住想要行动了,就养个私人女团好了,再让大**给她们作曲,吴迪很是憧憬地想道。   这时,他看了下手机上发来的好友申请,验证居然说是大**的好友,所以也没多想,直接便接受了,他也没有主动搭讪的兴趣。   大概是因为分居两地的关系,吴迪与吴笛已经很久没有共享五感了,这倒让吴迪觉得挺轻松,对他来说,没有大**的瞎指挥,他就能呼吸最自由的空气,玩各种他想玩的妹子,这实在太痛快了!   所以吴迪并不知道这个楚亦可是谁,他也懒得为了这个陌生人,再去与大**共享下记忆和五感,他现在就是个**自主的男性分身意识。   若一个人全是男性意识的话,那他对力量的渴望、美色的占有等等,一定是充满骨子里的,他遵从男性生物最本质的追求。   吴迪可没忘了那个叫做蕐琪涵的美女总裁,一直在想方设法攻略对方,为了提高游戏的难度,他将自己的身份设定为一个早熟的穷学生,这个穷学生除了成绩好以外一无是处……当然,器大活好这个是天生的,没法装低调。   可惜自从那次他强吻了这位女总裁之后,对方就是在故意躲着他,而既然作为一个穷学生,自然也就没法动用特殊手段去寻找她了。   还好吴迪有大**这个神队友,只要他和大**维持男女朋友的关系,相信那位女总裁一定会有所行动,毕竟对方的目的就是让他和大**分开。   可吴迪却没想到的是,他直接得到了一个绝佳的机会,那便是,原来他的搭档美女画师严雅琳,曾在那位女总裁家担任家教,教授的对象是对方正在上初三的女儿傅君茹……   而现在严雅琳已经凭借《绝代剑仙》成为大人气漫画家,稿费养活自己都绰绰有余,完全不需要再担任家教了。   所以吴迪灵机一动,直接说让他去代替严雅琳当家教,反正一周只有两次辅导而已,他这个特权高中生,闲暇时间不知道有多少。   严雅琳当然不会拒绝吴迪这位才华横溢的原作者的请求,她满脑子都是漫画,根本不知道吴迪的龌龊心思,反而感激吴迪的热心,毕竟她对那个小妹妹傅君茹挺喜欢的,对方好像也很眷恋她……   吴迪的学习成绩她也略有耳闻,乃是滨海高级中学永远第一的超级天才学霸,这样的学霸去教傅君茹,肯定比她更厉害,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被吴迪的才华所折服。(未完待续……)   ... [正文 109、新家教]   蒋琪涵最近一直处于纠结的状态之中,她本来已经在自己的儿子面前拍着胸脯保证她能让吴迪这个穷小子离开那位小公主,可事实却给了她当头一棒,她之前完全没有用所谓的家世财产镇住吴迪,反而被吴迪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强吻了……   这件羞耻的事情她每每回想起来,都感到非常不满,然而在不满的同时,她又有一丝脸红心跳的感觉,必须得承认,吴迪这种90后小鲜肉,对她这种熟女的诱惑力,就好比萝莉对大叔的杀伤力一般。   正因为怕自己把持不住这样的诱惑,一不小心做出对不起丈夫的事情,她最近一段时间都故意躲着吴迪。   但她脑中却有个想法挥之不去,那就是自己放下节操去诱惑吴迪,理由可以十分充足,那就是作为母亲豁出去帮助儿子,让吴迪离开那位小公主,然后自己的儿子就能顺理成章地攻略那位小公主了。   蒋琪涵绝不承认,她的想法之中还包含着私心,那就是她确实觉得吴迪这块小鲜肉很迷人,倒也不至于饥渴到直接将这块小鲜肉真的吃干抹尽,而是在和吴迪相处时,她感到了一种青春活力,还有一种年轻的刺激感、浪漫感,这些感觉真的很不错,而她那位感情内敛、言语木讷、工作狂的丈夫却给不了她这些。   当然,蒋琪涵知道,她的丈夫确实很爱她,几十年来始终如一,从不会出去拈花惹草,明明有这么高的社会地位,却经受住了各种诱惑,让圈子里不少贵妇都羡慕她有这样一个好老公……   这正是蒋琪涵感到最矛盾、最具负罪感的地方。若她的老公是那种养小三包二奶的人,那她偶尔放纵出轨一次,也没什么好犹豫、有负罪感的。这也算男女平等了嘛,然而傅名山的的确确算得上忠贞的好男人。就是有点木讷,没浪漫细胞。   有这样的男人当老公,简直可以说是女人最理想的追求,毕竟这世上的男人,大抵是有钱有权有能力的却各种花心,而无能的男人,自然连花心的资本都没,像傅名山这种。实在太少太少了。   然而傅名山却不是一个好情人,他或许可以给予女人无穷的安全感,却无法给女人新鲜、刺激、浪漫的感觉,甚至在床上他都只会一种永恒不变的姿势,持续时间都不超过三分钟,这得让女人多郁闷,更别说蒋琪涵这种正处于饥渴的虎狼之年……   或许也因为傅名山天然对女色的不热衷,才是他对妻子如此真诚的原因,你总不能要求一个“性冷淡”去纵横花丛吧。   正如张爱玲说,一般的男人都有“红玫瑰白玫瑰”的情节。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她这话的意思用俗话来说,就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的。   这种犯贱的心理,不止男人有,女人当然也有,年轻时如果有很多男人追。她选择了一个自认为最好的,时间一长。矛盾渐生,她或许就会忍不住想。若是当初选择了另外一个呢?   其实也不会有什么区别,爱情就是一时的激情,能够激情一两年就已经很持久了,否则哪会有“七年之痒”这种词?   蒋琪涵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无法下定决心放下节操亲自出马,还是再等等、再看看吧……她这样对自己说。   至于找其他女人去诱惑吴迪,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女人的嫉妒心与独占欲,她根本不想这么做,现在她一想到吴迪是那位小公主的男友,就感觉很不爽,甚至还有一种,如果自己和那位小公主一样年轻,那绝对要豁出去争一争。   蒋琪涵显然没意识到,她的这种想法很危险,她分明下意识将吴迪这块小鲜肉当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然而现实却是,她和吴迪的关系还算不上深。   而更让蒋琪涵没想到的是,她会这么突然与吴迪再次相见。   吴迪作为家教,来到蒋琪涵家的别墅时,别墅中除了佣人以外,只有傅君茹这个十五岁的少女。   傅君茹已经知道了她最喜欢最亲近的严雅琳姐姐不当她的家教了,这个残酷的事实对她来说,如同天塌地陷了一般。   原因便是,作为一直活在优秀兄长阴影中的妹妹,家中没有一个人重视她,唯有严雅琳对待她如真正的妹妹,她也总是很愿意听严雅琳的教导,可现在……   若非严雅琳向傅君茹极力推荐了吴迪,她绝对不会给这个新家教任何面子。   傅君茹并不认识吴迪,也不知道他是自己哥哥的情敌,更不知道他和自己的母亲之间的纠缠关系。   她亲自出来接待吴迪,倒不是她很尊师重道,而是如果没有她的许可,佣人是不可能放这个陌生人进入她家的。   第一次见到吴迪时,她不由眼前一亮,只觉得严雅琳向她推荐的这位家教,确实有两把刷子,看他的长相气质,就有一股优等生、学霸的味道。   而吴迪那俊朗的长相也确实很难让女孩讨厌,身上那种温润如玉、翩翩君子的气质,也很容易让女孩放下戒备心理。   吴迪见到傅君茹时,倒觉得这个少女的容貌与蒋琪涵有八分相似,不过脸上却戴着黑框近视镜,这无疑让她的外貌有些减分,梳着普通的单马尾,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是——路人,其魅力完全不能与她那位气场强大的女总裁相比,更不用说她那干瘪瘪的身材了。   不过吴迪表面上却一副热情洋溢的样子,先是主动自我介绍,又大肆称赞了一番严雅琳,然后还保证他一定好好教授对方。   傅君茹最满意的是吴迪对严雅琳的称赞,而吴迪的态度也确实很端正,她可不是动漫中的傲娇大**,自然而然地觉得这个新家教还是比较靠谱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得到母亲的认同。   换家教这种事情可不是她和严雅琳两人可以随意决定的。(未完待续)   ... [正文 110、美好的画面]   别墅中傅君茹的闺房当然挺大,其中的也具粉色的少女气息,可无论从哪方面看,这位名为傅君茹的少女,就是个毫无特色的人角色,即使她继承了蕐琪涵的八分美貌,也无法改变她的平庸气质。   吴迪对这种毫无特色的美少女自然生不起任何**,所以他表现出来的姿态比正人君还正人君,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蕐琪涵,他欣赏那位女那种强势气质下的柔婉美感,他觉得蕐琪涵有一种让他征服的**。   傅君茹的大床上有许多毛茸茸的布偶,给吴迪的感觉却是依旧毫无特色,因为大多数家境稍好的女孩,就喜欢摆弄芭比娃娃啊毛茸茸的泰迪熊之类,这根本就毫无萌点可言。   傅君茹带着吴迪进自己闺房时,也在暗暗观察吴迪,她虽然还是个十五岁的初生,但是在心理上却已经比较成熟了,毕竟现在已经是网络时代了,各种各样的信息让少年少女们早熟得很,有时候还会做出一些让成年人都瞠目结舌的事情出来。   而且傅君茹出身的上层阶级家庭,拥有那位光芒万丈的哥哥,也让她比同龄的女孩更加成熟……   傅君茹并没有什么偏好,只是在严雅琳的影响下,对漫画有了些许喜欢,还是少年漫画。   至于现在她心中最不爽的,当然还是她那位哥哥,因为有哥哥的存在,她的名字久而久之就没人叫了,大家都称呼她为“傅君临的妹妹”,就连父母也对哥哥偏心不已。   比如说哥哥喜欢上哪个女孩,父母就要钱给钱要人给人,鼓励他将对方追上手,而她以此为借口多要些零花钱,却被直接……   这种**裸的区别对待,让她非常郁闷,她也很想努力。成为哥哥那样的人物,可是人的天资却是难以改变的,有的人一出生达到的地方,有的人努力一辈却无法接近。   傅君茹知道自己就是个非常平庸的女孩。除了那还算不错的容貌以外,其他的地方可谓毫无突出之处,就连性格也非常折中,既不活泼,也算不上安静内敛。怎么看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说实在的,傅君茹对这位严雅琳姐姐力推崇的吴迪还是很的,在她的心目中,严雅琳姐姐是个非常具有魅力的女孩,那一手精湛的画技,更让她这样毫无特长的女孩佩服得五体投地,嗯,只因她从小就被父母培养各种音乐、绘画之类的技能,结果一样都没成。   而她的哥哥傅君临,在她看来。除了成绩出色以外,似乎也没什么突出的特长,顶多只能算交际能力强,这又如何与严雅琳姐姐这样的漫画家相比?   尤其是最近严雅琳姐姐的《绝代剑仙》大火之后,她更是认为,严雅琳姐姐已经是大人气漫画家了,当然,她显然不了解,什么是漫画的原作者与画师,她只知道这漫画既然是严雅琳姐姐画的。那严雅琳姐姐就是作者。   严雅琳姐姐也因此一下没有了金钱上的压力,大人气漫画家的收入,在官方的宣传之下,一直诱惑着无数创作者投入到这个产业中来……   这个吴迪既然得到了严雅琳姐姐的推崇。说明他确实有他的闪光点,而傅君临经过这一上的观察,也的确发现,他的气显得非常从容,一点也没有被她家的豪宅震慑到,而他那副目不斜视正人君的做派。也让傅君茹对他很。   接下来吴迪也没有做任何多余的事情,只是向傅君茹询问了一下严雅琳的家教进之后,便开始游刃有余地教导傅君茹。   随着时间的推移,傅君茹对吴迪的最后一丝质疑完全消失,她渐渐专注于吴迪的讲课之中,甚至还在心中暗暗,这个吴迪似乎在教能力上,比严雅琳姐姐还要强悍啊,难怪严雅琳姐姐那么推崇他!   傅君茹的心中升起一丝崇拜的感觉,偷偷看了一眼吴迪,见他那种一丝不苟其负责的样,她的心中油然升起一种被重视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非常充实满足,然后又试做了几道题目,发现很轻松就解决之后,这种明显提升的感觉,也让她非常喜欢!   再偷偷看一眼吴迪,他那俊朗的容貌与温润的气质,缓缓渗透到她的心中,竟然产生了一种“如果这个男人是她的哥哥就好了”的想法,她的脸不由有些火辣辣的。   就在吴迪认真地教,而傅君茹认真地的时候,蕐琪涵却正好回到了家。   然后她很快就得知了自己的女儿有了个新家教,还是个男生。   蕐琪涵还不知道新家教是吴迪,然而听到这家教的性别是男性时,她的心中便升起一丝不喜,她觉得男性家教并不适合自家女儿,毕竟自家女儿正处于青春期,长得也如花似玉的,肯定会让这种大男生心动,然后色胆之下有了行动,这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她当然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而在蕐琪涵看来,自己那个除了长相之外,任何地方都很平庸的女儿,在面对年纪大的男生的攻势时,肯定会措手不及,然后失陷,毕竟她被自己保护得好了……   虽说蕐琪涵更加偏爱自己的儿,但女儿傅君茹怎么也是她亲生的,还有她的八分容貌,她怎么会让女儿被某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家伙得逞?   蕐琪涵忍着火,大步向自家女儿的闺房走去,她来到房门之前,忽然收敛了那风风火火的动作,整个人猫着腰,轻轻地推开门,却见到了一幅让她难以忘怀的画面——   一个高大俊朗的男生,面带温和的微笑,望着一个青涩的少女,对着课本或辅导书比划着,用轻柔而详尽的语言讲述着什么,显得如此投入,少女则不住地点头,脸上带着一种知识的喜悦,在本上记录时,如此心甘情愿。   这显然说明,这位新家教讲课的效果很棒。   此时此刻,阳光从宽大明澈的窗户照射进来,溅起一片完美的光漪,真的是一幅美好的画卷。(未完待续。)xh118   ... [正文 111 一束光]   这样美丽的瞬间,击中了蒋琪涵最柔软的地方,她一时之间陷入了矛盾之中,她不知道是不是该冲进去,将这幅美好的画卷撕碎,并义正词严地告诉自己的女儿,这个名为吴迪的家伙,绝对是别有用心地来当这个什么家教,至于对谁别有用心……   虽然蒋琪涵心里清楚吴迪当然是对她别有用心,但这种羞耻的事情当然不可能告诉自己的女儿,她找一个完美的理由或借口,将这个让她无比头痛的家伙赶走。   可是,在看到吴迪与自己的女儿傅君茹,一个在认真地教,另外一个在认真地学,并没有做其他任何事情,反而如此专注时,她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一个完美的理由,去破坏这种和谐的师生关系。   用吴迪是高中生所以没时间当家教这个理由?这种理由对别的高中生或许有用,但对吴迪这种逆天的学霸来说,根本毫无作用,甚至可以说,自己女儿这种成绩中等的学生,能得到吴迪这种超级学霸的辅导,简直就是一件超级幸运的事情。   蒋琪涵在被儿子傅君临拜托之后,就彻查了一番吴迪的资料,发现对方除了出身普通以外,本身的才华却没有任何可以辩驳的地方,他可以在保持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同时,又兼具那么多让人惊叹的技艺。   毫无疑问,这个吴迪确实是个天才,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天才,他本身所具备的魅力,才能将那位小公主俘获,毕竟小公主也是个天才,眼光极高,相中吴迪这样的“同类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蒋琪涵叹了一口气。轻轻将门关上,继续猫着腰退了出来,她终究没有打扰两人。除了女儿能得到一个好的家教的关系,这何尝没有她心中的那一丝念想?   不管怎么说。她与吴迪的第一次见面,对方都让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甚至每当深夜醒来,她都会下意识想到那个炽热的吻以及身上敏感点被对方准确捕捉的悸动感……   这个吴迪,可真是她的魔星啊,蒋琪涵甩了甩脑袋,强自将一切幻想摒弃,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轻易对自己的丈夫不忠,甚至影响自己的家庭,她终究是那个坚韧而有才情的女总裁,而不是那种随意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女孩。   时间渐渐逝去,傅君茹第一次觉得家教的时间竟然如此短暂,就算是以前严雅琳姐姐教她的时候,她虽然非常愿意去学,但却因为半懂不懂的关系,而时常感到烦躁,就算她确实很尊重很喜欢严雅琳姐姐。但是这并不能让她完全沉浸到学习中去。   没办法,严雅琳虽然还算是个出色的女大学生,但和吴迪这种开了挂的家伙是不能比的。众所周知,沉浸到学习中去,之后便发现自己掌握到了学习的东西,那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   一旦出现了那种状态,就会忘记时间的流逝,不会出现对学习厌烦这种情况,毫无疑问,刚刚傅君茹就被吴迪带入了这种状态之中……   如今回过神来,却发现家教的时间已经到了。她竟然产生了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这让她觉得非常神奇。偷偷看了看这位让她心悦诚服的新家教的帅气脸颊,她心中的崇敬之前难以言喻。仅仅一个下午,她就完全被吴迪折服了。   “那么,今天就到这里吧,觉得效果怎么样?”吴迪端起桌子上的茶杯,十分优雅地抿了一口,然后淡淡道。   在傅君茹的眼中,吴迪仅仅是一个喝水的动作,都让她感到赏心悦目,她抬起总是低着的脑袋,终于大胆而略显激动地用美眸注视着吴迪的脸颊,然后压抑着那种崇拜之情,努力客观地说道:“老师,我真的很喜欢你的教学方式,觉得完全被你点通了,果然严雅琳姐姐推荐的人就是这么厉害!”   吴迪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轻轻拍了拍傅君茹的肩,态度就像长辈对待晚辈,他语气温和地说道:“那就好好学吧,不过如果你妈不同意我当家教,还是没用的……”   “不会的!我一定会让妈妈同意让老师你做我的家教,我觉得你教得实在太好了!”傅君茹用极为坚定的语气说道。   “那你就带我一起去见你妈怎样,我也得努力给她一个好印象嘛。我认为你是个非常有潜力的孩子,真的!学习态度很认真,刚刚你的学习效果也看到了,非常好!”吴迪毫不吝啬地夸奖道,语气十分真诚。   傅君茹听到吴迪夸奖的话,整个人差点欢呼雀跃起来,到底已经有多久了呢?她被掩盖在哥哥的光芒之下,从来没有人如此真诚地称赞她,总是喜欢拿她和她那位哥哥对比,然后都称呼她为“傅君临的妹妹”,久而久之,竟然连她自己的名字都不被他人记住……   但这个时候,却有一位极其出色的男生,甚至比哥哥还要出色的男生,真诚地看着她的眼睛,十分温和地对她说,你很有潜力!   这些话语就像上帝创世的一束光,刺破了她内心的幽暗,她觉得自己被寒冰包裹的心灵,都慢慢融化了,她望向吴迪的眼神,如此炽热,能有这样的老师,可真是她的福气!   “好的,老师。我妈妈现在应该回来了,我们一起去见她。”傅君茹语气软软地说道。   说完之后,她的脸忽然红了红,然后主动拉住吴迪的手,便带着她向母亲所在的地方走去。   吴迪倒没有察觉到傅君茹的异样,只是有些期待,蒋琪涵陡然见到他时,到底是个什么反应,不管怎么说,这位女总裁确实让吴迪很有感觉。   傅君茹发现吴迪并未挣脱她的手之后,心里愈发欢喜,原本因为紧张而绷紧得脸颊,都出现了幸福的笑容,而她的心跳频率,则远远超过普通的时候。   能够主动牵住崇拜的老师的手,这种感觉真的好喜欢!她这样偷偷地想道。(未完待续)   ... [正文 112 裂缝]   蒋琪涵毫不客气地拒绝接见吴迪,让傅君茹对自己母亲的芥蒂更深了,若非母亲最终还是同意了吴迪当她的家教,那她一定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   傅君茹觉得自己的母亲拒绝见吴迪,纯粹就是看她这个女儿不顺眼,要不然她为何要这么失礼,真不知道她对吴迪有什么深仇大恨。   显然,傅君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曾被她心目中完美的老师调戏过。   对于吃闭门羹这件事,吴迪表现得依旧坦然,虽然并没有见到蒋琪涵,但他却成功变成了对方女儿的家教,长此以往,难道她真的可以永远避着他?   对方显然就是在自欺欺人!   吴迪回到自己的高档公寓时,便发现上次那个加他的,说是某大**好朋友的楚亦可,主动给他发微信了,非常干巴巴的一句——你好。   楚亦可再加了吴迪好几天后,她才不得不主动向吴迪发了条信息,原本她还计划着等吴迪看了她精心设置的相册照片后,主动勾搭她呢……   楚亦可本来长得很清纯漂亮,再经过一些修饰,她相册中的那些照片,说是十分女神也不为过,让男人看了绝对会怦然心动,以她照片中的美貌,已经完全不逊于吴笛了,这就是修图技术对美貌的作用!   楚亦可一直觉得,男人这种生物,在面对美女的诱惑时,不管他有没有女友,那都不会有什么区别,那种**的本能存在于男人的基因之中。   然而让她略显失望的是,过了这么多天,对方竟然完全无动于衷。