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布武录》全集 作者:曲墨封 声明: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第0章武序 巍巍天山,雪峰插云,高不知多少万丈。 亘古的霜风拂过,卷起漫天的雪尘,时而有巨大的冰块自冰崖上崩裂,滚落下山谷,很久之后,才听到隆隆坠地之声,反射上来。 绝巅之上,有一石台,上刻棋盘,两男子执子对坐。 执黑子者,是一位白衣文士,肌肤莹彻犹如冰雪,脸容清癯,浑身散发出一种飘洒之气。而执白子者,反而一袭黑袍,身躯犹如青铜浇筑而成,体魄魁伟雄健,比例完美,散发着绝世的力量气息,背后更斜挂着一枝长戈,直指天穹! 白衣文士思虑一阵之后,先落黑子,直占天元,竟是从棋盘中腹开局。 黑子落,山脚之下,轰然炸开,雪层覆压下,竟然密密麻麻,都是堆积的巨大尸骨,有多头的龙兽,有折翼的神凰,更有高逾百丈的人形生物,有些还残存着残破的肉身,有一些,则仅余庞大的尸骨。 鲜红的血液,自尸骨中流泻而出,霎时间,山脚下就形成了一片小小的血海。 黑衣武者毫无迟虑,跟进落子。 北风呼啸,山陵怒啸之声再起。又一座雪峰炸开,覆压其下的,竟是一座高耸的宫殿,却已然残破于战火,一面面高数十丈的巨大战旗倾玘断折,其上染满鲜血,又被寒劲冻结,颓败地凝成一根根鲜红的冰柱。 两人落子如风,相对而弈,整座雪山,也不绝地迸散开来。 如果从高空上俯瞰,这雪山区域,也正似一块方方正正的棋盘,白子对应的,是残破的城垣宫殿,和连绵的尸骨,黑子所对应的,则是在极寒之下,依然流泻的血海!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落子也渐渐慢下来,只是任由下方冰海怒啸血潮汹涌,他们自是凝静如山,衣襟不动。 “难,难,难!”白衣文士长叹一声,陷入长考。 “你我已是末劫,九千年后,天宇蹙缩,元气丧尽,那是劫后之劫,只是此界之虚,却涉及万界之实,那劫后之劫,又该如何收束?”黑衣武者也叹息起来,但紫色的瞳孔中,神光却越发湛湛逼人。 “便如此罢!东面的封印,你布置得如何了?”白衣文士艰难落子,一时间,长空之上,阴云翻滚,杀气汹涌,仿佛弹指之间,便度过了亿万年光阴! “用一句老话来说——过去已经隐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未来仍是一片浑沌不明。”黑衣武者淡淡道,踌躇片刻,也落下白子。 “应天命,尽人事,你我只能如此了。”白衣文士望天道:“中盘已尽,收官罢!” 两人落下官子,棋盘之上布满棋子,而绵延万里的整片雪岭,也已化作一片尸山血海,杀气连云! “又是平局。”黑衣武者摇摇头,道:“推演了这么多回,依然演不出蛛丝马迹么……” “不,且来复盘一轮。”白衣文士道,大袖一拂,将棋子全部拂落,黑白分别落在两个棋盒当中,全不相混,顷刻间,尸山血海完全消弭,冰雪重新覆压了这片天地。 两人沿着之前下棋的顺序,将之前的流程重演一轮,眼眸死死盯着棋盘,欲要从其中看出万界演变的气数。 黑衣武者陡然眼中神光大作。 他骤然立起,拔起背上长戈,仰天长啸! 长戈裂天,无数虚影,闪现在他的身后,不知多少妖王魔主,伏尸在这长戈之下的场景,顷刻在天空中反演,沙场兵锋,血染万里! 武者一戈刺下,这座天山最高峰,轰然一声破碎倒塌,滚落绝谷,化为万壑惊雷! “大兄,此间事了,再想也无益,去罢。”白衣文士道。 武者点点头,步入虚空。 苍穹之中,失去了两人的影迹。岁岁年年的飘雪,将这雪山下的尸骨血海,再次封冻,覆盖。 光阴流转,后世的人们,无人知道这里曾经发生了什么,但气运的运行,定数的演变,早已随着时流,汇入新的时代! 第一章真武之道 寰宇大陆,并州西南,河东郡。 正当天色拂晓之时,一位青衣少年,翩翩然立在高崖之上,下眺忘忧谷,上观满天繁星。 秋意浓浓,晚上霜气深重,整晚都没有移动一步的少年,衣衫上也披上了一层白霜。 他却好像没有知觉一般,只是凝视着正东方向。 天边那颗金华璀璨的大星,突然间光芒大盛。 少年眼中神光一闪,本来如一尊雕塑的他,突然气势暴涨,在这绝崖之上,他头顶的精气,瞬间迸发,金色的光芒如同天河倒挂,直冲云霄之间。 武者从奠基之境修炼到养气之境后,头顶百会穴在修炼时,会自然透发精气,白天还不够清晰,如果在黑夜之中,却能看得十分清楚,朦胧处如烟似雾,凌厉处却又如剑似刀,仿佛要撕裂苍穹一般! 正所谓,真武之气,可以冲霄。 一般的练武之人,透发的精气,有赤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也有多色相杂的,以七色齐出而不混的为最高等级。这少年头顶的金色精气,只是黄色精气的一个变种,但是奇怪的是,哪怕是天生拥有七彩精气的人,在养气之境时,所透发的精气也比不上这少年的精气那么明亮。 天边,一颗彗星,划过那颗金色大星,就在此时,少年也骤然拔剑而起! 剑色朱红,舞动之处,仿佛红色的烈焰直冲满月,剑风引动了肃杀的秋气,凌厉无比,席卷之处,仿佛赤潮横扫天宇,又如同野火烧遍荒原。 剑动如风,剑卷如林,剑掠如火,剑息如山。这小小少年的剑法,深得古代武林先贤所说的“风林火山”四字真言的要诀,进退有度,章法俨然。 一套东辰剑法使完,他猛然将手中赤剑插入崖顶的土石之中,只听到一声尖锐的破空之声,接着碎石飞溅,爆啸四起,整块的巨石竟然化作夺目的金色,从崖上纷纷坠下,化成一片灿烂如梦的烟花石雨!让人目眩。 与此同时,忘忧谷不远处的吕梁山脉,突然间摇颤起来,地动山摇,大片粗大林木,被无形的力量连根拔起,卷起无数的砂石,向天边飞去。 天空中金光夺目的东辰星,刹那间颜色竟然变成血红,仿佛被朱砂涂过一般,通天动地的血光,轰压而下,冲天而起的林木土石,纷纷粉碎,化为烟雾。 此时吕梁山脉的周围,却有九条金龙,破开山岭,迎着血光呼啸而来! 金龙啸天,划破血幕,龙威浩荡,震动苍穹。 少年见到此情此景,微微露出愕然的神色,随即恢复了镇定,口中低低的吟道:“武士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这是上古人祖中的最后一位,武祖武传锋留下的《武经·心术篇》中的句子。 九千年前,先代人祖全都遁世,不知所踪,而被放逐到东海的妖族,却与南蛮携手,卷土重来,天照、月读、须佐三大妖神,率领妖兵八十万,湿婆、湿奴、大梵天三大蛮神,率八部蛮众六百万,杀入中原地区,一时间九州喋血,生灵涂炭。 百姓哭天抢地,希望得到人祖拯救,于是有武祖从泰岳出,以手中七尺铁剑,征战三年,斩三蛮神,横扫八部众,又诛灭群妖,以蓬莱、瀛洲、方丈三岛将三大妖神镇压于东海海眼。从此,妖蛮销声匿迹,九州清平! 人祖一怒,捉山拿岳,如同摘取一片羽毛,何等威严。 武祖整顿山河之后,重新划定九州的边界,又融天下武术于一炉,创作《武经》十二卷,留给后人,然后在天子峰之巅,划破虚空,飞天而去。 可惜,四千年前,修真一派兴起,佛道魔三教分割世界,用“信仰”为幌子,愚弄百姓,从此武风颓丧,习武者备受修真的打压欺凌,《武经》十二卷,散佚四处,现在留存于世的,还不到十分之一。 想到此处,少年吴锋苦笑一声,从远方收回了目光。 他最后一剑,所溅起的石雨烟花,如今还未坠地,在近处看来,仿佛一片流星火雨,竟然比远处的那九龙饮血的情景,更要夺目几分。 吴锋恍然有所悟,转身离去。 远方,血光淡去,九条金龙化作一个巨大的篆体“武”字,在空中盘旋流转久久不散。 这一夜,东辰照血,九龙动地,虽然不被普通修士所知道,却将会使这寰宇大陆,发生一场极大的动荡! 吴锋披着秋霜背着剑,从高山上缓缓走了下来。他今年十三岁,却已长到将近一米七的个头,完全不输成年人,面容极为清秀,却不带丝毫稚气,线条中更是透出几分锋芒毕露的硬朗。 当他走下山时,两名和他同龄的少年迎面逼了上来,一个身穿蓝色长衣,一个穿着黑色的箭袖。 “嘿,吴锋,修行真是卖力啊。”那容貌带着几分妖美的披发蓝衣少年笑着说。 “只是再卖力的修行,又如何顶得上先贤留下的机缘?”黑衣少年笑得更加大声,脸上充满了得意。 吴锋目光淡淡的,望向两人。 蓝衣少年名叫林焰,黑衣少年名叫袁曙,和他一样,都是忘忧谷谷主萧狂歌的弟子。 看两人脸上的神色,吴锋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冷冷说道:“十杰评定的结果出来了?” 袁曙哈哈大笑起来,说:“不错,你已经失去了青年一代种子高手的资格!快把你身上的玄天令牌交出来!” 忘忧谷是当今武者三大脉中,神武一脉中排名第一的门派神堂门的分支。每隔五年,忘忧谷都会选出三十名十岁左右的种子选手,赐给能帮助修炼、增长感悟的玄天令牌,五年后再进行评定,前十名的授予“十杰’称号,在门中享有尊荣,并可以享受送到总堂培养的福利。 而落选的种子选手,则会被收回令牌,与普通弟子一样,再也得不到门派的重点培养。倘若没有变故的话,这些人将一生与武功巅峰无缘。 “亏得师傅如此看重你,你真是辜负了他老人家的一片厚望啊,唉。”林焰轻蔑地看着吴锋,道,口中却吐出装腔作势的话语。 袁曙的笑声已经引来了一大群晨起的忘忧谷弟子,一个个投来看热闹不怕事大的目光。 吴锋骤然感觉到一股猛火,自肺叶中冲起。 但他强压住情绪,道:“虽然我的确应该交还令牌,但似乎不应该由你们二人收取。” 听到此话,林焰、袁曙相视狂笑! 袁曙猛地从腰间掏出一个剑形黑色腰牌,在吴锋眼前猛晃:“看,这是什么!你自己睁大眼睛,好好看看。” 林焰道:“不错,我们二人因为在大比之中表现优秀,已经被选为青年弟子中的执法使,有权收回落选十杰者的玄天令牌。执法令在此,如见师尊亲临!”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林焰和袁曙手中的令牌上,低低的议论声,不时响起。 “真羡慕他们的好运。” “如今号称三千遗迹同出世,凡是有机缘的人,都可以得之,说不定我哪天也……” “做你的白日梦,天下武者何止几百万?那龙蛇尊者汪超由武入道,为一世之尊,留下的遗迹,乃是遗迹中的上品,林焰、袁曙得了他们的传承,日后前途,一定是不可限量。” “可叹吴锋资质也不算差,还是是吴长老的遗孤,却得罪了这两颗明日新星,以后是没有好日子过喽!” “那是自然,可叹谷主如此看重他,说他稳扎稳打,日后必有所成。嘿,连十杰都进不了,说什么成就?” 众人的议论,多半带着几分幸灾乐祸。趋炎附势,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是许多人的通病,这些忘忧谷普通弟子,也是如此。何况林焰、袁曙如今得了龙蛇尊者汪超的传承,顷刻成了忘忧谷百年来也出不了一个的俊杰,谁会冒着得罪他们的危险,来同情被他们羞辱的吴锋? 吴锋胸口滞涩,感觉自己已经几乎无法呼吸。 他毕竟还只有十三岁,虽然沉稳早熟,却依然不能不以荣辱挂心。 林焰是林雄长老的儿子,小时候曾与他关系不错,只是林焰长大些之后,便轻浮起来,以乱放嘴炮为荣耀,惹得吴锋暗里憎厌,就和林焰渐渐疏远了,却又正逢林焰修炼遇上瓶颈,走火入魔,不进反退,这几年林焰挨了不少白眼,却见吴锋深得谷主看重,越发认为吴锋疏远自己是因为嫌弃他修为退步,如今得到龙蛇尊者汪超传承,得意洋洋,怎么不要把脸打回来? 至于袁曙,是个乞丐的儿子,谷主萧狂歌看他可怜,收他入门做了个小厮。在林焰修为退步的那一阵,袁曙却和他极为亲密,这在吴锋眼里,就是臭味相投,但两人却是说不出的惺惺相惜,林焰觉得袁曙能给低谷中的自己以安慰,袁曙觉得林焰不对他摆长老子弟的架子,互相之间越看越对眼,几乎到了要断袖分桃的地步。 袁曙这种从最底层爬起来的小人,有一种天生的恶意,一旦得志,定要到处踩人,更何况吴锋与林焰的龃龉,更让他觉得吴锋这家伙天生一副臭嘴脸,实在该踩到了极点。 两人继续向吴锋逼近。 他们刻意地外放了煅骨境的血气,吴锋如今只是养气巅峰,比他们低了一截,在他们的逼压之下,越发透不过气来。 袁曙和林焰一步一个脚印,走得非常慢,看似没怎么使力,但每一步都在山道上踏出一道深深的印痕,就连坚实的山道也随着颤动起来。二人以这样的方式,向围观者们表现自己的实力,更是向吴锋示威。 吴锋听见人丛中,几个以前对自己有好感的女弟子,如今也开始冷言冷语起来。 他心中一阵黯然。吴锋所修炼的东辰剑法,采东辰巨星之力,取天地正气为本,必须扎稳气基,才能达到剑芒浩荡,如星力不竭的境界。自从父亲离去之后,虽有谷主萧狂歌收他为徒,时时指点,但萧狂歌却并不会东辰剑法,只能旁敲侧击地指点他。没有人直接指导,解决疑难,吴锋只能自己摸索,缓步前进,修炼速度一下就慢了下来。 但若非袁曙、林焰获得上古传承,吴锋至少能挤进十杰末尾。这东辰剑法,在忘忧谷并无其他人会,但总堂却不可能没人修炼!只要他能够进入十杰之列,就有希望留在总堂,从而将东辰剑法修炼到大成境界,一飞冲天! 而现在,这一切都成了梦幻泡影。 “废物,怎么不交啊?”袁曙狞笑道:“既然如此,咱们过几招,等我打掉你的大牙,再从你身上搜出来?” 林焰则是假惺惺道:“吴锋啊,我们朋友一场,你现在无缘十杰,我也是感伤得很。只是门规如此,不容违抗啊。” 吴锋腮边肌肉缓缓抽动着。 但就在这时,拂晓时的那壮丽场景,莫名地,突然再次浮现在他的眼前。 在浩荡山河面前,片刻的荣辱,显得如此地渺小。 “你要学会制怒。”吴锋想起父亲说过的话。当时他为了一点小事,摔坏了父亲所收藏的价值数百金铢的古瓷,父亲没有生气,只是平静如水地这样对他说。但不知什么原因,事后几天,他都感觉脊背莫名其妙地发冷。 熟悉的寒意,从尾椎涌起,却没有让他有丝毫的颤抖,只是心中的怒火,却如同潮水一般退去。 不过转瞬间,吴锋便感觉到自己已经站在了与袁曙、林焰两人完全不同的高度,如同天空中的雄鹰,俯瞰地上的草芥。 他停住了咬牙的动作,猛地转过了身! “停住!”袁曙顿时怒叫起来,他本来还有一大堆屁话没放出来,但转念想到吴锋竟然敢跑,正好追上去暴打他一顿! 却见一枚精致的银色令牌早已从吴锋身上飞出,坠落在地。 吴锋不顾袁曙和林焰充满恶意的目光,也不顾围观诸人各式各样的嘲讽话语,飘然而去,神色已经变得波澜不惊,留下林焰、袁曙和一班围观群众在山道上,大眼瞪小眼。 “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此,所谓真武之道!” 这一刻,吴锋心中响起了这样的话语,一个身影,缓缓地浮现在他眼前。 这是东辰剑法总纲中非常重要的一句,自从三岁起吴锋从父亲口中听到这句话至今,已经整整十年了。 “父亲,我相信,你其实没有死。不过不管你去了哪里,我都不会怪你。至少,你教会了我,什么叫做真正的武者,这就够了!” 吴锋喃喃自语道。 第二章微薄的善意 云苑,处于忘忧谷西北部,三面被山壁所包围,是忘忧谷精英弟子修行之处。 实际上,这些精英弟子在山谷的其他部分,都另有居处,但他们绝大部分的时光,却都是在云苑中起居。 云苑中有连通地脉的云眼,喷薄精气充溢的流彩云气,大益少年修行,又有自稷山之上引流下的温泉,可以洗涤肌骨。 每天早晚,更有专门的侍者在兽炉上添上新购置的薰陆香,香气馥郁,与草木的清香相混,清雅中缭绕着几分秾艳,让在这氛围中修炼的少年们,大有超然之感,对于消除滞碍,打磨心境,颇有好处。 云苑为五进的大宅结构,有百多间房,占地颇广,中多回廊、影壁,形式蜿蜒,又有小桥曲水,依山势而设,在云气流泻之中,有一种仙境一般的雅致。 从后山下来后,吴锋径直向云苑而去。 他失去了在此居留的资格,因此,他要带走他自己的全部物品。 当然,如果他直接回到父亲留给他的宅院,一天之内,也会有人把他的东西全部送回来,但吴锋相信,随之而来的也会包括一堆围观的人群,以及乌鸦一般的嘲讽。 虽然自己去搬也好不到哪里去,但吴锋习惯于把自己的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 他快步踏过高耸的牌楼,脚底却几乎不发出丁点声音。 经过苑门时,吴锋明显地感觉到那个势利的看门人用眼角余光瞟了他一眼,但双目却没有丝毫斜视。 极为熟练地,沿着七弯八拐的小路,吴锋走向了曾经属于自己的那间小房,过去的五年间,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这里起居。 这间小院中栽着两株粗大的桂树,金秋时节,桂花飘香,香雾依依沁人肺腑。 吴锋猛吸了一口含着露水气息和薰陆味儿的晨间花香,心头终究是生出了几分怅惘。 毕竟他才十三岁啊。面临挫败,怎能不失落,怎能完全不以荣辱挂心? 想起五年来的点点滴滴,记忆片段霎时间在脑海中纷纷浮起,吴锋轻轻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曾经,他和同龄的孩子们一同在这里爬树、掏鸟蛋、捉迷藏、做弹弓弹雀儿,曾经的大家,是那样地纯真,无所猜忌。可在这个地方,少年的心思,却也早早地被世俗打磨,纯真的心灵被名利蒙上了灰。 过往的时光,如同他张开的五指间的雾气,从桂树下悠悠穿梭而过,却是再也抓不住,回不去了…… 正想着,吴锋骤然瞥见桂树皮上一块乌黑色的血痕。四年前,林焰从这棵树顶上摔下来,跌断了腿,还是他帮忙包扎,上了夹板。 “是啊,回不去了。”吴锋自言自语道,抽出钥匙,打开了自己的屋门。 因为云苑是依山而建,所以许多人的房屋,实际上是在山壁上凿出的石室。吴锋的石室布置得非常简洁,四壁挂着几幅书画,桌上放着笔墨纸砚,床上搁了一口古琴和一座琴台,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物品。 吴锋从桌下抽出一张宽大的包袱皮,极为麻利地将铺盖、蚊帐在内的所有东西都打包起来,用麻绳捆紧。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如意袋,却又缩回了手。 财不露白。这种空间法器,哪怕是在生产它的道门,都不是寻常之物,如今失去了父亲的庇护,吴锋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有这东西。 在道门的划分中,空间法器分为三等,如意袋是最低的一等,容积不到一立方米,只能当背囊的替代品,但纵使如此,生产成本都已是极高了,寻常道门弟子,根本得不到它,更不用说一般的武者了。吴锋的父亲能够得到一口如意袋,也正证明了不是寻常人物。 比如意袋高一等的是乾坤袋,取乾坤为名,号称可装天地,这自然是吹牛,但是几十立方米的容积还是有的。只不过乾坤袋的造价,便已经高得离谱,以至于连道门内战时,也无法用乾坤袋来装运粮草。 最高等的叫主神袋,又名主神空间,是六千年前的道门巨擘张恒所发明,内含无尽神力,容积巨大堪比大宅广室,更可作为法宝进行攻杀。只不过张恒道破虚空之后,主神袋的生产技术便失传,留存世间的主神袋也或破碎或遗失,尚存于世的,不过数只而已,如今圣王道宗的宗主杨麒,便收藏了一口主神空间,以此为荣,极为爱重。 吴锋将巨大的包袱拴在背后,瘦削的身躯顿时完全被包袱所遮挡。 这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吴锋,要走了?” 声音有点冷,也带着幸灾乐祸的味道,不过并不是林焰和袁曙中的任何一人。 吴锋转过了头,哪怕背着巨大的包裹,他依然把背部挺得笔直如松,努力做出一副大人的模样。 “是啊,郑智。”吴锋淡淡道:“你近来可好?” “不错啊。”方脸蒜头鼻的郑智皮笑肉不笑地回答,他比吴锋大一岁,身量却矮了半个头。 郑智是萧狂歌的嫡传弟子,由萧狂歌亲自教导。而吴锋虽然名义上是萧狂歌的弟子,但是在父亲失踪前,是由父亲手把手地指点,故而没成为嫡传弟子,在父亲失踪后,几个教习又无力指导他的修炼,导致他只能全靠自个儿了。 小时候,吴锋和林焰交好,两人都是门中长老的子弟,故而成了孩子群中官宦派的领导,而郑智和他的好哥们谈忘嵩,则是草根派的头头,两派经常发生龃龉,打得死去活来,每次林焰这个爱哭鬼被郑智欺负了,都找吴锋帮忙,吴锋就把郑智、谈忘嵩揍得鼻青脸肿。 后来大家长大些,不再打群架,但吴锋和林焰也渐渐疏远了。郑智和谈忘嵩则因为天赋颇高,又有萧狂歌的手把手教导,修为便超越了吴锋,成了这一批弟子中数一数二的人物,分别得了忘忧谷绝技“北斗破颜拳”和“十二路谈腿”的传承。 不过,这次林焰和袁曙的异军突起,却是把他们在十杰中挤到了第三和第四。 “我也不错。”吴锋回答,直视着郑智逼视过来的目光。 谈忘嵩和郑智向来孟不离焦,焦不离孟,这次却只有郑智一个人出现,让吴锋很有些奇怪。 “啧啧。”郑智继续皮笑肉不笑。 “是猫头鹰的声音吗?你的口技有长进,那我走了。”吴锋淡淡道。 他已经做好了打架的准备,哪怕修为上小有差距,但郑智实力,比起袁曙、林焰还是差了一截,吴锋自认为只要策略得当,干趴他还是没问题的。 但就在这时,粗重的脚步声骤然响起。 谈忘嵩大步流星踏了进来,因为修炼又名“断子绝孙脚”的“十二路谈腿”,他的脚掌变得比一般人大了许多,看起来就像一只躯干部营养缺乏的河马。 此刻,谈忘嵩正堵在院门口,以吴锋的角度,要想靠身法闯过去,千难万难。 但是两人以二敌一,吴锋无疑不是对手。 吴锋脸上依旧镇定,但是心思电转,开始对目前的处境进行判断。 他不想和郑智、谈忘嵩浪费时间,既然他们想要围攻,那么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谈忘嵩腿上功夫厉害,如果强闯院门,无异于把自己空门暴露给他。 如果想要翻过院墙,那么只能作速爬上桂树,然后飞跃下去,但是这样,就必须避开郑智和谈忘嵩的围攻。 这个过程中,决不能受丁点伤,只要受伤,那他便不是好整以暇地脱离,而是被打伤后狼狈逃窜。 “何必呢?”吴锋正思忖着时,却听谈忘嵩发出了这样的声音。 郑智露出惊诧神色。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谈忘嵩叹息了一声:“吴锋,我对你没有多少善意,但是我也不想落井下石。林焰和袁曙现在不在,我才开诚布公地对你说话。郑智,当初我们敢和长老、教习们的子弟对着干,难道今天,我们却要轻易屈服于强权,成为强权者的帮凶而以此为荣么?” 谈忘嵩这一番话,让吴锋也吃了一惊,在这一批孩子中,谈忘嵩一直显得最为粗暴好斗,被认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没想到,他今天竟然显得如此清醒。 郑智继续怔在当地,而谈忘嵩已经向着吴锋走了过来。 吴锋稍一思忖,便得出结论,谈忘嵩如果是演戏的话,没有丝毫意义,他和谈忘嵩顶多只能把自己打一顿而已,为了这点小事,何必装模作样? 但他随即便想明白了。 郑智唱白脸,谈忘嵩唱红脸,这都是他们排演好的。 跟着袁曙、林焰嘲讽自己的那群人,都认为自己没进十杰,就整个完蛋了。但吴锋并不是修为大幅退步,哪怕留在谷里修炼,他依然能稳步进步。 那些落井下石之徒,完全是掉进了思维死角。但当林焰、袁曙完全笼罩在上古传承获得者的闪烁光环中时,这样却也再正常不过。 而郑智、谈忘嵩被林焰、袁曙夺走了十杰的一二名,对于林焰、袁曙的仇恨,必然要高于小时候和吴锋的那点龃龉。 现在他们若对吴锋落井下石,也没有多少好处,小肚鸡肠如林焰,只是因为吴锋疏远了他,便恨得咬牙切齿,他们小时候多次殴打林焰,现在想要投靠林焰,恐怕也不容易。 如此,倒不如对吴锋雪中送炭,就此化敌为友。如此一来,在接下来的野外试炼中,倘若林焰想要恶整他们,至少他们还能和吴锋联合。 两人的小小心思,吴锋是一眼就能看穿,但在这一片世情凉薄之中,还有人愿意提供微薄的善意,终是让人有几分感动。 谈忘嵩走到了吴锋的身畔,轻轻拍了拍他的肩。 吴锋露出一抹阳光般的笑容,伸出手,轻轻与谈忘嵩相握,缓缓吐出两个字。 “多谢。” 第三章渚烟 回到住处的吴锋,将包袱解开,把东西整齐地摆放好,而后衣服也未解,便躺倒在了自己的床上,双眼直愣愣看着天花板,迷茫和苦涩,自四面八方似潮水袭来。 哪怕是练了一晚上的剑,他并不疲惫,方才离开云苑之后的路上,追逐着他的后背而来的流言蜚语,也被他当做了过耳之风,只是当回到自己的空间后,吴锋终于生出了一种心累的感觉。 毕竟,生活了五年的云苑,是再也回不去了。 哪怕云苑只是这广阔天地的一角,哪怕父亲留下的四合院的布置,比云苑的石室要精美许多,哪怕他依然有一飞冲天的自信…… 但是眼前的挫败感,是不可能消除的。目标再远大,也要脚踏实地,失去了目前的跳板,所要面临的必然是一段艰难岁月。 吴锋攥了攥拳,将记忆的碎片缓缓梳理着,努力让自己心绪平静,当失落的情怀终于被他收拾回心湖深处,吴锋才缓缓闭上了眼睑,准备好好补上一觉。 但就在这时,笃笃的敲门声突然响起。 吴锋打了个激灵,跳起来,整了整自己的衣衫,随即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吴锋哥哥,开门呀,是我呢。” 吴锋心头一动,抽开了门闩,一阵香风飘摇而入,随即眼前浮现出一张淡雅的脸容。 少女身穿一袭紫罗兰色衣衫,气质淡雅脱俗,宛若清莲初绽,稚嫩的俏脸,在晨曦映照下,透发出一种半透明的质感,虽还是豆蔻少女,便已经有了一种独特的魅力。 “水天,有事吗?”吴锋努力用笑容扫去脸上的疲惫,对少女道。 少女名叫渚烟,因为小名“水天”,也被称作烟水天。她家里和吴家是邻居,母亲也是谷里的长老,和吴锋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便是吴锋的跟屁虫,后来又一同被选为种子弟子,进入云苑。由于在云苑中,男女弟子们要分开生活、修行,所以吴锋这五年来和她接触的次数,便少了很多。 近两年忙于修行,吴锋已经很少想起她了,却是没想到,自己刚离开云苑,回到家里,渚烟便寻了过来。 目光一扫,吴锋立刻发现,离渚烟不远处,三五成群地聚集了不少谷中弟子,大多为男性,却也有女孩儿,他们的目光,全部聚焦在渚烟的背后。 吴锋苦笑,当年那个留着马尾辫,叫着“苍练,等等我”的小女孩,如今竟已是成长成忘忧谷的一颗初绽的明珠了。 后边的男弟子们,几乎全是渚烟的追求者,而女弟子们则向她投来嫉妒的目光,自然是因为此次渚烟成功入选十杰的缘故。 在大比之中,渚烟以纯熟的星海剑法,和煅骨境的修为,连胜四场,虽败于郑智之手,无缘四强,但在综合评定中,也取得了第五名的好成绩,而她双剑齐出,以一招“今生醉今生泪”挫败萧狂歌嫡传弟子黄少鹤的那一战,出招处清新淡雅,不带丝毫杀气,更是被谷中传为美谈。 “有点想你了啊。”渚烟轻声道。此言一出,一排仇恨的目光,霎时投射在了吴锋的身上,如果目光能够穿透人的话,他现在已经被射成了筛子。 低低议论声从后方响起,却清晰地传入吴锋耳中。 “这个失败者,竟然还能让渚烟小姐眷顾?真是不能忍!” “嘿,人家看在旧交情上,可怜可怜他而已,你想到哪里去了?太玻璃心了吧?” “无论如何,废物就是废物,渚烟小姐哪怕一时半会看不透,很快也会明白的吧。” 渚烟却是仿佛完全没有听见身后的流言蜚语,又柔柔道:“一时的挫败并不可怕,你是天生的英雄,应该争胜于长远的疆场。不要介意那些流言蜚语,你能突破逆境,成为一代强者的,我相信你。” 她的声音,如同从她脸上折射来的阳光一般,暖人心脾。 吴锋身躯颤了颤,以低而缓的声音,吐出两个字:“谢谢。” 这一刻,他完全无视了自周遭投射来的那一道道刺刀一般的目光。 “对我说什么谢谢呀?能让我进来吗,好久没有看吴锋哥哥你写的字了呢。”渚烟笑了笑,道,她的瞳孔中映出吴锋的身影。 “好。”吴锋简短地回答道,将她引进了屋内,关上门,将围观的人群和他们的纷纷议论,都锁在了门外。 打开书橱,吴锋取出几封新写的字,是草书,满纸飞扬淋漓。 吴锋虽然年纪幼小,但被父亲指点出来的一手书法,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各家字体都写得极为精熟,风骨宛然。萧狂歌曾说过,武学成就尚不可论,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吴锋长到三十岁之后,必然是一代书圣。 渚烟瞧着那一片犹如飞电奔马的狂草,却是皱了皱眉,道:“草书嘛,写得是挺好,可是我看不懂呢,有楷书吗?” “前一阵大比,有些心绪不宁,随手涂抹了这几篇。如果要看正楷的话,半年前我史书读得比较多,心性最刚,却是写了十几封,让我找找。”吴锋答道。 说着,他已经将书橱中装裱好的字一幅幅展开查看起来。 书橱中不都是书法,也有画作,而且不少是吴锋的父亲留下的作品,并不都是他自己的创作。故此,吴锋挑了好一阵,才找出十篇自己最满意的楷书作品,一幅幅在书桌上小心摊开了,给渚烟观看。 “方正刚劲,如有松柏之骨。”渚烟称赞道:“吴锋哥哥,你可要像你的字一样,挺立如松柏,百折不挠呵,眼前的一点磨折困难,又何必放在心上呢?” 话语间,她的瞳孔骤然发亮,眼中露出一种强烈的激赏之意。 “松柏刚劲,是有雄踞苍山怪石之间的实力,而我如今……”吴锋叹息一声:“很多时候,实力不够,任再多雄心和才干,也是枉然啊。” 渚烟宽慰他道:“这天下机缘无数,并不只是在总堂才有机会。相信我,你不是池中之物,定会有一飞冲天之日!” “承你的美意,希望如此罢。”吴锋笑了笑,他感觉到渚烟身上飘来的那阵香风,在此刻越发浓郁了。 渚烟与他相对而笑,笑容灿烂,有如夏花,只是当吴锋瞧向她眼睛时,她却仿佛害羞也似,轻轻避开吴锋的眼神。 吴锋素来感觉渚烟本不是如此怕羞的女孩儿,但是如今也无暇多想。 …… 两人交心相谈,说了许多琐事,渚烟忽地道:“吴锋哥哥,最近我也想练练字,你的笔迹能借几幅给我回去观摩吗?” 吴锋道:“自然没问题,自己选罢。若有疑难,再过来找我切磋便是,我去你那边也成。” 渚烟面露喜色道:“好啊好啊。”便在那一堆字帖中,细细挑选起来。 拣选了四幅,渚烟又道:“能再找些你更早些时候写的字给我瞧瞧吗?” 吴锋笑着将自己的楷体旧作也都清了出来,渚烟又找了几幅,打包收好,道:“谢谢你啦,吴锋哥哥,回去了人家一定会努力练字的……” 渚烟如今修为高于自己,但却以书法来称赞于他,并表露出师法之意,哪怕只是面子工夫,想要安慰他,但能做得如此细致耐心,也让吴锋不由为之感动。 却见渚烟突然在他手腕上轻轻捏了下,玉指温软,登时让吴锋心头一跳,却听渚烟柔声道:“其实想要从养气境突破到煅骨境,也是有特殊的技巧和窍门的,你修行的东辰剑法虽然和一般武学法门不同,却一定会有相通之处。我对此,最近有了点前人未发的特殊感悟,本来想今天和你讨论一番的,只是这事情颇为复杂,一时半会分说不清楚。你若不怪我托大的话,三天后的午夜,你我在抱月轩旁的花丛后见面,趁着新月初升,就让水天借月亮为喻,来和吴锋哥哥你来细究一番这武学突破之理,如何?” 吴锋如今虽然只是十三岁,且常年醉心武学,但对于男女之间的情事,却也有懵懂了解,此刻听见花月两个字,又看见渚烟说完此话,俏脸立时微红,不由刹那间明白了什么,心跳也跟着加快起来。 他抿了抿唇,重重点了点头。 “那么……”渚烟含羞一笑:“三日之后,月上中天,不见不散哦。” 吴锋送她出门,两人挥手告别,渚烟青丝舞动,转身而去,在屋内留下一片香风,特异的香气加上秋日上午的灿烂阳光,让吴锋的鼻尖都微微有些发痒。 吴锋迎着日光,望着她的背影,好一会,方才回到房中,将仍然停留在外边的几道敌意目光关在了门外。能盯着这么久,吴锋着实佩服这几条狼的耐力。 然而,想起和渚烟的约定,饶是他向来心性坚韧,但毕竟少年情怀,也不由心间迷离起来。 第四章默思 痴想了一小会,吴锋回过了神。 朦胧的感觉,固然美妙,但儿女之情,却不能花费过多心思,否则,不能成为激励自己奋起的动力,反而成为阻碍修行的心魔,那便是大误了。 男儿自有本心,不为诸念所扰。 吴锋正了正衣冠,取出一张蒲草席子,铺在地面上,跪坐于其上,臀置于踝,上身挺直,双手规矩地放于膝上,目不斜视,心神却渐渐凝定,沉入意识深处。 和修真者依靠打坐来修行一样,武者也重顿悟,不光要练习招式,更有默思修行的法门。通过默思,收拾自己的武学感悟,在脑海中模拟出武学对战,研究武学精义。 但是默思并不是可以轻轻松松地躺在床上进行。武者重视苦修,因此长跪而坐,成为了默思的标准姿势。 跪坐又叫正坐,是人族的传统坐姿,但是在椅子发明之后,因为姿势痛苦,渐渐被废弃,然而武者却以此正心凝神,通过跪坐的端庄文雅,磨砺自己的心性,意识看似封闭,却借助身下的草席,与自然相连通。跪坐,讲究的是心性内涵以及通过坐姿达到一种修身养性,修炼自身气质,内外调合,和气护身,从而达到形神兼备的目的。寻求的是一种内心与身体的和谐统一,更是一种哲理的升华。坐在地上,能感觉出是一种对自然精神的亲近与追求。 有人说,跪坐默思的规矩,正是武祖武传锋所创,也有人认为,它起源于武祖的好友,默思楼主包默思。 随着后世等级制度森严,双腿屈曲,也成为了下跪表示臣服的礼节。然而,下跪时背部弯曲,头顶朝下,大见谦卑之意,而跪坐时则是身躯笔挺,体现出人格和尊严,自然不能相提并论。 吴锋摒绝诸念,进入默思之中,六识似闭未闭,眼不见,却隐见天光,耳不听,却感自然之声,鼻息轻微,而呼吸不绝,舌条不动,而口中生津,体无麻痛,却自知端坐之庄严,意识朦胧,却能对于武学道理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 跪坐默思,是为苦修,但是适应其姿势,便由苦转入通明境界,不以姿势之正为苦痛。 当世默思之法,大多由传于武经的源泉默思法分化而来,讲求沟通天地,以打磨本心,但东辰剑典中的内功心法,所记载的默思法门却与此不同,强调更多的,乃是以心为天地,与外天地相互呼应,所谓“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便是如此。 心中天地,是虚幻,外界天地,是真实,要以虚带动实的能量,难度可想而知。因此,父亲尚在时,吴锋曾经一度询问,认为这种说法,不过空谈。 但父亲却明确指出,这样的默思之法,反而更符合《武经》说的武者正心之道。天理就在人的心中,知行合一,然后才能感悟天地,这才是正道。 吴锋又问:如此,和道门的天人交感、天人合一,有何区别? 父亲当时长笑道:我辈武人,顺乾坤之大势,譬如庄稼所植,土壤更沃,而修真者逆夺造化,偷天改运,就好像蛀虫啃噬大树的内里,怎可一概而论? 此后,父亲还说了一句更让吴锋震惊的话:我等当以手中之剑,诛罚修真,还天地于正道,解万民于水火。 当时吴锋虽然还幼小,却已明白,在这个被修真界控制的世界,如果这话传出去,后果绝不只是抄家灭族。他并不明白父亲为何说这话时,似乎信心满满,修真者掌控天下四千年,推翻又岂是易事? 然而,父亲敢于狂言的勇气,却令吴锋为之震撼。如今他越来越明白,很多事情,也许永远也不可能成功,但倘若想都不敢想,才是真正的懦弱。 在吴锋如今的境界,的确还感觉不到东辰剑典中的特殊默思之法,相对于正统默思法的优越性,然而修行多年,却也粗能以虚带实,先实现“心外无物”,再以此交感天地之理。 房间之中,纤尘不起,唯有透窗而入的阳光,在吴锋的身体上移动着,然而他的脑海,却以飞电一般的速度运转。 天心即我心,代天巡狩即我意。天道,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和道理,顺天者昌,代天行罚,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这才是天地的正道。 剑是百兵之君,东辰剑法所强调的,也正是这天地正道,以神武之剑,扫尽天下污浊。 然而修真之士,却多投机取巧,不但满地挖掘灵晶,更疯狂攫取天地精气。从古至今,修炼界的高手水准,层层下降,很多人认为,正是被修真者侵夺了太多的天地元气所致。 天地之间,正道不存,可叹。 乾坤大道的思索,渐渐转向了具体招式的考量。吴锋在脑海中默默回想着东辰剑法每一招、每一式,及具体对应的内功窍门。默思之时,身躯不动而动,内功暗运,虽无招式于外,招式却自在心中。 一招一式的演化,将东辰巨星的影像,投射在吴锋的心湖灵台之中,照耀着他的神识。 吴锋思量着每一种战斗方式,每一种对决技巧,与敌人较量的每一种可能性,以此圆满自己的境界,寻求突破的机遇。 然而,招式在于克敌,突破境界却在于本心,这两者之间如何联系起来,却是吴锋如今的困难所在。 东辰剑法,表面上过于重攻杀,而内功方面的描述,却十分之简略,内外合一以破境,成为无人指点的吴锋,在修炼上的一大难题。 吴锋思武学之理,招式之法,天地之道,约有两个时辰,方才长身坐起,吁了一口气,他只是轻轻张了张嘴,空中却一声炸响,在室内回声,久久不散。 这正是《武经》所说的“叱气成雷”,当年武祖“叱气成雷,重楼飞血”,一声断喝,就炸掉了妖族圣地——七十二层妖塔,令九千天妖伏尸,真可谓惊天地而泣鬼神。 “叱气成雷”的技巧,修炼到深处,所导致的“重楼飞血”,首先是体内的喉管,也即十二重楼,被气脉所完全贯通,全身经脉打通之后,气血可随内力贯通甚至倒流无阻。正是因为喉管贯通,一气呵成,故而叱气蕴含血之澎湃,才有强大的威力。 打通全身经脉,令气血可以倒流,在换血境即开始,在化龙境界,则完全完成。然而若要像武祖那样一声大喝,令妖族重楼土崩瓦解、烟消云散,所需要的倾天修为,却是寻常人所不能想象! 然而吴锋今日之“叱气成雷”,不过默思之中,偶然得到了这种状态的灵境,不但毫无威力可言,而且也不能轻易重现。这一番默思下来,他感觉自己的神识,的确有所增强,对于危机的感知,已能比拟初入煅骨境的修士,然而如何从养气境正式突入煅骨境,他却仍是一片迷茫,不得其门而入。 若说养武者本源之气,修炼东辰剑法,精气最是旺盛,吴锋自认气基已稳,然而量变迟迟不能引发质变,也是无可奈何。 一番默思下来,吴锋摒绝了杂念,感觉心思活络如风,当他从武学道理的海洋中,回到现实之中时,他仍然在高速运转的大脑,霎时间一个电闪! 吴锋猛然一惊,躺倒在床上,但半个时辰之后,他却笑了起来,笑得极为欢畅。 他开始思考,三天后的见面,是不是要带点礼物。 师傅萧狂歌的贴身医士黄而,和吴锋虽然没有多少交情,但他的杏林馆里面好东西实在不少。 吴锋决定,今晚就去要一些过来。 第五章真男儿,直入局中 三天后,半夜。 一轮新月,已然高高挂上夜空,但在树木遮掩下,抱月轩边的花丛,仍然是一片昏暗朦胧。 吴锋准时赶到此处。 渚烟早已在花丛边等候,晚风吹动她衣袂,飘飘之间,竟有一丝林间仙女的韵致。 吴锋见了渚烟,脸露喜色:“水天,让你久等了!” 渚烟嫣然一笑,道:“吴锋哥哥,离我那么远作甚?你我之间还用避嫌么,何况这里一个人都没有呢,过来吧。” 吴锋骤觉风冷,毕竟这秋天的夜晚,寒气的确挺重。 他向着渚烟方向凑了过去,两人相距不到半米。 晚上光线昏暗,渚烟的容颜也有些朦胧,不过依然是那样美丽。 一阵香气从她身上透过来,与花香混合在一起,芳香扑鼻。 她微微低着头,似是有些羞涩。 “今晚的月色和花,都挺好呢。”渚烟道。 抱月轩旁的这片花丛,是各色的木棉和木芙蓉,都是秋季开放的花朵,如今金秋,正是盛开之时。 月痕浅淡,在花丛上流落出散乱的影,点点落在地上。 “是不错。”吴锋道,他的眼神有几分迷离,仿佛神魂不属。 “花月如许,究竟是说武学好呢,还是……”渚烟笑吟吟地说道。 在这关头,吴锋却是眼神露出了几丝呆滞,显得很有些不知所措,怔怔地看着渚烟。 “呆瓜!”渚烟轻嗔道。 悄悄地,她抓住了吴锋的手。 吴锋却是突然后退了一步。 就在这一瞬间,渚烟用右手在脸上一抹,登时现出另一张脸容来,惊声大叫:“抓淫贼啊,吴锋这臭小子,竟想要非礼老娘我,大家快出来抓淫贼啊!” 说着,她的右手在吴锋身上猛捶起来。 这女子容色不及渚烟,说不上漂亮,但脸容丰腴富态,眼角眉梢,都带着一股勾魂的骚媚之气,赫然正是萧狂歌的妻子,吴锋的师娘,陈琪! 萧狂歌因少年时苦恋妖族大能丰臣秀吉之女丰臣丽明,追求多年未果,因此到四十岁,才娶了小名云歌的陈琪回家,据说还是因为陈琪性格与丰臣丽明有几分相似的缘故。 萧狂歌与陈琪老夫少妻,自然多有流言,但一直没什么真凭实据,故而萧狂歌也对陈琪宠爱如初。 见此,吴锋大惊失色,发力挣脱陈琪手腕,但陈琪的修为,竟是在他之上,掌心内力喷吐处,吴锋全身酸软,几乎动弹不得。 无疑地,他被陷害了,这是一个可怕的阴谋! 很快,便有一名金衣男子,从抱月轩边的杏林馆中冲出,将吴锋扑倒在地,此人生得唇红齿白,容颜俊秀,但眯缝小眼,却是透出一种说不出的猥琐。 而后,几个谷里的执法使,也赶到此地,把吴锋拽了起来,双手反剪到背后。 又过了十几分钟,忘忧谷谷主萧狂歌也来到了此地,他身量颇高,体形瘦削,虽已经快五十岁,脸上还残留着年轻时的俊秀。 这几天晚上,萧狂歌都在沈圳静室闭关修炼,并没有睡在抱月轩,故而得到消息得迟了些。 这个过程中,吴锋始终呆呆地不发一言,仿佛变成了个木头人似地,只是左手却攥得紧紧地,里面好像握着什么东西。 而看到萧狂歌赶来,陈琪马上扑到他怀里,对着萧狂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诉不止。 萧狂歌听陈琪说不清楚,便对金衣男子道:“黄而,既然是你抓住的吴锋,你且来分说分说。” 这金衣男子,却是萧狂歌和陈琪的贴身医士——黄而,医术高明,因为脖子后头有三颗星形状的胎记,人称三星国手。 黄而谄媚道:“是!禀谷主,我晚间听见夫人哭叫,立马披衣起来,便瞧见花丛边,吴锋这小子欲对夫人图谋不轨,夫人誓死不从,两人厮打在一起,我便上去击倒吴锋这可恶小子,接着几个执法使也赶了过来,将他完全制住。” 萧狂歌听得此言,望着吴锋,摇摇头,叹息一声,又对陈琪道:“云歌,你晚间出来,又是为了何事?” 陈琪哭哭啼啼道:“我……你不在我身边,我睡不着,夜里披衣起来走走,却是……撞上这没了廉耻的小子……这小子昨日还投了信给我,当中全是些污……污言秽语。我顾及他颜面,没告诉你……如今他却做出……做出这般事情来。” 萧狂歌神色骤冷,道:“那么……信件在何处?” 陈琪哭道:“就在我房间里,压在那方羊脂白玉砚下。” 这时,黄而已然掰开了吴锋紧攥着的左手,夺过了那个东西,哈哈大笑道:“谷主您看,这无耻的小子,还抓着夫人的香囊,正坐实了他和夫人厮打,欲行不轨……谷主您看,这香囊不正是夫人的!这小子,到了这关头,依然色心如此之大,真是可笑之极啊,死到临头犹不知!” 萧狂歌一见,登时切齿,这时见林焰和袁曙也赶了过来,立刻对林焰道:“小林子,拿了我的钥匙,速速到夫人房里,把那封信取了来!” 林焰应一声:“是!”便向着抱月轩内走去。而袁曙则瞧着吴锋,冷笑不止。 此刻,吴锋依然不发一言,面如死灰。 而另外几个执法使也是纷纷议论起来。 “吴锋这小子,没想到平日里道貌岸然,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来。” “嘿嘿,十杰都进不了的废物,色胆却是包天。” “这次说不得要驱逐他出谷了,只是不知道要不要废掉他的武功啊。不过这样的无能之辈,出去了又能做什么?带艺投师也要有本事才行,如果只有微末伎俩,哪里都看不上。” 声声议论,如同尖刀一样,刺着吴锋的耳膜,令他身躯不由微微抽搐起来。 很快,林焰也将那封信找了过来,给萧狂歌瞧。 萧狂歌看得这封信,顷刻变得脸色铁青,吴锋的字写得好,是出名了的,号称铜筋铁骨,风标超然,其他人根本不可能模仿。 他怒吼道:“念!” 林焰点头,把这封充满了曖昧、肉麻的情信念了出来。 “师娘啊……你是我心头永恒的火,照亮天空上的云朵。” “我把光阴错踏一刹那,换成星之海洋中的蹉跎,为你跳舞,为你唱歌,为你点燃血红色的花火。” “洒一抹葱花,在桑树下做你的梦,叹一曲风华绝世,抱月轩外,给你唱欧阳居士的歌。” “不悔此生种深情,甘愿孤独自飘零。长恨鸳鸯唯梦里,只为情痴只为君。” “弹指洛水老,爱你心飘摇,白狐难描你妖娆,愿与你同衾共老。” 这时候,被惊醒,来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众人听着那些词藻,不由发出低低的窃笑。而袁曙则掐住了自己的喉咙,装出要呕吐的姿态。 “吴锋啊吴锋……枉自我这么看重你,你还有什么话说?”萧狂歌冷冷对吴锋道。 袁曙瞧向林焰,低声笑道:“吴锋这次完蛋了。”他的脸上,充满了小人得志的得意。 林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其他人也纷纷议论:“吴锋这次竟然敢于对师娘图谋不轨,任他爹曾是谷主好友,这次也饶不了他了。” “自作孽,不可活!” 林焰双手抱胸,瞧着吴锋,并不再说话,眼中的得意,却是如此分明。 郑智、谈忘嵩也赶到了此地,他们惊愕地看着这一切。郑智向吴锋投来询问的眼神,显然,他其实对这并不相信。 然而,在这一刻,吴锋迎着郑智目光方向,却是在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一丝除了郑智,其他人都不可能注意到的笑意。 “师傅,我有话说!” 神色颓废,脸色灰败如草的吴锋,刹那间恢复了精神,眸光如电,大声道。 声如洪钟,令所有人都为之惊讶! 萧狂歌也是一惊,道:“好,吴锋,你既有所抗辩,就说出来!” 吴锋点头,淡淡道:“黄而从我的左手中夺走了师娘的香囊,称是我从师娘身上抢到的。可是看师娘的衣裙下摆的间隙里,分明还露出一个香囊,我想问,师娘这么多年,有没有戴两个香囊的习惯?” 听得此言,众人同时变色,而袁曙似是想到了什么,悄悄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萧狂歌走到陈琪身边,将手探入她的衣裙下摆,果然又取出了一个香囊,和黄而手中的香囊,完全不同! “那么,这个香囊,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萧狂歌怒道,他知道,陈琪绝没有同时带两个香囊的习惯。 “禀师傅,我在抱月轩外看见师娘神思朦胧,好似梦游,然后莫名地,就有人将这个香囊塞到我手里,然后师娘尖叫起来,我当时被吓呆了,才一直抓着这个香囊,现在才反应过来。师傅,这样的陷害技巧,也太拙劣了吧!”吴锋高声道。 登时,全场都为之愕然。 而吴锋则不等有人再有机会说话,又道:“有机会偷师娘的香囊的,看来只有黄而了,他是师尊和师娘的贴身医士,有极多的作案机会。黄而,我和你什么仇什么怨,竟然如此害我!” 第六章完美的反击 刹那间,黄而登时变得脸色惨白。 萧狂歌见此,心念电转,眸光霎时冷冽如电。 吴锋又扬声道:“师傅。现在,我想在这里说明我为何会出现在抱月轩外,以及我对此事的猜测。” “我和渚烟师妹约定今晚在此见面,讨论武学,也许我们商量的时候,被黄而偷听到,黄而就伪造了我的书信,交给师娘。然后他又配制奇怪的药物给师娘服下,使得师娘在此时梦游,与我撞上,然后塞香囊给我,惊醒师娘,进行陷害。” “那么,传渚烟过来?”萧狂歌声音不知为何,带着一丝疑虑。 “这个并不急,黄而神色大变,可见他心里有鬼。请制住黄而,而后我们一起前往黄而所居的杏林馆中搜查,他既然偷盗了师娘的香囊,那么利用职务之便,暗中侵吞必然不会少。倘若我的猜测为真,那么可以证明我的清白,倘若不然,我甘受处罚!” 萧狂歌闻言,点头道:“好!”一声令下,黄而也被立刻控制了起来。 袁曙嘴唇翕动,似乎要发出“不可”二字,但眼神闪烁,却是一时想不出合适的理由。萧狂歌却已领着众人,开始了对黄而宅第的搜查。 “我找到了师娘的木梳,在床底下!”郑智高声道。 “医箱中藏了师娘的香粉!”谈忘嵩呼道。 “师娘的玉镯!”“师娘的凤钗!”一个个声音此起彼伏。 吴锋淡淡笑着,三天之前,他从黄而家里偷走那个香囊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些东西移到了更容易找到的地方。 至此,吴锋立刻及时再次发出声音:“黄而偷盗了这么多师娘的物品,对师娘心怀不轨的是谁,已经明明白白!我和他过去曾经有龃龉,而他觊觎师娘不得生恨,因此嫁祸于我,想要既陷害了我,又给师娘的清誉涂上污点,丑恶用心,昭然若揭!可惜啊,伎俩太过拙劣,如今真相,已然展现在大家的眼前!” 郑智、谈忘嵩悄悄对吴锋竖起了大拇指,而黄而顷刻间便瑟瑟发抖起来。 萧狂歌冷冷看着黄而:“黄而,吴锋所说,似乎十分在理……” “不,不是我!你害我!”黄而突然发出了这样的惊叫:“不是,不是这样的!” 林焰见此,突然向袁曙打了个眼神。 袁曙点头,抽出长剑,突然向着黄而猛扑过去。 黄而看见袁曙身形,大惊失色:“袁曙,你,好狠……” 不待擒住黄而的两个执法使有机会反应,袁曙的死生快剑,已经插进了黄而的心窝,于刹那抽出,黄而胸口喷血,当场毙命! 袁曙高声道:“黄而对师娘心怀不轨,又想嫁祸吴锋师弟,险恶居心,罪在不赦!谷中断不能容这种奸险小人,因此原谅弟子果断出手,将其击杀!” 萧狂歌抿紧唇,道:“袁曙,你太过冲动了。私自杀人,也不能随意原谅,罚你禁闭十五天,好好思过。这事就这么结了吧。” “弟子领命!”袁曙低头道。 两个执法使押走了袁曙,余人开始清理黄而的尸体,陈琪呆呆望着地上的黄而,脸上微微露出异常神色。 萧狂歌走过来,对吴锋道:“这次事情,冤枉你了,抱歉。” 吴锋笑道:“没事,我可没受什么委屈。” 看着被押送走的袁曙,眼中含恨的林焰,脸色糟糕的陈琪,伏尸于地的黄而,一脸阴沉的萧狂歌,吴锋真想大笑一场。 一切都在他算计之中! 真相,当然不是这样,可是真相并不能说出来。解决问题,和揭露真相,常常并不是一回事。 因为真相,就是黄而给萧狂歌戴了绿帽,而袁曙以此为要挟,逼黄而陷害自己啊! 三天前,渚烟离开后,他已经发现了破绽。渚烟那天身上佩戴了香囊,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吴锋不俗的记忆力,立刻让他想起来,渚烟身上的香气,和陈琪身上的香气一模一样。 不同的香料之香气,哪怕只有百分之五的差异,他都能分辨出来。 他立刻想起了那个传言,陈琪也是妖族,她的本体是黄鼬,所以需要长期佩戴特定的香囊,来掩盖自己身上的臭味。 此外,妖族当中,黄鼬有借形能力,可以伪装成他人,虽然不可能装得太像,但如果在夜色条件下,却很难分辨。 由此,吴锋还想起,整个过程中,渚烟虽然轻颜浅笑,却始终没有和他完全目光相对,当是心中有鬼。而且因为他小名叫“苍练”,渚烟平时都是这么叫,那天却突然叫他“吴锋哥哥”来套近乎,也是不正常。 这些线索加起来,吴锋立刻明白,陈琪和渚烟联合起来,要陷害自己。但以他对于渚烟的了解,她绝没有这个心计,必然是被人指使。 陈琪是个放荡的女人,曾经试图引勾过他,被他严词拒绝。这种烂子婊,为了此事怀恨加入阴谋,是有可能的,但不会有足够布局的心机。 林焰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其愚蠢素来被他所知,只有袁曙虽然一向小人得志,狂妄自大,但吴锋总觉得他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阴沉。 渚烟之所以佩戴着与陈琪相同的香囊来见他,是为了陈琪冒充她时,不被吴锋识破,但吴锋记忆力太强,以至于反而弄巧成拙。但能考虑到这样细节的,绝不会是渚烟、陈琪或者林焰。 那么,这场布局的局主是谁,就清清楚楚了! 渚烟的母亲在三年前修炼出了问题,瘫痪在床,需要以九阳玉芝治疗。然而九阳玉芝太过难得,全谷之中,只有萧狂歌能得到来自总堂的特供。萧狂歌又极为吝啬,见渚烟的母亲只是三等长老中的下等长老,不肯耗费宝贵的玉芝进行救治,托词玉芝是宝贵资源,有生死人肉白骨之效,倘若谷内有重要人物受严重内伤,可以救命,故而不能随便给予,只是派了个侍婢照顾渚烟母亲的起居。 但谷里却有流言说,萧狂歌是用九阳玉芝为主药,给自己配制壮阳药。 渚烟救母心切,袁曙必然对她许诺说,以他和林焰的上古遗迹继承者身份,将是门派未来的希望,有能力从萧狂歌手中求取到九阳玉芝,救治她的母亲。 渚烟遂加入阴谋,从吴锋手中骗走字帖,交给袁曙,将一个个字单独拓下来,拼凑在一起,以制造陷害吴锋的假信。 而渚烟和吴锋约定的会面地点,正是萧狂歌、陈琪的居处抱月轩附近!渚烟试图以花月二字,令吴锋麻痹,吴锋也一度真的失去了警觉,但他强大的智慧,却让他很快便想清楚了一切。 既然是在抱月轩发动,那么肯定是陷害自己对陈琪欲行不轨。陈琪参与害自己,动机当然包括因为引勾吴锋不成而怀恨,但吴锋相信陈琪试图引勾过的,并不止他一人,这并不能成为害他的理由。何况,这事过去有一两年了,而林焰、袁曙借自己落选十杰为契机,嘲讽打压自己,却是最近的事情。 而吴锋近半年来,又发现萧狂歌、陈琪的贴身医士黄而和林焰、袁曙走得非常近。 谷内,一直偶有黄而和陈琪情偷的传言,但没有任何真凭实据,萧狂歌认为这只是因为黄而是他和陈琪贴身医士而产生的流言,吴锋却相信这一点不假!虽然有关陈琪的流言,相关的男人并不只有黄而一个,但陈琪和黄而,绝对不干不净! 当天他默思过后的晚上,他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悄悄潜伏到抱月轩和杏林馆附近,果然发现黄而从杏林馆悄悄出来,进了抱月轩,因为最近这些日子,萧狂歌都在沈圳静室闭关静修,没有住在抱月轩,吴锋推断黄而会进入抱月轩和陈琪情偷,结果果然如此。 吴锋遂趁黄而不在,潜入黄而的住处,果然翻找到了许多陈琪赠给黄而的物品——以陈琪、黄而的悶騷,赠送信物定情,再正常不过。 那么,不光是陈琪,黄而一定也会参与此事,因为袁曙一定抓到了他们情偷的真凭实据。黄而的杏林馆就在抱月轩旁边,最适合在阴谋发动时出来抓住自己。 于是,吴锋偷走了一个香囊作为道具,并把其他的东西移动到了更容易搜查到的地方,而后清除掉痕迹后离开。 对于这个局,破局的关键之一,在于增加不合理的证据,来作为自己抗辩的突破口,吴锋用多出来的一个香囊,来制造了自己质疑的机会,令袁曙的布局,出现破绽。而破局关键之二,在于萧狂歌并不是傻子,加上谷中一直有关于陈琪的流言,因此只要说到一半,萧狂歌就会明白自己戴了绿帽!故,萧狂歌会不得不被逼着采纳自己的说法,而不会选择其他的追查方式,来保住自己的名头! 陈琪决不能和黄而扯上关系,黄而必须是单方面的欲行不轨,而且没有得逞。吴锋的破局,极好地考虑到了萧狂歌的面子。 但是黄而是会垂死挣扎的,为了避免他把事情戳穿,袁曙必须杀人灭口,但杀人灭口,却正坐实了他正是布局者。只是,萧狂歌考虑到他和林焰是门派未来的希望,而且给自己戴绿帽子的并不是他们,而是黄而,他们只是想借此事陷害吴锋而已,也肯定会放袁曙、林焰一马,但是此事之后,萧狂歌绝不可能再对袁曙、林焰那样信任! 袁曙、林焰对他的羞辱,在无声之间,就已经打脸打了回去,简直是完美的反击! “真相,就永远地埋藏在所有人的心中吧。” 一天后,吴锋对郑智、谈忘嵩笑着道。 他并没有具体告诉两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只稍微提点了一下关键,但两人不是傻子,都猜到了个七七八八。 郑智、谈忘嵩也笑了起来,拍着吴锋的肩头。 “干得漂亮。”郑智竖起大拇指。 “虽然我还是不太明白。”谈忘嵩道:“吴师弟你,用多智近妖来形容,真的不为过啊……” “过奖。问题解决了,大家都很开心,包括现在被关在禁闭室里面的袁曙,不是吗?”吴锋道。 “是啊!”郑智大笑:“禁闭室下面,就是猪圈,那里的马桶通着下面的猪笼,用人的屎尿喂猪。方便的时候,需要用棍子把可能伸出脑袋的猪头赶下去,然后再方便,不然,可爱的猪猪会从里面探出来,亲你的屁股!说明一下,我没去过禁闭室,是去过那儿的一个师兄告诉我的。” “呼噜,呼噜!”谈忘嵩模仿着猪的叫声。 而此时此刻,在禁闭室里,袁曙正在怒叫:“该死的臭猪,快给我滚下去,妈妈的!” 第七章断情 黄而害人不成,玩火焚自丧命之事,很快在谷里传开来。 在大家看来,黄而绝对是咎由自取。 吴锋面临险境,不慌不乱,从容抗辩破局的过程,也被谷中议论纷纷,传得神乎其神。大家开始意识到,因为这个少年落选十杰,就轻视他,未必可取。以他这样的气度,也许哪一天,真的有一飞冲天之日。 风水轮流转,决不能随意就看扁某一个人啊! 而贸然杀人的袁曙,则被大家视作有勇无谋的典型,虽然不敢当面嘲笑这位忘忧谷的明日新星,但背后的议论,却是少不了的。 感觉到此事并不是这么简单的聪明人们,则更加感觉到了吴锋的可怕,此子心计,不可以等闲量之。 越有智慧和感觉的人,对吴锋的评价就越高,这就是此事之后,谷内的局势。可以说,经此一局,吴锋成功地震慑了袁曙和林焰,令他们明白自己的手段,同时也扭转了谷内的舆论风向,可谓旗开得胜。 “吴锋师弟其实真的满帅的!” “是啊,他抗辩的时候,我就在一边看着,那隐忍之后突然爆发的非凡气质,一看就是人中龙凤。虽说他现在被袁曙和林焰压着,但说不定哪天就会登天门化龙而去呢!” 正当吴锋、郑智、谈忘嵩躲在角落说话时,隔墙隐隐传来两个清脆的女声。 “有人夸你呢,吴锋。”郑智笑道,往墙上的裂缝瞥了一眼:“那俩姑娘长得不错,羡慕你呀。” “经此一役,我们对你的微薄的善意得加强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何愁斗不过袁曙、林焰这两个小子?”谈忘嵩道:“天下机缘,也未必只有他两个能得,很多时候,勤奋和智慧换来的机遇,比起纯粹的走狗屎运,要强大得多。” “不错,而且暂时实力不够,可以以智破之。”吴锋道:“但是提升自己的实力,依然是极为重要的。我们三人都是袁曙、林焰的眼中钉、肉中刺,如果他们被打脸太狠,狗急跳墙,完全不顾一切规则、不顾一切后果,横下心来要靠实力碾压我们的话,那么危险真的也不小。” 郑智点头,道:“我们的确要加大警觉。对了,吴锋,我有件东西要赠给你。” 说着,他从背囊中取出一张复合弓,递给吴锋。 这弓是短弓,干材是上好的柘木,弓臂内侧贴有牛角,外侧贴有马筋,以鱼胶和鹿胶粘合,缠以牛筋,漆以红漆,而弓弦也是以上好的牛筋搓成。 柘木是普通弓的头号主体良材,而这具复合弓的辅料,也都是选的上好的材料。 “这是骑弓,步弓的话,你父亲肯定给你留了更好的。”郑智笑道:“所以你还得弄一匹好马才行。” 骑弓又称角弓,短,射程近,但适于马上射击,而步弓长,又称长弓,杀伤力大于骑弓,但射击不如骑弓随意。 武者为了能够在同级修真者面前,不至于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必须要有远程攻击的手段。弓弩、暗器、火器,无论什么门派,除了基本武学之外,这三样都是必修功课,而弓箭之术,作为被人祖选定的人族六艺之一,更是重中之重。 草原以南的地区,战马缺少,骑射之术研习者不多,但吴锋明白,这门本事,自己早晚是要学习的。 现在,这把弓他的确用不上,但是郑智、谈忘嵩两人赠送一把价值不菲的骑弓给自己,这好意也着实让人感动。 “多谢!”吴锋想了想,从腰间摸出两把霹雳菩提,这是精通火器的霹雳堂最新发明出来的爆炸型火器,个头不大,做成菩提子形状,炸开来却是威力惊人,道:“厚意无以报答,便以这两把霹雳子,作为我们订盟的信物罢!” 吴锋极快地自如意袋中掏出这两把霹雳菩提,郑智和谈忘嵩只当他是从腰带里取出的,并没有发现他竟然有空间法器。 “哈,那我们也笑纳了,大家都是爽快人!”郑智、谈忘嵩与吴锋击掌为誓,各自分别。 …… 这一天的晚上,吴锋依然没有睡觉,而是来到高山之上练剑。 他实在太急于突破到煅骨境了,不然,在试炼之中,他根本没有和袁曙、林焰对抗的实力。 这次袁曙、林焰用奸计陷害自己,却被破局打脸,肯定想要把场子找回来。两人若是起了杀心,他必死无疑。哪怕他们忌惮门规,不敢下杀手,但找机会把自己弄断几根骨头,废掉武功之类,伪装成一场事故,那更可以说生不如死。 不过,吴锋也发现,林焰和袁曙之间,并不像他以前想象的那样亲密无间。 当林焰示意袁曙杀人灭口的时候,袁曙明显露出了不满的神色,然而林焰却好像毫无察觉。 林焰这样的二世祖,只记得自己对别人的好,不记得别人为自己做了什么,吴锋当年帮了他那么多,只因为与他疏远,林焰就恨得牙痒痒,不将吴锋整得再也爬不起来,便不罢休,因此,在林焰眼里,袁曙出面顶缸背锅,也是理所应当。 但是,袁曙作为从底层爬起来的阴险小人,可不是这样想的。在这些小人眼里,他们所有的谄媚、奉承,看似无偿做的一切,早晚有一天都要讨回来!他好不容易动脑子布了个像模像样的局陷害吴锋,必然自以为得计,却被迫出面杀人灭口,被当做有勇无谋之辈,怎可能不怀恨? 父亲给吴锋讲过不同人的心理,对于袁曙、林焰这种性格简单纯粹之人心思,吴锋实在是太了解了。 故此,林焰、袁曙之间的裂痕,无疑可以被自己所利用,算计他们,令他们互斗,实力被削弱,自己从中取利。 秋气越发浓重了。 吴锋的剑招,也如同这秋气一般肃杀。 “遮天蔽日!”吴锋长吟,剑光如龙,划破长空。 “星飞天外!”剑气卷起漫天秋寒,遥映漫空霜星,凌厉无前。 “石间清泉!”长剑骤然放缓,流泻出一片清雅疏淡的意态。 “风卷长虹!”剑随金风电转,飘摇如同风中之叶,而后如虹脱手飞射而出,却被吴锋身形飘摇,轻轻巧巧接入手中。 一剑复一剑,一套东辰剑法被吴锋演练得流畅如水,毫无阻滞,身形飘摇处,犹如龙游九天,凤啸寰宇。 当他结束一轮剑舞之后,停下来时,正瞧见渚烟爬到山顶,低头偷眼瞧他,她的脸上染着一层细汗,显然之前曾快速奔跑。 “苍练……你果然在这……我……” 渚烟猛地咬了咬唇:“我对不起你!” 吴锋淡淡看着她,目光冷得渚烟心头发颤。 之前当他在渚烟离开后,细想一阵,发现渚烟背叛时,首先自然是心痛绝望,但却随即想起了父亲过去对他说过的话:“你的性格,像弹簧,是轻易打不倒的。压力小,你便强,压力若大,你便将困难都弹飞了。” 他想起了妖族的一个神话传说:有一位粘土造成的绝色女子,曾给世界带来一个魔盒,魔盒中存放着人世间的所有邪恶——贪婪、虚无、诽谤、嫉妒、痛苦、瘟疫等等,魔盒被无意中打开,使得各种各样的苦难,都降临在世间,给原本美妙无比的世界带来了各类的灾难。然而,盒子的底部还有着唯一美好的东西,希望。 当一切绝望都压在吴锋的身上,吴锋反而看到了希望的光芒。 吴锋拒绝逃避,反而借着这次事件的压力,猛然奋起,直入局中,就此破局,给予袁曙和林焰以重击。 如今,吴锋面对着渚烟,心中无喜无悲,剩下的只有冷静和从容。 “我不怪你害我,真的。你母亲需要药,这个没错。但是我怪你不相信我,你对我说了那么多鼓励的话,原来都是假的,在你眼里,我是真的无法出头了,你就不愿意等我几年,却选择了和我的敌人勾结,凭我的能力,早晚能够取得九阳玉芝。” “对不起……我……”渚烟捂着脸,呜呜哭泣起来:“我喜欢你,是真的……只是,娘躺在床上,我真的很心急、心痛……” “我相信是真的,前几年,其实我就有一点感觉了。那天你虽然是来害我的,但却也令我的感觉得到了证实。”吴锋摇摇头:“但这又如何呢。喜欢比不上亲情,我并不怪你,但是如果你认为为此可以牺牲一个去换另一个,我觉得我们并不适合交流。” 说着,吴锋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递给渚烟。 “黄而用九阳玉芝给师傅配制阳药,但他欺负师傅不懂药性,每次都私藏了一些边角,这些年积累下来,也有一株的数量了。我在他家里翻箱倒柜时,顺便用一根铁丝撬开了他的密柜,把这包东西顺了过来。”吴锋道:“拿去吧,渚烟,从此,你我一刀两断,再无关联。” 渚烟将手放了下来,颤巍巍地把这包药接了过去,泪水早已流了满脸。 “谢……谢!”渚烟带着哭腔道:“今日之后,我也无颜再见你。我不要去总堂的机会了,明天,我便悄悄带着娘亲离开忘忧谷。” 吴锋闻言,叹了一声,道:“也好,外面的世界,可能更加精彩呢。” 事到如今,以他的性格,绝不会出言挽留。 他之所以偷盗这包药材,更多地还是因为渚烟的母亲当年对他不错,渚烟再不是,他既然找到了药材,就必须将它交给渚烟。 而现在,他自问对渚烟也算仁至义尽。 “祝你以后,万事安好。”渚烟含泪,缓缓转过身去,秋风吹散她的泪滴,落在地上,了无痕迹。 吴锋目送她缓缓消失在自己的视野尽头。 这段看似青梅竹马的感情,在今天,随着秋风,吹得不见影踪,消失无痕。 而吴锋相信,如果以后还有别的女人这样对他,便不是这么简单就得到原谅的事情了。 因为,《武经》上便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武士之道,有恩必报,有仇必报! 第八章大墓 又一个月朗星稀之夜。 时到今日,渚烟和她瘫痪多年的娘亲,已经失踪三天了。 三天前的夜晚,被派去服侍渚烟之母的侍婢,被迷药迷倒,当她醒来的时候,渚家母女已经和她们的家什一起,从谷中消失,了无痕迹。 作为谷中新近升起的明珠,渚烟却放弃了往总堂进修的机会,在试炼之前与母亲一同悄然离去,不能不引起谷里的广泛议论。然而,他们却完全无法找到任何一个能够自圆其说的解释,只能发出各种无稽的猜测。 吴锋曾在抗辩之时,提到过渚烟的名字,而很多人也知道渚烟和吴锋的关系,并不简单。因此袁曙一党想要拿逼姦不成杀人灭口毁尸灭迹之类的罪名,扣到吴锋头上,但是却完全不能让人信服,只能被谷中弟子随意地当做谈资。 对于吴锋来说,这些人给他造成了一点骚扰,但也仅此而已。 他如今要考虑的,还是如何尽快突破到煅骨境,取得正面对抗袁曙、林焰的资本。他虽然不将袁曙、林焰放在眼中,但那是战略上的藐视,再远大的雄心,也需要解决目前的危机,依靠实力和智术,令二人不敢再起加害之心。 天下之事,以正合,以奇胜,有谋略,可以以弱敌强、以少胜多,但正面的实力,也是自身的重要保障。 正是因此,此刻的吴锋,在夜间悄悄踏出了谷口,走上这条废弃多年、罕有人至的山道。 走到一面山崖左近时,吴锋更偏出了山道,拽住山崖上的一根藤条,踏着崖壁,好似飞一般攀升而上。 崖顶是一块极大的平台,边缘是棕色的山岩,上边却铺着一层薄土,在这寒秋之际,土层上依然长着短矮却极为浓密的绿草。这一片翠绿色的崖坪,平整如修成,宛若一块巨大的翡翠,在这萧瑟的季节,流露出一股绝世的亮丽。 吴锋瞧着这一望无际的翠坪,却是神色忽然凝重起来,他长吸一口气,品味着空气中的阴沉寒意。目光扫视处,几颗不同颜色的石块,镶嵌在泥土当中,在草里若隐若现。 他极为小心地向前走去,脚步也非常之轻缓,仿佛怕惊动了什么似地。 当他走到这翠坪正中央时,吴锋突然用左脚在草地上猛跺三下,突然间,草地轰然塌陷出一个巨大的土坑,他飞快地掉了下去。 下面是一条u字型的通道,吴锋掉到最下面后,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向上爬去,很快又看到了天空中的星月光芒,然而眼前的景象,却已经大变,不再是一望无际的草地,却变成了一片苍莽的荒地,乱石丛生,荆棘密布。 吴锋的前方,一座以白石砌成的圆形坟丘拔地而起,与旁边荒凉的景色,形成鲜明的反衬。 坟丘上并无墓碑,墓门却是大开着的,黑洞洞如洪荒巨兽之口,森然如欲噬人。 吴锋正要进去,却听到背后两声风响,两道人影已经一前一后堵住自己。前边的,是个美貌道姑,后边的,是个黑脸道士。 “嘿,小子!”后边的黑脸道人拍着他肩头,高声叫道,吴锋感觉一股电流,自道人掌上传来,霎时将他麻痹,令他动弹不得。 吴锋猛地打了个激灵。 他认得这两人,他们是河东郡有名的魔头,自北方的罗荒野流窜而来。因为残杀婴儿炼魂、抽取人骨髓修行之类的恶事做了无数,因而臭名昭著,在并州一带广受通缉。虽然海捕文书上的画像画得一点也不像,但是两人身上流露出的煞气,却让吴锋立刻确定了两人的身份。 黑脸的道人,叫萧舒,人称玄雨真人,自称是上古奇人萧鼎的后代,而前面的美貌道姑,名叫李萌,绰号玄色真人。 这两个魔头尾随吴锋,现在更是现身拦截,决然不会有好事,但吴锋的实力,却远非他们的对手,倘若贸然反抗,必定死无全尸! 心思电转,吴锋立刻摆出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两位……两位上仙是……” 男儿在世,亦当能屈能伸,但武者倘若无故受辱,最终一定要以牙还牙、以直报怨。这是吴锋的想法,并不同于他父亲的道。但此时此刻,他已然起了杀心! 况且,玄雨、玄色二人作恶多端,他若将二人置之于死地,也并不会有心理负担。 玄雨、玄色曾经多次杀死前去追捕他们的道门执法者,但从两人并不是继续跟踪,而是在墓前便现身挟持自己来看,吴锋便明了他们并非多智之辈,心计手段,还比不上袁曙。他相信,凭借自己对于大墓的了解,足以置二人于死地! 心思已定,吴锋却是神色显得越发惊恐,完全像一个没胆色的小孩子一般。 “别怕,你若老实回话,我们不会害你。”玄色真人见吴锋如此惊恐,反倒装出一副和颜悦色的模样,道:“实话对你说,我们两人,正是寻常百姓口中的魔头。只是,你身为武修,也一定知道那些所谓的道门正派,是多么的道貌岸然,是如何地对你们这些武者进行剥削、残害吧?他们说我们是魔道,是坏人,你用脑子想想,这些话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实际上,道门和佛门虽然的确道貌岸然,背地里不干好事,但却的确起到了维护秩序的作用,他们虽然对武者和百姓厚加盘剥,但也有一套愚民的手段,让绝大多数的百姓至少能生存下去。而魔道,才是完完全全的穷凶极恶。 这与魔道的修炼方式有关,他们需要依靠残杀和掠夺来培养自己的魔性,他们的法宝都是以一条条鲜活的生命铸成。在魔道的总部,北方罗荒野,魔道修士们建立了几十个奴隶制的王国,将普通百姓和大部分武者全部贬为奴籍,只有少数武者能够被他们任用,用于维护他们残暴统治的秩序,每年,在罗荒野都有上百万人遭到杀害,用于魔道修士们的修炼。 而在道门和佛门控制的地区,魔道修士则采取流窜作案的方式。由于这些魔道修士杀人太过肆无忌惮,对于正常的经济秩序破坏严重,故而道佛两家虽然只是把百姓当做压榨财富和信仰的牲畜,也不得不发动执法队,对这些魔道修士进行围剿。 然而,魔道修士们却也经常利用百姓对于道门政权的不满,欺骗百姓和下层武者,以发动暴动,号称“道尊已死,魔尊当立”,是他们的常用手段。 这些知识,吴锋早已从父亲那里得知,但为了骗过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吴锋登时装出恍然大悟的模样,道:“对啊,那些臭道士,好坏好坏的,上次来我们谷里征收金铢,还逼我们出人往西漠挖掘灵晶,很多人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玄雨真人高声道:“对!道门最是虚伪凶残。反倒是我们这些被他们污蔑为魔头的人,行事才是堂堂正正!小子,你若听话,我们不但不会害你,还会大大给你好处,但你若有虚言,我玄雨也是直人,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听到这话,吴锋又打了个寒颤,连忙点头哈腰道:“明白了,两位仙长,有什么想问的呢?” 玄雨真人道:“杨麒在这云海岚墓外布下的荒草迷踪阵,凶险无比。你一个养气境的小武士,是怎么知道进阵的方法的呢?” 吴锋听得此言,心头凛然。 说起来,这座大墓,他已经进过若干次,早就是轻车熟路了。 父亲失踪后,吴锋在野外试图找到蛛丝马迹,却发现在废弃的山道上,有父亲留下的记号,沿着一路走来,竟然发现父亲曾多次进入这座大墓,并把其中的阵法破得七七八八,只剩下主墓室前方的一道阵法未破。 在最后一道阵法前面,吴锋的父亲却是写了个“误”字,吴锋看明白后,哭笑不得。看来,父亲想要进入的,并不是这座大墓,他花费了这么多时间,原来是弄错了,精力都白费。 吴锋由此知道,父亲的失踪,必然是有自己的秘密目的,这事情,可能万分凶险。 他相信父亲还没有死。但这又如何呢?父亲的事情,也许要二十年、三十年才能办完,在此之前,不能抛头露面。那么,他依然得不到来自父亲的任何帮助。 凡事,只能靠自己。 吴锋之所以多次进入这座大墓,却是因为他发现墓内阴气极重,如果呆得太久,必死无疑。但是阴气对人体产生的压力,也有可能促使他突破瓶颈。 故此,在这关头,吴锋才进入大墓之中,决意破釜沉舟,以阴气制造死境,逼自己突破到煅骨境! 现在,吴锋听到杨麒、云海岚这两个名字,却是心中大惊。 因为,杨麒,正是圣王道宗的宗主,也是新兴的大周王朝,实际的缔造者和统治者!就连忘忧谷的总堂——神堂,为了在道门的夹缝中生存,也不得不名义上向圣王道宗表示效忠。 杨麒,竟是这座大墓的布置者! 第九章入墓 吴锋曾粗略听说过杨麒和云海岚的故事。 那是五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还没有大周和大齐,大魏是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国家,哪怕是雄据西漠,疆域超过整个中州的突利同盟,实力也绝对无法和大魏相提并论。 云家是大魏数一数二的名门,与大魏皇室有着紧密的关系,而杨家却只是大魏的次级名门。 杨麒苦恋云海岚,却被其利用,愤恨欲狂。后来杨麒得到机缘,建立圣王道宗,而大魏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失去了道门的支持,杨麒遂组织了一支大军,推翻大魏,云海岚和大魏太子都在孟津之战中被杨麒杀死,此后杨麒在大魏都城洛邑京进行了屠城,不仅屠灭了大魏皇族和云家,更是杀得洛邑京鸡犬不留,并点火焚烧,令大陆第一名城化为一片废墟。 杨麒的暴行遭致了老牌道门门派的不满,黑山派和丹鼎派拒绝和杨麒合作,而是在东部支持高家建立了大齐,与杨麒控制的大周王朝对抗。最终,大周只取得了大魏三分之一的土地,剩下的土地大半被大齐取得,少部分为北伐的大宋军队略取。 听玄雨真人说这座大墓竟然是杨麒所建,吴锋不由大为惊异,既然杨麒对云海岚恨之入骨,为何又将她如此厚葬,修下这么一座复杂精美的大墓? 云海岚被杀,是四十年前的事情,当时杨麒的修为,已经算得上一代宗师。自己的父亲,竟然能够破掉杨麒留下的阵法,那么父亲究竟是什么实力? 但这些,都不是吴锋目前要多想的问题,他要做的是,将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坑死在这座墓中,以解决自己目前的困局!不然,等两人取得了墓中他们所想要的东西,一定也会杀自己灭口。 “禀两位仙长……”吴锋脸上露出惊恐而又谄媚的神情,心思却在飞快地流转。他知道,自己若是如实说父亲闯进这座大墓,破掉大部分的阵法,竟然只是走错了路,反而显得太过荒谬,难以取信于两人,不如编个谎话。 男子汉大丈夫,不轻易谄于人,但面对生死危机,以谄媚求得暂时保全,而后寻机杀死对手,也是一种智慧。 “云海岚实是我的姨母,她也并非真的死去,只是被镇压在这墓中。家父和家母穷了毕生精力,想要破开这座大阵,将她救出,他们临去前,将这任务交给了我,我今天便来……来这里查看。” 实际上吴锋的母亲在他出生后没多久,便去世了,父亲对他说是死于难产,但他并不相信,认为另有原因。 “你说这阵法是你父母破开的?”玄色真人乜斜着眼睛道:“以你的幼小,的确没这本事。只是你说云海岚是你姨母?若她未死的话,现今可是有七十多岁了!你可是在胡说八道诳我们?” 吴锋见她神色不好,立刻打了个寒颤道:“二位上仙明鉴,以我微末修为,哪有这胆色?这世上,侄子比叔父大都不是少见,母亲比姨娘年纪小不少,故而在洛邑京屠城中没被注意,侥幸逃出,生我又生得迟……” 他说云海岚是自己亲人,来解释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进入这座大墓,反倒比真相更能让人信服。 听得这话,玄色真人沉吟道:“以你所言,你母亲是云家人,云家的破阵之术,天下闻名,你父母穷毕生之力破掉杨麒的阵法,也能说得通。” 她心中想,这小子胆色不行,说话倒是流利。 吴锋连忙点头道:“是啊,想来是当年杨麒并没能杀死姨母,才修了这座大墓镇压?其中具体,我也并不清楚的。” 他并不把话说死,反而是想探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的口风。 玄色真人却是道:“你说的事情,我们其实也粗知一二。我和玄雨的师尊,当年也和云海岚有交,我们才受了师尊遗命,来此打探,既然你的目的与我们相同,那便引着我们,将你姨娘救出来罢!” 说着,她给玄雨真人打了个眼色。 吴锋闻言,谄笑道:“这样的话,真的是太好了,倘若真能如此,还得拜谢两位上仙的恩德!”说着,向两人打了个揖。 他心中却想,没想到这两人不但也不知道杨麒为什么要给云海岚修墓,还这么好骗,自己随口一说,他们就跳到坑里,还说出这种哄三岁小孩的话来。 玄雨真人却是高声道:“不错。我们刚才挟住你小子,正是怕你对师尊的故人,有所不轨,现在知道你是云海岚的亲人,那便好了。我们虽然被称为魔道中人,却是把义气看得极重的!” 以玄雨真人的粗鲁,对于吴锋这种在他眼里利用过就可杀死的小子,本来定会呵斥打骂,但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见到吴锋如此乖觉,反而不好怎么威胁侮辱他了。 然而主动谄媚,也是受辱,吴锋欲除二人,本是因为他们穷凶极恶,但随着自己的受辱,胸中的杀心,却越发强烈。 他明白,自己也需要这样的杀心。如果只是为了保命而想杀掉他们,那么杀心不足,一旦布局稍有差错,自己便会死无葬身之地,只有胸中积累了足够的杀心,才能保证自己能以最强的意志,对付玄雨和玄色! “既然如此,你便引我们进去好了。若有机关陷阱,你须得细心指出。”玄色真人道。 吴锋点头哈腰道:“那是自然,小的无不尽力。” “小子,你走前面。”玄雨真人命令道。 吴锋应一声是,领着两人走入黑洞洞的墓门。 前方是一片广阔的墓厅,地下铺着一种密致乌黑,光亮无比的砖块,一股隐隐的香气,从其中透发而出。 这种砖石质地坚细,敲之若金属般铿然有声,被称为“金砖”,制作过程极为精细复杂,生产周期长达八个月之久,在过去是御窑才能烧制,为皇室修造宫殿专用。后来道门崛起,各国都被道门控制,“金砖”也被发现对于布置阵法,大有助益,加上烧制技术的提升,遂被大量生产,用在各种道阵当中。 吴锋指着穹顶上的几道划痕,以手指划下,道:“这些划痕下方所对的砖块,可以踩踏,其他地方都是机关。” 说着,纵身一跃,跳上一块砖块。 刚进入这大墓,阴气便扑面而来,令吴锋的敏捷大大受到滞涩,不然这大厅虽广,他未必不能一跃而过。 玄雨、玄色也发现进入这大墓,便不再能以法宝飞纵,只能提气飞跃。 玄色飞出一道飞符,打在一块砖块上,登时砖块翻开,一道黑火喷薄而出,直冲穹顶! “九阴一气真火!”玄色惊道:“这火焰极为冰冷,但却能在三个呼吸之间,把人烧得尸骨无存!” 两人看见吴锋无恙,也跟着吴锋,踏上刻痕所对应的砖石,穿过大厅,进入内里的墓门。 沿着墓道,吴锋引着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向下行去,绕过一个个夺命的机关,按照记号得知阵法的进入方式,或者从侧道绕过致命的阵法。 下面的墓道不再阴暗,每隔一段距离,都镶嵌有夜明珠照明,只是那些绿莹莹的夜明珠,给人以极为阴冷的感觉。 越往下,阴气便越重,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 吴锋明确地感觉到,自己在大墓深处,只能发挥出奠基境的实力。但玄雨、玄色两真人也并不好受,他们的脸色亦开始发白。一开始还在询问吴锋各种问题,吴锋也装模作样地回答他们,同时试图旁敲侧击地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后来玄雨、玄色运转道力化解阴气对于自身的压迫,也懒得再问他了。 吴锋父亲在墓中留下的记号,有的明显到一眼就能看懂,有的干脆就是文字,但有的却十分费解,只有吴锋才能明白其中意思。 不管是哪种情况,吴锋都向两真人指明记号的位置,解释记号的意义。 很快,三人就行进到了大墓的中部,这里有一座石桥,模仿传说中的奈何桥所建,险窄光滑,下方是污浊的血色液体,不断翻腾着,泛起殷红的泡沫。 吴锋一边运气调息,一边道:“这里的记号,就在桥下。” “喔?”玄色真人道,一边往桥下看去。 就在这时,吴锋从袖中如同飞电一般,射出三枚袖箭,直取玄色真人胸口! 玄色真人怒哼一声,道:“早知你这小孽畜未安好心!”大袖一挥,一个香炉便向着吴锋飞击而来,绽放出青铜色的魔光,笼罩向吴锋头顶。 吴锋惊叫一声,作一个后铁板桥,翻身而避,却仍被香炉魔光扫过腹部,登时飙出一股血来,猛地从桥上坠下,掉进血河之中,溅起漫天血花! 玄色真人和玄雨真人看时,只见吴锋背上的牛皮披风浮在血河上方,却发出嘶嘶声响,转眼就被烧化无踪。 这血河,竟是有着可怕的腐蚀力! “便宜了这小子。”玄雨真人啐一声,把一口唾沫吐进血河之中,道:“只是后面的路径,我们怎么走?” 玄色真人道:“桥那头必然还有阵法,只是你我也是阵法高手,剩下这些阵法,未必便破不了。” 玄雨真人道:“要取得墓深处的宝藏,也不得冒险一搏了。” 第十章完美的祭品 玄色真人生性精细,似乎是担心吴锋未死,望向桥下血河,捻一个道诀,一只黑铁铸成的黑色飞鸦便自她袖中飞出,急掠而下,一声长鸣,将血水吸了一股到口中,飞转上来。 黑鸦骤然颤抖起来,噼里啪啦地一阵响,猛然崩坏,散了一地,血水在奈何桥光洁的桥面上流淌着,散发出惨烈的气息。 玄色真人将修长的指甲刺入其中,几个呼吸之间,那腐蚀力极强的血水,就把她的指甲烧了一个缺口。 “那小子死定了。”玄色真人这才肯定地说:“我们走吧。” 玄雨真人点头,大步向前走去。 …… 然而,吴锋岂是那么容易就会死去的? 当两名真人走过奈何桥时,在血河的下方,却有一个俯伏着的身影,嘴角处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意。 血河上方,只有三尺厚的腐蚀性液体,这种红色液体比水轻,而且不溶于水。 吴锋父亲留在奈何桥上的一个极其细微,难以发觉的记号,让吴锋知道了这一信息。 吴锋猜测,父亲破阵一路到这里,恐怕是懒得继续向前费力气了,见到血河里的液体不深,就往其中灌了许多水,然后自己进入水层,打了个大洞,绕过了后方的阵法。 实际上,当年杨麒布置这座大墓,是要让大墓整个成为一个阵法,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不是要认真地造一座墓,所以到了冥河这里,就开始偷工减料,只灌了少量血水进去,以象征冥界轮回之力。 而吴锋的父亲也是个懒人,他发现后面的阵法机关,远不如前面的,毫无挑战性,却是很浪费时间和精神,索性往血河里灌水了,通过血河底部没有阵法防护的区域,打洞钻了过去。 吴锋没有父亲的修为,要越过血色液体层,自然必死无疑,但掉下去的那一刻,他用牛皮披风把自己裹得紧紧地,等自己掉进水层之后,再让牛皮披风浮起来,被血色液体腐蚀了个干干净净,玄雨、玄色两真人也就以为他肯定死了。 在水中,吴锋屏住了呼吸,向前游去。 微弱的光芒,透过血河,照耀着下方的水层,吴锋隐约看到了个洞口。 他游了进去,沿着父亲当年留下的水道,爬行向前,一边运功烤干身上的积水。 这条通道的出口,是一个平台,在一个极为宽广的大厅之右侧。 吴锋钻了出来,从如意袋中掏出一大堆稻草,而后扒出来一大块仿制人皮,将稻草裹起来,做成一个人形,然后换了一身衣服,把自己原来的衣服穿在稻草人身上。 他做得非常麻利,显然已经完全想好了自己要干什么。 而后,吴锋取出一块透镜,固定在稻草人的手掌之中,透镜的一侧有一个小孔,吴锋又取出完全透明的细丝,绑在小孔里。 他望向大厅中央,大厅的正前方,有一个琉璃台,对着一面大门,大门上绘着一个六芒星。想来,这个大门就是通向主墓室的最后通道。 吴锋将视线抬起,琉璃台上方的天花板里,有一个大洞,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挖走了,不过,吴锋并不知道这个洞是怎么来的。 冷笑一声,吴锋掏出了点东西,抹在脸上,而后跳下平台,踏入大厅之中。 他掏出刻刀,在琉璃台上面划了几刀。而后,将自己再次隐藏了起来。 …… 墓道的后半段,也有不少机关阵法,由于没有吴锋指引,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无法理解吴锋父亲留下记号的意义,只能靠自己的能力,向前闯去。 不过,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确然是阵法高手,哪怕杨麒布下此墓时,修为已经远在他们之上,但二人依靠魔道特殊的破阵技巧,以偏敌正,以弱克强,竟是将后半段的阵法渐渐破开来。 这一过程中,两人体内道力,消耗极大,但他们作为魔道修士,对于阴气的抵抗能力,超越常人,故而一路走来,却是还能支撑。 走过了三道危机四伏的墓厅,穿过了了四条步步惊心的阶梯,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终于来到了主墓室前。 主墓室外,又是一个巨大的墓厅,空旷无比,被顶上镶嵌的幽绿色夜明珠照得通明,其中泛满了惊心动魄的诡异。 墓厅的正前方,是高大的主墓室正门,墓厅的左右两边还有两个侧门。正门被用铁汁封死,侧门却只是以门闩闩起。 两个侧门上方,都有一座镶嵌在石质墓墙上的平台,其中一个平台上方,有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两真人只是瞧向正门,正门上绘了一个巨大的六芒星,透发出强烈的能量波动,令两人不由胸口发颤。 离正门一丈处,有一座两尺高的平台,以大块的琉璃造成,其中镶嵌着上品的水晶,折射着顶上投下来的绿光,如同无数鬼火,同时闪烁。 “试试。”玄色真人道。 玄雨真人跨过那座平台,试图接近主墓室正门,却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反弹回来,几乎吐血。 “小心啊。”玄色真人说着,一边洒出一蓬飞针,飞针在天空中迅速地飞舞着,感受着这片墓室中的能量波动。 突然间,正门上的六芒星发出明亮的白光,玄色真人骤然一震,喷出一口鲜血来,而漫天飞舞的飞针,也尽数化为齑粉! “该死,这最后一道阵法,能量太过强大,连探测其波动,也是不能……”玄色真人恨恨道。 “主墓室里面,绝对有无数好东西,莫非我们好不容易走到这里,却要折返回去么?”玄雨真人也是切齿道。 两人扫视着墓室周遭。 顶上,在天花板的中心处,悬着一个风干的人头,随着墓室中的能量波动,也轻轻摇颤起来,人头被绿光照得一片惨冷,透发出满满的诡异。 玄雨真人道:“那死尸有古怪,要不要我把它打下来?” 玄色真人道:“不,我刚才用飞针感应,至少确定了阵法能量场的大致控制范围,和那个人头并没有关联。这里机关重重,我们剩下的体力也不多了,没必要多生枝节。” 就在这时,玄雨真人突然间瞥到在对着正门的琉璃台上,刻了一道字迹。 字迹遒劲,如同龙飞凤舞,但却刻得并不深。 阴阳相交开此阵! “阴阳相交?”玄色真人讶异道。 “是那小畜生他爹的字迹。”玄雨真人道。一路上吴锋指给他们看的记号,有的直接是用文字写出来的,玄雨真人还记得吴锋父亲的字迹是什么模样。 玄色真人眯了眼,道:“待我再小心地用道力感应一下。” 玄雨真人吸了一口气,道:“不必了,我感觉到,这里的确是需要阴阳之力……” 说着,他的脸上露出一股淫亵的表情:“那小子再心怀不轨,这些记号都是真的。” 玄色真人见此,脸上发红,道:“这……” 她和玄雨真人一同作恶数年,却从没合体过,以前她身份低微时,常常饥不择食,如今修为高了,也挑剔起长相来,玄雨真人还是长得磕碜了些,故而每次向她求欢,都被她拒绝了。 只是吴锋父亲留下的记号,不会有假。吴锋已经死了,玄雨真人也不可能伪造得了这字迹。 为了云海岚墓主墓室内,杨麒留下的那些宝藏,玄色真人思来想去,觉得受点委屈,也是值得地。 玄雨真人早已难耐,一把向玄色真人搂抱而去。 玄色真人挣扎一阵,也就半推半就起来,被玄雨真人抱上了琉璃台,两人身上道袍渐渐滑落,玄雨真人粗黑胖的身躯,和玄色真人雪白的**,渐渐交叠在一起…… 两人一边交合,一边运转内息,阴阳互济,以阴阳之力,与附近的阵法能量波动,互相共振起来。 果然,阴阳之力,与大门上的六芒星,发生了共鸣,六芒星的六个角上,开始闪烁紫色的光华。 两人知道那字迹并不假,不由心头大喜,欢好得越发激烈。 但就在此时此刻,一道明亮的绿光,向着两人激射而来! 两人正在欢好之中,并无防备,绿光炽烈,刹那间就把两人交叠着的腿部,射得对穿,鲜血喷涌而出,却瞬间变成黑色! “啊呀呀!”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同时痛叫,望向绿光射来方向,却见墓厅一侧的平台上,自那个黑洞处,已然出现了一个人影,手中持着一面透镜! 这墓室中的绿色夜明珠,发出的阴气满满的光芒,被称为死光,平行射出,只能使人压抑,但其中一束光芒,被平台上的那人用透镜聚焦在两人腿上,可怕的杀伤力,登时穿透了两人的腿部,浓重的阴气,更是直刺二人骨髓! 也是两人欢好之中,身体交叠,才能被如同糖葫芦一般射得对穿! 这一刻,玄雨和玄色才发觉到,自己小看了吴锋这小子,但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吴锋怎么可能还活着,还赶到了他们前头埋伏! 强打起道力运转,两人一边发力抵挡阴气的侵蚀,一边同时并指射出魔性飞剑,乌光向着平台方向,激射而去! 那上面的“吴锋”毫无闪避,刹那间连人带透镜,被砍成了粉碎,但顷刻间,漫天的稻草,自平台上散落而下! 两人大惊,这时,悬挂在大厅顶上的人头,已经坠落而下,却是一个完整的人体。 人体飞坠,头顶撞在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的脚上,一股大力,将刚拼命射出飞剑而难以动弹的两人撞得飞射而出,正好撞在正门上的六芒星上,六芒星光华暴涨,把还结合在一起的两个裸赤魔道修士,吸附在了上面。 人体缓缓站起,猛地一撕脸上的伪装物,露出一张清秀的面颊,看了看天花板上,自己从里面调出来的黑洞,又看了看被强大的力量吸在门上,并正在陷入门中的玄雨和玄色,冷笑起来。 “该结束了。我之前的谦恭,都是为了这一刻。你们注定成为完美的祭品。”吴锋的声音,如同来自九幽,令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心胆齐颤,想不到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竟能发出如此冷酷的声调。 “你……你这小畜生怎么做到的?”玄雨真人怒叫道。 第十一章青铜棺 玄雨、玄色两真人由于要破掉剩下的阵法,所以前进得比吴锋慢很多。 吴锋以前就走过这条水道,所以他知道琉璃台上,有父亲留下的七个字“阴阳相济殉此阵”。 意思就是,需要一男一女两人,用真气或者道力相互交流,发生阴阳共振,而后引动六芒星的力量,作为这个阵法的祭品。 吴锋的父亲因为走到这里,才发现自己走错了路,这并不是自己要开启的那座大墓,因此便不至于还牺牲两个无辜的人当祭品,于是虽然弄清了阵法原理,依然就此离开了。 吴锋掏出了刻刀,将这七个字稍微改了改,变成“阴阳相交开此阵”。 就是说,一男一女只需要欢好并运功,就能打开这挡在主墓室前的最后一重阵法。 吴锋算定,玄色真人和玄雨真人一定很愿意通过如此简单的方式打开这扇门。他们欢好之时,警觉最弱,而且交叠在一起,也正好方便自己用死光一次将他们俩一起射穿。 在平台上时,吴锋从如意袋中掏出稻草和仿制人皮,做成稻草人,把自己的衣服穿在稻草人身上,再将透镜固定在稻草人的手上,上面连一根透明而极长的细丝,自己捏着细丝的另一端,可以让透镜转动。 接着,吴锋把自己的脸化装成了一个风干的死人头,在琉璃台上改变父亲的留字之后,吴锋攀上墙壁,钻进了天花板上的洞,脑袋向下。当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天花板上会有一个能藏人的大洞,但是既然有,他就拿来布置自己的谋略了。 果然,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从“死人头”上感觉不到阵法能量的波动,反而不敢随意轻举妄动。吴锋得以隐藏在离两人非常近的地方。 当两人中计,开始欢好,吴锋就拉动细丝,转动布置在平台上的透镜,用死光将两人的腿射穿。 吴锋之所以不射胸口,一是害怕若两人立时死亡,就可能无法献祭,二是修真者的胸腹都有防护,未必能射穿,射穿腿部,反而能够重创。 两人被死光射穿之后,立即以剩余的力量,攻击稻草人,吴锋则从天花板上坠落而下,将两人撞飞到门上的六芒星中,完成献祭的最后一环! 吴锋在此时,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故事中的反派,总是死于话多。 他一边冷眼看着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在门上疯狂挣扎,却被六芒星吞噬,一边向他们讲述着这一切,令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知道,自己比起这个十三岁少年,是如何的愚蠢。 吴锋毕竟还年少,袁曙和林焰带给他的压力,他必须要有一个宣泄口,此时此刻,他向必死无疑的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讲述着,看着两人惊怒的表情,吴锋感觉到心头的压力,轻松了很多。 实力胜过他几十倍的玄雨和玄色,如今也被他算计而死,那么袁曙、林焰,又有何可惧呢? 六芒星渐渐淡去,玄雨和玄色面容扭曲,从不停怒骂,到完全说不出话来,最终被墓门完全吞噬,他们的身体,好像被扁平化了一般,印在门上,从三维变成了二维的存在。 两人的五脏六腑,甚至还未完全成型的元婴,都和道袍的印迹重叠在一起,在门上形成一幅幅交叠的图画。 轰地一声,六芒星完全消失,用铁汁封死的墓门缝隙,其中的铁渣纷纷破碎,溅射而出。 两页石门,发出令人牙酸的隆隆颤响,在诡异的力量下,自然开启。 吴锋终于看到了门内的情形。 一座水晶台上,放置着一个巨大的青铜棺,七盏长明鲛灯,吐出灿烂的火焰,将整个主墓室照得通明,远胜于外头夜明珠发出的绿色死光。 这些鲛灯乃是捕杀东海中的鲛人,做成的大灯,点亮它们体内的油脂,可以照耀数千年。 七座鲛灯形成一个北斗阵势,而水晶台和棺椁,则位于北极星位置。 水晶台的四方,放着各种各样的灵晶、仙石、珍料,更有大量砗磲、玛瑙等,将吴锋晃得眼花缭乱。 水晶台上,还镶嵌了许多枚骨符,连成一个怪异的图案。 如今,吴锋已经可以确定,杨麒之所以要布置这座大墓,并不是要厚葬自己的死敌,而是要构造一个阵势。那么,究竟是云海岚的尸体有问题,需要以阵势镇压,还是利用这座大墓加上云海岚的尸体来构造一座阵势,来达到某种效果? 对此,吴锋是非常好奇的,但他并不敢轻举妄动。他不知道,主墓室内,是否还有别的杀机。父亲未曾进入过主墓室,因此这里如果还有其他的危险,危险必然依然存在。 如果没有把握的话,杨麒用于布阵的这些珍宝,他一丝一毫也不会取用。他今夜的目的,本是借助大墓内的阴气磨砺自己,试图冲关突破,而不是来寻宝。 吴锋目光扫视,瞧着这个阵法,但他的阵法造诣,不但远不如父亲,离玄雨、玄色真人距离也不小,并没有掌握感应阵法波动的技巧。 正在考虑到底要不要拿几件边缘处的宝物离开,还是现在就开始借助墓中的阴气冲关,却有脚步声,在耳边响起。 吴锋一惊,立马身形一折,冲出门外,跳上平台,躲进自己之前过来的黑洞里面。 只见一名金发少年,手持魔杖,穿着花花绿绿的法袍,戴着尖顶魔法帽,从玄雨和玄色之前过来的门中走了进来。 “赞美血珊瑚天神,赞美迷蓝天神,愿天神赐予我过人的运气,能伴随我——利奇·恩莱科一生!” 金发少年自言自语道。 吴锋瞧见这名自称利奇·恩莱科的金发少年,就知道他是来自西极的白肤人。 人口最为稠密的中土之外,东有东海,南有南荒,北有北莽,西有西漠,广袤都比起中土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西漠最西边的区域,广大沙漠的边缘上,有一大块宽广肥沃的平原地区,称为西极。 六千年前,据说来自异界的白肤人突然出现在西极,征服了当地的居民,并和他们混杂在一起,学会了寰宇大陆的语言,却保留了他们原来的文化,形成了特有的西极文明。 不同于北莽、中土、南荒的修真者或者武者,西极人常常修炼被称为魔法的能量技巧进行攻击,他们的武术家也依靠辅助魔法来强化自己的战斗能力,被称为魔武士或者魔剑士。 西极人还利用魔法,制造了大量以现在的科技水平还不可能制造出的工具,能够吸纳空气,在天空中飞行的浮空艇,就是其中最为有名的一种。 吴锋并不知道,恩莱科是怎么在没有他带路的情况下,突破重重机关,找到这里来的,但他很快就看到,地面上有一条淡淡的白色通路,正是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走过的轨迹。 他立刻就明白,恩莱科一定是有一种特殊的魔法,能够让别人的足迹在地面上显形。 恩莱科偶然在野外发现了玄雨、玄色的足迹,好奇心之下沿着他们的足迹,安全地走到了墓室前方。 所幸,他看到墓室内花花绿绿的宝藏,立刻被晃花了眼,没有继续使用魔法,不然肯定能把吴锋的隐藏之处找出来。 “有危险?没有危险?”恩莱科掏出一朵发出臭气的红色花朵,撕扯着花瓣,不停地扔进嘴里,咀嚼得咂咂作响,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从诞生即具备过人的运气的我,是天神的宠儿,母亲捏着我的茎阴浸入神水,令我得到坚固刚强的**。今天这一场宝藏,是我应得的机缘,我将开启这座巨棺,来发掘这座大墓的终极奥秘。”恩莱科神神叨叨地说。 而隐藏在洞中的吴锋,也对于恩莱科的实力做出了判断。 恩莱科的实力,无疑地在他之上,而如恩莱科自己所说,他似乎生下来还被什么神水泡过,很可能**比起同级的修士要更加坚固。 “幸运之神,请指引我远离危险,得到幸福和享乐!”恩莱科举起魔杖,大声祈祷。 他看了看印在墓门上的玄雨和玄色,而后迈步走进了大开的墓门。 魔杖上散发出幽蓝色的光。 “驱散!”恩莱科发声道。 似乎有什么无形的东西被驱散了,恩莱科排除了墓室中最后的危险。 他跳上了水晶台,掏出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切断了青铜棺外的大锁。 青铜棺内,是白玉造成的椁,散发出一股清冷的气息,但并未上锁。 恩莱科怀着深深的喜悦,将白玉椁开启。 登时,他深深地迷醉了。 棺材里面是一个蓝衣女人,非常美丽的女人。 恩莱科向血珊瑚天神发誓,这是他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她的肌肤,白得好似卡敖奇山上的积雪,却又有郁金香一般的娇嫩,她的身姿,丰腴起伏,能让人的目光为之凝注,无法挣脱。 这美女如今静静躺在白玉椁中,双眸紧闭,一动不动,但神态却栩栩如生。 “啊,血珊瑚天神,向我恩莱科·利奇赐福!利奇家族的继承人,蒙受你所赐予的荣耀!” “天神指示,令我感受睡美人身体的美妙。哪怕她如今已经死亡,也一定能通过爱性的神秘力量,唤醒她的灵魂。” 恩莱科手舞足蹈,就要向棺中的美人扑过去。 第十二章男儿有所为,师夷长技以制夷 隐藏在通道中的吴锋,猛地咬住了牙关。 云海岚被杨麒杀死时,他还没有出生,于他可以说是一面之缘也没有。 但是,不管她如今究竟还有没有生命,吴锋决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恩莱科在自己面前,凌辱她的躯体。 男儿有所不为,亦有所为。于吴锋而言,大丈夫立身于世,有些事情是必须去做的,哪怕要为之冒上生命的危险。 他已经没有时间来多思考了,他必须立刻阻止恩莱科。 吴锋再次飞身跳下,隐藏在主墓室门边。 他从如意袋中掏出一颗霹雳菩提,紧紧攥在掌中。 恩莱科声称,他的母亲曾经捏住他的陰莖浸入神水,也就是说,恩莱科的陰莖,并没有被神水浸泡到,是他的薄弱之处。 吴锋见恩莱科一脸迷醉,已经要扑进棺中,他运转真气内力,加注在霹雳菩提之上,向着恩莱科胯下激射而去。 轰! 霹雳菩提如惊雷一般,爆炸开来。 恩莱科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眼中露出极为难以置信的神情。 他本以为进入大墓的只有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现在他们都已经挂在门上了。 怎么又会多出这样一个少年,还用卑劣的火器,损毁了他的命根? 他下身焦黑,猛地立起,长得极为像女人的脸,却已经完全扭曲,眼睛变成血红色,直愣愣地看着吴锋,当中透发出尖刀一般的杀气。 “你这个卑贱的蝼蚁,令我承受到难以想象的苦痛和耻辱,我,利奇家族的继承人,哪怕杀死你一百次,也消解不了我的仇恨!”恩莱科咬牙切齿地说道。 说着,恩莱科已经挥舞着魔杖,如同一头狂怒的狮子,向着吴锋猛扑而来! 吴锋以有心算无心,霹雳菩提又威力巨大,他本以为能够给予恩莱科以重创。但现在看来,恩莱科行动并没有受到影响,反而狂暴了! 其实,恩莱科也不是第一次这里被袭击了。 他并没有说谎,他小时候其母曾找到稀有的神水,给他洗礼,而他的下体因为没有浸泡到,成为了他的弱点。 但所谓弱点,也是相对的,下体的生长,也要受到其他部位的影响,故而恩莱科在同级战斗中,几乎是刀枪不入,下体也只是比身体的其他部位要脆弱,却仍然要胜过同阶的修炼者。 只是恩莱科生性懦弱,在战斗中,远程尚能以魔法搏战,一到近战,就吓得腿软。 为了让他克服自己的懦弱,恩莱科的母亲教他,每次作战时,都不自意地自曝其短。 敌人因此便会猛攻他的下体,他不得不努力防护。但他的下体却并非那些人想象的脆弱,每次对手突破防护,攻击恩莱科下体时,就会发现恩莱科也只是轻伤。 接下来,恩莱科却因为剧痛的愤怒,而进入狂暴状态,将对手打倒,致残乃至杀死。 这与利奇家族的血统有关,他们的血脉中包含着血狮的血统。 血狮,是西极的一种红色狮子,因为生性淫蕩,经常与其他生物甚至人类交合,又被称为淫狮,它们在剧痛作用下,会变得异常狂猛。因此,恩莱科畏惧小痛,却会因为剧痛而疯狂。 但恩莱科也养成了满口生殖器的习惯,当然,是他自己的。 他看到玄雨真人和玄色真人已经死了,因此并没有警惕和防备,但却仍然在自言自语中,提起自己的生殖器。 于是吴锋用一颗霹雳菩提,直接炸残了恩莱科的下体。这一次,恩莱科是真的变成无机人士了。 但是这伤势,对于有着血狮血统的恩莱科来说,并不算致命,钻心的疼痛,却让他越发狂暴。 “瑞博之风!”恩莱科怒吼道,魔杖如同利刀一般挥出,数十个风刃,向着吴锋猛扑而来! 风刃飙飞,发出雷一样的震响。 吴锋毫无停滞,当即做出了决定—— 撒腿就跑! 除了逃走,他并没有别的办法。恩莱科实力在他之上,这风刃的声势,绝非他所能抵挡。 于是,吴锋以堪比迅猛龙的速度,闪躲着漫天的风刃,侧向狂飙而去。 “死!尼斯的鞭锁!”恩莱科咆哮,但他长成一副女人模样,说出来的话语也是带着阴阳怪气,无论是怒吼还是咆哮,都显得缺乏中气,令人丝毫感受不到震撼。 一道电光鞭锁,从恩莱科的魔杖上,向着吴锋绞杀而来。 吴锋已经跳进了自己出来时的那个洞道,恩莱科的闪电,轰击在平台上,炸出一片焦黑。 “克丽丝的狡诈!”恩莱科大叫,一只母狗从他的魔杖上弹跳而出,钻进了洞穴,向着吴锋追咬而去。 吴锋不得不反身抽剑,剑闪寒光,舞出一片烟花,怒刺向猛扑向他的大狗。 狂暴的震撼力,从狗爪上发出,母狗眼中闪烁着发情的光芒,瞪视着吴锋。 吴锋拼尽力气,长剑一扭,绽放出一股强烈的崩裂之力。 母狗却是在这一刻,放开了吴锋的剑,向着他脸上猛扑而来! 吴锋毫无慌乱,不闪不避,猛地一个头撞,趁母狗四爪尚未抓过来,直接撞上了狗头。 俗话说,打狗要打脑门。哪怕这只被称为“克丽丝的狡诈”的大母狗是以魔法幻化而出,脑门也是它的薄弱部位,被吴锋灌注真气,以铁头功猛击,登时便被撞得烟消云散,魔法能量纷纷炸散开来。 吴锋提气,继续逃遁。 然而,被这么一迟滞,恩莱科很快追了上来。 吴锋猛地一咬舌尖,剧痛传递到全身,引动经脉,一时间通体如被撕裂。 但他也运转了《武经》中的催心之术,强行激发体力,一时间将自己的极限速度提升了大半。 只不过在这大墓之中,有阴气逼压,对于身体本来就有妨害,他再使用这损耗体力和生命之能的内功,无疑极为危险,如果一直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在奔跑中突然倒毙。 吴锋很快就逃出了当年父亲挖出的通道,来到奈何桥下的水层当中,从如意袋中再次取出一件厚实的牛皮披风,将自己裹紧,而后从身上透发出吸力,带着披风沿着石壁逆滚而上,落在河岸! 恩莱科很快也追了出来,但他并不是傻子,看出了这红色液体肯定有问题,当即在水中挥动魔杖,一个水球将他裹在当中,托着他冲出血水层,短暂地飞空而起,落在桥上。 “愚蠢而张狂的少年,想要利用自己了解地形来陷害利奇家族的后裔么?死亡于今日的命运,对你来说已经注定了!”恩莱科从牙缝中吐出这样的话语。 吴锋懒得回答他,只是向着大墓入口方向奔逃。 恩莱科再次发出狂暴的怒吼,向着吴锋追击而去,女人一样的脸上泛出愤怒的潮红。 如果让古代有名基佬钟季士看到如今恩莱科的模样,一定会有强暴他的冲动,然而吴锋现在所要想的,只是逃命罢了。 进入狂暴状态的恩莱科,在血狮血脉的作用下,全身的皮肤都开始泛红,头顶冒出蒸腾的热气,好像一只烤熟的螃蟹。 恩莱科的衣服,被袖口中喷出的怒风卷起,他也越追越快了,魔杖上不时激射出致命的魔法。 吴锋一边闪避,一边扔出菱角镖、金钱镖、蒜条镖、袖箭、飞蝗石、梅花针等暗器,延迟着恩莱科的追击速度。 “贫弱贫弱!”恩莱科叫嚣道,他将魔杖当做长剑使用,魔杖被飞转的旋风包裹,将射来的暗器全部击碎,化为齑粉四散开来。 前方,是一道非常高陡的楼梯,楼梯的两侧,都是一丈多深的池子,池底无水,而布满了尖利的水晶锥。 恩莱科击碎了吴锋投出的一枚雷公锥,见吴锋身形略缓,怒吼一声,魔杖挥出一道风鞭,向着吴锋猛扫而去。 吴锋奔跑之中,仍是急跃闪躲,但却被风鞭击中左脚,啊地痛叫一声,猛地掉入水晶池中! 恩莱科磔磔狂笑起来,但因为他声调阴阳怪气的缘故,听起来就像女鬼唱歌。 以他看来,凭着吴锋的修为,又不具备他的坚固**,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肯定是死定了。 就在他为杀死了给自己莫大羞辱的少年,而愤怒稍微有所消解时,啪地一声,响在恩莱科侧近。 他霎时间感觉自己的思维模糊了,大片的血迹,弥漫了他的视野,然后才是比被阉割更加强烈的疼痛。 一枚流弹,从水晶池底,飞射上来,正好打在恩莱科的额头,弹片镶嵌在他的额骨上。 吴锋捏着一根火铳,从池底站起,笑吟吟地瞧着他。 吴锋故意坠入池中,他掉下去时,让自己身躯放平,再使用硬功于后背和后脑勺。因为下坠的力量,分散在许多根水晶锥上,因此给他留下的只是皮肉伤而已。 之前吴锋用各样暗器击打恩莱科,并显出用尽全力的模样,就是要让恩莱科以为,这是自己施放暗器的最大速度。 被西极人所改良的火铳,又被称为铁炮,发射速度和威力,都胜于霹雳堂生产的鸟铳,然而,在中土各国,改良火铳如今根本没有传播开来,恩莱科怎么又想得到,这个东方少年,能有他们西极才有的强大火器? 由于吴锋内力真气的加持,令火铳的发射速度,得到了极大的增幅,加上恩莱科以为吴锋必死无疑,这一枪射出,立刻正中恩莱科额头,将他轰成了重伤! “用来自你们西方的工具,教训来自你们西方的淫徒,这叫——师夷长技以制夷!”吴锋三下五除二,从池底纵身起来,扬声道! 第十三章斗牛士与牛 “你……该死啊!”恩莱科不等吴锋有机会攻击他,便反应了过来,从魔杖上飞出五个火球,向吴锋夹攻而去。 火球术,在西极非常有名,是一个传奇般的初级魔法。施放时间短,攻击速度快,而且还能五个火球夹击对手。因此,有人还创立了“五火球神教”,发表各种论文,比如“论五火球轰杀神圣巨龙的可能”“论五火球攻破东方百尺剑塔的可行性”“五火球与魔王”“五火球魔剑士救公主战记”等。 不过现在恩莱科的火球术放得再好也不顶用,吴锋将恩莱科一枪打得晕了一小会,就此取得了一个时间差,趁着恩莱科速度还没提起来,闪开火球,钻进一条侧道之中,跑得没影了。 吴锋已经发现,如果不能彻底杀死这个家伙,对方伤得越重,会变得越发狂暴。 不过,对方的体力肯定不是无限的。吴锋就是要让恩莱科的体力,损耗得比自己更快,这样他才有机会,置恩莱科于死地。 逃跑,永远不是他的目的,而只是手段。以逃遁为手段,达到杀死敌人的结果。 这条侧道弯弯拐拐,多岔道和回环,七上八下。 恩莱科擦干脸上的鲜血,稍微包扎了一下,便追了进去,但之后却立刻转晕了头,失去了吴锋的踪迹。 但他在这少年手上,实在吃了太大亏,他也不知道,自己那看似无所不能的母亲,究竟能不能治好他的下体。 因此,恩莱科一定要置吴锋于死地! 他施展魔法,追踪吴锋的足迹,地面上现出淡白色的通路,恩莱科沿着通路,追索向前。 然而,当追踪到一个狭小的区域时,他发现,一个铁门被吴锋放了下来。 吴锋曾多次进入这座大墓修炼,因此了解其中的许多机关。 这座铁门极为厚实,恩莱科的实力,并不足以将其击穿。 恩莱科惊怒,发动劲风,试图将铁门击倒,但它却纹丝不动,无可奈何之下,恩莱科只得绕进另一条通路。 他听着回声,试图确定吴锋的位置。吴锋放下铁门后,似乎已经走远,而不是躲在铁门后。 但吴锋的脚步声非常凌乱,明显是故意扰乱恩莱科的听觉,令他无法判断。 恩莱科狂怒地在墓道中无谓地追索着。 这座大墓虽然庞大,但道路不算复杂,恩莱科跑了几圈后,差不多弄清了这个区域的墓道走向。 他再次施展魔法,追索吴锋的足迹。 这时,咳嗽的声音,突然响起。 恩莱科迅速追了过去。 他看到吴锋正在一个岔道口,捂着胸膛,吐出一口鲜血,脸上隐隐有黑气出现。 恩莱科知道,吴锋因为阴气的侵蚀,已经开始体力不支了! 他飞身向前,扫出一道闪电,将吴锋从岔道口逼进了一条死路,这是一道被墙壁包夹的石阶梯,石梯上面是一面紧闭的石门,比整个石梯都高,这附近也看不到任何机关。 恩莱科咬着牙齿,牙缝中喷出炽热的雾气,将吴锋继续向内逼去。 吴锋在他的魔法攻击下,一边闪避一边后退,最后退到了石门前,脸上终于露出了惊恐的神色。 恩莱科瞧着已经无路可逃的吴锋,双目血红,狞笑起来。 “我用什么手段,来终结你的生命呢?”恩莱科说:“让你自己吃掉自己的生殖器,是不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说着,恩莱科向着吴锋射出一道绿色的光箭,直取他双足,想要先废掉他的行动能力。 但就在这时,令恩莱科瞠目解释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吴锋在这一刻,再次得意地笑了起来,那是将一切掌握在手中的笑容。 他速度陡然加快,贴上了石门的边缘,而后身躯刹那间变得扁平,将自己压成了一张薄片,从两指宽的石门缝隙中钻了过去! 这是修习东辰剑法所获得的特殊能力,哪怕修为不高,如吴锋这样只是养气境,但在刹那间调动储存在体内的,每个夜晚所吸取的星力,也能违反生理学原则地,将自己,甚至自己的兵器一同,在刹那间压扁,穿过狭窄的缝隙,并在随后安好地恢复原状! 如果修为提升到一定程度,更是能将自己压到真正薄如纸的地步。 正所谓:想要在夹缝中生存,不但要有坚定的意志,同样必须把身体变得做够扁平。 恩莱科还没有反应过来,高大的石门,便又骤然间,从石阶上压了下来,轰地一声,正好将恩莱科压在下方。 吴锋钻进去之后,立刻拔掉了石门的门闩,将其猛力推倒! 石门下方,恩莱科在巨力之下,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他感觉到吴锋跳到了石门的上方,对着他的脸猛踩。 吴锋的声音从上方传来:“我听说在你们那儿,有一种运动叫做斗牛,斗牛士面对比自己强壮十倍的公牛,不停地闪避,用智慧去欺骗它,用剑刺伤它的不同部位,用鲜艳的颜色去蒙蔽它的感官,令它暴怒、狂躁,失去判断能力,最后在最合适的时刻,给它致命的一击!” “哇……”恩莱科的吟呻,隐隐响起,含着无以言喻的愤怒。他嘴里的牙都被巨大的石头门砸断了。 就在这时,轰地一声,巨大的石门,四分五裂,被炸开来。 恩莱科运转残余的体力,发动了“石裂术”,他以为,吴锋这一下,肯定被炸得粉身碎骨了。 然而,当他眼前重现光亮时,看到的,是一张绿色的脸。 一只满身绿毛的僵尸,一只手断裂,扑在了他的身上,撕咬着他的身体。僵尸穿着千年前的衣服,破烂腐朽,身上一半长着淡黄色的鳞片,另一半溃烂,流着绿色的脓水。很明显,这是杨麒不知道从哪里挖出来丢到这里,用来增加大墓阴气用的。 而恩莱科的魔杖,在瞬间就被僵尸折断,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恩莱科尖叫一声,和僵尸扭打在一起。 吴锋在一旁淡淡瞧着。 他早知道,这扇门里面有什么。 一头额头上贴着符箓的僵尸。 他之前利用甩掉恩莱科的时间差,进了这扇门一趟,把僵尸搬到离门很近的地方。 当他假装被恩莱科逼到此地,第二次进门时,瞬间撕下僵尸额头上的符箓,让它恢复行动能力,然后引着僵尸踩过石门,一边发话激怒恩莱科。 他知道,西极的魔法师有一种极其消耗体力的魔法,能够瞬间裂开大石。 于是恩莱科炸开石门,也把僵尸重创,僵尸立刻对着他一阵狂咬! 恩莱科曾被神水浸泡,近身格斗能力并不差,但作为魔法师,终究是吃亏。他抽出匕首,和僵尸疯狂地扭打着,狂乱地劈砍着僵尸坚硬不输给他的身体。僵尸的身体,好似软木,被他的匕首砍出令人牙酸的声响。 僵尸和恩莱科,仿佛两条疯狗,因为交叠在一起,而只能用最基本而又最直接的招数,互相厮打。他们的**都较为坚硬,故而一时半会并不能分出胜负。 吴锋冷眼看着恩莱科的脸被僵尸撕咬得乱七八糟,而僵尸也被恩莱科砍得遍体鳞伤。 “该结束了。”吴锋聆听着恩莱科的不绝惨叫,道。在僵尸持续撕咬的疼痛刺激下,恩莱科哪怕处于狂暴状态,也终于感觉到了恐惧。 他挥起长剑,运足体力,从僵尸的背后,激刺而出。 他发动的是东辰剑法中的“贯虹式”,剑锋如虹,凌厉绝世,无可抵挡。 这一招要消耗极大的体力,但也能造成强大的穿刺力,远远超过使用者本来的杀伤力极限。但无论是恩莱科还是僵尸,都是皮糙肉厚之物,以吴锋的修为,哪怕是近身攻杀,也不得不运转这一招。 这时,恩莱科和僵尸,都因为贴身激斗,而难以运转能量,防护自己的心口。 朱红色的长剑,从冰冷瞬间转成温暖,绽放出七彩的锋芒,刷地一声,从僵尸的背后刺了进去,然后穿过了恩莱科的心脏。 吴锋再次迅速抽出剑,砍下了僵尸的脑袋。 恩莱科感觉到自己胸头热血,喷薄而出,洒在僵尸的身体上。临死前,仍然极为不甘的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才是真正的,斗牛的最后一击。” 恩莱科实在不明白,拥有极好运气的他,为何会死得如此憋屈,但死了就是死了。 运转极限的力量,杀死了恩莱科,又解除了僵尸的威胁,吴锋这才猛地吐出一大口鲜血。 他的体力,现在才是真的消耗到极限了,如果不是他意志力顽强,可能顷刻间就要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如今的他,几乎全身每一根骨头,都在发痛发酥,好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噬咬一样。 吴锋长吸一口气,打算离开。他本想今夜冲关,让自己突破到煅骨境,但是体力的消耗,阴气的侵逼,让他不可能再坚持多久了。 就在他即将转身时,一只冰冷的手按在了他肩头。 吴锋登时打了个寒颤,但神色随即恢复了正常。 这个少年,有着天生的坚韧,这个世界上,已经很少有事情能让他真正畏惧了。 “云海岚姑娘,幸会。”吴锋轻声说道。 第十四章灾厄之体与无运之体 “聪明的小子。”一个清柔却冰冷的声音,从吴锋的身后响起。 吴锋等对方将手从自己肩头放下,方才缓缓转过了身。 蓝衣女子离他极近,峰峦起伏的身姿,清晰地展现在他面前。 这女子看起来模样不过二十几岁,凤眉如黛,眼含秋水,左眼眼角点了一颗细细的美人痣,更添工丽,肌肤极白,仿佛是冰凝成的一般,全身透出一股阴寒之气,就连满头秀发,也带着几丝灰白。 她身上衣衫,却是显得颇为暴露,自领下肩部至胸,完全v型镂空,露出两片雪腻半圆,下身裙裾,也是两边开了高叉,雪白的大腿映着腰带上银质的挂花,晃人眼目。 大魏本是胡人在魔门支持下在中原建立的政权,后来道门多次北伐,也未能将其消灭,最后依靠宫廷政变,才夺权成功,将魔门势力赶回罗荒野。但大魏的民风,也受到了北方胡人影响,较为开放,仕女也不以衣着暴露为耻。故此,出身大魏名门的云海岚,如此衣着,并不为奇。 不过,大魏覆灭后,道门各派认为大魏之所以险些摆脱道门控制,正是受到胡风影响,所以又开始强调礼法,故此,吴锋是第一次见到衣着如此暴露的女子。 但他眼中神光只是一闪烁,便恢复了淡然。 云海岚固然是极为美丽诱人,但吴锋还牢记着父亲的话。 “世间可敬畏者,非倾城美色,非如山强权,非盖世修为,唯有智勇二字而已。” “惊为天人”这个词,不应该存在于他的词典之中。 “过奖了。”吴锋声色沉静。 “并没有。”云海岚说完,低叹一声,眼神骤然凄迷,好像想起了什么。 “云姑娘可是想说,聪明的人往往活不长?”吴锋微笑,眼神中透着罕见的少年老成:“我的生死,决于云姑娘之手,活得长不长,和我是否聪明并没有关系。” “那么,你真的不怕死?你之前杀那西极淫徒救我,现在却被我恩将仇报,你不后悔?”云海岚轻笑起来,笑声中却带着一丝阴冷,她的眼角被勾成浅绿色,此刻随着眸光闪烁,也泛出了点点阴寒。 “你不会杀我。”吴锋直截了当地道,他不想再打机锋,他也知道,如果云海岚真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才没空跟他说那么多废话。 “说得这么笃定么?”云海岚踏前一步,将玉手抚摸上了吴锋的面颊,缓缓地摩挲着,掌上传来一股彻骨的冰寒。 冷香扑鼻,但寒意,也让吴锋几乎起了鸡皮疙瘩。 他睁大着眼睛,一言不发。 云海岚张开了红唇,她的牙齿,闪烁着淡淡的阴蓝光泽,眼中也泛起了数点鬼火一般的幽绿。 突然间,云海岚凑近头,猛地咬住了吴锋的脖颈! 吴锋没有任何挣扎反抗,只是淡淡望着她,血液急速地流出,抽空的虚弱感,盈满了他的身体,数瞬之后,他便晕了过去。 …… 当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大墓之外,上方,是疏星点点。 被云海岚所咬的地方,一片清凉,竟是让他连番恶斗所损失的体力,也恢复了许多,看来是云海岚给他上了药。 吴锋猜对了,云海岚并不是恶人。按照大周王朝的官方说法,云海岚和当年的大魏太子,都是卑鄙无耻、穷凶极恶之徒,这无疑是杨麒的诋毁。 此刻,云海岚端立在高崖边,背对着吴锋,迎着晚风,瞧着这片阔别四十年的天空,衣袂飘飘,仿佛要乘风而去。 奇怪的是,云海岚身后放着她之前所躺的白玉棺,不知她将其拖出来有何用。 吴锋站起来,云海岚立即感觉到了动静,转过身来,淡淡道:“你醒了?” 吴锋点点头。 “小子,心性不错啊,不愧是……”一直冰冷幽诡的云海岚,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意,对吴锋道,但她说到“不愧是”三个字时,突然好像想到什么,急忙停了话头。 吴锋心底暗惊:难道云海岚知道自己的身世? 父亲身份神秘,母亲当年的“难产而死”肯定也不简单。然而云海岚被杨麒杀死时,吴锋的父母可是都没有出生,云海岚又怎么可能知道? 不过,他与云海岚如今只是初识,他不可能现在就贸然发问,只能佯装平静,把自己的好奇心压回心底。 “哪怕我恐惧,又能改变什么呢?如果一定会死,恐惧只能让云姑娘看到我临死前的孱弱,如果你不会杀我,那么又何必恐惧?”云海岚身材高挑,吴锋虽然发育得早,但十三岁的他,比起她还是矮了些许,不过说起话来,却是完全不卑不亢。 “是啊……”云海岚轻笑一声:“当年大魏太子已经完全控制了八十万武者大军,未必不能和道门一搏。然而大军面对区区一个杨麒,便数战而土崩瓦解……如果当时满朝文武,都有你这样的勇气,又怎么会至于此呢?” 修道需要根骨,然而拥有根骨者,千中无一,因此在这个道门执掌天下的时代,武者的数量,仍然是修真者的十倍,每个被修真者控制的国家,军队绝大部分的成员仍然是武者。 “舍弃恐惧,虽然是武者修心的基础,但大魏立国近千年,民风好逸,耽于淫乐,怎可能无惧?依靠一群逸乐之士作战,就好像驱赶着一群绵羊,去对抗狮子。”吴锋对于四十年前的那场大乱,发出了自己的见解。 “说得好。”云海岚叹息一声:“他固然是世间奇才,可惜却不明白练兵用士的道理。” 说着,云海岚却突然娇躯一颤,美丽的面容,顷刻扭曲。 她痛叫一声,玉手按住胸口,吐出一口黄水,猛地倒在草地上。 吴锋大惊,过去就要扶起她,却听她怒叫道:“不用你扶我!” 说着,云海岚强撑着身躯,爬进了被她带出来的白玉棺中,猛地关上了棺盖。 就在这时,吴锋看见一轮淡红色的日痕,从天际发射而出。 “不能见阳光?”吴锋问道:“难道……” “不错……”棺内幽幽传来云海岚的声音:“实际上,我现在已经不能算人类了,只能算一个活死人。” 吴锋想起云海岚吸食自己鲜血,登时明悟,道:“杨麒对你用了封魂之法?” 封魂之术,就是将修士杀死后,把魂魄擒拿住,封印在生前的**之中,所产生的活死人还能存留一定的神智,但会被施法者所控制,必须听命于施法者。 用封魂之术炼成的活死人,甚至比生前还要强大,但每个月都必须用十个活人的鲜血去喂养,不然就会溃灭成一堆烂肉。并且,它们不能见阳光,只能用于夜间作战。 只是,云海岚的皮肤并没有像书上所写的那样,变成灰白色。 “是,不过不用担心,我没有受到控制。你是否听说过极阴之体?” “极阴之体……”吴锋脑海电转:“和天阳之体并称两大祥瑞体质?” 云海岚在棺材里咳了一声,道:“正是,极阴之体是报复性极强的诅咒体质,又叫灾厄之体,除非在修为上有碾压性的优势,否则,只要严重伤害极阴之体的人,都会很快遭受莫名其妙的报复,气运被损失,遇上各种各样的灾厄……” “我死在杨麒手上时,他修为比我强不了太多,因此他并不敢拿我的尸体怎么样,而是把我炼成了活死人,困在大墓中,构建阵法压制,发动‘由枯转荣’之法,将杀死我所造成的诅咒,转化为他的福报。这些年,他应该混得还不错?” 吴锋道:“开创一国,成了一代宗师。” 这时,吴锋才想起,云海岚既然成了活死人,要靠喝血来维持**,本该至少要饮用十个童男童女的血液,却连自己都没吸死,便又问道:“难道?” “不错,与极阴之体相对的,你就是号称气运者克星的天阳之体,又称无运之体。这种体质本身运气平平,甚至只能说得上糟糕,不可能自主获得任何机缘,但是气运者碰上这种体质,却一个个都会跟着倒霉,只在早晚而已。” “无运之体想要获得机缘,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击杀气运者,夺取机缘!”云海岚道:“当年和武祖齐名的谋圣,也是天阳之体,从小背时,但依靠自己的智慧谋略,杀死了许多气运者,终于让自己拥有了雄厚的气运,成就一代圣人。” 这时,吴锋才惊觉,自己被云海岚喝掉了不少血液,体内积累过余的精气,被倒抽而出,无声无息之间,经脉和骨骼反而找到了共鸣的契合点。昏过去的这段时间,他已经突破到了煅骨之境! 原来,他只想着靠提升体内所容纳的精气,来突破境界,因此疯狂修炼,然而养气境时,身躯的容纳量是有限的,过多的精气,反而压迫经脉**,如今他被云海岚饮血,反而以退为进,实现了突破。 虽然他如今的战斗力,还比不上突破之前,但是锻骨境和养气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层次,损失的精气,可以重新练回来,突破之后,就是海阔天空!想到此节,他也不由心头暗喜。 想来,那个气运者恩莱科,果然是被吴锋祥瑞到而惨死,宝藏一点没碰到,美女也没沾到,气运被吴锋吞噬了。 第十五章白玉棺 “那么,云姑娘,我还有一事想问。”吴锋道。 “问吧。”云海岚的声音淡淡从棺内传出。 “你身上的死气,并不像真正的活死人那样强烈,而且云姑娘思维清晰,吐词清楚,这也和只有部分神智的活死人不同。” “不错。哪怕是有阵法提供能量,来替代鲜血的作用,但因为并没有鲜血的效用,这四十年来,我不但修为会流失,形体也该变得灰白枯槁,最后破碎湮灭,从**到灵魂,全都化为杨麒的福报,成为他气运的给养。然而,这座大墓附近,却是有一个奇异的能量源,有源源不断的生机,被阵法吸入其中。因此,我虽然在这四十年间,损失了修为,更被阵法镇压得动弹不得,每隔一段时间,就因为成为活死人而全身痛苦,形体却没有朽坏,思维也一直很清楚,更能够透过阵法的力量,听见这大墓内的每一丝声音。” 吴锋听她说听见了之前发生的全部对话,不由暗暗吃惊,云海岚却是轻笑起来:“你对那两人撒谎说我是你姨娘,这样占便宜的话倒是说得出口,也不想想人家比你早出生多少年呢?” 这句话阴冷全无,说得极为柔腻婉转,如丝如绵,听在吴锋耳朵里,顿时微微脸上发红,他毕竟还是个十三岁的半大孩子,经不起调笑,不由一下说不出话。 云海岚虽然在棺中看不见他脸色,但听他不回话,也猜到这小子是害羞了,不由心头得意,之前在词锋上没占到半点上风,挑弄他一句,他就尴尬了,毕竟还是个毛头小子。 “好了,不管怎么说,欠你一次极大的人情,我还没问你名字呢。”云海岚道。 “吴锋,口天吴,金边锋。”吴锋说出名字后,又简短地做了解释。 “有趣,你父母给你起这名字,究竟是想让你重剑无锋,还是锋芒毕露呢?” “锋芒待时而发吧。”吴锋恢复了镇定,淡淡道。 “现在你很能控制自己的锋芒,只是锋芒敛藏太久,也容易生锈,信奉隐忍的人,常常到了需要轻狂的时候,却剽悍不起来。”云海岚道:“你说要待时而发,可想好自己未来应该做什么了吗?” “路在脚下。”吴锋回避了问题,按照父亲的想法,自然是推翻修真者的统治,恢复武者之治,然而云海岚和他不过刚刚认识,他怎么能对她推心置腹,说出心底的私密? “果然有些想法嘛。”云海岚道:“你现在急需实力,然而,这墓中之物,你现在还不能取用。我带出了这座白玉椁,但阵法并未完全破坏,杨麒还不会发觉,如果你动了主墓室中的珍宝,就极有可能使得阵法完全崩坏,惊动杨麒,使他出来调查,那时候,不光是你,你的门派都可能有麻大烦——你如今是入宝山空手而回,只是平白救了我,可有后悔么?” “凭本心行事,自然心念通达。何况我本来的目的,就是突破到煅骨,如今也夺了那西极淫徒恩莱科的气运,实现了我这一夜的目标,怎么能说无所得空手而回?此外,既然我的鲜血只需少许,就能满足云姑娘的需求,那么每个月云姑娘都可以来找我取血,希望不要滥杀无辜。”吴锋声色沉静,道。 “不想空手的话,就把这具棺材搬回去吧。”云海岚又如同银铃一样笑起来,那幽幽的声音,却是让吴锋耳根有点发热。 只见白玉棺绽放出清冷的光芒,急速地缩小,很快变得只有手掌一半大小。 “我现在修为急剧减退,不能再御物飞行,只能用缩形术将这白玉棺缩小。不过你既然愿意提供鲜血,那我可是黏着你了。我得了生机供应,并不算完全变成活死人,如果长期依靠你的天阳之血调理治疗,还真可能会有完全恢复生机的一天呢。” 吴锋走上前去,将那白玉棺拾起:“能帮云姑娘解除痛楚,万分乐意。” “我回报不了你什么,不过,今后的十年内,如果我没有什么要事,会在你身边保护你。这座白玉棺已经被我炼化成法宝,哪怕是白天,我的力量,也可以从其中传出来。”云海岚的声音又转作恬淡冰冷,道。 听了这话,吴锋却是感觉受了羞辱一般,声音突然提高了一个音调! “云姑娘,我不是迂腐之徒,不会完全固执地坚持施恩不图报。你如果有秘笈、宝剑之类,愿意赠我,我也会高兴笑纳。但男子汉大丈夫在这世间,生死有命,只有靠着自己的力量,冲过一道道死关,才能真正得到精进,接近人生的终极境界,倘若靠一个女子保护,我吴锋颜面何存?” “今日,我立言在此。吴锋不需要云姑娘你保护,而且,五年之内,你一定有需要我保护的那一天!” 吴锋字字如同金石,掷地有声。 “哟,年纪小,傲气可不小。终究是小孩子嘛,胡吹大气,既然你要立这个五年之约,那我就等五年试试看喽?”云海岚的声音,带着一股慵懒:“女人未必不如男人,大男子主义,可不是什么好事呢。” 吴锋笑了笑,没有继续答话,将白玉棺藏在腰间,沿着小路潜回忘忧谷,回到自己的居处之中。 他把白玉棺放在里间,摆在书桌上的砚台旁,只见白玉棺精巧玲珑,现在竟是比砚台还小不少,不由暗想到云海岚这样一个大美女缩小到掌心长短,该是怎么样的精致模样。 一夜苦战,吴锋也感到疲惫了,他解去外衣,躺倒在床上,休息了半个时辰,走到门外,将食盒取了进来。 吴锋虽然失去了精英弟子的身份,但毕竟是前长老之子,仍然有特权。本来他可以申请一名仆人专门照顾自己起居,但吴锋不喜欢被人干预生活,因此只让谷内的膳房每到早晚送饭过来。 武者修行极其重视时间的利用,不愿浪费时间。因此大部分武者都选择了一天只吃早晚二餐,中午若要休息,也是空腹而眠,如此对身体也有益。 吴锋快速吃干净饭菜,将米粒扫得丁点不剩,而后将碗筷洗得干干净净,放回门外,等送饭的人晚上来取,又写了张字条:明晚起,每夜加送一份温性精制药膳,开销自吾每月例银扣取。 字条写得一丝不苟,吴锋向来认为,不管是何时,需要写字,都是练字的机会。 当然他可不会觉得自己随便写的一句话,就值得别人当做墨宝珍藏。曾经有个妄人喝醉酒了写了个帖子,让自己家中婢女把鸡汤喝了,醒酒后感觉这字帖实在是天人之作,邀了一班文坛骚友疯狂吹捧,结果沦为笑料,那人倒是因此而成名。 刚突破到煅骨境,吴锋急需巩固修为,因此吃过饭之后,立刻又关好门,登上后山,开始练剑。 练剑之后,他便坐在后山高崖上白石上,默思感悟。 秋意更浓了,寒气侵入他的躯体,他却全然不觉。然而,这寒意,其实也是天地元气的一部分。 当他默思完毕,感觉自己气基稳固,被云海岚吸走的血气,也已经恢复些许,抬眼望时,太阳早已下山,明月微微升起。 吴锋回到住处,发现棺材已经放大,搁在自己房中,棺盖被打开,云海岚却不在里面,想来是这么些年憋得太狠,晚上一到,便出去散心或者修炼去了。 云海岚死于杨麒之手时,修为绝对远在玄色、玄雨两真人之上,现在哪怕修为损失大半,想来也不会轻易被忘忧谷的弟子发现。 装饭菜的食盒是用特殊的保温木料所制,送来后又是放在门外挂着的避风木箱当中,但吴锋回来得太迟,饭菜也有些冷了,吴锋倒不挑剔,吃过饭,走进储藏室,翻箱倒柜,扒拉出一块红色的物体。 他将红色物体放在门外的石磨上,用铁锤将它击碎,然后收拾拢了放进布袋,回到屋内,又走进了储藏间。 当云海岚如同一道魅影,自窗口进入吴锋的住处时,她看到的是这样的情形。 白玉棺内,被吴锋铺上了数层厚厚的苏绣缎面锦被,被子是深蓝色,清新优美,与云海岚衣服的颜色一致。被子铺得平平整整,被角也掖得整整齐齐。 吴锋正将一个枕头用针线缝口,从开口处,可以看到,在其中的木棉枕芯中,塞了几块明红色,透着浓浓暖意的物体,正是产自火山的暖玉。 这种玉料,生于火山熔岩之中,吸收火山精气热力,可以散发百年而不竭,因为不但罕见,而且采取极为危险,难于取得,所以是极其名贵的珍宝。 而吴锋却将一块完整的暖玉击碎了,填在枕头里面。 看见云海岚回来,吴锋抬了抬眼,而后又低下头,将那个枕头完全缝好,暖玉的光芒,依然透过柔软的木棉芯,发射出来,照得枕头都变成了浅浅的红色。 “玉质轻寒,和你阴性的体质相照应,但睡在这玉棺中,终究太过阴冷,对你调养也不好。配上几块阳性的暖玉,阴阳调和,有利于康复。” 吴锋的声音平淡,毫无讨好的意思,就像自己是出于本能,自然而然地要做这件事。对别人好,似乎是他的天性和本能。 云海岚却是身躯不经意地一颤。 她突然隐隐觉得,真的不能把这个十三岁的少年,当小孩子看待了…… 第十六章师姐梦绮舞 次日,后山。 吴锋又在聚精会神、专心练剑之时,一个清脆软糯的声音,惊破了他的专注。 “苍练,又在这练剑呀?” 吴锋猛地想起了渚烟,心中泛上了一种莫名的感觉,但随即意识到,渚烟已经离开了,这声音,也不是渚烟的声音。但是,会叫他小名的人,并不多啊? 沉埋的记忆,刹那间又浮上思维表面。 吴锋转过身,轻声道:“梦……梦师姐?”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蓝衣女子,容颜俏媚,长发飘飘。 她的皮肤偏黑,呈性感的小麦色,却越发衬托得双眸明亮,红唇娇艳欲滴。 吴锋努力地让这已经发育成熟的美女,与记忆中那位俏丽少女的身影,重叠起来。 而蓝衣美女轻笑了起来:“苍练,你也长大了呀?都快有我高了。” 吴锋也笑起来:“难道会一直是小孩子不成?绮舞姐,你怎么从总堂回来了?” 梦绮舞是吴锋父亲的徒弟,比他大七岁,不过所修的并不是东辰剑法,而是另一套武学。五年前通过大比,选上十杰,得以到总堂进修。 听到这话,梦绮舞神色突然黯然,低下了头。 好一会,她才叹息道:“被赶回来了呗。” 吴锋惊道:“什么?” 梦绮舞道:“总堂可没那么好,竞争太激烈,我在那修炼了五年,还没突破煅骨境,自然被遣送回来。” 吴锋凑过去,拍了拍她的肩头:“我连十杰都没选上,到三川郡去看看的机会都没有,和绮舞姐你算是同病相怜啦……” 梦绮舞讶异道:“以你的资质,怎么可能……” “这些年我爹不知道做什么重要任务去了,这几年就没见过人影,没人指点我,当然就落后了。武学修炼的突破,机遇性很强,的确常常说不好,一时的落后,也不必太在意。”吴锋强装平静道。 梦绮舞听他说这话,却是笑了起来:“你说不在意,谁信?我就知道你小子最争强好胜。同是天涯沦落人,现在天色也晚了,就陪姐姐去酒馆里喝几盅吧。” “我还小,喝酒对身体不好吔……”吴锋和梦绮舞毕竟从小认识,和她说了几句,就重新熟络了,也开玩笑道。 “啐,你五岁就偷你老爹的酒喝,被他吊着打,还是姐姐我帮你求情。走!”梦绮舞一把拉住吴锋的手,将他往山下拖去。 吴锋隐隐觉得这样好像不太好,但梦绮舞性子以前就是这样,何况她的手掌上散发着温热,吴锋在秋风里练了大半天的剑,实在是很冷,被她这样捏着,的确比较舒服。 下了山,梦绮舞才把手放开,两人并肩而行。 两人正往酒馆走去,一名额发覆眼的青年男子,手持一大捧玫瑰,向着梦绮舞迎了上来。 用玫瑰表示爱意,是西极人的风俗,但近年来也流传了过来。 “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青年男子用破锣一般的嗓子,高声唱道。 “好熟悉的场景,五年了,你刚回来他就得到消息……”吴锋低声道:“真是专注呢,要我帮忙出手吗?” 这青年男子叫叶航,小名蠢丢,是梦绮舞的忠诚追求者。 “不用啦,姐姐再不济,教训他足够了。”梦绮舞嘻嘻一笑,飞身上前,左手一挥,将玫瑰花全部打飞在地,一大群隐藏在其中的蜜蜂,向着梦绮舞袭卷过来,却被梦绮舞飞指如电,全部点得落在地下。 与此同时,梦绮舞右脚化作飞影,连环踢出,叶航掌刀劈下格挡,却正好被梦绮舞脚尖猛踢在掌心,痛叫着栽倒。 梦绮舞看他倒下,补了一脚,把叶航踢得倒飞而起,头朝下如同栽萝卜一般,栽进了泥地里。 叶航的口鼻,都被污泥黏住,修理得整整齐齐的额发,也被弄得粘成了脏兮兮的一团。 “修炼几年再回来吧,蠢之小丢丢!”梦绮舞发出咯咯娇笑,她当初被叶航缠得不耐烦了,对他说,只要他能伤到她,就答应他的求爱。 不过这家伙的手段一直没有任何新意可言。 “走吧。”吴锋对叶航毫无同情,因为据说,这小子一直在同时追求好几位女孩子,虽然没有实据。 梦绮舞点了点头,大步向前走去,吴锋急忙跟上她。 两人走进谷口的酒馆,酒馆的掌柜,是一只白猿妖,极善酿酒。 一万多年前,人族和妖族,可以说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但武祖以绝世威严,将蛮族基本灭族,妖族也杀得七零八落后,妖族对人类再无威胁,而修真者和武者的矛盾,又在后世生出,故而人族与妖族的仇恨,渐渐淡化。 散居在山林中的妖族群落,有些也和人族通商、结盟,更有妖族个体会直接融入人族社会之中。 这白猿妖是妖族大能丰臣秀吉的族人。因为萧狂歌曾苦恋丰臣秀吉之女丰臣丽明,爱屋及乌,所以对来自丰臣部落的白猿极为厚待。 “猿公,来个雅间,上一坛上等花雕酒,再要一大盘花生米,一斤牛肉,两盏牡蛎豆腐汤!”梦绮舞大声道,随手在柜台上撒下一把碎银。这是她一向的性情,高声说话,率性行事,稍有不快,就拳脚相向。 “好叻,梦姑娘回来了,真是稀客呀!”白猿化成了一个面容清癯的秃顶中年人,但是脖颈后面还留着一大撮猴毛。 白猿麻利地从柜子里搬出了一坛老酒,又指使着小二引着两人进了雅间。 酒馆的后方,是一个山泉汇成的小湖,清澈明丽,这雅间的窗口,就正对着湖面,湖水映着落日,荡漾出一片流光。 很快,酒菜都送了上来,小二吹嘘了一番他们的酒菜,便把雅间的门关好,离开了。 梦绮舞撕了一大块牛肉,塞进嘴里大口嚼了,又倒了一大碗酒,往嘴里猛灌。 油滴和酒水混合着,从她的嘴里滴落到桌上,奇怪的是,却没有半点沾上衣服。 吴锋知道这个师姐吃相一直不好,也只笑了笑,用筷子夹了一片牛肉,细细地嚼着:“果然是塞上来的牛肉,味道很正,比中原的耕牛劲道多了。” “这边的吃食是贵了点,不过食材却也是一流的。”梦绮舞又灌了一大口酒,道:“你也快喝酒,别细嚼慢咽跟个千金小姐似的,大男人吃起东西还不如姐姐我……” 吴锋暗想:女子里面,像师姐你这样饕餮的,也实在没几个。 他给自己斟满一碗酒,一口饮尽,道:“这样行了吧?” 梦绮舞眉开眼笑:“当然!今晚我们不醉不归,下酒菜也不许剩!你吃东西一直吃得少,今天我就给你好好治治……” 酒过三巡,梦绮舞已经有些醉意,油光润泽的脸蛋上,散发出浅浅的红,她喜欢豪饮,酒量却说不上极大。 “师傅失踪几年,真不会有事么?”两人一边喝酒吃菜,一边回忆往事,渐渐就说到了吴锋的父亲,梦绮舞向吴锋凑过来,问道。 “老爹……”吴锋叹息一声:“我也不知道,但他一向一副深藏不露的样子,想来哪怕有危险,也能闯过去吧……只是,他为什么一直不回来看看,我也不明白,小小的忘忧谷,能有什么隐秘的特殊任务呢?” 梦绮舞仰起脸,道:“真想念师傅,本以为这次回来可以见到他的呢——希望他不会有事。说起来,当年他还经常开玩笑,说他收养我这么多年,就是准备养大了嫁给你当媳妇儿……” “他那人平时正经,胡扯起来也烦。”吴锋答道。 “也不见得是胡扯呢。”梦绮舞借着醉意,突然将身躯移了过来,脸蛋和吴锋贴得极近,热烫的酒气喷上了他的脸:“苍练你这小子,没想到这五年都长这么俊了,姐姐我也看得心动呢。那群狂蜂浪蝶,哪里比得上你一半?你真有胆色,过几天就下个聘书娶了我,姐姐我也二十岁啦,再过几年都成老姑娘了……” 吴锋心头一愣,瞧着梦绮舞朦胧的眼波。 他掏出锦帕,擦了擦梦绮舞嘴角的油腻和酒痕,轻声道:“师姐,你醉了。” “没有……逗你玩呢!”梦绮舞大声说道,又拿起酒碗,往自己嘴里大口灌酒。 “你从小到大就不愿意吃丁点亏,有机会戏调你,姐姐我当然开心啦……说起来,当初每次你不听话,我揍你屁股,你还要打回来,真是可恶!”梦绮舞咬了咬银牙,对准吴锋的屁股砰地就是一记。 吴锋条件反射地在她翘臀上也来了一记,软肉娇颤,发出清脆的响声:“现在也是一样。” 说完,两人才各自站起,退开几步,都是满脸通红。 “师姐……抱歉……”吴锋道。 “好像……过头了?就让你这小混蛋白占一次便宜,哼……”梦绮舞娇嗔道,却是突然娇躯一颤,身形便向着酒桌倒下。 吴锋连忙扶住她,见她醉眼朦胧,转眼就躺倒在自己怀里,苦笑一声,道:“你酒量不行,每次还这么喝,亏得是我,换成别人还不揩油到死啊。” 说着,吴锋让她平躺在长椅上,将她的脑袋枕着自己大腿。 梦绮舞眼眸紧闭,一动不动,已经是醉得昏睡过去,酒气喷上来,吹上吴锋的面庞。 吴锋静静看着她美好的睡容。 他何尝不知道梦绮舞的心意,然而经历了渚烟的事情,他实在无法确定,这份心意,究竟分量有多重。 梦绮舞经历被遣返回来的打击之后,心头灰暗,然后又见到吴锋如今已经长成英俊少年,勾起过去的回忆,自然会有所心动。但两人分开的时候,吴锋还只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如今吴锋和梦绮舞之间,原本其实没有多少感情基础。 如果梦绮舞只是一时冲动,吴锋宁愿不要这段感情。 “睡吧,最好醒来,就把说过的话,都忘记了。”吴锋轻声道,用搁在桌旁的长剑戳去,将窗口关上,把晚风隔在了窗外,又脱下自己的披风,轻轻罩在梦绮舞的身躯上。 第十七章三河剑派来客 白猿酒馆是轮班日夜经营,并不打烊。梦绮舞已经付过账,小二也是知趣的,见到没人叫,也就没有再进去。 吴锋解决了剩下的酒菜,感觉到一阵疲惫,便也坐在长椅上睡了。这种酒馆内所用的长条凳并没有靠背,吴锋虽然睡着,但身躯却也是挺得笔直。 当梦绮舞睡醒的时候,望向外头,已经是晨光熹微,吴锋早已醒来,正静静地瞧着她的脸,眼神清澈。 “别担心,我昨天晚上也睡着了的。”吴锋淡淡道。 梦绮舞急忙直起身子,看见自己睡觉时口水淌了下来,将吴锋的裤子打得一片湿,不由又一阵羞涩,急道:“苍练,我昨晚喝醉了,没说什么胡话吧?” “就说了让我把酒菜全部吃完。”吴锋微笑,抹了抹自己的腹部:“胀死我了,可不是谁像师姐你一样,比猪头还能吃。” “去死,你敢骂我猪头!”梦绮舞在吴锋脸上猛捏了一记,痛得他脸部一阵抽搐。 “还有……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占我便宜?”梦绮舞假装气哼哼道。 “你自己睡我腿上,怪我咯?”吴锋说道:“何况,小时候又不是没有更亲近过,怕什么?绮舞姐你刚回来,要不来个拥抱?” 梦绮舞微微变色,作势欲退,却被吴锋猛地揽住腰肢,拉进怀里,胸口在她已经发育成型的高耸上发力挤了一下,才放开她。 “这才叫感情好嘛。”吴锋嘻嘻一笑,道:“都在酒馆里呆了一夜了,我们出去罢。” 梦绮舞哼了一声,道:“拿你这小子没辙!你先回去修炼吧,下午还在这里见,陪姐姐出去玩儿!” 两个人并肩走了出去,分手之后,各奔住处。 吴锋在自己的室内,想起昨夜之事,却是心思微微恍惚,好一会才沉下心来,投入默思修炼当中。 下午到了两人约定的时间,吴锋出门与梦绮舞刚见了面,却瞥见谷口处,黑压压站着一群人。 忘忧谷谷主萧狂歌也在其中。 看见那群人列队得整整齐齐,一副恭敬的样子,吴锋就知道,是道门来人了。 武者门派的俗话中,有道门三大害,一害征收使,二害巡查使,三害游访使。 征收使负责向各大小武者门派征收钱粮,并拉壮年男子乃至女子,参加军队服兵役,或是去进行挖矿、开山等活动。这些人往往多行敲诈勒索,收受贿赂,令武者门派深受其害。 巡查使负责查探各武者门派对道门是否忠诚,有没有作奸犯科之辈,就如同各国用于控制民间的密探一般。这些人往往转白为黑,混淆是非,以胁迫各武者门派,由于他们掌握着打小报告的能力,所到之处,不但各派要破财保平安,还得献上美貌女弟子侍寝,让他们尽兴而归。 游访使就是各国之间出使的使节,一般都由道门实权人物担任,所到之处,各武者门派都有接待的义务。他们的危害,比起征收使和巡查使要轻,但如果怠慢了,也不是好玩的。 吴锋见道门来人,不由心生恶气,对梦绮舞道:“绮舞姐,你快藏起来,我去瞧瞧来的究竟是什么人。” 以梦绮舞的美貌,如果被来人看上了,多半难逃毒手。 梦绮舞也知道利害,立刻转身离去。 吴锋凑过去,只听萧狂歌对中央的那人下拜道:“尊使来访,小派未能远迎,真是愧疚难当,不知尊使为何不派人知会一声?” “谷主多礼了。”却见那人急忙将萧狂歌扶起:“我们襄阳李家,一向清正自守,不要将我们与某些道门败类等而视之。我李忠这次受大宋皇命,出使周国,也没有带车马从人,不过抱了家里的小娃儿来见见世面。这次途径贵谷,不过小孩子是见到这里风景优美,逼着我在这盘桓几天,如果有打扰之处,那也是实在对不住。” 李忠说小孩子相逼,当然也是客气话。 并州多山,经常数百里无人烟,行路人到了晚上,往往只能露宿荒野。而武者门派,有许多都是设于山中,便于在变乱发生时,据山防守,因此道门令武者门派代替驿站,负责接待工作,供使节休憩,也并非没有道理。然而道门对于武者,往往有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侵逼迫害之事,不在少数,因此这样的命令,也加重了武者和修真的矛盾。 一群忘忧谷门人,见到这青年男子如此谦和,不由都有些惊奇。以前来的道门使者,也有不为非作歹的,但一个个也都凶着脸,高视阔步趾高气昂,断然不会说话这么恭敬。 这名叫李忠的男子看起来年纪三十岁上下,脸容英俊,但已经微微有点发福。他手里牵着个九岁上下的小孩子,小孩子留着刘海短发,长得粉雕玉琢,玉雪可爱,嘴里含着个棒棒糖,左手捏着一个乌龟形状的拨浪鼓,摇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后面,还跟着个老仆,戴着一顶大毡帽,头发花白披散,身躯佝偻。这老仆的修为极低,连吴锋都能感知出来,气息比起普通人强不了多少。 吴锋心中暗想,三河剑派李家,的确也是名门。 三河剑派为星河剑派、海河剑派、冥河剑派三派合并而成,雄据襄阳,与荆州大派神霄道为同盟关系。李忠自称受到宋皇之命,其实当然是受到神霄道道主龙战野的任命,自从六十年前的“元景之乱”后,南方大乱,大宋爆发内战,流血飘橹,十年之间,豪杰并起,控制大宋的各派,都经历了一次大的洗牌,原来腐朽的道派联盟,换血之后,却也分崩离析。 如今的大宋虽然还维持着国家的名义,但荆州、益州、扬州三个部分,实际上已经各自为政,还互相牵制。不然,大魏灭亡时,以大宋的国力,怎可能不大肆北伐? 在星河剑派、海河剑派、冥河剑派三派之中,星河剑派为远古大派,历史极为久远。因此,三河剑派,一开始也由星河江家主导。然而,星河剑派修炼《大梦心经》,崇虚而不务实,认为梦境有多少层,力量就有多大,因此通过在空想中进入无数层梦境,来获得掌控无限广大多层宇宙的虚拟快感,但门中弟子因为热衷于虚无的快感,而忽略梦境构造的合理性,所以精神力并不能得到长足进步,故而渐渐衰落。 海河剑派的李氏一族在星河一系衰落后,掌握三河剑派大权,整合门派,但经此波折,三河剑派实力大衰,无力争夺荆州之主地位,只得屈从于神霄道,与其结盟,实质上则是成为附庸。 “来,小竹子,把玩具还给爹爹,给叔叔伯伯阿姨哥哥姐姐们打个招呼。”李忠笑着道:“这是犬子,单名一个询字,小名灵竹,从小就喜欢乌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李询把嘴里的棒棒糖吐了出来,让李忠拿着,但手里依然握着那个乌龟形状的拨浪鼓,窝在两个掌心之间,脸上带着笑意,给众人作揖,显得极为乖巧。随着他双手的起伏,拨浪鼓继续啵啵作响。 “小竹子给各位叔叔伯伯阿姨哥哥姐姐们问安啦!”李询脸上带着盈盈笑意,说道,声音清脆温软,让人听着就心生暖意。 一群忘忧谷门人见这小孩子如此乖巧可爱,不由心生怜爱之意,对李忠的戒备,也霎时间消除了大半。小李询挣脱了父亲的手,扯住萧狂歌的衣角,仰起头,眼巴巴地望着道:“这位伯伯,给小竹子糖吃。” 李家父子突然来临,萧狂歌身上自然没有准备糖果,但早有忘忧谷弟子上去,将装了糖果的小袋子递给萧狂歌,萧狂歌再送到李询手里。 李询满脸欢喜,连声道谢。 萧狂歌引着李家父子,道:“下面,萧某人便给尊使安排筵席,接风洗尘。” 李忠道:“萧兄不用这么客套,就叫我贤弟即可。”说话时,脸上一片真挚坦诚神色。 萧狂歌见此人当真是不摆架子,不由也心生欢喜,想着这次终归不会有麻烦了,便一口一个李贤弟,和一群门人弟子簇拥着父子二人,到安置客人的精舍,那位随他们一起来的老仆人,则被安置在下间。 李家父子被安置在邻湖的一间精舍内,精舍以修竹筑成,依山傍水,靠水面有一条游廊架入湖中,湖心有几座小亭,以各式古董装饰,布置得极为雅致。自游廊自小亭,檐上都悬着以碧玉制成的风铃,随风而动,清脆的鸣响,令人心旷神怡。 由于并州多山,这忘忧谷内的地势,也是起伏不平,不易修建四合院这样齐整的大院,而这座精舍又是靠着湖水以取湖景,因此形式就受了山水的限制,十分之狭长。李家父子所居的正方,离老仆所居的下间距离有十数丈,只以湖岸上一条弯弯曲曲的回廊衔接。 如今还没到用饭时候,因此萧狂歌先给李家父子指了住处。 第十八章宿命的相遇 李忠进了屋内,李询则坐在草地上,玩着他的乌龟形状拨浪鼓。 他忽地叫住了几位还没离去的忘忧谷弟子,奶声奶气地叫道:“哥哥姐姐们陪我玩!” 乞丐的儿子袁曙最先小跑了过去。这家伙不知道怎么地,被提前从禁闭室里放了出来,可能是因为林焰央求自己的老爹出面说了好话吧。 在他看来,讨好这个小孩儿是有意义的,因为自己的前途,绝不局限于小小一个忘忧谷。 三河剑派虽然衰落,但是却依然是道门中的实权大派。 李询嘻嘻笑着,把拨浪鼓放到地上,从衣袋里抓出了三个小玻璃珠和十几个黑球。玻璃的制造技术,已经从西方流传过来,如今在中土虽然还稀罕昂贵,但是在权势之家却是十分流行,不但是玻璃器皿和玩物,许多名门也将窗户都改成了敞亮的玻璃窗,以显示气派。 他小手上绽放出素白色的光华,十几个黑球,便如同天花乱坠,漫天乱飞起来,而小玻璃珠也飞速弹起。 当加持了道力的玻璃珠接触到黑球的时候,便会没入其中,然后再跳跃着飞出来,进入到其它的玻璃球里。 这是猜枚游戏的一个变种,因为玻璃珠和黑球都处于高速运动当中,这个游戏极为考验眼力。 李询用体内的道力,操纵着二十多个球体浮空飞转,玩得得心应手,球体滑动的曲线极为流畅。显然他虽然年纪幼小,但修为却是不俗。 且,李家源自三河中的海河剑派一脉,讲究的是道力澎湃,如同汪洋恣肆,擅长将道力在较大的区域运转,而非集中于一点,正适合这种游戏。 吴锋之前并没有离开,却也没有过去,只是在不远处望着。不知为何,和善有礼的李家父子,却让他有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道门中人向来优越感十足,就算不干坏事,也不该这么礼貌。 吴锋一向相信自己的预感。 只见袁曙飞纵起来,将一枚黑球抓入手中。 “小弟弟,是这个嘛?”袁曙含着笑道。 李询将小手探到袁曙手里,将黑球劈地一声分开,里面是中空的,果然有两个小小的玻璃珠,在夕阳下闪烁着七彩的莹澈流光。 袁曙正要道“我赢了”,李询却是咯咯笑了起来:“还有一个在这个球里呢!” 说着,黑球纷纷落地,李询抓起另一枚黑球,将其打开,里面也藏着一枚玻璃珠。 “大哥哥,你输了哦,要吃耳光呢!” 袁曙连忙低下头,预备被这小少爷狠狠抽一记取乐,但李询却只是在他脸上轻轻拍了一下,不但不痛,被那玉一般的小手碰过,还很是舒服。 “好了,该大哥哥你来了。”李询将黑球和玻璃珠都收拢来,交到袁曙手里。 袁曙犹疑起来,他毕竟是武者,体内没有道力,这玩意可不知道如何操纵。 “用掌力抛起来就行啦!”李询道:“只要速度够快,玻璃珠子会直接没到黑球里,再稍微发力到黑球上,玻璃珠便又飞出来啦!” 袁曙听了这话,拿起珠子,开始运作。他有着煅骨境巅峰的修为,稍微试了几次,就摸到了控制的诀窍。 李询和他互换着对猜了十几次,李询显然在此道上极为熟练,极少出错,哪怕三颗玻璃珠分散到三个不同的球里,也总能一一指出来。 不过袁曙有修为优势,倒也输得不是太惨。 旁边几名男女弟子也加入了游戏当中,他们都是袁曙一党。不过这几人对于球体的控制就比袁曙要差多了,弄得乱七八糟,黑球不停地从空中坠下来,还得慌忙用手去捡起,再抛飞到空中。 玩了一小会,李询忽地望住了袁曙的眼睛。这孩子的眼睛清澈得好似山上的泉水一般,仿佛能看穿人的内心深处。 只听他轻轻道:“大哥哥,你平时不太开心吧?你一直没笑啊。” 袁曙一惊,而后叹息了一声:“是有点。” 袁曙最近算计吴锋不成,反而被打了脸不说。像他这样时时刻刻想着踩着别人往上爬的人,不可能活得多开心。 李询笑起来道:“大哥哥不要不开心啦,等你修炼到能够飞起来的时候,一定会比谁都开心的。爸爸就带我飞过,踩着大地和岩石,飞上天空的那种感觉,简直不能再棒啦……” 听到这话,袁曙微微露出喜色。 而一边的吴锋却是心中一凛。 这小孩子不简单。飞和踩两个字,正中袁曙心中所想。 也许这孩子感受到了袁曙身上的气运,有将他收为己用的想法吧。名门的子弟,许多在很小的时候,就在考虑培养羽翼的问题了。 但终究是小孩子,如果再长大几岁,讨人喜欢便又应该采取别的方式,这些话也该藏在心里,或者说得更隐晦一些。 他忍不住近前几步,将眸光转过去,但不知为何,李询在这时却也把目光偏了过来。 骤然间,吴锋与这粉雕玉琢一般的小孩儿四目对视。 李询的眸光柔和,带着一股粉嫩的天真,但一股极为奇异的感觉,却骤然从吴锋的胸中升起。 警惕的情绪,直透他的骨髓。 似乎是一种叫宿命的东西。 仿佛有什么曾在无数个世界,相互交缠,仿佛在那不可知的岁月,早已不知多少次走完了一生。 吴锋似乎看见了烈火冲霄,高大的宫殿倾玘,化为灰烬,仿佛看见在废墟之上,一轮轮战火后建立起新的尊荣。 “这一次,我不会再给你做嫁衣。” 吴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念头,坐在那边草地上的,不过是一个九岁的小孩子而已啊! 李询的目光也一阵呆滞,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好一会,他才开口道:“那位大哥哥,你也过来,大家一起玩吧。” 吴锋走了过去,却完全没有瞧那边的袁曙,好像把他当作空气一般。 “小弟弟。”吴锋清声道。“我知道你真正想拿来当玩具的是什么。” 吴锋一手指天,另一手指地。 说完,他笑了笑。指向袁曙和袁曙的几个跟屁虫。 “抱歉,我很烦这几个家伙。我觉得和他们一起做游戏,是一种耻辱。” “等小弟弟你真想认真做游戏的时候,我再陪你吧。” 袁曙完全没听懂吴锋的真正意思,他只是感到被鄙视而愤怒。 但李询听懂了。 吴锋说的是,等他有资格拿这天与地之间的浩壮山河做游戏的时候,自己陪他一起玩。袁曙这样的庸人,自然没资格参与到这种游戏当中。 李询自负是三河剑派的世子,传承数千年的三河剑派,未来都是自己的基业,他坚信自己一定能振兴三河剑派,让自己参与到这天下的博弈当中。 但是,吴锋这样一个小小的低级武者,又凭什么说这种话? 不过,李询并不感到愤怒,只是感觉很有意思。 而袁曙听了这话,则想要怒吼起来,但又觉得当着三河剑派的世子鬼喊鬼叫,影响自己的形象,只能一口气憋着,将脸涨成乌青。 他没法像吴锋那样,在口出恶言的时候,还保持着从容淡然的形象。这是天生的风度气质的差距。 正在这时,萧狂歌带着几人又行了过来。 “李兄,小公子。一起过来用饭吧。”萧狂歌扬声道,又对袁曙和吴锋道:“你们俩,也来作陪!” 袁曙心头更是恼怒——精英弟子都不是的吴锋,有什么资格,就靠着他那失踪若干年不知是死是活的老爹么? 萧狂歌将李忠和李家的老仆迎了出来,一众人一同来到谷内后殿侧畔装饰精美的饭厅。 饭堂四壁用汉白玉石垒成,再用糯米黏合,不用一根木料,上覆琉璃瓦,宽阔明亮。 此时夕阳落山,仅剩余光,因此屋梁上都挂上了宫灯,四周也竖起了立灯,将饭厅全方位照耀得一片通明。 宫灯和立灯内部用于照明的,并不是灯油,而是在阵法作用下散发光芒的灵石,透过彩色玻璃,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线。 忘忧谷一带多有富矿,因此在神堂的支派中,不算大,却颇为富有。从这个饭堂,便能看出。 一众长老和精英弟子,早已在其中等候。大桌前铺着波斯猩红地毯的台上,有美丽舞女翩翩起舞,清歌动人。 萧狂歌让李忠坐了贵宾席,宾主列坐既毕,立时开宴。萧狂歌和一众长老一同,对李忠轮番敬酒。李忠显然酒力不太强悍,被几轮猛灌下去,很快便显出微醺神色。 李询这小孩子倒是妙语横生,逗得一群人哈哈大笑,对这孩子也是越来越喜欢起来。 酒过三巡,只听萧狂歌开言道:“李兄这次出使大周,不知道杨宗主近况如何?” 这也是忘忧谷众人,乃至大周境内所有武者,都十分之关心的! 杨麒道术,冠于当世,但不知何故,他却很少插手大周政事,大部分的时间都处于闭关之中。 因此,大周的权力,实际上是掌握在四柱国家族:诛仙王、傲视王、庸人王、逆战王手中,而四柱国互不相服,暗斗不休,才使得神堂、天子峰等武者门派,能够有着很大的独立性。 倘若杨麒专心于政务,以绝世道术压制武者门派,那么对于武者们来说,无异于极大的灾难。 第十九章晚宴 李忠斟了一口产自西域的葡萄美酒,虽是醉态可掬,嘴边却没有露出星点鲜红色的酒滴。 只听他醉醺醺地道:“杨宗主啊,还是长期闭关中呢……也不知他要睡到几时。如今的关中,是诛仙王执政。” 当下,一群忘忧谷门人都大慰,恨不得杨麒就这样闭关到死才好。 这些年,因为杨麒常年闭关,导致大周政权统治松散,对武者门派的压制和迫害,逐渐减轻。众人都想着,倘若杨麒不出关,四柱国和大周的傀儡皇族罗家继续明争暗斗,打成一团,可能道门最终便再没有能力和心思踩在武者头上,作威作福了吧。 “对了……”李忠叉开左手,划了个酒令。 “承蒙各位款待,这酒菜实在是极好的。李某人无以为报,便随口说说此次出使所听到的一件大事,聊以解各位之乏。” 李忠发了话,一群人都竖起耳朵,注意倾听。 “汉中天子峰的薛衣人在几个月前终于正式篡位,并将曾经的师娘娶进家门,立为正妻,各位都知道吧?”李忠笑着道。 一位清癯文士道:“自然知道……其实十几年前,这厮就已经篡位成功,却把自己师傅软禁到现在,他那青春貌美的师母被他暗中强占这么多年,儿女都生了一双了……”这人是忘忧谷的副谷主,柳先开。 说到这里,大家都哈哈笑起来。 天子峰和神堂,并为当世武者大派,都在名义上效忠于圣王道宗。天子峰的势力范围在秦岭与大巴山脉之间的汉中地区,而神堂的势力范围,则在豫州西部的三川郡和南阳郡,在并州也有寥寥几个支派,忘忧谷就是其中之一。 乍看起来,神堂的控制区域,比起天子峰大得多。但是豫州西部本来是当年大魏王朝的统治中心,经过杨麒的血洗,人口损失惨重,繁华如风而散,到如今还远没有恢复旧观。 神堂的门人数量,也远少于天子峰,因此只是散点式分布在豫州西部的大片土地上,要说整个控制这一块,却是不可能。大周王朝的官府势力、各地的豪族势力,甚至来自大宋和大齐的势力,与神堂总堂及各支派,仿佛犬牙一样在这里交错。 故而,以实力论,神堂其实远不如天子峰。 而神堂与天子峰,又存在着对武道的理解差异。 神堂为神武一脉,认为锻炼**,善用兵甲,达到人与兵器合一的境界,即可无往不利,甚至破碎虚空。而天子峰为气武一脉,认为真气更加重要,以真气扫荡,方能所向披靡。 两方都认为自己才是武祖的嫡传,都能从散佚残缺的《武经》中找到支持自己的论点。神堂认为真气再强,出体的效果也远比不上修真者的飞剑,还不如弓弩和暗器好用,因此真气出体,最多只能作为辅助,天子峰则认为单以**和兵器攻伐,如何能够无地不击、无往不胜?只有依靠出体汹涌的真气,才能全无死角。 也许在修真者看来,这就好像蛮夷为了吃鸡蛋先敲破大头还是敲破小头而打起来一样好笑,但天子峰和神堂却因此矛盾越来越激化,几乎成为死仇。然而,佛道魔三家修真,因为一点教义不同就分裂成许多派别,厮杀千年不休的情况,又哪里是少见? 如今听到天子峰实权者薛衣人的丑事,大家也都会心笑起来。 只听萧狂歌道:“如此丑类丑行,实在让人不忍直视啊。” 包括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吴锋,也陪着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但他心中,却并不以为然。 薛衣人此人,来历极为神秘。有人说他是破戒还俗,从寺院逃出来的僧人,也有人说他是卖油郎出身。 天子峰虽然弟子众多,但讲究血脉传承,掌门向来由上古名门嬴氏一族所掌,但又不能有效集权,内部形成各种贵族豪门,有尾大不掉之势。 薛衣人神秘出现时,已有一身神乎其技的高超武学,又带艺投师,拜仅比自己大十岁的嬴无疾为师,为其培植势力,充当杀手,清除异己,杀人无数,鲜血染衣,因此又被称为血衣人。 嬴无疾一开始不过是天子峰的副掌门,但在薛衣人一手策划之下,嬴无疾成功击败了自己的兄长嬴无翳,逼其退位,将兄长软禁起来。 嬴无疾虽然能力不强,也并非完全的庸才,对薛衣人其实颇有防备,但薛衣人却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嬴无疾击败,嬴无疾高兴了没多久,便像自己的兄长一样,被软禁起来。 嬴无疾年轻美貌的妻子,也被薛衣人强迫与其分居,实质上遭到薛衣人强占,并为薛衣人生下一双儿女。 这十数年来,薛衣人竟然没有杀死嬴氏兄弟,也没有正式登上天子峰掌门的位置。 原因在于,天子峰掌门由嬴氏族人担任,已成定俗,薛衣人直接夺位,必然遭到各支派的反抗,被人围攻。因此,他依然以嬴氏兄弟为傀儡,直到今日。 可见此人心机深沉。 在吴锋看来,薛衣人这样的人,固然可称凶恶,但是如此手腕能耐,呼作丑类,实在不太恰当。 这时,李忠的长笑,打断了吴锋的思考:“薛衣人刚刚正式篡位,嬴家兄弟就给逃了!真是打脸痛快啊……哈哈哈哈!” “就在这关头,嬴家兄弟逃掉了?”柳先开道:“这样一来,薛衣人可该有麻烦了!” “不错。”李忠道:“嬴老大逃到了关中,请求出兵,讨伐篡位逆贼薛衣人。而嬴老二也投奔了你们总堂的堂主苏梦枕。现在,两边都已经答应了请求,很快便会联兵出击!” “好极!真多谢李兄带来这消息!”萧狂歌喜道:“堂主带兵与关中方面一起讨伐薛衣人,那么天子峰的势力,必然受到极大削弱。与此同时,我们神堂一脉立下大功,在大周内部的地位,一定能得到很大改善。” 一群忘忧谷长老纷纷附和。 吴锋心中暗叹,武者内耗的事情,有什么可高兴的,难道武士拥有修真者十倍的数量,却只能永远依附于修真者么? 接下来,酒席上诸人又谈起了当代神堂堂主苏梦枕。 苏梦枕年轻有为,堪称神堂一代中兴之主。可惜,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叫苏乱瑾,如今才十一岁,据说年纪虽小,便已经生得风华绝代,一顾倾城。 苏梦枕还有一位女弟子,名为姬红颜,今年十五岁,也是以美貌闻名,与苏乱瑾合称神堂双姝,而且天赋绝高,长枪之术,技近乎道,十二岁时便曾经单枪匹马,横扫黄河七水寨,斩杀悍匪百余人。这姑娘实在大有男儿之气,但却也是出名的有勇无谋,不堪统帅之任,不然,苏梦枕恐怕会考虑选她当接班人。 苏梦枕现在选定的继承人,是养子苏灿。苏灿是苏梦枕堂兄的儿子,性格文静,温文尔雅,也小有智慧。 但是苏梦枕经常叹息道:“此子终不能让我满意。我的继承人,要有古名士之狷介,正所谓‘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歌迈俗流’,男儿若无几分轻狂率性之气,如何能做得大事!” 绝大多数人眼中的谦谦公子苏灿,在苏梦枕眼里,还是太小家子气。 吴锋发现,袁曙听到这里时,眼睛开始闪光。 袁曙是想着到总堂进修后,取代苏灿,成为苏梦枕的继承人吧,而且还打着神堂双姝的主意。 这不是可能,是一定。 那我呢?吴锋想。 父亲从小教给他的是镇静制怒的君子之道。 然而,吴锋在很多地方,认知其实和父亲是不同的。他总感觉到自己内心有一股烈火,只是被自己强行压制而已。 他曾对云海岚说锋芒待时而发,只是他现在也不知道,当自己敢于释放体内的锋芒,让它将严密的外壳击穿时,自己会表现出何等的模样!是烈火燎原,还是横流沧海? 但此时此刻,一股万丈豪情,骤然从他心头升起。 如同一道长虹,直破九霄! 他有一种神秘的感觉,觉得那个继承人的位置,就该是自己的。这种预感,仿佛来自前世,又好像来自另外的世界。 虽然自己连去总堂进修的机会都未曾得到,但他觉得总有别的办法,取得苏梦枕的认可。毕竟,路在脚下。 当然,他对苏梦枕以美貌闻名的女儿和徒弟可没什么想法,光是梦绮舞的事情,他都不知道如何对待。 吴锋想起了之前与李询对视时的奇妙感觉。 如果我和那小子注定成为宿敌的话,上苍总该给我一个纵横的舞台。吴锋这样想。 第二十章分析局势 “对了,请问李贤弟,当年的垂云剑李清,与贤弟是何等关系?”萧狂歌忽然问道。 “正是家父。”李忠答道。 听到这话,萧狂歌等忘忧谷诸人,都是为之暗惊。 李清是三河剑派一代雄主,一手垂云剑气,练得可谓是出神入化,以“天迥云垂野,江空雪覆沙”十字剑诀,震于当世,不过二十岁,便成了一代宗师级的人物。 在大宋各方面军都在疯狂内战之时,李清单人只剑,压服三河剑派各派系,而后请得宋皇敕命,以襄阳孤军,提兵北伐,直入南阳郡界。 当时苏梦枕刚刚继位,急忙集合自己手中能动用的兵力,抵挡李清的攻势。 然而,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无师自通的用兵天才,李清绝对是其中一个。 在三千三河猛士面前,缺乏作战经验的苏梦枕虽有优势兵力,却屡战屡败,竟没能胜利一次,不得将神堂人马全部撤出南阳郡,退入三川地区,依靠伏牛山和嵩山的险要防守。 当时关中方面,四柱国暗斗不休,又需要处理凉州的混乱局势,因此并不打算增援,一度考虑完全放弃南阳郡,也借此削弱神堂的实力。 而李清则计划翻越嵩山天险,直取孟津,夺下三川,一举歼灭神堂。他的部下更是有人发出狂言:“三十岁之前,门主便能取得天下!” 然而结果是戏剧性的,李清急于扩张,并没有将各派系完全压服,他的雷霆手段,在三河剑派内部引起了不小的仇恨。 当大军行进在少室山附近的羊肠小道上时,三河剑派支派竹山教的教主蓝犁道人发动哗变,万箭齐发,纵李清修为盖世,也被瞬间射成了筛子。 李清一死,全军大乱,被迫和苏梦枕签订和约,退回襄阳,此后,三河剑派又陷入内斗当中。 正是在与李清作战的过程中,苏梦枕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李清死后,苏梦枕很快便进行了反攻,不但收复了南阳郡内的全部失地,更发兵攻入襄阳郡境内。 三河剑派不得不向宋皇求救,大宋皇帝于是出面,与大周方面和谈,令神堂和三河剑派再次议和,划分边界。 此后,苏梦枕停止南下,开始向东攻略,攻陷了大齐王朝安插在南阳郡的十七座城池,并告知大周方面,请求派来官吏驻守、征收赋税。因为此事,苏梦枕受到嘉奖,拉近了与大周朝廷的关系。大周王朝对于苏梦枕在控制范围内攻打各豪族、独立势力,将它们揽入自己羽翼之下的行为,也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李忠怀恨于李清之死,在苏梦枕带着神堂兵马攻打薛衣人的时候,从后方偷袭的话…… 忘忧谷远在河东,虽然也是神堂一部分,但在这场战争中,最多只是出钱出粮食,不会派人直接参战。然而,这一战,却关系到整个神堂在日后的地位。 却听李忠又道:“萧谷主可是担心李某人从后面捅刀子么?这一战,是大周内部的事情,大宋如今也在内战,荆州神霄道和西面益州的青城派正在激烈交战,神霄道是三河剑派的宗主,故而我们三河剑派也不得不出兵支援,哪里抽得出空来?何况李某人若要偷袭,还会在这里同各位说起这事么?” “何况,战场之上刀剑无眼,必有死伤,家父之死,更是和苏堂主并无直接关系,苏堂主光明磊落,一世豪杰,李某人也是非常佩服的。” 听到李忠这么说,萧狂歌这才放下心来,道:“李贤弟光风霁月,真是非凡的人物啊……” 吴锋听着他们之间互相奉承,脸上堆着笑,只是静静瞧着。 这就是乱世,觥筹交错之下隐藏的是政局的风云变幻,背叛和杀机在每一刻都可能上演。国家体系仿佛一纸空文,而被犬牙交错的门派体系代替,大大小小的派阀为了各自的势力范围,明争暗斗。在大地的每一寸肌肤上,都被战火燎过,洇染了人民的鲜血。 此后的交谈中,吴锋也和李忠说了几句场面话,但吴锋这样一个后辈弟子,李忠当然也不会将话头长期停留在他身上。 酒宴结束之后,诸人散席离开,吴锋也回到自己的住宅当中。 云海岚已然从白玉棺中起来,吃完了吴锋叫人每晚送来的药膳,正在里间,远望高天中的冰月。 里间内本来只有一个小窗,为了避免有人发现云海岚的存在,吴锋也将其用染料涂黑封上了。但云海岚用道术在墙上划出一道光圈,便能由其中洞见外面的景象,而在外面看时,墙壁如常,正是道门的隔垣洞见之术。 光圈的边缘,闪烁着七彩的光泽,围着初升的明月,清美如画。 云海岚立在侧近,蓝衣如水,肌肤胜雪,眼角带着几缕若隐若现的愁绪,仿佛画中走出的仙子。 对于这久违的天地,她有着别样的眷恋。尤其是清淡的月华,总让她想起清澈如水的少女时代。 “小子,回来了?”她听见门声,淡淡对吴锋道。 “云姑娘,晚上好。”吴锋同样以淡淡的语气回答,对这年长而美貌的女子,语气太急促,不免轻佻,语气太恭敬,又显得自降身价。 “你脸上酒红不浅,说话声调却一如往常,少年人有这样的心性,的确难得。”云海岚道:“赴宴去了吧。” 吴锋点头道:“谷里来了贵客,是三河剑派的掌门。” 云海岚道:“三河剑派……历史很久远的一个门派啊……这四十年来,天下不知变得如何了。今晚在宴会上,你应该也听到些消息吧,能否与我说道说道?” 她红唇启处,淡淡的冷香喷吐,沁人心脾。 吴锋简明扼要地讲解了这些年天下变化的局势,而后叙说了神堂堂主苏梦枕将与诛仙王联手,攻打天子峰篡位者薛衣人的事情。 听到诛仙王如今执掌关中大权,云海岚只是冷笑一声:“那个卖铁棍的奴才,如今也发迹了啊。” “那么,你有何看法?”云海岚听完,发语道。她理解能力并不差,听到吴锋叙说现状,顷刻便明白,却并未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先询问吴锋。 吴锋拒绝她的保护,实际上越发激起了她的兴趣。她也想看看,这个少年究竟是不是做大事的人。 吴锋道:“嬴氏兄弟是薛衣人故意放走的。” 云海岚闻言,点了点头,却并未露出震惊神色。 “如此之巧,就在薛衣人正式篡位的时候,嬴氏兄弟成功脱逃,给了关中方面和神堂讨伐他的大义名分,不能不说有此可能。只是,薛衣人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很简单。”吴锋道:“薛衣人想要快速稳固自己的地位。关中方面虽然兵多将广,但杨麒处于闭死关当中,不可能出关理政,诛仙王无法压服其他三王,出兵必定被拖后腿,只要薛衣人打通其他三王关节,其他三王就会以攻打薛衣人是削弱大周王朝整体国力为理由,牵制诛仙王。如此以来,薛衣人主要需要对付的,只有神堂一路。” “如果此计成功,薛衣人便得以引出天子峰内部不服从自己的隐患,一网打尽,并且击破苏梦枕,解除东面的威胁,战胜之后,还能得到关中方面的承认,成为名正言顺的天子峰之主,正可谓一举三得!” 云海岚道:“说得好……只是,你能看出来的计策,苏梦枕久经沙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吴锋摇头道:“不……苏堂主必然中计!” 云海岚骤惊道:“你说苏梦枕必然中计?理由呢?” 听了这话,她也觉得这小子还是太年幼,过于自大,竟如此小觑一代英豪人物。 “首先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吴锋道:“薛衣人这一计策,发计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如何让嬴氏兄弟一个逃到关中,一个逃到豫西。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薛衣人收买了嬴氏兄弟的旧部,让嬴氏兄弟觉得可靠的人将他们放走,并引导他们的逃亡。事后,薛衣人则会将相关人员杀死灭口,在嬴氏兄弟看来,这是自己的忠仆因为卖放自己而被处死,越发不会相信这是计策。” “嬴氏兄弟的诉说和观感,当然会影响到苏堂主和诛仙王,苏堂主急于扩张,诛仙王急于建立功业,都更愿意相信对自己有利的可能性。” “然而,只是这样,说服力当然不够。诛仙王且不说了,如你所说,苏堂主久经沙场,怎么可能看不出这是计策?但是,此计对于苏堂主这样的智者来说,并不是阴谋,而是阳谋!” “阳谋?”云海岚问道:“你此言何意?” “因为薛衣人这一着,本来就是险计。诛仙王纵然被牵制,至少也能牵制他的部分兵马,他本来就根基不稳,还只能以部分实力对抗苏堂主的精锐,还要提防来自内部的叛乱,胜算如何,完全决定于薛衣人和苏堂主两人能力的对比。苏堂主近来屡战屡胜,必然有轻敌之心,在苏堂主眼里,薛衣人是在玩火焚自。” “原来如此……”云海岚道:“那么,你觉得谁赢面更大?” “薛衣人。”吴锋肯定地道:“此人一向以阴谋成事,没有指挥过多少较大的战役,但这样一个军事能力不明的人,才是更可怕的。何况,苏堂主根基已稳,如果败了,只是名声受挫,实力受损,但是依然可以好好地当他的堂主。而薛衣人如果输了,失去的就是全部的权势,以及自己和儿女的身家性命。” 说到这里,吴锋叹息一声:“我也不希望堂主败,只是……古语有云,置之死地而后生。” “当然,用置之死地的险计的人,也往往有自取灭亡之辈,譬如当年的长平战帝、西蜀参军。因此,此事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把我放在堂主的位置上,也许,我也会选择出兵。” 云海岚听完这番话,几乎倒吸一口冷气。 看破薛衣人的计谋不可怕,但是吴锋只是个十三岁的少年,却能够将双方的心理,分析得如此透彻。 单是这份智略,日后便极可能成为一州之谋主,倘若能召集起自己的强力班子,说不定真能成就一番皇图霸业。 第二十一章演练 次日。 晨曦照耀下的忘忧谷,在雾气缭绕下,一片氤氲。 阳光透着薄雾,照耀在草叶上,白露在夜间已被秋气凝成点点清霜,将阳光折射成七彩的颜色。 在忘忧谷的中心,有一个不小的广场,名为青虹坪,是忘忧谷中的演武场。这一带少有平整地形,这样大的广场,自然是挖掘山体,移走大石才整修出来的。 青虹坪整体铺满了厚度逾丈的白色细沙,既干净整洁,又避免了在激斗中毁坏。而比武之时,沙尘飞扬,如何避免衣服沾上沙粒,就要考校比武者的身法和真气运用了。 今天早上,是忘忧谷新一代弟子们的集体演练之时,由谷中总教头叶西南带领一众教头,视察弟子们捉对比斗的情况,加以指点。叶西南是谷中首席大长老叶中南的堂弟,辈分比萧狂歌还要高一辈。 青虹坪的中央,有一根巨大的圆柱状青石柱,原为山体一部分,山体被掘成这青虹坪之后,石柱被留下来,作为一座高台,上悬巨钟。这石柱便仿佛一道青虹,直插苍天,青虹坪也由此得名。 叶西南早已以攀援之术,掌指与双足一同透发真气,便沿着光滑如镜的石柱爬上十几米高的柱顶,敲动黄钟,声如雷霆,震动全谷。 “小子们,集合啦,集合啦,听小老儿点名的是!”钟声落处,叶西南高声呼道。 他身高一米八有余,皮肤黝黑,身形肥硕,论年龄也不过四十出头,看脸更觉不过三十多岁模样,却自称小老儿,便是显示自己辈分之高。 一群人整整齐齐地列成几个方阵,站在宽阔的青虹坪上。 叶西南照着手中的花名册点名。 “林焰!” “到——”二世祖林焰故意把声音拖得很长,似乎是显得自己地位不凡。他的父亲林长老作为教习一员,此时则在场外含笑看着他。 “袁曙!” “到。”袁曙的声音阴沉而又尖锐。 “郑智。”“到。”“谈忘嵩。”“到。” 精英弟子点名完毕之后,是青年一代的普通弟子。首先点过的,是吴锋、梦绮舞这样由精英弟子降为普通弟子的忘忧谷门人,而后是最普通的新生代弟子们。 “叶航!”叶西南忽地怒吼道。 “到……”额发覆眼、面白如粉、气质阴柔的叶航正小跑着钻进队伍里,打了个激灵,揉着眼睛里的眼屎,嘴里嚼着包子,颤颤悠悠地回答,结果被别人的腿绊倒,跌在地上。 这家伙上次追求梦绮舞又告失败后,失落之下,每天晚上都要浏览《瓶金梅》《海陵王纵欲身亡》之类的图文画册,聊以解乏,导致无法入睡,每天都是恍恍惚惚地。 叶西南气得半死,更恨起自己的死鬼老婆来,没事给儿子取个“蠢丢”当小名,果然是太愚蠢了! “来人啊,拖出去,重责五十棍!” “爹爹,不要啊,不要打我,我爱你呀!”叶航发出更加愚蠢的叫声。 几名执法使者如虎狼一般冲了进来,把叶航拖出场外,按倒在地,大棍噼里啪啦如同雨点,打在叶航的屁股上,发出弹棉花一样的声音。 叶航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打得布片横飞,击穿了下袍和亵裤,露出雪白的屁股,屁股又被打成青红的颜色,流出鲜血来。叶航的惨叫之声,响彻整个青虹坪。 五十棍打完,叶航已经痛不欲生,眼泪鼻涕齐流,更是痛得动弹不得,被像死狗一样拖着扔回自己的住所。 “大家看好了,这演习虽然不是正式比试,却也容不得如此怠慢!不管何人,敢有懈怠、喧哗、拖沓延挨,或是不尊重教习的举止,一律严惩!”叶西南捋起袖子,大喝道。 诸人为之震慑。虽然吴锋知道叶航那种废物不会有任何的改悔。 “第一轮,便由你们自己选择对手,互相操练,两人一组,捉对厮杀。等第一轮结束后,再由诸位教习为你们配对演练!”叶西南发出命令。 “得令!”一群弟子齐声答道。 林焰、袁曙冷冷望着吴锋。 第一轮演练的选择,是相互选择,必须双方都愿意。吴锋现在以功力论,还不是林焰、袁曙对手,只要吴锋受不得激,他们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在场上殴打吴锋。 但吴锋还不等他们有机会开言,便向着梦绮舞方向走了过去:“梦师姐,搭个手如何?” 之前集合时,他就故意站在方阵的边缘地带,靠近女弟子的方阵,这样演练开始时,他便可以和梦绮舞立即配对。 “好啊。”梦绮舞含笑应道,向着吴锋走去,小麦色的肌肤在朝阳之下,闪烁着健康的光芒,满泛着活力的气息。和吴锋站在一起,珠联璧合,好似一对璧人。 一时间无数艳羡的目光向着吴锋投射过来。 聪明人不会轻易吃亏,也不会去打无谓的战斗。吴锋自信突破到锻骨境之后,的确有能力和锻骨境巅峰战一战。但是林焰、袁曙得到了龙蛇尊者汪超的传承,乃是气运者,不是一般的同级修士可比。 林焰二人想要说什么,但嘴唇翕张,却说不出半句话来。 他们如果大声嘲讽,那是高声喧哗,结果就是和叶航一样,被拖出去用大棒子揍屁股。 因此大家看到的,只是吴锋总是和谷中的明珠走在一起,令人羡慕嫉妒恨。 林焰则只能继续和袁曙在一起展示他们之间如胶似漆的基情,斗天玄功与死生快剑,如同飞火流星,纠缠在一起。 吴锋则如行云流水一般拔出了背后的朱红色长剑,优雅地躬了下身,向梦绮舞作了个先请的手势。 梦绮舞嫣然一笑,从袖中抛出天蓝色的绫带,抛风而上,如同一片柔漪,向着吴锋缠绕而来。 她平素最喜欢的颜色,便是天空一样的浅蓝色,今天更是穿了一袭淡兰色的衣衫,与这条绫带混成一色,难以分别。 虽然梦绮舞肌肤偏黑,若穿浅色衣衫,便显得皮肤颜色更深。但对于性格脱略的她来说,毫不在乎,她也从不会为了掩饰自己的肤色而去涂脂抹粉。虽然普遍审美观,女子是以白为美,但真正取决美丑的,还是五官的优劣,美貌如她,皮肤微黑,反而显得健康性感,别样于一般美女的文弱之态。 绫带虽然只有一条,但是散开流影道道,就如同一张巨网,向着吴锋笼罩下来。绫带飘风之处,蓝色的光华大作,晃人眼眸。 这是有名的“天罗地网气”,阴柔却又富于侵略性,以线化面,攻击几乎没有死角,极其适合女武者修炼。 而这条绫带,则是以上好坚帛中掺以冰蚕蛛的寒丝制作。 冰蚕蛛,为一种极为少见的蜘蛛,只在冬天出没,冬初自卵中孵出,为小蚕形态,啃食灵草仙树的茎干,吸取汁液为生,冬末化为蛹,休眠三个季节,第二年自蛹中出,化为蜘蛛形态,结网捕食飞鸟,冬末又化成蚕状结蛹休眠,如此往复,至数十年后,可化为一丈长的巨大黑蝶形态,能飞上长空,以苍鹰巨鹫甚至青天鹏等灵禽的血肉为食。冰蚕蛛的丝性寒如冰,更极为坚韧,刀剑难断,且还含有奇毒,取下之后,必须通过炼制,去掉毒性,才能打造成兵器,但如果作为毒物使用,又是另一回事了。 梦绮舞这五年来前往总堂,虽然修炼陷入瓶颈,几乎没有进步,但却意外在野外找到了一个巨大的蛛网,蛛网的主人则已和一头青天鹏搏斗时,双双毙命。因此她便取下蛛丝,为自己打造了这条柔漪飘带。 吴锋此时此刻,体内元力,尚不如梦绮舞强盛,而梦绮舞的飘带又是柔劲,想要以四两拨千斤之法破之,更不容易。 当然,梦绮舞绝不会让吴锋太丢脸,如果发现吴锋实力不济,肯定要放水来给他面子。但吴锋却绝不愿意占这个便宜。 当下他长剑击刺,犹如追风逐电,剑锋也化为金蛇万道,向着梦绮舞笼罩的每个方向,反击过去。 梦绮舞一个旋身,恍若天女飘摇,柔漪带的整体走向,登时也发生了一定角度的变化,由于飘带柔软,所以其受力难以捉摸,每个点的偏移距离和方向,每时每刻都在变化。 吴锋的击刺速度,并不能快过梦绮舞,一旦梦绮舞变招,他便明显无法阻挡,将要被这飘带缠成粽子。 但吴锋却是收了之前的虚招,将长剑一晃,身形化为利箭一般,横插而起,长剑猛地刺向梦绮舞飘带中心!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而且这里好像台风的风眼,是飘带攻势最弱之处。 梦绮舞是吴锋父亲的弟子,吴锋对于她的手段和弱点,再了解不过。 不过,这一剑也需要极高的技巧,对身体的控制,对于巧劲和锋芒的判断,都必须妙到毫巅。 梦绮舞眼见吴锋陡然加速,这样下来,自己收拢飘带,缠住他的同时,吴锋的长剑也能刺中她的手掌。 “哼!”她轻嗔一声,飞速后退,避开吴锋的一剑,以极低的声音道:“每次都靠着了解我破绽的优势,就不能刚正面么?你的那套东辰剑法太过复杂,我可弄不清楚你的破绽在哪。” “破绽是可以掩盖或者修补的。”吴锋笑道:“你自己笨能怪谁啊,呆瓜。” 此时场中已经被一群弟子激得飞沙飘扬,没其他人听见他们的小声说话,不然这打情骂俏一般的言语,肯定又会让不少人心生妒恨之意。 第二十二章寒鸦劫 梦绮舞闻言,斜乜他一眼,美目闪烁,犹如彩虹幻梦。 不过她毕竟较吴锋大了七岁,五年前的吴锋虽然了解她破绽,却也不可能真的是她对手,在体能上的差距便不可弥补,想要捕捉她破绽,便需要快速消耗自己的体力,依靠优势在前期猛攻,一旦锐气消耗,便终究会被她击败。 而如今两人硬实力的差距,缩小了不少,吴锋便想试试,能不能真正击败她一次。 他并不计划改变自己的战术,仍然是在最短时间内,发动带着极高技巧性的猛攻,试图击破梦绮舞的破绽。 以弱敌强,只能用死拼的打法,以后他倘若和袁曙或林焰进行生死之斗,如果要一战定胜负,也只有速战速决。 当然,两人在众目睽睽下比试较量,无论谁赢谁输,都会给对方留面子,绝不会让对方显得狼狈。 梦绮舞身形翻飞,宛若风中舞蝶,再次翩翩然向吴锋席卷而来。 这次,她用手掌握住柔漪带的中段,而借助蛛丝的弹性,令飘带在两个方向都被真气拉长,如同灵蝶振翅,向着吴锋夹击。 天蓝色的飘带浮动处,阳光在上面反射游动,恍若真有无数彩蝶,在它的周遭漫天飞舞。 这一招是天罗地网气中的一式,名为“蝶灵神影”,柔中带刚,其实是走的鹤翼之势,飘带形成两翼,以钳形攻势,击向吴锋。 这类似骑战中的双枪攻击,但飘带比起长枪又要轻便灵活太多。 吴锋知道,这样的攻击方式,便不能再依靠攻其中心来破解了。虽然梦绮舞的弱点依然在手掌发力之处,但要攻向那一点,就要遭受飘带两段的夹击。如今梦绮舞将飘带拉直,灌注真气之后,看似柔软的飘带,实质上硬似精钢,而速度也要胜过之前的全方位攻击,不再存在类似台风眼的发力薄弱区域。 灌注力量至剑上,吴锋将身躯偏出,长剑犹如电走,刺斜里攻击梦绮舞飘带两翼中的一翼。 这既是闪避,更是进攻,剑芒闪烁,一股电流一般的劲气,沿着梦绮舞的飘带,传导而上,令飘带震荡起来。 梦绮舞手掌微麻,吴锋则沿着梦绮舞飘带一条钳臂的外侧,如蛇随棍上,不停地发剑飞点,同时身形借助梦绮舞飘带旋转之力,也旋转起来。 一时间,两人如同两只蛱蝶,腾空而上,在雪白的沙海之中翻舞。 梦绮舞眼见着吴锋的长剑沿着她的飘带快速逼近,她却被吴锋震得手掌发麻。如今她倘若想要避免被刺中手掌,似乎就只能暂时撒开飘带,再飞身重新捉住尾端,以抖劲将吴锋甩开。 但如此以来,她这次进攻,便又会失败。 但梦绮舞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猛地一咬舌尖,以剧痛激发体内的潜能,绫带顷刻间被汹涌的真气绷得更直,而后强劲的真气,横向震开,对吴锋发起反震。 骤来的劲气,令吴锋被震得胸口猛然气闷,头部也轰地一声,仿佛被巨锤砸中一般,眼前几乎要冒出金星。 梦绮舞这五年来,对于阳劲的运用,却还是长进不小。 但这也在吴锋意料之中,他正借着这一震之力,落在梦绮舞身后,脚在沙地上一弹,直取梦绮舞后心。 这需要极强的意志力,若是一般人,在梦绮舞强劲真气的打击下,反应力必然会极大下降,绝不可能变招如此之快。 梦绮舞此时后背对着吴锋,难以骤然折转,只要吴锋用剑锋抵住她脖颈或后心,自然就是她败了。 吴锋正想着梦绮舞是否还能有后招的时候…… “啊!” 一声惊叫,从青虹石柱上,总教头叶西南的口中发出! 众人大惊,都向着石柱顶上看去。 一大群冰蓝色的硕大乌鸦,扑了叶西南满身,对他乱啄不休。 叶西南在高高的石柱上,转圜不便,加上仓促被袭,登时轰地一声,从石柱上掉了下来,摔得昏沉。 “寒鸦!”有人高声叫道:“寒鸦劫来了!” 无数的冰蓝色乌鸦,密密麻麻向着谷中众人扑来。 仔细看时,它们竟然有三条腿,就如同神话传说中的金乌一般。 寒鸦,并不是指的普通乌鸦,而是一种凶禽级数的乌鸦,体形硕大,羽毛为冰蓝色,通体散发寒气,更如三足金乌一般,有三条乌鸦腿。 它们平时散居,对人类的威胁,并不算大,毕竟只有极少数的个体能拥有较强的实力。 然而,每到秋冬时节,它们便聚拢起来,成群结队,开始迁徙。就如同罗荒野上的旅鼠,南荒密林中的行军蚁一样,寒鸦群会攻击迁徙过程中所遇上的所有动物,将其撕裂、杀食。 凶禽级别的寒鸦,杀伤力自然不是旅鼠和行军蚁可以比的,往往有村庄乃至小镇被它们吃成死地,连白骨也不剩下。 一时间,场中大乱,众弟子都运起真气,抵挡寒鸦的攻袭,一边向着场周逃散而去。 叶西南这才反应过来,怒掌劈出,将几只寒鸦击毙在地。 场中却不时有惨叫声发出,有一名弟子被一大群寒鸦包在中央,但见冰蓝色的巨鸦飞舞,仿佛寒冰在天地中咆哮,很快这名弟子便断了声息,鲜血淌进沙地,骨粉纷纷扬扬自天空中洒落。 “不要怕!”又有一人高叫道:“我们谷中并不缺高手,并非寻常地方可比。这些寒鸦不过小小扁毛畜牲,有何可惧?” 这人,乃是忘忧谷四大总教头中另外一人:辰西北,与叶西南、汪东城、李南阳并称。 固然,忘忧谷中的高手,可以并不惧怕这些寒鸦,只要反应过来,真气足以抵挡,何况他们炼体程度较深,光是肌骨之硬,便令寒鸦的利爪尖喙难以杀伤。 只是,寒鸦太多,长老们只能保护自己,如何护得这些弟子周全? 如果没有有效的对策,忘忧谷此次必然遭受一场大劫,纵然歼灭了这些寒鸦,作为门派新血的新生代弟子也会损失殆尽。 第二十三章隐藏在劫中的凶杀案 吴锋眼见十几只寒鸦尖厉嘶鸣,拍打着翅膀,向着梦绮舞围攻而去。 梦绮舞方才眼见吴锋已经逼到她身后,不得不转身抵挡,而此时此刻,飞向她的寒鸦却是极多,纷纷向她身躯正面扑去。 吴锋大惊失色,忍着胸口气闷不已,奋起圈里,仗剑向着那群寒鸦横扫。 一时间,用力过猛,一大口鲜血,便从胸口喷到嘴里,但吴锋却又将它们都咽了下去,一边出剑,一边用舌头轻轻舔了舔唇边的血痕。 梦绮舞腿部被一只寒鸦的利爪击中,发出一声娇呼,这时手中的绫带才反转而回,将这只寒鸦击毙。 吴锋手中赤剑激荡处,寒鸦们竟毫无惧怕,直接逼向剑锋,想要依靠强大的冲击力,将吴锋的武器击飞,令吴锋失去反抗之力。 强大的冲击力,从长剑的各个方位袭来,震得吴锋手上赤剑连连颤动,吴锋被逼得连退数步。 眼见着梦绮舞就要被大片的寒鸦所淹没…… 吴锋心口一阵剧痛,但他知道,惊恐和悲痛,不能改变任何问题。只有在继续的作战中,寻找破解危局的机会。 煅骨境的修士,实际上对上寒鸦群,还是能够搏战,只不过现在袭向梦绮舞的寒鸦,实在太多了些。 就在这时,吴锋发现,攻向自己赤剑的寒鸦群,在自己激发真气涌出之时,突然间飞散而去。 它们的目光中,隐隐透露出一种情绪。 畏惧。 吴锋这才骤然反应过来。 这把剑铸造时,掺入了从熔岩中提取的火精,而吴锋的真气,也带着几许炎的属性。 寒鸦畏火! 吴锋当即将真气激发而出,令气流缭绕在剑上,当下赤芒大作,如同长虹激荡,向着围攻梦绮舞的寒鸦逼去。 寒鸦们骤然飞散,一会才聚拢过来。 梦绮舞被寒鸦啄伤了脖颈和腿部,鲜血直流。 但她也已完全反应过来,以绫带漫舞开来,只守不攻,护住自己全身。 不过,绫带虽然可以全方位攻击,但后背依然存在着死角。吴锋见此,立即飞身而上,与她背部相对。 梦绮舞感觉到吴锋的体温,当即将娇躯贴了过来。 两人臀部相接,温软的感觉,令吴锋当下脸上一热,微微心跳。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 吴锋的剑势也走扇状辐射开来,与梦绮舞的飘带各形成一个半圆。两个半圆组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圆形,形成了有效的防护。 这样一来,寒鸦们被逼在防护圈之外,便难以攻入。 之前捉对厮杀的弟子们,看见吴锋和梦绮舞如此联手对抗寒鸦,当下也纷纷两两一组,构成防护圈。 但这毕竟不是治本之道。 能快速击杀寒鸦的,只有谷中的长老,一般弟子只能勉强自保。而寒鸦实在太多,一只只泯不畏死,前仆后继,一时半会绝不可能清理干净。 “点火!”也有其他人注意到了寒鸦惧火,高声呼道。 但这样混乱的局势,不可能仓促点起大量的火堆。 弟子们正纷纷逃向广场各个方向的房屋群,不知道谁点燃了一座房屋旁边的茅草堆。 秋天空气干燥,火苗轰地一声窜了上去,将屋檐也点燃。 寒鸦们发出悲惨的嘶鸣,纷飞开去。看来,惧火的确是它们的唯一弱点。 不断有火头在忘忧谷各处被点燃,剥啄的燃烧声和忘忧谷弟子们惊恐的叫喊声,混合在了一起。 有一个方向,传来的惨叫格外凄厉,连绵不绝。 眼见烈焰纷起,吴锋却是心头猛然一沉。 他一开始就想到了点火这个办法,但是并没有立刻说出来,因为他有一种预感,只要这样做了,必定会有什么不妙的事情发生。 但是,如今之计,火烧忘忧谷虽然会导致房屋损失严重,但至少能保住弟子们的性命,也是不得已的办法了。 一座座房屋被烈焰所吞没,寒鸦们终于承受不住各处散来的热力,纷纷冲上高天。 它们汇聚成一条冰龙也似的洪流,撤离了忘忧谷,继续它们摧毁性的迁徙。 这一场寒鸦劫,终于结束了。劫后余生的忘忧谷弟子们,纷纷长出一口气,受伤者们许多都才有心思捂着伤口,惨叫起来。 眼见它们离开,长老们才纷纷出手,用强劲的真气,击塌燃烧的房屋,并命令弟子们提水灭火。 身死的弟子并不多,也就是七八名修为不高的弟子。但受伤者,却达到近百人,其中有二十多人是重伤,当即被送到药堂诊治,其中有一两人是被烈火烧伤的。 听到消息的萧狂歌这才从自己的住处赶来,主持善后工作。 “清点伤亡人数,统计损失。”萧狂歌抚摸着自己颌下的短髭,下令道。 不久后,一声惊叫,猛然响起。 “叶……叶中南大长老……被害了!” 这消息传出来,闻之者几乎都为之失色。 叶中南,是忘忧谷首席大长老,也是萧狂歌的师叔。因为四十年前的杨麒覆灭大魏之战也波及到了当时的忘忧谷,那一代的人在战争中伤亡惨重,加上这四十年中,又有不少人因为冲关失败,吐血或爆体而亡,如今所剩者,已然非常少了。 武道如攀登高峰,越往上则越艰险。 有传言说,萧狂歌的师傅身故之前,曾打算将位置传给叶中南,但萧狂歌不知用什么手段,要到了来自总堂的敕命,才得以接掌谷主之位。 叶中南的修为,在忘忧谷青年一代弟子们眼里,堪称深不可测。 无疑地,寒鸦是不可能杀死得了他。只可能是有人趁乱,将他杀死! 一群人赶到案发场地,这是一座花园内部,被数重假山遮掩,是个极好的作案场所。 之前寒鸦劫中,最凄厉的叫声,便是由此发出,因为叶中南功力极深,所以也传得远,但因为寒鸦之乱,所有人都自顾不暇,怎么可能想得到竟是首席大长老在呼叫? 叶中南仰面死于池塘边,胸口被挖开,心脏被捏得爆碎,鲜血淋漓,身上还有好几个其他伤口。 他的脸上,露出不可思议、不愿相信的神情,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旁侧的草木、大石,纷纷倒塌,池塘边所铺的青石,粉碎成一片片的细沙,显然,这里曾经过一场恶战。 第二十四章武魂之阵 忘忧谷首席大长老叶中南,横尸在地,肋骨全部折断,心脏被挖,死状惨不忍睹,黑胖的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稀落的白发,散落在沙土地上,沾满尘泥,也沾染着星星点点的鲜血。 萧狂歌看着叶中南的尸体,露出极为不可思议的表情。 虽然叶中南常对萧狂歌倚老卖老,造成两人不睦,但这位首席大长老的死,无疑对于忘忧谷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是谁所为……”忘忧谷谷主萧狂歌口中喃喃道。 显然,叶中南极有可能是被谷中人趁乱所杀。 作案的一定是他认识的人,他的表情,才会显得如此地难以相信。 叶中南平时人际关系并不好,然而,能凭借实力杀死他的人,在忘忧谷不多,绝对不多。 只有谷主萧狂歌,副谷主柳先开在内寥寥几人而已。 当然,考虑到熟人下手,可以先突然袭击叶中南,将其打伤削弱实力之后,再通过搏斗将其杀死,因此,凶手的修为,也不一定高于叶中南。 凶手在此时下手,究竟是把握住了极好的时机,还是早有预谋? 李家父子也闻讯赶来。 “没想到我们刚来,贵谷便遭遇此劫……”李忠叹息道。 “那群乌鸦导致的损失倒不算大,只是叶中南大长老被害,兹事体大,此事若不查清,萧某人也无颜再当这个谷主了……”萧狂歌神情严肃。 李忠道:“李某人对搜索寻踪之术,颇有心得。萧兄可愿让鄙人也来协助调查?要是我们现在一走了之,岂不是被当作引来灾祸的丧门星?” 其实此事,李忠未尝没有嫌疑,因为案发之时,他也不在寒鸦肆虐的区域,有作案可能,但若要说他是凶手,叶中南临死前看到的倘若是他的话,表情不该显得那样地惊诧而愤怒。 萧狂歌道:“那便多谢李兄了。自今日起,封住忘忧谷各个出口,严防任何人出入,以免凶手脱逃,或者凶手的同党对其增援。” 柳先开等人纷纷道:“领命!” 武者不能运用道阵或者法阵,但并非就与阵法无缘。奉行先祖崇拜的武者,能够借用的,乃是祖灵的力量,这方面,尤以巫武一脉为甚,几乎可以随时随地召唤祖灵之力。 对于每个历史悠久武者门派,高手们在寿终正寝之前,都要将自己的武魂之力,留在门派的核心,久而久之,就形成一个巨大的场域,当门派遭受大难时,可以用精金等珍宝提供能量,将场域发动,以抵御外敌。 这样的场域,也能起到封锁的效果,发动之后,出入这个场域,都会遭受武魂的攻击。纵然出入者修为高超,未受重创,也要被阻滞行动速度,而控阵者则会得知出入者的方位,前往围攻。 叶中南被害,无疑是极大的恶**件,不得不发动武魂大阵,封锁整个忘忧谷。 当下,七名高手领命而去,驻扎在谷口,四大总教头之一,叶中南的弟弟叶西南则坐镇谷内,在青虹坪中的石柱上,以烈火烘烤金精,引出其中的能量,以催持阵法。 更有精英弟子作为斥候,派到忘忧谷出入口的外部进行守备,起监视作用,同时也避免突然有客人来临,却遭到阵法误伤。 只见叶西南手持离火炉,在十几米高的石柱上,生起熊熊烈火,将紫阳金精和炙焰金精放在上面烘烤,一面静心祈祷,央求游荡在谷中千载的祖灵武魂之力。 金精散发出灿烂的光芒,流光闪烁,犹如云霞,一时间,青虹柱上,火光冲天。 整座忘忧谷的气机,都被叶西南的祈祷所牵动。 向空中望去,可以隐隐看见七条七色的虹桥,自柱上发出,射向七个不同方向。一张巨网,霎时间将忘忧谷笼罩其中。 天空中刮过的秋风,也骤然间蕴含了一股悲壮之意,那是祖灵在无声长歌。 吴锋闭上了眼睛,细心体悟,无声的节奏,霎时间在他心中响起。 体悟英魂祖灵的歌声,对于磨练自己的心境,大有好处。 这尚不是阵法的最强力状态,因此也没有由萧狂歌亲自主持,据说当武魂大阵全开之时,龙吟凤唳之声,充耳可闻,围绕全谷,漫空皆有烈风奔雷舞动,殛人则化为齑粉。 而对于这一事件,他心中也有了自己的判断。 当萧狂歌下令弟子们可以各自散开之后,梦绮舞悄悄扯了扯吴锋的衣袖。 “送我回去。”梦绮舞小声道。 她也受了伤,但不算太重,重伤的弟子都被送到谷内的药堂诊治,而她不在此列。 吴锋点点头,上去扶住她,梦绮舞的伤在腿上,见吴锋过来扶,她正好将娇躯重量都压在吴锋身上,完全无视其他人的目光。 吴锋感受着来自梦绮舞身躯的温软,一手搂住她纤腰,一手扶住她肩,带着她回到住处。 梦绮舞丰满的胸口颤巍巍地,几乎就要碰上吴锋的手臂和手肘,吴锋很小心地避开。 “到了。”梦绮舞道,她忽地打了个寒颤。 吴锋扶她躺到铺了狐皮的藤制躺椅上,抽了条薄被盖住她身子。 “我去帮你打水清洗伤口。”吴锋道。他走到井边,汲了一桶水上来,用棉布蘸湿了,给梦绮舞小心清理。 “苍练,我好冷……”梦绮舞突然叫起来。 “寒鸦毒发作了。忍着点,一时半会可没热水。”吴锋淡淡道,但言语中无声地透出一种温暖宁静之意。 寒鸦毒类似蜂毒,并不致命,但中者会很痛苦,发冷是最主要的症状。 他一边继续帮梦绮舞轻轻擦拭着伤口,一边用剑锋刺破手指,而后暂停了擦拭,将指头送到梦绮舞唇边。 “这是……” “喝吧。”吴锋淡淡道,将几滴血挤到梦绮舞唇边。 梦绮舞虽然不明白,但还是咽了下去,登时一股和暖之气入腹,寒冷侵入骨髓的痛苦,消去了很多,她轻声道:“你是……那种体质?” “没错,别声张,传出去了说不定会害我被人抓去炼药。”吴锋微微一笑,帮梦绮舞洗干净了伤口,用干净的棉布包扎上,而后在炉子里生了火,放到床边,小心地将梦绮舞抱到床上。 “谢谢……”梦绮舞美目闪烁,柔声道:“再陪我说说话吧。” “抱歉……可能得下午才行。”吴锋叹息一声:“那些重伤员也需要这血,他们现在也挺难受的。我还得用草木灰把自己的血裹了,骗他们说是我用老爹留下来的秘方配的药丸。还好这次重伤的人不多,不至于把我抽干……不知道是哪个混账把这群寒鸦引来的。” “什么!”梦绮舞惊道:“你说寒鸦是被人引来的?” “很明显啊。对付寒鸦只有点火,火头可以遮挡视线,混乱的叫喊声能掩盖打斗的声音,加上早晨集会时大部分人在青虹坪,池塘那边更不会有人。这样,凶手才有足够的时间杀害叶长老……也许,有什么药物布成的痕迹,可以引导寒鸦的迁徙方向……” “你刚才怎么不说?” “你也是老爹教出来的,怎么就这么笨?”吴锋轻轻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你可别怪我欺负病人——凶手当时就在场,我当着凶手说出这话来么?” 第二十五章 “你小子……敢敲姐姐!”梦绮舞想要砸他一拳,但如今寒毒未消,又躺在床上烤着火,委实不想动弹,只是含嗔白了他一眼。 吴锋将床上的金丝锦被拉开,稍稍掩在梦绮舞身上,而后转过身去,道:“我去烧水,你把外衣解了睡一会吧。” 梦绮舞见他眼神温和,清澈如水,不由心头一暖,点了点头,道:“好。” 吴锋去到灶间,在灶膛里装了炭,取出火折子点上火,用扇子发力鼓风,火焰很快便熊熊燃烧起来。忘忧谷产业丰足,以富有著称,分配给门人的炭也是质量甚好,燃烧之时,隐隐有一种让人舒服的干燥香气。 他烧了一小锅水,在两个绿鲨鱼皮水袋中灌满了,再用剩下的热水温了一壶酒,关上灶膛灭了火,顺手包了些炭灰放进如意袋,而后回到梦绮舞卧房中。 梦绮舞已经缩到了被窝里,衣衫散乱地放在床头,吴锋向她微微一笑,帮她将脱下来的外套折得整整齐齐,而后把装满热水的鲨鱼皮袋从她被角处塞了进去,将温好的酒轻轻放在床头柜上。 “本来想做红糖姜汤的,不过你也不喜欢那东西。生病了,喝酒就别太急,醉了可不好。”吴锋帮她掖好被角,又从衣篸中找出一条薄被,加在锦被上,道:“绮舞姐,我走了啊,下午再过来陪你。” 梦绮舞从小怕冷,吴锋再了解不过。虽然修为提升之后,抗寒能力增强,但是如今她中了寒鸦之毒,现在又是秋末近冬时分,须得盖厚实点。 说完,吴锋转身离去,在出门时,顺手将前厅的窗口开了些许。屋内点着火,倘若门窗全闭,无疑对身体不好。 屋内,梦绮舞瞧着他背影,以隐不可闻的声调轻叹一声,望着吴锋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直到吴锋掩上了门,遮住了视线。 吴锋回到自己的四合小院,用剑锋扎破指头,把血一滴滴挤出来,用之前包起来的炭灰裹了,再掺了些地上的泥土,加了点香料,拈匀之后,做成一颗颗的丸药。 出门前,吴锋还写了一张字条,放在自己书桌上,云海岚缩小后的白玉棺的旁边,让云海岚晚上醒来之后,不要出谷,最好不要出门,武魂大阵已开,她若随意外出,存在可能被人发觉。 虽然以云海岚的修为,也许能感应到武魂大阵的存在,但吴锋生性精细,还是觉得告知一下才稳妥。 而后,他以最快速度,赶到药堂当中,还没进门,就听到一阵阵的痛呼吟呻之声。 重伤的弟子们被寒毒所折磨,一个个痛不欲生。 萧狂歌此时此刻,也正在药堂当中视察着,看着受伤的弟子们,不停叹息。 “谷主。”吴锋上去道:“我有父亲留下秘方配制的丹丸,可以减轻他们的痛苦,令它们加速痊愈。” 说着,吴锋取出一包灰不溜秋的药丸,貌不惊人,气味倒是不错,隐隐发出一种诱人的香气。 “哦……吴长老留下的秘方么……”萧狂歌道:“那你便给他们试试吧。谁先来?” 听到萧狂歌发话,当下一大群忍受不了痛苦的弟子纷纷叫道:“我!”“我!” “不要急,一个个来。”说着,吴锋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张病床上,捏住那名受伤弟子的下巴,就着热水,让他把泥丸和水吞服下去。 炭灰和泥巴做成的药丸,遇水即融,一股暖流入腹,立竿见影,这名弟子的痛苦霎时间便减轻了大半,至少不至于惨叫起来,喜道:“吴师弟,这是什么奇药?效果这么好。” “只对寒鸦毒有用罢了,作用有限。”吴锋道。 见这药丸果然有用,一群人嚷嚷更加激烈,吴锋则不紧不慢地让所有的伤者都服下了药丸,药堂中的惨叫渐渐停息下来,一群人都对吴锋投射来了感激的目光。 这过程中,萧狂歌也和吴锋说着话,主要是询问吴锋最近的情况,以及一些鼓励的言语。 这些事情都办完,果然到了下午,吴锋这才回到梦绮舞住的地方。 梦绮舞正躺在被子里,百无聊赖地拨弄着自己的头发,将满头长发搞得乱七八糟。床头柜上的酒,倒是早被她喝了个干干净净,她微黑的俏脸上,此时也泛出浅浅的红色来。 “好些了吗?”吴锋柔声道。 “苍练,再帮我弄点酒水过来吧。”梦绮舞道。 “不行,不能再喝了。”吴锋伸出手,轻轻抚顺着她的秀发:“酒是用来祛寒的,适量足矣,多了不利于你康复。” “好啦,姐姐听你的。”梦绮舞哼了一声,伸手一指:“甜点在那边柜子里,麻烦拿一下,咱们一边吃一边聊。” “绮舞姐你啊,天生的吃货。”吴锋苦笑道。 “姐姐就是有本事多吃零嘴却不乱长肉,哼哼……”梦绮舞道。 听了这话,吴锋不由也打量着梦绮舞被褥包裹下的峰峦曲线。 他之前只发现,五年不见,梦绮舞的身材变得极佳,却没注意到好到这个程度。 该丰满的地方,丰隆饱满得让人瞠目,该细的地方,又细得能让天下女子都为之眼红。 哪怕与云海岚这成熟美女相比,梦绮舞的丰腴之处都毫不逊色,而腰肢却要细上许多,大腿小腿可能稍粗了点,但由于她的肌肤是健美的古铜色,如此更显出她运动式美女的美感。 “眼睛瞄哪里?”梦绮舞终于找到借口,把之前吴锋在她脑袋上敲的一记敲了回来:“有色心没色胆,要不就掀开被子了瞄啊!” “不是你我还懒得瞄呢。”吴锋揉了揉脑袋:“你下手也太重了吧。” “打是亲骂是爱啊,谁让我们感情好呢?你自己都是这么说的。”梦绮舞嘻嘻一笑道。 两人如今重新见面后这几天,是越来越熟络,如同小时候那样打闹,但因为年龄都上来,因此言语间就带上了一种别样的昧暧。 吴锋见之前给她灌好的热水袋如今大约在她脚部,便先将被子掀开一小段,把鲨鱼皮水袋取了出来,也瞧见了她两只光洁如黄玉铸成的脚儿。 “我可真掀了噢。不过只看脚的话,实在没什么看头,黑漆漆跟木炭似地。”吴锋把被子重新盖好,把热水袋取了出来,又到灶间,找出另一个水袋。 之前吴锋便把另一个水袋藏在了灶膛里,埋在热灰当中,因此如今还没冷。吴锋正好用冷掉的水袋里面的水,将它冲洗个干净,用干棉布擦干,而后再到壁橱里拿了点心过来。 回来时,只见梦绮舞朝他恶狠狠瞪着眼睛。 “你小子……再敢说我皮黑什么的,小心我剥了你的皮!”梦绮舞朝他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吴锋付之一笑。 和梦绮舞在一起,他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不需要有任何拘束。对于行事谨慎的吴锋来说,这种轻松,不可谓不宝贵。 虽然从小梦绮舞便是疏懒的性子,作为一个大姐姐,照顾他很少,许多时候反而要他照顾,但是和梦绮舞在一起的轻松感,是哪怕以前和渚烟相处的时候,也没有的。 但正是这种轻松让他不敢轻易让关系更进一步。 当混合了亲情的昧暧完全变成爱情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冲突和烦恼,便会显现出来,哪怕以前磨合的时间再长,真正确立关系之后,也会发现各种各样的新的龃龉,更因为双方之前的了解,反而导致新鲜感的不足。 那时候,究竟还能不能感到轻松,便实在不好说了。 这些这个年纪的少年本不该太懂的道理,大部分是吴锋从书上看来,少部分是自己想明白的。 吴锋将点心盘摆在床头柜上,自己抽了一张矮椅,坐在旁边。 点心有龙须酥、瓜子、冰糖、莲花饼、蜜枣等,每一样都不少。梦绮舞有多能吃,吴锋是知道的,除非她中途因为喝酒把自己弄得醉过去了,不然再多东西也能风卷残云一样解决得干干净净。 她在壁橱里储备了几十斤的点心,不过倘若能够她吃半个月的话算消耗得很慢了。 梦绮舞立即抓起点心开始狼吞虎咽。 吴锋拿点心过来时,就已经准备了一个放零碎物的碗,让梦绮舞把枣核瓜子壳什么的吐到里面,不然她一定会全部弄到地上,积累个两三天才动手打扫。 两人一边吃一边闲聊,谈论这些年各自的情况,转眼天色已暮,点心也被消耗得干干净净。 吴锋特意向梦绮舞打听了总堂的情况。虽然以梦绮舞的身份,对于苏梦枕也只远远地看见过几次,但她仍是兴致盎然地给吴锋讲诉了她所知的信息。 转眼天色将暮。 “到吃晚饭的时候啦。”梦绮舞道。 “吃了这么多点心……”吴锋道。 “该吃晚饭的时候一定就得吃!”梦绮舞斩钉截铁地道。 “那我去给你做饭。”吴锋道,转身而去。 “站住!”梦绮舞叫道。 吴锋当即停在那里。 “不准转身看!我现在穿衣服了起来做。”梦绮舞道:“谁愿意吃你做的东西,我怕我全部吐出来!” 吴锋隐隐露出得意的笑容。 他的厨艺很糟糕,不对,是非常糟糕,糟糕到除了他自己之外其他任何人吃了都会想要呕吐。 这点上,他那看似什么都会的老爹也是如此。 老爹曾经告诉过他,对女人,可以英雄救美,可以温柔体贴,可以帮她做任何事,除了一样,那就是做饭。 让女人来抓住自己的胃是极大的享受,可惜女人往往希望男人去抓她们的胃。 所以最好自己压根就不会做饭。 吴锋听了这话,基本肯定了老爹是如何获得老妈的芳心。老爹也经常在自己面前感叹,妻子走后,就从来没吃到过那么好吃的饭菜。 吴锋从没吃到过母亲做的美味,因为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按照老爹的说法是死于难产,但又让吴锋不要为此事愧疚。 今天梦绮舞的伤,绝对不至于严重到动弹不得。她在床上躺一整天,只是习惯性地在吴锋面前撒娇。 梦绮舞的厨艺也还算不错,她长到十岁之后,吴家父子的饭菜基本上都是她负责的,哪怕是她从四合院搬出去,有了自己的住宅以后。直到她去总堂进修,吴锋的父亲才让门派里每天早晚送饭过来。 第二十六章求助 吴锋悠闲地背过身,坐在椅子上,听着背后悉悉萃萃的穿衣之声。 梦绮舞走到厨房,升起火,很快,诱人的香气,就飘荡过来。 吴锋闭上眼睛,细嗅着食物烹调时发出的气味。 八角、茴香籽等香辛料的气味冲入鼻尖,吴锋便知道,梦绮舞又要做牛羊肉了。 虽然从小一起长大,梦绮舞的饮食偏好,却和吴家父子不同。 确切地说,是吴家父子的饮食习惯,与并州人有所不同。而梦绮舞是吴锋父亲在忘忧谷附近收养的孤儿,乃是土生土长的并州人。 并州地近塞上,饮食习惯与胡人相近,又多山,空气湿润,广产山珍,因此这里的人喜欢吃牛羊肉和野味,嗜饮酒,却不喜喝汤水。 而吴家父子的饮食偏好,却更接近豫西,尤其是三川郡一带。三川郡的地形是被黄河、伊河和洛河三条主要河流冲积成的河谷,为盆地式地貌,空气较为干燥,但却富于水产,因此三川居民多嗜食鲜鱼,喜欢汤水充足的水席。 从这点蛛丝马迹,吴锋便怀疑,父亲,甚至母亲,都可能和总堂有关系。但是每当问到这个问题,父亲却总是含糊其辞。 当然,即便真有很深的关系,吴锋也指望不上什么。他知道老爹既然失踪,短期内便不可能回来,顶多抬出来作为虎皮吓吓人,自己连老爹的底细都几乎一无所知,想要把老爹的关系作为自己的登天之梯,当真不容易。 等了大约一炷香时分,饭菜做好了,端了上来。 牛羊肉皆有:羊肉是锅烧羊肉,新鲜的羊头肉用面粉裹了炸得金黄,色泽鲜亮,香气逼人,只是糊层裂得有些厉害,不太好看,盖梦绮舞做事向来毛躁之故,没耐心慢慢去将面粉调匀;牛肉是早做好的酱牛肉,稍稍热了下端了上来,料酒加得很足,香气扑鼻,令人口中生津、食指大动,只是色泽偏黑,大约酱油放得多了点。此外,还有大半条烤好的小鹿腿。 素菜只有一样地木耳,还是和鸡蛋一起炒的。梦绮舞向来无荤不欢,对于素菜没什么兴趣。 “有花生就用不着米饭了。”梦绮舞重重地把一坛杏花村老汾酒拍在餐桌上,在旁边搁下一大碗盐水花生米:“哼,你这小子坐在那发呆了这么久,就不来给姐姐打个下手什么的,忍心让我带着伤帮你烧菜,真是……” “好啦,辛苦绮舞姐了,是小弟的不是。”吴锋其实本来也想帮帮忙,只是倘若瞧着饭菜如何做出来的全过程,在美味端上来时,快感就要少了很多。 他能拿来宽慰自己的借口是梦绮舞一向习惯于自己做饭,就算自己不留下来吃,她依然得做的。 “知道自己不对就好。拿什么补偿我啊?”梦绮舞嫣然一笑道,一边抽出百蝶巾擦了擦刚才弄到脸上的一块油腻。 “嫌累的话我抱着你喂你吃?”吴锋调笑道。 “你……作死不成!”梦绮舞直接揪住了吴锋的耳朵猛拽,气力十足,一点不像伤患的样子。 “作死也只对你做啊。”吴锋忍着痛笑道:“谁让你从小到大都傻乎乎的,让人想要开你玩笑……” 听了这话,梦绮舞脸上微微发红,放开了手,坐到椅子上,哼道:“拿你没辙。吃吧。” 这桌饭菜倒算得上是色香味俱全,虽然口味偏重,但配上入口绵甜的汾酒,却是刚好。虽然缺少素菜让吴锋略有不满,但味道上的确比起谷里每天配送的饭菜好上许多。 梦绮舞仍然是风卷残云一样解决了大部分的菜肴,自产自销,着实欢畅,毕竟只有自己才最了解自己的口味。 她打了个饱嗝,将手里啃得干干净净的羊腿骨扔在桌子上,含着七分醉意,将脸儿贴近吴锋,将酒气吹到吴锋口鼻当中:“姐姐我的手艺还算不错吧……” “师姐你的脸蛋是十二分的耐看,做出来的菜也是十二分的耐嚼,美女佳肴,相映生辉。”吴锋笑着奉承道。 “啐,油嘴滑舌。”梦绮舞抽了根牙签,剔了剔牙道:“以后每天就跟过去那样,到我这儿来吃好了。让谷里的饭堂送饭过来,味道糟糕不说,还烧银子,自己做总是便宜许多。如今你多省些例银下来用于购置修炼所需之物,才是正经。” “这样甚好,那我让谷里不要再给我送饭了。”吴锋道。 当然,在梦绮舞这里也不可能白吃,平时打扫房子之类的杂事,自然得代劳,作为蹭饭的补偿。 “好啦……我困了,去睡,洗碗抹桌什么的就交给你了。”梦绮舞在水盆里洗了下手,用汗巾擦了嘴上的油腻,吩咐道。 “等等。”吴锋从如意袋里掏出个小葫芦,递到梦绮舞手里:“醒酒汤,喝点,不然你今天从下午喝酒到晚上,小心等会吐得床上到处都是……” “我没醉……哪里用得着这个!”梦绮舞推拒。 吴锋上去一把抱住她,向她耳孔中吹了一口热气,趁着梦绮舞娇躯一颤,还没反应过来,抬手捏住了她下巴,把醒酒汤硬灌了几口下去。 “咳咳……”梦绮舞捂着胸口,叫道:“你这又色又贱的混账小子!给我滚吧!” 吴锋做完了梦绮舞交代的家务之后,出门而去,当他踏出门外时,立刻收起了和梦绮舞相处时的轻佻神色,换上了平时里沉稳冷静的表情。 他回到自己的居处时,云海岚正在前厅当中,盘坐在吴锋平时用于修炼的蒲草席上,仰面瞧着窗外的秋月。 她眼神朦胧,纤巧的鼻翼翕张,正在吐吸,月华自窗口而入,在她头顶处渐渐凝实,化为液体一般的存在,汇入云海岚的体内,令她的肌肤越发莹白如玉。 不过,当吴锋取出钥匙开门时,她立刻被从道境中惊醒。 “你们这出事了?”云海岚望向吴锋,淡淡道。 她已经看过吴锋留下的字条。 “云姑娘。”吴锋忽地叹息一声:“我曾对你说过,不用尊驾出手保护。然而敝谷现在却极可能面临一场大难,波及的绝不止于我一人。因此,今后一段时间,还望云姑娘仗义相助,不胜感激。” 第二十七章忐忑 “哦?”云海岚道:“你认为这不是一起单纯的凶杀案?” “绝对不是。”吴锋道:“而且,李家父子嫌疑极大。” “如果是李忠所为,那么叶中南不该露出那样难以思议的表情。”云海岚已经听过吴锋对此事的描述,道。 “正是这样,我才认为他有极大嫌疑。他要求留下来帮助调查,大约也是不安好心。”吴锋道:“李家父子表现得太过随和,事有反常必有妖。” “你是认为修真者不该对武者这样友好?”云海岚唇角处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我也是修真者。” “但李忠是三河一派之主,是修真者中的实权派和既得利益者。而当年,大魏太子和云姑娘却希望通过武者的力量,来夺取实权。”吴锋道:“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我是较为认可的。” “那么……”云海岚轻轻将被夜风吹到腮边的发丝拢到脑后,月光打在她玉指上,显得她的掌指仿佛透明一般:“你后续的分析又是如何呢?” “也许叶中南和李忠可能是旧识,也有可能——凶手不止一人。” “你是说……李忠在谷内有内应?”云海岚道。 “可能性极大。”吴锋道:“如果真如我所想的,此事和李忠有关的话,那么他所图的又是什么呢——” “忘忧谷在神堂总堂以北,三河剑派在总堂辖区以南。李忠很可能是想控制忘忧谷,在这里建立一个根据地,以便未来对总堂进行夹击。那么,他一定需要一个傀儡。”吴锋接续分析道。 “如果这样的话……”云海岚道:“倘若你是谷主,想个办法把李忠尽快请走,就能解决问题了。但你只是个小小的新生代弟子,你又靠什么和李忠来斗?” 她话音顿了顿,道:“何况……三河剑派如你所说,如今四分五裂,倘若还有想要北进的计划,必然决定于三河剑派的宗主——神霄道龙家。这样的庞然大物,更不是你可能对付的。” “无论是襄阳,还是武昌,都离河东太远了。谷主又已经发动武魂大阵封谷,敌人派不进新的援兵。现在需要对付的,只是李家父子和那非常可能存在的内应。若云姑娘愿意相助,此事颇可一搏。” 吴锋叹了一声,道:“我知道,即便如此,敌况不明,敌情也只处于猜测当中,此事无疑仍有极大风险。只是忘忧谷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怎能看着它落入三河剑派之手!更何况,这还关系到总堂的生死存亡!” “也关系到你未来的大业,对不对?如果忘忧谷被三河剑派所控,你进入总堂的路,也就堵死了。”云海岚忽地嫣然一笑,在夜风月华中,犹如一朵幽昙,须臾之间绽放,诡艳绝伦。 吴锋忽地一凛。 “说中你心事了。”云海岚勾了勾玉指,话音带着淡淡的慵懒道:“只是,你如今又何必掩饰?你敢对我说以后我还得你保护,我也想看到你腾飞广宇的那一天。如你的心怀,可不是成为一代高手就能满足的吧?” “鹤立鸡群,必为所妒。”吴锋扬起头,长叹一声道:“我现在只能习惯于掩饰。倘若我能有苏堂主的养子苏灿,或者李家世子李询那样的地位,我绝不惮于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逐鹿天下之志。” “先不必说逐鹿天下。”云海岚轻笑道:“这一次,我全力助你。你以后若能成为关中之主,为我取来杨麒人头。” “当然,你若不敢,我也不会磨洋工,就算还你之前救我一次的人情了。” 这个要求,换成一般人,无疑会觉得过分。 杨麒虽然才能不见得多么突出,但却是大周王朝的实际掌控者,权势熏天,更有大气运,道术精湛,有天下第一道术高手之称。要想杀他,谈何容易? “好。”吴锋答道,声音不重,却毫无疑虑。 “杨麒之强,不过个人之强,麾下四王不团结,各自为政。如今大周立国不久,政治尚不算太过**,但老百姓已经显出不满的苗头。” 吴锋停了停,道:“我若手掌十万之兵,便能破掉杨麒那号称无往不克的气运,夺下关中!二十年内,不取杨麒人头,我当自刎以谢。” “你呀……”云海岚摇了摇头:“也不必这样认真。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她望着吴锋那俊秀却硬朗的脸容,月光照得他面颊两侧细微的绒毛若隐若现,那轮廓,似是勾起了她某些久远的回忆。 “我知道,云家追踪道术,曾经是天下一绝。虽然叶中南之死,是在白天,但李忠以后若还要布置什么阴谋,则更可能在晚上。希望云姑娘每夜出去,监视李忠,观察其有没有夜间悄悄外出。” “这事容易。”云海岚道:“不过我如今修为大跌,要追踪李忠可以,但倘若想要制住他,恐怕办不到。” “制住倒不用,我有其他的布置。放心吧。”吴锋道,一副少年老成模样:“只要我知道他有什么行动,便有机会破局。” “你既然如此有信心,那我也不再多问了。如今情报匮乏,再问下去,你也说不出什么,破局这种事情,的确很多时候是走一步看一步。”云海岚道:“那么……我现在出去了?” “那就多谢云姑娘了。还望小心行事,如果让人知道你现在还在人世,杨麒必然不肯干休。”吴锋关照道。 云海岚点头,水袖轻摇,身化清风,消失在窗外。 吴锋则坐下来,修炼了一会,渐觉困乏,烧水洗了个澡之后,上床就寝。 但不详的预感,却在他脑海中萦绕,令他久久难以入眠。 自己真能破掉这个局么?倘若不能,该怎么办?逃离忘忧谷吗?逃离之后,失去了忘忧谷弟子的身份,更不可能进入总堂…… 如今是乱世,却也是上下结构成型的时代,权力需要依靠按部就班地提升自己的地位去攫取,社会还残留着大部分的秩序,能够让人对于生活还有希望。 吴锋忐忑着,在他看来,自己是因为只有十三岁,所以终究不能完全镇定。 但以后他还有许多次像这样强装镇定,私下里却忐忑难以入眠的时候。 只是,那时,面前的,便是滔天的血和火,改写整个天下命运的战斗,还有滚滚而来如洪流的历史车轮! 第二十八章 次日。 吴锋很早便从床上起来,等着云海岚的消息。 当天色即将破晓时,云海岚从窗口飘入。她如今还是活死人状态,不能见阳光,只能在夜间活动。 “有动静吗?”吴锋问道。 “没有。”云海岚摇头:“李家父子把窗口大开着,那熊孩子拿着个拨浪鼓折腾到半夜才睡。” “会不会是障眼法?”吴锋疑虑道。 云海岚再次摇头:“窗口的确布了一层结界,但是对我来说,犹如无物,运用道源心眼窥看,所见的事情并无不同。我虽然修为大跌,但灵力却未有下降,如果李忠的障眼法能骗得过我,那么他的修为,哪怕不如他父亲李清,恐怕也差不了多少了。” 吴锋道:“明白了,看来李家父子今夜未有行动。辛苦云姑娘了。” 倘若李忠真是李清那一级数的高手,那么吴锋便不会有任何胜算。 但是倘若李忠真有这样强横的修为,还甘愿附庸于神霄道,并且放着三河剑派内部内斗不休,却也并不合理。 吴锋看着云海岚睡进白玉棺中,而后洗了一把脸提神,走出门外。 这几天事情紧急,他是绝不能将时间花在修炼上,而应该密切关注李家父子的动向。 吴锋在谷中寻觅,很快找到了李忠的踪迹。 李忠正和萧狂歌走在一起,在谷中巡视,讨论着这一场凶杀案。 吴锋远远地跟踪着。 “以李某人判断,凶手的目标,可能不止一人。也就是说,接下来还可能有凶杀案。”李忠对萧狂歌道。 “李贤弟所言,与我所想一致。那么,不知贤弟有何法应对?” “我能绘制一种奇符,此符张贴之后,立刻没入建筑物或土地当中,无法被发觉,但只要附近有鲜血的气息,符箓立刻发出巨大声响,震鸣不止。只是这种符箓绘制不易,我只能一夜一夜来,要画齐足以覆盖全谷的符箓,需要一些时间。” “竟有如此奇物!”萧狂歌道:“无妨,劳烦李贤弟了,需要什么材料,我们一定及时提供。有这奇符覆于谷中,凶手若再作案,必被抓获无疑!” “符箓张贴的位置,必须要机密,不然凶手便能避开符箓的覆盖区域,进行作案。”李忠道。 他们说这些,只是稍稍降低了音量,似要对凶手产生心理上的震慑。 又聊了一阵,萧狂歌与李忠分开,李忠独自在忘忧谷中游荡,吴锋则继续他的追踪。 很快,便是日上中天。 李忠回到安置客人的精舍,吴锋则走到青虹坪附近。 场中竟是围了一群人,议论声不时响起。 谈忘嵩正捂着胸口,吐出一大口鲜血,一瘸一拐地走到场外,向着场内竖起大拇指。 “小弟弟,厉害!” “承让啦!”犹如粉雕玉琢一般的李家公子李询露出微羞的笑容,道:“抱歉,我不该下手这样不分轻重……” 李询身为李家世子,无论是天赋还是修炼资源,都要远在忘忧谷弟子之上,这个年纪却比谈忘嵩更厉害,也不足为奇。 袁曙、林焰两人也正在场边,同声笑道:“李家弟弟,这话不对,刀剑无眼,你伤了这姓谈的,是他无能,你哪里有错?打得越狠,越显示你有能耐呢。” 一边,谈忘嵩的死党郑智听了袁曙、林焰这话,气得猛然咬牙,对李询道:“李公子,既然我兄弟的十二路谈腿不是你对手,便让我这姓郑的来领教领教,如何?” “好啊好啊。”李询依然是一副可爱的模样:“还请大哥哥手下留情,我们今天只是闹着玩儿呢……” 这小子忒阴,天生的——吴锋心里做出了判断。 郑智点头,道:“还请李公子先出手吧。” 李询作了个揖,袖中一枚剑丸如同水银泻地,飞射而出,顷刻间化为一把银光闪烁的飞剑,当空舞处,长风呼啸。 这剑甚为细小,但寒光凛凛,光洁如冰,全无瑕疵,虽在童子袖中,但绝世锋芒,却已仿佛要直冲牛斗。 剑脊之上,雕着两个古朴的篆字——回风,想必是此剑之名。 顷刻之间,李询的气质,便发生了天翻地覆一般的变化,脸上褪去了纯真的笑容,衣衫随风猎猎作响,虽然才只有九岁,但已有一种渊渟岳峙一般的沉稳之气! 只见李询一弹指,回风剑便直取郑智双足而去! 谈忘嵩脚上功夫厉害,因此李询方才似是先攻击他胸口,击伤之后,再伤腿部。而郑智功夫在手上,李询便攻其双腿,也是取其薄弱之处。 谈忘嵩、郑智这个级别的忘忧谷门人,还不值得李家父子去调查,那么,必然是袁曙和林焰通过什么方式,暗示了李询,告诉他郑、谈二人的弱点。 吴锋心中暗恨:早晚要让这两个卑鄙小人好看! 郑智见李询飞剑袭来,当下一个鲤鱼打挺,双足飞划,状似禹步,化为一个圆弧,脚过之处,足底放光,踢出之后,天空之中,一声爆响,声如鸣雷,直迎李询的飞剑! 郑智所修炼的,是萧狂歌亲授的北斗神拳,又叫北斗破颜拳。这套功法以拳掌为主,但却也有脚上的功夫。 这一招,名为北斗翔轮脚,以斗步起,脚出如翔空,足放真气,化为光轮,以阻敌进攻。 “山岗八极破!”李询脸容平静,剑势骤然沉稳,凝重如山,飞剑自八个方向,绽出锋芒,剑光如雪! “破!”随着李询一声清喝,剑光大作,郑智真气化成的光轮被炸得粉碎,郑智负痛飞退,脚上的鞋子被剑气完全划碎,脚上也被击出几条口子。 北斗翔轮脚,成浑圆之势,攻守合一,而圆的弱点,在于中心——圆可围面积最大,因此用力于其中心,便能轻易将其撑爆! 李询发现郑智脚上也有功夫之后,于顷刻之间,便找到其弱点,攻而破之,这份察知能力,堪称可怕。 (真不错。如果这小子真的是我的一生之敌的话,倒也配得上……) 吴锋看着场中对决的场景,心中想着。 他相信命运,但也相信打破命运。在成功之前,要相信自己是命运的宠儿,踏着命运的车轮,步上巅峰,在此之后,则要与命运中不利于自己的因素抗争,直到将其完全击碎! 第二十九章郑智败阵 郑智被李询飞剑伤到双足,退出数丈之远。 李询一声清喝,飞剑如风,继续向前追去,剑风呼啸,卷起白沙漫空而舞。 “干得漂亮啊!李公子!这一剑犹如风驰电掣,神采飞扬,果然是少年英雄!”林焰拍着手,赞道。 他虽然是武者,但对于武者群体,全无归属感,并不害怕,甚至有些希望大宋北伐成功,将神堂攻灭。 两人曾偶入上古遗地,得到龙蛇尊者汪超的传承,林焰的斗天破玄神功,和袁曙的死生快剑,都是龙蛇尊者汪超所创后来汪超由武入道,投靠道门。如今三河剑派的宗主神霄道,和汪超也很有一些关系。 凭着这层关系,他们如果能投入神霄道道主龙战野麾下,比起在神堂中,更能获得重用。 因此,如今这两人非常急于讨好李询。毕竟,一旦李询成长起来,无疑是荆州军方面一方大员。 李询看着林焰方向,微微一笑。 而那寒气逼人的回风剑,则继续向郑智追击而去,剑气激荡,与秋之肃杀相合,杀气席卷处,但见数片黄叶,倏然凋零,而后在空中化为齑粉。 “北斗神拳,第七式:凤-翼-天-翔!” 郑智眼见回风剑追来,不退反进,捏掌为拳,臂膀怒扫苍穹,如同凤凰振翅,卷起灼热的气流。 一道火凤虚影,随着真气激荡,骤然浮现。 郑智脚踏虚空,腾空而起,宛若燎原火凤,登上长空! 怒拳浩荡,卷起磅礴的风力,刹那间,冰寒的回风剑当空一滞,被吹得摇摇欲坠。 李询年纪幼小,纵然道力雄厚,但持久力也有限,驾驭飞剑攻袭,飞行太远,终究有力衰之时。 郑智此时此刻全力一击,直取飞剑。 轰! 火凤怒拳,裹挟着狂暴的风力,与汹涌的气流,将回风剑击得当空一震,倒飞而回。 飞剑与主人性命相连,李询也不由胸口一阵,面色微白。 当下袁曙、林焰二人不由微微变色。 毕竟,对于他们来说,最恨的除了吴锋,就是郑智和谈忘嵩了。 李家小公子倘若败在郑智手里,无疑大涨郑智的名头。这是郑智、谈忘嵩与李询比斗,他们俩人与郑智份属同门,总不能下场将郑智教训一顿。 袁曙正要以口形继续告诉李询,郑智的招式有何破绽。 却见李询一声断喝。 “苍之封印!” 回风剑上,倏然浮现一道黑色印符。 这是三河剑派中冥河一系的幽冥十封之一,能封地狱百鬼,更能封杀世间之物。 印符迎风即涨,化为碌碡大小,贴向郑智的火凤拳罡。 封印之门,宛如鬼门大开,悲风怒啸,流转之中,似有轮回之力,隐藏其中! 火凤清鸣,转眼便遇上将李询的苍之封印。 回风剑此时锋芒已竭,其上所藏的封印之力,并不强大,虽然绽放之时,凛凛含威,但与火凤相接,苍芒却是很快黯淡。 只见赤色华光,与黑芒相搅,化作星彩四散,冰寒与炽热的力量,发生强猛的碰撞,锐风激荡于长空。 封印之鬼门,在郑智的凤翼怒拳轰击之下,化作星散,消失在战场之中。 这一道苍之封印,终于击破,但郑智这一招凤翼天翔,之前浩大的声势,却已然被消去不少! 李询则侧转声形,避开郑智攻击而来的方向,口中诵道:“逆!” 这一个“逆”字,宛若来自上古,仿佛天音浩荡,出口之时,天宇之中,似闻仙光! 这是道门上古八大天音之一。 传说中,有八名真人合力,取八卦之力,创出本源天音,八音合一,可上知三百年,下知三百年,当世无敌,威力较佛门六字真言,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这一个“逆”字,便是八大真人中的王林真人所创! 只见李询身形犹如泡沫浮动,化作光电,倒飞而出,向郑智侧面袭来。 王林真人乃韩立真人之徒,韩立真人以“不朽天遁”之术,闻名于世,而王林真人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逆”字真言,不但是强横的飞遁之术,更是逆击的无上要诀,可谓攻守合一。 发动“逆”字天音的李询,身形犹如雁行,折向郑智背后。 郑智大惊,强行收住火凤真气,转身迎敌。 “秘拳龙卷风!” 郑智双拳齐出,气旋汹涌,犹如龙卷,向着急速侧攻而来的李询击去。 此时李询袖中已无飞剑,但他如同一个武士一般直接攻杀过来,必有所恃。 果然,一口青铜小鼎自李询袍袖之中飞出,迎风而涨,黑光弥散,向着郑智背后镇压而下。 小鼎形式古朴,上有四凶图案,内有铁锁连住鼎之双耳。 铁锁犹如龙形,上书“伏龙”二字。 伏龙鼎! 伏龙鼎,又称困龙阙,乃上古奇人萧鼎所造的神异法宝,有苍天九地之镇压神力,所过之处,必有血光。 传说,上古奇人萧鼎曾以此鼎与洪荒妖兽“尔蠓”“巫眎”恶斗十日,最终将二兽降伏,烹调为羹汤。 二兽来历,极不寻常,据说乃是智慧之神将自己体内的反面力量,抽取而出,封印于黄鼬与野兔体内,二兽修炼千年,体内的反面神力,尽皆激发,极愚顽而也极其凶暴,力能摧山阻河。 萧鼎苦战不胜,遂放出鼎内封印的一只黄犬。“尔蠓”、“巫眎”本为肥鼬、走兔所化,最惧的就是凶狂无比的怒犬,被黄犬所啮,斗志残耗,终于被击杀,化为上古奇人萧鼎和黄犬的腹中之羹。 当然,李询所持之鼎,不可能是伏龙鼎正品,只是仿制之物而已。正品失踪多年,全无消息,据说早已在上古之战中,被武家神器裂空剑斩毁,化为数块残铜了。 郑智仓促出拳,本就无力,此刻席卷的拳风,都被李询以仿制伏龙鼎,吸入其中。 他还想继续挣扎,猛地一咬舌尖,喷出一口血来,激发力量,再次出招。 “南斗断裂杀!” 郑智全身穴位,骤然泛出亮光,掌心有南斗六星图案闪烁。 他身如星斗走向,以南斗之势,挥掌而出,猛击向伏龙鼎仿品,掌锋如刀,所当无前。 北斗注死,南斗注生。在这必败的境地之中,郑智还想要奋力挣扎,争取那一丝胜机。 “玄-武-生-死-符!” 只听李询一声断喝,犹如抽刀断水,仿制伏龙鼎之上,升腾起一只巨兽图案。 此兽,龟躯蛇头,龟蛇一体,背负太极,体内自成阴阳,正是北方黑水正神——玄武! 蛇头蛇尾,一齐自壳中探出,盘旋而啸,引动北风,猎猎生寒。 玄武生死符一出,郑智的徒劳挣扎,便全然无意义。 南斗光芒,在昂首而啸的玄武面前,瞬间黯淡! 郑智感觉一股寒意,自指尖沿着臂膀传递而上,直袭胸口。 冰寒令他如被封冻,动作在顷刻之间,停滞下来。 这便是玄武冰煞之力,冰煞之威! 玄武图案,向着已无反抗之力的郑智,封压而下。 林焰、袁曙望着此间场景,发出磔磔的冷笑。 他们期冀看到郑智被伏龙鼎砸得头破血流筋断骨折的样子。 只见玄武生死符发出一声锐鸣,没入郑智体内,郑智脸上立刻浮现一片王八形状的黑气,动弹不得,倒像是用黑色墨水绘制了一只大龟。 伏龙鼎仿品却是速度突然减慢,上方的铁索瞬间延长,将郑智捆了个结结实实。 李询缓缓走过来,脸上带着几分苍白之色,喘了喘气,用清脆的声调说道:“大哥哥,得罪了啊!” 他在最后关头,竟然能收住手,但也就是说,李询对付郑智,还留有余力! 林焰、袁曙没能看见郑智被重伤,但窥见郑智脸上封着个王八,被捆得像粽子一样的场景,还是笑得前仰后合。 “哈哈,被弄得一脸王八……”袁曙笑道。 “真是出乖露丑啊。不自量力,和李公子比试,李公子名门贵胄,这两个废物怎是对手?”林焰说道。 李询捻个道诀,捆住郑智的铁链突然松开,将伏龙鼎仿品和之前被郑智打得掉在地上的回风剑,都收入袖中。 好一会,郑智脸上的黑色王八图案才消除而去,恢复了行动能力。 郑智面露羞愧之色,道:“李少爷手段高明,我们兄弟不是对手,当真是自取其辱了。” “你们陪我玩儿,我很高兴啊。”李询微微一笑,道。 谈忘嵩见李询给台阶下,在一边发话道:“是,我们与李家弟弟戏耍,也是很开心的。” 林焰正要又出言讽刺,却被一个声音打断。 “小弟弟,好玩的事情不怕多一个,要不我也来陪你玩几招?” 吴锋开口道。 第三十章对决李询 “好啊好啊,你今天终于愿意陪我玩儿了啊。”李询笑着道。 “毕竟这是真功夫,李家弟弟,先请吧。”吴锋答道。 李询轻轻点点头,一副乖巧的样子。 但当他袖中飞剑出手之时,顷刻之间,气质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身形如松,眸光如电,秋风烈烈,吹动他衣襟,衬得他仿佛要乘风而起,扶摇直上九天之上。 吴锋则依然是那副淡淡的表情,冷静而骄傲,却不死板,隐隐透发出一股乾坤在手的气质。 “星河七剑诀!” 李询掌中飞剑一翻,化作一道耿耿星河,七道剑华,又从星河之上,透发而出,成北斗七星之形。 哪怕是在白日之下,这星河剑芒,都明亮闪烁,要盖过赤日的光芒! 星河七剑诀,听其名,便知道源自三河剑派中的星河一脉。 星河一脉的剑诀,和吴锋所修习的东辰剑法,有相似之处,都需要在晚间吸取周天星力。 而星力极盛之时,往往是深夜甚至凌晨。这样的功法,就需要常常颠倒昼夜进行修炼,或是每天极早起床。 苦修不易,在三河剑派中,星河一脉才渐渐衰落,由海河一脉掌握大权。 而李询却上来就使出了星河一脉的绝技,也就是说他年纪幼小如此,又常年锦衣玉食,却也能长期坚持熬夜苦修。 吴锋知道李询上来就出了狠招,自然不会掉以轻心。 沉气倾身,作一个如怒虎欲扑的姿势,呛啷一声,赤色长剑,被他自背后拔出,声如黄钟大吕,音波浩荡,震起飞沙滚滚。 拔剑一刻,一股强大的势,自吴锋身上,透发而出! 刀剑刚刚发明的时候,本来是没有鞘的。 后来发明了刀鞘剑鞘,目的是为了保护刀剑的锋刃,同时又避免其误伤身体。 然而,武者们在战斗时,往往要等到战斗开始后,才拔出刀剑。 这似乎是浪费了作战的时间。 然而,这正是为了体现出一种战斗的意和势! 拔刀、拔剑之时,能形成一股惊心的鸣声,可以震慑对手之心,此为其一。 刀剑拔出时,会形成一个微妙的弧度,这个弧度,可以激发出强横的爆发力,一击夺人,这是其二。 其三,则在于强迫自己在战斗开始后再拔出刀剑,更能形成敏捷流利的战斗风格。 吴锋一剑拔出,声如鸣雷,又如吹沙,夺目的锋芒,好似要将长空一击为两片! “渊虹七击!” 吴锋的赤色长剑,如同一道惊虹,直破苍空,惊破霜风万丈,向着李询划出的七道星河剑芒,怒击而去! 这一招“渊虹七击”,是剑圣盖聂所留。当年盖聂为保护好友荆轲之遗孤,以此连环七剑,击杀云秦大帝麾下精锐甲士三百人,一时名震天下! 吴锋想起那个金戈铁马,动魄惊心的时代。 修真虽然兴起有四千年,但几乎完全掌控这片大陆,却还是最近一千多年的事情。至少在云秦大帝的时代,虽然南荒和北莽已经完全被修真所控制,在人口最为稠密的中土,武者还有很大的话语权。而作为修真者的云秦大帝,虽然以苛酷著称,也被许多武者中的绝世高手视为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但实际上,比起现在的修真者,云秦大帝对武者要宽容很多,对老百姓的态度也显得不那么虚伪。 胡人从北莽入侵,更多地摧毁了武者在中土的巅峰力量。道门在保有东南半壁的同时,也几乎完全抹杀了武者的话语权。 如今,也是乱世,但蝇营狗苟的修真各派,又哪里有春秋诸子的器具,七雄争霸的风标? 吴锋一声长啸,随着拔剑之声,在忘忧谷之中回荡震鸣。 李询的回风剑惊起的漫天苍风,在吴锋拔剑之下,顷刻之间为之静寂。 天宇之间,除此声之外,再无别声。 只有一把剑,但连环七击攻出,便掩过了李询的七道星河剑芒。 赤色的虹光,刺上迷蒙却锋锐的星河剑华,光芒流转,发出金铁交击的锐鸣,而后幻化成万点华光,炸裂开来。 有如夜空中绚烂的流星花雨。 吴锋连环七剑,气势如渊,锋芒如虹,是为渊虹七击。 李询的七道星河剑芒,全数被攻破。 浮在空中,化为一道明灭星河的回风剑,被吴锋以倾山裂海之势,一剑劈上。 回风剑发出铮地一声锐响,回复了飞剑的形状,崩弹而回。 李询身形一震,面色苍白。 “大哥哥真厉害,不过,我还没输哦。”李询喘了一口气,道。 吴锋笑了笑,立稳在场中。 这一击,没有任何的花哨,只是透发通体真气元力,以最大的速度,最强的攻势,向着敌方的招式,硬击而去。 “吴锋你这混账,竟敢对李公子无礼!”林焰骤然道。 “什么?”吴锋听到这话,假装没听清。 “嘿。你欺李公子年纪小,元气不是那么雄厚,就以真气稍胜几分来压他,而不以技巧争锋。这样说来,我若仗着上古传承之力,将你殴打,你也该觉得天经地义。”林焰冷笑道。 “问题是我现在并不是在和你交手。”吴锋淡淡道。 李询却是有些不快地乜了林焰一眼:“别说啦,我还没输呢。” 林焰怕得罪李询,只好忿忿地住了嘴。 吴锋对于这样的打法,十分之坦然。 李询胜在剑气精纯,毕竟他从小享受极好的修炼资源,服用了许多仙丹灵药,道力的凝练,自不是他人可比。 而吴锋困在养气境多年,最近才突破到煅骨境,体内精气,比他人雄厚,这正是他的优势。 对上比他年长七岁的梦绮舞,他发挥不了这个优势,只能利用自己对梦绮舞招式的了解,攻击梦绮舞的破绽。 而对上李询,却正要利用李询年纪幼小,道力的量较为稀薄的缺陷,发动强猛无匹的快攻,对李询进行压制! 此时此刻,吴锋自然想不到,他和李询的特点,直接反映在今后几十年他们的作战观。 在未来的沙场争雄之中,吴锋即便是在举世皆敌的困局之中,也善于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动最大的兵力,在取得局部战场中对敌人的优势,实现碾压性击破。而李询则更擅长练兵和临场指挥,对于小部队的指挥能力极为强大,但手握大军时,却容易力不从心。 第三十一章决堤四海水,星斗入三河 吴锋和李询的战斗,也将越来越多的忘忧谷弟子吸引过来,开始围观。 “哟。吴师弟和李公子在比斗啊。” “不要伤了和气哟。” 之前黄而陷害吴锋,结果命都丢了,现在大部分人还是对吴锋有所忌惮,知道他有些心计。也只有林焰和袁曙的党羽,在一边放几句风言风语。 当然,在场内激斗的吴锋和李询,对于这些话语,都是如同耳旁风声一般,恍若未觉。 李询袖中飞剑再次卷起长风,飞身而退,避开吴锋“渊虹七击”余下的锋芒。 他眼中神华闪烁,隐藏道韵。 须臾间,李询全身的衣衫,都绽放出了极为灿烂的光华。 就仿佛在夜空中,浅白中泛着淡蓝的星光,突然密集了千倍,明亮了万倍,布满了整个星空,布满了人的全部视野! 星光漫天,犹如沧海! “决堤四海水,星斗入三河!” 李询踏着漫天苍风,腾身而起,提气如剑,长喝道。 这十个字出口,场外围观的诸人,都心胆皆震! 三河剑派每一代门主,都会有一句十字诗号。李询的祖父,号称倘若不英年早逝,三十岁之前便能取得天下的垂云剑李清,诗号便是极为响亮的“天迥云垂野,江空雪覆沙”。 至于李清的儿子李忠,名声不大,诗号也没什么知道,在世人眼中,就属于庸主类型的人物了。 而李清的祖父,也即李询的玄祖父,镇国剑李毅,诗号则更加响亮——慨然抚长剑,济世岂邀名! 自然,李毅也绝非寻常人物。 在李毅青年时期,曾在凉州金城附近的茫茫戈壁之上,以紫色道弓射杀化为人形的洪荒凶禽“鹑鸽”,有史料为证“毅与鹑鸽战于戈壁之阳,毅射杀之,在陇墟之西,毅持紫弓,鹑鸽持盾”。 在星河江家衰落之后,三河剑派陷入了极大的混乱,内战连年。 李毅崛起之后,转战于江汉之间,大小三十七战,手杀千人,在他的明暗手段和赫赫威风之下,海河李氏一族,终于暂时结束了内乱,占据三河剑派大权。 然而,就在此时,雄踞荆州的神霄道龙家,竟发两万大军北上,讨伐三河! 这两万大军,自然不可能是寻常兵士,而是一支强悍的修炼者大军。将官都是神霄道和各支派的道门修真之士,而寻常士兵,则在从属、附庸于神霄道的各武者门派中征集。 如果算上从普通百姓中征调的补给人员,那么人数,实是不下十万。 当时还是翩翩少年,血气方刚的神霄道主龙战野,发誓一战灭三河,雪乃父之耻! 这其中的公案,却是颇为有趣。 荆州龙家,世代爱好蹴鞠。而李毅,却也是蹴鞠高手。 龙战野的父亲龙无悔,曾拜西极蹴鞠高手亨利为师,蹴鞠之技,冠绝天下,但与李毅较量时,却被击败,李毅更发狂言,亨利护球,很是像我。 龙无悔因此道心破碎,竟然在修炼之时,走火入魔,内火上冲,焚自而死,躯体烧成飞灰飘散。 对于龙战野来说,耻辱只能在战场上讨还! 他可没兴趣和李毅踢什么蹴鞠,而是打算用沙场兵锋,解决父亲的耻辱! 龙战野派出的将领,名叫王彦云,是他的舅父。 王彦云在当时,尚且声名未著,但以两万大军,征讨三河,本无失败之理。 然而李毅存必死之志,率领五千三河猛士,据汉水之险防守,与王彦云一场血战下来,荆州军竟然未曾占到丝毫便宜。 而神霄道则因为精锐几乎倾巢而出,内部不稳,后方开始出问题,与荆州军一向不和的扬州军也蠢蠢欲动。 加上龙战野小瞧了李毅,以为老舅出马,以众击寡,当能一战而克,因此没能储备足够粮草,便仓促发兵,结果久攻不下,军粮不济,不得不命令王彦云率军回返。 这一战,当时都未能引起重视,因为李毅虽然击退了王彦云的大军,但自己也损失惨重,好不容易储备起来的实力,损耗大半,包括李毅本人,都险些战死。如果神霄道做足了准备,后方也没有问题的话,三河剑派灭亡或者投降,是必然的事情。 直到王彦云和龙战野拆伙,单骑入益州。 王彦云觉得在自己的外甥手下干活,实在丢脸,便趁着益州方面大乱,单骑入蜀。 当时的青城山周遭,有半尺铁剑门、飞剑门、两仪剑派、九宫剑派、天罡剑派等九大剑派,组成一个松散的联盟,通称青城派,九派并不团结,常常明争暗斗,向心力极为低下,由大宋朝廷派出的盟主来领导。 而王彦云初来乍到,便以当时的青城派盟主杀死弟弟和继母,继位不正为由,将其诛杀,而后整合青城九大剑派,当上了青城之主,以紫郢、青索二剑,横行川西,扩展着自己的实力。 趁着川东、川西两大节度使争斗不休,王彦云不断拉拢着他们麾下的大小门派,扩大着实力,而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战飞夺锦官城,全据川西之地! 王彦云死后,子王遗风继立,更是打得两家节度使抬不起头来。 到了第三代,也就是现在威震天下的“岩穴狂狮”王全斌的时代,两家节度使为了收复故地,拉拢了宁州高原和荆州、益州交界处的一众土司,集结了八万大军,进攻仅有三千人防守的雒城。 而此时,龙战野早已和舅舅的后人们翻了脸,也出兵西上,牵制住益州军主力。 这时候,王全斌手上可用的,不过八千骑兵而已。 就是以这八千骑兵,王全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奇袭八万大军,突击联军本阵。 一战之下,川西节度使被临阵斩杀,川东节度使仓皇远遁,从此不见踪迹。八万大军失去了主将,当场崩溃,四方奔散,践踏而死、投河而死者,不计其数。 事后清点首级,被割下堆成京观的,便有一万有余,而实际战死者,当然不止此数。 此战之后,整个益州,都臣服在青城派的赫赫威名之下。 王全斌更是提兵攻入宁州,制压宁州高原,并把军势一直推进到宁州以南的南荒地区,与佛门争夺领地,佛门麾下,雄踞缅地掸邦高原之上,强盛无比的蒲甘王朝,被王全斌一击崩溃,裂解成无数个小国。 从此,青城王氏,真正名震天下!王家亦宣称,他们是大晋时期琅琊王氏的后裔,向上更可以追溯到血统更加高贵的太原王氏,本就是绝代名门之后,占据益州、宁州的广大土地,理所应当。 而天下人这才想起,曾击退过王家初兴之祖王彦云的镇国剑李毅,也当是绝世的人物! 很令人惊奇的是,李毅现在还活着,虽然已经接近一百岁了,还活得很好。 李毅在出征之前,自以为必死,于是把三河剑派门主的位置,传给了自己的孙子,当时只有十几岁的李清,却让自己的次子李咏做监护人。 李毅的想法,当然是偏爱次子,想让次子继位。 结果等李毅击退荆州军回来,李清却已经掌控了家里大权,发动政变,把叔叔和爷爷都软禁起来,顺便用药毒废掉了一身功力。 直到李清死后,李毅才被放出来,但他功力全废,自然也就失去了全部的话语权,只能做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老,眼睁睁看着倾注了自己一生心血的三河剑派终于被神霄道所制压,成为神霄道的附庸。 李毅和李清的奋斗,终究未能改变这一结局,家大业大的神霄道龙家,终于成为了胜利者。 然而,从李毅和李清身上看来,三河李家的英主基因,似乎存在着一种隔代遗传。 如今才只有九岁的小童子李询,成长起来之后,又将是何等叱咤风云的人物呢? 现在,李询诵出了十字诗号,将要发出三河剑派的最强杀招! 无疑地,他也是打算使出绝技,与吴锋快速分出胜负了。 回风剑之上,一重重道纹浮现,有高天流云,有鹏搏沧海,有周天群星,有幽冥百鬼,有地狱煞魔。 这一重重道纹的浮现,便好似开启了一个个不同世界的门户,诡异的力量,似要将观者的心神,乃至**,都吸入其中。 但一重重道纹,却是发出锐鸣之后,如同烟花一般,轰然消散。 不过,吴锋却知道,这是回风剑之上的禁制,正在一层层地解开。 这种强横的道器,每解开一重禁制,就增加一种奇异的力量。 然而,想要运作这种道器,所消耗的道力,却也会因此而增加。 如今李询一连解开数重禁制,再驭使此剑,所耗元力之盛,自然不用说。 但是这一击,也是必定威力绝伦! 第三十二章必杀登龙剑 回风剑啸,搅动苍穹浩荡! 整个场内,都被李询周身澎湃而出的星芒所盈满,围观的忘忧谷弟子们,几乎要被刺得睁不开眼睛。 但这种光芒,却不是炽热的,而是一种透骨的冰寒。 让肃杀的秋风和秋气,更变得寒冷了数倍! 好些怕冷的忘忧谷弟子们,都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衣衫,抱着胸脯蹲了下去,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却也决然不愿意离开,错过这一场好戏。 林焰和袁曙则都面带喜色。 一向张扬的二世祖林焰,喜色表露于外,嘴角流泻着笑意,几乎就要笑出声来,幸灾乐祸的表情,好像要喷薄而出。 而从底层爬起来的小人袁曙,则显得内敛很多,但眼中也透发出一种快活、愉悦的神色。 两人不能私斗以殴打吴锋,能看着吴锋重伤在李询剑下,无疑是喜事一件。对于在陈琪情偷事件中自以为设了个天衣无缝的陷害之局,却被吴锋打脸的两人来说,可以说是稍稍雪耻。 武者修经脉,打通窍穴,以使真气贯通,炼体养气,丹田为最重要的真气转圜之地。 修真者也修周身窍穴,但不修经脉,而是以如同周天群星的窍穴,直接对应元神,与命魂相连通,而养道力真元于脑门紫府之中,丹田虽也用于存放金丹或是元婴,但作用却比不上武者一系。若对于根本不修金丹、元婴,单修元神之力的佛门或魔修,丹田几乎全无修炼价值。 此时此刻,李询意守紫府,而发于丹田,以元神之力,散发于全身三百六十五大窍穴,身体便仿佛化为了周天星图,星力迸发而出,形成一个强大的星力场域。 星力加持在回风剑之上,令飞剑的锋芒,一时暴涨! 吴锋感到了那股磅礴的压力。 李询感受到吴锋真气的强横,遂在瞬间激发出了自己全部的潜力,进行攻杀。 剑啸长风,星河浩荡,宛若卷起了四海汪洋之水,向着吴锋覆压而来! 剑势所过之处,有三河之形,星河应漫漫星宇,夜幕中群星闪烁,海河应沧海万丈,洪涛汹涌,欲吞苍穹,冥河幽诡万分,有万灵呼啸,阴气澎湃。 这星河漫漫的场景,当然是虚影,但却给人以实实在在的威压和心理压力。 而观战的众人,也不由都为之目眩神驰。 哪怕是一直在唧唧歪歪的几个袁曙、林焰的忠实追随者,也停下了对吴锋的嘲讽,聚精会神观看李询这锋芒毕露的一剑。 武者和修真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修真所需的根骨。在道门,又称为仙骨,在佛门,则唤作慧根。 不具备根骨之人,则只能成为武者,走较为艰难的修炼道路。 然而,修真和武者,终究是有着一定的共同之处,龙蛇尊者汪超在将沉睡的根骨唤醒后,能够不通过重修,短期内由武入道,就说明了这点。 因此,这群围观群众如今观摩李询这一剑“决堤四海水,星斗入三河”,倘若能有所得,对于他们自己的修炼,也有裨益。 吴锋神色凝重,望着李询浩荡而来的这一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飞剑只有一把,但李询的道力,却是弥漫四方,攻伐而来。 而强大的场域,又影响着吴锋的判断,掩盖了这一招的破绽和死角。 此时此刻,李询全然不似一位九岁童子,而仿佛仙王降世,浩瀚如海的威压,向着吴锋全方位碾压而来! 吴锋心头电转,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既然找不出这次攻击的破绽所在,那么仍然是。 全力迎击! 吴锋抬起赤色长剑,扬剑问天,剑锋直指天穹当中。 赤红色的光华,绽放而出,渐渐转作亮白的颜色。 真气灌注于长剑当中,无匹的炽热,积聚于金属剑体,而散发而出。 刹那之间,便驱散了李询十字诗号剑诀所带来的严寒! “必——” 吴锋声如惊雷,周遭白沙,长啸而起,犹如雪崩。 “杀——” 长剑锋芒更增,剑势逼人,仿佛要将这天地广宇,一剑劈作两半,双分乾坤! “登——” 吴锋双足同时发力,犹如登上天梯,冲霄而起,长剑依然直指天穹,于秋风之中,独守炽热如火的伟烈! “龙——” 长剑怒劈而下,宛若怒龙搅海,火龙烧天。 李询的剑气道力,纵然浩瀚如海,亦不过任由吴锋这一剑,纵横驰骋! “剑——!” 人随剑走,心意注入锋芒当中,孤绝凛绝的剑意,激荡十方,卷起扬沙无数,向着李询扑面攻袭而至! 围观诸人再也定不住,开始纷纷后退,以衣袖抵挡侧飞而来的漫漫飞沙。 这一招“必杀登龙剑”出自东辰剑典中的神龙剑法,为神龙剑法最后一式,威力强绝,沛然莫能当。 龙吟方泽,虎啸山丘。此时此刻,吴锋衣衫猎猎,全身都笼罩在夺目的赤光之中。 仿佛化身了太阳之子,宇内之神!以绝世的威仪,引导着世界的脚步。 毋庸置疑地,如今吴锋和李询,实力有限,发出的元力,再强也强不到哪里去。 但他们今日这一战,都从对方身上,感觉到了一种直入命运的力量。 这种力量,令他们在战斗当中,发挥出了远超他们实力的意境。 纵然是实力远胜他们的大高手,若是在此观看,也会被这仿佛要牵动乾坤万界的强大意境所震慑,而心魂以之! 已经因催持十字诗号剑诀,而面色隐隐透发出苍白的李询,在吴锋的绝世锋芒之下,终于眼中露出了恐惧神色。 这是气势被压制之后,不自主地由深心之中透发而出的惊恐。 吴锋的剑意,好像就是为了克制他而生的。 三河纵然能宽过沧海,广过天宇,又岂能困得住纵横四海、遨游九天的天命神龙? “我不能败。”李询内心中这样说道。 吴锋却也是这样想法。 哪怕这只是一次试探,但自己却绝不能输。 即便拼着耗尽全力,身受重伤,也要嬴下这一场! 第三十三章 登龙剑出,神鬼辟易! 吴锋长剑怒啸,眸光中也闪烁出了淡淡的红芒。 似血,又像焚尽天地的红莲业火。 无论是他,还是李询,都已经拼尽全力。 李询稚嫩的小脸上,已经显出青白的颜色,但神态气质,却显得越发刚毅,沉稳如同永恒的山丘。 而一向稳重的吴锋,神色却隐隐带上了一种疯狂! 不错,正是疯狂,就仿佛血在燃烧,这呼啸而来的北风,只是将燃起的烈火,吹得更雄,更烈! 是否,他的血脉当中,本来就有疯狂的因子? 如果他从小就锦衣玉食的话,他会不会让狂野长期伴随自己生命的齿轮? 吴锋从小所追慕的,就是风雅卓逸、琴歌飘摇的名士。 但名士们,却还有另一面,一狂可以倾广宇,一怒可以动山河!当名士手掌十万雄兵之时,还能九伐中原,摇撼社稷,能血战关中,威震羌胡,更能废立天子,屠戮王侯,令宫室之内,烈火冲霄,城郭之间,血深三尺! 放下书卷,便是将帅之首,饮干茶盏,即可逐鹿天下!在吴锋心中,真名士,当如此。 赤剑上,凝练了真龙的剑意。 吴锋一声长啸,山岭之间,苍烟为之飘摇。 龙吟之声,浩大如同从远古传来。 剑如怒龙,厉斩之下,星河首先断裂。 繁星灿烂,急速旋转的银河,被一股巨力所撕扯,轰然破碎,迸炸开来,绚烂的星芒流光激荡十方,这景象,就好像宇宙爆炸一般,令人目眩神驰,不能自持。 而后,赤色长剑裹挟着真龙神威,燎原火劲,向着那弥天盖地的海河劈斩而去。 沧海茫茫,我只一剑破之! 在西漠,曾有一名贤者,以一把神杖,轻轻一划,便裂开了红色的海洋,撕开了茫茫的波涛。 而此时此刻吴锋这一剑,却也是如同怒鹏一般,划破李询飞剑所幻化出的沧海意境。 沧海意境被破,那碧波汹涌,雪浪滔天的场景,不过弹指之间,就如同阳光之下的泡沫一般,消散无踪。 长剑扬威,直取冥河。 黑色的冥河之水,汩汩流淌,中有幽冥百鬼,夤夜而行。 百鬼齐声怒啸,声音极为惨烈,好似要撕裂人的耳膜。它们不甘就此在这一剑之威下,消散无踪。 但吴锋此时此刻,眼中没有它们,只有手中之剑。 无我、无敌,一剑横天,万古皆空。 神龙之剑,是永昼的天日。阳光之下,不容许恶鬼横行。 冥河被悄然蒸干,不发出一点声息,咆哮的百鬼,如同露珠遇火,凄厉的长啸刹那全被切断,化为一道道黑烟,星星点点,消散在空气之中。 一剑劈出,三河皆断! 吴锋以最强横浩大的真气,发出这一招“必杀登龙剑”,如同摧枯拉朽一般,将李询锋芒绝世的三河剑气,尽数斩断,消灭。 袁曙、林焰二人,都被这场短暂却华丽到极点的对决,完全惊呆了。 李询面色苍白,猛咳一声,引动回风剑,急速后退。 吴锋并没有追逼。 但就在此时,只听李询口中“咄”地一声,犹如炸雷! 微蒙之中,竟然有几点水珠,绕过吴锋的长剑,向着吴锋全身攻杀而去! 一元重水! 三河剑派所修功法,讲究凝煞炼罡,吸取天地水元,在丹田之中,炼化出一元重水。 在道门的说法中:三十年为一世,十二世为一运,三十运为一会,十二会为一元,一元之数有十二万九千六百,天地生灭之数。 三河剑派则认为,若能在丹田中储备十二万九千六百滴一元重水,凝练为一,便能炼虚合道,更进一步飞升天界。 而这些一元重水,星星点点,便重逾岩石,用于攻杀,威力也自然不凡! 李询以三河的虚影,掩盖了一元重水的实际,如今,他将丹田中的几点一元重水飞击而出,竟是直取吴锋全身要穴! 如果吴锋未能挡下,那所受便绝非轻伤,而是极可能有功力尽废的危险! 由此可见,李询小小年纪,便心性如此狠辣。不过,他也有他的考量,不用狠辣招式,便难以取胜。 见此,袁曙、林焰都脸露喜色! 如果李询将吴锋废了功力,吴锋以后,自然任他们宰割。 作为李家小公子,废掉吴锋,可不必负任何责任。李询年纪幼小,可以推说不懂事,这一架,又是吴锋要打的,并非李询提出。 却只见吴锋突然哈哈狂笑起来! 笑声清亮,如同以金击石,令山林为之震动。 只见他在强冲之中,骤然间回剑一荡,动作凌厉之中,却又圆转,如同霸王鞭石。 这一剑,便有十荡十决之威。 李询射出的几点一元重水,全数被吴锋以浩荡的剑意,激荡而回。 赤色的火力喷在最近的一点重水之上,烈焰一般的真气缭绕着这点真水,将其燎烧成烟雾,消失无踪。 这是吴锋对于李询的一点教训,虽然没有废掉他全部的重水,但只是这一点,就需要李询再付出大几个月的苦修。 而后借着这一剑鞭势,吴锋御风而近。 剑气蜿蜒,如同一把长鞭,将李询缠绕。 李询本想祭出伏龙鼎仿品,但他这一番攻伐,早已全身脱力,这下更是动弹不得。 吴锋轻轻地将长剑架在李询脖颈之上,而后刷地一下,拿了下来。 他仔细观察着李询的眼神。 眼神清亮,带着一股不服之意,但却没有怨毒。 以李询的阴狠,吴锋却从他眼睛深处,也看不到一点怨毒。 可能是这小孩的心思,真的藏得够深。但更可能是,他内心之中,真的存在着对于强者的佩服。 那么,他还可以原谅。 吴锋再次觉得有趣了起来。 如果自己和这小孩真的存在着命运上的长久交缠,究竟是一生之敌,还是可以将后背交托的战友? 不管哪种可能,都需要吴锋找到自己的路,踏上这世界的高层。 轻笑一声,吴锋拄剑于地,而后,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喷出。 没有一点染在衣衫上,他的衣衫,点砂不染,依然整齐洁净,如同他隐藏在骨子当中的高贵。 第三十四章冷笑置之而已 “我输啦。”李询垂下头,恢复了一向的乖巧模样。 “好玩而已,别当一回事。”吴锋擦了擦嘴角的血,淡笑一声。 但就在这时,一声怒吼,自场外传来! “吴锋!你给我滚出来!” 这怒啸,带着满满的叱责之意。 是忘忧谷谷主萧狂歌的声音。 萧狂歌脸上青气沉沉,青筋暴起。 “师傅,什么事……” 萧狂歌看着捂着胸口,脸色苍白,气喘吁吁的李询,又望着吴锋,咬牙切齿。 “谁让你欺负李公子了?” 萧狂歌猛地掏出一根戒尺,啪地一声,打在吴锋脸上! 一道红印,登时浮现在他俊秀的面容之上。 而后,萧狂歌扶起李询,道:“李公子,没事罢!” “萧伯伯,别这样生气啦,我们闹着玩的……”李询小声道。 萧狂歌哼地一声,对吴锋道:“看在李公子面子上,这次不严加惩处你,回去好好思过!李公子可是谷里贵客,你竟和他厮打!不小心伤了他怎么办?” 而后,萧狂歌抱起李询,道:“小竹子,不用和他们闹,伯伯带你去玩,去找你爹爹。” 李询点了点头,被萧狂歌抱着离去。 看见萧狂歌的身影消失在路口,林焰和袁曙才望着吴锋,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吴锋你这混账,简直是活该!”林焰狂笑道。 “想欺负李公子找威风,以大欺小显本事,啧啧,遭报应了吧!被师傅当众打脸,也是爽快!”袁曙嘲讽道。 袁曙和林焰的追随者,也都一个个口出恶言恶语。 但吴锋只是淡淡地瞧着他们,唇角流露出一丝浅笑的弧线。 他脸上还残留着被萧狂歌用戒尺打出的红印,但眼神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情绪。 冷漠。 如同能寒彻人心底的冷漠,仿佛早就看穿了一切。 对于林焰、袁曙之辈,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 冷笑置之而已! “我回去思过,恕不奉陪。”吴锋以波澜不惊的声调,说道,而后转身离去。 他心中无愧无怨,因为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 剩下袁曙和林焰用怨恨的眼神,盯着他的背影。 他们最讨厌的,就是吴锋这种说不出的骄傲,这似乎令他们感到自己的卑微。不管对吴锋加以何种羞辱,都很难伤害到吴锋这种漠然的骄傲。 回去的路上,有几个忘忧谷弟子追上来。 “吴师弟,谷主这次,也是做得有点过分了……”一名容貌清秀的女弟子叹息着道。 萧狂歌如此讨好李询,当众羞辱吴锋,实在显得奴颜婢膝,令谷中一些弟子心寒。 李家父子再和善,毕竟也是修真者。 吴锋这次被萧狂歌当众殴打,无疑让摇摆派们感受到吴锋再次被冷落,但总有些心底尚存正气的人。吴锋击败李询,实在让他们出气。 “谢谢关心。”吴锋笑了起来,这时的笑容,却是灿烂得好似阳光,他摸了摸脸上的红印子,露出满口齐整的白牙。 “吴师弟,你真的一点都不怨恨么?”一名男弟子问道。 “我对师傅忠心耿耿,又何必怨恨呢?”吴锋道。 几人摇摇头,他们实在看不穿吴锋的真正想法。 —————— 当晚,吴锋在居室当中。 云海岚从白玉棺中起来,抽了一张绣墩,与吴锋相对而坐。 “说起来,我倒希望凶杀案尽快再发生……”吴锋叹息道:“如果我的猜想是真的的话。” “你说什么?”云海岚道。 “我说希望凶杀案尽快再次发生。李家父子所图不小,如果杀死叶中南之后,下一个目标就是夺取忘忧谷大权之类的话,那就实在没有机会窥破他们的局,如果他们在这之间有多个目标的话,反而更容易找到他们的破绽……” “原来如此。”云海岚道:“也就是说,你实际上还没什么头绪。” “蛛丝马迹都是找出来的。”吴锋道:“还望云姑娘多多襄助。” “那是自然。”云海岚嫣然一笑,道:“天晚了,也到睡觉的时候了,我现在出去监视李忠——” 她顿了一顿,道:“你也早点睡吧,天冷,给自己多加层被子。” 吴锋微微一愕。 很久没感觉到这种温柔了,突然觉得心好暖。 梦绮舞一向大大咧咧,是几乎从不说这种体贴话儿的。 “谢谢云姑娘关照。”吴锋回过神来,对云海岚道。 夜风吹动云海岚身上的冷香,拂在他鼻尖,惹得他鼻尖有些痒。 云海岚却早已化为一道蓝色流光,消失在门外。 洗刷之后,吴锋上床就寝。 当他醒来,穿好衣衫之后,正见云海岚身化清风,由窗而入。 “起来了?”云海岚问候道。 吴锋点点头,问:“云姑娘,有发现吗?” “又有凶杀案发生了。”云海岚道:“如你所料。今天早上,很快就会有人发现了。” 吴锋问道:“是在哪儿?” “弟子聚居区域和长老聚居区域之间的一条林荫小道上,死者身亡得极快,而且凶杀区域,明显被人用符箓之类的压制了声音,也只有我在监视李忠时,隐隐听到若有若无的惨叫,才赶了过去,看到一名你们谷里的长老脖颈折断,倒在地上,鲜血流了满身。” “我没有久留,便回去继续监视李忠,李家父子依然在床上,睡得好好的。“ 云家最擅长探察、追踪的道术,所以在夜间,云海岚也能远远地听到被符箓压制的惨叫声。 “这么说,你监视李忠,看见李忠正在房里好好睡着的时候,凶杀案发生了……”吴锋沉吟道:“问题是,用符箓压制声音,却又是修真者的手笔。” “是啊,太奇怪了。而且,这次凶杀案,没有在通过寒鸦劫之类制造混乱的情况下进行,而是直接在夜间发动……”吴锋道:“可惜,在白天,云姑娘你又不能活动,不然早上我们可以一起去看现场……” 云海岚道:“无妨。我可以隐藏在白玉棺中。白玉棺缩小后,你将它藏在腰间,我就可以用‘隔垣洞见’之术,窥探外面的情况,然后做出分析。” 第三十五章第二场凶杀案 第二场凶杀案,终于发生。 吴锋早上起来,便要和云海岚一同,前往查探。 云海岚跳入白玉棺中,盖上棺盖。 而后,白玉棺发出白色的清冷光芒,急速地缩小着,最终化成不过半只手掌大小。 吴锋将它挂在腰带上,外人根本看不出来。 吴锋并没有马上前往凶杀地点,以免引人注意。等到谷中传出惊叫之声,不停有人开始讨论,大量忘忧谷弟子开始向那里聚集的时候,吴锋才随着人流一起,来到那条林荫小道之上。 一位高大的老人伏尸在地,满身泥泞,鲜血和污泥混合在一起,将泥土染成暗红的颜色。 血迹已经凝固,老人显然已经死了好几个时辰。 “是曹杰大长老。”有人叫道。 又是一个辈分比萧狂歌还高一辈的人物。 曹杰与钟出、颜设合称忘忧三老,都是与叶中南同师所教的师弟,与叶中南关系一向密切。 林荫道上,有打斗的痕迹,但不算多,断了几根树枝而已,路面上被踏出一些散乱的深脚印,还有一些划痕。 吴锋仔细看时,有一种脚印,与曹杰的鞋底形状相似,无疑这就是曹杰的脚印,另外还有一种脚印,显得很是模糊,但可以分辨出是同一个人所留。显然凶手在打斗的时候,还注意控制了脚力,令脚印模糊难辨。 凶手在折断几根树枝之后,便如同折树枝一样,干脆利落地折断了曹杰的脖子。 但是曹杰的肋下,还有一处伤,是被人以掌刀突然劈入,更震伤了脏腑。众人将曹杰的尸体翻转过来后看到,和叶中南一样,曹杰临死前脸上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神色,双目似乎要瞪出眼眶,且,更有一种强烈的憎恨之意,哪怕是死了之后,依然如弦上利箭一般要迸射而出。 昨晚萧狂歌召开了一次议事,直到很晚,曹杰就是在回自己住处的路上遇害——曹杰住的地方颇为偏僻,到那么晚的时候,这条路上,便只有曹杰一人行走。 吴锋当下做出了判断:凶手的战斗力,应该不会比叶中南高,但较曹杰高不少。两个受害者,都是决然想不到凶手会对他们下手,而后先被偷袭受伤,再在打斗后遭到杀害。 不过,仍然不能判断李忠是否出现,作为帮凶。 修真者可以短期飞行,所以并不需要留下脚印。现场只有两种不同的脚印,不能证明李忠没有出手。 和曹杰一向交好的钟出和颜设也已经赶到,看着曹杰的尸体,泪满眼眶。 钟出扯着萧狂歌的衣袖,一把鼻涕一把泪,声泪俱下地诉道:“谷主师侄,我们这些半截身子都快入土的老东西,为何还有人不肯放过!先是叶老大,再是曹老哥,莫非这凶徒一定要把我们这些老东西杀绝,才肯罢休?谷主师侄啊,你一定要查明真相,为他们两人报仇雪恨啊!” 颜设也泪目道:“是啊,前几天,我们四人还在一起打麻将牌,可怜不过短短数日,便有两人阴阳永隔!真是让人心酸悲痛,愤恨那凶手丧尽天良啊!” 萧狂歌神情严肃,道:“这是自然。这凶徒如此凶恶,封谷之后,还敢继续作案,若不将他抓出来,实是整个忘忧谷之耻!” 钟出道:“有谷主这句话,我这老骨头也就放心了,只希望谷主真能将那厮抓出来才好……” 李忠也赶了过来,见这场景,不住唏嘘。 他的身后,那名老仆人抱着小李询,李询看着场中的尸体,终于停止了拨弄那只乌龟形状的拨浪鼓,瞪大了眼睛。 吴锋心头登时一凛! 他所怀疑的,正是这名老仆人。 如果帮凶,并不是李忠,而是这名老仆,又如何呢? 从吴锋的角度,可以感知到这名老仆人的修为,非常之低。 但是如果这名老仆人掩盖了自己的真实修为,实际上是个高手的话…… “云姑娘,请帮忙判断,这名老仆人修为如何。” 吴锋嘴唇翕张,集音成线,传入白玉棺中。 传音入密之术,他的修为,尚不能完全掌握,但这时全场喧闹,讨论之声不绝于耳,没人会注意到他的嘴唇翕张,也听不到他的声音。 白玉棺的清寒,微微淡去,竟是透发出丝丝暖意。 这是云海岚正在运转“隔垣洞见”之术,道法的能量,从白玉棺之中透发而出,被吴锋的腰部所感觉到,给他一种很是舒坦的感觉。 这时,有人呼道:“是阎魔掌!” 阎魔掌,是忘忧谷镇派绝技之一,掌性阴寒,仿佛来自幽冥地狱之中,因此得名。而曹杰肋下的伤口,发出带着幽蓝光芒的黑色。 这正是被阎魔掌所伤的显著表现。 然而,这也不能说明什么,谷中高手,修炼阎魔掌的有好几人,谷主萧狂歌都在其中,这些人,也都有实力成为凶手。 如果萧狂歌想要一个个排查过去,先得排查他自己才行。 一阵喧嚣之后,众人终究是在议论纷纷中散去。 曹杰的尸体,和叶中南的尸体一样,被清理干净之后,送到冰窖当中保存。凶手尚未查明,自然不会将他们仓促下葬。 吴锋继续对李忠的跟踪,自然还是一无所获,什么都没发现。 直到晚上,吴锋回到居所,对云海岚发声道:“云姑娘,可是发现什么了?” 云海岚道:“那老仆是真的修为低下。我虽然功力减退,但是强大的灵力还在,如果他能够骗过我的眼睛,除非,这老仆是镇国剑李毅、垂云剑李清一个级数的高手……” 吴锋道:“如果三河剑派如今还有这个级数的高手,恐怕便不肯乖乖做神霄道的附庸了,而且门主的位置,恐怕也难以落到这个庸碌的李忠手里了。只是事有不可料之处,今天晚上,还请云姑娘去那名老仆人的居处外面监视。” “那么,不监视李忠了么?” 吴锋微微一沉吟,道:“我去请个人好了。” 夜间监视,比白天容易被发现得多。如果吴锋去监视李忠,万一被发现,对于继续调查,自然极为不利。 也不能找梦绮舞,谷里都知道她和吴锋关系密切。李家父子有可能通过林焰、袁曙之流,知道她和吴锋的关系,从而怀疑到吴锋就是监视他们的主使。 吴锋心中一阵思虑,终于想到了合适的人选。 除了梦绮舞之外,谷中也只有这个人能够相信了。 当下,吴锋便悄悄地来到了那人的住处。 这座院子不大,且十分偏僻,简陋的柴门虚掩着,被秋风吹得咯吱咯吱作响,似乎随时都可能烂掉。 这小院本来就是一座危房,早该拆除了的,只因为这人回来得也不多,所以每次回来,便住在这里。 “小锋么?干嘛翻墙进来啊……”声音响起。 “嘘。”吴锋道:“刘伯,好几年没见了。” “是啊,好几年了。我每次回来,你都在修炼,也不抽个空来拜访下我……”那名胖胖的中年人将他引进屋里,道。 这中年人衣衫油腻,还沾着煤灰,但生性喜洁的吴锋却并没有丝毫的嫌恶之意,哪怕是在内心底里。 “抱歉啦,刘伯……”吴锋笑了笑:“我这不来了么?” “我看你眼神就不对劲。找我帮忙?嘿,谁让我欠你爹的呢?”刘大志哼哼道。 “被刘伯一眼就看出来了。”吴锋笑起来,其实他压根没有掩藏眼神里的求助之意。 刘大志曾经是谷里的厨子,但做菜做得太糟糕,被萧狂歌解雇了,是吴锋的父亲给他说好话,让他在煤窖里找一份职司。 刘大志每次回来,都是解送采好的煤回谷里,而后又立刻要返回矿上,加上吴锋素来忙,也的确抽不出空和他见面,渐渐就忘了。 但算起每次送煤回来的时间,吴锋就知道,这次封谷,必定是把刘大志困在谷里了。 哪怕是这些年没有联系,吴锋也明白,这个胖胖的中年人,值得相信。 父亲不会无缘无故帮一个没太多本事还不实诚的人。 刘大志的修为,在中年一代中,属于尚可,但又不太引人注意的水准,比起只有十三岁的吴锋,自然高了一大截。又因为他是做杂务的,不是正式的门人,所以实力更加不被人所注意,绝大部分人以为刘大志修为比起普通老百姓,强不了多少。 让他晚上去监视李忠,哪怕李忠发现了他,但也绝不敢轻易下杀手,因为若监视者有同谋,那就正坐实了李忠心里有鬼,才杀人灭口。 同时,刘大志和吴锋这几年没有联络,吴锋的父亲也失踪了这么多年,大家也都渐渐遗忘了当初吴锋的父亲对刘大志施恩的事情。李忠哪怕发现了刘大志,也猜不到吴锋身上。 “刘伯啊……”吴锋向他讲述了忘忧谷如今面临的危机,只略去了云海岚的事情。 “刘伯,你相信我说的话么?” 听完,刘大志也变得面色凝重。 “小锋……我相信。你从小就聪明,没什么看不穿的。为了报你爹的恩德,也为了忘忧谷不被外人侵占,我拼了这条老命,又有何妨?” “没那么严重,只是劳烦刘伯熬几夜不睡罢了。那姓李的不敢怎么样的。”吴锋笑了笑,道:“哪怕他是游访使,查实了胡乱杀人,也得没好果子吃。何况他们三河李家是名门,一向要装模作样,怎么能让丑事传扬出去?” “哈哈哈……你小子说得也是。”刘大志道。 “那就说定了。刘伯,你轻功还算不错,可得藏好点,监视的事情,不光要盯着那李家父子,还要小心谷里的小人嘴杂……” “嘿嘿,那些小人,道门贵客的屁眼子都恨不得猛地往上舔!”刘大志露出讥诮的神色道:“小锋啊,听说你这几年也没少受委屈。” “小人之言,随风而去。”吴锋微笑道:“不当一回事就好啦。” “嘿,看得开,是好事啊。小时候就看得开,以后一定能做大事,小锋我看好你。”刘大志鼓励道。 商议定了,吴锋和刘大志互相说了些近况,便又悄悄离开了刘大志居处。 直到现在,吴锋仍然没有多少头绪,自己手中能用的牌,也的确是太少。 但刘大志的温暖笑容浮在在脑海。吴锋又想起了和梦绮舞之间的昧暧情怀,与云海岚偶然流露出的一抹淡淡的温柔。 郑智和谈忘嵩,也是支持着他的。 他从来不会被完全孤立。 此时此刻的他,却突然有了一种强烈的信心。 一定能戳破这个局,拯救忘忧谷。 自己在正面对决中,击败了李询,在智战之中,也一定能击破李家父子的阴谋! 虽然李家父子在暗,难以调查,但同时李家父子绝不会太重视他的存在。毕竟,吴锋只是一名修为尚可的忘忧谷少年弟子而已。 从这个角度上说,吴锋却是在暗处了。 从一开始到而今,吴锋也做出了不少布置。 现在,他需要的,只是一个突破口,一旦找到了突破口,他就很可能分析出李家父子的完整布局,并找出击破的办法。 最好是既能不和李家父子正面撕破脸,又给予他们惨重打击,令他们有苦说不出。 这样当然不容易,但吴锋坚信,自己能够做到。 因为,冥冥当中,真的有命运这种东西存在的,而且和虚无缥缈的气运不同,命运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去扭转。 吴锋笑了起来,他隐隐看见命运之神在对着自己招手。 第三十六章密道 吴锋提笔,在一张宣纸上简略地描绘着忘忧谷的格局。 他用毛笔蘸了红色的彩墨,在两个受害者的受害位置,打了两个红叉。 他已经弄清楚了叶中南和曹杰的居处位置和专用的修炼静室之位置——忘忧谷的高层人物,除了住宅之外,都有额外的修炼静室,其中联通阵法,暗通灵脉之眼,有利于修行。 于是,吴锋又用绿色的颜料,在叶中南和曹杰的住处点上,再用蓝色的颜料,点上了他们的静室位置。 只是,毕竟只有两场凶杀案,从这些散点上,实在分析不出什么。 吴锋苦笑一声,他也想不到,自己会盼望发生更多的凶杀案。叶中南和曹杰的死,对于忘忧谷的实力,都是不小的损失。 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无法破掉敌人的阴谋,忘忧谷就要整个被李家父子控制,成为三河剑派攻击神堂的工具。 时间一天天过去。 四天后,第三场凶杀案发生了。 让吴锋奇怪的是,死者却并非再是叶中南为代表的老朽派人物。 这次被害的,是萧狂歌的师弟,忘忧谷护法——独孤小远。 独孤小远是典型的少壮派,如今还不到四十岁,身形精悍壮健,勇武过人,善用二百四十九斤重的大铁剑,挥动起来轻巧无比,如拈柳丝。 当年萧狂歌继位,据说独孤小远曾出了不少力气,但是事后却未能得到副谷主的位置,所以和萧狂歌的关系,有所疏远,但仍然能算萧狂歌一系的人。 而这次独孤小远的死法,却是直接被他那把极为巨大的铁剑,自胸口插入,将肋骨全部碾碎,连着心脏一起从后背戳出! 凶手要么有滔天的巨力,要么是使用了御物的道法,控制了独孤小远的铁剑,令铁剑反攻独孤小远己身。 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凶杀案之后,忘忧谷内,越发地人心惶惶。 突然之间,一个传言,在忘忧谷之中流传开来。 三河剑派之主李忠,与这三场凶杀案,有所联系。或者说,他就是凶手! 不然,为什么李忠刚来到谷里,就发生了叶中南被杀事件?想必,寒鸦也是李忠引来的,制造混乱,令自己可以顺利杀死叶中南。 李忠为什么要提出留下来协助调查?他完全可以在叶中南事件之后离开! 没有人知道传言从何而来,但传言很快越演越烈。 大部分人并不做分析,就将李忠当作了真凶,虽然忌惮他的身份,不敢对他无礼,但看见李家父子时,都会露出畏惧神色,以及隐隐的敌视目光,避让而行,似乎怕自己成为下一个被害对象。 李忠事先以和蔼的形象建立起来的良好印象,顷刻之间荡然无存。 虽然李忠尽力地辩解,表示自己都是一番好心,全无恶意,但却没多少效果。 再也没人陪李询玩耍,他只能在客舍外的草地上,孤零零地拨弄自己的乌龟形状拨浪鼓,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萧狂歌还对他们保持着礼节,但绝大部分忘忧谷门人,都不自意地孤立起了他们。 又一个拂晓时分,吴锋和云海岚相对而坐。 “云姑娘,还没有任何动静么?”吴锋问道。 云海岚点头:“我这几天,监视那个老仆人,发现那老仆也是全然没有动静……” 吴锋嗯了一声,他也暗中问了刘大志,刘大志这几天晚上熬夜监视李忠,也是一无所获,除了发现李忠时常起夜上厕所之外。 “那么,你对这流言怎么看?” “奇怪……”云海岚喃喃道。 “你觉得奇怪……”吴锋笑了笑:“看来,你也有直觉,这流言就是李家父子让他们的内应放出来的。” “对啊,但也只是直觉而已。”云海岚道:“你能肯定?这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这则流言没有解释为什么受害者都显得那么惊恐,我可不相信,受害者都是李忠的熟人。凶杀案不止一起,至少让我确定了这一点。” 吴锋手指凌厉当空虚划:“一个本来就有破绽的流言,自然是为了留有余地。” “将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是为了在发动阴谋时,给人以强烈的神转折之感。这些天,李家父子很可能已经基本完成了前面的步骤,接下来的事情,靠着他们的内应就能做好。” “你是说……”云海岚红唇翕张:“接下来,他们会想办法澄清自己。” “那么,还得有个人来顶缸才对。李家父子一定会找出所谓的‘凶手’,于是乎,无辜蒙冤的道门大善人,最终破获了忘忧谷大凶案,令众人惭愧而又感激,而到了那一天,不管我们想要做什么,都太迟了。”吴锋叹息道。 “那么,现在……你又有什么主意?” 吴锋笑了笑:“监视不到任何东西,可见屋里肯定有猫腻。最简单的办法,翻箱倒柜,想要知道真相,就得去看屋里的情况。” 云海岚一惊。 偷听、搜查,是最老套的办法,却也往往十分之有效。 “只是,李忠怎么可能不防备这点?他的门口,必然被布下了结界,只要有人进去,他定然就会知道……” “必然,肯定也包括房子靠水一面的露台。”吴锋道:“只是,他肯定想不到一个地方,那就是……” 吴锋斩钉截铁地道:“地底!” 云海岚愕然:“你……你是要挖地道?挖穿了地板,善后又该怎么办?” “我说的翻箱倒柜,可不是要真的翻箱倒柜啊……”吴锋微笑起来:“只需要挖到地板下方,云姑娘你有隔垣洞见之术,有没有地板又有什么区别?” 监视李忠时,云海岚不敢随意发动“隔垣洞见”,怕道力气息的波动,被李忠感应到。 但是,如果能肯定李家父子都不在房内,就能放心大胆地这么做。 “那么,为了降低挖地道的工作量,我们现在需要一条密道。” 吴锋说着,把自己的被褥猛地拽了下来,掀开了床板,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正好,这里就有一条。” 第三十七章挖掘地道 云海岚作为活死人,只能在夜晚随意活动,若长期被阳光照射,便会化为飞灰。 而只有白天,才能确定李家父子不在室内。 只是,这个问题,通过地道,便能轻易解决。在地道内,并没有阳光。 吴锋开言道:“忘忧谷中重要人物的住宅里,都有一条地道,通向密道。这条密道,通往谷外,在忘忧谷遭逢大难时,可供逃生之用。譬如假设忘忧谷被比寒鸦强大数十倍的凶兽凶禽群袭击,就可以从这条密道逃生。不过现在忘忧谷被武魂大阵封住,是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的封锁,密道自然也是出不去的。” “不过,李家父子所居的精舍,离密道的某一段非常之近,可以从那里挖掘,一直到精舍的正下方。” 吴锋说着,走到储藏室,拿了一盏油灯和一把精钢锹。 他先用绳子拴着油灯,放了下去,过一小会提起来,油灯依然明亮。 “空气充足。云姑娘,你的土系道术造诣如何?”吴锋问道。 云海岚笑了笑:“不算精湛,但只是帮你挖一挖地道的话,当然不成问题。” “那我们便下去罢。” 吴锋提着油灯,向着密道内纵下。云海岚随后而入。 进入密道当中,一股潮湿的土腥气便冲鼻而来,还好尚不算太难闻。 密道内一片黑暗,只有油灯轻轻摇曳,散发着淡淡的光,照亮着周遭不大的区域。 这条密道因为只是供逃生之用,所以修筑得非常简陋,直接挖土砌成,顶上铺了木板防止土石掉落,下面则还是泥土和岩石。 密道的两侧,隔一定的距离,就有打进土地的木柱,顶着密道顶部的木板,用于支撑密道,防止倒塌。 由于密道两壁也是泥土,所以要在上面打洞挖掘,非常之容易。 吴锋脚步稳定,在阴暗的地道中,发出稳重的声响。 “一步,两步,三步……”吴锋心中暗暗计算着,他需要靠脚步丈量距离,所以每一步都必须踏得精确才行。 “就是这里了。”吴锋停了下来:“我之前已经计算过李家父子所居客舍的位置,以及离密道入口的距离。而且,这里的洞壁,也比别处额外潮湿,想必与湖水不无关系。但为防万一,还请云姑娘发动一次‘隔垣洞见’之术。” 云海岚点点头,素手轻挥,捻动道诀,一点白色毫光自她玉葱一般的食指指尖弹射而出,落在吴锋手指所指的洞壁上。 白色光点很快扩大,散开成一道光圈,光圈的边缘,流动着七彩的颜色,似霞光,又像彩虹,绚烂夺人眼目。 光圈所围的洞壁,却依然是一片泥土,当中夹杂着一些砂石。 毕竟这里离湖水,还有一定距离。 云海岚轻轻咬了咬唇,一声清喝:“开!” 此刻,她眼神凝彻,神态庄严,在油灯朦胧光芒的照耀之下,越显得气质幽迷,仿佛幻境中走出的女神一般。 光圈光华大作。 云海岚捏掌成拳,发力催持着道术,很快,细密的汗珠,便从她雪一样的肌肤上流淌下来。 光圈中的情景,很快清澈了起来,如同隔着一条长长的琉璃隧道,窥探着朝阳下的湖水。 几行青荇,在视野中轻轻摇曳,袅娜好像幻梦,活泼的鱼儿,在水中蹿流不息。 “没错,这里就靠着湖底。”催持道术穿透这么厚的土层去窥探对面的情形,对于云海岚来说,的确很是消耗道力,令她也不由低低喘息了一声。 “云姑娘,没事吧,你先退后休息一阵,我来挖掘。”吴锋温言道。 待云海岚退后了,吴锋掏出铁锹,手上发力,猛地将一大块泥土从洞壁上刨了下来。 泥土被吴锋从洞壁上挖下来,就好像切豆腐一般。有真气在身的武者,挖地道自然比普通人容易许多。 云海岚休息了一阵,开始发动土系道术。 她轻闭美目,细心感应大地的元气,以道心呼唤自然之力。 虽然眼眸完全闭合,视野中却渐渐浮现一点明黄的颜色。颜色很快弥散开来,占据了她的整个视野。 这是大地元气的分布。 云海岚感应到了已经在密道壁上挖出一个洞口的吴锋之动作。 她心神转动,引动大地元气,令吴锋正在挖掘的区域变得松软,容易挖掘,而已经挖掘的部分则变得坚硬、固化,难以垮塌。 土系道术修炼到精湛之术,能发动指地成钢之术,以防御土遁、地道夜袭。云海岚如今修为大跌,当然到不了那个程度,但是稍稍改变土层的元气结构,却是没什么困难。 不过,挖掘地道,终究是一件费力的事情。 过了一两个时辰,吴锋脸上、背上,汗珠开始涔涔而下。 而云海岚因为长久地催持道术,脸色开始泛白。她催持道力,实际上比起吴锋动手挖掘,还要更消耗元气。 “云姑娘,休息一会好了。”吴锋从地道中出来,微笑道:“挖地道这种事,不限定一口气完成,何况还得肯定了李家父子不在屋里,才能挖到他们住处的正下方呢。” 从如意袋中,吴锋掏出一张小桌,两个小马扎,而后拿出了一壶沏好的顾渚茶。如意袋有保温的效果,茶水放在其中,温度降低得非常之慢,因此还散发着浓浓的热气。 顾渚茶,又名顾渚紫笋,产于扬州。因其鲜茶芽叶微紫,嫩叶背卷似笋壳,故而得此名,是名茶之一。 青瓷茶壶很是精致,内壁上雕镂着几条小小的游龙,在茶水荡漾中,就好像活过来了一般。 因为茶壶是以青瓷而不是紫砂做成,且青色有极为浅淡,因此茶叶的淡淡紫色,也极好地表现在茶水当中,在油灯淡光的照耀下,透发出一种幽美的味道。 吴锋把茶器摆放在小桌上,先在大茶盏里倒上了大半杯,而后又从一个葫芦里轻轻匀了些凉茶进去,递到云海岚手里,笑道:“这样风味是差了些,只是现在不是品茶,而是解渴,总不能把热茶一口气喝干。” 待云海岚接稳了,他再给自己斟上一盏。 云海岚将茶盏放在桌上,不时端起,红唇轻抿。 茶水的温度,调得正是合适。秋天里寒气重,又是在这阴湿的地道中,当然不适合喝冷茶,但在劳累之后,又需要饮温度稍低一些的茶来提神。 云海岚只觉茶水清润,令人神清气爽,虽然是小口抿茶,但喝得却一点不慢,很快便已饮尽。 而吴锋却是一边自己喝茶,一边也看着云海岚喝茶的速度。等云海岚饮完盏中之茶,他也正好饮干自己的,而后替云海岚加上茶水了,再给自己满上。 第三十八章地板上的阵法 这茶水十分之解乏,两人对饮了一会,疲惫之意便很快褪去。 吴锋和云海岚继续挖掘,洞口越来越深,云海岚也只得提着油灯,跟进到挖出的地道里。 吴锋很小心地让挖出的泥土不弄到她身上。 “差不多了。”吴锋开口道。 他们开挖的地方,距离李家父子所居的精舍,本来就不远。 吴锋和云海岚挖了十米有余,这个距离,计算起来,所挖到的位置,距离李家父子屋内地板正下方,便非常之近了。 “上去休息吧。吃晚饭的时候,李家父子作为贵客,一定和谷主在一起吃饭,到那时候,我们再来挖到正下方,窥探屋里的情况。”吴锋道。 云海岚轻轻点头。 她虽然穿着暴露,但其实性子孤冷,不爱多说话。 在发现吴锋的超乎常人之后,她便不再动不动一口一个小子,而是以吴锋的话语,以简单的回答或者点头来应对。 只是在极有主见的吴锋面前,她的沉默便好像唯吴锋是从,虽是比吴锋大了这许多,却有几分侍女的味道。 两人回到吴锋的家中,云海岚躺进白玉棺,开始休息,而吴锋则坐在蒲团之上,闭上双眸,进入了修炼当中。 通过静修来休息。 吴锋不想浪费时间,他清楚地知道,现在提升实力的紧迫性。 力量的强大,是成就大业的重要保障。有勇无谋固然不行,但力量不足,则也难以保护自己。 锻骨境,顾名思义,锻骨炼体,通过将精气注入全身二百零六根骨头,而后散发自全身皮膜、肌肉,起到伐毛洗髓,脱胎换骨的作用。 自煅骨起,**强度,才开始真正提升。 无疑地,淬炼肌骨需要大量的能量。但比起修真者,武者对于天地元气的吸收能力较弱,这是极大的劣势。 打个比方,修真者炼神,就好比将打造好的钢锭经过敲打,铸造成一把宝剑,材料不够,立刻可以添加。 而武者炼体,就如同将铁做的剑胚锻打,造成宝剑,这个过程中,很难再有原料的补充,一不小心,就要损耗许多,最后造出来的宝剑,肯定比原料充足时要缩水很多。 虽然吴锋在养气境积累了大量的元气,体内元气,比起同级武者要丰足一些,但是经过锻骨,同样会有不小的损耗。 长吸一口气,吴锋气运丹田。 丹田,一般指的是三大丹田中的下丹田,又称苦海、轮海,在脐下三寸阴交、气海、石门、关元四穴之中,为人体真气积聚周转之处。 丹田之中,真气旋转起来,仿佛一朵星云。 星云一般的真气边缘,星星点点,犹如雾丝。 雾丝一样的真气,渐渐弥散开来,如同水银在地面上散开一般,沿着全身经脉,游走四方。 好像炒豆子一样,吴锋的身躯,在关节部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爆响,有淡淡的金色光华透出。 那是吴锋在夜间吸取的东辰巨星星力,在这时表现出来。 在金色光芒的照耀之下,吴锋的肌肉也在瞬间变得清明透彻,好像水晶一样。 肌肉和骨髓中的杂质,如同蒸馏美酒一般,被真气挤压而出,沿着血脉流淌,被逼压向人体的下部,进入肾脏和膀胱当中,将在以后借由排泄来排出。 也有部分杂质浮上体表,以汗液的形式排出。 吴锋修为尚浅,所以还需要依赖排泄系统,排除修炼产生的杂质。如果到了武者的巅峰境界,自然可以运动体内的五脏之火,将杂质焚烧尽,化为体内的能量。 这个过程,有一种强烈的疼痛,但对于沉浸于修炼中的吴锋来说,这种痛,乃是一种痛快的痛! 痛得全身洗练,便是舒畅。 之前吸入的一口气,被吴锋储存在肺叶中,久久不吐。 如今,他可以说是完全停止了呼吸,依靠内息维持着生命和真气的运转。这种闭气修炼的状态,更容易进入无我的意境。 东辰剑典中的内功,可以实现长期的闭气。而一般的煅骨境修士,如果得不到空气供应,撑的时间比起普通人强不了多少。 如同湖泊一样的真气团,进入经脉之中,就化成了涓涓细流。 真气滋润着肌骨,就如同小河滋润着两岸的植被。 吴锋体内的穴道,好似一架架精密的机械,又如同一座座鼎炉,对真气进行淬炼转化,使之能够被肌骨所用。 东辰剑典修炼到深处,体内三百六十五个穴道,恍若三百六十五颗周天星辰,在体内的经脉连结之下,形成完整的星图。 而体内的大小隐穴,则犹如宇宙中的黑洞。 躯体之内,自成宇宙,我心之间,成就天地。 呼地一声,吴锋睁开了眼,肺叶里的浊气,被他如同利箭一般,喷吐而出,带着一股笔直的白气。 他的眼神显得清亮无比,目光犹如利剑一般,闪烁之处,又有着淡淡的金色光芒,好似明亮的黄宝石。 但是,辛苦积聚起来的真气,在这次淬炼肌骨过程中,却也消耗了不少。 吴锋知道,这样按部就班修炼下去,哪怕东辰剑法强大,但修炼到后期,自己也难以与修真者中的精英匹敌。 因为修真者拥有根骨,在取得天地元气方面,实在是太占优势了。 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吴锋虽然坚信修己身必将实现强大,然而他仍然急需取得两种东西。 他知道,这两种东西,是武者中的绝世高手们与修真者对抗的根本。 其中之一,被称为骨文,是上古巨妖和神修将自己的体悟和天赋,烙印在奇骨之上,留给后世的印记。佛门的舍利子,其实也是骨文的一种。 骨文无疑是可遇而不可求之物,想要得到,需要机缘。 其二,则是武魂,武魂不但可以组成镇山大阵,更能加持于武者本身!取得前代武者精魂的认可,便如同神祇附体,以神意相攻伐,自然无往不利! 然而,取得武魂的认可,比起调动武魂的力量,还要困难得多。 吴锋是无运之体,他倘若要取得骨文和武魂,手上就必须染上更多气运者的鲜血。 钟声响起,正是晚餐时间。 吴锋用毛巾擦干了身上的汗水,飞快地走出房门和院门,确定了李家父子的确已经离开客舍,才飞速返回来。 “云姑娘,可以了。”吴锋轻轻敲击白玉棺,唤云海岚起来。 “那么,我们走罢。”云海岚道。 两人再次进入密道当中,进行挖掘。 云海岚闭合双眸,感应道力气息。 李忠在客舍中布置了结界,那么在地底下就能隐隐感觉到结界透发出的道力。 “就是这里了。”云海岚肯定地道。 吴锋将挖出的地道中的土石,都清理到外面的密道中,让地道变得清爽起来。 地道的末端,就是李家父子所居客舍的正下方。 云海岚走到地道末端,在顶上划了个光圈,发动隔垣洞见之术。而后,吴锋也凑了过来。 吴锋和云海岚不能再一前一后,只能两人并排站在狭窄的地道里,身躯立时挤到了一起。 感觉到云海岚身体的清凉柔软,吴锋不由心中微动,而后他的手掌一滑,似乎贴到了什么光润的东西,却是和云海岚的玉手贴在了一起。 不自意地,吴锋用指尖在云海岚光润的掌心上轻轻搔了一下。 如同羽毛滑过,但云海岚却是极为敏感,痒得轻轻笑出声来,顶上划出的光圈也啪地一声破灭。 “抱歉……云姑娘,小生可不是故意的。” 发觉自己轻薄了这位哪怕不算在棺内沉睡的时间,年纪也快能做自己母亲的成熟美女,吴锋连忙以略带调笑的语气道歉,试图化解这尴尬气氛。 “死小子。”云海岚嗤地一声笑,道:“想要占便宜的时候,倒是和一般男人也没什么两样嘛?想要我帮你忙,就给我安分点!” 这话柔腻婉转,却又带着一种惊心动魄的味道。 不过,云海岚说出这番话,却是颇为解气。终于找到个机会,能教训吴锋几句。 吴锋再聪明,在这种事情上,果然依然嚣张不起来。毕竟年纪尚幼,对上云海岚这样的成女熟性,难以表现出大男人的气场。 于是他只能耸耸肩,一笑而过。 云海岚再次发动了道术,光圈调整着焦距,渐渐显示出了室内的景象。 不过,从下面看去,看到的只是天花板而已。 云海岚调整着聚焦,终于视野清晰了起来。 一个怪异的图像,出现在二人眼前。 图像折射出清澈的淡蓝色,无疑是以灵晶铺成。 这是一个阵法,在这个方向看去,仿佛悬在空中,实际上,它位于地板之上。 “云姑娘,这个阵法是……”吴锋问道。 云海岚微微一沉吟,加大道力,放大了光圈。 阵法完整地展现在两人眼前,形似一只猛虎,却显得比猛虎更加狰狞威严。 “这是……狴犴?”吴锋道。狴犴是九龙子之一,主管刑狱。 云海岚点头:“不错。这个阵法,就叫狴犴天牢阵。” 第三十九章双头龙战术 “狴犴天牢阵……听起来是一种用于困锁的阵法。”吴锋问道:“李忠在自己所住的客舍布置这样一个阵法,又是怎么回事?” 云海岚答道:“除了困锁之外,狴犴天牢阵还有一个用处,就是传送。” 听得此言,吴锋心中犹如一道闪电划过。 “我明白了。”吴锋决然道。 “你且说说看?”云海岚笑了笑。 “哪怕是在监视之下,李忠也仍然经常出去搞鬼。只不过,那老仆人和他长得一模一样!”吴锋道:“那个老仆人的确修为低下,但平时佝偻着身子,将头发染成花白,戴一顶大毡帽,大家都下意识地以为这是个老人。实际上,中年人扮成这样一个老人,看起来就像不同的两个人!李家这样的豪门,族人众多,不难找到和家主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族人,作为替身。” 云海岚骤然一惊:“也就是说,我监视李忠的时候,李忠就偷梁换柱,把他自己换成那个老仆人,和他儿子睡在一起……” “李忠起夜的时候,就是绕到被墙壁遮挡,无法看见的地方搞传送。而他布在窗外的结界,同样有着反监视的效果,只要被人监视,李忠就能察觉。” 吴锋手指凌空虚点:“也就是说,李忠……或者不是李忠,早就想到了谷里有道术高手,并窥探他的可能性,并且做了如下防备。这便是所谓的双头龙战术,只要一个龙头能够出击,便能完成任务!” “可是,你不是已经让那什么刘大志和我分别监视李忠和老仆人了么?”云海岚疑惑道。 “你监视老仆人的时候,老仆人自然索性不出门。但是刘伯哪里看得住李忠?不仅如此,以他的修为,必然被李忠完全发现。李忠只要放一个幻术,就能骗过他了……而我请刘伯帮忙,也无非是进一步吸引李忠的注意力,免得他怀疑到我身上来而已。” “这么说……”云海岚道:“之前你就隐隐约约猜到了?” 吴锋点头:“现在我的模糊猜想,得到了确认,弄清楚了李家父子是怎样进行这双头龙战术。但是,我们面前还有一个问题,李忠晚上出去,真的是为了当帮凶杀人么?谷里的内应,究竟能不能独力杀死那些受害者?” “你认为受害者是内应独力杀死的?”云海岚道:”还有,你之前说想到谷里可能有道术高手的人,可能不是李忠,你难道认为会是那个内应?” “不……我认为是他儿子。”吴锋微笑。 “一个九岁的小孩子?”云海岚露出难以相信的神色。 “别忘了李家的隔代遗传。听说李毅往上再推两代,也是个能力不凡的家伙。李询的爷爷李清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就已经成功笼络家中人心,发动政变,囚禁自己的祖父和叔叔。九岁的李询制定整个阴谋,又有什么奇怪的?我感觉那小子比他爹爹阴很多,也心思谨慎很多。” 吴锋道:“李家父子的目的,基本可以确定就是控制忘忧谷,那么他们实施阴谋,根本点围绕着夺权。怎么夺权?难道凶手把高手全部杀光了,就能政变夺权了?这样不说周期太长,高手损失一空的忘忧谷,对于三河剑派又有多少利用价值?” 吴锋不待云海岚有机会说话,便又道:“云姑娘,请你好好想一下,这狴犴天牢阵除了传送和封困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特性。我感觉李家父子的阴谋,正是围绕着这个阵法而展开。” 这时,他的眼角紧紧盯着地板上,在阵法图案的边缘,有细细的几点碎屑。 这碎屑很像玉的粉末。 这样小的细粉,一般来说是看不见的,除非发动了天眼通之类的神通,但是云海岚的“隔垣洞见”之术,能够聚焦在一个面上,使得肉眼所不能见的细粉,也显露出来。 纵然如此,这细粉也是小得几乎不可见,但吴锋眼目锐利如鹰,当下就注意到了。 云海岚踌躇道:“狴犴天牢阵虽然是非常罕见的一种阵法,但我也会布置。之所以罕见,是因为它的封困效果不强,只有别人站在或者坐在阵法图案上面的时候,才能封困,传送效果也差,能够传送的距离并不算远,几十米而已。” “狴犴天牢阵还有几个特性。其一,就是可以在注入道力之后,隐没入地,但许多封困之阵也有这样的特性。其二,则是狴犴天牢阵并不需要布阵者本人控制,甚至不光是修真者,武者也能够控制!只需要布阵者用冰神玉为御使者量身打造令符,用心头热血与令符上的道纹相感应……” 听完云海岚的话,吴锋点头:“云姑娘且看,地板上的这些碎屑,究竟是不是冰神玉?” 云海岚这才注意到这些碎屑,仔细观看,惊道:“正是……” “还好李忠没把碎屑完全清扫干净,百密一疏。”吴锋微笑起来:“他大概想不到有人会从地板下方来窥探。而以李询的年纪,大约还不懂这个阵法的各种关窍。如果整个计划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是李询那小子的话,也许连这个破绽,他也会给堵上了。” 云海岚道:“李忠在这里制造令符,当然不是用于这个阵法,而令符,一定早就被交给了他在谷里的内应……” “对。”吴锋道:“在谷中其他的地方,还有一座狴犴天牢阵。而李忠每天晚上出去,就是为了布置另一座狴犴天牢阵。” 他这话说得很肯定,没有犹疑的意思。 而后,吴锋道:“据我推断,下一个被害者,要么是副谷主柳先开,要么是传功长老欧阳绿叶。” “为什么?”云海岚现在依然一头雾水。 吴锋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容我先卖个关子,毕竟我还有可能猜错,所以到时候再说吧。但如果我的判断都对的话,此局已破,接下来就在于怎么恰到好处地教训李家父子了。” “现在李家父子也快要吃完饭回来了,我们走吧,以防万一,还得把挖出来的土填回去一些。不然李家父子倘若有什么办法发现正下方被人挖空了,就糟糕了……” 吴锋飞快地将堆在密道里的泥土,填了回去一些。比起挖土,填土当然省力许多,加上武者体能和工作效率远超普通人,不一会便做完了。 第四十章阴谋的最终目的 三天后。 密道当中。 “师傅,现在该相信我的话了吧?”吴锋微微笑着,望着萧狂歌。 “委屈你了。”萧狂歌道:“那天没打痛你吧。” “本来就是我让您打的。”吴锋笑道:“我指使郑智和谈忘嵩挑衅李家小子,为自己提供一个试探他的机会,接下来被师傅责打,李家父子反而不会在意到我,会认为我哪怕有点小聪明,但被您所冷落,也改变不了最终的结局。” 之所以吴锋被萧狂歌用戒尺责打时,能够对冷嘲热讽的林焰和袁曙完全冷笑置之,不以为意,是因为本来就在他的算计之中啊! 之前在药堂当中,吴锋和萧狂歌已经进行了对话。 吴锋假装和萧狂歌聊家常,但大声说话的同时,又在其中夹杂一些细语,告知萧狂歌忘忧谷所面临的危险情况,并让萧狂歌在自己击败李询之后,用戒尺责打自己,用吴锋的说法“哪怕我猜错了,打我一下您也没损失”。 因为药堂里面充满了被寒鸦弄伤的伤员惨叫声,所以两人虽然是当着伤员们说话,伤员也只会注意到他们的高声谈话,不可能注意得到夹在其间的低声细语。 当然,这样的说话方式,需要极其敏捷的思维能力,两套对话互相夹杂,而不混乱,不是脑力极高的人,不可能做到。 对话过程中,吴锋多次隐隐提及自己的父亲,令萧狂歌疑惑,怀疑吴锋那神通广大的父亲依然站在他的身后。经历了陈琪事件之后,在萧狂歌眼里,吴锋这几年若完全没有那个来历神秘的家伙指点,如何能有这样的思虑和诡智? 吴锋还和萧狂歌约定,如果哪一天萧狂歌完全相信了吴锋的猜疑,就把抱月轩南边的两扇窗都开启到四十五度角,吴锋发现之后,立刻赶到密道中段,与萧狂歌会面。 时到今日,吴锋知道萧狂歌一定会需要自己的帮助,因此他早早地就去观察了抱月轩窗口的状态,而后赶到密道里。 吴锋取出一张图,正是忘忧谷的布局。 “师傅,现在说一下吧,您弟弟是怎么回事?”吴锋道:“放心,为了忘忧谷的大局,不管当初发生了什么,我都会全力帮助师傅将他铲除!一个勾结外人的家伙,怎么可能让他篡位成功!” 短短几天内,局势又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传功长老欧阳绿叶被害之后,有消息传出:有人瞥见在欧阳绿叶被害瞬间,萧狂歌的身影飞速离开现场! 流言同样是非常快地流传开来,找不到源头,却完全无法阻止。 这时候,大家都才想起:几个被害者有着相同的特点,就是与萧狂歌关系不算特别好,有所龃龉! 而且,凶手如果是萧狂歌,受害者表现出那样惊恐却难以相信的表情,也就能够解释了。 忘忧谷并非铁板一块,萧狂歌当年当上这个谷主,过程非常之昧暧,当中猫腻不少。因此,忘忧谷里面也是派系林立。 萧狂歌如果杀死了那几个派系首领,就能渐渐收得所有青年弟子的心,把忘忧谷真正地整合到自己的旗下。 从这个角度说,萧狂歌有最大的杀人动机——借着李家父子来访来发动凶杀,而后嫁祸于李家父子,又因为李家父子是贵客,无法查办,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事情最后必将糊弄过去,把李家父子送走了事。事后,萧狂歌可以好整以暇地整合忘忧谷。 吴锋所预言的“神转折”,终于出现了。 萧狂歌神色微肃,叹息一声,道:“小锋,你凭什么相信凶手真的不是我?” 吴锋微笑道:“因为我在想,如果师傅有个双胞胎弟弟一直隐藏在谷里的话,他最后再杀掉你,继承你的身份,一样能整合忘忧谷,得到最大的好处,对不对?何况,我是少有的几个知道师傅隐藏了实力的人,以师傅的实力,不用任何人帮忙,杀叶中南也不需要那么多招。” 萧狂歌低叹:“当年我和我弟弟狂徒,也只是谁先下手的问题。我若不杀他,他必杀我。只是想不到,他竟然没有死,还和三河李家牵上了线,并隐藏在谷里这么多年……时过境迁,不必多说了。” 吴锋指着自己手绘的忘忧谷地图。 “这里是师傅修炼的沈圳静室,这五个方向不远处,分别被五座静室所包围。”吴锋指着一个点道:“除了副谷主柳先开之外,叶中南、曹杰、独孤小远、欧阳绿叶,都已经被害。” 萧狂歌骤惊:“你是说,凶手打算在静室下手……” 吴锋点头:“静室开启,需要指纹。然而孪生兄弟的指纹极其相似,静室门上的辨别晶石,是无法分别的——也许千百年后,会有人发明能够精确分辨指印到毫微的机器吧。” 萧狂歌道:“不错,闭关的静室,是完全封闭的,里面如果发生打斗,外面不会有任何人发现。但是临近的静室之间,由地脉相连,我可以向周围的静室发出信号……” “杀死那几个人,看起来是清除异己,实际上他们同时也是师傅您的护卫,拔掉他们,才能安心对您下手。”吴锋道。 “那么……凶手下一个目标,肯定就是柳先开副谷主了?” “如果柳先开就是您弟弟的话呢?” 萧狂歌神色大变! “我也是在最后关头,才想到李家父子的目的的。”吴锋道:“李询直到欧阳绿叶被杀害之后,才把不利于您的谣言放出来,到了那时候,再也无法确定柳先开就是您弟弟萧狂徒。幸好,我早了一步,并且猜测您弟弟是柳先开而不是欧阳绿叶。” “欧阳长老被害的那天晚上,我悄悄藏进柳先开家中的柜子里,亲眼看着他撕下了脸上的画皮,露出您的模样,穿上您平时穿的那种衣服,飞一样飘了出去。” 真相是吴锋打了地道到柳先开的地板下方,让云海岚用“隔垣洞见”窥看的。倘若躲在柳先开的柜子里,柳先开不发现才怪呢。 第四十一章灰色药丸 “那么……现在便去指证、逮捕萧狂徒?”萧狂歌道。 他其实仍觉得吴锋所说,存有不合情理之处,因此还在试探吴锋,看吴锋究竟能否完美解决这个问题。 “不,这样就会引出李家父子,声张出来,甚至会破坏两国邦交,影响恶劣,绝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办法。”吴锋道:“要给李家父子留面子,又要给他们教训,令他们有苦说不出,只有在他们的计划基础上,进行逆转。” “我之前的分析,只是指明真相,但解决问题并不是让所有人看到真相,而是让局势往最好的方面发展。”吴锋继续分析:“既然杀人是您弟弟一力所为,那么李家父子过来又起到什么作用呢?除了吸引我这样的怀疑者的注意力之外?” 萧狂歌微一踌躇,便道:“柳先开,或者说我弟弟萧狂徒,也知道我的真实实力。他不是我对手,必然会在我闭关修炼时,一同进入沈圳静室进行袭击……只是,我弟弟和李忠联手,也未必能制得住我啊……” “对。”吴锋道:“但他们绝不会在静室内下杀手,因为李家父子无法借此最有效地控制忘忧谷。我通过对李家父子的窥探,发现李忠在铺设狴犴天牢阵,还给了萧狂徒一枚控制狴犴天牢阵的印符。” “非常明显,李忠曾经多次被萧狂徒带进沈圳静室,在里面也铺设了一座狴犴天牢阵,就藏在您座位底下。待师傅您潜心修炼之时,他们两人合力,同时发动阵法,必然能够将您制住……” 接下来,吴锋向萧狂歌讲解了狴犴天牢阵的几个特性。 听到这里,萧狂歌忽然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吴锋从腰间抽出白玉棺,道:“我从外面偶得一件异宝,能识别各种道阵,还能发出强大的攻杀之力。” 说着,云海岚便在其中运转道力,白玉棺霎时明亮起来,绽放出夺目的光芒。 萧狂歌立刻感应到当中道力澎湃。 他当然想不到有个活人藏在其中,下意识地觉得,吴锋能得到如此强大的宝物,肯定和他那神通广大的老爹脱不开干系。 “原来如此,你继续说吧。”萧狂歌道。 不过问门下弟子的机缘,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何况吴锋背后,还有那个强大得让萧狂歌都感到心悸的人物! “李家父子的目的,并不是简单的偷梁换柱!把您困在狴犴天牢阵中之后,萧狂徒会冒充您,然后在某个重要场合,李家父子会以‘翔实的论证’,指出萧狂徒是冒牌货,真正的您已经被囚禁,然后引动众长老,对萧狂徒进行攻杀。” “在攻杀发动的一刻,阵法会把被困住的您和萧狂徒交换位置。在此之后,李家父子会带着大家去沈圳静室把您救出来,但被救出来的,其实是萧狂徒!如此一来,柳先开失踪而找不到尸体的问题,也就得到解决,李家父子则成为拯救忘忧谷的大救星,李忠之前的调查都成为了有意义的活动……按照李家父子的计划,这一切都很圆满。” “该死……”萧狂歌切齿道:“你推论的证据又何在呢?” 吴锋笑了笑:“离沈圳静室八十米处,最重要的地方就是礼堂,每个月,谷里都会在那里举行集会,进行群体议事,这个月的集会,是五天之后。八十米,这是狴犴天牢阵的最大有效传送距离。而我深夜悄悄进入礼堂,发现礼堂的高台上也隐藏了一座狴犴天牢阵,无疑地连接着沈圳静室里面那一座。” 听到这里,萧狂歌已经基本上相信了吴锋所说的话。 “对此,你有何对策?”萧狂歌问道。 “解决的关键只在一点。”吴锋道:“您弟弟甘心当李家父子的傀儡吗?” 萧狂歌一愣,答道:“以他的性格,决不愿。” “他现在是不得已才与虎谋皮。”吴锋道:“但是如果和李忠一同下手,将您制住,他就有把柄落在李忠手中,不得不受李忠控制,只要他不听话,李忠完全可以揭穿他,大不了不要忘忧谷就是。” “倘若给你弟弟一个不需要和李忠一起动手,就能制住您的机会呢?” 萧狂歌听到这里,道:“那么他一定会想要在沈圳静室内就下杀手,然后毁尸灭迹!这样设计擒住萧狂徒,夺取他身上的令符,把他困在狴犴天牢阵里,就能把整个计划逆转过来?只是,如何实施?” “想要骗过他,先要骗过自己。”吴锋道:“师傅,请完全相信我一次。” 他此时此刻,眼神清澈如水,带着一种摄人心魄的魔力。 萧狂歌听完吴锋接下来的叙说,却是不由惊诧。 吴锋告诉萧狂歌,父亲留给他的药书上,有一种奇药。如果任督二脉遭到损伤,再服下此药,那么遭受外界攻击的一刻,任督二脉就会快速恢复,令服药者恢复战斗力! 故此,吴锋的计划是,让萧狂歌自伤任督二脉,骗柳先开说是练功失误受伤,请柳先开到沈圳静室中帮忙疗伤,而后在柳先开的攻击之下,恢复原有战力,一举擒下! 