这不得不让楚亦可在无奈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丝敬佩——看来这个吴迪确实完全对那位小公主一心一意。   楚亦可显然不知道,吴迪最近的注意力纯粹放在了蒋琪涵身上。自然不会在意微信上刚刚加的陌生女孩,哪怕她是某大**的朋友。   而楚亦可在发现了吴迪的“忠贞”之后。她内心深处某种黑暗的想法也越来越浓,她一定要将这对恩爱的男女拆散,她非常期待看到,当那位小公主,发现她最喜欢的男生,却被一个还算亲密的女性朋友抢走后的表情!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她只能硬着头皮主动搭讪了,结果每次打开微信。找到吴迪那个随意自拍的帅气头像,点开它之后,就不知道该如何开头,没办法,她还真的没有在微信上这样主动过……   最后她只能很郁闷地打出“你好”这个毫无任何特色的问候语,只希望对方能看在她是美女的份上,多给些回应。   不过即使如此,在信息发出去的一刹那,楚亦可依旧觉得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在跳,总觉得自己就像是当面在勾搭吴迪似的。她毕竟还没有真正将脸皮练到城墙般的厚度,她那比较强的交际能力,也只是局限在女生群体中。   吴迪看了之后。想到对方的身份,只是漫不经心地回了句——你好,既然是小笛的朋友,那就拜托你多多照顾她了。   很显然,吴迪并没有将楚亦可放在心上,他根本没想到对方竟然抱着勾引他的目的……   楚亦可在看到这个平平淡淡的回复时,终于可以确认,她确实没能让吴迪主动上钩,看来她还要继续努力啊!   于是她想了想。又回道——你真的很疼你女友呢,好羡慕她有你这样的男友。   吴迪看到这个回复。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对,这话不太合适吧。很让人误会的啊,楚亦可这女孩是大**的朋友,怎么感觉想要和他玩暧昧的样子。   不过吴迪想了想,觉得可能是他自己多想了,他很确定,自己从来没有与这个楚亦可有过交集,对方应该不可能对他有什么想法,所以他这样回复——有什么好羡慕的,这世上比我优秀的男生有很多,你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   吴迪依旧没有去翻楚亦可的相册,他确实对这个楚亦可没有任何想法,所以他完全是将楚亦可当作一个陌生人来处理的。   楚亦可看到这个回复,轻轻咬了咬唇,不由自主地便将自己暗恋的傅君临与吴迪对比,结果竟然发现,她心目中那位完美的傅君临,除了家世以外,其他地方竟然完全比不上吴迪!   这个发现,让她那颗坚定的暗恋之心,裂开了一道缝隙……   于是楚亦可又自然而然地回复了许多赞美吴迪的话语,话语中包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崇拜,一般的男人看到这种回复,会很轻易地就产生一种成就感,毕竟被楚亦可这样的大美女赞赏……   然而吴迪却不是一般的男人,他也不知道楚亦可是个大美女,所以他依旧非常礼貌而得体地回应,字里行间之中,连一丝与楚亦可暧昧的想法都没有。   楚亦可与吴迪大概聊了四十多分钟,虽然已经成功和吴迪聊熟了,但她却无奈地发现,对方竟然真的对她一点想法都没,她绝对不认为吴迪没有看她的相册,毕竟窥私欲每个人都有,和一个刚加陌生人聊微信时,下意识地翻对方的相册基本上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   可惜的是,吴迪就是没做这件事,若是他做了,说不定他会对楚亦可更热情一些,毕竟他确实是个颜控。   楚亦可只能认为,吴迪确实完全就是个对女友极为忠贞的人,这一点不由让她又想到了傅君临,作为傅君临的“死党”,她知道不少傅君临的黑历史,比如对方在交了一个女友的同时,还在勾搭其他女孩……   之前楚亦可对傅君临的这种行为并不在意,只觉得如对方这样优秀的男人,占有更多的女性资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有信心当自己最终成为傅君临的归宿时,让对方永远也不可能抛弃她。   可如今,当楚亦可发现了吴迪这个更加出色的男生,在感情上还如此忠贞时,她忽然觉得傅君临面目可憎起来,甚至还有一丝深深的迷茫——自己怎么会暗恋傅君临这种男人呢?(未完待续)   ... [正文 113 各自的行动]   而在和吴迪闲聊的过程中,楚亦可也愈发觉得,吴迪真是个有情趣的男人,不管她说什么话题,对方似乎都能回答得游刃有余,而从对方的回答中,她也可以感觉到对方的深度……   在结束了第一次并不算深入的微信交流之后,楚亦可对吴迪的好奇心彻底被激发了,于是她更加与吴笛这位吴迪的女友亲近,总是很有技巧地向吴笛打听吴迪的一切信息,每当有新的收获时,她就会由衷地感到开心。   楚亦可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因为太关注吴迪,她连原来每天必然会幻想傅君临的时间都没有了,而傅君临却完全不知道这一点,满心以为这个绝对不会背叛他的楚亦可,在想方设法完成他的请托。   而楚亦可在发现吴笛如此“单纯”之后,便愈发肆无忌惮起来,甚至完全无视一旁陶然婷的冷眼,只是自顾自地继续和吴笛拉关系,打听吴迪的信息。   由于吴笛诉说吴迪的信息,基本都是溢美之词,这导致楚亦可对吴迪的印象也越来越好,有时候甚至忍不住和吴笛一起赞美吴迪,也是醉了……   至于陶然婷,楚亦可早就懒得再理会这个冰山美人,只当她是空气,反正她觉得自己与吴笛也已经算是亲密的闺蜜了,有时候两人还一起出去潇洒过,不带陶然婷,而没有陶然婷这个冷场的家伙在,她总能与吴笛相处得很愉快。   楚亦可甚至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已经真心实意地想要和吴笛成为好朋友了,而事实上,她也是这么做的,在意识到这一点时,她只能暗暗慨叹。这个吴笛大**的人格魅力确实很大,根本就没法让人讨厌嘛!   这个时候,她就在和吴笛一起去看歌剧。在路上时,她压抑着某种紧张。用一种平淡的语气对吴笛说道:“笛笛,我加了你男友的微信,还跟他聊了,感觉确实不错,真羡慕你有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友啊……”   吴笛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芒,她依旧故作单纯地微笑道:“是嘛,小可,谢谢你这样夸奖他。如果觉得不错,你就和他继续聊聊呗,我不介意的。”   楚亦可听了吴笛的话,看到她那暖人心田的微笑,心中的负罪感与黑暗欲齐头并进,她用一种玩笑地语气说道:“那你不怕我抢你的男友啊?”   吴笛依旧微笑:“不会的,小可你这样好的女孩,怎么会做这种事情?再说,我对他有信心。”   楚亦可也笑了笑,却被吴笛的微笑刺痛了一下。她缓缓握住了自己拳头,却愈发坚定了她要将吴迪抢到手的想法,并不是为了傅君临。而是为了自己!   就冲吴笛这个微笑,她就抢定了,到时候再看看吴笛会是怎样的表情!   在楚亦可行动的时候,吴笛真正的朋友陶然婷,也决定在私下里帮助吴笛排除隐患,她直接去见了吴迪……   吴迪听说陶然婷要见他时,还觉得莫名其妙,他知道这个陶然婷好像也是大**的好友,长得十分漂亮。却是个冷美人,而吴迪对无趣的冷美人。向来也是没有兴趣的。   陶然婷直接来到了吴迪的家中,这种极为直接的作风。让吴迪都感到有些不适应,尤其是他正在与安疏影玩主人与女仆的游戏时。   安疏影已经被吴迪调教得心甘情愿地穿上了耻度略高的女仆装,下身的裙摆极短,那双性感修长的美腿上则穿上了白丝,吴迪最喜欢在工作时抚摸这双美腿,甚至让对方这双美腿为他服务……   陶然婷在看到吴迪的高档公寓时,就认定了这公寓是吴笛给他男友准备的,她可不认为以吴迪这种普通人家出身的家伙,能负担得起这样的公寓。   一念至此,她就觉得吴笛真的对她的男友太好了,竟然宠到他这种地步,她感觉心里有点酸意。   而这也让陶然婷相信,在吴笛的心目中,这个男友还是非常重要的,而她一定要帮吴笛守好这份感情,这是她作为朋友的义务!   可当陶然婷发现,竟然是个穿着打扮耻度颇高的高挑女仆为她开门时,她的脸一下子黑了,真没想到,吴笛的男友竟然还金屋藏娇!   陶然婷压抑着某种怒火,与吴迪在客厅见面,而安疏影则低眉顺眼地为他们准备水果、点心,动作十分熟练,显然她已经渐渐成为一个合格的女仆了。   吴迪本来想等陶然婷主动说明来意,却发现对方一直冷着脸,也不吃水果和点心,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浑身上下却散发出了一种极具压迫感的气息。   见惯了各种大场面的吴迪,自然对此泰然以对,如果做这种事情的是个男人,那他一定直接不甩他,直接冷处理,看谁的养气功夫更高。   不过这陶然婷既然是大**的好友,那他自然得谦让一些。   所以吴迪主动向陶然婷寒暄,并请她享用水果或点心,可依然没有让陶然婷那冰冷的神色有任何改变。   这让吴迪忍不住腹诽,大**到底是怎样和这样的人物交朋友的,他和大**已经好久没有同步五感、记忆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疑问。   吴迪只得往沙发上一躺,略显无奈道:“那么,陶然婷同学,你来这找我,到底有何见教?”   陶然婷十分高冷地看着吴迪,顿了一会儿,才终于用她那清冷如剑的声音说道:“你作为小笛的女友,就是这样对待她的,那个女孩和你什么关系?”   说着,她便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她话中所说的女孩,自然就是吴迪的女仆安疏影。   吴迪笑了笑,坦然道:“她叫安疏影,我养的贴身女仆,就是主人和女仆的关系啊。”   听到这个回答,陶然婷不由愕然,她万万没想到,吴迪竟然敢理直气壮地这么说,这家伙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变态啊?!   陶然婷觉得此时她的大脑有些混乱,只能先吃个水果压压惊……(未完待续)   ... [正文 114、那个贱人]   陶然婷吃了个油桃之后,感觉味道还不错,又忍不住吃了一个,她一连吃了四个,才觉得过瘾,不过吃完之后,才恍然惊觉,旁边还有人看着呢!她现在可不是独身一人……   她又下意识地觉得整个世界都只有她一个人了,她有些心虚地瞥了吴迪一眼,却发现对方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异样,虽然还是面带微笑,但总觉得那笑容有些不自然。   实际上吴迪根本就没有什么异样,然而陶然婷的脑补能力向来突破天际,能够硬生生地将明明是女神的自己,脑补成被全校学生孤立的存在,也是醉了。   “你在嘲笑我对不对,我知道我刚刚的吃相一定很难看,你一定讨厌我了对不对?”陶然婷盯着吴迪,那种冰冷的气息完全散发出来,似乎能让对方的灵魂都结成冰块……   还好吴迪不是一般人,不过陶然婷这种性格算不上冷,但一举一动加上容貌气质甚至声音,都冷得让人难以接近的极富特点的美人,他还真是第一次碰到。   面对陶然婷那清冷如剑的声音,吴迪依旧十分温和地说道:“陶然婷同学,你真的想多了,我可以肯定,刚刚你的吃相非常优雅,充分展现出了一名书法大家的风度。你也不必担心我会介意你吃这么多的水果,这本来就是用来接待你的,你吃得越多,就会让我这个做主人的越开心。”   吴迪的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不管是谁听了都会觉得很舒服,陶然婷自然也不例外,她对吴迪的观感略微变好了一些,渐渐平复下之前混乱的大脑,她忍不住问道:“小笛知道你在自己家里还养了个女仆么?而这个女仆还穿得、穿得……总之你这种行为,一定会让小笛心里不舒服的吧?”   吴迪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在默默吐槽,大**绝对不会心里不舒服的,反而会觉得很有趣。她一定会用我的这具男性身体,去好好爽爽……   没办法,谁让陶然婷不知道吴迪与吴笛之间的特殊联系呢,他们根本不是什么男女朋友。而是一对最佳搭档,大**非常乐于见到吴迪去攻略各种美女,因为他的攻略下来,她就能享受现成的。   所以,在能帮上吴迪的忙时。大**从来不会吝啬自己的帮忙,或许每个男人心目中,都希望有大**这样的神队友,她永远也不会背叛这个男人,还会帮这个男人去攻略其他女人,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吴迪这时自然按照常理回答道:“确实会让她心里有点不舒服,毕竟她的独占欲很强,不过我可以保证,我和我的女仆是非常纯洁的关系。我可没做任何对不起小笛的事情,在我的心目中,小笛永远是我的最爱。”   吴迪的话语总能给人一种非常诚恳的感觉,让人不自觉的信服,他那一本正经说谎话、瞎话的本事和陶然婷的脑补能力一样,已经突破天际了!   陶然婷听到吴迪的话,已经信了三分,只因她在进入吴迪的住所之后,对方表现得一直很坦然,没有任何心虚的地方。这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说明,他确实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小笛的事情。   不过陶然婷还是耍了个心眼,她故意冷冷地说道:“我要把这件事告诉小笛。”   说完之后,她就仔细观察吴迪的举动。只要对方露出一丝慌乱,她就可以确认,吴迪刚刚说得是假话,然而让她感到欣慰的是,对方听了这话,并没有太多的反应。   吴迪轻笑一声。淡淡道:“你当然可以告诉她,我没有任何意见。”   陶然婷深吸一口气,却摇了摇头,道:“好吧,我信你了。我不会将这事告诉小笛的,那只会让她徒增烦恼,还会间接破坏你们之间的关系,反倒便宜了另外某个贱人。”   吴迪心说没有任何人能破坏我和大**之间的关系,我俩本一人,只不过现在分为男性意识为主与女性意识为主的两个个体而已,不过他还是很好奇,陶然婷口中的“贱人”是谁……   不过吴迪并没有直接将好奇心表现出来,若他表现得越好奇,说不定对方就不肯说出那个“贱人”是谁了,而他表现得越平淡,那对方肯定就越有说出这个“贱人”名字的。   吴迪只是淡淡道:“看来你确实是最为她着想的朋友,我代她感谢你这样的至交好友,至于我和她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轻易被破坏的,我再说一遍,在我的心目中,她永远是我的最爱。”   陶然婷对吴迪的观感愈发不错,主要是对方说她是真正为吴笛着想的朋友,戳中了陶然婷的爽点,那是一种自己的努力,被别人得到认可的爽感,虽然不是从吴笛那得到的,但从这个男吴迪这儿得到,也同样觉得很爽。   而吴迪那再一次向吴笛表达忠贞之爱的宣言,亦让陶然婷感到欣慰,看来自己的好友小笛,找的男友还是非常靠谱的,不是那种会轻易被贱人勾去的货色。   不过陶然婷对楚亦可这个狐狸精还是很不放心,对方已经成功和纯净的小笛交上了朋友,为了不让小笛难过,陶然婷现在已经并不在吴笛面前提醒她要提防楚亦可,这种在背后说人坏话的事情说多了,可能自己反而要被小笛讨厌了,心思颇为敏感的陶然婷,是绝不会让自己陷入这种不利境地的。   在这种情况下,陶然婷愈发痛恨楚亦可,觉得这家伙实在太会伪装了,身上那种天然的温柔贤淑的气质,更是能让女性都对她失去提防之心,可惜对方能够骗过单纯的小笛,却不能骗过她,她绝对不会让楚亦可的阴谋得逞!   “最近有没有一个叫做‘楚亦可’的女孩加你微信?”陶然婷这样说道,语气依旧冷冷的。   吴迪只觉得脑中闪过一道闪电,他这时终于反应过来,为什么楚亦可那样主动找他闲聊,原来竟然是要挖大**的墙角?   这还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呢!未完待续。   ... [正文 115、陶然婷顿悟了]   吴迪觉得这件事非常有趣的同时,只能再次在心里暗叹,大**真心是帮助他攻略女孩的神队友呢,或许是出于女性的攀比心理,又或是其他,吴迪这个大**男友的身份,天然就会遭到女孩们的瞩目。   对于女人来说,男人永远是一个值得攀比的话题,而最直接地胜过某个女人的方式,自然便是将她的男人抢走……至少这种方式是许多女人认为胜利的方式,在其他方面比不上那个女人时,就抢她的男人吧!   毕竟有句话说得好,男人征服世界,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吴迪的思绪一闪而过,便如实答道:“确实有个叫做楚亦可的女孩加我微信了,她说她是小笛的朋友,所以我加了她,不过和她聊得不多,怎么?有什么问题么?”   陶然婷有着远超一般人的第六感,然而吴迪的淡定从容却完全骗过了她的第六感,她听到吴迪这么说,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只觉得一切都还可以拯救,楚亦可的动作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快……   “我实话告诉你吧,楚亦可这个家伙想要勾引你,至于成为小笛的朋友,全都是为了套取你的信息!”陶然婷极为严肃地说道。   吴迪挑了挑眉,倒是让陶然婷觉得他这个动作挺有味道,确实是个俊朗的男人,再想到他本身具备的才华,陶然婷必须承认,这样的男人对女孩的杀伤力挺大。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不能保证我完全能够免疫她的勾引。”吴迪很是坦诚地说道。   陶然婷听到这话,顿时坐不住了,她感觉有些愤怒,不过说起话来,依旧是冷冰冰的:“你之前不是还说你永远最爱小笛么?怎么现在又不能保证被勾引了,简直就是前后矛盾!”   吴迪不由苦笑,依旧一脸真诚,道:“没办法啊,我作为一个正处于青春躁动期的男人,这身体上的**总是要发泄的呢,而小笛是绝对不可能和我做那种事情啦,但她同意我出去找解决**的对象,只要我的心属于她就行了……如果那个女孩用她的**勾引我,我绝对无法拒绝呢,不过我保证我的心属于小笛。”   陶然婷听到这番话,再次被雷得外焦里嫩,她瞪大了那双漂亮的眼睛,一向没什么表情而且冷冰冰的脸颊上,变幻得十分精彩,她对吴笛同意自己的男友去找其他女孩发泄**这种事情,更是觉得太……她简直无法找到一个词汇来形容吴笛的做法。   然而陶然婷对吴迪的话仔细一想,却不得不承认,他说得非常坦诚,从古至今,大多数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真要有个美女豁出去勾引他还不要他负责,这种好事男人向来不会拒绝……   而既然知道男人是这种德性,那女人为何要做那样多防止男人身体上出轨的无用功?只需要让男人知道,她是唯一一个并不阻止男人出去找野食,可以容忍男人身体上出轨的女人,这就足够让男人对她不离不弃。   因为只要是聪明的男人,就知道这样“识大体”“有大智慧”的女人非常稀有,傻子才会踹掉这样的正宫,而去找个小鸡肚肠的女人……像那位某八零后新锐作家,就找了个好妻子,能够容忍他在外面风流的妻子。   事实上,男人说心属于某个女人,那也是非常可笑的事情,因为他在说这句话的同时,可能还在游刃有余地勾搭其他女人,男人,是没有心的,或者说,他的心很大,女人只能占一个小小的角落,尤其是对那些成大事的男人来说。   “就算小笛真的批准你做这种事,难道你真的要去做?既然你的心都属于小笛了,在身体上也应该要对她忠诚!”陶然婷只能按照自己的三观,来规范吴迪的想法。   吴迪只是摇头,语气也故意变冷了一些,淡淡道:“我没必要全部都听你的,毕竟你仅仅是小笛的好友,而我是她的男友,你们女孩,永远也无法理解男人身体最本能的需求。”   陶然婷是一肚子气离开吴迪所住之地的,一离开之后,就立马联系她的好友吴笛,询问她是不是真的准她的男友找其他女人发泄**。   “确实是这样呢,主要是我自己没做好真的与他做的准备啦,而他也从不强求我,这样一来,我作为女友,当然也就为他着想咯,准许他出去找野食,甚至我还帮过忙……”吴笛用同样淡定的语气回复了陶然婷。   陶然婷感觉自己的三观真的要被这两位读音相同的男女朋友搞碎了,他们真的能算是男女朋友么?这是哪个位面的男女朋友?不要这样挑战正常人的三观好不好!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她根本没必要去阻止楚亦可勾引吴迪?反正吴迪只会顺便将其当作发泄**的工具,而吴笛也不会在意他们两人搞到一起去?   陶然婷感觉自己真是个大笨蛋,居然做这样的无用功,她不由想到吴笛对楚亦可毫无保留诉说吴迪信息时面带微笑的样子,她忽然顿悟了,小笛这是故意在坑楚亦可啊!   这样一想,她只觉得最近积郁在心头对小笛的担忧完全消失了,心里甚至还忍不住佩服小笛的深谋远虑,而楚亦可就是个自投罗网的家伙,到时候说不定身心都被小笛的男友骗去!陶然婷忽然很期待看到这样的场景……   而经过这次与吴迪的会面,她也敏锐地察觉到,这个男人是个非常不好对付的家伙,他有着远超同龄人的睿智,身上更隐隐有一种上位者的威严,只不过之前在吴笛面前时,他都隐藏了起来,甘愿为吴笛默默奉献,这足以证明,他确实是心系吴笛的。   那么,如此可怕的男人,又岂会轻易连心都被楚亦可勾去?说不定情况正好相反,想要勾引吴迪的楚亦可,反而被吃干抹尽了!r1152   ... [正文 116、聚餐]   吴迪既然从陶然婷那儿得知了楚亦可的真实目的,原本对楚亦可一点想法都没有的他,顿时对她充满了兴趣。   如果陶然婷还没想通,还是之前为吴笛各种担忧的陶然婷的话,若是知道吴迪是因为她的提醒,反而对楚亦可产生了兴趣,那她一定会自责死……   至于现在的陶然婷嘛,那同样也与她的好友吴笛一样,化身看戏党,坐看楚亦可如何被大魔王吴迪玩弄。   吴迪此时正在给某杂文刊物写稿,一边写,一边玩手机,他还是第一次有意识地去翻看楚亦可的相册,果然有惊喜。   各种照片包括自拍照都经过修图的楚亦可,真正展现出了十分女神的风范,而她那种从骨子散发出来的温柔贤淑的气质,更是可以让男人怦然心动,男人在看到这种类型的女孩时,总想要狠狠蹂躏她们。   吴迪的灵魂作为纯粹的男性意识,其**自然也比一般男人更加强烈,他在看到楚亦可的那些照片时,同样也感到非常惊艳,继而又想到这样的女孩居然想要主动勾引他,饶是他久经阵仗,但依旧有一丝窃喜的情绪滋生。   然而吴迪在与楚亦可聊微信时,却依旧保持一种淡淡的深沉,表面上一副完全不将楚亦可放在心上的样子,但是他的回复,往往是故意切中女孩的心坎去的,能够让对方产生一种极强的倾诉欲,让女孩希望得到他那种听起来真诚而又有内涵的回复。   总而言之,吴迪对于如何吊楚亦可这样的妹子,还是有非常深厚的经验的,玩得就是一种情趣和格调,如果急吼吼地来句什么“约吗”,那就太大煞风景了。   有时候吴迪还会在与楚亦可聊得最投机时,来个戛然而止,有时说是要与自己的女友吴笛联系,有时说是要写作、学习……   在这个时候,楚亦可都会怅然若失地放下手机,脑中竟然全是吴迪那令她回味无穷的回复,有时她自己看着手机上的回复,都会莫名地微笑起来。   然而当她一想到吴迪的正牌女友,是那个名为吴笛的超级美少女时,她心中的嫉妒便像是疯长了的野草。   楚亦可现在基本上已经忘了她最初勾引吴迪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帮助她的暗恋对象傅君临,她只知道,她和吴迪聊天聊得很投机,她能感觉到吴迪对她那种深沉的赞赏,不过因为自己有女友的缘故,而非常克制。   这让她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甘心,总觉得吴笛只是比她更早地认识吴迪,所以很幸运地先成为他的女友,若是她先遇到吴迪,说不定现在成为吴迪女友的就是她了……   可事实上,若非吴迪是吴笛的男友,以楚亦可这白富美的身份,怕是还真不会去注意吴迪这个表面上出身平凡的家伙,尤其是在吴迪展露自己的才华之前。   没过多久,吴迪终于又去见自己名义上的女友——吴笛大**了,然后便是自然而然地聚餐,吴笛将她的两个好友陶然婷、楚亦可都叫上了,来了一次四人聚餐。   餐厅还是一家格调颇高的西餐厅,正好是四人座,吴迪与吴笛相对而坐,而楚亦可则恰好坐在了吴迪的身边,她对面的则是依旧冷若冰霜的陶然婷。   楚亦可在坐到吴迪的身边时,整个人的心中都莫名激动着,事实上,她今天第一眼看到吴迪时,却不知为何,觉得对方长得更帅了,而两人不经意地对视一眼,都让她有种被电到的感觉,心跳加速……   不管怎么说,她都非常享受和吴迪用眼神交流的契合感,那甚至还给她一种**的快感,毕竟这都是当着吴笛的面,和她的男友眉来眼去。   而一想到吴笛还完全被她蒙在鼓里,再加上吴迪肯定也不可能将这种事告诉他女友,楚亦可在看到吴笛那副依然懵懂的样子时,感受到了一种极其强烈的优越感。   楚亦可觉得自己有一种心理上的优势,明明是吴笛名义上的闺蜜,却已经和她的男友初步搭上线了,她几乎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可以确认,吴迪对她还是很感兴趣的,再说了,在现代社会哪还有什么柳下惠?   男人没有出轨,是因为诱惑他的女人功力太浅,要不就是那个女人本身魅力太小,而楚亦可却认为自己对男人还是有很大魅力的,虽然勾引男人的本事算不上高明,但是凭借她的颜值和气质,就能让男人主动被她勾引。   吴迪能够把持这么久,才初步上钩,已经算是非常忠诚的好男人了,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楚亦可相信,只要自己再豁出去一些,定然可以将这个墙角挖到手……   她已经找到吴迪与吴笛之间最大的弱点了,那便是别看吴迪每次来见吴笛,两人都很亲密的牵手一起散步,但两人在**上的关系却仅限于此!   她已经装模作样地从吴迪那里打听到了真相,吴笛这位出身名门的小公主,显然是个非常保守的女孩,她虽然成为了吴迪的女友,却连初吻都没有献给吴迪,更不用说其他的了。   吴迪显然也在微信中“不经意”间发了一点点牢骚,却被楚亦可深深地记载脑海之中,她觉得自己已经有了撒手锏,顺便在心中暗暗鄙视某大**的太过保守,这都是现代社会了,竟然还跟古代大家闺秀似的,男友被抢也是活该!   楚亦可在那之后,只觉得底气大增,甚至都找到了抢吴笛男友的理由,那便是不能让吴迪这样的好男人,被一个保守的女孩限制住,这个女孩只享受作为女友的权利,却不尽作为女友的义务,实在太不应该了!   今日,虽然楚亦可与吴迪暗通曲款很刺激,但是她在看到吴迪与他的女友关系依旧十分融洽时,还是感到非常烦躁,在等待菜肴之时,她烦躁之下,做了一件连自己都觉得非常惊讶的事情!   她在桌底下偷偷牵住了吴迪的手!r1152   ... [正文 117、迷醉]   当楚亦可做出这件事情时,自己立马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冲动了,毕竟她与吴迪还处在初步接触的阶段,关系比较微妙,颇有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这种感觉有种含蓄的美感,但她现在的做法,无疑破坏了这种含蓄之美。   而且楚亦可非常害怕,吴迪因为她的突然行动,而下意识甩开她的手,若是动作大一些,被对面的吴笛与陶然婷看出端倪,尤其是后者,那洞察力简直敏锐得可怕,这样一来,对面两位肯定都会发飙,那她之前的努力就付之东流了……   最关键的是,吴迪若是想不都不想就甩开她的手,说明对方真的对她完全没意思,这会让楚亦可感到非常失望的。   这个时候,楚亦可胆战心惊地等了好一会儿,感受着旁边俊朗男人手掌的温暖感,又见到对方在面对吴笛时依旧谈笑自若、云淡风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不过对方也轻轻反握住她的手,动作十分轻柔,分明意味着对方并没有拒绝她。   得知对方发出这种信号的楚亦可,整个人都觉得心花怒放了,她强忍着想要欢呼雀跃的感觉,只是贪婪地享受对方手掌的温暖,望向对面吴笛的目光,也忍着不将某种优越感表现出来。   此时此刻,楚亦可觉得自己才是和吴迪真正的一对,至于对面的吴笛,终将只会是个被她抢走男友的可怜女孩。   不过楚亦可觉得身边的男人也是厉害,可以一边牵着自家女友闺蜜的手,一边淡定地与自家女友交流感情,连一丝心虚都不表露出来,这种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实在太过可怕、高深莫测了。   然而楚亦可却觉得,这就是一种强者气度,包含着一种哪怕被女友发现,也可以坦然面对的霸气,这种霸气,让楚亦可觉得非常迷人!   不知从何时起,楚亦可遗忘了傅君临,她渐渐发现,她整个人的心理状态,都开始围绕着吴迪转动,某天和吴迪多聊了一会儿,她会觉得非常满足,而若是没有聊,她便觉得心中空落落的。   而今天再一次在现实中见到俊朗无比的他,楚亦可有种发自内心的欣喜,现在她更是做了她早就想做的事情,她觉得一切都是这样顺利!   至于和吴迪牵手,尤其是当着他女友的面,在桌子底下偷偷牵手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她甚至觉得自己精神上都要**了!   就连陶然婷这个以前非常敏锐非常讨厌的家伙,也并没有发现她和吴迪私下里的小动作,这更让楚亦可更加惊喜。   吴迪自然是非常淡定的,因为他知道大**根本不会介意这种事,甚至可以说乐见其成,至于陶然婷嘛,看起来也已经化身看戏党,不会再对他的行为指手画脚,这就足够了。   话说陶然婷这个极其严肃认真的冷美人,给吴迪的压力还真有点大,而且对方还是大**在这个世界真正的闺中密友,没大**的同意,他还真不敢对她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所幸这个陶然婷并不是他的菜,什么冷美人虽然调教成床上尤物会有强烈反差萌,而且冷美人对全世界都冷,唯独对你一人热情,也是非常带感的事情,然而吴迪一眼就看出,这个陶然婷显然只对大**一人热情,有些百合倾向……   这种超高难度的女孩,还是交给大**本人吧,只要大**搞定了对方,那他说不定到最后也能收获现成的。   说起来,楚亦可的主动牵住他的手,也让吴迪感到十分惊喜,他其实也可以隐隐猜到对方这么做的缘由,无非是看到他和大**各种亲密扔闪光弹,然后心中出现了强烈的嫉妒,于是冲动之下,做了这种事情。   吴迪毫不客气地享受了楚亦可的柔荑,对方的手掌十分娇小,肉肉的,抚摸起来的触感十分不错,果然不愧是素颜都可以打八分的美少女。   只是让吴迪感到稍稍不刺激的是,在知道大**、陶然婷都不会在意这件事后,那种近似**的爽感几乎完全不存在……   如果对面的是他另外的女友张静知的话,说不定再与楚亦可玩这种情趣游戏,会更加有感觉。   但转念一想,现在张静知已经被他调教得非常彻底了,甚至心理都有些扭曲,说不定还会很期待某种更加邪恶的事情的发生。   早就已经说过,张静知是个非常喜欢寻找刺激的女孩,在吴迪的调教下,她的这一特性被无限放大,因此,才会有之前的那种想法。   这一顿饭,对楚亦可来说,吃得非常开心,因为她和吴迪总会偷偷做一些小动作来互动,甚至在桌子底下,她的美腿都紧紧地靠在了吴迪的腿上,那种**紧贴的感觉,让楚亦可同样觉得既刺激又充实。   期间吴迪还起身去弹了下钢琴装个逼,表面上自然说是献给自己女友的,但楚亦可却觉得对方是献给她的,因为在弹之前,两人隐蔽地对视了一眼,那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契合之感,让楚亦可瞬间沉醉。   楚亦可的音乐鉴赏能力还是可以的,吴迪那高超的钢琴水准,不由让她心折,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她甚至从那优美的钢琴声中,听出了吴迪的隐晦感情,她愈发沉醉在这个原本她只是抱着勾引目的的男人的柔情之中。   如果吴笛不在场的话,她真的很想对吴迪倾诉些什么,可能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总而言之,这一次,她感觉自己像是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男人,那是一个值得让女孩飞蛾扑火的男人……   楚亦可的这种想法若是被她昔日的暗恋对象傅君临知道的话,那对方一定会气得吐血,因为楚亦可在傅君临面前还是颇为矜持的,展现得是一种柔情攻势,可不像她现在这样,被迷得有些神魂颠倒,甚至还产生了强烈的倒追**,这才多久呐?   由此可以证明,吴迪身上的光环还是很重的,至少对楚亦可的效果非常好。r1152   ... [正文 118、我的小女仆]   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宋国豪终于察觉到自己的女友安疏影身上有些不对,没办法,对方现在连牵手这种事情都不愿意与他做,更不用说其他更加亲密的事情了,可安疏影却越来越喜欢打扮自己,身上的衣服也越来越名贵,更别说现在所用的lv包包都不是她自己可以负担得起的。   宋国豪虽然家里也算有钱,但他本身的零花钱还真不算多,自然不可能用来给安疏影花上几万买个奢侈品包包……   而安疏影却并不会在他的面前表露出这样一面,在他面前时,却总是刻意保持之前的模样,至于另外一面,还是他的一些好友只言片语对他提及,然后他在去刻意调查一下,才发现了这样一个惊人的事实!   说真的,宋国豪自从与安疏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之后,就真的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这段恋爱关系之中,这也非常符合他的个性,那就是一旦与一个女孩真成了男女朋友关系,那他就会对她非常痴情,完全一心一意系在她的身上。   宋国豪确实完全爱上了安疏影,他甚至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眼瞎了,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对他有兴趣,他竟然视若不见,让对方白白为他纠结了那么久……   所以后来宋国豪在与安疏影成为男友朋友之后,心中一直对自己的女友充斥着一种补偿、呵护的心理,他是真心想要对她好,所以他对她百依百顺,他相信自己的这种端正态度,一定会换来安疏影更多的爱。   然而他在发现安疏影的另外一面时,整个人完全不好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还是说,他在与安疏影谈恋爱之前,就没有看清楚她的另外一面?   他现在回想了一下他从安疏影成为男女朋友之后的点点滴滴,不由非常无奈地发现,他与安疏影最亲密的举动,竟然仅仅局限于牵手……   而因为他对安疏影那种强烈的爱意,导致他完全忽视了对方的一些可疑点,比如在大部分双休日,她都无法与他见面,反而显得更加忙碌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虽然是名义上的男女朋友关系,但却是真正的有名无实。   这一日,又是一个休息日,宋国豪刻意将自己打扮得低调了一些,却偷偷跟踪了安疏影。   据他了解的是,安疏影会在这一天去某个著名舞蹈老师那儿学习舞蹈,之前他对这种事情当然是非常支持的,然而现在他却觉得心里十分不安,只因他之前完全没有考虑,安疏影凭什么可以去和这位著名的舞蹈老师学习舞蹈……   安疏影家的情况他也略有了解,似乎并不怎么样,而他当然也帮不上什么忙,但安疏影作为女友,总应该要将自己家中的困难和他说说的,然而对方却绝口不提。   纷乱的思绪从他脑中一闪而过,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行天赋,非常隐蔽地跟随在安疏影的身后,自信没有任何人可以发现他。   而安疏影的表现也渐渐让他放心了,他非常有天赋地找到了一个极佳的窥探地点,没有被任何人发现,然后她发现安疏影学习舞蹈学得非常认真,而那位著名的舞蹈老师也是个女性,让宋国豪消除了某种担忧。   宋国豪贪婪地欣赏着自己女友的美好身材,那双修长的美腿,实在让他移不开目光,他只是觉得,若自己以后有朝一日可以把玩这样的美腿,甚至让女友用这双美腿为他做一些邪恶而愉悦的事情,那真是无上享受!   而宋国豪同样也喜欢自己女友的那双勾人的狐狸眼,他只觉得被那双狐狸眼一扫,整个人就像有了一种触电感,酥酥麻麻的,完全被迷住了!   至于安疏影也愈发娴熟与优雅的舞姿,当然也令宋国豪感到非常骄傲和自豪,他敢拍着胸脯对所有人说,他的女友是真正的女神!   这个时候,宋国豪觉得自己不信任自己的女友,实在是有些不应该,这种擅自尾行的行为,也实在猥琐,因此,他决定之后诚恳地询问一下安疏影的另外一面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相信自己的女友一定不会向他隐瞒……   所以,宋国豪在欣赏了一会儿之后,便又悄悄离去了,心里还带着一种对误会自家女友的愧疚心理。   然而当宋国豪前脚刚刚离开,安疏影名义上的主人吴迪却大摇大摆地走进舞蹈室,那位女性舞蹈老师见状,只是向吴迪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然后便很有眼色地离开了。   安疏影穿着一身紧身的舞蹈服,对着那面巨大的镜子压腿,身材极为完美,完全就是真正的模特身材,但是却比一般的名模更加健康,身体也更加柔韧。   吴迪走了上去,毫不客气地一把楼主自家小女仆的蜂腰,由于他现在的身高还赶不上超过一米八的安疏影,所以他的脸颊只能凑到她脖颈下方,深深地嗅了一口,便闻到了他的小女仆安疏影身上那十分浓郁好闻的体香……   安疏影的浑身微微一颤,双颊上飞上一抹红晕,她只是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手按在吴迪搂住她腰的手上,似乎想要将对方的手拿开,然而最终她好像只是意思一下,就这样半推半就地接受了吴迪的搂抱。   吴迪的前胸完美地贴在了安疏影的后背之上,他可以完全感受到安疏影每一寸**的柔软,他的手臂更是享受着她柔韧身躯的触感,不管怎么说,安疏影是确确实实的女神尤物,这一点绝对无可否认!   “我的小女仆,你可是有男友的人呐,刚刚他好像还一直跟踪你、如痴如醉地欣赏你的美貌,可你现在却在另外一个男人怀中,服服帖帖的,没有一丝反抗,这可真是一件让人费解的事情呢。”吴迪踮起脚尖,凑到她那精致的耳朵边,用一种极其邪恶的语气说道。   安疏影听到这话,脸上的红晕更加浓郁,那双勾人的狐狸眼中,更是出现了一层朦胧的雾气……r1152   ... [正文 119、你的尊严呢?]   安疏影现在真的非常迷茫,她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感觉,或许她就好像一只被蛛网黏住的美丽蝴蝶,越是挣扎,她就会被困得越紧……   但她作为猎物,应当会产生一种最终会被整个吃下肚子的绝望,但她却没有一丝这样的绝望,反而自甘堕落地去任何那位名叫吴迪猎手的摆布,甚至还渐渐沉迷在一种被s的莫名快感之中,她的m体质正在吴迪的调教中觉醒。   可是,要知道,s别人才是安疏影真正的性格,她之前在面对吴迪时,总是会喷洒各种毒液,态度非常不客气,她就像一个颐指气使的女王,在面对男人时,完全保持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   最最关键的是,许多男人在面对她那令人仰望的身高,以及那双修长完美的白皙大腿时,就会下意识地矮她一头,表面上或许还会腹诽一个女孩子长这么高哪怕再漂亮肯定也很难嫁,这是一种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酸的心理,但在这些男人的内心深处,绝对有将这种看起来极为强势的女孩压在身下狠狠调教的冲动!   可惜,这些男人只敢在心里想想,真正遇上安疏影时,或许会被她狐狸眼中一个凌厉的眼神,加上一句毒舌,就完全怂了……   当初宋国豪没有找安疏影当自己女友♂╧未尝不是有觉得这个女孩太强气的缘故,虽然在面对他时,安疏影刻意收敛了那种强势,说话也不显得那么毒舌,可是对安疏影十分了解的宋国豪,却知道对方的本质是什么。   而宋国豪在与安疏影成为男女朋友之后,之所以对安疏影信任。就是他深深明白,自己的这个女友真的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她的那种**自主,可以保证她不可能轻易就被什么男人攻略,她的心中只有他,这样的话。那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若非最近安疏影的举动实在反常,在他面前又渐渐显得拘谨而疏远,还有另外一个更加光鲜的表面,这一切的一切都如此诡异,这样才让宋国豪生出了淡淡的疑心。   不过今天在小小地跟踪了一下自己的女友之后,宋国豪在知道舞蹈老师是女人之后,他顿时便宽心了,他万万没想到,真正各种让她女友半推半就的人。就是他已经认定了好哥们吴迪。   宋国豪只希望等安疏影回来后,自己装作无意地随意询问她一下,得知诸如安疏影找到一个薪酬极高的打工工作之类的回答,他就完全放心了,要不就是让那位女性舞蹈老师非常赏识,所以对方对她悉心栽培,甚至还给她生活补贴什么的……   但宋国豪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前脚刚走。吴迪就轻车熟路地来到了仅仅剩下安疏影一人的舞蹈室,让安疏影对着舞蹈室中那面大而干净的镜子。眼睁睁地看着她自己柔韧完美模特身材的**,被一个比她还要矮的男人搂在怀里,对方的鼻子还完全凑到她的脖颈,深深地嗅着她身上的体香……   而吴迪又怎会仅仅满足于嗅呢,他的嘴巴一下子缀住了安疏影的耳垂,细细玩赏。