萧狂歌的任督二脉是真正受伤,让柳先开摸一下便能确定,无法作伪。同时柳先开根本不知道这种奇药的存在,当然想不到其中有诈。 这无疑是一个非常冒险的计划。如果吴锋不可靠,或者吴锋所言不靠谱的话,萧狂歌必死无疑。 然而,如吴锋所说,计划如果成功,萧狂歌便能无声无息地拔掉弟弟这根毒刺,完全整合忘忧谷,而李家父子白忙一场,什么都捞不到! “这……”萧狂歌踌躇良久。 “我可以以身相试。” 吴锋猛地一咬牙,周身金芒流转,吐出一口血来,竟是自伤了任督二脉! 而后,他掏出一枚灰色的药丸服下。 过了一会,萧狂歌根据吴锋的修为,试探性地轻轻向吴锋击了一掌。 以萧狂歌的本领,这轻轻一掌,也如同风雷一般,横扫而来! 吴锋被扫飞出去,但那一瞬间,经脉却冒出金色的光芒,任督二脉以飞快的速度愈合,当空一个倒翻,稳住了身子,立在地上。 “师傅,这下该相信我了吧?” 第四十二章 对于吴锋来说,不必这样做,也能挫败李家父子的阴谋,但那绝对说不上完美破局。 只有因着敌人的局,将其逆破,才能说得上完美,实现完美破局的艺术。 因此他要说服萧狂歌。 只有说服实力远强于自己的人,按照自己的步骤去走,才称得上优秀的智者。 萧狂歌沉吟良久。 “你可敢歃血为誓?”萧狂歌问道。 如果没有吴锋告诉他忘忧谷所面临的危机,他绝对逃不过李忠和萧狂徒的毒手,吴锋的父亲当年虽然神秘,但一心一意为忘忧谷出力,他也是看得到的。 经历了陈琪事件,萧狂歌真切感受到,吴锋的智慧,不在其父亲之下。萧狂歌自己虽然不蠢,但的确不属于智者一流的人物,想要获得最大利益,是有必要依赖吴锋的智慧。 吴锋作为那个人的儿子,有资格与萧狂歌歃血为盟,哪怕萧狂歌名义上是吴锋的师尊。 吴锋以剑锋刺破指尖,涂抹鲜血于面颊,发誓道:“若我有异心,或者此计陷师傅于危难,先祖惩膺,神鬼不容,被红莲烈火所焚,灰飞烟灭,不得全尸!” 此言一出,密道之中,悲风顿起。 这样歃血仪式,虽然简易,但在武魂大阵覆盖当中,有忘忧谷先贤武魂见证,倘若违誓或者没有做到自己的保证,遭到诅咒的可能性,可以说非常之大。 萧狂歌长叹一声:既然你立下此誓,那我便赌一次吧。 言毕,萧狂歌从吴锋手中取了一枚被称为任督生死丸的灰色药丸离开。 当夜,吴锋和云海岚再次相对而坐。 “萧狂徒死定了。”吴锋笑了笑。 “你还说……”云海岚似乎有些生气:“根本没有什么任督生死丸!” 吴锋之所以能快速恢复任督二脉的伤势,无非是他相对于自己的境界,体内储存了大量多余的精气,药丸则是用云海岚的纯阴真血配制的,与吴锋的纯阳体质形成互补。 再加上修炼东辰剑典的特异性,带来了以上的奇迹。但对于萧狂歌,伤了任督二脉就是伤了,绝不可能快速愈合! “如果真有,萧狂徒就有可能知道。”吴锋道。 “那你还骗你师傅去赌?”云海岚道:“你这样是玩火!”她一向言语淡然,但此时此刻,终于流露出了担心的情绪。 “也许吧。”吴锋道:“我看到那个李询之后,体内就有一种疯狂的东西被激活了,可能是血脉中真的隐藏了什么疯狂的因子吧。我追求一次完美的破局,彻彻底底压过李询布下的这个局。” “不过……”吴锋笑了笑:“放心啦。我给师傅的,是一个心理暗示,这东西的力量,往往比真正的灵丹妙药还可怕得多!只要他相信药丸对他有用,在战斗中,他在遭受萧狂徒的攻击后,会感觉到任督二脉的伤势,真的在飞速恢复!” “加上他知道萧狂徒的阴谋,在战斗中一定会抢先出手,夺得先手,这两个因素叠加,师傅纵然自伤任督二脉,也能拿下萧狂徒!” “唔,说得在理。”云海岚迟虑了一阵,道:“可是,你终究是骗了你师傅,不算毫无异心,要是你发的那个誓言,哪一天真应验怎么办?” “我觉得……你想多了吧。”吴锋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仰天一笑。 …… 这时候,沈圳静室当中,已经开始了激战。 柳先开脸上披了接近二十年的画皮,被完全扯落,露出和萧狂歌一模一样的面容。 萧狂歌看见久别重逢的弟弟,心头猛然冲起一阵烈火!虽然萧狂徒已经以柳先开的身份,在忘忧谷里面躲了很多年了,还混到副谷主的高位。 “你这该死的畜生!”萧狂歌怒吼道。 萧狂徒见萧狂歌暴起,向自己发动攻击,不由大惊失色。 他实在想不到,萧狂歌竟然自伤任督二脉,来引他入坑。这样一下,萧狂徒在气势上,便落了下风,被萧狂歌当先一掌击中,鲜血狂喷。 当萧狂徒反击萧狂歌之时,萧狂歌感觉到体内一股凉凉的流体,化散开来,让任督二脉受伤的痛苦减轻了许多。 加上药丸之中,的确有一些药性物质。在心理作用下,萧狂歌感觉到,自己的伤势,的确正在飞速恢复! 他如同一头疯虎,向着萧狂徒猛扑而去。 沈圳静室之内,爆响如雷,乱石纷飞,蒲团和各种珍贵的器皿,被纷纷击碎。 最终,萧狂徒一招不敌,被萧狂歌打得重伤制服。 萧狂歌从萧狂徒身上搜出令符,将真气输入萧狂徒体内,控制住萧狂徒发动了狴犴天牢阵,将萧狂徒自己困在其中。 这时候,萧狂歌才发觉,吴锋给的那药丸,所谓的任督生死丸,效果似乎好不到哪里去啊,他的经脉伤势,似乎没恢复多少? “难道我被那小子耍了?”萧狂歌摸着下巴上短短的髭须,低语道。 然而,吴锋又是确确实实帮他破了此局。 萧狂歌心想,可能是在战斗中,又把经脉拉伤了吧。 毕竟,萧狂徒的实力,的确强悍。这些年他在飞速进步,萧狂徒亦如此。 萧狂徒被困在阵中,动弹不得,一脸不服和惊恐的神色。 他隐忍这么多年,就等的一个可以取萧狂歌而代之的机会,只是忌惮萧狂歌的实力,才一直没有发难,而萧狂歌却也从未怀疑过他。 好不容易等到萧狂歌练功出问题,任督二脉受伤,他决定不按照李家父子的路线走,怎能想到,这却是一个陷阱! 萧狂徒恨,却无济于事。 他开始后悔自作主张,那样的话,哪怕做一个傀儡谷主,也至少能保住性命。 接下来,他的下场,只可能是来不及说话,就在忘忧谷的每月集会上,被长老们围杀而死! “弟弟,你是咎由自取。”萧狂歌对萧狂徒冷笑着道。 当年他未曾成功杀死萧狂徒,如今给忘忧谷带来这样大的麻烦。但萧狂徒清除掉了叶中南那几个刺头,此事之后,他便能将忘忧谷整合成铁板一块。 他才是最大的获利者。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萧狂歌如今感到得意万分。 第四十三章收官 五天之后,集会之时。 萧狂歌站在铺着波斯羊绒红地毯的高台之上,向门人们发动演讲。 “这半个月以来,忘忧谷中,包括副谷主柳先开在内,已有连续五位德高望重的人物,死于万恶的凶手之手。萧某人未能查出真相,的确惭愧万分……” 正在这时,高台下方,李忠高喊道:“且慢!萧谷主又何必惭愧?” 萧狂歌露出惊诧神色,停止了发话。 李忠突然笑起来:“萧先生所言,有两个错误。” 萧狂歌问道:“什么错误?还请李贤弟说说。” 李忠高声道:“受害者的确是五人,但绝不包括柳先开在内。而且只有四人已经被害,另外一人还没死。”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李忠。 李忠哈哈大笑,指着萧狂歌:“因为,你根本不是萧狂歌萧谷主,而是柳先开,或者说萧狂歌的弟弟,萧狂徒!” “为什么柳先开只是失踪,根本没有找到尸体?原因就在此!”李忠放声开言,中气十足。 吴锋已经模仿了柳先开的笔迹,让萧狂歌冒充萧狂徒,通过老仆人转交信件给李忠。 信中写道:萧狂歌突然练功出岔,已经被自己独力拿下,但萧狂徒依然忠于三河剑派,一切按照原计划行事。 因此,李忠此时,依然是信心满满。 在他眼中,目前的一切,都是自己编排好的剧本,当这个剧本完成,一切都将完美收官。 听得此言,台上的萧狂歌面色大变:“你……胡说八道!” “萧谷主在几天前,终于忍不住向我讲述了他弟弟的事情。”李忠道:“亲自处死孪生弟弟,的确不是光彩之事,所以萧谷主当年将这件事雪藏起来。然而当初萧狂徒以下犯上,谋害亲兄,其罪也足够处死!你现在回来再次试图谋害萧谷主,并为了孤立萧谷主,残害多人,令大家以为是萧谷主所为,这才是真正的神鬼不容!” 如李忠所料,台上的那人做不出任何反驳,只是脸色苍白,发怒指着李忠:“你……你……你……” 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毕竟只是剧本,我有个好儿子,布的这个局真是完美无缺呢。李忠这样想着。 李忠冷笑:“说不出话来了?可李某人还有话说!你可知你的破绽在何处吗?萧谷主对我叙说萧狂徒之事后,我便在留意,当柳先开死不见尸,我就知道,柳先开便是萧狂徒,并在谷内发动道术查探,重新发现了你的踪迹!” “当你进入沈圳静室,偷袭萧谷主,将他打伤时,我早已尾随在后,并在你衣服上暗藏了跟踪符箓,能窥见静室内发生的一切!” “我见你并未立刻杀死萧谷主,只是将他制住,所以才没有立刻破门而入,等的就是现在,在大庭广众之下,揭穿你的真面目!” 萧狂徒忽地切齿道:“李忠,枉我一片真心对你,你所说无凭无据,怎么知道不是你想祸乱我忘忧谷?证人何在?” 李忠笑了笑:“萧狂徒,你该想不到,你最忠诚的追随者,也会背叛你吧?应执事,麻烦做个见证。” 听到这话,一名身穿蓝衣的瘦削中年人站了出来,这人名叫应清临,是谷中的执事。大家都知道,他是柳先开的忠实党羽! 而实际上,应清临也是谷中除了萧狂徒本人之外,唯一一个一直知道柳先开真实身份的人。如今应清临出来指证,自然是剧本早安排好的。可惜,应清临并不知道,现在在台上演出的,并不是自己为之效忠的萧狂徒,而是真正的萧狂歌! 只见应清临站出来,道:“柳副谷主,我还是想最后叫你这样一次。我一直以为你是兢兢业业为了忘忧谷,但当李先生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并带着我一同观看了你谋害谷主的一切所作所为,我实在不得不站出来了……” 见到应清临出来指证,台上的萧狂歌终于面色灰败如纸:“应清临……你也背叛了我,不……你陷害我!” 李忠高喝道:“事到如此,大家眼珠子都是彻亮的,也都看清事实了吧!” 他振臂一呼:“各位,随我一起,诛杀萧狂徒,而后再去沈圳静室,救出萧谷主!” 李忠射出飞剑,剑芒胜雪,一道凌厉白光,夺人眼目! 当狴犴天牢阵发动,会发出蓝白色光芒,但李忠这一剑看似声势浩大,其实以发光为主,便能掩盖下狴犴天牢阵所闪过的光华。 而应清临也已出手,挥剑上台,刺杀“萧狂徒”! 只是,李忠没想到,台上的“萧狂徒”竟然凌空一掌,一道霹雳炸来,直入他肩头! 他和萧狂徒早就约好,萧狂徒假装反抗之后,被传送到沈圳静室即可,没想到萧狂徒竟然会下重手! 当下,他肩头受伤,鲜血淋漓。 不过,台上之人,也霎时间被掉了个个儿。被传送过来的瞬间,被传送者依然被困锁,几乎无力动弹。 在无数人的围攻之下,“萧狂徒”完全来不及反抗和说话,便被剁成了肉酱。 鲜红的血,流淌在殷红的地毯上,将地毯染得更红,更艳。 “凶手已伏诛,我们速速去救出萧谷主。”李忠捂着肩头的伤口,咬着牙齿,忍痛道。 一群人留下来清理下现场。 李忠等一群人赶到沈圳静室。 众人合力,终于将极为坚固的金刚岩石门打破。 厚重的石门倒下,砸起灰尘飞扬。 萧狂歌正坐在石室中央,周身真气都被封住,动弹不得。 不用说,这是他被传送进来之后,自己动手封的。 一群忘忧谷门人围上去,解开了萧狂歌所受的禁制。 “谷主,你受苦了!”众人纷纷道。 “我那该死的弟弟……”萧狂歌叹息一声。 李忠道:“萧谷主放心,萧狂徒已经伏诛了。” 萧狂歌点头道:“伏诛了便好,谷中这一切事情,终于可以作个了结了。多谢李兄留下来调查,当真是救忘忧谷于危难,也搭救了萧某人的身家性命。” 李忠微笑:“三河李家,一向以义字传家,仗义相助是我等本分,萧谷主不必多礼。” 第四十四章完美的了结 李家父子不但洗脱了嫌疑,也为萧狂歌洗脱了嫌疑。他们登时在忘忧谷获得了极高的声望。 萧狂歌的弟弟萧狂徒,也就是副谷主柳先开,承担了一切的罪责,虽然已经被剁成十八块,仍然被抛尸荒野,不准埋葬。 四名被害者,都被风光大葬。 李忠父子仗义相助之后,便要离开,萧狂歌为他们设宴饯别。 宴席之上,觥筹交错,好不热闹。终于洗清了凶杀的阴云,整个忘忧谷中,也露出喜气洋洋的味道。 “这一次,真是感谢李贤弟了。”萧狂歌笑着道。 “不敢当,不敢当。”李忠也笑得脸上的肥肉翕动不止。 “李贤弟此去之后,山高路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萧狂歌长叹一声。 “李某人时常出使大周,想必那一天不会太远。”李忠笑道,他说的是以后还会经常来将自己的人手安插到忘忧谷当中,让萧狂徒做好准备接收。 “那样甚好。”萧狂歌道:“想必李贤弟下次再来,仍是轻车简从吧?” 李忠心底一惊。 萧狂徒为什么当众问这种傻问题?难道他打算不听话?不怕鱼死网破么? 除非…… 李忠想起萧狂徒击出的那一掌,内力实在雄厚,他如今肩头上还有不轻的暗伤。 这样厉害的掌法,能发出的,恐怕是萧狂歌! 他眼目向四方瞥去,发现吴锋也正隐隐看着他,微微发出冷笑。 李忠猛然想起,儿子曾对他说起,这个叫吴锋的少年很特别,很聪明。 不过当他知道这个少年和李询打斗,被萧狂歌抽了一戒尺之后,就完全没把吴锋当一回事了。这么小的孩子,哪怕再聪明,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萧狂歌不看重他,不相信他的话也是枉然。 李忠再看萧狂歌,萧狂歌与吴锋同时隐隐冷笑着,笑得他心底发寒。 李忠完全明白了。 白忙一场,还被打成重伤!萧狂徒也被自己亲自带头杀死,再也没机会掌控忘忧谷了! 这么多年的布置,付之东流。 李忠气得想要骂人,但仍然只能强装镇定。 吴锋的冷笑则带着满满的嘲讽。 这真是一场完美的了结啊。 当宴会结束,李家父子离开时,吴锋声称,自己和李询非常投契,想要多送一程。 萧狂歌答应了。 吴锋送着李家父子,沿着山道,徐徐前行。 当所有人的身影,都被远远抛在身后,吴锋说话了。 “李门主,布下此计的,是公子吧。您只是执行者而已。” 李忠面色生寒,点头,看向吴锋,叹息一声:“英雄出少年啊。” 李询则望着吴锋,一脸不服气神色,他完完整整地败了一场,终于忍不下去了,向吴锋做了个鬼脸:“别以为你嬴我一次就是真比我有能耐,你只是运气好罢了……” “我很期待下一次的交手。李家弟弟。”吴锋得意地笑起来。 接着,他望向李忠:“李门主,不要说‘没有下一次’之类的话。如果您打着‘此子不可留’的想法,想要把我就地解决掉,或者挟持回三河剑派,为你们所用,那我告诉你们,我师傅现在还远远地在后面跟着呢。他可不会看着一个人才被你们带走的……” 李忠神色再变。 论修为,他并不突出,不是萧狂歌对手。 “好小子。”李忠赞叹道。 “这点必须防备啊,关系身家性命或者自己的自由。”吴锋嘿嘿一笑。 “不过……虽然你赢了。”李询这时候又发话了,他压低了声音,道:“我还是要告诉你一件事,我们想要控制忘忧谷,不是为了建立一个据点,准备夹攻神堂、入侵大周什么的,而是别的理由。这个理由,可能关系着你们武者群体能否成功复兴!” 听得此言,吴锋心头骤起波澜。 忘忧谷里,会有什么东西,关系着全体武者的复兴呢?父亲失踪这么多年,是不是为了这个? 李询又嘻嘻笑起来:“但是我就要卖关子,不让你知道真相。想知道?自己查去吧,你不是够聪明吗?有一件事自己知道而别人不知道,实在是很愉快的事情呀!” 言毕,李询拉了拉李忠的袖子:“爹爹,我们走吧。吴锋哥哥送了我们这么久,也累着他了,对不对?” 吴锋看着李家父子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外,腹诽道:“该死的小家伙!” 有这么一个心结在,他的完美破局,便有了一丝缺憾,虽然这是信息掌握多少的问题,与斗智的水平并没有关系。 而吴锋却实在是个完美主义的人,所以才要怂恿萧狂歌去冒险。 李询没有骗他,吴锋相信。 忘忧谷里面一定藏着什么神秘的线索,所以父亲才失踪,并在忘忧谷附近寻觅了那么多年,一度误闯云海岚墓! …… 当晚。 云海岚对吴锋道:“结果还算让人满意吧?” “还行。”吴锋用漫不经心的音调道,他强迫症发作了,还在思索忘忧谷里面到底藏了什么机密。 云海岚道:“可是你结果掉李忠,实在没什么必要。” 萧狂歌击伤李忠时,发出的一掌里面,藏了一根冰针。 冰针里面,暗藏了一种极为可怕的慢毒——阴阳绝命散! 这种慢毒需要极阴之体和天阳之体的人之热血混合,加上多种珍稀草药配制,极为难得。 萧狂歌知道吴锋的父亲给他留了许多有价无市的草药,但是却没想到他能拿出极阴、天阳两种真血来。 吴锋对此只是一笑,声称:“保密。” 萧狂歌忌惮吴锋的父亲,也不敢追问。 萧狂歌修为本来就高于李忠,发出那一掌之后,药毒进入李忠体内,上侵紫府,下侵丹田,中侵心脉,李忠却完全无法发觉。 十年之内,药毒发作之时,便是无药可救。 也就是说,李忠活不过十年,便必死无疑! 这就是吴锋对他祸乱忘忧谷的报复。 “喔?”吴锋淡淡道。 “李忠死后,李询将掌握三河剑派大权。”云海岚道:“李询小小年纪就有这样智计,长大起来更不用说。那时候的三河剑派,只会变得可怕太多。” “我正要如此啊。”吴锋忽地仰天长笑:“如果李询真的和我是一生之敌的话,十年之内我还不成长起来,拿什么和他斗?我除掉李忠,也是给自己一个致命督促!倘若我这一生成不了大业,那就死在李询的剑下吧!” 第四十五章量体 吴锋的笑声如同雷震一般,令云海岚也不由为之心惊。 她早已发现,吴锋沉稳内敛的外表下,骨子里隐藏着一种轻狂的特质。 这种特质有时能让人踏上辉煌无上的巅峰,却也有时能让人落入毁灭的深渊。 这让她对吴锋赞赏的同时,又有些隐隐的担忧。 以吴锋这样的性格,手中的权势越大,只会越发张狂桀骜,特立独行。到了那时,却也有可能因为自己的轻狂而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以后,还是不要轻易冒险了。”云海岚柔声道:“小子,你说自己是要逐鹿天下的人,在小事上冒险,可不值呢。” “看情况吧。”吴锋说这句话时,还有些漫不经心,但随即对云海岚微微一笑,话音温暖柔和:“云姑娘,入冬了,山上天气又冷,你现在身上的衣裳未免单薄,这几晚就不出去修炼了吧,在房里对着窗口也能吸取月菁,烤着火炉子也暖和。如果你不避嫌的话,我帮你量个尺码,过几天到山下的裁缝店替你订几套衣衫回来。” 吴锋这番淡淡的温柔话语,把云海岚接下来要说的话,全部堵了回去。高傲自负与善解人意两种相反的特质,在吴锋身上却是矛盾又统一地结合在一起。 她微一沉吟,点了点头。 吴锋到储藏间,拿出一条皮尺。 云海岚在室中央亭亭而立,衣袂随着窗口吹入的晚风,轻轻飘动,幽美万分。 她的秀发,本来就带着几丝清冷的灰白颜色,在月光照耀下,更是幻化成一片流彩的亮银,但发质饱满润泽,与老人灰发的枯槁,却又全然不同。 微风吹动她染着月华的发梢,婉约如梦,暗香袭人。此时此刻,她身姿凝静,仿佛从明月上踏着光芒降下的白发仙子。 吴锋步履沉稳,走到她身旁,只见云海岚莹白如玉的俏脸之上,竟是隐隐透出浅淡的红晕。 吴锋拉开皮尺,在云海岚起伏有致的娇躯上绕起来,同时小心翼翼地避免自己的手掌与云海岚的关键部位正式碰触。 纵然如此,测量的时候,两人也靠得极近,尤其是在吴锋绕过云海岚身前的时候,一股雪腻的**,从半敞的领口处幽幽散出,飘入吴锋鼻端,令人心魂微醉。 云海岚似乎是有些不自在,尤其是当皮尺拉紧的时候,莹白的肌肤上起了几星小小的鸡皮疙瘩,煞是可爱,娇躯也微微颤抖起来。 “别动哦。”吴锋笑道:“不然碰到了甭怪我占你便宜。” 云海岚听到这话,面色更红,嗔怪地瞧了吴锋一眼,双足发力,稳住身子。 但是皮尺终究要有一个收拢的点,丈量上下胸围的时候,还可以在背后收拢,到了腰上,云海岚便又有些不自在起来。 被吴锋的手掌压住腰眼,淡淡的温热,隔着衣服传递而来,沿着她尾椎穿梭而上,犹如电流丝丝,令她心口都微微有几分发热。 云海岚强忍着不再颤抖,瑶鼻却发出被压抑的低喘。 吴锋将皮尺再移向下,箍住云海岚的臀部,小心地在她大腿部位收拢。 只是云海岚的裙裾开了高叉,吴锋的手掌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了云海岚大腿处洁白滑腻的肌肤,但觉雪肤饱满清凉,触手欲化。 “好了没有!你不会是故意拖这么久罢。”云海岚脸上烧烫,终于忍不住道,在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吴锋提出帮她量身材,没有安什么好心。 “就量完啦。”吴锋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稳着声调道。 他其实也真没有趁机揩油的意思,只是没想到云海岚衣着暴露,却是只许人看,被稍微碰一碰,就变得这么敏感。 再小心地竖着量了下云海岚身躯的纵向尺寸,吴锋小心地把脑海里所记下的全部数据,写在准备好的宣纸上。 云海岚长松一口气,脸上的羞红这才开始褪去。方才一小会儿,在她感觉来好像过了好几年一般。 “山上没有衣店么?”云海岚问道。 “谷里当然有,只是谷里的裁缝都认识我,我拿不出合适的订做女衣的理由。若到山下,可以说是给娘亲订衣服……”吴锋答道。 说到这时,吴锋声调有些黯然。 云海岚轻声道:“你娘亲是……真的过世了?” 在大墓中,吴锋对玄雨、玄色真人说自己父母都已不在,云海岚当时也听在耳朵里。后来又知道吴锋的父亲很可能并没有死,只是不知道去哪里了,才以为他母亲也依然在世。 吴锋点头:“我刚出生不久就过世了,听爹爹说是难产。我甚至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子。爹爹把她穿过的衣服全部烧了,不然我现在还能找几件出来。” 倘若那些衣服还留着的话,云海岚是死过一次的人,这方面当然不会忌讳。 吴锋接着道:“我只是时常听爹爹说起,娘亲不但是世界上最温柔、最美丽的女子,尤其烧得一手好菜,天下无人能及。” 这话激起了云海岚的母性情怀,她望着吴锋,神色渐渐温柔起来,之前的几许嗔怪之意,顷刻消失无踪。 吴锋的容颜,在棱角分明中,还藏着几分惊人的柔美。虽是平时英气逼人,但倘若身穿女装,也必然被人当成世间绝色。就此,便能想象吴锋的娘亲该有何等的美貌。 “真可怜。”云海岚目光柔柔地扫过吴锋,叹息一声。 她这话,是完全的发自真心。 “谢谢云姑娘,但我不希望别人可怜我。”吴锋微微一笑,不卑不亢:“人生在世,各有命运,但能够冲破命运中的苦难,踏上巅峰,才能称得上是强者罢。” 云海岚一怔,而后道:“当真是好志气。倘若你母亲的死,并非正常因素,而是与别人有关的话,你打算怎么复仇?” “怎么复仇?”吴锋笑了起来,但这笑容终于带上了一丝寒冷:“也许,把他的脑袋砍下来,做成酒壶吧。” 说这话时,吴锋眼中,再次闪烁起了淡淡的金色光芒。 第四十六章 云海岚听到吴锋说如果母亲是横死的话,要将杀母仇人的脑袋砍下来做成酒壶,登时一惊:“你是认真的?” “也许是认真的,也许,只是随口说说吧。”吴锋将双手反到背后,抱住了自己的头,做了个伸懒腰的姿态,化解了之前的凌厉气氛:“云姑娘,还有五天,就是我们谷里的新生代试练了。试练之前,我会把衣服的事情办得停当。” “嗯。”云海岚应道。 “天也晚了,我今天便早点睡吧。”吴锋笑容温暖。 云海岚知道吴锋是怕自己和他在同一个房间里修炼,会感觉不自在,又看着吴锋和煦如同阳光的笑容,冰冷的血液也不由微微暖和了起来。 吴锋在外间的炉子里添了些炭,自己洗刷完毕,便到里间去睡了,只是这么早上床睡觉,与他平常的生活节奏不符,自然久久难眠。 想起云海岚说的那些话,他也是辗转反侧。 难道云海岚知道自己的身世?但是,那又怎么可能?云海岚对于自己父母的全部了解,明明都来自自己的叙说啊! 何况,四十年前,云海岚就已经身死,被杨麒埋进大墓当中。那时候,父亲和母亲很可能还没有出生吧?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想也想不明白,但又忍不住要去想。 李询所说的忘忧谷中暗藏的秘密,关系到吴锋父亲的神秘失踪。而云海岚却又似乎隐隐知道吴锋母亲的事情。 然而,当掌握的信息不够的时候,再多想,也是枉然。 李家父子当然不会告诉吴锋真相,而云海岚说话只说半截的模样,吴锋现在如果去问恐怕也问不出来,不如不问。 就这样,不知道何时,吴锋才进入了梦乡。 当他醒来时,依然是极早,天色未亮,东辰巨星高悬在夜空当中。 吴锋和云海岚对了个眼神,云海岚同他打了招呼,进到房里,躺进白玉棺中就寝,而吴锋则再次来到谷旁的高峰之上练剑。 这座贴着忘忧谷的高山,似乎是吴锋的专属领地,很少人愿意爬上这么高的山峰来练武,光是爬山,就要耽误不少时间。 但吴锋喜欢那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也喜欢高处的清新空气和晓雾流岚。 只听吴锋断喝一声,背后的赤色长剑,如同一道惊天长虹,猛然出鞘! 养气境、煅骨境,以及更高的换血境,都分为九个小境界,以天宇有九层的传说,分为一重天到九重天。 吴锋因为在养气境时,基础打得极好,所以突破到煅骨境之后,直接晋入了煅骨境第二重天。 而袁曙、林焰则处于煅骨境巅峰的九重天之境,离换血境,只有一步之遥。 煅骨境,顾名思义,锻骨炼体,淬炼全身,当然不可能只通过静坐修炼内功,便达到效果。 内功的淬炼,外功的演绎,以及默思对于神识的升华,三者相辅相成,如同鼎的三足,构成了武者修行的三个基础。 在不同的阶段,偏重点不同。煅骨境是以内功修行为主,但外功的演练,也非常重要,以硬功的演练,来强化肌骨和皮膜的凝练程度。 吴锋剑芒激荡,口中喝喊不休,诵念剑诀,其声激荡,犹如风雷之音。 声带的震动,带动他全身筋骨的颤动,金色的光芒,在他全身关节处闪烁,发出炒豆子一样的爆响。 这爆响之声,令吴锋身形颤抖不休,在这样的颤抖当中,他仍然要稳住自己的身形,让剑招显得四平八稳,剑气无有丝毫紊乱。 无疑地,这需要精微的操控才行。 吴锋挥动长剑,犹如蛇行电走,剑锋震颤处,锋芒逼人。 东辰剑法的剑意,便是直问本心,追求天道,故而锋芒之盛,剑气之浩大,罕有其他武学甚至道家神通可以企及。 一套剑法使完,吴锋收剑回背,开始使掌法。 双掌相击,声如雷鸣,拍山击石,沙尘纷飞。 吴锋使掌的同时,身法暗运,身轻如同云中燕子,在天宇中纵横腾跃。 拳掌比起剑法,更符合硬功之要,顺应煅骨二字的真意。 然而,练剑可以修身,练拳掌却容易伤身,就是因为拳掌太过刚烈。长期练拳掌和硬气功的武者,都必须食补,服用各种珍药来弥补练功导致的**损耗,人参、熟地、黄芪,都只算入门级的补药,当武者的修为提升,所需的珍药,将越发珍稀昂贵。 因此,虽然拳脚是最为来劲的武学,记记到肉的碰撞快感,令人热血沸腾;但也很少有武者专练拳脚,一般都只是把拳脚之术,作为兵器的辅助。 当然,有些人天生骨架肌肉坚硬,胜于同阶武者,那么拳掌修行的**精气损耗,便少于其他人,就可以专修拳掌,同时在锻骨境也比较占便宜,但仅仅是煅骨境而已,一旦进入真正脱胎换骨的换血境,这点优势就基本上消失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得到了偏重拳掌的某种传承。譬如林焰所得的斗天破玄神功,可以自发引动真气出体,在拳脚部位形成一个保护网,在修炼和战斗的时候,就如同戴了拳套、穿了铁鞋一般,将拳脚施为的损耗降到最低,那也就几乎用不着兵器了。 吴锋一套拳掌使完,**高速运动时,与空气激撞也好像打上钢板一样,更不用说有时还要用肉掌硬撼树木老石,或是双掌双拳对撞,故而吴锋的手掌,也隐隐有几分发痛。 他长呼一口气,抽出汗巾擦了擦汗,闭目调息。 过了一会儿,他正准备起来再练功,一个清脆的声音,却又在耳畔响起。 “就知道你又在这,每天都很勤奋啊,你小子。”说着,梦绮舞在吴锋背后猛拍了一掌。 吴锋假装被弄痛了,装模作样地怪叫一声,起身面对着梦绮舞:“绮舞姐,一大早就来折腾我……” “哼。”梦绮舞美目乜他一眼:“你这些天到底干了些什么?谷里又发生了啥?别当我是傻子?” 吴锋听到这话,微笑了起来:“你当然不是傻子,你只比一般的傻子强那么一丁点而已。” “又对姐姐嘴贫!”梦绮舞作嗔怒状,抓住吴锋的耳朵猛揪。 “好啦,别扯了。”吴锋停了调笑,拉开她的手,道。 第四十七章武者复兴之道 吴锋心思电转,想着如何把梦绮舞糊弄过去。 忘忧谷的危机已过,暗藏的真相,可以说出来一些了。然而云海岚的事情,却绝对不能让梦绮舞知道。 吴锋在最短的时间内,编造了一套说辞。 因为隐去了云海岚的事情,这套说辞必然有不少漏洞,但是以梦绮舞对于吴锋的信任,很难生出怀疑之心。 “这么说,你算是拯救了忘忧谷喽?真棒。”梦绮舞眉开眼笑,美目流波:“不愧是师傅大人的儿子。” 她对于吴锋能破解这一危局,似乎并不感到太过惊奇。 吴锋也笑了笑,却是又叹息一声,道:“我方才在这山顶练武,却是对于武道衰落,修真大兴的现状,有了一点小小的想法。绮舞姐,你可愿听听?” 梦绮舞点头道:“说吧。” 吴锋道:“师姐,你认为武者人数是修真者十倍,为何尖端高手却显得稀少,竟要被修真者全面压制?” “这个……”梦绮舞思索一小会,道:“修真者对于武者百般压迫,武者各方面的修炼条件,都不如修真,当然会……” “那么,武者当年为什么会输给修真者,而失去对于这个世界的主导权呢?”吴锋开始询问根本的问题。 “这……”梦绮舞语塞。她当然想不明白,历史久远到可以追溯到神话时代的武者一脉,怎么会输给历史非常之短的修真一脉? 修真一脉产生的时间,并不可考,但真正兴起,也就是四千年的时光而已。 吴锋道:“一个字——变。” “变?”梦绮舞疑惑道。 “对。武者这么多年,人数是多,但是各派功法,几乎都是由《武经》衍生而出,更不用说《武经》十二卷本身散佚凋落,现在所存于世的,还不到十分之一。” 吴锋顿了顿,道:“而修真者呢?四千年前,当他们兴起时,便已经有了极其纷繁绚烂的修炼体系,各种古经层出不穷!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修真一脉实在有着强劲的爆发力,这点我们作为武者,也难以否认。” 梦绮舞无言以对,只能点头相应。 吴锋又道:“纷繁的修炼体系,带来更多的选择,每一条路,都可能有走到巅峰的人。所以,修真者高手如云,真不是偶然。而武者们因循守旧,导致选择有限,太多的人堵在相同的道路上。” 他伸出手比划:“打个比方,把修炼体系比喻成一棵大树,只有树上的枝条多了,这棵树才能树叶茂密,形成绿荫如盖的景象。而沙漠里也有巨型的仙人掌,如同一根绿柱子直插天穹,只是它又能荫蔽几人呢?” 梦绮舞听到这里,道:“你是说要形成一个创法的大潮?” 吴锋道:“对。武者崇尚先祖,这固然有可敬之处。然而因为崇尚先祖而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才导致渐渐衰落,对于天下的支配权被修真者所取代。武者如果想要复兴,需要一场修炼体系上的革命。” 梦绮舞道:“这可不是一人之力所能办到的啊……” 吴锋道:“是啊……如今武者已经被修真者所压制,谁又能将创新的思想传递给广大武者群体,而不被修真者迫害、剿杀呢?” 说到这里,吴锋又长叹一声。 梦绮舞却是微微一笑:“那么,你只是感叹,到底没有解决的办法,不过空谈而已。” 梦绮舞也是自尊心极强的,虽然对吴锋好感颇深,却也经常讽刺他几句。 吴锋神色却变得严肃起来。 他猛地抓住了梦绮舞的手。 梦绮舞见吴锋的眼睛中神光流转,隐隐现出金色光芒,不由芳心骤动。 她和吴锋之间本是极为熟络,抓抓手什么的再正常不过,但这次吴锋的手掌如此有力,竟是给了她一种异常的感觉。 刚练过武的吴锋,手掌温热,还带着星星点点的汗珠,那股热力,似乎要透到梦绮舞心底。 “绮舞姐,答应我,今天我对你所说的话,不要告诉任何人。我不吐不快。”吴锋静静望着梦绮舞的眼睛,目光凝定,宛如要看到梦绮舞心里。 那种强大的力量,令梦绮舞几乎要窒息,好一会,她才点头道:“好。” 心里却是奇怪,自己修为比吴锋高,怎么气场被他一下就压制了。 吴锋压低声音:“办法很简单,先夺权,再革命!” “啊?”梦绮舞捂住了小嘴。 “修真者功法繁杂,衍生出许多派系,这是修真者强大之处,但也导致修真者内部矛盾之严重,还要远胜武者当年!这四千年来,几乎都是乱世,征战不息,民不聊生!” 吴锋道:“要复兴武者,并不需要一开始就强调;而要利用修真者的内部矛盾,拉一批,打一批,合纵连横,利用修真者来削弱修真者。等到实力足够强大,再鼓动天下武者,一同夺取政权。只有政权到手,才能将创造的精神,带给武者大众,令武者再无衰落之忧。” 梦绮舞这时才是真正震惊了,她没想到,吴锋竟然有这样的大志! “那么,你看来,那个扫灭修真,复兴武者的人,一定是你喽?”梦绮舞道。 “我当然希望如此,也要这样立志。但是如我这样想的人,绝对不止一个。也许我看不到曙光来临的那一天,就会死在曾经战友的刀剑之下……”吴锋的话语,却是突然变得有些悲观。 “别说这样丧气话。”梦绮舞道。 “不,我可不是丧气。想要成功,就要做好失败的准备。”吴锋道:“师姐,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啊。”梦绮舞答道。 “在遥远的西漠,有一个庞大的帝国,帝国中有一个小小的部落。部落族长有两个孩子,其中老二格外聪明,但因为严苛的族规,他并没有继承权。” “有一天,他的仆人抱着他,去神社祭拜天神。仆人祈祷说,愿二少主能够成为下一代的族长。” “这时候,老二却说了一句让仆人几乎心胆皆裂的话。” “仆人啊,你为什么不祈祷我横扫西漠、北莽、南荒、中土,还有东海,取得整个天下?” 梦绮舞听到这里,睁大了美目:“这个小孩子,也太……太自负了吧?” “是啊。”吴锋笑了起来:“仆人也这么认为,但还是说,二少主啊,先要成为族长,才能取得天下啊……” “当时只有七岁的老二笑了起来,说;‘我知道。可是志向往往不能实现,如果立志取得天下,以后我或许能控驭整个西漠。如果只立志于当一个族长的话,大概会连族长都当不上吧?’” “这……七岁的小孩子能说出这种话……也太可怕了……”梦绮舞道。 她突然娇躯一震:“你说的,难道是那个人?” 第四十八章和梦绮舞的再次较量 梦绮舞惊得娇躯微震:“你说的……莫非是西漠之主?” “不错。我说的,正是号称‘大陆第一智将’‘西漠之雄’的突利同盟苏丹——斯库里!”吴锋答道。 斯库里,一声喝叱就能让整个大陆颤抖的人物,号称整个大陆智力第一,而武力在西方所有的魔武士当中,也排在第一位! 他的崛起,如同一颗灿烂的流星,划过大陆上空,令所有人为之目眩,但更可怕的是,流星很快变成了高悬的太阳! 三十年前,曾经强大无比的突利同盟在进攻西域,试图杀进中土的过程中,被以耶律家族为首的同盟军在卡特万草原以少胜多而击败,且遭受毁灭性打击。 从此,同盟崩散,被埃及和天方两大强国从西面和东面挤压,大小部落们面临着投靠哪一方的抉择。 也是在这一战中,斯库里的父亲战死,兄长继承了苍风部落族长的位置。当时,斯库里不过八岁。 弱小的苍风部落,在两大帝国夹缝中生存,每时每刻都面临着灭亡的危险。斯库里的兄长因为常年的忧劳,导致修行陷入魔障,焚自而死,而后此人的独子也因为思念父亲而病逝。 许多人认为是斯库里谋害了兄长和侄儿,但没有真凭实据。无论如何,他继承了族长的位置。 斯库里巧妙地周旋于两大强国之间,让部落生存下来,并扩张着苍风部落的实力。当埃及发生内乱,斯库里立刻忘记了埃及人对自己的所有恩惠,打着讨伐叛逆的旗号,在一场海陆结合的大战中,以极为悬殊的兵力差距以少对多发动进攻,运用巧妙的计策歼灭了埃及的几乎全部有生力量。 而后,他果断地攻灭了埃及帝国,杀死了全部的埃及皇族,并对拜占庭帝国和天方帝国两面开战!如今,拜占庭帝国只能艰难抵挡斯库里的攻势,天方帝国就更糟糕,已经丧失了大片的领土,被认为灭亡是迟早的事情! 比起中土所有王朝加起来更加广阔的西漠,即将完全落入斯库里的控驭之下。 在东方,只要是稍有见识的修真者或武者都知道,一旦斯库里消灭了天方,突利同盟必然将再次进攻西域。如果他们突破了西域,所向无敌的苏丹亲兵和突利家飞艇部队,必定会如同洪水一般,扫荡中土! “不管是谁想要复兴武者,所面对的敌人都不只是修真者。”吴锋笑了笑:“以斯库里为模范,是为了以后要打败他。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啊。” 说到这里,他才放开了梦绮舞的手,梦绮舞才发现,听吴锋说完这番话,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了一身汗。 “我相信你。”梦绮舞直视着吴锋的双眼,道。 “谢啦。”吴锋微微笑着:“离吃早饭还有一点时间,你今天这么早起来上山找我,就只是想问凶杀案的真相吗?” “还有别的事情啦。”梦绮舞道:“那天我们是想比出个输赢,却被寒鸦搅局了,对不对?” 吴锋一愣,点头道:“是啊,梦师姐,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事呢。” 梦绮舞微笑起来:“那就继续比好了,按照上次的交手过程,演到那一步,就好像象棋走残局一样……” 她笑颜如花,冬天早上的晨曦照耀在她蜜色的肌肤上,折射出一种微微甜腻的温暖。 吴锋闻言,点头:“好啊,上次没拿下你,这次一定要靠自己的本事把你打翻。” “死小子!”梦绮舞哼了一声道:“现在不是当着别人,我可不用给你面子,你这次如果输了,小心我把你按到地上,揍你屁股。” “这样啊。”吴锋神色淡然,嘴角带着一丝玩味的笑意:“如果我赢了呢?” 梦绮舞感觉到他神色奇怪,不由一愣,好一会才明白吴锋说的是什么意思——吴锋言中之意,自然是说,如果吴锋赢了,岂不是就该打她屁股了? 想明白之后,梦绮舞羞得脸上通红,在小麦色的脸蛋上都明显地泛出两汪红晕来:“吴锋你这小子……再敢跟姐姐口花花,小心我把你嘴缝上!” “我哪有口花花?”吴锋笑得越发古怪:“我只是说如果我赢了会怎么样,你自己脑子不纯洁,胡思乱想,还怪我咯?何况,你一向笨手笨脚的,要缝我的嘴,肯定缝不牢靠。” “你……”梦绮舞斗嘴由来斗不过吴锋,只能忿忿然:“开打吧!” 梦绮舞将柔漪飘带一挥,自袖中射出,而吴锋也拔出了背后的赤色长剑。 按照寒鸦劫发生那一天的交手步骤,两人激烈交锋,含有冰蚕蛛丝的柔漪带绽放出寒冷的蓝色真气,而吴锋的赤色长剑则射出温热的红色真气。 两道光芒,回旋激荡,纠缠在一起。吴锋和梦绮舞犹如一对彩蝶,当空翩翩对舞。 梦绮舞依然是发动天罗地网气,对吴锋全方位攻伐,而吴锋利用自己了解梦绮舞破绽的优势,不断突击她的破绽所在。 两人对于那一天的战斗,进行着复盘,转眼就来到了当时中断的时间点。 吴锋避开了梦绮舞的那一招“蝶灵神影”,落在梦绮舞身后,攻击梦绮舞的后心。 但是,就在这时,梦绮舞手中的飘带,竟然如同一道电芒一样,脱手抛飞出去! 很明显,这是梦绮舞故意扔飞的,只见天蓝色的柔漪带,挂在了高高的树梢之上。 而梦绮舞则获得了一个旋转向后的速度,只见她的玉足连环向后踢来,如同连弩飞箭,连绵不绝! 这是鸳鸯连环腿!而这种向后踢的战法,又极其适合身体柔韧性高的女子。 吴锋也微微吃惊。 梦绮舞咯咯娇笑起来:“可惜那天中断了,没让你知道我的‘蝶灵神影’大部分是虚招,功力在脚上呢……受死吧,小子!” 只见连环双腿,同时蹬向吴锋胸口,这一下哪怕梦绮舞最后关头脚下留情,让吴锋不受伤,他也肯定要被踹飞出去,全身发痛,一时半会爬不起来。 而且,吴锋知道……梦绮舞毛手毛脚的,以前失手打伤他不止一次,自己刚才又开她玩笑惹得她发嗔,如果她又控制不好力度的话,最糟糕的结果,就是自己断掉一两根肋骨了…… 第四十九章试练的阴影 吴锋当机立断,也猛然弃剑! 如果他以长剑格挡,反而会被梦绮舞以强大的踢力,把剑踢飞出去,顺便震得他胸口气血震荡,失去反抗能力。 而后,吴锋不退反进,猱身而上,双臂齐发,直取梦绮舞一对莲足。 吴锋的双手,犹如两道倒钩,以飞电一般的速度,勾向梦绮舞,臂膀挥动处,隐隐有风雷之音。 因为吴锋贴地前进,将重心降低,正好避开了梦绮舞的锋芒所向,而他对梦绮舞腿上招式也有所了解,这一击,克制了梦绮舞凌空飞踢,下盘不稳的弱点。 梦绮舞骤然花容变色,想要变招,已经来不及。 吴锋拼着虎口被梦绮舞震得剧痛,猛地勾住了梦绮舞双足,梦绮舞登时重心一个不稳,便向着后面猛倒而去。 吴锋眼见着下面正是一块硕大的石头,梦绮舞这一跌下去,后脑勺肯定要撞在石头上,哪怕不流血,也要给撞个眼冒金星。 他急忙忍着手上痛苦,将一只手沿着梦绮舞裙子向上攀去,一掌按住梦绮舞丰滚的翘臀,把她猛地按了过来。 梦绮舞被吴锋发力一按,改变了方向,啪地一声,撞进了吴锋怀里。 吴锋一时未能反应过来,只觉梦绮舞挺翘的酥胸,猛然撞击在自己胸口,那起伏的波浪,砸得他几乎窒息。 而晕红的嘴儿,则是直接撞在了吴锋的脸上,啪地亲了一口! 吴锋毕竟年纪才只有十三岁,虽然对男女之事有所了解,但也没见过这样阵仗,一时呆住了,只是一只手还按着梦绮舞的翘臀,另一只手则搭着她窄削的腰背。 梦绮舞在吴锋怀里稳住,见两人贴得如此之近,也脸上通红,说不出话来,只是酥胸当中,芳心狂跳不止,温热的气息,全喷吐在吴锋脸上。 但她眼眸闪动,银牙一咬,竟似是下定了极大的决心,而后好像惯性还没完全卸掉的样子,再次靠近脸儿,红唇向着吴锋的嘴边贴去! 吴锋完全呆了。 在梦绮舞的红唇贴上来的那一刻,吴锋闭上了眼睛。 温软的感觉,贴在唇上,细腻而又美妙,仿佛一场幻梦。 吴锋开始回应,但只是用自己的唇挤压梦绮舞的唇。 当梦绮舞试图伸出舌条的时候,吴锋猛地压住了她的双唇,将梦绮舞的势头堵住。 梦绮舞不由微微羞恼,但她和吴锋从小玩到大,随即明白,吴锋毕竟还只有十三岁。 吴锋小时候,她也亲过吴锋,但当然亲的都是面颊、脖颈之类的部位。 吴锋如今虽然懂了不少男女之间的事情,然而对于接吻依然几乎没什么理解,在他看来男女之间交换唾液,是一种难以理解的行为。 毕竟山中长大的少年少女们,比起市井中的那些不良子弟,无疑还是要纯洁许多。 梦绮舞微微得意地将自己的嘴儿从吴锋嘴边抽开。 她一副娇懒的模样,美目斜斜地瞧着吴锋的脸,只见吴锋目光迷离,神色带着几分失措的味道。 梦绮舞其实自己也是娇羞万分,方才做出这些事情,实在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但她却是嘻嘻一笑道:“小弟,你现在才真有几分小鲜肉的味道呢……” 吴锋脸上一阵烧烫,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感受——惊喜?羞耻?着恼?不可思议?也许兼而有之。 长呼一口气,吴锋试图缓解自己的尴尬。 他露出一丝勉强的笑容:“绮舞姐,你上次对叶航说的话,对我也是这个标准么?” 梦绮舞曾戏弄叶航,说他只要能打败自己,就接受叶航的求爱。 “嘻嘻,那要你也有意思才行。”梦绮舞用琥珀色的手指刮过吴锋清美的面颊:“你有吗?” 吴锋微微一愕,但是这关头犹豫太久,又会显得没有男子气概了。 “那就等我五年,我会让你做世界上最美的新娘。”吴锋尽量让自己的声线显得沉稳。 梦绮舞闻言,微笑起来,颜如春花。 “我也知道,女追男,隔层纸,只是这样逼宫的招数,其实我也不愿意啊……”梦绮舞突然叹息了起来,道:“只是想到五年前的那次试练,我还心有余悸。” 吴锋一惊:“五年前?发生了什么?” 梦绮舞神色突然黯然,道:“知道我为什么这五年在总堂没有寸进,因此被遣送回来吗?五年前那场试练,因为一只紫火狸,我差点丢掉性命,事后也受了暗伤,几个月前,才完全痊愈……” 吴锋一呆:“紫火狸?那种东西的确罕见,但并不算强大啊?难道……有人加害你?” 梦绮舞叹息道:“你可能想不到,在试练场里面,为了一点点积分,曾经当作闺蜜的朋友,也能对我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谷里的试练机制,监管一向很不到位,在试练场地里,曾经的朋友,为了利益也许就会变成野兽,不,比野兽更加可怕啊……” 忘忧谷每次试练,都有一定的伤亡指标,其实也有鼓励弟子们自相残杀来优中选优的意思。只是这并不能明面上说出来,所以残害同门一旦有了真凭实据,仍然是轻则废除武功逐出师门,重则直接处死。 “是谁?”吴锋显出怒色:“哪怕她现在还在总堂,我一定不放过她!” “不用你操心啦……”梦绮舞道:“也许是恶有恶报,去了总堂之后,在黄河里头,她已经被一条吞舟白鱼给吃得骨头都不剩了。只是,想到那件事,我还是心有余悸呢……” 梦绮舞还没有从煅骨境突破到换血境,而且她的年纪也正好在二十岁这个关口上,所以她回来后,还要参加一次试练。 吴锋宽慰她道:“那只是偶然而已,修行之中处处都有艰险,试练的伤亡率毕竟不算高……” “也不低啦。”梦绮舞道:“我今天来,想的就是,如果你破不了我这招的话,我就把你踢成重伤,让你参加不了这次试练,你没进十杰,不用担心积分影响到以后在总堂的评定,而你是什么样的人才,对谷里的功绩,谷主也都知道,不会因为你缺了试练就因此鄙薄你……” 听到这里,吴锋恨恨地在梦绮舞翘臀上捏了一记:“破得了,就像今天这样?” “哎哟,你这死小子!”梦绮舞终于一把将吴锋的手掌从她臀上拽了下去,猛地打了一下,之前吴锋的手掌在上面放了那么久,她却好像没感觉一样。 然而,她却随即对吴锋柔柔一笑,用黄玉一般的指头堵住了吴锋的唇:“今天就算姐姐没廉耻,引勾你吧……这次试练还不知能不能活着回来,先把你这小鲜肉稍微尝上一口,对不对?” 梦绮舞又道:“你不用太在意的,别忘了我们可是江湖儿女,又不是总堂里那些恪守礼法的名门子弟……没打算让你现在就决定,这点事情而已,等你真长大了按着自己的心意,再决断不迟。” 草野之中江湖儿女,的确对男女之事,看得随意很多。甚至真正发生**关系之后,因为性格不合或是什么别的原因,无悔无怨地分手的,都很有些例子。 吴锋只见梦绮舞说这话时,神色洒脱,俏脸折射着七彩的晨曦,清爽与娇媚兼而有之,不由瞧得呆了。 第五十章购衣 “也到早饭时间了。”梦绮舞微微一笑:“苍练,我们下山吧。” 吴锋放开了她,与她挽着手一同下山。 到山脚下,两人各回住处,只听梦绮舞道:“这几天,我便回去努力修炼了。你也加油噢。记得每天晚上来陪我说会儿话。” 吴锋和她相视一笑,各自分开。 吃过早饭,吴锋立即赶往山下,离试练开始,只有五天,他必须要将答应过云海岚的购置衣服的事情办好。 不过,这一带都是荒山野岭,要找到衣店,实在不易。 但这实在难不倒吴锋。 吴锋从忘忧谷口继续往下,来到一个地势更低的小谷口,只见这里乱石堆积,看起来一片荒凉。 “朋友来了,可有美酒相迎?”吴锋向着山谷口大声喊道。 “呀哈……”谷内很快响起了笑声,回应吴锋。不过这笑声显得颇有些中气不足。 机关转动的嘎吱嘎吱声响起,乱石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挪开,一个长着长耳朵的短人,蹦蹦跳跳地蹿了出来。 看身高,这人只有一米六不到,但如果把头顶上的一对大耳朵竖起来,却有一米八不止。 仔细看时,可以看到乱石挪开之后,现出一块牌子,写着:明眎部落。 明眎,就是兔子的意思,这里所居住的,正是一群兔子精怪。 吴锋笑着道:“毛绒,好久不见了啊。” “毛绒”,便是这只看门的兔子妖的名字。 毛绒嘻嘻笑起来,道:“原来是吴锋公子啊,真是好几年了,你样子都全变了,亏得我记性太好,记得你声音呢……” “就知道你记性好,我才不用傻乎乎地报名字嘛,也让你能显示能耐。”吴锋微笑道。 “哈哈,谬赞,谬赞!”毛绒却是突然黯然道:“说实话啊,人族里面普通老百姓怕我们,修士又瞧不起甚至仇恨我们,像你们父子这样对咱们妖族友善的,实在是不多了……” 自从武祖扫灭群妖以来,妖族的生存空间便遭到极大的挤压,被赶到各种荒僻之地,其中辛酸,自然也不必说。 “我当你们是朋友嘛……”吴锋应道。 不过,吴锋也有自己的考量,并非无条件地对妖族友好。 当年妖族侵犯人族,几乎被武祖全灭,也算血债血偿。现在散落在整个大陆的妖族部落,大多闭关自守,与人类井水不犯河水。于吴锋而言,推翻修真者的统治,也许还要借助妖族的力量。 然而,妖族却也肯定想要恢复当年的辉煌。来日吴锋如果有权在手,对于这种思想,必定会全力打压,对于妖族中一些狂热分子,绝不会手下留情! 与毛绒寒暄了几句,毛绒问道:“吴公子,今次来访,不是就找我喝喝酒罢?” 吴锋道:“说来抱歉,这几年事情忙,没特意来找过你。这次也是要给娘亲订做几套衣服,过来找拉古裁缝的,等我把订单下了,再来陪你喝上几盏吧。” “娘亲?”毛绒不由惊诧:“以前你爹爹怎么从没说起你娘亲的事?你们谷里也不会没有裁缝铺吧?” 吴锋早已想好说辞,道:“娘亲卧病在床好几年了,是父亲伤心之事,他自然不愿意在朋友面前提。最近她的病有了些起色,能下床行走了,但冬天冷,谷里有几种特殊布料又用光了,我这才过来打搅。” “原来如此,那你快去罢。等你事毕一身轻松,毛绒再请你喝个够!哈哈哈哈!”毛绒尽力做出很爽朗的样子,但兔子声音天生尖细,听起来还是一副柔弱的模样。 虽然几年没来,这明眎谷里面的路径,吴锋却仍然记得,很快找到了名叫拉古的兔子的裁缝铺。 兔妖们从出生到长大化为人形,会褪下大量的毛发。对于有灵智的兔妖来说,这些毛发就此散佚,无疑是一种浪费。因此在明眎部落,便有专门的兔子把这些毛发收集起来,制作衣物。 但只是兔毛,当然太过单调。所以明眎部落的裁缝们渐渐学会了种植桑树,养蚕缫丝,栽培棉麻,纺织布料。所以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妖族部落,但衣服的材料、花样,却一点都不单调。 甚至连老虎的皮毛做成的披风,在这里都有售卖。兔妖中的强大者,并不惧怕猛虎,还能将其捕杀。 吴锋进了裁缝铺,也是寒暄几句,而后下了订单。从裁缝铺出来之后,吴锋回到毛绒那里,毛绒便端上美酒,与吴锋共饮。 妖族所谓的美酒,其实味道实在不美,颇有些酸。但吴锋既然当毛绒是朋友,也只能装作以此为美味的样子,和他觥筹交错,对灌不休,直到毛绒醉倒在地,如同一滩烂泥,吴锋才带着几分醉意,长歌一曲作别。 四天后,吴锋从明眎部落中,取回了订做的衣衫。 “云姑娘,衣服我带回来啦。”吴锋在里间内书桌上的白玉棺上敲了一下,道。 这时候才只是下午,吴锋本不该吵醒云海岚,但明天就要动身去试练,而梦绮舞却让他今晚去她那陪她聊一整晚上的天。 白玉棺微微动了动,吴锋将它移到桌下,只见白玉棺快速放大,云海岚从其中站了起来。 吴锋从如意袋中取出衣物,轻轻放在桌上。 衣物是装在一个布袋当中,免得云海岚看到贴身的衣物沾上了吴锋的手掌,感觉尴尬。 “这里间隐蔽,但是留着我的味道,你若在这里更衣,未免尴尬,请到那边的空房去罢。”吴锋道。 那间空房,本来是吴锋的母亲所居住的,只不过母亲过世之后,吴锋的父亲把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床板在内,一起烧了。 云海岚点头,走了过去,掩上门。 她打开布袋,只见里面有丝织的亵|衣、棉麻制成的中衣,都是白色,还有紫色的衣裙和用来御寒的斗篷。 每样各是两件,以备更换之用。 女子注重轻盈,一般不愿意穿厚重的棉衣,影响美感,而披风一般裹住全身的斗篷,带着一股飘摇的意味,既美观,又能御寒。 云海岚解开身上衣裙,将衣服一件件换上。原来那套衣服在棺材里披了四十年,虽然未曾朽坏,但换下来的时候,竟是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当披上衣裙和斗篷时,她骤然感觉到,一股暖流,直透心腑,暖烘烘地绕了全身。 这时,吴锋的声音从外头传来:“换下的衣服放在里头,我悄悄给你洗了罢。云姑娘你是大家小姐出身,想必没自己洗过衣服。” 听得这话,云海岚脸上不由微微一红,但也只好应了一声“好的”,便走到外间。 吴锋只见她全身一袭魅紫,只有斗篷边缘露出霜白色的兔毛,清新淡雅。斗篷下摆轻飘,与以往的暴露装扮相比,虽然裹得严严实实,却又有一种华贵的美感,犹如神妃仙子,高贵富丽。 “这衣服好暖和,是什么料子做的?” “火浣锦。”吴锋答道:“但怕阳性太重,你身子承受不住,不利于你恢复,我还让裁缝师傅往里头掺了些雪蚕丝。” 云海岚这才明白为什么斗篷和外套都是深紫色。火浣锦颜色深红,难以掩盖,而雪蚕丝微带淡蓝。吴锋知道云海岚喜欢蓝色,故而又让师傅用蓝色的染料染了下,调和成深紫的颜色,来与蓝色相接近。 想到吴锋心思如此细致,云海岚不由又心头一暖,笑道:“真是辛苦你了。” 第五十一章相拥 “分内之事。”吴锋淡淡道。 关心他人,处事细致,在他而言,只是一种习惯,并非为自己增加存在感的手段。 而且,就目前而言,吴锋也实在不属于多话的人,这是父亲存留给他的影响。等到他血脉中的疯狂因子完全爆发出来之后,他的性格将会怎样,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而云海岚也偏向沉默寡言的性子,见没什么其他事情可说,便不再说话。 门外响起箱子响动的声音,是谷里的侍者送饭过来了。 等到那人离开了,吴锋默默地把自己和云海岚的饭菜取了回来,两人安静地相对吃完。 吴锋把碗筷和食盒都洗干净,放回门外,出门时开言道:“我出去了,晚上有事。” 这是吴锋的家,他本不必说这句话的。 但他今天却下意识地说了出来,就好像以前父亲还在家里时,对父亲说自己要出去玩耍一样。 再坚强的人,终究是会孤独的。云海岚这成女熟性,到底给了他几分母亲一般的感觉,虽然两人相识还不到一个月。 “好的。”云海岚也很自然地回应道。 “我明天就要去试练了,而再过几天就满一个月,到你服用我鲜血的时候了,不知道提前服用,有没有影响?”吴锋又道。 云海岚需要依靠他的鲜血来维持生命,但吴锋担心自己带她一起,一旦遭逢危险,便会忍不住借用云海岚的力量。 所以,他还是希望云海岚给出提前服用并无妨碍的回答。 但云海岚只是摇了摇头,道:“提前服用的话,没有效果的。我就和你一起去吧。” 吴锋点了点头,关上门,向梦绮舞的住处而去。 梦绮舞早已摆上一桌零食,将火炉燃得旺旺地,笑逐颜开地等着他。 “苍练!”梦绮舞看了看墙上的西洋挂钟:“你比起约定的时间迟到了三分钟噢!” 西洋挂钟比起玻璃传来和普及,都要早很多,因为西方计时和历法都较为简便,因此东方很多地方都开始采用。 这架西洋挂钟本来是吴锋父亲的东西,梦绮舞从吴家搬出来时,吴锋的父亲将这挂钟送给了她。 “抱歉……”吴锋笑了起来,脸上一点歉意的表示都没有。 梦绮舞和他约的是按照西洋计时法的下午六时,可没说几分几秒,本来晚上送饭过来都到快六点,如果要六时整赶到,无疑是痴人说梦。 没想到梦绮舞还抠住这个字眼,挑起自己的毛病来。 “你一向大大咧咧的,现在还算起时间来了?”吴锋掩上门,道:“女人斤斤计较的毛病终于发作了,传说中的女人味啊……这莫非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梦绮舞猛地在吴锋手上打了一下,嗔道:“装腔作势地,恶心死了!你小子也学会油腔滑调了啊。什么鬼爱情的力量,好像姐姐真把你当个什么玩意似的。” 但她眼波闪烁,俏脸微红,掩藏不住的是淡淡的欣喜之意。 吴锋哈哈地笑了起来:“绮舞姐,你脸红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呢。” 梦绮舞瞪了他一眼,不做声。 吴锋一向喜欢这种气势上盖过她的感觉。在梦绮舞面前,他才能彰显自己随性的一面,这让他感觉很愉快。 他考虑着是不是要把梦绮舞抱过来亲上几口,或者直接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这种事情,意|淫起来是很棒的。况且,梦绮舞和他的关系,现在的确已经更进一层。 但吴锋随即打消了念头,倒不是因为他色厉内荏。 而是因为吴锋确切地知道自己尚青涩的一面,却又从不肯输了气势,无论什么事情。 之前被梦绮舞称为“小鲜肉”让他心底有些暗中的不忿,但是如果自己发起主动进攻,却显得举止失措,无法洒脱自然,那样便更加尴尬。 细细算起来,还是守株待兔划算,毕竟梦绮舞是跑不了的。 至少他目前,无疑是这么认为的。 于是吴锋依然像以前那样,一副体贴的样子,将花生一颗颗剥好了,放在梦绮舞的面前。 梦绮舞含着笑,和他聊一些琐事,一边以风卷残云之势,将桌上的零食一扫而空。 时间流逝得飞快,转眼间就快到半夜了。 梦绮舞打了个哈欠,站了起来,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将美好的身姿展现得淋漓尽致。 吴锋道:“绮舞姐,该睡了。” 梦绮舞嗯了一声,忽地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苍练。”她轻声道,声音却异常地沉静。 吴锋很少听见她用这样的语气说话。 “绮舞姐,说吧。”吴锋目光温柔如水,静静看着她,试图舒缓她的紧张感。 “也许你会认为这是一句废话,但我还是要说,试练的时候,不要相信任何人!人比猛兽更加可怕……”梦绮舞颤抖着声音道。 吴锋叹息一声,知道上次试练中被闺蜜重伤,的确给她留下了不轻的阴影。 吴锋走过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提防同门这种事情,对于吴锋来说的确是废话,以他的心计,什么事不会留个心眼? 但是如今他怎么也不会说出来,只是对梦绮舞轻声道:“谢谢提醒,我会小心的。你也小心啊,师姐。” 梦绮舞轻轻将脑袋倚靠在吴锋肩头,吴锋伸出手,在她后背上轻轻摩挲着。 “这一次,我们一定都要平安无事地回来。”梦绮舞转过脸,将鼻尖靠到了吴锋的面颊上。 她是油性皮肤,加上之前吃零食时喝了酒,脸上发热,当下就在吴锋雪白的脸蛋上蹭了一小星油腻,这还是入冬了,夏天的话,油腻还会更多。 不过吴锋只感觉到她发梢拂过脸上的微微痒感,很轻,很温柔。 “我困了。”梦绮舞道。 吴锋将她抱起来,放在床上。 “你也上来吧。”梦绮舞神情慵懒。 吴锋一愣,望着她。 梦绮舞却是咯咯笑了起来:“你小时候怕黑怕鬼,不敢一个人睡,还经常悄悄窜我床上来呢。现在还嫌弃姐姐了?” 这真是个极好的借口。 吴锋脸上微微发红,但又是另一种尴尬了,而不是之前那一种。 于是吴锋果断地坐到床上,开始解自己的外套。 “不准乱动哦,不然揍你。”梦绮舞也解下自己的衣裙,美好的身姿只有里衣遮掩,玲珑起伏,勾人眼目。 吴锋点了点头,看着梦绮舞进了被子之后,干净利落地跟着钻了进去,把梦绮舞一把抱住,左手按住梦绮舞尖翘的蜜桃臀,右手一弹,打灭了灯火,而后从梦绮舞脖颈下穿了过去,形成侧拥的姿势。 “就这样啦,我不会再乱动了。”吴锋笑着道:“我睡觉一向很安稳的。” “你小子……”梦绮舞咬牙切齿道,而后哼了一声,一副老娘认了的声调:“就这样吧。” 第五十二章战报 吴锋抱着梦绮舞玲珑有致的娇躯,感受着胸口的挤压感,感觉万分地柔软舒适,尤其是左手按着熟桃一般的翘臀,更是掌心都软得仿佛要化掉。 梦绮舞是蜜色肌肤,身形健美,因为锻炼充足,所以**在弹性十足的同时,也很有些韧性,不至于完全软绵绵地。吴锋感触起来,又别有些格外的爽利滋味。 他嗅着梦绮舞身上微带甜腻的幽香,却是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毕竟他年纪才只有十三岁,对于男女之事了解有限,也不容易被**所折磨。 而梦绮舞则是一阵不自在,被吴锋抱得浑身发痒,迟迟不能入睡,心底暗想道:明明是姐姐我引勾这小子,怎么处处被他占便宜…… 这种不自在的感觉,让梦绮舞想要把吴锋的手从自己臀部拿来,却又怕将吴锋吵醒。 借着窗口微微透进来的星月光芒,梦绮舞偷偷睁开眼,瞧着吴锋的脸,只见眉如远山,鼻如悬剑,清秀绝伦。 人说雾里看花最美,梦绮舞与吴锋太过熟悉,虽然平时也觉得吴锋样貌好看,但如今只能借着淡淡的月光,朦胧瞧他面容,才更觉得这小师弟的容貌,简直可以用“脱俗”二字形容。 秀美处比起梦绮舞自己还要胜上数筹,棱角分明处却又有着一种出鞘利剑一样的英气,令人难以逼视。 再加上那两三分未脱的清朗稚气,又让梦绮舞越看越是喜爱,忍不住想要悄悄亲上几口。 这样复杂的情绪,混合在梦绮舞的心中,令她呆卧到几乎凌晨,方才睡着。 清晨尚未破晓之时,吴锋便已醒来,感觉着手上的柔软,顺手就在梦绮舞屁股上啪地来了一记:“起床啦,太阳晒屁股啦!” 软肉反弹到他掌心,带来说不出的柔韧舒滑之感。 梦绮舞恍恍惚惚醒过来,揉了揉眼睛,眼上还带着一对黑眼圈,发出懒猫儿一般的声音:“呜……还挺早嘛……我还想睡……” “今天清早就要去集合呢,别误了试练出发……” 梦绮舞听到这个,才猛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吴锋轻轻伸出手,摩挲她面颊:“绮舞姐,对不住啦,害你没睡好。” “是我自己留你在这的,怎么能怪你。”梦绮舞此时声音显出少有的温柔:“趁着还早,你快悄悄回你自己那去吧,被人发现你留宿我这儿,免不了风言风语。” “风言风语么?”吴锋笑了笑:“我倒不在乎呢。身为男子汉,敢作敢当,何必遮遮掩掩。” 梦绮舞听得此言,心头猛然一热,将俏脸又在吴锋面颊上贴了一下。 其实她害怕的,是别人说她是吴家的童养媳什么的,只是为了吴锋这句话,别人怎么乱说,又算得上什么? 吴锋轻轻捏了捏她的手掌,而后才披衣起床。 回到自己住处,吴锋将云海岚请进白玉棺中,把缩小的白玉棺藏在腰带上,而后收拾了野外生存的必备物品,向青虹坪赶去。 青虹坪上,萧狂歌和众长老早已在等候。渐渐地,要参加试练的青年弟子们也聚拢过来。 萧狂歌站上高台,神色沉肃。 他开言道:“少年少女们,你们是忘忧谷未来的希望。但在这新生代试练之前,我先要告诉大家一个不好的消息。” 听得这话,所有人都不由吃惊,竖起耳朵倾听。 只有吴锋已经隐隐猜到萧狂歌要说什么。 只听萧狂歌道:“总堂的苏堂主,与关中方面夹攻天子峰薛衣人的事情,大家想必已经知道。” 众人纷纷点头。 只听萧狂歌叹息一声:“苏堂主败了,惨败!五千精锐,全军覆没,仅有苏堂主一人逃回。” 听得此言,所有人都大惊失色,嘘声不止。 不过一个月不到,就已经决出了胜负,而且一向以英明神武著称的苏梦枕,竟然会败得如此之惨。 须知,五千精锐,相当于神堂接近一半的实力! 如今早不是堆人命作战的上古时代,各大势力都采取精兵战术,只有达到一定实力的修炼者,才有成为正规士兵的资格。少而精的武者军队,行动灵活,战斗力强大,负重能力强,还节省兵粮。 这一战,很可能要动摇神堂的基础啊! 接下来,萧狂歌向诸人讲述了这一战的过程。 在这场大战爆发之前,苏梦枕就已经进行过了一次试探性的进攻,亲率三千弱兵,诈称精锐,取道襄阳以北,攻入汉中东部的东三郡,一直攻到西城郡才被击退,但损失实际上非常微小。 苏梦枕由此对薛衣人的实力作出了估算——有些本事,但绝非自己对手! 诛仙王以万余关中军自凉州方向,攻打阳平关,阳平关防守薄弱,很快被攻陷。 然而,薛衣人却是请动了凉州西南部的玄黄教出兵,塞断关中军的后路,关中方面大哗,诛仙王害怕全军覆没,不得不连夜放弃阳平关而退兵。而玄黄教的部队则是在圣王道宗的附庸冥岳的控制地区,大肆劫掠一番后退去。 玄黄教教主陆殇阳曾与薛衣人因事比斗,两败俱伤,因此两人交恶,至于经常互相派遣杀手、大盗到对方领地内进行破坏。但从玄黄教能和薛衣人形成如此默契来看,那分明只是一场戏而已!薛衣人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布局到了这一步! 苏梦枕则一路猛攻,沿着汉水河谷而上,直接击穿东三郡,攻入汉中腹地的西乡县境内。 考虑到士兵久战疲乏,苏梦枕令军士安营扎寨,进行休整,免得中了薛衣人以逸待劳之计。 但薛衣人当即集结了六千兵力,向着苏梦枕猛攻而去。 直到这时,苏梦枕才见识到了薛衣人真正的正面对抗才能。 之前苏梦枕以次充好,用劣兵冒充精兵来进攻薛衣人,试探薛衣人的实力,薛衣人也就恰到好处地将苏梦枕击退,来诱使苏梦枕入毂。 如今关中军已退,苏梦枕却没能及时收到消息,孤军深入,虽然据营而守,却仍然被薛衣人率领六千步卒,毫无花哨地正攻击破! 苏梦枕的堂兄苏牧,也即苏梦枕养子苏灿的亲生父亲,为了护卫苏梦枕,在激战中被薛衣人一枪挑死。 嬴无疾在苏梦枕军中,也被薛衣人亲手撕成两半,尸体扔进汉水之中。薛衣人历经二十多年的隐忍,终于在这一战中,正式弑杀了自己的师傅。 神堂长老沐风,被薛衣人的儿子薛定锷临阵斩杀。这位薛定锷,如今只有十八岁。 苏梦枕败退的路上,之前因为嬴氏兄弟的影响力,而倒戈过来的豪族也纷纷再次投向薛衣人,对神堂军进行夹击。也许,他们压根只是诈降而已,在遭受两面夹击时,天子峰竟然没有发生严重的内乱,说明薛衣人虽然是篡位者,但经过这十几年的经营,对于天子峰的掌控力已经非常强大。 这一战下来,被临阵斩首者达到六百人,自相践踏或淹死者约有两千以上,苏梦枕孤身自小路逃回神堂。 听完萧狂歌的描述,众多忘忧谷弟子都倒吸冷气。一是感叹薛衣人心机之深,二是担忧如今神堂实力大损,而关中军虽然退兵,却吃亏不大,圣王道宗的修真者们会不会越发在大家头上,作威作福? 不过吴锋却知道,情况没那么糟糕。 苏梦枕看似全军覆没,其实损失的兵力只有两千多人,余下的只是被打散了,他们怀念家乡,肯定不肯呆在汉中,会慢慢逃回来的。 苏梦枕虽败,积威尚在,关中方面也要考虑如果把神堂逼急了,神堂会不会和天子峰联合起来,对抗圣王道宗。毕竟,没有永久的敌人,只有永久的利益,薛衣人和玄黄教陆殇阳的关系,就能说明这一点。 不过,这一战还将引起一点重要变动。 神堂堂主苏梦枕的堂兄苏牧,被薛衣人临阵杀死。而苏梦枕没有亲生的儿子,养子苏灿是从苏牧那里过继过来。 苏牧身亡,苏灿的继承人地位,也必将不稳! 吴锋心想,只要自己能找一条路进入总堂,展示出自己的才华,一定能让苏梦枕改变主意。 第五十三章启程 萧狂歌对众人郑重道:“总堂有危难,正是我等勤勉之时,同时总堂方向青年弟子损失惨重,也未尝不是各位机会。试练之后,派到总堂深造的人数,可能不限于十杰!试练之中,望各位好好努力!” 此话一出,在场的青年弟子们,包括吴锋在内,都心头发热! 意识到这件事情对于自己切身利益的好处之后,场中那种担忧的气氛,刹那间变成了喜悦的情绪。 神堂,好比一棵大树,各支派好比一条条的树枝,弟子们则如同枝干上的叶子。 只要大树不倒,主干适当削弱,反而对枝干上树叶的生长有利。大量总堂新锐精英在这一场西乡之战中战死沙场,也给各支派的少年少女们提供了进身的机会。 但这也意味着,接下来试练中,忘忧谷弟子们的明争暗斗,将会越发惨烈,因为积分的多少,直接关系着是否能够进入总堂进修,以及进入总堂后的评定! 萧狂歌开始念试练参与者的名单。 众人纷纷应到,没有一个迟到的,连一向懒散愚蠢的叶航也不敢稍有懈怠。毕竟,这新生代试练关系着大家未来的命运。 男女两组被分开,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在试练时谈情说爱,耽误了试练正事。 男性弟子的试练场所,在忘忧谷以北的回春谷,而女性弟子的试练地点,是忘忧谷以南的莫邪溪。 这两处地点,都生长着与别处不同的珍禽妖兽和灵药,而危险程度也不高,正适合养气境到煅骨境的武者们进行试练。 在二十天的试练期满后,弟子们将所取得的战利品缴纳给门派,由战利品的数量和品质,来计算积分。由于新采集的药草和妖兽内丹等物色泽与存放时间久远者有很大区别,所以哪怕是富有的弟子,也不可能依靠从商会购买战利品充数。 如果说还有什么歪门邪道的话,那就只剩下一个非常酷烈的办法——劫掠同门,杀人灭口! 哪怕是在试练中,攻击同门也是不被门规所允许的,所以一旦动手,一般都要置之死地,以免后患。 萧狂歌让弟子们上来抽签,来决定自己的序号。 男性弟子参加试练者共五十一人。 轮到吴锋抽签时,他正好是最后一个。 吴锋将手放进签箱内,用了点力气才把那支签抽了出来。正好,上面也写着五十一。 袁曙和林焰看见这情况,不由又隐隐怪笑起来。 试练是十人一组,每组从不同的路线赶到试练地点。 门派会专门配备马车队,供应弟子们代步。虽然武者行动速度未必输给奔马,但是体力却无疑不如马力持久,长途跋涉,自然难以保持高速的行进速度。 而修为高者,更是有神驹或各种珍禽异兽作为坐骑。所以说,修炼之士,也是离不开代步的骑乘之物的。 但像吴锋这样抽到五十一号签,只能一个人一组走一条路线,那么很抱歉,自然是没有马车队配给你了,只能自己雇马或者找商队同行。 看到吴锋倒霉,林焰、袁曙这两个家伙自然又幸灾乐祸,开心得不得了。 吴锋倒是神色平静得很,一副不以为意的表情。 当下分配已定,男女弟子们自两个不同的方向下山而去。 分别之时,梦绮舞转过身,向吴锋投来一束迷离的目光,神色凄迷,竟似有泪水要流出来。 这个平素大大咧咧的师姐,如今与平常小女人丝毫无异。 吴锋也投目光向她,神色温柔,宽慰着她的心思,心底却暗想:不过一次试练而已,何必弄得好似生离死别的模样? 想到这里,他却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倘若真的要一别长久,又该如何? 吴锋心中恐惧,急忙努力将自己的这个念头打下去。他知道,自己的预感经常成真,还是不要胡思乱想的好。 吴锋所要走的路线,是最偏西的方向,绕向吕梁山脉中的回春谷。 这个方向,忘忧谷所在的高山脚下不远,正好有一支商队与吴锋顺路,也要走这个方向。打听到之后,吴锋很快便与商队取得了联系。 这支商队属于在并州小有名气的海虎商会。 商队大约有四五十人,马车数量二三十驾,规模不算大。不过商队的车夫,都是有些修为的武者,所以这支商队如果碰上一般的盗匪,并无可惧。 商队是要运送一批货物到关中,要从蒲坂渡口渡过黄河,在并州境内,和吴锋算是顺路而行。 商队的首领名叫叶落,名字清雅,却是个身高一米八有余,身形粗壮,肌肉虬结,犹如一座黑铁塔的大汉。偏偏此人却作一副文士打扮,拿了一柄羽扇,戴着纶巾,穿了一身白色儒袍,看起来显得非常不伦不类。 吴锋见到叶落时,叶落正捧着一本古书,吟哦卖酸,见到吴锋前来,似乎有些不耐烦。但吴锋出示了忘忧谷的身份牌之后,叶落当即答应腾出一驾马车,让吴锋同行,而且不要他出一分钱路费。 忘忧谷在并州西南部的河东地区,还是很有一些影响力的。 商议已定,吴锋便坐上一驾马车,和商队一起出发,赶向试练地——回春谷。 “吁!”叶落对商队方向喝道。 一群早已拴好的驾马随着叶落的喝喊,一同发出嘶鸣,颇有些气势。 “诸位朋辈,饮了此酒,大家启程则个!”叶落摇头晃脑,道。 说完,他将手中的酒盏一口饮干。 商队众人也将拿在手里的酒盏喝干,只见叶落跳上最前头的一驾马车,指挥车夫拉动缰绳,其他马车也跟着开始移动起来。 辚辚的车声伴着萧萧的马声,在宽阔的大路上,碾起一道道的烟尘。 吴锋在马车上,却是陷入了沉思。 本以为进不了十杰,短期内便与总堂无缘,但现在苏梦枕进攻汉中,遭遇大败,总堂必定会扩招,以自己的实力,进去一定不成问题。 只是,总堂又是什么样的呢?梦绮舞在总堂表现太差,根本接触不到总堂的核心,也无法告诉吴锋多少有用的信息。 吴锋知道自己需要一个规划,但掌握信息的不足,却又让他难于展开。 第五十四章狼盗 马车的行程颇快。 修真者虽然到处挖掘灵石灵晶,破坏地脉,更是疯狂攫取天地精气,但他们却也有不少贡献,对于马匹品种的改良,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天下各地的良种|马匹,基本上都是经过修真者使用道术驯化改良过的,条件稍好者,便能使用耐力和机动性都极高的良种|马,千里马也不算少见。倘若不是如此,驽马的行进速度还不如武者们两只脚走得快呢。 但纵使如此,一则马车上运载了人和货物,运行速度远远比不上空马;二则并州多山,道路往往不平坦,且弯弯曲曲,不可能直达目的地。因此,从忘忧谷山下到回春谷附近,距离虽然不远,却也需要车队全速行驶接近两天。 车流正当行进之时,一声鸽鸣,骤然响起,鸣声清越,让所有人都忍不住抬起了头。 “这乃是商会里的信鸽。”商队首领叶落道。 他熟练地打了个呼哨,信鸽霎时间就飞到了他怀里,叶落将鸽腿上的布条解了下来。 霎时间,叶落表情变得严肃。 他喝令车队暂时停下,向众人讲述了布条上所说的情况。 在他们现在所在位置的东边,海虎商会的另一支车队遭受狼盗袭击,全军覆没,听他们口风,似乎还打算继续进攻这支商队! 听得此言,所有人都脸色大变! 狼盗,是在并州地区近几年来兴起的一支盗匪集团,长期采取流窜作案的方式,四处劫掠商队,从河东、太原到上党、忻定,甚至大同、五原,整个并州境内,都有他们的作案痕迹。 狼盗的凶狠之处,一是袭击商队,无论是否投降,全部赶尽杀绝,不留活口,但第二点才是恐怖之处,狼盗并不像一般的盗匪集团一样,通过骑马来实现机动性,他们的坐骑,是驯化过的巨狼!每次劫掠之后,杀死的人马,都会被巨狼吃得干干净净,有时候连骨头都不剩下! 并州地区被大周王朝和大齐王朝分割占据,战火连年,当中大小势力错综复杂,是一个乱战之地。正因为这样的混乱局势,所以凶狠残暴的狼盗,虽然并没有什么有名的高手,却至今没被剿灭。 当下,商队中有一名名叫闻洲洁的中年女子吓得浑身颤抖起来,带着哭腔道:“怎么办,他们会把我们杀得干干净净,拿去喂狼的!” 说着,闻洲洁已经哭了出来。 她是个批发净桶的商人。 净桶,也就是马桶。并州多产优质木料,而关中多富室,往往使用能发出香气的佳木制作的马桶。因此,并州这边的马桶,在关中非常畅销。 一时间,整个商队都议论纷纷。 有人甚至提出意见:“大家不如放弃货物和马匹,走山路分头逃走吧?狼盗看到抛弃在地上的货物,便不会再追击我们了。” 随着讨论的继续,持这样意见的,渐渐越来越多。 实际上,商队中并非没有好手,而且不少,但是狼盗的凶残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对众人形成了无形的心理震慑。 听到这些话,叶落的脸色,不由变得铁青。 “何其混账!”一声断喝,打断了他们的议论。 这话并非商队的首领叶落所说,而是吴锋发出的,他实在看不下去了。 吴锋这一声断喝,中气十足,震得所有人都停了话语,看着吴锋方向。 “吴公子,你又有何看法?”闻洲洁抹了把泪,依然涩着声音对吴锋道。 “我虽然是个外人,也瞧不起你们这般作派!”吴锋如同金刚怒目,气质骤作威严,令众人为之心悸:“狼盗与其他盗匪,有何本质不同?被刀剑所伤,与被狼爪所伤,当真有多少差异?大家都是武功在身之人,狼盗还没到,只听见风声,你们便吓得如此?” 被吴锋一通痛骂下来,一群人都被他气场所震,不敢作声,只有叶落在一边暗暗点头。 “这些货物,都是大家的汗血,当真愿意就这样抛给狼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诸位宁愿不战而逃,落得倾家荡产,却不敢放手一搏?” 听到吴锋这话,好些人的眼珠子,都亮了起来,商人重利,就这样不战而逃,没有人真的甘心。 “只是……”潘洲洁又道:“狼盗那样强大,我们怎可能是对手?” 吴锋哈哈大笑起来:“狼盗真的强大无比?不,各位且听我分析。” 商队众人听到吴锋这话,俱各凝神而听。 吴锋道:“我也听说过,每次狼盗袭击,现场留下的只有受害者残缺不全的尸骨,从无狼盗尸体,好像狼盗能够无伤亡吃掉商队似的。然而,现场却往往有狼毫甚至小块的皮毛留下,说明什么?” 吴锋一顿,道:“证明有狼在打斗中受了伤!狼如此,盗匪也如此,只不过盗匪及狼流出的鲜血,都和受害者的鲜血混在一起,分不出来罢了!至于战死者的尸体,狼盗们自然会转移走,怎么会留在原地!” 听到这里,众人都暗暗点头。 他们长期听闻狼盗能够不折损一人一狼,便吃掉大型商队的传言,所以才恐惧如此,但是听到吴锋如此分析,这才意识到,狼盗并不是那样强大! 吴锋继续分析:“而且,我们所要迎战的,并不是全部的狼盗!” 这话一出,各人又都惊奇起来,一个个疑惑地望着吴锋。 闻洲洁问道:“吴公子这话又是何解?” 吴锋微微一笑:“拥有换血境高手的大商队,几乎没有被狼盗袭击的记录。这说明什么?一是狼盗有着完备的调查机制,二是狼盗中很可能没有换血境的高手!他们的实力,不过尔尔。” 这话的确能宽慰人心,但问题在于,这支商队中也没有换血境的高手,就连叶落,实力也不过是煅骨境八重天罢了。 吴锋道:“向前再走二十里,穿过落风山坳,就是玄关镇了。镇长陈祥源和他的儿子陈玄玖组织了一支私人武装,在那收买路钱,但也保证路过商旅的平安。陈祥源、陈玄玖都是换血境巅峰的高手,狼盗绝对不敢在那里作案的。” 但又有人道:“巨狼在短期内的全速奔行速度,可是远胜马车,另一支商队被袭击的位置离这里不远,狼盗一定也会考虑到这一点,在我们穿越落风山坳之前,全速追击上来……” 吴锋道:“没错,然而狼盗之前吃掉东边的商队,必然有盗匪和狼受伤,还得留下一批人看守抢到的货物。同时只有巨狼中的精锐,才能够有这样的速度。如今我们全速前行,要么便能在狼盗追上来之前,到达玄关镇,要么我们所要迎战的,只是精锐的那部分狼盗而已。” 第五十五章狼盗来袭 “吴贤弟所言,甚得吾心。”叶落摇晃着头上的纶巾,道。 听到叶落发话,其他人也不敢再提出异议。叶落乃是海虎商会的老人,威望很高。 于是大家催动马车,全速向前赶去。 转眼,就已经是日落时分,残阳胜血,在地面上洒出落寞的光华,似乎这一落下,便是永夜。 前方,远远看见两座大山,将道路夹在正中央。道路在山口处突然变得狭窄,山上树木茂密,经冬不凋。 “太阳快要下山了……”叶落道。 “看来,没办法在日落之前,穿过落风山坳了。”吴锋道:“夜战的话,对狼盗有利。” 盗匪都擅长夜晚作战,而狼群就更不用说。 “吴贤弟有何对策?”叶落问道。 吴锋微微一笑,附到叶落耳边,耳语几句。 叶落深觉吴锋说得有道理,连连点头,喝令道:“大家将马匹从车上解开,人马分开,埋轮于地,围作一圆!速速进行,不得有误!” 这是固守迎战之法。 只是,队伍中,闻洲洁突然问道:“首领,前面就是落风山坳,只要穿过去,我们就安全了,而狼盗至今尚无出现迹象……” 叶落怒斥:“听汝还是听吾的?” 闻洲洁被叶落喝叱,不敢再做声。 众人纷纷把马匹驱赶到一边,将马车的轮子埋进地里,围成一个圆形。 正在众人辛勤工作之时,一声尖唳,骤然响起! 商队各人为之凛然,寒毛直竖。 狼盗来了! 天色已暗,自侧面两个方向,密密麻麻的黑影,从远方疾驰而来! 闻洲洁又怨道:“都怪你出的馊主意……若不是在这耽误时间,我们早已经穿越落风山坳,现在都安全了……这下好了,你还当真以为我们能是狼盗对手?” 吴锋淡淡道:“如果我所料不差,狼盗早就赶到了。埋轮于地之法,只是为了把他们引出来。马匹最怕狼群,被狼群惊吓,必然冲撞导致整个队伍混乱,驱开马匹,埋车为圆阵,防护能力能有效抵挡狼盗冲击。因此,狼盗必然在我们完成之前,发起进攻……” “现在至少马群已经被赶到一边,我们不用担心被自己的马匹冲击。虽然阵势还没完成,但也有一定的防护能力了。各位,准备迎战狼盗吧!” 一边,叶落也说道:“正若吴贤弟所言,来袭之狼盗,多乎哉?不多也!” 狼嚎之声,由远而近,次第传来,声音惨冷,在这冬天的北风之中,越发令人骨酸。 狼眼之中,散发出惨绿的光芒,集在夜幕中如同漂浮的鬼火,令人怵目惊心。 果然,如同吴锋所预料的,狼盗的数量并不太多,人不到二十,加上狼的数量,也赶不上这商队的人数。 然而,这也无疑是狼盗中行动最为迅捷、体力最为强劲的精锐。哪怕他们因为长途奔袭而体力消耗,比不上坐在马车上的众人,但也绝不能掉以轻心。 整个商队都神色严肃,凝视着自两侧夹击过来的狼盗群。 离商队不远处,马群已经被恶狼的气息所压迫,开始骚动起来,发出悲伤的鸣声。 “大家先不要考虑马匹的事情。”吴锋道:“马匹的价值,远比不上货物,哪怕战后马匹逃散,但只要货物保住了,到了玄关镇上,还可以购买新的马匹补充。” 有些人正因此而疑虑,听了吴锋这话,也都稍微安心。 在圈子当中,有人点起了火把。狼怕火,虽然狼盗豢养的巨狼对于火焰恐惧要小很多,但烈焰却也能对它们产生一定的震慑。更重要的是,有火把照明,比起完全的夜战,无疑要好很多。 闻洲洁眼见狼盗如同潮水一般涌来,又开始瑟瑟发抖,看来是指望不上她参战了。 吴锋眼中神色微微一冷。 转眼间,两个方向的狼盗,都已经冲击而至,狼在前,人在后,狼挥爪,人带刀。 商队中各人也早已拔出兵器,开始接战! 叮叮当当的响声,响彻耳畔。 闻洲洁眼见狼盗已经攻了过来,不由神色更加恐惧,啊呀呀地怪叫起来,向着人圈中心叶落的方向贴去。 叶落正紧盯着前方的战团,判断局势,考虑自己应该何时投入战斗。 就正当闻洲洁要贴近叶落的时候,一道剑光,如同血电一样,闪烁而过! 吴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剑如天外飞星,横贯而过,将闻洲洁的头颅一剑斩下,鲜血喷涌! 所有人正在吃惊,吴锋却大喝道:“各位且看,她的手已经作成掌刀,攻向的正是叶首领的腹部。这女人一直在妖言惑众,乱我军心,破坏士气,她是狼盗的奸细!” 闻洲洁头颅掉落尘埃,眼睛圆睁,死不瞑目。 其实她的手成掌刀,是因为中了吴锋腰带里的淬毒暗器,因而臂膀和掌指僵硬。吴锋并不能肯定她一定是狼盗的内应,但是如果真是的话,等她对叶落出手的时候,自己就来不及救援了。 如果商队的首领被杀或者遭受重创,那么商队便再无斗志,这是毫无疑问的。 这种情况之下,宁愿杀错,也不能放过。因此,吴锋趁着闻洲洁对自己毫无防备,全力出剑,一剑将其斩杀! 战端刚刚开始,吴锋便斩杀了一名狼盗内应,既振奋己方士气,又令所有人稍稍安心。 而后,吴锋一马当先,便杀到前方,与狼盗群激战在一起! “哈哈哈哈……”长笑之声,骤然响起:“好一个小子。先是识破我扰乱马队的计划,将马群赶到一边,再看出我的内应,将其斩杀。今天我碰上你这样的对手,也能嬴得尽兴了!” 此时,吴锋已经连环两剑,将一名挥刀攻上来的狼盗逼退,又将一头盖顶扑下的巨狼挡开,并削断它半只爪子,痛得它惨叫不休。 一边战斗,吴锋一边道:“你还少说了一条。我知道,狼盗中并没有什么厉害人物,却能横行这么多年,其首领一定有些谋略。过了落风山坳,就会安全,但在你们人数少时,山坳也是绝佳的袭击地点!我埋轮将你们引出来,逼得你们不得不在平原上进击,对我方颇为有利。” 吴锋一一分析狼盗首领的谋划,并指出自己的破解之法,听在众人耳里,便让人感觉狼盗不足为惧。 这时,吴锋诡笑一声:“不过,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狼盗首领这时逼近来,却被叶落挥着一把铁尺抵挡住,犹自问道:“什么?” 吴锋冷笑道:“你根本不是狼盗首领郎射雕,你脚旁的那头大狼才是!你们逼近时,我远远看到几乎所有的狼盗胯下都骑着巨狼,直到近前才下狼作战,而你一直跟在这头白毛大狼后面奔跑……狼盗首领,何尝不可能是一头狼妖呢?” 话语间,吴锋已经又击退了两名狼盗,身形如飘风,击刺若雷电,剑走血芒,向着狼盗首领身后不远处的白毛大狼横扫过去。 这大狼有三米长,简直堪比一只老虎,在狼群中也的确显得颇为惹眼。 叶落也不再理会那冒牌的狼盗首领,和吴锋一同逼向那头白狼。冒牌首领,早有两个好手一同接战上。 那白狼正准备攻击,不防吴锋和叶落先猛逼过来,闪身欲退,却也被吴锋的剑芒划过腹部,鲜血横流,惨鸣一声,化身一个白袍大汉,脑袋上的虬髯短发,都是雪白的颜色。 第五十六章真正的狼盗首领 “三千飘叶诀!” 叶落摇头晃脑,喝道,手中铁尺顷刻之间绽放出玄青色的光华,直取白袍大汉硕大的头颅。 擒贼擒王,只要将这白袍大汉郎射雕杀死,狼盗自然就会失去斗志而溃散。 铁尺绽放出淡绿色的真气,四方激荡,如同飞叶三千,向着白袍大汉的头顶网罗而去。 一众狼盗见首领被夹击,急忙纷纷过来支援。 但这个区域,到处都是错杂的马车,或是已经轮子埋在地里,或是只埋到一小半,交错成为了极好的掩体,影响了狼盗的冲击。 狼盗们知道马车内都是极其珍贵的货物,害怕撞坏了马车,将货物毁了,因此进攻也束手束脚。 白袍狼妖发出一声锐啸,犹如天狼啸月,震得吴锋和叶落耳膜生痛,腥气和劲气一同从它的口中吐出,如同利箭一般,挡向叶落的铁尺。 只见白中透蓝的气劲,裹挟着强大的妖力,与叶落的三千飘叶真气撞击在了一起。 一道道真气互冲,在空中撞得粉碎,化为残光消失在夜空当中。叶落的铁尺离狼盗首领的头颅还有一尺,便被生生逼回。 然而,叶落却是嘴角微微露出笑意。 “狗辈,不过尔尔!”叶落暗诵心法,运转真气,眼中隐隐现出淡绿的光华。 只见他粗大的左手如同蒲扇一般,也向着狼盗首领郎射雕的腰眼横击而去。 狼这种生物,号称铜头铁尾豆腐腰,腰部正是它的弱点所在。 掌如崩雷,在空中炸开万道惊风。 这是叶落的家传绝技——千叶掌。与三千飘叶诀一样,千叶掌的真气也恰似飞速生长的绿叶,发出之后,分散的同时快速增殖,虽化为多股,却给人以威力不减之感,全方位攻杀敌人,无处不是实在的杀招! 而比较三千飘叶诀,千叶掌又要更加刚猛,凌厉无方,好像要劈开山岳。 叶落虽然修为不高,但家世却是不凡,出自宁州叶家的旁支。 宁州叶家,是宁州高原南部的名门,世代雄踞大理一带,至今有千余年历史,因为这绝技“千叶掌”,因此又被称为千叶世家。 当王家三代崛起于益州,领导青城派横扫中土西南地区之时,千叶世家也曾经加入联军,与王家血战,虽然最终战败降伏,却也令王家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不少青城派精锐弟子,便是在飞叶漫天的掌力之中,被打得血肉横飞,尸骨无存。 叶落作为分家子弟,所使的千叶掌并不是那样精纯,但杀伤力却也不菲。 “斩汝狗辈,吾一人足矣!”叶落高喝道。 叶落左手挥动千叶掌,右手再次发动三千飘叶诀,竟是两种绝技一起运用,向着狼盗首领郎射雕进行夹击! 真气激荡,卷起烟尘纷飞,地皮被锐风刮过,直接铲了一层滚上来,碎石铺天盖地,向郎射雕脸上打去。 郎射雕眼现畏惧之色。 原来叶落之前不过是试探攻击而已,他的真实实力,实在还要在狼盗首领之上! 狼盗首领郎射雕被叶落两路夹击,实在退无可退,不得不横下心,猛一吐气,只见一颗幽蓝色的丹丸,自它大嘴中浮起,只有桃核大小,圆坨坨,光灿灿,妖气逼人。 这正是郎射雕辛苦修炼而成的内丹,与命性相连。传说妖族修炼此丹,至于鸡卵大小,便可以达到三花聚顶、五气朝元的境界,精气神合一,打破虚空,修成妖神。 以郎射雕的修为,自然离那传说中的妖神境界,可以说是天差地远。但这颗内丹却也是难得的宝贝。 只见内丹上绽放出蓝色毫光,如彗星一般两边扫过,将叶落打出的碧绿色真气纷纷斩落,好似秋风扫落叶一般。 趁着这机会,郎射雕这才飞身而退,逃过了叶落这一次全力攻杀,然而它的内丹收回口中时,却也猛颤了颤,显然迎击叶落时,遭受了创伤。 狼盗首领郎射雕被叶落猛击妖丹,不由一阵心疼,面色蜡黄,微微有汗珠渗出。 被叶落真气激荡,妖丹内部竟是产生了一丝微小的裂隙,至少得半年的苦修,才能使它复原。但倘若它不用妖丹格挡,被叶落那样全力夹击,郎射雕自身肯定要被打得尸骨无存。 叶落却是眼中发热,这妖丹的品相极好,若是夺得,价值顶得上一车货物。 他猱身继续逼上。 叶落虽然是书生打扮,但长得身大腰粗,体形黑胖,宛若一座黑铁塔,实在不像书生。如今叶落打得顺手,得势不饶人,战得狂起来,气势将狼盗首领郎射雕完全压制住,斗了三四十个回合,将郎射雕压制得喘不过气来,只见战团中劲风激荡,沙尘纷飞。 这时,吴锋也和冒牌的狼盗首领战在了一起。 有了二十多个回合,吴锋感觉到这冒牌的狼盗首领实力实在不济,并非自己对手。 心下一转,吴锋扬剑问天,一声长啸! 落风坳边的暮烟,随着吴锋的啸声,激荡飘飞。 一声长啸暮烟孤。 “必杀登龙剑!” 吴锋决心一剑将这冒牌首领击杀,而后前去支援叶落,一举击毙狼盗首领郎射雕,解决狼盗之患! 剑如狂龙,乱舞九天! 赤芒贯空,天宇为之凝静,那名冒牌的狼盗头领眼见吴锋这一剑刺出,心神皆寒。 他飞身速退,但哪里比得上吴锋的速度? 吴锋怒起一剑,已经是贯穿那人的胸口而过,龙形真气自剑上炸开,更是将他的心脏完全炸成粉碎,鲜血飙飞满地! 虽然这首领只是冒牌的,但也是狼盗中的重要人物,被吴锋一剑诛杀,一时间,商队众人士气更增,虽然是战斗当中,也纷纷欢呼起来。 狼盗开始后撤。 叶落待要趁机斩杀狼盗首领郎射雕,但郎射雕再次喷出妖丹,拼着内丹受损后遁,而两名狼盗拼死过来抵挡,被叶落一尺一个,打破头颅,脑浆纷飞而死。 正在众人以为己方必胜之时,被驱赶到一边的马群,突然开始骚动起来。 狼盗终究还是打算驱赶商队的马匹来冲击商队。 叶落冷哼一声,命令众人严阵以待。 现在阵势已经结好,马匹的冲击,根本造不成多大的混乱。不过,狼盗一定会混在其中发起下一波的进攻。 马匹们被狼的威势所逼压,开始奔跑,有几匹试图逃走,却被行动严密的狼盗们赶了回来。 它们如同一道洪流一般,践起烟尘滚滚,向着自己的主人冲击过来。 只不过这距离不长,加速路径不够,冲击速度也实在快不到哪里去。 叶落眼见一匹红鬃骏马已经冲到面前,嘿一声笑,纵身而起,一把擒住那马的脖颈,将它猛地按住,这马登时呆在那里,动弹不得。 “首领好神力。”吴锋笑着赞道。 话音未落,那匹马长鸣一声,登时暴起,马蹄踢向叶落当胸,一道红光闪过,那马蹄化为人爪模样,刷地一声,刺入叶落胸口! 叶落心口飙血,痛呼倒地。 吴锋这才知道,坏了。 攻击叶落的这只马妖,动作之凌厉敏捷,还在叶落之上,其身份不想自明。 再缜密的推理,都可能有漏洞。他怎么也没能想到,狼盗的首领,竟然是一头马妖,最畏惧狼的马匹! 之前两个狼盗首领,都不过是转移视线的障眼物罢了,全是假的。 吴锋看出了第一层,却没能看出第二层。也就是说,他的算计,还停留在狼盗首领的算计当中! 他太小瞧了这狼盗首领郎射雕,怎么能想到,这厮竟然亲自混进商队里,还一直甘愿为商队众人的胯下骑乘? 然而,郎射雕能够横行数年,绝非偶然,正是因为它有着超人的隐忍和心计啊! 如今,商队首领叶落猝然遭袭,如果叶落毙命,商队必然人心大乱,全无斗志,很快便全军覆没。 吴锋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建立起的威信,还不足以统率这支商队对抗强敌。 这一场绝地之局,他可还能翻盘么? 第五十七章心脏长在右边的人 吴锋低估了郎射雕,在他看来,郎射雕只不过是区区一个强盗头子,有何可惧? 毕竟,吴锋还年少,难免少年人常犯的毛病——轻敌。 轻敌,就不能每时每刻都保持警惕。 当狼盗在吴锋已经建立起防护圈之后,依然驱赶马匹进行冲击,吴锋本该想到这里面有问题,但他却并没有。 他发现郎射雕很可能比起李询还要难对付的时候,已经迟了。 眼见叶落倒地不起,商队所有人都不由大惊失色! 即便是激战之中,叶落也不停地发出着指令和暗号,对整个商队进行调度。作为商队的首领,在海虎商会工作了接近二十年的老人,叶落无疑是商队不可替代的主心骨。 刹那间,便有两名商队护卫因为分神,被恶狼扑倒在地,咬断脖颈,鲜血喷涌,眼见不活了。 战圈出现一个缺口,狼盗借机便要攻入圈子内围,试图扑灭火把。 一旦火把熄灭,这战局便再无可扭转了,在黑暗中,商队绝非恶狼和擅长夜战的狼盗对手! 吴锋猛地一咬牙,退回内圈,前去阻挡那两头突入内围的巨狼。 吴锋掌中真气一吐,赤色长剑一圈,化作一道火一般的长弧,向着两狼怒斩而去。 两狼放弃了对持火炬者的扑击,专攻吴锋,而那人早已吓得面色煞白。 吴锋剑华如同飓风激荡,怒斗两狼。 然而这两头巨狼也决然不弱,不但身形敏捷,扑击极为有力,而且爪子挥动时隐隐闪现出碧绿色的幽芒。 它们已经开始懂得了妖力的运用! 而狼盗首领郎射雕也向着吴锋狂笑起来。 “自以为是的小子,以为能算计到一切,现在也不过被我一网打尽!哈哈哈哈……” 吴锋听着郎射雕狂妄的笑声,屈辱之意,涌上心头。 本不该如此,但他现在却确然是在算计中败给了郎射雕,才导致如此的危急窘迫局面! 吴锋心思电转。 如果到了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他只有依靠云海岚的力量,但是他无法向商队众人解释云海岚的身份,一旦消息传到杨麒耳朵里,云海岚难逃追杀,而自己也必死无疑。 他也可以抛弃整个商队强行突围,但未必成功不说,他也很难过自己那一关。 只是……死战,可有胜算么? 眼见着郎射雕一步步逼近,即将踏上叶落的躯体。 正在吴锋心头已经生出绝望之意时,突闻一道惊风,竟是叶落翻身而起。 只见叶落猛地捂住胸上血口,退后几步,冷笑道:“吾尚未死,休得得意!畜辈岂知世上有心脏右生之人?” 商队众人见叶落受创倒地,正是几乎要就此绝望,却见到叶落又站了起来,不由纷纷露出喜色。 而吴锋也一下就明白了。 当即,他猛地摸出一块令牌,高呼道:“忘忧谷特使吴锋在此,奉命歼灭狼盗,诸位努力!” 当初,他之所以抽到第五十一号签,完全是萧狂歌安排好的。第五十一号签被粘在箱子底部,不用力拔不出来,所以最后一个抽签的必然抽到那一支。 签上,用小字写了萧狂歌交代给吴锋的密令——歼灭狼盗,作为对他的考验! 海虎商会多年来,一直被狼盗所扰。狼盗极其狡猾,一旦在商队中安排高手,便弃而不攻,显然是在商会内有内应。 而狼盗行踪不定,没有固定的根据地,也无法进行征剿。 因此,海虎商会这次求助了在并州西南部素有威望的忘忧谷,并精心安排了这次诱杀计划。 整个商队中,除了受命的吴锋之外,就只有首领叶落知道,商队只是用来引诱狼盗入网的诱饵。 但是,就连吴锋也不知道,叶落之所以负责这个任务,不光是因为其实力接近却又没达到换血境,更因为叶落的心脏长在右边! 狼盗不会每次袭击都把受害者尸体清除得干干净净,总能留下蛛丝马迹。经过海虎商会多次调查,发现商队中的高手,往往死于掏心一击。 为防万一,才让心脏右生的叶落带领商队。这样的话,遭受狼盗首领的致命一击,仍然能活下来继续战斗,整个商队也不会由于失去首领而军心大乱,全军覆没! 吴锋左手持令牌,右手长剑越发加力,激斗两狼。 实际上,这只是一面普通的忘忧谷弟子牌,萧狂歌只在签上写了给吴锋的密令,根本没有给他什么令牌。 但只是忘忧谷的声名,就能令所有人感到激励和鼓舞。 眼见叶落退后几步,用布条迅速包好了胸口的伤处,郎射雕终于变色。 叶落手挥铁尺,与郎射雕剧斗在了一起。 但他本来就不是郎射雕对手,此刻又受伤,更加不敌,很快便被郎射雕压制。 只听郎射雕磔磔狂笑:“你们以为这样便能改变结局?不,即便是诱饵,也要被我吃得精光啊……狼盗平生作案上百,从无一败!” 吴锋心下凛然。 即便是叶落没有被郎射雕一击杀死,但现在的局势,依然非常不利。 敌我双方,已经都尽自己的能力,发挥自己的智力来影响了整个局势,现在决定结局的,是另一样东西。 勇气! 叶落如今有伤在身,虽然挡住了郎射雕,但也撑不了多久。 吴锋只有尽快斩杀这两头巨狼,然后去支援叶落,才能真正扭转战局! 想到这点,吴锋猛地一咬舌尖。 剧痛连心,鲜血自舌上渗出。 经脉被剧痛所引动,一时之间,全身如同要被撕裂一般,骨骼都发出一阵阵的痛颤。 吴锋强行发动了《武经》中的催心之术,激发体力,而后剑势更加迅猛,向着两头巨狼怒削而去。 他心神凝定,眼现金芒,刚勇之意,充斥胸膛。生死,已经被他尽力遗忘。 只有泯不畏死的人,才能在死斗中最终活下来。 这已经不是一场普通的考验,而是性命攸关的死斗,对上这样的强敌,只有拼命一条路可走! 吴锋一咬牙,怒吼道:“郎射雕,就看看是你这匹驽马凶悍,还是我的长剑更加锋利吧——今日,我必取你头颅!” 第五十八章大光轮 “哈哈,胡吹大气的小子,你连这两头狼都对付不了,还说取我头颅?还没等你拿下它们,我早已解决了这强装读书人的黑胖子,再来取你性命了!”听到吴锋的怒吼,郎射雕磔磔怪笑道。 郎射雕是马妖,所以也长了一张长长的马脸,额发覆眼,面容透发出一股阴鸷的气息。它身形高大,身上披着一件鲜红如血的大氅,如同它的毛色。 吴锋心中暗恨,之前车队还在行驶之中时,他便注意到这匹异常神骏的红色大马,并觉得它不寻常,但当这红马首先冲过来时,他竟没能察觉到危险! 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吴锋一时大意,便导致了如今的不利局面。如今叶落虽然未死,但也身受重伤,难以撑太久。 吴锋心头生出一股强烈的杀意,眼绽寒芒。即便是到了这时,他也绝不相信自己会失败。 自从和李询的会面之后,吴锋便越发相信,自己的命运,注定是要腾飞于九天之上,怎会败在这样的小地方? 无论如何,此番定要斩杀狼盗首领,完成师傅萧狂歌交付的任务,为民除害! 两头凶狼,一前一后对吴锋发起夹击。 吴锋剑芒激荡,完全是一副不顾身的打法,剑势一重接着一重,如同惊涛骇浪,向着两头大狼激斩而去。 但这两头巨狼虽然身形硕大,几乎接近猛虎,行动却异常灵活,辗转腾挪,总能避开吴锋的斩杀,向他发起进攻。 吴锋眼见叶落在郎射雕的扑击下左支右绌,心内不由焦急起来,他深深明白,如果叶落战死,这一局便再也无可扭转! 然而,想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击杀这两头围攻他的凶狼,前去支援叶落,又谈何容易?这两头凶狼常年协同作战,配合极其紧密,围攻时的战斗力,绝非一加一那么简单。 每当吴锋想要全力进攻其中一头的时候,另一头巨狼便直攻吴锋要害,令吴锋不得不闪避或回剑格挡。 在这寒冷的北风中,汗珠自吴锋颊上渗下,沿着脖颈滴进衣领。 眼见一头凶狼自身后扑来,吴锋矮下身躯,回过长剑,圈成一道弧线,金色的剑芒之弧直取凶狼两爪。 东辰剑法中的杀技——大光轮! 这一招以真气在兵器中燃烧,产生灿烂的光芒,最可怕之处,在于光芒闪烁之处,能直取心魂,令敌手心魄动摇。 剑芒闪烁,如同东辰巨星绽放在夜空当中,与火光相映照,夺人眼目。 背后扑来的凶狼眼见这道凌厉如流星的弧线,倒劈而来,登时感觉到自己的视野也被整个扭转一般,登时一个恍惚。 眼见这头凶狼便要被吴锋劈断双爪,另一只凶狼急忙直扑吴锋胸口。 然而,吴锋却是根本不避,任由它猛扑上来! 刷地一声,凶狼的利爪便撕开了吴锋的衣衫,刺在了吴锋的胸口上。 刹那间,鲜血淋漓! 剧痛攻心下,吴锋怒吼一声,如同雷霆一般,金色的光华,在全身绽放! 眼见凶狼的巨口就要咬上他的咽喉,吴锋左掌如同奔雷,猛劈而出! 这头凶狼此时才发现有异常,但已经太迟了。 吴锋的肋骨发出咯吱咯吱的怪响,竟是将凶狼的两只利爪都夹住,令其不得深入。 这头凶狼被吴锋固定在了自己的身前,而后吴锋左掌怒击,啪地一声,甩在了那硕大的狼头之上。 蹦嚓的断裂声,一阵阵传出,凶狼口中的利齿在吴锋一耳光甩下后,尽数断裂,如同暗器一般从嘴里侧飞而出,伴着淋漓鲜血落了满地,好似一片凄烈的花雨! 整个狼头,都被吴锋打得变形。 吴锋眼中神色冷冽,似乎完全不觉胸前的剧痛,冷哼一声,将这头巨狼从胸口拉了下来,飞起一脚,将它踢得头颅裂开,如同摔西瓜一般炸成八片,脑浆和鲜血流了一地。 另一头凶狼避过了吴锋那一击“大光轮”,但却被吴锋这样搏命的打法吓得登时呆住。它完全想不到,人类竟然能比狼更加凶狠,更加不顾死活! 吴锋完全不顾胸口还在涔涔流血,也不顾有一根肋骨方才已经被凶狼的利爪拗断,就这样转过身,举剑过头,像劈柴火一般,向着另一头巨狼猛劈而去。 他的身上沾着狼的鲜血和脑浆,还有自己的血,一片红白淋漓。似地狱中走出的恶鬼,又好像血海里的修罗。 而他的眼中,闪烁的是杀戮的火焰! 长达两米多的凶狼,被吴锋如同斩开柴禾一般,轰地一声,砍成两段,鲜血如同泉水一般喷薄而出,化为一道血幕弥漫夜空。 霎时间,月亮都化成了鲜血的红色。 而后血幕落下,地面上染上一片殷红。 吴锋猛地点了自己身上几个穴位,止住鲜血的流失,而后脚步如铁,向着叶落方向赶去。 此时此刻,叶落已经喘息声声,身上又受了几处轻伤,眼见就要坚持不住了。 不过,他黝黑的面庞上,神色依然镇静,毕竟人到中年,身经百战,早已将生死置于度外。 只见郎射雕嘿嘿怪笑,喝道:“天马流星拳!” 它右手捏成拳,势如崩雷破天,向着叶落中宫这条线,狂击过去! 天马流星拳,是上位妖族——天马一族的必杀之技,发出之时,先鼓动空气,以狂猛的冲击波攻杀敌人,而后怒拳再至,有摧山裂海之力,将强敌碾成齑粉。 郎射雕只是凡马化成的妖孽,所发挥出的天马流星拳,当然也不精纯,然而威力却也不容小觑。 但见长空之中,空气发出雷鸣一般的爆响,光线都仿佛被扭曲了一般。 劲风吹起激荡的烟沙,扑向叶落的面庞,而强猛的冲击波,也震得叶落一边后退,一边连连挥掌格挡。 眼见叶落危急,吴锋不等赶到,便双手连挥,菱角镖、金钱镖、蒜条镖、袖箭、飞蝗石、梅花针、飞钩等各式各样的暗器,如同密雨一样,化为两道洪流,向着郎射雕飞射而去。 第五十九章叶落的奋战 吴锋手发暗器,密集如同雨点,绕过叶落,向着郎射雕两侧夹击而去。 然而,郎射雕并不闪避,而是越发向前怒逼,叶落不得不向着吴锋方向,脚踏惊风,飞退过来。而吴锋所射出的暗器雨,就都打在了两人的身后,全数落空。 郎射雕怒拳追击叶落,拳声破空,爆响如雷,划出流星一般的光华。 拳罡汹涌,又真如同有万马奔驰在虚空当中。 天马流星拳之威,令大地都隐隐震颤起来,发出隆隆的声响。 叶落猛然咬牙,血染的胸膛起伏,开始呼吸。 他的眼中闪烁出异样的光彩,血脉波动,奇异的能量,从他的掌上泛动而出。 叶落周遭的空气,如同水波一样波动起来,抵挡着郎射雕狂猛的天马流星拳力。 这是宁州叶家的又一绝学——涟漪掌法,自传承于雪原南部的震世奇功——波纹气功演化而来。 波纹气功,又称波纹呼吸法。呼吸和血液有关,因为血液从肺部输送氧气,因此波纹气功便通过特殊的呼吸法门,在血液中产生波纹,激发出强大的力量。 波纹气功的波纹能量,与阳光一致,因此是吸血鬼、活死人等一切阴性存在的克星。而波纹的特性,也使得波纹气功能够以柔克刚,以弱胜强,轻松对抗强敌。 这门绝学曾经流传到西极地区,时值上古天妖出世,杀戮人族,却在波纹气功修习者的神威之下,尽数灭亡。波纹气功的威力,可见一斑。 不过随着岁月流转,波纹气功的嫡流早已不知所踪,宁州叶家得到的不过是它的只鳞片爪而已,于是结合叶家武学,创出涟漪掌法,其关系就如同辟邪剑法与原版的葵花宝典一般。到叶落这个分家子弟手里,威力便更加下降。 此时叶落已经受伤,他运用这涟漪掌法,真气作涟漪波动透发而出,乃是抽取自己血液中的本命精气!然而,性命只在须臾,也顾不了这么多了。 郎射雕所发出的天马流星拳并不精纯,还暗含了几丝黑暗之力,正被涟漪掌法所克制。 只见狂猛的拳力波动,在叶落掌上挥出的涟漪面前,寸寸削弱,无形的奔马,在空中静息,消散无踪。 而叶落以后退之势化解郎射雕的攻势,终究是避开了郎射雕的这刚猛无俦的一拳。 但他消耗过大,豆大的汗珠,自脸上点点滑落,而背后的衣衫,早已一片透湿。 左胸的伤口处,因为方才拉到伤口,血口又猛然破裂,鲜血涔涔涌出。 郎射雕一击不成,但神色却越发骄狂:“小子,以为你现在赶来,就来得及么?” 吴锋只见郎射雕仰天狂笑:“来不及,我告诉你,已经来不及了啊,哈哈哈哈哈!” 这头马妖有着说不出的狂妄,偏偏却又不是林焰那样的无谋蠢辈。 这令吴锋心中颇为不快,因为他内心深处,也是极为狂傲自负之人。 他咬了咬牙,但终究没有说话。如果郎射雕还有什么底牌,自己现在出言斥责,说不定要被打脸。 只见叶落被郎射雕逼得快速后退,正向着吴锋方向,吴锋急忙侧过身,为叶落让开空间。 就在这时,郎射雕眼中凶光闪烁,怒吼道:“骐骥之长驱!” 刹那间,郎射雕头顶毛发全数立起,如同炸毛了一般,身形好似一道冷电,向着叶落猛撞而来! 马妖本来速度就快,郎射雕发动长驱之技,身有万钧之力,向着叶落冲击而来,而叶落又在吴锋身旁,避无可避! 轰地一声,郎射雕猛地撞在了叶落的身躯之上,骨头折断的声音,阵阵传出。只见叶落口中鲜血喷涌,竟如同泉水一般! 吴锋大惊失色,只见郎射雕的手掌,已经再次刺进了叶落的胸膛——这次,是右边。 郎射雕听到吴锋说自己是忘忧谷特使,就知道,吴锋与叶落以往从来没有联合作战的经验。 因此,两人不但不能完美地发动合击,刚开始协同战斗时,还会互相阻碍。 而郎射雕准确地控制着战局,把握住了这一时机,对叶落发出绝杀一击! 吴锋目眦欲裂——难道,战局真的无可扭转了么? 却见叶落虽然被猛撞,脚上却似生根了一般,直接陷进了土里! 郎射雕待要得意狂笑,但他的手掌抓进叶落胸膛的那一刻,却发现叶落的心脏不但格外坚韧,而且似乎还想要向下滑去。 它害怕再有别的变数,当下手掌继续深入,将叶落的心脏整个刺穿! 而就在这时,叶落猛地一咬。 不等郎射雕反应过来,一包东西就喷到了它的眼里。 登时,它痛苦地惨叫起来,想要挣脱,但叶落的双手不知何时已经紧紧地将它抱住! “石灰……你用石灰暗算我……” 叶落嘴里藏了一个石灰袋,他将石灰袋咬破,喷到郎射雕眼睛里,被叶落口中喷出的鲜血一浸泡,石灰瞬间就发散开来。 剧痛刺激得郎射雕全身几乎要裂开,双脚猛拧,叶落的胫骨瞬间折断! 但连心脏都被刺破的叶落,双手却是发出可怕的力量,扯着郎射雕,倒向地面。 人之将死,所发挥出的力量,反而异常地恐怖! 这次,郎射雕才是真正认识到,什么叫做人类的凶性。 叶落发出了最后的怒吼:“刺!” 只有一个字,却中气十足,如同雷震,哪怕他的鲜血已经几乎要流干! 这时候,他也再不会掉书袋了。 此时此刻,吴锋已然热泪盈眶。 他瞬间就领会了叶落的意思——这是要他一剑刺下,将叶落和狼盗首领郎射雕一起杀死啊! 在战斗开始之前,叶落就做了最坏的打算,因此才做了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准备。 叶落并不能完全信任年纪轻轻的吴锋,而事实也证明,吴锋虽然如同萧狂歌所说的那样多智,但战斗经验却实在缺乏,哪怕碰上阴谋,能够有力破局,但临场对决,却还不是身经百战的狼盗首领郎射雕对手。 思维渐渐模糊的叶落,情绪却是一片平静,冷冷地看着眼前郎射雕惊恐万分的面容。 凶残狂傲的狼盗首领,终究是会怕死啊。 叶落做了自己该做的一切,筹备终究是完全用上了。 他已经四十多岁,儿女都已经成年,自然有他的同僚照顾,不需要他担忧。 海虎商会重用他二十多年,正是自己舍身回报的时候了。 男儿如是,死得其所! 第六十章狼盗的终结 吴锋眼中含泪,又被呼啸的寒风所吹干,化作脸上的道道泪痕。 但他手上却没有丝毫犹豫。 叶落以生命争取来的机会,容不得丝毫的迟滞和踌躇! 吴锋掌中赤剑横空,迅疾如同奔雷走电,划破虚空,自叶落后心横贯而入! 没有时间再绕过去攻击了。叶落虽然制住了郎射雕,但也不过一瞬间而已。 这一剑将叶落直接贯穿,而后插入了郎射雕的胸膛,直接将郎射雕硕大的心脏整个刺穿。 剑尖一抖,真气化作剑芒在郎射雕心口发散开来,把郎射雕的心脏整个搅成粉碎,在胸腔里面爆炸开来! 东辰剑典的修行,胜在元力充沛,剑气辐散之时,便是全方位的杀伤。 唰地一声,长剑如同毒蛇一般弹出,上面染着郎射雕和叶落的鲜血,混合在一起,无法分出。 之后,吴锋才趁着郎射雕心口中剑,思维模糊,绕到郎射雕方向,一剑斩下了郎射雕的头颅。热血从郎射雕腔子里喷出,汹涌如同泉水,登时将与郎射雕紧紧纠缠的叶落喷得满脸都是。 北风卷着血花,也浇洒在吴锋的脸上,染成点点斑驳,而后沿着吴锋光洁的面颊缓缓滑落,滴在他的衣衫之上。 吴锋终于实现了自己之前说的话,取下了郎射雕的头颅,但他的心中,却没有半点胜利的喜悦。 他飞速上去,分开了郎射雕和叶落的身躯,迅起数指,封住了叶落的心脉,止住血流。 而后,他掏出一瓶父亲留下的特效伤药,涂抹在叶落的胸膛伤口处,接着便挺起长剑,杀入狼盗群中。 “全歼狼盗,为首领报仇!”吴锋高呼道。 如果报仇二字自狼盗一方说出,那么己方可能因为失去叶落而被压制,但吴锋抢先说出这话,便压得狼盗再无翻盘机会。 郎射雕对于狼盗们来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如今郎射雕败死,狼盗们士气登时为之沮。 吴锋如同嗜血修罗,冲进狼盗群中,长剑好似风卷残云,所过之处,鲜血汹涌,遇盗杀盗,见狼斩狼,只留下满地的尸骸与鲜血。 商队众人被吴锋的刚勇所鼓舞,同仇敌忾,纷纷从两个方向,杀入狼盗群中。刀光剑影,在北风中生出百倍的寒意,与热血同飞。 狼盗们惊恐万分,全无斗志,被商队诸人的攻势所分割开来,且战且退。 吴锋此时已经和第一个假狼盗首领战在了一起,此人是狼盗中的三号人物,只要将他击杀,那么狼盗将完全失去战意。 吴锋的肋骨伤口经过长期的激烈战斗,又开始撕裂,鲜血渗出,将衣衫染成一片鲜红。但他丝毫感觉不到痛苦,脑海中所充斥的,是如同烈火一般燃烧的杀意! 仇恨、愤怒与羞愤所混合的情绪,便是一种畅快淋漓的疯狂。 杀吧,用杀戮来麻木自己的痛苦,无论是心灵,还是**。 吴锋连环数剑,如同飞电,杀意汹涌有如潮水,将对手完全包围在其中,好似秋风中的落叶! 对方开始颤抖,眼瞳之中充满了恐惧,身形犹如被磁铁吸住一般,难以挪动。 “死!” 吴锋切齿,怒剑左右出击,直接将对手斩下了双臂,而后毫不迟缓地刺入对方胸膛,在胸口绽放出一朵硕大的血花。 至此,狼盗士气完全瓦解,开始溃散,却被一意复仇的商队诸人追击,再次损失惨重。 由于狼盗本来就是长途奔袭至此,座狼的体力都损失不小,而狼的骑乘要比马匹困难得多,控制者同样要消耗体力。如今狼盗和狼群战败溃逃时因为失去了斗志,反而不能跑快。 而商队众人一直安闲地坐在马车上,如今经过短暂的战斗,又因复仇之心而士气旺盛,都发挥出了超常的追击速度,刀剑落处,狼头和人首级纷纷坠地。 鲜血染满了原野,一番追亡逐北之后,狼盗几乎被全歼,仅有数人逃脱,而座狼则全数被商队众人斩杀,妖丹取出,作为这一场战斗的战利品。 纵横并州,作恶无数的凶残盗匪集团——狼盗,至此可以说灭亡,没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而商队付出的代价,不过是阵亡六人而已。 吴锋没有拿一颗妖丹。 他受命诛除狼盗,但却在算计中败给了郎射雕,以至于叶落只得使用同归于尽之策,如今生死未卜。虽然最终还是消灭了狼盗,但他依然感到羞愤,并没有杀死敌人洗刷耻辱的快感。 时至今日,吴锋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轻狂中的浮躁。这种浮躁,必然会带来危害,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算计,往往有着没能算到的地方。 然而,骄傲的人,总会因为自己的出色而有轻狂之意,这种轻狂,有时也能表现为压服他人的气场和人格魅力。因此,这是第一次,但必定不会是最后一次。 战斗中容不得丝毫的停滞,因此到了现在,吴锋才将倒在地上的叶落扶起。 有人送来了棉布,将叶落的伤口裹好。 也许是叶落的心脏格外坚韧的缘故,被郎射雕两次攻击,都没有完全破裂,如今伤口已经被封住。 吴锋不敢动他,重伤者如果被摇晃,极可能因此而去世。不少受伤者都是本来可以生还,却被亲人朋友一边叫着醒醒一边疯狂摇晃,最终死亡。 商队诸人开始就地掩埋战死者的尸体。结束了大战的愤怒热血状态,低低的啜泣声开始响起,有人心有余悸,有人因为朋友战死而悲伤。 对于江湖儿女来说,很少有运尸回乡一说,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吴锋坐在马车上,默默无言。被狼盗驱散的马匹,有一半找了回来,但剩下的却是就此逃散在原野中了。 正在这时,一声低低的呻|吟响起。 吴锋猛然大喜,转向叶落方向。 “水,水……” 是叶落的呻|吟声。他还活着! 吴锋急忙拿出装水的葫芦,轻轻灌进叶落嘴里。 叶落缓缓睁开了眼睛,被吴锋扶着做了起来。 一群人惊喜地聚拢来。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吴锋道。 叶落却只是微笑。 第六十一章最后一杯酒 伴着粼粼的车声,在夜色和晚风中,车队穿越落风山坳,向着玄关镇行驶而去。 夜风,也仿佛含着悲哀的声调,已经离开战场很远,人们的鼻孔中依然充斥着血腥。 在江湖上讨生活,自然免不了刀头舔血,然而有熟悉的人离去,总是让人忍不住悲痛。 因为丢失了一半的马匹,商队行驶的速度又变慢了不少,不长的距离,竟走了接近半个时辰。 前方的山谷谷口,设着一个竹篱笆拦成关卡,两个披甲卫士手持长戈拦在那儿。篱笆后有个不大不小的镇子,夜间灯火通明,喧嚣之声不绝于耳,一副繁华气象。 叶落强撑着掀开帘幕。 两名卫士看到叶落,当即笑道:“是叶大哥来了?我们这就去知会镇长。” 而后,他们牵动一根长线,只听镇子里面,有清脆的铃铛声响起。 随即,有两位衣着华丽之人一路小跑奔了出来。 前头的中年人脸颊肿胖,肥厚嘴唇,浓密髭须,正是玄关镇镇长陈祥源。后边的是他的儿子陈玄玖,与父亲不同,容貌倒是挺清秀。 陈祥源一见叶落,脸露喜色:“是叶落兄弟啊!好久不见啦!又押货到关中去么?” 叶落点点头,一边取出一大袋金铢递过去,道:“此次的过路之资。” 只见那袋子一看便感觉沉甸甸的,价值必然不菲。 陈祥源没有数,便收了下来,而后拿出两颗递给了守门的卫士。 叶落一向出手大方,他每次出的过路费,都包含了这些卫士的小费,因此镇上的卫士都很是喜欢他。 “受伤了?”陈祥源眼见叶落身上绑着棉布,问道。 叶落点点头,强撑着从车中走了下来,道:“酒来。” 陈祥源哈哈大笑:“兄弟来访,自然有好酒相迎,我这就让下人去准备酒菜。” 他为商队众人安置了住处,而后引着大家登上一座华丽的小楼,摆了几桌宴席。 很快酒菜就送了上来,酒是上等的汾酒,菜也极为丰盛。 河东盆地在山丘密布的并州,地形较为平坦,耕地相对较多,水源充足,是有名的富庶之地。而玄关镇地处要道,靠收取商队过路费和提供保护服务积累财富,在这乱世之中,便越发富有。因此虽然已经入冬,席上不但有各式肉类和腌菜,还有着用温室大棚培植的新鲜蔬菜。 酒是极香醇的上品汾酒,入口绵滑,却又有北地美酒的烈性,在冬天里最为暖身子。众人推杯换盏,喝得极为畅快。 在酒席上,叶落陈说了狼盗之事,以及吴锋的英勇表现。 这一场战斗极为惊险,风波迭起,在旁边伺候的一众护卫虽然是经常在生死场中来去的,却也一个个听得睁大了眼睛。 陈祥源对吴锋高声笑道:“小友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怒诛狼盗首领,为民除害,如此胆气,令人佩服。干了这杯!” 吴锋却是听得脸上发热,如果不是自己判断失误,商队也不用付出这样大的伤亡。只是酒的红色,掩盖了他脸上的羞愧。 然而当着外人,吴锋是绝不会自承失误,只是也朗笑道:“多谢夸奖,陈大叔谬赞了。”说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陈祥源呵呵一笑,又对叶落道:“这次,你没事就好,以后的路途,一切当心。只是既要诱杀那狼盗,为何不知会我们父子,时间到时,一起夹击?” 叶落点点头,道:“狼盗未必定来,即便前来,郎射雕非你对手,见你出现,必然逃遁,不得歼灭。东山再起,又将成患,不如冒险一搏,引其上钩。” 却是突然抱起一个酒坛,将酒水倒下,如同惊虹,一饮而尽! 众人尽皆愕然,一向文绉绉的叶落,怎么做出如此失礼的举动? 陈祥源也一惊,看着叶落。 叶落好似鲸吸牛饮,不过片刻,一坛酒就被他喝得见底。 叶落咳嗽了一声,对陈祥源道:“你我相交多年……” 陈祥源心头猛然一凛,霎时间,便有了一些不详的预感:“是啊,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且说就是。” 叶落却是用衣袖擦了擦嘴边的酒水,骤然长笑,声音好似雷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吾享这许多年富贵,今日无憾。时逢乱世,祖坟毁弃,已无复存,我死之后,葬于此地,不必归葬,还望陈兄陈全。” 陈祥源瞪大了眼睛,惊异道:“叶落……你说什么?” “人生但有美酒可饮,有好书可阅,修短又何妨?”叶落豪气冲天,又斟了一杯酒,如同喝水一般灌进嘴里,高声歌道:“刚日读经柔日史,数残地老天荒。几人得鹿几亡羊。自然知去就,何必论兴亡!” 他的脸上浮上烈烈的红,突然间,胸口的伤处猛然破裂,酒水混着鲜血自裂开的食道中汹涌而出! 众人都大惊失色,立刻将叶落抬了下去,却见他早已闭上了眼睛,嘴角含着微笑,停止了呼吸和心跳,神仙也救不活了。 早在被郎射雕抓伤心脉的那一刻,叶落就已经活不成了,他撑到现在,不过是为了见到老朋友陈祥源,再喝一次酒而已! 吴锋神色淡淡,望着叶落的尸体。 当叶落将酒坛整个灌进嘴里时,他就完全猜到了。 然而,他心中竟没有悲痛。 被叶落的豪勇所感染,他心中所感到的,只是一种佩服之意。 人间五十年,宛如梦幻,天下之内,岂有长久不灭者? 是吴锋的疏忽,导致了叶落必须与狼盗首领郎射雕同归于尽,但事已至此,叶落便也毫无怨恨之意,心中剩下的只有看淡生死的通达。 叶落是读书人,也是武士。有文人的儒雅,也有武者的烈性。生命的尽头,还有酒,对他来说就够了。 白布裹起了叶落的尸体,布上沾染着鲜血的殷红。 陈祥源长叹一声:“我和叶兄弟相交多年,不想今天,便是永别。如他遗言,就将他葬在镇外吧。” 商队中其他战死者都是不经过葬礼,就地埋葬,埋骨郊野。叶落不想成为特例,因此才留下那样的遗言。 第六十二章回春谷 当晚,叶落就被安葬在镇外的荒野,他的老友陈祥源亲自找了一块石材,用铁剑刻石为碑,立在简陋的坟包之上。 商队经过会议,推举出了新的首领,而后在镇上补充了马匹,转折向南,向蒲坂渡口而去,准备进入关中。 吴锋随着车队又走了一天之后,改道向北,向吕梁山深处行去。 吕梁山脉覆盖地域广阔,几乎占据了整个并州西北部,比起河东郡还要大得多。 所幸回春谷的位置不算太深。沿着积雪覆盖的山道,吴锋又疾走了半天多,终于来到了谷口,只见绿树茂密,夹成一条小道,上下没有半点积雪。谷口的一块巨岩上,刻着回春谷三个大字,用朱砂涂成鲜红的颜色。 一股暖意,扑面而来,对于披着厚厚的棉袍的吴锋来说,这就是炎热了。 回春谷之所以得名,就是因为哪怕是冬季,这里也温暖如春。如果将其解释为地热的话,偏偏在阳光直射的夏天,这里却也不热。至今没人搞得清其中的缘故。 吴锋快速脱下棉袍,放进如意袋当中,又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便衣,披上之后,踏入谷内,潺潺的水声,霎时间充斥双耳。 一条清澈的小河,将狭长的谷地分割成两个部分,或者说谷地本身就是被河流在群山当中冲积而出。 向东方望去,由于谷地沿着河流走向,西高东低,故而可以远远看见山谷的末端,河流在一道绝崖处,化为一道瀑布,飞坠而下,绽放开千万点银花。 在这里,隐隐可以听见瀑布轰鸣的水响。 回春谷中绿树成荫,繁花胜锦,一年四季气候适宜。树种也和地处北方的并州迥异,红豆杉、山玉兰、四蕊朴等乔木密集成林,很类似中土与南荒交界处宁州高原的景象。 正因为与外边不同的气候环境,才造成了此地灵药和珍禽妖兽的种类,与并州其他地点完全不同,遂成为了忘忧谷的试练场所。 吴锋长吸一口气,在这寒冷的冬日中,感受到春|光的气息,令人沉醉。 哪怕是天色已晚,但连成一片片的花木,在天边如血夕阳的照耀下,更有一种别样的瑰美。 正在此时,一股强烈的腥气随着惊风飘来,传进吴锋鼻尖。 吴锋霎时间提起了警惕,这回春谷毕竟是试练场所,虽然看起来春|光明媚,但当中暗藏的凶险,也是不需要多说的。 腥气加上疾风,一般都是蛇虫之类的凶物。 “救命!救我啊!”忽然间,惊恐而凄厉的呼叫声,响起在吴锋的耳边。 吴锋听到呼救之声,急忙转头去看,只见一条似蛇非蛇的怪物,身长数丈,身体前部隆起,蠕动不休,巨嘴当中含着一个美女的头部。 美女长发披散,眼目凄迷,脸上全是惊恐欲绝的表情,眼眶中泪水点点,令人心痛。 吴锋不假思索,刷地一声,骤然拔出长剑。 只听那美女哭叫道:“这位英雄,行行好,快拉我出来啊……” 吴锋目光闪烁,却是剑起如电,仿佛惊雷破天,向着蛇形怪物的脖子部位攻击而去。 剑出之处,并不是一往直前,而是作钩状攻杀,犹如爪牙一般。 这一套剑术,自上古传承下来,是人族先贤观天妖——犼族的攻杀之法,推演而出,被称为天犼剑法。 无论是残存下来的部分《武经》,或者吴锋所修的《东辰剑典》,当中都没有这一门古老的剑诀。是吴锋的父亲不知从哪里学到,再传授给他。 犼,又称望天犼,形似犬或马,而极为凶猛,吼声如雷,能喷火,传说常以神龙、恶蛟为食物,有上古记载“平阳有犼从海中逐龙至空中,斗三日夜,人见三蛟二龙,合斗一犼,杀一龙二蛟,犼亦随毙,俱堕山谷。其中一物,长一二丈,形类马,有鳞鬣。死后,鳞鬣中犹焰起火光丈余,盖即犼也”。 犼当中,金毛犼为纯血种类,最为强大,相传是天界神佛的坐骑。 又有民间传说,认为犼实际上是僵尸所化,僵尸修炼千年,化为旱魃,能飞,杀龙吞云,造成旱灾,再进化到极致,便是犼。但这无疑是以人族的视角看上古的事物,只是民间流言,不足为信。 龙是长虫类的王者,而犼作为龙和蛟的克星,也自然是各种蛇虫类怪物的克星。 吴锋长剑激荡,剑上隐隐发出凶悍的怒吼之声,剑风席卷处,似乎产生上古神兽金毛犼的形象,张牙舞爪,极为精悍。 强横的威压,令那条巨蛇怪不由翻滚起来,远离吴锋,却被吴锋剑如狂雷,追杀上去。 美女悲呼道:“请拉我出来,不要刺它,会把我也一起刺死的……” 吴锋并不管美女的呼声,长剑一圈,仿佛怒犼扑食,将蛇怪的去路堵住,剑影闪烁,仿佛化成了一道巨大的钩爪,赤色长剑喷吐出火性的真气,就好像犼在攻杀神龙时喷吐出的火舌。 蛇怪猛地一甩长尾,如同石柱,又好像巨大的长鞭,向着吴锋劈头盖脸打来。 吴锋当空飞翻,身形无比地敏捷,令巨大的蛇尾落空。 犼虽然身体巨大,但还不如神龙,之所以能拼斗龙、蛟,将它们杀食,正是因为敏捷无比的缘故。 有一种小动物叫做玝,是毒蛇的克星,擅长攻击毒蛇七寸之处,将其杀死食用,也是依赖于行动迅捷,好似闪电。据说,这种小动物也有着些微犼兽的血统。 因此,天犼剑法所强调的,也是敏捷迅疾,攻庞大的敌人之要害。 吴锋如今就如同幼小的玝,与比自己庞大许多倍的毒蛇作战,在空中翻腾刺杀,如同飘叶,但身形流转却自有章法,隐含道韵。 蛇怪周身漆黑,散发着幽诡的气息,仿佛来自幽冥。 但吴锋曾经在云海岚墓中冲关,又是天阳体质,阴气对于他的杀伤力实在不大,他神色不变,气息沉稳,坦然战斗。 第六十三章鬼一口?梦魇? 剑气如一条条苍龙,又好像无形的巨网,将大蛇困在其中。 吴锋沉着出剑,剑剑夺命,很快便令大蛇招架不能。 而后剑锋吐出火舌一般的剑息,在大蛇脖颈处一个环割。 大蛇似是因为正在吞噬那美女,而行动不灵便,其咽喉脖颈部位,更成为了它的弱点,霎时间被吴锋锋利无匹的赤色长剑划过,皮肉被一圈割开来,露出那美女的腰部。 吴锋并没有停滞,直接长剑向上一挑,在美女的惊叫声中,剑锋划开了大蛇坚硬的头盖骨,挑出了一道口子,但其中的美女却丝毫无伤。 吴锋探出手,猛地捉住她从蛇的裂口处露出的手,将她拽了出来。 这美女长得杏脸桃腮,眼如秋水,身穿一袭粉红色的长裙,因为尚未被吞入大蛇的体内,身体还没有遭到蛇的胃液腐蚀,全身**地,露出玲珑起伏的美好身段。 蛇类怪物的一大杀器就是富于冲击性的吐息,但因为正在吞噬这美女,导致无法发出能夺人心魄的吐息,攻击吴锋,在战斗上已经处于了天然的劣势。 她惊魂方定,低下头,盈盈下拜,道:“谢谢恩公相救……” 声音温婉,动人心魄。 吴锋笑了笑:“不必谢了。”他的目光却在这美女身上逡巡,一副无礼的样子。 这美女不由愕然,但随即樱桃小口轻动,莺声呖呖:“恩公若有什么想要的,小女子必当报答。” 她的眼神柔媚,又如同星芒闪烁一般,带着一股动人心魄的魅力。 吴锋却只是微笑着看着她,久久不说话。 女子也呆呆望着吴锋,而后却是轻轻走了过去,靠到他身边。 吴锋长笑起来,露出诡异的神色。 “如果想要你?”吴锋笑着道。 美女俏脸霎时一红,而后道:“如恩公所愿……” 她轻轻倒入吴锋怀中,但就在那一刻,神色陡然一冷,而后躺倒在地面上的蛇尸,如同飞电一样弹起来,与美女的身躯合为一体! 美女的下半身,变成了蛇嘴里的舌头,舌头上连着一个美女的头颅,这模样凄艳而又诡异。 蛇的身躯也变化了,开始缩短,变成纯黑色,成为了一团翻滚的黑气。 一股强大的吞吸之力,向着吴锋猛拉而来。 “呵呵……早有预料……我说的是,要你的头颅!” 吴锋怒吼起来,双脚脚趾猛抠地面,如同老树盘根,一股强大的力量,令巨口无法拖拽动他半分,左手猛探而出,捉住了蛇的舌条上美女的头发,发力拉扯,右手仗剑猛斩新生成的怪物的颈项部位! “啊!”美女头颅发出惊人的哭喊,鲜血则从鬼物的颈项处汹涌而出。 “我听说过鬼一口的传说。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一位女子的不知为了什么缘故连夜在山路上跑着,被恶鬼一口吞噬。从此之后美女与恶鬼合为一体,形成美女头颅长在恶鬼舌头上的形状,在愚昧之人看来,就是美女将要被怪物吞噬,于是前去搭救,而被鬼怪吞入腹中。”吴锋淡淡道。 “你……”美女露出狰狞的表情,但吴锋的真气从掌心注入这怪物的体内,令她再也无法发起攻杀。 “我败给了你,杀掉我吧,该死的人类!”她咬牙切齿道。 “杀死你可能并没有什么用处。”吴锋道:“这样的雕虫小技,真以为困的住我么?” “你……你在说什么?”美女骤然大惊。 “鬼一口就应该是鬼一口,它不应该变成蟒蛇。”吴锋道,他猛地抓住美女的头发,拖着她带着整个怪物,后退而去。 怪物的体形比起吴锋大了不知道多少倍,但吴锋拖拽着它,就好像拉箱子一样,毫不费力。 吴锋看着美女头的惊愕表情,接着道:“但是为什么它又以蟒蛇的形式出现?因为鬼一口这种生物,只能骗得过被美色所迷的愚昧凡人。稍有见识的武者,哪怕看不出美女头是长在怪物舌头上的,正常的做法也是用武器去攻击怪物的颈部,而不是试图将女人头从怪物嘴里拉出来……” “然而,还有一个破绽,那就是我所看见的蟒蛇,竟然有着板牙。蟒蛇只有尖牙,没有平整的板牙。所以布置这个局的鬼怪,似乎对于动物系的妖类并不是太了解……” “那么……你到底想说什么?”美女头神色狰狞,怒吼着道。 “我现在所处的环境,并不是真实。”吴锋看了看天空,夕阳已经落下,残星点点闪烁:“我说了,鬼一口就是鬼一口,按照法则,它不能随意变换自己的形态,如果可以,证明我已经进入了梦境当中。” 吴锋看着神色再次变作愕然的美女头:“我没有空闲在梦魇中浪费太多时间,我如果相信这是真实,就会陷入和鬼怪无穷无尽的搏斗当中,哪怕在梦里杀死再多的鬼怪,也终究会有落进陷阱的一刻,那时候,就免不了死在自己的梦境当中吧。” 吴锋扯着美女头颅的头发,直接将她带着整个怪物,拽得飞了起来,而后猛地摔在地上,溅起满地烟尘。 美女头颅负痛,发出惨烈的痛叫声。 “所谓梦境,说的是梦是一面镜子。”吴锋道:“人类的梦境分为几种,安全的梦境,危险的梦境,被噩梦操纵者所控制的,真正的死亡梦境。” “千万年来,人类在和妖族为首的各路妖魔鬼怪争斗,自大荒中崛起,自血与骨中成为这世界的主宰。这过程中必然要生成对抗能够控制梦境的怪物之机制。” “在安全的梦境当中,人类无所不能,却也记忆大半封闭,缺乏警惕性,因为自身是安全的,哪怕在噩梦之中,也没有任何危险。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在现实中知道得很清楚的道理,在梦里却突然不明白了的缘故。” “一旦梦境被外力介入,就会调动人类的警惕机制,记忆和理性完全开启,人类将按照自己在现实中的真实能力去战斗。我能够在梦里以理智的心态来斩杀鬼怪,就是依赖这样的机制。” “换句话说,你没能力将我带入真正的死亡梦境当中,忘记自己的能力,而被调动内心最深层的恐惧,肆意玩弄——既然如此,我又是怎么在行走过程中,突然就被带入了梦中呢?” 第六十四章妖灵之戒 吴锋看着美女头那惊恐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我父亲对我说过,梦境,就是一面映照人心的镜子。在山路上,我一直保持着极高的警惕性,当即将进入回春谷的那一刻,内心放松,警惕性才会突然降低。你让我进入梦境,是通过构造了一面无形的镜子,镜子内部的世界,就是梦境世界。与此同时,当时的时间点是黄昏,也是有名的鬼怪出没之时,是人类心灵最为软弱,容易被鬼怪所侵袭的时间点之一。” “正因为你实力不够,不能肆意玩弄我的心灵,在构造梦境世界时也不能随意由心,在这时候通过截取镜子后面的真实场景来构造这样的图景,就显得较为容易吧。” “你……你知道了又怎么样?”鬼一口舌头上的美女头颅怒喝道:“你出不去的……” “知道这就是梦境,还会出不去?一般人在知道自己正在做梦时,便能够很容易地清醒过来,无论美梦也好,噩梦也罢。”吴锋淡淡说着,拖着巨大的怪物,走到谷口的部位,将怪物向着谷口猛然一甩,而后自身如同一道闪电一样,飞射而出! “镜子就在谷口,两个世界的往返的节点就是这里。”吴锋说着,而后睁开了眼睛。 他依然站在回春谷的谷口。 叮地一声,白玉棺轻轻一动,从他的腰间掉到了地上,而后散发出白色的光华。 云海岚掀开棺盖,莲步轻移,从棺材中走出,吴锋的鼻尖顷刻间充满了成熟|女性躯体散发出的清冷香气。 “你刚才似乎是陷入了噩梦类的攻击了?”云海岚柔声道。 吴锋点了点头。 “还好,你自己走出来了。我本来想叫醒你呢……”云海岚道。 “多半是我那两个旧相识的雕虫小技,不足挂齿。”吴锋不以为意,道:“云姑娘,这几天你一直在这棺中,没闷到吧?” 云海岚盈盈一笑,拢了拢被风吹动的秀发,在夜风中别有一种幽美:“在坟墓当中,四十年都那么过来了,几天又算得了什么?” 吴锋与她相视一笑,讲述了梦中所发生的一切:“梦中产生的妖灵,与控制噩梦者存在着命性的相连,我把梦里的怪物从梦之门扔了出来,本体也必然受到创伤,现在还请云姑娘帮忙将它找出来吧。” 云海岚点点头,玉手轻拂,凌空虚划。 光点从她白玉一般的指尖泛出,与天空中的星月光芒有着相似的颜色,而散落虚空当中,又好像天女散花。 一道道咒印被她凌空划出,云海岚的口中吟唱起古老的道诀,清歌之声仿佛自仙境传来,词句费解,却清雅令人沉醉。 吴锋静静望着她优美的身姿,眼神如水,虽然是目光纹丝不动地落在云海岚身上,却清淡而全无亵渎之意。 云海岚口诵道歌,当空结印,歌声与这天地场域,顿时发生共鸣。 这些年云海岚困在棺中,化为活死人,虽然修为大降,但对于鬼怪一系的感应能力,反而有所增强。 加上那怪物在梦中被吴锋所创伤,更易于搜索,所以没多久,便只见云海岚美目一亮,凌空虚抓,而后在谷口的一座石壁上,发出叮地一声响。 一枚古拙的戒指从石壁上掉落而出,只见它通体莹白如骨,形如鬼爪,闪烁着幽诡的光芒。 隐隐可见一道身影浮现在戒指上,露出惊恐无比的表情。 云海岚清喝一声,掌上射出几道光索,那戒指全无反抗之力,被她抓入掌中。 白光笼罩了那枚戒指,惨叫之声从其中发出。 而后,云海岚将戒指交到了吴锋手里:“这是妖灵之戒,我已经抹去了原主的印记,你只要戴上它,用自己的血浸染,就能控制此物了。” “妖灵之戒……”吴锋道:“收纳了妖灵之主的能力,能随意调动各种鬼怪力量的上古奇宝?” 云海岚点头:“正品所藏纳的应当是九尾狐之祖的魂魄,这一只的能量明显差上很多,只是仿品罢了。这东西往往反噬主人,很危险,不过有我在你身边,没什么可惧怕的。” 吴锋道:“我听说过关于妖灵之戒反噬的传言,用这东西害人的次数越多,和戒指的契合度越高,就越容易被它吞噬心神。甚至有人以为这种东西被制造出来,就是为了吞噬一代又一代强者的生命之力,培养最为强大的鬼怪。” 云海岚道:“是啊。那你要戴上它吗?” 吴锋微微一笑:“神器、魔器,都只在运用者本心罢了。用魔器所害的如果是穷凶极恶之徒,那也是为善。而本心坚定,也不会轻易被外物操控吞噬。只要不滥用它,我又有何可惧?” 说完,吴锋将这雪白鬼爪一样的戒指戴上,只听崩地一声响,鬼爪的四根指骨合拢,刺入吴锋的皮肤,鲜血渗出,而后被戒指吸入其中。 吴锋感觉到一股阴气侵入体内,与自己的阳气混合在一起。 这枚戒指已经认他为主。 吴锋随后将它摘了下来,扔进如意袋当中。 云海岚道:“这枚妖灵之戒能量不强,之前受创太重,现在已经沉睡,过一段时间,你可以召唤出它的本命妖灵,与之对话,下达命令。” 吴锋点了点头,看着黑暗当中的回春谷。 “试练,现在是要正式开始了。”吴锋道。 与此同时,回春谷深处。 “我失去了和妖灵之戒的联系……”林焰陡然咬牙切齿:“袁曙,你出的馊主意!你说用这东西放在谷口,就能置吴锋于死地!” “安啦,安啦……”袁曙道:“我只是试探吴锋到底有多大能量。你要知道妖灵之戒不是好东西,用这玩意的人最后的结果无非是死于非命,鬼帮人到最后都是人成为鬼的肥料啊,这玩意归了吴锋,也不是坏事……” 林焰冷哼一声,道:“你个叫花子的崽子,不要这样一副事情都掌握在手里的语气跟我说话!如果说斗智,公平对决你只有被吴锋那个混账玩的份!这次你卖蠢又坑了我一次,如果再有下次,我可没这么好说话了……” 袁曙身躯一颤,眼神中隐隐现出一点锋芒,而后却是道:“林焰,我知道你自尊心强,这事是我不好,若我再败事,你抽我耳刮子便是。” 林焰又怒哼了一声,向前走去。 第六十五章 “袁曙和林焰得到了龙蛇尊者汪超的传承,看来真拿了不少好东西。”吴锋道。 “看来这两人是一定要置你于死地而后快了?”云海岚道:“不过,哪怕无人知道,我对小孩子出手也不光彩。倘若这两人联手对付你,我便出手灭杀他们,如果只是一一对决,你就自己搏命罢。” “云姑娘请放心,我死不了的。”吴锋非常自信。 “别忘了,我还得靠你的血液来驱除体内的寒毒呢……”云海岚道,玉指勾了勾额边的秀发,笑得颇为幽魅。 “天阳之体虽然稀少,但世上绝对不止一个。我倘若连这两个家伙都对付不了,你再去找别人去就是了。”吴锋也微笑道。 实际上再找一个又谈何容易?只是吴锋自认为袁曙、林焰这种货色,自己绝不至于对付不了,才用这样的话敷衍云海岚。 云海岚正要再说话,忽然间娇躯陡然一颤,只见她神情骤然变得森冷,眼中闪烁着鬼火一般的绿色光芒,红唇轻咬,似乎很痛苦的样子。 吴锋知道又到了每个月她需要吸血的时候,当下轻轻走过去。 云海岚俯下头,牙齿露出幽蓝色的光泽,猛地咬在吴锋的颈项上。 一阵痛苦,而后鲜血被从吴锋体内抽取而出,进入云海岚的口中,给他一股被抽干的感觉,仿佛自己的魂灵都要被抽吸而出。 第一次被云海岚吸血时,他因为当时受伤过重,晕了过去,这一次却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因此感受便格外真切。 然而,痛苦过后,却有一种诡异的空灵感。 云海岚体内的阴柔之气,随着她清凉的口唇在吴锋体内流转,给他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突然间,云海岚的身躯猛然颤抖起来! 她依然紧紧咬着吴锋的脖颈,但弓着的背部却如同弓弦一样起伏着,秀发猛抖,拂过吴锋的面颊和脖颈。 只见她将双手猛地抓上了吴锋的肩头和腰侧,修长的指甲直接陷进了吴锋的肉里,带给他阵阵刺痛。 吴锋顿时明白,这是天阳之血对于性质在另一个极端的极阴体质之刺激。云海岚作为活死人之体,虽然能够依靠吴锋的血液延命,但在吸饮的时候,也会遭受到难以言说的痛苦。 “不要……”云海岚娇躯颤抖着,如同筛糠一般,咬着吴锋的脖颈吐出含糊的话语,似乎回忆起了以往最深沉的恐惧。 被镇压在坟墓内之时,云海岚每个月都要因为成为了活死人而得不到血液给养,导致全身剧痛,直入心腑骨髓,那是堪比撕裂的痛楚。精神上更会感受到无边的恐怖幻象,令她陷入其中,无法挣脱。 吴锋心生怜悯同情之意,伸出手,在云海岚后背上,隔着衣服轻轻摩挲着。 他的手掌暖和而温柔,散发出和煦的真气,缓解着云海岚的痛楚。 “别怕,有我呢。” 鬼使神差地,吴锋说出了这样的话语,并没有别的旁的想法,或许只是单纯觉得男人应该为女人遮挡风雨,哪怕是比自己大上一两辈的女性。 云海岚身躯猛然一震,但因为痛苦导致的抽搐,接下来却减缓了许多,陷入吴锋肉里的十指,也松了开来。 吴锋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感受着血液从自己体内流逝,在这无言的寂静中,时间也仿佛被拉长了。 夜风萧萧,吹动两人的发丝,在这夜风中交缠在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云海岚才将头颅从吴锋脖颈上移开,退后几步,掏出绢帕,擦了擦嘴角的鲜血。 而后,她用同一张绢帕捂住了吴锋的伤口,玉手轻轻按压在上面,止住吴锋的血流。 她向吴锋展颜一笑:“谢啦,小家伙。” 笑容幽美,似暗夜中最诡艳的昙花。 吴锋也报之以一笑,却见云海岚忽地俏脸微微发红,眼神变得犹如秋水荡漾,盯着吴锋。 这种成熟美女的眼神,看得吴锋一阵不自在。 他不由猛地忐忑起来,猜测着云海岚到底想说什么。 这种少年的忐忑感极为奇妙,令吴锋自己也心惊肉跳起来,脸上微微烧烫。 和梦绮舞相处的时候,他并不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不管自己有什么样的想法,吴锋都会觉得这是当然的。而对于云海岚,很多想法无疑是不合适,年龄差距摆在面前,所以许多事情的确想也不该去想。 “以后,你别……”云海岚红着脸,顿了顿,道:“别叫我云姑娘了吧,一是太生分,二是我也早就不是小姑娘了……” 夜色中,她脸上羞色丹润,映着冰雪一般的肌肤,犹如世间最美的红玉。 “那么……”吴锋问道:“喊什么?”他尽力压制住自己的慌乱和胡思乱想。 云海岚这时终于恢复了成熟|女子的气场,咯咯一笑:“你在坟墓里不是对那两个人撒谎说我是你姨娘么?现在我们也不生分了,不如你就认我作姨妈怎么样?” 笑声柔婉,带着一种惊心动魄的味道。 吴锋明白,她也是的确意识到两人之间的关系,有些过于暧|昧了。 如果只以出生年份来论,云海岚甚至比吴锋要大上两辈,但如果考虑到云海岚在墓中沉睡四十年,现在的年纪就只有三十岁,说是吴锋姨娘,倒也合适。 辈分一旦定了,从情理上讲,吴锋就该把云海岚当亲人看待,也就不会再有杂七杂八的念头。 只是吴锋虽然面对这成熟清美的女子,偶尔有些少年男子压制不住的绮念,但他一向自觉掩饰得很好。这样说来,想太多的,莫非反而是云海岚自己么? 但吴锋到底抑制住了自己的杂思,轻轻翕张着他极薄的嘴唇,终于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好吧,云……云姨。” 云海岚嫣然浅笑:“好啦,现在我是你姨娘,把你当小孩子看就是天经地义的。如果谁想杀你,我出手也不能叫伤你自尊,对不对?” 吴锋一愕,心道该死。 自己还是太嫩,被云海岚摆了一道。看那些小说话本上,很多年轻人对于比自己大上千岁的老妖怪都能当成同龄人对待,自己和云海岚不过认识一个月,虽然是因为给云海岚提供血液而感觉格外亲切,但随便地就认了对方当姨妈显得矮了一头,莫非是从小太缺母爱么? 但事已至此,吴锋虽然有挫败感,但也的确没辙,只能含糊几句糊弄过去。 第六十六章兽潮 云海岚却是心中暗自得意:你小子再聪明,到底太幼小了,玩不过姑奶奶我对不对? 此时此刻,她如同一个小女孩一般露出了完全发自真心的笑意,灿烂犹如春日繁花。 “好啦,不逗你了。”云海岚一副胜利了的样子,美目彩光盈盈,瞧着吴锋:“这谷里太热了,我带着白玉棺出去呆几天。” 说着,她递给吴锋一块玉符,用一根尖针刺破指尖,在上面滴了一点鲜血:“这种符玉留了我的印记之后,便与我的精神相连,在这个区域内,你如果需要我帮你的话,将它捏爆,我便会知道。” 吴锋点点头,收下玉符。 当然,云海岚能够出现的时间也只有晚上,毕竟她不能见阳光。也就是说如果吴锋白天遇险的话,向云海岚求援没有半点作用。 但吴锋自认为区区试练,还没有什么能够伤到自己的,哪怕包括袁曙和林焰在内。收下这块玉符,只是象征性地表示自己接受好意罢了。 云海岚将地上的白玉棺缩小,收入掌中,而后向回春谷外飘飞而去。 吴锋背负长剑,快步向前。 这回春谷看起来不大,一眼就能望到边,但这是居高临下而望,加上武者目力远远超越常人所致,实际上冲积出这片谷地的河流,就由许多条更小的支流汇集而成,因此回春谷并不只是一条长直的谷地,而是有许多支脉,整体形状就好像一条巨大的蜈蚣一般。 而如果要从它的一头走到另一头,由于谷中地势崎岖,起伏不平,以吴锋这样的修为,恐怕也得两天左右,竟相当于他从忘忧谷赶到这里所花的时间。 正因为回春谷如此之广大,所以在谷中试练的弟子们也较难互相之间发生干扰,可以在半个月的试练时间内,比较自由地猎取自己的猎物。 吴锋静心凝神,感应着谷内气机。 在这安谧的夜谷中,吴锋能看见一棵大树突然张开巨口,吞噬了疾掠而过的飞鸟。也听见地底下,有食金鼠啃噬矿脉的声音。 这看似祥和无边的回春谷中,隐藏着无数暗伏的凶险。 风陡然变急了,将百草吹得伏倒在地,带着一股惊人的杀意,在这夜幕中流传开来。 河水的水声也顷刻间变得更加激烈,回应着远方传来的轰鸣之声。 吴锋立即进入了完全的戒备状态,按剑而立,眼目如同鹰隼一般,望向前方。 他自命为猎人,但猎人也必须有十二分的警惕之心,才能有效地捕捉猎物。 鼻端所嗅到的微辣腥风,比起梦中那条蟒蛇出现之时,要浓重上百倍。 这绝不是一两头猛兽所能发出的。 轰隆隆的声音,由远及近,震响着吴锋的耳膜,带来令人窒息的压力。 吴锋跳上一棵大树的树梢,让自己在这夜间看得更加清晰一些。 是无数猛兽,如同一条河流一般,沿着真实的河岸,汹涌而来!所过之处,无论是草木还是土堆,都被完全踩平,烟尘溅起,弥漫夜空,似乎要与天穹上的星月相接。 兽潮! 绝大部分都只是普通的猛兽,如狼、虎、豹之属,也感觉不到任何妖力的气息,对于武者来说,一只几只并不难对付,但如此多聚在一起,就难免棘手了。 吴锋更看见,兽潮的中心处,有几头格外巨大的猛兽,几乎有巨象大小,背生骨刺,锥形尾巴,却有些类似传说中的甲龙,头顶长着一长一短两根犀牛样的尖角。 回忆父亲留下的图鉴,吴锋立刻知道,这是科多兽,一种生活在西极的怪兽,没想到这种生物已经繁衍到了东方的回春谷。 科多兽是比战马甚至神驹还要强大许多的优良坐骑,但驯化也困难得多。它们的叫声如同战鼓,能鼓舞军队的士气,而巨口可以将敌人吞噬到腹内。 如果细数起来,这波兽潮规模不算特别大,兽类加起来不过一百多头,但对于散布在回春谷内的忘忧谷弟子们来说,无疑称得上是毁灭性的打击了。 吴锋正考虑是从自己置身的树顶遁向旁边的山壁,还是趁兽潮冲过来之前跳进河里,却听见兽海当中,传来熟悉的声音。 “再坚持一会!” 这声音粗重,却带着喘息之声。 是谈忘嵩! 谈忘嵩被困在了兽潮当中,正在奋力搏命,那么无疑郑智也在其中。 吴锋心头凛然,想起了那场寒鸦劫。 寒鸦是李忠父子引来的,兽潮恐怕也有人在其中操纵。且,这些不同种类的野兽不会自发聚集在一起迁徙,操纵者必然要当中主持。 随即,吴锋便在纷沓的兽蹄声中听到了隐隐的口哨之声。 一个嚣张无比的声音传出:“哈哈,卑劣的人类……你们来自一个叫忘忧谷的小门派么?在这里试练?那么我告诉你,我们妖族的甘地部落,也将这片山谷作为试练之地,更是以捕杀前来袭扰的人类弟子,夺取首级作为成绩!我蝴蝶小王子灵游,将要斩下你们的头颅,作为你们闯入妖族领地的惩罚!” 郑智一边与汹涌而来的猛兽搏斗,一边怒吼起来:“你们这些卑鄙无耻的虫子!这么大的吕梁山,你们凭什么说是你们的领地?” “哼哼……”这时,吴锋已经看清这名自称蝴蝶小王子的妖族,正骑在最大的一头科多兽身上,嘴里咬着一个口哨。只听这名叫做灵游的甘地部落妖族道:“在那上古时代,整个大地都是我们妖族的领土,你们这些卑下的人类,将我们赶出平原地带,被迫隐藏到荒山野岭,却还得寸进尺,想要侵占我们仅剩的领地!杀死你们,彰显妖族的无上荣光,总有一天我们将杀出崇山峻岭,恢复天妖王庭的辉煌!” 灵游自称蝴蝶小王子,身上也披着一件蓝底黑斑,颜色斑斓的羽衣,背后顶着两对大大的翅膀,不停扇动着。 吴锋在树梢淡淡地做出了评价:“充满了作死的气息。” 而后,他一个翻身,向兽潮中跳了下去。 第六十七章作死小王子 当年是妖族压迫人族,对人族进行了千万年的屠戮,在历代人祖的奋战之下,才将妖族大部分消灭,残部赶进茫茫东海和崇山峻岭当中。 不过站在妖族的立场上,他们自然也认为是人族侵占了他们的领地,覆灭了他们曾经的无上荣光。 然而如今的形势是人族实力比起妖族强盛不知道多少倍,妖族的情况可以用苟延残喘来形容,与人族和平共处是它们唯一合理的选择。任何一支妖族倘若想要恢复过往的荣光而攻击人类,一旦引起稍大的人类势力之注意,必定是自取灭亡。 不懂得审时度势的族群,只能用作死两个字来形容。 然而吴锋面对这汹涌的兽潮,却也全无畏惧,不多思索便直接杀了进去。 郑智和谈忘嵩是他的盟友,救援盟友,符合吴锋所相信的道义。 至于风险,吴锋有这个自信——如果与郑智、谈忘嵩联同作战的话,这样的兽潮便完全奈何不了自己! 人类之所以能够从上古时期被压迫、残杀的弱小种族,成长到现在天地的霸主,正是因为团结协作的力量啊。 烟尘滚滚之中,几头恶狼向着谈忘嵩围攻而去。 “周天螺旋腿!”谈忘嵩长喝道,运转螺旋真气,向着群狼怒扫而去。 真气如同螺旋,扭转着空中劲气,滚滚向外碾杀,而谈忘嵩的腿骨也发出崩鸣的脆响,仿佛也跟着随心扭曲。 这是十二路谈腿中的一式,是并州谈家的家传武学。 谈家本来也是神堂的一个强大支派,后来却因为天灾**而没落,子孙失去传承,流落民间。但十二路谈腿的传承,在忘忧谷却还有留存,因此萧狂歌在一次下山时,找到了谈忘嵩,收为弟子,将这套本来就属于他的家族的武学传授给他。 十二路谈腿当年号称北腿,与南拳——洪拳齐名,合称“南拳北腿”,威震天下,自然是非凡的武学。不过谈家没落之后,十二路谈腿的嫡流也因此失传,在忘忧谷留存的不过是其中的只鳞片爪罢了。 但即便如此,其威力也不容小看,只见谈忘嵩出脚如同飞燕掠空,身躯跟着带起,好像投梭一般,旋转踢出,一头凶狼顿时被谈忘嵩踹中下颚,螺旋的气劲,直接砸进了它的头颅深处,从下至上将这头正在怒扑的凶狼的脑部整个踢成了一团烂豆腐,血花和脑浆混合着从狼嘴里喷出,红白夹杂,凄艳无比! “好啊!”郑智击掌赞叹,而后一记北斗神拳,将一头向他猛扑而来的猎豹打得倒飞出去,跌倒尘埃,生死不知。 然而,随即便听见一声痛呼,猛然响起。 一头巨大的科多兽趁着谈忘嵩正苦战群狼,猛袭而来,用巨大的利角向谈忘嵩刺去,要将他一击洞穿。 谈忘嵩急忙一个滚翻,避开科多兽的攻击,但也被擦伤了右臂,鲜血横流,伤处皮开肉烂,直见白骨。 霎时间,郑智和谈忘嵩都心生绝望之意。 这汹涌的兽潮,数量虽然不如寒鸦,但危险度却还要更胜一筹。两人在兽海中鏖战,如今谈忘嵩受了这样重的伤势,战斗力必然受到影响,本来就不利的局面,无疑会更加糟糕。 而且谈忘嵩右臂流血,也会激发兽群的凶性,令它们越发不知死活地发起攻击! 谈忘嵩猛然咬牙,运转真气,尽力止住右臂的血流,压制血液的流失,一边为了最后的希望,而与群兽继续苦战。 就在这时,吴锋的高呼声,骤然响起在两人耳畔。 “我来了!” 只有三个字,却如同空谷鸣雷,令群兽汹涌如同潮水的嘶吼,在此时此刻都仿佛完全消失。 吴锋中气十足的一句话,登时令郑智和谈忘嵩如同吃了定心丸一般。他们信任吴锋的能力,也隐隐知道萧狂徒谋反事件的平定中,吴锋出力不少。 “哟……又来一个送死的?”蝴蝶小王子灵游看见吴锋过来,却是阴阳怪气地道:“那我又可以增加功勋啦!” “作死小王子——”吴锋冷冷道:“实际上,你们部落整个就在作死。不用过多久,你们的部落就会被人族找到老巢,完全铲平,杀得一个不剩。” “哈哈哈哈……狂妄!”蝴蝶小王子灵游笑得嚣张而愤怒,本来俊美的面容整个扭曲了起来,嘴角向外咧开:“你自身都难保,还说这种低级反派说的话,灭人满门这种台词,都是出自一些瘪三的嘴里啊!” “你自我感觉太过良好了。”吴锋淡淡道:“我可没有威胁,只是就事论事,在这个时代,妖族部落还敢拿残杀人类作为试练的功勋,被灭门本来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次试练,我本不想杀死智慧生命,但你是自取灭亡,不能怪我。” 吴锋本以为林焰已经足够愚蠢了,然而这个甘地部落的小王子灵游明显更加愚蠢。 当年妖族那样强盛,却被武祖一剑扫灭,从此沦为丧家之犬,再无复兴机会,不是没有原因的啊! 但纵然如此,对于有着控兽能力的灵游,吴锋也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对方有一百多头凶兽,而己方只有三人,谈忘嵩还已经带伤。 吴锋对着郑智和谈忘嵩方向,大喝道:“郑智、谈忘嵩,我想你们应该明白,这种敌我悬殊的情况下,无论是死斗还是突围,都是行不通的。然而兽群之所以不顾伤亡地聚集在一起对我们发动攻击,是因为受到口哨声控制……” 两人登时恍然大悟。 这与寒鸦劫|情况并不相同,只需要将灵游击杀,兽潮就会自然溃散,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听到这话,灵游却是狂笑起来:“怎么会有你这么愚蠢的人?你当着我的面说要攻杀我,我难道不会有防备么?” 吴锋笃定地道:“让你听得明明白白,你也难逃一死。这场战斗的结果,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他没有时间再冲到郑智谈忘嵩身边,小声告知他们情况,只能现在就说出作战的关键,令他们配合。 只听吴锋道:“你们再加一把劲,拖住兽群的攻势,且让我去——一剑斩首,擒贼擒王!” 言毕,吴锋一声长啸,仗剑而起,青衣飘风,如同剑仙凌虚而行! 第六十八章剑锋上的蝴蝶 郑智和谈忘嵩听到吴锋这话,霎时间士气大振。 吴锋却并不立即攻杀灵游,只见他飞起一剑,杀一个回马枪,竟是向着郑智和谈忘嵩之间的方向攻去。 煅骨境的血气鼓动,在夜空中,吴锋散发出烈火燎原一般的强盛气息,令猛虎也为之胆寒。 没有妖力的猛虎,战斗力还比不上狼盗所带领的巨狼。只见一头大虎在吴锋狂猛的剑势下,如同小猫一般停止了扑击,伏倒在地,却被吴锋毫不留情地一剑,如秦王鞭石,整个劈成两段,鲜血狂涌! 吴锋又连环几剑,如同繁花烂漫,精彩无比,霎时间就把一头狂暴的科多兽逼退。 郑智和谈忘嵩顷刻明白了吴锋的用意。 吴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两人之间的兽群或斩杀,或逼退。这样一来,郑智和谈忘嵩便能趁着这个机会靠到一起,背对背地进行防御。 两人相交多年,协同作战比起被兽群分割开来,战斗力自然会大增。 趁着吴锋这一剑逼出的空隙,郑智和谈忘嵩立即移动到了同一个位置。郑智长拳怒扫,谈忘嵩脚踢如雷,两人各自形成一个半圆,组成了一个严密的防御圈子,令猛兽暂时无法攻杀而入。 而这个圈子更是能转动攻击,如同滚动的磨盘一样,将血肉之躯的猛兽碾成肉泥! 灵游发现吴锋并不直接攻向自己,而是先救援了郑智和谈忘嵩,不由惊怒交加,却见吴锋再次身形一转,向着自己的方向攻杀而来! 对于汹涌的兽潮,吴锋运转起轻功身法,经常一跃而过数头猛兽,落下时直接踩在飞奔的猛兽背上,脚力将它们的背部踩出鲜明的凹坑。它们不绝地发出凄厉的惨号,纵然不死,也要筋断骨折。 这样的行进方式,就如同腾云驾雾,直接飞行向前一般。 “来吧,作死小王子。用你的头颅,作为你狂妄自大的代价!”吴锋长喝道。 他的长剑直指前方,带着无匹的杀意,剑气浩荡,一往无前! “临死还敢大言不惭!”灵游怒道:“人类总是如此卑微而愚蠢。” “然而你只是最卑微的虫子,与蝼蚁一类的存在。”吴锋冷冷一笑。 听得这话,灵游脸色霎时间变成青紫的颜色。他当然知道,在人类的意识体系中,虫类这个词代表着无比的轻蔑,然而他的本体却的确是飞虫无疑! 灵游愤怒地拍打着背后的翅膀,猛地吹动着口哨,发出磔磔的鸣声。 被吴锋剑气所逼,渐渐失去气势的群兽,重新又变得双目通红,不知死活地扑击上来,试图阻挡吴锋的攻势。 吴锋只是笑道:“古人有说十步一杀,只要我到了你十步之内,你便头颅不保。” “你现在就自吹自擂吧!”灵游向来自负,却碰上个比自己要自以为是百倍的,不由气得七窍生烟,恨不得马上就把吴锋碎尸万段! 然而郑智和谈忘嵩已经拖住了一头科多兽和几头战斗力较强的虎狼,有效地削弱了阻拦吴锋的猛兽层战斗力。 “吴锋,加油呵,让这头狗屁的蝴蝶小王子变成虫浆!”郑智一招凤翼天翔,拳出如火凤,将一匹恶狼打得正中胸口,皮毛纷飞,吐血飞出数丈,当时毙命,而后对吴锋鼓励道。 吴锋点头微笑示意,而后崩出一脚,将一头逆扑上来的黑豹踢断满口牙齿,惨叫着喷出鲜血跌落尘埃。 他如今要刺杀灵游,自然是奋发全力,展现出了自己的极限速度、转眼之间,他就已经越过了一段很长的距离,离灵游不过十步之遥! 他自己宣称要“十步一杀”,在十步之内,斩下灵游的首级。 只见吴锋正要在灵游面前落下之时,灵游抚掌,哈哈狂笑。 “你中计了!” 灵游吹着口哨,长呼道:“暴走之猛兽流!” 他自己的双目,也陡然变得血红,一股强烈的杀意,感染着身边的猛兽。 与此同时,他胯下的科多兽发出雷霆一般的长鸣,提升着猛兽群的战力。 因吴锋气势汹涌的一剑而胆寒的猛兽们,再次被激发出了凶性,而且敏捷和力量在这瞬间也得到了提升。 在吴锋身侧,无数猛兽如同潮水一般,向着他猛扑而来,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灵游得意道:“以蝴蝶一族之灵性化为杀意,激发猛兽群的潜力,猛兽化为战阵,以战阵之法,攻杀来敌,任你天大本事,也要毙命于此!” 他算定吴锋前来攻杀自己,必定注意力绝大部分放在自己身上,陡然遭受狂猛攻击,必然失措。 果然,面对汹涌而来的兽海,包围上自己的滚滚杀意,吴锋在空中身形一颤。 从空中落下的那一刻,也是武者最为脆弱,最容易遭到攻击的时间段。 灵游胯下的科多兽奋起尖角,向着吴锋发出一声怒吼,吴锋奋力闪避,却也被音波震上,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射而出! 猛兽们群扑上来,封锁住吴锋的全部去路,只听吴锋发出几声痛叫,跌落尘埃,似乎全身都已经受伤。 郑智、谈忘嵩不由大惊失色,倘若吴锋身死,他们也当然活不成。 而灵游则得意地狂笑起来:“死啦死啦地!你这狂妄的小子,终于付出了代价了!卑微的人类,怎么可能是我蝴蝶小王子的对手……” 只见地面上,被猛兽们卷起无数烟尘,兽吼声不绝,似乎是吴锋正在被撕咬。 话音未落,一道汹涌而上的剑芒,从地面上如同一条怒龙,贯穿而上,只见灵游胯下的科多兽巨大的身躯直接被穿出一条血洞通道,剑锋从其中透出,直接刺上了灵游的下腹! 吴锋从血洞中钻了上来,于鲜血汹涌中,衣衫竟然依然干洁,不沾染丁点鲜血! 所有沾向他的血肉,都被吴锋那锋芒绝世的剑气所逼开。 吴锋站在已经死亡,却尚未倒下的科多兽背上,剑锋将灵游高高挑起,冷冷道:“擒贼擒王的完整说法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原来,自己来到灵游面前,便会遭受最强攻击,这都在吴锋的算计当中。 凶兽比起寒鸦群,唯一的缺陷就是他们体形太大,再严密的包围圈都有死角。 吴锋看似用尽全力攻向灵游的一剑,其实留有很大余力,被围攻时假装受伤吐血,以放松灵游的警惕,而后落在地上,发动地走剑法,从群兽身躯下面滚过去,同时激起沙尘准确打击猛兽双眼,令它们看不清自己的动向。 最后直接以最强的爆发力和杀伤力,从灵游所骑乘的科多兽腹下贯穿而上! 这就是战术的力量。不依靠凶兽的力量与吴锋正面对决,灵游都不可能这样被一招拿下,但从屁股下面攻上来的攻击,他实在全无防备,无法抵御,也来不及靠着翅膀飞行起来! 吴锋剑锋鼓荡出杀伤性的元力,将灵游腹内搅得稀烂,妖力完全无法调动,而左手则夺过灵游嘴里的哨子,猛地捏成粉碎! 第六十九章油炸蝴蝶——鸡肉味,嘎嘣脆 灵游瞳孔猛瞪着吴锋,但现在的眼神,已经满是恐惧和无助。 吴锋强调取他首级,他当然认为是纵跃而起,平行攻杀而来,却没想到吴锋竟然会从下方发起攻杀! 刻意透露自己的战略意图,意义就在这里。真真假假,令灵游无从分辨。 锋利无比的剑息,在刺入灵游腹部的剑锷上吞吐,令灵游下腹流出淡蓝色的体液,剧痛无比,却完全无法动弹。 轰地一声,已经死亡的科多兽缓缓倒下,砸起尘埃滚滚,鲜血在地面上汹涌流淌,而后没入土地之内,将地面染成一片殷红。 吴锋长剑依然高高挑着灵游,斜向上指向天空,如同战士挑着自己的战利品一样。他一个纵跃,依然踩在侧翻在地的巨兽身躯之上。 众兽见到灵游被吴锋刺穿,很快便恢复了神智,看到吴锋那血气汹涌,昂首问天的身姿,它们感到了深深的恐惧。 发出一阵阵畏惧的哀鸣,猛兽们快速逃散,在一片片尘烟过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场中,只剩下吴锋将灵游怒挑上天的身影,以及带伤喘息的郑智和谈忘嵩。 突然间,只见灵游目光闪烁,却是透发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愤怒。 吴锋心头微凛。 只见两道蓝芒,好像闪电划过长空,自灵游双目中喷射而出! 灵游失去了对自己身躯的控制,遂控制自己的头部,将体液含满妖力,从双眼中激射而出,对吴锋进行攻杀。 这是自伤本命精元的打法,但如今灵游生死攸关,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吴锋哼一声,左掌怒挥,犹如斩铁,掌风炸开,好像雷霆滚滚,卷起浩然之风激荡。 “我早有防备。困兽犹斗,我怎可能不防着你的最后一招?”吴锋喝道。 说话间,掌力扫荡,将空中的体液之柱打得爆散,在空中落下,化为漫天花雨! 体液落在科多兽的身躯之上,立刻灼烧出许多小坑,但吴锋的手掌却是毫发无伤。 灵游喷射而出的体液饱含妖力,不但炽热如沸,还具备很强的腐蚀性,但吴锋扫击之时,将真气完全透发而出,用罡气围绕手掌加以防护,因此体液并没有和吴锋的手掌真正接触。 加上撞击的时间极短,不过一瞬间,也来不及进行热量交换,因此吴锋的左手安然无恙。 至此,灵游才算完全失去反抗能力,真正的绝望了。 吴锋猛地将灵游从长剑上甩了下来,幽蓝色的体液,从它体内流淌喷溅而出,点点落在地面上。 只见灵游负痛惨叫着,因为体力的流失,很快恢复了原形,是一只巨大的蝴蝶,美丽的翅膀跌落在地,沾满了泥土和尘埃。 吴锋快步上前,猛地捉住了灵游美丽的翅膀,扯了下来,拍了拍手,弄掉粘在手掌上的粉末。 灵游负痛,大惊怒叫:“你……你要做什么?” 它虽然恢复了蝴蝶的形状,仍然能够口出人言。 吴锋笑着转向郑智:“郑智,你带锅了没有?” 郑智一呆,随即道:“小锅恐怕装不下……” 听到这番对话,灵游终于明白吴锋在打什么主意了,不由头部扭曲,触须颤动,恐惧万分,道:“不……不要吃我,蝴蝶不好吃……” 他想不到,自己身为堂堂的甘地部落王子,竟有一天会沦为人类的口中食物。这是无法言说的耻辱,他却完全无力反抗。 吴锋道:“那就切碎了炸吧,虫子总不能串起来烤。” 判断食物的食用价值,标准无疑是美味和营养程度,并不会因为对方是智慧生物便放弃食用,同类除外。 而修炼有成的妖类,体内灵气充盈,无疑比一般的动物要美味许多。 妖族如果与人类和平共处,相亲相善,那自然可以当成朋友,当成平等的存在,就好像人类也会爱自己的宠物,不会加以伤害。但倘若妖类与人类为敌,当然应当果断杀食。 上次击杀狼盗郎射雕,事出仓促,所以才弃取了它的尸体。这次,吴锋打算充分利用,不要浪费。 “我吃过蚕蛹,用灰面裹了,放到油锅里滚一滚,神仙也站不稳。”吴锋笑着,先一剑从灵游体内剜出了妖丹,而后把它的另一对翅膀也扯了下来。 灵游还想乱叫,吴锋淡淡道:“聒噪。” 而后一剑,斩下了它的脑袋。 吴锋并没有耐心和灵游多废话,食物是没有发言权的。 脑袋上有眼睛和触须,看着恶心,所以就不吃了。 灵游躯体剩下的部分,看起来就好像一条巨大的海参。 实在很奇妙,小虫子往往看起来给人以恶心的感觉,但灵游颀长的躯体看着却与砍下脑袋剥过皮的蛇躯体或者海参相像,感官上并没有什么不适。 郑智笑着道:“对于这种想要屠戮人族的妖类,直接供奉给咱们的五脏庙的确是极好的选择。” 说着,郑智取下背上的大铁锅。他不喜欢吃干粮,每次出门都是自己烹调,吴锋也是知道的。 吴锋将灵游的躯体抬起,放到河里开膛剖腹洗净黏液之后,放在一块光滑的大石上,剑如疾风飞电,就好像切猪的里脊肉一样,把灵游的躯体砍成均匀的一段一段。 如果是平常的小蝴蝶,被这么一洗,就什么也不剩了,但灵游原身的躯体长达两米,洗掉了不干净的黏液,还剩下许多松软的肉。 虽然不会做饭,但是切菜与砍人道理上相通,吴锋却是还做得来。 做这蝴蝶肉,原理与做蚕蛹类似,几人先将躯体分开放进几个罐子里,加入盐腌了半个小时。 而后架好了大铁锅,下面生上柴火,一时间烟气滚滚。 郑智将蝴蝶肉用身上携带的灰面裹成一个个灰面团子,在锅里把油烧热了,将灵游的躯体片段扔到锅里,进行烹炸。 灰面团子在油锅里一滚,立刻发出滋滋的炸响声,灰面从灰白的颜色渐渐变成金黄。 铁锅中,油层起伏,泛起一个个金黄色的气泡,如同珍珠一般,折射着火光,有七彩的颜色在流动,十分美丽。 “好香啊。”吴锋嗅着蝴蝶肉透过灰面放出来的香气,赞叹道。 虫子肉类似鲈鱼,体内无油,味道清淡,就要做浓味才好,油炸刚好适合。 中土的名门以清淡为美,认为嗜食浓味是乡巴佬的表现,然而喜欢吃浓味的人们,则认为这群人不过是强行装逼而已,没盐没油的菜品,有什么味道? 郑智作为一个肌肉大汉,手艺当然精细不到哪里去,但灵游的肉质很好,猛火油炸下来,依然是香气扑鼻,令三人啧啧称叹。 感觉蝴蝶肉差不多炸透了,郑智便加了醋和酱油,再拈起风干的紫苏叶子加下去,香味登时越发浓郁,锅底下烟气汹涌,好似到了仙境一般。 又过了一小会,郑智借了吴锋的长剑,将烧红的火炭拨出去,将火灭掉。 几人折了树枝在河里清洗干净,戳了肉塞进嘴里。 吴锋张嘴一嚼,首先入口的是灰面油炸后的松脆,与调味料的香甜,而后才是蝴蝶肉的软糯。 因为用盐腌透了,又油炸得狠,透进了肉的内部,所以味道可以说是畅快淋漓,先是在口腔和咽喉发散开来,而后从顶门直透到心坎里。 灵游的肉质鲜嫩,其中灵气充盈,在吴锋的咀嚼下,发散开来,散入四肢百骸,令人神清气爽。 吴锋眯着眼,细细品味着这佳肴的上好滋味。 “怎么样?”郑智笑着道。 “鸡肉味,嘎嘣脆。”吴锋回答。 三人都哈哈笑了起来。 “有肉无酒可不行。”谈忘嵩道:“我带了烈酒,我们三人一同享用吧!” 吴锋正愁自己的好酒都藏在如意袋里,如意袋这东西却不能见光,见谈忘嵩从背囊里拿出几瓶上好的汾酒,不由大喜。 吴锋斟了一杯,浇进嘴里,登时一股火线在喉咙里灼烧开来:“好肉佐酒,正是人间无上美事。来,我们干了这杯!” 一向沉静的吴锋,在喝酒吃肉的时候,也会表现出自己真性情的那一面。 三人酒杯相碰,发出金石一般的鸣响,各自一饮而尽。 郑智道:“其实要充分利用这妖怪肉的灵性,还要用温酒来发散,效果最好。” 吴锋道:“美酒美食,就要吃得畅快淋漓才是,如果弄得如同吃药一样,多小家子气?要将这烈酒温好,还得专门烧水。美味在前,迟吃片刻都是折磨。江湖男儿,怎能如同那些娇生惯养的膏粱子弟一样扭扭捏捏?” 郑智击掌道:“说得是啊,杀妖下酒,何等畅快,哪里讲究得那么多?” 吃肉喝酒,催发人的豪气,最能增进感情。所谓“酒肉朋友”一词,原本不是贬义,只是后世游手好闲的人多了,这个词语才变了味道。 吴锋以前和两人关系不好,最近才结盟,但一起吃了一餐蝴蝶肉,不由感觉到感情融洽了许多,好像真成了挚友一样。 谈忘嵩酒量其实颇小,很快就喝得脸上微红,道:“如果我以后能当大将军,一定要多多攻打与人类为敌的妖族部落,不但不用担心军粮问题,而且士兵们一个个都会奋力作战啊!” 吴锋又戳了一块蝴蝶肉放进嘴里,吃得唇边油光闪烁:“好主意,战利品最有效利用啊——哈哈哈哈……” 几人一同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第七十章幻剑狸 三人如同风卷残云,将满锅蝴蝶肉吃得干干净净。 灵游毕竟是蝴蝶,份量少,炸了之后更没多少东西,加上武者食量大,吃光了之后还有些意犹未尽的味道。 几人望着灵游的妖丹,吴锋先开口:“你们拿着吧。” “这蝴蝶妖是你杀死的……”郑智道。 “上次你们俩送了我一张好弓,这颗妖丹比不上那弓珍贵,礼尚往来嘛。”吴锋笑了笑。 郑智只好收起了妖丹,这两人向来孟不离焦焦不离孟,一定会等试练结束后把战利品放在一起平分。 又寒暄了几句之后,吴锋与两人告别。 在这试练中,吴锋并不喜欢和别人协同作战,遇上郑智谈忘嵩有难,他出手救上一救。但以后若一直在一起,吴锋和两人关系又没那么铁,说不定要为战利品的分配起争端,不如分开活动的好。 这时天色也很晚了,月上中天。 吴锋在河边掬了几口水解酒,而后找到一个干净而浅的山洞,从如意袋中取出地毯和睡袋铺好,而后在外边生起了一堆篝火,方才睡下。 其实树上睡觉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在睡梦中陡然遭受攻击,便难以立即作出反应。以吴锋的警醒,如果外敌要进入山洞的话,必然要灭掉篝火,这声音就足以让吴锋醒来并作出反应。 含着残余的几丝酒意,吴锋枕着一块青石,很快便睡着了,进入了梦乡当中。 以石为枕,有助于在睡梦中保持警觉。 黑甜的睡梦,刹那间将吴锋淹没。 确切地说,主要只是睡眠。吴锋很少做梦,一是他要保证极高的睡眠质量,二则在于他是一个相信现实的人,不愿意沉溺在虚无的梦境当中。 但在那死寂的黑暗中,仍然出现了淡淡的影像。 荒山,野岭,满地坟丘。 但只有一座古碑,孤零零地矗立着。 迷离之间,吴锋已然立身此间。 冷风吹拂而过,吹动吴锋的衣襟,令他遍体生寒,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如此怕冷起来,难道是有伤在身的缘故? 苍穹之上,浮着一轮圆月,然而,洒上银光的大地,却显得越发阴冷。 当空的圆月光华流转,越发炽盛,却是流淌出殷红色的光华,如同新淌的鲜血。 丘壑须臾被染成一片血色。 吴锋游目望去。 岭下本只有一座墓碑,但周遭的土层忽地发出细碎的响声,一座座碑碣,破土而出。 天空之中,血月之下,似有无数细丝,当空游动。似柳絮、似飞蛇,又似幽幽鬼影,在血月的映照下,泛着淡淡的红。 而这片坟场之中,渐渐绽出一蓬蓬幽蓝碧绿的磷火,但这磷火,却也被映得带上了三分血色! 在一蓬磷火映照下,吴锋赫然看见最早看见的那座墓碑之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吴锋之墓! 突然间,坟墓开始松动,长着鳞片,流着绿水的鬼爪从坟丘上爬出。 吴锋心头一凛,想要拔剑,却发现背上的长剑已经消失无踪。 空中的乌鸦,发出碜人的尖厉鸣叫。 阴森的鬼啸,震人心魄,全身漆黑的恶鬼,从各个方向,向吴锋逼来。 吴锋感觉到自己的双腿在发冷。 他本想奋力一战,却发现有什么东西,抓住了他的脚。 吴锋向下一看,是一只溃烂流脓的手,却被鲜血浸透,散发着一种中人欲吐的气息。 他急忙猛然一踢,那只手登时粉碎,尸水和淤血四溅开来。 然而,一具具的僵尸随即自地底破土爬出,无神的眼中闪动着恶毒的气息,向着吴锋猛扑而来! 吴锋伸腿旋踢,十数具僵尸粉碎,但纷纷的恶鬼,已经将他完全包围,令他完全没有突围的空隙。 “还我命来!” 声声怨毒的鬼啸,尖锐如刀,割噬着吴锋的心魄命魂! 而在这场景的天边,隐隐现出一道碧绿色的光芒。 吴锋隐隐清醒过来,想要挣脱出这个恐怖的场景,胸口却如同被压了一块大石,无法挣出。 “嗷吼!”在这一刻,吴锋发出孤狼一般的吼啸,睡袋直接爆炸开来,化为无数布片,在山洞中漫漫飞舞! 并未脱下衣衫的吴锋陡然立起,望着洞口,篝火已经被清除掉,洞口有一只狸猫,头顶顶着一片树叶,发出碧玉一般的光芒。 树叶上有许多符文,如同蝌蚪一样,来回游动,带来一种幽诡的气息。 “许多狐狸和狸猫也有控制梦境的能力啊……”吴锋冷声道:“你也来自那个什么甘地部落吧?” 那些梦中的恶鬼,实际上并没有杀伤力,但狸猫的目的是利用噩梦和鬼压床,令吴锋无法动弹,这样就能在睡梦中对吴锋一击毙命! 所幸吴锋的意志力远超常人,在梦中对自己发动当头棒喝,令自己瞬间惊醒。 狸猫如同人一样举起爪子,摘下了头上的碧绿树叶,化成了一个清秀文弱的少年:“我在不远处发现了灵游的翅膀,是你杀了他?” “没错,还把他油炸了。”吴锋淡淡道。 “我是灵游的师弟,幻剑。”狸猫道。吴锋看见它的身后背负了一柄碧玉铸成的短剑。 “你是来给他报仇的?”吴锋道。 “不,灵游那个废物无非是能够控驭野兽而已,一旦被人找到兽群的间隙,杀掉他就不难。而他死不死,也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没能在你昏睡时杀掉你,无非是让我多了一点麻烦而已。你仍然难逃一死啊……”幻剑脸上带着一种怪异的忧伤表情,用黯淡的语气,说道。 他比灵游显得更加狂妄,而且装腔作势的模样令人感到厌烦。 但幻剑能够说出灵游的弱点所在,可见绝非庸手,实力无疑在灵游之上! 吴锋明白,接下来无疑是一场苦战了。 “那就剑下决生死吧!你,也不过是我的又一个战利品而已!”铮地一声,吴锋拔出从不离身的宝剑,剑光划破洞中空间,作为对幻剑的回答。 第七十一章青叶幻剑诀 夜战对吴锋不利。 幻剑作为狸子妖怪,在夜间也拥有灵敏的视觉,这点吴锋无疑远远比不上。 篝火已经被幻剑灭掉,现在洞口被幻剑堵住,吴锋难以出去,只能从幻剑背后看到淡淡的星月光芒。 幻剑明显意识到了这一点,见吴锋挺剑直上,当即掌中小剑摇动,散出一片残影,封堵洞口,让吴锋无从突围! 他还用心控制了碧玉短剑的光芒,不给吴锋提供用于照明的光线。 吴锋剑势斜出,而后向幻剑挑逼而出,的确是一副要突围的态势。 但当吴锋身形冲击到一半的时候,剑势陡然一变,如同奔雷走电,直取幻剑中宫。 长剑刚猛,剑气浩荡,一往无前,犹如长虹贯日,彗星袭月,苍鹰击于殿上! 幻剑陡然一惊,没想到吴锋根本不是要突围,而是完全拼命的冲击式打法。 等到幻剑回剑格挡时,已经太缓,只听两剑猛撞在一起,发出崩金鸣玉之声,汹涌的气芒激射开来,击打在洞壁之上,碎石和石屑飞溅。 吴锋的长剑富于冲击力,猛撞突袭而至,自然要胜过幻剑的短剑。 幻剑胸口气闷,几乎吐血,连退十步,已经到了洞外,吴锋一个飘身,与幻剑相对而立。 “堵住洞口,你并不是只有优势。”吴锋道。 幻剑捂了捂心口:“不错,洞口也限制了我的灵活程度,而你的剑招刚猛,适合直线突击……” 吴锋点头,道:“此外,你在被星月之光照亮的洞口背光而立,我要攻击你,只需要在光亮中攻击黑暗的区域就够了,你反而显得格外显眼……” “那你为什么仍然要冲到洞外作战?”幻剑问道。 “我喜欢能够看清一切的感觉。”吴锋语气沉稳:“耳朵可以听,鼻子可以闻,但视觉才是最直观的感受。” 吴锋有强烈的强迫症和控制欲,但配上顽强的意志力,这便成为了他的优势所在。 幻剑哼了一声,道:“你并不要得意,我刚才可没有使出全力,而且现在也未曾受伤……” “那就全力一战便是。”吴锋抡起长剑,在月光下抖出一道瑰丽的剑花:“如果狩猎的过程不够畅快淋漓,捕获猎物的快感又怎能令人热血激荡?只有通过生死之间的战斗,斩下你的头颅,将你变成我的战利品,我才能达到磨砺己身的目的。狩猎,即磨剑,宝剑之锋,从磨砺出!” 幻剑心头恼怒,吴锋一口一个猎物,一口一个战利品,完全不把他放在眼尾之内。然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将吴锋当作猎物呢? “哼哼……等我杀死你的时候,你就没有这样狂妄了!”幻剑清秀美丽的脸上,终于显现出愤怒的颜色。 碧玉青叶凌空一甩,再次落在了幻剑的头顶。 这枚碧玉青叶,是从数千年古墓中发掘出的碧玉用妖族秘法点灵之后,打磨而成,并在其上刻画妖族阵法,充注妖力。 那是一座绝世霸主的坟墓,更有许多高手殉葬,所以这块碧玉虽然质地并不突出,但也沾染了强横的阴气和鬼气,正与幻剑妖而近于怪的种族属性相符合。 只听幻剑口中清喝,头顶的碧玉青叶鸣震起来,散发出鬼火一般的莹莹绿光,散发开来,好似一片片的萤火,又好像有无数孤狼的眼瞳在黑夜中闪烁,阴森而又诡异。 幻剑手中的碧玉短剑与碧玉青叶同源,来自同一块古玉,具备相同的相性。 在幻剑发出号令之后,碧玉短剑也散发出阴诡的光华,与碧玉青叶相呼应。 一个阴冷的场域,在幻剑身周十丈之内无形地形成,吴锋置身其中,只听阴风萧瑟,吹得他满身发寒,仿佛又回到了噩梦之中。 天上的星月,也带上了惨冷的颜色。 回春谷四季如春,但是在幻剑所构造的场域之中,刹那间好似又回到了谷外冰冷的严冬。 “青叶幻剑诀!” 幻剑掌握碧玉短剑,凌空虚刺,散发出漫漫的华光,而后华光演变成一道道虚虚实实的剑芒,铺天盖地向着吴锋上下左右攻杀而去! 剑芒滚滚之中,还隐隐有各种诡异幻象,百鬼夜行、修罗乱舞、天魔嗜血,能扰乱人的心神。 幻剑头顶的青叶更是加速闪烁起来,如同地狱恶犬的眼瞳,择人欲噬! 这一招“青叶幻剑诀”,并非妖族宝术,而是上古奇人萧鼎所创。 萧鼎曾豢养一头花狸,叫做大狸子,化成人形后号称青叶道人。萧鼎于是创出这一套“青叶幻剑诀”,传授给青叶道人。 后来青叶道人回到深山当中,这一套剑诀也就在妖族中流传下来。 而幻剑的名字,也是来自这一套剑法。 吴锋神色肃冷,感受着森寒阴诡的剑息。 武者对上修真者,最大的劣势就在于攻击范围。 而幻剑身为偏向法术系的妖族,能够运用妖力,攻击不但区域广阔,而且虚虚实实,难以分辨。 现在正是午夜,阴气深重,幻剑构造出这样的场域,影响着吴锋的感知和判断。 眼见于此,吴锋一个劈叉,重心下沉,身形下坐,再次使出地走剑法,不顾漫天席卷而来的剑华,直接向着幻剑猛攻而去! 攻势凌厉,一往无前! 幻剑纵然是有天时地利的优势,也被吴锋这逼人的锋芒所震慑,为了稳妥起见,只能收回一部分妖力,防守心口。 吴锋却是骤然间将赤色长剑刺入大地,烈芒席卷,土石纷飞而起,翻腾如海,在真气的鼓荡下,形成一个防护之网! 无形的真气,无法面面俱到的防御幻剑的妖力剑芒全方位攻击,但有形的土石却可以。 但这样的操作,必须极为精微,让土石在剑芒来袭的一刻,正好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护层,否则,反而空耗真气,难以抵挡幻剑的剑芒。 轰地一声,只听土石纷飞,虚虚实实的剑芒,在与土石的激撞之中,化为虚无。土石化为粉末碎屑,向四面八分旋舞而去,化为漫天的烟尘,遮蔽了视野,充斥了空间。 吴锋身形飘摇,自烟沙中走出,衣不染尘,独步月下,如同神王临尘! 第七十二章七步破场域 幻剑以为吴锋这一番攻来,是要发出绝杀一击,未曾想到吴锋只是被动防守,但他这一招青叶幻剑诀,被吴锋用看似毫无花哨的方式破掉,正被吴锋夺到气势上的上风。 但幻剑并不气馁,方才吴锋卷起漫天土石,抵挡幻剑剑气,体力消耗也不会小。以他看来,片刻之间无法对他发出绝杀攻击。 但他所不知道的是,第一,东辰剑典强就强在真气雄厚,气基稳固,如大江大河浩荡不竭,第二,东辰剑法依靠星力来提升真气品质,在这星月之光下作战,幻剑的优势并不如它想象的那么大! 这也正是吴锋一定要冲出山洞,直接沐浴在星月光芒之中的原因。 没等幻剑反应过来,吴锋便已经踏步而起! “轰!” 吴锋迈出第一步,脚步将一丛灌木踏得粉碎,深深地陷入土地之中,发出崩雷一般的震响! 幻剑见此,却是嘲讽起来:“华而不实的招式,倒好像拿草木撒气一般……” 话音未落,第二步已出,正踏在一块青石之上。 那青石是浑圆形状,好像一个球一般,但吴锋踏在上面,脚步却是四平八稳,与踏在平地之上毫无差别,方方正正地将那青石碾成粉碎,而后才再次踏入泥土当中! 幻剑才发现其中诡异,无论是踏在灌木还是青石上,吴锋发出的声音都一模一样,从节奏到音量、音色,全无差别。 而且当吴锋将脚步从泥土中抽出的时候,鞋子上更是干干净净,不染丁点尘埃! 第三步踏出之后,幻剑终于意识到,吴锋是以步伐构造自身的气场,以对抗他的阴极场域! 天空中的星光,也好像在这一刻变得炽盛,幻剑阴极场域中的阴气鬼啸,渐渐消散。 吴锋冷冷望着前方,眸光如剑,面色似铁,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向前踏去。 他走动得极缓,一步一步,犹如爪牙,又好似魔鬼的步伐。 而幻剑却是为之惊疑,怀疑到底是不是时间也为此变慢了! 第四步踏开,再次发出雷鸣一样的声响,能量风暴在吴锋足间舞动,不用怀疑,这无形的风暴一旦与血肉之躯相遇,一定会将对手碾成粉碎,就有如践踏灌木和土石! 幻剑终于感到胸口气闷,有窒息之感,心跳却加速起来。 吴锋所使出的,正是《东辰剑典》中所记录的天杀步法。 天杀步,又称七杀步,七步之内,天人合一,号称破尽一切场域,正所谓“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幻剑发出一声闷吼,他的场域消散的速度,令他感到吃惊而难以相信。 “叹息之墙!” 幻剑掌中碧玉小剑一挥,调动场域中残存的阴气,一道似虚还实的墙壁,登时矗立在吴锋的前方。 这是一座死灰色的墙壁,在天空与地面之间闪烁。墙壁上雕镂着各种各样古老的图腾,栩栩如生,在夜幕中,给人以苍远而又诡异的感觉。 传说中,这是分界极乐净土和冥界的一块墙壁,由冥后的三声叹息组成,意为:在冥界的灵魂眼看着极乐净土就要在前面却被阻隔着,望着为之叹息。 这只是传说,没有人知道叹息之墙是否真正存在,但幻剑所召唤来的虚影便如此凝重,不由让人怀疑这世间真有冥界,有这一座冥后叹息所化成的死亡之墙。 三声幽幽叹息,如同地狱之中发出的魔音,在这幽谷当中,格外的旷远。 一时间,空气变得更加寒冷,刹那间地面上便凝起了霜。 刚刚要消散的阴气,在叹息之墙虚影的召唤下,再次汹涌而来,令星月光芒都为之失色。 天空之中,鬼影浮动,悲鸣声声,惊心动魄。 “接受叹息之墙的审判吧。”幻剑切齿道。 吴锋心中暗惊,如果他用的是剑招,还能以绝世的锋利,切开这面叹息之墙,但他如今所用的是步法,如此冲击上去,难免在叹息之墙上撞得粉身碎骨! 猛地一咬牙,吴锋扯动经脉,强行停止了天杀步的运转,剧痛在全身蔓延开来,令他感觉几乎要被撕裂。 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喷射而出。 幻剑脸上浮出得意的表情,他认为,自己赢定了。 却只见吴锋身形却再次暴起,如同疾风流电,仗剑向着叹息之墙击刺而来! 强行中止七杀步,虽然会伤损己身,但吴锋还不至于吐血,他之所以吐出鲜血,是因为猛咬舌尖,激发体力所致! 吴锋暴吼一声,长剑激荡,如同一条搅海怒龙,向着叹息之墙削击而来。 但剑势并不是一路直线,而是蜿蜒而走,形成一条s形的弧线! 幻剑一惊,只见吴锋剑走弧线,卷动气流,形成一个圆形。 弧线仿佛有生命了一般,两侧隐隐显出两条阴阳鱼,环抱游动,阴中有阳,阳中抱阴。 气流相互牵动,两颗鱼眼于虚空之中显现。 “逆乱阴阳剑!”吴锋长呼道。 剑走割线,化为阴阳鱼,以阴阳鱼旋转之力,逆乱阴阳,可转阳为阴,也可转阴为阳。 夜属阴,而星力之中又暗藏至阳之力,吴锋以逆乱阴阳剑与体内储藏的星力共鸣,上应天星,以鱼眼之灵动,探究演绎幻剑阴气场域的破绽,而后一举攻破之! 隆隆! 如风暴扫开漫天阴霾,如雷霆划破阴暗苍穹,弧线游动的剑势,并不比直线而来有丝毫缓慢,剑尖急速震荡,插入叹息之墙当中,令整座叹息之墙都为之激荡起来,扭曲成一个个的漩涡! 叹息之墙上浮现一道道的恶鬼脸面,却都发出阵阵凄烈的悲鸣之声,不甘地化为虚无! 崩地一声,整个叹息之墙崩裂、瓦解,如同冰雪消融,只剩下又三声叹息,最终消失在茫茫夜空当中! 剑锋转阴为阳,与吴锋本身的天阳体质相应和,浩荡的阳气向着幻剑激荡而去。 一边仗剑而行,吴锋一边再次运发起天杀步,从中断之处,重新踏起,但这一次速度却快了许多,迅捷犹如雷电。 阴气纷纷消散开来,随着一声如同敲破鸡蛋一样的脆响,幻剑所构造的阴极场域终于消散无踪! 第七十三章藏宝 幻剑露出极为惊恐的神色,向后退去。 他完全想不到,不过交战了这么短的时间,就已经到了决胜负的时刻。 然而,吴锋沉静的外表下,暗藏的其实是火一样的天性,速战速决是吴锋所喜好的,他讨厌费时的游斗,拖延的缠战。 高手对决,数招之内即可定胜负。吴锋现在虽还不是高手,他却希望自己有一颗高手的心。 在短时间内,以最强猛的攻势,最精密的算计,对敌手进行压制,取得先机,而后一击克敌! 幻剑转身想要逃遁,他身为狸子,擅长逃逸之术,自认为吴锋怎么也抓不着他。 然而当吴锋七杀步最后一步踏下的时候,幻剑只觉胸口猛震,双耳被吴锋的步伐引动得耳膜颤鸣起来,震得颅内巨音回荡不休。就好像被一把巨锤不断地击打着头颅一样。 他双目充血,催持着体内的妖力,化为一道绿光,想要飞遁而去。 但只听轰地一声,幻剑猛地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壁障,身形滞涩,吐出鲜血来,轰然坠地! 当幻剑的场域破灭的那一刻,吴锋的气场便完全构建起来。 不能说场域,武者构建真正的场域非常之难,需要极高的修为才行。不过幻剑的这种半吊子场域,杀伤力也的确有限,所以才被吴锋一击而破。 嗖地一声,幻剑的碧玉小剑和碧玉青叶同时飞起,挡在吴锋的前方。 吴锋手挥长剑,一剑斩下,碧玉小剑和碧玉青叶同时断碎,光芒暗淡,掉落在地。 “夜星之遁!”这时,幻剑高呼道。 星辰光芒被召集而来,在他体表闪烁,在这一瞬间,幻剑的身躯闪现着银色的光芒,如同有水银在流动。 在银光闪烁中,幻剑再次身躯震颤,但这次却成功飞遁出去,终于冲出了吴锋的气场。 狸子一族擅长遁逃之术,而经过恶斗之后,吴锋体力消耗也不小,短期内回不过气来,理论上说是追不上幻剑了。 但吴锋只是悠然地从如意袋中把洋枪抽了出来。 他的动作随意,却极为敏捷,令人眼花缭乱。 只见吴锋取出一个竹筒,将封装好的火药和弹丸倒进枪管里,用一根通条瞬间捣实,而后托起枪管,用照门瞄准幻剑,一枪向着幻剑后脑勺崩去。 这种一次射击所需的弹丸和火药合成封装,并用竹筒或纸包携带的手段,被称为“早合”,可以有效节省射击的时间。火铳作为新生事物,尚未发展出用于储存子弹的弹匣,每次发射之后,必须重新装填弹药。 西极火铳,分为火绳枪和转轮火枪两种。 火绳枪上有一金属弯钩,弯钩的一端固定在枪上,并可绕轴旋转,另一端夹持一燃烧的火绳,使用者发射时,用手将金属弯钩往火门里推压,使火绳点燃黑|火|药,进而将枪膛内装的弹丸发射出去。由于火绳是一根麻绳或捻紧的布条,放在硝石溶液或其他盐类溶液中浸泡后晾干的,能缓慢燃烧,燃速大约每小时80毫米~120毫米,这样,士兵将金属弯钩压进火门后,便可单手或双手持枪,眼睛始终盯准目标。 火绳枪因为需要等待火绳燃烧引燃火药才能发射,所以极为耗时,战场中齐射还能发挥作用,偶尔可以由潜伏好的杀手发动刺杀,如果想要用于单兵决斗当中,就几乎完全不可能。 转轮火枪则是用燧石打火引燃的前装枪,这种转轮打火枪的零件主要有:带锯齿的钢轮、链条、弹簧和击锤等,击锤头上有一燧石,靠钢轮表面的细齿与燧石摩擦而发火点燃火药。发射之前,要用小扳手卷动链条,将弹簧压缩起来,就如同闹钟上发条一般。 虽然转轮打火枪发射弹丸仍然不是很方便,但相对于火绳枪,发射时间可谓极大缩短,而且由于上发条的速度能够和手速联系起来,并不依赖于火绳的燃烧,故而使用者的力量和敏捷越高,发射的准备时间就越短。 吴锋所拥有的这一把火铳正是造价较高的转轮火枪。哪怕在西极,也是贵族才能使用的稀罕物,普通士兵得不到装备。 急速飞行的弹丸与空气摩擦,发出炽红的光芒,而后旋转着轨迹,啪的一声,直接打穿颅骨,射进了幻剑的后脑勺。 吴锋写意地吹了吹枪口飘出的烟。 虽然火枪还是新生事物,但吴锋感觉到这种东西很快便要传遍整个大陆,并影响未来的大陆格局。所以从几年前得到这柄洋枪起,吴锋便努力按照父亲带回来的洋枪练习手册来训练自己。 当然,相对于别人的拳脚、近战兵器、暗器、弓矢以及心境修炼,吴锋更多了一项火铳练习,也就意味着他必须比别人更加勤奋,睡眠时间也会遭到削减。 幻剑带着不甘的表情,昂首倒下,脑浆和血液红白混合着,流淌在地面上,就此毙命。 他没想到从脑后射来的黑枪,也就没有对自己的后脑勺进行任何防护。满心以为已经逃脱的幻剑,放松了警惕,因此被吴锋一枪击毙。 吴锋微笑着看着幻剑从人形化为兽形姿态,一只花狸躺在血染的大地之上。 “捕猎还是得靠猎枪啊。”这是幻剑意识完全消失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吴锋将幻剑拎了起来。幻剑的本体比起一般的狸子大不了太多,只够吃一餐,而且吴锋自己并不会做菜。 正在这时,一张羊皮纸从幻剑的皮毛上掉落在地。 吴锋一惊,把这羊皮纸捡了起来,只见纸上绘制着许多弯弯曲曲的线条,却十分混乱,看不清其中之意。 只不过,被幻剑的血染红的地方,显现出几丝新出现的痕迹。 吴锋隐隐感觉这像是一张地图。 一定有更多纹路被隐藏了,虽然是遇血显影,但绝不会是要整个用鲜血染红了再会重现,关键应该在于血液中的水分。 这样想着,吴锋奔到河边,把羊皮纸整个浸泡到河水当中,再拿起来。 黑色的纹路,自空白中显现出来,果然,这是回春谷的地图。 但是回春谷的地势并不复杂,也不容易迷路,这图画当然不只是地图那么简单。 吴锋发现,在黑色的纹路当中,还用青色的笔迹画出了一条路线,越过一片沼泽,在绝崖上的一处石洞中,用金色标明了一个星号。 这是一张藏宝图! 吴锋心中隐现喜意,但随即淡去。 如果说财富,父亲留给他的够多了,他并不缺。 他天生无运之体,需要击杀气运者才能获得气运,这个幻剑怎么也不像气运者,身上也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但抱着姑妄一看的念头,吴锋向着那片沼泽方向过去。 第七十四章洞中之玉 沼泽呈现一片灰黑色,稀稀落落地漂浮着一些青苔,还生长着一些芦苇。黏稠的泥浆翻滚着,发出腐烂的臭味,不时有五颜六色气泡中其中冒出。 沼泽之上,花花绿绿的蝇虫飞舞,给人以想要作呕的感觉。可以在其中看见白骨和尚未完全腐烂的尸体,那是不幸陷入其中被沼泽吞噬的动物。 吴锋站在沼泽地边,开始沉思。 这片沼泽极为广阔,从这一头到那边的高崖,至少有八十多丈。狸子身体轻巧,又善于纵跃和遁术,渡过这片沼泽没有任何问题。以他的修为,要保持踏着沼泽而行,却是颇为不易,一不小心就会被沼泽的吸力拉进其中,遭到黏稠的泥浆黏住,万劫不复。 但一个富于冒险精神的人可不会因为这困难便放弃寻宝,哪怕宝物并不见得太多太好,但敢于向未知发起挑战,是勇者必备的元素。 想了想,吴锋用利剑快速伐倒了一棵树木,削去枝叶,形成一根圆木柱 而后,吴锋将其中一面削光,形成一个足以站人的平面。他并不是把木料从中间劈开,而是只砍掉了一小层。只有保证木料的体积,才能提供充足的浮力。 而后,吴锋将木料放入沼泽边缘,踩在木料上,双足猛抓,形成一股黏着力,左手上则拄着一根用树上枝叶削成的长棍,插入泥地之中,发力推动木料前行。 武者的真气可以随意控制其发射方向,故而吴锋的双足也能放出真气,参与推动圆木小舟的移动。这小舟的滑动说不上快,但也不慢。 吴锋一直担心沼泽中可能有一些能够在泥地中呼吸的凶兽,或者压根不需要呼吸的凶灵鬼怪之类暴起袭击。毕竟如今还是夜间,无论对于凶兽还是鬼怪,都是合适的出没时间。因此,吴锋右手一直牢牢握着长剑,双目紧盯四方,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然而,危险却一直没有出现。大概有一盏茶时分,吴锋终于越过了这片宽广的沼泽。 一堵完全垂直的悬崖,拦在吴锋的前方。 悬崖笔直如松,平滑如镜,只有几条天然形成的裂缝,如同镜子被摔碎之后产生的裂纹。上面也完全没有可供攀援的藤萝之类。 不过这实在难不倒吴锋,他从如意袋中挥出一条飞爪百练索,狠狠抠进悬崖上的裂缝中,而后双足也陷入裂缝之内,寻找着裂缝内的着力点。 飞抓百练索被称为暗器中最厉害之件,既能伤人,更能擒人,还能翻墙爬城,作攀援之用。其构造则为一绳一爪。 爪以铁制,与人手掌完全相同,唯掌面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俱为三节,第一节之端则锐利有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而灵活之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掌面则空其中,上有洞五个,即每指插入之地,中用一半圆形铁环横贯五指之末端,更于掌之后部嵌入一铁环,环即套于半圆形之中间,是为总枢纽。 其爪之屈伸完全司于此环,盖每节之小机括亦有弦索通于总索。环之后则亦如绳镖、流星锤之有软索牵连之。索之末端则挽结成一圈,预备套于腕上,即所谓千斤套腕。 吴锋所用的飞抓百练索,索子是用女子的长发编结而成,再用鹿胶黏合。发丝看似脆弱,但揉成束之后却极为坚固,刀剑难断。 很快,他便爬到崖上一百多米高处,向侧面望去,果然如同藏宝图所示,有一个岩洞。 但这个岩洞距离吴锋所在的裂缝,还有两丈多远,吴锋手中的飞抓百练索,也没有这样长度。 吴锋咬了咬唇,又抓出另一条飞抓百练索,钩在原先那条的尾端,而后凌空一摆,如同腾云驾雾一般,他向着岩洞飞掠而去。 越过岩洞之时,吴锋凌空将身形骤起,双脚踏在岩洞里,而后将飞爪的尾端用一个钩子固定住,插入洞口上的一道裂缝中,以保证自己能够顺利回返。 这时是夜间,这深邃的岩洞当中更不用说,一团漆黑,深不见底。 吴锋先嗅了嗅洞内的气息,感觉还算清新,便取出一盏油灯,用火折引燃,提着踏入洞中。 这岩洞中多有分叉,如同迷宫一般,但也不算太深,就算没有地图,假设陷入其中又失去了照明之物,但只要保持情绪冷静,摸着洞壁一直向前,也能从里面走出来。 几头吸血蝙蝠感受到生人的气息,锐啸着向吴锋扑来,攻向吴锋脸上。 吴锋一手持灯,另一手挥剑怒击,蝙蝠中剑,鲜血飙飞,坠到地面之上。 沿着藏宝图的指引,吴锋很快便走到了一条支路的末端,在油灯的照耀下,只见这尽头有一座方形的石室,周围铺上了石板,但顶上和下面都仍然是山体中的泥土,也没有门,显得颇为简陋。 石室中央,堆着一些玉石和水晶,散发着幽诡的气息。 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如果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笔足以让自己一生享用的财富。 但对于吴锋来说,他根本不缺钱。如果这里真的只是一般的玉石和水晶的话,父亲留下的那些古董,随便拿出几件就比这些更值钱。 不过吴锋仔细感知,终于发现了这些玉石、水晶的异常之处。 他也知道这里的特别了,这是养玉之地。 玉石、水晶本来是天然的矿物,如果要说形成的年代,可以追溯到数亿年以前,乃至天地开辟之时。所谓的古玉,一般指的都是成型的玉器,而不是矿石。 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将开采出的玉石、水晶等物放在特殊的地点,进行温养,吸取不同的气息,就能具备各种各样的属性。就好像酿酒一样,酒储藏的时间越长,就越加香醇。 古墓中发掘出的玉器具备特殊的性质,如用于好的方面可以招财,用于不好的方面可以对敌人进行咒杀,就是如此。 这石室中必然布下了妖族阵法,对这些玉器、水晶进行温养,通过数十年、上百年的渐进过程,来改变这些品相并不算极品的矿物之性质。 吴锋小心地感知着这石室内的气息,用剑挖掘着土质的地面,果然露出白森森的物体。 是人类的白骨。 曾经有人类在此地被妖族残杀,埋骨洞内,作为滋养矿物的养料。 第七十五章复仇之火 吴锋心中升腾起一阵恨意。 但他用长剑挖掘地面,将这座阵法完全破坏之后,依然将这些东西收进了如意袋当中。 这些玉石、水晶,沾染了极重的阴气和煞气,对于妖族的修行有所帮助,也可以用于打造兵器、法宝。也就是说幻剑这次来,一是杀人捞经验,二是为了替部落把百年前埋藏在此温养的玉石和水晶取回去。 这些东西不算珍贵,但吴锋这次过来,也实在没遭遇到什么危险。所谓付出多少得到多少,倘若是奇宝埋藏之地,一定会有重重机关,各种险恶之事等在前方,绝对不可能得宝如此轻巧。 吴锋出了洞口,通过飞抓百练索荡回裂缝位置,踩着裂缝滑落向下,回到独木舟上,而后纵舟渡过沼泽上岸。 这时,天色已经放亮,淡淡的晨曦带着丝丝妩媚,洒落在地面上,有一种幽幽的美。 虽然晚上被幻剑吵醒,导致没睡多久,但吴锋并不感觉疲倦。 他长吸了一口早间带着花草香的空气,用以提神。之前沼泽里的味道实在让人恶心,岩洞中也好不到哪里去。 就在他心情舒缓的时候,在路边突然看到了两个血淋淋的物体! 吴锋仔细一瞧,不由大惊失色! 是郑智和谈忘嵩的头颅。地面上染着鲜血,脸上露出极为惊恐而痛苦的表情,而身躯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不过一夜,他们俩人已经被杀! 吴锋心念电转,立刻做出判断。 不是死于凶兽。 也不会是妖族试练者,如果是他们,会将首级带走作为自己斩获的见证,至少也要割掉耳朵鼻子什么的。 是袁曙和林焰干的。 他们故意把颈项部位砍得残残缺缺,好像被野兽啃食过;但却留下了一个破绽,那就是两人的面部没有留下明显的破坏。 虽然很多凶兽食人时都不会把人头吃光,但至少会啃噬人的面部。看来是袁曙或者林焰希望让别人看清这两人死前惊恐而痛苦的模样。 从两人扭曲的面容看,临死前还受到了折磨。 一股复仇之火自吴锋胸膛中汹涌而起,令他双目赤红。 以前的试练中不是没发生过弟子互相残杀,抢夺战利品,事后抵死不认账的情况。 但袁曙和林焰根本不需要战利品,以他们的修为,得到最前面的积分排名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何况,他们在试练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痛下杀手,明显不是为了战利品,而是出于私仇。 虽然林焰袁曙之前已经用妖灵之戒袭击过吴锋一次,但真正发现有朋友惨死于他们手上时,吴锋仍然出离愤怒。 明知袁曙林焰这种人的心目中,残害同门就跟吃饭喝水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如今吴锋却依然咬牙切齿。 但他很快让自己心绪宁静下来,眼神变作冰冷。 复仇之火依然在胸中燃烧,但已经化成灰堆中的星星火苗,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迸发而出,将复仇对象完全毁灭! 吴锋悄悄地离开了这里,而后找回被他丢弃在山洞外的幻剑尸体。 而后,他从谷口悄悄离开了回春谷,沿着原路返回。 从忘忧谷到回春谷,需要两天多,往返时间加起来就是整整五天。而刨除了路上所花的时间,给弟子们的试练时间,不过半个月而已。 吴锋这悄悄回去一次,就比别人少试练五天,战利品要少上许多,也许通过此次试练进入总堂便无望。 但这是吴锋的复仇计划中,必备的一环。 只要解决了袁曙和林焰,吴锋便能从他们身上夺得战利品,不但能补回损失,或许在试练中得头名都不成问题。 吴锋来到玄关镇上,购买了一匹快马,策马向着忘忧谷飞奔回去。 最终,花了两天不到,吴锋便赶回了忘忧谷。 他来到谷外的一座小小土丘前,沉吟少顷,拜了一拜,取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之后,便悄悄进入谷中,到自己所居四合院的储藏间,将一些东西扔进了如意袋。 随后,吴锋纵马飞奔,再次前往回春谷。 在吕梁山外,吴锋解开了缰绳,示意这马儿离开。 “到荒野之中去吧,我给你自由!”吴锋高声道。 他现在还没有地方用来养马,何况这马的品相也不在他眼里,不配作为伴随一生的坐骑。 那马儿被人类豢养了多年,早就生成了奴性,野性尽失,见吴锋要放它走,反而犹疑不决,踌躇地转头瞧着吴锋。 吴锋不屑地瞧了它一眼,抽出长剑向它臀上猛地一刺。 这马儿负痛,惨嘶一声,终于逃遁得不见影踪。 吴锋目光森冷,望着谷内。 对于吴锋这样目前还一定程度上信奉君子之道的人,很多事情,做起来需要一个道德制高点。 虽然袁曙林焰之前已经暗害过他,但对他们下杀手,并不该在现在。 毕竟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说。论实力,吴锋远不是林焰袁曙对手,何况以一敌二?纵有谋略,也无法保得万全。 但如今郑智和谈忘嵩被害,的确给了吴锋完完全全的杀人理由。 他的心中盈满杀气,而他也相信盟友的魂灵赐给自己复仇的力量,令自己一定能在这次试练中,取下林焰和袁曙的人头! 吴锋并不因为郑智和谈忘嵩的死而太悲伤,毕竟交情并不算深,只能算盟友和朋友之间而已。但他心中有愤怒,他相信对于死者来说,复仇远比悲伤有意义千万倍! 吴锋也不因为自己与郑智、谈忘嵩分开而后悔。也许三个人在一起,林焰、袁曙的突袭便不会致命,但是事情已经发生,自责并无意义,因此吴锋也不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 他是干脆果断的人,没有时间去反思。他的眼睛是向前看的,要做的就是制定一个能够以弱胜强的诛杀计划,置袁曙和林焰于死地! 数年的压抑,复仇的决心,在此一举! 吴锋抬起长剑,指向谷内,眼中闪烁着森冷的光。 第七十六章遗落藏宝 在郑智、谈忘嵩被害的地点附近,吴锋找到了郑智的铁锅。 接下来,吴锋专寻高处的偏僻小路行走,居高临下窥看回春谷内的情况,又经过了整整一天,才找到了林焰和袁曙的踪迹。 他们伐木造成一座小小的窝棚,在一座土丘上,土丘下方,正是穿过整个回春谷的河流。 吴锋潜到土丘下方,把铁锅架好。 他试了好几次,才用火折引燃木柴,新伐下来的木料带着一点湿气,缺乏技巧实在不容易点燃。吴锋尝试几次失败后,先点燃枯枝败叶,再将木柴加入火堆当中,才成功升起火来。 幻剑已经被吴锋剥皮洗干净,他把幻剑的身躯随手砍成几段,放进锅里。 随后,他就什么也不做,在一边看着。 想了想,吴锋又取出油壶,往里面放了不少油。这个油壶是吴锋这次回忘忧谷时拿来的,他以前并没有随身带油壶的习惯。 毕竟在野外就吃干粮,并不会生火造饭。 狸子正被烧得出水,油陡然放下来,登时炸得厉害,冲劲几乎要把铁锅都掀翻,大块的狸子肉在锅里到处乱滚, 噼里啪啦的声响和狸子肉掉到火里烧出的焦臭味道,从土丘下直接传到高岗上方,让在这清晨还处于清梦中的袁曙和林焰霎时便被惊醒了过来。 “吴锋,你大早上在此,打什么恶毒念头?”林焰怒吼道。 说话间,一把袖箭已经铺天盖地,向着吴锋撒下来。 袖箭上闪动着蓝莹莹的光芒,幽诡惨冷,很明显是淬过剧毒的暗器。 袖箭当空乱舞,在天空中形成一朵诡异的妖莲,将吴锋团团笼罩,更是生出一种强绝的吸引力,要将吴锋向那个方向拉扯而去。 这正是斗天破禁玄功中的邪莲真气场,如磁石吸铁一般,牵引对手,令对手无法动弹。 林焰将邪莲真气场与暗器手法相结合,出手便是全力,极为狠辣,有一击必杀之势! 林焰虽然愚蠢,也知道吴锋狡猾多智,如果想着擒获之后折磨羞辱再慢慢虐杀,便多半会让吴锋逃脱,所以上来就是要命的杀招,先重创吴锋再说。倘若一击杀死,虐尸也可以泄愤。 煅骨境九重天的修为,果然可怕! 然而,如同吴锋所料,袁曙并没有与林焰一起出手。 倘若自己遭受林焰、袁曙同时攻击,就算做再多准备,也难免命悬一线。两人的修为都在他之上,合击之力,并不是尔尔。 啪的一声,铁锅被打翻,滚油飞溅,而吴锋借着这力量,倒飞而去,扑通一声,堕入河中。 他发出一声闷哼,似乎是中了一箭,鲜血在河水中散发开来,但很快便被冲散无踪。 林焰的邪莲真气场本来要吸引吴锋,结果反而把油锅引了过来,如同瓢泼大雨洒向林焰脸上。林焰忌惮滚油飞溅,只得闪身躲避,不敢追击,吴锋早已随着滚滚而下的河水,消失无踪了。 “他中了我的毒箭,那毒的配方可是龙蛇尊者汪超的好友,毒圣朱洪智所留,还加入了我的鲜血,暗藏血毒之力。他的修为又不如我,这下死定啦!”林焰得意道。 他亲眼看见一根毒箭射进了吴锋的肩头。 袁曙道:“如果这样死了,倒便宜了他。等等……这是……” 只见铁锅被林焰的飞箭射穿,破碎成几块,跌落在地,滚油和狸子肉散落成一片,在河边还有一张被油染污的羊皮纸,明显是吴锋遗落下的。 林焰上去捡起来:“哇,一张藏宝图……” 端详了一会,林焰道:“这绘画方式,是狸子一族的。难怪他一大早在这烧狸子肉。” 林焰虽然愚蠢,但也还有些见识。 但他又沉吟了起来:“会不会有陷阱呢……” 袁曙却是道:“我们宿营在高岗上,加上早晨光线昏暗,小丘山坡上又有灌木遮挡,他如果从河边的低地过来,就看不到我们。也许他只是早上正好在这生火烤肉而已……” 林焰点头,道:“是。何况以你我的修为,杀他便如杀鸡一般。他没有师傅保护,能用得出什么手段?不过,为免后患,我们还是沿着河流搜索一阵,将吴锋抓住杀掉!” 袁曙点头,道:“你搜上游,我搜下游。” 林焰和袁曙双双跳进水中,潜入河底,一边窥视着水中的情况,一边如灵活的游鱼一般搜索而去。 游出没多远,袁曙便发现一根袖箭插在河底。 吴锋一定是拔出了箭,箭随水冲击一阵之后,沉在水底。 袁曙自语道:“箭在这里,你就不在这里。既然游了这么远还没捉到你,你大概是躲在河底的沙里罢……” 袁曙往回游动而去,用剑翻搅着河底的泥沙,搅得河水一片浑浊,却一无所获。 “见鬼……吴锋这厮难道真的游得比我快?他水性那么好?”袁曙切齿道。 实际上,吴锋的确躲进了河底的泥沙当中,屏住了呼吸。但并不是他跳入水中的原地,而正是那支袖箭所插的位置! 一开始,才他用缩骨之术将肩头缩进去,又用真气鼓荡,将那里塌下的部分充起,故意中了林焰一袖箭,形成中箭的假象。 随后他用指甲刺附近部位,流出血来,让林焰和袁曙看到水中有血花散开。 没入水中的一刻,吴锋便把袖箭从肩头的衣料上拔了出来,如果不拔箭,箭头和被他自己抠出的伤口离得太近,毒液溶解后流进伤口,也会导致他中毒。 但吴锋并没有丢掉袖箭,而是将它收进了如意袋当中,往下游游了一阵,才将它斜插在河床上,作出沉在此地的假象。 如果是林焰来搜索下游,一定什么都注意不到。如果是袁曙,肯定会想太多,而跑去搜索吴锋跳下水的地方。 这是险计,但是吴锋看来,袁曙和林焰的想法,全在他算计当中! 哪怕在泥沙当中,吴锋也能从哗哗的水声中分辨出林焰和袁曙游水的声音。他听出了袁曙游过他所隐藏的位置,又飞快地倒游而去。 听音辨位一向是他的长处,可以从洪钟大吕之声中分辨出一根针落地的声响。 等袁曙去远了,吴锋才从河床中优哉游哉起来,上到岸上,离开此地。 “袁曙果然不想和林焰同时出手。”吴锋自语道:“他是想要和我来一次一对一的斗智啊。” 第七十七章袁曙的决意 岩洞中,藏宝地。 林焰走在前方,眼中闪现着贪婪的神色,而袁曙则留意着后方可能的危险。 虽然林焰眼见吴锋中了箭,但也不能就此认为他死了。毕竟两人在河里并没有成功搜到他。 退一步说,哪怕吴锋没有追在他们后面图谋袭击,或者吴锋真的中毒身死,也不能排除这个藏宝图是个陷阱,其中岩洞里是杀人的机关。 但林焰和袁曙也是有冒险精神的人。他们抗拒不了未知的宝藏之诱惑。 突然间,两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灿烂的光华,堆积成了一片小山。 地面上放置着各色各样的珍宝,晃花了林焰和袁曙的眼睛。 “袁曙,去试探下。”林焰道。 袁曙走上前去,用长剑放在珍宝堆的上方,鼓动真气,默默感应着气机。 而后他用剑锋挖开边缘的地面,白色的人骨露了出来。 袁曙这才走近去,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是妖族的养宝之地。”袁曙道:“看来并不是陷阱。” 林焰点头:“看看都有些什么东西。” 水晶和碧玉散发着幽诡的光芒,另外还有些精美的古瓷和红蓝黄各色宝石,都是上品之物,颇为珍贵。 修炼是烧钱的事情。哪怕没有收藏宝物的爱好,但将这些珍宝卖掉,也可以获得大量资金,用于自己日后的修炼之用。 龙蛇尊者汪超的传承,以法器和秘籍为主,还有些提升修为的丹药,但并不算太多。这一堆宝物,对于林焰、袁曙来说算是一笔不错的收入了。 但最为引人注目的还是宝堆上方的一小摊半透明状的物体。 在火折子的照耀下,那堆物体绽放出七彩流离的清澈色泽。 “好像琉璃,又像西方传来的玻璃。”袁曙道。 林焰仔细一看,只见当中竟然有几条龙形隐隐流动,仿佛活了过来一般。 “哈哈……你不认识这东西?”林焰道。 “嗯。” “这是翡翠。” “翡翠……”袁曙道:“有半透明的翡翠?” “对的,叫做老坑玻璃种翡翠,晶粒很细,因此凭肉眼极难见到翠性,但却是翡翠中的极品。”林焰顿了一顿,道:“这种内蕴龙纹的,叫做龙纹玻璃翠,内含大地龙脉之气,便不同于一般的翡翠石,而是可以入药。” “对于我等武者而言,换血境之上的靖海境,又叫化龙境,主修脊柱,与大地龙脉交感。在这个境界将龙纹翡翠打磨成粉,混合阳性的药草服用,可以旺盛血气,安定境界,强化天人交感的默契度,令修炼事半功倍。” 听到林焰这话,袁曙不由笑道:“看来这一番我们真得了点有价值的东西。” 林焰道:“不全是打磨好的,还有些原石呢。”他把一些拳头大小的灰白色石块从翡翠堆中捡出来,只见石块中隐隐流露出澄澈的光芒:“翡翠开采出来时,上面会有一层风化皮,无法知道内中的好坏。将其切开的过程,称为切石,又叫开窗。原石中未必有翡翠,也许什么都没有也说不定。” “这样?”袁曙道:“我孤陋寡闻,以前还不知道翡翠有这么多讲究,只知道是玉石中特殊的一种而已。今天倒是学习了。” 林焰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袁曙的肩头:“你这些年跟着我,也做了不少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其他的东西你我对半分,这些龙纹翡翠成品石就都归你吧,都是做成的好东西。原石是撞大运的事情,就让我来撞上一撞。” 袁曙闻言,眼中隐隐闪现一抹森寒,但在黑暗的岩洞中并未被林焰所察觉。只听他道:“那就谢谢了。” 两人将宝堆分开,装入龙蛇尊者汪超所留下的乾坤袋当中。 乾坤袋是空间法器中的第二等,比起吴锋的如意袋要高级。 而后,两人沿着原路,离开岩洞,返回岸边。 渡过沼泽的方式,林焰、袁曙又和吴锋不同,是将木头削成了两支高跷,踩着渡过沼泽,比起吴锋的办法要迅捷一些。 林焰一边行走,一边隐隐露出喜悦之色。 那些原石上隐隐浮现出血色的纹路,那是最为珍贵的血龙纹。因为隔着石皮,肉眼本不可见,但林焰眼睛比别人格外灵敏,因此能够瞧出。 哪怕有一些原石只是沾染上血龙纹的石皮而已,本身是空的,只要有一块原石内有真正的血龙纹翡翠,那这次的收获就很令他满意了。何况他对翡翠也小有研究,能感觉到这些原石中有实在货。 血龙纹翡翠传说是真龙被斩杀之后,血液滴在翡翠之上,形成的奇物。它相对于一般的龙纹翡翠,功效差别并不太大,但还有一点附加的功效,就是减缓衰老,令人永葆青春。 就此一点,价值差距就达到了上千倍之多。纵然修为盖世,也只是衰老比常人稍缓,而血龙纹翡翠则可以说几乎真的能让人保持血气最盛时期的容貌! 据说圣王道宗宗主杨麒如今已经七十岁,看起来不过三十许人,就是服用血龙纹翡翠所致。 而且血龙纹翡翠制作的饰品,也是极为珍贵的收藏品,在修炼界上流圈子中被当作风雅的象征,功效并不只是入药而已。 当然,在林焰看来,这些事情是绝不应该让袁曙这个乞丐的儿子知道的。 他正想着这些血龙纹翡翠切出来之后,是自己服用,还是制作成美丽的工艺品,进入总堂之后送给哪位绝色女子,譬如神堂堂主苏梦枕的那位掌上明珠…… 突然感觉到后心一凉,当林焰反应过来之时,长剑已然透胸而过! “袁曙……你……”林焰惊叫道:“你不是在我前面么……” 他对袁曙并不是毫无防备,也考虑到过袁曙贪心不足袭击他的可能性,所以他让袁曙走在了他的前面。 “在你想着血龙纹翡翠而注意力分散的时候,我放出了一个残像,你并没有发觉我已经无声无息地绕到你的后面了……”袁曙冷冷道:“毕竟,我已经突破锻骨境九重天,进入换血境第一重赤血之境!” “什么……你修为已经超越我了?”林焰切齿,而袁曙的死生快剑,已经被从他后心拔出,鲜血飞溅。 这一剑尚不至于死,但没等林焰反应过来,袁曙横剑猛斩,林焰脚下的高跷折断,登时重心不稳,堕入沼泽之中。 袁曙脚下真气暗放,搅动沼泽中的污泥,一时间吸力陡然增大了上百倍。 借助这沼泽的力场,袁曙轻易就把林焰困在其中,不得挣脱。 林焰咬牙切齿,恨得目眦欲裂,怒吼道:“袁曙,你这个不要脸的贱种,垃圾堆里出生的废物,肮脏的乞丐仔……我真是瞎了眼,和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结交。” “那你就真正瞎了眼吧。”袁曙长剑怒摆,林焰痛叫一声,发现自己已经看不见东西了。 “我还要感谢吴锋送来这么多东西,让我下定了决心,呵呵呵呵……”袁曙笑得如同猫头鹰一般阴恻。 “什么……这些东西是吴锋放在那里的?”林焰惊道。 “为了让我下手杀你,他还真的下了血本啊……”袁曙切齿:“我本来想等到我们都去了总堂,取得一定的地位之后,再下手结果掉你,夺取你手里的全部资源,但我现在已经不能再忍了……你知道吗,我受够了,凭什么我要被你当成没知识的乡巴佬,凭什么我要被你像奴才一样呼来喝去,凭什么有事就是我来顶缸,凭什么我没事就要挨你的辱骂和羞辱?” 袁曙越说越恨,拔出长剑,在林焰身上乱刺,很快就把林焰刺成了一个筛子,鲜血在沼泽地中流淌开来。 林焰还有一口气,低低呻|吟着。 他一向骄横跋扈,虽然说和袁曙惺惺相惜,但其实总觉得两人之间是主奴关系。如今他终于为此付出了代价。 袁曙不会因为林焰帮过他而感激,只会记得林焰对他自尊心的伤害。他对林焰的奉承,为林焰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在未来全部讨回来。 “你还记得吗?那是六年前了,我们都只有七岁。你和吴锋在院子里面讨论宝石,吴锋便说起这世上有一种奇物,叫做血龙纹翡翠……” 林焰用仅存的意识努力思索,却实在想不起有这事,只记得那时候他和吴锋的确还是很好的朋友啊…… 只听袁曙又道:“那时候我好孤单,也好羡慕你们这些富家子弟,能讨论这么奢侈的话题,我却完全不懂……你知道吗,后来我成功离间了你和吴锋的时候,真的很开心,很开心啊……” 袁曙笑容无比狰狞,但被刺瞎双目的林焰,已经看不见了。 这时候,林焰才想起来,的确有这事,他还追问吴锋是不是家里有那东西,如果有的话,一定要送给他。吴锋辩称自己只是随口说说罢了,那么珍贵的东西自己怎么可能有…… 袁曙低叹一声:“你多半忘了,而我一直都记得。我恨的是你以为我不懂,占了便宜还装出一副对我有恩惠的样子。就这个原因,我明知这是吴锋的阳谋,也非现在就杀你不可了!” 林焰惊愕道:“你……既然是吴锋的奸计,你还按照他的路子来走?不要中计啊,到时候……” “哈哈哈哈……”袁曙冷笑:“吴锋何曾知道我已经修炼到了换血境?他有再多阴谋诡计,我自然可以一力碾压!” “不错,一半藏着血龙纹翡翠的原石,一半成品的龙纹翡翠,简简单单的两样东西,就触动了我心底的逆鳞,让我不得不现在就对你下杀手。”袁曙道:“吴锋的心计,的确有过人之处。”身为乞丐的儿子,袁曙对于被人欺自己无知特别敏感,加上常年的压抑,如今被吴锋一激,他便终于下了决心。 “然而,我不会让他的心血白费的。”袁曙道:“能拿出血龙纹翡翠来,吴锋的父亲肯定留给了他更多好东西,必然是一笔价值连城的财富。等到杀了他之后,我会去吴锋家中,拿走所有的珍藏,用这笔财富和我的绝世气运与天赋,创造出令人难以想象的霸业!那时候,你和吴锋,都只能在地狱中看着我,看着我践踏着你们的白骨,踏上荣耀的巅峰!” 袁曙狂笑,震得沼泽地中水鸟惊飞,发出声声惊心的噪鸣。 临死之前,一向猖狂的林焰终于感到了畏惧,哀哭道:“袁曙,求求你,不要杀我。我以后再也不会那样对你,我会给你做牛做马……” 袁曙冷冷道:“晚了……在你辱骂我的时候,就已经晚了。刺瞎你眼睛,就是怕我自己反悔啊,我不需要一个瞎眼的废物,你已经没有了丝毫用处。” 袁曙这番话透露出对于杀死林焰,他仍然是有所犹豫,他毕竟也只有十三岁,并不能像一些成年的魔头那样完全泯灭情性。在已经看出这是吴锋计策的情况下,也的确不是很情愿按照吴锋的设计行事,但怒火又蒙蔽了他的内心。 不过,实际上袁曙让林焰用妖灵之戒对付吴锋时,就已经抱着削弱林焰实力的念头了。对于袁曙来说,成功了杀死吴锋固然好,失败了也能令林焰失去一件杀器。 对于林焰和袁曙的人性弱点,吴锋了解得太透彻了。很多时候,智战就是玩弄人心。 袁曙咬了咬牙,怒挥长剑,斩下了林焰的双手和双足,而后提着他的头发,把林焰的身躯从污泥中拖了上来,将林焰沾满泥水的乾坤袋从他腰带上搜出。 “你说我肮脏,我现在也不介意沾染满手恶臭的泥浆,来从你身上搜索战利品。”袁曙道:“现在不管是汪超留下的东西,还是吴锋慷慨的馈赠,都是我的了,我就给你个痛快吧!” 说完,他挥剑怒斩,林焰的头颅长飞出去,坠在泥水当中。 袁曙长叹一声,抛下林焰的躯体,离开了此地。在这一刻,他终究是露出了一丝不忍之意。 而在回春谷的另一个角落,吴锋则淡淡地自言自语着。 “吃了我的都要给我吐出来……布局第二步,开始!” 第七十八章 在沼泽地中,吴锋找到了林焰被大卸八块的肢体。 他选择的时间是第二天的上午。他必然要找寻林焰的尸体,来确定自己的计谋是否成功,袁曙考虑到这点,多半会蹲守在附近,等他自投罗网。 但一天一夜也是袁曙守候的极限,就譬如防备夜袭的人,到了凌晨就已经非常疲倦,到了第二天的拂晓时分就认为敌人一定不会来偷袭了,而袁曙在这里蹲守一天一夜之后,也定认为吴锋对于自己的计策有足够的自信,觉得没必要来寻找林焰的尸体。 果然,在沼泽地附近的树丛中,吴锋发现了有人隐藏过的痕迹。 斗智,就是要比别人多算一步,才能取得胜利。面对袁曙这种对手,吴锋很有自信。 就目前而言,一切都处于他的算计之中。林焰、袁曙任何一人的实力都比他强,以一敌二可以说是毫无胜算,他如今借袁曙之手杀掉林焰,就形成了一对一的局面。 但想起少年时和林焰的友谊,吴锋也不由暗叹。只是如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容不得妇人之仁。郑智、谈忘嵩已经被杀死,他若不下辣手,必定也会成为林焰、袁曙的刀下之鬼。 不过,现在还不是和袁曙生死决战的时候。 虽然林焰的尸体已经被摧残得惨不忍睹,但吴锋依然能看出袁曙杀死林焰没费多大力气。 哪怕是依靠偷袭,但如此轻松也证明一件事,那就是袁曙很可能已经进入了换血境。 以弱敌强不是不可能,良好的战斗策略可以缩小实力的差距。但是如今吴锋不过锻骨境二重天,实力差距也太大了一些。 必须要先想办法缩小这其中的差距。 因此,他如今要做的并不是继续攒积分,而是全力冲关,提升自己的修为。 至于在试练中得到什么奇遇而修为大进,不说这种事情本来就可遇而不可求,关键是以吴锋的体质,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得到任何机缘。 如果想要气运和机缘,只有一个办法,杀人! 以弱克强,斩杀修为在自己之上的气运者,夺取他们的气运。 吴锋悄悄离开了沼泽,来到河流边,一个猛子便扎了进去,潜到水面之下。 他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闭关。 沿着河水游动着,只见吴锋在河床上一闪而过,便消失了影迹。 他进入到一条暗河之中,如同游鱼一般游动,最终带着一身水迹,从一个小湖中纵身跃出。 之前他跳入河中的那次,偶然发现河床上有一个洞穴,后来便调查了一番,发现这是一条暗河,通向一个极小的湖泊。 这湖泊位于一座小谷当中。此谷属于回春谷的附属谷,但被高山岩壁所隔开,除非能够飞行,不然绝不可能在回春谷中找到这里。 也就是说,袁曙不可能找到此地,对他发起攻击。 只见吴锋纵身一跃,带着满头的水滴,踏上实地。这是湖心一座小岛,由礁石构成,面积不过两三平方米而已。 湖周天然生长着千树桃花,将湖水映成一片粉红之色,花瓣点点落在湖中,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瑰美。 向上望去,雾气浮动,只能隐隐看见日光流泻而下。 雾气却呈现七彩之色,如同彩虹一般,亮丽无匹。 彩色雾气有两种情况:一是含有剧毒的瘴气,多见于中土南部和莽莽南荒之中,对孤身游走的江湖客危害还稍小,对于集体行军的部队而言,则是躲都躲不过,是行军作战的大敌,以青城派王家之强,一直难以将势力扩展到南荒之中,到了宁州高原便兵锋难进,便是因为南荒诸国拥有远胜钢铁长城的瘴气屏障;另一种则是空气中灵气密度足够高时,雾气吸收天地灵韵,对阳光产生特殊的折射效果,虽然在地面上,也灿烂犹如天边云霞。 很明显,这静谧清美的小谷,当中的雾气就属于后一种情况。 如果要静修的话,这里毋庸置疑是一块宝地。 虽然灵气对于武者修行的帮助,不如对修真者那样大,但吴锋选择在这里冲关,也无疑更容易成功。 正坐在湖心的礁石之上,吴锋呼吸着含着桃花芳香的清新雾气,从如意袋中取出了一根玉色的灵芝。 玉灵芝是灵芝中的珍品,温润之处,仿佛真的由浅色碧玉雕刻而成一般,但仔细看时,又具备肉灵芝的肉质感。用手揉捏,细嫩犹如婴儿肌肤,弹性十足。 除了极品的灵药父亲没留之外,吴锋实际上拥有不少灵药,但他以往却是并不情愿服用。 固然,灵药这种东西能够助人冲关,乃至直接提升修为,但有获得就有代价,依靠灵药贸然提升,必然比不上通过苦修和生死血战得来的提升要稳固。 如果是气运者,天生有奇遇之命,那么副作用会减小或者几乎没有。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却决然不可能。 就譬如有些修为低微的小子偶然得到前辈高人传给绝世功力,从此横行天下,便是有那个惊天气运。而很多高手也曾试图在晚年把功力传给子女或者徒弟,结果基本上都是爆体而亡,不死也要因为体内容纳不了庞大的功力而走火入魔,成为废人或者疯子,可以说成功者万中无一。 吴锋身为无运之体,现在杀掉的气运者又没几个,可以说如今身上可以说几乎没有丁点气运。如今服用这玉灵芝投机取巧冲关,一蹴而就的结果,定然会导致在这煅骨境基础不稳,日后也可能导致祸患。 但为了提升修为,与袁曙最终决战,吴锋不得不如此! 咬了咬牙,吴锋将玉灵芝投入口中。 顿时,一股苦味在嘴里弥散开来。 是药则苦,很少例外。珍品的灵药只是功效异常,卖相和香气独特,但味道当真不可能好到哪里去的,除非是仙桃这样的水果类灵药。 吴锋微微皱了皱眉头,并不是因为苦,而是想到服食这玉灵芝强行冲关,虽然能够诛杀袁曙,但在煅骨境的修行便不可能完美,终究会留下遗憾。这对于追求完美的他来说,实在心里有点疙瘩。 第七十九章月夜冲关 能成大事者,无论善恶,大多对于完美都有着一种狂热的执着,于修炼中,则是力求每个境界都要比其他人做得更好,积累下来,以追求同阶无敌的效果。 譬如全真教第三代教主焦飞,在凝煞炼罡境界时,踏遍天下,也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罡煞之气,进行凝练,宁愿耽误修行时间,也绝不愿意丝毫输于人。此人人品不论,精神却值得赞许。 当然,吴锋的确可以放弃在此战中诛杀袁曙,甚至不去积攒试炼积分,直接在小谷中做缩头乌龟,躲过这几天。 但是这不是他的风格。倘若真这样做了,日后必定心境不稳,此恨念念难消,不但修行受碍,连筹谋画策之时,都难以从容如意。 人生在世,当杀时则杀。林焰已被吴锋借刀杀人除去,事已至此,屠刀决不可停!强行冲关,一气呵成斩下袁曙头颅,才得痛快淋漓,如以重锤击碎胸中块垒! 成大事者,虽该力求精细,但在关键时刻却要观其大略,不拘小节。 吴锋服下玉灵芝之后,正坐在湖心礁石之上,双目紧闭,不出声息,连呼吸也仿佛就此停止。 湖水轻荡,拍击着礁石,和风吹动七彩雾气,从他的身上拂过。 稍远处,山泉叮咚,化作一条小溪从高岩上流淌而下,汇入湖中,形成一种美妙的节律,与这小谷中灵气的波动节奏相合,形成一种奇妙的道境。 吴锋坐于其中,乍看起来,就如同睡着了一般。 但他此时此刻,体内却仿佛在燃烧,波澜不惊的外表下,血流的速度至少达到了平时的三倍以上! 他这是同时运转内功与默思修炼,以此结合,牵动外功的无声修行。 由于心跳并未加快还因此减缓,血流的加速都依靠直接消耗体能进行维持,这个过程对于体力的消耗,还远胜于直接长时间练剑或者拳脚。 如果没有灵药提供能量的话,强行冲关对于能量的巨大消耗,可以将人直接烧成一堆焦炭,连白骨都不剩下。 虽然双目紧闭,但吴锋对于天地的感知并未因此而隔绝。 周身的毛孔在灵气的冲拂中,全数开启,如同周天星图,与外界形成一个微妙的灵力循环。 而内心之中,自成天地,形成对于世界的独特感应。 吴锋所修炼的默思法门,与一般的源泉默思法并不相同,更强调以本心求天地,因此与外界的交通便要少一些,但也绝非没有。 玉灵芝虽然带着苦味,但经过咀嚼,在口中就开始消融,进入腹内之中,更是瞬间全部融化。 初始时是清凉之意,但随即化为万道火线,扩散入四肢百骸,那是精纯的能量,在体内扩散开来! 外界是清风彩霞,灵气氤氲,而在吴锋的内环境之中,却是烈火燎原,血气汹涌,如同洪水激荡,一泻千里! 煅骨境的修行,通体骨骼往往发出炒豆一般的爆鸣之声,但吴锋如今骨骼却不发丁点声息,连修炼东辰剑典所产生的金色光华,也完全内敛,不加外露。 他就这样端坐着,最后连呼吸也完全停息,竟好似死了一般。 只有神识之中,发生着无比激烈的天人交战!精能之火,血气之水,坎离交融,化作无声无息的能量风暴! 这波澜不惊的默思过程,当中所暗藏的无尽凶险,实在非言语所能表述。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一步走岔,走火入魔,将自己烧成灰烬,一生修行连着身家性命尽付流水。 所幸玉灵芝有着遮护本源的能力,每当吴锋的血脉和穴道中有野火暗烧,将要爆炸开来时,能量便在那个部位转为温和,加以消解,维持着吴锋体内循环的稳定。 风湮云流,晨曦流转成暮光又闪烁出漫天星辰,湖水荡漾明了又暗仿佛折射出亘古的光阴,雾气流淌不知时节如同时光的流逝就此静止,又仿佛弹指间就有千万年一挥而过。 随着修行的深入,吴锋的体表颜色从红润转成灰白,仿佛一株槁木,竟是几乎感觉不到任何生命气息。 如果他就此死在这里,没有人会知道,只有忘忧谷的记录上,会有一句弟子吴锋,某年某月某日失踪于回春谷试炼,如此而已。 但实际上,这时候吴锋体内燃烧的灵能之火没有丝毫的消淡,而是越发激烈!他的全身二百零六根骨骼都被隐隐流淌的灵气所充斥,一个又一个的能量涡旋,在穴道中转动着,如同台风之眼,又仿佛茫茫宇宙之中的黑洞。 强大的精神力量,维持着他的生命力在这持久无休止的苦修当中,持续运转着。哪怕是沉浸在苦修的妙境当中,吴锋依然有着强烈的执念,近是斩下袁曙的头颅,令自己得此间快意,远则是成为一代强者,踏上这世界的巅峰! 在一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吴锋睁开了眼睛。 虽然苦修不知时光,但他却明明白白地知晓,自己修行了三天三夜。 他的生物钟极为精准地告诉了他时间。 奇异的是,在白天,这谷中雾气流动,连日光也不是非常清明,晚上雾气却大部分散去,能把月华与星辰看得清清楚楚。 吴锋的皮肤灰黑,脸色焦黄,看起来形容枯槁,但眼中的神光却湛湛炯炯,如同两道冷电一般,疾射而出,仿佛能刺破茫茫空间! 虽然此刻全身麻木,但吴锋却感觉到体内有无穷的力量,如同烈火在燃烧。 更有一种强烈的杀气,充盈在肺腑当中,破坏之意如同被封在密室当中而点燃的炸药一般,急需一个倾泻之口。 “嗷吼!” 他发出一声惊人的长啸,高昂而凄烈,犹如黑夜中孤狼的怒鸣。登时山鸣谷应,回响不绝。 漫天雾气,一时消散,只见云开月明。 湖水激荡,七道冲天水柱,一时而起,如同北斗七星一般,围绕着吴锋所在的岛礁,溅出万点飞花,在月光的照耀之下,散射出无尽的流银。 惊人的杀气激荡十方,令岸上的千树桃花一时动摇,无尽飞花簌簌而落,如同红色的星雨。 吴锋周身的灰黑或焦黄的颜色,如同老树皮剥裂一般,寸寸爆炸开来。那是在修行之中,从毛孔所排出的污垢,积在体表,在能量的灼烧下形成的薄层硬壳。 连着吴锋的衣衫也尽数粉碎,化为一块块碎布,掉落在地,和污垢一同在地上堆成一个灰堆圈子。 如同蝉褪下了自己的旧壳,重新焕发出生机,吴锋如今面色红润,眼神凌厉,全身精气充溢,隐隐闪烁金色光芒,浑身都散发着强烈的健康和活力之美。 此时此刻,吴锋浑身**,一丝不挂,精健的胸膛映着月光,折射出钢铁一般的气质。 虽然年轻还小,但他的体格已经发育得非常好,俊美无匹的面容下是极为富于力感的身躯,肌肉凹凸分明,修长的身姿如同猎豹一般,流线形而富于力感。 如今吴锋不着寸缕,却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不妥。月光洒落在他的身躯之上,带来金属一般的厚重质感,令他全身透露出天雷地火一般的爆发力。 他再次高啸一声,飞游过湖,挥掌怒劈,如同击山裂石,只听巨鸣声不绝,一株株桃树被他击断,倾倒在地,花叶纷飞,点点落入湖水当中。 吴锋感觉到自己体内有更强烈的火在燎烧,有着强烈的破坏和毁灭**,对于这些秀美如梦的桃树,他没有丝毫的怜惜。 武者也要修习文学之道,学习礼法,以修身养性。但对于生命中原始力量的追求,对于杀伐和破坏的礼赞,更是习武之士的真意。 挥掌怒劈,一声轰鸣,只见一块青石被如同切豆腐一般,劈成两截,断面处散发出阵阵烟尘,弥漫当空。 吴锋的周身发出雷一样的震鸣,又好似苍龙在天地之间鸣啸,这是骨骼凝练变得坚实之时,发出的鸣响之声。 而后,他轻轻张开嘴,轻呼一口气。 呼吸吐纳之法,是武者内功修行的关键,吴锋口唇轻轻翕张之间,肺叶的张合,咽喉的震动,都有着其中的玄妙节奏,暗合周天星辰流转的节律。 “隆隆……” 吴锋并未刻意发声,但天空之中,却有一阵炸雷声响起,惊动满地烟尘,与残花落叶一同飞扑而起,席卷冲天! 之前吴锋在自己室中默思的时候,也曾偶然“叱气成雷”,但那时他的修为不过是养气境,虽然口唇几乎不动便偶然发出了雷音,却不足以溅起室内的灰尘。这一次吴锋依然是偶然进入到“叱气成雷”的状态,却已能够惊起地上的尘沙和花叶,足可见养气境和煅骨境,在本质上有了长足的差距。 吴锋再次游动如飞,回到岛中礁石上,从如意袋上取出一套衣衫穿上,遮住了身体,而后取过长剑,纵上长空,怒舞起来。 剑是百兵之中的君子,打拳可以裸身进行,但练剑却不能,必须正了衣冠,以示对古武先辈和兵器本身的礼敬。 不过之前吴锋一丝不挂打完那一套拳,只觉周身汗出,燥热渐去,也是极为畅快,感觉到一直拘束在体内的不羁因子,终于有一次被散发了出来,虽然是在这无人的小谷当中,却也足畅心意! 奇怪的是,汗液从他体表渗出,立刻如同雨滴一样落在地面上,不沾丝毫盐迹在体表,这一番他在湖上来回游动,上岸之后,水痕也瞬间化为水滴,从身躯上滴落,好像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全部逼开一般。 这便是在三天三夜的默思之后,短暂进入了不染纤尘的奇妙状态。 之前吴锋的那一套拳招,刚猛张扬,带着巨大的破坏力,而这一番舞剑,却轻盈空灵,在这小小的岛礁之上,来回飘摇,仿佛在一个巨大的空间里来回,却始终不掉入水中,对于方位和力道有着极为精妙的掌控。 如同风中的柳絮,水上的落花,飘荡来回,却自有章法。 在之前的纵意怒击,将他外露的破坏之意散发了出来,是对于力量的展示,现在引剑舞动,则是追求招式的巧妙,考量的是招式精妙度的提升。 吴锋身形流转,竟似有道道残影,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真真幻幻,难以分辨。 月华洒落在吴锋的身躯之上,流离如同梦幻一般。此刻的吴锋,再次拥有了明月一般的清美。 武,本身就是力量和美感的结合,或者说,力量和美感,是相互包含,相辅相成的。精妙的招式,同样含着力量,需要力量来驭使,而破坏性的猛招,又何尝不是有一种强大的爆发之美? 城墙倒塌,战血流淌,江河倒流,这狂暴恣肆的场景,同样也有暴力美学的一面啊! 只听吴锋再次发出了一声长啸,只是之前仿佛狼啸,这次则犹如凤鸣,赤红色的长剑轻颤着,发出清音应和,发生着暗蕴道律的共振。 金色的光华,从吴锋身上爆发而出,与月亮的银光融合在了一起,将吴锋整个包裹了起来。 令他看起来就如同太阳一般。 光华散去,吴锋昂首而立,引剑问天。 这次服用了玉灵芝后的苦修,令他直接突破了三个小境界,从煅骨境二重天突破到了五重天! 他自信依靠谋略和算计,足以和袁曙一战,哪怕袁曙如今很可能已经是换血境的强者! 虽然是依赖了药物,强行冲关,属于一蹴而就。但功力大幅提升的快感,依然令人感到无比惬意。 吴锋算是明白为什么许多人难以抗拒服食灵药的诱惑,数天的炼化药力,就顶得上别人成年累月的苦修,该是何等的让人心动? 然而,要成为真正的强者,终究还得有一颗平和的修炼之心,决不能完全依赖外物。辅助则可,但如果长期依靠灵药提升功力,早晚要遭致巨大的祸患。 武道好似逆水行舟,全靠投机取巧的话,不想靠自己坚持不懈的苦行,一步步打稳根基的话,怎么可能避免倾覆的危险? 第八十章 吴锋穿正衣衫,从暗河中游出小谷。 他再次登上回春谷两侧的高崖,俯瞰谷中,试图找到袁曙的行踪。 这需要一定的技巧,高山之上方便窥探,但也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山上的藤蔓、灌木,山崖上的裂隙、岩洞,都可以成为隐藏自己身形的位点。 在偌大的回春谷中,想要找到袁曙的位置并不容易。又花了接近两天,吴锋才基本确定袁曙的活动范围。 袁曙似乎对于自己的修为优势十分自信,在他看来,这优势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大,哪怕本次试练杀不了吴锋,以后也有机会。所以他并不急于搜索吴锋,而是忙着在谷内与各种各样的凶兽搏斗,以及寻觅灵药和珍稀矿石。 由于他的修为在试练弟子中已经是最高,加上夺取了林焰之前收集的物品,接下来他如果不出意外,可以稳拿积分第一,将他在大比中取得的优势维持下来。 所以现在除了吴锋之外,袁曙倒也不想对其他人出手,毕竟那些人与他无冤无仇。他虽然心胸狭隘到了极点,但毕竟不是杀人狂魔。 但吴锋的心间,却是杀意滚滚。 他把时间都花在对付袁曙和林焰上,回忘忧谷取来库藏的龙纹翡翠已经花了接近四天时间,而前后用来搜索敌人位置的时间又花了四天。可以说试练的一半时间都浪费在对抗上面。 如果不能杀死袁曙,夺取袁曙的战利品的话,那么吴锋进入总堂便毫无希望,只能看着袁曙进入总堂,也许几年之后,以所谓总堂特派使者的身份回来,取自己性命。 何况,他布局花了这么多心思,怎么可能容许自己失败? …… 又一个晨光熹微的时刻。 春日般的和风吹拂,令人感到一股懒洋洋的感觉。 袁曙却早已起来,手上拎着一条金黄色的长蛇,用手中的剑细心地削割着蛇身躯,试图将它的皮剥离开来。 这条蛇很是古怪,被长剑划破之后,只是流出淡白色的液体,如同南方密林中橡胶树的汁液一般。 它的身躯坚硬而富有韧性,以袁曙的修为,切割起来都有些吃力。 实际上,这种蛇就叫橡胶蛇,它的体内流淌着类似橡胶汁液的液体,凝固之后可以入药,也可以制作拳套等。 凝固后的橡胶蛇汁液韧性极强,刀剑难以划破,入药则需要研磨成粉末,才能正常服食。 虽然没有毒腺,但橡胶蛇的噬咬仍然是致命的。咬人的时候,它把体内的体液射入人的血液中,人类的全身血液就会如同橡胶一样凝固起来,窒息而死,死状惨不忍睹。 袁曙剥下了蛇皮,将它扔到一边,而后用手抓住蛇的身躯,发力向碗里挤压,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试图将全部的汁液,包括藏在蛇骨头里面的汁水都碾压出来。 他是乞丐的儿子出身,所以做事一向锱铢必较。 隐藏在树林中的吴锋眨了眨眼,横下了心。 无论是试探还是对决,进攻都比等着敌人来袭击自己要好。 吴锋取出了郑智和谈忘嵩送给自己的良弓。 这把弓是骑弓,射程不远,并不适合步战,但如果用于偷袭却是没什么问题。 “郑智,谈忘嵩,我用你们送给我的武器,开始我和袁曙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以此,来致敬于你们的亡魂!”吴锋心中这样想着。 真气暗运,长箭破风,向着袁曙胸口怒取而去! 吴锋所隐藏的位置是一个小山坳,当中林木茂密,箭矢抛射起来,要越过树梢才能被发觉。 当长箭被袁曙发觉的时候,箭矢已经离袁曙极为近了。 淡淡的金色光华开始在箭锋上闪烁,透露出强烈的死亡气息。 袁曙脸颊微动,冷哼一声。 他手中的长蛇如同一把长鞭一样,荡向吴锋射出的箭羽。橡胶蛇的**极为坚硬,拿来当鞭子使用完全可以。 铮的一声,长箭折断,而后被狂暴的真气炸成齑粉。 与此同时,一轮梭镖以一个圆圈状,向袁曙笼罩而去,幽蓝色的光华在梭镖上闪烁着。 吴锋同样在暗器上淬了毒。 在上古时期,绝大部分武者们是不屑于用毒的,喜欢讲所谓的武林规矩,譬如不以多欺寡,不杀无反抗之力者,等等等等。 结果面对修真者的崛起,武者们发现,不时有自己的亲朋好友被炼成傀儡,与自己生死相搏。在一次又一次谈判中,富于领导力的武者领袖们被诱杀或者暗杀。 而在西方,白肤人的所谓骑士道也完全是婊|子的牌坊。屠杀俘虏和人质,攻击盟友勒索赎金,对于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遍及整个大陆的武者政权在修真者和西方咒师的夹攻下,在一个又一个城池,一个又一个郡崩溃,以至于今天,在整个大陆都几乎找不到一块由武者统治的土地。 当武者们知道只能用卑鄙来对抗卑鄙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同属人类的敌人们,比起上古时期的妖族和蛮族更加凶恶、残忍而可怕。 现在武者们只能依附于修真者而谋得自己的口粮和修炼资源,忍受着修真者的压迫和掠夺。这时候,再没有人认为用毒是小人的伎俩了。 吴锋使用的是暗器手法中的星轮手法,梭镖如同漫天星辰闪烁,散成一个轮辐状,上面的蓝色光芒被隐微的脉络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无形的力场。 星华闪烁,散落如雨。 袁曙冷哼一声,扔下手中的蛇,拔剑而起。 蛇鞭在被他扔下的一刻,化为一道飞影,向着吴锋方向猛扑而来,这一过程中数道梭镖被击落,化为齑粉。 袁曙不会浪费每一个动作。 吴锋并不去抵挡袁曙抛来的橡胶蛇,而是一个纵跃,跳上树梢。 袁曙冷笑道:“吴锋,你终于出来送死了?我等得好苦啊!” 吴锋并没有回答他,只是横眉冷对。 袁曙修为在他之上,在战斗中,一丝一毫的懈怠都可能决定生死。开口说话,必然会分散注意力。 第八十一章天罗紫气,地煞剑网 袁曙长剑激荡,飕飕生寒,冰冷含煞的真气席卷,将一根根梭镖尽数击落。 这把银色长剑是龙蛇尊者汪超所留,名为公子剑,本是吟剑道人徐胜治之物。后徐胜治与汪超产生矛盾,汪超自知尚不是徐胜治对手,假装负荆请罪,奴颜婢膝取得徐胜治信任,而后施以辣手,将徐胜治杀死,夺取了这把宝剑。 汪超宣称徐胜治是与自己公平决斗中被杀死,败于少年之手,空堕一世声名,并引以为豪,作为自己早年的光辉战绩之一。但真相却不知道从什么渠道流传下来,为部分人所知。 公子剑其中刻有道纹,构成道力阵法,属于道剑,剑质偏软,长度又不够,其实并不适合武者使用。 但它的材质是玄霜银,与西方咒师所用的秘银相近,属于白银之精,硬度虽然不如玄铁、红鸾铁等等,比起凡铁凡钢,却仍然坚硬太多,哪怕无法发动其中的道阵,依然是优秀的利器。 而且玄霜银有天生的寒性,与袁曙所修炼的死生快剑相性相符——冷血无情,一击毙敌! 眼见袁曙长剑激荡,一道锋锐无匹的剑芒向自己拦腰怒斩而来,吴锋早已将赤铁长剑拿稳在手中,纷舞开来,振出漫天血红色的剑华。 然而,袁曙却是突然身形向下一沉,打在自己的蛇汁液碗里,真气激发,惨白色的橡胶蛇汁液含着凌厉的劲气,向着吴锋劈头盖脸压过来,如同八方风雨! 在袁曙的真气激发下,每一点液滴,都有着极高的速度,有着可怕的穿透力,只要有一点刺入吴锋的体内,进入血液当中,吴锋便必然血液凝固,死得惨不忍睹! “死生快剑,杀人不用第二剑!”袁曙冷哼一声,面露自得之色道。 “早知你要玩这一套!可惜你的死生快剑远没到杀人不用第二剑的地步,最多只能用来杀鸡罢了!”吴锋身形一沉,足尖点地,双足如同利刀一般,直接将自己脚下的大树剖开,木屑飞溅,遮蔽了视野。 吴锋的优势就在于基础打得稳固,真气能够运用随心,身体的每个部位都能够运转真气,如臂使指。双足上虽然套着靴子,但真气运发时,如同长剑贯出,切割树木好似斩豆腐一般,却不会对靴子造成任何损坏。 通过在树上骤然下沉,吴锋避过了漫天液滴的笼罩之势,并通过漫天木屑的溅射,形成一个防护罩,并依靠反冲之力,飞退而去。 不过,滚滚而来的白色液滴,密集得如同雨点一般,又岂是那么好避的? 毕竟,那些能以长剑扫开落下的雨点,令自己在瓢泼大雨中不沾星点雨水的剑客,都算得上超一流的高手,在寻常人眼中,已经是神话级的人物。 虽然吴锋费力抵挡,依然有液滴近身而来。 他只得鼓荡真气,令衣服好似充了气一般,被风吹得鼓胀,将扑过来的橡胶蛇液滴点点反弹回去。 但是仍然有几点液滴穿透了他的衣衫,擦上肌肤,微痛的感觉登时间沿着神经,传递到他的心腑当中,带着一股钻心的麻。 那是浑身血液都要被麻痹的感觉。 橡胶蛇这种怪异的蛇类,实在比一般的毒蛇要可怕得多。 这一刻,吴锋瞬间明白,袁曙并不是要依靠这轮液滴攻击将自己击杀,他的目的只是让自己被麻痹片刻。 只要吴锋的身形有丝毫的迟缓,袁曙就有机会对吴锋发动一击必杀! 只见就在这光景,袁曙已经飘摇而至。 “天罗紫气!”袁曙怒啸一声,道。 他的左掌突然肌肤黯淡,同时变得极为光滑,顷刻间化作了幽暗的紫色,惨淡苍冷,带着一种莫名的诡异。 紫为华贵之色,如紫微帝星,便是斗数之主。但袁曙的这一招“天罗紫气”,却带着十足的鬼蜮气息,有一股魔性的森寒。 紫气浮沉,在袁曙的掌中舞动,森冷的气息流转开来,令大地都仿佛要冰封。 北斗围绕紫微旋转,当中幽暗的天幕内,隐藏着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共一百零八颗凶星。北斗丛星,便是由光亮的北斗七星和北极紫微帝星,以及幽暗的天罡地煞凶星构成。相较起来,暗星的范围和能量,还要更深更广。 袁曙知道吴锋的战法依赖星力,所以也用与周天星辰相应的招式对他发起攻伐,以暗星对亮星,正是要在气势上,压过吴锋一头! 吴锋被蛇毒入体,微觉气脉不畅。在生死对决之中,一点点的迟缓,都可能是性命之差。 袁曙极好地把握住了这个机会。 左掌挥舞处,冰寒之气激荡十方,紫色的真气弥漫开来,向着吴锋劈头盖顶笼罩而下。 只见被掌风笼罩的地面,已经结出了淡淡的霜痕,而后被掌风激荡,又散落无踪! 毋庸置疑,如果这一掌击实,吴锋必定被打得粉身碎骨,化为一地的冻肉! 吴锋咬了咬牙,仗剑一荡。 剑气浩荡,有劈山裂石之势,剑啸声声,如要震动寰宇! 十声剑啸,于间不容发之际发出,在空谷之中回荡不休,如与太清相应。 十荡十决剑法! 男儿立世,当有十荡十决之志。这一套剑法,即求本心之力,以本心坚定,来发挥超乎体能的力量。 但施展这一套剑法的真义,也需要极为强大的神识,到底还是要求高大上的修为作保障。如今吴锋修为不足,自然不可能有一剑横空天地翻覆的可怕效果。 只是袁曙掌中绽出的与天罡诸星相应,如同大网罩下的天罗紫气,被吴锋这连续十次剑荡,却是渐渐黯淡,失去光华。 就在这时,袁曙再次高喝道:“地煞剑网!” 身形一个压低,袁曙长剑扫荡,向着吴锋下盘怒斩而去,银剑带出无数道残影,形成一个滴水不漏的剑芒之网! 无数点银光闪烁,封死一切方向,无处可逃,无处可避。 天罗紫气,地煞剑网。这正是袁曙最引以为豪的杀招!天罡地煞之力夹击,形成绝杀之势! “杀人者的一剑,就是一套步步算计的连环杀招,当剑锋刺进敌人胸口的那一刻,才完成这一剑!吴锋,从你来找死那一刻起,你的忌日就确定在今天了,认命吧,我无论是天赋、气运还是智谋,都要在你之上!”袁曙狂言道。 第八十二章暗河的效用 吴锋没有再和他辩驳。 他是真正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袁曙的确已经进入了换血境,虽然招式阴冷,但体内散发出的强大血气,的确给他一种难言的威压。 天罗紫气,地煞剑网,上下夹击,封死了吴锋的全部进退路线。加上橡胶蛇的汁液渗入体内,带来的麻痹感令他隐隐颤抖。 说起来复杂,但这对招也不过间不容发之际。 吴锋心念转动,想过了许多个在瞬间激发体能,不惜损伤己身来发挥出极限力量,逃离袁曙的绝杀招式的方法。 但他没有采用任何一个。 而只是张开双唇,猛然吸气,气沉丹田,而后发出一声惊天怒吼! 如同乳虎啸于山林,群兽辟易。但其中清越,却又绝胜钟磬之音。 这一招名为麒麟啸,是上古武者模仿神兽麒麟而创,为战场上震慑敌军军心的招式。 一声吼啸,震得木叶纷纷落下,这片天地之间,万木萧萧! 大地也似为之颤抖,发出隆隆的震响。不远处的河水声音呜咽,似乎要倒流而去。 这是一种强烈的自负之意,表现出他对袁曙深入到骨子里的轻蔑。 无论是十荡十决剑法,还是这麒麟啸音,强调的都是一个字:傲。 人不但要有傲骨,更要有傲气,睥睨敌手如视残草败革,方为强者。 在战局不利的时候,还对对手产生轻蔑之意,看起来很可笑。如果只是强装出轻蔑来自我麻醉,无疑也是属于精神胜利,但世界上就有那么一些人,有一种特殊的贵气,或者天然生成,或者由书卷和刀剑打磨而出,他们的骄傲比起真金更加纯粹,不容丝毫瑕疵! 之前没有到真正的生死险境,所以吴锋使出那十荡十决剑法,完全没有发挥出十荡十决的真实气场,不过挡了袁曙一下而已。 但如今这一声麒麟啸,却是气息鼓荡,卷起惊风滚滚,令袁曙被炸得当场愣住。 他想不到,在绝境下的吴锋,竟然能发挥出比自己不知道强盛多少倍的威势! 真武士不怒而自威,一啸则天地震动! 吴锋在内心深处对袁曙有着长久以来的轻蔑,那是视若尘埃的自负之意,不需要用太多话来描述。因此他被袁曙逼到绝境之后,激发出了超然的意境,只是一声长啸,就破了袁曙的必杀之局! 身形激射,吴锋已经脱开了袁曙天罗紫气地煞剑网的笼罩范围,掌风和剑芒斩在大地之上,狂暴的能量流激荡开来,仿佛要撕裂虚空,冰冷的真气将无数土石震起,而后结霜重新落下。 袁曙感到一股强大的挫败感,更是对吴锋恨得牙痒痒。 只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吴锋已经身形破风,向着他猛冲过来! 身躯与剑锋平行袭上,似乎人剑整个合一,好似一道金色的闪电。 “游龙电剑!” 此剑,仿佛云中之龙,驰骋万里长空,神鬼莫当,破苍穹无垠,不过弹指一挥间! 袁曙的死生快剑这一套剑法,就是以快著称,而吴锋竟然依靠速度来强袭袁曙。 这令袁曙更加愤恨,但他被吴锋一啸震动肺腑,气脉不畅,形势由此逆转。 不过,袁曙修为毕竟要远在吴锋之上。眼见吴锋冲杀过来,他以最快的速度调匀气脉,侧出一剑,直刺吴锋肋下。 吴锋不闪不避,剑锋凌厉,与袁曙侧身而过! “嗯呃……”袁曙发出一声痛叫,肺部中剑,如果不是他用真气运发硬功挡住,已经被吴锋的剑芒洞穿。 但吴锋腰下也被擦伤,鲜血横流,染红衣衫。 只见吴锋哈哈狂笑起来,声如八方风雨,衣衫一振,飘摇而去! 以偶然产生的气势保持的巅峰状态,并不能持久,一击不克,便可以退去,下次再决生死了。 袁曙大怒,猛追而上。 他的修为高于吴锋,身法也快了太多,眼见就要追上时,只见吴锋落在山坳中,身形一颤,却是掉了下去,溅起泥水飞扬。 袁曙不由心头一喜,随即却奇怪——自己并没有在这里挖陷阱啊。 看吴锋掉下去的地形,上面是满地的青苔,他踏破一层浮土,便坠入浮土下的泥水当中,正是标准的陷阱布置。 是谁布置了这个陷阱呢? 袁曙眼见吴锋整个消失在陷阱中,这才恍然大悟——布下陷阱的,正是吴锋自己啊! 以陷阱作为逃生的路线,实在是超出袁曙所意料。他虽然自以为是,但其实心中也隐隐知道,正如林焰所说,论智计,他并不是吴锋的对手啊! 也因此,袁曙才对吴锋这样恨之入骨。他这样出身寒微又是典型的小人,免不了嫉贤妒能之心。 只见那个水潭中一片浑浊,袁曙不敢轻易下去,只得用剑在其中翻搅,却毛都碰不到一根。 过了一阵,水潭果然澄清起来,袁曙往下面看去,这才明白,吴锋是从地下暗河中挖了条通路,早已为自己准备好了退路。 暗河地形复杂,又没有光线,贸然追击,必定让自身陷入危险。 而且,当袁曙最终下到水潭里,往底下望去时,发现吴锋离开时已经推动一块大石头,把原先的口子堵得严严实实,而且卡得极好,就好像门锁一样,轻易不可能移开。 以吴锋之精细,真是什么都算在心中了。 袁曙暴怒奔向河边,只见水中似乎有血痕飘开,但又看不分明。算算时间,吴锋离开好一会,追也没有用了。 这一次交锋,袁曙明明实力比吴锋高出一大截,却伤得比吴锋要重,实在是憋屈到了极点。 无论是吴锋的游龙电剑,还是袁曙的死生快剑,都将破坏性的剑气送进了对方的体内,对于体能会造成不短时间的损害,几天内难以恢复。 他们的互相攻杀,就是拼攻击对于对方体能的消耗,一旦哪一方的损伤超越一个极限值,必然成为倒下的一方,头颅被对方割下,战利品也都被对方取得。 袁曙如今怒气填胸,也是发誓要在这一次试练中将吴锋斩杀了! 第八十三章 夜间,吴锋悠然地躺在树梢上,翘着二郎腿,聆听着夜鸟的鸣啼,以及遥遥传来的潺潺河水之声。鸟鸣啁啾,如同银铃一般,令吴锋心底宁静。 杀戮之前,越发需要镇之以静的随性心态。 杀心初起时,如同烈火,燎原而起,如要焚烧一切。但当杀意需要付诸实施的时候,它应该凝固如同坚冰,更要有钢铁一般的坚韧和锋利,这样才能无往不利,将一切都刺穿。 恨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疯狂,杀他的过程一定要冷静。 纵然袁曙比他高了半个大境界,但可以说,对于这一战,吴锋已然成竹在胸。具体的操作会根据情况而变化,但杀死袁曙的关键之处,早已掌握在他手中。 这是在回春谷边缘处的一株高树,枝繁叶茂,如同一座绿色的山陵。人隐藏在其中,完全被密密麻麻的树叶遮挡,在夜间便更是难以发现。 隐蔽对于吴锋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他身为较弱的一方,必须要谨慎行事。相反,袁曙如今急于和吴锋正面决战,哪怕是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不会刻意隐蔽自己,作为实力较强的一方,袁曙也需要诱使吴锋出击,而后和吴锋进行生死对决。 正在吴锋思虑着如何更加完善自己的谋略时,一丝幽冷的香气从树叶中传递而来。 心湖宁静之时,吴锋也不会陷入自己的沉思之中,依然保持着强大的警觉之心。甚至这警觉之心,比起平时更加强烈。 “云姑娘……云姨。”吴锋站起来,开言道:“怎么找到我的?” 云海岚站在不远处另一根树枝上,枝叶密遮住她的身形,月光透过树冠落在她的窈窕身姿之上,如同披了一袭斑驳的银纱,散发出一片朦胧的美。 她虽然是修真中的高手,但实力大损,如今应该不能飞行,不过却是无声无息地飘然而上,就好像飞上来一般。 她这样一个端庄清美的女子,倘若攀援着树干爬上来,那么看着无疑极为违和不雅了。 “有种奇妙的感应吧……”云海岚说得很缓,似乎斟酌着言辞:“其实我只是打算随便来这谷里走走,结果真在这找到了你。” 云海岚依赖吴锋的鲜血来维持生命,的确在两人之间建立了一种隐藏的感应力量。 她又补充了一句:“不用担心那两个小朋友或者你的其他师兄师弟发现我。我的神识感应能力可没下降多少,这一片天地之中的动静,都在我心海之中。这附近没人呢。” 在思虑缜密,善于揣测别人的想法上,她和吴锋非常相似。 听到云海岚说附近无人,吴锋顿时放下了心。 之前入冬后,吴锋为云海岚购置了厚实的冬衣,但回春谷中四季如春,因此进入这谷内后,她又换上了那一套暴露的蓝色衣衫,胸口半露雪腻高耸,衣裙下摆开叉处随风轻飘,隐隐露出雪一样的大腿根,静立树梢处,有一种似乎要吸走人心魄的能量。 “好久不见。”吴锋笑了笑,而后突然发现失言:“应该说,好几天不见。” “好像真过了很久呢……”云海岚道:“其实我们认识也都没多久,却好像已经认识很多年的样子……” “也许是因为鲜血所建立起来的默契感带来的吧。”吴锋道:“而且,这些日子真是发生了不少事情,我还有预感,以后发生的事情只会更多。” “比如那两个小朋友?”云海岚嫣然一笑。 “他们只是开胃菜。”吴锋很有自信。李询这个级别的人,才有资格成为自己的正餐。 “还是这么自负啊。”云海岚语气又变得好像真的许多天没见一样,而后眼中浮现出幽幽的神彩,勾着玉葱一样的手指:“真不要我出手?” 她此时此刻的神态散发出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能轻易拨动人的心弦。若是心志不坚定者,被她轻轻一句诱使性的话语,便会接受她的意见,或者答应她的要求。 当年杨麒正是迷恋于云海岚有时冷若冰霜,然而轻飘飘一句话便能勾人如火的风仪,因此被她利用算计。经过那事,杨麒差点落难,得到奇遇后才丧心病狂,做出血洗洛邑京的凶残之举。 “两个小朋友已经有一位去见阎王了。”吴锋说得很轻松,但心底却浮现出一丝淡淡的怅惘。 曾几何时,他和林焰还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啊。并没有什么化不开的死结,为什么一定要走到这一步呢? 人类的仇恨便是如此,一旦认定了,便不死不休。 如果是朋友之间,说不定当年的友情有多深,后来的仇恨就有多重,当年曾经的交情,想起来反而觉得恶心,这就令自己更恨得咬牙切齿,令仇恨更加烙印在心底。 这种仇恨,要么人死恨方消,要么就成为一生之敌,互相恶心一辈子。 “这样啊。”云海岚道:“看来我是用不着欺负小朋友了,小家伙你做得不错呢。” 吴锋简单地讲述了如何利用袁曙和林焰之间的矛盾,诱使袁曙杀死林焰的过程。但他并没有说袁曙已经晋入换血境,比吴锋高了一个大境界。 云海岚需要他的鲜血,所以不能看着吴锋陷入危险。但于吴锋而言,危险不过是磨砺自己锋芒的磨刀石罢了。因此他要完全打消云海岚出手的念头。 “目前为止,做得不错。后招能给云姨说说吗?” 云海岚声线清淡,但清淡中越发有一种勾人心魄的柔腻婉转,比起一般的柔媚女子更有种惊心动魄的魔力。 “我相信天上有智谋之神的存在,监督着每个想要算计的人。这种谋划,说出来大概就真的不灵了吧。”吴锋不为所动,微笑着卖起了关子。 如果是梦绮舞听到这种话,会娇嗔一声,然后用秀拳砸他的头,来表示亲密。 不过云海岚这成熟美女只是和他一样露出神秘的微笑。 这微笑可以有无数种含义,可以理解成吴锋明明是个小孩子,还这样故弄玄虚装大人。但她既然没有说出来,吴锋也无从继续和她打机锋。 于是两人就这样在树冠中,沐浴着月光,相互看着,脸上保持着嘴角的微笑弧度,时间长了,就好像两具雕像一般。 而后终于都忍不住,在一种默契当中,同时张开嘴,相对大笑起来,震得树叶簌簌作响,无知的鸟儿纷纷惊飞而去。 第八十四章夜袭 在军队作战时,夜袭的最合适时间是凌晨。因为这是守夜人最懈怠的时候,一定认为不会有人来偷袭了。 但在江湖之中,夜间偷袭的最好时间却是子夜过后一两个时辰,因为对手此时睡得最熟,在遭受偷袭时,醒过来得最慢,而且在深睡中被人惊醒,神识恍惚,难以瞬间回到巅峰状态。 云海岚从这里离开后,吴锋又起身到高崖上,继续观察袁曙的宿营位置。 袁曙大喇喇地铺了一张地毯,便在山坳的地上吃着晚饭,周围是一片深草,稀稀落落地生长着几棵高树。 吴锋知道,袁曙是故意露出破绽,引诱自己进击。 他又凑近去,找了一个适合的点,观察了一阵之后,回到大树上,倒头就睡。 修炼可以熬夜进行,但是作战应该在旺盛的精力下。如果为了夜袭而自己不睡,那么自己的体能损耗导致的战斗力下降,可能反而成为影响成败的关键。 人类有固定的生物钟,如果不是特别疲惫的话,在任何时间段都能顺利入眠需要非常好的心态。吴锋之所以要让自己心境宁静,就是为了养精蓄锐,来对袁曙发动夜袭。 他已经提前吃了干粮,如今还远没到睡觉的时间,却也倒头就睡。 杀意变得平静,在睡前将夜袭的命令通过神识传递给自己的潜意识。 要决定自己在什么时候醒来,并且在醒来后立刻具备巅峰的状态,这需要非常强大的意志力。 据说在西极之地,有一种叫做闹钟的东西,是可以定时的小型西洋钟,能够在自己定好的时间发出清脆的鸣声,将使用者惊醒。但铁炮至少在东方还能买到,那东西目前是完全没有传过来。 半夜过后,吴锋打了个哈欠,在树梢上醒了过来,揉了揉眼睛,而后先跑到河边,洗了一把冷水脸,让自己精神清醒,才不紧不慢地向袁曙的位置赶去。 夜深了,四周一片寂静,连鸣鸟也已都睡熟。 袁曙侧卧在地毯上,从吴锋的方向看去,可以看到他的双眼完全紧闭,鼻端翕动,发出微微的呼吸之声。 哪怕是熟睡之时,袁曙也紧抿着嘴唇,微微咬着,流露出一种阴鸷之意。 吴锋屏住呼吸,在草丛掩护下慢慢靠近,尽力不发出一丝声音。 与此同时,他继续观察着周遭的环境,考虑着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 草丛中有东西。 是麻绳。 吴锋作出了判断,而后借着淡淡的月光,判断着麻绳的走向。 他抽出利剑,悄无声息地割断了关键的两个点,而后继续前行而去。 近了。袁曙就在近前,只要吴锋一个冲刺,就能扑到袁曙面前。 哪怕袁曙只是在装睡,吴锋现在突发刺杀,也有很大的得手机会,能够对袁曙造成一定的伤害。 眼见他正要突击出剑的时候,草丛中一振,一根巨木陡然破土而出,向着吴锋猛地撞击而来! 吴锋一惊,连忙闪避,巨木落空撞到地上,砸得烟尘四起,乱草纷飞。但吴锋躲过了撞过来的巨木,却见一个绳结猛地跳了起来! “哈哈哈哈,你中计了!”随着袁曙的得意笑声,吴锋闪避不得,他的双脚已经被绳子缠住,倒吊着挂在了树上。 袁曙手中握着绳子,立在高树之下,他从手中发出破坏性的元力,沿着绳索传递而去,试图把吴锋的双脚勒断! 他口中飞快地说着:“之所以要引诱你来袭击,正是要在我选择的地点决战啊!你太急了,就注定你死亡的命运!” 这个用麻绳布置起来的机关本身就很隐蔽,但以吴锋的细心,终究能发现,但袁曙在关键的地方,用了细丝牵引。 吴锋迫近过来有一个最好的角度,所以他必定会割断那两个关键点,但割断之后,绳索其实仍然通过细丝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绳套! 如果只布置细丝,那么生性精细的吴锋也可能发现。用了粗大的麻绳,吴锋便决然发现不了隐藏的细丝。同时细丝太细,如果完全用它布置机关,也可能被吴锋挣断。 待到吴锋过来,袁曙便发动巨木撞击,逼得吴锋不得不闪避,正好落进了袁曙选择的最关键的位置。袁曙陡然拉动绳索,以真气传递来制住吴锋! 在他自己看来,这当真是完美的算计,完美的机关。 他对地形做了一番调查和研究,才选择了这里作为陷阱的发起点,诱使吴锋入毂。 吴锋在空中徒劳地挣扎着,就好像陆地上失去水而无法生存的鱼。 他处于被倒吊的姿势,难以发力,却又被袁曙的真气缠住双足。 在袁曙看来,吴锋已经是被完全制住,命在自己之手! 他得意狂笑,便要发动元力一振,勒断吴锋双足的同时,一剑刺向吴锋的胸膛! 他有一剑刺进对手胸口却不杀死对手的方法,可以留下一息供自己折磨。吴锋实力远不如他,他不用担心绝地反击的事情发生。 “我的耻辱,都在今天这一刻洗雪!吴锋你自诩多智,终究是踏进了我的陷阱,成为我的猎物,哈哈哈哈……” 正在袁曙发出张狂无比的笑声的时候,吴锋却淡淡开口了。 他已经因为脚上发力抵抗袁曙破坏性的真气而肺部无力,几乎窒息,说话都很艰难,但声线却依然稳定。 “我当然知道……你的布置不会是简单一条绳子,问题是……绳索型的机关都怕刀片啊……” 袁曙神色骤变,终于想到了自己的破绽。 绳子是套脚的,如果吴锋在靴子上安了刀片的话…… 对于这里的地形,草中山陵的起伏,最可能用来牵连绳索的高树,这些袁曙的算计,吴锋早就观察得清清楚楚,并做好了对应的准备,他完全是故意踏入袁曙的陷阱,来换取一次突袭的机会! 啪的一声,吴锋鞋子上的刀片发力,绳索圈因为包含了细丝,并不特别牢固,被吴锋残存的力量轻轻一划便猛然断裂。 在袁曙怒剑出手的那一刻,吴锋从高树上猛然坠落,借着加速度一个飘转,手中一把暗器向着袁曙猛甩而出,在夜空中闪烁,犹如流星花雨! 他之前的挣扎摆动,也是为了在自己割断绳套的那一刻,给暗器一个横向的加速度,在最完美的角度对袁曙发出暗器射杀! 第八十五章 袁曙惊怒,但已经难以闪避。 吴锋所运发的是东辰剑典中独有的星芒暗器手法,极为狠辣,居高临下,直取袁曙面门。 夜幕之上,寒星点点闪烁,而暗器的运行方式,也如同遵循着星辰的轨迹,包含着说不出的玄秘意味。 突然间,吴锋的全身各处要穴都闪现出淡淡的金色光芒,瞳孔也如同有火光流动,体内的星图,与天上的星辰相应,牵引着暗器的轨迹。 袁曙陡然被袭,立刻爆发出换血境的强大血气,试图阻挠暗器的运行。 吴锋所发出的暗器都是极细的牛毛针,正因为细,足够轻小,所以一次才能大量发出。 但要保证准头的话,就需要极其精微的操作。正是因此,吴锋之前才要养精蓄锐,睡一个好觉之后才发动对袁曙的突袭。 袁曙周身血气流淌,汹涌如江河,一股煞气从他的体内澎湃透发而来,卷起劲风,四周的草木都为之颤抖。 但吴锋所发出的点点寒星,轨迹却完全不受影响,自然地向着袁曙攒集而去。 星芒手法,暗器发出,如星之光芒,上应天星。 据说星辰看起来微小,是因为它们都悬挂在极远的天外,实际上其中暗含的能量和热力,不在太阳之下。 看似渺小的星辰,其运行却绝非人力所能影响。它的光芒照耀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从天涯,到海角。 袁曙凌厉无匹的一剑,已然落空,而吴锋从天而降,一个翻身,双脚稳稳踩在地上,侧腰拗步,早已落在了袁曙的后方。 袁曙只感觉到夜幕上的星辰都骤然间发亮,仿佛流星纷纷坠落一般,璀璨的光芒过后,一股痛觉从脸上直透骨髓。 他刚才急速偏转,但也至少有四根细针扎上了他的面颊,上面的剧毒,令他全身都几乎要麻痹。 这是腐尸毒。 人死之后腐烂的过程中,会产生毒性,随着时间的流逝,毒性在尸体内部演变深化,就形成了腐尸毒。 如果死者葬在凶穴,或者被养尸的修真者炼制,就会成为僵尸。僵尸咬人如果不致死,而被咬者又解毒不及时,便会被腐尸毒所感染,也成为僵尸。 僵尸的功力越强,体内腐尸毒的毒性就越深。 吴锋淬在牛毛针上的,是他重金购得的从被击毙的千年老尸体内提取的尸毒,毒性极强,如果用在普通人身上,只要一盏茶时间,就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僵尸。 僵尸的扩散性令人闻风丧胆,但在战场上,尸毒的破坏性却并不如瘟疫来得大,因为必须要被咬伤抓伤才会中毒,而修为稍强的军医都能配制批量解毒的药物。 不过,在江湖中,尸毒的威慑力还是非常之大的。 袁曙在牛毛针入体后片刻,就知道了这是什么毒物。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开始发冷,恐惧之意,噬咬着他的心魂。 尸毒并不难炼化,但是如果任其发作的话,修为再高,也免不了化为一具没有灵魂,只知杀戮撕咬的僵尸之命运。 袁曙不是个足够果断的人,他不敢赌中毒之后,留几成力气炼化毒性,剩下多少力气是否还能追击攻杀吴锋。 毕竟,成为一具没有思想的僵尸,实在比死还要可怕。 “该死……吴锋你这个混账,竟用这样恶毒的毒物……龙蛇裂地斩!”袁曙切齿道,长剑一个旋劈,向吴锋击刺而去,剑光森寒,其上有龙蛇图形游走。 地面被一道锋锐的气浪刮过,土石冲天而起,击向八方。 但这一招明显准头不够,力道上也只是花架子。 龙蛇裂地斩这种粗放打击型的招式,并不适合袁曙这个境界使用,武者修为极高时若使出这招,以兵刃划过大地,或者只是从地面上行走而过,便能让坚实的地面龟裂粉碎,磨盘大小的土石漫天飞舞,从四面八方打击对手。 当年龙蛇尊者汪超对决青帝门十大高手,只以狂刀刺入地表,便令地面八方炸开,将十大高手全部碾成肉酱。 而袁曙如今换血境修为,仅仅能搅起一些小块的砂石,作为暗器攻击吴锋。 他已经乱了方寸,没有耐心去寻找精确攻杀吴锋的位置。 吴锋一边闪避,一边手中赤剑搅动,如同火龙入海,舞成一片红色的光网,挡开纷飞而来的土石。 “对于你这种残害同门的凶狠歹毒之徒,用什么手段都不算过分。”吴锋冷冷道。 然而,他并不打算继续和袁曙缠斗。论硬实力,他和袁曙过不了几招,毕竟袁曙得到龙蛇尊者汪超传承,和吴锋一样属于同境界中出类拔萃的人物,而修为又比吴锋强上一截。如今毒性还没开始发作,袁曙的功力并没有损失,真把他逼急了,自己也有受伤可能。 这一次夜袭,只是为了创伤袁曙,并对他造成心理打击。取袁曙性命的时间,却不是今天。 尸毒的确令袁曙乱了方寸,但还不够。如果是林焰的话,这样的打击必然致命,但袁曙生性阴冷,到了真正的生死关头可能还会冷静下来。对于袁曙,需要更加有力的打击。 “我先寄下你人头,近期再来取!”吴锋见暗器并没有击中袁曙要害,只能靠尸毒损耗袁曙的实力,当即做出了决定,一击即退。 身形如同飘风,吴锋消失在茫茫荒草之中,失去了踪迹。 袁曙猛地拔出面颊上的细针,扔在地上,开始炼化毒力。 尸毒最害修为,袁曙脸颊和额头被射中,虽然不是致命要害,但是却会对于脑部产生影响。哪怕完全炼化排出了这些毒力,他在最近几天内也难以保持最精准的判断。 死生快剑讲究快准狠三字,判断力极为重要。吴锋这次夜袭看似对袁曙没造成多大伤害,但尸毒的力量和心理上的挫败感加和起来,却足以对胜负造成至关重要的影响,将袁曙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袁曙也明白自己要冷静,但脑部却被尸毒所刺激,怒火填塞了他的胸膛。他明明修为远在吴锋之上,自以为取吴锋头颅犹如探囊取物,却在对决过程中一路吃瘪,令他实在无法忍受。 第八十六章 袁曙一边运转真气,炼化着体内的毒力,一边提着长剑,乱砍乱削,发泄着自己的怒意。 尸毒令他身上发冷,但脑海中却似乎有一股火焰在燃烧。 他想要闻到鲜血的味道。 僵尸岂不是也是冰冷而嗜血的? 其实被吴锋扎进袁曙体内的尸毒的量实在不大,但这种毒物对人类的心理压迫却是不能以量来计算的。 袁曙眼睁睁看着吴锋退走,却不敢追击,害怕全速奔跑导致毒性加速发作,让自己变成一具僵尸。实际上,哪怕袁曙受了伤,极限速度也不是吴锋能比的,在这没有河流的地域,吴锋本不该跑的掉。 那种别扭的感觉,令他产生更加严重的挫败感。 毒性很快就被炼化掉,黑色的血液被袁曙从伤口中逼出。但袁曙依然心神难以安宁,害怕仍然有余毒存在于体内。 他也没心思睡觉,在斩碎十数根树木和多块岩石之后,呆呆坐在地毯上,捱到天亮。 天刚放明,袁曙吃了点东西,就开始了对于吴锋的搜索。他同样也知道居高临下,才容易发现对方的踪迹,因此沿着回春谷的边缘行走,多次登上险峰和高崖。 搜寻一无所获,吴锋一击即退,就好像凭空蒸发了一般,只让袁曙越发生闷气。 吴锋早已通过暗河躲进了那一座小谷当中,悠闲地躺在桃花树下,嗅着芳香的彩色雾气,手中拈着落花,望着天象。天空上的云层,正堆积得越来越密集,好像一座座的雪山。 “今晚要下雨了……”吴锋喃喃道。 他昨天便感觉到第二天的晚上会有暴风雨,所以才那么急于发动夜袭。 真正的决生死之夜,正是暴风雨和雷霆交加的夜晚! 白昼很快过去。 黄昏时,吴锋又悄悄跑到高崖上,确定了一次袁曙的位置。 袁曙还在原地,并没有改变守株待兔的战略。如果袁曙也选择躲起来的话,吴锋当然奈何不了他,但袁曙修为高于吴锋,又哪里甘心消极避战? 其实他只要冷静下来,就能意识到——急于生死决战的是吴锋才对。吴锋如果夺取不到袁曙身上的战利品,那么就绝对去不了总堂。袁曙如果此次不死,试练之后进入总堂,必然得到重用,便很有希望回来杀掉吴锋。 当然其实这样的计划成功率也不见得高,别的不说,吴锋是忘忧谷谷主萧狂歌的智囊,袁曙纵然成为了总堂特使,想要杀他也不容易。 不过对于吴锋和萧狂歌之间的关系,袁曙只是隐隐猜到一部分而已,知道得并不完全。 然而,他之所以不愿意采纳这个计划的关键,还是在于他等不了了。他的吴锋的恨意积累,使得他不可能忍耐,五年后再结果吴锋,他无法接受。 “生死之战,就在今夜。”吴锋对自己说道。 …… 深夜。 乌云堆满了夜空,完全遮住了星月的光芒,大地之上一片漆黑,瓢泼大雨从天穹之上浇洒而下。 但当雷霆划破云层的时候,炽盛的光芒又会将地面瞬间照耀得透亮,光芒瞬间退去,而雷声却被山陵反射,在山谷中回荡不绝。 袁曙睡进了一个最近的石洞中,躲避倾盆而下的暴雨。 他昨晚为了迎击吴锋,守了一晚上,到现在还没睡的他,现在已经颇为疲惫。 但怨恨填斥着袁曙的胸膛,如同火焰在灼烧不止,令他难以入睡。 主要并不是害怕被吴锋找到而袭击。袁曙的修为在吴锋之上,神识感知能力更加强大,只要感受到危机的存在,能够马上醒来并还击。 他更怕自己一旦睡下去,就再也恢复不了意识,会变成一具没有思想,只知道撕咬抓挠的僵尸。 尸毒的排毒方式,其实和其他的毒物没什么区别,只要运功将其排出,便没有什么大问题,最多造成短暂的功力削弱。 但是在毒性残余上,它却又很像瘟疫。 有些被疫病感染者自以为已经治好,但过些天瘟疫又突然发作,更是越发狂暴地传染开来,严重者能造成一个村庄甚至一座城池直接毁灭。而腐尸毒排毒不干净,依然变成僵尸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这种可能性的确很小,但袁曙如今的心理状态,会极为担心小概率的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吴锋使用腐尸毒这种恶毒药物,对袁曙造成的心理打击可以说超出了吴锋一开始的意料。 正在袁曙辗转难眠之时,幽幽的声音夹在密密的雨声当中,从洞外荒野之中传递而来! “还……我……命……来……” “还……我……命……来!枉我待你如此之好,你竟然害我性命!” 这声音哪怕如此幽冷诡异,依然带着一股天生的戾气。 刹那间,袁曙寒毛直竖。 但他随即醒悟,吴锋和林焰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能够模仿林焰的声音,实在不足为奇。 “吴锋,你又来送死了么?装神弄鬼作甚?用了一次腐尸毒暗算于我,便以为自己能请动死鬼了么?这一次一定要留下你人头!” 袁曙按下心中的恐惧,怒吼道。 正在这时,一道电光划破长空,只见外边的瓢泼大雨当中,出现一张染血的面孔,头发被大雨浇得一片透湿。 袁曙对此再熟悉不过,这正是林焰的脸啊! 之前就被吴锋搅得心神不宁的袁曙,这时候是真的感受到了发源自深心的恐惧。 他毕竟还是少年,杀了自己最亲密的伙伴,不能真正毫无惭愧。 “你……你……”袁曙凛然道,却见数道凌厉寒芒,在暴雨疾风呼啸当中,射向洞内! “吴锋,你这个把死人头砍下来装神弄鬼的混账!”袁曙咬牙切齿,长剑激荡,幻成一片光网,将吴锋发出之洋洋洒洒的暗器纷纷击落。 哪怕是之前受伤,又心神不宁兼恐惧,但袁曙的战斗力仍然绝非现在的吴锋可比。龙蛇尊者汪超的传承,毕竟非同寻常! 一声怒吼,袁曙冲出洞去,剑芒碰撞中,一颗人头从雨中那道身影的肩头滚落在地。 第八十七章公子献头 雨点如同豆子一般,噼里啪啦浇洒在大地之上,乱草被雨滴打得纷纷伏倒在地,与泥泞混在一片。 袁曙眼中喷涌着怒火,自洞中冲出,扑向荒丘上的那一道幽暗的身影。 林焰的头颅被吴锋顶在肩头,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双头的鬼怪一样。 袁曙说吴锋割死人头装神弄鬼,其实林焰的首级本来就是袁曙自己斩下的,吴锋只是将脖颈部位修得平整,让它能够稳在自己肩头。 吴锋与袁曙双剑相交,一股汹涌的巨力,将吴锋震得猛然向后退去。林焰的头颅,也便就这样跌落在袁曙脚下。 “吴锋……你只剩下这样装神弄鬼的本事了吗?”袁曙怒吼道:“你以为这样就能扰乱我心神,可惜啊,现在我已经驱尽你的尸毒,你逃不掉了!我要让你死得无比凄惨,死前求我给你一个痛快,准确地说,比郑智和谈忘嵩还凄惨百倍!” 袁曙提起郑智和谈忘嵩的死,也是想激起吴锋的怒意。 夜色沉沉,大雨之中,看不到吴锋的表情。 但他却开言了,声线平稳,笑吟吟地道:“袁曙,你爹叫你回家吃饭。” 说着,吴锋手中将一个圆形的东西高高举起! “你……你说什么?”袁曙剧震,熟悉的气息传来,令他立刻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说啊,你老爸叫你回家吃饭。你们父子分别这么多年了,也该团聚了……”吴锋的声音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阴诡。 一道霹雳划过,袁曙登时看得清清楚楚。 这脸容,再熟悉不过了。 那是以乞讨为生,以百衲衣和千家饭养活他到五岁,又在萧狂歌跟前磕了一千个响头,直到额头流血,才令他进入忘忧谷的父亲啊…… 萧狂歌能够收留袁曙,一则袁曙的确是个练武的好苗子,但更多地是被袁曙父亲所感动。 又过了几年,袁曙的父亲便因为长期的贫困多病,终于死去,袁曙亲手挖坑,将父亲葬在忘忧谷外的荒垄之中,又用得自龙蛇尊者汪超传承的药物,保持父亲尸身的不腐。 他对父亲有恨,恨父亲没有给自己一个好的出身,但更时常想着以后出人头地,一定要改葬父亲,为父亲风光大葬。 袁曙是个极重孝道的人,父亲已死,他只能把对父亲的怨恨完全压制,转化为对其他人的极强攻击性。郑智、谈忘嵩和他只能算睚眦小怨,便被他和林焰一同残忍杀死。 此时此刻,袁曙面目完全扭曲,眼中隐隐蕴着泪水,他真的出离了愤怒。 “吴锋……你竟然无底线到这个地步!挖坟掘墓这种事情,你也能做得出来,你这个畜生不如的东西,你……我要杀了你啊,我要让你生不如死!”袁曙发出受伤猛兽一般的悲啸,状若疯虎,向着吴锋猛扑过去。 他先要夺回父亲的头颅。 “哈哈哈哈……对什么人,用什么手段。死人无知,尸体只是作为刺激你的道具罢了。”吴锋说得波澜不惊,好像这根本不算什么事儿一样。 他之所以要返回忘忧谷,除了从自己家的储藏室中取来龙纹翡翠等珍宝来伪造藏宝地,诱使袁曙杀死林焰之外,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挖坟掘墓,斩下袁曙父亲的人头,作为刺激袁曙的工具! 袁曙仅存的善良,在于他的孝心。对于这一点,吴锋非常之清楚。 对于恶人,只有比他们更恶十倍,才能在对抗中获得胜利。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让自己在生死对决中活下来,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所以,吴锋选择利用了袁曙善良的一面,当作袁曙的弱点来发起进攻。 武祖曾经说过,战斗不是用自己的胸口去迎击敌人的长戟,要批亢捣虚,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形势,自然就能击败敌人。 批亢捣虚,就是扼住敌人的咽喉,打击敌人的空门,比喻抓住敌人的要害和弱点发起进攻。 吴锋说话时,掌中依然托着袁曙父亲的头颅。 “该死啊……”袁曙悲吼:“寒江孤雪剑!” 随着漫天雷霆的震响,袁曙手中的银剑凌厉如同飞电,削开漫天雨点,飘飘洒洒,向着吴锋缠绕而来。 剑光闪烁,划破冰冷的夜空,带来更加深切的寒意。 冰寒的气息席卷而来,令吴锋感觉到血液都几乎要被冰封。 剑华散乱,好似九天飘雪,纷纷扬扬,无穷无尽。 这一片空间之内,漫天都是袁曙的剑光,带着汹涌如同潮水一般的杀意! 这一剑充斥了袁曙的怨毒和悲愤,有着惊人的锋芒。 吴锋飘然急退,一边赤剑扬锋,发力格挡。 “遮天蔽日!”吴锋道,发出了东辰剑法中的“遮天蔽日”招式。 剑上闪烁出赤色的光华,如同袁曙的银色剑光一样,也是飘飞激荡,仿佛要充斥整个空间,不留任何死角。 一时间,满天都是两人的剑影,剑光凛凛,剑气萧萧! 一声激撞之声,震得锐风激荡,雨丝被纷纷切断,雨点溅射十方。 这一次双剑相击,比起之前要激烈太多,吴锋被震得翻飞出去,胸口气息不匀,脸色顷刻就变成了苍白。 袁曙虽然被毒力损伤了功力,但全力运发的一击,仍然不是吴锋所能硬接的。之前偶然以麒麟啸进入奇特的意境,镇住袁曙,不过是偶然罢了。 袁曙趁着吴锋飞退,身形一折,飞起一掌,掌心发出一股强大的吸力,将父亲的头颅吸引了过来,捧在手中。 他不能让父亲的人头继续在吴锋手里,在他看来这是对父亲的亵渎。 但就在这时,一股剧痛从掌上传来,直入骨髓,他低头看时,手掌已经变成青黑之色,飞速扩散开来! 这并不是尸毒,而是一种发作比尸毒还要快得多的毒药。 袁曙刹那间明白了吴锋做了什么。 他父亲的头颅,早就被吴锋放在毒药当中浸透了!吴锋手上,必然戴了完全透明的手套,或是模拟人皮颜色的贴肉手套,以此隔绝毒性。 吴锋之前一轮轮地袭击袁曙,扰乱袁曙心神,就是为了此时此刻的绝杀一击!只有用袁曙父亲的头颅下毒,袁曙才会全无防备。 手掌和头颅的接触面之大,足够让大量的毒药进入袁曙体内。 “胜负已定。”吴锋大喝道:“此计名为——公子献头!” 第八十八章袁曙的终结 青黑的颜色,从袁曙手掌之上蔓延开来,很快便让他的脸上也带上了黑色的死气。 此毒名为青藓毒,形容其扩散速度好似雨后飞速生长的苔藓,而未曾扩散时,形态又如同苔藓的孢子一样无色无味。但实际上,这毒药幅散的速度,比起苔藓的生长又不知道快了多少倍! 这时候,在雷光的照耀下,袁曙从手掌到面庞,都好像长出了青色的苔藓一般,现出一块块丑陋的青黑色斑纹,给人以极为诡异的感觉。 如果是一般人的话,光是这毒药就能令其完全毙命。 只见袁曙痛呼一声,其父的头颅从他手中滚落,坠入泥水当中。 吴锋待还要刺激袁曙几句,但最终却并没有开言。用袁曙父亲的头颅来设计,毕竟不是光彩的事情。像袁曙那样阴阳怪气地刺激别人,他的确做不到。 纵然不择手段,也还有一个真正谋者的骄傲在心。 袁曙面容扭曲,狰狞得如同幽冥中走出的恶鬼。 只见他猛地掏出一丸白色丹药,塞进口中。 这是龙蛇尊者留下的解毒秘丹。 霎时间,袁曙脸上的黑气就褪去了大部分。先贤遗存的秘药,毕竟不同凡响。 不过,极度愤怒的袁曙不待毒性恢复,就向着吴锋猛扑过去。 他相信,有这秘药的力量,自己哪怕运发全力和吴锋作战,不去压制毒性,也能安然无恙。 这秘药是他的底牌,总共只有两丸,其中一丸在过去他在野外探险遇到危险时,已经被他服用了,这是最后一丸。本来在他眼里,吴锋这样的对手纵然再有智谋,但实力太弱,不配他使用这样级别的药物。 但此时此刻,也容不得他吝惜了。 吴锋见此,却是神色冷静。 他早想到这样的情况,袁曙得到了龙蛇尊者的传承,怎么可能没有任何底牌?如果以为一颗头颅就能解决掉他,未免把事情也想得太简单了! 袁曙眼中露出血一样的颜色。 他神色激烈,发出血狼一样的怒吼。 银色的剑上,竟然闪烁出的赤红色的剑芒,与吴锋的剑华极为相似! 袁曙一向使用的是寒性的真气,他如今却使出火性的剑气,可见他的愤恨之意,已经积累到了极点! “风临火斩!” 袁曙怒吼道,长剑破风,炙热的真气,登时将漫天的雨丝纷纷烤干,化为一片片的蒸汽。 剑芒就裹挟着滔天的炽热蒸汽,如同云中的火龙,向着吴锋袭荡而来! 这一招“风临火斩”,是武祖的成名战技之一,出自风林火山四字真言。 如今大宋王朝扬州军方面的新兴之秀马伯庸,最擅长的战技,便是这一式“风临火斩”。 长风浩荡而至,烈火汹涌,如同风火之山,这便是这一式当中的意境! “必杀登龙剑!” 吴锋同样高声喝道,神龙剑法,顷刻运发而出。 剑芒浩荡,如同一条金龙跃出水面,腾冲而起,同样劈开八方风雨,有着所当无前的气势! 这是两人运发全力的一击。 轰! 光芒通天的剑气,将夜幕照得一片通明,漫天的雨点被照耀成七彩,好似无数细小的水晶,而后在旋舞中被炽热的真气蒸腾,化为白浊的蒸汽席卷。 剑风散乱,击向十方,将地面上污浊的泥水溅射而起,却又被瞬间烤干,化为细沙漫天飘洒。 铮铮碰撞之音,如天雷地火,在山谷中来回激荡。 两人一击而退,袁曙面色发青,而吴锋则是捂住胸口,吐出一大口鲜血。 他受伤比起袁曙要重。毕竟论实力,他比袁曙差了大半个大境界。 “吴锋……你用了这么多奸计,终究不是我的对手。现在我就要取下你的首级,死吧……” 但就在这时,一个东西在袁曙脚下猛然爆炸开来! 是林焰的头颅。 之前林焰的头颅被吴锋顶在肩头,因袁曙的突击而掉落在地。 头颅早就被吴锋掏空了,放了一种叫做“银雪金”的爆炸物质,用蜡封住。 这种物质非常奇特,碰到水就会爆炸开来,散发出极为庞大的破坏力量。为了避免爆炸力量不够,银雪金只是作为爆炸的引火物,真正起到致命杀伤的爆炸物,是以符箓增强爆炸力量的“爆炎神符玉”。 之前吴锋早已计算过,从这个角度迎击,袁曙后退之后,正要站在那附近。 袁曙退到那里的一刻,吴锋算准时机发出的暗器也在夜雨掩护下刺穿了封口的蜡层,人头内部的物质遇到雨水,立刻发生了剧烈的爆炸。 袁曙根本想不到在这倾盆暴雨之夜,吴锋竟然能用爆炸物暗算自己。更想不到爆炸物竟然藏在林焰的人头里! 吴锋的布局,实在是没有任何赘余的部分,从林焰的人头起,再到袁曙父亲的人头,又从林焰的人头收官。 这才是“公子献头”的真谛啊! 袁曙在烈焰中怒啸,发出阵阵的惨呼。 而吴锋忍着胸口的剧痛,忍着腹内真气紊乱的激荡,如同一道利箭,激射过去。 在这一刻,拼的就是最后的意志力。 刚才全力和袁曙拼了一招,实际上的体力损耗,简直相当于过了百招交手。以至于袁曙被炸时根本躲都没反应过来。 而吴锋受伤更重,本来也该动弹不得。但他知道,现在不出手,就再也没机会了! 人生在世,敢拼才会赢。笑到最后者,多为敢于搏命的人。 吴锋怒剑劈出,自火光中刺过,直接刺穿了袁曙的胸膛。 与此同时,袁曙用最后的力量出剑,刺中了吴锋的腹部,从脾脏中穿了过去。 剧痛钻心,但吴锋依然运发力量,将袁曙的胸口搅成了一片肉泥,拔剑之时,血和肉酱如同泉水一般喷涌了起来,射了吴锋满脸满身,和他自己的鲜血混合在一起。 吴锋刺中袁曙与袁曙刺中吴锋,毕竟有个先后之分,因此袁曙刺中吴锋的时候,已经胸口中剑,再也没有力气发动真气,破坏吴锋的内脏。 如果是一般人,脾脏被刺穿,恐怕也是性命不保。但吴锋毕竟是有些修为的武者,而且生命力又出奇地顽强。 他怒吼一声,将袁曙的剑从自己体内拔出。 却见袁曙在火光和鲜血中,发出了狰狞无比的笑容。 “吴锋,你以为你赢了么?可是我的战利品,还有你送给我的东西,我都不会让你得到分毫!看着吧,你杀了我,也进不了总堂的,你用来对付林焰和我的时间,已经太多了,剩下的时间你能得到多少积分?除非你把积分比你高的人都杀掉,但第一你做不出来,第二哪怕你这样做了,但杀人太多,也一定会被调查的……哈哈哈哈哈!”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袁曙露出了少见的强势姿态。 说着,火光越发蔓延,袁曙掌上的一颗戒指发出灼目的金光。这是龙蛇尊者汪超留下的用来自我毁灭的法器。 吴锋急忙拔剑后退。 金芒汹涌,遮盖了一切。 光华几乎落尽时,吴锋才再次迫近过去,向黯淡的金光中挑出一剑。 一个乾坤袋掉了出来,比起吴锋的如意袋好很多,不过其中似乎空空如也,包括吴锋的龙纹翡翠在内,袁曙从龙蛇尊者汪超传承中得到的全部宝物,袁曙在试练中的战利品,全部和袁曙的尸体一同,烧成了灰烬。 吴锋这一战所得的战利品,只有这个侥幸没被烧掉的袋子了。 吴锋暗叹一声,摸出药膏,敷上了自己的伤口,随即在大雨和鲜血当中,痛得昏厥过去。 第八十九章洒酒祭林焰 当吴锋醒来的时候,天色透亮,雨也已经停了。 伤口不是太痛了,但额头却火辣辣地,似乎是因为重伤后抵抗力下降,导致发了烧。 吴锋强打起身子,找了些草药,直接嚼碎服下,等自己舒坦一些了,这才走到河边。 他身上沾满了鲜血和碎肉,俊秀的面庞也完全被遮住,显得极为恐怖诡异,好像地狱中走出来的修罗。 乍看见自己这样的面庞,吴锋也不由吓了一跳。 他掬起清水,细心地揉搓着自己的面部,慢慢洗去脸上的血壳,重新现出清秀俊雅的面孔。 然后才跳进水里,让河水润湿自己的衣袍,霎时间,整片河水都染成了鲜红的颜色。 衣衫实在沾血太深,难以洗掉,吴锋在水中涤荡很久之后,这衣袍还是一件血衣。 他只有躲到山洞中,将内衣外衫一起脱下,从如意袋当中翻出一套干净衣衫换上。 血衣则被他生起火烤干之后,扔进了火中,血和衣料一起化为了灰烬。 这一堆火,是他对于这一次搏命杀戮的告别。 想到林焰和袁曙,这两个与自己作对好几年的同龄人,现在都已经命丧黄泉,吴锋也不由心中暗生莫名的惘然之意。 这一场恩怨,究竟是结束了么?多年之后自己想起这些恨与怨,想起散落的血和沙,又会有什么感想? 只是怨恨,说不上仇恨,但袁曙和林焰已经杀害了郑智、谈忘嵩,还前后多次想要取他性命。他若不反击杀人,则胸怀实在无法畅达。 袁曙临死前毁掉了自己和林焰的一切物品,这一场猎杀计划,吴锋是赢了,也是败了。 他知道,自己因为猎杀行动,在这次试练中将无法取得足以进入总堂的积分。 然而,此时此刻,吴锋的心怀却是异常地平静,并不因此而难受。 一件事,做的时候不该怕,既然做完了,就不要后悔。 至少自己奋发的长剑,染过鲜血之后,洗出的是湛亮的本心。 不必多说是非,只论胸中之意! 吴锋来到沼泽中,将林焰剩下的尸块也一一捞了起来。 而后,他又一次踏出了回春谷,进入谷外冰冷的世界。 谷口的山路上积满了雪,高树都被白雪覆压,好似开了满满的冰花。 树上,却还有散落的寒鸦鸣躁,发出凄厉惊人心魄的叫声。它们并不惧怕这寒冷。 他记得林焰小时候说过,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天,透着入骨森寒的冬日。 寒风吹在吴锋的面颊上,吴锋只穿着薄薄的单衣,立在雪中,却似乎丝毫感觉不到寒意,只是静默无言。 好一会,他才张开唇,发出了声音。 “我未曾杀你,你却因我而死。”吴锋淡淡道,林焰被炸得粉碎的头颅,已经被他找了回来,用树胶细心地黏合在一起,缝回了颈子上,被袁曙剁下的四肢,也被钉回了躯体,血肉模糊的脸,还残留着临死前的恐惧。 用一卷裹尸布将林焰裹了起来,安放到土坑中,吴锋一锹锹地将黄土填上,掩埋的是林焰的尸骨,也是他自己再也找不回来的童年纯真。 土坑很快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土丘,一块无字的木板,就是曾经童年好友的墓碑。 吴锋铺下纸钱,用燧石点上,袅袅青烟,飘散在风中,祭洒的清酒,自他指间流泻而下,在这冬日,寒透骨髓。 “今日,我最后叫你一次兄弟。我们的恩怨,也随着这轻烟,随风消散。” 兄弟这两个字,是太轻,轻到成为人们的套话,也是太重,重到一生一世,都刻骨铭心。 林焰死了,吴锋才能想起,这家伙以前也的确有待人不错的地方,并不是完全一无是处。 但是这都不重要了。 “安息吧。”吴锋泼尽了杯中酒,掉头不顾,大步而去。 酒水在墓上冻成一片冰霜。寒鸦在吴锋背后鸣啼,似乎在为曾经的友谊送别。 吴锋又进到谷中,将郑智和谈忘嵩的头颅葬下,埋下了一块石头,这次吴锋在石头上刻下了他们的名字。 尸身已经找不到了。也许被袁曙和林焰抛进了河里。 这里发生的事情,除了云海岚知晓一些,他不打算以后向任何人透露。 四个忘忧谷精英弟子的死,就成为一场纯粹的失踪事件好了,不必再提当中的凶杀和算计。 最后,吴锋还是把袁曙父亲的人头找了回来,重新用油纸包起,打算在试练结束后返回时,再送回墓中。 设计的时候,不必考虑用什么手段,一切为了自己活下来,笑到最后。事后想想有什么过分的地方,再去弥补。这是吴锋的心态。 当然更重要的是,做完了,就决不后悔! …… 当夜。 吴锋轻轻取出玉符,将它捏爆开来。 很快,云海岚如同夜风中的昙花精灵,在一片冷香中飘然而至。 “怎么,想我了?”云海岚嫣然一笑,百花皆迟。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嘛。”吴锋随口调笑道,也未曾多想什么。设计让袁曙杀死林焰,又诛杀袁曙之后,他心绪平静,却也带着淡淡的压抑。 云海岚露出一丝揶揄的眼神:“哟,怎么也学会油嘴滑舌了?别忘了人家现在身份可是你姨娘,你现在是大不敬呢……” 这话说起来是不满,但话音却柔腻婉转,尾音如钩,带着一股夺人心魄的感触。 显然她很享受这种挑逗纯情少年的感觉。五十年前对于杨麒是如此,现在习惯依然没有什么改变。 吴锋这才想起她不是梦绮舞,可不能随便说话,只能脸上一红,叹息道:“云姨,抱歉啦,我其实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那两个小朋友都下地狱去了?”云海岚没有继续调笑他,而是问道。 吴锋点点头:“其实,其中一个是我曾经很好很好的朋友啊。” 这话出口,吴锋才意识到,其实自己真的很孤独。 他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孤独,从父亲失踪起的那一天就强装坚强,却实际上做不到心坚如铁。 云海岚说他刻意装大人,未尝没有道理。 第九十章 晚风轻轻拂动而过,吹动吴锋的发丝,也将云海岚身上发出的幽冷体香送到他鼻尖。 他早知道自己体内藏着疯狂的因子,但并不为之恐惧,因为疯魔很多时候是成功的必备要素。只是,自己的心莫非也有着敏感的一面么? 云海岚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 她轻轻道:“我劝不了你什么。不过,冷静下来,想想执着于这些对你以后的发展有没有帮助,如果没有的话,就试试忘了它吧。” 吴锋闻言,点了点头。 “是啊,我该忘了。现在实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吴锋喃喃道。 云海岚捋了捋腮边的秀发,幽幽道:“我已经这个年纪了,又是遭受过重大挫折的人,实在谈不上什么事业心了。而你风华正茂,又有大志向,云姨还等着你腾飞的那一天呢……” 她秀眸中浮现出一抹黯然神色,心怀又回到了那一夜的流血漂橹。 如果不算沉睡的四十年,她实在算不上老,可是论起孤独,却远远胜过吴锋。曾经能够一起说话的同时代人,都已经归于黄土。 除了为恢复修为而努力,她所能拥有的,便只有回忆了吧?然而,回忆又是那样地让人伤怀。 正是因为这样的孤寞,她才对吴锋有一种异常的亲切感,两人不过认识短短一个月多几天,默契便到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步。 “谢谢。”吴锋郑重道,一股暖流从心口流过。 云海岚虽然不像吴锋这样擅长谋略算计,却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劝慰更适合来自兄弟和战友,女人的鼓励,则更能影响男人的情绪。 哪个男人不希望让异性看到自己强大的模样,看到成功的那一天?无论异性和自己是什么关系,那淡淡的温柔,总是能转换成一种催人奋发的神秘力量。 云海岚没有客套,坦然应承了吴锋这一声谢意。 她知道,吴锋现在一定在迷茫。但对方不是一般的少年,而是有着超出年龄的心志,她的话足以让他走出迷茫。 她从吴锋身上看到了那个人的影子,又不得不承认,吴锋在心性上,要在那个人之上。因此,她衷心希望看到吴锋成就一番霸业的日子。 “这一场交手具体情况,跟我说说吧。”云海岚道。 吴锋讲述了自己杀死袁曙的过程。 云海岚对于他的手段没有多评价,只是道:“既然那个小朋友烧毁了他所有的战利品,你虽然解决了他,却一无所得……接下来的几天,你是放弃无谓的搜索,好好修炼,还是让我来帮你作弊?” 说到这里,她轻轻一笑,嘴角露出一丝幽异的弧线。 如果吴锋愿意让她帮忙的话,作弊实在大为可行。她的修为远高于吴锋,在谷内搜索灵药和妖兽身上材料的速度,比起吴锋无疑要快得多。 忘忧谷毕竟只是个支派,弟子们不会有这么强大的外援,固然有些弟子的父母是长老,但试练期间,所有长老的行动都受到控制,除了极少数人之外不得出谷。因此,试练规则并没有考虑到这种可能性。 “不必了。”吴锋道:“接下来的几天,我会自己努力。虽然知道不可能达到定额,还是要对得起自己的本心。至于进入总堂,我想有别的方法。” 留在忘忧谷当中,只要再立下几次功劳,便可以通过萧狂歌的推荐去到总堂了吧。吴锋这样想着。 “你既然有这样志气。我便不再说什么了。”云海岚没有再用挑弄的语气说话,而是话音颇为平静,如同夜间的浅浅流水。 吴锋与她四目对视,清澈的眼神中透露出说不出的默契。 把接下来的时间用来收集灵草,捕杀凶兽,战利品自己并不能留下丝毫,而换算成的积分如果不足以让自己进入总堂,等于白忙活一场。 但是吴锋明白,自己需要从失落中恢复到事业心盈满的状态。能够去做一件没多少利益的事情,正说明有着事业的激情。 如同云海岚所说的,不利于自己目前发展的情绪,需要忘却,至少暂时放下。 也许,多年之后,在某个清闲而寂静的夜晚,在功成名就的时分,再来重拾这情绪,细细品味。 另外,如果这半个月自己就拿着一点点战利品回去,萧狂歌也会怀疑,以吴锋的本事,怎可能战利品如此之少?当然会疑惑吴锋是不是把时间都花在和同门自相残杀去了。 哪怕吴锋抵死不承认,最后必定因为没有证据而就此了却。但对于吴锋今后的发展,却是非常不利的。 如果只是战利品少,但不是特别少的话,还可以推说运气太差,没有发现多少太好的灵药和来自凶兽的材料。 吴锋在地上铺上地毯,从如意袋中掏出两瓶好酒。 “云姨,陪我喝上几杯如何?” 心中有了决定,吴锋的目光便恢复了往常神光满溢的模样,朗声道。 他的声线沉稳而厚重,全不似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好啊。”云海岚轻颔螓首,发丝飘香。 酒水自釉色莹润精美的钧瓷酒瓶中倾出,落在精美的夜光杯当中。 雨后初晴的夜晚,星月正好,星光和月影依依泻在杯中,随着酒水的倾下,不断粉碎又凝聚,来回波荡,流不出又流不尽。 这是晋阳酒,和汾酒一样属于高粱酒,同样是酒色清澈如冰,但比起汾酒的清甜,酒味略辣,有点刺喉咙,饮下时便似一条火线蔓延开来,从嗓子眼一直到胃里,只有酒水入腹后回味时,才感觉这股烈性的痛快。 吴锋如今心绪有几分落寞,他也能感觉到云海岚比他更深许多倍的孤独。他知道,只有用有几分刺人的辣酒,才能扫落这孤独落寞之意,不然举杯浇愁,只能让愁绪更愁。 云海岚玉手轻轻端起酒杯,动作极为优雅,月光打在她手上,就好似透明一般,光线经过夜光杯的折射,又射到她手掌的另一面,仿佛光线透过指缝流泻而下。 美人如玉,酒盏如梦,月光如水,如此曼妙画面,确然是极为养眼。 第九十一章 吴锋一边斟着杯中之酒,一边瞧着云海岚美丽的姿容,眼神清淡,当中全然是欣赏的意味,不含任何渣滓。 他只设了酒,没有摆上食物。在他感觉,云海岚这清雅美女,娇媚婉转却不带人间烟火之气,是一同饮酒的良伴,但吃东西的时候却最好独处,不宜为人所观。 云海岚小口轻抿,随即感觉到满舌的辣味,不由柳眉轻锁,微微咬住了红唇,唇角却是被酒水润得越发鲜艳。 她其实不怎么擅长饮酒,而这晋阳酒又是味显辛辣,属于北地烈酒。只不过既然是吴锋请她,她又不好意思推辞。 吴锋放下酒杯,笑道:“觉得辣喝慢点就是了,冬天里这酒可以祛寒,对你体质也有好处的。” 云海岚轻轻点头,虽然发现这酒辛辣,但两人月下对饮毕竟是有情调的事情,一触即退,却也不美。 她强忍着酒水的辛辣味道,维持着平静如水的清雅模样,努力去感触其中的妙处,用红润的芳唇,轻轻抿着在月下发出莹莹夜光的高脚玉质酒杯。 夜光杯自然不可能是夜明珠制成,而是上等的和田玉,其夜光来源于夜间对于月光的折射。因为杯壁极薄,犹如蛋壳一般,故而能够很好透光,倒入美酒之后,酒色晶莹澄碧,皓月映射下,清澈的玉液透过薄如蛋壳的杯壁熠熠发光。 辛辣的味道,带来撕裂一般的刺激,从舌尖,一直蔓延到胃底。 说起来,她被困在墓中,遭受法阵折磨的时候,比这要痛苦不知道多少倍,但饮酒本来是愉悦的事情,但酒水却带来痛苦的感觉,并不合理,所以才令人难于忍受。 吴锋眼见她眼角都被辣得有点点泪光闪动,好像要哭似地,却努力维持着端庄的姿态,不由觉得好笑,取出块手帕过去给她擦掉:“辣出眼泪就擦了吧,不然好像我在欺负你似的。” 云海岚轻嗔一声:“给我喝这个是不是存心想看我笑话?” 吴锋笑道:“不管是不是,大家总是都不那么沉郁了,这就是烈酒的好处啊。” 云海岚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句话真有点入戏的味道。 她并不介意和吴锋说一些暧昧的话语,只是觉得需要与此同时,两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因此才和他定下辈分的关系。只是过往她言语挑弄吴锋,多出于她的习惯以及穷极无聊,但这一刻,她似乎真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有些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女人。 酒的确有让人忘记愁绪的功效啊。 “云姨,多谢你的鼓励。你也要想想以后应该如何,在解除你的寒毒,不再需要我的血液之后。是去云游天下,还是组建一批人马,去和杨麒做对,毕竟若由我来对付杨麒,大概没有亲手报仇来得痛快吧?相信我,你还年轻,芳华正盛,别把自己想得太老了。” 吴锋言语真挚,目光澄澈,好像能看到云海岚心底。 云海岚闻言,幽幽一叹,但心中却有难以抑制住的欢喜。 哪个女人不愿意被人认为自己青春美貌呢?纵然经历了许多沧桑。 经历了初品烈酒的辣痛之后,舌尖上的辛辣渐渐淡去,清甜的味道显现出来,虽然还伴着微微的辣,却有种格外的缠绵意味。 她一口又一口地抿着,酒的冲劲蔓延到全身,有时在微辣之下还会想起过去的悲伤往事,但脑海幽迷之下却又想什么都不想,只觉口中之酒,越饮越醇。 “果然是好酒呢。”云海岚红唇翕张,轻轻道,浓重的酒香自她口中喷吐而出。 淡淡的香汗自她如雪一般的腮上渗出,酒香和美人香混合在一起。 她身后,有一丛盛开的红梅,风摇花瓣,飘落如雨,沾在云海岚衣袂之上,更透过被晚风吹起一角的衣衫下摆开叉处,落上她细嫩雪白的腿窝,她却恍如未觉。 花间美人,越增绝丽。 吴锋见她腮上现出淡淡的晕红,驻目欣赏了数瞬,收了酒瓶,开言道:“云姨,今天就到这里吧。” 和比自己年长很多的女子交往,的确该有个度,吴锋享受那种淡淡的奇异感觉,但也不打算逾矩。 典雅而柔媚的女子,稍稍饮酒,则典雅稍却,柔媚大增,极为养眼。但若醉得失态,则典雅转作放浪,便与原来气质相背了。云海岚不是梦绮舞,总不能将她灌醉了让她睡在自己腿上。 云海岚点点头,幽幽道:“你也早点睡。”声音中已是带了几分微醺的朦胧,如同梦幻。 她带着酒香和花香,在晚风中抖落一身的花瓣,飘然而去。头顶上,星月正明,照着她微透灰白的秀发,丝丝晶莹。 吴锋则就在这片空地中,就着地毯睡了。在小谷中冲关之后,他修为大增,就算在旷野中睡眠,也不惧夜间可能出现的危险。毕竟林焰和袁曙已经被干掉了。 人生在世,自然是小心谨慎才能活得长,但是如果太谨小慎微,就缺乏一股浩荡之气。 含着几分酒意,加上之前淋了雨,吴锋额头上还有点微烧,他感觉脸上耳根一直在发热,但入睡却是极快,不过片刻便进入了梦乡。 醒来时,烧已经完全退了,只是还有点宿醉。吴锋给自己灌了口醒酒汤,立刻神识清醒。 他酒量极大,但喝酒醉不醉,与心境有关。一则昨晚是吴锋心境转变之日,二则恶战之后淋雨,抵抗力下降,三则吴锋不得不承认,云海岚这样典雅中暗藏娇媚的成熟美女,本身就有催人微醉的力量,哪怕只是在欣赏美的角度。 吴锋向河边走去。回春谷中这条看似普通的河流,似乎含着神秘的灵力,体内含有灵材的妖兽往往在河边出没。 当然,也可能仅仅是这些凶禽妖兽想要喝水,才出现在河畔而已。 行了一阵,吴锋陡然嗅到一股强烈的香气,直冲肺叶。 这是一股带着药味的奇香。 香味来自前方一丛高草当中。吴锋之前来到过这个位置,却没有闻到这么强烈的芳香之气。 第九十二章灵草与黑蝎 飘飘的香气,登时将吴锋吸引了过去。 这样沁人心脾的芳香,自然是上了年头的老药无疑。 如果这药的价值够高的话,只是一棵换取到的积分,就足够自己进入总堂了。 虽说无运之体不能主动获得机缘,但吴锋新近用计除掉了林焰和袁曙,却一无所获。那么所夺得的气运,应该在随后表现出来才是。 拨开深草,登时芳香之气越发浓重,令吴锋不由发力去嗅。 一阵深呼吸,软糯的药香登时沁到肺叶里,有种整个人都要化掉,升仙而去的感受。 这药的香气带着一种淡淡的甜味,恐怕就连味道也不同于一般的苦药,属于品性甘甜的类型。 当深草完全被拨开,这株高一尺多的灵药终于完全展现在吴锋眼前。 药质肥厚,茎部碧玉如同翡翠雕刻而成,在晨曦下散发着淡淡的温润光泽,分为五枝,好像一只绿色佛手。 佛手五指之上,生长着绛红色的小珠子,团团成簇,散发出淡淡的红芒,宛若以温玉雕成。 奇异的是,每一颗细小的珠子当中,都有极为微小的细丝,来回游动不休。仔细看时,每一根细丝都竟然是一条金龙的形状,龙头、龙爪、龙须、龙鳞,纤毫皆备,活灵活现。 以一般人的目力,绝对不可能看得清这样细小的表征,然而修炼者的目力自然要远超常人,因此吴锋对此看得非常清楚。 吴锋在图鉴上见过它,所以认识此物。这是赤龙草,在并州一带,仅有回春谷有生长。 赤龙草是一种非常奇异的灵药,一般情况下,它属于剧毒之物,服下者除非修为颇高,不然必中毒而死。它散发出的奇特甜香,正是催命之符。 但实际上它的毒性,源于其中的灵力太过激烈。一个非常虚弱的人,服下人参之后可能七窍流血而死,赤龙草有龙性,其中的龙力更不是常人所能承受。 从这个角度上说,赤龙草其实又并没有毒,只是灵力表现得太过独特罢了。 灵力越深的赤龙草,服用所需的修为就越高。 如果对于不需要进补的人,哪怕修为足够,服下它也会感受到非人的痛苦,而后才能艰难炼化它的药力,还可能有副作用。 然而在冲关之时,急需能量冲击,这时候,赤龙草就对人有奇效了,如果辅以合适的药引和辅药,效果便更佳。 这株赤龙草虽然不高,但细小绛珠当中的金龙须鳞皆栩栩如真,看来是有两百年以上药龄。 如果交上去的话,恐怕便足够吴锋一次性将积分提升到足够进入总堂了! 哪怕是到了最后几天,仍然不放弃,果然是正确的。 机缘要靠自己来争取,如果什么也不做,当然什么也得不到。 吴锋嘴角微微浮现一丝喜色,他正要过去采摘,但突然鼻尖涌来一丝腥臭之气。 他这才想起,这种陈年灵药,多半会有凶禽恶兽看守。 但是这草竤子里并没有凶禽恶兽的行迹,看来是在这附近。 吴锋游目望去,发现在深草之外,河岸边缘,竟然躺着一个人! 这是个圆脸的蓝衣男人,看起来在三十岁左右,双目紧闭,正处于昏迷状态,身上带着点点血痕,显然是受了重伤。 而一只两尺长的黑蝎,正张着双螯爬向那个男人!恶臭的气味,便是从黑蝎的身躯之上,散发出来。 那黑蝎长得非常奇异,有三条尾巴,背上还长着两对翅膀。 它的全身都散发出乌黑油亮的光泽,显得极为坚韧,就连翅膀也是纯黑色的,具备一定的厚度,不同于一般昆虫软薄的鳞翅,但又是长直的,与瓢虫之属弯曲覆盖在背部的鞘翅也不同。 它凌空摇摆着双螯,显得十分兴奋的样子,爬得很快,却不发出一丝声音。 铁翼黑蝎! 这种蝎子常常寻觅铁矿石嚼食,周身坚硬如铁,也喜欢各类灵药的气味。 它的攻击性极强,最喜欢挖食修炼高手的心脏,从中汲取能量来增强自己的修为。 人吃人一般不能增强修为,除非一些拥有恶毒秘法的魔道修士,但这不代表人肉中蕴含的精能一般不能消化。不同种类之间,消化能量是较为容易的,人吃妖兽能够提升自身的能量,妖兽吃人也是一样。 种类差异越大,以对方为食物对身体越有益,而修炼者的杀食就越利于修为的提升。 论毒性,铁翼黑蝎不算特别强,但飞行的能力和坚硬的躯体,就决定了它实在不好对付了。 显然,这只铁翼黑蝎,就是赤龙草的守护者,它被那个蓝衣男子引走了,吴锋才能不受任何攻击,便走到这里。 吴锋心底电转,但很快便做出了决定。 那个男人修为应该不弱,但如今受了重伤,昏迷在河岸上,全无反抗能力。 如果他现在摘走赤龙草离开,铁翼黑蝎急于杀害那个蓝衣男人,并不能发现。 但吴锋却不可能这样做,哪怕对方非亲非故,他如果坐视此人被黑蝎杀害,也对不起自己的本心。 如果只是在美丽女子如云海岚将要受到侵犯时挺身而出,那么吴锋的确算不上有仁有勇之人。但今天他在这蓝衣男人遭遇危险时,也决定先出手相救,再考虑灵药的事情。 那黑蝎的修为似乎算不上极高,至少战斗力不会比得上袁曙。吴锋现在从后方偷袭,只要对其产生创伤,有很大可能自己完全不受伤就将其杀死。 吴锋既然心下已定,便不会再做踌躇,只见他身化残影萧萧,如一道飞光掠出,剑芒锋锐无匹,向着那蝎子的后背激刺而去! 破甲剑术。 袁曙有以凌厉和速度见长的死生快剑,而吴锋也修有以速度和破坏力见长的破甲剑术。 破甲剑术论速度,比不上死生快剑,招式也不如死生快剑精妙,并不特别适合格斗,但是却和死生快剑一样,是偷袭的极佳之选。 因为破甲剑术在刺上敌人一瞬间的巨大爆发力,能够轻易刺穿厚甲,或者攻破这一瞬间敌人法宝、罡气之内爆发出的防护力量。 对付没有防备或者行动笨拙的对手,破甲剑术实在是杀人灭口之良方。 (唔,这两天去成都了,没更,抱歉啊,明天恢复一天两更) 第九十三章 长剑激荡,如同一条毒龙一般,向着铁翼黑蝎猛攻而去。 比起幻剑和灵游,铁翼黑蝎无疑更加强大,但它并没有形成人性化的灵智,仅有凶虫的本能而已。 也就是说,它可以有实用的攻击法,但不会有精妙的招式。 不过,没有灵智的它,在感知危险上,却比有灵智的妖类更强机敏。就如同猿猴比起人类更能感觉到危险一样。 当吴锋的长剑掠过长空,逼近它后背时,铁翼黑蝎就已经感觉到了来临的危险,放弃了进攻昏倒在河岸上的蓝衣男子,转过身躯,双螯向着吴锋迅猛地刺击而来! 但吴锋早已料及这点,他的长剑看起来是直刺铁翼黑蝎的后背,其实带着一个翻转的力,在接近的一瞬间突然爆发出来。 就当铁翼黑蝎转身的那一刻,吴锋的剑面也为之一翻,正是攻向它背部的侧面,而铁翼黑蝎因为转身的动作,看起来就好像把自己的侧面送给吴锋来刺杀! 剑锋中吐出锋锐如玄金罡芒的剑气,好似天空中的星辰轰然爆碎,无匹的能量化为无数天刀天剑向着十方崩散开来! 剑势极为迅疾,却不惊起丝毫风声。 只有剑身中蕴含的凌厉绝世的杀意! 突然间,一道黑色的铁幕,从铁翼黑蝎的身躯中绽放出来,黑光湛湛,宛如要遮蔽天穹。 这是它长年吞食铁矿石并加以消化后,掌握的黑铁之力。 但破甲剑法,正是在攻击的一刻,破开一切防御。 金色的锋芒,锐啸声声,切割着天宇,透发出炽热的气息。 铁幕在一瞬间竟似变得通红,好似被炽热的剑气烤成了烙铁。本来只是虚拟的铁幕,却表现出真正的黑铁之性质。 而后金色的剑气,凌厉斩铁。黑红色的铁幕,于刹那间崩散开来,化为红与黑夹杂的流光,在虚空中化成一个个漩涡,流转后化为虚无。 而吴锋的怒剑已然切上了铁翼黑蝎坚硬的甲壳。 金铁交击之声下,一块厚重的甲壳瞬间崩裂而下,同样是纯黑色如同墨汁的体液,从铁翼黑蝎的伤口处喷射而出,散发出逼人的腥臭。 破甲剑法,锋芒凌厉,实在不虚。吴锋全身的爆发力,都贯注在剑尖一点。纵然铁翼黑蝎身躯坚硬,也捱不住在瞬间爆发出的强大破甲之力! 吴锋一击即退,身卷飘风,稳稳落在地面。 铁翼黑蝎负痛,身上的两对翅膀同时一阵颤抖。 它将一对大螯交击,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而吴锋却是转身向着草丛中飘去。 那里是铁翼黑蝎所看守的赤龙草。 铁翼黑蝎这种生物,想要化成人形,获得灵智,极为困难。 如果能够服用三百年以上的老药,才有一些希望化成人形。但如果化形成功,到了那时,它们的实力便会变得极为可怕,非人类中的上层高手,不能降伏之! 这也是它们常常守在灵草附近的缘故。 铁翼黑蝎虽然只有凶虫的本能,但它的本能就包括看护灵草。见吴锋向赤龙草方向而去,它立刻感觉到了吴锋想要抢夺它守护多年的珍物。 它越发愤怒,振动翅膀,如同一道黑电,冲天而起!但翅膀的震动,也让它的伤口处越发感到痛苦。 吴锋感觉到它翅膀振动的频率有几分紊乱,好似痛苦的**。可见方才破甲剑法的凌厉剑气刺入铁翼黑蝎的体内,确然令它受了不弱的伤害。 当下,眼见铁翼黑蝎向着自己方向扑来,吴锋一剑怒刺大地,内力震颤着长剑,注入土地当中,登时漫天的乱草和土石冲天而起,向着铁翼黑蝎扑去。 尘沙飞溅,遮挡了铁翼黑蝎的视线。 当然,对于虫类来说,视觉并不是特别重要,它的感知能力在每一个方面。它只是稍稍一迟滞,便继续向着吴锋扑去。 但是纷飞的土石沾染上了它的伤口,却令它感到越发痛楚。 吴锋的一击并非简单的刺伤,而是将铁翼黑蝎的甲壳整体削下了一块。就如同人被直接砍下一块皮肉,自然是稍微沾上一点什么异物就剧痛无比,远超过只是被刀剑划伤。 这痛楚令铁翼黑蝎的飞行失去了准头,摇摇欲坠。 正考虑着是不是要借此机会发动再一次突击,但吴锋却发现一只更大的黑蝎在土石飞扬当中,破土而出! 这黑蝎身长达到五尺多,简直接近一个人的身高。甲壳也越发油亮,更给人以坚固厚重的感觉。 吴锋猛然吃了一惊,这么大的黑蝎,他可不是对手! 但随即发现,这只黑蝎没有任何生命气息,或者说是一具空壳。 看来是已经死去多年了。 看来铁翼黑蝎这种生物会一代代看守灵草,直到能够享用灵草的一代。这是生物繁衍的本能,尽一切可能让种群得到强大。 死去的黑蝎,应该是现在这一只黑蝎的母亲。这么珍贵的赤龙草,看守它的凶虫本不该这么弱才对,原来是上一代已经死去,这一代却又还没长成。 但吴锋却没有丝毫为铁翼黑蝎一族代代传承的精神所感动,他却是打起了这一具遗蜕的主意。 这么大的黑蝎遗蜕,甲壳也格外坚固,如果将它收集起来,日后经过加工研磨,处理成许多甲片,一定能打造一具极好的战甲。 由于是生物甲片,所以有轻薄的优点,不会增加太多负重,影响行动,又因为甲片内含有被铁翼黑蝎炼制过的铁精的缘故,坚硬丝毫不会输给以各种宝铁打造的衣甲。 铁翼黑蝎的血肉对人类没有任何用处,这种生物体内也没有妖丹。 而足够大的黑蝎又实在太少,加上本身就稀少的缘故,人们以前并没有想到用它来制造战甲。 但吴锋此时此刻,却是想到,如果打造一具黑蝎甲的话,在战场上大概能够所向披靡吧?模样想来也不会太差。 不过,吴锋想要把这具遗蜕变成自己的战利品,首先得解决活着的这头黑蝎才行。 (清洁工把网线搞断了,不久前才弄好,不爽,今天就一更了,抱歉) 第九十四章 吴锋发出一声慑人的咆哮。 他挥起长剑,弹身而起,如同电一般射向铁翼黑蝎。 铁翼黑蝎长螯击打,发出惊心的鸣振,迎击吴锋的剑华。 但吴锋却是凌空一个飞转,将铁翼黑蝎母亲的遗壳向着铁翼黑蝎抛掷而去! 他更是剑上一振,一股磅礴的力量从赤色长剑上奋发而出。 这力量虽然雄厚,却富于爆发力的技巧,沿着不同的方向,射入大黑蝎的甲壳之内,形成一种拉扯之力。 以吴锋的实力,哪怕用了再大的力气,也不可能用剑砍碎大黑蝎甲壳。但蝎子的甲壳,是由许多块甲片连结而成,结合处其实较为薄弱。 人类所穿的盔甲,甲片各处都是结合点,因此力量运用得再好,也不可能一招将敌手身上的战甲拆成千万片。 然而动物的甲片之坚固,源于甲片都和肉连在一起,提供了大量的结合点。这头老蝎死去多年,体内的肉都已腐烂消失,只剩下一个空壳,甲片之间的结合度就变得非常之低。 于是以吴锋的力量,也能够将它拆散。 被吴锋以长剑击荡,大蝎的躯壳在须臾之间崩散,化为漫天飞舞的黑色甲片,向着活着的这头未长成的黑蝎围击而去! 这些甲片有着惊人的硬度,如果打中,自然有希望直接击穿活着的黑蝎之甲壳。 铁翼黑蝎正在空中飞行,便骤见无数甲片纷飞而来。 虽然没有人一样的灵智,但铁翼黑蝎毕竟是具备妖力的凶虫,因此也不是完全没有思想。 这种重传承的凶虫,甚至比起人类还在乎亲情。 吴锋将铁翼黑蝎母亲的遗蜕打得分拆开来,如同暗器一样向着铁翼黑蝎铺洒过去,这令铁翼黑蝎感到极端愤怒。但只有凌空用自己的螯和足击打这些甲片,才能让自己不被击伤。 铁翼黑蝎本就受了轻伤,此时更在母亲的甲片之下,微微犹豫了片刻。 这片刻实际上就足以决定战斗的胜负了。 吴锋用了与对付袁曙的方式类似的招数,对付这头铁翼黑蝎。 这并不光彩,但有效就行。更因为铁翼黑蝎属于没有人类灵智的异类,他这样做起来毫无负罪感。 铮鸣之声,在空中响起,铁翼黑蝎凌空翻飞,双钳、三对步足和三条尾巴同时击打,散发出灼目的光芒,将母蝎的甲片震得飞开去,纷纷扬扬落在地面上。 但它终究是慢了片刻,只见一道甲片如同利刀一般,插入了它的身躯,腥臭的体液当空滴落而下,落进土壤当中。 吴锋见铁翼黑蝎迟滞在半空当中,微作调息,便奋起身躯,对铁翼黑蝎发起决定胜负的进攻。 然而,就在这时,铁翼黑蝎突然加速,好像完全没有受伤一般,双螯怒刺,直击吴锋面门! 但吴锋明白,这已经是铁翼黑蝎在受伤情况下作的徒劳拼搏而已。吴锋用它母亲的甲片击打它,已经令它愤怒,不顾自己受伤,也要和吴锋拼个生死。 但只要吴锋不被黑蝎的决死冲锋压倒气势,以一身横勇迎击而上,便能在这一招能将其斩杀! “风卷长虹!”吴锋高声道,运发出了东辰剑法中的风卷长虹式。 赤色长剑如同飙风,在空中舞动飘摇,转出一片金色的龙卷。 这一招在练剑时轻巧飘逸,如同一幅精美的水彩图,但真实作战时,却狂暴凌厉,剑如惊虹,剑气如狂风,席卷而去,粉碎一切阻挡! 一剑傲世,千方残光! 铁翼黑蝎凌空飞腾,也运发出了自身的全力。它此刻因为怒意,几乎完全感觉不到痛苦。 但这样不顾甲片破损,强行飞腾,其实是在燃烧它的生命之能。黑色的体液,不断从它体内滴落而出。 只见它的双螯凌空怒击,妖力带动黑铁之力,一声炸雷,凌空响起。 雷声卷动妖力纵横,仿佛一道道钢铁洪流在虚空中无端显现,向着吴锋的剑势碾压而来。 都是强横无匹的招式,在弹指间,于长空之中猛然碰撞! 长剑斩铁,发出锋锐的鸣声,好似要将空间就此劈碎,令能量流进虚无当中。 漩涡一般的激荡金风,在钢铁洪流的碾压下,轰然崩碎,散乱地流泻向十方,但落上地面上的草木,仍然将其劈得粉碎,化为飘扬的草屑和木粉。 而黢黑的钢铁洪流,终究也不是实体,在凌厉的剑锋穿刺之下,也爆炸开来,化为飞扬的铁粉,遮蔽阳光,最后却消散无踪,化为虚无。 以力量论,铁翼黑蝎当然在吴锋之上。但这一次吴锋鼓起心中横勇,与铁翼黑蝎硬碰硬,加上铁翼黑蝎带伤,却是吴锋占了上风,他不顾胸中剧痛,向着铁翼黑蝎贴身猛攻过去! 这时,空中飕飕声响,铁翼黑蝎三条尾巴同时射出尖针,直取吴锋。 吴锋只是稍作闪避,却也有一根尖针擦过他衣衫,刺出一个大洞,更是擦破了他的皮肉,剧痛登时钻心而来,但已经陷入酣战状态的吴锋却恍如未觉。 他一声咆哮,震得能量几乎消耗一空的铁翼黑蝎凌空飞坠,而后剑势浩荡,一剑劈下,铁翼黑蝎再无反抗之力,被吴锋一剑斩成两段! 墨汁一般的体液如同泉水一般喷涌,吴锋飞退避开。 他这才取出伤药,抹在伤口之上。这一战终究还是受了伤,还中了毒,所幸都不严重。 解决了这头铁翼黑蝎之后,吴锋将母蝎的甲片收集起来,放进自己的空间袋当中,正要去采摘那棵赤龙草,却听见那边发出一声低低的**。 吴锋看向那边,发现有一根蝎尾针正钉在那蓝衣男人的脸上,伤口已经开始发黑。 铁翼黑蝎的毒性虽然不强,但那是用真气抵抗,并及时用药的前提下。现在那蓝衣男人昏迷在地,因为受伤,体内的免疫系统也极为微弱,如果不抢救的话,没多久就会一命呜呼。 采摘赤龙草并非直接拔下来就行,需要小心地挖出它的根部,使得无损伤,才能保证最大药效。见那人命在须臾,吴锋也顾不上采摘,当下往那边过去。 第九十五章神堂长老林秀贞 清醒的修士,可以依靠真气或者元力,逼出、炼化体内的毒质,因此若非特殊的毒物,否则对于修士,尤其是修为强大的修士,杀伤力很微小。 但受伤昏迷之人,虽然**还保持着修炼所得的坚固,也许修为高者晕死之后仍然刀剑难伤,但内环境的抵抗力却会陡跌到普通人的级别。 吴锋飞奔到蓝衣男子的身边,观察着他脸上被蝎尾针钉出的伤口。 黑色的斑纹正在快速蔓延,转眼就布满了那男人的半边脸。 蝎毒发作最快,救治不及时的话,不过一小会就能致人死命。 吴锋急忙取出一个拔火罐,准备为这蓝衣男子吸出毒液。这拔火罐是用西方传来的玻璃造成,晶莹透明,便于看到里面的情况。 拔火罐是行走江湖的修士们的必备之物,如果同伴中毒,用嘴吸出毒液既不卫生,又非常危险。而拔罐吸毒则可以有效避免救助者中毒,同时拔火罐的热力可以起到伤口消毒的功效。 先用细针挑出了蓝衣男子脸上的蝎尾针,顾不上点火加热,吴锋直接用掌心捏住呈一个球缺形状的拔火罐,丹田流转,通过经脉发出炽热的真气,直接将拔火罐加到较高的温度。 而后,他将火罐扣在男人脸上的伤口处,炽热的温度,顿时将男人脸上的皮肤烫得发红起来。 火罐紧紧地吸在了男人的脸上,在脸上勒出一个环形的凹槽。 随着火罐的冷却,内部的热空气开始收缩,形成一个强大的吸力。 男人动了动,再次发出一声呻|吟,似乎在昏迷中仍然感觉到痛苦,但却依然没有睁开眼睛。 暗黑色的毒液和污血一同从伤口处沁出,濡染在脸上,而男人脸上的黑气则快速消褪。 吴锋取下火罐,用棉布擦干净,同时擦去男人脸上已经吸出来的污血和毒质,而后再次加热,如此循环往复。 终于,黑气完全淡褪而去,男人的脸上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红点,和被拔火罐吸成乌青的一个圆圈。 吴锋将他扶得坐起来,用手掌按在男人的背后,将温和的真气注入他的体内,感知着男人的身体情况。 外伤并不厉害,但经脉受损非常严重,似乎是与人拼斗被强劲的内力震伤了经脉,但也不排除是被什么强大妖兽的妖力轰成这样。 伤势不致命,以这男人的修为,放着不管,再昏个十几天也不会饿死,大概会自动醒过来。但吴锋觉得既然自己救了他,就应该将他救醒才对。 他从如意袋中取出一枚淡碧色梧桐子大小的丸子,就着水化了,喂进那人口里。这丸子叫金风玉露丸,是用数十种珍贵药花的花瓣、花露和花蜜调配而成,能够充实真气,补虚抑损,对于疗伤有奇效,当然造价也颇为高昂。 但是金钱这种事情,吴锋一向看得很淡,为了杀死林焰,他能拿一堆珍贵的龙纹翡翠来布局,最后杀了袁曙却没收回任何回报,他也并没有多不忿,心情很快便调整了回来。 在他看来,男儿应当有豪爽脱略的情怀,斤斤计较者,不可能成事。 蓝衣男人身躯完全无法动弹,但嘴还稍稍能动,下意识感觉到吴锋给他喂药,就顺着服下去。 总共喂了三枚金风玉露丸,这男人的气色才变得好了一些。吴锋不顾自己大战之后真气亏损,将真气输进他的体内,让药力加速发散开来,并为蓝衣男子治疗经脉的伤势。 过了一个多时辰,吴锋已是折腾得满头大汗,这男人才再次发出了呻|吟声:“水……水……” 吴锋急忙扶着他下颌,捏着他嘴,从竹筒中将水缓缓倾入此人口中。 又过了好一会,这男人才睁开了眼睛,他望见吴锋,开言道:“是你……” 他突然住了口,强撑着起身,在河边一照,只见脸上一大片乌青,显得颇为丑陋。 看见自己的脸变成这样,他的神色一下就冷下来了。 “小子,我乃神堂长老林风,人称林秀贞的便是。”这蓝衣男人的声音尖细,有些像太监:“能否讲讲之前发生了何事?” 吴锋感觉到他眼中隐隐透着一分与生俱来的阴鸷。 显然,这男人一开始本来要问“是你救了我么”,但又自尊心强烈,不想承认自己被人所救,所以把话头缩了回去。 林秀贞这个名字,好像个女人的名字,倒是与这家伙太监一般的声音相符。不过这个名字,吴锋隐隐觉得自己听说过。 他仔细一想,不久前郑智曾经对自己提起过这人。 林风,字秀贞,是神堂总堂众多长老中的一人,除了比较年轻之外,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他的弟弟林雷又名林通具,倒是比他有名不少,人称三川智将,和西凉地区冥岳门下的近江谋圣毕贞征齐名。 随着苏梦枕的养子苏灿渐渐长大,总堂内部的太|子党逐步形成,而苏梦枕也并不反对苏灿组建自己的班子。林秀贞的弟弟林雷,便是苏灿的智囊,而苏梦枕的首徒,以武勇和美貌著称的神堂双姝姬红颜自知继承无望之后,也选择成为了苏灿的支持者。 姬红颜有美貌和武勇,而林雷有智谋,相比起来,林秀贞虽然也是太|子党铁三角的一员,却实在没有什么存在感。 吴锋简单地说了之前发生的事情。 林秀贞眼中没有半分感激神色,但仍然是开口道:“既然这样,我欠你这小子一个人情。你是忘忧谷出来试练的弟子罢?” 吴锋身上佩有忘忧谷的腰牌,一看就知道,所以林秀贞这话纯是一句废话,但吴锋仍然点了点头。 林秀贞没有讲自己是怎么受伤的,而是沉默了下来。 吴锋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恶心之感。 这家伙当然是把分支门派的弟子都看作乡村里的穷小子了,觉得被一个分支门派的乡巴佬所救,是一种耻辱。 林家的确是神堂内部的名门,但是优越感到这个地步实在也让人恶心。 “林长老,没事的话,那边我有一株药要采。”吴锋淡淡道,向着赤龙草方向过去。 第九十六章 林秀贞的视线顺着吴锋的行动方向延伸过去。 他的眼中突然放出了光芒。 “赤龙草?”林秀贞问道。 吴锋礼节性地点了点头。 林秀贞忽然开言道:“我需要这东西,非常需要。” “哦?”吴锋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道。 林秀贞神色微冷,似乎不忿于吴锋对他的不尊重:“虽然是你先发现的,你如果将其出让给我,我会提供一定的报酬。” “对不起,我需要用这东西换取试练积分。”吴锋道。 林秀贞闻言,呆了一呆,问道:“你这小子想进总堂?” “当然。话说回来,你能给我多少报酬?” 林秀贞神色登时变得闪烁起来。 以他的身份,如果动用了人脉,还是能将吴锋直接带进总堂的。但是作为**三人组中存在感最低的人,还绝对不到一句话就能将事情办好的地步。 毕竟,他只是苏梦枕的养子苏灿的亲信,并不是苏梦枕本人的亲信。 吴锋暗中冷笑。这株赤龙草关系到吴锋能否进入总堂的话,林秀贞哪怕有这个能量,恐怕也不愿意随意动用自己的人情储蓄吧,毕竟此人一看就是个很凉薄的家伙。 他能够很快领会吴锋的意思,可见并不是一个蠢货,然而却比起林焰这种蠢货显得更加傲慢无礼,这当然是源自自命高贵的优越感。 林焰虽然也姓林,但并不是名门出身,而林秀贞是实打实的名门子弟。而他作为苏灿的忠实支持者,也自然而然地认为获得在神堂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乃是轻而易举之事。 吴锋心中也在算计。 林秀贞身上并没有杀意透发出来,但吴锋能够感觉到那种煞气。 也许只是林秀贞修为比他高,所以才能够隐藏自己的杀意。 林秀贞丝毫不感激吴锋救了他的性命,却又觊觎吴锋的赤龙草,并且似乎不愿意拿出相应的报酬。 就在这时,林秀贞咬了咬嘴唇,开口了:“如果你将赤龙草出让给我,进入总堂也不是不可商量。” 吴锋心头暗笑,只是可以商量么? 这时候,林秀贞心中说不定已经在盘算杀人夺宝灭口的事情了吧,不但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还能让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曾经受伤昏迷,被一个乡下小子所救。 他把救人当作理所当然之事,但林秀贞表现出这样的傲慢,令吴锋不得不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对方。 “那好,既然如此,我便将这草给你便是。”吴锋道:“你受伤很重,又被铁翼黑蝎尾针钉上,余毒未必排尽,先不要动,你可以稍微打坐调息。” 林秀贞听得吴锋答应,这才脸上微露喜色,也许觉得吴锋这小子人还不错。 他相信了吴锋的说法,当下盘坐起来,闭上眼睛,运转内功,治疗自己的伤势。 趁着这个机会,吴锋身形一个飘移,落在林秀贞的后方,剑芒如电,捅进了林秀贞的后心! “该死的小畜生……你!”林秀贞打坐之时,惊觉偷袭,怒吼道。 “哪怕你当真愿意答应我的条件,我也不会出让赤龙草的,看你这恶心的嘴脸。”吴锋脸上露出憎恶的神色,将破坏性的元力注入林秀贞体内。 “放心,我不会杀你,只是为了自保罢了。你的伤是我治好的,那么你还是继续受伤一段日子罢……”吴锋冷冷道。 林秀贞被他一剑刺下去,伤势变得更重,口中还骂骂咧咧不休。 “聒噪。”吴锋一剑拍在他嘴上,震得他舌头发麻,说不出话来。又运转指法,指上透发金芒,封住了林秀贞周身大穴。 林秀贞本来就受伤,加上被吴锋封了穴道,完全动弹不得。 吴锋又左右开弓,刷了他十几个耳光,打得他鼻青脸肿。 林秀贞鼻息咻咻,眼中似要喷火,显得极为愤怒。但吴锋并不是喜欢从羞辱人上找快感的人,也没空听他聒噪,因此林秀贞现在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无声地生着闷气。 他内心想着以后倘若再遇上这个该死的乡下小子,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 而后,吴锋削了一块木板,用麻绳把林秀贞绑得跟一个粽子一般,一个飞踢,将林秀贞踢进了河里。 说实话他也无法确定林秀贞是不是真的有杀人灭口的念头,如果对方只是天性傲慢,自以为是的话,那自然罪不至死。 但哪怕林秀贞真的愿意靠着自己的能量带吴锋进总堂,就林秀贞这样难看的嘴脸,吴锋也是不想接受的。 他有自己的骄傲,遇到他人有难,相救是理所当然。但对于林秀贞这种人,必须要得给点教训。 吴锋不是林秀贞对手,如果林秀贞暴起发难,他必然不敌,所以只能先下手为强。 林秀贞躺在木板上,会被河水冲下瀑布,而后继续漂流,直到他的穴道自解,伤势也自行痊愈大半,自然可以弄断麻绳。 如果换了袁曙,碰上这种事情要么往死里巴结林秀贞,要么直接杀死对方。毕竟林秀贞怎么说也是总堂的实权人物,结下仇怨却不杀,等于为自己将来树敌。 但是吴锋终究不是完全不择手段,他目前还找不到杀林秀贞的理由。 或者说,吴锋行事确然有自己率性的一面,性情上来之后,并不用理性来衡量行事。 望着木板慢慢飘远,林秀贞眼中的怨毒随着河水远去,吴锋笑了笑,不再想这个问题,而是从空间袋中取出一把小铲,开始细心地挖掘赤龙草。 首先要将包裹它根部的泥土整大块掘出,而后慢慢理出较大的根系,一块块除掉泥土和砂石,这个过程光用铲子是不行的,很多时候还要用手慢慢去捋,不能害怕手掌被泥土弄脏。 泥沙清除得差不多了,才能将赤龙草的根须放到河水中,缓缓揉搓,将泥土完全冲洗干净。 望着被清洗得透彻,娇美无方的赤龙草,吴锋也不由露出一丝喜色。 等自己到神堂总堂之后,一定还会碰上林秀贞这个该死的家伙,不过那时候该怎么应对,又是以后的事情了。 第九十七章试练的最后一天 试练的最后几天如同回春谷中的河水和流风一样快速逝去了。 郑智、谈忘嵩、林焰、袁曙这四个名列十杰之列者相继在试练中死去,加上更之前渚烟的离开,使得想要抢到进入总堂的名额,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吴锋有了这一株极为珍贵的赤龙草,顺利进入总堂乃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所以这几天,吴锋便显得格外悠闲起来,在谷中逡巡如同观光一般,赏十里桃花,看漫漫晚霞,听八方风雨,观月下沙洲。 在纷繁的修炼岁月当中,偶尔清闲下来,观赏美景,陶冶自己的心境,也有清净神魂,打磨道心的效用。正所谓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偶尔放松自己的弦,令身心得到休息,或许以后会更容易突破。 云海岚也发现吴锋收集到了极珍贵的药草,进入总堂并不是问题,所以到了晚上,往往也过来与他闲谈一阵,喝上几杯。 放松下来之后,吴锋开始注意谷中其他的试练弟子。 到了试练的最后几天,有些人依然显得十分惶急,奔忙得不肯停下一瞬。而有些人却信心满满,也不由放松下来。 前几年修炼繁忙,之前更是因为林焰袁曙的打压,导致同门纷纷与他疏远。现在似乎到了重新联络感情的时候了。 不需要太多的时间投入,只是几句寒暄的话语,嘘寒问暖几句,问一下谷中所得、今后打算,足矣。 吴锋是极为骄傲的人,也不愿意随便赞美别人。 有些人极为强调赞美的力量,然而逢人便赞美的人,哪怕脸上看不出虚伪,但从其言辞的泛滥和左右矛盾,也能感觉到其人的不真诚。 发自内心的赞美,含有真诚的伟大力量。但若有人为了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给自己戴上对人际圈任何人都该真诚赞美的道德枷锁,哪怕麻醉了自己,但别人都不傻,看得见这其中的黏腻。 黏腻二字,说透了,就是恶心,恶心得让人作呕。 …… “最后一天了。”一名身着紫衣的少年道。 “郑智、谈忘嵩失踪了。可袁曙、林焰怎么也没来集合?”又一名黄衣男孩惊异道。 “以林焰、袁曙的修为,难不成也会出事么?”紫衣少年疑惑道:“他们可是上古大能的传承者,倘若真出事了,可是忘忧谷的绝大损失啊。” “嘿嘿,树倒猢狲散,也不见得是坏事。”一名长着尖嘴的红衣少年开口道,他叫王大根,哪怕是在林焰袁曙正得宠,在谷里横行无忌的时候,他也只是貌似恭敬,心里却完全不服气。现在林焰、袁曙失踪了,他自然幸灾乐祸,认为这两人想必是完蛋了,只恨自己没看到林焰袁曙的死状。 这种心理说不上高尚,却是人类的正常想法,所以也说不上卑劣。以林焰、袁曙二人的平时行事,虽然在青年一代弟子中,的确如两座大山压在他人头上,但只要这两座山有松动、毁灭的迹象,愤恨的种子便要生发开来,结出果实。 旁边的众少年听到王大根这话,还有些恐惧,怕正说着林焰袁曙的时候,这两人突然姗姗来迟,以后恐怕要招致报复。 毕竟,唯一能够和林焰袁曙稍稍相抗的吴锋,现在在一边默不作声,静静听着他们讲话。而郑智和谈忘嵩的失踪,谁知道是不是林焰和袁曙下的手。 只不过,大家心里的怨气是压制不住的。 在争论之中,怨气渐渐被引导出来,化作各种对于林焰袁曙形形色色飞扬跋扈劣迹的声讨。一开始都不怎么做声的少年们,发现林焰袁曙距离预定的聚集时间,已经迟到了接近半个时辰,越来越确定他们回不来,至少今天之内回不来了,所以也就有了在大庭广众之下非议林焰袁曙的勇气。 “如果他们真的被野狗吃了,那也是作恶多端,咎由自取。”王大根嘿嘿笑着道:“袁曙那废物张嘴就是‘我爹曾说过:宁为乞丐,不为人奴’,整天强行装逼。他那死爹死妈的嘴脸,不就是活脱脱一个奴才么?只是如今他和林焰完蛋了,那群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不知道该何以自处啊?” 议论死者,的确不道德。但袁曙做了那么多腆颜无耻的事情,死后被人戳脊梁骨,也可以说是咎由自取。 袁曙和林焰确然有些死党,跟着两人作威作福。那几人之前还沉默,现在被王大根骂到脸上,再也忍耐不住,纷纷怒道:“你说谁?” 本来没有老大壮胆,他们是不敢随便出头的,但如今这几人是实在忍不住了。 “谁愿意对号入座就说谁啦。”王大根冷笑着道。 “你小子,我去你妈的!”一个身躯粗黑,拳头如擂钵大小的壮汉怒吼道。这人名叫曲策,因为籍贯南阳郡,所以绰号南阳后生,曾经借了林焰的宝剑名马在人前炫耀,后来被揭穿,丢尽颜面。 只见南阳后生曲策挥着擂钵大小的拳头,向着王大根猛砸过去。 这是野猪拳,传说是妖族中的名家薄田兼相所创,以刚勇沉猛著称。 王大根生得尖嘴猴腮,嘴巴恶毒,身形也颇为敏捷,一个纵跃便躲了过去,就地一滚,脚上发力,真气流转,戳中曲策重心。 南阳后生曲策实在太过肥硕,身形不灵便,竟然被王大根绊了一跤,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王大根又补上一脚,只见曲策像一个皮球一样滚进了河水里。 这时候南阳后生曲策才想起,王大根是这一代十杰中排行最末,但好歹也在十杰之列,怎么是自己能对付的? 但已经迟了,曲策并不会游泳,在河里挥动着粗黑如猪蹄的手爪,扑腾个不休,啊呜啊呜地,河水不断流进他的鼻孔和嘴里,令他将将要窒息。 过了一会,才有一个他的同党找了一根粗麻绳出来,扔进河里,几个人如同拔河一样,将曲策拖了起来,因为曲策太重,也将那几人弄得上气不接下气。 就在这时,一个雄厚的声音响起:“打甚么?试练最后一天,就以为可以肆意打闹了么?” 这是负责接他们回去的老辈人物来了。 第九十八章不好的消息 站在最前面的那人身高一米八有余,皮肤黝黑,身形肥硕,倒是和刚刚被王大根打进河里的曲策有些相像,但是曲策的腰简直相当于几个水桶加起来,此人还没有那么肥胖。 这正是谷中总教头之一叶西南,也是著名卖蠢小丑叶航的父亲。他的哥哥叶中南是忘忧谷首席大长老,但在之前的萧狂徒事件中已经被杀。 后面还有三人,都是极为高挑的个子。作为忘忧谷总教头,自然要长得高,在训导弟子时才有鹤立鸡群的效果。 其中一人显得极为显眼,面容粉嫩年轻,用染料把头发染成棕黄的颜色,胸口却半裸,露出精实的肌肉,身上披着一袭精干的短衣,显示出随时可以进入最好的战斗状态。 这是忘忧谷四位总教头中最年轻的汪东城,如今年近四十,但看模样不过二十**而已,素来以打扮新潮时髦以及歌喉嘹亮,被弟子们所喜爱。 剩下两个,自然是另两位总教头——辰西北和李南阳了。至于去莫邪溪试练的女弟子们,是由几位女性长老负责迎接工作。 汪东城知道曲策和叶西南的儿子叶航交好,所以叶西南才对曲策有袒护之意,当下说软话道:“大家辛苦了这么半个月,恐怕也往往是从生死线上过来,现在能够站在这里,也不容易。现在我们几个长老便来清点下人数好了。” 叶西南本想借题发挥,说一通废话,满足自己的训导**,但见惯于做老好人的汪东城开了口,只得将满嘴的屁话收了回去。 汪东城取出花名册,开始点名。 其实之前他目光扫过,便有了不祥的预感,这一次的试练,很可能是损失惨重。某几个人向来喜欢出风头,如果还在的话,一定会站在人群前面的。 试练机制固然有磨砺人才的作用,但千百年来,也造成了无尽的伤亡。很多次都有人提出将其取消,但因为这是祖宗定下的规矩,所以提议终究还是不了了之。 “林焰……林焰还没来吗?” “并没有。”王大根替他回答。 “好吧……袁曙……也没来吗?” “依然没有。”王大根看了一眼浑身**如同落水猪的曲策,继续道。 “叶航……叶航……也没来吗?” 叶西南没见到自己的儿子,一颗心猛地悬了起来,正在惶急,却见额发覆眼的叶航嘴里嚼着一只野果,满口汁水,气喘吁吁地赶过来了,全身都滴满了红色的汁液。大概是因为在谷里忘了洗澡的缘故,身上还散发出一种扑鼻的臭味。 梦绮舞和比自己小七岁的吴锋似乎搞到了一起的事情,他也有点感觉。叶航本来就不怎么修边幅,只有想要追求女性的时候才稍微修饰一下自己,现在就越发自暴自弃了。 叶西南再次大怒,飞起一脚,将叶航送进了河里,喝叱道:“**给老子先洗干净再说吧!” 叶西南本来是个非常护短的人,护短到连儿子的朋友都要袒护,然而叶航这个废物又实在太不争气,总是在人前丢他的脸,他不得不在人前将叶航殴打。 汪东城终于将人数点完,损失令他感到怵目惊心。十杰当中,有七名男性弟子,而这次试练便有四人失踪,还分别是排名前四的人物。 这对于忘忧谷来说,实在是极大的损失。 而普通弟子失踪者,更达到十人以上。这还只是男弟子的损失情况,莫邪溪那边的女弟子损失情况,还要等回谷之后才能知道。 “十多年的培养,一朝精华损失过半啊……”汪东城不由叹息道:“这祖制说实话,得改改了。” 不少人因此生出兔死狐悲之感,表示认同,但也有人觉得反正自己活下来了,而讨厌的人却在试练中失踪,从此眼目清净,这试练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啊。 “失踪的弟子,也许是受了伤,但不见得一定已经遭受不幸。剩下三天是搜救的时间,我们几个分别带一批弟子,集体去搜寻吧。老叶便留在这里守候便是。”辰西北开口道。 汪东城点头:“白天的时间就用来搜索还没赶到的弟子,晚上大家聚在这里,可以开几场篝火晚会什么的。大家也都辛苦了,我们几个教头都带足了好吃的,犒劳大伙儿。” 当下,汪东城、辰西北、李南阳三人带着已经聚集过来的弟子,分成三队,向着三个不同的方向搜索而去。汪东城去河水上游,辰西北去河水下游,李南阳则带了一群会游泳的忘忧谷青年一代门人,游到河对岸去搜索。 叶西南则留在原地,看有没有迟到的弟子赶回来。 实际上,这些尚未出现的弟子,生还希望很是渺茫。若非不可抗力的话,谁会选择迟到呢?没有特殊原因而迟到,可是按照迟到时间的长短扣除试练积分。 但是,生不见人,死要见尸。哪怕这些弟子的确死了,至少要尽力将尸体找到才是。 搜索持续着。 叶西南守候了一个时辰之后,终于有两人赶了回来,他们原来只是喝醉了,一觉睡到现在,才急急忙忙赶来。自然,免不得被一顿谩骂责打。 一天后,汪东城所带的一队攻破了一个毒蜘蛛巢穴,找到了三个失踪的弟子——其中一个被吃得只剩下半个头颅,另一个被丝缠住口鼻,已经憋死了,剩下一个被少量的蛛毒麻醉,导致脏腑糜烂,功力损残严重,所幸还活着,但也成了废人,要想治好,至少得五年以上的休养。 另外两队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分别带回来一具尸体。 晚上举行了篝火晚会,而找回来的尸体则被停放在半里外的树林后方处。只是修士的目力都是极好的,在晚间的篝火下,也能清楚透过树丛看到白色裹尸布盖着的尸体,大家在晚会上也就没什么精神。 接下来两天,便是完全一无所获了。很多妖兽能够连人骨头一起消化掉,而且灵物往往在幽深处,不少弟子定然是在非常偏僻的地方被杀,别人也寻找不到。 吴锋将林焰的尸体埋在了谷外,郑智、谈忘嵩的头颅则也放在了极为偏僻的地方。这一场事情,他不想再有任何人来调查。 三天后,四位总教头在花名册上给不同的弟子分别标注了:身死、失踪、受伤、迟到、按时回归这些文字,便带着一众弟子一路往南,回谷而去。 行出吕梁山区之后,早有准备好的马车等在那里。找到的尸体,也有马车负责运送,但与活着的弟子们不是同路而行,以免影响生者的心情。 在忘忧谷外的山脚下,从莫邪溪返回的女弟子们,与从回春谷返回的一队正好相逢。 两批人都走出马车,互相打招呼,询问情况。 然而,人丛之中,一时却没有看见梦绮舞。 想起试练前梦绮舞对自己说的那些话语,吴锋心中猛然泛起一片寒意。立刻走向一位与梦绮舞关系还算好的少女,询问梦绮舞在哪。 “你说你的梦师姐啊……”少女忽地颜色惨淡,叹息一声:“她被一头铁背熊击成重伤,掉下瀑布,不知道被冲到哪里去了,我们并没有找到她。她当时胸口被抓破,飙血如雨,可能在掉下去的时候就已经……” 话音未落,吴锋已经如同一道电光一样射了出去。 之前不祥的预感变成了真实。 “喂,你去哪?” “去找她。”吴锋背对着所有人吐出了与年龄完全不相称的冷硬话语:“她是我的女人,哪怕你们所有人都放弃了,我也要寻觅到底。” 在一群人的怔怔目光中,吴锋身形闪烁,往与众人相反方向而去,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第九十九章 当听到这个噩耗的时候,吴锋只觉晴空一道霹雳,就向着自己头上落来。 但这打击,还远比不上当初父亲失踪,感觉自己完全无所依靠的那种无助。 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首先是想办法去解决,只要尽力了,就能将希望提到最大。哪怕一时仍然解决不了,但仍然要保有希望。 刹那间,吴锋又想起了试练出发前那一夜的相拥,那带着丝丝甜腻的秀发之香。 既然梦绮舞出事了,不管能不能找到她,吴锋已不介意向任何人说明自己与她之间的关系。 他还年少,不是完全懂男女之间的情爱,但至少已明白了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担当。 吴锋并不觉得自己对梦绮舞的爱有多深,但既然已经有了约定,两人之间便有了深深烙刻在天地之间的联系。 “她是我的女人”,这六个字,强横地宣示了占有。哪怕有人染指,吴锋也定将强势夺回。 在吴锋背后,留下一片瞠目结舌的脸容。 尤其是一直追求梦绮舞的叶航,他虽然感觉到梦绮舞和吴锋之间不对劲,但听到吴锋亲口说出这一点时,仍旧变得脸色乌青。他本以为七岁的年龄差距还是太大了些,梦绮舞和吴锋之间只不过是暧昧而已。 但叶航这种人的想法,并不在吴锋考虑之内,他只是以最快的速度,向着莫邪溪赶去。 私自离队,这是触犯了忘忧谷的门规,但吴锋只觉此刻心中有一股火在烧,门规又算得了什么?回来再分说便是。 他在一个小镇上买了两匹好马,随手扔下几锭金铢便飞奔而去,扬鞭催辔,策动骏马飞奔而行。 到了晚上,吴锋便换上另一匹马,只抽出一点时间吃点东西,也让马匹补充一些草料和食水。 冬日的寒风吹拂在他的坚毅如铁的面庞之上,将他的头发吹得猎猎作响,坚定的目光直向前方,宛如要刺穿这冰雪笼罩的大地。 头顶上的冻云和薄日化成了冷月和寒星,而后东辰启明星升起,迎来破晓的晨曦。 一天一夜的奔行后,吴锋终于赶到了目的地,将马匹拴在树林之中,在地上放了足够马匹吃很多天的干草。 搜寻可能会持续很多天,马匹如果口渴了,会啃食地上的冰雪来补充水分。 莫邪溪是涑水的一条支流,顾名思义,这条溪流的水可以用来铸剑。 并不像回春谷一样终年如春,但由于水质特别,所以莫邪溪也能维持终年不冻,在冬天里,可以看到两岸的积雪之中,一条清澈无比的溪流在大地上奔行而过的景象。 作为试练地,这块区域的灵气也颇为充足,有不少常青的树木生长,在冰雪覆压之下透出鲜嫩的绿意。 而珍贵的灵药灵花,在寒冷的冬天也不会凋谢,如果扒开厚厚的冰雪,就可能找到珍贵的灵草。 已经得知梦绮舞是在瀑布处坠落,吴锋便从上游向下游搜索。 瀑布边缘的河岸上,果然染着点点血迹。 这里并没有积雪,也没有被河水染湿,血迹早已干燥,在地面上化为暗红色透黑的印痕,怵目惊心。 吴锋想起那女弟子所说的“飙血如雨”,心中的阴影越发深重。 如果血迹落在湿润的河岸上,过了这几天,当然会被溪水所溶解,只有在干燥处才可能留下血痕。然而鲜血能够喷射到这么远的地方,可见梦绮舞受伤之重。 她出事到现在,至少已经过了四天,哪怕能找到她,还会有希望么? 吴锋心一横,纵身一跃,向着瀑布中落去。 强大的冲击力,如同万千巨锤砸下,顷刻间将他压到了水底的泥沙之中,好一会才浮起来。 冰冷的河水,让他全身血液也似乎要凝结,他却丝毫未觉。 这里的水温早已在通常的冰点以下,只是因为水质特殊,才没有结冰。也是吴锋体质和水性都是一流,才不至于抽筋,不然光是严寒造成的抽搐就足够要了他的命。 梦绮舞的水性当然也不差,但是重伤之下,能够抵御这冷水多久,实在很难说。以林秀贞那样高的修为,重伤之下连一只蝎子的毒都能致其死命。 吴锋的想法当然是“生要见人”,至于“死要见尸”,他不想去考虑这种可能性。 武者比起一般人,有着更强的生命力。一般人溺水之后便会心脏停止跳动,很快死亡,但武者哪怕不会游泳或因受伤无法游水,在水充斥口鼻和肺部,使得身躯浮上水面时,一般还能保存一定的生命力,便很可能被水流冲上岸,而后依靠残余的生命力将部分水排出,这样就只是昏迷,仍可能获救甚至自然醒过来。 所以哪怕已经过了四天不止,吴锋仍觉得希望尚存。 他沿着河底来回搜索,又在两侧河岸上探寻着。冰冷的天空上,淡薄的日轮再次落下,换上漫天寒星。 吴锋又一次怅然地从水底跃起,冰寒的水滴,从他的衣衫和身躯上滴落。 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腰间的白玉棺轻轻颤动了起来。 吴锋急忙将白玉棺从腰带上解下,只见白玉棺在霜白色的光芒中快速放大,云海岚衣衫飘舞,自棺中飘然而起。 “你看起来挺狼狈啊。”云海岚的笑意带着丝丝的调侃意味。 吴锋如今就穿着正式的武士袍,但却被河水染得透湿,一片片地粘在身上,头发更是冻成一团,水线不断地从身上滑落而下,在月光下看起来,简直像个水鬼一样。 “是吗?”吴锋笑了笑。 云海岚这才发现这种不修边幅的模样,看起来虽然狼狈,但竟透发出一种天然粗犷的草莽意味。现在的吴锋,看起来比起平时似乎成熟了不少。 她慵懒地揉了揉腰肢,姿态也是说不出地从容优雅:“你让我在里头呆了这好几天,都快闷死了。要不是当年在墓地里半睡半醒地呆了那么久,还真不习惯呢……” 云海岚话锋一转,调笑道:“你还藏得真不错啊,你不说我还不知道你和一个小姑娘不清不楚。怎么,怕我知道?” “怎么?吃醋了?”吴锋擦了一把脸上的水,向地上一甩,直接淡淡地反问回去,神色却异常平静,看不出丝毫的挑逗意味。 云海岚面皮骤红,纵然活了这么多年,脸上也实在挂不住,哼一声道:“死小子,没大没小的,小心人家拔了你舌头。” 吴锋知道她说话习惯如此,并不是要勾引自己,而他如今心情也没心思和云海岚调笑,便道:“云姨,你闷的话,便到外头散心去吧,我想再找一阵。” 第一百章 “不需要我陪你一起找?”云海岚柔声道。 “谢谢,不必了。”吴锋回应道。 “那我不打搅你了。”云海岚身形如梦,卷起白玉棺,在月下飘然而去。 吴锋的寻觅又持续了整整五天,这五天内,他吃得非常少,也几乎不怎么睡觉,只是在河流两岸来回寻觅,不时拔出剑,甚至用自己的双手拨动挖掘着地上的冰雪和泥沙。 在搜寻的同时,还要提防莫邪溪两侧的凶兽之袭击。吴锋斩杀了两头铁背熊和一条血剑鱼,但并没有挖取妖丹,直接将尸体丢弃在战斗地点。在这时候,他实在没有心思。 但依然一无所获。 也许真的被冲到沁河甚至黄河当中去了。 这个可怕的想法冒出来时,吴锋感觉自己几乎要为之颤抖。他想要压制住自己的想法,但它却如同春天雨后的幽草一般,完全无法压制地生发出来。 其实这个想法早已产生,只不过之前他并不愿意考虑这个可能性。在这几天一无所获的搜索后,吴锋不得不承认,他的搜索极可能是徒劳的…… 晚间,云海岚再次如同一道幽影一般飘然而至,微含流银的秀发在月下闪烁着寒星一般的华光,幽美无比。 “还没有找到吗?”她轻轻问道。 吴锋黯然点头。 “其实找不到可能是好事。” 吴锋听到这话一愕,差点发怒,但他随即察觉到云海岚的话语中隐藏着深切的母性关怀。 “为什么?” “除了这一段溪水之外,北方所有的河道上方都结着厚厚的冰层,如果有人或者……”说到这里,云海岚略过了尸体两个字:“冲到冰层和水面的交界点,应该会被水流的力量冲到冰层的上方,就此停下来,而不是被冲到下面的河水里;但你已经一直搜索到结冰的区域,依然一无所获。这条冬天不冻的溪流很长,如果人体沉到底下,那么一定会被泥沙陷住,不会越过这条河道的范围,而你已经把河底找遍了,并没有发现什么……” 云海岚轻摇玉指,总结道:“也就是说,无论河底还是河岸上都找不到人,证明那位小姑娘可能被其他什么人救了……” 她隐隐感到一丝得意,在以智计著称的吴锋面前,她终于有一次想得比他更多,能够对他耳提面命。 吴锋心头一凛,这才发现,自己的确方寸乱了。 这些天,他只是盲目地瞎找,如同一只没头苍蝇一样乱碰。而云海岚不愧是心思细密的成熟女子,在这时候,想得比他要多得多。 这一番分析显得丝丝入扣,不由吴锋不信服。梦绮舞失踪后不久,谷中长老就已经带人进行了长达三天的搜寻,却没找到人,那么梦绮舞极可能很早就被什么其他人救走了。 倘若是被什么凶兽吞食,也会留下大片的血迹和残骸的,除了蜘蛛这样腐蚀性的怪物之外,一般的凶禽猛兽吃人不会连着衣服一起吞下去。 但吴锋心头依然生出一股难受憋屈之感。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占有欲竟然这样的强烈。 梦绮舞的年龄不小了,比十三岁的吴锋大了七岁,如她所说,再不嫁人就老了。 吴锋虽然当初与她定下约定只是出于一时心动,不能算作深思熟虑的决定,但也绝不打算以后爽约,不然的话,很可能便是耽误梦绮舞一生。 如果她是被一个男人救下的话,按照江湖中不成文的规矩,女子被男性救下性命,而对方条件又尚可,那么男方提出要求,女方就得以身相许。 就算梦绮舞如今真的还活着,但是倘若重见之时,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吴锋又该如何?他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宣称,梦绮舞是自己的女人! 吴锋想到梦绮舞多半性命无碍,心头的焦急去了大半,但是另一种担忧,却又折磨着他的心神。 “你很喜欢她吗?人小鬼大的小家伙。”云海岚柔声问道。 “这个……”吴锋从思虑中惊醒:“也许吧。” “也许”,是他内心的想法。 他和梦绮舞固然关系很好,但是实际上梦绮舞去总堂的五年,他很少想起对方。这一场感情爆发得太快,快得让他明白当中的空幻之处。 理性的男人不轻易言爱,不像感性的男性对于每一场感情都觉得是爱得死去活来。但这不代表理性的男人就不如感性的男人真性情,实际上过度的感性有时意味着虚伪。 吴锋对于与梦绮舞的感情,也只是期待在日后的相处中把还不是很浓烈的喜欢转化为真正的爱意,但当暂时失去梦绮舞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占有欲要多于对梦绮舞的情意。 在女性朋友看来,这种男性的思维无疑显示出一种强烈的不公。但这却是男性在感情中极常见的想法,哪怕是许多平时行为高尚的男子,在这个问题上也少有例外。 但吴锋毕竟还年少,意识到这种想法令他有些羞耻,他开始反思。 他和渚烟曾有淡淡的暧昧,最后渚烟却因陷害他而离开忘忧谷。现在刚刚和梦绮舞定下关系,梦绮舞就遭受了厄运。 天阳之体理论上只会给与其为敌的气运者带来厄运,并不会祸及与其有关的女子。但到了现在,吴锋却怀疑这其中有所关联。 他摇头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太年轻了。” 现在考虑感情的事情,也许真的有些太早。 “终于承认自己还太小了么?”云海岚凝视着他,幽幽道。 “长大也要不了几年。”吴锋依然不愿意示弱。 “那我等着喔。”云海岚习惯性地拢了拢耳边的秀发,言语温柔。 但她随即发觉自己失言,俏脸霎时又微红起来,吴锋说的是自己年纪小不该谈情说爱,自己说等他长大作甚? 她转过身去,不让吴锋发现她脸上的羞红,试图装出一副转身望月的沉稳模样,道:“现在你可愿意回去了么?” 吴锋吸了口气,怅然道:“是啊,该回谷里了。也到派送弟子们去总堂的时候了……” 他的理想和雄心壮志,终究要在总堂实现。忘忧谷只是一条小河,总堂才是大江大海。 第一百零一章灭门惨案 天空中浮着浓重的铅云。 吴锋在忘忧谷山下随手就放走了马匹。他在小镇上购买的所谓良马,并没有达到他的豢养要求,他要的是能够一同征战沙场的生死伙伴。 从莫邪溪回到忘忧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入冬越来越深的缘故,不但天气异常寒冷,天穹上的冻云也变得越来越浓重。 吴锋在路上一开始还想着对萧狂歌该用如何说辞。虽然萧狂歌忌惮吴锋的父亲,所以给了吴锋极大的独立性,但是一套解释的言语的必要的。 只是,离忘忧谷越近,吴锋便越发感觉到一股不详的预感。天空中的云朵变幻,透露出阴森的气息,仿佛无数巨大的凶鬼猛兽悬在穹庐上方,择人欲噬。 从黄而事件起,死亡的气息就围绕着忘忧谷,可以说这只是隐藏的矛盾在短时间内全部激发出来,但吴锋仍然感觉到一股深深的诡异感。 他想起了与李询之间仿佛宿命一般的相遇。从那以后,越来越深的吊诡气息,似乎就缠绕着他。 命运的大潮即将展开,便注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故。 踏上那崎岖的山道之后,吴锋一路急奔,向着谷口而去。 离开忘忧谷已经有一个月了,对于这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心中毕竟会生出眷恋之意。 当谷口清晰地出现在吴锋的眼前,他心中咯噔一声响。 那高耸的牌楼已经倒塌在地,琉璃瓦散落四周,破碎凌乱,高高低低的木柱都已断裂,上面透着漆黑的颜色,显然是经过焚烧所致。 吴锋游目望去,牌楼附近还有几个忘忧谷弟子的尸体,鲜血渗进在地面,凝固在冰雪大地当中,脸上的表情却并不是太惊恐。 吴锋过去查探,是剑伤。每个人都是胸口中剑,一击毙命。 凶手动手实在太快,令他们还来不及多么恐惧,就已经被杀。 愤怒和恐惧,刹那间就填斥了吴锋的心房。但理智顷刻间告诉他,只有一种可能,不会再有希望。 没有人会专门去烧毁一个门派的山门,却不做其他的事情。 而且,从这里望去,谷中也是一片死寂,没有丁点人声传来。现在时当正午,这样显得太不正常。 在传奇故事中无数次看到的可怕剧情,终于发生在生养他的门派身上。 吴锋双目骤然充血,化为烈火的颜色,他猛地发出一声长啸,宛若要撕裂这漫漫苍穹! 果然,往里走去,随处可见忘忧谷门人的尸体,老的少的,横竖躺在谷中的道路上,每个人都是胸口一道剑伤,此外更无伤痕。 但尸体并不算多。 吴锋没有因此生出希望,他知道凶手多半是夜间作案,这些人恐怕只是走夜路的弟子们。 游目四望,所有的房屋都被烧毁,留下大片的断壁残垣。烟火早已熄灭,一片片漆黑如同大地的疮疤。 曾经繁华一时的忘忧谷,顷刻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修罗坟场! “啊啊啊啊啊……” 吴锋心中被悲愤填满,他再次仰天长啸,如同一头失群的孤狼。 从这情状来看,是不会有生还者了。近千条人命啊,转眼便化作满地孤魂! 这些同门何辜,遭受如此的惨事! 北风呼啸,犹如冤魂声声悲泣。老鸦在空中盘旋,发出刺耳的尖鸣,不时盘旋飞下,啄食地面上的尸体,然而天寒地冻,尸体都冻成了一个个冰坨,老鸦很难啄动,往往只是在尸体上留下几道印痕而已。 纵然悲愤,吴锋也清楚,自己要尽所能探索这现场,寻找蛛丝马迹。 他进入一座座被烧毁的房屋,在一片灰烬当中,几乎每座屋中都能见到被烧成焦炭的尸体。许多房屋旁边,有着堆积柴草引火的痕迹。 虽然在火场之中只能找到焦尸,但吴锋依靠着自己极好的记忆力,依然能凭着尸体上残留的体貌特征,勉强辨认出谁是谁。 他辨认出一个个的熟人。汪东城、李南阳、辰西北、叶西南四大总教头,钟出、颜设等大长老,还有王大根、曲策这些忘忧谷青年一代的弟子。 叶西南的尸体有些异常,紧紧抱着他的儿子叶航,但叶航的尸体却是伸直的。可能是叶中南被凶手袭击后并没有立刻断气,而是身受重伤无法逃走,被活活烧死在屋内。 不论这些人以前待他如何,如今吴锋看到他们的尸体,都只剩下悲痛之意。郑智、谈忘嵩死的时候,吴锋固然怅然,但只是两个人的死,便造不成这样大的心理刺激。如今整个忘忧谷烧成白地,尸横遍野,又如何不让人哀伤? 并州的冬天虽然寒冷,但气候干燥,只要火头点起来,就难以抑止。各座房屋中的物品基本上都被烧毁,但还能翻找到一些熔化成团的金银和裂开的玉器,埋藏在焦木和余烬当中。 甚至还有一些火焰无法烧毁的宝刀宝剑,以及各种珍稀的金属材料。 凶手并不是为了求财而屠灭忘忧谷。 为了确定这一点,吴锋飞速奔向自己的居处。 那座四合院也被烧得一片狼藉,储藏室设在地下,用于遮盖的木板也连着地板一起被烧透,烈焰一直燃到里面去。 吴锋父亲留下的古董玉器,有不少都在大火之下毁坏,但还有一部分却存留下来。 吴锋细细清点了一阵,发现一件不少。 这是父亲多年的珍藏,凶手连这些东西都看不上眼,那么眼光之高可想而知。 吴锋转身向着抱月轩走去。 他的师傅萧狂歌看来也难逃此劫。萧狂歌武功虽高,但从凶手能将忘忧谷烧成这样看,萧狂歌亦非他们对手,凶手纵火灭迹应该是在大屠杀完成之后。 果然,抱月轩也被烧成了一片废墟,繁盛的花木,与雕梁画栋一同化成了满地的焦炭。 在屋内,吴锋找到了师傅萧狂歌和师娘陈琪的尸体。可叹萧狂歌借由萧狂徒事件,好不容易在吴锋帮助下化解了危难,还统合了谷内的力量,却在转眼间就死于凶徒之手。 萧狂歌的炼体水准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准,水火难侵,所以哪怕是死后,尸体烧损也并不严重,可以看出他脸上露出极为惊恐的表情。 这表情中还带着几分无法思议,好像当初萧狂徒行凶时被害者的表情一样。 现场似乎是经过搏斗,萧狂歌表现出战斗的架势,努力将陈琪护在身后。哪怕是陈琪给他戴了绿帽子,在生死关头,萧狂歌依然流露出对于陈琪的保护之意。 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任何事情,从尸体的形态看来,打斗持续时间绝不会太长,不过几招之内,萧狂歌便已被杀! 萧狂歌虽然只是一个支派之主,但连三河剑派的门主李忠都不是萧狂歌对手。凶手想要在几招内将其击杀,足可见武学修为之高。 也就是说,这场惨绝人寰的灭门凶案,很可能是一人所为! 第一百零二章吴锋的决意 哪怕是早有预料,但见到自己名义上师傅萧狂歌的尸体时,吴锋依然感到一股强烈的悲痛冲击。 如同利刀一般割噬着他的内心,也令他的血烧了起来,只想要喷薄而出。 经过整整一个下午的探索,天色已经黯淡。 吴锋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心头的悲愤,猛地将自己的上衣一把撕碎,化为碎蝶漫天飞舞,露出自己精健的胸膛,裸露在冬日的寒风当中! 他就这样在废墟和焦尸中,精赤着上身,再次仰天悲啸声声,直到喉咙嘶哑! 他毕竟还年少,在这样的打击下,感觉自己简直要疯狂。 忘忧谷覆灭了,去总堂的希望自然也就从此消散。但这只是次要的,这场灭门惨案令吴锋这十三年周围的一切化为乌有,他成了一个和云海岚一样完全没有人际关系的虚无之人。 强烈的孤独之意,与悲愤混合在一起,令他难以自持。 在吴锋撕裂衣衫的那一刻,白玉棺也被猛地甩了出去,落在地面上。 在一片白芒当中,玉棺快速放大,云海岚走了出来:“鬼喊鬼叫什么?摔到人家了呢……” 随即她看见吴锋**的上身,不由花容失色,便要掩面,但随即发觉忘忧谷已经变成了这样的场景,断壁残垣,满地焦尸。 初升的月轮清冷,照耀着这片死寂的大地,在满布焦黑痕迹的道路两旁,还残留着些许荒草,随着北风发出声声悲泣。 吴锋没有回应云海岚的话,他走到路上,猛地抓了两团冰雪,敷在血红的眼睛上,又将一团冰雪猛地塞进嘴里,全然不管自己的行为看起来有多么怪异。 而后,他竟是用嘶哑的嗓子,狂笑起来! 那是完全不掩饰情绪的长笑,当中满含悲伤却又仿佛透着喜悦,如同苍龙的啸声又好似寒鸦的悲啼,笑得大地震颤,在山谷间来回震荡,笑得无色的北风也仿佛灿烂了起来。 “我是灾星么?所有人都死了,只有我活着,哈哈哈哈……”吴锋怪笑不止,支起一只脚,只用单足在地上跳来跳去,如同一只虾子一样,仿佛真疯了一般。 吴锋就这样怪跳着往白猿酒馆方向行去,云海岚见他如此姿态,也不敢打搅他,只是怕吴锋想不开,便一路跟了下去。 白猿酒馆当然也被烧毁了,老白猿和小二们都被杀死,化作酒馆内的焦尸。 吴锋抽出剑,狂乱地拨开废墟中的断木,将石质的酒窖盖子挑开。 酒窖不同于吴锋家的地下储藏室。储藏室就在木质的地板下方,所以会被烈火一同烧掉,而酒窖一般都非常深,中间隔有土层,所以房屋被烧,酒窖并不会被烧毁。 不一会,吴锋便一手举着一个巨大的酒坛上来,顶着寒风,将冰冷的酒水浇洒在自己**的上身上,也浇洒在头顶,顷刻间,浓重的酒气就在他全身散发出来。 随即在寒风的吹拂下,酒水迅速在他身上凝成一片片的冰花。 “好酒,好酒啊……” 吴锋砸碎酒坛,用酒坛的碎片切着自己的手臂,鲜血流了出来,他将鲜血蘸了,凑到自己的舌边,舔着鲜血的味道,闻着自己满身的酒香,用嘶哑的嗓子,高声道。 他压抑了太久了。这一场灭门案令他的过往轰然崩塌,心中的疯狂终于轰隆一声,释放出来。 但云海岚已再也看不下去,她猛地飞掠过去,一把扯住吴锋。 刹那间,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母性情怀从自己的心中浮起。云海岚顾不上什么男女大防,掌中透发出一股月华一般的柔和力量,压制住了吴锋的狂性,而后将吴锋的脑袋按进了她温软的怀中,温声道:“小子,不好受就哭出来吧。” 她眼神温柔,带着一股怜悯的情绪,凝望着吴锋结着冰痕的面容,轻轻摩挲着他的头发,为他除去头顶凝结的冰屑。 “快找一件衣服穿上,小心感冒。”见吴锋不作声,云海岚又道。 吴锋仍然没有说话,但身躯却是颤了颤。而后,两道泪痕,从眼中倏然滑落。 云海岚不顾地面寒冷,直接就坐了下去,而后吴锋身躯一滑,将脑袋枕在了她的大腿上,呆呆望着天穹,眼中依然散发着淡淡的红色,神光却黯淡,全然不似平时的精芒四射。 云海岚也没有再说话,只是柔柔地摩挲着吴锋的面颊,将吴锋之前为她买来的斗篷摘下,披在吴锋**的上身上。 她是大小姐出身,从小到大极少知道体贴人,哪怕当年与大乾太子关系暧昧时也是如此。但现在吴锋在她面前淋漓地表现出脆弱无助的一面,却激起了她的母性情绪。 “我好累。”吴锋突然吐了一口气,道。 “不要放弃啊。”云海岚抚摸得越发温柔:“连我也没打算放弃呢。我承诺,以后绝不指望着只靠你的力量去诛杀杨麒,我自己也会继续努力的……” “不……我没有放弃。”吴锋猛地擦了擦眼边的泪痕,而后握住了云海岚的手,轻轻开言道:“谢谢。” 一股奇异的情愫,在此刻默默地传递着。 吴锋从腰间的如意袋中扯出一套上衣穿上,道:“我一度感觉,我就是那个给门派带来灾祸的灾星。但刚才却突然想起,李询曾对我说过的话。” “什么话?”云海岚问道。 “李询说他们想要控制忘忧谷,不是为了扩张势力,而是为了一个关系到所有武者的大秘密。李家父子被打发走了,但这个秘密却引来了更加强大的敌人,不靠任何阴谋,纯倚武力就将忘忧谷整个毁灭……”顷刻间,吴锋的神色又变得坚定了起来:“我绝不该为此事自责,这事与我无关,生活在内疚中的人决然无法成事。但上苍既然让我逃过此劫,我便定然要将这个关系到全体武者兴衰的秘密追寻到底……我要报仇,更要查明所有的真相。所以,接下来,我要去岩仓!” “岩仓……你说岩仓殿?”云海岚问道。 “没错。凶手没有带走忘忧谷庞大的财富,我如果把这些财富献给岩仓之主的话……” “可是……岩仓那种小势力,比忘忧谷也大不了太多,你去岩仓又成得了什么大事……”云海岚惊异道:“等等,你……你难道准备夺取岩仓的实权,然后把岩仓献给神堂堂主苏梦枕?” 她只以为方才,吴锋已完全被悲痛所击倒,借着她的安慰才勉强恢复过来,但却没有想到,躺在她腿上的那一阵,吴锋便已定下了这样的计划! 第一百零三章岩仓往事 神堂的势力范围,是豫州西部,也就是伏牛山以北的三川地区和伏牛山以南的南阳盆地。 这个区域内部势力错杂,有大周王朝派来的官员,有林立的大小豪族,更有两座传承悠久的殿堂,岩仓殿和清洲殿。 说起来非常好笑,在遥远的上古,神堂本来只是清洲殿的人神鬼三堂之一,而清洲殿和岩仓殿都是上古天武神教的派别。 更加好笑的是,天武神教虽然已经不存在,但是天武神教的教主家族——高阳氏,却还没有灭亡,在清洲殿的小小地盘上经营着更小的天武神庙,成为傀儡享受尊奉。 这要从上古时期说起。武祖据说有七大弟子,号称三神四帝,建立了七个声名赫赫的大派,天武神教就是其中之一。 随着岁月流转,七大武者门派逐渐衰落,在而今已经基本上荡然无存。 而天武神教的情况非常诡异,随着时光的流逝,它渐渐被自己的两大分支门派清洲殿和岩仓殿架空,但因为两殿意见不统一,没办法正式篡位,于是天武神教的教主家族高阳家就被势力范围在南阳一带的清洲殿划了一块地负责养了起来,好酒好肉供着,仍然有着教主的身份,但做的事情就是当神棍祭祀先祖而已。 接下来清洲殿的三大分支中的神堂又崛起,把清洲殿和岩仓殿的地盘抢了个十之七八,但因为顶上面还有个天武神教的傀儡教主在,历代神堂堂主都不敢越过两层自封为教主,所以干脆当作没这回事,就用神堂当作门派的名字与天下诸派来往。 神武一脉如今势力最大的门派便是神堂,算起来神堂乃是武祖嫡流。而气武一脉势力最大的天子峰并非武祖的正牌弟子所创。本来以此而论,神堂比起天子峰要正统高贵得多,但是天子峰却因为神堂这奇奇怪怪的来历,而对神堂是百般地瞧不起。 苏梦枕作为神堂有史以来最有能耐的一任堂主,当然也想完全挖掉清洲殿和岩仓殿这两颗大钉子,把神堂名声摆正。可是四周强敌环伺,如果不对清洲殿、岩仓殿下手,打起仗来还可以借着同门的名义,找对方借兵借粮食,如果完全撕破脸的话,两殿传承数千年,都有自己的底蕴,完全灭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战争持续太久,反而让外面的势力有可趁之机。三河剑派、神霄道、天子峰,甚至大周朝廷,哪个不是对豫西的肥沃土地虎视眈眈? 而清洲殿和岩仓殿自然也想夺回失去的土地和权力,可是兵少钱寡,神堂却是一代比一代强,当然也不敢贸然开战,于是豫西一带便保持了现在的奇怪局势。 “我听说,这一代岩仓殿殿主邓爱侯,是个心比天高的人物,认为神堂是以下犯上的乱臣贼子,一心想要恢复以前的领地和势力,但是苦于缺钱缺粮。忘忧谷是有名的富派,他可是觊觎已久。”吴锋说着,从如意袋中拿出了地图。 “并州在北,豫州在南,中间夹着一条黄河。总堂的势力主要在豫州西部,在并州一带则只是零落地有几个支派,势力非常薄弱。” “忘忧谷在并州的西南部分,河东郡,从这里南下要想进入豫州,必须要渡过风陵渡。而岩仓殿的地盘,就是风陵渡一带!”吴锋对地图指指点点,分析道。 之所以神堂在并州没能建立更多的支派,进一步扩大势力,就是因为中间隔着一个无法控制的岩仓殿。 云海岚道:“因此你才选择岩仓殿作为投奔的对象?” “没错,离河东最近,而且如果我能将岩仓殿献给苏堂主,从此打通并州和豫州的通道,总堂就能在并州进一步扩大势力。”说着,吴锋淡淡道:“一个失去门派的流浪弟子,固然无法成为总堂的重要人物,但若能送上这么一份大礼的话,那就大不相同了。” 能成大事的人,从小就想着夺取别人的基业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并且不以此为耻。千余年前的贤王被赞为仁德之主,却也无时无刻不想着夺取他人基业,经过半生颠簸流离,最终在西蜀一带建立了自己的王朝。 云海岚道:“我睡了四十年,我在洛邑的时候,邓爱侯大概还是个几岁的小屁孩,所以我也不知道这号人物。你说他心比天高,但此人如果真有相应的能力,那又如何?你就不怕反而被他所制?” 吴锋笑了笑:“名门的时代,已经差不多过去了。” 云海岚听到这话,登时一阵不舒服。当年的洛邑云家,也是有数的名门啊…… 只听吴锋道:“并不是我瞧不起名门,相反,我还非常仰慕古代名士的风度。但名门的传承时间太长,就容易腐朽,有着各种各样的陈年弊病。因此无数名门随着岁月的流逝,被新兴的势力所消灭。某些名门一直将权力控制在手里,比如神霄道的荆州龙家,那么至少能保持表面上的强大,又譬如弘农杨氏的本家早已衰落,但通过出身分家的杨麒而复兴,建立大周王朝,还能稍微找回一点活力——杨麒为人自然不足一哂,但毕竟是做出一番事业的人物。而清洲、岩仓两殿,因为当年邓家是高阳氏的首席家臣,所以历代家主都由邓家人担任,经年而腐朽,偏偏又控不住权力,被新兴势力所夺走,这种情况下,纵然家主有再厉害的才干,想要复兴比登天还难,别人想要趁虚而入却是极为容易。” 吴锋做了一句总结:“名门就好像被白蚁蛀空的大梁,表面光鲜,里面啊,孔洞和破绽太多了。” 听完吴锋这一番论断,云海岚怅然起来,静立在月下,久久无言。 是啊,当年的洛邑云家,还有大魏皇族,何尝不是如此?若非自己内部矛盾重重,各种冗余和弊病,怎么会在杨麒面前不堪一击? “那么,你打算怎么将这里的财富献给邓爱侯?这么多金银珠宝,你并不能一下带走吧?”好一会,云海岚才又问道。 “只需要让邓爱侯派人来取就行了。”吴锋说道:“忘忧谷还有些门人在外面管理各种产业,一个月才回来一次,为谷里补充物资,并把收入运送回来。算算日子,他们前不久才离开,还有至少二十天才会再回来,发现忘忧谷遭到灭门,然后去报告总堂。也就是说,只要邓爱侯能在二十天之内秘密派人运走忘忧谷内的全部财富,大家都只会以为是凶手所为。” “那么……”云海岚道:“如果邓爱侯是个守信之人的话固然好,如果他拿了钱财宝物还想杀人灭口的话,我可不能坐视不管了,你是斗不过一整个门派的……” 说到这里,云海岚纤纤玉指凌空轻划:“也许是你的鲜血的帮助,我最近功力似乎恢复挺快呢。虽然不能像那个凶手一样,灭门如同探囊取物般轻巧,但刺杀一个岩仓这样小门小户的家主,还是没问题的。” 她已经完全站在吴锋角度上想问题。吴锋想要夺取邓爱侯的岩仓送给苏梦枕,云海岚并不以为有错。但若邓爱侯想要杀吴锋灭口,她便要出手取邓爱侯性命。 吴锋突然想起了初见她时感受到的那股阴寒凌厉的煞气。 当年的云大小姐可是有名的杀伐决断的人物,虽然瞧着甜腻温柔,杀起人来,可也完全不会手软呢。 第一百零四章 先是梦绮舞遭遇不幸,而后是忘忧谷灭门惨案,这打击对吴锋来说不可谓不大。 但作为一个兼备理性思维和疯狂血液的少年,调整能力的强大也是无与伦比的。 在一轮自虐式的放纵情绪之后,吴锋打算将这一切暂时忘却。 然而,离开了忘忧谷的环境,他不打算让自己再谨小慎微。他要依照自己的本性而活,展现出自己狂放的一面。 既然本性是那样,便不必刻意压制。忘忧谷灭门事件,是吴锋第一次情绪失控,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在忘忧谷的人际圈完全毁灭,对于吴锋来说,是劫难,也是新生。从今往后的路,便是一条寻找自己的旅程。 吴锋回到被烧成一片废墟的四合院,将未被烈火所毁坏的古董玉器之类的珍宝收进空间袋中,作为自己以后的生存所需。他从袁曙那里夺取到一个乾坤袋,容量比原来的如意袋大了太多,因此可以把全部的家当都装在其中。 至于忘忧谷中其他的财富,那都是留下来献给岩仓殿主邓爱侯的见面礼。 吴锋与云海岚并肩而行,向着山下走去。 他的脚步放得很缓,影子却被皓月拉得很长很长。月光在云中明灭,影子也好像被呼啸的北风吹得游弋起来。 云海岚知道他的心意,也跟着放慢了脚步等他。 走出谷口不远时,吴锋突然转过身,深深地凝望着这一片断壁残垣荒木瓦砾场。 他用手压住两腮,再次发出一声清越中含着凄悲的长鸣,叫声在群山之间回荡不休,久久不绝。 寒风越发凄冷,仿佛死者的魂魄在呼应者他的召唤。 吴锋挥手,向他们作别。而后转过身去。 “要不了几年,这里就会变成一片完全被荒草覆盖的山岭,狐兔横行,再也看不出丝毫当初的繁华痕迹。”吴锋叹息道。 听到这话,云海岚美目微动,浮现出一片凄迷神色,她捻了捻随风轻扬秀发,玉指在月光下仿佛透明一般。 “洛邑京也是如此罢……”她幽幽叹道,言语中带着满满的沧桑之意。 她被杨麒杀死时,杨麒尚未攻入洛邑城内,但她醒来之后,已经从吴锋口中得知洛邑京当年便被杨麒屠城并纵火焚烧,大陆第一名城化为一片废墟。 已经是四十年过去,估计没有烧完的城墙砖石,也都被百姓运去做了盖房砌猪圈的材料,却不知那漫漫的荒草当中,还能剩下甚么? “岩仓殿离洛邑京的废墟不算远,等我们到了那里,我陪你去一趟。”吴锋道。 经历了忘忧谷的灭门惨案,吴锋已经理解了云海岚那种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情绪,理解了四顾无人的那种孤独。 云海岚心中一暖,点了点头。 夜幕中,两道身影在山雾与流风中穿行,渐渐消失在山道的尽头…… …… 忘忧谷在河东盆地的北缘,南下到南界的风陵渡,哪怕是纯靠步行也要不了太长时间。从风陵渡渡过黄河,直接就能进入岩仓殿的势力范围。 因为路程不远,所以吴锋也不再破费金铢买马,而是依靠双腿奔行,顺便也锻炼腿力。 但这样的话,如果还把白玉棺挂在腰间,必然极为颠簸,云海岚白天躺在里面也睡不了觉。所以两人经过商议,云海岚在晚间先出发,等吴锋到了风陵渡之后,和她会合。 她给了吴锋一块和上次在回春谷一模一样的玉符,她到达风陵渡之后,便会在附近等待。吴锋抵达时,只要捏爆玉符,她便会寻找过来。 在大道上,吴锋穿着单薄的衣衫,眯着眼,御风而行。 冷风吹在他的身躯之上,他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脸上更是露出一丝洒然的表情。 他的脚步看起来挪动得并不快,步子也跨得不大,但行动起来却异常地迅捷,留下一道道的残影,就好像轻如飘叶,风吹着他行走一样。 吴锋已经开始探索那种旷远不羁的心境,希望通过这个探索的过程来暂时忘却心底的悲愤孤凉之意。所以他的行路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但初试这样洒脱如风的步法,其实并不比全速奔行来得快,而且更加耗费体力。 所以走上一阵,便要缓下步子,慢走一段,顺便也让自己得到休息。 但吴锋并不急于到达岩仓。定下了明确计划,并知道这个计划能够完成,内心便可以坚定,不必显得过于惶急。 马路两侧的风景,虽然寻常,但如果仔细观察,每一处都有所不同,走出一两里,景色的风格便能发生变化。 世界只由有限的元素组成,却表现出无穷的形态,因此才被称为大千世界。所以从平凡的风景中细细体悟,也能感悟到天道的真义。 道,并不是只藏在仙山海岛之中,也不是只有富含药性的瑶草琪葩中才能觅得。一花一木,一石一土,甚至虫蚁、尘埃,只要静下心来去观察,也能从中有所体悟。 一路赏景,一路行走,六天之后,吴锋终于到达了位于河东郡南端芮城县境内的风陵渡附近。 时值严冬,黄河表面已经封冻,并不需要依靠渡船,只要从冰面上过去便能到达岩仓殿,然而这里毕竟是重要的关卡,所以沿线很长一段河道上,岩仓殿都安排了高手驻扎,只要有人过河,就收取不菲的过路费,其中两成上缴给大周朝廷,剩下的部分则成为岩仓殿的重要财源。 算起来,岩仓殿经过神堂的挤压,如今势力主要在潼关附近的灵宝地区,也就是当年的弘农郡。而弘农正是杨姓的郡望所在,也即是发迹之地。 只不过弘农杨氏的本家早就衰落,杨麒出身于关中的分家,因此圣王道宗的经营核心也都在三秦地区,反而把老家交给了身为武者的岩仓殿管理,只要能按时交纳钱粮就行。由此也可见大周王朝光鲜表面下,对于各地控制的薄弱一面。 吴锋并没有带马车,钱财都藏在空间袋里,因此要交也交不了多少,他也不打算绕远路。一路旅途劳顿,就在风陵渡外的客栈里好好休息一夜之后再渡河便是。 第一百零五章练剑偶遇 风陵渡外,有一片密集竹林。 在北方的冬天,也并非每个地方都时时有雪。 最近风陵渡一带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降雪了,在寒冷的冬日,这竹林也并没有被大雪覆盖,保持着青翠的颜色。只是因为太过寒冷,青翠当中透出了丝丝暗黄。 竹叶上结了点点清霜,乳白色的氤氲雾气在傍晚的斜阳下流动着,泛上温柔的红。 吴锋缓缓走进了竹林当中。 云海岚不能见阳光,哪怕是冬天的微弱阳光。因此她如今一定还在某个隐秘的地方躺在白玉棺中沉眠。 从现在到天黑的一段时间,吴锋正好练一阵剑。 他深嗅了一口含着竹叶清香的寒冷空气。虽冷,却不干燥,所以有一种格外的滋润气息,让人心肺清爽。 吴锋将长剑猛然从背后拔出,剑锋发出一声清啸,只见他身形漂移,如同鹰隼振翅,冲天而起。 他的步法浮动,带起漫漫长风,贴着极为纤细的竹木飞踏而上。 竹木受力而弯折,不再笔直,正可以形成向上的承载力,而反弹的力量,则被吴锋所凭籍,漂移到其他的竹木上。 吴锋如同一只巨鸟,在竹林中飘转,剑势飘荡随风,步法和剑招都保持着相应节奏,毫无错乱之处。 最近流了太多的血,吴锋如今的剑招却反而走了轻灵空蒙的路线。 他所用的步法,唤作征天步,适合借力凭空、御风凌虚。 在武者较弱的时候,征天步不算极好的身法,可以说并不突出。但是当武者进入征天境,能够御空飞行之后,征天步运用精熟者,便能借由空气的微弱浮力,生发出强大千万倍的虚空之力,行天之时如同鱼游于水,可谓事半功倍。 在空中飞行需要极大的体能,如果当空作战,能够节省下越多的体能,意味着移动速度越快,也能省下越多的力量用于攻杀。 征天步的法门并不难得到。但征天境太过遥远,一般人压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到那个境界,所以都是修炼到接近那个境界时,才开始精研征天步法。 但吴锋对于自己成为一代宗师强者,有着强大的信念,区区征天境,达成只是早晚的事情。 而征天步法的空灵飘摇,与现在他希望暂时忘却血腥,以洒脱的心境来修炼的心态又相吻合。 吴锋剑芒飘舞,悠然而洒脱。 他开始不用目光去看天地间的一切,眼神散开,却依然有着异常的清澈。 这天地间的一切,依然在他心间。 空间,由无数经纬构成。行步之时,如果能借助经纬的力量,就能节省体力。 吴锋步法运行,默默地感知着天地之间的经纬。 他所修的默思法门,讲究“我心之间,成就天地”,所以先要心间有着对于空间力量的理解,以此与真实的空间对照,获得体悟,使得自身达到升华。 无声之间,天地初分,混沌生出二气,演化出天地宇宙的浩茫景象。这浩荡的景象,无声无息地在吴锋的心间推演。 粗放的图景越来越清晰,现出大陆的山川草木,又渐渐虚化,空间的经纬次第浮现。 吴锋似有所悟,仗剑飘摇,当空飞掠,一下飞出十丈,一招“石上清泉”,洒然而出。 剑过无声。 吴锋身形落地,与此同时,近百杆修竹才无声无息地断裂,斜滑而下,却都直接插入地面之上,无一倒下。 舒了一口气,吴锋发现无声无息之间,他就已经从煅骨境五重天突破到了第六重天。 突破之时,可能金光大作,骨骼爆鸣如炒豆,也可能无声无息,只有自己才能察觉进步,这都取决于修行者的状态。 吴锋心下微喜,正要再练一套剑法,却只听数声清脆的击掌之声,从竹林后方传来。 竟然有人在偷看,而他沉心练剑,完全未能察觉! 一个清脆如碎玉的声音,萦荡传来:“好剑法,虽然力度尚欠缺了些,但是其中意境,却是不同凡响。” 这声音略显稚嫩,但十分清朗。对方的年龄应该与吴锋相仿,都处于变声期。 只见一位少年轻袍缓带,悠然踏入竹林,手中摇着一把折扇,腰间悬着一根晶莹欲滴的玉笛,步履飘洒,一副少年老成的早熟模样。 “多蒙朋友谬赞。”吴锋淡淡笑了笑。 他定睛看这少年,只见这人身量比他要矮一些,但也算高挑个子,面色极白,修眉隆鼻之间,自有一种逼人的英气,但精致处又不输给绝色少女。 最引人注目的,是少年的一双眸子,双瞳好似两汪盈盈的黑水银,色浓欲滴,偏偏其中神光湛然,又有种难以逼视的意态。 少年微微一笑:“朋友这话,似有不悦。可是想学当年龙蛇尊者汪超故事,收我做徒弟么?” 吴锋心中惊异,他的确不喜欢陌生人看他练武,但细微的不悦之意,竟然也被这少年察觉了出来。 少年所说的龙蛇尊者故事,是说当年龙蛇尊者汪超曾经被小武神周炳林看到自己练剑,汪超认为对方看了自己练剑,就应该拜自己为师,两人殴斗起来,汪超扯断周炳林一只手臂,才放周炳林离去。 吴锋长笑起来,声震竹林,只见竹叶飞霜纷纷而落:“区区虽然比不上古之名士,却还不至于那样小肚鸡肠。” 这笑声清越,如击钟磬,有一种超然之意。 此话便可见吴锋品评人物,不在成就、修为,而在胸襟。古之名士,未必修为便震绝天下,龙蛇尊者汪超虽然是一代大宗师,声名赫赫,但胸襟不行,便被他所鄙。 少年道:“兄台此话说得痛快,如龙蛇尊者之流,却也可鄙。但小生对名士一说,有所异议,无论古人今人,衡量名士常常关联上名门,但名门不见得就出名士。龙蛇尊者汪超也是出身太原王氏,却是俗到骨子里的人物。” 汪超的祖父本来姓王,是声名赫赫的太原王家的子弟,被过继到汪家,由此这一支才改姓汪氏。 吴锋听了少年这话,顿感这人的确对自己口味。以父亲的为人,似乎是出身名门,但也不确定。在父亲的影响下,他也深为孺慕名士之风,但对于名门的腐朽和黑暗,也有着自己的见解。 第一百零六章数声风笛离亭晚 两人虽然都只有十三四岁,说话起来却都完全好像大人一般。 有些孩子天然地比别人成熟的早,譬如古时候,有人只有十三岁就当了宰相。 当下,吴锋也不遮遮掩掩,不等少年发问,便自报了姓名:“河东吴锋。” 少年一摇手中折扇,扇上射出劲气,在地面上写出“苏洗岩”三个大字,却并没有自报籍贯。 不过江湖中人萍水相逢,也不必多问。 吴锋心中暗思,这少年莫非是苏梦枕的族人? 以年龄论,这苏洗岩应该与苏梦枕的养子兼堂侄苏灿相仿,但绝不可能就是苏灿。不然,苏梦枕不会常常感叹苏灿不具备名士之气,不能让他满意。 倘若苏洗岩真是苏梦枕的同族的话,吴锋该庆幸苏梦枕没有选这人当养子。 心下电转,吴锋已经明白,这少年很可能是自己未来的强力竞争对手。 但纵然如此,江湖中相逢,意气相投,便不必考虑以后的事情。 只见名叫苏洗岩的少年眸光闪烁如星辰,道:“相逢便是有缘,我和吴兄虽然只聊了这寥寥几句,但已经可见意气相投。这竹林外有一座凉亭,不如我们到那边喝上几樽如何?” 吴锋坦然笑道:“那就多谢美意。” 苏洗岩碎步轻移,恍若落絮流烟,却不带起微风,衣袂不飘,双膝不曲,仪态显得极为飘然,身法与一般武学步法大异。 两人步入凉亭当中,只见少年抽出玉笛,在尾端轻叩三声,一个血衣老仆便不知从何处闪现出来,身法也是极为诡异,不发出丝毫声息。 老仆不知从哪里拿出了几瓶美酒,一碟肉干,几盘糕点,放在凉亭中的石桌上,又取出四面赤色草帘子,挂在凉亭四方。 最后,这人将一个手炉搁在石桌底下,便转身离开,这个过程不发一语,仿佛哑巴一样。 但也可见老仆可以不需要通过言语交流,就明白苏洗颜需要什么。 老仆的修为似乎不俗,但却甘心做一个仆从,足可见苏洗岩家世不一般。但他又为什么说名士不该关联上名门?这点却是让吴锋费解。 那小小的手炉放在石桌底下,腿上也不感觉多烫,但不过一小会,凉亭内部就突然变得温暖如春,那四面帘子虽然是草制成,却有着特殊的效果,能够保持温暖。 温度上升到一定程度,便不再提升,维持着令人舒适的状态。 吴锋和苏洗岩似乎都不怕冷,穿得不多,所以如今凉亭当中暖和起来,正觉得舒坦。 两人推杯换盏,一边畅谈天下之事,一边将桌上的食物一扫而尽。 苏洗岩看着比吴锋还俊秀许多,吃相也显得很优雅,但绝对不慢,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有节奏地将大部分的食物收入腹中。 桌上食物尽时,暮色终于降临下来。 两人并肩走出凉亭,只听苏洗岩道:“吴兄可是要过风陵渡,去岩仓么?” 吴锋道:“是。” 苏洗岩道:“我虽然也要渡过黄河,但却是一路西去,到三秦之地。” 吴锋没想到苏洗岩不是去三川一带,而是要进关中。不过他可能是在外游历,因为年纪幼小,所以才配了老仆保护。 只见他将腰间玉笛拿起,浮在唇边,道:“天色已晚,不如就此作别。我为兄台吹奏一曲,聊表送别之意吧。” 只见这笛冰玉为身,**绕孔,悬着龙凤挂饰,精致无比。 苏洗岩对吴锋幽幽一笑,道:“这笛子也是名物,不知兄台可能算得上知音么?” 言毕,织指横笛,悠然吹拂,一缕流音,自管中扬出,声韵柔和婉转,渐渐的笛声愈来愈高,声音也愈来愈觉凄婉,当中满是离情别绪。 两人萍水相逢,都是性格超然的少年,似乎并不将分别为意,但苏洗岩把愁绪蕴在这笛音当中,声声勾魂,听得吴锋也不由鼻酸起来,几乎要眼中涔涔泪下。 他是真性情之人,觉着这笛声吹得好,便不由沉浸在这意境中,并不觉得被感染而眼中蕴泪,就是丢脸之事。 一曲吹完,吴锋只见苏洗岩也眼中泛起了点点泪光。 两人相对而立,久久无言。好一会,苏洗岩拂袖擦去了吴锋眼中泪水,并不清理,又在自己眼上一抹,拱了拱手,清声道:“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三川我向秦。若有缘,今后自会再见,兄台珍重!” 之前凉亭里一番寒暄,吴锋与苏洗岩就大有知己之感,如今这一番笛声吹罢,相互都有知音难觅的想法。 但吹完送别的笛音,若再迁延,就亏缺风度了。两人正要依依分别,却见一道蓝色身影飘然而至。 吴锋如今旧的关系网完全毁灭,云海岚也不必再避着人,只听云海岚对吴锋道:“小锋,你在这呀,这是新认识的朋友?好俊呢。” 苏洗岩凝神看着云海岚,眼神忽地闪烁起来。 吴锋但觉苏洗岩目光奇异,突闻苏洗岩道:“吴兄,你我萍水相逢,便是知己。这位姑娘容色之美,气质之佳,为我自幼罕见,吴兄若承我之意,便将她让给我如何?” 听到苏洗岩说出这样惊人话语,吴锋不由大惊,没想到刚认识的朋友,便提出这样要求。 但吴锋只以为是云海岚看起来年轻,这小子定是以为她年龄只有二十岁出头,又错把她当成了吴锋的婢女。毕竟豪门之中,公子哥儿们常常和比自己大十岁左右的婢女发生关系,来培养性经验,更是常常互相出让婢女,以示风流,这点吴锋也是知道的。 “抱歉,云姨是我娘亲的结义姐妹……”吴锋肃容道。 苏洗岩微微一笑:“有超然之心,世俗礼法又何必萦怀?我对这位云姑娘一见倾心,可不是虚情假意。若吴兄和云姑娘愿意应承,在下愿以明珠千斛为聘,并当场写下婚书,以示真心……” 第一百零七章云海岚的大胆举动 吴锋没想到,苏洗岩竟然声称想要娶云海岚为妻,用千斛明珠作为聘礼。 斛,是容量单位,相当于十斗,如果是粮食的话,就是一百二十斤。明珠千斛,绝不是小数目,虽然苏洗岩只是信口而言,但可见此人家中财力。毕竟吴锋父亲给他留下的古董和宝物可以说得上是价值连城,但要换成一万斗夜明珠,恐怕也远远不够。 听到苏洗岩这石破天惊一般的话语,云海岚也是神色微变,但随即恢复了坦然的神色,嫣然一笑,笑颜娇媚如花。 “小家伙,你想打人家的主意?”她曼声道,声音充满成熟女性的魅力,一字三转,余音袅袅,一种神秘的幽丽气息,自虚无中弥漫开来,带着让人窒息的力量,宛若万朵幽昙,盛放于无声之中。 苏洗岩眸光中露出深深的迷醉神色,似已被云海岚这清美娇柔的姿态迷得骨软筋酥:“小生一片痴心,还望姑娘成全。” 云海岚玉指凌空勾了勾,以腻得让人听着就感觉要化掉的声调说道:“成全?要看你消受得起不呢……” 她本来说话天然就带着一股婉转勾人的味道,如今刻意为之,杀伤力简直难以言说,不唯苏洗岩,就是一边的吴锋瞧着都感觉胸口脸上一起发热。 苏洗岩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云海岚却已经莲步轻移,走得看似极缓,却又如同闪烁一般,刹那便出现在苏洗岩的面前。 她身材高挑,而苏洗岩毕竟才只有十三岁,毕竟云海岚矮了一个头。 云海岚抬起玉手,手掌沐浴着流丽的月华,月光仿佛要从上边透过去,照得她娇嫩白皙的手掌一片晶莹。 在墓中四十年的沉睡,丝毫未曾损伤她皮肤的细嫩,那股充斥体内的阴冷之气,反而令她越发显得冰肌玉骨,如同雕出的玉人。 她最为自傲之处也并非容貌,而是犹如花凝晓露一般的娇嫩肌肤。当年洛邑京繁华冠于全大陆,人口过百万,其中高门麇集,名媛众多,也颇有几位容色不在云海岚之下者,但若论肌肤白皙,便只有一位来自西方的白肤美女能与她匹敌,只是西方女子大多皮肤粗糙,娇嫩光滑上却又差了太远。 苏洗岩只觉这隔得极近的成熟美女明明散发出勾人心魄的软糯魅力,偏偏又有一种夺命般的寒意散出,直冲自己肺腑。还没等苏洗岩反应过来,云海岚的双手便如同游蛇一般轻轻滑上,按住了苏洗岩的脑袋,随即两道高耸的峰峦如同泰山压顶,碾上了苏洗岩的面庞。 这本是无上艳福,但云海岚的胸脯却被一种力量猛地缩紧,苏洗岩只觉自己鼻腔乃至肺腑都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抽吸,气流只出不进,绝命的压力,令苏洗岩顿时便要窒息过去。 苏洗岩实在没想到,云海岚的修为,比起保护自己的老仆都要高了许多。 以苏洗岩的修为,运转内循环维持己身的话,一时不呼吸其实也无关紧要。只是云海岚的修为比苏洗岩实在高了太多,在她强大的压迫之下,苏洗岩完全不能运转内循环,如果她不松开苏洗岩的话,不过三分钟,苏洗岩便要被她的酥胸给活活憋死。 被云海岚的衣衫完全包裹住的苏洗岩,裸露在外的小部分脸庞已经露出乌青的颜色,他如同脱水的鱼一样拼命地挣扎着,却因为大脑缺乏空气的供应而显得神智昏乱,只是胡乱挣扎,不能让云海岚动弹半分。 云海岚身躯意态轻盈,在夜风中宛若要乘风而去。但在苏洗岩的挣扎下却是纹丝不动,双腿甚至不发生丝毫的颤抖,更不用说移动了。 两人的修为差距实在太大。哪怕云海岚是修真者,近身搏斗并不是强项,但苏洗岩被她制住,也只能如同蜻蜓撼石柱一般。 吴锋则是几乎瞠目结舌,想不到云海岚做出了这样大胆的举动。毕竟以他的了解,云海岚只是看起来开放,骨子里却是个脸皮很薄的怕羞女子。 只是看到苏洗岩这狼狈的模样,吴锋又心里感觉好笑,还有点解气。虽然他和苏洗岩意气相投,不过这家伙上来就对云海岚口出是非之语,也是自讨苦吃。 所谓名士风度,其实就是行为艺术,以惊人之举显示自己的非凡之处。但是其中有一个度,把握得不好就成了哗众取宠,这个度却又很微妙,难以用文字或者言语来具体限定。 所以吴锋虽然仰慕名士的风度,但绝对不会像某些古之名士一样在客厅里脱个精光,然后问闯进来的朋友:“天地是我的房子,房子是我的裤裆,你为什么钻进我的裤裆里?”在这方面,基本的谨慎是要有的。 苏洗岩也不知道是真不懂谨慎,还是曾经靠这种完全不见外的话拿下过其他的女人导致自信心过度膨胀。 云海岚算着再不放开苏洗岩,只怕要出人命,这才把这口无遮拦的小子松开,施施然挪开脚步,只见苏洗岩闭着眼睛,眼泪横流,脸色一片青紫,放下来立刻两手抱着脸颊大口吸气,随即又猛地干呕起来,再不是那玉树临风美少年的从容模样。 “看来你消受不起呢。”云海岚悠然一笑,笑容越发迷离:“再修炼几年,再来打人家主意吧,如今你小子还太嫩了点……” “这位姐姐……好本事……”苏洗岩咳了好几声,才颤抖着道,脸上青紫褪去,变成难受的涨红。 这时,一个粗哑的声音响了起来,却是那个血衣老仆不知道又从哪里冒了出来。这人和云海岚一样,神出鬼没的。 “小公……公子,别……闹啦,你出来……厮混这……这许久,老……老爷恐……恐怕也……也等……急了。” 这老仆人看来并不是哑巴,只不过说话结巴,才不怎么说话。 苏洗岩被云海岚弄得半死不活,如今垂头丧气,如同斗败的小公鸡,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用袖子擦了擦眼里的泪水:“好啦……我就回去。” 只见苏洗岩和老仆一同离去,很快便消失在竹林的尽头。 第一百零八章恶作剧 吴锋看着云海岚,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道:“我还没捏玉符呢,又被你找过来了。” “是啊。”云海岚轻声道。她没有提那种冥冥中的感应,但两人之间的神秘联系的确越来越强烈了。 “刚才……真的合适?”吴锋还是忍不住问道,他斟酌着言辞:“你不是……不喜欢躯体接触的么?” 吴锋说的是当初要替云海岚购置冬衣,用皮尺给她量身材,不小心碰到了她裙子下摆开叉处的大腿肌肤,她立即脸红,露出敏感的神情。 “给毛都没长齐的小家伙上课罢了。”云海岚很是随意地道:“何况那小子被憋成那样,哪里还能有别的心思?在山上你躺我怀里的时候,可有想入非非么?” 然而,这话说出来,她想起当时的场景,却突然尴尬起来。 很多事情,当时不觉得,事后回想,才会感到面红耳赤。 当时吴锋遭逢惨案,状同疯狂,在寒风中自虐,云海岚母性情怀发作,将吴锋的头按到了她的怀里,抚摸着吴锋的脸,温声安慰。 如今想起来,吴锋并不是小孩子,已经接近成熟,当时吴锋的脑袋就贴衣靠着她那两堆高耸的玉雪,哪怕是嫡亲的姨娘甚至母亲,这么做都不太合适,何况云海岚与他并没有血缘关系? 两人之间本来就有些暧昧,当时的场景再想起来,实在是愈来愈让人脸红。 云海岚眼帘微垂,偏过脸去,神态如同沾着露珠的含羞草一般幽媚动人。 吴锋望着她如此娇媚可人的模样,不由心中微动,开言道:“云姨,你害羞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呢。” 这话纯出自肺腑,是来自心底的自然感受,全无刻意讨好或挑弄的意思,吴锋未加掩饰,便吐露而出。 “可爱?”云海岚听了这话,微一疑惑,随即脸上越发羞红,似乎要滴出血来,她肤色极白,全然不似一般东方女子,因此面红就特别明显,在月下好似折射着光芒的温润红玉:“没大没小的,胡说些什么?” 说罢,在吴锋头上来了个爆栗。 这种行为梦绮舞以前经常做,但云海岚无论身体还是心性都早已完全成熟,一向行事从容。本不该像梦绮舞那样做出如此跳脱举动。 和吴锋相处的时候,她时常感觉到自己回到了当初那青涩的少女时代。以云海岚的性格,哪怕是认了吴锋做自己的干外甥,却也不介意和吴锋说一些迹近**的话语,然而这种让她感觉又变回少女的感觉,却让她隐隐恐惧,恐惧当中又含着一些更为神秘的情绪。 “好啦,我不说了……”吴锋尴尬一笑。 云海岚偏过身,摸了摸自己的面颊,用冰冷的手掌让自己脸上的烧烫消褪一些。如果只是靠寒风的吹拂,恐怕脸上只会越来越烫呢。 “对了……那小子,你有什么感觉?”云海岚转移开话题,问道。 “除了对你胡说八道之外,真的挺对我胃口的呢。”吴锋笑了笑:“他说有缘再会,将来一定会有再见的日子吧。我想要做一番事业,总得靠一些有能的朋友互相帮衬,不能光凭一人之力。苏洗岩的背景看来不小,将来应该是可以成为重要助力的人物吧。” 交朋友固然是意气相投,但是考虑当中的好处,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人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 “你能有此考量,当然是好的。”说到这里,云海岚反过来将吴锋一军,眨了眨眼,调笑道:“我还怕你吃那小子的干醋呢。” 毕竟早已不是小姑娘了,虽然刚才脸红到如同发烧一般,但她却能很快调整过来。 “什么啊……”吴锋含糊应对。 “男人都这样。”云海岚嫣然笑道:“你想占我便宜可不止一次,我都记着呢,有机会和你慢慢清算。” 这话语意模糊,越发令人想入非非。但云海岚说话从容之时,便表示她知道分寸所在,心志坚定,能够完全把握自己的心思,情绪不会轻易波动。 她可以肆意挑弄吴锋,但吴锋还不具备和她相对**的气场,也不敢把话说得太过。这是云海岚的优势所在。单纯的打机锋,很少有人能胜过吴锋,云海岚也不例外,只有出言调戏,她才能偶尔占几次优势,教训吴锋几句,显示出自己的年长,得到解气的感觉。 “随意吧。”吴锋尴尬地笑了笑。 就在这时,北风突然紧了,犀利地呼啸而过。 啪地一声,似乎是有什么断了。 还没等云海岚反应过来,只见她腰上的深紫色长裙便滑落在地。 因为今天不如前几天那么寒冷,云海岚并没有披斗篷,这一刻她玉白的双腿裸露在冰冷的寒风当中,修长晶莹,散发着惑人的光泽,勾人眼目。 云海岚原来穿着的那条蓝色长裙,裙裾两侧都是开了高叉,雪白的大腿根半遮半露,她也不以为意,反而很喜欢他人的目光被吸引住的感觉。 但现在是冬天,穿着的是吴锋买给她的火浣锦织成的紫色长裙,裹得非常严实,如今整个滑落下来,将两条**裸露在外,她完全没有准备。 幸亏里面穿了亵裤,裹住最为关键的部位,不然就真要泄尽春光了。只是蚕丝织成的雪色亵裤太过轻薄,隐隐约约如同一团云雾,反而更加勾人眼球。 吴锋也慌了神,急忙叫道:“不是我做的……” 不过眼前的春光的确美得让他心颤。 “快转过身去!”云海岚俏脸通红,怒斥道。 吴锋这才猛地转身,云海岚慌忙将裙子拉起,发现是裙带断了。 她手忙脚乱地想要把裙带重新结好,但也许是因为过于紧张,又也许是从小娇生惯养导致不擅长折腾衣服,好一阵也没能弄好。 “是那个混账小子干的……”云海岚咬牙切齿道。 苏洗岩看起来被她压得没一点还手之力,竟然还在半死不活的时候搞了这种恶作剧,弄断了她的裙带,只剩一根丝连着,被劲风一吹,于是完全绷断。 手法极为老练,位点把握得极好,看来苏洗岩做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云海岚以为苏洗岩完全没有反抗之力,所以压根没有警惕,才毫无察觉。 只见云海岚红着脸,上气不接下气道:“小锋,过来帮云姨弄好这带子,但要是你敢……敢乱碰,我肯定……肯定剁了你的爪子!” 吴锋心中暗暗好笑,突然觉得苏洗岩干了一件好事。 虽然他不敢说,但云海岚这急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的失态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 第一百零九章噩梦 吴锋轻轻走了过去。 这条冬裙腰部也挺宽,必须靠着裙带才能扎紧。系裙带时,需要坐在床上或者靠着墙壁,令裙子不至于滑脱,而后再将裙带系上。 如今裙带断了,要给结好本身就麻烦,云海岚手上又要提裙子又要系裙带,的确很是不容易。 其实几门小道术能够处理这些生活中的琐事,只不过现在云海岚惶急无比,方寸大乱,竟然完全忘了那些。 云海岚妙目斜望着吴锋,琼鼻中喷吐出微微的热气,吹得吴锋脸上有些发痒。 他心中隐动,竟是产生了一丝邪恶的念头,要真的借此机会占便宜会如何? 但他随即把这个念头打了下去,道:“既不许我乱碰,云姨你先提好裙子,让裙带滑下来,我系好了还给你。” 这的确是最为有效率的办法,将事情分解成两个部分,不然的话到时候又免不了挨挨擦擦的,倘若对方害羞动弹,碰到什么地方,反而更加尴尬。 云海岚眼神微转,意识到吴锋说得对,当下小心翼翼地双手提着裙腰,同时玉指轻拨裙带,任由已经断裂的裙带滑落在地上。 吴锋这才发现裙带因为绕了几圈,被苏洗岩弄断的并不止一个地方,有几处还有一点丝连着。倘若不放下来的话,压根是弄不好的。 他干脆利落地把所有断裂的地方都完全扯断,而后重新连结起来扎紧。 连结处都打成了漂亮的蝴蝶结,因为这裙带本来很长,可以绕好几圈,如今打了许多个结,也不过少绕一圈而已。 每个蝴蝶结都是一样大小,不肥一分,也不瘦一分,标准得不可思议。 吴锋微微一笑,将结好的裙带优雅地托在掌上。 “小锋……这……”云海岚莲脸晕潮:“你还是直接帮我系好吧,当着你系裙带,有些……” 吴锋点了点头,手掌提着裙带,轻轻按上了云海岚的纤腰。 云海岚正处于极为羞涩的状态,感觉到吴锋手掌的温热,差点就要挣扎,但终究咬着唇忍住,提着裙子的双手小心避让着吴锋的手掌。 吴锋轻缓地将裙带一圈圈缠上云海岚的腰肢,最后用多余的部分打了一个精致的玉扣结,自空间袋里取出一枚红色玉佩,拴在其上。玉佩一派鲜红,晶莹剔透,不含丝毫渣滓,如同一团温火,又似鸽血红凝成的日轮,上面雕着龙凤图案,刀功精湛,一看就价值不菲。 那玉佩被他信手就拿了出来,明显是记得很清楚各种东西在空间袋内的摆放位置。 结好之后,裙带上均匀地分布着几只栩栩如生的蝶结,如同群蝶缭绕飞舞,灵动婉约,而鲜红色的玉佩,更给气质阴冷的云海岚增加了三分温热的气息。 “这样就好看多了。”吴锋随意地笑道,退了开去。 之前他虽然刻意避让,没有碰到特别让人尴尬的地方,但手指还是有几次沾上了云海岚晶莹光腻的玉手,惹得对方的手指如同含羞草一般轻颤。吴锋却只当没有感觉一般,继续一丝不苟地进行自己的工作。 云海岚却是怔住了,在细节上,吴锋总是显得无所不能似地,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各种惊喜。 对于无知少女来说,肯定是苏洗岩那种看似风流倜傥,热衷于高谈阔论和惊人之语的少年更有杀伤力,但吴锋这样平时无比骄傲,却在小处却能万般体贴之人,对于年长些的女性,则更能润物无声地突破心房。 所以才有说法,少女的心是木门,被炽烈的火灼烧便能穿透,而成熟|女子的心是铁门,只有从容的水才能自门缝中沁过。 云海岚感到一阵恐惧感,她强让自己的视线从裙间那精致得让她忍不住想要再看几眼的绮带上移开,强装着镇静,嫣然一笑:“不错啊,从哪学的?” “以前研究机关学,热衷于玩绳子,结果从家里翻出一本说衣带打结的艺术书,大约是爹爹烧娘亲遗物时漏掉的吧。那一阵也不忙,便顺手练了半个月。”吴锋道。 “谢啦。还算规矩,我用不着剁你爪子了。”云海岚唇角露出一丝幽美的弧线,但脸上却仍然掩盖不住地微微发红。她的肌肤实在太白,完全掩不住羞涩。 …… 晚上才是云海岚的活动时间,她或者觅地修炼,或者在夜风中孤独地游走,观看阔别多年的大好山川,回想着一段段的往事。因此,吴锋并不用考虑一同投宿客栈可能产生的尴尬。 两人又在竹林中倚靠着修竹,望着天空中的寒月和疏星,随意地聊了一两个时辰。吴锋也已经困了,便向着风陵渡外的客栈而去。 而白天在白玉棺中睡饱了的云海岚全无倦意,身上穿着火浣锦织成的衣物,在寒风中也不觉得冷,便踏上一座小小的丘陵,进行恢复往日实力的修炼。 吴锋在客栈里洗了个澡,因为旅途疲惫,他倒头就睡。 但睡梦却不是那么安稳。 忘忧谷的那一幕幕血腥,又浮现在他的酣梦当中。他不喜欢梦境的虚幻,却不能抑制住自己的噩梦。 他并没能看到凶手行凶的模样,但梦境中却将凶手的屠戮和放火的过程还原。面目模糊的凶手,疯狂地杀戮着,将火炬投下,柴草燃烧起来,一片繁华的忘忧谷在冲天烈火中,化为一片焦土…… 吴锋愤怒,悲怨,无可奈何,然而一股嗜血的意志,从他身躯中猛然冲起。 他想要将凶手碎尸万段,他感觉到血在烧,但朦胧中,他又似乎变成了那个行凶施暴者,疯狂地杀戮着…… 床上的吴锋,已是出了一身冷汗,沾湿了棉被。 画面终于转换,成了笑颜如花的梦绮舞,古铜色的肌肤在日光下闪烁着莹润的光芒,刚健婀娜兼而有之。丰腴圆润的身躯,让人忍不住为之心动。 梦绮舞站在瀑布边缘,微微笑着,看着吴锋,笑容带着勾引的味道,又有几分少女的单纯。 吴锋正要走过去,但一头巨熊却是倏然自虚空中闪现,巨掌挥下,正好击中梦绮舞高耸的胸脯,她惨叫一声,胸口飙血,掉下瀑布当中,很快便被激荡的水流冲得消失无踪…… 第一百一十章岩仓城 梦绮舞再次出现时,又幻化成了云海岚的俏脸。 但随即变成了恐怖扭曲的模样。 吴锋仿佛看到了她当年被杨麒杀害的情状,看见了洛邑京千万年繁华毁于血与烈火。 在一声尖叫中,吴锋终于醒来。 他认为自己不该在梦中如此失态,但睡梦本来就无法控制。哪怕他有如铁的心志,近日的打击实在太大。 在白天,他能假装超脱,将这些事情几乎完全忘却,但夜晚真正安稳下来时,这些负面情绪到底压制不住,如同水底的木头一般浮上来。 吴锋睁开眼时,再次看见了云海岚的脸。 他猛然吓了一跳,几乎以为自己还在梦中,然后才想起云海岚必须要在天亮前躺进白玉棺当中。 “做噩梦了?”云海岚目光如水,神色温柔。 她在吴锋额头上轻轻摩挲了几下,为他整理好散乱的额发,也用清凉柔软的玉手抚平吴锋的心绪。 女性的抚摸的确有着使人心神安宁的作用。 吴锋感觉到充斥自己体内的燥热褪去,但他仍然记得,体内似乎隐藏着一头杀戮的怪物,这怪物令他不由感到恐惧。 他知道自己血脉中有着疯狂的因子,也感到期待,想要在今后做回真正的自己。 然而,真正的自己,难道就是如同那个凶手一般,肆意屠戮,草菅人命么?这种预感,令吴锋感到不寒而栗。 那已经不是人了,那是魔啊! 云海岚并没有出言调笑,她能理解吴锋此时的苦痛。看着吴锋的眼神变得清澈,她才躺进白玉棺当中,将棺材缩小到手掌大小。 一夜噩梦,睡得自然不会有多好,但该渡河依然得渡河。吴锋穿上衣服,洗了个冷水脸提神,将白玉棺挂在腰间,便向黄河渡口上去。 一道长长的栅栏,封住了一大段河道,只留下一个不大的口子,能容商队通过。栅栏附近,有不少卫兵巡逻,避免有漏网之鱼。 只要从风陵渡过河,无论商队还是旅客,无论有钱没钱,都得被榨下些油水来。 岩仓殿殿主邓爱侯今年四十岁,年富力强,从小便有大志向,被家臣认为有能力。十几年前,其父邓嵘考虑到家臣的意见,于是选择隐居,将殿主的位置交给了邓爱侯。 邓爱侯这十几年并没能成功地扩大岩仓殿的势力,政绩只是讨好了关中方面,扩大了在黄河上的关卡,征收到更多过路费,增加了岩仓殿的收入。因为过路费中一部分被交给关中,更有许多珍宝私下里流进诛仙王等人的腰包,所以关中也支持了这事。 但是神堂在并州的势力,也就和豫西的势力割裂得更加严重。岩仓殿尚不敢征收神堂正式人员的过路费,但是与神堂关系密切的商人,却都要遭受盘剥。门派的发展,与商业关系密切,因此神堂被邓爱侯这么一折腾,便几乎再也不能在并州扩大势力,被搞得非常恼火。 而诛仙王等圣王道宗的实权人物当然喜闻乐见,他们需要神堂为他们守卫边疆,扩大钱粮收入,也需要岩仓来牵制神堂,防止尾大不掉的事情发生。 吴锋因为是单身的旅人,只交了几锭大银,就被放了过去,但这样的盘剥,对于一般人来说无疑是大出血了,这也导致钱财不多的人根本没法过风陵渡。 在这乱世,林立的杂乱关卡,是典型的饮鸩止渴做法,能够给当地的势力带来一时的好处,却极大地危害了人口流动和商贸活动,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吴锋开始进一步明白,父亲说的推翻修真者的统治,恢复武者专政意味着什么。那不光是以武者的权力取代修真,更要恢复武祖神朝时期的光辉,结束纷繁的乱世。 不同的门派和豪族,必须置于一个有力的权力机构下,不得乱设关卡,不得盘剥百姓。如此,才能真正拯救万民于水火。 浩茫的黄河,被寒冰所冻结,不再浑浊,宛若万顷雪原,与两岸的萧落北风中的荒林相映衬,有一种格外的雄壮苍凉之美。 冰面并不平坦,层层叠叠好似鱼鳞,如同汹涌的波涛在一瞬间冻结。 朝阳洒落在冰面之上,折射出淡红的光线,粉饰着这一片冰冷苍凉的天地。 吴锋行走在这浩阔无际的黄河冰面之上,突然感觉到人是这样的渺小,在天地之间如同虫蚁一般。 但只要踏上世界的巅峰,不但能够摧山阻河一般的强大力量,更有着覆军灭国的巨大权力。 无生气的天地,正是被渺小的人类的集合力量所改造,才有了繁华的景象。而渺小人类中的翘楚者,在这浩荡天地之下也有着说得出口的威仪。 渺小与否,由奋斗而改变。 渡过黄河,向潼关方向而去,没多远,就是岩仓城。 说是城,其实并不合适。它并不像一般的城一样,有着高耸的城墙和壮观的城门,实际上,一座县城都要比岩仓城大不少。 毕竟岩仓只是一个门派。 岩仓城是一座建在半山腰上的城堡,虽然不大,却修得非常密实,用上好的青条石砌成,当中用糯米加固,关键处则使用了更加坚固的花岗岩。 城堡之上,箭楼林立,可见身着贵重犀牛甲的弓箭手在上面来回巡逻,更布置着许多硕大的床弩和投石器。 城堡外引下山溪,修了围绕整个城堡的护城河,只留城门外一座吊桥供人出入。 门不高,但非常华丽,在朝阳下闪烁着灿金的光华。据说,上面是真的镶了十足的黄金。 整个坞堡都闪烁着淡淡的金色,那是守护城堡的武魂之阵足够强大,无论何时都在基本的发动状态。这需要大量的能量消耗,投入的金钱当然不菲,但也可以将城堡的防护力增强不知道多少倍。 无疑,这是一座难攻不落之城,比起一般的大城还更加坚固,毕竟岩仓殿的历史实在是太久远了,武魂之阵一代代地强化着。没有绝对压倒性的力量,想要攻破这金汤一样的城堡,谈何容易? 难怪苏梦枕一代雄主,也并不能消灭岩仓和清洲。这种极为古老的势力,可以侵占它在外围的领地,但很难知道它有多少暗藏的底蕴,一旦将它逼回老巢附近,就很难再压迫它的势力了。 虽然岩仓城大小不如一般的县城,但这个区域的繁华却远不止此数,几乎能比得上宛城那样较大的城池了。 因为岩仓殿控制商人的需要,许多商人在山下建立了市集,修筑了商业区、手工业区和居民区,自发地形成了类似城市的区域,除了没有城墙之外,与一般的城池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样的好处是,遭逢战乱时,老百姓并不在城内,可以自发逃散,也不用消耗城内的储备粮。岩仓城里只有岩仓殿的门人和招募的士兵,城内储备的粮食足够固守五年以上。 岩仓城下的商人区看起来还算繁华,邓爱侯虽然盘剥渡过黄河的旅人和商队,但对于自己羽翼下的商人们,政策不算坏,毕竟这些人缴纳的税款是岩仓殿最邻近的收入来源。 第一百一十一章 如果想拜入岩仓门下,可以直接去城堡前通报卫兵,说明自己的长处,登记下自己的名字,然后等到入门考验时只要能够通过测试,就能成为岩仓殿的弟子。 不过这么古板的路子,吴锋是不会走的,他还急着见到邓爱侯献宝呢。 吴锋悠闲地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上转悠着,这儿虽然繁华,但也很有些流浪汉在街上乞讨。 这纷繁的乱世,乞丐的数量在哪里都不会少。不光是战争,水旱灾害和苛捐杂税也逼得许多人不得不背井离乡,以乞讨为生。 吴锋只花了几十个铜板,就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消息。 邓爱侯每隔几天就要离开坚固的岩仓城堡,到城下的街市上最大的酒楼龙骧楼里头吃饭,而且往往是孤身而来,最多带一两个仆从,从不带侍卫。 如果在一个县城里,平民百姓想要见到县令,一般都很难。县令上头有郡守,郡守上头有州刺史大人,更上面有皇帝。县令不是为了自己而当官,不察民情也无妨,只要能讨好上面,依然能升官。 岩仓殿主邓爱侯的权力,比起一个县令自然要大,城堡领地都是自己的,更有着不少的私兵。 但这样较为独立的小势力,哪怕是盘剥百姓来维持收入,表面上门派之主也要表现出一副亲近百姓的样子,来维持领地的稳定。不然的话,轻者百姓逃亡,影响收入,重者领地内的人民勾结外敌,给门派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邓爱侯当然要经常不带任何架子里从坞堡内出来游访,和百姓们聊几句天,之后不管是逛窑子还是喝酒吃肉,都能被称为亲近百姓了。据说北方有的蛮族王国酋长也喜欢搞微服私访,以此提高自己的声望,然而这对改善民生并没有什么卵用。 算起来,近两三天邓爱侯就会出来。 吴锋先从空间袋里取了一包金铢,给云海岚买了一套配有花园的宅子。他进了岩仓城内也不知道会被分配到什么地方,隐不隐蔽,所以也不方便和云海岚再住在一起了。 因为是空宅,而吴锋看得快又不谈价,所以交割只花了半天时间。 处理好买房的事情,已经是晚间。 吴锋对云海岚笑道:“云姨,以后就不再和你住一起了,之前的一个月,你没嫌我房里的男人味道难闻吧?” “小孩子,还男人味呢。”云海岚调笑道:“是有味道,但闻起来倒是挺嫩的,可能还有点香呢。” 吴锋哦了一声,将身躯凑近,猛吸一口云海岚身躯透发出的冷香之气,道:“比起云姨身上的体香可是差远啦……唔,好香呢。” “你小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给我闭嘴……”云海岚脸上微红道。 吴锋也知道不能太过,当下收敛了轻佻神色,温言道:“云姨,我也不知道岩仓城里是什么样子,只是看那城池防御那么密,以后可能就不能天天见面了……等我向邓爱侯毛遂自荐了,再抽空给你这宅子购置各类生活用品。” “这地方也挺繁华的,交几个朋友吧,人不能总生活在回忆当中,既然是沉睡了四十年,那就当这四十年完全不存在,你还很年轻。岩仓城下的居民里面,一定有不少修炼之士,就算只是平常的百姓女子,谈谈心也能派遣寂寞。如果对方问起你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你就说得了怪病,皮肤若见了阳光会被灼伤,对方见你皮肤这么白,定然相信……” “一个人住的话,多买点补品,早点调养好身子,总不能见太阳也不是个事儿。我有空便会出来和你聊聊,顺便替你把衣服洗了……可惜我也不会做饭,你得自己去馆子里。” 吴锋说了一通,心内不由暗暗好笑,自己怎么不由自主地像个女人一样絮叨了?婆婆妈妈的。 也许,就跟一直是他照顾梦绮舞一样,虽然云海岚也是被他照顾的对象,他却的确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长姐一般的温暖吧。这种牵系感令面临以后不能再与对方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他不由絮叨了起来,不再如同往常那样利落。 说起来,每天晚上都能看到容华修雅的云海岚如同睡美人一般自白玉棺中踏出的这段日子,的确很是养眼和惬意啊。 听到这里,云海岚却是尴尬,轻声道:“不用了……我都这么大人了,还不会自己洗衣服也不是个事儿,我自己学好了,总不能当一辈子的娇小姐。” 她以前哪怕是行走江湖,一般都带着仆人,生活起居更不用说。但现在却定然不能请女仆来照顾,不然纵然对外能解释为什么不能白天出现,但又如何解释每天一定要睡在棺材里? 在恢复之前,她必须躺在白玉棺中睡眠,白玉与云海岚阴性的体质相应,加上吴锋在枕头里放置的暖玉,有助于她的恢复。 …… 接下来的几天,吴锋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中,更得知了薛衣人事件的后续发展。 之前,天子峰实权者薛衣人正式篡位,并强逼已被他强占多年的师娘为妻,又将被他软禁多年的师傅嬴无疾及其兄嬴无翳放走,来引诱与天子峰为敌多年的神堂。 神堂堂主苏梦枕中计,与圣王道宗方面的诛仙王联合,以扶持嬴氏兄弟复位,讨伐乱臣贼子薛衣人为旗号,夹击薛衣人。 然而在薛衣人的计谋之下,诛仙王被西凉地区的玄黄教教主陆殇阳切断后路,不得不退走,苏梦枕惨败,损失精锐三千,沿着汉水只身逃回孟津。 得知以上消息是试练前的事情。而吴锋现在知道,诛仙王因为出师空耗钱粮,却徒劳无功,还被玄黄教趁机袭击了圣王道宗的附庸冥岳门,因此遭到关中四柱国中另外三王的联合弹劾。 诛仙王不得不下野,四柱国中威望仅次于诛仙王的逆战王成为关中的掌权者,另外两王也借机扩大了自己的权力。 在西乡-汉水之战中,嬴无翳成功地逃走,回到了大周王朝和圣王道宗的核心地带——长安城。然而,就在城里,嬴无翳和自己的两个儿子一同遭到刺杀,凶手却没被抓获,此事不了了之,随即就传出薛衣人的篡位得到大周王朝认可的消息。 很明显,这是一桩交易,逆战王的态度明显就是:只要诛仙王的执政方针,我就要反对。所以嬴无翳被他卖给了薛衣人,千万年的名门嬴氏一族嫡流从此完全灭亡,而旁支是没有直接继承权的,所以薛衣人再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安稳地当他的天子峰门主。 通过这一场阴谋算计,薛衣人痛击了神堂苏梦枕,整合了天子峰的内部,更除去后患为自己挣得了统治汉中的名分,可谓一举三得。此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和逆战王等人达成协议,可见外交手腕绝非寻常。 神堂和天子峰是世仇,吴锋如果进入了总堂,恐怕也有机会与此人交手。 一定会很有趣吧,吴锋这样想着。 (第二章明早更) 第一百一十二章龙骧楼上 龙骧楼,高有五层,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中,高耸入云,与山岭上的岩仓城对峙而立。 楼顶以纯金打造出一条金龙,昂首向天。 酒楼不是宝塔,太高了并不是好事。在岩仓这样的小地方,五层的酒楼已经算是规模很大了。 据说,当年在洛邑京曾经有高达九层的酒楼,通体以玳瑁、砗磲等珍宝装饰,美轮美奂。但四十年前杨麒放出那一场震惊天下的烈火,大陆第一名城便从此烟消云散,究竟曾经有过多少繁华,却也难以考究。 吴锋哼着粗犷的歌谣,穿着一身粗布衣衫,走到龙骧楼装饰精美的门口。 门卫见他衣冠不整,便要将他喝退,但仔细看时,这小子哪里只是衣冠不整? 吴锋在这寒冬腊月里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还将右边的衣襟连着袖子一起垮了下来,斜露出半边**的胸脯,长剑不是背在背后而是挂在腰上,前后摆动,一不小心剑鞘说不定就会撞到别人,背后却是背了一根长棍子一样的东西,却是一条火铳。 他的肩头,还披了一张黄灿灿的豹子皮,一副刚打猎回来的模样。 穿成这副模样的吴锋,俊美无俦的面庞更流露出一种异常的野性,目光锐利得仿佛能撕裂呼啸的北风。不修边幅的他,一点都不显得幼稚,反而比起平时更加成熟,多了几分粗犷的男人味道。 这是哪来的野小子?门卫暗想:可这小子看起来气度不凡,说不定不是一般人物…… 龙骧楼这样的大酒楼,看门人都是人精,面对特殊的情况,总要思量一番才可能做出赶人的举动。 吴锋却是从腰间的褡裢里随手取出一块白色的东西,扔到门卫手里。 门人捏了捏,是一小锭银子,不算大。不过这样的大酒楼,小费给的多的也有的是,这点银子并不多…… 只是,这东西怎么比一般的银子重很多? 这守门人连忙将银子放到眼前瞧了瞧,只见这是一块方方正正的白色金属条,并不是常见的元宝形状银锭。 上面有一方小小的印记,写着白金二字,下面还有小字:枪城鉴定。 白金,又叫铂金,是比黄金还稀有百十倍的贵金属,多产于西方,在东方则产量更低,物以稀为贵,所以它的价值远非白银可比! 枪城,又唤作自由之城,是西域丝绸之路上的一座大城,商业极为发达,更有自己的武装和庞大势力网,在整个大陆都有着不菲的影响力。就连掌控茫茫西域的巨大门派——屠龙会,也无力控制枪城,只能允许其自治。 各个国家、王朝乃至各地的门派,都可以铸造不同的金币银币和铜钱,但白金锭只有一处能够鉴定和发行,那就是枪城。这一点,得到了整个大陆的公认。如有人伪造的话,枪城得知消息后派出杀手团,千里万里,也要将其捕回城内,加以处决。 因为白金之稀少,一般不作为货币流通,只用来铸造首饰,或者作为制造法宝的材料,白金锭因为发行量有限,更多的时候是成为收藏品,成为身份的象征。 见吴锋直接打赏了一锭白金,这看门人立刻变了眼色,恭敬道:“五楼贵宾席,小官人您请!” 本来如此衣衫不整,哪怕不缺钱也不该放进来,但打赏白金和打赏银子,实在不能一概而论。 吴锋哈哈长笑,也不答话,径直走上顶楼而去。 顶楼有许多包厢,吴锋却不要包厢,就在外头要了一张桌子,也不看菜谱上的各样名贵大菜,点了一盘熟牛肉,一瓶粗酒,直接用手抓着牛肉大嚼起来。 顶楼的桌椅,都是用精美的楠木制成,桌上用古董花瓶插着温室养出来的鲜花装饰,墙壁门窗用金丝点缀,顶上点着水晶鱼油灯,光芒璀璨。在这顶楼吃东西,座位钱都不少,吴锋现在点的东西,不管比起座位钱还是打赏给门人的小费,都不过九牛一毛,所以小二见到他要了这么差的东西,都不由奇怪。 小二送菜上来时,吴锋先抓了一块牛肉扔进嘴里,弄得满手的油腻,又把一枚白金锭递给那小二,做了赏钱。那小二也是喜不自胜,连连道谢着下去了。 吴锋心中暗想,之前在街角处瞧见聚了一群百姓,口里喊着殿主围着个男人说事情,算起时间来,邓爱侯也快上来了吧。 吃相可以粗鲁,但是还得吃慢点,不然等邓爱侯上来的时候,酒肉都吃完了,还得重新点呢。 不一会,楼梯处发出稳重的声响。 一个身着白色长衣的中年男人,稳步踏了上来,长着一张细长的脸庞,柳眉澄目,短短髭须,看起来甚是俊秀,虽然年过四十,但瞧起来不过三十岁而已。 他已经在下面听说有个奇怪的小子在楼顶吃喝。 邓爱侯当然知道,这天下有不少哗众取宠,沽名钓誉之人。但是这样一个小子,仍然惹起了他的好奇心,觉得不管是不是,至少得看一看。 露出清美的微笑,邓爱侯也不要包厢,直接坐到吴锋旁边的桌子上,开口道:“小兄弟,做甚么的?” “打猎的。”吴锋乜了他一眼,随口答道。 “哦?”邓爱侯听着这回答,觉得很是普通,但看这小子的非凡举止,想到后面肯定还有话,又问道:“今天猎了什么?不会就是你肩头这张豹子皮吧?” “豹子麂子都是小道,真正的猎人,要猎的是鹿。”吴锋跷起木马腿,用手掌抹了抹嘴边的油腻:“天下之鹿。在下有猎枪,只是不知道猎物在哪出手。” 听得吴锋这话,邓爱侯暗暗震惊。 他作为名门之后,当然也知道名士风度有哪些表现方式。 轻袍缓带,固然可称名士,但也有不少人故意弄得邋遢,抓着虱子谈玄论道以自诩放达者,也不是少数。 名士二字,就在标新立异,坦然应世。 这小子玩的当然是愿者上钩那一套,但若有真才实学的话,他可不能错过这样一个人才啊! 古人十二岁可以当宰相,人才可能只看年龄。 邓爱侯一直觉得岩仓之所以难以扩大势力,就是缺乏才能之士。 第一百一十三章不愿拜师 “你既然有本事猎这鹿,为何又要出手?自己烹了不行?”邓爱侯道。 “谋者享受猎鹿的过程,但求自己的劳动能换取应得的一杯羹,霸者天生有家格和名望,则成为全鹿的获得者。”吴锋举起背后的火铳,透过上头的瞄准孔扫视着窗外的冰雪大地:“我 虽有倾天之志,这茫茫天下都在眼中,但身份有限,啃不动这鹿肉,所以还要寻个买主献宝。” “献宝?”邓爱侯道:“却不知你有何高论?” 吴锋笑道:“只有卖出去了,才知道论调高不高,所以高论与否,起头都是虚的。然而如果有人愿意做买家,我不但起头不取他分文,还有两件大礼做定金,若我没有高论,自可以将我扫地出门,定金不退。若真有高论,再说酬劳便是。” 听到这里,邓爱侯眼中登时放光。 “敢问小兄弟姓名?” “谢衣。”吴锋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字。 谢这个姓非常普遍,简直可以说多如牛毛。 但联系上吴锋这样的行为,在出身名门的邓爱侯眼里,就只有一种可能…… 陈郡阳夏谢氏后人! 谢家是千年高门,名震天下的北府军,就是谢家创立。这个家族出来的名士,不但能谈玄论道,而且退可治理江山,进可挥师万里,既能吟诗作赋,又能引剑诛敌! 而且谢氏名人的行事,各不相同,有轻袍缓带,镇之以静的飘逸名士,有流连花街柳巷的风流浪子,有心性狂躁杀人如麻的血戮将军,也有不拘小节无肉不欢的旷达人士,既有修真者, 也有武者。相比起来,很多名门就只有文弱书生,哪怕是道术高手都一副弱不禁风的表面样子。 所以像吴锋这样背着个猎枪大大咧咧的模样,当然也可以当作谢家行事方式的一种。 更加完美的是,谢家又是个多灾多劫的家族,很多次遭受毁灭性的打击,族人逃散,经过百十年的时间才得以复兴,因此吴锋要想冒充谢氏后人,实在容易。 只要行事显得有名士的风度,就会被邓爱侯认为有谢家家风,真不愧有高贵的名门血统! 邓爱侯当下要了个包厢,也不顾吴锋身上的油腻,和两人的巨大年龄差距,勾住吴锋脖颈,两人一起进了厢中。 吴锋把自己没吃完的牛肉,没喝完的淡酒也一起带了进去。 邓爱侯叫了一桌好菜,吴锋偶尔也吃几口,但主要仍是嚼着牛肉,喝着粗酒,一副少年老成的落拓神气。 “你说要献宝……可有什么宝物?”邓爱侯道。 “第一件,便是这方墨砚。”吴锋从空间袋里面取出一方黑石造成的墨砚来,砚台形式古拙,上雕云龙,有一种疏狂之气暗藏。 往上头呵了一口气,只见气瞬间凝出大滴的水来,竟然没多久就覆了一小层。 吴锋抓着墨砚,伸到冰冷的窗外。外头飘着淡淡的雪花,但过了好一阵,砚台里面的水也没有冻结的迹象。 储水不涸、严冬不冻、呵气成水,这无疑是一方名砚。用这砚台磨墨,根本不需要加水,而且寒冬依旧可以使用。 这都只是象征意义,毕竟能收藏这样名砚的人,绝不会冬天里不生火,忍着寒冷写字。 砚台角上,刻着一个小小的谢字,笔力遒劲,入石三分,如同苍龙怒舞。 “这是我家家宝,但我一向粗鲁,却也用不上这东西。听说邓殿主乃一代豪杰人物,我愿意献上此砚,作为见面之资。”吴锋淡淡道。 这砚台的确是陈郡谢家留下来的,是吴锋的父亲收藏的古董之一。但名砚这种东西到底也是石头刻成的,珍贵固然珍贵,但宝贵程度,其实也有限。 只不过吴锋说这是自己家里的家宝,象征意义可就大了。才能之士向主公献出家宝,那是誓死效忠的象征,主公也一定会拿出极高的回报。 邓爱侯是附庸风雅之人,又长期渴望人才,如今已经笃信吴锋的确是陈郡谢家的后人,是落难流落在外的贵公子。 如今他需要确定的,只是吴锋真正的价值如何了。 只听吴锋接续道:“这一件家宝,只是证我真心,第二件大礼,则可作为邓殿主的军资,助殿主整军备战,成一番大事业……在下愿将忘忧谷数百年的财富,一举献上!” 邓爱侯闻言,骤然一惊。忘忧谷在并州地区的势力颇大,富庶之名令他眼馋很久了。 但是他绝对不敢捋神堂的虎须,去真正动一动忘忧谷。 只是,吴锋究竟是什么身份,能够帮他取得忘忧谷的财富? “有何妙策?”邓爱侯压低声音。 “不需要任何妙策。”吴锋微微一笑:“忘忧谷已被人屠了,但神堂却还无人知道。在下是唯一的生还者。若要取财宝,还请殿主赶紧下手。” “甚么?忘忧谷被人屠了?” “不错。”吴锋向邓爱侯讲述了自己的部分情况。邓爱侯听吴锋说到因为忘忧谷被灭,无路进入总堂,才来投奔自己,顿觉合情合理,毕竟岩仓殿的地盘离忘忧谷很近,符合人才们出仕的重要原则之一——就近原则。 “还防隔墙有耳。”吴锋道:“今天我和殿主所谈的事情,机密否?” “无妨,这龙骧楼中的营业人员,都是我的亲信,不然我也不会往往孤身来此吃喝。”邓爱侯道:“你献上如此大礼,可有所求?” “不经拜师,直接成为岩仓殿上级家臣,有所职司。”吴锋道。 邓爱侯闻言讶然。以吴锋的年龄,哪怕有其谋略,也该磨练几年,何况修为不够,倘若拜自己为师,得到自己指点,对于修为进步可是大有裨益。 岩仓殿中当然也供养了不少不拜师的人物,都是从其他门派过来的有一技之长人物。但这些人一般进来时就有二十岁以上,修为定型,可以担任供奉,而吴锋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子啊。 只听吴锋道:“倘若我有智慧,修为不够,依然能做事。虽不拜师,只要拿得出价值,殿中高手也都不会吝于指点吧?殿主意下如何?” 第一百一十四章入岩仓殿 邓爱侯道:“既然如此,你先随我回岩仓罢。我立即派人前往河东,倘若真能运回价值连城的财宝,你的要求,都是小事。” 吴锋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邓爱侯并没有感觉出自己这个要求意味着对他的轻蔑啊。 邓爱侯这种人,并不值得自己拜师。萧狂歌是他名义上的师傅,但根本没得到过什么传授,如今萧狂歌已死,吴锋如果再要拜师,那么就只有神堂堂主苏梦枕值得他去拜。 为了神堂的继承权。 吴锋终究是掏出一块帕子,把手上脸上的油腻和酒痕擦干净了,才与邓爱侯一起走下楼去。 哪怕都是不修边幅,名士和叫花子毕竟还是有区别的。 两人沿着山坡走到岩仓城下,吴锋才发现,宽大的护城河当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仔细看时,竟然是青黑色的鳄鱼,一条条在溪水的冲刷下,显得很是惬意。这些鳄鱼透发出一股凌厉的凶煞之气,显然属于异种,战斗力不是普通鳄鱼可比。 护城河里自然生长的鱼类当然喂不饱这些大家伙,必须要有人坚持投喂。 这些鳄鱼都是经过训练的,只要有外敌来犯,就会从河里杀出,成为对抗外敌的第一道血肉城墙。 因为有它们的存在,填埋护城河也变得困难了许多。 守门的几个卫兵体态魁伟,身上穿着厚重的钢甲,手持着百斤以上的巨戟,但看见邓爱侯立即上来打招呼,行动显得非常灵活,显然修为不低。 他们看到邓爱侯带着这样一个衣冠不整的少年回来,不由惊讶。但邓爱侯通过在黄河上扩大关卡,增加岩仓殿的收入,为自己树立了不低的威信,因此这几人也没有问什么。 吴锋随着邓爱侯进了城门,才发现这只是一座瓮城,也就是附在正式城门外的耳状小城。 敌军如果没有把瓮城上的弓箭手全部消灭就攻进瓮城城门,必然遭受两层火力的前后夹击。瓮城内储备有石弹、火油、草料等物资,以备守城之用。因为瓮城内没有木质的房舍,又被石墙与主城隔开,就连城门也是精铁打造而成,又涂上防锈的红色颜料,哪怕被敌人用火箭或者火系符箓点燃,也不会波及主城。 岩仓殿因为是一座城堡,如果太大,一则耗费石料,二则阵法防护能力下降,守备难度上升,因此里面空间有限,房屋密密麻麻,很少能看见花园这样占地巨大又不实用的建筑。 西方有许多完全用石料构造的城堡,呈多层,还经常封顶,几乎连天光都隔绝掉。但那样的城堡太小,回旋空间有限,而且石料消耗太多。阵法本身就有防空的功能,因此没必要封顶影响采光。 东方的坞堡发展到今日,更多地作为战略意义的要塞,必须要能在关键时刻储备大量士兵,内部还要有足以操练士兵的军营和校场。所以除了最关键的主阁楼往往是石质,与石墙联结在一起之外,内里的建筑大多是木质的,可以在战争时期大量新筑或拆除,进行合理的调整。这就是牺牲了一定的防火能力来换取更强的战略价值。 坞堡中有一条长长的走廊,是沟通城堡内外部分的过道,为了保证空间利用率,当中有一条长长的屋子,高两层,边缘处还有一个高耸的木台,可以充当箭塔使用。 “无论是来岩仓殿拜师,还是自荐希望成为家臣,在通过审核之前都居住在此。谢小兄弟,还请委屈一下,暂住在此,不要嫌鄙陋。”邓爱侯道。 吴锋笑道:“无妨。” 这长屋里面的房舍空间的确狭小,不过床铺等生活用品都齐全,而且被褥枕头都洗得挺干净,与外边的旅舍非常类似。 山上有温泉,所以靠着箭塔的方向,还设了一个澡堂,把温泉引过来给众人洗浴,只是这澡堂也小了点,如果人多的话可能要担心水质是否清洁以及自己的贞节问题。 在邓爱侯离开后,吴锋去那边瞧了瞧,只见里头就好像渔网里圈着满满的鱼,一阵不爽,心想还是自己烧水在房里洗好了。 …… 几天后,几支车队分批,进入岩仓城。 为了避嫌,邓爱侯故意命令车队从不同的方向回到岩仓城下的街市,看起来就好像来自不同的地方一样,百姓并不能看出这些车队都是从河东方向回来的。 忘忧谷的富庶,的确让岩仓殿的实权人物们都瞠目结舌。 为了保密,这一次运送的车夫,都是由岩仓殿中的精英弟子亲自担任,真可谓郑重其事,也就是说如果拿不到财富的话,吴锋必定会以戏弄岩仓殿的罪名给碎尸万段。 然而很多人事先仍然不肯相信这个消息,认为邓爱侯被一个不知死活的稚童所骗。直到他们看到一片荒凉的忘忧谷废墟,并从当中挖掘出了如山一样的财富,才各自大喜。 这笔财富的获得并不能声张,也无助于邓爱侯声望的提升,但却能够让岩仓殿的实力得到实质上的扩增。 在主阁楼上,邓爱侯召开了秘密会议,就连邓爱侯隐居多年的父亲邓嵘,也出来与会。 邓爱侯清声道:“此次我们能获得如此庞大的财富,谢家小兄弟居功至伟,以我之见,可以授予他军师一职,并配备卫士五十人。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然而,立刻有了反对的声音:“父亲不可!” 说话的,是邓爱侯唯一的儿子,邓三石。 邓三石今年十六岁,生得孔武有力,与俊秀的父亲大不相同。修行天赋极高,极为刚勇,深得岩仓殿四大护法中的邓驰、邓车、邓通三人支持,也是邓爱侯着力培养的对象。 岩仓殿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门派,家族性极强,四大护法中有三人都是邓家的同族担任。 “哦?为何不可?”邓爱侯问道。 邓三石声如洪钟:“那个叫谢衣的小子,并没有表现出特出的才能,只是因为从忘忧谷灭门事件从逃出,所以得以献宝,运气而已。而如何取得忘忧谷的财富,只有岩仓殿上层人物才能得知,不能公布出来。不因才授官,何以服众?但那小子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报酬,必然生恨,说不定会泄漏机密,以我之见,不若……” 邓爱侯闻言,立马怒斥道:“闭嘴!为人岂能如此不顾信义。” 如果吴锋直接献宝,邓爱侯说不定也会生出杀人灭口的念头。但吴锋冒充谢家后代,并且表现出名士气度,就得到了邓爱侯的激赏,认定此人一定是个人才。 人才难得,岂能随意杀戮呢? 吴锋之所以要刻意作态,故弄玄虚,正是投邓爱侯所好,精确地把握住邓爱侯这种附庸风雅的名门子弟之心理。 邓三石道:“父亲之所以看重他,无非是自称谢家后代,说不定是个冒牌的呢。就算是真的,谢家后人那么多,他不是嫡流,只是个流窜在外的,算个什么?” 邓爱侯道:“嫡流固然高贵,但旁支子弟如果能有名士之风,同样不俗!谢小兄弟风度非凡,正可重用。” 第一百一十五章渔村村长大人 “华先生意下如何?”邓爱侯转向另一人道,这人峨冠博带,五绺长髯,一副书生模样。 华宗岱是岩仓殿的首席军师。岩仓殿不设副殿主一职,首席军师实际上就相当于副殿主,是仅次于邓爱侯的二号人物。 华宗岱摇动着手中的折扇,沉吟道:“小公子所言,并不可取。不才以为,小公子杀性还是太重了些,之前运送财宝时,小公子就提议说雇一群外地人做车夫,事后全部杀死灭口。然而车夫人数不少,必然需要大批人监视,才能诱至郊野围杀,如此还不如我等亲自担任车夫运送,行事也更加周密。当时殿主也采纳了不才的意见。如今那谢衣献宝的事情,殿中高层弟子全部知道,再杀了他灭口的话,也会让殿中诸供奉寒心罢。” 邓爱侯道:“华先生说得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想杀人灭口这种事情。一则我等名门之后,当有基本的仁义之心。二则灭口说起来容易,但世上难有不透风的墙啊……” 邓三石年少气盛,被华宗岱和老父一同指斥,不由脸上生出不服气之色,但也不敢再说话。 华宗岱道:“那谢衣小友,所求可是封地?” 邓爱侯道:“是。” 华宗岱道:“但也的确如小公子所说,那谢衣并无智慧表现,授予军师一职,不甚妥当。可以先授一个闲职,加封一两座村庄,如果以后表现出优异智能,再加以重用不迟。” 华宗岱此言一出,殿中大部分人都露出以为然的神色。 邓爱侯又询问了几个岩仓殿实权人物的意见,道:“那就这样定了,授予谢衣小兄弟绘图阁副阁主职位。盘龙村原来的领主唐嘉死于乡村斗殴,没有子嗣,我便将那盘龙村加封给谢小兄弟了。” 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询问自己父亲邓嵘的意思。 次日,在长屋中等候的吴锋,收到了自己的委任状。 这几天他在屋中无事,已经为云海岚所居的宅子购齐备了各类生活用品。 委任状是由华宗岱亲自送来,一起送来的还有盘龙村的加封文书。 华宗岱拍着吴锋的肩头,笑道:“小友努力做事,殿主可是很看重你呢。” 吴锋也笑着应道当然。 只不过这绘图阁,不用问也知道是个半死不活的清水衙门,自己初来乍到,哪怕邓爱侯看重,但殿里实权人物们绝不会让吴锋突然就身居要职。 一问果然如此。绘图阁是从负责丈量土地的田土馆分出来,负责测绘地图的。 田土馆的工作,涉及到收老百姓赋税的多少,所以油水极多,而绘图阁则是个真正的冷衙门,阁主还带上个副字,就更是没什么存在感的闲职了。 所以邓爱侯才让自己的副手华宗岱负责指引工作,来表达自己的看重之意。 吴锋随着华宗岱,到了自己的新住处。 坞堡里空间有限,大部分人的工作区域就是居住区域。绘图阁是城堡后方的一座三层楼阁,一二楼供工作人员们居住,三楼用于办公。 下面的办事人员大部分时间都要奔走在外,所以办公区域显得极为空旷,只有那阁主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假模假样地翻看着一沓下面人送上来的草图。 一名容貌姣好的女办事员将几张草图放在那人桌上,便用粉嫩的拳头,给绘图阁阁主温顺地捶起背来。看那阁主舒坦的模样,如果不是因为华宗岱和吴锋刚进来,恐怕要把女子抱到怀里,一边上下其手一边办公。 岩仓殿这种传承数千年的名门,难免存在严重的**。也正因为**,才会不断衰落,被曾经的分支门派神堂崛起并压迫,蚕食着领地。 “咳,邓恒毅阁主……这位便是我们新任的副阁主谢先生!”华宗岱终于忍不住,开言提醒道。 邓恒毅是邓家的旁支族人,绘图阁又是个半死不活的部门,好好做事也难有表现,所以他这样行事,华宗岱也不好太指责他。 如果不是没啥本事的人,又怎么会被放到这种部门养老呢? 邓恒毅打了个哈欠,这才站了起来,不拘小节倒是很有所谓的名士之风,可惜他忘了这是办公时间。一流的名士,在办公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如此,平日里携妓出游什么都随意,但上班须得好好做事,不该消极怠工。 华宗岱给两人互相之间做了介绍,为吴锋分配了办公区,说明了他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所在。 以吴锋的身份,也可以如邓恒毅一样要一个使女,帮自己处理文件事务,下班了则负责照料生活起居,甚至还可以向对方提出侍寝的要求。 但吴锋很恬淡地回绝了,说自己山野之人,习惯自己照顾自己。 邓恒毅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看到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被派来当自己的副手,也不显得惊异。也许这种混吃等死的人,心也早就死了吧。 接下来,华宗岱带着吴锋到了楼下,看自己的新住处。 依然比较狭小,比不上吴锋在忘忧谷的房子,但是比起之前长屋里的房间大了不少,里面的装饰也精美得多。毕竟这岩仓城内的空间实在有限。 “谢副阁主,你的封地就在这黄河边,离岩仓城也不远。我今日也无事,便再带着你过去瞧瞧。”华宗岱道。 他对吴锋的称呼,已经从小友变成了正式的职务称呼。 吴锋微笑点头,表示谢意。 两人正在下楼梯,就听见低低的娇喘之声。华宗岱摇摇头,叹息一声,面露嫌恶之色。 华宗岱和吴锋一同走出岩仓城,沿着黄河岸向东而去。 在一座小山下,有一条细小的支流汇入黄河当中,盘龙村是个小小的渔村,就座落在两条水脉的交汇之处。 华宗岱道:“此村有户两百,口八百余人,是一个大村。每年村中的赋税,两成缴纳给关中,三成缴纳给殿里,剩下的部分除去你麾下保长、里正的薪水,就都是你的俸禄了。” 整个岩仓控制下的地区,人口也不过五十余万,邓爱侯给吴锋这样一座村庄,也算得上待遇不错了。 吴锋心中暗喜,虽然未曾在华宗岱面前表露出来。毕竟这是他拥有自己势力的第一步。在忘忧谷,除了谷主萧狂歌之外,其他人都只是拿月俸,绝不会有自己的领地啊。 只是……他现在的身份,岂不是渔村村长大人? 第一百一十六章邓爱侯召见 盘龙村有两个里正,十个保长。 里正和保长都是由练过武的百姓担任,可以免除徭役和赋税,还能从领主手里拿到薪水。但是在战时,他们必须服兵役,随自己的领主一同参与战斗。 两个里正都是锻骨境的修为,在战场上可以担任正规的武士,与修炼有成的岩仓殿弟子等同。 而十个保长都只是养气境界,是最普通的武师,而且都年龄大了,修为难以继续进步。在战争时,他们是最普通的杂兵,也就是所谓的炮灰。 两个里正一个叫洪蒙,武器是一块黄铜打造的金色大榜,自称“洪蒙金榜”,一个叫秦予,使流星锤,都是奇门兵器。 吴锋暗地腹诽。 奇门兵器适合江湖斗殴,但这样的低级人物如果不统一武器的话,操练起来都不方便。普适性最强的武器,一是大刀,二是长枪,三是长剑。刀兵善于肉搏,灵活性强;枪兵善于对抗骑兵,防御力高,也可以直接编制成枪骑兵;剑士是士兵中的精锐,可以担任下级军官,指挥作战,也可以组成杀伤力巨大的精锐小队,执行攻击性和灵活度要求都非常高的突击等任务。 岩仓殿不限制这些低级武者的兵器选择,必然会影响作战时的战斗力。 而且打起仗来,一大堆拿着奇奇怪怪兵刃的士兵,军容也决然不会严整,恐怕瞧上去就像一支农民起义军,哪里有名门的样子? 如果让其中大部分人更换武器,又会因为使用不趁手的兵刃,影响战斗力和协调性。 这两人年龄都不算太大,二十岁出头,看到来了新的领主,都显得很是热情,满脸阿谀神色,对华宗岱当然也有阿谀之语,但竟然比不上对吴锋那样热情。 当然吴锋也能感觉到他们眼中的惊异。他们的确想不到新任领主会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而且竟然还不是邓家的族人,只是个外来的人物。 洪蒙和秦予之所以奉承吴锋,这是这个时代的上下级结构决定的。 本来,想要提升自己的位置,就该讨好上级的上级,才能得到升迁。讨好直接上级,意义并不大。 但是洪蒙、秦予这种在村庄里长大的武者,属于岩仓殿的边缘武士,没有多少和更上面打交道的机会。对于他们来说,只有领主升迁了,他们才有机会水涨船高。 土地是权力之本,却又和高层权力机构隔离开来,这是当今体制的极大弊端。所谓的“皇权不下乡”,便是如此。 才能之士随着功劳的提升,拥有越来越多的领地,并对于领地有着极大的控制权,很容易把领地上的修士变成自己的私兵。于是就一层套一层地形成割据势力,古老的家族门阀也容易因为领地分割而分裂,产生内乱。 正是因此,世道才一直如此纷乱,难以得到片刻的和平。 但同样,有野心的青年俊杰们,才有攫取权力、建立自己势力的机会。不然,假设一个人只是常年处理文职工作,没有自己的领地,也没有自己的部队,哪怕是最优秀的军师,更有着极高的武学修为,也不可能有多少势力可言。 吴锋明白,这样的制度,是自己崛起的阶梯。但自己如果手握权力,却也一定会改革这样的制度,为了结束这长年的战乱! …… 接下来的十几天,吴锋工作得极为认真。 他向一名老办事员请教了地图绘制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技巧,便投入了日以继夜的学习当中。 除了某天晚上他算着云海岚需要自己的血液了,溜出岩仓城为她提供了一次鲜血,其他的几夜他都呆在绘图阁,查阅着典籍和资料,审阅办事员们做好的草图。 接下来他更是与办事员们一同离开岩仓城,沐风栉雨,奔走在冰封的大地上,进行实地勘测和描绘。 正阁主邓恒毅看到吴锋在这样一个清水衙门如此尽心,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似乎以为吴锋是个神经病。 吴锋却明白,绘制地图,绝非不重要也没有多少事情可做的。如果认真起来,要做的事情根本做不完。 对于战争来说,有精确的军事地图,帮助再大也不为过。而领地的建设工作,也需要地图的辅助。 学会这一门技能,对于吴锋以后实现自己远大的志向,无疑是有所帮助的。 为了得到邓爱侯的进一步看重,吴锋也必须兢兢业业做事。邓爱侯看重的是人才,不止是所谓的名士之风,并不会重用一个习惯于尸位素餐的人。 他也没忘记与盘龙村的武者们联络感情,短短半个月就请他们吃了几顿饭,更是与最普通的村民闲谈,询问生活情况。 吴锋并不是作态,而是认为这样做有意义,而且不觉得无聊。一个优秀的领主需要体察民情,但体察了民情未必就是优秀的领主,优秀的领主应该要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 吴锋有父亲留下的财富,根本不缺钱,但他不打算私自减免村民的赋税。 那是他应得的薪水,而且私自调整税率,有树私恩之嫌,容易被小人进谗言。他宁愿把到手的钱再拿出来帮助一些真正有困难的村民,并带领自己的领民进行能扩大收入的建设。 与其节流,不如开源。 很快,吴锋的优异表现,就传到了邓爱侯的耳朵里。 邓爱侯命华宗岱将吴锋召到自己所居的主阁楼。 主阁楼是石头砌成,与厚实的城墙结合为一体,而不是修建在城墙之间的狭小空间中,所以内里不小,天井中还有一座花园。 邓爱侯的妻儿、仆人以及贴身亲卫都居住在这座巨大的石质阁楼中。但邓爱侯的父亲邓嵘却不在这里,而在山坡另一侧的分城当中。 按照岩仓殿的规矩,隐居的殿主就不能继续居住在主城,以免号令不一。但同时也使得隐居的家主仍然能有自己的一批人马,有一定的权力。 这种自相矛盾的规矩,体现了名门当中亲人之间的不信任。 第一百一十七章吴锋的局势分析 “谢小兄弟,最近做得不错啊?”邓爱侯微笑道,他并没有如同华宗岱那样,称呼吴锋的职务,仍然以兄弟相称。 古之名士并不看重官位职司,无论身份贵贱,年龄长幼,均可平等论道,畅谈天下之事。在这点上,邓爱侯还是希望自己能学得像模像样。 吴锋硬生生道:“是勤勉,但绝不能叫不错。” 对于邓爱侯的客套话,他一点都不领情,接着道:“勤勉是态度,但结果才是关键。圣人能清闲地做好纷繁的事务,下才哪怕挖空心思也一事无成。我自负才学,但也自知不是圣人,所以勤勉行事,但这半个月还在学习阶段,并没有做出半点可观的成就,哪里称得上不错?” 邓爱侯听了吴锋这番论断,却是大为赞赏:“好一个结果才是关键。我岩仓殿几千年来,倘若人员们都能着眼于真正的绩效,也断不会领地不断萎缩,遭遇恶奴欺主的下克上命运。” 说着,他取出一套精美的茶器,壶是宜兴窑覆斗紫砂壶,杯是碧玉九龙杯。 邓爱侯亲自为吴锋斟上茶水,茶色青碧,与玉杯相互辉映,随着茶水的波动,杯中的龙形也隐隐动摇,仿佛要活过来一般。 这种九龙杯极大,几乎比得上碗了。这样的搭配说不上格调,但体现出邓爱侯表示大口喝茶,不必拘束的意思。 吴锋会得邓爱侯的意思,端起九龙杯,也不管热烫,灌下一大口,舔了舔嘴角的茶迹,笑道:“好茶,够解渴。” 这话听起来粗鲁,但却得名士风流中的自然之意。茶水本来的作用就是解渴,然后才是所谓的茶道。 邓爱侯竖起大拇指,道:“率性之言。” “殿主今天找我来,是有何事?”吴锋问道。 邓爱侯道:“我担任这殿主也有接近二十年了,却一直打不开局面。谢小兄弟不知道对于岩仓殿接下来的发展,有什么看法?” 吴锋道:“打不开局面是正常的,因为很多时候,成败不在才,而在势。殿主当营造好的关系网,伺机而动,只要时机来临,便如同疾风怒涛一样扩展自己的势力。” 吴锋在之前忘忧谷中,消息闭塞,可以说还有些孤陋寡闻,但这些天他在学习的过程中恶补了天下的局势,很多事情都已了然于心。 他早已准备了一肚子的话,只等着这一天,当下就把一张当今中土的大地图取了出来。 这张地图并非岩仓殿绘图阁绘制,而是大周王朝的官方工作人员绘制后发行的,精确度比较高。 “岩仓的领地,在潼关之外,上面是大周王朝的直属领地,下面则都是神堂的领地。大周王朝的统治门派——圣王道宗希望拥有领地的各派互相牵制,来维持统治的稳定,绝不会偏帮岩仓和神堂中的任何一方,殿主这些年一直打不开局面,就是因为得不到任何接壤的盟友……” 听到这话,邓爱侯不由深以为然,点头道:“正是如此,可恨那苏梦枕对于领地的控制全无破绽……” “狼想要从大象身上撕下肉来,可不能单独行动呵。”吴锋道:“远交近攻。” 说着,吴锋道:“苏梦枕的情况并不乐观,大周王朝不算信任他,东方的大齐王朝各门派也想侵占他的领地。南边荆州有三河剑派和神霄道龙家,都对苏梦枕恨之入骨,并且时时想着北伐。更有……” 听到这里,邓爱侯不由眼中放光,道:“你的意思,可是让我先结盟清洲?大家都是邓氏子弟,结盟起来,无疑极为容易。” 本来清洲殿和岩仓殿都出自名门邓家,为天武神教的两大羽翼,清洲殿控制豫州西南部的南阳郡一带,岩仓殿控制豫州西北部的三川郡一带,互为奥援。 天武神教衰落后,本来作为附属的两殿开始膨胀,但清洲殿的分支神堂又崛起,把两殿的领土大部分都夺取了。清洲更是被神堂的领地包裹了起来,成为了国中之国。 吴锋摇头轻笑:“结盟哪个势力都行,就是不能结盟清洲。” 他可不是真的要尽心尽力帮邓爱侯,而是要夺取岩仓殿的实权,再把岩仓殿献给苏梦枕,来换取苏梦枕继承人的身份。岩仓如果和清洲结盟,那么上下一起恶心苏梦枕,无疑会给本来就三面皆敌的神堂带来更大的麻烦。 吴锋需要做的,是给邓爱侯提供看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全无用处的意见,换取邓爱侯的重用却不能给岩仓带来实际的好处。所以他必然要阻止邓爱侯与清洲结盟的想法。 “为何?”邓爱侯问道。 “清洲的领地已经被神堂包围了起来,像一个圆圈一样,不留任何死角,实质上就成了神堂的傀儡,并不像岩仓这样仍然有自己的独立性。如果和清洲结盟,不管有什么计划,都瞒不住苏梦枕的眼线,对我们以后的行动,实在极为不利。这是其一……” 邓爱侯听到吴锋这样一分析,实在深以为然。但实际上苏梦枕对于清洲的控制极为有限,不过是在战争的时候胁迫清洲出少量兵力和粮食支援自己而已,遭到胁迫的主要也是清洲殿外围的豪族,主殿往往并不理会苏梦枕的命令。 “其二。苏梦枕的行事,殿主也知道。一旦碰上危险局面,苏梦枕就宣称大家都出自天武神教,理应互相援助。一旦局势稳定,就找着各种由头挑衅清洲和岩仓,借机夺取城池和村镇。如果和清洲结盟,倘若清洲遭到苏梦枕进攻,殿主是救还是不救呢?救的话,赢了是消耗自己的兵力钱粮,为清洲解决危机,输了更是以卵击石,令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倘若不救的话,又失去了对盟友的信誉……” 邓爱侯沉吟道:“你这话确然有理。但是当年的秦国正是利用各国但求自保的心理,一步步蚕食,才成就了云秦大帝的一代神朝。现在若不和清洲结盟的话,难道就眼看着神堂把清洲完全消化掉?” 吴锋哈哈长笑道:“区区神堂,哪里能和大秦相提并论?在岩仓、清洲面前,神堂固然强大,但能够与其抗衡甚至实力远超过它的势力,实在太多了!” 吴锋手指指向西方的汉中地区:“天子峰实力一向在神堂之上,薛衣人虽然是弑师篡位,但现在已经得到了大周王朝的承认,只要能整合天子峰的各派系,实力就远不是苏梦枕可以比拟的!” 接着他又指向南方的荆州:“三河剑派及其宗主神霄道,组成了强大的荆州军,时时想着北伐。大宋王朝虽然一直被轻蔑,但实际上经过北方的大乱,南方的总体实力早就远远超越了北方!荆州军只要能够和益州军、扬州军和解,摆脱后顾之忧,苏梦枕便是他们第一个打击的对象!” 接下来,吴锋的手指又往东北方向滑过去。 邓爱侯本以为吴锋要指向控制豫州东部和河北山东之地的大齐王朝,但吴锋却直接滑了上去,指向燕云之地。 “还有这里的那个小丫头片子。”吴锋微笑道。 第一百一十八章北燕往事 邓爱侯一愣。 随即笑了起来:“我叫尚清影是小姑娘还勉强,她比你大了六岁,你叫她小丫头片子?大齐王朝怎么就被你漏掉了?” “大齐王朝疆域远比大周广阔,内部有全真教、永生道宗、黑山派、丹鼎派等道家名门,还有上党、大同等地区的佛家势力掺杂其中。但是这么多势力混在一起,怎么可能拧成一股绳?现在大齐的国君高纬是个昏君,就我说,昏君远不如暴君。” 吴锋凌空厉指:“暴君可能是想要整合内部,行事雷厉风行的铁腕人物,而昏君只是酒囊饭袋而已!高纬宠爱妖女穆黄花,沉溺酒色,早就掌控不了各大门派,偏偏又没有一个门派能像大周的圣王道宗一样,拥有超越皇权的力量!这样的大齐,如今的价值不过是让苏梦枕无力向东扩张,并且还要留点兵力在东部边境,免得被人偷城。江东的扬州军,或者燕云辽西一带的北燕,早晚会南北夹击,将四分五裂的大齐王朝吃得干干净净,只看哪边行动得更快罢了。” 邓爱侯道:“你倒是奇怪,一边说尚清影是小丫头片子,却又对她评价那么高。江东的马伯庸是北府军数百年来一出的人杰,说他能够北伐消灭大齐王朝,不足为奇。北燕这么多年都是小国,尚清影的战绩也不过是平定内乱而已,怎么可能与扬州军相抗衡?” 燕赵之地,民风彪悍。哪怕是云秦大帝以修真者身份扫荡**,在河北仍然残留有极为庞大的武者势力。后来五胡乱华,胡人在魔门支持下入侵,将武者在中土的力量几乎完全消灭,但在以燕都、天津为中心的燕云地区,武者家族冯家却又消灭了魔门慕容家的最后力量,建立了修真者海洋中的武者之国——北燕国。 随即大魏崛起,消灭赫连、沮渠等家族,控制中土北部,与南方的大宋王朝对峙。大魏太武帝本来想攻灭掉小小的北燕,但是东方同样由魔门控制的高句丽快速崛起,控制了朝鲜半岛和松花江流域极为广大的土地,实力雄厚。 为了避免和大宋、高句丽双线开战,大魏留存了北燕来对抗高句丽,于是武者之国——北燕就在与高句丽的常年对抗中,顽强地生存了千年岁月,直到今天,统治它的家族已经更换了数任,高句丽也更换了许多个王朝,但一直都无法奈何北燕丝毫。 北燕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机构,那就是圣女祠。北燕的圣女又称为女武神,一般由美貌超凡,更有极高天赋的处女担任,女武神要发誓将自己的生命献给武道,以自己的虔诚信仰来祭祀武祖和众祖灵,祈求天神对于北燕的庇佑。 不过,奇怪的是,如果是极为美貌,以至于看起来和美女完全无差的男性,如果天赋满足要求,倘能发誓守贞并以女装渡过一生,也能当选为圣女。 随着时光的推移,圣女祠的权力越来越大,渐渐压过了北燕皇帝。 四十年前,大魏在杨麒的攻击下土崩瓦解,大齐大周分别争夺大魏的遗产,北燕也分了一杯羹,将边界线向南推进了不少,夺取了冀州中部的上谷郡,并介入大齐内乱。那一代的圣女修为绝高,能征善战,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大齐内乱中,她正连战连捷之时,却遭受了盟友的背叛,被佛门势力围击而死。 下一代的北燕女武神便是尚清影的师尊,她借助圣女祠此时极高的威望,整顿豪族,挑战北燕皇帝的权威,并经过一番大战,打退了来自高句丽的干预,杀死了北燕皇帝和高句丽三王中势力极大的百济王。 百济王实际上就是北燕第一任皇族冯家的后裔,北燕和高句丽多年战争,势力互相渗透,已经不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但是圣女祠攻击北燕皇帝,正让冯家以为可以重新控制北燕,结果反而让自己遭受毁灭性打击。 弑君之后,尚清影的师傅却又扶植了一个傀儡皇帝,但此人不能生育,只得立下遗嘱,说自己死后在北燕废除帝制,再无皇帝,圣女祠便是最高权力机构。 不久后,尚清影之师自以为天纵奇才,欲强行冲关,追求接近天道的至高境界,结果失败,走火入魔而死。尚清影的师姐作为下一任圣女继位,但能力不足。北燕傀儡皇帝借机便想收养子继承家族,以恢复权力。北燕内部的各豪族也各自心怀不轨起来。 尚清影以十六七岁的弱龄,便领兵作战,平定豪族叛乱,压服北燕傀儡皇帝,使其放弃收养子的计划。但她的师姐却因此起了忌才之心。 尚清影察觉到危机,先下手为强,在被自己打服的豪族支持下,与师姐的部队发动决战,并轻易将其击败。其师姐不得不退位,把女武神位置交给尚清影之后隐居。 观尚清影的行事,就是以下犯上的历程。压制北燕傀儡皇帝,是第一重以下犯上,攻击师姐,夺取权力,是第二重以下犯上。 但她却宣称,武祖时代就有圣女祠,而武祖的神朝并没有皇帝一说,废除皇帝,乃是恢复古制,接受女武神位置,也是顺应北燕人心。她的行事,都是顺应从上古时期流传下的义理,更将以义的大旗决定北燕接下来的走向。 看到尚清影的事迹时,吴锋觉得很有趣。然而称呼这尚未谋面的少女为小丫头片子,只是他对女子的特异感觉造成。 吴锋心理早熟,看女性总觉得小,比他大了七岁的梦绮舞,是被他照顾的对象,云海岚比他大了那么多,也称呼为云姨,但实际上感觉也就如同姐姐一般。至于还不如梦绮舞大的尚清影,吴锋觉得称呼为小丫头片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能在逆境下平定内乱的年轻人的确很有一些,但是以下犯上却敢于公然抬出义字的人,绝非寻常人物。当年大晋因为以下犯上夺取政权,于是不强调忠义,而强调一个孝字。结果如何?胡人南下,苍生蒙难,皇族遭受屠戮,公主被人**,皇帝都沦为端茶倒水的仆从,何其凄惨……”吴锋叹息一声,大晋虽然不怎么样,但却是一个武者与修真者结合的政权,大晋遭受胡人打击,才导致武者完全失势,修真者掌控整个大陆。 “那你的意思是……”邓爱侯道。 “联合北燕,请尚清影讨伐以下犯上之人苏梦枕!”吴锋断喝道:“在南方,联络荆州军,许诺在荆州军北伐时一同进攻神堂,成为大周王朝内部的内应。在西方,与天子峰薛衣人结盟……” “也许,这些都是远水,看起来救不了近火。但薛衣人早晚能够稳定自己在汉中的统治,荆州军总有一天能摆脱后顾之忧,发兵大肆北伐,而尚清影的能力,恐怕也能攻灭大齐王朝,与神堂的领地接壤,那时候三路人马攻灭神堂,必然火并,加上圣王道宗的搅合,我们正可从中取利,拓展领地,成为一方举足轻重的势力!” 听了这一番话,邓爱侯登有醍醐灌顶之感。 “好一番高论!的确这世上许多事情是急不得,不如放好长线。谢小兄弟不愧谢家子弟,果然足智多谋。那么,先联合哪一方为宜?”邓爱侯问道。 吴锋道:“薛衣人刚刚打败苏梦枕,两人最容易再发生冲突,薛衣人也急于寻求更多盟友。殿主不如先送密使前往天子峰罢。” 第一百一十九章骨文 “要得。”邓爱侯点头道:“谁为使者?谢小兄弟可愿意走一趟?” 吴锋心念转动,如果出使天子峰,把事情办得好了,自然会得到邓爱侯的看重。然而薛衣人一世枭雄,如果自己太过于表现出才干和气魄,必然引起对方的警惕,说不定会有此子不可留的念头。 过早让薛衣人注意到的话,以后自己进了神堂,说不定会遭致薛衣人的黑手,毕竟刺杀之类的手段,对于薛衣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薛衣人不怕苏梦枕,但绝不想让神堂落到一个谋略胜过苏梦枕的人手里。 “在下虽不惧这场面,但现在毕竟不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人随意出使的上古时代。出使这种大事,使者资历越深,身份越高,便越表现对彼方的尊重。以我之见,不如请华军师走一遭。”吴锋将杯中茶水狠干一口,朗声道。 “既然如此,那我便去知会宗岱,让他秘密出使。”邓爱侯道。 两人饮尽杯中茶水,只见邓爱侯自囊中取出一块东西,放在桌面上。 此物长不满三寸,形状不规则,却有一种崚嶒的力度感,散发出白莹莹的光芒,显得圣洁而又古朴。 上面有几个蝌蚪状的符文,难以辨识其中之意,但觉笔法苍劲有力,透发出一种奇异的玄秘味道。 “这是……骨文?”吴锋微愕道。 邓爱侯道:“不错,这是我珍藏多年的麒麟真骨。今日谢小兄弟为我定策,我便将它赠送给你。谢小兄弟修炼的东辰剑典是上古典籍,可惜我岩仓殿这么多年来典籍散佚,已经没人再懂这种法门,无法指点于你,故而赠你此骨,希望你能快速提升实力,以后还有重用你的时候。智谋之士,不光要能够在幕后出谋划策,更要能亲自指挥军马,冲锋杀敌,因此工作勤勉自然也应当,实力也非常重要,可不要荒废了修炼呵!” “既然如此,我便拜领殿主的厚爱了。”吴锋笑道,并不多客套就收下了这块骨文:“这半个月还在学习阶段,自然要勤勉工作,顾不上修炼,等到上路了,修炼的时间也就多了。” 骨文是上古巨妖和神修将自己的体悟和天赋,烙印在奇骨之上,留给后世的印记。佛门的舍利子,也是骨文的一种。 邓爱侯这次为了笼络吴锋,可算是下了重本。这块骨文,也的确是吴锋急需之物。 但吴锋并不真正觉得感动,也不因为自己想要算计邓爱侯而惭愧。 自己献上了忘忧谷几百年的珍藏,这骨文的价值,实在还远比不上忘忧谷珍藏的价值吧。 而邓爱侯看不出自己提出的计划好高骛远,完全是坑人的,足见邓爱侯此人的确是浪得虚名,岩仓殿早晚也会被神堂吞并。由自己过手的话,至少能保住邓爱侯一条小命。 况且,吴锋之前的愕然状态,也是装出来的。 他虽然没见过真正的骨文,但却看过不少骨文鉴定的典籍,一眼就看出邓爱侯所给的根本不是真正的上古麒麟真骨,只不过是一块麒麟兽的真骨罢了。 麒麟兽是麒麟的血统不纯后裔,哪怕修炼到了较高的境界,但骨文之力仍然远不如真正的麒麟纯粹。邓爱侯给他的这块骨文,只能算骨文中的下品。 但骨文中的上品,都是有价无市的珍宝,非有大气运者不能获得,邓爱侯哪怕真得到一块,恐怕也舍不得拿出来吧。 邓爱侯对于吴锋这种认真的态度非常赞赏,又鼓励了一番,才放吴锋离去。 吴锋如今处于锻骨境,这麒麟兽骨文是麒麟兽额头的一小块骨,凝聚了麒麟兽一生修行的奥义,虽然不算上等,但却也是吴锋现在急需之物。 当夜,在岩仓城外的小山之上,吴锋盘坐于大石上,于寒风中沐浴着月菁,开始了修炼。 这块骨文,无疑能够帮他一次性提升不少。 对于骨文,最好的修炼方式,是将其炼化纳入体内,使其与自己天生的骨合一,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便能最有效地获取其中的灵力。 但吴锋却不打算这样。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何况混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进去? 且不说只是一只杂种的麒麟兽之真骨,就算是真龙、麒麟的骨又如何? 吴锋虽然如今修为还低弱,但他有着无敌之信念。不吸纳前人的骨文,只作借鉴,以自己的信念和才华,创出自己的最强之法! 他举起麒麟兽的真骨,迎向苍穹,月光之下,真骨散发出越发璀璨的光芒,莹彻如同白玉水晶。 真骨上的符文凌空浮动,仿佛要活过来一般,吴锋隐隐看到符文旋转着飞起,脱离了真骨,飞向天空中的明月,也不知是真是幻。 他眼中散发出锐利的金芒,脑力运转,强行令自己将符文的形态烙印在心中! 金芒璀璨,如同要划破茫茫的夜空。 在明月之下,吴锋心中一片澄明,当即有了一定的感悟。 这块真骨上,烙印有残缺的麒麟法,无论对于修真者的道术,或是武者的武学,都有所裨益。吴锋所修炼的绝技之一——麒麟啸,便和麒麟法有着莫大的关联。 然而因为真骨来源于混血的麒麟兽,所以法的精纯程度必然有限,更有着谬误之处,需要以后取得更多的纯种麒麟真骨来修正。 也就是说,这上面记载的法,吴锋只能借鉴,并不能直接修炼,不然就可能误入歧途。 修炼法门,就得选择最纯正的麒麟法,一切追求完美,才可能臻至最为强大的境界。 一声长啸,吴锋掌心发力,同时眉心祖窍神念运转,与麒麟兽真骨上的符文发生共振。 只听轰地一声,真骨砰然破碎,化为漫天的骨粉,在一片银光之中随风飞舞! 光质化的符文真正地离开了真骨,缓缓浮起,没入吴锋的头顶。 第一百二十章突破——冲击换血境! 吴锋现在的修为,是锻骨境六重天。 若不是父亲失踪,导致自己无人指点,以吴锋远胜过林焰袁曙的天赋,绝不止于此。 但现在袁曙被他所杀,林焰也因他而死,吴锋夺取了两人的气运,如今身上气运正是浓郁之时。 这块麒麟兽骨文,又和吴锋所修行的麒麟啸法门相合。 故此,今日正可再次冲关,大幅提升自己的境界! 吴锋闭阖双眸,正襟危坐,细细感应没入自己头颅的光质符文。 符文已经消灭,化为精纯的灵能,储存在吴锋的体内,但因为吴锋已经用心记忆了符文的形象,此时此刻,符文的烙印又被自身体深处召唤而出,清晰浮现在吴锋的神识之中。 符文流转演化,渐渐浮现出上古异兽麒麟仰天怒啸,血战万兽的形象。 一怒而推山拿岳,一啸而震动寰宇!上古时期的剧战,就是有着这样可怕的威能和规模! 上古神兽不知道是否属于妖族,典籍对此的记录也是含糊处理。一般关于上古时期妖族的记载,都是痛斥妖族凶狠残暴,肆意屠戮人类,然而人们对于这些上古神兽却又极尽崇拜之能事,许多出色的人物,都被比拟为神兽,譬如吴锋之前和邓爱侯提到的北燕新任女武神尚清影,不久前就得了一个绰号——北燕冰龙。 考虑到妖族只是个泛指的称呼,或者,实际上上古妖族分为许多个阵营,与人类不死不休的只是其中某几个派系也说不定。 又或者,在人类演化出系统的修炼法门之前,真龙、麒麟这些最强大的上古神兽就已经灭绝?但倘若如此,又是什么可怕的力量,才将它们从大陆上生生抹去? 麒麟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猪尾于一身,被称为瑞兽之首,更主聪慧,富于智能;平时性情温和,但在被冒犯时却极为凶猛,果于杀戮,毫不留情! 而在吴锋脑海中的幻象内,他也看到了极为壮观血腥的场面。 麒麟凌空而啸,抬爪而天崩地坼,周遭转瞬间化为一片汤汤血海,当中有无尽的尸骨。 有天狮圣象金毛犼之类吴锋曾在图鉴上见过的上古神兽,更有着各种吴锋不能识别的怪兽,多头的龙兽,百米高矮,以双足行走的的巨大残暴蜥蜴,身长二十多丈,尾生骨刺如狼牙大棒的巨型犰狳等等,还有背生多对羽白色或墨黑色光翅,头顶光环的巨人。 这些敌人都散发出极为恐怖的能量气息,上通于天,下震于地,然而在麒麟怒战之下,化为漫漫血海中的尸骸! 这块真骨只是麒麟兽留下,并非真正纯种麒麟的骨,自然不可能将古麒麟之王的征战场面表现得清晰,但从中不惟感觉到强大的震撼人心之意,吴锋更感觉到古麒麟的遒劲力量在顷刻间充斥己身,令他感觉到自己在这一刻仿佛天下之主! 吴锋突然想到,许多俊杰人物之所以取神兽为自己的绰号,或者被比拟为某种神兽,根本原因很可能是命相与该神兽相合! 尚清影被称为北燕冰龙,她的两件兵器,一把叫做霜虬剑,另一把则叫做寒螭枪,而她的必杀绝技——车轮击,传说也出自苍龙盘旋而攻伐的意向。 江东的新生代俊杰人物马伯庸被称为江东猛虎,最强绝技是古武战技——风临火斩,而“风临火斩”这一招,据说也与神兽白虎的搏杀之术,有所关联。 而那个李询总是拿着一个乌龟形状的拨浪鼓,修炼的又是水系道术,说不定本命神兽就是玄武…… 倘若传言属实,难道,麒麟真的是自己的本命之兽? 人族的血统,可能真和上古神兽有着一些神秘的关联。但吴锋相信自己始终是纯正的人类,哪怕承认麒麟是自己的本命之兽,也绝对不会将麒麟骨融入己身,只会采取粉碎之后,吸纳符文的手段,哪怕是上古麒麟之王的圣骨! 吴锋感悟着麒麟符文的强横力量,体内的真气自行运转,令经脉散发出璀璨的光芒,却不像平时一样是流金的颜色,而是霜白如雪。 一声长啸间,吴锋感觉到体内的能量如同潮水一般汹涌提升,壁垒如同崩裂一般快速打破。 他一跃而过三重天,直接晋入了锻骨境九重天! 并没有将麒麟兽真骨融入体内,他便能有这样大的提升,实在可怕。须知只取符文之力而放弃骨本身,意味着放弃了大部分的能量和灵能! 只能说,吴锋的**与麒麟的契合度实在太高了,以至于无声无息之间,他的筋骨就被麒麟古力所锻炼,已经进化到一个极为坚韧的地步。 取得了这样长足的进步,吴锋本该满足,但他感觉,还不够! 他并不觉得这次的突破会带来根基不稳,而是觉着神完气足,体内仿佛用着用不完的精力。显然,依靠麒麟之力突破,虽然是连越三重天,却并没有妨害吴锋的稳固气基。 袁曙和吴锋同龄,而死前的修为是换血境一重天,赤血之境。 显然,李询再过四年,到十三岁时,绝对不止这个修为。 麒麟是瑞兽,然而之前浮现的景象,却充满凶煞之气。如今吴锋感觉到体内气血汹涌,更有一股杀戮之意浮在胸中。 “前进!不择手段的前进!”吴锋一声断喝,声震天云! 不知道为何,他突然吐出了这样一句话。此话非常有名,却不知道是何人所留。 “不择手段”四字,一般是贬义,但吴锋对于不择手段之人譬如薛衣人,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恶感。袁曙之所以让他恶心,主要还是此人面目可憎又阴阳怪气,全无气魄可言。 吴锋有自己的底线,但他对于那些不择手段取得胜利的枭雄人物,有着自己的尊重和佩服。故此,在这杀气满胸膛的一刻,吴锋便吐出了这样一句话。 此时此刻,他便要冲击换血境,寻求大境界的突破! 第一百二十一章赤血之境 换血境,如同奠基、养气、煅骨一样,分为九重天小境界。 在这一境界,正式开始打通全身经脉,令气血可以倒流,全身血液,和通体命性化为一。 换血,顾名思义,就是将体内的血液更换。 人体自有造血功能,哪怕是普通人,经过几十年的内外物质交换,体内的血液也会整个更新一遍。 但换血境的修行,则是将这个速度极度加快,也就是必须千百倍地激发人体的造血功能。 体内原有的血液会被吸取其中的精气之后,凝聚成废物通过毛孔排出体外。 这个过程中,便实现了血液的质变,精粹程度得到有效的提升。 换血境的九重天以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色来命名,但并不意味着体内的血液变化颜色,只是说在运转血气时,会隐隐透发出相应颜色的光芒。像吴锋修炼东辰剑电,引星力入命,平日修行时瞳孔和血液中就偶尔放出金色光芒,在第三重天的修行就会变得极为有利。 当进入更上一层楼的靖海境界时,血液光芒却又会回归本源的赤色,不过却有了本质的差异,堪称返璞归真。 换血境重视血气的修炼,血液质变之后,周身血气汹涌,储备的能量远胜以前。这个境界本身对于**武力的提升不多,然而如果基础打得巩固的话,绝顶武者只需要在战场上透发出庞大的血气,哪怕不说一句话,也能震得千军辟易,在生死关头,更能发动爆血,将血液从眼中甚至皮肤破裂处激射而出,对敌人发出致命一击! 吴锋之所以能够顺利斩杀袁曙,主要也是煅骨境修为和换血境修为的硬实力差距并没有大得不可思议。实际上,如果配合得当的话,三个煅骨境巅峰的武者,是有可能斩杀换血境巅峰强者的。 当然,如果是一对一的话,差一个大境界,弱的一方哪怕天赋再高,根基再稳,战斗技巧再熟练,倘若没有超出寻常的底牌,仍然没有任何胜算。 吴锋已经长身而起,北风猎猎,吹得他衣衫簌簌飞舞。 他眼中光芒凝实,对着皎洁的月影。 之前吸收的骨文力量,在他体内顷刻间爆发出来,焕发出绝大的热力! 豫州虽然是地处中原腹心地带,但冬天寒冷的程度,与并州冀州却相差仿佛。如今正是严冬,自然天气冰冷,砭人肌骨。然而,在这庞大的热力下,吴锋却全身汗落如雨,瞬间浸湿了衣衫! 之前被吴锋吸纳到体内的骨文之力,在此时此刻疯狂燃烧起来。哪怕是血统不纯的麒麟兽,修为比起现在的吴锋也不知道高了多少,留下的真骨所含的能量堪称浩瀚如海,如果吴锋此时不是冲击换血境的话,这能量足够将他瞬间烧成灰烬。 吴锋体内真气疯狂运转,如同大道上飞驰的车轮一般,金色与红色的光芒在体内交替闪烁,频率高得难以分辨。 煅骨之境,是为了锻炼骨骼,而骨骼又是人体造血的器官,故而煅骨境和换血境便形成了一个微妙的衔接。 吴锋此时正是筋骨强健之时,在真气的驱动下,体内的造血机能急速运转,同时周身毛孔大开,散出多余的热量,并将废物与汗液一同排出体外。 真气急速运转下,吴锋似乎变成了一个火人,体温急速地上升着,很快便达到了炽烫的地步,汗液排到体表,顷刻间迅速地蒸发掉,废物则凝结在皮肤上,成为黑色的尘泥。 武者对于热的耐受能力自然超越常人,但也是吴锋如今处于特异的修炼状态,不然这样高的体温,仍然不是人体所能承受的。 他的口鼻也快速翕动着,攫取空气中的水分,来弥补自己体内水分的消耗,形成一个微妙的循环。 地面上都是冰雪,被吴锋所散发出的热量蒸发成水蒸气,让干燥的空气瞬间湿润了起来。 远远看去,吴锋就好像一个蒸笼一般,全身缭绕着热烫的白雾,却又好像吞云吐雾的苍龙。 白气之中,隐隐透发出淡红色的光华。这是吴锋已经感觉到换血境门槛的征兆。 强大的血气,自白色雾气中透发而出,直冲天云,有动摇星月的气势。 他全身骨骼发出炒豆一样的爆响,这是造血机能在瞬间强化千百倍之后产生的反应,新鲜的血液如同浪潮一般涌入血管内,带来巨大的压力,加上无比的热量,令吴锋感到身躯好像要就此爆裂开来一般! 巨大的痛苦,令他面庞都为之扭曲。 连冲数个大境界,无疑是极为危险的,一个不小心就要身死道消。虽然天阳之体可以通过斩杀气运者来夺取气运,但是所得的气运远不如气运者本身,只是一小部分而已。吴锋这次冲关,简直是在燃烧自己如今仅剩的气运。 但急于提升实力之下,他根本不想考虑那么多。气运耗尽就耗尽了罢,他自信凭着智谋,能干掉更多与自己为敌的气运者,以后绝不会缺少气运二字! 撕裂般的痛苦,令吴锋精神也变得恍惚起来,然而强大的意志力,仍然在潜意识的层面操控着他身体的能量运转。 这个过程中,有着无尽的凶险,但吴锋依靠钢铁一般的意志力,任它无穷坎坷,都碾成粉碎! 强行冲关破大境界,往往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可怕幻象,那是心魔所化。但如今吴锋纵然神魂恍惚,但却并没有看见任何诛心的幻象,只是感到**上的痛苦。 也许经过了这么多事,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本心根源,加上麒麟真骨的高度契合,使得这个过程中并无心魔干扰。 血液中的精气流转着,越来越凝实。 终于,吴锋发出一声震天一般的长啸! 白雾轰然炸开,而吴锋上身的衣衫也爆裂,化为碎屑漫天飘散。 他的体表覆盖了一层黑色污垢凝聚成的灰壳,那是被燃烧过的旧血,自毛孔之中排出。 但只见吴锋伸展双臂,身躯一振,黑色的污垢便震散开来,化为漫天的尘雨,纷纷飘散,没有丝毫残留在体表,吴锋的身躯瞬间变得干干净净,就好似洗过澡了一般。 他的血管中散发出温润的红光,缓缓流淌着,带着新生的鲜亮气息。 一夜苦修,如今已近天明,吴锋终于突破入了换血之境第一重天——赤血之境! 第一百二十二章再次献策 吴锋自乾坤袋中取出一套干净衣衫披上,回到岩仓殿中。 次日,忙完一天的工作之后,吴锋前去求见邓爱侯,邓爱侯引他到自己的会客室之中。 “谢某已经突入换血之境,拜谢殿主的厚赐。”吴锋微笑道,言语恭敬,但神色却很平常,没有丝毫卑躬屈膝的意味。 邓爱侯击掌道:“好!如你这般天赋,确实称得上不凡,文武双全,不愧名门子弟,日后成就不可限量!以后还大有用的着你的地方呢。” 只见邓爱侯突然站起,将门扉掩紧,架起屏风。 这种屏风是用镶有吸音云母石的红木制成,形式精美。但吴锋知道,这种屏风最大的用处,就是把声音控制在房间内,使其不泄漏丝毫,以防偷听。 显然,邓爱侯有私密之语要对吴锋说。 “殿主有何事?”吴锋问道。 邓爱侯摇摇头,叹息一声,面带愁苦之色。 今天两人会谈,邓爱侯摆上的并不是茶,而是产自西域的葡萄美酒。只见邓爱侯端起酒杯,深抿一口,才缓缓道:“派使者前往天子峰结盟的议案,遭到否决了。” “否决?”吴锋听到这话,其实已经明白了什么,但依然问道:“除了华军师,谁人还有这个权力?” 邓爱侯道:“在岩仓,位置仅在我之下的可不是华军师呵……” 吴锋问道:“难道是令尊?” 邓爱侯道:“当然是我父亲。岩仓的制度,是重臣合议制,任何一项议案,都需要通过殿主和重臣们一同商议,而隐居的前殿主也拥有极大的权力。如今他虽然隐居在山坡另一面的分城当中,却极为方便地控制着许多岩仓殿领地上的豪族,令那些豪族头领按时进入坞堡觐见。” 吴锋道:“然而殿主的父亲毕竟已经退位,怎么也不可能掌握岩仓殿一半以上的力量吧?” 邓爱侯道:“问题便在于,制度规定只需要三分之一的投票者选择否决,议案便无法通过。” 他恨恨一咬牙:“我父亲生性懦弱又自以为是,虽然传位给我,这些年却处处掣肘,整天让本殿主稳重行事。正因为他控制了太多的力量,我才迟迟不能整合岩仓殿,无法实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这次的议案,也被他以如果消息泄漏,可能会招致神堂大举进攻为理由,带着一批豪族头目加以否决。” 吴锋心下了然。看来,岩仓殿内父子对立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 像岩仓殿这样父子对立的情况,不希望殿主进行集权的各派系,自然会聚集到前殿主的旗下,利用前殿主来对抗殿主的集权行动。 而邓爱侯的父亲邓嵘,也的确如同邓爱侯所说的那样行事太过保守。虽然吴锋出给邓爱侯的并不是什么好主意,属于无用之策,但泄密其实也并不是太可怕的事情。神堂是否吞并岩仓殿,取决于神堂本身实力的发展,是否能够创造稳定的外交环境,使得吞并的过程不受外界干预,和岩仓本身是恭顺还是与自己作对有何关系? 当年齐国对秦国恭顺得跟亲孙子一样,该灭的时候一样也给灭了。 如果大周朝廷不插手,如果荆州军不威胁神堂领地的下方,苏梦枕吃掉岩仓殿就如同探囊取物一样简单。就如同一句古话:毁灭你,与你何干? 反而如果岩仓殿和天子峰结盟的事情落到苏梦枕耳朵里,才会让苏梦枕稍微有忌惮的意思。毕竟天子峰的实力强于神堂,岩仓殿又在他背后,至少能添点麻烦。 吴锋已经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但他还要等邓爱侯说出口。 如果邓爱侯没有决意,他是不会出那种主意的。这毕竟是违反人伦的事情。 然而如果是食君之禄分君之忧又不同了,服从是一个家臣的天职。 吴锋沉吟了好一会:“殿主心下如何?” 邓爱侯猛地咬牙:“谢小兄弟想必是痛快人,我便直说了。邓某人决定兵谏老父,铲除他身边的奸佞之人,以收殿内实权!至于后果如何,非我所能预料。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不能再忍了,空有满腔志向,却一直被那个老不死的压制!” 所谓清君侧,最后都把君王给清没了。所谓兵谏,最后都成了杀人谋反。邓爱侯已经是殿主,再实施兵谏,其意可想而知。 “殿主心意已决?”吴锋道,他知道现在自己如果出言反对的话,走不出这个门。 邓爱侯与吴锋认识不过几天,就将这种事情说出来,看起来是胸无城府。但这也是领导人物常常用来收拢才智之士的方式,倾盖如故,推心置腹,才智之士也该输肝剖胆,拼死效力。“ 邓爱侯狠狠点头。这看起来清美如水的中年人,其实也是个无比狠辣的角色。 “江东马伯庸放逐了自己的师尊,才夺取到北府军的实权。三河剑派的李清囚禁自己的祖父李毅,才坐稳了门主的位置。你之前提到的尚清影,也是从自己师姐手里夺取到的权力。他们不过十几岁二十几岁,就能做出这样事情。我邓爱侯已经四十岁了,想这件事情也想了很多年了,希望现在决定,还不算太晚!”邓爱侯朗声道,言中一派英迈之气,好像自己想要杀死的不是亲生父亲,而是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 这邓爱侯,也是个狠辣人物。 可惜,只有狠辣,没有对局势的精确判断,是做不了什么大事的。 邓爱侯根本不明白,整合了岩仓殿,只会让岩仓殿越发衰弱,因为整合的过程,必然造成不小的损失。邓爱侯本身才干不如苏梦枕,整合之后也得不到扩张的机会,反而会给苏梦枕可趁之机。 只不过,既然邓爱侯自己要作死,吴锋不介意顺水推船。 削弱了岩仓殿,自己更容易上位夺权,在这次事件中献计立下功勋,一定会更得到邓爱侯的重用。 吴锋分析道:“殿主所举的这三个例子,都是公然行事。但除了李清是靠才能绝高,行动极快,打了李毅个措手难防,并迅速平定内部,防止了外部势力的干预之外,另外两人都是有其大义所在。马伯庸是因为其师尊执政无方,穷兵黩武,惹得扬州乱民蜂起,而扬州军和荆州军不久前刚和解,他便将师傅流放到荆州,由神霄道看管。而尚清影是因为师姐嫉贤妒能在先,她可以宣称自己是被迫自卫,而且因为她之前平定内乱积攒了极大的声望,豪族都站在她一方……不知以上的优势,殿主有多少?” 邓爱侯一怔,吴锋随即道:“公然行事的话,苏梦枕必然趁机干预,一旦不能一击即克,便会引发后患……” “计将安出?”邓爱侯问道,他看吴锋的表情,明白吴锋并不是想要阻止自己的计划,而是有更好的计谋。 然而吴锋这番话,意思是说邓爱侯能力远不如李清、马伯庸、尚清影这三人,邓爱侯此时也露不出任何不服气之意。 智谋之士,就要在关键的时候指出对方的缺陷,压住对方的气势,还要让对方不由认同,向自己寻求解决之道。 斗智,很多时候也是势的争斗。阴谋是术,阳谋是法,而压住对方的心理,取得己方的优势,就是势。 第一百二十三章 吴锋淡淡道:“不能明做,就只能暗着来。比起公然忤逆的奇袭,以阴谋掩盖真相,才是上策。” 邓爱侯道:“我在分城当中,以及追随老不死的那群豪族里头,都安插了眼线,但这些人的地位都没有到可以给老不死下毒的程度。何况老不死修为不下于我,寻常的毒药害不死他,也没有杀手能够将他一击必杀……” 吴锋道:“还请殿主讲述更多详细情况。” 邓爱侯沉吟一会,将岩仓的内部隐秘,和盘托出。 这有利于吴锋分析局势。但与此同时,哪怕吴锋夺权的计划失败,以后靠着自己所知的秘密投靠神堂,也能帮助苏梦枕攻灭岩仓,得到苏梦枕重用! 听完邓爱侯的陈述,吴锋不假思索,便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需要一个月时间筹备。以示弱开始,以强袭收尾。布局要缓,耐心谨慎,滴水不漏,收官要急,如狂风暴雨,令对手无法反应。”吴锋总结道。 听完吴锋所献的计策,邓爱侯高声喝彩。 “妙计啊!谢小兄弟好计策。”邓爱侯面露喜色,知道这一战后,岩仓殿从此完全整合在自己的手中。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邓殿主留下令尊的性命。马伯庸、尚清影、李清这三人虽然犯上夺权,但也都没有下死手。”吴锋又道。 这个计划,免不了不少人被杀死灭口。他们涉及到权力场斗争,死也并非无辜,吴锋在设计时,已经尽量避免让无辜的百姓卷入其中。 但子弑父终究是忤逆之事,哪怕邓爱侯早有此意,吴锋的底线也让他难以接受,所以希望邓爱侯能留下自己父亲的性命。 “只是如果按照谢小兄弟的计策,暗中行事的话,便不能不杀啊……”邓爱侯叹息一声:“若不是不得已,我也不想这样做。只是和平的手段,实在难于实现我的志向,乱世之中,当以门派发展为第一要务,个人亲情只能放在一边……” 吴锋道:“我有折中处理的策略。如果情况允许的话,等到动手之前,再与殿主说分明吧。” 如果情况发展有变,也只能让邓爱侯做出弑父举动了。 次日,在山坡背侧分城当中的退隐殿主邓嵘,便迎来了一位稀客。 “父亲,孩儿前来觐见。”邓爱侯满脸恭敬神色道,望着满脸苍老的父亲。 “喲,爱侯,什么风把你吹到我这儿来了?”邓嵘面带揶揄道,这对父子的对立,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了。 岩仓城和分城的距离,不过两三里,然而除了邓嵘有事到主城里边去之外,邓爱侯几乎从不去分城拜见老父。 邓爱侯佯装愧疚,叹息一声道:“孩儿想了想,之前我行事,也太过武断了些。议案在正式讨论前,与父亲私下里商议商议,也许会更好。” 邓嵘哦了一声,只见邓爱侯恭敬一拜,将几个小包取了出来:“这是孩儿收集的蓬莱仙茶,献给父亲,聊表些许心意。” 蓬莱仙茶,产于东海孤岛之上,三十年一熟,然而过了短短几天的采摘期,嫩叶便会老掉,完全失去茶香和药效。 此茶奇香无比,小小一片泡在热水当中,香气便能充斥一间大屋,沁人心脾。更有提神和稳固修为的作用,可以助人悟道,抑制心魔,在冲关时饮用,堪称事半功倍。 如此珍贵的茶叶,邓爱侯平时断然是不肯拿出来给老不死的。然而如今他需要麻痹老父,不得不忍痛割爱了。 邓嵘见到儿子献上如此珍贵的东西,终于心下一缓。 虎毒不食子,人心也是肉长的。邓嵘看到儿子露出如此的低姿态,当然以为这一向行事自负的儿子如今转性了。 “来来来,快进来。”邓嵘将邓爱侯邀进内室。 “爱侯啊,你行事有时,的确太过武断,我们父子之所以对立到今天这个地步,也确然是……”邓嵘叹了一声。 邓爱侯想到之前的事情,心下也微微一软,道:“是是,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好商量的。” “对嘛,你若事先请示,我们便可以徐徐图之……”邓嵘道。 “那么……结盟天子峰之事,父亲究竟意下如何?”邓爱侯问道。 邓嵘拈着霜白色的胡须,老气横秋地道:“你有大志向,这是好的。然而如今时机未到,时机未到啊。” 早有美貌的侍女将邓爱侯送过来的蓬莱仙茶泡好,氤氲的白气弥漫室内,奇香扑鼻,令人神魂皆清。 邓嵘虽老,却变得越发好色,无女不欢。其妻子在许多年前便因为练功走火入魔而死,邓嵘并未再娶,却在分城中购入了许多美貌婢女,供自己欢好。等到侍女年纪大了,美色稍衰,邓嵘就把她们转手送出去或者嫁给服伺自己的下人。 修炼者一般看起来都比真实年龄要年轻不少,邓嵘如今也就七十岁不到,却如此苍老,恐怕便是酒色所致。 这种陋习是名门之中的常态,这方面邓爱侯还算不太腐化,一向洁身自好,因此便被手下们吹捧为岩仓殿中兴之主。 邓嵘当着儿子的面,不好对侍女动手动脚,但眼中的神光也已有三分靡靡,他看着侍女走开,深斟一口仙茶,缓缓感受着水线滑过咽喉的飘飘欲仙之感。 “我自然也希望你对付神堂,但现在还不到时候。苏梦枕败给了薛衣人,但领地上并没有发生任何暴动,清洲也不敢反抗苏梦枕,可见苏梦枕实力尚在啊。我们需要继续等待时机……”邓嵘悠悠道。 本来心中生出几分和解之意,觉得父亲要是同意议案,这事就算了的邓爱侯,此时杀心再起,强行压制着才没有表露出来。 这该千刀的老不死,前怕狼后怕虎,纯属废物一个!邓爱侯这样想着。 不过他此次前来,也只是为了麻痹邓嵘而已。邓嵘收下了他的礼物,和他和气谈话,目的也就达到了。 邓爱侯又忍着一肚子的火气,佯装恭敬,敷衍了邓嵘几句,才告了别,从分城的大门走了出去。 第一百二十四章华宗岱的义子 邓爱侯对于父亲沉溺酒色,确然充满了鄙夷。他之所以起杀心,不光是因为自己的改革思想长期遭受阻挠,也出于对父亲邓嵘行事的轻蔑。 这种人,本身就不配掌握权力!世界上有多少事情,是被这种窝囊废搞坏的? 这便是邓爱侯的想法。 回到岩仓城之后,邓爱侯又召见了吴锋,叙说情况。 这次的密议,华宗岱也在。 华宗岱还带了一个年纪和吴锋差不多大的少年,这少年长着一张和气的圆脸,穿着一身紫衣。 邓爱侯对吴锋道:“放心,山内虽小,却是绝对可靠的。” 他给吴锋做了介绍,原来这少年是华宗岱的外甥兼义子,名叫宋山内,也叫华山内。 宋山内的父亲叫宋山木,曾经是有名的财主,富可敌国,但私生活不检点,到处乱搞女人,被人报复,全家都被杀死,庄子被一把火烧成白地,只有小儿子宋山内被忠实的家仆抱着从狗洞逃了出来。 华宗岱早年缺钱花,曾经得到过姐夫接济,他自己没有儿子,便将宋山内收养。如今宋山内长到十三岁,正和吴锋一般大。 “谢小兄弟,认识认识。山内和你一样是神童呢,虽然比不上你有智谋,但是办事却是极为干练的,之前一直在外面奔走,给岩仓殿打探情报。”邓爱侯道。 宋山内一副和气模样,属于自来熟的类型,见到吴锋,立即嘻嘻笑道:“新来的哥们啊,混得比我好的样子呢。” 吴锋也微笑着伸出手:“幸会。” 华宗岱道:“山内虽然很小就已经开始为岩仓殿做事,但是却一直没有正式的职司。从今天起,他便开始在绘图阁工作。这次事情办完了,消灭了那些反对派,自然能空出领地和位置给你加封,那时候便让山内跟着去做你的副手罢。” 宋山内毕竟只是首席军师的养子,地位远比不上邓爱侯的儿子邓三石,所以虽然为岩仓殿做事已经有好几年的,如今地位反而在吴锋之下,不过他似乎压根不介意。 这种随性的性格,反而得到了仰慕名士风气的邓爱侯之喜爱,所以谋杀老父这种事情,邓爱侯也让宋山内参与。 “殿主,今天开会,准备了什么好吃的没?最好有天竺飞饼。”宋山内道。 华宗岱曾经带着宋山内游历四方,到过天竺,宋山内吃了几次飞饼,立刻迷恋上了那种味道。 “哪里能有那种东西。”邓爱侯道:“今天准备的吃食是烤肉。”说着,把准备好的烤肉和美酒亲自端了上来,这种密议自然不能让仆人进来。 宋山内嘻嘻一笑,道:“殿主以后如果是统一了中土,一定要打到西方去,把天竺分封给我一小半就行。谁若妨碍我吃飞饼,我就杀得它鸡犬不留!” 听起来,宋山内是童言无忌,然而这种话却极为能讨邓爱侯欢心。在这点上,宋山内可谓深得讨好人心的技巧。 邓爱侯哈哈大笑:“我也希望有那一天呢,不过目前先得解决掉老不死的势力才行。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四人一边吃肉喝酒,一边商议着接下来的行动。 邓爱侯的儿子邓三石本来也该与会,但他似乎是有什么其他的任务,被派到外边去了。 商议完毕,邓爱侯道:“华先生,你去知会下四大将吧。” 岩仓虽小,却也如同麻雀一般,五脏俱全。不过潼关一带一点地方,却除了四大护法之外,还有四大将:花小葱、赵满茶、石公子、云道主。 四大护法是常设职务,由岩仓殿旧有家族的成员担任,这一代更有三人都是邓家的同族。而四大将其实只是邓爱侯重用的四名客卿的俗称,职务各不相同。 四大将因为是从外地招募而来,没有家族势力,较难形成反抗家主的离心力量,不同于岩仓内部的大小豪族头目,所以尤其得到邓爱侯的信任。然而他们的实际职务并不是很高,邓爱侯受到父亲的阻挠,也不具备大刀阔斧改革的气魄。 而江东的马伯庸则敢于破格提拔人才,将家格较低甚至出身平民的才能之士授予高位,并让某些亲信成为一些绝后的名门之养子,直接继承名门的郡望和势力。因此扬州的北府军才能够旧貌换新颜,摆脱过去的种种弊病,在进攻苏北和山东的过程中,屡战屡胜,不断扩大领地。 华宗岱领命而去,吴锋与宋山内也都离开邓爱侯的内室。 宋山内很是热情地对吴锋道:“你的领地是一个渔村?能不能带我去看看?” 吴锋点头笑道:“好啊,现在还不晚。” 两人冒着寒风,在夜色下走到黄河边,进入到盘龙村当中。 有渔民用凿子敲开坚冰,发出丁丁的声响,放下网捕捞鱼起来。他们只是没有修为的普通人,在这寒风当中哪怕披着厚厚的簑衣,也冻得脸色发青。 在这乱世中生活的百姓们,终日辛劳也只能得到温饱。哪怕战火不是随时燃烧在每一地,但因为各地势力蜂起,关卡满地都是,导致商业难以发展起来,产品卖不到好的价钱,所以老百姓们的生活都很辛苦。 吴锋不由感叹一声,武者们哪怕遭受修真者压迫,但修为在身,至少不用多么辛劳,便能衣食无忧,忘忧谷的伙食也是很不错的。生活在最底层的,还是这些百姓啊。 洪蒙和秦予这两位里正热情地迎上来,嘘寒问暖,很快便为吴锋和宋山内摆上了酒肉。 吴锋问道:“都是乡里乡亲的,你们这些武士平时就不为村民们做些什么么?” 洪蒙面有难色,道:“毕竟民兵们都有领主发放的薪水,可以养家。如果是夏天里,还出手帮乡亲做点事,如今天寒地冻的,谁愿意出来……” 吴锋道:“可是,这冬天里捕鱼困难,才是最需要他们的时候啊……这样罢,发动保长们帮助村民破冰,他们有修为在身,做这种事情会容易不少,相应地,我会提高他们的薪水。如果人手不够的话,就再从邻村招募武者来做。” 洪蒙奉承道:“领主爱民之心,令在下佩服。” 吴锋笑道:“这本身也是个发展的问题。武士帮助渔民破冰,渔民收获增加,缴纳的赋税也会增多,这样渔民的生活得到改善,我的收入也会增加,如此便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作为领主,本就有发展领地的义务。与其节流,不如开源。但是许多领主都不明白这一点,要么把领民当作芝麻,认为越挤越出油,拼命压榨,要么毫无发展观,靠着减免赋税捞个好名声,然而领民依然穷困,毕竟这乱世商业不畅通的局面,可不是一个领主能够解决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洪蒙、秦予二人领命而去。 吴锋与宋山内对坐,说着话儿,将酒肉一扫而尽。 如今吴锋的领地还小,不能进行大规模的改革,能为领民做的,也就是这些简单的事情了。 虽然还是少年,吴锋对于如何终结这个纷繁的乱世,如何为苍生带来福祉,已经有了自己初步的想法,然而要将这些想法投诸实施,需要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能力,并在实践中验证自己想法的可行性,不断修正自己的施政举措。 为生民立命,说起来简单,在那些腐儒眼里,无非是轻徭薄赋、厉行节俭,体察民意,则百姓自富,但越深入实施,就会越发现其中的复杂之处。 吴锋这样想着,一边和宋山内十分开心地闲聊。 宋山内开朗随和,说话也非常幽默,偶尔吹几句牛,却更能调动谈话的气氛,令吴锋感到颇为惬意。 这是个不错的朋友——吴锋这样想着。 …… 岩仓殿已经隐居的前殿主,邓嵘最近非常开心。 一向与自己对立的儿子,似乎变得孝顺了起来。 人老了,最怕的就是儿女不孝。哪怕是身具武功的邓嵘,也是如此。 修为高超又如何?一个不小心,走火入魔,落得个偏瘫,在床上动弹不得,那是正常的事。 虽然修行之人,极难感染疾病,但修行如逆水行舟,河内礁石密布,各种凶险,突然遭厄的可能性,还要高于平凡人。 更令他开心的是,一向被他信用的豪族头目昊海东,献上了一门稀世秘——归元宝典! 归元宝典,是上古时期的两位奇人为争夺武林盟主而创。 数千年前,无门无派的天机真人以一双肉掌连败比斗于嵩山的武林群雄,夺得盟主之位,阿尔泰山三音神尼闻讯不服,与其比斗,激战五千回合,两败俱伤,却各生惺惺相惜之意,方觉此番相拼毫无意义,于是化敌为友。 其时修真已经开始崛起,两大高手都不是纯粹的武者,两人一道一佛,各有所长,遂合籍双修,互通有无,而后将半生所学及交流得到的武学心得录成三本秘笈,命名为《归元》,意思是说天下武学,万流归一宗,千变不离其宗。 《归元宝典》共分上中下三册,上册记载玄门吐纳、佛门禅坐、内外功修习之法,中册记掌、兵刃、暗器、疗伤、点穴、震穴、擒拿等各种手法,无一不是神奥绝学,下册载神功“大般若玄功”,更是两人合籍双修后,融合佛道神通,共同创出,不但威力绝伦,更有养生调气,令人返老还童之效。 这宝典曾惹起无数江湖争斗,一千年前,天子峰峰主嬴天霸拓印此书二十套,分于四方,以示共享之意,才令争斗止息。但千年流逝,那二十套宝典都已渺茫无踪。 昊海东的祖先叫楚浩,本来也是一代宗师高手,子孙以昊为姓。据说天机真人和三音神尼,都是楚浩的十代徒孙。故而这昊海东能取得这《归元宝典》,也并非奇异之事。 拿到宝典之后,邓嵘才发现,恐怕当年嬴天霸得到宝典的时候,宝典就已经残缺不全,因此这本书虽然完整,内容却是残缺不少,修练起来,功效必定不如全本。 也怪不得嬴天霸之后,争夺归元宝典的人,便少了许多。 然而纵使如此,归元宝典仍然是世上罕有的秘笈。尤其是最后一卷中的返老还童之法,依然完整无缺,足以修炼。 以邓嵘的年龄和阅历,自然能看出这宝典是真的,修练方法全部有效。 他因为沉溺酒色,因此不能保持容颜,相貌枯槁苍老。这归元秘笈能够不禁男女交合,而使人返老还童,回复年轻时的容颜,哪怕因为宝典残缺,修行需要冒一定走火入魔的风险,邓嵘也愿意承受。 修行如逆水行舟,怎能希望不冒风险? 平凡人如果不碰刀兵,一辈子没有风险。只是谁有愿意做一个没有权势的平凡人的?修行强大意味着力量,而力量带来的就是令人眼热的权力啊! 有了权力,醇酒、美色、各类珍宝,唾手可得。如果邓嵘不是死死抓着权力不放,儿子邓爱侯又怎会乖乖送上极为难得的蓬莱仙茶?昊海东又怎会献上这价值珍贵无比的归元宝典? 邓嵘又开始惬意地摩挲着掌中凹凸起伏的美臀,趴在他大腿上的美女不由发出娇柔的呻|吟声。 隔着一层轻纱,摩挲起来光滑又略带摩擦之感,更有一番韵味,令邓嵘爱不释手。 这美貌女子名叫云姿雅,今年三十六岁,看起来却不过二十五六。 其实比起那些小姑娘,快要七十岁的邓嵘更喜欢成熟一点的美女。只是凡人女子虽然便宜,却老得太快,到二十六七岁,眼角就开始生鱼尾纹,皮肤也变得不再光滑,对于追求精致的邓嵘来说,那些姑娘卸妆之后简直看得难受。 云姿雅出身一个名叫暗日神荒的小魔道门派,负责刺杀一类的任务。本来武者是修真者压迫的对象,但云姿雅在暗日神荒实在无法出头,索性转修武道,把自己献给了邓嵘这个老头子当女奴,得到邓嵘指点后修为突飞猛进,更是成为了邓嵘手下的情报头子。 可惜,这样的女人养一个所付出的报酬,比起买一个凡人婢女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邓嵘作为已经退位的殿主,养一个云姿雅,就是他的极限了。故而云姿雅也得到了他的极度宠爱。 “哟……姿雅……慢点吸,你这嘴儿……啧啧……”邓嵘哼哼道,在云姿雅挺翘的臀儿上猛击了一下,满手温软。 “都听爷的。”云姿雅暂时吐出,恭敬道,声调婉转柔媚得令邓嵘骨酥。 “就喜欢你这又乖又浪的荡样儿!”邓嵘笑道:“今晚,我要奏一曲后|庭花,与你这妖精斗上八百个回合!” “嵘爷……你坏死了……”娇嗔的抖音,自云姿雅口中吐出。 不光是对云姿雅,邓嵘发觉,对那些小姑娘们,自己这几天**也变得越发强烈,看着她们总觉得万般娇媚,忍不住就想上去蹂躏,大概是归元宝典的效用,让他真的开始回复年轻了罢…… 第一百二十六章发计 司任平的心情,变得比平常要好了些。 自从前殿主邓嵘退位之后,他在岩仓殿中权势便大不如前了。 原因很简单,他的身份,是替身,或者说影武者。 许多门派的家主,都有着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影武者,在某些时候代替家主进行指挥,抵挡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危险。 影武者一般是千挑万选选出与家主长得极为相像之人,再通过名医修饰容貌,使其变得与家主几乎一模一样。 很多时候,影武者便能享受家主的权力。 以司任平的修为,如果不担任影武者,他也可以担任很高的职司。 然而因为当了这影武者,当邓嵘退位之后,他的权势也就如同秋天的落叶一般在泥土中烟消云散。 他已经养成了奢侈的习惯,只能依靠跑商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不过六十多岁的司任平武功高超,商人们也愿意和他同行。 这次,是豪族头目昊海东给他介绍的一桩生意,只要跟着这支商队去南阳走一趟,就能有不小的利润。 这么短的路程,对于司任平来说,实在是清闲不过的事情了。 如今,众人已经完成了跑商,将货物卖掉,换取到了可观的财富。众人带着满满的钱袋,催着马车在积满冰雪的道路上,向着岩仓回归而去。 车队有序地前行着,车轮发出辘辘的声响,震鸣相合,车夫们说说笑笑,一副和穆的景象。 只是,车队走出不远,一声凄厉的呼哨之声,就惊破了这当中的和谐。 嘶哑的断吼之声,骤然响起,惊起寒树上的老鸦。 “司任平那个老东西在哪里!让他给我们滚出来!” 几个黑衣蒙面人傲立在寒风中,虽然看不到脸,却透露出满满的杀意。 杀意迫人,商队的成员们都为之胆颤心惊。 司任平缓缓从车中走出,他的须发花白,容颜枯槁,与邓嵘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 “老夫是哪里得罪了几位道上的朋友,还请说个分明!”司任平厉声道。 “哈哈,你个老东西,欠了我们三十万两纹银,还想赖账不成?”为首的蒙面人恨恨道。 司任平面色一变,惊道:“老夫何曾欠过你们三十万两……” “哈哈,你心里有数。你既然不承认,我们便捉你回去,说个分明!”蒙面人大喝道。 司任平心道这几人也太过狂妄,他身为邓嵘的影武者,修为当然不能比邓嵘差太多,也是一代高手,这几人竟然口称要捉他! 但更让他想不到的还在后头。 这几人如同疾风飞电一般,包围上来。 司任平挥掌怒击,如同奔雷飞电。 然而这几人的身法诡异,看不出来路,攻势却无比的迅疾,每一人的修为,竟都绝不在他之下! 不过几回合交手,司任平便被拗开虎口,上下擒住。 这时,他才感觉到自己发现了什么,但强大的真气从各个方向传入他体内,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几个蒙面人擒拿着司任平,腾飞如电,当着惊呆了的商队众人,消失在积满皑皑白雪的荒林当中,嘴上还不停地叫着:“给你这欠债不还的老鬼好好上课上课!” 司任平就这样在岩仓城外不远处,被几个来历不明的蒙面黑衣人抓走,再无消息。 …… 两天后,半夜。 岩仓殿中来了一位稀客。 这是一名身着黑色夜行衣的女子,身段窈窕姣好。 邓爱侯被迅疾的敲门声惊醒,将这女子带入内室。 这女子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邓嵘已经因为修炼归元宝典,走火入魔而死,如今支持邓嵘的豪族们推举影武者司任平冒充邓嵘,想要发动政变,推翻邓爱侯! 而这女子的身份,正是邓嵘的宠妾——云姿雅! 听完这一切,邓爱侯立刻当着几名岩仓殿要人发下密令,将带云姿雅进来的两名卫兵关进地牢。 “委屈你们了,还请平定叛乱后再出来。”邓爱侯淡淡道。 两名卫兵鞠躬:“遵殿主之命!” “云夫人还请细细说来。”邓爱侯对云姿雅道,云姿雅那勾人心魄的美色,能让人筋酥骨软,但对邓爱侯似乎没有分毫的杀伤力。 云姿雅喘息着道:“他们以为我不知道老爷已经过世,其实前几天,老爷便已不大正常,在我们几个身上……”说到这里,她的神色变得异常娇媚,脸上露出淡淡的艳红,眼波婉转,勾人欲醉。 邓爱侯用手托住下巴,低头沉吟:“不错,那归元宝典如果修炼走火入魔,正会让人变得**极为强烈,更会产生性|虐之倾向……但这只是前兆,真正入魔死亡,却是一瞬间之事!” 一边的华宗岱道:“据华某所知,前兆还包括心情变得异常愉悦。老爷一向阴沉沉地,最近这些天心情也变得太好了些,实在不正常。” “华先生,速速去调查那影武者司任平的去向。”邓爱侯喝道,又道:“在场诸人,胆敢泄漏消息者斩!” 众人纷纷应是。 华宗岱连夜调查,第二天就悄悄带来了三个人。 这是刚刚从南阳回来的商队主人和执事。 三人讲述了司任平被蒙面人劫走的情况。 邓爱侯冷哼一声,道:“掩耳盗铃之计!以司任平的功夫,不过几招之间就被人劫走,简直太好笑!” 那三人听了这话,也点头道:“禀殿主,我们当时也的确觉得太不正常……” 邓爱侯嘿嘿道:“如此金蝉脱壳之计,实在瞒不过我。然而不是云夫人来报信,我还真想不到去调查呢……还请几位在这密室中住几日。” 说完,邓爱侯对首席军师华宗岱、世子邓三石等人道:“各位,速速秘密召集一众客卿和豪族首领,调动兵马,趁敌人还没完全整备好实力,强攻分城!那群混账,竟然想趁着这个时候动手,我还不会败在他们手里!” 说到这里,邓爱侯隐隐露出悲痛神色:“我和父亲久不和睦,但他毕竟是我父亲,可惜如今暴亡,那**佞还想乘火打劫,是可忍,孰不可忍?还请各位与我齐心协力,平定动乱!” 又道:“说不定我父亲的过世,也是这些人谋害。讨伐司任平在内一干奸佞,还岩仓一个朗朗青天,在今日一举!” 第一百二十七章 岩仓殿内殿主一派的人物被次第召集过来,听取云姿雅和商队头领的证词。 一些中立派的人物也来到城中,接受邓爱侯的号令。 证据凿凿,不由他们不相信。或者说哪怕不相信,也并没有什么好处。 现在大家都看得出来,殿主邓爱侯要和那些反对自己的人决一死战了。统领反对派的人无论是前任殿主邓嵘,或者是影武者司任平,其实区别只在于这样做会不会招致外部势力的干预。 邓爱侯需要的是领主们回到自己的领地后,召集兵力过来助战。因此即便有人面有难色,邓爱侯也不会就这样杀死对方,不然可能招致对方家族的哗变。 只是,对于那些怀疑此事真假的人来说,他们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是一场阴谋,如果带着自己的族人去支援分城里面的司任平或者说邓嵘,又有什么好处呢?很明显,邓爱侯如此当机立断,是做了足够的准备,前殿主那边的胜算,实在不大。 于是,所有人都向邓爱侯下拜道:“愿领殿主尊意!” 领主们分散离去。 邓爱侯对华宗岱、吴锋等人道:“大家都辛苦了。” 众人只是微笑。 是啊,进行一场阴谋的布局,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要谋划得天衣无缝,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有许多地方要考虑。 整个设计和发动,花了接近一个月时间,吴锋所说的需要一个月来布局,并不是虚言。 “可是,最关键的地方还在后面。”邓爱侯道:“统合岩仓殿的力量,让岩仓殿成为一驾可以纵横驰骛的钢铁战车,在此一举!此战之后,岩仓殿将踏上发展壮大的道路,恢复往日的辉煌!神堂将再不能以下犯上,而在岩仓的狂暴打击之下灰飞烟灭。我们将为成为新一代的北方霸主而战!” 吴锋做出被鼓励激发的神情,眼中散发出炽热的光芒。 邓爱侯的确有着一个枭雄的基本特质:年富力强,有勇气和决心,善于鼓舞,更能杀伐决断,不好女色,具备铁石一样的心肠。 但他最欠缺的一样,却是最重要的:才能。 邓爱侯不具备争霸的才能,他空有狠毒和坚韧,但却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他能依靠市恩来换取华宗岱这种浪人的追随,但真正的顶级智者不会心甘情愿地辅助这样的门派之主。 云姿雅和邓爱侯的关系,邓爱侯虽然没说,但吴锋可以轻易看出来。邓爱侯把自己的女人献给了自己那快要七十岁的老爹,来换取一个强力间谍,在吴锋这次布局之中,云姿雅正好派上了用场。 这种事情,一般人当然做不到。但是邓爱侯能做到这种事情,又能说明什么呢? 用一句市井中的粗俗话语来描述,就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邓爱侯拍拍吴锋肩头。 “谢小兄弟,以前没参加过真刀真枪的战争吧?” “没有呢。”吴锋答道。 他遇上的最大规模的战斗,大概就是对抗狼盗的那一次了,也不过是几十人规模的战斗而已。 邓爱侯长笑一声,道:“既然如此,这次你便要见识见识战法的威力了!看我精心训练出来的士兵,如何讨伐逆贼,平定岩仓内部罢!” 吴锋心中一动。 他知道,之所以在战场上,不单是高手们的表演,普通士兵也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就在战法二字。 每个领兵作战的将帅,都会修炼出自己的战法,统合士兵们的阵形与斗志,焕发出绝大的威力。 战法分为攻击战法、防御战法、扰乱战法、恢复战法、加持战法等多种类型,每一种都有着不同的能力。某些英杰人物更有着自己独创的战法,在整个大陆都是独一无二! 扬州军北府一系的领军人物马伯庸,所修的战法“不动之备”,又称“祥瑞御免”,就是他的独有战法,不但能克制几乎全部的扰乱战法,更有极大几率将异常状态反弹回敌军部队,导致敌军混乱、恐慌!哪怕敌军没有对本军发动扰乱战法,也可能遭受“祥瑞御免”的诅咒效果! 在战阵之中,用于统合部队的战法,比起单打独斗所用的招式,实在要强大也有用太多!与军队契合度极高的强者,能够集合上万人的力量,一同发动战法,那景象实在想想都感觉可怕。 吴锋明白,他以后想要争霸天下,也必须修炼出自己的战法。 然而,他也希望有与众不同的独有战法,不想拿“初级枪衾”“威压”之类的低级战法凑数。一个将帅所能精通的战法数量有限,而最强战法必然只有一个。 所以这种事情的确不能太急,急着学会战法,那么低级战法必定会占据自己的修炼空间。 “的确很期待呢。”吴锋道。 “先都去休息吧……明天,就是决死一战之日了。”邓爱侯露出得意的神色。 吴锋和华宗岱一同转身离去。 …… 当晚。 邓爱侯的密室中,发出细细的呻|吟之声。 汗水与花蜜一同翻滚,云姿雅婉转生姿,费尽自己在魔门时所学到的床笫技巧,取悦着邓爱侯的全身上下。 邓爱侯舒服得轻声哼哼,但还努力保持着脸上的正经神色。大概是平时压抑太多,以至于真性情缺失,正经之意深入骨髓了吧。 为了显示自己不好女色,邓爱侯甚至没有纳妾,而众所周知,邓爱侯和妻子的关系好不到哪里去。 对于那些小姑娘们,邓爱侯也的确能控制住自己的占有欲,但邂逅云姿雅之后,对方精湛的床上技巧却令人到中年还一直没真正体会到欢好乐趣的邓爱侯受到了吸引。暗日神荒在魔门当中,都是极为开放的门派,云姿雅各种各样的奇淫技巧,那些用来折磨自身来刺激男人眼球的奇异道具,令邓爱侯得到了无与伦比的精神刺激。 “侯哥……以后好好待小雅哦……”云姿雅声气娇嗲,勾人心魄。 邓爱侯却是拍了拍云姿雅**沾满香汗的丰臀,冷哼一声,道:“此事之后,你就来我手下做事,我会给你比分城那边高得多的待遇,断断不会亏待你。但你毕竟曾经是老不死的女人,须得隐瞒好你我的关系,平时相见也得规规矩矩。你若胆敢泄漏口风的话……小心我不念旧情!” 云姿雅见邓爱侯神色严肃,也不由打了个寒噤。 邓爱侯实在不算解情调,还不如老头子知道风情,在这个时候,都显得如此严肃。他脑子里面大概只有争霸二字了吧。 只是像云姿雅这样年岁已大的魔门女子,还不找个归宿,那就是给魔门长老们做一辈子的肉便器,直到被无止境的欢合毁掉娇美的容颜,比起来,云姿雅做出这样选择,也实在是迫不得已吧。 第一百二十八章战斗开始 兵马的调动,不可能不惊动分城。 分城里的邓嵘还不知道邓爱侯指称自己是冒牌货,但已经发现云姿雅从城里跑了出去。 如果现在邓嵘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想要干什么,那他也未尝太过愚蠢了。 邓嵘立刻发动动员令,让豪族头领们速速调兵,进入分城支援! 无论是岩仓主城还是分城,里面囤聚的粮食都足够数年之用。 灵宝一带的岩仓领地上,号角之声不断划破苍穹,冰雪的大地之上,武者们披上了家传的盔甲,有的手持长枪、战刀和宝剑,有的背负着长弓,在领主们的带领下,向着城堡方向急奔过去。 在这冰封的大地上,杀伐之气,隐隐直冲天云。 岩仓领内,人口不过数十万,这场内战所涉及到的战兵,当然不会多。 但就是这千数量级的小规模战斗,都令整个领内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杀伐之意。 演义小说中常见一骑破百万的夸张剧情,然而真正百万人聚集在一起所产生的气势,只怕能把说书之人震得心胆裂开,无法言语吧。 操练严整的士兵汇聚在一起,自然会焕发出一种强烈的战气,上通于天,下感于地。沛然如江河浩荡,人莫能当! 以讨伐犯上作乱的逆子邓爱侯为由,邓嵘也开始迅速召集自己的人马。 然而邓嵘得到消息的时候,邓爱侯已经开始动员了,这个时间差令邓嵘慢了一拍。 邓爱侯动员了两千五百名正规武士和六千位民兵,而邓嵘只来得及召集到一千位武士和一千民兵进入城堡。 当更多领地较远的豪族头目赶到分城附近的时候,发现邓爱侯的人马已经把分城整个包围住。 如果这些豪族头目中有统率力足够的人物,可以将被挡在城外的兵马召集起来,进行内外夹击。然而这些人被仓促召集,互不统属,不可能这么快便聚拢来。 见机得快者,连忙带着自己的部众返回领地,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见机得慢的,还在附近观望,被邓爱侯派出几支骑兵队在山下巡逻,便立刻溃不成军,败退而去。 更有知道大势所趋的聪明人,立刻独身进入邓爱侯的本阵当中,表达自己的投效之意,然后加入到围城部队里。 围城部队很快膨胀到万人。民兵们披着价格低廉的棉甲,而正规武士们都有自己的皮甲或铁甲。 无论是皮甲还是铁甲,都并非寻常材料。制作盔甲的牛需要以含有灵力的低级灵草喂养,屠宰后剥下牛皮制作战甲,远比一般的硝制牛皮坚固,一套盔甲可以传许多代。而铁甲也镶嵌了奇特而珍贵的玄石,与武士本身的武力相感应,收到人甲一体的效果。 至于效果的强弱,那就和辅助材料的费用成正比了,铁甲和皮甲相比,并不能说一方强于另一方,只能说造价相同的皮甲防御力不输给铁甲,而且轻便得多,然而铁甲和战士的契合度要高得多,可以增幅战士的力量。 因此身披皮甲的轻步兵适合散兵战术和骚扰战术,而身披铁甲的重步兵更适合结阵作战。 弓弩兵为了行动的方便,一般也选择皮甲。而由于修士所骑乘的马匹载重量极高的缘故,骑兵则一般身披铁甲,以提升战斗力,厚重的铁甲也能增加冲击的力度。 分城有两个城门,如今全被邓爱侯以精锐步兵结成方阵,围得严严实实。 虽然只是一场小型战斗,吴锋也感受到了人头攒动中透发出的气势,密密麻麻的队伍,几乎望不到边,每个人的戎装都透发出凌厉的战气,直冲苍穹。 万人而已,大部分还是乌合之众,就有这样的气势。 步兵方阵的前方,更有向城门方向凸出的半月形弓兵阵势,一旦有人从城内杀出,便会万箭齐发射击。如果敌人冲到阵前,弓兵自然会退入阵中,步兵上前接战。 邓爱侯对吴锋道:“谢小兄弟,你就在这中军当中好好观战吧。” 吴锋摇头道:“谢某虽然修为低微,也愿意做一小卒,奋勇杀敌。” 邓爱侯击掌道:“好!”言毕,叫过宋山内,以及吴锋麾下的两名里正洪蒙和秦予,道:“你们便跟着赵满茶将军,他率领一百五十人精锐刀兵。” 四人一同进到赵满茶阵中。 这一百五十人的确都是用刀做武器,然而因为自带武器,导致兵器不一,样式各不相同,长刀短刀混杂其中。 岩仓殿的军事制度,实在有太大的弊病。 邓爱侯正要发动命令,让民兵们先上去填埋护城河,以及驱动云梯箭楼等攻城武器,然而传令兵的高高呼声,却顷刻惊破了中军:“报,敌军骑兵杀出城来了!” 岩仓城和分城所在的山坡都不算陡峭,骑兵从城内冲杀出来,还能利用山坡的坡度,增强冲击力量。 “大约五十骑。”邓爱侯很快做出了判断:“那个方向也一定有骑兵冲出来了,叫三石做好防备!” 攻击另一个城门的,是邓爱侯的儿子邓三石。分城巧妙的布局,令两个城门杀出的部队都能享受居高临下的优势。 用于突击有序的阵势,骑兵是最为合适的兵种,只要利用极高的机动性打乱敌阵,就可能诱发敌方自相践踏,而随后的部队也能跟着冲击上去。如此一来,以少胜多便成为可能。因此哪怕是豫州这样缺乏马的地区,大小门派也都要培养一定数量的骑兵。 骑兵从城门中鱼贯而出,很快便在山坡上散开来,形成一个疏落的阵势。 只见那骑兵头领扬声高呼:“我将以突骑袭破敌万军,夺取首功!” 邓爱侯一个弹身,从中军中跃出,落在弓兵队当中,断喝道:“弓兵队,射!” 他并不在本阵居中指挥,而是亲自率领弓兵队,更是手持一张金色大弓,搭上利箭,向着骑兵阵中猛射而去。 无论邓爱侯本身能力如何,能够身先士卒,的确称得上刚勇。 数百名弓箭手同时搭箭,乱箭如同密雨一般纷纷而落。 邓爱侯所射出的利箭绽放出金色的光华,直接射中一名骑兵,只见他胸口中箭,连人带马被金色所包围,轰然爆炸开来,化为漫天的血花飘舞! 邓爱侯麾下士卒纷纷喝彩,道:“殿主好英雄武艺!” 然而骑兵驱驰如电,漫天飞舞的箭羽纷纷落空。 这几百名弓箭手缺乏操练,而杀出的五十骑是邓嵘的直属卫队,每个人都修炼到人马合一的地步,奔袭如电,战力不俗! 邓爱侯正要率领弓兵队从后方步兵方阵中的甬道退回去,发动第二轮射击,却见那骑兵队长怒吼一声道:“吁!儿郎们,让他们见识骑兵队的骁勇!” 无数战马虚影,在顷刻之间闪烁起来,那五十骑兵,在刹那间仿佛变成了千军万马,漫山遍野! “这是战法——突击!”有人叫道:“竟然刚杀出来就有如此旺盛的斗志,足以发动一次战法!” “哪怕是初级战法,操练得当的话,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威力。戴小楼这支骑兵训练得不错。”邓爱侯淡淡道,原来这骑兵队长名叫戴小楼。 虚影散去,汹涌的骑兵队已经在数息之间接近,并从疏落阵形又聚集起来,开始冲击! 每个骑士都连人带马发出雪白色的光芒,令人神为之夺。他们全部的精气神仿佛连在了一起,如同整体的钢铁洪流,向着阵势前方正在后退的弓兵队碾压而来! 汹涌的土尘被马蹄溅起,如同山崩地裂,向着军阵席卷而下。 吴锋在侧后方的步兵方阵中,心头暗暗思忖。 初级骑兵战法“突击”,便有如此气势。而中土以强悍著称的骑兵战法,其中有名者,一是北燕女杰尚清影的白龙真舞,二是马伯庸麾下风林火山四将中火将炎狂啸的烈火雄风! 不知那两大战法,又该有何等惊天动地的威势? 第一百二十九章战法与阵道 战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属于岩仓殿,出生在同一片土地上,互相之间,都称得上父老乡亲。 然而他们却为了不同的效忠对象而生死相搏,流淌自己的鲜血。 戴小楼率领的五十名精骑,如同旋风一般,杀到邓爱侯军阵势的前方。 战法“突击”的力量维持着,每一名士兵,都如同从天而降的战鬼,散发着霜白色的光华,卷起尘沙怒啸,席卷而来。 在戴小楼的居中催持下,他们身躯散发的战气,被战法紧密地联结在了一起,如同合而为一,这一刻,他们每个人都能以一当十甚至敌百。 邓爱侯并不敢直接硬冲战法。 因为这是战场,战法对于高手的战斗力,有着明显的压制作用! 正因为如此,高手们才选择稳立阵中,依靠自己的修为来发动战法,很少有人单骑冲阵。 带领数十骑突千军万马,和单骑突击千人,前者和后者难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同样能力的大将,率领的士兵越少,战法和阵道的威力就越凝练。 故而戴小楼只率领五十骑突阵,这几乎是发动骑兵战法的最低人数,但战法的威力,也就凝练到了极致! 数名弓手后退不及,没能及时退到步兵阵势当中,只见一股无形的巨力,如同潮水一般汹涌而来,随即白色的光华覆盖而下。 这几名弓手还没接触到疾驰的马蹄,就被这无形的力量碾成肉泥,鲜血喷溅! 在这之后,才是马蹄踏碎骨肉的踢踏之声,撕裂的锐响,令人不由牙酸。 面对戴小楼五十骑精锐的奋勇冲击,邓爱侯的军阵似乎被打懵了,竟似无人能够反应过来,眼看着这五十人就要汹涌杀入千军之中! 历史上数十骑兵冲散千军万马,击溃强敌,并不是少见的事情。只要在骑兵第一轮冲击之后,后军趁着敌军阵势混乱,追击而上,便很可能以少胜多。 然而,邓爱侯如果真的全无准备的话,他也没胆子来攻打父亲邓嵘的居城了。 只见华宗岱带领百名黑甲卫士,拨众而出! 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身上也都穿着样式一模一样的墨黑色战甲,只有装备不同,五十人手持点钢长枪,又五十人手持的是一米多高的巨盾,腰间悬着短刀。 他们的目光都并不锋锐,而是沉凝如水,恰似他们身上墨黑色的战甲,然而却露出一种整齐划一的威势。 隐隐的煞气,从他们体内透发而出。 并不是每个武者都杀过人,然而这群黑甲卫士,必然手上都曾经染过活人的鲜血! 他们是邓爱侯麾下的王牌武士,由首席军师华宗岱和世子邓三石两人分领。 黑甲卫士们同声高喝,跨步向前。 他们的步伐未见得多快,却在转瞬间就在主阵前方构筑了一道横队,铁盾高高竖起,长枪穿插于铁盾之间。 戴小楼的骑兵队人戴盔,马披甲,行动却丝毫不缓,反而迅疾如电,好似一道钢铁洪流,居高临下,汹涌而来。 但华宗岱麾下的黑甲卫士们全无惧色,一个个眸光森冷,凝神望着前方。 盾,如山。 枪,如林。 骑兵们手中的骑枪,与卫士们所持的长枪和大盾猛然激撞在一起! 战法之威,犹如天罚,铺天盖地的白色光芒,令整个横队开始颤抖。 骑兵们并非同时冲击上来,而是形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好似怒游的箭鱼,三五人一组,就仿佛箭鱼身上的鱼鳞。 这正是一个微缩的鱼鳞阵,直接攻击力极强。 吴锋不由怀疑华宗岱只把黑甲卫士们布成盾兵和枪兵两排,是否保险。不过如果多排几排的话,又无法阻挡所有的骑兵。 毕竟黑甲卫士的数量也不过百人而已。而步兵队防守的要点,正是紧密放置。 然而,已经率领弓兵队退到阵中的邓爱侯,突然爆发出一股如山似海的气势。 并没有如同战法发动一样,有铺天盖地的光华汹涌而出,但冥冥中,似乎有诡异的脉络,将整个阵形组合在了一起。 吴锋这才注意到,整个阵势,前方的精锐卫士虽然是一个横行,却向敌方微微凸出,遭受冲击时,便可以内陷而阵势不垮。 中央和两侧的步兵虽然训练不足,但也摆好了架势,一排排井然有序,如果前面的阵势崩裂,随时可以填补而上。整个阵势外方内圆,除了后方因为不可能遭受攻击而显得十分疏落,左右两胁部位有用于部队进退的甬道之外,是一个高度对称的结构! 这正是防御力最强的方圆阵! 方圆阵队形密集,缺乏变化,如果被敌人冲垮,较易发生自相践踏,然而高超的防御力,使得敌人很难将其冲垮。 邓爱侯一直防备着父亲麾下的精锐骑兵队之突击,因此早就做好了准备。 邓爱侯退回中军,正好双脚连接阵眼,与全体士兵的战意相呼应,这阵道之力,又反馈到防守第一线的华宗岱麾下众黑甲卫士身上! 居高临下,骑兵冲击有着绝大的优势,加上戴小楼起头就发动了战法,威力堪称恐怖。 但黑甲卫士在方圆阵的加持之力下,犹如化成了一道钢铁城墙,以血肉之躯应对敌骑的猛攻! 兵器碰击之声连绵不绝,犹如钟磬轰鸣,回荡在山河之间。 黑甲卫士们舞盾横枪,奋勇反击,令骑兵队浩瀚如海的冲击力渐渐被化解。 在迎击的过程中,卫士们稍稍后退,化解骑兵的冲劲,但阵形却丝毫不乱,不过从向外凸出变为内凹,仍然是一个长长的横排。 有六七名卫士不敌吐血,被撞得横飞而出,落在阵后,非死即伤。 横排遭到撕裂,但后方看似无序的步兵队却在邓爱侯的指挥下,早已结成第二队,手持刀枪迎击突破过来的骑兵。 突破过来的不过数人而已,不必调动最精锐的黑甲卫士,一般的步战武士就能抵挡。武士们两三人一组,围击骑兵。 骑兵因为冲击黑甲卫士而消耗了大部分的力量,早已不是那样凶猛,被后阵的步兵围击,一个个难以抵挡,被砍倒马蹄,跌落尘埃,刀枪齐下,将他们砍成肉泥。 鲜血的腥气汹涌而出,弥散在空气中,冲击着每个人的鼻腔。 但这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场,众人的战气凝聚在一起,决死的心意,在军阵之中弥漫。在士兵中,固然有对死亡的恐惧,但更多的是对于杀戮的渴望,对于封赏的期待。 斗志,本就是用敌人的鲜血积攒而成! 更多的骑兵没能冲破黑甲卫士的阻挡,不得不急速转马返回。还有人反应不及,被黑甲卫士掷出手中的长枪,扎了个透心凉。 战法的威力,已经在这一场冲击之中,消耗一空。 除非戴小楼能够带领全部的骑兵冲破第一阵,将黑甲卫士阵线彻底击溃,而后以连携一体的威势冲击新生成的阵线,直捣中军。否则,只要黑甲卫士能挡住大部分的骑兵,他便没有任何机会了。 五十骑终究是太少了。戴小楼的修为,也不如领导黑甲卫士的华宗岱。 这五十骑情同手足,心意相连。之前邓爱侯一箭射杀其中一人,不但没能打击下他们的锐气,还激起了他们的同仇敌忾之心,让他们斗志大增,因此戴小楼当机立断,发动了战法“突击”。 只是战法的效果很快过去,戴小楼这一轮突袭却告失败,还折损了六七名骑兵。 在战争中,高手还是很重要啊。只有修为足够的人,才能发动极为强大的战法,不然训练得再好,战法也可能持续时间太短,后继乏力,而无法冲垮敌军的阵势。 邓爱侯当机立断,下令已经退到阵中的弓兵队对这群骑兵发动齐射! 骑兵冲击时是下坡,返回城堡却是上坡,速度有很大差距,故而此时射击,命中率无疑要高得多。 箭羽萧萧,鸣镝之声划破青空,寒风呼啸之中,一个又一个骑兵发出凄厉的嘶鸣,跌落马下。也有马匹要害中箭,双蹄向下跪倒,随即被巨大的惯性拉得双腿折断,鲜血汹涌,骑手也在厚重的铁甲包裹下,滚落尘埃,撞得昏沉。 虽然人马都身披重甲,但如今盛行的是鱼鳞甲而不是板甲,一层又一层相叠的甲片能够化解强大的冲击力,强于防护刺击、打击而弱于箭防,却可能被弓箭从缝隙中穿刺而入。 当然,骑士们也都配备了护心镜保护胸口,然而骑士在猛冲的时候,一般都疏于发动真气保护自身,在战法结束时,更是气力衰退,箭镞上附着的真气只要刺中腹部之类的部位,便可以汹涌而出,将内部器官搅成粉碎,致人死命。 戴小楼的五十骑回到城堡时,已经不到三十人,还有七八人受了箭伤。 本来要随着他们一起攻出来的步兵队,也只得都悻悻然退回城堡当中。 邓爱侯高呼道:“各位打得都很好。挫敌锐气,夺得首功!我们且挥军直上,夺下此城!” 这次斩获虽然不多,然而戴小楼的精锐骑兵,是邓嵘手中的王牌,杀伤过半,实在足以令敌军沮丧。 这时,传来了消息,邓爱侯的儿子邓三石也成功打退了另一个城门方向的突击,虽然打得略有点惨,差点便被冲垮了阵线,但最后以损失三十余人为代价,还是把敌军赶了回去。 自古攻城最难,邓三石不过十六岁,就能有这个表现,的确能算得上有些水平了,也怪不得邓爱侯对这个儿子如此看重。 第一百三十章鬼雨 “开始攻城罢!”邓爱侯一挥手,豪气干云道。 在阵后准备的民兵在豪族头领们的指挥下,如同蜂拥蚁聚一般,携带着各种攻城工具,向着城墙方向涌去。 一般来说,除非兵源极度缺乏,不然民兵不会和正式武士列在同一个阵势中的。民兵修为低下,在战场上不能散发出足够的战气,训练也太差,缺乏协调度,在阵道和战法覆盖时,反而会影响整个军阵的效率。 因此,民兵在长途作战中一般负责运粮之类的物资补给工作,而攻城中则作为填埋护城河的炮灰,或者负责搭建攻城武器的任务。 民兵们纷纷提着土囊,从四面八方向护城河方向汹涌而去。 不过数千人而已,看起来就已是漫山遍野,无处不在。 城上的弓箭手们纷纷搭箭,瓢泼一般的箭雨,带着灿烂的金光,从城堞之上漫射而下。 更有威力巨大的床弩,射出被烈火包裹的大型箭矢,遇到任何有形之质便轰然爆炸开来,有时射到人多处,直接造成四五人死伤。 民兵们将土囊飞快扔进河中之后,便会飞身而遁,再去搬运新的土囊,通过运动来减少弓箭的命中率。 虽然有无数神箭手的传说,但实际上在真实战斗中,弓箭手的命中率是非常低的。 不然,要是真能一箭杀一敌的话,再多士兵也禁不起守城的弓箭手点杀。 然而纵使如此,因为城墙提供了更大的居高临下优势,使得辛勤填埋护城河的民兵依然死伤惨重。 分城的护城河不如主城宽广,里面也没有鳄鱼。但当有民兵中箭,受伤堕入河水当中之后,便见许多白影循着鲜血气息而来,攒集而上,不过数息之间,这民兵便被吃得只剩下一具白骨! 这河里虽然没有可以上岸攻击的鳄鱼,却也豢养了凶残无比的食人鱼! 督战队手持劲弩在后方,发现有民兵要逃走,便立刻发弩射杀。 只是邓爱侯知道,如果只是平白让民兵送死的话,士气必然狂跌,无法长久维持作战。 “步兵队,看住城门,防止敌人再次狗急跳墙。弓兵队,随我出阵!”邓爱侯高声道。 四百名弓手随着邓爱侯离开了阵势,弯弓搭箭向天,对城墙上的弓兵发动对射! 在数量上,邓爱侯这边的弓兵有着绝对的优势。城内的正规武士,毕竟总共都只有一千人多一点,还要分别防守两个不同的城门。 但是敌军有床弩这样的大型杀伤武器,更占据居高临下的优势,而且城头上的弓兵射击时,还有雉堞可以防护身躯,降低攻方弓手的命中率。邓爱侯这边的弓兵数量虽多,在对射中却完全被压制在下风。 弓兵在攻城中都是分别射击,缺乏阵势,因此防御力也就难以得到加成,从天而降的箭矢威力巨大,皮甲很难阻挡,不时有邓爱侯一方的弓手要害中箭,倒地毙命。 只是这对射的过程吸引了城上弓兵大部分的火力,使得民兵能够伤亡较少地填埋护城河。 “敌人有床弩,我们也有抛石机!”华宗岱道:“攻城技师队,预备!” 一众专业的攻城技师率领着民兵队飞快地架设好了抛石机,更在前面安置了用于防箭的遮护板。 磨盘大的巨石,如同山崩一般,向着城头上哗啦啦倾泻而去。 然而,城头上随即发出璀璨的金光,那是武魂之阵的力量! 金光包裹了一块又一块巨石。远古战魂的长歌,在风中响起,奔雷舞动,将几块巨石直接炸成齑粉。 而落上城头的石块,也都被化解了冲击力,如同羽毛一样落下,被守城的士兵推进护城河中,或者直接反弹回来,砸在地上,溅起满地尘泥。 吴锋正在寻思这投石机到底有什么用处,却只听邓爱侯大吼:“加大轰击力度!” 更多的抛石机被架设好,无数巨石如同密雨一般落上城池,然而基本上都是徒劳无功,有些反弹回来时还会砸伤己方的民兵。 民兵们都纷纷露出沮丧神色。 然而邓爱侯却是高呼道:“好机会!” 他肃容道:“敌城的阵法力量,已经被抛石机牵制住大半。弓手们,你们的斗志几何?让他们见识我们弓矢的力量吧!” 只见邓爱侯双目闪烁,一股森冷之气,勃然迸发而出。 眼中似有尸山血海,一片鬼域的景象! 一众弓手训练并不协调,但此时此刻,在邓爱侯身上散发出的庞大气势下,他们的命魂仿佛被连携在了一起! 短短几息之间,弓手们一起搭箭,以相近的力度,将箭矢射上漫漫长空,直指城头! 密集的箭雨,在苍穹中织成一张大网,阴森的黑气,与长空之中的战云相接,云彩也仿佛带上了沉黑的颜色。 鬼啸声声,城头之上,但见万魔幻影齐舞,遮盖了阵法的金色光泽! 一片血海弥漫开来,吞没了城头上的士兵们,血海之中,白骨无尽,尸骸枕籍,更有凶灵之鸦在其间锐鸣惊飞,仿佛最可怕的地狱! 当幻象尽数落下时,城头也变成了一片真正的血海,十多名弓手在那一击之中,便化为脓血,尸骨无存,更有二十余人脏腑被震伤,失去战斗能力! 一架巨大的床弩也被汹涌的巨力碾压,化作粉碎,木屑漫天飞舞。 “看吧,这便是鬼雨的威力!”邓爱侯高喝道。 吴锋终于明白邓爱侯作为一殿之主,为何要统领弓兵队了,他的战法竟是“鬼雨”! 鬼雨为上古剑圣李安所创,取自李安所作的一首诗: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世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这战法的效果在于,除了在战法发动期间提供倍增的杀伤力和射速之外,更能够在攻城时无视阵法的效果,直接杀伤敌军士兵,并以幽冥之气降低敌军的士气和斗志! 当然,如果箭矢射上了石头造成的雉堞,仍然无法毁坏,还是会被反弹回来,或者扎进石缝当中。只有传说中至强的弓箭战法“天弓”,才能直接大范围毁坏城墙。 吴锋尚是少年,理解不了这诗中的落拓叹息之意味,只震撼于其中风云汹涌的气势和尸山血河的惨烈,追慕诗中皇图霸业的威严。 而如今,他是真真正正见识了鬼雨战法的可怕威力。 只要积攒斗志,再发动几次鬼雨,恐怕便能将城头上的弓手杀得干干净净! 第一百三十一章夜袭 “这,这是何等的气势……”城头上转来阵阵的惊叹之声。 “大家要坚持住啊!”又一个中气不足的声音,哼哼唧唧地道,这是守城的弓兵队副,后博寒。他试图鼓舞士气,但明显力不从心。 在战法鬼雨的轰击之下,城头上残存的士兵们,也都变得神色沮丧,斗志消退。这样下去,对射必定不是城下大队弓手的对手。 “都要打起精神来!”一个声音如同炸雷一样,在空中响起,在山河之间回荡不休,久久不散。 隐隐有绿色的藤蔓,从那个高大身影身上生发出来,迅速覆盖了整个城头,驱散着城上的血腥之气。 这是弓兵头领,虚渊玄,此人绰号“爱的战士”,是上古高手虚若无的后裔。 虚渊玄集结残余的斗志,发动了战法“鼓舞”,成功令弓兵队恢复了士气。 利用战法来恢复士气,是有效的方式,但是士兵越多,恢复的效果就越差。而且发动战法,也会消耗掉大量的斗志。 在战斗中,与战气相关联的量化斗志是非常有限的,需要通过战斗来慢慢积累,所以必须斟酌使用。 优秀的将领会利用自己的魄力和口才,令逆境下的士兵情绪变化,士气得到恢复,并加快斗志上升的过程。宝贵无比的斗志,则会被用于发动一些更加重要的战法。 不过,邓嵘麾下的将领中,显然没有能力强到能够快速恢复士兵士气的人物。 嘹亮的号角声,在城上和城下同时吹响,一轮又一轮新的进攻与防守在这城防战场上展开着。 山坡的每一个区域,都有倒毙于地的尸体,零落中透发出一种说不出的凄凉意味。 地面被严冬冻得坚硬,鲜血常常不能渗入地表,而是在山坡上流淌着,直至结成红色的冰。 护城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越来越窄,当夜幕降临时,城门这一块的护城河完全消失不见。 城头上的弓手们也死伤枕籍,预备队被调上城头,步兵们甚至民兵也都拿起了弓箭。 不过,在城上的巨弩阵打击下,邓爱侯一方的攻城武器也毁坏了不少,投石机几乎全数被击碎。 鸣金之声响起。 “战士们,不必夜战了,休兵造饭,明日发动总攻!”邓爱侯下令道。 民兵和正规武士们都如释重负,发起欢呼,终于能暂时从死亡的威胁中解脱出来。 哪怕明天是更加惨烈的战斗。 他们中大部分人并没有上过真正的战场,只在演习中感受过没有死亡的战争模拟而已。当真正见识到了战场的残酷,封赏的诱惑便不再那样巨大,剩下的只是服从命令而已。 自己身边的朋友、亲人,在转瞬之间就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这样的恐怖,对于没有见过大场面,甚至没杀过人的低级武者们来说,那是深入心底的恐惧。 民兵们在山坡上造好了营寨,搭建起了军帐,炊烟的气息和火光一同升腾而起,白米饭和烤肉的香气扑鼻,稍稍冲散了这战场上的死亡气氛。 这不是远征,只是短短几天就能打完的内战,因此邓爱侯当然要配备最好的伙食。米是精米,肉是熟牛肉,而且不管是正规武士还是民兵,每个人都能配给上酒水。 如果是长途作战的话,民兵大概就只有窝窝头和杂粮饭供应了。 极度缺粮的时候,作战能力低下的民兵更是往往遭到杀食,成为武士作最后抵抗的食物。当然,那样惨烈的景象,一般发生在大规模而长期的包围战当中。像这样小型的城堡攻防战,要么攻方锐气耗尽被打退,要么守方无力抵御而城破,一般不会出现粮食的问题。 在中军帐中,邓爱侯召集华宗岱、吴锋等人进行了军议。 “今天大家都辛苦了。”邓爱侯道。 “护城河已经遭到填平,破城就在明日。敌人现在成了完全的困兽,今晚肯定会来夜袭。”华宗岱道。 “不错,我也是这样想的。三石年纪尚轻,未必挡得住,是否要加强防备,并派一些精兵过去?”邓爱侯道。 “不,敌人一定会全力进攻这里。”吴锋道。 邓爱侯一惊:“为何?” “世子那边的阵势,固然相对薄弱,攻其薄弱也是作战的要点。然而敌人的兵力已经不够完全冲垮我军的军阵,哪怕夜袭世子成功,我军实力仍在,还能将部队聚拢,重新围城。影武者司任平失去了这座城,就没有别处可去了,他是一定不会突围的。”吴锋分析道:“如果通过夜袭击败我军主军,展示他们强大的一面,我军才会完全失去战意,无法再战。” “不错……”邓爱侯道:“放弃了这座城,就失去了对豪族们的号召力。豪族们的地盘上可没有这样坚固的城堡可以防守。倘若突围逃出去,司任平就只有投靠苏梦枕,成为苏梦枕用来吞并岩仓的傀儡。事到如今,他想必还不认为需要这样做。” 其实吴锋和邓爱侯都心知肚明。 如果城里居中指挥的真是司任平冒充的邓嵘的话,说不定当真就不顾一切突围杀出去,带着剩余的力量投靠了苏梦枕,以图东山再起。 然而城里是邓嵘本人,对于邓爱侯假装恭敬,突然发动袭击的犯上行为,简直恨到了骨子里。如今邓爱侯虽然填平了护城河,但城墙还没受到损坏,而且邓爱侯这一方损失也不轻。 被对于儿子的仇恨所蒙蔽双眼的邓嵘必然认为己方还有胜算,能够亲手杀死这个不肖逆子。 “布好岗哨,在营外立好鹿角和拒马,让守夜兵作好准备,一旦发现敌袭,立刻全营点上火炬,准备夜战!士卒们不必卸甲,枕戈而眠。”邓爱侯下令道。 这样的配备是没错的,对于夜袭,需要防备,但如果因此而命令士兵不得睡眠的话,在凌晨时分,正是兵士最疲倦之时,更以为敌人不会来了而昏昏欲睡,这时候遭受夜袭,比起睡一觉后被人叫醒还糟糕。 除非士卒极为精锐,士气极为高昂,不然行军打仗,必须要保证士卒的睡眠。人类的生理规律,是无可违抗的。修为越低微的武者,生理机能越接近普通人,熬夜作战的效率也就越发低下。 吴锋在军帐中,将宝剑枕在头底下,便沉沉地睡过去了,丝毫不担心就这样在睡梦中被人砍成肉酱。 在这方面,吴锋有着极好的心态,这来源于他强大的自信。 计策在开战前就已经完成,邓嵘是不可能翻得了身的了。这一战之后,大家都会认为邓嵘早已死去,在战争中被杀的只是冒充邓嵘的影武者司任平。 而实际上,司任平在商队中被劫之后,立刻被邓爱侯杀死灭口了。之所以以司任平的修为,却被几名黑衣蒙面人轻而易举地制服劫走,正是因为邓爱侯、华宗岱等岩仓殿顶级高手都在其中啊! 而邓爱侯并不能从这次阴谋中得到什么,为了掩盖真相,他不能接受太多人的投降,很多豪族头目必须被灭口。在邓爱侯的眼中,这是清除异己,但是同时,这些人也是岩仓殿的羽翼啊!岩仓这样的小势力,根本禁不起太多损耗,而心狠手辣的邓爱侯又如何明白这一点呢? 岩仓将是我的,神堂以后也是我的。还有整个天下。吴锋这样想着,他并不觉得自己狂妄,也确信自己不会在睡梦中说出这些话。 …… 夜深。 山坡之上,一片萧索,营地外都是尚未被收埋的尸体,有老鸦飞下,啄食着血肉,发出尖锐而嘶哑的啼鸣。 新兵们也因这满地的尸体而恐惧,哪怕是在万人麇集的营帐中,也觉着帐外呼啸而过的寒风,便是冤鬼的悲鸣。 但一整天的恶战令他们实在疲倦,终究是抵御不了睡魔的力量,进入了梦乡。 而在分城当中,隐忍了大半夜的士卒们,终于将城门快速打开。每个士兵都身着黑甲,聚在一起如同流动的乌云。 人衔枚,马无声,六十骑精骑在夜幕掩护下,向着邓爱侯军营帐侧面绕过去,尾随在后的是两百名精锐武士。 山坡并不是空空荡荡,有林木和大石可以成为他们的掩体,遮盖他们的行动方向。 “炸营啦,炸营啦!”营外传来如此的叫声。 这是夜袭者的心理战术,试图让缺乏训练的新兵们骤然被惊醒,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张皇失措,自相踩踏、残杀! 安排好的岗哨们立刻有序地敲打钟鼓,点起火炬,唤醒士兵,并安抚军心。 但就在这时,戴小楼率领的六十名精骑,已经冲入营门,对刚刚睡醒的士兵们开始了砍杀!几名守夜的甲士抵挡前去,却被马蹄践踏,直接踩死。 但这时间内,已经有更多的士兵醒过来,绝大部分人因为有心理准备,并没有受到谣言的干扰,只有很少的十几人眼目充血,恍恍惚惚中试图砍杀战友,却立刻被按倒制服。 戴小楼的六十名骑兵冲过来时,将营门前的鹿角拒马全部碾成了粉碎,速度因而陡降,在营内被一群士兵围得水泄不通,激战起来。 眼看着这六十骑寡不敌众,马上就要全军覆没,却见一个声音猛然自阵中传出:“蠢货们,往哪儿打呢?” 这个声音苍老中带着嘶哑,却仍有不弱的威慑力。 一股红光自营中散开,本来正在围攻六十骑兵的步卒们,有许多人霎时间变得双眼通红,如同地狱中跑出来的恶鬼,一个个乱窜而出,自相砍杀起来! “这是初级扰乱战法——混乱。老东西亲自出来了。”邓爱侯对吴锋道。 “也只有夜袭时混乱战法才特别有效,刚被闹醒的人,脑袋都昏昏沉沉的,白天的话谁会中招。”华宗岱道。 “也好。”邓爱侯四顾这个区域只有他们三人:“老东西懦弱是大家都知道的。如今他亲自出营突袭,大家更会都认定他是司任平冒充的了。毕竟他和司任平的战法是相同的啊……” “司任平,你这个犯上贼子,我邓爱侯亲自来会你!”邓爱侯一声长啸,拨众而出,先咬老父一口。 第一百三十二章讨取默苍离 邓嵘亲自出击,带上了自己手上尚存的精锐,决心一战击破邓爱侯。 实际上以这个阵容,如果攻击另一侧城门方向的邓三石的话,很可能将邓三石的兵力冲破击溃,毕竟邓三石只有十六岁,临战经验十分不足。 然而击破邓三石并不能击垮邓爱侯军的军心,以邓嵘现在的兵力也不可能真正吃掉那一股兵力。还可能因为缠斗不下,被迅速赶来的邓爱侯本军包饺子。邓嵘绝不愿意突围,所以才选择硬碰石头。 邓嵘并不认为自己是鸡蛋,他一生经过不少风浪,各种事情毕竟见得多了,觉得儿子邓爱侯并不是自己的对手。 但在吴锋看来,邓嵘是鸡蛋无疑,他已没有任何胜算了。对于邓嵘来说,突围看似是下策,却是真正的上策,他若要趁夜突围,至少邓爱侯的兵力还难以阻挡。 邓爱侯掌啸奔雷,向着邓嵘方向猛扑过去。 这是岩仓殿的镇派绝学——崩岩掌,只见邓爱侯掌风激荡,气势沉雄,无形中仿佛有崇山古岳被轰然击碎,弥散十方。 “逆子敢尔!”邓嵘怒斥道。 “司任平休得猖狂!”邓爱侯掩盖住自己的心虚,大吼。 这是夜袭,邓嵘必然不可能说太多话,无法证明自己并不是由别人冒充。 只有和平的对质,邓嵘才有可能向邓爱侯麾下的豪族头领证明自己的身份。但邓爱侯哪里会给邓嵘这个机会? 两人在营中的空地上激战起来,只见烟尘四溅,土石纷飞。 邓嵘所使的也是崩岩掌,抱着对邓爱侯的怨恨,攻势凌厉,如同毒蛇一般,招招取邓爱侯要害。 然而,为了更好地模拟邓嵘,影武者司任平所修行的也是崩岩掌,连套路都和邓嵘没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影武者司任平的实力,比起邓嵘本人要稍微逊色。 然而邓爱侯掌掌嚣狂,使尽全力,猛攻不断,竟然把负气而来的父亲压制在了下风。 很明显,邓爱侯之前隐藏了实力。 如今邓嵘显得不是邓爱侯对手,就更让人以为他是司任平冒充的。因为邓爱侯的实力,本应该和父亲邓嵘差不多才对。 …… 扰乱性战法,有非常大的失败几率,战法等级越低,使用者修为越弱,失败可能性就越高。 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譬如敌军军心不稳时,才能发挥最大威力。 在夜袭时发动扰乱性战法,的确威力不菲。纵然敌军有所准备,但是从昏睡中被叫醒的士兵,必然有几分恍惚,战法便可能造成很大的破坏。 如今营内的士兵,已经纷纷开始乱冲乱撞,或者自相砍杀。 但邓爱侯麾下的重将们已经早做好准备,有序地对营内的局势进行弹压,同时清醒的士兵们纷纷向着戴小楼所率领的骑兵围攻而去。 只是,就在这时,邓嵘麾下的两百名甲士,也轰然如潮水,杀进了营中,作为骑兵队的后继。这次夜袭,邓嵘实在是投入了自己手下全部的精锐! 居中那人长发如霜,额点黑色竖眼纹路,脸容俊美。只见他猛然扯下身上黑袍,露出一袭金丝软甲,在夜幕中闪烁发光! “邓嵘殿主麾下甲士头领默苍离在此!有不怕死的速速上来便是!”这人大喝道,声震全营。 默苍离是岩仓殿领内一个小帮派——主神帮的帮主,非常得邓嵘重用。 营口狭小,虽然在一众高手的弹压下,士兵们逐渐解除了混乱,但是却施展不开。 默苍离率领两百名精锐甲士杀进来,正是锐气十足,比起戴小楼麾下的骑兵更加骁勇,乱砍乱杀,营地之内,顷刻人头滚滚。 损失了上百名民兵和三十多个精锐武士,华宗岱才让士兵们逐渐对这群甲士形成了包围态势。 但就在这时,只听默苍离怒吼一声:“将士听令,枪衾之威!” 精锐甲士纷纷分散开来,组成三五一个的小队,形成灵活作战的态势,然而他们之间的战气联系却变得更加紧密。 这次袭营的甲士们所用的,并非五六米长的拒马枪,而是两米左右的普通长枪,正适合这种长枪队灵活运动,如同被子一样包裹敌人的枪衾战术。 所有的枪尖上同时绽放灼目的湛蓝,连绵的真气向着四面八方鼓荡而去。 轰! 汹涌的能量流,顷刻就将七八座军帐炸成粉碎,卷上天空而去,四十名战兵同时被能量流冲击而过,轰然爆开,化为血沫纷飞! 步兵战法——初级枪衾! 虽然是初级战法,但默苍离麾下的这群甲士都是四十岁以上的老兵,还在邓嵘执政的时期就开始训练,配合度极高。也是因为手中有这样的王牌,所以邓嵘哪怕手里兵力稀薄,也坚信自己有能力砍下逆子的首级。 邓爱侯麾下这群正在围攻默苍离部的士兵们,大部分都是第一次上战场,一个个都惊得面如土色。 “不要怕,我军有绝对的优势!”华宗岱怒吼道。 只见华宗岱手持一把一米八长短的大剑,如同下山猛虎一般,向着默苍离部阵中猛冲而去! 他平时洵洵儒雅,没想到战场上用的是如此粗猛的武器。 枪衾战术比起一般的固定阵势,更加灵活,即便被冲散也能够继续战斗,但因为小队作战,中间易于产生缝隙,所以也更容易被敌军尤其是敌军高手从中穿插而入。 华宗岱完全不被初级枪衾战法的威势所影响,以高昂的战意插入敌阵之中,直接就和默苍离激战在了一起! 华宗岱麾下的下级军官们也都纷纷带着自己的部众,穿插分割,牵制住默苍离麾下的敌兵,试图为华宗岱攻杀默苍离创造机会。 只见华宗岱和默苍离激烈交手,打得场中尘烟四起,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材。 默苍离手持点钢枪,与华宗岱的大剑快速交击,发出惊人的钝响。 两人转眼就已经交手了十合,默苍离擅长格挡,泼水不进,华宗岱也找不到攻杀的机会。 而吴锋,正在阵中静静看着。 他突然在这激战中闭了眼睛,回想起那骨文中麒麟怒啸震慑万兽的凶悍景象。 体内真气运转,吴锋感觉到自己全身充满了力量,能够发出远超平时极限的一击。 吴锋骤然抬起了背后的火枪,瞄准了默苍离的后脑勺。 发动战法后,当战法的效果过去,士兵们都会出现轻微的防护能力下降,而发动战法的主将则会防御力严重下降。 吴锋当初用铁炮轰击恩莱科,不过打伤额头而已。然而如今他修为大进,已经进入了换血境,又获得了麒麟兽骨文,爆气所发出的最强攻击,足以令默苍离受到重创! 砰! 一声枪响。 默苍离正在与华宗岱激战,全无防备,被吴锋一枪正中后脑勺,只留下一个巨大的弹孔,随即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喷薄而出! 他与华宗岱激战,完全没顾着用真气防护后脑。 如果是箭矢的话,他身周的步兵还可能用长枪在空中阻拦住,但铅弹的速度远不是箭矢可比,而且也不易被发觉。 这一枪,直接打碎了默苍离的脑部,默苍离还没反应过来,就仰面倒地,直接毙命! “敌将默苍离已被我讨取!”吴锋高喝道,声震天云! 头晕,今天就这一章了 抱歉啊大家 第一百三十三章破城之老虚断头 “你……你这无耻之徒,竟然偷袭!”默苍离麾下一名伍长带着惊恐的神情,怒斥道。 吴锋这一枪,的确对于这场战斗有着极大的影响。 戴小楼麾下的六十精骑,如今锐气已尽,在营中的破坏力,远不如默苍离的两百甲士。 这两百甲士正是士气高昂之时,如果能让默苍离抽空再憋出一个战法来,营内因为拥挤而难以结阵的士兵们又会损失惨重。 在中土,火枪的普及率尚非常之低,一般也只是用于狩猎,在战争中极少有人用到此物。因此,默苍离完全没有防备吴锋的狙杀。 “战场之上,一切以争取胜利为要,说得上什么无耻?”吴锋堂堂道:“况且你等夜袭在先,又怎可能要求吾辈遵守单打独斗的江湖规矩?” 众人正惊异于吴锋的行为,一个个也不由如同醍醐灌顶,齐声欢呼。是啊,战场之上,偷袭又有什么说得上无耻的? 华宗岱也长笑一声,手中大剑一挥,邓爱侯军士兵们纷纷向着群龙无首的默苍离部甲士掩杀过去! 吴锋动手抢人头,华宗岱却并没有怨恨之意。吴锋看得明白,与邓爱侯外宽内忌不同,华宗岱此人的确是个仁厚之人,所以自己才优先考虑战争的胜负,出手击毙默苍离。 如果直接抢了邓爱侯的战功,说不定邓爱侯就会觉得削了自己的面子,生出忌惮之心了。 默苍离战死,一众精锐甲士在来自四面八方如潮水般的猛攻下,也都成了满地乱窜的没头苍蝇,胡乱溃散而去。 正在和自己的儿子邓爱侯激战的邓嵘见此情景,不由大惊失色,急忙和戴小楼一同,喝令骑兵队与步兵队一同撤退。 一众豪族头领正要率领所部围击上去,却见邓爱侯手一挥,将他们全部阻止。 大军隐隐空出一条甬道,邓嵘带着夜袭剩下的残兵败将,自营内甬道中飞遁而走。 华宗岱挥军上去,装模作样掩杀一阵,砍了两个人头回来。 “殿主,如果我们趁着敌军甲士队混乱,骑兵队又被甲士队堵住,完全可以将骑兵队全歼,就算留不下那影武者司任平,也至少能砍下戴小楼的人头,为何……”一个豪族头领问道。 “倘若这一战把司任平打得太狠了,司任平一定会全力突围。古人云十则围之,但我军如果不算凑数的民兵,战兵不过是敌军两倍多而已,说不定便被司任平冲了出去。所以只挫败司任平的夜袭,便放他脱走,正让司任平认为我军不过尔尔,锐气已尽。明日我军全力攻城,正可一战全歼之!”邓爱侯道。 吴锋心道,此人的确不是完全无谋之人,只是有个最大的问题——把邓嵘的追随者杀光了,岩仓殿必然元气大伤,越发成为别人碗里的肉啊。 邓嵘领着残兵败将,返回城内,早有城门卫兵将他们接应回去。 这一次夜袭,可以说完全失败了。然而邓嵘将大部分的人马带了回来,给人感觉这夜袭只不过是功败垂成,又似乎显示出邓爱侯军已然是强弩之末。 在邓嵘看来:岩仓殿爆发内战,持续时间必定不能太久。哪怕几天后邓爱侯还能继续催动士兵攻城,苏梦枕也要出面干预。 这时候,邓爱侯唯一的方法就是和邓嵘议和,必然还要当着神堂方面的使者与邓嵘对质,看邓嵘究竟是司任平还是本人。 可以说,邓嵘完全不相信邓爱侯可能在接下来的一两天之内攻陷自己的居城。 然而留给邓爱侯的时间,只有一两天而已。小势力的内战,如果不能在短短数日之内完成,必然招致外部较大势力的干预。 …… 拂晓的晨曦,照亮了战士们的面庞。 邓爱侯仰望着冬日初升的朝阳,在天边,散开如同一线流火。 “该总攻了。”邓爱侯声气雄浑道。 “诸位将士,破城就在今日。平定叛逆,大家多有封赏!”华宗岱高声激励士气。 邓爱侯再次亲率弓箭队出阵,向着城头方向乱射而去。 城头的弓箭队纷纷拉弓引弦,和邓爱侯麾下的弓兵发动对射,箭矢在空中来去,织成一片大网,惨叫之声不时发出。 邓爱侯眼中神光凝练,神识转动,密切关注着士兵们的斗志,准备伺机再发动一次战法“鬼雨”。 然而,就在这时,城头传来了大声的喝喊。 “大家一齐扣好弓弦!风之力,穿透一切阻挡!” 长风在碧空中呼啸,送动齐整的箭矢,邓爱侯军弓手射出的箭矢都被吹得失去了准头,纷纷倒栽进地里,而守军的利箭越发呼啸如电,带着疾风的力量,汹涌如潮地落在邓爱侯军的头顶。 初级弓兵战法——齐射! 密雨一般的箭矢纷落在弓兵阵中,绽开无数惨烈的血肉之花,在晨曦下灿烂夺目。 这一片灿烂的血幕,更有撕心裂肺的惨鸣作为伴奏。 战法“齐射”能调动风之力,加上居高临下的优势,强劲的箭力霎时穿透了邓爱侯麾下十多人的皮甲,将他们钉死在地面上,更有十余人身受重伤! 邓爱侯一惊,没想到对面竟然更早发动了战法。 战法等级越低,发动所需的斗志也越少。而且,对面站在高处,也更容易积攒斗志。 更糟糕的是弓兵阵势关键部位的几个弓兵被射死,导致邓爱侯这队弓兵好不容易攒起来的斗志直接发散在空气中,鬼雨直接就放不出来了。 城上士兵也能感觉到邓爱侯部斗志的散失,齐声欢呼起来! 邓爱侯怒道:“冲车队,出击!” “得令!”岩仓殿四大将中的花小葱和云道主二人,带着一支小队,推着几座巨大的冲车,向着城门方向逼去! 冲车以硬木打造而成,冲头镶嵌精铁,两翼更有遮护板,上面镶嵌有珍贵的晶石,用以强化其坚实度。 冲车四周,都有手持大铁棍的格斗兵负责翼护。 轰! 在乱箭飞舞中,第一架冲车首先撞上了厚实的城门。 城门发出一声轰鸣,摇摇欲坠,武魂之阵的力量立刻散发出来,金光迸发,化解了冲力。 而在这时,城上的弓兵头领虚渊玄也大喝道:“快把巨石和滚油倒下去!” 巨大的石块和沸腾的油,汹涌着自高大的城墙上倾泻而下,向着冲车队逼压而去。 但格斗兵们挥舞着精铁大棒,将巨石纷纷拨开,也有身手敏捷着,举着厚实的石板挡住滚油,让油落向无人的空地。 但纵然如此,也有人被巨石击中,头破血流,当场毙命,或是被滚油泼上,皮开肉烂,惨叫不止,满地打滚,情状惨不忍闻。 邓爱侯亲自指挥弓兵,华宗岱则代替他坐镇中军,不断有预备队被送上城门前方,补充损失,更有大批的民兵冲上前去,作为炮灰。 同样是被落石和滚油杀死杀伤,民兵的性命就显得不那么重要。 轰隆! 一架冲车被三块巨石同时击中要害,早已伤痕累累的它终于抵挡不住,化为铁皮和木片散架开来。 花小葱见轮子尚完好,立刻下令工兵将其移走,换上后面的冲车,几台冲车同时对城门部位发动猛撞。 “该死……”城上的虚渊玄道。 武魂之阵的防护能力是有限的,如果邓爱侯发动更加凶猛的齐射来牵制武魂之阵的力量,配合抛石机的打击,城门便可能被冲车凶猛的冲击所撞开。 甚至城墙,也可能被撞得直接垮塌!纵然城墙极其坚固,但终究不是整块的巨石,而是石砖砌成,终究有可能被破坏的。 蜀中剑阁之所以号称天险,就是因为它的两侧是完全由天然生成的巨石形成的两堵石山,中间一个不大的空隙,用以修建关隘。两座石山面向北边是九十度的高崖,就是天然形成的两座绝高城墙! 邓嵘高高站在内城的城楼上,大呼道:“预备队听令,投入战斗!” 话音未落,花小葱长笑一声,道:“弟兄们齐心协力,撞啊!” 一股怒龙一般的气息,从花小葱身上席卷而出,化为强烈的能量风暴,加持在所有的冲车之上。 几台冲车同时加速,轰然撞击上厚实的城门,能量如同一个涡旋一般聚集在了一起。 惊天动地的爆响,在城门边缘生发出来,耀目的火光,犹如十日齐绽! 攻城武器战法——城门爆破! 火光落处,只见巨大的精铁城门,已然彻底变形,向内塌陷,能看见瓮城内部储存的物资。当真的摇摇欲坠! 邓嵘大惊失色,喝令道:“预备队,快到瓮城里面,堆砌石块顶住城门!” 而邓爱侯则是一挥手:“全线总攻!” 护城河已经在昨天被填平,那些食人鱼全部被土囊压着葬身土中。此时此刻,成群结队的士兵扛着云梯,如同蜂拥蚁聚一般汹涌而上。 弓手们见城门即将被突破,都过去射击因发动战法而防御力下降的冲车小队。冲车小队霎时间便死伤惨重。 然而,他们却因此疏忽了城墙的防御。 邓爱侯放下长弓,手持长剑,身先士卒,腾身而起,直接跃上城墙! 纵然他修为极高,在飞跃到最高点时,高手也是非常薄弱的,只要运用好阵道和武魂之阵的防护力量,就能一轮弓箭齐射或者乱枪攒刺,让邓爱侯不死也重伤。 只是邓爱侯之前箭队冲车一轮乱拳,吸引了防守方大部分的力量。 他之前更是在激战中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邓三石那边的部分兵力调了过来,在这个城门前形成己方的绝对优势。 民兵和步兵同时冲锋,混杂在一起,不计伤亡地扑向城墙! 然而,此时此刻,城上的守军惊诧于巨大的数量差距,更因城门遭受严重破坏而方寸大乱。 邓爱侯一剑横出,连斩两名弓手,更是将城头上一座鬼头铡刀撞得侧飞出去! 弓兵头领虚渊玄正在全神贯注地全力射击攻城车队,全无提防,顿时被铡刀侧掠而过。 那鬼头铡刀锯齿参差,就如同一个满嘴利齿的恶鬼一般,只见巨大的铡刀横飞而出,但见鲜血飞溅,虚渊玄的脑袋直接被咬了下来,眼见不活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邓嵘的处置 邓爱侯的战术,便是以精锐的冲车队吸引敌军注意力,让敌人认为己方计划从城门突破。 然而他真正的思路,却是利用海量的云梯,直接爬城作战。 己方的民兵数量巨多,正适合这种蜂拥蚁聚的战术。 不然,就算攻破了城门,但那不过是瓮城的城门而已,部队进入狭小的瓮城之后,还要面临进一步的弓箭、投石和滚油打击,必定损失惨重。 只要军队纷纷登上城墙,就可以通过肉搏战扫灭城上的敌军,直接攻入本城。 邓爱侯身先士卒,杀上城墙,受到他的鼓舞,越来越多的士兵从城墙的各个部位攀爬而上。 滚油和石块不断被从城头上浇洒而下,不断有爬城的士兵们惨叫着从空中坠落,许多云梯在石块重击下折断,云梯兵被石块砸成肉泥。 然而云梯造价远比攻城车低廉,可以说是最便宜的攻城武器,运送云梯的也都是作为炮灰的民兵,毕竟攻城车需要修为较高的士兵提供更大的冲击力以及发动战法,而云梯则不需要。 弓兵们也后继而上,压制着城墙上的火力,让步兵们能够更好地爬城。 越来越多的士兵登上了城墙,开始大杀特杀。 攻城战进行到这一步,基本大局已定。 吴锋、宋山内、洪蒙、秦予四人随着赵满茶,一同登城。 城上作战,很快就陷入了短兵相接的混战。守方难以结阵发动阵道的力量防守,很快被分散切开来。 吴锋只见一名甲士向着自己猛扑而来,这人看起来比自己大不了多少,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 对方与自己无冤无仇,若杀了他,他的父母想来会伤心罢。 吴锋这是第一次亲临战场,狙杀默苍离这样的将领,他还能全无心理负担,但面对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敌军士兵,他却不由暗生怜悯之心。 但只不过一个愣神,就有人注意到了他的失神。三名敌军,同时向他猛冲而来! 这些人已经感觉到了此城不可守,但城堡被封锁,无路可退,面对汹涌的敌军又没有机会投降,绝望之下反而疯狂了起来,抱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的念头,与攻上来的邓爱侯军发起了最后的拼搏。 宋山内猛冲过来,一声长啸,一枪将那名甲士扎死,将另外两人逼退,高声叫道:“笨蛋,这是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狙杀默苍离的勇气到哪里去了?” 宋山内的修为竟然丝毫不在吴锋之下,也进入了换血境界。 吴锋这才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今天实在妇人之仁了。 在战场上杀人,还有什么理由可讲?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上了战场,要做的就只是捞取军功,夺取胜利,再无其他! 他对宋山内道了一声谢,仗剑怒斩,不过几招间,便攻破一人破绽,将长剑刺入其胸膛,一剑毙之! 吴锋斩杀一人之后,感觉到血液陡然一热,眼前的世界,也似蒙上了一丝鲜红。 怜悯之心,早已荡然无存。 这便是人类在战场上的疯狂么?还是因为自己血液中那疯狂的因子? 在激烈的战场中,吴锋无暇多想。 他越战越勇,如同战鬼一般,直入敌军深处,不多久,剑下又多了七八道亡魂! 面对默苍离这种敌军大将,他只能够靠偷袭,但换血境的实力,击杀一般的小兵,却完全足够。 在邓爱侯军压倒性的优势面前,邓嵘麾下的士兵们且战且退。 利用坞堡内部的各种机关和一层层的城墙,他们又杀伤了不少邓爱侯军的追随者,但却已经无损大局。 在冷兵器时代,破城就意味着胜负已决,巷战从来只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华宗岱大剑怒舞,将戴小楼的人头斩下。 邓嵘麾下的一众豪族头领见到势头不妙,想要投降。 然而这群人拥有自己家族世代相传的领地和领民,并且邓嵘一定还曾经和他们诉说邓爱侯是如何污蔑陷害亲父。 故此,邓爱侯绝不会容许他们的投降! 刀剑纷飞,一个又一个豪族头领带着不甘的眼神,痛苦地倒下。 豪族头领昊海东看着同伴一个个被杀,却仍然没什么恐惧地迎上来,扔下了武器,举起双手。 “我……” 邓爱侯飞身上去,一剑斩下了他的人头! 昊海东空中飞掠的人头看着邓爱侯,目光中带着怨毒和顿悟的神色,口唇翕动,却已经说不出话来。 他是邓爱侯安插在邓嵘麾下的关键人物,或者说他原来是邓嵘的人,只不过后来接受了邓爱侯的拉拢。 是昊海东献上了归元宝典,供邓嵘修炼。也是昊海东给司任平介绍了那桩生意,将邓嵘的影武者司任平引出去,邓爱侯等人才得以捕杀司任平,然后声称真正的邓嵘已因修炼归元宝典走火入魔而死,现在的邓嵘是司任平冒充的。 云姿雅在邓嵘的侍女饭里都下了春药,并刻意以媚惑姿态勾引邓嵘,令邓嵘性|欲大增——如果直接给邓嵘这种高手下药,必然会被发觉,然而给女性下药效果却也是相同的。性|欲大增,被作为邓嵘修炼归元宝典走火入魔的证据。 然而云姿雅下药是秘密进行,无人得知,因此她得以活下来。而昊海东身上有两条重要线索,如果被苏梦枕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昊海东成为了死间,必须杀人灭口。 众军士见邓爱侯斩杀投降之人,都以为命令便是不留任何活口,纷纷疯狂杀戮,滥杀之下,不光是守城的士兵,就连千娇百媚的侍女们也纷纷葬身刀剑之下。 邓爱侯本想阻止,收纳一些降兵,但最后还是放弃了,他需要这混乱来做最后的事情。 邓嵘被邓爱侯、华宗岱等几大高手围在其中,不等邓嵘有机会开口,邓爱侯等人就开始了狂风暴雨一样的猛攻。 激战之下,邓嵘伤痕累累,被邓爱侯一剑刺进胸膛,吐血毙命。 护法邓通道:“取下这个冒充老爷的叛逆之首级罢!” 邓爱侯叹息一声:“此人和我父长得一模一样,我不忍下手。将他火化了吧。” 众人纷纷道:“殿主仁慈之心,我等佩服。” 很快,又有人在城内某地挖出了一具尸体,正是死于走火入魔,口鼻溢血,惨不忍睹。 不用说,这人才是真正的司任平,被邓爱侯、华宗岱等人擒获后,设法弄成走火入魔而死的情状,而后趁乱埋下,又假装挖出来。 但这也更令邓爱侯一方的豪族们相信,的确是司任平冒充了邓嵘。 …… 数日后。 在并州的一个小山村,出现了一名神秘的老人。 老人衣衫褴褛,也记不起自己是谁,他的脸上有数道伤疤,鼻子缺了一半,花白的头发几乎掉光,显得十分丑陋。 他似乎不懂任何武功套路,但力量极大,能够搏杀虎狼。 村民们起初对他感到恐惧,但渐渐发现老人性情十分温和,却也惊异于用刀剑都难以砍伤老人的身体。 村民们生活闭塞,自然不会多想其中来由。 老人在村中搭建了一座木屋,他不会做饭,用猎物来向村民换取做好的饭菜。 小伙子们都试图弄清楚老人武力的来由,常常与其过招,结果都没有任何悬念地被击败,却也看不出任何套路。 而少女们却依然畏惧这老人。这家伙虽老,却很喜欢用眼光瞟少女们的胸部和屁股。当然这么老丑的人还如此好色,的确让村民们感到有趣。所幸的是,老人没有进行任何进一步的举动,也没有如此的迹象。 …… “希望你的安排没有问题。”邓爱侯对吴锋道。 “至少能对得起良心。失去记忆的人是不那么容易恢复的。”吴锋道。 “是啊,至少能对得起良心。哪怕参与这事的人都认为我的确弑父了,至少我自己知道,我只是送他去了一个再也回不来的地方而已……”邓爱侯斟了一口茶,叹息道。 而吴锋心中想的是:你既然良心未泯,等我夺取岩仓,也留你一命。 第一百三十五章战后 在神堂方面得以干预之前,邓爱侯以短短两天的时间,就击败了自己的父亲邓嵘,夺取了分城,整合了岩仓殿内的势力。 分城被交给邓爱侯的副手华宗岱镇守。 凡是在战争中支持邓嵘的豪族,一般头领都已在攻城战中被斩杀,随即邓爱侯便派人前去没收领地。有些豪族族人试图以自家的庄院为据点负隅顽抗,结果无疑是以卵击石,被连人带庄烧成白地,全家死绝。 神堂堂主苏梦枕听闻此事,也派来了使者质问,但得到答复是邓嵘早已死于走火入魔,影武者司任平冒充邓嵘,召集豪族发动叛乱,已被平定。 苏梦枕最近惨败于天子峰薛衣人,无力再攻打岩仓殿,因此也难以多做追究,安抚邓爱侯几句了事。 邓爱侯为父亲邓嵘举办了盛大的葬礼,当然,葬礼上的尸体,实际上是影武者司任平。真正的邓嵘则被用针扎头颅消除记忆,废掉了大半功力并毁掉容貌之后,流放到并州的一个小山村去了。 这一战,邓爱侯军损失正规武士两百余人,民兵则近千。同时,有两千多人因追随邓嵘而被杀死。 在混乱中,分城中的物资大半被豪族头领和士兵们抢走,为了安抚军心,邓爱侯也不好追究。 可以说,这一战下来,岩仓殿的势力可以说是损失惨重。为了灭口,邓爱侯几乎是对分城进行了屠城,打扫干净尸体后,不得不从主城中调集高手和兵员镇守分城,也就削弱了主城的防备。 且,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场战争虽然只持续了两天便告结束,但损耗的攻城武器、刀剑盔甲、弓矢,战死者的抚恤金,有功者的封赏,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为了这些事情,邓爱侯可以说是忙得焦头烂额。 但他依然没有忘记派出华宗岱,出使天子峰,试图与薛衣人结盟。 华宗岱将和他的义子宋山内一同前往。 宋山内在战场上将吴锋从妇人之仁的状态中唤醒,可以说是救了吴锋一命,现在两人已经是极好的朋友。 临行前,吴锋神神秘秘地交给宋山内一张纸条。“去了汉中,帮我调查点东西。” “什么东西啊?”宋山内满面阳光地笑着道。 “一些历史资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和天子峰打交道,我们可不能一无所知啊……”吴锋微笑着道。 宋山内突然凑到吴锋耳边,小声道:“谢衣,世子邓三石对你没什么好感,要小心。” “知道,但还是谢谢山内你提醒了。”吴锋低声答道。 邓三石天生阴狠忌妒之相,而且从未对吴锋露出什么好神情。吴锋自然明白,这是因为自己初进岩仓便连立大功,得到邓爱侯的极度重视,引起邓三石的嫉妒之心。 如果是薛衣人那种常规的阴谋家,说不定就会去曲意讨好邓三石,化解邓三石对自己的仇恨,让自己更容易在岩仓夺取权力。 但吴锋是宁折勿弯的骄傲性格,除非生死关头,不然绝不愿意轻易屈膝。他现在就想看看,自己究竟能不能一边和邓三石对立着,一边取得邓爱侯信任,夺取岩仓! …… 邓爱侯的内室之中。 “这是你的新委任状,以你击毙默苍离,令我军得以速胜之功,授予你军师头衔及白衣营统领一职,半月后正式走马上任。”邓爱侯拍着吴锋的肩头说道:“以后绘图阁你便不必去了。 邓爱侯又递给吴锋新的加封文书,以及标出了封地的地图。吴锋一瞧,新的封地包括离玉村、离阳村等五座村庄和一座古镇——机风镇,吴锋管辖下的领民,眨眼便达到了接近四千,拥有五十名自己的私兵,当然是包含民兵在内。 新的封地和盘龙村连成一片,以吴锋的脚力,从岩仓城出去,一会儿就能走到,非常便于经营和管理。 “必当越发尽力。只是在绘图阁做了一个多月,没有拿出什么成果,未免惭愧。”吴锋答道,没有说半个谢字。 这些是吴锋依靠自己的能力取得,而对于邓爱侯来说,“越发尽力”绝对比“谢主隆恩”有价值得多。 而吴锋是极为好强的人,他在绘图阁的日子只够学习基础知识,自然不可能拿出什么醒目的成果,但他自己却难以接受。 “哈哈……”邓爱侯道:“你只要做好谋士工作便够了,那些闲杂事情,自有人去做,上才上用,下才下用,一个人只有两只手一个脑袋,怎可能做好一切的事情?” 接受委任之后,吴锋找人问了问那白衣营的情况。 “不出所料。”吴锋自语道。 虽然这封赏相对于吴锋献上忘忧谷和设计攻灭邓嵘的功劳,算不上丰厚。然而,吴锋的这两件功劳都是见不得光的,不能公布出去。 能够拿在台面上的功劳,不过是击杀邓嵘麾下重臣默苍离而已。 按理说,邓三石只要说几句话,就能把自己的封赏削掉大半才是。 但是委任状就这样发到了吴锋手里,事有反常必有妖。 原来,白衣营的确是个肥差,但吴锋的实力,却未必消受得起。 白衣营是岩仓殿新成立的精锐部队,其成员一般都出身于岩仓殿内的奴仆。 如邓爱侯等人的亲传弟子,成年后直接就当上了武士中的下级军官。而这些奴仆,也是挑选的资质尚可的少年担任,常常能得到殿中高手的指点,不是殿外那些野武士能比的。 故而白衣营的单兵战斗力,在岩仓殿位居前列。只不过这些奴仆在殿内厮混太久,都养成了欺软怕硬的秉性,实在不是好招呼的。 说不得又是邓三石进了谗言,让吴锋去白衣营。以吴锋换血境一重天的修为,很难压制住那群骄兵悍将。 邓爱侯抱着考验吴锋的念头,邓三石则是巴望着吴锋出丑。 “有趣。”吴锋微笑自语道。 有新的挑战,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 九天后,华宗岱和宋山内回到岩仓。 在吴锋的新住处,宋山内将一沓厚厚的资料递到吴锋手里。 纸张是最便宜的黄纸,只比厕所里擦屁股用的草纸要好一点,然而字却写得又快又工整,一排排整整齐齐,但流畅的笔锋上又能看出是快速写出来的。 “都查到了?”吴锋笑着问道。 “小意思。”宋山内打了个响指,得意道:“舅舅在天子峰顶上开会议事,我就在下边的市镇上一边查东西一边吃喝玩乐,过去十几年间汉中一带江湖上的大事小事,自有许多积年的话痨记得清清楚楚,给他们点小钱甚至只要请吃几个包子,就能套出来。” “真棒。”吴锋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开口道:“我以后如果做了兵马大元帅,一定让你做大将军,专主征伐一方。” “大将军?”宋山内笑道:“好啊,最好让我去打天竺,天天都能吃飞饼。” 宋山内曾经跟着华宗岱去过天竺,吃了几次飞饼就念念不忘,时常提起,以至于殿中好多人都称呼他为飞饼少年。 说到这里,他却是叹息一声,道:“你若想当兵马大元帅,得殿主做到一大王朝的掌控者位置,要么是皇帝,要么如同杨麒一般把皇帝握在手里当傀儡。只是以殿主的势力和才具,只怕远远不够啊。” 吴锋微惊,宋山内和自己一样都是十三岁,竟然也把这点看得清清楚楚。 “所以呢,你能辅佐殿主走到那一步固然好,做不到的话,我可就另投明主了喔。我这人可是个实在人,从来不掩饰的。”宋山内道。 “可是你舅舅……” “殿主对舅舅有恩,但舅舅是舅舅,我是我。舅舅只是一个被提拔起来的浪人,没有家族势力,所以我们家也就没有整体效忠于岩仓的义务。等我成年之后,如果岩仓殿还没起色,我恐怕也不得不另投明主了……”宋山内私下如此议论,毫不忌惮。 吴锋能感到宋山内的性格了。 有能力,也有野心和**,而且隐藏得不深,很容易表露出来。 和吴锋类似的是,他眼中表现忠诚的方式同样是在其位则谋其政,而不是迂腐的忠臣不事二主。 这种性格,吴锋并不讨厌。追求自己的理想,本没有错。 袁曙之流之所以恶心,毕竟还在于阴阳怪气四字,毫无坦诚和性情可言。 但吴锋依然不会告诉宋山内自己的计划。 宋山内只是想要另投明主,自己则想要夺取岩仓殿献给苏梦枕,作为自己的晋身之资。 吴锋出身忘忧谷,本来就算是神堂的人,这么打算当然没有心理负担。然而宋山内在岩仓殿长大,对岩仓殿必然还是有感情的,如果知道吴锋的计划,恐怕难以接受。 …… 华宗岱、宋山内舅甥二人回来后,又过了一天,一位少年进入了岩仓城中。 他个子颇高,竟有一米九上下的个头,腮边的髭须黑成一团,更有越发浓密的趋势,眉如大剑,神情凶猛。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少年是谁,吴锋绝不相信这人只有十八岁。 少年的肩头顶着一只白猫,倒是十分之温顺,不停发出喵喵的叫声。 此人,正是薛衣人的长子,在西乡-汉水之战中,斩杀苏梦枕麾下重臣,神堂长老沐风的薛定锷。 沐风的修为,虽不如邓爱侯,却不在华宗岱、司任平之下。也就是说,薛定锷才区区十八岁年纪,就有了接近岩仓殿殿主邓爱侯的实力! 太晚了,第二章明早发 rt 第一百三十六章 薛定锷是秘密回访,所以没有和华宗岱、宋山内一起回来,也没有公开表明身份,甚至没有带任何从人。 但他进来时,就是一副趾高气扬的神色,明显对于这小小的岩仓城表露出了极大的不屑。 他肩头的小白猫也昂着头,神气的模样,不时还跳到薛定锷高高的帽子上,随着冬风摇来晃去却压根不掉下来。 华宗岱将他引进了装饰精美的客房。 薛定锷斜着眼,似乎对于这规格并不满意。毕竟天子峰为天下数一数二的武者大派,财力雄厚,自然不是小小的岩仓可比,薛定锷从小到大生活的奢华,也是可想而知的。 房内早有一位容貌姣好的婢女在等候,随时准备为客人侍寝。 华宗岱走后,薛定锷淡淡瞄向了那婢女。 那婢女忍不住脸热心跳,这少年虽然长得孔武有力,说不上俊美,但五官却也异常端正,炯炯如火炬的双目,更是散发出一种极为浓郁的男性气息。 但薛定锷只是目光扫了扫,便移开了。他抓下头顶的白猫,扔到床上:“给我的猫找点吃的,别委屈了它。” 这种庸脂俗粉,令薛定锷实在提不起兴致。比起容颜俊美如玉的父亲,薛定锷脸蛋差了许多,但眼光却挑剔了百十倍。 那婢女微微失落,急忙走了出去,没过一会便捧了一个小碗过来,碗里装着几条刚从水缸里抓出来的小鱼。 她过去抱那白猫,却见看起来温顺无比的白猫猛地跳到她的脸上,一抓下去,她娇媚的脸蛋顿时闪现出了好几条血痕,凄艳夺目。 地上的碗,也被她在后退时踩破,瓷片和小鱼散落了一地。 “我这猫不让下人抱的。”薛定锷淡淡道,声调冷酷而平静:“它也不吃生食,而且这种杂鱼它看不上眼,弄点鲈鱼过来,没有新鲜的,腌好的也成。” 婢女脸上流血,痛得几乎流泪,却不敢做声,清理干净了地面,用巾子擦了擦脸上的血,便走出去。 鲈鱼虽然是河鱼,却产于近海,在黄河流域也有,但仅生长在河口地带,这豫州之地当然是没有的。幸亏地窖里还有些从大齐王朝那边买过来的鲈鱼干,婢女叫厨师做熟了半条,端了过来。 小猫从床上跳下去,一边啃食一边吐刺,很快便把半条鱼吃得干干净净,用毛茸茸的爪子抹着嘴,懒散地哼了几声,似乎却是嫌这鱼不新鲜,口感也不够好。 薛定锷摸了摸小猫的头,道:“这种小地方只有这种东西啦,回去再让人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对婢女道:“这里用不着你了,你走罢。” 婢女忍着脸上的疼痛,走了出去。薛定锷伸了个懒腰,把门关上,自语道:“这种破地方,老爹是怎么愿意和这群人结盟的……” …… 当夜,岩仓城下市镇中,云海岚住处。 吴锋眼见宅子里有灯光,知道云海岚并未出去修炼,便几个腾身,翻越围墙,从窗口窜了进去。 云海岚修为远在吴锋之上,发现有人翻墙进来,当即察觉,正要喝问,但与吴锋之间建立起的那种神秘的默契,立刻让她意识到是吴锋来了。 她笑逐颜开,却带着揶揄的语气道:“终于想起来看我了啊?” 自从吴锋认真投入工作后,这接近两个月都忙于公务和学习,除了匆匆忙忙算准日子过来提供了两次鲜血之外,也便没有再来过了。 吴锋见自己虽然好些天没来了,地上仍然干干净净,没有丝毫尘埃,不由笑道:“云大小姐终于学会清扫房间了么?” “不然呢?”云海岚微微歪了头,道:“能一直指望你帮忙?” 吴锋能感觉到云海岚言中隐藏的那种殷切之意。 当然,并不是那种原因。只不过云海岚沉睡四十年,想要重新融入人类社会,必然十分之困难,再加上她如今不能见阳光,只能昼伏夜出,这便更加不易了。短短一两个月,肯定是绝大多数时间只能孤伶伶一个人呆在宅子中,或是出去修炼。 吴锋眼见桌上有一幅写到一半的字,墨痕尚新,旁边有染着墨迹的笔和墨砚。 字是传自卫夫人的簪花小楷一派,风格婉媚清穆,齐整却流丽不呆板,极为流行于仕女群体当中。 一般的江湖女子是不怎么愿意练字的,但对于贵族女子来说,虽然刺绣等女红并不重要,但书法却是必修功课。大魏民风深受胡人风气影响,妇女穿着暴露,不忌骑射,名门女子不但不重视女红,就连琴艺也不太重视,比起来琵琶胡笳在女子中流行得多。然而对书法的看重上,却和南方是一模一样的。 云海岚近来寂寞难遣,也只能自己练字消遣了,毕竟恢复功力也是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她虽然不像吴锋那样天生有书法天赋,但书法也算上等,在懂文墨的女子中,这样的笔锋,大约算得上万中无一。 只是这笔锋太过模仿前人,没什么特点,吴锋其实看不上眼,也不好违心多夸奖,只是随口赞赏了几句。 云海岚笑着问道:“你最近挺忙的呀。成果如何?” “做到这里的军师了,麾下卫士五十人,领地有六七个村子。”吴锋答道。 “升迁得挺快的呢。”云海岚面露喜色,是真心为吴锋的成功而高兴。 她随即叹道:“我当年的食邑曾经也有半个郡呢……” 神堂苏梦枕所控制的地盘,也不过是三川和南阳两个郡,加起来百十个县城。云海岚曾经拥有半郡之地,实在不少了。 云海岚当初与大魏太子一同试图变革天下,自然不是完全不具备手腕的女子。她的半郡之地,也是靠着所做的事情换取到的,不然一介女流,靠什么享有封地? 只是当初大魏王朝被修真门派所控制,更是**到了极点,满地都是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有主的庄园遍地,云海岚那半个郡究竟有多少真正的掌控力,能调动多少粮食,多少兵马,吴锋虽然不知,却也能猜到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但说起这话,就意味着云海岚又想起了当初的伤心往事,果然,她的水目中又浮上了淡淡的凄迷神色。 云海岚过往也曾是有高远志向的女子,不过死过一次之后,她似乎理想已经完全崩毁,心丧如死,沉湎于回忆当中,反倒是期望能看着吴锋做出一番事业来。 吴锋之前便承诺过,到了岩仓后,陪她一起去看洛邑京的废墟,但这一阵却是工作繁忙,完全抽不开身。新进入岩仓殿,每晚都要睡在岩仓城内,而洛邑京废墟在神堂的势力范围内,往返怎么也要一天一夜才行。 “待我空下来,和你一同去看洛邑京的废墟吧。”吴锋轻声道。 云海岚轻轻点了点头。 吴锋见她神色忧郁,虽然带着一股动人的凄美,但仍是希望她高兴起来,又开言道:“还孤单嘛?早点融入这里罢……” 说着,吴锋调笑道:“不然找个人嫁了?三十岁还真不算老呢。” 云海岚脸色骤变,脱口道:“嫁给你么?” 吴锋登时一惊,不敢继续接话头,云海岚却是自知话说过头了,脸色猛地羞红,欲盖弥彰地恨恨道:“小子再打我主意,小心我揍扁你!” 云海岚出语调戏吴锋的时候,喜欢自称“人家”,她如今却直接说“我”,可见是真的芳心有些乱了。 两人都脸上发烫,一阵尴尬,好一会才平复下来。 但云海岚却发现,被吴锋说了那句鬼话一搅合,心情似乎真的好起来了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家臣 其实吴锋实在感觉,之前云海岚看见自己进来时那惊喜的模样,当真有些像个倚门思归人的小妻子一般,神态实在可爱。 年长的女性坚强的外表下,脆弱的一面未必输给小女孩,往往也容易对正在走向成熟的男性产生强烈的依赖感。 而吴锋便最喜欢看这种成熟美女露出可爱一面的样子。 但他却是并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梦绮舞失踪不久,他实在不愿意便再牵缠上又一段感情,况且云海岚和他的年龄差距也实在偏大,让他感觉还是把对方当作一个能提供心灵慰藉的对象,时而来点小暧昧要更好一些。 控制好若即若离的状态,是最好的了。毕竟,最好的默契,往往就是若即若离。 “这是云姨你做我保镖的报酬。”吴锋微微笑道,将一包金铢银两放在桌上,作为云海岚接下来一段日子的生活费用。 这话并不合理,吴锋之前明确拒绝了云海岚的保护,云海岚做的事情,也就是帮助吴锋挫败了李忠父子控制忘忧谷的阴谋。 但吴锋知道云海岚这种年长的女子,自尊心是十分强烈的。她曾经是名门的大小姐,更有半郡之地提供收入,如今却要花吴锋的钱,她肯定心中有难以接受的地方。 “保镖嘛?”云海岚拢了拢闪烁着银芒的发丝,神色幽然:“可是你当初明确拒绝了我的保护提议呢……” 吴锋没想到云海岚会这么说,却又听她道:“如今你也是一方领主了,是否愿意接受云姨做你的家臣?” 领主可以决定家臣的俸禄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领主和家臣之间的关系,又是较为平等的关系。譬如华宗岱是邓爱侯的家臣,两人之间又是知己;当年云海岚也可以算作大魏太子的家臣,云海岚的封地,是太子从自己的属地中拨出,并非来自云家的领地,同时,两人之间却又是盟友的关系。 家臣并非奴仆,聘请自己的长辈作为家臣的情况,在古代也并非少数。吴锋认了云海岚做姨娘,但这与成为家臣并不矛盾。 吴锋微微一愕,随即郑重道:“荣幸之至。” 他不愿意接受云海岚的保护,然而这样一位高手辅佐自己,在以后逐鹿天下的过程中,必然有所助益。 云海岚嫣然一笑,从桌上取过那包金银,放到柜子里,而后提笔染墨,用了最好的宣纸,在灯下写了一方誓书。 她又取出一块白玉,玉指轻捏,散发出清润的白色光芒,白玉边缘在白光下迅速粉碎,形成一个方块形状。只见云海岚指甲轻划,玉的下方便留下了她的姓名,不过片刻间,她便以道力雕出一方玉印。 毋庸置疑,这指甲如果在人身上轻轻一划,那绝对不只是留几道血印,而是可以直接像大刀一样把人体切成几段。 只不过云大小姐明显是没做过女红的,因此这玉印只是做得方方正正,却全无装饰,并没有多少美感可言。 之所以不用刻刀,线条便那样规整,不过是她对于道力与空间经纬的感应,已经颇为精纯,所以凭空画出直线,便能几无误差。 这里没有红色颜料,云海岚直接蘸了墨水,印在誓书上,长袖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一挥,一股流风吹过,纸张瞬间干透。 她将誓书折了折,交给吴锋,笑道:“可得保管好哦,不然你以后叫我做事,人家可不认账的。” 吴锋打开一看,只见上头写的是:大魏云氏女云海岚,与领主吴锋谨订此誓,愿奉彼为主,输其忠诚。为期五年,敬受禄。 之所以约定五年的时间,是因为接下来五年内她都需要吴锋的鲜血,五年后大概便能完全驱除体内的阴气。然而如果这几年吴锋的实力能够不断壮大,那么双方的联系会更加紧密,这张誓书必然会续期,令她须得以后半生为吴锋效力了。 吴锋劝她不要灰心,自己做一番事业。现在看来,她的打算是即便做事业,也是依附于吴锋的奋斗而进行。 “敬受禄”的意思,便是恭敬地接受吴锋给予的俸禄。这誓书写下,便意味着吴锋以后给她的费用是她的固定薪水,并不取决于她是否做了事情,因为领主有义务为家臣发放俸禄。正所谓养士千日用人一时,以此来解释也说得通。 云海岚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了大魏云氏,足见她对已经灭亡四十年的大魏,感情依然深刻无比,难以忘怀。 看着云海岚此时此刻一副严肃的表情,以及这誓书郑重的语气,吴锋却是不由莞尔,道:“也太严肃了吧?” “誓书都是这样的啦。邓爱侯没让你写誓书么?”云海岚也用小手捂住红唇,轻笑道。 “这……”吴锋这才想起这茬:“不知道是和我聊得太爽快,还是看我没成年,他好像真……没让我写……” “这都能忘,什么名门子弟。”云海岚秀眉一挑,轻蔑道:“果然是成不了大事的。” 吴锋对她这话其实并不认同,在他看来,誓书效忠这种古板的东西,反而正是名门腐化的体现。以后自己有了真正的追随者,断然也不会逼着对方写誓书,只要情义足了,何惧背叛?这种形式化的东西,实在没必要。 只不过云海岚是官僚体系里面出来的,自然把这种事情看得重。如今她想出这个点子,正在开心,吴锋也不好戳她的面子。 无论这誓书究竟有多认真,至少能写出这东西,便体现出了她对吴锋的依赖。领主和家臣之间,毕竟是主从关系,而吴锋无论出身还是年龄修为,都远不及她。甘心写出这誓书,足见云海岚已经从心底承认,吴锋虽然还年龄幼小,但无论是才气、格局还是气魄,都远在她之上了。 又聊了几句,吴锋将誓书收好,道:“云姨,我走啦。” “嗯。” “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 “嗯。” 这样的对话,令吴锋突然感觉有些怪异。但他也没多想,便转身离开,回到岩仓城中。 第一百三十八章盟议开始 薛定锷悠悠然走进岩仓城内主阁楼中的秘密会议厅。 因为是密议所用的房间,所以比较狭小,只能容数人。 邓爱侯、华宗岱、邓三石等人早已坐好,等候薛定锷。 薛定锷大大剌剌地坐在椅子上,他那一米九的个头,进门时差点碰到门框。 吴锋站在华宗岱的身后,他的地位不够,只能站着参加会议,如同侍者一般。 不过看薛定锷那副大马金刀的样子,他也觉着站得不自在,直接身躯往后一仰,靠在了墙上。 吴锋骨子里讨厌的就是繁文缛节,他修炼时端正跪坐不会有半点不自在,但是开会的时候让他站着旁听他却会不爽,哪怕有个尊卑制度在里面,他也极为不痛快。 薛定锷看到吴锋那样一副好像身上没长骨头的样子,不由暗生不快。然而他自己的坐姿就不能看,大概是薛衣人出身卖油郎的缘故,并没能教会儿子贵族应该如何举止,薛定锷又没把岩仓殿当一回事,直接就跷起了二郎腿。 邓爱侯咳了一声,开言道:“人都到齐了,开始吧。薛大公子,此番我们双方结盟,令尊究竟是如何想法?” 薛定锷将肩头的白猫抓了下来,放在怀里摩挲着。这猫倒还知道会议上不能乱叫,一副安静的样子,享受地接受主人的抚摸。 “我父亲全权委任我负责结盟事宜,是否真正结盟,还取决于我的想法。”薛定锷傲然道。 “哦?”一边的岩仓殿世子邓三石开了口:“又不知道薛兄是如何想法呢?” “我的想法?”薛定锷傲然道:“我的想法很简单——贵派与我们天子峰结盟,凭的是什么呢?” 这话说得极为张狂,甚至包含了不少的挑衅之意。 众人虽然都知道这小子看不上岩仓殿,但没想到他会把张狂之意,表现得如此露骨。 邓爱侯闻言,不由变色。 华宗岱在天子峰与薛衣人商议结盟之事时,并没有受到什么刁难,反而得到了颇为热情的招待。这情况,他也都告知了邓爱侯。但没想到,薛衣人的儿子上来就是这样的话语。 邓爱侯道:“薛公子。你我两派,有共同的敌人,利益相同,故而结盟,不可全以大小论之。” 薛定锷冷笑道:“不可全以大小论之?我面前有一个侏儒与我为敌,侏儒脚下有一只蚂蚁,他便想要将那只蚂蚁一脚踩死,于是我就该和那只蚂蚁结盟?” 这话语配上薛定锷一米九的身高,有着强烈的杀伤力。 听到这话,邓三石终于忍不住道:“薛公子,令尊是少有的豪杰人物,天子峰和神堂的差距,却并不到侏儒与阁下的程度。至于藐视我岩仓殿如蚁,也未免太……” “哪里哪里。”薛定锷挥挥蒲扇大的手掌:“我就是打个比方,毕竟本质如此。” 他一口将面前的大碗茶喝得一干二净,道:“家父出身草野,攫取天子峰一派,如同探囊取物。苏梦枕东抗大齐王朝,南压三河剑派,号称一时名将,与我父亲初次交手,便遭大败,其贼心不死,又与威名素著的诛仙王联手来袭。当是时也,诛仙王发兵于西,苏梦枕跳梁于东,更有嬴氏兄弟招降纳叛,引动汉中内部豪族叛乱,可谓危急到了极点。家父仗孤军独往,神机妙算,先退诛仙王之兵,十荡十决,全歼苏梦枕军马于汉川之下。苏梦枕当年打得三河李家抬不起头来,也是一时英勇,但在家父面前,急惶惶如丧家之犬,遁回孟津。” “数月之前大战之时,家父还未能完全整合天子峰,就能打出如此成绩。现今家父威名大盛,百胜不败的战神之名可谓远近皆知,汉中豪族无不纳头降伏,我天子峰如今兵强马壮,只待休养生息,整军完毕,便可以沿汉水东下,攻灭神堂。与贵派结盟,意义何在?烦请各位说道说道。” 这薛定锷如此大块头,看起来粗豪模样,不像擅长言辞的样子。但吹起自己的老爹来,却好似天花乱坠、地涌金莲,压根不喘一口气。 薛定锷一番话说出来,邓爱侯等人一时都被噎住。虽然薛定锷言中多有吹捧之语,但整体来说却实在是事实。 如今天下名将之中,西漠斯库里隔得太远,很少在中土人们的讨论之中。江东马伯庸、河北尚清影毕竟是新生代人物,名声要起来还需要更长时间的积淀。李清当年名震天下,却莫名其妙地毙命。苏梦枕这次败给了薛衣人,也是威名丧尽。要说风头极劲的,除了蜀中那头最近一口气翻越宁州高原打进南荒的狮子,便要属薛定锷的父亲薛衣人了。 邓爱侯只考虑到,与天子峰结盟,对岩仓殿有益,那么与岩仓殿结盟,对天子峰有什么明确的好处呢? 见众人哑口无言,薛定锷脸上越发浮现得意神色。 “看来我所说的话,大家都难以反驳?那么这所谓的结盟之事……”薛定锷捏着怀中白猫的脖颈上的软皮,瓮声瓮气道。 那白猫被薛定锷捏着,却是露出极为舒服的表情。 “百胜不败?薛公子当真以为如此?”这时,靠在墙边的吴锋突然说话了,他眯着眼,露出一副漫不经心的神情。 薛定锷一惊,没想到这个侍立一边的少年竟然开口说话,冷声道:“你这小子是……” 但邓爱侯心知吴锋既然开言,必然有破局之道,当下目光致意,表示认可。 “陈郡阳夏谢氏,谢衣。”吴锋道:“家门落寞,如今只是寄食岩仓殿中的一个小厮,不足挂齿。” 薛定锷的老爹薛衣人是卖油郎出身,吴锋如今冒充谢家子弟,还强调自己的门第,越发弄得薛定锷不痛快。 “既然家门落寞,又有什么可说的?”薛定锷轻蔑道。 吴锋笑笑道:“我们谢家一向有东山再起这个说法。在下虽然家门落寞,但也想做一番事业啊。有人能从一个卖油郎做到大派之主,谢某人有些许志向,又有何不可?” 薛定锷见吴锋言辞冒犯,一点都不怕自己,便冷冷道:“既然如此,你且把你的鬼话说完便是。” 吴锋仍旧是靠在墙上,将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腿上,一副没骨头的样子,言语却越发傲气:“说起来,薛公子如今倚仗天子峰势力,对我派是备加羞辱,谢某人身为岩仓殿一员,也是受了小小的委屈。但令尊的故事却是极好的励志传奇,这点委屈比起令尊所受的委屈,大概算不得什么……” 说着,吴锋道:“二十九年前,令尊受其师、天子峰副掌门嬴无疾之命,率领两百四十人袭击妖族长井洞,被无名下将长井凤翔仅以三十人打退,损兵五十。事后遭受嬴无疾责打。” 听到这话,薛定锷骤惊,却见吴锋口唇翕动不止,毫无停下来的迹象。 “二十六年前,令尊与柳家庄发生火并,以四百人攻一百八十人,已经打破庄门,攻入庄内,被柳家庄庄主,一介女流柳银环奇袭所败,损失二十五人,令尊身受重伤,抛下部下翻山越岭逃走。十余年后令尊挟愤报复柳家庄,将柳家庄满门男丁全部杀害,柳银环在内所有女子都投入妓寨,以复耻辱。” 吴锋又说了几条,接着道:“精彩的部分还在后面。令尊如何协助嬴无疾击败嬴无翳,又将嬴无疾囚禁起来,也是大家所津津乐道的话题,被称美为一代枭雄下克上的绝妙表现。然而嬴家兄弟的争斗,持续了整整三年之久,从二十二年前,一直持续到薛大公子出生前半年。” 吴锋侃侃而谈:“这期间,令尊光是攻打一座城固县城,就耗费了一年之久。期间被打退四十三次,遭到奇袭战败十五次,其中惨败四次,中败两次,小败九次,总共损兵两千一百七十三人。如此战绩,足可称军神。在整个内战过程中,令尊被打败或者攻城不利的次数,共计七十九次。至于此过程中打败令尊的将领,由于太多,我不能一一列出,不过只提一句,光是一位叫做莫仁的千夫长,一个人便打败了令尊十六次,然而薛公子大概未必知道这人的名字。” 薛定锷听到这些脸色已经开始发青,但他意识到吴锋并没有说谎,因为其中一些败绩,他也知道。 “令尊在夺取天子峰大权之后的败绩,似乎是少了些,不过……” 吴锋带着揶揄的神情,长声道:“这几次比较醒目。十三年前在秦岭上与傲世王发生领土争端,傲世王当时仓促难以召集军队,带着一千四百人痛击令尊的两千兵马,令尊不敌溃败,事后进入关中负荆请罪,得到原谅。还有三年前,令尊试图将势力渗入西凉,遭到年仅二十四岁的玄黄教世子陆承祯打击,三千汉中精兵被一千西凉骑兵一冲即溃,损失不详……” 第一百三十九章贬敌之道 吴锋所说,全部来源于宋山内提供的调查资料,句句属实,几乎没有一句假话。 正因为如此,薛定锷听着吴锋侃侃而谈,脸色从青到红再到白,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如果只听吴锋所说,那么薛衣人不但算不上名将,简直就是一个废物了。 其实这里吴锋玩了一个常见却极为有效的小把戏。 薛定锷吹捧自己的父亲,是泛泛的吹捧,也是说书人常见的套路,一通溢美之词,说得天花乱坠。 相信这种话的人,往往是所谓的脑残粉。 对于脑残粉,最好的方式是数据打脸。但是数据打脸也是最方便矫枉过正的。 只需要把对方的黑历史全部拿出来,不考虑局势和环境地单调陈列,就能让旁听者感觉这人简直就是个垃圾。 实际上战争有天时地利人和,胜败乃兵家常事,再优秀的将领,也不可能一生不败。吴锋将薛衣人一生的战史,拆分成一次次很小的战斗,把战斗不利的情况全部拿出来强调。 但战争的胜负,还在于结果,进攻战本来就不好打,强大的阵法和险峻的地形,很容易就让攻方损失惨重,战局不利简直再常见不过。薛衣人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最终达到了自己的战略目的,击败了敌人,扩大了自己的势力,哪怕中途有所挫折,结局也往往不错。 至于城固之战,薛衣人表现看似一塌糊涂,攻城一年才攻下,期间被打退四十三次,遭到奇袭战败十五次,其中惨败四次,中败两次,小败九次,总共损兵两千多人。 然而那无能的表现,其实是薛衣人养寇自重的做法,故意显得攻城无能,不断要求增加援兵,来扩大自己的势力,因此在帮助师傅嬴无疾夺取天子峰掌门位置之后,薛衣人立刻有了足够的实力,把师傅囚禁起来。然而这事情并不光彩,所以一般说得比较模糊,连薛衣人的儿子薛定锷都不太清楚个中细节,吴锋是通过自己的分析才得出如此结论,于他的立场当然不会说出来。 吴锋说的损兵两千多人,并不只是正规武士,而是包括民兵和运粮的民夫,而且战争中累死病死的也给全部统计进去,才有这个数据。 两千一百七十三这个数据,也是吴锋随口编的,宋山内在汉中也就呆了几天,靠着走街窜巷问老人来调查,怎么可能精确到个位数?这么说只是让薛定锷震惊于自己的调查能力,不明觉厉罢了。 其实要论证薛衣人用兵强于苏梦枕,并不困难。薛衣人一生也有深入敌境的时候,但纵然惨败,却总能收拾败兵,保存实力,苏梦枕屡战屡胜且准备充分的五千精兵,被薛衣人以临时召集起来的六千武士击败之后,一路追杀,竟然损失接近三千,苏梦枕只能孤身逃走。 须知歼灭战是最难打的,不能歼灭敌军大量有生力量,打再多胜仗也不顶用。当年的长平杀神,也常常以多打少,但一生经过百战,歼敌数量总和竟然达到一百六十多万,所以才成就万古战神之名,无人能够超越。 吴锋当然心底亮堂,知道自己满口都是片面之词。但是贬敌的技巧,就在于说片面之词的时候,要装作底气十足,说得不紧不慢,暗含嘲讽,最大程度地打击辩敌的心理,令对方如被雷击,气势上完全被压制,没有一一反驳的勇气。 当年称霸北方的一代霸主,被人当面指斥“丞相驱兵到处,战必胜,攻必取,松亦素知。昔日濮阳攻吕布之时,宛城战张绣之日;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割须弃袍于潼关,夺船避箭于渭水:此皆无敌于天下也”,也只是恼羞成怒,并不能拿出话语反驳。 如今薛定锷就被吴锋气得全身发抖,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似乎已经被吴锋打脸打得神志不清了,感觉到往日心目中天神一般的父亲,形象就要就此崩塌。 邓爱侯则面现异色,惊异于吴锋这犀利如电的攻势,但又担忧这毕竟是结盟的密议,要是薛定锷不堪羞辱,拂袖而去,应该怎么收场。 吴锋却明白,薛定锷无比嚣张,正要一击打掉他的气焰,才好谈事。 话说到这里,有必要给薛定锷打一打圆场了。 “刚才言辞可能冒犯了些。我说这些,也绝没有瞧不起令尊的意思。然而胜败乃兵家常事,成功人物的头顶,都有一层被神化的光环,当年的三河剑派李清号称三十岁之前便能取得天下,结果一轮乱箭射成筛子,光环瓦解,也就那么一回事,苏梦枕败给令尊,光环也就此黯淡。但令尊和苏梦枕的实力差距,绝没有许多人认为的那么大,天子峰欲灭神堂,也没有那么轻松。不说别的,圣王道宗能看着令尊将这天下最强的两个武者门派合二为一?必须要有多股势力夹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瓜分神堂,而后联手打退来自修真者方面的攻击,才能稳定战果。岩仓殿处在神堂的侧后方,可以威胁苏梦枕的背后,纵然兵力有限,但占据的位置极为紧要,可以牵制住神堂不少力量。就此一点,天子峰值得与岩仓结盟!不知薛兄以为然否?” 吴锋收了嘲讽的语气,中气十足。 薛定锷听了这话,脸色才好转过来,停了颤抖,不然他真可能要气得口吐白沫。 如今薛定锷虽然仍旧是气愤填胸,但这是盟议,他总不能完全不讲道理。 如果吴锋和他年龄相当,他还可以出言挑战,将吴锋打一顿长面子。然而这少年明显比他小好几岁,以大欺小,也绝对不显本事。 吴锋说得有理有据,容不得他再提出异议。 这时,邓爱侯、华宗岱等人也纷纷出言打圆场。 薛定锷沉吟一阵,呼了口气,道:“谢公子所言有理,结盟一事,我也以为可行。” 听到这话,邓爱侯、华宗岱都面现喜色,只有邓三石见吴锋大出风头,隐隐不乐。 第一百四十章你行你上 盟议进行到这个阶段,终于涉及到了具体细节。包括如何向神堂隐瞒、死不承认,又让苏梦枕隐隐感觉到两派结盟的事实而产生压力,以及天子峰与岩仓殿合作的双方具体义务。 虽然吴锋将薛定锷打脸打得极惨,但那不过是口舌之快罢了。真正商定细节的时候,天子峰因为势力比岩仓强太多,这盟议就不可能完全平等。 加上为了保全薛定锷的面子,在吴锋的示意下,邓爱侯又稍稍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最后协议达成时,细则中两方的责任义务便大不相同。 譬如商贸一节,便规定天子峰旗下的正式商队,通过岩仓官方收购特产之时,不但享受优先权,在一定的数量内,更能获得百分之四的优惠。 而岩仓方去天子峰收购物资,只拥有优先权,可以选择较为物美价廉的产品而已。 只不过岩仓殿地盘太小,而汉中地区土壤肥沃,物产丰富,能够从汉中地区以较低的价格收购到大量优质战略物资,对于岩仓仍然有益。 但天子峰这边享受到的百分之四优惠,占的便宜,就很不小了。 其余的条例,大都类似,也不必详叙。 双方至此正式交换了盟书,在结盟协议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吴锋地位太低,虽然有大功,也没资格按上手印。然而这正合他心意。以后还得从谢衣这个名字改回吴锋,说不定就会成为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如今按下手印,岂不是留下证据了么? 协议已毕,岩仓殿设宴隆重款待薛定锷之后,薛定锷离开岩仓城,沿着山路返回天子峰。 …… “没想到你羞辱那薛家的小子一番之后,他竟然那么乖地签下了协议。”邓爱侯道。 “原因很简单。如果不准备结盟,薛衣人何必派他来?身为一代枭雄,薛衣人可不会做无谓的举动。薛定锷之所以放出狂言,无非是想要争取更多的利益罢了。殿主你并非看不透这一点,只不过薛衣人的声名太盛,令你惊惧而失去了理智判断。”吴锋毫不留情地道。 但这话指出邓爱侯缺的并不是智谋,而是胆魄,却让邓爱侯反而心底畅快,觉得自己并不是智力不如吴锋,而是一时胆略不足,以后鼓起勇气,必能成就大事。 “谢小兄弟说得甚是……”邓爱侯露出闻过则喜的神色道,他越发感觉自己能够虚心纳谏,是个善用人才之人。 “那薛定锷说话压住殿主和军师,殿主和军师并不是没办法反驳他的吹捧之词,但一时间被他的气势所压迫住。我猛攻他的漏洞,反压他的气势,他也并非完全无法反驳我这些话,但气势已失,再多话反而如同长舌妇一般。薛定锷感觉到多说无益,只好就此签了协议。” “所以啊,他这种自尊心极强的人,其实不适合缔结条约。那种死皮赖脸,全无廉耻却又巧舌如簧的牛皮糖,才是最难对付的……”吴锋总结道。 “只不过找市井上的牛皮糖去缔结条约,又容易让对方看轻己方呢。”邓爱侯终于找到一处自己比吴锋高明的地方。 “殿主所言不错。”吴锋恰到时机地恭维一句,不冷不热。 …… 薛定锷满面怒容地回到天子峰上,自己装饰精美的宅院。 他虽然不过十八岁,但已经娶妻了,因此有一座自己独立的大宅。只不过他和妻子关系一向不大好,如今老婆也回娘家去了,宅子里就只有几个婢女和家仆。 之前他向父亲薛衣人报告时,将协议拿了出来,口称邓爱侯和华宗岱虽然口才一般,但素性稳重,自己占到的便宜不多,强装着镇定把这事情敷衍了过去,没将吴锋把薛衣人贬低得一无是处的事情讲出来。 薛衣人对这盟议其实看得不重,本着多一个盟友不是坏事的想法同意了结盟,也没考虑太多,因此并未多问。 然而回到自己的住处,他终于怒不可抑。 门口一名相貌阴柔,如同宫中太监的管家迎上来,满面阿谀的:“小爷,回来啦?看您一路风尘,小的立马给您准备烧好的药泉水,接风洗尘!” 这管家名叫千里觉罗·修,出身东北女真部落。其母因为部落内讧,带着他逃到汉中,却得罪了天子峰当时的掌门嬴无翳,被发配到南郑城外的军营当营妓,人虽老,却极为劲道,因此受到欢迎,接客成千上万。而千里觉罗·修因形容俊俏,在窑子里不但做龟公,有时也陪着丘八们上床,惹得大爷们连声称赞。 后来薛衣人掌权,为了争取人心,释放了一批营妓,以示恩德。千里觉罗·修因此也和母亲一同被放了出来,因为在窑子里学会的一张讨好人的油嘴滑舌,讨得了世子薛定锷的喜欢,当上了薛定锷府中的管家。 只是如今薛定锷心情极为不悦,直接飞起一脚,将千里觉罗·修踹得撞在门口石狮子上,头破血流,石狮子也被撞飞了一个角。 不顾在地上痛得哎唷乱叫的千里觉罗·修,薛定锷冷哼一生,走进门去,然而门框不高,被他迈过门槛时直接撞了一块木头下来。 两名十四五岁,容颜颇为清秀的幼婢眼见主人回来,正要上去问安,却被身高一米九的薛定锷用蒲扇大的手掌一手一个提了起来,抓进房里,直接撕光了衣衫,扔到床上发力蹂躏。 这两女虽然年纪幼小,但都小有修为,也曾经被薛定锷玩过不少次数,却也承受得住他的粗暴,只是被弄得哭泣不止,眼泪横流。 那只雪白的猫儿在整个过程中便趴在薛定锷头顶上,兴致盎然地瞧着大块头的主人做着活塞运动,黑宝石一般的大眼睛闪动着莹澈的光。 薛定锷一轮发泄过后,留下两女在痕迹斑驳的床上,自己长舒一口气,提裤而起。 只不过这两女对他来说,不过是泄欲工具而已,他缺乏能够说知心话的人,才如此压抑而愤怒。 吴锋之前为了避免将薛定锷刺激得太狠,故意漏了一条很关键的东西,但已经暗示了。 嬴氏兄弟内战结束后半年,薛定锷出生。内战结束时,也正是薛定锷发动袭击,囚禁师尊,强抢师娘的时日。 按照这么算,薛定锷从怀胎到出生不过半年而已。 更有可能的是,他其实是薛衣人师傅嬴无疾的儿子,根本不是薛衣人的血脉。 从小,他便也听闻这样的传言,因此与父亲之间,总有着一层隐隐的隔膜。他这次遭受羞辱,也不敢告诉薛衣人,怕自己遭到父亲看轻。 长叹一声,薛定锷终于按捺不住,向着山顶掌门居宅走去,直接绕到后门,缓步踏入。 一枚飞针如同电芒一般,激射而至。 “妹妹,是我!”薛定锷接住飞针,急忙道。 “是大哥啊……”一个慵懒柔和的声音,宛转传出来,随即冰雪丛中,寒梅底下,骤然闪现出一位紫衣少女,身法翩跹,如同风中舞蝶。 这少女年纪不大,脸容之上还存着不少稚气,但已是容颜绝丽,有若自仙梦中飘摇而出。若到成年,必当绝色倾城。 “受气了?”少女看着薛定锷,揶揄地微笑道。 虽然被妹妹揶揄,薛定锷瞧着对方清澈柔美的眼神,却感觉到气愤霎时消了大半。 “事情是这样……”薛定锷正要说,却见他肩头的小白猫喵地高叫一声。 少女哼地一声,突然跃起,捉住那白猫,如同流星一般甩到院子外头,嗔道:“臭猫,我和我哥谈事呢,你快给我滚!” 那猫表情甚为委屈,但却也不敢再呆,摔在地上后,飞也似地逃走了。 薛定锷这才将岩仓城里发生的事情,滞滞地一一说出来。 “这样啊……那个谢衣,挺有意思呢。”少女歪着头,迷离微笑道。 “妹妹……”薛定锷郑重道:“你且说说,如果你碰上这人,该如何对付他?” “很简单啊……”少女用纤纤玉指在空中划了一个圈,肌肤莹澈如玉,竟能折光,直接当空留下一环七彩光影。 只见她捂着小口,轻笑道:“只需要对他说,你行你上啊。” 薛定锷闻言,不由大惊失色,没想到这个一向足智多谋的妹妹会讲出这种鬼话来,不由怔怔相对。 往往是那些市井小民在争吵得气急败坏的时候,才会说这种话,自己说这话,显然比起哑口无言更打自己的脸啊! 少女踮起脚尖,拉长手臂,在哥哥的额头上猛地敲了一下:“大哥你这傻瓜,难道不明白,最无用的话,也是最通用的话么?那种人最怕的,就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薛定锷噢了一声,如有所悟。 又只听少女道:“他猜到爹爹已经决定结盟,决定权不在你手里,所以敢于大肆羞辱你,但这只是他的猜想,你若一路胡搅蛮缠,只会让他心虚。如果你问他,假设阁下在家父的位置上,会怎么做的话。他要么凭空瞎分析一阵,可他没领兵打过仗,纸上谈兵肯定破绽越说越多,你大可一一攻讦。要么论证你这个命题本来就是强人所难,你就胡搅蛮缠和他辩论为什么是强人所难。这么几回合纠缠下去,他一气呵成的气势全无,你便不但争取到了面子,还能交涉到更多的利益……” 只见少女得意地勾着手指,道:“盟议可不是辩论赛,谁对谁错压根不重要,谁将气势握在自己手里,谁便能争取最大的利益。故此,转移话题往往是上上之策。你自己往他坑里跳,中了心理陷阱,自然就说不出话来,但只要一通废话砸下去,将他也带偏了,说不定他一开始的目的都给忘了呢……” 听到这里,薛定锷不由长叹一声。 “妹妹,爹爹说得对。你若是男孩子,这继承人的地位,决然轮不到我。” 少女微笑道:“大哥你放宽心啦,我天生就是个女孩子,能有什么野心?天子峰又不是北燕那种阴盛阳衰的地方……” 薛定锷道:“说起来,你对那个谢衣,是不怎么以为然?” 少女摇头道:“不。我之前所说,也只不过凭空分析。此人出身那样的小门派,却能有如此机变,事先便准备那么多资料,在盟议上果然能破掉你的言辞锋芒,正所谓有备无患。这样的人,也的确是很有意思呢……真希望以后能瞧瞧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啊。” 见少女神色悠然,薛定锷却是突然道:“你对他这么感兴趣,不会以后当真就嫁给了他罢?” 少女听到这话,笑容却突然变得诡异起来,哼一声道:“无论如何,那小子将爹爹说得好像一无是处,也实在是可恶到了极点……就算哪天我真不得已嫁给他,也必定让他夜夜跪在搓衣板上,不许他上床睡觉。” 薛定锷听到妹妹这样说话,反而不由逗得笑了起来,道:“也就你这古灵精怪的丫头,才能有这样的想法……” 第一百四十一章宋山内的游说 这一次,吴锋成功折服天子峰少主薛定锷,为岩仓殿再立一功,然而只得到邓爱侯嘉奖,在功劳簿上记下功绩,并没有再得封赏。 吴锋也知道升迁不可能如同巨火弩射出的火箭一样一飞冲天,所以并不介怀。 只不过要去白衣营走马上任,不做丝毫准备是不行的。首先要考虑怎么压服那群骄兵悍将,其次要考虑如何通过白衣营立下功绩。 他当然可以让云海岚躺在白玉棺中,用缩小后的白玉棺轻松击败白衣营内的任何一个高手,甚至让所有人一起上。但这样做的话,很可能面临无法向邓爱侯解释的问题。 也就是说,不能力敌,只能智取。 吴锋再次找到了宋山内,两人在吴锋封地上,机风镇中的一座小酒馆的包厢内密谈。 “山内,白衣营的副统领辛待机,究竟是个什么人物?”吴锋一边往宋山内的碗里送了一大块的烤肉,一边道。 宋山内道:“辛待机是殿主的书童,容貌俊美,为人温厚,并不仗势欺人。有传言说,他去白衣营之前,是殿主的娈童,但没有真凭实据。然而你不去的话,他便是白衣营的头号实权人物,如今涉及到他自己的切身利益,他必定也受了世子收买,这是没得说的。” 吴锋又问道:“那么修为呢?” 宋山内答道:“今年二十岁。至于境界,大概已经接近化龙境的巅峰了吧……” 吴锋心下了然。 二十岁达到化龙境巅峰,并不能说明天赋多好,毕竟化龙到更上一层楼的镇野境,才是难以逾越的天堑,绝大部分号称有天赋的武修一生都迈不过去。也只有迈过这道天堑,才能成为真正的强力高手。 然而吴锋现在初入换血境的实力,比起辛待机直接差了接近两个大境界,自己还不够他一只手镇压的。 但邓爱侯不是傻子,能听儿子的话让吴锋去白衣营,借此考验吴锋,必然存在着破局之道。 “那么……你和他交情如何?此人最喜欢的又是什么?” “交情?还行吧。他忠于殿主,和其他人的交情都不错,但也没有特别亲热的……至于爱好嘛,他书童出身,喜欢的当然是笔墨纸砚和字画。”宋山内道。 听到忠于殿主这四个字,吴锋难以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畅快。 不出自己所料。 邓三石这是将功劳往自己手里送啊。这小子,简直比天子峰少主薛定锷还考虑不周详。 “山内。我请你帮我打点此事,只许如此如此说道……”吴锋附在宋山内耳边,秘授机宜。 他相信宋山内会全力为自己做事,因为现今宋山内的身份,就是邓爱侯派给自己的副手,两人又意气相投。 对于朋友,最关键的是信任。只有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才能换来对方的真心。 吴锋从乾坤袋中掏出好几样文房之物,有婺源出产的龙尾砚,湖州出产的雪狼毫笔,还有几张名家字画。 岩仓殿比忘忧谷大了不少,吴锋能拿出乾坤袋这种东西,并不显得奇怪,反而显出他作为谢家子弟,果然储藏不俗。 这些东西都是古物,风格精致文雅,但价值都算不上极高。送出去,既可以认为是贿赂,又可以认为不过是联络下感情,作为进一步谈论事情的引子而已。 这个度非常重要,完全敞开了要靠送贵重物品拉拢对方,反而会被小看,被对方认为怕了自己。如果是清高之人,还会感觉送礼者一身铜臭,如果是贪婪之辈,则很可能以后多次索取,不堪其扰。 “要不,你先挑一件?”吴锋微笑道。 宋山内竟然也不推辞,直接抓了那支雪狼毫笔,这笔的笔管是用金丝楠木制成,润泽动人。 所谓的狼毫笔,其实是用黄鼠狼而不是真正的狼的尾毛制成的笔。 雪狼毫,自然就是白色的黄鼠狼。白化的黄鼬比起白狼更加少见,看起来非常像可爱的白鼬,但天生具备妖力,是妖兽的一种。 然而这支毛笔却是这几件古物中最不值钱的一件。毛笔容易掉毛,不像其他古董一样随便就能保存上百年,所以这笔的年份也有限,加上并非出自制笔名家之手,价值无非是材料和精湛工艺,没什么文化价值。 宋山内微笑着向吴锋眨了眨眼,带着几分调皮,一是显示自己对古董这玩意有所了解,二是显示自己坦荡,不刻意拒绝吴锋给他的办事费来故作清高,所以拿一件最不值钱的表示自己领受吴锋的心意了。 吴锋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 两人将酒肉一扫而空,次日,宋山内悄悄把辛待机约了出来,展开密谈。 “宋家贤弟……”酒过三巡之后,辛待机微微讶异地问道:“今天你找我出来,究竟是有何事?” 宋山内见辛待机已经微含醉色,知道他修为虽然较高,但酒量却不行,当即道:“小弟最近淘了几件东西,想赠给兄长,以表情谊。” “这个……”辛待机还没说完,宋山内已经把那几件古董拿了出来。 辛待机眼前一热。 他长期在邓爱侯身边,邓爱侯当然也赏赐给他不少古董。然而古董这东西,收集得越多,就越想要更多。 宋山内拿出来的这几件东西,以辛待机的眼光看,实在是不错。而喝得微醉,更是难以抗拒这些珍品的诱惑。 “你小子……”辛待机脸上发热,眼中也隐隐发光:“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些东西又不是你舍得随意就送的。是别人托你来的吧?” 辛待机并不傻。 然而宋山内也并不慌乱,辛待机不是傻子,那么后面的事情更好谈。 “不错。是谢衣军师请我来的。世子已经和辛大哥说了,让大哥与谢衣为难,没错吧?”到了这里,宋山内直接开门见山了。 “唔……”辛待机言辞含糊,但见宋山内目光湛湛,好像要看到自己心里,便只得开口道:“宋小弟啊,你我也是朋友,我不想瞒你,世子的确想要给那谢衣找不痛快。我也只是奉命行事,这事难办,还请把东西拿回去吧……” 宋山内摆摆手道:“谢兄弟说了,这些东西只是表下心意,不求辛大哥就此帮忙,只是小弟有一言,不知道辛大哥愿意听么?” “说罢。”辛待机道。 “辛大哥是认为谢军师虽然如今是殿主的宠臣,但世子却是下一代的殿主。谢军师无论如何都斗不过世子,对不对?”宋山内问道。 辛待机叹息一声:“不错。疏不间亲,世子无论如何是殿主的骨肉,什么宠臣能比得上?” 他虽然很喜欢宋山内带来的珍玩,但是涉及这事,他感觉自己也只能忍痛放弃,不能夹在吴锋和邓三石中间,成为斗争的牺牲品。 宋山内道:“辛大哥忘记了一件事。但凡少主,不管是太子、世子还是大师兄,地位都是最尴尬的。第一把手既要培养对方的能力,让其在自己百年或者退位之后能够顺利接班,又要防备对方权力太大,起而夺权。这千万年历史上,接班人忍耐不住寂寞,起兵夺权的还少了么?” 辛待机闻言,心底一惊。不说别的,三河剑派李清就是囚禁自己的祖父李毅夺取门主位置,而北府军马伯庸也放逐了自己的师尊,这都是近些年的人物,李清如今已然化作黄土有些年份,但马伯庸却正如新星般升起。 宋山内又道:“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培养一个年轻的宠臣,令其遭致少主的嫉妒,让少主在和对方的争斗中成长。这个过程需要很多年,除非等到第一把手真正老迈或者想要放弃权力,不然少主是不可能真正胜利的……” 辛待机心下了然。 以邓爱侯的权力**,刚刚干掉自己的邓嵘,真正把岩仓殿的权力完全握在手里,怎么甘心现在就放掉? 邓三石也绝不可能在近期就掌握非常大的权力。 为了几十年后的从龙之功,现在被邓三石拿着当枪使,真的能得到回报么? 第一百四十二章说服辛待机 以财货诱人,倘若引起对方的贪婪之心,则索求不休。 而且吴锋如今成为白衣营统领,虽然修为不够,却是辛待机的顶头上司,怎么能一直给属下送东西? 财货只作为沟通的渠道,分析清楚利害,令对方从本身利益出发而亲近自己,这才是万全之策。 宋山内又道:“况且白衣营新建,辛大哥作为这个副统领,不可能立刻升为统领。殿主就算不派谢军师,也会很快派别人来。以谢军师如今受宠的程度,升迁肯定比别人要快,只要他升迁了,辛大哥便能坐上这个统领位置。如果赶走了谢军师,再派一个成熟老成却没太大本事的,赶也赶不走,却长期没法升迁,压着辛大哥一头,岂不是更得不偿失?” 辛待机目光闪烁,显然为宋山内所动。 他又喝了一口酒,朦胧着眼问道:“宋小弟,这套话,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还是谢军师教你的?” 宋山内道:“谢兄弟一眼便看出其中利害,但具体游说,在于在下的临场发挥。我说的可能让辛大哥信服?” 辛待机叹息道:“确实有其道理,只不过我已经接受了世子的命令,现在再去让白衣营不要和谢军师为难,未免不容易啊。” 宋山内笑道:“辛大哥年龄比谢军师大了七岁,修为也高了太多,如果靠着修为对谢军师出手,殿主不但不会觉得谢军师吃亏,反而会感觉辛大哥故意生事。如果辛大哥袖手旁观,任由下边的人惹事,谢军师自然有办法收拾。这样,辛大哥也好向世子交代。” 辛待机沉吟一阵道:“谢军师数立大功,的确是少年英雄,不可等闲视之。既然如此,好意我便领受了。明日我在紫气楼回请两位。” 紫气楼听起来响亮,其实只不过是岩仓城下街市边缘地带的一座小酒馆。 然而正是如此,谈话才能隐秘,不被邓三石所知道。 辛待机有意在吴锋去白衣营之前,先与吴锋相见一次,可见经过宋山内的游说,他已经相信了吴锋与邓三石对抗,绝不会没有反抗之力,邓爱侯大概也不会眼看着邓三石把吴锋赶出白衣营。 宋山内这番说辞,其实非常主观,把邓爱侯描述得非常精明。 实际上,邓爱侯只是一个看似精明的领导人,能力有限,对于自己的儿子也不见得有什么防备。虽然有时会否决邓三石的意见,但也的确容易受到邓三石的蛊惑。 然而以阴谋论来说服别人,很能给对方一种说得很有道理的感觉,正所谓不明觉厉。一般人总会觉得上位者们应该无比理智,算无遗策,以此来分析,就能令人信服。 实际上,上位者也是人,是人就有弱点,怎么可能完全理智,一切符合阴谋算计的道理呢? 三河剑派李毅是一代名将,结果未能防备自己的孙子李清,遭到囚禁。李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却没有防备自己的部下蓝犁道人,结果被乱箭射成筛子。 李家这两位掌门的才能,比起邓爱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尚且有算计不到的地方,何况看似精明实则凡庸的邓爱侯呢? 只是,辛待机不可能跑去问邓爱侯:“殿主,您到底对儿子有没有防备?”如果那样做,纯属作死。 因此,宋山内才可以毫无忌惮地说出这番话来。 次日,三人如期在紫气楼中会面。 吴锋收了平时的随意打扮,一袭儒冠深衣,做出读书人的模样。 辛待机作为邓爱侯的书童,长期接触文墨,最喜欢的也是文墨气质。他与吴锋相见后,只见吴锋容貌秀美绝世,举止有礼有节,一派读书人气质,又不乏男儿当有的英气,不管是容貌还是风度气质,都不知道比世子邓三石高到哪里去了。 其实这副打扮,让吴锋颇为不爽。他虽然擅长书法,对于文艺多有所学,但骨子里却是天生的武者,讨厌的就是酸儒那副作态。然而如今人在屋檐下,不是他嚣张的时候,既然想要做出一份事业,该装的时候还得装才行。 而辛待机虽然修为不低,骨子里却是文墨之人,对这样的吴锋便心生激赏。 文墨之人,往往都是感性的。辛待机本来就被宋山内说服,如今因为喜悦于吴锋的气质风度,而不由越发倾向吴锋,相信这样文武双全的一位少年,一定能带着白衣营建立不菲的功勋。 酒过三巡,三人也说到如何让辛待机应付邓三石,不至于太过为难。 毕竟邓三石不可能和辛待机知会一次就罢休,肯定接下来还要多次召见辛待机,询问迫害吴锋的成果。 吴锋道:“辛兄台不必担心,在下会以示弱之法,令世子以为我害怕了白衣营中众人,无能为力。等他松懈之时,我已经发动行动,建立功勋,那时候他也再不能干预白衣营了。” 辛待机喜道:“倘若谢军师真有如此才略,在下必然全力相助。只不过白衣营中多有狂妄之人,可不是人人都如同我一般好说话……” 吴锋微笑道:“兄台只要看在下怎么施行就好了,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相处办法,软硬兼施,这是处事正道。” 宋山内也道:“我被殿主派到谢兄弟身边与他共事,关于他的行事,我是越看越佩服。正所谓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做出一番事业,壮大我岩仓,指日可待。