而这正是她身上的一处敏感点,他的动作,让安疏影浑身一震,那柔韧的身躯下意识地绷紧了,她只是紧紧地抿着自己的嘴。努力让自己发不出任何愉悦的声音。   安疏影总觉得,她的身体已经这样老实,完全适应了吴迪这位主人长久以来的猥亵与调教,是一件非常让人感到羞耻的事情,如果嘴上再喊出让男人听了血脉喷张的声音,那就完全将她最后的一层遮羞布撕去了,她还无法接受这种事!   所以安疏影只是努力压抑着自己不发出任何奇怪的声音,但那种急促呼吸导致的某种声音,却也是极为诱人的!   吴迪那邪恶的大手已经从腰间向上滑去,肆无忌惮地搓揉某处不能描写的地方,但今天某作死小作者兴致颇高,冒着被抓进大牢的危险为读者服务,只能说那处地方虽然并不算大,也就是c样子,但触感真心不错,即使有一层紧身的体操服挡着,但触感依旧非常完美!   然后吴迪又直接用语言示意让安疏影的脑袋回转过来,明明她可以完全忤逆吴迪的意思,可她还是听话地接受了,不过在回过头来时,那双狐狸眼中却充满了一种不甘心……   “自己伸出舌头吧。”吴迪微笑着,依旧十分温和地吩咐道。   安疏影眼波流转,有些恨恨的,但眼神深处似乎还有一丝期待,她伸出了自己的香舌,就像是母狗向主人吐出舌头一般。   吴迪的手指伸到她的面前,柔声道:“好好舔舔吧。”   安疏影鼓了鼓嘴唇,却终究听话地做了,舌技十分熟练,一边舔着,一边还用眼睛注视吴迪的反应,只是期待主人脸上可以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   吴迪看着她的模样,忽然想起好久以前,在滨海高中的古亭之中,他让安疏影舔他的手时,对方甩了他一巴掌,放出话说是永远不可能有人侮辱她的尊严……   吴迪的嘴唇勾出一丝神秘的弧度,他忽然悠悠地说道:“安疏影同学,你的尊严呢?”   他一改之前那种轻柔得让女孩不由自主沉醉的语气,反而换成了一种让人极为厌恶的得意洋洋,毫无疑问,他就是故意这样做的。   安疏影听到这极其得意洋洋的话,脸色一下子变得通红,然而她的嘴巴上的动作却依旧没有停下,只是眼睛恨恨地盯着吴迪,似乎在控诉着什么。   吴迪缓缓地抽回自己的手指,往椅子上一坐,靠在那儿,继续悠悠道:“来谈谈你的感想啊,现在,我准许你这段时间不是我的女仆,而是和当初甩我巴掌的安疏影同学。”   安疏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默默低下头,浑身颤抖,良久,她才嗫嚅道:“现在我的尊严……就是为主人当一个完美的女仆!”   说完之后,她就跪了下来,一步步地跪爬到吴迪的面前,拉开吴迪双腿间的拉链……(未完待续……)   ... [正文 120、高尚的女孩]   安疏影的举动,只能证明,她这位女仆,被她的主人调教得非常成功,即使是她的一些小抗拒,对吴迪来说,那现在也不过只是一种小情趣罢了。   说起来,安疏影的心理转变,有多复杂、或者有多简单,其实完全可以引申开来,写成一部深入人性的大作。   而她对吴迪态度的改变,更是会让研究人性的家伙们大开眼界,要知道,她一开始在面对吴迪时,可是各种毒舌,显得非常强势,她甚至根本看不起吴迪这个身高还及不上她的男人……   更不用说,她还有一个自己非常喜欢的男生,那便是人高马大的宋国豪,滨海高级中学篮球队的队长,身高超过一米九,身体非常壮实,乃是个肌肉男,有时候打篮球时往往脱掉上衣的他,会吸引诸多喜好“男色”的大胆女生。   如同男人喜欢身材不错的女人一样,女人当然也喜欢拥有健美身材的男人,安疏影在那个时候就觉得,也只有宋国豪在外形上可以与她相配,再加上之后宋国豪又多次帮助了她,这便让安疏影认定了,他才是她的真命天子!   然而安疏影连自己都没想到,她的生命中竟然会出现吴迪这样一个变数,他先是通过施以巨大的恩惠,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女仆,来报答这样的恩惠╧没办法,安疏影的性格就是这样有恩必报,当然,有仇,自然也绝不留情。   事实上,从一开始,安疏影成为吴迪的女仆,打定主意不会真正当那种为主人可以奉献一切的女仆,她只会做类似保姆的工作……   她有着自己的坚持。她也相信,她能够一直坚定她所坚持的东西。   可有时候,不是想想就可以做到的,比如有人总觉得自己毅力非常强,甚至可以强到凭借自己的力量戒毒,可事实上。他或许连戒烟或戒撸都没法做到。   吴迪对安疏影的调教,向来是一种比较隐晦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或许是为了小小地报复一番安疏影之前对他的各种不恭敬,所以他在一开始,也用名义上主人的身份,对安疏影各种挑剔、苛刻。   安疏影自然心里无比郁闷,然而她却碍于吴迪的恩情,而不敢在表面上对吴迪炸毛,只能碎碎念地嘀咕。样子十分有趣可爱。   与此同时,安疏影的心中也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服气、不服输的心理,她努力做到完美,让吴迪找不到任何挑剔的地方。   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吴迪对安疏影的调教已经开始了,让对方做什么事情其实并不重要,而是让安疏影养成了一种潜意识,那就是既然为吴迪服务。那就要做到最后,让主人无可挑剔!   而吴迪在安疏影为她完美地做好一件事情时。自然也会对她有所奖励,这些奖励有时候就是一种天上掉馅饼的惊喜,本来安疏影并不期待这种惊喜,但她渐渐发现,只要她让自己的主人满意,就会有这种惊喜之后。她便愈发融入到了女仆这个角色中去了。   当然,在表面上,安疏影还是表现出对这种惊喜不屑一顾的样子,嘴上还嘀咕说什么奢侈品限量版包包她才不会稀罕,她绝不会因此对吴迪妥协什么。可是第二天她就用上了这个包包,然后便感受到一些识货女人对她的包包透射出的各种羡慕嫉妒恨的光芒……   不管怎么说,安疏影虽然自认为她不是个虚荣的女孩,否则早就在酒吧中傍了大款,但只要是女人,总归会有虚荣心,有时候人类的幸福,就是建立在别人的追捧、羡慕或者是痛苦之中的。   安疏影自然也会享受这种感觉,而这种美妙的感觉,则是吴迪给予她的,而吴迪之所以给予她,正是她的表现,让他满意了。   于是在潜移默化之中,她的身体里渐渐产生一种本能,那就是只要让吴迪满意,她也会觉得很愉悦、过瘾的感觉。   而导致她突破自己下限那一次,也可以说是吴迪精心设计的,安疏影隐约猜到了,但她却并没有拆穿,甚至还给自己找了个非常大义凛然的理由她是为了自己的挚爱献身的,她在道德上是无可指责的,她是一个高尚的女孩!   为了自己男友可以不被大魔王完虐,甚至还因为成为大魔王的好哥们,让他和他的家庭都收益非凡,所以她这个做女友的舍身伺魔,难道这不是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   因此,在这个时候,安疏影心甘情愿地跪在吴迪面前,低下她那高傲的头颅,双手轻柔地握住大魔王那可以令女人欲仙欲死的地方,用她那性感的嘴巴全方位的服侍他,她还时不时用自己的狐狸眼捕捉吴迪的神情,只要什么时候对方露出更加愉悦舒爽的神情,她便会完全记住这个敏感点,然后更加精心地服侍对方。   作为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仆,安疏影觉得自己还有些瑕疵,完美是永无止境的,她需要用自己的一生去追求,总而言之,她已经完全喜欢上了女仆这个职业,只要取悦到吴迪这个主人,她也会很快乐很满足!   吴迪依旧没有完全侵占自己小女仆的处子之身,虽然他刚刚被安疏影的口舌挑逗得兴致颇高,但他也只是让安疏影对着那面巨大的镜子,扶着栏杆,他从后面将自己的狰狞之物,让安疏影的两条修长的美腿夹好,并用那紧身丝质的舞蹈裤,摩擦而已。   虽然姿势看起来就像是吴迪从后面冲击安疏影,但是他玩的,依旧是安疏影的那两条大长腿,与此同时,他的手当然不会停着,只是玩弄她那前凸后翘的地方,有时还狠狠拍打一下,倒也让安疏影总是紧闭着不发出声音的嘴巴,发出一声似嗔非嗔的娇吟,这娇吟只要是男人听了,都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想要蹂躏她的感觉!   最终吴迪将自己的精华全部都发泄在她的美腿之上,然后再让自己的小女仆用嘴帮他好好好清理干净。   一时之间,吴迪只觉得神清气爽,他轻轻抚摸安疏影的脑袋,就像是在抚摸自己疼爱的小宠物。(未完待续……)   ... [正文 121、移情别恋]   readx;每到晚上的时候,吴迪喜欢在用完自家小女仆做的美味晚餐之后,懒懒地躺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一种难得的清闲。   吴迪虽然总说既然大**来到这个“古代”体验生活、享受生活,那他当然也要向大**看齐,可事实上,他不可能完全悠闲下来的,毕竟他的存在,就是大**的保护伞,他享受的前提,是好好地完成这个任务。   而不可否认的是,吴迪做得很棒,不是哪个人,哪怕是他拥有未来的黑科技,就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做出那么多事情,更让自己完美地隐藏在幕后。   这个时候,吴迪正在与楚亦可通过微信闲聊,他在微信上已经完全和楚亦可聊熟了,甚至还在不经意间表示,那天楚亦可能够主动牵他的手,让他很开心,他所弹的那首钢琴曲,就是献给楚亦可的,而非他的正牌女友吴笛。   吴迪在利用大**吴笛帮自己泡妞这种事情上,已经非常娴熟了,关键时候出卖大**来讨好他要攻略的目标,简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他显然知道,大**从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与他斤斤计较,反而还会积极配合,毕竟有时候大**会通过他这具男性身躯,来享受那些曼妙的。   楚亦可正趴在自己的床上,用 两只手玩着大屏幕的智能手机,她的脸上带着一种充实甜蜜的笑容,尤其是当有吴迪的消息发过来时。   吴迪给她发了一段语音:“好吧,既然你这样强烈要求,那我就只能满足你啦,还是第一次和她以外的女孩语音……”   楚亦可点了一下那个十几秒语音的标识,吴迪那带着磁性的温和嗓音便响了起来。听起来非常悦耳,会让女孩子觉得十分温暖,哪怕在这之前没有见过吴迪本人或他的照片,都会觉得能有这样嗓音的男人,魅力一定很大。   楚亦可一想到吴笛可以随时随地享受这个男人的各种呵护,却不准让这个男人有什么更亲密的举动。她的心中便升起一股积郁之气,甚至为吴迪感到愤愤然,只觉得吴迪纯粹被那位大**玩弄了,对方一点都没有尽女友的义务,而吴迪却时时刻刻都在尽男友的义务!   这世上怎么可以有如此不公平的事情,若她楚亦可是吴迪的女友,一定会积极回馈吴迪,做一个完美的女友,而不是如此虐待自己的男友!   没错。在楚亦可看来,大**吴笛纯粹就是仗着吴迪确实深深爱着她,而才会如此具有心理优势以及那种顾盼生姿的自信,她相信吴迪会永远深爱着她,所以才这样任性,甚至对她这个别有用心的“闺蜜”都完全不设防。   必须承认的是,楚亦可对大**拥有这样完美的男友,绝对是羡慕嫉妒恨的。她甚至发现自己以前暗恋的对象傅君临,在除去家世之后。与人家吴迪一比,瞬间没有什么可比性了,所以在认识吴迪的这一段并不算长久的时间之中,她已经渐渐不再去想傅君临了……   在这种情况下,她甚至还觉得自己以前对傅君临的暗恋,是非常可笑幼稚的。她甚至都找不出自己为什么会在之前那样卑微地喜欢傅君临,即使得不到对方的任何回应,还心甘情愿地为他做那么多,还坚信什么自己一定会成为傅君临最终的归宿什么的。   现在她每次一想到过去的自己,就觉得各种羞耻。她不可能再是那个卑微的暗恋者了,她发现,在喜欢一个男人的过程中,能够得到对方真诚的回应,才是一件更加甜蜜幸福的事情,而没有收获地默默付出,实在是太傻了,傻得可爱。   不错,楚亦可发现自己已经发现她真正喜欢的男人了,越是与吴迪熟悉,就会越感到他的优秀,而且由于对方是吴笛大**的男友,她作为吴笛的闺蜜,可以在每次对方相聚的过程中,近距离观察吴迪是如何疼爱自己的女友……   她越是观察细致入微,便越是可以了解吴迪作为男友的优点,再对比下以前完全不给予她真诚回应的傅君临,然后她便越偏向吴迪。   楚亦可终于觉得,她这一次找到了一个真正值得喜欢的人,而要想将吴迪从吴笛身边抢过来,她就必须利用自己的优势,她要让吴迪明白,真正的女友,绝不是吴笛大**那种单方面索取的霸道公主型女孩,而是她这样温柔贤惠型的。   楚亦可也回了一条语音:“你的声音明明很好听啦……干嘛这么保守,虽然我知道你深爱你的女友,但和女友之外的女孩语音,根本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啦……”   楚亦可在回语音时,略显做作,显然她希望让自己声音听起来更可爱更有萌点,她在发完语音后,自己都会再听一遍,如果觉得不好了,她会赶紧撤回,重新发一遍,总而言之,她就是希望在吴迪面前保持更加完美的形象。   可事实上,楚亦可的声音还是非常好听的,虽然无法与大**的那种空灵出尘相比,但她的声音也与她的长相气质十分匹配,一听就觉得非常温柔,让男人可以瞬间沉入温柔乡。   没错,楚亦可就是能够给男人一种温柔乡的感觉,仿佛只要拥她入怀,就能忘掉一切烦恼,而事实上,楚亦可也确实可以算是贤内助,她总是很乐于为自己喜欢的人奉献,而她只要获得自己喜欢的人的一点点回应,就会感到非常满足。   但是,可不是哪个男人都能随随便便被楚亦可喜欢的,或许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她所喜欢的男人,必定是在群体中最优秀的……   这也导致了傅君临,错误估计了他在楚亦可心目中的分量,他虽然被楚亦可暗恋了那么久,却完全没有看清楚亦可的本质——她只会臣服最强者。   而吴迪也不知道楚亦可现在是真的渐渐移情别恋,不过他也完全不会在意她真心还是假意,他只想好好与楚亦可玩玩。(未完待续……)i1292   ... [正文 122、诱惑的开始]   其实大多数女人天然就在感情上十分敏锐,更不用说楚亦可这样出身富商家庭的女孩,或许有人会觉得,出身富贵之家的女孩可能会因为被保护得很好而各种傻白甜,这确实可能存在,但存在的数量却绝不会太多。   楚亦可虽然是白富美,却因为从小被长辈带着出去交际,看惯了上流社会酒宴上的各种华丽假面,也在长辈们的教导下,洞悉了各种虚伪,并让自己也轻车熟路地戴上了假面,所以在交际方面,她做得十分出色。   这从她在女生群体中的人缘就可以看出来了,一般来说,像楚亦可这种长得漂亮,家中又有钱,走到哪都是男生关注中心的女孩,在女生群体中往往会受到排斥,甚至有时候她若像普通女孩那样偶尔任性一下,或许都会被某些人贴上一个娇蛮的标签,针对她的流言也会各种离谱。   然而楚亦可却硬生生地凭借自己的魅力与交际能力,让自己的人缘变得极好,许多女孩都以能够与楚亦可交朋友为荣,由此可见,她的情商是多么高。   或许稍稍有瑕疵的地方,便是楚亦可在与男**际这一方面了,由于她之前只是将注意力放在傅君临身上,面对其他男性,她提不起任何与对方交际的兴致,也不会给别人追求她的机会,所以才会导致(这样的瑕疵。   毕竟这个世上大多数男人可不是吴迪、傅君临这种猎手,或者是那些手腕高超的花花公子,他们以女人为猎物,不管女人本身如何想,反正他们最终就是要攻略对方,甚至还会因为对方已经有男友或老公。而感到更加刺激。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男人若是人妻控,便意味着他的征服欲非常强烈,成吉思汗都说男人最大之乐事,在于压服乱众,战胜敌人。夺取其所有的一切,骑其骏马,纳其美貌之妻妾。   而大多数普通男人,在遭遇到一些女孩委婉的拒绝后,会因为本身的怯弱或是要保持所谓的绅士风度,而放弃追求,若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名花有主嘛,他们也会感到灰心丧气,然后独自伤心。却生不出任何挖墙脚的心思,尤其在发现对方的男友比自己优秀无数倍之后。   这便导致许多普通男人最终的结婚对象,全是将就凑合的,哦,达到结婚的年纪啦,那就在长辈们的介绍相亲下,随便娶一个吧,至于从某个成功人士身边抢回以前深爱着的初恋女神?这种事情做做梦还是可以的……   楚亦可在国际高中当然算是仅次于陶然婷的风云人物。她暗恋傅君临的小道消息也流传得颇为广泛,许多男生在听到傅君临这个名字时。就已经失去了追求楚亦可的勇气,而那些鼓起勇气的,在被楚亦可婉拒后,那也会失去大半的勇气。   至于那些妄想死缠烂打的,自然有傅君临帮楚亦可清理,别看傅君临一直没有和楚亦可正式确认关系。但他却是真真正正将楚亦可当成自己碗里的菜了。   男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觉得哪个女人是自己的菜了,那什么时候吃,都是不用急的,反正是自己的。而若是发现自己菜要被别人偷了,那他便会急了,哪怕对方和自己之前还真没确定关系,或者就是他本身吊着对方,仗着女孩对他的喜欢嘛……   而这个时候,当他想要挽回时,却发现已经太晚了。   傅君临更加悲剧的是,由于他对楚亦可对自己的喜欢甚至是爱非常有信心,毕竟对方暗恋他不知道多少年,他甚至觉得两人的关系都超越了爱情,所以他很放心地利用楚亦可,让她去诱惑吴迪,只需要拍到一些与吴迪的亲密照就可以了。   然而他却万万没想到,吴迪本身的魅力竟然那样强,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迪就是一个加强版的傅君临,这能够让楚亦可移情别恋,想想倒也是不算不合理,当然如果硬要说不合理,那也不可否认,毕竟吴迪可是具有龙傲天光环的,虽然这个光环暂时只对楚亦可产生了效果。   倒是吴迪现在最亲密的两个女孩张静知、安疏影,都是吴迪花了好些心思攻略的,调教的过程更是非常精彩,也颇为花费精力,若非有只神兽出没,那这些精彩的过程一定会详细地展现出来。   除此之外,倒追吴迪的女孩竟然还不存在,这可能是因为在滨海高中不少人都知道他和张静知是一对,所以哪怕原先平凡的吴迪已经成了校草吴迪,却依旧让女生大张旗鼓地倒追他。   由此可见,其实女生中敢于横刀夺爱,抢别人男友的,更加稀少,若是楚亦可没有傅君临的撺掇,根本不可能踏出关键的第一步。   实际上,她和吴笛成为闺蜜,也是比较关键的一步,毕竟这世上女人抢闺蜜的男友这种事情还是比较多的,有人甚至还总结了为什么女人爱抢闺蜜男友,就是破坏欲、刺激欲、占有欲等等作祟。   这的确能够解释楚亦可时不时生出的黑暗**,她就是看吴迪和吴笛两人如此恩爱而感到莫名不爽,甚至还将自己暗恋了傅君临多年却一无所得的怨气,一股脑地发泄在了使劲破坏吴迪与吴笛两人关系这件事上。   从开始,她就是这样想的,可随着她和吴迪越来越熟,她的心便真正转移到了吴迪身上,为了让自己抢别人男友的理由更加正大光明,她终于可以用上了真爱这个理由,因为不管怎样,真爱无罪,真爱万岁!   琼瑶小说这么受欢迎,不就是因为它们的主题都是这个吗,真爱就是这么任性,小三有了真爱,那就高大上了!这就好比一个国家有了民主仿佛就可以瞬间富强、天下无敌似的……   楚亦可甚至还单方面站在吴迪的角度为吴迪考虑,认为他无法忍受某大小姐的保守。   想到此,她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将自己慢慢穿上丝袜的动作录下来,然后将这个颇为诱惑男人的小视频,发给了吴迪,这是她真正用自己的美色,诱惑吴迪的开始。(未完待续……)i1292   ... [正文 123、颇为惊喜]   因为早就知道楚亦可会勾引自己,所以吴迪的表现一直不急不缓、徐徐图之。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这样一来,他留给楚亦可的印象自然就更加好了,在楚亦可眼中,吴迪就是个非常具有情调的男人,反正远比她想象得要好,本来楚亦可还觉得那位小公主看上吴迪,纯粹是小公主本身眼光不怎么样,抑或是吴迪本身很幸运,让小公主有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感觉……毕竟爱情这种东西,它有时候完全没理由可言。   而她通过一些传言也知道了吴迪的家世非常普通,从小就被长辈灌输必须门当户对才会有共同语言的她,自然完全没有将吴迪放在眼里。   然而在与吴迪越来越熟之后,她却愈发觉得,吴迪真的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撇开他那阳光俊朗的外表不提,他所具备的内涵美或者说是才华,完全征服了楚亦可,不管楚亦可讲什么话题,对方都能接得上,并且时有完全说到她心坎里的话,让她欣喜不已。   他极会引导女孩去展现她自己,这可以说是一种非常隐晦高明的挑逗手法。   