辛大哥只要与谢军师暗**同进退,以后必然少不了好处,无需多担心。” 其实宋山内并不认为岩仓的不景气,是吴锋一个人的才能所能改变的,他打算着自己长大了就跳槽呢。只不过辛待机做了这么多年邓爱侯的书童,肯定崇拜邓爱侯,认为邓爱侯治理下的岩仓有出头之日,所以宋山内必须这么说。 辛待机被说服,白衣营的问题便解决了一大半,吴锋如今可谓无忧矣。 接下来他要考虑的,便是如何通过白衣营来扩大自己在岩仓殿内的势力,进而一步步夺取岩仓实权的问题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去白衣营上任之前,吴锋没什么事情,便在宋山内的陪同下,视察着自己的新领地。 灵宝一带,号称“七山二塬一分川”,大部分土地都是秦岭余脉形成的丘陵。 豫州,俗称河南,平原广阔,河流密布,是中土土地最为肥沃的地区之一,更有着曾经的大陆第一名城洛邑京。然而灵宝地区虽然也位于豫州,更位于黄河岸边,却偏偏山丘密布。黄河对岸的并州以多山著称,但正对面的风陵渡一带,土地都要比这边要好。 这里的耕地,大多是山田,粮食产量有限,一旦遭遇旱灾,更可能颗粒无收。所以这一带渔村颇多,通过渔业来保障粮食需求。 “百姓生活不易啊。”吴锋看着脚下的土地,感叹道:“缺乏优质的耕地,导致填饱肚子都必须终日辛劳才行。” 要让人民富饶,就必须大力发展商业。然而从事商业手工业的老百姓太多,就没人种粮食。 中土多山,就连以平原广阔著称的河南河北,都是山川密布,粮食产量高的土地并不多。 宋山内道:“中土以外的广袤大地,据说有很多地方都有着巨大的平原,不是像河南平原这样的小平原,而是能把整整几个州都装在里面。” 吴锋道:“是啊,我知道。其实按照上古传说,在武祖时期,整个大陆都被我们黄肤人占据,那些白肤人只是来自异界的入侵者,如今却占领了比中土广袤更多的土地……” 在吴锋看来,不光是修真者,西方的咒师一脉更是武者的敌人。哪怕西方没有出现斯库里这样的强大人物,他如果今后能统一中土,也会挥兵西方,夺取那些广袤无垠的平原。 他又叹息一声:“说这些毕竟是夸夸其谈。现在还是考虑怎么好好发展我如今拥有的领地罢……” 宋山内道:“嘿,我真羡慕你,现在就有了自己的领地……” 吴锋道:“要不我向殿主请求一声,分一两座村落给你?” 宋山内笑道:“不必了。倘若我以后要跳槽,拿了领地费尽心力发展,也是为他人做嫁衣,有什么意义?” 宋山内与吴锋的不同在于,宋山内眼里老百姓终究不是那么重要。 吴锋看来,即便自己以后要离开,如果能发展好一个地区,让这里的百姓过上较为富足的生活,也是令自己畅意的。武士和百姓都是人,能为同样长着黄色皮肤的同胞做一些事情,为什么不做呢? 吴锋道:“我如今领地大小有限,更没有自己控制下的商会,没能力发展商业。要建设只能鼓励百姓生产,提高粮食产量了吧……” 宋山内道:“提高粮食产量,可不是易事。在这种良田少的地方,老百姓们反而没有生产的热情,习惯于看天吃饭,粮食多就多吃点,粮食少就少吃点,只要不至于饿死。毕竟收成再好,交完赋税之后,也几乎没有余粮可卖……” 吴锋点头道:“不错,环境的恶劣未必造成勤劳,很可能反而造成怠惰。如果不管怎么努力,改变都微乎其微的话,人民当然会失去努力的动力。” 宋山内道:“古代曾经有一些变法家,通过强制手段逼迫老百姓勤劳起来,为百姓增加收入。但人性都是怕麻烦的,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变得更加劳累,所以老百姓未必感激,反而憎恨。凡是变法者,大多没有好下场,而且在后世往往还遭到诟骂。” 他年纪和吴锋差不多,对于世事却看得非常透。 吴锋道:“没错。然而如果不让老百姓变得更加辛苦,又让他们增加收入,同时保证领主能收到更多赋税,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在这丘陵地带,尤其如此……” 他突然灵机一动,道:“我想到了。” 宋山内讶异道:“想到什么了?” “如果只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的话,改种经济作物不就好了?”吴锋道。 宋山内道:“的确,丘陵地区不适合种粮食,反而更适合经济作物。只不过这一块粮食产量本来就少,改种经济作物的话,一旦碰上缺粮怎么办?” 吴锋微笑道:“我只是在自己的领地操作,不至于影响整个灵宝地区的农业格局啦。而且殿主最近拿了那么一大笔钱,实在该向平原地区收购大量粮食储备着,以后无论是用兵还是赈灾,都是用得上的。” 他说的是邓爱侯取得了忘忧谷几百年的珍宝,无疑可以收购大量的粮食。尤其是和薛衣人签订了盟议,更可以从汉中地区购买到大量物美价廉的稻米和面粉。 缺粮地区必须要在金钱丰足的时候,储备大量的粮食。不然的话,一旦灾害来临,不需要敌方出一兵一卒,就能让整个地区完蛋。 同时,战争对农业造成的破坏,以及尸体腐烂产生的瘟疫,也会引起粮荒,那往往也是灭顶之灾。 宋山内道:“是啊,老百姓想要的不是粮,而是能够用的钱币。只要让他们手里有钱,他们自然就卖力了。” 吴锋得意道:“我的封地除了一个渔村之外,其他都是以种植来维持的。这里的丘陵土壤还算肥沃,只不过因为地形不平坦,导致粮食产量低下。这种土质,种小苹果比较合适呢。” 宋山内道:“苹果?从西漠的安纳托利亚地区传来的那种果树?” 吴锋点头:“是啊。那是西漠之雄斯库里发家的地方呢。一片不算太贫瘠却也说不上肥沃的高原,粮食产量低下,无数个部落明争暗斗着,动不动就是你死我活。人们为了一口吃的,也许就要杀掉邻居全家人。也只有那种地方,才能产生出比薛衣人可怕得多的枭雄了吧。” 去白衣营上任之前,吴锋没什么事情,便在宋山内的陪同下,视察着自己的新领地。 灵宝一带,号称“七山二塬一分川”,大部分土地都是秦岭余脉形成的丘陵。 豫州,俗称河南,平原广阔,河流密布,是中土土地最为肥沃的地区之一,更有着曾经的大陆第一名城洛邑京。然而灵宝地区虽然也位于豫州,更位于黄河岸边,却偏偏山丘密布。黄河对岸的并州以多山著称,但正对面的风陵渡一带,土地都要比这边要好。 这里的耕地,大多是山田,粮食产量有限,一旦遭遇旱灾,更可能颗粒无收。所以这一带渔村颇多,通过渔业来保障粮食需求。 “百姓生活不易啊。”吴锋看着脚下的土地,感叹道:“缺乏优质的耕地,导致填饱肚子都必须终日辛劳才行。” 要让人民富饶,就必须大力发展商业。然而从事商业手工业的老百姓太多,就没人种粮食。 中土多山,就连以平原广阔著称的河南河北,都是山川密布,粮食产量高的土地并不多。 宋山内道:“中土以外的广袤大地,据说有很多地方都有着巨大的平原,不是像河南平原这样的小平原,而是能把整整几个州都装在里面。” 吴锋道:“是啊,我知道。其实按照上古传说,在武祖时期,整个大陆都被我们黄肤人占据,那些白肤人只是来自异界的入侵者,如今却占领了比中土广袤更多的土地……” 在吴锋看来,不光是修真者,西方的咒师一脉更是武者的敌人。哪怕西方没有出现斯库里这样的强大人物,他如果今后能统一中土,也会挥兵西方,夺取那些广袤无垠的平原。 他又叹息一声:“说这些毕竟是夸夸其谈。现在还是考虑怎么好好发展我如今拥有的领地罢……” 宋山内道:“嘿,我真羡慕你,现在就有了自己的领地……” 吴锋道:“要不我向殿主请求一声,分一两座村落给你?” 宋山内笑道:“不必了。倘若我以后要跳槽,拿了领地费尽心力发展,也是为他人做嫁衣,有什么意义?” 宋山内与吴锋的不同在于,宋山内眼里老百姓终究不是那么重要。 吴锋看来,即便自己以后要离开,如果能发展好一个地区,让这里的百姓过上较为富足的生活,也是令自己畅意的。武士和百姓都是人,能为同样长着黄色皮肤的同胞做一些事情,为什么不做呢? 吴锋道:“我如今领地大小有限,更没有自己控制下的商会,没能力发展商业。要建设只能鼓励百姓生产,提高粮食产量了吧……” 宋山内道:“提高粮食产量,可不是易事。在这种良田少的地方,老百姓们反而没有生产的热情,习惯于看天吃饭,粮食多就多吃点,粮食少就少吃点,只要不至于饿死。毕竟收成再好,交完赋税之后,也几乎没有余粮可卖……” 吴锋点头道:“不错,环境的恶劣未必造成勤劳,很可能反而造成怠惰。如果不管怎么努力,改变都微乎其微的话,人民当然会失去努力的动力。” 宋山内道:“古代曾经有一些变法家,通过强制手段逼迫老百姓勤劳起来,为百姓增加收入。但人性都是怕麻烦的,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变得更加劳累,所以老百姓未必感激,反而憎恨。凡是变法者,大多没有好下场,而且在后世往往还遭到诟骂。” 他年纪和吴锋差不多,对于世事却看得非常透。 吴锋道:“没错。然而如果不让老百姓变得更加辛苦,又让他们增加收入,同时保证领主能收到更多赋税,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在这丘陵地带,尤其如此……” 他突然灵机一动,道:“我想到了。” 宋山内讶异道:“想到什么了?” “如果只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的话,改种经济作物不就好了?”吴锋道。 宋山内道:“的确,丘陵地区不适合种粮食,反而更适合经济作物。只不过这一块粮食产量本来就少,改种经济作物的话,一旦碰上缺粮怎么办?” 吴锋微笑道:“我只是在自己的领地操作,不至于影响整个灵宝地区的农业格局啦。而且殿主最近拿了那么一大笔钱,实在该向平原地区收购大量粮食储备着,以后无论是用兵还是赈灾,都是用得上的。” 他说的是邓爱侯取得了忘忧谷几百年的珍宝,无疑可以收购大量的粮食。尤其是和薛衣人签订了盟议,更可以从汉中地区购买到大量物美价廉的稻米和面粉。 缺粮地区必须要在金钱丰足的时候,储备大量的粮食。不然的话,一旦灾害来临,不需要敌方出一兵一卒,就能让整个地区完蛋。 同时,战争对农业造成的破坏,以及尸体腐烂产生的瘟疫,也会引起粮荒,那往往也是灭顶之灾。 宋山内道:“是啊,老百姓想要的不是粮,而是能够用的钱币。只要让他们手里有钱,他们自然就卖力了。” 吴锋得意道:“我的封地除了一个渔村之外,其他都是以种植来维持的。这里的丘陵土壤还算肥沃,只不过因为地形不平坦,导致粮食产量低下。这种土质,种小苹果比较合适呢。” 宋山内道:“苹果?从西漠的安纳托利亚地区传来的那种果树?” 吴锋点头:“是啊。那是西漠之雄斯库里发家的地方呢。一片不算太贫瘠却也说不上肥沃的高原,粮食产量低下,无数个部落明争暗斗着,动不动就是你死我活。人们为了一口吃的,也许就要杀掉邻居全家人。也只有那种地方,才能产生出比薛衣人可怕得多的枭雄了吧。” 第一百四十三章种小苹果 去白衣营上任之前,吴锋没什么事情,便在宋山内的陪同下,视察着自己的新领地。 灵宝一带,号称“七山二塬一分川”,大部分土地都是秦岭余脉形成的丘陵。 豫州,俗称河南,平原广阔,河流密布,是中土土地最为肥沃的地区之一,更有着曾经的大陆第一名城洛邑京。然而灵宝地区虽然也位于豫州,更位于黄河岸边,却偏偏山丘密布。黄河对岸的并州以多山著称,但正对面的风陵渡一带,土地都要比这边要好。 这里的耕地,大多是山田,粮食产量有限,一旦遭遇旱灾,更可能颗粒无收。所以这一带渔村颇多,通过渔业来保障粮食需求。 “百姓生活不易啊。”吴锋看着脚下的土地,感叹道:“缺乏优质的耕地,导致填饱肚子都必须终日辛劳才行。” 要让人民富饶,就必须大力发展商业。然而从事商业手工业的老百姓太多,就没人种粮食。 中土多山,就连以平原广阔著称的河南河北,都是山川密布,粮食产量高的土地并不多。 宋山内道:“中土以外的广袤大地,据说有很多地方都有着巨大的平原,不是像河南平原这样的小平原,而是能把整整几个州都装在里面。” 吴锋道:“是啊,我知道。其实按照上古传说,在武祖时期,整个大陆都被我们黄肤人占据,那些白肤人只是来自异界的入侵者。如今却占领了比中土广袤更多的土地……” 在吴锋看来,不光是修真者,西方的咒师一脉更是武者的敌人。哪怕西方没有出现斯库里这样的强大人物。他如果今后能统一中土,也会挥兵西方,夺取那些广袤无垠的平原。 他又叹息一声:“说这些毕竟是夸夸其谈。现在还是考虑怎么好好发展我如今拥有的领地罢……” 宋山内道:“嘿,我真羡慕你,现在就有了自己的领地……” 吴锋道:“要不我向殿主请求一声,分一两座村落给你?” 宋山内笑道:“不必了。倘若我以后要跳槽,拿了领地费尽心力发展。也是为他人做嫁衣,有什么意义?” 宋山内与吴锋的不同在于,宋山内眼里老百姓终究不是那么重要。 吴锋看来。即便自己以后要离开,如果能发展好一个地区,让这里的百姓过上较为富足的生活,也是令自己畅意的。武士和百姓都是人。能为同样长着黄色皮肤的同胞做一些事情。为什么不做呢? 吴锋道:“我如今领地大小有限,更没有自己控制下的商会,没能力发展商业。要建设只能鼓励百姓生产,提高粮食产量了吧……” 宋山内道:“提高粮食产量,可不是易事。在这种良田少的地方,老百姓们反而没有生产的热情,习惯于看天吃饭,粮食多就多吃点。粮食少就少吃点,只要不至于饿死。毕竟收成再好。交完赋税之后,也几乎没有余粮可卖……” 吴锋点头道:“不错,环境的恶劣未必造成勤劳,很可能反而造成怠惰。如果不管怎么努力,改变都微乎其微的话,人民当然会失去努力的动力。” 宋山内道:“古代曾经有一些变法家,通过强制手段逼迫老百姓勤劳起来,为百姓增加收入。但人性都是怕麻烦的,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变得更加劳累,所以老百姓未必感激,反而憎恨。凡是变法者,大多没有好下场,而且在后世往往还遭到诟骂。” 他年纪和吴锋差不多,对于世事却看得非常透。 吴锋道:“没错。然而如果不让老百姓变得更加辛苦,又让他们增加收入,同时保证领主能收到更多赋税,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在这丘陵地带,尤其如此……” 他突然灵机一动,道:“我想到了。” 宋山内讶异道:“想到什么了?” “如果只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的话,改种经济作物不就好了?”吴锋道。 宋山内道:“的确,丘陵地区不适合种粮食,反而更适合经济作物。只不过这一块粮食产量本来就少,改种经济作物的话,一旦碰上缺粮怎么办?” 吴锋微笑道:“我只是在自己的领地操作,不至于影响整个灵宝地区的农业格局啦。而且殿主最近拿了那么一大笔钱,实在该向平原地区收购大量粮食储备着,以后无论是用兵还是赈灾,都是用得上的。” 他说的是邓爱侯取得了忘忧谷几百年的珍宝,无疑可以收购大量的粮食。尤其是和薛衣人签订了盟议,更可以从汉中地区购买到大量物美价廉的稻米和面粉。 缺粮地区必须要在金钱丰足的时候,储备大量的粮食。不然的话,一旦灾害来临,不需要敌方出一兵一卒,就能让整个地区完蛋。 同时,战争对农业造成的破坏,以及尸体腐烂产生的瘟疫,也会引起粮荒,那往往也是灭顶之灾。 宋山内道:“是啊,老百姓想要的不是粮,而是能够用的钱币。只要让他们手里有钱,他们自然就卖力了。” 吴锋得意道:“我的封地除了一个渔村之外,其他都是以种植来维持的。这里的丘陵土壤还算肥沃,只不过因为地形不平坦,导致粮食产量低下。这种土质,种小苹果比较合适呢。” 宋山内道:“苹果?从西漠的安纳托利亚地区传来的那种果树?” 吴锋点头:“是啊。那是突利同盟的大本营,是西漠之雄斯库里发家的地方呢。一片不算太贫瘠却也说不上肥沃的高原,粮食产量低下,无数个部落明争暗斗着。动不动就是你死我活。人们为了一口吃的,也许就要杀掉邻居全家人。也只有那种地方,才能产生出比薛衣人可怕得多的枭雄了吧。” “那种人物。不是我们所要考虑的。不过我相信他哪怕真有一天能从西域打进来,也会被中土联军赶回去。”宋山内道:“西漠的人口,毕竟还是太稀少了……” 吴锋笑一笑,他想的是在斯库里统一西漠之前,集结中土的力量,将其在西域之外击败,被人杀进腹地烧杀抢掠一番。最后哪怕反击战胜利,对于中土的修炼者来说又有什么荣耀可言呢? “至于渔业,我也有自己的想法。在南方。鱼塘很常见,能够大大提升渔业的收入。北方经常闹干旱,水源不足,加上冬季较长。因此鱼塘不多。但我想来。只要领主出钱挖鱼塘,修比不修是要好的,鱼放在池子里喂养,必然比起要去江河中捕捞,收获更多,也更稳定……” 吴锋接着道:“我听说南方人更是在池塘边缘大量种植桑树,进行养蚕,以蚕粪喂鱼。鱼粪进入塘泥又能肥桑,形成桑基鱼塘。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豫州虽然是北方。但还不算太冷,此法可行。其实现今优质木料缺乏,老百姓房屋破旧,竹基鱼塘可能更有益,只不过这里的环境实在不适合种植竹子,只能作罢了……” 其实这些法子,吴锋都只是从书上看到,具体操作也不明白。 但是作为一个领主,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亲力亲为。只需要聘请通晓相关知识的人员进行指导,就能将产业建设做上路。 看起来,这都属于细碎的事情,更是显得庸俗。然而正是这些,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存命脉啊。 吴锋将洪蒙、秦予在内的一群保长召集拢来。 “你们对于民政建设,有什么了解么?”吴锋问道。 众人面面相觑,都摇头。 只听洪蒙道:“这不是武士应该做的事情吧……” 吴锋摇头道:“为什么不该是?在南方的大宋,燕云地区的北燕,许多极为富于能力的民政专家同时也都是武学修为高超的武士。甚至连不少强有力的势力之主,也亲自参与指导民政建设。你们的确忘了,武者也是人民的一员啊……” 一群人听了这话,不由面有愧色。 吴锋道:“你们是最基层的管理者,就应该做最基本的事务,不是收收税、抓抓壮丁,就觉得自己完成了任务。我公务繁忙,也不可能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如今我打算建设桑基鱼塘,并且在丘陵地区开始种植苹果。这些事情,我会聘请专门的农业技师来指导,然而你们也必须有所了解才行。都利用修炼的闲暇去修业吧,修业费用由我承担,但必须有详细的账目。修业完成后我会进行考核,观察你们在民政建设中的具体表现。表现最佳者,我将把领内六座村庄中的一座交给其代理,代理人有权拿走一半本该属于我的税赋。表现最劣者,我将扣发薪水两到三年!” 吴锋顿了顿,又补充道:“表现较优者,也都会得到加俸的奖励,而表现差的人,每个都会受到扣薪的处罚!” 一众保长们神色各异。 一般的小领主,绝对不会像吴锋这样多事。 然而吴锋开出的奖赏,也的确足够丰厚。只不过惩罚也实在不小就是了。 吴锋并没有将自己的管理方式上报给邓爱侯,他看来这属于自己的私事。如果传到邓爱侯耳朵里,再去解释便是。 这就是他的行事风格,独断专行,也雷厉风行。 宋山内是他的朋友,所以如何管理,会和宋山内商议。邓爱侯作为上司,反而懒得去问,先斩后奏便是。 过了一会,洪蒙第一个道:“没有赏罚,便没有工作动力。领主实在是英明人物,我第一个举手赞成。” 吴锋笑道:“好。就凭你这句话,接下来三个月内发放两倍月俸!以后可得好好做事才行。” 这群保长毕竟都是想提升自己地位的人,总不该如同普通老百姓一样,好似碗里的芋头,拨一下才动一下吧。 一众保长也都口头上表示了赞成,但也有几人依然隐隐面有难色。 吴锋一眼就看出这是几个懒汉,看来哪些人受罚,在真正赏罚之前,其实就已经决定了。 他的思绪,则已经飘上了高空俯视而下,看见了几年后这片土地的景象。低地上密布的鱼塘构成密集的水网,鲜鱼乱窜,茂密的桑树之上,春蚕吐丝。山丘之上,艳红的苹果漫山遍野。 这些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是人民生活的命脉所在。 父亲教吴锋以君子之道,可父亲收藏的那大批的古董,不是用钱买来的么?在吴锋看来,钱,其实才是这个世界运行的根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君子之道都无从谈起。 ps:上架啦,谢谢各位兄弟姐妹的支持! 第一百四十四章新官上任无声息 在岩仓城所在山丘的东侧,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军营。 军营座落在两座小山之间,以木料修建成四四方方的形状,如同一个四合院一般,但比起一般的四合院又要大了很多。军营外部用石灰刷成一片雪白,在这冬天里看起来便好似一座冰城一般。 军营的两侧是武士们居住的房屋,面积都不小。后边是宽大的食堂。正中央宽阔的空地,则是训练用的校场,地面被平整到水平,铺了白石砖,两旁有军鼓和兵器架,还摆了两个三米多高的戟士石雕,威风凛凛地站在门内,在军营外边都能看见。 白衣营中的五十名武士虽然在城堡里都只是伺候人的下人,但在军营里却都变成了老爷,有不少人直接聘了仆人住进了军营里。只是除非是女兵,不然营中是不让女人进来的,不然该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整夜和女人滚床单,弄到第二天没力气操练。 今天就是上任的日子,吴锋便穿着一身便服,踏进了高大的营门。 门前有两对石狮子,却没有卫士守门。吴锋直接走进去,绕过写着“允文允武”四个字的影壁,就完整地看见了那一对高大的石雕。 然后便是空无一人的校场了。 吴锋来得也不算早了,但士兵们似乎都还在睡懒觉呢。 摇摇头,吴锋淡淡开口道:“没人来迎接么?” 他见没人理他,又走上了统领发号施令所用的高台,扬声道。 然后才看到辛待机从门里走出来,开言道:“是新来的统领啊?” “是呢。”吴锋道。 然后辛待机跑去敲那群大头兵的们,那群兵士才一个个打着哈欠,次第从房子里走出来。 还有几个长得不差的女兵。因为男性武士的数量比起女武士要多得多。在岩仓殿这种小地方,如果女武士分开训练的话徒然增加成本,所以不管在哪都没有分营。 还算给吴锋面子的是,女兵至少没有从男兵的房间里走出来。 这群人一个个显出东倒西歪的嘴脸,涎着脸瞧着吴锋。看人数,也没满定额的五十人。看来有好几个人干脆缺席了,明知吴锋要来却昨晚外出不归。 “喲,是新来的统领啊。”有人阴阳怪气地道。 “长得挺俏的呢。”一个女兵道,但声气中满含讽刺意味。 接着,又有个人假装低下头道:“这么小,嘿嘿。也没听说立了什么功劳,不会是那个姓华的老东西喜欢玩幼童吧?” 这家伙看起来年纪不大,只有十七八岁,不戴头盔。满头卷毛,腆着个大饼脸,皮肤白嫩,嘴似香肠,五官丑陋。 此人名为天一,是豪族头领天贰江的儿子,却并不是奴仆出身。 天贰江是岩仓领内有力豪族之一,领地不少。能够动员一百二十名以上的正规武士和三百多名民兵。在这次岩仓殿内战中,天贰江更是立下了功劳。被封赏了更多领地。 天一是他晚年得子,又见这小子武学天赋不错,更是极为宠爱,不愿意送到岩仓城内给长老们教导,留在领地内自己教,结果弄得无比骄横跋扈。 本来天贰江把天一送进黑甲卫士营。想要为其谋个好出身。然而华宗岱说天一不能遵守军纪,将天一赶了出来,于是天贰江才又找邓爱侯说好话,把天一送进了新建的白衣营厮混。 天一知道邓爱侯生活作风一向规矩,而且在乎别人的说法。不敢拿邓爱侯说事。华宗岱对吴锋一向不错,但身为客卿在岩仓殿内地位虽然高,却没有家族势力,所以天一敢于肆无忌惮地拿华宗岱说事。 天一这嘲讽吴锋的话语,假装压低了声音,但他嗓门粗重,整个校场的人全部听得清清楚楚。 又有一个头发有几分发红的矮小士兵细声细气道:“不错,那姓华的老东西如今四十多岁了,却连个婆娘都没有,想必是好男风的。新来的统领大人,听说和华老头走得特别近呢……” 这家伙名叫凰起,同样不是奴仆出身,而是出自凰姓的一家小豪族。 这个家族世代红发,自称有上古真凰的血统,所以把凰当作姓氏,但从矮小的遗传来看,恐怕是什么山鸡妖怪之类的血统。 天一、凰起同属那种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一向臭味相投,两人一同游手好闲、为非作歹,仗着家里的势力,也很少有人敢管束。 吴锋听辛待机向他说起过这俩人。辛待机说,这两人接受了邓三石的赏赐,表示要和吴锋做对到底,不将吴锋从白衣营里赶出去是决不罢休的。 “哈哈哈……今天……天气不错,天气不错。”吴锋打了个哈哈,道:“大家好。” 吴锋故意显得举止稚嫩。 如果是忘忧谷灭门之前,这种事足以让他不痛快。 现在袁曙林焰都死了,忘忧谷也化为云烟。这种人能让吴锋想起被袁曙林焰冷嘲热讽的岁月,但却无法激起吴锋的愤怒。 他们比袁曙林焰都不如,纯粹是被拿着当枪使的棋子啊。 天一的谩骂的确恶毒,然而吴锋并不会因此伤到一根寒毛。 “统领好。”辛待机开口道。 他本应该说“拜见新统领”,然而现在这群大头兵都想要和吴锋为难,辛待机不能公然给吴锋面子。 有少数十几个人稀稀拉拉地随着辛待机说了“统领好”,更多的人压根吱都不吱一声,还在下面自顾自地说着话。 吴锋挥挥手,道:“我是个闲散的人,也不懂行伍之间的事情。我今天来,只和大家说两件事,我们军士,一是要严肃军纪,二是要守法爱民。训练的事情,就依然交给辛副统领吧。我有空闲会来视察几次,今天见到大家,很是高兴。还有事在身,就先不奉陪了。” 说完,吴锋竟然是走下台子,直接转身离开了。 天一猛地向吴锋的背影吐了一口唾沫:“啐,原来是个怂货。” 凰起道:“怂爆了啊,哈哈哈哈……就这么跑了,果然是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不过算他知道我们厉害,不敢和我们斗,不然该他有多惨呢……” 一旁,辛待机淡淡瞧着他们俩。 而走出营门的吴锋,闲散的目光骤然变得锐利起来,犹如天空上的苍鹰! “邓三石,你喜欢用炮灰,但炮灰就该有炮灰的觉悟啊……”吴锋轻轻自语道。 “我可要大开杀戒了。”吴锋仰面向天,话语飘散在风中,只有风神听见。 第一百四十五章 岩仓城外,一座小酒馆的包厢中。 “禀世子大人……那小子怂啦,哈哈哈哈!”天一一边捧腹笑着,一边大声道。 邓三石哦了一声,锐利的眼中闪动着锋刀一样的光芒。 只听他道:“怎么回事,且说说来?” 凰起将情况禀于邓三石,道:“这样的废物,实在不足以作为世子的对手啊……” 邓三石也嘿嘿道:“果然是年纪太小,胆识不够,竟然临阵退缩了么。可他不知道,消极怠工,我照样可以弹劾他,把他的统领位置拿掉啊……” 天一道:“那么,世子现在就去向殿主弹劾这个废物小子?” 邓三石摇头:“父亲如今正宠信那小子,现在就弹劾,父亲不过申饬他一顿。要等他怠慢了一个月,再发动弹劾,才能一击克之,让他丢掉位置,而且因此受到处罚,再拿不到新的职司……” 说着,邓三石抿了抿杯中的酒:“你们这些在前面冲锋陷阵的,就该锋芒毕露。而我躲在后面运筹帷幄,便该沉得住气,不能轻举妄动。那小子自以为有谋,然而我邓三石也是谋者啊!呵呵呵呵……” 他笑声不大,但眼中满是得意神色。 天一腆着脸面道:“世子……我们为您做这些事情,能否叫袁雪妃陪咱们兄弟俩几宿?” 袁雪妃,便是之前在白衣营中嘲讽吴锋的美貌女兵,曾经是邓三石的婢女,和邓三石有合体之缘。 比起祖父邓嵘的好色如命,邓三石和其父邓爱侯一样,视女人为衣服,对这些事情倒是看得不重。 他取得袁雪妃红丸之后。觉得这女人味道不过如此,又玩了几次,便不再宠幸了。之后,邓三石也曾听说袁雪妃经常与俊俏的小生过夜,他也不以为意。 但是天一长得这副大饼脸香肠嘴的土气模样,凰起也是三寸丁的矮子。想到容貌姣好的袁雪妃在这两人胯下婉转呻吟的模样,邓三石未免觉得恶心反胃,却强装出笑容,笑着摆手道:“你们两个,也太贪了罢。袁雪妃是小爷我的女人,想赏也不能轻易就赏了。等你们两个再立几次功劳,然后做打算!” 天一、凰起不由悻悻然,邓三石又好言抚慰了几句,两人才再次兴高采烈地离去。 邓三石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嘿嘿两声。 他不过十六岁,就能够在攻打邓嵘的战争中统领接近一半的部队,足见邓爱侯对他的看重。 邓爱侯虽然才能不够,但心气不俗。同样,邓三石也不至于是最为低级的那种二世祖。 对于天一、凰起这种货色,邓三石其实是看得很透,绝不至于和他们推心置腹的。然而在他看来,很多时候要办事。必须得借重这种人不可啊…… …… 吴锋声称自己是个闲散的人,但在接下来的十天。却又去了白衣营几次。 每次他都是在场边背着手绕着,观看辛待机是怎么操练这群骄兵悍将的。 只见辛待机手持一杆令旗,打着旗语,发号施令。 这五十名武士便一个个组成小型的鹤翼、鱼鳞、锋矢、长蛇、雁行、方圆、衡轭、锥行等阵形,在演武场上快速行进着。 白衣营新建,这些人也不是十分认真。显得并不熟练,然而倒也还有些模样可言。 辛待机又让他们或者“闻鼓则进,鸣金则退”,或者集体做出刺击动作,或者捉对厮杀。 看见吴锋津津有味地瞧着他们的操练。等到休息时间,邓三石的婢女袁雪妃不由又直接对着吴锋道:“新任的统领大人哟,你怎么只是干看着呢?是巡视还是偷学啊?” 吴锋微笑不语。 但袁雪妃却是说对了,吴锋之前对于兵事其实没什么了解。如今观看辛待机如何操练军队,也便是学习了。 辛待机不但从小便在邓爱侯身边阅读兵书,也随邓爱侯参加过许多演习,对于兵事还是有些了解的。 而吴锋现今的军事知识,就都来源于书本了,缺乏实践经验。 只不过倘若白衣营这群人对他没有敌意,他自然可以和辛待机一起指挥,装模作样地发号施令,便能掩饰自己对于军事实践知识的缺失。 如今他在这边上巡视,却是被袁雪妃看了出来。她不由露出极为得意的神色。 天一也低头笑道:“哈哈哈……新来的统领,竟然是个连兵事都完全不懂的废物呢……” 凰起道:“是啊,是啊,让一个屁都不懂的小毛孩来领兵,也真是可笑啊……” 这两人当着吴锋的面肆意讽刺,完全无所顾忌。 从羞辱他人中得到快感,是人类的天性中的阴暗一面,而天一、凰起这种鄙陋的二世祖,就越发如此。虽然吴锋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但仗着有邓三石撑腰,他们完全不把吴锋当一回事。 他们更计划着,如果吴锋对他们发号施令,他们就提出交手的要求,然后将吴锋殴打一顿,让吴锋完全失去颜面。然而吴锋一直都只是干看着,所以天一和凰起也只能低着头乱喷口水。 “辛副统领,代我好好训练士兵,我先回去了。”吴锋假装完全没有听到那群人的嘲弄之语,对辛待机道。 辛待机不冷不热地应了一声。 这群人对着吴锋的背影,又是无尽的嘲讽。 “哈哈哈,没能力指挥,还在辛统领面前装腔作势。”天一嘿嘿道。 “我们只认辛统领,不认你这个小屁孩哟。”凰起阴阳怪气。 “当真是莫装逼,装逼早晚遭雷劈啊,嘿嘿。我看这天气真不好呢,阴云密布的……”天一接过话头。 “这小屁孩回去了,又该跑到姓华的那里卖屁股了吧……”凰起又道,神色极为恶心。 辛待机依然只是淡淡地看着他们。 这白衣营乌烟瘴气的,他其实也看不惯。邓爱侯派他当这个副统领,绝不是想看到一个连大烟馆子都不如的白衣营。 吴锋私下里对他说得没错,白衣营,该整治了。 …… 宋山内与吴锋相对而坐。 “白衣营那几个混账,还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呢。”宋山内冷冷道:“拿舅舅说事,还不止一次……” “不知死活的人,这天下从来就不缺。”吴锋道:“不过他们也注定是炮灰。你舅舅不是本地人,却在殿里当二把手,很多地头蛇都有意见吧。” “排外毕竟是通病啊。”宋山内道:“这也是我打算成年之后跳槽的原因之一呢。” 吴锋道:“不过他们这也是逼着外地人抱团,联手对抗他们。如果不是他们说那些鬼话,你舅舅也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地把他暗中组建的密探队借给我们,那么办起事情可就麻烦多了。” 宋山内拍着吴锋的肩头:“嘿,可不轻易呢。亏我又是添油加醋,又是分析利害,他才肯豁出去一次支持你,但也就是借这么几个人而已,本身不管你做成怎么样,可都不会出手的。所以呢,如果指望其他的客卿譬如四大将帮忙,你就别想啦。” “我明白。”吴锋道:“他的位置决定了他只能效忠于殿主一个,不能参与派系争斗。不过现在缺的只不过是人手,华军师肯借这么几个人,大事就定了。” “不错。”宋山内道:“你的计划,层层后招,环环相扣,确然称得上是天衣无缝。”他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可是,是不是狠毒了点?看你生得文文静静的,没想到这么大杀气呢。” 吴锋道:“你觉得挺奇怪?” “哈哈哈哈,哪有,哪有。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我是对于这小小岩仓殿里的名利,不当一回事。以后谁如果妨碍我的好处,我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谁有错谁无辜,杀他个血流成河再说呢。”宋山内道。 吴锋也只是淡笑。 宋山内有能力,这是没得说的。 但和吴锋的不同在于,他也是个比较自私的人,着眼的基本上都是自己的利益。对朋友他会讲义气,但对其他人可能就缺乏底线了。 吴锋这次再度毒计,是因为根据这些天的调查,他想要结果的人,都有其取死之道,并不只是因为与他为难。 收拾掉这些人,是为了给自己立威,挫败邓三石的陷害。然而也是除虫行动,消灭掉这岩仓领内为非作歹的蛀虫。 当断则断,对付这种人,应当如同秋风扫落叶、快刀斩乱麻一样,没有丝毫怜悯。故此,吴锋心中无愧。 对于宋山内的想法,吴锋有不赞同之处。 只不过,水至清则无鱼,人生在世,不可能不和与自己观念不同的人交朋友。必须要有一群有能力的朋友,自己才能越发进步。 何况,只要不像袁曙那样阴阳怪气,如宋山内的自私自利,也可视作真性情的一种。 所谓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只不过是理想化的情况罢了。意气和义气,本来就在酒肉之间,在相互帮衬之中。有酒肉未必是兄弟,是兄弟却必定一同喝酒食肉。 第一百四十六章晨曦楼 入夜,华灯初上,岩仓城下繁华的街市中,处处笙歌。 四十年前杨麒覆灭大魏王朝,血洗洛邑京,曾经繁华冠于整个大陆的河南地区遭受重创,加上在这四十年中势力割据、长期混战不休,至今还远未能恢复往日的繁荣。就连最繁华的南阳、孟津等城市,繁荣程度也比不上关中地区的长安,以及汉中地区的南郑。 岩仓更是处于山区,领内总人口也不过几十万而已,只相当于长安城城墙内居住的人口。然而这片街市作为岩仓殿的统治中心,瞧上去还是有些繁茂景象的。 街市里头,规模不小的酒楼颇有几座。每到晚上,都有美貌的歌女在歌台上载歌载舞,吸引酒客。 晨曦楼便是在这街市中仅次于龙骧楼的酒店,因处于街市的东部边缘且门口朝东而得名。这座酒楼的招牌,是以从西方传来的玻璃雕刻而成,每到朝阳升起之时,晨曦射在酒楼招牌上,折射出七彩的霞光,瑰丽无比,招牌上的“晨曦楼”三个硕大金字也如同在梦幻中浮动一般。 但晨曦楼最热闹的时候还是在夜里。这里表演的歌女,不但美貌,而且歌舞技艺精湛,在整个岩仓领地之内都是有名的。 歌女们并非妓女,并不卖身,但如果有客人能够讨好了某位歌女,得到芳心,也可能邀请她春风一度,结下露水姻缘。如果客人足够俊俏,嘴巴足够甜的话,甚至不用花费分文。 晨曦楼不但是酒楼,也做旅舍生意,前边三层楼供客人饮酒吃饭,后面是个双层的大型四合院。分隔成许多小房间,供客人居住,院子后边还有马槽,可以在此安置马匹。 酒楼的三楼上,更有赌场,供游手好闲的浮浪子弟玩乐。 龙骧楼之所以是岩仓城下街市内最大的酒楼。是因为这酒楼本来就是邓家的地盘,楼里的老板和小二,都是邓爱侯的眼线。 但因为邓爱侯生活习惯比较清简的缘故,龙骧楼的风格也比较规矩,不以声色招徕顾客,生意反而比不上晨曦楼。 像天一、凰起这两个二世祖都知道龙骧楼和邓爱侯的关系,当然更不会跑到里头去。 今夜,天一和凰起和几个浮浪的富家子弟又在晨曦楼的一层要了一张桌子,一边喝酒吃肉。一边瞧着台上的表演。 “都是些庸脂俗粉,未免没意思。”凰起道,他和天一一同玩过不少女人,眼界也就慢慢高了起来。 “啐。”天一道:“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上头那几个虽然不怎么样,但也不是随便就陪睡的。” “嘿嘿。”凰起道:“跟着天哥,什么女人玩不到呵。” 天一听了这话,似乎颇为受用,嘻嘻一笑。 其实他们几个现在心情都说不上好到哪去。这几位都是从三楼下来的,吃饭前刚赌了一把。输得屁滚尿流。 只是天一、凰起等人虽然嚣张蛮横,但是赌品却是很好的,愿赌服输。毕竟他们家里并不缺那几个钱,也不至于为此便砸掉赌场。 只不过输了之后总是心里憋气,所以才下来看看歌女养养眼睛和耳朵。 “嘿,各位客官听清楚瞧清楚啦。苏姑娘要上来啦……”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酒店老板娘敞着大嗓门叫道。 一时间,天一、凰起这几个二世祖都瞪直了眼睛。 只见一位身穿湖水绿衣衫,荷叶边曳地长裙的婀娜女子,袅袅婷婷地走上了大厅正前方的歌台。 这女子名叫苏卿怜,说得上是晨曦楼的镇店之宝。生得娇弱秀美,宛若不胜衣一般,一对丹凤眼却又隐含媚意,清纯之中更有一种让人想将她搂进怀中肆意蹂躏的冲动;更兼歌喉婉转,舞姿飘扬,十分动人。 如果只论容貌,这女子远说不上极美,但婉约动人的神态,加上歌舞双绝的本领,足以让天一、凰起这样没见过太大世面的二世祖发痴了。 苏卿怜人称“碧水青莲”,气质也的确如同一朵青莲一般,楚楚动人。 只见她盈盈走上台去,道了一个万福,便惹得台下一片喝彩。 她是一年前出现在龙骧楼的,自称出身孟津苏家,更是当代神堂堂主苏梦枕的远房侄女,只因为神堂内部的斗争失了父母,才不得已逃到这里做了歌女。 这话自然不可信。苏梦枕善于体恤族人,是众所皆知的,他没有亲兄弟,对那些堂兄弟甚至远房的族人都是十分重用,两个堂弟苏牧、苏有光更是被他倚重为左膀右臂,怎么可能杀戮自己的族人,逼得远房的侄女逃到岩仓去? 何况,最近几年也没听说神堂内部发生什么内斗、清洗。 但是对于好事之人来说,这无疑是个极大的噱头。 苏家虽然不是什么顶级名门,甚至家格上还比不上岩仓殿的殿主家族邓家,可是隔得近啊。在神堂里头,苏家是几大执政家族之一,而神堂这些年来,一直压得岩仓喘不过气来。 对于这些富家子弟来说,看着自称苏梦枕堂侄女的这个苏卿怜在台上翩翩起舞,心理就越发畅快,好像孟津苏家果然就不值一提了一样。 倘若能让这姑娘陪自己渡过**,更一定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征服快感。在二世祖们想来,苏梦枕的女儿号称天下绝色,可惜看都看不到,但如果能玩玩苏梦枕的堂侄女,倒也不错。 只是苏卿怜虽然暗藏媚态,这一年来却从未听说愿意去哪个客人同衾而眠。有好几人曾送了价值上千两纹银的礼物,苏卿怜收也收了,但却甚至不让对方摸摸小手。 天一便是那几人之一。 如今,他瞧着苏卿怜这样走上歌台,一方面为其娇态而心旌动摇,但想起苏卿怜连手都不让自己摸一下,又恨意暗生。 在天家的领地上,天一看上哪个女人,直接就在路上拖了,弄到家中强暴,对方家人也不敢说半句话。这里是岩仓城下,天一才忍了这么久,但苏卿怜这样对他,却已经令他感到忍无可忍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天一行凶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苏卿怜在歌台之上,宛转展喉,轻歌曼舞。 水晶灯吊在天花板之上,绽放出堪比白昼的光华。金色的流苏,自顶上垂下,在灯光中摇曳,宛若弥漫成了一片光雨,令台上的苏卿怜仿佛在梦幻中舞蹈。 她的歌喉婉转,带着淡淡的忧伤,与歌词的意境绝妙相成,神态凄郁,闪烁的双目如同白水银中养着两丸黑水银,盈盈闪烁,却又带着一股挑逗人心的力量。 倏然间,她竟是身形飘摇而起,凌空舞蹈起来。 传说上古之时,能御空飞行者极多。然而现在武者必须修炼到征天境,才能飞行起来,哪怕是修真者,所需的修为也颇高。而且除非修为极高,一般难以高飞,不容易超出弓箭的射程。 以苏卿怜的低弱修为,自然无法飞行。她这是依靠一根肉眼难见的坚韧丝线拴住纤腰,借着轻功凌空飘摇,因为光线作用令细线完全不可见,看起来就好像真的飞了起来一般,又如同水中的魅女,在蒹葭丛中,或是水波雾气当中,飘飞舞动。 女子的美貌,本来只该与血统和后天环境的温养有关。然则实际上修为也和美貌有着巨大的关系。刚开始修炼的女武者因为风吹雨淋、皮肤生茧,会损耗气质和美貌,然而一旦修炼上路,皮肤便会变得光滑起来,更会渐渐流露出一种高华之气,倘若是修真者。更有着一种仙踪飘渺的气质,肌肤也越发细嫩。 北燕的新生代女军神尚清影被好事者称为天下第一美女,未知真假,倘若是真,也必然是其高超修为所致。 苏卿怜不过略略修习了一些轻功和柔劲,但在舞台之上婉转飘摇,意态优美,刹那间便有了一种山精水魅般的出世气韵,令人心折。 起始时。唱个一段,停下来时,还有人鼓掌喝彩几声。等到苏卿怜唱了几折,酒客们都沉醉其中,一个个眼目痴痴地望着台上。 待到歌声徐歇,余音袅袅回荡在台上,好一阵,众人方才醒过神来。随即。喝彩之声大作,金银如同密雨一般向着台上落去。 苏卿怜纤腰折转。如同风中柳絮,将抛上来的金银次第接住,未曾遗落一颗。那水绿色衣衫也没有口袋,却看不清她将金银收进了哪里。 只见她莺声呖呖,向众酒客道了谢,轻抛了个媚眼。方才转身下台而去。 台上灯火很快黯淡,苏卿怜这一曲歌舞之后,今天的表演便告结束。但仍有人定定望着场上。 然而,沉醉之人当中,天一和凰起等几人绝对不在此列。 天一的父亲天贰江以善于唱歌著称。曾经多次在岩仓殿的宴会上献歌,深受好评。天一本人也号称能歌善舞,深得其父真传。 然而天一之所以练习歌舞,完全是为了在上流社会中博一个好一点的名声罢了,他对歌舞其实毫无热爱。而凰起等人,更不是能沉下心来欣赏艺术的人。如今又赌输了钱,心性越发浮躁。 眼见苏卿怜款款走下台,在两个婢女簇拥下向后院而去,天一当下追上去,一脸迷醉神色道:“苏小姐,今夜良辰美景,可否一同秉烛长谈一轮,交流歌曲经验?” 苏卿怜见天一那一张大饼脸,一阵恶心,轻声道:“天公子,卿怜今天身体微有不适,便放奴家先去安歇罢。” 天一皮肤白净,加上其父天贰江的势力,从小便被人夸赞英俊,有些与天家并无利害关系却跟风的好事之人,也整天说他形容英俊。又因为擅长使一根银枪,被家奴吹嘘为西楚霸王,有“银枪小霸王”的称号。 所以天一一向极为自负,见苏卿怜又不领自己的情面,不由心中怒火燎烧,心下电转,恶毒的念头就已经升腾而起。 但如今酒馆内人尚多,天一只得忍耐着退回。 回到酒桌上,他和凰起以及另外几个二世祖附耳说了几句。 几人不由眼光大炽,道:“天哥当真?” 天一嘿嘿道:“别看那女人装得那么纯。就小爷我看来,这婊子虽然说不上阅人无数,但绝对不是雏儿,要想让她记性,就得让她下不了床,哭个惨兮兮才过瘾呵……” 如天一这般无行男人的通病,讨好女人时甜言蜜语、珍玩宝物,永无尽处。一旦得不到,背后什么恶毒的话都说得出口,什么恶毒的点子都想得出来。 很快,酒客散得差不多了,苏卿怜也已经回到后院里自己的住处。 天一邀了凰起等几个无行少年,一起悄悄从后门钻了出去。剩下稀稀落落的十几个酒客忙着喝酒,压根没注意到他们的行动。 苏卿怜所住的房间不小,被隔成两个部分,外边是两个婢女所睡的地方,里边是她自己休息的大间。 当天一等人过来时,苏卿怜已经洗漱完毕,正要上床就寝,却只听一声巨响,门板刹那破碎,而后便见着天一带着几个凶神恶煞的富家子弟冲了进来! “天公子……”苏卿怜大惊失色,两个婢女更是惊吓得说不出话来。只听苏卿怜喘息着道:“你们……你们这是做甚么?” “做甚么?”天一怒哼一声,脸上的肥肉抖动,眼中却绽放出色情的光:“小白脸上得,我上不得?今天便让你尝尝小爷的银龙霸气!” 苏卿怜惊恐道:“你……卿怜今天不方便呵……来人啊,救命!” “嘿嘿,不是雏儿了,何必叫得这么大声。你就算叫破了喉咙,也全无用处。”天一嚣狂道。 而老板娘带着几个打手,已经闻声而至。 “天公子,你们这是……”老板娘道:“往日让苏姑娘陪酒,她也未曾抗拒。你们何必如此……” 凰起守在门口,冷哼道:“未曾抗拒?连手都不让我们摸一下,还叫未曾抗拒么?谁想坏我们的好事,领教下我凰起的刀便是!” 凰起手中弯刀长四尺,如一根牙齿形状,绰号“迷茫之牙”,以**钢打造,一旦砍中人体,钢铁中的玄秘力量,便可能让人昏晕过去。 他刻意散发了换血境界的强大血气,只见淡青色的光华,自他全身血脉透发而出,在夜空中灼灼夺目,衬托得他红色的头发便如同一蓬跳跃的鬼火一般。 换血九重天,血脉散发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色光芒,凰起散发出青光,这便是换血境五重天的修为。 这群打手立即知道,绝不是凰起对手。而且,天一家中的势力,更不是晨曦楼惹得起的。 凰起又扔出一大锭黄金,足有一斤重,稳稳落在地面上。这锭黄金别说赔这扇门板,就是砸了酒楼大厅里全部的桌椅,赔补也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只听凰起又道:“苏卿怜不是雏儿了,我们只玩一晚,还是还一个完完整整的姑娘给你们,照样能当摇钱树,又有甚么要紧?” 老板娘见此情状,这群二世祖是铁了心要糟蹋苏卿怜了,救拔不得,叹息一声,捡起地上的黄金便退去。 苏卿怜眼见老板娘和几个打手退走,几个围观的房客也都只远远瞧着,不由花容完全失色,眼中含泪,惊叫道:“不要……” 她过往的确曾情之所至,一时难以自控,向英俊的少年献出清白之躯。然而自愿与被人强迫,绝对是完全不同的,她终究是卖艺不卖身的女子,如今更是要遭受几个样貌不好的二世祖来回蹂躏,怎能不恐惧? 天一却是曾经有多次凌辱女子的经验,苏卿怜越是恐惧,越是泪流满面,他就感觉越有快感。 凰起拉下门帘,也走到房中。另外几个二世祖也将那两个婢女制住,用床单以四马攒蹄的姿势绑在床上。 天一淫笑道:“苏婊子就让小爷我先尝尝鲜,你们先折腾那两个。放心,今夜是咱们的开心夜,如同月子圆满无缺,大家慢慢来,都有份!” 说罢,他已经是把苏卿怜逼到墙角,又亲又抱。 苏卿怜飞起玉足,想要踢他,但修为差距实在太大,怎么会是天一对手? 天一如同猫戏老鼠一样,看着苏卿怜挣扎着将墙上的镜子,梳妆台上的玉镯,一个个弄掉在地面上摔得粉碎,自身也因挣扎而衣衫不整,这才将她猛力压倒在床上,双手用粗绳绑在床头,衣衫一条条撕得半遮半露,然后脱下裤子,一枪挑了。 那两个婢女也难逃蹂躏,被凰起等几个二世祖压在床上,可怜落红如花泪如雨点。 在院内,大树下的阴暗处,有几个人影一闪即逝,隐隐在风中听见“啐”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八章出征号令 “你们便眼看着那几个二世祖奸淫妇女么?”吴锋对宋山内道。 宋山内道:“这也不是你想要发生的么。这些天那几人也做过其他的恶事,但以此来砍脑袋,却都不太好说过去……如今出了这样事情……” 吴锋叹息一声:“是啊,他们做炮灰便要有做炮灰的觉悟。在这种事情上我若感叹未能及时救拔受害者,就未免太妇人之仁了。这种祸害不除,以后还不知道要有多少无辜之人受害呢,抓住七寸一次打死,才是正路。” 转眼,又过了五天。 天一等人那天玩弄了苏卿怜,苏卿怜直接整整两天都不能下床,而那两个婢女没有修为在身,更是受了重伤,险些丧命,如今还躺在医馆里。 但是天一靠着家里的势力和钱,直接将此事糊弄了过去。 他们只觉大为尽兴,计划着等苏卿怜恢复了之后,哪天再去玩她一次。 这一天的夜晚,辛待机带着这群骄兵悍将刚刚训练完,吴锋才施施然走了进来。 “各位,晚上好啊。”吴锋淡淡道。 天一正在和凰起讨论苏卿怜那双看似柔嫩的长腿是何等的够劲,看见吴锋,道:“嘿……” 只听天一拉长了声调:“是新上任的统领又过来了啊?” 他特意强调了个又字,意思是吴锋不必过来。 吴锋点头微笑道:“是啊。以往过来,都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今天呢,我是想请各位去做一番实战。” 此言一出,五十名武士大都不由一惊。 天一却是哈哈道:“实战?辛统领可没说要实战呢。谢衣统领你且说说,打哪里啊?” 吴锋取出一张羊皮大地图,在众人面前展开。 “这里是渑池。曾经是由苏梦枕的堂弟苏牧镇守。任务就是监视我们岩仓殿。”吴锋高声道。 “这谁不知道啊,而且苏牧老小子早嗝屁了,这都老黄历啦。”凰起插嘴道。 吴锋假装全无怒意:“不错。在进攻汉中的战役中,苏牧因为卫护苏梦枕,被薛衣人亲手杀死。苏牧麾下的精锐武士,也损失过半。现在渑池一带是苏牧的养子时信清负责。新官上任,防卫极为空虚。” 邓三石的婢女袁雪妃不由冷笑道:“统领大人呵。渑池防守再空虚,一两千战兵是有的,我们这五十个人现在就跑去送死?亏你想得出来?” “不不,谁说要打渑池了?”吴锋道:“看这里……这是临剑山。” 临剑山,处于岩仓殿和神堂领地的交界之处,也是两势力发生摩擦的最前线。 十年前,苏牧发动了一次小摩擦,趁机夺取了临剑山在内的多个高地。 而后。临剑山上就出现了一个土匪寨,叫做菩提绿叶寨,寨主是一个不能修真的佛教徒,也就是所谓的武僧,名叫空心上人,法号响亮,修为却比较一般。 山上的土匪不多,也就几十个人而已。并且从来不在神堂领地内作案,却经常窜进岩仓殿的地盘上。劫掠商队,夺取物资。 一旦岩仓要说法,苏牧就声称自己不知情,却又声称临剑山是神堂的领地,不允许邓爱侯派军队进来搜查。 苏牧对苏梦枕的解释是:破坏岩仓殿的补给,达到在经济层面削弱岩仓殿的目的。 但还有一重原因。就是帮他自己捞钱。 空心上人是他的亲信,但修为一般。万一哪天邓爱侯忍无可忍,拿钱打点好了直接告到大周王朝中枢去,他把责任都推给空心上人,然后将其卖了。也不算亏。 吴锋说完这些,道:“据可靠情报,现在时信清这个胆小鬼因为渑池防备空虚,不但顾不上临剑山上的菩提绿叶寨,还把菩提绿叶寨里面的好几个精锐武士都给抽回了渑池城防守,因为这几人是他养父生前的护卫。” 这情报,是从华宗岱那边得到的。在宋山内的劝说下,华宗岱没把情报直接上报邓爱侯,而是压了下来,愿意给吴锋这个立功机会。 “我决定,现在开始,大家全体出动,大约在明早拂晓之前,正可赶到临剑山,剿灭菩提绿叶寨,拔掉这颗钉子,在此一举!”吴锋喝道。 天一当下道:“白衣营训练都没训练完成,何况谁知道你说的情报是真是假,万一将我们带进火坑……” 吴锋突然神色一肃,全然不像之前的闲淡模样。 只见他骤然跃上发号施令的高台,大喝道:“统领之命,违抗不遵,是为构军,当何等处置?” 见无人回答,吴锋吼道:“当斩!” 他使出了麒麟啸的法门,声如狂雷动地,令众人心惊! 天一一惊,没想到这十三岁少年,竟然有如此气势,令他都不由惊诧! 但他自负修为终究高于吴锋,便按下气息,冷笑道:“统领大人,你并无出众武力,何以服众?凭什么说我等抗命不遵?” 吴锋道:“没有出众武力?” 天一笑道:“不错。你并不敢与我等交手,之前这半个月消极怠工,不管军务,又该如何处置?倘若我等当斩,是不是该先斩了统领大人?统领大人仗着华军师宠爱,如此拿鸡毛当令箭,又是何等作为?” 此言一出,不少白衣营军士都点头,心有戚戚焉。 吴锋眼中怒意如刀,翻滚闪烁。 只见他喝道:“那你等便大可上来试试!” 声气凝练,如同惊雷爆响开来! “好!”天一叫道。 他等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吴锋的境界不过初入换血境界,他想知道,吴锋拿什么和他斗。 然而天一心中想着要让吴锋刹那间便被打得屁滚尿流,当下对凰起使一个眼色,两人一同运转血气,只见灿烂的血气光芒闪烁,如同浓烟袭人! 天一手持银枪,凰起手持迷茫之牙大刀,同时向吴锋逼来。 两人一向共同进退,如今血气相连,配合极为紧密,行步之间,整个校场都在微微颤抖,地砖摇晃着,墙壁仿佛要轰然垮塌! “天一、凰起领教统领的高招!”两人狂言道。 第一百四十九章杀人立威,军法严明 如果吴锋声称天一应该被斩,却被天一和凰起当着众军面前殴打,加上邓三石的弹劾,足够让他直接就丢掉白衣营统领职务。 而且吴锋更会被整个岩仓殿内的众人看不起,几乎再也得不到翻身的机会! 邓三石的嫉妒,原因很纯粹,就是看到吴锋如此得到父亲看重,几乎要盖过自己的风头,心中不悦。他并没有考虑到吴锋能对岩仓殿可能做出多少贡献,对他父亲有多少价值。 然而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邓三石的想法又如此地正常。少年人对于比自己更优秀的同龄人,常常有一种强烈的敌意,这种敌意往往带来的便是生死相对! 少年人,终究是意气用事的多。足智多谋如吴锋,也不可能完全理性,何况邓三石? “海电银枪!”天一长吼道,脸上的肥肉抖动着,银枪一挥,直取吴锋当胸,只见银枪上发出海潮一般的怒啸,更隐隐有电芒闪烁着,枪风浩荡,煞气逼人! “凰屏刀法!”凰起暴啸,宝刀“迷茫之牙”绽放出赤羽一般的流光,如同凰尾闪烁,直斩向吴锋下盘,炽热的刀芒,令地上溅起的灰尘刹那间都被炙烤出一股焦糊的味道。 两人的招式都是回旋式的攻击,不留死角,哪怕校场对决不至于下杀手,但如此凶狠凌厉的招式,上下夹攻,吴锋只要中招,必定是全身经脉皆断,至少休养个两三个月才能恢复! 吴锋只是静静站在高台之上,不做丝毫动弹。 众军士都不由吃惊,没想到吴锋面对这样凌厉肃杀的夹攻,竟然纹丝不动,神色冷静。 “吓傻了吧。”有人私下里品评道。 “只怕是的。天一和凰起的修为。都要在这小统领之上,倘若他是真想站定了挡住这两招,那真是装什么大尾巴狼了,自己找死,怪不得别人呢。”又有一人道。 一群军士都议论纷纷,只有辛待机目光凝静。看着台上的吴锋。 只见吴锋身形骤然动了。 如健鹘骋空,绽放出无与伦比的爆发力! “尔其动也,风雨如晦,雷电共作;尔其静也,体象皎镜,星开碧落。”这是一位前代武学大宗师留下的句子,自《武经》中的“风林火山”四字真言演化而来。 这名武学大宗师著有《碧落赋》一部,虽然不过数百字,却是丝毫不输给《归元宝典》的天功秘笈!曾经有夜帝日后风雨雷电。总共惊天动地六大高手,都是以修行《碧落赋》而成就神通。 可惜《碧落赋》早已失传。 但吴锋此时的气象,却得到了《碧落赋》中残句的意境。静时气定神闲,风雅绝世,动时如同风雨雷电齐作,沛然莫当! 一道优美到极点的弧线,自吴锋掌中闪烁而过,白光骤起。咔嚓两声。 天一的银枪呛啷折断,分成两段插进地砖的缝隙当中。凰起的“迷茫之牙”宝刀更是寸寸破碎。直接轰然炸开,化为碎片漫天飞舞! 众人只看见吴锋未曾拔剑,不过轻轻挥掌,天一、凰起两人便受伤吐血,倒飞出去,倒地不起! 毋庸置疑地。吴锋借用了云海岚的力量,方才发掌之时,白玉棺就在他手掌之中,击飞两人之后,又被他收回袖内。 然而如果他不是须臾间划出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的弧线。也不可能恰到好处地击破两人几乎同时来临的攻势,并不让任何人发觉他掌中握着什么! 大家只看到一道神秘白光闪过,天一、凰起便昏迷在地,失去反抗能力。 实际上,吴锋虽然未曾修行过《碧落赋》,但父亲的确曾给他仔细讲述过碧落赋当中的意境。方才发招之时,吴锋潜运真气,对于碧落赋意境的些许领悟,便被他施展而出,一击击破二人,圆满无缺。 也就是说,吴锋的父亲很可能拥有《碧落赋》这一绝世天功的残篇! 此时此刻,校场中的军士们都完全惊呆。 只见吴锋一袭青袍,猎猎当风而立,此刻肃容立于高台之上,有一种超世绝俗的气韵。 虽然脸容还未完全长开,但十三岁的吴锋已经是绝世少有的俊美少年,清雅绝尘而不乏男儿英气。如今焕发出碧落赋意境,收招独立,意态宛若要乘风而去,当真好似谪仙临尘! 哪怕是对吴锋心怀极大敌意的袁雪妃,此时此刻都不由看得呆住了。 “来人啊!用冷水把这两人浇醒。”吴锋冷冷道。 有几名军士当下上来,提着冷水,泼在天一、凰起脸上,只见二人一脸狼狈地醒过来,气哼哼地要骂,但全身经脉受损,又痛哼起来。 这时,才有人私下里议论道:“奇怪,哪怕统领隐藏了实力,也不该击败这两人如此轻易……” “一定是了,他必然修习了一种可以瞬间极大提升实力的奇功,在刹那间可能让修为达到化龙境界!” “这种奇功也许使用有限制,一两个月才能用一次。然而这也是极可怕的杀手锏了,谁知道他此时此刻还能不能再用一次?” 众人都以为然,觉得这是最为合理的解释。 吴锋冷冷看着天一和凰起:“你们两个还有什么话说?” 天一急道:“统领……”他意识到自己被吴锋一击而败,吴锋真实实力,实在可怕,再不敢那么嚣张,但想到可能被斩首,忙道:“岩仓殿的军规,本来就不如北府军之类那样严格。何况白衣营新建……” 吴锋噢了一声,道:“说得也有道理。” 天一、凰起以为自己保住性命,正在高兴,却听吴锋一声断喝,犹如炸雷:“奸淫妇女又如何?” 吴锋直接指住了一名军士,此人与天一、凰起曾一同嘲讽吴锋,明显是二人的死党。 天一、凰起听到吴锋此话。不由骤然大惊失色。而那名军士则被吴锋灼灼夺人的目光逼得一个激灵,感觉身躯如同被人控制了一般,无法自主。 “奸淫妇女……不管是在什么军队当中……都是可以处斩的。”这人道。 他也知道天一、凰起干的那些好事,因此只说可以两个字。也就是说,规矩是一回事,很多情况下也有纵容士卒奸淫。不做处置的。 但吴锋却是击掌,道:“好!记得我当时说的那句话么:我们军士,一是要严肃军纪,二是要守法爱民。” 一时间,众人心头如同闪电闪过。 吴锋刚刚来上任的时候,打着哈哈说:“我是个闲散的人,也不懂行伍之间的事情。我今天来,只和大家说两件事,我们军士。一是要严肃军纪,二是要守法爱民。训练的事情,就依然交给辛副统领吧。我有空闲会来视察几次,今天见到大家,很是高兴。还有事在身,就先不奉陪了。” 大家以为吴锋只是随口一说,只当这个新统领只是个黄口小儿,毫无本事。没想到那时候吴锋就已经打好了军法立威的主意! 这十三岁的少年,其实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笑面虎啊! 军营口骤然出现几个蒙面黑衣人。领着一位脸带泪痕的女子。他们的后面还有一串人,被绳子连着,就好像串糖葫芦一般,被最后面一个黑衣人从皮鞭抽打,向前行走。 天一、凰起完全变色。 女子自然就是被天一、凰起等人轮暴的苏卿怜,而几个被绳子捆绑。牵引向前行走的,自然是与天一、凰起一同行凶的几个富家子弟! “苏姑娘,请问这两人是否羞辱你的主犯?”吴锋淡淡道,眼中却流露出一种温和的光芒,如同太阳一般和煦温暖。 苏卿怜只觉这少年人风仪绝世。心中的阴影骤然一淡,心想如果陪这样俊美绝世、气度非凡的少年共枕而眠的话,她是无论如何不会抗拒的。 而看到天一和凰起,她心中的仇恨和恐惧又同时汹涌而出。只见她娇躯颤抖,指着两人道:“就是……是这两个畜生!” “你……苏卿怜,你休要血口喷人!”天一高叫道。 苏卿怜毕竟被几人弄出了阴影,当下几乎又不敢说话。 一边的袁雪妃也道:“这个苏卿怜只是个出来卖的歌妓,她的话如何能信……” 吴锋沉声道:“既然如此,把人证带上来吧。另外袁姑娘,五天之前,你在荣宝斋以低价强买一只玉镯,还打伤贺老板。我现在便请贺老板和人证上来指控。” 袁雪妃花容骤然失色。 只见又有两个蒙面黑衣人引着一位佝偻着身躯的老人,和另外几个百姓走进军营,包括晨曦楼的老板娘。 吴锋微笑着,向他们眨了眨眼。 这些人证当然都畏惧天一家中的势力,然而吴锋不但给了他们不小的好处,更是让宋山内出面表示这事有华宗岱撑腰,无需畏惧。 这些平头老百姓当然不知道天一、凰起背后是岩仓殿世子邓三石,想着天一的父亲天贰江势力再大,毕竟比不上位置仅次于殿主的华军师对不对? 一时间,军营中叽叽喳喳,无论是天一、凰起**苏卿怜一案,抑或袁雪妃强买强卖一案,都被顺利指控。 吴锋高声道:“我们是军营中,自然有军法从事,也不用浪费时间了。来人啊!凰起等人淫辱妇女,就地处斩。袁雪妃强买货物,行凶伤人,重责三十军棍。” 他目光锐利如鹰隼,转向天一:“看在你父亲面子上,赏你个全尸,送进地牢,土囊压死。” 几人都如同被冰雪浇身,还想申辩,喉咙却如同被什么堵住,完全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权力的力量。当吴锋成功展现出权力的力量,这几人哪怕修为高于吴锋,也完全被吴锋的气场所压制! “刀斧手……出列!” 吴锋高声道。 几名兼任刀斧手的军士骤然从阵中走出。 “你们……”凰起惊道,看这架势,这几人无疑早已投靠吴锋。他们之前还和天一、凰起一同嘲讽吴锋,没想到都是装出来的! 辛待机既然选择和吴锋合作,私下里当然会有不少小动作。 “得罪了。”一名人高马大的军士道,一拳打在凰起胸口,令本来就身受重伤的凰起再次吐出大口鲜血,气脉紊乱,调动不了真气护体。而后按着凰起跪在地上,另一人一刀斩落,凰起人头落地,双眼圆睁,犹自带着怨毒的目光瞧着吴锋。 “你……谢衣……你不得好死!”天一怒叫道,被几个黑衣人擒拿着,送入地牢当中,诟骂之声渐渐减弱,最后失去了声息。 几个富家子弟早已吓得屁滚尿流,大小便失禁,却也难逃一死,被刀斧手按倒,砍下头颅。 “你……你们别过来!”袁雪妃见到这样血腥场面,吓得花容失色,对几个刀斧手高叫道,话音未落,已经被按倒在地。 袁雪妃被按在石地上,水火棍击打而下,落在她丰盈的翘臀上,发出弹棉花也似的声响,直接打得裙甲破碎,露出雪白的屁股,又被揍成乌青。 “先送进地牢里关着吧。”吴锋道,随即几名黑衣人把袁雪妃这俏丽女子如同一条死狗一样拖进了地牢当中,但并非是天一被送进去的方向。 一群证人都被遣散,只剩下贺老板和苏卿怜两个被害人,都向吴锋连声道谢。 苏卿怜对吴锋盈盈道:“统领为小女子复此大仇,大恩大德,不知如何报答……” 吴锋淡笑一声:“苏姑娘不必多礼,且回去吧。为将之人,自然有军法,我也是凭着公平之道行事而已。” 苏卿怜眼见这少年完全不被自己美貌所动,不由心底黯然。但吴锋俊逸绝伦,倘若打扮成女子,美貌要胜过她百十倍,对她全然看不上眼也是正常。她心中暗叹一声,随着一名黑衣人离开军营。 倒是贺老板反而热络很多,不停地称颂吴锋为青天大老爷。实际上灵宝这里的确也有大周王朝派来的县令,只不过因为岩仓殿的存在,县令除了偶尔和邓爱侯喝喝酒,收取一部分钱粮送回关中之外,基本上就是摆设。 吴锋安抚贺老板几句,道:“贺老板,这天地之间,自然有公义在,你绝然不用担心有人报复你。” 贺老板是生意人,等的就是这么一句话。他又磕了几个头,才起身而去。 吴锋对众军士扬声道:“该处置的都处置了,军法已正,可以出征了。” 第一百五十章出征临剑山 见众人还有疑问,吴锋道:“我曾在绘图阁工作过,已经查阅过临剑山的地图。山后有一条小道,我等正可由此而上,直取敌寨后方,打一个措手不及。这几日,华军师麾下的密探也已经秘密调查过情况,临剑山的确防备空虚。我等单人格斗能力优秀,何惧那群蟊贼?” 这时,众白衣营士兵才恍然大悟,这些全身黑衣的神秘人,原来是吴锋从华宗岱那里借来的密探。 听到吴锋为了攻打临剑山之事,早就做好了准备,众人略略放心。诛杀天一、凰起,杀人立威,已经让这群人见识了吴锋的手段,再无人敢于违抗。 吴锋道:“既然大家均无异议,所有人换上黑色衣衫,带上一定数量的暗器,潜行到临剑山后方,沿着小道杀上!行军过程中,不得发出任何话语,违者斩之!” 他语音嘹亮,有掷地作声之气。 于是众人快速饱食一餐之后,离开白衣营驻地,直接向着临剑山方向过去。而营地,则交给华宗岱的几名密探看守。 沿着灵宝地区的广袤丘陵,五十名白衣营军士夤夜而行,人人身着黑衣,衔枚疾走,不发出丝毫声音。 在白衣营驻地到临剑山之间,要经过一个宽两里不到的山谷。 这谷地名叫葫芦峪,处于两山对峙之间,两边都是难以攀行的高崖。而天家的领地,就在这一块,控制着两万左右的人口。在谷地的正中央,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坞堡,叫做天城,是天家经营了几百年的产业。里面虽然只有天家的一百多武士,但储备的粮食却足够一千人用上一整年。 岩仓领地刨除军队几乎完全无法通行的险山,就呈现一个葫芦的形状,上边小,下边大,而葫芦峪就好比葫芦的腰一般。陡然变得狭窄起来。至于临剑山,便位于葫芦嘴附近。 好几个人都望向吴锋,却不敢说话。吴锋刚下令将天贰江的儿子天一送进地牢,土囊压死,众人如今却要通过天家的领地,须知天一可是天贰江的独苗,到了晚年才得到这条血脉。 吴锋只是摆摆手,微笑不语。但黑夜之中,他眼目中露出的自信神色。却莫名地让所有人安心。 如今是和平时期,天家的巡逻兵也都毫无防备,这五十人的小队如同一个幽灵一般,从城堡两侧的田地边缘绕行而过,没有任何人阻拦。 但穿过谷地的整个过程中,大家都绷紧了心弦,直到到达谷地的另一侧,所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吴锋的计算非常准确。白衣营虽然新建,但因为岩仓殿里面的仆婢们修为都不会太低。没有弱兵甚至民兵以及辎重队的拖累,行军速度比起一般的军队要快得多。 在丑时和寅时之交时,军伍进入了神堂和岩仓殿辖区的边界,因为苏牧战死于汉中,导致这里防备极为空虚,并没有人在这边巡逻。 神堂现在主要防备的。一是薛衣人可能攻过来报仇,二是三河剑派以及三河剑派背后的神霄道趁火打劫,兵力都放在南面,对于自己势力西北面的岩仓殿,实在缺乏提防。 临剑山在沉沉夜幕之中。如同一头巨兽一般,峙立在前方,山形陡峭,又好像利剑直指天穹。 山的两侧都是平滑如镜的绝壁,根本无法攀爬而上,前方有一条稍微好走的山道,而后边的小道则隐藏于藤萝之间。 众人沿着山下的道路,向着临剑山后边绕去。 …… 临剑山上,菩提绿叶寨正门方向。 寨子修建在山顶的一块小平地上,以山上就地砍伐的巨木搭建而成,寨口点着微弱的火光,有两个昏昏欲睡的守夜兵在那靠着寨门对望着。 火光中,绘着菩提树的旗帜在冷风中飘扬。 突然间,一名圆脸少年带着两三名仆人打扮者高呼着狂奔上来。 守夜兵骤然激灵一下,立刻恢复了清醒,抽出大刀逼向几人:“你们是谁?” 少年道:“我是山下信夫商会会长的儿子,叫罗森。岩仓派人来袭击菩提绿叶寨,我特来报信!” 听得此言,守夜兵大惊失色。 不论真假,这事必定得通知寨主空心上人才行。 守夜兵急忙进去,把空心上人唤醒。 空心上人虽然是武僧,却并不守清规戒律,不光当山大王,还有自己的压寨夫人,更生了几个儿女,住在山上。 他晚上正和自己的夫人翻云覆雨了一番,如今睡得跟死猪一样,突然被叫醒,不由气恼。 但听了传令兵的话,他却也骤然惊得清醒,急忙召少年进寨主的大帐。 只见少年喘了口气道:“我叫罗森,是信夫商会会长之子,晚上未睡,结果眼见四五十个武士鬼鬼祟祟地绕向后山,特来报信的。” 空心上人心下一震。 看来岩仓殿的兵马是想从后山奇袭。 因为绕向后山需要时间,所以这少年才能在发动奇袭之前赶来报信。 空心上人知道信夫商会的会长的确姓罗,但还不完全准信,道:“你说你来自信夫商会,有何证据?你是商人,我是匪,你为何要给我们报信?” 自称罗森的少年道:“寨主名为寇盗,实际上却是神堂官兵,从来不伤神堂领地内的商旅,只袭击岩仓殿旗下的商队,这点大家心知肚明。那岩仓殿也是可恶,每次我等商队经过他们的领地,都要遭受关卡盘剥。寨主袭击他们,是为我等出气。我等身为神堂子民,也该为神堂出力,怎能让敌兵这样轻易地奇袭了寨主?” 说着,少年又取出信夫商会的白玉印章,作为凭据。空心上人取来蘸了印泥,在纸上印了一个,果然与市面上流行的信夫商会大印一模一样。 至此,空心上人已经相信了少年,事出仓促,他也来不及再继续询问。只见他眼眸闪烁,道:“向渑池城求援如何?” 少年急道:“来不及了!敌军现在估计已经到后山的山道上了!” 空心上人一想,的确如此,现在想要求援根本来不及。 “那该如何是好?”空心上人道。 少年道:“寨主休慌。那群武士虽然身着黑衣,背后都插着一根白色羽毛,想必来自那新建的白衣营。这白衣营都是一群不守军纪的岩仓家奴,战斗力有限……” 空心上人道:“可我寨中现在不过三四十人,人数不及对方……” 他现在实在有逃走之意,可是寨中还有不少不会武功的家眷,更有许多金银财宝。带着这些东西逃走,速度减慢,必定被追上,不带的话,这群土匪肯抛下金银和家眷么? 第一百五十一章包抄 只听少年开口道:“分兵两路夹击,如何?” 山上有一条岔道,可以绕向山后的小道。因为菩提绿叶寨曾经让信夫商会帮忙销赃,所以信夫商会会长的儿子知道这条岔道,并不奇怪。 空心上人目光一亮。 在狭窄的地形上,分兵夹击,反而更能收到以一当十之效。那小道两边都是陡峭的山坡,一个不小心就要从上面滚下去,就算不粉身碎骨,也别想再参加作战了。 少年此计,的确可行。 不然,等到敌军攻上山来,在山顶的开阔地形作战,人数少的一方越发不利。 只听少年道:“我乃神堂子民,自然要协助寨主抵御岩仓。这几名仆人也都有些武艺,愿意和我一同留下来襄助寨主。” 听了这话,空心上人大喜,如今正是缺乏人手的时候,有少年留下来帮忙,实在是极好的。 当下空心上人便命令副寨主领着十几人走岔道抹黑绕向山后,自己则带着剩下的可战之兵下去,算着时间,正好可以在后山小道上夹击来袭的敌军。 山贼的耳朵最是灵敏,哪怕吴锋带着队伍,行军无声无息,他们也能从草丛的响动中,远远判断出敌人来临。 空心上人和副寨主如今带着众匪,兵分两路绕向山后,准备举火为号,进行夹击。 …… 踏上山道之后,吴锋突然下令:“加速行军!” 众人都奇怪,就要到了,何必现在加速,如此陡峭的山路,必然耗费体力…… 但吴锋已经树立了威严。军令不可不从。众人也只好服从命令,加速奔行上山。 天上星月黯淡,但已足够看清前路。山势虽然陡峭,但所幸山路并未结冰,还可以行走。 吴锋突然神色凝肃,望着前方。 灌木丛的起伏带着丝毫诡异。必定是有人行军而至。 吴锋心下大慰,终究是在两面合围之前,与敌军中的一部遭遇,抢占先手。 被敌人埋伏好之后包饺子,和开始战斗后再包饺子,双方的心态大不相同,后者将利于我军战斗。 远程攻击,铁炮的威力最大,其次是弓箭。但两者都会惊动敌人。吴锋不声不响地摸出了几枚飞蝗石,远远向着灌木丛中影影绰绰的敌人投掷而去。 “啊!” 敌人措不及防,被飞蝗石打进**,上面附着的真气能量轰然炸开来,令那人刹那便全身上下骨骼皆断,虽然一时未死,却也彻底失去了战斗能力。 空心上人见还没包抄成功,敌军就杀了上来。行军比起自己预料的要快,不由心惊。 但吴锋这边的白衣营士兵。大部分都从没上过战场,见到对面一排土匪,也有些人生惧了。 这些人家奴出身,欺负百姓是好手,但是到了真正的杀场上,却难以发挥出真实实力。 吴锋高喝道:“我军数量远超敌人。何足为惧?上啊,杀个痛快!” 说完,奋勇当先,仗剑杀出。 他先用飞蝗石把一名山匪打得失去战斗力,气势上占据优势。如今奋勇杀出,如同猛虎上山,直扑敌人! 一轮弓雨,自灌木丛中漫射而出,吴锋仗剑拨挡,同时运转身法,如同游龙戏水,闪身躲避。 也有几名胆大的军士上前,将真气逼到兵器上,和他一同抵挡弓矢。 这群山匪用的弓箭是打猎用的猎弓,攻击力偏弱,然而使用灵活,射击准备时间短,在这山地丛林当中却非常便利。 箭头上闪烁着隐隐的蓝绿色,显示出都淬了毒。 空心上人道:“大家不用害怕。副寨主带领的分队很快就要赶到,包抄敌军。敌人的覆灭,就在今日!” 这些土匪基本上都是杀过人的,曾经和商队保镖们搏命作战,在战斗经验和杀气上,白衣营的新兵蛋子们当然并不能比。听了空心上人的鼓舞,这些山匪都奋勇向前杀来。 而空心上人见吴锋麾下将士在吴锋抢占先机的情况下,还举止犹疑,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便知道这群新兵的确不足为惧,不由道:“敌军士气薄弱,不如就此杀他们个干干净净,夺此一功!” 山匪虽然只有二十人,但是占据高处,又斗志旺盛,竟然和五十名白衣营士兵打了个旗鼓相当。很显然,白衣营中很多人害怕战死或者受伤,完全是在磨洋工,出工不出力。 吴锋心中叹息。这样的情况,他也早预料到了,以白衣营众人的出身,必然贪生怕死。 新兵最快的训练方式是随着老兵一起执行任务,学习实战经验。 然而吴锋急于立功,当然不会等到有那种机会的时候。 然而白衣营战斗力如此孱弱,也让吴锋越发感受到了岩仓殿的腐朽。这种门派,的确没资格继续存续下去。古代的军学名门,门内的家仆从小就开始集体训练排兵布阵,成年之后充作精锐士兵,涉及生死的实战演练也不能少,怎么可能像这样等这群人年纪都大了才开始建营训练,如此临时抱佛脚,和平时期还有点用,战时简直就是驱羊喂虎! 很快,竜竜窣窣的声音响起,那是脚踏快靴的山匪登山之时,与灌木丛摩擦发出的声响。 “不好!”有士兵报告:“我们被包围了!” 白衣营士兵们纷纷生出怨恨神色,这新统领简直是让大家过来送死!如今被包围,大家当真都死定了! “谢统领想出的好主意,把我们都往火坑里面送!” “这下我们全部完蛋,就看他怎么逃出去!” “他言之凿凿,说有必胜把握,现在落得如此结果,真是纸上谈兵的废物!” 转眼间,几道毒箭射来,就有两名白衣营士兵因为慌张,被射倒在地。 只是,吴锋和辛待机如今依然神色平静。 空心上人并没有看到吴锋和辛待机的表情,见此情况,大喜道:“哈哈哈哈!如今弱兵,真是老天送给我的功劳!”他转头对一个少年道:“还要感谢罗公子献上这前后包抄之计。” 然而,淡淡月光下隐隐瞧见那少年的面庞,正是宋山内! 第一百五十二章置之死地而求胜之法 吴锋骤然高喝:“各位,我军无论人数,还是单兵战斗力,都要胜过敌军。诸位贪生怕死,上战场是为的什么?此地狭窄,敌人既不能展开阵道,又不能发动战法。大家只要将这山道上的战斗当作一场江湖群殴,看准自己的敌手穷追猛打,自然能取胜。如今我等除了死战之外,别无他法,置之死地而后生,诸位努力!” 正当众军士都因被包抄而心怀沮丧,惊恐张皇之时,吴锋一声高呼,如同惊雷爆响,令诸人五脏皆惊。 但诸人随即都意识到,只有死战,才能杀出一条生路! 士兵们的眼睛,一个接一个地亮了起来,当有三四人已经被敌人杀戮之后,大家都明白,因为恐惧而放弃反抗,只会死得更快。在这崎岖陡峭的山路上被人包抄,是绝对逃不掉的! 这正是吴锋的计策。 这群训练不佳的士兵,打仗时必定贪生怕死,如果直接进攻山寨,无论是正面还是背面,都难以对菩提绿叶寨造成毁灭性打击,甚至还可能被富于战斗经验的贼兵们以少打多击败。 在狭窄的山路上,看似贼兵们更富于山地战斗经验,然而同时空心上人也无法令贼兵们结阵作战或者施放战法。 吴锋再让宋山内献上分兵之计,令贼兵两路包抄,对于白衣营士兵来说,正是投之亡地而后存,置之死地而后生! 如今,才能真正发挥出白衣营士众修为较高,单兵格斗能力较强的优势!同时,敌军自行分成两股,也更容易杀灭。 吴锋现在虽然还缺乏实战经验,但已经有了老道的军事理念。不然也想不出如此狠辣的计策。 因为吴锋的话语,白衣营将士们在死亡的威胁下很快鼓起了斗志。 三十名士兵可以屠戮一个千人的乡村,哪怕千人联手可能将这三十名士兵淹没。因为村民与任何一名士兵单打独斗,都必然被杀死。所以,村民们自然会失去战斗的勇气。 但是白衣营的士兵都是被岩仓殿的长老们教出来的,单打独斗能力高超。他们有什么束手待毙的理由? 哪怕训练不够,贪生怕死,他们毕竟都是武士啊!在战场上越怕死就死得越快这个道理,他们怎可能不懂? 然而空心上人在短时间内,绝对想不到那么多,他自以为是地听从宋山内的计策,贸然夹击,正是自取灭亡。 辛待机带着一半的士兵,转身向后。喝令道:“后面的人用暗器攻击,直接临敌者短兵接战!” 吴锋让大家带足暗器,正是为此。在这样山路上的混战中,使用暗器远程攻击,反而比弓箭要更加灵活方便,也不容易误伤己方。 对于武士来说,暗器的轨迹折转,比起劲力巨大的弓矢要容易控制得多。更适合近程射击。 远程和近战相互配合,不光是战争中的要点。也是江湖斗殴的常识。 众山匪的猎弓淬毒,一旦射中便能令人身躯发麻,必须要消耗真气来抑制毒力。然而这混战过程中,木屑纷飞,难以辨别敌我,他们很快便发现了在狭窄的山道上作战。哪怕是小型的猎弓,也有不好用的地方。 吴锋望向空心上人,大喝道:“我来战你!” 剑芒璀烁,在夜空中激荡如虹! 吴锋最近已经突破到了换血境二重天,运转血气之时。血脉中隐隐发出橙色的光芒,但眼中透的光华却依然是灿金色,如同金麒麟的鳞片在闪烁。 而空心上人的修为,已经达到换血境五重天,这注定着吴锋不能轻易拿下对方。 但吴锋并不准备依靠云海岚的力量,一击杀死空心上人,倘若这样的话,敌人必然就此全体溃散,难以捉拿。 只有当双方都斗得疲惫的时候,将空心上人击败,敌军便会想要逃走却没有力气,最后必定大部分被杀被擒。 这样,也可以达到以血战练兵的目的。 空心上人绝对想不到,有人能为攻打这样一个小小的山寨,就做出这么多的算计。然而,事事算得精准,是吴锋一向的行事习惯,也是一个合格谋者的行事准则。 “嘿……换血境二重天的小子,你也太托大了!”空心上人将手中禅杖一挥,喝道。 吴锋并不答话,一道燕子金镖如同梭一样投出,攻势凌厉,直取空心上人当心! “禅师小心!”宋山内在一边道。 空心上人对于禅师这个称呼,非常受用。 在寺庙中,有根骨可以修真的禅僧,与没有根骨的武僧,地位可谓天壤之别。武者哪怕信奉佛教,在寺庙中也是被压迫的对象。 禅僧每日只须打坐念经,而各种粗活累活,都是武僧承担。地位低下的武僧,更是要经常遭受禅僧的羞辱。 空心上人因为无法忍受方丈、首座、都寺、监寺等禅僧的轻蔑羞辱,才从寺庙里逃了出来,投靠神堂的苏牧。然而他对禅僧们心底里却是极为向往,被宋山内称呼为“禅师”,当然心中大喜。 不说别的,譬如在五台山一个知客僧人,手下不过四五名和尚,但是要是庙里要起兵闹事,霎时间聚集起上万人,这知客僧人麾下就能领近百名武士,几百个民兵,都是佛教忠实信徒,比起吴锋现在这白衣营统领,简直气派了不要太多。倘若是那都寺、监寺,动不动就是几千僧兵队带着,简直比得上岩仓殿主的威风。这让空心上人如何不羡慕? 膀大腰圆,体黑貌丑的空心上人手挥镔铁禅杖,舞出一道光网,吴锋射出的燕子金镖被击中,轰然炸开,化为粉屑乱溅。 “剑气侠虹!” 吴锋高喝道,这是东辰剑法中的一式。 剑芒如匹练,倏忽而出,吴锋身形折转,脚踏山石,向着空心上人肋下猛攻而去。 吴锋修为不及空心上人,是体现在防御力上,比不上空心上人皮糙肉厚。 但东辰剑法号称“剑芒浩荡,如星力不竭”,攻击力上便大有优势,纵然空心上人修为高于他,但吴锋的攻击力却完全不虚! 采取猛攻的战术,无疑对于吴锋大为有利。 只见匹练一般的剑芒白光,刹那散发开来,化为七彩虹光,剑气脱离了剑体,却缭绕不去,包围在剑锋之上,攻杀空心上人。 这一招虹光缭乱,不知道剑锋所在,令空心上人无法做出最为有效的防御,同时也体现出东辰剑法剑芒浩荡不竭的特点。 第一百五十三章 吴锋剑芒凌厉无方,眼中杀气闪动。 但他心中却有一种异常的平静。 因为,这整个局,都了然在他脑海之中,一切都未能脱出他的掌控。整场战斗,不过是布局的一环罢了,整个局在开始之前,就已经注定了其无解。 当胜负早已敲定,只需要享受这计策转化为胜利的过程,谋者自然会有一种超越时空的孤傲之感,如同完全跳出了名利场,与古往今来无数智者对望。 这种感觉,带来的冷静,深入骨髓。 然而,自忘忧谷灭门案之后,吴锋又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疯狂血脉越来越表现出来,每当战斗时,自己都会有一种嗜血的冲动。 此刻,吴锋便处于冷静和好战的绝妙结合状态当中。 空心上人的修为高于吴锋,但吴锋眼中推演着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两人的战斗,竟然也在他脑海中飞速地推演起来。 虽然是推演出的结果,却如此真实,令吴锋不得不相信。 这并不合理,空心上人修为高于吴锋,吴锋本该看不穿空心上人有哪些招式,有什么后手。 可一切却都了然在他脑海之中,就如同他布置谋略一般,每一步都算得清清楚楚! 难道自己有时真的有看到未来的力量?吴锋心中疑惑,但疑云却被杀意瞬间驱散。 前后两队,都已经和包抄而来的山匪们恶战在了一起,如今正是平分秋色的局面。 白衣营士兵从混乱中觉悟过来之后,纵然不擅长山地战,却也不再畏惧这些山匪,依靠修为较强的优势,以雄浑的真气展开格斗。 这不是单打独斗。不可能有时间集气攻击,所以每个人都未曾采用破坏力巨大的招式,而是以快打快,都施展最迅捷的招式,来回过招。 这样的战斗,未曾对山道造成什么破坏。最多打坏一些灌木而已。 但在战斗之中,逐渐又有两名白衣营士兵和三名贼兵不慎被刀剑所伤,惨叫着坠下山谷,生死不知。 吴锋的铁剑,与空心上人的禅杖飞快地交击着,发出金铁之鸣,如同巨鸟振翅一样连绵不绝。 而两人的身形,也在复杂的战场上不断转圜着,激战的过程中。还要注意避开其他人的援手,以及稍远处的远程攻击。 “二十九,三十,三十一……”吴锋突然口中喃喃道。 空心上人一惊:“兀你这小崽子,数些甚么?” 吴锋厉声道:“第三十二招,削你帽檐!” 空心上人正挥舞着禅杖,猛扑向吴锋,但此时吴锋出剑。他就如同送到剑锋上一般,肥大的身体朝着吴锋猛冲而去。 感觉到危险的空心上人发力一避。但吴锋的长剑擦过,仍是将空心上人的帽檐削掉,露出大半个光头,更擦了一大道血痕,令空心上人一声痛叫。 众匪吃惊,想要上来援护空心上人。却被其他的白衣营士兵牵制住,只有后边的几个匪徒射了两三箭,全部被吴锋舞动赤剑好似泼风,尽数荡开。 空心上人已经意识到这支敌军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这年幼的指挥官。能力竟是不俗。但已经开战了,如果现在下令撤退,必然又要遭受损失,空心上人见己方并没有落败倾向,也就继续和吴锋恶斗。 “六十,六十一……”一阵激斗下来,吴锋再次开始数数。 空心上人猛地打了一个寒颤,这小子修为明明不如自身,但攻势凌厉,极少防守,偏偏自己完全打不到他。而且,对方还似乎莫名地能够算清路数! 吴锋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能有这种奇异的状态,难道又是命运之力在作怪么?如同当初见到李询时出现的那奇异感觉一样? 听见吴锋数数,空心上人急忙收住禅杖,回护己身。 “第六十二招,斩你左足!”吴锋高呼道。 他身形一沉,剑势诡异如同地狱幽鬼,以不可思议的轨迹向着空心上人脚下斜划过去,形成一个锋芒逼人的弧线。 空心上人禅杖激荡,护住全身,但在间不容发之际,便被吴锋从空隙中突入,一剑刺伤他左足,而后在禅杖击打上剑身之前便飞速退回,只见空心上人芒鞋穿了一个大洞,伤口深可见骨,鲜血汩汩而流! 这一次,吴锋虽然名义上是以弱对强,但却打得空心上人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与当初对决袁曙不可同日而语。一是吴锋如今状态非同寻常,好似天神下凡一般,二是如空心上人这样天赋有限,靠着年龄才修到稍高境界的人,战斗力也绝对比不上同级的青年修士! 空心上人负痛惨叫一声,这时,他发现经过这长时间的激斗,已经让白衣营一方占据了优势!自己麾下的山匪,竟然死伤已经接近了十人!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完全低估了白衣营的战斗力。 “撤……速撤!”空心上人大呼道,转身逃去,但吴锋已经追击而上,后边的贼兵弓手又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只得反过禅杖抵挡。 “第六十五招,削你右耳!” 吴锋语气笃定,长剑稳稳一荡。此时空心上人的招式已经乱了章法,被吴锋一剑划出,锋芒闪过,右边的耳朵瞬间落下,就如同熟透的苹果落地一样,吴锋只见眼前一片鲜红。 其实这一战本来就没什么悬念。白衣营士兵比贼兵要多,平均修为也要高,贼兵的优势不过是熟悉山岭作战而已,完全弥补不了劣势。 山道虽然狭窄,但对于五十人的小部队来说,却还勉强可以展开作战。 用两三百人分成两队,在山道上夹击数千人的部队,都有可能全歼,敌军因为拥挤,必将自相践踏,纷纷滚落下山崖。然而几十人的小部队作战,却并非如此。 仓促之间,空心上人只想到历史上无数成功的山道夹击战例,却未曾考虑到实际情况。 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吴锋之前也是经过分析,才得出如此结论。而空心上人并没有智慧之名,会接受宋山内的意见,几乎是必然。 第一百五十四章击破菩提绿叶寨 空心上人再次负痛惨叫,向着山寨方向逃遁而去。 正在这时,一直在贼兵中磨洋工的宋山内,纵跃而起,长枪游走如蛇,一枪刺入了空心上人的后心! “你……”空心上人恍然大悟,惨叫一声,背心喷血,轰然倒地。 这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放亮,白衣营有士兵这才认出来:“那是华军师的外甥宋公子啊!” “原来统领早在敌兵中埋下了内应!” “新任统领还真是算无遗策,心思滴水不漏啊!” 这一战下来,众人如今才几乎都对吴锋服了气。 众匪听到空心上人受伤发出撤退命令,都失去斗志,现在发现那所谓的信夫商会会长之子罗森,竟然是吴锋这边的人,不由一个个战意更沮,只恨爹妈没多生两条腿,疯狂奔逃。 然而这样的山道之上,最忌讳的就是你争我抢地逃命,拥挤之下,几个贼兵如同滚地葫芦一般,坠下千米的山谷之中,落进流云雾气,惨叫之声传递上来,惊人心魄。 贼兵们这才变得束手束脚起来,但却又被修为高于他们的白衣营将士纷纷赶上去,一个个砍倒,横尸山路之上。 宋山内也带着那几名打扮成仆人的密探,大砍大杀。 吴锋喝道:“割取耳朵计算战功即可,不用割人头,等会还要拿财宝呢!” 众士兵听到财宝二字,越发兴奋。空心上人等人劫掠商队,寨子里必然有不少财宝,足够大家发一笔了。 而只见宋山内便要上去,割取被刺倒在地的空心上人另一只耳朵。却见空心上人大叫一声,从地上弹跳起来。自宋山内身边猛冲过去! 原来那一枪并未命中心脏,空心上人其实未死! 空心上人逃命之下,爆发出无与伦比的速度,如同一溜烟一般从几个密探中穿过,更是把贼兵一方的两个弓手直接踢下山崖,让自己得以逃出生天。 转眼间。空心上人就消失在山道的上方,毋庸置疑是穿过寨子,从前山逃走了。 “可惜让他跑了。”吴锋道。 “是啊,说不上全胜。”宋山内应道。 两队贼兵,由空心上人带的一队因为有宋山内突然反水夹击,除了空心上人本人之外,都被杀了个干干净净,或是跌入深谷当中。副寨主带的那一队因为无人阻挡,倒还连着副寨主在内。逃走了五六人。 有贼兵试图投降,但未被接受,被白衣营军士直接砍死,割下耳朵作为军功。 而白衣营而战死了九人,另有六人受伤。 战斗已经结束,山道上布满了尸体,浓烈的血腥气弥漫在空气中,灌木和山体都被鲜血染红。 这时。众军士才回过神来。 这就是真实的战场啊。死亡不过咫尺之间。 正当所有人为自己生还而庆幸之时,吴锋道:“战斗结束。大家可以去寨子里拿战利品了。至于战死者的尸体,推下山崖,让他们葬在谷底吧,我们不方便带回去。” 这话说得很残酷,但也是正确的选择。 现在已经是白天,如果在回去的路上遭遇神堂的巡逻队。只是带着财宝的众人,还能快速脱离,如果有人背着沉重的尸体,必然被追上,遭到杀死或擒获。还可能拖累整个队伍。 一众士兵听到这话,明知吴锋所说有理,却没有动弹。 宋山内带着几个密探,把己方战死者的尸体推入谷底。 总共七具尸体,另外两人已经掉了下去,如果被挂在树上的话,当然有可能生还,但现在是绝对没时间搜索,只能当做战死处理了。 从这里到谷底深度近千米,哪怕武士**比常人坚固,直接跌下去也必定是粉身碎骨了。 吴锋和辛待机引着一众白衣营军士,沿着崎岖的后山小道继续向上攀登而去。 踏进寨子的后门时,只见山寨前门的门口,有几个女人小孩向着山下逃亡而去。 几位士兵运转身法,几个纵跃过去,将他们全部挡了下来。 吴锋走了过去,眼含杀气,神色威严。 此刻,他气质沉稳凝练,完全不像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哪几个是空心上人的老婆孩子?” 眼见吴锋和一众杀气腾腾的士兵,一群妇孺胆颤心惊地把空心上人的妻小指了出来。 吴锋道:“来人,捆好。其他的人都放了吧,我们不需要太多俘虏。” 他血脉中有嗜血的因子,因此之前白衣营士兵砍杀想要投降的贼兵,吴锋考虑到无法带走太多俘虏,就并未阻止。但现在有人目光闪烁,似乎是想将妇女们也杀死,剁下耳朵换取军功的时候,吴锋立刻凌厉一挥手,表示绝对不行。 空心上人的压寨夫人想要说话,但早被人用麻绳困得严严实实,用破布堵住了嘴,她那几个孩子大哭起来,也被堵嘴捆好。 而空心上人本人,显然是顾不上自己的妻小,独自下山逃命去了。 众士卒进入寨中帐篷,掠取财宝。 空心上人的战利品,大部分都要送到渑池城,成为苏牧的收入,但也被截留了一部分。 光是这部分,便耀得一群士兵眼花,忘记了方才失去战友的悲痛。 “我分文不取。全部赏给你们好了,这点钱,殿主也看不上。”吴锋淡淡道。 听到这话,士兵们越发兴奋,在空无一人的匪帐中疯狂争夺,有几人甚至打起来,被吴锋每人赏了一巴掌制止。 “不得斗殴,违者没收全部战利品!”吴锋喝道。 众士兵顿时凛然,经过这一战,吴锋才算是真正树立了自己的威信,不光杀伐决断,更是算无遗策。 每个士兵的背后,都背了一个麻袋,塞进了各种金银玉器,但还有不少大件物品,比如实木家具、落地大花瓶之类,难以带走。 吴锋道:“不能留给敌人,一把火全部烧了吧。” 听到这话,众士兵都觉得可惜。这些东西是空心上人自商队中抢得,当然不会是普通的家具、花瓶,价值都不菲。 然而这么重的东西,如果带上的话,必然会行动不灵便。倘若遭遇神堂的巡逻小队突然袭击,后果不堪设想。 火把在寨外的茅草檐上点起,很快吞没了寨门,将上面绘制着菩提树的大旗吞噬。 在干燥的冬天,火势蔓延极快,但见浓烟滚滚,空无一人的整个菩提绿叶寨,化成了一片火海。 吴锋心下一动,似乎想到了忘忧谷被焚烧的惨状,但随即他挥去了失落的情怀,带着身负战利品的士兵们向山下走去。 宋山内麾下的那几个密探则扛着空心上人的老婆孩子。女人孩子比男人轻很多,背在身上也不是特别影响行动。 …… 临剑山下,空心上人以为自己终于逃掉,长舒一口气,却也惊诧于自己为何被枪刺中之后,还能爆发出那么巨大的力量。 他的妻小都已陷入敌手,令他心中愤恨,但至少逃得一命。 正在这时,空心上人突然感觉到一阵晕眩。 他突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宋山内的枪头上涂抹着药物,能够让人暂时激发出超越平时的体能,然而很快便会陷入晕眩状态。 他想要强打起精神,却见几个大汉朝他逼了过来。 这几人,正是吴锋的私兵洪蒙、秦予等人,他们气喘吁吁地从吴锋的领地上赶过来,在山下蹲守着,如今将空心上人逮了个正着。 几人一拥而上,把空心上人打晕,抬着回归岩仓殿领地而去。 第一百五十五章嘉奖与弹劾 吴锋一行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从临剑山回到岩仓领地内,都竟然没碰上神堂的巡逻队,看来经过西乡之战,神堂可用之兵损失惨重,渑池这一块的防备当真空虚到了极点。 正回程之时,辛待机突然开口道:“谢统领,你之前下令处死了天一,可我们回程之时,还要路过天家的领地……” 听到这话,本因为获得大量战利品而兴高采烈的士兵们,又都脸现忧色。如果天贰江因为杀子之仇而昏了头,袭击这支小部队,绝对能让他们全军覆没。 “那几个证人和受害人都得了叮嘱,不会马上宣扬的。那几个密探帮我们留守着营地,也会控制消息不得外漏。” 吴锋说着,神色突然变得冰冷:“除非经过天家领地的时候,有人突然大叫——统领处死了天一,请天大人速速为子复仇!不然,在我们回到岩仓城之前,天贰江不会知道他儿子出了什么事。有谁打算这么做,现在马上就站出来!” 其实这些白衣营士兵中,也有天一、凰起的死党,因天一、凰起之死而兔死狐悲。 但吴锋用了恩威并施之法,掌控军心。让士兵尽取财宝,自己不拿分文是恩,而之前诛杀天一凰起正军法和现在出言恫吓,都是威。 见吴锋目光森冷如剑,几个有异心的士兵顿时心胆欲裂,如被冰水浇头,再不敢有那心思。 他们也知道,如果到时候他们那么喊,不等天家的武士攻上来,他们就会被白衣营其他人一起砍成肉酱。 经过天家领地时,已经快到中午了,天家巡逻的武士见到他们背着金银。还带着几个俘虏回来,当下过来攀谈。 吴锋神色自如地叙说了攻下菩提绿叶寨的事情。 巡逻武士的头领又问起天一为了不在军中。 吴锋笑答:“天公子啊,他和凰公子还有袁雪妃姑娘赌气,没来呢。” 这个解释的确合理。这几个武士虽然奇怪吴锋竟然能控制住白衣营,但也相信在此情况下,自己家的少爷肯定会选择不合作。 这时。有几个心理素质差的士兵都隐隐变色,但几个华宗岱培养出的密探适时地移动位置,让对方的武士头领注意不到他们。 于是一行人终于有惊无险地越过了天家的领地。不存在放行与否的问题,毕竟岩仓殿正规军出征和返回,天家绝对无权阻挡。 回到白衣营后,吴锋立刻进岩仓城,前去禀报邓爱侯。 “殿主,谢衣擅自进攻菩提绿叶寨,望殿主原谅。”吴锋道。 邓爱侯微笑道:“宗岱已经和我说啦。我知道你办事没问题的。拔掉了这颗钉子,当然是好事。” 吴锋道:“还请原谅谢衣独断专行。” 邓爱侯道:“谢小兄弟,你哪里独断专行了,你立功了,该赏啊!可惜你刚当上白衣营统领,不能立刻加官进爵,就从忘忧谷那批财宝中抽一些赏给你吧。” 吴锋道:“那么,我把菩提绿叶寨的财宝都赏给了士卒。以安抚他们,殿主想来不会怪罪。” 邓爱侯闻言。微微一阵肉痛,但随即想起大部分的财宝都被运到了渑池城,寨子里本来也剩不下多少,当下释然,道:“第一次实战,白衣营必有死伤。安抚下他们也是好的。” “第二件……天一、凰起奸淫妇女,已经被我以军法处死,还请殿主原谅!”吴锋声色镇静道。 听得此言,邓爱侯终于不由失色。 凰起也就罢了,毕竟凰家势力有限。天家可是在岩仓领内有数的大族啊! 天一、凰起奸淫了有名的歌女苏卿怜,这事邓爱侯也听闻了,但并没有怎么在意。吴锋以此事将两人正军法,两人的父亲怎么肯善罢甘休? 邓爱侯叹息一声,看向吴锋的脸容。 他心想:这谢衣也的确是独断专行了,可之前自己都说了原谅他。只不过为了此事,天贰江必然要弹劾谢衣擅行威福,以小事杀人,这事又该如何摆平才好? 邓爱侯对吴锋是非常有爱才之心的,实在不忍心吴锋就这样被毁了前程。 只听吴锋道:“谢衣但求殿主一人原谅。如果遭受弹劾,而且重臣合议之后都认为谢衣应该受罚,在下甘愿卸下白衣营统领一职,并削减封地!” 邓爱侯闻言,叹道:“那便如此罢……唉。我会尽力安抚天贰江的……” …… 吴锋率从未上过战场的白衣营一战扫平菩提绿叶寨,在岩仓领内顿时声名鹊起。 神堂方面,苏牧的接班人时信清对于吴锋带兵侵入神堂领地表示不满。但因为苏牧从来未曾承认过菩提绿叶寨是自己的人,吴锋这次也就只是一次跨境剿匪行动而已。 至于神堂堂主苏梦枕,压根没有说话。不久前被薛衣人揍个半死,损兵接近三千,接下来最富有的支派忘忧谷也被神秘人屠了,损失惨重,这些事弄得他在神堂内部都遭受了不少弹劾,令他差点就要下台,实在没空理会北边一个寨子被灭掉的小事。 然而,凰起天一被杀一事,此时也传到了天一的父亲天贰江,及凰家族长的耳朵里。 两人遭受丧子之痛,恨得咬牙切齿。 吴锋将尸体归还给了两家,然而凰起是一个人头加上一段身躯,天一的尸体则从脸到下体完全毁坏,压根认不出人形来,可见生前遭受了多少折磨。 两家并未立刻向邓爱侯告状。 然而,谁都知道,他们不可能善罢甘休! 数日之内,岩仓殿中,暗流汹涌。 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播开来——天贰江、凰家族长在内的七位豪族头领,以及三名长老、三名护法,加上岩仓殿世子邓三石,一同弹劾新任白衣营统领谢衣! 岩仓殿内议论纷纷。 百姓们对于斩杀两名二世祖为民除害,又消灭菩提绿叶寨匪患的吴锋,都非常有好感,觉得吴锋实在是百姓们的救星。 但稍微知道上面情况的人们,都对吴锋毫不看好,如今强大的弹劾阵容,吴锋别说保住统领的职务,也许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 第一百五十六章侃侃应敌 岩仓殿内,大议事厅中。 岩仓殿的实权人物齐聚一堂。 邓爱侯知道自己的儿子也要参与弹劾,吃了一惊,这才意识到,邓三石嫉妒吴锋的才能。 他试图劝说邓三石,但邓三石坚持要弹劾,表示只有重臣合议,才能决定吴锋如何处置。 邓爱侯素来宠爱这个儿子,也不好勉强,终究是下令,召开重臣合议。 他的想法是:谢衣终究是做了太得罪人的事情,如果真的众命难违,就暂时去掉他的职务,以后再擢升好了,毕竟人还太年轻。 于是,殿内便召集了这一次合议。 会议前,邓三石与天一的父亲天贰江曾私下而谈。 “没想到弹劾还没正式进行,那些贱民就全知道了。”天贰江咬着牙道。 “姓华的暗中使坏呗。不过放心,华宗岱是不敢明里站在谢小畜那边的,父亲也怕外地人结党呵……”邓三石道:“谢小畜靠着这些手段,在普通百姓中骗到了不错的口碑,然而这些百姓的任务,不过是做事纳粮,有什么权力可言?纵然他们请命,难道便能改变弹劾结果不成?谢小畜和姓华的也太想当然了吧。” 天贰江道:“世子说得是。我儿的仇恨,世子一定要为我报呵!” 邓三石道:“天老放心,我与天一名为上下级,实为好友。他的血仇,我怎可能轻易放过?必然让那谢衣小畜吃不了兜着走。” 天贰江眼见邓三石目中有杀气闪烁,稍稍放心。然而却知道这事绝对不足以要那谢衣性命,心中又暗生怨气,自己的儿子正是因为帮邓三石强行出头,才被那谢衣拿鸡毛当令箭。残忍处死,老年丧子好不悲伤,想看到的自然是仇人被碎尸万段,区区弹劾,如何能解他气? …… 邓爱侯神情严肃,望向场中所有人:“人都到齐了。可以开始合议了。有请原告先发言,事情细节就不必多说了,这些天下来,大家恐怕也都搞清楚了,如果有人想要扭曲是非,也瞒不过我。” 凰族族长当先霍然站起,怒指着吴锋道:“谢衣小儿,报复私仇,擅行威福。以小事杀害我子及天家公子,借着殿主对他的信任,胡作非为……” 此人与他儿子一样,一头红发,身材短小。因为与天贰江一样都是晚年得子,如今已经显出形容枯槁。 天贰江也随即道:“此子不过十三岁便如此凶狠,实乃包藏祸心之辈,断不可留!殿主一向执法公正严明。还请诛杀谢衣,还我等一个公道!” 他长得与丑陋的儿子天一大不相同。气质硬朗,容貌英俊,虽然年过七十,看起来不过四十出头而已,说起话来也中气深厚,舌绽春雷。 两人一上来就喊打喊杀。发动最强攻势。 吴锋孤零零地坐在议事厅的另一侧,作为被告。事先没有任何人公开表示支持他,他必须完全自己为自己辩护。 天贰江话音刚落,邓三石及其党羽也纷纷开言道:“此事我等也有耳闻,谢衣用刑过重。以树私威,不顾殿内稳定,擅杀重臣之子,实在过于凶顽,有必要加以惩处。” “不错,惩处杀人凶手谢衣!还天老和凰老一个公道!” 三大护法是邓三石的人,一群长老和豪族头领则生出兔死狐悲之感。今天谢衣能不留情面杀掉天一和凰起,明天说不定就能杀掉他们的儿孙!大族子弟,总有两三个不守规矩,违法乱纪的,倘若日后让这谢衣得势,岂不是要把他们的子孙杀戮一空? 邓三石则也有为自己遭受责打的婢女袁雪妃出气的因素。但袁雪妃强买强卖还行凶伤人,被打军棍的惩罚也算地道,因此他却是没有说这件事。 华宗岱嘴唇翕动,似乎要开言。但他看似位高权重,然而作为外地人,强龙不压地头蛇,对于这些岩仓殿的本土势力仍然有着不小的忌惮,如今见群情汹汹,竟不敢贸然反驳。 邓爱侯转向吴锋,道:“谢衣,对于这些指控,你又有什么可说的?” 吴锋躺在太师椅上,竟然一副很悠闲的样子。 只见他眯着眼,道:“天贰江族主,凰族族主,我想问问,你们的宝贝儿子倚仗势力,与市井浮浪少年一同奸淫民家女子苏卿怜,是不是实?” 天贰江怒道:“那苏卿怜不过是个出来卖的歌女,不知和多少男子上过床,与妓者无异。我子与其发生关系,也不过如同千金买笑一般,何罪之有?” 吴锋哈哈笑道:“奸淫女子者斩,无论是哪里都有这样的军规。这女子可没说是什么女子,别说是一个歌女,哪怕真是娼妓,不经对方同意而行淫,作为平民百姓,便该重罚,倘若是军人,即该处以斩刑。而令公子等人轮流行淫,更是罪加一等……何况天族主说苏卿怜不是处子之身,可她那两个被玷污的婢女又如何呢?” 天贰江不由语塞,但邓三石却插嘴了:“婢女的确是处子之身,然而婢女不是自由民,无法完全享受法例的保护。如今主人杀害婢女,也不过罚金,囚禁数年……” 他所说的,是这世间不成文的条例。乱世之中,法令紊乱,判断惩罚是否合理,主要参考的就是各地通行的规矩。 吴锋道:“世子此言差矣,如果是苏卿怜杀害自己的婢女,才会得以减轻处罚。天一等人与苏卿怜的婢女不存在主从关系,轮流奸淫婢女,并没有减轻处罚的理由……” 邓三石的话语,被吴锋一下便驳了回去。 “好一张伶牙俐齿!”天贰江说道:“然而刑不上大夫,天家、凰家乃是本地望族,你施以如此重刑,不是报复私仇,为了你自己的私威擅行威福又是什么?可怜我儿不过冒犯了汝几句,便遭如此毒手!” 吴锋陡然站起。指着天贰江厉喝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你儿子只是白衣营小小士兵一个,没有正式职务,算得上什么大夫!” 他眼中神光如电,正气凛然,竟是令修为远高于吴锋的天贰江差点打了个寒颤! 天贰江再次语塞。又有几人发话帮腔,都被吴锋一一驳回,却见邓三石嘿嘿一笑。 “谢公子真是巧舌如簧啊,舌战我等,侃侃而谈,毫无惧色。” 吴锋坐回椅子上,微笑道:“多谢世子夸赞。” 他看到邓三石眼中闪烁着毒蛇一般的光芒,以往在袁曙的眼中,他便见过这种光芒。 是邓三石要发动最强攻势了。 邓三石喝道:“谢公子所说。看似有理,然而有两个问题。” 他猛地一挥手,只见几个商人模样的人走近了会议厅,哭叫道:“殿主,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邓三石喝止他们,道:“这几位,正是被谢衣处死的几个富家子弟的父亲。” 天贰江眼中闪烁,骤然明白了关键。终于眼现得意之色,以怨毒的目光望向吴锋。似乎在说:“谢小子,你终于要完蛋了!” 邓三石清了清嗓子,道:“其一,这几名富家子弟虽然与天一、凰起一同参与奸淫苏卿怜,却不是士兵,谢衣有什么资格处置他们?纵然处置。也绝对不该处斩!其二,谢衣声称将天一用土囊压死,以留个全尸,结果还回去的尸体毁伤严重,从上至下全部毁坏。看不出人形,无论是虐待还是虐尸,都属于极为丧心病狂的行径,足见谢衣所为,正军法是假,报私仇是真!” 他陡然站起,戟指向着吴锋:“谢衣,你如此粗暴行事,为一己之私擅行杀伐,足见虽有小才,但心性残忍,却根本不能胜任白衣营统领一职!而他如今在合议中巧言强辩,打着正义的旗号自吹自擂,更是可恨之极!我提议,将谢衣撤除统领一职,没收全部领地,并驱逐出岩仓殿,以惩罚他擅行威福之罪,我岩仓殿,可以收留有德无才之士,但有才无德的卑劣之徒,绝不能留!” 邓三石这一套话如同铁炮连射一般,一气呵成,如同滔滔江水,气势难拒。 他不说吴锋处死天一凰起量刑过重,以免陷入无休止的扯皮当中。而从侧面攻击吴锋,旁敲侧击,上纲上线,想要收一击毙命之效。 他能得到父亲邓爱侯看重,自然不是完全的有勇无谋之辈,不光是行事阴狠毒辣,也有其心机算计。 此言一出,天贰江、凰族族长等人都纷纷赞同道:“世子所言甚是!” 如果真如邓三石所言,吴锋这几个月在岩仓殿的奋斗,就全部付之东流了。 当然对于天贰江来说,这并不解恨。但吴锋离开了岩仓的庇护,天家、凰家就极有可能将他追杀而死嘛。 邓爱侯见群情汹汹,心中暗叹,一方面高兴于儿子有如此手段,一方面他也觉着这样情况下,自己也只能想办法保住谢衣不被赶出岩仓殿,但是职位领地,都难以保住了。 “谢衣,你还有什么话说?”邓爱侯神情复杂,望向吴锋道。 吴锋神色平静,叹息一声道:“世子对我的指控,我的确没话可说……” 听得这话,邓三石终于显出了得意的神情,暗思:你这小子,和我斗,现在完蛋了罢! 而天贰江、凰族族长也稍微展颜,他们决心等吴锋被驱逐出岩仓,就派出杀手,对吴锋施行最残酷的折磨之后,将吴锋杀死! 却听吴锋高喝道:“但谢衣今日还有一项指控——天贰江一家勾结神堂渑池城镇守使时信清,图谋叛逆,证据,如今便在我手中!” 第一百五十七章谋反之辩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而天贰江骤然身躯一震! 这微妙的表情变化,也没有逃过邓爱侯的眼睛。 天家之所以如此嚣张,就是因为历史悠久,是几千年的大族,虽然影响力不够,称不上名门,但却也是拿得出手的势族。 然而天家的领地位于葫芦峪地带,锁住了葫芦形状的岩仓领地的腰部,这又显得极其微妙。 虽然天家的战兵不到两百,但是如果天家真的投敌的话,神堂只要突然派出一千名武士,驻扎进天家的城堡,并且以少量兵力骚扰岩仓,岩仓殿就算调动自己全部的兵力,也很难攻克。毕竟天家城堡经营多年,城墙坚固,阵法强大,自然不用说,而岩仓殿能够调动的正规武士,总共也就是几千人而已。 也就是说,倘若天家投敌的话,岩仓殿会被拦腰截断,在瞬间失去三分之一的领地,并且会变得无险可守。 这后果,对于岩仓殿绝对是灭顶之灾。 邓爱侯当即道:“谢统领,你说你有证据,还请拿出来。” 吴锋手中倏然拿出一张羊皮纸文书,道:“各位看看便是!” 邓爱侯首先接过吴锋手中的文书,一看内容,登时脸色大变。 “天族族长贰江愿向时信清镇守使输其忠诚,一旦岩仓有变,立迎王师入城,吊民伐罪……” 这是全文中最重要的一句话,其他的,都不必再看了。 上面有天贰江本人的大印和指纹,而且这笔迹,也明显出自天贰江之手。 邓爱侯面色铁青,眼中怒火腾腾。将文书向众人展示。 这时,场中变得噤若寒蝉,就连邓三石,也压根没想到刹那之间,会有这样的变局? 他想对天贰江问“你他妈到底怎么回事”,然而面对父亲此时此刻满眼的怒火。他也不敢作声。 此事实在干系太大,一时间,岩仓内的实权人物再没一个人敢于与天贰江同气相呼,就包括凰起的父亲在内! “这……这……”天贰江眼神错乱,脸颊颤抖着。 他突然猛地指着吴锋:“谢衣……你……你血口喷人!这张誓书是你伪造的,对不对!不然你怎么可能有?” 吴锋微笑道:“我即便能伪造你的笔迹和印章,还能伪造你的指纹不成?这张誓书是你亲手交给时信清的使者空心上人的,那空心上人被我端掉菩提绿叶寨,因此才为时信清做使者。前来劝诱你,想要将功抵罪,然而却又被我碰上了,只不过这次他跑得依然飞快,我只打伤了他,抢到这封誓书而已……天贰江,你可敢再按一个指印,比对一下?” 天贰江刹那间变色。这实在证明这指纹就是他按的,誓书也当然是真的。 再高明的造假者。也是不可能伪造出指纹的。 吴锋转向邓爱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天家城堡里一定还有誓书的副本,以及时信清的劝诱信件。现在将天贰江扣押下来,派人去搜查,如果天家其他掌权人物神色有变,城堡内发生似乎要毁灭证据的异动。甚至干脆不许搜查队进入城堡的话,就更坐实了我的话语。请殿主速速处理此事!” 天贰江双腿打颤,却是突然高叫道:“不!谢衣小儿,你陷害我,当我不敢按指纹么?” 他取了印泥。在一张空白的纸上按上了指纹,怒喝道:“看,与那张纸上的指纹并不相同……” 但这时候,另一个声音却响起了,是邓爱侯的声音:“别玩花招了。我看得清清楚楚,你刚才用真气扭曲了自己的指纹,这张手印螺线歪曲怪异,世上并没有这样的指纹。我现在就可以派人把你写给我的誓书拿来比对……” 听到这话,天贰江如同冰水浇洒头顶,完全说不出一句话来。 …… 誓书当然是天贰江亲手写的。 吴锋故意在攻山时放走了空心上人,然后让洪蒙、秦予等人秘密捉住了他,以他老婆孩子的性命威胁,让他带着大量财宝,秘会天贰江。 空心上人因妻子儿女被擒,不得不听吴锋的,吴锋又让两个密探冒充他的随从,加以监视。 空心上人与天贰江秘密会面之后,劝说天贰江,说弹劾谢衣,最多也就是让他丢掉白衣营统领职位,邓爱侯一定会将谢衣保住,不让谢衣遭受更大伤害。新任渑池镇守使时信清虽然年少,却有大志向,如今整军备战,只要时机一到,便一举攻灭岩仓殿,擒杀谢衣和提拔谢衣起来的邓爱侯,为天一报仇! 天贰江也知道空心上人是时信清的养父苏牧之宠臣。为了取信天贰江,空心上人又出示了时信清的劝诱书,上面有时信清的大印,墨迹也非常新。 然而,实际上是攻山的时候,吴锋便在空心上人营中取了时信清之前写给空心上人的文件,然后模仿时信清的字迹伪造了这一封劝诱书。 当年袁曙林焰陷害吴锋,还必须骗到吴锋的字帖,把不同的字拼起来。而以吴锋的书**力,伪造任何人的笔迹都如同吃饭一样简单,而他受父亲熏陶,对于古董多有见解,伪造印章也是轻车熟路。 以时信清的身份,劝诱一个豪族族长当然用不着指纹。 天贰江被杀子之仇冲昏了头脑,而空心上人带来的财宝,又的确丰厚,令他实在心动。他想想觉得只要答应此事,短期内并不需要任何实际行动,就能得到这样丰厚的报酬,也的确划算。 两人密谈的地方是城堡外的一处密林中,并非城堡内,天贰江也只带了几个族中的要人。如果天贰江想要杀人夺宝,打斗造成的声响很可能惊动其他豪族的巡逻队。 而天贰江也的确希望以后靠着神堂的力量为儿子复仇,如果神堂真能消灭岩仓,他作为豪族头领,只要领地得到保障,跟着哪个门派并没有什么区别。 然而,他死也想不到的则是,时信清根本没有劝诱他的计划,这完全是吴锋炮制出来的!吴锋用没有指纹的假劝诱书,换到了他有指纹的真誓书,这便足以置天贰江于死地。 …… 吴锋笑了笑,望向邓爱侯的眼睛:“还请殿主早做决断。” 这个计策,其实并不是天衣无缝。真想找破绽,还是能找出来的。 然而邓爱侯不会去找,这才是关键! 邓爱侯想要整合岩仓殿内的大小势力,连自己的亲爹都不放过,天贰江虽然曾经帮助过邓爱侯,但却经常仗着势力少交钱粮,而且领地的位置又那么关键,如果跳反成功,能够刹那间给岩仓殿带来灭顶之灾,当真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现在吴锋给了邓爱侯一个铲除天家,又让其他豪族说不出话来的机会。谋反,无论放在哪里,都是灭门的重罪! 邓爱侯一定会选择相信,就算他不信,也照样会装作完全相信,而后灭了天家,将天家的领地收归直属。 第一百五十八章投肉饲虎 吴锋这并不是简单的诬陷,而是把天贰江变成了邓爱侯嘴边的肉,而不再是岩仓殿的重臣! 邓三石等人找到的两个破绽,都是吴锋故意留下的,让邓三石他们高兴一阵子,不然怎么显出打脸的欢快? 之前争论吴锋杀人是否拿着鸡毛当令箭,邓爱侯无论如何,都是处于一个法官的位置,有义务秉公断案。 而现在争论天贰江是否勾结神堂时信清,有心谋反,是将邓爱侯变成了一头猛虎,把天贰江变成了肉,猛虎何曾有不吃肉的道理? 天贰江完全崩溃了,七十多岁的人,刹那间在议事厅中鼻涕眼泪横流,下跪磕头,高声叫道:“殿主……殿主……不要信这小畜生的啊……他才是真正的图谋不轨!天贰江对岩仓殿忠心耿耿,忠心耿耿啊,就算写了誓书,也不过是敷衍,敷衍啊!这小子想要将我天家铲除,为以后夺权清除障碍,包藏祸心啊……” 吴锋看着他,懒得反驳,只是冷笑。 没错,天贰江歪打正着。吴锋之所以杀了天一凰起还不罢休,一定要将整个天家置于死地,原因有三。 其一,杀人立威,创造自己的威信和凶名,让岩仓殿中人都看到与自己作对的下场,并震慑天家父子的幕后主使邓三石。 其二,天家祸害百姓,作恶多端,是岩仓领地上的蛀虫,清除掉他们,是为民做主。 其三,也正如天贰江所说,如果吴锋想要夺取岩仓殿大权,天家实力雄厚,又是邓三石的党羽。以后肯定会成为吴锋的阻碍。 只是,现在邓爱侯可能相信么?一个来自外地的十三岁小子,和扎根灵宝地区几千年,势力盘根错节的大族,哪一个威胁更大? 邓爱侯看向天贰江,冷声道:“敷衍?勾结外敌。约为内应,这是敷衍?” “这……”天贰江哭道:“小老儿一时糊涂,被杀子之仇冲昏头脑……” “哈哈哈哈……”听得此言,邓爱侯大笑道:“你当谢统领是你仇人,我也是你仇人么?你这誓书明明白白写着全力助镇守使攻入岩仓,讨杀岩仓殿主邓爱侯,还有什么可掩饰的!来人啊,把这老东西给我押下去!现在,我亲自去天家的坞堡一趟!” 天贰江眼见几个如狼似虎的护卫冲了进来。突然暴起:“邓爱侯……你分明是觊觎我天家的产业……你,你,你……你不让我们一家活,我与你拼了,呀!” 只见他一记崩拳,打在一个护卫身上,这护卫顷刻血肉成泥! 邓爱侯怒喝道:“老匹夫还敢行凶!”与华宗岱等几大高手同时扑出。 天贰江修为还不及当初邓嵘的影武者司任平,怎么可能是几大高手联手的一合之敌?转眼间便被擒拿。扭脱关节,封住功力。 邓爱侯一声令下。天贰江便被押进地牢。 这时,吴锋开口道:“殿主。天一其实还未死,被我关在白衣营的地牢里呢。我还给天家的,不过是一具病死在监牢里的死囚之尸体而已,因此才毁伤了,让天家无法辨认。待此事了了。再将天家父子一同当众处斩吧……” 天贰江远远听到这话,不由急恨填胸,顷刻便晕了过去,被如同死狗一样拖进地牢里。 邓爱侯击掌道:“好。天一轮暴民女,其父勾结外敌。都是死罪,等到此事处理完毕,便公开明正典刑,让民众知道我岩仓殿的法度!” “领命。”华宗岱道。 如此一来,邓三石指责吴锋残忍折磨天一致死,指控就完全落空了。 邓爱侯当下点了五十名高手,随着自己一同前往天家的城堡——天城,而吴锋也在其中。 这一批人虽然人数有限,但就算对上天家的全部武士,也决不会落下风。 邓爱侯是考虑到如果要求搜查,天家很可能会召集武士,关上城门自守,那时候再攻城就困难了,而神堂方面时信清也可能趁火打劫。 之前对付邓嵘,不得不强行攻城,结果损失可谓惨重。邓爱侯这一次断不会让岩仓遭受那么巨大的损失。 一行人全速赶往天家的坞堡。 天家的巡逻队发现了邓爱侯一行,那头领急忙敬礼道:“是……殿主大人?过来有什么事情?” 邓爱侯微微一笑:“来天家领地视察而已。” “唔……欢迎殿主过来……” 说话间,一行人已经到了城堡的门口,对城门护卫道:“还请放行。” 然而天家的巡逻队也如同吊靴鬼一样跟了过来,只听那统领嗫嚅道:“殿主……族长他不是去岩仓城参加合议了么。怎么殿主突然过来?” 邓爱侯淡淡道:“合议已经结束了。谢衣被解除了白衣营统领职务,划归我的直属卫士。至于天族主,他现在还在岩仓城有别的事情。”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吴锋出现在邓爱侯身后的五十人当中。 “可是……巡视的话,带这么多人,也太多了吧。”很明显,天家的巡逻队长是个精明之人。 “殿主之命,你等还敢违抗不成?”邓爱侯突然如同一头雄狮一般,怒吼道。 那守门的几名卫士听得邓爱侯怒吼,一时几乎胆裂。 邓爱侯眼见他们正在犹疑,身形一闪,两掌劈开他们,杀到城前。华宗岱等几名高手同时将城门托起! 没有发动阵法情况下,城门虽重,几个高手足以托举。当下五十人如流水一般,冲入城中。 天家的巡逻队成员纷纷大惊失色,待要阻止,却又不敢随意对殿主的人马出手,只能衔着队伍尾巴舞动兵器,试图阻拦,却全无效果。 天城内部。天族的首脑人物们已经发现了异常,却听邓爱侯高喝道:“邓某对天家稍有怀疑,希望例行搜查,并无恶意,阻拦者斩!” 此言一出,城内都骚动起来。 天贰江的几个兄弟和妻妾都惊得面如土色。他们都是知道天贰江与神堂方面的时信清秘密结盟的人。 也有人觉得天贰江行事有点冲动。但绝对想不到,事情不过几天内就已经败露,邓爱侯竟然这么快便带人赶了过来。 本来,虽然邓爱侯已经带人进城,但依托第二道城墙,仍然可以防守。只是天贰江现在不在城内,群龙无首,不知道由谁作为核心发动阵法、指挥士兵,一时间主阁楼内一片慌乱。 终于有个声音传了出来:“邓爱侯。你想要灭我们天家,居心恶毒。你不义,也不能怪我们不仁了!大家努力,杀了邓爱侯,岩仓殿便是我们的!” 却听邓爱侯怒吼一声道:“天族主如今还在岩仓城,你是什么东西,说出这样让天家自取灭亡的话语!天家的武士们,你们难道愿意陪着这几个不知死活之徒一同送死么?” 邓爱侯的声音中气十足。如同滚滚惊雷,不但在城堡内炸开。更是直接传到城外的天家领地上回荡,完全盖住了主阁楼传来的话语。 一时间,效忠于天家的武士和民兵们,都犹疑起来。只有巡逻队的队长颇为忠心,当下就要带着自己麾下的三十人杀进城堡,夹击邓爱侯一行。 然而邓爱侯能带着五十人深入险地。怎可能没有后手? 华宗岱和邓爱侯二人直接堵住了城门,不放巡逻队进来,而外面的谷口处,漫山遍野地突然出现了两三百名武士,一个个呼喊着向天城门口杀来。对巡逻队成包围之势。 “杀啊!谋叛者死,愿降者生!”四大将中的赵满茶高声呼道。 这两百多人的后继部队中,深得邓爱侯信任的四大将——赵满茶、花小葱、石公子、云道主全部都在其中。 这一战已经毫无悬念,三十人的巡逻队很快便被两百多名武士淹没。在天家的领地上,有许多武士和民兵被惊动,在一边观望着,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天贰江不在,他们也没有与邓爱侯作战的勇气。 但天城之内还有六十名武士,他们都是天族的族人,忠心度极高。 经过一番慌乱之后,天城终于发动了阵法,淡淡的光芒笼罩在内城的城墙上,但阵主明显修为不足,阵法的光芒显得颇为黯淡。 六十名武士凭借城墙的掩护,以弓箭和暗器攻击已经进城的邓爱侯一行人。 然而事出突然,天家甚至来不及布置各种防御器械和物资。城外固然有护城河,但因为邓爱侯飞速夺取了城门,最能拖延时间的护城河便成为了虚设。城墙上的油锅中干涸见底,只有一些石头供士兵们投掷。 邓爱侯这一次带来的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当后继的两百多人杀进城内后,没有悬念地,一众高手掌力猛轰下,远不如外城城门坚固的内城城门轰然倒下。 不过这一过程中,邓爱侯麾下也有八人被弓箭或投石击毙,十人受伤。 邓爱侯冷哼道:“杀尽这些不知死活之辈,然后搜查!” 一群士兵如狼似虎地扑进内城,将失去防护的六十名武士如同割草一样次第砍倒,只有天家管家和几个奴仆头领在内稍微重要一些的人物被生擒。 主阁楼内,一群女眷大喊大叫着,天贰江的几个兄弟也未曾想到城堡这么快便失守,面面相觑,被华宗岱领着一小队人全部制服,一个个捆成粽子拖了出来。 搜查队冲入坞堡深入,展开了搜查,在地下密室里发现了天贰江的誓书副本,以及时信清的劝诱文书。 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财宝,和一些价值极高的古董。 古董被放在一边,明显这是天贰江从时信清处收受的贿赂。 “你们还有什么话说?”邓爱侯望着一群哭丧着脸的天族族人,冷冷道。 华宗岱过来上报:“斩杀天家武士七十六人,擒得天家直系族人、管家、奴仆头子共五十八人,合计一百三十四人。” 这里说的直系族人,包括天贰江本人的全部亲兄弟姐妹,以及这些人的配偶和后裔。 邓爱侯道:“算上天家父子,就是一百三十六口了。已经杀死的,全部悬尸示众,擒获的,不分男女老幼,一律关押进大牢,七日之后,判明罪状,在岩仓城下全部处斩!” 声如惊雷,掷地有声。 第一百五十九章 岩仓城下的大街上,摆满了齐齐整整的一排悬尸架,架子上挂满了天家武士的尸体。 这些武士,很多都是天贰江父子的亲族,有的是天一的堂兄,有的是天贰江的堂侄和侄孙。 因为冬日寒冷,尸体不会腐烂,一个个高高挂在架子上,被北风慢慢风干。 来往的老百姓对这些尸体指指点点,评论不休。 曾经势重岩仓的天家,如今满门被灭,已经是必然的事情了。没有任何人能够救天贰江一家人。 架子上的尸体,有些脸上还残留着稚气,看起来也就十五岁上下,但却几乎没有人对他们显示出同情。就连几岁大的孩子,也不对这些尸体感到恐惧,而是望着架子猛吐口水。 可见岩仓领内的百姓们,对于仗势欺人、作恶多端的天家,以及天家的狗腿子们,憎恨到了什么程度。 豪族之间有一套关系网,盘根错节,因此天家做了这么多坏事,弄到民怨沸腾,邓爱侯也不敢将他们清除掉。但谋反通敌,这是其他豪族绝对不敢援救的大罪,天家因此大劫难逃。 对于天家的抄家和调查,持续了整整七天。 而后,由几名武士在岩仓城下公开张贴了天家的二十条罪状。 第一条罪状,并不是谋反,而是少交钱粮,囤积物资,图谋不轨,其中包括应该缴纳给岩仓殿的部分,也包括应该上交给大周王朝的部分。 其实,任何门派里头有实力的豪族,都不会按时按量地上交钱粮,总会有各种各样少交和拖欠的理由,这已经是个不成文的规矩了。但邓爱侯把这个写在第一条。意思很明显,一是震慑各豪族,让他们听话一些,二是向大周王朝和圣王道宗表示忠心。 第二条罪状,才是勾结神堂渑池镇守使时信清,图谋颠覆岩仓。 后面的罪状。则都是与百姓有关。天家族人奸淫民女、放高利贷、擅自提高领地赋税、殴打奴婢致伤致死、强买强卖等等一桩桩一件件的罪状,在巨大的红纸布告上写得清清楚楚。 天家的累累罪行,令吴锋也是看得怵目惊心,他之前调查就发现天家的嚣张跋扈,才决定以天一为突破口,打击邓三石。但他来岩仓殿不久,也实在不知道天家作恶竟然如此之多、之深。 一时间,他几乎觉得自己完全是为了正义而做这件事情了。 但仔细想想,天家何尝不是墙倒众人推? 吴锋亲自参与了调查的过程。知道放高利贷一事其实并不存在,只是天家与某个放高利贷的商会打了几次交道,这罪名也就算到了天家头上。那个商会把百姓逼得家破人亡的次数也不算少,然而因为该商会能够给邓爱侯提供大量战略物资和关卡收入,反而得到邓爱侯的庇护。 同样地,布告上不少腌舎事情,其实都是那些和天家有姻亲关系的豪族干的。天家出事之后,那些豪族。娶了天家女儿的下令休妻,嫁女儿到天家的勒令离婚。不计一切撇清和天家的关系,更把自己的污水全部泼到天家头上,拼命揭发天家,来向邓爱侯表忠心。 以利相交,利尽而疏算是好的,更多的情况是那些利益之交化身恶狼。将失势者撕成碎片,咬得骨头都不剩下。 …… 这一日,是在岩仓城下处斩天家满门的日子。 作为揭发天家的始作俑者,吴锋却并没有出现在现场。 云海岚的住宅中,吴锋拉下了窗帘。在一片幽暗中与云海岚对坐而谈。 “云姨……”吴锋望着对方幽美如清露的脸容,静静叙说了最近所发生的一切。 “其实你不说,我也听说到大半了……这一阵我虽然不与人交谈,但晚上出去时也听到有人议论这事。”云海岚道:“只不过,没想到真相是如此啊。” 她称赞道:“打菩提绿叶寨,以杀天一凰起来祭旗立威,假装杀天一,是为了激怒天贰江,令他失去理智,攻取菩提绿叶寨,是为了抓住空心上人,伪造信件引天贰江上钩,而灭天家满门,则是为了震慑天家的幕后主使邓三石,这一套计策环环相扣,滴水不漏,你布局的手段,比起那李询不知道高多少倍了。” 吴锋却是叹息道:“只不过是不是太狠毒了一点?今日灭人一门,明日可能就是灭人一城,真这样下去,我和杨麒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做事的习惯是做完了再反思,做的时候杀气十足,甚至沉浸在杀戮的快感当中,做完了才会考虑对错。 如今他终究只有十三岁,不是铁石心肠,定下了如此毒计,当然心底过不去。但吴锋已经意识到他血脉里的疯狂因子,会让他的心肠越来越坚硬。他期待于放纵不羁的自己,但又害怕哪一天,自己真的变得如杨麒一般残忍…… 云海岚微一愕,道:“这是政治斗争,何况那天家作恶多端……” 吴锋点头道:“不错,天家父子死有余辜,就算是碎尸万段,都难抵其罪。可是天家那上百个族人,都是该死的么?” 之前的岩仓内讧,出于邓爱侯的心意,毕竟邓爱侯和邓嵘对立多年,火并是迟早的事情,吴锋只是提前了此事的发生罢了,所以虽然有数千人死于战火,吴锋也没什么感觉。但天家灭门案,却完全是出于吴锋的阴谋算计。 他本可以只杀天一,却把天家一百多口人送到了屠刀之下。 吴锋叹了一声,又道:“如果说欺压百姓,当初杨麒血洗洛邑京,但洛邑京的达官贵人们恐怕也多有欺压百姓之举吧。难道杨麒如此作为,便是正义的么?” 云海岚一时呆住了。就连她自己,虽然没做什么欺压百姓的事情,但对于那些住在城外的民众,也是一向当作贱民,不给什么好脸色看的。 这是上位者的通病。 当年她利用杨麒,让杨麒陷入险境,压根不当一回事,就是因为她自己是洛邑云家的嫡流,而杨麒只是弘农杨氏的支流,家格比她低了太多,所以她对杨麒自然有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如果不被杨麒杀害,经历这四十年的沉睡,她也许还是那种无比清高自矜的大小姐姿态吧。 吴锋提出的问题,她一时间也无法回答了,但她绝对相信,哪怕天家做过再多恶事,那被杀的一百多人中,就算没人完全无辜,至少也该有一半人是罪不至死的。 第一百六十章明正典刑 吴锋的问题,是一个争论千万年都无法得出定论的难题。 几乎每个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当他们学会完全不去想,他们就真正成为了枭雄。 而历史也就在这个过程中螺旋式的上升着。 吴锋沉吟良久。 云海岚也不说话,妙目盈盈望着他,令他感到一股女性的温柔气息,抚平着他的情绪。 吴锋陡然站了起来,道:“我似乎想明白了什么。” “什么?”云海岚问道。 “既然人的想法会随着时间而改变,那就抓紧当下吧。”吴锋道:“我现在要出去,看看因我而被杀的那些人。” 他顿了顿,目光与云海岚对视,道:“云姨,等几天我就向殿主告假,陪你一同去看洛邑京的废墟。这件事,也的确拖延太久了。” 洛邑京废墟离这里实在不远,然而面对家园破碎,杂草丛生的情况,云海岚的确需要一个人陪同,才能在追忆往昔时好受一些。 哪怕她成熟丰美,更有着强绝的实力,但吴锋明白,她心底终究是个弱女子,失去了过往的人际关系,在这尘世之间,无依无靠。 云海岚听到这话,目光微闪,点了点头。纵然那片废墟带给她的只是无穷的怅然,但却也不得不去看的。 “现在是白天,抱歉打搅了你休息。我走啦,好好休养。”吴锋向云海岚告别道。 …… 闹市之上,人流攒集。 一架架囚车在驰马的拉拽下,从岩仓城中川流而出,穿过一条条宽广的街道,来到广场处。 广场上并未铺上砖石。不过是压平的黄土,正好作为刑场,行刑之后,用黄土将血迹盖上即可。 囚车中的犯人,每一个都被铁链穿了琵琶骨,戴着重枷。穿着一身惨白色的囚服。 随着囚车的颠簸,刺入他们体内的铁链拽动骨肉,带给他们巨大的疼痛。鲜血自伤口处丝丝涌出,染红囚衣。 两边楼上的老百姓更是准备好了鸡蛋、石头等物,进行投掷,冬天里没有新鲜瓜果,有人便投掷腌菜代替。 天家口碑太坏,简直人见人恨,老百姓们扔出的东西堪称不计其数。不但犯人们一个个被砸得满身淋漓,就连押送的武士们,也都受了不少池鱼之灾。 “看那天家父子欺压百姓时,何等的威风,百姓生杀予夺之权,都操在他们之手。如今一旦沦为阶下囚,性命转眼不保,真是痛快呵!” 这种巨大的落差。也最能给生活在底层的百姓们以快感,成为他们的谈资。至于天家会不会有人罪不至死。他们是不会考虑的。 不多时,囚车就都到了广场处,犯人们被一个个如同牵狗一样牵出囚车,在广场前边一排排地站好。 百姓们围在外侧,指指点点。 “看……那高台上的监斩官,竟然是殿主……”有人高叫道。 “斩杀天家满门。当然得殿主亲自监斩……天贰江毕竟不是小人物呐。”一个长者模样人捋着胡须道。 也有人愤恨道:“杀了天家,其他豪族便能不欺压百姓了么?邓家虽然不直接欺压百姓,但那些豪族如此嚣张,岂不也是殿主一家纵容的?” “噤声!”长者急忙捂住他口,低声道:“让殿主听到。可不是小事。杀了天家满门,其余的豪族总该有所收敛的。” 其实要说邓爱侯纵容豪族,也实在片面。实在是豪族们之间盘根错节,令他不敢下手整顿,如今有机会名正言顺灭了天家,他心里也是颇为畅快的。 只听邓爱侯在高台上喝道:“邓某人是这岩仓殿的殿主,也是大周王朝亲封的灵宝镇守使,是朝廷命官!如今说天家众人勾结外敌当斩,是凭着我岩仓的规矩,但说他们欺压百姓、侵吞钱粮,则依照的都是我们大周朝的法度!天家诸人的二十条罪状,布告上写得明明白白。来人啦,将众犯人验明正身,只等午时三刻,全体处斩!” 邓爱侯亲自监斩,当然是处于拉拢民心的意思。 当下,一边的华宗岱将贴得到处都是的布告上的内容,又重新念了一次。百姓们都听得咬牙切齿、气愤填膺。 但对天家的罪状,也只能泛泛地说,并不能精确到每个犯人的罪过。这毕竟是满门抄斩,必定有不少人罪不至死。 一边瑟瑟发抖的天家族人们,有的互相埋怨,有的面色惨白,有的干脆流泪不止,甚至嚎啕大哭。 而天贰江父子却是默默不发一言,他们的脸上布满了果皮纸屑乃至口水痰液,却因为被枷住双手,没法去擦。 他们父子二人曾经何等奢靡骄横,不过短短几天间,便落到这样一个下场。 冬天的太阳散发着黯淡的红光,在天空之中缓缓移动着。日晷的影子消失了又渐渐出现。 午时三刻,终于来临了。 刹那间,空气中弥漫着肃杀的气息。 已经有武士推搡着犯人们,一个个验明正身。已经在战斗中被杀的七十六人,如今都在悬尸架上示众,而刑场上的六十人,也都验证无差。 天一看向右边,那是他正要出嫁到凰家的姐姐,在他的印象中,姐姐一向是个极温柔的女子,如今却脸容惨淡被刽子手拽着头发,惹得痛叫不止。 天家事发之后,凰族立刻解除了和天家的婚约,以撇清关系。 天一感受到一股入骨的恨意,目光继续延伸而去,看到了他才九岁的堂侄,小孩子还不完全懂世间之事,却已经知道要发生什么,在那哭叫不休。 “谢衣……你……你这个畜生,你不得好死!我做鬼也不放过你!”天一的大饼脸越发狰狞,怒叫道。 他可不记得,他的姐姐因为婢女打翻一碗水,就把婢女殴打到双腿折断,而后交给他和另外几个无良少年凌辱。他也不记得,他那九岁大的堂侄最大的爱好就是捕捉小猫,在它们尖锐的嘶鸣声中把它们慢慢折磨致死,然后开膛剖腹,把眼睛挖出来,以此为乐。 “我来了。”正在天一诟骂不休的时候,吴锋的声音,骤然响起。 天一抬起头,怒望着吴锋。 “你……你这个畜生,我在地狱等你!”天一高声叫道,眼中有着无尽的怨毒,好像要把吴锋直接撕裂。 吴锋微微一笑:“我死后犹当斩杀阎罗王,你这种小鬼,何足为惧。” 他负手在背后,道:“我不会让你来世做个好人。但若有来世,你降生在荒山里的小村当中,做一个樵夫的儿子吧。那样哪怕你再凶顽,也不会造成多大危害,更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吴锋想明白的是:人的所作所为,往往是由身处的位置决定的。 然而底层百姓是大多数人,少不胜多,所以理智的上位者面对无穷无尽的百姓力量,终究会有所收敛,时而施为惠民之事。 从忘忧谷到现在,手上已经染上了不少的血。那么,自己日后又能保持现在的初心么? 天一听得吴锋如此狂言,身形一震。 他待还想骂,却是完全骂不出声,完全被吴锋的强绝气场所震慑。而在场中的岩仓殿实权人物们,则觉得这少年也太狂了些。 台上的邓爱侯却是对吴锋这样说话,很是欣赏,他是对名士风度追求到极致的人,吴锋这样的狂生表现,实在太对他的胃口。 “嘿……”邓爱侯一拍惊堂木:“犯人天一,不得喧哗!” 鼓手擂起了招魂鼓,密雨一般的鼓点声,带着诡异的气氛,天空之中,也仿佛泛起了阵阵惨云。 吴锋见机地退到场外。 天家族人们被去掉了大枷,取下穿刺琵琶骨的铁链,一个个按着跪好,双手缚在背后,垂着脖颈,如同鹅一般。六十个犯人总共排成四排,有四个刽子手负责杀头,一次砍四颗。 当死亡真正要来临,绝顶的恐惧令犯人们大多都停止了哭叫。 四大将之一的赵满茶担任报时官,在一边高声报道:“午时三刻整!” 高台上,邓爱侯以红笔一勾,写着斩字的红色木牌一个个丢下来,甩在地面上。 四大护法中的邓通担任刽子手头领,他本来是天贰江的好友,如今手持鬼头刀,却全无怜悯神色。 有武士托上红托盘,上面有三大白瓷盅,一盅是水,一盅是茶,一盅是酒。邓通含了清水,漱了口,又含了酒,喷在鬼头刀上,这叫招魂酒,再将茶水一饮而尽,手起刀落,便将一名已经吓得昏过去的邓氏族人头颅砍下。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等待死亡的过程。死亡并不痛苦,只是瞬间而已,最痛苦莫过于等待死亡。每一分钟都是煎熬,心弦随着时间一点点被拉紧,直到承受不住那巨大的力量而折断、崩溃。 邓家人都是武士,并非没有修为的百姓,但也有不少人看到同族人头落地,鲜血滚滚,便被吓得晕过去,或者屁滚尿流,大小便失禁,惹得刽子手们皱了眉头。 百姓们倒是都睁大了眼睛,砍一轮人头,他们便竖起大拇指,叫一阵好。 第一百六十一章处斩 更多的天家族人眼神空洞,正正望向前方。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令他们的心早已死去。 但他们中,决计没有人认为自己如今是在赎罪。他们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朝之间,他们就落得如此下场,成为他们眼中贱民的嘲弄对象。 刽子手斩一轮人头,喝一口茶,歇一歇气。 那鬼头刀也是上好的钢料打造而成,并加入了铁精。但修士的**毕竟坚固,鬼头刀又不是宝刀,刽子手们砍了五六个,刀便不再锋锐,有人立马送新刀上来,力求次次一刀断头,绝不拖泥带水,以显出明正典刑的气派来。 鲜血一道又一道从天家族人的腔子里汹涌而出,喷洒在地面上,也染在一身红衣的刽子手身上,令红衣变得更加鲜红。圆圆的人头在地上滚了几滚,才停止下来,尸身随即倒地。 天贰江早已不是那副保养得极好的精神模样,七十多岁的他,经此打击,不过几夜之间,头发便完全花白,散乱地披散着。 如今他真气完全被封,经脉也被毁掉,但临斩之前,竟然显得格外硬气,拒绝下跪,双目喷火,定定看着前方。 刽子手邓通哈哈大笑:“天贰江老匹夫,死到临头,还耍什么威风,跪一跪何妨?” 天贰江冷哼一声,道:“邓通,你这个忘恩负义之徒,早晚也有今日!” 邓通嘿嘿一笑,道:“天贰江,我乃奉命行事,昔日之事又何必论?你天家落得如此下场,也是咎由自取!” 言毕,以刀背猛磕在天贰江的膝盖上。真气汹涌,绽放出明亮的光芒。 天贰江痛叫一声,身躯大震,膝盖骨刹那粉碎,终于跪了下去,犹自喝骂道:“邓爱侯与谢衣固然会有报应。你邓通如此翻脸无情,更不会有好下场!” 邓通出自岩仓三大分家中的北家,与邓爱侯五百年前是一家。 早年邓通与天贰江曾经关系极好,堪称忘年之交,邓通能做到岩仓四大护法之一,也有天贰江的帮助在其中。 且,两家在数代之前有姻亲关系,算起来邓通还是天贰江的远房表弟。 然而乱世之中,从来就是墙倒众人推。这次清算天家,邓通不但没有说几句好话试图为天家保存两三条血脉,更是把许多自己家里的龌龊事给推到天家头上。 邓爱侯考虑到消灭天家之后,豪族们人心不稳,也做了小小的让步,只要给天家扣屎盆子扣到了实处的家族,都可以在接下来的三年中免除少量的钱粮。 这回报当然很微薄,然而这些家族实际上没做什么事情。没他们落井下石,天家照样得满门抄斩。邓爱侯无非表示一个态度而已。安抚你们这些曾经的天家党羽,你们也不要担惊受怕,以后继续好好为岩仓殿效力就是。 邓通参与了进攻天城的行动,他的次子还在战斗中被弓箭射中胸口而死,然而邓爱侯除了送了点抚恤金,并没有额外给补偿。邓通还指望着以儿子的死来换取领地的加封。结果完全落空了,他现在的心情也实在是不好。 但天贰江的眼中,只看到邓通的忘恩负义。 百姓们听到天贰江的言语,纷纷吼道:“这老匹夫,死到临头。还不悔改!” “斩了他算是便宜了,就该将他们父子二人凌迟处死!” 更有人又把准备好的瓜子壳和酸菜纷纷向着天贰江砸过去。 “肃静,肃静!”邓爱侯猛地一拍惊堂木,喝道:“刑场之上,不得喧哗。” 百姓们听了邓爱侯这话,才慢慢安静下来。 邓通望着天贰江,冷笑一声:“天贰江,我和你朋友一场,这最后一盅茶,便送给你了。” 说着,已经有武士再次送上红托盘。邓通把当中的茶盅递到天贰江嘴边。 天贰江啐的一声,将一口浓痰射在里面。 邓通嘿一声,将含着痰液的茶水直接泼了天贰江一脸,道:“天贰江啊,你擅长唱歌哼曲,这临死之前也不唱一篇戏文,显示你的气概,也是可惜。如今便由我这老朋友来送你一程了!” 说完,他将鬼头刀高高举起,绽放出墨色的华光,以力劈华山的气势,怒斩而下! 哪怕封住了真气,毁伤了经脉,如天贰江这样的高手,**强度也是颇为惊人。 刀还未落下,锋利的真气就已经劈上天贰江的脖颈,一声钝响,刀锋入肉,却是卡在里面,鲜血渗出。 天贰江不但未死,连颈椎都没砍断,坚实的骨骼挡住了刀锋。 “嘿!” 邓通叫道,扯住天贰江肩头,如同剁猪排骨一样,狂风骤雨般一轮猛剁。 天贰江如今倒也硬气起来,痛得老脸扭曲,一片苍白,却不哼一声。 终于颈椎被邓通咔嚓砍断,邓通又挥出两刀,把天贰江喉结劈开皮肉分离,一颗圆溜溜的脑袋滚在地下,花白的头发沾满了鲜血。 而他的儿子天一,早被人砍下头颅多时了。 到了现在,六十名犯人全部被斩首,尸横遍地。 百姓们纷纷鼓掌叫好,道:“杀得痛快,杀得爽利!” 吴锋只是站在一边,不发片言。 邓爱侯喝道:“来人,将尸首收拾了,头颅都挂到悬尸架上,去之前那批一同示众!七日之后,全部扔到乱葬岗去埋了,免得滋生瘟疫。” 埋到乱葬岗,其实便是抛尸喂狗的好听说法。乱葬岗那边尸体埋藏极为潦草,连裹尸的草席也不用,不过盖上浮土,到了晚上,野狗甚至野狼便纷纷出没,将尸体拖出来大吃大嚼,最后只剩下残缺不全的骨头。 只不过在岩仓殿,也已经很久没有实权人物被如此处置了,被悬尸示众后扔到乱葬岗的,一般都是些被抓到的毛贼或者强盗。像天贰江这样的高手,扔下去之后也要五六年才能腐烂,尸体腐烂之前,大概野狗野狼是啃不动的吧。 天家一族,半生荣华,最后都落得如此下场,也实在是可叹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北进计划 此案之后,获利最大的自然是吴锋。 他因为“无意中”撞上了空心上人,截获了天贰江写给神堂渑池镇守使时信清的誓书,成功破获天家通敌谋反案的首功之人。再次被封赏了八座村庄,领地翻了一倍不止,治下的人口达到了八千之数。而吴锋的私兵也达到了四十多名正规武士和上百名民兵。 如今的吴锋,已经是势力在岩仓排在前十位的领主了。以十三岁的年龄,享有如此广阔的封地,他可谓岩仓殿内炙手可热的人物。 邓爱侯专门派人在吴锋的领地上开始修建华美的住宅,只等修好,吴锋就可以搬出岩仓城的狭窄居室,只需要每天白天去白衣营营地上班即可。 为了表示自己屠灭天家是整治谋反,而非为了消灭豪族,邓爱侯特意找了一个天贰江的堂弟,封给他一座村庄,把天家的家名延续下去。 此人在邓爱侯等人袭取天城时,并未进城助战,因此逃过一劫。 有趣的是,天家新族长的领地,就在吴锋领地的旁边。而吴锋领地扩张之后,与凰家的领地也接壤。 只不过现在吴锋虽然只是孤身一人,领地和兵力却要胜过天家和凰家的总和,何况他还掌握着邓爱侯的亲信部队之一的白衣营,这两个邻居也不敢起报仇的念头。凰族族长鉴于天家的教训,不得不忍着杀子之仇,上门向吴锋请罪,叙说自己的得罪之处。 吴锋很想把他赶出去,但寻思一阵之后,还是假模假样地原谅了他。毕竟,这也是政治斗争的不成文规矩。做事可不能全凭着自己的好恶来,哪怕名士也不例外。 此事之后,吴锋在岩仓领内的声望也是暴涨,虽然百姓们并不知道天家是被吴锋算计,才遭受灭门之祸,但是吴锋处斩凰起。囚禁天一,责打袁雪妃的事迹,却是在岩仓领内流传开来,英雄少年之名,不胫而走。 如果是寻常人,就该飘飘然,以为自己真的在岩仓可以横着走了吧? 但吴锋却丝毫没有因此而懈怠、放松警惕。 此时此夜,在岩仓城下,云海岚宅中。吴锋与云海岚再次相对而坐。 这间房子被云海岚重新布置了一番,墙上挂着浓墨重彩的古典仕女图,室内摆着精美瑰丽的云母屏风,瑞兽香炉散发着馥郁的香气,放着白玉棺的床上也悬上了紫色的鲛绡帐。整个房子显现出一片暖色调,在冬日也透发出一股和暖的味道,却又有其雅致之处。 大魏民风受到胡人影响,由前朝的清淡素雅转向精工富丽。而女子的生活就越发如此。云海岚容色清雅,但言语风格却往往娇柔婉媚。勾人心魄,这种性格气质,正是在这种富家小姐生活中形成的。 这些东西花销并不小,看来吴锋给云海岚的那些银两,已经耗掉了不少。但吴锋却是不由欣喜,知道云海岚已经开始学会照顾自己了。 云海岚见吴锋过来。不由喜笑颜开,迎他就坐,更是准备好了茶水,虽然水似乎烧得太久了些,茶叶又加得太多。虽然是好茶,却被她泡得和路边茶摊上几文钱一碗的大碗茶一个味道。 “这次我灭了天家满门,打肿了邓三石的脸,却也把岩仓领内的豪族都得罪了。”吴锋假装认真地品着茶,笑了笑,道。 别看天家被灭,豪族们一个个落井下石。他们照样会有兔死狐悲之心,毕竟这次是天家,下次说不定就轮到他们。 吴锋风头太盛,又是外地人,所谓枪打出头鸟。哪怕天贰江倒了下去,但邓三石的实力依然不是吴锋可以比的。等到豪族们好了伤疤忘了痛,恐怕仍旧会有更多不知死活之辈在邓三石的怂恿下,如同狼群一样前仆后继向着吴锋扑来,展开一波又一波的撕咬。 至于民心,在政治斗争中也许很重要,但在岩仓这种小地方,却实在不是关键。 “你呀……”云海岚素指轻勾,幽幽道,大红色的牛油明烛照耀下,淡淡的红色火光打在她指尖上,淡中含艳,犹如夜玫瑰绽放。“无论如何,你也不是会退一步的人吧……” “一群虫蚁,不足为惧。但是纠结于和他们缠斗,恐怕就会误了正事了。”吴锋道,眼中闪烁着天生的傲意。 “正事,夺取岩仓殿么……你最近领地已经扩充得很快了呢。” “靠着邓爱侯赏赐,是不可能积攒到足够实力的。”吴锋微笑道:“邓爱侯虽然不聪明,但他的集权思想极强,怎么可能把我喂到足以威胁他的程度?” 吴锋继续分析道:“当年薛衣人之所以能夺取天子峰,是因为嬴无疾想要从哥哥嬴无翳手中夺取门主之位。嬴无疾把薛衣人当作猎狗,结果反而被薛衣人这条蝮蛇反噬。我帮邓爱侯放逐了邓嵘,除掉了天贰江,岩仓殿内部能威胁到邓爱侯的人,已经不多了,如果我再执着于和那些豪族缠斗,早晚有一天……” 云海岚神色也凝重起来,轻声道:“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是啊,如果我只是一个吸引豪族火力的宠臣的话,当我将不服邓爱侯的豪族清除得差不多的时候,我的利用价值也不多了。” “那么,你有什么打算?”云海岚问道。 “有一句古话,叫做‘申生在内而危,重耳居外而安’,出自中古时期一位智绝天下的策士之口。”吴锋缓缓道。 “你打算出去打一片江山?可是岩仓处于神堂的压制之下,哪里又有江山可打?”云海岚疑惑道。 但她神色并未太过惊异,她知道,吴锋一定能给她有理有据的答案。 虽然两人不过认识数月,但云海岚对吴锋的才干和智慧,已经有了相当的信任。 吴锋狡黠一笑,道:“我们过来的地方。” 云海岚美眸闪烁:“你是说……河东郡!” “不错。并州地区本来就混乱,大周王朝虽然名义上掌控了西部的河东、吕梁、定襄三个郡,并且有驻军,但所谓的驻军,都是些本地豪族组成的联军罢了,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合纵连横不断,正好见缝插针。如今忘忧谷被屠了,神堂刚刚遭受重创,又无力恢复忘忧谷的商业圈,如果在此时进入河东的话,一定能够在当地招募一支属于自己的势力……” 云海岚道:“你是忘忧谷弟子,会说河东方言,做这种事情的确合适,邓爱侯也会想要在并州扩张势力。然而,怎么拿到大周王朝的许可呢?如果大周王朝对此表示不满,一声令下,你的小部队会被当地豪族瞬间围攻,连灰都不剩下……” 吴锋道:“如今并州局势混乱,盗匪横行。让邓爱侯花钱贿赂关中的实权人物,诛仙王如今已经下野,傲视王、庸人王、逆战王三人又不齐心,不能完全为大周的利益考虑,必然各自接受贿赂,而杨麒不怎么管理政务,肯定会听取三人的意见……进入并州之后,我不争夺土地,以免得罪拥有土地的豪族,只以游击方式剿灭盗匪,商人们寻求庇护,必然向我献上利益,把各自的关系网聚集在我旗下,有了钱和关系网,便能积聚力量,未必便局限在土地上。” “好一招借花献佛之计……”云海岚赞道:“邓爱侯可真是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呢。” 吴锋抿了一口茶,悠然道:“他现在金库里涨得流油,可都是忘忧谷几百年的积聚,全是我献给他的。让他拿一部分出来帮我运作,也是理所应当嘛……” 他说这话时,有一种看轻世间人物的闲淡意态,这茫茫天下,都在眼中。 吴锋相信金钱的力量,有时要远远超过土地。这种思想,可以说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统治者。而这又是他从小阅读书籍中领悟出来的,并未受到任何人的相关教导,也就是说经过一些年的实践之后,他对于重商思想的领悟,将会超越这个时代的任何人,以超前的理念傲立在时代之巅。 “去吧。若有强敌,我为你斩了。”云海岚嫣然一笑,道:“人家现在可是你的家臣呢。” 烛光之下,她娇俏的脸容被照得一片晕红,相对于平时的苍白如纸,更添娇媚,微含灰白的秀发,也显得格外晶莹。 这发自真心的笑容,宛如醇酒散香,温婉动人。 吴锋突然隐隐感到一丝心动的感觉。过往他都只是觉得云海岚害羞的样子很可爱,但今天却是第一次感到轻度的心悸。 他心志坚定如铁,纵然云海岚更美十倍,光凭着美貌亦不足以令他心动。但她今天这娇媚一笑,着实中人欲醉。 这次,吴锋却没有回避自己的感情,他抬起头,与云海岚对视,眼中透发出一股热烈的情怀,如同烈火一般。 他相信两人之间的默契,也相信对方能够自控。 “期待云姨你那惊艳天下的一剑,我会为你找到值得出剑的对手。我吴锋,以得到你这样的奇女子效力为荣耀。” 吴锋伸出了手,手掌稳定。 云海岚微微一愕,随即将素手伸出,与吴锋相握,暖流自吴锋的掌上淌出,流进云海岚清凉的身躯。 她没有回避吴锋火热的双眸,一种浓烈的情绪在交换着。她知道,吴锋是要激发她的斗志,让她重新生出做一番事业的**。 第一百六十三章启程 “说起来,之所以要北进,不光是要扩展势力,也是解决在岩仓这边的经济问题。”吴锋苦笑道:“我总不能把老爹留下的那些古董全部变卖了罢,他若回来,可是会找我麻烦的。” 吴锋眼里,名物的价值不光是收藏价值,更有使用价值,送人来施展计划,变卖来换取资金,都在其中。而他施展计策的风格也非常鲜明,那就是砸钱。 然而他这段时间对付袁曙,陷害天家,已经把父亲留下来的好东西消耗了不少了。最贵重的那些是父亲极珍爱的物事,绝对不能变卖掉。 “经济问题?”云海岚疑惑:“你有领地,每个月都能收到钱粮,怎么会有经济问题?” “改革要钱啊。”吴锋道:“领地越来越大,想要经济转型,为老百姓创收,就得投入资金,资金一时半会却无法收回来。譬如让老百姓去种苹果,两三年之后才会有回报,在那之前百姓不但无法交上税来,更是缺乏生活来源,连生活费用都需要我掏钱补贴。至于请专业的技师传授知识,购买优质种子之类,每个都是不菲的投入。” 云海岚闻言,点了点头,道:“历史上的变法,一般都是对大部分百姓加税来获得资金,在试点地区进行经济转型,如此推广到全部的领地。但你如今领地还太小,很难这样操作。作为外地人,缺乏根基,也不好加税,而且你之所以在领地上实行改革,要的就是民心啊……” 她毕竟是和大魏太子一同做过实事的,眼界比起一般的世家小姐还是强了太多,一眼便看出其中利害。 吴锋道:“离开忘忧谷时。虽然空间袋装不下太多资金,但是其实应该私吞一部分的。当时我也没想到会有改革领地这种庞大开支,所以只装了自家的东西,其他都送给邓爱侯了,毕竟我当岩仓殿是囊中之物,早晚连本带利取回来……”他叹了叹道:“当时还是太缺乏思量了。岩仓这笔投资,想要收回可不是短时间的事情啊。” 吴锋做事风格大气,不喜欢斤斤计较,也便导致了他直接就做出了把忘忧谷数百年积聚的财宝全部送给邓爱侯的决定。 云海岚安慰道:“再优秀的智者,也不可能算到一切。何况你那时情绪不稳定,未能考虑得无比周详,倒也不需要责备自己。” 吴锋道:“是啊。已经这样了,那就尽快拿到许可,回河东赚钱吧。靠着邓爱侯赏赐给我的金银和再变卖一部分古董。继续运营大半年没甚么问题,大半年后,无论如何我在河东也已经打开局面了。” 拥有资金最多的,无过于商人,忘忧谷之所以富裕,就是因为有着严密的商业网,和商人们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如海虎商会拜托萧狂歌派吴锋剿灭狼盗,就体现出忘忧谷对于大小商会的庇护。 在岩仓领地内。各商会都是岩仓殿邓家的禁脔,几百上千年的豪族可能还有机会分一杯羹。像吴锋这种新领主,是断然没可能染指的。 “那么……去洛邑京吧。”吴锋开言道。 云海岚骤然一惊:“现……现在?” 虽然吴锋早答应了她,陪着她去看洛邑京的废墟,但她只以为今天吴锋仍旧只是来找她聊天,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错,我已经找殿主请过假了。他也没多问。”吴锋道:“邓爱侯自诩爱才之人,当然不会跟商铺的老板管学徒一样,出去一两个时辰都要交代得清清楚楚。现在,便由我来履行承诺吧。” 吴锋办事一向果决,并不拖泥带水。上次见面。吴锋与云海岚约好了,数日之内陪她一起过去,这次来便已经办好了告假之事。 云海岚心下一热,美眸闪动道:“那好,现在便出发吧。” 她将床上的白玉棺打开,躺了进去,盖上棺盖。白玉棺绽放白光,顷刻缩小。 吴锋将玉棺藏在腰间,出门而去。 从岩仓城到洛邑京废墟,大约五百多里。但是由于这一带都是山地,实际距离远不止此,加上大雪封山,如果是军队行进,纵然是精锐武士,也需要三天以上。 虽然精锐武士奔跑的速度,并不输给千里马太多,然而马可以长期维持较高的奔行速度,人却没有如此的耐力。 不过吴锋现在已经修炼到了换血二重天,奔走的极限速度和耐力,都不是一般的武士可比。他全速奔行的话,哪怕算上路上吃干粮补充体力的时间,也绝对可以在明天白天赶到目的地。 云海岚最近又恢复了些许修为,休息之时能够完全封闭六识,不受颠簸影响。 只是云海岚不能见阳光,因此吴锋还得控制速度,保证明晚的晚间赶到。 吴锋攻灭菩提绿叶寨之后,时信清已经命人绘制了吴锋的画像,张贴在势力范围的各处,命令巡逻队只要发现此人,立刻格杀。而吴锋出身神堂支派忘忧谷,消灭山贼也就罢了,实在不想没事杀戮神堂正规武士,于是他先戴上一顶大毡帽遮住脸面,披上粗布麻衣,背了个包裹,扮成最常见的旅人模样,离开岩仓城下,向着洛邑京废墟而去。 沿路山盈积雪,树结冰花,吴锋行路之时,一脚一个深深的雪印。 如果吴锋全力运转轻功,的确能踏雪无痕。然而踏雪无痕那是在逃避追杀和拼斗时用的,比起踩雪行走还耗费体力得多,真正的高手能御空飞行,又绝不会靠着这轻功法门赶路了,谁若以踏雪无痕之法在雪地上赶路,那简直是傻子。 翻越高耸的崤山山脉,绕过时信清的根据地渑池城,吴锋进入了地势相对平坦的三川河谷。路上也曾碰上一两支神堂的巡逻武士队,但都未曾注意到吴锋。 三川河谷,是涧河、洛河、伊水这三条黄河支流在群山之中冲击而成的河谷平原,土壤肥沃,适于耕种。有人以洛河、伊水、黄河为三川,但倘若如此,三川河谷应该横跨黄河两岸才对,故有误。 洛邑京处于涧河和洛河的汇聚地带,因为既具备豫州地区平原肥沃宽阔的优势,又有群山怀抱的险要,渐渐超越了长安,成为大陆第一名城,先后作为古周、大汉、大晋、大魏的都城,至今有数千年历史,若算上上古时代传说,几乎可以说是近万年。可谓“永怀河洛间,煌煌祖宗业”。 在久远的历史中,洛邑京也不是没遭到过战火,更被人点火焚烧过,但从没有人像杨麒做得这么绝。杨麒不但下令将城内外的一百多万居民全部杀害,并分派一百个分队到处点火,令城内完全化为一片火海,最后不但拆毁了城墙和城内皇宫的宫墙,更是毁坏了地下的龙脉和灵根,要使洛邑京再也不能聚集王气。 自古屠城者甚多,但鸡犬不留者还是极少,更何况是这样数千年繁华的巨城。纵然是魔门杀进中原时屠城无算,一般每次也会留下三分之一到十分之一的人口,如杨麒这样,确然是丧心病狂到了极点。 以杨麒的绝世气运,圣王道宗新兴的气势,竟然消灭大魏之后没能完全夺取大魏的领土,还被全真教、永生道宗、黑山派、丹鼎派等老牌道家门派组成的松散联盟支持的大齐王朝赶了回去,只继承了大魏三分之一的土地,而且还需要联合神堂、天子峰、冥岳等武者门派,才能维持统治。这正是因为杨麒杀戮太重,失去民心所致。 第一百六十四章洛邑京 在洛邑京数里以外,还有田地村舍,越接近这座古城废墟,人烟就越发稀少。 吴锋心中奇怪,此时天色已晚,他游目四顾,只见农舍外不远的田埂上还有个老农披着厚厚的棉袍,坐在马扎上抽着旱烟,便上去询问:“老伯,请问这洛邑京一带,为何这么多年还没恢复生气?而且越靠近那废墟,越发荒凉。” 老农听到吴锋这话,不由惊道:“后生呵,你可千万不要去废墟那地儿!那里闹鬼啊!” “闹鬼?”吴锋疑惑道。 老农道:“后生你想必是身上有功夫的,想去觅寻什么财宝罢?只是那里头的恶鬼可不寻常。当年洛邑京被焚了之后,不少百姓去搬了城墙砖回来砌猪圈、盖房子,过了十天半月,各种怪事频出,最后全家死绝,住处变成凶宅。更有人光天化日之下深入城里,结果无影无踪。后来也有武士乃至会耍飞剑的上仙进去,都连个泡都没冒便没了……” 吴锋听到这话,这才明白洛邑京为何这么多年还没被稍微重建。 经过杨麒的破坏,风水宝地已经化为一处凶地,锁住鬼魂,令他们不能进入幽冥。一百多万怨魂日夜在城内外浮动,其中当然不乏生前修为高超者,一旦凶性发作,便会杀人。修为寻常的武士和修真者进去之后,哪里保得住性命? 洛邑京如今可谓化为一座真正的死城了啊! 当下吴锋笑道:“既然如此,那我不去了。” 那老农犹自道:“后生你可得听老人言呵。小老儿在此生长到六十多岁,见得多了,当年杨麒在这周围方圆百里纵兵杀戮掳掠,小老儿藏入地窖,逃过一劫。后来这一带多有战乱,都被俺看在眼里,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寻常村农……” “好啦好啦。”吴锋敷衍老人几句,当下走远了。 这老人说自己见多识广,当然不是假话。然而身处的位置决定了他的眼界深度,亲眼看到的事情。也看不出其中的所以然来。 冬天的中原地区,空气干燥。然而吴锋继续向洛邑京废墟接近而去,发现前方竟是被一片大雾笼罩,越往深处,雾气越浓郁。 借着初升的月光,吴锋依靠极好的目力,隐隐能在雾气中看见残碎城墙的一角。 吴锋放下白玉棺,将云海岚放了出来。 “云姨,到了。”吴锋道。 云海岚在棺内沉睡。关闭了六识,但她已经和吴锋建立起了一种隐微的心灵感应,吴锋接近洛邑京时,她便苏醒过来,也听到了吴锋和老农的对话。 她如今的修为,并不畏惧鬼物,但知道自己的亲人故交都已化为凶鬼,不得超生。也不由心中越发黯然。 只见她广袖轻挥,雾气如同拔刀分水一样散开一条通路。 月华之下。微风轻拂,衰草摇动,当中起伏着的,是倒塌的城墙。 从城墙裂口处向内看去,也是荒草连绵,却还能隐隐看出方格状纵横的街道。 当年的洛邑京周长近百里。城外更有着有名的御用花圃西苑,西苑北起邙山,南至伊阙诸山,西止新安县境,周229里。其内造16院。名花美草。冬日亦剪裁为荷;人造海中仙山高出水面三百余尺。其奢华靡丽空前绝后。 西苑中没有密集的灵脉,风水未被杨麒的屠城所破坏,虽然也伏尸不少,但如今渐渐被百姓开垦成耕地,唯有城郭一带,才化为一片鬼蜮。 云海岚只是眼见这城墙破败景象,已是花容惨淡,心中犹如刀绞一般。洛邑京对她而言,不但但是故园,更是代表着遗失的大魏时代,代表着那一片说不尽道不完的慵懒奢华。在社稷变更的乱世,岁月的变迁才越发令人叹惋。 两人并肩而行,相距一尺左右,自城墙的缺口处进入城内。 云海岚拨散迷雾之后,月华从空而下,将这一片照得通明。 废城当中并无积雪,但枯草和灌木肆无忌惮地生长了四十年,将房屋的废墟都掩盖在其中,只能零星看到一些残砖断瓦,还有一些经年不腐的木柱,残留着火焚时留下的焦黑。 地面上,泥土里还能看见许多破碎的青石。曾经城内四通八达的道路,全部是用青石铺成。 突然间,角落处隐隐有幽影浮动,悲风骤然卷起,当中隐隐有鬼唳声,撕心裂肺。 云海岚娇叱一声,音如裂帛,玉指厉指,仿佛要撕裂空间一般,只听一声震响,悲风刹那间止息,幽影须臾无踪。 她并不说话,继续向前走去,衣袂飘舞间,挡在道路上的荒草灌木于无声无息间粉碎,为她敞开一条通路,但粉屑也都规规矩矩飘向两侧,没有丝毫染上她衣袂。 吴锋不知道她已经恢复到了什么修为,但明白如此修为,诛杀邓爱侯那个级数的高手也不过二十回合左右。 如果请云海岚出手,纵然要刺杀邓爱侯,亦不是难事。 但吴锋绝不打算这样做。首先邓爱侯为人不算太坏,吴锋虽然觊觎岩仓的产业,却并不准备要邓爱侯的性命,其次夺权并不是一次刺杀就能搞定的,以吴锋的身份,如果不通过政变将邓爱侯一派彻底打倒,怎么有可能上位? 而单独的高手,面对士兵发动的战法,一样不是对手。那神秘人之所以能够单人屠灭忘忧谷,一是忘忧谷的武者们缺乏训练,不知道如何以战法对抗高手,遭受各个击破,二则忘忧谷没有系统的防卫体系,导致被夜间作案的凶手各个击破。 与云海岚一起向前走去,吴锋静静听着她的脚步声,与她在步履上保持着一种协调的默契。 此时,云海岚在这月下的废墟中穿行,气质幽魅,也仿佛化身为了一道幽影。然而她由死而生,正是阴界和阳世之间的人物。 望着眼前的景象,云海岚幽幽叹息,纵然经过四十年的沉睡,回到家园时城郭已经化为一片废墟,但她仍能记得那无数熟悉的道路和房舍,回忆出每个位置曾经的模样。 这样的感受,比起传说中的一梦万年还要可怕,一梦万年,一切都了无痕迹,反而可以开始新的人生。而如她这般,看似年代不久远,历史也有迹可循,然而转瞬之间,熟悉的一切化为荒草残垣,自己却又羁绊其中,难以走出。 吴锋听见她的幽然叹惋,不由转头看她侧脸。月华打在她俏脸之上,映出那幽幽的凄伤,越显得她肌肤白皙如冰,有一种令人心折的美。 第一百六十五章往日繁华 城内的水道,都已经完全干涸,填满了枯枝败叶,时而可以看到壮美的七孔桥留下的残迹。当年焚城未能烧掉的水井,现在也都变成了淤泥填塞的枯井。 东西两市的遗址上,能发现大量的碎瓷甚至烧熔的金银,那是乱兵未能带走的货物,就这样在熊熊烈火中烧毁。 一路行来,云海岚不时轻叹。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承载着她少女时代的回忆。 淡淡的白光在云海岚的体表浮动着,令鬼物不敢迫近。 吴锋则沉默无声,他不知道云海岚过往的详细经历,云海岚也绝不会向他多讲。 两人转向宫门前,在荒草覆盖的广场上,看到了倒下的铜人,受伤的长戈折断,插入土中。 一路走来,都看到不少还未被泥土盖住的白骨在废墟中露出,但这里的白骨不但密集,而且许多身上还缠绕着破碎的盔甲。 这一定是死守宫门的卫士们,在此全数遭受杀戮。 云海岚怔怔地站在宫门前,久久无声。 吴锋静静看着她,仍然不发一语。他知道云海岚曾与大魏太子关系非同寻常,但却并不知道具体究竟发展到什么地步。 但即便只是关系极好的盟友,想起当年的那一切,也足以使她感伤了。 两人进去,顺着宫内转了一圈。 除了断墙还能看出富丽的红色,其他与废墟的别处并无差异,曾经的参天佳木基本全部烧毁,现在长得满地都是的,全是四十年中生出的杂木。 当两人走回宫门广场之时,一直不说话的云海岚终于开言:“谢谢你陪我过来。” “分内之事。”吴锋答道。 “我想……”云海岚幽幽道:“去云家大宅的方向看看。而后我们便回岩仓吧。” 吴锋点了点头,与她一同行去。 云家的宅邸,在洛邑京西北角,前门与皇宫的宫门处在同一条横线上。 云家最盛时,光是城内的宅邸就居住了一千多人,还不算住在城外的几个分家。然而丧心病狂如杨麒。自然不会漏掉一人。在他的命令下,整个豫州的云家分家和大魏皇族支流全部被搜出捕杀。对于大魏皇族和云家族人的持续追捕,竟然进行了三十年之久! 正是因此,杨麒的暴行虽然是老牌道门门派纵容的,然而到了后来,丹鼎派等门派也忍不住指斥杨麒为疯狗。 云海岚看似行步极缓。然而要在一夜之间看完整座废墟,速度可不能慢,她看似缓步行走,实则暗运道力。速度极快。 吴锋其实已经运转全部脚力,才能跟上她的脚步,但脸上神色依然从容如水。 火焚之后,无论何等精美的大宅,看起来都跟其他的废墟没什么两样,何况已经过了四十年。 残垣断壁之间,还能看见几片破碎的琉璃瓦,墙头有两三个废弃的鸟巢。时值冬日。青苔枯萎,树木凋叶。更显得破败荒凉。 云海岚怔怔望着其中,娇躯不由轻轻颤抖起来,身上透发出的白光渐渐淡去,眼中却似有泪光隐隐闪烁。 吴锋感觉到,随着云海岚敛去身上道力,席卷的阴风又变重了。 但吴锋并没有说话。只是走到她身后,伸出手,轻轻地摩挲着,掌心散发出热力。 云海岚每次吸饮吴锋的血液,都会因为天阳之血和极阴之体的冲撞而全身颤抖。吴锋便隔着衣服摩挲她后背,来缓解她的痛苦。 但那时云海岚因为剧烈的痛苦,可以说神智并不清晰。而如今吴锋是在她清醒状态下抚摸她后背,云海岚却也并未抗拒。 突然间,又一阵风后,眼前的景象骤然一变。 破败的大门,突然间变成了朱漆高门,琉璃碧瓦,檐下悬着两个大红灯笼,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两人不由转身看去,街道上已经是车流如织,人声鼎沸,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街市上灯烛如昼,一片繁华景象。 远望宫门方向,但见宫墙之内,有铜人高达十丈,手捧承露金盘,七彩烟花纷纷冲天而起,将铜人也映照成流朱溅碧的瑰丽颜色。 突然听见锣鼓喧天之声,向南望去,只见十字路口搭建了高台,有几个艺人正唤着几头叫不出名字的异兽纵跃表演,那异兽时而喷水,时而吐火,时而随风飘行,做出无数精彩动作。 天桥底下,更有说书之人摆起了摊子,斟着茶水,讲叙那久远的演义故事。 “这就是当年的洛邑京么?”吴锋道。 “是啊……而且我们现在眼睛所能看到的繁华,不过其百分之一罢了。”云海岚叹息道。 吴锋许久未说话,然后才斩钉截铁地开言道:“眼前所见,终为虚妄,不必再往别处去。阴气越来越重了。” 云海岚闻言一惊,如被浇了一瓢冷水,但随即长袖一挥,只见数十道白光自她袖中逸出,光芒乱溅处,无尽繁华顷刻消逝,眼前的场景全数化为虚无,回归断壁残垣的荒凉景象。 而两人已经被密密麻麻的黑影和自地面下方钻出的僵尸围在了中央。 僵尸们都显得周身漆黑,带着烧焦的痕迹。 头顶上更有一个巨大的鬼头,狰狞凶恶,伸着数丈长的红色舌头,那是无数冤魂怨念聚集而成的天鬼。 云海岚轻哼一声,额头上陡然出现一道剑形虚影,而后现出一枚白玉小剑,急速放大,落在她手中。 如同李询的回风剑一样,这白玉小剑,便是云海岚的本命法宝。显然,她如今是要施展全力了。 道力附着剑锋之上,灿烂犹如十日耀空,汹涌如同沧海的白芒,完全遮蔽了吴锋的视野,更令吴锋感到窒息。 他不过站在云海岚身边,便感觉自己要被这无匹的力量碾成肉酱。 当他眼前恢复清明的时候,剑芒已经如同洋流一般流转了一圈,只见幢幢鬼影如同寒冰遇火,纷纷消散,张牙舞爪的僵尸们身躯斩断,倒在地上流出黄水,被消灭得一个不剩。 不过一剑之威,便至于此。足可见在战争中阵道和战法的重要。 在战争中,如果没有阵道和战法的力量,云海岚这种级数的高手便能造成毁灭性的效果,将普通士兵杀得尸横遍野,更不用说杨麒那种立在修炼界食物链顶端的存在了。 只见云海岚飘身而起,御剑凭空,如同飞天仙子一般掠上天穹。 天鬼眼如水缸,舌如巨蟒,口吐腥气铺天盖地,向着云海岚冲撞而来。 “先天云气剑诀!”云海岚清喝一声,剑上骤然散发出无数条淡淡云丝,化出一朵白云,将天鬼口中吐出的腥气包裹其中,须臾间化得干干净净。 天鬼大惊,转头攻向云海岚侧面,却见云海岚娇躯一转,娇叱道:“缚!”流云一般的剑气刹那间又化成一道长鞭形状,向着天鬼缠缚而去。 天鬼口吐黑气汹涌,迎击而上。但云海岚的先天云气看似柔弱,打上去却远胜钢鞭,当地一声,黑气被击得顷刻粉碎。 云海岚又“咄”一声喝,云气飘摇而上,猛击在天鬼身上,只见天鬼轰然炸裂,化为虚无。 一般人冤死后形成的凶灵,实力自然要强于生前,然而修士死后形成的僵尸和凶鬼,因为修为基本失去,战斗力反而会大跌;云海岚虽未死透,只是化作活死人,但修为也损失大半,现在靠着吴锋的鲜血恢复生机,修为才随之恢复。不然的话,这洛邑京横死者中,实力强于云海岚者也该是有的。 但如今,即便是上万人的冤魂怨气化成的天鬼,也不过在云海岚三招之下,便被打成粉碎。 吴锋不由心生神往之思。如云海岚全力施为,就有这样的能量和气势,如杨麒那样的顶级高手,又当如何?武祖、谋圣等上古人祖血战妖蛮,平定动乱之时,又当是何等的壮观景象? 云海岚轻盈如羽,从空中落下。天鬼被击灭,也化为无数黑影,飘荡在四周,但似乎都已失去了攻击性。 只有几道黑影依然向着云海岚飘来。 云海岚却是没有继续出手的意思,看着那几道黑影,反而怔住了。 吴锋心中惊异,正要出言提醒她,但却也感觉那几道黑影并没有攻击云海岚的意思。 黑影次第接近,形状从模糊到清晰,渐渐能看清容貌,竟然都和云海岚有几分相似。 吴锋立刻明白了,看向云海岚,只见她身躯一颤,泪水盈眶,而后汹涌而出! “爹,娘,姐姐!”她哭喊道。 那几个鬼魂漂移上来,伸出手,一个个抚摸她的面颊,而后转身而去。作为鬼魂,他们只残留着极其微薄的神智,能认清生前的亲人和故人,但也仅此而已了。只有极少数的情况,才能产生能人言、有完整记忆的鬼魂。 云海岚向他们招手,试图将他们唤回来,但他们只是木然地飘回那万鬼群中。天鬼虽然溃灭了,仍然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将这些鬼魂牵引在一起。 云海岚心中大恨,明白这是杨麒毁坏了洛邑京的风水,令灵脉全数化为凶脉,才产生这样的牵引之力。 她带着悲声,口中缓缓呢喃起来。 “尔时,救苦天尊,遍满十方界,常以威神力,救拔诸众生,得离于迷途……” 第一百六十六章坐怀不乱 《太上洞玄灵宝天尊说救苦拔罪妙经》,是道门超度亡魂的妙经之一。 无论是道门和佛门,都重视以经文修行。但佛门诵经更为重要,道门只有部分的门派才如同佛门一般重视晚课,更多门派只有超度亡魂等特殊情况时才会诵经。 云海岚此时此刻便是要以强横的道力,化解凶地的禁锢之力,令这些冤魂厉魄得到超脱。 她在墓中时,虽然绝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沉睡状态,因此虽然生机仍在,也得以容颜不老,然而却也时有清醒的时候,每个月更会因为得不到新鲜的血液而遭受**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那种折磨实在难以用言语描述。 这些冤魂被凶脉所困,所遭受的痛苦,自然也与云海岚相仿。她如今好不容易被吴锋救出,自然也想救拔这些亲人和乡亲。 然而凶脉的禁锢力量强大,云海岚想要超度这些魂魄,令他们安然进入幽冥,就必须消耗大量的道力才行。 她的诵经之声夹杂着哭腔,声音悲沉,但音调依然稳定,带着谐律的节奏。 陡然间,地面发出骇人的尖啸,一道道黑气破土而出,带着箭一样的气势,如同千万条触手,向着云海岚周身围攻而来。 云海岚的飞剑上绽放白光,刹那间幻化出一个巨大的光罩,将她和吴锋都笼罩在其中,抵住了汹涌的黑气。 一个个霜白色的文字自她红唇翕张中飘飞而出,光泽柔和,围绕着那些风中颤抖的冤魂,飘飞旋转着。她一遍又一遍地诵经,如同精美的千纸鹤折了又折,满面泪痕。却掩不住眼中的端庄神色。 云海岚娇躯颤抖着,冷汗缓缓自颈后渗出,双脚猛力踩在地面上,强行催持。 她天生极阴之体,如今又未能完全恢复人身,本是冰肌玉骨清凉无汗。此刻却有冷汗自皮肤渗出,可见元力的消耗已经接近了极限。 吴锋从她后方贴过去,左手扶住她腰部支撑住她躯体,传递出温暖的真气,右手轻轻用巾帕擦去她脖颈上渗出的凉汗。 但他并没有劝阻她,吴锋明白,如果这次超度失败的话,云海岚将再也无法鼓起斗志。 光罩在黑气的冲击下,如同被铁锤重击。摇摇欲坠。黑气流转,竟然隐隐发出雷霆之声,有天劫的景象。 云海岚想要在大凶之地超度亡灵,这是逆天行事,自然引来了凶劫。所幸洛邑京本是福地,如今化为凶地不过四十年,煞气不深,如果经过百年以上。其中的凶险,恐怕只有杨麒这个级数的高手才能抵御。 眼见那些黑色的凶魂渐渐露出和平喜乐的神色。云海岚心中欣慰,不顾体力急剧消耗,加速诵经起来。 吴锋感觉到她本来轻盈的身躯陡然变重,急忙运转全力,扶着她令她不至于倒下。 诵经十遍之后,护着两人的光罩已然极度黯淡。黑气却越发汹涌。 云海岚横下心,猛地咬破舌尖,一口鲜血喷吐而出,刹那射在光罩上。 光罩顷刻化为血红的颜色,以血煞之力抵抗凶煞之劫。 然而。云海岚的面色却越发衰弱,面上也开始滴落豆大的汗珠。 只是,她眼中神光依然坚定,带着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然。 吴锋不由心生怜惜,手上的巾帕绕到她脸上,擦拭着混合在一起的泪水和汗水。 终于,只听一声震响,空中敞开一扇大门,空空荡荡,门扉分为黑白二色,判开阴阳。 冤魂们的颜色渐渐淡去,变得空蒙无所依,但戾气已然完全消失,一个个面带安详的神色,飘入门中。 云海岚怀着满足又怅惘的情绪,定定望着那一扇阴阳之门,低声啜泣起来,嘴角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她看见自己的父亲、母亲、姐姐等亲人在进门之前,纷纷转身向她招手。 而后进入门中,便是永诀。 这一区域上万的亡魂,终于被云海岚成功地全部超度。 黑气在呼啸声中逐渐散去,而云海岚也失去了全身的力气,光罩顷刻散去,她身躯向后一仰,登时向吴锋方向倒下。 吴锋感觉到云海岚此时倒下的力道陡然变大,似有数千斤一般,这便是对抗凶劫之后产生的反冲之力。 但此时云海岚体力全无,就是个寻常的柔弱女子,吴锋若让她就这样倒在地上,必然被撞得头破血流。 他快速移身,双手扶住云海岚腰眼,脚上卸力,向后急退而去。 但强大的冲力终究令吴锋无法稳住身子,他搂着云海岚,猛地向后倒去,坐在了一个石墩之上。 而云海岚的娇躯随即跌上了他的大腿。 吴锋感觉到双腿被震得剧痛,差点断掉,但痛苦消褪之后传来的温软,却是令他心跳顷刻加速起来。 他曾经和梦绮舞有着各种各样的暧昧,打过梦绮舞的屁股,相拥而眠过,也曾经在梦绮舞的主动下发生浅吻。然而被女子坐在自己大腿上,这却是平生第一次。 隔着衣物,也能感觉到云海岚翘臀的柔软丰盈。 虽然都是丰乳翘臀的绝好身材,但却和梦绮舞不同。梦绮舞不但是武者,而且练的是飘带这种柔性兵器,极其注重身体的柔韧性,所以**丰腴而紧致,弹性十足。而云海岚是修真者,又是大家小姐出身,更兼肌肤绝佳,所以翘臀丰满却柔软,坐到吴锋腿上便向两边溢出来,越显得丰美,也和吴锋的双腿接触得越发密实。 这样的接触,才最能激发男性的本能意识,吴锋不由心中绮念暗生,开始想一些自己还不完全明白的事情。 云海岚此刻全身脱力,更是在吴锋身上呜呜哭泣起来,丝毫没有自己起身的意思。 吴锋心中也知道,此时此刻是她最脆弱的时候,如果自己行为不轨的话,可能取得极大进展,但最终后果也难以预料。 如果是梦绮舞的话,吴锋可能会顺水推船,他毕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但对于云海岚来说,趁人之危,并非吴锋所愿。 只是吴锋心底也觉得,此刻云海岚实在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 他尽力控制住自己的男性意识,只是自然地感受着云海岚丰臀略带清凉的柔软,一只手绕到她小腹处轻轻按着,传递温暖的真气,另一只手在她脑后细心地梳理着被阴风吹乱的秀发。 就在这荒草丛中,吴锋静静拥着一袭魅紫的云海岚,月光浇洒在两人的身躯上,照耀得一片宁谧。 吴锋心中暗想:这便是所谓的坐怀不乱么? 第一百六十七章面对 吴锋静静地输出着自己的阳性真气,与云海岚的极阴体质相感应。 他并非修真者,然而天阳极阴两种体质建立默契之后,纵然修行方式不同,吴锋输出的力量也能促进云海岚的恢复。 与此同时,吴锋以双腿感受着云海岚一对月丘的柔软,但觉膏腻如脂,心中一片美好,却没有**之念。 云海岚渐渐停止了哭泣,神色变得安宁起来,吴锋温柔地用巾帕擦干了她脸上的泪水。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她才缓缓地自吴锋怀中站起——云海岚个子比吴锋要高,纵然坐在吴锋腿上,玉足脚尖仍能触地。 吴锋也跟着站起来,只觉被云海岚压得双腿微酸,不由伸了伸腰,却只听霍地一声,云海岚转过身来,冷冷看着他,眼中神光如剑喷吐,飞剑握在手中,架在他脖颈上,一片冰凉! 借着月光,吴锋看清了飞剑上的小小字迹——玉绳。 原来这把飞剑,便是青城七剑中的玉绳剑。 吴锋曾看过青城七剑的典故。 当年青城派开山祖师以北斗之数,铸造紫郢、青索、韭山、玉绳、黛崎、河月等七剑,分传七个弟子,演化为七大剑派,后来又有两派自别处迁移而来,形成青城九派。七剑之中,紫郢、青索二剑又合称雄雌双剑,可分可合,威力至大,远胜干将、莫邪。 玉绳剑是青城派开山祖师经过一条清溪时,见溪水清莹,有玉色含在其中,可谓尘世少见的圣水,于是取昆仑玉精,及玉溪之水。以地肺心火灼炼,以陨铁之精铸成的刀具削割,以白玉蛟龙的逆鳞雕镂成符文纳入其中,并刺取自己的心血祭剑,方才铸成此剑,在七剑中排名第四位。 此剑纤细如绳。形态秀美,故得名玉绳,剑柄上有龙鳞图案。因为当中的符文来自一条雌龙,因此光芒清澈,意态阴柔,煞气较轻,适合女子使用 后来王彦云夺取青城,经过三代人的努力,到王彦云的孙子“剑南雄狮”王全斌这一代。终于统领益州、宁州,成为大宋三大派系中益州军的真正主宰者,青城派的势力也已经超越了杨麒所建的圣王道宗,成为如今的道门第一大派。 然而在王彦云取得青城的时候,七剑就已经不全,王家三代都以七剑中排行最前的紫郢青索二剑横行,几无敌手。没想到排名第四位的玉绳剑,竟落到云海岚手里。并被炼化成了本命法宝,除非云海岚真正死去。不然任何人都无法使用这柄神剑。 青城七剑都有斩妖破邪之力,怪不得云海岚之前斩杀群鬼,那样轻易。 吴锋望向云海岚,只听她冷冷道:“忘了今天发生的事情,不然我杀了你。” 第一次见面时,云海岚也曾威胁说要杀死吴锋。但当时她的言语柔腻,带着挑弄的味道,是存心戏耍吴锋。而今日她眼中却真的有杀气闪烁,言语冰冷,泪痕阑干的脸上神色也是一片冷厉。曾经清雅柔媚的大小姐。此刻当真化为了一尊冰美人。 吴锋只觉剑锋冰寒,令自己的脖颈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吴锋抬起目光,直视云海岚冰寒的双眸,只见她眼眶仍有红肿的痕迹。 “我拒绝。”吴锋声如金铁,掷地有声:“云姨你可以将我的全身鲜血全部抽出来,分次服用,那么哪怕我死了,你也不用担心你的隐疾无法治愈。” 云海岚陡然变色,怒道:“你……” 吴锋只觉脖颈上飞剑一紧,已经陷入了自己的肌肤,鲜血隐隐渗出来。但他神色依然坦然道:“云姨,真正想要忘记的,是你自己,而不是我。难道我答应你忘记,我就能忘记的么?” 云海岚听到这话,不由娇躯一震,却是说不出话来。 吴锋定定看着她,眼神清澈如水,却包含着慑人心魂的力量:“云姨,你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我知道,你忘记不了当初那段情缘,就像我也忘记不了梦师姐一样。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也如你一般,保持着克制。只不过人生的每段经历,每一个精彩片段,都值得放在心底去珍藏,无论当中是何种滋味,就如同收藏名物之人,绝不可能每次交易都能占到甜头,珍藏的不仅仅是荣耀,也有代表着尴尬的器物,然而纵览平生收藏时,酸甜苦辣都在心间,也是一种风流……” 吴锋见云海岚神色变缓,又扬声道:“云姨你爱美,也喜欢别人欣赏你的美丽。那么之前发生的事情,你却不能正视了么?我以这件事为美好,并不觉得这便是背叛了梦师姐,而云姨你难道记得这件事,便是背叛过去了么?过去值得尊重,但如果因此而逃避现在,那么只能困在过去的阴影中,永远无法走出!如今已经不是四十年前,你答应过我,要重新振作起来,陪我一起改造这个天下,就如同你当初所想做的那样!” 云海岚听完吴锋这一番话,完全怔住,而后一声长叹,将飞剑收回袖中。 她神色变得温柔,对吴锋柔声道:“小锋……你……你说得对,是我太冲动了。” 说着,她掏出巾帕,擦拭吴锋脖颈上的血痕。 吴锋又微微一笑,眼神灵动如水,夜风拂动他额发,更显俊逸绝伦:“我喜欢云姨,有男女之间的喜欢,毕竟如云姨这样不但美若下凡仙子,更灵慧温柔,善解人意,还有如此高超修为的奇女子,哪个男子能不心动?也有亲情一般的情绪,毕竟娘亲早逝,父亲又失踪多年,这几个月来,云姨对我的帮助、宽慰,如同母亲又好似姐姐一般,我也全部记在心里。这其中的感动与暧昧之处,我全部放在心中,细细体味,亦不打算有甚么出格举动。以上,便是我的肺腑之言。” 说完这番话,他感觉胸怀大畅,几个月以来积累的情绪得到吐露,实在让肺腑一清。清新的冷空气涌入他的胸中,令他一阵舒爽,但心中却又微有一丝忐忑。 云海岚听得俏脸微红,娇躯轻颤起来,却是咬了咬银牙,走了过去,向吴锋敞开双臂,拥了他一记。 “谢谢你,小锋……”云海岚贴在吴锋耳边,轻声道:“从今以后,无论对于自己的内心,还是现在的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我都会努力去坦然面对。我希望你能夺取这个天下,不仅仅是因为将曾经的理想寄托在你身上,更因为你很优秀、很可爱,让云姨也有心动的地方……我……也喜欢你。” 说完这一切,她如同夜蝶一般飘飞而去,俏脸已然变成通红,斜着目光,不敢看吴锋。 吴锋正留恋着胸口与她相触的微妙感觉,这与拥抱梦绮舞又不同,更加柔软,却见她如同蜻蜓点水一样一触即去,不由微微怅惘,但随即笑道:“这样的云姨,才有能力和我一同去夺取这天下。无论今后的风雨如何,一定要一起走过。” 话语淡然,却含着茫茫大陆皆在眼底的傲气。 说完,他又走过去,牵住了云海岚的手。 云海岚依然玉颜烧烫,却并未抗拒,任由热量在两人的手掌之间交换。 吴锋的手掌稳定,只是柔柔地握住云海岚的玉手,带来安宁心神的温热,并未有任何逾矩的挑逗行为。 当吴锋放开手掌的时候,云海岚甚至有几分隐隐的失落。 “那么,云姨……我们走吧。”吴锋看了看天色:“天空,快要放亮了。” 两人并肩走出荒城,云海岚的俏脸一直带着淡淡的晕红,但眼神已经变得坚定。 她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也找回了一些失去的东西。 吴锋已经证明,不管两人的关系如何,这个少年已足够给她有力的陪伴。 她躺入棺中,让吴锋将她又带上。不久后,天际便放出了鱼肚白的颜色。 而吴锋一路走回岩仓城,想起废墟中两人的对话,却是不由脸红心跳起来。 敢对云海岚这样生活阅历远胜过自己的女子说那样露骨的话语……自己真的很有勇气啊。 吴锋不由又想起梦绮舞来,娇俏中微含刁蛮的傻瓜师姐,带着腻腻芳香的蜜色肌肤,临别前那一次醉心的相拥…… 虽然自己和云海岚已经袒露了心意,但如果梦师姐回来,还是必须要和云海岚重新拉开距离吧。 毕竟曾经和梦绮舞有承诺。 然而,是尽快找回梦绮舞更好,还是继续和云海岚保持着现在这若即若离的关系更美妙呢? 吴锋并不知道。他毕竟还不到十四岁,对于男女之事其实也只是朦胧地懂一部分。他拥有的只是对世事的洞明,这洞明让他能说出许多别人说不出的话语,仅此而已。 不过,吴锋所说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并不局限于男女关系的处理之上。吴锋相信,世事在变,自己也会改变,但无论什么时候,必当坦然面对自己的内心。如此,才有资格傲立世间,试图夺取整个天下。 第一百六十八章北进之议 “殿主,我回来了。”吴锋对邓爱侯道。 吴锋没说明原因,便请假了两天多,但邓爱侯也并未询问。他明白,对于吴锋这样的人才,需要允许对方有一定的私人空间。 “回来就继续好好做事吧,加油训练,尽早掌握自己的战法,这样才好上阵打仗。”邓爱侯道。 吴锋点头道:“殿主,我有新的提议。” 邓爱侯一愕,随即面露喜色。他深知以吴锋的智能,必然能再出奇谋妙计。 他一挥手,令从人都退下,掩上门窗道:“谢小兄弟,又有什么锦囊妙计?” 吴锋微笑:“说不上妙策,不过审时度势之计而已。殿主可有进兵河东之心?” 邓爱侯闻言,急道:“河东之地平坦肥沃,远胜过这满地山峦的灵宝,如能进兵其中,好处可谓难以计数!只不过我派在并州从无根基,想要贸然进入,实在不易啊。” 神堂只是在并州之地拥有几个支派,但光是一个忘忧谷,就有巨大的油水。 吴锋道:“若要全占河东盆地,并不可能,但是如果想要分一杯羹,绝非难事。如今忘忧谷被灭门,在并州形成一块真空,神堂遭遇薛衣人重创,又无力重建势力,我等正可从中取利。如果拖得太久,等这块真空被人占据,那就迟了……” 邓爱侯闻言,摸着下巴道:“你所说的的确有道理,然而一则没有名分,大周王朝不会允许我扩张势力,二则我派在河东全无根基,一定会遭受本地豪族的联手抵制啊……” 吴锋断然道:“忘忧谷灭亡后,河东郡越发盗匪横行。派一支小部队以参与剿匪为名,即可进入河东。以重赂动傲视、逆战、庸人三王,甚至傀儡皇帝罗风处也当送去珍宝,即可取得许可。几人心思不齐,都只考虑自己利益,不考虑大周的利害。定然一同说动杨麒,允许我等派兵进入河东剿匪。” 邓爱侯沉吟道:“听起来似乎可行。然而对于三王那样的实权人物,不光得动之以利,还需要对其言辞说服啊,用什么理由为好?” 吴锋笑道:“大周王朝对于河东地区的控制能力,本来就不怎么样。我们岩仓实力有限,并不是神堂、天子峰那样的武者顶级大派,进入了河东,也不至于扩张到尾大不掉的程度。还能牵制河东地区的豪族。殿主一直以来也表现得对关中方面忠心耿耿,该交的钱粮从不拖欠,能让关中方面放心,如果让我们在河东占一杯羹,大周也能得到更多钱粮……” 邓爱侯点头道:“如此说法,此事的确可以描述成一件双赢的事情,令对方被说服。” “毕竟,杨麒和关中四柱国顶多会忌惮苏梦枕、薛衣人的野心。可不会认为殿主有野心。隐藏在阴影中,也不见得是坏事呢。”吴锋恰到时机地道。未曾有半句吹捧之语,却不着痕迹地奉承了邓爱侯。 邓爱侯不由大悦,道:“不错,不错。等我岩仓实力足够时,杨麒便已制不住啦!”他神色兴奋,已经勾画出自己制霸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图景。 但吴锋心中却想的是:你又何曾想得到我会有野心呢?而且比起你的野心只大不小啊! “那么。和大周王朝方面交涉的事情,我便让华军师去办吧。”邓爱侯道。 华宗岱身份足够,上次也成功地主持了和天子峰的结盟。 “华军师为人温厚而善谈,长于外交,完全能胜任此事。”吴锋也道。 邓爱侯又问:“那么。派何人去河东为好?” 吴锋道:“最好要是个平日多留意车马来往,了解四方情况之人。实力不宜太强,因为所带的是小部队,带人太多,容易引起豪族警惕。进入河东之后,不必和豪族争夺领地,只需要一边剿匪一边与各商会接上线,商会必然向我派寻求庇护,我等便能收取商业圈之利,更是能将忘忧谷在外的产业趁机收入囊中。因此,这个人还需要有随机应变之才。” 邓爱侯听了这话,不由沉吟起来,考虑着是否有合适的人选。 吴锋明白,这时候就要用欲擒故纵之计了。 “世子如何?”吴锋带着试探的语气问道。 邓爱侯不由一惊,道:“三石的才华,当然是没问题的。然而他心胸狭窄了些,上次莫名地嫉妒你起来,与一群人一同攻讦你。你如今却推荐他?” 吴锋道:“举贤不避仇,我只尽心尽力为殿主效力。” 邓爱侯听了这话,击掌赞道:“好!你承认自己记仇,这才是真性情,三石的确对不住你,也怪不得你记恨。以他的倔强性子,我也难以劝他向你赔礼道歉。然而如果能不以仇恨误了正事,就是非凡的人物了。” 吴锋眨了眨眼,坦然接受了邓爱侯的赞赏。 邓爱侯却是叹息一声,道:“只是三石的脾性,让他去河东,他会当我流放他……唉,我先去问问他好了。倘若他不愿,我便派你带着白衣营过去。白衣营新建,正需要磨练,而你从河东过来的,熟悉当地情况,也适于开展工作。” 吴锋心道此事成了,表情却波澜不惊,道:“倘若殿主有命,定当效劳。但殿主无论选择何人,须得记住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扩大岩仓势力的绝好时机,万万不可错过。” 邓爱侯点了点头,又道:“谢小兄弟,我有东西要给你。” 吴锋只见邓爱侯从怀中摸出几页纸来,递给吴锋,道:“神堂的修行法门,与我岩仓同源,并无差异。这是我岩仓镇派绝学——崩岩掌的诀要,你虽然是客卿,但数次立功,我便将它给你吧。你如果有不懂之处,尽管向我请教便是。” 说完,邓爱侯又取出三枚冰糖一样的物体,道:“这是雪岩之心。你修为有限,难以发挥崩岩掌的最大威力,如果在战斗前嚼食这雪岩之心,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提升一定的战斗力,而崩岩掌因为相性与雪岩之心契合,威力提升得就最多。修为越低,此物就越显得有用,到修为高时,那点提升却是可以忽略了。” 吴锋这才心中喜悦。对于他来说,父亲留下了足够的财宝,所以赏赐金钱实在不重要。但秘笈的价值,才叫巨大。上次赏了一块麒麟兽的骨文,就令他如同顺风顺水,连破修炼上数重难关,修为急剧上升的势头还没停下来,昨晚从云海岚处回来后,立刻又突破到了换血境三重天。 吴锋接过秘笈,道:“那就拜领殿主的赏赐了。” …… 当夜,在饭桌上,邓爱侯对邓三石道:“三石,我有事与你说。” 邓三石闻言,道:“父亲,有什么事,请吩咐便是。” 邓爱侯便将吴锋的计策说了一遍,却并没说出自吴锋之口,只说是自己的主意。 邓三石击掌道:“父亲,当真妙计啊。如此一来,我岩仓的经济实力定然可以再度扩展,利于整兵备战。” 他的眼界有限,只看到当中的经济利益。实际上靠着在河东笼络商会,利用各商会的关系网,更能获取军事实力和实际的地域控制力。 邓爱侯笑道:“那派你带八十名精锐武士去河东,负责此事,如何?” 邓三石闻言一惊。 他知道不能带走太多人,不然不利于岩仓的守备。 然而邓三石被邓爱侯重用,在岩仓内部能使唤的人在两百以上,让他只带八十人去河东,对他来说简直是削权了。 邓三石也是有野心的。看到邓爱侯放逐了邓嵘,邓三石心中难免有这种想法。如果去河东,大部分时间就要呆在那,不知道过个几年才能回来,实在不利于在岩仓殿内扩大影响力。 他当即道:“父亲磨练我的心思,孩儿明白。但我身为殿主之子,亲自带人去河东,实在容易引起那些豪族的警惕,行事反而不方便,不如换个人的好。” 邓爱侯心中暗叹:就知道如此,你若去了,倒是一定能极大地提升能力,在岩仓殿内不见风雨,又怎能成长起来? “那么,谢衣如何?”邓爱侯道。 听得此言,邓三石立道:“父亲,万万不可!” 邓爱侯道:“为何?” 邓三石道:“中古时期,有单骑入荆州之事。荆州混乱,朝廷派一位名士前往镇抚,此人取得名分之后,招纳豪族,斩杀不服者,剿灭贼寇,于是茫茫荆州完全成为了此人的私产。谢衣不是善类,如果派他去河东,所取得的利益都要便宜了他啊!” 邓爱侯闻言,却是想起吴锋对他说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八个字,冷笑道:“你可不知道,这计策就是谢衣想出来的,而且他还向我陈说,认为你最适合此事……” 邓三石闻言,心道该死:“这……这是谢衣的欲擒故纵之计啊!” 邓爱侯带着嘲弄的神色道:“欲擒故纵?那你自己愿意去吗?” 第一百六十九章吴锋的赏罚 邓三石默然无语。他如今在岩仓殿内已经有了不小的势力,当然不会认为去河东是什么好差事。 这也都在吴锋算计之中,邓三石眼目锐利狠辣,是为了野心不顾一切的人物,但却又比他父亲邓爱侯更加短视,定然不能完全看到去河东的巨大好处。 邓爱侯又道:“你说担心谢衣把河东变成自己的私产,以单骑入荆州为例子。然而荆州当时离朝廷的中心甚远,所以才被那人控为私产,河东郡与岩仓领地只隔着一条黄河,如果谢衣心怀不轨,我可以立刻派人过去将其斩杀,这是其一。我所能请到的名分,只是在河东剿匪的权力,并不是控制河东的权力,谢衣过去之后,所能取得的不过部分商业权罢了,不足以组建能够对抗我们的军力,而他如果想要真正控制河东,不管河东本地豪族还是大周王朝,都不会放过他,这是其二。当年那位名士单骑入荆州,利用自己的声望就地招揽班子,而谢衣带白衣营过去,身边的骨干力量都是我的亲信,可以辅佐谢衣又可以起到监视作用,故谢衣全然不可能背叛成功,这是其三。所以你所说情况,与现今的情况实在全无可比性!” 邓爱侯一番陈说,让邓三石登时哑口无言。 他也不是真认为吴锋有能力靠着进入河东来割据一方,只是不希望吴锋立功而已。 但邓爱侯这番话,令他再无法反驳。 “既然如此,那就令谢衣率白衣营到河东去,只待宗岱打点好关中方面,立刻启程。我先再拨给他三十名武士,凑齐八十之数。”邓爱侯决然道。 邓三石心下极为不忿。但是却已无法反驳。他知道父亲真正决定的事情,谁都劝不动。 但他仍然决定要继续给吴锋找点新的恶心。 过了数日,便有一批新兵来到白衣营报道。这群人也知道吴锋害得天家满门被杀的凶名,没敢对吴锋太过无礼。 但吴锋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对自己并不算服气。 实际上现在白衣营里忠于吴锋的,也就辛待机在内寥寥几个。其他的都是貌恭而不心服,苟免而不怀仁。 这群人都是和天一凰起从小玩到大的,自己害死了天家满门,他们怎么可能不心生兔死狐悲之意? 但让这一群骄兵悍将成为自己的势力,却才真正显出本事来呵。 …… 华宗岱去到关中后,好似泥牛入海一般没了声息。 实际上这是大周王朝的机制效率太低所致,三王收了贿赂,还要各种扯皮,还要讨论。讨论之后上报给杨麒,最后通过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程序,才能把许可交到岩仓殿手里。 所以华宗岱两个月内,大概是回不来了。不拿到许可,他是断断不会离开的。华宗岱身上带了足够的资金,可以不断地进行打点。 而吴锋为了在前往河东之前提升白衣营的战斗力,一个月内,便又进行了三次实战。 两次都是剿灭在岩仓领内流窜作案的流寇团。因为吴锋消灭天家满门。在百姓中取得了极好的声望,百姓们也乐意给吴锋第一时间上报情况。 在这个私兵和雇佣兵满地都是的时代。流寇横行并不是那样轻易,他们需要有严密的情报网,各地都要有眼线。之前狼盗不过区区实力,就能横行并州,吴锋先杀死了商队中暗藏的眼线闻洲洁,然后才和叶落一起剿灭狼盗。 但是如果有眼线背叛的话。对于盗匪集团那便是灭顶之灾了。只要提供一个假情报,就能将流寇们引入死地。 吴锋利用自己在百姓中的良好声望,加上宋山内帮忙打点,很容易地就让几个眼线跳反,而后诱歼了两波流寇。收获了不少的财富。第三次则是内应告知了盗匪的藏身地点,吴锋立即提兵进入潼关外的深山之中,抄小路上山,两路夹击,将盗匪杀了个干干净净。 一名士兵在营中发现了一匹高头大马,他恭敬地将大马牵到吴锋面前。 吴锋眼睛扫了扫,并非凡马,而是可以供修士骑乘作战的良驹。 但这马毛色驳杂,血统不纯,依然不能让吴锋满意。 只不过这士兵的好意,吴锋当然不会拒绝,当下骑上大马,一众人沿着山前较大的一条路下山。 前方断木纵横,一大堆雪压满道路,是山上的冰雪滚下来了。 “前面雪崩了。”有人禀报道。 “那么……”吴锋淡淡道。 士兵们却纷纷面有难色。这里没有铲雪的工具,这三米多高又不知道有多厚的积雪,哪怕是修士,想要弄走都得花不小力气。大家一场大战下来都已经疲惫了,何况身上都带着战利品,哪里愿意放到地上? 这群骄兵悍将是指望着吴锋下马,先做出个身先士卒的样子,他们再上去。 辛待机正要带着几个人上去,却被吴锋投了一个微妙的眼神。 他当下明白,于是也一动不动。 那些拿了邓三石好处的人心中对吴锋越发不屑,但却不敢表露出来,毕竟天家被杀满门,血痕还新呢,砍头流出来的血就埋在刑场的黄土下面。 方才牵马给吴锋的那名士兵却是将一布袋的财宝都放在了地上,跃上雪堆,用手一块块挖着积雪,远远抛出,丢到山下的丛林中。 吴锋点头表示赞赏:“很好。” 他飞出几枚白色的东西,划出优美的弧线,落进那士兵口袋里。 “统领也知道关照会奉承他的人呢,给了几小粒银子……”有人私下里议论道。 “等等……那不是银子……是钻石啊!个头还不小!”有人惊道。 那几颗钻石的价值,几乎相当于士兵们这一次战斗中获得的全部战利品。 毕竟这次作战并没有像当初剿灭菩提绿叶寨一样,让战利品全部归于士兵,士兵只能取得十分之一而已,其他都要归入军资金当中。 士兵们都疯狂了,一个个奋勇冲上前去。 他们有的有刀枪当铲子挖掘,有的用手掏,很快就把地上的积雪清除得干干净净,断掉的木头也扔得无影无踪。 士兵们整齐地在山道上列队,等着吴锋的更多奖励。 吴锋却是微笑起来,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调侃道:“你们做得非常不错,我的赞赏就是给予你们的奖励。” 看到所有人露出失望神情,吴锋指了指刚才的那位士兵说道:“你们全都给我记住,我会慷慨地奖赏最听从我命令的那个人,记住了!是最听从,而且你们还将会知道我有多么慷慨大方。” 说完,他催动高头大马,向着山下奔行而去! 第一百七十章松林 士兵们感觉遭到了戏弄,许多人都暗暗露出愤懑神色,却不敢作声。 带着白衣营士众回到营地之后,吴锋分配了战利品,便到自己领地上,和宋山内一起喝酒。 宋山内听了吴锋叙说的情况,微微一笑,过了一小会才道:“嫉妒是原罪啊。” “原罪?”吴锋道:“西边的词语?” “没错。”宋山内道:“西方洋和尚的行话。” 吴锋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看来你完全看出了我接下来的打算。” “小意思啦。我虽然不像你这样擅长布局,但这些玩弄人心的伎俩还是看得明白的。”宋山内道:“这两个月,你的确该让白衣营所有人都对你完全服气,这样才能在进入河东之后,以最大的效率捞取功劳,扩展势力。待得你羽翼丰满,世子也就完全威胁不到你了。” 宋山内虽然聪明,但也绝对想不到吴锋竟然有夺取岩仓殿的心思。 靠着在河东扩展势力,固然不足以夺权,但立下功劳却能扩大自己在岩仓殿内的影响力,吴锋再拉拢殿内遭到排挤的外地人,那么夺权自然有望。 “好好加油吧。如果哪天岩仓灭亡了,带着你的班子另投明主,一定会被重用的。”宋山内压低声音道,他对邓爱侯一点也不看好。 但吴锋从来不喜欢被动地做一件事,他要做的不是等待岩仓灭亡,而是亲手灭亡岩仓,取得它的全部势力。 次日,校场上。 有传令兵吹动号角,一众士兵纷纷集合。 吴锋看见得到自己赏赐的那个士兵表情沮丧,眼眶上带着几丝淤青。 伤得不算重。但绝对是被几个人一起打了。 完全如吴锋所料。 某几个不忿的士兵洗劫了此人,不光抢走了吴锋赏赐的几颗钻石,还拿走了他的战利品。 因为此人没有受重伤,所以这种事情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这却是**裸地要扇吴锋的脸。 不过这一方面是因为那几个士兵不服吴锋,另一方也如同宋山内所说的,是人性中的嫉妒和贪婪所致。 吴锋在高台上。所有的士兵都收于眼底,眼见几人眼中有得意神色。 他叫了那个挨打士兵名字,喝令道:“出列!” 那士兵不由一惊。 吴锋扬声道:“鉴于你昨日的优异表现,我决定提升你为小队长一职。” 小队长是介于什长和百夫长之间的低级军官,可以率领二十人,但并不常见。在白衣营这样少而精的部队中,却是可以设立。 说完,吴锋目光一扫,开口点名。分拨了二十人到这人的名下。 顷刻间,好几人如同冰水浇顶。 他们殴打那名士兵时,没有任何其他人在场,而那名士兵也未曾和统领接头过。 但吴锋只是目光一扫,就一个不漏地找出了参与殴打、洗劫的所有人,这几人的名字全部在二十人当中! 统领大人乃神人也。那几人垂头丧气地想道。 实际上吴锋是采取宁点错不放过的办法,把看起来神色不对,以及对自己不算服气的人。都扔到那名士兵的名下。 那名士兵自然知道哪些人曾经对自己出手,应该怎么报仇。 吴锋将报仇的权力交到这名士兵手中。而不是像护犊子一样替他出气。这名士兵无疑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取回自己丢失的财物,并且令洗劫自己的人遭受苦头。 至于这名士兵能力如何,吴锋并不在乎。在白衣营这样的小部队,下级军官的听话程度比起能力要重要得多。 毕竟,服从是军人的第一天职。 …… 夜空之下。吴锋霍然站起。 他的血脉上隐隐显出浅绿的光芒,头顶精气冲霄,越发明亮,如要摇撼星月。 这是换血境第四重天的表征。换血境九重天,分为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色。运转血气时,会隐隐透发出相应颜色的光芒。 吴锋修炼东辰剑典,引星力入命,平日修行时瞳孔和血液中就偶尔放出金色光芒,在第三重天黄血之境的修行变得极为有利,所以不但短短数日内便突入第四重天,而且对血液和血气的淬炼,还要超过其他人。 但他离开忘忧谷之后,之所以修为一路突飞猛进,除了得到邓爱侯赠予的麒麟兽骨文之外,与心境的变化也有关系。 如今他是真的几乎一切都要依靠自己,但也有了展露能力的舞台,运筹谋略顺心遂意,痛快之间,修炼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许多以前想不明白的难题,过不了的关卡,在畅意中迎刃而解。 有愚昧之人认为身为修炼之士,就该无限地追求力量,绝对的实力能够碾压一切。 然而依靠谋略,能够在低微的境界拥有更多的资源,岂不更有助于提升实力?能够依靠运筹消灭比自己强大数百倍的对手,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把全部的时间花在修炼上,效果未必便佳。譬如读书人与其没日没夜地读书,不如劳逸结合,做一些别的事情,与胸中所学互相印证,反而更能领会书中的真义,学问得到精进。 若说勾心斗角便是阴暗鬼蜮,也是庸人之言。依靠勾心斗角,谋略得以顺畅施展,谈笑之间强敌化为齑粉,这样痛快的事情,怎能不让道心明澈,修炼之途变得平坦起来? 无论是阴谋还是阳谋,奇谋之所以被历代所推重,正是因为顶级的谋者都有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天下大局,皆在吾算计之中! 如今吴锋晋入换血境第四重天,血气更加雄厚。 绿青两色,是生命的气息,也是植物的气息。在换血境这两重小境界,人体将变得生机越发澎湃,但意态暂时由动转静,需要吸取天地之间的青木之气,以助修炼。 如今吴锋所处的位置,便在高岗上一处松林内。松树经冬不凋,绿意盎然,林中充斥着木叶之气。馥郁的松油芳香,更是令人心怀大畅。 吴锋静静地立在松林之中,长吸一口气,只见空气中无数细微的绿色光点,在月光下闪烁着,流入吴锋鼻尖。 第一百七十一章崩岩掌 馥郁的木气,被吴锋吸纳,化入体内,给他以脱胎换骨的清新之感。 但茂密的松林却依然生机勃勃,并无因此枯萎的迹象。 这便体现出武士和修真者修炼的不同之处。修真者如要吸纳木气,往往会造成林木枯萎死亡。 当然林木的生命并不被人类所重视。但却表现出修真者的修炼严重掠夺天地精气,造成天亏地损的特质。 吴锋昂首立于高岗上,全力运转换血境四重天的血气,光芒游动间,周身穴道也微微闪烁,如同周天星图。 如今换血境将过其半,吴锋也开始打通全身经脉,令气血可以逆行。他的正经十二脉已经打通数道,修炼到换血境后期时,则可打通任督二脉在内的奇经八脉,与化龙境在修炼脊柱的同时发掘背部隐穴,贯通奇正经脉,则全身血气运行便可以遂心如意,甚至哪怕完全中止呼吸和心跳几天几夜仍能维持生命,当然必须是自己运功所致。 血气开始在他体内逆行,但随即给吴锋一种杂乱之感。他还不适应这种感觉。 虽然化龙上面的镇野境才是天堑,非天赋甚高者无法晋入,但是哪怕是最正统的修炼,换血、化龙两境的修炼死伤率也不算低,十个武者中便有一人在这两个境界的修行中因为逆行气血出了问题,血行紊乱,导致走火入魔,丧命或者经脉全断,成为废人。 浓郁的木气在这时迅速于吴锋体内散开来,令他神清气爽,缓解气血逆行带来的不适之感。 渐渐吴锋感觉到,自己已经体味了部分逆行血气的要义,血气逆行起来也渐似顺行那般井然有序。 木气渐渐被精炼。消化在他的血液中,而污垢则被自他周身的毛孔排出。 吴锋身躯一震,汗液急速蒸发,化为白雾弥散,皮肤上的尘秽则震散成粉,从衣物的缝隙中落下。竟是没有丝毫沾在衣服上。 如今他的血气已经稳固,变得越发雄厚,他静静坐下来,翻开邓爱侯给他的崩岩掌诀要。 确实如邓爱侯所说,神堂、岩仓殿两派同源而出,基础法门完全相通,吴锋虽然修行东辰剑典,但也是基于神堂的基础法门,因此要修行这崩岩掌。的确困难较小。 崩岩掌,顾名思义,便是崩裂岩石来修炼的掌法,修成之后,气势沉雄,无形中仿佛有崇山古岳被轰然击碎,击杀敌人也如同破碎岩石一般轻易。 吴锋在煅骨境时,冲关之后的奇异状态中。便能以锋芒蕴含在掌力之中,切断青石。然而崩岩掌所强调的。是一个轻易。 不必多么蓄力,在石头上发力一捏,就能留下各种各样的印痕,如同捏泥巴一样把岩石捏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如果发力崩岩,则能够让岩石完全按照自己心中想要的方向破碎开来,或裂如弧月。或似五瓣梅花。 当修为精进时,便要更换更加坚硬的岩石进行修炼。 由于岩石硬而脆,缺乏韧性,这无疑需要精微的真气控制,以及足以明了岩石内部结构的强大神识。 这样一来。修炼到高境界时,以此攻敌,也便能如同庖丁解牛一般,感知到敌人身体和护甲的薄弱之处,一击毙命。 吴锋看完崩岩掌的介绍,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但他感觉这套掌法固然精妙,但未必真的实用。 如果是拳脚对拼,崩岩掌以巧破力,当然比其他拳脚法门要占便宜很多。只是拳脚一般都是兵器的辅助,所谓一寸长一寸强,用兵器总是占便宜许多,尤其是战场上,总不能戴着个指虎打人吧? 崩岩掌的要领当然也可以化入兵器当中,但效果却又要差许多了。 只是吴锋得到了邓爱侯赠予的雪岩之心,如果修习了崩岩掌,就意味着能有三次极大提升修为的机会,这可是三次扭转乾坤的机会。 且,修习崩岩掌也的确有助于吴锋对于武道的整体领悟。也许修炼中将自己的想法与东辰剑典中的不明白之处相印证,反而能触类旁通。 吴锋当下将诀要又仔细阅读几遍,努力将文字和图画都记在心中,并试图去理解实际运作的法门。 而后他收起诀要,长吸一口林中的清新空气,下到高岗下的溪边,捡起一块鹅卵石。 这鹅卵石想要捏爆,实在容易,但吴锋如今要做到的是不以掌刀,只用手捏的力量,便将它平平滑滑地分为两半。 运转崩岩掌的法门,便要以神识幻想此手中之石,如同崇山古岳,自己也就便如同有了捉山拿岳的气势,而后捏抟山岳,就好像捏一个泥丸。 吴锋不由心想,有西方的白肤人来自异界的传说。那么,所谓的异世界,到底有多少个? 也许存在着这样脆弱的异世界,在自己的世界的一颗鹅卵石,去那边就会化为崇山大岳甚至天空中的星辰,那边的山岳甚至星辰,对于自己这里的高手也不过如同泥丸一般。 他默运真气,掌上真气如同水一般透流而出。 崩地一声,鹅卵石轰然炸开,化为细小的碎块飞向十方。 第一次试验果然是失败了。 吴锋再次拾起鹅卵石,抟在手中,幻想那种手捏山岳如探囊取物的感觉。 当他发力揉捏的时候,鹅卵石依然是毫不留情地从中心向外爆碎。 吴锋又尝试了十几次,完全摸不到门路,不由焦躁起来。 但他随即意识到,离开忘忧谷之后,自己这一阵的确太顺了。而且,修习一门新的武学,本来就不容易取得进展,需要很一段时间才能上手。 如人们练习蹴鞠,一年时间只够入门。武学之间虽然相通,但新练一门功夫,上手也得一个月以上罢,怎可能一蹴而就? 如那些侠义话本里面,有人不过半天就把一套新学的掌法用得精熟,那是在骗鬼呢。 如今他只练了一小会,又有什么可烦躁的呢? 吴锋笑了笑,又练了一阵掌力后,按照崩岩掌的招式,打了一轮,虽然打得别别扭扭,但却也得其形。 见夜色已经深了,想到第二天还得去营里训练士卒,吴锋当下回到住处安寝。 第一百七十二章穆罕默德 能进到白衣营的士兵,不是岩仓殿内要人的仆人婢女,就是二世祖,基本上不会有善茬。 那名士兵因为奉承吴锋得到赏赐,遭遇邓三石党羽的嫉妒,被殴打和抢劫,自然不愿善罢甘休。当他被吴锋提拔为小队长,定然会重重把这笔帐讨回来。 这些人都接触过权力斗争,懂得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当那几个参与殴打、抢劫的士兵都遭到了数倍的报复,以至于几天躺在床上无法参加训练,而吴锋和辛待机对此装聋作哑的时候,白衣营的士兵才都知道利害。 这个新统领似乎非常喜欢借刀杀人。 喜欢借刀杀人的人,无疑比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者要可怕得多。 几日之后,吴锋又约了宋山内,一同去视察领地。 这时,洪蒙前来求见。 吴锋微笑道:“修业就有成果了?不至于那么快罢?” 洪蒙道:“禀领主,学了些东西,但不尚足以让领主满意。今天我是向领主介绍一个人。” 说着,一位身着白头巾的中年人走了进来。此人高鼻深目,很类似西方的白肤人,但却又如同东方人一样黑发黑瞳,皮肤也是偏黄色的。 吴锋看书上所说,知道西漠人种便是如此,只有西漠西缘的西极地区,白肤人才是真正的皮肤洁白如雪。 洪蒙向吴锋引见道:“这是来自西漠两河地区的穆罕默德?拉希姆先生。” “幸会,拉希姆先生。”吴锋对穆罕默德道。西方人是姓在后,名在前,这点他也知道。 穆罕默德对吴锋问安,行了握手礼,道:“幸会。东方的领主。” 洪蒙道:“领主大人曾吩咐过,要找一个得力的农业技师,指导传授苹果种植。我想苹果这东西从西漠传来,在中土种植时间不长,如果在找东方人,恐怕也不够专业。拉希姆先生是从西漠过来的。那是苹果发源的地方,而拉希姆先生家里也是世代种植苹果为生,对于育种、选种、嫁接各项方面都颇有所长,虽然要价高一些,想必也能让领主满意。” 吴锋闻言,面露喜色,道:“好!要价高并不是问题,能把事情做好才是关键。这世间最贵的人,绝不是薪水最高的。而是养着不做事或者做不好事情的。” “赞美您的睿智。一切赞颂,都归真主。”穆罕默德也高兴地道。 西漠是乱战之地,比起东方要混乱太多,死亡率极高,因此男子们越发早熟,往往十三四岁就结婚生子,撑起一个家庭。洪蒙也曾经对穆罕默德说过,他们的领主虽然年轻。但才干和气魄都不同寻常,因此对于吴锋的年轻。穆罕默德丝毫不感到惊异。 “每年三百两白银,如何?”吴锋开了价。 穆罕默德正想着怎样报价,但吴锋直接报了一个他完全没想到的极高价格。 他当然自认为值得这个价格,只不过没想到在这种小地方也能得到如此高价。 在中土,一两五钱白银就足够一个平民生活一整年,一两白银相当于十石大米。三百两白银即相当于大米数万斤。 这个工资,实在比起洪蒙、秦予的薪水还要高许多了。 吴锋又对洪蒙道:“别慌,只要你们立了功劳,薪水也会水涨船高。如果只是抓几个壮丁、收收赋税,当然薪水依照常例只有那么点。然而倘若做好事情,令百姓生活得到改善,我们也能收到更多钱粮,你们自然会拿到更多的回报。” “感谢您……”穆罕默德开言道。 吴锋微笑:“拉希姆先生不用急着感谢我。这三百两白银需要在您一年的工作结束后才会结算,目前您可以从其中支取基本的生活费用,食宿问题则都由我们负责解决。如果您的工作超越了我的预期,那么除了薪水之外,还有奖金,但倘若工作不能让我满意的话,您会在一年满之前被解雇,那便无法得到任何薪水。” 穆罕默德的神色登时认真起来,道:“请领主相信我的能力。” 吴锋道:“没问题,放手做吧,我的部下们都会协助你的工作。听说您所信奉的教义与西极十字教有相似之处,但却又互相对立,而且不食猪肉,是这样么?” 穆罕默德点头道:“确是如此,虽然我来到了东方,希望能尊重我的宗教习惯。” “没问题。”吴锋对洪蒙道:“让负责饮食的人注意这点,以牛羊肉供给拉希姆先生,猪油也不许放。拉希姆先生大概也不喜欢看到别人吃猪肉,饭菜都特别送到他住处便是了。” 虽然想要在将来攻打西方人,夺回那些肥沃的土地,但吴锋同时也非常看重西方的长处,对于西方的文化本着兼容并包的精神。 吴锋从空间袋中取出一件古董花瓶,对洪蒙道:“虽然尚不知道拉希姆先生能做出什么成就,但你能想到聘请西方的技师,这点上就值得赞许。我把这个花瓶赏赐给你,以奖励你的努力。” 洪蒙虽然不识货,但见这花瓶光润精美,便知道价值不菲,不由千恩万谢。 对于属下来说,赏赐名物不但意味着金钱的赏赐,更意味着上级对下级的看重。 几人又聊了几句,吴锋问道:“拉希姆先生对于西漠之雄斯库里有何看法?” 谈及斯库里,穆罕默德突然露出沉痛而愤怒的表情:“那个人……很可恨,很可怕。我诅咒他,却又知道我的诅咒难以发挥力量。” 吴锋心下了然,穆罕默德之所以来到东方,必然与斯库里的扩张有关。 “那头老狗的军队破坏了我的家园,杀戮了我的亲人。他的军队打着仁爱的旗号,却热衷于杀戮和掠夺。”穆罕默德道。 这时,洪蒙道:“就是个乱世中常见的伪君子,不,连伪君子都算不上的恶棍嘛。叫什么西漠之雄,嘿,不足为惧。” 吴锋并不说话,根据自己听到的那些传说,他明白斯库里绝不会如此简单。 但穆罕默德却又道:“突利同盟的那些部落是野蛮的游牧民族,他们虽然名义上也信奉我们的教义,但只不过是为了扩张的需要,他们真正尊奉的是他们的神祇——长生天,对于我们这些虔诚的教徒,他们杀戮起来毫无怜悯之心。然而那条老狗可怕之处在于,他虽然虚伪,却能够以虚伪带给他的领民以文明。我被俘虏之后,与其他一群俘虏都要被杀死祭神,他听说我是这一带有名的农业技师,亲自解开我的绑缚接见了我,希望我为他工作。当我断然拒绝,要求一死时,他说不愿意杀害一个优秀的技术人才,而后放我离开。” “好一场做秀。”一边的宋山内点评道。 “一个游牧民族的头领,却能如此重视技术,不简单。”吴锋道。 “不但如此,他还规定本族各部落每个家庭都需要有一个孩子到公办的学校读书,如果没有男孩,则可以派出女孩。”穆罕默德也是有见识的人,知道这意味着何等的远见卓识,虽然极度信奉男尊女卑的他并不能理解其中提高女性地位的做法。 吴锋心下当即做出了判断:此人比起五胡乱华时期那些凶狠残暴的胡人头子,要可怕百十倍。 不是每个强大的游牧领袖都有资格称为征服者,更多人只是破坏者罢了。 领地里的厨师送上了饭菜,考虑到穆罕默德的习惯,没有一点与猪相关的东西。 吃完之后,穆罕默德离开,而吴锋和宋山内也一同登上领地中的一处高岗。 “你好像对那个斯库里很上心的样子。”宋山内笑着道:“那种在西方首屈一指的顶级枭雄人物,不是我们该考虑的吧。” 宋山内虽然聪明,但毕竟现在还不能理解吴锋的志向。 吴锋随口敷衍了他几句,道:“之前我们讨论的改革措施,都是农业上的。我的领地上还有一两个镇子,是不是该考虑一些手工业的事情?” 宋山内想了想,道:“丘陵地区缺乏深厚的金属矿脉,不过土质却是适合烧制器物……” 吴锋不由眼睛一亮,随即道:“不过若是烧制陶瓷,没什么意义,陶瓷市场都被天下的名窑垄断,寻常的碗钵,利润实在有限,还不容易打开销路。” 宋山内问道:“玻璃如何?也是从西方传过来的东西。” 吴锋猛地击掌:“好主意!玻璃从西方传来不久,但在富室已经流行起来,正是物以稀为贵的时候,应当抢闸生产,等到满地都是了,也就不值钱了。” 他又道:“山内,你帮了我这么大忙,不如我分一个村庄给你,让你也尝尝做领主的滋味如何?” 宋山内摇头道:“你知道的,我的心思可不在这岩仓。” 宋山内想到以后终究要离开岩仓,拥有领地便没有意义。他是奉行利己主义的人,如果领地以后要失去,便不如不在上面耗费精力。 吴锋与他不同,即使以后保不住这些领地,如果现在做的事情能改善民生,自己也乐在其中。 第一百七十三章玻璃与琉璃 “但若纯是推广玻璃,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吴锋道。 “喔?什么值得商榷之处?”宋山内问道。 “读过《魏书》吗?”吴锋问他。 “史书那东西又厚又重,我哪里有空通读,也就听老人讲几个故事罢了。你和我卖什么关子!”宋山内拍了一记吴锋的肩头,道。 “好吧,不同你炫学了。《魏书.西域传》中有这么一段——其国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琉璃,于是采矿山中,於京师铸之。既成,光泽乃美於东来者……自此中国琉璃遂贱。这一段说的是当年在西域的大月氏国,有技师向国王宣称自己有铸造五色琉璃的技巧,采矿铸造成功之后,比起中原所造的琉璃光泽更加美丽,于是中原的琉璃在西域就卖不出去了。这里说的五色琉璃,实际上就是玻璃。” 宋山内听了吴锋这话,道:“玻璃称作五色琉璃,也实在溢美之词,其实这东西本来没颜色,只有折光了才能显出五颜六色,论起颜色未必比琉璃好。” 吴锋却是叹息道:“琉璃虽然与玻璃材质相似,但其生产却是工艺极其复杂,人力物力投入颇大,受欢迎程度却远比不上宝石玉器,加上连年战乱,商路受阻,老祖宗传下来的琉璃工艺,已经丢失得差不多了。琉璃太脆,坚硬不如水晶,韧性和透明不如玻璃,因此越来越不受欢迎。等到西洋的玻璃生产技术在中原广泛推广开来,只怕……” 宋山内不由讶然,道:“我只以为你是极其喜欢西洋文化的人,没想到你还如此在乎传统。” 吴锋道:“西洋好的地方,自该学习。但那些异界来客,终究不该喧宾夺主。倘若遭受倾销。以暴力手段抗拒也无不可。” 宋山内道:“现在你不过是想通过玻璃为领民创造些收入,玻璃何时在东方大兴起来,也不是你所能决定的……” 吴锋笑了笑,道:“倘若将琉璃与玻璃在同一个地方生产呢?岂不是便能打造出文化产业么,还能创造更多财富么?虽然现在我实力不够,但终究要做一些事情的。” 他又道:“中土人强调澄澈透明。内无气泡,这点上玻璃与珠玉极为相似,因此被认为比琉璃要美;众人却往往不知道,琉璃的造价不知道比玻璃高多少倍。然而琉璃五彩六色,自然瑰丽如虹光,内中色泽润如云气的好处,却是玻璃没有的。贩卖之时,可以多宣传琉璃的文化特质,而后再定价远在玻璃之上。只要口碑打起来,便渐渐能形成如宣窑汝窑那样的名窑……” 这样说着,吴锋的眼中不由流露出了兴奋的光芒,灼灼如火,烁烁如星。 倘若能将此事办好,改善民生状况,扩大领地收入,振兴传统文化。可以一举而三得,一项古老的传统艺术。即将在自己的手中重新焕发生命力。 宋山内沉吟道:“说起来当然容易,但琉璃这东西不像陶瓷玉器等等那样有着深厚的文化积累,又不像金银宝石是天然生成之物,想要炒作起来,恐怕不容易啊。” 吴锋笑道:“若说古董在一个旧字,因而成为贵重的名物。那为什么核桃这玩意都能号称文玩,价值千金?若真想炒作,什么东西炒不起来?说不定千百年之后,连酒瓶塞子都能被人郑重其事地收藏,分出品相高低。论其物以稀为贵,创造极大的文化利润。” “想必你是有什么好点子了?”宋山内道。 “名物之所以珍贵,往往也和名人有关。许多非常普通的器具,因名人用过或者赞美过,就变得价值连城。玻璃如今刚开始流行,只要我们能在灵宝地区造出好的,做好打点,自然销路不愁,并不用特意宣传。而造出来的琉璃,则可以找些知名的文人墨客,多费些润笔之资,让他们着意吹捧一番,说出琉璃远胜过玻璃的好处,写几篇精美的辞赋,形成天下纸贵的效果。” “琉璃当中的气泡,也未尝不能说出门道来。琥珀里头还有虫子哩,那虫子却令琥珀的价值翻了不知道多少倍。气泡的位置、排布,甚至器皿当中的裂痕,只要能编出一套看似高大上的门道,论述哪些是其中的上等,让人看着觉得大有道理,自然能卖出好价钱。” 宋山内听了这话,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你可是深通名物之道啊。” 吴锋微笑:“名物这东西,说穿了就那么一回事,哪怕是古董,也不就是千百年前的平常物事么?刀剑铠甲法宝之类,有实在的用处,但是收藏得太多,也照样是摆设。但这东西既然已经形成了文化,收集鉴赏起来,也就不能叫附庸风雅。” 这就是吴锋和父亲的不同所在了。吴锋的父亲是真心热爱并执着于名物文化,而吴锋却是有几分看穿的味道,在他眼里名物更大的功效是使用价值,而不是收藏价值。 比起来,来自西方的新奇物事,反而更能激起他的兴趣,比如玻璃、铁炮、自鸣钟,还有只是听说却没有亲眼见过的闹钟。 据说,西方人还已经结合魔法和科技的力量,造出了充入热空气的飞艇,能够将实力远不足以飞行的普通人送上高空,这也令吴锋为之神往。 但纵然如此,如果来自西方的事物将要汹涌而入,完全冲垮东方的传统文化,那么他将无法忍受。他的血脉与这片土地紧密相连,也深深地明白,哪怕是炒作和附庸风雅形成的文化,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与磨合,也形成了与民族息息相关的文化系统,绝不能轻易毁弃。 何况,文化与经济关系实在太大,经济命脉操于异族之手的话,后果亦是难以想象的。 “修真者自有各类法宝,大约看不上琉璃造物,但天下武者数目十倍于修真者,如果能让琉璃器具在武者中流行起来,收入会非常可观,你也自然能重新振兴这一产业。只不过琉璃这东西太过脆弱,不可能打造任何一种武具……”宋山内分析道。 “不。有一种。” “哪有?”宋山内疑惑:“别说大刀和长剑了,就是匕首都不行。哪怕做剑鞘上的装饰,也要小心拔剑的时候不要弄碎了……” “如果用来做扳指呢?”吴锋微笑道:“说起来,你总是能提供一些绝妙的思路啊……” 扳指是射箭时用于保护指头及提高命中率的武具,一般以鹿角制成,坚固而富于弹性,如果斩杀妖鹿取角制成扳指,经过炼制之后,还能增幅弓箭的杀伤力。 然而名士文化盛行,武者们附庸风雅,用来收藏的一般是玉石制造的扳指,并不真正能用于射箭。 “琉璃扳指……”宋山内击掌赞道:“真不错,倘若只是像戒指一样偶尔戴给客人瞧瞧,又怎么会弄碎呢?” “那么,我们虽然去了河东,一两个月也得回来一次,照顾这边的产业,两年之内,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都要做出成果,打出名气来。我的领地虽小,也有八千人口,那些名窑的坊主、工匠和他们的家属加起来不过几百人,但靠着积年的口碑,从陶瓷生产中获取的利益,简直称得上日进万金……”吴锋越说越兴奋。 宋山内也微笑道:“你也绝不用谢我,将来我早晚也会拥有领地,成为领主。和你讨论,总是你想出的妙策更多,将来这些思路,我都能用在领地创收之上,因此反而是我有所得于你了。” 吴锋嘿一声,道:“是我孟浪了,朋友之间,算那么清作甚?” “是啊……”宋山内叹道:“算那么清作甚,我们现在都才十三岁啊,现在就算这么清楚,再过十年,二十年,又该如何呢?” 听到这话,吴锋陡然感觉到通体生寒。 早熟未必是好事。 现在就已经这样了,以后呢?现在自己还能秉持仁德之心,以后又将变得何等的冷酷?这冷酷,很可能不光对不相关的人,也可能对身边的人,对朋友! 吴锋似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自己双目血红,一袭血衣,迎风而立,脚下是汹涌的血海,和无尽的尸骨。杀戮的火焰,包围着他的身躯,随风剥啄舞动着,靠近他的敌人全部被灼烧成焦炭。 只有手中的长剑,在火中依然滴着鲜血,一片淋漓,那血腥气扑鼻,好似永远流不尽一般。 脚下的血海中,似乎有着许多熟悉的面孔,却又认不住究竟是谁,还是此时已经因杀戮而疯狂,并不想去认,只是狂笑着体味杀戮的快感? 人都是渐变的,十年,二十年后,自己到底还能维持初心么? 这个问题,吴锋不会对身边的宋山内说出,但他自己心中也没有答案。 夜云在天风吹拂之下,遮蔽了星月,让暗夜变得更加昏暗。 山岗上,风突然变得更冷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华宗岱从关中回来的时候,冰雪早已消融,树上绽放出新生的绿意。 但进入河东郡剿匪的许可,终于送到了邓爱侯的手中,随即邓爱侯便发下了由吴锋领兵进入河东的命令。 杨麒最近刚刚出关,大周王朝西北方向的佛门势力又开始不安分,煽动信徒发动民变,逼得杨麒不得不亲自带兵平定,也实在顾不上河东地区的匪患,所以听了三王的话,就做一个顺水人情,送给邓爱侯了。 吴锋在自己的领地上征发武士,让他们随自己一同去河东,共挑选出二十人,剩下的人继续负责领地改革的事务。加上白衣营的八十人,就凑齐了百人之数。 洪蒙对于领地经营更有兴趣,选择留下来,与农业技师穆罕默德一同主持产业转型的工作,而秦予更希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则选择与吴锋一同去河东。 此外,宋山内也被允许,带了五个密探一同随吴锋往河东而去。 出发的前夜,吴锋再次来到云海岚之处。 入春还不久,天气仍凉,北方大地上素有“春捂秋冻”之说,但云海岚似是怕热一般,迫不及待地换下了吴锋给她购置的厚衣,换上了初会时所穿的暴露衣衫。 当吴锋进到屋内时,云海岚正坐在桌前写字,灯光下蓝裙动摇,开叉处雪白的腿儿直晃人眼,这也就罢了,由于她写字时娇躯前倾,胸口的v字镂空被往下压,一对丰盈遭到外挤,雪腻露出大半,几乎要破衣弹跳而出。 吴锋好几个月没见她这样打扮,突然瞧见。反而有几分不适应,登时眼前发花,如果不是他定力非凡,当下便要咽一记口水。 橙黄色的灯光,照得她裸露之外的肌肤越发莹润,勾人眼目。 吴锋意识到。自己的定力其实已经是比不上往日了。 自从在洛邑京废墟中,与云海岚的暧昧之后,吴锋便经常做梦,但梦见的却并非云海岚,而是梦绮舞。 梦境也不再是梦绮舞身受重伤,掉下悬崖的场景,而是回忆起之前的旖旎暧昧。毕竟梦绮舞受伤坠瀑,吴锋只是听说后想象出来,当初的那些旖旎。却那样的真实。 那些绮梦中,更有许多令人羞于启齿的事情,令吴锋不由暗暗面红耳热。 究其原因,则是因为梦绮舞是唯一一个可以任由吴锋动手动脚的女子。 吴锋哪怕心志坚定,但却也是身体和心理都急速走向成熟的时候,又长期与云海岚关系暧昧,被云海岚言语撩拨,难免会有少年人常有的春梦。只是他的自控力实在太强。在云海岚相处时始终有着自己的顾忌,因此哪怕是在梦中。意淫对象仍然是青梅竹马的娇媚师姐。 的确是诡异的事情,明明朝夕相处,柔媚动他心魂的是云海岚,却促起吴锋对于梦绮舞越来越多的思念。少年情怀令吴锋有些无措,他每次梦醒之后,便经常想。倘若梦师姐回来,自己立刻便娶了她,尝尝春梦中那些美妙的滋味,再不要为少年情怀而烦恼。 但人如其名,那琥珀色肌肤的娇腻师姐。依然只能在梦中重会。吴锋想要寻觅芳踪,却不知道向哪个方向。 醒着的时候,他看到云海岚,却又感觉两张面孔似乎重叠了起来。 真是奇怪的心思呵。与梦绮舞相处的时候,吴锋并不感觉自己对她的感情有多深,却因为云海岚的缘故,让对梦绮舞的怀念急速地发酵着,可这发酵也让吴锋渐渐定力下降,难以抗拒云海岚的魅力。 男女之间的感情,真的与**的**紧密相联么? 自己真正更喜欢的又是谁?或者自己真正的意淫对象是云海岚这朝夕相处的成熟美女,只是因为与梦绮舞有约定,才借着对梦绮舞的思念,来掩盖自己的真正情怀? 吴锋不敢多想这些问题,如今的他还有纯真的一面,对于这种复杂的感情问题,他只有压制和逃避。 “云姨,我要回河东了。”吴锋微笑道。 云海岚闻言,欣喜地放下笔,站了起来,酥胸随着她的动作一阵振跃,如同风中轻颤的白鸽。 “事情终于办完啦?出去之后,才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呢。”云海岚柔声道,言语之间,淡香轻吐。 梦绮舞和云海岚都属于以娇媚勾人心魄的女子,但体香却大不相同。 梦绮舞娇俏跳脱,妩媚藏于英爽之间,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所以香气腻滑,犹如玫瑰精油,热烈如太阳。而云海岚成熟柔婉,媚态与典雅并存,肌肤莹澈胜于冰雪,故香气幽冷,好似昙花、夜来香,淡逸似清月。 “和我一起去吗?”吴锋问了一句多余的话。 “废话。”云海岚妙目流转,斜乜他一眼,嗔道:“我都说了要站在你身后,以手中之剑,为你斩去世间强敌;你怎么这么忘性?” 她也不知是真心嗔怪,还是故意以这样小女儿情态挑弄吴锋,但如她这样成熟的美女,发出娇嗔的语调,言语软腻中藏着脆嫩,当真字字勾魂,杀伤力比起梦绮舞那样的青春少女不知强了多少倍。 吴锋不由一呆,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海岚又道:“小锋,人家快恢复到征天境啦……” 吴锋闻言,不由喜道:“这么快?” “你的血虽然难喝了点,效用还是不错的。”云海岚轻笑道。 征天境,对于武者来说意味着可以不依靠外力,随意飞翔御空,对于修真者来说,则意味着即便不依赖法宝的力量,也能御风而行,在空中可以将法宝的几乎全部力量用于攻杀。 这已经是接近在这人间界的修炼顶峰了。 云海岚当初不过三十岁,就早已晋入征天的修为,不可谓天赋不高。三河剑派李忠、岩仓邓爱侯,都是一派之主,实力也都只在镇野境,离征天差了老大一截。 然而她和大魏太子偏偏碰上了杨麒这个煞星,也只能算时运不济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美人入浴 征天境高手的作用,在于运用。 倘若在明刀明枪的战场上,布好阵势,合理运用战法,那么只要有数十名正规武士,便能抵挡征天高手,甚至有可能在其他部队配合下,依靠战法击杀之。 但如果战场处于混乱的状态,阵法瓦解,那么征天高手便能大杀特杀,令敌阵血流成河。云海岚身为修真者,擅长群体攻击,在这方面就更加有利。 同时,征天高手因为能随意飞行,也更擅长隐匿自己的形迹,容易潜入敌人的本营当中。 如果云海岚能恢复到征天境界,无疑能给吴锋更大帮助。 说到这里,云海岚的俏脸骤然泛上了一缕轻红。 “小锋……现在云姨有个事情,需要你帮忙。” 吴锋见她言辞闪烁,心中也不由隐生绮念,脸上却从容地笑道:“云姨你现在既然到了恢复实力的关键时候……是双修么?” 云海岚听了这话,不由羞得俏脸晕红如血,一咬银牙:“你小子……说些甚么呢?” 说着,玉手已经掐住了吴锋的后颈,一股阴寒之气透体而入,让吴锋登时全身都不自在起来,便好似人头晕时想要呕吐却吐不出,只觉心肺都要被撑爆的怪异感觉一般。 这么诡异的感觉越来越深,令吴锋无比难受,他急忙叫道:“云姨你会错意啦,我说的双修可不是指那个。青城派不是有对于上乘双修法门的论述么:男不宽衣,女不解带,千里神交,万里心通。采补之道,非房中采阴补阳之事。而系采天地之气以补我之气,采天地之精以补我之精。采天地之神以补我之神。因天地之化,以造我之化;因天地之命,以续我之命;天地之气不息,则我之气不息矣;天地之化不止,则我之化不止矣;天地之命不坏,则我命亦不不坏矣。因天地之生生不已以成我之生生不已;则天地之命常新。而我之亦常新矣……” 吴锋并非修真养气之士,对这段话却倒背如流,可见乱七八糟的书籍他其实也看了不少。倘若不是想要搞清楚双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怎么会找到有关青城派上乘双修法门的论述? 听到这话,云海岚这才放开了他。吴锋顿时感觉如同脱水的鱼儿回到水里一般,全身上下都重新舒坦了起来,方才的感觉,还真有几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还是在云海岚未曾继续加力的情况下。 他终于理解上次那个叫苏洗岩的小子被云海岚教训究竟是什么滋味。可惜他所受的惩罚,可比不上苏洗岩的那次来得香艳。 云海岚收了怒容,但俏脸上还留着两分轻嗔薄怒,越发动人:“你小子,没想到还知道这段,这次就放你一马。” 不涉肉欲的双修法门,的确是道门中的正宗。然而大魏本是胡人建立的王朝,虽然后来魔门势力被驱逐。由道门掌控,但魔门的风气存留下来。所以云海岚虽然也知道南方的正宗双修法门。认知中的双修,却是常人眼中由肉而灵的双修之法。 她却是随即垂了眼帘,眯着的眼儿中,灯火之光跳跃闪烁,如同彩虹幽梦,勾人心魄。 吴锋正是极其爱看她羞怒失态的可爱模样。觉得为此被她如何揉捏,都是值了。 古有美人不笑,天子为求一笑,不惜点燃烽火,戏弄天下八百诸侯。导致最后身死国灭。而云海岚这般风情绰约的成熟女子,真实的娇羞之态,也是千金难买。 吴锋素来仰慕名士之道,知道欣赏美人正是名士风雅,对于那位烽火戏诸侯的情种天子,哪怕无法认可,也心存同情之意,难以鄙薄起来。他最鄙薄的,是与美女为敌时便缩头缩脚如同鼻涕虫一般,这种人无论是枉丢性命,还是走狗屎运抱得美人归,在吴锋眼里也不过不堪一提的废物。 美人乃天地之灵秀所化,但若天地灵气化为刀剑向自身斫来,正常人都该将其横击至粉碎,来保自身周全。也只有色迷心窍之辈,才会说些什么女人天生野心不及男子,哪怕拥有力量也是如此,纵然心生杀意,也必定有其苦衷之类的鬼话。 “说起来……”云海岚垂首低声道:“还真是需要你施手,才能恢复修为呢。” 说完,她站起身来,纤腰款摆,盈盈走向后室,道:“小锋你且稍等,云姨先洗个澡。” 吴锋点头,目送着她穿过紫竹门帘,带起一阵香风后,坐在椅子上,开始收拢这一阵修炼崩岩掌的体悟。 他每有不懂,便前去找邓爱侯指点,顺便略谈些自己进入河东之后发展势力,为岩仓创造利益的计划,让邓爱侯大为赞赏,指点他也变得格外用心。 举一反三,吴锋不但在崩岩掌的修炼上一路顺风顺水,越来越上手,对于自己武学根基所在的东辰剑典也有所感悟,想通了一些以往未曾想通的难题。 门帘后方,传来烧水的声音,随即发出爆炸般的剥啄之响。 吴锋知道,那是道门家用符箓中的一种火符,在烧水煮饭时投入火中,可以十倍地提高烧热的效率,在行军打仗时也极为有用。 水汽的味道透帘传来,一片氤氲。随即搬动浴桶的声音,倒水的声音,次第响起。 吴锋骤然感觉到一股浓郁的花香,冲入鼻尖,被热气蒸了之后,那股潮润的香味,越发沁人心脾。 是牡丹花的香味。 云海岚沐浴时,在浴桶里撒了花瓣。当她学会了独自打理自己的生活,也就渐渐恢复了往日的高华生活方式。 轻轻的击水声幽幽响起,伴着暗香袭人。灯光照耀下,一个剪影完整地投射在门帘之上,露出绝妙的身段,由于是侧影的缘故,连起伏的峰峦轮廓都纤毫毕现。 水雾朦胧,花香依依,不见其人,只见其影,这般雾里看花的场景,反而越发引人绮思。轻柔的水响、浴巾的搓揉之声,细如蚊鸣的哼吟,无不在撩拨男人心底隐藏的意欲。 吴锋几乎能肯定,云海岚是故意选择了这个位置,这个角度。她的影子投射在哪儿,她自己也该看得清清楚楚。 这还是道心的争斗。 吴锋喜欢看云海岚失态的可爱模样,云海岚当然也想要看到吴锋抵御不了自己女性魅力的样子。 一个是锋芒毕露的谋者少年,一个是曾经图谋革鼎天下的成熟美女,两人都有自己的自负,虽然互相承认了喜欢,但由于年龄、过往等因素并不能在一起,这争斗反而会更加强烈,完全不会因为相悦而有所消减。 第一百七十六章玉足 吴锋如今渐渐长大,正是血气易沸之时。 云海岚隔着一张竹帘沐浴,暗香袭来,的确让他内心轻痒。 他强自镇定心神,让绮念变得柔和起来,不至于令自己血脉贲张。 女人洗澡都不会太快,云海岚自然不会很快出来。在如此绮丽气氛中,嗅着美人芳香,感悟武道,也有一般风雅韵致。 只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云海岚可不只是沐浴,不时还半真半假地发出一两声舒服的哼吟,勾得吴锋心旌摇动难止,实在难以安定心神。 但等到云海岚出来,如果看到吴锋脸上潮红,一定又会出言调笑。 吴锋绝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认输。 他长呼一口气,眼神变得呆滞起来。 空气温热潮润,带着美人的芳香和牡丹花瓣的花香。 但吴锋的心神,却转向了宁静,如同存身在一片彩色的琉璃世界中。 男人看美女,有两种意欲,欣赏和**,这两者常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 而今吴锋正是挥动理智之剑,暂时斩除了自己的**,灵台洁净如冰雪。 虽然这并不容易,但他终究做到了这一点。 当云海岚出来时,只看到吴锋神色平静,眼神清澈如水,清稚却英挺的容颜,静美如同山涧中的白石,被流泉冲刷得一尘不染。 她不由隐隐恼火于吴锋竟能对自己完全无动于衷,但却也开始注意到吴锋的容颜。 平时吴锋眼中常常带着一丝天生的凌厉,当他完全平静下来,竟是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清美。 如果这少年换上女装,该是比她还要美许多吧?她不由这样想着。 但她毕竟是成熟女子,绝不会像梦绮舞那样瞧着吴锋的脸蛋。就看得痴了。理了理还潮润的秀发,她缓缓向床边走去。 吴锋第一次见她完全将秀发披散下来,往日间总是自发饰中间穿下,只到背部,如今染着水迹的秀发流泻及腰,水珠在灯火下绽放出七彩的颜色。当真幽美无限。 出浴后的云海岚肌肤轻红,眼神迷离,神色慵懒。牡丹花瓣的香气还存留在她的体表,一片温热柔腻,掩住了她本来清淡的体香。 由于吴锋在这里,因此她并未穿着浴袍,而是又披上了外套。 这套外套和她原来那套一模一样,却是干干净净,显然是她这一段时间自己订做的。 只是这外套胸口大敞。裙边开叉,比起浴袍还要来得暴露勾魂,配着美人出浴的慵懒娇柔模样,当真引人心动。 云海岚坐在床上,紫色绡帐和金丝红缎锦被的华美背景衬得她越发娇美动人。 她将双脚踩在床下的猩红驼绒地毯上,伸了个懒腰般轻轻一踢,一对木屐便滚开去,完整露出她白皙柔美的玉足。足嫩如笋,足弓似月。冰玉一般的趾甲闪烁着水光。 吴锋不是没见过梦绮舞的脚儿,轮廓也是极好的,只是梦绮舞是蜜色皮肤,吴锋小时候看着她洗脚,不止一次开玩笑说是两只甲鱼,惹得她发怒追打。 美人不见得一定要以白为美。但如果只说双足,则无疑越白越佳。 云海岚勾了勾玉指,对吴锋道:“小子,给人家过来。” 她明明对吴锋立誓效忠过,成为了吴锋的家臣。但现在却发号施令,仿佛自己是吴锋的主人一样。 但美人出浴之后的娇懒模样,也实在令人心折,令男人觉得此时此刻,无论自己是何等身份地位,便该无条件为其效劳。 吴锋悠悠走了过去。 只听云海岚含羞道:“现在我却是需要你的天阳之气,帮助突破。你虽然是武者,但毕竟你我体质相应,这几个月我吸食你的鲜血,也和你建立了联系。如今我体内残存的阴郁之气,积在双脚和双腿当中,如果你为我运转阳性真气按摩一番,想必能化解排除不少……” 她展颜一笑,以最为勾人心魄的语气问道:“能麻烦你吗?” 吴锋却是怔住了:“这……” 不是因为放不下架子,而是这便宜从天而降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云海岚见他不立刻应承,又道:“唉呀,突然想起人家只是你家臣呢,若要主公为臣下按摩双脚,也实在是不体面……” 这话说得婉转柔媚,带着出浴后的慵懒,看似为吴锋考虑,其实却是在赶鸭子上架。 本来这事吴锋就不可能拒绝。哪怕云海岚以挑逗吴锋为乐,但如果不是恢复实力的确需要,她想来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修真者不修经脉,但修穴道,头顶百会,胸口膻中,脚底涌泉,这三穴与修真中所谓的斩三尸相对应,是修炼的重中之重。因此推拿按摩之法,自然也能起到效果。 吴锋当下道:“古有大将为部下吮疮,云姨既然有命,某人怎敢推辞?只是我没学过推拿的手法,力道上大概会控制得有些……” 这话明显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但云海岚却不反驳,只是笑吟吟地道:“那便拜托你啦……就因为你不是专家,才不会用力过头嘛。人家可是喜欢温柔些的手法呢……” 温柔些……吴锋想道:真是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啊。 吴锋坐到地上,云海岚乖巧地抬起了右足。 精巧的玉足近在咫尺,肌肤吹弹欲破,淡青色的血脉纤毫毕现,还泛着桃花般的粉红和牡丹花的芬芳……这情景,实在勾人眼目。 由于脚部抬起的缘故,更是让雪白的小腿到膝盖,甚至一部分的大腿从裙子的开叉处露了出来。 只是近看才发现,冰雪般的肌肤有点暗,少了三分生气,如果没有出浴后的粉红颜色,倒像是用白玉雕出来的。这想必便是成为活死人并在大墓中呆了四十年,阴气积郁所致。 吴锋吸了一口气,却并没有立刻开始。他从空间袋里取出一小块暖玉,运转最近学到的崩岩掌手法,发力一捏,暖玉咔嚓一声,碎成极为微小的粉末。 他掌心放光,那是真气的力量在运转,而暖玉粉末则快速黯淡,当中的火性力量,被吴锋以真气吸入掌中,令吴锋的手掌发红起来,如此便在按摩的同时,可以起到拔火罐的效果,更好地排出云海岚体内的阴气。 吴锋手掌一甩,鼓起一片劲风,满手的碎末便随风飞到窗外,没有分毫落在地上染污地板。 云海岚见吴锋如此贴心,按摩尚未开始,她心头就不自意地暖了起来。 “这样可以吗?这个力道,应该没问题吧?”吴锋问道。 第一次为女子按摩,他终究是显得小心翼翼。 “可以啊……”云海岚幽幽道,娇躯向后轻仰,脸上泛起了淡淡的潮红:“很舒服呢……” 吴锋不得不承认:掌心与光腻柔软的女子肌肤接触碾压的感觉,实在非常奇妙。 他感受到脸上微微发烫,这样的接触,感觉实在微妙,云海岚的肌肤滑嫩如凝脂,远不是梦绮舞可比。 而且,只要云海岚稍稍一动,吴锋便能看到她裙底的风光,这令他不得不放低视线,集中在她的脚上。 他掌上发力,用修长的手指在云海岚脚上诸大穴按压,但如此娇嫩的肌肤,又让吴锋害怕一不小心便捏痛了对方。 接触时隐隐感觉到冰寒,那定然是云海岚体内的阴气。 吴锋五指和掌心均透发出热烫的吸力,好似拔火罐一般,试图将这些阴气牵引出来。 但四十年积郁的阴气,如同跗骨之疽一般,想要一时间吸出来自然没那么容易,吴锋只能运转真气,以热力缓缓吸引消磨。 “呜……”云海岚发出一阵微重的鼻音。 吴锋以为按痛了她,忙抬起头,看了一下她的脸。 云海岚正舒服得眯着眼,右手玉指屈曲,掩在微张的小口边,见吴锋目光抬起,嘻嘻一笑:“终于肯看我这边了呢……” “啊?”吴锋应道。 “因为你呀,从开始就一直瞧着人家的脚,根本不肯看云姨一眼呢。人家的脚有这么漂亮吗?还是说,小锋你有恋足癖?”云海岚调笑道。 “不是这样啦。是因为……”吴锋急道,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失措了。 “因为什么?”云海岚继续追问。 “没什么……”吴锋尴尬道。 “呀……耳根子都红了。这才像十三岁的美少年嘛……”云海岚隐隐露出得意的神情:“以前装成熟真的没意思呢……” 该死,这次又输给她了。吴锋心中想道。 不过,云海岚不光玉足极美,一双腿儿也是滑溜细长,曲线优美,令人心悸。 如果是这么香艳的场景,那么输了也不算什么大事吧。 云海岚享受着吴锋的服务,一边舒服得轻哼,一边打量着吴锋微羞的模样。 一旦收起了那种刚硬方正的神情,还真是绝世少有的美少年呢……她这样想道:就连那对平时显得太锐利的剑眉,现在看起来也这样尖俏。 男人可以欣赏女子的美色,女人当然也可以欣赏男色嘛。这是她的想法,出身大魏名门的她并不觉得有多么不合理,作为大小姐的矜持顶多让她不会像梦绮舞一样把这样的想法轻易说出来而已。 第一百七十七章尴尬 “小锋,可以再按上面一些吗?”云海岚柔媚道。 “遵命,云大小姐。” 主公和家臣的关系,现在完全反过来了。 吴锋遵照云海岚的话,手沿着对方丰盈的小腿肚子缓缓往上推。 “唔……有点痒呢。”云海岚嘻嘻一笑道。 这时候的她真的像梦绮舞那妮子啊,吴锋想道。 “请忍着点,乱动的话可是很危险呢。”吴锋发力揉捏她小腿肚子上的软肉,鼓动着掌上的热力。 “好了……应该差不多了。暂时吸不出更多阴气了。” “唉呀……就这样了吗?”云海岚美眸流转,望着吴锋道。 吴锋避开她的目光:“是啊,膝盖和大腿里的阴气不算太深了,恐怕也不那么容易吸纳出来,当然要以涌泉穴为中心导引比较合适……” “真可惜……其实我还在想,如果你想的话,再往上一点也没关系呢。”云海岚眼神闪烁,媚波好似要流淌出来。 “别……别开这种玩笑!” “耳朵又红了呢……小家伙。”云海岚再次娇躯向后一仰,秀发凌空甩动,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气。 以前不小心碰到她大腿一次她都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被自己抱腿上一次之后,她的胆子明显变大了呢,让她敢于面对也不是这样啊……吴锋想道。 作为成熟美女的云海岚善于利用已经发生的情况为自己营造有利条件,这种心态是梦绮舞这种小姑娘所不具备的。 男人得寸进尺会被视作非礼,而女人却可以随意地这样做,一旦男人控制不住自己,还能以非礼为由立刻阻止对方。 现在吴锋不由生出一种被女恶魔玩弄于股掌中的无力感。 “好啦……另一只脚也拜托你啦……”云海岚把左脚也伸了过来。 吴锋脸上已经开始沁出细汗了。 “呀,就是那里……越来越熟练了。好舒服呢。”云海岚的声调就像蜜糖一般令人心动。 吴锋发力按压着她的脚掌,并不回话。 云海岚的脚形越来越清晰地记忆在吴锋的脑海里,他相信现在如果给他一张纸,他便能几乎分毫无差地画出来,不用去再看再摸。 “喏,这里别那么用力嘛……弄疼人家啦。”云海岚轻皱柳眉。 “啊。抱……抱歉。” “没关系……嗯,啊……现在又舒坦了。真的很棒呢……”云海岚声音微抖着赞赏道。 “是吗?”吴锋装傻道。不过他知道哪怕没有按摩经验,也肯定不会太差,武士对于人体结构的理解绝对不是修真者可以比的。 “你呀……以前经常帮你的梦师姐这样做吧?”云海岚道。 吴锋一惊,立刻想到最近经常把云海岚和梦绮舞联想到一起,再次脸红道:“没有!” “那是帮你娘亲……”说到这里,云海岚突然啊呀一声,对吴锋道:“小锋,对不起。瞧我这记性。” 吴锋对她说过母亲在自己出生后不久就过世了。 吴锋心中微冷,但这种香艳气氛下,实在愤怒不起来。 虽然他很怀疑云海岚是故意的,但却不由迷醉于她身上散发出的母性气息。 如母似姐是云海岚的优势,而梦绮舞身上只能找到姐姐的感觉。 “真的没帮其他人按过?不过你的手法让人家好有感觉呢……” “没有。云姨对于享受按摩倒是有经验呢,以前有谁帮你服务过吗?”吴锋转移话题。 “当然有啊。”云海岚笑道。 听到这话,吴锋竟然隐隐生出醋意,却随即听云海岚道:“不过都是女孩子啦。家里的婢女。” 吴锋正想回话,又听云海岚道:“小锋这么好看。云姨在想,如果你穿上女孩子的衣服,那肯定风华绝代呢……” “我没这个打算。”吴锋答道,虽然他知道云海岚这话并没有错。 这时,云海岚脸颊泛红地低下头,眼珠子与吴锋对视。 “又……有什么事吗?” “可以让人家动动脚吗?一直这个姿势好累哦……” “当然可以。” “嗯哼。那么,云姨就动喽……” 云海岚说完,将左足猛然抬起。 因为她的裙子本来就是两边开了高叉,如今完全被扯开,这个角度正好能瞧见**中间的一片蚕丝薄雾。遮住那若隐若现的终极春光。 这……这也太大胆了吧——吴锋腹诽。 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他心中明了。 我不该是这么好色的人啊,我这是怎么了?吴锋这样想着,但目光却难以从那里移开。 正想着时,他发现云海岚的目光又凝集在了他脸上。 “呃,云姨?” “你的手停下来了哦……” “好的……” “你刚才怎么啦?”云海岚装傻道。 “这……怎么说呢……” “边按摩边说吧,小家伙。嗯啊……就是那边,舒服呢。” 这种挑逗的声音,迷离的眼神,柔媚的表情,淡淡的体香,加上柔腻如膏脂的绝妙肌肤…… 吴锋感觉到自己热烫的双手几乎要渗出汗来。 “啊呀……再用力一点……”云海岚悠悠呻吟着,如同风中丝线一般,带着甜美的吐息,震动着吴锋的鼓膜。 吴锋隐隐感觉到她的双腿也在冒汗,为了在气势上压过吴锋,她不惜这样出卖自己的色相,以她的性格,内心也是很羞涩吧。 可是这羞涩却令她更有了一种平日间不具备的东西。往日的云海岚只是娇媚,但通体冰冷缺乏生人味,如梦绮舞那样青春活力才显得性感,现在的云海岚却显得娇媚性感兼而有之…… “嗯嗯……就是这样。”云海岚俏脸晕红,点着头道。 如果被人隔墙听见这对话,不知道该想些什么鬼东西,明明只是足部按摩而已……吴锋想道,他也开始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喂……你在看哪里?”云海岚用玉指指着他道。 吴锋正在瞎想,突然吓了一跳,随即面颊又红了起来。 “没……没有。”他感觉到自己受不了了:“这只脚也结束了,我想这次可以……” “唔……真是好舒服呢。”云海岚见吴锋放开了自己的双脚,感叹道,俏脸上浮现了少有的满足表情。 “你舒服就好。我可是为了你修为恢复才这样做的喔……”吴锋费力为自己辩护,语气带着几分疲惫。 “是呀,委屈主公你了。可是……你刚才不会偷看我那里了吧?”云海岚含着娇羞道。 “没有……绝对没有!”吴锋叫道。 “真的没有?”云海岚带着幽诡的笑容,看似羞涩,却又仿佛要扑上来把吴锋吃掉。 “千真万确。”吴锋强装镇定。 “那还真是怪了,我一直感觉有人在偷看我。”云海岚笑吟吟地道,神色勾魂。 “是……是吗?”吴锋很想擦掉额头上的汗水。 “那么?”云海岚穿上木屐,向着已经站起来的吴锋逼近过来,酥胸一颤一颤,脸颊泛红,低着头瞄着吴锋:“请老实告诉我,还想不想再看?” 那柔媚的目光,好似要看到人心底。 她继续紧逼:“我记得我被那个姓苏的小子算计,让你看到的时候,你其实很开心呢……” 吴锋被她一步步逼到墙边。 这副逆推的架势……简直无路可逃。 吴锋一咬牙。 拼了。 他长吸一口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 “云姨你哪怕喜欢露一大块,又喜欢柔柔媚媚地挑弄别人,其实你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仙子喔……”吴锋尽力让自己露出从容的神色:“仙子干嘛要学妖女说话做事呢?” 云海岚听到这话,刹那间就愣住了。 她积累了这么久的勇气,刹那崩塌。吴锋这顶高帽子把握住了她心底的弱点,让她承认自己是妖女,那是万万不愿意的。 吴锋继续调笑着道:“我愿意和仙子一般的云姨维持这样双方都有克制的暧昧关系,但如果云姨一定要做妖女的话,是不是换个待遇,比如……” 他邪邪一笑,一手抱住云海岚后背,一手揽住她腿窝,出她不意地将她抱了起来,向床边走去。 “死开!”云海岚尖叫道。 随即吴锋感受到一股剧痛,云海岚挣脱开之后,就把床上白玉棺里面的枕头猛地砸在了吴锋的头上,只不过里面有吴锋放的暖玉,因为隔着木棉芯,睡在上面不觉得,砸头上就痛了。 “好狠……”吴锋痛叫道。 “让你小子耍流氓!”云海岚满脸怒容道,但比起被轻薄,她更加愤恨的是这次又让吴锋赢了。 吴锋其实心底也有挣扎。 赢了这一局,以后就不会有这么香艳的场景了吧。 但是这样受控于人的滋味,自己是真的不喜欢啊。 第一百七十八章出发 只是抱了云海岚一瞬间,吴锋就感觉到一股绝世的柔软,令他心底暗暗回味。 除了少几分青春活力带来的性感,无论是容貌、气质、女性魅力、才华、手腕还是智慧,云海岚都要远胜过梦绮舞。 换了某些人,定然会轻易忘了已经不知道在何方的梦绮舞,立即展开对云海岚的追求。 但吴锋倘若是那种人的话,云海岚却也看他不上眼了。 …… 次日,便是出发之时。 一百名劲卒在校场上严整而立,甲光向日,闪闪犹如金鳞。 吴锋立在高台之上,神情严肃,眼中神光如冰,却又似火。 “诸位,殿主请到的敕命已经握在我手中,今日便是我们白衣营将士挺进河东之时。”吴锋正声道。 他将金黄色的敕命文书迎风招展,上面有圣王道宗宗主杨麒和大周皇帝罗风亲盖的朱红大印,灼灼夺目。 台下鸦雀无声,所有的士兵都昂首挺胸,安静地听着吴锋的话语。 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和整顿,吴锋已经依靠手腕在白衣营内建立起了自己的威信。 “我等这次的任务,是剿灭匪患,安定一方,但也是将岩仓殿的威望,扩展到并州一带。” 说到这里,吴锋陡然刷地一声拔出长剑,眼中神光如电喷吐,高喝道:“白衣扬羽,卫我岩仓!” 他对岩仓殿并无感情,但喊出这话时却中气满蕴,充满了激情,好似自己从来就是岩仓殿的一分子一般。 长剑横光,直指天穹,在朝阳下闪烁出霞光的颜色。 辛待机第一个跟着高喝道:“白衣扬羽。卫我岩仓!” 白衣营在战袍上插一根白色羽毛,作为标志,因此吴锋便起了这样一个口号,也表示白衣营这次跨过黄河,挺进河东,便如同巨鸟一般扬羽展翅。从此天高任鸟飞。 士兵们纷纷受到感染,齐整地举起兵器,同声高呼:“白衣扬羽,卫我岩仓!” 天一凰起被杀之事,震慑全营,加上经过了几次生死搏杀的实战,白衣营的老爷兵们也不敢再在训练时吊儿郎当。经过几个月的严酷训练,他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军事素质。 这一轮同声喊口号,也是音律相谐。毫无含混之处,显得斗志汹涌。 吴锋满意地打量着他们,露出赞赏的表情。 他知道自己可以考虑修炼战法的问题了。纵然实力不够,目前大约只能获取一个初级战法,但以他的天赋,以后还可以学到高级的战法,乃至创出自己的独有战法。 “斗志很不错。”吴锋道:“不必再窝在岩仓盆地的温暖怀抱之中,可以出去打下一片江山了!” “拜谢统领赞赏!”众军士道。 吴锋却是话锋一转。眼中神光骤厉:“但有一件事,诸位必须铭记在心。” 听到这话。众人都屏住气息,凝神静听。 吴锋运转中气,扬声道:“我知道,在许多人眼里,外地人并不能称为同胞,几乎与异族无异。许多在家乡军纪严明。爱护乡亲的部队,到了外地便成了强盗甚至虎狼,奸淫掳掠,杀人放火,无所不为。” 这话一出。天空中也仿佛响起了惊雷。 的确有不少人指望着到并州之后军纪放缓,能够让他们抢钱抢粮抢女人。当年杨麒起兵时军纪也不错,但是一出了雍州到豫州地界上,立刻杀得血流成河,千里无人烟。他们名义上奉着大周王朝的敕令过去,等同官军,大屠杀自然是搞不了的,但是剿匪的时候偶尔来几次杀良冒功,抢些金银女人,却也是各地剿匪的惯例了,当然不少人便打的这个心思。 又只听吴锋大喝道:“诸位,武祖当年数载血战,扫平妖蛮,安定万民,为的是什么?无非是四方清平,天下之人互相友爱和睦。众位须得记得,生活在大河对岸的人们,不是能换成金银的肉票,而是与我们同血同种的同胞!我如今立下几条军令,一入河东,军法从重,杀人放火者斩,侮辱妇女者斩,擅取百姓财物者斩,不遵号令者斩,纵然是我本人犯了军令,也绝不容情,立即斩首处置!”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吴锋眼见诸人神色,虽然有被震慑之意,但也有沮丧。 劳师远征,当然士兵都想要好处。之所以军队在外地往往变得军纪败坏,纵然名将也无法约束,关键原因就在于士兵遭遇远征劳累、面临死亡危险,神经每时每刻都处于紧绷状态,当然希望纵意抢掠奸淫,作为补偿,不然,必然会士气低下。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有重赏。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足够的金钱奖励,才能抵消阴暗**不得发泄造成的士气下降。 现在白衣营只是小部队,吴锋有信心在河东一番经营后,赚取的资金除了奖赏士卒,还有大头盈余,但他对于指挥千军万马时是否还能维持军纪,实在缺乏信心。正是因此,他对于争霸天下充满了期待,却又恐惧于自己会变成自己不想成为的人。 打一巴掌再给根糖,那是惯例,吴锋决定先把这一巴掌打完。 他的目光落在邓三石的婢女袁雪妃身上,之前袁雪妃曾因为低价强买货物,并打伤商贩,遭到吴锋处罚,重责三十军棍。 袁雪妃陡然打了个寒颤。 只听吴锋道:“袁姑娘是女子,奸淫想来是没法做了。但你有强买伤人的案底,谢某人也实在不放心你过去河东,请你回去服侍少主殿下,用不着一起去了。” 话语如刀,字字都刺入她心底。 袁雪妃顷刻花容失色。 吴锋这是要将她直接逐出白衣营,以此再打一次邓三石的脸,也震慑白衣营众人! 旧账新算实在不地道,袁雪妃已经挨过军棍了。但现在是关键时刻,邓爱侯当然也知道这支部队去到河东,需要一个好名声,也一定能接受吴锋的做法。 只不过吴锋打狗完全不看主人,邓三石必然会再次气得不行。 然而等到吴锋回来时,已经是载着战功和大量物资,邓三石也就不好再发难找吴锋算账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袁雪妃眼中含着泪水,被两名刀斧手押着,赶出白衣营营门。 吴锋冷冷目送着她背影,毫无怜悯之意。 袁雪妃去了河东,也未必会再干犯军纪,但吴锋将她驱逐出白衣营,一是杀鸡儆猴,二是也不希望在白衣营中留一个隐患。 古有名将,士卒平日有过失都隐而不发,待到大战之前才将长时间积累的罪状全数公布,一切从严处置,当杀者杀,当责者责,令营中血流成河。这是以凶威逼压,强行振起军心士气之法。 但此法也必须辅以厚赏,才能令士卒效死力。吴锋禁止他们掳掠,就必须许诺较掳掠所得更多的赏赐。 吴锋对场下噤若寒蝉的士卒们道:“该罚的已经罚了,现在便是赏赐的时间了。你们随我一同出征河东剿匪,虽不是什么生死大战,却也是将脑袋挂在腰带上做事。” 说着,他猛然打了个响指,便见一名甲士托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上来。 此人并非白衣营中人,而是华宗岱借给宋山内的密探,如今也做了士兵的打扮。 托盘上覆着一张红绸,下边鼓起极高,隐隐有光芒自绸子里透出来。 这密探走到点兵台下方,吴锋手上一拉,便将红绸随意捏成粉碎,并不是一块块的布条,而是成了一块块的碎末,随风飘扬。 捏柔若刚,足见吴锋的崩岩掌力已窥门径,再修行一段,当是能够把绸布、棉花这些柔软之物也像砖石一样捏成米粉一般。 托盘上一片白光闪闪,在朝阳照耀下灼人眼球。 一时间许多人都倒吸凉气。 “这里是近百锭大银,每锭五十两,相当于各位半年的薪水。”吴锋道:“这只是出发前的犒赏而已。去了河东,只要各位立功,自然更有赏赐,战死者也会重金抚恤其家属。若有人不敢去的,留下来便是,也不会如同袁雪妃一般逐出白衣营。但这银子却是不用拿了。” 吴锋这算是把自己的家财都拿出来犒军了,不过他知道这笔投入,很快便会有回报。 白衣营中都是正规武士,士兵们的饷银,依着岩仓殿的惯例,是每个月十两。而民兵只有打仗的时候,才有一个月三两的银子,平日里不过管几餐有酒有肉的好饭罢了。 但这十两银子却未必都发得到手里,克扣军饷是惯例了。白衣营是岩仓殿下直属的部队,但一般额定的军饷也得被克扣一半。至于洪蒙、秦予那些外围的武士,月薪不过八两银而已,碰上吴锋这样的好领主,还常有赏赐,如果碰上刻薄的,多半也要遭到克扣。 当然,白衣营的士兵多是岩仓殿内的奴仆出身。一般都受过赏赐,月俸未必在乎。这五十两银对于他们来说也算不上多。 但这却表明了吴锋的态度,他并不是吝惜赏赐的人。今天是五十两,明天便可能是五百两,五千两!只要干得好,自然能大有赏赐。 士兵们纷纷涌上来,取走盘中的大银。 总共九十七锭。被拿得干干净净。辛待机未曾拿取,袁雪妃已被驱逐,而那几名密探因为不是白衣营的士兵,也没有拿取赏赐,除去吴锋本人。正好九十七人。 “很好,看来众位都是愿意拿这个钱的。” 拿了吴锋的钱,便相当于把身家性命卖给了他,从此虽死无怨。 吴锋道:“各位,如今我等去岩仓,是为了消灭盗匪,保护商旅。商会们得到保护,自然也会投桃报李,我等一可以自商会收取提成,二可以借助商会的关系,自己经营产业,贱买贵卖,以此谋利。如今忘忧谷被灭门,河东地区正有极大的空虚需要填补,我等只需打开局面,金银财宝,自然滚滚而来,又何须掳掠坏了名声?古之名将以经商养兵,不取百姓毫厘而士卒富裕,万众同心,军队的给养反而要胜过那些以掳掠激励士气的部队太多。若以掳掠失了民心,反而无利可图。” 吴锋这段话,是以利动之,所谓财帛动人心,除非穷凶极恶之徒,否则既然听到不掳掠反而能得到更多财物,自然会遵守军纪。 只是吴锋可不会说出那位以经商养兵的名将之下场,那人因为在军政商三界都有极大势力,令君王感到尾大不掉,便命亲卫队将其拿下,诬其谋反而斩首,家产全部抄没,世人称之为自毁长城。 因为有那人的殷鉴在先,吴锋明白,自己这番行事,必须要谨慎又谨慎,首先要保证邓爱侯的利益,打点得除了邓三石一派之外,岩仓殿中众实权人物都要满意,之后才考虑给自己捞钱和笼络士卒军心的事情,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小风险。 说出这话之后,士卒们黯淡的眼中,又渐渐闪烁起了明亮的光芒。 吴锋又道:“动凡人心者,往往是财色二字。我等到河东去,不会缺财货,而如若有人管不住下边,去秦楼楚馆晃悠,我也是不愿限制的,但却只限于没有战事且特别指定的宽闲时候,作战或是紧急训练期间,我会发下军令,若有**或是私通民女者,当作奸淫处置,也就怪不得我无情了。” 这话说得有人情味,但也给出了吴锋的底线,不能因为下边的事情坏了军事。 血火中打滚的人,**往往会变得强烈,得不到发泄的话,极易出事,说不定男兵之间也要搞出些伤风败俗的事情来。但是行军作战之人,倘若常年沉浸在温柔乡中,亏损体力,那也就打不了仗了。 几大王朝或是天子峰这些大门派,干脆设立营妓,将重罪之人家的女眷投入其中,也有寡妇衣食无着,自愿成为营妓,或是孤女被远亲卖进军营的。 然而岩仓殿太小,没有设立营妓的条件。以厚赏令士兵钱袋充实,能够自行解决生理问题,也是不错的办法。 这时,只见吴锋目光突然转向营中几名女性士兵,微微一笑。 女性武者数量本来就比男性要少,上战场便更并不多,但白衣营中士兵多为岩仓要人的奴仆和婢女,也就出现了女性士卒。 “几位姑娘若是在那边看上什么小白脸,花点银子反嫖一番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我听说北燕那边阴盛阳衰到了极点,许多女族长已经跑到市场上公然购买美少年收入房中……” 听到这话,男兵们却是忍不住,纷纷笑起来,而那几个女兵都闹成了大红脸。 能进军营的女人,生活作风都干净不到哪里去,但现在男尊女卑还是社会上主流的风气,很多事情做得说不得,吴锋就这样挑明,当然让大家都忍不住发笑。 但一番训诫之后,如此调侃,也实在有利于拉近与士兵之间的距离。 这便是所谓的刚柔并济,恩威并施了。 第一百八十章挺进河东 “白衣扬羽,卫我岩仓!” 高亢的呼声,再次在军营中齐整地响起。 士兵们的眼中不但有激情和热血,还有着对于美好前景的期待。 以热血催动士兵,并不能持久,以利驱之,才能长久用兵。 在吴锋的率领下,百名武士结成长蛇之阵,整齐地步出军营,向着风陵渡而去,坚实的山道,被踩出踢踏的声响,不时有尘沙和碎石被溅起。 渡口早有渡船备好,等待他们过渡。 太阳已经升起,在黄河上洒下点点灿烂的金花,随波荡漾,碎而复聚。黄河水呼啸奔涌,向东流去,如同千山起伏,有一种说不出的壮美。 冬天时的黄河因为冰冻,不再浑浊,但那时却是万木凋零,天地枯寂。 而此时两岸的绿树,都已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叶片,生机勃勃。 吴锋坐在船头,与宋山内对望。 宋山内无志于岩仓,也并不能从这事中获得太多利益,但好朋友能够壮大势力,他也发自心底地感到欣喜。 吴锋在河东建立势力,也能与他的舅父兼养父宋山内互为奥援,增大岩仓内部的外地人力量。 “山内,你从这水中看到了什么?”吴锋问道。 “浊流滚滚,但也有一番雄奇的气势。”宋山内道。 “是啊,我从这里面看到了未来。”说着,吴锋抬起头,瞧着黄河两岸的绿树。 宋山内明白吴锋的意思。 黄河浑浊,却滋养着两岸广袤的土地,当它冰冻而清澈的时候,两岸正是生机凋零的严冬。 水至清则无鱼。吴锋已经越来越下定了决心。 宋山内本身就是一个信奉利己主义的人,他当然赞同吴锋的想法。 然而,他却是突然想到:谢衣的决心……究竟是什么呢?以谢衣的才华,为什么要效力于这小小的岩仓? 宋山内是聪明人,至少比他的舅父华宗岱和岩仓殿主邓爱侯都要聪明,所以他骤然感到恐惧。他明白华宗岱对于邓爱侯的忠诚。也绝不想看到舅父和好兄弟刀兵相见。 但他随即敛去了眼中的异常神色,暗思道:是我想多了吧。 吴锋却是未曾注意到宋山内眼中的异常,他此刻胸中豪情万丈,眼底全是朝阳洒下的金光。 挺进河东,是真正建立自己势力的第一步,而自己的雄心,在于寰宇天下,这太阳所能照及的每一个角落!不光是中土,还有北莽。西漠,南荒和东海。 西漠之雄斯库里在七岁时便立下这样的志向,而吴锋如今已经快有十四岁了。 志向这种事情,当然未必能做到。但若想都不敢想,那才是真正的懦弱。 岩仓殿配在风陵渡的艄公是极为熟练的,在这汹涌波涛中撑船,也如同平地一般。没过多久,船儿便已经靠岸。士兵们依次下船,重新列成整齐的队伍。 由于是有明白的敕令。所以行军也丝毫不需要隐蔽,这一百人的小部队便沿着大路,向着河东郡核心的平阳城而去。 春耕时节,河东盆地的百姓们都显得很是繁忙,在道路两侧,新禾绽放着鲜嫩的绿意。耕牛拖着犁在田地中费力穿行,不时发出哞哞的叫声。 有结实的村妇们穿着花布衣裳,戴着头巾,提着饭篮在田埂上穿来穿去,为丈夫或父亲送上饭菜。或是以粗布擦掉对方额头上的汗珠。 有几个士兵瞧住了数名还算有几分姿色的村女,脸上堆着笑打起了招呼:“嘿,漂亮的妞儿!” 一时间,道路两旁就好像炸开了。 村姑们如同鸟兽一般飞速逃散,也不顾手中的篮子掉在泥水当中,饭菜洒了满地,农夫们也带着两脚污泥,自田地中跃起,向着远处飞奔而去,只有几个人还死命拽着耕牛。 听到这些大头兵是豫州口音,这群百姓也实在是吓破了胆。在这个乱世,外地士兵往往与妖蛮无异,奸淫掳掠无所不为。 他们见到有豫州兵过来,还以为又要打内战了。 吴锋急忙扬声解释道:“大家不必慌张,我们是奉大周皇命,过来剿匪安民的,绝不会侵害百姓!” 然而恐慌中的百姓并没有人听他的,一个个逃得不见影踪。 吴锋摇摇头,叹息一声。 这就是乱世,纵然有短暂的和平,百姓们也生存在恐惧之中,朝不保夕,不知道何时战火又会燃起,令家园毁于一旦。 这样的乱世,到了结束的时候了。 修真者道统繁多,功法各异,各有所长。这带来了修真一系的强大,但也使得修真者中山头林立,大小势力互不统属,而被修真者奴役的武者们也陷入了长期的内斗中。 修真者的专政,必然带来持久的乱世。但就算恢复了武者政治,如果不能像武祖一样以强力压服天下,构造一个有力的统治体系,武者们自相残杀和祸害百姓的本领,恐怕也不会输给修真者。 只要是乱兵,就会带来破坏和毁灭。而且由于修真者数量不过是武者的十分之一,哪怕是修真者势力之间的争斗,主要起破坏作用的还是成为修真门派家奴的武者。失去了自己独立性的武士们,也就没有了尊严,失去了做人的底线。 战争有着雄壮诡谲的魅力,生死血火的转换,有无穷无尽的精彩。但无论是天下苍生,还是想要树清山河的英雄人物,翘首期待的都是长久和平的降临。 “安静行军,不得再喧哗扰民。”吴锋冷冷地发下了命令。 众军士这才肃容屏气,噤若寒蝉。 考虑到河东人对于外地人的抵触,到了晚上休息之时,吴锋也不允许他们借宿民家。而作为军队,又断然没有住客栈的道理。 当然如果借宿民家,也有建立口碑之法,譬如不但按额给房钱,不拿百姓分文之物,还发动士兵,为百姓挑水劈柴,饲喂牛马。 然而吴锋要的是好名声,并不是独特的好名声,很多事情做过头,就是把自己放到火上烤。倘若那么做了,不但邓爱侯会感到奇怪,就连大周王朝方面和本地各豪族也要起疑心:这家伙到底打的什么歪主意? 第一百八十一章平阳城 在吴锋的命令下,白衣营士兵们在近水背风的开阔地带搭建帐篷,露天宿营。 为了培养他们构造工事的能力,虽然没有遭到敌袭的危险,吴锋却也要求他们砍伐树木,搭建简单的围墙。 行军一整天的士兵们都不由怨声载道,但在吴锋的威严压迫以及辛待机、宋山内的调度下,一个个仍是乖乖地去砍树去了,山上山下,满是伐木丁丁之声。 这些士兵多是奴仆出身,既然能够端茶倒水,当然也该能砍伐树木,只不过相对于其他的武士,他们有一种优越感,觉得这种事情不应该由自己做罢了。 大部分人都不熟练,花了好一阵才将营地搭建完毕,汲水生火,埋锅造饭。 仓促做成的大锅饭,佐餐的还只有几块腌菜和辣萝卜,味道当然好不到哪里去,不光是一群老爷兵吃不太惯,吴锋自己也不太适应。忘忧谷以富裕著称,伙食是很好的,哪怕是试练时带的干粮,味道也比这半生不熟的大锅饭好了太多。 但身为统领,吴锋必须以身作则,装作一副吃得很香的样子,把一大碗饭三下五除二扒得一干二净,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又添了一碗。 “这饭菜粗砺了些,却还是能吃的,嚼起来颇为劲道。行军在外,有享乐的时候,但更有受苦的时候,如果碰上缺粮,草根树皮都得吃,如今我们有白米饭吃,算得好的了。”吴锋对士卒们道。 士兵们这才意识到,行军在外要受的苦,比起他们在岩仓城里当奴婢端茶倒水,不知道胜过多少倍。 武士的身体素质远胜常人,负重行走一般算不上什么苦楚。但一向大鱼大肉的他们。要吃这拌着腌菜的夹生大锅饭充饥,便是受苦无疑了。 但所有人都拿了吴锋的赏银,冲着更多赏赐而来到河东,这一步已经踏出,便也无法回去了。 吴锋适时地鼓舞士气道:“各位,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我等立下功名回去,不但回到殿内能够受到重用,而且剿匪除寇做得好了,得了本地百姓的信赖,必定会有高门巨室找上门来,与咱们白衣营联姻,强化关系,那时堂堂正正地娶到干净净水灵灵的大家闺秀,岂不是更加风光?” 这话一出。许多兵士的眼中都亮了起来。 他们虽然只是普通的士兵,却也有着对于功名的渴望。 岩仓实权人物的奴仆,终究是奴仆,心底必然有着自卑的情绪。 对于男性来说,征服地位远高于自己的女性,能带来巨大的快感。因此在乱兵掳掠中,知书达礼的大家小姐常常首当其冲地成为侵害的对象。 然而恃强凌辱,只是短暂的痛快。如果能通过正常的手段。以自己的能力和地位来独占身份本来要高于自己的女子,那愉悦才能够长久。“洞房花烛夜”与“金榜题名时”相提并论。正是如此。 吴锋口出此言,意味着不但不禁士兵在外婚娶,而且还会为他们解决终身大事的问题,无疑有效地赢取到了人心。 但现在他的言语说教,比起那些名动天下的宿将,也明显地缺乏一种汹涌的气势。少一种直透人心心底的煽动力。现在士兵们对他的畏惧,多半来源于他的手腕。 毕竟,天家满门一百多口,血迹犹新。 …… 白衣营的第一个目的地,是河东郡郡治所在的平阳城。 平阳。又称临汾,与太原齐名,都是并州有名的大城,城墙高达十五米以上。 像洛邑、长安那样城墙高达二十米以上的,才称得上巨城。如平阳这样的大城,一般一个州也就有寥寥几个而已。 这一支小部队行进到平阳城外,被手持长戈的守门卫兵拦了下来。 “呔,你们这群兵,是从哪来的,过来做甚么?” “我等是岩仓殿下的白衣营,受了上头的命令,来河东剿灭盗匪的,烦请通报一下。”吴锋说着,出示了大周王朝发下的敕令。 “白衣营……似乎听郡守说起过,豫州要派一支小部队过来。”那守门的卫兵点了点头,眼神一扫,另一名卫兵便飞奔向城中。 过了不久,河东郡的郡守便带了稀稀落落几个从人来验看。 城墙上也有不少士兵,但都一副疏懒的样子,将兵器和身躯都倚靠在墙垛上,见到河东郡的郡守大人过来,也懒得看一眼。很明显,绝大部分的士兵都是出自河东郡本地的大小豪族,根本不把大周王朝派来的郡守当一回事。 并州民风彪悍,这些地头蛇们独立性之强,那是出了名的。 郡守验明了敕令和文书之后,放吴锋一行人进城。 这郡守姓刘,名叫刘俊峰,生得面白无须,文文静静,修为似乎也一般,的确不是个压得住人的角色。 毕竟大周王朝对于河东郡控制力有限,如果派个狠角色来,说不定反而起到逆反效果。 “谢统领一行莅临我们河东,当真是荣幸之至。刘某人有失远迎,还望见谅啊……说起来,这并州的匪患也实在是太过凶烈,的确该整治了。”刘俊峰道。 并州土匪与山东的响马,凶悍都是出了名的,当初的狼盗不过那点势力,便能横行并州,更大一些的匪寇,自然就不必说了。 这些匪寇流窜作案,根据地隐蔽难以寻觅。本地豪族虽然也受命剿灭,但地头蛇们有各自的领地,一旦某个豪族发兵经过其他豪族的领地,对方便会疑心吞并,互相牵制之下,往往是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所以这种事情,还是由在本地难以扎下根基的外州人做事比较稳当。 “嘿,刘郡守多礼了。其实谢某也是河东人,这一番回来,只是回到家乡做事罢了。”吴锋拱手道,便说起自己出身忘忧谷的事情。 “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刘俊峰将士兵们安置好之后,便设宴为吴锋、辛待机几人接风洗尘。 席上觥筹交错,宾主尽欢。刘俊峰手里没有实权,自然也没必要刁难吴锋等人。 知道吴锋年龄未满十四岁,刘俊峰当下夸赞道:“谢统领年纪轻轻,便手握实权,指点兵马,更兼龙凤仪表,气宇不凡,日后前途,当是不可限量啊!” 吴锋也客套道:“承蒙称赞。刘郡守儒雅非常,谈吐迥异凡俗,这平阳城也是治理得井井有条,足见郡守安民理政的手段。假以时日,我等必然能亲见郡守平步青云,如风电举。” 刘俊峰被吴锋恭维,脸现喜色,又问道:“谢统领计划在何处建立营地?这平阳城外虽然都是耕地,却未尝没有空地……” 吴锋摆手道:“多谢刘郡守美意了。只是我等既然是来剿匪的,自然得在山丘地带建立营地,匪徒大多藏匿在吕梁群山当中,我等驻扎在山区与平原的交界之处,捕盗可以取就近之利,而又能有效与外界联系,获取消息和补给。倘若窝在城边,那是来享乐的,又何必来这河东?” 从刘俊峰的话语中,吴锋明显地感觉出了试探的意思。很明显,大周王朝哪怕是对这一百人的小部队,也不见得多么放心,百人虽少,但背后的岩仓殿却有一定势力,若放在河东郡,也算豪族中极大的了。 但吴锋需要的并不是土地,只是势力而已,根本无意控制平原地区的村落和城镇。 听得吴锋这样回答,刘俊峰不由颔首赞道:“谢统领虽然年纪轻轻,却果然是个做事的人。” 刘俊峰一看就是个比较传统的读书人,不吃名士风流那一套。吴锋也便用一板一眼的话语来回答他。 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这是处世的基本道理。只不过和刘俊峰这种人打交道,吴锋总感觉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自在。 忘忧谷灭门之后,他袒胸而见邓爱侯,竟然有一种特别的痛快。此后逢着繁文缛节,就深深感到不舒服。这便是藏在他血脉中的真实本性吧。 “刘郡守谬赞了,大家都是大周的臣民,把事情做好,是当臣子的本份,上报答杨宗主和君王的恩义,下不愧于苍生百姓。”吴锋敷衍道。 “此言极是!”刘俊峰说着,与吴锋碰了酒杯,两人各自一饮而尽。 刘俊峰又道:“启程之前,贵军想必要在这平阳城筹备休整一段,饭食皆可由城中供应,如有需要,但向在下说一声便是,不必拘礼。” 吴锋拱手道:“承刘郡守美意,不过我们也不好多叨扰,大约休整半月,便启程去吕梁山。” 这话一出,辛待机和宋山内都不由惶惑。 刘俊峰想必也是不痛快的,白衣营本来该军费自负,但在这城里,补给完全要他承担。区区剿匪,竟然要休整半个月,实在不合理。 他随即问道:“那么郡内的各豪族头领,谢统领何时与他们一会?” 之所以白衣营要进平阳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要在郡守的协调下,与各豪族达成默契,以免在接下来的时日中和本地的地头蛇们发生冲突。 “那就择在第十四日吧。在下出身河东,还有些杂事未曾处理,倘若办好了,也更便于和这些本地上的大人物打交道。”吴锋微笑着道。 第一百八十二章重会故人 宴会结束后,刘俊峰为吴锋等几个白衣营领导人物也安排了住处。第二天,吴锋便独身离开了平阳城。 忘忧谷虽灭,外边的产业却都还在。 吴锋正是要找一个人,只要通过这个人,他便能将忘忧谷残存的产业都收入手中! 父亲看人,从来不会看错。 …… 这是一座小小的阁楼,墙壁之上沾着星星点点的煤灰。 一位身躯富态的中年人正靠在青藤摇椅之上,眯着眼让摇椅前后咯吱摇晃,露出惬意的神情。 窗口骤然开启,而后只听两声落地的轻响。 中年人立刻警觉地站了起来,而后双眼睁得好似铜铃大。 “小锋……是你……”中年人压制着声音,惊叫道。 随即有泪水从他眼眶中溢出。 “是我,我还活着,刘伯。”吴锋轻声道。 中年人露出狂喜的颜色,猛地上去抱住了吴锋:“苍天保佑,苍天保佑呵……像你爹那么好的人,上天怎么可能让他的独苗蒙难呢……” 这人,自然便是受过吴锋父亲恩惠的刘大志了。 忘忧谷灭门时,在外面打点产业的门人其实都逃过一劫。然而神堂现在无力重建忘忧谷,这群人也便和总堂失去了联系,成了无根之水,无本之木。 刘大志负责煤矿的事务,每个月都解送采好的煤回谷里。 这份职司看似不起眼,实则拥有不小的财权。 父亲曾对吴锋说过,刘大志虽然做不好厨子,但性格八面玲珑,让他出去做事,不但本职工作能圆满无缺。还定然能在忘忧谷的外围产业中建立起有效的关系网。 如果神堂派来收拾残局的人能够找到刘大志,说不定就有希望重建在河东的势力。然而之前神堂派来调查的人并不知道忘忧谷具体有哪些产业,也不知道忘忧谷的外围门人中哪些人是能够做事的。 忘忧谷的灭门,令链条的中间一环完全被切断了。 正说话时,有两个眉清目秀的童子走上了阁楼,怔怔瞧着吴锋。 刘大志向他们挥挥手。嘘了一声,他们便乖觉地下去了。 刘大志道:“小锋,不用担心,那两个小子是我的侍童。我老婆死得早,没有孩子,待他们就好像亲生儿子一般,他俩是绝对可靠的……有什么话,便说吧。” 吴锋点点头,叙说了自己之所以逃过一劫的缘由:正是因为梦绮舞出事。他去莫邪溪寻找梦绮舞,才躲过了忘忧谷灭门之祸。 说起这事时,吴锋脸蛋曾短暂地有些发红发热,但声气随即恢复了稳定。 “嘿……你这小子,没想到年纪没多大,已经是个多情种子了。”刘大志揶揄道,但眼中却是说不出的欣喜。 听说忘忧谷被灭门,对于他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如今知道恩公的儿子安然无事。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吴锋脸上再次发烫,哼唧道:“刘伯。你就甭臊我啦……” 这话说得有几分对长辈撒娇的味道,他本来就清秀绝伦,如今脸蛋微红的模样越显得俊洒可爱,让刘大志心生怜爱之意,忍不住伸出大手,摩挲他头发。 “那么。离开忘忧谷之后,你又去了哪里?刘伯有些什么能帮你做的么?”刘大志道。 如今他在外边做事,混得可是比当年在忘忧谷当厨子吃得开太多。吴锋的父亲对他的恩德,不啻于再造之恩,他又是个感恩重德的人。如今见吴锋安然无恙,简直是不胜之喜,现在吴锋无论对他提出什么要求,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他都绝不会有二话。 吴锋微一踌躇,但随即决定坦诚以对。 再深沉的谋者,都必须要有信任的人。如果完全没有开诚布公的人,那么又怎能做成事? 吴锋将自己把忘忧谷的财富都送给岩仓殿,以及夺取岩仓殿交给苏梦枕的计划,坦白地向刘大志说出,更叙说了自己在岩仓一路拼搏成为白衣营统领的历程,只是隐去了云海岚的事情。 “哈哈哈哈……好小子。不过短短几个月,就能做出这么多事来,当真不愧是恩公的儿子!你若做成了这番事业,正可见得你对苏堂主的一片忠心呢。”刘大志拍着吴锋的肩头道。 吴锋不由问道:“苏堂主……刘伯,你见过苏堂主?” 刘大志道:“没有,但你爹却时常对我说起,说苏堂主是天纵奇才,文武双全的风流人物,咱们武者的希望,就着落在苏堂主身上了。既然如此,我也当苏堂主是绝世少有的英雄。虽然这次苏堂主败给那薛衣人,又遭逢忘忧谷灭门的打击,吃了些亏,但元气还在,早晚能打开局面……” 吴锋听到这话,越发笃定父亲和总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想起自己的饮食口味也更加类似豫州人而不是并州人——难道,父亲其实是苏梦枕派到忘忧谷的么? 倘是如此的话,吴锋若能建立献上岩仓的大功劳,获得神堂继承人的位置便更加容易了。苏梦枕对自己的养子苏灿不够满意,那是众所周知的。 “刘伯,我这一番过来,想要的,乃是忘忧谷剩下的遗产。”吴锋又和刘大志寒暄了几句,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刘大志的神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你是说,要把忘忧谷的外围产业整合在你的白衣营下头……”刘大志道。 “不错,我需要这笔启动资金来打开局面,以及打点河东的大小豪族。”吴锋道。 刘大志点点头:“短期内,豪族们还不知道这些产业是忘忧谷的,现在已经没人庇护,但已有两三处产业暴露出来,被人吞并了。大家伙现在群龙无首,也是慌乱得紧。只不过你的计划虽然气魄不小,那些人却未必都可信,也就是说我并不能告诉他们你的设想……” 吴锋道:“那自然是断断不能说的。如刘伯你这样忠心耿耿者,又有几人?何况他们也不能信任于我的能力。” 刘大志不由沉吟起来:“这就不太容易了……那便这样吧。反正那些人里面,真正忠于神堂的也不多,岩仓殿和神堂都是出自天武神教,本来就是同源的门派,我只告诉他们我的忘年小友谢衣如今投靠了岩仓,并做到白衣营统领的位子,过来开辟一片江山,将他们都拉到你麾下。你在短短几个月便崛起于岩仓,足见你的手段,他们想必也能看到;而岩仓的地盘与河东郡只隔着一条黄河,也能够庇护他们不被豪族侵吞。” 忘忧谷外围的头领们大都知道谷里有个修为高深仗义疏财的吴长老,是刘大志的恩公,而吴锋现在却化名谢衣,所以刘大志当然不能直接告诉他们吴锋就是恩公的儿子,只能说是自己的忘年小友。 吴锋眼中喜色闪烁:“那就拜谢刘伯了,以你的手段,一定能说服他们的!” 刘大志是极其热心的人,与吴锋的父亲一般,也是仗义疏财,愿意为朋友排忧解难,曾经有为了朋友生病的儿子进入凶地采药,经历九天九夜,与凶兽搏斗数十次,负伤十九处,最后采得药材归来救了朋友儿子一命的经历。 如他这样肯为朋友赴汤蹈火的人物,打点起关系来,自然也是左右逢源,如鱼得水。 要说能耐,刘大志也的确没有什么非常突出的能耐,之所以能够有不一般的能量,只在两个字:实在。 吴锋的父亲以实在对待刘大志,刘大志便愿意涌泉相报。而刘大志以实在对待自己的同僚,同僚也便易于受他劝诱。 刘大志点头道:“我尽力而为,但一定让小锋你满意。” 但是他随即问道:“小锋啊,你这个夺取岩仓的计划,是一步都不能出破绽。倘若最后失败了,这么多的财富和产业都白白地便宜了岩仓殿,又该如何?” 吴锋闻言,不由短暂愕然。 他这个年龄,不可能完全地算无遗策。之前对决狼盗的时候,便因为没有算到狼盗头领郎射雕其实是一只马妖,导致了商队首领叶落的横死。 那么,如果夺取岩仓的计划失败了,又该如何呢? 但他眼中神色随即恢复了坚定。 “哪怕失败了,在岩仓内部经营数年后,我也必定已经埋下了足够多的伏线和暗子。只要我成功逃出,不管到哪里,必定会组织人马,如同摧枯拉朽一般吞并岩仓,拿回我应得的一切!” 吴锋声气满蕴锋芒,眼藏傲意,但却是成熟的孤傲,完全超越于他的年龄。 “好!不愧是你爹的英雄种,男子汉在这人世间,就该有这个傲气和自负!”刘大志扬声赞道:“有你小子这句话,我哪怕拼了这条老命,也要任你驱使,尽一切手段帮你将事情办个妥妥帖帖!” 刘大志的眼中,是藏不住的喜悦,在微浊的瞳孔中,越发显得灿烂明亮。 恩公的儿子,是真的长大了,这小小少年已经有了顶天立地的豪情,当他真正顶天立地的时候,便再也无人能制住他! 既然如此,哪怕这孩子想要的是整个天下,自己也当誓死相随,纵然在这条路上抛头洒血,以身躯和白骨为对方铺出一条道路,也无怨无悔! 第一百八十三章忘忧谷的遗产 忘忧谷名下的商铺、酒厂、矿山、煤窑、锻冶坊等各项产业的负责人,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消息——忘忧谷幸存弟子谢衣已经成为岩仓殿白衣营统领谢衣,如今进入河东,试图招诱忘忧谷的外围力量。 这个谢衣,众人并不知道是何许人也。然而他们的老友刘大志费尽口舌,极言这个少年是何等的天赋异禀、智谋超群。 然而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智谋非凡的人物,怎么可能以十三四岁的年纪,短短几个月内就得到岩仓殿如此重用? 吴锋帮邓爱侯做的事情,一是火并邓嵘,二是结盟天子峰,三是灭掉天家满门。这些都是不太能见光的,所以这些人也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一点。但是吴锋现在被邓爱侯看重,全权负责在河东的事务,却是事实,足可见他一定为邓爱侯出了不少妙策。 忘忧谷的外围负责人们,在忘忧谷灭门后,都陷入了朝不保夕的恐慌之中,失去了靠山的他们,随时都可能被本地的其他势力所吞并。 面对刘大志的仲介,他们各有心思,都陷入了考虑当中。 八天后,刘大志将结果带给了吴锋。 “小锋……包括我所在煤窖的矿主在内,绝大多数负责人都愿意效力于你,来换取岩仓殿对他们的保护。只有几人怒斥我背叛神堂,还说宁愿投靠其他的豪族,也不愿意投靠岩仓殿。”刘大志道。 吴锋道:“那么,愿意合作的人占多少呢?” “四分之三以上吧。”刘大志答道:“我没有告诉那不合作的几人你的志向,哪怕他们表现得对苏堂主忠心耿耿。我不敢信任他们。” 吴锋点头道:“刘伯,你做得没错。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不愿意合作的人。就让他们去吧,爱去哪里去哪里。他们说宁愿投靠其他的豪族,可是并州本地的地头蛇们可都凶悍得很,他们凭什么保证自己投靠之后还能保住负责人的位置,不被吃干抹净?最大的可能性是早就有勾结,有现成的门路在。说对苏堂主忠心耿耿……好笑么。” 刘大志道:“不错。何况即便他们现在没有异心,但如果知道你的计划,也难保不为所动。如果出卖你而投靠岩仓,也许就能在岩仓殿内取代你的地位,这样大的诱惑,我不相信那几人能不动心……稳妥起见,只能放弃那部分的产业了。” “有现在这些也已经够了。”吴锋道:“刘伯,真是辛苦你了。” “嘿,跑跑腿的事情。说得上什么辛苦?现在没了忘忧谷的门路,矿上挖出来的煤也不好卖,还得依托小锋你在并州打开局面呢……”刘大志道。 “这是当然,我招纳大家,虽然是为了我自己的势力,却也要让大家一起发财才行。人倘若只想着自己完全不考虑别人,如何能做得好事情?”吴锋道。 “如今大家已经联合起来,愿意聚集在你的麾下。并存放了一大笔资金在我手里。我便去联络并州本地的豪族,给他们送上礼物和亲善书信好了。”刘大志道:“小锋你弄一份名单给我罢。” “早弄好啦!”吴锋道。将一包资料取出来,递到刘大志手里,里头有所有需要拜访的豪族头领的姓名、势力大小、家庭情况、爱好等详细资料。 这是宋山内这些天调查的成果,吴锋也在平阳城里询问了郡守刘俊峰和一些官吏,得到了不少情报。 “虑事如此周全,这几个月你小子可是成熟太多了啊。不经风雨不见彩虹。果然是出去闯荡了长得快呢。”刘大志道。 “居移气养移体。”吴锋笑了笑:“我现在毕竟也是一方领主,可不只是忘忧谷的小小弟子了喔。” 在忘忧谷中,吴锋只是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为了守护忘忧谷而努力。但现在他已经是一方领导者,需要顾及到自己麾下所有人的利益。来保证自己势力的稳定发展。 在其位,谋其政,这个道理恒古不变。 邓爱侯从忘忧谷废墟中取走的不过是死钱,虽然庞大,但只是资金而已。 而吴锋现在通过刘大志,收获了忘忧谷真正的遗产,这是能够金鸡生蛋的产业链。依靠这些产业,更可以营造更庞大的人脉网和商业网。 他再一次感觉到了雄浑的命运之力。 命运的力量,因自己的努力而散发出绚烂的光辉,弥漫他的视野。命运之神,正对他展开灿烂的笑颜。 …… 在进入平阳城,与刚来的白衣营统领见面之前,河东一带拿得出手的豪族头领们都收到了价值不菲的礼物。 几乎每一样礼物都考虑到了受礼者的爱好,是豪族头领们所喜欢的类型。而随礼物同时过来的书信,更显示出白衣营统领麾下的势力对于豪族头领们,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豪族头领们意识到,这个白衣营统领并非是人生地不熟的无根之草,他出身河东,其实也算得上地头蛇。 忘忧谷的残余势力已经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入手中,这时候各豪族如果还想争夺吞并,白衣营统领便可以上报岩仓殿,请求大周方面进行仲裁。这无疑不是最讨厌关中方面干预的豪族头领们所想要看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这位手腕不凡的少年采取排挤的态度,也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 于是在平阳城内的宴会上,豪族头领们都和吴锋之间彼此交换了善意。每个人都惊诧于这位名叫谢衣的少年之俊美,不敢相信世间竟有如此风仪非凡的美少年。 然而陈郡阳夏谢氏以多出美人著称,能有这般的人物又实在并不奇怪了。只是他们可不知道,吴锋其实和谢家半点关系都没有! “各位,我们白衣营来到河东,是为了剿灭横行的盗匪,安定百姓,绝无与各位争夺土地田产的心思。”吴锋开言道。 “谢统领一番赤诚之心,我等佩服。”豪族头领纷纷道。 宴会已经结束,吴锋点点头,一挥手,一匹洁白无瑕的白马便被牵到了屋院之中。 吴锋扬声道:“我等皆是大周臣子,今日定下盟誓,同心协力,只为消灭盗匪,保境安民!我将以此剑斩杀白马,与各位刑马作誓!” 明着说是协力剿灭盗匪,实际上是互不侵犯的约定。 然而屠马为盟,是极为庄重的誓言,有天地鬼神为证。这些豪族头领局限于土地,眼界有限,自然也一定程度上相信鬼神之说。 吴锋现在突然提出刑马作誓,而且此地又有郡守刘俊峰等一干官员作见证,便要让各豪族头领再不能生背盟袭击之意! 第一百八十四章刑马 只见这白马身躯极为高大雄壮,浑身干净光洁如冰雪,没有丁点杂毛,通体油光水滑,散发着缎子一般的光芒。 东方的马匹背部高度都在一米三左右,这马却有一米五以上,昂起头的话高有两米二不止,哪怕放在西洋良马中,都是出类拔萃的了。 整体而观,只见这头白马胸宽尻齐,腿劲腰壮,鬃毛整齐滑顺,尾如铁鞭,一副神骏之象。体内更是透发出一股浓郁的灵力,倘若全速奔行,绝对不止日行千里。 它也意识到自己即将遭受的命运,眼中泪光闪烁,却并不挣扎,只是以幽怨的眼神看着众人。 “这可是一匹极为难得的好马呐。”有豪族头领说:“如此杀了,未免太过可惜,不如算了吧。” “是啊,这马挺可怜的,并州缺乏灵马,谢统领得到一匹,并不容易。”又有人道。 “我等并不是不愿意和谢统领结盟,互相亲善。只是结盟是大吉大利的事情,斩杀如此良马,未免不祥啊……” 很显然这些豪族头领虽然拿了吴锋的好处,却并不太愿意刑马作盟,一旦斩杀良马,共饮马血,这盟誓便在天地鬼神的监督之下。 只有足够强大的实权者,才有完全无视鬼神的力量,随便就敢于背叛庄重盟约的勇气。这些实力甚至远不如岩仓殿的豪族,它们的头目当然也相信刑马作誓的约束力量。 但大部分豪族头领们又不甘心白衣营轻而易举地接收了忘忧谷的遗产,打算着白衣营如果哪天碰上什么危机,依然要落井下石,自然不愿意刑马作誓。 中土缺乏广袤的草原,因此牛马数量有限,对于百姓来说。随意宰杀耕牛是杀头重罪。而能够充作战马的灵马,哪怕是高地位的人,也必须有恰当的理由才能宰杀。 吴锋微微一笑,指着这马的颈项下方:“各位且看!” 一群豪族头领这才发现,一条蓝幽幽的铁丝,从白马的双肩透出尖儿来。伤口处毛发染着血痕。 这白马竟是被穿了琵琶骨,才嘶都嘶不出一声来。 而那铁丝,是用有镇妖破邪功效的镇魔铁打造成的。 “这马本是一头修成人形的马妖,流窜各地,不但抢劫钱财,奸淫杀害良家女子,更是生吃人肉,活吮人血,当真作恶多端。如今被我捕获,屠马作誓,也显示和各位同心消灭盗匪,维护大周境内安宁的意思!众位意下如何?”吴锋扬声道。 诸豪族头领一时懵了,原来这少年统领早就算到了他们不乐意。然而这匹马既然是穷凶极恶的马妖,为害地方的盗匪,斩此为誓也是理所应当。 所有豪族,都有消灭盗匪的义务。吴锋既然捕了一头为盗杀人的马妖过来。他们倘若还推搪,就显得自己完全无心剿灭盗匪。效忠大周王朝了。 河东郡郡守刘俊峰见此局面,也不由开口劝说道:“各位乡里豪士,大家都是大周的忠良臣子,自然该戮力同心,今天杀此白马,正可表示各位的耿耿忠义之心。” 他们只得纷纷点头。眼目示意,表示愿意和吴锋一同刑马作誓。 吴锋将赤剑霍然从腰间拔出,剑光如同虹光电闪,只听那白马悲嘶一声,硕大的头颅已是轰然坠地。鲜血如同流泉一般喷薄而出。 周身真气鼓荡,吴锋纹丝不动,但汹涌的马血却是被逼开去,没有丁点沾上他的衣袍,全身依然干洁如洗。 左手捧的海碗在空中一掠而过,已是盛满了鲜红的马血,当中浮现出淡淡的灵光。 海碗中的马血刚好及上碗沿,一丝不多,一毫不少,而碗的反面也如同吴锋的衣衫一般,干干净净,没有染上丝毫血痕。 吴锋眼看着马尸轰然倒下,在地面上砸起一片烟尘。这才悠悠转过身来,将海碗放在桌上,以酒杯接了一杯,用左手食指点了一点,划在面颊上,染出一长条鲜红的血印。 而后端起酒杯,一口饮尽。 马血有毒,如果注入人体内,或者接触伤口,会对人体产生一定毒害。但只是喝下去的话,除了味苦之外,却是无妨的。 吴锋饮下妖马之血,登时感到苦味攻心,但是苦劲过去之后,一股灵韵味道很快散发开来。 这样修成妖力的灵驹,其血液的确是上好的补品,现杀生饮更能保持其中的灵气。 一群豪族首领也都上来,各取了一杯,歃血之后饮尽。他们大多怕苦,在饮血的时候一个个皱起了眉头。 最后,郡守刘俊峰大人作为朝廷命官,也上来喝了一杯,表示居中调和这次会盟的意思。虽然他的实权极为有限,除了收税之外基本没他什么事,就算是有人犯罪了,各地的豪族都有自己的私刑,很少会找他处置。 这一场会盟在军乐队慷慨豪迈的长歌声中圆满结束,夜空之中放起了五色的烟花,绚烂夺目。 会盟完毕之后,吴锋带着白衣营士兵们,火速赶往吕梁山脚下。 吕梁山区极为宽广,由许多条山线构成,几乎占满整个并州西部。 吴锋选择了两条山岭的汇聚之处,搭建营地。 此处,在平坦的河东平原上,两条石质山岭陡然在两个方向拔地而起,山体平滑,上无草木,看起来倒像是巨树露出地表的树根,但是比起树根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两条山岭以垂直方向汇聚,汇聚之处高达三十多米,在两侧形成了天然的城墙。两山之间的空地则是缓缓上升的北高南低形势,便于防守,却又平坦,可以建造房屋。 不远处有多道溪流自山上流下,吴锋在绘图阁中学习到了一定的地理知识,判断此处应该有地下水,下令士兵就地打井,果然见到清水汩汩而出。 有了水井,哪怕营地遭到敌人围困,也不用担心断水的问题。 建好营地之后,吴锋更是出资招募石匠,购买优质石料,在这里修建一座小型的城堡。 城堡规划是可以容纳两百人以上,这样既考虑到白衣营人数的扩增,也可以容纳士兵们的家眷。如果要为士兵们解决婚姻大事,便不能让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不然反倒会引发怨言。 由于山区采石容易,城堡规模又不大,吴锋高薪招募的工匠们日夜赶工,不过一个多月,这座坞堡便已初步建成,白衣营士兵拆掉了简陋的木质营寨,尽数住入其中。 白日间士兵训练之时,工匠们便继续扩建着城堡。晚上则不再开工,令士兵们得到良好的休息。 第一百八十五章生日快乐 燕子来了又去,绿叶长了又凋,芳春被燥热的盛夏湮没,随即便是沉阴漠漠的凉秋。 并州地处北方,寒意来得比豫州要早,吕梁山下的白衣营城塞,更是被山陵的寒气所侵染,弥漫在一片西风萧瑟当中。坞堡的城墙、屋顶,乃至练兵场上,都洒满了从山上吹落而下的黄叶。 但随着城堡的愈来愈完善,城外的空地却也渐渐繁华起来。 这几个月来,吴锋带领着白衣营打击盗匪,多有建树,更是和本地的大小商会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 白衣营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同时士兵们也有着对于物质的需求。许多小商贩、工匠、酒馆老板、歌女被吸引过来,在城堡下方形成了小小的集镇,吕梁山中的不少猎人和采药人,也将自己的收获物带到此间出售。 为害地方的盗匪,是百姓们最为憎恶的对象。吴锋带领的部队作战勇猛,打击剿灭流寇和山匪堪称无所顾忌,不遗余力,在百姓中自然形成了极好的名声。 在本地商会的眼中,当地豪族结构臃肿,族人众多,利益关系掺杂不清,因此也就显得较为贪婪。和白衣营合作,寻求庇护,便划算了太多。更不用说白衣营还继承了忘忧谷的外围遗产,有不少擅长商业的人才。 于是在这些商会的帮助下,短短几个月内,城塞外的集镇便飞速发展,已经有了近千人的规模。 因为白衣营规模有限,因此现在的规模到了一个临界点,发展开始减缓。然而假以时日,这片街市早晚能发展到岩仓城下街市那样上万人的规模,甚至可能在几十年后。成为一座依山而筑的大城市。 吴锋在城堡的阁楼之上,轻轻放下了手中的书卷,心满意足地看着城下的千家灯火。 这几个月,他简直不要太忙。白天要训练士卒,晚上要修炼内外功法或者默思收拾体悟,更不用说各项杂务。要筹备营地的扩建工作,要为白衣营吸纳新血,要管理从忘忧谷处继承到的产业,要打点好大大小小的豪族,要交结好和本地商会的关系,扩大白衣营影响力,每隔一阵,更得亲自带兵出征,与盗匪生死搏杀。 他已经把自己的睡眠时间压到了最短。但也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想要看书的话只能在吃饭的时候捧着看。 如今各项事务都已经走上正轨,在几个月的经营中,吴锋发现了麾下众人的长处,将有不同才能的人提拔到各自合适的位置上,才稍稍能松一口气。 忘忧谷产业的发展和利用,当然是由刘大志在内的几人主持。宋山内和他麾下的密探们,仍然主要负责情报工作。 之前因为奉承吴锋而被提拔的那个小队长,名叫姜夜。吴锋本来提拔他只是为了警醒下那些仍然有心和自己作对的士兵。但这几个月的工作中却发现此人并不是庸才,他溜须拍马的本事。在跑业务的过程中可以起到极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姜夜还有着做事实在的优点。 于是吴锋便将招揽大小商会的事情大部分都交给了姜夜,白衣营从商会处接到打击盗匪保护商路的任务,作为回报商会直接给予大笔金钱作报酬,或者将部分甚至全部产业纳入白衣营的保护之下。 眼底灯火闪烁。是自己亲手铸成的繁华,远远地也能听见歌女悠扬的歌唱,和百姓的欢声笑语。更能见到有人放起五彩的烟花,在爆鸣声中于长空之上迸开,在秋空中绽放出别样的流丽。 吴锋是真正地有一种喜悦之意。既为百姓的和乐,也因为这是自己霸业的第一步。 欲逐鹿者,必先安民。说完全为了百姓而去争霸天下,当然显得过于虚伪,但争霸以实现自我的过程,往往要伴随着为百姓谋福利的努力。 正打算继续拿起手中的兵书研读,窗口却是突然敞开,一道流风飘然而入,伴着淡淡的冷香。 这窗户是吴锋特意订做的玻璃窗,明净如水。因为怕秋风吹动书页,吴锋将窗口是关上了的。 不用想便知道,是谁进来了。 云海岚来到河东之后,一直在这附近活动。说起来吴锋现在的居室也算宽大隐蔽,但她却不肯再如同当初在忘忧谷一样,和吴锋共处一室,吴锋便为她在城下安排了住处。 但她以最近是修炼恢复实力的关键时间为由,经常连续几天十几天地呆在山上,吴锋根本找不到她的影子。只有到需要吴锋鲜血的时候,云海岚才找他一下。 除此之外,吴锋倒也请她出手刺杀了两个修为不低的盗匪头子,但是靠捏爆她给自己的玉符,才将她请了回来。 一言以蔽之,自从那天晚上之后,云海岚对吴锋突然就冷淡了下来。 她的好胜心让她做出了逾矩的引诱举动,违背了若即若离的原则,结果仍然又被吴锋压住气势。她事后意识到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实在并不合适也并不合理,反而发起了大小姐脾气,对吴锋显得不冷不热地。 毕竟吴锋虽然让她要直面内心,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实际上,她仍是在恐惧吧。 女人啊……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吴锋想。 “云姨,想我了?”吴锋微微笑道。算时间,今天不是需要鲜血的时候。 “谁会。”云海岚的神色冷淡,全然不是以前那娇媚勾人的表情。 虽然此时此刻她的气质好似冰美人,但说话却又仿佛负气一般。 衣服倒是换上了那套紫色的厚实衣衫,不再暴露,只不过这套衣服却是吴锋买给她的。 “那要是我想你了呢?”吴锋微微一笑。 “与我何干?”她懒得看吴锋目光,一副高傲的神情。 她这副表情,如冰似雪,乍看上去,还真有种绝情的味道。 吴锋是知道她不过是使性子而已。所以毫不恼怒。但他算是明白当初杨麒为什么被云海岚利用之后弃若敝屣,会产生那样强大的怨念,以至于心理变态,杀人盈野。 如果一个一向对自己温言软语浅笑嫣然的女子突然变得冷若寒霜,更是显得完全不将自己放在眼里,自尊心强烈的男人都会恨得咬牙切齿吧。只不过如杨麒那样丧心病狂的人。又实在是比他的气运还绝代少有了。 “那么……可是有什么要我做的么?”吴锋收敛了轻佻的神气,以严肃的声调道。 以吴锋的高傲,云海岚既然无心与他调笑,他也绝不会低声下气去讨好。在骄傲上,他与对方全无二致,或者说更要骄傲太多。 “是有需要你做的……不过……”云海岚冷冷道:“是要一个了结。” 吴锋一惊,不知道云海岚为何说出这样话来,疑惑道:“了结?” “不错,就是了结。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种不清不白的关系,很不合适么?毕竟,我和你的年龄差距也太大了些……”云海岚缓缓道,似乎全无开玩笑的意味。 吴锋不知道该怎么说,两人的暧昧,明明大部分都是在云海岚的挑逗之下发生的,她却要求吴锋结束两人现在的暧昧关系。 “你让我面对本心,你自己也该如此。把你的梦师姐找回来吧。你我的关系到了恢复正常的时候了。”云海岚道。 “梦师姐?”吴锋疑惑道:“难道……” 想起梦绮舞。吴锋心头仍然隐痛,但这几个月过去。他对找回对方却是渐渐越来越不抱希望了。 世界那么大,两个失散的人又哪里是如此容易重聚?自己现在不得不使用谢衣这个化名,当吴锋这个名字名动天下时,又该是多少年后了呢? 云海岚点头道:“不错。” 她轻轻取出一根纤细的东西,在吴锋眼前一晃。 借着夜间明亮的灯光,吴锋看得明明白白。那是一根头发。 头发是黑色的,但透着淡淡的黄,更是闪烁着点点油光。 梦绮舞的头发便是黑中透着浅黄,与她琥珀色的肌肤极为相衬,此外。她是油性皮肤,头发也比一般人要油亮些许。 “这是我在莫邪溪陪着你一起搜寻她的时候,在血迹旁边捡到的,这段时间在玉瓶里保存得非常好。当时没有告诉你,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现在我的修为即将恢复到尊级,正可以借助这根头发,发动寻踪之术,纵然她在天涯海角,我也能告诉你她的精确位置。” “怎么样?”云海岚轻扬秀眉:“要我帮你把她找回来吗?” 吴锋明白云海岚的意思,靠着云海岚找回梦绮舞,那么梦绮舞必然就知道云海岚的存在,也就杜绝了他脚踏两条船的可能性。 可是云海岚这番话,让他依然一下子难以反应过来。 何况,他也的确贪恋与云海岚相处的美好。 “云姨……这……”吴锋微怔。 “男人啊,都这样,三心二意。”云海岚嘲讽道。 与此同时,吴锋开口:“发动道术吧。” 云海岚脸上依然残留着讽刺的笑意:“踌躇了,还是没让我瞧得起呢。你曾对我说起你师姐的头发是什么样的。头发其实是我在路上捡的,染了点黄色,涂上了油,处理得还算不错吧?” 吴锋再次怔住了。 云海岚又道:“何况啊,你怎么会真的相信世间有只靠着一根头发,能千里万里寻到一个人的道术?” 她的话音清冷,却暗藏一丝得意,毕竟终于骗过了智计百出的吴锋一回。 以吴锋的聪明,本不致此,但他对梦绮舞是关心则乱,导致判断失误。 云海岚说完,转过身,缓缓向窗外走去。 经过紫檀木大桌时,吴锋突然听见丁地一声,有什么东西被放在了桌上。 他定睛看时,此物通体莹白胜雪,上有符文痕迹,却是一块骨文。 骨文中,隐隐透出妖蛇的气息,这是一块滕蛇骨文,虽然品级不高,但骨文都是有价无市之物,品级再低,也是奇物了。 吴锋现在修习崩岩掌,功法偏向柔劲,正需要以柔著称的滕蛇之骨文。 “小锋,生日快乐。” 云海岚迎着月光,背对着吴锋,轻描淡写地道:“杀了几条小蛇,在它们的巢穴里找到的,这骨文想必是它们祖先的遗骨。” 吴锋看见她的掌心有一道极为细微的伤口。 修道高手因为是远程攻击,并不容易受伤,云海岚虽然只受了轻微的伤,也足见那一战绝对是惨战无疑,所谓的几条小蛇,自然也并不简单。 但他最没有想到的是,云大小姐竟然记得自己的生日。云海岚之前曾问起过他的生日,吴锋随口回答了一下,并没有怎么在意。 父亲失踪以来,就从未有人为他庆贺过生日。这一阵庶务繁忙,更是连他自己都给忘了。 他感觉到自己的喉咙仿佛堵住了,眼泪几乎要从眼眶中溢出。 眼看着云海岚就要消失在窗口,吴锋意识到,是主动结束这场冷战的时候了。 哪怕只是若即若离的关系,不会有结果,但自己如果现在没有表示的话,便可能会后悔一辈子。 哪怕只是曾经拥有,也胜过完全没有。 “傲娇的云姨,还真是可爱呢。”吴锋尽力用平淡的声气道。 云海岚猛地娇躯一震,停住了飞出窗外的动作:“你……你说什么?” 吴锋道:“云姨,你所说的面对本心,于我而言——我喜欢冰冷傲娇的云姨,也喜欢娇柔妩媚的云姨,每一种模样,每一重性格,我都会记在心底。如果梦师姐回来,我当然也会做出恰当的选择,但那不光是感情,更多的是男人的责任和担当。” 说得很轻,却字字如铁,掷地有声。 云海岚霍地转过身来。 “你小子……”她恨恨切齿道:“明明和其他的臭男人一模一样,却总能说出一套让别人拒绝不了的道理……” “该死的小色狼。”云海岚一字一顿地说着,眼眶中却已经转动着泪水。 “多谢夸奖。”吴锋用巾帕静静拭去她眼中的泪花,拥她入怀。 云海岚没有挣扎,将脑袋靠在他肩头。月影依依,把两人的影子拉长,融在一起。 夜风微凉,吹拂着吴锋的面庞。他心中全无绮念,嗅着云海岚淡雅的发香,瞧着她灰白色的秀发自他的眼边拂过。 倘若这一刻,便是永恒。 该多好。 第一百八十六章暂时别离 天空中的圆月莹澈好似冰轮,光彩透窗而入,在吴锋和云海岚的衣衫上洒上一片玉色。 因为吴锋现在还没她高的缘故,云海岚微屈身子相就,方便他拥抱。 这样的姿势必然不会太舒坦,但她却始终一动不动,静无声息。 吴锋心中宁谧,如同今夜的月华,也只是静静感受着她娇躯的柔软。 夜风轻吹间,窗外的喧嚣声渐渐敛去,夜深人静,街市上灯火熄灭,而月华也已移过了小窗,光线骤然黯淡下来。 两人这才缓缓分开,意识到已经拥了太久。 “小锋。”云海岚低声唤道。 “嗯,我听着呢。”吴锋回答。 “我要离开一阵了。”云海岚妙目如水,凝视着他,幽幽叹道,眼中一阵不舍之意。 