而一旦女孩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兴趣,她必然很乐意在男人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毕竟大多数女孩都不会主动倒追男人,而在男人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便意味着她等待男人被她的魅力所倾倒,继而向她发起攻势。   即便女孩本身也已经芳心暗许,但她们仍要矜持一番,她们觉得不让男人轻易得手,这可以增加她们在男人心目中的分量,然而只要男人能够继续坚持,哄得她们更加开心。则必然可以将她们完全吃掉。   吴迪就是这样一个猎取女人芳心的高明猎手,他在知道楚亦可最终目的是勾引他之后,那他的最终目的,却是俘获楚亦可的芳心,而不是什么急吼吼地去做什么大煞风景的事情,反正他就是要让楚亦可的身心都完全属于他。这可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不过吴迪还是小看了他自己的魅力,因为楚亦可现在沉醉于在他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一旦能够得到对方那种非常真诚的称赞,楚亦可便会觉得非常开心甜蜜,那种甜丝丝的感觉,就是真正爱情的魅力。   这便是楚亦可的想法。   她甚至拿这种感觉与她之前暗恋傅君临时的酸涩、忧郁对比了一下,便更加喜欢吴迪了,她甚至有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反正这种甜蜜让楚亦可难以自拔。   所以楚亦可给吴迪发自拍小视频这件事,也是水到渠成的,她只是觉得,吴迪虽然对他的女友非常忠诚,但他现在却已经因为她楚亦可的魅力,而出现了“动摇”,这可是让楚亦可非常得意的事情,以至于她在与吴笛小公主相处时。各种暗爽加优越感。   当然了,吴笛总是“迟钝”地忽视了这些。连带着陶然婷也冷眼旁观,让楚亦可更加得意了,楚亦可完全没有想到,吴笛从来不担心任何美女接近自己的“男友”,相反,她还会推波助澜。来那么一两次神助攻……   这个时候,吴迪正在欣赏楚亦可穿丝袜的小视频,他不得不承认,这位气质极其温柔贤淑的美少女,自拍了这么一段颇具诱惑力的视频。确实让他产生了一种难以预料的惊喜。   毕竟按照吴迪的预计,他和楚亦可的关系还没有达到这种程度,起码得在现实中约会那么一两次之后,对方才会这样发福利,但楚亦可居然主动这么做了……   吴迪不由又多想了,他可没有觉得楚亦可能这么快爱上她,反而猜测对方只是加大了勾引力度,他反而升起了一种警惕,原本他会顺水推舟地约楚亦可,现在他觉得还是再缓缓比较好,火候还没有到。   不过这并不影响吴迪好好欣赏这种福利,楚亦可的那双美腿在长度上虽然无法与他的小女仆安疏影相比,但却也别有一番风味,非常白嫩圆润的感觉,抚摸起来的手感应该会很不错,实际上吴迪对她的臀部更感兴趣,虽然只是穿丝袜视频的惊鸿一瞥,但他却已经凭借丰富的经验判断出,对方的美臀应该非常适合男人从后面入侵,那绝对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而且视频中楚亦可穿上的黑丝,并非那种很厚的,而是薄薄的一层,透过黑色的丝袜能够看到里面的肉色,这二者结合起来,造成的视觉效果非常棒,能够瞬间激起男人的性趣。   若非吴迪已经久经拥有超模身材的安疏影的美腿考验,说不定他就立马被楚亦可这个同样闷骚的美少女勾引了,哪还能如此淡定,不管怎么说,对方确实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孩,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男人们的关注。   吴迪对于楚亦可的勾引,从来就不考虑被对方算计什么,因为他现在有底气面对一切阴谋诡计,那一句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浮云,本来就是一语道破了本质。   楚亦可勾引他,也许原因还要去大小姐身上找,说不定目标就是破坏他和大小姐之间的“男女朋友”关系……   如果目标真是这样的话,那吴迪也只能为楚亦可默哀了,只因他和大小姐的关系,啧,说难听就是一对恶趣味的狗男女,以玩弄世界、各种享受娱乐为目的,他们就是来这个“古代”怀旧享乐的;说好听dian,两人的关系就是最佳拍档,尤其是某大小姐,那就是吴迪泡妞的神队友,因为她也是时而控制吴迪的男性躯体,享受吴迪攻略的成果的。   所以大小姐才会如此帮自己的“男友”**,等什么时候玩够了,那她就会使用男性躯体玩自己的女性躯体,反正就是追求各种愉悦、刺激,这样的人生才足够有趣、精彩!   回归本性的大小姐同样完美,但已经不再刻意,而是更加追求人性的自由,挣脱各种束缚,这也算另一种意义上的返璞归真了。   由人到神,再从神,回归到人。(未完待续。。) [正文 124 改变]   吴迪依旧用一种并不算夸张却显得非常真诚的赞美,将楚亦可展现出来的魅力好好夸赞了一番,然后又隐晦地鼓励她继续这样做下去,让她发更多的福利,有福利不看,那还算是男人么?   吴迪同样也释放出了一种信号,那就是他对楚亦可越来越感兴趣了,他甚至还说了一句让楚亦可非常心花怒放的话——你比我的现任那位更加鲜活动人呐,我越来越发现和她在一起很累很无聊。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楚亦可只觉得自己这很大胆、甚至过后让她自己都觉得有些脸红心跳的做法,完全得到了她想要的回报,她一时间欢欣鼓舞、动力更增。   而在看到吴迪这句让她期待了许久的回复时,她便趁热打铁地回应道:“那是很自然的咯,我觉得你们之间的男女朋友关系完全名不副实,你纯粹就是她用来取悦自己的仆人吧,她享受着你的付出,却从不尽自己作为女友的义务,最多也就付出几句甜言蜜语,这就让你为她这样,实在是太不值了。”   楚亦可尽量让自己的回复显得非常客观,但是那话语中的某种隐晦的挑拨离间的感觉,只要是有心人,就都可以察觉。   吴迪心说在泡妞时打出大小姐这一张牌真是无往而不利,而楚亦可回复的话其实很对,他就是大小姐最忠实的仆人,有他的存在,才能保证大小姐在这个“古代”如此悠闲,不需要处理任何琐事。   吴迪这样回复道:“你说得其实是事实,但是当初我真的很迷恋她,她的容貌气质都那样令我着迷,还有她本身所具备的才情,都让我难以自拔。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她答应我做她的男友,真的让我感到了莫大的惊喜。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渐渐消退了。”   楚亦可看到这个回复。不知道为什么想到了自己,她某段时期也曾疯狂迷恋傅君临,如果当初傅君临接受她的话,或许她也会与吴迪话中所说的那样感到非常惊喜,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更别说她连惊喜都没有。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对傅君临的暗恋只剩下虐心般的痛苦,对方利用她去勾引吴迪。终于让她落泪了。   但是此时此刻,她却想感谢傅君临,因为她寻找到了令她真正感到甜蜜快乐的爱情。   她相信,只要她真正成为吴迪的女友,两人之间一定可以互相体谅与理解,让这段爱情真正成为一辈子的美好人生。   反正现在在楚亦可眼中,吴迪就是个完美的男友,能够成为他的女友,一定是一件非常幸福甜蜜的事情。   “这就是现实啊,再美好的感觉也会被长久的时间所破坏。你需要一个更能回应你、爱护你、心疼你的女孩。”楚亦可这样回道,几乎就是在**裸地让吴迪找一个新的女友了。   吴迪嘴角翘了翘,却只回了一个“。。。。。。”。   他这时已经来到了严雅琳新租的绘画工作室。凭借着一部《绝世剑仙》成功跻身一线漫画家的她,收入颇为丰富,能够租这样一套中高档的公寓作为自己的工作室与居住地,不过是小菜一碟。   而严雅琳现在也招了三个助手,两男一女,担当助手的女生的年纪和她差不多,不过模样自然及不上如同精致人偶般的严雅琳,还戴着厚厚的眼镜,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宅腐的气息。   两个男人的年龄看起来都比严雅琳大。其中一个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平凡男,另外一个则是中年胖子。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谨小慎微,很怕事的感觉。   但这样的年纪还在漫画界打拼。足见他们对于画漫画的热忱,然而未来想要成为真正大火的人气漫画家,却是一件非常渺茫的事情,在创作这一行,有时候天赋比努力更加重要,能成功的,往往是天资加努力。   吴迪一走进严雅琳的工作室,这几位助手都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然后非常客气地和吴迪打招呼,显然他们都知道,真正让严雅琳的成功的,就是吴迪这位天才原作者。   这世上有太多空有画技、画工,却画不出好故事的画师了,而一旦这样的画师能够找到一位出色的原作者,那他们便会像严雅琳这样一飞冲天……   不过严雅琳却并没有主动向吴迪打招呼,因为这时她正沉浸在绘画的世界之中,这种情况下她是绝对不会注意到其他人的。   有位助手想要提醒下严雅琳,但是却被吴迪制止了,吴迪其实非常欣赏严雅琳,并非她那精致如人偶般的容貌,而是她的这种专注,所以他对严雅琳的欣赏不带有任何**,实际上对方的平板身材也让吴迪没什么性质。   吴迪一直觉得,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若她的一生之中有那么一件酷爱的事情,并花一辈子的时间去专注地做它,那最终这个普通人一定会成功的,这就是专注与努力的力量。   然而这世上却有太多的人连一件真正热爱的事情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了,却也坚持不了多久,他们只是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过完这一生。   但巧合的是,严雅琳正好画完一话,想要喝口水,然后她自然便注意到了吴迪那极为照顾人的举动,她柔和地看了吴迪一眼,只是吩咐自己的助手继续,然后便与吴迪出了这个绘画的房间,来到了客厅。   严雅琳显然比之前那种不善于与人接触的状态好了许多,毕竟她现在作为“一本成神”的大人气漫画家,各种各样的应酬也多了不少,和许多知名漫画家也开始互相交流,共同进步什么的。   对于能够提高自己画技的任何事情,严雅琳总是很愿意去做。   严雅琳亲自为吴迪倒了杯水,然后便用她那双纯澈无暇的眼睛看着吴迪,充满了一种莫名的感情,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迪是拯救了她漫画生涯的人。(未完待续) [正文 125 自己没有察觉的攻略]   如果说一开始不明世事的严雅琳,肯定无法有现在这种充满了感激的心境。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有时候人越是成熟,就越能明白一些人一些事的分量。   在她那二十多年的生命之中,漫画才是她的唯一,而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以一种无比光辉的姿态,完全地进入了她的生命,在她的灵魂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严雅琳越是回忆自己之前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再对比如今作为一线漫画家的荣光,她便愈发产生了一个念头——她要永远将这个男人留在自己身边,不管付出什么。   吴迪并没有意识到,眼前这个精致如人偶的女孩,已经对他产生了深深的依赖,就类似那位名叫傅君茹的少女,而他对待这两位女孩本身的态度,却不含任何不纯的目的。   他将分镜稿交给对方之后,又随意与严雅琳寒暄几句,便主动告辞了,因为他对严雅琳本身没什么兴趣,只是单纯欣赏她的专注,所以吴迪一直对严雅琳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觉得自己这种渣男还是不要招惹这样一位纯洁如白纸的女孩为好。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时,这位容貌精致的美女漫画家,望向他的背影,如此深情。   吴迪竟然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又攻陷了一位性格略显三无的美少女。   他最近在女人方面的功夫,还是大多花费在某个名叫蕐琪涵的美女总裁身上,这位贵妇人总是可以轻易激发出吴迪的征服欲与侵犯欲。   所以为了蕐琪涵,吴迪耐着性子将这个家教做得完美,只因傅君茹是对方的女儿,他认真教授傅君茹,想必也能讨蕐琪涵的欢心。   而且。傅君茹的容貌,与蕐琪涵还是有六七分相似的,虽然那少女身材根本没法引起吴迪的兴趣。但还是在爱屋及乌之下,对这个少女非常好。   那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关爱。如同父亲对自己的女儿,或是哥哥对自己的妹妹,非常纯洁的师生关系。   吴迪确实是真诚地对待傅君茹,他却不知道,他这种不计回报的付出,对傅君茹这位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傅君茹现在对吴迪的观感,甚至要比之前担当她家教的严雅琳还要好。   因为她知道。在吴迪的眼中,她是一个真正聪明而有才能的女孩,在他的培养与引导之下,她总能感受到自身的进步,这种强烈的成就感,造就了她对吴迪深深的崇拜与依恋。   而她的父母与哥哥傅君临呢?他们总是看不到她的进步,她的父母只将所有的关注与期待放在她的哥哥身上,而她的哥哥也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一切,在面对她时,也是保持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态度……   更不用说她在学校中。大家只知道她是傅君临的妹妹,却不知道她本来名字的遭遇。   就这样,一个卑微到骨子里平凡女孩。在吴迪的培养之下,渐渐展现出属于她自己的光芒!   傅君茹现在的闺房,也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不再是略显幼稚、少女气息浓郁的粉色调,而变成了一种天蓝色,床头更是多了不少本名著。   吴迪随口称赞了几句,显然并不知道,他曾无意中说他最喜欢天蓝色,而那些名著。也是他建议傅君茹去读的。   他的随口建议,她却奉为圭臬。认认真真地去读那些名著,还主动写读书笔记。只为让他看了之后,惊喜地说上一句“写得很有见地呐,看来你是认真读了的,你这样主动的学生,真是太棒了”。   而由于现在吴迪成了某本杂文杂志的专栏作家,所以傅君茹便买下了每本有吴迪作品的杂志,认真地拜读吴迪的作品。   傅君茹能知道吴迪现在成了一名作家,显然代表着她确实已经和吴迪混熟了,知道吴迪不仅在学校是超级学霸,在文学上还那么有才……   当然,这些说到底也只是吴迪表面上的伪装罢了,他真正的身份若是暴露出去,那所有的人反应肯定是“逗我呢”,这也太不科学了。   “好了,先休息一下吧,刚刚所学的,你掌握得非常棒,很厉害!”吴迪合上教材,忍不住轻抚了一下傅君茹的脑袋,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傅君茹就像是小猫咪被抚摸一样,舒服得眯了眯眼,只是沿着脑袋,深深地看着老师那俊朗的外表,心中满是荡漾的初恋情怀。   她知道自己学习的动力是什么,再也不是为了让学校的老师、同学,家里的父母、哥哥刮目相看,而是为了眼前的这个男人,他是如此真诚纯净地对待她,那她自然也完全回应自己的努力,只为让他感到开心与满意。   而傅君茹去买那些发表了吴迪作品的杂志,也是一种爱屋及乌的体现。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真正喜欢上了吴迪那些辛辣的讽刺杂文,只是觉得对方有一双可以看透世情的眼睛。   老师是如此的睿智,与他一比,所有人都显得如此浅薄。   “老师,我昨天好好拜读了一下你新发表的一篇杂文,写得好棒好棒!”   所以说傅君茹读吴迪文章的根本目的,还是在这种闲暇时间,拉近她和吴迪之间的关系。   现在傅君茹在吴迪的教导之下,各方面增长明显,包括情商。   她完全可以感受出,吴迪对她的态度,虽然亲昵,但却总有一段距离,他将自己放在了长辈的身份上,并将她当成了一个值得爱护的晚辈。   事实上,这种爱护是傅君茹最初接受吴迪的根本原因,若他抱着什么不纯洁的心思,她根本不可能对吴迪有好感。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傅君茹自己反而不满足于这种纯粹的长辈对晚辈的爱护,她想要更加亲近吴迪……   如何更加亲近老师呢?那当然是和老师恋爱了,只有恋人之间才是最亲近的!   聊了一会儿文学之后,傅君茹主动说道:“老师,明天是周末诶,带我出去玩啊。”(未完待续) [正文 126、朱砂痣]   吴迪并没有拒绝傅君茹,或许是因为他确实将对方当成了需要照顾的后辈,作为长辈,满足一下小辈的要求也无可厚非。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而且吴迪骨子里也有一种兄长情怀在作祟,而导致这一切的或许就是他身体中残余的某种妹控基因?   傅君茹见到吴迪非常平淡自然地答应了她的提议,自然十分开心,可旋即她发现吴迪眼神中却没有任何她期望看到的男性对女性的欲念,这不由让她略感失望,没错,她现在反而不满足于这样亲近却隔着一层的关系了。   吴迪带妹子出去玩的经验可谓丰富,作为一个善于攻略妹子的男人,必须得是约会达人,所谓的现充、人生赢家什么的,可不是待在家里当死宅玩游戏、沉浸二次元世界就能成为的。   而那些嘴上喊着只要二次元抛弃三次元世界的人,说到底还是因为在三次元世界过于失败了所以才对三次元失望,不是哪个人都像某攻略之神那样真正地毫无保留地热爱二次元,甚至将其当作自己信仰的,实际上他们只是纯粹将二次元世界当作一个逃避现实的地方,懦夫、人生负犬,或许是对他们很合适的称呼。   吴迪首先询问了傅君茹自己的意愿,由于他本来就对这个不过是初中生的少女没有太多不纯的目的,所以他并没有刻意去做某些刷好感度的事情,他对她,保持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宠溺。   吴迪当然也有严厉的一面,就算是家教那也能算是老师,而老师一味的温柔仁慈可是绝对不行的,那会让学生蹬鼻子上眼,尤其是初高中这种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学生。   要让人听话,最佳的调教方式莫过于胡萝卜加大棒。斯德哥摩尔综合症就是比较极端的胡萝卜加大棒,首先将对方虐得接近绝望,然后再在对方绝望时给予希望、温暖,对方反而会感激你这个最初让他绝望的人。   可傅君茹这个女孩,却从来没有让吴迪有机会展现出他严厉的一面,对方实在是太听话了。太温顺了,让吴迪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毕竟傅君茹怎么说也能算是个富家千金,这种娇生惯养的女孩除非本身性格不错,否则或多或少都有些难伺候的小毛病……   吴迪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时,可不觉得她是个听话的女孩,然而事实证明,他看走眼了,这个名叫傅君的女孩性格很不错,甚至可以说。她简直就是个完美的学生。   在老师眼中,完美的学生并非那些一学就会的学神,因为学神太聪明了,让老师的作用显得可有可无。学霸是太自觉太努力了,哪怕不是一学就会,过后却也完全不用再去询问老师,自己钻研一番,就融会贯通了了。   老师眼中真正完美的学生。她可以不聪明,可以学东西慢一些。但她却充满了上进心,自己真正想要去学,热爱学习,遇到不懂的,她首先会自己刻苦钻研一番,然后实在不明白了。她才会去询问老师,并且始终保持着一种尊敬的态度。   然后经过老师的指点,她完全掌握了老师所教的内容,有了明显的进步,这便会让老师感受到一种真正的成就感。所谓传道授业解惑,这才是老师真正价值的体现。   至少吴迪在教授傅君茹的过程中,感受到了这种成就感,这让他产生了乐趣,这种乐趣甚至让他这个以美丽女孩为猎物的鬼畜王后宫王龙傲天都忽略了傅君茹本身是个美少女,反而真正将她当作了一个不错的后辈。   