吴锋愕然:“离开?” “我现在到了恢复修为的关键时刻,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有余。很抱歉这一段不能守在你身后了。如若能恢复到征天境,便能完全驱除体内的阴气,不惧阳光,不用再生活在黑暗之中。”云海岚道:“因此,我须得找一处洞天宝地进行闭关……” “可是……鲜血的事情……”吴锋道,随即拍了下头:“是我傻了呢。” 说完,他取出一枚龙纹翡翠,以崩岩掌力捏成极为细小的碎粉,张嘴服下。 龙纹翡翠在化龙境界服用效果最佳,但是在换血境界,也能补充能量和血气。 云海岚极有默契地将一个羊脂玉净瓶递到吴锋手中。 玉净瓶也有空间效果,但实际容积不过是它本身的几倍而已,储物能力还远比不上最低等的空间法器如意袋,因此算不上真正的空间法器。但它的好处。在于炼制成本相对低廉,而且还能用来储存各种食物、药物乃至鲜血,维持其长久不腐。 吴锋将玉净瓶放在桌上,用剑锋刺破左手腕部,而后运转血气,他的体表霎时间就浮现出龙纹一般的金芒。 龙纹翡翠被他消化吸收。令他体内的造血机能顷刻加速。 鲜血从腕部伤口处喷射而出,如同箭一般,准确地落入玉净瓶瓶口,不洒落一滴在外。吴锋的身躯因为有龙纹翡翠提供的能量补充,则并无血气削弱之像。 陡然感觉能量已是不够,吴锋右手又取了一枚龙纹翡翠捏碎服食,以补充元气。 现在并不是突破境界的时候,他这样强迫自己强行造血,实际上对身体反而会造成损伤。但既是云海岚恢复的需要。当然顾不上这些了。 估摸着瓶中的鲜血,足够云海岚两年之需,吴锋这才停止了鼓动血气,喷射鲜血,用一块白布包住腕部,止住血流。 “让你受委屈啦。”云海岚望着吴锋,眼现怜爱神色:“希望我带给你的籰蛇骨文,能弥补你的元气亏损。” “舍命陪美人。有什么委屈的?”吴锋微笑道。 “死小子,才和你说了句体己话。又贫起来了。”云海岚娇嗔道:“天色很晚了,快睡吧,我得走啦。” 吴锋心头一阵惘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有余,并不是短暂的离别。 这一阵。他已经习惯了云海岚的柔情相伴,这么长时间见不到对方,必然会不适应。 男儿初尝情爱滋味,哪怕是蜻蜓点水,也依然容易沉溺其中。难于自拔。 不过吴锋毕竟不是寻常少年,他随即敛起了眼中的怅惘神色,开言道:“云姨,保重。” “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呢。”云海岚赞道:“等我回来,带更好的礼物给你。” 说完,她身形一飘,如同幽梦一般消失在窗外,影迹随风而逝。 吴锋轻叹一声,洗刷之后,上床就寝。 纵然是心有愁情别绪,亦当保证适足的睡眠,以充足的精力应对明日的事务,绝不能学一般小儿女那样辗转难眠。 吴锋过往在忘忧谷中,急于突破到煅骨境,经常熬夜修炼整晚不睡,但现在他纵然要靠东辰星力修炼,也是选择早起的方式。 每天都有要处理的事务,为了保持清醒的判断,就必须让睡眠得到保障。身为一个领导者,必须要有这样的自觉。 …… 十日之后,晚间。 怒卷的西风中,吴锋坐在冰寒的青石之上,纹丝不动。 他的体表,绽放出淡紫色的光芒,莹莹闪烁。 这是换血境第七重天紫血之境的表征。麒麟兽骨文与吴锋的高度契合,使得他在对于东辰剑典的修行仍有许多不明了之处的情况下,修为仍是一日千里。 但吴锋明白,东辰剑典是自己修行的根基所在,如果依然只靠着自己摸索前进的话,到了化龙境,便绝不是这样轻巧了。麒麟兽骨文品级并不高,如今留在自己体内的功效也消耗得差不多了。 他骤然口唇轻动,喷出淡淡白雾,喉关摇出一声炸雷,山冈顶上席卷的西风,倏然静止。 叱气成雷! 煅骨境时,吴锋进入“叱气成雷”的状态,可以惊起地上的灰尘和花叶,而今换血境时,则是砂石不动,但西风却被惊得一时静息,足见他对于能量的控制,正变得越来越有序。 双手骤翻,吴锋双掌上均浮现异兽图案,灼灼生光。左手是昂首长啸的麒麟,右手则是摇头摆尾的籰蛇。籰蛇色深,麒麟色浅。 云海岚给吴锋的籰蛇骨文,已经被他捏碎,吸纳了当中的符文。符文被吴锋以神识分解,融会贯通,将籰蛇法的辗转腾挪意境融入崩岩掌的运用当中,而骨文中的能量则被吴锋储存在体内。 吴锋骤然长笑起身,衣衫鼓荡,掌心从地面上吸起一块卵石,发力一揉。 尘粉簌簌地从卵石上坠落,留下一个长条的形状。 吴锋随手一甩,那长条形状便随着西风远去。 在风中,可以看见那卵石被吴锋捏成的物事,好似一条弯弯曲曲的蛇。 那蛇下方还有一小块,却又似一块云朵。 他所捏成的,正是驾雾而行的上古妖兽滕蛇。 固然,吴锋现在崩岩掌力尚未修炼精纯,又只是随手一捏,当然只能捏成粗似,绝不能好像刀削斧凿而成一般,然而这石蛇却已有了神兽的精神,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好似滕蛇,不会是别的东西。 而吴锋周身的紫色血气,却是倏然间转作了乌黑油亮的光芒。 他竟是无声无息之间,就突破到了换血境第八重天的境界! 第一百八十七章评定 “谢衣,果然在这呐。”这时,响起了一个清朗的声音。 “嘿,山内。”吴锋道。 “这几个月,白衣营发展得不错呢,增加了四百多战兵。”宋山内道。 吴锋摇头:“正规武士的话,不过多了四十人而已,接近四百人都只有奠基或者养气境,而且多半一辈子都无法突破……” 因为城堡容积有限,这些非正规的武者只能住在城下的街市里,但他们的消费需求也的确有效促进了街市的扩大。 民兵在护送商队,打击小股盗匪的时候,倒是也能起到作用,但在真正的战争中,就完全是炮灰了。 老百姓们对盗匪深恶痛绝,为了名声起见,吴锋也不敢轻易从俘虏的盗匪中吸纳武士,但有捕获,都交给郡守刘俊峰处决,也让这位没什么实权的郡守多几分面子。 “毕竟我们在这根基有限,也很难招募到有天分的武士。”宋山内道:“需要干几票大的,打响名声啊。” “河东郡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盗匪,只看我们能吃下多少。”吴锋笑道:“大周地头上还算安静,大齐那边门派和门派,豪族和豪族,内战就没一天停过,溃兵逃到这边来就成了一波又一波的盗匪,如同韭菜一样,割了一茬,新的一茬又长出来。” “自古兵匪不分家,你把这群老爷兵约束得不侵犯百姓,可真不容易。”宋山内道。 要约束士兵们不奸淫掳掠,不光需要治军的手腕,待遇和赏赐上也都必须让士兵们满意。如此一来,在扩张规模时也必须精打细算,才能保证有足够的收入。 吴锋道:“白衣营的经营。我是代入商人的角度看问题,现在我们看似奉命剿匪,但其实却更像一支雇佣兵团。那么,摆脱正规军的僵硬管理模式,以雇佣军的方式治军,想来会好得多。” 宋山内:“是啊……雇佣兵搞钱可比正规军容易多了。话说。你麾下的洪蒙和穆罕默德现在都来河东郡了,准备向你报告领地改革的成效……” 吴锋听到此言,脸上浮现出由衷的喜色。 他将领地施政方针告诉洪蒙等几人之后,便忙于在河东的各项经营,打理不上,这半年时光中,不过抽空回了河东郡两三次而已。 但最近盘龙村等村镇领地改革的成效,声息已经远远地传了过来。 洪蒙等人经过讨论之后,请了一位长安城的大儒书写《琉璃赋》。盛赞吴锋领地中八宝坊生产的琉璃之美,文章追慕中古的琉璃文化,感叹今人不能爱重珍宝,写得一唱三叹,让自诩文化人者观后,都不由心有戚戚焉。而这位大儒又是名声不菲的书法家,因此这篇辞赋被竞相传抄,已经收到了纸贵的效果。 第一大批琉璃器在这股好风中上市。随即便被抢购一空,因为制作精良。深受好评。 吴锋给留在灵宝的属下们下的命令是,琉璃与玻璃的生产,先不必追求数量,以保证质量为上,务求最佳口碑。 指导琉璃生产的技师来自千年的琉璃制作世家,而指导玻璃生产者则如同穆罕默德一样。是从西方聘请而来。 如今在以灵宝为中心的地区,一股琉璃热正在向外扩散开来,日渐衰落的琉璃制造业,在这一番炒作下又开始觉醒,古老的名物开始焕发出新的光辉。 瑰丽绝伦的琉璃扳指。更是让喜欢收藏名物的富有武士们感到新奇而又极有吸引力,争相重金购买收藏。 在茶会、酒席上,武士们往往会互相夸耀收藏。看着其他人都戴着俗气的金银扳指,泛滥的玉扳指,若是突然晃出别人都没有的琉璃扳指,更是摇头晃脑背诵一遍《琉璃赋》,极言这其中的文化意蕴,自然是倍儿有面子。 琉璃是作为贵重品生产,而玻璃则是要走普及路线。 在西方,玻璃的生产成本其实已经很低了,在中土之所以价格仍然居高不下,一是生产技术还不到位,二是生产商家们因玻璃是新奇事物,就售以高价,谋取暴利,结果反而导致玻璃的推广缓慢。 吴锋的领地上,因为自西漠更西方的西极平原地区聘请优秀技师,虽然薪水昂贵,但引入最为精湛的西方技术之后,反而能极大地降低成本。 随着这股琉璃热潮,价廉物美的玻璃也同时开始抛售,八宝坊对于购买玻璃窗的顾客,还负责派人免费上门安装,因此极得称赞。 吴锋领地经营的巨额投入,已经有了要回本的迹象,只要领地能够回本,也便不必再靠白衣营的收入来补贴领地了。 …… 次日,在白衣城中,吴锋召开了评定会议。 评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部下细述自己的贡献,并按照制定的制度换算成功勋,事情办得好的人有赏赐,办得不好者则要遭到处罚。 许多大门派都要召开评定会议,譬如青城派就以特别爱开评定会议著称。但吴锋麾下只有这么点人,依然按时召开评定会议,就意味着他已经高度放权。 一百四十名正规武士,被分为七个小队,每队二十人,配备五十名民兵辅助。其中一队由吴锋直属,但交给副统领辛待机指挥。 如果没有较大的战斗的话,各队可以自主从商会处接任务,保护商路或是打击小股盗匪,更是能独立地和商会洽谈,扩展业务。 正是因为这种放权于下,令属下们互相竞争的制度,才使得白衣营在短短半年时间内,狂飙猛进地发展着。 “秦予,押送粮草回岩仓的事情,做得如何了?”吴锋道。 “圆满完成,我顺便带了一批琉璃和玻璃过来,准备交给本地的商会发售。”秦予扬声道。 为了让岩仓方面满意,吴锋利用和各商会关系密切,能够低价收购到粮食这种战略物资的优势,大量收购粮草,送回岩仓。 岩仓殿现在虽然和天子峰薛衣人结盟,能够从汉中收购到廉价的粮食,缺粮的问题得到解决,然而粮草这种死生大事,倘若依赖旁人,在邓爱侯看来毕竟不安稳。 从河东收购粮食,亦有运费较低的优势。虽然白衣营财力有限,能够反馈给岩仓殿的不多,但对于邓爱侯而言,多这么一条可靠的粮草通路总是好的,也显示了谢衣对自己的耿耿忠心。 当下,秦予取出账目,他做了哪些事,具体数据,都列得清清楚楚。 一边的书记官将这些换算成功勋。 “做得极好!”吴锋赞道。 这时,秦予又道:“统领……和风商会希望重金委托我们伪装成盗匪,袭击天海商会的商路。” 听到这话,吴锋的脸却是顷刻板了下来。 “绝不能做。”吴锋冷冷道。 “可我们为了打击盗匪,不是也曾和某些盗匪接头合作,来获取其他盗匪的情报么?”秦予道。 “与极小的一部分盗匪妥协,利用盗匪之间的矛盾,是为了消灭更多的盗匪,而不是为了把自己变成盗匪!我们是士兵,更是正规军!”吴锋怒斥道:“这件事你就该自己想说法回绝,不该拿来告诉我,商会之间怎么互相撕咬是他们的事情,我们不能因此弄坏了名声!这次就不扣除你的功勋了,下不为例罢。” 秦予唯唯而退。 但赏罚分明的好处是,他也绝不会因为这事而丢失了自己应得的赏赐,功勋摆在那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第一百八十八章委托 众人次第叙说自己任务完成的情况。 “极好,大家都至少达到了规定的额度,没有一个人会遭受处罚。”吴锋微笑着说道。 他看向姜夜:“姜夜,你做得是最好的,除了与你功绩相对应的赏赐之外,收下这个。” 吴锋从空间袋中取出一个青瓷水仙盆。 这水仙盆釉色淡青高雅,不修纹饰,纯净逼人。 “是汝窑出产的水仙盆呢。”有另一位懂名物的小队长低声议论道。 姜夜脸上充满喜色,名物的实际价值并不论,但当众赏赐名物,本身就是极高的荣誉。 他不懂名物,但知道随着自己地位的提升,也要渐渐学会附庸风雅。 洪蒙、穆罕默德两人今天也出现在评定会议上。留在岩仓领内的几人并不例行参与评定会议,然而也是由贡献来决定赏罚。 “说说,领地的建设怎么样了?” 玻璃和琉璃制品的售卖情况,吴锋在河东郡都闻其声名,但他仍然细心听了两人叙说。接下来,两人开始谈起农业和养殖业方面的问题。 “鱼塘的开挖和养殖,都做得极为顺利。如今塘里满是鱼儿,只等着冬天破开冰批量捕捞哩。”洪蒙眼中漾着兴奋的神色:“渔业收入在今年必定能大增,领主大人也能收到更多赋税了。” 吴锋点头赞赏,道:“不过我听说鱼塘养鱼,冬日容易因为乏食和缺乏空气而大量死亡,入冬之后越发要注意定时破冰打洞,投喂饲料才行。可不要在最后的关头弄出巨大损失。” 洪蒙道:“领命,回去之后,一定发动百姓。勤谨执行此事。” 这个道理,许多人都懂。但岩仓这一带因为土地贫瘠,无论是农业和渔业都产出低下,老百姓平时要做的事情也不多,便养成了怠惰的习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改过来的。所以吴锋才特别提醒洪蒙这点。 穆罕默德也禀报道:“尊贵的领主先生。很高兴再次见到您。苹果树已经开始种植,非常顺利。但这一带地形多变,适合种植的经济树木并不只有苹果树和鱼塘边上栽的桑木。我考察土质之后,打算再引进漆树和楮树,以提供百姓所需要的生漆和药材。” 他不光是家中世代种植苹果,对于各种树木的种植,都有研究。 吴锋激赏道:“能有自己的判断,实在是太棒了!所需的资金全部从领地收入中支取,做清楚账目即可。只要能取得成效。我会令拉希姆先生的薪水成倍提升。洪蒙,回去后请告诉其他人,不要只想着做好交代的工作,我并不会因为谁越职行事就感到不悦,只在乎大家能想出多少个好点子,做多少实事!” 洪蒙道:“能有这样开明的领主,实在是我辈之福。我和拉希姆先生的想法,是将大人的领地建设成豫西一带的加工厂。引入先进织造技术,购买西方较为先进的设备。鼓励手工业,都是势在必行……随着领主大人立下更多功劳,领地势必也会越来越大,渐渐便能扩展到两三万人口的规模……” 吴锋只是淡淡笑了笑:“想法是很好的,那就努力去做吧。” 洪蒙这种地位的人,当然不明白。吴锋在岩仓殿内的地位以后还会不断上升,但领地却扩大不了多少了。 邓爱侯最讨厌的就是领主割据,山头林立。吴锋现在辖内的人口已经有了八千,而天家作为千年旧族,领内人口也不过两万。还被忍无可忍的邓爱侯借着吴锋的谋略做掉了。 岩仓领内的人口,毕竟总共也只有五十万。因此,邓爱侯怎么可能让吴锋的私兵膨胀到天家的规模? 吴锋想要夺取岩仓殿,也只有观察岩仓内部的矛盾,以及岩仓和神堂之间关系的变化,等待变局之时,奋起一击,才可能成功。 计算了各人应得的赏赐之后,各人开始报告这一段收到的委托,准备由吴锋分配任务。 姜夜报告说:“胜舟商会、鸟然商会等多个商会筹集重金,联名发起委托,希望我们能剿灭寻梦寨。” 辛待机听得此言,道:“我也收到了这样的委托……” 吴锋静静听完两人的描述。 委托白衣营剿灭寻梦寨的大小商会,竟有十五个之多。 对于寻梦寨,吴锋也久有耳闻。这是吕梁山深处的一个巨大的匪窝,不但有人类,还有妖族。 比起极为凶残的流寇和小股土匪,寻梦寨其实算不上格外凶狠。很少袭击村庄,杀害普通百姓,劫掠商旅时也极少弄出血案,更多的时候只带走部分货物。 这个寨主看起来深明不能涸泽而渔的道理,用养猪杀肉的方法来积累财富。 姜夜取出一个招文袋,里面装了厚厚一沓资料:“寻梦寨有时还和商人做生意,所以商人得以进入其中,得知情况,这是各商会提供的调查资料。” 吴锋接过资料,迅速看完。 “寻梦寨处于吕梁山内三十里处,被一片巨大的沼泽包围,仅有一个入口。泽内有大山,山顶有宽阔平地。寨主名叫任夭笑……并非武者,而是修真者,法宝是一只玉盏。” “寨中匪兵,达到了八百人以上……此外,山后更有从属于寻梦寨的妖洞,有三位妖王和三百小妖。” 吴锋总结着信息,说到寻梦寨的规模时,众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秦予道:“他们可是想让我们去送死么?” 姜夜道:“商人们认为寻梦寨不过一群乌合之众,我们白衣营也确有以少胜多的记录,定然能够成功剿灭……” 那几次以少胜多,其实白衣营中众人都有些莫名其妙。因为真相是云海岚在夜战中突然刺杀了匪兵的头子。不过,这样的战绩的确有效扩大了白衣营的影响力。 “不错,胜败不在兵之多寡。”吴锋道。他在最近已经修炼出了自己的战法,自信白衣营的战斗力会更上一层楼:“如果能端掉寻梦寨,白衣营在河东自然会越发声名鹊起。不过寻梦寨不是并不凶残么,为什么商人们那么急于端掉它?” 辛待机道:“寻梦寨虽不凶残,但规模也太大了点,劫掠的财物就比其他匪寇多得多。对于商会的头目来说,大块割他们的肉比偶尔被流寇杀掉几个手下可是难受得多……” “唔,道理是如此,但是此事还得谋定而后动。山内,你组织人手打探一番,找到合适的渠道,进入其中,实地调查,白衣营中精锐士卒,任你挑选。”吴锋命令道。 宋山内点头道:“领命!” 第一百八十九章调查报告 “大家先忙自己的事情吧。是否接受委托,待山内调查完毕之后,再做决定。”吴锋道。 有几人不由隐隐露出不以为然神色,心想这还有什么好调查的,直接推辞就是了,这么大的实力差距,打个屁啊。 吴锋却是明白,如果能剿灭寻梦寨,对于白衣营固然会有极大的利益,但倘若直接推拒掉的话,那么恶劣影响可也不小了。 这么多商会联名请托,如果白衣营拒绝,那么此事一定会传到老百姓耳朵里。 老百姓未必搞得清这其中的实力差距,多半会认为白衣营沮不敢战,只能欺负小股的盗匪。 白衣营虽然不与豪族争夺土地田庄,但如今发展的迅猛势头,也不是诸豪族想要看到的。本地的豪族虽然已经和吴锋刑马作誓,但也绝对不想看到白衣营继续坐大,听到这消息必定都喜出望外,推波助澜添油加醋是少不了的。白衣营若是声名扫地,正是他们喜闻乐见的事情呢。 正是因此,明知道这委托有强人所难的味道,也不能贸然拒绝,必须斟酌行事。 吴锋心底暗叹:想要打开一番局面,便要面临各种艰难抉择。刘大志所说的“不经风雨无以见彩虹”,便是如此的了。 …… 数天后,宋山内等人调查归来。 “寻梦寨的警备宽松得不可思议。”这是宋山内回来后的第一句话。 “噢?”吴锋问道。 宋山内道:“我通过商会的关系,化装成贩卖必需品的商人,轻松地就进入了其中,结果发现,寨内不但有匪兵,还有两千以上毫无修为的普通百姓。通过和百姓交谈。很容易地就得到了所需要的情报。” 吴锋道:“百姓?诸商会的资料的确提到了百姓,但没有写具体数量,并说那是被任夭笑麾下的匪兵捉来的,强迫他们进行劳作。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 宋山内道:“没那么简单,实际上,与河东郡百姓普遍对这些匪兵恨之入骨不同。寨子里的百姓和那些匪兵相处得十分融洽。” 听到这里,吴锋不由饶有兴趣起来:“十分融洽?听起来,那任夭笑不像一个山寨的头子,倒是像一个不错的领主。” 宋山内变得严肃:“没错,正是领主。任夭笑的思路,就是利用吕梁山内的无主空地和资源,进行发展。在沼泽和寻梦山之间,还有一定的平地,虽然贫瘠。但也可以栽种萝卜、山药之类的作物,沼泽边缘地带还可以种植茭白、莲藕之类。另外,任夭笑还有意识地开发矿山,垦殖药田,以创造收入。被凶狠的豪族领主迫害的百姓,许多都逃亡成为流民,而后被任夭笑招纳。可以说,现在的寻梦寨已经在极大的程度上做到了自给自足。只是偶尔来几次劫掠。” “倒也有趣。”吴锋微笑道。 山区土地贫瘠,但巨大的吕梁山区。有着各种各样的矿产资源、药材资源、林木资源,同样也是个无穷的宝库。 任夭笑依靠劫掠积累原始资金,通过招诱流民来发展,这是典型的种田模式。 许多大族、门派就是通过开垦新田来积累势力,从几十人的小部队发展成为地跨数郡的大势力。 但是如今平原地带早就被各方势力分割完毕,就算有空地。当地势力也断然不会允许外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开垦新田。所以任夭笑才选择了深山地带,进行发展。 只是哪怕在数千年前,一个小势力要通过种田模式,壮大成为横行一方的大势力,也需要至少十代以上的努力。在山区。这样做的难度便越发增加了。 “此人所图不小。”宋山内道:“寻梦寨这几年发展的势头,也是一路顺风顺水,可见寨主任夭笑很是有些手段。任夭笑继续招诱流民,很快就能形成一方割据势力。” “只是一方割据势力而已。”吴锋微笑道。 他在河东发展势力,可不是为了像任夭笑那样种田,而是为了培养势力,提高自己在岩仓殿内的话语权,为夺取岩仓做准备,而夺取岩仓,更是为了进一步取得神武一脉的第一大派神堂! 像任夭笑那样种田,种到猴年马月才能出头?在吴锋眼中只是有趣,但并不足道。 “不,以我之见,任夭笑不但在积攒势力,而且还准备蛊惑人心,伺机而动。现在获取流民的民心,只是一个开始。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来看,此人很可能并非出自道门,而是出自魔门,而魔门有许多能够蛊惑百姓的秘法……”宋山内道。 “那你的意思是不可攻喽?”吴锋问道。 “不。如果直接拒绝委托,不利于白衣营声望。况且任夭笑虽然有高远的目标,但他将山寨当作领地来治理的策略,却令寻梦寨戒备薄弱。我等当窥伺其中薄弱之处,虽然剿灭不易,几乎可以说不可能,但可以和寻梦寨干上一仗,而且不能吃亏,然后对各商会交代,说已经打击了寻梦寨气焰,斩获人头若干……”宋山内说出了自己的分析。 宋山内对于任夭笑发展策略的高度评价,吴锋是不以为然的。然而宋山内对于任夭笑弱点的分析,吴锋却深为赞同。 盗匪本该是人人喊打的,采取怀柔的手段发展,也便降低了自身的警备,利弊兼而有之。 “那么,说说你调查到的兵力和人员情报吧。” 宋山内点头,同时递上一沓书面资料。 “寨内达到煅骨境,也就是实力达到正规武士水平的战兵,占兵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沼泽外部后山妖洞中的妖兵也大抵如此。人族匪兵八百人,妖兵三百人,那么寻梦寨中的正规武士级别的人员有五百五十人,但由于妖洞在沼泽外面,与山寨并不在一起,就给了我们重创对方的可趁之机。”宋山内道。 吴锋翻看完资料,淡淡道:“不是重创,而是剿灭。很有希望直接剿灭。” 宋山内一惊:“剿灭?你真的认为可以在如此大的实力差距下完成剿灭?” “你这资料上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最近一段时间,寻梦寨内有数名头目横死,或是被诛杀,或是莫名死亡。” 宋山内点头:“这定是任夭笑诛锄异己……” “诛锄异己只是第一重本质。山内你擅长搜集情报,但第二重本质你并没有看到。”吴锋道:“任夭笑很可能是魔道修士,那么魔道修士从哪里来?” 宋山内一愣,随即道:“草原,还有北莽。” 吴锋道:“不错,那是魔道修士们的大本营,仙台魔宗、修罗门等魔道大派无时无刻不想卷土重来,重复五胡乱华时魔道的辉煌。以任夭笑的手腕,可能会是那种满地游荡的魔道散修?” “你是说……”宋山内一点就通:“他是被北方的魔道大派派出来的,想要在并州建立一个据点!” 吴锋猛然想起李家父子夺取忘忧谷的计划,一阵怅然。现在连忘忧谷都已经化作灰烬,想起来只是徒增悲伤回忆罢了。 “这种被派出来的尖兵,自负才能,也是很容易产生野心的。所谓的诛锄异己,何尝不会是因为想要自立,所以开始清洗忠于门派的人?倘若当真如此的话,我们大有可趁之机,从中取事,将寻梦寨一网打尽!”吴锋猛叩檀木桌,扬声道。 第一百九十章沼泽地 如今云海岚不在,吴锋失去了最强大的依傍。 但有云海岚这张底牌时,很多事情便显得没了什么悬念,未免无趣。 拥有强者之心者,都期待着能够让人神经紧绷、近乎窒息的挑战。听完宋山内的汇报,吴锋感觉自己的血已经隐隐在烧了。 做到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这一战,便足以让白衣营名震并州和豫州,甚至天下! 然而,他现在也只是大胆假设而已,推理称不上翔实缜密,也并没有真凭实据,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如果拿不到确切的证据,自然不能拿白衣营全体将士的性命去冒险。那就只能采纳宋山内的计划——攻击寻梦寨的药田或者矿山,引部分敌军出援,而后埋下伏兵发动奇袭,砍些人头打一场漂亮仗就迅速撤离,以此向各商会做交待。 …… “全体正规武士,整军出征。”吴锋下令道。 姜夜还想反对:“敌我兵力比悬殊,实力差距太大……” “此战目的,能剿则剿,不能剿则扰,但求有所斩获。绝不能让河东士绅百姓看轻了我们白衣营!”吴锋喝道。 听到这话,几名小队长才定下心。 基本的兵法,他们还是明白。以寡击众,如果不能硬碰硬,则可以袭扰之,从中取利。如今我方有备,而寻梦寨自恃规模巨大,常年处于松懈状态,骚扰战还是打得的。 当下一百四十名正规武士都披上轻便的皮甲,组成整齐的队列。每人携带半月的干粮,以及山中安营所需的基本物资。副统领辛待机则带着一众民兵,负责坞堡的守备。 虽然只是袭扰,但也要见机行事。如果寻梦寨因为袭扰而激发出内部矛盾,造成混乱,则可以从中挑拨,一举灭之。所以,需要做好较长时间作战的准备。 吴锋身披一袭黑色战甲,甲闪寒光。威风凛凛,有一种能吸住人心神的魔力。 这正是他在回春谷中取得的铁翼黑蝎遗蜕制成的战甲,轻便而又十分之坚固。 士兵们从堡门当中鱼贯而出。 有几名士兵已经娶妻,是几个豪族管家的女儿。当他们走出时,妻子从后面跟上来,挥手作别。 吴锋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为立下功劳的士兵解决婚姻大事,同时又借此拉近和豪族的关系。在土地意识强烈的豪族中,管家都有着不低的话语权。也就是说,这几个豪族倘若要对白衣营下手,都必须斟酌再斟酌。 白衣营的城堡就在吕梁山脉的下方,出了营地之后沿着小道而上,便进入了峰壑起伏的吕梁山区。 秋风吹拂下,万木皆凋,满地黄叶,一片萧瑟。 继续往深处去。地势越来越高,天气也越来越寒冷。幸亏吴锋考虑到这点。令士兵在战甲里面都罩上了棉袍。 又翻过一座山头之后,只见前方的道路,竟是积了薄薄一层雪迹。 “竟然已经下雪了。”吴锋道,他想起忘忧谷虽然也是在山上,但却不至于像这里一样秋冬不分。 “高山上的气候格外寒冷,深秋对于这里就已经是入冬了。”宋山内曾经跟着舅父华宗岱行走四方。见多识广:“这也正是山地难以开发的原因,不但土地贫瘠,能够耕种和种植作物的时间也短。” 吕梁山内的条件这样恶劣,任夭笑需要取得物资,对前来投奔的百姓也免不了压榨。但纵然如此。都有源源不断的流民前来投奔寻梦寨,足见本地豪族对于领民的剥削到了何等的地步。 越是混乱的地区,领主往往就越残酷恶毒。他们因为不知道自己何时就会被其他势力攻灭,而有一种醉生梦死的心态,缺乏发展领地的意识,鼠目寸光,只知道从百姓手中榨取财富。 接近寻梦寨之后,吴锋下令全体噤声,绕道行进。 他取出宋山内之前调查时绘制的草图。 “寻梦寨虽然戒备宽松,但却因为整个被巨大的沼泽包围,有极其优越的地理条件。我等可以先绕到沼泽后方,勘察是否有穿越沼泽的道路。”吴锋道。 从寻梦寨口到山外,有一条稍大的山道,可容马车通行,便于商队进来做生意。但为了避免撞上寻梦寨的巡逻兵,吴锋等人便必须绕开这条大道,抄小路行走。 但对于一百四十人的小部队来说,翻山越岭,没有哪里是去不得的。数千数万的大部队便不行,如若在只能并行五六人的山路上行进的话,队伍必定极长,首尾无法呼应,倘若遭受袭击,被切成许多份,必然因为混乱而自相践踏,极可能全军覆没。 山路难走,高山就更是如此,七弯八折,实际要走的距离不知道超过地理距离多少倍,而攀爬高山更是消耗体力。 寻梦寨离吕梁山脚不过三十里,但绕到围绕寻梦山的沼泽后方,白衣营至少在寒风和积雪中翻山越岭,行进了百里以上。纵然修炼之士的行走速度远不是普通人可比,但出发时是上午,如今却已是太阳下山之时,如血的斜阳在积雪上洒上粉红色的流光。 吴锋瞧着眼前一片漆黑的沼泽地。 沼泽地当然也已经是一片冰冷,但还没有冻结,与吴锋在回春谷中所见冒着湿热气泡的沼泽迥异。 这沼泽极为宽广,足有两里以上,从这里望过去,寻梦山的高大背影就像一堵巨墙,拔地而起,遮掩天穹。 绕过来时,只见寻梦山无论是正面还是侧面都极为陡峭,但背面的坡度竟然颇缓,如果能穿越这片沼泽的话,偷袭敌寨就极为容易了。 “要是迟来些日子,等沼泽地完全结冰就好了。”秦予道。 宋山内摇头:“沼泽地中水分被泥土分散,不是那么容易结出厚冰的。如果只是形成不稳定的冻土,踩在上头一样得陷下去……我们总不能等到严冬再打这一仗吧。” 秦予道:“既然无法偷袭,那不如就按照你的计划,进攻敌人的矿山,假装一时无法攻克,并故意放人出去报信,引敌来援进行袭击吧……” 吴锋道:“不,先试试能不能依靠高跷渡过沼泽。” 他之前在回春谷渡过沼泽,是使用木舟,但是那样非常消耗体力,这么宽广的沼泽,士兵们用真气推动木舟渡过的话,上岸时恐怕都没力气打仗了。 吴锋用长剑斩断一根树木,飞快地削成了一对高跷,插入沼泽之中。 高跷极速地陷落下去,吴锋骤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吸力,高跷插得越深,吸力越大。 他收住了手上的压力,高跷才停止了陷落,因为木材比湿泥要轻。 “不行。”吴锋摇头道:“这沼泽比我想象的深太多了,吸力也异常地大。” 正在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骤然响起。 众人大惊,宋山内的情报可是说得清清楚楚,寻梦寨的巡逻兵绝不会在山后出没…… 却只见是一座土丘后方闪现出一个披着兽皮衣的小孩儿,眨着眼睛问道:“大兵哥哥们,你们想要渡过沼泽去消灭山上的土匪么?” 第一百九十一章白乱乱的计策 这小孩子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只见他大约九岁上下,长着一张圆脸,留着长长的额发,不算秀美,但脸蛋被冻得红扑扑地,也十分之可爱。 吴锋微笑着走了过去:“是呀。小弟弟,你是这吕梁山中山民的孩子吗?” 小孩子露出喜悦的神色:“你们果然是来讨伐这群土匪的,我等你们等了很久了呢……” “很久?”吴锋疑惑:“他们对你们很坏么?” 小孩子摇头:“不。他们不吃窝边草,从来不骚扰我们这些当地居民,还用合理的价格收购我们的猎物和山货。”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希望他们被剿灭呢?”吴锋道。 听到这里,小孩子突然咬了咬牙,跺脚道:“土匪就是土匪,无论他们怎样假惺惺做出一副善待百姓的样子,都改变不了他们凶残的本质!” 小孩儿又道:“我曾经看到有漂亮的大姐姐被他们抓回来,因为哭泣,而遭受鞭子抽打。也曾经看到他们的匪兵满载着赃物回来,手中抓的金耳环上面,竟然还带着半只染血的耳朵……” 吴锋一阵惊异,没想到一个九岁的小孩子竟有这样的见识。 他猛然想起了李询。但李询是在天真烂漫的外表下隐藏着深深的阴冷,而这孩子似乎有一颗火热的心。 任夭笑虽然想要收取民心,但作为土匪寨,资本原始积累的时候,劫掠获取财富也是必须的。 同时,这些土匪存在生理上的需要,就免不了要强抢良家妇女。 吴锋摸了摸小孩的头:“我是白衣营的统领,叫谢衣。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孩子微微撅起嘴:“不要摸我的头。会长不高的。我姓白,叫白乱乱。” 吴锋这才注意到,这孩子看起来似乎有点矮小,但是手脚都很壮实,显然不是营养的问题。 “好,我不摸了。”吴锋微微一笑。道。 白乱乱又道:“若想渡过这沼泽地,我可是有办法的哦。大哥哥你愿意听听吗?” 吴锋点头道:“好啊,我洗耳恭听。” 姜夜、秦予等几人见吴锋对一个小孩子如此和颜悦色,废这么多话,不由露出不以为然神色,却不敢打断吴锋。 白乱乱微微露出得意的神情,一字一顿道:“五个字——水淹沼泽地。” 吴锋心下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冬天里沼泽水位低,水量不足。与泥土充分混合,因此现在气温已经达到冰点以下,沼泽表面也没有结冰迹象。 如果以大量冰水浇洒在沼泽表面,在寒风吹拂下,会快速结成厚实的冰层,足以让人在上面行走。 中古时期一位枭雄在严冬曾经在泥沙上浇洒冰水,快速构筑冰堡,与这其实是相同的道理。 只是。现在哪里能弄到足够的水呢? 却只见白乱乱向后边一指,吴锋在注意到。后边不远处的山冈上有一条清澈的溪流,正潺潺流淌而下,水流中漾着浮动的冰块,只是因为山势陡峭,溪流表面才没有完全封冻。 白乱乱道:“只要掘开山体,形成一道水路。令溪流改道汹涌而至,淌过沼泽表面,自然会漫开一条水道。沼泽表面平坦,溪水也会在上面冻结,形成一座足够让人行走的冰桥。” 他在这里长大。对于当地的地形再了解不过。 听到白乱乱说出此计,秦予、姜夜等人也不敢再小觑这小孩了。 只听姜夜问道:“小弟弟,你父亲真的就是这里的山民么?” 对于一个山民的儿子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智慧,他有些难以置信。 白乱乱答道:“是啊……爹爹虽然也懂一点武功,但他的确就是个猎人。只是娘亲在嫁给爹爹之前,曾经还有一个丈夫,是谈家的家臣,留给娘亲几本兵书,我都是看过的。” 听到并州谈家这四个字,吴锋又是心头一凛。 谈家本来和忘忧谷一样,都是神堂在河东郡的强大支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谈家渐渐没落。 十几年前,谈家试图通过武力恢复以前的势力范围,悍然挑起战争,结果被几个豪族联手攻击,战败灭门,残存的子孙流散到民间。 谈忘嵩便是谈家的遗孤,被萧狂歌找到,带回忘忧谷,却被林焰袁曙害死。 吴锋道:“并州谈家,那么你也是可以和神堂扯上关系的了……我现在虽然效力于岩仓殿,但却是忘忧谷培养出来的,也是神堂出身呢。” 白乱乱不由露出极为开心的神色:“那这么算起来,大哥哥和我也是故人了。” 吴锋道:“是呀。你娘亲的前夫可是十几年前那场战争中战死的么?” 白乱乱点头道:“是的。娘亲和那人曾经有一个孩子,便是我的哥哥,但却走失了。也有人说是那人嫌自己的孩子长得奇怪,故意遗弃的,没多久就战死完全是报应……” 说到这里,白乱乱低下头,黯然道:“虽然我从没见过我哥哥,可是莫名地总是想到他,好想有个照顾我的哥哥……” 吴锋道:“长得奇怪?怎么回事。” 白乱乱道:“邻居说我哥哥长得像一只猴子,怪模怪样的。可我心目中哥哥绝不是难看的人,应该是像你这样,长得秀秀气气的,就好像女孩子一样……看到你,我就觉得你是我哥哥……” 吴锋登时无言。而士兵们都不由望着他。 说起来,吴锋除了眉宇之间英气太重,因此显得早熟之外,还真是秀美绝伦,说好像女孩子,也不为过。 但吴锋一时说不出话,主要并不是因为这个。 而是猴子这两个字,给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就好像当时看到李询时的奇异感觉,似乎有种神秘力量在隐隐操纵着命运的丝线。 好一会,吴锋才开言道:“白家的小弟弟,谢谢你的好计策。像你这么聪明,以后想做什么呢?一定不会在这深山里呆一辈子吧?” 白乱乱道:“可是我爹爹武功不行,传授不了我高深的武学,我以后如果出去,不能上阵杀敌,也只能做军师了。听说哥哥走失的时候虽然只有三岁,但已经显露出过目不忘的本事,智慧恐怕要胜过我十倍,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一定早晚能做出一番事业的。如果我能找到他,就去投靠他。” 吴锋问道:“你哥哥叫什么名字?” 白乱乱答道:“我们这里叫白家庄,不管男女都姓白。哥哥叫白愁飞。” 吴锋点头:“白愁飞,记住了,这个名字很少见呢,应该不会有同名同姓的。如果我见到他,一定会让他来找你的。相信我,你一定能找到你哥哥。” 白乱乱登时露出极为欢喜的神色,道:“天晚了,我也该回去啦,不然爹爹和娘亲会不高兴的。你们也要努力,消灭掉这群该死的土匪,为那些受害的无辜百姓报仇,也把被他们抢走的大姐姐都解救出来……” “一定会的。”吴锋伸出手,和白乱乱拉勾。 白乱乱用小手与他勾了一下,他的五指短小却富于肉感,显得十分可爱。 “那我走了噢。”白乱乱和吴锋相对招手,而后在吴锋的目送中蹦跳着走向远处,消失在山冈的后方。 “那么,我们开工吧。”吴锋下令道。 众士兵应道:“是!”一个个都取出工具,奔向溪流方向,打算挖一条宽阔的水沟,引水冲击过来。 但就在这时,啪啪啪三声清脆的鼓掌声,再次划破了此处的宁静。 吴锋一惊,猛地挥手,士兵们登时纷纷停住,将铁锹放下,握好刀枪,端正而立,做出准备战斗的姿态。 经过几个月的严格训练,他们已经有了不错的应变能力。 “不要慌,我没有恶意。谢统领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呢。”一个阴柔的声音响起。 吴锋看向另一处山坳,只见其中走出一位少年来,此人看起来比他自己要大两三岁,白盔白甲,外边罩了一袭雪白的大氅,气质阴柔。 若论五官精致,这少年并不如吴锋,但吴锋因为眉宇英挺,常常让人注意不到他的容颜秀美之处。而这少年柳眉弯弯,满脸都是阴柔秀丽,若不仔细看,还真会以为是个美貌少女。 少年后方,跟着四个彪形大汉。 “任夭笑?”吴锋冷冷问道。 “不错,正是我。但我今次过来,是来找你们白衣营合作的。”这寻梦寨的寨主任夭笑道。 “合作?”吴锋道:“我们是官兵,你是匪,可谓冰炭不交,有什么好合作的?” 任夭笑带着散漫的笑容,道:“谢统领不必将话说得这么绝。寻梦寨的行事,你应该知道,并不是十恶不赦,很多事情,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谢统领当然不会像那个小孩子一样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何况我现在已经被叛乱的手下赶了出来,跳崖逃生才捡回一命,如果谢统领助我夺回寻梦寨,我便从此约束部下,再不劫掠犯民,安心发展产业;如此,你自然能够向委托你的商会交待。吕梁山中有无尽的珍宝,现今寻梦寨也已经上路,完全可以自给自足。” “这样说来,合作不是不可以考虑。然而任寨主也该坦诚相待才是。组织商会联名请托的就是你本人吧?”吴锋唇边露出一丝诡笑:“为什么不坦白承认呢?如果连这个信任都没有,合作又从何谈起?” 第一百九十二章寻梦寨主任夭笑 “谢统领何出此言?”任夭笑露出疑惑惊异的神色,道。 “如果只是一个商会请托也就罢了,这么多商会联合委托,我们若不接下此单,必定被河东士绅百姓瞧不起,这简直是把我们放在火上烤,赶鸭子上架——当时我便觉得其中有猫腻。既然你们寻梦寨不是十恶不赦,为何那么多商会想要灭掉你们?”吴锋道。 “树大招风。”任夭笑摊开双手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那好,我再问你,你说自己坠崖不死,但你身上不但全无伤痕,连衣甲披风也丝毫没有破,这么高的山,你是怎么做到的?如果被树枝挂住,也该扯坏衣衫才对。”吴锋直视着任夭笑的双眼,咄咄逼人,继续追问。 以任夭笑的修为,并不能御物飞行,如果是从山坡上滚下去也就算了,从垂直的悬崖上直接摔下去,必定是粉身碎骨才对。 任夭笑神色不变,指向自己后方的四名大汉道:“这四位义士曾被我救下,对我忠心耿耿,我在吕梁山经营的四年中,他们一直藏在山崖壁上秘密凿出的石洞中,以防生变。我被叛徒袭击之后,便跳下此崖,云雾掩住我的形迹,让叛徒以为我必死。但四位义士从不同的高度伸出长鞭卷我腰部,化解我下落的坠力,最后一人放下绳索,和我一同滑下……” “说得好像很有道理。但且不说为了恩义能在枯寂的石洞中守整整四年的人实在难找,我看这山上的高崖绝不止一处,你怎么能刚好从这一面高崖上坠下?还有,你坠崖之后,那群人必然来找尸首,如果找不到。又怎么肯甘休?” 任夭笑被吴锋问得一时无言,而吴锋却是继续道:“最关键的一点,则在于,你坠崖刚好碰上我们进山,然后你又刚好找到了我们。这若不是你的布局,谁能相信?” 听完吴锋这些话。任夭笑长叹一声:“谢统领果然少年英雄,智慧不凡,顷刻就看出了当中的关键。当然也只有这等人物,才值得我合作。之前不诉真言,不过考验谢统领的眼光罢了。” “不错,以诈死之计,将暗处的叛徒全部引到明处,一举歼灭,正是我的计策。陈元敢于发动叛乱。出于我埋下暗子的怂恿。这四人也是在数天前才进入石洞当中。” “我们下来之后,立刻扯下了挂在石洞上的绳索,运来准备好的与我形貌相似、衣冠相同的肉饼状尸首,伪装成摔死的现场,而后抹去有人经过的痕迹。如今陈元等人定是以为我死得不能再死了,正在寨子里庆功呢。” 吴锋竖起大拇指:“好一个布局,当真滴水不漏。那我再问一句,寻梦寨之前曾发生奇怪的诛杀事件。我便怀疑任寨主出身于北方的魔教,如今想要摆脱魔门控制。不知是否属实?” 任夭笑能在短短四年时间内将寻梦寨发展到这等规模,不是没有缘由的。此人的确称得上长于智计。 “谢统领谬赞了。”任夭笑微笑道:“不错。我是芦名教的人。但是被杀的那几人可不全是不服我的,也有我的忠心属下。寻梦寨中的事务,我并不能完全掌控。” 听到任夭笑这话,白衣营众士兵也不由对吴锋越发佩服。统领大人从一点蛛丝马迹便猜测任夭笑出身北方魔门,以及现在有自立之心。竟然被他基本猜准了! 芦名教雄踞草原东部,在北莽和中土的交界之处。在北方魔教当中,确实是实力雄厚的大派。只不过,芦名也并非独立的门派,而是魔教第一大派仙台魔宗的附庸。 吴锋心底暗叹。之前自己碰上荆州神霄道的附庸三河剑派想要夺取忘忧谷,在中原建立据点,现在又是仙台魔宗的附庸芦名教在吕梁山中建起寻梦寨。这些附庸,可是比起主子卖力多了啊,当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只听任夭笑又长叹一声,道:“芦名教教主盛宣怀,是我的表舅。我被他培养多年,这次被派到吕梁山,建立此寨。但我将它取名为寻梦,却是希望追寻自己的梦想。这四年来,我手上染了不少无辜百姓的鲜血,虽然无奈,但也心中有愧。” “魔道行事,的确有太多凶厉不仁之处,我不想再沦为芦名教野心的工具,所以才想摆脱芦名的控制。然而三当家陈元虽然是河东本地人,却是表舅的亲传弟子,一心想要取代我的地位。我这几年约束寨兵尽量不要劫掠,也的确令很多人不满,成为了主张大肆劫掠的陈元之支持者……” “我现在可用的,不过寨外的三百妖兵,还须得谢统领相助,才能将陈元等心怀异心之辈一网打尽……” 他说得情真意切,好像真的对残害百姓之事,大有悔愧。 “任寨主想来不会带着四个人就来见我们,妖兵中的精锐想必都藏在附近吧?”听完任夭笑的话,吴锋问道。 任夭笑嘿一声,一招手,一百五十名妖兵便从一座山冈后方列成齐整的队伍走了出来。 这些妖兵大多披着兽皮,形体魁伟雄健,有些完全化成人形,但也有些还顶着动物的脑袋。 任夭笑向吴锋介绍三个妖王。 他指着一个脸上画着六根胡子的肥人道:“这是团猫。” 又指着一个三米高的手持大棒绿皮人:“这是巨人。” 又指着一位披着黑色披风,背生双翅的丑陋少年:“这是夜一,他们三位是设战洞的洞主,一向对我忠心耿耿。” 团猫的本体,必然是猫妖,夜一估计是个乌鸦,巨人想必是形似人而身量极高的特殊妖类了。 吴锋笑道:“寨子里还有不少忠心于你的人,见你回来一定会倒戈一击,有心算无心,加上我的协助,你便能以极小的损失消灭那几个背叛你的人,只是你凭什么断定我会和你合作?” 任夭笑道:“谢统领现在应当也知道,寻梦寨所谓的戒备宽松,并不是真相,如果要变得戒备严密,绝不困难。现在你的一百四十人连我麾下这批妖兵都吃不掉,想要对寻梦寨有所斩获,谈何容易?你若助我消灭陈元,自然可以拿着陈元等人的首级展示给大小商会,并把之前被劫进寻梦寨的妇女都带出来,宣称白衣营打得寻梦寨畏惧,从此不敢再侵犯百姓,如此一来,白衣营必然声名大振……” “那我现在直接带兵退走呢?”吴锋露出诡异的笑容:“你把自己从营里赶了出来,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任夭笑道:“若无谢统领协助,我并非除不掉陈元。并非任某人大言不惭,陈元之辈,论算计绝非我对手,现在明暗之势转换,他一时得意,但背后处处是我安插的暗子。我待时而发,虽然内耗损失会大一些,但终究能将陈元和其党羽全部诛杀……到了那时候,寻梦寨不但要加强戒备,也许还要转换对外方针了。” 任夭笑这话是**裸的威胁,他在各商会都藏了暗子,能够影响商会的决策,那么他对于白衣营的商业网,想来也了解得较为透彻。如果吴锋现在不合作的话,他很可能便会大肆袭击白衣营的产业和商业网,作为报复! 姜夜、秦予等人都微有不忿之色,但却又畏惧于此人的算计和手段。 此人智略非常,势力却远大于白衣营,和他斗实在没有什么胜算啊。 却听任夭笑又道:“但我判定谢统领会帮我,还有一点,我知道谢统领是喜欢冒险的人。来到河东之后,以少攻多,不止一次。这样斗智斗勇的较量,阴谋与布局带来的刺激,那种直透骨髓的心动感觉,以谢统领的傲气,难道不想再品尝一次,而能坐视波诡云谲而置身事外?” 他的话声阴柔,却带着一种莫名的煽动力。 听到这话,吴锋不由暗生心有戚戚焉之感。 这个任夭笑,当真算得上是个人物啊。 不错,吴锋的心弦的确已被触动,他喜欢充满智略的搏斗,胜负在作战开始前就已经决定的精妙布局,能亲历其中,实在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但他也绝对不会轻信任夭笑的话语,将白衣营上百将士的性命交于他人之手。 “听起来不错,但是任寨主,我凭什么相信你呢?”吴锋问道。 任夭笑道:“白衣营和寻梦寨并没有真正的利益冲突,待到以后寻梦寨完全洗白,成为一方领主之后,便更是如此,大有可合作之处。我又有什么暗害你们的动机呢?须知以寻梦寨的情况,只适合在山中发展,根本不可能吃掉你们在河东的产业。今次谢统领帮助我消除掉刘元一党,除了各商会给的报酬之外,寻梦寨将另有重谢。” 他这话说得有理有据,不少白衣营士兵也暗暗点头,仔细想想,的确是如此呢。 “那么,我与任寨主先搭个手,交流交流感情如何?”吴锋刷地一声,拔出长剑,长笑道,笑容温暖,好似春风。 第一百九十三章水淹沼泽地 从气机上看,任夭笑的实力大概与吴锋相近。 但必须得打上一场,方能完全心里有底。 任夭笑微微一怔,随即点头道:“乐意之至!” 吴锋一声长啸,仗剑破风,如同狂风骤雨一般,向着任夭笑攻杀而去。 任夭笑祭起法宝白玉盏,清鸣阵阵,金声玉振。只见白玉盏迎风即涨,绽放出流光道道,向着吴锋迎击而上。 吴锋剑势凌厉,犹如狂风骤雨,连绵不绝,剑剑入魂。剑锋时而天行,时而地走,变换转圜,看似全无章法,却是满蕴杀意。 东辰剑法以剑气浩荡,如星力不竭取胜,若论攻杀速度,未尝比得上龙蛇尊者汪超所留的死生快剑。袁曙之所以败死于吴锋,一是算计不如,二则在于得到机缘的时间有限,根基不稳。 但如今吴锋这一番攻杀,却是大有死生快剑的味道,以绝杀之势,一往无前,看起来并不像是友情较量,倒仿佛不死不休! 而任夭笑看似圣洁的白玉盏,也渐渐流露出一种魔性的光辉,道力如同毒蛇一般喷吐着。 锋锐的交击之声,划破冰寒的天穹,两人的交手越来越快,连绵不绝的交击声,已然完全连贯在一起,无法分清某一次对招。 积雪飞扬,漫天的雪尘弥漫了士兵们的视野,只见两人的身形,都已淹没在飞雪之中。 吴锋的眼中闪烁着淡淡的金芒,又似是血色。 任夭笑的气质却变得越发阴诡,白玉盏上的惨白光色,更是犹如幢幢鬼影,他不但以法宝道诀与吴锋对拼,更是时而以掌臂交击。如同一个武者一样格挡吴锋的攻势! 两人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现在无论是白衣营的将士,还是任夭笑麾下的妖兵,都相信如果一方露出颓势,另一方便会毫不犹豫地杀死对方!然而,这样激烈的战斗。却没有任何人敢于上去阻止。 至少两百个回合的交锋之后,才听闻铛地一声巨响,吴锋和任夭笑都踏着飞涌的积雪,退出数丈,脸上均是青白闪烁不止,足见元气消耗巨大。 吴锋身上的铁翼黑蝎甲,已被任夭笑的法宝撞出了多道深痕,头发蓬乱,身上无甲片遮护处有数道细小伤口。鲜血汩汩而流。而任夭笑的披风,更是已被吴锋砍成一条条,随风乱扬,身上的伤口,则较吴锋只多不少。 这无疑是一场恶战! 众人正要寻问,却听任夭笑微笑道:“无妨,友情交手而已,不至于伤筋动骨。” 他脸上也布了几道夺目的血痕。却丝毫不影响他笑容的阴柔清美。 “正是。”吴锋点头,眼中的淡淡血色。急速退去。 他如今的修为是换血境八重天,但麒麟骨文与他的高度契合,加上修炼东辰剑典打下的坚实基础,足以让他和初入化龙境的高手一战。而任夭笑的修为,若换算成武者,大概正是化龙一重天的水准。 这一场大战。的确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材。而吴锋以坚固的铁翼黑蝎战甲加强了**的防护,更能发挥武者长于肉搏的优势,因此略微占上风。 经过这一战,两人都对对方的战斗风格和实力,有了一定的了解。 “那便开工罢。”任夭笑道:“其实沼泽中有一条小路。下边是实的,之前在寻梦寨中只有我一人知道。我本想领你们从那条路攻上去,但如果依那小孩所言,冰冻沼泽地之后从后山上去,的确是个更好的攻击角度。” 这也能解释任夭笑坠崖之后如何不被刘元等人发现,便到了沼泽地的外面。毕竟沼泽地只有在前山处才有一个出入口。 吴锋道:“若要合作,需要答应我,你们不得伤害那名叫白乱乱的孩子分毫。” “哟?”任夭笑闻言,阴阳怪气地诡笑起来:“谢统领可是看上那小子聪明,打算等他长大些了收为己用呢?” “这似乎与你没什么关系吧。”吴锋淡淡道。 “安啦。”任夭笑语气阴柔,恰似女子:“一个小孩子,我和他计较作甚呢?大人做事,他哪里明白的?何况以后寻梦寨整个放下屠刀,再不做侵掠百姓的事情,我又何必再寻那孩子麻烦?” “既然如此,那就开工。”吴锋点头道。 任夭笑麾下的一百五十名精锐妖兵,和吴锋手下的白衣营将士一同拿出工具,向着东北方向山上的清溪而去。 妖兵大多体格雄伟,富于力气,铲挖锹刨,那三米高的妖王“巨人”更是直接用蒲扇大的手掌挖掘,工作效率极快。 现在是黄昏时分,约莫到了第二天凌晨,一条宽度和深度都足够的水沟便被挖通。 吴锋和任夭笑令士卒从两边挖开河道,只听轰地一声,包含着冰块的溪水汹涌澎湃,卷起冰寒的水花,咆哮着向沼泽地冲击而去! 溪水漫在沼泽地上方,因为失去了坡度,很快冲势便慢了下来,却又不能瞬间渗入沼泽地的表面。 气温冰寒,冷风吹拂下,蔓延的溪水迅速冻结,一条冰桥向前延伸而去,最终接上了沼泽地另一头的实地,在晨曦下闪着淡淡的幽光。 气温已然低于冰点,冰桥既然产生,不但会将沼泽地表面的冻土完全冻实,还会随着新的水流涌来而不断扩张,变得越来越坚实。 有人上去用兵器在冰面上发力戳了戳,只留下几个不透冰面的小洞,回报道:“已经冻实了。” 众人便要从这冰桥上走过去,却听吴锋道:“任寨主的目的是为了消灭所有叛徒,同时最大程度减少损耗。那么首先夜袭不是什么妙策,杀伤太多。其次现在上去也不见得好,并不是刘元等人最松懈的时候。想必有一个最好的时机吧?” 任夭笑点头道:“不错。但我等先埋伏在后山腰上,再做打算。” 这千米以上的高山,从顶上还勉强能看清下面,但最不容易注意到的就是藏在山腰上的人。如果下边有动静,则是完全听不清楚。 几百士卒以整齐的队列渡过冰桥,向着相对平坦的后山方向登上,到半山腰往上处,只听任夭笑道:“到这里就好了。” 他一声令下,妖兵们便聚在一个山上的缝隙处,挖掘山石泥块,将缝隙扩大,形成一个藏兵洞。 在任夭笑命令下,妖兵又将洞口修饰一番,看起来就好像山崩了一般。 怕白衣营众人疑心自己要活埋对方,任夭笑先带着自己的部下进去,道:“我们藏在这里数日,伺机而动就好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萦绕寨中的幽灵 寒风猎猎,吹动寨头大旗漫舞。 长空中掠过一只塞鸿。 陈元仰面目送归鸿,又举起手中的铜镜。 镜中人不过二十岁出头,但唇角已然长上浓密的髭须,脸上也有了三分的沧桑之意,再不是那璞玉一般的芝兰子弟。 他忽地长叹一声。 又是一度秋冬交替的时节啊。 陈元出身于淮北陈家。 陈家世代掌控武林中的大帮淮阳帮,雄踞淮河以北、山东以南的彭城之地,掌握数千精锐武士。由于淮北是南北交锋的缓冲地带,因此南北对峙这么多年,陈家却一直有着极高的独立性。 十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秋冬交替的时节。大齐王朝的青州镇守使,占据广固一带的慕容家后裔慕容雪村,勾结大宋北府军夹攻淮阳帮。 淮阳帮帮主寡不敌众,当场战死。陈家族人四方逃散。 当时的北府军主,便是现今有名的“江东猛虎”马伯庸之师尊。那人极其好战,不顾自己尚未完全掌控长江以北淮河以南的广阔土地,就贸然出兵淮北,结果好处都便宜了慕容雪村,扬州军几乎未得寸土。此事令北府诸将极为不满,后来马伯庸得以放逐师傅,就有这个因素。 陈元便是在那时逃到河东,又到草原上被芦名教教主盛宣怀收为弟子,派出和任夭笑一同做事,但别人都当他是并州本地人。 他已经听闻,先代帮主之子,也即是他的堂叔陈瑞聪流浪十年之后,近年竟是投靠了马伯庸,希望通过北府军的力量,恢复故土。 陈元也有心南下投靠。但如今好不容易消灭意图自立的任夭笑,夺取此寨,又怎甘心顷刻放弃? 只是魔门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的计划,在他眼里不过是痴人说梦的妄想,陈元又怎甘心当一个小小寨主,渡过此生? “恭喜寨主。贺喜寨主。”一位形貌猥琐的白衣文士上前来道。 “有何可喜的?”陈元负手而立,淡淡道。 这位白衣文士叫说剑,是之前山寨的二当家,也是芦名教主盛宣怀亲自配给表外甥任夭笑的副手。 此人虽然五官不错,也粗通琴棋书画,但气质猥琐,言语不堪。他曾经化名萧径亭,游走四方,试图靠自己那好似市井瘪三的**言语勾搭妇女。幻想美女如云,结果屡遭殴打,还差点被人给阉了,从此沦为笑柄。 说剑是二当家,陈元是三当家,如今陈元做了寨主,当然显得尴尬。 然而说剑一直深得任夭笑信任,这次发动兵变逼得任夭笑坠崖身亡。就是由说剑负责的。对于任夭笑限制劫掠的政策,说剑也有不满。这才和陈元勾结。 陈元在河东呆过甚久,并将河东本地人柳云杰、孔灵道、谢思远介绍到草原上,成为芦名教教众,如今那三人都是寨子里的实权人物。 因此陈元在寨内影响力甚大,说剑如今也只能屈居陈元之下。 “以陈寨主的才能,如今杀死任夭笑。掌控寻梦寨,正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呐!”说剑低眉顺眼,谄媚道。 “你我认识任夭笑,都有接近十年了吧。算是看着他长大的。”陈元耸了耸眉峰,似是想起许多往事:“以他的行事作风,怎会死得那样容易?” “可是尸首已经找到……” “一具摔扁的尸首,并不能证明什么。”陈元声气沉稳。 淮北陈家,以出智将著称。陈元的智略虽不是超类拔萃,但却颇有沉静如山的气质。 正在这时,有人急慌慌地冲了进来:“报——” 陈元一挥手,喝道:“说!” 传令兵道:“铁牛……铁牛吓死了……” 陈元一惊,道:“吓死?带我去看!” 铁牛,当然不是真名,只是寨子里一位悍匪的绰号。 人如其名,他身高两米四有余,善使两柄大锤,一锤便能放倒数人合抱粗的大树。 他更曾经捕捉野生的科多兽,掐着对方的脖颈令其在崇山峻岭中长驱。 但铁牛最为出名的,还是他的胆子。 他曾在风雨交加之时,进入敞开的墓穴中,躺在棺材旁边过夜。也曾经在河东郡的一次集体行刑后,跑到乱葬岗上,在死人堆里挖出几块银子,一把首饰,还从将死未死的人嘴里挖出两颗金牙,被人在手上咬了一个伤疤。 这种人若死,无论如何也该是战死在沙场之上,绝不至于被吓死。他曾说过:这世上,比小爷我胆大的人还没出生。 但昨夜里,铁牛却在寨外站岗时死了。 陈元带着说剑等几人赶到现场,瞧向铁牛的尸体。 铁牛的尸体上找不到一丝伤痕,只是脸色铁青,舌头长长地吐在外头,瞳孔急剧收缩,眼中藏着无以形容的恐惧。 陈元检查完尸体,第一反应就是看向说剑。 说剑不由打了个寒颤。 陈元却没有对他说话,而是下令道:“找仵作来,将这尸体解剖了仔细检查,找出真正的死因。” 一众匪兵应道:“是!” …… 检查结果是没有任何问题,铁牛确然是被吓死的。 然而,第二天晚上,又有一具尸体抬了回来。死状和铁牛一模一样,同样是通体无伤痕,脸上表情极为惊恐。 接下来是第三起,第四起。纵然两人共同放哨,也无法避免一起被吓死的命运。 传言很快在寨内流传开来,说前任寨主任夭笑死得不甘心,化成厉鬼回来索命。 这种说法,很有说服力。大家都知道,这世上是真的有鬼。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鬼怪之说往往只是坊间夜谈。但修炼之士,才更容易接触到鬼怪的恐怖。 越是修为高深的人,遭受枉死之后,若受到天时和地气的影响形成了凶灵,就越发可怕。 凶灵有摄人心魄的力量,纵然胆大包天之人,遭遇之后也常常在极大的恐怖之后毙命。 虽然从古至今枉死者无数,化为凶灵索命者寥寥无几。但毕竟曾经有过这样的记录,便不能排除任夭笑化为凶灵复仇的可能性。 一时间,寻梦寨内人心惶惶。正规武士还好,民兵已经开始逃散,而招募来的流民更是被鬼怪故事吓得胆颤心惊,一户户拖家带口地逃离。 议事厅后堂内,陈元冷冷看着说剑。 “说……是不是你故意放走了任夭笑,他现在回来装神弄鬼?” “这……我哪有那胆子?”说剑急道:“说不定他是真变鬼了呢……” “哼。”陈元道:“他这种人,如果枉死,的确有变鬼的怨气。然而这寨子附近并没有凶地,他化成凶灵回来索命的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 “可是……寨主你也远远地亲眼看到了,任夭笑从那高崖上坠下去……”说剑辩解道。 “眼见,未必可信。”陈元寒声道。 “就算是任夭笑没死,在寨子里装神弄鬼……可……”说剑道:“寨主您也不能说是我纵走他的呀……” 陈元眯了眯眼,神色阴鸷:“的确没证据证明是你,但若被我查出来……” “小的……小的向天发誓……”说剑慌张道。 “不必发誓了,这种事情只看证据,发誓何用,你先退下吧。”陈元挥手道。 说剑唯唯而退。 第一百九十五章鸣钟为号 陈元发动寨兵,在寨内外各处以及山前的流民居住区搜索,却是一无所获。 寨兵被吓死,都是发生在前山,因此对于极为广大的后山,搜索并不严密。 自铁牛之死到今天,已经是第八天了,总共有十人被吓死,民兵更是有三十多人逃散,任夭笑招徕的流民,逃掉的也有十多家,就连正规武士,也已经因为惊恐而逃掉了一人。 按照这个势头下去,寨子怕是要整个逃空。 偏偏陈元又不能公开宣布说任夭笑没有死,一是既然找到了尸首,就不能证明任夭笑未死。二是陈元弑主夺权,如果任夭笑还要召集兵马来复仇的话,必定更闹得人心惶惶。 今日,陈元与一位彩衣青年在议事厅内相对而坐。 “细脚。”陈元笑了笑,道。 “大哥。”青年应道。 这彩衣青年,名叫孔灵道,是陈元来到河东之后结识的,后来被陈元介绍到草原上加入芦名教。 陈元、柳云杰、孔灵道、谢思远四人义结金兰,因为都是出身河东的芦名教众,被称为河东四杰,之前在寻梦寨分居三四五六把交椅。 本来陈元应该叫孔灵道老三才是,但孔灵道身材纤细,尤其是一双脚纤小得好似女子一般,因此被称为细脚。 孔灵道虽然加入了芦名教,但并没有根骨,依然是武者。他修炼的是寒性真气,善用寒冰掌,可以凝结出冰针冰刺,杀伤敌人。 “设战洞那边可有动静么?”陈元问道。 “那三个妖王对任夭笑忠心耿耿,把寨子稳定下来之前,还不好招抚他们。不然的话,使者进去就被他们给砍了甚至煮了喝汤。洞口依然是小妖进进出出,但也许精锐已经被任夭笑带走了,洞里都是老弱残兵也说不定……”孔灵道答道。 陈元道:“是啊。任夭笑要是真在山上装神弄鬼的话,可不利于他反攻啊,这正是我奇怪的地方。难道他会有影舞者?” 武者的替身称为影武者。如果是修真者,则叫影舞者,一字之差,读音却是一模一样的。 孔灵道答道:“影舞者的培养可不容易,都是多年之功。我们在草原上和他结识那么多年,如若有的话,不可能不知道吧……” 陈元点头:“不错。” 他忽地长叹一声:“小细脚,陪着我出去走走吧。” 孔灵道应了一声,便随着陈元走到外头的空坪上。 寨兵们都显出一副颓丧的神色。有人更是低低唉声叹气不止,整个寻梦寨中,弥漫着一股恐惧消沉的气息。 不管是有人装鬼还是真的有鬼,不断有人死去却是事实。 有头目已经提出了搬迁的提议,可是这严寒天气,搬迁不易不说,又哪里找地方安置两千以上的流民?吕梁山中,可以耕种的平地可是极为难找。 陈元道:“我绝不相信有鬼。” 孔灵道道:“如果有人化装成任夭笑的模样。哪怕只是神似,再弄出一副血淋淋的模样吓唬人。也未尝不能把人吓死。未必要长得和任夭笑几乎一样。” 陈元道:“只不过那几人都是胆大之辈,就算真的见鬼也未必会吓死,被人吓死,未免也太……” 孔灵道道:“这也是我所想不通的地方,几乎真要以为是凶灵袭击了……” 陈元叹了一声气,抬头看了看天。又拍了拍孔灵道的肩头。 “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在这里聚义吗?” 孔灵道一愕:“当然记得……” “我们四个在这里约定,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后来我投了芦名,就把你们三人也接到草原上,再后来我们一起被派出来。便指点着任夭笑在这里建立寨子……”陈元怅然道,语中都是满满的回忆。 “大哥对我的恩德,灵道永铭在心。”孔灵道郑重道。 “唔……不说那个了。”陈元道:“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孔灵道问道。 “如果是有人装神弄鬼,就一定会留下足迹。鬼是不会有足迹的,对不对?这一阵山下有雪,但山上却并没有下雪,足迹都看得见。”陈元道。 孔灵道忽地脸色微变,点头。 陈元又道:“那处放哨处上去的人的确不少,但也不会太多,仔细检查,就能分清每一对足迹。” “大哥……可是发现什么线索了?”孔灵道道。 “我又想,恐惧只是一种情绪,恐惧而死则是情绪的表现。人被搔脚心,会狂笑不止,难道真的很快乐么?被搔脚心痒死的人,能不能叫快乐致死?”陈元缓缓道。 孔灵道陡然一颤:“大哥……你想说什么?” 陈元道:“我这才想到,如果用极为细而坚硬的针,刺中人的相应穴道,也能令人露出极为恐惧的神色而死亡的。然而如果是金属针的话,一定会扎入体内,留下伤口,而且解剖也能检查出来……什么针能够不留下伤口,而且消失呢?” 孔灵道脸色突变,却是没有再说话。 “冰针。极为细小的冰针。冰针刺穴之后,因为人体的温暖,会融化而消失。”陈元道。 他忽地神色骤厉:“我知道有一个人的寒冰掌,可以凝结出细小到不会留下伤口的冰针,而后发射而出。其他人如果是把冰针制作好再用手发射,那么细小的冰针,必定发出之前就被体温完全融化……我还知道,有人受害的几个晚上,某个人都曾经从自己的房子里出去过!” 孔灵道惊叫道:“大哥……你问过老四了?” 他和河东四杰中的老四谢思远住在一起,晚上出去,也只有谢思远可能看到。他只以为谢思远睡熟了,却未想到…… 陈元怒道:“不错!我还发现,在放哨者死亡的山冈不远处有极为纤巧的足迹,好似女子,只有你才可能有!须知,不管山上山下,女眷都不可能到那里去!细脚啊细脚,亏我如此信任你,你还有什么话说!” 孔灵道陡然面色灰败。 陈元眼中喷火,恨恨道:“你既然不顾结义之情,如此装神弄鬼,杀害寨中弟兄,图谋于我,也不要怪我……” 陈元高亢的声音,也已经引来了大量的寨兵和头目围观。 大家都意识到似乎正是孔灵道装神弄鬼,杀害了十个弟兄。 然而,对于其中的内情,却依然半懂不懂。 陈元正要下令拿下孔灵道,并向众人分说明白,却陡然听见崩地一声,而后寨中央悬挂的青铜巨钟开始震响不止! “是谁擅自鸣钟?”陈元怒呼道。 “似乎是有人投出一块砖石,击中了大钟,却不知道是谁干的……”有人答道。 “该死……任夭笑,你在寨里还有别的暗子么!”陈元咬牙切齿,他已经明白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怒道:“立刻处决孔灵道!” 孔灵道却是化身飞电,急速奔逃而去。 陈元祭起自己的本命飞剑,追杀而上。孔灵道转身发掌,寒气汹涌,迎击飞剑。 “还不一起上,更待何时!”陈元吼道,他知道自己的修为比孔灵道高不了太多,孔灵道若一心逃命,几招之内,他并不能拿下对方。 一众匪兵看得莫名其妙,但新任寨主有令不敢不从,踌躇一阵之后,终于纷纷取了兵器,刀枪齐下,好不容易堵住了孔灵道,只见孔灵道躲过一把袖箭,却被陈元的飞剑击穿后心,随即被乱刀砍成肉酱。 但滔天的呼声,已经汹涌地传了过来。 传令兵高声叫道:“陈寨主……不,不好了……有人从后山攻上来,把后边的围墙打破了!领头的正是任……任寨主!”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全部失色! 而在后山,吴锋正击掌道:“任寨主好算计。那孔灵道,毕竟只是弃子。” 任夭笑叹息一声道:“孔灵道蠢笨又自以为是,虽然身形纤小,却行事颇为凶恶,奸杀妇女的事情就做了好几次,我让他行此必死之事,也是无奈之举。” 吴锋道:“任寨主极为了解陈元,陈元虽不聪明,但也绝对不蠢,以孔灵道这伎俩,终究骗不过对方。更何况任寨主为了让孔灵道被抓,还故意不提点孔灵道办事的关键,让孔灵道留下了破绽……本来现在寻梦寨中就已经人心惶惶,陈元将孔灵道捕杀,只会让寨兵更加不知所措,这时候任寨主留下的另一个暗子鸣动寨中的大钟作为信号,让我们冲出藏兵洞杀上山来,正是在敌方士气最为低落的时候发动攻击,可以收到最佳效果!” 对于任夭笑的布局和算计,吴锋一下就分析得清清楚楚。 任夭笑点头道:“不错。我的目的,是为了一举擒杀陈元及其党羽,以最小的损耗夺回寻梦寨。如果用夜间偷袭的方式,损耗必然极大,得不偿失了。” 吴锋微微一笑,心中却是暗想:任夭笑此人将手下当作弃子还能说得振振有辞,果然是个狠辣到极点的人物! 第一百九十六章战法——内讧 “小的们速速集结,迎击敌军!”陈元高喝道。 眼见贼兵们一个个都面露犹疑之色,陈元高声吼道:“距离任夭笑坠崖至今,已有十天。他如今活着回来,必然要清算,谁能一定保证自身周全?况且任夭笑限制道上的生意,断了我等财路,让诸位弟兄不得快活。大家难道就甘心这样束手待毙?何不随我拼一场!” 如今想要对寨中兵士说明为什么杀死孔灵华,已经来不及了。陈元只能发出最简洁的动员,希图背水一战。 经过孔灵华的装神弄鬼,现在陈元杀死孔灵华却又让大家不明不白,寨中的士气,可谓低落到了极点。 但陈元具备本地人优势,在寨内中小头目中,的确有着极高的支持率,也怪不得任夭笑只能金蝉脱壳之后,才敢于对陈元动手。只听他令下之后,一个个中小头目都领着贼兵们拿起武器,向着后寨奔去。 陈元深知如今士气不堪,若自己不身先士卒,便全无胜算,当下祭起飞剑,锐鸣破风,向着任夭笑攻来的方向掠去。 寨兵汹涌如潮水,也不管地上孔灵华的尸体,直接从上面践踏而过。 这时,任夭笑麾下身强力壮的妖兵们早已将寨后的木墙完全砸倒,冲进寨内。最先赶到后寨的几个头目,已经和任夭笑、吴锋的部队开始了接战。 这几人都是对陈元最为忠心者,也对任夭笑限制劫掠的政策最为不满。因此陈元一声令下,他们便带着自己的直属贼兵们杀了过去。 吴锋麾下白衣营武士一百四十名,任夭笑麾下妖兵一百五十名,合计两百九十。寻梦寨内贼兵八百,其中一半达到正规武士水准。本来人数上陈元占绝对优势。 但因为召集仓促,作战开始时,仅有一百名贼兵抵达战场,其中达到煅骨境者仅有六十人。 这一百人几乎都是对陈元忠心耿耿者,虽然士气低落,但却依然奋勇搏战。 然而任夭笑、吴锋联军可谓有备而来。又在局部上占人数优势。 寻梦山顶是一块广大的平地,因此这后寨也颇为空旷,完全足够展开部队。只见吴锋和任夭笑交换一个眼色,两人便分别带着自己的队伍,从左右两翼夹攻而去。 这是鹤翼阵势,适于两名指挥官联手作战,既能有效阻挡多于己方的敌军,又能通过左右包抄,将少于己方的敌军歼灭。 “弓兵队。射!”吴锋命令道。 位于队伍前方的数十名弓手早已将弓箭上好弦,此时见敌军接近,便一轮齐射过去,只听惨叫连声,数名匪兵中箭倒地。 弓兵队随即穿过步兵队的间隙,退回步兵阵线后方。除了箭法极准的数人之外,其他人都将弓箭挂到腰间,取出了暗器。准备在混战时抽冷子袭击敌人。 白衣营将士除了吴锋在内的几名军官之外,近战者都以长枪为武器。枪林森森,盔甲严整,步伐有序地逼向敌军,组成一道长直的死亡之墙。 而任夭笑麾下的妖兵则无论是衣甲还是武器,都显得混乱,大部分使用砍刀或者狼牙大棒。但妖兵力大。与匪兵撞上之后,匪兵们霎时便显出不敌,痛叫声中,转眼就有几人被乱刀砍倒,或是被大棒打成肉饼。 这群匪兵被吴锋和任夭笑的优势兵力左右包夹。不多时便显出颓像,纵然那几个中小头目拼命鼓舞士气,却也顶不住,开始迅速溃败。 直到此时,陈元才带着后续的兵力赶到,却被向后溃退的匪兵一冲,队伍几乎混乱。 陈元猛地咬牙,身先士卒,向着鹤翼阵势的中间结合部攻去。 吴锋和任夭笑都处于那个位置,以分别指挥两翼。鹤翼阵的薄弱之处也的确在于中央,因此一般这里都要配置精锐部队,以防被人切断或者主将遭到讨取。 但陈元如今的架势,便是利用兵力优势,构造鱼鳞阵,实行中央突破。 如今寻梦寨中匪兵士气极为低落,只有发挥兵力的优势,才有几分胜算。但陈元却又不能像兵书上构造鱼鳞阵那样,将自身置于阵法的后方,必须亲率锐卒冲锋在前,构造鱼鳞阵前端的厚实冲击部。 鱼鳞阵,前部厚实,犹如鱼头,两侧部队组成许多小队,恰似鱼鳞,梯次追随鱼头冲锋。因为阵法厚实,适合以众击寡,中央突破。 但陈元的前锋刚刚被吴锋和任夭笑联手击溃,军势未免混乱,虽然好不容易组成了鱼鳞阵,阵内却是吵吵嚷嚷,进退不齐。 陈元咬牙,知道跟在后边的那群士兵,战斗力是不用指望了。他迅速命令较为精锐的匪兵集结在他身后,组成鱼头部位,向着吴锋和任夭笑猛啄而来! 鹤翼阵飞快地向内收缩,如同拉长的弹簧骤然缩紧,使得中心拥有稍多的兵力。 吴锋断喝一声,命令白衣营士兵不退反进,向着陈元部展开迎击。与此同时,后方的远程攻击部队纷纷取出腰间的暗器,飞蝗石、袖箭、飞镖如同不要钱一般,向着陈元麾下匪兵铺天盖地地洒落。 坚实的枪阵,如同洪荒巨兽的利爪,与陈元麾下的匪兵轰然碰撞在一起,绽放出一朵绚烂的血花,而后在寒光闪烁间迸爆开来,化成漫天飞舞的血点! 一名白衣营士兵在冲击中被大刀砍断长枪,刺进胸膛,轰然倒地。但在吴锋和任夭笑的直属小队合力反击下,匪兵们留下了五具尸体,更有四人带伤! 士气的巨大差距,使得陈元虽然具备兵力优势,却占不到任何便宜。 吴锋眼中金芒闪烁,一声长啸,惊动漫天流风! 麒麟虚影,自虚空中闪现,立于浩荡战血当中,透发出震慑万兽的威仪。 麒麟啸。正是战场上震慑敌军所用的招式。如今吴锋凌虚一啸,本就士气低落的陈元部匪兵越发胆寒,就连陈元本人的眼中,也隐隐露出怯色! “陈元,为何反叛?”趁此机会,任夭笑质问道。 “反叛芦名教试图自立的人是你。任夭笑!我等只是清除叛徒罢了。”陈元咬牙作答,但额头上已经流下了豆大的汗珠。 任夭笑冷哼一声,祭起白玉盏,便向着陈元猛击而去,陈元祭出本命飞剑抵挡,在空中击出一片叮叮当当的响声。 陈元突击失败,不得不引军后退。吴锋和任夭笑便带着队伍追击而上。 但陈元毕竟占有兵力优势,在寨中又素有威望,加上出身智将世家。在指挥上有几把刷子,却是并没有被冲垮阵脚。 由于兵力不足,吴锋和任夭笑两人也都存了保存实力之心,因此在冲击一阵之后,便不得不向后退去,两军就这样保持了一进一退的态势。 但陈元麾下匪兵的死伤,明显要多于吴锋、任夭笑联军数倍,这样的情况。众匪兵也是看在眼里。这样打下去,只能打成消耗战。直到匪兵们损失到一定的程度而全线崩溃。 正在匪兵们士气越来越低落之时,却突然听到数声弓响,一名白衣营士兵顷刻中箭倒地! 却见不知何时,有四十名匪兵已然借着寨中房屋的掩护,绕到吴锋所在一翼的侧后方,先以毒弩发起射击。而后纷纷扬刀杀过来! 吴锋却是冷笑一声:“早有防备!” 鹤翼阵的最大弱点,并不是中央,而是如果在包夹敌军之时被人从侧后方反包夹,就极易全线崩溃。 但吴锋麾下只有长枪队全力作战,远程部队一直所有提防。当下吴锋自鹤翼阵中心处纵跃而出。落到后队当中,一声令下,一轮乱箭,便向陈元派出的奇袭小队还击而去! 奇袭若无骑兵,机动性便跟不上,还真不难对付。 刹那间,那小小的奇袭部队便被射了个落花流水,吴锋打了个眼色,示意任夭笑顶住陈元的冲击,自己大吼一声,带着后队转向,如同下山猛虎一样扑向陈元的奇袭队。 吴锋手中利剑狂舞,犹如鬼神之勇,直接杀入奇袭队中,连斩三个人头,飞掷于地,人影绝尘,衣不染血! 后队亦将暗器一轮狂风骤雨般的射击,打得陈元的奇袭队瞬间崩溃,狼奔豕突一般向着本队逃散而去! 陈元见自己安排的奇袭队失利,不由面如土色。他见白衣营比任夭笑麾下的妖兵人数稍少,又不熟悉地理环境,因此希图在吴锋方向突破,谁知道被吴锋打了个狠的! 而陈元麾下的士兵也越发绝望,更是因吴锋的武勇而心胆皆寒,眼中都泛着迷茫神色。 这一次鱼鳞阵的鱼头突击,不但未能冲动任夭笑麾下的妖兵,还被任夭笑反冲一阵,妖兵和陈元的直属小队刹那间混战在一起。 任夭笑麾下三大妖王极为刚勇,团猫手持钢爪,爪裂匪兵如撕包菜,巨人手持大棒,一棒便能将一个活人敲成肉饼,夜一手持铁叉,背后双翅震出慑人心魄的鸣声。 宋山内、秦予、姜夜等人也带着自己的小队,向着匪兵攻杀过去,战场上刀枪相交,鲜血飞溅,一片混乱。 吴锋返回本阵当中,感觉着陈元麾下的匪兵已然士气低落到极为严重的地步,知道时机已到。 他眼中神光湛湛,与白衣营士卒的战意紧密相连。 顷刻间,吴锋感觉自己与一百四十名士兵的性命和魂血化为一体,一军即一人。全军的力量,加持于吴锋的神魂,令他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强大神识力量。 “自相残杀吧,我赐你们以死亡!”吴锋高喝道! 这一声长吼下,陈元部的匪兵陡然感觉一股磅礴的力量拉扯上了他们的身躯。而陈元则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失去了对阵道的控制! 转瞬间,陈元麾下的士卒们便纷纷变得眼目通红,撞击在了一起,开始疯狂地互相砍杀,刀枪碰击的叮叮之声,不绝于耳! 吴锋所发动的,是他最新习得的初级扰乱战法——内讧。之前攻击一个匪寨时初次使出,便起到了极好的效果,杀得对方血流成河。 当初邓爱侯与邓嵘火并,邓嵘夜袭邓爱侯军营,便曾经发动初级扰乱战法——混乱,造成了不小的破坏。盖因遭受夜袭时,士兵神智不清,极其容易中招。 同样是初级扰乱战法,内讧比起混乱却要厉害不少。大概是吴锋智力远胜邓嵘,所以上手就能习得这样的战法。 如今陈元部士气低落到了极点,被吴锋放出内讧战法,登时大量中招。 一般来说,扰乱性战法只有在敌军状态不稳定时,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如果面对军阵严整、士气高昂的敌军,则效果极为有限。当然,高级扰乱战法如“鬼谋”等,却是不在此列。 趁着敌军混乱,白衣营士卒们奋勇争先,大肆砍杀,陈元麾下的贼兵如同镰刀下的麦子一样纷纷倒地。 眼见此场景,任夭笑却是猛然露出极为肉痛的神色。 吴锋这一个战法砸下来,死的可都是他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精锐!本来陈元溃败,全军投降也是迟早的事情,吴锋却是突然来了这么一招! 他心中明知吴锋是故意的,却又有苦说不出。明摆着,吴锋的确是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给了陈元一记重击。 但在战场上烟尘落下,混乱过去的时候,任夭笑看到了更让他肉痛到痉挛的场景。 三大妖王中的巨人和夜一因为之前冲得太靠前,在陈元部下贼兵被战法“内讧”影响时卷在当中,当下就被一群红着眼如同地狱恶鬼的贼兵碾在中央,一轮乱砍之后,才是互相砍杀。 巨人高大的身躯断成两截,肠子都流了出来,淡绿色的鲜血汩汩流淌,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布着伤痕。而夜一的翅膀、双手、双腿甚至胯下那玩意都被人剁了下来,成了一根光秃秃的乌鸦棍子。 “赛高,赛高!”夜一还有一口气,却是神志不清,发出两声奇怪的尖鸣,而后吐出一大口血,就此嗝了屁。 吴锋这个战法的释放时机,实在是把握得太精妙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倒戈 在陈元军前部混乱时,陈元便自阵中飞纵而出,跳到后边,躲过了一劫。 他便眼睁睁看着至少五十名匪兵在刚才的混乱中被砍杀而死,血流满地,更有三十多人身受重伤。 贼兵们的眼珠这才恢复了清明,意识到之前做了什么。 但面色更加不好看的却是任夭笑,他之所以不夜袭,就是怕内耗损失太大,希望只利用战斗制造机会,除掉陈元和他的党羽即可,如今却打出了这么大的损失。 长叹一声,任夭笑猛然挥手。 陈元发出号令,让贼兵转向防守,先守稳阵脚。 但他眼角余光却是骤然瞥见了自己后方的说剑。 说剑是任夭笑的人,陈元现在心底已经明了。所谓的跳崖不死,完全就是任夭笑的局,陈元被对方算得死死地! 但既然走到了这一步,陈元现在也只能咬牙苦撑。 他当即断喝道:“说剑,你做甚么?” 刹那间,说剑掌中飞剑一个回旋,向着陈元怒射而来。 陈元飞剑折转,全力运发道力回击。他对说剑早有防备,不可能中招。 然而,说剑的飞剑却是骤然飘转,身形随即飘摇而去。 而不远处的谢思远,却是同时暴起! 说剑和谢思远一左一右,向着河东四杰中的老二柳云杰猛攻过去! 原来,他们的目标,并非陈元本人,而是柳云杰! 柳云杰毫无防备,被两道飞剑扎穿后心,鲜血狂涌,当即毙命。 以陈元为目标。多半不能一击必杀,因此柳云杰才成为了刺杀的对象。 说剑和谢思远两人掠入任夭笑军中,落在任夭笑的身后:“我等二人潜伏叛匪陈元身边,只为今日。如今胜负已明,大家还不速速倒戈降顺!” “老二!”陈元惊叫道。 陈元这才意识到,谢思远之所以能够看见孔灵华每天晚上偷偷摸出去。并告诉自己,正是因为他也早已投靠了任夭笑! 让孔灵华装神弄鬼,影响寨内军心,再让谢思远巧妙地出卖孔灵华,以孔灵华被杀来制造最好的攻山机会。这一切,都是任夭笑的布局。 用砖石投掷巨钟通知任夭笑的人,当然也是谢思远无疑。 就在陈元面前,他最好的兄弟柳云杰被谢思远和说剑联手杀害。陈元利用任夭笑限制劫掠不得人心这点,拉拢了大部分的中小头目。任夭笑却是直接策反了谢思远和孔灵华这两个陈元的结义兄弟,挖了陈元的墙根。 两人谋略的高下,实在显而易见。 柳云杰被杀,谢思远、说剑表露卧底身份并倒戈,成了压垮寻梦寨军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匪兵们纷纷放下了武器,更有中小头目自发地围成圈子,将陈元困在中央。 经过那一场混乱,对陈元最为忠心的几个头目都已经战死。如今竟无一人还愿意护卫他。 陈元绝不会是任夭笑的对手,谁若取下他的首级。还能得到任夭笑重用。 冷冷看着围困自己的匪兵们,陈元目光闪烁,却是骤然仰天狂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他走过去,猛地抱住了柳云杰的尸体,尸身上的鲜血将陈元的衣甲染得一片殷红。 “到最后,只有你一个人忠于我……”陈元叹息一声。骤然泪水横流:“倘若我们不去草原,不加入劳什子的芦名教,现在咱们四兄弟都已经南下投奔了堂叔,做了北府军的将军……” 陈元怒叫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走到这一步?我陈元不过是想在乱世中不负淮阳陈家的声名,却落得如今这个兄弟背叛的下场!” 寒风更烈。将他身上的血迹吹干,一片斑驳。 “因为你与我作对。”任夭笑声气阴冷,道。 “嘿嘿……”陈元切齿:“与你做对,就该如此。那么,你背叛了芦名,你那病秧子表舅就不说了,你那阴险毒辣的美女蛇表姐就会放过你么?任夭笑,你把事情也想得太简单了罢?” “芦名教若真能打到河东来,我再去负荆请罪。表姐如果真有那个本事,想必也知道人才难得。”任夭笑淡淡道:“倘若不能,派一两个人来却也杀不了我。” 陈元讥诮道:“说得倒轻巧,那么,任夭笑,我现今败亡已成定局,你可敢在我临死之前,陪我战上一场?我自信单打独斗,你绝非我对手!” “多此一举的事情,有何意义?”任夭笑猛一挥手:“各位,动手吧。” 他长啸一声,祭起白玉盏。 谢思远、说剑等人纷纷祭出飞剑,而一群头目也向着陈元围攻上去。 “喝!”陈元放下柳云杰的尸身,一声怒啸,临死之前,他却是激发出了一身的血勇,飞剑旋斩,将一名小头目砍成两段,双手亦绽放白芒,直接将另一个小头目撕成两片,脏腑和鲜血连天喷涌! 但如此多人围攻之下,陈元纵然悍不畏死,也撑不了数招,便被铺天盖地的刀枪和飞剑戳在一起,全身被扎得好像筛子一样,鲜血从身躯上下各处喷涌,睁大着双眼,缓缓倒下,眼中犹自充盈着不甘的神情。 他的尸身正好与柳云杰倒在了一起,肩并着肩。 陈元、柳云杰、孔灵华三人,如今都已同年同月同日死,只有老四谢思远还站在任夭笑的身后。 任夭笑叹息一声,柳云杰也是才能之士,偏偏不肯接受招诱,才成为击杀的对象。 “把这两个叛徒拖下去埋了。自今日起,寻梦寨改名寻梦帮,正式自立,不再是从属于芦名的山寨,而是为了兄弟们自身利益的帮派!大家从今以后,只为自己而活!”任夭笑扬声道。 一时间,寨兵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声。 但一边站在一个稻草堆上的吴锋,却明显地感觉到很多人是口不应心。 主张大肆劫掠的陈元等人死亡,以后的寻梦寨,必然对于劫掠限制得更加严格,也就意味着寨兵们很难得到额度之外的收入。 习惯了劫掠的他们,自然会对此感到不满。 见尸体已经埋掉,任夭笑转向吴锋,笑道:“谢统领,我们可以谈谈接下来如何合作的事情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火并 “乐意之至。”吴锋微笑看着任夭笑。 “只不过,谢统领之前一个战法下来,害死我那么多弟兄,更是导致我麾下两大妖王殒命,又作何解释?”任夭笑却是陡然声调一转,道。 “战场之上,一切只以取得胜利为要,寨中兵士此时此刻都是你弟兄,但在当时他们却都是叛兵。至于巨人与夜一之死,确实意外,我实感歉意,但若就算在我头上,却是并不合理。”吴锋声气平静道。 “嘿……”任夭笑轻笑一声。 却听吴锋骤然道:“任寨主,如你所说,寻梦寨的确没有对我们白衣营下手的动机,对吗?” 任夭笑道:“那是当然。” 吴锋道:“可我为何感觉到你对我们有杀意?” 任夭笑微露惊色:“杀意?何出此言?” 吴锋笑了笑:“若只以寻梦寨论,的确没有动机。然而那群和白衣营刑马作誓的豪族不敢直接袭击友军,又看不得白衣营发财,却可以委托你们动手。我在出发之前,就感觉那群豪族动向有异常,想来任寨主拿了他们不少银子。” “谢统领,你未免想太多了罢……”话音未落,任夭笑眼中绽放一点寒芒,骤而闪身而起,飞剑破风,向着吴锋猛攻而去! 他本想在庆功宴上下手,但如今吴锋挑明此事,由不得他不动手了。 飞剑旋舞,绽放出一蓬浓郁的乌光,当中透发出森寒的杀意。 任夭笑身随剑走,凌空飘摇,好似人剑合一,向着吴锋强袭而来。 谢思远、团猫、说剑等人也试图攻杀过来。但却被宋山内、秦予、姜夜等人阻挡住。 只不过,士兵们却并没有立即开始火并,而是对峙着,渐渐流动结成阵势。 吴锋冷哼一声,脚踏稻草,凌虚而起。 任夭笑是一往无前的攻杀方式。竟是不作任何防护,飞剑激荡,乌光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直取吴锋全身上下。 吴锋全无惧色,赤剑横天,凌虚激荡,与任夭笑的飞剑交击,攻守兼备。 任夭笑急于火并,乃是用的极迅捷的打法。而吴锋也以快剑相应,不过片刻间,两人便对了二十多剑,叮叮当当的响声不绝于耳。 二人实力相近,可谓棋逢对手将遇良材,片刻之间,自然也分不出高下。 突然间,只见任夭笑眼中闪烁过一道森冷的寒芒。 飞剑的寒光。骤然暴涨,犹如十日耀空。直取吴锋左肋。 这一剑犹如自虚空中划破亘古,穿梭而来,剑芒闪烁间,带着时轮的旷远气息,仿佛要令时间都为之静息。 无疑地,任夭笑之前和吴锋过招时隐藏了实力。 但吴锋却是在顷刻间周身绽放出金色的流光。比任夭笑的白色寒光更盛,身形凌虚骤翻,右手以赤剑虚挡任夭笑的飞剑,左手则是一个猛翻,直取任夭笑后心! 身形交错。转瞬间鲜血横流。 任夭笑飞剑轰偏赤剑,击中了吴锋的大腿,生生切下一块肉来,鲜血流淌不止。 但吴锋的手掌则更是布满鲜血,上面抓着一个硕大的物事,犹自喷血不绝! 吴锋的全身,都被殷红的血浆布满,犹如地狱中走出的修罗厉鬼一般! 任夭笑突然发出一声痛叫,从空中飞坠而下。 他的瞳孔急剧放大,露出镇静又不可思议的神情。 “想起了那个两丈零五寸的故事了,对吗?”周身染血的吴锋,声调却异常平静。 他刚刚运发崩岩掌,自任夭笑身后拗断脊椎,一爪把任夭笑的心脏掏了出来。 在发言挑衅任夭笑,引起火并时,吴锋便不动声色地服食了邓爱侯给他的雪岩之心,这是他如今的重要底牌。雪岩之心能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强化崩岩掌的杀伤力,实力越低,强化得就越多。 但他之所以能瞬间击杀任夭笑,还在于他所选定的起跳位置。 有中古的武林宗师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因为土质的不同,可以影响轻功,你同样使出七分力,在软而潮湿的地上若是只能跃起两丈,在硬而干燥的地上就能跃起两丈五寸。” 他又说:“高手相争,是连一分一寸都差不得的!” 任夭笑在死亡来临的片刻,才明白吴锋为什么要站在稻草堆上。 厚实的草堆可以提供一个微弱的弹力,这弹力表现在轻功上,就可能造成数尺的影响。 身为修真者,任夭笑对于武者中那些所谓的武林对决秘要,实在不以为意。 但他既是想要在片刻内和吴锋决生死,本该有在片刻间被杀死的觉悟。 如果是数百回合的过招,一堆稻草当然决定不了什么。 但既然是片刻内便要分出胜负,那么一点纵跃高度的差距,就足够要了任夭笑的性命! 吴锋之前提出和任夭笑交手,并不是要试探任夭笑的实力。两人都隐藏了实力,这是必然。 他要试探的,只不过是任夭笑的套路。比起武者,修真者的作战套路更难以隐藏,在一轮交击之后,便被吴锋摸了个分明,才定下如此对敌的计策。 因为吴锋以内讧战法令寻梦寨匪兵损失惨重,又害死任夭笑麾下两个得力的妖王,任夭笑便不想再和兵甲精良的白衣营继续硬拼损耗实力。 于他而言,迅速击杀吴锋,逼迫白衣营将士降顺,以补偿损耗的实力,无疑划算得多。 这样想是人之常情,如任夭笑亦不例外。 但吴锋亦推测了任夭笑的想法,以此致他死命。 任夭笑手中的力量远胜于他,又策划已久,早就布好了局。吴锋既然入局,只能以急智胜之。 很幸运,这一番冒险,是他赢了。 吴锋周身染血,滴落如雨,脸上的神色却依然平淡从容。 他轻轻将手中的心脏甩到地上,看着任夭笑细削的身躯向后倒去,眼中布满了不甘的神情。 “任寨主图谋于我,我只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向着将白衣营围得层层叠叠水泄不通的一众寻梦山匪兵,吴锋擦了擦脸上的鲜血,淡淡道,面色从容如水。 第一百九十九章魂舞者与芦名之印 说剑、团猫等寻梦山头目一时间都瞠目结舌,而寻梦寨的普通匪兵更是纷纷呆若木鸡。 他们实在想不到,在须臾之间,任夭笑便在袭击吴锋的过程中遭到反杀,顷刻毙命! 而宋山内、秦予、姜夜等白衣营军官都脸露喜色。 吴锋现在击杀了任夭笑,寻梦山群龙无首,他们哪怕不能歼灭匪兵,至少也能轻松杀出一条血路下来,顺便取下不少首级作为战功。 正在这时,却是突然响起了一个阴诡的声音。 “好本事。”有人说道,同时更传来击掌之声:“能在这样处境下绝地反击,果然是少年俊杰。” 吴锋定睛看时,是一直都没怎么说话的河东四杰中的老四谢思远。 却听谢思远道:“只不过,阁下便确信所杀的,便是真正的任夭笑么?” 此言一出,不但吴锋和白衣营将士都感到惊异,寻梦山众匪也一个个越发惊诧。 听谢思远这话,难道他才是真正的任夭笑? 只是这四年来都是被吴锋杀死的那个任夭笑在发号施令不说,更有几个头目也是被芦名教派出,在草原上与任夭笑相处了更长的时间。 要说真正的任夭笑是谢思远,怎么可能? 只是,为何此刻的谢思远声调与任夭笑显得如此之相似? 但吴锋心中却是咯噔一声。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之前有云海岚帮他出手数次,暗中刺杀了几个寨主,他才得以让白衣营几乎无伤亡地以少胜多取胜。如此一来,任夭笑对他的实力只会高估,并不会低估。 任夭笑怎么就敢肯定能吃定白衣营? 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任夭笑有藏得极深的底牌! 这时。吴锋才感觉到大腿上的伤口一阵剧痛,更是寒意彻骨。他不得不运转真气,压制血流。 只见谢思远淡淡道:“各位可知道魂舞者?” 魂舞者,又称黑天劫,是一种极为恶毒的魔门秘法。劫主寻到与自己年龄相近,神魂契合度极高之人。从小祭炼,使之成为自己的劫奴。 劫奴的性命,从此完全控制在劫主手中,劫主欲劫奴死,不过一个念头的事情。 劫主可以和劫奴互换魂魄。在互换状态下,如果劫奴死亡,对于劫主来说不过更换一具躯体,而如果劫主死亡,劫奴也会就此毙命! 不过。魂舞者之法最大的问题在于,找到神魂与自己契合的人,比起找到与自己形貌相似的人困难千万倍。因此虽然魂舞者祭炼之法在魔门各派中都有流传,但祭炼成功者却是少之又少。 谢思远猛然捋起袖子,只见他小臂之上元气流转,闪烁出一个诡异的图案。 他举起臂膀,这图案刹那间便展示在众人眼底。 这图案本身十分之简单,不过是紫色背景下一个银色圆圈。中有三道横杠。但这图案却散发出一种超绝的魔性,如能将人心神完全吸入其中! 谢思远喝道:“各位且看。这是什么!” “芦名之印!”有头目惊叫道。 “芦名之印,又称三引两,是芦名教的标志,芦名教每一代年轻人中神魂之力足够精纯者,灵魂中都会被打下此印,以强化神魂之力。也意味着将来能成为芦名教的顶梁柱。不过,具备烙下芦名之印资质者极为稀少,这一代不过区区五人而已,任寨主便是其中之一。”又有一名来自草原的头目向匪兵解释道。 芦名之印是烙印在神魂之中,不受躯体影响。如今谢思远展示了芦名之印。意味着他才是真正的任夭笑,之前被吴锋所杀的,不过是一个魂舞者罢了! 突然间,浑身浴血,看似已经气绝多时的陈元猛地睁开了眼睛,挣扎着坐了起来,咬着牙断断续续地道:“任夭笑……你……并不是老四背叛我……而……而是……你把老四祭炼成了魂舞者?” 陈元虽然全身多处被刀枪和飞剑洞穿,但其中没有一击命中要害,听到任夭笑这话,他竟是醒了过来。 老三孔灵华为人轻浮,背叛还可以理解。老四谢思远与自己之间情深义重,背叛完全令陈元理解不能,此时听闻是被任夭笑炼成了魂舞者,便完全得到了解释。 谢思远,或者说任夭笑没有看陈元,寒声道:“来到河东,必然有各种凶险,我防患于未然,才以谢思远为魂舞者,顶着我的皮囊发号施令。我自己则隐藏在幕后,敲定决策,掌控全局。不过谢统领真是好本事,竟能毁掉我精心祭炼的魂舞者,但你再不会有机会了,我今日无论如何,也要在这里全歼掉你们白衣营!” 此时,匪兵已经将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纵然白衣营一百四十人基本无损失,但经过火并之后,任夭笑手中可用的战兵仍有接近五百人,加上民兵三百多人,打起来结果应是决无悬念。 陈元指着任夭笑,切齿道:“你……你这个畜生……” 他陡觉胸口剧痛,却是再撑不下去,吐出一大口鲜血,这才真正气绝。 失血太多加上神魂遭受重创,陈元虽然一时醒过来,亦不过回光返照而已。 但之前他双目圆睁,此刻却是闭上了双眼,嘴角处露出淡淡的笑意。 背叛他的,毕竟只有孔灵华一人。 无论如何,四兄弟做到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闭上眼睛的那一刻,陈元坠入了无尽的黑暗,但意识消亡之前的瞬间,他却有一种奇异的满足。 淮阳陈家的复兴,其实并不需要他担心。他的堂叔陈瑞聪智谋胜他百十倍,如今投靠北府,必能成功恢复淮阳帮的领地。 十多年的颠沛流离,在死亡的瞬间,陈元突然感到了一种大解脱。 世事不过,一场空蒙…… 白衣营将士结成方圆阵,与团团包围的寻梦山匪兵相对峙。 如今无论是匪兵还是妖兵,都在任夭笑的控制之下。纵然士气低落,但有绝对的人数优势,更具备包围的有利态势,围杀白衣营断无不胜之理。 一时间,白衣营士卒们都隐隐露出惊恐绝望的神色。 宋山内对吴锋高声道:“统领,下令让大家全力突围吧,若能冲杀下山,还有一片生机……” 吴锋却是眼神闪烁,不置可否。 第二百章上中下三策 “速做决定!”见吴锋不答话,宋山内急道:“你还在想什么?” 他的话音中明显包含着紧张和惊惧,但却没有责怪之意。在此时此刻,埋怨完全无济于事。 吴锋神色平静,道:“我在想,现在有上中下三策。” 听得此言,白衣营士卒眼中都露出了希望的光彩。来到河东半年,吴锋创造了许多奇迹,包括方才于片刻之间击杀谢思远。 如果吴锋真有极好的计策,说不定能化解眼前的危局。 任夭笑却是冷笑一声。 方才吴锋击杀谢思远实在是太快,而他又被宋山内等人阻挡住,无法出手。 任夭笑之前不敢暴露真实身份,当然也未能发挥出真实的实力。谢思远以有攻无守的作战方式攻杀吴锋,试图迅速取下吴锋首级,结果却遭到反杀。 见谢思远死亡,任夭笑亦不可能继续出手,必须立刻公布身份来稳定军心,以防生变。 如此一来,纵然能吃掉白衣营,也会损失不小。而魂舞者的死亡,令他更是连自己原来的肉身都丢掉了,心头的恼恨,当然是无以言说的。 只是已经到了这一步,这白衣营的统领还能翻了天不成?不过是强装镇定罢了!任夭笑心中想道。 吴锋开言道:“下策,就是如山内你所言,全力突围。然而敌众我寡,若被衔尾追杀,大有全军覆没风险。” 听得此言。众人神色又开始黯淡,却也想道:不是还有中策和上策吗? “中策,便是留下四十人左右殿后。拼死牵制敌军,其他人全力冲杀一点下山。如此的话,白衣营大部都能保全,但留下的人……”吴锋顿了顿,冷冷道:“必死无疑。” 听到这里,白衣营将士们面面相觑。 这个办法的确可行,可谁又愿意遭到舍弃? 宋山内急忙问道:“那上策呢?” 吴锋微微一笑:“我也知道现在白衣营没有训练到即便有人遭受舍弃。也无怨言的程度。何况我将大家带到河东来,若要走,自然是大家一起走!那么上策便是……” 白衣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吴锋说出上策。 “静观其变。”吴锋吐出了这样四个字。 登时所有人的神色再次变成了绝望。 “都到什么时候了,你还静观其变?”宋山内不由怒道:“敌人都要攻上来了!” 而任夭笑也是冷笑:“我还当有什么伎俩呢,原来不过是故弄玄虚……兄弟们,一起上罢!” 吴锋摆手道:“不。你看你后面是什么?” 说着。他向任夭笑后方凌虚一指! 任夭笑听得吴锋声色俱厉,也骤然一惊,却听身后风响如电,铁索、钢矛、大锤、利剑,四样兵器从四个角度,向着他凌厉攻杀而来! 出手的,竟然是那守候在悬崖上岩洞中,让他得以跳崖不死的四位“义士”! 这陡然的变故。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任夭笑也是完全没想到有此变故,但他反应极快。身形一个闪烁,留下数道残像。 这个速度,确然比之前顶着他皮囊的谢思远要快了一截。 只是那四人所站的位置,正好是合击他的极佳角度,四人又长期联同作战,配合绝佳,让任夭笑不由也进退狼狈。 倏然间,一声风啸,只见一道紫光破虚而来,如同源自天外,直取任夭笑后心! 任夭笑转眼看时,竟是一向神色猥琐的说剑。 可此时此刻的说剑眼神凌厉,眉宇中英气盎然,一派豪杰气象,哪里是平时的萎蔫模样? “任夭笑,亏你也有脸提芦名之印?”说剑疾言厉色道。 他驾驭飞剑,旋掠如同星火,显示出的实力,亦是远胜往常!剑气纵横,有开天之势。 不知何时,说剑的袍袖已是轰然炸开,露出**的小臂,而臂上闪烁出的图案,同样是芦名之印! “你……说剑……你怎么可能也有芦名之印?”任夭笑大惊失色。 “因为我根本不是说剑,真正的说剑,不过是我的影舞者罢了——芦名教执法使狄临剑,奉大小姐之命,诛杀叛逆任夭笑!”自称狄临剑的说剑一声断喝,声如炸雷! 任夭笑骤然身躯一颤。 以一对五又是遭遇偷袭,他本就处于下风,此刻更是心神失守。 铁锁和钢矛同时怒击在任夭笑的飞剑上。 只听轰地一声,飞剑砰然炸开。 但就在这一刻,飞剑却是化为无数锋锐无匹的钢针,向着四面八方飞射开来,直取四名大汉! 四人并无防备,不由失色,急忙后退,却也都被数枚尖针入体,刺伤流血。 以剑化针,正是任夭笑的杀招。 任夭笑高喝道:“各位兄弟速上,杀掉这几个叛逆!” 然而,经过了这些天的混乱,寻梦山的贼兵们士气极为低落。如今说剑自称狄临剑,并也出示了芦名之印,更是让所有人都愣住了,一时没法反应过来。 而有几名来自草原的头目却骤然想起,的确有一位叫做狄临剑的青年俊杰,被打上芦名之印,但他在数年之前神秘失踪了! 吴锋倒是顺手掏出几枚霹雳菩提,向着任夭笑猛砸过去,霹雳菩提轰然爆炸开来,逼得任夭笑不得不闪身飞退。 与此同时,他向着一众寻梦山匪兵道:“狄执法使既然到今天才发难,必有后手,说不定芦名教的大军已经囤聚在山下了吧?各位倘若现在与狄执法使为敌,等到大军上山,恐怕出手之人,都难逃清算之灾……” 这话纯属瞎扯,芦名教的大军怎么可能越过茫茫草原和浩浩吕梁山脉,杀到这地方来?一路上可是有诸多势力,怎么可能允许芦名军穿越他们的领地? 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变故,寻梦山众匪都变成了惊弓之鸟,一个个完全被吴锋这话唬住了,面面相觑。 吴锋眼神向白衣营士兵们示意,却是让他们不要急于动手。如今的关键,是要让狄临剑等人刺杀成功,如果引发混战,反而会造成巨大损失。 而白衣营的将士们也都面露喜色,对吴锋越发信服。静观其变,果然是上策中的上策呵! 第二百零一章任夭笑的末日 被击伤的四名大汉,只不过是受了轻伤,任夭笑同时攻击他们四人,自然不可能重创。 吴锋以霹雳菩提将任夭笑逼了回来,他们当下再次挥动武器,猛攻而上。 任夭笑此时可谓恨得咬牙切齿。 他与说剑相处多年,知道这人是真的颟顸无能,才敢信用此人,完全不做防备。 毕竟当年说剑化名萧径亭做的那些蠢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也不可能有人扮猪吃老虎到这个程度。 狄临剑失踪的时候,他年纪尚小,怎么可能想得到,原来说剑竟是为狄临剑培养的影舞者? 他也实在想不到,被自己救下的四人,竟然也是狄临剑的人。他们若想杀自己,跳崖之时完全可以,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此刻,四名大汉再次攻上,已经完全堵住了任夭笑的去路。 而他更是骤然发现,视野中已经失去了狄临剑的踪影! 任夭笑心中一阵慌乱。 他素来以多智自诩,这一场布局看起来也是滴水不漏,轻轻巧巧地就将陈元等人置于死地。然而陡然而来的逆转,令他立刻陷入了绝境当中! 这样巨大的反差,令任夭笑也不由失去了冷静。 骤然间,地面轰然炸开,滚滚烟尘间,一个身影伴着旋舞的飞剑,拔地而起! 土遁之术。 五行道术说起来容易,其实最难修炼。尤其是遁术。 能将五行遁术修炼到深湛者,飞天入地穿墙越垣,便如同吃饭喝水一般。 擅长土遁者。劫营好似探囊取物。擅长火遁者,可以无惧熊熊烈火。这样强悍的能力,又怎是容易取得的?不但需要资质悟性,更需要机缘,找不到其中关窍,纵然有人指点也是枉然。 一般只有道门正宗的门人,才偶有几人能学通五行遁术。但狄临剑作为魔门弟子。竟能发动土遁进行强袭! 任夭笑慌乱之间,一个不防,好不容易闪身避开。却也被飞剑掠过后腰,紫芒闪烁间,顿时衣甲被划出一个巨大的口子,鲜血汹涌而出。 呀地一声痛叫。任夭笑飞身而遁。但吴锋早已弹身如电,拔地而起,长剑横芒,直取任夭笑当胸。 赤色长剑之上,烈芒喷吐,灼灼如朝日之光辉。 一股丰沛的热力登时散发开来,令地面上的霜迹迅速消解。 这一剑刺出,七击连环。剑芒汹涌,气势如渊。锋芒如虹。 渊虹七击! 任夭笑勉力运转飞剑抵挡,但因为早已受伤,提不起气力,勉强格挡数击之后,被吴锋以最后一击切开胸甲,猛然刺入胸口。 锋锐的剑气,在任夭笑的胸腔中发散开来,顷刻便将他的心脏炸成粉碎! 吴锋流畅拔剑,闪身而退,静静看着鲜血和粉碎的内脏自任夭笑胸口那碗口大的血洞中喷溅而出,绽放出一朵大而绚烂的红花。 剑身光洁,不染点血。 任夭笑怀着极为不甘的神情,猛地向后倒去。 “你怎么知道……说剑会出手?”任夭笑咬着牙道。 “如果我不知道,攻山攻到一半就该带着自己的队伍撤走,让你和陈元拼个你死我活,为什么会在山上留到现在?”吴锋冷冷道。 任夭笑吐出一大口鲜血,跌落尘埃,溅起一片血花,死不瞑目。 血滴落在地面上,顷刻被寒风吹拂,凝成点点红冰,惨然夺目。 但吴锋却是长舒一口气。 终于是赢了么? 任夭笑,实在是他从小到大,目前所见过最可怕的对手。拉白衣营下水,算计陈元,层层布局,几乎是滴水不漏。 当看到这样一个强敌终于魂归极乐,吴锋也再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 毕竟他还是少年。 在危急关头的镇静,并不是真的心中全无波澜,而是不得不如此。只有强装镇静,才能让身边的人保持冷静,不要慌乱。 但危机解除之后,吴锋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放松之意。 “终于是结束了。”宋山内松了口气道,他本也想出手,不过战斗结束得太快,让他并没有得到机会。 话说回来,如果战斗持续得更长一些,那些忠于任夭笑的头目们,也该回过神来加入战团了罢? 仅剩的妖王团猫这才醒过神来,发出一声悲鸣。 他只效忠于任夭笑,可不在乎什么芦名教。 发出一声狂啸,团猫向着狄临剑方向猛扑过来。 而妖兵们也随即跟上。 “放箭!”吴锋骤然高声下令道。 白衣营中的弓手们纷纷射出利箭,逼向一众妖兵,令妖兵们不由踌躇不敢上前。 团猫冲在最前方,转眼便扑到狄临剑近前。然而狄临剑和四个大汉一同怒攻上去,只见寒光纷舞处,鲜血喷涌。团猫以卵击石,顷刻间肥大的身躯便被斩成了肉酱,鲜血流淌满地。 几个来自草原的头目当先向狄临剑跪下:“叛徒任夭笑及其党羽已然伏诛,我等愿唯执法使之命是遵!” 此言一出,寻梦山的匪兵们纷纷齐刷刷跪下。 在寻梦山中,威信足够号令士卒的,只有任夭笑和陈元二人,现在两人都已死去。而狄临剑展示了芦名之印,自然也就能控制住局面。 只见狄临剑向吴锋微微一笑:“谢统领,你是如何发现我们的?” 吴锋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道:“陈元也不是忠于芦名教的人,对不对?” 狄临剑微微一愕,随即道:“不错。本来任夭笑让我负责逼他跳崖的事宜,我在那时就能让他的诈死变成真死。然而任夭笑在那时便死了的话,那寻梦山便便宜陈元了。唯有让任夭笑和陈元乃至你们白衣营相斗,我才能就中取事,行卞庄刺虎之计。” 他又道:“陈元的真实想法,是投靠大周王朝,成为大周庇护下的盗匪团伙,以后劫掠都进入大齐王朝境内……” 吴锋道:“所以你这一派虽然忠于芦名,却是最为势单力孤,必须要在最微妙的时机,才能动手。但也就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四人和你必须每时每刻都处在能够合击任夭笑的最佳方位,以便时机来临时能够暴起袭击,一击毙命。” 狄临剑闻言,神色微变:“原来如此……” 吴锋道:“之前我看见那四人立在任夭笑后方,所处的方位正适合协力偷袭他,而且一直如此,心下便有了计较。在我杀死假任夭笑,真任夭笑公布身份之后,你们立刻调整了站位,更是让我明白自己的猜测无误……” 狄临剑道:“当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等为了杀死任夭笑,亦不得不如此,所幸任夭笑信任他们四人,压根没有注意到这点……” 他唇角露出一丝诡笑:“我制造出合适的情景,让任夭笑救下他们的性命。在任夭笑看来,被自己救过命的人,自然是可以当作底牌使用的。” 他又叹息一声道:“大小姐一直信不过她这个表弟,让我负责监视,防患未然。其实任夭笑也是难得的人才,但既然不为芦名所用,不得不……大小姐早说了,在中原建立据点,并不可取,我这次消灭了任夭笑,便是要将这里的战力都带回草原上去的。” 听到狄临剑此言,不知为何,吴锋却是骤然心头一寒。 自己这次没能算到的地方,可不止一处。 果然,随即便只听狄临剑轻笑道:“谢统领慧眼如炬,将一切算计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惜还是算漏了一点……” 他修长的手指当空虚划:“现在寻梦山的战力,都在我手中,如果我想要除掉你们,又当如何呢?” 吴锋面色骤变。 之前他知道四位大汉和说剑都对任夭笑不怀好意,因此纵然陡生变故,也一直有恃无恐。 然而现在的情况,和之前其实并无不同,只不过控制寻梦山战力的人,从任夭笑换成了狄临剑而已。 但吴锋知道,这一刻自己最需要的是冷静。 他稳定了情绪,平静道:“我想,狄执法使其实并无恶意。” “为何?”狄临剑收起伪装出的猥琐之后,气质显得恬淡而飘洒。 吴锋道:“其一,经过这一番内乱,寻梦山士卒的战心和士气,都下降到最低点。狄兄虽然身具芦名之印,在寨中却是威信有限,指挥起来未必得心应手,想要吃掉我们白衣营,并不是易事。” 狄临剑道:“不错,接着说。” 吴锋接着道:“其二,我白衣营将士同心,更有着极强的求生意志,倘若背水一战,你等纵然能消灭白衣营,也必然遭受巨大损失,如此实不可取。” “然后呢?”狄临剑问道。 吴锋又道:“其三。狄执法使方才说了,要将寻梦山的战力带回草原,那么和白衣营就真的全无利益冲突,没有动手的动机……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最后一点。” 听得吴锋此言,狄临剑大为好奇:“还有最后一点?是什么?” 吴锋突然直视着狄临剑的双眼,郑重道:“狄兄的眼中,没有杀意。这一点才是关键,之前的三点,都是浮云。” “哈哈哈哈哈……”狄临剑猛然长笑起来,竖起拇指:“中土果然多有胆识超凡的少年!既然有你这句话,今日白衣营自可安然离开,只请谢贤弟去草原见大小姐一趟便是!” 第二百零二章下厨 吴锋心头隐隐咯噔一声。 狄临剑之前说,因为任夭笑不为芦名教所用,所以不得不除去。 那么自己又如何? 不为我用,即为我杀。这是许多诸侯的处世之道。 芦名教作为魔道教派,越发可能是如此。 但如今白衣营一百多人的性命,操于彼方之手。为了属下的性命,也由不得自己了。 如果到草原之后,被对方逼迫效忠,也只能虚与委蛇。哪怕写下了誓书,只要芦名教一天无法南下中原,誓书便不过是一纸空文。 而在吴锋眼中,担心魔教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远不如担心西漠之雄斯库里统一了西漠,打进中原来得靠谱。当年的魔门,有着刘渊、石勒这样的一流枭雄,而现今的魔门,似乎尚没有那个层次的雄杰人物。 然而,任夭笑、狄临剑只是芦名教青年一代的俊杰人物,便令吴锋数次算计失误,落入现今的尴尬处境。这有吴锋现在只有十四岁,年龄尚幼,考虑不周详的因素,但也证明魔门虽然不宜高估,却也绝对不能低估! 狄临剑见吴锋有犹疑神色,当即笑道:“谢贤弟可是担心此事传出去,被人说勾结魔教妖人,妨害你的仕途么?无妨。寻梦山中的士卒,都会被我带到草原去,自然不会说出此事。至于你自己的部下,管好他们的嘴想必不难罢?” 与魔教交结,此事可大可小。哪怕是道门、佛门各派。暗中和魔教门派结盟的事情也是常有的。何况吴锋一个小小的岩仓殿白衣营统领,若只是和魔道中人认识认识,又算得什么事? 但是明面上魔教毕竟是众矢之的。如果这事情被人拿着大做文章,却也麻烦。 听得狄临剑此言,吴锋心下知道如果再犹豫下去,必然让对方看轻,当下长声道:“承蒙狄兄看得起,某人哪里敢推辞?山内,我不在的日子照顾好营地!” 宋山内心下一凛。明白吴锋的意思是,如果自己回不来的话,便让他接管白衣营。 他神情凝重。向着吴锋重重点头,道:“谢衣,此去路途遥远,漠北风霜更是砭人肌骨。还请保重身体。” 言中之意。却是让吴锋到了草原之后,小心行事,务必保得自身周全。 狄临剑猛然击掌:“爽快!大小姐最爱结交的,也便是做事说话爽利的俊杰人物。” 吴锋问道:“何时启程?” 狄临剑道:“我将让营中士卒化装成商队,分成十余队,由不同的路线前往草原。谢贤弟随我一同去便是了,接下来几日,可以留在山上。我等自将置酒相待。” “那么,劫掠来的女子。又将如何处置?”吴锋问出了这个问题。 救出被劫进寨中的女子,这是吴锋给白乱乱的承诺。而任夭笑也承答应释放那些女子,作为双方的合作条件。 但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吴锋还敢提起这事,却是足见他胆识超凡。 一时间,寻梦山中分到女人的匪兵,都向吴锋投来森寒的目光,当中是满满的杀意。 狄临剑却是笑了笑:“这一番诛杀任夭笑,也是多蒙谢贤弟相助。那群可怜的女子,若是相处几年下来有感情的,或是生下孩子的,便一同带回草原,不然就放了吧。对于失了妻子的士卒,芦名教自然会在草原上挑选容颜佳妙的姑娘,撮合婚配。” 他转向士卒们道:“咱们草原上的姑娘家,热情娇媚,可不是中原这些小脚女人可比。何况她们佩服的就是强者,你若有本事,抢亲大是无妨,三妻四妾也容易……倘若灭了哪个小门派,你杀了门主,将大小姐抓来做夫人,她也不会仇恨于你,只会佩服于你的本事,恭恭敬敬地。” 狄临剑忽地负手长吟道:“胡姬年十五,芍药正含葩。何处相逢好,并州卖酒家。面开春月满,眉抹远山斜。一笑既相许,何须罗扇遮……” 这近千年中,北莽的胡人也受到中原影响,使用中原姓名,以精通文化为荣。狄临剑虽然是血统百分百的胡人,但吟诗之时,周身流露风雅之气,丝毫不输给中土的儒士。 他念得抑扬顿挫,情感十足。这一群贼兵虽然都不通文墨,却也隐觉诗中之意,仿佛有绝色胡姬的娇媚模样,展现在他们面前。 对于这些山贼来说,大胸脯大屁股,性格热情奔放的胡人女子,的确比中原女子更有吸引力。 得到狄临剑这承诺,这群人的怒意方才消退,更有人露出期待神彩。 如果不是无处可去、无路可走之人,一般也不会上山为匪。这些人心中并没有什么安土重迁的观念,只要有吃有喝有女人,去哪都是一样。 吴锋当下拱手道:“多谢狄兄盛意。” 狄临剑挥手道:“小事尔。” 当下宋山内带着白衣营将士鱼贯下山而去。考虑到残存山贼们的情绪,并没有割取死者首级或者耳朵作为战功的凭证。但是数天之后,寻梦寨变成一座空寨,自然能够证明白衣营的作战成果。 狄临剑将匪兵们安抚了一番,命令他们开始清点寨中财物,做好北上准备。也有匪兵去牵羊置酒。 寻梦山中豢养有各种牲畜家禽,牛羊猪鸡皆有,以备头目们平时聚餐之需,匪兵们有时也能享用到。 “山中没有大厨,为兄不得不亲做羹汤,还请谢贤弟稍待。”狄临剑微笑着,走进了厨房。 以狄临剑的身份亲自下厨,自然是表示爱才之心,显示出芦名教大小姐对人才的拉拢之意。 “受宠若惊。”吴锋应道,他心中却是在想,如果那位芦名教大小姐要求自己留下来效力,又该如何推辞才是? 他等在厅中,只听炭火燃烧的剥啄之声,一股含着腥膻之气的浓香味很快便扑鼻地逼来,伴着烟火的气味。 却没听到切断骨头的崩裂之声。 狄临剑看来是要烧一头烤全羊,让吴锋体验下草原菜的风味。 第二百零三章狄临剑的誓言 成年的山羊,体重可以达到百斤上下。 川蜀之地更是有异种的岩羊,体重达到六百斤以上,驯化之后,可以当坐骑使用。青城派的王牌部队益州五色备,当中最精锐的黄备便是迅捷凶猛的岩羊骑兵。 但用来做烤全羊的羊只,当然都是没长大的羊羔,这样才能不经肢解,便能整个烧熟。 厨房里头传来的香气越来越浓郁,火烧火燎之声,油汁滴下的滋滋响声,落入炭火中的爆响声,混杂在一起,奏成一曲令人食指大动的乐章。 鼓捣一阵之后,狄临剑拿着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出来,信手甩在桌上,却是轻轻巧巧,没发出丁点声音。 中央是一头二十多斤重的去皮羊羔,头颅斩去,四腿呈跪状。全羊被焙烤成金黄中透着暗红的色泽,油光闪烁,好似涂了蜜一般,散发着醉人的甜香,甜香中带着丝丝腥气,却越发深入肺腑。 羊羔身上撒着点点孜然粉末,令香气越发浓郁,下边垫着青翠的生白菜叶,当中还掺了香菜。红绿相衬,色泽越发显得养眼夺目。 冬天能有新鲜的大白菜和香菜,自然是温室里培植出来的。短短四年间,任夭笑能把深山开垦到这样的地步,足以证明此人确实有经营之才。 大托盘周围,还整齐地摆放了几个青瓷小碟,分别盛着牛排、豆腐、腌菜和鱼香茄子,都做得极为齐整。透发出一股亮丽的气息。 狄临剑敢于亲自下厨招待吴锋,手艺的确不是虚的。只是瞧着这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菜,便令人馋涎欲滴。 将两瓶马奶酒提到桌上。狄临剑笑道:“且来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若吃不完,不是好汉!” 光是羊肉,刨除骨头也有接近二十斤,再加上其他的菜肴,哪怕不算酒水,一个人也要解决掉十斤以上的食物。 对于普通人,除非是彪形大汉。否则绝不可能。而于修士来说,肠胃可以随意胀缩,勉强吃下自然是可以的。但一般也会胀得难受。 吴锋却是欣然接过了狄临剑递来的碗筷和切肉尖刀,毫不客套,直接剜了羊背上极鲜美的一块肉,开始大嚼。 入口登觉芬芳扑鼻。肉质极是焦脆鲜嫩。但随即便是一股浓烈的腥气和咸味在嘴里发散开来。 草原上做牛羊肉不爱用料酒,只用胡椒和孜然去腥,如果是做肉串还好,大块的肉特别是全羊全牛之类,腥气只能在表面除掉,入口才觉得腥味冲鼻。 这浓重的咸味,也让吴锋一阵不适应。他自认为比起那些自命清高,以吃清淡为荣的公卿子弟。口味算是很重的了,但这全羊却依然咸得他舌头发麻。 这与草原民族的习俗有关。胡人重视肉类的本味。并不怕膻腥,又因为草原上多盐湖,有对于盐的崇拜,所以做肉一般都弄得极咸。 “如何?”狄临剑微笑道。 “菜肴极美,但是不甚对胃口。”吴锋诚恳答道。 “那你再喝一口马奶酒试试。”狄临剑依然笑吟吟地道。 吴锋灌了一口,又是一股浓重的腥气,差点把他呛得半死。 “哈哈哈哈……”狄临剑看着吴锋的古怪表情,突然长笑起来,透发出一种说不出的率性和洒脱。 他忽然道:“谢贤弟以前对我们魔门中人,想必有偏见对不对?” 吴锋微一踌躇,点了点头,随即道:“以往的确见过几个凶残的魔道散修。不过狄兄却是风仪超凡,就连那被杀的任夭笑,也不是寻常人物。” “凶残……”狄临剑道:“你这话其实说对了。我们胡人逐水草而居,生存环境极端恶劣,弱肉强食、争夺杀戮,乃是家常便饭。凶残嗜血,是烙印在骨子里的东西。但大小姐也曾说过,不要做无意义的事情。我若在此歼灭了你们白衣营,对芦名教没有任何明显的好处,倒不如送一个顺水人情。” “如狄兄所说,你们魔道的凶残,乃是对敌人毫不留情,反而是在乱世中有利于生存壮大的能力喽?”吴锋也微笑着道。 “不错。我们不拒绝风雅,但骨子里的凶残,乃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就如同这一桌菜,外表精美瑰丽,但内里如血一般的咸腥,却反倒是我最为自鸣得意之处。我们也读你们的兵法书,愿意学习你们的谋略和智术,但最为相信的,还是神魂中的力量,胯下的骏马,还有背后的弓矢!”狄临剑昂然答道。 他的话语有着一种奇异的煽动力。吴锋突然觉得口中存留不去的咸腥,竟有一种魔力,带来一股悠长的回味,其烈如火,却又绵绵不绝。 “狄兄的确是率性之人。”吴锋赞道,却是回避了正面回答。 狄临剑当然明白,吴锋作为一个中原人,很难赞同魔门攻入中原,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的理想。 但这并不重要,合作更多地是取决于利益,当理念不同的双方合作时,每一方都会坚信自己能算计到对方,实现自身的理念而令对方赔了夫人又折兵。但究竟由谁真正得利,却是由双方的实力和智术差距决定。 芦名教大小姐令他访求中土英才,便是为此! 牛羊肉都不太符合吴锋口味,但豆腐却是地道的并州风味,咸淡适宜,吴锋便就着羊肉吃豆腐,渐渐地也觉得因为厨师手艺极佳,这咸腥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宁咸勿淡,果然不假。”吴锋又撕了一块羊肉,道:“那些淡出鸟来的菜式,纵然是大厨手笔,我也吃着恶心。” 这话表现出他对狄临剑的率性之论,的确有一定的赞同之处。 但吴锋看来。无论是率性还是凶残,都要看整体地对于社会民生造成建设还是破坏。第一次五胡乱华时十室九空的凄凉情景,史书可是记载得清清楚楚。魔门当然也有建设能力。可这建设能力远比不上他们的破坏能力,在他们入侵中原时便越发如此!纵然如今魔门中人似乎已经从中土学到许多建设之道,吴锋也绝对不敢信任他们。 在某种程度上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八个字,的确有其道理。在中土,无论是南方人北伐还是北方人南侵,都难以避免地会有劫掠和屠杀。这是南北地域差异引起的隔阂所造成的。然而由于文化相近的缘故,战争对于文明并不会有多大破坏。 而异族的入侵,带来的往往不但是无边的屠戮。更是蒙昧对于文明的碾压,是野蛮对于智慧的摧残,虽然也存在文化交流的正面意义,但引起的文化创伤。可能经过千百年也难以恢复! 酒过数巡。大量的食物也被两人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吃得差不多干净。 狄临剑知道自己并不能完全说服吴锋,但也并未再多言,能令对方赞同于魔道的率性一面,便已足够。 这一桌不合口味的酒肉,吴锋也解决了三分之一,算是很给面子了。 “狄兄,此前的事情。我还有两点不明,望不吝解答。”吴锋开言道。 “说罢。”狄临剑用棉布擦去了嘴边和手上的油迹。道。 “这两个问题,想必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其一,真正的说剑现在在何处,狄兄是如何冒充他来到河东的。其二,既然任夭笑和陈元都已经伏诛,为什么不由狄兄留下来继续发展寻梦山,而是放弃四年的苦功,将兵力都带回草原?” 吴锋说出“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意味着他其实已经猜出大半。 狄临剑微一沉吟,答道:“第一个问题,答案很简单。说剑的身份,是我的影舞者。他不但做不好一个影舞者的本职工作,更是化名萧径亭,干了那样的蠢事,早该死了。老爷当时就打算诛杀他,却被大小姐保了下来,顺便把我藏了起来。这个蠢货还以为大小姐对他有意,结果任夭笑临行前,大小姐指派说剑当他的副手,接着便把说剑秘密砍了头,由我顶上。” 吴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那盛大小姐竟能布局如此长远,一开始她保下说剑,将狄临剑这本尊藏起来,当然不是要对付自己的表弟,不过是留一张有力的暗牌罢了。但到了要派出任夭笑的时候,暗牌就果然起到了用场! 看来,当今的魔教,并不能说无人啊。 狄临剑又道:“第二个问题——你我一同诛杀任夭笑之后,我也提到了,大小姐反对在中原建立据点。那么,谢贤弟应该能猜到,派任夭笑来中原,完全是老爷的意思。” 吴锋点头:“不错。” 狄临剑道:“老爷对仙台魔宗忠心耿耿,更是坚信仙台宗主伊中棠能在近期内整合魔门,南下中原,因此才急于在河东建立据点。而大小姐却以为控制一块飞地全无意义,负责人却极容易生出异心,还不如将人才用于本土的事务,攻打和招抚临近的门派和部落,更能够扩大本教的势力……” 说到这里,狄临剑微微一笑,道:“如果由我主持这边的事,自然不会有背叛之虞,但我早已向大小姐发过誓,尽量不明着做事。” 说到此处,狄临剑骤然转作神色肃穆:“狄临剑这个名字,是大小姐给我取的,我的原名,叫做金盛备。” “接受这个名字起,我便潜入长夜,成为阴影中的利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大小姐交代,倘若她在争雄的道路上英年早逝,我才能走出黑暗,恢复原名,以支撑芦名的未来,而那时,便是战血千里的生死之战。” 第二百零四章魔门格局 狄临剑眼神凝重,面容端严。 他清隽的容颜上,浮现出的,竟是一种朝圣一般的表情。 吴锋霎时愕然。 他对那位芦名教的公主盛醉香,并非一点了解都没有。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到中土来。 芦名教主盛宣怀的独生女盛醉香,今年二十二岁。因其父修炼顺天神策走火入魔,导致半身瘫痪,故渐渐开始掌握芦名教大权。 在中土,每个提起她名字的人,都会加上六个字:魔教第一妖女。 他们的神色绝不会像狄临剑这样神圣。 因为盛醉香做得最有名的一件事,便是长期用红色的葡萄酒沐浴,然后将酒液装回瓶子里让人以十倍的价格卖到草原和中土北方的各地,这为芦名教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也让她的美貌之名越发播扬开来。 不是每个魔教美女都能像她这样做,因为像盛醉香这样天生异香,连流出的汗液都含着香气的女子,恐怕一百年才能生出一个。 吴锋望着狄临剑,道:“如果我早听到狄兄这一番话,不用相请,我也会想要去草原见见这位盛大小姐。” 狄临剑神色依然肃穆地瞧向吴锋,道:“谢贤弟,你可知大小姐的名字,源自何处吗?” 难道不是因为天生异香?吴锋心中想着。 却听狄临剑一字一顿,道:“满堂花醉三千客……” 吴锋知道后面一句是什么。 “一剑霜寒十四州!” …… 寻梦山的搬迁行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 寨内积攒的金银财物,被一箱箱装好,运上马车。狄临剑动用了任夭笑留下的人脉网,令车队将能够顺利化装成商队出塞。 他如约放走了大部分被强抢来的女子,并安抚了无法带走的流民们。 在整理任夭笑留下的账簿后。狄临剑也不由发出了感叹。 “任夭笑不愧是大小姐的表弟,经营运筹的能力,的确是我所不及。”狄临剑叹息道:“在没有任何根基的情况下,四年之内就将寻梦山的内外关系网络经营到这个程度……如此人才,又是教主家族的宗亲,却生出叛逆之心。也实在是可惜了。” 他所感叹的是任夭笑如果不被派到河东,也便不会有自立之心,不会因背叛而被诛杀。 “越聪明的人,就越容易高估自己的能量。只有大智之人,才能完全具备自知之明。”吴锋微笑。 狄临剑长声道:“是啊……”他将一沓信笺递到吴锋手中:“瞧瞧。” 吴锋展开一看,却是任夭笑和诸多豪族的来往书信。 他很快明白,为何任夭笑明知白衣营战斗力强悍,却依然起意歼灭白衣营。 豪族们向任夭笑许诺,只要任夭笑能解决掉白衣营。他们在瓜分掉白衣营的产业之后,便能让任夭笑继承白衣营过去的商业网。 如此大的诱惑,换成任何一个人都该动心才是。 而任夭笑也承诺,在寻梦寨完全洗白之后,将会开始剿灭其他的盗匪,负担起维护地区稳定的任务。 也就是说,吴锋想要做的事情,任夭笑也完全想到了。 豪族们并不喜欢岩仓殿麾下的白衣营。像任夭笑这样没有后台的势力,才能让他们放心。 如果不是在今天折戟沉沙。假以时日,任夭笑必然能做出一番事业来。但他重重布局,最终却依然难逃一死,也不知道是不是作为气运者,遭到吴锋无运体质的祥瑞,以至于倒了大霉。 无论是魂舞者谢思远。还是任夭笑本尊,均是死于吴锋的剑下。 吴锋也明白狄临剑将这些信件给自己,意味着什么。 “多谢狄兄。”吴锋朗声道。 狄临剑拍了拍吴锋的肩头:“如何使用,就由你决定了。” 将这些信件交给大周方面,的确没有意义。但如果用来敲诈与任夭笑勾结的豪族。则能收获不少好处。 而狄临剑将信件交给吴锋,也显示出芦名教不会有扣押吴锋的计划,让吴锋得以安心。 狄临剑又道:“寻梦山下的这些百姓,我们难以带走。纵然带到草原上,他们也难以适应草原的生活。便都交给你了,谢贤弟你想必有妥善的安置办法。” 吴锋道:“待我自草原归来,便联络大周官方,派出官吏前来治理好了。两千多的人口,足够成立一个大乡,必然引起本地豪族的觊觎。如果是大周王朝派出的官吏,因为人生地不熟,在此地缺乏根基,反而不敢太过于压榨百姓……” 狄临剑道:“你们白衣营的确不方便掌握土地,也便不需要人口。将这两千多人口献给大周,反倒能表示忠心。” 数日后,营寨内的一切,都已经打点完毕。在这霜风萧瑟的秋冬之交,满载的车队沿着山道踏上了北上的行程。 魁伟雄壮的妖兵们,也都化装成了商队的护卫。如今人族和妖族的矛盾已经极度淡化,只有极少数顽固的妖族才仍然坚持与人类为敌,因此有妖众成为商队护卫,却也不足为奇。 贼兵们纷纷转过头,回望这一片生活多年的土地。 寻梦山下的流民们组成长长的队伍,上来送行。 有人抱着大小头目哭泣送别,有人忧虑于失去了寻梦寨的庇护,今后的日子将会如何,更有人因得知任夭笑已经死于山寨里的内乱而感伤喟叹。 任夭笑一众是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他们却又庇护了两千多的流民,并且得到了百姓们的真心爱戴。 这人世间的善恶,还当真不是那样好界定。正如任夭笑所说,白乱乱那样的小孩,眼中的世界也太简单了一些。 车队白日行驶,夜间扎营,越过一重又一重被冰雪覆盖的山峦。天气越来越寒冷,空中已见不到雁影。 路上时有大小势力甚至妖族部落设置的关卡,但既然是商队过境,付些钱也便能够过关。狄临剑看重的是寻梦寨这四年积累的兵力,对于金银并不太在意。 吴锋和狄临剑坐在同一驾马车中,一边掀开车帘观赏外头的风景,一边攀谈,渐渐越来越熟络。 两人意气相投,虽然一个是中原武士,一个是魔教妖人,却也能够互相交心。 从狄临剑口中,吴锋得知了目前魔教的格局。 五胡乱华之后,慕容、拓跋等大世家渐渐融入中原人当中,而留在北莽大地上的胡人,以四派势力最大,号称北修罗、东仙台、西安东、南阴魄。 四派当中,仙台魔宗势力最大,支派最多,为目前的魔道第一大派。十数年前,仙台魔宗宗主伊中棠更是发兵西进,越过乌拉尔山,将魔道四大派中的阴魄殿打得俯首称臣。从此仙台掌握了魔道三分之二的力量。伊中棠野心勃勃,一心想要统一魔门,而后聚集北莽全部的力量,南下中原。 而芦名教作为四派中仙台魔宗的附庸,势力范围在北莽中土交界处大草原的东部,辖有一百万以上的人口,其中大部分是牧民,但也有少数人以耕种为生。 吴锋询问了狄临剑关于奴隶制的问题,据他所知,魔道修士的修炼往往需要残杀活人,因此在北莽,普通百姓和大部分武者都会被贬为奴隶,每年都会有数十万人遭到杀害。 对此,狄临剑表示并不否认杀人练功,但也宣称,数十万人的数据,无疑是道门对于魔教的过度歪曲。流窜在中土的魔道散修一般格外嗜杀。而在北莽,只有修为较高的魔道修士才需要利用人命来修炼,普通魔道修士使用动物即可。因此,往往战俘便足够所需了。 “况且,我们芦名教受到你们中原人影响,无论是文化还是制度,都学习中原,已经废除了奴隶制,功法也有所改进,需要杀人的地方变得极少了。因为所有的百姓都是自由民,有更多人可以进行修炼,芦名教的人口虽然只有百万,却能动员一万多的正规战士和十倍于此的民兵,实力还要在四大派中的阴魄殿和安东府之上呢。”狄临剑道。 芦名教作为仙台魔宗的附庸,便有胜过阴魄殿和安东府的实力,足见仙台魔宗的强大。但这也同样证明了仙台魔宗的力量存在松散的一面,未必无隐忧。 狄临剑又道:“中原的门派之主与豪族,以自己的贪婪残暴害死百姓,与杀人修炼,有何差异?更不用说不少道貌岸然的掌门,照样暗地里修炼我们魔道的功法!” 吴锋知道狄临剑说的是实话。就譬如杨麒将云海岚炼成了活死人,但如果要豢养一个活死人的话,需要每个月喂食十个童男童女的鲜血。封魂之术这样恶毒残暴的功法,必然是魔道功法无疑。 当然杨麒并没有真的让云海岚去吸血,而是把云海岚镇进大墓里发动由枯转荣之术获得福报。只是杨麒究竟有没有真的豢养活死人作为自己的打手,谁又知道呢? 但狄临剑的话,吴锋终究难以接受,只是含糊应对。 魔道杀人炼魂,道门也屠城灭国。武士之间的战斗,同样会烧杀抢掠,屠戮妇孺。这一切的一切,差别究竟在哪里?这人世间的灾难,又该如何去化解? 第二百零五章出塞 吴锋知道,自己的血脉中隐藏有残暴嗜血的因子。但至少,他如今对于世间苍生,依然是充满怜悯的。 狄临剑也知道十四岁的白衣营统领显然不会赞赏于魔门的杀人炼魂,于是话题又转到了芦名教大小姐盛醉香的身上。 芦名教主还有一重身份,那便是草原上柔然一族的左帐汗王。 柔然是草原上许多部落的综称,分为三大帐:左帐、右帐和金帐。虽然三帐都属于胡人,但其中只有芦名教掌控的左帐王庭才完全处于魔教的控制之下。因此,魔门和胡人也的确不能完全等同。 又譬如修罗门的领民虽然都是胡人,但修罗门的门主,号称魔道第一高手的乔北溟,却是中原血脉。 大派的大小姐,都可以称作公主。但盛醉香的父亲盛宣怀是汗王,那么盛醉香便是名正言顺的公主殿下,毫无水分。 在中原,皇帝一般都是傀儡,公主也并不值钱,还不如大派小姐来得尊贵。但盛醉香这样既是魔道巨擘之女,又是公主殿下,无疑便身价倍增。 以狄临剑之洒脱,言及盛醉香时,却好似对待天神一般,话语中充满了无尽的崇仰之意。仿佛自己的生命,都是由盛大小姐所赐予。 在充满尔虞我诈的魔门,能让属下忠诚到这个程度。吴锋对这艳名著于天下的美女,也是越来越好奇了。 他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道:“狄兄……你莫非是喜欢盛大小姐?” 狄临剑骤然一惊,却见吴锋的双眼清澈如水,如能看到他心底。 他眼神突然黯淡,长叹一声,缓缓道:“我配不上她。” 这样说。其实已经是默认了。 好一阵,狄临剑又道:“大小姐是天空上最美最圣洁的云霞,地上的奔马再神骏迅疾,也只能抬起头去仰望,永远不可能触碰。” 说这话时,他又显出了肃穆的神色。 吴锋本想劝慰他几句。但却知道以狄临剑对于盛醉香的敬畏,反而会适得其反,只得也叹息一声,并不作声。 却见狄临剑拍了拍他的肩头,将车帘掀得大开,指着外头道:“看,已经是出塞了。” 车轮不再颠簸,道路平坦起来,看似无穷无尽的吕梁群山。终于走到了尽头。 不远处有一条长长的断墙,灰泥剥落,砖石倾颓,镌满了风雨的痕迹。 那是云秦大帝留下的长城,将茫茫草原和浩浩中土分割开来,如同一条巨龙蜿蜒在北疆。 但岁月的风霜,令以最坚固的巨石砌成,更是镂刻了阵法的城墙也无法抵御。 哪怕经过历代的修缮。一旦乱世来临,长城又会恢复到年久失修的模样。一个个巨大的裂口,足以让车队在长城内外来回穿行。 这断颓的裂口,是长城的伤痕。可这长城的修建和补修,数千年来埋下了多少枯骨,滴下了多少百姓的血泪。它又何尝不是大地的创伤? 穿出这一道豁口,便是出塞了。极目望去。一片开阔,都是茫茫的深草,却已然枯黄。 天气已极冷,遍地凝霜。但草原上降水不多,此处并没有落雪。许多地方草能高到两三米,在寒风的吹拂下摇摆纷舞,化成一片苍黄色的波涛。 万里穹庐,在这样开阔的地面下,也显得无比地寥廓。 狄临剑喝停了车队,与吴锋一同走下马车,迎着寒风,并肩伫立在路旁,望着这一片一望无际的草海碧天。 “这就是草原了,如果是春天夏天,还要更美十倍。”狄临剑极富感情地凝望着这一切,道。 “我知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吴锋念出了极为有名的草原歌谣。 他生长在群山密布的并州,也是第一次瞧见如此旷远博大的天空,完全没有山峦的遮挡,真正的一望无际。 长空之中,一只孤雁正缓缓向南飞去,发出清越的长鸣,音域极广。但这鸣声竟毫无悲伤之意,而是透发出一股说不出的清傲。 “那是霜翎铁雁,要在冬天才会南飞,而且极少结群,是一种非常特立独行的灵禽。”狄临剑道。 如此旷远的天地,也确然会催生出无数如狄临剑这样的率性男儿,还有盛大小姐那样行事卓然不羁的奇女子。这茫茫草原的场景,的确催人壮怀。 然而一味的壮怀,也会让人失去对生命的珍视。草原和罗荒野中恶劣的环境,血腥的搏杀,一味的弱肉强食,令胡人养成了嗜好杀戮轻贱人命的习性。魔道修炼体系发源于胡人之中,魔教又扎根于北莽,并不是巧合所致。 两人回到马车中,催动车队继续前行。辚辚的车声伴着萧萧的马声,长长的车队,向着芦名教掌控的地域迫近。 “大小姐并不在会津城,而在偏南的一处草场中,我们应该就要到了。”狄临剑对吴锋道。 会津城,是芦名教在茫茫草原上修筑的一座城市,约有十五万左右人口,完全采用中土的建筑方式。它是左帐王庭的王都,也是草原上最大的城市。 胡人逐水草而居,本来并不筑城。但最近数百年来,不但是芦名教,草原以北的魔道门派也都开始建筑城市和城堡,以聚集人口、控驭要害之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胡人的确也在慢慢走向文明。 草原实在太过广阔,狄临剑口中的就要到了也并不快。又经了两天多,车队才抵达了一处不小的牧民营地。 下车之后,吴锋立刻感觉到一股牛粪的气味扑鼻而来。 入冬之后,牛羊马匹都要聚集在避风的营地当中,免得被白灾大量冻死。人口和牲畜的聚集可以提供热量,不过气味也就好不到哪里去了。 这处营地大约能有五六千人,算得上非常大了。牧民们在冬天仍然有充足的精力,一个个高声喧哗,或是载歌载舞。也有商贩们大声叫卖着来自中土的各种物品。 在营地的中央,有一个大红色的毡布营帐,外头立了两根高大的木柱,顶端刻成狼头形状,上有奇怪的花纹,好似某种神祇。 “公主殿下,请让我再见您一面,阿勒颇哪怕是死也是值了!”一名身着蓝色摔跤袍子的精壮青年半跪在帐外,大呼道。 帐内骤然传出了银铃一般的笑声。 如论娇媚婉转,其实这声音尚及不上云海岚,大抵是胡人女子的声线不够柔美。但偏偏有一种惊心动魄的节奏在其中,令人听了忍不住要心跳不止。 帐门骤然敞开,劲风席卷,却不见人影。 只见一把霜白色的刺剑飞掠而出,那青年措手不防,被刺剑自上边掠过,带着飞起,刷地一声,竟是钉在了门口的木柱上! 第二百零六章魔教第一妖女 吴锋心下一寒,暗思这盛大小姐竟然戾气如此之重,动辄杀人。 但定睛看时,并无鲜血,也没听见惨叫之声。 那青年却是不知道怎么挂到了木柱上,拼命挣扎着。 原来那刺剑打飞了青年头上的皮帽,扯着长长的头发一同钉进了柱子里,头发一根未断,全部给镶嵌了进去,青年自然就被提着头发挂在了柱子上。 青年的头发似乎颇为坚韧,并没有被拉断,但也就导致他被稳稳地挂在三米多高的木柱上。木柱牢固地扎根在地面上,毫无倒下的趋势。 几个奴仆模样的少年飞奔上来,高叫着:“世子殿下!世子殿下!” 他们不敢放倒木柱,柱子上是他们部落的图腾。 青年试图将刺剑从柱子上拔出来,但刺剑上依然流转着一股电一样的流光,他将手贴近去,立马痛叫起来。 奴仆们扯住他的腿,试图将他拉下来,却令青年越发痛得呲牙咧嘴。 最后,青年终于忍痛拔出小刀,割断了自己的满头长发,啪嗒一声跌在地上,因为割得仓促,头发好似被狗啃了一般,惨不忍睹。 他不敢再讨没趣,悻悻然离开了。 “如果在当众丢脸之后,他还敢继续求见,大小姐说不定还会见他一面。”狄临剑低声对吴锋道。 言毕,他并未通报,便直接走入帐中。显然盛醉香已经知道了他要回来的消息。 过了一小会,狄临剑走了出来,对吴锋道:“进去罢,大小姐对你很有兴趣呢。” 他拍了拍吴锋的肩头,却没有再进去的意思。 吴锋步履悠然,推开帐帘。踏了进去。 刹那间,他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天地,一股惊人的香气,猛地向他鼻孔中袭入,令刚自空气污浊的帐外走进来的他反而有些透不过气来。 帐内铺着鲜红色的驼绒地毯,自地面向侧面延伸。将整个大帐内表面都包裹起来,只在顶上留出通风采光用的天窗,透发出一股惊人的亮丽。毯面上时有凸起之处,那是被覆盖住的支撑木架。 大帐侧壁上,悬着数幅仕女图,色彩鲜明,精工富丽,以吴锋的眼光,自然能看出都是名家手笔。 帐门两侧。有两位身着修身青色衣裙的俏婢,见吴锋进来,向他裣衽作礼。她们身上的衣裙裁剪极为合度,姿态也是十二分的恭敬优雅,神色宁静柔顺,眼波轻闪,却带着一种莫名的勾人魅力。 吴锋目光向前延伸过去,只见一扇极大的折叠式檀木嵌玻璃屏风曲折而立。将大帐割断成了两部分。玻璃上以涂料抹成白色,绘制着花鸟图案。因此并不能看到里头。 屏风前方是红木制成的茶桌茶椅,桌上镶着一大块制砚用的黑石,上头摆了整套茶器,布局极是优雅。 这大帐的前半部分,布置是明显的中土风格,典雅精美。配着大红色的背景,更显富丽之态。 屏风分割大帐,只在边缘处留下一个小口子,却和帐门并不相对。也就是说,盛醉香是让刺剑绕了几个弯子之后。准确地钉住那名叫阿勒颇的青年,将他挂到了图腾柱子上。 吴锋转动脚步,踏入内帐,香气骤然越发浓烈馥郁,而他则是刹那间几乎被晃花了眼。 进到内帐,风格又突然一变,墙上都是西洋式的美人油画,镶在红铜打造的边框当中,色彩比仕女图更加明艳。地上也摆放着西洋人雕制的大理石雕像,竟都是半裸或全裸的女子,但神态却典雅圣洁,令人难生亵渎之念。 屏风在这一面则镶上了金边,绘上了西洋女骑士纵马射猎的图景。 大帐最深处,摆着一张纯银四柱床,接合部镶着夜明珠和钻石,莹光闪烁。床上铺着大红色的丝缎,挂着紫红色的纱幔,隐约可见一名绝丽女子侧卧其中,好似海棠春睡。 女子身着一袭红衣,头发也是鲜红的颜色,虽还看不清容颜,却已觉气质高华无比。 狄临剑曾对吴锋说过,盛醉香父亲盛宣怀是柔然人,母亲却是西极的白肤人。她的草原姓名叫做香吉娜?帕苏尔——柔然人和西极人一样,都是姓前名后。 帕苏尔是芦名教教主家族盛家在内许多家族的草原姓氏。狄临剑原名金盛备,而金家的草原姓也是帕苏尔,也就是说金家与盛家同源而出,是帕苏尔家族的支流。草原上渐渐受到中土影响,也奉行起了同姓不婚,这时候主家和各分家有不同的中土姓氏,使得帕苏尔家族的各脉之间仍然能正常联姻,稳固彼此之间的关系。 而香吉娜,则是典型的西极名字。 这大帐的布置,以一张屏风分割成中土风格和西洋风格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却同样地精美富丽,什物的摆放和布置,处处皆见匠心。盛醉香生活奢华,以葡萄美酒沐浴之名可谓闻名遐迩,今日一见,果是名不虚传! 床上传来一声低低的哼吟,声调慵懒柔婉,勾得人耳根发痒。 紫色纱幔缓缓拉开,一张金丝薄毯也被掀起,却是只见一名身形纤弱的小婢满脸羞红,自红发女子怀中钻出,飞也似穿好绣鞋,不敢看吴锋便逃到外账去了。 若只论姿色,外头那两个侍女已不在梦绮舞之下,这名小婢更可与渚烟相当。 盛醉香手中却是攥着一只高脚水晶杯,杯中盛着血红色的葡萄美酒,与她白皙胜雪的肌肤相映衬,色彩越发分明。 胡人本就皮肤较中土人稍白,盛醉香又更有一半白肤人血统,自然是说不出的冰肌胜雪,白皙比起云海岚还要稍胜一筹。 盛醉香扫了一眼吴锋,只见眼波盈盈如水,却又有一种火一般的热力。被吴锋瞧见方才的情景,这魔教妖女却神色自然,毫不避讳。 她转回目光,将杯中的酒液一饮而尽,红唇轻轻一吸,便把唇角残存的酒水引入口中。神态说不出地优雅华贵,仿佛女神降临凡尘。 喝干酒液,她缓缓将水晶杯放在床头。轻轻穿上床下镶着紫水晶的木屐,盛醉香纤腰轻摆,款款向吴锋走来。 她身着一袭血红色连身绸裙,以一匹完整的布料裁剪而成,光润无比。胸口只是微露,较云海岚那套衣衫露出两个雪腻半圆,竟还显得保守不少,只是这连体长裙完全无领,胸上到香肩一片空白,将肩部美好的弧度完全暴露在空气中。 绸裙边缘缀着白纱,以珍珠装饰,她裸露的双臂上也挂了一对羽纱短袖套,尾部镶着金边。颈项上的装饰是一条挂着鸽血红宝石和钻石的混金项圈,无风轻扬的满头红发上,插了一朵硕大的玫瑰发花。 她鼻梁高挺,双瞳带着微绿,眉峰浓如墨染,容颜典雅,并不是绝顶妩媚,但这一派慵懒奢华的逼人红艳,却是直灼到人心里。 她的酥胸虽然也称得上丰挺,但是比起云海岚和梦绮舞的潮翻浪涌,其实是要稍逊一筹,只不过腰肢却是极为纤细,仿佛风中弱柳,给人以轻轻一碰只怕便要断掉的错觉。 若以容色论,盛醉香虽已是极美,但也只是和云海岚相当。当年云海岚勉强算洛邑京第一美女,盛醉香自然也称不上风华绝代。只不过云海岚的美似月华,柔和沁人,盛醉香却好似灿烂的初阳,有着更加直接的杀伤力。云海岚淡淡的体香,似夜间素白的幽昙,而盛醉香天生异香,体香浓郁绝伦,如万朵玫瑰,同时绽放。 随着盛醉香的行走,几点鲜红的玫瑰花瓣,被她从身上抖落。 吴锋这才发现,在这殷红的大帐中,到处都点缀着晕红的玫瑰花瓣。 他心下暗忖,是了,若只是体香的话,怎可能如此浓郁逼人? 但他骤然又发现,这些玫瑰花瓣,以及四周摆放的花瓶中所插的玫瑰,虽然逼真,却都是以布料剪裁而成,是纯粹的装饰品!这无比袭人的芳香,完全是自盛醉香那莹白胜雪的肌肤中透发而出。 盛醉香绝非那种常见的纯以妩媚勾人的妖女。她的美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艳光逼人,令人难于呼吸。远者闻其艳名,多生绮念,近者却觉其容光难以逼视,反倒敬畏如神,如狄临剑便是如此。 “岩仓门下白衣营谢衣,拜见盛姑娘,得窥芳容,荣幸之至。”吴锋微躬行礼,含着浅笑道。 “真是客气。”盛醉香嫣然轻笑,眼波流光:“临剑说得对,果然是极其可爱的男孩子呢……” 她说这话时,偏偏神色极为自然,看不出半点轻佻之意。 只见她轻划玉指,赞道:“才十四岁就这样美貌,长大了该不知是何等的倾国倾城……” 吴锋一滞,盛醉香刚见面就说这个,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对于容貌,吴锋确有足够的自信,毕竟不光是梦绮舞,就连云海岚也曾多次对他的秀美容颜表示过赞赏。但是“美貌”“倾国倾城”这样的词汇用在他一个少年身上,总是觉得有点奇怪。 这红发丽人,还真不愧是魔教第一妖女啊…… 第二百零七章十四州的野望 吴锋并不吝于赞美女子的美貌,梦绮舞和云海岚都常被他夸得心头发痒。 只不过盛醉香却是抢了先,他只得道:“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芦名教盛大小姐果然是名不虚传。” 盛醉香闻言,眼神闪烁,道:“没想到他连这个都告诉了你。那你可知道,为何是十四州,而不是四十州?” 以吴锋的博览群书,自然知道这两句诗的来历。 数百年前的天师道道主担任维扬节度使,权力极大,江东之地都在掌握之中。 有一位著名的诗僧拜见此人,献诗一首,当中最有名的两句,便是“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但此人野心巨大,并不满意于掌握中的十四州,而想要将势力范围扩展到整个大宋王朝辖下的四十州,因此要求诗僧改“十四”为“四十”,并许诺将厚加赏赐,并予以重用。 没想到诗僧极有骨气,回答说“州既难添,诗亦难改”,宁愿不要重赏和厚爵,飘然入蜀,不见踪迹。 但吴锋知道,盛醉香的问题绝不会那么简单,只是考校自己的学问。 他微一沉吟,便想通了答案。 “可是冀州、徐州、兖州、青州、扬州、荆州、益州、雍州、豫州、幽州、凉州、并州、宁州、广州?”吴锋侃侃答道。 几百年前曾经使用小州制度,州都被划分得极小,只相当于中古时的一个郡甚至半个郡,近年却又恢复了旧日的大州制。那位天师道道主的十四州,其实也就相当于扬州的地域。而他所想要的四十州,便等同于现今大宋的江南三州:益州、荆州、扬州。 武祖所划分的九州。是冀州、徐州、兖州、青州、扬州、荆州、梁州、雍州和豫州,其中梁州大抵相当于现在的益州。九州中分出北三边、南三边,北三边是东北的幽州,正北的并州,西北的凉州,南三边是东南的广州。西南的宁州,正南的交州。 但是实际上交州已经处于南荒境内,不属于中土,同样幽州以北的建州也是在北莽和中土交界处,大部分都是魔门的地盘。 因此,茫茫中土大地,正好便是十四州。盛醉香如今连芦名教教主都不是,而她父亲盛宣怀所掌握的,也不过是三分之一个大草原。她便已有了全取中土的野心! 盛醉香微微一愕,没想到吴锋如此才思敏捷,不过片刻之间,便知道了其中缘由。 她随即如同银铃一般长笑起来,毫无拘束,笑声含着直入人心的魔力,如果吴锋心性稍弱,必然无法把持。 这并非任何一种媚功。而是天生的华贵气场,令她的魅力增加了不知多少倍。 “果然是值得本姑娘一见的少年俊杰!”盛醉香道:“若只是脸蛋好看。我便将你扣在这里做个玩物,既有这等见识,却值得结交一番。” 这话说得一片坦荡,透发出一股英爽之气。 吴锋闻言一阵尴尬,再次无言。 好一阵,他才道:“盛姑娘……你行事如此……不羁。就不怕被人占便宜?” 盛醉香再次嫣然一笑,道:“只有像你这样会害羞的,才是可爱的男孩子。如果胡思乱想,眼神污秽,更想要动手动脚。那就是可恶的臭男人了,自然应该剁碎了喂狗。” 她神色从容,说得极是理所当然。 吴锋也相信她绝对不只是说说。狄临剑那不合格的影舞者说剑,只怕死后的下场,就是被切碎了做成狗饲料。 盛醉香一挥手,长声道:“来人,上菜。” 声音不高,却极是悠扬,遥遥直达帐外。 帐外传来脚步声,是厨师将菜肴送到了帐外,随即守门的两位侍女便将菜肴送了上来。 这样快的速度,必定是狄临剑进帐的同时,厨师就已经开始筹备,数名厨师一起开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菜品做好。 吴锋尝过狄临剑的“超凡手艺”,本以为要再吃一回咸得半死的牛羊肉,喝腥气十足的马奶酒,没想到端上来的菜品看起来都颇为精致。 盛醉香引着吴锋,两人对坐在床前的小桌旁。 摆在中央的是一盘白如霜雪的蘑菇,望之嫩滑无比,香气逼人,令人食指大动。外围放着木耳脆笋、鸡汤煨蕨菜芽、白切牛肉、红焖羊排,主食是糜子肉粥,酒品则是盛醉香所最为喜爱的塞上葡萄美酒。 吴锋先尝了尝那蘑菇,只觉鲜嫩爽口,味沁肺腑,余味久久不绝。其他几样菜品也是咸淡适宜,滋味极美。 蘑菇是草原上极有名的特产口蘑,也深受中土人喜爱,因为产量极低,运费又昂贵,在中土往往卖到天价。 “这些食材,同样全部取自草原,都是草原上的特产。但可能对你口味?”盛醉香微笑道。 吴锋明白她的意思。 草原上的食材,也能做出适合中土人口味的鲜润滋味,那么魔门南下中原,以草原上的制度稍作调整,一样也能治理好国家。 但在吴锋看来,胡人要真想治理好中原,必须得像当年的大魏皇族一样,将自身中土化,用中土之政,完全融入到中原人当中,那和中原人治理其实也没区别了。然而这个过程,却要遭受强烈的阵痛,无论是经济、民生还是文化,都会遭到极大的摧残。 治大国如烹小鲜,那是圣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像伊中棠、盛醉香这些胡人头子,可不会有治理国家如同做饭的本事。 但吴锋也意识到另外一点。 盛醉香虽然想要整个中土,但她极可能延缓魔门南下的脚步。 原因很简单,盛醉香的野心和胃口,都太大了。 仙台魔宗的现任宗主伊中棠,堪称一代雄主,通过多年的努力,将魔门三分之二以上的实力都收入手中。 盛醉香是芦名教教主盛宣怀的独女,而盛宣怀已经练功走火入魔导致半身瘫痪,将芦名教交给她,必定是近几年内的事情。 伊中棠是盛醉香的义父,对她极为宠爱,视若亲女,这点吴锋也曾从狄临剑口中听说。然而以盛醉香的野心,当真愿意看到义父统一魔门,挥师南下,而不是由自己做这件事情么? 出差通告 这次是真的要出差,断更一天,抱歉。 第二百零八章天魔胡旋舞 盛醉香的用饭姿态,也是备极优雅,一举一动都透露出高华之气,与一般胡人女子的粗疏截然不同,举止气质中有东方女子的秀雅,也有西洋女子的高贵。 她身具两种截然不同的血统,却都是高贵的血脉,数种截然不同的文化,也在她的身上得到和谐统一。 酒过数巡,桌上的食物也吃掉了大半。盛醉香的吃相虽然优雅,但是消耗速度却一点不慢,没有丝毫的小家子气。 吴锋见盛醉香不再问话,也便不怎么看她。 云海岚的美貌并不足以令他痴迷,后来时而心动是因为熟络。盛醉香自然也不能。 盛醉香明显意识到了这点,向吴锋眨了眨眼,眼波流离:“怎么,觉得不像魔教第一妖女?” 吴锋微微一愣。 的确,一袭火红的盛醉香无疑称得上艳光逼人,更是典雅绝伦。然而正因为气场太过强烈,却似是少了几分妖女应有的娇媚之态。 “那么,这样呢?”盛醉香突然自椅上飘摇而起,探出玉手,猛力一扯,床上的紫色纱幔便被她刷地一声完全拉了下来。 只听噼啪风响,紫色纱幔刹那间便被拉成了一条修长的带状,如同飞电一般,向着吴锋横扫而至。 吴锋心中一惊,却见紫带只是从自己脸上柔柔拂过,便飘摇而去。 只是,盛醉香的身形已然如同聁蝶一般,引着紫色纱幔飞旋起来,疾如风,迅如电,辗转飘摇,全无余歇。 紫色的纱幔。化为一片弥漫十方的流光,而盛醉香头上的发花,飘摆的长裙,都随着她的辗转飘摇,而化为一团汹涌跳动的烈火! 地上的玫瑰假花,也被劲风卷得飘荡而起。随着盛醉香的动作而飞舞漫空。 盛醉香双足轻甩,便将木屐踢飞开去,纤细的腰肢急速扭动着,身躯折转,柔软如水,舞动处却好似最汹涌的怒潮! 桌上的饭菜尚未吃完,盛醉香便这样纵意舞蹈开来,纱幔飞扬,全无顾忌。身形更是往往一个倾倒,蹬踏凌空,飞旋着自桌上流转而过,让吴锋几乎担心桌上要被她打得汁水淋漓,肴肉纷飞。 然而,盛醉香看起来舞动得极为奔放自然,全没有刻意避开桌上的碗碟,但偏偏在这帐中来回纷舞。无论是衣裙还是纱幔,都只是几乎擦过。不沾上丁点汤水,更不用说将碗碟打翻了。 这是草原上极有名的胡旋舞,风格明快刚劲,却又极其强调身躯的柔韧性。 盛醉香的舞步越来越快,如天女散花,却又有一股狂蜂浪蝶般的张扬。好似烘炉之中最璀璨夺目的那一团光火,或是万花丛中,艳冠群芳的烈焰玫瑰! 她双颊渐渐微红,眼中却闪烁起一股浓醇的迷醉神色,红唇不时发出银铃一般的清脆笑声。与舞蹈的节奏相和。 舞须得先醉了自己,方能醉人。 如此张扬的舞蹈,却丝毫未曾损于她的优雅,却令她散发出一股惊世的妩媚。 点点香汗,自她白腻绝胜冰雪的肌肤上渗出,更令她周身散发的香气越发浓郁袭人。 吴锋从未想到,竟能有这般张扬如火的妩媚。 在见到盛醉香之前,他本以为,第一妖女的妩媚,当如云海岚挑逗人时那样娇腻柔婉的风致,顶多是多了些娇娆艳丽。 而盛醉香却似不着半分似水柔情,只以绝对浓烈的如火娇艳,翻覆间颠倒容华,令人色授魂与! 她雪白的赤足一个急踢,水磨烫蜡核桃木小桌猛然一倾,便向着吴锋方向倾倒过去,碗碟更是向他身上滑来。 吴锋正心惊之时,盛醉香已然自桌上翻飞而过,紫色纱幔一个飞扫,小桌便立时摇摆回去,立得稳稳,碗碟也纷纷滑回原位,最终竟未移动半分! 那一团香气炙人的烈焰已是自吴锋身前飞旋而过,含着香汗的酥胸颤巍巍地逼向他胸口,将几点星星汗滴打在吴锋面颊之上,红唇带着流畅的弧线滑过吴锋耳畔,将温热的香息吹进他耳孔,轻轻吐出几个字眼。 “好看吗?” 吴锋的面颊和耳根都骤然烧烫,眼中闪过一痕迷醉。 盛醉香容色虽及不上倾国倾城,但这舞蹈,却当真是倾城之舞。 而盛醉香却是绝不拖泥带水,当吴锋回过神来时,只见一抹流丽的紫色骤然发散开来,帐幔刹那间便规规整整地挂在了床顶。 盛醉香正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斜握玉箸,神态典雅雍容,木屐不知何时已经穿回她的脚上,不偏不倚。 而她身上的点点香汗,也都了无痕迹,空气之中,依然是浓香扑鼻。 方才那一场张扬纵意如同天魔降世的乱舞,竟似一帘幻梦,来如流星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吴锋忍不住伸出手,在自己的面颊上一抹。 星星点点的湿润,那是自佳人酥胸溅上他面颊的汗滴。 被汗液润湿的手掌,掠过鼻尖,顷刻香气沁满肺腑。 盛醉香笑吟吟地看着吴锋那呆滞的表情。 在北方,多有人将北燕圣女尚清影与她相提并论,称作仙妖双绝。 而见过尚清影月下舞剑之人,也都无不为她那绝尘的风姿所倾倒,目为天下无双。 盛醉香却有足够的自信,她这一套天魔胡旋舞,绝不在尚清影的剑舞之下! “还真是可爱呢。”盛醉香凝视着吴锋那清隽的容颜,和眼中尚存的迷离神色。 她之前在吴锋耳畔问的三个字,不需要任何回答。目前尚未有任何男子不为她的舞蹈所迷醉。 这少年若完全长开的话,美貌无疑是要胜过她。但盛醉香从来相信,女子的魅力,绝不只取决于父母赐予的容颜,哪怕魔门能有容貌胜她十倍的女子,也决然夺不去她魔教第一妖女的位置! “小谢衣。会跳舞吗?”盛醉香问道。 吴锋听到这话,突然想起,小时候父亲是教过自己跳舞的,似乎也是某种奔放的舞蹈。 父亲失踪后,自己忙于修炼,却是没空再跳。 只是盛醉香这一套绝艳的胡旋舞。竟令吴锋心中隐隐生出了几分争胜之心。 他也心头讶异,自己并非女子,怎么会这样想? 只是梦绮舞和云海岚的声音却是回响在耳畔。 “小师弟……你如果愿意穿女装的话,该不知道要把多少号称仙子下凡的女孩子给比下去了呢……” “其实小锋你的模样,该是作女子打扮要美得多吧?” 这回忆让他不由再次脸上发热。 “抱歉,不会。”吴锋答道。 “没关系,若以后有空,本姑娘教你。”盛醉香嫣然笑道,艳光夺目。 “多谢大小姐盛情。”吴锋道:“承蒙款待。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如今魔门势力,仙台宗主伊中棠得其三分之二,倘无变故,南下中原的可能性极大。而盛醉香如果要对付伊中棠的话,对于武者反而是好事。 因此,现在吴锋却也并不排斥和盛醉香合作于一时。 “效劳?”盛醉香却是傲然道:“如果我交结中土的少年俊杰,便是为了效劳的话,那又如何称得上‘满堂花醉三千客’?” 她随即凝视着吴锋的双眸。目光明亮逼人:“临剑将你带过来,自然是因为你值得本姑娘交结。中土的局势变化。如今尚是迷蒙不明。你我之间,将来或许是友,或许是敌,但先结下一个人情,终究不是坏事。” 尔后,盛醉香又如同银铃一般清脆长笑起来:“何况。小谢衣还真如临剑所言,是一位可爱到天理难容的男孩子呢……” 她的笑声张扬,全无顾忌,有一种云水激荡般的气势。 吴锋也意识到了,这位芦名教公主之所以人称魔教第一妖女。并不只是因为美貌,更多的在于极高的器量。 正所谓“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她不需要吴锋在目前提供任何协助,也就意味着她认为靠着一己之力,便能令芦名教得到壮大,甚至——取代仙台魔宗成为魔门魁首! 吴锋并不因如今气场不及盛醉香而感到羞耻。 他自知自己与盛醉香的差距,一在年龄,二在地位。但今日与盛醉香的会面,却令吴锋知道,他还需要更加努力,提升自身的器量和格局。 如盛醉香这样的青年俊杰,在天下绝对不止一人。吴锋若成长起来之后气魄尚及不上她,又拿什么去逐鹿天下? 正在这时,又有一名娇美的婢女碎步踏入内帐,却非吴锋见过的三人中的任何一人。 “奴婢参见大小姐,教主传令,教中有要事,让您速速回归会津城。”俏婢单腿跪下,取出一封书信举起道。 “这样啊……”盛醉香接过书信,信手拆开,飞速阅览完毕,将信笺放回信封中,淡淡道:“真是无趣。” “那么,让我摸一下吧。”盛醉香当着吴锋的面,直接将素手塞进了俏婢的胸口里,狠狠揉了一记。 婢女登时满面通红,发出一声低叫。 “真是不好意思。”盛醉香将手从婢女的衣领中拿了出来,动作依然无比优雅,只听她转向吴锋道:“本想留你在草原上游玩数日,可惜家父传召……” 吴锋笑了笑:“吃了盛大小姐一顿白食,已经很是感激了。” “那么……”盛醉香莲步轻移,走到吴锋面前,素指纤纤一点,竟是直接挑起吴锋下颌,明亮的淡碧色双眸直视着他,红唇如火,香氛轻吐:“离别之前,醉香能否再问小谢衣一个问题呢?” 吴锋一时间完全未能反应过来,而盛醉香指尖的柔软滑腻,却令他不想挣脱。 “但有所问,自当坦诚相告。”吴锋尽力让自己在此刻还能露出一副郑重其事的表情。 第二百零九章治民之道 “你在岩仓领内治理百姓,颇有政声,于河东士民中也是风评颇佳。那你以为,何为治民之道?”盛醉香神色端庄,沉静问道,玉指却依然稳稳地挑着吴锋的下颌。 吴锋心中隐隐讶异,但随即想到,任夭笑曾详细调查过自己,狄临剑想必也曾参与其中,自己的情况,盛醉香当然也清清楚楚。 “稳定物价,充足粮储,鼓励商贸,盘活经济,使领主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相结合,共同发展,如此可以不加赋而财用足。”吴锋吐词清晰,正声答道,而下巴处却也清晰地感触到盛醉香指尖的滑腻柔软。 盛醉香点了点头,道:“很有想法,但是你不觉得太理想化了么?” 吴锋问道:“那盛大小姐以为如何?” 盛醉香道:“每当教里缺钱赏赐有功人员的时候,我便鼓动父亲临时增加赋税。如果有百姓反抗,便指为乱民,以暴力进行诛杀,家产全部没收。待到财政问题解决之后,再用收得财物的一部分发放些免费医药,或是修几条水渠,民心很快便就回来了……” 盛醉香又道:“百姓最是好哄,哪怕对他们再不好,只要时而布些善政,不涸泽而渔,他们依然会感恩戴德,倘若惯得太狠,反而会变成刁民。” “况且……”她突然放开了玉指,令吴锋的下巴顷刻坠了下去。 只见盛醉香笑得花枝乱颤,红发飘飘:“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看到那些家臣缺钱花的唉声叹气模样,本姑娘可是真的觉得他们挺可怜呢!” 她说得极是理所当然。 吴锋心中一沉。 不愧是魔门妖女的本色啊。 吴锋算是明白,狄临剑为何对盛醉香如此忠诚。他所出身的金氏一族,必定也曾受过盛醉香的厚恩。 盛醉香所说的办法。是以臣下的忠诚为首,民利居次,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控制民心。 吴锋并不能认同这种做法,但也知道这种做法颇有效率。 不止是芦名教这样的魔道教派,就连中土也有不少势力选择这样的手段。但那些统治者可没有盛醉香的坦荡率性,他们整天挂在嘴上的。全是为民做主。 而百姓也却如盛醉香所说,哪怕受了再大的苦楚,只要稍微给点甜头,便可能感恩戴德。 最为善良的,无过于底层百姓。而上位者却利用着他们的善良,肆意地吸取他们的血肉。想到这点,吴锋便不由心生同情之意,忍不住暗中喟叹。 但吴锋也明白,“倘若惯得太狠。反而会变成刁民”,这话也实在有其道理。 底层百姓是最纯朴的,但同时也可能是最凶恶的,一味行善政,他们也的确有可能变得不知好歹,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就譬如出身贫寒之人得势之后,很多都变得异常贪婪残暴,对于美色金钱格外狂热。便因为早年曾遭受太多迫害和苦楚,希望在成功之后得到补偿。这时候,曾经掩盖在善良之下的人性阴暗一面便会完全爆发出来! 其实没有残暴的领主,便不会有刁民。然而当领主和领民的压榨关系已经深入人心的时候,善良的领主却也可能被刁民困扰。 而盛醉香想要告诉吴锋的也便是,吴锋在岩仓领内自己领地上的做法,只能在小范围内施展。推广时却未必行得通。 吴锋其实早就明白了这点,他也没有反驳盛醉香的话。 但他心中却是骤然涌起一股横勇之气。 成例是用来打破的,哪怕现在还不知道解决之道,但只要一步步奋斗下去,车到山前必有路。 天下本不该是如此。那便由我将它恢复到应该有的样子吧!如盛醉香,虽然称得上是世间奇女子,但却绝不能让她这样的人取得天下! 吴锋的瞳光倏然变得明亮,如同黑夜中的星辰。 盛醉香敏锐感觉到了这点,隐隐一惊。 这名叫谢衣的少年虽然不简单,但被年龄和地位所局限,在这一场会面中,气场可以说是被她压得死死地。 但在她说出那样的话语后,少年的瞳中竟是露出了这样充满决意的光芒。 那是大无畏的意志——虽千万人吾往矣! 盛醉香并不感到恼怒,只是觉得很有趣。如此美貌的少年,如此坚韧的心志,又会有怎么样的成就呢? …… 盛醉香离开后,狄临剑提出派人送吴锋回返白衣营据地。 吴锋婉言谢绝,只是收下了狄临剑送给自己的一匹良马,和供他路上食用的大量干牛肉。 他快马加鞭,催马向南赶去。一路过来的道路,他已是记得清清楚楚。 从并州南部的河东郡穿过吕梁山来到茫茫大草原,花费的时间已是太长,虽然和盛醉香的见面不过花了一点时间,吴锋也的确急于回去了。 虽然宋山内等人的确富于能力,能够处理好白衣营的事务,但他仍旧是不太放心。 不过,吴锋的首要目的地,并不是白衣营在吕梁山下的城塞,而是任夭笑一众的根据地,寻梦山。 在离开寻梦山的时候,吴锋曾在那感觉到一股神秘的气息。 就仿佛在冥冥中,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在呼唤着他。 已经知道自己体质的吴锋,自然知道大约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气运的力量,作用于命运当中。 任夭笑的魂舞者谢思远是被吴锋手杀,任夭笑本尊也是被吴锋击毙,也就是说无论是肉壳还是神魂,都是灭于吴锋之手。 任夭笑智略非凡,重重布局,却还是栽跟头丢了性命。那么,他多半也如同袁曙、林焰、恩莱科一样,乃是气运者,才被吴锋的无运之体夺走气运,倒霉而死。 那山上呼唤着吴锋的神秘力量,极可能便是上苍留给任夭笑的机缘,而任夭笑如今死于吴锋之手,这机缘当然也便归吴锋所有。 提升实力对于现今的吴锋来说,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从古至今,天下名将多为实力强绝之辈,因为个人修为与战法威力有着极大的关联,而在激战之中,若能使用恰当的策略,选择正确的突破点,个人的实力也时能改变整个战局。 第二百一十章归来 当吴锋自草原回返的时候,已经是深冬了,寒风呼啸,夹着白毛一般的飞雪,在空中肆虐,刮在脸上,便如锋刀。 大雪封山,山路变得越发难走。 若是寻常马匹,几乎不可能在这种日子穿行于群山万壑当中。所幸狄临剑赠给吴锋的良马不但脚程颇快,还十分之稳,踩在冰雪当中毫不打滑,只踢得雪尘飞溅。 白天行路,到了晚上,吴锋便用长剑在山壁上挖出可以栖身的洞穴,从乾坤袋中取出木炭生起火来,一边取暖一边吃东西。 为了保证马匹有充足的体力,吴锋出发前也储备了大量的干草,如此的话,一路上骏马也不必靠在冰雪中寻找草根来充饥,可以保证充足的体力。 自塞外到河东,的确遥远,过去时是满载的车队,到草原上花了一月不止。回来时吴锋骑着千里良马,也耗费了十多天才赶回寻梦山。 到寨外时,他才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狄临剑认为吴锋是值得盛大小姐结交的人才,急于让吴锋和盛醉香会面,因此还没安置好寨中留下的百姓,就把吴锋带到了草原上。 寒冬时节,北国山路越发难行,这一番往返,就花了整整两个月,寨中的那些百姓又如何了? 他们会不会因为失去了任夭笑等人的庇护而纷纷逃散,或是已经被本地豪族控制了? 吴锋心头不由一紧。 但当他踏入山口的时候,看到的却不是想象中的一片凋零颓败,而是一副颇为温馨的景象。 在雪地上,数十个孩童穿着厚厚的棉衣,小脸冻得红扑扑地,正在嬉戏。有的互相投掷雪球。有的堆起雪人,更有人点起爆竹,炸出喜庆的声响。更有几个少年人也在其中。 大人们则站在屋檐下,搓着手,含笑看着这般景象。屋檐下方,挂着风干的腊肉和萝卜之类。透发出淡淡的香气。 几驾载满铁矿石的大车被马匹拉着,驰入聚居地当中。 几位老人立时迎上去,笑道:“运矿石回来了?” 寻梦寨开辟的矿山,完全没有因为狄临剑等人的撤离而停产。留在寻梦山的百姓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秩序。 整个聚居地中,充满了安宁祥和的气息。 吴锋翻身下马,目光一路扫过。他骤然发现,带着那群孩子玩闹的几个少年人,竟然全部都是白衣营的士卒。而宋山内便在其中。 而那群孩童当中,有一位显得格外地富于活力,正是指导他们水淹沼泽地的白乱乱! “我回来啦!”吴锋招着手,兴奋地大呼道。 士卒们这才注意到他,道:“统领大人!统领你能平安回来就好!” 宋山内也笑着扑过来,和他一个熊抱:“谢衣,回来了呀。怎么没有直接去白衣营驻地,而是来了这里?” 吴锋一时不知道怎么说。却听宋山内道:“你担心这里的百姓对不对?发现匪兵们都如约撤离之后,我立刻让辛副统领发下命令。暂时接管了这座山寨……” 吴锋这才知道为什么寻梦山下的气氛,会显得如此安祥。他却是问道:“那些豪族没有表示不满?” 山里的土地也是土地,任夭笑一众花了四年时间,好不容易开垦到这等地步,对于豪族来说是一块好肉,断断不允许白衣营吃掉的。 “我们已经上报给刘俊峰郡守。白衣营现在只是代管,等刘郡守将此事上报后,便会派出官吏来治理。如此,那些豪族也就没话说了。”宋山内道:“虽然代管得不到任何好处,但善待这些百姓。他们自然会把白衣营爱民的好名声传播出去。我们来河东不要土地和人口,但是你想要创造一个优良的商业网,民心依然是重要的。” 吴锋心下骤喜,没想到宋山内也成长到了如此地步。不但代替他做出了正确的决策,还比他想得要多一层。 其实对于百姓的死活,宋山内一向是不怎么在乎的。他之所以能想到这些,是因为他知道吴锋需要声望和美誉,站在吴锋的立场上来想问题。 就此,宋山内便绝对足以称得上好兄弟三字。 吴锋心头一热,掏出狄临剑交给自己的信件,在宋山内眼前一晃:“看看。” “什么东西呀?”宋山内问道,但他随即看清了几个重要的字眼,猛然压低声音道:“那群豪族勾结任夭笑的书信?” 吴锋露出诡异的笑容,道:“没错。” 宋山内大喜道:“这次解决了寻梦寨的问题,从那些商会那里拿了不少好处。如今有这些东西,可又能狠狠敲那些不知好歹的家伙一杠子……” “也要斟酌着,不能让他们出血太狠,免得狗急跳墙。”吴锋微微一笑。 这时,白乱乱也向吴锋猛扑过来。 吴锋把他一把抱起来:“乱乱,好久不见。” “大哥哥,你真的做到了!”白乱乱眼中流露出说不出的欣喜:“驱逐了所有的盗匪,也把被抓的大姐姐们都解救了出来!再过一些年,你一定能成为世人仰慕的大英雄、大豪杰!” 吴锋笑了笑,道:“希望如此罢。” 他当然也希望成为振兴武者的英雄豪杰。但走上振兴武者之路的人,却未必是英雄豪杰,也许会成为枭雄甚至恶魔。平定天下的路是那样地艰难,血管里流淌着疯狂因子的吴锋,并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做出什么! 白乱乱又道:“其实我也知道,山贼自然都不是好人,但当兵的好人却也不多。河东郡这里许多流寇山匪,更都是大齐那边流窜过来的败兵。可是,大哥哥你们却当真是好人呢。你们接管了这里后,我经常过来找寻梦山下的孩子们玩耍,你们的所作所为,我可都看在眼里。” 吴锋静静注视着他红扑扑如同苹果一般的小脸。 这孩子并不是如同任夭笑那样,把世事看得太简单。其实他和吴锋一样,都属于十分早熟的孩子。 之所以白乱乱会如此憎恨任夭笑这些匪徒,只因为他有一颗火热的心。 第二百一十一章虚神界 吴锋将他放了下来,弯下腰问道:“那么——乱乱,等你长大了,愿意来我这里做事吗?” “当然啊,跟着大哥哥这样的人,才能造福百姓呢……不过呢,乱乱还得快快长大才行。”白乱乱道:“以后我一定要努力吃饭吃肉,快快长高长大。” 他又道:“如果我能找到哥哥的话,一定会让他去你那儿的哦。哥哥那种过目不忘的天才,如果能在谢衣大哥哥手下做事,想必比乱乱能有更大的帮助吧……就让哥哥给你当军师,我在哥哥手下吃饭就行啦!” 他的言语饱含深情,吴锋并不知道白乱乱为何对他那从未谋面的哥哥如此挂念。 不过,他也意识到,如果想要做成一番事业的话,的确需要有非常强力的班子。 辛待机、姜夜、洪蒙、秦予都算得上有一定能力,宋山内更是称得上优秀,但是这都还不够。 岩仓这种小地方,也的确难以发掘到一流的人才。 盛醉香、狄临剑、任夭笑这些芦名教青年俊杰的智谋算计,令吴锋也不由为之感叹。而芦名不过是吴锋素来不太放在眼里的魔教门派,中土则更是人才辈出,江东马伯庸麾下有三大军师和风林火山四将,河北尚清影军中据说也是俊杰如云。 九岁大的白乱乱,令吴锋感受到了一股潜力。如果他哥哥白愁飞真的还活着而且的确智慧远胜于弟弟的话,那么智谋上的资质,便绝对不会在三河剑派李询之下。 白乱乱和吴锋寒暄了一阵,又跑去和孩子们玩耍去了,终究年纪太小,必然有贪玩的天性。 宋山内对吴锋道:“谢衣。既然安下心了,便快回驻地吧,大家也想你了。” 吴锋摇头道:“有你们看着,我是不担心白衣营的。这寻梦山上似乎是很适合我修炼,待我先上去静修几天。” 宋山内笑道:“偶有所感?也好,你尽早突破到化龙境。营中便不止辛副统领一个化龙高手,打起仗来便有利多了。” 吴锋点点头,转身沿着山前的大道上山。 离去时还完好的营寨,似乎已被拆毁了不少,围墙和房屋显得这里缺一块那里缺一截地。 吴锋想起山下的聚居地中,似乎堆了不少木料,想来是宋山内发动百姓拆毁了废弃的营寨,用于扩建民居。 山寨中央的广场,显得越发空旷。自山上往下瞧去,冰封千里,群山万壑都收在眼底。 吴锋长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 那种命运的气息,越来越近了。 机缘这种东西,非常地奇异。 世人常以为,只有在深山古洞、幽秘绝地,经历千难万险,才能得到机缘。获得前人留下的传承。 的确很多时候是如此,然而也有人掉到坑里捡到绝世秘笈。在小摊上买到神功宝典,踩在草丛上发现极品灵草,在家里找到宝库秘藏,甚至做个梦都能得到神人传功。 看起来很不合理,也不公平,对不对? 但是真正的一流气运者。根本不可能游手好闲,时时有空去争奇夺宝!河北尚清影,江东马伯庸,都是气运非凡之辈,但他们政务军务在身。简直忙得不可开交,哪里有大块的时间跑到深山古墓去和别人打架斗殴抢宝物? 就像任夭笑当这个寻梦寨的寨主,也照样没空闲跟个摸金校尉一样提着个洛邑铲满天下挖宝。 这样的气运者,老天也总该想办法把他们应该得到的机缘给他们,对不对? 不要以为这样的气运者,便不如那些跟没头苍蝇一样的夺宝人士。他们经历的凶险,又何曾少了?争权夺利,运筹算计,军政民政,处处都是汗水,事事都是难做,比起那些只知道恃勇斗狠的夺宝人士,不知道努力多少倍,辛苦多少倍,也不容易多少倍! 就拿吴锋来说,这次斩杀任夭笑,夺取任夭笑的气运,实在是他从小到大最辛苦的一战,看似平静寻常,但当真是九死一生!能自任夭笑的重重布局中生存下来,并破局反杀,当真不容易。 如果在这之后他还不能直接感应到应得的机缘,而是需要去凶险之地寻宝觅幽,如同瞎猫撞死耗子,岂不是好比历经千辛万苦之后取得一张大额银票,跑到钱庄子里兑换,钱庄的伙计却回答:你把这个复杂的拼图给我拼好,若拼不好,就不把你的钱给你? 吴锋眼中绽放出湛湛的光色,神色沉肃,刷地一声拔出背后的利剑。 赤红色的剑华,照亮了幽白的积雪。 冥冥中的召唤,已经越来越强烈。吴锋的识海中,弥漫着明亮的金芒,犹如东辰巨星轰然爆碎开来一般! 吴锋意识到,自己在修炼东辰剑典上的诸多困难,可能在这一场机缘中得到解决! 他猛地闭上了双眼。 虽然不用眼睛去看,但神识的力量,依然将周遭的元气波动,隐约显示在他的识海当中。 吴锋倾力以心神感应隐幽中的传召,试图使命运之力在这一刻完全加于己身。 神秘的力量,极近又极远。近在咫尺,远却好似又在另一个世界。 机缘就在这寻梦山中,广场下方,绝没有错。也不会有什么地宫秘道机关之类的凶险。 长啸一声,吴锋将手中的利剑猛然向地面上插去。 只见剑光大作,轰地一声,雪尘与泥石一同暴啸,冲天而起! 当吴锋睁开双眸时,眼中神光越发凝实。坚实的双肩轻轻一抖,便将身上的雪尘和砂石全数抖落,纤尘不染。 他只见雪泥纷纷落下后,一座光门,从地下冉冉升起。 光门中闪烁着七彩的光芒,隐约可见当中有一轮鲜红的月亮,还有几座山峦,除此之外便看不清楚。 吴锋毫无犹豫,便踏了进去。 一股半梦半醒的感觉,涌过他的脑海,当他回过神来时,已经是站在了一座苍山之上。 天空上,悬着一轮巨大的圆月,比起吴锋平时所见的冰月不知道要大了多少倍,硕如云盖,有一种遮天盖地般的气势。 圆月似血,透发出一股幽诡的气息。 脚下有一座古碑,碑上写了三个古朴的大字:虚神界! 第二百一十二章六院子弟 吴锋看见如此硕大的血月,并不太感到惊奇。 他也曾听说过,在自己所处的世界之外,有一些小世界自成天地,被称为洞天。 青城派、屠龙会、神霄道这些道门大派,都拥有一个甚至多个洞天,当中有珍禽异兽、瑶草琪葩、奇石宝矿,也有各种凶险,可供门中子弟试练之用。 因此,吴锋下意识地认为自己是进入到了某个洞天之中,“虚神界”,想必就是这个洞天的名字。 而命运之力对他的召唤,也越来越明晰了,如同一团烈火,在他的心头燃烧着。 机缘就在这洞天当中! 吴锋心中涌起一阵欣喜之意,他如今的修为是换血境八重天,此次获得机缘,必定能一举突破到化龙境界。 提气一个纵跃,吴锋沿着被圆月照成血红色的山道,向前行去。 然而,他却发现,自己的身躯如同火箭一般,穿空而起,只听耳边呼呼风响,竟是直上数十丈! 掠到最高处,他开始快速下坠而去,耳边呼呼风响,但吴锋心中却全无畏惧之意。 轰地一声,吴锋落在地面上,踩得泥石飞溅,他的双足却一点痛感也没有,就连靴子也没破损丝毫。 吴锋这才意识到,此时此刻,自己的体内似乎有着强大到可怕的力量! 他的心头猛然一闪。 修炼崩岩掌时,他便想过这个问题。 运转崩岩掌的法门,便要以神识幻想此手中之石,如同崇山古岳,自己也就便如同有了捉山拿岳的气势,而后捏抟山岳。就好像捏一个泥丸。 那么,是否真的有这样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的一颗鹅卵石,去那边就会化为崇山大岳甚至天空中的星辰,那边的山岳甚至星辰,对于自己这里的高手也不过如同泥丸一般? 吴锋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洞天,但他此刻却明晰地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中,他能够发挥出难以想象的力量! 那是盛醉香、尚清影等青年俊杰,甚至杨麒这样的老一辈宗师人物,在那个世界都不能发挥出的力量。 那么,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自己能不能尝试以换血境的修为便御空飞行?吴锋暗忖道——毕竟自己现在修为发挥出的效果,可是相当于原来世界的顶级高手。 吴锋再次提气,一个飞跃,而后运转真气。盘旋发力,试图令自己不坠落下来。 在空中,他如同喝醉酒了一般,来回摇晃不止,最终还是控制不住身躯,猛然飞坠而下,但已是在天上呆了一阵。 果然飞行并不是那么容易。 吴锋再次跳起,在空中时一边以真气喷薄而出。给自身提供一个向上的力,一边维持着身躯的左右平衡。 如是尝试十数次。吴锋终于能够让自己在天上稳定地飞行。 天风飒飒,吹拂在面颊之上,全无阻滞地在虚空中飞掠,迅疾犹如奔雷逐电。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好。 哪怕只是在小世界里面暂时体验,也不由让吴锋胸中大快。如同崩岩裂石一般,在高天之上,纵意长笑起来! 笑声滚滚,惊得山体纷纷炸开,烟尘纷起。 此时此刻。吴锋算是真正感受到了武祖“叱气成雷,重楼飞血”的气势! 这便是力量的感觉么? 吴锋足踏天宇,御风而行,如同鹰隼振翅,但又更多几分悠游自在的意味。 在苍穹之上,万里河山,尽收眼底,这种寥廓之感,令人心腑都仿佛被完全打开。 在这个世界中,不但有高山大河,林泉幽谷,似乎也有城镇村舍。比起吴锋想象的小小洞天,似乎要大上不少。 然而,那一个个如布在棋盘上棋子的村落,不知为何,却令吴锋突然涌起了一股杀意。 他突然想到,以自己现在的力量,是否劈出一道剑气,就能将一座村落夷为平地? 这样可怕的念头,令吴锋一阵恐惧。 骤然拥有强绝的力量,哪怕只是暂时的,都会令人生出这样可怕的想法么? 吴锋马上把这个念头打了下去,他现在要做的,是找到自己的机缘。 冥冥中的力量,吸引着他向着山峦深处飞行而去。 骤然间,群山之中,有一道灿金色的光柱,粗达数百米,如同一株混金铸成的建木,冲天而起,直插万里天云! 而吴锋的识海中,也仿佛一阵雷霆炸开。 那是欢快的春雷,带着沁人的细雨,令吴锋体内越发能量汹涌磅礴。 他一个斜掠,便落了下去。 而冲天的光芒,却也随着吴锋的下落而落去,如同喷泉坠下一般,弥散成一片光雨,渐渐消散。 吴锋渐渐看清了这里的地形。 九条山脉,攒着一口清澈如冰的湖泊,形成九龙攒珠的奇妙地形,一片灵气氤氲。虽然是冬天,但山岭上全无积雪,更是绿树成荫,繁花似锦。 湖泊周遭,聚集着一群人。 一位身着天蓝长衫的阴柔青年当先道:“挖拷,我们六院今日联手发掘这先天烛华,实在是古来少有的盛事……” 另一位高挑瘦削,背负长剑的白衣青年冷哼一声,道:“陆云,你们易园在六院之中排名垫底,还希望能分多少甜头不成?你也太痴心妄想了!” 气质阴柔的陆云登时眼眸一寒,却是轻笑道:“哎呦,不错。剑无尘,你休要如此狂言。你们天剑院若想独占先天烛华,我万灭徒陆云第一个不服!” “你陆云若想多占,我木云书院沐舍由也是第一个不服!休要以为在比试中夺了头名便可以如此嚣张,你们易园的实力照样是六院垫底!”又有一名身着儒冠儒袍,腰悬春秋笔的青年长声道。 “哎唷,你沐舍由也与剑无尘同气相呼!挖拷,少年心,寂寞行,壮志凌云傲天地,我陆云平生孤胆,纵然你们一起上,又有何畏惧?”陆云大声道,脸上露出极为自负的表情。 “咿呀,我了然别院张小丢,最支持陆云师兄了。陆云师兄眼中时常露出沧桑的神情,让我等不由自主生出倾慕之意。”又一个身材矮小的少年道,此人戴着瓜皮小帽,一身锦绣花衣,看起来像个公子哥儿,说话尖声细气,不男不女。 陆云听到张小丢此言,心中喜悦,于是又淡淡一笑,扯着眼角,试图露出沧桑的神情。 “挖拷,我等发掘此先天烛华,乃是为了补全各派武学。那么,你们可知道先天烛华又有什么来历和原理?”陆云直了直身子,试图做出傲然的神情,因为他身高只有一米六五,所以时常悄悄踮起脚尖,将自己的身躯拉长:“先天烛华的分配,则是由我们这些六院青年精英决定,剑无尘、沐舍由,你们且来说说?” 沐舍由霎时就变得面有难色,而剑无尘也不由沉吟起来。 又一名阴鸷少年冷冷道:“这有何难?我神游苑石野就来说道说道!” “三千年前,就有一名异人发明了一种特殊的观想法。,通过观想,可以从半片叶子来推断出另外半片的形状、纹路,从而构造出另外半片树叶的虚影,并且与真实的情况完全无差。因为同一片树叶哪怕分开,在冥冥中也存在道的联系……” “同样地,修为更高深的修炼者,如果观想一件破碎的瓷器或工艺品,也能构造出它完整的模样……” 听到石野开言,陆云淡然一笑:“哎唷,不错。原来你神游苑石野比他们多知道一些啊,接着说。” 石野冷哼一声,又道:“更有**力者,只要取得一根头发,就能观想出对方的模样!” “有人试图凭着此观想原理,来恢复散佚残缺的秘笈,然而秘笈不同于实物,观想起来不但困难,还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许多宗师级高手,便是在观想的过程中,耗尽全身道力,最后内魔焚身,化为一堆灰烬。” “为了克服这个困难,千年前,又有一位绝代奇人采八荒神秘元气,以秘法和各种绝品灵矿药汁淬炼三十二年,才炼制成这似液非液,似气非气的先天烛华。此物中含有巨量的精粹元气,服食之后,不但能增进修为,更是可以凭借其中的庞大能量,自然运行观想之法,如果脑海中有残缺的秘笈,以至于多有费解之处,只要脑海中灵光转动,困难便能迎刃而解!” “哎唷,不错。石野你说得对。只不过剑无尘和沐舍由这两个无能之辈都没能答出来,由你答出来,又算什么事呢?”陆云轻笑道。 剑无尘和沐舍由正在尴尬,石野斜了陆云一眼,冷声道:“我与他们共进退。” 陆云脸色微青,再次试图在眼睛里挤出沧桑的表情。 离湖心最近的人,总共有六人。这时,最后一个人发话了,此人身披袈裟,手持禅杖,顶着一个光头,却是个和尚。 “阿弥陀佛,诸位且听贫僧一言。以贫僧梵天院金刚佛看来,既然先天烛华的分配,由我等青年俊杰决定,不如我们三人一组,举行一次组队比斗,根据胜负,七三分成……”这和尚开口道。 第二百一十三章诛六院传人 “如你所言,金刚佛,你是要站在陆云一边?”剑无尘道。 金刚佛以手扶胸,缓缓点头。 “挖拷,如此甚好。”陆云道。 “嘿,你们那边有了然别院张小丢那个拖油瓶,你陆云也嚣张不起来!”沐舍由奸笑道。 “沐舍由,你说甚么!”张小丢咬牙切齿,怒道,脑后的金钱鼠尾辫子也不由摆动起来。但他声音尖细,哪怕是愤怒之态,也显得阴阳怪气,不男不女。 眼见这两人就要对骂起来,神游苑的石野走过去,挡在他们中间,冷冷道:“既然决定再比一次,那就作速开始吧。” 张小丢和沐舍由这才住了口,但陆云和剑无尘却又有开始叽叽喳喳的势头。 高天之上,却是一道残光猛然划过! 吴锋如同神龙行空,探出手掌,向着湖心悬浮的那一朵金色云气发力猛捞而去。 既然是他从任夭笑处夺得的机缘,那么便属于他的。纵然是这所谓的六院发动全部人力压制龙脉才使得机缘出世,依然是他的。 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六院之辈如此蠢物,如何配得上这绝世机缘? 从石野口中听到的先天烛华的功用,也实在令吴锋心动——东辰剑典的内容,他全部记在心中,但因为缺少了注释篇,所以修行起来,颇多滞涩之处。 倘若能以先天烛华观想出注释篇,这一切的问题,全都迎刃而解。如此好事,吴锋怎可能不出手抢夺! 六人正在讨论这次较量的规则,却见一道残光从天而降,自湖面上掠过。转眼间,那价值无可估量的先天烛华便已失去踪迹! 而吴锋骤然感觉到掌心一热,那金色云团一般的先天烛华,刹那间又化为了液状,竟是向着他皮肤内部渗入,无可抑止! 吴锋的周身经脉。也随之焕发出了灿金色的光华,皮肤在这一刻变得晶莹剔透,犹如璞玉水晶一般。 不过转瞬间,先天烛华便已尽数没入吴锋体内,沿着血脉流淌,进入识海当中。 吴锋只是微微一愣,便醒过神来。既是如此,更证明了这先天烛华,本就是自己应得之物。 六院的六个所谓的精英弟子则是顷刻如被雷击。呆在那里,好一阵才回过神来。 他们只见湖面上的空中,一名青袍少年正在仗剑凌天飞掠。这少年虽然面容凝静,脸上透着一股早熟的气息,但也能看出年龄幼小,不过十四五岁。 这样的小子,竟敢捋六院的虎须,夺取六院费尽千辛万苦才发掘出来的先天烛华! 须知。六院可是这一界中修真界排名最前的六个门派,声名嘹亮。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哪来的凶徒,竟然不问我等,就取走先天烛华!须知可是我们六院动用全部人力,压制九条龙脉,破开阵法。杀死守宝的凶兽和怪鱼,才令宝物得以出世!”剑无尘怒吼道。 沐舍由切齿道:“要命的,快点留下先天烛华,饶你不死,只断你双手双足便是!” “咄!施主。这先天烛华乃是我们六院之物,还请不要妄夺!”金刚佛一舞禅杖,作狮子吼,疾言厉色道。 “挖拷。何方胆大之徒,可要尝尝我万灭斩的滋味!”陆云高声呼道。 “咿呀,好贼子,你一定会付出代价的!”张小丢依然阴阳怪气。 石野冷冷道:“你们还废话些什么?一起上去杀了他便是。”说罢,已经转动掌中的黑玉如意,向着吴锋扑了上去。 其他五人这才意识到问题,驾驭法宝,化为华光,冲天而起。陆云与剑无尘驭飞剑,沐舍由持春秋笔,金刚佛握禅杖,张小丢转起数枚硕大的金钱。 陆云和剑无尘素来关系不睦,虽然都使用飞剑,却大不相同。陆云的剑光泛七彩之色,又以血色为主,宛如长虹贯空,而剑无尘剑芒霜白,好似彗星袭月,双剑齐出,照耀得天空之上一片璀璨。 木云书院修炼儒士之道,门中都是书生。沐舍由儒衣飘舞,眼中喷射文光,春秋笔凌空虚划,如要以儒道之魂,改判天地运行的规律。 “木云院中,真儒大道。文气腾龙,天门开!”沐舍由一声长喝,春秋笔纵横,喷出一道龙形文气,向着吴锋汹涌攻杀而至! 金刚佛宝相庄严,眼中喷出数尺长的金芒,口诵经文,禅杖经天,宝光大作。须臾间,虚无中便闪现出天花乱坠地涌金莲的异象,缭绕在禅杖周围,佛光阵阵,一同向吴锋发起攻击。 了然别院招收的则都是商人子弟,修炼财神之道。张小丢转起的金钱光华烁烁,一派富贵荣华之气,却是重逾千钧,气息更是无孔不入,营造出一种封困的场域,试图以金钱之力,将吴锋困锁其中。 吴锋换血境八重天的实力,在自己的世界中本不会飞行,在这虚神界中刚学会飞行,但也不熟练。六人是修真之士,借助法宝,飞掠极快,顷刻间就将吴锋逼在了当中。 陆云咧着嘴,长声道:“易园少年志凌云,长剑横空傲天地。问我一生何所求,江山美人尽在手!放高歌,笑清平,乾坤浩瀚任我行。斩神魔,劈鬼厉,天地无极我独有,谁人不低头!远看明镜一盏,近看古井一潭,是非胜负难定,回首唯有遗憾!” 说着,一把七彩飞剑流光溢彩,迎风即涨,刹那间便化为十丈大小,以超天压地之势,向着吴锋怒击而去,剑芒卷动下方的湖水,化作一条水龙,冲霄而起! “什么狗屁不通的。”吴锋信口道。 陆云极为自鸣得意的“诗词”被如此评价,脸上登时露出了黑狗血一般的颜色,额头上青筋怒跳。 但吴锋的剑,早已出手! 间不容发之际,十声剑啸,震动寰宇。 只闻崩裂之声,九条龙脉大山,竟是都随着剑鸣声而炸开来,砂石连天暴起! 十荡十决剑法! 修为极高之时,使出这一套剑法,便能气势有如天地翻覆一般。如今吴锋在这虚神界,能发挥出超越在本来世界成千上万倍的实力,正可以施展此剑术! 吴锋的赤剑并不能放大,在陆云十丈长的飞剑面前,简直就好像大象与小鼠一般。但纤小的赤剑,却是焕发出胜过陆云十倍的气势和光芒! 男儿在世,当有十荡十决之志。 吴锋眼中金芒闪烁,直印本心,长剑激荡,所当无前。 一切阻挡,皆为虚妄,天下只在剑啸之中。 此,所谓十荡十决! 当剑影完全映在陆云瞳孔当中的时候,陆云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这个六院青年一代第一高手,在对面的美貌少年面前,不过是一只蝼蚁。 不错,就是蝼蚁。 对方不过是一剑,无论是剑意还是气势,都对他形成了完全的碾压。 胜负,在战斗开始前就已决定! 陆云的巨大飞剑,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如同烟花一般爆炸开来,碎片漫天飞溅,好似最璀璨的流星花雨。 只见陆云脸上表情再变,已经是透彻骨髓的恐惧,脸容因害怕而变得完全扭曲起来。 吴锋却不会有丝毫怜悯,剑锋一抖,已是插入了陆云的胸膛,而后如同闪电一般拔出。 陆云的**、衣袍、元神,都在刹那间爆炸开来,化为连天飞舞的血浆,散于云烟当中。 此时,沐舍由的春秋笔,金刚佛的禅杖,张小丢的金钱,剑无尘的飞剑,与石野的黑玉如意都同时攻杀而至。 吴锋一个折转,长剑回荡而去,只听轰鸣之声不绝,五样法宝,全数被震得爆碎开来。 所谓的六院青年俊杰,在换血境八重天的吴锋面前,就好似土鸡瓦狗一般。 除了石野之外,其余四人都被震得吐血,脸上露出无以置信的神色。 这凭空出现的少年,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实力竟然可怕如斯。六院最优秀的弟子联手攻击,竟被他一招击破! “呜哇,不要杀我呀!”张小丢涕泪横流,当下凌空下跪磕头,大叫道。 “木云书院中的绿茶,今后是品不到了……”沐舍由哼唧道。 “施主……且勿妄动杀心……”金刚佛声音颤抖。 “啊啊啊啊……我不甘心呵!”剑无尘面容扭曲,歇斯底里地高叫道。 吴锋懒得说话,折转身,一剑一个,将剑无尘、张小丢、沐舍由、金刚佛四人全数如劈柴一般砍了,锋锐的剑气,直接将他们的**到元神都给炸成了粉碎,漫天都是血肉飞溅,从天上到湖面,全然一片鲜红。 这一片血肉之雨中,吴锋临风而立,冷冷看着石野。 石野愣了愣:“你杀了他们五人,与我无干。但道兄武勇非凡,可愿与我静坐论道?” “本以为是正常人,原来也是个傻子。” 吴锋淡然道,信手一剑,斩下了石野首级,只见石野的头颅坠入湖水,脸上还带着无法置信的表情。 随即,石野的人头和身躯都同时爆炸开来,元神也一同炸得粉碎。 第二百一十四章观想得道,诛六院第一高手如捏蝼蚁 如果石野转身就逃,吴锋本会饶他一命,没想到却是如此不知死活。 这六院似乎也是虚神界中强大的势力,却不想门中的精英,却都是这等不知进退的蠢物。就连以嚣张跋扈著称的林焰,也比这几人聪明不少。 斩了六人,取得了先天烛华,此行的目的就达到了。 吴锋凌虚御风,踏天而行。 但突然间,他却感到眉心骤然一阵热力散发开来,这奇异的感觉,令他不由静止在空中,却被风托举,并不坠落。 当吴锋神念转动,想到要以先天烛华推演东辰剑典的注释篇的时候,脑海之中登时一股流光弥漫而过,悬浮在头颅深处的先天烛华,须臾间发散开来,以极快的速度开始分解! 吴锋的父亲之所以没有将注释篇传给他,是因为这注释篇极为奇异,不止是文字,也不止是图画,有更多需要意会的东西,故而只能口耳相传。 以吴锋当时的年龄,却并不可能将注释篇完全理解。 但现在却是完全不同了,十四岁的吴锋,在智力上已经完全发育成熟。 此时此刻,他脑海中所记忆的剑典本篇中的文字和图画,如同流水一般淌过,却又在神识之中,大放光芒! 金色的先天烛华燃烧起来,散发出磅礴的能量,导入吴锋的周身经脉之中。 无数玄奥的符文,在吴锋的思想中浮动,仿佛成群结队的金色鱼儿,遨游在广阔无际的海洋之中。 人的脑腔大小是有限的,但思维却是没有边界的。这一片符文推演的视野,与吴锋双眼所见的视野相重叠。却全然不混。 陆云等人提起的观想之法,吴锋并不知晓。他身为武者,并没有学习过任何的观想之法。 也许,只有新近习得的崩岩掌修炼时的幻想,还和修真界的观想有点相近。 但当先天烛华在他的脑海中发散燃烧起来,推演便自然而然地开始。 吴锋脑海中浮现无数招式的演绎。拳掌刀枪,来去纵横,精妙无方。 火一般的热力,燎烧着他的身躯,却不生点汗。 仿佛有万古前的呼唤,接通了玄奥的大门。 吴锋心头灵光闪烁不绝,无数文字和图画被从遥远的时空中吸引而来,甚至更有新颖的感悟,淌过他的心田。 就仿佛凭空悟出。却又如此真实地存在! 吴锋顷刻明白,这就是自己急需的东辰剑典注释篇。 他的脸上,抑制不住地露出了狂喜的表情。 以他的天赋,只要拥有了这注释篇,修行便如同顺水行船,一日千里,毫无所惧!过人的智慧加上足够的实力,必定能使自己在今后的逐鹿中。犹如龙入大海,肆意纵横! 在吴锋的识海中。先天烛华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缩小着,快得令吴锋都感到吃惊。 而相应地,不断浮现的注释篇,犹如一座座金色的桥梁,将吴锋脑海中深铭的东辰剑典各篇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再无滞涩隔离。 武道之路,漫漫犹如渊海。而那种削平天堑,从此无处不往的畅意,令吴锋不由提气发声,仰天长啸。 声浪滚滚。震得小湖之中水柱冲霄而起,直插天云。 并没有过太久,完整的注释篇就都随着推演的过程,浮现在吴锋的脑海中,并且不是单纯呆板的刻镂,而是以融会贯通的方式。 而浑金色的先天烛华,却也都被消耗掉,完全消失,不留分毫。 吴锋本以为能剩余一部分,还能推演几篇散失大半的《武经》,为武者复兴事业作些贡献,没想到这么大一团先天烛华,只是推演完东辰剑典的注释篇,便已丁点不剩。 他待还想强行观想,但却发现没有先天烛华在识海当中,便完全失去了观想的能力。 但又随即想起石野曾说过,没有先天烛华提供能量而强行观想者,都把自己焚成灰烬,丢了性命。吴锋才心头一凛,真正放弃了这个想法。 而先天烛华的能量,也滋润了吴锋的躯体和经脉,令他修为于无声无息的观想间,便有了长足的进步。 自换血境八重天,突入了化龙境界! 化龙境,又称靖海境,主修脊柱,以脊柱吸纳天地龙气,取人人如龙之意。 吴锋周身热力散去,目光如炬,扫视四方,如同苍龙巡视着自己的领海。 他忽地一挥手,只听隆隆爆响,九条龙脉尽数爆炸开来,汹涌的龙气化作九条金龙,冲天而起,没入吴锋体内。 脊椎处一股浓重的温热,上透顶门,下冲尾闾,令吴锋感到一股说不出的舒坦。 而周身的力量之感,也变得越发强绝,仿佛举手投足之间,便能撕裂天地一般。 吴锋心下渐渐了然。 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力量压制体系。 在某些世界譬如吴锋现在所在的虚神界,很轻易就能获得飞天遁地的力量,便是因为力量压制薄弱。 而在他本身的世界,哪怕是顶级高手也绝不可能移山倒海,便是因为力量压制极为强烈的缘故。 那样大一团看起来精纯无比的先天烛华,却只能令吴锋观想出一篇东辰剑典的注释篇并突破到化龙境,意味着把它拿到吴锋原来的世界,便可能只有黄豆大小。 吴锋在这个世界就能发挥出这样可怕的实力,意味着如果征天境的高手在此,可以轻易移山倒海,甚至毁灭星辰! 那么,生活在一个力量压制体系强烈的世界,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正在吴锋陷入思考之中时,一声怒吼,打断了他的沉思。 “哪来的野小子,竟敢如此横行?我们六院的青年俊杰,可是被你所杀?”一名白发白袍的老者手持拂尘,立于虚空之中。 他长得面容清癯,体态修长,周身灵气氤氲,本该是仙风道骨的模样,如今却满面怒色,五官都似乎要被怒火所扭曲。 吴锋懒懒地抬起眼帘。 “你是谁?”吴锋以平淡如水的声调道。 “我乃天剑院大长老,六院第一高手是也!你这样的小子,不配知道我的名字。”老者狂傲道:“先天烛华在何处,快点交出来!你吸走了龙脉的龙气,也须得治你的大罪!” “治罪?”吴锋依然是一副懒散的表情。 “你……”大长老戟指指向吴锋:“你这野小子,可是听不懂人话?” “你说那团金色的东西?”吴锋冷冷道:“都被我用掉了。” 大长老听到此言,登时目眦欲裂,气得胸口急速起伏,几欲吐血:“你……你,你……全部用掉了?” 只听大长老咬牙切齿道:“你该死,罪该万死啊,哪怕是把你碎尸万段,抽出魂魄用冥狱真火熬炼,施以万种折磨,也不能赎你的罪恶中的万分之一!” “受死吧,小畜生!”大长老面色凶恶如鬼,猛地一挥拂尘,只见一道粗达十丈的雪白光芒,自地面上拔地而起,向着吴锋冲激而去,如同彗星袭月! 光芒所过,轰地一声,一条沿着山体流入湖泊的溪流顷刻间便被炸得改道,水流汹涌冲天,发出雷鸣一般的巨响。 吴锋并未出剑,只是轻轻一挥左手。 一个掌印飘摇而出,悠悠缓缓,缓缓悠悠。 但这缓慢,只不过是姿态而已。实际上吴锋的出手,只在不容发之间。 天剑院大长老只感到时间都似变得缓慢,这一式玄妙到毫巅的掌印,看起来如同气球一般慢慢飘过来,他却如同身躯被冻结了一般,难以闪避,无法迎击。 掌印凌空一抓,将河流都打得改道而后袭向吴锋的冲霄光柱,便被轰地一声抓散,消灭无形。 而后在大长老瞠目结舌的表情中,放大到数丈大小,好像鹰隼捉小鸡一样,把大长老抓在了其中。 “不……不要啊!”大长老一个颤抖,发出了生命之中最后的声音,充满了惊惧和绝望。 吴锋看到一个光罩浮现在大长老的体表,就好像一颗鹅卵石。 被吴锋修炼崩岩掌时抓碎过无数块的鹅卵石。 于是他手掌一个虚抓。 大手缩紧,带着玄妙的节律,趴地一声,就像捏碎一颗鸡蛋。 捏碎鸡蛋须用五指,但若掌心发力,便能使其均匀粉碎,只不过寻常人不会有这样的力量,只有修炼到入门的武士才能做到。 大长老在体表撑起的光罩,看起来薄弱如同鸡蛋壳一般,实际上却运转了大长老的全身道力,坚硬不知道胜过钢铁多少倍。 但吴锋也只是这样掌心发力一捏,光罩便从四面八方内陷下去,轰然崩碎。 而后大长老也被极为均匀地捏成了一片肉泥,炸散开来,血肉、骨骼、脏腑、头发、胡子、衣服、拂尘、法宝,都均匀地混合在一起,无法分清楚。 天剑院大长老,为六院第一高手,拂尘一击,便能令山岭崩裂、河流改道。 但吴锋一记崩岩掌,便把大长老直接捏得噼啪粉碎,尸骨无存! 就好像轻轻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第二百一十五章六院剑阵 对于大长老这种人,吴锋不觉得自己需要知道名字。 他继续腾空而起,向着光门回返而去。 想要的东西都到手了,就到了回去的时候了。 不过,六院众人却不会善罢甘休。 在大长老毙命的一刻,从湖畔到山岭上下,密密麻麻的上千个人影纷纷腾空而起,如同虫群一样向吴锋涌来。 “不但六大青年俊杰被杀,就连大长老也被杀死了!”有人议论道。 “什么?大长老也被杀死了?大长老可是六院第一高手,怎会被杀死?” “那少年看起来不过只有十四五岁,难道却是修炼数千年的老妖?” 声音中都充满了慌乱之意。 吴锋被这上千人包围,心神却是丝毫不乱。 他算是明白了这六院之辈是何等搞法。 由青年传人的对决,来决定先天烛华的归属,也实在是愚蠢至极,若不是陆云几人在那叽叽喳喳拖延时间,恐怕早已将先天烛华取走。 而之后大长老再上来送死,便更是可笑。发现六大传人被杀,他们便本该一拥而上才对。 看着如同蜂拥蚁聚一样向自己扑来的六院门人,吴锋心中骤然涌起一股滔天的杀意。 对于他们,不必有任何怜悯。既然已经取走并消化了先天烛华,和他们之间,就只存在你死我活的关系,再无其他。 “让开。我不想多杀人。”吴锋冷冷道。 听到此言,人群一阵沸腾,似乎又有些慌乱。但却有个洪钟般的声音,令人群安静了下来。 “这凶歹小儿,哪怕再强大。也不过一人罢了。我们六院足有千人,怎会惧他?速速结阵,将他困死此地!” “易园之主说得对,合千余人之力,结成六院剑阵,杀此小儿。如诛腐鼠!”有人应和道:“以剑阵之强,纵然仙神来临,也必当殒命其中!” “不错,我绝不相信短短这点时间,这小儿便能将先天烛华消耗一空。将他碎尸万段,夺回先天烛华!” “先天烛华乃是六院联手发掘而出,怎能由这野小子夺走?” 人群从惊惧慌乱,渐渐又转向了众怒沸腾。 毕竟,无能鼠辈。总是在人多的时候才有勇气。 他们相信,自身不会成为扑火的飞蛾。 人流开始在空中流转起来,结成一个巨大的六芒星阵法,漫天飞舞的法宝,光华灼灼。 这个六芒星并不止于平面,而是一个立体的阵法,遮天压地,封死了吴锋的所有去路。 六院门人。各守一方,分别结阵。在六个角上焕发出不同颜色的光华。 天剑院与易园弟子都多以飞剑为法宝,但天剑院阵营所发的是白光,易园则是蓝光。 了然别院修炼财神之道,所在一角为灿金色光华,梵天院门下皆为僧人,则散发出七彩的佛光光圈。 木云书院的儒生们流泻出青色的文光。神游苑则是乌光灿灿。 在虚神界当中,六院可谓同气连枝,虽然内中颇有矛盾,却往往一同斩妖伏魔。这六院剑阵,正是六院联手作战多年而研究出。结合了六院功法的特点,合击之下,威力倍增。 汹涌如潮的宝光和罡气,如山似海一般向着吴锋碾压而去,四面八方,无处不往。 主角奋然出剑,剑芒激荡,手上更是运发崩岩掌,旋转怒击,抵挡攻势。 但这六院剑阵是让上千人平均发力,法宝轮流攻击,通过阵法联系起来,阵中每一个人都能得到休息的机会,同时强绝的敌手,只要被封困其中,也极难首先击破当中的几件、几十件法宝,只要击上任何一人的法宝,整个阵法就会提供能量,化解攻击。 吴锋骤然发觉,自己已是被困在了阵中。 法宝如潮汹涌,攻伐不断,形成一片弥漫的光雨,吴锋的上下左右前后,都要遭受连绵不绝的攻击。 剑和掌与无穷的法宝交击,呛啷震响,不绝于耳,整个阵法的光色,也在不停地波动着。 纵然他杀六院第一高手天剑院大长老如同捏死一只蝼蚁,但在六院上千门人的联手攻击下,竟显得无力反击,只能不断抵挡。 这便是六院剑阵的可怕之处了。 “哈……这小畜生撑不住了!” “六院合力,神仙莫敌。有这无敌剑阵在,谁能是我们对手?这小子纵然强横,也只能乖乖伏诛!” “这凶歹小儿看起来年纪轻轻,却有这般实力,又俊美好似妖孽,必定是妖魔无疑!诛杀此獠,正是降妖伏魔的义举,纵然他不夺取先天烛华,也要取他性命!” 人们纷纷道。 听着这群六院子弟无穷无尽的废话,吴锋心头一阵烦恶。 这虚神界中之人,似乎感觉不到丝毫的脑子。 究竟是人各有智,还是如同某位前贤所说,在群体行为中,人类往往表现出比个体行为低太多的智力? 不过,吴锋现在也的确只能用左支右绌来形容了。六院剑阵,威力实在非凡。 这下轮到他变成了鸡蛋,被一只巨手从四面八方挤压着。 他之前以为自己能够在虚神界中完全无敌手,所向无敌,还是太托大了,导致如今困在阵中,无法反击。 当然,他可以冒险削弱自己的防御,尝试寻找阵法的薄弱之处,冲杀而出。但吴锋并非修真,也不像父亲那样对于阵法有着很高的研究,因此这样做成功率并不高,还可能导致自己受伤。 吴锋也不想再和这群人浪费时间。 他眼见这群人的脸上都露出得意的神色,心头烦恶登时加剧。 他想到了赤龙草,但随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群人还不配自己服用赤龙草这样的极品灵草。赤龙草还是留到由化龙境突破到镇野境时服用为好,毕竟那才是天关。 吴锋掏出一颗雪岩之心,投入口中,啪嗒几声嚼得粉碎。 一股浓烈的白光,自他的体表迸发出来,灿烂如朝日。 雪岩之心这样并非绝品的药物,在虚神界服用,竟然也有如此惊人的气象。 吴锋冷冷看着六院剑阵形成的璀璨光壁。 上下左右前后,**八方,全数被包围。 只是,这流光溢彩的阵法,看起来也不过如同一个鸡蛋壳罢了。 如果从里面捅破鸡蛋壳,又该如何呢? 第二百一十六章破剑阵,有如一梦 剑阵如一个巨大的光球悬浮在高空之上,流光溢彩,缓缓旋转着,没有任何死角。 而随着吴锋的出掌,一个巨大的掌印,便凭空浮现,将阵法球体中满天乱飞的法宝光雨,纷纷逼压开去。 掌印沉雄,稳如山岳。 催持剑阵的诸人,骤然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鼓胀之力。 “这小畜生要狗急跳墙了,大家加把力,他不过是困兽之斗!” “将他的反击打回去,他的覆灭,只在眼前!” 六院众人纷纷道。 吴锋只是冷冷看着眼前浩浩茫茫的剑阵。 巨大的光球,上千人布在其中,更有法宝光华烁烁,犹如天穹上的群星。 但吴锋眼里,这只是一个鸡蛋壳而已。 一掌推出,掌印顷刻化作数丈大小。 相对于直径近百丈的光球,这掌印仍是显得渺小。 但只是缓缓飘过去,在依然光华大作的阵壁上轻轻一点。 轰地一声,光球便猛然炸出一个巨大的口子,光芒的碎片四散开来。 更有数十个身影和法宝一同啪嗒爆碎,血与骨溅射在虚空当中。 吴锋身化电光,如同瞬移一般,留下数个残像,倏忽而出。 “什么……剑阵被破了?” “不可能啊!天上地下,困杀之力无与伦比的六院剑阵,如何会轻易被破?这小子之前还左支右绌,怎么能骤然破阵而出?” 他们当然不明白,六院一千多人合力的实力,也不过能将吴锋困住罢了。 吴锋服下了雪岩之心之后,崩岩掌杀伤力大增,看似轻巧的一掌。也是运发了全身力量,奋力一搏。 千人合力,并不意味着战斗力便能叠加到一千倍,没有任何一种阵法能够真正合千人为一人,面对足够强大的攻击,总有一个地方会成为突破口。 还在六院门人人喧嚣不绝的时候。崩裂之声再次丝丝响起。 而后破了一个巨口的光球,顷刻间崩散开来,将布阵的六院子弟纷纷弹射而出,就如同下饺子一般。 不少实力低微的修士直接被巨大的力量冲击,筋骨寸断,全身炸裂,就此毙命。更有人吐血重伤。 六院剑阵是将六院上千人的精气神联为一体,如今被击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自然每个人都会遭受强猛的反噬。 “该死啊……我们六院无数精英,竟然丧身小畜之手!”有长老怒道。 “他……他不是人,也不是妖魔。他是比妖皇更可怕的存在,是太古魔狱中降临的魔王啊!”也有人恐惧无比,终于不顾长老们的号令,逃遁而去。 而吴锋脱出了这六院剑阵,本可以就此脱身。 但这群人却令他胸中涌起了一股无比浓重的杀意。 他的眼眸骤然浮上了血的颜色,又似焚尽一切的红莲烈火。 陡然拥有这样巨大力量的感觉。竟是如此畅快,令他不由地想要杀戮。 一个都不放过。 “那么。都死吧。” 赤剑轰然脱手,仿佛云中之龙,驰骋万里长空,神鬼莫当,破苍穹无垠,不过弹指一挥间。 却又剑光纵横。带着滔天的杀意! 游龙电剑! 粗达数丈的剑气纷舞,随着赤剑流动于长空,汹涌澎湃,粉碎一切阻挡。 惨叫之声,不绝于耳。一个个人形在夜空中炸开来,血光飞散,腥气弥漫在天地之间。 剑荡之下,天地之中,尽是血光。 血红色的圆月,照耀着漫天的血雨。 湖泊被完全染成鲜红,飘满了残尸,不时有破碎的法宝残片沉入其中,一片惨烈景象。 吴锋全无怜悯,以心神操纵赤剑,如臂使指,肆意杀戮! 剑光迅疾,六院之辈纵然奋力逃遁,也难以脱出长剑的攻杀范围。 终于,天地复归清明。 吴锋不知道是否斩尽杀绝,但至少目力所及,这一千多人是无一漏网,尽数被诛戮! 一番杀戮过后,吴锋眼中的血红光芒,才渐渐褪去,如同这长天一般,返于清明之色。 他凭虚御风而行,向着光门回返而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世界。 但陡然间,他的脑海中浮现一阵晕眩。 难道是力量耗损过度?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身躯,猛然向下坠去,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便失去了意识,思维堕入混沌当中。 …… 当吴锋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四周还是白天,冬阳照耀着积雪,满地银光。 他正坐在地面上,眼神恍惚,有一种刚醒过来的感觉。 他记得自己之前在地上扎了一剑,地面破碎,露出光门,但如今地面却是完好无缺,丝毫没有什么光门出现过的迹象。 虚神界的一切,莫非只是南柯一梦? 吴锋急忙神思电转,所幸,东辰剑典的注释篇依然存留在脑海中,记得清清楚楚。自己的境界,也提升到了化龙境,脊柱当中充斥着元力的气息。 他笑了笑,是啊,就算真有力量压制体系远不如本世界的异界,一个世界的巅峰精英,怎么可能那样愚蠢无知,毫无头脑可言? 看来,真是一场幻梦吧,自己在梦中进行了一场血洗,体验过了极致的力量,也参悟出了东辰剑典的注释篇,并在修为上突破。奇妙的上苍借助梦幻的力量,将他应得的机缘交到他手中。 吴锋忍不住又提气纵跃而起,在那个世界他已学会了飞行,但现在却丝毫没有能够飞起来的迹象,砰地一声坠地。 但他却又轻轻摸向怀中,登时愕然。 邓爱侯给他的三颗雪岩之心,与任夭笑死斗时服用了一颗,本应还剩两颗,但现在却只剩一颗了。 究竟是真是幻?造物,当真是如是的神奇,就连梦中的服用药物,也是真实发生。 诚如古人所言:人间五十年,宛如梦幻,天下之内,岂有长久不灭者? 也许,真实的世界,也不过如同一场梦幻吧? 吴锋不由一阵怅然,望向冻云弥漫的万里霜天,日头自云层中露出半张脸,流泻出淡淡的金红色光华,并不刺目。 这深冬的冰寒之中,吴锋却感到一阵和暖之意。 他很快又调整回了心情。 无论如何,机缘到手,日后的修行便是一片坦途。自己还年轻,何必感叹,抓紧当下便好。 第二百一十七章两年 想起那虚神界中的景象,自己所拥有的惊天伟力,吴锋心头恍惚,虽然是刚刚发生过的事情,却已经迷蒙。让吴锋越发相信这一场异界之旅,更可能只是梦幻。 只是,那一场无情杀戮,却又显得那样真实,真实得不可思议! 汹涌的血肉和骨,似乎还在眼前浮动,冲天的腥气,宛若仍浮在鼻尖,眼前的冬阳,恍惚又化作了那一轮惨然的血月,满山的积雪,似乎转瞬便要变作无尽殷红。 纵然那群人都是些无知蠢物,但那样杀戮一空,无所孑遗,也的确显得太过残酷。 然而想起那一场血腥杀伐,吴锋却是大有畅快淋漓之感。挥手间,便令与自己为敌者全数毁灭,一个不留,实在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意,自心底汹涌而出。 他心中隐隐恐惧。 这便是真实的自己么?不但血脉中隐含着疯狂与嗜血,更是一个以屠杀为乐的魔王! 父亲从小对他的教育,让他难以接受。 然而他的志向,在于逐鹿天下,既然要争雄,便绝不可能避免杀戮。那么,究竟能不能维持住本心,而不沉湎在杀戮的快感当中? 吴锋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未来的自己会变成如何。他只能在自己还如同璞玉一般清澈的今天,努力把持住自己。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世界,修士们不能发挥出毁天灭地的力量,也许是好事。至少人类可以互相制衡,哪怕是绝顶强者也不能太肆意妄为。 如果不存在战法、阵道这样制衡绝顶高手的手段,恐怕绝顶高手都会视众生为蝼蚁。这人世间,很容易就会变成森罗地狱。 吴锋抖落衣上沾染的雪尘,缓步下山。 宋山内迎了上来。喜道:“谢衣,这么快就回来了?” 吴锋点点头,将化龙境的血气外放出来,犹如数条苍龙自体内汹涌而出,向着宋山内扑去。宋山内一个不防,直接震得向后一仰。差点倒栽在雪地上。 “你……这么快就突破到化龙境了?你才上去不到半个时辰吧?”宋山内稳住了身子,又惊又喜。 “是啊。”吴锋微微一笑。 “太好了。如此,我们白衣营就有两大化龙境高手了!”宋山内欢呼雀跃。 化龙境其实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毕竟镇野境才是天堑,逾越全靠悟性。而只要天赋优秀,并且有较好的修炼资源,在十五岁到二十五岁这个阶段,都能突破到化龙境界。 在白衣营中,许多人晋入化龙境界都是早晚的事情。然而毕竟白衣营的将士都颇为年轻。因此在吴锋突破之前,便只有辛待机一个化龙高手。 吴锋突然想起了师姐梦绮舞。 梦绮舞十五岁达到煅骨境巅峰,入选十杰,因为试练中遭到闺蜜暗算,受了暗伤,所以在总堂五年无所寸进,被遣送回来。 吴锋现在才十四岁,就已经成为化龙高手。固然有离开忘忧谷之后,屡次夺取气运。获得机缘的因素,但也的确是天赋非凡。 他在岩仓殿,也看到白衣营中天赋较高的士兵,一般十五岁时便已经达到换血境。 故此,虽然梦绮舞是吴锋的初恋,吴锋也不得不承认。梦绮舞虽然是父亲的弟子,但是天赋……实在不怎么样。老爹当初把她捡回来,可能真的抱了给儿子预备个童养媳的意思? 忘忧谷的确是小地方,修炼资源比不上岩仓。但是白衣营中的士兵大多数都是岩仓城里的奴仆,却有不少人天赋堪比或者超过忘忧谷历代的十杰。如果是神堂总堂、天子峰这样的武者圣地甚至神霄道、青城派、屠龙会这些道门大派的话。青年俊杰的强大,自然能够想象。 不说别的,吴锋与盛醉香会面时,虽然因修为差距太大,无法得知她的真实实力,但却也隐隐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压迫感。 他几乎确信,年仅二十二岁的芦名教公主盛醉香,修为很可能并不在云海岚之下! 故此,哪怕晋入化龙,也不可以稍作懈怠,天下青年俊杰多如星辰,修炼之路浩如渊海,只有不断勇猛精进,才可能立于茫茫天地的巅峰啊! …… 狄临剑交给吴锋的信件,让吴锋狠狠敲诈了那群本地豪族一笔。这些人也实在不希望他们勾结山贼的事情被大周方面或者老百姓知道。 因此,他们不但吐出了大量的金钱,还加强了和白衣营的合作关系,令白衣营在河东建立起强大而稳固的商业网。 白衣营依然靠打击盗匪、护送商队来赚取资金和扩大影响力。大齐王朝处于连年的内战当中,每个月都有新的溃兵流窜到河东郡和吕梁山区,成为为害地方的盗匪,因此白衣营也不用担心没有生意。 吴锋除了以白衣营赚取的资金滋养自己的领地,加强领地建设之外,也以此来发展白衣营继承自忘忧谷的产业,悄悄在各个领域都进行扩展。有好几个名声不小的商会,实际上已经被白衣营完全控制,成为附属。 宋山内当机立断,让辛待机暂时接管寻梦山,并对两千多百姓施以恩惠的决策,被证明极为正确。大周王朝方面就白衣营接管寻梦山之后又交给大周治理一事发来了嘉奖令,令吴锋在河东郡声望大增,而寻梦山的两千多流民更是把白衣营的美好名声越发播散开来。更多河东武者愿意加入白衣营,而百姓们也源源不断地涌来,选择在白衣营坞堡下方的街市中生活,令那片街市越发繁华。 白衣营的经营,已经走上正轨,属下们都富于能力,各司其职。吴锋也便逐渐清闲下来,有更多的时间可以抓紧修炼。 东辰剑典得以补全,令他的修行变得再无滞涩,颇有一日千里的势头。 光阴如水,两年时间转眼过去,吴锋已经十六岁了。 这两年来他勤修苦练,修为也达到了化龙八重天之境,在境界上与副统领辛待机相匹敌,若是真正交手,则辛待机完全不是他对手。 如果是十四岁还能勉强称作男孩的话,十六岁就无疑是少年,而且即将要成为青年了。 这两年来,吴锋褪去了残存的稚气,变得越发骨秀神清、俊逸非凡,平时走在路上,青衫飘飘,便有一种临风玉树般的气韵,令路人纷纷侧目,当中大多数是女子,却也有男人为他的美貌而倾倒。 越来越成熟的他,对于那些不可言传的事情,渐渐有了更多的了解,也知道有些人看自己的目光,并不算干净,而是有些奇怪的意味。这大概是美少年都要遭受的困扰罢。 但他现在心境比起在忘忧谷时,也旷远不羁了太多,对于这些目光倒是不以为意。 第二百一十八章 这两年来,白衣营的发展堪称迅猛,已经拥有了三百多名正规武士和近千名民兵。凌厉打击盗匪与善待百姓带来的美好名声,及白衣营的优渥待遇,令越来越多无门无派或是出身小门派的优秀青年人投入营中。 白衣营的城堡,又经过了数次扩建。而城下的街市,也变得更加繁华,有六千以上的百姓居住在城下,俨然一个大镇。 不过,发展到这个程度,已经是接近饱和了。如果白衣营继续扩大势力的话,不但本地豪族无法容忍,大周王朝恐怕也会有所警惕。 而凭着这点人发动政变夺取岩仓,自然也是天方夜谭。岩仓再小,战兵也有四五千人,吴锋手里的这三百人根本不够塞牙缝。更不用说辛待机等一些人对邓爱侯忠心耿耿,根本不可能跟着他干。 但吴锋在岩仓殿中的这三年,与首席军师华宗岱,四大将花小葱、赵满茶、石公子、云道主这些外地人都结下了深厚的关系。在乡土意识极强的岩仓殿内,外地人与本地人的隔阂,导致他们之间必定团结起来。 这几年来,世子邓三石的野心越来越大,不断培植党羽,吴锋也是看在眼里,而邓爱侯溺爱儿子,却是全无所觉。 有邓爱侯对付邓嵘的例子在先,邓三石当然也不介意上行下效。 当年嬴氏兄弟的对立,才使得薛衣人有机会夺取天子峰。吴锋的计划,也便是在恰当的时机,促成邓三石尽快动手,当父子对立之势完全形成,他才能浑水摸鱼,从中取利。一举夺取岩仓,成为自己逐鹿天下的第一步! 这样想着,吴锋已经步入了岩仓城当中。 他刚从河东回来不久,邓爱侯便紧急召见他,要求他参与一场会议。 吴锋步入议事厅中,邓爱侯早已在其中等候。又过了一小会,邓三石、华宗岱等几人也都赶到。 “人都到齐了,那么便开始吧。”邓爱侯清了清嗓子,道:“北燕圣女尚清影已经给了我们回信,说愿意帮助我们讨伐以下克上的叛逆——神堂。” 神堂本来是清洲殿的分支,却势力膨胀,将级别高于自身的岩仓殿和清洲殿压制得死去活来。对于崇尚节义和秩序的尚清影来说,这当然是个极好的讨伐口实。 这两年来,尚清影攻陷了襄国城。将整个巨鹿郡都收入掌中,直逼大齐国都邺城,北燕的势力越发强大。更重要地是,河北到山东的通道也被完全打通。 华宗岱轻抚五柳长髯:“那是极好的……只不过北燕隔得太远,一时半会,却是指望不上。” 邓爱侯点头,道:“的确如此,不过天下之势。瞬息万变,我与宗岱你都正当壮年。三石和谢家小兄弟更是年纪轻轻,却都能等候时机。如今大齐诸侯林立,内战不休,可谓风雨飘摇,高纬那个昏君却依然无心政事。听说穆黄花那个妖女也已经失宠,高纬又和穆黄花的侍女冯小怜搞上了……” 他微微一笑。道:“听说那冯小怜年方十五,生得那是玉柔花娇,温软玲珑,善以声色惑人,极擅按摩与琵琶之技。还精通房中秘术,迷得那昏君高纬是死去活来,就连上朝都要把这女人抱在怀里,更是做出玉体横陈的丑事……” 听到这话,几人都不由会心一笑。 高纬也是个有趣的人物。他深感宠妃冯小怜娇艳淫冶,美态无双,心想如此佳人,只有自己得以玩赏,未免遗憾,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于是他便令冯小怜高卧于朝堂之上,身上只覆盖一层极薄的白纱,并不时扭动做出各种姿态,令大臣轮流观赏,正所谓“两眼共霁色,秀色同氤氲”。 后来这事情经过坊间流传附会,直接变成了群臣观赏冯小怜的全裸景象,反正也没甚太大差别。 大齐现在君威凋丧,朝廷所能控制的,不过是帝都邺城附近的狭窄地区,更有这样的荒淫君臣,若不灭亡,当真没有天理了。 “但纵然如此,尚清影想要灭掉大齐朝廷,并且打到这边来,也不是易事。”邓三石开口道:“且不说尚清影如果进攻邺城,各地诸侯终究也会走马勤王,不会轻易让武者势力坐大。就算她攻下了邺城,也要消灭掉大齐内部的大小诸侯,才能攻击到神堂的边界。” 邓爱侯点头道:“不错。不过大齐内部的诸侯们现在也早已不同心了。小沛之战的消息,大家想必也已知道。我今天召开此会,便是要讨论今后东部沿海的局势变化。” 邓三石道:“大宋扬州军的北府军主马伯庸据说才能远在他师傅秦霸先之上,没想到以众击寡,却又败在青州的慕容雪村之手。看来这江东猛虎之称,当真有些名不副实。” 邓爱侯道:“没那么简单,马千城数年征战,便攻取了人口接近整个江东的土地,用兵之才,绝不在当年的三河剑派李清之下!下邳之战马千城惨败于慕容雪村,然而等到小沛之战时,慕容雪村麾下的豪族却已经有许多投向了马千城,直接导致慕容雪村丧失了大量土地,边界线向内收缩了百里以上!这一战,慕容雪村不得不向北燕尚清影求救,才得以取胜,接下来的情况,实在很难说啊。” 邓家父子所说的下邳、小沛两战,涉及东方四州——冀州、青州、徐州、扬州的整体局势。 这一切,要从十多年前说起。 十多年前,当时的北府军主秦霸先与大齐王朝青州镇守使慕容雪村联手,攻击徐州的淮北之地,雄踞彭城的大帮淮阳帮被灭,帮主当场战死,淮阳陈家的族人和家臣四方逃散。其中的陈元还曾经在寻梦山之战中,与吴锋交过手。 秦霸先越过大片自己尚未控制的土地长途出兵,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彭城一带的广袤土地都给便宜了慕容雪村。此事招致北府众将的巨大不满。众将拥立其弟子马伯庸为新任军主,将秦霸先放逐到荆州。 马伯庸以不到二十岁的年龄,继任为北府军主,难以服众。于是当年被秦霸先压得喘不过气的徐州诸侯们立刻组成联军,进攻扬州。 由于年轻,马伯庸仓促动员。只招募到六千正式战士和同等数量的民兵,而徐州诸侯联军的战兵达到一万,民兵更是多达三万以上。 但由于马伯庸精妙的指挥,联军刚刚渡过长江便遭受重创,损失战兵两千有余,民兵上万,不得不飞速撤军。而扬州军的损失,算上民兵也不过数百人而已。 不甘心失败的徐州众将联合了通过攻灭淮阳帮而将势力渗入徐州的青州镇守使慕容雪村,号称徐州四大将。组织了新的大军,拥有战兵一万八千人,民兵六万以上。 因为秦霸先的穷兵黩武,导致扬州一带民生凋敝,不堪大规模动员。因此马伯庸仍然只是随手拉了八千名正规战士,假装固守,却出其不意发起突袭,联军再次崩溃。因为这次有成名老将慕容雪村在场。损失小了许多,战兵一千六百二十一人。民兵三千左右。 徐州众将从此胆寒,再不敢窥视江东。而马伯庸在数年的休养生息之后,则是如风似火一般发起了北侵攻势,利用徐州众将之间不齐心的弱点,以优势兵力各个击破,虽然当中偶有挫折。但时至今日,除了雄踞青州的慕容雪村之外,徐州四大将中另外三人的势力都已被完全攻灭,而小诸侯们也纷纷拜倒在北府军的大纛之下! 马伯庸威名大震,世人遂往往称呼他的字而不直言其名。称为马千城或千城公子。方才邓爱侯口称“马千城”三字,便是如此。 在秦霸先的时代,慕容雪村的青州军与扬州军虽然分属不同的王朝,却是盟友关系。但当徐州中南部从广陵到钟吾的千里沃野都落入年轻的北府军主马千城之手,徐州三大将尽数覆灭,青州年迈的恶蛟,与江东年轻的猛虎,便免不了正面的恶战了。 陈元的堂叔陈瑞聪,是十多年前战死的淮阳帮帮主之子,对于青徐一带的地理和风土人情极为了解,加上富于智略,在数年前结束流浪生活,投靠马千城之后,立刻得到重用,成为北府三军师之一,地位还要在风林火山四将之上! 招揽了陈瑞聪之后,马千城不但获得了一流的人才,更是取得了攻击慕容雪村的大义名分。 陈瑞聪擅长调略,依靠自己过往的人际圈子,令许多豪族、小诸侯倒戈来降,为马千城的青徐攻略提供了极好的局势。而马千城亦许诺,一旦完全攻下了彭城、海州之地,就将这片区域的城池土地,全部还给淮阳陈家,恢复淮阳帮的家业。 青州军和扬州军的第一场恶战,发生在彭城以南的下邳,北府方面兵力占优,但慕容雪村拥有山河险要。由于北府诸将之前扫灭徐州四大将中的另外三人过程中,堪称屡战屡胜,难免轻敌之心,轻敌冒进,在取得小胜之后,遭到慕容雪村突袭,两名秦霸先时代的大长老战死沙场。 马千城和堂弟马万里及时带着本军赶到,恶战一场,将慕容雪村麾下声名赫赫的“青州八人众”也击杀了两个,方才挽回部分面子。双方都没有再战之力,各自收兵。 这一战双方损失的正规战士都达到了五百人以上,民兵数倍于此,但扬州军损失明显多于青州军,加上战斗中发生了单挑,马千城本人被慕容雪村砍伤,因此是慕容雪村取胜。 但战胜之后,接下来的两年中,慕容雪村却因为陈瑞聪的调略,导致彭城一带的豪族大批倒戈到马伯庸一方,而大片大片地损失土地,当年夺自淮阳帮的领土,几乎丢了个一干二净。就连慕容雪村麾下的第一猛将肖天侯,也被陈瑞聪所策反。 在这样的情况下,慕容雪村已经难以独自对抗北府军的侵攻,不得不向北燕求援。说起来,北燕曾经和青州军发生过小规模的冲突,尚清影的师傅还曾经吃了一些小亏,算得上是慕容雪村的手下败将,让慕容雪村向手下败将的徒弟求救,老脸其实有点挂不住,但强敌当前,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尚清影倒不愧是巾帼俊杰,异常豪爽,一挥手,便发北燕精兵千人南下支援,并提供了大量的物资。于是,江东猛虎和青州老将之间的第二次大规模交锋就此爆发。 这一战,开启了北燕冰龙和江东猛虎之间数十年龙争虎斗的序幕,并直接影响到了整个天下的局势。但在现今,恐怕只有寥寥几人能看到东海海岸线上,即将弥漫起来的骇浪惊涛! …… 听了邓家父子的对话,吴锋开言道:“殿主,我刚从河东回来,已经听闻北府军马千城惨败于小沛城下的消息。但河东之地一向消息闭塞,因此我对于这一战的过程,尚不是太清楚,能否请殿主讲解一番?” 邓爱侯颔首道:“好的。这一战,说起来可圈可点之处并不多。慕容雪村得到援兵之后,立刻将自己手下的一千锐卒和援兵都驻扎到坚城小沛。共两千人固守城池,因为城小,所以守城的清一色都是正规武士,并无民兵。” “马千城见城小,以为易拔,以大军攻城,没想到城池异常坚固。而且尚清影更是送来了大杀器——两百名火铳兵。在猛攻当中,城池本已摇摇欲坠,但两名北府大将却在攻城中先后中弹被击毙,北府一方士气大挫。这时,慕容雪村带着本军赶到,计划前后夹击,全歼北府大军。” “马千城意识到危险,下令快速撤退,但时值天降大雨,道路泥泞难行,慕容雪村更命令各城池伏兵四起,进行骚扰,北府军损失惨重,队伍被分割打散,更是士气下降到冰点。马千城和堂弟马万里被迫入驻彭城,与追击而来的青州军相对峙。” 听到火铳兵三字,华宗岱不由看向了吴锋。两年前的火并中,也是吴锋以火枪射杀了默苍离,才令邓嵘一方夜袭失败,成功解除了危机。 而吴锋则心中一阵神往,心魂早已飞到了数千里之外的战场。 北燕冰龙那个小妮子竟然也已认识到从西洋传来的铁炮之重要性,并只靠支援几百名火枪手,就直接扭转了整个战局! 原来在守城战中,铁炮也能发挥这样可怕的威力。 第二百一十九章窥破谋策于数千里之外 小沛之战,是青州老将慕容雪村和北府俊杰马千城的一场交锋,但却也是江东猛虎和北燕冰龙的间接交手,可以视作龙争虎斗的第一战。 如今青州已经被尚清影纳入势力范围,大齐王朝的领土如同吴锋在三年前所预言的,即将被龙虎所分别袭取,只在时间早晚的事。 邓爱侯又道:“马千城知道此时北府军士气低落,大不可用,于是飞鸽传书,令之前投靠自己的前青州军第一猛将肖天侯迅速发兵支援。但肖天侯却按兵不动。” “马千城知道肖天侯平素最为佩服堂弟马万里,便让马万里写信,肖天侯果然出兵,进攻故主,并口称‘万里公素性仁德,天侯不敢不救’。这时被打散的北府军各部也聚拢起来。” “加上马千城在战前便曾经联络过荆州军龙战野,称如果自己战败,立刻发兵支援。因此得到消息后,龙战野立刻派出了援军,得到以上消息的慕容雪村深知见好就收的道理,迅速引兵退去。” 听完父亲的描述,邓三石道:“如此看来,不但江东猛虎不怎么样,就连青州老将慕容雪村的本事也是平平,无非是靠着尚清影送来的火枪手在守城战中打死了马伯庸麾下的两名重将,令北府军士气大溃,然后捡了个便宜……就这一战,实在看不到什么拿得出手的谋略。” 吴锋微微一沉吟,却是摇头:“不然。” “哦?谢衣统领有何高见?”邓三石冷笑道,这几年白衣营源源不断将物资从河东送回来,得到父亲邓爱侯多次嘉奖,让他也是极其不痛快。 吴锋抿了一口面前的茶水,淡淡道:“且不说慕容雪村能够准确设置多路伏兵。便见其对于局势的判断功力;马千城在攻城不利士气低落的情况下立刻引兵撤退,避免了遭受夹击全军覆没的危险。在瞬息万变的战局中,能做出如此准确的判断,便已称得上名将,更何况,这一战当中有不少猫腻。” 数年前的雒城之战。青城派掌门,剑南雄狮王全斌能以一万一千人击破并重创八万大军,就是因为联军攻城不利却不能当机决断迅速撤退,被数量远少于己方的敌军给包了饺子,在坚城下钝兵挫锐的大军士气大不可用,竟然被打得损失近半,平均每个青城兵要斩杀三名敌军。 故此,马千城和慕容雪村能在恰当的时机选择退兵,就已经称得上名将。 “问题就出在这个肖天侯身上。”吴锋突然凌虚厉指。道:“马千城用兵一向谨慎诡异,让人难以捉摸,为什么这一战却显得如此笨拙,处处受制于慕容雪村?” 邓爱侯听到这话,骤惊道:“你是说……肖天侯是慕容雪村派到扬州军的卧底?” 华宗岱也道:“听谢衣小友所言,还真是可能性不小。马千城亲自写信给肖天侯,肖天侯不来支援,他的堂弟马万里写信。肖天侯便来了……” 众人都知道,当年秦霸先已经有点意识到不对劲。想要废掉马千城的继承人位置,让同样是自己嫡传弟子的马万里做继承人。没想到马万里对兄长忠心耿耿,竟然和兄长联手,一起把师傅给放逐了。 但马千城的心里,是免不了对弟弟有所疑忌的。如果肖天侯真是卧底的话,先出卖情报。令马千城遭受惨败,再挑拨兄弟之间的关系,这一套谋略,当真狠辣无比! 吴锋又道:“陈瑞聪在青徐一带拥有人脉,当年他一出手挖墙脚。归顺北府军的小诸侯是一个接着一个,因为人数太多,马千城根本无法分辨谁是卧底。慕容雪村将计就计,令自己麾下的第一猛将肖天侯在这时候倒戈,因为肖天侯的声望和影响力,必然得到马千城的重用……而肖天侯投奔之后,便不断表示对弟弟马万里的仰慕,” “以我所见,慕容雪村当时经过连番恶战,也已经撑不下去,知道不可能攻破彭城取下马家兄弟的首级,因此打算退兵了。但肖天侯得到书信之后,必然当即禀报了故主慕容雪村。慕容雪村猜到马千城接下来一定会让弟弟写信,便给肖天侯只待马万里的书信一到,即刻发兵……” 邓爱侯接口道:“然后慕容雪村假惺惺地和肖天侯稍作交锋,便引兵退去。而马千城的心中,必然对弟弟越发埋下了猜忌的种子……” 华宗岱倒吸一口冷气:“这便是慕容雪村那个级数名将的真实手段么?如此算计和谋略,我等当真无法想象啊!看似险胜的一场战争,没想到早已有了严密的布局,先手后手,紧密相接……” 吴锋道:“名将之间的交锋,往往在战争结束之后,都难以看出端倪,无法窥破当中的波诡云谲。失败者遭到丑化,胜利者因为打败的人不过尔尔,便显得手段也不过如此。但实际上真相往往是经过反复的博弈,无尽的布局算计,最后由棋高一着的人取得胜利……而旁人只能从流露出的表象,来管中窥豹,推测其中的几分隐秘而已。” 华宗岱道:“你能在数千里之外,根据殿主的描述,便窥破慕容雪村的谋略,虽然是在战后,但也已是非常不凡了。” 邓三石眼中露出不服气的神色,但却知道吴锋所说,大有道理,事实真相恐怕真是如此! 邓爱侯带着欣赏的神色望着吴锋。 “慕容雪村既有这等手段,现在又得到北燕尚清影支援,马千城看来不是他对手,说不定接下来还要兄弟之间自相残杀,再无力北侵了。如谢衣小兄弟所言,尚清影不是寻常人物,慕容雪村更是成名老将,智略超群,两人联手,必定能在短短数年内覆灭大齐王朝,进攻神堂。而我等翻身的日子也就到了……”邓爱侯道。 吴锋叹息一声:“未必啊,殿主。和尚清影那边的外交,还是不要操之过急为好。” “为何?”邓爱侯疑惑道。 “我之所以能窥破慕容雪村的谋略,是因为这个谋略并不完美!我轻轻一点,大家便能看出肖天侯是卧底,为什么?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肖天侯挑拨两兄弟之间的关系,做得太明显了!” “慕容雪村固然善于谋策,但他也太急了。的确,大败之后,马千城更容易失去正确的判断。如果马千城因为丢了面子,急怒攻心,如同中古时期河北霸主袁绍诛杀田丰一样,将素有战功的堂弟马万里诛杀,那么扬州军必然陷入长久的内乱当中。但是如果马千城不中计的话。也能轻易看出肖天侯乃是青州军派出的卧底!” 吴锋笑了笑:“殿主,如果有人对你施行此计,想借你之手除掉世子,你又是否会中计呢?” 邓爱侯一愕,随即道:“那是自然不会。” 邓三石却是心中一震,不为其他,而是因为他可是真有干掉父亲,夺取岩仓的念头! 吴锋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才能给对手致命一击。肖天侯这样的重量级卧底,本来还可以发挥更大作用。但这次挑拨离间做得太明显,一旦暴露的话……” 邓爱侯道:“肖天侯便会被诛杀?” 吴锋摇头:“如果我是马千城的话,我会假装依然不知道,但仍旧保持对弟弟的重用,以稳定人心。然后误导肖天侯,利用肖天侯给慕容雪村送去各种假情报。令慕容雪村遭受重创。待到攻灭慕容雪村之后,才告知肖天侯,说我数年之前就已经知道你是卧底,只因爱才之心,不忍揭露。那么肖天侯一定会感恩戴德,誓死效忠。” “各位以为,马千城是否有这样的算计和手段呢?”吴锋抖了抖手腕道。 邓爱侯颔首:“我明白了。既然尚清影答应只要北燕能够与神堂边界相近,立刻发兵攻打神堂,那么北燕方面的外交,便就这样了。”他叹息一声:“说不定东边会演变成龙虎两大青年名将相争不下,迁延许多年月的局面呢……还是再考虑交结三河剑派和神霄道的事情罢。” 他陡然凝视着吴锋的双眸:“谢衣小兄弟,你在河东做得很好。如今你也有十六岁了,修炼出了自己的战法,足够指挥一支军队。这几年来,三石一直在与时信清那个小子对抗,虽然也有所斩获,但终究战况不能很让我满意,不如你也带着白衣营的兵马协助他作战?” 听得此言,吴锋心头不由一震! 所谓不能很让邓爱侯满意,完全是邓爱侯为自己儿子邓三石的遮讳之言。 这几年来,神堂又和岩仓殿发生了七八次小的边境摩擦,而这些边境摩擦,在神堂一方都是由神堂的新任渑池镇守使时信清负责的。 时信清是神堂堂主苏梦枕的堂弟苏牧的养子,在养父在西乡之战中战死后,继承了渑池镇守使的位置。 吴锋一度以为此人就是个胆小鬼加草包,但随即知道自己看走了眼。这几年时信清在渑池整顿军备,发展产业,搞得是有声有色,而且用兵之道,很是诡异狠辣。 邓爱侯想要培养儿子,让邓三石领兵与时信清对抗。邓三石十六岁的时候在火并邓嵘的一战中,就显示出有一定的指挥能力,但是对上时信清却几乎完全讨不到便宜,屡次被打得屁滚尿流。看起来,这个时信清是比他老子苏牧狠得多的角色! 时信清更是继承了其父的战术并发扬光大,经常派出机动灵活的小队,进入岩仓领地内焚烧庄园,劫夺人口。这手段虽然卑劣,却是极为有效。农民的房屋和收成被烧掉,岩仓殿就绝不能再征收他们的赋税,还得想办法避免他们被饿死,而劫夺人口迁移到神堂的领内,更是直接令岩仓领内的人口遭受损失,更是令岩仓领内人心惶惶,豪族们怨言不断。 如果不是吴锋为岩仓殿提供了大量的财富,说不定岩仓的经济状况就要发生危机。 苏梦枕的用人,果然不简单啊。 然而苏梦枕让时信清继承了渑池镇守使的位置,却立苏灿为继承人,只能证明一个问题——苏灿比时信清要优秀,绝不是什么二世祖,苏梦枕说苏灿不能让自己满意,是因为他希望有更加优秀的继承人! 吴锋今后进了神堂,如果想要把苏灿从继承人位置上挤下去,可是并不容易。 不过,让他真正感到心惊的地方,还是邓爱侯竟然希望他带兵和神堂作战。 他出身神堂支派忘忧谷,算是神堂子弟。自己卧底岩仓,虽然引诱岩仓火并,成功削弱了岩仓的实力,但献上忘忧谷的财富,开拓河东,也给岩仓殿带来了不小的好处。 难道为了实现夺取岩仓殿的目的,真要与神堂的士兵交战么? 第二百一十九章归宅 “不必。”邓三石横眉断然道。 “为何?”邓爱侯问道。 明明岩仓殿对上神堂方面的时信清屡战屡败,然而时信清是晚辈,双方目前只是边境冲突,并非全面交火,邓爱侯却又不好亲自带兵抵抗。不然的话,儿子败了还有说辞,说邓三石毕竟比时信清小了那么几岁,经验不足,自己败了那就是被晚辈吊打,连说辞都没有了。 邓三石道:“父亲不用担心。岩仓小,神堂大,在外援不足的情况下,与神堂方面任何人发生争斗都不是上策。时信清既然屡次侵扰,就利用大周王朝仲裁的力量,让他无法再侵扰好了。” 邓爱侯道:“只是时信清只劫掠财物,夺取人口,却没有攻占土地。在关中那群人眼里,算不得什么大事。大周方面未必会处理。” 邓三石得意一笑,道:“我这几年与关中方面的交往,已经取得了成效。傲视王最宠爱的玄孙凌清风如今与我情同兄弟,更是时常过来游玩,如今便住在这岩仓城中,父亲也是看在眼里。等到清风回去,我便亲自带着大笔财物与他一起求见傲视王,请求关中方面干预。大周不同于大齐,法规上禁止各地方势力私斗,苏梦枕之前惨败于薛衣人,元气未复,谅他也不敢违抗上面下来的旨意。” 邓三石这两三年来,也就做了这点事情。他知道圣王道宗内部派系林立,难以全部交结,就交好了傲视王一脉的凌清风,作为傲视王一脉的突破口。虽然在兵事上是屡战屡败,被时信清打得屁滚尿流,但在外交方面。却是小有成就。 邓爱侯微一沉吟,道:“如果时信清停止侵扰,我现在也不想找这小子麻烦,便采纳三石你的意见罢。待到神霄道和北燕的兵马一到,便砍下苏梦枕和时信清一老一少两个犯上贼子的狗头!” 一向仪态清美的邓爱侯竟含着怒意说出狗头二字,可见神堂对于岩仓殿的压迫。已经让他积累了太多怨气。 邓三石眼显得意神色,以为自己成功令吴锋失去了立下战功的机会。 而吴锋却是暗舒一口气,至少,目前不必和神堂的正规军交手了。然而邓三石的办法有用么?圣王道宗说到底只是几个门派的盟主罢了,如果苏梦枕和时信清阳奉阴违,又该如何呢? 议事结束之后,吴锋返回自己的领地。 邓爱侯已经令人为他在领地上修筑了豪华的大宅。 走出岩仓城时,吴锋看到邓三石与一名身着黑色道袍的少年挽着手并肩而行,状极亲密。 看到吴锋。邓三石猛然投来一束不友善的眼神,那少年倒是神色平淡如水,只不过此人天生鹰鼻锐目,从他平淡的神情中,吴锋也能感觉到一股难言的阴鸷。 那少年正是傲视王的玄孙,凌清风,今年十九岁。 傲视王虽然今年不过七十岁,但他这一脉历代都是早婚。不过十四五岁就结婚生子,因此凌清风作为玄孙也有这么大了。 作为傲视王年纪最大的玄孙。凌清风自然非常得到宠爱,在傲视王面前有着不小的话语权。 邓三石选择交结他作为突破口,实在是正确的决策。然而能和邓三石臭味相投的人,当然也不是什么善类。 凌清风的气质是天生的阴鸷,但不知为何,吴锋双目和他对视的时候。仍是感觉到一股莫名的阴冷。 难道又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吴锋不看邓三石和凌清风二人,直接走出了城门。 领地距岩仓城并不远,没多久,吴锋便抵达了邓爱侯命人为自己修建的华美大宅。 宅子是三进的结构,顶覆琉璃瓦。墙壁涂成朱红色。此时天色已晚,门口两个大灯笼摇摇曳曳,散发出悦目的嫩红光芒,灯笼下,两个持枪卫士向吴锋微躬行礼。 这宅子实在太大,足以住下近百人,吴锋一个人也不可能打理,便接受了邓爱侯赠给他的十几名仆役、厨娘和卫士。 这两年,世子邓三石也已经娶了妻子,邓爱侯便屡次催促吴锋,说男儿年过十五,便可婚娶,既可照顾自己,也可相陪伴解乏,更重要地是为谢家早早留下血脉。 对此,吴锋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岩仓领内好几家豪族想要把女儿嫁给他,也都被他以自己年纪尚幼,不急于成婚为理由给推脱掉了。 十个月前,离开一年多的云海岚终于恢复到征天境界,回到吴锋身边。 她当年被杀害时的修为,是征天境二重天,只有恢复到那个程度,才能完全褪去阴气。但纵然如此,现在的云海岚也已不用畏惧阳光,可以自由行走了。 云海岚离开的日子里,吴锋常有思念,但当她回来时,却不过是静静一个拥抱,很快便分开。这接近一年的时间,两人也曾有所暧昧,程度却还比不上往日。 为了避嫌,云海岚依然住在岩仓城下街市内,吴锋为她购置的宅院中。但因为她已经能够见阳光的缘故,渐渐忘记了之前不见天日的生活,连带着吴锋也放松了警惕。她时常在光天化日掠进吴锋的家里,与吴锋闲聊谈天。 久而久之,坊间便传出来消息,说声名正盛的白衣营统领谢衣身边,有一位神秘的绝色美女,一袭蓝衣,修为绝世,风华神采令人倾倒。更有不少人偷窥吴锋的住处,想要一览这位神秘美女的风姿。 吴锋现在心境变得越发旷远不羁,并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云海岚当年被杨麒杀害,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现在的人们看到了她又如何?谁能知道她便是当年的大魏云家大小姐,令威震天下的圣王道宗宗主杨麒爱恨交加的女子? 而窥见云海岚一抹风华的人,却都是艳羡感叹,无以复加。 这事情也流传得越来越广。邓爱侯听说这事,也曾询问吴锋,吴锋却是微笑着搪塞过去。 如吴锋这样年纪轻轻,就享有人口达一万有余的封地(这两年来,邓爱侯以吴锋开拓河东有功,又加封了数座村庄,所管理的人口由八千增至一万二千左右),所办的实业更是享誉一方,无疑是传奇性的人物。这样的传奇少年身边有一位高来高去的神秘侠女,不但不显得奇怪,更是显得英雄配美人,为故事增加了更多的传奇色彩。 意识到白衣营统领谢衣心有所属之后,邓爱侯才放弃了帮吴锋介绍婚事,本地豪族们也纷纷知难而退。对于这样的变化,吴锋也乐见其成。 第二百二十章归宅 “不必。”邓三石横眉断然道。 “为何?”邓爱侯问道。 明明岩仓殿对上神堂方面的时信清屡战屡败,然而时信清是晚辈,双方目前只是边境冲突,并非全面交火,邓爱侯却又不好亲自带兵抵抗。不然的话,儿子败了还有说辞,说邓三石毕竟比时信清小了那么几岁,经验不足,自己败了那就是被晚辈吊打,连说辞都没有了。 邓三石道:“父亲不用担心。岩仓小,神堂大,在外援不足的情况下,与神堂方面任何人发生争斗都不是上策。时信清既然屡次侵扰,就利用大周王朝仲裁的力量,让他无法再侵扰好了。” 邓爱侯道:“只是时信清只劫掠财物,夺取人口,却没有攻占土地。在关中那群人眼里,算不得什么大事。大周方面未必会处理。” 邓三石得意一笑,道:“我这几年与关中方面的交往,已经取得了成效。傲视王最宠爱的玄孙凌清风如今与我情同兄弟,更是时常过来游玩,如今便住在这岩仓城中,父亲也是看在眼里。等到清风回去,我便亲自带着大笔财物与他一起求见傲视王,请求关中方面干预。大周不同于大齐,法规上禁止各地方势力私斗,苏梦枕之前惨败于薛衣人,元气未复,谅他也不敢违抗上面下来的旨意。” 邓三石这两三年来,也就做了这点事情。他知道圣王道宗内部派系林立,难以全部交结,就交好了傲视王一脉的凌清风,作为傲视王一脉的突破口。虽然在兵事上是屡战屡败,被时信清打得屁滚尿流,但在外交方面。却是小有成就。 邓爱侯微一沉吟,道:“如果时信清停止侵扰,我现在也不想找这小子麻烦,便采纳三石你的意见罢。待到神霄道和北燕的兵马一到,便砍下苏梦枕和时信清一老一少两个犯上贼子的狗头!” 一向仪态清美的邓爱侯竟含着怒意说出狗头二字,可见神堂对于岩仓殿的压迫。已经让他积累了太多怨气。 邓三石眼显得意神色,以为自己成功令吴锋失去了立下战功的机会。 而吴锋却是暗舒一口气,至少,目前不必和神堂的正规军交手了。然而邓三石的办法有用么?圣王道宗说到底只是几个门派的盟主罢了,如果苏梦枕和时信清阳奉阴违,又该如何呢? 议事结束之后,吴锋返回自己的领地。 邓爱侯已经令人为他在领地上修筑了豪华的大宅。 走出岩仓城时,吴锋看到邓三石与一名身着黑色道袍的少年挽着手并肩而行,状极亲密。 看到吴锋。邓三石猛然投来一束不友善的眼神,那少年倒是神色平淡如水,只不过此人天生鹰鼻锐目,从他平淡的神情中,吴锋也能感觉到一股难言的阴鸷。 那少年正是傲视王的玄孙,凌清风,今年十九岁。 傲视王虽然今年不过七十岁,但他这一脉历代都是早婚。不过十四五岁就结婚生子,因此凌清风作为玄孙也有这么大了。 作为傲视王年纪最大的玄孙。凌清风自然非常得到宠爱,在傲视王面前有着不小的话语权。 邓三石选择交结他作为突破口,实在是正确的决策。然而能和邓三石臭味相投的人,当然也不是什么善类。 凌清风的气质是天生的阴鸷,但不知为何,吴锋双目和他对视的时候。仍是感觉到一股莫名的阴冷。 难道又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吴锋不看邓三石和凌清风二人,直接走出了城门。 领地距岩仓城并不远,没多久,吴锋便抵达了邓爱侯命人为自己修建的华美大宅。 宅子是三进的结构,顶覆琉璃瓦。墙壁涂成朱红色。此时天色已晚,门口两个大灯笼摇摇曳曳,散发出悦目的嫩红光芒,灯笼下,两个持枪卫士向吴锋微躬行礼。 这宅子实在太大,足以住下近百人,吴锋一个人也不可能打理,便接受了邓爱侯赠给他的十几名仆役、厨娘和卫士。 这两年,世子邓三石也已经娶了妻子,邓爱侯便屡次催促吴锋,说男儿年过十五,便可婚娶,既可照顾自己,也可相陪伴解乏,更重要地是为谢家早早留下血脉。 对此,吴锋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岩仓领内好几家豪族想要把女儿嫁给他,也都被他以自己年纪尚幼,不急于成婚为理由给推脱掉了。 十个月前,离开一年多的云海岚终于恢复到征天境界,回到吴锋身边。 她当年被杀害时的修为,是征天境二重天,只有恢复到那个程度,才能完全褪去阴气。但纵然如此,现在的云海岚也已不用畏惧阳光,可以自由行走了。 云海岚离开的日子里,吴锋常有思念,但当她回来时,却不过是静静一个拥抱,很快便分开。这接近一年的时间,两人也曾有所暧昧,程度却还比不上往日。 为了避嫌,云海岚依然住在岩仓城下街市内,吴锋为她购置的宅院中。但因为她已经能够见阳光的缘故,渐渐忘记了之前不见天日的生活,连带着吴锋也放松了警惕。她时常在光天化日掠进吴锋的家里,与吴锋闲聊谈天。 久而久之,坊间便传出来消息,说声名正盛的白衣营统领谢衣身边,有一位神秘的绝色美女,一袭蓝衣,修为绝世,风华神采令人倾倒。更有不少人偷窥吴锋的住处,想要一览这位神秘美女的风姿。 吴锋现在心境变得越发旷远不羁,并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云海岚当年被杨麒杀害,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现在的人们看到了她又如何?谁能知道她便是当年的大魏云家大小姐,令威震天下的圣王道宗宗主杨麒爱恨交加的女子? 而窥见云海岚一抹风华的人,却都是艳羡感叹,无以复加。 这事情也流传得越来越广。邓爱侯听说这事,也曾询问吴锋,吴锋却是微笑着搪塞过去。 如吴锋这样年纪轻轻,就享有人口达一万有余的封地(这两年来,邓爱侯以吴锋开拓河东有功,又加封了数座村庄,所管理的人口由八千增至一万二千左右),所办的实业更是享誉一方,无疑是传奇性的人物。这样的传奇少年身边有一位高来高去的神秘侠女,不但不显得奇怪,更是显得英雄配美人,为故事增加了更多的传奇色彩。 意识到白衣营统领谢衣心有所属之后,邓爱侯才放弃了帮吴锋介绍婚事,本地豪族们也纷纷知难而退。对于这样的变化,吴锋也乐见其成。 第二百二十一章心魔 吴锋吃过厨娘送上来的晚膳后,在后屋的侧窗处,远眺着自己的领地。这座宅院建在高地上,正可以居高临下,瞧得清清楚楚。 在吴锋的精心治理下,这小小的领地上,无论何时都充斥着和平喜乐的气息。 时值秋季,艳红的苹果漫山遍野,与傍晚的霞光交相映照,天与地之间都是一片诱人的暖红。 桑树、楮树、漆树等经济树木错杂其间,虽然已是深秋,但叶片也未全凋,依然在尽力吐露着新鲜的绿意。在洪蒙等人的强力督促下,山丘地带也都被开辟出来,杂木砍削一空,种植上了各种经济作物和药材。初始时老百姓颇苦于此,但他们如今却是极大地感受到了好处,身边的一草一木,都能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 山坡下方除了正在收割的金黄麦田之外,更能看见密布的水网,纵横如同棋盘。一条条微型水渠将黄河之水引来,滋润着这片本来贫瘠的土地,令土壤渐渐变得肥沃起来。上百个鱼塘如同绿宝石一般点缀在水网间,秋季也正是捕捞的季节,鲜鱼乱跳,渔歌唱晚,一片欢声笑语。 西边的镇子里,隐隐随风传来织女织布的沙沙投梭声响。吴锋在领地中引入了最新的织造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产率。领地上出产的蚕丝和苎麻,被就地纺织成布匹而后售卖,较直接售卖生丝和麻线,利润翻了数倍。 更不用说八宝坊生产的玻璃和琉璃;这几年八宝坊来不但生产的器皿物事种类和数量都越来越多,更是引进了在西方也属新兴的彩色玻璃技术,产品销售到河东、豫西乃至关中的各地,为吴锋创造了令人咋舌的收入,也令他领地上的百姓的钱袋子都渐渐鼓胀起来。 平整的道路和宽阔的石桥上。一驾驾的马车穿梭来去。吴锋在河东的经营与岩仓领联系起来,他领地上的机风镇就成为了重要的中转站,繁华程度日增。 河东的粮食和各类特产被转运到灵宝,玻璃琉璃制品及成熟的苹果等等则被贩卖到河东。岩仓领地上许多豪族头领眼热于吴锋在商业圈中的巨大能量,也将自己领地上产品的售卖交给他代理,因此不但外地人都与吴锋关系亲密。不少本地豪族也和他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吴锋并不设置关卡额外抽过路费。商人们不用交过路费,自然可以购买更多的货物,而愿意过来的商人也会越来越多,完全可以从良性的经营中赚取更多利润。 无论是农民、渔民、匠人还是商人,都从吴锋的善政中得到了极大的好处。吴锋回到岩仓领后,每天上下班的途中都能看到成片仰慕的目光,听到无数的称颂之语。 百姓们私下里更是编写了歌谣,描述领主大人在河东剿匪的传奇故事,以及他和那位神秘蓝衣仙女的感情纠葛——当然。版本数多得数不清,因为百姓不可能知道真相如何。 葫芦峪东边的百姓们因为时常遭到神堂时信清的侵扰,农田中成熟的麦子被割走,房屋遭到焚毁,因此怨哭不断,许多人宁愿放弃世代耕种的田土,也希望搬移到白衣营统领谢衣的领地上生活。邓爱侯不得不严加禁令,不允许百姓随意迁移。却也导致了更深的民怨。 吴锋知道,无论是民心还是人脉。自己都已经积蓄足够,想要实现夺取岩仓的目的,只需要等到邓三石动手的那一刻,自己就中取事,便无失败的道理。 不过,看着百姓脸上的幸福表情。他也是发自心底地感到安宁喜乐。 只是,为什么之前看到傲视王曾孙凌清风的那一刻,自己心中会浮现那样一片阴霾?莫非这样一个圣王道宗的小辈,竟然能坏掉自己的事情么?这又怎么可能? 正这样想着,吴锋骤然听到一阵风响。风声之中夹杂着熟悉的气息。 然而,还有鲜血的气味! …… 此时,在邓三石的房中,凌清风与邓三石相对而坐,门扉深掩,邓三石新娶不久的夫人也被赶到了外头。 “那混账小子,这次可是完蛋了……”邓三石磔磔怪笑道。 凌清风嘿嘿道:“那小子也是艳福不浅,连宗主的女人都敢动,啧啧……他以为过了四十年就没人认得那女人,他岂能知道那女人可是杨宗主这一生的心魔,虽然亲手杀了她,但宗主却也是绝望于男女之事,就此一生未娶,更是亲手绘制了那女人的画像,挂在议事厅中,来警示大家不可惑于美色……” 邓三石长声道:“英雄难过美人关,如杨宗主这样的人物,也始终是放不下啊。所谓警示众人,不过是他摆脱不了心魔的托辞罢?” 凌清风长叹道:“确然如此。” 但他心中,却是波澜暗涌。 年仅二十岁的凌清风,其实进圣王道宗的最高议事厅也不过几次而已。但他第一次见到那画像,便倾倒于画中美女的容止神态,色授魂与! 杨麒出身名门,画功精湛,云海岚当年对他的伤害又是椎心刺骨之痛。他亲手绘制的画像,自然从容貌、衣着到神态,无不考究之极,惟妙惟肖,与真人几乎无异。 他不止一次想过,如果那美女现在未死,会不会像杨宗主那样,容颜不老,一如青春之时。 青年人总是爱做梦,凌清风便这样迷醉于一个从未见过,并且生活在上一个时代的女子,因而在以早婚为俗的傲视王家族中,却是到了二十岁还没有成家。 邓三石向凌清风讲起谢衣身边的神秘美女,并粗略描述了容貌气质和服饰之后,凌清风顷刻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当他和邓三石偷窥到谢衣与那女子的谈话,并亲口听到谢衣称呼那女子为“云姨”之后,他已是完全确定! 这时候,凌清风过往的迷恋,却都变成了冲天的妒火。 那个叫谢衣的小子,比自己还小四岁,他凭什么碰杨宗主的女人? 既然如此,那么,这女人又活过来,便再次毁灭掉吧。杨宗主得不到,我也得不到,那么就不让任何人得到! 说到底,凌清风所爱的,只是那个画中的影子。当他发现那位令他自小午夜梦回的美女,竟与一名比自己还小四岁的少年关系暧昧时,凌清风的心理便彻底扭曲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飞行 “此次小弟亦有揭发之力,诛杀那两人之后,杨宗主能否发下文书,让时信清停止对我岩仓殿的侵扰?”邓三石问道。 “那是自然。”凌清风道:“杨宗主派人去查验那座墓穴,才发现墓室一空,更意识到墓外其实有神秘的能量源,保着那女人一直不死。他当时就勃然大怒,申饬诛仙王一脉出手擒杀……此事是杨宗主心头之病,若能再次解决,你们岩仓的事只是小事而已。” 邓三石切齿道:“那该死的小子,仗着父亲的宠爱,屡屡与我为敌,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想也参与擒杀,亲自取下他狗头!” 凌清风急忙挥手:“别……那女人再怎么样也是征天高手,若要围杀她,怎可能没有伤亡?杨宗主如今是一派之尊,不可轻动。之所以这次让诛仙王一脉负责此事,正是因为三年前诛仙王擅自决定与苏梦枕夹攻薛衣人,反而损兵折将,一无所获,被弹劾下野;但他执政太久,这次傲视、庸人、逆战这三脉对他太过忌惮,希望由他负责追杀来损耗诛仙一脉的子弟……” 凌清风又道:“况且,你的实力还不到镇野境界,不过化龙而已,倘若过去,你莫非想送死不成?” 邓三石心头一阵愤懑,但却知道凌清风说得极有道理。 征天境,又称尊级,至此哪怕是武者,也可以随意飞行。 尊级之上,便是圣级高手,距离破碎虚空仅有一步之遥!目前中土已知的圣级高手,除了已死的尚清影之师尊之外,便只剩下圣王道宗宗主杨麒一人而已。 多个镇野境围杀尊级高手,尚可以战。而化龙境,哪怕如邓三石这样的化龙境九重天,对上征天高手,也不过是一指头点死的事情。 “既然如此,那我便与你一同静候佳音了。”邓三石道。 他心中却是再次杀意汹涌。 诛仙王一脉前来擒杀云海岚和谢衣的事情,就连邓爱侯也并不知道。邓三石担心父亲对谢衣的爱才之心发作。暗中通风报信。 但稍前邓三石却是对四大护法中的邓通发下了密令,令邓通也率人参与围杀,务必取得谢衣首级! 对于杨麒来说,要看到的只有云海岚的尸首。至于那个不知死活,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把云海岚从大墓中弄出来的小子,杀死便是。 如果邓通能杀死谢衣,诛仙王也并不会介意让邓通取走首级。 现在邓三石最想看到的,就是摆在自己面前,血淋淋、惨兮兮的谢衣首级。面容扭曲,充满了惊恐的神色! …… 吴锋震惊地望着眼前的丽人。 云海岚捂着胸口,衣衫并未残破,但汹涌的鲜血,已经从胸至腹将衣袍完全染红,更还在继续汩汩渗出。 “云姨!”吴锋惊叫道,扶住云海岚摇摇欲坠的身躯,握住她的小手:“发生什么了?” 云海岚手掌冰冷。自从她恢复到征天境,变得可以见阳光以来。阴气可以说几乎排尽,很少如此了。 “诛仙王……我被他的部下用永恒剑阵袭击,伤了丹田气海……”云海岚咳了一口血,血花喷在实木地板上,鲜艳夺目:“我们太大意了。” 吴锋猛然一凛,随即明白了大半。 问题一定出在凌清风身上。他与杨麒有机会接触,也有可能知道云海岚的模样。 这段时间,真的太大意了。 云海岚的名字,至少依然还挂在大周王朝的历代重犯名册上,并且与太子一同作为首条。 罪状则是身为修真之士。却试图灭绝修真各派,数典忘祖,罪大恶极。 吴锋强行让自己冷静,问道:“他们很快便会追过来?” “没错。”云海岚道:“剑气已经深入我体内,足以令诛仙王一脉进行感应。” 如此关头,她这样一个弱质女子,竟然也显得颇为冷静。究竟是实力和年龄令人变得镇静,还是因为已经死过一次,看开了生死? “伤势如何?”吴锋急问道,话语十分简洁。 “已经很难再飞起来了。”云海岚颤声答道:“剑气如跗骨之疽,缠绕体内。但现在,已经没有时间静下来疗伤了……” 吴锋心头猛震——难道真到了绝境了么? 但他绝不能让自己露出惊惧的神色。云海岚身为女子,此时此刻都能保持镇静,吴锋堂堂七尺男儿,怎能输给对方? 真的勇者,哪怕在生死存亡之际,亦当面不改色,目不一瞬。 却见云海岚抬起眼帘,望着吴锋,妙目盈盈,竟远比平日要明亮。 “愿意和云姨一起走么?”云海岚隐隐带着央求的味道,道。 吴锋登时心头骤喜,既然云海岚这样说,那么必定还有办法! “当然!”吴锋斩钉截铁地道。 “可是……”云海岚叹息一声:“你在岩仓经营了整整三年,如果离开的话,这一切都白费了……我欠你那么多,怎能再……” 吴锋猛地握紧云海岚的手掌,高声道:“势力和产业是死的,又怎比得上你重要?” 话语激烈,毫无犹豫之意。 “何况。”吴锋又道:“邓爱侯并不知道我图谋岩仓殿,只会可惜失去了一个人才。我离开之后,他会越发重用我留下的班子,如刘伯等人。这样的话,便在岩仓埋下了足够的暗子。日后再次积累势力,攻取岩仓,可谓唾手可得。我应得的东西,我都会重新拿回来!” “真的不后悔?”云海岚轻声道。 “云姨……”吴锋猛地抱紧她,任由她身上的鲜血将自己的衣衫染红:“我不走,难道杨麒和诛仙王就会放过我?你又何必一定要把我离开岩仓的责任,全部揽到自己身上,平白让自己愧疚?” 云海岚娇躯陡然一颤,眼眶已是湿润:“可是……小锋……终究是我连累了你。” “若没有云姨。李家父子试图夺取忘忧谷那次,我早已因为调查他们而被杀死灭口。”吴锋微笑道:“何况,主公有保护家臣的职责。记得三年前我们的约定吗?” 初见之日,年方十三岁的吴锋口中说出的堂堂话语,顷刻再次回响在她的耳边。 “今日,我立言在此。吴锋不需要云姑娘你保护。而且,五年之内,你一定有需要我保护的那一天!” 她当时只当是少年意气,不知天高地厚,未曾想到,不过三年,便真要如此了…… 云海岚骤然哽咽,眼泪难以抑制地滴落下来,打湿了吴锋的肩头。 “背我。”她极为简单地道。 吴锋转过身来。双手往后托住她纤腰。云海岚双手束住吴锋胸口,双腿略略分开,压在他腰后。 一股绝世的丰盈腴润,登时碾上了吴锋的肩背,但此时此刻,他心中却不可能有任何绮念。 骤然间,他感觉到背后一股冰寒,自云海岚小腹处。直透自己后心。 云海岚道:“这几年间,我长期饮用你的鲜血。你我之间已经建立起极为紧密的联系。加上体质相应,虽然一为武者,一为修真,亦可建立阴阳循环。现在我气海被创,难以调动道力,但将元力全数借给你。却能令你的修为提升到征天境界……我伏在你背后,亦可借助阴阳循环之力,缓缓恢复伤势。” 吴锋沉声应道:“明白。” 他运转炽热的炎性真气,与透体而入的冰寒之气相感应。 吴锋修为远不及云海岚,纵然云海岚如今身受重伤。冰寒之气也比炎性真气强盛了数十倍,本来吴锋应当被冻成冰棍才是。然而,两股气息却是相互感应,渐渐融合,成为一个温热的循环。 云海岚骤感周身和暖,力量的感觉却是不断失去。 她紧咬红唇,运转心神,越发加劲与吴锋相感应,将元力输入吴锋体内。 武者和修真者的力量,虽然性质不同,却有相通之处。天阳之体和极阴之体的奇妙联系,足以让吴锋调用本属于云海岚的力量。 吴锋则感觉到体内的力量气息越来越强盛,让他不由想起两年前所做的那一个怪梦。 正是在梦中,他悟出了东辰剑典的注释篇,这两年的修行才能突飞猛进。 “一定要能飞起来,不然走不掉的。”云海岚细声道,她最害怕的,便是吴锋虽然暂时拥有了征天境的力量,却一时半会学不会飞行,那么两人仍然是必死无疑。 “放心。”吴锋柔声道,眼眸却骤然锐利。 他从乾坤袋中取出一条长长的衣带,发力一甩,便将自己的腰部和云海岚的身躯紧紧束在了一起。如此,则飞起来的时候,可以避免因颠簸而令阴阳循环中止。 重拾在梦中全身力量汹涌的感觉。在梦里,吴锋选择了杀戮,在今天,却是为了守护。 “承蒙云姨将力量借给我,我必然会不辱使命。我们都还没有活够,现在绝对不能死。”吴锋正声道。 “我知道,今天想要杀出去并不容易。”吴锋又道。 云海岚本人遭受伏击,尚且身受重伤。吴锋借用她的力量,运用未必灵便,身上背负一个人,更是不利于战斗。 “但既然他们要取我们的性命……”吴锋冷冷道。 几道剑气骤然射来,顷刻间,房顶便被炸开一个大洞,瓦片飞溅。 “那么……我今日,便要……大杀四方!”吴锋怒吼,声如崩霆,背负着云海岚,周身染血,足下生风,自房顶的破洞之中腾空而起! 第二百二十三章张光明 夜空之中,圆月之下,空中浮着十数道身影,各驾法宝,宝光闪烁。 吴锋目光又侧向瞥去,发现树梢上还站着几人。 那是邓通和邓通的几名弟子。 吴锋对此毫不意外。 为首的那人体格峭拔,气质阴冷,一袭霜色道袍。 “已经是网中之鱼,没想到还能有这样有趣的变化。”这人阴冷笑道:“原来是天阳之体,怪不得这臭女人能够恢复实力。可惜啊,终究是个卑贱的武士,哪怕那女人将力量借给了你,又有何用?” 他完全不顾及一起参与围杀的岩仓殿护法邓通和他的弟子们也是武者,大言嘲讽。 邓通却丝毫不感到恼怒,也向着吴锋冷笑道:“如你这般跋扈小儿,却也被美色所迷,当真可笑可叹。今日,世子便令我来取你狗命!” 吴锋懒得回答邓通的话语,只是冷冷看向为首那人。 看样貌是三十余岁,真实年龄当大于此。诛仙王年已七十上下,又不似杨麒那样驻颜有术,绝不会如此模样。 那么定是诛仙王的弟子或者子嗣了。 吴锋与云海岚建立阴阳循环之时,在云海岚体内感应到一股极为凶厉的剑气,如今在此人身上,又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 永恒剑阵的主持者,定是此人。 “张光明?”吴锋淡淡问道。 张光明,是诛仙王的长子,今年四十八岁,修为在镇野九重天,离征天境只有一线之差,为诛仙王一脉修为仅次于诛仙王本人者。也只有他。才可能在联手攻击并且是伏击的情况下,重创云海岚。 吴锋身在岩仓,对于关中的情况却颇为留意,杨麒麾下诸人的资料都有收集。只是凌清风这种小辈货色太不起眼,才被他所忽视,没想到就栽在这上面。 “不错。”张光明望着吴锋。声气阴诡道:“好俊的小子,却要给这已经死过一次的女人陪葬,可惜了。” 吴锋冷哼一声:“圣王道宗号称名门正派,杨麒是一代宗师,却因为当年的一点破事,要对一个根本威胁不到你们的弱女子赶尽杀绝。当年血洗洛邑京,灭绝云家,已是人神共愤的暴行,现在看来。无论是杨麒还是他麾下的走狗们,都没有丝毫的愧疚啊……我陈郡阳夏谢衣,因你们的所作所为而感到不齿之极!” 听到吴锋口中说出“弱女子”三个字,云海岚却是骤然眼中一热,泪珠差点又滴落下来。 力量再强大的女人,也是希望被人体贴爱护的。何况,她本来就不是盛醉香、尚清影那种富于雄心的女子。 吴锋现在的确实力还远未曾赶上她,但面对诛仙王一脉众人。全无惧色,侃侃应击。已是有了一种强者的意气了。 对方将她背到背上之后,不过纵身一掠,便能轻易飞起,稳重如山,更出乎云海岚的意料。她并不知道吴锋曾在梦中感受过飞行的滋味,只以为是吴锋资质绝世。更因为要保护她的心意而激发出了超凡的力量。 虽然吴锋如今全然是借助着她的力量,但她仍然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在接受着吴锋的保护。这少年早已有了保护他人者应有的勇气和决心。 她突然感到,哪怕此次冲不出重围,如果能和这少年死在一起,其实也没有遗憾了。自己活了三十多年。其实也不短了吧? 只是,吴锋还这样年少啊!她又怎甘心让对方陪着自己一起去死? “我记得你。”伏在吴锋背上的云海岚向着张光明幽魅一笑:“当年那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流着鼻涕,跟在那个奴才的身后。” 云海岚口中说的“那个奴才”,自然是张光明的父亲,诛仙王。张光明称她为“这个女人”,云海岚便把张光明的父亲呼作“那个奴才”。 她声气虚弱,话音柔淡,却令张光明脸上骤然涨红。 “你……”张光明猛然切齿,却是冷笑道:“可惜云海岚你自命下凡仙子,如今成了老太婆,却是和一个年龄足以做你孙子的小屁孩如此苟且。杨宗主何等英雄人物,当年对你一片痴心,你却弃如敝屣,现在反而搞上一个比我还小得多的小屁孩,哈哈哈哈哈!” 这话实在是肮脏恶毒之极,令云海岚也不由脸色骤变。 云海岚尚未答话,吴锋已是正声道:“云姨在墓中沉睡四十年,真实年纪不过三十出头,可不是像某个靠着灵药吊住容颜的老鬼,何以言老?我视她为姨娘,为红颜知己,除此之外便无他念,纵然你说得再肮脏恶毒,我与她自是问心无愧!” “老鬼”二字,似是嘲讽杨麒,但也是讽刺诛仙王。杨麒服用血龙纹翡翠养颜,关中四柱国当然也都分润到了一些,只是杨麒是圣级高手,因此虽然年过七十,却能够完全阻滞住衰老,看起来不过三十左右。诛仙王等人不过征天境界,因此虽然有血龙纹翡翠吊住,脸上却也难免长几条皱纹。 张光明哼道:“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小鬼,明明是贪图美色,自取死路,还能说得如此冠冕堂皇。闲话少说,动手罢!此番不必父亲亲自出手,我便能取下你们二人人头!” 云海岚是极阴之体,若是杀了她,本是会遭受诅咒。杨麒当年将她炼成活死人镇压在墓中,而未曾毁伤或者羞辱尸体,一是爱恨交加,余情难尽,二也是害怕自己遭受诅咒,因此才以大墓发动“由枯转荣”之法,变诅咒为自己的福报。 但云海岚既已经死过一次,虽然体质未变,但体质包含的诅咒之力却已经被化解了。因此诛仙王一脉诸人此次前来追杀,并不担心再遭诅咒。 只见张光明话音未落,守候在周遭的诸人身上便爆发出强烈的霜白色光华。 之前伏击云海岚,永恒剑阵已经爆发过一次威势,张光明与吴锋云海岚口头争斗,也是积攒时间,为了对吴锋和云海岚发起致命一击。 但就在此时此刻,背负着云海岚的吴锋却是身形一个电射,狂飙而出,猛然撞在包围的一角之上。 轰地一声,一个人形轰然炸开,化为血光漫天飞溅。 张光明骤然发出一声惊叫。 那是他最宠爱的儿子,张威,却于间不容发之际被吴锋一剑劈落,全身炸开,身死当场! 第二百二十四章崩岩交击 张光明眼中充满了惊怒和不可思议的表情。 傲视、庸人、逆战三王要求诛仙王一脉负责追杀事务,当然是知道云海岚实力不弱,想要消耗诛仙王一脉的实力。 当年杨麒与云海岚、大魏太子同龄,斩杀太子和云海岚,不过弹指之事,便显出自己实力强横绝世。而因为云海岚沉睡四十年的缘故,现年七十岁的诛仙王若亲自对云海岚出手,便反成了以大欺小,哪怕成功,也定然会被其他几人嘲讽,也让杨麒瞧不起诛仙王一脉的实力。 因此,诛仙王才先让子孙门人们进行伏杀。 这些年来,诛仙王一脉修炼诛仙王独创的永恒剑阵,颇有成就,剑阵全力一击,威力绝不在诛仙王亲自出手之下,这也是诛仙王的重要底牌。再加上云海岚实力其实还没恢复到巅峰状态,张光明率人突然伏杀,果然一击便重创了云海岚,但云海岚长于飞遁之术,终究是杀出重围,回到吴锋身边。 虽然极阴之体与天阳之体建立默契联系之后,能够将实力转移给对方。但张光明却完全想不到,吴锋暴起一击,威力竟然还在云海岚之上! 这怎么可能?一个卑贱的武士,在同等实力时却能发挥出比修真之士更加强大的力量?同级争斗,武者本该几乎无胜算才是! “该死啊……不知廉耻的小畜生,我要将你碎尸万段,更要将你的魂魄抽出来折磨,令你永世不得超生!”张光明怒吼道,儿子张威的死亡,令他双目血红,胸膛顷刻间便被悲怒填满! 吴锋目光向张光明冷冷一瞥。便背着云海岚迅速向击杀张威留下的缺口处突围而去。 张光明忽略了一个问题,修真者对上武者,优势最大的时期在镇野境,因为修真更早地能够飞行。征天境的武者,亦不可谓不强大可怕。 修真者擅长远程攻击和群体打击,在群战中有极大的优势。但论爆发力。修真者却比不上武者。 洛邑云家以追踪之术见长,遁术也不弱,但却不长于攻杀之术。而吴锋所修行的东辰剑典,则是以剑气雄厚爆发力强劲著称。同样的力量,在吴锋身上当然能发挥出更大的杀伤力。 之前诛仙王的子孙门人们蓄力打算发动剑阵,吴锋却也在暗中蓄力。剑阵即将发动的瞬间,也是最薄弱的一刻,而众人之中张威又看起来最弱,便被他选作突破口。一剑劈杀! 云海岚伏在吴锋背上,微微转过脑袋,向少年的面颊上投去一束激赏的目光。 微白的发梢,随着夜风轻动,含着冷香拂过吴锋的面颊,带来淡淡的温馨。 吴锋虽然看不见,但面颊上也感受到这温柔如水的眼神,心头一热。猛地加速向外杀去。 但就在这时,几道黑影弹射而起。向着吴锋左右包夹而来。 “臭小子……世子要你死,你就别想活!”岩仓殿四大护法中的邓通高声道:“接我此掌!” 邓通和他的几名弟子攻杀而至,正好填补上了吴锋击毙张威所撕开的缺口。 在他的眼中,有着赫然的凶厉神色,更有着几分恨意。 吴锋当然明白这恨意来自何方。 邓通与天贰江是好友,更是亲戚。 当年吴锋定计覆灭天家。邓通担任刽子手,亲自斩下天贰江首级,毫无怜悯之意。 然而,邓通对于外地人的敌视,使得他对于天家的灭亡。不可能没有兔死狐悲之心。 在邓通看来,在天家灭亡时落井下石,行刑之时对天贰江百般羞辱,这是任何人都会做的事情,毕竟墙倒众人推。然而,这和现在自己击杀谢衣,为天家报仇丝毫不矛盾! 邓通掌气纵横,隐现擎天古岳虚影,向着吴锋轰然镇压而下。 真气激荡间,有白光闪烁,灿如星芒。 正是岩仓殿绝学——崩岩掌。 邓通也曾蒙邓爱侯赠予雪岩之心,此次围杀,他便服下了雪岩之心,以提升战力,欲要一击取下吴锋首级! 吴锋冷哼一声,轰然出掌,与邓通相对。 掌风汹涌,轰然炸开,同样有一座青苍山岳,接天压地,比邓通幻化出的那一座更大更凝实数倍。 吴锋同样服下雪岩之心,同样运发崩岩掌,更是使用了同一招式,与邓通横勇硬碰! 如今吴锋的实力达到征天境界,雪岩之心对于崩岩掌的增幅其实已经很少,但毕竟聊胜于无。 轰地一声,两座古岳砰然交击。 先是邓通的古岳被吴锋碾作粉碎,而后吴锋的古岳也化为流光溅射,激荡十方,照耀了晦暗的夜空。而后双掌便实在地交击在了一起! 声如击败革,却又响逾金钟,纵然是在空中,也震得地面上尘沙暴啸。 邓通口角溢血,退出十数丈,轰然落在地面。 但数道剑芒,已是凌厉破风,刺向吴锋后方,直取云海岚后背! 邓通的弟子也都猜到现在云海岚的功力全数输给了吴锋,以为云海岚如今本身全无防护能力,当是吴锋最大的弱点,纷纷向着云海岚刺杀而去。 “可耻鼠辈!”吴锋断喝道,借着之前击退邓通的反震之力,洒开十数点寒星,居高临下,如同流星花雨,分作两股,怒淌破空! 他看都未看那几人,只是听音辨位,发动东辰剑典中的星芒暗器手法,只见寒星流转之间,噼里啪啦一阵密雨打窗棂般的声响,两名邓通的弟子登时被打得透心凉,周身溢血,跌落尘埃! 而云海岚祖窍之中,玉绳剑更是迸射而出,寒光烁烁,将邓通的第三名弟子一剑扎穿,血溅五尺。 天阳之体和极阴之体之间建立阴阳循环,并不是简单的借用功力这么简单,而是通过身躯的接触,神魂的联结,令两人在某种程度上合为一体。云海岚固然实力大跌,成为吴锋的弱点所在,但绝非完全失去反击能力,并不是这些宵小所能伤到的! 邓通眼见三大弟子于顷刻间便被杀死,自己也被吴锋一掌便硬撼震伤,不由恨得面容扭曲,咬着牙道:“谢衣小儿……我必杀汝!” 吴锋道:“你实力还差得远!” 邓通道:“你不过靠着这女人的力量,若真实交手,我一指头便能将你点得洞穿,纵是我的几个弟子,也皆可杀你!” 吴锋冷笑:“你也是年近五十的人了,实力却远不及一个弱女子,还敢大言炎炎,不知羞耻?” 第二百二十五章天剑流 邓通登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云海岚三十岁不到时,便已经是征天境的高手,邓通如今年近五十,却不过是镇野境界。 吴锋却并不打算再与此人废话。 这一战,当然是为了突围,与云海岚一同逃出生天。但是在诛仙王本人赶到之前,也可以利用诸人配合不严的缺陷,打出时间差,进行杀戮。 而邓三石既然派出邓通来袭杀,那么邓通在吴锋眼里,就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昨日的天贰江天一父子,便是今日之邓通。所有甘心被邓三石当枪来对付自己的人,都必将灰飞烟灭! 吴锋的胸中,有两重情绪在动荡着。 背上云海岚传来的柔软和重量,令他感受到自己的责任和担当,在这生死战场当中,更有着淡淡的温馨和甜蜜。 而周围的这群无耻之徒,却激发着他血脉中的嗜血因子,令他胸中杀意涌起,直欲拍天! 若无战意和杀气,只想着逃命,那决然是无法逃出生天的。只有以战求生,方能取得生路! 方才吴锋和邓通一番交击,身形缓了一缓,背后已是有十几道剑光如同流星花雨一般,汹涌激射而至。 修真者所使的本命法宝,大部分都是飞剑。如任夭笑这样以白玉盏为本命法宝的,属于特例。 诛仙王一脉以永恒剑阵名世,自然所有人的法宝都是飞剑。 吴锋深知这十几人同时出剑,绝不可以硬挡。他猛咬舌尖,运转《武经》中的催心之术,提升极限速度,凭着听音辨位。闪避袭来的飞剑。 一时间,剧痛钻心,经脉如被撕裂。 但吴锋面色如冰铁,全无痛苦神情,只是凛然背负着云海岚,在长天之中飞掠。 冷风如刀! 疾掠的吴锋。越发感觉到北风的冰冷。 但他全身却是热的。是怒血沸腾之热,更是因背后沉甸甸的感觉,而感到温暖。 为了守护身后的女子,杀吧!杀一个血流成海,积尸成山!你借用了她的力量,便绝不能辜负她的重托!杀死敌人,为了一起活下去! 一个声音在吴锋的心头声嘶力竭地嘶吼着,就如同这呼啸的北风。 “永恒剑阵,天剑流!”张光明戟指问天。呼道。 张光明深知,如果靠着他们这班晚辈便能诛杀云海岚,便能得到圣王道宗宗主杨麒的看重。爱子张威被杀固然悲痛,但倘若能换取杨麒的看重,令诛仙王一脉重新掌权,却也值了。 如果凭借比云海岚多修炼四十年的诛仙王出手,方才解决战斗的话,那当然是胜之不武。没什么可称道。 吴锋转头向后瞥去,只见十数道飞剑汇聚在一处。化为一道耿耿星河,一剑之光,仿佛划破了时空。 数丈长的剑流,光芒灿如朝日,直通天宇。 剑意激荡,似要令时间就此凝固。刹那之间,便是永恒! 吴锋感受到一股强大的牵引之力,隐隐从后方传递而来,剑芒未至,他的身形便不由得为之迟缓。 而前方也是刺斜里杀出两道身影来。飞剑旋转如车轮,向着吴锋面门怒斩而至。 “张光明门下,永恒二子——銮封、弥罗,守候于此!” 张光明知道可能遭受突围,竟是埋下了预备队作为伏兵。 这样一下,吴锋又落入了前后遭遇夹击的险境。 从飞剑闪烁如彗芒的凶威来看,无论是銮封还是弥罗,都有着不下于邓通的实力。 若想轰开两人,必然再次遭受迟滞,吴锋和云海岚都会被从后方击杀而来的巨大飞剑斩作两段! 生死一刻,吴锋将目光隐隐向后转去。 一双柔婉如烟的眼神,与他两目交接。 没有恐惧,没有张皇,只有淡淡如水的温柔,与馨馨如梦的信任。 仿佛在说,无论生也罢,死也罢,今日都是无怨无悔。 如刀的寒风,将两点热泪自她的眼角刮离,落在吴锋的面颊之上,又被劲风在瞬间吹干。 但刹那间的温热,已是令吴锋心中绞痛,战血却越发沸腾起来。 冷风依然如刀劲拂,不过弹指刹那,却又仿佛便逝去了万载光阴! 这——才是真正的刹那永恒。 “啊啊啊啊——”吴锋长啸一声,声如孤狼:“挡我者死,让我者生!” 他仗剑一个旋劈,与銮封、弥罗两人的飞剑呛啷交击,自身带着云海岚被震退回去,但却不是直面数丈长的剑光,而是刺斜里飞退。 粗长的剑光,已如同流星轰地一般呼啸而来,光芒闪烁,带着吞噬一切的凶威。 吴锋猛抡手中利剑,旋转成一片纷舞的赤芒,并不硬击,而是运转全力,自侧面一荡。 轰隆隆! 惊天动地的金铁交击之声,令地面上数丛灌木被炸成齑粉,木石纷纷冲天而起。 吴锋运发十荡十决剑法,剑啸如龙吟,有所当无前之势,却又有擘肌分理的圆转灵妙。 轰地一声巨响之后,巨大的光剑竟是噼啪炸开。吴锋以十荡十决剑法加上巧劲,令张光明一众强横无俦的飞剑流轰然破碎。 然而光剑却瞬间化为许多道小飞剑,转弯之后,向着吴锋和云海岚继续袭杀! 吴锋转身对着飞剑,向后飞退,不使云海岚直面飞剑的攻击,同时拼命运转力量,仗剑格挡。 吴锋手中的赤剑是父亲留给他的,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材质,运用之时,并不能像许多有名的神兵宝剑那样发挥出特异的强大力量,但与那样强猛的飞剑流交击,却是毫发无损,最小的缺口也未曾留下一个。 若真是寻常刀剑的话,早该被那一轮攻杀击成粉碎。 叮叮当当的锐鸣之声,不绝于耳,在张光明等人的心神驾驭之下,十数道飞剑,绵绵不绝地向吴锋和云海岚展开密雨般的刺杀! “呀!”云海岚发出一声娇呼,却是吴锋格挡不及,一支飞剑绕到侧面,登时击伤了她白皙雪腻的大腿。她本来通过阴阳循环的压制,身上已经止血,但此番中剑,鲜血却又开始汩汩涌流而出! 吴锋明显感觉到鲜血洇染在自己的衣衫上,心头一惊,待要动问,左臂上也被一道飞剑擦过,登时鲜血飞射! “小锋,没事罢?”云海岚急问道,言中尽是殷切之意。 第二百二十六章赤龙草 吴锋明显感觉到,她的呼声中,隐隐带着哭腔。 哪怕有征天境的强绝实力,哪怕成熟丰艳曾令无数人心醉魂迷,但云海岚的本质上终究是个弱女子。 吴锋相信,如果比云海岚小八岁的盛醉香遭遇如此处境,也绝不会轻易落泪。 但正是云海岚的柔弱一面,令吴锋心头绞痛,更激起他的强烈保护**。 “放心,我没事。”吴锋忍着痛道:“云姨,抱歉又让你受了伤,但我们一定能杀出去的,相信我。” 张光明啧啧道:“云海岚,你这女人的魅力可还真是大,这么多年,为了你舍生忘死的男人,有不少了吧?据我所知,当年太子临死之前,也是不顾一切把你护在身后罢?” 云海岚听得此言,不由娇躯一震。 吴锋却是代她冷冷答道:“你们杨宗主也曾经是其中一个,而且还很不受待见。” 说着,吴锋手中赤色长剑激荡破风,一套十荡十决剑法运行下去,剑啸声声如同龙吟凤唳,抵挡着追来的飞剑,且战且退。 十几道飞剑,终于都被主人暂时收了回去。 不过,奇怪地是,吴锋清楚地看到张光明身后一群人中,有一位黑衣中年人虽然也远远地追击而来,却一直没有向自己发起攻击。 吴锋终于得到喘息空隙,运转真气止血,同时也将真气送入云海岚体内,为她止住血流。 但之前被击退的邓通却是怒吼一声,手持一杆四米长的镔铁大枪,向着吴锋怒刺而来,欲要将他和云海岚一同刺得洞穿。 三个弟子的死,令邓通怒不可抑。本以为围杀一个女人。该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却不想这女人的修为转移到死小子体内之后,竟然好像变得强悍了数倍。 镔铁长枪从枪杆到枪尖,完全是以精铁打造而成,并加入了异种奇金,不但极重。而且也极其坚硬,足可轻易刺穿巨石。 明亮的白色光芒,沿着长枪传递着,整支枪体,须臾间化成了一块燃烧着的白冰,卷起流光溢彩的锐风,划破苍穹! 若只是邓通一人,自然不足为惧。然而,张光明麾下的永恒二子——銮封、弥罗。也在此刻驾驭飞剑,一左一右,向着吴锋的两侧攻杀而来,而且攻袭的要点,明显都在云海岚身上。 吴锋心知经过一番剧战,体力已经运转到了极限。他的躯体只有化龙境界,想要承载征天境的实力,本就必须超负荷运转。纵然有超凡的斗志支撑,但也渐渐感觉到不支了。 横下心。他一面发力闪避,一面将一个物事投入口中,一股浓烈的甜味顷刻间直冲肺腑。 与此同时,一口血从肚腹中汹涌流过喉关,腥甜的味道刹那间与入口的浓甜混合在了一起。 只听倏一声响,仿佛一团火焰弥漫开来。从吴锋到云海岚的躯体,都被浓烈的红光所笼罩! 他所服食的,正是在回春谷取得的赤龙草。 吴锋的脊柱部位,发出雷鸣般的爆响,大地中的龙气。于弹指之间,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向吴锋的体内聚集着。 如果自天穹上向下看去,便能看到这样的图景,十数条神龙虚影,沿着山梁和黄土地疾掠而行,卷起烟尘滚滚,汇聚在吴锋足下,而后沿着他笔直的身躯汹涌而上,直登紫府。 化龙境界,又称靖海,便是以脊柱比拟海中之龙,取地脉龙气,以养己身之威严。 赤龙草本有龙性,丰沛的龙气被赤龙草的力量吸引过来,自脊椎向上,在吴锋的头颅中汹涌轮转着。 由龙脉而登仙台,是谓龙战于野,便是镇野境。 若是修真者,从此可以依赖法宝,飞行长空之中,而武者无论是气势、力量、速度,也都会有极大地提升,攻伐之间,也能与天地大道更加契合。 吴锋只觉自己脑海中轰地一声,却又在顷刻间归于清明。 红光落去,化为数道龙型长虹,激射而出,令銮封、弥罗二人不得不闪身躲避。 吴锋借助体内汹涌着的征天境元力,加上赤龙草的药力,强行冲关,于刹那之间,便令自己从化龙八重天突破到了镇野境界。 这需要极为强烈的意志和决心,一旦稍有差池,便会将自己烧成灰烬。赤龙草是极为危险的药草,而强行冲关也是极为要命的行为。 但此时的吴锋,已是全然无惧。背上的重量,给了他无与伦比的决心。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吴锋正是因为太过在乎云海岚,在冲关的瞬间,他便完全忘了自己的生死,所以血勇在胸,一发成功! 大境界提升时,在短时间内会有一种强绝的爆发力,并且如果身上有伤势的话,便会快速恢复。 而此时此刻,吴锋和云海岚之间存在着阴阳循环,如化一体。于是两人身上的伤势,均是快速愈合,一股震动十方的气势,自吴锋身上幅散而出,令草木纷纷伏倒,那并非是被劲风所激,而是如同朝拜一般拱伏过来,完全是由于吴锋此刻身上的强雄威压所致。 说来冗长,但实际上这突破过程,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邓通正仗枪怒刺而至,却见吴锋身上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难以抑止地一阵心惊胆颤。 他本是镇野境的高手,但吴锋自化龙突破到镇野,便有能令邓通心惊肉跳的威势。 只见吴锋挥起手掌,势如风雷,轰然拍下。 崩! 尘沙暴啸! 与此同时,吴锋仰天长吼,一声长啸暮烟孤! 咔嚓嚓的声响中,邓通灿烂如烈日的长枪轰然折断,随即碎裂成铁粉,簌簌散落开来,如同打破沙漏,尘沙飞扬。 而邓通却是完全木住了,被吴锋突破时的威压碾得动弹不得,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双目圆睁,老嘴大张,那是极致的惊恐。 崩裂之声后,便是令人牙酸的声响。岩仓殿四大护法中的邓通,被吴锋全力一击,直接给拍成了肉饼,鲜血与骨片一同随着呼啸的北风远走而去! 吴锋的鲜血,被赤龙草的药力越发点燃,喧然欲沸。但他却是看都没看被他一掌拍成肉饼的邓通。 邓通在他眼里,从前来袭击的那一刻起,便是一个死人。 第二百二十七章一路向北 邓通仅剩的一个弟子,于此时此刻刚刚赶到战场,便见到吴锋一掌将自己的师傅拍成肉饼,不由心胆俱丧,快速纵跃而去。 吴锋对着此人背影长声道:“替我带话给邓三石,让他以后好自为之!至于那告密的凌清风,我早晚仗剑杀进关中,取他狗命!” 即便是如此危急关头,吴锋也依然考虑到回来夺取岩仓殿的事情。 邓爱侯曾纵容他与邓三石争斗。但他如果逃离之前挑明要杀邓三石的话,邓爱侯定然会有所疑忌。反之,邓爱侯则会感到失去了一个人才,越发重用吴锋留下的刘大志等人。 “大言不惭……”说话的是张光明麾下永恒二子中的銮封,他眼见这小子如此狂妄,不由一阵忿怒。 话音未落,一道匹练一般的剑光,如同悬泉飞瀑一般,自銮封头顶怒刺而下,刷拉一声,銮封被从头到脚砍成两半,鲜血飞溅,元神爆裂散入万里云烟。 一掌拍死邓通之后,吴锋犹有余勇可贾,以突破时的强绝爆发力,一剑劈杀銮封! 漫洒的血花将将要溅上吴锋衣衫,却被他回转长剑,挥出一道光幕,尽数挡了回去:“休要污了我衣裳。” 吴锋如今周身确实已经被鲜血染红,但却都是他自己和云海岚的血。 永恒二子中的另一人——弥罗心胆皆丧,御剑飞遁,却是慌不择路,轰地一声撞在了一棵数人合抱的大树上,树木登时被撞成齑粉,残枝碎叶漫天乱舞。 而弥罗的速度登时便迟缓下来。 吴锋掌中真气运发,一排梭镖自袖中激射而出,闪烁着幽冷的蓝芒。化为一个圆圈状,如同星轮一般,向着弥罗笼罩而去。 这是暗器手法中的星轮手法,长风激荡间,如抟了漫天星雨。梭镖上的蓝色光芒被隐微的脉络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无形的力场。 本已撞树而速度大跌的弥罗感觉背后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将他猛地擒拿住,令他动弹不得,噼啪十几声,星雨一般的暗器,已然打透了弥罗的身躯,穿梭而过。 弥罗的身躯变成了一团蜂窝,血肉从十数个孔洞中喷涌,而暗器上沾染的剧毒,则于顷刻间弥散到弥罗的全身。令他皮肤都变成了深蓝的颜色,坠落于地,很快化成一团蓝色的烂肉。 直至此刻,吴锋身上笼罩的红光,才完全褪去。 张光明不由瞠目结舌,明明死小子和臭女人转眼之间就要被击杀,但那名叫谢衣的小贼却是陡然间爆发出如此强横的力量,不但击杀了岩仓殿的邓通。更是将他麾下的永恒二子——銮封、弥罗尽皆诛杀! 他心下明白,靠着他们这些人。已经是不可能完成击杀任务了,必须要靠父亲诛仙王亲自出手! “大家不要慌,拦住他们!王上就要到了!况且那小子凶威已褪,再不能那样凶横。”张光明扬声道。 众人见邓通、銮封、弥罗三人全数被杀,也都心中骇然,但又不敢不从。不得不继续向前追击而去。 吴锋却是视他们为无物,转眸瞥向云海岚:“云姨,现在好些了吗?” “嗯……气海的伤势竟然也恢复了呢。”云海岚嫣然一笑,灿若夏花。 “那么,我放你下来。你来保护我?”吴锋微笑道。 “不用啦,你继续背着我罢。”云海岚轻声道,言中却有着淡淡的甜蜜。 仿佛这里不是长空之中,血肉飞溅的杀场,而是在温暖宁谧的静室之中,牛油大蜡高烧,两人在熏香的气息当中,相拥对语。 吴锋也确然是明知故问,云海岚缺乏强大的攻杀之术,将元力借给他,的确能发挥出更加强大的战斗力。何况,如若解除两人之间的阴阳循环,吴锋便失去了飞行能力,云海岚又如何能保得吴锋周全? 张光明见这两人显得如此亲切稠密,不由心头越发气恼,只是他的飞行速度却还赶不上背负着云海岚的吴锋,更不用说其他人了,眼见着这两人便要杀出重围而走。 但就在这时,夜空之中,陡然降下一道紫影,冰寒与炙热的气息,竟是夹杂在一起,令吴锋远远地便感觉到,登觉胸口一阵烦恶。 张光明惊喜叫道:“父王!” 一团汹涌的紫火浮在空中,当中是一个黑衣人影,面容被紫火遮蔽,无法分辨。 冰寒与炙热混杂的怪异气息,就是从那团跳动的紫火中传出。 诛仙王看了看张光明一眼,声音冷冽道:“剑来!” 一把三尺寒冰般的古朴飞剑,于虚空而出,须臾出现在他手中。 “诛-世-黑-火!”诛仙王长声啸道,长剑猛挥,一团紫火自他周身由剑锋上激射而出,刹那化为深黑如墨的色泽,如有魔光闪烁,可吸人心神于其中。 黑火迎风即涨,向着吴锋和云海岚猛扑而来。 吴锋方才连杀三人,其实也消耗了大量的气力,如今确然是劲松力泄,不敢硬接,只得一个折转,反身飞去。 这时,诛仙王方才冷声道:“云大小姐,好久不见。” “是啊,四十多年了。”云海岚只用一只手箍着吴锋胸口,另一只手腾出来,撩了撩额头上的秀发,看向诛仙王,淡淡道:“你老了,可惜还是那个奴才模样。” 此言一出,本来威势赫然的诛仙王顷刻间当空一震,紫火黯淡,显出怒意盈满的面容,哼了一声道:“四十年的差距,足够令我取下你首级。这一次,你再没机会活过来了。” 吴锋则已然背着云海岚,射向后边追击的人群方向之侧面。 张光明一舞飞剑,带着剩下的诛仙王一脉之人簇拥而上。 一道身影凌空一错,正挡在了吴锋的面前。 吴锋再次猛咬舌尖,避开诛仙王射来的黑火,骤然加速! 这时。他也看清了眼前的身影。 是那位一直没对自己发起攻击的中年男子,他一身黑衣,形貌清癯,留着短髭须。 “让开。”吴锋冷冷道。 那人微一犹豫,而后飞剑激射而出。 吴锋哼一声,长剑怒荡。只听一声猛震,这男子的飞剑刹那间被击飞开去,插入地面泥土当中。 男子还想挥出一道光幕格挡,却被吴锋一剑斩破,长剑顷刻间便架在了这中年男子的脖颈上。 无法及时结出阵法的话,这群人中的任何一个对上现在的吴锋,恐怕都全无交手之力。 这人叹息一声,脸上却是毫无惧怕神色,静静悬在空中。闭目待死。 吴锋心中一愕:诛仙王门下,还有这等人物? 他剑锋上透发出一股丰沛的元力,制住了此人,将他定在空中。 而无论是诛仙王,还是诛仙王的子孙门人们,都在刹那间呆住了。 这中年男子,竟是个比较重要的人物! 吴锋猛然瞥见了此人腰间的剑型腰牌,腰牌是乌木造成。形式简朴,上面刻着一个封字。 “封不觉?”吴锋开口道。 中年男子骤惊。猛然睁开双眼,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吴锋淡淡道:“毕竟我在岩仓这三年,对于杨麒麾下重臣的资料都曾经调查过。” 他又道:“封不觉,傲视王之妹夫,五十二岁。不以修为见长,擅于民政。官封大周民部侍郎,受封富田庄周遭良田十万亩。于关中修筑水渠,主事垦殖,多有功劳,民受其惠。虽享厚禄。而衣食不华奢。有一子名长繁,字落月,年方五岁。” 封不觉身形一震,才回过神来,开口道:“承蒙夸奖。能把云海岚救出来的少年,果然不简单。今天你若逃出生天,日后必成我圣王道宗之大患。” 吴锋叹息道:“可惜我就是调查得不够全面,没把凌清风这种小辈当一回事,以至于小心大意,方才落到今日的危境。” 封不觉道:“你应该也能猜到,我是傲视王派来监视诛仙王一脉执行情况的。你现在待如何?杀了我,抑或挟持我作为人质?” 周围,包括诛仙王在内,众人都呆住,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吴锋替封不觉把剩下的话说完:“然而,挟持你也未必有用。以你的身份,为了追杀的成功,也是可以舍弃的对象。诛仙王等人最多暂时犹豫,但绝不会太久。” 封不觉道:“不错。”他的神色依然镇静,未有丝毫惧色。 “为何之前不对我出手?可是想到儿子尚小,所以怕死?”吴锋又问道。 封不觉笑了笑:“之前自然是怕死,现在却不怕了。白刃临身,怕又何用?” 吴锋哼了一声,陡然飞起一脚,踢在封不觉身上,封不觉口吐鲜血,被踹得飞开去,吴锋背负着云海岚,如同彗星一般疾掠破空。 空中远远随风飘来吴锋的话语:“给我走罢!你算个不错的人……但最重要的是,我很小的时候,父亲便不在了,我不想让一个五岁的孩子现在就失去父亲!你的首级我先寄下,待我集结十万大军,进攻关中时再取!” 封不觉咽下口中的鲜血,忍着痛,咬牙道:“多谢今日活命之恩。我封不觉不谙兵事,但一定会全力培养落月。若你这少年有攻打关中的一天,那时落月或许也已成一代战神,以西秦铁骑阻你十万雄兵!” “借你吉言,我谢衣必当在这场追杀中活下去,以待与你儿子对敌的那一天!”吴锋长笑,声如雷奔电走。 诛仙王却是怒吼道:“封不觉,你和这狂妄小儿说什么废话?命在须臾,还说攻打关中,这厮莫非失心疯了不成?” 云海岚却是又开口了,声线沉稳:“他答应过我,就一定会做到。诛仙王,你且等着他取下你和杨麒人头的一日便是。” “可笑至极!”诛仙王飞追上来,长剑一挥,黑火弥漫,向着吴锋和云海岚漫洒而来。 吴锋回过剑,剑华激荡,试图格挡。 但汹涌的黑火,却是陡然聚集起来,化为一个凝实的火球,猛然撞在吴锋的剑锋之上。 一股寒热交加的气息,沿着剑身传导上吴锋的手臂,令他手臂发麻,赤剑几乎要失手坠下。 澎湃炸开的火焰,令吴锋被震开数丈,更不得不闪身躲避。 他立即得出了结论,虽然同样是征天境,但自己现在的力量,却根本不是诛仙王对手!哪怕转身全力对敌,也撑不过十招。 四十年前,诛仙王的修为固然是比不上云海岚,但四十年的时光,足够让他进步太多太多。 何况,这里还有一群诛仙王的子孙和门人! 云海岚贴着吴锋的耳边,小声道:“现在怎么办?” 红唇中吐出的香氛,令吴锋心头微醉,恍若要忘记身边的危局。 吴锋微一沉吟,道:“争斗大要有五:能战当战,不能战当守,不能守当走,余二事惟有降与死耳。”言中却是好似调笑,全无惧意。 云海岚嫣然一笑,道:“战只怕是打不过,要守可惜岩仓殿也名义上是圣王道宗的附庸。降的话肯定被砍头,你我又不想死,看来只有走为上计了。” 吴锋道:“不错。” “那么,去哪儿?”云海岚问道。 “你说呢?”吴锋道。 “那么,北极?”云海岚轻道。 吴锋心头一惊。 他所想的,也是北极。 然而他的想法是:当年云海岚和太子一同试图瓦解修真各派对于大魏的控制,对于大周和大齐都是重犯。现在若南下到神堂境内,反而会被神堂门人纷纷围杀。大宋与大周有外交关系,亦不可去。唯有一路向北,进入北莽,到了魔门的控制范围,才有希望逃过! 一时半会见,云海岚不该有这样多思虑。可云海岚说出北极时,虽然是疑问语气,但其实却透发出笃定的心意,远比吴锋要坚定。 难道,她竟在北极之地有什么后手不成? “好!”吴锋豪气干云,扬声呼道:“那便杀出重围,一路向北!” 迎着北莽刮来的霜风,吴锋背负着衣衫已被鲜血染红的女子,奋力飞行,直向北方而去! 有点事,今明两天都只有一章了,提前打个招呼 各位勿喷,见谅。sorryfor10000times. 第二百二十八章追逐与逃遁 “大家跟着我,追上去!”诛仙王长吼道,一挥手,引着剩余的一门众,向着吴锋和云海岚追击而上。 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只是慢了些许赶到战场,便损失了数个血裔与门人,若非有邓通等作为炮灰,损失还会更大。 这名叫谢衣的小子面对号称无坚不摧的永恒剑阵,不但没有殒命于须臾之间,反而如入无人之境,连斩数人,令诛仙王心头恚愤不已。 而吴锋的心头才是真正凝重起来。 只是意志、勇气和自信力,并不能弥补实力上的巨大差距。 而这样的情况下,谋略也完全不能施展。 如果是他自己能有征天境的实力倒也罢了,偏偏这实力是云海岚借给他的,吴锋在得到如此强大实力的同时,就必须要保证云海岚的安全。 面对诛仙王的一众门人,还能出其不意,利用时间差进行杀戮。但当诛仙王亲自出现,便再无拼斗之力。 征天境,便是尊级高手,再往上就是杨麒这样修为矗立在大陆顶尖的圣者。这样的境界,又怎可能轻易地越级战斗,对抗实力远高于己方的高手? 诛仙王紫火缭身,紧追不休,其他人跟随在后,形成一个人字形,犹如雁行一般。 这样一来,诛仙王能够为子孙和门人们提供一股向上向前的气流,加快他们的速度,令他们能够跟上自己的脚程。 喷泻的黑火,如同流星雨一般,铺天盖地向着吴锋和云海岚的后背砸来。而飞剑更是纷纷激射而至,如同北风吹雪。 吴锋身形破风,背负着云海岚不断闪身躲避。 诛仙王不紧不慢,追击在后。和吴锋云海岚之间的距离竟是始终不变。 以诛仙王的修为,当然可以飞得更快。然而他的弟子门人就都会掉队。 诛仙王营造气流,为一门众提升飞行速度,便令十多人都能保持与吴锋云海岚相同的飞行速度,在前方飞逃的二人,一直都处于他们的攻击范围当中。 只要不断地进行攻击。吴锋和云海岚难免受创,如果创伤越来越重,必然会难以坚持而慢下来,最终被诛仙王一众击杀。 这是一种极为稳妥的追击策略。 吴锋艰难地闪身,躲避着如同雨点一样的攻击。 他已经将飞行速度提升到了最高,全身都有一种撕裂般的痛感,但俊美无俦的面容依然坚毅如铁。 寒风从遥远的北莽刮拂而来,正吹在他的面颊之上,飞行得越快。劲风便越发如同刀子一般冷冽扎人。 吴锋丝毫没有低头,高扬的头颅越发昭显出他眼角眉梢的凛然傲意,也为云海岚挡住劲风,不让风刀刺上她娇嫩如鲜花的面庞。 由于已经运发了全部的力量,他纤薄的嘴唇紧抿,越发显出一种刚毅倔强的神气。 “呀!” 陡然间,云海岚再次发出一声低低的**。 一道黑火擦着她白皙的大腿而过,登时烧掉衣裙一角。灼出一片焦黑,几个水泡浮现而出。 劲风吹拂下。水泡很快炸开,混着点点鲜血的液体沿着她雪白的长腿流淌着。 吴锋心头一惊,更是感觉到一股邪异的力量,侵入了云海岚身躯。 他不得不催动部分元力,将那黑火逼出云海岚体外,只见一道黑气从伤口处喷薄而出。归于虚无。 但这样一来,飞行速度便骤然减缓,汹涌如潮的飞剑,紧逼而至。 吴锋不敢反身格挡或是迎击,这样只会越发缩短双方之间的距离。 他只得再次猛咬舌尖。发动催心之术。鲜红的血滴自他的舌条上涌出,撕裂般的剧痛引动周身经脉,令他速度再次提升上去。 又一道飞剑擦过,吴锋猛然侧身,令云海岚得以避开,以自己的腿硬接了一击,虽有真气元力防护,亦是割下一小块肉来,鲜血喷涌。 不过稍一追击,便令两人陷入如此窘境,诛仙王不由仰天长笑! 圣王道宗毕竟也号称名门正派,但一身黑衣,笼罩在紫火当中的诛仙王,实在显得无比邪异,比高贵典雅的盛醉香,更像魔道修士太多! “用巨锤去砸碎鸡蛋,本没有什么意思。但你们在我面前,实在毫无反抗之力!”诛仙王长喝道:“发失心疯的小子,就你这点斤两,还想攻打关中?你们二人活不过今日!为了你的色心,陪着这女人一起下地狱罢!” 吴锋紧抿双唇,舌条上的剧痛,已令他一时半会难以语言。 但他的速度却是骤然加快,顷刻间把诛仙王一众甩出一大截。 “哼!” 诛仙王冷哼一声,紫火澎湃,一个旋身,竟是一时不顾他的一门众,独自飘摇而上,却是比起加速后的吴锋还要快上许多! 长剑凌虚逆指,黑火如同长空中炸开的烟花一般,向着吴锋猛扑而上。 吴锋骤惊,急忙转身,赤剑披风,蜿蜒而走,如同搅海怒龙。 天穹上的群星,仿佛也骤然变得更加明亮。 吴锋的身躯之上陡然绽放出璀烁的星光,通天接地,将云海岚也笼罩在了一起。 这样危急关头,他的面容上终于是露出了几许仓惶。 但眼中依然是凛若霜晨的傲意! 剑势疾走,卷动长风,形成两个流畅的弧形。 弧线仿佛有生命了一般,两侧隐隐显出两条阴阳鱼,环抱游动,阴中有阳,阳中抱阴。 气流相互牵动,两颗鱼眼于虚空之中显现。 逆乱阴阳剑! 一剑在手,逆乱阴阳,阴阳之气在剑锋上鼓荡不休,仿佛要搅动整个寰宇。 吴锋连连出剑,以阴阳两仪的消解之力,化解着漫天飞扬的黑火攻势,剑锋飞点,一蓬又一蓬劲气爆炸开来,将黑火纷纷斩作虚无。 但他看似出剑从容,实际上黑火中冰炎双极的诡异力量,却沿着剑锋淌入他的体内。令他胸中一阵烦恶! 这一轮抵挡下来,吴锋速度再次陡降。 而诛仙王则是好整以暇地放慢了速度,等待一门众跟上自己的步伐。 “这样下去不行的呢。”云海岚看着吴锋隐含痛苦,却强作刚毅的表情,眼中含着心疼的神色,柔柔地对他道。 第二百二十九章殇魂舞 吴锋心中一震。 他又何尝不知道? 诛仙王拥有绝对的实力优势。哪怕只是遁逃,吴锋和云海岚也几乎不可能快过诛仙王的速度。 没有韩立真人所创的“不朽天遁”那样强大的遁术,怎可能快过早已晋入征天境多年的诛仙王? 靠着催心之术,利用强咬舌尖来激发体力,必然不能持久。多咬几次,反噬不说,一不小心把自己的舌头整个咬下来。 只是,若连岩仓领都飞不出去,又如何能逃到茫茫北极? “放我下来。”云海岚柔声道,语气却显得极为坚决。 “什么?”吴锋震惊,随即高声道:“这样关头,我绝不和你分开!” “谁说要和你分开啦?”云海岚嫣然一笑:“小家伙,握住我的手。” 吴锋猛然身躯一震,偷眼看她,只见神情从容如水,却有一种惊绝尘世的清媚。 上一次听她称呼自己为“小家伙”,已是两年之前了。当时,云海岚为了驱除体内的阴气,让吴锋帮她按摩玉足。 从十四岁到十六岁,吴锋本以为自己已然长大,哪怕在云海岚这样的成熟美女面前,也可顶天立地,为对方遮风挡雨,再不必显现出一丝一毫的软弱。 但这一声含娇带媚的轻唤,当中却有一股浓重的母性情怀,听得吴锋心头陡然一软。 风,越冷,却有柔淡暖流,缓缓拂过心扉。 吴锋眼中一片迷惘,未持剑的手掌握住云海岚纤纤素手,便只见她飘如落花舞蝶。轻盈如梦,自吴锋身上滑落。 但阴阳循环却并未切断,两人拉着手,被一股诡异的力量,托在空中。 “知道嘛?这世上最强大的遁术,绝不只是不朽天遁。” 云海岚纤媚一笑。眼中有小小的得意。 吴锋陡然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云海岚从容的面庞上,浮现出一种视生死为无物的气息。 “云姨……”吴锋唤道。 云海岚身形一个飘摇,陡然贴近吴锋,纤纤玉指贴上他嘴唇,将吴锋的话语直接堵了回去。 她的一袭蓝衣早已血染,更被诛仙王的黑火烧了数个破洞和焦痕,然而星月光底,苍穹之下,她凌风而立。神态依然清雅无方。 那清淡的冷香之气,却因血腥味的衬托而变得浓烈,阵阵袭入吴锋鼻尖,直捣肺腑。 广袖轻舒,云海岚轻挑素手,似邀明月。 月光星华,陡然大盛! 吴锋陡然感觉到,周遭的北风。也不再凌厉,仿佛柔缓了起来。尖锐的析析风声。化为了缠绵悱恻的吟唱。 琉璃色的光影,不知何时缭绕在了四方,仿佛天花乱坠,地涌金莲。 从云海岚和吴锋的视野看去,天也璀璨,地也温润。天高地迥,茫茫人世,竟是化作了一个琉璃色的世界。 风中的精灵,开始哼吟幽怨的歌谣。 吴锋没有听错,那是风的魂魄在歌唱。极轻微,却也极和谐。 枯木之中,点点绿光浮空而起,荒地上的野火,升腾起淡红色的光晕。 那是木灵和火魅,应召而来,传达出自己的声音。 在这天宇之中,谱写出一片幽魅臻极的乐章! 云海岚笑了,较之平时的嫣然微笑,笑得极其畅意,却也极是从容。 笑颜无声,温雅如静夜幽昙,却又容华灿烂,仿佛惊艳尘世的千丛牡丹! 风精、木灵和火魅,缭绕四方,翩然起舞,悠然长歌。 而云海岚则是握住吴锋的手掌,发力牵着他,凌空飞旋,以绝快的速度,当空飞舞起来! 这茫茫高天,便是她的舞场。 幽蓝色的罗袖,散开残影千重,周身沾染的凌乱血痕,丝毫无妨于她的高雅矜贵。 舞步轻缓悠扬,却越显得她身躯纤柔,有若无骨。 她时而侧旋,时而斜踢,忽而飘摇如梦,与吴锋轻轻相拥,又翩跹如蝶,轻扭纤腰而退。这过程中却一直保持与吴锋一手相牵。 两边开叉的裙摆,时而在旋舞之中被流风拂起,雪腻的大小腿便露出愈多,但在如此雅致的舞步中,却毫无靡靡之意,纵然是勾魂妩媚,亦媚得疏雅绝伦。 吴锋眼中一片失神。 原来不以气势见长的云大小姐,也能跳出这样的国色之舞! 云海岚的神态无比自然,优雅当中,却又有一股欺霜赛雪的清傲。 一轮轻舞之下,她冰肌玉骨清凉无汗,面容上却显出一种淡淡的疲惫。 只是这疲惫之色,丝毫无损于她的气质,却令她的舞蹈,于落落大方之中,更含着些许丁香花般的幽愁。 丰雅绝代,却又凄婉迷茫!迷茫之中,却有一种蒲苇坚韧磐石不移的决意! 周遭琉璃般的光色打在她身上,疏落有致,更显得她典丽无方。 吴锋脑海中空白,只是随着云海岚的舞蹈,任她摆布,以身躯的本能,应和着对方的节拍。 吴锋少时曾向父亲学过舞蹈,现在被云海岚牵着对舞,倒也勉强跟得上节奏。 但一向孤傲如他,心头却竟生出一种自惭形秽之感! 云海岚在星月之下,在琉璃般的光色中,于风精、木灵和火魅的歌声中起舞。 然而星月之光,琉璃之色,精灵们的歌声,却都因她的这一场凌空之舞而黯然失色! 吴锋痴痴望着她,这三年的时光,如流水一般自心中划过,似不留痕迹,却又丝丝镌入心底。 这一舞,足以**,也足以倾绝天下。 比起来,盛醉香那芳香袭人的天魔胡旋舞,似乎只是纯以声色惑人的花样罢了。 “这……这场舞叫什么名字?”吴锋木然问道,亦未曾注意到。就在这舒缓的舞蹈之间,他们却仿佛瞬移了一般,将诛仙王一众甩得老远。 云海岚的神色中,有着掩不住的疲惫,望向吴锋的眸光,却含着满满的怜爱。 就如同忘忧谷灭门之后。吴锋发狂的那一夜,她怀着母性的眼神,将他静静拥入怀中! “殇魂舞。” 吴锋心头大震。 他听说过这种秘术。 这的确是堪比“不朽天遁”的神妙遁术,只是…… “你……你燃烧了自己的寿元?”吴锋惊问道。 原来这琉璃色的光影,都是以寿元燃烧出的七色烟火,是生命化成的流光! 云海岚神色幽婉:“一世一舞,一舞**,是谓殇魂之舞。已是生死关头,寿元又有何用?不若纵意纷舞一场。” 淡淡的话语中。却是傲意凌霜! 吴锋这才意识到,从遭到诛仙王一众袭击起,她早已做好了一切打算,也包括这一场幽丽绝代的殇魂之舞! 初见她时,气质浓烈,视自己如孩童,显得颇为强势。吴锋与她相处,又发现她强势的外壳下。却是个完完全全的弱女子。 只是时至今日,吴锋才知道。柔弱的内里之中,还隐藏着一种能令天下男子为之失色的坚强!她此刻淡然神色中的决意,纵然倾五海之水,亦不可阻挡! 古人云蝮蛇蛰手壮士解腕,然而能够如此果决者,从古至今都没有几人。而云海岚如今燃烧自己的寿元。跳出这一场殇魂丽舞,却是全无犹豫,无怨无悔! “可是……云姨……”吴锋哽咽道。 云海岚眸光温柔:“如果死在一起,听起来是很浪漫。可是云姨有过那样的经历啦,当真正发生的时候。才知道除了血腥之外,再无其他。人家是死过一次的人,当然看淡了这些,可你才十六岁啊,无论如何,你都要活下去……” 她轻声道:“如果真的落到最终的绝境,我会和诛仙王同归于尽。你回来看我的时候,只需要带上杨麒的人头,还有几盏薄酒。” 话语平静得不可思议。 “不……绝对不要!”吴锋长吼道:“现在就已经够了!我们都要活下去,我会让云姨亲眼看着我攻破关中,将杨麒和诛仙王的头颅一并斩下。” 他几乎是声嘶力竭地道:“这一次,我们绝不能死!” 男儿有泪不轻弹,但这一刻,滚滚泪水,不可抑止地从他眼眶中流下。 远处,却听诛仙王长吼一声,衣袍惊风,带着一道长长的血光,裹挟着他的一门众,狂飙向前。 吴锋和云海岚说话间,速度有所减缓,又被狂猛加速的诛仙王追了上来。 眼见吴锋和云海岚笼罩在一片奇异光影当中,一名中年男子冷哼一声,当先射出飞剑。 此人是诛仙王的侄子张一一,也是他最为宠爱的弟子,实力在诛仙王的一门众当中,仅次于长子张光明。 张一一心想如今云海岚用这诡异舞蹈来飞遁,必然减弱了自身防护,遂运发全力,飞剑迎风暴涨,化为一丈多长短,白芒烁烁,向着一片氤氲的琉璃色光影,刺杀而至! 轰地一声,风精、木灵和火魅组成的光网,陡然裂开一个巨大的口子。 云海岚身躯一震,本来就含着疲惫的脸容,越发苍白。 吴锋知道殇魂舞要燃烧寿元,但不知道是多少,但猜测绝不会是一星半点! 却见轻舞中的云海岚,神态依然从容清傲,大袖一挥,琉璃色的光壁陡然合拢。 锵地一声,那如有破天之势的飞剑,轰然折断! 这时,诛仙王才高声叫出这样的话语:“一一,休要贸然出手!” 已经迟了。 张一一脸上露出极为惊恐的神色,凌虚一震,鲜血狂吐。 之前被他震散的风精、木灵和火魅,如同发疯了一般,向他狂扑而去,开始不要命地噬咬。 不过片刻间,张一一便化成了一具烧成焦黑的骨架,轰然坠地,跌得残碎零落。 第二百三十章诺 云海岚凌空逸舞,却有如风驰电掣一般,带着吴锋一同向着北莽大地飙行而去。 飞掠之速快若飙风。浊流滚滚的黄河,在飞行时也不过一掠而过。 且战且遁,两人已是过了风陵渡口,离开了豫州,进入了并州大地。 琉璃色的小天地,隔绝了劲风,也令景物的变化变得柔缓虚淡。感觉不到有多快的速度,然而却好似不断以法阵发动瞬移传送一般,诛仙王和他的一门众却被越甩越远。 “这女人……好狠。”诛仙王切齿。 他当然也认出了殇魂舞这种秘术。 诛仙王知道,云海岚曾经得到过机缘。但四十年前,直到被杨麒杀死,云海岚都未曾用出过任何有力的底牌。 他实在想不到,云海岚压箱底的绝招,竟然是殇魂舞! 殇魂舞,以燃烧寿元为代价,引动天地之间的本源精灵,加持己身。便可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获得本源精灵之力,极大提高飞遁速度。 不朽天遁是纯粹的遁术,而殇魂舞则更类似一种祭祀仪式。 然而,仪式发动时,并不会很容易被打断,而是有一种极强的反击之力。如若攻击,便会激怒汹涌的本源精灵,遭到强横的反击。 以张一一的修为,独自攻击,当然是自取死路。 眼见着云海岚和吴锋便要消失在自己的视野当中,诛仙王转头长呼:“你等都撤!本王一人便足矣!” 带着一门众一起向前,诛仙王速度被拖慢,必然追赶不上。 他已经明白,追杀云海岚,绝对不是一日之功。而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追击战了。 听得此言,张光明等人却都是长舒一口气。 这实在不是什么好差事。本以为手到擒来,却没多久便丢掉了数条人命,还不算岩仓殿邓通在内的那四个倒霉鬼。 一群一门众纷纷转身,向着岩仓城飞去,打算找邓爱侯父子勒索几顿好饭和一些银子之后。再回关中。 诛仙王则踏着漫身紫火,萧萧破风,向前猛追而去。 缭绕他身躯的紫火越发旺盛,他已然运转了周身元力,奋起直追。吴锋和云海岚已经隔得太远,容不得他一面攻击一面追赶。 云海岚飘然而舞,面色却越来越苍白。 陡然间,她身形一震。 吴锋急看时,她的嘴角已然逸出一丝血痕。 “云姨!”吴锋急呼道。 “没事。”云海岚用袖口擦了擦血迹。幽然笑道:“气海的伤势又有些发作了,继续背我罢。” 她停了舞蹈,琉璃色的光影淡去,但是缭绕周遭的本源精灵们,却没有消散的迹象。 吴锋将她再次背到背上,两人的身躯之间,再次建立起严密的阴阳循环。 他登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自然之力。加持在自己的身躯之上,令他飞掠的速度暴增。 殇魂舞。当然不是要一直以舞飞遁。舞蹈本身,只不过是献祭寿元的一个仪式罢了。 飞遁之力加于吴锋之身,令他足以保持颇高的速度,哪怕诛仙王已经运发全速,仍然能将对方远远甩在后头。 吴锋却是嘴唇翕动,又想对云海岚说些什么。 但就在这时。他腰间的如意袋却是突然震颤了起来。 吴锋一惊,探手摸去,却是取出一枚古拙的戒指,只见它通体莹白如骨,形如鬼爪。闪烁着幽诡的光芒。 这是在回春谷试练时,被林焰用来谋害他,却被他所夺取的妖灵之戒。当然,并不是正品,而是仿品。 妖灵之戒收纳了妖灵之主的能力,能随意调动各种鬼怪力量,但吴锋取得此物时,它因为被云海岚强行抹去林焰的印记遭受重创,陷入沉睡当中。这三年来,吴锋几乎忘记了这事情。 云海岚开言道:“看来这戒指在林焰手里时,恐怕就已经受了创伤,因此才沉睡了整整三年。我今天召唤来了这许多本源精灵,如果尽数散去,未免浪费,倘若吸纳一些,便能增强你这妖灵之戒的能量。” 吴锋点头,将妖灵之戒再次戴上了纤长的手指之上。 只听崩地一声响,鬼爪的四根指骨合拢,刺入吴锋的皮肤,鲜血渗出,而后被戒指吸入其中。 淡淡的阴气沁入吴锋的体内,围绕吴锋和云海岚的风精、木灵和火魅加速流转,一只只地被没入妖灵之戒当中。 戒上绽放出幽白的惨然光芒。 “这样的话,这戒指就快要觉醒了。”云海岚道:“以后,你便能召唤出它的本命妖灵,与之对话,下达命令。” 吴锋应了一声,摘下戒指,放回空间袋当中。 “可是……我还有一个问题。”吴锋道。 “问罢。”云海岚道。 “既然你我之间已经建立了极为紧密的联系,发动阴阳循环时,便如若一人。那么运转这殇魂之舞,消耗我的寿元也是可以的吧?毕竟,我比较年轻……”吴锋道。 “死小子……”云海岚却是轻笑起来:“消耗你的寿元……莫非你想少活些年,陪人家白头偕老?” 吴锋登时一滞。 不过十六岁的他,脸皮明显变厚了许多,随即信口道:“那亦无不可。” “说得这么笃定?”云海岚幽幽道:“本来遭受追杀一事,是因我而起,责任自然该由我承担,这且不说。你年纪尚小,也不知道寿元之重要。争霸之路何等艰难,说不定你以后纵然有天大气运,也要到九十岁才能取得天下。倘若你消耗了寿元,于是只能活到八十九岁,你在最后的日子里,是甘心,还是不甘心呢?” 云海岚语气凝重:“不要敷衍我,问你自己的本心。” 吴锋这次是真的怔住了。 答案显而易见。 “这个道理很残酷,我也是在死而复生之后,才真正想明白。”云海岚道:“你的才华,胜过云姨百十倍。你的性命和寿元,自然比我的要珍贵。” “小锋,你是做大事的人,云姨也希望看到你扫平乱世,统一天下的一天。不只是夺取关中,杀死杨麒,更要取得天下!然而,现在的你还是太善良了。逐鹿是一条布满荆棘和刀锋的道路,这条路上,不光要果断舍弃自己并不在乎的人,很多时候,哪怕是在乎的人,也要决然舍弃,为了那最终的目标。” 云海岚说的舍弃自己并不在乎的人,指的大约是当年利用杨麒的事情。直到今天,她也并不觉得那事有什么过分。 “记住,哪怕要舍弃的人是云姨我,如果是为了你的大业,也不必有什么犹豫。这乱世中的一切,我睡了四十年才算是想明白了一些。生死梦幻一场,我已看透,若有那一天,云姨不会有任何怨言。” 她黯然长叹一声:“如果当年懂得舍弃之道的话,我们也不会败得那么惨烈……” 吴锋心头一震。 他的确胸怀天下之志,但以前对于逐鹿中的残酷,却很少愿意去想。 可是现在他已经十六岁了。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成家立业的年龄,需要负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 许多少年英雄,也是在这个年龄接过家业,开始争雄之路。 从云海岚偶尔的描述,他便能猜出,当年的大魏太子,实际上是个颇为仁厚之人。 太子与云海岚之间虽有关系暧昧之处,却始终守之以礼,但临死前却又能挡在云海岚面前,想来必定是个真正的君子。也怪不得云海岚对此人一直无法忘怀。 然而这样的人,是注定不可能得天下的。 “云姨愿意向你写下誓书,便是相信你能够取下关中,甚至取得天下。可你若无足够的决心,又如何履行斩下杨麒人头给我的约定?” 云海岚郑重道:“答应云姨,自今日起,做一个杀伐果决之人。如此,你才有资格说逐鹿天下。” 吴锋心中一颤,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是重情义之人,但却深知,一旦走上杀伐果决之路,便不可避免地要与情义相背,做出各种不仁不义之举。 他踌躇了一会,终于道:“云姨……我答应你。” 云海岚却是立刻柔媚轻笑起来:“好啦……这样的小锋,才是云姨最喜欢的呢。还是那句话——若有强敌,我为你斩了便是。” 这话说得甚是暧昧,令吴锋心头乍地一酥,只觉一股香风随着她银铃般的笑声丝丝钻入耳孔,拂得他心尖儿也好似醉了。 偏脸望去,只见她玉颜微露倦色,似有种丁香般的轻愁,却越显得人比花娇,冰肌胜雪,令人油然而生怜爱之意,想要将她拥入怀中,软语温存。 生死之际,美人浅笑,最是醉人,其中滋味,又有几人知晓? 吴锋抬望眼,再次看向前方。 长天如冰,云漫漫。疏云的缝隙中,硕大明亮的东辰巨星正闪烁着。 遥远的天边,已是将将要露出鱼肚白。 身上受伤,又飞了一整夜的吴锋,却丝毫未觉疲倦。 云海岚的话语,令他心内纠结,却也越发点燃了他的雄心,为了自己的理想,也为了不负美人重恩。 长空之下,万里河山茫茫,田垄、村落、城郭、森林、山脉,尽收眼底。 如画江山,不由得激起人类的野望。 第二百三十一章北极 茫茫天风之中,吴锋身形笔直,犹如松柏挺立,目光扫视着冰冷的夜空,时而向下,群山万壑,尽收眼底。 因为长时间的飞行消耗了大量体力,吴锋已是极为疲惫。他的双目微肿,眼中泛着血丝,但瞳光依然明亮如电,带着说不出的清傲。 这是一根高耸的石柱,高达数十丈,耸立在并州群山之中,便又比群山高出一截。如同鹤立鸡群,遗世独立。 而端坐石柱顶端的吴锋,纵然周身染血,却亦有一般孤标傲世的味道。 漫漫夜空,一片寂静,甚至看不到飞鸟的影迹。 吴锋却丝毫不敢掉以轻心,眼神中仍然充满了谨慎和专注。 他猛然眨了眨眼。 天边,有淡淡的紫芒闪烁着。 吴锋揉了揉眼球,顺便往口中灌了一口水,又塞了一块肉干,以补充体力。 确认那是一团紫火之后,吴锋低下头,瞧着枕在自己盘着的双腿上的蓝衣女子。 她的睡容安详,嘴角带着微微的笑意,红唇稍翘,鼻翼随着呼吸轻轻翕动着,有着些许俏皮天真。 尚未散去的本源精灵们围绕着她的身躯盘旋着,挡去了最为凌厉冰寒的天风,也在她衣衫上投下点点流丽的光影。 这成熟丰丽的女子,沉睡之时,原来也不过如同小女孩一般。 吴锋温柔地瞧着她,为她拢了拢额头上的秀发,轻轻捏了捏人中部位。 “该走了。”吴锋细语道。 云海岚缓缓睁开了眼睛:“谢啦。” 经过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驰逐,无论是追者还是遁者,都已极为疲惫。 从某种程度上说,云海岚比起吴锋要更加疲惫。她虽然伏在吴锋背上。但飞掠过程中,每飞行一段距离,本源精灵们便要持续不断地吸走她的寿元。这种情况下,她的体力自然也大幅消耗,若不休憩,便无法支撑下去。 吴锋拒绝了云海岚提出的轮流睡觉。每过半个时辰一人将另一人叫醒的提议。他修炼东辰剑典,可以依靠星光补充体能,纵然飞行极耗体力,他坚持十天半月不睡,却也能撑得住。 等到云海岚拢好了染血的衣衫,吴锋才托住她纤腰,将她重新背到背上,踏天凌虚,继续向着北方行去。 “好些了吗?”吴锋问道。 “嗯。”云海岚点头。 “你气海中的剑气……” 如若不除掉那股永恒剑气。不论逃到哪里,诛仙王都能感应到他们的位置,重新追逐上来。 “需要至少两日的静修。”云海岚答道,因为疲倦,她的话语变得异常简洁起来。 “到了北极就能解决了?” “是。” 吴锋没有再问,既然云海岚眼中只要抵达北极就一定能摆脱追杀,那么他便只需要一路北飞。 连绵的田亩变成了浩茫的群山,又转作一望无际的草原。间有雪碛苍苍的荒漠和戈壁。北风越来越冰寒,眼底的植被也越来越疏落。 草原上时而能见到几座城郭。城墙以赭红色的巨大石块砌成,色泽亮丽,明显取材自戈壁地带,与中原地带青灰色的青砖或是片石城垣大不相同。 当中有一座颇为雄伟的城池,城墙高达十六米,卓然立在广袤的大草原之上。显得极为醒目。城外牛羊成片、牧歌相闻,一个个毡包错落而立;城内却但见街道纵横,房屋有序而立,道路上的百姓也多为中原衣冠,鸟瞰下去。花圃胜锦,市集如沸,一片繁华。 “这便是会津城了,芦名教的主城所在。”纵然是在逃命时,吴锋也有心思和云海岚聊天:“我两年前便来过草原,可惜没到这里。如果不是被那个老东西追着的话,倒可以下去再蹭一顿饭。” 城池之上,迸发出一股强劲的气,想必阵法之力足以禁空。倘若从上面掠过,只怕要被轰下去,狠狠摔在地面上。 “想那位风华绝代的盛醉香大小姐了?”云海岚乜着他,调侃道。 “哪有?有云大小姐这样的仙女在我身边,那个小妖女又何足道哉?”吴锋微笑道:“我倘是真对她有意,怎会对你坦白说那一场草原之行?” 云海岚俏脸微红,轻啐一声,道:“你看上谁,又与我有什么相干?” 似是恼他言语轻薄,却更像莫名地吃了飞醋。 吴锋见她如此模样,却是心头丝丝甜意淌过,他极爱瞧的,便是对方轻嗔薄怒的可爱模样。美人如此娇态,令他精神都为之振作起来。 出于节约体力的考量,两人没有再说话。 越过草原,地面上便可见积雪,寒风也越发凛冽。 茫茫的大草原和东北地区的建州,只是中土和北莽的交界地带,越过那片一望无际的草场,才是真正进入北莽之地了。 北莽,又称罗荒野,在胡人的言语里则呼作锡伯利亚,意为“泥泞的土地”。这里常年处于封冻状态,当冰雪消融之时,地面上便是一片泥泞。 这一片莽苍之地,亦如同并州高原那样群山密布,但山上的树木种类,却单调了许多,几乎都是经冬不凋的针叶林,在积雪覆盖下散发着淡淡的绿意。 西风萧瑟的严秋,对于北莽来说,就已经是深冬了。在这里,哪怕是最靠南的地带,全年中也有一半的时间大地被冰雪覆盖。 继续向北,就连松柏这样经冬不凋的树木也渐渐稀少。由于高天之上风实在太大,无论是吴锋云海岚,抑或诛仙王,都不得不降低高度,在较为贴近地面的地方飞行。 山陵上的植被,变成了一簇簇的小灌木和青苔,顽强地生长在茫茫的冰雪之中,时而在坚冰中流露出淡淡的绿意。 “我当年来这里之前,绝不相信脆弱如这些青苔小草,在冰雪覆压之下还能保持绿意。”云海岚轻声道。 天气实在太冷,吴锋不得不取出一块暖玉令她放在胸口处,为两人提供些热量。 诛仙王却是仍然如同吊靴鬼一样跟在后头,他的修为要高上许多,似乎完全不怕冷。 吴锋问道:“这里便是北极了?” 云海岚既然曾经来过这里,必然比诛仙王更加了解地形,有其后手。 云海岚尚未回答,两人突然瞥见夜幕之中,几道迷离似梦的光带,于顷刻之间爆发开来,遮云蔽月,闪烁数千里。 在黑暗的夜幕衬托下,这光芒越发醒目,美得缥缈而不真实,有如仙境。 “不错,那便是极光。” “真美。”吴锋发自真心地感叹道。 第二百三十二章雪谷 云海岚却是转动妙目,开始扫视起来。 “就是这里了。” 她的话语带着一丝欣喜,也带着一缕幽幽的怅然。 吴锋知道,在她过去三十年的岁月中,必然有故事。不然,绝不会来这冰封万里人迹罕至的北极之地。 这里已经是北莽的极北地带,苔原的北缘,因此才能看到如此明亮的极光。 再往上五百里不到,便是一望无际的冰洋。 云海岚向着右前方轻轻一指,那里有两条高耸的山脉,夹着一条深谷,入口似极狭窄。 这冻原上虽然气温极低,但因为年降水量小,因此冰层一般不会太厚。但向那条深谷瞧去,只见积雪堆压在谷口,竟有两三米,如同一堵雪墙一般。 吴锋全无犹豫,身形如鹰隼,一掠而入,惊得雪尘飞扬。 刚进谷口,一股透骨的寒意便扑面而来。 外面已经是极冷了,未曾想到这深谷当中,竟会更加冰寒,令吴锋有一种血液都要被冻结的感觉,四肢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僵硬。 在外面,还能隐隐约约在雪层中看到顽强的青苔地衣,以及小丛的灌木。但在这雪谷中,除了无尽的深雪,便无他物。 没有任何生命能在其中生存。 吴锋正这样想着,一只巨大的白熊狂吼着腾空而起,向着吴锋和云海岚扑来。 忍着刺骨的冰寒,吴锋奋力一剑刺出,白熊硕大的身躯轰然崩碎,化为漫漫白雪,在狂风中卷成片片的雪尘。 这片地域,远不是北莽最为寒冷的地区。然而这座山谷却异常地寒冷,必然是诡异的地脉所致。 极度的深寒和地脉的秘力,令万年不化的积雪中生出了各种各样的霜雪之灵。 对于征天境的修士来说,它们自然算不上强大,举手投足就能击杀,然而哪怕是征天高手。也无法长期耐受这里的寒冷。 如果有进入此谷的修士因为极寒而衰弱,它们便会成群结队地扑上去,将对方撕成粉碎,吸食魂魄和血肉。 云海岚攥住放在自己胸口的暖玉,暖玉的红光骤然暴涨,一股热流被激发出来,淌过吴锋和她的身躯,提供一股浓浓的暖意。 吴锋陡觉身躯骤然暖烘烘地,四肢的僵硬瞬间好转。精神一振,急速向前飞去。 越往山谷深处,雪灵就越发强大,但仍然并非吴锋对手,敢有袭击者,一剑一个,尽数斩杀。 而这时,谷口处却是闪过一道身影。 “哈哈哈哈……这山谷一看便没有出口。上面是凶猛的九天罡风层,进入者均会被撕成粉碎。你等自投死地,真是自取灭亡……阿嚏!” 诛仙王正得意狂笑,缭绕他周身的紫火却是快速黯淡,随即狂猛的冰风将他冻得猛力咳嗽起来。 他咳出的湿气,顷刻间便被冻成了点点的霜粒。 “这……这是什么鬼地方!” 诛仙王身上并无暖玉之类的珍物,也没有炎性的药草。这雪谷中的冰寒,令他感觉到神魂都要被凝固,飞掠了一阵,便支撑不住,快速倒飞而回。 “该死……阿嚏。阿嚏!”诛仙王打着喷嚏,浑身打战,怒吼道:“臭女人和死小子,别以为躲在这里面我便没法奈何你们,本王便守在谷口,看你们是滚出来还是冻死在里头,变成两具冰尸!” 言毕,诛仙王已是飞逃到了谷外。 这极致的寒冷,比起任何强敌都要可怕。 吴锋和云海岚相视,眼中都闪烁起了欢快的神情。 却只听轰地一声,云海岚掌中的暖玉快速黯淡下去,轰然爆碎成红色的粉末,散落在雪层之上,在天空中极光的照耀下,殷红似血。 吴锋急忙又取出一块暖玉,交到云海岚手中。 “以这个消耗速度,我这里全部的暖玉也不足支撑半日。”吴锋道:“如要驱除你体内的永恒剑气,需要两天对吧?” 云海岚道:“不止,在这样冰天雪地的环境中,还要抵御严寒,至少得四五天……” 吴锋听到这话,却全无惊慌之色。 云海岚声称只要来到北极,便可以逃脱追杀,想必她来过这里不止一次,对于这座深谷,也一定有足够的了解。 她虽然不是机敏多智之人,但做事也算成熟稳重,绝不会没有考量好,便让吴锋与她一同投入死地。 “你会搭建雪屋吗?”云海岚问道。 “雪屋?”吴锋微愕,随即意识到,如果在地面上用冰雪搭建一座小屋的话,便能阻绝寒风,热量散失一定要缓慢许多,暖玉也可以支撑更长的时间。 “应该和木屋没什么差别罢?”吴锋问道,一面背着她降落到地面上。 云海岚摇头道:“怎可能没有差别?木屋是用粗长的木料建成,雪屋则是以雪砖垒砌而成,形成一个毡包一般的圆顶结构……” 她引着吴锋走到一块较为避风的平地,道:“你先用剑掘一个圆形的雪坑。” 说着,她素手轻引,闪烁淡淡白光,引动冰雪中的元气,令吴锋更加易于挖掘。 吴锋用赤剑当作铁锹,在雪地上挖掘起来,很快便削出了一个规整的圆坑,云海岚指导着他,调整着圆坑的大小。 这片雪谷的地脉暗藏秘力,看似硬不到哪里去的冰雪,挖上去便好似玄铁一般,不过云海岚的水系道术有效减少了吴锋的体力消耗,令他的工作效率大大加快。 吴锋又以剑斩雪,削出大大小小的雪砖,一圈圈堆积起来,渐渐形成一个小小的冰堡,最后在顶上收拢。由于极为寒冷,接合在一起的雪砖很快便严密冻实。 搭好之后,再从外头挖掘一条狭窄的通道进去,如此则寒风无法刮入。 吴锋和云海岚次第爬了进去。 进到雪屋当中,刺骨的冰寒果然消褪了许多。吴锋又从如意袋中取出几张兽皮,在背面浇上水之后贴在雪屋的内壁上,兽皮很快被冻实在上面。 由于有暖玉供热,这雪堡之内竟然温暖了起来。 吴锋却是心头一阵疑惑,云海岚这样的大小姐,怎么会知道只有北莽野人才知道的冰屋建造方法? 云海岚似是看出了吴锋的疑惑,道:“这处绝谷,叫做霜魂谷——是我们云家数千年前的圣地。” 吴锋骤然一惊:“云姨……你是胡人?” 云海岚有着灰白色的秀发,这与中原人大相径庭。而吴锋也知道,当年的洛邑云家,许多人都有着这样色泽的头发。如果是胡人的话,就说得通了。 “怎么?”云海岚却是哼了一声,问道:“瞧不起?” 吴锋急摆手道:“哪有?只是洛邑云家家格高贵,世所共知,纵然已消却了四十多年,依然常被人念起,倒是没想到是胡人南下所建,有些惊奇罢了。” 说来也是,大魏本身就是胡人所建的王朝,而云家在大魏堪称皇族之下,万族之上的超然存在。既是与大魏皇族一样同出于北莽,这便合情合理了。 云海岚听吴锋称赞自己的家门,这才展颜一笑,却是道:“云家南下上千年,与中原人通婚,我们这一代的身体里所流的,四分之三以上都是中原人的血液了。只是祖制仍在,故而每一代杰出的青年人物,仍是至少得回北极试炼一次。” 这时,她才想起,吴锋对于那个据说满头红毛的魔教妖女盛醉香都好像有点念念不忘,绝非是太过偏执于华夷之辨的迂腐之人,哪里可能鄙夷于她不到四分之一的胡人血统? 她对于这种事情,也的确是颇为敏感。 大魏强盛时,各老牌中原世家虽然争相趋迎,却也都暗怀轻蔑,待到大魏衰弱,统治不稳,由北莽而入中土的众世家,便更显得处境尴尬了。 中原人重父系血统而不重母系,大魏皇族在灭亡之前,中原人的血统达到了一半以上,却仍然被许多世家私下里当作窃国夷狄。 实际上,经过五胡乱华,北方的大世家除了天子峰嬴家,神堂苏家等少数几个世家之外,便没有血统纯正的了。首先站出来对抗太子的杨麒背后的弘农杨氏,或者被北方老牌道门诸派推出来当代表的渤海高氏,都具备胡人血统,却仍然能以中原正统自居。而太子虽然召集了大量武者,却得不到众老牌世家的支持,最终败死。 这种情况下,洛邑云家一方面暗中以自己的来历为荣,一方面又在明面上隐瞒本世家的真实来历,伪造家谱,便不足为奇了。 想起洛邑云家的灭亡,那曾经的无上荣华化为万里云烟,云海岚却又不由惘然一叹,神色幽婉醉人。 她突然向两人爬进来的通道指去。 吴锋一惊,以为有什么霜雪之灵要对雪屋发动攻击,但随即意识到云海岚只是让他从这个角度向外瞧一瞧。 他趴下身子,抬眼向外头看去,这个角度正可见一面陡峭的雪墙,上头有一个寒冰凝成的平台,平台上有一条冰柱。 “看到那根柱子了吗?” “嗯。” “里面有一具白骨。” 听得此言,吴锋定睛看时,发现冰柱当中,果然冻着一具骨架。 “那是我的堂姐。”云海岚再次幽幽叹息一声,道。 第二百三十三章交叠 吴锋讶然。 “死于试练?”吴锋问道。 “不,试练只需要忍着冰寒,进入这谷口然后立刻退出,以表示对先祖的敬意罢了。试练时我们都才十几岁,不可能撑太久的。” “那是?” “她不但和我一样也是极阴之体,天赋更是较我强上一截,而且对于修炼有种舍生忘死的狂热。某一天,她突然做出决定,要在霜魂谷中服食大量阳性药草,以冷热交替之法冲关。然后,她便再也没有回来……” “想必是冲关失败,血肉尽焚。先把自己烧成一片白骨,然后再被严寒所冻结。” “不错。当我在几年后找到她的时候,已经成了这样的模样。我想将她的遗骨取出来带回去,可身上的阳性药草准备得不多,若耽误太久,恐怕飞不出去了……我回来后,族里人知道了消息,却令我不得再来北极,因为深入谷中,每次所消耗掉的阳性药草都是一个天价,为了一个已死之人,并无此必要。” 说到此处,云海岚叹息一声:“从我记事起,堂姐对我就是极好的。没想到不但不能带回她的遗骨,这一次……” 她顿了顿,道:“还要打搅她的安宁。” 吴锋怔了怔:“云姨,你堂姐长得和你很像?” 云海岚道:“九成相似。” 吴锋登时明白了她的计划,却是道:“可是,她既已化作白骨……” 云海岚道:“听说过白骨生肌之术吗?” 吴锋点头:“据说是上古时一位魔道巨擘所创,此人不知怎么将自己烧成了一具白骨,却偏偏保持了灵智,成为了骷髅形式的鬼物。被人称为白骨精。后来她创出此术,令自己血肉复生,重归人形,但却变得异常嗜血,行事嚣张无比。当时武者势力仍然远占上风,有一位姓孙的圣级武家强者听闻此事。手持大棒远赴北莽,将白骨精三棒打成肉饼。” 洛邑云家的道术,都是道门正宗,但既然本出于北莽,那么云海岚懂得一两样魔道之术,也不足为奇。 云海岚道:“堂姐与我容貌近似、体质相同,取得她骨骼后,我以白骨生肌之术将她的白骨变成尸体,而后将自己气海内的永恒剑气导入其中。出谷之时。引得诛仙王攻击,你我飞速遁走,扔下尸体,作出我被黑火烧死,你则被焚成灰烬的假象……” 这个计划听起来确实可行,不但能成功摆脱追杀,并且还让关中诸人都认为云海岚和吴锋已死,以收金蝉脱壳之效。 可是。吴锋心底总有些许不祥的预感。 固然,诛仙王不是多智之人。不然当年就绝对不会在攻打汉中时被天子峰主薛衣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空耗兵粮而无功,以至于被弹劾下野。 吴锋对于北极这一带缺乏了解,当然并不能给出更好的谋略,然而云海岚也不以计谋见长,她的计划。究竟靠不靠谱呢? 先按照她说的办吧——吴锋这样想着。 女人都是爱慕虚荣的,云海岚至少也是曾经想要革鼎天下的女子,当然也希望表现一下自己的能力和算计。这时候,最好是满足对方的虚荣心。 如果出了纰漏,再补救也不迟。 “现在过去取那具遗骨?”吴锋问。 “不……我须得恢复气海的伤势。这样才能发动白骨生肌之术。这门道术极为精密,不允许一丝一毫的纰漏。但为了骗过诛仙王,既要令气海得到恢复,又不能刻意炼化掉其中的永恒剑气,而要待到白骨恢复成尸体之后,将剑气引导到其中。” “听起来很复杂的样子啊。” “是呢,必须要以完好的气海,禁锢住剑气令其不得乱窜,而后将其引导而出……这还得依赖阴阳循环之力。” “易事。”吴锋笑道:“那现在便开始罢。” 云海岚却是眨了眨妙目,睫毛如同含羞草一般颤着,香腮上陡然绽放出淡淡的迷离红色,在暖玉红光照耀下,越发显得温润动人:“可是……如果是之前那个程度的话,恐怕有些……不够,须得交叠起来方可。” 吴锋听得一阵心惊肉跳,但随即释然,又不是生活在那种下三滥的话本里头,哪有那样的好事? 如果真的需要以身相许才能达到目的的话,云海岚也不会选这条路了罢。云大小姐当然是对吴锋有意,但她内心中亦是疑虑重重,远没达到那个程度。 那么,进一步的阴阳循环,或许是——叠身易气? 吴锋知道这种双修方式,虽然不是真刀真枪,但也颇为香艳。男子和女子手掌交并,腿部相叠,会阴部位隔空遥对,然而最关键的是口唇相接,以成阴阳循环的关键。 他心中乍悸,想起了三年前和梦绮舞的轻轻一吻。 梦绮舞当时采取了主动,吴锋也以挤压红唇作为回应,但当梦绮舞试图探出舌条时,却被吴锋堵了回去。因为十三岁的他,对于成年人之间的吻,终究是缺乏理解。 而吴锋现在已经十六岁了,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会自然而然地变得成熟起来。 云海岚美貌胜过梦绮舞十倍,在吴锋目前所见过的女子中,也唯有盛醉香可以比肩。她的面颊缺乏血色,红唇亦不算极艳,但如今在暖玉红光照耀下,却显得格外地温润亮丽,仿佛一团火花在盈盈跳动。 若能一尝那芳唇滋味,津液流转,丁香痴缠,该不知是何等的**…… 经过长久的逃亡,终于能有一个避风的小环境令自己能安歇起来,也无怪吴锋听到云海岚这话,心头便生出绮念。 云海岚看他微痴的模样,就猜到吴锋在想什么,却是不知为何恼火不起来。 她脸颊越红,道:“背面相对的话,也是可以的。” 听到这话,吴锋心头一阵轻松,又一阵失落。 却只见云海岚红着脸,趴伏在地面上,四肢稍稍张开,但见臀峰起伏,脊背如弓,曲线曼妙无比。 这个姿势对于素性矜持的她来说,略显羞耻。 “别看了,躺上来,不许乱动。”云海岚以细如蚊鸣的声音命令道。 看来待遇也不算太差——吴锋暗想道。 他走到云海岚身旁,缓缓仰面躺上去。 第二百三十四章疗伤 吴锋瞧着云海岚俯卧时曼妙如蜜桃的丰臀曲线时,不由想起当初自己手掌拍在梦绮舞翘臀上的绝妙滋味,暗觉**,实想将手掌在上头不轻不重地掴一记。 但是云姨终非投怀送抱的梦师姐,吴锋也没那个肆意轻薄的胆量,听到对方相催,他便不再看她,乖乖地躺了下去。 云海岚身量极高,较之已经长到一米七八的吴锋也矮不了多少,双方都拉直身躯之后,正可完美相叠。 她已经摘去了头上的白银发饰,秀发披散,覆在脑后和背后。吴锋靠下去之后,骤觉一股酥酥的松软,随即脑后玉枕穴相接,一股清凉温润的气息传递而来。 吴锋腰部挪动,登时将一对月丘碾作一双圆盘,胞肓、秩边等臀后诸穴隔着衣物接合压紧。 云海岚翘臀极软,被吴锋一压,登时向两旁溢出来,颤如流脂,越发令吴锋感到当中的柔腻丰盈。 他轻吸一口气,翻掌握住她玉手,又与她腿股相贴。 阳为天,阴为地,天覆地载,因此取这个姿势,以引导阴阳循环。 但臀部上传来的挤压滋味,却令云海岚娇羞不胜,这次的感觉,实在比上次在洛邑京废墟中失态,坐到吴锋腿上还真切许多,自身被对方压在身下的羞耻感,更令她芳心缭乱,许久调动不了气息。 吴锋明晰感觉到,自己身躯之下,美人正隐隐颤抖着,她被压在地毯上的俏脸必已变得晕红似血,因为吴锋听到了急促的咻咻鼻息之声。 “真是舒服呢。”吴锋望着冰堡的顶上,自语道。 如云海岚这样顶级的美女,周身都是柔嫩如丝似绵。纵杨柳春风,无以比拟。碾着酥胸有酥胸的韵致,而现今压着丰臀更有丰臀的滋味,令吴锋一阵快美,通体皆趐,如丝丝电流从身上淌过。由脊柱直登仙台。 云海岚听得吴锋此言,越发羞涩,难以抑止地挣扎起来。 吴锋却是猛地一沉腰,将她的臀部碾得越紧,双手双足同时发力,将她猛地抵在地面上。 镇野境的武士,比起征天境的修真者力气还要大一些,而且吴锋身躯在上,本就占据优势。一下就把云海岚压得动弹不得,只是口中呜呜有声。 “不许动。”吴锋叱道。 云海岚一惊,未曾想到这少年竟如此严厉对自己开口。 此时吴锋的语气中,已经完全褪去了之前的轻佻:“计划是云姨你定的,一切都按照你的想法执行,到了这时候你又害羞耽误时间,却是闹何事?暖玉数量有限,这里的地脉又极为诡异。不停地吞噬热量,哪怕是在冰堡当中。又能支撑多久?此时此刻,一分一秒,都不能耽误。” 云海岚口唇被压在地面上,本是不可能回话,但被吴锋一声叱喝,竟是芳心骤震。完全停止了挣扎。 吴锋又道:“生死关头,这点尴尬又算得甚么?这次计划全数出自你手,那么纵然真的要男女双修,我也断不会犹豫,事后向你求婚便是。” 云海岚听得此言。又一阵面颊烧烫,但她却自吴锋的话语中听不到半点轻佻,只有毅然决然。 纵然是微醉于云海岚的美色,吴锋心中却没有丝毫的懈怠,始终想着诛仙王一定一直守在谷口,而这霜魂谷则是完全的死地! 因此,虽然他心底也想在这温软的女体上多蹭一会,享受与美艳却娇羞的成熟丽人之间的旖旎。但理性却让他选择要让云海岚尽快进入状态,与他一同投入需要凝聚心神的疗伤阶段。 吴锋这一声叱喝,令云海岚脸皮发红,却也如被当头棒喝。 她心神一凛,屏神静气,除去杂念,依靠着征天境的高超修为,很快便进入了状态。 吴锋双瞳圆睁,望着冰堡顶部,但双目却是一片迷茫,失去了焦距,意识都已收敛于内,提动元气,全身大**位尽数隐生光彩,与云海岚的身躯发生感应。 阴阳气流通过躯体相贴的部位,在两人的身躯之间流淌,渐渐建立起稳定的循环。 两人呼吸的频率,心跳的节奏,都在这循环当中归于一致,共用元力,有如完全合为一人。 阴阳相生,涓涓细流变成了潺潺溪水,柔和的气息,围绕云海岚的气海旋转,将气海完全包裹起来。 吴锋运转心神内视,并与云海岚发生感应,云海岚破损的气海登时展现在他的脑海当中。 在**的层面,层层叠叠的肉层伤损严重,更有淤血积于其中,在元气的层面,则好似一个密封的大缸被戳了许多洞,难以储水一般,云海岚因此调动元力便变得十分之费劲。 而当中的永恒剑气,便恰似缸中的一条凶鱼,乱刺乱窜,更是搅得倒入缸中的水纷纷溅洒而出。 在阴阳之气流转中,淤血渐渐分解,被阳气所灼烧之后,由毛孔排出体外。 然而,当吴锋试图修复她的气海时,发现那股永恒剑气如被激怒,像箭鱼一样乱窜起来,令气海的伤势反而有加重的趋势,云海岚的娇躯也因负痛而轻颤起来,瑶鼻发出低低的**和喘息。 想要不炼化永恒剑气却修复气海,果然极为困难。 吴锋微微一惊。 但却听到崩地一声,暖玉轰然崩碎,炸成暗红色的烟尘。 阴冷之气侵入,冰堡中的温度快速下降。 现在可以中断阴阳循环,取出新的暖玉之后再继续。 但吴锋明确知道,剩下的暖玉不多了。 他振动身上的血气,一股极为强劲的气息,涌入了云海岚的气海,竟比起那凶暴的永恒剑气还要狂暴! 气海中登时被震得再次流血,云海岚负痛,娇叫一声。如同脱水的鱼一般拼力抽搐挣扎起来,扑腾着乱踢乱打,。 但吴锋却是猛力沉腰,以千斤坠的架势将她压在身下,全无怜香惜玉之意。 剧痛钻心,令云海岚连眼泪都流了出来。滴在地毯之上,被堵在地面上的红唇吐出模糊的音节。 丝丝冷汗沁出,在她衣上与沾染的鲜血混合在一起。 吴锋也被强大的反震之力震得胸口血气乱窜,骨头也都被云海岚的挣扎弄得仿佛要散架,但他咬着牙,以强大的意志力压迫着她,维持着阴阳循环。 丝丝血迹,从他的牙龈上溢出,却又被他和着唾液吞了下去。 因为剧痛。云海岚和吴锋相交的十指重重地扣进了吴锋的肉里,留下深深的血痕,吴锋却似完全没有感觉。 他通过以暴制暴的方式,用狂猛阳性真气形成一个网套,将永恒剑气笼罩在其中,紧紧兜住。 而云海岚的阴性真气,则被他引导着,开始修复受伤的气海。 正所谓。不破不立。 狂猛的治疗方式,令气海伤得更重。但也成功地制住了乱窜的永恒剑气。 接下来再以柔性的气息润养气海,引动体内的生发机能,将气海逐步修复。 当两人的身躯上结上了一层淡淡霜痕的时候,吴锋扯开了云海岚的手掌,他的双手早已被对方抓得鲜血淋漓。 仿佛感觉不到痛一般,吴锋探进如意袋。再次抓出一块暖玉,方才在手上敷了药膏止血。 雪屋内的温度,也渐渐回升起来。 云海岚站了起来,眼眶微肿,带着泪痕。 她气海已经几乎痊愈。足以自行将永恒剑气封困在其中。但吴锋的治疗方式,也带给她难以想象的剧痛,令她回想起在墓中时,每个月都要因为得不到鲜血补给而痛苦得清醒过来之经历。那时的痛楚,当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但她自己擦了擦眼中的泪水,却是低低地对吴锋道:“谢谢。” 说着,握住吴锋的手掌,向他的伤口轻轻呵气,柔软的冷香之气令痛楚之感顷刻便消褪了许多。 吴锋消受了美人好意,平静道:“现在,出去取那具骨骸吧。” 说着,他取出一张做工极为考究的仿真人皮手套戴上,手掌受伤之后,不宜再被寒风吹拂。 两人取上暖玉,一同爬出冰堡,吴锋再次背负上云海岚,腾空而起。 他明显地感觉到,飞行的速度已经大为下降。云海岚以消耗大量寿元为代价发动的“殇魂舞”,效力已经维持不了太久了。 两人穿过暴风和雪尘,向上而起,接近着霜魂谷尽头的那座雪墙。那是两条山脉的汇聚之处。 雪墙高耸,直插青天。越往上,寒风就越凛冽,一个个涡旋令吴锋飞行变得越发艰难。 他咬着牙,奋勇冲上去。 雪墙顶端的平台处,风已经狂烈得难以想象。在这霜魂谷中,寒风包含着极寒之力,威力绝不只是以风本身的冲击力计算。 如果从平台处继续往上,便是北极常见的九天罡风层,哪怕是征天高手进入其中,也定然会被撕成粉碎。 吴锋感觉到自己几乎要被吹得散架,云海岚也必须一只手紧紧地勒住吴锋,另一只手紧紧攥住暖玉,才能稳在吴锋背上不掉下去。 无疑地,云海岚的堂姐死亡之前的修为,要比云海岚被杨麒杀死时还高不少,才敢随意地登上这座平台进行修炼。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修炼之途如礁石群中行舟,纵然再强大的高手,譬如尚清影之师尊那样的圣级强者,亦有可能在求道之途中陨灭如尘,身死道消。 望着被冰封着的堂姐骨架,云海岚喟然长叹一声。 第二百三十五章白骨生肌 吴锋艰难地踏上平台,随即被寒风吹了一个趔趄。这里的冰风,已经是令人感觉到神魂都快要被吹得为之碎灭。 他好不容易才稳住身躯,踏前几步,靠近那一根粗长的冰柱。 冰柱晶莹剔透,如同一根擎天柱一般直插苍天。当中包裹着的白骨,也透发出淡淡的莹澈光芒,有玉质化的迹象。 “听说洛邑云家功法特别,修炼到征天境二重天之上后,骨骼便会开始玉质化,今日一见,果然非虚。”吴锋开口道。 “确是如此,云家的大宅中,一直供奉着一位圣级先祖的遗骨,通体晶莹闪光,看起来与白玉完全无异,却坚硬胜过玄铁。”云海岚道。 说这话时,她却又是一阵黯然。云家已经消亡,大宅也被焚毁,那代表着洛邑云氏荣耀的圣级白玉骨,自然也是下落不明了。 吴锋拔出长剑,以征天境的力量,向着冰柱怒斩上去。 宕地一声,赤色的长剑被轰然震开,只留下一道白印,这冰柱竟是如此坚固,以征天级别的力量,也难以斩破。 云海岚目光凝重,一挥素手,引动冰柱当中的水元素。 吴锋挥剑再斫,运足劲力,真气在剑锋上流转,闪烁着明亮的光华。 当地一声,华光大作,冰屑飞溅,冰柱终于被砍出了一道不小的口子。 武士和修真者的配合,使得工作速度大为增加,突闻轰地一声,冰柱下部终于在吴锋的怒斩下折断,重重地砸在平台上,溅起冷雪飞扬。 吴锋继续用长剑削击着倒下的冰柱。 “小心。不要损伤了堂姐的遗骨。”云海岚道。 “放心。”吴锋见冰柱已经细小了许多,也便稍稍放慢了速度,动作变得小心谨慎起来。 当冰柱只剩下刚好包裹着白骨的一块之时,吴锋便将它收进了乾坤袋当中。 两人回到雪屋外头的避风处,吴锋将真气送入暖玉当中,令暖玉中的热量输入到包裹白骨的冰块。 冰块快速融化。水滴滴到地面上却又急速凝聚成冰,当白骨上凝结的冰晶尽数消失时,这块暖玉也轰然破碎。 吴锋抱着这具骷髅,和云海岚一同钻回到雪屋当中。因为两人已经离开了一段时间,雪屋又变得极为冰冷,当吴锋取出新的暖玉,气温才开始回升起来。 这昂贵无比的珍物,在雪谷绝地当中,只是基本的消耗品而已。 云海岚盘坐于地。静静瞧着眼前这一具颀长却骨架纤细的骷髅。而骷髅微带玉色的空洞深陷眼窝,也静静地看着她。 堂姐与她都是极阴之体,更兼容貌相似,年龄相近。然而如今她还活着,堂姐却已化作了一具皑皑白骨。 这未必不是幸事,至少对方不知道曾经显赫千年的云家,于旦夕之间便灰飞烟灭。 云海岚拔下发簪,刺在玉指之上。将一滴血抹在骷髅的眉心。 她又释放出了玉绳剑,一咬银牙。飞剑呼啸而过,登时自她大腿上割下一块肉来,鲜血洒落在地面之上。 云海岚痛得猛哼一声,花容变色,动作却丝毫不停,迅速地用准备好的干净棉布包扎住了伤口。而后将从自己大腿上割下的血淋淋肉块放在白骨的髋部,任由自己的鲜血将十指染成血红。 虽然是大小姐出身,但云海岚的胆气,较一般的大家闺秀却还是强了不知多少。寻常的世家女儿,纵然习武或修道。但也绝无勇气进行如此凶烈的仪式。 吴锋知道她痛苦,急忙走到她背后,向她体内输入温热的真气,消解她大腿上的剧痛。 “谢了,小锋……不过,还请转过身去。”云海岚微咬着红唇,忍着痛道。 吴锋轻愕,但随即明白。 云海岚的堂姐既然和她长得极为相似,待到白骨生出肌肉,吴锋便能看到她堂姐的裸裎身躯,这样的话,与看了她的**也无太差差别。 “明白了。待会你为尸体穿上衣裳时,还请把身上的衣服也换一换罢,我不会偷看的。” 如果云海岚身穿染血的衣裳出谷,诛仙王得到的尸体却穿着干净的衣服,自然不可能骗得过诛仙王。 云海岚闻言,脸上骤红,但却也明白其中紧要性。 如果用自己的血再染一件一模一样的血衣穿在尸体身上,不但浪费时间,更是平白令自己再次大量失血,当然是本人和尸体都穿上一模一样的干净衣裳更好。 只是和吴锋在同一个小空间中,便将自己脱得赤条条地更换衣物,确然令她想到便娇羞难抑。 吴锋当先缩到了角落,便响起悉悉萃萃的解衣之声,很快便换上一套干净衣裳,为她做了示范。 云海岚咬了咬牙,指尖虚点,口中开始吟唱幽诡的歌谣。 吴锋纵然是背对着她,也骤然感觉到一股魔性的气息,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空气中的鲜血气味,顷刻便莫名地浓重了数十倍。 这白骨生肌之法,果然是魔性之极的道术。 俄尔听到白骨相击的声响,应是骨针在骷髅上拨弄,又借着堡顶部的反光,看到幽绿诡蓝色的光芒,跳动如魅影。 这本应无风的雪屋当中,却有厉风骤起,声如鬼啸。虽有暖玉供热,空气却也突然就又变冷下来。 接下来是滋滋之声,血肉似如同雨后春草一般快速生长着。 又过了一会,光落风息。而后衣物摩擦的声息响起。 吴锋心中微痒,突然想道:虽然自己曾答应过不偷看,但若瞧一下又能如何呢? 他心中隐隐挣扎,却随即否定了自己的念头。 吴锋的想法是:自己和云海岚之间虽多有暧昧,但彼此之间也有疑虑。倘若能在一起,今后怎么看都无妨,何必急于一时?倘若不能的话,看了又有何益? 时间能够改变一切,仅仅三年的时间,吴锋对于找回梦绮舞,就已近乎完全绝望,已是开始考虑自己和身边朝夕相处的成熟美女,究竟是否相配的问题。那俏丽可爱的师姐,虽也常有想起,但既知多想无益,执念渐渐地却就淡了。 正当吴锋思想着的时候,云海岚柔美的声音响起:“小锋,好啦。” 吴锋转过头去。 云海岚也转过身来,与他四目相对,她脸色越发苍白无血色,眼中却充斥着奇异的神情,似有欣喜,似有叹惋,似有怅然。 而地面上亦躺着一具女体,穿着和云海岚一样的深紫色冬衣,神态雍容。 第二百三十六章金蝉脱壳 这女子也是一头微带灰白色的秀发,体质阴柔,与云海岚无异,看她五官时,也觉与云海岚极为相似。虽是尸体,却也温软鲜嫩,恍若在生。 不过仔细看时,也能发现区别,线条微硬,不及云海岚这样柔美,左眼眼角也没有那一颗生得恰到好处、勾魂夺魄的细细美人痣。 此外,她的肌肤亦比不上妹妹云海岚来得白腻娇嫩,尤其是面部肌肤。云海岚一张犹如玉承明珠,花凝晓露的面皮,这世间当真绝少女子能够比拟。 也无怪云海岚当年在人口上百万的洛邑京,被评为第一美女。她的堂姐虽然与她生得如此相似,但美貌上终究相对于她稍逊一筹。 “像吧?”云海岚向着吴锋嫣然微笑道。 “不如你美。”吴锋发自真心地答道。 云海岚闻言,俏脸轻红,眼中却是闪过一缕欣喜。 她取出一根细针,蘸了点墨粉,刺入尸体的左眼眼角附近位置。 尸体当中没有血流,这墨粉不会扩散开去,便能伪造那一颗她独有的美人痣。 她又自自己的如意袋中取出几瓶奇怪的药水,抹在尸体的面部上,而后用手掌在脸上揉搓捏弄。 药水渐渐渗入面庞当中,尸体的肌肤变得白皙起来,轮廓线条也似有所变化,变得柔美。 到了这时,面容便已和云海岚极为相似,只是气质上还有一点不协调之处。但也应是这几年与云海岚朝夕相处的吴锋,才能观察到差异。 诛仙王当会认为只是被追杀多日而疲惫不堪,导致美貌减退。 至于躯体,云家姐妹的身高几乎一致,胸部丰挺之处也不相伯仲。倒是没有什么需要调整的地方。 云海岚调整了堂姐的表情,做成被黑火击中后心之后痛楚而死的模样,而后用白巾轻轻拭尽未能渗进去的药水。 “大世家便是这样创造影武者的?”吴锋问道。 “生人比尸体要复杂得多,譬如用药水改变肤质,停用药水几个月,便又会变成原本的模样。很多药物也并不能用在活人身上。因此培养影舞者,不但要从小到大用各种方法微调容貌,真正上阵时,还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易容和化妆,才能保证容貌、气质、体形均是全无差异。”云海岚答道:“然而不从小调节容颜的话,只靠化妆易容,也是不行的。” 吴锋道:“我知道,由于轮廓、身高、体形等诸多限制,易容术只能易容成一个并不存在的人。譬如当年萧狂徒易容成柳先开,却不能轻易地冒充他人。至于狸猫、黄鼬之类的妖物,冒充别人靠的是依靠幻术干扰心神,影响视觉,需要昏暗的灯光月色、人际罕至的荒山或是香气弥漫的花丛等特殊环境条件,而且对于修为高于自身许多的人,完全不能起到效果。” 云海岚点头,忽地眼神中闪过一缕沧桑之意:“其实。当年我是差点被培养成堂姐的影舞者的。” “怎么?”吴锋微微一怔,只以为云海岚出身世家。小时候当是极为受宠,没想到还差点被培养成影舞者。 云海岚轻叹:“堂姐是伯父的独女,而我上面还有几个哥哥姐姐。我和堂姐形貌相似,她的天赋又远胜于我……”她的眼角,流淌着丁香一般的轻愁。 “后来呢?”吴锋继续问道,没想到云大小姐当年还有这样的辛酸。世家之中,果然是多是非。 “后来?”云海岚却是捂着红唇轻笑起来:“后来族里发现我的天赋也不是那么差,而且追求人家的少年郎似乎也不少,就放弃这个计划啦……” 她说得轻柔,有小小的得意。 但吴锋知道这背后她付出了多少。 他静静望着对方。眼神中充满着怜爱:“为了不成为堂姐的影子,云姨你除了从小拼命修炼之外;生性拘谨矜持的你,还得逼迫自己去学习和男人说话的技巧,证明自己能够在交际场上放得开……其实沉睡之前的云姨,也是很不容易的啊。” 云海岚本就不是玩弄政治的料子,当年却走上与太子一同革鼎天下的道路,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利用了杨麒,以至于最终被杨麒报复,遭到杀害。 听得吴锋的话,云海岚娇躯微震,凝着目光看着他。 吴锋又说道:“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一定不会开心。云姨差点成为堂姐的影子,可是还是想把堂姐的尸骨带回去,不得不利用对方遗体的时候,是发自内心地感到怅然和无奈。哪怕云姨想要我走上杀伐决断之路,我却依然知道,云姨其实是个极善良的女子。” 云海岚叹息道:“毕竟……那是族里的决定,堂姐待我一直还是很好的。” 吴锋道:“然而在那种情况下还能记得对方的好,实在不容易罢?” 他走过去,摩挲着云海岚的秀发:“你愿站在我身后,为我斩去强敌,吴锋已是极为感激了。从今天起,做适合自己的事,成为想要的自己,千万不要勉强。我不需要云姨做太多,只需要你成为我身旁温柔美丽的仙女姐姐,为吴锋的心湖带来几许宁静,足矣。” “小锋……”云海岚一阵感动,声音颤抖,却不知道何以表达。她那些柔柔媚媚挑逗男人的言辞,本都是刻意所学,在真情流露之时,却是分毫也用不上。 吴锋抚顺了她的秀发,为她戴好搁在地上的发簪。 “那……我们现在出去罢。”云海岚小声道,玉靥上犹自带着淡淡的红。 吴锋摆手道:“等等……我还想问一件事。” “嗯。”云海岚垂着眼帘,一副柔顺乖巧的模样。 “我们过来的时候,在离北极冰原不远的地方,还曾路过一座大城,对罢?”吴锋问道。 “那是修罗门的主城,南部城。”云海岚答道:“一是因为修建在北极地带的南部边缘,二是表达修罗门南下牧马之意。” “云姨你当时可曾感觉到一股荒远而又空蒙的气息?”吴锋道:“我当时与你气息相连,都能感觉到,你不可能毫无察觉。” “的确是有……”云海岚道:“我上次来北极,也似有察觉,恐怕是一座地宫。” “没错,我也感觉应该是一座地宫。” “但是……就算真有一座地宫,那也是修罗门的地盘,你该不会想要去里面挖宝藏吧?” “修罗门的人未必知道这座地宫。其实这也不重要,走罢。”吴锋说着,将面前的尸体收进自己的空间袋。 云海岚一阵迷惘,不知道吴锋突然说起这个做什么。 但吴锋已是拿起了暖玉,她也只得跟在吴锋身后,走了出去。 到得雪屋之外,吴锋便弯下腰,让云海岚趴到自己背后,背着她腾空而起。 凛冽的寒风凶猛地刮在两人的面颊之上。 哪怕是在白天,也能隐隐感觉到风精、木灵、火魅等自然本源精灵,围绕吴锋和云海岚的身躯旋转,为他们减弱霜风的寒意和刺痛。 然而,这种感觉越来越淡,殇魂舞献祭寿元带来的加速效果,明显是维持不了太久了。 飞到谷口,吴锋停了下来,向外望去。 谷口有一层神秘的力量在波动,而不远处诛仙王正悠闲地坐在一大块冰块上,敛去了汹涌的紫火,身上披着厚厚的棉袍,嘴里叼着个烟斗,看起来就像个平凡的小老头。 他的眼睛闭着,瞳孔散淡,鼻孔里还发出丝丝的鼾声,似乎是睡着了。 无疑地,诛仙王在霜魂谷口布下了结界,一旦吴锋背负着云海岚冲出去,便会扰动结界,将诛仙王惊醒。 吴锋和云海岚进入霜魂谷的时间,诛仙王便好整以暇地坐着睡了起来,以养精蓄锐,守株待兔。 看着诛仙王这模样,吴锋心中憋气,实在想上去给他一剑。 但他明确地知道现在还绝非诛仙王对手,主动攻击,只是自取死路。 他表现出一副睡眠不足加上被冻得发晕的模样,如同没头苍蝇一般,轰地一声撞在结界之上。 只见结界光华大作,而后被吴锋撞破,与此同时,诛仙王陡然张开双目,眸光如剑直刺天穹,紫火骤然暴涨,缭绕周身! “哈哈哈哈……终于耐受不住,出来送死了罢!死于本王之手,终究好过被活活冻成冰棍!”诛仙王磔磔道:“云海岚你这女人,躺死在那墓里化成灰岂不是好,何必再回世上再遭一番罪?也让本王多这么多麻烦!” 云海岚花容含怒,诛仙王本只是杨麒的一个奴才,现在也敢如此嚣张地对她说话。 但她现在,又确然不是诛仙王对手。 好好睡了一觉的诛仙王,此刻显得神完气足,周身道力汹涌如海,一挥袍袖,连天的黑火向着吴锋和云海岚猛扑而至! 此时,吴锋和云海岚正在山壁的窝陷之处,见黑火临身,两人借着黑火的遮挡,急速将空间袋中的尸体抛射而出,与此同时云海岚借着所剩不多的本源精灵之力,素手一旋,两人身形划破虚空,飞遁而去! 啪地一声,黑火笼罩了尸体,轰然穿心而过,将尸身灼上一片乌黑的颜色,如同破败的枯叶一般,在寒风中轰然坠地,砸得冰屑乱溅。 在消失于原地的一刻,云海岚听见尸身被击中的声音,发出一声凄婉的叹息。 第二百三十七章白蚨虫 两人向着另一个方向,急速飞行而去,只听耳旁呼呼风吼,眼底满目冰霜。 飞出好久,云海岚才敢回头望去。 身后一片空茫,绝无半个人影。冻原之上并无大木,除了冰雪和山石,便无他物。 她长舒一口气,十几天的提心吊胆,恍若全部都从身体中释放了出来,有一种大解脱的畅意。 “我们终于安全了。”云海岚以充满了疲惫的音调道。 “希望如此。”吴锋答道,背着她降了下去,落在一处避风的山崖下方。 见云海岚满面倦意,吴锋也知道她需要休息,便先在冰雪覆盖的地面上铺了一层厚实的兽皮,一直延伸到垂直的崖壁上。 他又取出一床棉被铺在兽皮上,自己身躯靠上崖壁而坐下,又探出手,去揽云海岚纤腰。 云海岚一惊,欲要挣扎,却听吴锋淡淡道:“别多想,好好休息吧。” 她心底一柔,便被吴锋轻轻巧巧抱到腿上,让她靠在自己身上,将脑袋斜枕在自己肩头。这过程却是极为小心,并没有碰到她那肥嫩腴润的翘臀。 吴锋把最后一块暖玉搁在云海岚腿间,又从空间袋当中抽出一张棉被,盖在两人的身躯之上,棉被里头很快便暖和起来。 暖玉已只剩最后一块。而哪怕真的已经逃脱了诛仙王的追杀,在北极之地也不知道呆多久才能回去,相拥取暖,的确是个顺理成章的身体接触理由。 躺靠在吴锋身躯之上,云海岚仍是感觉到些微的不自在。她当年矜持自守,与世间男子均是逢场作戏,哪怕是与大魏太子关系非同寻常。也未曾亲密若此,同衾相叠而眠。 但十数日的困倦,突然被干净被褥裹在身上的温暖滋味,实在令她全身一阵慵懒,实在不想动弹。 她悄悄偏头看吴锋,只见对方已闭了双眸。纵然是睡觉时,脸容上依然带着一股刚毅倔强的神气,轮廓线条却是典雅纤美,不似尘世中人,实在是她平生见过最耐看的男儿。 想起这几年来吴锋的体贴温柔,她骤然胸头一热,玉首靠在他肩头,很快便沉沉睡去。 在这北极之地,夜风仍冷。自不用说。但对于高手来说,寒热之力只要不是极为强烈,倒也并不算什么。 夜风吹起两人的发梢,缠绕流连,如同互相梳理毛羽的鸳鸯。 云海岚已是困倦已极,一夜无梦。 天色将明之时,她却骤然感觉到人中上一痛,蓦然惊醒。 只见吴锋贴着她耳边道:“起来。诛仙王回来了。” 只是一句话,便令云海岚大惊失色。睡意全消,扯开大被,在吴锋背负下腾空而起。 一蓬凶烈的黑火,几乎是贴着他们的脚底撞上山崖,剥啄爆炸开来,惹得冰雪激荡。山石乱溅。 吴锋却犹自温柔地对云海岚道:“云姨,睡足了吗?” 远处,紫火包裹的诛仙王怒吼:“你小子,一整夜都在装睡?” 以他的匿迹手段,如果吴锋真的睡着。断不可能发现他的接近。 “对于我来说,至少要过了三天,才能完全放心。诛仙王,你还是太沉不住气。”吴锋冷冷道。 倒是云海岚已隐隐失措。精心定下的计策竟然失败,不禁令她心中大震,但仍是强作镇定道:“诛仙王,你怎么发现的?” 诛仙王冷笑道:“云海岚,你这女人还是如此,什么事情都想得太过简单,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永恒剑气并非我本人所放,我又怎可能千百里之外亦能感应?” 言毕,猛一挥手,云海岚登时听到一声极为微小的虫鸣,发自诛仙王的指间。 而另一声虫鸣,自她的手臂上发出,竟是源于她的血脉之中! “白蚨虫?”云海岚惊道。 “不错!我以黑火击伤你时,这以心血喂养多年的白蚨虫,便已进入你体内,纵然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都在我感应之中!你临死之前,还能与这小子不顾廉耻,同衾而眠,还得感谢我这个大媒人!”诛仙王又转向吴锋,冷声道:“不知死活的小子,你贪恋美色,如今要与她共死,你可有悔意么?” 传说当中有虫,名为青蚨,形似蝶且稍大,颜色美丽,食之味道鲜美。青蚨生子,母与子分离后必会仍聚回一处,人用青蚨母子血各涂在钱上,涂母血的钱或涂子血的钱用出後必会飞回,是谓青蚨还钱。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也不是全无根据,的确有类似的稀有小虫,名为白蚨,极小,形似白蚁,但寿命远长于常虫,堪比猫狗之类。同样是子母虫可互相感应。 修道高手驯养白蚨虫,以心血喂养,便能借助它的感应之力。只要伺机将其悄悄抛上敌人肌肤,白蚨虫便会钻入敌人皮肤,进入血脉当中。 由于除了吸食极少量鲜血之外,白蚨虫可谓完全无害,也不会在人体内繁殖,因此极其难以察觉,正可供养虫之人追踪。 云海岚闻言,花容失色,未曾想到永恒剑气的追踪效果,只是给白蚨虫打掩护罢了! 她终究是低估了诛仙王,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诛仙王修为大增,智力上又怎会全无长进? 循着鸣声发出的位置,云海岚运转道力,顷刻包裹住了自己血脉当中的小虫,瞬间碾成粉碎。 “哈哈哈哈……没用的。殇魂舞的效力,已经要消耗干净了罢!而发动一次之后,便不能在近期内再发动第二次殇魂舞!”诛仙王狂笑道:“现在,我看你们往哪里逃?” 他的身周紫火狂舞,如同万道光蛇,连天汹涌,宣泄着他的得意,以及十数日苦追中积累的怨气! 云海岚娇躯一震。 诛仙王说得没错,纵然她不惜生命,不顾寿元消耗,也是不可能再发动一次殇魂之舞了。 她的计划,莫非真是断送了最后一丝生机? 但偷眼看吴锋时,却见这俊逸少年依然是神色镇定,全无惧色,她的芳心又莫名地缓和下来。 他该是会有办法的罢?云海岚隐隐地想着。 第二百三十八章地宫 吴锋猛然转身,向南飞去。 “去那座地宫。”吴锋低声道:“云姨你和我说过,你的土遁术修炼得不算差。” 他说的,是两人之前在霜魂谷中提起的,藏在修罗门主城南部城下方的那座地宫。 “可是……”云海岚也压低了声音:“修罗门是魔道大派,南部城周遭一定有强劲的阵法,想通过土遁进入地宫,恐怕撞在阵法上,闹个头破血流。” 她现在才明白,吴锋在谷中提起那座地宫是什么意思。不求挖取地宫中的珍宝,先钻进里头,逃得性命再说。 然而,她仍是有顾虑,一是南部城外的阵法,使得依靠土遁进入地宫极为困难。二是她会土遁,但诛仙王未必不会。 “不用怕,我有办法。”吴锋声气沉稳,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 这三年的依赖,令云大小姐对于吴锋已然形成了绝对的信任。 诛仙王振衣而动,依然如同一个吊靴鬼一样跟在后面。 殇魂舞的效力已经消耗大半,纵然云海岚已经炼化了用于跟踪的白蚨虫,他也不担心被两人甩脱。 只待吴锋与云海岚的飞遁速度完全恢复到正常,他便能追击上去,轻易诛杀二人。 “飞吧……做最后的垂死挣扎!”诛仙王长笑道:“云大小姐,你每次死掉,都是同一个男人在一起,这真是宿命啊,哈哈哈哈!” 嚣狂的笑声,实际上是在宣泄他的怨气。 追杀云海岚实在不是什么好差事。不但令他的一门众损失不轻,也使得诛仙王一路顶着风霜来到北极,疲惫不堪。 哪怕成功,也不会有多少好处。倘若失败。更会受到责罚。 吴锋和云海岚都未答话,只是一路南飞。 云海岚熟悉地形,指导吴锋调整着方向,以便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南部城。 诛仙王紧追在后,不时还射出几道黑火。逼得吴锋和云海岚急速闪避。 天色渐渐明朗,一座坚城也出现在两人的视野当中。它矗立在冰雪覆盖的大地之上,城墙高达十五米,以白石砌成。这便是修罗门的主城——南部城了。 南部城修筑在群山之中,依山而建,城内高低起伏,因此也不是一般城池四四方方的形状,而是据山凭谷,狭长如带。曲曲折折。城池的北面是高达数百米的绝崖,直插青天,形成天然的屏障。 几座城门外都有修得平平整整,铺满石片的道路,石片虽然不规则,但却上表面平整,且最小的也有十斤以上,嵌进泥土当中。冰雪消融时。道路不至于太过泥泞,飓风刮起时。路面也不易毁坏。 城内的街道更都是以方方正正的青石铺成,纵横来去,但由于地形的限制,也往往曲折起伏,并不规整。 城池巧妙的选址和布局,令霜风大部分被山体遮挡。城内风并不算极大,雪也被扫得干干净净,因此纵然是这样严寒的天气,城内街道上仍是人流如织,只不过由于地面起伏不平。因此基本上看不到马车,只有些富人坐在奴仆扛抬的轿子里头上上下下。 因为北地多风的缘故,城内的房屋都不覆瓦,而是以石头砌成,或方如盒,或圆如桶,以砂浆黏合,十分坚固。也有人干脆在城内的山体上凿洞,作为房屋。这样一座城市,自然不具备中土城池的整齐,而是显得十分之凌乱。 但这座城池同时也是易守难攻到了极致,地势北高南低,起伏如浪,城内成片坚固的石屋与陡峭不平的地形构成了内部的重重屏障。寻常城池只要城墙被攻破,就注定沦陷,但这样一座山城,打起巷战时,进攻方不见得比攻击城墙要轻松。 吴锋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座雄峻而特色鲜明的城池,云海岚却是微露不舒服的神色。 修罗门在云家举族南下之后,才兴起于罗荒野北部,经过多年的扩张,占据了极为广袤的土地,辖境几乎比得上整个中土。但这一带气候恶劣,地广人稀,因此所控制的人口倒是很有限。 在魔门诸派当中,修罗门是最为凶残野蛮的一支,依然完全奉行着古老的奴隶制度,领内四百万人口,仅有四十万是自由民。由于气候寒冷,奴隶待遇恶劣,加上大量奴隶被杀死用于魔道修士的修炼和祭祀,奴隶人口的生育率竟常常低于死亡率,修罗门不得不时常派出捕奴小队南下,捕捉草原上的牧民和中土百姓作为奴隶带回领内,由于水土不服,能够活下来的不到一半。 这样的作为,令云海岚无法接受。或许云家还在北方时,也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但至少云海岚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令她对于大规模地如此作为感到深恶痛疾,更有些许恐惧。 她作为修真者,更能明显地感受到强烈的魔气和血光,自城中散发而出,令她不由想要退避。 诛仙王在后头,也发现吴锋和云海岚竟在刻意接近南部城。 他意识到了什么,大吼起来:“你们在做什么?你们以为可以逃进南部城?贼小子就不说了,云大小姐,你莫非不知道,像你这样的漂亮女人,落到那群野人都不如的魔人手里,便是生不如死!杨宗主当年被你那样算计暗害,也不过是想取你性命了事,从未起过折辱你的念头,比起他们,实在算得上天大的君子了!” 魔门诸派都不允许道门中人轻易进入他们的领地。空旷地带也就算了,南部城可是修罗门的统治核心,怎可能轻易进出? 云海岚神色一变,但瞥见吴锋面容依然镇静如水,又再次定下心来。心想若是将要落到修罗门中人手里,便运功将自己炸成粉碎,那样死去,总胜过被诛仙王斩杀。 啪地一声,最后一只自然本源精灵离开了云海岚的身边,吴锋的云海岚的飞行速度,完全慢了下来。 诛仙王狠狠一咬牙,奋起而追,如同怒虎一般,向着吴锋云海岚猛扑过去! 眼看着诛仙王便要追上,却见吴锋向下一个猛抄,顷刻降下。 “云姨,发动土遁罢。”吴锋低声道。 云海岚应了一声,素手轻拈,大地上的土元素开始被她引动。 吴锋亦猛然取出了妖灵之戒的仿品,戴在手上。 “请召唤穿墙鬼之力!”吴锋断喝道。 妖灵之戒当中,骤然闪现一个巨大鬼影,将吴锋和云海岚笼罩其中。 看吴锋的模样,竟是控制得十分熟练,但云海岚却不知道吴锋何时练习过,也许是当她睡着的时候吧。 云海岚骤然明白了吴锋的打算。 护城阵法能防御五行遁术等道术,但防御不了最简单的地道攻击,同样地,幽灵也能在阵法中穿行无阻。 以妖灵之戒召唤穿墙鬼的力量,与土遁之力交叠,便很可能骗过阵法! 只是——能成功么? 云海岚心中忐忑,却见巨大的鬼影包裹着两人,刹那便消失在城墙根下。眼前一片昏暗,但见黄土之气滚滚如潮水,许久之后,黄土之气也消失,眼前一片昏暗。 “踩上了实地。”吴锋道:“我们成功了。地宫里面空气味道不算差,看来有隐藏的通气口。” 云海岚面露喜色,自吴锋背上下来,祭出玉绳剑。 飞剑在前方闪烁着淡淡的白光,静静悬浮,照破了这一片黑暗。 这是一条青石铺成的甬道,积着厚厚的尘埃,两人的脚边,有一块古碑,完全以白玉磨成。 云海岚定睛看时,不由大吃一惊,这碑上刻着一朵流云,云中一只大鸟扬首摇尾,却是一头白凤。 “这……这是云家的家徽。难道这座地宫竟是远祖留下的?”云海岚喃喃道。 并不是说云家大宅中供奉的那位圣者,定然是更早的祖先,在云家南下之前。 “修罗门的核心地带,本就是以前你们云家的领地,在南部城下有云家的地宫,不足为奇。”吴锋道:“这地面上灰尘堆积,不像有人来过的样子。恐怕修罗门从未发现过这座地宫。或者说,只有你们云家的人才能感应到这座地宫……” 云海岚点点头,她此时已感受到一股更加强烈的召唤之力。 吴锋当时能感受到地宫,也定是因为与云海岚存在阴阳循环,心神相连的缘故。 由于对修罗门的畏惧,每代云家青年族人北上试练路过南部城时,纵然感应到地宫,也都会选择迅速离开,自然不可能发现这座地宫。这次遭受诛仙王追杀,反而是令两人误打误撞进入地宫当中。 此刻,地面之上,恼羞成怒的诛仙王狂吼一声,不顾一切地向着城内猛掠而去。 他感应不到地宫的存在,只以为吴锋和云海岚是通过土遁,进入到了城中。 轰地一声,魔气怒涌,如诛仙王这样强大的道门高手,纵然是直接飞进来,也惊动了护城的大阵。 诛仙王连着满身的紫火,被反弹回去。 而后便看见一道血光如虹,破天而来。 吴锋和云海岚在地底也猛然听见数声裂人心魄的磔磔怪笑,震得城垣都在晃动:“何方竖子,敢闯吾南部城?” 第二百三十九章乔北溟 “乔北溟……”云海岚压低了声音道。 她尚未被杨麒所害的时候,便已听说过这位修炼成痴的修罗门门主。 吴锋望着她,点了点头,如此可怕的威势,除修罗门门主乔北溟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若问五百年内,魔道第一雄主是何人,答案自然是建立仙台史上最大版图,并希图以疾风怒涛之势整合整个魔门的仙台魔宗当代宗主,伊中棠。然而若问是魔道第一高手是何人,天下修士都只会给出一个答案——乔北溟。 一代魔君乔北溟! 乔北溟,字晴政。以二十岁之龄继承修罗门,不理领地事务二十余年,潜心钻研魔功,领内多有不满。 但二十余年来,乔北溟将家传的修罗阴煞功改良之后,传予众人,亦使得修罗门精英集团的战斗力足足上升一个档次。 其后,乔北溟南下中原,挑战人称武林盟主的半圣级高手张丹枫! 张丹枫此人的身份,极为微妙,前代北燕圣女,亦即尚清影的师尊死于走火入魔之后,他便成为武士界的天下第一高手,而此人向来与世无争,并不建立势力,只以武功震世,被武者们尊为武林盟主,因此也并未成为道门和佛门的打击对象。 乔北溟设下毒计,在张丹枫赶到战场之前,连毙张丹枫追随者十六人,以打击张丹枫之斗志。及张丹枫赶到,救下正苦苦支撑的祁典七雄,中原北莽两大高手,终决战于火焰山之巅。 一番血战下来,乔北溟以一招之差战败,被打得坠下高崖。落入火山口当中,长叹“一生心血,武学失传”,张丹枫亦喟然叹息,拂袖而去。 然而乔北溟早有算计,自知极可能不敌。遂在战败之后故意坠入火山。那火山口当中,其实却有一口水潭,被火山中蒸腾出的雾气遮盖,雾气在火山口子处凝聚,便化作水积于潭中。 乔北溟弟子厉抗天早已守候在彼,将乔北溟从潭中捞出。那潭水虽然滚烫,但对于乔北溟绝不致命,乔北溟获救之后,一息尚存。竟被救活。 而一年之后,张丹枫因硬接乔北溟九重天的修罗阴煞功一击,大耗寿元,竟尔身死!此后,乔北溟再次出现在世人面前,天下大哗,这一战最终竟是乔北溟胜了! 乔北溟耗死张丹枫之后,回到罗荒野。感悟之下,又创出奇功“天魔解体**”。 这一战为他赢取了极高的声望。魔门中人看重的不止是实力。更包括狠毒和狡诈。 乔北溟遂以弟子厉抗天、好友管神龙为羽翼,征战十多年,横扫整个罗荒野北部,将修罗门扩展到有史以来的最大版图,领土西至伏尔加上游,东到白令海。东西一万多里,南北近五千里,以修罗血月为军旗,狂言声称“我修罗门之领地,可令冰海龙从月缺飞到月圆”! 二十年不飞不鸣。一飞冲天,一鸣惊人! 诛仙王瞧着这血光中的老者,只见他身材高大,面红如血,一头白发在血光中狂舞,犹如乱魔一般。 现年六十有余的乔北溟,因为修炼修罗阴煞功的缘故,反而显得比真正年纪还要苍老,却丝毫无碍他煞气冲天,魔威动地! 诛仙王被人称作竖子,心中不由震怒,但当他意识到对方正是魔道第一高手,一代魔君乔北溟之时,才心胆皆颤起来。 斟酌着言辞,诛仙王道:“在下乃圣王道宗宗主杨麒麾下四柱国之首,诛仙王是也……有要犯逃至此处,恳请进城捉拿……” 他深悔自己一时冲动,竟然直接就惹出了这么一个凶星。现今天下之大,能制住此人的也唯有已经成圣的杨麒一人! 乔北溟嗔目道:“竖子消遣老夫不成?有何重犯,敢来我南部城捉拿,欺我修罗门无人?” 诛仙王卑颜道:“正……正是那当年欲以武者之力推翻我等修真之士,祸乱天下的妖女云海岚,她不知为何又复活转来,因此宗主才令我一路追赶,来到这北极之地……” 听得此言,乔北溟仰天狂笑起来,周身血光乱舞,直冲云霄,迫得诛仙王遍身汹涌紫火顷刻熄灭! “杨麒那匹夫,杀人盈野也便杀了,却是被一女子弄得丧心病狂,还妄称天下第一高手,乔某人实以与他齐名为耻!什么推翻修真,什么祸乱天下,谅一弱女子,又做得甚事?杨麒匹夫以一己私恨衔怨五十余年,至今纠缠不休,实在笑煞老夫也!” 只听乔北溟声如洪钟,震得诛仙王胸中气血激荡,几欲吐血! 诛仙王见乔北溟这架势,是绝对不肯让自己入城搜查了,急道:“既然魔君不愿放在下入城,在下也只好告辞。” 闻言,转身疾掠而去。 乔北溟怒吼一声,震得地上积雪狂舞,汇成一堵雪墙冲天而起,顷刻便将诛仙王挡了回来。 “竖子,谁让你走了?回来!” 一声叱喝,震得诛仙王心胆欲裂! “魔君……尚有何事?”诛仙王战战兢兢道。 “闯了我南部城,便想这样轻巧离去不成?接吾三击不死,饶尔性命!” 诛仙王心头一震,但随即心想自己与对方都是征天境界,莫非三击都接不下不成? 当下心中暗生豪气,道:“魔君既然有意,在下自当奉陪。” 乔北溟嘿一声,不用任何法宝,只是信手一掌挥出,但见修罗魔象,遮天压地,怒血激荡,向着诛仙王弥漫而去。 诛仙王猛挥道剑,引动漫漫诛世黑火,全力抵挡。 那血光之中,修罗怒挥血环,凌虚怒斩,黑火破碎,化入漫漫虚无。 关中四柱国中排行第一的诛仙王被乔北溟一击轰然震退,翻起了白眼,胸中气血震荡,差点喷出血来。 “还有两三分斤两。”乔北溟随口指点道。 言毕,又是一掌拍出,修罗横勇怒击,凶威震世。 诛仙王勉力抵挡,一边侧飞以化解凶焰。 只听轰地一声,血光漫漫散开,诛仙王凌空狂喷鲜血,肋骨被打断数根,元神亦是受创,身躯直接击穿厚厚冰雪覆盖的地面,砸入土壤,碾出个丈许厚的人形! 第二百四十章诛仙王遁 冰雪和土石落下,将土坑掩埋其中,有血痕从中透出。 好一会,诛仙王才带着满身的鲜血,艰难地自土坑中爬出,痛苦地喘息着。他的衣衫破碎,头发凌乱,全身沾满了血染的雪粒和砂土。 修罗阴煞功的阴厉之气,在他肺腑中乱窜,令他一身老骨头都仿佛要散架,元神也好似要迸裂开来。 他和乔北溟之间的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简直没有反抗之力。 看诛仙王这架势,决然不可能接下第三击了。 乔北溟神色越发凶厉,便要再发一道修罗血光,将诛仙王拍成肉酱。 诛仙王感到一股深深的恐惧。 尊级高手至少有百年寿元,诛仙王如今七十岁,尚能品茶、饮酒,与新纳的美貌小妾合籍双修。 如此美妙的生活,他当然还不想死。 在死亡的恐惧面前,诛仙王的思维却是变得异常迅速。 与伊中棠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阴冷魔头不同,乔北溟乃是性情中人。 当年乔北溟与张丹枫决战于火焰山之巅,两人一是北莽魔道巨擘,一是中原武林盟主,但相见之后,极是惺惺相惜,大有天下英雄唯你我二人之感。 经过一番血战,乔北溟下辣手重创张丹枫,致使张丹枫英年早逝,乔北溟亦身受重伤坠入水潭,才得以保全性命。当时一是生死决战,无法留手,二是张丹枫若不死,也无以成就乔北溟的威名。回来之后也时常叹息恨不能与张丹枫再次交手,天下从此无知音。 对于这样的人物,奴颜婢膝必不能保全自身。硬气起来反而大可能留得一命。 当下诛仙王强撑着胆气,一边咳着血,一边长笑起来。 乔北溟瞋目道:“竖子,死到临头,有何可笑?” 他周身血虹骤烈,南部城城墙上的近百卫士都尽皆转身闭目。不敢直视于他。 诛仙王长声道:“我只笑你威震天下,却终究不敢撄杨宗主之锋,还妄称耻于和宗主齐名!张某人不是宗主麾下一个仆役,你能击毙我,也绝不算甚么神勇!” 杨麒乃是现今天下唯一一个尚存的圣级高手,乔北溟再强,也只是半圣,怎可能与圣者争锋? 乔北溟闻言,也狂笑起来。震起雪尘冲霄,尽数被他遍体血光染红。 诛仙王再次胸中狂震,气息汹涌乱窜,但依然鼓起勇气,维持面色不变。 “你说出此言,不过欲使我饶你一命,故而鼓吹杨麒。但杨麒成圣,全凭气运机缘。成得甚事?老夫一身修为,皆是苦修钻研所得。待老夫成圣之后。自然南下,向杨宗主讨教讨教,一如当年挑战张丹枫故事!” 乔北溟殴击诛仙王,如抟泥丸一般,足见他的实力,实在远胜一般的半圣。假以时日,突破成圣恐怕是必然的事情。 言毕,乔北溟再次一掌推出,血光魔气,连天汹涌! 诛仙王望向前方。只见群山如簇,白云悠悠。 他长叹一声,闭目待死。 轰地一声,诛仙王被击飞到空中,却并未被血光碾作粉碎,睁开眼看时,血光魔气,已然消隐无踪。 “临死而不色变,看汝还有三分胆气,给老夫滚罢!带话给杨麒匹夫,令彼洗干净脖子,以待吾南下割取人头!” 随着乔北溟刚猛如雷震的话音,诛仙王被一股强大的冲力击得如流星一般飞起,远远掠向天边而去。 幽暗的地底,吴锋与云海岚四目相对,这次是真正的轻松。 接近半个月的逃亡,终于可以划下句点,两人也能够好好睡一觉了。 “终究是让诛仙王逃得性命。”吴锋道,他微微抬眼,看了看地宫的顶壁。上面有各式清美的云纹,却也雕刻着许多凶厉的图案,看起来人殉人祭的图景。 恐怕像现在魔道诸派那样杀人炼魂、屠城祭神之类的事情,云家千年前的祖先们也做了不少。但毕竟太过久远,吴锋也不能将这些事联系到云海岚头上。 虽然在地宫当中看不见外边,但巨大的话音和声响,他们却是听得清清楚楚,能够猜出诛仙王在乔北溟的修罗阴煞功攻伐下的痛楚狼狈模样。 “等你亲自取他人头,岂不是好?”云海岚答道。 她现在才是算弄懂吴锋的全部用意。 诛仙王不知道地宫的存在,多半与修罗门中人发生冲突,无论是被杀还是被击退,都不敢再在附近活动了。 “也对。”吴锋微微一笑:“我答应过你取杨麒人头,诛仙王这种奴才,就当添头了。” 云海岚又道:“只是,既然诛仙王未死,就怕他一直守在南部城附近等我们出去……” 她秀眉微颦,带着些许的忧虑,在玉绳剑的清光照耀下,显得极是幽美动人,如同含羞草叶上的点点清露。 “不会。”吴锋道:“不光是因为惧怕乔北溟。太久不回去,杨麒定会以为诛仙王无能。既然连白蚨虫都已经被炼化,他又不知你我何时才到城外,出现在城外何处,恐怕会取了那具假尸体,向杨麒交差。” 云海岚点头道:“对……况且他呆在北地太久,另外三人也一定会向杨麒进谗言。既然追杀基本失败,他现在恐怕已归心如箭了。” 事实上,吴锋的推测极有道理。 被乔北溟重伤之后,诛仙王庆幸不死,长出一口气,才想起自己北上已经过了不短的时日。他不在关中,傲视王、庸人王、逆战王一定会向杨麒进谗,更是可能借机谋夺他的产业。 出于对一代魔君乔北溟的畏惧,他也不敢长留此地。心想云海岚今后恐怕是不敢再出现了,自己便取了那具不知道从哪来的假尸体回去,足可向杨麒交差。 杨麒四十多年未见云海岚模样,纵然尸体和杨麒记忆中的云海岚有些许差异,也可声称或是墓中放了四十年,导致容貌有所变化。 于是稍稍调息,恢复伤势之后,诛仙王强忍心中的恼恨,飞回霜魂谷外,捡起被他扔下的云海岚堂姐之尸身,急慌慌如丧家之犬,以全速飞返关中而去。 第二百四十一章先祖 沿着幽深的甬道,吴锋与云海岚一同向前走去。 两人仍是极为小心,不敢掉以轻心。哪怕是云家远祖留下的地宫,也不能说明安全,或许当中有各种机关和陷阱。 云海岚素手轻拈,感应着元气的波动。 一路向前,却是没有遭遇任何陷阱和机关,也没有地宫中常有的僵尸幽灵等鬼物。这甬道除了地面上积了些灰尘之外,看起来就是一条极为平常的通道。 前方隐隐有亮光传来。 吴锋瞧了云海岚一眼,眼中露出警惕的神色。 为了让云海岚在逃亡过程中,还能偶尔睡几个时辰,吴锋这十几天来完全没睡过片刻,神经一直处于绷紧的状态。 但若不能证明这座地宫真正安全,他绝对是不能就躺在这甬道中睡一觉的。 两人放慢了速度,一步步向前接近,亮光也越来越明澈。 当两人终于站在甬道出口时,所见的是一个巨大的溶洞,没有经过任何修整。 甬道的出口,是溶洞的侧顶部,下方高达上百米,向下望去,如临绝崖,使人目眩。 下方的嶙峋怪石当中,竟有数十盏明灯,光华烁烁,将如此阔大的溶洞石厅照得通明。 巨大的石厅中央,更有一条地下暗河穿流而过,将整个大厅分成两半。但除此之外,石厅似乎是封闭的,看不到任何天然通向外边的出口。 只是自吴锋和云海岚所处的位置望去,在洞顶的侧面处,尚有许多个一模一样的甬道开口。 在云海岚远祖的时代,北莽的文明程度还非常低,这样借着自然地形构造地宫,不加修饰。也的确符合胡人早期的风格。 “下去罢。”吴锋道,站到了云海岚的身前。 这是因为他尚不能飞行,只能靠和云海岚建立阴阳循环之后,借助云海岚的元力飞下去。 云海岚伏到吴锋的背上,两人身躯相叠,如同蝴蝶并飞。飘然落向下方的石林当中。 灯光越发显得明亮灼目。 两人终于看清了那些灯盏是什么东西。 那是一种鱼身怪物,身材高大,有两米以上,生有双手,背后有鳍,面容狰狞,头顶上插着一根灯芯,深入脑中,燃放出极为明亮的金黄色火焰。 “这是鲛人。”云海岚道:“没想到真有这种生物。” 吴锋道:“世人言鲛人极为美丽。泣而为珍珠,能织价值连城之锦,那自然都是人类的想象。市面上的鲛绡,实际上也只是一种名贵的薄纱。然而以鲛人为灯,明亮无匹,可以数千年不灭这一条,看来是真的。” 这些被做成油灯的鲛人本就丑陋,临死前的怨气。令它们的面容在灯光照耀下更显狰狞,纵然过了上千年。它们的眼中都仿佛吞吐着杀意。 “现今鲛人绝迹,大抵是被修士们捕杀尽了吧?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光是做灯油的用途,便能令它们成为无价之宝,何况还有泣而出珠、不废织绩的传言。”云海岚感叹道。 两人继续向前飘行而去。 在石厅的中央。只见石柱成片地断裂,滚到一边,形成一个还算平整的空地,空地当中,竟然有一口青铜棺! 这青铜棺造型极为古拙。含着一股苍远的气息。 吴锋陡然心中一跳。 进入地宫之后,他一直保持着极高的警惕,但这青铜棺却令他感受到一股召唤的力量,直透他的心魂。 那是一种源自灵魂的相连之感。 他转头看云海岚,奇怪的是,云海岚的脸上,却是露出几分不舒服的神色。 云海岚是死过一回的人,当然不会畏惧鬼物。此时此刻,她只是纯粹地对这种气息感到不舒坦。 吴锋一阵奇怪,把云海岚放了下来,切断了二人之间的阴阳循环。 青铜棺对于他的召唤之感,竟反而变得强烈起来! 他本以为自己能感应到这座地宫,是因为和云海岚之间存在着联系,现在看来,他自己本身也能感受到地宫当中传出的气息。 吴锋做事谨慎,但在很多时候,他也极为果决,果决得让人以为他是冲动。 走上前去,吴锋飞起一脚,便将那具青铜棺轰然踢开! 云海岚骤惊,猛地掩住了小口,似乎是害怕自己因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而惊叫起来。 一具白骨,展现在两人的面前。 这白骨显得普普通通,毫无特异之处。 然而真只是一具普通的白骨,又怎会放在云家远祖留下的地宫中央? 吴锋怔怔瞧着那具静静躺在棺中的白骨。 就是这骨在召唤他,令他有几分亲切之意。 突然间,白骨发出了金色的光芒,比起鲛灯的光华,要明亮数倍。 金华凝聚,化为一个人形,缓缓浮起,却又如同一团雾气,流转不定,辨不清面容。 这不是幽灵。 吴锋静静看着这团金色的光华,金色的雾气也仿佛在凝视着他。 他感觉到自己的血脉有一种燃烧起来的感觉。 而云海岚则是退后一步。 她隐隐感觉到,这团金色的光芒对她有敌意! 吴锋脑海中一道光闪过。 他终于意识到这团光华是什么了。 武魂。 武者中的高手寿终正寝之后,精气残留于世,形成的精魂。 镇野、征天级别的武士,只能形成不可见的武魂之力,以守护自己的门派,作为护山大阵的一部分。 而圣级武者留下的武魂不但能形成半实体的形态,还能加持于后代武者之身,对其进行守护。 取得前代武者精魂的认可,便如同神祇附体,以神意相攻伐,无往不利。 只是。武者如果意外死亡,并不会留下武魂,只有寿终正寝才可能留存下来。而吴锋从这团金色的武魂当中,却是感到了凌厉的怨气,这怨气,竟是指向他身后的云海岚! 这又是怎么回事? 吴锋定睛望着这团似乎在召唤着自己的武魂。 “你可是我的远祖?”吴锋问道。 “不错。小子……竟然是无运之体。能找到这里来,想必是杀了不少气运者罢?”武魂传出了声音,令吴锋和云海岚都听得清清楚楚。 即便是圣级高手留下的武魂,也并非时时刻刻都具备灵智。如今它能够与吴锋进行交谈,可见武魂认出这个后世子孙之后,决定对他进行考验,决定是否给予认可了。 “印象最深的是两年前干掉了一个芦名教教主的外甥,这两年来好像还杀了几个年少有为的山寨头子。来北极之前斩了不少人,也不知道当中有没有气运者。”吴锋淡淡答道。 “听起来不错。可惜老子都不认识。”这武魂回了一句废话,随即冷声道:“你背后的那个小姑娘,是云老鬼的后人罢?” 云海岚一惊,随即扬声道:“不错!” 云家远祖留下的地宫里,却见到了吴锋的祖先,不由令她大为惊异。她不知道对方为何对她似乎大有敌意,但知道对方的身份之后,却莫名地不想弱了气势。 武魂转向吴锋:“我在这里困了太久了。也不知道是一千年,两千年。还是三千年?云老鬼当年不是我对手,却用卑鄙伎俩,将我困在地宫当中,直到老死……嘿嘿。小子,你动手杀了那个小姑娘,我便认可你成为我的传人。并将一身武学,尽数传授于你!” 云海岚听得此言,不由脸上微微变色,但随即目光柔淡,看向吴锋。 吴锋望向自己先祖的武魂。 “怎么?不动?古人有云杀妻证道。你若是贪恋这小姑娘美色,无法下手,又怎可能做得大事!况且老子是你先祖,以你先祖身份命令你,你又怎敢不从?”武魂叱喝道。 吴锋道:“那么,还想请问祖先的尊姓大名。” 武魂看不清面容,但声音已经流露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傲气:“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老子便是剑帝——忌部千殇的是!” 吴锋闻言,神色微变。 武魂见这后世子孙定然是知道自己的大名,不由又觉得意。 吴锋当然知道这个名字。 那是比云秦大帝更早的人物。 忌部氏世代辅佐天武神教的教主家族高阳氏,担任剑神宫祭祀。 而忌部家的崛起,也正是从这位剑帝忌部千殇开始的。此人好剑成痴,三十四岁成圣,威震天下。 在忌部千殇的进言下,天武神教建立了清洲、岩仓两殿,作为羽翼,两殿之主全部由忌部千殇的子孙担任。 当时正是三千余年前,修真崛起,武者开始和日益扩张势力的修真者们发生争斗。忌部千殇为了打击修真势力,深入北莽,一去无消息,没想到是被云海岚的远祖困死在这地宫当中。 吴锋却是微微一笑,道:“可惜……我不姓忌部,而是姓吴。” 武魂一惊,道:“怎么可能!你小子的血脉和魂魄当中,明明都带着老子的烙印……” “太久远了,已经过了三千多年。”吴锋道:“忌部家已经分成至少十几个家族了。本家现在姓邓,而吴家只能算一个分家而已。我这次被人逼到北极,便是拜岩仓殿一个叫邓三石的卑鄙小人所赐,我现在很想将他碎尸万段,然而他也是先祖您的直系,又不知您作何看法?” 不过,得知此人是忌部千殇,至少让吴锋笃定一件事情——父亲是出自总堂。 总堂的吴家,和苏家一样,都是神堂的几大掌权家族之一,同时也是和岩仓、清洲两殿的邓家都出自同祖。 吴锋如此对自己的先祖说话,实在令忌部千殇一阵恼火。然而这个张口闭口老子的先祖,也实在让吴锋提不起敬意。 第二百四十二章神魔一念玄功 “唔……”武魂沉吟:“既然这样的话,我看这小姑娘对你小子也蛮有意思的,你便收了她罢。云家的女人嘛,做不得正室,做个偏房就行,也算给老子出一口恶气。” 云海岚听得这话,不由俏脸绯红,杏眼怒睁,对这团武魂的畏惧,顷刻都变成了满腔羞恼。 这还一代剑帝……什么先祖啊!云大小姐暗想道:云家历代先祖虽然是北莽胡人,也断断不会像吴锋这个先祖一样满口胡柴。 吴锋倒是神色平静,道:“缘分一在天命,二在人心,唯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最不可靠。至于先祖的意思,那便更不能遵从了。” “嘿,好小子,倒是厉害得很!”忌部千殇的武魂道:“你的资质、血脉,都是一流中的一流,若能取得我认可,成圣大有希望。然而你既然不敬先祖,那老子只能等其他的后人了。” 吴锋微笑:“小子没有不敬,只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该遵从自己的本心。然而先祖已经在这地宫中呆了三千多年,要再过多久,才能等到下一个后人?” “你小子……在威胁我?”忌部千殇怒道。 “岂敢。”吴锋平静道:“我难道不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已吗?” 说完,他转身对云海岚道:“云姨,我们走罢。” 云海岚捂嘴轻笑,一起转身而去。吴锋对这个所谓的先祖表现得如此嚣张,令她芳心当中不由也浮起一阵痛快。 “你小子……”忌部千殇叹息一声,猛地追了上去:“罢了,罢了。纵意任性上,还真大有老子的风范!” 吴锋蓦然感觉到一股暖流,钻入他的体内。雄浑的力量气息,登时弥漫了他的四肢百骸,令吴锋舒坦得几乎想要仰天长啸。 这便是武魂的力量! 忌部千殇丝毫不磨蹭,既然做出了决定,便再不摆架子,在顷刻之间就认可了自己的这位子孙。毫不拖泥带水,这方面倒是有一代剑帝的风范。 武者中的英杰人物,几乎都有先代圣者的武魂护佑。 固然,当这些英杰人物死亡的时候,他们自己或许会形成新的武魂,而护佑他们的武魂则会完全消散,化为虚无。 但武魂并非能每时每刻都拥有灵智,若不认可后世强者,便只能常年作为阵法的一部分。无知无觉。哪里比得上庇护自己的子孙后辈横勇血战、征伐天下,便如同再活了一世? 忌部千殇身为一代剑帝,武魂的力量无疑是最强的一列。依靠在虚神界中取得的先天烛华,吴锋也补全了自己修习的东辰剑典。 吴锋这些年来亦曾获得麒麟、螣蛇的骨文,但均非纯种,只要再取得一块与他命性相契合的麒麟真骨,便能真正地和尚清影这样的武者青年一代绝代人物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云海岚见吴锋周身金光大作,而后敛去。不由心生喜意。 吴锋终究要自己成为强者,绝不能一辈子依赖于她的力量。忌部千殇认可了吴锋。意味着吴锋今后的修行之路,便是一片坦途。 但吴锋的眼神却是变得呆滞起来,双目无神,只是机械地向前走去。 云海岚微惊,随即意识到,这也许是武魂正在与他进行交流。 没错。在吴锋的脑海当中,忌部千殇已经和吴锋开始了神识层面的对话! “先祖大人,据我所知,有个叫尚清影的小姑娘在取得武魂认可的时候,不但拿了一堆功法。还被传授了一部上古兵书,名为风后握奇经……” “你小子……本来就大有老子的无赖风范,不当着美女的时候,就变得越发无赖了!” “先祖向后世子孙传授奇功秘法,本就是天经地义。” “这是不错,不过小子你也太急了些。” “此所谓求道之心。” “小子你够了!” 吴锋的神识海中,那道模糊的光影猛然挥手,显出身形。 一袭白衣胜雪,背负长剑,踏云而立。身材魁伟,刚硬的五官,显出一种疏狂之意。 如果只以容貌论的话,俊美如画的吴锋和这位先祖实在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但是魂魄当中,又确然存在着与生俱来的感应。 却见忌部千殇的身形凌空虚震,刹那间神华如羲和,长剑怒舞,化出金龙万道,激荡天地。 纶音奏响,仙乐飘飘,似颂忌部千殇之神威。 又见他身形一闪,眼中神光电射,却顷刻间变得漆黑如墨,天宇也须臾间黯淡下来,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 滚滚的魔气,弥漫了忌部千殇的周遭,剑芒所过,血光浩荡,鬼啸之声阵阵,寒人心魄。 突然间,金光再次闪烁起来,逐渐扩大,占据了忌部千殇的半个身躯。一半的身体被金华笼罩,另一半却魔光汹涌,当真说不出的诡异碜人。 转眼金光和墨光的界限又模糊了起来,渐渐融合在一起,还是那个凛然持剑凌云的身影。 “有领悟了吗?”忌部千殇问道。 “一念成神,一念成魔?”吴锋问道。 “不错,这正是老子创出的神魔一念玄功,以本心求诸神魔,而不为神魔改我本心!正是见你这后辈子孙心志坚定,才认可于你,不然在这地宫中困到天荒地老,又有何妨?” “外边有个叫乔北溟的魔道修士,创出一种天魔解体**,不知与此有无关联?” 忌部千殇一惊,随即嘿嘿道:“我直到与云老鬼决战那天,才将这神魔一念玄功真正完善。之前几个月,我把构思中的残篇和些许感悟信手涂抹在了一面石壁上,看来是被哪个晚辈得了。” 吴锋见他得意,淡淡道:“但据我所感觉,你这神魔一念玄功,在攻伐上尚比不上那天魔解体**。” “你这小子!”忌部千殇恼道:“神魔一念玄功以心法为主。能使人如有神助,久战而气力不竭,更培固本心,以利性命。那名叫乔北溟的晚辈本就是魔道修士,在篡改武学为道典之时,定然舍本求末一味强化当中的魔性。如此虽然强于攻伐。却不利于境界提升,更不必说破碎虚空,升仙成神!” 吴锋心头凛然。 这先祖到底是有厉害之处,不愧剑帝之称。 忌部千殇三十五岁便成为圣者,乔北溟如今年过六十,依然未能成圣,恐怕正是片面追求攻击力的恶果。 然而能化武学为修真之法,凭着忌部千殇留下的残篇便创出攻伐之力还在正品神魔一念玄功之上的法门,乔北溟也算得上是一代奇才了。 忌部千殇又道:“况且神魔一念玄功可以与其他功法结合修炼。倘若以阴阳两种功法为羽翼,相辅相成,便能齐头并进,大大节省修炼时间,更能提升攻伐威力。你嫌神魔一念玄功攻击力不强,再修一种以攻击见长的功法为辅,不就成了?” 吴锋心中骤动。 不错,他本来作为修行根基的东辰剑典。便是以真气雄厚、攻杀之力强大而见长。若再修神魔一念玄功,则发出相同威力的攻击。所消耗的真气又会减少,如此他的韧性和续航能力可谓倍增! 就此来说,神魔一念玄功的确是他如今急需的功法。 只需再获得一套阴性且带有魔煞之力的武学,与东辰剑典相对应,作为羽翼,三门功法便能齐头并进。 忌部千殇认可吴锋之后。一套繁杂的文字和图画,缓缓自他的脑海之中流过。 吴锋记忆力极佳,当下将这些信息死记硬背下来,只待以后领悟。 果然,稍一体悟。便感觉这神魔一念玄功极有神妙之处,与自己以前修行过的任何武学都大不相同。 忌部千殇道:“修行此功,关键在于不移之自信。无敌信念,必胜信念,皆在其中。但更重要的是,无论做什么,一旦下了决心,都须得心志坚定不移。纵然不仁不义,令苍生染血,只要能实现那最终的理想,便毋须犹豫半分!” “一念成神,可以造福苍生,一念成魔,亦可血洗天下。无论世人当你是神是魔,你只需秉持本心坚如泰岳!” 他望着吴锋,问道:“可有决心么?” 吴锋心头一凛。 但他随即心头涌过一股对力量的渴望。 自己终究还是太弱小。这一趟北极之行,虽说有他保护云海岚的因素,但他却也是借助了云海岚的力量,而且依然不是那诛仙王的对手! 乔北溟将诛仙王轻松击退的威势,更令吴锋这种渴望强烈起来。 力量的强大是需要对比的。在那虚神界幻梦当中,抬手灭六院就如同捏死一群蚂蚁一样无趣。而自身与诛仙王、诛仙王与乔北溟之间的对比,却令吴锋真切地感受到提升实力的重要性了。 “明白。”吴锋凝重道,直至这一刻,他才真正表现出对这位先祖的敬意。 忌部千殇微露喜色,随即又道:“既然忌部家分成那么多支流,想必是已经取代了天武神教的教主家族高阳氏罢。可曾制霸中土?” 吴锋道:“你失踪后数百年,忌部家终于完全架空了高阳氏,将高阳氏赶去做神庙庙祝。然而岩仓、清洲两殿争战不休,清洲的支派神堂崛起,压制两派。而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修真者已经击溃了武者的大部分势力,除了冀辽一带的北燕之外,天下的武者均只能依附于修真者而生存了。” 听得吴锋这话,忌部千殇神色大变:“竟然这样?” 纵然死去三千多年,他只是一道武魂而已,也绝对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 “我若不被云老鬼困死此地,或许便能迅速压制高阳氏夺取权力后,迅猛打击修真势力,唉……那些不起眼的东西,现在竟是发展到这般地步!”忌部千殇长叹。 吴锋却是心知当时修真大兴,不是一两人所能阻挡的,但也不好打自己祖先的脸。便道:“还请先祖说说是如何被困的罢?” 忌部千殇道:“当时天子峰嬴家欲约天武神教高阳氏一同打击修真势力,高阳家那群窝囊废却是软弱不堪,空言徒议,延误战机。我便起了以忌部氏取代高阳氏,夺取天武神教大权之心。” “来到北莽之后,我发现云老鬼修筑了一座地宫。在其中囤积了大量粮草、金银、木炭、铁锭、武器、战甲等物资。我便和他定下赌约,若他胜了,便回去掘出秘藏的数口神剑给他,若我胜了,这座地宫便归我了。” “我与他在这地宫大厅当中一番生死搏斗,足足战了三天三夜。我由于悟透神魔一念玄功,能够长久战斗,云老鬼终究是撑不下去,败在我手上。” “没想到这厮借助机关逃出地宫。发动阵法,生生将我困在其中!”忌部千殇切齿道:“这阵法借助了北极的玄阴地脉,欲要逃出,便是与整个大地作搏斗。地宫中有水有食物,我只是无法出去,在这里面活到一百五十岁,无法飞升成神,终于老死。” “修真新起。我也是小瞧了这修真一脉的阵法威力,才落到这个下场。” 吴锋心道原来如此。 横死的武者一般不会形成武魂。当然也有极少数特例。先祖困死于地宫中,原来也是寿终正寝。 忌部氏世代辅佐高阳氏,先祖忌部千殇却因为图谋主家,结果被云家远祖困死在地宫之中。说起来云家远祖倒是遵守了诺言,既然输了,就把整座地宫都送给了忌部千殇。只不过忌部千殇已经什么都做不了了。 先祖本身便是不忠之人,却因云家远祖困死他而恚愤,也实在是“宁可我负天下人,勿使天下人负我”的性格啊。 “既是如今修真掌控天下,我的那群子孙似乎还在打闹。你出去之后,便先把他们都给梳拢了罢!” 忌部千殇道:“听你所言,那邓家似乎也是不济事的,你想要做掉,动手就好了,我可不管直系旁系,能做事业,才是我的好子孙,好后人!扫灭修真势力先不说,整合各支族办得到否?” 吴锋本来就打算将神堂拿在手里,以及吞灭清洲、岩仓两殿。既然自己果然是出身总堂吴家,那么更有名分了,当下点头道:“这个不难。” 忌部千殇又问道:“你们是如何进来的?” 吴锋答道:“土遁。既然能进来的话,出去应该也无妨罢?” 忌部千殇看着他,却是摇摇头:“未必。” 吴锋惊讶:“为何?” 忌部千殇道:“这地宫大厅中岂不是有一条地下暗河?云老鬼以巨石垒断地宫出口之后,我本以为可以从暗河上游或下游游出去,然而只要接近出口,便一定被一股与大地相连的滔天巨力反震回来,有一次还给弄成重伤!” “这阵法发动玄阴地气,形成一个巨大的囚笼,恐怕是许进不许出,遁术也未必有用。” “你所能期望的,一是过了这么多年,阵法力量削弱,便可以逃出去。二是那小姑娘既然是云老鬼后裔,说不定老鬼给自己的后辈子孙留了生路,不然的话……” 忌部千殇怪笑道:“那你只能在地宫里头和那小姑娘洞房成亲,过一辈子了,还不能要小孩子,不然……” 他没有继续说,但吴锋明白忌部千殇的意思——莫非让儿女之间互相婚配么? “行了,武魂不是幽灵,保持不了太久灵智,老子该继续沉睡了。若有事时,再叫老子!”忌部千殇道。 吴锋猛然打了个激灵,脑海中的幻象尽数褪去。 云海岚这才瞧见吴锋的眼中恢复了清明。 “你那先祖对你说了些什么?”云海岚问道。 吴锋略过了忌部千殇的满口胡柴,只把关键信息说了一遍。 “原来如此。”云海岚试图引导土元素,但大地中立刻升腾起一种狂暴的气息,将她的施术打断。 果然在地宫之内不能发动土遁! 云海岚登时面现忧色。 吴锋安慰她道:“既然是你远祖留下的地宫,必定给后世子孙留了生路。慢慢找就是了。” 云海岚静静点头。吴锋的温柔安慰,令她在何等的绝境中,都能感到一种心底的宁静。 诛仙王的追杀都闯过来了,区区地宫,又有什么走不出去的呢? 她当下取出一枚玉简,道:“小锋,这东西给你,大概有用。” 吴锋问道:“这是……何物?” 云海岚道:“你应当知道,修真者结合生下的孩子,未必具备根骨,如果没有根骨的话,只能成为武士。每个大家族都存在一定数量这种子弟,因此需要有供他们修炼的武学。” 吴锋点点头,他知道当年的大魏太子就是这种情况,作为帝国的继承人却不能修真,因此才想要利用武者的能量,推翻修真各派对于大魏的控制。 云海岚道:“这玉简当中,储存着云家的武学秘笈——云笈密谱。这套武学在魔门时期就已经创出,后来云家南下,由魔入道,所修炼的道法都被改良、仙化,但云笈密谱改造得并不多,仍是邪气有余,仙气不足,又是极阴之性,正好与你所修的东辰剑典形成对映。” 吴锋体质为阳性,纵然修行阴性的武学,以与神魔一念玄功相结合,也当以阳为主,阴性武学并不需太过精良。而云家的云笈密谱,已经算是上乘的武学了。 “谢了。”吴锋接过玉简,道。 “云家已经消亡,这玉简留在我手上,又有何用?”云海岚叹息道:“能够被你所修,反而是好事。只是我对云笈密谱实在没有多少了解,如有不懂之处,你便只能自行摸索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要求 “不会有问题的。”吴锋微笑道。 修真一系的玉简,比起武者的秘笈的确有高妙之处。不仅仅是文字图画,还能令人将神识探入其中,观摩动态的图景,进行感悟。 吴锋之前所记忆的东辰剑典,其实已经完整,但缺乏注释篇,便在修行上多有滞涩。像云笈密谱因为储存在玉简当中,更加直观,就基本上不需要注释篇了;以吴锋的天赋,哪怕无人指点,也足以擘肌分理,融会贯通。 两人向这旷大的石厅四周瞧去。 石厅的北面,似乎曾存在一条出口,不过现在已整个塌陷,想必是云家远祖将忌部千殇困在其中时给弄塌的。 在石厅的顶部,有许多条甬道开口,与两人进来的那条甬道相类。 忌部千殇声称这地宫中有大量的物资,然而这石厅中除了石柱石笋鲛灯和青铜棺,便无他物。那么,物资定然是在其他的甬道当中了。 吴锋背起云海岚,腾空而起。 这地宫形式简洁,并没有曲曲折折的迷宫构造,欲要寻找出口,只需把甬道遍历一遍就行了。 两人先走进其中一条甬道。 同样是青石铺着上下左右四壁,形成结实的结构,甬道不长,很快便走到了尽头。 走下数级台阶,一个巨大的石库便展现在吴锋和云海岚的面前。 石库中有许多以白石雕刻成的兵器架,大量的刀枪剑戟排列在其上,密密麻麻数不清楚,都是青铜制成。 凑近看时,这些兵器均是锈迹斑斑,但铜锈不易深入制品内部。这北莽之地也是气温低下空气干燥。因此过了三千多年,这些兵刃都保存完好,如果去掉铜锈,还能再用。 石室另一头的兵器架上,放着一些飞剑之类的法宝,多是玉制。 但这些普通修真者所用的法宝。比起云海岚的玉绳剑品相不知道差到哪里去了,两人也实在瞧不上。 云海岚试图感应这里的土元素,结果仍告失败,此处并不能通过土遁脱离。 两人只得转身,进入下一条甬道。 第二间宝库内放置的,是大量的皮甲和铜甲,还有一些道袍。 只不过,丝绸制造的道袍纵然被炼成了法宝,也抵御不了岁月的侵蚀。大多只是碰一碰,就会破碎。 “云家后人恐怕从未进入过这座宝库。”云海岚道:“不然这么多物资,没理由留给一个死人。” “恐怕是出了什么变故。”吴锋道:“或许你们云家的远祖生前并没有把地宫的存在告知后人,然后就遭遇什么意外英年早逝之类的……” 已经过了三千多年,也只能凭空推测猜想。 第三间宝库当中,两人看见了巨量的黄金、白银和珠玉,堆成一座座小山。 吴锋和云海岚都取出了身上的空间袋,直到几乎装满才停止。不是因为贪婪。而是因为吴锋今后想要争夺天下的话,需要大量的物资。 然而这么多物资。没有大量的人力是不可能全部运走的,亦只能知足了。 两人进入下一条甬道。 这条甬道的壁上有几条不同通路,通向几个不同的小库。 第一座当中是大量的木炭,将墙壁都染成一片漆黑。第二座当中存放着大量的海盐,还有一些蜂蜡制成的蜡烛。 然而,当两人进入第三座小库的时候。只看见大量的灰尘和沙土,堆满了地面。 “这是怎么一回事?”云海岚惊讶道。 吴锋目光一扫,在灰尘当中看到了几根鱼骨。 “恐怕……这里是放粮食、干草的地方。只是……”吴锋道:“过了三千多年,粮草全部完全朽坏了,连臭味都不剩下。” 那些皮甲经过鞣制、硝制等处理。才能保存数千年。 在这冰冷干燥的地宫中,粮食储存数十年上百年想来问题不大,因此忌部千殇才不愁粮食。 但当吴锋和云海岚进来的时候,就已经什么也不剩了。 已经不是如果出不去就只能在地宫中生活一辈子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性命。 吴锋与云海岚深深凝望。 “害怕吗?”吴锋问道。 “你一定能找到出口的。”云海岚这样回答。 吴锋点点头。 但他心下却在计算粮食还能用多久。 云海岚能够辟谷,可以靠天地元气补充自身,但如果完全不吃东西,也绝对撑不过半年。她当年在白玉棺中之所以四十年不朽坏,是因为有一个不知道在何处的极为奇异的能量源,一直在为她提供能量,令她得以维持生命。 而两人身上所携带的食物,对于吴锋来说,则最多足够两月之需。 然而,此时此刻,吴锋心中却没有恐惧,而是突然感到一阵疲倦。 他指向甬道尽头,那里有一间较小的石室,借着玉绳剑的清光,可以看见其中有一张白玉床,几个彩陶制成的绣墩,还有一个炭盆,墙上悬着一面铜镜,铜镜下方有一个白石镜台。 “那么,我们先去休息休息。”吴锋道。 云海岚跟着他进入石室当中。 床上有丝缎以及棉麻制成的被褥,但吴锋用手碰了碰,它便寸寸破碎开来。 云海岚取出一张符箓,轻轻吹了一口气,只见她的红唇中吐出一小团白光,化开在符箓上,符箓散灭成光点消失在空气中。 一阵流风起,便将室内所有的灰尘卷了出去,却没有分毫染上两人的衣袍。 “还真是好用。”吴锋称赞道,用铜制的火钳取了些木炭过来,以火折引燃,一股暖意登时弥漫在空气中,令冰冷的石室很快便暖和起来。 他又在镜台两侧点上了一对蜡烛,幽幽的火光跳动起来。 十几天没睡觉的吴锋,越发感到一阵疲倦。 他突然揽向云海岚的腰肢。 “今天晚上,我还是想抱着你睡。”吴锋悠悠道,话音带着磁性,有种成熟起来的少年人特有的魅力。 云海岚颤了颤。 而后,却是将他猛然推开! “不行!”云海岚高声道。 吴锋霎时间呆住了。 他觉着自己和云海岚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了十分亲密的程度,这个要求,在现在的处境下也实在不算过分。 但他随即想明白了。 云海岚借此告诉了他,他的魅力并没有那么大。纵然两人每次言语交锋,云海岚都占不到任何便宜,更是似乎有芳心沦陷的趋势。 但在绝境中,云海岚仍然对他做出了最直接的拒绝,直接得令他没有可能作任何解释。 女人啊,相处已经三年了,她终究是不肯服输么? “抱歉。”吴锋勉强维持着脸上不出现沮丧的表情,低声道。 云海岚却是嫣然巧笑起来,在玉绳剑清光照耀下,异常幽美。 “小锋,其实我也不是反感,只不过……”云海岚以柔腻如梦的声音道:“既然我们都可能如同你先祖一样,困死在这里,那么你总该让云姨实现一个心愿罢?” 吴锋心中一跳:“什么心愿?” “如果你肯穿上我的衣服,化妆成女孩子,人家就让你抱一晚上,好么?”她声音柔婉,仿佛央求,却令人无法抗拒。 第二百四十四章风华 两性之间的交锋,大多都是魅力的争斗。 男人和女人都希望自己能以魅力征服对方,而不被对方的魅力所控。 玉绳剑已经被云海岚收回祖窍当中,石室当中唯有地面上的火盆,和镜台上的一对艳丽红烛,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吴锋凝望着美人双目,只见婉媚得好似要滴出水来,藏着烟梦般的温柔,令人难以拒绝。 “好。” 吴锋淡淡道,没有丝毫犹豫。 云海岚心中闪过一阵得意,但随即便是轻愕。 吴锋竟是答应得如此爽快,令她都有些难以置信。 过往她也曾有几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吴锋说想看他穿女装,却都被吴锋随口几句话敷衍过去。 云海岚款款走到铜镜前,祭出玉绳剑,以另一张符箓裹了,剑光闪烁如冰雪,便见铜镜上积年的锈迹簌簌而落,被剑锋刮磨得平滑如新。 在烛光照耀下,吴锋清隽的容颜映在镜中,剑眉星目,轮廓却柔美如和风,淡淡的疲态,更令黑玉般的眸子中更带上三分迷离的幽滟。 云海岚一愣,缓缓自如意袋中取出一套叠好的长袖宫装。 这几年她也曾添置些新的衣物,这套宫装呈粉色,配着月白色的飘带与水蓝色的曳地绣裙,华贵雍容。 吴锋笑了笑,将宫装轻轻接到手里。 云海岚转过身去,斜倚在白玉床上,静静听着少年悉悉萃萃的更衣之声。 “好了。”吴锋开言道。 云海岚转过身去,只见吴锋一袭鲜衣,长发披散,背光而立。雪带轻垂,透发出一种少有的光艳,令人隐隐有窒息之感。 只不过面容的轮廓仍嫌有几分刚硬,显得不太协调。吴锋的皮肤虽然白皙,却也不似女子的滑腻水嫩。 云海岚又取出一个精致的梳妆盒,眼神柔淡。向他示意。 吴锋静静坐下。 云海岚绕到吴锋身前,从梳妆盒中取出描眉的黛笔,轻轻勾画他的眉线,略显刚硬的眉峰,很快便柔淡了下来,仿佛远山青青。 吴锋身为七尺男儿,任由一个女子为自己画眉,却是毫无不自在之处,神色平静柔和。 “真好看。”云海岚拨了拨吴锋的头发。拈出水粉,在吴锋的面颊上敷上,用玉指揉散开来,化出淡淡的白。 云大小姐一向追求生活富丽奢华,所用的水粉也是极为名贵,揉开之后,顷刻间便展现出肌如凝脂般的效果,清光夺目。 棉絮沾了胭脂。在吴锋双颊上点出淡淡的腮红,而后再以染着口红的红纸。送到他唇边。 吴锋不轻不重地一抿,柔媚的红色登时在他唇上洇得极为均匀,完全看不出是染上。他虽是男儿,却竟然对于化妆一道有着极高的敏感。 之前在大厅中,两人就已经用暗河中的冷水洗了头发和脸部,现在吴锋的长发正是极为干净。云海岚本想为他绕一对少女的双鬟,想了想,仍是将青丝高盘,堆成仕女的高簪,剩下的头发垂至肩部。头顶插了几根珠钿。 云海岚又在他脸上贴了一道浑金抹额,眉心处是五瓣梅花形状的红宝石,便如同化了一道梅花妆。 她再以干净的黛笔继续描画吴锋的妆容,对整个面部进行着微调,如睫毛等位置的调整。 虽是以本有容颜为基础,并不大作修饰的淡妆,但由于云海岚做事精致,却也花了一个时辰。 吴锋已经是十几天没睡觉了,但他在整个过程中,安静地接受着云海岚的摆弄,坐姿端正静雅,眼睛也很少眨。 当工作整个完成的时候,定睛打量着镜中的绝世容颜,云海岚整个怔住了。 如果说男装时的吴锋,美貌上哪怕胜过她也就是一两分,终究是同一级数的话,那么女装的少年,就真的让云海岚明白什么叫做风华绝代。 吴锋也微微滞于自己在镜中的模样。 但他随即站了起来,双手轻盈地托起一对广袖,微笑着望向云海岚。笑容因腮侧唇畔的红润而显得柔婉疏雅,一笑当中,便有倾城之魅。 没有镜中铜色的背景,真人显得越发明晰。绝代的艳光,令云大小姐的呼吸都变得滞涩起来。 眉宇间的英气因为女装而淡褪,没有男装时的锐利感,但绝非消失,而是散布到整个面庞。 流玉飞花一般的明艳,却又带着天山素雪也似的圣洁,有直入人心的魅惑,却又令人不敢久久逼视。娇艳的、柔媚的、舒雅的、孤洁的、英爽的……无数种不同的美丽于斯重叠,和谐处圆融如水,却又极具辨识度。 云海岚陡然感到自己芳心跳动加速,俏脸也浮现淡淡的绯红。 这样本不该存在于这个尘世间的绝代美丽,令身为女子的她也不由难以自持,亦不敢有任何争竞之意。 原来绝代佳人就是这样的么?一向自负绝色的云海岚默默想道:莫非世间真有女子,能够美到如此地步? 美本身的征服力,远比言语的机锋要直接太多。在这一刻起,她终于完全失去了和吴锋交锋的信心。 “我输了。”云海岚轻叹道:“我去换一身衣服。” 她走到室角吴锋看不到的地方,随即便响起裙裳行云流水一般滑落的声音。 吴锋静静地听着这声响,灵台却是一片平静,全无偷窥的想法。 父亲曾多次说他长得更像母亲一些,只是吴锋也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女装之态,竟会好看到超越了自己的想象。 以这样的方式,令一直不太愿意承认吴锋魅力的云大小姐终于认输,其实他心中并没有什么成就感。云海岚是唯一能够与他交心的人,偶尔打打机锋,反而颇有意思。 但他自己也是难以抑制地为自己的镜中容颜而神摇。 西方神话中有美少年,恋上自己水中的倒影,终致伤心憔悴而死,化为水仙花。若非吴锋心志坚定,也当像云海岚那样为之恍惚罢。 云海岚已是换好衣衫,走了回来,是她最喜欢的那套低胸高叉海蓝色衣裙。 她低着眉,缓缓走了过来,眼神带着柔媚,亦带着黯然。 吴锋牵住她的玉手,柔顺的丝袖自她掌上流过:“别想太多,云姨。记得我喜欢你就够了……” 云海岚这样自负绝色的女子,并不会因为吴锋的智谋手腕心智在她之上便觉得自己配不上,但容貌上也输给少年,的确会令她产生疏离感。 “不是……”云海岚突然叹息一声:“是告诉你的时候了。” 吴锋骤惊:“什么?” 他一直感觉到云海岚知道什么有关他的秘密,却一直没有告诉他。明明云海岚蒙难的时候,自己还没有出生,可是这种感觉,偏偏无比真切。 “你的身世。”云海岚缓缓道。 果然,她的确知道,而且很可能是初见吴锋的那一刻就知道。不然以她的身份,本不该那么快便待吴锋不寻常起来。 吴锋怔怔望着云海岚。 却听她道:“小锋,你已经十几天没合眼了,先抱着人家好好睡一觉吧。待你醒了,我再告诉你。” 今天三章,明天就只有一章了 rt 第二百四十五章坐拥 云海岚的声音带着一种深入骨髓的疲倦。 吴锋乍以为这仍然是她对自己的考验,但随即意识到,她可能的确有着什么难言之隐。 他轻轻揽住云海岚的纤腰。 云海岚随手掀起了裙幅的前摆,登时展现出一对白皙如冰的长腿,胯间遮蔽最美妙森林的一片朦胧素丝在吴锋眼前忽闪而过,她却似全无察觉。 吴锋坐上了绣墩,随即云海岚便跨上了他的双腿。 这套开叉衣裙的最大好处,便是能让女子跨坐在男子身上,如若是完整的长裙,便只能侧坐或者正坐了。 云海岚身量极高,几乎和吴锋不相上下,坐上去之后便显得高出吴锋许多。她将翘臀沿着吴锋腿部向后滑去,让自己身子前倾,这摩擦的感觉,登时让吴锋腿上酥融欲化。 她将螓首枕在吴锋的肩头,酥胸随着呼吸轻颤,与少年的胸口轻轻挤压着。发丝散发出柔淡的冷香,传入吴锋的鼻尖。 吴锋一手揽在她腰后,另一手却不知道放在哪,微一踌躇,便沿着云海岚的大腿摸索上去,轻轻按在开叉之处。 肌肤清凉软腻,滑不溜手。 美人登时玉颜轻红,却是忍住羞涩,对吴锋耳畔吐着气:“喜欢嘛?” “喜欢。”吴锋在她腰后发力一按,道,她的胸上玉雪登时摇颤起来,挤压在吴锋的胸脯上。 云海岚又一阵脸红,但少年如今这绝丽妆扮,却令她想起了少女之时与闺中密友之间的亲昵行为。 虽然她性格矜持,当年并不至于像有些姑娘那样发展到“磨镜”的程度,但洛邑京风气开放,被偶尔上下其手也是免不了的。 “那就这样放着。别乱动。”云海岚红着脸道:“还不睡?” 吴锋应了一声,嗅着佳人幽淡清冷的体香,感受着绝世的温软,阖目睡去。 坐怀不乱需要极高的定力,还想睡着就更不容易。但吴锋毕竟的确也是太过困倦,闭上双眸之后。很快就沉入深远的黑甜之渊。 云海岚偷眼看他侧脸,线条纤美,气质如魅,难描难画。 但她却是突然心头涌起淡淡的伤感,低叹一声。 当吴锋醒来时,眼前瞧见的是一双盈盈妙目,如同幽夜流波。 “醒了?小锋。”话音显得格外温柔。 吴锋点点头,只见室内光华黯淡。侧眼瞧去,只见火盆中已经积了很厚一层白色的灰烬。但仍有木炭在燃烧,至于那两支红烛,则早已燃尽了。 肩头干干净净,云大小姐矜持优雅,也确实没有睡觉流口水的习惯。梦绮舞也曾经和吴锋一起睡了两次,一次枕他腿上流了满腿,另一次则流在他胸口上。 “我睡了多久?”吴锋问道。 “两天两夜。”云海岚答道。 “你一直坐在我身上?”吴锋惊道。 云海岚点头:“我怕惊醒你。新的木炭是我用飞剑取来的……” 玉绳剑这样的神兵,却被她用来戳木炭。只为了不让吴锋惊醒。和吴锋相识以来,云大小姐确然是越来越懂体贴人了。 她自空间袋中取出一大块肉干。以及盛着清水的水壶:“两天没吃东西了,补充点体力吧。” 吴锋接过肉干和水壶,吃了一些,却是微笑道:“你也一直没吃吧?” 云海岚道:“我……没关系的。”修真者能够辟谷,几天不吃任何食物也的确没甚紧要。 但吴锋却是将自己啃过的肉干和水递到云海岚嘴边。 云海岚一惊,吴锋喂食自己吃过的东西给她。无异于间接接吻。但此刻少年身着女装,轻笑之间就有绝世的魅力,令她心魂微颤,竟是在那肉干上咬了一小口。 吴锋见她咽下,又将水壶口接上云海岚樱桃小嘴。令水流缓缓倾入她口中。 由少年喂食过来的肉和水,不知为何,似含着异常的甜。 云海岚俏脸轻红,妙目盈盈瞧着他,带着嗔怪之意。 吴锋却是又喂了她几口,才自己将剩下的食水解决干净,正了神色,道:“云姨……现在,可以说我的身世了罢。” 云海岚闻言,眼神陡然深远迷离起来,带着淡淡的幽怨,陷入到久远的回忆当中。 好一会,她才道:“小锋,我们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对罢?” 吴锋断然道:“你原本的时代已经远去,你便只能属于这个时代了。” 云海岚缓缓摇头:“不……我是说。当我被杨麒所害的时候,你还远没有出生,甚至你的父母,也该还只是几岁大的孩子吧?我说知道你的身世,那么我为什么会知道呢?” 吴锋心头一震。 是啊,云海岚怎么可能知道自己的身世,也是吴锋最为奇怪的地方。她不可能知道未来将发生的事情。 那就只可能是推断了。什么令她在见到自己的那一刻,便做出了推断? 吴锋努力地回想着。 除非是……自己和她所知的某个人相似。 吴锋随即冒出一个荒谬的念头——莫非太子其实没死,父亲便是大魏太子? 但他随即否定。 从忌部千殇那里,吴锋已经肯定父亲出身于总堂吴家。况且如果太子可能没死的话,云海岚怎么可能一直对他的父亲下落没表示出丝毫兴趣? 那么……母亲那方面的话…… 吴锋陡然响起,他向云海岚提起自己的母亲死于难产的时候,云海岚神色微变,并且问他,倘若他的母亲的死并非正常因素,而是与别人有关的话,打算怎么复仇。 他身躯一震,问道:“云姨……我娘真正的死因,究竟是什么?” 云海岚点头道:“这么快就想到了。” 她轻轻叹息道:“那就得从殿下说起了。世人皆传我们之间有什么,但虽然我不愿意承认,虽然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但我们的确只是盟友而已。他别有所爱,而且与对方还有一个女儿……” 吴锋陡然感觉到心被悬起。 “当我们的军队一路败退到孟津时,有人带来了消息。他在新安城的别业被杨麒的属下袭击,被他视作妻子的那个女子当场被杀,老仆抱着他刚出生的女儿逃走,不知去向,但剑气已经穿透了老仆人的身体,伤到了婴儿。” 云海岚说得极慢,并不带多少感情,或许是感情太过复杂,所以才无法表达出来罢。 吴锋声音骤冷:“是永恒剑气?” 云海岚点头:“也就是说那个女婴活不过三十岁,如果要生孩子的话,更是必死无疑。” 吴锋终于明白了。 他以前以为,以父亲的修为之高,母亲当也不会太弱,怎么会难产而死? 现在才知道,父亲并不算骗他。 他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这三个字:“诛仙王……” 云海岚柔声道:“你父亲不肯告诉你,一定是怕你今后逞匹夫之勇,独自前去刺杀诛仙王报仇……” “我也曾担心过这个问题,太早知道家仇,可能会让仇恨之火扭曲你的计划。但现在你已经十六岁了,心智和决心,更是都远在云姨之上……” 吴锋恨恨颔首。 “我明白。” “这一笔家仇,绝不止于诛仙王,也不止于杨麒。整个关陇集团都参与了此事,那我……” “就让他们一个个血债血偿!云姨,你且待我攻破关中之日便是。” 云海岚芳心骤惊。 她看见复仇的烈焰在吴锋的绝丽的双眼中燎烧,感受到了滔天的杀意。 吴锋竟是将协助杨麒的整个关陇集团,都视作自己的仇人。如此的话,吴锋便绝不会一时冲动,做出刺杀之举,而必定会慢慢积攒实力,以待攻破关中之日。 可是到了那一天,少年的剑下又该堆积多少白骨,染上多少血魂? 第二百四十六章随缘 吴锋的杀性其实颇重,血脉中藏着嗜血的因子,他对此非常清楚。 然而他将复仇对象定位为整个关陇集团,也证明他看透了四十年前那一场大战的本质。 不仅仅是武者和修真者的对抗,更是关陇集团和河洛集团的交锋。 以大魏太子为首的河洛集团不再甘心作为老牌道门各派听话的统治工具,因此道门各派才选择了以杨麒为代表的关陇集团。杨麒顺利地攻破了河洛集团的统治中心,并通过鸡犬不留的大屠杀,将整个河洛集团连根拔起。 但是身具大气运的杨麒当然不甘心与丹鼎派、黑山派等北方老牌道门派阀共治中原,结果便只能撕破脸,将黄河流域分为两个部分,大周和大齐。所谓杨麒屠戮过盛,以至于招致老牌道门门派不满,因此推进到河南地区之后就难以东进,不过是次要原因罢了。 关陇贵族们令他母族灭绝,更使得他从小就没有母亲,吴锋自然恨之入骨,想要让这些人血债血偿。 云海岚不知道该说什么。 吴锋成为一个杀伐决断的枭雄人物,不正是她所希望的吗? 可是,生长在同一块大地之上,流着一样的血液,这样以血还血又真的好吗?杨麒的屠杀令整个豫州十室九空,加上这些年的豪族争战、瘟疫、蝗灾、旱灾,曾经绝世繁华的豫州地区,过了四十多年还远未恢复元气。 当云海岚每次想起洛邑京废墟中的那一片森森鬼哭,她都心中恻恻,辗转难眠。 难道吴锋真的要让同样的惨剧在关中重演么? 此时此刻,少年显得面如桃花,颜如渥丹。眼中的恨火,竟令他看起来越发如同寒冰铸成的利剑,有一种晶莹剔透的美。 云海岚一阵心疼,握住他的手,以自己的玉指轻轻捏弄摩挲。 从云海岚处得知真相的吴锋,终于感觉到了从未谋面的娘亲对他的爱。 算起来。母亲生他的时候已经二十七岁,算是很晚了。以父亲的性格,当会想阻止她,以令她多活一些时日吧。 但母亲自知时日无多,终究是在自己还能生孩子的时候,选择生下了他,代价是最后三年的生命。 吴锋也明白了云海岚对于他的态度,为何会显得这样奇异。 从深墓中醒来的她,猜到了吴锋的身份。却对辈分并不会有强烈的感觉,毕竟这四十年的时光对于她来说不过弹指一瞬。 对于大魏太子的那片感情,令她忍不住将少年吴锋当作了感情的寄托,但当两人的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从小所受的礼法教育,又令她犹疑起来,不敢再进一步。 女人啊……吴锋暗叹。 如果早知道她开始时只是将自己当作一个替代品的话,吴锋多半会保持距离。可云海岚直到今天才敢告诉吴锋。不光是害怕吴锋过于冲动,也定然有这方面的考量。 吴锋一直以为两人的相处。是自己占据主动,现在看来与梦绮舞一样,自己是被勾引的一方。 可是却也并不能怪责云海岚,她的内心确然有着少女的一面,举目无亲的她也的确是太孤独了。 “我想知道得更多一点,可以说一说吗?”吴锋令自己平静下来。将滔天的恨意敛入心房深处。 云海岚点头,眼神迷离,话音幽远,再次陷入了回忆当中。 “我初见你的时候,立刻从你身上感觉到了两个人的影子。但今天你穿上女装,我才完全确信这一点。简直好像那位女子复生过来,却又比她更美一些。” “天阳之体和极阴之体一样,都是通过血脉传承,隔几代或者十几代出现一个两个。殿下的父亲,也便是最后一代大魏皇帝,也是天阳之体,但他庸碌无能,并无独自和气运者生死搏杀的机会,只能靠着优渥的修炼资源修炼到镇野境而已。” “我和殿下同岁,自幼相识。他时常感叹黑山派、丹鼎派这些老牌道门大派把持天下,残害百姓,而大魏帝室为首的整个河洛集团,都只是他们的傀儡和工具罢了。” “从十五岁起,我们就开始为了理想而行动。” “十八岁的那年,我为了一桩重要情报利用了杨麒,可是他还带来了弘农杨氏的镇族宝鼎炼制的丹药……我当时知道坏了,这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事情必然败露,弘农杨氏也可能会因此憎恨于我。但解释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我只能取走了丹药,希望由杨麒来顶缸。” “奇怪的是杨麒不但逃过了族中的惩罚,还突然气运加身,修为暴涨,建立了庞大的势力,更成为弘农杨氏乃至整个关陇集团的领袖。” “二十岁时,殿下突然告诉我,他有了心上人,然而那女子出身平民,他只能待自己登基为帝之后,再娶她过门。但这一世,他不会再动心于其他的女子。” 云海岚黯然轻叹一声:“我疑惑于有哪个平民女子能令殿下如此迷恋,但当我见到她时,只见她风华似梦,温柔如水,容貌气质、为人处事、针线女红,无一不在我之上,偏偏又极有主见,除了修为不显之外,简直是完美到极致了。” “当时我只是心中失落,但每次当有人求婚的时候,我都想着,既然堂姐能因痴迷修炼而长久不嫁,那我又有何不可?” “于是一转眼,便到了三十岁……后来的事情,你也都知道。” 云海岚凝视着吴锋的双眸,眼波迷离如五湖烟水。 “小锋……云姨对不起你,算是我欺骗了你的感情……可我们不能再……”她颤抖着声调道:“再错下去了。” 吴锋看见她的眼中有泪光闪烁着。 女人往往以为自己可以浅尝辄止,却终究难以控制自己的沦陷。她说出这样的话语,已是十分艰难。 “那么……”吴锋道:“一切都随缘吧。如果云姨愿意的话,小锋依旧当你是我的仙女姐姐,天上的仙女,是没有年纪和辈分之说的。” 他生性狂狷,本不太将礼法当一回事,只是从小被父亲教育君子之道,终究未敢说得太过。 云海岚眼眶更加潮润,却是从吴锋腿上起身,默默不语。 吴锋取出水囊,洗净脸上妆容,换回了男装。 “去看最后一条甬道吧。”吴锋道:“出口一定在那边。” 他的话音也显得有些落寞。 有些真相,知道了必定是会生出些隔阂的吧。 第二百四十七章密谋 最后一条甬道,竟然是斜向上的走势,给人一种能够直接走出去的错觉。 但这并不可能,不然当年忌部千殇早就逃出去了。 飞过来的时候,云海岚突然又拘谨起来,不肯让吴锋再背她,而是拖住吴锋的衣领飞了过去。 她这闹别扭的样子,令吴锋心中一阵憋闷。 吴锋等她将自己放到甬道口,就猛地捉住了云海岚的玉手。 云海岚怔了怔,试图挣扎,却发现吴锋手掌如同铁箍,完全挣不脱,只得放弃。 两人的心情都十分复杂,表情沉闷,一同向前走去。 前方传来一道清光。 两人走近之后,发现前方竟是死路,被一块巨大的白玉堵住了。 白玉绽放着淡淡的光华,清澈如水,更带着透明的质感,隔着玉层隐隐可以看见后边,似乎也是空的。 “你先别动。”云海岚道。 吴锋放开了她的玉手。 果然,云家远祖在地宫中为后世子孙留有机缘,不然云海岚不可能感应得到地宫的召唤之力。 那白玉看起来无比凝实,云海岚却仿佛没入光幕一般,不惊起半条波纹地走了进去。 她走到白玉中央,骤然间闭了双目,登时被白玉整个包裹在其中,不再动弹,甚至也感应不到她的呼吸和心跳,再次化作了一尊睡美人。 玉光隐隐流淌着,衬得她的面庞异常圣洁,如同天山上的雪莲一般。 吴锋却是微微一惊,用赤剑向玉壁上一探,却感觉坚硬如铁,随即一股巨力将他震飞出去。几乎吐血。 这是为云家后裔准备的机缘,外人自然不可触碰。 只是将云海岚连呼吸和心跳都停止,看起来就好像死去一般,吴锋也不由心头发紧,暗暗担心。但想起她当初在白玉棺中沉睡时也是如此,才稍稍放下心。静静站在旁边等候。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陡然见到光芒暴涨,白色的光华充斥了吴锋的视野,也将白玉包裹的美人整个淹没。 在刹那间,吴锋骤然看见无数的符文在玉体当中闪烁。 只听轰地一声,那巨大的白玉砰然爆炸开来! 吴锋以袖掩脸遮挡,便见大量极细的玉粉流泻在整条甬道当中,将他半个多身子都埋在里面。 云海岚被一股圣洁的光芒包裹,衣袂无风轻飘。如同云端仙子,那汹涌的玉粉却是未沾上她分毫。 吴锋骤感她周身气息暴涨,体内缠绕的阴气已经完全褪去,完完全全地回复生人之体,虽然仍是极阴体质,但气质却柔润如月华,静雅明亮,不带丝毫阴诡之感。再无初见时偶尔流露出的鬼魅气质。 “恢复了?”吴锋问道。 云海岚点头:“已经恢复到了征天境二重天,是我当年最后一战时的修为。远祖更是在我紫府内烙了数部古经。如此一来。数年内成就真尊有望。” 到了征天境,突破就变得越发艰难,被认为突破一重天,就相当于之前突破一个大境界。毕竟征天之上,便是超凡入圣,离仙神只有一步之遥。 征天境又称尊级。然而一到三重天常被称呼为伪尊,四到七重天才能叫做真尊,**两重天则俗称为半圣。 之前吴锋借用了云海岚的力量与诛仙王战斗,却远非诛仙王对手,正是因为诛仙王是真尊级的实力。而真尊对上半圣。一般来说也不会有什么悬念。 “你的远祖给的待遇倒也不差。”吴锋微笑道。 继续向前走去,又是一间石室,但这里却是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吴锋道:“试试能不能发动土遁。” 云海岚一勾玉指,随即惊道:“怎么会……这里仍是不行……” 两人本以为那块大玉是阵法一部分,所以当年忌部千殇才过不去,云海岚将大玉中的力量吸收,应当已经超出了阵法的控制范围,可以出去才对。 难道……真要困在云家远祖留在的地宫里面? 吴锋却是镇定道:“别怕,慢慢找,总会有办法的。既有机缘,又怎可能没有生机?” 云海岚正要回答,却是陡然一凛,压低声音道:“小锋,听!上面似乎有声音传下来!” 吴锋急忙竖起耳朵,细细感应,果然觉着有声音,却是完全听不清楚,细细仿佛蚊鸣。 云海岚作为征天高手,都无法完全听清,更不用说吴锋了。 云海岚微一踌躇,举起玉手,轻轻一划,石室顶上便出现了一个光圈,光圈的边缘流淌着七彩的光泽,如同仙霞闪烁。 上面隐隐约约出现人影,传下来的声音也变得大了一些。 云海岚恢复到征天境之后,她的“隔垣洞见”之术竟然还能收到偷听的效果。 有两个声音,一男一女,男声粗犷宏亮,女声柔媚婉转。 吴锋心中一动,他突然感觉到,这两个声音都有些熟悉。 云海岚玉指轻移,调整着光圈的焦距。 吴锋亦目不转睛地看着上方。 光圈中的景象,终于完全清晰了起来。 一男一女相对而坐,男子穿黑袍,女子一身红衣似血。 因为是从下往上看去,吴锋顷刻间便窥见了那女子的一对大白长腿,幽秘如梦的裙下风光…… “不许看!”云海岚突然变得像个小女孩,猛地捂住了吴锋的双眼。 “那个女孩子,是不是你一直念念不忘的芦名教公主盛醉香?”云海岚问道。 “好像是吧……我还没看清楚呢……等等,我什么时候对她念念不忘了?”吴锋道。 而这时,真真切切的声音,终于借助着光圈,透过厚实的土层和石壁,传了下来。 “只需乔门主鼎力相助,醉香自可颠覆仙台魔宗,令伊中棠一生霸业,化作梦幻泡影!” 两年前的香艳景象,陡然浮现在吴锋的眼底,还是那个荡气回肠,令人脸红心跳的女声,但当时是柔媚婉转,现在却显得决绝如电,英气逼人。 吴锋两年前与她会面时,便意识到芦名教虽然是仙台魔宗的附庸,但身为芦名教公主的盛醉香,对于仙台魔宗却毫无忠心,纵然伊中棠是她的义父,待她如同己出。 没想到过了两年,她竟然出现在这南部城中,与修罗门门主乔北溟策划倾覆仙台之事! 第二百四十八章偷听 云海岚调整了光圈的位置,这才松开了捂着吴锋双眸的素手。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便只能看见委地的血色罗裙,女子盈盈而坐,满头红发似火。 “还真是惊艳呢。”云海岚瞥了一眼,道:“怪不得你魂牵梦萦,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提了她接近十次。” 明明是云海岚缠着吴锋,让他说分别的一年多里发生的值得关注之事。由于有趣的事毕竟有限,就免不了要重复说。 吴锋自觉提起盛醉香的次数,还不如狄临剑和任夭笑来得多,没想到便被云海岚算得清清楚楚。 女人对于同类的敌意,果然是男人很难想象的。 吴锋只得闭口不答。 却听乔北溟冷然道:“盛公主胆气惊人,然而与你联手,对老夫好处何在?” 盛醉香容止端庄:“敢问修罗门领土,与仙台魔宗相较如何?” 乔北溟微显得意道:“是仙台三倍。” 盛醉香又问道:“可动员的兵力相比又如何呢?” 乔北溟微滞,随即道:“仅有仙台三分之一。” 这还算是保守估计。罗荒野北部地广人稀,修罗门领内人口四百万,其中仅有四十万自由民,可动员的战兵只有两万。民兵之数大概五倍于此,然而大部分民兵都是奴隶。 仙台魔宗本身可以动员的战兵就有三万以上,最强的支派芦名教可动员一万五千,近年降伏于伊中棠的阴魄殿亦可动员一万多,加起来便有六万。这还不算相马帮、葛西阁、三春村、二阶堂等等较小的仙台支派。 由于仙台一定程度上废除了奴隶制度,可动员的民兵也远多于修罗门。 盛醉香道:“冰原上的聚居点是固定的,不似草原可以逐水草而居。若伊中棠发兵北上。乔门主何以御之?更不必说安东府必然趁火打劫……” 面对乔北溟这魔道第一高手,盛醉香不但毫无怯色,更是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地宫当中,云海岚对吴锋道:“魔门四大派中,修罗门与安东府是世仇。” 吴锋点头:“我知道。现今魔道各派。几乎只有修罗、安东两派尚未拜倒在伊中棠的竹雀军旗之下了。然而以这两派的仇恨,哪怕面对伊中棠的北侵攻势,恐怕也不能并肩抗敌,反而会被伊中棠挑拨得互相残杀。” 乔北溟一双老眼与盛醉香对视,沉吟了一会,方道:“三分之一的兵力,欲防守三倍于敌的广大土地,自然是极为困难。欲坚壁清野,因地域广阔。定然号令不便。欲扼守险要,则各地的资源点必定被烧杀一空。” 盛醉香道:“以伊中棠的作风,根本不会在乎罗荒野北部的这点人口,圣教大部已在他手中,那么即便是将修罗门从上至下全部赶尽杀绝,令这无垠冰原化作无人之境,在伊中棠眼里也算是统一了圣门。” 盛醉香并不讳言魔教二字,但在乔北溟面前。仍是称呼魔道为圣教、圣门。 这话听在乔北溟眼中,当然刺耳。他乃是一代魔君,连道门第一高手杨麒都不放在眼里,又怎肯向伊中棠折腰? 然而形势比人强,纵然乔北溟真的如杨麒那样是圣级高手,也绝不可能以一人之力抵抗仙台汹涌而来的大军! “这样说来,老夫是非得低头不可了?”乔北溟微有愠色道。 “当年乔门主坠入水潭。以退为进,方得毙杀中原武林盟主张丹枫,名震天下。现今暂时折腰,以求巨大的利益,又有何不可?”盛醉香微笑道:“伊中棠急于整合圣门。发兵南下,野心已经蒙蔽了他的理智。修罗门根本不必如同阴魄殿那样俯首称臣,只需以较为恭敬的言辞写一封书信,声称若伊中棠放马中原,修罗愿与仙台共进退。我再于旁说项几句,伊中棠便会以为修罗算是顺服了,而放松警惕,一心筹备南下之事。” “其时,醉香自可施展策略,引爆仙台内部的重重矛盾,燃起焚城之火,将伊中棠的霸业烧得灰飞烟灭!修罗门之危自解,更能从旁渔利,攻城掠地,扩大版图。” 盛醉香神色如冰,绝美的面庞上尽是决然之色,全无半分平日里的妩媚娇柔。 “好!”乔北溟击掌如电,声如奔雷:“你父亲盛宣怀被世人称为伊中棠麾下第一辩士,果然是名门虎女,纵横之口才,丝毫不在汝父之下!” “多蒙魔君谬赞。”盛醉香不卑不亢,意态雍容。 乔北溟道:“然而,老夫尚有数事不解。” 盛醉香道:“醉香愿洗耳恭听,乔门主但有所问,无不竭诚作答。” 乔北溟正了正身躯,声气如铁道:“其一,兵指中土,再度饮马黄河,乃至投鞭断流,越长江而席卷整个天下,是我等圣门各派多年以来的理想。如今伊中棠统一圣教在即,他又是你义父,待你恩重如山,你为何不鼎力相助,反而汲汲于芦名教独立这样的眼前之利?” 盛醉香道:“答案很简单,中土尚不够乱。” 她玉指轻划:“伊中棠自负太高,甚至不愿联络西域的屠龙会和草原西部的佛门,欲仅以圣门之力,席卷中原。然而当年中原的大晋王朝经历八王之乱,十室九空,社稷倾颓,我圣门才得以趁虚而入。现今之中原,仅以北方而论,杨麒的圣王道宗实力雄厚,北燕尚清影也是一代人杰,魔门若南下,中原各派更是可能摒除旧怨,协力抵抗。” “伊中棠发兵南下,初始还可能势如破竹,很快便会陷入泥潭,不得不苦战!其时,要么圣门联军集体败退回北莽,大家都损失惨重;要么伊中棠以修罗、芦名、阴魄等派为炮灰,勉强取胜,占领黄河流域。但我等却都成为伊中棠霸业的垫脚石!” 盛醉香美目轻盼,依依瞧着自己舒展如杨柳的玉臂,声音转作柔媚如丝:“这一身艳骨,俱是父精母血所化,醉香实不欲因愚忠二字,便将自身拆个粉碎。为他人铺作道路呢……” 一肌一容,尽态极妍,就连阅尽世事的一代魔君乔北溟,都不由为之神动。 “好一个媚骨天成的小姑娘。”云海岚在下边感叹道。 若说美貌,她并不输给盛醉香,但娇媚却是远远不及了。 乔北溟点了点头,又道:“其二,你之前说,挑动仙台魔宗内战。紧要之处,便在于伊中棠长子伊千阳身上。” 盛醉香收敛了妩媚,又恢复到典雅如梦的气质,道:“不错。仙台魔宗基业太大,伊中棠不得不将部分权力交给伊千阳,然而伊千阳此人野心太大,已隐隐有父子对立之势。” 乔北溟道:“父子对立,确然有机可乘。然而疏不间亲。你终究非伊家人,怎可能说动伊千阳动手?盛公主不会以为仅凭美色。便能令你那素有勇将之称的义兄迷得神魂颠倒,向亲生父亲举起战刀罢?” 盛醉香笑道:“声色、酒食、娱乐之类,皆不过纵横之术的辅助。以利动之,以术欺之,旁敲侧击,煽风点火。伊千阳自然不是好色之徒。然而四十岁太子,无有不怀恨者。伊千阳已经做了三十七年的世子了……” 乔北溟忽而长笑,声如崩霆,震的满室簌簌震动:“如你所言,你前来游说老夫。也是纵横之术?” 盛醉香神色不变:“纵横之术,有欺诈之术乱敌判断,陷敌于死地,有开诚布公剖明利害,求共同之利。醉香今日与乔门主所言,是否句句实话,门主素来睿智,可自行辨别。” “真是好一张伶牙俐齿,勾结外人陷害自己的义父,也能说得如此冠冕堂皇,理直气壮。”云海岚道。 “但不可否认,仙台魔宗若乱,对于中土有利。”吴锋秉着理性如此说道。 云海岚剜了他一眼。 吴锋笑了笑,走过去轻轻捏她玉手。 乔北溟再次发声。 “前两个问题,你的答案皆能令老夫满意,现在是第三个问题,最后,却也最关键。” “你说伊中棠若来攻我,安东府必趁火打劫,与伊中棠联合出兵。那么若仙台内乱,老夫前去攻打,后方空虚,安东家恨修罗门入骨,同样会出兵偷袭城池村庄!若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老夫又如何与你联手?” 乔北溟所说,的确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盛醉香却是面色恬然,淡淡道:“交给醉香解决便是。” 乔北溟问道:“计将安出?” 盛醉香道:“饿狗在眼前有肉骨头的时候,是绝不会跑去撕咬站在远处的人的。安东府于数百年前分为上下两家,两家明争暗斗,但由于对修罗门的仇恨,在修罗面前,一直联手对敌。倘若为安东府提供一个统一的机会又如何?” “醉香在安东府早埋有暗子,接下来以结盟名义,先密通实力稍强的上家,再诈作与下家结盟,却提供假情报,令下家实力受损。上家见修罗门倾力攻打仙台,再无后顾之忧,自然会全力攻打下家,以求统一。” 乔北溟微有不豫道:“如你所说,安东府上下两家统一,对我修罗门威胁更大,此计虽可行,又如何称得上妙策?” 盛醉香听得这话,却是长笑起来,犹如花枝乱颤,满头红发抖动如火海波浪。头上所插的那朵玫瑰发花,也差点掉落于地。 “盛公主又在笑甚么?”乔北溟面色如冰铁。 “待仙台大乱,乔门主攻城掠地,修罗门实力大增,又何惧一个统一的安东?乔门主当年孤身南下挑战武林盟主张丹枫,更是连天下第一高手杨麒也未必放在眼内,如此豪气,莫非还会怕了安东家那几个鼠辈么?”盛醉香敛了笑声,话音堂堂道。 第二百四十九章暴露 乔北溟以手抚须,缓缓点头。 他沉声道:“盛公主若能做到承诺的一切,老夫自当发兵南下,攻打伊中棠。” 盛醉香闻言,却是又露出娇柔神色,微笑如蔷薇清露:“醉香年轻,还请前辈多担待。” 乔北溟道:“那是自然。” 然而,他的目中却是陡然神光暴涨,锐利如鹰隼。 “老夫既与你暗中结盟,共图仙台,自当有个见证。”乔北溟声气听着平和,却暗藏阴煞之意。 盛醉香毕竟年轻,难以抵受半圣高手的气场,隐隐心寒,道:“如何见证?” 乔北溟幽冷一笑:“听闻盛公主年已双十二,但嗜好磨镜,故而尚是纯阴之质。不知确否?” 听得此言,下边的云海岚虽然看不惯盛醉香图谋义父的忘恩负义之举,却也不由暗骂:“好一个老流氓!” 吴锋倒是神色平静,道:“魔门中人行事不依常规正理,更不顾伦常道德。你们洛邑云家南下中原太久,当是把这情状给忘了。” 盛醉香微滞,随即道:“那又如何?” 乔北溟道:“今夜你可留下侍寝,便以你的红丸作为见证。” 说话时眼中全无淫邪神色,却话音决绝,不容反驳! 盛醉香眯了妙目,眼中柔光闪烁,道:“醉香若是不应呢?” 乔北溟道:“你在我南部城中且不说,你明明是出使我修罗门,劝老夫投顺仙台,却与我私下勾结。我倘是将此事告知伊中棠,你又当落何下场?” 盛醉香身上微寒,深知义父行事方式。如若知道她密谋,说不得便要将她投入娼寮,供千万人淫辱之后再处死,就是父亲盛宣怀,亦不可能保得住她。 但她随即神色骤凛,妩媚绝世顷刻化作冷若冰霜。目芒如电逼视乔北溟,竟是丝毫不肯相让。 “乔门主若能攻灭仙台,压服我芦名,一统圣门,醉香当自荐枕席。若门主用强威逼,醉香二十年内必斩乔门主首级,阴火炼魂,以雪耻辱!” 字字如剑,锋芒逼人! “哈哈哈哈!”乔北溟拊掌长笑:“好姑娘。比伊中棠那个老僵尸对我胃口百倍!” 吴锋向着云海岚浅浅一笑,他早觉乔北溟只是试探,果然如此。 盛醉香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纵然是试探,乔北溟的威压却是真实不虚。在如此威压下能做出正确的回答,实在不容易。 乔北溟又喝道:“有如此胆魄,才配与我分割这北莽大地!拿酒来!” 地下密室之内,除了两人之外并无别人。但乔北溟一声断喝,门边的一张酒柜。却是陡然开启,飞出一个紫色水晶瓶,瓶中酒液清滢,在灯烛照耀之下,华光闪烁。 乔北溟一掌捉住酒瓶,在桌上放了四个硕大的酒杯。 盛醉香微显疑惑之色。 吴锋心头骤然暗惊。 乔北溟抓住酒瓶。掌上魔气激荡,猛地拍向地面,只听轰地一声巨响,瓶盖轰然炸开,酒水冲天而起。被室顶反弹,分成四股,刷刷落在四个酒杯当中。 瓶中酒液一滴不剩,全部喷出,密室顶部被酒水喷上的部位干干净净,全无痕迹。四个杯中酒水分配得极为均匀,一滴不多,一滴不少,更没有半点溅洒在外。 而那酒瓶丝毫无损,完整地被乔北溟抓在手中。 吴锋的云海岚却只听一声巨响,光圈中的景象骤然湮灭,随即一个与光圈一模一样大小的土石柱子轰然坠下,砸得满室烟尘! “偷听的客人,上来做做客罢!”乔北溟声如雄狮,吼道。 盛醉香移到洞口边缘,待石室内烟尘落去,看着吴锋一怔:“小谢衣……是你?” 云海岚惊得面色隐隐发白,吴锋却是捏了捏她的手,示意她不必恐慌。 云家远祖留下的阵法,果然不但能进不能出,而且也只能从外边突破。 但天无绝人之路,两人既然因为偷听盛醉香和乔北溟的谈话,被乔北溟发觉,一掌打破地面,得以出离这地宫,便证明他们尚有活下去的运数。 乔北溟瞧着云海岚,道:“可是杨麒那匹夫的梦中情人云姑娘么?” 洛邑云家的典型特征,便是灰白色的头发。乔北溟刚击走诛仙王,自然立刻想到了这里。 云海岚面色微微发白,点点头。 乔北溟道:“诛仙王只说你复生,这小子又是谁?” 吴锋答话道:“陈郡阳夏谢衣,昔年大魏太子之外孙。” 云海岚骤惊,没想到吴锋竟直接就把自己的身世说出来。 却见乔北溟骤然狂笑:“哈哈哈哈,好小子!老夫当年只是收了继母,你却是连比自己大两个辈分的女人都敢下手,大有我等魔门人物的风范!” 云海岚这才想起乔北溟的著名事迹。 胡人旧时的规矩,是新任领袖继位之后,将除亲生母亲之外父亲的所有女人都娶作侧室。 后来胡人领袖们不再愿意戴绿帽子,遂将规矩改成:领袖死亡时,除却新任领袖的生母之外,其他女人都得被杀死殉葬,如若身份特别,则驱赶回其原来的家族,永世不得再与新任领袖见面。 乔家以中土血脉,却入主冰原,成为修罗门门主家族,也沿袭了这条规矩。乔北溟在少时便和青春貌美的继母勾搭上,父亲死后继母将要被杀死殉葬,却被他化装成蒙面怪人,斩杀家臣十七人,将继母救出,藏在外边三年,而后光明正大地娶回来做正室! 这种做法比起天子峰薛衣人以师娘为妻,还要惊世骇俗。然而魔门中人漠视礼法,不顾伦常,并不非常当一回事。 乔北溟对杨麒极为敌视,对云海岚肯定有些好感。但吴锋和云海岚终究是偷听了密议,要想保住性命,须得令乔北溟认为吴锋与他是同一路人。 云海岚面色微红,但这种处境之下,她也绝不敢辩驳。 盛醉香已经从乔北溟处听说诛仙王前来追杀云海岚被击退之时,当下向吴锋嫣然笑道:“小谢衣,真是好胆色呢……” “乔门主,我两年前曾与谢衣见过一面,这少年智谋气魄皆非常人可及,以他的才智,足可助我们完善击破仙台的计划。”盛醉香转向乔北溟道。 “而我等破坏伊中棠南下中原的计划,对身为中土人的他们来说亦有利无害,他们没有泄露的理由。你我密议的内容,终究是要让忠心的属下知道,不然计划无法开展,那么多两人参与又何妨?” 第二百五十章三户馆 乔北溟神色沉肃,气势森然迫人,挥手道:“先上来罢!” 吴锋看了看云海岚一眼,两人一同自洞口纵身而起,落在乔北溟与盛醉香对谈的地下密室中。 “小子,你先说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们为何会出现在此处,究竟是有意偷听,还是无心之举?”乔北溟厉声道。 “说来话长,还请乔门主耐心。”吴锋神色不变,答道。 “无妨。” 吴锋遂从忘忧谷讲起,意外救出云海岚,忘忧谷灭门后一同投奔岩仓,为邓爱侯出谋划策得到重用,遭到凌清风告密引致诛仙王追杀,逃入北极进入地宫,以上事情全数和盘托出。 只是他现在既然叫谢衣,那么父亲便成了忘忧谷一位姓谢的长老,忌部千殇的事情也就略去了。 在乔北溟面前,必须讲真话为主,不能有太多虚言。 乔北溟抚须道:“原来如此。” 盛醉香道:“谢衣与中土各派均无利益牵扯,今后改名换姓回返中原,或能令中土局势越发混乱。” 乔北溟一挥手,桌上的酒杯便凌虚飞起。 他自己抓过一杯,倾入腹中。这一大杯酒足有半斤,却被他一口喝尽。 盛醉香也悠然接过,红唇轻抿,暗香喷吐,酒水如烟雨飘起,落入玉口,却是顷刻便荡然无存。 吴锋接了酒杯,同样一口干了。这酒颜色绝美,流淌七彩华光,入口却极为辛辣烧喉,但吴锋天生酒量不薄,因此还能耐受。 云海岚红唇沾到酒液。便被辣得难受,但如此关头,绝不能露出丝毫怯色。她横下心仰天而倾,将酒水尽数饮了,辛辣之意钻心刺骨,令她差点要流出眼泪来。只得强忍。 “仓促无法设宴,只以此百年老酒相待。”乔北溟道:“老夫与盛公主之中,他日必有一人统一圣门。你既是盛公主看得上眼的人,望你在中土做出一番事业。圣门南下时,倒戈投顺亦可,发兵相抗亦可,只是不要令我等失望!” 一双老眼神光闪烁如炬,令吴锋感觉到全身上下都要被照透一般。 若不是吸纳了先祖忌部千殇的武魂,以他镇野境界的实力。大约真抵受不了乔北溟的气场威压。 吴锋和云海岚暗松一口气。 乔北溟口出此言,表说明他们俩终于安全了。这半个月以来的危机,终于有个了结。 “必不辱使命。”吴锋目芒闪烁如电,道。 盛醉香对吴锋看得上眼,乔北溟便也加以青眼。但他没有再对云海岚说话,他对这女子的好感仅限于曾经令杨麒难堪而已。而在他看来,杨麒的实力雄厚亦只是源于家世和气运罢了。 乔北溟只是同时对两人道:“那便出去罢,老夫会向门人宣布你们二位是我新近聘请的军事顾问。你等可居住在三户馆中。与盛公主的使节团为邻。安心呆在我这南部城,住多久皆无妨碍。” 吴锋才知道为何盛醉香需要躲在这地下密室中与乔北溟商量事情。她本来的任务。应是带着整整一个使节团来劝降乔北溟,并达成相关协议。因此和乔北溟策划颠覆仙台,便只能躲到这密室当中。 他对乔北溟道:“承蒙照顾,地宫中的财富,愿助门主起兵之用。” 吴锋和云海岚的空间袋中都已经装满了金银珠玉,剩下的本就无法带走。如今见了乔北溟。地宫中的财富便注定是修罗门的了,不若主动献上,作一个顺水人情。 远祖留下的巨大财富,转眼便落入他人之手,云海岚不由隐隐心痛。然而死而复生之后。她变得通达了许多,转念一想那些财富骤得骤失,便如同从未有过一般,有何好惋惜的? 盛醉香与乔北溟相看,以他们的老练,也不由隐有喜色。 修罗门地处极北,百姓穷困,因此动员率非常之低。 乔北溟连番扩张,虽然构筑了修罗门有史以来的最大版图,但无论是奴隶还是自由民,都已有些不堪重负了,小规模的暴乱时有发生。 有了这笔财富,修罗门南下进攻仙台便不必再对领民课以重税,更无后顾之忧,越发胜券在握。 几人沿着阶梯向上踏去,到得阶梯口,她便衣衫飘香,化为魅影而遁。 她绝不能让使节团其他人发现她与乔北溟的密议,只能说是出去散心去了。 走到地面上,登时寒意凛冽刺骨。 所幸这里已经是南部城城主府的一角,没走多远,便出了花园——所谓的花园,无非是较为整齐地栽种了一些极为耐寒的灌木——进入到三户馆中。 馆舍是四排双层的石屋,围成一个方形,却并未用围墙连接起来,各处都留了空隙以供出入。 中间的空地便是院子,放着几个大缸,缸内烧着炭火。这三户馆当中似乎还有小阵法,虽不阻碍空气流通,却封住整个空间令热量不散失,因此地上并无积雪,反而有一股暖意。地面上长满了石南灌丛,下边是红红绿绿的地衣和苔藓。 院子中以血色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上,有几名侍女正在修剪灌木的枝叶,见乔北溟过来,连忙下拜问安。 随即她们的注意力便转移到乔北溟身后的一对青年男女身上。 吴锋显得较为成熟,云海岚是阴极之体,又是征天高手,衰老极慢,因此两人站在一起便如同一对年岁相差不大的姐弟一般。 男子容颜英秀,气质飘洒绝尘,女子意态清雅,恍若临尘仙子,走在一处,好似一对璧人,相映生辉。 她们未曾想到世间竟有与新近来做客的芦名教盛公主容貌相匹敌的美女,而已经长开的吴锋更是光彩照人,令她们心中迷醉,不由纷纷看得呆住。 对这些婢女,乔北溟当然不必解释。但却又见两人并肩而来,一位老者一袭灰色道袍,仅有一臂,容貌极丑,神情阴鸷,右边一位大汉身形壮硕。虬须如鼓,如乔北溟一般煞气惊人。 吴锋自然知道,这两人便是乔北溟的左膀右臂,“独臂擎天”管神龙,与“大力神”厉抗天。乔北溟征战冰原,多赖二人死力。 管神龙本非修罗门门人,而是生活在宁州哀牢山,与乔北溟并称魔道两大高手“南管北乔”。以魔道人物身份,却能够堂而皇之生活在中土。足见其实力。后管神龙应好友乔北溟之邀,携弟子门人北上加入修罗门,屡有战功,以“邪莲鬼气”斩将无数,赫赫凶名布于茫茫冻原。 厉抗天则是乔北溟的首徒,亦是管家,两人之间情同父子,对乔北溟忠心耿耿。亦是乔北溟最信得过之人,修罗阴煞功也练到第七重。较乔北溟的九重境界,相差不甚远。 “参见门主。”管、厉二人向乔北溟微躬,同声道。 “好。”乔北溟目不斜视,道:“谢衣公子与这位姑娘是老夫新聘的兵法顾问。” 他未曾说出云海岚姓名,意思是让两人哪怕猜到也勿要张扬。 “明白。”二人的回答极为简短,显示出魔门中人行事冷漠简洁的风格。 “幸会。”吴锋只是一抱拳。不卑不亢道:“还请多作指教。” 略作寒暄,管神龙与厉抗天便穿过院子离去。 乔北溟指向一座以金箔装饰,闪闪发光的石屋对吴锋和云海岚道:“便请居于此屋。” 早有婢女将钥匙取出,送到吴锋手里。乔北溟大步流星,转身离去。 进入屋内。只见灯火辉煌,装饰精美,窗户也是厚实的玻璃制成。虽然北莽人口中胡人占绝大多数,但由于乔家出身中土,故而器物摆设都是中原风格。 只是石头屋子不能保暖,所以墙壁上铺了厚厚一层毛毡,地上垫着鲜红色的地毯。 屋有两层,以木梯衔接,但空间都不大。下边摆着酒柜、茶几和饭桌,上头则只放了一张床榻。 床上铺着大红鸳鸯绣被,罩着粉色的纱帐,顶上吊着大红灯笼,边上有梳妆台和铜镜,却也有放着笔墨纸砚文房四宝的小书桌,墙壁上挂着的彩画,尽是鸾凤和鸣、枝成连理这样的图像。 这分明便是给夫妇同行的宾客准备的房舍。 云海岚不由俏脸晕红,低下头去。正在这时,丁丁的敲门声,自虚掩的房门处响起。 吴锋陡然嗅到一股扑鼻异香,便知道是谁来了,正要答话,却听盛醉香柔媚道:“既然门是开着的,那本姑娘就进来了哟?” 言毕,直接推门而入,一双妙目四下打量,嫣然笑道:“乔门主给你们准备的房舍还真是精致呢,我那边都没有这么好的待遇。” 云海岚面色更红,却是转过眼去看她。 盛醉香抬起双目,缓缓走上楼来,眼波柔媚,勾魂夺魄,全无和乔北溟对谈时的英气:“云姐姐莫非是不欢迎小妹么?” 她又悠悠道:“人家这魔教小妖女,初次见面便认云姑娘作姐姐,姐姐当是不会见怪嫌弃罢?” 云海岚一时微滞,不知道如何对答,只觉此女红发如火,妩媚天成,确然令身为女子的她都感到惊艳。 盛醉香早已转向吴锋,勾着玉指道:“小谢衣真是好福气呢,云姐姐风华绝代,仿佛天上仙子,只怕那北燕的尚清影小丫头也不过如此。” 吴锋也有点尴尬,道:“其实……并非盛姑娘和乔门主想象的那样。” 盛醉香笑道:“我当然知道,小谢衣这么可爱,怎么会动手得太快呢,只是……”她妙目扫向云海岚:“云姐姐,像谢衣这样可爱的男孩子,说是人见人爱绝不过分。姐姐还不动手,小妹可就先下手为强喽?” 第二百五十一章相约 云海岚平复了一下心情,强装从容,淡淡道:“随意。” “只怕姐姐口不应心。”盛醉香话音柔淡,却如有魔力一般,简简单单一句话,话音已逝,却仍在云海岚耳边回响不绝。 “这倒没有,只是小锋曾认我做姨娘,他既然父母不在身边,要和哪个女孩子谈情说爱,还得经过人家准许才行。”云海岚不冷不热答道。 现在吴锋用谢衣这个名字,盛醉香定然会以为“小锋”是小名,便更显得亲昵了。 吴锋微微一惊,没想到云海岚面对盛妖女咄咄逼人的攻势,竟是这么快便调整回了状态,并未被完全压制,还能绵里藏针,进行反击。 不管怎么说,云大小姐终究多活了九年,也曾在交际场上走动,纵然对上魔门第一妖女,也不会全无招架之力。在吴锋面前的时常失措,主要还是情动所致,终究是吴锋小瞧她了。 盛醉香蓦然呆住。 但她随即回过神来,道:“云姐姐还真是可爱,和小谢衣真是天生一对呢。” 这魅力惊人的妖女舒展了一下身躯,如同风中弱柳,浅笑道:“本姑娘两年前见了小谢衣,一见投契,便想念得紧。如今重会,便想邀他择日去我那再谈谈天说说话儿,并无他意。既然姐姐不是妒忌的女子,小妹也便放心了。” 她取出一个装饰极为精美的锦盒,道:“云姐姐是极阴的体质,正适合在这北极的冰海雪原中修行,可以多留些时日。但北莽寒气太重,容易伤身,还得以丹药补益之。这焚天丸是仙台魔宗丹药堂炼制的独门秘药。以三十余种阳性药草经五十七道工序炼成,对调和阴阳、混一寒热大有好处。以姐姐的绝世风仪,当是不会嫌弃礼物菲薄。” 话音款款,柔婉绝伦。 云海岚也落落大方,接过锦盒,道:“盛家妹子费心了。” 盛醉香转向吴锋道:“小谢衣可有想醉香么?” 她当着云海岚口出此言。毫无避忌。 “倾慕盛姑娘的人太多,多我谢衣一个不多,少我谢衣一个不少。”吴锋模糊以对。 盛醉香嫣然笑道:“那么若是单纯的倾慕,想必以云姐姐之胸襟,也不会怪罪的。今次没能带见面礼给小谢衣,还真是对不起,前番你答应过醉香,随人家学跳舞的,可不要忘了喔?明晚如何?” 她先镇住云海岚。如今吴锋想要拒绝亦是不可能了。 吴锋点点头,道:“承蒙美意,谢衣不敢推拒。” 盛醉香面露欣然之色,笑靥绝美:“那醉香便准时候着小谢衣喽。云姐姐也可过来,小妹料想洛邑云家的女子,必定也精通舞蹈,若能和小妹交流一番,也是极好的。” 她与二人告辞。飘然而去,在石屋当中留下香气盈盈。久久不散。 云海岚静静不语。 吴锋将门关上,对她道:“怎么了?不会又吃醋了吧?” 说着,再次捏她玉手。 “这小姑娘还真是利害。”云海岚道。 “这种女子,我不会动心的。云姨莫非还怕我上当受骗?”吴锋柔声道。 “不是啦……”云海岚也不知道怎么说,毕竟吃醋是女子的天性,明知道两人如果在一起多半不是好事。照样忍不住心中的独占**。若说了解的话,吴锋心性之坚韧,她本该是了解得极为透彻了。 “明晚要和我一起过去吗?”吴锋问道。 “不必了。”云海岚轻声道:“你自己去罢,我相信你。” 说到底,妖女从旁进言。才说服了乔北溟,对他们两人算是有恩。然而女人的天性,又让云海岚对盛醉香不容易生出好感。 正在这时,敲门声再次响起。 却是婢女的声音:“谢公子与夫人在吗?婢子送晚饭来了。” 她不知道云海岚的名字,只好称呼为夫人。 云海岚与吴锋对视,不由俏脸微红,心中却掠过一丝甜蜜。 吴锋与她一起下楼,将餐盒取了进来,只闻香气扑鼻。 那小婢大抵十六七岁的模样,容颜秀美妩媚。 只见她瞧着吴锋,粲然微笑道:“倘若谢公子有用得着小婢的地方,奴家留下来作双飞也是可以的。只是夫人美貌犹如天仙下凡,公子定是看不上奴家了。” 魔门女子果然大胆,一个小小的婢女,也敢这样说话。 吴锋尚未答话,云海岚已是柳眉倒竖,怒吼起来。 “盛家公主也就罢了,你算什么东西,敢这样口不择言!滚!” 吴锋认识她以来,只觉阴柔如水,头一回见她发怒,竟如雌狮怒啸,有这等威势。 也是这婢女太不懂事,言语过于荒唐,温柔如她,都终究忍无可忍了。 这婢女当下便被声浪震得口角溢血,跌倒在地下,沾了满身的苔藓和泥尘,连滚带爬起来逃走了。 云海岚冷冷关上门,却是顷刻恢复了柔美神色:“那就开始用饭吧。” 吴锋道:“她送来的东西你也肯吃?” 云海岚淡淡道:“又不是她亲手做的。晚饭若不吃,你又当我是词锋不如盛大小姐,拿婢女撒气了。这种自命聪明、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贱人,我当年在洛邑京见过太多,又何必放在心上?” “以魔门的作风,说不定乔北溟会丢个染血的人头给我们,作为赔罪,到时候看着心烦。待会还得让人传个口信,便说这种女人譬如微尘一般,处罚也无意义,不若放过。” 云大小姐终究是见过世面的,行事亦有些气度。 言毕,她轻轻揭开食盒,只见一个个餐盘涂着金漆,光华夺目。有鹿肉、熊掌、海豹肉、鱼肉,也有酒。素菜有一样,地木耳炒鸡蛋。并无米饭。 吴锋突然想起梦绮舞当年就常给自己做地木耳炒鸡蛋,如今又见到这道菜,不由隐隐怅然。 云海岚道:“北极这边粮食产量极低,除了肉类之外,多半便是以青苔地衣为食,家禽家畜也是用青苔和灌木的枝叶投喂。至于新鲜蔬菜,那是看不到的。” 她曾来过数次,对这边的风土人情还是有点了解。苔藓地衣之类最大的优势,便是适应力强,在极冷极热极旱极湿之处都能生长,因此在北极便成为了重要的素菜来源。 吴锋微笑道:“那我们在这边若呆得久一点,岂不是会弄一身青苔的气味回去?” 听得此言,云海岚也不由浅笑起来,在火红的灯笼光芒照耀下,颜如仙霞,动人无比,瞧得吴锋隐隐心动。 第二百五十二章公主抱 石屋内壁包着毛毡,十分温暖。 食物和酒都微有些粗砺,不如中土精致,但是味道也还过得去,至少不会像草原上的吃食那样腥气浓重。 然而两人互存恋慕之意,纵然吃肉干都能吃得甜蜜,如今有了热气腾腾的饭菜,更是格外温馨。 云海岚凝视着吴锋清隽绝伦的容颜,吴锋也抬眼瞧她,眼神流动,脉脉的情怀交汇在半空当中。 两人这十几天来都吃得不多,如今也饿了,除了海豹肉不是很对胃口,其他的菜肴很快吃尽,酒也尽数饮干。 吴锋将剩了残羹的餐盒托着出门,庭院里早有伺候着的小婢迎上来接过,准备送回厨房。 吴锋向她说了之前送饭那婢女胡言乱语之事,并且把云海岚的意思也一发告知。这小姑娘倒是老实得紧,听得这话,惊得面如土色,好一会才连声代另一个婢女谢罪,并叩头不止,吴锋又劝慰了她一阵,她收了餐盘离去。 步回石屋当中,吴锋将门再次掩上。 临窗的小柜中有围棋、樗蒲等玩具,甚至还有西极传来的西洋棋。 吴锋取了围棋,与云大小姐手谈了一局。两人都不是此中行家,云海岚多十几年经验,而吴锋思维敏捷却要远胜,一番对局下来,吴锋以两目的微小优势取胜。 收了棋局,两人盘坐在地毯上,静静修炼起来,转眼便近午夜。有婢女送来了热水,供两人洗漱。 “该休息了。”吴锋瞧着云海岚俏脸,微笑道。 云海岚仰面瞧了瞧楼上那绘着鸳鸯的床铺和以香薰过的粉色纱幔,脸上发红。 她性格比起梦绮舞要矜持得多,如此香艳的陈设。不由令她心生羞涩,不欲与吴锋同衾而眠。 然而她现在已经恢复人身,也不再愿意睡在那闷人的白玉棺里。 吴锋笑了笑,点出数道劲气,将屋内的蜡烛和灯笼尽数弹灭,登时如水月华清晰地流泻进来。 北极的月光格外明亮。如同流在空气中的冰。 吴锋缓缓步到云海岚身边,姿态从容,信手揽住云海岚的后背,自腋下穿过,另一手抱住她腿窝。霎时间,软玉温香,盈满胸怀。 “小锋……”云海岚一惊,低低唤道,却并未挣扎。 吴锋望着她花凝晓露一般的清雅玉容。与雪靥上的点点飞霞,笑道:“听说这个抱姿在西洋叫做公主抱,是骑士救回被魔王捉走的公主后,所用的姿势。云姨,做我的公主如何?” 云海岚俏脸越红,却是嗔道:“盛家妹妹可是如假包换的公主殿下,更是青春貌美。你怎么不去抱她,抱人家这个人老珠黄的无家女人作甚?” 吴锋抱着云海岚。稳稳坐在一张宽大且有扶手的藤椅上,令她脑袋枕在一边扶手上。双足搭上另一边,翘臀作为着力点压着吴锋双腿,登时柔软绝伦的玉丘便被碾压得向两边化开来,令吴锋全身皆爽美无比。 时值冬日,两边扶手都垫了软枕。 “盛家公主的屁股不若云姨挺翘。且北莽女子的肌肤难免粗糙一点,定是及不上云姨碾在腿上来得软腻的。”吴锋信口品评道。 “你……”云海岚一阵气恼。没想到吴锋竟是这么回答,就如同耍流氓一般。 只是这样处境之下,如此言语,大有旖旎风情,更是赞美了云海岚的身材和肌肤。 云海岚明明素性矜持。却偏偏最爱穿那套低胸高叉的蓝色衣裙,正是以自己的身材和肌肤自傲。盛大小姐皮肤的确不若她肌理细腻,胸臀也不如她,只有腰肢纤细是绝世少有。 吴锋目光下移,解开她云履和罗袜,放在一边,开始摩挲她那对雪足。 玉笋精巧,光若冰雪,盈盈不堪一握。足弓似月,脚背曲线平滑如水,纤巧的足踝灵动如丸。足掌上端整齐并列着五个细长的脚趾,白里透红,如含羞草一般微微蜷曲着。 刚洗濯过的玉足,越发温润娇嫩,肌肤吹弹欲破,更有一种清幽怡人的香气自其上散发而出。 虽然不像盛醉香那样异香扑鼻,也是天生的体香。冷香幽然,沁人心脾。 两年前吴锋为她按摩玉足,曾纵意摸了个够,但再次将这对莲足捧起来轻怜密爱时,仍不由隐隐心动。 云海岚被他一轮揉捏,惹得羞颜似血,娇躯轻颤,微微喘息道:“不怀好心的小家伙,又欺负你云姨……” “云姨这样可爱,却总是想要强装出一副成熟老练的样子,小锋便忍不住想要欺负几下。”吴锋柔声道:“云大小姐小时候,一定是乖乖女吧?” “唔……”云海岚正被他按到小腿上,将真气贯入经脉之中,不由舒服得哼吟起来,将玉指掩在翕张的红唇边。 “这么乖巧……”吴锋瞧着她迷离的星目。 同样是按摩,这一次吴锋完全改变了主客之势,将云海岚玩弄于股掌当中。 云海岚心中羞恼,却偏偏有些甜蜜的喜悦。 成熟的美女,内心底里终究也是希望被男人怜爱、疼惜的。 “这些天太紧张了。作为补偿,我们在北极的每一个晚上,云姨都要给我抱着睡。”吴锋轻声道,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 “嗯。”云海岚玉容绯红,低低应道。 沉吟一会,她又道:“云姨以前没真正体会过感情。” 吴锋点头道:“我知道。” 吴锋至少还曾经和梦绮舞交往过,云海岚的感情经历却真正是一片空白,对于大魏太子也不过是若有若无的单恋罢了。 云海岚陡然伸出双手,环住吴锋脖颈,美目盈盈望着他,吐气如兰,发丝轻轻掠过他面庞,微痒。 “你陪盛家妹妹跳舞,甚至像抱人家这样抱着她,其实都是无妨的……没有她,以后也会有别人。”云海岚幽幽道,眼神含魅。 吴锋诧异,不知道她为何说出这种话来。 “但你既然陪她跳舞,就得陪人家逛街,一起轧马路,一起买衣服首饰、胭脂水粉,就像真正的恋人那样……还有,给人家画眉。” 她面红如血,但声音依然稳定,足见她是鼓起了巨大的勇气。 吴锋未曾想到,她最为在乎的是这些。 但虚荣岂不是女人的天性? “云姨这么乖,这么美,我又怎忍心拒绝呢?”吴锋如哄小女孩一般,微笑着道,用手掌捏了捏她精致绝伦的小脸,在她耳畔吹着热气道:“夜深了,咱们都睡罢。” 第二百五十三章舞 盛醉香带来的仙台使节团,每天上午都要在南部城城主府的大议事厅中,与修罗门的要人进行争论。有时乔北溟在场,有时乔北溟则有公务需要处理。 扯皮的内容无非是修罗门是否要向仙台魔宗服软乃至称臣表示从属,双方之间的合作条款又当如何。因为伊中棠希望通过外交手段就摆平修罗门,因此给了盛醉香整整一个月时间。 修罗门一方拼命强调同为魔门四大派的尊严,仙台一方则以形势相压。 在出身仙台魔宗的副使们眼中,盛醉香可谓尽心尽力。巧舌如簧,擘肌分理,将利害剖析得清清楚楚,一步步逼迫修罗门就范。 然而明面上的谈判,只不过是乔北溟与盛醉香布置的一场戏罢了。 到了下午,盛醉香便再次假称出外闲逛,自三户馆中溜出,进入密室当中,与乔北溟再次对谈。这次一同参与的,还有吴锋。 仙台魔宗的势力实在太大,此事不得不慎而又慎。盛醉香和乔北溟甚至先考虑了如果失败,如何成功逃亡并留下火种,以图东山再起。 “阴魄殿孔家不用担心。”盛醉香道:“他们被伊中棠击败并逼迫,俯首称臣之后,备受欺压,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只要仙台出事,他们必然来掺一脚,绝不会破坏我等大计的。” “此事关键,在于安东。”吴锋发言道:“盛姑娘的谋划,关键便是引爆仙台魔宗内乱之后,修罗门必须能全力南下参与其中,不然以伊中棠的本事,必定可以短期内平定内乱。只要安东府派出少量兵力骚扰修罗门,便可能导致整个计划功亏一篑。” 盛醉香点点头。她虽然在安东府埋有暗子。但要让安东府完全按照自己策划的走,仍须多做考量。 伊中棠毕竟是魔门五百年来第一雄主,用兵之才,决不可低估。 “不错。我对仙台魔宗那对父子再了解不过,挑起仙台内乱不是大问题。他们看着我长大,反而对我缺乏提防。但是一旦变起。伊中棠多半会向安东求援,让安东出兵牵制修罗。” 乔北溟道:“老夫作速派人进一步调查安东府的内部情况,以制定缜密计划,确保万无一失。” 吴锋一眼便看到整个计划的关键之处,令盛醉香与乔北溟意识到吴锋的才智,的确不在他们之下。 三人翻阅着桌上的资料,对每一个细节进行着研讨。这样的大事,至少得有数套方案及各种应急预案才行。 吴锋再次提出一个策略:乔北溟主动派出密探,煽动领地之内的暴乱。则伊中棠认为修罗门是迫于内患才向自己表示顺从,越发不会生疑,安东府看到修罗门有了内忧,上下两家便可以放心大胆地打内战。待到发兵攻打仙台时,由于密探此刻化为了暴乱军当中的内应,暴乱可以轻易平定,正好清除了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全力南下! 此。可谓一举三得之计。 吴锋提出此策,令盛醉香和乔北溟不由同声赞赏。 制定出完整的计划。需要长时间的调查和讨论,当然不是一日之功。 晚间,吴锋应盛醉香之邀,如期而至。 这座石屋是圆顶,恰如草原上的大帐,后方有一条山溪潺潺流过。北地冬季昼短夜长。月已高挂,光影碎落在溪间,有一种幽绝的美。 “不才应邀而来。”吴锋也不叩门,飘然而入。 妖女斜倚在覆有羊皮的交椅上,意态慵懒。赤着雪足。有两名俏婢正如舔食的猫儿一般,弯着腰柔顺地舔舐着她纤美的脚掌,留下一道道光亮的水痕。 定睛看时,那两名婢女头上竟然顶着一对毛茸茸的猫耳,更有一条长长的尾巴从裙子上的小洞里伸出来,分明是两只猫妖。 见吴锋进来,两只猫女喵喵地叫了几声,停止了舔舐,却是旁若无人地接吻了起来,吮得咂咂有声,似乎是交换着盛大小姐的雪足留在她们嘴里的香气。 “盛姑娘真是好兴致。” “猫咪多可爱呀。”盛醉香嫣然巧笑:“感觉挺棒唷。不然小谢衣你也试试?” 吴锋摆手:“不必了,谢某人贱足不比盛姑娘玉趾,不敢唐突佳人。” 两只猫女手脚都生出毛绒绒的爪子,喵喵地叫着,如同风一样跑了出去。 吴锋隐隐听见她们留下的对话。 “那小子长得挺可爱。” “公主殿下也对他挺上心呢。” “不管是他想要扑倒殿下,还是殿下准备扑他,我们都不能坐视!” “守在外面好了,如果有意外情况发生,就一起冲进去,用爪子把他阉了!呜喵!” 一般的婢女看见吴锋都是一副如痴如醉的表情,也只有盛妖女养出来的猫妖,才能这样为主子考虑。 吴锋摊了摊手。 盛醉香站起身来,曼声道:“当她们是空气好了。小谢衣不会这点气魄都没有罢?” 十四岁时,吴锋被她的气场压制得动弹不得。 但如今吴锋已经十六岁了,算是半个大人,自然不愿意再示弱。 他快步走了过去,一把揽住盛醉香纤腰,对着她耳根轻吹一口气:“舍命陪佳人,不敢有退怯之心。” 话音堂堂,但这句话的含义本就极是暧昧。吴锋口中吹出的热气,如束如丝,也是撩得盛醉香耳根轻红。 本以为妖女至少要滞上片刻,没想到盛醉香立刻扭过腰,纤媚笑道:“还不够哟。” 言毕,也绕到吴锋耳边,舔了舔红唇,向着吴锋耳孔轻轻一吹。 吴锋登觉异香入脑,耳垂仿佛真的被舔了一下,如电流传过,直振周身。 初觉舒美,但舒美的感觉放大开来,就好像被雷电劈中头顶,吴锋脑海中一炸,须臾间思维一片空白,身子却抑制不住地抽搐起来,好似被抽干全身血液然后强行灌入某种动物的鲜血一般。 他下意识地双足十指猛然抓地,才不至于跌倒在地。 回过神时,妖女早已挣脱开去,微笑瞧着他。 方才的过程本应极是痛苦,偏偏吴锋回想起来时,那丝丝的快感却反而要明晰得多。 盛醉香也有些惊异,吴锋竟然没有痉挛得直接跌倒在地。 曾经有男人想要借酒装疯轻薄于她,被她轻轻吹了一下,立刻整个人都炸开成几百块,不用切就直接能拿去喂狗。吴锋这么美貌,她当然不会有杀心,可被吹上一下也绝不是好受的。 “当真是玫瑰有刺。”吴锋苦笑道。 “那你的云姑娘便是海棠无香喽?”盛醉香笑吟吟地瞧着他。 海棠花其实也是有香气的,只是香素淡逸,如果不静品细嗅,难以闻出来,所以被文人称作无香。 云海岚这种冷香型体香的女子也是如此,若在人群中完全不可察觉,只有两人相处时,缓缓而闻,才感到淡香幽然,回味悠长。 因此盛醉香说海棠无香,并非贬义,反倒是极为形象的比喻,而且对仗工整,显出这妖女文思敏捷,绝不输给中原的才女。 “有香也好,无香也罢,可爱就好了。”吴锋信口道。 “是啦。”盛醉香勾了勾玉指,意态**:“所以本姑娘才说你们天生一对,都那么可爱……消受不起本姑娘,就少给我耍嘴皮子,快跳舞罢!” 言毕,她从衣箱中抽出一套鲜红色的华美衣裳,扔到吴锋面前。 “盛姑娘,这是……” “女装呀。”盛醉香道:“昨天我在你脸上闻到香粉的味道,卸妆时没洗干净罢?没想到云姐姐那样乖巧的模样,倒也会玩,能看出你是个绝好的女装胚子呢。” 吴锋这次是真感到尴尬了。 这妖女天生异香,对于香气的感应竟也如此灵敏,残留在皮肤上的些微香气,被她无意中便嗅得清清楚楚。 盛醉香指向屋子的另一头,只见那里有一张绸布帘子垂下,正可更衣。 吴锋怔着不动。 盛醉香却是道:“小谢衣,你若是不听我的,本姑娘就趁你不在的时候摸进你房里。将云姐姐强暴了,让你戴一顶大大的绿帽子。” 说话时,神色竟十分之轻松自然。 这妖女,还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口。 吴锋无奈,拿起女装走了过去。 但他之所以不拒绝,关键原因却是之前被云海岚骗着穿上女装之后,竟有种奇异的快感。 现在再被盛醉香赶鸭子上架,那便不拂逆美人之意吧。 吴锋换上女装出来,盛醉香又给他化妆了一番。 盛醉香给的衣裳是一袭红衣胜火,化妆也是更加偏于艳丽,于是与盛醉香相对而立,倒像一对姐妹,只是妹妹明显比做姐姐的还要美艳一些。 化妆之后,吴锋看上去便有双十年纪,足以显出成熟的美艳,如芝兰盈盈而立,便有惊世的风华。 饶是见识深广如盛醉香,也不由呼吸一滞。 “可爱程度翻倍了呢。我给满分。”盛醉香强忍着不服气之意,指点道。 她也未曾想到吴锋只要穿上女装,就能完全将她比下去罢。 但妖女终究是妖女,立时又两目放光,牵住了吴锋的手掌,拖着他跳起舞来。 吴锋初始时还有些笨拙,几次踩到盛醉香的玉足,被她调戏几句,但毕竟小时候曾被老爹教过跳舞,对于节奏很有感觉,很快便跟上了节奏。 第二百五十四章温馨 屋外流水淙淙,屋内红烛摇暖。 吴锋与盛醉香相对而舞,如同一对红蝶,争妍斗丽,一片风光旖旎。 盛醉香瞧着女装少年绝丽的容颜,越发妙目送光,香氛喷吐,令吴锋几乎要为之窒息。 但少年的舞姿,却越来越流畅起来,飘摇宛转,如风似梦。 对舞免不了时而有肢体接触。妖女美目流盼,咯咯轻笑,犹如雨打风铃,撩拨着少年的神思。 盛醉香的肌肤不如云海岚腻滑,但由于有一半白肤人血统的缘故,白皙却更胜一筹,更是有火一般的热力,与云海岚的清软感觉大不相同。 她示意吴锋将她抱起举高,而后凌空飞旋,裙摆飘扬扫上少年的面颊,越发香气四溢,两条大白腿毫无顾忌地展示在空气当中。 点点香汗如同两年前一样,自美人酥胸打上吴锋的面颊,香气扑鼻。 当吴锋回到住处时,夜已深。 盛醉香笑着邀他留下过夜,吴锋回报了一笑,转身飘然而去。 虽然换回了男装,但全身上下被妖女溅得到处都是汗珠。盛醉香一旦跳舞,就极易发汗,然后随着舞影飞甩。 守在院子里的婢女们见吴锋回来,立刻送来了烧好的洗澡水。 吴锋和云海岚所居的石屋中也有一道绸布帘幕,拉下之后正可沐浴。 云海岚坐在桌上喝着茶,瞧着帘幕上的影子,等候吴锋洗浴完毕,只觉一股芳香透幕而来,不由让她心中微恼。 妖女洒在吴锋身上的汗液,被水浸了反而香气越浓。弥漫满室。 任哪个女人,在这种情况下,都容易产生不好的联想。 等到吴锋洗浴完毕换衣出来,侍女带走换下来的衣服送去清洗,并泼去浴桶中的水,再换一波。 云海岚愣了愣。但仍是带着换洗的衣服走了进去。 吴锋刚在柏木桶中沐浴过,她便要在同一个桶中洗浴,不由令她俏脸微红,但可恼之处在于,桶中留下的气味并不是少年的,而是另一个女人的香味。 盛妖女身上的体香有些像龙涎香,遇水更烈,久久不绝。 云海岚一面搓洗着自己冰凝雪砌一般的娇躯,一面微重地拍打着水面。将水滴震落在地毯上。 吴锋待她洗完出来,侍女们收走浴桶离开,方才打灭灯火,将她轻轻抱到腿上,左手揽着她小腹,右手抚弄着她仍带湿润的秀发。 “突然不想让你再去她那了。”云海岚轻声道。 热烈似太阳的盛醉香,身上浓烈的香气形成了对其他女性的天然挑衅。 “那我就不去好了。”吴锋柔柔摩挲她柔嫩的面颊。 “啐,说得轻巧。”云海岚嗔道:“你答应她学跳舞。是一次就学得会的么?待她问你为什么半途而废,你难道还说是人家不让。平白让云姨落个妒妇的名头?” 吴锋微笑:“若想要当妒妇,还得云姨甘心嫁给晚生才行。” 云海岚眯了眯眼,将盛臀向下挪去,蜷起身子如同一只懒散的猫儿一般,将螓首靠在少年肩头:“小家伙你这样又坏又花心的,谁会愿意嫁给你。” 只是声音柔软滑腻。听不出半点责怪的意味。 吴锋感受着掠过脸上的发丝,心中平宁犹如明镜。 想起初见时的惊艳,少时在她面前强装成熟却只能互有胜负,忘忧谷灭门后相互交心,洛邑京废墟中的坐拥。一路来到北极的生死与共。 这丰丽清美又实力强绝的成熟美女,如今却乖巧可爱地躺在他的怀中,任他体贴温存。 吴锋的实力,实际上尚未成长到足以保护她的程度,然而她却已将他视作了自己的倚靠所在,愿意由他来遮风挡雨。 成长,便是如此。 三年了,从忘忧谷中的青涩男孩,到现今沉稳却不失疏狂的翩翩少年。虽然离云海岚所期盼的杀伐果断霸者尚有距离,但也已顶天立地。 吴锋感受着怀中佳人的清软,和曼妙玉体沉甸甸的压力。 云大小姐倚在他怀中,就像一个最普通的小女人一般。这令少年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两人都不急着入睡,只是依偎着,说着淡淡的情话,不浓烈,却温馨。 窗外月华如水,有夜鸟交颈栖在屋檐上,互相磨蹭着毛羽。 这就是幸福。 …… 在三户馆中的生活无非如此,早间替云海岚梳妆,在她的指导下为她画眉,上午修炼或是练字,下午与乔北溟、盛醉香密议,完善针对仙台魔宗的计划,晚间陪妖女学跳舞,被她弄一身香汗,回来后在云大小姐的微嗔中抱着她,如哄小女孩一样哄她入睡。 但这亦是吴锋从小到大最悠闲亦最旖旎的日子。 他几乎真的有些想留在这里,不去想总堂,不去想父亲留给他的振兴武者之重托。 乔北溟曾对吴锋说,如果他想和云海岚正式成婚,便为他们举办一场最盛大的婚礼。 吴锋明白,如果他想要无视世俗礼法,与云大小姐终成眷属,就只能留在这冰雪覆盖的北莽大地。 若回中土,云海岚便只能作为一个隐形人,世人眼光且不说,道门也绝不能容许云海岚依然活在世上。 可他终究是有自己的万丈雄心。 若协助乔北溟这等魔人,纵然杀了杨麒,也只会令中土大地生灵涂炭。 又一个冬晨,北风颇烈,空中却无云,阳光明亮地洒落而下。 吴锋和云海岚都起得极早,披着厚厚的棉袍,携手行走在城内高低起伏的青石街道上。 这样一对珠联璧合的玉人,南部城中居民都从未看到过,纷纷投来艳羡的目光。 云海岚有些拘谨,小手轻颤,似乎想要挣开。却被吴锋用力捏住,渐渐也就适应了。 南部城建在群山之中,走路都如同登山一般,却丝毫不影响其中的繁华。寒冬时节,城内依然是人流如织,不时有仆人抬着肩舆上上下下。贵人们掀开轿帘,观赏着沿路的风景。 街道两旁有人挑担叫卖着货物,有人设台说书,有人摆摊算命。这北莽最凶恶的魔道门派,主城的气氛似乎与中原的城池也没甚不同,在高空时能感到的汹涌魔气,在地面上却全无踪影。 “美丽的小姐,英俊的公子,要花吗?”一个容颜俏美的小姑娘凑了上来。提着一口花篮,当中装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 在这北极之地竟然有鲜花,确然出乎两人意料。 吴锋瞧向云海岚,只见她嫣然一笑,于是吴锋对这小姑娘点点头。 仔细看时,绝大部分的鲜花都不是真花,花瓣硕大,却都是用五颜六色的布剪裁而成。散发出的浓郁香味,大概是喷了香水。 只有几束颜色黯淡的小花。才是真正的花朵。 北极风大,植物都贴着地面生长,也只有这样的小花。 吴锋取了一朵素白色的小花,轻轻插在云海岚秀发当中,衬着她灰白色的发丝,竟然有种别样的清雅。 “真是美呢。”卖花女笑道:“承惠。二钱银。” “这么贵?”吴锋微惊,他倒不是缺钱,只不过这样一朵野花便要两钱银子,也实在是太贵了。 须知在中土,一两白银即相当于一石米。也就是大米两百斤到三百斤。三两白银,即足够一个平民一整年的生活所需了。 卖花女道:“布花若不卖二钱,值不回香水价。野花倒是不贵,可若不是有人喜欢真花,奴家又何必顶着寒风暴雪,去高山深谷中采?只好卖一样的价格了。” 吴锋这才发现这卖花女的衣料裁剪得极为考究合身,更是有着相当于武者换血境的修为。梦绮舞二十岁都未曾达到换血境,而这卖花女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而已。 这不但说明修真者修炼比武者容易,以及乔北溟治理下,民众的整体修炼水平较高;同时亦证明,这卖花女的家境肯定也不差。 吴锋掏出一块大银,随手掰下一小块给她,正好两钱,一丝不多,一丝不少。 卖花女用手一掂量,便知道重量,对吴锋的斤斤计较似乎有些不满,嘟了嘟嘴,便提着花篮离开了。 吴锋含笑瞧着云海岚,但他却意识到南部城的繁华从何而来了。 在这极北之地,物资缺乏,就连喷了香水的布花都是奢侈品。 修罗门辖内有四百万人口,却有三百六十万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明天太阳的奴隶,只有四十万是自由民。 而南部城内的人口,只有十万。这十万人中,恐怕还很有一部分是最低贱的仆役,负责城内最艰苦的工作,如建造和补修城市设施,冶炼钢铁等等,几乎没有报酬,也得不到休息。 这样的模式,造就了局部的繁华,这繁华却是以吸血的压榨造就的。 当年胡人南下,同样也是将这套模式推广到整个中土北方,令无数中土百姓陷入到水深火热当中。甚至吴锋的母族——大魏皇族,以及云海岚出身的洛邑云家,也难辞其咎。 这种情况,直到大魏废除了胡人的制度,几乎完全接受中土制度才结束。然而当时无论是道门还是大魏,都已经极为腐朽,内斗不断。连绵不断的内战,又带给百姓以新的灾难。 吴锋不忍破坏云海岚的喜悦,当然也强装出自然的笑容,但他暗暗下定决心,不计一切代价,绝不能让魔门扰乱中原之事重演。 无论是伊中棠,或是对他有恩的乔北溟、盛醉香。 第二百五十五章双美 吴锋未曾想到,女人对于逛街会有这样大的兴致。 以云海岚的矜持,并未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但却也明显比平时活泼了许多,明眸流盼,显得对这山城中的一切都充满了兴趣。 吴锋花了四十斤大米(两钱白银)给她买的那朵野花被冷风一吹,便自她秀发上脱落,她也恍然未觉。 在她的指指点点下,两人游走于城内的成衣铺、首饰店和香粉铺,每次都要花好一阵挑来选去,问吴锋怎么样,然后试穿试戴,对着镜子顾影自怜一番,在老板的恭维下换了一套又一套。 有时会让吴锋买下,有时则离开,进入下一家。纵然如此,也让吴锋见识到了名门大小姐花钱如流水的风格。 吴锋终于明白女人嘴里的“轧马路”是什么意思,她们真正关心的从来不是马路。 男人买到合意而且价格合理的东西,只需要花女人十分之一的时间。然而女性享受的就是那种挑挑拣拣的过程。 如果不是已经磨合了三年……吴锋暗想:自己一定会感到不耐烦的吧。 终于,云海岚买到了一件极为合意的首饰,一枚月色的发簪,镶着祖母绿宝石,看起来像是什么特殊的银料制成,但实际上是冰海中一种极为罕见的玳瑁。 这发簪形式高雅,挂在她灰白色的秀发上,耀得她发梢发出淡淡的七彩光芒来,令整个人都越发明丽。 当看到云海岚戴整齐这发簪的时候,吴锋也真心感到陪她逛了这么久的街乃是完全值得,发簪无时无刻不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并不刻意夺目,却自有绚烂之美。 月华照耀下。云海岚的仙姿清韵才能被体现到极致,而戴上这月色宝簪之后,她无时无刻不看上去犹如仙子降临凡间。 毫不犹豫地付了五十枚金铢的高价之后,吴锋牵着美人素手走出店外,不时偷眼瞧她。 这时,天突然阴了。抬眼看时,纷纷扬扬的雪花自空中飘扬而下。 吴锋将伞从空间袋里拿了出来,却只有一把,是油纸制成,绘制花鸟图案。 他将油纸伞推了过去,遮住云海岚头顶,便只能遮住他的一半,雪尘纷纷扬扬落在他肩头。 在这人流如织的街头,如果用真气震开飞雪。说不定便会洒得别人一身。 云海岚瞧得眼中一热,用玉软花柔的小手轻轻捏住他手掌,嘴唇翕动,却未曾说话。 吴锋牵着她缓缓向前走去。雪尘堆积,很快在他肩上留下一片白。 正在两人享受着这片风雪中的宁谧之时,一个婉媚如梦却满含热力的声音响起,将气氛完全打破:“小谢衣,陪着云姐姐在逛街吖?还真恩爱呢。” 只见她红衣飘飘。疾掠而至,不是第一妖女盛醉香又是谁? 吴锋有点尴尬。点了点头:“竟然在这遇上了盛姑娘,真是巧。” “伞不够?”盛醉香道。 她说话间,就已经将她手中画着五彩玫瑰的花伞贴了过来,与吴锋手中的油纸伞相接,看起来极为温柔体贴地掸去了吴锋肩头的积雪,然后挽住了吴锋的手臂。 “盛姑娘……这……” 盛醉香如同一只得意的小狐狸一般轻笑。笑声似银铃:“小谢衣,不要厚此薄彼哦,这岂不正是对称之美?” 吴锋试图挣扎,结果发现这妖女在自己胳臂里注入了一股奇异的元力,把他完全锁住了。根本挣扎不开。 三个人,两把伞,正好遮得严严实实。 路人纷纷投过艳羡到死的目光。 吴锋左右手牵着的女子,一红一蓝,一个娇媚如火,恰似最美艳的妖精,一个柔润如水,恍若云端降下的仙子。 这样的齐人之福,简直令众人眼珠子都快要跳出来。 吴锋当然也被这妖女浓烈的香气弄得骤生绮念,但随即惊醒过来。他的云大小姐虽然温柔,可也是个醋罐子呀。 云海岚更是面色发白,红唇翕动,却是说不出话来。 盛醉香的话让所有人都为之误解,现在解释也很难解释得通。 吴锋面色微红,盛醉香则是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在这妖女的眼里,美少年脸红是最可爱的表现。 盛醉香手臂发力,拖着吴锋快速向前走去,于是云海岚也被带着继续往前。 背后的议论声,也让吴锋脸皮发热。 他骤然咬了咬牙,心一横,瞥了云海岚一眼,将伞递到云海岚手中。 随即他用还能活动的那只手一把将云海岚抱了起来。 “岚姐姐,真美。”吴锋瞧着云海岚在月色发簪照耀下的玉容,露出一片如痴如醉的眼神。 云海岚俏脸骤红,犹如红玉,眼中却闪烁着掩饰不住的欣喜。 吴锋看都不看盛醉香,意思是你说我厚此薄彼,我就厚此薄彼给你看。 他假装完全闻不到盛醉香的体香,试图从浓烈的香气中,嗅出云海岚极为清淡的冷香之气,鼻尖缓缓接近她柔润的面庞。 “别亲嘴,人家怕羞。”云海岚以只有吴锋和盛醉香能听见的声音,低低道。 吴锋微微一笑,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嘴唇贴在云海岚俏脸之上,一片冰软怡人。 他还故意吮吸了一下,发出咂咂的声音。贴了好一阵,他才将口唇分开。 云海岚越发面红似血,却也鼓起勇气,在吴锋的面颊上蜻蜓点水一般亲了一下,微麻的感觉,酥融欲化。 “你们……”盛醉香终于微恼地跺了跺脚,猛然甩开了吴锋的手臂:“没见过你们这样秀恩爱的,要不你就这样抱着你的岚姐姐回三户馆!” “有什么不敢的?”吴锋让云海岚撑着伞,改成双手的公主抱姿势。 盛醉香啐了一声,带着一片香风,飘然而去。 “终于让那女人吃了点小亏。”吴锋道,能让什么话都说得出来的盛妖女气恼,称得上一件令他小小得意的事情。 “可是羞死人啦。”云海岚道:“放人家下来。” “不放。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吴锋微笑着摇头道,大步流星向前行走。 “小家伙……你比她还可恶!”云海岚轻咬银牙,言语中却有淡淡的幸福滋味。 第二百五十六章骄傲 吴锋抱着云大小姐回到住处的路上,不断有人看向他。 云海岚害羞得将俏脸埋到他怀里。 进屋之后,吴锋关了门,顺势就将她搂在腿上。 “云姨,好乖呢。”吴锋微笑道。 云海岚面红似血,嗔道:“整天不是可爱就是乖的,没大没小,信不信人家把你逆推了。” “乐意之至。”吴锋直接将嘴向她红唇贴去。 云海岚急忙用小手堵住他的嘴唇,阻止了他。 吴锋抚着她秀发道:“看吧,就你害羞成这样,亲嘴的胆子都没有,还逆推……云姨可别逗我笑。” 云海岚乜了他一眼,再次将俏脸藏进他怀里。 “小锋……”她低唤道。 “嗯。”吴锋道:“我听着呢。” “每次你过生日的时候,云姨都给了你礼物,对罢?”云海岚柔声道。 吴锋点点头。 十四岁生日是能辅助崩岩掌的螣蛇骨文,十五岁生日那年云海岚外出修炼去了并不在,十六岁生日则是对于化龙境界修行大有裨益的含朱果,与龙纹翡翠一同服用,堪称事半功倍。 云海岚虽是独身一人,却总能从山野当中搜索到极为适合吴锋的好东西。 吴锋这些年修行速度突飞猛进,除了自身天赋和斩杀气运者获得的机缘之外,云海岚的帮助也是重要原因。这点点滴滴,吴锋都是记在心里的。 云海岚转过脸,双眸盈盈,与他对视,玉容越发绯得有若要滴出血来。 “待到你二十岁行冠礼的时候,云姨便把珍藏三十多年的初吻做礼物送给你……”云海岚话音越发羞涩。却依然保持着与他四目相对:“好么?” 修士体格强大,不易生病,除非练功出岔或者身中奇毒、诅咒等特殊情况。因此修炼界普遍晚婚,古代更有“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说法。 只有世家的第一继承人才常被要求早婚,以生下子嗣。保证家业延续。倘是父亲早死,幼主继位的话,哪怕只有十二三岁,也必须马上成家。 过早破身,则男亏精血,女损真阴,对修炼大是不利。 冠礼对于男性来说,便意味着真正从少年变成顶天立地的大男人,适宜娶妻生子。是人生的重要转折点。 但云海岚心想吴锋到那时定然要娶别的姑娘,以她的拘谨,能说出献上初吻,已是极不容易了。 吴锋心中轻颤。 “云姨……你不是时常叹息云家绝嗣的事情么?”吴锋眼神凝定:“等我二十岁了,你便嫁给我好了,我们生一群孩子,选一个最聪明的来继承恢复洛邑云家……” 云海岚猛地在他手上打了一下:“说什么呢?” “我是认真的。” “所以……你还是没长大呀。”云海岚叹息一声,目光柔柔瞧着他:“你以为争夺天下。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么?以我的身份,该给你带来多少麻烦?纵然我改名易容。但倘若做了你的妻子,也定然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说不定哪天便会露出破绽。你可甘心再被追杀一次,辛苦奋斗所得全部化为乌有?” 吴锋听得此言,默然不语。 云海岚又道:“人家可以做你的岚姐姐,做你的云姨。做你的家臣,却终究不能做你的女人。和你在一起的女孩子,应当是聪明绝顶,又有家族势力,能给你巨大帮助的……听起来很功利。可是你应该知道,多少英雄人物白手起家的背后,是一场极为成功的联姻。” 吴锋木然,深知云海岚说得有其道理。 “收了盛家妹子吧。”云海岚低声道。 吴锋猛然一震:“云姨……你说什么话?” 云海岚咬了咬唇,说出这话,对她来说的确艰难。 “我可不喜欢这小妖女,可无论容貌、家世、手腕,她都算得上你的良配。以你的手腕,也必定能降伏住她。届时反客为主,便能拿下芦名教,成为你争夺天下之基……”云海岚道:“你若不喜欢魔门那一套,将它改造一番就是。” 吴锋道:“我对她没感觉。” “啐……你敢说真没动心过?”云海岚剜了他一眼。 吴锋苦笑,盛醉香这种世间尤物,谁又可能真的完全不动心呢?倘若能在她面前百分之百地心如止水,那便不是男人,而是泥塑木雕了。 “小妖女对你很有好感,哪怕只是逢场作戏,可以她的眼光之高,世间男子可入眼者太少,你稍施手段,弄假成真并不算难事。”云海岚道,她深知吴锋对她那些体贴温柔,任哪个女子恐怕都抵受不住。 见吴锋仍不答,云海岚又道:“你该不是觉得下不了手夺她的家业罢?她这样坑害义父不眨眼的女人,被这样对待也只能算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若跟了你,你让她一生幸福,也算报了她对你的恩了……” 这套逻辑实在奇怪,但是听起来又好似很有道理。 云海岚害得吴锋在岩仓殿的经营化为泡影,才为吴锋出了这个主意,希望能补偿于他。在云大小姐看来,这比起去争夺总堂继承人,可行性要大得多。 吴锋却是果断摇摇头。 “不是因为违反道义的问题。要争雄于这乱世,的确很多时候都顾不上道义。如果能从妻族获取一些帮助,我当然亦不会拒绝……可是,如果我通过征服女人来拿下芦名教,岂不是一辈子被人当作吃软饭的了么?” 吴锋正声道:“欲逐鹿者,必有超乎群伦之器量。如果我这样做了,的确能取得一时之利,在起步上大占便宜。但从此必定道心有亏,终究觉得比起真刀真枪夺取势力的那些人矮了一头,如此,则绝不可能笑到最后。” 目芒炯炯,如星如电,看得云海岚一阵失神。 她从女人的角度为吴锋考虑,自以为自己的想法很伟大,却忽视了男人的尊严。 吴锋毕竟是极骄傲的少年。 却见吴锋又柔声道:“小锋还是极为感激的。岚姐姐这样爱吃醋,却能这般为我考虑……无论如何,你永远是我最可爱的云姨。” 言毕,又在她俏脸上轻轻一吻。 云海岚羞涩地眯着眼,屋外有风吹动风铃,响音铮琮。 第二百五十七章冰海 天之涯,海之角。 冰盖自群山之中绵延而下,一直到海边,形成百米高的寒崖。 硕大无朋的冰山在海中漂浮游动,时有巨鱼在冰海中腾跃而起,伴随着连天的鲸波。 冰山上,有白熊歇息,神情慵懒,低首听着鲸鱼的长鸣。 这里的冬日,唤作永夜。从早至晚不见日影,只有高挂在空中的七彩极光。 吴锋挥出飞抓百练索,自寒崖上滑落,用长剑在冰体上挖出凹槽,双脚散发吸力吸在其上,扯下长索,几个来回,便踏在了波涛之中。 镇野境的武士,虽不能飞行,却也能身躯不没水中,只需踏波而走,如履平地。 这里才是真正的北极大洋,但由于有海水的缘故,反倒比不上陆地上某些地方寒冷。以吴锋的修为,尚可抵受。 忌部千殇教给吴锋的神魔一念玄功,吴锋已经初步入门,但云海岚赠给他的云笈密谱,却尚未开始修炼。 依照密谱所言,需要在丹田气海中凝聚雪种,作为武学根基。 若是在极北之地漫漫冰洋当中吸取北溟之力和极寒之气,凝聚雪种,便能令修行根基异常稳固。但对于刚开始修行的少年少女来说,是不可能耐受这样寒冷的。 不过吴锋并非一开始便修炼云笈密谱,而是已经通过东辰剑典的修行达到了镇野境界,便不存在这个问题。 他衣衫飘飘,在如山惊涛之中,弄潮而行,真气鼓荡,不沾湿一点衣角。 吴锋望天,长天如同暗蓝色的巨大幕布。极光掩映着星汉,星汉间流动着纤云。 云影在他的神识海之中快速放大,却是乱舞起来,化作鬼影幢幢。 但吴锋丝毫不感到恐惧。 他隐隐感觉到这些鬼魅般的云影,与自己的心魂结合在了一起。 一股狂邪之气,开始在吴锋体内流淌起来。令他感觉到自己仿佛要化身为地狱中的恶鬼。 风冷水寒,但吴锋眼中却又隐隐看见了血光和烈火,感觉到自己的杀戮因子正在被激活。 血在烧。 这云笈密谱,果然是极为阴诡邪异的功法。 吴锋意念运转,金黄色的真气亦开始流转,神圣气息自他身上绽放。那种杀戮之意,才渐渐淡化掉。 本应是水火不容,冰炭不交。但在神魔不灭玄功的调和下,淡淡的寒气却在金华流淌中。自吴锋脚底涌泉穴缓缓涌入。 无涯的冰海,在吴锋的神识中失去了实体,化为了星星的散点。 镇野境的实力,令他能够感应到北极寒气的精华所在。 吴锋挥袖,碎灭汹涌的波涛,踏入冰海深处。 以他的脚底为中心,在冰洋之中形成一个隐秘层面的灵力漩涡,不断沿着海面扩大着。玄秘的力量。被吴锋吸入体内。 吴锋的神魔不灭玄功刚刚入门,在调和阴阳之力上并不算圆熟。寒气被他引入体内,顷刻就被他阳性的体质所融化,化为虚无。 他的天阳体质,导致对于寒气有一种天然的抗拒。 吴锋只得向冰海更深处深入。 他尽力牵引着体内的阳气,试图形成一个空洞状态,不与寒气相互干扰。以在丹田中留出空间,凝聚雪种。 这个过程十分之艰难。 一次又一次地,费尽全力吸取进来的寒气被阳气所融化,在这冰海之中,阳气的不断消耗。令他全身开始发冷。 吴锋不得不服食阳性的药草,来维持体能。 不过渐渐地,他开始找到了感觉。 阳性的真气围绕着丹田旋转起来,形成一个星云状的涡旋,在中央正好形成一个空隙。 起始时由周遭经脉的挤压形成向心力,而后随着吴锋操作越来越圆熟,寒气被吸入之后凝聚,渐渐有霜白色的晶核出现在丹田当中。 阴阳吸引却不相触,以阴为核心,以阳为环,只要经脉稍加提供元力,便能流转不息。此所谓周流之美。 感受到丹田中的雪种不但地扩大,吴锋心中舒畅,越发踏入冰海深处。 这里的北溟寒气更加精纯。 但随风鼓荡的海水,不知何时却静息了起来。 吴锋恍然惊觉,自己已置身于一片极为奇异的海面之上。 无风,海面平滑如镜,周遭透发出一股幽诡的气息。 在这极夜当中,海面本该都是黑的,但这里的海水纵然有极光的映照,仍然显出漆黑如墨,光影只是疲弱地浮在水的表面。 倏然间,海面飘过几具骨骸,是人骨,却都是天青色的。 吴锋隐隐有一种感觉,这些人骨,是在为什么诡异的存在开路。仿佛死去多年的宿卫,依然守护着幽冥中的君王。 他心里敲起了退堂鼓,如果只是为了凝聚雪种,徒履险地并非好事。 镇野境的高手,绝不是可以横行无忌,很多险恶之地,只有圣级强者才能生还。 海面上又缓缓飘来了一艘船。 定睛看时,这船长有三丈,通体竟是以粗大的白骨造成,泛动着蓝莹莹的光芒,四周缭绕着阴森的黑气,令人心惊。 白骨舟! 吴锋心头一凛。 他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无论海面和陆地上,都可能出现此物。若是陆上,则履土而行,与浮水无异,更加诡异。 圣级高手死于凶地,怨气不散,聚集上古奇骨,养魂于白骨舟中。 然而鬼物的实力,一般都远逊生前。圣级高手的凶灵,纵然有白骨舟温养,要想恢复实力,也需要数千年之久。 只是一旦它们温养完毕,杀出白骨舟,便是一场巨大的祸乱!圣级的超绝实力,加上鬼物无孔不入的特性,令这些圣级凶灵能够轻易地杀人无数,倘若没有活着的圣级高手抵御镇压,那么令数座城池化为鬼域亦大有可能。 吴锋心念电转。 这只白骨舟中的凶灵不知道恢复到什么程度,但自己多半不是它的对手。 就算经过苦战能摧毁此舟,也并没有多少意义。这个位置的白骨舟,当中的凶灵入世之后,祸害的无疑都是魔门的人口,碰不到中土百姓。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吴锋便要转身离去。 然而,白骨舟中却是陡然传出一声厉吼。 “嗷吼吼吼吼吼……” “本皇……本皇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 “是你么……忌部千殇,你这只卑贱的蝼蚁!你以诈谋算计了本皇,令天妖王庭复兴的希望毁于一旦,本皇恨恨恨啊啊啊!” 吴锋尚未回答,一股金色雾气自他头顶冒出,声如雷霆:“去你妈的,一只杂毛的兔子,还敢自称老妖皇,老子刚你老母!” 第二百五十八章勇之三境 一股汹涌的妖气,令吴锋感到要窒息。 妖气冲霄而起,在夜空中凝聚成一个巨大的人形,有遮天压地之势。 鬼啸声声,裂人心魄。 平静无波的海水,骤然冲天而起,几根泛着幽光的骨骼自白骨舟当中飞掠而起,扎入其间。 海水在须臾间凝成霜白的冰,汹涌的妖气在冰体中闪动,光怪陆离。 “哼……人类的寿命,终究是如此短暂。忌部千殇你到底只剩下一道武魂而已!本皇这就抹去你这个卑贱的蝼蚁最后的痕迹!”老妖皇冷哼一声,凌空虚抓,一道黑气破空东来,顷刻间被他披在寒冰凝成的躯体上,化作一件披风当空而舞! 吴锋陡然打了一个寒颤。 “怕了?小子。”神识海中传来粗宏的声音。 “没有。”吴锋答道。 “圣级高手的威压,你小子断不能视为无物。但老子明白告诉你,这死兔子也只是残魂,哪有圣级实力?” 吴锋在神识的世界中与先祖对望。 忌部千殇说得当然没错,然而老妖皇的威压却是实实在在的。 “武经心术篇,给老子背!”忌部千殇高吼道。 “武士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那你为甚么恐惧?” “我……”吴锋微滞。 “小子你见老子的武魂,为何无惧?见了那叫乔北溟的魔头,为何无惧?” “杀机未显。” “哈哈哈哈……所以啊,你还未曾真正理解武经心术篇啊!老子是你的先祖,不会加害于你,姓乔的魔头对你并未真正露出杀机。因此你可以用言语劝之。而这死兔子如今对你所露的,是最直接,入于心魂的威压,杀气全无保留。” 忌部千殇又道:“古时有人练射箭,为了培养眼力和胆识,用尖针放到眼睛面前。眼睛不眨,比起‘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又厉害一层。然而他是知道针不会真正刺下来,如果真以尖针刺他眸子,他怎可能不闭眼眸?” 吴锋隐有所动:“若有所悟。” 忌部千殇道:“恐惧,乃是人类生存下去的原动力。古人惧于狮虎妖蛮之威,亡命奔逃,所以得以生存。人祖恨我人族无反抗之力,故而造修炼之法,令人类得以壮大。逐渐反杀。畏死求生,人之本性,也是人类延续之本。” 吴锋点头,他想起一句前人留下的话语——“死亡遥不可及时的模样与近在眼前时截然不同,远望如山,不露狰狞,巍峨壮丽,令人心动。甚至能激起诗情画意来,近看如崖。深不见底,无情的巨口让最勇敢的人也觉得四肢发软”。 老妖皇以圣级威压,带给他最直接的死亡威胁,他又岂能无惧? 吴锋答道:“明白了。至勇者绝非无惧,而是战胜恐惧,求生而忘死!” “说得好!勇者之境界——第一重是强装镇定。骗得过别人,骗不过自己。第二重乃是求生而忘死。第三重才是临死而忘生,是为大彻大悟之淡然。世之武者往往直接强求第三重境界,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不知生。焉知死?” “老子是你的先祖,武魂与你契合绝无问题。这只死兔子就算给你练手,看你配不配做老子选中的好子孙!”忌部千殇怒吼一声,却令吴锋如听洪钟,又好似醍醐灌顶! 神识中的对话,实际上迅疾而又短暂。 吴锋剑荡苍穹,振衣而起,四方尽是汹涌的怒涛。 老妖皇凝聚出的身躯足有三丈高下,吴锋在其面前真的好像只是一只蚂蚁。 但这微小的身躯之上,却是汹涌着凌厉的战气。 他初始获得武魂的时候,是不大瞧得起自己这个先祖的。觉得忌部千殇自吹自擂,但本事不过尔尔。修真势力当前,却仍打着篡位夺权的主意,又缺乏智略,竟然被云家远祖困死在地宫中,实在丢尽圣级高手的脸。 但与云家远祖决战当前,忌部千殇还深入冰海,仗剑诛杀妖族的残余顽固势力,实足见有一番对于天下苍生的赤诚。 武祖平定妖蛮之后,妖族和蛮族残余势力其实仍有大量顽固者,潜藏各地,往往作乱。一代代武圣们抛头颅洒热血,舍生忘死鏖战,方才换得大陆清平。而修真者们则一直作壁上观,趁着一次又一次的动乱发展实力,最终才得以压制武者,掌控天下。 忌部千殇对于勇的觉悟,并不输给历史上任何英雄人物。即此,他便不愧剑帝之名了。 老妖皇骤然一惊。 他虽然化作怨灵,不复当年的圣级实力,但威压却是真实不虚。 这少年竟面对他的威压,当真全然无惧。纵然先祖武魂与后人之间契合度甚高,也不该如此。 眼中锐芒喷吐,老妖皇再度冷哼,以冰为躯,以云为袖,拂袖翻掌。 “覆手泻涛!” 四字惊天,有言出法随之势。 沧流浩荡,须臾间冲霄怒涌,而后向着吴锋倾泻而下,崩流的波涛,仿佛银汉倒灌,令人有一种时空破碎的错乱感。 而那寒雪凝成的巨掌,霜威无限,更是仿佛这天地之间的杀伐,尽操于掌中。 吴锋感觉到萧萧的悲风,随着怒涛围绕自己盘旋。 厉鬼的森鸣,亡灵的嘶吼,似要再度唤起他心中的恐惧,带他通向死亡之渊。 “去罢,少年!死亡才是你恐惧的终结!”老妖皇长喝,妖气逼人,如同魔云,若要浩荡三万里:“你是忌部千殇的子孙,理应和你的先祖一起归于三途河中,万劫不复!” “去你妈的,你这只死兔子阴魂不散,该超生的是你!老子还要看着这个中意的子孙剑指八荒,夺取天下,完成老子当年的夙愿!”金色的劲气,自吴锋全身喷薄而出,冲天而起,顷刻间放大到三丈大小,与老妖皇巨大的冰雪之身相对而峙,气势惊人,不作丝毫退让。 吴锋手中赤剑铮鸣,连连十声剑啸。 十荡十决剑法。 先祖时代的恩怨,便在自己手中做一个了结。 他心头战气涌流,已是全然无惧。为了活下去,为了争夺天下,必须送这只怨魂不散的死兔子超生极乐。 仅此而已。 第二百五十九章神王棺,剑帝冢 七彩的极光横亘千里,照耀汪洋。奔涌的冰海之水,闪烁着诡异的寒光。 老妖皇挥掌拍天,下引茫茫冰海,以妖族古法,对吴锋发起攻伐。 吴锋泯然无惧,长剑激荡,发出十声轰然铮鸣,以所当无前之势,怒取老妖皇而去。 剑崩云水,在金属颤鸣当中,破开万丈惊涛,令浓郁的妖气如同被爆雷所殛,轰然崩散开来。 忌部千殇的硕大武魂之身更是笼罩在吴锋身上,与老妖皇巨大的躯体发生最直接的交锋。 一番罡芒怒啸之下,老妖皇卷起的汹涌怒水,轰然平息。 “三千多年后,竟然也有如此出色的少年。”老妖皇漠然道:“可惜,终究是卑贱的人类。越是优秀,本皇便越要扼杀!” “你这死兔子的失心疯这么多年了,也未曾痊愈半点!”忌部千殇怒吼:“妖族的时代早就过去了,当年便是如此,更何况三千年后!快给老子滚你妈妈的!” 言毕,一轮灿烂的金光如同烈日一般激荡而出,向着老妖皇数丈高的冰雪之躯当心穿刺而去。 老妖皇哼了一声:“如你这样的人族蝼蚁,又如何能理解天妖王庭光辉无上的荣耀,理解我等的理想所在?” 言毕,体内三道上古奇骨同时绽放绿光,犹如幽冥鬼火,划着流线般轨迹,与金色的劲气相撞,狂暴的能量流肆虐,气冲星河。 老妖皇以大凶的洋面凝聚白骨舟,并非寻常怨灵可比。而忌部千殇的武魂与吴锋相契合,战斗力亦是惊人。 死后的对决,怨气与发挥出的实力有着极大的联系。此时双方所发挥出的实力,都已经远超吴锋所在的镇野境界。 吴锋有一种极为奇妙的感觉。 一方面他感觉到自己仿佛被武魂所支配。举手投足间都有神意加身。另一方面忌部千殇巨大的魂体却又实质上被他所主导。 “愚蠢!”忌部千殇怒斥:“理想?老子也有理想!但可不是如你这般做白日梦!” 言毕,对吴锋道:“刺他左胁!” 吴锋横剑而挑,剑锋一抖,向着老妖皇巨大的冰体怒刺而去。 老妖皇正运转妖族秘法,欲要再次进击,却被吴锋迅猛一剑。顷刻打断,随之而来的连天压地金色劲芒,将他逼得不侧身而退。 吴锋以一倍的力量出剑,忌部千殇的武魂便能发挥数十、上百倍的力量。 金色的武魂,如同玄天神铠,将他包裹其中,赋予吴锋以强大的攻击力和移动力。 “小子,看到了吗?这便是武魂的战斗形式之一!”忌部千殇道:“然而对手若不是老兔子,以现在你的实力。却是绝不能如此施为。” 吴锋点头,眼中金芒闪烁,体内所燃烧的,尽是满腔血勇。 “好,斜向右后方退三步,左向直刺!”忌部千殇再喝。 吴锋一个猛退,正好避开老妖皇蕴满冰霜之力的一推,一招风卷长虹。剑先脱手,绽放出虹光如练。而后灿金罡芒汹涌如龙,呼啸当空,直取老妖皇巨大的肩头。 老妖皇一个急闪,却也被粗大的剑芒一剑斩落,肩头处巨大的冰块掉落,轰然炸开。当中鼓荡的妖力便粉碎无踪。 对于已经失去躯体的老妖皇来说,这已是伤到了他的本源。 忌部千殇不愧是天才人物,当年与老妖皇决战一场,便将对方的套路记得清清楚楚,几乎是完全在算计当中。 他直接将如何应战点明。以激励吴锋的斗志,老妖皇却仿佛完全没奈何一般,攻伐总是被忌部千殇破解。 “长剑斜撩,取肩井位!” “踏征天步,攻其当胸,再削小腹!” “剔其臂,挑其掌!” 忌部千殇声气越来越宏亮,如同滚雷震响在吴锋耳畔。 吴锋应招而动,对老妖皇步步紧逼。 转眼间吴锋已经逼到了老妖皇的近前,他也明白了先祖的用意。 并不是靠这些蜻蜓点水般的攻防来击杀老妖皇,而是以技巧的碰撞来夺取先手,制造能够在对方面前进行必杀一击的条件,而后在最近的距离进行硬撼,快速结束战斗! 对于武士来说,毕竟近战才是王道。 忌部千殇的声音回归到吴锋的神识中。 “小子,准备好了吗?一念成神,一念成魔,所守者唯本心而已!” “无惧!”吴锋堂堂道,傲意铮铮。 “好小子!”忌部千殇长啸,壮气冲霄。 吴锋感觉到一股滔天伟力,加持在自己的身躯之上,自己的身躯,与先祖的战意,在这一刻凛然合一。 巨大的金色魂体,在刹那间又完全收回吴锋的体内,化作金光弥漫,令他整个成为一尊金人,意态庄严,仿佛神祇降世。 吴锋双手齐推,缓如流云,但又似是时间因他的动作而迟滞。 他的眼中有着喷薄的杀意,和绝世的冷漠。杀意足以撕裂苍穹,而冷漠令无涯的冰海为之失色。 自吴锋掌上喷出的气息,竟然浓黑如墨,带着滚滚的魔气,比起妖皇老所迸发的连天妖气和鬼气还要妖邪。 “神王棺,剑帝冢!死兔子,便让你见识老子死后才创出的武魂战技!” 狂傲如风雷滚动的言语,自吴锋口中哮出,却分不清是谁的声音。 一口血色巨棺,凌虚出现,当中隐隐有金芒闪动,却令血棺流露出更加妖诡的气息。 血棺自海中冉冉而起,衔在老妖皇三丈高的冰雪躯体足底,生出一股巨大的吸力,当中金华一个闪烁,老妖皇便被扯入其中。 一座巨冢从天而降,镇压而下,冢高如剑,更是插着慢慢的各色利剑,森森寒气直逼苍穹,让这无尽冰洋都为之失色。 “地宫葬七尺之躯,剑帝冢便留葬他人。人生艰难唯有死。故有怀怨含忿,化为凶灵者——老子的武魂之力,便是:往生!” 忌部千殇狂吼:“死兔子,还不给老子烟消云散!” 轰地一声,无尽利剑,都化作绚烂的流光,弥漫了天地,令灿烂的极光都为之掩盖,血棺裂开,化为汹涌的血,这狂暴的乱流之中,一切都仿佛要化作虚无。 第二百六十章生死一线 武魂比起生前的圣级高手,实力固然要削弱太多,然而却能拥有新的能力。 武魂战技,有武魂的攻杀之意,但也如同修真一系道术和妖族术法那样,具备远程攻杀的群体杀伤的能力,便能弥补武者的不足之处。 所以才说拥有了祖灵武魂认可的武士,才能够抗衡修真当中的绝世高手。 吴锋挥手,光落,只见连天的碎冰在洋面上轰然爆炸开来,而后在金光激荡中尽数粉碎。 静静立在波涛之上,吴锋瞧着妖力纷纷散开,归于虚无。 “死兔子终于彻底完蛋了。”忌部千殇道,言中有一种得意。 吴锋也长舒一口气,待要转身离去。 但正在此时,一股极寒之意,骤然出现在他背后。 吴锋陡然警觉,一个侧避,而后才是腾空而起。 一道水箭怒刺而来,顷刻将吴锋脚底刺穿,鲜血淋漓! “别忘了,这里是我的主场。”老妖皇的声音冷冷响起:“只要有极寒之力,我便不灭!你那所谓的神王棺剑帝冢,又怎可能杀得了我?” 妖力自吴锋的创口处汹涌而入,欲要将他整个撑爆,若非有忌部千殇的武魂力量压制,吴锋早已化作一团血沫。 吴锋终于意识到,终究是小觑了这死兔子了。 对方早已看出了忌部千殇的谋划,并且故意假装硬接最强一击。然而它现在的躯体既然是寒冰凝成,又何尝不能更换? 吴锋也考虑到老妖皇并没有死透,但没想到对方声东击西,在自己背后发出气息,却从脚底处杀出! “该死……这兔子,竟是学聪明了!”忌部千殇怒道。 “本皇的怨恨。远胜于你,自然留存的智慧也在你之上!”老妖皇冷声道:“忌部千殇你本就无谋,而真正的你早已进入幽冥,现在只是一道精气凝聚而成的武魂罢了,怎可能是本皇对手?” “主场……老子去你妈的!”忌部千殇发出咬牙的声音,虽然魂体的他。并没有牙齿。 然而魂体既然能说话,发出咬牙的声响又有什么奇怪的? 吴锋苦笑。 这下算是被这个先祖坑了? 但也不能全然怪先祖,终究是自己太痴迷于力量的感觉,以至于轻敌所致。如果是往常,对战场的分析本该面面俱到,又怎会中这样的花招? 当然,这也的确是吴锋修为不够,对于这个层面的战斗缺乏了解。以镇野境的思维来思考更高层次的战斗,当然会有疏漏之处。 老妖皇硬接忌部千殇一击。也实在消耗了不少本源妖力,他这一招,实在是伤己而后伤敌的毒计。 但正如他所说的,他在极寒的冰洋中化为凶灵,寒气不灭,他便不灭!如今吴锋本身受创,忌部千殇武魂发挥出的实力便大跌,几乎不可能凭着实力将他杀死。 “幽冥在召唤。少年!你当成为本皇的第一个祭品。纵然身化凶灵,本皇也要血洗人族天下。损耗人类的实力,为我妖族后辈复兴妖族铺下道路。为此——九死不悔!” 老妖皇披风飞舞,雪光浩荡,但说话间,寒冰凝成的巨大面容上,表情已经转向疯狂。 吴锋能够理解这种狂热。 妖族能够与人祖们战斗千万年。一直对人族实行压制,直到武祖时代才被击溃,但仍然屡屡卷土重来,作乱不休,正是有这种强烈的狂热在支撑。 如果当年武士群体不腐朽堕落和放松警惕。保持这样的狂热,以武士的光荣为生存的动力,也断不至于被修真夺取对于大陆的主导权。像先祖忌部千殇这样有野心和赤诚的武士,在那个时代已经是少之又少了。 随着老妖皇的惊涛狂舞,吴锋纵有忌部千殇的武魂相助,也只能勉强抵挡。 冰寒的怒水,一重接着一重,令吴锋应接不暇。 “对付这死兔子,恐怕必须依靠火。”忌部千殇在神识中对吴锋道。 可是吴锋又不是修真者,从哪里变得出火来?在这极夜,甚至没有一丝阳光! 天阳体质虽然是极阳之性,但并不像某些修真者那样可以轻易变出烈火来。 他的本命骨文是麒麟,也并无控火之力。 啪地一声,吴锋被一道怒涛击中胸口,登时肋骨断裂,鲜血狂喷而出。 老妖皇冷声道:“少年,你又何必反抗?这只是给你增加无畏的痛苦与恐惧罢了!” 吴锋却是冷冷看着他。 “前辈。” 老妖皇一怔,随即道:“求饶?” “不,我叫你一声前辈,是因为敬你为了理想而执着。纵然种族不同,人鬼殊途,但你却也配得上前辈这两个字。” “然而,你和先祖的恩怨,是该在今日了结了。我本来想,如果今日能逃走的话,也不是坏事,你杀入冰原,受损的都是魔门百姓,与我武者无干。” “但我方才突然想明白了。我若能取得天下,何尝不能拿下冰原,将那些百姓从魔门的手中解救出来,令他们变作良善之民?” “你的理想是复兴妖族,而我要令武士的光辉,再次如武祖时代那样,照耀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理想很旷远,但至少要去努力,就如前辈所说的,九死不悔。” “因此……”吴锋长吼一声:“前辈,安息罢!” 他眼中神光如刀剑,有着所当无前的毅然决然。 老妖皇愣住,随即阴鸷的他也不由狂笑起来:“小子,你莫非失心疯了不成?伤成这个样子,还说要让本皇安息?” 言毕,掌上蕴怒,袍袖飞扫。 “雪浪沉殇!”老妖皇一声断喝,墨黑色的鲸波连天而起,如星河倒转,要涤荡万里天穹。 流波自八方而来,避无可避。 吴锋的神识海中再次传来先祖忌部千殇的声音:“怕了?” “无惧!” 赤剑狂舞,其声铿锵。 吴锋咬着牙,强忍胸中和足底传来的剧痛。 武魂之力再次澎湃开来。 这是最后一击,必决生死。 无论生死,吴锋皆无悔无怨。 承受了先祖的武魂,便要承受对方最后的因果。这段因果,由他来了结,若他能活下来,那么忌部氏的所有子孙,便将在他手中名正言顺的得以整合统一! 第二百六十一章兰丸 吴锋已经隐隐感觉到,赤剑之上有什么在武魂绽放最强伟力时有所松动。 他早已感觉到,父亲留下的这把赤色长剑非同寻常,并非凡品。 除了知道此剑铸造时掺入了从熔岩中提取的火精,其中含有火性之外,具体看不出是什么材质。 赤剑运用之时,并不能像许多有名的神兵那样发挥出特异的强大力量。然而坚固程度却不输给宝刀宝剑,从未被击出哪怕最微小的缺口。 甚至,吴锋也从不需要磨剑,剑锋一直锋锐无比。 啪地一声,有什么东西松动,如同玻璃一样破碎。 剑上果然有封印。 炎性的真气,狂暴如龙地自剑上喷薄而出。 金色的武魂之体,随之挥洒出澎湃的劲气。 但面对这汹涌而来的雪浪,滚滚如天地战车的妖力,仍显得如此渺小,如同一毫置于泰山之中。 然而这气浪却是骤然放大开来。 吴锋袍袖一挥,眼神凌厉。 一口巨大的火团,凌虚展现,形如凤凰,其色幽诡,当中更有人脸闪烁,忽男忽女,面容邪魅。 凤凰火。 传说是火鸟的化身,是在凤凰涅槃的时候,被遗留在人间的火焰。徘徊在人间,后被冥府接受。是一团上层是紫色,中间是黑色,下层是红色的火团。 无论传言是真是假,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这诡异的烈火,代表着死亡。 当吴锋挥出妖灵之戒时,再次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破碎了。 随即汹涌的元力穿过这一团凤凰火,越发汹涌澎湃。 老妖皇骤然感觉到有什么问题。 但已经迟了。 他全力进攻的结果是来不及闪避。 老妖皇攻击的可怕之处。不在于水本身,而在于水中的幽冥之力和极寒之意。 而妖灵之戒的能力,便在于通过各种妖灵的力量,改变真气、法术的属性。譬如上次吴锋便借用穿墙鬼的力量,将云海岚的土遁以穿墙之力掩盖,得以突破南部城的护城阵法。进入云家先祖留下的地宫。 而现今吴锋召唤出的凤凰火,则将忌部千殇的攻杀,带上了幽冥鬼火的属性。 又是忌部千殇的那一招“神王棺,剑帝冢”。 血棺皇皇,剑冢傲世,狂霸的往生之力,再次将老妖皇镇压其中。 凤凰火的身份类似于冥府鬼卒,较被老妖皇凝聚在攻击内的游魂高了数等,加上忌部千殇的往生能力。那滔天的寒水中传出声声裂人心魄的鬼唳后,纷纷消散。 “啊啊啊啊……”曾经的圣级妖族强者老妖皇,在死后发出了数千年来最为惨烈的嘶吼。 焚尽一切的凤凰烈火,汹涌开来,要将他的魂魄完全炼化。 如果说有火焰能存在于这茫茫冰海当中,便只有凤凰火这样的鬼火。然而纵是鬼火,亦可送老妖皇这样的怨魂西去往生! “本皇……不甘心呵……”老妖皇的声音带着深深的颤抖和痛苦。 剑冢化为霸绝寰宇的剑刃风暴,穿刺而下。令老妖皇的魂体和妖力真正地粉碎,在被烈焰铸成的血火之棺烧灼下。湮灭无踪。 海涛平静。 浮在海面上的白骨舟轰然破碎,巨骨纷纷沉入海底。 这一片海面的幽冥气息,也减退了大半。 吴锋踏波过去,只见两颗晶体坠落,一红一黑。 红色是血与火的颜色,黑色是海水与幽冥的颜色。 在它们落到海面上之前。吴锋轻轻将它们接入掌中。 武魂的力量消褪而去。 这一场超出吴锋本身力量太多的激战,终于落下了帷幕。 先祖留下的恩怨,自此了结。 吴锋猛然喷出一口鲜血,落在漆黑如墨的海水当中,仰天望着璀璨的极光。 突然。吴锋发现远处,有一个蓝色的影子踏波而来。 他骤然一惊。 在这个时候,如若遭到什么强大的生物袭击的话,当真是必死无疑。这一战剧斗,实在消耗了他太多体力,强撑着用尽全力令老妖皇的残魂最终云散,更令他内伤加剧。 但是这个影子走近时,吴锋陡然心底一阵柔软。 这是一匹深蓝色的马,只是半大,皮毛光滑如同缎子,在极光照耀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奔行之间十分神骏,却又有着大海一般的温柔气质。 它靠近吴锋时,步履突然放慢了,眼睛瞧着吴锋,目中流露着清澈的光芒,澄净得让人感觉到要为之忘我。 吴锋没有动,静静看着它。 他陡然感觉到一股莫名的熟悉的气息,仿佛因缘命运中,早已注定。 马儿小心地靠近他,而后垂下头,舔舐着它的手掌。 红色和黑色的晶体,被它直接吞吃了下去。 它的确是被老妖皇留下的妖力晶核吸引而来的。 吴锋看着这马儿吃掉了自己苦战所得,却全无懊恼之意。 他温柔地摸了摸马儿的头顶,鬃毛柔顺如同波浪。 这马儿亲昵地蹭着它的肩头。 吴锋陡然想起,三年前,还在忘忧谷中的时候,郑智和谈忘嵩曾对他说过,他须得弄一匹好马。 这不请自来的马儿,可能就是命运注定给他的罢。 “凶灵也会残留有气运么?”吴锋在神识海中发问。 “废话。那只兔子可是天妖一族,不是寻常兔子,只要能长到成年就能达到征天级的修为,后来更是成圣,怎可能气运寻常?”忌部千殇道。 抚摸着蓝色小马的头顶,吴锋轻声问道:“愿意跟着我吗?” 小马眼中射出越发澄净,如同蓝宝石一样的光芒,温柔而喜悦地磨蹭着他。 吴锋跳了上去。 小马昂起头,踏着波涛奔行向前,吴锋的体重对于它来说,似乎便如同一片飘叶,没有丝毫感觉。 到得岸上,吴锋道:“突然想起,我还得给你起一个名字。” 蓝色小马发出欢快的嘶鸣,竟是能听懂人言。 如此通灵性,果然是一匹绝世无双的宝马,更是服食了老妖皇留下的妖力晶核,成长起来,必定神骏威风得难以想象。 吴锋低头看着它,只见毛色深兰,眼目灵动如丸,令人心生欣喜。 “就叫你兰丸吧。”吴锋未有分毫犹豫,便开言道。 听到这个名字,马儿越发欢快地嘶鸣起来,甩开蹄子,奔向远方,似是极为满意。 第二百六十二章安东 安东府。 它的全名是安东大公府,亦是魔道四大派中唯一完全由白肤人掌控上层的门派。 安东府掌控着北至巴伦支海,东至乌拉尔山脉,西至拉普兰,南至克里姆林城堡的广大地域。在更北面,还有格陵兰岛岛主常年向安东家族称臣纳贡。 它与以基辅城为统治中心的阴魄殿南北对峙。然而更多的时候,安东府与锡伯利亚平原北部的修罗门为了争夺这冰雪大地中极少见的肥沃土地而争战。 仙台魔宗与修罗门统治下的许多土豪都自称国王,但安东府作为并列的魔道大派,却仅自命为一公国。 数百年前,安东府分为上下两家,上家仍占据涅瓦河口的桧山城,下家则占据南面的诺夫哥罗德城。两家时常发生冲突,但在迎击修罗门时,又总能保持步调一致。 桧山城内,风格典雅肃穆的府邸当中。 一名红发女子正迎着凛冽的寒风,抱胸而立,神情散漫,在这冰雪覆盖的宽阔庭院中,就如同冬天里最美的一团光火。 地下有位栗色长发的孩童,年纪大约十一二岁,专心致志地把玩着满地的积雪。冷风将他的小脸小手冻得红扑扑地,他却毫无察觉。 红发红衣的绝美女子垂下头,瞧着孩童。 这孩童小手移动之下,雪地被划成一道道的经纬,城堡哨楼,军营箭塔,布置得俨然有序。 冰雪凝成的骑兵、步卒和弓手,在小手拨划下激烈交战。孩童时而操纵一方,时而操纵另一方,口中还呜呜有声。似是吹奏行军的号角。 “小维吉尔,姐姐带给你的来自东方的兵书,都记熟了吗?”盛醉香声线显得格外温柔。 “都记熟啦!”孩童抬起小脸,重重地点头,他的容颜清稚,身形更显得有些瘦弱。但宽阔厚实的额头,却已透出一种大气的味道。 “如果以后有人想要与安东为敌,你就用兵书上的学问,将他们杀个片甲不留!”盛醉香轻轻拍了拍这名叫维吉尔的孩童的肩头。 她也未曾想到,只是每天抽点空闲教了半个月,这小家伙便能领悟到这样地步。 “天女姐姐,不要走好不好?”维吉尔突然扯住盛醉香的裙角,低声央求道。 “很对不起小维吉尔,可是不行啦。”盛醉香叹息道:“姐姐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呢。下次姐姐过来。带给你糖吃。” 维吉尔摇摇头:“维吉尔不要糖吃。等到维吉尔成为了冰原的霸主人物时,想让姐姐做维吉尔的新娘。” 盛醉香一愕,随即哑然失笑,没想到自己的魅力,连小孩子都无法抗拒。 她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小鬼头!” 这时,重重的踢踏声划破了整个庭院,一名穿着深黑礼服,戴着三角帽。脚着尖头皮靴的中年人走了近来。这人同样是一头波浪型的栗色头发,脸容刚毅如同花岗岩。却又有着贵族的优雅。 他露出致歉神色:“孩子不懂事,让帕苏尔小姐受到冒犯了。” 盛醉香粲然一笑:“没关系,香吉娜是最喜欢小孩子的了。这些天还要感谢大公的款待呢。” 安东大公道:“要致谢的是我们才对。香吉娜公主殿下如此为我们安东家的统一尽心尽力,又这样对维吉尔费心……” “但我依然想冒犯地问一句,帕苏尔小姐这么做,究竟是仙台魔宗的宗主大人的意思。还是为了芦名呢?” 盛醉香收起了柔媚入骨的神色。 “大公应该知道,香吉娜不喜欢战争,更喜欢用商人的思维来考虑问题。”她平静地道。 安东大公点头,天生异香的芦名公主盛醉香以红色葡萄美酒沐浴,而后令人贩卖酒液。以收十倍之利的事情,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无论仙台或者芦名,领地与安东都不直接接壤。我的义父或许会有求助于安东来对抗修罗的时候,但并不是现在。然而我们草原人需要冰原上出产的琥珀、水晶、北极皮草、树脂和各类矿石,安东也需要芦名提供牛羊皮、奶制品和地毯。安东府成年累月的内战对商路影响很大,我们希望看到一个统一的安东府,来收取更多的贸易利润。” 听完盛醉香的话,安东大公微微沉吟,道:“明白了。我一定会统一上下两家,让公主殿下的努力得到充足的回报。” 当盛醉香离开安东府的时候,她也绝对想不到,当初她随手布下的一手棋,会收到远超意料的效果。 天文之乱后,正如她对乔北溟预测的,修罗门实力大增。安东府虽然得到统一,却根本不是修罗门对手,被乔北溟打得大败。 安东大公身受重伤,不久去世。年仅十五岁的维吉尔继位,但这瘦弱清稚的少年,却成为乔北溟一生中最为棘手的敌人。 …… 仙台魔宗主城米泽城,世子府。 “真是可恨!”说话者浓眉大眼,鼻勾如鹰,身着一袭连身战甲,嗓音粗重,含着一股肃杀之气。 “安啦,安啦……”盛醉香斟着鲜红色的酒液,柔婉地摆着手:“大哥,有什么事情能让你气成这样?” 伊千阳瞧着盛醉香娇媚如能滴出水来的玉容,和慵懒散漫的神情,怒气方才消去些许。也只有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义妹,能在他暴怒时劝解于他。哪怕是他的亲生儿子伊辉夜,也是不行。 伊千阳一直对这个比自己小十三岁的义妹有些念想,虽然这念想在近年来越来越淡——他已经做了三十七年的世子了,而且看这势头还会长久地继续做下去。 “我父亲他……将五个城堡赠给了相马帮,说是要作为外孙十岁生日的礼物!”伊千阳粗浓的眉峰跳动着,额头上隐现青筋。 相马帮帮主的夫人,是仙台宗主伊中棠的长女,也是伊千阳年龄最大的妹妹。对于小外孙。伊中棠显得极为宠爱,觉得这孩子智勇双全,性情刚烈,很有自己小时候的模样。 而伊千阳的儿子伊辉夜,也就是伊中棠的长孙,却不怎么受待见。祖父对他的评价是文弱犹如女子。行事柔懦,比起老爹都差老大一截,更不用说和爷爷相比。 这话听在伊千阳耳朵里实在刺耳,老爷子不但贬低了亲孙子,还把他这个当儿子的也顺口损了。 这次伊中棠为了外孙,竟然把仙台魔宗直属的土地送出去,在伊千阳眼里,这些都是他的东西,怎能随便送给外姓人? 盛醉香却是缓缓道:“义父年老。的确有些不复当年理智。但这并非很大的事。” 听到这话,伊千阳纵然醉心于这个义妹的美色,也不由怒了:“妹子,那你说,甚么叫做大事?” 他忽地哼了一声道:“毕竟你们芦名盛家也是外边的支派,支派力量变强,你怎会不心生欢喜?” 盛醉香叹息一声,眸光幽迷。 伊千阳见她这模样。却是又陡然心软,对于自己将话说得那么重有些懊悔。十多年前。他最怕的就是这小姑娘眼中水光闪烁,一副委屈得要哭出来的模样,看得他每次都隐隐心疼。 “大哥你且说,每次义父用兵,我们芦名都全力相随,可曾分到过多少好处么?更不必说像相马帮这样。被义父直接送一块土地。芦名扩大的领土,难道不都是我爹拼了老命打下来的?”盛醉香带着淡淡的委屈道:“相马帮势力扩大,小妹又有什么好高兴的?” “抱歉。”伊千阳道,他深知盛醉香实在没说错。芦名教作为仙台魔宗最强大的支派,往往是做最多的事情。却得不到什么赏赐,毕竟伊中棠也害怕尾大不掉,不愿意让芦名教再膨胀下去了。 过了一小会,盛醉香才缓过来,道:“五个城堡也就一两万人口,义父随便打一场仗便能夺下来。然而开了这个坏头,就怕其他的支派也都来索要领地,影响的确不好。” “但小妹所说的并非很大的事,是有更大的危机摆在前面哩。”盛醉香柔声道。 伊千阳一惊。这个义妹富于智略,经常替他出谋划策,她说有危机,定然不无道理。 “且说,大哥细细听着。”伊千阳神色沉肃道。 “相马帮终究是外姓,威胁有限。”盛醉香道:“只是义父想把小弟送去北燕,做那傀儡皇帝的养子的事情……” 伊千阳微愕:“有什么问题吗?” 现任北燕皇帝,是尚清影的师尊以圣女祠之主身份弑君夺权之后扶植的一个傀儡,不能生育,并立下遗嘱,说自己死后在北燕废除帝制,再无皇帝,圣女祠便是最高权力机构。 尚清影的师尊死后,此人试图收养子恢复权力,却被尚清影压服。 现在伊中棠见修罗门也恭顺,便起心南下。但他寻思一阵,觉得自己所针对的是道门势力,可以先避开尚清影的锋芒,就向尚清影提议,以自己的幼子伊实元为北燕皇帝的养子。 这步棋一是和北燕和睦,二是伺机夺取北燕大权。 然而尚清影竟然答应了。 盛醉香轻声道:“大哥你想想,尚清影的个性强盛,还要胜过她师傅,为什么这次答应得这么爽快?” 伊千阳愣住。 可以解释成尚清影立足未稳,也不想与将要完全整合魔门的仙台魔宗为敌。 然而……正志得意满的伊中棠相信这个解释。伊千阳本来也相信,被盛醉香点了一句,却是不信了。 “那女人……没安好心?”伊千阳怔了怔,道。 “讨伐师姐,夺取权力。这种以下犯上之人,却被国内百姓当作一尘不染的白莲花,手腕而想而知。”盛醉香抿了一口酒液:“以小妹看来,她是想如法炮制,让小弟走上她的路子,以乱我仙台罢。” 伊千阳毛骨悚然,道:“不错。小弟做了北燕皇帝的养子,也别想继位。尚清影反而会利用这点为他建立声望,怂恿他回来夺权,其时小弟有数万燕山铁骑相助……” 第二百六十三章乱起 芦名教主城会津城,一间密室中。 “为了芦名。”盛醉香全无平日的妩媚之色,神情冷冽,甚至换下了那身鲜红的衣裳,身着一袭典雅肃穆的黑色长袍,把曼妙的躯体裹得严严实实。 前方肃立着四名青年人。 他们被称作芦名四天王,但这个称呼,其实是指世世代代辅佐芦名教的四个大家族。 这四位年轻有为的族长都曾随盛宣怀盛醉香父女二人征战沙场,攻城掠地,立下赫赫战功。他们中年纪最大的三十二岁,最年轻的曲沙冥不过二十二岁,却是芦名四天王之首。 “为了芦名。”四人同声道。 盛醉香道:“计划你们想必都很清楚了。” “绝无差谬。”四人再道。 盛醉香神色越发端肃:“芦名教并非一开始就是仙台的附庸。我们有着不输给仙台的历史。” “然而这数百年来,为了仙台的扩张,芦名的儿女们,流了多少鲜血,消耗了多少财富,无数白骨和血泪,换来了什么?仙台可曾给过我们一丝一毫让我们满意的回报?” 她的声音越来越高昂,有着令人惊心动魄的煽动力和感染力。 曲沙冥当先道:“草原的儿女们,绝不该被奴役御使!” “独立!推翻仙台!”其余三人纷纷道。 盛醉香满意地点了点头,明眸闪烁,黑色的长袍越发衬得血红色的长发光艳绝伦。 “这一战,在明面是仙台的内战。但我们不为伊中棠,也不为伊千阳,而是为了自由而战,为了芦名的未来而战!” “你们的斗志和决心要传递给每一个士卒。芦名的将士要以一当十。我们不但要独立,更要取代仙台,成为北莽大地的霸主!” 曲沙冥猛然单腿跪下,抽出小刀,在面上划出血痕:“誓死追随大小姐!” 芦名四天王依次跪下:“为了自由。” 一身白衣的狄临剑从阴影中走出,与他们一起跪下。 “为了大小姐。也为了自由。守夜人将继续在长夜中奋战。”狄临剑声音平淡,却带着决然的意味。 …… “逆子!” 伊中棠如同雄狮一般怒吼着,愤怒地拍打着精铁铸造的牢门。 这是一座高塔的顶端。 一代雄主伊中棠怎也想不到,自己竟然在观星之后,离开天文台时,被亲生儿子伊千阳带人袭击。 他有独自观星的习惯,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伊中棠的身边没有任何人护卫。 伊中棠的实力虽不如乔北溟,但也十分强悍。长刀刮起滔天魔气,杀得满地尸横遍野,但终究寡不敌众,被伊千阳麾下的一众死士打成重伤,关在这高塔之中。 “逆子啊……”伊中棠忿然道,老脸扭曲,头发凌乱。 他的功力完全被封,还被穿了琵琶骨。 “仙台伊家世代子谋其父的诅咒……哈哈哈哈!”伊中棠突然仰天狂笑起来:“我以前也只以为是无稽之谈。原来……原来是真的么?” 在四百多年前,仙台魔宗曾经连续几代父子对立。甚至子弑其父都有发生,被认为是触犯了魔门祖神的威严,中了某种极为可怕的诅咒。 但这一情况随即消失了。后来伊中棠十二三岁的时候倒是曾经起意发动政变,然而年纪太小,只是被父亲当作孩童戏耍,狠狠教训了一顿。后来依然是将宗主位置传给了他。 伊千阳虽然与伊中棠时而有不同意见,但这些年来一直表现得精明强干又对父亲毕恭毕敬。 伊中棠一心想着统一魔门,也基本未曾防备这个长子,偶尔批评几句,是出于精益求精的想法。对孙子的指责。也是希望儿子能把孙子教得阳刚一些。 然而那一夜他根本没有防备的原因在于,伊千阳当时本该不在米泽城中,而是已经出使北燕。 伊中棠怎会想到,伊千阳置出使任务于不顾,偷偷溜回来发动兵变! 转眼,他已经被在高塔中幽禁了半个月了。 他从狱卒的口中,得知儿子伊千阳已经自立为仙台之主。而狱卒眼中对他的敬畏之意,也在一天一天地消褪着。 曾经那个战必胜攻必取,带领仙台走向辉煌的一代霸主伊中棠已经消失了,现在关在高塔上的,只是一个囚犯,一个糟老头子。 一个被亲生儿子捉起来的糟老头子! “哈哈哈哈哈哈……”伊中棠骤然狂笑起来,伴着咳嗽,泪水自老眼从渗出。 轰隆隆…… 陡然有巨声响起。 伊中棠看见火光弥漫,如同来自地狱的红炎,升腾而上,整个塔楼轰然摇晃起来。 “要结束了么?哈哈哈哈……”伊中棠继续狂笑:“你终究是不放心啊,你怕你老子,哈哈哈哈……” 话音未落,牢门已经打开,伊中棠向外看去,只见几个狱卒全部胸口溢血,倒在地上。 几个蒙面黑衣人猛冲进来。 “宗主,快走!”几人大声道。 “你们是……”伊中棠疑惑道。 “没时间说了,塔楼要倒了!”几人飞快祭起法宝,砍断了系住伊中棠的铁链。 爆炸声一声接着一声,火光滚滚,浓烟冲天。 而飞掠当中,这几名黑衣人更是扔出墨黑色的弹丸,只见一个个火球在空中炸开,百姓们纷纷惊叫着躲避,一间间房屋着火燃烧起来。 塔楼轰然倒下,砸在宽阔的街道之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更是将几座大宅的前部完全摧毁。残砖断木当中,隐隐可见一团团的肉酱。 当尖叫之声止息,混乱稍稍平息,震惊的伊千阳带人赶来时,那几个黑衣人早已无影无踪。 “是谁泄漏了关押的地点……”伊千阳咬着牙道。 这样的塔楼,在整个米泽城内有上百个。 数日后,伊中棠亦在仙台魔宗的另一座城池内,向着仓促召集而来的忠实部下发布了命令。 “讨伐逆子,取下其首级!”伊中棠眼中喷火,吼道。 席卷整个北莽的大乱,从此开始。由于伊中棠是在天文台观星时被其子伊千阳所擒,这才是乱事真正的开端,所以这场大乱被称作天文之乱。 第二百六十四章天文大乱 伊千阳肃然而立,鹰隼一般锐利的双目凝视着面前的中年文士。 若称作文士未必恰当,他除了身着一袭朴素的青色长袍,戴着纶巾,就没有哪里像文士了。宽圆的脸,粗大的脖子,魁伟的身材,令他看起来就像一只土熊。 但伊千阳只盯着他狐狸一样的双目。 这人是伊千阳的智囊,有个非常少见的姓氏,姓野,名叫野宗时。 野宗时是伊中棠亲自提拔起来,却被派给伊千阳,并与伊千阳一同精准地制定了悄无声息拔除天文台附近的暗哨,以袭击伊中棠的计划。 “少主……不,宗主。”野宗时陡然一凛。 伊千阳面色骤冷,哼了一声,道:“说罢。” “自从老爷发出号召之后,各方群起响应。宗主的弟弟实元殿下已经带兵前去投靠,相马帮、葛西阁、三春村、二阶堂、大崎馆等支派也都支持老爷……” 伊千阳面色阴冷,伊中棠虽然被他囚禁了半个月,终究余威赫赫。 “重臣们的家小都已经被我控制起来,他们只能效力于我,仙台最精锐的部队都还在我手里。”伊千阳保持着镇静:“那群鼠辈,并不足为虑。” 野宗时点头道:“岩城也已来信,愿意支持宗主。另外宗主的叔父表示如若能在战后扩大他的权力,定然全力相助。” 岩城之主是伊千阳的岳父,所以纵然各支派都选择了伊中棠,他为了女儿和外孙,也只能站在女婿这边。而伊千阳的叔父,也就是伊中棠的弟弟,在兄长在位时一向不得志。当然希望通过侄儿来扩大自己的势力。 “准了。”伊千阳道。 父亲用兵的手段,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援兵自然是越多越好。 “只是……”野宗时的声音突然嗫嚅了起来。 “什么?”伊千阳断然道。 “香公主殿下率领芦名四天王,也宣布站在老爷那边!” “什么……香吉娜她……”伊千阳陡然感觉到一阵眩晕:“难道……泄漏消息,甚至炸毁塔楼救出老东西的就是她?” “不过,芦名军只是表了态,但北上一阵之后就开始行动迟缓。也没有明显的进攻意图。与其他支派马上开始攻击宗主控制下的城池和村镇的做法大不相同。”野宗时又道。 伊千阳稍微缓过一口气:“希望她只是……” 这时,又有一人猛冲进来。 “报,有人带上密信。” “给我。”伊千阳劈手抢过。 他猛然拆开,上面正是盛醉香流畅婉媚的字迹,淡淡的芬芳,从纸面上散发出来。 “政变未能完全成功,便当启动第二套计划。醉香表态支持义父,不过迷惑其心,以待最佳倒戈时机。已联络修罗门乔北溟。北兵不日便至。” 伊千阳舒了一口气。 这个义妹终究还是站在了他这边……然而,泄漏消息以及救走伊中棠的,又该是谁呢? …… “父亲。”伊实元静静望着巍然而坐的老父,只见原来黑密的头发,已是泛起了点点花白。 “战局如何了?”伊中棠话音如刀锋,有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天文之乱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了。 靠着临时拼凑起来的部队,一代霸主伊中棠却不减当年本色,将儿子掌握的仙台精锐大军打得屡战屡败。 就在伊千阳将要山穷水尽之时。修罗门乔北溟发兵南下,并支援伊千阳。对伊中棠形成南北夹击之势。 伊中棠两面作战,却依然不落下风,只是伊千阳得到修罗门支援,也渐渐缓过气来。 伊实元道:“醉香姐姐倒戈了。她的理由是三春村和芦名教关系不好,有领土争端,二阶堂的那个面瘫也曾对她无礼。她不想和这两派处于同一个阵营……芦名的突袭。令我们的南线战场开始全面崩坏……” “什么……”伊中棠如被雷击,彻底怔住了。 这两个理由实在是太莫名其妙。芦名教的动员力是三春村五倍以上,她又怎会把三春村当一回事?至于二阶堂的堂主对她无礼,谁不知道盛醉香以妩媚动世,打她主意的人遍布天下! 伊实元又道:“修罗门也已开始整体动员。越来越多的部队被征发南调。” 伊中棠目芒骤厉:“安东呢?安东干什么吃的了?安东和修罗是世仇,修罗如此全面动员,安东怎可能不发兵偷袭修罗门后方?作速派人出使安东!” 伊实元道:“恐怕没用。安东府现在内部局势发生了变化,正是上下两家统一的关键时候,内战打得如火如荼,恐怕两家都无法分出力量袭击修罗门。不然以安东和修罗的深仇大恨,不用我们去请,他们也早出兵了。” “根据可靠消息,在政变发生之前,醉香姐曾经代表芦名,与安东进行过外交活动。” 伊中棠咬着牙:“香儿……” 他完全明白了。 “香儿你真是好算计……我这个老东西,和我那傻儿子,都被你算计在股掌之中。先撺掇我儿子发动政变,再把我救出来,让我儿子夺权失败,现在你再倒戈给我致命一击……一切都是为了求取平衡,浑水摸鱼……安东、修罗、仙台,都是你的棋子!我那好贤弟有你这样的女儿,他应当感到骄傲罢,哈哈哈哈!”伊中棠额头青筋暴跳,却是疯狂地大笑起来。 “不过也有好消息。” “快说……”一代雄主伊中棠,如今却是真正的开始方寸混乱。儿子和义女都背叛了他,对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相马帮帮主平显胤以伏兵之计,趁大哥的部队渡河时发起进攻,依靠五千精骑击破大哥一万精兵以及数倍于此的民兵,连夺数城。”伊实元禀道。 相马帮是上古时魔道宗师平匠门所创,精通人马合一的魔功,骑兵在魔门各派中最为骁锐。后来臣从于仙台,成为仙台的支派。 平显胤娶了伊中棠的长女,生下伊中棠的外孙平盛胤。这个孩子被伊中棠认为极像自己,因此赠送五个城堡作为十五岁生日礼物。但此事激怒了伊千阳,成为天文之乱的起因之一。 伊中棠被擒之后,平显胤也曾两次派使者谴责伊千阳,要求对方释放岳父,但都遭到拒绝。 在与伊千阳对抗时,无论是召集人马,或者冲锋陷阵,平显胤都显得最为卖力,对于岳父忠心耿耿。 伊中棠如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急速道:“快给显胤以嘉奖令,令他召集更多豪族,讨伐逆子!” 征战一生的枭雄,此时却是猛然感到,原来亲儿子和干女儿都不可靠,还是女婿靠谱,自己实在没白宠小外孙。 又过了数月。 “仍然是一路溃败。除了我们所在的主战场不利之外,三春村、二阶堂等支派都更是一溃千里。”伊实元禀报道:“另外阴魄殿的殿主孔天守带着支援父上您的旗号,拉了八千兵马过来想要偷袭大哥的侧翼,被大哥亲率三千精锐一冲,屁滚尿流逃回去,回家的路上顺手抢回了数座当年父上从阴魄殿夺取的城池。” 伊中棠心中愤火燎烧。 芦名教的势力,实在是太大了。然而盛宣怀和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盛醉香更是他的义女,仙台有肉,不可能不让芦名跟着喝汤,才让芦名形成这样尾大不掉的局面。 芦名加上修罗,统共接近四万精锐战兵和数倍于此的民兵支援伊千阳。任伊中棠用兵如神,也是无力回天了。 “相马那边怎么样?”伊中棠问道。 “姐夫打得还不错,可以算是一枝独秀。相马帮的骑兵骁勇绝伦,不光大哥,就连醉香姐也惧他三分。”伊实元苦笑:“只是……” 阴云陡然自伊中棠心中升腾而起。 他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 伊实元道:“姐夫把夺回来的城池村落都据为己有,让相马帮的重臣驻守,借机让相马帮的地盘整整翻了一倍。他恐怕和醉香姐一样,打着趁内乱蚕食仙台,最后独立的主意……” “另外……这似乎是盛胤外甥怂恿的。父上你也知道,外甥做事风格很像你。” “畜生!”伊中棠一掌击下,檀木桌整个粉碎,化为木屑散落满地。 原来比起儿子和义女,这个女婿才是真正的白眼狼啊……甚至还有自己宠爱如珍宝的外孙…… 伊中棠猛然仰天长啸,满头发丝狂舞,声如孤狼。 一头苍老,生无可恋,却又不愿放弃曾经尊严与荣耀的雪原之狼! 房顶轰然炸开,纷纷扬扬的雪花洒落而下,落在他头顶肩头。 一生的征战,一生的拼搏,究竟换来了什么? 儿子,义女,女婿,外孙,亲弟弟……几乎每一个亲人都背叛了他,每个人都要算计他…… 原来这几十年的辉煌,换来的就是这样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场! 如果伊千阳抓住他的时候,立刻将他处死,或许更好吧。至少不用面对眼前的这一切。 一代枭雄大恸,大悲,欲哭,却已无泪。 第二百六十五章金色的梦想 “乔北溟有来信。”伊实元向父亲禀道。 “拿来。”伊中棠冷声道,声音却有掩饰不住的苍老。曾经没有一根白发的头顶,在短短几个月就变成了斑驳的花白。 伊实元将火漆封好的信封递上。 伊中棠手掌微微颤抖,将信封拆开。 “中棠兄与老夫并为圣门雄主,老夫不忍兄台为逆子所害。但得兄台首肯,乔某人当转锋相助。” 字迹潦草,却带着一股破纸而出的狂霸之意。 伊中棠看完,冷冷道:“乔北溟这是看到我将要山穷水尽,想要维持平衡来继续趁火打劫呢。” “那么,如何是好?”伊实元声音颤抖。 “答应他。”伊中棠淡淡道。 伊实元惊叫道:“父亲!” 但他随即沉默。 如果答应乔北溟的话,战局必然回到平衡,但越来越多的领地将会被修罗门和各支派趁乱侵占,无休止的战火,更会损耗仙台的根基。 那么,仙台灭亡,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然而不答应的话,面对伊千阳手中的仙台主力,以及修罗、芦名的援军,伊中棠毫无胜算,被缚可期。 一向行事果决的兄长伊千阳,正是因为没有下狠心处决伊中棠,才导致这场大乱。那么兄长又可能再放过父亲么? “只有恢复到平衡,才有谈判的资本。”伊中棠道:“现在能拯救仙台的,普天之下,只有一个人。” 他的声音疲惫,却含着一种少见的冷静。 伊实元陡然感觉到,那个智珠在握算无遗策的北莽霸主,在这一瞬间又回到了父亲的身上。 “父亲……”伊实元声音颤抖。呼道。 他已明白了无比骄傲的父亲的真正打算了,也知道做出这个决定,对父亲是何等的艰难。 …… 大草原,会津城外一座别业当中。 盛宣怀艰难地坐起身子,将一枚朱红色的鲜嫩果子放入口中。 果实入口即化,果核被他轻轻吐在旁边的小盘里。 他突然又开始猛烈地咳嗽。鲜血溅在棉被上。 逆练顺天神策失败的结果,便是纵然有征天实力,也只能瘫痪在这床铺之上,不时咳血。 “老爷……”几名婢女听到咳嗽声,急忙冲进来。 但就在此时,一个黑影猛然闪现。 盛宣怀只见几道墨光刷拉划过,几女纷纷软软地倒地。 一个黑衣人骤然出现在房内,脸被面巾遮住。 盛宣怀骤惊,却听黑衣人淡淡道:“放心。她们没死。” 陡然感觉到这声音有些熟悉,却听黑衣人又道:“贤弟,你连我都认不出来了么?” 黑衣人猛然扯下了面巾,那面容实在太过熟悉,只是头发却已花白,形容枯槁如老树,只有双目依然神光烁烁,有几分当年的霸主气象。 “公子……”盛宣怀惊叫。 会这样称呼伊中棠的。也只有他一人了。盛宣怀是他幼时的玩伴,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有着超然的默契。 伊中棠淡淡道:“多久没见,至少有十年了罢?没想到你也这样老了。” 盛宣怀叹息道:“曾经血战沙场,斩将搴旗。现在却成了这样一个废人,不老才怪,倒是公子你……” 伊中棠道:“小弟你应该明白。” 盛宣怀黯然道:“公子务必相信我,这绝非我本意。像我这副样子。如何能掌握教中大权?我那个忤逆的女儿,早已取得了芦名四天王的效忠,至于金盛备的守夜人军团,便更不必说……现在我这个残废,已经是调不动芦名的一兵一卒了……” 伊中棠道:“我相信你。我也绝没有怪香儿的意思。若非阳儿一直心怀不轨,香儿又怎可能说得动他?终究是我自己没长眼睛,呵呵呵呵……” 伊中棠又道:“宣怀,还记得我们的金色的梦想么?” 盛宣怀猛地一愣,随即眼中泛起了久违的神采。 他的思绪,顷刻回到了五十多年前的那一个傍晚,槁木一般的躯体,在思维的世界中瞬间变得幼小细嫩。 两个孩童,并排躺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北莽的冷风,吹得草丛纷纷伏倒,他们仰着脸,望着无垠的寒空。 大的十二三岁,目如寒星,英气逼人,小的不过十岁,容颜清秀。 “小怀,冷么?”大一点的孩童道。 “公子……有些。我最怕冷啦…” 少年的伊中棠猛然站起,脱下自己的披风,盖在对方身上:“说了多少遍了,没有外人的时候,不要叫我公子,叫大哥就行!” “好的,公子……哦不,大哥。” 伊中棠满意地点头。 “这才刚入秋,可北莽就已经这么冷了。” 盛宣怀哼唧道:“不躲在这里,就要看那些大人举行血祭。我不喜欢血。” “我也不喜欢。”伊中棠道:“可是小怀,你想过没有?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杀死奴隶和战俘来举行血祭,为什么一定要生活在土地冰冷贫瘠、作物只能播种一季,牛羊时常被白灾冻死的北莽之地?我们为什么被中土那些道貌岸然的家伙称作魔教妖人?” 盛宣怀站起来,抓了抓头,露出疑惑的神色。伊中棠给他的披风有些大,差点被疾风吹走,他不得不发力捂紧。 伊中棠手指如戟,猛然指向南方:“看吧,那金色的地平线之外,是大雁飞往的地方。” 远方的地平线处枯草连天,正被残阳照耀成一片灿金,几只秋雁,正随着长风飞行向南。 “那里有比北莽肥沃十倍的土地,那里有冬天也不会封冻的大江,那里的牛羊从来不会被白灾冻死——那儿的人们不必完全遵守弱肉强食的法则,也能让自己生存下去。他们从来不知道我们的辛酸,只知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嘲讽我们为胡虏,为魔教妖人!” 伊中棠越说越激动,白皙的面颊涨得通红。 “大哥……”盛宣怀低声道。 伊中棠转过双眼,精光灼灼,与和自己一起长大的玩伴对视。 “圣门在千年前便南下过,却因为内斗导致号令不一,不但不能全取中土,南下的部众反而被那群伪君子所同化。” “小怀,我有一个金色的梦想。” “整个圣门,都应该号令在一个统一的旗号下。没有仙台、芦名、安东、阴魄、修罗之分。大家不分门派,不分部族,亲如兄弟姐妹。” “我们将成为神族,以圣门的光辉笼罩整个大陆。再无人敢提起魔教这两个字。中土也会在我们的经营下更加繁荣,在土著眼里,这都出自神族的恩赐。” 伊中棠越说越兴奋,小小的胸脯开始颤抖。 “愿意和我一起实现这个梦想吗?用圣门的战旗,扫荡这茫茫天下!”伊中棠声气高扬,面色骤然红润,眼显志得意满之色。 仿佛已经马踏中原,身边呼啸的不再是北莽冰冷的扶摇,而是江南温柔的和风。 “大哥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盛宣怀眼中流露出崇敬仰慕的神情,伊中棠构建的图景,令他感到目眩。 “要取天下,先要整合北莽。要整合圣门,我们先要继承各自的家业。我继承仙台,你继承芦名。”伊中棠斩钉截铁地道,猛然伸出了手。 另一个孩童抬起小手,与他对握,稚嫩的手掌,却透发出钢铁般的意味。 盛宣怀的思维自遥远的时空飘飞回来,回过了心神。 “当然记得。”盛宣怀苦笑道:“没多久,我们就进行了一次搞笑的政变,结果被各自的家长吊到屋梁上鞭了一顿。反倒是在中土有个叫李清的家伙十三岁就做成了这事,结果没到三十岁他就被自己人乱箭射死了……“ 但他的苦笑中,也暗藏着无穷的感慨。 这些年来,两人一路征战,开疆拓土,也曾遭遇强敌,陷入苦战,之所以总能够并肩走过,何尝不是为了那个金色的梦想? 然而伊中棠在离整合整个圣门只差一步的时候,却被盛宣怀的亲生女儿所破坏,皇图霸业,转头皆空。 盛宣怀心绪极为复杂。女儿不但令芦名必将独立,更极大地扩展了芦名教的势力。然而北莽的格局,亦将再次回到群雄并立的混乱模样。 “这金色的梦想,只能交给后人了。”伊中棠长叹:“我今天来找你,是求你一件事情。也只有你能办到。” 伊中棠又道:“仙台千百年基业,不能亡于我手,不然我无颜见列祖列宗。你出面,请香儿收手罢……” 言语中,竟是带着央求的意味。 盛宣怀望着对方,只见伊中棠花白的头发有些蓬乱,再不复当年根根如针似戟的精神模样。 曾经的一代霸主,终究是老了。 “好。”盛宣怀点头道,全无犹豫。 盛宣怀瘫痪之前,不但能征惯战,更擅长纵横之学,被称作伊中棠麾下第一辩士。 许多用武力未必能拿下的势力,便被盛宣怀以合纵连横之术,为伊中棠收于囊中。 这一生最后一次游说,对象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盛宣怀抬起眼,与多年的至交相直视,浑浊的眼中又恢复了青年时的精气和锐芒。 “大哥,定不辱使命。”他一字一顿道。 第二百六十六章游说 凛冽的北莽之风,在苍凉的原野上呼啸。 芦名军的主营,便扎在原野上一处山坳当中,依山傍水,扼守要隘。 军营依山势而建,布局缜密,刁斗森严,大小营寨之间留有合度的空隙,足以周旋,却又互相护翼,譬如众星拱月。其间箭楼哨塔,密集如雨,更有阵法沟通地脉,可以随时重创来敌。 单看这营地的布置,便知领军主将的干练精细,布局有方。 营内万马不嘶,却无时无刻不有杀气冲霄而起。 然而一声尖锐的马鸣,却骤然划破了这数里连营的平静。 竟有人单骑闯营,令站岗的兵士都不由惊异。 细看时,骑在马上的竟然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骑马的姿势也十分之奇怪,一手拉着缰绳中段,一手抱着马颈,似乎是害怕被这奔马甩下去一般。 这应当是一匹白马,却不知颈背上为何泛起了斑驳的鲜艳红色。 “站住!”哨楼上的军士高喝道,一个个都搭上了利箭。 “芦名教教主盛宣怀在此,还请香儿见我一面。”老人漠然道。 声音很平淡,却令营寨外部的上千士卒全部听得清清楚楚,更有种魔力般的威慑,令他们不由为之心惊。 “是老爷?”众人面面相觑道。 堂堂芦名教主,不顾伤病,单骑来到此地,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很快有哨马奔入大营深处,没过多久,便有一名青年将官带着数十骑奔了出来。 这人正是芦名四天王中的曲沙冥。 曲沙冥目光一扫,随即跃下马猛然跪下,长声道:“末将曲沙冥迎接来迟,还请教主恕罪!” 盛宣怀自然也有影舞者。但如今他逆练顺天神策失败导致半身瘫痪,那种独特的走火入魔气息,却是别人再无法伪装的了。 “免礼。”盛宣怀喘息一声道,随即又狠狠地咳嗽起来,殷红的鲜血喷在马身之上。 原来这匹白马的马背,竟是被他咳出的血染红的! 曲沙冥急忙命人抬来缚辇抬起盛宣怀。一面牵着对方的白马,直入营中。 那白马眼神微浊,口中牙齿也有脱落,已经是有些老了。然而肃立寒风之中,仍有股凛凛的威严。 见曲沙冥来牵它,白马抬起蹄子就蹬,差点正中曲沙冥胸口,直到盛宣怀在缚辇上眼神示意,白马才任由这年轻人牵着自己入营。 到得主帐当中。曲沙冥再次下拜道:“末将曲沙冥,参见公主殿下。” “进来罢。”盛醉香声音清淡,在这军营当中,她说话全无平时的妩媚之意。 曲沙冥推帘而入,道:“殿下,老爷已过来了,就在帐外。” “什么?爹他……”盛醉香陡然花容变色,急忙站起。快步走出。 她在战场上所穿的并非那套火红色的衣衫,而是一袭银白色的修身宝甲。泛着水晶般的光泽,既将身躯裹得严严实实,却又显示出玲珑有致的身段。更为她增加了逼人的英气,褪了平时的妖媚,犹如九天玄女下降。 这套宝甲是西域丝绸之路上的自由之城——枪城中的著名铸造师舒刃花了整整一年打造的法宝,价值极高。 当看见那匹颈背都被染红的老白马和胸口染血的父亲时。盛醉香顷刻心中一震。 那匹白马是盛宣怀继承芦名教教主之时,由伊中棠赠给他的,如今已有四十岁了,比盛醉香还大上许多。盛醉香小的时候,这白马经常陪着她玩耍。 灵马比起凡马寿命长了太多。但在三十岁左右时,它们仍然会无法抑制地开始衰老。 盛醉香能想象到,父亲是如何撑着半身瘫痪的残躯,艰难爬上马背,催着老马在冷风呼啸的荒原上奔行,穿过戈壁、山谷与野兽麇集的密林,来到这罗荒野南部的军寨当中。 “爹!”盛醉香声音颤抖着,将父亲飞速抱起,进入帐中。由于病痛的长年折磨,曾经高大健硕的父亲,体重已经比她还要轻了。 将盛宣怀安置在绣榻之上,盛醉香眼中微微含泪,望着父亲。 “爹,你这又是何苦。”她轻声道,用手帕擦去父亲嘴角的血丝。 “香儿,你做得很好。”盛宣怀声音淡漠。 盛醉香眼角抽动:“对不起义父和父亲,但香儿都是为了芦名。” 盛宣怀用手撑着躯体,艰难地将身子靠在床栏,点头道:“我知道,现在我成了这副样子,你若不收拢芦名四天王之心,他们就难免生出异心。金盛备倒也罢了,毕竟他也姓帕苏尔,他们一族和我们同源所出。芦名四天王却都是外姓人。” “你这次布置的惊天大局,智略上已经完全超越了父亲和你义父以往所有的手段。芦名独立已经是定局了。” “那么……收手吧。香儿,到此为止。”盛宣怀凝重道。 盛醉香看着父亲苍老疲惫的样子,眼泪陡然夺眶而出。 她却叹息道:“父亲……对不起,香儿不能从命。” “只差一步了,只要消灭仙台,芦名便能成为圣门第一大派,压服各派可期。” “香儿敬爱父亲,然而香儿以为,令父亲在有生之年看到女儿一统圣门,才是真正的孝。” 盛宣怀闻言,却是猛然笑起来,随即又开始疯狂咳嗽,鲜血喷出,染红床单,也溅在盛醉香身上。 盛醉香急忙过去,用小手柔柔地摩挲着父亲的背部。 曾经如大山一般,用坚实的臂膀为她遮风挡雨的父亲,如今已经成了风中残烛。 “你真以为只差一步?你义父差多少?你又差多少?”盛宣怀声气骤厉,眼中锐芒闪动。 盛醉香未曾想到父亲都已消瘦成这个模样,眼中还能泛起这样凌厉的光芒。 她小的时候,每次父亲眼中闪烁起这样的眼神,一向娇纵的她也都吓得战战兢兢。不敢动弹。 然而如今这眼神凌厉仍在,却不复当年的威势。 曾经的一代雄杰,终究是老了。 “父亲且说罢。”盛醉香柔声道。 盛宣怀道:“香儿,战争继续下去,仙台不断被蚕食,灭亡可期。然而你可做好与乔北溟决战的准备了么?” 一旦仙台灭亡。芦名、修罗两强对峙,必然兵戎相见。 盛醉香猛然一怔,但随即道:“乔北溟用兵,尚不及义父。香儿何必惧他?” 盛宣怀道:“现在乔北溟已经转向支持你义父,就是为了继续蚕食仙台的领地。你且说在蚕食的速度上,是哪边比较快?” 盛醉香登时默然。 乔北溟的闪击战术冠于北莽,用兵迅猛上,盛醉香的确无法与他相比。 盛宣怀道:“与乔北溟相较,芦名的优势有一。即地处南边,经济条件较好,装备精良。” 盛醉香点头。 盛宣怀又道:“但修罗门的优势,却有四条。” “其一,北兵骁勇,更有修罗阴煞功提升战斗力,泯不畏死。除乔北溟之外,修罗门更有圣门第二高手管神龙。此外厉抗天等人也不是泛泛之辈。以武力论,芦名四天王可能匹敌他们?” “其二。乔北溟用兵多年,久经沙场,战术多变。你虽然用兵天赋极高,但终究经验不足。哪怕父亲未曾瘫痪,与乔北溟对决亦无多少胜算。他也曾说过,在整个北莽。于行军战阵方面,只佩服你义父一人!全面对决,你认为自己胜算有几成?” “其三,大乱之前,修罗门的动员力在芦名之上。经过这场大乱。若要全面对决,恐怕仍是修罗之兵多于芦名,以寡击众,又该如何进行?”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若要打全面战争,关键还在人心。乔北溟已经当了四十多年的修罗门门主,而你现在却还没正式继承芦名教教主之位,名不正言不顺。哪怕我现在立刻传位给你,你也终究威望不足。一旦战局不利,诸将被乔北溟招诱倒戈,你又如何应付?” 四点说完,盛醉香已是花容微白。 以一对四,胜算实在不大。 她想起策划天文之乱时,曾对乔北溟说过,如果乔北溟能取代仙台,整合魔门,她当自荐枕席。 盛醉香自然不愿意献身给一个糟老头子。 但她仍是不服气,道:“等到仙台灭亡,安东也该统一了。其时修罗门有安东牵制,后方不稳……” 盛宣怀淡淡道:“如果乔北溟把相马帮拉过去呢?” 盛醉香登时哑口无言。 相马帮同样处在芦名教的后方。 这次大乱,芦名支持伊千阳,而相马支持伊中棠。相马帮虽然不是大派,但有人马合一这样的秘术,骑兵骁锐冠绝北莽,给盛醉香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本来相马帮帮主平显胤对盛醉香就不是太友好,这一场战争下来,双方互有杀伤,更是结下了梁子。 相马帮趁着这场乱事,地盘已经翻了一倍。虽然相马的实力,远远达不上魔门四大派或者芦名的水准,但是攻击性却是强得可怕! 如果灭亡了仙台,相马多半要投靠修罗,哪边的后方压力更大,还当真不好说呢。 “义父的条件是什么?”盛醉香黯然问道。 父亲说得处处合情合理,她不得不接受。 “他愿意体面地将宗主位置交给伊千阳,自己只留下一两座城池养老。芦名等支派独立已经成了定局,他也不会阻止。战后芦名、仙台、相马结成同盟关系,倘若乔北溟试图继续南下,三派可联合击之。” 盛宣怀叹息着说出了伊中棠交给自己的条件。 以伊中棠的骄傲,给出这样的条件,实在艰难。但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如果仙台不灭,相马有仙台作为纽带,就不会和芦名反目。伊家父子和睦之后,修罗门也就失去了继续进攻的理由。 盛宣怀又道:“乱平之后,我正式将教主之位传给你,安心待死。” “好,我答应以上条件。”盛醉香点头,哽咽着道:“劝服伊千阳的事情,就交给香儿吧。父亲你……实在是太累,太不容易了。” 说完,点点清泪,再次夺眶而出。 第二百六十七章乱平 盛醉香带着芦名军撤退,伊千阳失去了继续打下去的资本。他也知道战争持续下去,仙台必然被不断蚕食而灭亡,随即答应了条件。 伊家父子达成和睦,乔北溟便失去了继续进兵的理由,只得在趁乱夺取的城池中安插人马驻守后,便引着大军退去。 席卷整个北莽,持续时间接近一年的天文大乱,终于拉下了帷幕。 一代雄主伊中棠的霸业完全破碎,被迫正式让位给儿子伊千阳,来结束战乱,换取仙台的存续。 伊中棠隐居到唐森城,伊千阳将五百精兵分配给老父,作为贴身卫队。 另外伊千阳的长子伊辉夜被带到祖父身边,由祖父负责教导。此举亦说明伊中棠对于儿子完全失去信任,通过控制孙子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经过此战,仙台魔宗的支派全部独立,仙台的直属领地则损失过半,激烈的战火更是导致人民惨重伤亡,无数资源点被毁,田地成片抛荒,大量的财富被趁火打劫的各方军队掠走。 仙台魔宗的实力,被削弱得连芦名也比不上了。 修罗实力暴涨,安东得到统一,而当年被伊中棠逼迫称臣的阴魄殿也得到独立。北莽之地的魔门四大派,又增加了一个芦名,形成五大强派的局面。 相马帮的实力亦得到长足增长,虽然尚比不上五派,却也成为北莽说得上话的势力。 盛醉香可谓以一人之谋,将整个北莽格局搅得天翻地覆! 她证明了自己不但能够“满堂花醉三千客”,更可以“一剑霜寒十四州”。 这魔门第一妖女,也如愿以偿地正式成为芦名教教主,以一方诸侯的身份,踏上争雄之路。 伊中棠、盛宣怀两大风云人物的相继退隐。似乎意味着整个天下,老一辈的时代将要过去,年轻人的黄金盛世开启了。 在天文之乱中,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情要提一笔。 阴魄殿殿主孔天守为了报当年自己的父亲被迫称臣,忧愤而死之仇,带了八千精兵也过来掺和。结果被伊千阳以三千骑兵一冲。瞬间崩溃。又听说一向与阴魄殿关系不睦的小野寺想要偷自己家的城,连忙带兵回去了。 回去之后,得知敌军已经被自己十四岁的儿子孔义光以疑兵之计吓退了,然而孔义光被对方的投石机砸坏了额头,正在卧床休养。 孔天守得知此消息,不由大喜。但听到另一个消息,却随即气急败坏。原来儿子卧床之时,一直要求妹妹义姬在一边服侍,而且两人的关系很有些不清不楚的样子。 孔天守当即勒令兄妹两人分开居住。不得见面,并打断了儿子的腿。孔义光声称在西极之地有日耳曼之国,国内有医师擅长医骨,要求前去治疗,未得允许。 …… 而吴锋,在天文之乱开始的时候,就已然向乔北溟告辞,骑着从冰海所得的宝马兰丸南下。 宿命注定他将和盛醉香再次相遇在茫茫大草原之上。 让我们将时间轴拉回那一个时间点。 少年一领青衫。骑着冰蓝色的幼马,摇摇地走在南下的道上。 他光腻的颊。被霜风凝作冷象牙的颜色,清寒的风打在他背后,卷起长发如雾。 山道崎岖,林木积雪,入眼尽是荒烟。 如此幽寂的旅程,这冰蓝色的马儿上。少年的怀中,应该有一位蓝衣的熟美女子,将丰盈的身躯贴在他胸口,软语温存吧? 吴锋心思悠然,仿佛又看见了烛影摇红。佳人含媚。 可惜这都是他的想象。 北极之地十分适合云海岚的修炼,尤其是适合她在远祖地宫中所得的古经。因此她选择留在北极更长时间,以追求进一步贴近天道。 如她这般年纪的女子,又没有功名利禄的追求,自然对于修炼颇为执着。 吴锋猛然想起,离别前的一夜,她喝了不少烈酒,倒在他怀中,神态妩媚如水,一副任君鱼肉的娇楚模样。 他一度差点烈火焚身。 如果说十三岁尚属懵懂,十六岁的少年,便已经真正发育。 然而吴锋仍旧是收回了那只手。 给不了她任何承诺,便不要解开她的衣衫。少年是那样想的。 他还记得当时她的眼神,似幽怨,又似欢喜。让人心动,也让人心疼。 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有些失落呢。 不过,吴锋一向不是喜欢为自己所做的决定而后悔的人。 “兰丸。”吴锋停了沉思,开口道,抚摸着小马的头顶。 小马转眼瞧他,眼神灵动。 这来自冰海的幼马,有着超乎寻常的好奇心,对于路上的一切景物都显得兴致盎然。 “如果你能说话就好了。”吴锋的声音带着几分寂寞。 “我这十六年的生命,究竟有没有朋友?这漫漫的南下之程,真的希望有个人能陪我说说话儿。” “父亲在总堂定然地位不一般,我纵然拿不出任何见面礼,也能找苏堂主求一个职司吧?只是我为何却不想马上投进那个勾心斗角的世界?” “兰丸,我突然觉得好累呢。” 小马聆听着他的话语,水灵灵的大眼忽闪忽闪地。 它因为还没成年,看起来不过毛驴大小,显得很是瘦弱,吴锋骑在它身上,就像虐待它一般。 实际上吴锋的体重对于它来说,不过如同一片飘叶。它摇摇摆摆地向南奔行,但一日所行路途都不止千里。 “咴咴……”兰丸发出鸣声,呼应吴锋的话语,音色清软,让人想到那片缎子一样的冰海,或是永夜的极光。 “没能把岩仓当见面礼带回去,还真是遗憾。”吴锋喃喃道:“如果上天愿意赏我一个面子,就在这半路上赏给我几个真心朋友好了。一起去总堂,到了那边也有个帮衬,不必整天只是勾心斗角……” 小马呜地一声,突然转过蹄子,撒腿朝另一条路奔行而去。 “喂……兰丸……那个方向比较近罢?算了,算了,不管走哪条路都要经过草原才能回中土,由你好了……” 吴锋拍了拍小马的头顶,眼神闪烁,向着云烟笼罩的远方,云层中,红日探出小半张面庞。 有些事情要处理,今明两天都只有一更 诸位见谅。 第二百六十八章河千影 河千影独自站在十字路口左近的土丘之上。 他迎着熹微的晨光,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放哨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工作,况且天气还甚冷。 地上的残雪反射着日光,耀得他有些眼花。 风刮得很紧,把玩着他的长发,也卷得他背后的披风都猎猎飞舞。 这时候本该风紧扯呼,然而他却有自己的职责所在。 只是风越冷,河千影却越发疲倦,他眯着眼睛,撑不住身子,随着风东倒西歪,却总能在快要栽下去时如松一样挺立起来。 这时候,哪有人会自这里经过?更不用说值得注意的了——河千影迷迷糊糊地想着。 这想法并没有什么道理,寒冬将尽,已经快要入春了。如果是盛夏,只怕他又要想,这么热的天气,怎么会有人过来? 急促的风啸中,突然泛起了得得的声音。 河千影初始不以为意,继续着倒下去站起来的循环。 但他随即意识到,这是马蹄之声。 河千影陡然睁大了双眼,挺直身躯,睡意全无。 在这雪寒草枯的茫茫草原上,一抹幽蓝令视野陡然明丽起来。 一袭飒然青衫,背负长剑的少年,正悠悠催着马儿,徐徐行来。 马背上的少年大约十六七岁,风神磊落,目芒烁烁,偏生又秀美得惊心动魄。 河千影微微有些嫉妒。 他一个燕子抄水,从高冈之上跃了下去,落在马前。 “来人且住……” 河千影大呼道。一边定睛看着少年胯下的马匹。 通体幽蓝,肌肤光滑好似丝缎,透发着柔美典雅的气息,与这衣着随意却有一种天生贵气的少年简直相配到了极致。 吴锋猛然一拉缰绳。吁地一声,停住了马儿。 这套鞍鞯辔头,是南下之前乔北溟赠给他的,涂以金粉,缀以银饰,极为华丽。 吴锋本不想将如此灵性的一匹宝马用缰绳马鞍束缚。但兰丸对此却并未抗拒,他也就给加上了。倘若没有马鞍,也不好上战场。 只是成套的黄金柄冰海龙皮马鞭,却是被他随手扔进了冰河之中。 吴锋定睛看着面前的青年。 此人看起来二十岁上下,一袭黑袍,黑色的头巾,身上的皮肤也漆黑得好似锅底。 不过这并非意味着形貌丑陋,相反如果从五官上看,这少年反而属于秀丽型的。气质偏向柔婉。 只有背上一把形式怪异的长刀,为他增添了几分凌厉之气。 这刀呈弯月状向前,两头如钩,倒好像两支巨大的蜘蛛腿拼在一起一般。 吴锋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脸上带着神秘的笑。 河千影被他看得有几分不知所措,愣了愣,才开口道:“此山……” “不对,过来的人。你这匹马不错,我看上了。让给我如何?”河千影话音幽冷,扬声道。 “想要我的马?”吴锋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灿烂如同初阳。 “不错。”河千影点头道。 “先报上名来。若有本事,我吴锋的宝马赠给你便是。”吴锋淡淡道,翻身下马。 河千影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五峰河秀隆,河水的河。不过我更喜欢自己取的名字,河千影。” “少见的姓。”吴锋道。 河千影道:“那便说好了。我若输了,便任你驱使。我若赢了,不但要你这匹马……” “我还要你的命!”河千影声音陡厉。喝道,一个鹞子翻身,衣衫鼓荡随风,向吴锋猛扑而来! 吴锋眼神闪烁,灼灼地瞧着他。 他并不感到愤怒,只是觉得极为有趣。 这皮肤黑得能反光的少年,看起来并不像有杀心的样子。 他也并不像一个纯粹的剪径强人。 为什么输了就要任自己驱使?为什么赢了一定要自己的命? 也许他只是打算如果战败,就追随对方,保住性命。但吴锋觉得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 锵地一声,吴锋骤然拔剑。 一股幽冷之极的血气,向着吴锋汹涌而来,对方招式未至,便先用血气相逼。 一个男人的血气,竟然比极阴之体的云海岚尚未完全恢复人身时还要冷,就仿佛是个冷血动物一般。 吴锋长剑激荡,舞出一片光火般的影幕,避开逼压而来的森寒血气。 河千影手掌握着蛛螯状的长刀中段,以力劈华山之势,向着吴锋腰间斩来,似要将吴锋一刀两断。 并未惊起多少劲风,却令人感到一股硕大无朋的力量。 这青年当是能够将力量凝聚到极致,对于力道有着可怕的利用率。 吴锋不敢掉以轻心,赤剑斜挑,运发巧劲,剑走如阴阳鱼,阴阳两仪之气,随着剑芒流转。 如今他修行忌部千殇所创的神魔不灭玄功,已经小有成就,阳性的东辰剑典与阴性的云笈密谱,被他结合起来,逆乱阴阳剑便运用得更加灵动圆熟。 剑法与吴锋储藏在体内的星力发生共鸣,越发飘摇如雾。 河千影陡然感觉到天空似乎顷刻黯淡,如有无尽的星辰在自己眼前闪烁,要迷惑他的心神。 他冷哼一声,稳定心中之意,长刀继续向前怒斩而去。 但吴锋这一剑正是以巧劲破力,依靠太极两仪之法,化解河千影的冲压之力,剑芒一旋,河千影的长刀登时向上一翻,吴锋更是趁机飘摇到了右方。 “剑法不错。”河千影点头道。 他比吴锋大了四岁,真气也较吴锋要雄厚几分,但吴锋善用巧劲,却能与他平分秋色。 “你的刀也很有趣。”吴锋微笑道:“我若赢了,不要你追随,也不要你的命,这把刀给我好了。” “不行。”河千影摇头道:“这把刀比我的命还重要,你若想拿走它,先得拿走我的性命。” 言毕,河千影长喝一声,再次攻杀而来。 他的刀法看似波澜不惊,却都是蕴满全力,真气含在刀刃之中,虽然寒如雪霜,却刚勇到了极致,是为冷血之勇。 吴锋泯然不惧,长剑圈点,以巧对力,却自有一种清傲绝尘之意。所谓“刀如猛虎,剑似游龙”。 河千影的攻伐越来越快,除力量之外,速度也加了上来。吴锋却仍然如闲庭信步,洒然以对。 第二百六十九章五峰 两人从早间一直斗到日上三竿,却仍旧是平分秋色。 河千影感觉到有微微的汗珠自脖颈后沁出,带着淡淡的凉意。 然而这名叫吴锋的少年身上却依旧清爽如洗。 由于修炼神魔一念玄功的缘故,吴锋战斗力格外持久。 河千影突然感觉,这战斗竟好似猫戏耗子一般。 他眸光一闪,蛛螯长刀一横,疾风陡然呼啸。 一道虚影须臾间闪现在刀锋之上,迎风即涨,灼灼生光,慑人的威压直逼吴锋而来。 那是一只巨大的蜘蛛,通体漆黑。有二十多条腿,却具备人的身躯和头颅,只不过臂膀也是蛛爪形状。嘴边有獠牙,鼻子上长着两排八只血红色的眼睛,显得极为诡异可怖。 吴锋博览群书,登时认出了这是什么。 万足魔蛛! 真龙、天狮、圣象、麒麟、螣蛇这些上古神兽的记载,都显得十分含糊,并不能确定属于上古妖族。甚至有可能在人族形成系统的修炼体系之前便已经灭绝,只留下骨文到后世。 然而万足魔蛛却是真真实实地作为天妖族中的王者,与人族先民们战斗过。几乎每一代人祖遭遇的强敌当中,都有万足魔蛛这种生物。 这少年必然是得到了万足魔蛛的骨文,而且万足魔蛛也的确是他的本命之兽。 如此栩栩如真的影迹,定然是纯种魔蛛的真骨,而非吴锋曾经吸收的那种混血后裔骨文。 “天蛛万魔斩!”河千影断喝道。 万足魔蛛的形迹,凌空透发出滔天的墨云,缭绕着河千影的诡异长刀,在真气的激荡下。越发凌厉绝伦。 仿佛打开了冥界之门,左边是地狱,右边也是地狱。 吴锋陡然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凶残狂暴气息。 万足魔蛛这样的魔性骨文,定然会影响到这少年的心性。一旦发动了骨文的力量,恐怕就很难收住手了。 也就是说,吴锋倘若战败。哪怕河千影一开始其实没有杀心,也会在骨文的作用下,猛下杀手。 吴锋看见河千影的额头上也有一只墨黑色的万足魔蛛影迹浮现出来,那是被他融合进体内的真骨。 蛛体内无骨,但却能留下甲壳,便是它的外骨骼。当万足魔蛛死后,符文便烙印在某一块甲壳之上,也便是它的骨文所在。 吴锋感到寒毛欲竖。 武魂的力量,要在骨文之上。他倘若调用忌部千殇的力量。击败这以万足魔蛛为本命之兽的少年,其实也不难。 但一股倔强之意,却是陡然涌于心头。 这凶诡绝伦的万足魔蛛,反而激起了他血脉当中的狂暴之性。刹那之间,吴锋仿佛又看见了自己的视野被血一般的颜色所布满。 吴锋并不闪避,反倒是逆势而上,纵剑怒击! 剑锋凌厉无匹,攻势犹如下山饿虎。直捣魔蛛影迹当心。 剑花鸣颤,霜白与火红相混杂。映着日芒,如花似血。 然而河千影却是陡然感觉到了比自己更加强盛的杀意。 这杀意来自对面少年的骨子里,令河千影感到吃惊。这看似飘逸清美的少年,为何陡然间就变得眼中如有烽火燃起,杀意直冲九霄?莫非他是天杀星下界? 吴锋的剑势,攻击越发凝聚。全部真气和力量,尽数聚集在剑尖一点。 以点破线,破面,破体,一切皆破! 弈剑必先弈心。 吴锋心中冷静如同千仞之雪。眼底却有万丈杀意。神魔一念玄功,既能合阴阳为一体,亦能令理智与杀气相离,各行其道。 这凌厉绝伦的一剑,竟也有绝代的飘渺高华,孤高如同九天之上坠下的冷泉,卓然遗于尘世。 河千影瞧着少年青衫飘飘,一剑之间震得魔气激荡而散,眼中不由一阵失神。 然而这看似力量并不强盛的少年,能够发挥出如此强勇的攻势,实非他所能想见。 正在这时,河千影却见吴锋纤薄的嘴唇边缘,似有什么缓缓渗出。 那是一道血线。 这一剑太过凌厉刚勇,令吴锋牵动心脉,竟是口角直接溢血! 河千影心中微动,手上一挥,一道弧刃向着吴锋翻飞而去。 吴锋只是冷冷一瞥。 唇角的血丝,越发衬得他容颜清雅,神彩孤绝,更有种“绝艳易凋,连城易脆”的惊心动魄之感,令日华也仿佛失了颜色! 河千影陡然感到一阵悚然。 他知道现在自己的眼神是怎样的,每个死在他蛛魔利刃下的敌手,临死前都会露出这样的眼神。 然而如今胜负未分,他却陡然感到了钻心的恐惧! 河千影的弧刃,击向吴锋头顶,被吴锋横剑怒击,轰然崩散开来,原来却是十多道极其薄的半月弯刀,并在一起。 河千影奋力一鼓真气,半月弯刀纷纷旋转着,自不同的方向向着吴锋攻杀而至。 然而吴锋竟是不理不睬,身形一矮,溅起滚滚烟尘,如同流电一般沿着地面向河千影逼去! 河千影气势已沮,向后飞退,与此同时几枚半月弯刀直接击在了吴锋的衣衫之上,发出铿然的声响。 青衫被划破,露出黑色的战甲,正是吴锋那套铁翼黑蝎甲。 同时真气的光芒,在碰撞处闪烁,弯刀被震裂,倒飞而去。 吴锋面色越发苍白,攻势却丝毫不减。 河千影大惊,奋力挥刀。 但他硕大的蛛螯怪刀,挥舞起来必有死角。 吴锋身形瘦削,运转地走剑法时又运用了缩骨之法,强行让自己在极短的时间内变得矮小,登时避过怪刀的锋芒,忽闪而入。 河千影只见一道冷光闪过,更觉少年身上杀气逼人,叹息一声,闭目待死。 脖颈上骤寒,却无渗血之感。 河千影睁开眼。 他只见吴锋的长剑架在他脖子上,纹丝不动。 吴锋面容微微有些扭曲,猛然咬了咬牙,眼中的血红之色褪去,又恢复了秀美绝伦的模样。 随即少年身形颤了颤,一口鲜血抑制不住地喷出来,染红了河千影的衣衫。 “抱歉,弄脏了你的衣服。”吴锋擦了擦嘴角的血道。 未曾运转骨文之力时,河千影与吴锋交手了数百招。一旦调动骨文之力,他反而两招之内,便被吴锋击败。 吴锋的确受伤不轻,但河千影如今被人把剑架在脖子上,自然是败了。 河千影叹息一声:“是我败了。” 吴锋道:“你这人很有意思,但我希望以后再不要和你交手。看到你那只魔性的蜘蛛,我就感觉一股杀意直冲顶门。如果这附近还有更多人的话,我可能真会控制不住自己,大开杀戒,乃至滥杀无辜。” 血脉中的嗜血因子,乃是天生的魔性,对此吴锋并不想回避。 河千影点点头,又喃喃道:“吴锋,五峰,看来这世上当真有天意罢。” 他陡然纳头便拜:“草海五峰之中,剑舞峰河千影愿奉吴锋公子为主,并助公子将整个五峰收入囊中!” 第二百七十章上山 河千影虽是这样说,但言中却全无奴颜婢膝之意。 只是仿佛这样做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而已。 吴锋早已看出这少年是在试探,并非为了杀人夺马。 然而战斗过程中,他又的确有杀意。 河千影又道:“我们草海五峰以蓝色天马为圣兽,祖先留有谶言,有天马南来者,当为五峰之主。” 吴锋微微一笑:“你便心想,我若不是你对手,根本没有当五峰之主的资格。便不如杀了,你自己骑着这马南下回归峰内,以应此谶。” 河千影一愕,随即道:“没错。” 吴锋暗想:这青年行事确然果决狠辣。 但如果自己是他,恐怕也会这样做。 但凡有自己的判断的人,都不会因一个谶言就轻易接受一个陌生人领导,只会选择追随强者。 吴锋望向道旁,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大湖,湖中冰雪已化,有成群水鸟驻足其间。如果到了春夏时节,湖里必然水草丰盛,芦苇茂密,就如同草海一般。 湖中有一个大岛,占了湖面的三分之二面积,有一条土堤一直通到岛上,堤宽足可并行八马。 岛上有五座山峰,就好像花团锦簇一样,围在岛屿的周遭,中间似乎有很大一块空地。有山泉从山峰上涌出,淌入湖泊当中。 山上能看到房屋林立,看这模样,顶多能够有一万上下的人口。 “这便是草海五峰了?”吴锋轻轻吸了一口气,感到一股灵韵幽幽而来。并不强烈,但的确有灵脉。 在这里出生的人,天赋必定会在本身的基础上得到强化。 河千影点头道:“正是。五峰分为剑舞峰、花神峰、椿作峰、不达峰、晨曦峰,是从武祖时代传承下的古老势力。本人是剑舞峰的传人。但修为却已经超过峰主了。” 他的意思是,自己已经足够成为剑舞峰的话事者。 河千影说五峰是从武祖时代传承下来的势力,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胡吹大气。毕竟高阳氏还是武祖麾下三神之一的后裔呢,现在也只剩下巴掌大一块天武神庙了。 “既然如此,还请引路吧。”吴锋道。他问也懒得多问。 因为他相信命运的力量。 命运指引他与兰丸相遇,指引他来到这五峰脚下。 他也的确需要招募些同伴,作为投靠苏梦枕时的资本。 河千影目芒如冰,瞧着他道:“我先要说明,五峰虽然以耕作和放牧维持生存,但也偶尔干上几票,做些袭击过路商旅的事情。你如果不惧这个贼窝的话,就随着我上去,不然谶言什么的。只好待下个人了。” 吴锋问道:“草海五峰有多少年没有一个共主了?” 河千影道:“五峰虽小,无主却有五百多年了,这数百年间五座山峰互相攻伐,损耗也确然不小。” 吴锋粲然一笑,道:“我当年捕盗也是小有名气,没想到今天竟要做强盗头子。” 说罢,牵着兰丸大步向前走去。 草原上弱肉强食,大小部落不服从汗王号令。互相攻杀吞并,是常有的事情。草海五峰既然扎根在这里。定然也有些类似的习气。 河千影见这少年步履雄健,胆气惊人,不由越发心生好感,暗想五峰的前途,或许真着落在他身上了。 他当下快步走到吴锋前边,为他引路。两人一前一后,走在由湖边通向岛上的长堤上。 却见吴锋陡然身形一偏,似是一脚踏空,踩进了湖里。 河千影心中惊诧,这少年武功比起他只强不弱。如何会走路不长眼睛,失足踏入湖水当中? 却见在吴锋的脚底下,冰冷的湖水顷刻间溅射而起,向着河千影猛击而至! 河千影猛然挥刀,然而水柱却好像长了眼睛一般,飞绕过去,一股打在他脸容上,一股打上了他的脖颈。 “你……做什么!”河千影怒道。 “喉结是真的,看来不是女扮男装。”吴锋笑起来:“不过男人能有这么好的皮肤,可不容易。” 黑色的染料被从河千影的面颊上冲刷而下,露出白皙胜雪的肌肤,竟如同凝脂一般,将光线折射成七彩,隐隐闪烁。脸颊中央,泛动着桃花一样的红。 这冰凝雪砌一样的肌肤,女子里面也绝少有能及者。至少吴锋见过能比这河千影皮肤更好的女子,目前只有两位,一位是云海岚,另一位则是妖女盛醉香。 河千影秀丽的面庞越发变得通红。 他虽然比不上吴锋美貌,但洗去脸上的黑色之后,便显得更女性化一些。 “你……怎么看出来黑色是涂上去的?”河千影神色羞赧,道。 “你出汗之后,黑色便有些微淡。这染料的质量实在不好……”吴锋笑道。 河千影未曾想到激斗之中,吴锋也有如此敏锐的观察力。 他叹息道:“我这副样子,战斗时吓不住人,涂黑了总是能显得英武些。” 吴锋用极是有趣的表情打量着他,上去拍了拍他的肩头。 他之所以信任这少年,敢于纵马入山,其实原因还是在这里。 历史上有许多名将因为俊美好似女子,所以戴上狰狞面具以自增威势的传说。 可惜都是假的。 绝世强者哪怕容颜再瑰丽妩媚,也有种天然的威势,一旦进入战斗状态,透骨而出的杀意,足够令人胆颤心惊。若男子长得像女人,就要戴上面具,那么那些千娇百媚的女将又当如何? 这名叫河千影的少年竟然相信这一套,当真是个本性天真纯朴之人。 吴锋相信眼神,河千影在羞涩之时,眼神便变得越发清澈,绝非欺诈之辈。 河千影被他弄花了脸容,索性掬着湖水,发力揉搓,将脸上的染料都给洗净了。 但是被吴锋一嬉弄,河千影反倒是感觉与他的距离变得近了许多。不再一前一后,而是和吴锋并肩走在一起。 太阳已经升上中空,照耀着两人的脸容,一片光华灿烂。 从山下到山上,各处要道都有持着大刀长枪的壮年男子守卫。 见到河千影带着生面孔上山,他们都不由惊异,但随即注意到幽蓝色的马儿,登时露出极为敬畏的表情,目送吴锋上山。 第二百七十一章振兴之计 看见这些人的神情,吴锋便明白,他们对天马南来当为五峰之主的传言,可谓深信不疑。 “族长,千影回来了。”河千影的声音阴冷中带着些懒散。 一位穿着羊皮衣的中年人自木屋中走了出来,他作为剑舞峰之主,所居的木屋和其他人并无什么不同。足见这草海五峰的性质更像山寨而非门派,而且还是等级制度较为松散的山寨。 河千影本当在山下要道站岗,却提前回来,令剑舞峰主感到一阵惊异,但他随即看见了牵着兰丸悠悠而来的青衫少年。 剑舞峰主当即下拜道:“剑舞峰主寒风夜,拜见圣主!” 吴锋一听这圣主二字,登时乐了。 圣主,顾名思义,圣地之主。 武祖麾下三神留下的传承,便有圣地之格。譬如当初高阳氏的天武神教,其教主就被称为圣主,后来天武神教被清洲岩仓两殿架空,声望大跌,才取消圣主之号。 而四帝虽然同样是武祖弟子,但却要低上一等,其传承便不能呼作圣地。 但也有例外,天子峰一向自认为传承古老,便也自称圣地,其门主称为圣主。薛衣人篡位之后,才废除圣主之号。 这小小的草海五峰,其首领又哪里称得上圣主? 却听河千影神色凝重,道:“五峰的过往,都已经湮没在历史的尘埃当中。我们只知道那煊赫绝伦的辉煌,定然是曾经存在过的。然而天马南来当为五峰之主的祖谕,定然预示着五峰的复兴。无论是我还是族长,都坚信这一点。” 吴锋微笑道:“看来这五峰的势力,当真不是白拿的。” 寒风夜道:“我们等待的,是一个能整合五峰。并将草海五峰恢复到往日辉煌的人。其他人先不论,剑舞峰的人马,都愿为圣主赴汤蹈火。” 吴锋从他们的眼中看到了一种最简单淳朴的虔诚。 真正的圣地有多么强大,他们不知道。而五峰曾经有什么辉煌历史,他们也不甚了然。 然而他们仍然坚信那虚无缥缈的祖训,能够带领草海五峰走向崛起。扩展到圣地级的规模。 吴锋抬头望着天。 等到自己继承神堂,而后攻灭圣王道宗,大约就真正有资格自称圣主了罢? “好。我愿意接受圣主这一称呼。”吴锋淡淡道:“然而这世上,大概没有以劫掠为务的圣地罢?我若能顺利当上这草海五峰之主,从此完全禁绝劫掠,如何?” 听到这话,河千影和寒风夜都有些怔怔。 寒风夜道:“塞外地瘠人贫,劫掠是草原上的惯例。哪怕是大小部落,偶尔也做出袭击商队的事情……” 吴锋点头:“我知道。” 狄临剑和盛醉香早就和他说过。 河千影道:“草海五峰本来收入就少。如果禁绝劫掠,恐怕……” 吴锋眼神流光,道:“在草原上行走的商队,往往护卫成群,戒备森严。你们劫掠恐怕不光是自个动手,有时也与职业的马贼团伙合作罢?” 寒风夜应道:“的确如此。” 吴锋道:“草原上弱肉强食,我当然知道。然而部落之间相互攻伐,多半是为了人口和丰美的牧场。一般杀伤并不算太多。只有马贼在袭击部落的时候,才会将男人全部杀害。女人当作奴隶劫走,带走所有的牲畜和财产。因此,哪怕大小部落都并不干净,但对于马贼也同样是深恶痛绝的。” 河千影讶然,但他已经猜到了吴锋的计划。 闭塞,并不代表愚笨。 吴锋修长的手指凌空虚划。眼神锐利:“利用草海五峰曾经和马贼的合作历史,给马贼提供错误情报,诱杀马贼。如此,既可得利,又能收到人心。” 这正是他当年率领白衣营经营河东时的策略。 寒风夜却是嗫嚅道:“这样做。未尝有些不顾信义。” 吴锋断喝道:“与那些无恶不作、罪恶盈天的马贼同流合污,便称得上信义了么?那些马贼照样自相残杀黑吃黑,他们又何曾懂得信义?” 他初来乍到,竟是中气十足地对寒风夜厉声叱责。 但寒风夜和河千影二人却都露出了羞赧之色。 他们有信念在,希图恢复草海五峰的辉煌。对于以往同那些下三滥的马贼合作,便自然有惭愧之处。 吴锋又道:“以往五峰之间内耗频仍,当然是没有这个实力。但若将五峰凝聚为一,则如此施为,轻而易举。如果想要壮大草海五峰,这便是第一步。” 他话音铿锵:“两位,可愿意随我踏上这条一飞冲天的振兴之路?” 吴锋的话语中有热血涌动,带着魔性般的煽动力。 河千影当下颔首道:“不错,与马贼合作,只不过是权宜之计。这样怎可能积累到人望?既然想要恢复圣地的光辉,便要以光明的手段去做!河千影愿忘死相随,将草原上那群为非作歹的马贼铲除一空。” 寒风夜也道:“的确。草海五峰本有物产,只是因为五峰号令不一,争斗频仍,导致不能安宁生产。不然的话,草海内的土地,在草原上算是极为肥沃,物产除自给之外,更能与各部落及商旅互通有无,又何须劫掠?” 吴锋从山顶扫视下去,只见五座山峰所围的广阔空地上,阡陌纵横,田垄密布,炊烟袅袅。 土壤泛着浓黑的颜色,那是最为肥沃的黑土,在较寒冷气候条件下地表植被经过长时间腐殖演化而成。在中原地带绝少,草原上也并不多。只有在东北的建州之地有大片分布。 绕岛的大湖中,哪怕是冬季也可以看到水鸟成群,捕食湖中的游鱼。到了春夏更当是芦苇连绵,水草摇曳。 芦苇可以编织、盖房、造纸,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作物。 加上这山下似有灵脉,散发灵韵。不但在这里出生的人能够有更好的天赋,动植物也会更快生长。 这里虽然不大,但的确是一块宝地。 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上天将它送到我手里,我一定会将借助它踏上霸业的第一步——吴锋这样想道。 第二百七十二章如雪似梅 吴锋高坐在剑舞峰顶的聚义厅内。 交椅上铺着狼皮,十分柔软。 这副派头,倒是真像个打家劫舍的山大王。 按照规矩,只有五峰共主才有资格使用虎皮交椅,并不只是一张兽皮的问题,而是关系到身份地位的高下。 这张交椅本来是剑舞峰主寒风夜所坐的,如果现在就换上了虎皮,便意味着以剑舞峰作为草海五峰的核心,必然招致其他诸峰不服。 “椿作峰峰主到!” “不达峰峰主到!” 喽啰兵在门口敲锣呼道。 两峰之主走了进来,他们担心这是剑舞峰的诡计,身后都跟着许多亲兵,但在看到那匹冰蓝色的天马时,便再无怀疑,进来恭谨下拜。 吴锋急忙跳下交椅,将他们扶起,并给以答礼。 寒风夜问道:“花神、晨曦二峰之主何在?” 不达、椿作二峰峰主都摇头,声称不知。 这时,传令兵飞奔过来,高声叫道:“族长,不好了……” “慢慢说!”寒风夜喝道,在喽啰兵面前,他倒是有些威严。 “花神、晨曦二峰声称,有一名白衣少女手持草海令牌而来,并且成功调解了两峰之间的争斗,为两峰划分牧场和田地,令众人都心服口服。”传令兵喘着气道:“那两位女族长因为有先入为主的缘故,坚持认为所谓的天马南来,是我们剑舞峰的诡计……” “什么?”三位峰主面面相觑。 草海令牌是数百年前失踪的,正因为这个原因,五峰才一直争斗不休,没有一位共主。 因此除了祖训之外,还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谁将令牌找到,谁便能掌管整个五峰! 如今两位有五峰接掌之权的少年人同时出现,又该如何是好? “果然是好事多磨,尺水兴波。”吴锋漫不经心道,似乎对此毫不在意。 “那便点齐三峰兵马,攻打花神、晨曦二峰。决个胜负!”椿作峰族长喝道:“以三敌二,断无失败的道理!” 剑舞峰寒风夜有拥立之功,因此他才这样急着献策,想要提高自己在新任圣主面前的印象。 “愚蠢。”说话的却是寒风夜身边的河千影,声音很淡,带着阴冷。 “你这小子……说甚么?老夫吃过的饭,比你吃过的盐还多!”椿作峰峰主怒道。 “依然愚蠢。”河千影淡淡道:“这些年来五峰争斗,死的人还少了么。推出共主,就是为了结束这数百年的内耗。如果和花神、晨曦二峰全面决战。纵然赢了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何令整个草海五峰走向兴盛之路?” 椿作峰之主遽然呛住。 吴锋也摆摆手,点头道:“河千影说得有道理。火并无疑是下策。” “那以圣主所见,应该如何是好?”发问的是不达峰族长。 “那白衣少女,叫什么名字?”吴锋气定神闲地对传令兵道。 “姓梅,名字很美,叫梅映雪。”传令兵道。 “有意思,我且去会她一面。”吴锋落落道。他坐上这狼皮交椅,立时有了种占山为王的派头。与当年在白衣营当统领完全不同。 三位族长登时明白,吴锋是想要通过两个人的对决来解决问题。 当有两位圣主候选人的时候,这的确是最好的办法,避免了火并造成的无谓损失。 传令兵将消息带到花神峰和晨曦峰。 很快传来了消息,对方愿意在五峰中央平地当中与吴锋会面。 在寒风夜等三位峰主和一群卫兵的簇拥下,吴锋沿着山路徐徐行下。 草海五峰的奇特地形。使得五座山峰内形成一个盆地环境,气温比起外头要温暖。虽然严冬未尽,但在下边已经能看到星星点点的绿芽。 下边房舍林立,田地和羊圈、马圈错杂其间,有水渠引了山上的泉水。以供灌溉。 不过越往盆地的中央,水沟就越少,甚至田地和房舍也疏落起来。 这正是因为五座山峰都只能控制与自己的山峰临近的土地,接壤的地区时常因争夺土地而发生流血械斗,久而久之便疏于开垦,甚至形成了无人的缓冲地带。这便是五峰之间争杀不休的恶果了。 吴锋心中暗叹,小小的五峰,其实便折射出巨大的乱世。连绵的战乱,令商业无法正常进行,土地大片抛荒,良田得不到开垦而化为茫茫荒野。 据说在西方,更有将军在战争时命令士兵将无法带走的牲畜成群成群就地杀死,以打击敌方的食物来源,令敌国陷入饥荒。 没多久,便已走到盆地当中,这里有一座小小的土丘,不生寸草。 丘上有一座丈许高的古碑,却是已经残了,上下皆有数个缺口。 瞧上去,倒似一座坟丘。 四周一片荒凉,荆棘丛生,看不到半个人影。 河千影道:“看起来对方还没来。” 吴锋摇了摇头。 却见河千影话音未落,一道残光陡然呼啸而过,他急忙闪身一避,头发却被削去老大一块,就好似被狗啃了一般。 吴锋弓腰、曲腿、足尖猛蹬地面,一个拧身,将那残光夹入手中,原来是一枚银簪。 “还请梅姑娘现身一见。”吴锋淡淡道。 四周依然一片寂寥,没有任何回应。 吴锋也懒得再说话,直接绕过土丘,便见到一个雪色侧影,负手观赏着残碑,正是立在这古碑的后方。 吴锋已经注视着她,她却好似没有任何感觉一般,继续旁若无人地扫视着那篇冗长的碑文。 “梅姑娘孤身前来,当真胆识过人。”吴锋淡然道。 “那我是否该赞一声兄台行事稳妥?”少女终于将俏脸微微转过来,双瞳如秋水,如辰星,照得河千影等人都有些睁不开眼。 她的声音极冷,容色也好似寒梅一般,有着冰雪之丽,呼吸之间,气韵脱俗,又有一种出尘的静雅。 就连被她削去一角头发的河千影,都不由为之失神。 于吴锋而言,他曾见过盛醉香、云海岚这样的丽色,这少女虽美,也只是与两女相当,不足以令他惊叹。然而他也实在感到,梅映雪这个名字,与少女的气质实在相配到了极致。 第二百七十三章三局为胜 云海岚的气质如子夜幽昙,而盛醉香好似烈火玫瑰。这名叫梅映雪的少女,气质则介于两女之间,既有飘渺如烟的幽美,亦有天生的凌人之态。 但不知为何,吴锋反而感到一丝亲切,也许是因为他和对方一样,都是孤标绝世的性子。 “未见梅姑娘,不才便被先折锐气。只是梅姑娘缘何如此自信?” 少女终于走下土丘,与他四目相对。 吴锋能远远感觉到她的体温,绝不是像云海岚变成活死人时那样血液都变得冰冷,或是像河千影这样因为吸收了万足魔蛛的骨文而变成冷血之人。 然而她只是一袭白衣,临风而立,一股寒意便莫名地扩散开来。 “既然三峰之主都已经顺从于你,足见天马南来不是虚妄。生于冰海的蓝色天马,是极为高洁之物,你若无气度,它不会择你为主。然而只有气度,未必做得了五峰之主。” 这话音极冷,但不知为何,吴锋却隐隐觉得有一丝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的确,吴锋绝非倚多为胜之人,他想要当上五峰之主,定然也不会采取这种手段。 而他因为不知道梅映雪是何等人,便未曾多想,带了寒风夜等人一起过来。结果对方孤身赴会,反而在气势上压了他一头。 但他不觉得憋屈,只是感到有趣。 云海岚、盛醉香、梅映雪,是他这十六年的光阴中,所见过的最美的三个女子。 前两个都与他有着多次的交锋。 云海岚还好,毕竟空有实力,谋略却不出色。吴锋十三岁时,便能令她败多胜少。并逐渐情动,一步步对吴锋倾心。 而妖女盛醉香与吴锋一样机谋百出、算无遗策。十四岁时吴锋与她初会,可谓被她的气场完全压制,根本抬不起头来。 然而当她试图拿吴锋和云海岚的感情来取乐的时候,吴锋便成功找到了反击的机会,用当众秀恩爱这种手段。弄得妖女羞怒交加,把之前的负分完全扳了回来。 同样,对上梅映雪,偶尔气势上吃瘪,也是无妨,只要能击败她,将草海五峰整个收入手中就行了。 “梅姑娘果然冰雪聪明。但在下也绝不会因此便谦让,不做五峰之主。”吴锋道:“不过女子优先,如何决胜。还请梅姑娘来决定。” 明明是被对方在气势上压了一头,吴锋却又声称是女子优先,说得好像是自己有男儿风度,才将比斗方式的决定权交到对方手里。 少女梅映雪性格冰冷倨傲,也未曾挑他的刺,便冷然道:“既然如此,便以刀剑、轻功、暗器为赌,三局两胜。胜者为五峰之主。” “姑娘爽快,很对在下的胃口。”吴锋击掌道。 他目光向寒风夜等人一扫。已有领袖气象。众人会意,向后退去。 吴锋与梅映雪对立在土丘下方的荒地上。 此处虽然平坦,却密布着枯萎的荆棘。 也就意味着,每次下落的时候,都必须运用真气震碎脚下的荆棘,不然便会被刺坏衣衫甚至受伤流血。 然而高手对决。力量容不得丁点的浪费,毫厘之差,便可能决定胜负。 少女白衣胜雪,脖颈上挂着一道同样洁白胜雪的丝巾,在荒茫的荆棘丛中。格外有一种飘渺的圣洁。 她轻轻自背后拔出一把亮若冰雪的长刀。 这刀长有四尺,修美如禾,弧度不甚明显,与剑较为相似,但只有一侧开刃。 梅映雪双手持刀,向着吴锋,意态端严,瞳光仿佛当中凝固成冰。 吴锋神色亦骤转肃穆。 使用双手武器的人极少,而用双手刀的,这少女是他所见过的第一位。毕竟对于武士来说,双手持武器,就不便再用暗器袭击了。 大约是女子力量较小,所以用双手来弥补体力差距。但双手持刀,也有种说不出的庄严,令吴锋感觉到,这似乎并不是一次简单的比斗,而是一场生死之战。 长风骤疾! 吴锋霍然拔剑,剑光映日见红。 少女凌空飘摇,犹如风中舞蝶,动作异常纤美优雅。然而长刀凌空而划,又显出沉凝厚重的意味。 吴锋引剑如电,与少女刀剑相交,交击之声铿然,在群山当中回荡。 两人凭虚御风,以极快的速度在天空之中变换着位置,刀剑争锋,就如同一条白龙和一条赤龙相互缭绕,当空怒舞。 交击了十数合,吴锋感觉到梅映雪双手用刀,力量的确大了不少,动作看似优美,攻势却格外地迅猛凌厉。自己身为男儿,在力量上似乎却要输给这少女。 白衣少女将刀剑与暗器分开,便约束了吴锋在第一战中不得使用暗器,那么双手用刀的她在力量上有其优势,自然要占便宜。 对方的身法也很特别,双膝不屈,便可纵跃而起,当空飘摇,显得格外端庄优雅。 而吴锋所用的,乃是征天步。他曾经在幻梦当中,于虚神界内尝试过飞行,后来又借助云海岚的元力而一路飞到北极,因此运使征天步也格外得心应手。 他眼中一片空灵,却仿佛隐隐瞧见空间经纬,身法流转处,飘逸不输少女,却要更加迅疾。 在轻身功夫上,这名唤梅映雪的白衣少女似乎比起吴锋还是有所不及。 两人在荆棘丛中不断落下又弹起,惹得荆棘成片粉碎,残枝败叶随着劲风怒卷,却没有染上两人衣衫分毫。 吴锋赤剑凌虚而荡,呈弧线状游走,幻化出一个阴阳鱼形状,灵动无比,隐含天地道蕴。正是他常用的逆乱阴阳剑。 他剑上骤然透发出明亮的赤光,令攻势的威力更增。 之前在冰海之中,借助先祖忌部千殇武魂的力量击杀老妖皇的残魂之时,赤剑上便有一重封印被解开。 虽然这剑极不寻常,上面必定还有更多的封印。但解开一重之后,它便成为了宝剑,能够强化真气的攻杀力。 少女的长刀虽然也是用精选的材料打造,但很明显还到不了宝刀的层次。双手持刀给少女带来的优势,吴锋凭着手中之剑,便能扳回来一些。 第二百七十四章过招 (生者平安,逝者安息,为天津塘沽祈福。 又,身体不舒服,今天只有一更,见谅。) 逆乱阴阳剑,剑势柔润如水,却有着惑乱心神的力量。 河千影、寒风夜等观战诸人,都只觉眼前幻光闪烁,如乱花迷人眼,凝视着吴锋剑上的光芒,竟有置身天地开辟之时,窥无尽混沌荒茫之感。 宝剑走割线而去,灵动如蛇,直取梅映雪的长刀当心。 长刀凌虚一翻,呛啷一声,猛击在剑尖之上。 当是时也,吴锋左手暴出,迎着刀芒拂去,食指和中指同时在梅映雪长刀尖端猛然一弹。 其声清脆凌厉,只见长刀在少女掌中一震,几乎便要脱手。 这“弹指神通”之法,能运使的人极多,但运用精妙者却极少。 吴锋自从修行神魔一念玄功,以东辰剑典和云笈密谱作为辅翼,对于阴阳生克之道有了更深的领悟,力道的精微操控,越发得心应手。 他以逆乱阴阳剑软化梅映雪的刀势,而后左手骤发弹指神通弹之,果然收到奇效。 但正在这一瞬间,吴锋却发觉刀上的力量,骤然增大,强烈的崩杀之力,碾压而下。 他的手指顷刻剧震,疼痛得几乎要折断,几道血痕赫然夺目。 一道金甲影迹,浮现在少女身后,手持横刀,英气逼人。 梅映雪在刹那间竟是发动了武魂之力! 吴锋未曾想到,这样一个清丽秀美如幽兰雪梅的少女,却有着这样刚猛强横的武魂。 吴锋被拍得轰然落下,坠入荆棘丛中,双脚一碾,荆棘纷纷粉碎。四溅而出。 但残留的阴阳剑气,却是流动间圆转一绞,梅映雪被弹得颤动不休的长刀终于拿不住,轰然脱手。 如果吴锋尚有余力,便可以飞身夺刀,赢过这一局。但他如今两指剧痛流血。哪里还有力气? 少女身形好似聁风回雪,盈盈地将长刀捉回掌中。 她拢了拢绕在玉颈上的丝巾,冷若冰霜的脸容又流露出几分从容写意。 吴锋淡淡扫她一眼,却是并不气馁,陡然间身形一矮,沉向地面,在荆棘丛中如同流电般飞掠而过。 他运发地走剑法之时,已是引动了忌部千殇的武魂之力,刹那之间。湛湛的金色光华弥漫开来,令吴锋的身形模糊难辨。 而荆棘和土石,则都被席卷而起,弥漫当空。 少女梅映雪微微有些讶异。 吴锋这样做,的确能够有效掩盖自己的位置,然而同样地会导致真气的空耗。 正在她寻思之际,吴锋已经是从满地烟尘之中,如同游龙登天。腾身而起。 荆棘的残枝败叶被劲风卷着,向她猛袭而来。而吴锋的长剑竟是阴厉如鬼,剑锋颤鸣,向着她的下身要害直刺而去! 冷漠如冰雪的梅映雪终于俏脸微红。 她何曾能想到,被天马圣兽认可之人,会当众使出这样的下三滥招式?纵然胜了,也该被人所不齿! 当她想明白的时候。吴锋已经如同闪电一样迫近。 而吴锋的剑芒,则是借着颤动之力,向右猛削而出! 由于有烟尘的掩护,一开始远处的寒风夜、河千影等人根本看不清吴锋的剑势所向,现在吴锋将剑势一偏。看起来就并非要刺她下体,而是欲要将她整条大腿都给卸下来。 这招式虽然凌厉毒辣,但绝不下流。 “圣主好剑法!”寒风夜远远赞道。 梅映雪难以察觉地轻咬银牙,吴锋的心思之机敏,的确与她难分高下。 一点迟滞,转眼间吴锋的剑锋便已迫近,她哪怕落刀格挡,也定是被划伤大腿的下场。这不同于手指的轻伤,足以令她这一场落败。 但梅映雪妙目生寒,竟是纤腰一折,于间不容发之际流转开来,脚底生光,如踏五色祥云,步法幽迷,暗藏无穷玄奥,险险避开了吴锋这一凌厉无匹的一剑。 吴锋认出了她的步法。 这是一种出自归元宝典的至高奇学,名为五行迷踪步,暗含五行生克变化,步步含蓄玄机,和一般闪避身法不同,只需数尺方圆大小一片地方,即可运用自如。 当初邓爱侯为了对付邓嵘,便让豪族首领昊海东献上归元宝典的残篇。 吴锋也曾瞧过那部残篇,其上有对于五行迷踪步的描述,但修炼之法却已散佚。 书上提到这步法的修行极为艰难,既需要天资,也需要顿悟,一般人纵然得到修炼之法,也不得其门而入。 未曾想到梅映雪年龄与吴锋相仿,却能将五行迷踪步运用得如此精熟,好似习武三十年以上的会家子一般。 看来她虽然在速度上略逊吴锋,但如果说身法的技巧,却是有胜之而无不及。 她身形一个飘摇,渺若孤鸿远去,正向吴锋投射来目光,却见少年拈起一片白色的东西,放到鼻端轻轻一嗅,微笑道:“好香呵。” 梅映雪定睛看时,吴锋捏在手中的,正是她的一片裙角。 她的五行迷踪步虽然精妙,但毕竟吴锋剑快,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虽然未曾伤到她,却割下了她一片衣角。 吴锋凌空拈着她的裙角,仿佛拈花微笑,神色清美之极,却又有一派风流气象。 她方才击伤吴锋二指,令吴锋指尖溢血,但这点便宜,更被吴锋顷刻扳了回去。 吴锋也注意着她的神色。 梅映雪的面颊上染着淡淡的红,有丝丝的羞涩,但眼神中依然是那种深冷的漠然。 自己的做法,并不能扰动她的心神。仿佛纵然在红炉之上,她依然是一捧不化之雪。 交锋继续。 吴锋以速度取胜,攻杀凌厉,气势逼人,但征天步又别有一种出尘的飘渺。 梅映雪双手持刀,力量较吴锋还要胜一筹,加之身法精妙,辗转之处幻出道道残像,如同天女散花一般,在移动时不走分毫多余的距离。 但她的武魂虽是威猛的金甲人,女子的攻势却终究不及男子凌厉。 一轮鏖战下来,日头渐渐偏西,平整的地面被割裂得千沟万壑,连绵的荆棘丛化为齑粉。 两人之间依旧是平分秋色。 吴锋修习神魔一念玄功,耐于久战,而梅映雪的耐力,竟似并不在吴锋之下。两人的脖颈上都微微有汗珠渗出,但面色均是依然红润,看起来再打个几天几夜也不算什么事。 第二百七十五章身法 “一击决胜负罢。”吴锋神色古井不波。 “好。”对方话音冰冷。 手中赤剑激荡,烈焰一般的真气怒啸而出。 血棺皇皇,凭虚而现,剑冢镇压而下,寒气冲霄。 神王棺,剑帝冢! 好似魔域被从冥界召唤而来,萧萧悲风涌动,鬼啸之声不绝于耳。 吴锋青衣飘扬,血光映照着他的面庞,俊逸无俦,却有一种凌厉绝伦之气,仿佛魔君降世。 然而他瞳孔中闪烁的金色光华,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神圣意味。 神魔一体,神性魔性,不过一念之间。 是为神魔一念玄功。 但白衣少女却全无惧色,清澈如幽潭的眼眸中吐出寒冰一般的光芒,长刀凌空虚划,其势凌厉,犹如斩龙。 金风呼啸,战场鸣镝之声,遽然而起。 不过方寸之地,便有旗幡错乱,马蹄急迫,无数兵戈交锋,沙场兵气,连城绝塞。 刀光闪烁处,血光汹涌,肃杀之气激荡开来,与吴锋所发的“神王棺,剑帝冢”轰然交击。 河千影、寒风夜等人屏气瞧着场中的激战,眼神不敢稍瞬。 这两个十六岁上下的年轻人,却都已经有了自己的武魂,并且有着如此强绝的武魂战技! 河千影心中暗叹。 吴锋打败他根本没有动用武魂,不然的话,击败他该是不用花费吹灰之力。 看到梅映雪的武魂战技,吴锋也心中暗惊。 这样一位清丽幽冷的少女,武魂技却如此刚猛绝烈,眼前但见沙场兵锋散开漫漫血雨! 真实不虚的血腥气息,弥漫在场内。令人不由为之窒息。 血光互相缠绕镇压,剑冢之上无数利剑影迹冲霄而起,直入漫漫沙场,一道道血河溅射开来,好似要血洗茫茫天下。 这来自远古的漫漫血光,实在令人有一种时空都被扭曲错乱的感觉。 漫天血芒化作激荡的能量乱流。滚滚的沙尘冲天而起,干硬的地面裂解成了一片沙地,上面散落着荆棘的碎屑。 吴锋和少女均是口角溢血,低低喘息。 “平局收场,如何?”吴锋开言道。 继续打下去,恐怕就要分出生死,不符合三局决胜负之义。 “好。”少女点头道,掏出丝帕,极为优雅地拭去口角鲜血。掏出一个玉瓶。 她飘然落在吴锋面前,虽然面色苍白如纸,却依旧神色悠然,话音平静:“兄台可服食这瓶中的大还丹,以恢复体力。” 言毕,以纤纤素手自瓶中取出一枚丹丸,如梧桐子大,其色碧绿。光华灼灼。 当场诸人都不由微怔。 大还丹本是嵩山之上小林寺的独门秘药,有疗治一切内、外伤之效。冲关之时服食,还可增加功力。 小林寺对药方秘而不宣,奉为珍宝。但经年日久,丹方还是流传到外边,但配制依然极为困难。只是一枚,便价值黄金百两。没想到这少女信手就掏了出来。 吴锋微有踌躇。 “兄台莫非害怕有毒?”梅映雪淡淡一笑,红唇轻张,将丹药掷入口中,动作柔润如水。 她又拈出一枚,递到吴锋面前。 吴锋微笑道:“美人之贻。不敢仓促受之。” 言毕,伸手接过丹药,一口服下。 丹药微苦,但随即泛出一种奇异的甜味,沾唾即化,化为一道清凉的气息涌入腹中。 之前对拼所受的内伤,以神奇的速度恢复着,吴锋的脸色也很快恢复了红润。 调息了一会,吴锋感觉伤势已经初步愈合,开口道:“不知道身法该如何比法?” 三局定胜负是她提出的,那么如何较量,也应当由她决定。 梅映雪素手向西边一指,只见那边有一个小水潭。 寒风夜、河千影都心头讶异,如果是要比较水上飘的功夫,应该在外头的大湖上较量才对。 但吴锋却是神色不变,随着她向那个水潭走了过去。 只见梅映雪取出一个牛皮水袋,用刀锋轻轻一刺,便刺出一个小孔。 她的声音虽然冰冷,却又清脆悦耳,如同莺啭,对寒风夜等人道:“请找一个木桶,放置在西边的山脚下。” 说着,向西方一指。 吴锋算是明白她打算如何比法。 以有小洞的牛皮水袋装水,水会随着奔行不断漏出,如果颠簸得越厉害,漏水就越快,定然是以到木桶处时剩下水量的多少较定胜负。 这样考校身法,不但要求速度,也要求在奔行的时候维持身形的稳定平衡。 寒风夜当下派出数人,前去安置木桶。 “还请姑娘优先吧。”吴锋见那木桶已经安好,开言道。 梅映雪点头,在牛皮袋口处先用刀尖刻了一道划痕,然后装水至划痕处,用指尖堵着下边的孔洞。 她走到一处,用足尖移了一块醒目的红石子到脚边,作为标记,而后松开按着小孔的手指,掠身而起,凌空渡虚,身法极为优美。 梅映雪行走之时,步履飘逸,举重若轻,形缓实快,衣袂不舞,双膝不曲,碎步轻盈恍如落絮流烟。 她的神色显得极为轻松写意,完全看不出之前曾恶战一场。须知大还丹虽然效力非凡,但在短时间内恢复到如常,也证明内功修为不俗。 吴锋目送着她的身形直向远方。只见水滴点点,缓缓滴落在地面。 梅映雪的轨迹完全是一道直线,取着目标而去,没有分毫的偏差。 约半盏茶时分,便见她飘摇落在木桶侧畔,将水袋中的余水倒进桶里。 早有人守候在一边,用刻刀在桶壁上刻了一条线,作为标记,而后将桶中的水倒掉。 梅映雪带着水袋原路返回。 吴锋将水袋同样装满清水,在同样的出发地点,沉腰屈膝,身形一纵,腾空而起。 水滴从袋内滴出。 吴锋陡然心神微震。 他猛然落回原地,平静道:“这一局我输了。” 听得此言,河千影、寒风夜等人不由大惊失色! “比都未比,圣主……不,吴公子为什么就说输了?”寒风夜惊问道。 吴锋这一局败了,纵然第三局获胜,总共也只是平局,还需要其他的比试方法。如果第三局失败,草海五峰便必须得奉梅映雪为主了。 若吴锋当上五峰之主,剑舞峰便有拥立之功,而如果梅映雪上位,花神峰和晨曦峰便会压过其他三峰。那两峰的族长都是女子,被女人压过,寒风夜哪里甘心? 第二百七十六章暗器 “水袋上的小孔随着不断奔行,在水的压力下会不断扩大。我听到滴水的声音与之前梅姑娘出发时有所不同,才惊觉这一点。” “梅姑娘的速度不及我,但身法比我要稳,综合起来,本该胜负难定,但是由于有小孔扩大的影响,不必等到出结果,我就知道自己必败无疑。” 听到吴锋的话语,河千影不由眸光一横:“这算是这女人的诡计,又怎能叫公平的比试?” 吴锋摇头道:“智谋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我如果能看破这一点,不谦让而要求首先出发,便能胜过这一局。输了便是输了,何必掩饰。” 话虽如此,但他音调中没有丝毫气馁的意味,反而显得气度非凡。 只是随着吴锋而来的众人都不由摇头叹息。 毕竟,这样一来,第三场吴锋求胜也不过是为了维持不败,如果吴锋胜了,才能考虑是加赛还是寻求其他的决胜负之法。 “兄台雅量,映雪佩服。”高傲之极的少女眸光闪烁,眼中却是终于流露出了一丝认可之色。 吴锋报之一笑:“第三局的暗器,又该如何比法?” 梅映雪指向西南方向。 那里有一棵大柏。松柏经冬而不凋,在这寒冬时节,只有它们才能维持鲜嫩的绿意。 梅映雪取出一支朱笔,随机点了十根小枝,道:“六十尺外,一人发出十枚暗器,射落小枝,另一人站在后方五尺处,发出一到十枚暗器阻截。这一过程中,两人都不得运用真气。” 不能使用真气。就意味着只能依靠臂力,不可能利用真气炸开,一枚暗器就将所有的小枝全部炸下来,甚至把整棵树都打成粉碎。 “每人各一次,射落红色小枝多者胜。” 说完,她如流风般一笑:“既然上一局是我以诈谋欺了兄台。这一局还请兄台先来。” 吴锋与她相视一笑,向后走去,有人用皮尺测量,令吴锋站到六十尺以外之处。 而梅映雪也退后到吴锋后方,离吴锋正好五尺。 吴锋看准了被涂成红色的小枝位置,取出十枚梭镖,臂上暗自发力,猿臂轻舒,暗器便簌簌破风。向着柏树飞射而去。 梅映雪双手持刀,才能力量稍大于他单手持剑。但吴锋却是左右开弓,双手各发五枚暗器,在不得运用真气的前提下,将力量运用到了极致。 这是东辰剑典中的星芒暗器手法,梭镖凌空闪烁,犹如流星花雨,极为凌厉。每一道暗器都攻向一根小枝。 这样快的速度,站在吴锋后边的梅映雪本该不可能将吴锋的暗器击落。但她却不慌不忙。信手取出一个物事,只见通体浑金,形如燕子。 “是燕子金镖。”寒风夜对河千影道。 观战的诸人都心头一沉,知道不好。 燕子金镖,是一种组装型的暗器,到得敌人近前才会分散开来。攻向各处。 梅映雪的燕子金镖从容发出,却是飞行极快,很快便追上了吴锋所发的十枚梭镖。 因为吴锋十枚梭镖需要向不同方向发出,势必消耗更多力量。 而燕子金镖发出时却是一个整体,梅映雪只需算准速度和方向。以极精微的使力技巧加以控制,哪怕力道不如吴锋,燕子金镖也能飞行得比梭镖要快一些。 而且还有一点,燕子金镖形似飞鸟的结构,令它在飞行时可以借助空气的力量,格外迅捷。 当梭镖快要击上柏树之时,燕子金镖也骤然分开,化作正好十枚,四方激射而去。 噼里啪啦之声不绝于耳,吴锋十枚梭镖中的九枚都被击中,打偏了方向,只有一枚射准了一根红色小枝,将其打了下来。 见此情景,河千影、寒风夜等人都面面相觑。 如今似是败局已定了! 椿作峰、不达峰族长冷冷看着寒风夜、河千影二人,深恨他们急着将自己召集到剑舞峰。如今这吴锋当不上五峰圣主,连着他们也要受花神峰和晨曦峰的压制。 但吴锋神色却依然从容,就仿佛自己的成绩很好一般,道:“请姑娘出手罢。” 梅映雪点头,上去又涂红了一根小枝,将红色小枝补足到十根。 而后她站到发射暗器的位置,吴锋站在她身后。 梅映雪再次取出一套燕子金镖,投射而出。吴锋力道大于她,只有发射聚在一起的燕子金镖,才可能比吴锋要快。 吴锋如果只发一枚暗器阻截,倒是可能击中梅映雪的燕子金镖,然而两人的力道差距并不大,吴锋站在她后面五尺处,又得看清她的暗器后才能发射暗器,能不能赶上还是未知之数呢。 寒风夜、河千影两人的心也不由悬了起来,心跳急剧加快。 如果吴锋败了的话,花神、晨曦二峰固然会压迫剑舞峰,椿作、不达二峰也不会给好脸色看,剑舞峰必定要成为众矢之的了。 然而眼见着梅映雪暗器已出,吴锋竟然微微滞了一瞬。 寒风夜再也按捺不住:“吴公子……你在作甚?” 话音未落,只听啪地一声巨响。 吴锋手里捏着一根铁棍子一样的东西,口子上冒着青烟。 他笑吟吟地吹了吹铁炮口的青烟,只见梅映雪射出的燕子金镖已经被击中,在半途中就猛烈炸开来,散落于地,一根小枝都没有打中。 “西洋传来的火铳,应该也是能算暗器一种的。”吴锋淡淡道。 梅映雪微微愣住。 而寒风夜、河千影都对吴锋竖起了大拇指。 梅映雪之所以能取得先机,是靠的燕子金镖这种奇特的暗器,吴锋取出更加奇特的西洋铁炮,当然也不能算错。 白衣少女点点头,道:“这一局算是兄台胜了,那么这三局,总共来说仍是平手。” “可是要加赛?”吴锋问道。 “三局已毕,再加赛未免无趣。”梅映雪道:“不如赌生死好了。” 她转向寒风夜等人:“不知按照草海五峰素来的规矩,争夺圣主之位时,赌生死是什么赌法?” 寒风夜等三位族长都为之愕然,相互对视,过了好一会,才同声道:“玄机洞……” 第二百七十七章玄机洞 “玄机洞?”吴锋拨了拨被风吹得微乱鬓发,问道。 梅映雪言称赌生死,几位族长便说出玄机洞三字,可见其中必然有巨大的凶险。 寒风夜叹息一声,问道:“两位果然要赌生死么?” 梅映雪尚未答话,吴锋断然道:“无妨。既然是争夺五峰之主,没些彩头怎么行?还请几位叙说这玄机洞的情况。” 江湖儿女行事,重翘勇,轻死生。既然梅映雪身为一女子提出生死相决,吴锋又怎可能退缩? 寒风夜目光转向河千影:“秀隆,你来说说罢。” 河千影在族里的名字是河秀隆,河千影只是他自己取的名字。 河千影点首,道:“玄机洞是草海五峰先人留下的一座古洞,暗通地下灵脉,幻化出无穷凶险,每次可进二人。每当草海五峰有两名领袖候选人,常规手段决不出高下之时,便令两人一同进洞。” “洞中的凶险,需要两人初始时同心协力方能渡过。如能渡过难关,则还需要争夺出口处的七彩钟乳。” “据说那七彩钟乳百年长一寸,千年长一尺,蕴含灵脉之精,敲下之后,无论是用来打造刀剑,或是粉碎入药,均有奇效。而敲下钟乳之人,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草海五峰的继承者。” “只是玄机洞凶险层出不穷,大多数进洞者均是两个都没能走出来,至少也要死一个在里头。两人一起走出古洞的,几千年来不过一次而已。” 