傅君茹完全没有约会的经验,她甚至连和同龄女孩一起出去玩的次数都少得可怜,出去玩都只是整个班级的集体活动,她并非不善交际,只不过她讨厌某些女孩接近她,纯粹就是因为花痴她那个名叫傅君临的哥哥。   所以在吴迪询问她的意愿时,她有些不知所措,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吴迪……   吴迪必须得承认,展现出这样一种呆萌姿态的傅君茹,确实略显诱惑,女子力一下子就溢了出来。   傅君茹虽然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初三生,但她却意外的高挑,当然没法与模特身材的安疏影相比,但却已经比吴迪的第一个女友短身童颜的张静知还要高,只不过傅君茹的身材还是硬伤,她太过青涩了,该凸该翘的地方还尚未发力。   当然,即便傅君茹的身材除了高挑之外其余的地方很残念,但怎么也比某个精致如人偶般的三无少女人气漫画家严雅琳要好一些,严雅琳这个女孩,放在漫画里简直就是那种“画个女孩硬说是可爱的男孩子”这样的角色……   傅君茹的皮肤保养得十分不错,比吴迪成为她家教之前更棒了,原因当然是吴迪这位家教随口说出的一些健康生活的方式,她都完全听进去了,而有关女性保养方面的知识,吴迪纯粹是从某大小姐那边汲取的。   傅君茹的打扮,也有意识地向吴迪的审美的靠拢,有一种素雅清纯之美,她那张完全不施粉黛的素颜,完全可以胜过某些不化妆不ps就会死星人。   实际傅君茹在容貌上还真是没有太大的特色,虽然也是美少女,但她的美显得有些大众化,就好比以后整容之风盛行之后越来越多的锥子脸美女一般,说到底还是她没有培养出属于自己的气质,比如说她的母亲蕐琪涵和傅君茹有六七分相似,但她本身那种女总裁、极品熟女的气质,其魅力已经完全凌驾在她的容貌之上了。   对于容貌不分上下的美女们来说,真正的比拼,就在于气质。   吴迪此时欣赏着傅君茹的青涩之美,忽然发现她的左眼眼角下有颗红色的朱砂痣,很小很小,他忍不住用手指触碰了一下。   傅君茹一点都没有躲闪,只是仰着自己可爱的脑袋,仿佛是信徒一般,接受神祗的赐福,只是当她那颗嫣红的朱砂痣被她心目中高尚的老师触碰时,她觉得老师手指仿佛从她的脸,一直渗透,抚摸到了她的灵魂……(未完待续。。)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   copyright(c)2012-2015版权所有 [正文 127、博学多才]   分卷阅读] 127、博学多才,醉卧笑伊人的小说变身女学霸" /> 分卷阅读] 127、博学多才,欢迎你在线全文阅读,《变身女学霸》txt下载页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txt13216.shtml,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地址是: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 本章节来自于 http://www.meike-shoes.com/13/13216/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热门书在5分钟内完成手打,请耐心等待,每隔半分刷新下页面查看内容是否更新。。。   om(看书窝)温馨提示:   如果是求月票之类的废话章节,请直接跳过...... 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醉卧笑伊人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正文 128、财色双收]   严雅琳这一天过得非常快乐充实,她发现原来生命之中不仅仅漫画可以让她沉迷欢喜,还有一个名叫吴迪的男人,也可以让她如此依恋。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頂点小说,   大概下午三点多,吴迪三人看完画展,他便开车带着两个女孩去繁华的商业街购物。   于是许多人便看到了让他们感觉想烧死吴迪这个人生赢家的一幕,只见傅君茹依旧亲昵地抱着吴迪的左手,而吴迪的右手则与严雅琳的左手十指相扣,三人就这样和谐地并行   最最关键的是,吴迪这“左牵黄,右擎苍”的对象,全是颜值在八十分以上的美少女,这简直就是在故意拉仇恨   有好事者忍不住拿出手机,将这一幕偷偷拍了下来,然后发到了微博上,可惜吴迪本人不是什么明星,不管是杂文月刊的签约作者还是漫画原作者的身份也远远谈不上出名,而严雅琳这位人气漫画家也非常低调,完全没有用自己的容貌炒作的想法。   所以这条微博注定只能被人随意感慨几下居然大庭广众之下交两个女友玩后宫婚真是世风日下,然后便被人遗忘,除非有什么名人大v转发推广,要不然根本不会激起什么波澜。   不过有时候人生之中就是有那样让人意外的巧合,傅君茹的父亲傅名山,正好看到了自己的女儿,竟然恬不知耻地抱着一个十七八岁青年的胳膊,而这个少年同时还牵着另外一个女孩的手   傅名山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形容他这一刻凌乱的感觉,事实上,若是傅君茹找了个男友被他撞破,他会感觉很不爽。但还不会感到凌乱,不过他最终绝对会粗暴地制止傅君茹还没上高中就早恋的行为。   可现在,当他发现傅君茹居然和别的女孩共享一个男人时,他完全懵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然后愤怒地让司机停下车。然后向吴迪走去,他的助理赶忙跟在他身后。   傅名山本来是要去参加个会议,所以穿着正装,气度不凡,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精英风范,更别说身后还跟着点头哈腰的助理,这自然更加可以体现他的社会地位。   而在傅名山眼中,那个竟敢光明正大脚踏两只船的十七八岁的青年,分明就是靠着他那俊朗的模样。哄骗了自己的女儿,看他的穿着打扮,傅名山就觉得太low逼。   他的感觉是对的,因为吴迪已经达到了完全不在意自己穿什么的境界,尤其是与他没有攻略想法的女孩出来玩时,他穿得非常随意。   若是他要去刻意攻略哪个女孩了,遇上那种拜金的,那他绝对会搞个一身奢侈品。遇上文艺小清新的,那他就会弄身凸显气质的。这只要向某大小姐打个招呼,那对方肯定可以帮他挑选一身最合适的穿着,不管怎么说,大小姐都是他的神队友。   实际上,傅名山并不知道,吴迪是他女儿的家教。因为这事是他的妻子蕐琪涵负责的,他懒得关注,由此可见,他对自己的女儿,其实一点也不上心。   可不上心归不上心。看到自己的女儿如此“堕落”,他当然不能不管,而且每个做父亲的,或多或少都有些女儿控,毕竟从小看着长大的,只要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养的女儿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个臭小子,那就会觉得很不爽,心理严重扭曲些的,甚至还会觉得自己被ntr了。   傅名山气势汹汹地挡在了吴迪的面前,劈头盖脸对自己的女儿傅君茹说道:“茹茹,你先回我的车上去”   傅君茹看到怒气冲冲的父亲时,脸色顿时变得煞白,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这么差,今天难得出来和老师约会,居然被刻板的父亲撞见了   在这一瞬间,由于骨子里对傅名山的畏惧,本来就十分心虚的傅君茹,被突然出现的父亲吓懵了,然后放开吴迪的手,浑浑噩噩地便跟着父亲的助理离开,脑子里十分混乱。   吴迪原本还想做点什么,却发现傅君茹像个鹌鹑似的吓尿逃走时,他也就只能静观其变了。   傅名山觉得自己作为成功人士、富豪大亨对吴迪这个小白脸拥有强烈的心理优势,却不知道吴迪这个霸道总裁、幕后boss其实完全不怵他,甚至还在打他那位伉俪情深的老婆的主意,至于他女儿傅君茹什么的,纯粹就是吴迪搂草打兔子的附带品,而且母女双收什么的,听起来也挺带感。   回到这个古代,掌握了碾压世界的力量,放纵些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你是什么人,和我家茹茹什么关系”傅名山冷冷地问道。   吴迪其实很想说他就是傅君茹的家教,纯洁的师生关系,而让这纯洁的关系变得不纯洁的,正是你家的女儿,而既然有女孩主动喜欢他,那他当然要照单全收,作为霸道总裁、超级龙傲天,他从来不会“生怕情多累美人”。   然而吴迪对傅名山这种仇视的态度挺不爽,而想到这家伙能得到蕐琪涵这个极品美女的初恋,他更加不爽,所以他也冷冷道:“你觉得是什么关系就是什么关系。”   傅名山狠狠地瞪了吴迪一眼,浑身上下散发出了强烈的气场,他心中不屑地想道,果然是个冲动的小年轻,别看这家伙好像看起来很牛逼,其实就是色厉内荏。   “呵,不管是什么关系,以后都不会再有关系”说着,傅名山随手写了张支票甩给吴迪,“拿好这十万分手费,滚远点”   吴迪用看傻逼的目光看着傅名山,呵呵一笑,便欢天喜地地拿好了这张支票,心说原本以为都市小说中这个桥段都是作者瞎编的,没想到还真有这种傻逼啊,我拿了钱,然后下次就在你家女儿的闺房里艹你的女儿,你奈我何而那些都市小说中有分手费不拿的主角,也是够傻的,明明可以财色双收嘛   “好的大老板,我滚啦。”吴迪带着严雅琳扬长而去,然后便发了条短信给傅君茹你爸爸真是够意思啊,给了我十万零花钱呢,下次我们继续一起出去high   傅名山鄙夷地看着吴迪的背影,心中不住地冷笑,果然就是个没骨气的垃圾男人,接下来就将吴迪这“为十万块钱折腰”的表现说给自己的女儿听,让她死了这条心未完待续。。 [正文 129 热门]   可惜傅名山没有预料到的是,在吴迪开玩笑似的给傅君茹发了那条短信之后,他便直接将那十万元转到了傅君茹的支付宝账户之中,显然那点小钱真心不被他看在眼里,不过对傅君茹来说,那就是比较诱人的一笔零花钱了。美克文学每天都是忙碌着更新章节,客官记得常来哦。   由于父母对傅君茹那位优秀兄长傅君临的偏心,她的零花钱总是及不上傅君临,更不用说上次她那两位偏心的父母为了支持自己的儿子去追那位小公主,还更加大方地给了傅君临一笔“泡妞经费”。   这让傅君茹非常嫉妒,凭什么哥哥追女孩就可以得到父母的支持,而她想要交个男友,就遭到父亲大人的严酷镇压   傅名山风风火火地回到自己的劳斯莱斯上,便开始数落自己的女儿,全是些傅君茹已经耳朵快听出老茧的话,直到傅名山用一种鄙夷的语气说:“就算你要找个男人吧,也不找个靠谱些的,刚刚那个男人,光明正大的花心滥情不说,我甩给他十万块,他就毫不犹豫地抛弃你了,这种人你是怎么看上的”   傅名山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而傅君茹则下意识看了自己手机上收到的短信与汇款,她其实很想大笑,因为吴迪老师实在太机智,完全就是把他的父亲当猴耍,父亲绝对没有想到,他甩给吴迪的钱,直接被吴迪借花献佛了   而傅君茹更加知道,以吴迪老师的才华,这点小钱还真不会被他放在眼里,他那个人气漫画原作者的身份,就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分成,再加上他那签约作家的身份,同样可以给他带来一笔完全够用的稿费。   可惜傅君茹并不知道。吴迪那隐藏得极深的霸道总裁的身份,全国的人都在使用他公司生产出来的智能手机   对傅君茹来说,这笔钱实在具有诱惑力。她好多想买的东西,却又不好意思去花吴迪的钱。毕竟她与吴迪的关系还很纯洁,而这十万元,本来就是她父亲的,那她花起来自然心安理得。   而父亲大人要让她和吴迪分手什么的,她也是完全当笑话来听的,因为她根本就没有与吴迪成为男女朋友,何来分手之说   不过傅君茹还是伪装出一副乖乖女的样子,表示完全听从她父亲的话。实际上私底下却决定我行我素,一定要将吴迪老师倒追到手   傅名山对自己女儿的听话表示满意,他忍不住得意洋洋地想道,金钱果然就是万能的,直接让那个小年轻露出了真面目,所以自己的女儿才会这样容易被他说服。   傅名山不由露出了微笑,终于将注意力继续转移到了工作之上,对他来说,事业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   有时候事情的发展总会出现让人惊喜的地方,至少满心想要找吴迪黑材料的傅君临。此时就有一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   傅君临指派的楚亦可,还没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最近网络上的一个热门事件,让他看到后,却欣喜若狂。   这个热门事件便是,吴迪那张近乎左拥右抱的照片,一下子火了起来。   原因很简单,本来那条“三人行”的微博没有激起任何波澜,但过了大概半个月后,恰巧大人气漫画绝世剑仙的作者严雅琳进行了签售,低调神秘的漫画家终于为读者所认识。   对于读者来说。其实在他们看来,漫画家就是亲手画漫画的。至于什么原作者的概念,许多读者都懒得去了解。所以在他们眼中,画了绝世剑仙的作者,就是严雅琳无疑了。   而吴迪也懒得出席这种签售,因此,严雅琳这个美少女漫画家的名头完全坐实了,没有人可以抢她的风头,她那精致如人偶般的容貌,完全征服了到场的读者,她的人气进一步暴增   最最关键的是,严雅琳那种连裸妆都不化的素颜,实在让读者们感到惊艳,虽然她那平板的身材很让人残念,但是她的皮肤实在太好了,白皙嫩滑得没有一丝瑕疵,随便怎么拍都仿佛自带美颜相机的效果,这便足够让男人倾倒女人羡慕了。   随后,严雅琳的照片被好事者传到网上,并被许多人认为真正可以与二次元美少女相媲美三次元美少女,一时间声名大噪,连带着绝世剑仙的销量也暴涨,许多原本没有看过这部漫画的人,都因为她的美貌,而被吸引了去看这部漫画,然后就彻底入坑了。   所以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一个创作者,若是拥有不错的相貌,那确实是很大的优势,所谓的偶像作家、漫画家路线,也是非常有道理的。   而若是他还有硬实力的话,那二者结合,威力巨大。   严雅琳走红之后,也便诠释了什么叫做人红是非多,其实低调如她,真心很难找到可以黑的地方,然而之前那张被人偷拍的“三人行”的照片,却被某些神通广大的人翻了出来,然后瞬间疯传   许多对严雅琳一见倾心的读者,顿时大声疾呼,这绝对不可能,这是有人ps的,来黑我们的美少女漫画家   照片上的严雅琳,与吴迪十指相扣,那总是略显清冷淡漠的精致脸颊上,嘴角却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弧度,而她侧着脑袋,望向吴迪的眼神,却可以让所有人,都感受到这个男人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   实际上,若是吴迪的另一边,没有那个还抱着他胳膊的美少女,那严雅琳与吴迪牵手的照片,或许还不会传得这样疯狂,最多就是情侣照而已,严雅琳都是在校大学生,谈个恋爱有什么稀奇的   但是,另外一边的傅君茹亲昵地抱着吴迪的胳膊,也用那种爱恋的目光看着他,这目光中还有一种发自心底的崇拜,这就太让人无法理解了   这是两个颜值起码在八十分以上的美少女,心甘情愿地一起喜欢一个男人,凭什么啊   这种人生赢家为什么不去死全国还有三千万光棍呢,而这家伙还要侵占这样的优质资源,玩一男两女开后宫未完待续 [正文 130、又拿了一血]   对吴迪来说,再特意的勾引诱惑,也及不上那笨拙真诚的喜欢。   直到吴迪与楚亦可的第一次约会,他才恍然大悟,这女孩好像真心喜欢上他了啊?   这个发现让吴迪一度觉得挺不可思议的,怎么会有女孩轻易喜欢上他呢……就算轻易喜欢上,也不用这样倒贴吧?这种行为可是会让男人不珍惜的啊,因为太容易得到的就不会珍惜。   警惕心理颇重的吴迪,又觉得可能楚亦可太会伪装了,他还是得多观察观察,所以他小心翼翼地与楚亦可约会,却依然给了楚亦可一次完美的约会。   他们俩就像真正的恋人一样,最终,楚亦可献出了自己的初吻,在忘情接吻时,吴迪的手自然而然地把玩了女孩那并不算大却极富弹性的胸部。   楚亦可完全忘记了她要将她和吴迪的亲密照拍下来的事情,直接将傅君临交代她的事情抛到脑后了,她只是觉得,她实在是太幸福了,她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真爱,所以她才会这样幸福快乐。   而吴迪在和楚亦可接触时,哪怕一举一动都展现出他对楚亦可的兴趣,但他的心中却是极为冷静的,他想要找出楚亦可的破绽,可最后却发现,这个所谓的“糖衣炮弹”,完全就没有炮弹,只是一块值得一口吃下的大白兔奶糖嘛!   吴迪确认了这一点后,顿时就不再迟疑,充分展现出了他作为肉食系男人的侵略性,在第三次约会的时候,就拿下了楚亦可的一血,而在吴迪对楚亦可大干特干时,认为楚亦可是自己盘中餐的傅君临,还在等着楚亦可的“好消息”……   傅君临完全不知道,他成功完成了一次“送女”或“主动求被ntr”的行为,如果他是一名网文主角的话,那他的行为,一定会让读者纷纷弃书,大骂作者投毒喂屎。(未完待续。) [正文 131、一边锻炼一边接电话所以气喘吁吁很正常]   “嗯,有什么事?”楚亦可冷淡地回应道。   正处于兴奋状态的傅君临,显然没有注意到楚亦可对他变得如此冷淡这样的细节,他并没有直奔主题,而是开始下意识想要玩玩暧昧,仿佛他这样做,就相当于在回应昔日楚亦可对他的暗恋似的。   楚亦可正要不耐烦地让傅君临说重点,却突然感觉到她背上心爱的男人,俯下身体,双手从侧面抓住她的弹性十足的小白兔,然后缓缓拔出凶器,继而狠狠地冲击了一下……   “啊唔……”楚亦可下意识**了半声,不过她没有拿手机的另外一只手,则赶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楚亦可回过头,媚眼如丝,横了脸上带着邪恶笑容的吴迪一眼,似乎是在轻嗔薄怒:“你这个坏人,又在做坏事!”   必须得承认,双颊还带着红晕的楚亦可,真的非常诱人,实际上她无时不刻展现出来的温柔贤淑的气质,都会让男人忍不住侵犯她。”   傅君临显然也听到了这突兀的半声“啊”,他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正在和他通电话的女孩,还在同时被另外一个男人玩弄,而这个男人还是他傅君临最讨厌的男人。   “小可,你刚刚怎么啦?”傅君临随口问道。   “我……嗯啊,其实正在……呼呼,健身房,锻炼身体,啊嗯……”楚亦可这样回答道,不过很显然,在她回答时,某个男人又在使坏了。   楚亦可忽然发现,她在被吴迪玩电话play时,她感觉更加刺激了,整个人全身都绷紧了一根弦,仿佛快要达到某个临界点。   不过楚亦可也是机智,居然立马回答说自己在健身房。 [正文 132、无法接受现实的傅君临]   就再次摔坏一个手机,虽然他一直对自己说。他的小可只是伪装幸福而已,只是完成他交给她的任务而已。而她这样尽心尽力地为他完成任务,说明她对他还是有感情的……   他绝对不相信楚亦可发来的信息中的那句话——我和吴迪成了真正的男女朋友,我现在很幸福。   傅君临宁愿相信,这是楚亦可在对他耍小性子,她通过故意和吴迪演戏,来让他焦虑,让他更重视她,毕竟女孩子都喜欢做这种事,而什么事情,一旦引入竞争机制,那就更加富有活力了,感情自然也是如此。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傅君临必须得承认,楚亦可这剂猛药成功了,她的所作所为,成功地让傅君临心绪不宁,甚至都将那位小公主抛到脑后了。   毕竟吴笛和非亲非故,而楚亦可却是他十几年的青梅竹马、红颜知己,不管他对她要求什么,她总是满足任性的他。   在拥有楚亦可的暗恋时,他还不觉得有什么,甚至长久的时间还令他产生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心理,所以他很耐心很淡定,总觉得楚亦可就是他碗里的菜,不用着急……   可现在,当他发现楚亦可有五成的几率真的移情别恋时,他慌了,对傅君临来说,楚亦可的主动移情别恋,是最让他无法接受的!   男人其实就是这种德性,可能他对某个女人并没有爱情,但这个女人却总是对他说喜欢他爱着他非他不嫁什么的话,那久而久之,男人或许没有接受这个女人,但心底却完全是将这个女人当成自己的菜了,一旦这个女人有了另外的男人,那男人出于占有欲,肯定有种被戴绿帽子的愤怒。   而这种情节若是出现在网络小说中,也一定会让读者感到非常不爽,现在许多读者更是极端,只要小说中出现一个具体描写的美女,他们便会下意识觉得这美女就该属于主角的,更别说若作者写这位美女喜欢主角的话,那主角肯定更应该收了她。当作者写主角不接受她,然后她却被另外一个男角色收了的话,那读者们肯定要暴动了。 [正文 133、后悔死了]   ”   楚亦可听了这话,略显不满,她今天可是带着吴迪来的,她可不想被吴迪误会什么,再次偷偷瞥了吴迪一眼,发现对方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她便松了一口气。   她这样说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这样说,难道不怕你的现任女友听到啊?”   傅君临烦躁道:“她们怎么可能比得上你的一根指头!”   若是以前的楚亦可,听到傅君临如此直白的话,定然会心花怒放,因为她也是这样想的,然而现在的话,她完全无动于衷。   傅君临见到楚亦可完全不为所动的样子,又用余光瞥到吴迪那种淡然自若的模样,他的忍耐几乎已经到达了极限,他甚至有些咬牙切齿地继续说道:“好吧,小可,其实你找个男人玩玩,我也不会有什么意见,毕竟现在恋爱自由嘛。但是,你找这种花心禽兽,不是在作践自己么?”   楚亦可听到傅君临说吴迪是“花心禽兽”,她不由冷下脸,愠怒道:“不许你这么说他,你给我放尊重点!”   傅君临这时眼中闪过一丝深深的痛苦,他现在已经完全确认,与他一起长大、暗恋了他十几年的青梅竹马,彻彻底底地变心了!   他拿出手机,翻到吴迪那张“左拥右抱”的图片,原本他想将这图片给那位小公主看的,却没想到却用在了楚亦可身上,当真是天意弄人。   “你难道没看过这张照片么?再加上这个禽兽明面上的女友还是我们学校的吴笛,你为什么非要找这种同时和几个女人交往的家伙做自己男友,我就弄不明白了!”傅君临痛心疾首地说道。   结果楚亦可很是淡定地说道:“以前你同时和几个女生交往,我不是还一直暗恋你?在我看来,优秀的男人,就该要轻松周旋于美女之间,将她们迷得找不着北,这才是有魅力的象征,而我和这样优秀的男人交往,也可以证明我的眼光。 [正文 134、畏惧]   readx;傅君临作为一个玩弄女人经验丰富的花花公子,向来对那句比较经典的俗语“女人心,海底针”嗤之以鼻,他觉得自己的情商高到了女人们一个眼神他就知道对方想什么的地步,而既然知道了对方想什么,那他便只要满足对方的想法,便能获取对方的好感,久而久之,攻略女方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当然啦,一味地满足女人们任性的需求是不行的,那会让她们的自我感觉太良好,有被当作冤大头、备胎的可能性,所以必须把握好一个度。   而且,对傅君临来说,不是什么女人都需要他去花费精力去追的,有的时候他就喜欢简单粗暴一些,唯有像吴笛那种家世不凡的小公主,才可以让他收敛一些。   傅君临想要追到吴笛的第一步,自然就是先让吴笛与她恩爱的男友离心,可惜这一步他正要成功时,却遭遇到了暗恋自己十几年的青梅竹马楚亦可彻底变心的惨痛现实。   正因为之前楚亦可对他的暗恋表现得太深,却让傅君临的判断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在他眼中,楚亦可无疑是那种传统的大家闺秀,最适合做老婆的那种。   在她没有获得“女朋友”这个身份时,她不会对他的花心指手画脚,可一旦她有了正式的身份,那她一定不会接受他的花心……所以他才会暂时吊着对方,心里想着等自己玩够了,一定接受楚亦可,反正最好的要留到最后嘛。   毕竟,这世上怎么会有女人真正心甘情愿的接受男人三妻四妾?哪怕是古代,就算男人可以有好多女人,这些女人却也不可能和和气气地生活在一起,反而会各种争斗,以此衍生出来的宅斗宫斗文可是非常受欢迎呢。   那种“我不管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里有我”的女人大概只可能出现在小说中吧?若是在现实中,应该是“我不管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有钱给我挥霍就行”。   傅君临却绝没有想到,楚亦可的想法会这样背离传统,她这种只要自己的男人足够优秀、强大,随他有多少女人的想法。分明就应该是精英男性们、上位者们自己的观点,有些女人为了所谓的安全感,宁愿去选择长相不帅、没有竞争力的专情男人。   然而楚亦可却选择了长相帅气、极其善于哄女人的花心男人,所以她本身最吸引男人的地方,或许就是她的温柔贤淑、开阔心胸——只要你够强。随你有多少女人。   吴迪此时听到楚亦可的话,忍不住笑了一声,他虽然已经隐约猜到了楚亦可的想法,但是此时听到楚亦可将这种极其有利于精英男人的想法说出来时,还是觉得挺新鲜。   而且必须承认的是,傅君临那种一直处于后悔痛恨模样的神色瞬间变得无比惊讶加更加后悔时,真的非常有趣!   所以吴迪笑了,然后自然而然地搂住楚亦可的腰,轻柔地在她耳边说道:“可可,你说话还是含蓄一些吧。要不然会吓到别人的。”   楚亦可顺势靠向了吴迪,心中的忐忑全部消失了,她就担心吴迪介意她以前那样喜欢傅君临,虽然她之前已经将这一切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吴迪。   不过现在看来,她的那番话显然让吴迪十分满意,而这样的话,她也就安心了。   就在这个时候,傅君临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怒火,他站了起来,满脸狰狞。忽然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就向吴迪和楚亦可这对奸情火热的家伙扔去!   吴迪早就防着傅君临这一手,毕竟被戴绿帽子的男人,除非是宋国豪那种察觉了不对却还各种自我欺骗的怂逼。要不然都会暴起发难。   所以吴迪很是敏捷地抱着楚亦可一闪,就躲了过去,而那时楚亦可显然还没反应过来,当她反应过来时,就看到了满脸狰狞的傅君临,抡起拳头。向吴迪砸去。   这让楚亦可忍不住为自己心爱的男人担忧起来,因为她知道,傅君临这个家伙是练过自由搏击的,技术还挺不错,因此吴迪的处境会很不妙。   可在电光火石间,吴迪的速度更快,他只是用手掌轻松地接住了傅君临那看起来非常厉害的一拳,然后狠狠地一捏,便听到了一声让人头皮发麻的骨裂声,而后吴迪的另一只手又伸了出去,像抓住小鸡一般,掐住了傅君临的脖子。   傅君临向吴迪出手,实在是太不明智了,他根本不知道,吴迪的身体,已经经过了未来的生物黑科技的改造,不管是力量敏捷体质什么,都达到了人类的巅峰,说他是人形兵器也不为过,而傅君临竟然向吴迪动手,那真的是厕所里点灯——找死。   感受到自己一只手被废的傅君临,终于感受到了剧痛,他下意识想要叫起来,可是当看到吴迪那不屑的眼神时,他也不知道哪里产生的骨气,竟然硬生生地忍了下来,只是咬牙切齿地说道:“你给我放手,要不然你会死得很惨!”   吴迪冷笑一声,一只手仍然抓着傅君临的脖子,另外一只手却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将里面滚烫的热水毫不留情地从傅君临地头上倒下,这终于让傅君临大叫起来,然后愈发愤怒地大骂:“吴迪!你完蛋了!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今天这样侮辱我,天上地下都没人救得了你!”   傅君临已经变成了一只落汤鸡,还好茶水的温度不过七八十度,不是滚烫的热水,要不然他脸上的皮都要被烫掉了……   而吴迪听到傅君临的话,直接抽了傅君临一巴掌,淡淡道:“安静点。是不是回去就要找你老子用家世压人啦?既然你说天上地下都没人救得了我,那我就回一句莫欺少年穷吧,呵呵。”   傅君临还想放句狠话,结果吴迪又抽了他一巴掌,这种直接的暴力,让傅君临的眼中终于露出一丝强烈的恐惧。   在这一刻,他终于害怕了。(未完待续。)   ... [正文 135 准备去大小姐面前秀恩爱]   傅君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仿佛被当作蝼蚁一样看待的感觉,而从吴迪的语气中,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吴迪真的一点都不害怕他的家世,那种发自内心的底气,让他心神不宁、无法保持某种心理优势。   原本在傅君临的眼中,吴迪不过就是个没钱没权没势的平凡学生,但是现在他却从吴迪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熟悉的气息,自然就是那种世家子弟的气场,甚至比他印象中某位京城的太子爷都要强大   当然,这一切都是傅君临的猜测而已。   傅君临眼睁睁地看着吴迪搂着他的青梅竹马扬长而去,他终于对楚亦可彻底死心了,在他被吴迪那样侮辱时,对方甚至连一点阻止的意思都没有,看她的眼神似乎还透露一种骄傲与得意,仿佛在证明,她的选择是正确的吴迪确实比傅君临强,强得太多了   这个发现令傅君临再次升起了一股强烈的怒火,在怒火中烧的同时,他又觉得无比痛苦,不论是被吴迪废掉的那只手掌,还是精神上被吴迪和楚亦可这对奸夫淫妇折磨的痛楚,都让他感到无比压抑,似乎他的脖子还在被吴迪的手掐住似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这座茶楼的老板周海涛走了进来,看到包间内一片狼藉的模样,他下意识皱了皱眉。   周海涛刚刚才点头哈腰地将吴迪送到他准备好的豪华套房中,想必现在对方正在对那个气质极其温柔贤淑的女孩大干特干   对于楚亦可的容貌和气质,周海涛只能再次感慨对方难怪看不上自己会所里的头牌。   实际上周海涛对楚亦可这个富家千金也略熟悉,他比较奇怪的是,以前对方都是跟着傅君临的。   不过现在看到这包间中的一片狼藉,他已经看穿了一切。   傅君临看到周海涛时。十分不满地说道:“周哥,小弟我都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欺负惨了,你怎么连个反应都没有”   傅君临知道周海涛来自京城。家世不凡,却是个颇有手段的纨绔子弟。他开私人会所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家族积累人脉,而知道这一点的傅君临,在周海涛面前,自然非常老实,以“小弟”自称。   周海涛听到傅君临说吴迪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他在心中冷笑一声,只觉得这个傅君临果然没眼光。   而富商子弟。周海涛也向来是瞧不起的,傅君临家的企业,也不是那种掌握是什么高新技术,可替代性太强了,所以这样的企业,不过就是一只肥猪罢了,想怎么搞死就怎么搞死,指不定他家还是省内某个权贵的白手套。   至于人家吴迪是什么人,周海涛也是通过自己的家族才能知道一点底细,总之是万万惹不得的大人物。就凭傅君临这毛头小子,也敢去捋人家吴迪的虎须不知天高地厚的明明是你才对   周海涛对一切心知肚明,却不能对傅君临言明。他只是不咸不淡地说道:“我已经给你叫了医生了,把手治一治吧还有,有些人敬而远之就行了,大丈夫何患无妻。”   傅君临只听进前一句话,便立马跟哈巴狗似的讨好周海涛,对后面一句话却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如何狠狠地报复吴迪   最直接的报复方式,无疑就是喊上一群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的成员,然后一起上。死命地教训吴迪一顿,傅君临可不相信。吴迪能够一个人就抵挡一群人   吴迪完全不在意傅君临能对他进行怎样程度的报复,最多估计就是喊小混混群殴。至于买职业杀手杀人什什么的,不是吴迪看不起他,他根本不敢这么做,况且在华夏也不可能有什么职业杀手的存在   所以以吴迪现在的身体素质,根本不会惧怕任何人,更不用说在他的身边,还一直有精锐特工保护,这正是他在国家中地位的体现。   而吴迪对自己女人的保护当然也是不遗余力的,根本不可能出现三流小说中的狗血剧情女友被绑架,男主在女友被强暴前的一刹那将女友拯救于危难之中。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吴迪这个名字完全对应了他现在的状态,那就是无敌。   楚亦可在解决完傅君临这个烦恼之后,整个人在吴迪面前更加放得开了,甚至已经和张静知这个被吴迪彻底调教的第一任女友,一起和吴迪玩了次极为过瘾的双飞。   理所当然的是,吴迪的神队友、幕后黑手吴笛大**,同样也顺手使用吴迪的身躯,好好放纵了一番,她对吴迪高效率的攻略、调教女孩的行动表示非常满意,并鼓励他再接再厉,而她绝对会配合好吴迪的。   楚亦可自然不知道,她的身体早就被吴笛大**玩了个通透,在解决完傅君临这个麻烦之后,她接下来早就想做的事情,便是与吴迪两人,在吴迪的现任女友吴笛大**面前秀恩爱。   原本楚亦可向吴迪提出这个要求时,是忐忑不安的,哪怕她与吴迪的关系已经达到了非常亲密的程度,毕竟不是哪个女孩都有资格和张静知一起陪吴迪玩双飞。   但是考虑到吴笛大**毕竟是吴迪唯一承认的正牌女友,她在吴迪心目中的地位很高,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楚亦可总觉得自己这种近乎挑衅、激化矛盾的行为,肯定很让人头痛。   楚亦可能够接受吴迪花心,因为这才能证明她所找的男友的魅力,但这不意味着其他女孩能够接受楚亦可这种极其扭曲的三观   然而楚亦可屈从了自己心中扭曲的想法她想看看,当吴笛大**看到她那专情的男友,竟然如此花心风流,还正大光明开后宫玩双飞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让楚亦可莫名惊喜的是,吴迪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的提议,他甚至还信誓旦旦地说,如果某大**无法接受他正大光明开后宫的行为,那他就和大**分手   楚亦可对此举双手支持,并撺掇吴迪再攻略些极品美女一起开派对未完待续 [正文 136 没有心理优势]   吴笛在知道楚亦可竟然有这种想法时,只能感慨,这个女孩真是太会玩了、太敢玩了,骨子里更是完全的变态、,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完全不符合当今社会的传统道德。   毕竟在这个世上,有多少女孩敢毫不客气地承认,只要自己的男友足够优秀、有魅力,那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花心呢   这种事情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一般女性根本不可能产生这种思维,哪怕男友之前是花花公子,但一旦成为自己的男友,那就必须要一心一意,否则就是该死的渣男。   而这本来才是最为正统的观点,既然已经不是在暧昧阶段,而是真正的确认了关系,那就应该对这种关系负责,好比结婚之后就绝对不能出轨,否则就是对婚姻不忠一般,这世上哪有撺掇自己的丈夫去出轨去花心的妻子   实际上,从楚亦可的这种奇葩思维中,也可以看出她骨子里的骄傲自负,她不担心自己的男友喜新厌旧,不怕自己的男友去找更多的女人,正可以体现她的自信不管自己的男友有多少极品美女,那她都是无可替代的   因为她是独一无二的,她能够容忍男友花心,这种容忍可不是那种自欺欺人的容忍,比如许多豪门少妇,哪怕知道自己的丈夫养了小三,聪明些的只会视而不见,只要丈夫不正大光明地带着出现在自己面前,那就当不存在,毕竟这世上哪有不偷腥的男人   但楚亦可却会很大气地表示,她可以和你的其他女人一起陪你双飞,只要你搞定你的其他女人,并且你的能力足够强大。反正人越多越刺激越过瘾啊   由此便能发现,楚亦可的这种“温柔贤淑”简直突破了天际啊,就算是古代时最三从四德的女人。也不可能放得这么开。   而男人又如何能够拒绝楚亦可这种性格超级稀有的女孩呢也就是傅君临这个二货,竟然被楚亦可那大家闺秀的外在所迷。却并不知道她真正的性格。   在楚亦可决定和吴迪一起在吴笛大**面前秀恩爱之前,吴笛还遇到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而做出这件事的,却是那位被吴迪狠踩的傅君临同学。   傅君临对楚亦可完全失望之后,充满怒火的他,终于捋着袖子自己上了,他的那只手还打着石膏,事情发生的地点。依旧是在国际高中校园内那座花园之中。   当时吴笛正在画油画,而陶然婷则安静地陪伴在吴笛身边,现在她们俩的关系实在是亲近暧昧到了极点,简直就像连体婴儿一样。   虽说陶然婷还一厢情愿地坚信,若是在学校中,别人知道吴笛与她关系亲密的话,那吴笛一定也会被孤立的,但是吴笛却直接用自己的行动,表明她完全不在意被孤立什么的,而且这本来就是陶然婷自己的瞎想。   吴笛也尽力让陶然婷改变这种古怪的想法。并主动用自己的交际能力,帮助陶然婷结交更多的朋友。   在这种情况下,陶然婷总算幡然醒悟。不过虽然她和自己的同学关系正常化了,但真正最好最亲密的朋友还是只有吴笛。   依旧充满怒火的傅君临,在看到正完全专注于绘画之中的吴笛时,他原本急躁的步伐,都变得亦步亦趋起来,他只是觉得,这样美好的画面如此梦幻,百看不腻   深秋的红色枫叶铺满了地面,少女便置身于这如诗如画的景色之中。用她手中的那支画笔,勾勒出一幅完美的画面。而她本身,也与这周遭的景色。组成一道最靓丽的风景线。   欣赏着少女那完美的侧颜,傅君临的心跳再次漏了一拍,原本的怒火也渐渐平息,他忍不住对自己说道,明明自己已经完全爱上这位小公主了,干嘛要去为楚亦可那个臭动怒,真是太不值得了有了吴笛,其他女孩全是浮云   如此一想,傅君临只觉得胸中的那股积郁到极点的愤懑消散了些许,他依然远远地欣赏着吴笛的绝世美貌,另外一只没有受伤的手却紧紧握成拳   不管是怎样的男人,在面对自己真正喜欢或者说痴迷的女孩时,总无法像平时那样洒脱从容,更别说傅君临这种高中生了,哪怕他确实玩了许多女人,但吴笛却是真正让他特别特别心动的。   而吴笛那高贵的身份,亦让他失去了某种心理优势,因为之前他玩过的女人,最多也就是出身中产,那算是正经交女朋友的,而那种家世平凡的女孩,他甚至连正式关系都不愿确认,搞过之后扔一笔钱就足够了。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傅君临在追女孩时都是处于一种俯视态度的,他在占据着心理优势时,自然无往而不利。   但当他遇到吴笛这样身份尊贵的大**时,他就有些不知所措了,仿佛成了那些追求女神的吊丝。   酝酿了许久,他才往鼓起勇气,向吴笛走去,在他主动向吴笛打招呼时,声音都有些发颤:“你好,吴笛同学。”   还好吴笛恰巧从专注的状态回过神来,否则她一定不会注意到傅君临,完全专注于一件事后便浑然忘我,这便是吴笛的风格。   吴笛回过头,其实她也认识这个名叫傅君临的男生,她看到傅君临那只受伤的手时,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过她还是装出一副完全不认识傅君临的模样,只是非常礼貌而完全不失礼节地说道:“你好。”   吴笛露出了标准的礼节性微笑,但这样的微笑,依然让傅君临感到有种心花怒放的感觉,由此可见,吴笛身上的玛丽苏光环有多么强悍。   傅君临正想继续说点什么,但让他无比焦急尴尬的是,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这对交际能力极强的他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还好吴笛主动化解了尴尬:“同学,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她的目光瞟向了傅君临那只打了石膏的手。   傅君临松了一口气,他来找吴笛的目的,自然就是揭露吴迪的真面目,但这种事总不能直截了当地说,他只能先回道:“其实我也对绘画有兴趣”未完待续 [正文 137、真爱可以包容一切]   吴笛听到傅君临这么说,只是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还未等她有什么回应,陶然婷便一脸冰冷地走了过来,毫不客气地挡在吴笛面前,居高临下地盯着傅君临,十分警惕的模样,给人的感觉颇像护花使者。   傅君临原本被吴笛那似笑非笑的一眼看得有些窘迫,显然他也觉得自己找的搭讪的借口一看就是临时想起的,太没有诚意了,而陶然婷挡在她和吴笛之间,反倒让他微微松了一口气。   虽说陶然婷也是完全可以与吴笛相媲美的大美女,但不知为何,傅君临对她完全不来电,可能是因为她太过冷漠了吧,她的身上果然带着天然的抗拒光环,有着厚厚的心灵之壁。   当然啦,傅君临对陶然婷这种仿佛护花使者一般的举动,还是感觉挺头痛的,他早就听说吴笛与陶然婷的关系亲密到了极致,甚至在校园中都有人在yy吴笛其实和陶然婷才是一对,至于那个名叫吴迪的男友,就是用来给她们俩的百合关系做掩护的。   这些yy的人,显然就是传说中的百合控,还有一些无法接受吴笛这样清丽如仙的美少女竟然有男友事实的人   而事实上,傅君临也宁愿吴笛与陶然婷是百合,有女朋友总比有男朋友好。   傅君临又对吴笛说了一些套近乎的话,显然想要拉近他和吴笛之间的关系,但是陶然婷却很不客气地回道:“你到底想干什么,别婆婆妈妈的。干脆点好嘛”   吴笛的回应全部被陶然婷代替了,但显然她完全不在意这一点,而是默许陶然婷这样做的。她根本不会将傅君临放在心上。   但傅君临却不这么想,他现在觉得陶然婷与吴笛是百合关系的话,那真是太无奈了,简直就是给吴笛也套上了一层抗拒光环,让他根本无法接近吴笛。   傅君临也懒得再废话什么了,反正他这次来的目的不是攻略吴笛,而是破坏吴笛与吴迪之间的关系。   所以他拿出了自己刚刚换的新手机。翻出其中吴迪的“左拥右抱图”以及吴迪与楚亦可的亲密自拍合照,然后一脸正气地对吴笛说道:“我本人其实算是你的粉丝,所以知道你有个男友叫做吴迪。不过他却背着你和其他女孩,我很看不惯这一点,我觉得你完全被他蒙在鼓里,所以我”   还没等傅君临的话说完。吴笛却露出了更加灿烂的笑容。那并非礼节性的微笑,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喜悦,她很是淡定地打断傅君临的话,这样说道:“不用你来告诉,所有的一切,我都知道啊。”   而且我也已经玩赏过那些优秀的女孩了呢,比如说你的那位青梅竹马、我的好闺蜜楚亦可同学。这句话吴笛只在心里说了下。   傅君临这时完全晕了,他搞不清楚为什么吴笛知道这些。还笑得如此灿烂,说话语气如此淡定。难道是因为哀莫大于心死,或者说物极必反,因为痛苦到了极点,所以便用灿烂的笑容来掩饰   这样一想,他心中大定,便忍不住继续挑拨道:“既然知道的话,那就应该赶紧和那种渣男分手吧,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应该要对自己更加负责的。”   吴笛总不能说,其实那个叫吴迪的渣男,也是属于她自己的一部分吧,他们俩根本不分彼此,连身体都能换着玩,怎么会分手呢   更不用说,吴笛这个女朋友的身份,对吴迪攻略其他女孩,那可是有巨大作用的,堪称是神队友也不为过。   于是吴笛开始飙演技了,她略微愠怒地说道:“我的感情,还不需要你这样的陌生人来指手画脚我是绝对不会和吴迪分手的,因为我对他是真爱,既然是真爱,就可以容忍他的一切缺点,反正我相信他永远也不会因为其他女孩而疏远我,那我还担心什么呢”   说完之后,吴笛便与陶然婷收拾东西,然后扬长而去,根本懒得再理会傅君临。   而傅君临则完全傻眼了,他看着吴笛那美好的背影,整个人在风中凌乱,背景是那漫天飘舞的红色枫叶,给人的感觉如此凄凉   事实上,傅君临这时的内心全是愤懑与困惑,他甚至很想对着这个世界放声大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世上到底还有没有正常的美女了,难道美女都这样奇葩吗”   前有楚亦可认为,男人的花心正可以证明他的优秀,而优秀的男人就该天经地义地花心。   后有吴笛认为,真爱可以包容一切,哪怕是那个男人是花心渣男,只要有爱,什么都不是问题   而这两位让傅君临自认为最重要的女孩,前者是曾经深爱他的,后者是令他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居然都被他最仇恨的人吴迪,所俘获了   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令傅君临再一次怒火中烧,他甚至都要疯了,一想到刚刚吴笛竟然因为他的好心提醒而发怒,甚至还宣称为了真爱可以容忍一切,他就想直接拿刀砍死那个叫做吴迪的人   而与此同时,吴笛却在和陶然婷打闹嬉笑,她对陶然婷这样说道:“那个男生实在太好玩了,还真信我对吴迪是真爱呐,我说完那些话后,你看他的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真是搞笑”   陶然婷那高冷的脸颊上,也流露出一丝笑意,瞬间恍若冰山笑容,她那纤细完美的手与吴笛白皙如玉的手十指相扣,听到吴笛的话,也附和道:“那个叫做傅君临的家伙,自己也不是什么好货色,还敢对我家笛笛抱着不纯目的,真是自己找虐”   陶然婷和吴笛相处这样久,虽然并不知道吴笛与吴迪之间深层次的联系,但却已经凭借她那超级敏锐的直觉,察觉出他们两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男友朋友,不过两人之间的关系却是确确实实的亲密,甚至有些行为习惯,都很相似   在这一瞬间,她忽然对吴笛与吴迪之间的真正关系,无比好奇起来。未完待续。。 [正文 138、秀恩爱却然并卵]   好奇归好奇,但陶然婷还是没有去贸然询问吴笛这件事,或许是因为她太在意这位闺中密友了,总是害怕自己的某些行为,会让自己的好友对自己产生反感。   有时候陶然婷的思维就喜欢钻牛角尖,就像当初她偏执地认为整个学校的学生都讨厌她,而实际上这只是她的个人误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陶然婷的这种谨小慎微是很不正常的,简直就好比某初恋的小男生在自己的女神面前永远都想保持最完美的形象。   不过这次她确实太好奇了,所以便忍不住曲线救国,准备从那个名叫吴迪的男生身上下手,希望可以查出些什么,以满足她那日益强盛的好奇心。   陶然婷在之前的楚亦可事件中,就已经与吴迪加了微信,不过联系并不算多,从一开始她对吴迪谈不上有什么好感,甚至还略带敌意,谁让这家伙是大**名义上的男友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敌意已经渐渐消失,尤其是在发现吴迪实质上就是某大**挡箭牌一样的存在时,她反而看吴迪顺眼了,再加上他时常流露出来的与某大**相似的地方,似乎也让陶然婷产生了某种爱屋及乌的错觉。   吴迪在面对陶然婷时,是无比坦诚的,比如说他在知道楚亦可决定要在大**面前秀恩爱之后,就将这件事毫无保留地告诉了陶然婷。   这自然同样有吴笛的因素在其中,怎么说也是某大**在这个“古代”最亲的闺蜜。那是属于自己人的存在,怎么坦诚都无所谓。   陶然婷一边在心中鄙夷楚亦可这个小婊砸真是自己作死找虐,竟然想要玩这么一手。一边则对吴迪的这种坦诚很是欣赏。   其实想要让别人对一个人产生信任,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从一开始就毫无保留地信任别人。   别看这话说得容易,实际上做起来实在太难了,尤其是在这愈发尔虞我诈到连小学生都宫斗的社会,下意识提防别人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完全信任别人呢而这年头“诚实守信”四个字仿佛成了傻子的代名词。   因此。陶然婷现在对吴迪的观感确实挺不错的,至于吴迪脚踏几条船的行为,她觉得对方只要不祸害我家大**。那就无所谓了,这年头像吴迪这样能够开和谐后宫的男人,必须得承认他这人渣的能力。   而由于陶然婷本身对男女之情也完全不上心,所以她也完全没有什么恋爱必须专一、人必须专情否则就不道德的观点。在她看来。别人专情不专情完全和她无关。   没过几日,依然是上次吴笛、陶然婷、楚亦可、吴迪聚餐的地方,环境颇为清幽,格调不俗。   与上次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行为不同,楚亦可这一次可谓底气十足,她同样精心打扮了一下自己,愈发美丽漂亮、精致可人,身上所穿的衣服也完全符合她的身份。这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光彩耀人。   而她心目中的对手某大**,则依旧是寻常的打扮。衣服也看不出是什么限量版的奢侈品,只能说非常符合她的气质,但却真的比不上精心打扮的楚亦可。   毫无疑问,妆容对女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化妆不化妆的效果相差颇大,或许吴笛的素颜颜值能够超过那些必须化妆才能成为女神的女孩,但是却比不上楚亦可这种本身颜值就高,化妆之后简直美得让人惊心动魄的女孩。   而进入这家店后并走向包厢的过程中,某些男性客人的目光几乎完全集中在了楚亦可身上,这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这个发现让楚亦可整个人愈发得意起来,她的一只手与吴迪十指紧扣,而吴迪名义上的女友吴笛,却只能与自己的闺蜜牵着手   实际上楚亦可在和吴迪牵手出现在某大**面前时,就一直在观察大**的表情,让她感觉颇为意外的是,大**似乎对她与吴迪牵手秀恩爱,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她一定是在忍耐,她只是因为良好的教养而抑制自己不失态而已,她此时的心中一定非常愤怒失望哪怕表面上确实掩饰得挺好楚亦可如此腹诽着。   楚亦可其实在ntr吴笛之前,就一直在期待吴笛的反应,她期望她完全丧失那种女王般的骄傲,她觉得原本那样信任男友的纯洁女孩,在得知惨痛真相后那一刹的反应,不得不说,楚亦可骨子里确实是变态的,她的黑暗想法极其卑劣。   可事情的发展,却完全不在楚亦可的意料之中,或许楚亦可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一脸嘲弄的陶然婷脸上时,就能明白,她与吴迪在吴笛面前秀恩爱没有任何作用,因为吴笛压根不在乎   所以,在包厢之中,发生这样的事情也在意料之中吴笛一脸愉悦笑容地问吴迪:“看来你的后宫中又多了一个妹妹咯”   吴迪坦诚地说道:“可可确实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我也非常喜欢她。”   两人的眼神心照不宣地交汇了一下,这就是作为神队友的默契。   唯有楚亦可被吴笛那云淡风轻的态度弄得非常不爽,这与她心目中的剧本完全不对虽然吴迪亲口承认喜欢她,嗯,甚至还是在他的正宫女友面前承认,这件事让楚亦可再次感受到了浓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楚亦可终于忍不住说道:“吴笛,你就不要再装了,我的我抢你男友很对不起你,但我们是真爱”   吴笛笑眯眯地打断道:“我和我的男友也是真爱啊既然大家都是真爱,那我们两女共侍一夫,也是很正常的嘛,而且我对你的颜值挺满意的,作为正宫,我允许你也当吴迪的女友了”   楚亦可这一刻的凌乱程度大抵可以与某个名叫傅君临的家伙比,话又说回来,这“真爱”还真是万能的理由,不管什么套上真爱,似乎就变得高大上了   不过,这种被强烈戏耍、玩弄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未完待续。。 [正文 139、采摘果实]   楚亦可到最后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不仅仅只有她一个完全不在意男人花心滥情的女孩,而某大**骨子里的恶趣味更是让她瞠目结舌   而楚亦可觉得某大**最让人无语的地方,显然就是运用“真爱”这个万金油般的理由,她绝不相信某大**做吴迪的女友是什么真爱,纯粹是觉得有趣罢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的楚亦可,便觉得瞬间失去了某种兴致,甚至在某一瞬间,忽然发觉,吴迪对她的吸引力都骤降。   楚亦可反思之后,不由惊觉,她那样轻易地“爱”上吴迪,或许其中她所认可所追赶的吴笛,占了很大的因素,说到底,她更在意的还是吴笛。   经过这样的反思,楚亦可对吴迪的所谓爱情降温不少,从此之后,她更多和吴笛大**在一起厮混,而吴迪,则仿佛成了她的按摩棒,实际上,她只是在向某大**学习而已,她只是觉得吴迪在某大**心目中的地位,或许也就等同于按摩棒。   当然,这只是楚亦可个人的误解罢了,大概是发现吴笛对她抢了吴迪这件事完全不介意,还说什么“为了真爱两女可以共侍一夫”这样的鬼话之后,她就觉得吴迪在某大**心目中的地位根本就毫不存在   实际上这纯粹是楚亦可不知道吴笛与吴迪之间真正的密切关系罢了,他们本质上是同一个人,完全彼此信任,又怎会轻易被破坏那种默契的关系他们只是纯粹联合起来一起坑人罢了。   吴迪对于楚亦可发现了“真相”之后的冷淡也完全不以为意,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将楚亦可放在心上,只是纯粹觉得她那美丽的长相与温柔贤淑的气质值得玩赏罢了,而现在玩也玩了个爽。那还有什么可在意的呢   而这个时候的吴迪,终于觉得安疏影这位小女仆可以采摘了,在他的策划之下,尾行技能点满的绿毛龟宋国豪好哥们,全程观赏了自己的女友是如何心甘情愿地被拿走第一次的,本来这是一个值得细细描写的精彩瞬间。却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只能靠各位脑补了。   宋国豪不愧是典型的绿毛龟,他在发现搞了他女友的竟然是他自认为最好的兄弟时,他整个人都不好了,尤其是听到他最好的兄弟,问安疏影为什么主动勾引后,安疏影回答说我的那个男友就是个阳痿的怂逼,完全不敢忤逆我,所以我只能选择敢于教训、虐待我的主人了。   从这些话中。安疏影表面s内心属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而通过这些话,宋国豪满心以为是自己的女友安疏影主动勾引的,至于他的好兄弟吴迪,则是做了正常男人该做的事情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拒绝安疏影这样模特身材的尤物。   这个发现让宋国豪郁闷到了极点,再想到他因为真爱,嗯,这个词可不是吴笛玩坏的那个真爱,而勉强能算是真正的爱情。为了爱情,宋国豪总是对安疏影百依百顺。结果竟然让安疏影认为他是阳痿、怂逼   而强势如女王、各种毒舌的安疏影,竟然就喜欢被虐待,这样极其强烈的反差感,就像是压垮了宋国豪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整个人终于崩溃了   人在崩溃之后,心理、生理上都会变得极其奇怪。宋国豪在看到自己的女友像母狗一样趴在那儿被自己最好的兄弟冲击时,竟然也掏出自己的家伙,情不自禁地做着绿毛龟们都爱做的事情看自己的女友妻子老婆情人被人猛艹时兴奋地开始自我安慰。   宋国豪实在是太脆弱了,完全比不上那位想要报复回来的傅君临,他甚至都生不起勇气去痛斥那对背叛他的奸夫淫妇。最最关键的是,这对奸夫淫妇,一个是他自认为最好的兄弟,还有一个则是他最爱的女友   在他已经自己用手解决出来时,战斗力强悍的吴迪依然在兴致勃勃地搞安疏影,让她已经不知道几次被送上云端了,宋国豪下意识拿自己的尺寸与对方对比一番,整个人仿佛都变成了灰色。   所以说宋国豪根本就是在找虐,毕竟某个人渣变态的身体可是经过生物黑科技改造的。   然后宋国豪还听到自己的女友在自己最好的兄弟的引导下,信誓旦旦地说他某处的尺寸与吴迪一比就根牙签似的。   听到这些话的宋国豪只觉得无比荒诞,因为他可不觉得安疏影能知道他的尺寸,对方甚至连手都不给他牵   一切的一切都真相大白了,他终于发现,自己有多可笑,但是他却依旧对安疏影存有希望,他觉得自己可以令对方回心转意,因为他确实已经深深爱上了她   因此,宋国豪决定自欺欺人地忘记自己所偷窥的这一切,甚至还决定回去以后对安疏影强势一些,毕竟自己的女友喜欢被强势对待   可惜的是,宋国豪在决定强来时,仅仅被安疏影一个凛然的眼神,就完全缩卵了,他的某处也完全硬不起来,变成了真正的阳痿。   宋国豪唯有看到自己最爱的女友安疏影在被吴迪狠狠侵犯时,才会有强烈的冲动,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宋国豪、安疏影、吴迪这三者扭曲的关系终究没有持续多久,宋国豪与安疏影彻底分手之后,大彻大悟,明白了这世间的真爱大抵比不上权势与金钱,对男人来说,掌握了这两者,要什么样的真爱都会有   宋国豪由于并没有与吴迪翻脸,因为他始终觉得自己的好兄弟是被勾引的,这也让他因为有了吴迪的关系,日后飞黄腾达起来,成了一位有名的大富豪,花边新闻数不胜数,圈内人都知道他喜欢到处开淫趴,然而这并不能阻止各种自认为有姿色的美女对他投怀送抱   失去了安疏影的他,却获得了百倍以上的美女,这也算是真正的人生赢家了。   然而宋国豪在回首自己这风流的一生,发现最令他回味无穷的,竟然是那几次看着安疏影被艹时打飞机的酸爽感觉。   不得不说,绿帽控真是一种令人费解的生物呢。未完待续。。 [正文 140、自嫁是个0悖论(自嫁线番外完结)]   吴迪愈发感受到一种有着两只大钳子的怪兽盯上他的强烈威胁,所以他便迅速用绝对的力量扫清阻挡大小姐自嫁的一切障碍。頂点小说,   因此,吴笛与她的分身吴迪在这个世界的故事,以他们俩加上众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告终。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超级烂尾,不过由于某位作死小能手,接下来还要写回归小清新风格的清水百合纯爱番外,所以这个充满了恶趣味、重口味的邪恶自嫁线番外,就这样让它戛然而止吧。   至于为什么说自嫁终究是个伪命题,接下来会详细剖析一下。   来到这个世界的吴笛,其实本质上就是一个极其任性、追寻刺激、回归本性的凡人,所以不管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吴笛都会去尝试。   她用自己的男性身体与自己的女性身体结合也是她最终所做的事情,经过亲身实验发现,那样所产生的快感,确实远远超过男性吴迪与其他女孩之间的结合。   从表面上来说,吴笛的自嫁算是成功了,达成了她的目的,满足了她那常人难以企及的恶趣味,充分体现了她那极端任性的本质。   可这与其说是“自嫁”,倒不如说是“自插”,甚至连“自插”都算不上,因为吴笛和吴迪的第一次,是她使用自己的男性分身,去享用自己的完美躯体,而一直给大小姐做牛做马的分身意识,只能苦逼地作为一个女人,被大小姐玩弄,而无法反抗也许这就是“自玩”   虽然成为一个女人被也是一件很酸爽的事情,但要知道的是,分身吴迪的意识,本质上还是吴笛自己创造出来骗自己的玩意,她只是纯粹地在用自己的两具身体玩耍罢了。   这一切的一切,根本无法体现出“自嫁”中的那个“嫁”字,由此便可以证明,一个灵魂,两具身体,哪怕真正结合了,却也不能用“自嫁”这个词来形容,而这个道理,是作者君结束这篇番外时想通的。   因此,在番外的前面,某作死小能手信誓旦旦地说“这才是真正的自嫁”分明就是在骗人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骗人的最高境界是把自己也骗过去了   既然一个灵魂,两具身体都不能算是真正的“自嫁”,那么问题就来了,挖掘机错了,怎样才算真正的自嫁呢   难道是穿越到平行世界变成女体,然后发现还有个男性的自己,然后便与这个男性的自己恋爱,最终走到一起   这样倒算是比较正常的嫁人了,而且也是存在真正的感情基础的,并非一个人摆弄两具身体玩过家家的游戏,但是,这却也算不上自嫁,因为他们终究是不同的两个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差异还会越来越大   最终他们只能算是像寻常人那般的婚姻,而绝非什么自嫁。   综上所述,真正意义上的自嫁是并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悖论,不过这个词自然可以作为一个噱头出现在各种小说之中。   好吧,我会告诉你们说了这么多就是在为烂尾在狡辩么   可惜真的不能再写了,就像正文写到某处暴走、崩溃,固然有我自己没有大纲、掌控不住的原因,但三番五次被警告、限制、屏蔽,弄得我心绪大乱同样也是主因,本来我都想让笛子写某本超级名著的,却被告之绝对不准写,否则某神兽会直接入侵那个平行世界,对我的主角进行人道毁灭。   后来我就完全自暴自弃了   在此,我必须向我的读者,不管是因为失望而离开的、孜孜不倦地各种黑我的、幸灾乐祸地守在书评区找乐子的、还是依旧容忍我的任性继续看我的书的,我都要对他们深深地鞠躬道歉   接下来的百合番外,就是本书真正的结尾了。尝试了各种各样的风格,任性了这么久,我还是用最初的风格完结它吧。   话又说回来,我的正文太监、自嫁线番外烂尾、百合线番外完结,一本书可以包含“太监、烂尾、完结”三种属性,还真是有趣呢   哎,都是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啊下本书绝对会吸取教训啦   最后要说的是,百合番外中不会再出现吴迪这位超碍眼的人生赢家霸道总裁龙傲天种马男了   吴笛也是那位还在追求完美自己的吴笛,私下里蛮不讲理地自恋   不过吴笛并非主角,而是女主。   真正的主角同样是个萌妹子,至于是怎样的萌妹子,就敬请期待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