河千影黯然道:“但正因为这个规矩,草海五峰损失了许多英才,两位优秀的领袖候选人共死,往往就导致急猛的内乱。五峰之所以日渐衰落。最后连草海令牌都丢失,恐怕便是为此了。” 听到这话,吴锋眨了眨眼睛,负手道:“听起来倒是有趣。” 欲成霸业者,首先要有一颗敢于冒险的心,热衷于探索。面对挑战,能够夷然不惧,勇往直前。 其实吴锋倒也暗暗舒心。白衣少女梅映雪的风度气质,都很合他胃口,他自信有命运之力的引导,绝不会败给她,如果和她一定要分出生死,那么辣手摧花,未免遗憾。 既然仍有两人共存的希望。那便心头通达许多。 当然,若在争夺七彩钟乳时,梅映雪一定要对他下杀手,吴锋为了自保,也仍旧不会留情。 梅映雪也点首道:“可。” 她说话总是如此平淡清简。 寒风夜道:“已经过了中午,只能等明日了。还请梅姑娘先回花神峰或晨曦峰。开启玄机洞需要在正午之时,由五峰族长以各峰信物共同发动仪式,屠宰牛马羊各十头献祭。还须每峰各出青年男女二十名,割破手腕。以血气冲击鼓荡,形成场域与仪式呼应,才能令洞府开启。” “既然如此,映雪便先告辞。”梅映雪裣衽行礼,而后身形流转,飘风而去。 夜间。剑舞峰顶。 吴锋吃过饭后,静静地坐在一块青石上,望着漫漫的星空。 草原上的天空格外地蓝,哪怕是到了夜间,也有种说不出的纯粹和旷远。当皓月坠下山峦。群星越发散发出璀璨的光辉。 在河东郡或者岩仓领,到处都是群山相叠,一山更有一山高,纵然在峰顶,视野也会被其他的山峰所遮挡。 草海五峰并非极高的山峰,但在这平坦开阔的草原上却是奇峰突起,傲视八方。在峰顶上能感受到无尽的开阔,全无遮碍,山下的大湖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尽收眼底。 仰观俯察,越发感到一种天高地迥的意味。 人生于天地间,是如此的渺小。但既然如此渺小,又怎能不做一番大事业,令渺小的人生壮阔起来? 吴锋未觉失落,反而感觉到一股豪气,直冲肺腑之间。 突然有枯草被踏动的声音响起。 吴锋转头瞧去,见正是河千影,正缓缓地踱了过来。 “在看星星呢?”河千影问道。 “是啊。”吴锋神色悠然。 河千影道:“如依照中原的规矩,我该唤你为主公。如依着师傅的称呼,我该叫你为圣主。” 吴锋笑了笑:“何必那么拘束,一声兄弟足矣。何况我能不能赢过那姑娘,当上五峰之主,还是未知之数呢。” 他素来讨厌繁文缛节,既然是在这不以礼法为重的草原上头,便更想要让自己活得轻松一些。 河千影陡然感到一阵亲切。 这名叫吴锋的少年,令他感到一股奇异的亲密,仿佛应当效忠于他,本是前生注定。 “兄弟,你不会败的。那个梅映雪不是你对手。退一万步说,你若败了,我便跟着你出去闯荡,以你的才华本事,在何处不能打出一片天下?” 河千影的言中充满了对于吴锋的信心。 “哈。”吴锋心头一热,呵了一口冬天的冷空气。 他其实也打着发展草海五峰一段时间后,便带走草海五峰大部分的精锐,南下投靠苏梦枕,等自己继承了神堂,趁着乱世越发纷扰,将神堂势力范围一直扩张到草原上,再照顾草海五峰的主意。 “我自然也希望如此。不过倘若明日真要分个生死又该如何?” “如果一定要分生死,死的必定不是你。”河千影道:“你与我交锋之时,那种绝境下的强大爆发力,实在令我内心发怵。” 他的言语十分诚恳。 河千影是极为纯粹的性格,败在吴锋手上便心服口服,又见到吴锋与梅映雪斗智斗勇,虽然胜负还未分,他对吴锋已是越发崇拜,认定吴锋便是草海五峰的真命天子。 吴锋写意一笑:“我当然是死不了,要死早死了。只是那姑娘生的恁般水灵,若是杀了,还真是可惜呢。” “那兄弟你不如抓了她,做个压寨夫人。” 听到河千影这话,吴锋一阵惊异,看他脸容时却见依然是一向那副阴凝的神色,还带着几分慵懒,看不出开玩笑的意思。 吴锋摊了摊手:“我有喜欢的人了。” “怎么没带在身边?”河千影愣了愣,问道。 “不止一个,总共有两个呢。可惜都不方便在一起。”吴锋叹息了一声,不知道为何当着刚认识的河千影就说了出来。 他目光瞥向不远处,兰丸正低着头,拨开雪层嚼食着枯萎的灌木,神态优雅。它虽然出生在茫茫冰海,却丝毫不挑食。 师姐梦绮舞已经失踪了三年了,不知道这一生还能不能找到。云姨是整个北方道门的公敌,想要与她终成眷属也实在不容易,现在她留在北极修炼,不知道何时才能重会。 “既然都有两个了,多一个也没什么妨碍。”河千影道:“五峰之主不比一般的山大王,有好几个压寨夫人本是天经地义。” “啐……”吴锋突然想起当时远远看到河千影时,他那副东倒西歪的样子。 这种看起来极度认真,但是有时候说话做事又十分光棍的奇怪性格,也不知道是怎么养成的。 不过还真的很对吴锋胃口呢。 次日。 日近正午,五峰之主都带着门人,下到五峰之内的巨大空地当中。 吴锋也终于看到了昨日未曾出现的花神、晨曦两峰之主。 两峰族长都是女子,年龄在三十岁上下,容貌说不上太美,但也都称得上娟秀。但两人的打扮,却都有些奇怪。 花神峰族长的头发不知道用什么颜料染成黄白夹杂的颜色后盘在头顶,两根形式古怪的发簪插在脑袋两边,看起来就好像一只花猫。 晨曦峰主体态丰盈,更是披着一身极为宽大,将全身都遮住的白狐皮斗篷,头顶戴着同样用白狐皮制成,几乎要将整个脸裹住的帽子,整个人看起来毛绒绒地,就好似一只白团子。 两人看向梅映雪的眼神,都充满了感激崇拜之意,足见梅映雪在协助两峰处理内务时,的确表现出了许多超乎常人的手腕。 五位族长引着吴锋和梅映雪走向玄机洞方向。 那是花神峰和椿作峰的交接之处,只见一道山泉从山顶坠落而下,落入一个水潭,形成雪亮的瀑布,水瀑在近午阳光的照射下,乱溅的雪色水花折射着七彩的光泽,耀人眼目。 剑舞峰族长寒风夜指着水瀑,道:“其中有一个水帘洞,便是玄机洞了。” 吴锋定睛看时,果然看到瀑布当中隐隐可见一道高大的石门。 他瞳中闪烁起淡金色的光芒,登时眸光透过汹涌的水幕,聚焦到水帘的后方。 石门上隐微可见几个古拙的符文,透发出幽秘的气息,仿佛能沟通悠悠亘古。 “开始仪式吧。”寒风夜道。 跟来的五峰门人们牵着牛羊马各十头,将它们强行推搡到水潭当中。这些牲口都显得极为健壮结实,一是草海五峰下边有灵脉,牲畜会长得更好,二是用来献祭的牲畜必定都是膘满肉肥,又不失精壮的。 这些牲口意识到死亡即将来临,纷纷悲嘶,但依然被青年人们强行赶入水潭当中,手起刀落,牛羊马的头颅一个个轰然坠入水潭,鲜血喷涌而出,而后才是身躯倒下。 整个水潭被鲜血染成一片殷红,赫然夺目。 第二百七十八章云海 萧萧哀风逝,淡淡寒波生。 鲜血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之中,冲人肺腑。 五位峰主分别取出一枚形态怪异的玉圭,举到头顶。玉圭有青黄赤白黑五色,镂着古朴的纹路,在阳光下散发着幽秘的光泽。 一百名青年男女走到内围,用小刀割破自己的手腕,点点的鲜血,洒落在地面上。 潭中一道道幽影飘腾而起,在正午的阳光下却显得更加明晰。 似是献为牺牲的魂灵,发出痛楚的呐喊,但又好像有人类的凶魄被吸引而来,带着远古的怨怒一同悲鸣,凶煞之气满溢开来。 血光绵延而起,阵阵阴风呼啸着,构成一个诡谲的场域。时当正午,这片天地却显得阴煞之气逼人。 五道不同颜色的光华自玉圭中射出,聚集在水潭半空之中,化作七彩,却又与连天的血幕重叠在一起,显得格外诡谲。 水潭当中,被宰杀的牲畜依然在汩汩涌血,整口水潭都被染成鲜艳的血红色。 但吴锋却明晰地感觉到,仿佛有什么东西正贪婪地呼啸着,饱饮空气当中浓重的血气。也不知是祖灵,灵脉的守护灵,抑或是被吸引而来的凶灵恶煞、孤魂野鬼。 隆隆的声音响起,仿佛巨大的钢铁车轮滚过。 有巨大的力量撕扯着那道直下千尺的瀑布,令其从中被撕裂开来,刻着古朴符号和象形文字的石门,浮现在众人的眼前。 石门上的符号充满了玄秘的意味,其意费解,却似乎要将人的心神都吸入其中。 所有人都被这凝重的气氛感染,无法说话。 然而血风之中,有真真切切地有跌宕起伏的吟唱。若悲若喜。 石门缓缓张开,然而出现的并非一个黑漆漆的洞口,而是流淌着的五彩光华,予人以幽异的感受。 那明亮的光色,在血幕映照之下,却好似深渊巨兽的大口。诡异凶恶,要吞噬前方的一切。 “没有人知道其中的考验是什么,因为每次进去的人都会遭受不同的考验。”寒风夜道:“一定要小心。” 吴锋含笑点头,与梅映雪一同踏着血水,走向洞口,真气鼓荡处,未有点水沾上裤脚。 悲风落处,场中只剩下漫漫的红。众人看着玄机洞如同恶魔的巨口,目送两人踏入其中。 入洞的瞬间。吴锋陡然有一种半梦半醒的神魂离体之感。 当神智恢复清晰之时,发现洞中丝毫不幽暗,而是一片空旷敞亮,望不到边际。 天空中没有太阳,却有七彩的光带浮动着,仿佛北极的极光。但这光带又比极光明亮百倍,将整个空间都照得亮堂堂。 而他和梅映雪正站在一块雪白色的云朵上,后边有一个色彩斑斓的巨大光球。两人之前便是从这里走进来。 吴锋猛然想起在寻梦山顶,从光门中进入虚神界的场景。 看来又是一场幻象。 但纵然是幻梦。机缘是真实的,凶险必定也是真实的。 眼望前方,只见密云四合,在空中形成一条条高低起伏的通路,向下看去,一片空茫。完全瞧不到地面。 哪怕这一切都是幻象,吴锋相信,如果从上面坠落下去,也会真的魂飞魄散,乃至尸骨无存。 他瞥了梅映雪一眼。只见对方神色镇定,一如往常。 两人一同向前走去。 云朵本应该是水雾构成的气团,然而它在幻梦的世界中,却成了柔软的实体,足以将人托在天空之中。 走了一段距离之后,梅映雪陡然以指掩口,轻轻嘘了一声。 吴锋微讶地看着她。 “这云未必都是实体。”梅映雪轻声道。 没想到她还会好心提醒自己。 然而寒风夜也说了,在冒险的前期,两人还须共同扶持,才能渡过难关。如果吴锋现在就死掉,恐怕她也无法活着出去。 吴锋的神识也有些察觉,云层表面各处的波动并不相同。 只见少女梅映雪玉指轻点,真气便透体射出,如同穿花蛱蝶般散华流影,云层被她的真气所鼓荡,剧烈颤抖起来。 这武功仿佛宁州段家的六脉神剑,但却又优美许多,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当某一块气息微有不同的云层被真气击中时,顷刻间发出轰一声响,云层向四面崩散开来,形成一个直径一米有余的大洞,下边一片空茫,怵目惊心。 可以想见如果不小心踩在这块云面上头,后果可想而知。 梅映雪以这种气功探索着云层,找出一条安全的通路。有时击上云面,水雾更是蹦出来,凝成一个张牙舞爪的鬼怪实体,向着两人猛扑过来。 不过这云团怪物实力都强不到哪里去,两人合力,三招两式就能消灭。 已经向前走了数十里,还远没有望到出口的迹象。 也不知在真实的世界中,他们是在原地踏步,还是已经坐在地上睡着了? 前方的路陡然断掉。 两人正讶异,却见十米开外,有另一块云层,悬在稍高处。 这样的距离,提气一纵便能过去。 但吴锋却是摇了摇头,从如意袋内掣出一条飞抓百练索,霍地一声飞出,抓在对面的云层上。 而后他身形凌虚一荡,飘扬而过。 在半空中,他只觉身躯陡然一重,仿佛有什么无形的鬼怪,正在拉扯他的大腿。 果然有古怪! 吴锋心中一凛,急忙使出吃奶的力气,顶着强大的拉扯力,沿着索子飞快攀升上去。 挂在云层上的钩子眼见着就要被这力量扯得掉落下去,千钧一发之际,吴锋凌空提气纵跃,一个鹞子翻身,稳稳落在对面的云层上。 他心有余悸,但强作镇定,微笑道:“好险呢。” 说着,将飞抓百练索取了回来,反手钉回原来的云层上,对梅映雪道:“过来罢。” 吴锋牵住飞抓百练索,只需稍做手脚,她在这过程中便会坠下无尽之渊,魂飞魄散。 然而她却全无惧色,碎步轻移,款款走上吴锋牵出的长索。 走到上面,她也感到一股强大的拉力,引着她下坠而去。 她神色依然从容,但吴锋能感觉到,她已是竭力地在脚底透发粘力,令自己能稳固地立在绳索上,又能保持向前移动。 走到一半有余时,她才猛力一个纵跃,飞落在吴锋的身旁。 “多谢兄台。”梅映雪淡淡道,她虽然清冷寡言,说话却总是很客气。 这块云层显得更加平滑宽阔,就如同一个巨大的广场,四周有一道道的水柱从云眼从喷薄而出,流泻成漫天的水雾,折射出流丽的光芒。四顾望去,仿佛来到了氤氲仙境。 但越是幻丽的场景,便越发不能掉以轻心。 梅映雪依然以指气探索着安全的路线。 突然间,遥遥地出现了两个人影。 二人立刻引起了警惕,凝静瞧着对面,缓缓地继续向前。 透过水雾,对面的人形越来越清晰。当吴锋和梅映雪向前,对方竟也向这边走来。 吴锋遽然一惊。 当他终于看清对方的面容,便发现,对方和他一般身量,一般衣裳,一般容貌。 甚至,他还能看见对方脸上微微惊愕的表情! 第二百七十九章镜像 “是镜像罢。”吴锋听到了梅映雪淡淡的声音。 他仔细看去,果然对面还有一个与梅映雪一模一样的人形,衣裳表情都全无二致。 当他不动,人形也便不动。 而且,前方的场景,和这边是完全对称的。 中土使用的都是铜镜,这样的景象的确显得有些不可思议,所以纵使吴锋见多识广,也不由愣了愣神。 但他随即想起,西方人用镀上白银的玻璃做成镜子,镜内镜外图景全无二致。 面前这一道巨大的镜幕,定然也是起到这样的效果。 “这么大一块镜子横在前边,可就过不去了。”吴锋走到前边,用剑锋轻轻戳着镜幕,感到一股坚硬之感。 镜中的他也同样用宝剑戳着那块巨大的镜幕。 话音未落,只听轰地一声,镜面砰然破碎,一道凌厉的剑光如同闪电一般,划空而过! 吴锋警觉性极高,急忙身形如穿云拂风,流转开来。 而那毒蛇一般的剑芒,早已连带着身形一起穿出镜幕,剑华中寒热交织,衔着吴锋追杀。 吴锋引剑斜向,连续十声剑鸣,长剑激荡,如同长虹一般怒贯而去。 砰然交击之下,对面的影迹飞退,而吴锋也感觉到一股滔天巨力,震得他胸口气血鼓荡。 转眼看时,另一道影迹也已经破镜而去,手持长刀,神色凛然,向着梅映雪猛扑而去。 “看来我们是要和自己的镜像战斗呢。”吴锋道。 “似乎调动不了武魂的能量。”梅映雪答道。 吴锋点头,他也发觉了这一点。 但同样地,这镜像也没有武魂之力。不然的话这战斗是毫无胜算。 然而方才与自己的镜像交击,吴锋硬是被生生震得虎口生疼,由此可见,镜像的真气强度,比起他本身要稍胜一筹。 吴锋脚踏征天步,凌虚而起。赤剑飞舞。矫捷飞划,曲折的剑迹当中自有玄奥,蜿蜒而走,形成阴阳鱼的形状,环抱游动,阴中有阳,阳中抱阴。 逆乱阴阳剑暗藏太极之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无论武士还是修真的道统。甚至妖族的法门,都万变不离其宗,发源于天地本源中的阴阳之道。 流转的阴阳涡旋,正可以令强猛的攻击得到消解。而逆乱阴阳剑,也正是以柔克刚的妙招。 但镜像吴锋却是挺剑直刺,剑势如海中游龙,以长空为北溟,呼雷啸电。吟风唤雨,剑锋颤抖出千重残影。颤鸣如金铁交击,不绝于耳,又仿佛龙吟北陆,暮雨潇潇。 真气炽烈,更有一种狂霸之意。 霸剑凌霄! 游龙电剑被镜像吴锋使出,便有着更强的威势。 吴锋只见镜像吴锋的剑势一往无前。凌厉莫当,正是要以速度和爆发力发动强袭,一举击破逆乱阴阳剑的防御。 他催持真元,眼中神光越发凝实,长剑飞抖。阴阳鱼流转得更加迅疾却也更加圆润。 然而镜像吴锋的剑芒颤抖得太快,剑花流转如雨,闪烁不断,更是爆发出赤日一般的夺目光华,惑乱他的心神,令吴锋无法把握其要点。 镜像吴锋怒吼一声,身形如扑天神雕,倏忽而至。 只见剑尖一个旋颤,凌厉地在阴阳鱼的双眼上点中,轰地一声爆响,阴阳鱼化为错乱的阴阳二气,蓦然消散。 阴阳鱼本身流转速度就极快,依靠强大的力道同时点中阴阳鱼的阴阳双目,需要极高的速度和精准,同时要保持力道,就更不容易。 然而镜像吴锋在技巧上与吴锋一致,力量上却更强三分,完全可以依靠这样的手段,以力破巧。 吴锋顷刻间被震得胸口气血震荡,面色苍白,倒踩征天步,一个侧飞出去,避开了镜像吴锋的继续攻伐。 接下来,吴锋与自己的镜像陷入了长时间的缠斗。 镜像吴锋以极为凌厉的攻势,向吴锋发起狂风骤雨一般的突击,令吴锋应接不暇,完全喘不过气来。 一旦吴锋稍稍抽出空子,对镜像吴锋发动强袭,镜像吴锋便转攻为守,以柔劲化解吴锋的攻势。因为镜像吴锋的真气比吴锋本身要雄厚,因此吴锋完全无法攻破他的防御,总是被他再次压制,左支右绌,没有还手之力。 一星血丝,自吴锋的嘴角溢出,他虽然没有受外伤,但高强度的持续对抗却令他有了轻度的内伤。 固然,修行了神魔一念玄功的吴锋,内息悠长,真气持久,但镜像同样也拥有了这个优势。 同时,镜像是只有作战技巧却没有思想的傀儡,完全不惧死亡,因此心理战术也不可能对其奏效。 转目看旁边的梅映雪时,对方也是被横刀飘摇的镜像全面压制,长刀劈下好似崇山大岳一般,压得她完全喘不过气来,且战且退。 “这样不行。”一个极细微的声音响起在吴锋的耳边。 是传音入密之术。 武士在养气境开始,就能集音成束,既能让指定的人听得更加清楚,也让其他人难以听清。 但是要完全掌握这门秘术,令修为再高的人在一边也完全听不见,一般便需要征天境的实力。 没想到梅映雪不过镇野境的修为,就修成了这种武家秘术。 她行事极为谨慎,虽然这镜像根本不会说话,一副完全没有思维只有战斗本能的样子,她仍然将话音秘密传到吴锋耳中。 “镜像的协作能力,一定比不上真正的人,你我可以渐渐拉近距离,尝试刀剑联合作战,先消灭一个镜像,然后再对付另一个。” 其实她的想法,吴锋也早已想到,但他之前与镜像长久对抗,便是摸索与自身对决的方式,可惜事实证明,仅靠自己的话毫无办法。 难怪一定要两人协力,才可能渡过难关。如果进洞之后,一人立刻被杀死,另一人再碰上这镜像关卡,恐怕没什么生还机会。 当然,寒风夜也说了,每次进洞者遭受的考验都不同,不知道以前有没有人碰上过这镜像难关。 当下吴锋一边闪避着镜像的攻势,一边且战且退,向着梅映雪的方向靠近而去。 镜像吴锋的攻势越发凌厉,似乎要将他就此解决。 梅映雪瞥了吴锋一眼,也向着吴锋方向退避过来。 第二百八十章协力 吴锋想起了当初在忘忧谷中,和梦绮舞一同对抗寒鸦的时候。 一直到今天,他仍然时而思念那位娇俏的师姐。 这几年来,吴锋的眼界越来越开阔,自己也长成了极俊秀的少年。如梦绮舞那样的容色,本该对他缺乏吸引。然而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虽然明知重逢希望渺茫,却又不能不想,想着想着,那记忆中的容颜竟是越想越美。 只是现在正是生死大战,吴锋也决然无暇多思,只是依照当时的战术,将自己的后背向着梅映雪背部靠近,互为守护。 镜像实力高于真人,因此攻多守少,吴锋如与梅映雪守望相助,令阵脚稳固,便能找到反击机会。 吴锋长剑激荡,如同赤火涌流,形成一张巨大的光网。 梅映雪的刀则走扇状,将前方守得坚牢。 两人后背相对,离得极近。 吴锋能清晰听到她的心跳,因为激战而加快,却依然稳定。 双方互相聆听着脚步,维持着合适的站位。初始时还多有不协调之处,常常被迅猛来袭的镜像趁虚而入,以至于左支右绌。 但渐渐地两人的协调程度越来越高,互相之间建立起了不错的默契。 梅映雪的声音再次在吴锋耳内响起。 “你我兵器不同,要想取胜,须得使用刀剑合璧之法才行。” 吴锋心下了然。 双剑合璧易,刀剑合璧难,这便是因为刀法和剑法的差异。剑法以点刺为主,刀法以劈斩为主,剑法重意,刀法重势。纵横之间,大有不同。 但这也意味着镜像不可能对二人发动联击。吴锋和梅映雪如能刀剑合璧,当能成功克敌。 “好。”吴锋应道。 梅映雪飞快地传音,一段不长的心法被她传入吴锋的耳中。 这心法并不复杂,却似乎暗藏甚多奥妙。 梅映雪道:“只需初步理解,便足以破此困局。” 吴锋一面作战。一面细细体悟这心法当中的奥义。 他天赋极高,若不是父亲失踪导致无人指点他对于东辰剑典的修行,耽误了数年时光,现在的修为恐怕还要在梅映雪之上。 这篇短短的心法如同细水一般从他的心间流淌而过,在脑海中留下一道道感悟的烙印。 与梅映雪协同作战,也是一个磨合的过程。 梅映雪放弃了双手持刀的作战方式,改以单手,以配合吴锋的剑招。这样在力度上有所减弱,却变得灵活了许多。 吴锋清晰地感觉到。当心法运转起来的时候,自己的宝剑与梅映雪的长刀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应,起始微弱,但逐渐地变得越来越强烈。 这感应令吴锋想到他和云海岚之间的默契。 然而吴锋与云海岚体质相应,云海岚又长期吸饮他的鲜血,经过三年的磨合,才建立起极为紧密的默契。吴锋发现自己竟把梅映雪与她类比,不由又觉得奇怪。自己不该是这样花心的人。 “不要急着攻击,示弱诱敌。”梅映雪传音道。 她长刀一颤。喘息微乱,似是因为长久的作战,已经体力不济,猛地露出破绽,空门大开。 而吴锋也显得面色苍白,招式略见散乱。 两个镜像如同雷霆一般。猛扑而至。 吴锋猛然出剑,与梅映雪刀剑相交,似是交击,但震开之时却爆发出越发强大的力量。 镜像吴锋首先被凌厉无匹的攻势所击退,不得不脚踏征天步。倒飞开去。但镜像梅映雪已然横刀直下,梅映雪真人闪避不及,登时被长刀掠过肩头,飙起一道血花。 但吴锋早已转锋相向,而梅映雪也似乎完全感觉不到痛苦,引刀直出,与吴锋一同夹攻镜像梅映雪,就如同两条毒龙一般,将她包夹在当中。 梅映雪的长刀,被称为苗刀,并非苗人所用之刀,而是因为修长秀美,好似禾苗,因此得名。 苗刀只是稍微带一点弧度,更接近于直刃,也有击刺招式,与剑比较接近,因此吴锋和梅映雪运转心法之后,稍一磨合,便能成功刀剑合璧。 刀剑合璧,在刹那间有着强横无匹的爆发力。 吴锋运转游龙电剑,锋芒毕露,仿佛云中之龙,驰骋万里长空,神鬼莫当,破苍穹无垠,不过弹指一挥间。 而梅映雪的刀芒则更加惊艳,长刀轻抖,淡红色的真气迸发开来,带着凝实的光泽,如同璎珞玛瑙漫空乱坠,又好似落梅点点,彩蝶纷飞。 两人的攻伐极快,已是不计一切代价运转真元,务求在镜像吴锋再次攻杀过来前,便解决掉镜像梅映雪。 以二敌一,又有刀剑合璧的威势,镜像梅映雪果然没有还手之力,被刀光剑影缠得动弹不得,完全笼罩在那绚丽无匹的死亡光网之中。片刻后,吴锋一剑猛然刺入其胸口,而梅映雪的长刀则是凌虚划过,斩下了头颅。 没有丁点鲜血涌出,镜像就好像被打破的瓷器那样轰然破碎,而后化作漫漫流光消散。 吴锋看向梅映雪,她古井无波的眼眸中,也透发出了一丝轻松之意。 然而就在这时,被击得倒飞出去的镜像吴锋陡然加速。 吴锋感到自己的镜像顷刻之间爆发出排山倒海一般的气势,如同彗星袭月一般迅勇攻杀而来。 他与梅映雪急忙调转锋芒,向前迎击。 当地两声交击,滔天的巨力却令刀剑合璧的两人都顷刻间震散开来,如同断线风筝一般倒飞出去,各自面色苍白,吐出大口鲜血。 而梅映雪似乎体质稍为薄弱,受伤要更重一些。 “这是……怎么回事?”吴锋愕然,镜像吴锋的实力本来只胜过自己两三分,却在顷刻间如此实力暴涨。 不远处,被击灭的镜像梅映雪化成的流光,竟又在渐渐聚集起来,形成一个水银球一般的光体,缓缓流动着,要形成一个人形。 “恐怕……”梅映雪擦了擦嘴角的血,叹息道:“只有同时杀掉两个镜像,才能破局。不然的话,其中一个会实力翻上数倍,另一个也会复活。” 吴锋心头一凛,但随即道:“既是考验,便是让人通过的,不会是完全的绝路。镜像实力翻倍,应当也只是短时间内而已。” 第二百八十一章海妖 吴锋与梅映雪时分时合,通过游斗,与镜像吴锋激战。 在实力增长数倍的镜像吴锋攻杀之下,两人都显得应接不暇。 但两人分开,向不同方向遁去的时候,镜像便显会因为无法判断先追哪个而发生短暂的犹疑,令吴锋和梅映雪得到喘息的时间。 梅映雪的镜像如同水银一样流动着,渐渐成形。 吴锋也曾抽空用暗器击射那个人形,结果暗器直接崩碎,化为齑粉。 镜像在复活的过程中,无法遭受任何伤害。 吴锋和梅映雪苦苦支撑,这过程中又都受伤数处,才撑到镜像吴锋的战力渐渐降下来,不复初时排山倒海一般的威势。 两大镜像,再次攻杀而来,此起彼伏,永无停息。 两人如今处于幻觉的世界中,镜像既不会有痛觉,也不会感到疲倦。但如果被镜像杀死,却是真真实实的将堕入无尽的死亡之渊。 吴锋与梅映雪的配合在不断进步,默契程度越来越高。但他们的体力却在不断地损失着,脸色变得愈加苍白。 梅映雪又被一剑划过,丝袖被割破,臂膀上留下一道血痕。 但她从头到尾,一直没有哼过半声。这冰冷的少女,有着格外的坚强。 “还能坚持否?”吴锋问道。 “没问题,我们快过关了。”梅映雪淡淡作答。 不知为何,她此时竟有奇异的信心。 在危局下,两人丝毫不像竞争者,却犹如生死与共的多年战友,在短时间内就建立起了奇异的默契。 镜像再次如同狂风骤雨一般攻伐而至。 镜像梅映雪长刀怒斫,光华如滚浪泼雪。劲力一重接着一重,连绵不断。 镜像吴锋剑如走电,剑鸣不休,十荡十决剑法裹挟着无尽的刚勇之气,所当无前。 两个镜像都已发现,梅映雪伤势比起吴锋要重。面色更加苍白,体力也更加不济。 他们刀剑齐出,虽不能合璧,但镜像实力高于真人,同时攻击,也有着十分可怕的威势。 梅映雪横刀斜撩,刀光流转如柳絮纷飞,以柔劲迎向自己的镜像。 然而她的动作显得很是疲软无力,似乎已经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吴锋骤然一惊。转头看着她,只见面白如纸,唇边点点血痕犹如梅花,有一种凄艳的美。微翘的嘴角,于清冷中带着一丝内敛的倔强。 他信任对方的能力,但仍然要做出全力援救的架势。吴锋怒剑横空,如同疾风骤雨击打屋檐一般,剑华飘洒。纷纷而至。 镜像吴锋的攻势登时被牵制,攻势变缓。但梅映雪仍然面临着两大镜像的夹击。 当刀剑都已临身,梅映雪的眼神却变得越发清亮。 她看似迟缓的身形,陡然加快,左手暴起,凌空虚抓,竟是将镜像吴锋的剑锋都抓入掌中。 真气汹涌。令五指光华大放。 剑锋入肉,却被真气充塞的骨骼所挡,发出涩牙的钝响,鲜血缓缓流淌而出,将赤红的剑锋涂抹成血红。 而镜像梅映雪的长刀则是刷地一声。刺入了梅映雪本人的胸口,却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所阻,竟是不得寸进。 吴锋瞧她表情,竟依然是如同冰雪一般。既不因为痛苦而面容扭曲,亦不是由于战斗的刺激而眼中露出狂热的神情。 狂战状态的人,可以遗忘痛觉。吴锋当初与狼盗作战,便曾经依靠自己的肋骨夹住狼爪,当时丝毫感觉不到痛楚,事后才剧痛钻心。 但梅映雪身为一女子,却神色不变地用出了一模一样的招数。她的瞳光清澈如冰,没有丝毫的热烈。 要么她没有痛觉,要么她的心智实在强得骇人。 梅映雪的目光骤然一亮,恍若深雪反射着冬日里的阳光,向吴锋投射而来。 吴锋会意,眼中射出火焰一般的精芒,剑锋好似长虹惊天,连环七剑,气势如渊,锋芒如虹。 镜像吴锋的剑尖被梅映雪以巨大的爆发力生生捏住,虽然削肉入骨,却进不得半分,镜像梅映雪的长刀则被梅映雪本人用肋骨夹住,更是暗生吸力,阻滞对方的动作。 吴锋的长剑连环不绝,一荡而过,两个镜像次第粉碎,化为无尽的光雨,流散在天地间。 梅映雪吞服了一颗大还丹,治疗伤势,恢复体力。 天空中的七彩光带陡然黯淡了,黑暗吞噬了这片天地,半梦半醒的感觉再次袭上了吴锋和梅映雪。 场景变换,证明镜像确实真正被消灭,两人通过了第一关的考验。 一声隆隆的雷霆划破了长空,电蛇在乌云中奔走,蜿蜒曲折。 脚下摇晃颤抖,耳边汹涌着海水的呼啸声。 吴锋定睛看时,一张巨大的风帆正被烈风张满,他们的脚底是厚厚的柚木板。下方,有惊涛骇浪呼啸着,拍打着错乱的礁石。 “原来这就是大海。”梅映雪道。此刻,她已经浑身是血,说话却仍然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梅映雪将手指稍稍包扎了一下,而后转过身背对着吴锋,扯下了自己完全被鲜血染红的外袍,往伤口上贴了一块膏药之后,便又自空间袋中取出一件素白色的大氅披好。 染血的外套,被她信手扔进了茫茫海涛当中,顷刻不见踪迹。 “我也没见过。”吴锋负手迎风,长风吹得他的发丝纷乱飞舞:“纵然是幻境,也能一饱眼福了。” 他心下却在暗暗寻思揣度。 梅映雪方才与镜像作战时,自身所承受的伤害远比吴锋要大。她让自己成为诱饵,使吴锋能解决掉那两个镜像。然而那样重的伤势,纵然有大还丹,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恢复。 这样的话,她和吴锋争夺七彩钟乳之时,胜算就微乎其微了。难道她是真的天性淡泊?然而淡泊之人,为什么又要来争夺五峰之主?毕竟五峰并不是极大的势力,这少女却来历神秘,恐怕身份不凡。 也许她真是舍己为人的天性,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罢?吴锋又想道。 这座奇怪的巨大帆船,看不到船舱的入口,甲板上只有高大的桅杆和上头的风帆,也无人掌舵,却自然而然地前行,避过海中漫漫的礁石,就好似一只幽灵船一般。 吴锋和梅映雪立在甲板上,瞧着暗黑色的海水咆哮翻涌,映着同样暗黑色的漫天乌云。只有偶尔划过天空的霹雳,能给这片天地以微微的亮光。 然而这既然是幻象的世界,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在其中要做的,就是探索并遵循这世界的规则。 入耳满满的除了风声,便是沧海的呼啸,海水不时狂舞着扑上甲板,水花纷溅,有时沾湿两人的衣角。风中充满了海洋的咸湿气息。 这广袤无垠却又沉郁阴诡到了极点的海洋,实在令人心头涌起极为复杂的情绪。 但在风声和水声之中,忽然有第三个声音响起,起始时极为轻柔,却令人浑身舒畅。吴锋感到之前与镜像激战留下的疲惫和伤痛,渐渐消褪无踪。 那声音优雅婉转,逐渐清晰起来,令吴锋心魂都为之飘扬,再听不见风声浪声,甚至天空中的霹雳音响。 这优美至极的歌吟,如同醇酒幽梦,令人魂魄皆醉。 吴锋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一步步向前走去,将身躯向船舷移动,试图让自己听得更清楚一些。 吴锋的视野边缘处,掠过一道身影。有人的头,却长着鸟的翅膀和身躯,隐约可见其容貌娇艳。 他却是猛然打了个激灵。 与此同时,梅映雪也发出了平静的声音:“是海妖。” 被梅映雪这样一说,吴锋立刻认出了这在乌云下方飞舞的怪物。 他曾经在图鉴上看到过这种生物。 这是生活在西极大洋中的海妖,被西极的白肤人称为塞壬。它们善于唱歌,将水手引诱得对船只失去控制,触礁以至船毁人亡,或是直接将水手引得跳入海中,成为它们的食物。 不过,到了现今,这玩意应该和鲛人一样已经可以视作灭绝了。 如果按照上古传说的话,武祖的神朝,是囊括了整片大陆,包括现今被白肤人占据的西极和西漠。六千年前,来自异界的白肤人侵占了大陆西部的大片土地,才形成独特的西方文明。 在西方仍旧有百分之十的黄肤人口,似乎可以作为证据。 加上西漠盛产纯度极高的灵晶,使得中土和西方有着不可切断的经济联系。在中土有见识的人物,都会令自己的子女对于西方有一定了解。 吴锋点了点头,潜运心法,抵御海妖的诱惑。 他摸出两个棉球,试图封住耳朵。这是西方神话中对抗海妖的办法。 但是没有任何效果,歌声依然无孔不入地钻入他的脑海当中。 “这幻境当中还真是什么都有。”吴锋说道。 “海水很危险。”梅映雪红唇轻启,吐出五个字。 吴锋点了点头,海妖的目的,就是将他们引诱到海中,这海水漆黑如墨,充满了诡谲的气息,如果堕入其中,还不知道会遭遇什么致命的凶险。 第二百八十二章琴剑 如果按照图鉴上的说法,海妖应是守候在岛上,只要船只过去,便能摆脱危险。 然而这片大海一望无涯,望不到尽头。海妖却是在船只的上空盘旋飞行,歌唱不休。 海妖贴着云层飞旋,这样的高度,无论是弓箭或者火枪都不可能击中它们,然而海妖的声音却有着可怕的穿透力,直接冲击到两人的耳中。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然而在幻境内,一切皆有可能。 吴锋道:“这次的考验,恐怕不是要求依靠武力杀死海妖。” 没有飞行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对付那几只在云端掠空而舞的海妖。 梅映雪点点头,她的红唇抿紧,终于显出了竭力运转心法对抗海妖的模样。 那音乐含着魔力,令人无法抗拒,运转心法能使得自己不至于被诱惑而坠入海中,但却也会消耗大量的体力。 如果两人只是靠着心法与海妖僵持,总会有抵抗不住的一刻,那也就是他们的末日。 然而,奇怪的是,梅映雪神情凝重处,却越发显出一种认真倾听海妖歌唱的模样。听得越认真,抵抗海妖的诱惑本就该越艰难。 吴锋微微沉思,而后脑海中灵光一闪。 梅映雪抢先说出了答案:“这一关考校的恐怕是音乐。” 吴锋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明白为什么大部分的时候,进入玄机洞的两个人都会死在里面。 洞中的考验并不是确定的,进去之前,没有任何人知道会遭遇什么考验。而考验需要不同的能力,即便修为再高,也未必拥有所需的能力。 吴锋自问对音律有所了解。但说不上精通,他心底也隐有两分忐忑。 梅映雪却是已然从她的空间袋中取出了一张古琴,缓缓坐下,双腿在裙底盘起,将琴置于膝上,素指勾弦。轻拂起来。 这琴以梧桐为面,以云杉为底,通体成落霞式,色泽温润。背面的龙池凤沼,隐隐可见风化痕迹,足见是一架古琴。 衣不如新,琴不如故。古琴的保养极为困难,稍有差谬,便可能导致音调失去准头。 然而倘若保养得好的话。以古琴弹出的音律,有种格外的圆润旷远。 梅映雪身姿挺得孤直,神色端凝,严整而不失优雅。左手取音,右手拨弦,流音渺渺,如流水般自琴上流泻而出。 海妖的歌声如醇酒春风,带着劝人及时行乐的靡靡意味。令人忘记天风海浪与漫漫雷霆。仿佛置身于灿烂花丛之中。 而梅映雪的琴声则高雅清傲,兼而有之。婉约如小桥流水,依依含情,高昂如鹤鸣九皋,振聋发聩。她双唇紧抿,显出极为倔强的神情,眼神却更加凝定。琴声徐而不疾,却已显出她刚强至极的本心,傲意铮铮,不为外物所动。 海妖也听清了这悠扬如风的琴乐,她们齐声高笑。而后唱得越发大声,曲音却带上了更多的挑逗之意,越发**。 一时间,海妖的歌声,与梅映雪的琴曲争夺着吴锋的脑海。他时而感到那呼啸的汪洋不是死亡之海,而是暖香飘飘的温柔乡,诱他纵身而入,时而又沉浸于梅映雪高超的琴技当中,陶然忘我。 如同寒热交织,也不知是苦是乐。 一曲终罢,梅映雪四指飞划,声如裂帛,双目抬起傲视天穹,目光如风刀雪剑,逼视着那三只花枝招展,金发飘飘的海妖。 海妖笑得越发灿烂,声音婉转柔媚,似要将人的魂魄都勾引而去。 梅映雪却是身躯一颤,一口鲜血喷出,如同红梅点点,落在琴身之上。 吴锋不由关切道:“没事罢?” “不妨的。”梅映雪道:“海妖有三只,同声而唱,单凭我一人弹琴,压不住她们。” 吴锋犹疑道:“我并不以琴技见长……不过音律倒也稍懂一些。” 梅映雪道:“不一定要用琴,当我抚琴之时,你可以把握其韵律,弹剑相和。剑声比起琴音要凌厉,足可压制那几只海妖的心神。” 言毕,她以绢帕拭去嘴边和琴上的鲜血,流音再起。 吴锋闭目,开始感应梅映雪琴音的韵律。由于有海妖的干扰,这并不容易。 梅映雪这次抚琴时,红唇轻启,竟是作歌起来,琴歌相和,自己为自己伴奏。琴声飘渺,歌声悠扬,如同五里仙云,直通紫极之巅。 海妖感到受到了挑衅,歌声越发高扬。 吴锋一面以心法抵抗海妖的诱惑,一面细心体味梅映雪琴声的妙处。 他很快意识到,梅映雪的琴歌与海妖的哼唱,是此起彼伏的攻伐,是音乐场上的战争。 压下海妖的魔歌,绝不仅仅是音量的大小,或是音律节奏的高下,更在于协力击其薄弱,攻其破绽,削其威势,以求一举击破。 想通这一层之后,吴锋肃然当风立,扣剑而弹。 剑声清远嘹亮,说不上极为优美,却与梅映雪的节奏相和。 每当海妖的声音转向低沉,吴锋弹剑之声便越发高亮,如同断冰切雪,声迥凌霄,遥震海宇。 他擅长弹指神通的招数,弹起剑来,竟比任何一种乐器都要得心应手。 于海妖而言,这剑啸之声,如同尖锥直插肺腑,令她们气息为之滞,而梅映雪的琴歌之声,则与剑啸配合得越来越圆熟,形成一种奇妙的和谐。 海妖唱得越来越快,但已是显得情绪过于激动,不再有魔鬼一般的感染力。 当海妖们要唱出一个低音之时,梅映雪拂琴发力一牵,琴韵悠长如丝,吴锋顷刻间铿然弹剑相应,海妖们登时戛然一怔,同声走调。 梅映雪眸光森冷。逼视着高空上的海妖,却又仿佛视她们为无物,只是瞧着漫天的乌云,以目光挥洒自己的傲意。 她一面抚琴,一面卓然长歌,至于忘我。 一曲终末。琴剑之声越发高扬,直入云霄。 只见那三只海妖同时大口吐血,轰然从云端倒栽了下来,噗通坠入茫茫沧海当中。 一条巨大的海怪从漆黑的洋面中跃起,只见獠牙的光芒划过,而后鲜血飘散开来。 “似乎结束了。”梅映雪吁了一口气,道,淡淡的清香从她的红唇中溢出,却也含着微微的血腥气。 “这幻境如此真实。可见类似的事情,以前一定发生过。”吴锋道:“以前也有人以音乐对抗过海妖,并令她们坠海身亡。” 梅映雪点点头,将那架古琴收起。 眼前的景物陡然模糊了起来,而后仿佛被压缩成了一个平面,再刷拉一声变换。就好像有人撕开了五光十色的幕布,露出了真实的世界。 两人置身于一个不大的溶洞当中,溶洞顶部射出淡淡的蓝光。没有灯烛,亦觉明亮。 溶洞的中央。有一个水池,有冰蓝色的青蛙在跳动。水池边缘,有一根澄澈得透明的钟乳,流淌着七彩的瑰丽光华,漾着无法言说的灵韵气息。 七彩钟乳! 吴锋和梅映雪都眼神微亮。 正当他们要走过去时,一道凌厉的光华。却是从钟乳石上泼洒过来。 实在是太快,令两人都来不及闪避,恍惚中似看到鲜血飞洒,有撕裂般的感觉,吴锋觉着自己似乎被斩成了两段。随即便失去了意识。 “死亡……难道这么轻易?”吴锋低低呢喃。 恍惚间,他听到三途河水的流动之声,看见黄泉汩汩而涌。 他的眼前再次清晰,却已失去了色彩,变成一片黑白灰的世界。 四面都是坚实的砖壁,阴湿的气息弥漫在其间,好似一座古墓。 吴锋心头一颤,他意识到了什么。 前方立着一个高大的背影,瘦削峭拔,却令人感觉如同一座大山。 吴锋喉头堵住。 那个身影缓缓转过身来。 “父……父亲……”吴锋声音颤抖着道。 那张清癯的面庞,无比熟悉,而又无比陌生。 “锋儿,你长大了。”父亲淡淡道,脸色却波澜不惊,没有丝毫的欣喜。 “是呢……”吴锋声音哽咽,他完全忘记了这里是幻境:“我已经死了吗?” “这是阴阳交际之处。也是我该来的地方。完成我的使命,而后去往茫茫幽冥。” 吴锋的父亲曾经误入云海岚的大墓,并破掉了大部分的阵法,可见他的秘密任务,便是与一座大墓有关。 “为什么?”吴锋愕然,猛地冲上去,扑进了男人的怀里:“不要走。” 他忘记了自己已经十六岁,已是半个大人,只想让光阴倒流,回到在父亲怀中撒娇的时光。 “这是宿命。”父亲回答。 “我不信!”吴锋高声道。 “你也有宿命。” 吴锋愕然。 “什么宿命?父亲……” “抛弃你的宿命,留下来吧,陪着我。”父亲轻声道:“你的宿命,只会破坏我的使命。你是天生的破坏者。” “什么?”吴锋更加怔住。 “我不该从小就教你以整顿天下。你是挟持者,而不是辅佐者。乱世只会因你而更加糜烂,鲜血弥漫,尸体和白骨堆积成山。最后,你自己也会毁灭于茫茫的烈火。”父亲的声音带着深深的怅然:“如果你想摆脱这可怕命运,就留下来陪我。也许,在阴阳交际之处,你能够得到永生。” 吴锋抿着口唇,望着面前的男人。 他想要挣扎,一只手却绕到他背后,有力的五指开始刺入他的后背。 剑芒呼啸而过。 一颗染血的首级坠落于地,落地的过程中,犹自双目直视着他。 吴锋将无头的尸身也推倒,黑色的鲜血溅射了他一身。 “你不是我父亲。他不会说这话。不管我想做什么,他都会支持我。” “真的吗?”坠落在地面上的人头却又开口了:“我的确不是你父亲,但我能看到你的内心,我更能看到命运!我知道你父亲的想法。你将来的所作所为,他真的可能接受?” “哈哈哈哈……如果是命运,那破坏又何妨?从古至今的英雄人物,哪个不是一边建设,一边破坏?你也太危言耸听!而命运尽头如若真是一场无涯的红莲烈火,那么轰轰烈烈地拼杀一场后死去,也胜过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 吴锋猛然张开双手,仰面高声而笑:“我本心已定,任何人都不可能阻挡。你想要假借我父亲的名义,又有何用?” 人头的面容终于舒展开来。 “那么,祝福你。不再假充你的父亲,而你这五峰群山之灵的名义。不管未来有多少血与火,都不要后悔自己的决定。” “我会的。”吴锋答道,却是飞起一脚,把那个父亲模样的人头踢飞了出去:“然而老子不管你能不能看到什么狗屁未来,冒充我爹就该去你妈的!” 第二百八十三章毒 黑白的世界如潮水一般消褪而去。 吴锋吼出那句话之后,心中一阵无伦的畅快。 但他想起那些话语,却又隐隐心有余悸。 五峰之灵,真的能够看到未来么?宿命真的不可能反抗?父亲的使命又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从总堂来到忘忧谷,又神秘地失踪不见? 吴锋猛然挥手。 车到山前必有路,如果那无数次在梦中看到的红莲烈火是宿命,就用手中之剑,将它击碎! 不远处,吴锋看见了梅映雪,她被包裹在一个浅红色的光茧当中。 清冷如冰的她,竟已是满面泪痕。 她声嘶力竭地呼道:“娘亲……不要……” “对不起……我不能保护您。可是……不要走啊……” 吴锋投过一束怜悯的目光,而后缓缓走上前去,将溶洞中央的七彩钟乳用长剑敲了下来。 终于赢了。 然而吴锋没有一丝胜利的快感。 梅映雪仍被困在幻梦当中。第三关的考验,便是以最在乎的人,来影响受试者的心神。 如果不能斩灭心魔,便必然死于迷梦之中。 吴锋静静地在远处瞧着她,没有急于寻找出口。 无论她是醒来还是死去,自己都该看到一个结果。 吴锋其实也想要直接击破那个光茧,将她唤醒。然而他不知道这样的结果,是不是直接导致她的死亡。 梦中,梅映雪低低喘息着。 “娘亲,我爱你。” 梅映雪奋然挥手,在心魔被斩断的那一刻,她蓦然惊醒。 她看见吴锋手中握着那一根流光绚烂的七彩钟乳。 梅映雪缓缓拭去满面的泪水。轻声道:“你赢了。” “没想到根本不需要生死对决。”吴锋答道。 他已经拿到了七彩钟乳,梅映雪在之前受伤远比吴锋要重,现在不可能是吴锋的对手。 吴锋当然也不会问梅映雪的身世,这对于她来说是伤心之事,不会愿意向外人提起。纵然在之前的考验中,两人已经建立起了不错的默契。 这个溶洞中并不能看到入口。也不知两人之前是怎么走过来的。但又绝对不会是完全封闭的,因为空气并不浑浊。 在被折断的七彩钟乳旁边的水池中,还能看到许多冰蓝色的青蛙在蹦来蹦去。 吴锋认得这种青蛙,叫寒冰蛙,身具透骨阴寒,本身没有毒性,且可以炼药。但是如果直接食用,则会因为承受不了强烈的冰寒而死。 另外吴锋还看见了几具骷髅倒在溶洞的各处,想必是过去死在其中的人。只是骷髅数量并不多。想来前两关应该也是一个传送的过程,如果死在其中,尸体便会落到土石当中。 “那么,出去好了。”梅映雪答道,走向溶洞的边缘。 前方有亮光。 吴锋和梅映雪向外瞧去,只见一条甬道通向上方,向外看去,可以看到五峰矗立。高耸入云。 这里已经离五峰很远了,这个出口。绝不是他们进来时的入口。 两人正要从甬道走出去,一声轰鸣,却骤然响起。 一扇巨大的石门落了下来,将出口堵得严严实实。 吴锋骇然后退,而后引剑刺向那扇石门。 轰地一声,他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得倒飞起来。摔在水池里,冰寒的青蛙呱呱叫着乱窜,滑过他的面庞,一片冰冷。 又是该死的阵法…… 吴锋索性向水底游去,果然发现了一道入口极为狭小的暗河。但他想要进去的时候,再次被巨大的阵法之力给轰了回来。 他继续搜寻,却再找不到其他的出口。 在胜利的边缘,就要成为五峰之主时,却莫名其妙地又被封在了地穴当中。 同样是和一个女人在一起。 上次有乔北溟从外面一掌劈开地面,将吴锋和云海岚放了出来,但现在又可有生路? 梅映雪和吴锋一同寻找着可能存在的其他出口,以及能开启那扇石门的机关。 两人探索着地面上林立的钟乳,溶洞侧壁上的凸起,并敲击着被吴锋斩断的七彩钟乳之基部。甚至连洞中几具骷髅也没放过,来回翻动了数番。 但仍是一无所获。 这里虽然也有阵法,但强度似乎比不上云家远祖留下的大阵。如果这次和吴锋在一起的仍然是云海岚的话,出去应当不算困难。 但是吴锋和梅映雪都只是镇野境的修为,又皆是武士,没有土遁这样的法术,想要逃出生天,便实在不易。 两人也曾试图联合冲击石门,或是通过感应石门的气息找到直接撬开它的办法,结果无非是一次又一次被弹飞,甚至震得口角溢血。 在几个时辰的努力之后,两人终于将疲惫的身躯躺倒在稍微平整的地面上开始休息。 水池里,寒冰蛙呱呱叫个不休,扰得人心神不宁。 “怎么会如此?”吴锋道:“倘若每批接受考研者都要遭遇这样的困境,本该不会有人能走出去才对。” 梅映雪道:“我们可能不小心碰到了什么启动后就无法恢复的机关……” 她轻叹一声:“也许这便是宿命。” “宿命?”吴锋冷然道:“我只相信命运会引人前往光辉之途,一切的不幸,则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 梅映雪道:“我并不是说我们没有希望。我只是说冒险者就该有死于冒险的觉悟。如果我们最终出不去,因为食物耗尽而饿死在洞中,也当坦然面对死亡。” 她的神色依然平静,不知道是漠视生死,还是因为找不到出口而沮丧起来。 吴锋摇了摇头:“不要说丧气话。一定能出去,我是说,一定。” 说完,他从空间袋中取出食物。 结果吴锋发现,在岩仓殿时储备的干粮,已经在北极吃得差不多了,他离开修罗门的时候,竟然忘了补充粮食。 南下的过程中又消耗了大量的食物,剩下的粮食已经只够三天食用的了。 吴锋微凛,但强装镇定,将一块肉干送入口里。 梅映雪亦取出食物,是一些制作得十分精致的糕点。 她凑了过来,撕下半块糕点递给吴锋:“比干肉味道要好。” 吴锋微笑着表示感谢。 他细细咀嚼着糕点,果然十分之甜美,令人口中生津。 吃过东西之后,两人均感疲倦,纵然水池中寒冰蛙鸣躁不休,溶洞中更有着惨白骇人的骷髅,两人为了养蓄体力,仍是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沉沉睡去。 三天转眼过去,两人仍是未能找到出口。 梅映雪每次用餐时,都会把糕点分给吴锋一些。 “你的食物似乎不多了。”梅映雪对吴锋道。 吴锋尴尬地摊了摊手,已经不再是要面子的时候了。 梅映雪道:“我的空间袋里还有至少够吃两个月以上的食物。”说着,将一大块糕点递了过来。 吴锋抓起便食。 这糕点甜美爽口,他吃得极快,转眼便化在了腹中。 然而一股灼热之气,却是骤然升腾而起,而后是刺骨的冰寒,寒热交加,惹得他腹中翻江倒海,一阵剧痛。 定睛看梅映雪的时候,她脸上冰冷尽去,正笑吟吟地瞧着吴锋。 吴锋怒吼一声,持剑猛攻上去。 梅映雪内伤未愈,和吴锋交手数合,便已落败,吴锋点了她穴道,一手捏住她后颈要害,同时运转内功压制毒力。 “压不住的,我花了三天时间下的组合毒药,你如果没有我给的解药,必死无疑。”梅映雪淡淡道:“七彩钟乳交给我。” 吴锋一时间全明白了。 她从一开始就在布局。三局比斗时赠给吴锋大还丹,表现出非凡气度,故意在遭受考验时让自己受伤,令吴锋失去戒心,并以为她行事光明磊落,舍己为人。 石门被弄下来当然也是她的杰作。她能找到五峰丢失的草海令牌,对玄机洞恐怕也有所了解,知道机关所在。同样地,她肯定也知道怎么把石门重新弄开,这才有恃无恐。 如果直接下急性毒药,吴锋吃到嘴里就能发现,因此她选择使用组毒。 为了进一步消除吴锋的戒心,她更是每次都撕下一半给吴锋,但毋庸置疑的是,她自己定然服用了解药。 “你……”吴锋目光逼视着梅映雪:“你就不怕我拿你怎么样?” “你如果得不到解药,不过半个时辰就要丧命。”梅映雪全无惧色,微笑瞧着吴锋:“明明是你自己太轻信,大家可是生死相争的对手。我可没说半句谎话刻意骗你,你又能怪得了谁人呢?” “半个时辰足够做很多事了。”吴锋冷声道,栽在女人手里,这是他平生头一回。利用他的信任来玩这种花样,令他心头一阵恼火。 “然而你肯定不想死,也不会冒险。”梅映雪凝视着吴锋的双目:“我从你眼中看到了野心的火焰。你可能甘心于死在战场上,但死在这种地方对你来说,是莫大的耻辱。” 第二百八十四章解药 吴锋哼一声,猛地咬了咬极纤薄的唇。 梅映雪说得没错。 然而如果因为这种事就把七彩钟乳拱手交给梅映雪,放弃草海五峰,吴锋绝对无法接受。 “那我自己找便是了。” 说罢,吴锋的双手直接在梅映雪身上揉捏起来。 梅映雪仍是微笑看着他。 冷若冰霜的白衣少女,内里竟是一个诡谲阴狠的小魔女。 她的笑容很美,但却透露出一种深深的虚假。 当吴锋的手掌捏过她胸口时,她都显得笑吟吟地,似乎完全没当一回事。 不过女人的胸脯看来也有质量高下之分。以前吴锋只是和云海岚相拥,就觉柔腻入骨,时常想如果用手在上面捏一下是什么感觉,现在隔衣捏着梅映雪的胸口,却感觉蓬松过头,弹性却不够,手感实在好不到哪里去。 她身上没有摸到任何硬物,吴锋便把她的空间袋拿了过来,从内往外一件件掏东西。 有大量的食物,还有琴棋书画之属,但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暗器,以及装着毒药和解药的小瓶。 如此海量的毒药和解药,实在令吴锋咋舌。 固然,毒药和暗器是武士出行的必备之物,但这么多的话,当是精研毒术者无疑。 吴锋强忍着腹中剧痛,一个个开启瓶盖去嗅。 他取出药物的时候,注意没有打乱药物在空间袋里本身的摆放位置。某一堆药物气味极冲,另一堆绝大多数都没有气味,还有几瓶放在一起,有一种催人昏迷的味道。 大多无味的那一堆是毒药,因为这样的话。下毒才不易于被人察觉。 有催人昏迷气味的应当是迷药。 那么气味极冲的那些就是解药了。 然而总共仍旧有二十多瓶。 梅映雪话音柔婉,歪着头对吴锋道:“我可要提醒你一句,解药本身也是毒药,只是大多气味太重,不适合用于下毒。你若服错解药的话,恐怕要死得更快。” 她如同一只小狐狸一般。眼神晶亮,闪现出隐隐的得意。 吴锋泠然道:“你当我就没办法了不成?” 梅映雪目光乜着他:“你若有办法,拿出来便是。” 吴锋指头怒点,先将她身上穴道再封了几处,令通体真气无法流动,再抽出一根粗大的麻绳,将她捆得严严实实,如同粽子一样。 只见吴锋跃到溶洞里的水池中,将寒冰蛙抓了一只上来。惹得它越发呱呱叫个不休。 梅映雪道:“你想拿青蛙试药?然而青蛙没有吃过毒药,无论服用哪一种解药,都是必死的。” 毒药比解药要多,足有六七十瓶,梅映雪更是说了她是用组毒暗算吴锋,并不只是一种,吴锋根本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毒药。 吴锋不答,先开了一瓶解药。用池水溶解一粒后,捏住一只寒冰蛙的喉咙。把解药灌了一星下去。 寒冰蛙体形小,药性发作得极快而且特别明显,吴锋很快便觉着手中冰冷的青蛙开始发热,躯体由蓝转红,而后伸腿毙命,被吴锋把尸体抛远。 当年乔北溟为了修炼修罗阴煞功。曾劫夺有名的毒书《百毒真经》加以研究,利用毒药刺激身体,强行冲关,遂将修罗阴煞功突破到九重天之境。吴锋在北莽之地,也曾向乔北溟请教修炼之道。乔北溟便在毒术上对吴锋稍作指点。 这些解药只嗅气味,便感觉到寒热之性。 吴锋体内冰寒和炽热两种气息交杂,其中热多寒少,那么解药应是寒多热少。 他一瓶瓶试验过去,有些解药使得寒冰蛙发热而死,有些解药令寒冰蛙躯体更加冰寒而毙命,还有些不造成体温变化,直接伸腿翻白眼。 只有三瓶是使得寒冰蛙躯体变得更寒,但其中却又隐含热力,正符合要求。 然而纵然如此,贸然服下也只有三分之一的生还机会。 “解药就在这三瓶里面。”吴锋道。 “可惜你仍旧不知道是哪一瓶,一旦吃错药,怕是连杀我的力气都没有了呢。”梅映雪悠悠道。 吴锋猛地捏住梅映雪一只手,以指甲掐住她的腕脉,只要他一发力,梅映雪的腕脉就会被切断,鲜血喷涌而出,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 如今梅映雪真气被封,完全不可能以真气阻滞血流,也无法催持真元以加强造血机能。 “可是这瓶?”吴锋瞋目喝道:“你若不说,我保证让你死得很悠长。” 梅映雪抿着唇,绝不作声。 吴锋又换一瓶,继续询问。 他又道:“想必是最后一瓶了。” 梅映雪依然不做声。 吴锋却是又拿回第二瓶,直接吞了一粒药丸下去。 腹中剧痛骤然加剧,汗珠涔涔渗出,吴锋却咬牙强忍。 很快,疼痛便止息。 梅映雪道:“这瓶虽能止痛,但却只是表象,不过半盏茶时间,你便要面色青紫而死了。” 吴锋长笑道:“你也不必再试图骗我。如果我还有半盏茶之命,杀你或是做些什么别的绰绰有余。我问到第二瓶时,你的脉搏明显有所不同,岂能有假?” 梅映雪这才知道吴锋之所以掐住她腕脉,真实目的是为了听她脉搏,不由长叹一声:“这一次,真的是你赢了。然而,你若不放开我,你仍是出不去的。” 吴锋道:“我用长剑抵住你后心,你去开门,免得你再玩花招。” 他心下仍有不解之处,打算等出了溶洞,再下手擒住梅映雪,问个清楚。 梅映雪道:“那你先把我的穴道解了。” 吴锋解开了捆住她的麻绳,再解了穴道,用剑锋抵住梅映雪后心。 “我的东西你也都得还给我。”梅映雪道。 吴锋将空间袋还给她道:“琴棋书画和食物可以让你装回去,至于这些暗器毒药。便由我保管好了,免得你再拿去害人。” 梅映雪装好了东西,不情愿地向前走去,只见她走到洞壁某处,拿出草海令牌,在壁上按了一下。 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但当她又走向石门。把草海令牌往石门上盖去时,一股滔天的巨力不知从何而来,转眼将石门拉起。 吴锋身形一绷,便要再次出手。梅映雪如此欺骗他,他如今再捉她也全无负罪感。 但梅映雪不顾背后被剑锋抵着,竟是猛然一挥手,一蓬黑烟登时弥漫起来,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能蒙蔽人的感知。 吴锋大惊。便要刺她后背,但隐觉这黑雾中有极大凶险,刺入半寸后又飞快收回来,剑锋猛打,同时往后飞退,只见数枚幽蓝色的飞刀被他击落,刀上寒光闪闪,显然有剧毒。 而烟雾当中则含有迷药。能使人身形迟滞,如果吴锋一定要刺死梅映雪。必定被毒刀穿心而过了。 吴锋心中纳闷,明明没收了她所有的毒药和暗器,这迷雾和飞刀,她又是从哪里变出来的? 他长剑激荡,将余烟扫尽,梅映雪早已逃出甬道。不知踪迹。 吴锋也不由暗自佩服她的果决。 他走出溶洞,已是立身于茫茫草原之上,此处四野无雪,枯草丛中已隐隐可见新生的绿芽。 激战镜像和对决海妖,都令两人受到了极重的伤势。过了三天也没有完全恢复。不过吴锋终究是受伤轻了许多,而梅映雪受伤较重。 吴锋循着气味追索而去,他的嗅觉极为灵敏,能够依据尚未散去的气息去追寻。梅映雪被他刺伤后背,鲜血涌出,更是会有血腥之气。 而且,梅映雪的身法虽是能够草上飞,但终究会留下草木倒伏的痕迹,虽然微小,但吴锋鹰目如电,却是能够瞧出来。 他运足脚力,全力追击而去。 走得不远,他便发现前头出现两道气息,分向两个方向。 吴锋抬眼望去,只见一边通向一座石山,一边则通向一条宽阔的河流,水流甚缓,却没有封冻。河流对面是一片松林。 他心下了然,梅映雪定是向山丘走了一阵之后,折向河流。河水是流动的,她不可能在水面上留下气味,吴锋也便无法判定她从何处上岸。 当下吴锋向着河边而去。 水面上漂浮着一截粗大的枯枝。 吴锋待要凭着水上飘的功夫过去,但跃上水面时才发觉这水当中似有一种极大的吸力,令他要直接沉下去。 他才想起河千影对他说过,五峰附近有一条轻水,水质极轻,经冬不冻。 这水面上的树枝上,也似能嗅到梅映雪的气息,看来她是踩着这树枝过河,投入密林当中。 吴锋当下一个大鹏展翅,如同飞鸟一般掠到树枝上,驱着枯枝向前移动。 但须臾间,他陡然感觉到一股危险的气息。 一道寒芒如同流电一般散开,枯枝轰然粉碎,吴锋双足飞旋,但无着力之地,登时被划伤,鲜血喷涌! 他忍着痛楚,引剑刺水,却见一个湿漉漉的人影自水中浮起,长刀与吴锋赤剑交击,借着冲击力回到岸上。 梅映雪通体湿透,头发也水淋淋地,但脸上仍然带着笑意。 “兄台看来是有所防备,不然我那一刀足以要了你的命。” “的确有所怀疑。但你身为一女子竟然能隐忍藏在水下这么久,也实在难以想象,故而我才并未确信,不然也不会被你刺伤了。” 吴锋在水面上一点,弹回河岸,与梅映雪相对峙。 如今梅映雪与他交锋,大约仍旧不是对手,但是此地空旷,她刺伤吴锋令吴锋的速度下降,便大有逃遁空间。 第二百八十五章苏洗岩 “你留不下我的。”梅映雪道:“现在七彩钟乳已经到你手里了,何必再纠缠不休?” 吴锋道:“草海令牌尚在姑娘手中,我若要成为五峰之主,恐怕是用得着此物的。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 “其二呢?”梅映雪扬起头,问道。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姑娘可以不回答,但我会继续追杀你,直至将你拿下,或者自己精疲力竭而放弃。我若得到满意的回答,则会直接回归五峰而去。” “问罢。” “姑娘既然会配组毒,组合迷药想来也会。如果下在糕点里面的是迷药而不是毒药,则可以趁我睡熟直接杀死,根本不必再费周折。” 梅映雪点头:“不错。” 吴锋挑了挑眉:“那么,姑娘是忘了这茬呢,抑或是其他缘故?” 梅映雪道:“看你不是一般人,死在睡梦当中终究憋屈。这个理由你相信吗?” 吴锋摇头:“不信。” 梅映雪那种阴狠的布局,绝不会是拘泥于江湖规矩的迂腐之人能想出来的。 “那我说我对你没有杀心,你又可否相信?”梅映雪又道。 “信一半。”吴锋笑了笑。 梅映雪亦露出玩味的笑容,拢了拢**的头发:“你说我身为女子藏在水下,完全不把容止当一回事,因此难以想象。但如果我压根就不是女人呢?” 听到这话,吴锋陡然一愣。 梅映雪猛地扯开脖子上透湿的丝巾,扔进河里。吴锋清晰地看见喉结高高凸起。 又缓缓地将双手探入衣内,取出了两个皮制的半球,其上有孔。梅映雪从孔洞里取出一大团被打湿的棉絮,以及十几枚暗器和几个装有毒药迷药的小瓶。 吴锋算是明白为什么梅映雪被自己没收了所有的暗器和毒药。还能射出迷烟和飞刀来。也明白了为什么对方的胸脯揉捏起来,手感竟然那么糟糕。 最后,梅映雪才在脸上发力一撕,吴锋只见一张画皮掉落下来。 画皮下的容颜,显得更加精致,如同仙工雕成。俊逸秀美兼而有之,眸中神光湛然,有种堂皇的大气。 熟悉,却又陌生。 “吴兄,数年不见,小弟苏洗岩有礼了。” 腔调陡然发生变化,显得中气十足:“很多时候,装成女人总是显得好办事一些的。” 吴锋感觉到自己的思维完全卡壳,根本反应不过来。 风陵渡口的那次相会情景。顷刻浮现在目前。那位本就神秘之极的白衣少年,此时显得越发神秘。 吴锋时常想起那次邂逅,不仅仅是感觉与对方意气相投,更是因为苏洗岩竟然口称要以千斛明珠求娶云海岚,被云海岚香艳地教训了一顿。 那既清美又跳脱的少年,与初始好像仙子后来却又好似魔女的梅映雪,实在难以联系到一起来。 苏洗岩从空间袋里面掏出草海令牌,毫不留恋地抛到吴锋手里:“久别重逢。自有天意。兄台且再听我横笛一曲如何?” 吴锋未曾想到他如此洒脱,但苏洗岩早已将玉笛浮在唇边。织指横笛,一阵流音袅袅,感心动魄。 旋律节奏,皆与当初一模一样。 吴锋眼中微酸,霎时间心头又浮起了当日的场景,竹林外。长亭边,离歌一曲,曲中自有断肠之意。 苏洗岩一曲吹完,吴锋只觉自己喉咙也跟着酸了,叹息一声。走到苏洗岩面前。 苏洗岩道:“我这次进玄机洞,是奉上头的命令,要取得洞中一件要物,并非为了五峰之主之位。现在此物已经到手,草海五峰是否能得到,我倒不是太介意。” 又道:“洞中所作所为,不过试验吴兄这几年来长进几许,实在没有相害之意。有得罪的地方,还请不要介意。” 他双目流光湛湛,凝视着吴锋:“你可相信我么?” 吴锋啐了一口。 而后在苏洗岩肩头猛地拍了一下,吼道:“死兔子!”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倒也切当。”苏洗岩神色舒缓。 如果是一般人,见到一个好端端的男人硬要扮成女子,无疑会觉得恶心,越发认为对方居心不良。但吴锋想起当初苏洗岩不羁的行止,只是觉得他做出这样古灵精怪的行为,再正常不过,反而陡然就感觉越发亲切。 毕竟他自己也曾经被云海岚和盛醉香诱着穿上女装,也没感觉怎么不好。 苏洗岩的身份仍是一片模糊,但吴锋也不打算问。 “死兔子,你演技真不错。决定了,以后就叫你死兔子。”吴锋畅意地笑了起来。在岩仓的宋山内、辛待机、姜夜等人,对他而言也算朋友,更是在数年之中朝夕相处,但却远不如这身份神秘的苏洗岩给他留下的印象深刻。 苏洗岩得意轻笑:“装女人如果想装得像,扮成一个尚清影那样的面瘫总是没错的。” 吴锋又问:“你说洞里有一件重要的物事,是怎么一回事?” 苏洗岩恢复了典雅的神情,微微沉吟:“草海令牌是上头寻到的,我也知道玄机洞里面有一件神器,便是要借整合五峰为名,取得此物。但是一个人是进不了玄机洞的,我还得找一个胆识手段均在一流的人一起进去,正巧在这关头,你就来了,还真是苍天注定。” “至于这件神器的具体用途,属于组织上的机密,还希望不要追问。” 搜空间袋的时候,吴锋并没有看到那样神器,也许当时也藏在胸口里了。 吴锋道:“这样说来,我们算是各取所需了。” 如果是别人,他一定会有被利用的感觉。但既然是苏洗岩,之前的恼火,顷刻间都如烟似雾消去了,只剩下久别重逢的欣喜。 这就是命运。优秀的年轻人们,总会一次又一次地相遇,碰撞出越来越绚烂的火花。 “死兔子,我有个不情之请。” “且说好了。”苏洗岩脱下了身上的湿衣,随手扔进河里让它随波而去,换上了一袭干爽的衣衫。 “你组织上的事情可多么?”吴锋问道。 苏洗岩道:“时多时少。这次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找到一起进玄机洞的人选,可是要闲下来很一阵。” 吴锋道:“那便留下来做五峰的军师如何?你组织上有事时,随时可以回去,我只希望你在闲暇时候能帮衬我一阵。这草海五峰,实在缺乏拿得出手的人才。” 他凝视着苏洗岩,眼中充满了殷切的神情。 “是,这地方经营起来不容易。”苏洗岩道:“但你却又是有一番雄心的。” 他话音陡然停滞了,嘴唇翕动,显得欲言又止,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道:“知音一场,便是兄弟。我愿见你腾飞天宇的一日。” 第二百八十六章五峰之主 相逢是一种缘分,再次相逢,便是奇缘。 所以受骗上当也没关系,既然对方是苏洗岩,那一切都不算甚么。 吴锋远远地看到一个蓝色的影迹立在路口,便飞奔过去。 兰丸也向着吴锋猛奔过来,咴咴地叫着,伸出舌头舔舐吴锋的手掌,显得极为兴奋。 它看起来已经在这里呆呆地等了三天三夜了。 吴锋感动于它的忠诚,暗暗叹息。突然想,如果自己回不来的话,它会不会在这里等一辈子? “马儿真可爱。”苏洗岩赞道。 吴锋点点头,转目向站在山岗上的河千影。 今天又是他在这放哨,可真巧。 河千影愣了好一阵,如同看到鬼了一般,随即却露出了极为欣喜的表情:“你真的成功生还了?” “怎么了?三天都等不了?”吴锋笑着道。 “哪有。”河千影道:“那姑娘呢?当真被你辣手摧花了?” “没。她和我争夺七彩钟乳落败,受伤走了。”吴锋给他介绍苏洗岩:“这是我的一位旧友,回来的路上碰见的。五峰正是用人之际,可以让他给咱们做个军师。” 苏洗岩微笑看着河千影。 河千影没有多问。 吴锋能通过玄机洞的考验并活着回来,足见他绝对拥有统领草海五峰的智计和手段,是真正的天选之人。那么吴锋能看上眼的,绝对也不是非凡人物。 当吴锋回到草海五峰时,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剑舞峰主寒风夜极为欣喜。 若吴锋和梅映雪都死于玄机洞,五峰维持原状,的确是个可以接受的结果,但绝非最有利的结果。如果吴锋成为五峰之主。剑舞峰便有从龙之功,必定实力达到五峰之首。 另外四峰的峰主却都隐有不情愿。五峰归于一统,剑舞峰便注定要压他们一头。 然则吴锋不但取回了七彩钟乳,更是从梅映雪手里抢得了草海令牌,加上天马南来当为五峰之主的谶言,接位是没有任何人能阻止的事情。 吴锋在玄机洞外登位。正式成为五峰之主,并在附近一座矮山上修建了宅邸和议事厅。 这其中大有奥妙。 五峰无主已经有五百多年,在此之前,五峰之主必然出自五脉中的某一脉,即位和处理事务,都是在自己出身的山峰。 但吴锋是外人入主,便绝不能明摆着偏向任何一峰,以免引发矛盾。 如果在五座山峰中央盆地的正中修建圣主府,当然可以表示一碗水端平的意思。然而几个峰主都在高高的山上。圣主却住在下边,岂不显得高下颠倒? 但如若以亲自镇守五峰圣地玄机洞为名义,那就合情合理了。 即位之后,吴锋首先发布了严令,完全禁绝劫掠,违者严惩不贷。 但他随即意识到,除了剑舞峰之外,其他几峰都没有太当一回事。草原上劫掠实在是太正常的事情。因此各峰主显得不以为然,也不奇怪。 也只有徐徐图之了。 推出新的五峰圣主之后。首要得解决的问题,便是土地分配的问题。 过往时由于五峰之间的争斗,盆地中大量土地抛荒,成为缓冲地带。 吴锋下令对这些土地进行开垦,修建水渠引水灌溉。 他也调解了五峰之间的一些土地争端,但对于中央的大片荒地。却没有立刻进行分配,而是一直在精确测量,并以土地分配需要为由,详细调查了各峰的人口、战力等必要数据。 而苏洗岩在这个过程中亦多有出力。 “晨曦峰和花神峰两峰的峰主,已经变得愿意合作了许多。”在吴锋的宅邸中。两人坐在葡萄架下的青石上,苏洗岩侧过脸望着吴锋,道。 “辛苦你了。”吴锋道。 “和女人打交道是我强项。”苏洗岩道:“无论以苏洗岩还是梅映雪的身份。” “我不擅长这个,婆婆妈妈的太烦人。”吴锋摆了摆手。 吴锋对女人体贴,容易让女人动心于他。但他是急性子,陪云海岚逛个街都有些不耐烦,如果让他去处理众多女性下属的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恐怕会要了他的命。 苏洗岩笑了笑:“也没什么难的。北燕尚清影还是一代仙子,却也偏偏最擅长通过女人解决问题,或是直接为麾下的女性领主排忧解难,或是通过获得男性领主的妻子、女儿、姐妹之崇拜,来控制男性领主。” “对于一般的女人来说,优秀的男人容易让她们狂热,优秀的女人会让她们嫉妒,两种情况都会导致巨大的麻烦。所以像芦名教盛醉香的做法,只能控制男人,而女人恐怕对她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敌意。然而女人里边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实大都很简单,如果你将自己打扮成一个救世主的形象,亲切而又高贵之极,那样帮她们解决问题时,就能直切要害,也能节省大量的时间。” “还方便你偷香窃玉。”吴锋嗤一声道:“你这死兔子在组织里这种事没少干吧?如果能把自己伪装出一副既风雅有高贵的模样,既能偷腥,又不用怕被纠缠……” “哪有?”苏洗岩眼神闪烁,一副无辜的样子。 “哼。”吴锋佯装发怒,在他肩头打了一下道:“三年前你也是装出一副端庄高雅的样子,但那手段可真不像十三岁的人能有的。想起你当初向我姨娘求婚,预备占我的便宜,我就来气。” “又不是亲的,哪里占了什么便宜?”苏洗岩嘴角逸出一道玩味的笑意:“况且我剪了她的裙带,不正方便你一览春光么?这几年你自己可有下手?” “啐,你当谁都是吃窝边草的兔子。”吴锋说起谎话来脸不红心不跳,但是想起当时云海岚春光乍泄的模样,他还当真有些感激苏洗岩哩! 与苏洗岩说话,有一种格外的率性和轻松,这令吴锋感觉身上每一个毛孔都给张了开来,说不出的适意。 吴锋又道:“故意拖延那些荒地的分配,的确是一着妙计。我以五峰共主身份,不需要刻意笼络任何一峰,就凭空拥有了这些土地的支配权。现在各峰之主应该都看明白我以此来约束他们的意思了。” 这个主意正是苏洗岩提出的。 苏洗岩摇头:“未必。据我近日的观感,椿作峰的峰主尹天德,是个不识时务之人。而且椿作峰大都是好勇斗狠、不顾大体之徒,难以像花神、晨曦二峰一样感化。” “总有些刺头的,教训几顿就好了。”吴锋笑了笑,必要的时候,说不得要杀鸡儆猴。 “可不要太急。” “放心,我知道分寸。” “不过,通过分配土地来约束众峰主,毕竟是权宜之计。”苏洗岩又道:“那些土地不能一直扣在手里,总要分出去的。就算你以后在五峰之外夺取土地,但如果不断分配,只会让五峰的峰主胃口越来越大。” “通过建立功业和威信,招收外部的优秀人员,在五峰之内创建一个真正属于你的班子,并将五峰的精英都设法挖到你手里,强干弱枝,如此才是发展的正道。” 吴锋心头微凛。 五峰推他为主,他如若这么做,看起来并不地道,有忘恩负义的嫌疑。 但草海五峰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基本独立的势力。管理难度无疑远在白衣营之上。至少白衣营里头不可能有什么明显的派系斗争。 话说回来,他如能令五峰壮大起来,纵然行强干弱枝之策,壮大后的五峰,每一峰的实力都仍会远胜之前五峰争斗厮杀时的情况。那么,他又问心何愧? 第二百八十七章战 晨光熹微。 一座平缓的山梁后方,一百五十名骑士背风而立,人衔枚,马不嘶,一片肃静。 下方是一条谷道,地势狭窄,仅可供四骑并行。一面是缓坡,另一面则是山崖。 滚滚的烟尘陡然在远方涌起,成群结队的黑衣汉子纵马扬鞭,疾驰而来,如同一条长长的黑龙。 他们的袖口都绣着一片黄叶。 这是失落叶马贼团,这一带最为凶狠暴戾的马贼团之一。 马贼团的首领处在队列正中,面容狰狞,扬声高唱,歌词极为俚俗粗鄙。 陡然之间,巨大的轰鸣之声响起。 “发生了何事?”那首领惊问道。 “报……”前方士兵高呼道:“前头高崖之上,有许多大石头滚了下来,把前路给垒断了。有几个兄弟被砸中,身受重伤,或是直接压成肉饼。” “妈的……怎么回事!”头领怒吼道。 话音未落,密集的箭雨便从一面的悬崖上激射下来,马贼中箭落马的惨叫之声不时响起。 箭羽居高临下,更方便射人,也能看出以射杀马贼为目的,马匹中箭较少,摆明了是要劫夺战马。 “怎么会……谁知道咱们做这笔生意须得经过这里?”有人惊呼道。 马贼头领陡然醒悟:“是五峰的人……这群狗娘养的,竟然想黑吃黑!” 他呲着牙一招手:“弟兄们,绕上缓坡,猛冲过去!地形狭窄,没法掉头了!” 这群马贼富于作案经验,反应极为迅疾,整齐划一地偏转马头。奔上缓坡,溅起烟尘滚滚。 山坡后方,吴锋仔细聆听着马蹄声响。 差不多了。 吴锋手中令旗猛然一挥,打个呼哨,骑士如同潮水一般越过坡顶,居高临下冲杀。 奔驰如风电举。迅疾得不可思议,更是极其富于层次感。可以清晰地看到,越往山谷前方,骑士们便冲得越快,摆明了要将这群马贼全部截杀在谷道当中,不放走一个。 “该死……干你娘!”失落叶马贼团头领猛地啐一口:“弟兄们,大家一起冲!五峰那伙乌合之众,哪里比得上我们!” 言毕,组织起队伍。悍不畏死地向着坡上对冲而去。 然而山崖上利箭纷落,令马贼们陷入顾头不顾腚的境地。 弓兵和骑兵夹击敌方骑兵,这样本来看似异想天开的战术,由于此地的吊诡地形而成为了绝妙的布置。山崖上的弓兵可以随意狙射马贼们的背部与战马,却不用担心射中己方的骑兵。 两支骑士队伍如同两条长龙,以侧面相撞击,溅起冲霄的烟尘。 长蛇阵绝非战斗的合适阵形,在这种情况下。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居高临下。势如劈竹。吴锋所率领的骑兵队,看起来疏疏落落,两个小队之间相距丈余,但却是为冲锋和转圜留出足够的空间。骑兵以万钧之势碾杀而下后,经过一轮攻杀便拍马转回坡上,如同潮水一波一波地冲刷。消耗着敌军的战力。 而马贼群在行进过程中骤然受袭,又因为地形狭窄难以整顿阵势,在烈如狂风骤雨的打击下,很快出现了混乱。 “怎么可能……”失落叶马贼团的头领呲着牙道:“五峰的精锐骑士,难道都带来了么?那群整天内斗的家伙。怎么可能统合起来?” 高坡之上,一位青衣赤剑的少年,骑着一匹幽蓝色的宝马,鹰目如电,猛扯缰绳,扬声长啸,向着他疾驰而至。 他身旁几名护卫严整以待。 吴锋取出骑弓,眼神凝定如星,手上灌注真气,弯弓搭箭,一道金色的厉芒呼啸而过,转瞬间便有一人惨呼一声,翻身落马。 这是当年郑智、谈忘嵩赠给他的骑弓,如今派上了用场。 “你……你是何人……”失落叶马贼团头领惊问道。 “草海五峰新任圣主。”吴锋淡淡道。 “原来五峰已经统合起来了……难怪……”马贼头领长叹一声,却是双目圆瞪,驱马扬刀,向着吴锋猛扑而来:“小子,凭你的斤两,却还是不够,受死罢!” “时间差不多了。”吴锋自言自语道。 他猛地一挥手,长蛇阵势中,每个骑士体内的力量都被调用,化为一股肃杀之气,涌入敌阵。 风骤烈,一道漫散的血光,腾空而起。 本就一片混乱的马贼们一个个控制不住马匹,撞击在一起,刀光闪烁而过,一个个人头落地,溅起漫天的血雨。 正是吴锋所掌握的初级扰乱战法——内讧。 失落叶马贼团首领大惊失色,转头看去,等他回过神来时,吴锋早已冲到他前面。 “老子叶……” “我没兴趣听你的名字。你只是我要杀的众多蟊贼里面的一个。”吴锋乜着他冷冷道,长剑已然倏划而过,一颗斗大人头飞上天穹,又跌落下来,被汹涌的马蹄踩裂。 流锋如雨,血气弥漫。一个又一个马贼葬身在长刀和利箭之下,尸体堆积在道路上,失主的马匹被五峰骑士扯住缰绳,强行拖出战场。 “歼敌一百八十九人,俘三十余人,无人逃脱。得战马百余匹。我方受伤四人,阵亡一人,系被己方弓手误射要害而死。”一直站在高岗上观察战局的苏洗岩极快地统计出了结果 接近两倍于敌的兵力,而且至少都是煅骨境修为的战兵,这战斗本就没有悬念。但吴锋要做的是打得足够漂亮,令五峰之众心服口服。 “不留俘虏,全部杀了。”吴锋不顾那些马贼哀求的眼神,下令道:“现在去进攻失落叶马贼团的巢穴,以金帐王庭秘密执法队的身份。这样的话,至少有理由放走那些被劫来的可怜女子。” 他猛地挥手,只闻割断人头的钝响不绝于耳,漫漫的血光冲天而起。 当吴锋回师的时候,带回去的是数百匹优良战马,和数十车的金银。 河千影迎了上来,带来了一个消息。 “禀当家的,你们出征的时候,椿作峰峰主尹天德和副峰主赵发麾下的一干人马,违背命令袭击了一支商队,劫得货物数车。” 吴锋脸色一沉,或者说他必须要装作一沉。 然而苏洗岩早就替他在椿作峰埋下了眼线,尹天德的计划,他已经摸得清清楚楚了。 只是处置并不容易,五峰习惯于劫掠,自己初来乍到,根基不稳,杀人立威绝不可能。虽然五峰之间不和,倘若要为此斩了尹天德和赵发,甚至只是撤了他的峰主之位,都会引起其他各峰的警惕。 苏洗岩望向吴锋,轻声道:“之前的布置,是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第二百八十八章处置 玄机洞前,总议事堂内。 吴锋高坐在虎皮交椅上,睥睨着堂下的五峰要人。 “今天召集各位过来,为的是两件事。”吴锋灌了一口酒润了润嗓子,道。 “愿听圣主吩咐。”剑舞峰峰主寒风夜当先表态。 吴锋满意地点点头,道:“其一,是为了新开垦的那一大块荒地的分配。其二,则是为了椿作峰有少数人不遵号令,擅劫商队的事情。” 椿作峰峰主尹天德陡然愣住。 吴锋回来之后,便将夺得的财物公平分配,似乎完全不打算处理椿作峰的事情。 尹天德和赵发只当这年纪轻轻的新任圣主不敢得罪他们,打算听之任之,所谓禁止劫掠,不过嘴上说说。 而花神峰主叶慧灵、晨曦峰主姬碧月、不达峰主王冲霄等三人互相对看,都已明白吴锋的意思。 吴锋是要将处罚椿作峰与荒地的分配挂钩起来。 如果仅仅是处罚椿作峰,那么其他各峰也会不满,担心吴锋早晚要开刀到自己头上,削弱各峰峰主的实权。 但现在把两件事变成一件事,那就是损椿作峰以肥其他各峰,是他们喜闻乐见的事情。 吴锋取出一沓羊皮纸,似是漫不经心地道:“这是荒地分配的方案,之所以延滞到今日,便是为了做得清楚明白,令各位都觉得公平合理。大家且看看,是否满意?” 从剑舞峰峰主寒风夜开始,几位峰主接过文件,开始传阅。 文件中绘出了土地的图形和长宽,并详细标明了林地、可耕地、牧地等土地类型,绘上了新修的水渠。粗略地估算了土地价值。 而分配土地的主要依据,则是此次围杀失落叶马贼团时,各峰所出人马多少,立下战功大小。 椿作峰出人最少,战功最薄,因此分到的土地当然也最小。 分配战利品的时候。吴锋是平均分配,似乎不想得罪任何人,然而在最关键的土地分配时,吴锋却将獠牙露了出来。这是摆明了表示,为我尽多少忠诚,便能有多少好处! 文件内还特别说明,由于椿作峰有人做出劫掠商队的事情,违反军令,因此又将椿作峰应得的土地削减了一部分。以示令出必行,五峰自有法度。 只是“有人”,更没有点尹天德和赵发二人的名字,这是暗示他们找人出来顶缸。 吴锋双目精光湛湛,偏着头打量着下边的众人。 尹天德、赵发等几个椿作峰的实权人物脸色犹如猪肝,难看无比。 但吴锋这次剿灭失落叶马贼团,这一仗的确打得极为漂亮,不但证明剿灭马贼的利益要远大于袭击商队。亦成功树立了威信。他们几人虽然素来鲁莽恣肆,却也不敢公然大声顶撞。 而另外四个峰主都不由沉吟起来。 吴锋这招既是诡计。也是阳谋。冠冕堂皇,偏偏又暗藏阴狠。 他们希望有一个能调解五峰争端,带领五峰协同发展的圣主,但绝不希望五峰渐渐被剥夺独立性。 然而当吴锋把眼前的利益推到他们面前时,他们也无法抗拒诱惑。 草海五峰人口不多,民即是兵。整体上是一个扁平结构,峰主和百姓之间的距离并不大,因为大家都是同族。 所以各峰的实权人物,必须要考虑到百姓们的意见。如果他们因为抵制吴锋的集权行为而拒绝了那些荒地,要求平均分配的话。一定会被自己的族人所记恨。 剑舞峰主寒风夜当先站了出来:“我没有意见。” 至少在目前看来,剑舞峰的利益和吴锋的利益是一致的。在河千影的劝诱下,他也觉得有一个手腕高超的圣主,有助于草海五峰的发展壮大。 花神峰主叶慧灵偷偷瞄向坐在吴锋左手处第一位的苏洗岩。 草原上的领导者们大多行事粗放,不擅长管理。这俊美好似绝色女子的少年只是稍作点拨,便令叶慧灵在处理峰中内务时得心应手了许多。 叶慧灵最大的爱好,便是吹笛。而在这方面苏洗岩可称技近乎道,在她面前奏了一曲,便令她如痴如醉,难以自拔。 军师是圣主的挚友。无论于哪方面的人情,她都应该给军师这个面子。 “慧灵并无异议。” 晨曦峰主姬碧月以手托腮,贝齿咬着红唇,气质性感,眼神漂移。她今年三十一岁,依旧未婚,红颜不老,是五峰许多青年才俊的追求对象,但同时也以行事阴狠著称。 她目光先瞧了瞧苏洗岩,再静静看着吴锋。 无论是圣主还是军师,可都真美,虽然是男子,却也称得上风华傲世了。 “奴家常恨自己手腕不够,不足以振兴五峰。如今圣主和军师都有这样的心计,姐姐也可以放心了哩……”她轻颦浅笑,语音甜腻,虽然表示了支持,却也公然暗示其他峰主,吴锋和苏洗岩恐怕还会找机会削掉各峰实权,收于手中,万万不要掉以轻心,这种事情可一不可再。 不达峰主王冲霄皮肤极为白皙,但是并不光滑,类似西极白肤人,有种花岗岩般的粗粝感。身量极高,浓眉大眼,形容英武。 他对于这个莫名其妙跑出来的圣主观感实在不好,于他看来,草海五峰根本不需要什么圣主压着大家,无论是吴锋还是梅映雪,全部死在玄机洞里干净。 但王冲霄又绝非尹天德、赵发那样的不识时务之徒,在吴锋提出要组织兵力,剿杀失落叶马贼团时,他仍然派出了麾下最精锐的骑士供吴锋训练调遣。 他见剑舞峰、晨曦峰、花神峰都已经表态,踌躇了一阵,道:“圣主刚刚颁下命令,椿作峰便违抗,有所处置也是应当。但毕竟五峰之中,大家都好似兄弟姐妹。既然是在土地分配上做了决断。那便不必再追究了,圣主和军师意下如何?” 吴锋笑道:“劫掠之事,并不是尹天德峰主和赵发副峰主所为,怕是下头有人擅作主张,恣意行事。” 他看向尹天德和赵发:“被袭击的商队我已经联系上了,将他们损失的货物所值价格。连着死伤的护卫商人之抚恤金一起补偿给了他们,显出草海五峰大伙儿一起金盆洗手的决心。只是那些死者伤者,无辜受害,实在可悯。尹兄和赵兄不若将这几个人交给我调教调教,以令他们永不再犯。” 吴锋一甩手,一张名单飞到尹天德和赵发手里。 两人一瞧,正是在那次劫掠当中,杀人伤人的族兵的名单,总共十七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草海五峰以及草原上的诸多部落不比穷凶极恶的马贼,一般不会将商队赶尽杀绝,所以手上沾血的人也有限。 吴锋也并不是要处决这些人,只是教训一番,此事便揭过了,这个要求实在不过分。 尹天德虽然不知好歹,但如今吴锋借四峰之势。压制椿作峰,不容他不从。 他恨恨一咬牙。道:“但凭圣主之意好了!” …… 次日,吴锋与苏洗岩在庭院中温了酒,架了火炉,对坐而饮。 “这样温吞手段,还真是不习惯。只有你这死兔子才能用得快活,不愧是装女人习惯了的。”吴锋笑道。 他当初在岩仓殿杀人立威。更是诱导邓爱侯灭了天家满门,如此雷霆手段,令岩仓领内的大小豪族都对他心生敬畏。 但如今吴锋在草海五峰只有圣主的位置,却缺乏根基,如果雷霆镇压的话。纵然成功,也必定招致巨大的损失。 通过分配土地来打开突破口,保障命令的权威,是苏洗岩的主意,而具体操作,则是两人共同制定。 苏洗岩道:“你如今逮了这批刺头,可得好好管教。” 他抿了一口酒,道:“残忍忌刻、懒惰怠慢、喜好非议、谄媚浮华,诸如此类,都是恶劣的品质。但很多事情,却需要这种人才能办成。你要令草海五峰在这茫茫草原上发展壮大,就需要建立严密的情报网络,要有优秀的间谍、哨探、传谣者、内奸布在草原的每一个角落,他们可以不必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便能得到重用,享受最好的美酒和女人,但亦承受巨大的风险。然而对于这些品质恶劣之徒来说,能够令他们宣泄恶意的环境,可以使他们因特性得以彰显得愉悦,因之舍生忘死。” 吴锋点头道:“开了这个先例之后,建立法度的威严,便可以将草海五峰中的刺头都挖过来,加上从外头吸纳人员,组建完备的间谍营。同时这些性情古怪、唯恐天下不乱的刺头往往也是各峰的精锐,将这群人控制在手里,正能起到强干弱枝之效。” 苏洗岩眼神骤厉,掌刀虚划:“因此,间谍营中可以有强盗、流氓、偷儿,但一切前提都在于服从命令和不惧危险。如果有人面对交付的任务而怯懦,你应该以最快的速度,让他们消失在这世上。” 苏洗岩的布局以精细见长,从小处着眼,却环环相扣,与吴锋动如风雷的风格大不相同。 吴锋道:“这是自然。” 他忽地叹息道:“可惜现在没有一个能够统领间谍营的人选。” 如今他刚刚当上五峰之主,苏洗岩也需得帮他制定大方面的计划,以及协调草海五峰内部的关系,并不能有大量的时间去帮忙训练管理间谍营。 何况苏洗岩还有自己的组织,恐怕清闲不了太久,上头就要给他派新的任务。 苏洗岩夹了几颗佐酒的花生米,一边嚼着一边道:“没多久就会有的。间谍营初立时,由圣主直接统领也是好事,显得你对他们的重视,也显示你能够与他们共同遭受危险,更能鼓舞士气。” 第二百八十九章逃人 “你这死兔子还真是心思滴水不漏。”吴锋道:“真好奇你是出身哪里。” 苏洗岩道:“我过来是为了取走神器,草海五峰只是个添头,得之不喜,失之不忧,毕竟我还有任务,也没太多空闲打理。但你倘若愿意带着整个五峰加入组织,那么保管你平步青云。” 吴锋摇了摇手:“多谢好意,但咱心中早有明主啦。” “果然,草海五峰对你来说不过是个跳板,要想成大事,终究要投明主的。”苏洗岩突然露出玩味的笑容。 这笑容清美中透着诡异,显得好像看透了什么一般。 吴锋心头遽然一惊。 他突然莫名想道:苏这个姓氏,最有名的便是在神堂——莫非苏洗岩所效力的,正是神堂?只是,总堂的青年一代,真有如此风流超群的人物? 难道他竟会是苏梦枕的养子苏灿? 倘若真如此,那么吴锋是要夺对方的继承权了。 但转念一想,身为大派继承人,定然像天子峰的薛定锷那样光明正大地做事立功,来积累声望,应该不至于如此神秘。 渑池镇守使时信清有城池要镇守,也不大可能到处乱跑。 只是总堂当中,青年一代还有什么突出的人物? 吴锋陡然想到了被称为神堂双姝的苏梦枕之女苏乱瑾,以及苏梦枕的弟子姬红颜。 莫非死兔子到底是个女儿身,作了双重伪装?只是当年苏洗岩对云海岚求婚时的轻浮之态,却又不似作伪。 吴锋心头雪亮,想到自己在岩仓殿的时候曾听说过的某个传言。 苏梦枕的弟子姬红颜性取向有点问题,喜欢女人。 岩和颜正是同音…… 至于姬红颜有勇无谋的说法,十三岁就能独自领兵而且还能打赢。恐怕不是有勇无谋之辈所能办到的。所谓有勇无谋都是相对的,比苏灿还差不少的时信清,都能把邓爱侯邓三石父子折腾得焦头烂额就是明证。 吴锋借着喝酒,晃了晃脑袋,试图把自己的奇怪想法都赶出去。 这全都是他的凭空想象,缺乏可靠的推理。一个姓氏。便能推断对方出自神堂?更不用说判定死兔子就是女人了。 哪怕死兔子真是个娘们,现在吴锋心里有云大小姐还有梦师姐,目前实在不容易和别的女人有什么太贴心的关系,倒不如当兄弟看待,来得畅快自然。 况且……吴锋瞥了瞥对方的胸口,拿掉那两个填了棉絮的革囊之后,平得跟搓衣板差不多。 如果真是女人……该有多小。 吴锋从小到大打交道的美人儿,除了渚烟当时还没发育起来,不知道长大后如何。云海岚、梦绮舞甚至盛妖女,哪个不是潮翻浪涌?故此他对平胸,当真无爱。 苏洗岩斜瞥他一眼:“不是叫我死兔子么,看那里作甚?莫非你真对兔子有兴趣?我可是乐意奉陪哟。” 言毕,眼神流转,又挤出一片妩媚神色来。气质和嗓音在男女之间转换,对于苏洗岩来说好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而且都显得毫无破绽。如果不去掐一下对方的喉结探探真假。当真没法弄清是男是女。 然而在吴锋看来,这样做又实在没必要。 “呸。恶心死了。”吴锋哼唧道。 无论是岩仓殿时的宋山内、辛待机,抑或魔门的盛大小姐,都是因为吴锋所处的位置而认识,并成为朋友。他和苏洗岩的结识,则纯粹是一场邂逅,长亭一曲风笛。便成知音。 所以他在那些人面前,都还得强装成熟,来维持自己的气场。只有苏洗岩面前,稍稍混熟了就能表现自己真实的一面,不用多做顾忌。 这令吴锋感到极为轻松。 毕竟他还是少年。 …… 不过一个月时间。吴锋便已打了数场漂亮仗,并以各种手段整顿五峰内部,成功建立起自己的威信。 而河千影也和吴锋颇为投契,成为他极为坚定的支持者。由于河千影是青年一代中唯一一个融合纯血骨文之人,影响力不小,因此亦起到了很大的正面作用。 只是制度上难以下手,由于地域原因加上常年闭塞,草海五峰一股浓烈的占山为王气息,与草寇并无分别。只能如苏洗岩建议的,暂时置之不理,渐渐在五峰之内壮大直属于自己的势力后,再建立起完备的制度。 开春时节,山外的草原上燃起了明亮的篝火。 由于草海五峰已经有了新的共主,禁绝劫掠并锐意打击马贼的消息,已经传扬开来。草海五峰在商队中的声望开始恢复,有商队愿意前来贸易,使得五峰的收入和生活物资丰富度都得到了改善。 草海五峰周遭的大片草场,都能算五峰的势力范围,虽然比不上盆地里头有灵脉滋养的丰美,但也算优质的草地。但过往因为五峰争斗不休,倘若到外面放牧,便害怕被其他峰袭击抢走牲畜,因此大片滋润的草场被空置。 如今五峰之间弭兵,这些土地便能派上用场。吴锋想到当年任夭笑在寻梦山的发展,也决意效仿,在此地修筑堡垒,招募大周、大齐境内逃亡而来的难民进行耕种和放牧,以增加人口,提高收入。 草海五峰虽然地处草原,风俗也早已胡化,但血脉上却是源于中土,较之大小部落来说,对中土难民无疑更有吸引力。 今日正是第一座城堡落成之日,吴锋带着数十名头领人物在附近骑马射猎并举办篝火晚会,以示庆祝。虽然尚无民众前来,但只要打出名声,用不了多久人民当会滚滚而至。 兔子和黄羊在火焰中散发出诱人的香气,金黄的油汁滴落火中发出噼啪的爆响。众人大吃大嚼,捏着海碗向嘴里猛灌,丁点不惧酒液和油星弄脏衣裳。 有人围着火堆跳跃,有人高声大笑,满是率意的情绪。 盛醉香说得没错,这广袤无垠的草原,的确能使人生出率性纵意的情怀。这些五峰的头脸人物,平时还有些架子,醉酒之后纷纷陶然忘我,放诞无忌。几个女子稍微好一点,但也都是咯咯娇笑不绝,丝毫不顾矜持。 吴锋也被这气氛感染,借着半分酒意,引吭狂歌一曲,意境雄浑。苏洗岩在一边吹笛,笛声中隐含金铁之音。 一曲罢,叫好之声震天。只听烟花爆响之声,七彩的光色划破苍穹。 正当晚会举办到**之时,一道玄金光华从半空中汹涌而至,将篝火轰然砸灭,通红的火炭到处乱溅。 满地的酒坛被巨力弹得飞起,纷纷破碎,酒水喷了众人满身满脸。 “奶奶个熊,怎么回事?” “去他妈妈的,不长眼呐!” 怒骂之声,不绝于耳。 吴锋却是早已飞退开去,只见一个好似直立的铁制战车一样的东西,猛然从天而降,上头还沾染着鲜血。 随即那战车散开成许多甲片,从中掉出个浑身是血的高大男人来,手上还抱着个十四岁上下的少年。那些甲片急速缩小,回到男人的祖窍当中,那男人头一歪,便晕了过去。 “爹爹……快醒醒……”少年将男人拖出火堆,抱着男人的头,哭叫道。 几道凌厉的剑光从天而降:“圣王道宗捉人,不想死的快闪开!” 第二百九十章罗家父子 听得此言,一群人都不由发愣。 一向横蛮的尹天德和赵发打了个寒噤,酒意登时醒了大半。 他们望向吴锋,发现吴锋还是一副饶有兴味的神色,瞧着天空之上的几道剑光。 “大当家……圣王道宗那样的巨大势力,可不是咱们惹得起的。” 听到这话,少年猛然向吴锋扑来,扯住了他的衣襟:“他们不是杨宗主的人,宗主如今已经带兵出征西边的统万城了!我爹爹是铁甲王罗甘道,罗风贼子假传宗主命令杀了我们全家,爹爹冒死带着我杀出来的……请大人一定要救爹爹,若是实在没法子,请把我交出去便是。” 吴锋微微一笑,瞥向少年。 这小子长得瘦弱而秀气,但在这种情况下,说话却极为清晰。 吴锋自问倘若没有在岩仓殿的三年历练,以忘忧谷时期的自己,面对一代魔君乔北溟绝不可能面不改色。这十四岁的少年能在这危急关头说话直指关键,已是不容易,称得上一个好苗子。 铁甲王罗甘道,是当今大周王朝皇帝罗风的叔叔,也是前朝天子罗霸道的幼弟。 此人在修真界中很有声名。倒不是因为实力极高,而是因为此人的法宝十分有趣,是从祖窍中放出许多甲片,拼接在一起,将自己裹得好像一个铁人一般,而后与敌手进行近身搏杀,与一般修真者以法宝和道术进行攻杀大不相同。 大周王朝的天子是圣王道宗的傀儡,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又不完全是傀儡,有着一定的实权,因为杨麒常常闭关,不太管事,也是众所周知的。 如今看来。就是为了这个傀儡天子的位置,罗家发生了火并。 吴锋淡然望向苏洗岩:“你以为如何?” 苏洗岩笑答:“罗家的事情,杨麒不会上心。罗风杀了自己叔叔全家,杨麒回来之后应会默认,毕竟换一个皇帝是麻烦的事情。然而追杀做得怎么样,杨麒并不会关心。” 身穿金衣的椿作峰副峰主赵发道:“军师这话。却是不对。杨麒是道门第一高手,我们若是窝藏了关中的逃人,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侵犯其威严——倘若遭受报复,五峰上万人的性命……” 尹天德和赵发均以嗜杀成性、喜好破坏著称,然而面对圣王道宗的声势,他们最先地表现出了畏惧。 足见这种人的勇气,只有在恃强凌弱的时候才能表现出来。 空中再次传来雄浑的声音:“下面那黄衣汉子说得不错!罗廷玉小儿满口胡柴,以求苟全性命。如何能信?分明是他们一家犯下过恶,令宗主震怒,才被追讨……” 吴锋打断了他的话:“血封疆,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应当感到荣幸。” “小子……你说什么!”长空之上,那带头之人怒吼起来。 吴锋拂衣望天道:“血封疆,二十三岁,大周皇帝罗风之表弟。三界血歌体质,被封为冰临侯。自称血歌王。然则手中无兵无粮,亦无人当一回事。” 吴锋又道:“你属于罗风的嫡系。如果是杨麒要杀人,不应派你这样的小虾米出来。” 血封疆气结。 罗廷玉放开了吴锋的衣角,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瞧这架势,知道自己和父亲的性命看来是保住了。 尹天德继续对吴锋道:“当家的……这……若贸然行事,恐怕为五峰招来大祸!” 吴锋猛然一甩手:“你休要危言耸听。草原离长安该有多远?杨麒又岂会为了两个逃人向这边发兵?倘若真的发兵的话。金帐王庭虽然松散,但如果有来自中原的军队出现,各部落也会联合相抗,不用等关中军到咱们这里,就该被围攻得丢盔弃甲而逃了!” 眼神凌厉。如同钩子扎入尹天德心底。尹天德年龄足有吴锋两倍不止,却被吴锋顷刻逼得喘不过气来。 血封疆哼一声道:“无论如何,你还是不要趟这趟浑水为好!这两人我是杀定了!” 吴锋直视着血封疆,道:“如果你一定要杀他们,不是不可以。我先把你们几个扣留下来,派人去调查。如果杨麒并没有出征,而是一直在长安城,就说明追杀罗家父子是杨麒的意思,我自然将罗家父子交给你们。不然便证明撒谎的是你们,我就把你们宰了,作为欺骗我的罪过。” 血封疆切齿道:“小……” 吴锋看他口形,就知道他想说什么,断喝道:“血封疆,你若敢说出小畜生三个字,我管保让你现在就留下人头。我们这里有几十个人,你们几个人就想当着我的面行凶,是不是太不识时务?” 血封疆身形一震,这才意识到了问题。 “先退走罢。”一个清软稚嫩的声音响了起来。 吴锋陡然感觉这个声音很是熟悉,却又一时间想不起来。 血封疆却是很听这人的话,恨恨一招手,道:“撤!” **道剑光一齐倒飞而去。 罗廷玉猛然向吴锋纳头便拜:“多谢大哥哥救命之恩……” “恐怕他们不肯善罢甘休。”赵发道。 椿作峰的尹天德和赵发这一对活宝,怎么看怎么讨厌。 吴锋嘿一声:“草海五峰人口上万,战兵足有八百人,能战者更是接近四千。如果出动军队过来,那是侵入金帐王庭的势力范围,如果派几个高手,又能做得甚事?休要做杞人忧天之语。” 不达峰峰主王冲霄望向吴锋,沉吟了片刻道:“冲霄能猜出圣主的意思。” “且说。”吴锋道。 “五峰虽然闭塞,我也曾听说罗甘道的名字,知道此人是征天境的高手,而且在治政方面也受到杨麒赏识,是优秀的人才。然而这样的人物,我们五峰现在只是小水潭。当真留得住么?如果招致关中方面的仇恨,又没能得到人才,实在得不偿失。” 罗廷玉看向王冲霄,道:“大叔,我会说服爹爹留下来的。我们现在已经没地方可去了。” 吴锋却是发问了:“大齐王朝内部打成一团糟,自然指望不上。可你爹为什么逃向金帐王庭方向。却不向西北投奔佛门?佛门从大魏时期,就是以弘农杨氏为首的关陇集团之死对头。” 吴锋所说的佛门,实际上具体指的是以西域神照寺为核心的净土宗。 净土宗实力遍布长江以北的三分之二个中土,信徒在千万以上,能够轻易地调动起数万战兵。可以说佛门的实力,绝大部分在净土宗之手!其他的佛门支派和寺庙的实力,不过相当于各地豪族而已。 柔然三大王庭中地处草原西部的右帐王庭,更是被净土宗完全控制,因此处于西北的关陇集团在净土宗每次发动暴乱时。都会首当其冲。 杨麒的大周王朝之所以取下豫西和晋西之后便再无法扩张,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被净土宗所牵制。 罗廷玉神色骤肃:“爹爹说了,净土宗那群秃驴,假仁假义,背地里坏事做尽,完全背离了佛门慈悲之念。我们父子纵然被追杀身死,也不能投靠他们,沦为秃驴的爪牙帮凶。” 吴锋击掌道:“说得好!看来我此番救人。也实在救得没错。” 苏洗岩道:“我先去将人救醒。” 言毕,用温水化了一颗大还丹。捏着罗甘道的嗓子灌了下去。 过了一会,罗甘道悠悠醒转,但意识仍显得有些模糊。苏洗岩示意他不要说法,又命人给他喂了些参汤。 罗甘道仍然显得脸色苍白如纸,双眼无神。看来他真是伤势重到了极点,完全是靠作为一个父亲的本能。才强撑着飞行到这里。 “公子救命大恩,当真无以为报。”罗甘道叹息道:“敢问高姓大名?” “草海五峰之主,吴锋。”吴锋昂然道。 “阿犬,上来拜谢吴公子的救命大恩。”罗甘道指着罗廷玉,道:“这是犬子。名廷玉,字利家,小名阿犬。” 罗廷玉眼见父亲醒转,不由惊喜得眼中泪水都逸了出来,猛地上去抱住父亲。而后再次向着吴锋扑通一声跪下,拜在吴锋脚底。 吴锋急忙将他扶起来:“咱们在草原上讨生活,不讲究这些,不必折煞我了。” 又对罗甘道说:“你这孩子当真不错,名字也有意思,阿犬,哈哈哈哈……” 罗甘道也笑了起来:“他小时候多病,医官说是起个贱一些的乳名容易养活。” 接下来罗甘道叙说了关中的情况。 罗甘道的兄长罗霸道在与佛门的冲突中战死,其子罗风年幼,因此杨麒让罗甘道担任摄政王,代理政务。 罗风长大之后,担心杨麒要废掉自己,改立罗甘道为君,所以才趁着杨麒出征,杀掉叔父满门,以造成罗家再无其他继承人的形势。 罗甘道流泪道:“我若是想当大周国君的话,在罗风小时候便可以刻意钻营取得宗主信任,拿到这个位置,又何必等到现在?那罗风小儿,也是太过狠毒……” 想起妻子儿女都被杀得尸横满地,连家中婢仆都没有逃脱;统共三十七口人命,鲜血淋漓;自己只带着一个幼子逃到草原上;罗甘道不由悲从中来。 吴锋感叹道:“自古以来,凡是托孤重臣,要么篡位,要么被害,几无例外者。” 又道:“五峰水浅,留不住皇叔。但吴锋只想延请贵父子做五年客卿,不知道中不中?” 他如果现在就说自己以后要攻破关中,罗家父子绝不可能相信。所以才提出五年之约,让对方看清自己的能力手段。 罗甘道本在犹疑。救命大恩,的确无以为报,但是如果要他完全放弃报仇的念头,为这样的小势力卖命一辈子,以他曾经的身份地位,又怎么可能接受? 但既然吴锋说只要他效力五年,罗甘道当下道:“多蒙当家的看得起,在下罗甘道,从今天起,便是五峰一员。” 第二百九十一章神霆 吴锋击掌道:“好啊。草海五峰得了前辈这样的才能之士襄助,必定会一举腾飞!” 罗甘道是征天境的高手,实力强劲,不在云海岚之下。 而且此人交游广阔,一是可以拉拢更多人才加入草海五峰,二是可以负责招诱流民在五峰外围的草场上进行放牧和开垦。 苏洗岩上去摸了摸罗廷玉的脑袋:“好可爱的小弟弟。” 罗廷玉突然呲了呲牙:“不可爱,我很凶的。” 罗甘道说道:“我这个儿子从小就爱打架,打不过就咬别人,还真应了阿犬这个名字。” 吴锋哈哈长笑起来:“阿犬,不就是狗么……”他指着苏洗岩:“他是兔子,他敢欺负你,你就咬他。” 苏洗岩狠狠剜了吴锋一眼。 罗廷玉也不由微羞地笑了起来。 …… 茫茫草原之上,一座高岗拔地而起。 几道剑芒驻在高岗上空十尺处。 血封疆咬牙道:“这下算是问清楚了。草海五峰,呵呵呵呵……” “所以我已经说了,若不是我叫你撤,我们都要死在那里。”仍然是那个清软的声音,却带着几分落寞。 这是个凝玉洗风一般的少年,不过十三四岁,身量不高,清秀得好似一朵初开的六月雪。 他缓缓掏出了一块手帕,从水囊中倒出清水润湿之后,擦拭着自己的面颊。 手帕上赫然绣着一只乌龟。 血封疆猛地跺着脚下的飞剑,铛然作响:“李公子,这下应该怎么办?” 少年略微懒散地将手帕拧干,扔进口袋里,眼神清淡。瞧着血封疆那张因为特殊体质而显得红如猴屁股的脸庞。 血封疆当然不知道李公子这样的眼神,便意味着深深的蔑视。 如果吴锋现在在旁边,或许能认出这位李公子是何等人物。 不是曾和他在忘忧谷交锋的,三河剑派掌门李忠的独生子李询,又是谁来? 只是,罗风派出属下追杀自己的叔父。本是罗家私事。罗风连杨麒和四柱国麾下的人马都调不动,怎么可能请动李询? (若不是爹爹与那个死鬼皇帝罗霸道是至交,我干嘛陪你们这几个蠢货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这便是李询的真实想法。 原来李询这次是独自来关中做客。罗风身为大周皇帝,不能亲自追杀,但又知道罗甘道实力强劲,未必能拿下,因此才请从小就富于智谋的李询做军师,协助行动。 罗风的父亲罗霸道,生前是李询父亲李忠极好的朋友。两人身处不同的势力,不同的国度,却交往极密,书信往来时时不断。有这一层关系在,李询也不好推辞。 这次能将罗甘道弄到身受重伤,几乎走投无路,皆是出于李询的布置。然而没想到关键时候,却出了这档子事。 “不是说有后手么?”李询往冻得微僵的手掌上哈了口气道:“临行前风兄说了。罗伯父生前对金帐王庭属下的神霆部落有恩,我们可以找神霆部落协助行动。” “如果让神霆部落派人手帮忙捉人。那自然是没问题。但现在罗甘道父子已经被草海五峰庇护,让神霆部落去攻打一个战兵近千的势力,恐怕……” 说话的是血封疆身后的一名黑衣人,五官线条很硬朗,气质却有些阴沉,如同一朵乌云。 他叫高林峰。出身大齐皇族。他的两个兄长绰号双子王,因为谋叛被诛杀,他逃到大周王朝境内,被罗风所任用。 “你们去调查究竟是什么人收留罗甘道父子的时候,我已经弄清了神霆部落的周边情况了。”李询微显得意地道:“不去试试。怎么知道不行?” 他有一张圆脸,这种脸型一般俊美程度有限。但李询的脸蛋极嫩,白里透红吹弹欲破,所以瞧上去便显得极为可爱。 血封疆和高林峰都为之愣住,随即惊喜道:“李公子已经成竹在胸了?” 李询摇摇头。 他忽地幽幽叹息一声:“如果只是找神霆部落借兵,并不算什么事……只是希望草海五峰的大当家,不是那个人。” 眼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怅然之意。 两人愕然:“那个人?谁啊。” “没什么。”李询嘻嘻一笑:“咱们走吧,目标——神霆部!” 神霆部落的族长杜雷是个很喜欢享受的人,也是在这一带很有名气的人。 当李询等人见到他的时候,有四个婢女缠绕着他,一个在捏脖子,一个在捏腿,一个在捏脚,最后一个在捏鼻子。 在金帐王庭的诸部落中,拥有接近四万人口的神霆部落固然算得上大部落,但杜雷不是因为这个成名。 而是因为他对中原文化狂热爱好,却又学习得极为蹩脚。就比如他拒绝住帐篷,而是给自己造了一座小楼居住,然而在李询等几人看来不但这房子内部的布置庸俗到了极点,而且看结构似乎很不牢固,被狂风一吹就会哗啦啦地散架。 杜雷是柔然人,但他本来的名字叫什么已经没人记得了。只知道他中土名字姓杜名雷,还有个字,叫海涛。 杜雷有一妻两妾,妻叫吴昕,妾叫唐芊芊和紫姬,都是长得不错但是狐臭味很浓厚的草原女子,名字自然也是杜雷帮忙改的。杜雷却坚持说她们来自中土,并为她们编造了身世,以及狗血到无法直视的与杜雷的恋爱史,如吴昕是湘州有名的歌舞艺人,唐芊芊是某某簪缨世家的大小姐,紫姬是某某隐世门派的真传弟子,如是云云。 当杜雷看到罗风的亲笔信时,他满脸堆着笑,腆着个大饼脸对几人道:“陛下的事情,便是杜某人的事情,本酋长自然是要帮忙的。只是要对付那五峰,就得动员大军。可惜我们神霆部落,如今正与临近的噬魂纹部落争夺草场……” 草原上的部落首领,一般称为小王,但杜雷力求与众不同,因此自称酋长,也要求别人叫他杜酋长。 李询清澈的眼眸凝望着杜雷。 “我知道。” “所以啊……”杜雷说道。 “所以……小竹子愿意帮助杜酋长吞灭噬魂纹部落,扩充实力,亦解除后顾之忧。” “什么?”杜雷愣住:“对了,你是……”他才想起自己还没问这少年的名字。 “三河剑派,李询。” “李忠门主的公子,十一岁就独自领兵平定叛乱的天才少年?”杜雷陡然瞪大了眼睛。 李询揉了揉头发,微微羞涩:“过奖啦。” 第二百九十二章妖族 名门势族的继承人,往往很早就要接受历练。 三年前,本来就身体不是太好的李忠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继续恶化,小时候所受的暗伤开始加剧。 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却因此加强了对于儿子的磨砺。 毕竟,他只有这一个儿子。 李询在十一岁的时候带兵攻打襄阳地区的山贼,李忠给了他三千步卒。然而其中只有五百名以骁勇著称的三河猛士,剩下两千五百人都是民兵。 对方是一千五百人,不过实力达到战兵级别只有两百。 李询以损失一百人为代价全歼了敌军,斩杀了贼首江离。江离也是三河剑派的弟子,出身星河江家,因为海河李家掌控三河剑派而不服,所以建立大梦山寨,割据山中数年,而被李询所平定。 这并不算突出的战绩,但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少年来说,已经说得上惊世骇俗。 十七八岁进行初阵,带着几千人练手,被对面几百人打得崩溃的,以前有过,以后也还会有。 加上李忠刻意为自己的儿子造势,因此李询的天才名声,飞快地传扬开来。就连茫茫草原之上的神霆部落首领杜雷,也听说过李询的名字。 “海涛愿听李公子妙计。”杜雷俯下头道。 纵然久闻其名,也需要知道计谋内容才行。 李询清美一笑,在杜海涛耳边轻轻吐出了自己思忖周详的计划。 听完之后,杜雷陡然愣住,随即击掌道:“妙啊!李公子奇谋,本酋长实在佩服到了极点。” 李询道:“请让我们几人以军事顾问的身份,为酋长训练兵马。练兵需要半个月。而击灭噬魂纹部落——仅需半日。” 他声音清稚,却透发出强大的自信,眼中光芒闪烁,如同流星的华彩。 说完,他朝着血封疆等几人笑了笑,意思是:罗甘道父子如今投靠了草海五峰。就一定会呆在那里,跑不了的。 …… 草海五峰,玄机洞前的聚义厅当中。 吴锋命人为面前的三人设座,座位竟是以黄金打造而成。 他从云家远祖的地宫里取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如今正须得打肿脸充胖子装阔,显示草海五峰的财力,令远道来投者安心。 “三位远道来投,真令敝处蓬荜生辉。”吴锋露出和煦如阳光的笑容。 “听说这里的当家是位绝世的美少年,我们就来啦。罗皇叔还真没骗我们呢……”话音婉转。动人心旌。 这是一个妖精,身着碎花长裙,长发飘飘,眼神火辣,扫视着吴锋,似乎要将他一口吞下。 罗甘道向吴锋介绍道:“这是南妖馆的齐家兄妹与天妖宫的妖月空。” 他指向妖精和她身边的两位男子,一人一袭乌衣,气质深邃。不动如山,另一人通体紫袍。气宇轩昂,隐含贵气。 南妖馆和天妖宫都是上古时期的妖族传承,曾经极为强大,但在这个妖族势力极度缩水的时代,这两个妖族门派也陷入了穷窘的境地。 由于吕梁山内的灵脉渐渐干涸,又被地震毁坏。完全断裂。使得他们再难继续栖居在祖地,需要全族搬移。 罗甘道叹息道:“我本已联络他们搬迁到关中,可惜罗风那贼子……不说也罢。” 身着紫衣的妖月空斟了一口酒,瞧向罗甘道,笑道:“皇叔这是把咱们两派三千多妖众当作人情来送了?” 不过他话音悠然。丝毫没有责怪的意思。 齐琪嫣然巧笑:“表兄这话说得可不对。咱们搬哪里不是搬,去了关中,还得受那些牛鼻子的窝囊气,去别处也不见得好。当家的这么俊,瞧得人家心里当真……”她美目漂移,又盯中了苏洗岩:“呀,这位公子比起当家的一点不差呢。” 吴锋道:“众位加入草海五峰,便没有了族类派阀之别,都是弟兄姐妹。五峰外边有丰美的草场,足可以供各位存身,我将令人为各位修建宫殿房舍。族中子弟修炼但需要用到灵脉,自可以调用五峰的诸多古洞。” 五峰之中,除了玄机洞凶险无比之外,还有许多灵气氤氲却又安全的古洞,在其中冲关,可以事半功倍。 这一番罗甘道实在是给吴锋送了一桩大礼,等到天妖宫和南妖馆的族人全部搬迁过来,五峰便顷刻间多出一千多战力,其中达到煅骨境及以上境界者,足有四百有余。 如此一来,收容罗家父子对于五峰的兴盛来说,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也可以堵住认为收容罗甘道和罗廷玉有弊无利的那些人的嘴。 当然南妖馆、天妖宫的族人来到之后,因为缺乏根基,必定向作为领导者的吴锋靠近,各峰实际上得不到任何实际好处。但是这么多从天而降的人马可不是虚的,他们纵然有不满,也只能藏在心底了。 他又端起酒杯,长声道:“我这小小的五峰,现今有皇叔,还有郡王、郡主,如此殊荣,实在让区区惊喜得不知何地,哈!我先敬各位一杯!” 南妖馆在天妖王庭时期,曾经被妖皇亲封为郡王,在妖族看来,这是无上的殊荣。 因此齐麟、齐琪兄妹的身份,便可以说是郡王和郡主。 祖上曾经阔过,从来就是令人脸上生光的话题,齐家兄妹当然听得受用。不但妖精齐琪听得欣喜,她那一直沉静如渊的兄长齐麟也不由微笑。 这对兄妹具有少量上古神兽麒麟的血统,但本体究竟是什么,吴锋却是看不出来。 吴锋自然不会令妖月空被冷落,又对他道:“天妖宫当年号称剑术巧妙,天下第一。连武祖的挚友谋圣,都曾从中得到启发。待此宴毕了,我且向妖兄请教一番何如?” 妖月空也不由露出受宠若惊神色,道:“不敢推辞。” 在场诸人端起酒盏,一饮而尽。 齐琪抿了抿红唇,酒花浮动,她伸出纤美红艳的舌条,舔舐着唇边的酒滴,神态极为妩媚。 吴锋先挟了一大块羊排,放入碗中,高声道:“我这个做东道的便先吃第一口了,各位也都不必顾忌。这菜都是五峰最好的厨子所做,味道是极好的。若这一桌收拾不干净,大家都算不上好汉,哈哈哈哈……” 这羊排是将羊羔做成烤全羊之后,再剁碎了用调料去掉腥气,以适应中土口味,既有草原的粗犷口味,又鲜美滑嫩,妙不可言。 齐琪小口轻尝,极是优雅,烟眸闪烁:“确然不错……”她向着吴锋和苏洗岩一扫:“只是可决然比不上当家和军师来得鲜嫩可口,人家该先吃谁哩?” 这妖精说话当真大胆。 吴锋微笑道:“郡主当真快人快语……” 苏洗岩却是站起身来,轻步走过去,眯着眼道:“妖精姐姐对晚生有兴趣?” “真是有礼貌的美少年。”齐琪赞赏道:“人家好心动哩……” 却见苏洗岩双手一张,这妖精只觉身躯一轻,便已被对方整个抱了起来,苏洗岩更是将光润的唇直接向妖精还沾着酒液的小嘴儿猛亲过去。 “你……作什么……”齐琪骤惊,用玉手推向苏洗岩口唇,已觉自己满脸烧烫,才晕着脸道:“别……别急嘛。” 在场诸人除了吴锋之外,都不由变色。就连沉静如渊的齐麟,也实在未曾想到这一直文静地坐在一边不发片言的秀美少年,竟有这么大胆子,当众把自己的妹妹给抱了起来。 苏洗岩微笑道:“吴锋与妖月空兄打算比剑,齐姑娘让晚生不要太急,不如也比上一场。晚生赢了就要了姐姐的红丸,输了就把清白搭给妖精了,这算是极为公平罢?” 齐琪陡觉掌上湿热微痒,原来是手掌与对方口唇分开的时候,被对方微不可察地舔了一下,不由羞愤更增,待要挣扎,但妖族又是修炼术法的,力量远不如武士,又如何挣得动? 苏洗岩能看出她还是个雏儿,更是令她惊异。妖族自有不可察觉的妖雾护身,如非眼力非凡,根本不可能瞧得分明体内状况。反倒她要运转妖力,窥测这少年究竟是不是童男的时候,反倒感到一片迷蒙,好似浮云遮眼。 齐琪怒嗔道:“你……说来说去都是你占便宜,你耍流氓……不陪你这小子玩了!” 听到这话,苏洗岩却是笑容骤敛,换上了一股地老天荒的怅然,将齐琪猛地一抛,肥嫩的屁股啪嗒一声,重重跌在椅子上,却是坐得不偏不倚。 “以为真是个脱略放达的妖精,原来也是个没胆没识的,当真无趣。”他坐回自己的座位,灌了满杯酒,仰面朝天,一饮而尽:“倒不如去找小桃红吃酒,听她敲着红牙拍板,哼几首杨柳岸晓风残月,来得尽兴。” 浪子狂生之态,兼而有之,绝非一般狂蜂浪蝶可比。 吴锋往苏洗岩肩头一拍,笑道:“我这兄弟天生名士风致,做事难免不羁,齐姑娘不要介意。” 随即瞧着苏洗岩,嘴角露出一片玩味笑容:“死兔子当真好一片风流手段。人说江东千城公子风流冠绝天下,依我看,只怕马千城也不及你罢。” 第二百九十三章噬魂纹 齐琪又羞又气,呆坐在那里,屁股上犹自跌得生痛。 但被这么一搅,整个气氛反而显得更活泼融洽起来。 吴锋也对苏洗岩感到难以捉摸,这容颜精致绝伦的少年不但雄雌莫辨,而且还有无数种气质,高雅的、轻佻的、风流的、端庄的、清冷的、炽热的、昂扬的、落寞的、欢快的、忧郁的……每一种都如此真实,反而让人看不透他的面孔,或者一个人真能有这样多不同的模样,而且还显得圆融如水? 一个擅长谋策之人,若突然表现出名士风度,便越发令人感到深藏不露。 苏洗岩来了这一手,反而让五峰的头目们都被震慑住。 而齐琪以及齐琪的亲哥哥齐麟,却是都难以对这风仪超凡的少年发火。毕竟本是齐琪先去撩拨苏洗岩的,也是事实。 宴会在欢笑声中结束,苏洗岩取出瑶琴,长拂一曲,琴技之精令所有人为之赞叹忘我。 “千影,南妖馆与天妖宫族人迁移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所需的资金和人马,向我索要便是。”吴锋向河千影道。 “不辱使命。”河千影点头道。 整个五峰,正越来越稳固地被吴锋掌握在手中,并稳步地发展壮大着。 …… “天草原方向出现神霆部落大军。”噬魂纹部落的大帐中,哨兵向部落小王李吟欢报告。 李吟欢和杜雷一样,是中原文化的狂热崇拜者。他原名刀欢帖睦尔.阿呆,李吟欢是他自取的中土名字。 而噬魂纹部落原来也叫雷翔部落,被李吟欢改成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 但这都不妨碍噬魂纹部落和神霆部落依然是世仇。 “有多少人?”李吟欢问道。 “倾巢出动。”哨兵回答:“有数千之众。” “杜海涛那个狗贼,莫非又想要袭击咱们?”李吟欢冷哼道。 杜雷,字海涛。因此也可以唤作杜海涛。 “不,他们似乎是袭击了某个小部落,载着大量的牲畜、女子和金银财宝等战利品,高唱着返回。战利品极多,简直数不胜数。” “大哥……不如现在我们也出击,迂回到神霆部落的牧区。抄掉他们的老巢?”说话的是李吟欢的弟弟李申甫,此人亦嗜好附庸风雅,伪造了家谱,声称兄弟二人是大汉将军李陵的后代,出自陇西李氏,乃是名门望族之后。 “从这个方向迂回过去的时间,他们早就到家了。”李吟欢摇了摇头。 但他左思右想,总觉得不能放着神霆部落就这么过去。 “点兵出征,直接正攻。”李吟欢下令道。 “会不会有诈?”李申甫问道:“要是敌人设置伏兵。怎么是好?” “天草原一带一片平野,并无山丘,如今大白天的,怎么设置伏兵?”李吟欢攥着拳头,恶狠狠道:“他们带着那么多战利品,必然作战不方便,如果他们有防备,咱们就趁机摩擦一下。抢夺一些战利品,并杀些人削弱神霆部的实力。见好就收。倘若没有防备,就一举打残神霆部!” 他步出大帐,号令道:“四将听令,点兵出征!” 牛角号角呜呜吹起,嘹亮的声响随风播扬。 魔羽尘、方胜雪、叶知秋、齐黑四将侍立在李吟欢身旁,当然。这都是李吟欢为他们改的名字。 游牧民族的召集本来就十分之快,由于战场就在附近,打完了即可回家,也不需要筹备粮草。 “我的子民们!长生天保佑各位!”李吟欢高声道:“咱们现在出发,杀完神霆部落的狗贼。在他们的营地吃晚饭!” “抢牲口,抢钱,抢娘们!”一众士兵高呼道,草原人好斗轻生死,不必刻意鼓励,士气自然可用。 号角吹响,营地中的战兵全部聚集拢来,足有七百人。民兵数量却只有一千多。 噬魂纹部落的实力,要略强于神霆部落。但民兵平时还须得放牧,仓促之下,许多人还在远处,根本听不到号角声。 “行军如救火,耽搁不得!”李吟欢下令道:“立时出征!” 在他看来,战争的胜负取决于战兵,民兵只是凑数的。噬魂纹部落的战兵多于神霆部落,如今神霆部落的军队又满载战利品,导致行动不便,只要一千多人,便足以击破神霆部了。 上千骑士同时翻身上马,在纷纷的马嘶之声当中,如同一条长龙朝营外汹涌而出。 侦骑催着最快的骏马,踏草如飞,向前驰去,而后次第返回大队伍,报告着敌人的最新动向。 “神霆军已经渡过青虹溪,离我等不到五里。催足马力,片刻可到。”斥候又报道:“不过,似乎领军的不是杜雷本人。” “哦?不是杜海涛那厮又是谁?”李吟欢问道。 “似乎是神霆部落的二号人物,兰托家族的族长兰托图。”斥候答道:“这个家族据说从西极迁徙而来,每一代都有着水蓝色的头发,很好辨认。” “既然不是杜海涛这厮亲自领军,便更好对付了。”李吟欢信心满满地道:“诸位,做好战斗准备。步兵、弓兵,预备下马!” 能够承受战法冲击的马匹实在不多,哪怕是在草原上,大部分人也只有步战,但却能一人一马,以加快行军速度。 当噬魂纹部落的军势出现在青虹溪以北时,明显地看到神霆部落的前军开始了慌乱。 “什么?李吟欢率军来袭?”兰托图惊愕道。 他随即道:“不过,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留少数人在后方看顾战利品,大部分人随我向前迎击!” 兰托图一挥手中旗帜,神霆部落的军队快速改变了阵势,但不少人还在阵中议论纷纷。 马弓手列于前方,后方是骑兵和步卒。 这个阵法形成一个人字形,就好像一只大雁,两翼不是完全笔直而是弯曲的。兰托图带着酋长卫队,处在阵势的最前端。 “弓矢是神霆部所长,而我军善于骑兵冲锋。”李吟欢评价道:“敌军仓促受袭,希望以雁行阵发挥弓骑兵的最大射击火力,同时通过主将处于最前端来鼓舞疲怠的士气。同时敌军拥有人数优势,希望通过雁行阵来包抄我军。” 李申甫道:“锋矢阵可破。” 李吟欢点头道:“不错,雁行阵要害在于雁头,必须以少而精的部队领导。既然不是杜海涛亲自领军,我军骑兵可以一鼓而破之!” 第二百九十四章李询的用兵 (大长章,相当于2章,所以今天一更) 巨大的牛皮战鼓发出宏亮的声响,号角吹奏出粗犷的乐章。 李吟欢所骑的并非战马,而是硕大的科多兽,犹如巨象一般,在原野之上透发出一股雄浑磅礴的气势,令人见之心惊。 骑士聚集在他们的身旁,形成厚实的阵形,步兵紧跟在后。 锋矢阵是攻守兼备的阵形,大将位于阵形前方,主要兵力在中央集结,前锋张开呈一个宽阔的箭头形状。 由于中央冲击力强,能够中央突破,切开敌军,同时厚实的两翼又能防备敌军的包抄。因此,锋矢阵对于雁行阵有着先天的克制。 李吟欢率领中军,魔羽尘、方胜雪引导左翼,叶知秋、齐黑带领右翼,后方由其弟李申甫押阵。 不过眨眼之间,神霆部落就已经完成了变阵。 阵势并不是十分严整,但透露出一股灵动的气息,滚动犹如潮水,卷起烟尘汹涌向前。游骑在两翼飘行,仿佛利箭卷动的劲风。 草原上以骑兵为主,作战方式更讲究机动灵活,阵势并不刻板,较中土的布阵方式,攻击力更强,但防御力则偏弱。 神霆部落仓促迎敌,前锋的弓骑已经逸出阵势,来回驰射,后边却还一片混乱,似乎正在分派人手,看管那些战利品,可以听见被俘获的女子发出一阵阵的哭声。 “各位努力!敌人毫无战心,我方胜局已定!”李吟欢高坐在科多兽背上,猛击战鼓,鼓舞士气。 鼓槌发出魔性一般的乌光,疾风呼啸之间,整个阵势仿佛被天地之意连结为一。阵道的力量引导着全体士兵的血气,战意凛凛,足可崩云。 每个噬魂纹部落的士兵,都露出嗜血和狂热的神色,那是对于财货、牲畜和女人的贪婪。 这也正是军队士气的来源。 对面,代替杜雷领军的兰托族族长兰托图猛地挥动手中马刀。一声断喝。 神霆部落的阵势开始波动。马弓手们眼中射出锐利的精芒,弯弓搭箭,密集的箭雨以刚劲的弧线划破冰冷的长空,落在噬魂纹部落的前锋当中。 如大雁两翼扇动,形成进进退退的形势,箭矢对噬魂纹部落的军势产生富于层次感的梯次打击。 而雁头部位,兰托图所率领的酋长卫队则手持铜锤,严阵以待。 马上射箭,命中率并不高。噬魂纹部落又是以骑马格斗见长,骑士们手中马刀纷舞,银光如雪,即便是将要命中的箭矢,也纷纷被拨开落地。 只不过噬魂纹部落的阵势是锋矢阵,显得略微密了些。 草原人身高力大,披的却多是轻甲,防御力比不上中土的鱼鳞甲。 因此在密集的箭羽射击下。仍旧有十数人中箭坠马,受伤者也有此数。 李吟欢骑着科多兽。亲自引着骑士们发起冲锋。 神霆部落阵势前方的马弓手快速散开,沿着阵势的缝隙退后,骑兵挥舞着长长的马刀反冲而来。 轰! 如同彗星撞地,兵器的交击锐鸣纷沓如雨,阵势相冲,能量气旋席卷开。而后化为挥洒的血肉之雨! 从马上坠下的士兵,顷刻间便要被马蹄踩成肉泥。失去主人的战马茫然地乱窜,发出阵阵哀嘶。 第一轮冲锋,竟然显得平分秋色。 但李吟欢明显地感知到,神霆部落的阵道之力正在颤抖着。面对于噬魂纹部落强猛的兵锋,很快便要露出颓势。 马上格斗是噬魂纹部落士兵的强项,而神霆部落以弓箭见长。 之前神霆部落先射了一轮,压制噬魂纹部落的气势,但如今开始短兵相接,弓箭便没那么好用了。 “各位,随我冲锋!”李吟欢大喝道,猛敲战鼓,科多兽甩开四蹄,向前驰驱而去。 鼓点如同惊雷震响,噬魂纹部落的一千多军士见李吟欢身先士卒,都透发出凛然的战意,斗志越发高涨。 锋矢阵厚实的箭头,就好像冲车的巨锤,要将对方如城门一样的雁行阵从当中凿穿! 李吟欢眼见两名卫士手持长柄战锤,催动战马,向自己猛冲而来。 他哈地一笑,科多兽用头上的大角发力一顶,登时将一名卫士连人带马顶得洞穿,甩得飞坠开去,内脏和血肉一同抛溅,随即张口一咬,便将另一名卫士带着战锤都给咬成两段,狠狠嚼噬起来! 科多兽如此凶狂,令神霆部落的士兵们都不由心生惊骇,而噬魂纹部落的士卒斗志昂扬,纷纷高呼:“首领威武!”“首领雄壮!” 兰托图大喝道:“步卒准备!” 噬魂纹部落以锋矢阵厚实的箭头,攻击神霆部落雁行阵薄弱的雁首,加上擅长骑战的优势。神霆部落光靠着这些战锤骑士与对方互冲,着实难以抵挡。 手持长枪和大盾的步卒在骑兵后方列开厚实的阵线,抵挡不住冲击的战锤骑士在交击之后便飞快地散开,由精锐步卒来抵挡敌军的进一步冲击。 连绵的盾墙厚重如同山陵,但面临噬魂纹部落精锐骑士海啸一般的冲刷,亦发出恐慌般的摇颤,不时有士卒被连人带盾撞得飞了出去,跌成肉饼。 长枪固然是骑兵的克星,但草原贫瘠,装备也比不上中土,面对良马高速的冲击,有些长枪反而被压得弯折甚至断裂。 李吟欢催动科多兽退后,预备发动第二次的冲锋。 “敌人的中军被我们压得后退,两翼却还在前移。注意包抄。”李吟欢发下命令道。 他手中战鼓敲击,发出一定的节奏,令自己的意思能被属下领会。 雁行阵的包抄方式,是将人字阵形的两侧向前翻,形成一个m型,神霆部落有人数优势。足以实施这样的战术。 噬魂纹部落负责两翼的魔羽尘、方胜雪、叶知秋、齐黑四人收到命令,当下提高了警惕,力求守稳侧面,保障中军方向能够成功凿穿敌阵。 锋矢阵的确能够克制雁行阵,但指挥也非常重要,一旦出现失误。便可能被敌军包抄,最薄弱的尾端遭到攻击,那时便反而遭到反克,极可能全军覆没。 雁行阵的两翼疯狂地射出箭矢,并向着锋矢阵的两翼迫近。 在中军方向,是神霆部落防守,噬魂纹部落进攻。而在两翼方向,则是神霆部落进攻,噬魂纹部落防守。 看起来。先一步攻破敌军防御的一方,便能争取到战斗的胜利。然而神霆部落的冲锋能力,很明显比噬魂纹部落有所不及,虽有人数优势,但战兵数量却又处于劣势。 在一轮又一轮冲锋下,神霆部落的中军越来越摇摇欲坠。而如此白热化的战斗,神霆部落是没有时间改变布阵了。 “胜负已经很明显了!”李吟欢催动科多兽:“各位随我发动再一次冲锋,将敌人的中军完全击溃!” 他擂鼓如同山崩海啸。引着怒马如潮向前,惊动满地乱草纷飞。烟尘暴起。 骑兵们的身躯所散发的战气,被一股神秘的力量连结在了一起。每个骑士身周都散发出璀璨的霜白色光华,马蹄声声,急迫如雷霆。 一轮激烈的搏杀之后,李吟欢依靠积累的斗志,终于发动了骑兵战法。 大碰撞! 数声惊雷一般的爆响。只见先是前面的战锤骑兵阵列被冲击得散开。更有骑士被连人带马,遭到滔天巨力直接掀上半空,化为血花爆炸开来。接着后方的步卒阵列亦在狂猛的撞击下,轰然破碎,马刀闪烁处。一颗颗首级飞上半空! 神霆部落的阵势,终被凿穿! 李吟欢狂笑着,指挥士兵们疯狂砍杀,屠戮着已经崩溃的神霆部落中军士兵。 兰托图拨马飞逃而去。 刷地一支利箭,从他背后射入,直接穿进了他的胸膛。 兰托图低下头,不可思议地看着这支箭。 他眼神闪烁,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嘴唇翕动,已经是说不出话来,全身就轰然爆炸开来,化为一团血雾。 主将战死,神霆部落中军越发混乱。 噬魂纹部落的队伍如同潮水一般,继续冲击向前。 “敌人已经崩溃了!哈哈哈哈!”李吟欢狂笑道,他未曾想到,短短的数次冲锋,就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战果。被战利品所拖累的敌军,果然是不堪一击! 如果兰托图未死,敌军还可能重整阵势,以两翼再次包夹,但如今主将亦死,神霆部落将狼奔豕突,再无反击之力! 噬魂纹部落的士兵们当然也是这样想的。 他们一个个疯狂地欢呼着,唱着高昂的牧歌。 后方的原野上,有闪耀的东西吸引了他们的眼球。 凿穿神霆部落的中军后,用以看守战利品的后军便展现在他们的眼前。不多的队伍,围绕着大量的牲畜、财宝,还有女人。 “我的,我的,都是我的!”噬魂纹部落的士兵们纷纷向着那个方向猛扑过去。 敌军已经崩溃,是可以开始争夺战利品的时候了。草原上的环境极为残酷,大家最关心的都是眼前的利益。 如同狼入羊群,那单薄的后军很快被冲散,一个个砍倒。但噬魂纹部落的士兵们关心的根本不是他们。 士兵们疯狂地争抢着那堆积在大车上的财宝,拉扯着那些哭叫不休的女人,甚至为此而厮打残杀起来。 看着己方的阵势越来越单薄,李吟欢陡然涌出不祥的预感。 然而中军被攻破,主将已经阵亡,敌军不可能还会有反击之力。很明显地,敌军的两翼也因为中军的崩散而开始溃败。 但正在这时,一声狂吼之声,划破了茫茫苍穹。 在神霆部落左翼当中,一名黑衣人陡然取下了自己的面罩,露出了肥大的大饼脸。 “诸位儿郎,随我冲锋!” 正是神霆部落酋长——杜雷。 与此同时,右翼当中,清柔稚嫩的话音响起。却不知为何,有着直入人心的力量。 “压抑的情绪,沉积的怨怒,在这一刻都如同暴风雨一样挥洒向敌人!所有的委屈,都从现今起得到补偿!一切的忍耐,都是为了最辉煌的胜利!” “冲锋——敌人的毁灭。就在眼前。” 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神霆部落士兵们停止了恐惧,他们感觉鲜血似乎燃烧了起来。 这一切都是李询的谋略。 中军前方配备的的确是最精锐的酋长卫队,但剩下的部队都是老弱残兵。 真正的精锐部队,被配备在两翼。 所谓神霆部落袭击了小部落,缴获大量的战利品,当然也是假的。那些金银财宝、牲畜、女人,本来就是从神霆部落带出来,却伪装成战利品,来营造出一种神霆部落被海量的战利品所拖累。患得患失的假象。 同时,又能随意地控制行军路线,令噬魂纹部落无法侧面偷袭,只能正面来攻。 噬魂纹部落冲击神霆部落中军,初始会遭到顽强的阻击,这样李吟欢才不会生疑。但接下来,中军会很快被攻破。 兰托图得到的命令是许败不许胜,但在他完成任务准备撤退的时候。杜雷亲手射出冷箭,将他一箭射死。只有这样。才能完全骗过李吟欢,万无一失! 当李吟欢攻破中军,噬魂纹部落的部兵们看见如山似海的战利品,他们必然疯狂。按照习惯,他们认为胜负已定,便会开始疯狂地争抢战利品。 噬魂纹部落认为。只要砍下大雁的头,就能将其完全杀死。但真相是大雁的双翼有着更加顽强的生命力,将闯进来的敌人完全包裹起来,形成一个密不透风的口袋。 又好像两崖相对,突然闭合。将其间的一切全部碾压成为齑粉。 杜雷虽然不济,但身为大部落酋长,完全有单独指挥一个方面的能力。而李询花了半个月训练这群士卒,也能够如臂使指地指挥他们。 嘶吼声随着寒风播扬开来,压抑了太久的神霆部落士兵们,终于能够宣泄他们的怒火! 他们看见自己的家财和妻女被伪装成战利品,遭受敌人的抢夺。每个人都紧咬牙关,攥紧手中的武器,如同下山猛虎一样朝着敌军猛扑而去。 如同出闸的洪水,沛然莫当。 此时,噬魂纹部落两翼刚刚缩紧,如同楔子一样穿插进神霆部落的阵内,便眼见神霆部落的士卒一个个都如同疯虎怒狼,向着己方狂扑而来。 本来还在溃散的敌军,突然间便表现出了可怕到极点的士气! 李询从战马上纵身而起,身形飘摇,回风剑飒沓,当空而舞。 他的瞳中散发出幽冷而诡异的光芒,如同冥间走出的童子,容颜绝美,却神色如严霜,隐隐透出无形之煞。 一名青甲骑士拨马,长嘶如崩雷,也向着他迫近。 “小子,都是你的算计么?”青甲骑士喝道,他意识到,以杜雷的脑子,不可能有这样可怕的布置。 那些疯狂争抢战利品的士卒,已经被飞快包抄而至的骑兵如同潮水一般冲击,轰然崩溃,自相践踏,死者不计其数。 而噬魂纹部落的接近两千部队,也全数落入了对方的包围网当中。 李询后方的那些士卒,看向这小小少年的目光,明显透发出深深的敬畏。 “是呢。”李询轻声道。 “那么……你受死罢!李吟欢首领麾下大将叶知秋,拼死亦要取你首级!”叶知秋长啸,挺枪怒刺而来。 “决堤四海水,星斗入三河。”李询声音清冷。 他周身骤然明亮,元神之力,散发于全身三百六十五大窍穴,身体便仿佛化为了周天星图,星力迸发而出,形成一个强大的星力场域。 丹田当中的一元重水,迎风即涨,随着飞剑喷薄而出,三河虚影,当风笼罩下。 叶知秋感到严寒透骨,侵蚀着他的血脉。 他的长枪被整个封冻,而后轰然折断,呼啸的虚影,氤氲着万灵的气息,弥漫过他的身躯。 潸潸三河引魂,令叶知秋向冥途而去。 李询掏出手帕,拭去脸上被溅射到的一点鲜血,掉头不顾。 叶知秋连人带马,轰然倒下,人马身上都有无数个细孔,那是被一元重水直接射穿留下的创口。 数骑冲至。 “是噬魂纹部落的重将叶知秋!” 叶知秋曾经多次率别动队袭击神霆部落的草场,劫掠妇女,杀害战士,令神霆部落上下对他都感到咬牙切齿。 这几人开始抢夺叶知秋的尸体,尸体很快被马刀切成了几块,鲜血流淌满地,染红了地面上的枯草。 得到人头的人得意地将叶知秋血淋淋的脑袋挂在自己的战马脖子上。 李询的目光柔淡地瞧着这几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无趣。 不是厌恶战争,也不是害怕鲜血,仅仅是无趣而已。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一方面喜欢玩弄阴谋的感觉,一方面又觉得这样的场面是如此地无趣。 明明还是少年,难道血就已经冷了? 李询陡然感觉到一阵茫然,但他不知道这茫然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如何去解脱。 无论对谁,他都能露出清美而温柔的笑。但在这千军万马的战场,却是面无表情,莫名地失落着。 第二百九十五章李吟欢之死 疯狂。 无论是神霆部落还是噬魂纹部落的部兵,都陷入了疯狂当中。 神霆部落的战士们已经压抑了太久,他们的心头郁积了太多怨怒和仇恨,亟待发泄。 眼睁睁看着敌人攻破己方中军,眼睁睁看着敌人抢夺部落的财富和牲畜,甚至撕扯欺凌着他们的妻女姐妹。 如此深刻的怨怒,一旦喷薄出来,就好似火山暴啸,浓烟、烈焰与熔岩一齐翻滚,沛然莫能御。 而噬魂纹部落还没从无数战利品堆积如山的狂喜中回过神来,便遭受了狂暴如同疾风骤雨的打击! 骑士们催马疾驰,马刀怒舞,圈转马头发动一波又一波的冲锋,只见一颗颗染血的人头,抛上苍穹。 步兵挺着长枪,纷然攒刺,一个又一个噬魂纹部落的士卒倒在血泊之中。 弓手弯弓如同满月,瞄准敌方聚集之处,怒射而去,将敌兵纷纷射得洞穿。 噬魂纹部落的锋矢阵本就厚实,楔入神霆部落阵中后,越发压缩。这使得他们在面临突如其来的侧面猛攻时,难以转向,亦不易从混乱之中重新摆好阵势。 混乱当中,他们互相践踏,失主的战马挤压冲击,更是令队列乱成了一团糨糊。 旗帜倒伏,尸体满地堆积,热烫的鲜血被冷风吹成冰寒,犹自在冷硬的荒草地上方缓缓流淌着。 “后撤!”李吟欢的弟弟李申甫带着尚未被包围的后军,大呼道。 他后方的旗手猛然挥动手中大旗,引导着前队转后队,开始慌张地向噬魂纹部落的营地方向逃遁。 一彪骑兵刺斜里疾驰过来,截断了他们的去路。箭矢纷落,好似密雨。 在前锋交战的时候。李询便已令预备队悄悄渡过青虹溪,迂回到敌军后方,如今正好将李申甫带领的后军堵个正着。 “这……指挥敌军的,该是一个怎样的魔鬼啊!”李申甫对日狂呼。 他如今真正的感到了绝望。 被包围在正中的李吟欢,固然凶多吉少。而他自己,现在恐怕也难以逃命。 噬魂纹部落。是真的要完了。 “敌将,留下你的人头!”血封疆脚踏飞剑,面红如血,狂吼道。 之前被吴锋所羞辱,令他忿怒交加,积蓄至今,急需发泄。 无论如何,他也是堂堂王侯,何曾想到会被草原上的一个山寨当家所辱? 但现今李询神机妙算。令神霆部落如同探囊取物一般击破噬魂纹部落。几人便接下来便能借到兵马,攻打五峰。 到了那时,罗家父子自然可擒,但血封疆最想做的,便是将那名为吴锋的草海五峰之主碎尸万段,喂狗处置。 他想看到巨大的狼狗啃噬吴锋染血头颅的情景。 高林峰同样脚踏飞剑,一袭黑衣,凌风而立。 “血兄。我为你挡下周遭敌军。”他冷冷道。 李申甫尚有十数名忠心的卫士向着这方向逼来,高林峰却是凌空抛出两枚金钱。飞荡开来,与十数柄马刀连续交击,金钱留下无尽残像,烁开漫漫光雨。 这是高林峰的兄长双子王留给他的双子金钱,凌空飞击,随心如意。虽然只有两枚,但借力打力,鏖战多敌,就如同有百十枚一般。 这十数名卫士实力也绝对不弱,却被高林峰牵制住。根本无法援救李申甫。 而猝然遭袭的这一小拨后军,在大部队被围的那一刻,就已军心散乱。当李申甫发下撤退的命令,他们便更是斗志全消。在这个关头遭遇奇袭,根本无法组织有效的抵抗。 李申甫勉力提起马刀,与血封疆鏖战,刀横光舞,堪堪斗了二十个回合。 “天血无常!” 血封疆高喝道。 他的周身澎湃出闪烁的血光,眸光遽然深邃,仿佛能贯通无尽的时间和空间,无尽悲风在他身周呼啸着,令李申甫感到毛骨悚然。 诡异而惨厉的歌声,刺痛着所有人的耳膜,如引人向幽冥当中,眼前血光闪烁,刺人眼目。 三界血歌体质,天然地能以血煞之力,夺人心魄。 李申甫实力本来与血封疆相当,但他如今斗志全无,只是靠着求生**,与血封疆缠斗如此之久。如今血封疆以体质之力,给予他极大的精神压迫。 只见血封疆飞剑怒指,道法所运,血色的无常鬼影,冲刷而至。 李申甫骤然感觉一阵茫然。 人世无常,一场虚妄。问苍天大地,此生何必? 他手中马刀陡然一慢,血封疆的飞剑已经穿空而入,批亢捣虚。 李申甫陡觉后心一凉,等到他反应过来时,剑锋已从他的后心透出。 这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神智受到了迷惑了蒙骗,但已悔之莫及。 血封疆落回地面,再起一剑,斩下李申甫的头颅,提着血淋淋的头颅放声道:“李申甫已经伏诛,降者免死!” 一众卫士见李申甫被斩,各自惊恐,心神散乱。高林峰祭起双子金钱,连打三人,击破头颅,脑血横流。 余者心胆皆丧,下拜乞命。 三百多后军除却四十余人逃走,三十多人被杀之外,余者皆降。 草原上的人们没有太多的忠义观,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活下去,保住自己的妻女不被人奸淫,自己的儿子不沦为奴隶,比什么都重要。 因此,在草原上整合势力,总是比在其他地方容易太多。这也是为什么每当有一流的枭雄降生在漠北,往往能很快地掌控极大的势力,但在其死后,庞大的势力又很容易在转瞬之间冰消瓦解。 包围网内。 “敌人已经开始激烈反抗了。我方伤亡正在增加。”有人向李询禀报道。 “李公子,接下来该怎么做?”杜雷腆着大饼脸,谄媚地对李询道。 “放开一条路,让敌人能够突围。”李询平静道:“别动队是时候拉回来了。” 他抬起头。看了看天,天空和他的眼神一样清澈。 李询猛然打开马背上的鸽笼,数十只白鸽冲天而起。 这是他与血封疆等人约好的信号。 “是李公子的鸽群。”高林峰道。 “留下五十人看守俘虏,其他人随我们离开。”血封疆下令道。 他恐吓俘虏们:“噬魂纹部落的灭亡,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不要试图逃跑,不然你们的家人将会遭遇你们无法想象的苦难。” 俘虏们战战兢兢地下了马。脱下了身上的衣甲,放下了兵器,如同一根根木桩子立在原地。 在草原上,人口是重要的资源。只有丧心病狂的马贼,才会将击溃的部落屠戮一空。他们如果甘心投降,至少能保住自己的生命,多半也能保住家人。 “首领,敌人的阵列也露出了缺口。”魔羽尘对李吟欢道。 “冲吧……”李吟欢长叹一声。 如今明知是围三阙一之计,李吟欢也不得不往里边跳。因为只有这样,才有些微的生还机会。 眼见敌人露出缺口,如果李吟欢仍然下令士气衰颓的士兵继续作困兽之斗,恐怕会使士卒完全失去战心,集体倒戈。 整个局势,完全在李询的预判之中,时机都几乎丝毫无差。 “敌人恐怕想要实施斩首行动。请让我拼死护卫首领。只要首领活下去,我们噬魂纹部落便还有希望!”魔羽尘咬着牙道:“我们可以带着残存的部众快速迁移。投靠其他的部落,借兵复仇……” “没错……还有希望!长生天未曾抛弃我们。儿郎们,随我冲杀出去!” 李吟欢高坐科多兽之上,再次敲击起了他的牛皮战鼓,鼓声裂云。 部兵似乎再次被唤起了勇气和斗志,渐渐组成新的队形,向神霆部落的薄弱处冲击。 精锐卫士们环绕在李吟欢的身旁。如同众星捧月一般。魔羽尘、方胜雪、齐黑三将紧密护卫在李吟欢的身后。 这时,队伍已经缩水了许多,在之前的混乱中,不少人战死或重伤,也有人畏惧死亡。直接弃甲投降。 李吟欢长吼着,哼出粗犷的草原歌谣,在他的鼓舞下,士卒尽可能地奋勇向前。 神霆部落的利箭如雨落下,不断有人中箭毙命。队伍每向前移动一丈,就要付出一道以上的亡魂作为代价。 当噬魂纹部落的队伍艰难地从神霆部落的包围网中挤出,李吟欢感觉到生的曙光之时,一排黑压压的影子,自青虹溪中穿行而来,溅起水花纷舞。 血封疆和高林峰带着别动队,恰到好处地赶到。 “用有限的军队,做最多的事情。”李询自语道,这是玄祖父李毅传给他的用兵要诀。 由于必须用绝大多数的兵力包围噬魂纹部落,因此不可能分出两支别动队,一支袭击李申甫率领的后军,另一支则伏击突围出去的李吟欢大队。只能利用时间差,令一支部队完成这两件任务。 所幸战场局势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杜雷瞠目结舌地看着李询对于战局的精确把握,他今天才明白,名将是什么概念。 绝不是如同某些草原上的传说那样,某个英雄指挥一支军队,这支队伍中一个人便能打十个。而是以极微妙的操作,最大程度提高己方的士兵利用率,减少己方的伤亡。 血封疆和高林峰领着别动队自河水中猛冲而至,如同一堵山墙,轰然撞击在噬魂纹部落的大队伍上。 明知道这支部队必然出现,李吟欢仍然控制不了部队的崩溃。他现在指挥的队伍空有求生的意志,却缺乏必死之心,反而越发不可用。 “冲吧,酋长殿下。”李询轻声对杜雷道。 他拉动缰绳,催动胯下战马直冲过去。 杜雷与他并辔驱驰,随后的是杜雷麾下最精锐的战锤骑兵。 高林峰、血封疆二人飞剑激荡,带着队伍如同楔子一般扎入,直接在噬魂纹部落的大队伍中扎出一个巨大的口子。 李询与杜雷则从相反的方向长驱直入,两相夹击,打得噬魂纹部落再次溃不成军。 “保护首领!”魔羽尘高呼道。 “拼死保护首领!”齐黑、方胜雪也放声道。他们都看得清清楚楚,敌人的目标正是队伍当中的李吟欢。 李吟欢猛然扔掉了战鼓,捏着巨大的鼓槌,将冲上来的一名战锤骑兵头颅击得粉碎。 坐在高大的科多兽身上,他居高临下,有着不小的优势。 猛然咬牙,李吟欢高声道:“儿郎们,跟我上!只有杀了杜雷,咱们才能反败为胜!长生天依旧在咱们一边!” 言毕,他催动科多兽,向着杜雷猛冲而去。 杜雷和李询带的士兵并不多,这令李吟欢感觉,虽然如今己方处于极为不利的局面,但却可以在局部实现以多打少,一举击杀杜雷和李询。 这样的话,神霆部落便可能集体投降,他不但能保住噬魂纹部落,还能一举吞灭神霆。 魔羽尘和方胜雪随着李吟欢猛冲。 但就在这时,血封疆骤然纵上半空,放声吼道:“看,那边是什么!” 神霆部落的阵中,两根毛竹长竿被立起,至少有五米之高,竿子上绑着两名女子,嘴里塞着麻核。 “方胜雪,我知道你的女儿嫁到了苏克萨哈部落。魔羽尘,我也知道你的妹妹嫁到了克瑞乌萨部落。”李询叹息一声:“小竹子并不喜欢用这样的手段。” 在开战前一天,他让血封疆和高林峰率人潜入那两个小部落,把方胜雪的女儿和魔羽尘的妹妹悄悄绑走。 两人惊愕地看着上方。 两道剑光在附近盘旋,那是罗风派出的另外两个属下。如果方胜雪和魔羽尘不合作的话,他们的亲人会在瞬间人头落地,从五米高的空中坠落尘埃。 一个合格的将领,本来不应该在乎这样的威胁。方胜雪不止一个女儿,魔羽尘也不止一个妹妹。 然而噬魂纹部落已经全线崩溃。 方胜雪和魔羽尘挺起长枪,向着李吟欢怒刺而去。 杜雷手持长柄大刀,舞得声如风雷,逼得巨象一般的科多兽都无法动弹。 李询从马背上跃起,纵剑如电,化为一道星河烂漫,七道剑华透发而出,如同北斗七星。 七星剑芒,封死李吟欢全身,没有任何死角,是为星河七剑诀。 李吟欢正以鼓槌抵挡方胜雪和魔羽尘的长枪,完全无暇防备李询的剑芒,须臾之间,他便被斩成了一团肉酱。 混战之中,斩首杀将,只在一个快字,越快击杀敌方主将,便能越快令敌军完全崩溃。这时候,以多打少,才是上上之策。 科多兽见主人死去,发出刺耳的悲鸣。李询飞剑一旋,刺入它头颅,鲜血直飙,它硕大的身躯轰然倒下,将李吟欢的肉饼重重摔在地上。 “它还活着。”李询对杜雷道。 “哈哈哈哈……”杜雷看向魔羽尘和方胜雪:“你们是识时务的人,非常识时务!我一定会重重地奖赏你们!” 又对李询道:“这一番李公子对咱们神霆部落的襄助,当真是比天高比海深。但有用得着咱们的地方,我们万死不辞!” 第二百九十六章扫尾 齐黑嘴唇翕动着。 看他的口型和表情,已经能确定,他是打算要投降了。 然而正当他开口发出第一个音节的时候,他陡然感觉到透心一凉。 两柄长枪从齐黑的胸口透了出来。 李吟欢是被李询杀死的。 所以方胜雪和魔羽尘索性在齐黑投降之前,将齐黑杀死,作为他们的投名状。 李询静静看着这一切。 他出生在三河剑派这样的名门,却也对这些事情司空见惯。他的祖父遭到背叛而死,他的父亲曾经被背叛而在十几岁的年龄被人赶出代代相传的襄阳城。 李吟欢已死,方胜雪和魔羽尘都选择了投降。 而血封疆和高林峰过来的时候,亦带来了李吟欢的弟弟李申甫的首级。 刀欢帖睦尔家族再没有一个威望足够统领部落的人了。 活着的噬魂纹部落士兵们全都放弃了抵抗。 李询好言安抚着他们。他明白,仅仅以神霆部落的势力,攻打草海五峰仍然有难度。只有吞并了噬魂纹之后的神霆部落,才能面对五峰有着压倒性的兵力优势。 神霆部落开始井然有序地整顿降卒。 枯黄的草场上,开始泛出碧绿色的新芽,显示出生机的气息。 然而战场上却零落着人和马的尸体,满地都是折断的箭矢和刀枪,残旗散乱于荒野,在鲜血中反射着近午的阳光。 对于死者来说,最惨痛的地方并不是他们的死亡本身。而是他们再无法保护自己的家人,他们的妻子将成为别人的女人,衰老的父母和幼小的儿女将沦为奴隶。 “我们得闪击噬魂纹部落的营地。”李询对杜雷道:“败兵逃回营地,敌方的部民必然已经开始逃亡。但他们被牲畜和家财所拖累。不可能逃得快。” 杜雷点头哈腰道:“一切唯李公子之意是从。” 便喝道:“留下三分之一的人打扫战场和看守俘虏,剩下的人随我向噬魂纹部的营地而去!” 俘虏们都被没收了武器和战马,剥下了衣甲,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李询亦安抚士卒道:“无论留下还是继续进攻,战利品的分配都将公平公正,各位不要担心。” 军伍飞快地组织起来。准备开拨。 但一名青年却是遽然从队伍中猛冲出来,揪住了李询的衣角。 “你这个小畜生!”青年怒吼道。 杜雷骤然一惊,两名卫兵却已双枪齐出,当作棍棒使用,将青年顷刻打翻在地。 “怎么回事?”杜雷大吼。 “这小子所谓的计略,令我的妻子被噬魂纹部落的乱兵所肢解!”青年眼中流泪,疯狂地挣扎着:“杀了他,我要杀了他,为我的妻子报仇!” 李询献计。让杜雷将神霆部落的美貌女子都挑选出来,伪装成俘获的战利品,用于诱敌。 噬魂纹部落的士兵疯狂争抢战利品之时,陡然遭受攻击,混乱当中,定然会有一些女子被乱兵杀死。 然而战利品如果只有牲畜、财物却没有女子,则对方必然生疑。 “不知好歹,李公子可是咱们神霆部落的大恩人!”杜雷喝道:“给我砍了他!” 杜雷现在急迫地期待于攻打草海五峰。他相信以李询的智略,绝无失败之理。 李询等人要的只是罗家父子。而草海五峰的金银、女子、牲畜、灵脉和大片的良田,都将成为他们的战利品。 “我做鬼也不……”青年嘶吼道。 李询急速摆手:“不必。” 他看向青年,柔声道:“战争即是如此,为了在达到目的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己方损失,必定有人要遭受牺牲。我理解你的悲痛,但在战场上。每个人都该有遭受这样悲痛的心理准备。我自己也不例外。” 又道:“所有做出牺牲的人,都将得到足够的补偿。希望你能从阴影中走出,重新成为勇敢的战士。” 言毕,转向杜雷:“命人将他带下去吧。” 这一通话说得有理有节,令在场的士卒都不由佩服。越发感到中土名门的家风果然不凡。 不过十三岁的少年,便不仅有超绝的谋略,更有非同寻常的气度。 杜雷与李询并辔而驰,引着数千之兵,向着噬魂纹部落的牧区急速奔去。 投降的魔羽尘和方胜雪跟随在后。 每一个帐篷中都传出哭叫之声,牲畜的尖鸣充斥着整片牧场,部民纷纷背着大小包裹,向外逃窜。 浓重的绝望气息,压迫在营地的上空。 神霆部落的士兵如同疯虎一般,奋勇冲进营地当中。厚实的栅栏被他们用马刀砍翻,帐篷也被他们推倒。 男人们冲上来抵抗,被一个个砍翻在地。噬魂纹部落的主力已经全军覆没或被俘,剩下的这些牧民兵卒,战斗力实在有限。 很快便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 “差不多了。”李询望着燃起的烈火,喝道:“立刻将火焰扑灭,停止劫掠!” 在这初春时节,地面上还有着大量的枯草,如果不及时灭火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又对杜雷道:“如果酋长希望成功击破草海五峰,获得那片优良的草场和盆地中的万顷良田,那便现在便下令停止杀戮和劫掠,收编噬魂纹部落的残余势力。” 杜雷猛然挥手,喝令酋长卫队前去维持秩序。 李询凭剑飞上高空,大声道:“降者免死!” 火焰很快被扑灭,但已经有超过一千人死于这场混乱当中,有壮年男子,更有老人小孩和女人。 噬魂纹部落的人们怀着怨怒的目光瞧向他们,但却也都低下了头,表示顺从。 弱肉强食是草原上的规则。失败者必定会遭受这样的命运。 李吟欢、李申甫两兄弟的几个幼子都被搜出来当众杀死,妻妾和女儿则被赏赐给立下战功的将领。 在战斗中被杀的叶知秋和齐黑,家人也遭受了这样的命运。而投降的魔羽尘和方胜雪得以保全自己的家属,还赏赐了金银。 杜雷志得意满地坐在李吟欢的大帐当中,扫视着像狗一样趴在自己脚下的原噬魂纹部落各族族长。 正如李询所说的,练兵需要半个月,但征服已经和神霆部落厮杀了十几代的噬魂纹部落,却仅仅需要半天而已。 第二百九十七章阳谋 吴锋负手而立,在五峰之外缓缓踱步。 大片的房舍拔地而起,成片的耕地被沿湖开垦出来,牛羊在草地上悠闲地吃草。 已经有四百多名妖族被迁移到五峰之外的空地上。他们对这边的环境和待遇,都还算满意。 更多的人手被派到吕梁山脉当中,负责天妖宫和南妖馆的迁移工作。苏洗岩也被派去协助河千影。 但吴锋总觉得眼前似乎弥漫着一股阴霾。 神霆部落吞灭噬魂纹部落的消息,令他心中不安。而这些日子,草海五峰中对于吴锋的不满,又渐趋强烈。 收容罗家父子,取得天妖宫和南妖馆的加入,的确扩大了草海五峰的实力。但各峰都没有直接得到好处,反而需要提供人力物力,负责这些妖族的搬迁活动。 人妖有别,因此“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言语,也在五峰当中传播开来。许多人暗中以为,吴锋收容这群妖类,损耗五峰的人力物力,不但无法带来帮助,恐怕还会留下祸患。 一个黑衣人出现在吴锋身旁,形迹犹如鬼魅。 苏洗岩找到了几个神秘的黑衣人,让他们帮助吴锋组建间谍营。每个人都不愿意说出自己的来历,但他们的能力的确不错。 “禀当家的……”黑衣人凑在吴锋耳边,小声道:“已经确定了,神霆部落得到了一名新的军师,是有神童之称的三河剑派世子——李询。” 吴锋猛然想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果然是你啊。 流言是谁放出来的,已经很明确了。 “那么,不用再调查了。李询一定会把动向让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开始调查内部,如果确定有人是收钱办事,就让他直接人间蒸发吧。” “是!”黑衣人鞠躬道。如同烟雾一般消失在空气当中。 …… 神霆部落,议事大帐。 “李公子整合势力的手段,当真神妙绝伦!那些降兵,被李公子轻而易举便整得服服帖帖。”杜雷赞道:“不愧是绝世的天才少年!” 李询道:“过奖啦。草原上的人们佩服强者,性情率直,因此受了伤害。也不容易记恨,便于笼络。若是在我们中土,拿下一座城池也许只要三天,然而令人心安定,不再有反叛之心,三年也未必能做到呢……” 杜雷继续奉承道:“那是别人,若是李公子,又自然不同了。” 李询只是微羞一笑。 杜雷又道:“以李公子看来,那五峰新任的共主吴锋。会采取什么对策?” 李询挠了挠头,轻声道:“将五峰之外的牲畜和人口都迁入盆地当中,依靠湖水和山峰的险要修建工事来防守,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利。这是上策。” “占据五峰之外的要道,截击我军,决一胜负。这是中策。” “不顾实力强弱,意图先发制人,倾全力远道袭击我方营地。以至于师老兵疲,飞蛾扑火。这是下策。” 杜雷愕然:“李公子认为。对于吴锋来说,上策就是缩起来当缩头乌龟?” “没错。”李询恬然道:“可惜他是绝对不会选的。” “为何?”以杜雷的脑袋,当然想不出答案。 一边的血封疆却是开言道:“我倒是略知一二。” 他自认为有用兵之才,不满于现在的地位。等到完成任务回到关中,李询若是在罗风甚至杨麒面前称美他几句,说不定他便会重用。 李询温颜笑道:“封疆大哥且说吧。” 血封疆道:“兵贵胜不贵久。五峰险要,我们缺乏投石机、冲车之类的攻城武器,根本不可能拿下。因此退守五峰,是万无一失之策。” “然而吴锋新任五峰之主,急需向属下展示才干手腕。如果采用上策。势必要中断迁移妖族的计划,失信于妖族。同时之前修建在五峰之外的房舍必将被我们焚毁,水渠也会遭到破坏,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将他们堵在山中,耀武扬威。” “这样一来,接纳罗家父子,便被证明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加上李公子所放出的流言,便会越发令五峰人心浮动,纵然最后击退了我方,但也很难再树立起声望了。” 李询点点头。 如果吴锋采用上策的话,他便用攻心战术,以交出罗家父子便解围而去为条件,胁迫五峰。如果吴锋不交,则尝试煽动五峰诸人杀死吴锋,趁五峰混乱,一举攻入。如果吴锋交人,那么不但失信于妖族,更失信于罗家父子,势必声望大跌。 但纵然如此,上策仍然是最为稳妥的计策。 “那么,封疆大哥看来,对方会采取中策还是下策呢?”李询问道。 血封疆微微沉思,随即道:“对方如今十六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多半会选择先发制人之策。在他眼里,下策恐怕才是上策。” 李询摇摇头。 “吴锋这个名字……”他喃喃道:“很可能是我的一个熟人……” 杜雷惊问道:“不好对付?” “有些。”李询点头:“如果并不是同名的话。” 他随即却神秘地一笑,将双手挽到脑后交叉,将脑袋一仰,神态懒散道:“大家可不用担心。天时地利人和都在我们这边,大家就等着凯旋好了。” …… “标准的阳谋。” 吴锋踱着步,低声自语道。 随着神霆部落决定进攻草海五峰的消息传来,五峰当中的舆论,对他是越发不利了。尤其是椿作峰,几乎人人对他不满。 收容罗家父子,可能并不是什么理性的判断,只是出于一时意气而已。正因为这是一个意气的决定,才给了李询可趁之机,令他陷入如此不利的境地。 然而让他在那种场景下。放任血封疆等人行凶,他也实在做不到。 一阵妖异的香风飘摇而来。 吴锋想到了云海岚和盛妖女,随即醒悟,她们都不会出现在五峰当中,她们的体香,也绝非这个味道。 “齐姑娘。晚上好。”吴锋道。 齐麟和妖月空都已经回返吕梁山脉当中,领导族人的搬移工作,只有她留在了五峰当中。 “当家似是有些不开心哩。”齐琪妙目横波,话音动人心旌。 她身着月白色连衣长裙,腰悬绫带,项围璎珞圈,云髻高盘,插着金步摇,随着脚步轻移。脆声作响。 吴锋报之一笑。 “也是,谁曾想出了这档子事情。”齐琪又道。 “我不会失信于你们的。”吴锋语气凝定道:“数日之内,必有捷报。” “这么说来,当家的是打算迎击了?”齐琪勾着玉指,嫣然笑道。 “我已派人开垦矿脉,扩大生产,并联络了商队来采购。倘若被人在这里头堵几个月,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声望恐怕就都毁了。还让那些马贼平白看笑话。”吴锋望天道:“既然如此。倒不如直接上去杀个片甲不留。” “当家的胆气惊人。”齐琪赞道,眼神流魅:“可是。不用等军师回来?” 不愧是妖精,虽然美貌不若盛醉香和云海岚,但身上的气味就是有种说不出的撩人味道,眼神更好似会放电一般,流盼处有若含情。 “如果等死兔子,该被说对付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都须得以二敌一,何必?”吴锋落落道:“郡主殿下可是信不过我吴锋?” “哪有?”齐琪又凑近了几步,樱唇浮动,芳香轻溢:“如当家的这等气魄,哪有落败的道理?” “多谢姑娘盛赞。”吴锋眼神微动道。 “上战场的时候。能否让人家也陪着?”齐琪曼声询道:“琪儿尚未见过战场是什么样子。” “只怕郡主娇资弱质,刀枪无眼,在下护不得你周全。”吴锋淡淡道。 “呵……女人就该让男人保护嘛。”齐琪靠得更近,香氛暗吐。 “行啊。”吴锋道:“不过上了战场,便得计军功。你若能斩获十个人头以上,待死兔子回来了,我让他陪你过夜。是花前月下,还是亲嘴揉脸,抑或做什么别的,一切随意。” 他说得极是轻松淡然,齐琪却听得脸上微红。 她将脑袋猛地埋到吴锋怀里,道:“人家若是不要军师,就要当家的呢?” 妖精的娇体有着浓重的热力,胜于人类女子。只是俏脸贴着,便觉温香软玉,暖意直透肺腑。 吴锋微微一怔。 但他随即道:“别玩火。” 齐琪双手攀住吴锋肩头,声音细如蚊鸣,好似哼吟,却越发动人:“哪有,明明是……与美少年,行风雅事……” 吴锋懒得再回答她,猛地掐住了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起来,眼中射出璀璨的精芒,更有三分莫名的邪异。 齐琪骤然感觉被电住,周身发麻,完全不想动弹,只觉自己完全被某种魔力控制,愿意被对方的心意所主宰。 吴锋则是将口唇贴近去,见她羞得闭了双眸,却是陡然贴近耳孔,吹了一口热气:“像这样?” 齐琪被他烫得娇躯猛颤,睁开眼睛,又觉耳垂一片湿热,竟是还被轻轻舔了一下,登时面色绯红如血。 吴锋清楚地看见她白皙脖颈上顷刻间泛出许多细点。 淡淡道:“看来还不够。” 他发力给这妖精屁股上又给拍了一记。 妖精尖叫着推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想用天赋之力诱惑吴锋,却不知为何遭到反克,以至于心神失守。 “你……”她咬着银牙道。 “我早和你说了,别玩火。我不比死兔子好对付……”吴锋负手道,衣衫随风飘飘。 “会有人听到的!”她气恼道。 拐角处似乎有几个黑影掠过。 “那也是你叫得太大声。”吴锋不以为意道:“何况这事被人看到不是更好么?” 齐琪微愕,好一阵才明白吴锋的意思。 她今次本来的确是想试探吴锋是否有把握,但瞧着这大当家俊秀异常,便忍不住想要调戏一阵,结果自己反倒吃亏。 只是大战当前,胜负难卜,如果还有心情挑风抹月,若非不知死活的蠢物,便是有大勇气大智慧之人。 现在五峰如此危境,吴锋哪怕到处走走,又怎会没人暗中注意着他的行踪? “齐郡主,只盼你在战场上不要把咱们这边的人迷得神魂颠倒就好。”吴锋笑得异常从容。 第二百九十八章惊梦 夜已深。 流泉轻淌,水声淙淙。一对夜鸟在廊檐下的巢中交颈。 吴锋坐在床上,审视着粗糙的羊皮地图,思忖着这一战的具体布置。 兹事体大,如果败了,他纵然能保住性命,这霸业的第一步也会化作梦幻泡影。 因此,只能胜,不能败! “小师弟。” 正当吴锋沉思之际,一个绵软柔腻的声音,响在吴锋的耳边,却又带着三分银铃般的清脆。 吴锋顷刻间为之凝固。 悠悠逝水难回,前尘如风而杳。但当记忆的闸门放开,时间的距离,顷刻间化作一片虚无。 “绮舞姐?” 吴锋轻愕,带着小心翼翼的口吻,转过身去。 他忘了这三年多的成长,忘了横亘在此间的岁月,仿佛又变成了那个不通**的懵懂少年。 依然是蓝色的衣裳衬着小麦色的光润肌肤,依然是那芬芳甜腻如同蜜糖的气息,如同一朵黑玫瑰在炎夏中盛放,热烈而纯粹。 吴锋的手颤抖着,神思开始恍惚。 “看什么看,没见过么?”梦绮舞娇嗔道。 吴锋想要挤出一丝笑容,笑眼却不由含泪。 “要出征了?”梦绮舞问道。 “是。”吴锋语气也好似凝固。 “有胜算么?”梦绮舞嫣然一笑,带着一股挑弄的味道。 “敌众我寡,人心不齐。”吴锋却是也笑了起来:“不过我可不会败。” “真的这么有把握?”梦绮舞话音悠然。 “只有活下去,才能真正见到你。”吴锋猛然揽她入怀。 手掌已经变得极为稳定。 话语也是。 “那么……”梦绮舞眼神迷离,伸出手,用指甲轻轻刮弄吴锋清润的面庞,微痒:“你想做什么呢?” “要你。”吴锋断然道:“你是我的女人。” 话音未落。梦绮舞已经将芳唇猛然贴近,带着丝丝甜腻的香气,直入肺腑。 双唇热烈地挤压着,烧烫的感觉,令吴锋通体皆趐。 他将手掌绕到梦绮舞臀上,发力搓揉着。丰实的肉感直透掌心,快意撩动肺腑。 梦绮舞羞得娇躯颤抖,却将红唇与他贴得更加紧凑。 当舌条想要侵入吴锋的牙关时,他没有阻拦,而是反过来撬开梦绮舞的口唇,令两人的舌条缠绕在一起。 那种**的甜蜜感觉,真切得让人酥到心尖儿里。 吴锋猛地将她压倒在床上,两人吻得越发热烈。 “如果要经过一百次浴血奋战,才能真正揽你入怀。我就要你一万次。如果要在沙场上走两百个来回,我就要你两万次。要到你精疲力竭,向我求饶。”吴锋语气凝定,却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霸道。 梦绮舞怔怔看着他,似乎感到熟悉而又陌生。 但这样的感觉,却令她感到得到了全部的拥抱,被热烈的情绪完全包围。 吴锋丝毫不费力气,就剥除了她的衣衫。露出凹凸有致的峰峦丘壑。 爱意与**之声,如同燎原之火一般灼起。丰腴的**,淋漓的香汗,带给吴锋以莫大的感官刺激。 他以浓烈的爱意将她拥抱,而她以紧致的热烈将他包裹。 陡然间,古铜般的颜色化作了白皙胜雪,娇媚甜蜜的容颜也幻化成了幽怨迷离。 云海岚娇音轻抖:“小锋……不……不要……” 吴锋不答。猛然压着她,抚弄着她的柔体,继续奋力挞伐。 美人的明眸中流出泪来,却不仅仅是羞怨,更有闪烁的欢喜。 **声转向幽迷。带着谪凡仙子般的清高羞涩。娇羞不胜,却又好似曲意逢迎。 直到潮起潮落,剩下落月流烟。 “该结束了。” 两个声音,同样的话语。 吴锋陡然发现自己已是左拥右抱,一对黑白分明的躯体,予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 “你究竟要哪个?”梦绮舞咬着吴锋的耳朵,挫着银牙,恨恨地问道。 吴锋左右而顾。 “都要。”他在两位美女的俏脸上各香了一口,猛地搂紧。 “小色狼,有本事就来呀。”云海岚俏脸晕红,眨着黑白分明的眼儿,曼妙的玉体粉红,残留着十二分的娇懒。 吴锋正想再次按倒她们,继续品尝娇嫩滋味。就在这时,臂弯里无比真实的**,陡然化为烟雾,飘渺而去。 一片空茫中,吴锋惊坐起,才发现下身已经一片湿透。 金盏中的蜡烛已经燃尽,地图犹自摊开在被上。 吴锋脸上微烫,看向窗外,终夜不灭的风灯犹自散发出迷离的幽光。 他本是不相信梦的人。但今次却明知是梦,也依然要沉溺于其中。 命运的气息是如此的浓烈,这梦境也是如此的真实。让吴锋不由怀疑,千万里之外,对方是否也做了相同的梦。 大战当前,自己却还有心情想女人,令吴锋也不由佩服自己。 然而现实中如果遭遇这样的场景,自己真能说出“都要”这种话语吗? 吴锋心思渺然,披衣而起。阶下生出白露,体质极佳的他也不由感到了淡淡的清寒。 越过葡萄架,吴锋轻轻叩着厢房的门。 敲了几记,这才想起,死兔子早就去了吕梁一带,与河千影一同负责两个妖族门派的搬迁去了。 “这死兔子。”吴锋感叹道:“他扮成女人也挺俏的,亏得做梦瞎想时没有梦到他呢,不然还不恶心死。” 这话其实甚没道理。如果这梦境仅仅是瞎想的话,也该更容易想到盛醉香那个颠倒众生的妖女才对。 夜间浓云覆空,无星无月。 在葡萄架下,吴锋摆好了桌几,给自己斟了一大碗酒,用以祛寒。 自斟自饮,唯有影子和廊檐上的风灯相伴,还真是寂寞啊。 草原上的酒很是浓烈,烈到烧喉,但夜风依然清冷。 吴锋捂了捂衣襟。 他想起了时常在梦中出现的那一场,带着宿命气息的红莲烈火。 如果能有那样一场火烤一烤,想来就不会冷了吧。 吴锋微笑自语:“这么冷的时节,看来还没到我死的时候。” 他仰面望天:“若是要死,也该是死在火里。” 一整坛烈酒喝完,吴锋已觉成竹在胸。 只是下身有些发涨。 耳房里还有几个婢仆,不过现在都已睡熟了。 吴锋也懒得多想,解开裤带,在院子中央哗啦啦尿了个痛快,便回房睡回笼觉去也。 第二百九十九章军议 破晓时分,聚义堂上。牛油大蜡高烧,将夜照得一片通明。 吴锋坐北朝南,身姿挺如孤松,冷眼看着堂下议论纷纷,眼神凝定,不发一言。 他本不知道自己的对手竟是李询,因此将精力大都花在了迁移妖族和扩大五峰影响力上头。当得到消息之时,李询的攻心战术已经开始。 先机已被对方抢占。 山中流言四起,沮丧的气息弥漫在群峰之间。 “主张固守的,果然是占多数?”吴锋扫视众人,问道。 椿作峰尹天德、赵发,不达峰王冲霄等人各自点头。 其实这些人里面,还有些是主张求和的。 罗甘道、罗廷玉父子则神情尴尬。正是因为吴锋收容保护了他们,才招致敌人的来袭。 南妖馆郡主齐琪却是饶有兴味地瞧着吴锋。昨夜她便已得到消息,吴锋是决意出战的了,只是这少年当家,又该以什么方式,说服这群头目? 吴锋望着尹天德、赵发二人。 尹天德开言道:“敌人数量多于我方。” 赵发也道:“那李询招诱了马贼,威胁五峰。我军如若出战,必须要留相当一部分兵力防守本山,机动兵力越发有限。” 吴锋诱杀马贼,夺取财富,的确成功提高了自己的声望,但也令周围的马贼都感到愤恨。李询成功地利用这一点,令某些马贼成为己方的支援,对草海五峰加以牵制。 如此一来,也显得吴锋的策略大大有误,更加打击了吴锋的威信。 吴锋似是认同地点了点头:“何况敌方是一整个大部落,而草海五峰却是刚刚统合。人心不齐……” 此言一出,诸多头领越发有认同之意。 却听吴锋瞋目喝叱道:“便譬如在座诸位——战心如此,实不可用!” 言如斩钉截铁,石破天惊! 他身形如风电举,霍然而起,飞身离座。长剑不知何时已然出鞘,奋然长驱,散开剑影千重,竟是直取尹天德赵发二人而去。 众人都大惊失色,莫非这样关头,吴锋竟然还要杀人立威么? 尹天德赵发二人更是惊怒,想要抽出兵器抵挡,但一股强绝的气势,威迫而来。顷刻令二人动弹不得。 这不仅仅是实力的差距,更是一种来自气场的威压。 尹天德和赵发只见吴锋瞳中金华闪烁,有一种奇异的威严透发而出。又好似上古神兽麒麟对他们奋蹄长啸,震得他们神识都为之鼓荡紊乱。 吴锋呼唤了武魂的力量进行压迫,亦调用了以前吸收的麒麟兽骨文之力。 眼见着两人就要血溅三尺,却见吴锋长笑一声,剑芒圈转,流畅如水。自两人颈项上刮过,却未曾划下半点油皮。 尹天德、赵发心有余悸。愣愣地瞧着吴锋。 吴锋流畅如水地掣回长剑,腰肢飞旋,衣衫猎猎,竟是在这大堂中凌厉剑舞起来。 座位之间的空旷地上,吴锋身形摇荡,剑芒浮光。有西风落叶之飘洒,也有霹雳雷霆的奋迅。 吴锋不知从身上何处摸出一葫芦美酒,仰面便灌,一边剑舞,一边放歌。 “男儿磨剑谈笑间。落拓江湖不知年。频生踯躅成梦幻,几度驰驱付尘烟!” 歌声粗犷苍莽,大有草原豪迈之气。虽然是感叹人世无常,浮生似幻,但听在众人耳中,却莫名地激起舍生忘死的豪壮之意。 酒花点点洒落,在空中划出九彩的轨迹,落在吴锋青袍之上,如此狂放之态,更显得他落拓不羁。 浓烈的酒香,从他衣衫上飘洒开来。 他目光扫视着诸人:“是非不必论。我现在想让各位明白的不过四个字:事已至此!” 吴锋目中生芒,断喝道:“李询既已借到神霆部落之兵。那些强盗般的胡人,为的又是什么?不过是五峰的猪羊马牛、金银珠玉、良田美地、矿脉山泽!他们更要令咱们男子为奴,女子为婢,供他们恣意凌辱!” “开弓没有回头箭,如今求和,绝无可能。固守山峰,亦当损失不小。唯有一战破敌,攫取敌方的牛马资粮,方能弥补咱们的损失,更能有所进账。” “草海五峰数千年传承,众位头领皆是大好男儿,几位姑娘也是巾帼奇英。人生在世,活的不过一口气。莫非无人敢随我拼一回么?” 词锋中燃着热血,有着奇异的煽动力。 吴锋攥着葫芦,吼道:“各位都取出酒来,大家喝个痛快!” 众人被他气势所感染,纷纷取出酒囊,吴锋手持葫芦,与他们相碰,碰一次,便猛灌一口,继续长歌,歌声蕴藏锋锐,如要穿出屋梁而去。 当吴锋贴近尹天德、赵发的时候,两人听见一个细微的声音,凝集成束注入他们的耳孔。 “彼先攻我,不必讲任何道义。破神霆部落之日,许尔等自由劫掠,三日封刀!” 两人心神一震。 自从吴锋禁绝劫掠以来,他们许久未曾沾过杀人越货的滋味了。 椿作峰中嗜血之徒颇多,以此诱之,便可泯不畏死。 数万人的巨大部落,在其中纵横驰骛,斩落人头滚滚,金银女子,予取予求。这样的滋味,想想便令人血脉贲张。 吴锋向众人许下了一个灿烂的愿景,但他此时绝人的气势。却令人感觉到,这一战,他断无失败之理。 即便对吴锋素有不满的尹天德、赵发,也不由为之所摄服。 对面的李家公子有神童之名又如何?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小孩子罢了。怎可能有这样的豪气? 罗甘道当下猛击桌面,长声道:“在下不才,也曾多次沙场往返,李家那个黄口小儿,有何可惧?罗某人愿为前锋,斩将搴旗,以立首功!” 声如雷霆,震得所有人耳鼓发涨。 众人纷纷望着他。 这才想起,这皇叔无论如何,毕竟是一名征天高手,更有着铁甲王的名声。 征天强者在战斗当中,所能发挥出的效果终究是不小的。 何况罗甘道的玄天战铠,是极为奇特的法宝,平时藏于祖窍当中,战斗时化为巨大的紫色涂装甲片,包裹全身,就好像化作一头远古凶兽,又仿佛直立的钢铁战车,冲锋起来所向披靡。 在与西域佛门的战争中,罗甘道曾多次冲锋陷阵,斩杀敌将,更曾经击落佛门的丈六金身。 罗廷玉亦低声道:“爹爹冲在阵前,自然无往不利,没人能压得住的。” 吴锋击掌道:“极好!各位呢?也同意出征么?” 他目光如炬,扫射诸人,仿佛要看到他们心底。 妖精齐琪望着吴锋秀绝的面庞,美眸绽出异彩,勾着玉指嫣然巧笑:“战场呀,人家还没见识过呢,不知道在上头杀人,和平时杀人有什么不同来着?” 剑舞峰族长寒风夜微微沉吟,也点头道:“平白挨打,不是五峰男儿的风格。我支持出战。” 尹天德和赵发互相对视,竟是缓缓点了点头。 他们自负椿作峰之族兵精锐,应属五峰之首,却是最不讨这个峰主喜欢。两人心想:若是固守,纵然事后吴锋声望大跌,也没法逼他下台。如果这一战椿作峰立下大功,便可以借机极大地扩大势力,吴锋口称因功行赏,也必须秉公办事。 见到尹天德、赵发竟都对吴锋表示支持,花神峰叶慧灵、晨曦峰姬碧月、不达峰王冲霄等五峰头脸人物也一个个都表了态。 “哈哈哈哈……”吴锋畅意大笑:“五峰儿女,都是这般痛快!我等同心,必可一举破敌!” 按剑长歌道:“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这次所唱的诗歌则尽是一派豪迈,全无失落之气。 草海五峰虽然在草原上,却都是中原血脉,而神霆部落则都是胡人,因此吴锋所引的诗也十分之切合情境。 举起葫芦,吴锋将剩余的酒液一饮而尽,把葫芦猛地捏碎,轰然炸开,带着酒花散落满地。 众人也都高举酒囊,大口饮酒。 吴锋道:“我需要一支别动队。” 他看向尹天德和赵发。 两人还在犹疑,吴锋又道:“我将让罗皇叔再带一些人马协助你们。” 危险越大,战功自然也越大,这是再清楚不过的。 尹天德和赵发心中思忖。 既然已经要出战,当然要拼一把。有征天高手罗甘道相助,当可无虞。 “奉圣主之意。”两人抱拳道。 罗甘道也点头:“万死不辞。” 罗廷玉开口:“我愿和爹爹一起出征。” 吴锋微愕地看着他。 罗甘道笑道:“无妨。利家十二岁就曾经随我上过战场,更斩获过敌人的首级。他现在都十四了……” 吴锋微微一笑。 他倒不是觉得罗廷玉年纪太小,毕竟他自己十三岁时也上战场了。 只不过罗甘道的诸子都已经被罗风害死,如果让父子俩一起上阵的话,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罗家这一脉便会就此灭绝。 然而,一群峰主本来就对罗家父子有所不满。这样的想法,吴锋也不可能当众吐露。 “点兵——出征!” 断钢般的言语,从吴锋纤薄的唇中吐出。 第三百章血字 当草海五峰的调度紧锣密鼓地进行之时,成群的骑士也被从神霆部落广袤的牧场上招募起来。 噬魂纹部落被攻灭,兵员都被神霆部落所收拢。 李询动员了八百名战兵以及三千民兵。相较而言,草海五峰虽然有战兵八百,民兵三千,但因为不少人前往河东,参与天妖宫和南妖馆的迁移工作,以及部分人马必须留下来防备马贼,可以出战的兵力大概只有五百余名战兵和四倍于此的民兵。 “我方兵力约为敌人的一倍半。”李询听完哨探的禀报,开言道:“若以士气和训练程度论,我方则在敌军之上。” “敌人如果占据地利的话,这一战未必好打。”血封疆进言:“不如示敌以弱,设计令敌人和我们在平原上堂堂正正对决。” 李询只是诡秘一笑:“草原开阔,山陵稀少,当真有那么合适的地利么?” 言毕,一挥手,道:“开拔,向南而去!” 草原汉子们驱着健马,鱼贯而出,踢踏起飞溅的草屑和烟尘。 血封疆怔住,骑在马上捧着地图端详了至少半刻,方才明悟李询话中之意,长声道:“李公子真乃神人也!” 李询微微一笑,在马背上哼起清脆的歌儿,而其他人仍是茫然不解。 但经过吞灭噬魂纹的一战,几乎所有人都相信,这一战有胜无败。 草海五峰在神霆部落的正南方,军伍正沿着流花河西岸迤逦向南而去,却见北方数骑飞驰而来。 “报!”斥候骑兵声音尖利悠长,高呼道。 “过来。”李询勾了勾手。 斥候入到阵中,将情报告知。 杜雷等人听完斥候的话语,都不由凛然生惊。 “敌人的别动队出现在流花河上游。恐怕是要毁坏堤坝。”杜雷道:“如果放任不管的话,神霆部的大量田地将遭到冲毁,牲畜人口,亦当受害……我等立即分出锐卒,前去截杀!” 神霆部落并非所有部民都为牧民,也有种田为生者。 流花河自北向南。滋润着草原上的大片土地。但也时常爆发山洪,泛滥成灾。神霆部便在上游修有石坝,阻挡山洪,更引水成湖,灌溉土地。 如今正是春汛时节,水量疯涨。倘若被五峰的别动队掘开提防,山洪涌流而出,神霆部在山谷中数千亩良田,都将被水所淹。化为一片泽国。 李询摇摇头:“不必。” 杜雷惊愕道:“李公子,为何不必?如果山谷被淹,死伤必众,我军亦当人心动摇……” 李询轻声道:“农业只占神霆部生产的一小部分,破坏水坝淹没田地,不足以造成致命打击,反而令士卒心生恨意,越发泯不畏死。那五峰之主不是鲁莽之人。不会这样做的……那支分队,恐怕目的正是诱使我等分兵。” “对方必定都是轻装上阵。骑着最精壮的战马,机动性极强。我军如果要截杀,一定得分出数倍于敌的兵力,恐怕还会追之不及,被其所牵制,处于被动。” 杜雷露出讶异神色:“真的?” 李询极为自信地道:“如果小竹子算错的话。杜酋长就把我的人头拿去当赔礼好了。” “这……李公子,岂敢,岂敢。”杜雷急忙道。 在吞灭噬魂纹部落时,李询真可谓算无遗策,令杜雷看得目眩神驰。真真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兵机战谋。对于李询的话,他基本上没有多少怀疑。 “只是……难道敌人这一支部队当真只有这个目的?”血封疆疑惑道:“如果只是为了牵制我军,如果我军不中计,敌方反而会平白浪费可用兵力。” 李询点点头:“你说得不错。敌人的真实目的,应该是不止于此。” 他凝视着手中的地图:“其实我已经猜出来了几分,但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话音清软,语气却很笃定。 马队继续悠悠南驰。 地势渐渐变得高低起伏起来。草原开阔,山陵不多,但这一带属于阴山外侧地带,所以也常有山丘亘在要道上下。 “前方是晨溪与流花河交汇之处。”有斥候报道。 杜雷道:“流花河自北向南而流,晨溪则由西向东汇入流花河,两条水脉几乎完全垂直。前面的一小段河道水流平缓且不深,适宜渡河。” 正说着,眼前骤然现出一抹血红。 只见一棵高高的枯树上,悬着一只巨大的红灯笼,光芒在白昼之时依然无比明彻。 灯笼下垂着一张巨大的白布,用牛血写着几个醒目的大字:李询死于此地! 血字,散发着浓重的腥气。 “这……”一边的高林峰吃惊地望向四周。 这样的布置,实在让人想到那场有名的马陵之战。 杜雷也暗暗心惊,道:“可是有伏兵么?” 李询则是望向血封疆:“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 在这些人里面,也只有血封疆有些智谋,足以和他讨论军事。 血封疆微一沉吟,道:“受到激怒,当是会把这灯笼和白布给射下来。” 他本来没想那么多,经过李询一点拨,登时看透。 李询颔首:“灯笼和白布如此显眼,站在高处的人一定会看得清清楚楚。如果将其打下来,会成为一个信号……” 血封疆看向四周,目光在起伏的地面上逡巡:“但是,这附近没有足以居高临下放箭,对我方造成致命打击的山陵。伏兵应该不在这一块。” 李询白净的手掌虚指,却是转向后方:“你们看,这里有一条干涸的河谷。那么,敌军的别动队现在应该在什么位置?” 血封疆终于明白李询之前说已经猜出敌人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意思:“如果我军击落这灯笼和白布,就给敌人一个信号。敌军将掘开河堤,令河水汹涌而出,从流花河上游倒灌进晨溪……” 李询点点头:“如果我现在射落灯笼,那么根据我们的行进速度,河水汹涌而下的时候,差不多便是我们半渡之时。” 杜雷、高林峰等人都霎时间毛骨悚然。 一旦河水从这条干涸废弃的河谷中汤汤大至,无论是河岸上的部队,或者河流中的人马,都会被狂暴的水流冲得摸不着东南西北。 李询又对血封疆道:“猜到吴锋的伏兵应该藏在哪里了吗?” 第三百零一章始战 血封疆眼中灵光闪烁:“就在我军前方。” 李询点头:“不错。伏兵一般不会选择正面碰撞,而是从侧翼或者后方杀出。但如果我军被河水截断,只剩下前部过河的话,敌军正可以全力围攻,将我军的重要人物全部擒杀。” “好狠。”高林峰感叹道。 “这可是战场呀。”李询清美微笑着:“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这就是战场的规则。” “那么……我们是不理会这灯笼,直接渡河?”杜雷道:“晨溪水浅,就算被半渡而击,也不算什么大事。” 李询摇头:“不能在这里渡河。” “为何?”杜雷问道。 “灯笼和血字,恐怕都只是幌子罢了。”李询道。 “数千年前的马陵之战,时间是夜晚,齐军用刻在剥皮树干上模糊的字迹诱敌。魏军主将为了看清字迹,于是点起火把,结果山崖两边万箭齐发,令魏军大溃,主将也被乱箭穿心而死。” “只是现在是大白天。如果我们不击落灯笼,莫非在高处的敌人就看不到我们的动向了?” 众将全数怔住,随即倒吸凉气。 这对手实在太过可怕。 如非李询心思缜密,就算看破敌人的打算,照样要中计。 那草海五峰之主,显然便是要利用神霆部诸人的思维定势。数千年前的马陵之战毕竟太过有名,吴锋再以白布书上一模一样的言语,就是也要让众人以为,如果没有信号,打击就无法发动。 但是真相恐怕是——压根就不需要信号! “敌人现在已经在开挖河道了?”血封疆犹疑道。 “对。” 李询祭起回风剑,剑芒如电。将灯笼和白布都斩落下来:“发出信号,可以让敌人对于时间掌握得更准……那么。” 他淡淡道:“我们要做的,就是假装渡河,将敌人伏兵引出来,然后在河水大至之前,飞速退回去。” 转眼间。数千人的队伍全速疾驰,已经行进到了河滩之上。 马蹄踏碎了流淌的水波,数排战马入水,溅起冲天的水柱。 李询看到影影绰绰的形迹浮现在对岸的山丘后方。 他长喝一声:“回转!” 声音清脆如玉铃,却高扬直入云霄。 每一个士兵都听得清清楚楚。 以精湛的骑术,杜雷猛打马头,竟是在湍急的水流中一百八十度掉头折返,向着岸上转回而去。 打头的骑士皆拥有高超的骑术,也随着杜雷纷纷上岸。战马在横向有着足够的间隙。提供了充足的转圜空间。 隆隆隆! 轰然的水声,如同雷霆一般响起。 当整支部队都已经撤离河岸,退到百丈开外时,只见一堵巨大的水墙咆哮着,沿着荒芜的谷地冲刷而至,水沫飞溅,在阳光下泛出夺目的霜白。 那吞噬一切的气势,令人心胆为之颤。 众士卒都心有余悸。却也更加佩服李询的判断能力。 本来狭窄的晨溪水面,在这怒涛冲涌而下后。顷刻便被拓宽了数倍,水流冲激之处,怒浪腾空而起。 在对岸浮现出五峰的兵马,已经结成阵势。 “很抱歉,让你们失望啦。”李询很是孩子气地做了个鬼脸。 神霆部落的士卒也都极是得意地唱起了高昂的歌谣,歌中全是对于吴锋和草海五峰的嘲讽之意。 吴锋做了这么多布置。似乎却是白跑一趟。 只见吴锋长叹一声。 “撤!”他下令道。 李询能听见对面议论纷纷。 “不必走得太快,还有一份大礼留给你们呢。”李询微笑,而后看向血封疆和高林峰等人。 血封疆、高林峰等人纷纷在所骑的战马上的某几个位置怒刺,只见马匹负痛狂飙起来,却竟是顷刻间绽放出前所未有的力量感。 在对岸。吴锋露出震惊神色。 “是刺血之法。”他喃喃道:“强行激发马匹体能,逼出超越极限的速度,与相马帮的人马合一之术有相似点。不同于人马合一者在于,这样处理过的马匹,几个时辰内必死无疑。” 剑舞峰峰主寒风夜惊道:“别动队危险了?” 由于晨溪水面大扩,已经无法渡过,在这里决战当然是不可能了。李询使用刺血之法,目标自然是机动性极强的别动队。 别动队的士兵们都是轻装上阵,且使用了五峰最好的战马,而且掘毁堤坝后就应开始撤退,本该很难追上。然而李询如此不计代价,的确出乎吴锋意料。 “撤回去,退守青霭滩。”吴锋叹息道:“罗皇叔他们,只能祈求苍天护佑了。” 李询麾下许多士卒依法而行。之前训练之时,李询已经教会他们刺血之法如何运用。 杜雷愣了愣神,望着李询。 被刺的都是毛骨俱佳的良马。 李询平静道:“几百头战马换取胜利,无疑值得。” 言毕,和高林峰、血封疆等人催动战马,向军阵后方狂奔而出! “任务完成了。”尹天德哈哈笑道:“原来就是这么简单的事儿!” 赵发也嘿嘿有声:“现在那群胡人都该喂了鱼鳖罢?” 罗甘道开言:“我们速速撤离,上游绕回去太远,如今流花河水位下降,应该可以从下面水流平缓处渡过。” 他们的视线只能看清布设灯笼处的情况,至于河流处究竟如何,则是被山陵所遮,瞧不清楚。 一群人下堤而去,一个个翻身上马。 突然间,罗廷玉骤然高呼道:“不好……敌人来了!” 罗甘道大惊失色:“什么?难道当家的计策,竟然被识破了?” 赵发登时怒骂起来:“那小子,说得那样笃定,结果……老子去他狗娘养的!” 罗甘道却是当即道:“没什么可说的了。现在骂有何用?速速转向往北,渡河撤离好了。” 五峰之中有灵脉,因此最好的那一批灵马,质量是要在神霆部落的良马之上的。想来只要全速奔驰,顺利脱逃本不是大问题。 尹天德也咬牙:“只能先撤了。” 罗甘道平静道:“由我断后。只有杀几个人挫其锋锐,才能让敌军越发不敢追逼。” 言毕。一声喝叱,祖窍中紫色甲片喷射而出,顷刻包裹在身躯上,将他化作一尊钢铁巨人。 罗廷玉道:“爹爹,请让我随你一起。” 罗甘道微微犹豫,而后点头。 草海五峰与神霆部落的争战,由他们父子二人而起。遇上危险,也当由父子二人当先。 罗廷玉挺起长枪,催动马匹。随着罗甘道折后而去。 十几名骑士追随在后。 他的父亲是修真者,但他本身没有根骨,只能习练武术。 不过他的枪法也着实不错,无论是骑战或者步战都很出色。 当先一波敌骑,已经踏草扬沙,奋迅而来。 在群马当中,有两个狼头冲锋在先,额外醒目。 只见一头快有猛虎大小的巨狼咆哮一声。化作一个高大的人形。 “对面可是那关中逃犯罗甘道?便让我老狼神庆射狼掏出你的心脏,喝你的心头热血!”这大汉咆哮道。 神霆部落当中。也有妖族效力,是一窝狼妖,聚居在一座名为天狼山的山丘之上。 老狼神庆射狼和他的弟子狼天野是天狼山的核心人物,曾为杜雷立下许多功劳。 狼天野也瞄准了罗廷玉,却是未曾化作人形,而是以巨狼的形态。向着罗廷玉所骑的战马猛扑而去。 庆射狼身高一丈有余,比起罗甘道的玄天战铠几乎不逊色。 他握掌成爪,刺向罗甘道巨大钢铁法器的胸口。 老狼神庆射狼瞧得很准,这法宝巨身的要害,的确在胸口部位。如果能击破,甚至整具玄天战铠都会直接报废。 罗甘道冷哼一声,玄天战铠上电芒闪动,巨大的钢铁手臂横挥而至。 “嘿!天狼劲气!”庆射狼高喝道,手上妖力浮动,碧光闪烁,与罗甘道奋力交击。 汹涌的碧光,恍如要吞没一切,竟把罗甘道逼得后退了数步。 “哈哈哈哈……不过如此伎俩!你的性命,本妖王收了!”老狼神庆射狼得意长笑,怒爪威逼,转眼又交手了数招。 血封疆和高林峰亦飞驰而至,见老狼神竟是将罗甘道逼得后退,不由压抑,随即心知不好,喝道:“小心提防!” 但已经迟了。 “该结束了。”罗甘道冷声道。 巨大的电芒从铁掌上绽放而出,老狼神庆射狼正在得意洋洋,却被硬击而下,猝不及防,当即陷入土里,被拍成了肉饼。 临死前,他才知道罗甘道只是示弱而已。 狼天野见师傅被杀,不由大惊。 之前狼天野猛抓罗廷玉马腹,但罗廷玉一个漂亮的镫里藏身,用长枪怒刺于狼天野,将狼天野生生逼退,而后双方便保持了一进一退的态势。 狼天野极是惊异于这十四岁的少年,竟然有如此出色的骑术和枪术。 如今庆射狼被杀,狼天野不由分心,露出空门。罗廷玉冷哼一声,挺枪直刺,抖出枪花万道,迷得狼天野不辨东南西北,一枪挑入狼天野腹部,鲜血迸溅处,这头硕大的狼妖发出一声痛嚎,顷刻毙命。 罗甘道一招手,罗廷玉及十数名骑士转身飞驰而去。 而追击而来的神霆部落分队都各自面面相觑,未敢追逼。 老狼神和狼天野师徒转瞬便被杀死,实在挫动他们的士气。 尹天德和赵发远远瞧见,却不由相视微笑。 看来这个皇叔还是挺厉害的。 第三百零二章河湾 “爹爹,敌人又迫近了。”罗廷玉道。 “好快。”罗甘道眼神凝定:“恐怕是用了什么秘法,强行激发马匹的体力。” “再冲杀一场?” “正合为父之意。” 罗甘道长啸一声,顶着巨大的金属机体,向着敌阵狂奔而去。 最精悍的十几名骑士紧随在后。 “罗甘道悍勇,不可掉以轻心。”高林峰警告众人。 血封疆道:“注意阵形,以阵法之力,对其进行围杀。” 当罗甘道冲杀进来之时,数十名神霆部的战锤骑兵便扬辔纵马,如同被子一般向着罗甘道包裹上去。 “注意牵制,只求无过,挡住罗甘道的迅猛冲击,便可寻机击杀。”血封疆道。 罗甘道的玄天战铠重逾千钧,不是**凡躯可比,若被直接撞上,不是好玩的。 当下一群骑兵马刀齐挥,化作层层叠叠的光网,战意相连,强大的压制之力,封住罗甘道的冲势,更是牵制了罗甘道的速度。 他们本是杜雷麾下最精锐的酋长卫队,又经过李询的特殊训练,配合起来越发精妙无缺。 罗甘道只觉一股强大的阻遏之力包裹住了整个玄天战铠,如陷泥淖,行动遽然变得滞涩。 见此情景,后方有一人言语壮烈:“铁甲王的人头,由我取了!” 此人名为向宇飞,身形健壮,神武迫人,披头散发,手持紫金刃方天画戟,一副英奇模样。 向宇飞本是出身豫州的一个泼皮。后来穷窘来到草原上,加入神霆部落成为客卿,自号中皇,但草原民风浩荡不羁,却也没人责他犯上。 罗甘道被一群人围击,似乎并无余力对抗于他。 但就在这时。罗廷玉暴吼一声,一枪逼退攻向自己的三骑,抖开枪花点点,劲气迫人,直取向宇飞而去。 “小子滚开!我对你的狗头没有兴趣!”向宇飞怒斥道。 他横开大戟,戟破虚空,有决断浮云之威。 紫光灼然向日,成封困之势,竟是幻化出巨锁虚影。真气在其中鼓荡,如同鸣雷。 这一招名为“长生锁”,取杀尽诸敌,得证长生之意,威势强烈。纵然不被长戟刺中,也可能被劲风碾杀,化成肉饼。 罗廷玉直接对着向宇飞呸了一口,直吐他脸上。 向宇飞骤惊。心神一滞,只听罗廷玉长喝一声。音如鸣雷。这看起来瘦弱秀气的少年,声音竟能如此中气十足。 被罗廷玉声震,向宇飞陡然感到胸口发闷,而罗廷玉的长枪则是如同毒蛇一般迅猛突刺,穿梭如疾风,有所当无前的气势。 空气仿佛刹那生寒。长风飒飒,似见白雪纷飞。 向宇飞猛然回过神来,只见罗廷玉连环六枪探出,当下横戟格挡,然而枪影却如同泡沫一样。转瞬即逝。 唰地一声,罗廷玉猛拉缰绳,霍然后退。 向宇飞胸口喷血,从马上倒栽下来。 一瞬间,可见他胸口五个血洞规整地排列着,化成一朵烈血梅花。 这正是罗廷玉的杀招“雪花六出,梅花五破”。雪花枪都是惑人心神的虚招,梅花五破,一击毙命! 向宇飞大言炎炎,说要诛杀铁甲王罗甘道,却在一回合之间,被罗甘道十四岁的儿子罗廷玉飞枪刺死,死不瞑目。 但当是时也,血封疆与高林峰突然间腾空而起。 血封疆飞剑怒指,血光闪烁,罗甘道本已战得疲惫,被三界血歌王体散发的血煞之力一震,登时心神微乱。 高林峰祭起双子金钱,凌空光舞,向着罗甘道的玄天战铠当胸怒击,金钱好似一化千万,攻势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血封疆也以飞剑抖出罡芒席卷,向着罗甘道攻杀而下,宛若九天血瀑。 交击之下,罗甘道终于寡不敌众,身躯一颤,似乎是受了内伤。 但他却是豪勇无方,一双铁臂猛击,声如山崩地坼,震得围攻自己的众人都不由倒退。罗甘道趁机喝动一群骑士,拨马北撤。 经过这一番激战,十几名骑士被上百人攻击,竟是只折损了三人,对方却至少有十人被杀,包括自称中皇的向宇飞在内。 足见有一个征天高手在队伍当中,对于队伍的战斗力有多么大的加成。 一群参与追击的骑士不由暗生沮丧。这些良马被使了刺血之法,毙命不过旦夕之间。付出这样的代价,却被区区一个罗甘道弄得动弹不得! 眼见着罗甘道父子带着十数骑回归队伍,血封疆和高林峰却是面无表情。 尹天德和赵发都竖起大拇指,道:“皇叔勇悍绝伦,我们几人当真佩服无比。” 罗甘道裹在玄天战铠中,发出嘶哑的声音:“敌人锐气初挫,速速撤离为上。” 话音未落,却见高林峰和血封疆带着最快的那一批骑兵,如同流星密雨,飒沓而来。 这支骑兵原来竟然一直放在阵势中央,也就是说并未被逼出最高速度! 如同一把尖刀,猛击在五峰别动队的中央,锋锐无匹,将队列从中斩断。 流花河在这里形成一个Ω形状的河湾。 而高林峰和血封疆将时间卡得刚刚好,催动士马奋力一击,登时将尹天德、赵发在内的别动队一半人逼进了河湾当中。 罗甘道大惊,待要上去救,却见后继的敌军如同潮水滚滚而至。 他之前恶斗已经受伤,实在无力凿穿敌阵。 “迂回撤退!”罗甘道下令道。 “姓罗的……你……”赵发怒吼起来,他已经看出,罗甘道是要舍弃他们了。 罗甘道对骑士们冷喝道:“敌众我寡,正副两位峰主如今已经被逼入绝地,足见敌人的目标是他们。如果我们不借着这个机会撤离,只会一起陪葬。关键时刻,没有感情,只有正确的判断!” 声音如有魔力一般,骑士们纷纷随着他绕个圈子,避开神霆部落的追击部队,迂回到北面,撒蹄飞驰而去。 “的确是正确的判断。”高林峰给出了评价:“铁甲王毕竟还是有两把刷子。” “李公子早说了,罗甘道是征天高手,一旦把他逼得困兽之斗,我们损失不小,还未必留得下他。敌军别动队机动性太强,一口气吃干净并不可行。吃掉一半便是不错的战果了。”血封疆道。 高林峰惋惜道:“如果罗家父子留下来救援的话,正好可以将他们一起做掉。然而铁甲王果然如同关中传言所说的那样理智,实在可惜。” “等到消灭了草海五峰,罗甘道父子无处可去,还不是我等囊中之物?”血封疆顾盼自得。 原来示敌以弱,利用河湾地形将一半的敌军歼灭,都是李询提出的策略。 神霆部落的族兵们听到他俩的对话,方才明白,李询的布局当真是滴水不漏。 刹那间,追击部队士气高涨。 草海五峰别动队有一百五十人,而李询则出动了六百人进行追击。 现在罗甘道带走了一半人,留在尹天德和赵发身边的就只剩下七十五人,是敌方的八分之一。 被逼进死地,被罗甘道抛弃,更令他们陷入了完全的绝望当中。 虽然水坝被掘开,流花河水位下降,但这个河湾处于水坝的上游,水流根本不受影响。 后方的马弓手弯弓搭箭,箭矢如同密雨一般落下,先把困在狭窄的河湾当中的尹天德一众射了一轮。如今的态势,完全不用担心射中己方士兵。 有人惊慌失措,退入河水当中,但湍急的水流冲击下,他们要维持人马身形稳固,便更加消耗力量,越发成了马弓手的活靶子,在利镞的抛射下,一朵朵硕大的血花溅开在河水当中,又被激荡的水流冲灭成无形。 尹天德也不由咬牙切齿起来:“罗甘道,你这个畜生……兄弟们,和敌人拼了!” 椿作峰大都是亡命之徒,然而如今的绝望情势,却令他们实在提不起士气。 罗家父子抛弃了他们,令他们更加弥漫在晦暗的情绪当中。 眼看着敌兵围攻上来,身旁的士卒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赵发猛地咬牙,扬鞭纵马,试图杀出一条血路。 “紫微帝神掌!”赵发怒吼道,真气鼓动,掌上闪烁出浓烈的紫色,起始如星辰,而后绽放如花朵,真气汹涌,紫气东来,一掌劈出,顷刻将一名神霆部落的骑士连人带马拍得头颅粉碎,脑浆和鲜血一同飞溅。 但这样的无谋猪突,无非是加速他的死亡。 六柄马刀同时砍在赵发身上和他的马匹之上,至少四刀见血。 赵发痛呼一声,高林峰的双子金钱已经飞击而过,将赵发的头颅打得对穿,如同被他杀死的骑兵一样,脑浆和鲜血同时横流。 “老赵!”尹天德咬牙,又叹息道:“如果和我等协同作战的不是罗甘道那个狗贼,而是老子的结义兄弟三缺道人,如何会落得如此结果!” 以他的眼界,当然看不出罗甘道如果不带兵撤走,结果只能是一起完蛋。 夕阳西下,日光渐渐黯淡,尹天德身边的斗兵越来越稀少,不断有人被马刀斫死,或是坠入河水当中,随即被弓手射成筛子而毙命。 第三百零三章尹天德之死 尹天德心知必死,仰天悲啸。 他看向身边的一个青衣年轻人,叹息道:“没想到我们师徒二人,都要死于此地。” 这是他的首徒,名叫伊明。 伊明恨恨切齿:“若非那姓罗的……” 他长得清秀文静,平时更有一种出尘气韵,但此时此刻面容却已完全扭曲。 “再骂已然无用。”眼见死亡就在目前,尹天德却是骤然间仿佛明悟了什么,望着周围越来越少的己方士兵。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尹天德高喝道:“横竖都是死,何不拼一场?五峰男儿,难道这点血性都没有么?” 言毕,掣出长剑,向着敌阵冲锋而去:“谁愿随我向前?” 伊明未曾犹豫,便随着师傅纵马而上。 仅剩的十余轻骑犹豫了一下,也都向着敌阵突击过去。 “如果吴锋赢了这一战的话。你作为我的继承人也死于此,椿作峰就完全落入他手中了。”尹天德对伊明道。 “师傅……你还相信他能赢?若不是他胡乱指挥,我们又怎会……”伊明急道。 “我之所以讨厌他,并不是因为这个少年没有领导草海五峰的能力。正相反,此人能力太强,强得让我害怕,怕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纵然开头受挫,他应该也有翻盘的办法。”尹天德的话语竟是变得平静起来。 “况且……”尹天德顿了顿:“如果吴锋赢了,草海五峰至少还能存续,并在他手里发展壮大。所以无论如何,我总是希望他赢得这一仗的。” 说着,前方已经有十三人并骑猛冲而来。 这群人被杜雷命名为天荒十三骑,是酋长卫队的核心。 之前对付噬魂纹部落的时候。李询用酋长卫队作为诱饵,卫队损失不小。但天荒十三骑却全部安然撤退,一人无伤。 眼见着尹天德等人毙命可期,十三骑于是怒冲在前,想要取下尹天德人头,作为功绩。 尹天德看向伊明:“就用我们最后的精彩表现。作为对那位极其不讨人喜欢的圣主殿下的祝福罢!” 言毕,扬剑分缰,杀入敌阵。 剑光扬扬,长风烈烈。 浓郁的紫气,自尹天德身后纵起,氤氲如雾,透发出一股华贵的气息。 “紫气东来,浩荡三万里!” 尹天德长啸,纵剑直指。紫色的真气鼓荡如龙虎奔腾,似要充斥天地的每一个角落,吞灭万象万物。 数柄战锤向着尹天德逼压而来,纷纷攻向要害。 但尹天德剑芒激荡,轨迹飘渺难测,借力打力,这几柄战锤尽数被紫色的真气震荡而回。 尹天德一剑猛斩在一名骑士的脖颈上,将他头颅切下。剑芒横空直下,竟是连着骑士胯下的战马也斩成两段。 正是天荒十三骑中的一人。 十年来未曾折损的天荒十三骑。竟在这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中伤损。 当一个人真正地泯不畏死,便能够发挥出超然的力量。 伊明手持青金长剑,剑形如龙,纵横激荡。 他虽然年龄只有二十岁不到,但修为也已很是接近他的师傅尹天德。 青金龙剑怒斩过处,天荒十三骑又被斩杀一人。 血封疆微惊。没想到必死之人,还能发挥出这样大的反击之力。 他猛然挥手,后方的马弓手再次射出密集的利箭。 箭雨落处,又有两名椿作峰的骑士中箭坠马。 更多的骑手挥舞着兵器,围攻而上。 尹天德看向弟子:“一个不够。两个也不行,至少三个才划算……哈哈哈哈!” 他纵意地狂笑起来。 “遵师傅之命!” 伊明青金剑一个斜刺,再一个横挑,又有两名马刀骑兵心脏被挑得爆裂开来,当场毙命。 “到此为止了!” 一声怒吼响起。 这是一个身高接近一丈的大汉,眸子中射出野性的光芒,上身**,古铜色的肌肉虬结,充满了力量的气息。 他胯下的战马,也显得格外高大。 这是天荒十三骑的首领,顾凌。 伊明连杀两人,剑势已老。觑准时机,顾凌猛然出手。 他的武器是一杆青铜长矛,充满了压迫之感。 伊明急忙收回长剑,用以自守。 顾凌怒啸一声,紫光浮动,狂暴的劲力激荡,震得伊明在马上摇摆起来,那马儿也不由负痛长嘶。 以境界论,顾凌不会比伊明强多少。但骨架大肌肉厚实,力量便天生地要大一些。且,战斗经验上,顾凌也不是伊明可以比的。 顾凌在此时出手,正是抢占了先机,长矛连环攻杀,一记比一记凌厉。 大约十合左右,伊明终是不敌,被顾凌一矛刺中胸口。长矛贯胸而过,狂暴的劲力,顷刻间把伊明的五脏六腑都搅成了肉酱。 “师傅……我……尽力了。”伊明脑袋一歪,就此毙命。 尹天德正被天荒十三骑中的五人夹击,眼见此景,他目眦欲裂,尖啸一声,长剑激荡,逼退三人,更是剑气飞舞,直接斩了两人下马。 随即,尹天德向着顾凌飞驰而去。 顾凌用长矛挑着伊明的尸体,点向尹天德,忽地长矛一个飞甩,尸体便重重向着尹天德砸去。 尹天德偏转战马,舒臂一接,尸体便被他接入怀中,化解那股冲击巨力。 而后他挺剑怒刺,剑光闪烁如雷霆,向着顾凌点杀而至。 顾凌狂吼一声,纵矛斩向尹天德的长剑。 却见尹天德身形一飘,刹那间竟是出现了三个身影,每一个都瞳光湛湛,抱着一具染血的尸体! 残像。 但顾凌竟是看不出哪个才是真身,当下将长矛舞得如同泼风一般,奋力抵挡。 “太清一气混元斩。” 一道罡芒自虚空中闪现,怒劈而下,似有混沌之气汹涌浮动。 顾凌转身瞧着身后的虚空。虚空中闪现出尹天德的形迹。 原来三个都是残像。 血光飞溅,顾凌直接被砍成了两段,而后爆炸成漫天的血雾和骨块,四方飞溅。 尹天德狂笑着打马,从这血雾当中穿过。 被围的人中,已经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此刻,他周身染血,透发出说不出的凶怖之意。 天荒十三骑中又有一人心口中剑,被尹天德刺穿,挑在剑锋之上,轰地一声甩进河水当中。 但也到此为止了。 高林峰的双子金钱轰地一声,击中了尹天德的后腰,而血封疆的飞剑从他的背后穿梭而过。 尹天德不甘地望着天,眼神逐渐黯淡,从马背上倒栽下来。但最后的那一瞬间,他的瞳孔中似乎浮现出了一种解脱的意味。 “他们都是勇士。”血封疆叹息一声。 这一战,总共歼敌八十人,都是战兵。然而己方也付出了三十人以上的代价,天荒十三骑阵亡六人,更是包括首领顾凌在内。另外,还有三十多人受伤。 血封疆的思绪回到了自己生长的那篇土地。 关中兵本以骁锐著称,号称西秦锐士。但数千年的逸乐已经令关中人失去了血性,这些年来面对一群兵甲不利号令不齐的和尚,竟然只能打得不输不赢。纵然杨麒建立大周,情况也没有什么改观。 如果关中男儿都能像这些草原人一样勇敢的话。 血封疆猛地一挥手:“按照李公子的意思,把这几个重要人物的人头砍下,挑在长枪上,在敌阵前展示。告诉敌人,他们是怎样的勇敢。让敌军看到是他们首领的错误指挥,才葬送了这样优秀的勇士!” 他指向尹天德、伊明、赵发三人的尸体。 第三百零四章青霭滩 “很好。”李询看向血封疆和高林峰二人,以及他们带回来的骑兵队,点头表示赞赏。 “现在晨溪水涨,我们要渡河只能绕到晨溪上游了。”杜雷开言道:“是否扎营,让士兵们休息休息?” 李询摇头,道:“不管吴锋有什么策划,他们草海五峰从远道过来,现在又转回五峰前方的青霭滩,要走的路程是我们两倍。要说疲惫,敌军只会更加疲惫。不宜耽搁,继续急行军!” 血封疆也表示赞同:“李公子说得对。况且吴锋水攻之策失败,别动队又被我们狙杀,损失惨重,越发打击对方的士气。现在敌军的战斗意志,正处于一个低谷,我们不能给他们以恢复机会。” 杜雷道:“原来如此……然而,为什么敌人一定会选择青霭滩作为扎营阻击我们的地点?” 李询展开地图:“流花河从北往南流淌。飞羽山脉自西向东铺展,与流花河相交,交点就是青霭滩。” “青霭滩处,河道东面是倚靠山岭的百丈高崖,只有西面的河滩洼地可以通行。而飞羽山脉就如同一堵巨墙横亘在我等前方,如果要绕路攻打草海五峰,必须要走很远的路程。因此,青霭滩是最合适的攻击位点。” 杜雷问道:“如同李公子所说,那该是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形,敌人控制那里之后,我们贸然攻打,会不会损失过大?” 李询道:“不,青霭滩并不是合适防御的地形。它是一个邻河的小谷,当中坑坑洼洼,泥泞难行,水草丛生。扎营不易。谷地也过于狭窄,只能容纳千余人,更多的人只能配置在小谷的南边。” “小谷的北面口子广阔,南边口子狭窄。我们从北面进攻,如果敌人稳不住阵脚,谷南的部队也难以救援。谷中的士兵向南溃逃,反而会将谷地以南的军队冲得一同溃败。” 高林峰疑惑:“倘若如此的话,敌人不该在这样的地形阻击,应当直接撤回草海五峰才是……” 李询道:“对于敌人来说,在青霭滩阻击综合地说,利大于弊。然而一旦顶不住,后果也是灾难性的。这是一场对赌,然而敌人现在士气和精力远远不及我军,我军赢面无疑极高。” 又道:“敌人一定会在青霭滩前方的山陵中埋伏兵马。试图在酣战之时绕到我军背后,对我军进行前后夹击。不过他们兵力不足,我们只需要留一支预备队,便可以轻易地击溃他们的伏兵。” 这一番分析,令众将越发信服,对于胜利充满信心。 …… 吴锋带着部队回到青霭滩后不久,别动队的残部也赶了回来。 得到别动队损失过半的消息之后,士兵们显得越发颓丧。抱怨之声不时响起。 “敢问当家的,两位峰主之死。是否刻意所为?”一个不友好的声音陡然响起。 这个青年人名叫徐海,是赵发的好友,本来是草原上的浪人,后来投入椿作峰。 “徐海还不快回来!”又有一名华服公子高声道,此人手持折扇,模样儒雅。 这是赵发的弟弟。赵晴川。 尹天德师徒和赵发都已死去,此人似是以椿作峰新任峰主自居了。但徐海当面挑衅吴锋,也不排除是他所指使。 “无妨。”吴锋摆手道:“想要一个答案,我现在就可以给。” “八十多名战兵的损失,实在不算小。”吴锋道:“如果我完全不惮于损失这么多人的话。只能证明这一战我已经胜券在握。” 听到此言,倒吸凉气之声响起。 徐海问道:“那么当家的是承认,两位峰主是你害死的?” 吴锋摇头:“这次的确是我判断失误,导致别动队损失过半。然而别动队的主要任务也已经完成了,胜利的天平,仍然在我们一方。” 他语气笃定:“我是五峰之主,此战又关系重大。我决不会因为自己的私心,而把五峰推向灭亡的境地。” 众将听吴锋说得如此自信,不由讶异。 吴锋也知道如今士气可谓低落到了极点,如果不设法令士卒们重拾信心的话,不可能打赢这一战。 于是他开言道:“几位峰主且过来,椿作峰的峰主由赵晴川暂代。” 赵晴川闻言,不由脸露欢悦之色。 又望向罗甘道和妖精齐琪:“皇叔和郡主也进来罢。” 妖众已经迁移过来的并不多。齐琪只带了十名护卫,上到战场上。 吴锋引着几人进入帐内,压低声音道:“此战决胜关键,在间谍营的行动,我已发下密令。但为了令诸位安心,我将当中关窍说与各位。” 几人听完吴锋的一番说话,一个个都呆住。 如此算计,实在令人为之心惊。 “那李询小儿……当真不是圣主对手啊!”不达峰峰主王冲霄感叹道。 草原男儿性格率直,这并不是溜须拍马,而是发自衷心的赞美。 花神峰主叶慧灵、晨曦峰主姬碧月和南妖馆郡主齐琪也都妙目生发异彩。这一段日子苏洗岩为吴锋出谋划策,也掩盖了吴锋的光芒,令她们感觉圣主的手腕,比起军师还是差一截。但如今苏洗岩不在,她们才感受到,吴锋的谋略布局,实在比苏洗岩更为可怕! 齐琪纤媚一笑:“当家的如此智谋超群,我们妖族部众也该完全放心了。” 吴锋道:“但敌我实力差距实在不小。如今人马疲惫,士气不可用,兵法有云‘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还须得各位在不告知士卒们具体布置的前提下,令他们重新鼓起勇气和信心。如此,才能一战歼敌!” 剑舞峰峰主寒风夜当下道:“圣主殿下设下如此连环奇谋,令敌人一步步进入死局当中。如果因为我等统御士卒不力,以至于胜转为败,那是我等的过失了,这样的事情,断断不会发生。” “很好,各位都去激励士气罢。我去安排下一步的行动。”吴锋挥手道:“还是那句话,这一战我们只能胜,不能败!” 第三百零五章草人 当李询的队伍连夜赶到青霭滩前方时,正是深夜,离破晓还有一个多时辰。 天空中浓云密布,无星无月。 “我知道大家都很疲惫。但敌人为了防备我们的来袭,必然也整夜未睡,只可能比我们更加疲惫。”李询开言道。 神霆军的阵势已经从长蛇阵调整为衡轭阵,数队纵列横向排开。战斗力和防御力优于长蛇阵,同时亦适于进攻狭窄的谷地。 来自噬魂纹部落的降将方胜雪、魔羽尘作为前锋,统领很大一部分噬魂纹部落的降兵。杜雷带着酋长卫队在他们后方督战。 中军位置是李询本人,率领神霆部落的主力部队,配备给李询的副手是神霆部落的大萨满,名叫古明道,原名锡拉特.古德南都。 后军徐天雄曾是吕梁山中的大寇,后来投入神霆部落,今年六十余岁,是神霆部的老将。 血封疆、高林峰则带领预备队处在更后方,以备不测。他们两人系统地学习过兵法,预备队须得交给他们才能让李询放心。 李询一招手,驾起回风剑,掠上高空。 时当昏夜,光线极为黯淡。飞羽山脉中山石密布,草木丛生,无法确定伏兵的具体位置。 倒是可以看见在青霭滩的谷中和谷后都有敌军修建的简陋营寨。人头攒动,予人以密密麻麻的感觉。 李询不敢再靠得更近,镇野境的高手孤身探营的话,解决掉也就是一轮箭雨的事情。当年他的祖父李清何等修为,不一样被人一阵乱箭射成筛子? 他回到阵中,下令道:“进攻罢,大部分人下马。谷地狭窄。不适合大量骑兵发动攻击。” 杜雷长喝一声,引着前军从谷口冲杀而入,少量战马为前驱,步兵和弓手作为后继。 他胯下的坐骑已经换成了一头高大的科多兽,这本是噬魂纹部落首领李吟欢之物,李吟欢死后被杜雷所得。 “儿郎们。跟我上!”杜雷挥动五米多长的长矛,高喝道:“打破草海五峰的阵势和营寨,冲进他们的根据地,抢那些水灵灵的娘们!人人有份,一个不少!” 这样的言语,最能激励草原上这些胡人的斗志。一时间疲惫的士卒们,一个个都恢复了精神,向着前方加速冲击而去。 纵然土地泥泞,更有大大小小的水洼和草丛。逼得他们须得绕道而行。 但李询却是暗暗摇了摇头。 这种话语的确激励效果很强,但并非单方面的。对面也会听得清清楚楚。 杜雷这是在提醒草海五峰的士卒们,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家园,为了自己的妻女而战。 李询在回风剑上猛弹一记,发出信号。 方胜雪和魔羽尘当下发布了命令,阵势前方,有骑士用长枪挑起了尹天德、赵发、伊明三人的首级。 “看吧!这是你们别动队的三个领导人物。”方胜雪高呼道:“总共八十多位勇士,因为你们首领的无谋指挥。而横尸在流花河的河岸上。你们究竟为什么而战?为了这样一个愚蠢的首领?你们可以倒戈,我们一定会保护你们家人的安全!” 魔羽尘接口道:“他们都很勇敢。抵抗得非常顽强,但因为寡不敌众而最终全部被杀。如果他们效力于神霆部的话,本该是最优秀的战士,而不是被长枪挑着的人头。” 这两人从噬魂纹部落倒戈到神霆部,却说得好像他们已经为神霆部效力了很久一样。 营中透发出淡淡的火光,士兵们隐约能看清尹天德等三人的脸。 低低的议论声从阵中传出。 “首级还给你们罢!”方胜雪高喝道。猛然挥手,三颗人头便向着敌阵抛掷而去。 一道身影起伏,犹如兔起鹘落,将三颗人头接入手中。 剑舞峰峰主寒风夜冷冷道:“谢了!”又对士卒们道:“这些胡人要毁坏的是整个草海五峰,是我们荣耀之所在!绝不要相信他们的承诺。为了家园而战!” 另一个声音咆哮起来:“五峰的弟兄们,大家都要记住:退后一步,是家园!” 正是以刚烈著称的不达峰主王冲霄。 他体质非凡,号称冥王之体,是诸多特殊体质之一,攻击力极强。 此言一出,困倦的五峰士兵们眼中,又都露出了振奋的神色。 而杜雷已经长吼着,带着部队猛扑上来,卷得泥尘乱溅。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由首领身先士卒本是惯例。 阵列前方安置了拒马,但在这柔软的沙地上实在不牢固。冲锋在前方的神霆骑士们用武器轻轻一拨,或者只是马匹直接冲撞践踏,便把拒马冲飞,坠入大大小小的水洼当中,溅起飞舞的泥尘。 激战很快开始。 双方先以弓箭对射,而后草海五峰的长枪兵纷纷蹲下,将大枪斜向上举起,形成一道枪林。盾兵则举着大盾,为枪兵提供防护。 李询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前军的骑兵同样使用长枪而非马刀。长枪与长枪交击,发出刚锐的声响,阵道的力量互相逼压,风中隐隐可闻龙吟之声,那是阵势的力量在争斗。 骑兵们强大的冲击力,使得不少长枪在交击中轰然折断,变成了短棍。许多步卒被震得退后。 冲锋之后,骑士们飞快地拍马退去,步兵后继而上,有人用长枪与敌阵进行对刺,有人用弯刀猛砍枪杆,更有人向着敌阵投出沉重的铁器。 这是手戟,一种非常古老的投掷兵器,比起箭矢有着强得多的冲击力,适合近距离投掷。 盾墙被连绵不绝飞来的手戟砸得摇摇欲坠,不时有枪兵或盾兵被击中要害,倒地而亡。 五峰的防线在神霆部步卒的打击下,不断后退,也变得越来越散乱。 青霭滩起伏不平的地形,令双方的战斗都变得滞涩不流畅。狭窄的地形为五峰士卒提供了一定的地形,使得神霆部无法依靠兵力的优势进行包抄。 然而神霆部的训练程度和士气,都在五峰士卒之上。李询对于军队的配置,也切实把握到了五峰的弱点。 手戟不可能大量携带,但是这种在狭窄地域发生的小规模战斗,投掷两三轮就够了。 神霆部前军的伤兵退后,由李询的中军提供士卒补充。草海五峰这边也是如此,士兵源源不断地从营寨中奔出,修复被冲散的阵线。 “顶不住了!”约有半个时辰的僵持战之后,有士卒对王冲霄道。 地面上已是随处可见双方士卒和战马的尸体,鲜血洇入湿润的沙土地当中。 “冲锋!”杜雷高吼。 神霆部的步卒撤后,骑兵再次猛冲而上。这时候五峰的枪阵已经被神霆步兵的冲锋打得散乱起伏,支离破碎,对于骑兵缺乏阻挡能力。 就如同一张薄纸一般,一撕即破。 神霆骑兵如同潮水一般猛冲上来。 如同巨涛冲垮堤坝,骑兵们犹如利齿凿入敌阵深入。 五峰的队伍开始崩溃,向着南边飞逃。 “撤退!”寒风夜下令道。 但五峰士卒们已经失去了斗志,甚至忘记了守护家园的使命,撤退很快变成了溃败。 杜雷志得意满地看着视野里的溃兵们,高呼道:“儿郎们,随我向前,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正如李询所预料的那样,因为谷口的狭窄,五峰溃兵们相互推搡,阵列变得极为混乱,甚至有人为了夺路而互相残杀。 杜雷催动科多兽向前,方胜雪和魔羽尘挺着长枪紧随在后。神霆部落的士兵们人人奋勇,个个争先,如同虎入羊群,屠戮着五峰的溃兵。 堵成一团的五峰士卒在马刀和长枪下惨号,却已失去了反抗的能力,谷口成了一片血红的修罗场,腥气弥漫在空气当中。 杜雷狂笑着扑进了五峰一方设在南方谷口处的军营。营中,可见士卒们在继续逃奔。 等等……似乎混乱程度不如意想中的高。 杜雷奋起长矛,挑起了一个人形,却感觉不到血肉的质感。昏暗的火光照亮这个人形——竟然是一个草人! 游目四望,杜雷才发现,这军营中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扎好的草人。 他算是明白李询飞上高空时看见密集的士卒,大部分都是什么了。正是因为这座军营中士兵并不多,防线才会这么快就被攻破。 “不好!”杜雷扬声道:“大家快退!” 但杀得痛快的神霆士卒们根本听不清他的言语,杜雷的话语淹没在一阵阵的喧哗当中。何况,这狭窄的谷口,后退又哪里是容易的事情? 突然间,许多火炬被轰然抛掷开来,草人纷纷被引燃,不过片刻之间,整座军营就笼罩在了熊熊的烈火当中! 不少五峰的伤兵哭号起来,他们明白自己被抛弃了。 不光是伤兵,未能及时逃出军营的五峰战士,都被困在了火场当中。 王冲霄和寒风夜驻马军营南方,指挥着士卒们向营内投掷着火把和柴草。 “成功地以烈火分割了敌军。”王冲霄冷冷道。 “目标,将这一批敌人杀尽,不留俘虏。”寒风夜接话。 第三百零六章水与火 谷口狭窄的地形,滩涂上丛生的草木,加上黑云覆空不见灯火的昏夜,令人绝不可能发现军营中有大量的草人。 吴锋早算到李询会选择夜战,也猜到李询会飞上空中以侦察营中人数,草人误导了李询的判断,亦在此时成为引火之物。 杜雷不甘地狂啸着,催动科多兽,向南冲锋而去。 北边火势最旺,更有一群人堵在那里,已是出不去了。 明知南方有大批敌军守候,杜雷等人也只有拼命往南冲杀。 烈火焚烧,更有密集如连珠的箭矢,从军营外头抛射而入。 倒塌的营帐剧烈燃烧着,发出剥啄的声响,浓烟滚滚,遮挡了杜雷部军士的视线,令他们踯躅难行。神霆士兵们张皇地嘶喊着,胡乱奔走,甚至为了夺路而互相砍杀,正如之前不久五峰溃兵所做的那样。 五峰的弓手们疯狂地发泄着自己的怨气,将箭矢如不要钱一般射向敌人。 火场当中还有他们的同袍。然而五峰战士们也都明白,这是不得已之牺牲。吴锋已经尽力将被抛弃的人数控制到最少。 在烈火浓烟当中,士卒们难以格挡箭矢,对于弓箭的抵抗力大为下降,一个又一个神霆部的士兵中箭,倒在火焰当中,很快便被烤成一具焦炭。 这不是战斗,而是屠杀。 在军营北面,李询等人眼见火起,大惊失色。 “前军已经被困在火中。”神霆部落大萨满古明道开言道:“请李公子速速下令灭火,救援酋长殿下!” 李询恢复了冷静神色,却是蓦然道:“不对劲!” “有何不对劲之处?”古明道问道。 “就算这火无法扑灭,但敌人最多只能吃掉我们近千的前军。我们仍剩下接近三千人,如果撤回去。还有能力组织下一次的进攻。”李询道:“这一战对方的损失也不算小,除非……” 杜雷没有儿子,立其弟为继承人。现今其弟正留守本部,如果杜雷战死,其弟正可马上接位。 话音未落,在宽阔的河滩之上。有几处的沙土轰然炸开,几个人影骤然窜出,只见赤红色的火弹在空中轰然炸开,溅射在河滩中丛生的禾草上。 火弹爆炸,还伴随着浓烈的黑烟,掩盖住这几人的身形。 一个又一个火弹剧烈炸开,禾草纷纷被引燃,青霭滩之上,数点同时着火。 夜间无月。但有风,风助火势,火焰急速蔓延,很快在河滩上弥漫开来。 在万军当中,那几个人影飘行如电,借着浓烟的掩护,竟是直接滚进了水里,失去了踪迹。 这些黑衣人当然是苏洗岩派给吴锋的那几个神秘人。他们能够将自身在沙土中掩藏数个时辰,这过程中还一直依靠极为敏锐的听觉判断外界的情况。 几个黑衣人除了纵火之外。还丢下了许多银雪金,这种金属遇水便会猛烈爆炸,于是在河滩之上爆炸之声不绝于耳。 “这些……是芦苇……这次真是大意了!”李询终于抑制不住,惊呼道。 吴锋之所以要掘开上游的水坝,真实目的是为了降低下游的水位。 虽然决堤之后,水流从晨溪又汇入流花河。但是晨溪实际上是分为两条水道,只有一条淌入流花河,另一条则沿着另一个方向流走。 上游水位下降,使得青霭滩当中大片本来处于水中的芦苇完全处于陆地之上,也令滩涂地带的积水大量流失。易于引火。 草原地带空气干燥,加上今夜风势不小,数点同时起火,火势连绵,转眼便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 之前探子报告的情况,并不是这样。而昏夜当中,本来就不容易看清滩涂的状况,加上之前成功识破吴锋的水攻之计,又重创了五峰的别动队,令李询终究是暗生骄傲之心。 毕竟还是个孩子。 “所谓连环计,便是以让别人知道自已的下一步,甚至是知道第二步第三步来设法应对,却最终踏进连环算计之中……”李询回想起白天时自己针对吴锋的别动队牵制和水攻的一一破解,口中喃喃道:“吴锋……你成长得比我快得多了啊。” 以水计来掩盖火计,在自以为识破吴锋计策的那一刻,他就落入了吴锋所布置的思维陷阱。 军势很快开始混乱,有几十名士兵恐惧于烈火,不顾号令,脱下衣甲兵器纵入河水当中。 然而草原上大多都是旱鸭子,大部分人在湍急的水流冲击下,扑腾了几下,顷刻沉底,剩下几人顺流游下。 却见几道寒光闪烁,这几人身上冒出殷红的血,弥散在水流当中。 那几名黑衣人仍然藏在水底! 一时间,众士卒俱各凛然。 与此同时,有人报道:“敌军伏兵已出,后军遭到袭击,正在苦战!” “吴锋……你这是不给半点活路啊……”李询咬着玉雪一般光洁整齐的牙齿,道:“这样也好,至少还可以杀出一条血路……” “诸位听令!”李询尽力让自己显得平静,喝令道:“火势已起,局势混乱,酋长等人是决计救不得了。然而青霭滩上,火势还未完全蔓延开来,我等现在只要队列不乱,全力突击,还能杀出河滩!” “不要忘了,预备队还在后面,足以和我们一起对敌人的伏兵造成夹击之势!只要能吃掉敌人真正的主力,胜利仍在我们一方!” 听到李询说起高林峰和血封疆带领的预备队,许多陷入慌乱当中的人不由又鼓起了斗志和信心。 如果是凡将遭逢吴锋这条绝户之计,那么便决计没有翻盘机会,只有全军覆没一个下场。 但李询毕竟行事谨慎,在后边还安排了高林峰和血封疆带领的近千人预备队,只要和预备队配合得足够好,那么尚有翻盘机会。 “有序调转方向,前队变后队,后队转前队,向北行进,支援我方后军!” 在李询的精妙指挥下,神霆部的士卒怀着对于生的希望,在滚滚的浓烟和汹涌的烈火包围下,向着北方的谷口行进而去。 第三百零七章冥王之力 杜雷所部兵马大多是来自噬魂纹部落的降兵,在占上风时能发挥较高战斗力,当被困在火场当中,立时纷纷慌神,互相冲撞,令局势变得越发混乱。 当杜雷冒着连天的箭雨,从军营后门竭力杀出的时候,近千的前军竟然只剩下两百人不到,一个个薰得黑漆漆跟木炭一般,而且不少人还带着烧伤。 方胜雪、魔羽尘以及天荒十三骑中剩下七人倒是都还活着。 然而,在外围,五百名草海五峰战士围成一个半圆,将他们包夹在当中。 “不留活口。”王冲霄冷冷看着他们。他手持战戈,身穿黑色铁衣,凛凛有威严,仿佛冥王降世。 “或者用单挑解决问题。”寒风夜接过话头:“杜海涛酋长,可敢接下?三局两胜,如果你们赢了两场或以上,就可以全体离开。” 他骑在马上,信手舞了舞手中的长刀。 杜雷脸上的肥肉抽动着。 对方在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旧提出单挑这样的意见,当然是吃定了他们。 如果能将杜雷挑死,那么就可以几乎无伤亡地吃掉这最后的人马。 杜雷等人刚刚杀出火场,因为抵挡箭矢而疲惫。而之前的战斗中,王冲霄、寒风夜两人似乎并未出手,一直在养精蓄锐。 但杜雷却不能不答应,因为这是唯一的生之希望。 天荒十三骑的首领顾凌已经死于尹天德之手,现在杜雷身边能拿得出手的高手,似乎便只有从噬魂纹部落倒戈过来的魔羽尘和方胜雪了。 他目光看向二人。 两人点了点头。 王冲霄看向一身黑甲的魔羽尘,魔羽尘的盔甲和他的形式很相似,让他不爽。 “就是你了。”王冲霄戟指点着对方,厉声道:“你的首级。由我来取!” 寒风夜微微一笑,瞧向方胜雪:“那我只能对付你了。” 杜雷愕然,没想到两位峰主要对付的都不是自己。那么,与自己放对的又该是何人? 只闻一阵妖香轻飘而来,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哟,这里有个死胖子啊。就让我来动手杀猪吃肉罢?” 妖精齐琪眼波流转,顾盼生辉。 杜雷见对面是个美貌少女,不由色心暗起,眼目迷离,笑容猥琐道:“小荡妇,陪哥哥玩玩?” 这话实在污秽不堪,齐琪身为妖族也无法入耳。眼中神色顷刻间转作寒冷如冰。 杜雷身上陡然一寒,这才想起这是生死一线的战场,性命危在旦夕。怎有空闲想龌龊事情? 寒风夜和王冲霄眼见齐琪这样爽快,却也吃惊。 他们算定魔羽尘、方胜雪不是俩人对手,第三阵齐琪直接认输亦无妨,赢了两阵令敌军士气更加下降后,再把敌军杀个干净,会容易许多。这是田忌赛马的做法。 然而齐琪似乎根本没把杜雷放在眼里,那么她的实力,莫非还要在二人之上? 齐琪哼一声。道:“这头猪原来脏兮兮的,杀还是要杀。肉就不吃了,猪头肉倒是可以喂狗。” 杜雷不由气怒,但又想不出什么说辞还击。 王冲霄已是拍马驰向魔羽尘:“第一阵,现在开始!纳命来吧。” “休要大言不惭!”魔羽尘回应道。 王冲霄舞动战戈,眼绽寒芒杀意,仿佛凝实了化为刀剑喷吐。 真气化为黑雾。缭绕在他的周身,散发出一种浩瀚如海的威压,令人心中泛起死亡的况味。 王冲霄身为冥王之体,与血封疆的三界血歌之体都属于王体一类,对敌手可以形成先天的威压。一般来说,同级作战有一定的优势。 当然王体也绝非有利无弊,由于王体有强烈的先天属性,因此若是武士,则无法被武魂认可,也较难融合骨文。若是修真者,那么修炼到征天境之后,便渐渐开始被天地法则排斥。数千年来,王体成圣者少之又少。 魔羽尘心知生死攸关,鼓起余勇,先远远地弯弓搭箭,如同连珠一般射了王冲霄三箭,箭如流星赶月,迅疾无方。 王冲霄长戈激荡,将箭矢凌空斩断,但趁着这个机会,魔羽尘已经纵枪冲杀过来。 魔羽尘攻势极为凌厉,枪影抖得如同密雨斜风,飒飒不绝,直取王冲霄周身要害。 王冲霄横戈抵挡,两般兵器呛然交击,如同双钹对撞,金铁之声不绝于耳。 魔羽尘出王冲霄不意,以箭射之,抢占了先手,竟是在招式上占了上风,一枪复一枪,枪枪紧逼,令王冲霄应接不暇。 杜雷和方胜雪不由脸露喜色。 但王冲霄却是未有丝毫惧意。 他冷冷道:“不过尔尔,该结束了。” 黑色铁衣闪烁冰冷光芒,令他面容越发森冷。 魔羽尘诧异,想不到处于下风之时,王冲霄还敢如此大言炎炎。 王冲霄一挥战戈,真气喷薄而出,刹那之间,一堵巨墙拔地而起,黑光寒寒,闪烁魔性气息。 魔墙之上有无尽兵器,青金大戟、碧玉宝刀、赤火长剑、翻天古印……每一件都形式古朴,透露着苍远的气息。 这真气凝聚成的冥王之墙,乃是冥王体质的天赋能力,可攻可守。 魔羽尘拍马而至,再发一枪,却被魔墙阻挡而住。 王冲霄一划长戈,断喝道:“神墙永恒!” 魔墙顷刻间黑色褪去,金华大作,化为了一堵金墙。在流金汪洋当中,无尽的兵器齐刷刷拔出,向着魔羽尘轰杀而至。 这些兵器都是真气化成,不能及远,但连绵的攻杀,却如同密雨狂风,无休无歇。 魔羽尘长枪激荡,如同怒龙搅海,将真气化成的神兵纷纷击碎,但也劲松力泄,胸口气血震荡,面色苍白如纸。 王冲霄凛然道:“冥王之门,开!” 墨墙隆隆,生发旷远的魔音,如由亘古传达而来。 一扇古朴的大门,自墙上豁然闪现,滔天的伟力,形成一个巨大的涡旋。 魔羽尘尖啸着,痛苦挣扎,眼珠子都仿佛要被挤压得爆裂出来,却是完全徒劳,好似螳臂当车。 连人带马,魔羽尘被吸入魔墙当中,只见王冲霄一挥长戈,劲风激荡间,魔墙轰然而闭,只闻当中爆响如雷。 当冥王之墙消逝之时,地上只留下满地的鲜血和碎裂的骨块,在后边熊熊烈火背景衬托下,惨然夺目。 杜雷部的残兵都不由瞠目结舌,未敢相信局势变化得如此之快。 草海五峰地下有灵脉,能加速修炼。王冲霄与魔羽尘年龄相当,又是王体,实力高于魔羽尘实不奇怪。 寒风夜微微一笑,指向方胜雪:“到你了。” 方胜雪见魔羽尘被杀,不由心胆皆颤,然而眼见寒风夜身量并非极高,笑容温和,也没有什么杀气,暗想道:多半能胜过这一场? 在求生的**下,方胜雪鼓起勇气,挺枪刺向寒风夜。 有了魔羽尘的教训,他不敢再攻得那样急迫,而是细密如针,寻找着破绽。 寒风夜的武器是长刀,比起枪要短不少。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刀枪交击处,方胜雪似乎还略占优势。 对决了十几个回合,仍是不胜不败的局面。 方胜雪陡然间眼中神光闪烁,身躯透发出一股寒意,口呼道:“十年雪落!” 长枪猛抖,如同千树万树梨花开,凛冽的寒意陡然爆发开来。 空气当中,遽然便有雪影零落,一股苍莽意味,似要沟通亘古。 寒风夜感觉自己的血液都似要被这股寒气所凝固,方胜雪猛挑一枪,只见寒风夜长刀脱手,身形一颤,轰然坠马。 方胜雪一招得手,不由大喜,正要挺枪将寒风夜刺死,却见寒风夜在地上诡异一笑,道:“你失算哩!” 一个鹞子翻身,扑入方胜雪空门。 方胜雪急忙弃枪,以臂格挡。 “长刀无痕!”寒风夜长喝道。 他此刻手中已无刀,以掌为刀,猛削在方胜雪臂膀上,掌锋击上铁衣,竟是火花乱溅。 一股电劲自寒风夜掌上涌流而出,沿着铁甲倒入方胜雪体内。方胜雪陡然感觉周身一麻,反应登时迟钝。 寒风夜已经跃上方胜雪的战马,变招不要太快,右拳跟进而出。这一拳刚猛无俦,啪啦一声轰在方胜雪面门之上,打得颈椎咔嚓折断,头颅破碎,红的白的如同喷泉一样喷薄而出,竟是溅起一丈有余。 而寒风夜却早已飘然退后,身上不染半点血腥。他拍了拍衣袖上的灰尘,写意一笑。 眼见方胜雪和魔羽尘二将都已战殁,杜雷脸胖脸阴晴不定,化成了猪肝一般的颜色。 齐琪开言道:“那两个都死了。但我已经说了要亲自宰你这死肥猪,若是倚多杀死,未免不好。这第三场还是得打的。” 言毕,衣袖轻挥,如同穿花蛱蝶,向着杜雷掠去。 她平日里时时含笑,笑音醉人,但杜雷的嘴实在太脏,令她心中含忿,一定要将杜雷手刃方才甘心。 杜雷心中算计,如果擒住这少女,还有可能以她为人质,换得自己的生路。对方是步战,又不用兵器,应该不难对付。 当下长矛怒刺,奋然向着齐琪胸口扎下。 第三百零八章三千小世界 齐琪身着一袭华美彩裙,高髻靓妆,体态娇娜,柔体无时无刻不散发出妖异的浅香。 但她此刻杏眼圆睁,眼神森冷,显已动怒。 杜雷的长矛竟是幻化出一只真气巨手,抓向她的胸口,动作极为猥亵下流。 显然杜雷想要激怒她,令她方寸大乱,好伺机将她挟持住。 齐琪哼一声,瑶鼻中喷出幽香,却是令周遭香气越发馥郁。 她身形未动,虚空之中便骤然飘起了漫漫花雨,晶莹剔透,溢彩流光,宛如梦幻。 花雨看似脆弱如同水晶琉璃,却凌虚翻飞,顶住了杜雷霍然压下的巨手。 每一朵仙葩都透发出玄奥的意味,流转出七彩的涡旋,在虚无当中,有无穷异象生发,仿佛开启了千百个小世界。 这是一种有名的妖族秘术,名为三千小世界。 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 随着涡旋的流动,当中的景象也不断演化,道韵轻淌,有混沌气息在其间浮动。 杜雷骑乘着壮硕如象的科多兽,冲击力不可谓不大,但借着冲势纵矛,竟然被齐琪就此抵挡住。 齐琪衣袖一振,群花皆开,绚烂无匹,将杜雷以真气幻化成的黑色巨手震得粉碎,矛尖发出刺耳的金属震响,向后飞退而去。 杜雷未曾想到,她丝毫未曾因为被激怒而露出任何破绽。 但杜雷身为大部落之主,实力也不会差,脸上肥肉抖动,长吼一声,音如风雷,震得重重叠叠的小世界纷纷破碎。化为残碎的神花漫天飘舞。 “绝迹千年!” 杜雷长矛横光,向着齐琪怒摏而去,矛尖吐露出夺目的湛蓝,光影重重,隐含湮灭之力。一个又一个小世界涡旋,如同小的漩涡被滔天大浪所击。湮灭无踪。 齐琪娇喝一声,羊脂白玉般的肌肤柔丽生光,花雨灭而复生,演化无穷奥妙。 漫漫流花,在她脚底生发而出,将她托举而起,飘渺华丽,如同仙姬降世。 万花同时绽放,金芒闪烁。当中混沌气息流转,化为一把利剑向着杜雷斩杀而去。 轰! 杜雷横矛,真气激荡如霸王之鞭,怒击混沌利剑,呛啷交击之声,不绝于耳。 两人转眼已经交手了二十多个回合,仍是处于均势,不分上下。 已经败了两场。杜雷心中焦急无比,见以一己之力擒下齐琪实不可能。当下使个眼色,天荒十三骑中剩下的七人一齐拍马,向着齐琪猛攻而来! 然而王冲霄和寒风夜早有防备,一个挺起长戈,一个舞动长刀,猛冲天荒十三骑。 杜雷部剩下的两百残兵也鼓起勇气。开始冲锋,但草海五峰的弓手纷纷弯弓搭箭,弓弦响动如同疾风密雨,转眼间便有十数人中箭落马。 五峰的骑士和步卒纷纷上前,向冲过来的杜雷部残兵顶去。 场中局势顷刻间便成了混战。刀枪纵横,战气汹涌。 天荒十三骑中剩下的七人分成两队,向着齐琪夹攻而去。 两边领头者,一个叫李飞,一个叫王静,是天荒十三骑中实力仅次于已死的首领顾凌者。同时,王静也是天荒十三骑中唯一的女子。 王冲霄神色冷冽如古井寒泉,周身冥光闪烁,黑气冲腾,直取李飞而去。 李飞挺枪来迎,战不三合,王冲霄周身黑雾激荡,直扑李飞面门。李飞被冥王煞气冲得头脑昏晕,招式散乱。 王冲霄一戈怒刺,李飞登时胸口血涌,翻身坠马。 寒风夜鏖战王静,五合之内,便抓住她胸口,擒拿过马。 王静向着寒风夜凄楚一笑,欲要装出可怜模样,乞求活命。 未曾想到寒风夜全无怜香惜玉之意,扬起长刀,一刀割了王静首级挂在马头上,但见鲜血乱溅。 “出来混就是要讲信用,说了不留俘虏,便不能饶过一个。”寒风夜平静道。 这场景登时惊得杜雷部残兵心胆皆丧,踟躇不敢前。 “诸天静止!”齐琪喝道,其声清脆如同风铃,却隐含杀意如针。 三千小世界于弹指间融合为一,化为一片浮光也为之凝滞的虚空,向着杜雷笼罩而下。 杜雷只觉一股滔天巨力覆上己身,时间都仿佛要凝滞,他的思维还能运转,但躯体却不知为何如有千万钧的重量,完全动弹不得。 这肥胖酋长的眼神露出了极大的惊恐,却已说不出话来。 “天道镇压!” 齐琪眼中含煞,天空中那朵浮动着世界气息的唯一神花覆压而下,绽放出丈许长短的神芒。 “饶命!” 在最后一刻,杜雷终于发出了一声乞求的悲呼,与此同时胯下的科多兽也悲凉长啸。 然而磅礴的镇压之力,从上至下对他碾压,让他和科多兽一同鲜血迸溅,化成了一团肉饼。 诛杀了杜雷,齐琪终于再次展颜微笑,风姿绰约:“敌酋杜雷已是压成猪肉饼子啦!” 眼见杜雷也被杀,杜雷部的残兵终于完全失去勇气,阵形顷刻崩溃,成为了五峰军的活靶子,在马刀和长枪的丛林中,奔窜哭号。 两百名残兵很快便被无情屠杀一空。 而五峰方面仅仅是死三人,伤五人而已。 北方谷口,吴锋负着长剑,骑着冰蓝色的马儿,领九百名战士,整齐地排开阵势。 另有晨曦峰主姬碧月和花神峰主叶慧灵带着九百人前去阻击神霆部的千人预备队。 头一回面临稍大的战场,兰丸显得十分之兴奋,灵动的眼儿扫视着茫茫的河滩。不远处,烈火和浓烟冲天而起,将即将破晓的天空也映作血红。 别动队会遭受一定挫伤,是吴锋意料中的事情,这也是他将此事主要交给椿作峰的缘故。 但损伤过半,尹天德和赵发都战死,却的确是因为吴锋低估了李询所致。若不是因为罗甘道做出正确的判断,别动队便要全军覆没。 不过所幸局势都在他掌控之中,如今敌军大部都困在了火场里。 “现在就发起猛攻,将敌人的后军重创?” 说话之人名为吴道缺,绰号“血手”,是剑舞峰的副峰主,与吴锋同姓。 徐天雄率领的神霆部后军如今处在北方谷口,并不在烈火燃起的范围之内,发现吴锋率军出现之后,立刻迅疾地转向过来迎击。 如今前方已经开始接战。 但后军只有五百人,而且发觉谷中火起之后,难免惊恐失措,战斗力为之下降。 不达峰副峰主楚凌空也开口道:“为神霆部出谋划策的那小子利害,若等到他杀出火场赶到此地,恐怕就不好对付了。” 吴锋点头:“北方谷口开阔,可以容纳较多兵力对战。” 但他却又诡异一笑,道:“正是如此,所以现在须得随便打打,等到李询赶到。” 吴道缺、楚凌空两人全都愕然,不明吴锋究竟是什么打算。 然而这位新任圣主的确是智珠在握,算无遗策,一步步将敌军引入如此绝境。 罗廷玉却是开口道:“阿犬大约知道圣主大哥心中想法。” 吴锋微笑:“说罢。” 罗廷玉道:“我军如今形成局部优势,可以很快重创徐天雄部。然而李询的中军有一千三百人,火势尚未蔓延开来,是烧不死多少人的。与徐天雄部会合之后,对我军便会形成绝对优势……” “如今先示敌以弱,令其放松警惕,而后动用精锐力量,一击斩首,徐天雄部便会大溃,向着谷内后退而去。我们步步紧逼,便能靠着这群溃兵把李询的中军全部堵在谷里,只能随着火势的蔓延,全数烧成烤鸭。” 吴锋露出赞许目光,对罗甘道开口:“皇叔当真教子有方。” “当家的过奖了,犬子这点见识能让当家的看得起,罗某人实在是与有荣焉。” “那么……”吴锋眼中精芒喷吐:“还请皇叔拖住徐天雄身边的精锐卫士,我将仗剑杀入敌阵,覆军杀将,一掷定乾坤!” 当智力已经运用到了极致,决定战争胜负的便是勇气。这一场斩首行动如果失败,那么之前的一切运筹都将白费。一旦李询的中军与徐天雄的后军汇合,重整阵势,必定能冲破吴锋部的阻拦,逆转战局。 第三百零九章覆军杀将 在北方不远处,姬碧月、叶慧灵所率领的人马已经开始和血封疆、高林峰带领的神霆部预备队开始接战。 双方兵力相近,两女的任务亦只是顶住而已,并不是难事。 因此战局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在李询将中军带出烈火缭绕的谷地之前,斩杀徐天雄,令徐天雄的后军完全崩溃,冲击李询的中军。 这一战术唤作“倒卷珠帘”,精髓是驱赶溃兵冲击本阵,要诀在于“以弱挡强,以强击弱,驱溃攻主,挡者,无不溃败”,驱赶敌方溃兵冲击敌军主力,并将恐惧传递到全军,到最后兵败如雪崩。常见于以少量精兵击溃大量弱兵的战役。 但如今神霆部的士卒训练程度还要高于五峰,便只有斩其主将才可能办到。 前方又装模作样地进行了一次冲锋,却完全无法冲破徐天雄部的防御。 “爷爷,敌人似乎很是疲惫。”一名少年禀报道,他名叫徐元,是徐天雄的幼孙,生得肤色白皙,面目阴柔,看起来很是清秀,然而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坏胚子,不止一次做出奸杀妇女之类的龌龊事情。 另一名身材颀长的青年亦道:“不过,我军士气也很低落,火场方向情况不明,中军能有多少人撤出来还不知道……” 这是徐天雄的长孙徐恒,以冷峻刚勇著称。 “爷爷,是不是要主动冲击一轮?”徐元咬着牙道:“打垮了他们,还有反败为胜机会。” 几名骑兵小头领也要求出战,防御时都是步兵顶在前头,他们只能干看着,这让习惯于挥舞着马刀砍杀的他们十分之不痛快。 徐天雄微一沉吟,道:“可能是诱敌之计。” 但又道:“我等可以站到阵列前方。鼓舞士气,并以弓箭射杀敌人。若敌人当真破绽明显,再一举破之。” 言毕,拍马向前而去。 徐恒、徐元紧随在后。 吴锋远远望见敌方军中旗仗前移,低声道:“可以了。” 后方鼓手猛烈擂鼓,号角声陡然吹得震天响起。 吴锋吁地一声长呼。兰丸载着他如同利箭一般激射而出。他周身金光大作,有魂影在背后闪烁,昂然问天。 疲惫的士卒们见吴锋亲自冲锋,不由士气大振,骑士们纷纷随着他猛冲向前,步卒继后。 箭影纷纷,向着吴锋漫射而来,吴锋手中长剑激荡,舞开一片赤红色的光网。将箭羽纷纷击落在地。 “五峰之主已经亲自冲杀上来了。”徐元禀报道。 “好啊!”徐天雄抚动五绺长髯,一扬手中长戈道:“待老夫取下他首级,赢得此战!” 徐恒道:“祖父还须提防那罗甘道。” 徐天雄道:“那是自然。” 五峰骑士如同潮水一般汹涌而至,这一轮冲击格外凌厉,将徐天雄部前方的盾阵撞得轰然断裂,不少士卒被马匹强大的冲击力撞得飞出,长枪折断之声更是不绝于耳。 罗甘道身披玄天战铠,如同一具钢铁怪物。碾压过来,一脚便能将一名士卒直接踏成肉饼。 徐天雄一挥令旗。数十名黑甲骑士便拨阵而出,以长枪结成小阵势,围攻罗甘道。 他本是吕梁山中的大寇,有自己的精锐部曲,后来带着整个山寨投靠了神霆部落,但仍旧统领着自己的部众。正是因此。李询才放心由他指挥后军。 这些徐天雄一手训练出来的黑甲骑士配合程度极高,进退俨然,霎时间就把罗甘道逼得施展不得。 吴锋猛然招手,剑舞峰副峰主吴道缺、不达峰副峰主楚凌空二人便引着队伍,左右攻击。压住徐天雄部两翼。 他瞧了罗廷玉一眼,罗廷玉点了点头,驰马如风,随着他直入敌阵中! “哈哈哈……”徐天雄抚须长笑:“罗甘道已被困住,你带着个小孩子就来冲阵,岂不是找死么?” 说话间,数名步卒挥刀向着吴锋猛攻过来。 吴锋陡然长啸一声,如同麒麟长鸣,声震原野,震得这几人都不由发木。吴锋趁势拍马而过,撞倒一人,长剑左右流转,砍杀两人。 又有一名骑士猛冲上来。 却见兰丸猛然张开口,一股红蓝两色的气流便汹涌而出。 吞噬了老妖皇的妖力晶核,它竟是具备了这样的能力,不由令吴锋大喜过望。 这名骑士从未见过能吐息的战马,不由吃惊,未曾反应过来,转瞬间便被一股寒冷的气息冻住,随即烈火灼起,将连人带马一起烫得稀烂,同声惨叫起来。 吴锋奋起一剑,将此人从人到马一起砍成两半,催马如同疾风,已是杀到徐天雄身前。 罗廷玉紧随在后。 “小子竟能杀到我前面,实在不错。”徐天雄呵呵道:“可你不觉得自己已是太深入了么?等你的部下都被赶回去,你到时候回不去,必定被围攻致死!” 吴锋斩钉截铁地道:“正是因此,我这次就是为了你的首级来的。” 徐天雄哼一声道:“大言不惭!” 挥戈上来,与吴锋战在一起。 吴锋只觉力量沉雄,震得赤剑铛铛作响,他已经调用了武魂的力量,仍旧觉得虎口有点发麻。 徐天雄毕竟是老将,内力深厚,以常理论,数招之内,的确拿不下他。 但吴锋冲杀入阵,已经是破釜沉舟,如果取不到徐天雄的首级,便很难全身而退。 罗廷玉已是和徐天雄的两个孙子——徐恒、徐元战在一起。徐恒使长枪,而徐元的兵器很是奇怪,是一只金塔,当作钢鞭使用。 以一敌二,罗廷玉并不落下风,但也很难拿下对手。 吴锋眼神电转,便有了算计。 他拍马挺剑,运足功力,直取徐天雄。 徐天雄沉气长喝,声如鸣雷,舞动长戈,迎向吴锋。 却见吴锋拍马一飘,竟是避退开去,仗着马快,驰向罗廷玉方向。 徐元正以黄金塔迎上罗廷玉的一枪,被震得胸口微闷,随即便感觉到一股冰冷的气流弥漫全身,随即是灼骨的火烫。 吴锋奋起一招“剑气侠虹”,剑芒如匹练,倏忽而出,骤然散发开来,绽放出虹一样的光芒,剑气已然脱离了剑身,却又缭绕不散,向着徐元滚滚而去。 徐元被兰丸的吐息弄得冷热交加,木在那里,吴锋一剑过来,顷刻间剑气便崩得他身躯轰然爆开,在马上炸成一团血酱,尸骨无存! 徐恒见弟弟被杀,不由大惊失色,罗廷玉大喝一声,奋起绝招——“雪花六出,梅花五破”,觑准徐恒破绽,于间不容发之际在徐恒的胸口上送了五个大洞,倒栽下马,眼见不活了。 徐天雄还没反应过来,两个孙子便已毙命,令他的老脸也不由动容。 吴锋和罗廷玉绝不会给他喘息时间,一前一后,向着徐天雄逼夹而来。 罗廷玉长枪抡得飞快,向徐天雄发力猛攻,枪影如电芒游走,却又好似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徐天雄怒吼一声,长戈猛震,他力量远大于罗廷玉,登时震得罗廷玉连人带马往后一跳,直接喷出血来。 但用力过大,更给了吴锋可趁之机。 吴锋猛咬舌尖,运转催心之术,背后的武魂也扬声长啸,令他周身金光笼罩,气势直冲云霄。 他的速度和力量都已经强化到了极限,扬剑如风,一招“星飞天外”,体内储藏的星力随着剑芒喷薄而出。 徐天雄眼见一剑破空,仿佛整个星空都凝缩在剑影之上,遽然间散发开来,令他如置身星海之内,眼目迷离,不知此身何在。 待他反应过来,收回长戈时,吴锋早已迫近,以左手猛然抓住他长戈,虎口登时被震得流血,但右手的长剑已是刷地一声,刺入徐天雄胸膛! 徐天雄惨叫一声,心脏已是被吴锋的剑气戳了个稀烂,吴锋轰然拔剑,引马飞退。 “敌将徐天雄已被我讨取!”吴锋扬声道:“尔等鼠辈,败局已定!” “呀……徐家爷孙三人……都死了!”神霆部落的士卒纷纷惊呼道。 他们登时完全失去了斗志,被五峰骑士驱赶得不要命一般向后飞退。 徐天雄一手训练出的黑甲骑士倒是一个个恨意填膺,便要杀过来复仇,然而他们解除了围攻阵势,罗甘道正好得空,巨大的钢铁手掌随手连人带马压爆一个,又纵跃而起,踩死两个,就好像踩蚂蚁一般。 借着混乱,吴锋和罗廷玉一同驰马退后,向着罗甘道、吴道缺、楚凌空等人高声道:“大家辛苦了。” 楚凌空手持五色战斧,舞得虎虎生风,将一名黑甲骑士劈胸砍断,鲜血乱溅,充满仰慕神情地道:“圣主殿下不但智绝天下,更是勇冠三军,实在是我等五峰子弟之福。” 吴锋只是浅浅一笑,这样的奉承,他也坦然接下。 第三百一十章李询的狠辣 当李询带着中军艰难地杀出火场的时候,他看见的是这样的场景。 在泥泞的地面上,徐天雄部士卒们慌不择路地转身奔跑,武器遗落满地,失去主人的马匹在混乱中悲嘶,骑士践踏着步卒,步卒和步卒又互相冲撞。 他们如疯了一般扑向己方,好像洪流一样撞击在己方的阵势上。比起谷口的烈火,五峰骑士的马刀代表着的死亡显得更加真实切近。 “徐天雄那个蠢货!”神霆部大萨满古明道怒骂道:“竟然真的让人给斩首了……” 中军被烈火烧了一阵,损伤不小,人人都满脸漆黑,士气低落,还有不少人依旧困在火场中尚未出来。 面对这样的绝境,神霆部中军的士卒们越发慌乱,在后军的冲击下,开始纷纷后退。 草海五峰的骑士们高叫着,继续驱赶,马刀不时斩下落后者的人头,展示着威慑。 李询好不容易重整的阵势,因为徐天雄部溃兵的冲击,又展现出溃乱之势,也向后退去。惊叫之声,不绝于耳。 “是倒卷珠帘……”李询道。 胡人将领都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李询便向他们解释。听完,古明道等诸将越发惊恐变色。 “我们抛下部队,跳河而逃好了。”古明道开言道:“水底那几个杀手奈何不了咱们,只要能返回部落,还有翻盘机会。” 李询叹息:“如若后军多安排一些人马就好了。” 又道:“但时至现今,却仍旧尚未到绝望的境地。” 言毕,祭起回风剑,一剑刺出,一名徐天雄部的骑士心口中剑,带着不敢置信的表情。轰然坠马。 那马依旧在狂奔向前,却被飞剑一个凌空折旋,马头断落,鲜血喷起近丈。 “各位。”李询清澈的瞳光扫视着众将:“我事先曾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徐天雄部除了他自己的部曲之外,便是噬魂纹部落的降兵。没有一个是神霆部的子民。没想到,最坏的可能性真的出现了。各位现在明白了吗?” 古明道等人都不由一凛。 面对倒卷珠帘,主将往往会下令斩杀溃兵。但部队中多有兄弟手足、亲朋好友,一旦下令,越发激怒士兵,极可能发生士兵哗变,斩杀将帅,集体倒戈的情况。 然而徐天雄手下的山贼们在神霆部落当中是独立的存在,噬魂纹部落的降兵更是新近加入。神霆部落之人对于他们并没有什么感情。斩杀起来,当可以毫不留情! 神霆部大萨满古明道手托紫金镇魂灯,以彩色的石棍猛击,紫色的妖异光芒如同瀑布垂落,直接将一名少年击得身躯崩裂开来,鲜血喷涌。 他本来头戴羽冠,满脸油彩,如今从火场一路冲杀出来。羽冠被烧得七零八落,油彩也融化流得一片狼藉。却让他看起来更加狰狞。 一位老者悲呼道:“坤儿!” 被古明道击杀的少年名为孙坤,是他的孙子。 孙天云是徐天雄的多年搭档,当徐天雄还在吕梁山中时,于山寨内坐第二把交椅。 在徐天雄被斩杀时,孙天云正在指挥围攻罗甘道。此后他试图接过指挥权,阻止住部队的溃败。然而威望不够,终究被溃兵冲得一起后退。 “老夫与你拼了!”孙天云怒吼道,舞动三尖两刃刀,向着古明道猛扑而来。 “愚蠢。”李询叹息道,眼中却没有丝毫的悲悯。 在他看来。孙天云既然无力约束这些溃兵,被杀死便是理所当然。也只有消灭这些溃兵,才有可能保全主军,反败为胜。 箭矢如雨,向着挤成一团的溃兵覆盖射击,血花不断绽放在人群当中,在扑天的火光背景下,显得越发惨烈。 古明道祭起紫金镇魂灯,紫气喷涌,向着孙天云对抗而去。 孙天云刃上绽放出霜白色的真气,与古明道的灯芒相击,流光溅射如雨。 铮地数声,一具古筝上迸发出锋锐的光芒。 孙天云正猛击古明道,骤然被这光芒偷袭,登时肋下被划破,鲜血喷涌。 古筝声骤烈,铿锵有致,光芒一记接着一记,纷然不断。 弹筝的是一名明艳少女,轻纱似雾,秀发堆云,坐在一驾马车上。她的身上倒是十分干净,没有染什么灰尘。 这少女名叫吴菲,是杜雷正室吴昕的妹妹,具备根骨,曾经在少时得散修传授音律之技,修为较杜雷还要略胜一筹。 比起姐姐来说,吴菲不但容貌胜过数倍,也因为修真辟谷的缘故,不具备一般草原女子的狐臭味。杜雷觊觎这个美貌的小姨子已久,但一直没能找到机会下手。 孙天云仓皇收回三尖两刃刀,抵御吴菲的古筝法宝发出的攻伐。 然而已经太迟了,古筝上光芒大作,九彩的锋芒激荡而过,将孙天云连人带马切成数段,鲜血喷涌。 吴菲看向李询道:“我本想以音律令他们恢复理性,但却感到有一种强绝力量在其中运作,陡然施为,恐怕要遭反噬。” 李询点点头:“我也感觉到了。这是武魂的震慑,敌将吴锋的武魂看来是有影响人心的力量,再配合上计谋,实在……” 他眼神黯然,真正地感觉到了吴锋是如此可怕。 在忘忧谷时布局被吴锋所破,他只是觉得吴锋运气好而已。 孙天云祖孙二人亦死,徐天雄部的匪兵都不由愤怒了起来,越发向着中军方向猛冲。 “你们这群畜生,不当我们的命是人命么?” “该死的小杂种,酋长殿下未曾发布命令,你凭什么这般指挥!” 李询只是冷冷一挥手。 中军将士为了逃出火场,顷刻间便和这群溃兵厮杀在了一起。 强敌衔尾追杀,友军也不容自己活命,这群溃兵完全陷入了绝望。在绝望中,他们却转向了疯狂,抱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的心态,拼命地砍杀起来。 虽然缺乏指挥,但这样的亡命拼杀,也给李询的主军造成了不小的损害。尤其是徐天雄训练出来的那些黑甲骑士,战力尤其强悍,一条命往往能换两三个步卒。 整整五百人的后军,不过半炷香时间就差不多被屠杀一空。 只有几名修为较高且水性好者,飞快地从侧面穿出,跳入水中之后逆流向上遁去,才避开了黑衣杀手的攻击。但他们也是宁死也不会再返回神霆部落了。 天色已亮,初曦照耀在地面,旗帜、衣甲、武器散落遍地,人尸和马尸错杂,鲜血混合在泥淖当中,发出诡异的气味。 眼见与李询本军之间的间隙已经越来越小,吴锋猛然大喝,战鼓和号角的声音同时响起。 “真是心狠手辣。”吴锋微笑道:“虽然看起来是正确的选择,但你仍旧是被我堵在了火场里。” 在烈火后方,有烟花冲天而起,那是寒风夜、王冲霄、齐琪放出的信号,证明杜雷部已经全部歼灭,杜雷也被杀死。 在后面,伤兵和体力不济者纷纷掉队,困在烈火当中,挣扎嘶喊着,惨叫冲云,予李询部以绝大的心理刺激。 吴锋高喝道:“投降者一律免死,保证其家人安全。负隅顽抗,杀无赦!” 李询急道:“大家勿要听他的!这一战草海五峰损失也不小,吴锋新任五峰之主,这一战下来五峰损失也不小,为弥补损失,他怎可能不大肆劫掠,以维持自己的声望?” 他言语清软,却的确命中了要害。 神霆是一个部落,部兵之间都有亲戚关系,各种近亲通婚更是层出不穷,如果放过一个人的全家,说不定就得饶过上百人,倘若接收大量的降兵,则劫掠就很难进行了。 这些部兵都记得清清楚楚,他们接受噬魂纹部投降之后,劫掠时也只是稍作了收敛,并未完全遵守对降兵的承诺。 一时间,神霆残兵们都面面相觑。 吴锋知道劝诱失败,猛地催马引剑,身先士卒冲杀前去。 李询部如今正处于踌躇当中,又因为屠杀徐天雄部溃兵而疲惫,登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阵脚继续后退,而后边火势继续蔓延,更多士卒被挤入燃烧的芦草丛中,惨叫着被烈火所吞噬。 如今李询部只剩下九百多人,面临几乎无战损的吴锋部九百人基本没有人数优势,而且士气低落。 但也不能说李询下令屠杀溃兵便是错误的决断。若不然,整个中军如今都已重新被赶入烈火当中,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罗甘道身披玄天战铠,在敌阵中冲杀,如同虎入狼群,所向披靡。 李询猛地咬牙。 但他还不想放弃,不想承认自己失败。 “前有强敌,后有烈火。只有杀出一条血路,才能逃出生天。” “诸位将士,小竹子是个外人,但危急关头,请容我叫你们一声弟兄。各位弟兄,今次落到如此境地,实是中了吴锋的奸计。但各位都是草原上的天骄,这样憋屈地死在此地,就甘心么?” “请随我冲锋,凿破敌阵。待他日重整旗鼓,再报此仇!” 草原人率直,李询谋不如人,便贬低吴锋的计谋为奸计,的确令许多人心有戚戚焉。 眼见李询仗剑而起,如同一道流星一般杀向敌阵,士卒们因求生**而重新鼓起了勇气,向着吴锋军冲杀而去。(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四妖殁 远处,有成群的白鸽冲天而起。 这白鸽被放出鸽笼,就证明高林峰和血封疆部打得不算差,姬碧月、叶慧灵的确不是他们对手。 然而两女以九百对一千,任务只是保证阵线不被攻破,纵然被压着打,短时间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而李询部如果短时间冲破不了吴锋部的封锁,便会被烈火所吞噬。 但这些鸽子也的确振奋了神霆部中军残兵们的士气。 吴锋只是冷哼一声:“若非这小子从中挑唆,你们怎会落得如此境况?现在还相信他,岂不是太可笑了?” 说完,便催动兰丸,向敌阵猛冲。 李询心知威胁最大的除了罗甘道,便是吴锋,猛一挥手,令精锐部队都去牵制二人,身边竟是空空荡荡。 如此做法,令有些被吴锋言语迷惑的士卒们又重拾了对李询的信心——如今战局如此不利,李询若是贪生怕死之徒,就该驾起飞剑叫上血封疆、高林峰等人一起逃命才对。 而且李询吞灭噬魂纹部落一战实在精彩,让神霆部的士卒都对他极为佩服,如今还依旧残留着对他的敬畏。 “三河李询在此。”李询轻声道:“有谁愿意上来领教?” 罗甘道父子被数十名精锐骑士困住,古明道和吴菲两人双双向吴锋攻杀而至,更有十数名骑士和步卒跟随在后,剑舞峰副峰主吴道缺和不达峰副峰主楚凌空所带领的左右两翼也被牵制。 李询所使用的衡轭阵分为三个纵队,互相支援,能有效抵消吴锋鹤翼阵的夹击效果。然而如果吴锋用其他阵势,却又无法像一堵巨墙一样逼压李询军。 四名妖族向虚悬在半空中的李询猛攻上去,他们是齐琪派来协助吴锋的侍卫。 如今李询成为了敌阵最大的弱点。只要擒下他,就大局底定了。 锦贝一身锦衣华服,手中折扇一扬,背后两扇贝壳扇动,一道冰柱便向着李询猛攻而去。 血电手持一柄盘虬龙枪,锋芒吞吐。划出一道耀眼的血光,直取李询当心。 这是一名身材极为高挑健美的女子,小麦肤色,红发红眸,杀气腾腾。说不上多么美貌,但却煞气逼人,散发着野性的气息。 九凰身着赤金神衣,浑身烈霞腾腾,扑上长空。手持凤翅鎏金镗,划出一道血凰虚影,向李询盖顶碾杀而下。 麟天一袭七彩战甲,掌气崩云,幻化出一头玉麒麟,自地面扑腾而起,仰首向天,直噬李询。 这四名妖族都拥有上古天妖的血统。实力不弱,因此才被选为齐琪的贴身侍卫。 四方齐攻。这是绝杀之势! 李询眼神闪烁,似是有数分恐惧。 四人不由得意,越发加力攻杀。 却见李询的瞳孔中骤然流露出一股摄人心魄的刚毅。 凝重如同巍巍泰岳,带着永恒的气息。 吴锋在不远处正奋起一剑,将一名骑士连人带马切成两半,陡然感觉到这种气息。 这样地熟悉。 三年的时光。仿佛近得就像指尖的缝隙。 他心中骤惊,待要冲杀出去,但已经是来不及了。 “山岗八极破!” 回风剑光华大放,沉稳如山,却自八个方向一同绽放锋芒。 剑影萧萧。凌天绝地。 隆隆爆裂之声响起。 锦贝的冰柱在白光照耀之下化为雾气消散。 血电的血光如同太阳下的露珠一般蒸发。 九凰和麟天夹击的神凰、麒麟影迹在锐啸当中轰然炸开,归于虚无。 而后剑影一化十,十化百,有充盈天下之势。 吴锋亦未曾想到,李询竟然有这样的实力。 他十三岁时实力不过尔尔,是因为失去了父亲的指点,自己年龄不够,理解能力尚未成长起来,也不足以独自修炼。 但那时李询也败在他手里。 现今李询却能发挥出这样可怕的力量! 锦贝、血电、九凰、麟天四妖惊诧飞退,但一股从内向外撑开的力量,却不知为何偏偏将他们吸引住,几乎要动弹不得。 李询面色平静,轻弹指间飞剑。 剑影越发迅疾。 锦贝被卷入其中,先是两扇贝壳带着血落下,而后被咆哮的剑芒切成了一团肉酱。 九凰和麟天面临的则是凝聚成束的多道剑影,如同剑炮一般。两妖一个在李询头顶,一个在他脚底,根本避无可避,轰地一声直接被击中,形神俱灭。 只有血电险险逸出,她正以为李询是不忍对女子下手,却见李询飞剑一纵,追击上来,剑光一闪,将她人头刷地割下。 不过眨眼间,四大妖族侍卫尽数被杀。 一时间,神霆军中欢声雷动! 原来李询正是要以自己为诱饵,一招击杀强敌,以此鼓舞士气。 李询猛地咽下方才因剧烈消耗道力而喷到嘴里的鲜血,装出一副从容平静的表情,衣衫飘飘,俊美如玉,仿佛谪仙降世。 修真者最大的优势,便是有强大的群体攻击能力,便于以寡击众,这一点在战场上极为有用。 李询方才这一招如果只攻一人,杀伤力也不会高甚多。 吴锋苦笑,齐琪派了四个护卫协助自己,没想到一下就被李询给全数宰了,实在不好向她交待。 他信手一剑“石间清泉”,清光闪烁,又斩死一名步卒,并逼开了吴菲和古明道,杀出重围,待要冲击李询而去。 却见李询压根没有停下的势头。 他稚嫩的面庞上浮现出刚毅如铁的神色,眼中却流光湛湛——那是一往无前的意志。 李询虽然正喉头溢血,周身剧痛,但连杀四妖,正是锋芒无人可挡之时,凭剑向着剑舞峰副峰主吴道缺方向飞纵而去。 吴道缺正率军猛冲李询部侧面,未曾想到李询骤然而至,当下挥掌来迎。 吴道缺绰号血手,双手充斥真气,坚硬如玄铁,浮现血光,可坏人经脉,压根用不着兵器。 方才的战斗中已有至少六人被他蒲扇大的巴掌拍成齑粉。 他挥掌处,血芒喷涌,直取李询。 双掌与飞剑交击,发出金铁之音。 奈何李询终究是抢占了先手,战不五合,飞剑锋芒大放,直接斩断吴道缺一对大手,削下他首级。 吴道缺头颅抛起,犹自带着无法置信的神情。 第三百一十二章枪山似海 吴菲和古明道眼见李询连斩五将,不由大喜过望。 却见已经冲向李询的吴锋陡然间拨转马头,向着古明道冲击而来。 古明道吃惊,猛敲紫金镇魂灯,紫气如同水瀑一般垂落而下,凝重无比,如要压塌长空。 却见吴锋一个翻滚,猛然下马,兰丸喷出一口冰火吐息,抵敌住古明道的紫金光华。 吴锋运发地走剑法,贴地漂移,剑芒如同毒龙钻天,直接凿穿古明道马腹,惨叫声中,血肉飘扬。 古明道身形一颤,随即齐刷刷从中间分成两爿,就好似劈柴一般。 吴锋身形不稍缓,立即转攻吴菲而去。 吴菲花容失色,催动马车急退。 她的马车前的两匹驰马并非真马,而是整个法宝的一部分,亦不会受到烈火惊扰。这车驾更有辟尘的效果,使得吴菲在冲出火场的时候,身上也没有沾惹半点烟尘。 吴菲手中古筝疾挑,兵戈杀伐之音大作,锋利的光刃如同瓢泼大雨一般向着吴锋斩杀而去。 音律用以扰乱心神,锐芒才是真正致命的攻击。 但吴锋眼神凌厉,面容冷冽,丝毫不为所动,剑气凌霄,向着吴菲逼压而下。 吴菲古筝打得更快,羊脂玉一般的素指都被筝弦割裂出血。 “红袖烟岚!”吴菲双袖齐拂,凌厉的光刃化成浅红色的光雨,如烟似雾,杀意深敛,却越发步步杀机,充盈每一寸空间。 “遮天蔽日。”吴锋扬起赤剑,剑光闪烁。无往不至,舞开一片剑网。 红烟滚滚,却被乱剑斩碎,烟消云散。 吴菲大惊,再次飞退。 吴锋脚踏征天步,凌虚破空。纵剑向前,步步紧逼。 交手不三合,吴锋一声长啸,背后武魂之影狂舞,灿烂的金华灼眼夺目。 吴菲心神陡震,感觉一股玄奥的力量,深深地攫住了自己内心中的恐惧。令她浑身颤抖,冷汗直出,偏偏动弹不得。 面对这美貌女子。吴锋全无怜悯,长剑凌空斩下,有千钧之势。 不理会对方哀求的眼神,吴锋剑气碾杀而下,登时将吴菲连人带车一起劈成了齑粉。 他看向李询,长声道:“来而不往非礼也!” 李询连杀五将,着实打击草海五峰方面士气。而吴锋如今将古明道和吴菲都杀死,足能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罗甘道和罗廷玉见吴锋如此神勇,也为之振奋。 罗甘道奋起玄天战铠。钢臂怒击如雷,登时将两名精锐骑兵震得爆碎,血肉迸溅。 罗廷玉亦不甘落后,飞枪如电,所过之处,骑士皆不敢撄其锋芒。 李询已然飞回阵内。居中指挥战斗。 激战继续进行。 李询的奋迅的确令神霆部士气有所增长,但吴菲和古明道随即被吴锋杀死。神霆一方被压着打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还被继续向谷中逼压,而青霭滩的烈火却也继续蔓延着。 从火场一路杀出来,令大部分战马都损失掉。加上士卒疲惫,令神霆士卒虽是背火一战,却也无法突破困境。 李询部前方的骑兵一个接着一个战死,或是战马被杀,不得不转作步战。 眼见敌军似乎崩溃在即,罗甘道对吴锋道:“请当家的期待在下的表现!” 言毕,带着罗廷玉,如同一把尖刀一般,直插敌阵。 吴锋含笑点头。 巨大的钢铁战甲,令罗甘道如同荒古巨兽,在敌阵中左冲右突,所向披靡。 右翼指挥官——剑舞峰副峰主吴道缺虽死,但立刻由前椿作峰副峰主赵发之弟,现椿作峰代理峰主赵晴川负责接替。作为总指挥官的吴锋无恙,整个阵势便不至于指挥失灵。 李询艰难地催持着阵道,指挥着士卒,小脸上汗珠点点滴落。之前他拼力连杀五将,已经让身躯受了不轻的内伤。 罗家父子越发奋勇,在敌阵中赫然凿出一道血河。 吴锋突然感到有几分不妥。 他惊呼道:“皇叔,速速回来!” 纵然是征天高手,孤军深入敌阵也不是什么稳妥的做法。何况罗甘道身后还有一个吊油瓶? 但眼见吴锋斩杀古明道和吴菲之后,罗甘道争功心切,道:“当家的勿急,待我擒了李家小子,献给当家……” 话音未落,只见李询眼神骤厉,气势横空暴涨,猛然拂袖,衣袖刹那间鼓胀,轰然炸开,化为布条漫天飞舞。 敌阵中的步卒如被玄天之力连结在一起,千军即一人,所有人的精气神都聚集在李询身上。 当他招手之时,大地似在起伏汹涌。 “枪山似海!”李询眼神如电,掷地有声道,威仪凛凛,仿佛仙王降世,完全不似十三岁的孩童。 步卒纷纷挥枪,同声长啸,就如同一场大地震一般。 大地为之摇颤,枪影纷纷,如同树丛一般拔地而起,又恰似海潮起伏。 处于罗甘道父子后方的数个掠阵的神霆军骑士,都被巨力所挤压,枪影穿身,登时刺成筛子,血肉喷溅! 罗甘道蓦然变色。 枪山似海,为三河李家远祖所创,也是中级步兵战法中最强的一种。 李询小小年纪,便修成这种战法,更是在短时间内,令一群新上手的步卒能够发挥出此战法的强绝力量。练兵手段,实在惊世骇俗! 他当机立断,一把抓住罗廷玉,一个飞甩,落在五峰军本阵当中。 这是作为一个父亲最准确的决定。 随即无数枪影,如同滚滚海潮击打在铁甲之上,又如同重峦叠嶂,碾压而下。 玄天战铠轰然崩开,却是并未缩小飞回罗甘道祖窍当中,而是炸得翻飞开来,化为一堆废铁! 李询颓然向前倒去,靠在战马上,大口喘息。将战法的威力聚焦在一人身上,实在消耗了太多的道力和心神,令他的内伤又加重了。 罗甘道浑身是血,强撑着飞到吴锋身边。 罗廷玉猛地抱住他。 却见罗甘道吐出一口血,当中赫然有内脏的碎片。 方才的战法一击,不但损害了他的**,更重创了他的神魂。 罗甘道悲道:“利家……爹爹是不行啦……以后好好辅佐当家的,他的本事,必定能杀掉罗风,为咱们家报仇……” 他实在低估了李询,未曾想到十三岁的少年,战法便有如此威力,更能操纵一群新上手的部队发动强劲的战法。 言毕,再次喷血,如泉不休,沾了吴锋和罗廷玉满身。一歪头,便再没了气息。 征天高手,大周皇叔,铁甲王罗甘道,就此毙命! 罗廷玉身躯一颤,登时嚎啕大哭起来。 吴锋在内,五峰诸人也都不敢置信。不过眨眼间,就发生了如此变化! “猛攻。”李询倚在战马上,有气无力道。 他最后的底牌,便是五峰众人不知道他战法的威力。 但必须要杀死分量足够的人,才可能扭转战局。 如能杀死吴锋,自然最好。然而吴锋反应太快,要想狙杀实有难度。 而身披玄天战铠的罗甘道战斗力自然奇强,但最大的缺陷便在于笨重,灵活程度不够。 李询先拼命连杀五将,再故意指挥失误,将吴菲和古明道身边的骑士调开,令二人被吴锋斩死。 罗甘道行事一向稳重,但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贪功,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如别人。这点李询早已从血封疆和高林峰口中得知。 吴锋不过镇野境,便连杀二将。罗甘道自然激起好胜之心,而罗廷玉向来吊在父亲屁股后头,于是也一同杀入垓心。 当战法发动之时,罗甘道为了保护儿子,越发无法护及自身——故此,必死无疑! 李询轻喘一声,暗想道:这一套算计,只要有一步不合预期,便必定失败。然而敌人似乎以为胜局已定,都放松了警惕——看来,胜利之神仍旧是眷顾我的罢? 数十年前,他的玄祖父李毅迎战神霄军主将王彦云,以寡敌众,也是战局极为不利,自以为必死,后来却成功击退敌军,因此扬名天下。 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声,从李询部士卒当中发出。 那位被钢铁包裹的征天高手,杀伤神霆将士不知凡几,却被李询奋起战法一击,就此毙杀! 神霆军放弃了防御,一个个如同不要命了一般,向着五峰军猛攻而去。 他们坚信——胜利就在眼前! 第三百一十三章擒 吴锋几乎要被惊得呆住。 最后关头,他实在大意了。 罗甘道之死,对于五峰方面的士气,实在造成了不小打击。 吴锋猛然挥手:“盾兵速速做好守备!” 所幸罗甘道终究是五峰的外人,所以其死亡并不至于令五峰军直接崩溃。 吴锋部迅速转为防御阵形,齐刷刷如同铁壁铜墙一般放下大盾,长枪好像密林一样从中探出。 李询以手指点,后方旗手猛打旗帜,对五峰军发动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时至现在,已经无路可走的神霆部士卒们才真正打出了绝地反击的气势,攻击如同潮水一般,前仆后继,泯不畏死。 他们忘记了疲惫,忘记了恐惧,只是为了杀出一条生路,向着五峰的阵线发动冲杀。 草原人不擅长用盾,士气下降的五峰军面临这样决死的冲击,很快便显出摇摇欲坠的趋势。 这还是对面的骑兵损失殆尽之后。 倘若对面还有大量骑兵的话,结果实在难以想象。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吴锋对士卒们严肃道:“严守阵线。” 又对抓着他衣襟号哭的罗廷玉道:“等我们反击的时候,便是敌人崩溃之时。” 罗廷玉将信将疑地看着他。 吴锋叹息一声。 幸亏敌军的战马已经基本消耗一空,幸亏己方的防守能力并不是太差,不然这一战还真可能被李询翻盘。 每当阵线出现裂口,吴锋便以极为精确的指挥,引动士卒,飞速修复阵线。 当李询部再次冲击上来时。气势已稍沮,不复之前的声势。 经过几轮冲锋仍然未能成功撕裂吴锋部的阵线,令他们的锐气开始削减。 疲惫终究是已经深入了骨子里。 不过他们的眼神中依然充满了对于生的**。因为求生,所以不惧死亡地冲锋向前。 吴锋猛打战旗,道:“可以反击了。” 他向后方打一个眼神。 陡然间,无数黑色球体被从阵后猛地扔出。爆炸在敌阵当中,迸发出惊天的烈火! 宏亮的声音响起:“火已经烧过来了!你们全玩完啦!哈哈哈哈……” 数十人一齐发出这样的声响,一时间声震苍穹。 李询面色陡然变成惨白。 原来这才是吴锋最后的底牌。 被爆炸炸死炸伤的人并不算多,这种火弹的杀伤力其实有限。 但这群疲惫至极的神霆士卒,其实早就成了惊弓之鸟。 当烈焰再次从他们的眼前闪烁而起,之前那骇人的景象,再次浮现在他们的脑海中。 弓手们发起最为猛烈的齐射,箭雨如同瀑流一般落在敌阵。 吴锋本想在敌人开始崩溃时再打出这张牌,令他们更加猛烈地自相践踏残杀。 但现在已经是不打不可的时候了。李询军仍然有着冲破己方防线的可能。一旦防线出现缺口,士气大跌的己军便可能一溃千里。 他呼唤着自己的武魂。 “先祖,请将武魂之力赐予我,令我掌控敌人的一切恐惧!” 他的眼中焕发出深邃无垠的光芒,如能吞噬一切的黑洞。 吴锋长啸一声,身先士卒,率着队伍发起反击。 被仇恨填满胸怀的罗廷玉紧随在后。 武魂忌部千殇缭绕吴锋的身躯,疯狂地咆哮着。卷动暴烈的长风。 当吴锋的眼神扫视而过,神霆士卒们心底深藏的恐惧再次被唤醒。 忌部千殇的武魂之力——往生。能够掌控敌人的恐惧、怨念等各种负面情绪,并加以放大,在关键时刻能够左右整个战局。 吴锋以爆炸的火弹重新唤起神霆士卒的恐惧,以武魂之力进行放大,并在此刻发起决死冲锋。 神霆军中开始发出一阵阵的惊呼,队伍不可抑止地开始混乱。 久战亦不能逃出生天。他们的疲惫也实在到了极限。 李询长叹一声,望着开始互相冲击,自相残杀的士卒,以及满地倒伏的旗帜。 有人更是疯狂地掉头冲进火场当中,又带着满身的烈焰惨叫着冲回来。撞在别人身上,令整个阵势更加混乱。 猛然咬牙,李询凭剑而起。 不达峰副峰主楚凌空挥动五色战斧,向着李询猛劈而至。 未想到李询竟是一副拼命的架势,催动回风剑,长风骤起,直取楚凌空当胸! 楚凌空奋斧猛格。 战了数合,李询身躯一颤。 楚凌空明白他是受了伤,不由大喜,心想这当真是送上来的功劳。一斧斫下,直取李询肩头。 刷地一声,李询肩头被斧擦过,鲜血登时迸流而出。 楚凌空正在得意,却见一个小鼎凌空而起,上有四凶图案,迎风即涨,砸向他面门。 正是仿制的伏龙鼎。 他的斧头太重,一时半会收不回来,被伏龙鼎仿品轰然砸下,眼前一花,登时被砸得昏沉。 李询又飞起一剑,割了楚凌空首级。 他竟是故意露出破绽,挨上一斧,来换取楚凌空大意,一击毙命! 五峰军正在奋勇冲击神霆溃兵,却见这关头楚凌空竟然战死,不由都发愣。但借着这个机会,李询却凭剑登空,发挥出难以想象的速度,一飞冲天! 几名弓手猛然开弓搭箭,却纷纷落空。 李询做出一副要拼命的架势,片刻之间杀死楚凌空,以此令左近的五峰军短暂失神,然后方才飞天逃命,其心机决断,不可谓不可怕! 直到这时,神霆残兵们才意识到自己遭受了抛弃。李公子终究是外人,怎可能和他们同生共死? 吴锋叹息一声。 啪地一声枪响。 吴锋吹了吹铁炮口的青烟,只见李询肩头伤口处鲜血越发狂涌,如同断线的风筝一样坠落下来。 李询本就伤势不轻,被吴锋一枪打中,炙热的真气入体,掉下地来,便跌了个半昏沉。 吴锋直接催马奔过去,将跌在地面上的李询一把攥住脖颈。 罗廷玉冲过来,挺枪便要将李询刺死,却被吴锋催马避开,道:“待此战结束,再决定如何发落这小子。” 言毕,喝道:“来人那,将李家的小子捆好!” 他点了李询全身穴道,但也知道修真者与武者不同,心里不放心,又取出几枚符箓,贴在李询泥丸宫上。 这是云海岚留给他的符箓,一经贴上,李询果然便定在那里,本来还在微微挣扎,如今却好似死了一般,一动不动了。 几个士卒如狼似虎地冲上来,将他五花大绑,捆得如同粽子一样扔在马上。 李询被俘,神霆残兵终于全面崩坏,像疯子一样互相砍杀,血流成河。也有不少人跳进水里,但不会水性者全部喂了鱼鳖。 看向那群狼奔豕突的神霆部溃兵的凄惨模样,吴锋长叹一声,陡然生出同情之意。 “投降吧。”他中气十足地道。 “我不能保证你们家人的安全,也不能保证你们有多好的待遇。你们将成为五峰的战仆,如果想要获得自由,还需得以自己的努力来赎身。但至少你们可以活下去。” 这条件实在很糟糕。 但处于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这样的条件正证明吴锋不会毁诺杀降。 吴锋看向草海五峰的士卒们。 这条件他们看来也能接受。 终于有几名神霆士兵放下武器,向着五峰军方向狂奔过来,被按倒后剥下盔甲。 第三百一十四章尘埃落定 再勇敢的人,在这样的状况下,也多半会选择生存的,哪怕是再屈辱的生。 毕竟他们的信心和勇气,都已经被完全击碎,如今是真正的、彻底的绝望。 好死胜过赖活着。 只不过崩溃的队伍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解除混乱状态。在这过程中,又有不少人自相残杀而死,或是坠入烈火和河流当中。 共有七百余人投降,大部分带伤。 另外有五人不肯投降,互刺而死。 来到草原上的追杀队本有十人,在追杀过程中被罗甘道击杀一人,还剩九人。在方才的激战当中,三人被杀,包括李询在内四人被擒,尚有血封疆和高林峰带着神霆军的预备队,与姬碧月、叶慧灵部激战当中。 吴锋留下大部分士卒看守俘虏,只带了两百骑支援陷入苦战的姬碧月、叶慧灵两女。 但当被捆成粽子的李询出现在敌方阵前时,本来处于上风的神霆军顷刻间就开始崩溃,亡命一般逃奔。 吴锋下令掩杀,又砍下了数十枚首级。 没有人马负责夹击,终究是让这千人预备队的绝大多数人都给逃了回去。但这不重要,毕竟大局已经定了。 高林峰和血封疆飞起来逃窜,然而在空中显得格外显眼,被吴锋一枪一个给打了下来,就好像打鸟一样,同样被捆得结结实实。 吴锋下令士兵们就地扎营休息。 大火整整烧了一日,当火焰熄灭,五峰的兵力才得以聚在一起。芦草遍地的青霭滩,已是化为一片焦黑,水洼也都被蒸干,烧焦的人马尸体交错叠在沙滩之上。骇人眼目。 此战计歼敌接近两千一百,俘七百余人,获战马百余匹,衣甲武器极多。 草海五峰方面死者四百有余,伤者五百余人。一名峰主和三名副峰主战殁。 兵贵神速,吴锋令留守五峰的士卒们负责打扫战场。埋葬尸体。俘虏们被分散囚禁起来。吴锋本人则带上两千部队,直扑神霆部落而去。 神霆部所剩战力,当然并不止两千。然而酋长杜雷在内的各重要头目几乎全部战死,就连算无遗策的军师李询也被俘虏,加上接近三千人的损兵量,对神霆部造成了爆炸性的打击。 杜雷的弟弟继承了酋长之位,但无力统御一片恐慌当中的部落。来自噬魂纹部落的人口大批逃散,而后神霆部落的部民也开始纷纷携家带口出逃。 但杜雷的弟弟却认为草海五峰受创必定也不会小,短期内吴锋应当不会过来攻打。因此虽然也准备疏散人口,但进行得非常迟缓。 结果当吴锋赶到之后,轻易地便击破了神霆部最后的抵抗。 杜雷之弟被擒获,随即在部落中央用于祭祀的石台上斩杀。 杜雷的遗孀吴昕、唐芊芊、紫姬三人成为了俘虏,或者说俘虏中的一小部分。 尹天德和赵发已死,但吴锋仍然信守了对他们的承诺。 战胜之后,允许自由劫掠,三日封刀。 神霆部落实在是太大。这样数万人口的大部落,绝不是现在的草海五峰所能消化掉的。吴锋这次报复式攻击。也只是将它打散而已,当吴锋撤军之后,它必定又会在其他地方重新聚拢。 已经结成死仇,那么将神霆削弱得越厉害,当然越发有利。 更何况,吴锋新任五峰之主。这次草海五峰的战损又实在是前所未有,必须通过劫掠来弥补损失,如果仍然禁绝劫掠,必定令峰内怨言四起。 吴锋站在高岗之上,望着烈火焚烧后的帐篷残骸。以及散落满地的尸体,幽幽长叹,叹声飘散在北风中。 自己正如云海岚所希望的,开始成为一个心狠手辣的枭雄。但倘若她看见今天这场景的话,真的会开心吗? 虽然明知道倘若五峰战败,便也是这等下场,吴锋却心中郁结,难以释怀。 当他下令劫掠之时,话语十分之果断。也收获了士卒们感激的眼神。 当他带着士卒们离去的时候,带走了数以万计的牛羊和牧马,数百名女子和战俘,以及上百车的战利品。留下的则是一片狼藉的草原,以及六千多具尸体,尸体中有老人,有女人,也有孩子。 有一个附属于神霆的小部落声称是被杜雷胁迫而加入神霆。吴锋考虑到这个小部落只有千人不到,在草海五峰的消化能力之内,于是保证了他们的安全并将他们也带向五峰。 吴锋静静听着士兵们的欢声笑语。在他们当中,吴锋不能表现出不开心的神色,毕竟正是他下达了劫掠的命令。 不达峰王冲霄对吴锋道:“禀圣主,根据俘虏所言,我们之所以受到抵抗如此之薄弱,与一个人有关。” 吴锋露出感兴趣的神色:“哦?是何人?” 王冲霄道:“这人名叫古荒,是神霆部落的总教头,天荒十三骑就是他训练出来的。他坚信我们一定会尽快来报复,劝谏杜雷之弟失败后,带着上千部队和大量的牧民逃走了。” “在草原上的土包子里头,还算有点见识。” “那古荒还说他要保存神霆部落的火种,伺机向我们草海五峰复仇……” “有趣。谅他翻得起什么风浪来?” “是,丧家之犬罢了。”王冲霄神色突然变化,这钢铁汉子竟然显得拘谨起来,又道:“在下有一事相求……” 吴锋笑道:“说罢。这一战你阻击杜雷部,斩杀魔羽尘,功绩实大。” 王冲霄道:“在下的妻子前年病逝了。我看那杜雷的老婆……” 吴锋拍了拍他的肩头:“原来是缺女人了。茶杯就要一套才美,只要一个岂不是磕碜,那两个小妾也都给你罢!记得让她们洗干净点再学会用香水,不然那味儿可不好闻。” 王冲霄大喜作谢,一边不少士卒也听得发笑。 由于携带了大量的战利品和俘虏,不可能在一日之内回归五峰,队伍在道路附近扎营。 当晚,夜凉如水,群星满天。 士卒们大多都已睡熟。吴锋孤身一人,负着双手在营外的山丘上漫步。 第三百一十五章地牢 一道丽影如同烟雾一般飘然而至,伴着淡淡的妖香。 “齐郡主,还没睡?”吴锋道。 “营地里男人汗味太重,有些不易睡着。”齐琪玉音款款道,这烟视媚行的妖精,无论说什么话都带着淡淡的柔腻。 “原来如此。”吴锋柔声道:“请郡主明天早晨就挑选一匹良马,先行赶回五峰罢。不必随着大部队一起行动了。” 贴心的言语,伴随着一种磁性,带着直入心底的力量。 齐琪只觉心尖一软。 又听吴锋道:“我指挥不利,害死了郡主的四名侍卫,还真是无颜以对。” 齐琪微笑道:“只是侍卫而已,死了就死了罢,战场本是勇士们注定的归宿。幸亏人家没把如同姐妹一样的婢女派给你——不过,其实这一战,当家打得还真是精彩呢。” 以寡击众,而且己方士卒又不如对方骁锐的情况下,只损失了三百多人便将硕大的神霆部整个击溃,对方的指挥人员非死即擒。吴锋这一战打得的确出色。 若说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高手的损失显得多了些,尤其是征天高手罗甘道的死。 “承蒙郡主体谅。”吴锋目光深邃,投上浩淼无垠的星空,带着一种奇异的落寞。 齐琪看向吴锋侧脸,挺秀的轮廓中有冰一般的孤寞,带着让人心疼的意味。 “当家的似是不开心?”齐琪幽然道。 吴锋将目光收回来:“没有。我只是在想,这次是否杀戮太甚,有伤天和了?” 他想起之前发生的场景。 罗廷玉当着众人之面,如同一条疯狗一样撕碎了一名牧民少女的衣衫。 少女见是一位十分清秀的少年,便也并未多么挣扎,未想到罗廷玉怒吼一声。用长枪直接扎穿了她的小腹。鲜血涔涔,洇开在草地上。 吴锋实在想不到这十四岁的少年,也能变得如此残忍。 这一战草海五峰虽然只阵亡了三百余人,却已令不少人失去了亲人。这正是这群人在劫掠之时,显得尤其残酷,哪怕是杀戮手无寸铁者。在他们看来也能稍稍发泄内心的仇恨。 齐琪安慰他道:“弱肉强食绝不只是草原上的规则,据琪儿所知,我们妖族部落之间的攻杀也是如此。当家的也有不得不这样做的难处,不必自责。” 吴锋轻叹一声。 当然可以下不为例,但恐怕也仅限于小小的草海五峰而已。当自己真正走上争霸之路后,便免不了双手染遍苍生之血。 别人且不说,以义称于天下的北燕女武神尚清影,或是以军纪严明著称的神堂堂主苏梦枕,都有纵兵劫掠杀戮的记录。很多时候。这是部下们的集体诉求,并非上位者的道德品质所能决定。 齐琪纤纤细步,步履精妙无方,令人不由遐想绣鞋下的玉足该是何等模样。 她款款移近,凝视着少年俊逸无俦却还微带两三分青涩的面庞。淡淡的忧色褪去了吴锋平日里的逼人锋芒,令他更显得精致犹如梦幻。 “当家的……”齐琪暗香轻吐,眼神妖媚:“琪儿好像喜欢上你了……” 妖族女子热情奔放,并不作掩饰。 吴锋微愣。却是随即道:“死兔子又如何?” 齐琪秀眉微颦,随即轻轻一跺脚道:“可是人家也好似喜欢军师。同时看上两个优秀绝顶的美少年,便是琪儿纠结的地方了。” 言语娇软,却透发出一种坦诚的热情。 吴锋坦然道:“那就选第二个吧。你若是真心喜欢第一个,便绝不会对另一个感兴趣。” 齐琪怔了怔,妙目闪烁,问道:“那当家和军师。谁是第一个谁是第二个呢?” 这下轮到吴锋木然了,未曾想到自己的话还有这样的破绽。 自古美女爱英雄,吴锋也算年少有为,这妖精郡主瞧上他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与云海岚分别之后,吴锋难免空虚寂寞。回想起在北极时软玉温香日日在怀的旖旎时光。这一番惨烈的杀戮之后,空虚感便越发强烈。 如果吴锋是个缺乏自控力之人,当是会直接把这妖精推倒在草地上。 但他只是带着疲惫的声调道:“齐姑娘,抱歉。” 齐琪转过身去,道:“当家的有心上人了?” 吴锋没有答话,已是默认。 这妖精太过急切直接,想必认真不到哪里去。 然而如果碰了,又该麻烦不小。 他只是不想沾惹麻烦而已。 齐琪哼了一声:“真是个死板的小子!” 踏着碎步远去。 “死兔子,这妖精交给你摆平了。”待齐琪走远,吴锋才望着她婀娜的背影,自语。 数日后。 地牢当中,感受到光线的李询缓缓睁开眼睛。 这几天来,他没有得到一点食物和一滴水。 他本以为自己将这样死去。 一开始是极致的绝望,后来心境却渐渐平和。所怅然者,不过是三河李家,从此前途渺茫。 “孩子……三河复兴的希望,就着落在你身上了。”老迈的玄祖李毅摩挲着他的头,叹息着说道。 他自幼就记着这一点,所以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杀人,学会了欺骗,学会了不择手段。 这一次不惜在草原上卷起滔天战火,不过是为了检验自己的能力究竟到了什么地步,是否足以在接掌家业之后,振兴三河剑派。 当然也有在草原上建立影响力,以备以后争夺天下的想法——如果自己能率领着三河剑派摆脱神霄道的控制的话。 未曾想到却踢上了铁板,把自己搭了进去。 这就是宿命吧,就好像祖父在辉煌无垠前途无量的时节,却被自己人暗算,中箭身亡一样。 他不敢想父亲该是何等的伤感。 “还好吗?李家的小子。”有人揭下了他顶门上的符箓,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传入。 “我要被处决了?”李询平静道。 “你哭过。”吴锋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望着李询的眼眶道。 泪水早就干了,但仍然残留着眼泪的痕迹。 李询突然就脸红了:“没……没有!” “你表现得真的很出色。多么奇怪啊……”吴锋叹息道:“你明明让我损失了这么多优秀的部下,我却对你提不起一丝恨意。” “你进步得比我要快……但恐怕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兵法指导。”李询道。 “没错。”吴锋并不忌讳这一点。父亲曾经教过他兵法,但是那时候自己还太小了。 在奇谋上,吴锋表现得比李询出色太多,但正兵却可能有差距。因此已经将李询困在火场里,还差点被李询翻盘。罗甘道之死,固然有罗甘道本人轻敌冒进的因素,也的确与吴锋本人的排兵布阵还不够完美有关。 李询忽地低声道:“我不会向你求饶。但如果我能活下来的话……”他顿了顿:“我会对你很有用。” 吴锋问道:“你有家族的责任?” “是。”李询点头。 吴锋忽地长笑起来,走过去猛地拍打着李询的肩头:“强装成熟,还真是无趣啊。” 李询愕然看着他。 “然而我也不得不这样。”吴锋伸了个懒腰:“真是无趣。” “真是无趣”这四个字很重要,所以要说两遍。 又道:“我不想你死。” 尹天德和赵发的死,不见得是什么坏事。罗甘道的死倒是一大损失。 昨天罗廷玉哭着请吴锋把李询交给他处置,还提出要把一把宝剑献给吴锋。 那把剑名叫鱼肠,是名动四方的天下五剑之一,被罗甘道机缘巧合所得。而北燕冰龙尚清影的霜虬剑,也在五剑之列。 吴锋心头也感到皇叔帮自己招揽了几千妖族,现在战死沙场,如果不处死凶手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但他偏偏又觉得李询这样的奇才,倘若就这样夭逝,实在是一大遗憾。 毕竟这一战的确是吴锋平生以来最为畅快的对决。 细算起来,李询所做的一切,也都帮了吴锋大忙。把罗家父子赶到他这里,令罗甘道招揽了南妖馆和天妖宫的人马。引来神霆部落,使得吴锋得以一战树立威名,并缴获了大量的物资,今后草海五峰便能吸引大量流民来投,发展定然一日千里。 听到吴锋这话,李询却不由黯然。知道自己的命运并不完全决定于吴锋之手。 吴锋道:“我会让五峰的重要人物投票表决。但你如果活下来,也是我的俘虏,我可是不会轻易把你放回去的。” 当罗廷玉要献上宝剑之时,吴锋让他收了回去,并告诉他,李询的生死将由五峰上下投票决定。 李询点头。 吴锋掏出酒葫芦,掐住他下巴,把一大口烈酒猛灌下去:“补充点体力。” 李询白嫩的小脸涨红,猛烈咳嗽起来,显得极为可爱。 吴锋陡然感觉到一股恶作剧的愉悦。 “希望你能活下来。”吴锋道:“你我之间的命运联系,你也感觉到了。一生之敌也好,争霸道路上的伙伴也罢——如果你小子现在就死了,我岂不是要寂寞如雪?” “其实,我未必用得着你帮忙出谋划策。但如果没死的话——”吴锋大声道:“陪老子喝酒!” 言毕,转身而去,猛地锁上门,将李询留在黑暗当中。 第三百一十六章投票 当战利品分配结束,苏洗岩和河千影等人也已带着大量的妖族从吕梁山区回返。 吴锋设下筵席,置酒招待。众人听吴锋说起这一场青霭滩大战,都不由魄动心惊,听到紧张处,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声。 但妖月空、齐麟二人也不由对吴锋越发佩服,坚定了追随吴锋的信心。只是听到罗甘道的战死,又都唏嘘不已。 当晚,葡萄架下。 吴锋和苏洗岩并排坐在青石上,凝望明亮的星空。 “这一战你打得真不错。”苏洗岩带着些微的醉意,拍打着吴锋的肩头:“可惜仍是犯了一个错误。” 吴锋一愕。 必定不是最后的大意,这一点谁都看得出来。 以苏洗岩的聪明,绝不会讲废话。 “你不该把赵晴川任命为椿作峰代理峰主。”苏洗岩道:“赵晴川只是副峰主赵发的弟弟罢了,在峰内威望有限。既然尹天德、伊明、赵发皆死,你就不应当只想着打胜仗,还要考虑战后的事情。” 吴锋点点头。 他本是希望通过赵晴川稳定椿作峰人心,结果在这一战中,赵晴川的表现实在乏善可陈。 “还可以补救。”苏洗岩又道。 “死兔子,说罢。”吴锋笑道。 “将河千影任命为椿作峰峰主。”苏洗岩慢条斯理道,将几粒葡萄干扔进嘴里。 吴锋微惊,随即明白了。 “河千影本是剑舞峰的继承人,然而他这次负责迁移妖族,做得很不错,算是一桩大功。加上赵晴川作为代理峰主表现平平,自然可以让千影去椿作峰担任峰主。同时。剑舞峰没了继承人,那些年轻精英为了争夺继承人的位置,必定会争相向我靠拢。”吴锋道:“如此一来,椿作峰和剑舞峰都被我紧紧抓在手里。这是一石二鸟的计策,只是赵晴川怎么办?” 苏洗岩道:“给个副峰主就能打发了。那厮定会不满,让间谍营看紧他。” 这种细水长流。小处着眼的布置算计,正是苏洗岩所长。 “李家的小子该怎么办?”吴锋又问。 “三河剑派的独苗,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倘若杀了,李忠定会立即在同族中收一个养子,对三河并不能造成什么打击,只是惹上刻骨仇恨。”苏洗岩答道。 又露出玩味笑容:“小妖精似乎有些不快活。她又勾引你了?” 看来苏洗岩也属于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大的类型。齐琪现今十八岁,比吴锋和苏洗岩都要大上两岁,他却直接称呼为小妖精。 “拜托你这死兔子早点把她拿下吧,不然早晚被她烦死。”吴锋散漫道。 “小妖精呢……盘子挺靓。条子欠了点顺溜,甜劲足了,却不够自然。”苏洗岩品评道。 “听她哥说她可是个辣椒。”吴锋笑道:“要是知道你像指点猪肉一样评点她,可不是要杀了你?” “女人嘛,生气得再厉害,抱起来捏几下就气消了。”苏洗岩装腔作势地道:“既然你这么诚恳地请我出手,那晚生就勉为其难地收了这只妖精——只不过,你姨娘呢?怎么还不回来?” “啊呸……你还敢打云姨主意!”吴锋佯怒道:“我拆了你!” 言毕。借着酒劲扑上去和苏洗岩打成一团。 两人半真半假地扭打,好一阵才分开。都已经是衣冠零乱不整。 苏洗岩瞥了吴锋一眼,道:“看你这紧张的样子,不会你自己早就监守自盗了罢?做了就做了,有什么不敢承认的?我要是像你这样有一个仙女般的姨娘,哪怕是亲的照样下手了。” 这死兔子说话一向惊世骇俗,也只有盛醉香能相比一下。 “啐。闭嘴。当谁都和你一样无耻。”吴锋继续脸不红心不跳地给自己掩饰。 “无耻有什么不好的?要风流,首先就得无耻。所以从古至今的一流阴谋家,往往也是出名的风雅人物……”苏洗岩总有一套让人难以反驳的歪理。 两人在酒宴上没喝足,干脆又从屋里提了一坛出来,一碗又一碗。一边饮酒一边说话,直到喝得酩酊大醉,直接肩并着肩卧在青石上睡了,丝毫不怕受寒。 数日后。 晨光自门窗照入聚义堂,一群人早已聚集在此。 庆功宴已摆过了,战利品的分配也让大家满意。今日自然是要议论其他的事情。 吴锋高坐虎皮交椅,各位头领分列两边。在大堂的一角,李询被铁链捆得严严实实,一脸委屈模样。 “今天召集各位,是要商议三河剑派世子李询的处置问题。” 吴锋清了清嗓子道:“不过,这一战我方损失虽然不大,但头领阵亡却为不少,首先得填好编制的缺额。” 剑舞峰和不达峰只是阵亡了副峰主,便可以通过峰主任命和内部推选,推出新的副峰主。而椿作峰的峰主、副峰主和峰主继承人一同阵亡,那么任命权便落入吴锋手中。 赵晴川露出顾盼自得神色,以为自己既然在青霭滩之战中被任命为代理峰主,那么担任峰主是必定的事情。 吴锋却是朗声道:“河千影!” 河千影应道:“在!” 赵晴川蓦然变色。 吴锋目光投注向河千影:“你负责妖众迁移事务,缜密得体,效率甚高,有统筹之功。今日便任命你为椿作峰峰主!” 一时间,众人都愣住。 吴锋这才看向赵晴川:“赵头领,副峰主的位置便交给你了。” 代理峰主变成副职,看起来也似是合情合理。 赵晴川当下道:“在下不服!我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这剑舞峰的小子不过做些杂事,如何做得峰主一职?” 吴锋尚未开言,河千影已是冷冷道:“敢问赵头领是斩了几颗敌将首级,立了什么战功?如果说在战场上杀人。我自信不会输给你,不信的话,咱们现在就出去决个生死。” 这是江湖式的解决办法,却也是草原上的惯例。 赵晴川登时发怵。 河千影的实力,已经在他的师傅寒风夜之上。这是五峰中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 赵晴川的本领,也就和兄长赵发相当。比起前峰主尹天德尚有差距。 尹天德若对上河千影,胜算也不会大,何况他赵晴川?倘若与河千影决生死,岂不是自取死路? “你小子……”赵晴川指着河千影,恨恨道,却是气势已沮。 “好了,肃静。”吴锋乜了赵晴川一眼,眼神中却透发出难言的威势,令赵晴川不敢再发出声音:“事情就这样定了。” 接下来要决定的。乃是李询的生死。 吴锋本人负责裁定,却没有投票之权。军师苏洗岩有一票,五个正峰主各有一票,南妖馆馆主齐麟和天妖宫宫主妖月空有一票,另外被吴锋任命为间谍营副统领的罗廷玉也有一票——盖因间谍营直属于吴锋,正统领便由五峰圣主兼任的缘故。 所有人都被发到了三色竹签,红色注生,白色注死。青色弃权。 罗廷玉第一个掷出和白色竹签,切齿道:“杀!”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当然想要李询的命。 下面轮到晨曦峰峰主姬碧月。 姬碧月舔了舔红唇,嫣然笑道:“这么可爱的小家伙,就这么杀了岂不是可惜了?何况奴家可听说,虽然三河剑派当代门主李忠修为平平,却不但有个智谋超群的儿子。两个徒弟酒忠次和石数正也是厉害得紧。万一三河派高手来咱五峰搞破坏,不时放一把火,杀几个人,该是如何是好?” 李询不过十三岁,清秀可爱。如今可怜兮兮的模样,对于姬碧月这样的成熟女子格外有杀伤力。 但吴锋心知姬碧月心性狠辣,绝不会因为觉得李询可爱就认为应当留下性命。 他暗暗记下酒忠次和石数正这两个名字。 在岩仓的几年,吴锋主要调查的是圣王道宗的人物,对于三河剑派却疏于调查,因此连李询有什么战法,威力如何也不知道。石数正和酒忠次这两个三河的后起之秀,他当然也未曾听说过。 而姬碧月在这闭塞的五峰,竟然能知道这两个名字。 不用说,这是苏洗岩告诉她的。 苏洗岩一副平静如水甚至事不关己的神态,抿着碗里的美酒,完全看不出是他在当中上下其手。 花神峰峰主叶慧灵一向与姬碧月共进退,轻声道:“李公子只是受人之托,不必归罪于他。” 晨曦峰和花神峰在青霭滩之战中负责抵御血封疆和高林峰的神霆部预备队,虽然一度几乎要撑不住,但因为没有直面李询的攻击,因此损失是最轻的。 战斗中的损失,比起战争带来的利益要少得多。因此,这两峰都投了红签。 不达峰峰主王冲霄沉吟了起来。 吴锋把杜雷的三个妻妾都赏给了他,王冲霄当然是感激的。同时他虽然刚烈,却不是傻子,能看出来当家的并不想要李询死,不然捉到李询早该杀了。 然而副峰主楚凌空是他的多年搭档,却被李询杀死。王冲霄不能不做出表示。 终于,他将青色的竹签抛了出去:“我弃权。” “处决。”寒风夜掷出了白签。 他本来是吴锋极为忠实的支持者,但现在却因吴锋收拢权力的做法而产生了危机感。这一战之后,剑舞峰得到好处最多的是他的弟子河千影,并不是他。如果李询加入五峰,必然受到重用,也会分走一定的权力。 天妖宫宫主妖月空也投了白签。他是罗甘道招诱到五峰来的,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不负于罗甘道。 白签达到了三枚,已是超过了红签的数目。 吴锋看向李询。 李询眼神落寞,显得可怜兮兮的,但却看不到恐惧,有一种超乎年龄的平静。 南妖馆之主齐麟与妹妹窃窃私语,而后将一枚红签投了出来。 苏洗岩擅长影响女人,甚至通过影响女人来影响男人。 河千影看了看吴锋,将红签投了出来。他在乎的是整个五峰的兴盛,加上与吴锋相投契,吴锋的想法便是他的想法。 最后轮到了苏洗岩。 他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我弃权。” 结果是四比三,李询得以活下来。 罗廷玉的神色一度闪亮起来,现在却变得极为灰败,眼眶中泪水闪烁,竟是直接哭了出来。 他终究是不能报仇了。 吴锋叹息一声,道:“阿犬,真的很抱歉。血封疆、高林峰等人,都会交给你处决。” 由苏洗岩来进行暗中的操作,他自己旁观,能稍稍令他心安一些。 苏洗岩帮他分析过。李询活着比死掉好,但血封疆等人一个都不能留。 血封疆、高林峰是罗风的下属,而罗风袭击并杀死叔父罗甘道全家,是趁杨麒不在,私自进行的。 杨麒不会高兴于此事,但也不会追求。如果干掉罗风换一个皇帝,是麻烦的事情。 因为血封疆、高林峰等人不是杨麒的直接部属,所以在外面被人干掉了,杨麒不会管。但倘若他们被放回去,向杨麒哭诉,反而会让杨麒感到自己颜面受损,有必要报复。 而对于罗风来说,罗甘道已死,剩下一个小小的罗廷玉不足为虑,自己的威胁算是解除了。死几个手下并不算什么大事,也没必要继续追究。 第三百一十七章游水 高林峰、血封疆等五名来自关中的俘虏,被封住了功力,绑在木柱之上,眼中露出惊恐的神情。 罗廷玉眼中含泪,咆哮着,用长枪扎穿了一名清丽道袍女子的脖颈,鲜血迸溅。 血封疆咬着牙,道:“你们这群逆贼!宗主和陛下会为我们报仇的!” 吴锋在一边淡淡道:“我们不是大周子民,何谈逆贼?你多虑了。” 罗廷玉枪出如电,又刺死两人。 最后他挺枪插进高林峰和血封疆的小腹,真气炸开,功力完全被封的两人登时血肉飞溅,化为齑粉。连着木柱也一同爆成粉碎。 如果说罗廷玉最大的仇人,必当是罗风。罗风害死了罗廷玉的母亲和几个哥哥,更派人一路追杀他们父子到草原上,罗甘道之死,其实也可算到罗风头上。 然而想要找罗风复仇,短时间内必定不可能。而李询害死了罗廷玉最后的亲人,现在却无法向李询复仇,实在令罗廷玉悲恨无垠。 杀死血封疆、高林峰等人,不过令他稍微发泄心中的悲痛罢了。 吴锋长叹着,摩挲他的头顶。 罗廷玉没有说话,但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怨恨。 他是个聪明的孩子。 从他们父子逃出长安城的那一刻起,曾经的地位和权势便失去,当父亲死去,吴锋更是成为了他唯一能依靠的人。 吴锋不愿意杀李询并不难理解。李询的才能要远远胜过他。 将间谍营交给年仅十四岁的罗廷玉,足以表现出吴锋补偿和重用的意思。罗廷玉明白,自己要做的便是追随着吴锋,让自身越爬越高,这样纵然杀不了李询,至少有希望杀掉罗风复仇。 “阿犬,我想对你说的是,不要生活在仇恨当中。”吴锋望着罗廷玉的眼睛道。 自己也有母族的仇恨要报,杨麒和诛仙王都必须死。但报仇只是争霸的一部分,也绝不是他人生的全部。 不忘仇恨,但也不应沉溺于仇恨。 罗廷玉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他的身后,是散落满地的血肉和碎骨。 …… “咳咳咳……” 满身透湿的李询被从河里捞起来,吴锋掐着他的脖颈,将他肺里的水往外排出来。 苏洗岩捂着嘴在一边偷笑。 “会飞竟然不会游泳,真是咄咄怪事。”吴锋感叹。 “我怕水。”李询满脸委屈道。 “那我教你。” 吴锋猛然脱下上衣,**着上身,将李询夹在腋下,用一只手快速划水,引着他向前漂去,不时把他的脑袋按进水里:“多呛几次就不怕水了,我六岁的时候,我老爹就是这么教会我游泳的——我还是北方人,你作为南人,三河剑派又是玩水出名的,竟然不会游水,实在是不行……” 李询被他弄得哇哇乱叫不止。 “先学狗刨,然后逐渐学会换气,再练习其他的姿势。”吴锋一本正经地道。 芳春近夏,河水清凉微冷,但对于修士来说却是再合适不过。 他又向苏洗岩招手:“喂,死兔子,快下来!你潜水功夫比我还好,我可是见过的。” 苏洗岩愣了愣,解开了外袍,打算直接跳进水里。 “游泳怎么不脱上衣?”吴锋高声道:“不会你真是女的吧?” 苏洗岩摊开手:“好啦好啦……” 他猛地将上边的**也解开,露出瘦削却一点不显羸弱的胸膛。 皮肤很白,但是肌肉也很明显,胸肌甚至比起吴锋还要发达一点。 吴锋一愣神,暗忖道:原来这死兔子真是男人? 他对苏洗岩的感觉是极为对胃口,在对方面前,可以褪去自己的一切掩饰,将真实的自己毫无保留地展现。所以虽然怀疑苏洗岩其实本来就是个娘们,却也不大愿意去探寻对方的性别。 但是当确定苏洗岩真的是个大男人的时候,偏偏却有几丝惆怅。 苏洗岩浅浅一笑,猛地纵进了水里,而后直接潜入水底。 然后很久都看不到他的影子。 吴锋把淹得半死的李询放到岸上,让他自己调息。大呼道:“死兔子,跑哪了,不会真在水底淹死了吧?” 话音未落,一股巨力传来,要将他直接拽入水底。 “又来这套,信不信我踹你脸!”吴锋想起在轻水中,苏洗岩藏在水底,用刀子扎自己的腿的事情。 但苏洗岩那张精致如画的脸蛋,如果踹肿了终究是可惜,吴锋到底下不了脚,猛力一挣扎,另一只脚一别,将苏洗岩抓住自己脚的手掌给弄开。 第三百一十八章天山赏雪,钱塘观潮 当血一样的斜阳照在金黄色的河滩之上,天边的暮云也都镶上了金边。 经过大半天的努力,李询终于学会了狗趴式凫水,不包括换气在内。 三人并排坐在高岗之上,注视着遥远的地平线。 天高地迥,茫茫的草原一望无际,鲜亮的绿色被日芒披上了金衣,显得越发生机盎然。 “天苍苍,野茫茫,视野之外的地方,就是天下。”吴锋突然奋指点向天边,感叹道。 辽阔的天地,令平凡人感到自身的渺小,却令壮怀者生出无穷的野望。 他又在李询的脑袋上猛拍一记:“小竹子,开心起来!不要愁眉苦脸的。” 李询哇地一声,又吐出一大口河水。 苏洗岩扑哧一声笑起来:“吴锋你就不要欺负这么可爱的小家伙了,怪可怜的。” 李询越发露出委屈的眼神。 “好吧。”吴锋摊开双手,眼珠子灵活地转动起来,打量着苏洗岩那张精致如雪玉雕成的面庞。 “怎么?想欺负我?又不是没打过架。”苏洗岩将身躯慵懒地往后一靠,四仰八叉地倒在草地上,露出闲适和不以为意的表情。 “当着小弟弟打架不好。”吴锋道:“死兔子,你看咱们感情这么好,不如结个拜?” “喔?” 苏洗岩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听起来不错。不过,结拜一般不是三个人?” 吴锋看了看李询,淡淡道:“他是俘虏,不能拿来凑数。两个就两个罢,情投意合,寻常规矩又算得甚么?” “唔。说得也是。”苏洗岩道:“便让三河的小弟弟做个见证人好了。” 吴锋道:“我是入秋的时候出生的,你呢?” 苏洗岩听了这话,不由微一踌躇。 “哈!”吴锋猛打他肩头:“看来定是比我小了。苍天为证,可不能撒谎。” 苏洗岩本想诈称比吴锋大一点,被他湛湛如炬的目光瞧着,不知为何气势一沮。压低声音道:“好啦,我是冬天里的生日,让你做大哥好了。” 吴锋顷刻露出得意神色。 苏洗岩哼了一声。 两人也不拖延丝毫,便在这山丘底下捻土为香,结为异姓兄弟,祝词道:“吴锋、苏洗岩,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以图大业。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五峰当中实不缺牛马,但两人都是想做就做的性子,不以世俗礼法为意,也懒得浪费时间。既有天地神明作证。再让李询做个人证便足矣,回去了人多眼杂。反而心烦。 故此,吴锋就下到河里抓了几条鱼,用剑杀了,沥出鱼血,作为献给神灵的祭礼。 苏洗岩忽地眼神骤亮,道:“既然你我结为兄弟。还需再立一个誓。” 吴锋问:“什么誓?” 苏洗岩淡淡道:“八个字:天山赏雪,钱塘观潮。” 吴锋微愕,没想到苏洗岩说出这样具备诗情画意的言语。 但往深一想,便明白这话意味着什么。 当然不是单纯地玩赏风景,而是共同夺取天下。将这两处名胜纳入己方的势力范围。 天山位于西域,处于屠龙会的掌控当中。 而道门第一大派,并不是杨麒的圣王道宗,抑或王全斌的青城派,而是雄踞西域的屠龙会。青城只是中土道门第一大派而已。 会主万鹏王为一代枭雄,麾下带甲者四十万,战兵亦有六万有奇。 只是因为西域势力太过错杂混乱,屠龙会虽然兵多将广,但内聚力却不强,忙于稳定内部,并无扩张之力。因此万鹏王才较少被中土人注意。 然而偌大的屠龙会,又岂是轻易便能吃下的? 钱塘更不必说,此江于杭州入海,而杭州与金陵并为扬州核心。而扬州,正是北府军的势力范围。 若想在钱塘惬意观潮,便得与近几年来锋芒极盛的江东猛虎马千城针锋相对,并且击灭北府,观兵海涯。 而马千城的实力,可以从其初阵窥见一斑——在大雪之夜,以三百士兵奇袭广陵城,擒获城主在内三千守兵,平均每人捕得十人。 其时马千城不过十五岁而已。 争霸天下,说起来当然容易,但真正意识到前路上横亘的是何等强大的对手,方才能感受到这条路是如何的坎坷与凶险。 苏洗岩神情柔和如同三月的春风,眼神却格外明亮,好像将万千星辰都纳入了眼孔里。 “好。” 吴锋默然了片刻,方才吐出这个字来。 并不是因为他恐惧。 只有想清楚争霸天下的本质,才真正敢于以此为理想。 云海岚只是要他夺下关中,杀死杨麒。而苏洗岩则直接将大半个世界放在了他的眼底。 吴锋与苏洗岩猛然击掌,声如霹雳。 “天山赏雪,钱塘观潮。”他瞳孔中焕发出太阳一般的神光:“就这么决定了!” 尔后将眸光投射向李询:“小子。” “嗯?”李询轻声应道。 “这个誓言,你可以加入,不管未来你我是友是敌。”吴锋长声道:“有胆量吗?这个誓言,由诸天神祇作为见证!” 话语吐出,如有风雷在呼啸。 李询蓦然想起在忘忧谷中,吴锋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询问他的本心。 三年了,记忆的片段重新浮起时,却依旧清晰如洗。 李询遽然感觉到,沉埋在心底的雄心,与家族的责任,一同浮起。 他正要点头,吴锋却是凝视着他的双眼,如同能看到他的心底。 “你先回答我,你的雄心壮志,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族?” “这……”李询迟疑道。 “小子,你背负的东西太多了。在这草原上,你先忘了你要背负的一切,你可以是我的俘虏,但你不该是任何人的奴隶,哪怕那人是你祖宗也不行!”吴锋逼视着李询,长声吼道。 不知道为何,他想要改变这孩子。 他从李询的眼底看到了深深的疲倦。那种虚伪也许并不是他想要的。 “我……”李询颤了颤,却是将手掌慢慢探了过来。 手掌很稳定。 三只手握在一起,一同举向天穹,如要将这如血的天幕整个撕裂。 第三百一十九章本体 “好乖。” 苏洗岩柔声道。 他正坐在葡萄架下的大青石上头,抚摸着一只小动物,眼神和手法都极是温柔。 这小动物浑身散发出淡淡的香气,却是徒劳地挣扎着,鼻子里发出咻咻的气息,显得气鼓鼓地,偏偏清澈如水的眼神又透着丝丝柔媚。 它身长只有两三尺,四条腿全部跪着,就显得更加娇小。通体棕黄色,却泛有玫瑰色的亮丽斑点。形似鹿,却无角。 四条腿之上,还有几片流光溢彩的鳞片,散发出灵韵的气息。 小动物的头顶上还插了几根长针,刺得很浅,但它明显没法将针弄下来。 “原来雄黄酒对獐子也有用,不光是蛇虫。”苏洗岩很是平静地道:“不过还得附带针灸才行。” 吴锋走进来,饶有兴趣地道:“原来本体是只香獐,怪不得她哥哥身上的香气比她还浓厚点。” 齐麟一般和妹妹坐在一起,吴锋一度以为香气都是齐琪身上发出来的,毕竟一个端严如古木的男性,身上有香味实在奇怪。但香獐这种生物,本是雄的比雌的要香得多。 看见吴锋过来,香獐鼻孔喷气得更厉害了,但却被苏洗岩的摩挲弄得浑身发软,硬是挣不开身。 “以道理论,麒麟如果要和其他种族留下后裔,必定是相近的物种。”苏洗岩道:“獐鹿之属是最接近的,牛马大概就要远一些。” “天妖族生下来就是人形罢?竟然被你弄得现出了本体。”吴锋露出玩味笑容:“你可真无聊。” 当然,吴锋所说的天妖族,是指拥有极少量上古神兽血统的妖族,生下来便能具备人身,但也未必多么强大。 真正的天妖族则又被称为天妖王族。譬如纯血的万足魔蛛,又或者太阴玉兔,它们是上古妖族中的至强王者,成年后便能有征天级的修为。但这些族类的繁殖能力也极为低下,人口极为稀少。 譬如当年被吴锋的先祖忌部千殇杀死,后来被吴锋解决掉残魂的老妖皇。便属于太阴玉兔一族。 数千年前,还不时有老妖皇这样的天妖王族成员组织对人类的反攻。时至今日,天妖王族几不可见,似乎可以认为完全灭绝,那么将上古神兽的血脉稀薄后裔称作天妖族,也并无不可。 同样,天妖王族的后代,如果能拥有祖先四分之一以上的血脉,也能以人形状态出生。亦可称作天妖族。 “这叫探究精神。”苏洗岩丝毫不脸红地道,轻轻拔掉了香獐头上的竹针。 吴锋怀疑死兔子的脸皮能够硬接征天高手的全力一击。 一道彩光划过,齐琪衣衫不整地现身在苏洗岩怀里,俏脸晕红,大口喘息。 “死兔子,我有事找你谈。”吴锋开言道。 苏洗岩并没有把齐琪从怀里放下来,而是把一只手探进对方衣襟,肆意揉捏。露出极为惬意的表情,声调却异常平静:“苏某人玩女人的时候。不想让任何人打搅,你是我大哥也不行。你可以先看书或者练剑什么的,等一个时辰……” 齐琪羞红满面,小手颤抖,气哼哼地指着苏洗岩道:“你……” 苏洗岩按住她螓首,直接吻了个严丝合缝。然后咂吮起来,津液交换的声音,吴锋听得清清楚楚。 齐琪的挣扎在瞬息间消失,似乎沉溺在愉悦当中,俏脸越发红得要滴出水来。 “这死兔子。一点都不知道避忌。”吴锋看得脸上微烫,转身向屋内走去。 让苏洗岩出手搞定小妖精,就要承受被对方当着自己秀恩爱来恶心自己的后果,毕竟苏洗岩脸皮的厚度是没有上限的。 然而这也不是坏事。 五峰当中,人族和妖族之间必然会存在隔阂,而苏洗岩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军师,公开宣示与妖族郡主的恋爱关系,对于草海五峰的团结很有好处。如果是吴锋本人的话,却又会让人感觉到圣主有意偏向妖类,不知道会惹出些什么不好的议论。 吴锋从北极南下以来,修炼神魔一念玄功和云笈密谱,颇有些心得,他走进后室,正打算默思一轮,收拾一番感悟。 却听见微重的脚步声响起,伴随着亲吻的甜蜜咂吮之声,显然是苏洗岩抱着齐琪走进了厢房里。 “小红,小翠,打一大桶热水进来。”苏洗岩吩咐。 倒座房中有一间房子放着大锅,专门用于烧水,由丫鬟看着,以小火维持着水温,水可以常热。倘若要开水,便需添柴。 两个丫鬟当下打了热水送进去,苏洗岩待她们出去后关了门。没过多久,戏水声和低低的喘息声一起响起,穿透几层门窗钻进吴锋的耳孔里,令他面红耳热,完全静不下心来。 “竟然洗鸳鸯浴……这兔子,还能再无耻点?”吴锋咬牙切齿道。 十六七岁正是血气最盛的时节,这样的听觉刺激,无疑令少年心头绮念杂生。 他猛然想到云海岚,然后想到梦绮舞。如果现在身边有任何一个,怕是吴锋都要管不住自己的意志,将对方推倒在床上就地正法。 然而一个都没有,云大小姐在北极闭关修炼,而梦师姐现在不知道在哪里。 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实在糟糕,吴锋只好用两团棉花将耳朵堵住,深呼吸几口,才让自己得以静下心来,投入默思当中。 灵台如一泓秋水,将杂音摒绝在外,只以本心沟通天地。 如今吴锋修为达到镇野三重天,全身经脉完全打通,体内真气流畅如水,大小周天之间,形成微妙之极的灵力循环。 云笈密谱在丹田中结成的雪种引动阳气流转,阴阳相生,一片和谐。 吴锋完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当中,不被外物所扰,心间的天地放大至极精微,宇宙星空,纤毫毕现。 “没当机立断把云家的小姑娘睡了,现在后悔了?”正当修炼的关键时候,在神识的世界里,先祖忌部千殇非常不合时宜地跳了出来。 “先祖大人,请您闭嘴好吗?”吴锋没好气地道。 第三百二十章刀剑合璧 当吴锋结束了默思时,敲门的声音也自响起。 吴锋打开门,苏洗岩气定神闲的走了进来,脸容带着几分懒散。 “你自己不吃那小妖精,让给贤弟我,实在是太可惜了。”苏洗岩微笑道:“那滋味,那劲道……啧啧。” “没把你榨肾虚?”吴锋没好气道。 “那倒不至于。”苏洗岩耸肩:“小妖精太累,现在已经睡了。” 吴锋猛地给他额头弹了一记:“瞧你得瑟的。” 苏洗岩丝毫不恼,揉了揉额头,道:“找我有甚么事?” “两件事。其一,晨曦峰主姬碧月最近招诱摇光门的事情,你想必已经知道了。” 苏洗岩点点头。 青霭滩之战,令这广袤的草原地区都为之震骇。神霆部落以一倍半的兵力进攻,结果近乎全军覆没,神霆部也遭到草海五峰报复性的攻击,一蹶不振。 这还是发生在神霆刚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并噬魂纹部落之后。 吴锋被目为长生天派遣下来实施天罚的使者,威名播于茫茫草原。但五峰打出了如此骄人的战绩,却也难免引起周遭势力的震怖。 苏洗岩很快进行了外交活动,向附近的大小部落带去了善意和合作发展的意愿,避免了各部落因为恐惧而联合对付五峰的情况发生。 草海五峰声名大增,如今不但来自吕梁山区的三千多名妖众迁移工作全部完成,更有许多流民和小部落愿意加入五峰。五峰的势力,如同顺水行舟一样急剧发展着。 摇光门是草原上一个小门派,门人都是中土血脉。共有门人一千人。 该派通过护镖生意来养活满门上下,也不时做一些绿林上的生意。不过摇光门讲究信誉。只要请他们护镖的商队,必然竭力保其周全,绝不会监守自盗。 摇光门门主姬摇光与晨曦峰峰主姬碧月同姓。而姬这个姓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同姓之谊,自然令两人更容易走到一起。 以往晨曦峰进行劫掠,便往往与摇光门合作。 吴锋打了这场大胜仗。却也给了姬碧月等属下自吹自擂的资本,夸大自己的战功向外人炫耀。各峰都在私下里招募相熟的小势力,扩大本峰力量,但姬碧月这一票却是玩得大了些。 吴锋道:“摇光门加入草海五峰的话,五峰便增加了护镖的生意,当然是极好的。但是姬碧月拿副峰主的位置招诱姬摇光,打算让摇光门整个加入晨曦峰。如此一来,晨曦峰实力必定极大膨胀。” 苏洗岩抿了抿唇:“不错。你如果强行将摇光门收归直属的话,姬摇光作为姬碧月的老交情。未必会开心,而姬碧月也会记恨于你。说到底,你接掌五峰的时间还是太短了,能力再强,也存在亲和力不够的问题。” 吴锋笑道:“姬碧月这女人小算盘最多,虽然看起来对你颇有兴趣,但是可绝不会因此就忘掉她自己的小九九。” 苏洗岩眨动明亮如星辰的眼睛,沉吟起来。 “倘若让姬碧月自己改变想法呢?”过了一小会。苏洗岩开口道。 吴锋眼前一亮:“计将安出?” 这种微妙关系的处理,正是苏洗岩的强项。由此看来。她身处的组织内部,关系一定很是复杂。 苏洗岩侃侃而谈:“摇光门如果能在五峰内部维持半独立的情况,就可以在决议时拥有一票。对姬碧月而言,两票看起来当然比一票有利,与摇光门互为奥援,更利于晨曦峰的发展。” “现在五峰中的势力。除了间谍营和一些新加入的流民、浪人之外,都并非圣主直属。但天妖宫和南妖馆新近加入,缺乏根基,于是难免向你靠近,与直属差异不大。同样地如果摇光门取得与各峰并列的地位。也必定会遭到其余四峰的排挤。当摇光门感觉到仅靠晨曦峰的支持不足以令自身在草海五峰内部安稳时,便定然会投向你的怀抱了。” “妙计!”吴锋赞道:“死兔子你解决这种问题果然有一套。” 又诡笑道:“那你打算在床上说服那女人?” 苏洗岩脸上微红,道:“那女人也有几分姿色,只不过由我出面的话,终究是太明显了。不若操纵晨曦峰内部的人献策,来得不着痕迹。” 吴锋击掌道:“好,就如此定了。” 又取出一张图画,正是如今草海五峰的布局图。他在岩仓时曾经于绘图阁工作过,学习了绘制地图的知识,这副图画不但纤毫毕现,连地形的起伏也展示得清清楚楚。 “五峰当中的土地已经分配完毕,新加入的人口只能在大湖边缘的土地上安置。然而湖泊周边一片空阔,无险可守……” 苏洗岩道:“大山大河,当然是险要。丘陵未尝不能设险。” 言毕,取过画笔,沉吟一阵,就在上头涂抹几下。完工之后,将地图递给吴锋道:“借着丘陵地势修筑石墙,辅以木栅,借地下灵脉布置小型阵法。又遍设箭塔与瞭望台于四方制高点,一旦发现敌情,立即点火鸣钟为号,将人口牲畜转移到城墙内部。游骑不可有丝毫懈怠,必须昼夜轮换,在五峰周遭巡逻。弓手随时作好作战准备,一旦敌袭,纷然登墙射之。” 五峰处于湖泊中央的一个大岛上,由几条堤道连接,堤道上修筑有桥梁,以免将水流完全堵死,成为死水。 苏洗岩的规划,是借丘陵的地势,沿湖造墙,为草海五峰打造出一道外围防御体系。既考虑到五峰人口的增长,又考虑了在节省木料和石料的同时发挥出最强的防御能力。 吴锋也粗通筑城之学,只看苏洗岩绘制的草图,就知道这套体系何等地巧妙。 “行啊。死兔子你竟然还如此精于此道。”吴锋拍着苏洗岩肩头道。 “我爹教的。”苏洗岩恬淡道:“不过比起江东的客将砍死鸡,却还是有些距离。” “有些距离”四字,反而显出苏洗岩的自矜自伐。 “砍死鸡”,是北府三军师之一的绰号。此人来自西洋,名叫亚麻摩多?堪斯基,为剑圣传人,智勇双全,筑城之术更是天下无双,深得北府军主马千城重用。 而苏洗岩竟然说自己筑城的本事,只比起此人有些距离,那么在整个天下也该是排在前列了。 吴锋的狷狂是张扬的,而苏洗岩的傲气虽然内敛一些,却亦是极为明显。 但这也正是吴锋感觉对方对脾胃的关键所在。 “如果要尽快完成,光靠五峰的人马并不够,还得从邻近的部落雇佣劳力。资金有问题吗?”苏洗岩问道。 “无妨。”吴锋微笑。他从云海岚远祖的地宫中取了大量的金银,虽然里面的积蓄大部分都留给了乔北溟作为进攻仙台魔宗的军费,但光是吴锋装到乾坤袋中的这部分,用于小小五峰的建设便已是绰绰有余了。 “这只是草图,还须继续完善。”苏洗岩道:“待我继续实地考察一阵,做出完整的计划书。” 又道:“罗皇叔去后,我军没有了征天高手压阵,却是一个问题。” 吴锋想起罗甘道之死,不由叹息一声,道:“是我太过大意。” 苏洗岩摇头:“我不是让你自责,而是寻求办法。” “我在玄机洞中与你运使刀剑合璧,便感觉契合极高。你定然也是修炼阴阳两种武学,同时作为根基?” 吴锋点头,没想到苏洗岩竟能看出这点。 苏洗岩朗声道:“刀剑合璧之术,练习到深处,互补其弱,战斗力尤在双剑合璧之上。镇野三四重天的两人,联手便可击杀寻常征天高手!” “如此神奇?”吴锋惊讶,毕竟一般情况下,征天高手需要三名以上的镇野强者紧密配合才能牵制,而且只是牵制而已,要想击杀仍几乎不可能。 苏洗岩信心十足道:“自有秘法。” 吴锋道:“只是两个大男人一起练刀剑合璧,未免不好罢?你自己是兔子,我可不想被人当兔子。” 苏洗岩嗤一声:“过往还有两个男人一起练长生诀玩冰火两重天呢,也没人疑心是龙阳之癖,你也未免想太多了吧。” 第三百二十一章罗廷玉的请求 在寥廓的原野上,起伏碧草中溅起纷乱的烟尘。 不时有草叶被斩断,漫空飞舞。 “还不够圆转啊。”苏洗岩感叹道。 吴锋修炼云笈密谱的时间毕竟不长,他习惯于东辰剑法那种凶猛磅礴的攻杀,对于这样柔缓的练法终究是有些不适应。 “两人体内自有阴阳,正反两仪相互配合,形成无穷变化。”苏洗岩道:“只有在习练时精微到不伤一草一木,而能从容如涓涓流水。在战斗时方能收放自如,攻防一体,令敌人无以抵御。” 又道:“征天高手,无论是修真者还是武者,强大之处就在于能够构造场域,只要接近对方,便会被场域所压制。在万军当中,阵道可以抵消场域的力量,而战法更是能够营造逆场域,对征天高手进行强行压制,因此罗皇叔才会不幸殒命。” “但只有两人却想要对抗甚至击杀征天高手,便必须以刀剑合璧之势,借天地之力模拟场域,来抵消征天高手的场域和攻杀之力。就好像运物之时,一只滑轮不能省力,两只滑轮却能省一半力量一般。” 吴锋耸肩:“你说的道理我也明白,征天高手的锋芒太盛,在与之战斗时,所谓防御,其实是两人联手卸力,进攻也需引动天地之势,破掉对方的场域和防守。如此便需要极为精妙的配合,不能有丝毫差谬。” “只是这样温吞水似的练法,终究是不太习惯。” 苏洗岩笑了笑:“你终究是急性子。” 又道:“像我这样惯常和不同女人打交道的,就算是要陪女人一起绣花也是无妨的。” “因为你不男不女呗。”吴锋不屑道。 苏洗岩倏然着恼:“你才不男不女!” 然后猱身猛扑过来,如同小孩子一样和吴锋扭打在一起,直到衣衫零乱,才各自大声笑着分开。 刀剑合璧的要点。苏洗岩这几天都已和吴锋说得分明。但这这一武学秘术,关键就在习练时要以阴为主,柔和巧妙,作战时才能大开大阖,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 苏洗岩的五行迷踪步,比征天步还要强调巧劲的运用。吴锋便只能以云笈密谱当中的四极浮云步加以配合。但云笈密谱他上手时间太短。施展起来终究不是那么得心应手。 “看来只能先以内功磨合了。”苏洗岩道。 说完,他缓缓解下了鞋袜,只见脚掌白皙如冰,形状很是漂亮。 吴锋会意,也将鞋袜解下,与他双手相对,双脚相抵。 (死兔子皮肤当真是极好,连脚掌都这么软和,怪不得讨小姑娘喜欢。) 两人各自闭合双眸。潜运内息。 吴锋丹田内的雪种开始运转,阳气则随之而沿着经脉游走起来,淡淡的星辰光芒闪烁在窍穴经脉当中。 寒热两种气息同时流转,令吴锋感觉到身躯一时如火,一时如冰。他以神魔一念玄功中的心法相调和,气息渐渐趋于稳定。 两人运动内力,输入对方体内。 吴锋感觉到苏洗岩柔润的脚掌似乎如同含羞草一样颤了颤,不由悄悄将眼睛睁开一条缝看他。却见脸色平静如水,没有丝毫的羞红。 当吴锋心神微动时。遽然感到输入体内的真气变得剧烈起来,震得他经脉麻颤。 吴锋急忙调整内息的波动。 人体之内,自成大小周天,而两人手足相接,又形成更大的周天,暗合天地宇宙的运行。 刀剑合璧。并无君臣上下之分,因此以内功相磨合,也并不是一阴一阳,而是互为阴阳,真气如水周流不息。 起始时。两人真气互相冲击,震得经脉生痛,但渐渐地也流畅起来,循环之间有了圆润如意的味道。 只是吴锋和苏洗岩都知道,这是以心神刻意操控的结果,完全未到自然而然的境界。也就是说,他们的契合度还远远不够。 运发刀剑合璧,必须要刀剑流转之间,模拟出征天高手的场域。这要求气机高度呼应,几乎圆融为一。 运功足有一个时辰,依旧不能有什么进展,只是惹得两人都身上微微发汗。 “真是麻烦。”吴锋百无聊赖地站起来。 “不至于太过疲累,便证明还是有所进展了。”苏洗岩道:“如果是契合度低下的人,必然会真气大量耗损,以至于乏得不行。刀剑合璧至少得一个月以上的内外兼修,才能有所成就,何必着急呢?” “不是,只是觉得修炼太无趣了。”吴锋笑起来,突然伸出手在苏洗岩脚心猛地搔了一下。 “咯……该死,你偷袭我!”苏洗岩咬牙呼道,猛地窜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击吴锋的腋窝和腰眼。 真气如狗尾巴草一样钻进来,令吴锋顷刻间便难受得不行。 “快把手弄开……不然踹你脸了。”吴锋喘着气道。 苏洗岩露出得意神色:“看起来,这招对付男人的效果比对付女人还好。” 正当两人闹成一团的时候,罗廷玉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话语少有地带着些拘谨。 “圣主大哥……倘若与军师没有要紧的事的话,能打搅一下吗?” 苏洗岩和吴锋打闹嬉戏得开心,看到罗廷玉窜过来,却不知道怎么脸上微红,快速穿上鞋袜站起身,道:“没什么正事。你若有要事找他,我便不打搅了。” 言毕,飘身走开。 吴锋望着罗廷玉,拍了拍他的头,笑道:“阿犬,有什么事就说罢。” 这一个多月以来,罗廷玉都处于失去父亲的痛苦当中,看见李询更是次次都怒目以对。 在吴锋面前,他并没有表现出不满,但神色也不会太好。 所以吴锋见到他一副害羞的样子跑到自己面前,却是不由快活了起来。一个处于仇恨和愤怒当中的人。是轻易害羞不起来的。 “摇光门的阿松,圣主大哥有印象么?”罗廷玉问道。 “喔……”吴锋心思转动,脑海中便浮现出个扎着羊角辫的十二岁小姑娘,容貌甚是秀美可爱。 “姬摇光门主的女儿?”吴锋问道。如今摇光门已经正式带着全部产业加入五峰,并在湖泊周边安定下来。 “是。”罗廷玉点头。 “哈……你小子。”吴锋登时明白了:“喜欢上那小姑娘了?” “是……”罗廷玉脸上涨红:“我想娶她。” “才这么小。”吴锋揶揄道。 “可以……先定下婚约嘛……”罗廷玉费尽力气说道:“过几年就……” 吴锋点点头:“你来我面前说,证明那小姑娘对你也有几分意思。就怕人家老爹不答应。偏偏你又是个小屁孩,没胆量直接找人家老爹去求恳,对不对?” 罗廷玉面红似血,再次点头,小心翼翼地看着吴锋,生怕他说出拒绝的话语。 吴锋心思转动。 如果促成了这件事,间谍营、摇光门、晨曦峰这三者便可能联结在一起,在五峰内部形成派系,加上花神峰也一向与晨曦峰关系密切…… 当然。如果不好拒绝,也可以假装去帮忙说合,暗中使手段,令姬摇光拒绝此事。 但是吴锋看着罗廷玉清澈的眼神,害羞的模样,心中实在不忍。毕竟对方父亲的死,自己实在有部分责任。 “这事情包在我身上了。”吴锋拍拍胸脯道:“假设姬门主不答应,我就把他支出去做事。然后先帮你们把婚事办了,先斩后奏。至于圆房嘛倒不用急。三年五年之后都行……” 罗廷玉听得脸上越红,清秀的脸蛋仿佛要滴出水来:“这……” 却是随即道:“那就多谢圣主大哥了。” 看着罗廷玉欢喜的模样,吴锋也心头敞亮开阔起来。 能冲淡仇恨的,果然只有爱。 成人之美,确然也是开心的事情。吴锋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再做利益的考量,一切遵从自己的本心。 罗廷玉、河千影等几人与吴锋年纪相当。吴锋也不在他们面前摆架子。罗廷玉得了吴锋的允诺,心下的石头终于放下,正是开心得不得了,两人又有一搭没一搭地寒暄起来。 罗廷玉道:“圣主大哥如此品貌,一个人未免孤单。怎么不找个压寨夫人?” 又道:“军师和那妖精郡主成双入对就不必说了,千影大哥也与齐郡主的婢女打得火热……说起来,前几天过来的那个草头公主就还不错。” “你说的是板升城的月诗?”吴锋道。 在草海五峰以南有三座板升城,分别名为紫微、太微和天市,其民众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中原。三城中以紫微为首。 三城加起来有数万人口,兵员六千上下,战兵在一千以上,是不输给五峰的势力。 紫微城主曹天君老迈,已经退位给女儿月诗,因此这二十岁的少女便是三城的领导者。 苏洗岩不久前曾经出访三城,缔结外交关系,月诗前几天亲自带人回访,相谈甚欢。 以容貌论,月诗虽然比不上云海岚和盛妖女,但并不在齐妖精之下。加上有兵有粮,势力不小,在罗廷玉看来与吴锋正般配。 吴锋却只是道:“大人的事,小孩子甭管!”言毕,假装恶狠狠地一挥手,逼开罗廷玉,起身道:“天色晚了,回峰里罢。” 罗廷玉不由沮丧,默然不语,却不知道吴锋为何丝毫不考虑自己的意见。 但吴锋心底其实已经领受了他的好意了。 罗廷玉能为别人考虑,就证明的确做到了不沉溺于仇恨。 但吴锋如此断然拒绝的原因在于——希望罗廷玉在接下来的侦查任务中自己弄明白。他想给每一个部下独立成长的空间,而不是机械地去培养。 第三百二十二章李询的转变 光与影的厮杀终于画上了句点,如血的残霞被夜之女神埋葬。 寥廓无际的星空,仿佛纯黑的天鹅绒上洒满了点点碎钻。 “好热。”李询用手在小脸上扇了扇,望着不远处的茫茫沙海:“没想到草原上的夏天,与南方也没什么区别。” “毕竟离大漠已经很近了。”吴锋道:“但其实还是比不上南方的。你的心不再平静,所以燥热。这是好事。” 大漠的全称是噶尔拜瀚海,它是草原的分界线,将茫茫草原分割为漠北和漠南。在西域则有更加广阔的沙漠。 “好事?”李询疑惑。 吴锋戟指点向地面上的十几具尸体,与深草中流淌的鲜血,又猛地拍打着李询的肩头。 “在草原上,杀人的感觉都与中原不同。感觉到了吗?在这无垠的苍穹下,当你的剑划开敌人的肌肤,血也跟着燃烧了起来!” 李询并不能完全弄懂吴锋的话语。 但他很快若有所悟。 因为他和吴锋已经被请到牧民们的宿营地当中,篝火高高点起,火舌欢脱地跳跃着,发出剥啄的声响。 牧民们以极为感激的眼神瞧着吴锋和李询,询问他们的姓名。 “拓跋峰。”吴锋干脆利落道。拓跋是他的母姓。 “李……李东照。”李询想了想,脱口说出了这样一个并不很好听的假名。 “真心感谢两位为咱们消灭了这些穷凶极恶的马贼!” “两位小英雄的恩德,我们部落上下永世难忘!长生天的光辉,永远保佑你们!” 牧民们很朴实,只是不断下拜,说着平实的感激话语。 吴锋很是坦然,而李询第一次被人称作英雄。白净的脸儿上不由浮起了害羞的神色。 火堆中泛出酱料被灼烧的香气,最好的酒肉被端到两人的面前,牧民们载歌载舞,感谢着两人击杀马贼的恩德。马头琴的乐声响起,音域深广如同无尽的夜空。 瞧着牧民们灿烂的笑颜,李询突然感觉到自己那颗失去了激情的心。竟有几分要融化的感觉。 深夜,高山之上。 吴锋与李询并肩而坐,脸上都带着几分醉意。 “畅快地杀人,衣衫染血,不留下真名,只为了换一顿好酒好肉。”吴锋吁了一口气,酒气喷了李询一脸:“小竹子,这种感觉,是不是与你原来的生活完全不同?” 酒很烈。却粗砺。肉烤得不错,但也微腥。 但李询也享用得很是香甜。 听了吴锋的话,李询开始回想自己过往的十三年岁月。 襄阳城三面环水,一面环山,高大的城墙,就如同一只厚重的囚笼。 在普遍的认识里,襄阳人以忠勇著称,但对此李询只有冷笑。 他的祖父被最信任的部下射成筛子。他的父亲在和他一样大的时候就被托孤之臣伙同远亲逐出城池。再想到没了祖父的的英明领导,襄阳兵便被苏梦枕麾下的三川弱兵打得抬不起头来。这群人的勇敢,也许都体现在以下犯上方面吧。 吴锋凝视着李询那对微含忧郁的眸子。 自己之所以决定不杀他,正是因为想起三年前比斗败给自己时,这对眸子同样清澈,没有丝毫的怨毒。 眼睛不容易撒谎,至少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撒谎。 “嗯。”李询轻轻应道。 他杀了草海五峰那么多人。但除了罗廷玉之外,其他人基本上没有对他露出敌意。 就连看到李询便要恨恨咬牙的罗廷玉,自从与那个叫阿松的小姑娘好得蜜里调油之后,心头的仇恨也冲淡了许多。 佩服强者,是草原人的天性。这片寥廓的天地。也实在能令人遗忘仇恨与诡谲。 “在这个江湖和朝堂完全混淆,难以辨别的天下,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最真实的江湖。”吴锋猛地掀开了衣襟,令酒后的热意能随着夜风快速散发:“一开始我是想要以此提升五峰的声望,但现在却真的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这段日子,吴锋全力打击草原上的马贼盗匪,或是进攻虐待领民的部落,杀死大小首领,取走大部分财货,将残余的分给牧民们,以此收获人心。 他也时常隐姓埋名,深入草原深处,匹马孤剑,转战千里,血染衣裳,以此检验自己的修炼成果。 李询点头:“被人感激仰慕的感觉,的确……”他斟酌着言辞:“很是舒服,让人感到轻飘飘的。” 善与恶都是人类的本性,盖因任何一种都能予人以宣泄的快感。 “这正是我要带你一起过来的缘故了。”吴锋道。 他突然霍地站起,借着酒意,猛地将高坡上的石块踢入山谷,溅起一路轰鸣之声。 “人生是一条几乎望不到止境的山路,我们如石块从高坡上滚下,经过重重颠簸,最终被磨掉尖锐的棱角。如果可能,我希望轻狂一生,如果做不到,我亦不想在老去之时,蓦然发觉自己从未锋利过!”吴锋凝视着李询的眼眸,问道:“小竹子,你呢?” 他将没喝完的半囊烈酒猛灌进嘴里,道:“我现在剑头血还没干,正是爽利的时候。你若不给我快活起来,总是这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小心老子把你像乌龟一样也从崖上给踹下去!” 李询一怔,随即蓦地笑起来,脸上泛着点点酡红。他也学着吴锋的样子,猛灌一口酒,将一块大石踢进山谷里,发出雷鸣一般的震响。 吴锋拍着他的肩头,两人相视大笑。沉埋许久的压抑,在这长笑之中喷薄散发出来。 吴锋道:“我想起一个女人。” 他突然来这么一句,李询却只是静静听着。 “那妞儿曾经跟我说过,在草原上讨生活,有种别样的爽快。我当时不信,现在信了。” “她的很多观点,我并不能认同。但你最好认识下她。她会让你更快活一些的。” 李询挠了挠头:“你的心上人?” “你看上就归你了。”吴锋诡异一笑:“那可是个少有的尤物。” “那我不要。”李询干脆地道。 “你终于开始为了自己而活了。”吴锋鼓掌:“可喜可贺!” 第三百二十三章国师弟子 夜深了。 山丘下方,篝火依然明亮地跳跃着。 两位少年躺在山坡上,仰面着明亮的星空。草原上的星辰极为清晰,给人以历历可数的错觉。 酒意稍浓,吴锋微感困倦,而这山上的草皮也颇为柔软。他便想和李询互相靠着睡了。 过往与苏洗岩一起喝得半醺,在青石上相与枕藉而眠也是常有的事。不过现今死兔子该是抱着小妖精香喷喷的身子,饱尝温柔乡的滋味。 但就在这时,李询突然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吴锋不由讶异,却见李询指向下头道:“老大,快看下边!” 吴锋定睛看处,下面营地中的火焰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蔓延着,将一座又一座帐篷吞噬。 扯了扯吴锋的衣袖,李询便已纵起飞剑,向着山下掠去。 吴锋运转征天步,沿着山坡快速奔行。 当李询返至帐篷群当中时,滔天的烈火已经燃起。 一名白衣男子指挥着十几名黑衣人在宿营地中放火,牧民们不停地哭喊。 “你……我们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烧毁我们的帐篷?”一名青年猛冲过来,哭喊道。 他顷刻间口中溢血,肋骨折断,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飞了出去。 白衣男子冷冷道:“不顺从国师大人的迁移令,就是最大的错!我陈风不想杀人,焚毁你们的帐篷就算薄惩。带着你们的牲畜,搬到别处去罢!不光是你们这数百人,而是整个波里斯部三万多人。这一片草场,都要成为国师饲养灵兽的苑囿!” 他看起来二十岁上下,剑眉星目。通体衣衫如霜,一尘不染,眼中光芒闪烁,好似星河在流淌。 陈风言毕,一挥手:“给我烧!” 李询微微一愣。 他能感知到,白衣男子修为不低。与他相仿。 但这并不是他顾忌的。他真正顾忌的是“国师”二字。 然而他的行动比思维要快,飞剑一荡,已然掠到陈风面前,高声道:“住手!” 李询眼中流露出尖锋一样的光芒。 不管平常怎么做,自己现在扮演的身份是一名率性行事的游侠,就应当像游侠一样行事。 陈风只见一名清秀无方,好似琳琅玉树的美少年掠到自己面前,不由讶异,随即道:“哪来的小子?金帐王庭国师有令。这一带千里草场,全数征用,波里斯部大小群落,尽数迁往别处!小孩子休要逞豪气,小心性命不保!” 一名女人哭喊道:“别处?旁边就是沙漠,让我们迁到沙海里么?草原上丰美的草场都是被划分遍了的,让咱们迁移到哪里去?” 陈风冷冷道:“大漠以南,大草原和中原的交界处。不是还有不少空闲草场么?实在不行,还可以和那些中原人争夺土地……” 李询乜了他一眼:“听你的口音。你也是中原人?” “不错。但我却也是无铭国师的嫡传弟子!”陈风得意道,猛地掣出一张法旨:“国师法旨在此,有违令者,皆可杀之!” 女人转向李询:“小英雄,还请救救我们啊!” 说话间,本来在四周放火的那群黑衣人。也已经围拢了过来。 李询盯着陈风:“你的身份,我不在乎。阻止你们,则是身为游侠的责任。用单挑来解决问题,你可敢?” 陈风一愣神,随即狂笑起来:“我当然不怕你。但我为甚么要和你浪费时间!大家一起上,先将这个不知好歹的小东西砍成肉酱!” 那十几名黑衣人正要尽数出手,一道剑芒陡然急旋而过,如同龙卷风一般,将这批人尽数逼开。 吴锋对牧民们道:“你们快去救火。” 李询向吴锋微笑:“擅作主张,不会惹上麻烦罢?” 他说的是草海五峰,两人虽然用了化名,却也不排除被查出来。 吴锋点点头:“我帮你挡住那群杂鱼,上去切了他。烧了多少帐篷,就让他身上扎多少洞,然后才死。” “没问题。”李询心下一定,回风剑激荡,凌空绽芒。 “小子,最后给你一次机会。”陈风冷冷道:“不管你是什么来历。你和你的同伴一起自斩一臂,磕头赔罪,就饶你们性命。” “什么来历?”李询突然也冷笑了起来:“虽然家门落寞了,但是敢于这样对我说话的,你可是第一个的样子。” “满地乱逛,自以为能够行侠仗义的流浪汉,都喜欢自称出身名门。陈某人见得多了。”陈风粗重哼道。 “小人得志,狂妄无知到你这个地步的,本东照神君还是第一个见。”李询露出懒散的神情:“你师傅是金帐王庭的国师,我若自称神君,是不是比他高上一两级?” 借着淡淡的酒意,他说出这话,突然便感到心头极为畅快。 脸容带着几分稚子的天真,却更令陈风急怒攻心。 他强装平静,话音森寒:“师尊的名号,不是你所能轻侮的。年少无知不知深浅的小子,你将要付出你难以想象的代价。” 言毕,大袖一挥,白衣飘舞,周身光华大作,十二道星河同时向李询斩落而下。 他眼中星辰幻灭,神光流动,更有两道星辉喷薄,直取李询而来。 纵横交击,不留死角。 此人竟也修炼了汲取周天星力储于体内的法门。 “师尊亲自传授于我的星河十二剑,看你这小子如何抵挡。”陈风猛然拂袖,傲意扬扬道。 李询并不答话,催动回风剑,剑芒一荡,七道剑华如同北斗,飒沓斩落。 陈风发出的锋芒尽数如同琉璃一般破碎,化为幻光消散。 陈风微讶。 随即冷声道:“千百剑里取一剑,至清至浅。” 他掌中浮现一面如月的宝刃,绽放月辉,发出的却是剑芒。 剑芒好似渊海。 “这是我师所创的至强杀招。看你如何接下。”陈风催动剑芒,向着李询包夹而去,形成一个无往不至的剑球。 李询平静道:“星河十二剑,发源自三河剑派的星河七剑诀,本是给三河剑派的奴仆练的。而‘千百剑里取一剑’,乃是西域屠龙会会主万鹏王麾下的重臣,圣院院主甯缺所创,莫非你师竟是甯院主的化身不成?” 第三百二十四章黑山燃血丹 “痛快!”吴锋听到李询的话语,长笑一声,赤剑横击,荡开围攻,更是将其中一人拦腰斩成两段,鲜血飞溅。 陈风的脸庞登时变成了猪肝般的颜色。 他未曾想到这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竟有如此见识。 如果陈风眼力强一点,他就该能看出李询击碎他“星河十二剑”的那一击,正是正宗的星河七剑诀。 陈风也绝不可能知道,霜台先生甯缺云游天下时,曾经往襄阳城造访,在李家众人面前展示了这一招“千百剑里取一剑”。并且指点了李询的修炼,还对李询的资质大加赞赏。 从未离开草原半步的陈风,终究只是井底之蛙而已。 汹涌的剑球,如同滚滚浊流般摇颤着,又好像大雁的翅膀一般收放。 在夜空中,形成一颗灿烂胜过朝阳的星辰。 但李询夷然不惧。 因为陈风心已经乱了。 霜台先生甯缺擅长阴谋,却执掌以道德著称的儒门正宗圣院,因此被某些人称为“天下至恶”。 这样奇妙的人物,才能创出“千百剑里取一剑,至清至浅”这样奇妙的法门。 无论甯缺手段如何,至少能做到“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 千百剑里最强的致命一剑,本该是最飘渺从容的一剑,如今却颤抖得最厉害。 李询祭起伏龙鼎,轻轻弹指。 小鼎迎风即涨,化为一丈大小,一幕血光自鼎中喷薄而出,击上层层叠叠的剑网。 一枚剑芒轰然折断,而后磅礴的巨力汹涌而来。将漫天飞舞的剑华尽数收入鼎中。 陈风愕然看见巨鼎倾倒,漫漫星华在血色洪流的裹挟下,向着自己倾泻而来。 他飘然闪避,身形如同流星闪烁于茫茫虚空。 本是他自己射出的剑芒,却如影随形,向着他紧逼而来。 陈风咄一声喝。紫府中射出一面玉盘,皎皎如月,流光溢彩,翻转之间,刹那放大,如同一面巨盾护在身前。 李询一挥手,漫漫的剑芒猛然轰击在圆盘之上,发出密雨斜风般的声响,如同打碎琉璃盏。玉盘轰然破碎。 陈风感到身形一震,哗啦一声吐出血来。 牧民们一边打水救火,一边纷纷给李询鼓气:“小英雄,打得好!打死这个仗势欺人的狗奴才!” 李询曾得到奇遇,本身境界就不在陈风之下,而对于道法的精微控制,则要远在陈风之上。 陈风眼睛一扫,便眼见十几名手下被吴锋一人打得左支右绌。 他心下一横。猛地从褡裢里掏出一枚黑色的丹药,塞进口里。 陡然间。一股燃烧般的气息自他周身毛孔射出,眼中光芒暴涨,如同日升月落。 “黑山燃血丹?”李询问道。 “不错!”陈风长声嘶吼,音如风雷,周身散发出滚滚的热力,残存的飘逸于斯尽去。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今天算我踢到铁板,但纵使如此,陈某人也要将铁板踢个粉碎!以二十年寿元,换你们两条狗命,受死罢!” 黑山燃血丹。是道门老牌大派黑山派所炼,以上百种大补之药和十余种剧毒调配,经过七十二道工序炼制而成,一炉仅能出十枚。与丹鼎派的野火丹,灵宝派的鬼股丸合称三大舍命丹药,都能以牺牲寿元为代价,换取短时间的功力提升。 观战的牧民也都感觉到了陈风身上焕发出的那种强大气势,一名蒙着头巾的妇女高声呼道:“李家的小英雄,小心啊。” 吴锋却是漠然道:“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不相信自己本身的潜能,想要攫取胜利便更是痴人说梦。” 言毕,一招“大光轮”,金色的真气在长剑中燃烧,光芒闪烁,令众敌人心惊胆颤,剑如长弧扫出,顷刻便将一人拦腰截断,又将另一人斩落一臂,鲜血喷射在草地之上。 话虽如此,李询也实在感觉到了那股沉甸甸的压力。 服用黑山燃血丹之后,陈风的道力雄厚,已经在自己之上。 只见陈风势如疯虎,向着李询猛扑过来,翻掌怒吼:“星光无垠!” 一道星河流出,初时如涓涓细流,但很快天空便被星辉淹没。 “逆!” 李询口诵逆字真言,身形犹如泡沫浮动,化作光电在长空之上游走,但却无处可避,被漫天的星辉追赶着。 陈风已经疯狂,这漫天的星芒也狂暴,带着必杀的意志。 一次简单的任务,竟要他付出二十年的寿元。陈风服下药丸时很是果决,现在却深是不甘,眼中如要喷出火来。 故此,陈风一定要将李询斩成肉酱,才能稍稍发泄他怨怒的千分之一。 李询运转回风剑,游走抵挡,但陈风的星芒一波接着一波,就好像潮水一般。 如今陈风的攻伐之力已经在他之上,令李询应接不暇,难以找到机会反扑。 转眸看吴锋时,吴锋对付那十几名黑衣人,正是游刃有余,却丝毫没有分出力量援救他的意思。 也对,如果陈风这种货色,李询都搞不定的话,也实在不配作为超越李清的三河希望之星。 李询望着陈风那对仿佛燃烧着的眸子。 “好。你要发疯,我就陪着你疯好了。疯完之后,照旧砍下你的人头!” 李询声气骤厉,一声嘶吼,逆字天音再诵,身形折转,如同霹雳一般划开漫漫剑华。 十三四岁的少年刚进入变声期,嗓音有种女孩般的尖锐,但以高昂的音调嘶吼出来,却令陈风突然感到胸口都要被撕裂。 陈风一掌推出,三样法宝同时向着李询攻杀而去。 一根玉链洁白如云,飞旋凭空。一枚精铁盾上浮星光,如泰岳压落而下,又似天穹崩塌。一轮宝刀形似弯月,却绽放出湛湛的剑芒。 李询冷哼一声,伏龙鼎如同陨石一样怒击而出,有开天辟地之势。 轰地一声,三样法宝尽数被击碎,化作黯淡无光的碎块,纷洒而落。 李询感觉到烈酒的味道,再次在喉头浮起,血真的好像烧了起来。 纵然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也找不到这样的战斗感觉。 李询不怕痛,也不怕受伤,但在沙场厮杀时,他的血也是冷的。 因为过度催动道力,一口鲜血喷到嗓子里,却被李询顷刻间就咽了下去,混着喉关残留的酒味,只当血酒饮了。 茫茫的星海被李询瘦弱的身躯划破,就如同西漠的贤者策马踏碎红海的波涛。 李询右手一翻,一枚符印便飒沓而出,却是一头巨兽。 此兽,龟躯蛇头,龟蛇一体,背负太极,体内自成阴阳,正是北方黑水正神——玄武。 玄武生死符。 卷动肃杀的锋芒,符箓恰似最锋利的死神之刃,劈开生死路,斩破轮回关。 正当盛夏,风却也冰寒起来。 李询身随符走,目芒如剑,威势逼人。 陈风的心中陡然涌起一阵刻骨的恐惧。 前一刻还是疯狂的杀戮之意,这一刻恐惧便已透骨。 他鼓起余勇,手掌猛劈,掌心浮现北斗七星——天权、玉衡、开阳、摇光、天玑、天璇、天枢。 七星悬空,化为七把神剑,向着李询斩杀而去。 李询运转逆字真言翻飞,全然不顾劈杀而至的神剑,怒喝一声。 玄武神兽仰天长啸,震得陈风身形呆滞。 符箓化为天剑,照耀苍穹星宇,自陈风身上划过。 刹那间,陈风以为自己已经被劈成了两片。 但低头时,身躯却完好无损。 他正要得意长吼,却突然发觉自己发出的七星剑芒,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他已完全提不起元力,轰然坠下地面,眼中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 “不……不要……饶命……”陈风陡然哭了起来,他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越嚣狂的小人,真正面临死亡时常常越加怯懦。 李询一挥手,回风剑怒斩,毫无阻滞地在陈风身上穿了二十三个血洞。 烧了二十三座帐篷,一个帐篷一个血洞。 而后陈风的身躯才在地面上齐刷刷地分开,从顶门到胯下,整齐地分成两片。 李询畅快地喷出一口气息,望着陈风身躯上喷涌而出的内脏和鲜血。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地感觉到了杀人的痛快,仿佛心底的沉郁在这一刻全部都呼啸而出,散灭在无垠的苍穹下。 “好小子!当浮一大白!”吴锋击掌道,将一个满满的酒囊向李询甩了过来。 李询拔开塞子,一饮而尽。 还剩十个黑衣人想要逃走,吴锋和李询快速追上去,一剑一个,尽数诛杀,没有放跑半个。 “走吧。”吴锋懒懒地道:“酒肉都吃够了,再吃也吃不下了。” “人也杀够了。”李询应道。 两人相视,同声大笑起来,一齐跃上马匹,在牧民们感激的目光中,催马狂奔而去。 第三百二十五章云水依 “真的没关系?”两人并马飞驰之时,李询仍旧疑惑道。 “查出来又如何?金帐王庭大汗王的控制力一塌糊涂,哪里管得到我们草海五峰?”吴锋淡淡道。 “那我们不如把那个什么狗屁国师的苑囿给烧了,以牙还牙?”李询扬起脸道。 吴锋微微一愣。 随即道:“好主意!” 第二天的早上,最近的一座国师苑囿燃起了滔天的烈火,而看门的几个奴才全部都被扔进了火里。 当中饲养的灵兽被吴锋和李询烤而食之,这些灵兽是用特殊方式培养之后,作为炼药之用,味道极为鲜美。 因此两人又扔了几头被火烧焦的麋鹿和巨大的蝴蝶在之前被陈风残害的部落门口,方才正式回返五峰。 一名青衣少女飞马而至,正好与两人在峰口相遇。她身着劲装,骑着白马,一派英姿飒爽。 “风丫头,又出去杀人了?”吴锋笑着对她道,看着她马头下挂着的人头。 风舞泷是草原上小有名气的游侠,比吴锋大一岁,似乎还是苏洗岩的熟人。 在听说吴锋的侠义名声之后,她半夜求见吴锋,加入五峰,见面礼则是三颗采花贼的人头。这三人分别名叫吴亦凡、薛王炜、权志龙,作案手段极为残忍,强|奸之后从不留活口,在草原南部及并州北部行凶无数,臭名昭著。 自从吴锋将侠义的名声在五峰周遭打开,无论是中原人还是胡族,热血富于正义感的年轻人加入五峰者络绎不绝。 用苏洗岩的话说,在这种失去秩序约束的地方,武林道上的简单粗暴手段,反而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新秩序。 “是。”风舞泷道:“那藏剑山庄的朱公子雇佣咱们的人马护送花红。可他竟是将上百幼女藏在货物里头。此事被我探知,我便连夜摸上去杀了他全家,一把火将庄子烧了。” 吴锋笑起来:“干得好,不能让这种货色坏了咱们的名声,我会知会姬摇光门主,以后护镖的事情都得打探清楚。” 又问道:“那些小姑娘呢?” 风舞泷叹息一声:“已经都被卖到各地的青楼里头了。还请当家的分配人手,将她们搭救出来。” 吴锋道:“不用担心,我会赶紧吩咐人手去办。” 又道:“我和小竹子也出去捣乱了,哈哈哈哈!” 他与李询对望,相视一笑,两人都露出得意的神情。 …… 这是一座极为高大深广的毡包,赭红色的地毯上以黑石叠成形式苍古的祭坛,上头以木架悬着一只白狼头,显出十二分的幽诡。 祭坛前方。两名身着祭祀袍的中年人正相对而坐。 “陈风那个害群之马死了。”身穿淡青色衣衫的微胖之人道:“另外,波里斯部附近的苑囿也被烧毁。” “根据云姑娘带来的情报,是一个名叫草海五峰的势力之主干的。” 黑衣人淡淡道:“厉钧,我已知道。” 厉钧道:“比你想象的还要顺利,无铭。但是你真要那么干么?” 无铭决然道:“那是自然。” 厉钧突然猛地抓住了无铭的手:“收手罢!琅天部被灭了,雪羽部也没了,金帐王庭禁不起这样的内耗了!芦名教和佛门都看着呢!” 厉钧不觉间双目已然泛红:“你想要结束王庭几百年来的混乱,将它整合起来。可是你也不想想,你消灭掉的都是那些忠心耿耿的部落啊!咱们当年在荒原上流浪的时候。是琅天部的首领给咱们水喝,给咱们衣穿,可他的脑袋现在却挂在王都北城墙上。当年推举国师的时候,雪羽部族长是第一个站出来支持你的,却被你逼得全家三十多口人一起自尽,血流了一帐篷!” “现在又要轮到波里斯部了么?忘恩负义的事情。咱们不可以一直做下去啊!” 无铭身躯猛然颤了颤。 厉钧又道:“你一直想办法把这些弱小的部落逼到绝境,让他们起来造反,然后名正言顺地消灭他们,吞并他们的势力,充实王帐的人口。你说如果你不动手。室韦七部就该动手了,可是咱们不能想办法先灭掉室韦七部么?他们才是最大的毒瘤啊……” 无铭叹息道:“厉钧,你也知道,大汗王这些年来,对于我是越来越猜疑了。我要求与室韦七部全面决战,王都里那些政敌难道不会拖后腿么?” 厉钧含着泪,道:“是啊,室韦七部在波里斯部的牧场上放牧,波里斯部没办法,只好抢夺他们的牲口,室韦七部就来你面前控诉。所以你现在要借着修苑囿的名义,灭了波里斯部。草场大部分都分给室韦七部,换取他们虚伪的支持,继续养虎为患。你只要夺来的人口,然后拿少部分的土地修一下你的苑囿,意思意思……” “当年波里斯部首领的儿子被人蛊惑,派人刺杀你,你自个都不知道是谁干的,部主却将儿子揪了出来,当着咱俩的面斩了,那是他唯一的儿子啊!” 无铭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歇斯底里地叫起来:“那你说,我有什么办法?我是汗王的表哥,我对他忠心耿耿。但他除了整天喝酒吃肉玩女人,就是猜疑咱们!王都里的那些贵族们都说王庭再不整顿,这王都就该易主了,可我要想做点事情,他们都跳出来拖后腿!灭了室韦七部?就算我把家底全部押上拼一把,铁勒部和库莫奚部如果与室韦七部联手,不但我的家底会拼光,咱们苍鹰部连王都也保不住……” 他的脸容紧绷,眼中泛着血丝,显出精疲力竭的神色,足能看出他为了领导王庭的苍鹰部,也的确是尽心尽力。 但无铭的发泄被厉钧打断了。 只有一个字:“有。” 无铭眼中陡然射出光来:“说罢。” “拿漠南的那些中土人开刀。草原上的中土人越来越多了,如果不收拾。早晚成比室韦七部还可怕的毒瘤。”厉钧一字一顿道。 无铭沉吟起来:“你说……草海五峰?” “对。把杀人和烧苑囿的罪名都扣他们头上,发下讨伐令,反正也的确是他们干的。杀光了草海五峰的人口,抢到的财富可以用于波里斯部的迁移,还该有不少富余。草海五峰离得太远,室韦七部定然不愿意出大力攻打。那么迁移波里斯部之后腾出的草场,咱们就可以多占一些……”厉钧道:“扫荡了那些中土人,你的威望也定然会提升,说不定便可以号召诸部,将室韦七部清除掉……”厉钧越说越快。 无铭用另一只手揉了揉眼眶,吐了一口气:“听起来很美好,可是漠北各部都不会愿意远征的。” 厉钧攥紧无铭的手掌:“让那些中土人自相残杀,他们比咱们喜欢内斗太多了。关于这点,云姑娘一定有办法。” 帐幕猛然掀开。一个身着黑色箭衣,脚踏牛皮快靴,头戴竹笠,檐底垂下淡青色纱子遮住半张脸的少女走了进来:“我是有办法。但是这个计划,我反对。” 只是从少女露出的半张脸,便能看出秀美之极,却又不乏飒爽之气。 “水依。”无铭唤道。 他虽然自认兢兢业业、鞠躬尽瘁,但辛苦之余。却也少不了女人用于发泄。但对于这位名叫云水依的少女,他却偏偏提不起半点非分之念。只把对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般。 “国师大人。”云水依声音如同冷泉:“神霆部的情况,您想必也知道。那吴锋是个狠角色,那个苏洗岩也不好对付。更不用说三河剑派的世子现在也在五峰做事……” 厉钧道:“利用中土人来对付中土人,吴锋小子厉害才是好事,这样他们内耗得越严重。现在草海五峰利用咱们在那一片的控制力空白,搞了各种各样的生意。建立势力网,甚至把矿山也划归己有。再这样下去,不光是草原和并州交界的那一带,说不定整个漠南都保不住了!” 云水依道:“我倒建议与吴锋联手。只要有合适的手段挑起室韦七部内斗,再借助中土人的力量。就能将室韦七部杀得一个不剩。” 厉钧道:“那云姑娘有没有合适的办法呢?” 云水依淡淡道:“目前没有。” 厉钧抹干眼泪,问道:“那云姑娘可是身为中土人,不愿意对中土人下手?” 云水依哼了一声:“我的身世没必要和你们说,但细算起来,我也是胡人。何况中土人对我没有半点恩惠。国师赏识我,给我俸禄,尽心尽力是我的天职,我没必要为我压根不认识的人考虑,只是凭着利害分析罢了。” 无铭摆了摆手:“那么水依,想要让那些中土人听我的号令,攻打草海五峰,你有办法吗?” “有。”云水依道:“根据估算,至少可以组织一支一万五千人以上的部队,也许更多。” “只是这样就一定能嬴?我们尚不知道吴锋实力的极限。没错,如果败了,国师的家底不会有损失。但是国师莫非可以明摆着说就是让那些中土人去送死的?既然不能,一旦输了,国师的声望就会遭受惨重打击……” 无铭陷入沉思,而后长叹。 他问道:“水依,草海五峰大概能有多少兵力?” “六千到七千。”云水依沉稳地答道:“通过虚张声势,我能让任何势力都不敢援助他们。” 他看向厉钧。 “你说得对,我是该收手了,给波里斯部留一条活路。”无铭又对云水依道:“水依,两倍以上的兵力优势,差不多了。但最好能把兵力优势提到三倍。” 云水依道:“我尽力。从那个苏洗岩的筑城风格来看,不是来自神堂就是天子峰。虽然我依然反对这个计划,但我是柴达木出来的刺客,服从是天职。进攻要尽快,等苏洗岩将防御设施彻底完备,想要攻打就十分困难了。” “好。”无铭的声音很是疲惫:“我相信你,你的能力,未必在吴锋之下。” “我只想做一名合格的刺客。知道自己的斤两,是刺客的必备要素。”云水依并不领情道:“对方显然擅长创造奇迹,如果我们想嬴的话,必须同样创造奇迹才行。” 又道:“我会去刺杀吴锋。如果成功了,只剩下苏洗岩和李询,无疑好对付得多。如果失败了,也让吴锋认为我们真的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采取刺杀手段,对我们的调略放松警惕……” 第三百二十六章长生道观 冥岭,为阴山余脉,土石皆黑,巍峨如洪荒巨兽,耸立在苍茫的草原之上,散发出阴森的气息。 在中土,有“生于苏杭,葬于北邙”的说法。人们往往以死后葬在洛邑北侧的北邙山为荣耀。 柔然人死,以身饲狼。而生活在草原上的中土人,则常常葬尸于冥岭,以求死后魂灵不孤。 每到夜晚,冥岭当中便有阴风呼啸,传闻在无星无月之夜,还能看见百鬼夜行的凶怖景象。 在冥岭之上,却有一座道观。 观名长生,不知建于何时。 道观凭危崖而建,如同一把利剑,险峻入云。崖下墨云滚滚,终年涌动不休,如同鬼啸,衬得殿宇越发孤冷。 观中人丁也极为稀少,不过道士数人,僮仆几位。 但四十年前,掌门人清古道人开始收外门弟子,将山下的大片丰美草场和肥沃河滩划为长生道观所有,投奔者便络绎不绝。时至今日,长生道观已经拥有了近万人口,可战者两千余,在阴山以南、飞羽山脉以北的地带,算是不大不小的势力。 时当静夜,本该一片阒寂的道观当中,却有灯火亮起。 三缺道人不过三十岁上下,一袭月白色道袍,飘逸俊朗,与冥岭的阴森气氛迥异。 他是清古道人的师弟正德道人之私生子。清古道人于十年前退位,传位于三缺道人。 与他对坐于蒲席上的,是一名手持折扇的华服公子。另有两名童子捧灯侍立两侧。 “赵兄深夜密访,实令敝处蓬荜生辉。”三缺道人淡淡道。 与他相对而坐者,正是草海五峰椿作峰现任副峰主,前副峰主赵发之弟,赵晴川! 赵晴川折扇摇摇。微微一笑:“无事不登三宝殿,在下自是有事相求。” “不必多礼,我道门当中,本无那么多陈腐规矩。”三缺道人语气平和。 赵晴川开言道:“那末在下便说了。三缺道兄的结义兄弟尹天德战殁之事,道兄可曾知晓?” “贫道已经知道。”三缺微微颔首,脸上却无悲痛之色。 “小弟知道。当初四人结拜,现今却只剩道兄一人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三缺轻叹一声。 “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若真是战死,我等也只能叹惋。可是……”赵晴川声气骤疾:“尹峰主是被那吴锋害死的!” 三缺微讶:“甚么?” 赵晴川将当时战况叙述一遍,道:“当时罗甘道安然返回,峰主、兄长和伊明贤侄却都遭遇横死。这难道不是出于吴锋小子的授意?吴锋为何不杀李询?绝不是惧怕三河剑派复仇,而是因为欣喜于李询为他除掉了峰主和兄长,清除掉了他的异己!” 三缺沉吟。少顷,道:“你之所言,确有道理。” 又道:“但你应该知道,数年之前,因为尹天德误伤我师叔。我已与他割袍断义了。” 三缺道人的师叔正德道人,实际上是他的生父。父亲被打伤,三缺未向尹天德寻仇,已经算非常收敛了。 赵晴川叹道:“人死恨散。恩情仍在。道兄本为出家之人,何必汲汲于小恨?” 三缺微微一笑:“出家人清静无为。那么恩情亦不重要。我又为何要为尹天德复仇?” 赵晴川徐徐道:“朝日马贼团百多人被吴锋派风舞泷等游侠杀戮一空,长生道观的进账定是有所损失的。道兄既清静无为,亦当视金银为粪土。” 三缺神色骤动。 他抿了一口香茗,方才厉声道:“是谁教你说的这些话?” 赵晴川将面庞微扬,心中蓦然浮现那位以斗笠半遮容颜的清丽少女。她未曾露出半点勾引的意思,那张脸容却好似有魔力一般。令自己心魂飘渺,愿意为她效死。 但关键亦在于赵晴川深恼吴锋赏罚不公,坚信杀死吴锋之后,自己纵做不得五峰之主,亦可以率领族人北上。在国师手下谋一个比现在好得多的职司。 “金帐王庭国师法旨在此。”赵晴川取出一张法旨,道:“还请道兄一阅。” 三缺道人取过法旨,缓缓看完:“然而以长生道观一派之力,并非五峰对手。赵兄既然前来,必定已有万全之策。” 赵晴川又拍出十数张誓书,全部印有血手印。 当先第一张便是:神霆部酋长古荒,歃血为誓,效死于国师,必复屠戮我部之仇! 古荒本是神霆部的总教头,如今杜雷全家都被五峰士卒杀死,他便自封为神霆之主。 “有趣。”三缺道:“最好劝诱的放在最前面,依此类推,如同雪球一样滚动,形成一支庞大的联军。为此谋者,绝非寻常人物。既然群狼已经聚集,我又怎能不分一杯羹?”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将这个顺序弄得精细准确,以保万无一失,却非一般人所能做到。这需要极高的情报搜集能力。 若非手段非凡之人,也不可能知晓朝日马贼团与长生道观之间的关系。 他长声道:“取纸笔来!义兄尹天德之仇,不可不报,在下三缺,率长生道观上下万众,愿为国师竭尽忠诚,扫灭祸乱草原,意图割据的乱臣贼子吴锋!” 赵晴川道:“还请道兄制造旗帜,上书复仇二字,令联军上下及五峰之人皆明了吴锋党同伐异、残害部下之恶,以扬我军士气,乱彼军心。小弟在五峰之中为内应,时机一至,立倒戈相向!” “那贫道便静候佳音。”三缺道人笑得十分从容,眼中已经浮现出了堆积如山的财货和成群的牛马。 “此战,有胜无败。”赵晴川想起那位如同从梦幻中走出的黑衣仙子,眼中又浮现出几丝迷惘,却以极为肯定的声调道。 第三百二十七章刺杀 吴锋骑在兰丸背上,在原野上狂飙,口中高唱着粗犷的歌谣。 天气转热,他身穿一件大红色的无袖薄褂,敞开了扣子,将精健胸膛袒露,任由衣襟在风中摆荡,全无顾忌。 李询仗着飞剑在他身后飞掠,下边是一匹空马。 只因寻常良马载了人之后,完全无法跟得上兰丸的速度。而李询尚未到征天境,却是不能凭飞剑久飞,有时也需在马上骑一阵。 “吁……”吴锋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道:“小竹子,看来还得给你弄一匹良马才行。” 修为高深的武者,运转真气可以避寒,当然也能抵御炎热。然而寒暑变换是天地正理,在夏日的烈阳下策马奔驰,沐浴长风,微汗加身,更有一种独特的痛快。 李询清美一笑,露出好意心领的神色。 前方是一座山坳,当中灌木丛生。 突然间,灌木摆动,有飞鸟簌簌从中掠起。 吴锋心头一动。 他微笑着看了李询一眼,而后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奔驰而去。 当吴锋驰近的时候,灌木丛里陡然迸发出一股催人昏晕的黑烟。 吴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长剑,剑芒激荡,将黑烟如同风卷残云般扫开,便见着一道电光向自己倏划而至。 与此同时,两边山坡上,有利箭向着自己激射而下。 吴锋早有准备,一个翻身纵起,如同鹰隼般扑击而下。兰丸口中吐出烈火,直接将几根利箭烧成烟气。 李询回风剑啸,往山坡上一个旋斩,血花喷薄。惨叫声起。 他猛祭伏龙鼎,轰然碾砸而下,又只听骨碎声响,杂树乱石中,有人化成肉泥。 吴锋一剑击开,将光芒旋舞的轮刺荡开去。只见眼下是一个斗笠。他奋然下击,刷地一声,斗笠被划成两片,露出一张清丽如雪又带着惊诧的面容。 “抱……抱歉!” 少女小嘴轻张,脚步飞退如烟似云,那不知所措的神情,竟带着十二分的可爱。 吴锋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刺杀之前搞得飞鸟乱窜,这潜伏技术也糟糕得可以。 然而这少女的步法异常地快,吴锋知道想追恐怕是追不上了。 她看上去和齐妖精差不多大。比起吴锋应是大上两岁左右,但如今发傻显愣的神态,却令吴锋感觉这仿佛是个比李询还要小许多的幼女。 她为什么说抱歉?吴锋暗想:不会是刺杀错人了,难道是抱歉于没能杀掉我? (该死,怎么每次一到刺杀的时候就掉链子!) 云水依微微咬着牙,想道。 “等等。”吴锋开言道。 “怎么?”云水依仍然带着几分不知所措的腔调,不由自主地回答道。 “你叫什么名字?”吴锋问。 这少女的头发是一片漆黑,然而步法却有些像云笈密谱中的四极浮云步。 “云……云水依……啊。不对,我不该告诉你的……再见!” 一声轰鸣。山坡上又有滚木擂石砸下,更有火弹爆炸开来,逼得吴锋不得不快速后退。 转眼间少女已经跑得没影了。 吴锋很窘地看了看李询——这样神奇的刺客,两人都是第一次见到。 李询凌空耸了耸肩,然后摊了摊手,表示自己找不到什么话语来形容这种奇怪的事情。 而吴锋却是心念电转起来。 姓云。而且步法又很像四极浮云步……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少女的容颜只是惊鸿一瞥,现在想起来的确与云海岚大不相同,可是那不知所措的可爱神态,简直和当初云海岚衣带断裂时的窘态一模一样。 当然,也不排除只是吴锋的错觉。 难道……洛邑云家经过圣王道宗的多年屠戮搜捕。还有后人存留下来么?如果真是云大小姐的亲人,一定得让她知道才行啊…… 回返五峰的路上,李询对吴锋道:“从她的招式看,应该是从柴达木盆地出来的。” “噢?”吴锋应道。他的见识都是自己看书所得,终究比不上李询从几岁时便随着父亲游历四方来得广博。 但柴达木盆地的疾风五十三家,他却是知道的。 玄黄教占据了以青海湖为核心的大半个凉州,背后就是广袤的柴达木盆地。盆地中地多盐碱,土壤贫瘠,环境极为恶劣,堪称一片穷山恶水。 然而这样的环境却也使得此地的民风异常彪悍,在以狂野精悍著称的凉州,也是当中翘楚。疾风五十三家与更加偏西位置雪原地区的雪原众齐名,擅长培养最优秀的刺客。正是拥有这样一个强大的刺客集团,玄黄教才能够长期对圣王道宗的附庸冥岳采取进攻态势,即道门第一高手杨麒也对他们无可奈何。 与此同时,不少刺客离开了盆地后,投效了其他势力。不光是在中土,据说就连西漠各国都往往高薪聘用这些刺客,以执行各种秘密任务。 李询又挠了挠头,道:“步法很快,武力似乎也不错。可是基本的刺杀技巧糟糕到这个样子的刺客,我却也是第一次见。理论上说,这样的刺客根本拿不到毕业许可的文凭,难道会有势力愿意聘用么?” 这下轮到吴锋耸肩了:“你问我,我也想不明白啊。” …… 苏洗岩静静地倾听着吴锋对于这场诡异袭击的描述。 “会不会是故意装成这副模样?”苏洗岩认真地分析道。 “看起来不像。” 苏洗岩低低沉吟:“还有一种人,到了关键的时候就容易掉链子,掉链子之后就会显出一副傻傻的表情……” 吴锋道:“放心,不论是什么对手,我都不会掉以轻心的。” 苏洗岩点头:“利家带来情报,神霆残部的动向有异常。他顺藤摸瓜,发现飞羽山脉以北好几个势力都有奇怪的动向,基本可以肯定是针对我们。” 他浅笑道:“那小子谈恋爱后做事反而越发卖力,如今手段也越来越圆熟了,这可不容易,你可不要亏待了他。” 吴锋想起罗甘道的死,对罗廷玉自然心怀歉疚,道:“那是当然。” 苏洗岩叹息一声:“你为了一时痛快,和小竹子一同烧了国师的苑囿,恐怕是闯祸了。” “对方必定是想通过这次刺杀,来让你认为金帐王庭没有大规模报复你的能力,只能用刺杀这种手段。从执行者水平这样糟糕亦能看出来,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关键时刻容易掉链子,但刺杀失败本身也不算什么……” 又道:“想法本身没问题,但是被调动起来的各部落是很难将动向掩藏得太好的。对方还是低估了我们的情报网。” 第三百二十八章三河来客 “这小姑娘倒是挺有趣。”吴锋道:“多半对你胃口。不过你有小妖精了。但那妮子可是比小妖精好看点,身材也更好。” 苏洗岩洒然一笑:“妖族风气脱略,就算我换一个,也不至于被骂成始乱终弃。只是……我对刺客妹子未必有兴趣,若是另一位姓云的,我倒是乐意非常。” 吴锋一愣,随即咬牙切齿:“死兔子,你再敢打云姨主意,小心我把你的牙齿全拔了!” “啐……说起你云姨你就炸毛,都成你逆鳞了。”苏洗岩退后几步道。 苏洗岩倒是没指责吴锋做得不对,只是说他闯祸。 两人都明白,如果金帐王庭国师无铭因为这点事而进攻五峰,只能说明有进攻五峰的需要。 就算没有这事,五峰的势力不断扩展,早晚也会引起王庭核心苍鹰部的警惕,甚至招致漠北诸部的联合打击。 苏洗岩道:“也好,幸亏及时掌握了消息,足可布置防御,加上我平时也防患于未然。青霭滩之战影响力还是差了点,没有一场决定性的大战,草海五峰在草原上的地位就不能稳固。就以这场交锋,将我们的声威彻底传扬开来好了。” 说着,将地图铺展开来。 吴锋道:“青霭滩已经被你用土石垒断,加上如今流花河水涨,那里如今只能容数人通行,只要数百人守御,即可万夫莫开。因此敌人必定会绕道而行。” 苏洗岩道:“那就只有从回风谷穿过飞羽山脉。五峰周遭的防御体系还没有彻底完成,无法抵挡敌人的围攻,我们必须占据回风谷。” 两人相对视,表情却并不很轻松。 回风谷并不是小小的山坳,而是宽度达到接近四里的一条谷道。下部平坦干燥,利于大军通行,比起一片泥泞的青霭滩要好走太多。 绕道回风谷进攻,路并不好走,若从神霆部的牧场出发需要行军两天以上,从草海五峰赶到那里也需要一天不止。之前李询本着兵贵速不贵久的原则。才选择了青霭滩。 但此次金帐王庭的围攻,必然不是小规模短时间的对决,而是长时间的对战。 “占据回风谷很容易。但是如果不能修筑起良好的防御工事的话,完全无用。那么宽阔的地形,和单纯的野战没有丝毫区别。”吴锋道:“死兔子,就看你了。” “放心,我早有准备。”苏洗岩微笑:“何况有小竹子帮忙练兵,我军的训练度这段时间也有上升。” 三河练兵之法,在天下居于前茅。虽然没能进行长时间系统性的训练导致无法脱胎换骨。但只是短时间的指点,对军队的素质也有一定补益。 “只不过……”吴锋用手指在地图上戳着:“敌为客,我为主,我方容易占据回风谷,敌人不可能看不出来。” 苏洗岩颔首:“敢于组织漠南的势力对我们进行围攻,这本身就不简单。敌人的组织者即便没有小竹子的本事,只要是实力接近,我们便绝不能寄希望于对方的大意。敌人应该能想到我们将回风谷堵好的可能性。” 吴锋微笑:“兵法有云: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没开打就巴望着对面都是庸人,无疑是找死。哪怕尚不知道敌人的水平。先假设对面是个难对付的智者,总是没错的。” 苏洗岩拈着衣角,低头沉思。 吴锋已经抢先说出了可能性:“如果敌人要为万全之策,那么除非在飞羽山脉以南也有势力加入了他们的合纵,山脉以南一片平野,根本无险可守。如果我们前去回风谷防守。那么飞羽山脉以南的敌人既可以攻击五峰,也可以去回风谷袭击我军后方,与攻打山谷的敌军一同将我方包成饺子。” 两人对视,同时一凛。 苏洗岩当然也已想到了。 “假设这一支势力真的存在,我们却不知道是哪个。”苏洗岩道:“我与飞羽山脉以南的势力都建立了较为亲密的外交关系。然而盟约这东西,就是拿来背叛的。正是因为每个势力之主都显得那么真诚,才让人感到无从分辨。” 吴锋道:“死兔子,你有办法了吗?” 苏洗岩目光陡然凝定。 “在敌军集结之前,我必然查出在飞羽山脉以南究竟有没有我们的盟友背叛咱们,加入敌人的合纵。如果没有,自然最好,如果有的话……” 他清澈的眼中少有地露出了毒蛇一般的光芒,作掌刀一划而过:“我必然会给出应对之策。” …… 当夜,月华正明。 吴锋与李询正在山岗之上漫步。 利箭骤响。 箭雨之中,红光闪烁,将利箭纷纷震落。 两个身影降落在前方。 吴锋微微一愣。 一名青年人大约二十三四岁,一身大红袍,腰间悬着个硕大的酒葫芦,相貌英伟而不乏草莽之气。另一名少年十七八岁模样,面相白净,一袭长衫飘飘,并不英俊,却很斯文。 “布置真是严密,足见当家的治理有方。”红衣青年声如洪钟。 长衫少年却已赶紧道:“公子对当家有得罪的地方,门主已知道了。命我们携带薄礼,前来赔罪。” 他显是做事极为稳当,两人冲破箭手的防御,飞上山来,长衫少年立马表明来意,防止误会。 不然,附近尚有大量兵士,一拥而上,他们寡不敌众,绝非对手。 吴锋顷刻就明白这两人是谁了。 他一挥手,示意守备的军卒不必有动作。 “酒兄,石兄,幸会。”吴锋面色淡然道。 李询已是极为欣喜地道:“两位师哥,你们怎么来了?” 酒忠次嘿了一声,上去就将李询抱了起来:“你这小子,自作主张跑到草原上,结果被捉,师傅可是急坏了……” 石数正却是一副恭敬模样,道:“末将石数正,参见世子。世子安然无恙,在下甚慰。” “啐。”李询猛地挣扎,从酒忠次怀中纵了下来,对石数正斜眼道:“师哥你这副模样是作甚。” 石数正微笑起来:“新近得师尊策名委质,正式成为家臣,当兢兢业业,不可有丝毫怠慢。” 酒忠次气息雄厚,方才冲破箭网杀到山上,竟丝毫不喘,恐怕已是征天高手。而石数正才十七八岁,实力也似与吴锋相仿。 吴锋略一思忖,便想明白,这两人应该如自己一般,也是由父亲教导,只是名义上以门主李忠为师罢了。李忠的实力作为名门大派之主实在只能说平平,教不出这样厉害的徒弟。 “两位远道来访,我这个做东道的先请二位喝上几盏。”吴锋笑道,延着石数正和酒忠次到圣主宅邸,摆开好酒好菜。 酒忠次、石数正二人从空间袋中取出礼物,是宝甲十数领,精制长枪刀剑二十余柄,铁炮十杆,另有古董名物若干。 “路途遥远,未能多携。谨备薄礼,不成敬意。”石数正话语端严。 吴锋一眼就看出这些宝甲品质已经接近自己那套铁翼黑蝎甲,赏赐给各头领是极好的,能令他们在战场上活命的机会大增。武器也都绝非凡品。 这正是吴锋现在急需之物。 加上那些名物和各色金银珠玉,这笔赎金的确不薄。 “那我便却之不恭了。”说是“却之不恭”,吴锋却压根没有推却,就命婢子将东西全部收下。 他望着两人,脸上充满玩味笑容。 心情自然是极好的,大战当前,有这两个高手送上来当苦力,怎可能不压榨一番? 两人正要开言,李询却知趣地道:“两位师哥,我是自愿留在这的。” 酒忠次和石数正都愕住。 过一小会,酒忠次才道:“可是师弟,师傅想你可是想坏了……” 李询道:“我杀了草海五峰上下那么多人,总是要做些补偿。吴锋大哥说了,过上一阵便让我回去……” 石数正连忙道:“当家的胸怀宽广,仁义无双,堪称当世孟尝。” 吴锋倒是史书读得通透,暗想:那孟尝君在齐国境内弄权割据,几乎自成一国,拿来比喻我倒也恰当。 江湖中人往往说孟尝君好士,是个英雄,吴锋却知道此人是个奸臣。但是纵然如此,他也没有丝毫不快。 吴锋瞥李询眼神,见他目中一片真诚。想来在襄阳城里不见得愉快,他也该是被憋坏了。 说起来当时不杀李询的真实原因,不过是感应到了命运之力,心想无论李询是友是敌,既然与自己命运牵绊,倘若现在就杀了,恐怕自己气运也要受阻。 但现在却是真的颇为投契,惺惺相惜。 吴锋知道,等到五峰发展起来,自己带着五峰精锐南下投奔苏梦枕。三河与神堂的和平未必能久,早晚又要起战端。现在李询的才华为自己所用,以后在战场上恐怕又要兵刃相见。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生在世,若没有与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岂不是太过无趣? 就好像眼前的这一战,如果对方的统帅真是个无能之辈,让自己轻轻巧巧就击破联军,那也忒没意思了。 第三百二十九章苦力 酒忠次亦道:“也好。恩怨分明,如此方是我三河男儿的风范。” 又道:“赵日天那小子也想来,被我俩给打了一顿。” 李询撇嘴:“他如果来就见鬼了。” 吴锋拍着桌舷大笑起来:“赵日天……这名字倒是有趣。” 李询道:“是个十岁的小屁孩,本来叫赵宗胜。‘日天’是他给自己起的绰号,每天的口头禅就是‘我赵日天不服’。是三河当中断罪训练营里头的翘楚,天赋倒是极好,整日价却只知道打架闹事。” “那个臭小子就不用说他了。”石数正笑道:“长大了也许会安分点。” 吴锋灌了一大口酒,扬声道:“小孩子冲动些也没什么不好。” 酒过三巡,石数正的话语亦转向随意,玩味一笑:“公子,沈康真小丫头可是很想你呢,还说长大了要嫁给你……” 吴锋猛地转眸看向李询:“小子,行啊……” 李询脸上羞红如血,猛然摆手:“这……那丫头才十岁,她懂什么,胡说八道而已!” 李询喘了喘气,又道:“玄祖倒是说过,宗胜和康真都是可造之才。中古时三河大兴之际,曾经有三河四天王,等他们俩成长起来,倒是可以和两位师哥再组个三河四天王……” 酒忠次哈哈大笑起来:“师弟你总是挑好听的,可是太上门主后边还有半句话——一起搓麻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李询小声道:“祖爷爷是为老不尊了些。” 他轻轻巧巧地便把话题给拉开了。 大战当前,酒桌上却是充满了活泼的气氛。 吴锋瞧着酒忠次和石数正二人大约要问自己释放李询的具体日期。当下高声道:“多蒙两位三河高足远道来访,当前有一件痛快事,两位可愿参一份子?” 石数正道:“当家的但说无妨。” 吴锋当即将这一战的情况对两人说了。 李询亦道:“烧国师苑囿是我的主意。惹上这事,总是该有个担当的。” 酒忠次和石数正面面相觑,都暗自想道:师弟这小子被人抓了几个月,怎么就心向外人了? 但既然如此,更不容他们推拒。 吴锋又命人奉上两套青铜爵,道:“你二人来得也辛苦,这东西就当是回礼罢。” 两人并非粗学之人。一下就看出这青铜爵制作精美,形式古朴,是略早于云秦大帝时期的古物。为修真一系崛起时所制造。 当中隐有大道气息流动,以此饮酒,对于修真者来说可以清心凝神,极大地减小走火入魔的几率。而且从工艺来看。必定是大师手笔。其收藏价值当以连城拱璧计。 这两套青铜爵的价值,当然抵不上李忠给的那些赎金之总和。然而赎金中任何一件名物,价值却又远远比不上吴锋的回礼。 能将这种东西拿来送人,足见此子绝非一般的草莽人物。 酒忠次和石数正并不知道三年前李忠父子在忘忧谷吃瘪的事情,但现在对吴锋也完全不敢小觑。一个山野小子,在收藏的质量上便要胜过三河剑派的门主,实在令人无法置信。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石数正道:“我们弟兄二人,听候当家的调遣。” 酒忠次却是仰天倾酒。舔了舔嘴唇,豪气逼人道:“好久没有杀过人了。上战场血洗一轮也是好的。” “痛快!”吴锋道:“如果能在战场上和两位交手,想必更加痛快。” 听到吴锋这话,两人骤感讶异,却听吴锋又道:“因此我也全然没有扣留小竹子的理由,青霭滩之战他只是借兵作战,虽败犹荣。咱还想见识下他带领三河猛士时的英姿呢。” 酒忠次和石数正听了这话,却是并不敢觉得吴锋狂妄——虽然吴锋只是草原上一个山大王,谁知道他的真实来历如何? 石数正机灵,心下便在猜测这小子压根就是苏梦枕派到草原上的。这猜测已经接近事实,却又和事实相反。 但他也未曾说出来。 酒忠次已经是说道:“那我们也期待着追随小师弟与当家交手的日子。现在咱们先齐心协力,把金帐王庭的那群走狗打得七零八落!” 吴锋击掌:“两位都是痛快人,再浮一大白!” 当下四人灌了一坛又一坛,直到深夜方休。李询量小,最先醉倒,然后石数正。吴锋将实力比自己高一个大境界的酒忠次喝倒之后,也终于撑不住,溜到僻静处射尿一番之后,回房而去。 他记得自己未曾锁门,然而门却是关得紧紧地。 吴锋没有多想,仗着酒意一冲,只闻门闩折断之声。 他骤然瞧见床上有两个身影,均是秀发披散。一个应是齐妖精,另一个虽然闭着眼,却也能看出容颜如仙似幻,五官精致得令人魄动心惊,而且薄被之下更是半露出波澜起伏,勾人眼目之极。 晕晕乎乎的吴锋猛然揉了揉眼睛,却被一个枕头拦脸砸了上来。同时齐琪的尖叫声骤然响起。 似乎有一道光芒闪过,又好像是七彩的烟雾中泛动着星星,大约是喝醉酒了看什么都一片恍惚。稍微醒过神时,才看清苏洗岩赤着上身,穿着条短裤,横眉怒目地瞧着自己。 对方虽然披头散发,容颜清秀之极,脖颈处却明明有喉结,胸部也是一片平坦,只有健实的肌肉痕迹。 “只有我也就算了,还有女眷呢,吴锋你这疯子脑袋烧坏了?”苏洗岩中气十足地吼道。 齐琪则是按住被子裹紧身躯,惊得花容惨白。 “兔子,当真抱歉……喝多了,走错房了……”吴锋身上发出冷汗,酒意醒了大半,一边道歉一边飞退了出去。 “真是个神经病。”苏洗岩掩上门,嘴里还犹自骂道。 吴锋心头暗暗想道:还真是喝过头了,竟然一瞬间把那兔子看成女人……不过这死兔子可还真是俊呢。 他蹿回自己房里,叫婢仆送上热水,洗了个澡之后上床就寝。明明脑子里昏昏沉沉,却不知道怎地,偏生难以睡着,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第三百三十章三城之叛 “飞羽山脉以南的确有势力加入了敌人的合纵。”苏洗岩平静道。 他没有丝毫责怪吴锋的神色,就好像昨晚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喔?怎么查出来的?”吴锋问道。 苏洗岩只淡淡说了三个字:“梅映雪。” 吴锋沉吟,随即道:“对方也是女人。” 梅映雪这个身份并不太适合使用美人计,反倒是和女人打交道比较便利。 苏洗岩点头。 吴锋沉吟,随即道:“是板升城的月诗?” 在草海五峰以南,有三座板升城,分别名为紫微、太微和天市,以紫微城为首。三城加起来有人口数万,战力接近四千,算得上实力不薄。 紫微城主曹天君老迈,已经退位给女儿月诗。 苏洗岩在一个多月之前出访三城,数日后月诗回访,相谈甚欢。双方很快缔结了盟约,建立了贸易上的互助关系。 罗廷玉之前还曾经对吴锋说,感觉月诗与吴锋蛮般配。 “没错。”苏洗岩平静道。 “那个草头公主不是对你有点意思?”吴锋声音微冷。 “似乎是如此。”苏洗岩道:“她父亲练功走火入魔,有恶疾多年,还是我提供秘药为其解除病患。” 他摊了摊手:“这本是个忘恩负义成风的乱世。” 吴锋与苏洗岩对视:“联军的组织者不简单。” 苏洗岩道:“是啊。对方一定是考虑到了我方调查出来的可能性。” “三座板升城形成一个牢固的三角形,兵力与五峰差距也不大。倘若我军前去攻打,反而会被对方牵制大量兵力,没有足够的兵力防守回风谷……敌人便可以攻破回风谷的薄弱防御。直取五峰本营。” 紫微城背靠悬崖,与太微、天市成掎角之势,易守难攻。 “阳谋。”吴锋断然道:“当阴谋曝光,就成了阳谋,依然是可怕的杀招。” 苏洗岩道:“你且来猜猜对方是怎样办到的?” 吴锋微微沉吟。 这时候,就要将自己代入敌军组织者的地位。 “其一,草海五峰和三大板升城的贸易本是互惠互利。但以往时板升城垄断了草原和并州之间的关卡。现在五峰崛起,三大板升城的贸易收入有上升,过路费却有下降。对方必然用花言巧语误导。使板升城众人只注意到五峰获利增加远多于板升城。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那个尚藏在黑暗中的组织者就这样挑起三城对我们的怨恨。” “其二则是危言耸听。让对方认为五峰野心巨大,一旦崛起,三城必将成为附庸。失去自己的独立性。” “其三是恫吓。夸大联军实力,让对方认为五峰必败,不若分一杯羹。” “其四,三大板升城手脚并不干净,而五峰却是以侠义作风积累声望,虽然现今联盟,但对方恐怕仍旧心怀疑忌。” 草原上板升城颇多,都是中土人流民所建。其中多有老老实实种田放牧。以此养命者,但紫微等三城却绝对不在此列。 他们时而勾结各柔然部落。南下劫掠,以自己的同胞为奴为婢,也充实自己的人口。 这也正是为什么罗廷玉说月诗和吴锋很般配的时候,吴锋让罗廷玉自己去调查的原因。 月诗等人的行径,吴锋可谓深恶痛绝,与三城合作不过是现今局势所需罢了。 苏洗岩颔首:“我也是这么想的。” 联军组织者的劝说过程,基本可以通过推测还原出来。 但这已经没有了什么实际意义。 苏洗岩又道:“我以梅映雪的身份打探,得知月诗消灭我们的决心非常之坚决,就如同被洗脑了一般。” 吴锋听到洗脑两个字,陡然一怔。 “怎么?”苏洗岩见吴锋表情有异,问道。 “你应该也听说过,疾风五十三家有一种秘术,能够影响他人的心神。” 苏洗岩听到吴锋这话,也变得脸色凝重。 “不错……”他点了点头道:“有人说那是摄心术。但是摄心术应该并不存在,道门最恶毒的秘术也不过是把活人炼成傀儡,但也就永远地失去了神智,与死人没有太大差别。” “然而疾风五十三家的那种秘术用在游说之中的话,倘若己方有理有据,成功说服对方,那么这种念头便会深深植入对方的脑海,极难改变。” 吴锋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难道那个白痴少女竟然会是这一支庞大联军的组织者?” 根据罗廷玉带来的消息,联军的统帅并不是国师无铭,也不是无铭麾下的大祭司厉钧,这两人都要坐镇王都,以防备政敌。 统帅是无铭的大弟子,名叫神风。 但神风在金帐王庭的事务中表现活跃,却没有什么突出功绩,可见不是能力高超之人。若非神风一直隐藏实力,那就是负责联军组织事务者另有其人。 苏洗岩平静道:“行军打仗要防三种人,你应当知道。” 吴锋应道:“猛将,刺客,妇女。” 猛将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号称有勇无谋之辈,很多时候不过是以勇来掩盖自己的谋略,比起一般的军师、智将,要可怕太多! 刺客们多有非常手段,难以提防。何况一个本该秘密行动的刺客,如果跑到军阵当中正面对战,那更是越发有鬼。 防妇女是因为女子一般来说不如男子适合修炼,能够担任将领的女子,常常有些非常手段,不可不忌。 “既是刺客,又是妇女。”苏洗岩淡淡道:“我找不到掉以轻心的理由。” “那么……”吴锋沉吟。 而后冷冷道:“板升三城本来就是毒瘤,和他们合作也是权宜之计。既然对方找死,就给他们个痛快好了。” 苏洗岩长笑起来,拍着吴锋的肩头。 “不愧是本公子的好兄弟,够直接。”苏洗岩道:“我要离开几天。” 两人再次四目相对。 很多事情不需要再多说。 敌人布下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破掉的死局,无论是阴谋还是阳谋,都是必杀。 然而再高明的谋略也顶不住足够强劲力量的冲击。 敌众我寡,力量从何而来? 答案在于:汲汲于与敌人见招拆招,本来就落了下乘。 以谋略在局部创造出无与伦比的力量,一举撕裂对方的必杀大局。 这,才是谋略的化境。 第三百三十一章祭旗 王庭国师的讨伐状,已经在草原上传播开来。 当中主要申述了草海五峰的四大罪状。 其一是残杀国师特使,烧毁国师苑囿,试图挑起王都与波里斯部之间的冲突。 其二是不经王庭同意,强占多座矿山为己有,擅自开发。 其三是肆意扩张势力,进行攻伐,扰乱草原秩序。 其四是常年以来对王庭无所供奉,有不臣之心。 二十个以上的大小势力蜂起响应,加上王庭和室韦七部派出的兵力,有一万六千左右的部队正逐步集结,向飞羽山脉猛扑而来。 聚义厅内,吴锋猛地将战书撕得粉碎,纸片漫天飞舞。 而后冷声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他一声咆哮:“刀斧手,将使者拖出去斩了!” 那使者被吴锋惊得脸色煞白。 一边河千影进言道:“两军交争,不斩来使,当家的不若……” 吴锋微微沉吟,道:“那便改为重责二十军棍,驱逐回去。” 使者被拖到空旷地上,打得哭爹喊娘。 吴锋目芒如电,扫视着大小头领:“前些日子我便调动大批人马前往回风谷修筑土堤,有头领以为我是要垄断要道修筑关卡,征收过路费,曾因此向我进谏,说此举太过得罪人,不啻于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现在各位应当知道当中缘由了。” 众人纷纷点头。 吴锋高声道:“无铭的弟子陈风等人是我和小竹子杀的,苑囿也是我们烧的。但这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有其目的所在!各位可愿说说?” 不达峰主王冲霄昂首道:“属下略知一二。” 吴锋微笑:“且言便是。” 王冲霄道:“金帐王庭在漠南果然控制力极为薄弱,组成联军的均为和我方存在竞争的中土人势力。青霭滩之战,我们草海五峰已经证明了实力。但却未能建立起足够强大的势力网,若随意进攻临近的势力,又师出无名,落下口实。圣主大人杀人烧苑囿,激怒金帐王庭,将对我们不友善的势力聚集在一起,一举摧破。飞羽山脉南北便是咱们的天下!” 王冲霄的分析,完全是从结果而倒推原因,其实当时吴锋和李询纯属一时起意。压根没想那么多。 吴锋击节道:“不错。这正是我的谋略,我们还需要一次以寡击众的漂亮大战,方能在草原南部称霸图雄!敌人远道来袭,联军又军心不齐。人数虽多。亦无所用,正是送给咱们的肥肉!正如王峰主所言,只要将他们一举摧破,飞羽山脉南北的大量草场和良田,都是咱们的了!” 此言一出,大小头领均眼露光芒。 青霭滩之战,每个人都所获颇多,之后五峰声威大涨。更是给各峰带来了不菲的贸易收入。他们对吴锋的信心,也由此树立起来。 加上之前的敌军主将李询。如今也加盟己方,联军人数虽众,却压根没有什么名将。众人均是相信:吴锋的布局、苏洗岩的智略,加上李询的兵法,足以将这群乌合之众一样的联军打得望风奔溃。 “那么……”吴锋点向王冲霄。 “在。”王冲霄应道。 “之前青霭滩一战,王头领主持剿杀杜雷部,表现十分出色。青霭滩如今水涨加上被我方以土石封堵,已局促难行,王头领可率三百军士前去封堵,以备敌军偷袭。” 听到这话,王冲霄微有难色。 敌人的主攻方向当是回风谷无疑,可是鬼知道联军会派多少人袭击青霭滩? 苏洗岩虽然说了,经过自己的布置,现在的青霭滩已经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王冲霄终究不是太放心,只有三百人当真就够了么? 吴锋微笑着看向酒忠次:“还请酒兄前去协助。” 听了这话,王冲霄方才舒了一口气。 在狭窄地形处,战法阵道难于施展,征天高手的杀伤力尤其可怕。若有征天高手相助,那便当真无惧了。 “属下领命!”王冲霄扬声道。 他又看向椿作峰副峰主赵晴川。 赵晴川倏觉吴锋眼神有异,连忙道:“当家的有何吩咐?” 吴锋眼神如鹰:“借你脑袋一用。” 此言一出,聚义厅内登时大哗。 赵晴川亦大叫道:“当家的究竟何意?这个副峰主,是当家的亲自授予,若不放心在下,收回去便是,何必玩清除异己那套?” 吴锋淡淡道:“赵安,上来。” 一名青袍人走了进来,面色阴冷。 赵安本是赵发、赵晴川的奴仆,看着两兄弟从小长大。但五峰之内亲戚关系盘根错节,算起来他也是两兄弟的族叔。 青霭滩之战,椿作峰的小头目损失也不轻。由于赵安实力不差,在椿作峰内也有一定影响力,河千影在与赵晴川商量之后,把赵安提拔了起来,统领军卒百人。 他猛地挥出一张文书。 赵晴川骤然面色惨白。 这正是他写给云水依的誓书副本! 赵安知道东西放在哪里,是因为赵安、徐海二人同样向云水依写下了誓书。 他对这两人的信任,一向是毫无保留的。 吴锋冷笑:“赵晴川副峰主,敢问这又是什么?赵安密告你不但勾结敌人,约为内应,还为敌方充当密使,劝诱各方,此言莫非有假?” 白纸黑字,加上血手印,清清楚楚。 赵晴川陡然怪叫起来:“赵安,你这个狗奴才,你竟敢出卖我!” 又颤抖着道:“这……这是污蔑!” 他手挥折扇,向着赵安猛击过去。 河千影飞跃而出,手挥蛛螯大刃,封死赵晴川的去向。 吴锋猛然掷出手中长剑,赵安正被河千影堵住,便要飞退,但厅中太过局促,稍慢了些许,便被吴锋的长剑贯胸而过,血流满地。 “他还剩一口气,把这个叛徒拎出去祭旗。”吴锋挥手道。 早有人拔出他的赤剑,送回他手中。 赵安又道:“赵晴川的搭档徐海亦曾参与此事。在下则不过虚与委蛇,预备探知更多消息。” 吴锋道:“一起斩了,挂在旗杆上,也好凑成一对。” 很快便有人抓得徐海至,更是将徐海的誓书也搜了出来,徐海却犹自高呼冤枉不止。 吴锋懒得和他废话,点了兵马到五峰之外的空地上,祝了出征誓词,一通锣鼓之后,赵晴川、徐海两人的脑袋便被斩下,高高挂在旗杆上。 吴锋神色沉静道:“内部的虫子已经除掉,可以出征矣。” 又道:“赵安你揭发此二人通敌,有大功劳,椿作峰副峰主位置就交给你了。” 河千影从剑舞峰安插进椿作峰,人心不服,终究是需要一个出身椿作峰的副峰主的。 赵安感激涕零,道:“必定竭尽所能,为圣主效死!” 吴锋摆手道:“轻易不言死,最好大家都活着打完这一仗,赢了快活吃酒!” 第三百三十二章接战 吴锋将挑衅国师说成自己的谋略,又有提前在回风谷修筑防御设施的行为做佐证,令五峰上下不但没有不满于圣主举止轻率,反而对吴锋越发信任,士气高涨。 而斩杀敌军内应赵晴川和徐海,则解除了内患,使得上下越发团结一心。 回风谷外,一座高山之上。 李询与石数正带着五百名士卒扎下营寨。 “公子……”石数正低声道。 这座山峰名叫望城峰,高出草原四百多米,十分险峻,背靠着更高的绝崖,易守难攻。山峰下方,与回风谷口遥遥相对。 当敌人在回风谷前的旷野聚集,望城峰就正处于敌军的后方。 “五百人足够了。”李询道:“我们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当敌军大至,我方将得不到任何补给。现在峰上的粮食,足够五百人吃一个月以上。” 这一战的兵力比起青霭滩之战更加悬殊,按照吴锋的安排,每一丝兵力都不容浪费。上一次还能在暗处安排伏兵,这次索性把伏兵拉到了明处。 石数正道:“有地利之险,人少的确没问题……” 李询清美微笑:“居高临下,势如劈竹。” 石数正叹息一声:“只是……” 李询道:“你该说这一战好似中古时期的街亭之战对不对?” 石数正愕然,而后点头。 “我也是这样想的。”李询道,指向下方回风谷中如蚂蚁一般聚集的部队。 “街亭之战,马谡带领主力驻扎山上,王平以偏师驻扎要道,成掎角之势。而这一战草海五峰主力处于要道,我们俩则带领五百人在山上呼应……” “可是……仍然没有水源啊……”石数正道:“把主力和分队换个位置难道就能打赢了么?” 这里并不止一座山峰。李询却偏偏选了没水的一座。当然,望城峰确实很是险要。 李询得意一笑:“相信我,正是没有水源才能一举破敌!” 石数正怔怔望着小师弟,只见李询眼中都是自信满满的神色。 当三缺道人率领着联军的先头部队到达回风谷前方的时候,发现谷中已经砌起了一道长达数里的长堤。 这几个月里,为战争防患未然。苏洗岩早命人备好了大量盛满沙土的土囊。军队赶赴回风谷时,只要将土囊往地上一扔,便可用于筑堤。 土囊互相堆叠挤压,每个土囊都是完整的结构,便近似聚石为墙的效果。比起纯粹聚土为堤,要来得坚固一些。 沿着土堤后方每两三百米,修筑箭塔一座,当堤上发生肉搏战,塔上的士兵仍可居高临下放箭射击敌军。而不用担心误伤己方。 土堤还在不断地加宽加固,许多并不会修炼的百姓也参与劳作,挖掘壕沟,修筑箭塔。 此战干系重大,敌我兵力差距悬殊,决不可掉以轻心。不光是战士,普通领民也须得参与其中,以保障胜利。 目前在回风谷驻守的五峰士卒有两千人。以剑舞峰峰主寒风夜为主将。游侠营风舞泷及摇光门姬摇光负责协助。 三缺道人所率领的部队则有四千多人,其中两千来自冥岭。另外两千则来自其他小势力。 “敌人发现我们的防御体系严密,放弃了马上发起进攻,正在安营扎寨。”斥候禀报道。 寒风夜看向姬摇光和风舞泷二人:“是否出击?” 风舞泷道:“目前敌人约是我军两倍,但立足未稳。他们远道而来,应该也有些疲惫。” “而且他们也一定发现了山上的李公子他们,需要分出一部分人牵制。” 姬摇光也道:“不错……他们的队列显得很散乱。” 寒风夜摇摇头:“散乱得有点不正常。也许是诱敌。” “诱敌亦无妨。”风舞泷道,这女子惯于飞马割取人头,一向英气逼人:“冥岭长生道观并不以士卒精锐著称,战斗力比不上草原上的各部落。三缺道人也绝非什么良将。” 寒风夜微微沉吟,道:“好。我等趁敌军立足未稳,杀上一阵。经过李公子的训练,我军战斗力有所上升,见好就收应该没问题。” 鼓声轰然而响。 风舞泷长喝一声,怒鞭座下的枣红马,催马沿着长堤的缓坡面驰出,至堤顶纵马跃下。 千余名五峰士卒随着冲杀,骑士在前,步兵在后,形成较为密集的锋矢阵势。 正在伐木造寨的联军士卒们纷纷露出惊惧神色。 “杀!” 风舞泷扬鞭直指,长呼道,虽是女子,却也声如风雷。 一鞭甩落,鞭在一名敌军头上,霎时间打得鲜血和脑浆一齐迸溅。 仓促之间,敌军无法组织起枪阵和盾阵,被五峰骑兵一冲,当下冲得个七零八落。 后方的步兵随之而上,乱砍乱杀,血喷如雨。 但敌军确有防备,并不是顷刻就被打得不知所措,而是开始组织反击。 只是确如风舞泷所说,三缺道人统率力有限,加上联军难于指挥,并不能较好地执行诱敌,因此人数虽多,却被五峰士卒冲得处于颓势。 正当风舞泷扬鞭怒击,在敌阵中左穿右凿之时,一名老者拍马杀出。 “老夫幻灭宫之主李一水,前来战你!”李一水银发银髯,面目刚硬,手持斩将刀。 幻灭宫乃是草原上一个小门派,一向与长生道观交好。 “小姑娘家就好好回家绣花,来战场上找死作甚?”李一水倚老卖老,冷笑道。 风舞泷哼一声,也不答话,长鞭席卷,一招“云起天澜”,鞭势如涛生云灭,横击李一水而去。 李一水翻刀格挡。刀光迸发真气,其势飘摇,隐隐有幻灭之意。 风舞泷的长鞭陡然被真气撑得笔直,由软及硬,如同抽刀断水,直取李一水的刀芒正中。 轰地一声。流光飞溅,烟尘滚滚,两人均被震得连人带马飞退。 这时姬摇光、寒风夜等其他高手也都被联军中的高手阻住,五峰一方冲击之势开始减缓。 寒风夜的对手是一名修真者,名叫于成虎,为七玄门之主。 “小姑娘有些斤两。”李一水冷冷道。 风舞泷拍马上去,与李一水再次交手,转眼十多个回合,打得烟尘乱溅。真气汹涌,劲气激荡出去射中步卒,都能令人被误伤。 “但终究非老夫对手。”李一水过了这么久,才说出后半句话。 风舞泷依旧没答话。 她胯下的枣红马却是猛地扬起身子来,高声嘶鸣。 这马的嘶声如有魔力一般,震得李一水胯下战马瑟瑟一抖。 趁着这片刻,风舞泷从马背上跃起,猛掠过去。飞鞭落下。 李一水正被自己的战马震得身躯颤抖,刀法一慢。 “云龙九变!” 风舞泷一声娇叱。鞭上隐隐有龙纹流淌,如同飓风一般盘旋而下,只听噼里啪啦一阵爆响,李一水掌中斩将刀早已脱手,而后脑袋被打成九片,四面八方爆散开来。 “敌将李一水。已被本姑娘讨死,有不怕死的上来便是!”风舞泷长声呼道,英爽之气直冲云霄。 她并不是沉默寡言的性格,只是不喜欢和快死的人说话而已。 寒风夜与于成虎的战斗,也已经到了白热化。 于成虎的法宝是一面黑色小旗。他飞掠空中,小旗舞动,黑气滚滚。 此人面目丑陋,身形矮小,喉头如同蛤蟆一样滚动着,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如要刺穿人的耳膜。 寒风夜跨马扬刀,刀横电芒。他所修是电性真气,可以驱除邪秽,不然当真要被于成虎打压在下风。 “恶!” 于成虎弓起身子,如同虾子一般,发出一声怪叫,一股恶臭从嘴里喷出,黑色小旗迎风即涨,向着寒风夜席卷而来,黑气顷刻间变得浓郁无比。 寒风夜被这臭气薰得几乎昏沉,暗运内功屏息,刀光连闪,运发剑舞峰秘技“不灭刀墙”,只见一道刀墙轰然拔地而起,间有冷电闪烁,将黑气涤荡,犹如滚滚长江水,扫尽污浊。 “呱啦呱啦,比格挞!”于成虎再次怪叫道。 黑色小旗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面夹击寒风夜。 寒风夜长刀漂移,幻开残影千重,分击四面黑色旗帜,叮叮当当的交击之响,不绝于耳。 那些旗帜不光攻人,还袭马。为了保护胯下的战马,寒风夜就需要扩大刀芒的圈子,要费更大力气,很快便被打得显出颓势。 一直在怪叫的于成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七玄门中有万千变化,鼠辈去死去死罢,啊!” 他总是怪叫不休,终于说了一句人话,依旧在后边带了一个“啊”。 四面小旗再次一个闪烁,分为七面,围攻之下,寒风夜终于护不住战马,刷地一声,战马惨嘶,顷刻被开膛剖腹。 本以为寒风夜会跌落马下,却见他竟是在战马被杀之前,便胯下一沉一弹,纵身而起,如同燕子钻云,直取空中于成虎! 七面旗幡,均未能夹住寒风夜。 寒风夜算到于成虎如今全力催持旗幡,已经做好弃马准备,运足力气一个提气纵跃,令于成虎难以防备。 “长刀无痕!”寒风夜长喝道。 于成虎脸色大变。 “呱啦啦,不要不要哇!”这神智不清的于成虎再次怪叫道。 寒风夜实在是被这家伙恶心足了,刀带电光,尚未击中于成虎便已电得他发麻,一刀划过,于成虎头颅断落,鲜血冲腔而起。 一颗金丹自于成虎腔子中喷出,却是顷刻轰然炸裂,归于虚无。 有传言说修为高深的修真者只要金丹、元婴不被损坏,纵被斩杀**,也能再次凝聚身躯。但这全然是无稽之谈,修真者的金丹、元婴不过是聚集精纯能量以备调用罢了,纵然是圣级修真如杨麒,若被人斩首挖心,一样性命不保。 当然魔门有夺舍之法,却是例外,但要求极多,不是轻易可行的。 寒风夜却是叹息一声,这匹良马追随他多年,一朝殒命,实在可惜。然而他若不下定决心弃马,死的就是他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三缺道人 风舞泷见寒风夜亦击杀了于成虎,望着他粲然一笑。 这一场突袭,对敌人造成打击的确不小。 但骤然间,两人却发现了异常。 己方的骑士们不知何时开始一个个倒下,敌人从溃退转向反扑,并且从混乱渐渐恢复秩序。 却见一名身着月白色道袍的道人正步虚而来,凛凛犹如谪仙降世。 道人大袖一挥,光芒四射,如同慧芒一般激荡而出,所过之处,无论骑士步卒,尽皆爆开,化为血浆。 姬摇光变色道:“三缺道人……竟是成就了征天强者!” 这样的威势,必定是征天高手无疑。 冥岭长生道观一系的古经,正以群体杀伤见长,三缺道人如今成就征天高手,杀入五峰军阵中,犹如虎入狼群,以一人之力,竟就将局势扳转过来。 当然关键也在于五峰一方人少,在这旷野之上以寡敌众,时间稍长,锐气便下降。不然以征天高手之力,尚不足以产生这样大的效果。 “中计了!”风舞泷叹息道。 终究是轻敌,只顾着冲杀,虽然打散了敌阵,也使得己方阵势散乱,对征天高手缺乏牵制力。 “我方尚不是太深入。速退。”寒风夜道:“三缺道人掌控力有限,不敢等我方杀得深入后再出手,不然他的阵势有全面崩盘危险。” 所幸这一批士卒大都是较为强悍者,听得命令,当下且战且退,骑士从缝隙中先走,步卒一边断后,一边撤回阵地。弓手则远射敌军。掩护撤退。 寒风夜、风舞泷等高手奋起刚勇,全力断后,阻挡追兵。 姬摇光却是被三缺道人缠住,难以动弹。 危急时刻,一名老者长吼一声,向着三缺道人扑去。 数名摇光门的精锐士卒随之而上。将三缺道人封堵。 这老者名叫李道清,是摇光门的老门主,名字比李询的祖父李清正好多上一字。 “你们快走!”李道清扬声道,声如崩雷。 “师父……”姬摇光声音颤抖,四十多岁的人,眼泪却差点坠下来。 李道清与几名锐卒组成摇光门的独有阵法,数人一同推掌,真气激荡间,一股秘力弥散开来。散发出琉璃一般的光色,抵住三缺道人的场域,令三缺道人短暂地难以施展。 三缺道人神色平静,淡淡道:“自取死路。” 言毕,一挥袖,一柄小戟便呼啸而过,形式古朴,散发着永恒的气息。 这是长生道观的镇派法宝——长生战戟。 三缺道人祭起战戟。捻道诀一声暴啸,战戟之上散发出刺目的烟霞。如要激荡三万里。 霞光万道,瑞彩千条,战戟迎风即涨,横空划过。 李道清等几人组成的阵势轰然被破,几名士卒都被震得开去,口中溢血。 老牙一咬。李道清不顾自身被三缺道人震得胸腑如沸,猱身扑上去,吼道:“混元神光掌!” 掌中迸发七彩真气,直扑三缺道人胸口。 三缺道人只得收回长生战戟,迎击李道清。 铮地一声。李道清口中溢血,猛退数步,却竟是挡住了这一击。 原来混元神光掌看似气势惊人,却并不以攻伐见长,而是偏向防御。三缺道人因为是修真者,**不强,害怕李道清拼命,因此收回战戟格挡。 未曾想到,李道清的想法只是尽可能拖时间而已。 三缺道人微笑道:“有趣。” 几名摇光门死士也不顾一切地猛扑而上。 “人王降世!”三缺道人横眉道,长生战戟横光,道力崩云,其上浮现一尊人王虚像,如同绝崖压落,有君临天下之势。 三缺整个人体散发出月华一样的明光,却比太阳还要炽盛。仙风道骨之意褪去,化为浩瀚如海的威压,宛如人中之龙,凌凡而立。 人王长啸,手挥长生战戟,一缕缕银色的瀑布垂落而下,那是极致的锋芒。 几名死士轰然爆开,化为满地血酱。 李道清再发混元神光掌,奋力抵挡。 “三生道诀。” 三缺大袖再挥,如烟似云,却暗蕴道韵。 他收回了长生戟,但大袖烟流的景象浮现在李道清目前,便令这老人眼中失神,恍若自己的前生今世都在瞳孔中倏闪而过,分不清前缘后生。 恍惚之间,李道清的眸子已经失去了神采,轰然倒地,脸容却仍浮现着安详的神色。 三缺道人待要继续冲入敌军阵列,奋力斩杀,却发现借着李道清拼死拖住自己的时间,对面已经稳步撤退,箭雨有序地向他漫射而来,令他不得不奋力抵挡。 李询深知短时间内难以令五峰士兵们的战斗力脱胎换骨,因此主要强调的是面临危机的应变能力。面对三缺的反扑,五峰军遂得以快速调整阵势,顺利撤退。 “看来三河练兵之法,果然不虚。不过云姑娘已经布下天罗地网,你们纵有再多手段,也逃不出这场杀局了。”三缺自语道:“挫敌军一阵,可以安然扎营了。” 五峰军在箭手的掩护下撤回长堤后方,死伤接近百人。 风舞泷对姬摇光抱歉道:“都是我冲动,害了大家。” 姬摇光的师尊李道清被三缺道人杀死,最心痛的本该是他,但却还宽慰道:“师傅年过七十,已是古稀之年,虽死不过托体山阿。我军的损失终究是要少于敌军的。” 其实大家都明白,联军数倍于己方,一个人至少要换对面三个才能算够本。这一次突袭,顶多一个换两个,压根不划算。 而且李道清担任摇光门门主多年,五年前方才退位让给姬摇光。摇光门的士卒虽然只有五百人,但却以骁勇著称,比起五峰原有的士兵战斗力要强一些。如今李道清被杀。对于己方的士气,实在打击不小。 当然,寒风夜杀死七玄门门主于成虎,风舞泷击杀幻灭宫宫主李一水,也对敌方有所打击。但联军里面这种小门小派之主实在太多,杀掉两个只是小痛而已。 寒风夜叹息道:“我是目前的主将。出击的命令终究是我下的,这个责任应该由我承担。我们能想到的,敌军指挥官如何想不到?令三缺打先阵,就是要引诱我们出击,打击我军的士气。咱们终究是太大意了。” 如果不是撤退时军伍未乱的话,损失恐怕难以估计。 三缺道人是前椿作峰峰主尹天德的结义兄弟,寒风夜等人也都知道过去三缺曾多次与尹天德较量,没有赢过一次。 尹天德有几斤几两,各峰主都知道。所以何曾想得到三缺道人竟然后来居上,成就征天高手? 姬摇光道:“冥岭的人马第一批赶到,并不只是因为冥岭离回风谷较近的缘故。联军组织者既考虑到三缺道人掌控能力不足,我军多半会出击,又利用了三缺隐藏征天实力这点,挫折我军锐气,思维之细密,当真可怕。” 风舞泷叹息道:“我本以为自己判断能力比得上公子的一半。今天才知道,比起这些智者实在差了太远……” 她明明是草原上的游侠。却称呼苏洗岩为公子,也不知道她和苏洗岩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不管是谁问她,她总是含糊其辞。 望城峰上,李询也曾带人下山冲杀一阵,与自回风谷方向出击的己军相呼应,砍了十几个人头。但敌军对这个方向的攻击不可能毫无防备,因此取得小小战果之后,李询随即下令返师上山而去。 石数正问道:“小师弟,为什么不深入一些?方才本有希望前后夹击,将敌军完全击破的。” 李询摇摇头。 “的确有一半的希望。但也有两三成可能性——我们与那边的部队配合不上。以至于我们这支五百人的小部队深陷敌军当中,被紧紧咬住,损失不轻。” 石数正道:“哪怕是这样,也可以堵一把。” 李询微笑:“我们这支部队虽然仅仅只有五百人,却攸关歼灭敌军的大计,怎么能在现在就赌?就算击破这四千多人的先头部队,影响又有多大?” 他目光骤然凝定:“无关大局的时候,哪怕危险只有一成,也要谨慎而行。决定大局的关键时刻,哪怕只有一成胜算,也要拿性命去乾坤一掷。” 言语犹带清稚,却没有半点犹豫迟滞。 石数正微愣。 他想起了襄阳城城主府中,那尊李清的雕像。 雕像是李忠亲手所塑,涂以金粉,栩栩如生。 石数正从未见过那名天神般的金衣男子,但只是看着雕像,便能感受到一股暗藏在沉稳下的勇决之气,如渊似海。 小师弟也许真能成长为超越那人的三河之魂吧。 那么,那名叫吴锋的少年又如何呢? 石数正想起受命之时他和吴锋的对话。 “当家的让我和世子一同带领分队,就不怕在下带着世子抛下部队,飞回三河去?” “石兄是忠义之人,而你对小竹子的忠义,便是让他沐浴更多战火,早日成长为一代名将。哪怕你自己对这一战没有兴趣,也不会希望他错过这一场精彩绝伦的大战。” 吴锋淡淡话语中那种一切皆在自己掌控中的气势,令石数正暗暗心惊。 也正如吴锋所说,自己从小便被父亲教导,要忠于三河,忠于李家,为三河复兴而万死不辞。 这样的信念,根植在心中最牢固之处。 如果石数正哪一天失去了忠诚,大约沧海也该化作了桑田罢。 第三百三十四章攻城 烈阳如火,马蹄声迫。 约有三千余士卒在吴锋的带领下,向着板升三城猛扑而去。 五峰本营已只剩下四百战力用于防御。 联军来势汹汹,与五峰联盟的势力都不敢提供支援,没有如同板升三城那样勾结联军,已是大幸。 士兵们对吴锋不但不去回风谷迎敌,反而前去进攻与己方联盟的板升三城,都十分不解。 吴锋只是平静地告诉他们:“三城勾结敌人,证据确凿。” 又道:“敌军未曾毕至,回风谷方向不会被攻破。一日之内,必破紫微城。” 士兵们仍存疑惑,但眼见吴锋说得如此笃定,也都鼓起了信心。 青霭滩之战,吴锋已经创造过奇迹,那么他们便期待着追随吴锋的脚步,创造第二次奇迹。 罗廷玉却是悄悄对吴锋道:“圣主大哥,三城形成鹤翼之势,紫微处于正当中,兵力最众,且背靠悬崖,不但难攻,一旦攻击,另外两城还会来支援,我军将十分不利……不若先断其两翼……” 吴锋只是淡淡道:“敌军正向回风谷大肆集结。时间不够,只能先取首脑。若破紫微,剩下二城必降。” 三城处于草海五峰以南的广大平野上,形成一个倒三角的结构,紫微城最南,已贴近吕梁山区的余脉,因此背后有山崖突起。 三座板升城都是城堡,当中大部分都是城兵,百姓则零散地分布在城外。 吴锋下令不得侵犯普通百姓,不得劫夺牲畜,也不必烧毁帐篷房屋。但如果前方有耕地,则直接践踏而过。 有百姓因作物被马蹄毁坏而远远地望着五峰军阵哭号。 吴锋下令锣鼓大作。弓手对空放箭,表示威慑。 百姓们惊惧,纷纷逃散。 这就是战争。 吴锋对黎民有悲悯之心,但行军如救火,路程越长,士卒越疲。在胜负面前,不能有半点妇人之仁。 军伍以长蛇阵快速行进,很快便赶到紫微城下,向两侧散开。 紫微城背靠一座紫色的山崖,城墙亦是纯紫的颜色,流露出华贵的意味。 浓烟自城上冲天而起,那是紫微城给另外二城的信号。 城墙之上,有一名彩衣女子盈盈而立,光艳逼人。 她头戴凤凰簪。耳悬明月珰,脚踏云头锦履,裙边系着豆绿宫绦,体态婀娜。肌肤光润似缎,丹凤眼流离,如有灵韵闪烁。 “原来是五峰的大当家。”面对城下涌上来的接天兵气,月诗依旧笑得淡雅含魅:“金帐联军明明在北边,兴师动众来咱们紫微城作甚?” 吴锋漠然道:“月诗姑娘自己心里有数。既然暗通联军。亦无怪我们先下手为强。” 城内旗帜森严,士兵麇集。可见对于消息走漏,五峰前来攻击的可能性早有防备,将士卒都召集到了城中。 月诗面色终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大当家大约是知道五峰守不住,想要霸占咱们板升三城的基业。” 她猛一挥手:“弓手,放箭!” 箭雨如倾盆暴雨,自城上射下。 前方盾兵早有准备。纷纷举起大盾,掩护军伍。 枪兵则挺枪向天,枪如密林,真气激荡,利箭纷纷被粉碎无形。或是涤荡开去。 吴锋一声令下,劲弩手在盾兵掩护下,整齐有序地射出利箭,箭矢向着城头落去。 紫微城的城墙不高,也没有武魂之阵保护,且弩的穿透力又较强,虽然从低处射高处显得不利,但也不时有惨叫声在城头响起,敌方弓兵中箭,坠下墙去。 吴锋从北极地宫中所得金银珠玉颇多,经过数月的整备,现在五峰士卒的装备大有改善,更是配备了大量劲弩。比起来,板升三城就要显得穷酸许多了。 月诗从城墙上退下去,与一名戴着黑色面纱的女子并排而立,指挥战斗。 当对射进行到白热化之时,城门陡然大开,数百骑兵如同潮水般汹涌杀出。 吴锋令全军有序退后,做好准备的骑兵队自留好的空档中穿插杀出,迅速列好阵势,与对面的骑士厮杀在一起。 吴锋、姬碧月、叶慧灵、齐家兄妹、天妖宫之主妖月空等高手都奋勇杀向敌军,罗廷玉、河千影却是率领着两翼士卒,守稳阵线。 月诗亦亲自飘然杀出,并不乘马,却好似在地面上飘行,袖舞天风,顷刻将一名五峰骑士打得头颅粉碎,从马背上栽下来。 那名戴着黑色面纱的女子却并未杀出,而是仍在城内,只见她素手轻指,城内便有旗幡舞动,指挥着战斗进程,显得井然有序。 五峰骑士装备精良,但远道而来,未免疲惫。而杀出城外的紫微城骑兵则蓄锐已久。 双方大战一场,各有杀伤,紫微城一方见好就收,退回城去。 太微城和天市城的援军很快赶到。 但两翼部位,罗廷玉和河千影都已经严阵以待,盾兵枪兵做好防备,弩兵与弓兵箭落如雨,令优势兵力的敌军亦难以迫近。 太微、天市两城各有一千兵力,但不可能倾巢而出。两城士卒不及紫微城精锐,这两城的城主对于背叛盟约图谋五峰也有犹豫,士兵们亦贪生怕死,因此显得踌躇难进。 吴锋喝令士卒们以云梯爬城,也有士兵结成小型阵势,以长枪直接轰击石墙,令墙壁摇摇欲坠。 缺乏武魂阵法防护的石墙,以真气联合攻之,只要有修为较高者主持,便有坍塌可能。 但紫微城也并非全无阵法,城内有薄弱的灵脉,可以借此在城墙上提供一定防护。攻击之时,便有淡淡蓝芒闪烁。 城内士兵也运发阵道之力,稳固石墙。 五峰士卒对吴锋具备极高的信任,相信吴锋能创造奇迹,一个个泯不畏死,奋勇攻城。 但板升城的士兵也多是亡命之徒,知道一旦城破,必成刀下之鬼,守城也非常卖力。 那黑纱蒙面的女子指挥手段亦甚高,调度圆融如水,精细微妙,城上长枪攒刺处,一架架云梯轰然折断。 紫微城缺乏守城用的巨石、火油等物,但五峰军轻装行进,也缺少投石车这样的大型攻城武器,只有云梯,攻城也显得捉襟见肘。 加上夏天炎热,影响作战状态,双方交锋烈度自然有限,断断续续,由午及暮。 一方面要阻挡太微、天市两城的援军,一方面还要指挥攻城,吴锋在指挥上发挥得实不算差。但城中那名黑纱蒙面的军师手腕也颇为高妙,守城守得滴水不漏,令五峰方完全无计可趁。 最终,吴锋无奈,命罗廷玉、河千影守稳两侧,鸣金收兵,向北撤退。 紫微城内骑兵杀出去一轮冲杀,又取得一定战果,斩首三十以上,五峰方丢弃大量武器、铠甲、旗帜于地。 这一场攻城战,五峰军统共留下了一百六十多具尸体,竟相当于青霭滩之战战殁者的一半之数。 本来对吴锋信心高涨的五峰士卒们,有许多都变得垂头丧气。 他们的表情被紫微城兵们捕捉到,纷纷露出得意的笑声。 月诗对那黑纱蒙面的女军师嫣然一笑,如同水晶仙葩绽放:“一切都如妹妹所料,吴锋虽有点手段,奈我紫微城何?” 蒙面女子淡淡道:“此战受挫,敌军再不敢图三城,必然留一部分兵力牵制我们,将大部分部队投入回风谷。我们只需养精蓄锐,等到回风谷方向的敌人打得疲惫,便一举突破封锁,将草海五峰一网打尽。” 月诗点头道:“不错,今夜足可设宴庆功。” 一阵晚风吹来,卷起蒙面女子的黑色面巾,只见容色如雪似烟,神姿清雅。 正是梅映雪。 第三百三十五章庆功宴 当夜,紫微城中。 华灯初上,将夜幕映照成一片淡雅的琉璃色。 酒至半酣,月诗公主手抚瑶琴,妙音袅袅,令夜色越发迷离。 琴弦流转铮琮,七彩华光自弦上浮起,化作烟霞迷离,充盈满室。 琴中韵律似醇酒,酒不醉人,琴声亦醉。 “多亏妹妹相助,此战方得全胜。”月诗嫣然巧笑,神态明艳,如同风扬落花飘洒。 梅映雪则神色恬淡如梦,却是伸出素手,轻拭额上香汗。 她方才飘摇一舞,以和月诗的乐曲,室内又闷热,难免娇躯微汗,素靥轻红。 “夏夜太热,可否敞开城内大小窗口,以供空气流通。” 贝齿轻咬,话音清脆柔润,好似大珠小珠落玉盘。 月诗欣然道:“妹妹有求,但无不应。” 当下彩袖一挥,命下人开启门窗。果然夜风流入,房中转向凉爽起来。 紫微城**有一千八百多名城兵,有百余人直接参与了饮宴,大口吃肉喝酒,地位较低者亦被赏赐了不错的酒食,在营房中享用。 城主府内,宾主尽欢。城主府外,也浮动着喜气洋洋的气氛。 梅映雪虽然冷若冰霜,也被酒意在面颊上描上三分流红,道:“只是姐姐还须防备敌人贼心不死,杀个回马枪前来夜袭。” 月诗怡然道:“赏赐给下级兵卒的酒水,都不足以喝醉。敌人轻易打不破城墙,若还敢回来,只要一轮号角,营房中的兵卒顷刻聚集,再杀他们个落花流水。” 梅映雪颔首:“那小妹便放心了。” 话音未落。外头忽地有人大叫:“走水了,走水了!” 月诗骤讶,问道:“怎么回事?” 城内除了外头一层石墙,里面全是沿山势而立的木栅。如今时当盛夏,草原上空气又干燥,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从马厩那边开始……”有人呼道:“干草都被点燃……那些马正在乱窜!” 月诗陡然瞄向苏洗岩。 将城中门窗打开,穿堂风必然加大,风助火势,会加快火焰燃烧。 然而梅映雪认识她是在几个月之前,当时那名叫云水依的女子还未过来劝诱于她。梅映雪又怎可能是五峰的内应? 月诗柔声道:“大家不要慌张,城内有水井,速速打水救火。” 早有人传令下去。 但火势似并不止在一点燃起,蔓延极快,转眼在城中流转开来。火光浓烟,直冲天际。 “敌人攻进来了……”有人高呼道。 月诗一惊,急忙出门跳上房檐,一瞧城内没有半个敌兵。 但那声音明明是紫微城中的一个兵长,此人是月诗的追求者,向来以精明沉稳著称。 “姬云歌,你乱叫些什么!”月诗怒道:“起这么大的火,你还乱放谣言。扰乱军心!” “我……”一个相同的声音传出:“禀公主殿下,我没有……是谁模仿我说话?” 烈焰熊熊之间。谁都未曾注意到悬崖方向,许多个人影如同流星从天而坠。 吴锋与三百名战兵以长索自崖上缒下,矫捷如同猿猴,刚刚落下,便扔出大量霹雳菩提之类的爆炸物,爆响声中。烈焰更炽。 五峰现今虽然只有七千战力,但因为广泛招收草原上的优秀游侠,战兵数量达到了两千。 “杀!”喊杀声震天,三百战士穿过烈火燎烧的房舍和栅栏,好似虎入羊群。见人就杀,霎时间便人头滚滚。 兵长姬云歌面对危局,迅速召集数十名锐卒,前去抵御。 他是一名修真者,当下祭起法宝——一面紫铜八卦镜,击向奇袭入城的五峰诸人。 “天妖心灯!” 天妖宫之主妖月空扬声呼道,胸口处竟是浮现一盏明灯,向着姬云歌的八卦镜怒击而去。 这是妖族秘术,并不是真实的法器,但灯焰跳动,映着背后烈火熊熊的背景,不由令姬云歌心中震惧。 紫铜八卦镜流转,光芒逼人,却全然及不上天妖心灯火光跳动处,幻化出上古巨妖腾冲的威势。 心灯与八卦镜轰然数击。 心灯无质,碰撞并未发出丁点声响,但只看那光芒冲击的模样,便令人心湖中如有惊雷怒涛响起。 咔嚓嚓数声,姬云歌的八卦镜被烧得破碎,化为黯淡的碎块,噼里啪啦掉了满地。 姬云歌本命法宝碎灭,身躯一僵,口中溢血。 妖月空大喝一声,运发天妖屠神式,紫色大袖一挥,已有天刀天剑斩灭九地之威,神光闪烁间,姬云歌的身躯被咔嚓一声,砍作两段,鲜血横流,身死当场。 姬云歌被杀,这群惊破胆的士卒登时溃逃,在城中互相冲撞,一片混乱,被吴锋带领的五峰奇袭队乱砍乱杀,纷纷化为刀下之鬼。 月诗花容变色。 这时候,她才想到一个问题。 梅映雪一直在这里,那么——梅映雪的那几个黑衣侍卫在哪呢? 他们本应是在另一座饭厅中喝酒吃肉。 正想着,更多的轰鸣声响起在坞堡的各个方向。 有些地方,从山崖处出现的敌军目前本应还不能触及。 火是谁放的已经很清楚了。 月诗蓦然瞧向厅内。 她的目光骤然凝滞。 梅映雪的长剑正架在她的父亲曹天君的脖子上,左手扣着对方的头顶百会穴。 曹天君的修为本不算低,但这老人退位给女儿之后,便变得极为好酒,此时已经喝得半醉。加上对梅映雪无防备,火起之时又惊慌张皇,于是须臾之间,便被梅映雪所制。 “梅映雪……你干什么!”月诗娇呼道:“不……你究竟是谁?” 梅映雪身上衣衫一震,女装寸寸破碎,露出一袭男装,脸上假面具和头上的发簪也自行脱落。 苏洗岩淡淡道:“月诗姑娘,幸会,五峰军师苏洗岩在此。既然姑娘无情,亦不能怪晚生无义了。” 曹天君老脸惊得惨白,道:“你……放下剑,我们三城可以接受你们的任何条件。” 月诗亦道:“放了我父亲……我们可以帮助你们抵御联军……” 苏洗岩一瞥门口,吴锋等人已经带着三百战兵杀至。 “晚了,背叛者必须付出代价。” 苏洗岩声如流冰,长剑一抹,曹天君的头颅轰然坠地,鲜血喷涌。 第三百三十六章夺城 须发花白的头颅,带着鲜血坠落在地面上,发出沉重的声响。 月诗见父亲被杀,登时玉容惨淡。 她本希望城墙方向的士卒们前来支援。 但有呼声响起:“敌袭……敌人真的又来攻城了!” 强弩射起,城墙上的紫微城兵纷纷倒下。 城内大部分的士兵陷入了混乱,少部分人则迷茫于究竟是要防守城墙,还是前去和扑进城内的奇袭队搏斗。 月诗骤地切齿,身形一飘,向着城墙方向掠去。 那边火势较小,她计划趁敌人进攻的间隙,翻越城墙抄小路而逃。 两面夹击,紫微城的覆灭已经成为定局。 但苏洗岩已经看向吴锋,眼神闪烁。 两人已经形成了极高的默契。 “这把武器不顺手,换一把。” 苏洗岩猛然将手中的长剑扔却,将藏在衣内的苗刀霍然拔出。 吴锋扬剑,脚踏四极浮云步,步法微妙,犹如穿云拂月,飘摇空蒙,却又迅疾胜过星火。 苏洗岩与吴锋刀剑相交,阴阳二气流动,顷刻间迸发出一股巨大的吸引力,笼罩一片空间。 这几个月两人合练刀剑合璧的成果,自此显现。 月诗陡然感觉到天风也在四面八方对她进行压迫,令她几乎要窒息。 这正是刀剑合璧所模拟出的场域,顷刻便将月诗封在其中,如同连山绝壑覆压而下,无法挣脱。 哪怕只对上吴锋或苏洗岩当中的任何一人,便已费力,何况刀剑合璧,实力要提升数倍? 月诗长袖飞舞。如同彩凤翩翩,奋力挣扎。 但强大的吸力,仍是将她从房檐上扯落而下。 不过一招,便令月诗失去反抗能力。 却见苏洗岩腾身如电,向着月诗猛扑而上。 月诗的瞳孔急剧收缩,露出恐惧到极点的表情。 她看见了苏洗岩眼中的杀意。却仍旧不是很肯相信。 还没等吴锋反应过来,苏洗岩的长刀便已一划而过。 月诗娇美的头颅自脖颈上断裂,鲜血喷涌而起。 “你……”最后的一刻,月诗还曾吐露出一个字,便没了声息。 吴锋看向苏洗岩:“你这死兔子是最贪花爱色的,没想到如此不怜香惜玉。” 苏洗岩平静道:“你也知道,这女人时常引着草原部落杀进中土,屠戮百姓,掠人为奴。除此之外稍有不合意。便将掠得的婢仆肆意责打,死者至少在十人以上。这样一只蒙着画皮的美女蝎,不杀何待?” “美女蝎”这个称呼很奇怪,一般都是说“美人蛇”。 吴锋道:“我只是觉得可以先擒下她,逼降紫微城的部众,再决定如何处置。” 又低声道:“总觉得你是想要掩盖什么,难道她知道你的什么秘密?” 苏洗岩猛然横眉瞋目,哼道:“吴锋。兄弟一场,你连我都信不过么?” 吴锋看他这模样。不知道为何心中发虚,当下摆手表示歉意。 苏洗岩在青霭滩之战结束后,便意识到飞羽山脉以南的各势力对五峰的巨大威胁,因此留了个心眼,以江湖浪人梅映雪的身份与各势力结交。故此,才能发现板升三城暗通联军。并以梅映雪身份取信于月诗,与吴锋里应外合夺城。 若非他如此尽心尽力,早就防患未然,这一局本该是死局才对。吴锋现在却这样问苏洗岩,的确有损结义之情。 苏洗岩又道:“如果一举降伏板升城的四千战力。作为我们的援军,你觉得我们有可能驾驭?只有以残酷的杀戮令敌人恐惧,才不敢生出异心,所以这时反而要消灭掉紫微城的强战力。” 他惋惜地道:“从今以后,梅映雪这个身份是没法用了。” 月诗与曹天君被杀,城兵越发失去了斗志。 河千影罗廷玉双双跃上城墙,刀枪并举,砍翻士卒,跳进城内斩关落锁,打开城门。 三千多五峰军泰半涌入,犹如潮流滚滚,所过之处,染成一道血河。 夜色下的紫微城,一面是烈火,一面是血水。 战斗已经失去了任何悬念,成为了一边倒的屠杀。 当骚乱平息,火焰也被扑灭时,城内已经满是尸体。 六百余人被杀死或死于烈火,一千多人被俘。 城中的婢女仆人都是些被强掳来的可怜人,吴锋下令不得伤害他们。然而他们没有修为在身,在烈火和乱军中缺乏生存能力,大多惨遭横死。 当太微、天市二城的城主被冲天的烈火惊动,带着部队赶到之时,看到的便是已经基本被烧成废墟的紫微城,以及曹天君和月诗父女的首级。 俘虏们被解除了武器和盔甲,用绳索串着,排列在阵前。 五峰军结成阵势严整以待。 吴锋望着两城城主露出玩味的微笑:“我想,我们可以谈谈条件。” 两城主面面相觑。 “条件?”太微城城主问道。 “没错。”吴锋一声令下,便有一百多名俘虏被推出,在阵前斩杀,血流满地。 两城城主蓦然变色。 却听吴锋道:“这一百多人都具备战兵实力,但他们亦都是并州逃亡而来的悍匪,手上皆有血案,不可饶恕。” 两城城主心惊,他们也曾做过残害同胞的事情,难道也不可饶恕? 吴锋又道:“但我也素知,太微、天市两城劫掠边疆,都是被紫微城胁从,所犯血案,也远远少于紫微。若两位愿意恢复同盟,与五峰通力合作,紫微城的人口牲畜,乃至这些俘虏,我都可以交给你们。” 天市城主问道:“可是让我们与五峰一同对抗联军?” 吴锋冷喝道:“我要求你们控制好部众,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控制紫微城的人员继续与联军保持联络,假装被我军以偏师牵制。当回风谷的作战进行到最后阶段,双方都疲惫到了极点,也就是你们投入战斗的时候。联军将在我们的打击下全面崩溃。” “除了紫微城的部众、田地和牲畜,我们还有什么其他的好处?”太微城城主又问。 “没有。”吴锋淡淡道:“而且两城以后不得侵犯边疆,劫夺中土百姓,不然草海五峰将全力讨伐。”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答应你?”天市城主道:“现在我们退回城池自守,你当真能奈何我们?不是每次放火都能成功的。” “因为五峰现在已经被逼到悬崖上,悬崖上的疯子是最可怕的。”吴锋露出诡异的笑容:“为什么我们能在半天内攻陷紫微城?因为我们无路可退,所以能创造奇迹。如果太微城和天市城拒绝合作,我们就牺牲一部分部队在回风谷牵制联军,然后全力攻打太微、天市两城,攻下之后,屠灭全部人员,带走一切可以带走的东西,而后带着部众南下投奔大周王朝。” 他话音不高,但幽冷的杀气,却寒彻骨髓。 吴锋的说法其实并无可行性,联军正快速集结,哪怕放弃五峰根据地投奔大周,那些行动能力差的妇孺难道全部抛下? 但太微和天市二城的城主现在其实已经吓破胆了。 他们相信,五峰的人真的变成了疯子,才什么都做得出来。 而这些在草原上以劫掠同胞来养肥自己的板升城众,虽然是亡命之徒,却也是色厉内荏的。 中古时有黑暗兵法,屠一城降十城。 紫微城被焦炭和尸体充满的废墟,赫然在太微、天市两城城主的目前,令他们难以呼吸。 美貌如月诗公主,亦被无情斩下首级,血淋淋地刺在长枪之上,也令他们感受到了发自深心的恐惧。 他们知道,如果违抗五峰的命令,那么他们和他们女儿的首级,也会同样被挑在枪尖上,高高举起。 “我们愿意配合。”两城城主同声道。 “很好。交出你们的儿子和女儿作为人质。”吴锋道:“我会让利家协助你们控制和封锁消息,令联军无法得知真相。” 他看向罗廷玉。 这实际上亦是将罗廷玉投到对方军中作为人质。 但这十四岁的少年目芒闪烁,全无惧色。 两名城主就在紫微城废墟外的旷野上与草海五峰再次重申盟誓,屠牛歃血。 紫微城内的财物和战马都被带走,留给两名城主一座空城。但城外本属于紫微城的人口都归了他们,亦令他们实力大增。 五峰并没有能力指挥这些紫微城的战俘,只能交给两城,但两城虽然成为援军,却亦是不稳定因素,所以吴锋以诛杀悍匪为名,将紫微城的精锐战力处死,再交给太微、天市二城。 同时,这些精锐战力也与曹天君、月诗关系密切,易存报仇之心,处死了他们,能极大降低发生变故的危险。 “胜利已经属于我们了。”吴锋对苏洗岩道。 苏洗岩只是淡淡道:“那么再将你代入到联军组织者的身份,思考是否有取胜的可能性。” 吴锋微微一笑。 优秀智者过招之时,将自己代入敌人去思考,再回到自身,如此翻覆,方能补完破绽,确保百无一失。 也只能说百无一失,纵是军神,也不可能有万无一失的计策。 第三百三十七章单挑 联军共一万六千人,在回风谷前的平野集结。 金帐国师无铭的大弟子神风,为联军的名义统帅,从漠北带来了四千兵马,其中三千人是无铭的家底。另有一千是向来与无铭交好的室韦七部派出的援军,由七部中的恩雅部之主夏鲁巴.夕空率领。 这四千部队的粮草也由参与联军的漠南各势力负责解决,国师无铭以金银向各势力支付这笔开支,另外还有不菲的礼物。 漠南势力中参与联军者,较大的有: 冥岭长生道观观主三缺道人,率兵两千。 黑龙会会主黑龙老祖吕倚井,率妖兵两千。 始魔马贼团团长墨战,率贼兵一千五。 五行宫之主杨昆,率兵一千五。 神霆部新任酋长古荒,率神霆残军一千。 除以上之外,还有二十多个小势力参与联军,出兵数量从五十人到数百人不等。 不同的势力结成不同的营寨区,相距一定距离,泾渭分明,却越发形成浩大气势,望去无边无际。 在回风谷中集结的五峰军数量为四千人,仅有联军的四分之一。 李询部五百人在联军后方的望城峰上,王冲霄部三百人在青霭滩防备,剩下两千人留在飞羽山脉以南,假装监视板升三城,准备在战争扫尾阶段与三城之兵一同杀出,一举敲定战局。 但厚实的长堤已经完全修筑完毕,箭楼林立,壕沟深广,将整个回风谷堵得严严实实。大量土囊和石块放置在长堤后方,由民夫把守,随时准备在长堤受损后进行修复。 长堤并非笔直。而是曲折的结构,仿佛许多个之字连在一起。 这样的结构能够有效抵御骑兵的冲击,纵然长堤前的壕沟完全被填平,敌骑也不可能以完美的横队冲击工事,冲撞力将被消解很大一部分。 长堤后是五峰军的营寨群,层次分明。旗帜森严,硕大的灯笼悬挂在各处,以备夜间指挥战斗之用。 联军也意识到这条防线是一块硬骨头,因此先扎稳营寨,并未急于进攻。 数百封绸布战书被劲箭射入壕沟当中。 好奇的士兵争相拾取,不过短短一个时辰,所有人都知道了上面的内容。 “大战当前,可令偏将交手助兴。” 帛书后面还有小字,约定共交锋四场。双方均不得派出征天高手,只以镇野境的高手较量。 主帐当中,苏洗岩与吴锋对视。 “又是阳谋。”苏洗岩淡淡道:“联军人多,纵然死几个偏将,不影响指挥。我军人少,偏将若有折损,对我军战力必然产生影响。” 吴锋不以为意道:“小花样而已。” “的确只是小花样,但我们不能拒绝。”苏洗岩道:“由此也能看出敌军组织者的风格。以各种小因素累积,意图以量变引发质变。” 全军上下都知道帛书的内容。现在敌众我寡,如果拒绝单挑比斗,那么对于五峰军来说士气层面的影响更大。 “我会提防的,且让那丫头先得意一阵。” 从赵安的口中,吴锋已经知道联军组织者是个女子。然而对方究竟是不是袭击他的白痴少女云水依,吴锋尚不能肯定。 因为按照赵安的说法。那女子自称云霓。也许这便是云水依的化名,又也许这是两姐妹。 他当下写了一封回书,飞马驰出靠近敌营,一箭射在营门之上。 敌军大哗,乱箭齐射。但吴锋早已驰马远去,未曾被伤到丝毫。 次日清晨。 吴锋率士卒登上长堤,敌军亦结成整齐的阵势迎上前来。两面军伍对峙如潮水,锣鼓声动,直冲天云。 一名身高两米有余的健壮怪人出现在阵前。 这人长得非常奇异,满头银发,浑身密布银鳞,背负一对刀一样的银翅。眉心生着一根一尺多长的弯曲玉角。 他的双肩还生着两颗小头颅,一个为狼头,另一个为鳄鱼头,都覆盖有细密的银鳞。 “吾乃神霆部古道崖,谁敢上来一战!”此人高声喝道,气冲天云。 这样的奇形怪状,令许多人都窃窃私语。 “是混血妖族,他们较难完全化成人形,而且往往奇形怪状。”苏洗岩道:“除非种群相近,不然不同种类的妖族很难生出后代,纵然得到后代,繁育能力也会极为低下。种族之间通婚不易,是当年人妖大战以妖族落败的关键所在。” 这样一个怪物,不论真实修为如何,对于己方士卒必定会产生心理压力。 “奴家请求出去宰了这厮。”晨曦峰主姬碧月舔着红唇,柔婉笑道。 苏洗岩微愣。 峰主级的人物倘若在单挑中折损,对于士气打击不小倒是小事,指挥上也定然会出大问题。譬如青霭滩之战时尹天德上来就战殁,导致椿作峰的战士在整场战争中表现都乏善可陈。 吴锋却是随意道:“去罢,记得回来。” 简简单单六个字,却令姬碧月的妖媚笑容凝固了一瞬。 “遵命。” 她少有地没有在话语中带上那股仿佛天生的甜腻。 古道崖未曾骑马,手中也无兵器,**着上身,只穿着一条犊鼻裤傲立阵前,气势沉雄好似泰岳。 他眼前一名绿衣绿裙的性感女子,如同一朵碧玉牡丹飘摇吐霞而来,却丝毫不为美色所动,低头看着姬碧月冷冷道:“草海五峰也是无人,竟然派个娘们上场。你是何人?” “奴家晨曦峰主姬碧月……”姬碧月盈盈道,她眼神骤然凌厉,身形飘摇,脚踏五彩电光飞起,向着古道崖逼去:“来取你项上人头!” 五峰之中几乎所有人都是武士,但也有例外。譬如姬碧月少时曾经得到异人指点,走的是修真道路。但在这个修真地位高于武者的时代,这完全不妨碍她当上晨曦峰峰主。 古道崖却早有防备,挥掌如刀,舞出一道仿佛要撕裂苍穹的冷光:“原来是峰主级的人物,也好。杀了你,必将重创敌军,为我主复仇雪耻。” 古道崖曾得到神霆部总教头古荒的恩惠,因此加入神霆部,甘为古荒之仆,但他一向自以为实力在杜雷和古荒之上。 镇野境的强者究竟是几重天,并不能一眼看出来,纵然是同一重天,也有强弱之分。因此在这个境界谁强谁弱。只有打过才知道。 姬碧月掠上虚空,眼波流动,衣裙飘飞,好似绿云扰扰,雪肤花貌,风姿绰约。 修真者的优势一在于擅长群体攻杀之术,二在于在镇野境即可飞行。她当先便掠上空中,便是要占据地利。 一轮碧色月影自她头顶浮现。清光逼人,迅疾无方。却又带着丝丝的柔媚。 这是她的法宝,以精炼的玉髓制成。 古道崖哼一声,双肩的狼头和鳄鱼头一齐鼻孔喷气,显出强烈的诡异。 只见这混血妖物身形一旋,如同虬龙一般钻天而起,背上一对银翅竟是飞快旋转起来。 一阵叮叮当当的清响。姬碧月的月轮被撞得倒飞而回。 古道崖背后的翅膀自然不是累赘,不但能助他飞天而起,还可以作为攻杀的利器。因此,他根本不需要兵器。 “有些手段哩。”姬碧月轻喘一声。 “你这女人还说要取吾人头,结果才这点本事。五峰都是这等弱者么?”古道崖寒声道。 他长啸一声。背后银翅旋转越急,由于通体生满细密银麟,他此刻完全化作了一团白银旋风,向着姬碧月横击而去。 姬碧月不敢掉以轻心,祭起碧玉月轮,一声娇喝,法宝上放出明亮光芒,有一股斥力加在古道崖身上,令古道崖冲击之势受阻。 姬碧月趁势飞退,以飘摇如迷梦的身法,与古道崖游斗。 古道崖雪翅飞扇,颤声如密雨,如蝉鸣,重重打在姬碧月耳鼓之上,予她以心理上的压力。 这妖物虽然身形硕大,却丝毫也不笨拙,追袭姬碧月,奋勇如虎似狼。 眼见着姬碧月似是落了下风,长堤上的五峰士卒都露出惊惧神色,尤其是晨曦峰的男女兵士们。而联军中则是得意的呼声不绝于耳。 “这女人不错,不必杀了,擒回来当个玩物也合适。”有人朗声发话,正是古道崖的主人,神霆部现任酋长古荒。 “已立下军令,必分生死,恕吾不能从命。”古道崖冷冷道。 古荒是他的主人,他却丝毫不给面子,可见古道崖是多么狂傲。 斗了三十多回合开外,姬碧月已是香汗淋漓,降落到地面上。 飞起来作战虽然有优势,却也更加消耗元力,只有晋入征天境,能化天地之力为己用,才能节省许多能量。 古道崖眼神遽然狞厉,却是不舞雪翅,只以掌刀向着姬碧月贯下。 掌刀力量凝集,锋芒比翅膀的攻伐还要凌厉,只是划过空气,便引动风雷之音,将两军阵前的鼓声都掩盖了下去。 姬碧月却是眼神一亮,疲态尽去,清喝一声,那月轮中碧色光芒暴涨,化出十二把月牙光刃,向着古道崖攻杀而去。 澎湃如潮水的威势,令古道崖身形都为之凝滞! 这才是姬碧月的真实实力。 古道崖却是神色不变,冷声道:“早知你隐藏实力。” 他以掌刀抵挡攻伐而来的十二轮光刃,双目闪烁处,却见古道崖双肩上的鳄鱼头和狼头都在同一时刻睁开了眼睛! 第三百三十八章化天古术 古道崖肩上的两个脑袋很小,而且眼睛紧闭,毫无威势,就像摆设一般,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两个肉瘤子。乍看感觉可怕,再看就不怎么当一回事了。 但狼头却是陡然张嘴长啸起来,如同尖刀要撕裂人的心肺,令不少士卒都不由捂起了耳朵。而鳄鱼头则是双目射出两道银光,直取姬碧月胸膛。 妖族有**强大,类似武者的,也有以法术攻杀,类似修真者的。 古道崖作为混血妖物,竟是两者兼通。 姬碧月被狼啸震得娇躯一沉,顷刻间喷出一口血来。 古道崖得意狞笑。 眼见那银色光芒就要将姬碧月洞穿,却见她借着一沉的势头,身躯后仰飘起,完全避了过去。 她玉足上的五色电光重新浮起。 古道崖微愕,却见那电光刷地一声,变得速度奇快,自古道崖脚底洞穿而上。 这看起来不过是光影效果的五色电光,原来竟也是一件法宝! 刷地一声,古道崖整个身体竟是被电光剖成两半,却是两爿身子都电得焦糊,未有一丝鲜血喷薄出来! 这时,姬碧月才悠悠道:“呀,早该备个羊血袋子藏嘴里的。奴家咬舌头咬得好痛哩。” 原来她竟是诈作受伤,令古道崖轻敌。 古道崖的那两颗脑袋有鬼,姬碧月早就看出来了。然而翅膀和三颗脑袋都在上半身,是主要修炼之处,脚底对于古道崖来说定是空门。 她一步步将拼斗引到这般地步,而后对古道崖一击毙命,心性实在阴沉坚韧。 一时间,联军阵中大哗。而五峰军所在的土堤上。欢声大起。 古荒恨恨咬牙,带着士卒上来收了忠仆的尸体。 姬碧月飘摇回到阵中,柔媚轻笑:“禀当家的,奴家回来了。” “极好。”吴锋极为简洁地称赞道。 苏洗岩道:“此时便需再胜一阵,以振我军士气。必须派个必然能胜之人。” 他顿了顿:“不如我亲自出阵?” 吴锋摇头:“身为一军军师,混战中杀几个人还可以。出马与人单挑,未免让对面笑话。” 帛书上写明了让偏将对决,苏洗岩若出阵,是将自己贬低成偏将了。 南妖馆之主齐麟平静地道:“请当家的允我出手。” 吴锋颔首微笑。 齐麟之妹齐琪的实力,便已在不达峰主王冲霄和剑舞峰主寒风夜之上,在青霭滩之战中斩杀了神霆部酋长杜雷。而齐麟的实力,又远高于其妹,被认为近几年之内便能突破到征天境界。只怕吴锋和苏洗岩的实力,比起他尚逊一筹。 由齐麟出手。只要对面三缺道人这样的征天高手不出,便绝不会落败。而约定中已经写明,征天高手不得出战。 齐麟器宇轩昂,话音如钢:“必取回敌将人头。” 他衣衫飘飘,踏上空中,迈步而出,一步一丈,好似撕裂了虚空。 对面尚在商议由何人应敌。已有一名黑衣男子步出,笑道:“在下前来向齐兄讨教。以报当年之惠。” 战场上说要报恩,所谓的恩惠自然其实是仇怨。 这黑衣男子面容平平,但黑发中一对龙角很是醒目,穿着一件黑色龙袍。 黑龙王吕立泰是黑龙老祖吕倚井的孙子。 黑龙会一脉本生活在又被称作贝加尔湖的北海,后来因气候变化,迁移到阴山以南。 妖族之间的冲突远比人族和妖族要多。吕立泰的弟弟曾经南下进入吕梁山区游历。却与齐麟发生矛盾,口出恶言,被齐麟出手斩杀。 弱肉强食本是妖族千万年以来的规矩,遭到恶语挑衅,已是极为充足的杀戮理由。 黑龙会加入联军。因素之一便是和齐麟的恩怨。不过更重要的原因,还是所扶持的马贼团被草海五峰所杀灭。 “想要报仇,你该等到正式开战。”齐麟漠然道,气机深沉如渊。 他的意思很明白,吕立泰单打独斗,碰上他只是送死。如果等混战之时,以多打少,还能有点希望。 吕立泰仍然笑得很灿烂:“齐兄说笑了。” 他忽地轻吟一声,一对龙角上射出流光,直刺齐麟胸膛。 真龙在上古人妖大战时期就已不见踪迹,吕立泰这一族当然不会是真龙,却也不是蛟龙,而是拥有稀薄真龙血脉的黑鳄。 但蛟龙角尖而小,黑龙会的黑龙一族却拥有与真龙完全无异的角,因此他们虽然生下来便具备人形,却以秘法刻意保留龙角,以此为耀。 齐麟懒得再和吕立泰说话,衣衫鼓荡,浩荡如飓风的妖气滚滚而至。 吕立泰遽然感到周身发寒。 他本是水族,体内血液是冷的,身上发冷并不正常。 这自然是齐麟的威势所致。 但吕立泰敢于出战齐麟,自是对自己有自信。 他龙角上的光芒急速扩展,化为一道光墙凝聚在前方,如同崇山古岳,向着齐麟覆压而去。 齐麟身形未动。 眼见光墙要到他身前,将他吞噬,他方才伸手一推,妖气鼓荡。 刹那间光墙整个轰然破碎,化入虚无。 但齐麟的神色却是微变。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手掌被纵横割了数道口子,鲜血正汩汩而流。 “齐兄托大了。”吕立泰依然笑得很是平和,却是衣衫带风,向着齐麟猛扑而上。 他口中发出一阵连绵不断的龙吟,震得齐麟快速飞退,双掌齐推,两道龙形光芒如同双龙抢珠,夹攻齐麟,要封杀他的去路。 情势骤变,令草海五峰方的不少人都提心吊胆起来。 吴锋却是淡淡道:“齐兄不会有事的。” 他目芒投向齐琪,悠悠一笑:“小妮子,你说是不是?” 齐琪现在算是苏洗岩的女人,但吴锋在这对她言语暧昧,苏洗岩却完全无动于衷。 齐琪回应地妖魅一笑:“那是自然,哥哥怎么会输给一条杂血鳄鱼?” 说起来齐家兄妹也只是有一点麒麟血的杂血獐子而已,血统上并不比吕家高贵,不过他们却丝毫不这么认为。 在上古神兽完全不存在的时代,拥有上古神兽的些微血脉,便能自视神兽传承者了。 齐麟被吕立泰逼得飞退,但眼神却依然显得深不可测,身躯缭绕妖气,如能破碎虚空。 突然间,他张口发言。 “你太弱了。” 吕立泰愕然,正要笑起来。 齐麟一掌推出,吕立泰的两道龙气便如同之前的光墙一样破碎。 数百个麒麟形状的符文飞出,密密麻麻,暗含道韵,有吞食天地之势。 吕立泰瞳孔陡然放大,但已经迟了。 他感觉一股浩瀚如海的气息,将他整个压制。 这已经极为接近征天高手才能拥有的场域力量。 他被符文完全包裹在了其中,妖力席卷处,吕立泰开始被炼化。 眨眼间,吕立泰就好像阳光下的冰雪一样,开始消失,他的双足凭空便失去了踪迹,却不流出半点鲜血。 “这……这是妖皇留下的化天古术,你竟然修成了……”吕立泰极度惊恐道。 齐麟转身而去。 符文继续镇压而下,当齐麟步出五丈远之时,吕立泰完全消失在虚空之中,被炼化得丁点不剩,就好像从未存在于这世上一般。 第三百三十九章恩雅部主 “已经连嬴两场,足以振奋我方军心。”河千影在一旁道。 吴锋却是叹息一声:“下一战我军胜算恐怕极微。” “为何?”河千影讶然。 苏洗岩道:“敌人败了两次,第三场绝不甘心再败。我方拥有齐麟馆主这样接近征天境的高手,对面自然也有……” 河千影平静道:“那我请求出战。” 吴锋摇头:“不能赌,我们承受不起损失。” 在五个峰主里,河千影实力最强,却又在吴锋、苏洗岩之下,出战并不能如同齐麟那样保证万全,如果失手的话,对草海五峰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众将面面相觑。 既然这一战草海五峰不再冒险,那么此次出战的人—— 必死无疑。 吴锋又道:“我算看清联军组织者的算计了。” “这单挑之策,不但是损耗我方的中层指挥官,更是损耗漠南各中土人势力的高手。如果敌人成功攻灭草海五峰,金帐王庭第二步便是派大军攻伐尚未缓过气来的漠南各势力,犁庭扫穴了。” 诸人倒吸一口冷气。 “如此狠毒……”寒风夜喃喃道。 “然而联军各势力执迷不悟,仍旧做着在五峰尸体上餮足的黄粱美梦。”苏洗岩道。 毕竟对方是积少成多、温水煮青蛙的风格,单个的事情做得并不明显,纵然让人去煽动,也难以让联军各方相信。 一名老者耸然站起,言语决然:“我愿意出战。” 摇光门门主姬摇光高呼:“师伯!” 这老者是死于三缺道人之手的摇光门前门主李道清之亲兄,名叫李元。 李元道:“老夫年过八十,是半截身子都已入土的人。虽死何惧?既然这一场必败,死个糟老头子终究比较划算。” 言毕,披甲驱马,手持巨剑,往阵前而去。 长风萧萧,将老人须髯卷起。映着阳光飘洒。 吴锋等人目送着他,并不出声。 这就是战争。到了战场上,明知必死,也当奋勇向前。 对面早有一位大汉候着,他披着镶金边的羊皮袍子,左挎箭袋,右悬酒囊,背负长弓,骑着巨狼。样貌粗豪。 这人是室韦七部中的恩雅部部主夏鲁巴.夕空,漠北有名的勇士。 夏鲁巴.夕空手持狼牙大棒,沉静好似山岳。 “果然派了一位老者。” 他的嗓音粗砺,却并不高昂,显得非常稳重。 话音未落,李元咆哮一声,扬起巨剑,向着夏鲁巴.夕空猛攻过去。 “受死吧。小子!” 李元剑气激荡,劲风鼓舞。剑芒掠在地面上,便溅得乱草土石纷飞。 他完全放弃了防守,一力进攻。 夏尔巴.夕空神色微凛。 老人体力多有所衰退,但当他们完全泯不畏死的时候,常常能发挥出超乎极限的力量。盖因作战经验丰富,与勇气相结合时。展现出的威势往往令人难以思议。 李元剑芒之雄浑凌厉,令夏尔巴.夕空也感到了压力。 他挥动狼牙大棒,真气如同雷霆震动,与李元全力交击。 夏尔巴.夕空胯下的巨狼也咆哮起来,与主人的攻击相和。 但李元的老马丝毫不惧狼啸。竟然同样发出声声苍老却雄浑的马嘶,与巨狼的吼叫互相逼压,难分高下。 “镇山剑!” 李元巨剑呼啸,如同山岳镇压而下,散发出后土光芒,磅礴如能撑破天穹。 但夏尔巴.夕空实力也非常之强大,狼牙大棒激荡,有十荡十决之威,卷起风雷滚滚,不作丝毫退让。 数声霹雳炸响出,山岳光芒轰然炸开,席卷十方。 两人交击,坐骑来去,错落如电。 李元怀必死之心,极为悍勇,鏖战了二十多个回合,竟是不分胜负。 李元终究年老,低低喘息,但攻势却更急。巨剑发出山崩也似的咆哮,真气光芒令正午的日华为之失色。 夏尔巴.夕空感觉到压力陡然加重。 正当他全力迎击之时,胯下的巨狼忽地痛呼一声,一只腿猛然跪下。 狼作为坐骑,比马的灵活度和极限速度都要强,但耐力不足,比马匹更容易掉链子。 李元陡然发觉此情状,浑浊的目中透发出喜悦的光芒。 夏尔巴.夕空跌落巨狼身下,却是长啸一声,只见他一手将巨狼托起,闪过李元的全力一剑,另一手挥动大棒,向着李元脑后轰然砸下! 在发现夏尔巴.夕空坐骑失蹄之时,李元的必死之心,便只剩下求胜之念。 老人因为接近死亡,他们一方面在危机关头显得泯不畏死,一方面对死亡的恐惧又更多于年轻人,潜藏的求生之念格外强烈。 当李元发现突来的变故,使得他能在体力即将耗尽之时,一举击杀对方,因此狂喜顷刻弥漫了他,却令他失去了正确的判断。 这失蹄完全是夏尔巴.夕空的计策,他自然能够从容应对。 李元全无防备,被夏尔巴.夕空一棒砸中后脑勺,整个苍老的头颅都爆炸开来,鲜血和脑浆一同向着四面八方喷涌。 面对泯不畏死的李元,这是最快的击杀方式。 那老马悲嘶起来,驮着主人无头的尸体狂奔而去。 只见它奔至一处石崖,以马头向崖上猛撞,红的白的一齐喷溅而出,山崖也被撞得石粉石块纷纷而落。 这惨烈情景,令在场几乎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夏尔巴.夕空对亲兵道:“将人马尸体收了,送到对面阵中。同时传达我的敬意。” 李元和他的老马都被用珍贵的绸缎包裹,送到长堤之上,亲兵传来了夏尔巴.夕空的口信,说与这样刚勇的老人家交手为荣。 吴锋对苏洗岩道:“听说室韦七部虽然和国师无铭交好,却又交好库莫奚部和铁勒部,对于王都颇有野心?” 苏洗岩道:“漠北一带太远,我尚未安插探子进去,但应是如此。恩雅部据说也只是七部当中最小的一部。” 吴锋微笑:“最小的一个部落之主就有这样的气度,执掌金帐王庭王都的苍鹰部情况不容乐观啊。” 第四局由剑舞峰一名长老出阵,对面则派出了五行宫的副宫主。这一战极为惨烈,最终两人以同归于尽收场。 四场单挑,草海五峰两胜一负一平,保住了颜面,但也损失了两名德高望重的高手,必然会影响到以后的指挥。 惨烈而持久的交战,此后正式开始。 第三百四十章攻防 潮水一般的敌军,骑兵在前,步兵在后,汹涌撞击长堤上的盾墙,激起土石纷飞。在枪阵的攒刺下,又如同潮水一样退去。 利箭从箭塔上激射到敌阵当中,散开一片片血肉之花。 长堤后方,投石机投出牛皮包裹的火油弹,落在敌阵当中就爆燃起来,烧得敌人皮焦肉烂,惨叫不止。 但敌军也已制造出简陋的投石器,巨大的石块向着长堤后方砸下,一旦阵道的防护出了疏忽,强大的冲击力便把箭塔砸得轰然倒塌,其上的士兵被石块砸死砸伤。 此时已是昏夜。 正当五峰士卒们打算稍作喘息时,地面上突然摇颤起来。 轰地一声,多处土面炸开,而后成群结队的士卒手持大刀,破土而出! 未想到不少看起来懒洋洋的五峰军士纷纷长吼起来,以最快的速度结成作战队形,丝毫不乱。 他们从四面八方包围而上,以长枪刺击从地道中杀出来的敌军。 偷袭的联军士兵们刚刚冒头便被痛击,死伤惨重,不得不从地道退回。 苏洗岩步过来,道:“以土石堵塞地道,但仍不得放松戒备。” “不但算到敌军要地道劫营,还能算到从哪里出来,军师真乃神人也。”一名下级头领露出仰慕眼神,道。 苏洗岩道:“无非是勘察地脉时用心为之,细密分析,算出敌人可能偷袭的路径和位点。敌军久攻不下,自然也会采用地道之计。天文地理、阴阳术数,都有一套道理,只要学透了,许多看起来复杂的东西。其实都很简单。” 他说得轻松写意,但吴锋却深知苏洗岩必定是在别的孩子整日玩耍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精研各项学问,且苦学不辍,才能如此博学,几乎无所不通。 这防御体系看似简单。但苏洗岩的调度却使得普通的一条土堤,比金汤铁垣更难攻打。联军四倍于己方,这二十天来亦不能突破丝毫。 对方并非不知兵之辈,冲锋的时机把握往往很精准,也知道令羸弱之兵背负土囊,趁乱填埋壕沟。且组织联军轮流冲锋,既保存了全体士卒的体力,又不使得任何一个势力损失过大,失去战胜信念。 回风谷两侧也有多条可容一人或数人行走的羊肠小道。虽然极艰险难行,却可用于偷袭。但苏洗岩在关键位置安排游骑巡逻,高处设置哨兵瞭望,昼夜不休,令敌军无计可趁,也曾试图以小部队绕到回风谷后方袭击,却数次铩羽而归。 每到联军疲怠休息之时,苏洗岩便令民夫连夜清理壕沟。尽量将其再次拓宽,以御下一波攻击。 联军的攻击频率并不是太高。毕竟不是苍鹰部自己的人马,短时间内剧烈伤亡并非漠南各势力所能承受。 苏洗岩也深明久守必失的道理,不时趁着敌人进攻的间隙,以小部队骚扰偷袭,取得一定战果,以激励己方士气。 死者的尸体也被尽快就地掩埋。以免盛夏之际滋生瘟疫,伤者则被送到后寨,由医士抢救,后寨中备有足够的药物,务使伤者尽快恢复战力。 “死兔子。你以前上过战场?”吴锋问道。看苏洗岩这熟练的表现,便知其经验丰富,而且必定见过大阵仗。 苏洗岩点点头。 “什么时候?” “三年前吧。”苏洗岩信口道。 吴锋暗想:自己也是三年前十三岁时第一次上阵,随着邓爱侯攻击邓嵘,但军学上的基础知识却远不如苏洗岩扎实。想必这死兔子是从小有高人指点之故。 回风谷外,望城峰下。 数名士卒被送到三缺道人的营帐当中。 “饶命啊……”这几人高声道。 三缺道人问道:“你等是下来汲水的?” 几人连忙道:“是,是……” 一边,三缺道人弟子九劫道人道:“怪不得那峰上的五百人被咱们围了二十天了,没有丝毫缺水的样子……” 望城峰险要,却没有水源。三缺道人一直带着四千人看住这支小部队,只是时而带人参与对五峰军主力的冲击。 他也曾攻击过几次,发现的确不好打,山势太险要,损失不小,因此便采取了围而不攻的方法,打算将李询部全部渴死。 结果发现都过了这么久了,那五百人却还活蹦乱跳的。 三缺道人道:“你们是去哪边汲水,且说出来,我便饶你们不死。” 几名被擒的汲水士卒道:“在望城峰后边有一条小路,比起前山更为崎岖难行,却一直通向几里外的西溪,可以汲水,李公子便令我等取水而汲,足供饮用所需了。” 三缺道人道:“令人去勘察,若却如他们所言,饶他们不死。” 有斥候领命而去,没多久便回来,告知确实如此,以这几人的去势,也确是往西溪而去。 三缺道人望向弟子九劫道人:“你怎么看?” 九劫道人比三缺道人其实只小几岁,却是他的弟子,此人身量极高,肌肉厚实,不似修道之人,倒像个杀人越货成性的悍匪。 “从小路进攻,将敌人杀个鸡犬不留!”九劫道人恶狠狠道。 斥候道:“那小路又长又险,曲曲折折,从上面攻下来还好,如果大批部队从下面上去,必定被敌人发现,在山腰上铺展不开,被人居高临下打击,恐怕会吃大苦头。” 三缺道人道:“既然如此,让人去把守住西溪,让敌人汲不到水。” 九劫道人道:“弟子愿往。” 三缺道人点头:“你从长生道观的人马中选出五百人,再从小势力的兵马中抽出五百人。以千人把守西溪,如果有散兵下来汲水,就抓了回来。如果敌军大批杀下来,就一网打尽!” 九劫道人扬声道:“领命!” 峰上。 李询飞上更高一座山峰,向远处眺望。而后飞回来,悠然道:“敌人果然派兵把守住西溪。” 他看向石数正:“师哥可知我的下一步打算?” 石数正道:“再派几人过去汲水,故意被捉。” 李询得意一笑,走向望城峰峰顶背后的山崖。 他仿佛穿过崖壁而去,消失了踪迹。 然而实际上是这里有个极为隐秘的石洞,因为山壁内陷。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时当盛夏,草原上常常降雨,不过大草原属于大陆腹地,降水量有限,如果只用盆桶收集雨水,当然不够喝。 然而每当下雨的时候,雨水通过山上的石缝汇聚起来,然后便会流进石洞,形成一道水泉。 加上三河剑派有从空气中凝聚水分的秘法。李询和石数正每日都能生产一定量的清水,加起来便足够全军饮用。 这便是为什么李询一定要选择望城峰,为什么一定要只有五百人的关键。如果人再多,水便不够喝了。 李询看向几名正在以桶子收集清水的士兵,温颜一笑,令几人心中都感到和暖。 但他的眼中已经看到了尸山血海的景象。 与以往不同,他这次为此而兴奋。 不光是因为谋略即将成功而兴奋,更因为将要痛快地杀人而兴奋。 正如吴锋所说的。他冰冷的血液开始发热,真正地为了自己而活。而非束缚于家族的使命。 西溪。 九劫道人并不知道自己接受的是一个死亡任务。 把守西溪的这几天实在清闲,清闲得让他整个人都懒散了起来。 自从前几天来汲水的士卒再次被捉,山上便没人敢于下来汲水了。 这几天只下了一场小雨,算起来不可能够山上五百人饮用。山顶面积有限,就算铺满锅碗瓢盆也接不到多少水。 他麾下的士卒也都同样懒散,认为自己远离了血火交加的战场。 唯一需要防备的只是被人奇袭。然而李询部一直被三缺道人带人看住,峰上总共才五百人,能分多少人出来? 从山上下到这里几里路,两三百人还能有多少锐气?这里可是有一千人呢。 何况他们攻下来的时候,大概已经是渴得受不了了。战斗力必定有限。 所有人都是这样想的。 到了晚上,男兵甚至和女兵们公然在营帐中交欢。更有人出去袭击一些小部落的边缘地带,将落单的牧羊女抓到营中,以供淫乐。 李询不用猜,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他也的确减少了士兵们的清水配给,并让部分士兵假装无精打采,制造出缺水的假象。 被带上山的马匹均被宰杀,让敌军认为己方已经开始以马血解渴。 这情况越发迷惑了敌军。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把小小的飞剑无声无息地掠出。 几名漫不经心的哨兵在高岗上被飞剑干脆地割喉,声带也被割断,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便倒下。 李询带领的两百名士卒翻上土丘,自此可将九劫道人的营寨看得清清楚楚。 晚间犹有风灯照明,许多营寨中还低低传出**的声音。 “真是一群乌合之众。”石数正集音成束,传入李询耳中。 普通士兵则都嘴里咬着小木棍,不许发出一丝声音。 “草原上本来就都是一群土包子,派出来看守溪水的又都是弱兵……”李询平静作答,同样是直接传入石数正耳中,不令旁人听见。 他带下来的两百人,都具备战兵实力。 这一场战斗,胜负已定。 第三百四十一章劫营 营外既无壕沟,亦无鹿角拒马,显出敌军疏于守备。 李询纯以战兵进攻,能够极大地提高部队的机动能力,保证部队经由长途奔袭,而锐气十足。 出征之前,李询更以美酒和马肉激励士卒,并赏赐财宝,许以战胜后的美好愿景,令士气高涨。 而在九劫道人眼里,就算有人来攻,也不过是一群干渴到走投无路,过来送死的弱兵而已。 中古时期参军马谡失街亭的事迹,可谓尽人皆知。九劫道人虽然生活在草原上,但他却是中土人,当然也知道这故事。 在他和他的师傅三缺道人看来,李询现在的情状,与当年的马谡全无二致。 几枚火弹扔在覆着茅草的寨墙上,刷地一声,火头便迸了起来。 “怎么回事?”有人被惊醒,揉着惺忪的睡眼,发声道。 “炸营了,炸营了!”李询麾下两百人吐出嘴里的小木棍,同时吼叫起来,巨大的声响直冲天云。 李询和石数正身先士卒,从高冈上飞掠而下。 居高临下,势如劈竹。正如李询战前所说。 高大的营门在飞剑怒斩下轰然倒塌,仓皇的士卒们惊声尖叫,越发激化了营中的混乱。 九劫道人道袍凌乱,与一名脸如桃花的女道士一同飞奔至帐外,长吼道:“怎么了?大家都给老子冷静下来!” 但没有人理会他,骤然遭袭的士卒们,如同下了油锅的老鼠一样乱叫乱窜,甚至抽刀自相残杀。 山路狭窄,营门也不宽阔,李询麾下的两百人不可能一下全部杀进来。但接战之处。少数还能保持冷静进行抵抗的士兵也完全不是对手,在锋锐的长枪下纷纷胸口血涌,倒地毙命。 营寨不比紫微城内,缺乏易燃物,建筑也不密集,并不容易烧起来。但是寨墙上燃烧的火头。仍然给睡眼惺忪的敌军以强烈的心理打击。 九劫道人眼见劝谕无效,心晓糟糕,当下猛然祭出数道符箓,化出清气滚滚,散开在营中。另外几名道士也如他一样施为。 狂乱的士卒们渐渐开始冷静下来。 九劫道人冷笑道:“你们可是来找死的么?” 他以长生道观秘传的真符镇静士卒,如今己方是对面的整整五倍。以九劫看来,区区这点人,可以直接淹没掉。 李询一招手,已经杀入营门内空旷地带的士卒们飞快组成锋矢阵型。如同尖劈一般凿入敌群。外边的士兵则用长枪合击,挖倒寨墙,方便冲击。 望向立在帐篷群中的九劫道人,李询神色平静。 “来取你人头的。” 他祭起伏龙鼎,所过之处,只要被打实了的敌军,无不筋断骨折。 后方掌旗兵猛挥令旗,两百名勇士如狼似虎。扑入敌阵当中。 九劫道人部仍有些慌张混乱,被冲击得节节后退。 但九劫道人并未完全的无能之辈。面对劫营。他能短时间内便教部众恢复秩序,面对两百战兵的锋锐攻势,部队退而不乱,竟似渐渐要组成反击阵形,可见有一两把刷子。 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们因为环境残酷,要显得刚勇不畏死一些。遭到袭击,也的确不是那么容易崩溃。 弓手登上木台,向这个方向射来密集的箭矢。 李询深知敌众我寡,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击溃敌军,这两百人的结局。必定是被五倍于己的敌人所淹没。 他眼神变得极为凝实,注视在九劫道人的身上,在敌阵中冲突,杀出一道血肉通道。 九劫道人知道对方的目的是斩首,只要撑住一段时间,消耗敌军的锐气,便能反败为胜,更将敌军一举击破歼灭。 他当然知道李询天赋极高,虽然年纪幼小,实力却不低,并不敢和他硬撼,只在后边指挥调度,令士卒们奋力抵挡。 几名男女一同祭起法宝,向着李询攻杀而至。他们都是长生道观的外门弟子。 李询不敢硬接数枚法宝,只得以逆字真言飞退,避开攻杀。 但借着退势,李询回到阵中之后,眼中骤然射出水银一般的精芒,声如奔雷逐电:“枪山似海!” 其音清如凤鸣,却高亢直冲九霄。 两百名精锐步卒跟着同声长啸,摇枪挺刺,锋锐的长枪喷薄出森厉的枪影,粉碎一切阻挡。 因为都是战兵,所以战法的威力格外雄浑凝练。大地如海浪般汹涌摇颤着,许多帐篷承受不住震力而轰然倒塌。 九劫部的士兵们摇摇欲坠,许多人在刹那间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更有至少十人直接轰然爆炸开来,化为崩散的血骨四面喷涌! 李询麾下的锐卒们怒吼着,将长枪送入敌阵当中,所过之处,犹如风卷残云,巨盾亦被轰然击碎,崩上长空。 两翼的敌军承受不住冲击力,被向两边撕裂。锋矢阵的尖头越发深入。 李询仍在阵中催持战法,但石数正却不知何时已经飙出,杀入敌阵正中! 有几名男女道士急忙飞掠过来,要抵挡石数正。 却见石数正祭起一盏石灯,以指猛弹,钝响震开,令人头颅晕眩。 “石火光中寄此身!” 石数正长啸,使出了自己家族的家传道术。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人生在世,不过虚妄,不如早归幽冥。 数点星星之火,自石灯上漫开,那几名男女道士却好像痴呆了一般,身形不动,被震得一片恍惚。 光火入体,这几人连着道袍一同自燃起来,倒在地上,很快烧成一片灰烬。 李询精密指挥着士卒,撕开敌阵,并挡住两侧的敌军,为石数正斩首九劫道人创造机会。 石数正平时一派温文气象。沉稳冷静,长衫飘飘,此时杀入敌阵,气势却浩瀚若海,沛然莫当。 他猛击石灯,飞掠向前。刹那间。一道铁锁便自九劫道人身后凝实,阻住其去路。 九劫道人只得返身来战,祭起一把拂尘,迎风化作银蛇万道,猛击石数正。 石数正手掌一扬,石灯飘飞出去,喷出光焰长达丈余,顷刻间就把拂尘的尘丝烧了个一干二净,只剩下光秃秃的尘柄。 九劫道人大惊失色。石数正却是得势不让人,以石灯与九劫道人再交五招,轰地一声将尘柄也砸断。 这拂尘是九劫道人性命交修的法宝,如今被石数正所毁,他登时口中喷血,身形一僵。 石数正长衫飘飞,口中清叱,石灯刷地一声自九劫道人头颅穿梭而过。打得鲜血脑浆横飞。 法宝飞回来,却是澄净光润。不染丁点污秽。 九劫道人被李询的目光所误导,认为李询打算亲自发动斩首,没想到李询发动了战法,而后由石数正斩首,因此被这样轻易击杀。 “哈,师哥真棒!”李询击掌道。回风剑一个旋舞,将一名大汉的脑袋极为流畅地割下。 九劫道人战死,令被战法打得摇摇欲坠的敌军阵势轰地一声,彻底崩溃。 “追上去,一个都不放过!”李询下令道。 眼见石数正击杀九劫道人。两百勇士士气高涨,长枪突刺如电如海,打得敌军好似狼奔豕突,只恨爹妈没多生两只脚,一个个死命向着后营奔去。 自相踩踏残杀便不用说了,而且后门正靠着西溪,冲得快了些,便会如同葫芦一样滚进水里。 李询好整以暇地指挥着部队从容收割着敌人的首级。 逃出后门的敌人,或是向两侧逃窜,或是刹不住脚,坠入溪流当中。 李询将部队分为三队,两队分别向两侧追杀逃敌。中间的一部分人投掷出准备好的手戟,将掉到水里的敌人一个个砸得头破血流而死。 纵然逃窜方向正确的敌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战兵们用挠钩将他们从队伍里拖出来,用长枪刺死,也向人流中投掷出火弹,隆隆的爆炸之声令敌队伍更加混乱,自相冲撞残杀。 这种追歼战,李询十一岁攻破大梦山寨时就打过,自然是轻车熟路。 粗略地估计了一下,歼敌应该在六七百人之间。 包括一百名俘虏,他们试图投降,李询假意答应,留了一点人在营内看守他们,等到追杀逃敌回来,就一声令下,将这群人杀了个一干二净。 至于被抢到营中淫辱的无辜女子们,则被李询下令释放——如果她们没有死于乱军之中的话。 “不要贪恋战利品,逃掉的敌人会很快通知三缺道人那边。”李询发出命令:“立刻返回山上,等到全面战胜之后,战利品只会是现在的十倍!” 这也正是一定要杀死全部俘虏的原因,如果要押送着他们上山,速度必然延缓,倘若三缺道人在此时攻山,留在山上的那三百名民兵很难抵挡。 两百位勇士得意地回到山上。 他们没有带走战利品,除了九劫道人的脑袋,和敌人的大旗之外。 但以两百人击破敌军一千,歼敌六百以上,本身就能带来极大的心理满足,亦使所有人对于取得胜利充满了信心。 三缺道人得到消息,气急败坏,立刻连夜发兵进攻望城峰,结果毫无悬念地被打退。 第二天,李询派人用长枪挑着九劫道人的头颅和敌营中的大旗,到三缺道人阵前挑衅。 这事情很快传遍了联军,令负责监视望城峰的三缺道人成为笑柄。 自尊心极强的三缺道人再次亲率军队,发动了多次不要命的攻击,结果在李询精微的指挥下,被打得死者如山积,山道之上布满了鲜血,不得不颓然放弃。 李询以五百人驻扎在望城峰上,前后歼敌数目,至此已经破千。冥岭长生道观损失惨重,而有些小势力派出的人马更是被杀得一个不剩。 第三百四十二章多算一步 联军主帐。 牛油灯发出明亮的光芒,几人在精美的地毯上围坐成一大圈。 “三缺道人打得太糟糕了。”室韦七部援军的领军者,恩雅部之主夏尔巴.夕空评价道。 “是啊。”联军名义上的统帅,金帐国师无铭的大弟子神风道:“他根本不是李家小子的对手,折在他那边的士卒,已经比正面战线还多了。” 他坐在最北位置,显示出高于其他几人的地位。双肩宽阔,面目棱角分明,但眼神却不够明亮。 “未尝不是好事。”一名少女开言道,她体态婀娜,戴着五色面具,彩光流动。 “凰儿!”一名老人发语,微带责怪。 老人是苍鹰部中风族的族长,名叫风惊云,少女则是他的孙女风凰。 这一族虽然是胡人,却以风为姓,宣称是比武祖更早的人祖羲皇留下的后裔。然而这就跟当初大魏皇族拓跋家自称武祖留在北莽的后裔一样,一点不足取信。 风族是国师无铭极为忠诚的追随者。无铭这次派到漠南来的三千部众,有两千五百人来自风族。 风凰的意思是三缺道人这些中土人势力损失惨重,有利于苍鹰部。但帐篷里还有室韦七部的夏尔巴.夕空,风凰若把话说全了,夏尔巴.夕空定然会想:今天耗损中土人的势力,明天会不会对室韦七部开刀? 因此风惊云才急忙打断。 神风道:“开战一月,我方战死或者重伤至完全失去战斗力的,接近两千。” “这个数目尚不足以影响漠南各势力的胜利决心。”夏尔巴.夕空道:“毕竟有一千人是因为三缺道人太过无能才损失掉的,正面战线损失并不大。” 风惊云道:“三缺道人要求前去进攻青霭滩,以雪此耻。” 联军在这一个月内也曾派偏师去攻打青霭滩,但因为草海五峰方的防御工事修建得优秀加上防御有方。联军屡屡被挫,虽然没有遭受望城峰那样的较大损失,但也影响士气。 神风沉吟,而后看向一旁的云水依,这黑衣少女清丽如画,却散发出淡淡的清寒。令整个帐篷内都驱去了暑热。 云水依淡淡道:“答应他。李家的小子,暂时先让五行宫杨昆看住好了。” 众人都表示无异议。以三缺道人的本事,攻破青霭滩当然希望极微,不过那边没有居高临下的地形,三缺也不至于被打得像望城峰方向那么惨。 如果再次攻击失利,无非是把他叫回来便是。 “关键问题不是这个……”神风道:“现在敌我双方都已经十分疲惫,士气下降,战争大概接近尾声了。只不过,既然根据线报。板升三城已经被草海五峰逼降,云姑娘为何对于胜利仍十分有信心?” 吴锋下令封锁板升三城已经和五峰合作的消息,但消息终究还是走漏了出去。 云水依平静道:“请问,既然吴锋已经将板升三城逼降,得三千兵,为何不把那三千人以及假装监视他们的两千部队全部拉到回风谷?这段时间五峰损失也不轻,如果以九千人而不是四千人对抗联军,损失会少很多。” 风惊云问道:“可是仍然信不过板升三城的人马?” 云水依话音清冷。道:“有这个因素,但绝非全部。” “吴锋宣称他火烧苑囿。挑衅国师大人,都是为了五峰扩张势力而施展的谋略。那么如果最终结果只是双方都耗不下去,各自收兵,他是无法对部下交差的。” “吴锋成为草海五峰之主没多久,又从外而入,根基不稳。如果只是防守成功。而未曾得到足够的战利品,对于他的部下来说压根不是胜利,只是吴锋没事找事,害他们白白损失部众、消耗粮草物资。只有击破我方,获得足够战利品。才能令那群人满足。” 神风眼睛一亮:“也就是说……这是一场对赌?” 云水依轻笑:“没错。吴锋想把预备队和板升三城的兵力在最后关头投入战场,一举击破我军。为此他封锁了板升三城被他逼降的消息,并仅以四千人防守回风谷。但这个做法,令回风谷的防御看似严密,却如同紧绷的弦,在断裂的边缘了。” “太微城和天市城的城主以儿子女儿为人质。然而在生死存亡的时刻,儿子女儿又有什么不能放弃的?如果我方能够击破回风谷,三城的兵力仍会临阵倒戈,成为我们的援军,对敌人进行前后夹击。” 夏尔巴.夕空赞道:“云姑娘智谋超群,此战胜负已然敲定。那吴锋以为他创造了奇迹,逼降三城,破掉我们在飞羽山脉以南的杀招,就已经胜利。殊不知如果三城的兵力在阵中倒戈,只会给他造成更加惨烈的打击。” 云水依却是平静道:“吴锋飞夺紫微城,李询奇袭西溪,智谋之运用,都令我十分之佩服。然而我军一有人数优势,二有名分优势,这两场奇迹并不足以令他们取胜。只要我埋下的暗子顺利发挥作用,胜利依然在我们这边。” …… 与此同时,回风谷防线的主帐当中。 吴锋对苏洗岩道:“到了现在,那联军组织者也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了。” “那小妮子现在定然以为她靠着艰苦卓绝的情报工作,才得到三城被我们逼降的消息。然而人多嘴杂,这消息本来就不可能封锁得住。我假装全力封锁消息,只不过是烟雾障罢了。” 苏洗岩道:“如果对面依然对胜利显得信心十足,丝毫没有准备撤兵的迹象,便意味着他们的小动作即将全面发动。” 吴锋负手道:“若不能将计就计,又怎可能将敌军一举击破?光靠添油战术,还是欠点火候。” 苏洗岩笑了起来:“多算一步。我似已看到联军全面败亡的景象。” “是啊,多算一步,大局就在我们掌控之中。”吴锋拍着苏洗岩的肩头:“也要多亏你的情报工作,竟然能在大战之时,往敌人内部安插奸细,不然咱们对战局的把握,说不定便要出破绽。” 人数优势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所以吴锋、苏洗岩、李询三人,任何一个的智略都在云水依之上,却要三人的智慧联合在一起,才能对抗庞大的联军。 然而,一旦草海五峰取得胜利,智慧的优势全面显现,那么这胜利—— 将是碾压性的。 第三百四十三章青霭滩 三缺道人领着两千士卒,在青霭滩以北扎营,预备发起进攻。 冥岭长生道观拥有九千人口,但可战者却多至两千九百人。这样的可动员比例,实在很高。 因为长生道观的传承非常古老,其古经有延年益寿之效,因此具备很大的吸引力。只需修炼入门,便能延缓衰老、增长寿命,这样的好事,谁不想要? 所以长生道观开始招收外门弟子不过数十年,便发展到了这样的规模,外门弟子无论男女,皆能够上战场。又因长生道观不禁合籍双修,所以战场上夫妻档层出不穷。 三缺道人继位以来,也曾多次攻击吞并周遭的小势力,打了不少胜仗,因此对于自己的用兵能力很有自信。未曾想到在李询手里吃了那样大亏。 他总共带了两千部队加入联军,在望城峰战损五百人(另外五百余战死者来自各小势力)。不服这口气的三缺道人又调了五百人过来补足两千,而后请命过来进攻青霭滩。 三缺道人想来,李家公子是神童,的确难以对付。不过青霭滩这边只有三百人,又不具备居高临下之险,也没有什么智者把守,之前几次进攻失败,大概是因为李询的那个大师哥酒忠次是征天高手的缘故。 然而他自己也是征天高手。 三缺道人将自己之前败得那样惨,归结原因于被那些小势力的弱兵拖了后腿,因此这次仅用长生道观的人马来攻。 若能攻破青霭滩,便能前后夹击回风谷的五峰军,一举歼灭。倘若成功,自然是此战首功,长生道观亦能够在瓜分草海五峰时获得最多利益。 三缺道人是个不服输的人。 他过往与结义兄弟尹天德多次较量。没有赢过一次。于是精研长生道观一派故老相传的神灵古经,终于突破到征天境界。 然而还没等到他击败尹天德,尹天德便已然战死。这实是成为了他的心魔。 他参与联军,当然主要是利益方面的考量。 然而在五峰军面前,三缺也不知道自己是想为尹天德复仇,还是想要毁灭尹天德曾经生活的地方。总而言之。被李询击败之后,他毁灭草海五峰的执念却越发强烈,绝不甘心就此认败。 而在青霭滩谷口方向,酒忠次与不达峰主王冲霄正在低声交谈。 “这次过来的是三缺道人。”酒忠次道。 “是条大鱼。”王冲霄看向前方错乱的石阵:“说起来也算是我们草海五峰的老熟人了。” 以往草海五峰内战,椿作峰和不达峰发生冲突时,三缺道人曾经以个人的身份过来给尹天德助拳。当然其时三缺还不是征天高手,造成的损害也不痛不痒。 “让我取下他的人头。”酒忠次淡笑:“前面几战都是小打小闹,现在该真正松松筋骨了。” 青霭滩的谷口,已然同样垒上了一条土堤。其前设鹿角拒马蒺藜等物。 小谷当中,更是被山顶上推下来的木石垒断。 这些木石并非简单的分布,而是被堆积成一个奇异的阵势,当中弯弯曲曲,如同迷宫一般。 王冲霄道:“说起来,军师布的这个八门金锁连环阵,当真是奇妙。若非有此阵,我们绝不可能靠着区区三百人。便挡下这么多轮攻击。” 八门金锁连环阵,又名八阵图。曾为中古时期水镜八奇中的卧龙所用,困住数万大军。 酒忠次点头:“苏军师虽然是武者,但术数遁甲上的造诣,几乎比得上师尊了。” 王冲霄讶异:“李门主也是其中高手?” 酒忠次道:“师傅小时候受过暗伤,所以修为不算突出。但他却因此精研阵法、阴阳之道,普天之下。能够与他匹敌者,恐怕寥寥无几。不过小师弟受太上门主传授兵机战策,对于阵法之学似乎没什么兴趣。” 阴阳五行之道,出自人祖羲皇,远早于修真者兴起。不过修真者偷天修行。在阵法术数的研究上更有优势,故在阵法方面,武者一般无法与修真者匹敌。 不过也有例外,譬如天子峰峰主薛衣人,北燕女武神尚清影,都是此中超类拔萃之人。 “进攻。”三缺道人下令道。 “三缺徒儿,这阵法似是八门金锁阵。之前来进攻的几波人马,都曾在其中吃亏……”说话之人披着一身黑色道袍,银髯飘飘,乃是三缺道人的师傅清古道人,曾执掌长生道观多年,十年前退位。 三缺道人充满自信道:“八门金锁阵固可以少拒多,不然这地方没有居高临下之险,早该被攻破,也不必等我们过来。然而此阵亦远及不上传言当中的神异,何况徒儿亦非全然不懂术数,何须担心?” 言毕道:“整顿阵势,进攻!” 领着两千兵马,入阵而去。 八门金锁连环阵,有反复八门,按奇门遁甲休生伤杜景死惊开逆转而布,引动地气之力,每日每时,每漏每刻,皆有变化。 士卒们进入其中,登觉迷雾骤起,眼前飞沙走石,一片朦胧不清。 但若说靠着这小小阵势就能将数千兵马困在其中出不去,也是虚言。虽然其中道路曲折,绕一绕也是能出来的。但因为石堆错杂,加上阵中的迷幻效果,便使得敌军的阵势散乱,凭空多走远路,无论士气锐气都受影响。 而当敌人迫近的时候,还能以弓矢射击阵内的敌军。 本来有战兵级的实力,便能以真气碎石,就算是巨大的石堆,一群士卒合力暴击,也能够摧毁。 但这阵势下接地气,上应天时,就变得牢固许多。想要毁坏,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也只有青霭滩这样极为狭窄的地形,才能用阵势防守。如果是宽达数里的回风谷,布一个巨大的石阵封住入口,所费时间和人力大概都难以估算吧。 因为阵中曲折,三缺部两千人全部下马,步行入阵。 迫近青霭滩谷口之时,便见箭矢如雨落下,更有巨石弹射而至。 三缺部卒纷纷举起牛皮包钢大盾,凝结战气,抵挡箭矢和石块。但因为部队被石阵分割,防御上难免出现破绽,故也难以避免死伤。 当他们费力地从迷宫一样的石阵中挤出来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冲锋的锐气,而前方布满拒马、鹿角的土堤却横在他们的面前,上边是三百斗志高扬的五峰士卒。 “诸位弟子,随我冲锋!”三缺道人高呼道:“我们人多势众,如同潮水一般将他们淹没!” 高昂的号角声,在两边同时吹响。 他的师傅清古道人居中指挥,三缺道人本人作为征天高手则身先士卒,冲杀在前。只有这样,才能鼓舞低落的士气。 不达峰主王冲霄一声令下,士兵们纷纷投出长矛,射在迫近的敌阵当中,但见鲜血迸溅。 由于石阵和土堤之间空间狭小,冥岭士卒们无法蓄积足够的冲击力。加上长生道观的功法能够使人延长寿命减缓衰老,同级的战斗力便会略有下降。单兵对决,冥岭军远非五峰军对手。 不过有人多势众的优势,冥岭一方也绝不至于轻易便被打得退散。 双方以长枪对刺为主,辅以弓箭对射,短兵相接处,寒光闪烁如雨,不时有鲜血喷溅,在地面上洒出一片片红。 在冥岭军的冲击下,五峰军的防线看起来如同暴风雨中的危墙,摇摇欲坠。偏偏在撞击之后却未曾后退丝毫,岿然不动。 酒忠次样貌粗豪,其实行事也很稳重,加上曾得李毅传授用兵之法,守起来滴水不漏,令三缺道人无孔可入。 经过了几轮冲击,三缺部扔下了三十具以上的尸体,仍然无可奈何。 当冥岭军再次冲杀上来时,酒忠次瞋目投向三缺道人,声如奔雷:“鼠辈,可敢过来,堂堂正正单打独斗一场?” 三缺道人一愣。 他随即心想:这毛头小子虽然也是征天高手,但必定根基不稳。只要杀了他,敌军阵线便会全面崩溃。 而自己如若不敌,无非是不讲规矩,退回阵中。己方人多势众,对面也不可能有任何办法。 当下寒声道:“无知小儿,待贫道取你项上人头。” 言毕,大袖一挥,祭起长生战戟,腾上空中。 酒忠次哈地一声,将腰间酒葫芦取下,往嘴里猛灌一口,酒葫芦往空中一抛,竟是红光暴涨,迎风变大。 三缺道人催动长生战戟,戟锋朗朗如明月,划向红葫芦。 葫芦呛啷一声,与战戟硬击一记,竟是分毫不损。 三缺道人讶异,想不到这平平不起眼的葫芦,能顶住长生道观镇派之宝的全力一击。 “白云黄鹤道人家,一琴一剑一杯茶,羽衣常带烟霞色,不染人间桃李花。” 三缺口唱道情,歌声洪亮,长生战戟发出飘渺云光,掩向酒忠次。 酒忠次凌空迈步向前,掌中结印,有无穷玄妙,酒葫芦当空摇摆,分化吸力,将云光竟是吸入其中,不留痕迹。 三缺道人又唱道:“宝驾临金殿,遐光照玉轩,万神朝帝所,呼息上南宫,金容玉相天尊。” 长生戟浮现宝光烁烁,眩人眼目,以通天接地之势碾压而下。 酒忠次长笑弹指,声如惊雷,葫芦铿锵一声反击而上,抵敌住磅礴压力。 第三百四十四章三缺之死 两人交相斗法,恰似棋逢对手,将遇良材。 但三缺道人一众穿过石阵杀到青霭滩的口子上,经过多次冲锋,锐气损耗不小。 三缺与酒忠次斗了二十多个回合,便觉气力不济。 他本以为自己年龄大一些,纵然实力不能碾压,战斗经验也该在对方之上。未曾想到酒忠次虽然是二十多岁的征天高手,战斗经验却丝毫不差,完全不在他之下。 酒忠次祭起红葫芦,酒光飘洒,形成强大的场域,令三缺道人有一股透不过气来的感受。 他心中已知道,自己如今状态不佳,不是酒忠次对手,再斗下去,必定被斩杀。 当然,正常交手的话,如果三缺道人不逃跑,酒忠次也能在两百回合之内将其击杀。如今三缺道人锐气凋损,酒忠次若想解决掉他,便是四五十招之内的事情。 三缺道人一个闪烁,身形化作烟云,便要飞身而退。 却见王冲霄一声长呼,士卒们纷纷跃起,向着工事前方敌阵杀出! 三百人冲进两千人的阵中,毋庸置疑会被淹没。 但如今五峰一方以逸待劳,锐气正盛,借着锐气,竟是将两侧攻来的敌军纷纷往后逼退,令三缺道人孤悬在前方。 后边的弩手纷纷瞄准,向着三缺道人怒射而去,令他不得不拂袖抵挡,牵制住他的力量。 三缺道人大惊失色! 清古道人亦慌忙命令士卒猛攻上去,救援三缺道人。 但五峰士兵们舍生忘死地扑入敌阵,令长生道观的锐卒难以动弹。 酒忠次心知不能浪费士兵们用生命创造出的机会。 他仰天长啸一声,壮怀激烈,酒葫芦凌天飘洒,画出一道酒河。截断三缺道人后路。 三缺道人舞动长生战戟,划断酒河,已经慢了一拍。 “酒意浓,醉意涌,呼神共饮醉千秋!” 这一招名为酒神诀,是极为强横的一门道诀。 酣战使得饮了不少酒的酒忠次脸色发红。精神却越发健忘,带着微醺的神色,发出的招式却是威力绝伦。 红葫芦口子处迸出九道虹光,如同火山喷薄,似有毁天灭地之威。 三缺道人感觉到一股酒香气冲脑而来,令他眩晕难以动弹。 他运转神识,化出三道金色的神魂天剑,发起反击。 但酒忠次只是长笑三声,酒葫芦摇颤。三道天剑便轰然破灭。 三缺勉强祭起长生战戟格挡,已是被九道光芒封死一切方位。 轰地一声,长生战戟被炸上半空,眼见要落入酒忠次手中。 而酒葫芦刷地一转身,虹光逼迫而下,化为一道斩落,三缺道人痛呼一声,被拦腰切成两段。鲜血和肠子喷出数丈之远! 最后一刻,他咬牙念咒。长生战戟轰地一声,爆散开来。 酒忠次猛然后退,却也慢了三分,被炸得仙衣裂开,手臂流血,受了不轻的伤势。 三缺道人不欲让长生道观的镇派之宝落入酒忠次手中。遂在临死前一刻将其炸毁,并使得酒忠次受伤。 一名中年男子陡然惊呼起来。 他长得和三缺道人极为相似,正是三缺道人的父亲,正德道人。 正德道人未曾想到儿子被酒忠次顷刻斩杀,不由惊怒悲愤。纷往心中而来。 而一群士卒们眼见三缺道人被杀,一时间都大惊失色,急忙纷纷溃退。 清古道人猛挥令旗,高声道:“大家有序撤退,休得慌张!” 一面洒出符水,令士兵们恢复冷静。 王冲霄猛挥战戈,扑向正德道人,长戈怒刺,有撕裂虚空之威。 正德道人激于丧子之痛,双目通红,激战王冲霄,道剑激荡,斩出剑气茫茫,极为悍勇。 但他的确不是王冲霄对手,加上久战力衰,更加不敌。 “冥王之墙!” 王冲霄长喝,发动冥王体质的天赋绝技。 真气化作巨墙,接天压地,魔墙之上有无尽兵器,青金大戟、碧玉宝刀、赤火长剑、翻天古印……每一件都形式古朴,透露着苍远的气息。 正德道人心中发寒,终于感受到恐惧,转身欲逃。 兵器纷纷激射而出,将正德道人轰然击穿,整个人打成一个千疮百孔的血筛子,当场毙命。 三缺道人及其父正德道人均战死,令冥岭军皇皇如丧家之犬,纷纷溃逃。 三百五峰士卒在后掩杀,血光纷纷,人头滚滚。 不过清古道人执掌长生道观多年,虽然退位已经有十年,但仍然素有威信,因此冥岭军穿过石阵,基本保持退而不乱。 而石阵在起到防护效果的同时,亦影响了五峰军的追击。 事后清点尸首,这一战歼敌一百二十人,并不算太多。然而击杀征天高手三缺道人,不但令冥岭部众丧胆,也能打击整个联军的胜利信念。 清古道人带着长生道观剩余的部众撤回回风谷外的营地。 他一度灰心丧气,几乎要带着长生道观的部队就此撤退。联军统帅神风全力劝慰,才令其重拾信心,为了替师弟和徒儿报仇,带着部众继续坚持。 三缺道人被杀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回风谷的五峰军营寨当中,令疲惫的士卒们得到士气上的振奋。 五峰方唯一的征天高手酒忠次防守青霭滩,正面战场没有一个征天高手。 而联军方面却有三位征天强者:长生道观观主三缺道人,黑龙会会主吕倚井,风族族长风惊云。 三人轮流冲击,有时甚至联手来至,杀伤力实大。这些日子,五峰军歼敌九百多,但己方伤亡也达到了五百以上,接近青霭滩之战的两倍! 如果算上攻击板升三城时的损失,战损便超过七百了。这样大的损耗,实在是草海五峰从来未有的。 不光是联军中出现了厌战情绪,五峰军中也有许多人对最后的胜利失去信心。击毙三缺道人的捷报,实在来得及时。 吴锋下令以好肉犒赏士卒,但不发酒水,也不公然庆功,只以改善伙食的方式表示庆祝。紫微城正是因为贸然庆功才被吴锋钻了空子攻取,吴锋又怎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第三百四十五章姬碧月 回风谷,五峰军主帐。 “根据准确消息,晨曦峰主姬碧月表现异常,有神秘人物数次秘密出入其营帐。”苏洗岩道。 吴锋微凛,但随即道:“峰主级别的人物,敌人不容易拿出劝诱的价码。何况,几位峰主对草海五峰应该都颇有感情,不愿见其毁灭。” 这一个月的苦战下来,草海五峰损失不小,士卒多有怨言,但军心尚在可控范围之内。 苏洗岩点点头:“如果对方的杀手锏在姬碧月身上的话,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我们发觉。姬碧月一定还在犹豫,对方也只是通过她来掩盖真正的杀招。我这几天观察她神色,是有些心神游移。” “不过……”吴锋沉吟道:“倘若不采取任何措施,姬碧月便有可能真的在关键时刻倒戈。” 吴锋掌握草海五峰不久,各峰仍有极高的独立性,如果峰主级别的人物倒戈,那必定导致该峰兵马几乎全体投敌,是毁灭性的打击。 苏洗岩道:“但纵然掌握证据,也不能公开此事,不然姬碧月可能反而因此下定背叛决心。” 他双目注视向吴锋:“我这个做军师的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靠你了。” 又微笑道:“记得不要偷吃。” 吴锋长笑,在苏洗岩肩头猛捶一记。两人四目相对,一切尽在不言中。 吴锋的任务,不但要以真诚的态度和有效的手段令姬碧月安心,或许还须自她入手,找到敌人真正的底牌所在,以备将计就计。 当晚。 吴锋好好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裳。又将自己的脸容打理了一下,照着镜子,尽量令自己俊美的脸容显得更成熟富于阳刚气息一些。 他穿着一身粗布衣衫,将上身衣衫斜挎,露出半个胸脯和一个肩头,裤脚卷起。显出一种随性不羁的意味。 而后他又将一张墨色斗篷罩在了身上,把自己裹个严严实实,悄悄潜入夜色当中。 夜已深。 营地之中,只有零星的火炬在摇曳,守夜的士卒却还精力旺盛地站在哨楼上,监视着谷外的情况。 由于是长期的对峙,便有一小部分人可以白日睡觉,保证有充足的精力进行守夜。 但营地的布防,除了苏洗岩之外没有任何人比吴锋自己更清楚。神不知鬼不觉之间。他便摸进了晨曦峰的防区,如同鬼魅一般进入了这片区域的主帐。 时当夏季,营地里充斥汗臭和牲口的味道,但帐中却浮动着微微的香气。 兽炉中盛放着优质的香料,不但流出淡香的烟气,更带着丝丝清寒,驱走夏日的暑热。 水响声起,水烟朦胧。 两名侍女侍立在一边。拿着浴巾为大桶中的美人服务着。 突然间两道如鬼魅般的劲气点上来,两位侍女哼一声便软软倒地。暂时失去了意识。 姬碧月花容改色,但看清来人时,她则是完全愣住了。 而处于如此处境,也令她完全不好移动。 加上修真者一旦被武者近身,便易吃亏,刷地一声。她便被吴锋点住后颈制住。 姬碧月呀地轻呼一声,将身子往桶里缩下,一只手捂住要紧之处,另一只手却拢了拢湿透的秀发,眼眸闪着波光瞧向吴锋。 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含着惊慌。却没有恼怒。 吴锋选择在这个时机出现,如果是一般的男人,自然被当作无行登徒子。然而他不光是五峰圣主,姬碧月的顶头上司,更拥有着绝世少有的姿容,就连云海岚、盛醉香那一级数的美女,也难以不动心于少年的清隽容颜。 美貌对于女人来说是重要的武器,但对于男人也同样是。 姬碧月还怔在那里,吴锋已经将床上的蚕丝薄被抽了下来,直接把她从浴桶中捞了起来,**地裹了个严严实实如粽子一般,而后大咧咧地坐在绣墩之上,将秀丽娇媚的女子放自己怀里。 姬碧月只有脑袋露在外边,面颊潮红如血,红唇翕动,正要开言。 “姬峰主可是有异心?”吴锋平静道,丝毫不被之前所见的风光所动。 姬碧月脑海中轰地一声,未曾想到吴锋上来就发出这样直接的问话,嗫嚅道:“这……” 吴锋却是笑起来,道:“你若有异心,我便打得你心服口服为止!” 打蚊子一般的声音响起。 “服了没有?”吴锋平静道,眼神中没有一丝一毫的肉欲。 吴锋的眼界早不是在忘忧谷时可比,见识了云大小姐和盛妖女这样的大美人儿之后,姬碧月这种级数对他已形不成甚么吸引。当年抗拒不了梦师姐的魅力,主要亦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缘故。 “服了……”姬碧月眼中水雾迷离。 吴锋这样一袭粗犷装束,以如此强横的姿态突袭,加上绝世的俊逸容颜,对于她这样的大龄女子反而更有强烈的征服力,令她暂时模糊利益上的考量,迷醉于吴锋身上的男子气息。 晨曦峰主姬碧月是和吴锋打交道的美女中年龄最大的。 云海岚虽然是上个时代的人,但被杨麒害死时只有二十五岁,复活后与吴锋共同渡过三年,也只是二十八岁。只看脸蛋,则仅二十出头而已。 而姬碧月已经三十一岁,相当于吴锋两倍,容颜则是二十六七的模样。 吴锋欲以美男计令对方打消背叛之念,就必须以气势强压之,令对方不由自主臣服,而不仅是依靠自己的美貌来诱惑。不同于他与云海岚之间长期的道心争斗,这必须速战速决。 姬碧月似是被抽光了全身的骨头,倚到吴锋怀里,凝视着男儿的容颜,气质邪魅,眼神却清澈如水。 吴锋侃侃道:“姬峰主有异心。本是人之常情。这一个月来,五峰上下损失的确不小。但其中利害,碧月可愿听我说道说道?” “当家的说罢……”姬碧月星眼迷离道。 吴锋却是神色平静:“峰主之所以交结联军,不但是因为晨曦峰损失不小,更因为之前摇光门的安排,对不对?” 姬碧月眼神闪烁。而后点头。 吴锋道:“之前碧月姑娘将摇光门招诱,欲使其整个加入晨曦峰,却被苏军师误导,摇光门单独地占了一个席位。现今姬摇光门主的女儿阿松与利家情浓意切,并未使得间谍营、摇光门和晨曦峰连在一处,利家反而引得姬摇光门主更倾向我这边。碧月姑娘觉着自己受了算计,所以不满。” 其实能起到这样的效果,是源自吴锋的真诚。他以诚待罗廷玉,为罗廷玉解决了感情上的问题。罗廷玉自然对他忠心耿耿,并把未来的岳父拉近吴锋这边来。但这样的情况,吴锋当时并没有想到。 吴锋又道:“又因为晨曦峰上下多是胡人,对方便许诺不但不会赶尽杀绝,还能让晨曦峰整个加入苍鹰部,委碧月姑娘以高位。由于种族相近,所以姬姑娘难免有些相信。” 草海五峰是中土人势力,但在很久之前。在某一次内战中晨曦峰上下被赶尽杀绝。后来某个胡人部落加盟进来,占据了晨曦峰。因此晨曦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都是胡人,包括姬碧月本人在内。 在五个峰主里,姬碧月是最喜欢玩小算盘的,是个精明的女子。 但精明也就意味着她很难真正地决定倒戈,只是犹豫罢了。 不过,犹豫也可能致命。她的犹豫或许会影响整个晨曦峰上下的战斗力,可能会导致她在战斗不利时带着部众擅自撤退甚至直接倒戈。所以苏洗岩才说这事既不能当众挑明,也不能坐视不管,像这样私下交心,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是。”姬碧月嗔道:“被当家的算计。奴家自然委屈嘛。” 这样的暧昧情境,令她反而有种开诚布公的感觉,敢于说出自己的不满。 吴锋眼神扫过她潮红的脸容,却清澈如冰:“算计和真诚是天平的两端,平衡的天平,才得以稳定。碧月姑娘看来,是一个不会算计的五峰当家,还是会算计五峰圣主能引导草海五峰走向兴盛?” 姬碧月僵住。 答案显而易见,如果吴锋没有手段计谋,青霭滩一战时五峰就被李询灭了。 “现今五峰军上下多有厌战失望情绪,但我清楚,联军那边只会比我们更严重,更疲惫!”吴锋声如断钢道:“待我击破联军,吞并周遭的势力时,允许晨曦峰额外吸纳上千人口,扩张势力,以弥补之前被我算计的损失。” 无利不起早,要令姬碧月完全打消背叛念头,自然要拿出充足的好处才行。 姬碧月心知如果从被击溃的联军中吸纳人员加入晨曦峰,比招诱摇光门好得多。纵使姬摇光做了晨曦峰副峰主,那些摇光门门人仍该是听姬摇光的,而不是听她的。 “当家的此言可……当真?”姬碧月颤声道。 吴锋淡淡道:“君子不欺暗室。” 君子不欺暗室,有坐怀不乱的意思,又表明吴锋虽然是在暗室中许下的承诺,却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表明了两人现在的状况,又表示了诚意,一语双关。 他的眼神清澈,透出令人无法抗拒的诚意,直透心底。 正如吴锋所说,算计和真诚是天平的两端。如今姬碧月已经完全被吴锋的气场所慑,相信吴锋所说不是虚言。 她现在亦相信以吴锋的手段,能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 姬碧月当下道:“既然当家的都这么说了,奴家自然该率着晨曦峰上下,竭尽死力。” 吴锋笑道:“如此则极好。然而我之所以能知道碧月姑娘与联军有交,是因为对方故意行事不密,试图以碧月姑娘引开我的注意力,令真正的奸细有机会施展阴谋。姑娘能否替我分析一二?” 这话一出,姬碧月心头一凛,而后对联军完全绝望。 如果吴锋一开始就说出这话,姬碧月未必相信。但吴锋掐在了这样极好的时候。姬碧月已经完全被他的气派所慑服,在心魂上被他所制。 以登徒浪子的方式出场,却在制伏姬碧月之后显出坐怀不乱的模样,这种极度的反差,对姬碧月这样的成熟|女子亦造成强烈的心理冲击,为吴锋的强势和高冷所倾倒。 姬碧月咬着银牙:“不错……如果我帮了他们夺取胜利。只怕也会被过河拆桥清除掉罢?” 她因为自己是胡人,所以容易相信对方的花言巧语,但原来那个胡人部落成了新的晨曦峰,在五峰中这么多年,对这块土地也是颇有感情的。 姬碧月听了吴锋的一套话语,一时间醍醐灌顶。 “说起来,对于这一战不满的人实多,各峰都有……”姬碧月沉吟,报出几个人名。 她既是已经完全回心转意。决心继续为五峰的生存发展竭尽全力,便全心全意考虑了起来。 甚至她的亲弟弟,晨曦峰现在的副峰主姬海月有异心,也被她说出。但她又信誓旦旦地向吴锋保证,姬海月只不过是犹疑而已,而且一向最听她的话,只要她出面劝抚,便能令其安心。 吴锋点头:“那么其他几人。我也一个个查过去……” 姬碧月美眸轻转,似是想到了什么:“不过。最需要提防的,应该是看起来可靠的人。” 吴锋愕然:“你说死兔子?” 姬碧月急道:“当然不是,军师是当家的故友,只是冲着当家的交情才为五峰做事,没有利益牵缠,并无背叛的理由。同样如果五峰败了。李公子不过飞回襄阳,对他毫无损失,李公子也无可疑之处……” 吴锋心神一闪,明白姬碧月说的是谁了。 两人同时吐出一个名字:“赵安。” 赵安是侍奉赵发和赵晴川兄弟的老仆,也是二人的族叔。在椿作峰中很有威望。 出征之前,赵安揭发了赵晴川和徐海勾结联军,吴锋将赵晴川徐海杀死祭旗,并将椿作峰副峰主交给了赵安。 姬碧月分析道:“云霓通过我来吸引当家的注意力,来掩盖真正的奸细,那么此人应当是当家不会怀疑的人。赵安出首了赵晴川和徐海,更满足了当家的杀人祭旗的需求,便取得了当家的信任。” 云霓就是联军的组织者,却不知道和云水依是不是同一个人。 “然而,赵晴川暗怀不满,当家的一直知道。他又为云霓做了那么多事情,十分显眼。就算赵安不揭发,多半在开战后数日或者十数日内,也会被抓出来罢?” 吴锋心中雪亮,他一时未能考虑到的东西,如今由姬碧月补全了。 假设赵安真的是奸细的话,对方利用了赵晴川,在赵晴川价值榨干后立刻令赵安将其出卖,规避了风险,也骗取了自己的信任,成功接收赵晴川拥有的势力,这一招实在狠辣。 姬碧月又道:“其他四峰的副峰主权力并不大,但赵安不同。因为河千影是新被插进去的,人心不服,作为峰主的掌控力怕是还比不上出身本峰的副峰主。如果战局不利,只要赵安一声令下,说不定椿作峰便会全体倒戈,河千影根本控制不了……” 吴锋感叹道:“倘若如此,真是个可怕的女人。碧月姑娘比起那云霓,实在善良太多了。” 姬碧月被少年如此称赞,竟是如小女孩一样心中轻颤起来,脸上微微热烫,差点垂下头去。 对方自以为吃死吴锋,正是以为吴锋不敢开诚布公地和姬碧月谈。倘若如此的话,纵然用各种手段防住姬碧月,阻止其倒戈,也会顾头不顾腚,令真正的奸细有可趁之机。 但现在的情况是,吴锋不但成功收住姬碧月之心,还找到了极可能的真正奸细,即将夺取到整个对局的胜利。 与化名云霓的云水依比起来,吴锋的胜势,在于气魄。 云水依纵然玩弄阳谋,也没有夺人的气势,只能在黑暗当中布置花样。 而吴锋只是最直接地与姬碧月对谈一场,展示出男儿的胸怀气魄,便令云水依的重重算计,即将付之流水。 一个具备气魄的谋者,还需要敢于信任才行。现今吴锋明知姬碧月前不久还有异心和不满,却决定从现在起对她毫无保留地信任,将监察力量都用于排查其他人。 当真诚和算计在吴锋的天平上达到平衡,这场战争的胜负其实就已经敲定了。 第三百四十六章决战开始 姬碧月慵懒地靠吴锋怀里,如同猫儿一般轻轻地蹭着。 “能多抱奴家一会吗?”她娇柔道。 “好。” “那还有下次吗?” “大概,没有了。”吴锋笑得很洒脱。 姬碧月微微黯然。 吴锋在短短的一刻钟时光,便在她的心中种下了自己的影子。明知道这只是对方的手段,却再不能生出背叛之念。 但她也是聪慧的女子,知道这样才是合适的结果。以吴锋的才貌手腕,绝不会选择作为部下的她。如果多做纠缠,她自己恐怕要泥足深陷,无法挣脱,空落得伤心一片。 对付女人,得到身体的确有效,但也会带来一大堆的麻烦。 吴锋直接强行突破心防,既解决了问题,又不会将麻烦惹上己身。 “算起来你的那两个婢女也该醒了。”吴锋道:“等会告诉她们,说她们太累,睡过去了。” 言毕起身,将姬碧月放到床上,飘然而去。 “根据调查结果,赵安通敌嫌疑极大。椿作峰在这段时间的鏖战中损失也最轻。”苏洗岩对吴锋道:“但尚未得到实据。” 吴锋平静道:“那就算是他了,关键时刻,不一定要证据确凿。” 这已宣判了赵安的死亡。 “不过,阵前杀将不祥,或许会影响军心。”苏洗岩道:“你打算怎么做?” “便宜了他。保留他的名誉,我只取人头就好了。”吴锋语调很是从容写意。 苏洗岩笑了笑,他知道吴锋定然已经有了缜密可行的计划。 接下来,回风谷防线的部队进行了调整,以备接下来的进攻。 苏洗岩命民夫们全力完善防御工事。 率领预备队的叶慧灵、妖月空、齐琪等人得到命令,随时准备调动。与板升三城的兵力一同投入战场。 生死决战,即将开始。 一场细雨洗去了盛夏的暑热,正是决战的最好时节。 傍晚时分,嘹亮的击鼓声划破了苍穹的宁静,空旷的原野也青翠如洗,被雨水冲走了血腥的气味。 数十名五峰军精锐骑士手持劲弩。跃至堤外,直至联军阵前射出箭矢,而后拨马飞退。 联军方乱箭射出,有游骑追击过来,但五峰军派出的这些骑士都是极为精锐者,骑乘的也均是健马,飞驰如风,带着追赶的骑兵在原野上绕了个大圈子后,奔回己方阵地。催马跃过壕沟直上土堤,仅仅被射死了一人一马。 追过来的联军骑士则被五峰一方万箭齐发,射死射伤多人。 这样的挑衅,令联军方感到难以容忍。 诸将纷纷请求再发动一次进攻。 五行宫之主杨昆道:“敌人疲惫到了极点,才试图以这种方式鼓舞士气。我们是时候发动全面进攻了。” 长生道观清古道人亦道:“我愿为前锋,给我那三缺徒儿复仇。” 神风沉吟,明白如果拒绝的话,必定会打击诸将战心。说不定有人会带着部众退出联军。 夏天即将结束,一旦到了秋收之时。各势力的人员都要回去主持生产,所以战争也的确到分出胜负的时候了。 他看向云水依。 云水依清声道:“出击吧,不过小心有圈套。” 诸将回到自己的部队中,调起兵马。联军如同潮水一般向着五峰方的阵线扑去。 土堤之后,吴锋神色严肃。 战争过程瞬息万变,没有真正的必胜之仗。战略上可以藐视敌人。但在战术上,每时每刻都不能掉以轻心。 各峰主带领着士卒,在土堤上结成阵线,长枪似海,大盾如山。 联军从地平线方向由远及近。轰然撞击在土堤之上,骑士们纵马如飞而过,锐卒们攀爬跳跃,视壕沟为无物。 壕沟中本来插满尖锐的木桩,但经过一个月的激烈攻防战,五峰军已然疲惫。木桩大都被毁坏,很多区段的壕沟也被填平,令敌人可直接杀到土堤下。 联军更是以人数优势,用麻包土石垒起一条条鱼梁道,可以直接斜向上驰上土堤。土堤不高,这样做并不至于付出太大伤亡。 旗旄招展,晚风劲吹,金鼓声摇动着如血斜阳。 鲜血喷涌着,与夕阳的血色凝作一处,无分彼此。 椿作峰所负责的防线。 河千影正和赵安一同站在土堤后方,指挥着前方的守御。 不知何时,几道黑影借着暮色,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周遭。 正当河千影发布命令之时,这几人陡然如电芒射起,向着河千影猛扑而来! 河千影骤惊,但他警觉性极高,如同疾风般后退,同时掣出蛛螯大刃,激荡出一片旋光,奋力御敌。 在这一刻,河千影乜向赵安的眼神。 那眼神竟是有隐隐的欣喜。 间不容发之际,河千影后方几人反应极快,以长弓怒射,将几道黑影逼得后退。 不旋踵间,这几道黑影却是如同流星光火,扑向赵安。 赵安大惊失色,高呼道:“住手!” 他正要说出“我是你们的人”,这几人已经将他围在当中,乱刀齐下,顷刻将赵安分尸,鲜血喷了满地! 这几人旋即发足飞遁,只留下满地鲜血,一片淋漓。 河千影微微一怔。 他随即下令:“赵安副峰主被敌人所刺,我们要同仇敌忾,为他复仇……” 但那几个黑影早已逃远。 话音未落,后方一声巨大的爆炸传出。 有血肉模糊的尸体被冲上半空,而后坠在这边。 是储存的火油弹发生了爆炸。 前方土堤处,有联军将领知道赵安是联军内应,当下大呼道:“赵安反水成功了,大家努力冲锋!” 赵安之死的确引起了混乱,被他们远远看在眼里。亦当成了赵安成功反水导致。 联军士兵听到这冲天的爆炸声和己方将领的话语,不由士气大振,一个个奋勇猛扑。 椿作峰士兵们正在艰难抵挡,却见敌人攻势陡然剧烈,加上被爆炸之声惊吓,影响战意。一个个难以抵御,被逼得退下堤去。 河千影急忙对身旁的士卒们道:“敌人刺杀了赵安副峰主,却污蔑其反水,是扰我军心之策,大家不要上当!” 又叹息道:“不过敌人攻势猛烈,先向后撤,借助土堤后的营寨群抵御敌人。” 这个区域营寨颇为密集,如同数重栅栏重重叠叠,不便通行。 当下在河千影的指挥下。椿作峰士卒们纷纷向后退却。 联军方越发兴奋鼓舞,经过一个多月的攻防,终于打开了突破口,那种兴奋实在无以复加。 越来越多的联军士卒如同潮水一般涌上这段土堤,而后冲至堤下,欲以人数优势将五峰方淹没。 而其他区段的联军士卒知道己方已经打开了突破口,也都群情激昂,攻势越加猛烈。 堤道最西段。由摇光门守备的区域,竟是显出摇摇欲坠的态势。 椿作峰所守备的堤道则已经几乎完全沦陷。敌人的涌入无休无止。 河千影率领着士众艰难抵挡,一边且战且退。 密集的营寨的确阻挡了联军了进攻,但木寨的坚实程度远不如土堤,在刀枪纷舞之间,纷纷垮塌,帐篷被骑兵的冲击碾成齑粉。 清古道人作为联军先锋。冲锋在最前。 一名椿作峰头领泯不畏死地迎击上去。 此人名为郭真,祖籍泰安,处于岱宗脚下,乃武祖出关之地。他的性情也极为刚勇。 郭真手持裂马枪,向着清古道人怒刺。 清古道人欲复徒弟三缺及师弟正德之仇。也是杀气满胸怀,祭起一柄长生剑,剑光森寒,抵敌住郭真。 郭真终是年轻,如何是执掌长生道观数十年的清古道人对手。力战了不过十个回合,便被一剑斩杀,鲜血喷涌。 见清古道人杀了郭真,长生道观的士兵们越发兴奋,叫嚣着奋力冲击。 眼见着五峰方面就要完全溃败,每个士兵都露出惊惧的表情。 就在这时,一声巨响,轰然冲天而起! 有已成惊弓之鸟的五峰士卒以为己方阵营再次发生了爆炸,正要惊恐逃遁,但随即发现,爆炸发生在敌人已经冲进来的区域。 冲天的火光只是个开始。 一波又一波的爆炸,连绵不绝,火光直冲天穹! “这是……怎么回事……”清古道人大叫道。 他身边的士兵们一个又一个被火光炸上高空,化成血肉模糊的尸块。他本人也只能运转道力,奋力抵挡。 啪啪啪! 连环的射击声响起。 吴锋亲自带着五十名铁炮士卒,向烈焰笼罩的这片区域射出铅弹,一个又一个头颅如同摔西瓜那样爆开,向四面喷溅。 酒忠次和石数正带来了十杆铁炮,他觉得不够,又命人以重金秘密购置了四十杆。 这个月激战的同时,也一直在进行铁炮兵训练,现在这五十名铁炮士兵,终于可以投入战场。 铁炮在东方还是稀罕物,在草原上就更是如此。黑色的铁棍一响,便有人莫名地头颅甚至躯体爆开,这样的场景,实在令这些联军士卒恐慌惊惧。 河千影怒吼:“为赵安副峰主报仇!” 椿作峰士兵们同声呼应,密集的利箭射向火场当中。 火光已经落下。 联军死伤枕籍,在恐慌中逃窜。 他们被营寨群限制了冲击速度,因此冲破土堤之后,局限在一个狭小的半月形区域,极为密集。 吴锋令死士隐藏在营帐当中,点燃地面上的火药引线,将埋藏在这一片的火药引爆,登时对联军造成了极为惨重的打击。 苏洗岩之前刻意令人增筑了这个区域的营寨,不但提高阻挡能力,更是将己方和敌方有效分隔开。而后才进行换防,把椿作峰的部队换到这个区段。 因此爆炸发生时,五峰方不过炸死了四五人而已。 之前黑衣人遁走的方向,又有几人突入火场,猛攻向清古道人。 其中一名女子长发飘扬,气质英爽,正是风舞泷。 清古道人祭起飞剑抵挡。 吴锋集足真气,向着清古道人的后脑勺射出一弹。 清古道人惊恐地转过头,但他的护体道力已被击破,脑后涌血,极为不甘地倒下。 第三百四十七章决胜负 堤道的西段。 这里的山崖向西倾斜,形成一个钝角,利于敌军攻入,是防线的薄弱之处。 椿作峰负责防线的被破,亦使得摇光门部众的军心受到影响。 “以当家的之才智,一定能将局面扳回来。大家努力战斗!”姬摇光高呼道。 这边也不知道那边战局多糟糕,只知道战况不利,因此士兵们尚不至于直接崩溃。 敌军如同狂风怒涛,汹涌而至,攻击越发凌厉。 一名白衣青年呼道:“师傅,顶不住了!” 这是姬摇光的二弟子莫问天,修为却在姬摇光的众弟子中居首,还要胜过他的师兄李轻舟。 “顶不住也要顶。”姬摇光冷声道:“我们摇光门下,只有战死,断无后退一步!” “师傅,这……” 话音未落,莫问天长嘶一声,向着姬摇光猛扑而来,掌气化成黑色宝瓶,向着姬摇光劈胸砸下。 姬摇光骤惊:“逆徒,你……” 他全无防备,胸口登时被击中,黑色劲气崩散开来。 莫问天本以为要发出骨裂的声音,却听啪地一声响,似是金属被打得变形的声响。 “师傅……你戴了护心镜?”莫问天猛然退后,道。 如果只是穿着盔甲,被他这一掌打实了,掌力透入,也足以穿心裂骨,一击致命。 姬摇光吐出一口鲜血,亦退后去,但大弟子李轻舟在内,数人一同猛攻向莫问天。 他所佩戴的是西域枪城生产的护心镜,极为坚实,可以吸收各种硬攻击。这是李忠交给吴锋之赎金中的一件。被吴锋赐给姬摇光,然而莫问天并不知道。 未曾想到此物在关键时刻,却救了姬摇光一命。 “逆徒……为何如此?”姬摇光切齿道。 “哈哈哈哈……”莫问天狂笑起来:“你不立我为继承人,便也罢了。我明明喜欢阿松师妹,你心中也清楚,为何将她许给那个姓罗的小子!我有哪一点配不上你女儿。你说,你说啊!” 他状如疯魔一般,退入联军阵中。 云水依的声音传来:“莫兄弃暗投明,我们欢迎之至。” 这边本就有些抵挡不住,加上姬摇光受伤,莫问天投敌,更使得军心涣散,阵线越发摇摇欲坠。 但突然间,上百马匹飞驰过来。却是空马。 只见光芒闪烁,这些马匹都化成了手持兵器的彪形大汉,上堤支援,顷刻缓解了危局。 南妖馆馆主齐麟扬声道:“当家知道这里是薄弱之处,早命我率精锐机动部队,随时准备驰援。” 这一百马妖先至,以大锤横勇怒击,协助抵挡敌军。随后又有两百妖兵赶到。很快将局面稳定住。 但在场诸人也都心有余悸,方才如果莫问天刺杀成功。此处群龙无首,说不定齐麟赶到之前,阵线便要崩溃。 就在这时,却听见中间阵线一声巨响,火光冲天。 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战了一阵。又听有传令兵飞驰过来道:“好消息,好消息,长生道观的部众被火药炸了,死伤惨重!我方正在发起反击!” 一时间,众人皆士气大振。 而云水依却神色骤变。 如果只依赖赵安的话。纵然中央突破成功,赵安能带着多少部队倒戈还是未知之数,而且中央位置容易被两边夹击。所以她选择双向突破,将主攻方向放在堤道西段的薄弱之处。 未曾想到莫问天刺杀失败,这颗暗子未曾起到应有的效果。而赵安方向则被将计就计,给己方以惨重打击! 她发起命令:“大家不要惊慌,继续攻击!只要这个方向突破,仍能令敌军全线崩溃……” 云水依的想法,是如今吴锋定然命令预备队和板升三城兵马来支援。但是若能在那五千人赶到之前,将回风谷的五峰军成功击破,便会形成倒卷珠帘的局面,两支队伍互相冲击残杀。而板升三城也会见机倒戈,那时草海五峰的部队被前后夹击,必被杀戮一空。 但她的两重算计全部落空,这样情况下,想要创造奇迹又怎么可能? 齐麟麾下的精锐妖兵极为刚勇,纵然云水依加强了攻势,亦守备得滴水不漏。 如潮的马蹄声响起。 “我们来了!”罗廷玉高声道。 云水依微微变色,未曾想到预备队赶到得如此之快。 这是运用了刺血之法,短期内激发马匹体能,但也会导致马匹在几个时辰内死亡。之前在青霭滩之战时,李询便用过。 但要令五千人快速赶到,便需要损耗五千匹战马。如此手笔,也只有善于决断之人才能做到。 不过吴锋倒是不肉痛,这都是板升三城的马匹。 云水依一挥手,下令撤退。 这个方向有云水依坐镇,尚不至于崩溃。但在椿作峰防区方向,因为火药的爆炸以及吴锋用铁炮射杀了清古道人,导致那边的联军已经陷入了极度的惊慌和恐惧。 如今吴锋将预备队投入战斗,杀得联军血流成河,直接令他们死命奔逃,一溃千里。 溃败是连锁性的,两边的联军士卒也因遭到预备队的攻击,遭受压力骤然加大而开始崩溃,毫无秩序地向后奔逃而去。 莫问天面色灰败,看向云水依。 本来他要求的条件是摧毁草海五峰之后,将师妹阿松交给他,而罗廷玉亦由他亲手处死。 未曾想到他刚刚倒戈,联军便极不争气地溃败。 云水依无奈道:“先撤回去,重整阵脚,再图打算罢。” 她却心中明白,这一战的胜负,至此已经决定了。自己虽有才智,亦无力回天。 直到这一刻,云水依方才明白,恐怕对方是故意让她知道板升三城已经被迫降的事实。 这种情况下,她就不得不联络姬碧月和赵安,尽量催促对方采取行动,这便极易暴露出她的暗子。莫问天并未暴露是因为吴锋没想到有人会因为感情上的破事而倒戈,但却也没能发挥出作用来。 她的一切算计,都处于吴锋的算计之中。从头到尾,吴锋都比她棋高一着,令她缚手缚脚,被动地被吴锋牵着走。 云水依叹息一声。她之所以一开始就反对打这一战,便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感觉那名叫做吴锋的少年可能会极为可怕,纵以自己的才智,也未必能取胜。 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直觉。而现在,她的预感成为了事实。 现今能做的,只有尽力至少保住国师无铭的家底,安然撤回漠北。 第三百四十八章风惊云 潮起是有序的浪峰,潮落则是崩碎的血河。 夕阳西下,在茫茫的草原上,金帐联军一路崩溃。 五峰士卒士气高涨,吼啸着衔尾追杀,战气直冲云霄。天与地,仿佛都在摇颤。 联军败兵的尸体填满了壕沟,五峰的队伍可以直接从上面踩踏而过。 不过也并非没有尚在搏战者。 一名面容邪异的紫发少年骑着高头大马,手持一道长鞭,鞭上绽放出邪性的电芒,所过之处,无论骑士步卒,非死即伤,极为悍勇。 这是始魔马贼团团长墨战的孙子墨风。 墨风并不是傻子,也绝不是来找死的。 但他身为马贼,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次恶战。深知在这全面崩溃的情况下,只有返身杀一阵稳住阵脚,而后有序撤退,才能尽量减少己方的损失。 在危急关头,越怕死,反而可能死得越快。 在墨风的激励下,不少人鼓起余勇,转身回来作战。 河千影看向一名红发老者:“请火前辈为我掠阵。” 这老人是齐麟的贴身护卫,名叫火云生。 “好。”火云生点头。 河千影扬起蛛螯大刃,杀入敌阵,直取墨风而去。 墨风看向容颜白皙娇嫩好似女子的河千影,狂笑起来,十分嚣张。 “草海五峰当真无人,派个人妖过来送死!斩了你首级,也可纾解我方败势!” 言毕,一鞭击碎一名五峰滚刀手的头颅,而后用沾着脑浆和鲜血的长鞭向着河千影砸来,鞭上电芒涌动,如同雷霆。 河千影最恼别人说他长得像女人。何况是“人妖”二字。 他清澈的眸中冷芒陡绽,血气越发寒冷,如同上古的冰河。 蛛螯大刃如同泼风一般,向着墨风攻杀而去。 墨风嘿一声,长鞭挥洒,化成一片电网。圈向河千影,对他形成全方位的压力:“这么漂亮,真是个娘们就好了……” “你说话很蠢。”河千影打断了他的话。 墨风登时言语一岔,河千影刀光如雪,将电网斩灭虚空。 “很蠢的人,往往都活不长。”河千影继续道,催马直取墨风。 墨风的话语明显是故意激怒河千影,想要扰乱河千影的心神。 但河千影对他的无情嘲讽,却令墨风的心神反而受到了影响。 河千影双目一扫。得出了判断。 虽有勇气,却非具备相应实力之人。 他眼中闪烁厉芒,墨风登时感觉到一股刺骨的寒意逼来,令他的血液都要被凝固成冰。 河千影的长刀激荡,刀华极为凝聚,力量狂横,如同山岳碾压而下。 墨风吃惊,没想到这娘娘腔的力量竟然如此之大。令自己应接不暇。 转眼便交手了十个回合以上,墨风明显地处于下风。被打得左支右绌。 突然间,墨风避开河千影迅猛一刀,拨动马头,双腿猛夹马腹,战马如同闪电一般,自河千影侧面穿过。 河千影只是冷冷一笑。 蛛螯大刃陡然崩散开来。化为漫天的银光。 每一片银光却都被一道魔雾所笼罩,魔雾当中,各有一只诡异凶怖的蜘蛛,发出碜人的嘶鸣。 万足魔蛛骨文之力,发动! 墨风正在纵马疾驰。陡然被万道魔光,直取侧面。 他挥鞭格挡,已是慢了一步。 河千影淡淡道:“就知道你想依靠马术反杀,马贼都这样。然而你发挥所谓高超马术的时候,正是你空门大开之时啊……” 墨风已经无法回答。 无数道小型利刃将墨风连人带马,削成满地的碎片,鲜血和脏腑与夕阳下的深草混合成凄烈的红。 利刃收回河千影手中,又汇聚成那把蛛螯大刀。 然而墨风的奋战,却已经赢得了一定的时间。 河千影听到一阵急促的喘息声,转眸看去,一边掠阵的火云生竟已陷入苦战! 金帐国师无铭的亲信,风族之主风惊云正大袖卷起惊风阵阵,御空而来。 风惊云年过七十,须发皆白,但如果只看容颜却并不老,气质沉稳,眼神凝重,身材伟岸如山,透发出征天高手的雄厚气势。 他曾在无铭就任国师时出有大力,是无铭麾下仅次于厉钧和云水依的人物,极受信任。而风族亦是苍鹰部中实力非常雄厚的一个家族。 火云生长啸一声,掌上喷火,分两路击向风惊云。 风惊云银髯飘飘,只以长袖一拂,狂风骤起,火焰便消散无踪。 眼见着火云生命在旦夕,河千影急忙催马挥刀上来救援。 但风惊云已怒喝一声,震得河千影连人带马僵住。 火云生再次掌中喷火,化出五朵红云,直扑风惊云面门。 “雕虫小技。” 风惊云目芒炯炯,掌中发出两道惊雷,将红云炸成粉碎。 他凌虚御风,踏步向前,双掌劈下,化出风刃万道。 火云生惨叫一声,被卷入其中,顷刻搅成一团肉酱。 在最后的那一刻,可以看到火云生的本体和齐家兄妹一样,也是一头香獐。 风惊云击杀了火云生,使得崩溃中的联军士卒又恢复了一定斗志,很多人返身过来拼死战斗,令五峰军的追击受到阻止。 正在这时,吴锋骑着兰丸,飞驰而至,随即苏洗岩也策马赶到。 两人四目对视,明白若不能杀死风惊云,这次追歼战便可能功亏一篑。 吴锋和苏洗岩同时下马。 两人刀剑并举,如同两道旋风一般,向风惊云扑去。 风惊云微微讶异,但他见多识广,当下道:“是刀剑合璧之术?” 吴锋动了动眼睛,表示默认。 风惊云笑道:“此术不易修成,你们两个小娃娃竟然修成了,也算有些本事。不过若想拿下老夫,却还欠奉!正好,老夫若杀了你们,便可转败为胜,立一场大功。” 追击战时,双方的阵形都处于混乱不整的状态,阵道作用不强。这时高手便能发挥更大作用,有可能以一人或数人的武力扭转整个战局。 刀剑合璧之术,理论上的确能令两个配合得极好的镇野高手联手斩杀一般的征天强者,然而吴锋和苏洗岩并未和征天高手实战过,也实在不能说必胜。 然而两名少年人眼神交汇处,只有必胜的信念,再无其他。 仿佛风惊云的人头,已经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风惊云虽将吴锋和苏洗岩称作小娃娃,却亦不会掉以轻心。 他明白自己倘若战死,联军的败局就再无法挽回。反之,如果他杀死了吴锋和苏洗岩,那就一定能反败为胜,因为五峰再没有能够统帅的人物。 风惊云扬手,三名少年人从后方飞掠而出。 “挡住一切来援者,让我将这两个小子诛杀。”风惊云嗓音浑厚,带着一种磁性,威严自生。 这三人分别叫风凰,风烈和风林,都是他的孙子孙女。其中风凰和风烈是亲姐弟,风林则是两人的堂弟。 若以三对一,河千影当然不是对手。不过在关键时刻,妖月空和齐琪亦带着队伍赶到。 由于风惊云的影响力,风家的部众渐渐都返身回来作战。而五峰一方兵力不足,又是全线追击,便在这一块形成兵对兵将对将的局面。 吴锋与苏洗岩对决征天高手风惊云,河千影向风凰驰马而去,天妖宫之主妖月空和妖族郡主齐琪则分别选择了风林与风烈作为对手。 眼见这种局面,吴锋和苏洗岩相对投去轻松的眼神。 因为风惊云决然死定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刀剑合璧 吴锋脚踏四极浮云步,与苏洗岩的五行迷踪步微妙配合。 赤剑绽放出金红色的流光,苗刀的光芒则如同流雪,缠绕成一片流朱溅碧纷红沓紫的飞瀑。 风惊云袍袖一抖,长声道:“暮秋寒几许!” 顿时,无边的金光,铺洒开来,金风呼啸,如锋刀斩破空间。 秋气属金,故有金秋之说,“暮秋寒几许”,取金秋至寒之气,化为天杀之力,号称斩灭十方。 一时间,这周遭气温陡降,无尽凝霜铺洒开来,夕阳下的草原,顿时大片化为流白,霜光煌煌耀目。 就连空气,也如被冻结了一般,金风呼啸间,是彻骨斩魂的寒意,似能将一切湮灭虚空。 吴锋和苏洗岩明显地感知到了强大的场域之力。 明明是盛夏,风惊云却能令身旁变成漠漠凉秋,这便是征天高手的威严。 两人心神感应,将刀剑合璧的威力发挥到极致,阴阳之气于虚空中流转交换,模拟出一片逆场域,以封死风惊云的场域威压。 吴锋一招“剑气侠虹”,剑芒奔泻如匹练,遽然散发开来,绽放出虹一样的光芒,剑气已然脱离了剑身,却又缭绕不散,向着风惊云滚滚而去。 苏洗岩刀光直斩,状如断龙,与吴锋剑光相应。 两人快速分开,心神与动作却紧密相应。 刀光剑影飒飒,荡开漫漫金风,锋锐如苍穹之刃的道道金芒,在吴锋和苏洗岩快逾星火的斩击下轰然破碎。 眼见着吴锋和苏洗岩一前一后,形成呼应的架势,分多于合。风惊云便猜出了两人的打算。 现今吴锋和苏洗岩刀剑合璧尚未练到完全圆熟,斩杀风惊云并不容易。但风惊云的那几个孙子孙女,却不是妖月空、河千影等人的对手。 吴锋和苏洗岩只需要拖住风惊云,只要风惊云的孙子孙女有一人被斩杀,风惊云便会心乱露出破绽,两人便可从容击杀。 想到这点。风惊云急忙向那个方向冲击而去。 但吴锋的剑招和苏洗岩的刀芒如同连天巨墙,将风惊云阻挡住,令风惊云难以动弹。 修真者最可怕之处,便是擅长群攻之术。青霭滩之战时,李询实力比不上吴锋,却能一招“山冈八极破”,同时击杀锦贝、血电、九凰、麟天四大妖族侍卫,便是因此。 所以如果让风惊云靠近他的几个孙子孙女,几方攻击互相呼应。便能产生威力倍增的效果。 吴锋和苏洗岩又怎可能让他如愿? 河千影、妖月空、齐琪也纷纷使出最强的攻杀之技,将自己的对手扯开。 所幸风凰、风林、风烈三人的群体攻杀道术都不怎么样,不然让他们三人互相呼应,那就根本不是正常三对三的对决了。 风惊云见到这情况,不由变色。 但吴锋和苏洗岩一时半会杀不了他,挡住他却有余,风惊云被两人刀剑幻成光网压迫,如同陷入泥沼。根本不敢随意突破。 征天一重天到三重天被称为伪尊,意为还算不上真正的尊级高手。风惊云只是征天二重天。场域的强度有限,在吴锋和苏洗岩所练不久的刀剑合璧压制下,亦遭到反制。 妖月空一袭紫衣,洋溢华贵之气,长袖挥挥,紫气东来。 与他放对的风林之法宝则是一口金刚琢。金光闪闪,极为凝练,暗藏道韵,飞上天穹,如能压塌整个天宇。 妖月空夷然不惧。周身妖气鼓荡,与风林快速交击,身形变换犹如幻影。 若以攻伐强度论,妖月空与风林相当。但比起身法来,妖月空便灵活太多了。 风林的金刚琢流转,竟是分化出两条金龙,攻杀妖月空。 妖月空长吐一口妖气,双袖齐舞,紫气化成两条灵蛇,向金龙吞噬而去。 灵蛇却是比金龙敏捷太多,避开金龙硬击,折转而噬,顷刻便将两道金龙咬断,碎灭无形。 风林的金刚琢凌空一震。 妖月空长声道:“天妖心灯!” 他胸口浮现一盏朱红色妖灯,光焰灼灼,向着金刚琢猛掠而去,火焰骤吐。 刷地一声,金刚琢被烧得轰然破碎。 只见风林身形一僵,而后唇角猛然溢出一丝鲜血。 这是本命法宝被毁的表现。 妖月空得势不让人,紫色大袖骤挥,奋起天妖屠神式,锋芒贯宇,所当无前,向着风林胸口怒斩而去。 却见风林身形陡然加快,向下一仰,避开妖月空的天妖屠神式,口中喷出赤红色的珠子,砸向妖月空面门。 红珠光华大作,包含着血煞之力,能慑人心神。 原来这才是他的本命法宝,之前的金刚琢不过是掩饰罢了。 风林故意假装本命法宝被毁,咬破舌尖,以血沾染赤珠,施展迷惑神魂的道术,想要一击打穿妖月空的头颅。 妖月空却是长笑一声。 “我本就在讶异,本命法宝怎么可能那么脆……” 说着,口吐先天道精,化成一个宝轮,如要磨灭时空。 妖月空乃是天妖体质,虽非天妖王族,却具备天妖王族的许多特性,对于惑心之术自有抗拒力。这天妖宝轮乃是天妖体的天赋神术。 天妖宝轮无比璀璨,轰上妖月空的赤珠,轰地一声,赤珠剧震,红光喷薄十方。 妖月空足底却是猛然射出两道紫电,直取贴地飘行的风林。 风林猝不及防,惨叫一声,身躯被割成数片,血溅当场。 妖月空成功斩杀风林,顷刻就打破了场中的平衡局势。 风惊云眼见孙子被杀,心中震骇。 他本可以就此退走,但风凰和风烈必然性命不保。 风惊云长吼一声,掌中狂风怒卷,如将北极风眼抟在手中。向着苏洗岩猛砸而下。 苏洗岩不得不避让,但吴锋使出神龙剑法,剑如神龙搅海,苍龙惊天,矫捷无伦,顷刻划破风惊云护体元力。在他后背上留下一个血洞,剑气和星力一同入体,令风惊云全身麻痛。 风惊云便要向着风凰和风烈方向救援而去,但妖月空杀了风林,犹有余勇可贾,紫气一展,妖气迷蒙向着风惊云掩来,好似流云蔽日。 吴锋和苏洗岩心知良机已至,同时运转步法到最快。猱身攻杀而上,刀剑并举,如同双龙抢珠。 风惊云一掌劈出,妖月空登时被震开,打得吐血。 但吴锋和苏洗岩的刀剑已经刺入了风惊云的两侧腰际。 风惊云极为不甘地悲啸一声。 吴锋和苏洗岩双剑合璧的威势,已将他完全压制,不能动弹。 刀光和剑华注入风惊云体内,摧毁了风惊云的一切生机。 刀剑拔出。鲜血狂喷,风惊云高大的身躯轰然倒下。 苏洗岩看向吴锋。叹息一声。 风惊云若不是想要救孙子孙女,本是能活命的。他身为修真者,又是征天高手,若想飞天而遁,吴锋和苏洗岩决计拿他没办法。 两人的刀剑合璧第一次斩杀了征天高手,但这并非公平的一战。 “来人将尸体带下去。以上等棺木厚葬了。”吴锋下令道。 对方是敌人,所以杀死他可以用任何手段,但当对方死去之后,有必要表现出对于一位前辈的敬意。 眼见风惊云战死,风凰和风烈都震骇莫名。攻势顷刻散乱。 河千影走马穿风,一掌捉住风凰衣后丝绦,将她擒上马来,掌中真气喷吐,封住风凰一切动作。 他一掌捏碎风凰脸上的五色面具,只见容色清丽,但也并非什么绝色,较齐妖精还有点逊色,只比姬碧月叶慧灵稍胜丝毫。 “又不是什么仙女,还戴什么面具。”河千影不屑道,却是目光投向吴锋:“属下抓到女人,理应献给圣主。这女子蒲柳之姿,配圣主自然配不上,但做个暖床的丫鬟,却是不错的。” 吴锋当然不好当着所有人打击河千影的积极性,只是不置可否地一笑,道:“来人将她捆起来。” 河千影走马擒风凰,风烈眼见姐姐被擒,越发惊慌,齐琪运发三千小世界秘术,镇压而下,顷刻将他镇得昏沉,口吐鲜血,也被擒拿。 风家四名高手,非死即被擒,风家的部众再无斗志,如冰消瓦解般奔溃。 此时夕阳落下天边,已经入夜。明亮的烟花随着号炮放起,通知望城峰上的李询以吴锋本队的位置。 也只有在这样的追歼战中,李询那五百人才能发挥最大的杀伤力。 看见烟花冲天而起,李询看向石数正,清美微笑。 “是时候了。让我们与吴锋的队伍相对冲击,双向切开敌群,在鲜血的通路中会合,给敌人以致命的打击!” 他又看向山上的军卒们。经过一个月的战斗,还剩四百五十二人。 “各位,一个多月的隐忍,只为了今日的纵意杀戮。用刀枪撕开汹涌的血河,埋藏在其下的便是如山的财富和牛马。奋迅吧,各位!” 之前西溪之战时因为时间紧迫,李询没有允许士兵们拾取战利品。而到了现在,之前许下的美好愿景便将要成为现实。 士卒们群情激昂,一同向天欢呼,而后如同饿虎下山一般从峻岭上猛扑而下! 下边是黑龙会会主,黑龙老祖吕倚井部下的两千妖兵。 若是正常情况下,四百多人再精锐,再占据地形优势,也根本不可能击破两千人的守御。 但前线的崩溃,亦导致望城峰下的联军军心惶惶。 妖族的生活较为闭塞,极少擅长兵法者。 面对这样的变局,黑龙老祖吕倚井顷刻不知所措。 他好一阵才回过神来,命令黑龙会左右两护法——玄龟上人谢丰龙和苍羽道人寒阳,率领妖兵守稳两翼。 不旋踵间,李询便已带着士卒从望城峰上冲杀而下。 山底的士卒们被居高临下冲击,加上结阵未稳,很快分散开来。向后退去。 李询一声令下,五百勇士向两翼散开,竟也形成一个小型的鹤翼阵。 阵势稀疏,却是将黑龙会两千兵马全部笼罩其中。 吕倚井大怒:“如此托大!” 他怎么说也是征天高手,李询却是对他如此小觑。 吕倚井立时下令队伍两面包抄李询部。在他想来,就算整场战役败掉。黑龙会亦当将李询斩杀后安然撤退。 他已年过百龄,被李询这十三岁的小子轻视,不由怒气填胸。 但妖兵们却是不给力,听着后边杀声震天,一个个全无斗志,两千对上五百,竟然还被逼得节节后退。 李询麾下的勇士们越发斗志昂扬。 不但击破黑龙会部可以获得大量战利品,这些妖兵杀死后现出本体,皮毛可以制造战甲。骨血可以入药,肉是上等的养生食材,可谓全身皆宝。 妖族杀人之后以人为食,人类击杀妖族后也将妖类烹食,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却又听李询清喝如鸣玉,疏落的阵形顷刻收拢,鹤翼阵刹那间便收缩成一个锋矢阵! 李询仗着飞剑冲锋在前,石数正护卫在侧。士卒们在后方狂奔,如同一把天剑。直插黑龙会士卒的中军! 李询的兵法深得玄祖父李毅真传,在微观上更有着极强的统率力,特别擅长带领小部队。 这五百人在他手中,就好像如臂使指,调动起来得心应手。 意识到李询打算的吕倚井大惊失色,急令两翼来救。 但已经迟了。 李询眼中神光骤明。挥手清啸,士卒纷纷长呼,声如崩霆。 长枪如电举,旗旄舞动,大地开始咆哮。枪影纷纷如潮水。 中级步兵战法——枪山似海! 五百人如同化为了整体的一头洪荒巨兽,向着敌阵碾压过去,所过之处,一切生命都要化为尸体,乃至尸骨无存。 吕倚井慌乱地飞起,运转体内稀薄的真龙血脉,一道漆黑的龙气喷薄而出,想要强行抵挡。 但一人之力,纵然是征天高手,又怎么匹敌得了战法之威? 长枪纷纷抬起,劲气贯出,刷刷地将吕倚井射成了筛子,鲜血喷落后,一只巨大的黑色鳄鱼从空中坠下,通体流血,头顶长着一对龙角。 士卒们都露出贪婪的眼神,但却并不敢现在就去争抢吕倚井的尸体,而是在李询的精密指挥下,继续向前冲杀而去。 苍羽道人寒阳飞身近来时,黑龙老祖吕倚井已经死于李询的战法之下。 寒阳大惊,转身便逃。 他的本体是一头流有凰血的蛮禽,速度极快,如同一道红色电光,划破虚空。 然而李询早已祭起伏龙鼎,朝着寒阳扑头砸下。 寒阳不得不折转,石数正却飞起,刺斜里对他发动截杀。 以苍羽道人寒阳的实力,石数正虽强,也就和他打成平手而已。 但是联军整个崩溃之后,黑龙老祖吕倚井亦被战法砸死。苍羽道人寒阳是个没什么主意的妖类,一向唯吕倚井马首之瞻。现在他已是六神无主,方寸大乱。 心境对于胜负实在有极大的影响。 现在的寒阳,连石数正一招都接不了。 当石数正的石灯光芒烁烁,向他猛砸过来的时候,寒阳才想到显化出庞大的本体,加速飞掠。 但石数正已经使出了自己的最强杀招“石火光中寄此身”。 石灯喷薄燎原之火,将苍羽道人寒阳硕大的身躯完全笼罩其中。 寒阳的全身毛羽在滔天的烈焰下化为灰烬,身躯发出诱人的肉香,惨烈地悲鸣一声,就此毙命。 第三百五十章隔河对峙 黑龙会的妖兵们全面崩溃。 李询令士卒全力追击。 回风谷方向。吴锋跳至兰丸背上,催马扬剑,化为一道残光纵入敌阵。 五峰士卒人人奋勇,个个争先。 陷入混乱的联军亡命奔逃,不时发生冲撞,自相残杀。 不过回风谷前的地形毕竟是一片平野,开阔缺乏阻滞。只要追击稍有松懈,敌人便可能重整阵势。 板升三城的兵力又显得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真正在追歼战中发挥作用的,也只是草海五峰的接近六千人而已。 当吴锋冲散大量敌兵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的景象。 一名中年男子手持一柄鹅毛扇,在敌阵当中冲杀。 这是姬碧月和姬海月姐弟的族叔,名叫姬元清,为晨曦峰的三号人物。 他的招式显得空蒙飘渺,以鹅毛扇作为兵器的武者也的确少见,足见其所修的是柔劲见长的武学。 但他却并不从容,额头上点点汗珠滴下。 吴锋心知不好。 普通士兵和姬元清这样的中下层头领,都不知道胜利从何而来。在联军崩溃的形势下,他们必然生出轻敌之心。 大家都是在草原上讨生活的,每个人骨子里都有些凶悍之性。联军虽然败了,又怎可能完全像软柿子一样供人任意揉捏? 偏偏草海五峰本身也是一个联合性质的势力,五峰各成派系,派系之中又有小派系。吴锋不可能阻止每个人的贪功冒进之念。 草原太过开阔,以草海五峰的兵力,不可能制造出围歼的局面。 姬元清和他麾下的十多名亲兵因为太过深入,被从两个方向撤退过来的敌人夹在了中间。死冲不得脱。 吴锋本想飞马杀进去救援,奈何这个区域的敌人太过密集,后面的部队一时又未曾跟上来。他若单骑突阵,无疑是自取死路。 转瞬之间,又见一位黑衣老人飞驰而至。 这是始魔马贼团的团长墨战,使一口黄金大剑。极为威猛。 墨战长吼一声,向姬元清猛扑而去。 姬元清本来就被大量敌兵围在中间,左冲右突不得出,如今墨战飞马而至,他又怎可能抵敌? 手持鹅毛扇,姬元清奋力抵挡,但久战力衰的他,完全不是墨战对手。 只见墨战剑上喷吐金芒,如同黄金巨兽镇压而下。光华激荡间,姬元清连人带马一同炸开,化为血酱。 吴锋见到此情景,却是欣喜地长笑起来。 战争必有牺牲,姬元清之死并没有什么好伤心的。而吴锋之所以笑,一是看见墨战胯下的马匹毛色如玉,上有璀璨五色云纹,极为神骏。二是远远瞧见李询已经击破黑龙会的妖兵,正将妖兵们向这个方向驱赶而来! 吴锋知道墨战胯下的马名叫玉花骢。是良马一种,价值连城。 他曾经许诺要赠给李询一匹好马,现在正是机会。 墨战杀了姬元清,正在得意,却被李询驱赶着大量妖兵一阵冲击,这一大团联军顷刻间就四面溃散! 这便是安插李询在望城峰的关键意义所在。 如果只在回风谷击溃敌人。敌人向同一个方向逃走,那么虽追击而战果毕竟有限。 两个方向同时冲击敌人,敌人向不同的方向逃窜,必然自相冲击,陷入更大的混乱。 吴锋瞧向跟上来的苏洗岩。指向墨风,又指向一名绿衣老人——那是五行宫宫主杨昆。 “两条都是大鱼,我杀这条,你杀那条。”吴锋笑着道。 始魔马贼团和五行宫都是飞羽山脉北部实力不小的势力,为了在战胜后更有效地压服草海五峰附近的势力,当然是不让杨昆和墨战活着回去的好。 苏洗岩极有默契地点头,而后扬刀怒舞,向着杨昆冲杀而去。 墨战、杨昆都是一派之主,并不好拿下。但如今联军遭受两面夹击,人心惶惶,士卒星散,两人当然无法保持最佳状态。 吴锋催动兰丸,扬起赤剑猛攻墨战,墨战以黄金巨剑格挡,铿锵之声犹如震雷崩云,直冲苍穹之间。 墨战力量极大,剑气纵横,着实不是弱手。 比起他来,吴锋的剑芒就好似涓涓细流。 但吴锋有一种墨战所没有的东西,那便是:必杀之意! 他看中了墨战胯下的玉花骢,想要送给李询,所以墨战必须死,绝不能容其逃脱。 激战至二十回合,墨战气喘吁吁,难以抵敌,拍马欲逃。 吴锋冷哼一声,一剑扫去。 这一剑并未用刚劲,乃是使用云笈密谱当中的柔性招式。但墨战回剑挡下剑芒时,却感觉到一股吸引力拉住自己的人马,令他动作受阻。 墨战大骇,令玉花骢速退。 但兰丸却是清嘶一声,左右两眼中红蓝二色光芒流动。 玉花骢虽然不凡,但不能与身为天马的兰丸相比,当下被威势所震慑,身形一慢。 吴锋抬起铁炮,对准墨战脑袋就是一枪,打了个八面开花。 另一边,苏洗岩虽然一时半会拿不下杨昆,但河千影和风舞泷却也已经杀了过来。 杨昆大惊失色,刀法顷刻散乱,被苏洗岩一刀斩于马下。 黑龙会、五行宫和始魔马贼团的兵马自相冲击,为了夺路而逃互相乱砍乱杀,不分敌我。加上吴锋、李询两面攻杀,直杀得尸积成山,血流作河,几乎将天上的星月也映成了血红色。 联军各势力各自结寨,但除却云水依所在的主寨之外,各寨都并不坚固,被五峰军一冲,便如同山崩也似被破,寨中的伤兵、鼓乐手、厨子、军妓等等尽数成了俘虏,辎重粮草皆被缴获。 五峰军三面进逼,围向联军主营。 但联军主营却是分为两个部分,跨着一道河流。 河流呈一个几字型,向回风谷方向凸出,前营处在凸出处的外侧,后营则处于内侧,以浮桥连接。 粮草辎重,皆在后营之中。 当吴锋等人赶到时,只见前营中燃起熊熊烈火,阻住追兵,大量溃兵纷然渡过浮桥,向后营而去。 后营中深沟高垒,更有大批箭手伏在河畔,令五峰军不敢贸然渡河进击。 吴锋目力极佳,隔着火焰,隐隐可见一名清丽如雪的少女指挥着败兵们有序进入后营。 那么,联军组织者云霓,应该就是那位白痴少女云水依无疑。 当火焰终被扑灭的时候,浮桥已经全部被拆毁。 吴锋不知道云水依究竟收拢了多少败兵,只得下令士卒们先临河扎营,与敌军对峙。 众将大都不服气,认为敌人如此惨败,早无斗志,现在渡河一击,足可全歼。 但苏洗岩立即指出对面营寨的修筑极合兵法,易守难攻,足见对方对于失败早有准备。而且经过一个多月的苦战,己方也很疲惫,渡河进击如果失败,取得的胜利很可能付之东流。 李询也赞同苏洗岩的看法。 众将这才收起轻敌之心,命士卒在河畔修建营寨,与敌人隔河对峙。 吴锋再命令部分士卒去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并将俘虏送回草海五峰本部囚禁起来。 第三百五十一章地道伏兵 其实吴锋颇有见好就收的念头。 算上之前一个多月的战果,五峰军杀敌四千多人,俘虏战士三百多,其他人员千余,缴获驴马、铠甲、武器、旗帜、粮草、辎重不计其数。 若算上紫微城之战,则还要加上歼敌一千,逼降三千人。 但众将却不肯答应。 这一战草海五峰损失也实在不小,粮草、战马损耗亦多。众将都希望取得更大战果,以安抚部卒之心。 斟酌之后,吴锋令少部分不愿继续作战的士卒回归五峰,剩下四千名五峰士卒和两千名板升三城的部众,隔着河流与联军残部对峙。 直接渡河进击固不可行,现今的目标就是趁着联军彻底撤退时,再冲杀一阵,缴获更多物资。因此人数便不是那么重要了。 双方隔着河流,以弓箭对射,不过空耗箭矢,收效甚微。 对峙了数日之后,吴锋对李询道:“你且飞上高空,去瞧瞧敌人虚实。” 李询领命,祭起回风剑,直上云霄。 他向下看去,却只是隐隐看见旗帜密布,听到营中锣鼓声不断,其余就是一片迷蒙。虽有青天白日,营上却好像罩了一层迷雾一般。 李询不由诧异,却也不敢下去,若隔得太近,怕被乱箭射成筛子。 回到营内,李询向吴锋详叙此事。 吴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却听苏洗岩道:“我知道那是什么,这是‘阵雾’。” “阵雾?”吴锋道:“还真没听说过。” 苏洗岩道:“这又是疾风五十三家的一种秘术,专用于遮蔽空中的窥探。令士卒闲暇时在营内祈祷,主持之人收集其念力聚于半空,凝成一团迷雾。从下面看天上看得一清二楚。若要从天上往下头看,便见一片迷蒙。等能够看清下边的时候,也就进入弓箭的有效射程了。” 李询感叹道:“原来是这样。道门当中有符箓也能起到这种效果,不过是祭起一团黑气将营寨整个遮住,虽然能够防备窥探,却也影响营寨采光。这阵雾之术。看起来还要厉害一些。” 苏洗岩微笑:“这东西彻底完善也没几年,不知道也不奇怪。” 又道:“以后疾风五十三家的那些刺客,身价可又要涨了。” 吴锋仰头道:“这一战我们虽赢了,但不得不说,那名叫云水依的小妮子实是个极为难得的人才。只是金帐国师无铭却决非什么好主公。” 苏洗岩露出玩味笑容:“你想将她收为己用?” 吴锋点头道:“胸怀天下者,怎能没有爱才之心。” 苏洗岩不屑道:“爱才之心?只怕纯粹觊觎人家的美貌罢。” 吴锋怔了怔,道:“你看我像那种人么?” 苏洗岩一本正经道:“像。” 李询不由扑哧一声笑起来。 吴锋啐道:“我对你这个不男不女的死兔子可不必怜香惜玉,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将你和那群妖怪放一起烤了。” 黑龙会妖兵被杀者超过七百。便充当了五峰军的膳食。这些妖物以马妖、驴妖、狼妖、羊妖、牛妖、兔妖为主,但会主吕倚井乃是黑鳄,护法寒阳则被做成了烤鸡。 想到这些东西死前都是智慧生物,或许会产生些心理负担。但这些妖物煮好之后的确香气扑鼻,令人食指大动,因为体内蕴含妖力的缘故,比起一般的家畜味道强上许多。 将士们毫无顾忌,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吴锋出于入乡随俗的原则,也跟着大吃大嚼。最后李询和苏洗岩也都抗拒不了美味的诱惑。要了几碗鳄鱼肉汤,征天境界的老鳄鱼,体内还有真龙血,味道的确好得不可思议。 数日之间,夏去秋来。 实际上是因为这个夏季长得有点反常,因此盛夏刚过。几场秋风秋雨下来,顷刻便进入了瑟瑟凉秋。 对面的鼓声渐渐微弱。 有将领请求出战。 吴锋考虑之后,令士卒选择水浅地带,分数路渡河进击。 靠近敌营,却没有箭矢射出。越发令五峰军士们讶异。 当先头部队进入营中之后,看到了一副令他们难以思议的景象。 营中仍是旗帜密布,却已然人去营空。营地里密布锣鼓,许多只山羊被吊起来,后足贴着鼓面,因此蹬踏不休,令营内鼓声不断。 “妈的……被耍了!” 怒骂的少年名叫李天明,属于风舞泷的游侠营。 李天明的爷爷叫李黑水,本是草原上的马贼,后来被高人点化而改邪归正,成为游侠,行侠仗义数十年。听闻吴锋的名声,遂带着儿子孙儿前去投奔。 当五峰士卒进营之后,看着这景象,纷纷面面相觑。 李天明之祖父李黑水道:“看来敌人已经利用昨晚那场暴雨作为掩护,弃营撤退了。” 正当这时,营寨之内,各处土层纷纷轰然炸开! 才进营的五峰士卒们纷纷大惊失色。 竟然还有敌军隐藏在地下。 他们都心怀轻敌之心,又被山羊击鼓耍了一把,正在迷惘之时,骤然被袭,不由一片慌张混乱。 一道轮刺光芒划空而过。 李天明只见一名清丽少女翩若惊鸿,飘摇而来,颜色殊绝,令他心神微颤。 “旋光式。” 少女言语好似冰水,不含丝毫感情,掌中轮刺划出一道弧光。 李天明以长刀格挡,锵地一声,长刀脱手飞出。 弧光划过,李天明的人头朝天飞起,最后一刻,脑海中浮动的仍是少女那胜雪容颜。 李天明之父李虎眼见爱子被杀,心神大恸,切齿道:“妖女受死——主宰神掌!” 掌力崩云,似欲主宰天地。 云水依神色平静,轮刺旋舞。寒光犹如冰魄闪烁。 她身形折转如电芒,避开李虎一掌,轻声道:“凌月斩。” 如寒月一般的锋芒,划破清冷的空气,自李虎侧面划过。 李虎痛叫一声,闪躲不及。被整个截成两段,下半身还在原地,上半身却飞出十数丈之远。 李黑水见此,目眦欲裂。 他还未动手,云水依却已如同一朵冰云,贴地飘飞而来。 周遭一片慌乱,李黑水却是眼中喷火,以雄霸之姿攻杀向云水依。 他年五十五,面庞黝黑。体态雄健,孔武有力,看起来只像三十许人。 云水依攻杀极为凌厉,但李黑水身为成名已久的游侠,实力也不菲,轻易不会落败。 两人转眼就交手了十多个回合。 却见云水依秀足一踢,沙尘纷纷扬起,直取李黑水。 李黑水冷哼道:“老子也是做过马贼的。哪里看不破你这妖女悄悄在里头洒石灰……” 说着,掌力崩开。将沙尘纷纷扫向侧方。 但他随即痛叫起来:“我……老子的眼睛……怎么回事!” 云水依平静道:“有些毒烟本是无色无味的。你以为我在洒石灰,其实我是把吹管扔进嘴里。” 随即轻轻将一根吹管吐在地面上。 与此同时,云水依的轮刺飞速逼近李黑水。 李黑水掌力沉雄,乱拍乱打,地面都被他隔空拍出许多坑洞。 云水依身形却好似鬼魅,从他的掌风笼罩范围之内。间不容发地穿行过去。 轮刺连连放出十一道残光,肃杀凌厉。 这一招,名为冷月十一殇,是疾风五十三家的有名杀招。 李黑水连惨叫也不暇发出,便被飞速旋转的轮刺所分尸。化为满地血淋淋的尸块。 而当吴锋终于冲进营内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 原来这才是这位名叫云水依的少女真正的实力。 然而既然如此,当初她为什么又表现得那样糟糕?如果成功刺杀了自己,五峰就算不是不战自溃,也必定战力大跌。 若说刺杀地已是五峰的势力范围,她没有时间做出太缜密的布置,那么刺杀失败后便神智慌乱,甚至连自己的真名实姓也都道出,与她现在这从容如水的模样实在不符。 只能采信苏洗岩的说法,就是有些人确实在关键时刻便可能掉链子。 吴锋发出一声清啸,麒麟虚影浮现长空,啸声直冲九霄,令慌乱的士卒们平静下来。正是麒麟啸。 进入营内的五峰士卒越来越多,藏在地道内的联军锐卒也终于抵挡不住。 云水依一个漂移,向着吴锋刺杀而至。 吴锋长剑激荡,将轮刺逼开。 云水依一招手,锐卒们趁着五峰军尚未回过神来,纷纷从后门飞速撤退,只留下百余人断后。 来自室韦七部的恩雅部部主夏尔巴.夕空赫然也在其中,手持狼牙大棒,骑着巨狼。 吴锋向着夏尔巴.夕空猛攻过去,士卒们更是纷纷放箭,箭落如雨。 一番激战,夏尔巴.夕空寡不敌众,被吴锋一剑劈杀。 他胸口中剑,缓缓向后倒去,嘴角处却是露出了一丝微不可察的笑容。 临死前,夏尔巴.夕空想起云水依的话语:“我军撤退时要经过一个狭窄的山峠,虽然设下山羊击鼓之计,成功撤退,若被敌人轻兵追之,后果也不堪设想。必须留近千精兵在地道之内,待敌人入营而袭杀一阵,挫其锐气,并留下百余人断后,令敌人感到并非毫无战果,才会放弃继续追击。” 但他作为一部之主,本可以不死。 他选择死亡的原因很简单。 室韦七部图谋金帐王庭的掌控地位,不是一年两年了。 夏尔巴.夕空对于室韦七部的领导者深怀信心,相信对方能令室韦七部入主王都,并整合整个金帐王庭,带着王庭走上兴盛之路。 如果他战死,室韦七部就可以向国师无铭乃至整个苍鹰部提条件,要求不小的利益。作为七部中最小的恩雅部之主,自己死了比活着有价值。 恩雅部统共就派了一千人出来,损失亦不大,大部分人都已撤走。他的继承人才干在他之上,足令夏尔巴.夕空放心。 身为有名的草原勇士,他也耻于在这样的惨败之下,活着回归。 他似已看到大首领站在王都之巅,掌控整个草原乃至纵马南下的景象。 夏尔巴.夕空坠下巨狼,他的大狼亦咬碎舌头自尽,以身殉主。 断后的百余联军锐卒皆被斩杀一空,但方才的混乱之中,草海五峰的伤亡竟也有百人以上。 被摆了一道,众将纷纷沮丧无斗志。 吴锋本想继续追击,但不知道云水依还有什么花样,又见现在士气低落,人心思归,便令士卒们将营中残存的辎重搬运回去,作为战果。 第三百五十二章比较容易 草叶似是眨眼间从幽绿变成了深黄,在夜间结上了幽冷的白霜。 吴锋与罗廷玉并肩坐在了一棵大树粗壮的枝桠上,眺望着广阔的原野。 “阿犬……你觉得,小竹子和那名叫云水依的小妮子,谁强谁弱?”吴锋拍了拍罗廷玉的脑袋,问道。 罗廷玉愕然,没想到吴锋会问这个问题。 他沉吟少顷,随即道:“李询心狠手辣,擅长兵法。但云水依靠着空口白话,便组织起那么大一支联军,莫问天这颗子更是差点令她翻盘。最后以山羊击鼓之策成功撤退,还杀死李黑水祖孙三人在内一百多兵士。综合来看,实力应该是在李询之上的。” 吴锋微微一笑:“的确,云水依谋略是很优秀。她这种希图以量变引发质变的风格,往往是处处皆计,智谋百出。然而评价一个智者的水平,不仅仅是谋,还有断。” “云水依最大的毛病就是抓不住要害,因此在我击破板升三城之后,她便处于处处被动的局面。她既想击破草海五峰,又想着削弱漠南各中土人势力,所以苦攻回风谷不克,却不肯要求继续调兵。对峙可是持续了一个多月,如果多三四千战斗力极高的苍鹰部援军过来,我们可撑得住么?” 罗廷玉一怔,答道:“我军当时疲惫已经到达极限……” 吴锋又道:“若是小竹子的话,一定会把夺取胜利作为唯一目标,不考虑其他,除非自己真的有必胜把握。战争一旦沾染上政治,发挥失常就是常有的事情。” “云水依唯一称得上杀招的,是板升三城。但却被我和死兔子破掉了。赵安本身就可疑,被抓出来可能性甚大。至于莫问天,就算他真的把姬摇光门主刺杀了又怎么样?回风谷西侧是薄弱之处,我早令齐麟馆主带着机动部队随时驰援,而假使姬摇光身亡,摇光门部众尚有李轻舟可以统领。不见得就会一下崩溃。这一手看起来狠辣,但从这里成功突破的希望却不到两成。” 他嘴角扬起一丝诡异的弧线:“至于最后的反杀,不过是让她显得败得不是那么难看而已,对于战争结果有什么本质影响吗?” 罗廷玉默然。 云水依和李询都具备狠辣的特质,但的确如吴锋所说,李询的狠辣才能直指关键。青霭滩一战设计杀死他的父亲罗甘道,几乎成功翻盘。 但是吴锋如此重视李询,却令他心中仍觉得难受。 吴锋却是转过脸去。 “还想报仇吗?” 他眼神清澈,凝视着罗廷玉的双目。 罗廷玉一愣。随即回答:“想。” “很好。”吴锋拍了拍罗廷玉的肩头:“不过报仇只有在战场上才有意义。酒忠次和石数正你已经看到了,另外还有赵宗胜和沈康真。当小竹子和三河四天王都成长起来,加上李清留下来的三河猛士,这样强大的军队,才足以让你我的血液为之燃烧沸腾。” “利家,你不觉得,在那样畅快淋漓的战场上,复仇才会变得有意义么?” 罗廷玉惊诧于吴锋的话语。眼神凝滞,许久说不出话来。 他长吐一口气。问道:“圣主大哥,你的身份究竟是……” “神堂,吴锋。”吴锋平静道:“你的时间不会太多,我若真正击败了他,压服三河剑派,便会将他收为己用。你想要报仇便再无机会了。” 罗廷玉当然知道神堂和三河剑派之间的梁子。两派虽是经过神霄道的调解而暂时和睦,但再燃战火却是迟早的事情。 “我会取下李询的首级的。”罗廷玉声音坚定。 吴锋又拍了拍罗廷玉的肩头。 李询很对吴锋的胃口,所以吴锋亦不可能向罗廷玉切实地说出鼓励的话语。 突然间,枯枝败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有人来了。”吴锋对罗廷玉道。 两人谈论的事情并不适合公之于众,吴锋愿意对罗廷玉说。也显出他对罗廷玉的信任大为不同。 罗廷玉身化一道残光,自山间小道逸去,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股如兰似麝的香气飘来。 吴锋不用瞧,就知道是妖精郡主齐琪过来了。 “嗨,小妖精你大晚上的不和死兔子腻在一起,怎么在这大山僻静处闲逛?”吴锋抢先开言道。 “军师他不是忙着善后扫尾的事么?”齐琪似有些幽怨,却又展颜一笑道:“竟然能在这碰上当家的,还真是巧呢。” 她白衣飘飘,头顶金步摇轻颤,如同一缕浮烟飘上树梢,坐在吴锋的侧近,一股柔腻的香气直钻鼻尖。 夜已深,齐琪曼妙地翕动红唇,打了个哈欠,将螓首向吴锋肩头靠去。 吴锋看她这一副随性的样子,随手攥住她手掌,道:“死兔子是我好兄弟,我可不能对不住他。” 齐琪魅声道:“我们妖族风气开放,一女侍二夫也不是不可以嘛……” 说着已是软得如泥一般靠在吴锋肩头,惹得粗大的树枝也摇颤起来。 吴锋未曾看她,平静地抬起头,注视着天上的星辰:“你看得开,我可消受不起。” 齐琪露出微恼的神色,却是随即移开身子道:“好啦,只是试探你呢。” 吴锋哑然失笑:“都试探多少回了,还没腻么?” 齐琪美目闪烁,瞧向吴锋俊逸如风的侧脸:“谁让当家的是绝世的美少年呢?” 又道:“不过当家的这些日子也是免不了想女人的罢?” 她和苏洗岩天天晚上弄出些缠绵幽迷的响声,闹得隔壁的吴锋睡不好觉。吴锋又正是气血旺盛的年纪,如果说完全不想女人,那当然是假话。 吴锋没回答她。 齐琪道:“但当家的定力可真是出色呢,不但丝毫不对人家动心,千影峰主抓来一个女人。当家也是看都不看……” 她说的是河千影抓到的风惊云之孙女风凰,这女子也有几分姿色,河千影便说献给吴锋,给吴锋做个暖床的丫鬟。 苏洗岩也对吴锋说,若只是怕麻烦的话,等到双方议和。这女人是定然要被赎回去的,现在睡了并不妨事,胜者随意处置俘虏本来就是草原上的规矩。 吴锋当时不置可否,却压根没去瞧那女子一次。 吴锋信手在齐琪的耳珠上捏了一记,然后耸了耸肩:“我这人很懒。” 齐琪哼了一声:“什么懒,只是借口吧。眼光挑剔就直说……” 她缓了缓,又道:“其实琪儿是看当家的孤零零地,想介绍个好姐妹给你……” 吴锋随口“哦”了一声。 齐琪又道:“她比人家生得要美,是芳华谱上的十美人之一。而且手上还有不少兵马,连征天高手都有三个哩……” 千百年前,曾有排兵器谱,后来西域的炼器大师舒刃以风流自诩,自号枪城,编出一部芳华谱,列天下有名的美女,分作三仙子十美人。 芳华谱列举的多为中土美人。但北莽也有两人排入,魔教第一妖女盛醉香便是十美人中的头位。另一位入榜者则是阴魄殿殿主孔天守的爱女孔义姬。 “这样啊……”吴锋懒散地道:“听起来不错。” 随后道:“这样才配做个暖床的偏房。” 齐琪柳眉直竖,咬牙道:“你……说的什么话?她可是豫州一带的妖族公主,就算人家帮你说项,也未必容易,何况是做偏房?” “谁让我懒嘛。自己送上来做个偏房,本寨主是来者不拒。倘若还得费心去讨好,哪来那么多闲心思?”吴锋扬起头道。 他瞧向一副气恼模样的齐琪,又道:“豫州……等等,你偷听我和利家的谈话了?” 神堂的总堂就在豫西的三川郡。 齐琪道:“是啦,你低估了妖族的耳力呢。不过放心。人家不会说出去的……” 吴锋心底暗忖:这小妖精看来真是一片好心。 自己去了总堂之后,如果能将她那个好姐妹搞上手,手上直接便能多出几千兵马和三四个征天高手,对于霸业自然大有助益。 他也曾答应过云海岚,说找个给能自己势力上帮助的女子为配,只要不纯是吃软饭就行。只是如今吴锋心里依然深深想着云大小姐,何况压根没见过齐琪的好姐妹,怎么可能就此答应? “承蒙关心,不过师门重命在身,一时半会考虑不了那些。”吴锋微笑道:“过几年再说罢。” 其实他不过是出身神堂支派忘忧谷而已,但在罗廷玉和齐琪面前,吴锋都表现得好像自己是被苏梦枕亲自派到草原上开拓事业的。 吴锋亦相信父亲在总堂身份非同凡响,只要自己带着一定数量的精锐人马投奔苏梦枕,取得较高的地位,并非难事。 齐琪哼道:“是惦记着心上人罢?是苏乱瑾?” 吴锋摇头道:“天下人都慕苏乱瑾风华绝代,我却没什么兴趣。” “那么是姬红颜?虽然脾气差了些,追求者也是不少的。”齐琪又道。 苏梦枕的女儿苏乱瑾和弟子姬红颜并列为神堂双姝,苏乱瑾是三仙子之一,而姬红颜位居十美人之列。 “别瞎猜了。”吴锋打断她的话语道。 芳华谱怎么也不可能将云海岚这种上个时代的美女列进去的。 瞧着齐琪愣愣的表情,吴锋突然感觉一阵有趣,促狭地道:“我这种懒散的人,要泄火总是比较容易的。” 言毕,猛然将齐琪拽过来,背面朝上按倒在树枝上,手掌重重地拍上妖精郡主的挺翘。 数记之后,树枝被掌力击断,连着齐琪一起掉了下去。吴锋坐在残存的树枝上,得意地大笑起来,震得山鸣谷应。 “你……混蛋!”齐琪俏脸潮红,咬着银牙道。 吴锋对于投怀送抱不是太有感觉,在女子想不到的时候主动出击才能感觉到愉悦。 他愉悦地大笑着,回宅邸而去。 第三百五十三章长亭送别 惨烈的回风谷之战落下帷幕,酒忠次和石数正也要回归襄阳去。 李询说在草原上很开心,想要多呆一阵。 两人没办法,只得先行回去。心想吴锋不是寻常人物,也做不出将人扣住不放的事情来。 这一战缴获物资颇多,当中有不少好东西。苏洗岩便对吴锋说,李询的两个师哥这一战贡献不小,不若添些回礼,将李忠给的赎金抵平了。 吴锋回答:自己是在帮李忠带孩子,收些好处理所应当。 苏洗岩感叹道:自己向来以脸皮厚自负,然而比起吴锋仍是自愧不如。 长亭古道,荒草连天。 苏洗岩取出玉笛,衣襟当风,吹出一片凄迷。 此刻他全无丁点轻佻模样,只如谪仙翩然临于尘世。 笛音却极幽婉,充满离情别绪,令闻者眼涩鼻酸。 石数正与酒忠次相顾,一齐思忖道:如若这两人当真都是苏梦枕麾下的话,那么的确是可怕的事情。 吴锋与两人各拥抱一记。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日后江湖相逢,仍是至交好友。倘若沙场相见,勿留丝毫情面。”吴锋郑重道。 “与吴锋当家无论为友为敌,都是某人平生大幸!”酒忠次声音豪迈,眼中却浮动着离别感伤。 两位三河高足一同御起法宝,飞天而去。 李询在下面犹自向他们招手,直到对方消失在天边。 纵然很小就学会了阴谋、算计和欺诈,李询对于这两位带着他长大的师哥,感情却是真挚的。 他也相信他们对于三河李家的忠诚。 吴锋、苏洗岩、李询一同回转草海五峰。 路上,吴锋瞧向苏洗岩,但觉风标清粹。流品高华,实是旷世的清雅人物。 “死兔子,你家里究竟是做甚么的?感觉就没你不会的东西。”吴锋开言道。 吴锋自认学识渊博,但擅长谋略之外,也只是书法出众。 苏洗岩却是阴阳术数、城塞工事、天文地理、兵机战策、琴棋书画,乃至勾搭女人的手段。以及毒药、迷药、易容这些下九流的招数,都显得无一不通,可谓上能九天揽月,下能五海捉鳖。 以智谋论,吴锋自认在苏洗岩之上,但论起博学却又差了太远。 苏洗岩微微一愣,信口道:“你说我爹?他是卖油的。” 吴锋怔住。 随即道:“鬼扯甚么。你家那么有钱,卖油……” 他住了口。苏洗岩当年声称要以千斛明珠聘取云海岚,这事当然不能让李询知道。 虽然苏洗岩只是信口而言。但那种洒然气度,绝不是一般的家庭能够培养得出来的。吴锋瞧着苏洗岩那杆名贵之极,自己都看不出所值多少的玉笛,总觉着这死兔子家里真能拿出一千斛明珠也说不定——虽然这足够把整个岩仓殿买下来还有余。 李询在一边补了一句:“我爹是搬砖的。” 两人都一愣,却随即明白。 荆州本来的核心是江夏,也曾以襄阳为核心。但自从神霄道崛起于荆南并控驭整个荆州,荆州的统治中心就南移到长沙一带。 荆北的江汉平原是重要的粮食产地,襄阳则以出产精兵和优秀的城墙工人著称。自从神霄道崛起。荆南荆北的主从关系颠倒,荆北地区就常常受到压迫。 甚至有长沙人开茶会。江夏人挑大米,襄阳人修城墙的说法,来讽刺神霄道龙家对于荆北地区的压榨。 如果是战争时期,修城墙三个字就会被换成去打仗。 李询说自己的老爹李忠是搬砖的,就是援引的这个段子。可见他对于三河剑派沦为神霄道的附庸,实在心怀怨念。 吴锋拍了拍李询的肩头。 三个人却是极有默契地同声大笑起来。之前送别时未曾流下泪来,现在却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 吴锋对于苏洗岩却是更加看不透了。 这死兔子身上的秘密太多,疑点重重,然而从头到尾,对他却也是尽心尽力。作为一个好兄弟为自己倾力付出,令吴锋实在不好意思去查探,却又忍不住好奇。 不过,吴锋亦有一种预感,苏洗岩身上的迷雾,很快就要揭开了,用不着自己去刻意追索。 他的预感,往往是很灵的。 正在想着,突觉一阵香风拂来,冲得吴锋鼻尖微痒。 吴锋本以为是小妖精齐琪——她哥哥齐麟身上的香味浓重许多,但是当中也夹着厚重的男性气息,但随即意识到,这香味更接近于玫瑰或是烈酒的香气,而不是麝香的味道。 吴锋的思绪顷刻飘回了那片冰雪覆盖的荒原。 但这又怎么可能? 然而不可能的事情,终究就在眼前发生。 天空之上,一团火红色的流光飘然而降,恍若凰女谪落凡尘。 艳光扑面,令凉秋也似变得和暖起来。 “果然是你,小……吴锋。”盛醉香嫣然巧笑道,她当是以为谢衣是真名,吴锋才是假名。 吴锋怔住了好一会,才道:“盛姑娘……好久不见。” “是啊,都半年多了呢……小家伙你也越来越俊了,本姑娘看着好心动哩。”盛醉香言语柔婉,好似蜜糖一般。 吴锋微笑:“不知道何事劳烦盛公主玉趾。” 这里已经是五峰脚下,盛醉香当然是为了找自己的,然而以盛醉香的性格,绝对不是叙旧那么简单。 “怎么,不欢迎?”盛醉香妙目流波,如火的长发轻轻一甩,便有颠倒众生之魅。 “哪里,有美女上门造访,小子开心得很。”吴锋凝视着盛醉香那张娇媚绝伦的容颜。 盛醉香却是将目光又投向清秀好似初绽六月雪的李询。 “这位就是三河李家的小公子?好可爱呢,让姐姐想起家里养的那只雪白色的小狸子。”盛醉香如同一抹红烟飘飞过去,摸了摸李询的头:“呀,头发真软。” 李询本就被盛醉香艳光所慑,怔在那里,被盛醉香摸了一下,更是慌乱得满脸通红。 盛醉香本想对苏洗岩打招呼,苏洗岩却不知道怎么地将眉头皱了起来,哇地一声,竟是当众吐出一大堆粘糊糊的东西来。 吴锋讶异:“兔子,怎么了?” 苏洗岩低声喘息道:“送别的时候酒喝多了些,现在头好晕……” 对盛醉香道:“在下五峰军师苏洗岩,以身体不适,不能相陪,失礼之处,万望见囿。” 言毕,跌跌撞撞地上山去了。 苏洗岩刚还好好地,突然就这样,弄得吴锋莫名其妙,只好对盛醉香道:“这是我结义兄弟苏洗岩,他这一阵练功到了要紧处,时常身体不好……” 盛醉香微笑表示自己不会见怪,道:“苏军师也是美少年呢。” 这时候,盛醉香身后不远处的两个小家伙相对低声道:“跟着香香姐过来,咱们果然被人当空气了。” 第三百五十四章酒桌相谈 五峰圣主宅邸。 吴锋在内堂设下筵席,接待盛醉香等三人。因为知道所说必然是机密之事,各峰主均未与会,婢女们送上酒菜后也都退下。 酒是上等的绊马索白酒,肉则有鳄鱼肉炖虫草花、烤全羊、卤马肉、鹰肉丸子等,每种都不多,却做得精致,皆是之前杀死的黑龙会妖兵妖将之肉,以冰窖储存着,故能维持新鲜。 李询本想离开,盛醉香却示意他不必退避。苏洗岩却仍是自称身体不适,无法奉陪。 盛醉香向吴锋介绍了她带来的两个小家伙。 一个刚满十四岁,身板壮实,面庞轮廓分明,眼中精芒闪烁。另一个十五岁上下,容颜秀美,但脸色苍白,有几分病态。 “这位是冥竹谷源休昭谷主的少爷源义重,字随筠。另一位则是宇都宫的宫广纲,字竹心,因父亲早逝已经继位,但年纪尚幼,故由重臣摄政。”盛醉香嫣然笑道:“我带他们出来见见世面。” 她说得轻巧,吴锋却在心中暗叹妖女真是好手段。 冥竹谷和宇都宫处于东北之地的建州,夹在北燕和草原之间,都是实力接近芦名教的大派。 这两派曾经也是魔教当中的名门,但后来逐渐受到中土文化影响,摒弃了魔性的修炼方式,成为道门成员。虽然不被丹鼎派、天师道这些老牌道门派阀承认,但其实力却是任何人都不能轻视。 天文之乱刚刚结束,盛醉香才从北莽战场回来,便不但和这两派搭上头,更是将人家的公子也给拐了出来。其长袖善舞,可见一斑。 或者说。在天文之乱进行的过程中,盛醉香恐怕就已经在进行与冥竹谷和宇都宫的外交活动。 盛醉香美目流光,投向吴锋:“小吴锋,在草原上干出了好一番事业,这场仗也打得真是不错呢。” 吴锋微微一笑:“怎能比得上公主殿下,略施小计。就搅得整个北莽天翻地覆。” 妖女只是继承了芦名教教主之位,左帐王庭汗王仍是她的父亲盛宣怀,因此吴锋仍称呼对方为公主。 盛醉香轻描淡写道:“哪里呀。明明是伊家父子不和,把好好一个仙台打得稀烂,醉香总要选择个立场。” 她把自己的责任完全撇开,但吴锋参与了天文之乱的谋划,当然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但盛醉香的神色突然变得凝重端庄起来:“不过,你之后有什么打算?” 吴锋微微沉吟,答道:“大胜之后。以胜迫和,整合飞羽山脉南北的势力,壮大草海五峰。无铭遭此惨败,威望大跌,其政敌也会攻讦他,只能应允。” 盛醉香点头,但又道:“然而这一战受到损失的,大都是漠南的中土人势力。王都派出的人马伤亡不过数百而已。如果无铭赌上一把。倾其家底再次来犯,又当如何?” 吴锋为之一凛。 短期之内。草海五峰不可能将战败的各势力消化。如果金帐国师无铭再次整兵来犯,之前参战的各势力因为仇恨,仍会出兵相助。 而久战疲惫,损失不轻的草海五峰将无力抵敌,胜算极微。 吴锋虽然想利用草海五峰的人马来成为自己取得苏梦枕重用的晋身之资,但这段日子。也对它产生了不浅的真感情。 想到五峰或将被敌人所摧毁,田地被荒弃,男人被杀戮,女子遭受奸淫,幻想那残酷可怖的景象。吴锋便感到自己的心灵在颤抖。 如果那样的事情发生,吴锋亦绝不能弃五峰而逃,只能力战而死,尽他这个五峰圣主的责任。 但他强装从容,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非是再杀它一场。” 盛醉香露出嗔怪的神色,在吴锋肩头拍了一下,道:“又在强撑,明明还是个小孩子。在我面前,你还耍什么花枪?” 吴锋登时一滞。 李询却是清美一笑:“是啊,吴锋大哥,在心上人面前就不必藏着掖着了,我能看出来,妖女姐姐可是很喜欢你呢。” 他看起来给盛醉香帮腔,却瞬间化解了吴锋的尴尬,更是让盛醉香脸上轻红。 盛醉香未曾想到,这无比清秀可爱的圆脸小家伙,竟是这样机伶。 但她什么阵仗没见过,怎么会在这时候吃瘪,当下道:“小东西,你是吃吴锋的醋了?让姐姐喜欢你也不是不行呀。” 说着盈盈起身,将丰挺的酥胸贴近李询的肩头,向李询的耳孔吹着热气:“真可爱,来,让姐姐抱抱。” 李询只觉香气袭人,两堆玉雪压上他左肩的感觉,令他整个人都僵在那里。 盛醉香笑声如银铃,修长的双臂在李询脖子上一环,而后如风中红蝶飘然而退。 李询只感到鼻腔里的香气久久不散,肩头的美妙触感亦缭绕到心里。 但他仍是察觉到对面的源随筠眼中投过两束精芒,那是嫉妒的眼神。而显得病恹恹的宫竹心也似乎显出几丝不愉快。 盛醉香不愧是魔教第一妖女,妩媚动世,纵是对于感情懵懵懂懂的青涩少年,亦无法不对她动心。 李询不知道怎地不肯示弱,瞪了两人一眼,嘴角还露出一丝嘲讽的笑意。 当盛醉香将柔美的目光转向那两个小家伙时,他们立刻敛藏了对李询的敌意,装出一副安静吃饭喝酒的模样。 吴锋暗暗觉得好笑,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十四岁的时候面对妖女,照样被她的气场压得死死地,完全喘不过气来。 当下道:“不错,如果无铭真有拼一把的胆识,我还是有几分害怕的。但公主殿下既然莅临敝处,想必草海五峰和芦名有利益共通之处罢?” 面对妖女,还是将事情直接挑明了好。 盛醉香点头:“无铭想要整合整个金帐王庭。现在漠南中土人势力大损,他若再战一场,不但能拿下草海五峰,更能将飞羽山脉南北重新置入金帐王庭的控驭之下。倘能立下这样大功劳,他必定篡位,而篡位亦不是甚么难事。” “如果无铭成为金帐大汗王,那么更有名分将本来松散的金帐王庭变成一个整体……” 吴锋道:“那么芦名想要侵蚀金帐王庭,夺取人口,争取利益,便会非常困难了。” 在天文之乱前,芦名教所控制的左帐王庭人口不过百万余,虽然经过天文之乱实力大增,但也绝不会超过两百万。 而金帐王庭的人口却有接近四百万,超过左帐王庭和右帐王庭的总和。 盛醉香嗔道:“死小子,我要说的话都被你说啦,我该说什么呢?” 吴锋笑起来:“那小子便拜托公主殿下去向金帐大汗王说项,令其牵制无铭,迫使无铭与草海五峰议和。想来那大汗王也是不想被人篡位的。” 盛醉香斟了口烈酒,悠悠道:“可无铭并非无胆鼠辈,此人心狠手辣,这些年来多次讨伐小部落,扩充苍鹰部的人口。更是在王都内雷厉风行地推行改革,打击黑恶**,并通过歌颂长生天来提高自身的影响力,颇有政声。五峰中有什么筹码能让他畏怯的呢?” 吴锋沉吟,而后答道:“风家是无铭的重要支持者,然而风家族长风惊云被杀死,其孙女风凰和孙子风烈皆被擒获。如果不能讨回风惊云的尸体及风家姐弟,会令部下感到无铭不能保护自己的追随者,对无铭的声望造成严重打击。” 盛醉香道:“如此足矣。这两个小家伙家里也有些人与金帐王庭内部存在姻亲关系,可资利用。” 吴锋这才感觉到金帐王庭内部的水有多深,竟然连冥竹谷和宇都宫都把手伸了进来。怪不得盛醉香能和这两派结成联盟,又怪不得要带两派的公子过来。 盛醉香美眸在吴锋脸上逡巡:“这事只干系芦名教上下是否能多几块肉可吃,却攸关你们草海五峰的存亡。小吴锋该给醉香什么谢礼呢?” 吴锋道:“敝处地小民贫,然但有所能必当竭力。只是公主殿下想要什么谢礼呢?” 盛醉香随意地道:“也不要什么别的啦……侍寝怎么样?” 吴锋差点呛住。 他鼓起勇气,缓缓道:“乐意之至。” 然而有几个小家伙在旁边,他终究感到尴尬,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小下去。 盛醉香清笑起来:“美少年害羞的样子,可是最有意思了呢……” 源随筠在一旁小声道:“香香姐的美少年控,怕是要伴随一生了。” 盛醉香嘻嘻一笑:“你们俩也是美少年呀。来,姐姐给你糖吃。” 说着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块鲜红色的硬糖来,捏住源随筠的嘴扔了进去。 小家伙似是因为嘴唇接触到美人玉手而兴奋得身躯一颤,结果呛住了,却又强撑着不敢当众咳嗽,样子极为滑稽,逗得旁边他的好兄弟宫竹心也捂着嘴笑了起来。 吴锋前几日也曾担心无铭贼心不死,再次发兵来攻。有盛醉香的来访,便令他心中一块大石坠地,也确然是暗暗感激。 几人推杯换盏,都喝到半醉。 吴锋唤过管事人员,让他们给盛醉香、源随筠、宫竹心三人安排了住所。 第三百五十五章侍寝 夜星稀疏,如水的苍穹透发出深深的静谧。 吴锋正送李询回自己的住处,两人并肩走在山间小道上。 “小竹子,算是见识到那位尤物了吗?”吴锋按着李询的肩头,吐着酒气。 吴锋和李询溜到漠北行侠仗义,击杀马贼之时,吴锋便对李询提起过盛醉香,只是没说名字。 也正是那次,两人为了保护牧民而杀死了无铭弟子陈风等人,掀开了回风谷之战的序幕。 “可真是美呢,不愧是芳华谱上十美人的头位。”李询由衷道:“不但沈康真那个小丫头远远比不上她,就连凤姑娘恐怕也及不上。” 李询说的凤姑娘,是神霄道道主龙战野的外甥女,比李询大两岁,乃是荆州有名的美人,同样位居芳华谱十美人之列。 “那你喜欢不?”吴锋问道。 “我还没满十四……”李询犹疑着回答。 “这不算什么事。”吴锋长声道:“她最喜欢小男孩,何况谈情说爱这种事,迁延个三四年也是正常的。” 李询突然绽开一丝诡秘的笑容。 “我爹不会让我入赘的。” “不过,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说她不是你心上人了——因为以你的性格,也绝对不会入赘的。” “哈,不用嫉妒你啦……” 吴锋怔住。 不过李询的确一眼就看到了关键。 若不是以盛醉香的身份,追求她首先便得甘心入赘,这样的尤物,自己怎么也该会考虑一二。 “死小子……”吴锋假装气恼地打他一下:“学谁不好,学死兔子那套,油嘴滑舌的。” 李询露出得意的神色。 吴锋眼见已经送到门口。又在他耳朵上掐了一记,道:“待会喝点醒酒汤再睡,免得明早起来头晕。” 言毕一脚把他踹过门槛,转身去了。 李询愣愣地跌在地上,好一会才爬起来。 当吴锋回到宅邸的时候,夜已深。婢仆们也都睡熟了。 好在如今天气凉爽,吴锋身上颇为干净,用不着洗澡,也不必他们送热水过来。 吴锋取钥匙开了房门,上了门闩,也懒得点灯,正要直接上床就寝,却陡觉有异。 一股芬芳之气传入鼻端。 他目力极佳,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星月光芒。看得清清楚楚,一个火红色的人影正在他床上拥被而卧。 吴锋顷刻僵住。 “盛姑娘,这……”吴锋压低声音道。 “你在外头可是闻不到丝毫香气?”盛醉香幽迷的声音传来:“不但如此,声音也是传不出去的哟。” 这言语带着撩人的暗示,直入心尖。 吴锋缓缓走过去。 盛醉香嗔道:“酒桌上说好了侍寝的,却还要人家过来找你……” 微带小儿女情态的言辞,越发有勾人心魄的魅力。 吴锋只当她说笑,没想到真跑自己房里来。无奈地摊了摊手。 但依着吴锋的性格,无论何时都不会露怯。 他运转真气震掉外衣上可能有的灰尘。而后只脱了鞋袜便钻上床去:“本想送完小竹子就去找你的嘛,谁想你自个来了。” “啐。”盛醉香道:“你有那胆子?” 吴锋嗅着沁人的芳香,心头一热,伸手过去欲挑起她下颌:“遇上盛公主这样的大美人儿,胆子自然会比较大的。” 还没触到她那光腻的下巴,一股刺痛传来。痛得吴锋差点惨叫。 盛醉香一掌拍开吴锋的手,轻哼道:“侍寝就是陪睡觉而已,小家伙你想哪里去了?毛手毛脚的,一点都不可爱,小心我剥了你的皮。” 她这种解释实在让吴锋无语。 然而侍寝字面上解释的确就是陪睡觉而已。 盛醉香慵懒地打了个哈欠:“小谢衣。你床上的气味还算不错,嗅着挺舒服的。就是现在嘴里的味道不是太好闻。” 说着对准吴锋的口唇猛吐一口香气。 吴锋自负酒量大,不怕宿醉,所以并没有饮醒酒汤。 盛醉香也没少喝,但口气却是依然芬芳如许。 吴锋难以抑制地便张了唇,只觉这口气息格外清雅,他能感觉到自己嘴里残存的酒气刹那间被冲得一干二净。 这种奇妙的感受,令吴锋觉着自己似乎在脱胎换骨。 盛醉香玉指在吴锋额头上点了一下,道:“小家伙,你现在猜猜,姐姐身上的味道,自己能否闻得到?” 她不许吴锋毛手毛脚,自己却是动起手来毫无顾忌。 魔门人物的近身肉搏能力,明显比起道门要强许多。吴锋近身能够压制住比自己高一个大境界的云海岚,但对上盛醉香却似没有还手之力。 吴锋讶异于她为何要问这个问题。 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何况是自己身上发出来的香气,应当是闻不到的。 然而盛醉香既然问这个问题,当然不会那么简单。 吴锋想起她喷进自己嘴里的气息虽然也是玫瑰精油一般的甜香,却又带着一股清雅滋味。 也就是说,盛醉香可以调节自己身上散发出的香气。 当下答道:“香味变换的时候,定然能嗅得到了。” 盛醉香赞赏道:“真是聪明呢。” 吴锋道:“公主殿下今天让在下侍寝,与香气有关?” 他明显感觉到盛醉香这次并不只是为了调戏他,而是仍有正事。 盛醉香没有直接回答,只是问道:“小谢衣,你现在修为如何?” 吴锋老实答道:“镇野境五重天。” 镇野境前几重天较易突破,往后才会变难。 “唔……还不够。”盛醉香道:“你也感觉到了,现在正是急需实力的时候罢?” 吴锋点头。 作为一个势力的领袖,更强的个人实力,无论是应对突发情况,令属下畏服,或是进行冲阵刺杀,都有极大作用。 倘若吴锋本人就有征天境的实力,鼓舞士气会变得容易许多,战法威力也会大大上升。 灵药之类的奇遇能让人短期内功力大为提升,但也会导致根基不稳,日后可能自食恶果。 盛醉香目光凝注在吴锋脸上,道:“醉香若说自己能不以灵药之类揠苗助长的手段,只助你激发体内暗藏的潜能,便能令你实力短期内便提升至接近征天境界,你可肯信?” 第三百五十六章共同修炼的邀请 吴锋微怔。 倘真有这样的好事,他当然不会拒绝。 然而妖女自己也不过初入征天的修为,却为何说得如此轻巧? 当下道:“不才何德何能,承蒙公主殿下如此抬爱……” 盛醉香红唇翕动,香氛轻吐,热气撩过吴锋的面颊:“醉香喜欢你,这个理由还不够?” 如此直白的言语,加上直入肺腑的香气,令吴锋心头不由恍惚。 但他随即恢复清醒,妖女绝不是轻易对男人倾心的女子,她有着极高的理性。喜欢当然是真的,然而她能够把侍寝解释成只是在同一张床上睡觉,那么喜欢的程度也就这样而已。 “小谢衣,喜欢姐姐吗?”流离的波光在妖女微黛的眼中闪烁。 “喜欢。”吴锋嗅了一口香气,神色从容起来。 盛醉香纤媚一笑,魅惑到了极致:“小谢衣,醉香再问你一个问题。” 吴锋颔首为应。 盛醉香眨着眼儿,道:“你穿上女装时,比人家是要美不少的。但是你依旧难以抗拒醉香的诱惑,醉香可有说错?” 吴锋不由脸上一红。 但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 “盛公主的魅力,天下男人皆不能不动心。” 盛醉香坦然领受了吴锋的赞美,悠然道:“男女互相吸引,是人类之本能。男孩子本身再美,也断不可能从自己的镜中容颜而获得满足。” “那么,你对芦名教的顺天神策,有何了解?” 吴锋微微沉吟,道:“任其本性,不作矫饰,以人欲滋润打磨神魂。追求天道极境。” 说完这几句,他凝望着盛醉香那双浅绿色的莹澈眸子,不由心中微微发热,暗生绮念。 盛醉香顷刻意识到这点,在他脖颈上轻轻掐了一记,嗔道:“想什么呢?” 又道:“其实我们圣门的修炼方式。各派之间实是大同小异,都主张摒弃枷锁,以本性行事。然而欢喜教、性灵派之类全无顾忌者,依然很早就被破灭。” 盛醉香言语陡转作凝静,神色端庄如水:“以你之见,是何缘故?” 吴锋略一思索,便答道:“譬如草原上崇拜狼性,然而狼放到人群中肆意撕咬,必被很快杀灭。尊崇天性。不等于将人类化为禽兽。” 盛醉香似是对他的回答很是满意,道:“我们圣门当中,所淡泊的不过是礼法与仁义。而欢喜教、性灵派之流,乃是全无廉耻,纵然在圣门内也是公敌,如此不啻于自取灭亡。” “人欲一途,门道实多。只以男女**而论,视觉的遮掩窥视、声音的挑逗迷情、气味的蛊惑人心、触觉的欢悦痛痒、味觉的甜酸靡媚、冷暖的变幻、气氛的异同、道德与堕落的挣扎、爱恨贪妒的纠葛、甚至来自智能的对抗斗智。皆攸关当中的层次境界。” 听及盛醉香的论述,吴锋暗暗认同。盛醉香虽然仍是冰清玉洁之身。但对其间的见解,却足称大家,较之沉溺下乘双修之道而自矜自伐的蠢物,不啻霄壤之别。 盛醉香又笑道:“你说男人见到我没有不动心的,也有些差漏。若是婴儿,又当如何?” 吴锋眼神一滞。 但随即道:“盛公主可是要说赤子之心?” 盛醉香嫣然一笑:“不错。不被**所缚者,唯有赤子。而以**之道炼心,以赤子之心降伏之,遂能令己身近道。” “小谢衣可知道闻香教?” 吴锋答道:“知道,闻香教乃是佛门一支。但不剃发,亦不禁婚娶。修炼方式为以各色香料刺激感知,以冶炼心魄,感悟天地大道。” 盛醉香眼神骤明:“无论佛道魔三家修真,抑或你们武士,只是能量的吸取和运用方式有异,追求的大道却同。这个基本的道理,你必定明白。” 吴锋点头。父亲对他说要诛罚修真,也只是说修真疯狂攫取天地精气,修炼方式妨害天地正常运行,并不认为修真所追求的道与武士有何不同。 盛醉香道:“姐姐像你这样大时,便想,天生的香气如果只是用来撩拨男人,未免太过无趣。若是能综合**之道与闻香教的法门,创一门既可打磨境界,又可用于攻战防护的天香**,岂非绝妙?” “当时我便设法以元力变幻毛孔中溢出的香气,以此刺激己身的**,最后又成功将欲火引出体外,留本心澄明,于是将体内的潜能激发而出,直接从镇野四重天跃迁到七重天的境界……” 听得盛醉香的描述,吴锋砰然为之心动。 既然她曾经自行施为成功过,那么对自己恐怕也能起到效果。 只是无功不受禄,吴锋寻思妖女对自己的喜欢,并未达到让她平白耗损心神为自己提升功力的程度。 盛醉香又道:“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完善天香**,如今已初成体系。然而还需要更多试验才行,小谢衣可愿助醉香一臂之力?” 吴锋疑惑道:“既然是激发潜能,人人皆可成为试验品,为何找上我?” “小呆瓜!”盛醉香娇嗔道:“若体内根本无潜能,如何激发出来?你这样的天赋,实是世间少有,人家才挑上你……” 她开头三个字说得极娇媚婉转,如今吴锋和衣躺在被里又有点热,一时间全身都闪过一丝火烫。 又叹息道:“李家那小子天赋倒也是极佳。然而十三四岁达到镇野中境甚至征天境界的确实有,但必定是以奇遇透支了潜能,他这一生不但成圣无望,在征天境时走火入魔的可能性亦会大大提升。这正是揠苗助长之患。” 吴锋这才明白李询为何这样小年纪,修为便比自己只差些毫。 正常的奇遇,应该是慢慢消化,断不至于一日千里。倘若出现这种情况,必定是以特殊手段揠苗助长了。 当下道:“既是公主姐姐如此盛意。在下岂敢推辞……” 盛醉香摇摇手:“你先别急着答应,想好亦不迟。我十六岁时那次尝试,可也不是轻轻巧巧便成功的哩。” “盛姑娘但说无妨。”吴锋微笑。 盛醉香目光骤敛,似是陷入悠远的回忆中。 “那次爹爹又带兵出征,我想要上战场。他却说最近的战斗都极为凶险,我实力还不够。又是个姑娘家,万一落到敌人手里,下场难以想象,不若先老实学兵法和纵横术。” “我心中极为不服,连伊千阳那个蠢货都能十五岁初阵,我为什么十六岁了还不行?但爹爹说话向来从不收回,任我如何恳求他也是无用。” “气恼之下,我研究芦名教的至宝‘炼天百花图’来缓解心情,却是生出了以香气刺激己身来激发潜力的想法。” 盛醉香说到此处。缓了缓。 “当时我也知道自己修为不过镇野境,想法也不成熟,走火入魔可能性极大。如果自己被欲火灼烧失去理智,到处奔窜,僮仆都可能因难以抵御那不加掩饰的诱惑,不考虑后果地对我实行不轨,那后果无法想象。” “但我又实在不服,于是终于想出个办法。将自己关在密室里,炼天百花图挂在墙上。然后用精金链自锁手脚,将钥匙毁去。精金链的强度控制得刚好,我若成功突破,正好能崩断。” 吴锋不由暗想,这妖女的想法也确实刁钻狠辣。 盛醉香接着道:“修炼开始之后,我逐渐进入迷离幻境。感觉整个人都被肉欲所笼罩,无以抑止。我倾力以心神镇压,但控制不了自己的喘息之声。周身衣物皆被炽热焚毁,汗水如雨而下。” 她的声音平静,但吴锋听着她简单的描述。便已绮念遽生,幻想那该是何等的模样。 盛醉香道:“那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三天三夜,我时而极乐时而痛不欲生,但灵台中始终有好强之心化作的一缕灵明,支撑我在这条路上摸索……” “终于我成功地自镇野四重天突破到七重天,将特制的精金锁轰然崩断。我本以为万事大吉,但炽火突然间再次腾冲而上,令我几乎失去了理智……” 听到这里,吴锋不由提心吊胆。 盛醉香又道:“正在这时候,密室的门被人强行打开,竟是有人进来了……” 吴锋已无法抑制地问道:“然后呢?” 他完全沉浸在妖女的描述当中,也未曾想,乔北溟曾说盛醉香是处子之身,那便一定是。他的修为看不出来,乔北溟又怎可能看不出? 盛醉香却是银铃般清笑起来:“进来的是人家的贴身婢女啦,她见我失踪这么久,便来找我,在门外听见喘息声,所以才强行破门……” “她其实是人家的亲姐姐,但只是一个婢女所生,所以不被爹爹当一回事,被派来伺候我。然而我们之间关系却是极好的。” “我当时不顾一切地抱住她,她也被我身上的情火所吞没……”盛醉香眼神幽迷道:“从那次之后,我就变得喜欢女人了。” 吴锋也哑然失笑:“原来盛大小姐的取向出问题,是这么一回事。” 盛醉香却是又道:“可惜她成了我修行道路上的牺牲品,抵御不了我身上透发出的强大热力,在助我完成最后一步后,被烧成了一堆灰烬。” 她黯然叹息一声,足见这妖女还是重视姐妹之情,并非完全绝情之人。 吴锋心头骤凛。 原来还有这样大的凶险。 “小谢衣,有胆量赌一赌吗?天香**经过我这些年的研究,已然初成体系,危险当然也减弱了不少……”盛醉香眨着美眸:“但你若在试验中不能成功渡过,三种可能……” “第一,是你直接被烧成一团灰烬。” “第二,你控制不住自己,试图对醉香行不轨。醉香不得已,亦只能将你斩杀。” 妖女突然将脸蛋贴近吴锋,吐着香气,声音变得极诱惑:“第三种可能,便是醉香亦被你的美貌所动,难以抗拒你的要求,因而献身给你……” 吴锋心神骤颤,却见盛醉香眼神蓦然变冷,断然道:“然而这样的试验都无法通过者,亦不配成为醉香的男人。事后,我必定将你杀死,以雪此耻。” 好似一瓢冰水从吴锋头顶盖下,令他绮念全消。 第三百五十七章闻香修炼 吴锋咬了咬纤薄的唇。 但他略一沉吟,便笑起来:“舍命陪玉人,正是在下本分。” 盛醉香同样轻笑,红颜璀璨,宛若夏花。 她吹气如兰,将修行关键之处在吴锋耳边轻诉。音如仙梦,撩动少年神思。 吴锋心神悠荡,却控制住本心灵明,将盛醉香每个字都烙在脑海中,尽力消化。 “都记住了吗?”盛醉香红唇如火,在月色下,反而看得格外清晰。 “记住了。”吴锋应道。 “那么,牵姐姐的手。”盛醉香眨着微碧的眼儿,将羊脂白玉凝成一般的素手递了过来。 吴锋含笑接过,五指相交,只觉柔腻入骨,忍不住掌心暗暗发力,揉捏起来。 “别玩啦。”盛醉香嗔道:“皮肤比不上你的岚姐姐细嫩。” 云海岚的肌肤是真正的玉软花柔,吹弹欲破。妖女有一半白肤人血统,皮肤比起来还要略白一点,细腻之处却差了些。 盛醉香说的本是实话,然而这副佯装吃醋的诱人情态,仍是媚得吴锋心底几乎要烧起来,暗叹此女不愧是天生尤物。 他停了摩挲,令手掌与盛醉香轻轻接触。但妖女体温较高,热力丝丝入骨,如此安静相触,又有另一种撩人心魄的美妙滋味。 盛醉香眼神如烟,诱导着吴锋与她对视。吴锋只觉媚光如海,令人难以抵御。 他按照盛醉香所授之法运转内息,顷刻间脑海中轰地一声,陷入了一片迷离境界。 盛醉香体表散发出的香气骤然浓烈,如同潮水一般将吴锋包裹。 香气本该如月华般沁人,但此刻却变得好像烈火一样。令人难以呼吸。 吴锋艰难地喘息起来,眼神却依旧沉浸在盛醉香的眸光当中。妖女黛色的眸子闪烁,当中仿佛有三千世界在沉浮。 阴阳两性真气自发地流转起来,在吴锋的经脉当中游走,如同洪流一般,先循正经而行。而后沿着奇经八脉流转,循环大小周天。吴锋的五脏六腑,尽数被真气的寒热所包裹。 盛醉香瞧着吴锋微微扭曲的面容,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怜爱,叹息一声,神色却陡然变得异常端庄,圣洁犹如神女。 她的目光沉凝,好似亘古的神山。 但落在吴锋眼底,却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刺激。 此刻的吴锋处于一种极为微妙的状态。真气在体内咆哮冲撞,神魂却好像与**分离了一般,直想要冲入对面的美人体内,与她合而为一。 盛醉香红唇翕动,唱起了悠悠的歌谣,歌声起伏,越发撩拨起吴锋的神思。 吴锋的身躯急剧地颤抖着,仿佛脱水的鱼一般挣扎。眼中却是冰火循环流转,间有金色的符文在其间沉浮。 盛醉香的歌谣中暗藏魅惑。令吴锋难以自御,却又包含着秩序的气息,化为一道道无形的秩序神链,将吴锋的身躯束缚。若非如此,他早该控制不住自己,向着盛醉香猛扑而来。 醇酒般的眼神。醉人的香气,绝美的玉颜,加上婉转迷离的长歌,构成一片极香艳却又极诡谲的红颜劫。 吴锋的身躯时冷时热,但热的时间明显地越来越多。身躯就似要爆炸一般。 东辰剑典和云笈密谱所关联的真气在他体内冲撞,已渐趋于混乱。 吴锋勉力催动神魔一念玄功,试图疏导体内的真气运行,然而这身躯却好似已不被他所有。理智的吴锋和本能的吴锋,在此刻分成了两个不同的人。 盛醉香陡然心中一凛。 她看到有魔火自吴锋眼中涌起,白骨如山。血海漫漫,倾尽天下。 纵然身为魔门中人的她,都心底生出一股深深的忌惮。 她深深地感到,创建圣门的魔祖魔尊,亦比不上吴锋体内那种神秘的力量。那种力量,才是人世间,甚至超脱于这个人世的真魔。 盛醉香不知道这少年身上有多少秘密,但她明白,若非她比吴锋高一个大境界,便根本不可能抵御这种可怕气息。假设现在吴锋有征天一重天的修为,她便必定被吴锋所反制,不但要献上**,更会成为吴锋体内神秘力量的鼎炉,能否活下去很难说。 但所幸盛醉香不但在境界上对吴锋可以全面压制,天香**也已经研究得初成体系。因此心神流转,不但困锁吴锋的秩序神链得到加固,她玉手上亦有温和的气息倒入吴锋体内,对吴锋的内息进行疏导。 吴锋感觉到自己在无数个世界,无数次命运之间轮回,热力和肉欲却模糊了每一次的景象。每个世界都仿佛被异香和花海所笼罩,但香气却次次不同。 **开始承受撕裂般的苦楚,如同被抽干了全身鲜血再注入马的血液,又如同寸寸割裂,再洒上盐巴。 但吴锋始终在自己心头守一分灵明,尽力让理智的自我和本能的自我合一,并以赤子之心去抵御肉欲。 佛门的白骨观,不净观,实是自欺欺人。动物甚至花草化作美女,人类亦抵御不了其诱惑,白骨若能再次化为佳人,男人照样会趋之若鹜,只是指出内里又有何用?白骨只是美人的一部分,却不能视作美人之本质。佛门中修持此道,往往沾染业障着魔者,便是这个缘故,本身便是偏门邪道,又岂能求得正果。 比较起来,盛醉香所说的以赤子之心抵御肉欲,以本源约束本能,确是合情合理得多。 吴锋周身如蒸,汗落如雨,白气自毛孔喷涌而出,眼神却转向飘渺,有一种自身化为婴儿的奇异感受。 他自虚妄的轮回中回归,以一种超脱的心态打量着眼前的美人。 修炼之途茫茫,天道悬于虚空,不知所在,仙门不见,此身难凭。 美女依然是美女。并不化为骷髅之类,但神魂却转作平宁,只视对方为修炼的伙伴,共同探索天道奥秘。如同三岁稚子嬉戏,亦不会关注对方美丑。 盛醉香暗暗点头。 吴锋的悟性,还要在她预计之上。 缭绕吴锋的异香又开始变化。虽然仍是香气,却变得具备刺激性,时而如海风般带着咸味,时而辛辣如芥子。盛醉香以体味模拟各种药材的气味,对吴锋进行刺激。 吴锋再次被扯入了一片虚妄轮回当中,刀山油锅,火狱毒海,诸般灾劫纷至沓来。 他意识到了盛醉香所说的时而在天堂,时而在地狱是什么意思。 重重磨难。令吴锋感到无以呼吸。 但吴锋秉持本心如剑,千般灾劫,只铭记此为虚妄,便如斩荆棘,一路杀破,回归真实。 这正是一个明心见性的过程。 盛醉香的眼神和歌声又转向柔婉。 本能的吴锋似见红烟当中,无穷香肌玉体诱惑,云海岚、梦绮舞甚至齐琪、姬碧月的景象亦浮现神念当中。靡靡至极致。而理性的吴锋却稳守灵明,以止水之心视之。并与沉浸在肉欲渴望中的另一个自己奋力战斗。 真气渐渐转向有序,如月光下的海水般悠悠起伏。 如此数个往复,吴锋体内的气机也越来越强盛。 似是有什么枷锁被轰然打破,在一个又一个轮回间,潜能的力量被从吴锋的五脏六腑中榨取而出,而后又滋养自己的四肢百骸。 盛醉香看见麒麟的影迹浮现在吴锋的眼孔当中。虽不发出啸声,却威势逼人。 三个时辰如同弹指一般渡过。 盛醉香感受到吴锋的身躯变得异常火烫,眼神也再次带上异常的狰狞。 她明白这是最后一关。 盛醉香当初突破后仍被欲火所困,若非有庶出的姐姐搭救,必定将自己烧成焦炭。而结果便是姐姐为她承受了后果。 而她绝不可能用自己的身体为吴锋消解烈火,只能让吴锋凭借自己的意志力将其压制。不过现今天香**已成体系,亦不会那样危险。 盛醉香眼见吴锋几乎要失控,当机立断,左手向吴锋体内输入温和气息的同时,右手猛力扼住吴锋的脖颈,掌上散发红色光芒,令他完全窒息。 同时压迫性的气息亦注入吴锋体内。 盛醉香感受到了强大的反弹力,令她亦有几分惊讶。不过常年的防狼经验,令她没有丝毫慌乱,将吴锋压制得死死地。 如果吴锋破不了这一关,要么窒息而亡,要么被烈火焚身,化为灰烬。 吴锋周身的热力被盛醉香以魔功向外逼出,但更多地还是要依赖吴锋自行消解。 吴锋被盛醉香扼住咽喉,连咆哮也无法发出。 但他的眼神却在挣扎间渐渐恢复清明。 盛醉香心中一缓,暗松一口气,明白吴锋若不能自行走出,她便只有将吴锋杀死。以吴锋身上的那种可怕魔性力量,哪怕她不忍下手而对吴锋以身相许,恐怕结果亦是将两个人都烧成灰烬。 她放开了掐住吴锋脖子的右手,左手却仍然与少年相握。 吴锋长长吐出一口气。 他意识到自己的修为已经从镇野五重天突破到了八重天之境。 “怎么样?”盛醉香嫣然微笑,香气流淌在吴锋鼻端:“醉香也所获良多,天香**数年之内,将可大成。” 又道:“若有空的话,小谢衣可以去会津城看看炼天百花图,醉香的天香**发源于此,你瞧瞧此物,当能巩固境界。” 吴锋投过一丝感激眼神,却又低低喘息起来。 汹涌的炽火,并不是那么容易排尽的。 盛醉香眼神遽转温柔。 “真是累坏了,好好睡吧。把人家当成你的岚姐姐就行了。” 说着将被子盖回吴锋身上,左手轻柔捏着吴锋的手掌,右手摩挲着他的背部,目光中带着母性的气息。 她完全淡褪了自己的妩媚,纯以温柔入骨的美丽来抚平吴锋体内残存的火焰。 吴锋感觉到她的玉足轻轻贴过来,磨蹭着他的脚掌,却感受不到挑逗的意味。盛醉香体温本该高于常人,如今脚儿却格外清凉,想必是以功法强行降低了自己的温度。 “公主姐姐,真美。”吴锋由衷道,他未曾想到,妖女亦能温柔如水。 月华正清澈地照耀着盛醉香秀丽的玉容,眉眼间不尽风华流泻,却令吴锋心中不敢有亵渎之念。 这样的美丽,让吴锋心中迷离,几乎要抑制不住自己,向她开口表白。 但他咬了咬嘴唇,终究是强压下了自己的念头。 在感情上,吴锋绝不会做出不负责任不计后果的事情。 感受着盛醉香肌肤的柔软,吴锋心中渐趋平宁,疲惫如蜂一般袭来,他终于眼皮沉重,进入了梦乡。 醒来之时,盛醉香早已不见。 枕边有几星红发,令吴锋确信这不是一场幽梦。 鼻尖翕动,还能闻到淡淡的美人芳香。 第三百五十八章一见钟情 吴锋心头一甜。 但随即苦笑,因为细嗅香气的那一刻,他又感觉到体内有几分燥热。 妖女为他提升境界,实是帮了吴锋大忙。然而盛醉香当年破境之后,依靠自己的亲姐姐泄火,才能彻底稳固。现在吴锋体内犹有暗火积存,虽是可以抑制,但这段日子自控力恐怕要差不少。 想起峰里那几个美丽女子,姬碧月年龄大晓事,应该不会做得太过分。小妖精齐琪勾引他却是家常便饭,万一自己控制不住,将她就地正法,那可就要对不起死兔子了。 吴锋调息了一阵,想起在玄机洞中所得的七彩钟乳。 这东西可以用来打造刀剑,然而父亲留下的赤剑本就是出色的神兵利器,故而他用不着。 除此之外,七彩钟乳还能入药,有安定心神稳固境界之效。 吴锋用长剑截下一小块,用崩岩掌慢慢捏碎成粉。这时婢女送了早饭和热茶进来,吴锋便以茶水冲着服了,心神果然安宁了许多。 走出门去,正好撞上了苏洗岩。 这家伙清秀绝伦的脸上,不知道怎地顶着两个黑眼圈。 他明明说身体不舒服,很早就睡了,怎么着也该睡够了吧?吴锋暗暗诧异。 “兔子,你到底怎么一回事?”吴锋低声道。 “没什么。”苏洗岩揉了揉眼睛:“喝多酒了睡太早,结果半夜就醒来睡不着,然后就这样了。” “怎么感觉你不高兴的样子。”吴锋揽住他的脖颈:“不舒服就多休息几天,事务可以先放着,我来处理就行了。” “不必。”苏洗岩简短地答道。 “看你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似地,真奇怪。”吴锋笑道:“对了。盛家的妖女那么漂亮,你这好色成性的死兔子怎么不趋上去?” 苏洗岩淡淡道:“这种爱勾引人的,不对我胃口。” 吴锋暗想:你和晨曦峰主姬碧月也没少玩暧昧,更是把齐妖精弄到自己房里去了,要说不喜欢妩媚型的美女,也说不通啊? 偏偏苏洗岩看到盛醉香之后反而突然身体就不好了。也丝毫没有在美女面前挽回形象的想法,实在与他平时的一贯作风不符。 却听苏洗岩叹息一声。 吴锋转头看他。 只听苏洗岩轻声道:“其实我是相思病犯了。” 吴锋愕然:“相思病?” 他并不觉得苏洗岩是会患上这种病的人。 苏洗岩语音凝重道:“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吴锋沉吟,道:“应该有吧。” 他之前的几段感情经历,都曾有长时间的相处,所以对一见钟情并不太能理解。 苏洗岩眼睛转向四方,见院子里这时没有婢仆,便压低声音道:“我如果有个和自己长得一样的孪生妹子,拿来换你的云姨,这笔交易怎么样?” 吴锋呆住。 随即把苏洗岩按倒在地:“你这死性不改的兔子。混蛋……” 苏洗岩挣扎着,咕哝道:“你不算亏呀,多少人追我那妹子,她也没正眼看他们一眼。我是看你长得还不错,勉强配得上她才……” 吴锋猛地将苏洗岩拽进屋内,关上了门。拎着苏洗岩胸口的衣襟,道:“你是认真的?” 苏洗岩哼一声:“真的假的又怎么样?提起你的云姨你就炸。” 又道:“待她回来了,让我再见她一次总可以罢。” 吴锋恼火道:“那小妖精该怎么办?” 苏洗岩耸肩:“我和她其实也就是抱着一起睡觉。加上一起洗澡什么的,也没更进一步。她是不是又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子跑去勾引你?那不就对了嘛。” 吴锋想起齐琪勾引自己的时候。眼神幽怨,不由对苏洗岩的话基本相信,又寻问道:“你和女人在一起一向这样?” 苏洗岩道:“你该也知道,男子二十岁之前纵欲过度,对修行大是不利。我从小到大,见过真正令我心动的女子。也不过你的云姨而已。和那些姑娘无非是亲亲摸摸过过瘾罢了,要是真刀真枪上阵,早该被人逼婚了……” 吴锋放开了攥着苏洗岩衣襟的手。 依着死兔子的说法,这家伙竟和自己一样还是童子身? 但苏洗岩这种轻薄性格,终究是让吴锋不怎么放心。而且自己和云海岚相恋。怎么可能将自己喜欢的女人让给别人? 只是吴锋又确然感觉苏洗岩话语中有几分真诚的意味。 当下道:“等她回来了,你有本事就自己追去罢。只怕她瞧不上你这轻浮浪子。” 心下想,云海岚和自己整整三年的感情,就算顾忌着世俗礼法和圣王道宗的威胁而不能公诸于众,怎么着也不会因为这死兔子而变心罢? 自己现在松口,也免得这死兔子总拿这话题来恶心自己。 苏洗岩却是终于展颜笑起来,拍着吴锋的肩膀:“那你就看着喽,本公子的手段可不是你能想象的呢。” “胡吹大气,毫无廉耻。”吴锋评价道。 关于苏洗岩妹妹的问题,他并不打算讨论。吴锋是个很实际的人,自己没见过的女人,就算再漂亮他也不会拿来考虑的。 虽然以死兔子的长相,如果有孪生妹妹的话,应该是比云大小姐和盛醉香还要漂亮些才对。 苏洗岩朝他翻了个白眼,心情却是明显地好了起来。 他鼻翼微微翕动,突然露出一丝玩味笑容道:“看来和女孩子呆一个房里不真正干事的不止我一个呢。” 吴锋一惊,随即道:“死兔子,你说什么?” 为了避免门打开之后残留的香气溢出去被人发觉,吴锋特意在博山炉中点了薰香,把盛醉香遗留在枕上的红头发也扔进香炉里烧了。 没想到苏洗岩鼻子这么灵,竟然能闻出香气的丝毫差异,不愧是经常和女人打交道的。 吴锋知道盛醉香见到自己就表现得格外亲热,苏洗岩肯定也能看出两人有点暧昧。 但这种时候,当然要抵死不承认。 苏洗岩瞧向吴锋,四目相对:“公主在怀,滋味如何?” 吴锋哼一声道:“是你看到盛妖女就胡思乱想吧?所以在我面前还欲盖弥彰……亏你说对云姨一见钟情,全是谎话。” “演技不错。”苏洗岩平静地吐出四个字,而后出去了。 留下吴锋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 这死兔子……吴锋暗自想道。 第三百五十九章无铭的妥协 “真的要认输么?”国师大帐中,无铭大弟子神风不甘地道。 至今他还未能想明白,这一仗究竟是怎么败的。 无铭揉了揉太阳穴,疲惫地道:“芦名教盛家的公主殿下都过来了,现在汗王已经被她蛊惑,穆尼和拓跋漠也都主张议和……” 穆尼是王庭国相,而拓跋漠是王庭俟利发。 柔然人的规矩,本是国相掌管行政,国师掌管宗教,俟利发掌管军事,三者并为金帐王庭最高官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然而如今金帐王庭权力松散,三方中任何一方手里都有一定的军事力量。无铭作为王庭头号权臣,势力反倒要在穆尼和拓跋漠之上。 大祭司厉钧叹息一声:“我也曾见过那个小妖女,的确是人间尤物。可大家都不是年轻人了,怎么轻轻易易地便被她耍得团团转?难道都看不出来,她对于王庭心怀不轨么?” 无铭道:“芦名教在东边,如果要侵蚀王庭的话,首当其冲的应当是铁勒部和库莫奚部。这两部的大首领都没对她表示敌意,其他人自然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想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 说罢怅然道:“王庭内斗了这么多年,一向如此。只要危机尚不明确,就都不当一回事。” 一边,云水依音如流冰:“对方是什么条件?” 无铭道:“双方互相交还俘虏,声明焚毁苑囿事件纯属误会。由汗王派人册封草海五峰之主为飞羽山脉南北的雄长。每年进贡百分之五的收入至王都。” 这条件听起来像草海五峰屈辱求和,但关键问题便在于,雄长的意思。即是盟主。 一旦吴锋被册封为飞羽山脉南北的盟主,便能向周遭的各势力收取年贡,甚至调动其兵马,还能倚仗威势合情合法地吞并小势力。 所得的好处,比起进贡给王都的那点钱实在多了太多。 无铭讨伐草海五峰的理由之一,便是不进年贡。如今五峰提出这条件,还要带着飞羽山脉南北的势力一起进供奉。至少在名义上表示了忠诚, 厉钧咬着牙,道:“嘿。如此一来,那位不思进取的大汗王定然欣喜。他一向只是安于现状,本来那边一分钱也收不上来,现在至少有了点毛毛雨。能让他滋润许多。飞羽山脉南北称臣纳贡。亦令他大涨面子。然而他难道看不出,这分明是养虎遗患么?” 无铭摇头:“大汗王认为草原上的中土人总共就那么点,他们攥成一团也翻不起什么风浪,有个盟主带着他们一起纳贡纳粮,对王庭反而有利。” 又道:“盛醉香将冥竹谷和宇都宫的少爷也带来了,发动了芦名、冥竹、宇都三派在王庭内部的关系网,现在舆论完全被她所掌控……” 神风恼火道:“她也是柔然人,却如此偏帮那些中原的鼠辈……” 云水依打断他的话。淡淡道:“无非是利益二字而已。” 她看向无铭:“照这么说的话,如果和议达成。飞羽山脉南北的中土人势力将要遭受王庭和草海五峰的双重盘剥。” 无铭点头。 “那我主张再拼一把。”云水依声如断冰:“拒绝调解,并将和议的内容泄漏出去。飞羽山脉南北各势力为了自己的利益,仍会再次参战。国师大人这次将自己的家底押上的话,可以组成一支更庞大的联军。而草海五峰在回风谷之战中损失不轻,且已非常疲惫,短期之内决计无法消化周遭的势力。” 无铭问道:“水依,你不是一开始反对攻击草海五峰么?” 云水依道:“我之前是主张以草海五峰为外援,但现在已经结下仇恨,便应当做到底。如果接受和议,等若就此认输,国师大人的威望必定受到打击……” 无铭眼神闪烁,似是有些心动。 但随即叹息道:“压力太大了。” “如果我把家底都派出去,万一穆尼或者拓跋漠口称清君侧,发动政变,我又当如何是好?” “况且,风惊云战死,风凰和风烈都落到敌人手里。如果我不能将他们要回来的话,实是对不起风家……” 云水依和厉钧当然都明白,无铭说的对不起,并不是心中有愧。就好像雪羽部和琅天部都曾对无铭有恩,却被无铭攻灭,以其人口充实王都。 然而风家除了族长战死之外,损失并不大。如果无铭不能给风家一个交待,更是舍弃落到敌人手里的风家继承人,那么风家说不定就会倒向无铭的政敌。 穆尼和拓跋漠可是一直在拉拢风家。 云水依暗暗摇头。 无铭并非缺乏能力,执政这些年也有些政绩。 但成大事者必该有如赌徒般拼死一搏的气概,无铭却没有。 “那么,在和议之时,设下鸿门宴,将吴锋和苏洗岩都刺死又如何?”云水依声音平静得仿佛不带丝毫感情。 神风亦道:“师傅,此计可行,如此一来,草海五峰必定内乱,我等取之如探囊取物……” 无铭摇头:“盛醉香早想到这种可能性,她已暗示了,如果我们敢在议和时搞鬼的话,她便会聚集芦名教、冥竹谷、宇都宫三派大军,攻打王都,彻底消灭我的全部势力。” 几人都无言。 盛醉香毕竟不是纯粹的说客,更是手握重兵的一方诸侯。在天文之乱中的战绩,赫然在目。 如果明着同意她的调解,却使出掀棋盘这种下作手段,那她尊严和信誉极大受损,自然可以取得大义名分,聚集三派之兵进攻金帐王庭。甚至连仙台魔宗和相马帮也会来分一杯羹也说不定。 而由于无铭不占理,金帐王庭必定难以团结对敌,说不定就把无铭干掉,而后割地求和。 云水依无奈地看着无铭。 她知道无铭说的都是最坏的可能性,然而她却不能担保这种可能性不会发生。 大败之后,不管是无铭,还是无铭的追随者们都变得缺乏斗志,对于事情自然容易往坏处想。这是人类的正常心理定势。 眼神中掠过一丝迷惘。云水依头一次感觉到,自己需要一个真正的明主了。 第三百六十章拓跋玉的挑衅 和议在飞羽山脉以北的一片原野上进行。这里已经远离草海五峰的势力范围,但仍处在王庭缺乏控制力的漠南地区。 乱石丛生的荒野被清理出一片空地,设上了简单的木栅。大大小小十几个帐篷架在其中。 吴锋一口气带了五百名战兵过来,五峰的头脸人物差不多都到场,一副诚心和谈亦不怕打架的样子。 他施施然将兰丸系在木栅上,在五十名火铳手的簇拥下步入营寨内,剩下的兵士继后,队列整整齐齐。 与此同时,云水依和神风也带着一两百人从另一个方面步入。 “漂亮的妞儿,又见面了。”吴锋笑容灿烂道。 他身为一派之主,说话却显得很是轻薄。偏偏容颜俊逸之下,反而更添三分洒脱之气,令人无可指摘。 云水依心头微恼,但想起刺杀对方时莫名失态,不由又差点脸红,只是点点头,佯装平静地道:“是啊,又见面了。” 看见吴锋身后那密密麻麻的人群,她就知道哪怕无铭接受了她的设鸿门宴之计,也难以实行了。 除非能将几千队伍悄悄地拉到漠南来,并且埋伏在附近,这过程不走漏出丝毫风声。这操作难度可想而知。 漠南各势力相继派出代表与会,鱼贯入场。 各方代表进入大帐,帐中有美酒好肉,香气四溢。 娇媚的胡姬脚悬金铃,身着露脐彩衣,在帐下载歌载舞,衣香鬓影,撩动众人心神。 人员到齐,宴会开始。各方之间推杯换盏,一派融洽景象,就仿佛各方好似一家人一般。 但这全然只是表象罢了。 酒过三巡,一道精悍的身影霍然站起。 “吴锋老弟,且干了此杯!” 此人身材不高,甚至有些瘦弱。但眸子中精芒四射,透发出一股煞气。 这是神霆部现任酋长,古荒,绰号“大魔神”。本是神霆部的总教头。 青霭滩之战时,杜雷并未带上他,结果惨败,包括杜雷在内,神霆部的重将几乎全部被杀。 古荒决然地带着大量兵马和人口逃离神霆部营地,避开了草海五峰的报复。保存了神霆部之火种。在五峰退兵后,便自立为神霆之主。 回风谷之战中,古荒表现算得上中规中矩,在最后的大溃败中,亦将神霆部的兵力完整地带了回去,损失不大,足见才能胜过杜雷许多。 吴锋笑着与他碰杯,一饮而尽。 只听古荒高声道:“闻说吴锋老弟之意。欲求为飞羽山脉之雄长。然而飞羽南北各势力远离漠北,向来只是上几份文书表示恭顺。献上些许特产,就足见我等对于王庭的忠心。就譬如你们中土上古之时,南方楚国的义务也不过是贡献祭祀所用的茅草。我等为王庭效力,出兵出粮,现在反倒要落得被草海五峰统治,遭受五峰压榨。是何道理?” 这话一出,大小首领都心有戚戚焉,对吴锋露出敌意目光。 身为草原上的胡人,古荒竟然熟谙中土历史,足见不是不学无术之辈。这一番话攻击草海五峰。却没有得罪王庭,还向汗王派来的使者示了好。 吴锋倒是神色波澜不惊,微微笑起来,道:“然而上古之时,楚国之地也是蛮荒穷困之乡。后来纳入中央政权控制,纳税纳粮,反而发展繁荣起来,是何缘故?” 古荒被吴锋反将一军,登时语塞,过了一阵才道:“那你说是何缘故?” 吴锋不紧不慢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混乱之地往往缺乏控制,于是争战引发内耗,大量土地成为缓冲区而抛荒,无法利用,资源开采、贸易活动皆受影响。一旦定下系统的贡赋制度,由一方之长调解争端,则众人皆享其利。” “就譬如草海五峰昔日内争不休,日见衰弱。吴某人也不敢自夸什么天下奇才,但整合五峰以来,五峰势力日增,财源日广,这却是众人皆知的事情。” 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自行夸耀,说得理直气壮。 然而五峰士卒也都确然感觉到,的确是有了圣主之后,他们的日子才渐渐变好起来。 这套话说得合情合理,但古荒犹自不服道:“老弟还没解释为何要令发兵抗拒王庭的草海五峰作飞羽雄长。” 吴锋哈哈长笑起来:“古荒老兄何其愚也!回风谷之战虽然是误会所致,却足见草海五峰与你们各方的强弱之分。自古以来,强者为干,弱者为枝,正是天下正道,何况在这推崇力量的茫茫草原?草海五峰若不做雄长,有哪个势力做得这个雄长?” 又眼神骤厉,扫视四方,斩钉截铁道:“各位若有不服者,不如点齐兵马,我们再杀一阵!” 许多小势力之主听得吴锋此言,想起回风谷一战中那骇人的溃败景象,不由纷纷股战神惊,垂下眼神,不敢与吴锋对视。 古荒眼见气氛不利于自己,只得黯然返回自己座位上。 吴锋的强势姿态,顷刻就压住了整个场子。毕竟草原上弱肉强食,草海五峰获得大胜,王庭不肯再次组织联军攻击,那么议和就是唯一的选择。 联军各势力,必定沦为鱼肉。若不让草海五峰做这个盟主,草海五峰无非是倚仗兵威,再去抢掠各势力,作为各方攻击五峰的报复。 云水依冷眼瞧着各势力之主的胆裂之态,却是并未出声。 无铭已经决定认输,她也再不能说什么。她是无铭的家臣,服从命令本是天职。只是可叹无铭这些年建立起的威望,恐怕要付之流水了。 宴会结束时,和议也便正式开始。 各方七嘴八舌,争论不休,但所涉及的不过是一些细节而已。吴锋又能言善辩,每每驳翻各方代表,令草海五峰的利益最大化。 到了日暮时分,协议被彻底敲定。 接下来便当是各势力首领歃血为盟,约定永世和睦。 但就在此时,一位锦衣青年霍然站起,轻摇手中折扇,微笑起来。 “和议这样轻巧就签订,未免无趣罢?”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向他投去。 这青年名叫拓跋玉,今年二十九岁。年龄不大,却是王庭中有数的重臣。 柔然设国相、国师和俟利发,类似中土在中古时期的三公。又设吐豆发,管理民政,亦是掌管军事的俟利发之副手。 拓跋玉担任金帐王庭吐豆发,是俟利发拓跋漠的亲弟弟,然而却不知为何站在了国师无铭一边,成为无铭的党羽。 从衣饰上看,拓跋玉深受中土人影响,穿着与中土人完全无异。 他是作为汗王一方的使者过来,但很明显却站在无铭一边。 吴锋目光与拓跋玉昂然对视,淡淡道:“要些彩头,也不是不可,但尚需合情合理才行。” “极好。”拓跋玉折扇摇摇,道:“回风谷一战,吴锋当家和苏洗岩军师曾经联手以刀剑合璧之法,斩杀征天高手,风族之主风惊云。不知确否?” “没错。”吴锋尚未开言,一边的苏洗岩已经平静地道。 拓跋玉击掌:“以镇野境界斩征天高手,不可谓不刚勇。” 说着瞧向一名青袍男子,只见此人形容枯槁,身躯好似竹竿一样细长,然而眼神却凌厉得如同长枪一般。 “此乃本人门下食客,燕冲天,绰号‘天纵圣王’,乃征天二重天的高手。不知吴锋当家与苏军师可敢与他放对,决个胜负?” 吴锋与苏洗岩对视。 这一局,他们不能不接,因为拓跋玉说得的确合情合理,他们拒绝挑战的话,定然会被各方轻视,和议恐也难以达成。 当初吴锋和苏洗岩联手斩杀风惊云,水分实大。两人只是拖住风惊云,妖月空击杀风惊云的孙子风林,并且前来支援,令风惊云心神大乱,吴锋和苏洗岩才将其斩杀。 说起来,其实算是以三敌一。 拓跋玉必定知晓此事,也算定了吴锋和苏洗岩为了面子,宣传起来须得说是刀剑合璧击杀征天高手。 且,风惊云只是征天一重天,燕冲天却是征天二重天的高手。 拓跋玉是打算让燕冲天在光明正大的比斗中杀死吴锋和苏洗岩,如果成功的话,不但和议失效,草海五峰也要土崩瓦解。 “小赌怡情,恭敬不如从命。”吴锋似是不以为意地道:“然而如果我等赢了,还需再附加一个条件。” 拓跋玉问道:“什么条件?” 吴锋平静道:“将五峰叛徒莫问天绑缚了送回来,任由草海五峰处置。” 回风谷之战时,姬摇光的弟子莫问天因为怀恨于师傅将师妹阿松许配给罗廷玉,被云水依说动,试图刺杀师傅,失败后逃到联军阵内。 要求送返叛徒,这个要求实不过分。 拓跋玉微笑:“此子现在国师宅邸之内。如此蝼蚁一般的人物,不值一提。只要贵方赢了,国师想来亦不会吝惜此人。” 燕冲天步出帐外,他双腿极长,给人以踩了高跷的错觉。 吴锋和苏洗岩相视一笑,并肩步出。 第三百六十一章战燕冲天 燕冲天昂首抱胸,立于枯黄的草地上。 晚风萧飒,令草叶纷纷倒伏,在如血斜阳下沾染上一片惨淡的冰红。 燕冲天背对着层层叠叠的远山,越显得身形修长,仿佛一柱直入云天。 这是征天高手所透发出的特有气势,只是在人前一立,便令人隐隐有失去空间甚至时间概念之感。 场域未曾发动,便有着这样的力量,令在场诸人都为之心颤。 “天纵圣王燕冲天,为漠北地区最北缘的雁北部第一高手,自称是中古时期破碎虚空成仙的边荒奇侠燕飞留在漠北之后裔。曾击杀过三名以上的征天高手,威名赫赫。” 说话的是黑龙会之前的左护法,玄龟上人谢丰龙,亦是回风谷之战后黑龙会诸将中的硕果仅存者。 由于黑龙老祖吕倚井及其孙黑龙王吕立泰皆战死,因此玄龟上人谢丰龙暂任黑龙会会主,以待吕立泰的幼崽长大成年。 黑龙会是从草原北部的北海迁移过来,玄龟上人谢丰龙曾与燕冲天有交情,了解其事迹。 “不错。”拓跋玉的仆人接过话头,此人一身金衣,显得比主子还抢眼,透发着飞扬跋扈的神色:“我家大人以一年上万头牛羊的高俸,方才将他从雁北部招揽过来。如今那五峰的两个小子该是死定了!” 玄龟上人谢丰龙感叹道:“年少无知,自取死路,又怎怪得了别人?” 拓跋玉的仆人笑道:“他们不知道燕冲天的威名,只知道如果不应战,纵然和约签订,五峰威名亦当大大受损。如今决战已经开始。那两个小子想要翻悔亦迟了。” 玄龟上人谢丰龙抚摸着白花花的胡须,点头道:“拓跋大人心思缜密,算无遗策,老朽不得不服。” 两人一唱一和,打击着吴锋和苏洗岩的战心。 许多对草海五峰依然怀恨的势力首领也跟着议论纷纷。 吴锋和苏洗岩却是不为所动,平静地看向前方。 燕冲天听着场外对他的恭维。亦显得不动如山,好似世外高人一般,只有眼角微微露出自得神色。 他这架势似是要令两个晚辈先出手,自己再迎击,以静制动,也显出自己的气度。 “两位先……”燕冲天扬声道,声锐如刀。 但话音未落,他身形已经如同一道青色的飓风,向着吴锋和苏洗岩疾掠过来。脚底的劲气,将草皮纷纷卷得冲天而起。 这时,燕冲天的口中才吐出一个请字。 诈作要先守再攻,不过是燕冲天为了抢占先机而进行的策略。 草已枯黄,但自断裂的枯草之中却是凭空迸发出无尽青气,将燕冲天笼罩在其中,威仪赫赫,如同青木之魂。 征天高手的场域。能够放大这深秋中的些许木气,化为己用。 吴锋和苏洗岩顷刻便感到一股倾天绝地的木气威压。如同海潮般汹涌而来,眼见好似万木齐发,要将他们镇压其下,永世不得翻身。 吴锋似是抵受不住这威压,被逼得后退数步。 而苏洗岩却立在原地未动。 两人之间便被压开了一个间隙。 燕冲天昂然道:“开辟神域!” 双掌齐挥,左右分开。好似开天辟地。青气光芒大盛,令燕冲天周身都成为一个炽烈的光体。 青光中透发出金色的光华,当中似有瑶草琪葩,万重宫阙,有天女散花。仙神高歌,一片奇异景象。 他竟是想要一击同时攻杀吴锋和苏洗岩二人。 明知燕冲天掌间浮现的景象不过是真气营造的幻象,吴锋和苏洗岩仍是不由心中暗恻。 王冲霄的冥王之墙,齐琪的三千小世界,均能予人以开辟新世界的错觉。但仔细瞧去便能感受到这不过是幻影罢了。 而燕冲天这一招“开辟神域”,却令所有人心生真切之感,更让人怀疑无尽时空之外,是否真正存在着这样一个被琉璃神光充斥的神域! 然而面对这磅礴压力,吴锋和苏洗岩竟然不退反进,两人刀剑齐挥,如同磁铁般相互吸引,一个强大的逆场域顷刻形成。 青色与金芒笼罩的神域轰地一声,就好像潮水撞上防波堤一样碎灭成无数浪花,而后如同泡沫一样寸寸破碎。 吴锋与苏洗岩含笑相看。 两人早已看出燕冲天假装要让他们一招,不过是为了令他们放松警惕,抢占先机。合练刀剑合璧这么久,吴锋和苏洗岩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心意相通,只需微妙的一个眼神,就能互相交换心意。 吴锋被盛醉香以天香**提升修为,如今境界要在苏洗岩之上。却假装实力还不如苏洗岩,被燕冲天逼得后退,正是要制造一个适合令逆场域发挥出极大威力的合适距离。 两人如同悬谷突合,相对碾压,燕冲天以真气幻化出的虚拟神域,顷刻便被破碎无踪。 燕冲天这才意识到吴锋的修为,实是在苏洗岩之上,当下向后飞退。 “好小子!”燕冲天称赞道。 “毕竟阁下曾说过先请,本人还是说一声承让。”吴锋大喇喇地道。 他是暗讽燕冲天假装要让一招,结果抢先出手。但“承让”这两字的字面意思是承蒙相让,真正意思却是胜者对败者表示客气。 吴锋似是已视己方为必胜。 燕冲天眼中依然是木然的神色,拓跋玉的仆人已怒道:“如此狂妄!” 吴锋冷冷道:“这里还轮不到你这个奴才插嘴。” 这仆人登时面色变得铁青,气得说不出话来。 吴锋说话间,已是和苏洗岩一同发动抢攻。 吴锋担任主攻,一招游龙电剑,剑如苍龙布雨,神龙凌霄。光芒大作,剑气呼啸处,似有惊雷随之而动。 苏洗岩苗刀轻舞,光如碎雪流烟,却含着铺天压地的气势,与吴锋形成呼应。刺斜里直取燕冲天腰眼。 燕冲天冷哼一声,喝道:“星空第二剑!” 他掌中真气喷薄,竟是凭空形成一把长剑,闪烁着群星般的光华。 长剑意态幽诡,闪烁间如同有一个大宇宙吸纳其内,含着令人心神恍惚的魔力。 吴锋和苏洗岩若非刀剑合璧构造逆场域,不惧燕冲天的场域之力,必定也要受其影响,说不定数招之内。便要被燕冲天击杀。 吴锋和苏洗岩刀剑并举,击向燕冲天的星空长剑。 苏洗岩的苗刀迸发出强大的吸力,吸住星空长剑,令其僵住难以前进。而吴锋的赤剑化成金色的电华,轰然击打在星空长剑正中。 星空长剑毕竟是真气所化,被刚锐的赤剑轰在其上,崩地一声断碎,化为漫漫星光向着四面八方流泻。 燕冲天在雁北部中。曾被赞为星空下第二,因此创出“星空第二剑”。不用兵器,以气化剑。 但吴锋和苏洗岩一击之下,这气剑便轰然碎灭。 却见燕冲天刷地一声,如同燕子钻云般腾空而起,一个飞掠,落到吴锋和苏洗岩的背后。 征天境的武者具备可以飞行的优势。而吴锋和苏洗岩刀剑合璧虽然强大。毕竟转圜不便。 燕冲天这一招星空第二剑,竟然只是虚招,目的是借力掠至吴锋和苏洗岩后方,进行攻杀。 在战斗经验上,燕冲天的确远在风惊云之上。 “雁北雄风。” 燕冲天声气抬高。双掌齐拍,两道蕴含木气的飓风团呼啸而起,如同大雁扇动翅膀,向着苏洗岩后背攻伐而至。 吴锋转过身去,发力一招“剑气侠虹”,将青风巨雁一剑斩碎,但余波仍旧向着苏洗岩攻袭而去。 苏洗岩回刀拦架,但已是被震得身形一颤,清秀绝伦的面颊上微显苍白。 燕冲天如同夜枭一样磔磔怪笑,一击远扬。 他已从败兵口中听说过吴锋和苏洗岩斩杀风惊云的过程,又因曾游历四方,对刀剑合璧之术有所了解。 因此并不打算与吴锋苏洗岩硬抗,以免被逆场域所困杀,只利用征天高手强大的机动力,飞行游斗,攻击两人刀剑合璧的薄弱之处。 又因苏洗岩修为在吴锋之下,燕冲天的主攻方向,也放在苏洗岩身上。 吴锋和苏洗岩的刀剑合璧,毕竟尚未达到完美无缺的地步,面对燕冲天这样近似无赖的打法,渐渐显出力不从心。 双方交手了二十个回合以上,苏洗岩的面色越见苍白,额头有豆大汗珠流下。 拓跋玉看向燕冲天,眼中流露赞赏神色。 而拓跋玉的仆人则变得极为得意,嚣张地道:“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死亡就在目前。可笑,可叹!” 吴锋忙于援护苏洗岩,似乎已没余力再说话。 一众小势力首领也露出欣悦神色,心知若吴锋和苏洗岩战死,草海五峰必定土崩瓦解。他们不但不用从属于草海五峰,还可再次组建联军,将草海五峰分而食之,肆意瓜分草海五峰的一切。 燕冲天面色阴沉如水,缓缓吐出几个肃杀的字眼:“天纵神掌。” 他自称中古时边荒奇侠燕飞的后代,而这“天纵神掌”作为燕冲天的最强绝招,也被燕冲天称为先祖燕飞流传下来。 一时间,青木之气狂舞,暴啸直冲天穹! 天地也随之肃杀,燕冲天身化一道青色的光电,挥掌如剑,霍然刺出。 这一掌中仿佛有天威赫赫,隐隐可见雷霆般的裂纹,似是撕裂了空间,吐出混沌天煞。 这本是半圣突破成圣时,遭遇大天劫才会发生的景象。 虽然只是似是而非,却也足以令人心生震怖了。 第三百六十二章诛天纵圣王 吴锋苏洗岩亦露出震骇神色。 但他们心知速度不及燕冲天,不能退避,只得返身迎敌。 燕冲天嘿嘿冷笑,掌如天刀天剑,划破虚空。 苏洗岩刀芒如泼雪,鸣颤着斜撩,抵挡燕冲天的攻势。 当地一声,苗刀被神罚般的天纹击实,震上长空,轰然折断。 苏洗岩骇然而退! 吴锋变色,急舞剑牵制燕冲天的攻势。 但燕冲天已逼近苏洗岩,掌劲斜削而过。 一道光煞掠过苏洗岩肩头,登时削去一大块皮肉,鲜血狂喷! 掌力侵入苏洗岩体内,立时令苏洗岩脸上也浮起一片青气。 燕冲天感受到吴锋剑上的强大牵引力,但却感觉到只需再加力攻杀,便能顶着逆场域的威力,将苏洗岩直接击杀! 眼见着燕冲天飞掠逼近,再次出掌。 但就在此时,一蓬浓黑色的烟气向着燕冲天扑面而来。 燕冲天微惊,拍掌抵挡,但立时感受到一股强大的腐蚀之力。 在逆场域之中,他的真气对这毒烟的抗性竟也下降。 燕冲天催动真气散出体外抵挡,却又感知到毒烟当中,还有毒针直刺他双目。 燕冲天挥掌荡开烟气毒针,却听轰然爆响,直冲天穹,几枚火弹轰然爆炸开来! 连环而来的暗算,逼得燕冲天不得不飞退。 但却见吴锋和苏洗岩虽然都显得疲惫,但在这一刻,两人气势同时暴涨,眼中流露出凝实的光芒,好似刀剑吞吐。 燕冲天缭绕周身的青气陡然被压缩,他感觉到四面八方的压力顷刻增大。 原来直到此时。吴锋和苏洗岩才发动刀剑合璧的全力! 苏洗岩以自己重伤为代价,拖延时间,令吴锋有机会发动武魂技。 金色的光芒将吴锋笼罩。 忌部千殇雄伟高大的虚影浮现在吴锋的身后,仰天长啸,其声崩云。 神王棺,剑帝冢。武魂战技。轰然发动。 血色巨棺自草地中凭空浮起,当中隐隐有金芒闪动,却令血棺流露出更加妖诡的气息。 燕冲天已经深入两人刀剑合璧的逆场域,被拖慢速度,身形暂时停滞。 苏洗岩虽然重伤,却不知以什么秘法暂时催持住自己的气势,气息不弱反强。 燕冲天被血棺骤然吸住,发出一声惨叫,刷地一声没入其中。 一座巨冢从天而降。镇压而下,冢高如剑,更是插着漫漫的各色利剑,森森寒气直逼苍穹。 攒刺的声音,自血棺当中发出。 苏洗岩默运心法,与吴锋一同压制燕冲天,令他无法杀出血棺的束缚。 刷地一声,血棺巨冢轰然消散。 但燕冲天已经不见了。一滩血水零落在草地上,在残阳下烁出凄烈的颜色。 天纵圣王燕冲天。就此毙命! 这一逆转,令观战之人都为之目瞪口呆。 吴锋向苏洗岩掠过去,撕下一幅衣襟为他包扎好伤口,关切地道:“兔子,伤势怎样?” 苏洗岩低低痛哼一声,咬牙令伤口止血。同时炼化体内的青木掌力。 方才若有丝毫差错,让燕冲天脱出束缚,苏洗岩恐怕就必死无疑了。 这一战还真是惊险无比。 吴锋在盛醉香帮助下提升境界之后的第三天,便将突破之事告诉了苏洗岩,但隐瞒了妖女进房之事。说是自己顿悟而突破。 两人便再次磨合,调整了刀剑合璧的战术,使得合璧威力大大增强。 若无突破之事,对上这燕冲天恐怕全无胜算。 “痛死了。”苏洗岩吸着气,哼唧道。 吴锋未曾想到这一向坚强的死兔子,竟也会当众抱怨喊痛。 不过肩头被削下一大块皮肉,痛苦可想而知。倘若修为低一些的话,说不定还要留下一生无法痊愈的伤疤。 “吹一下。”吴锋微笑着,对着伤口处轻轻一吹。 苏洗岩便显出痛楚缓解的神色,脸上青气渐渐淡褪,长呼一口气,笑道:“好多了。” 拓跋玉的奴仆却已高呼起来:“你们两个卑鄙无耻的小子,竟以毒烟暗器和火器暗算天纵圣王,将他谋害,如此怎能算数?” 苏洗岩目光骤寒,如冰水般扫向这奴才,冷冷道:“之前可说不能用?” 拓跋玉的奴仆登时语塞。 中原都已不拘泥于所谓的武林规矩,何况弱肉强食的草原? 而且苏洗岩的暗算,无非是起到牵制作用,击杀燕冲天的,终究是吴锋的武魂技——神王棺,剑帝冢。 拓跋玉却反而击掌笑起来,虽然笑容中明显藏着苦涩。 “两位果然少年英雄。冲天死于二人之手,亦当无怨。” 吴锋道:“拓跋大人当真是爽快之人。那么和议一事,当再无争议。” 拓跋玉点头:“叛徒莫问天亦当交还。无铭国师与我交好,这不过小事一桩。只可惜不能带回冲天的尸首。” 燕冲天被吴锋那一招“神王棺,剑帝冢”化为血水,当然是尸骨无存了。 吴锋耸肩道:“生死对决,这也是无奈的事情。” 各方歃血为盟,将和议签订,在夜幕中各自回返。 吴锋将目光投上深邃而悠远的星空,亘古不变的星光,令他神思也飘荡起来。 回风谷一战之后,草海五峰在草原上的强大势力正式确立。 而等到这势力网差不多稳定,也便是他召集精锐南下投奔神堂之时了。 那里有无穷新的挑战,中土的局势,要远比草原复杂。 吴锋瞧向一边的苏洗岩。 死兔子能随着自己一起去么? 苏洗岩是有组织的人,担负着组织上的任务,却已经跟着自己在草原上打拼了大半年了。 虽然他也有几次失踪个几天或十几天,或许是在帮组织上处理事情。 除非苏洗岩本身就是神堂的人,不然当自己加入神堂,也许便是苏洗岩和自己分手之时。 之前苏洗岩已经说了,只是趁着闲暇时间,帮自己将草海五峰稳定下来而已。无论自己是否南下,两人恐怕都有分手的一天。 想到这里,吴锋心头隐隐怅然起来。 不过,无论对方到哪里,两人是好兄弟的事实,却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罢? 吴锋长吸一口冰冷的空气,驱散了自己的乱想。 无论如何,对方如今就在自己身边。 自己是个珍视当下的人,因此,这便够了。 第三百六十三章白龟宴 “终于忙完了。”苏洗岩吁出一口长气。 和议签订之后,有不少知趣的小势力主动加入草海五峰,令五峰不但人口大增,在外围更拥有了许多飞地,势力大为膨胀。 成为五峰的一部分,便不必同时向王庭和草海五峰缴纳贡赋,遭受双重盘剥,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而战死者的抚恤,有功者的赏赐,交还俘虏的事务,以及向各派各部落索取战争赔款,亦是不轻松的事情。 “还没有。”吴锋道:“和议的时候,始魔马贼团并没有派来使者,据说是因为内讧起来,没来得及选出新的团长。” 苏洗岩微笑:“只怕是因为明面上马贼行为在整个王庭内都是受禁止的,加上草海五峰严厉打击马贼,使得他们感到尴尬,不敢贸然派人过来吧。” 吴锋平静道:“这群马贼没有领地,贡赋也不好计算。他们打的主意该是纵然草海五峰成了飞羽山脉南北之雄长,只要他们不断流窜,我们也抓不住他们。” 苏洗岩闲适地伸了个懒腰,这简单的动作竟有些流风回雪般的潇洒:“太小看我们的间谍营了。杀鸡儆猴,将他们收拾干净罢。” 吴锋道:“这当然不是难事,问题在于事后怎么处置。始魔马贼团虽然已经被我们在回风谷一战中打残,但是仍剩下近千残兵,如果算上老弱妇孺,该有接近三千人口。它不比那些小马贼团,倘若斩杀一空,未免浪费。” 苏洗岩翻了个白眼:“看你这样子,该早有对策,何必问我?” 吴锋道:“当初云水依对五峰进行策反。姬碧月因晨曦峰在鏖战中损失不小,暗生异心。我为了安抚她,是许诺让晨曦峰额外吸纳人口,扩张势力。虽然是事急从权,但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也不能翻悔。” 苏洗岩如同一只小狐狸一般笑起来:“你是打算彻底攻灭始魔马贼团之后。将那些刺头全数扔给她,让她去头痛去。这些马贼作恶多年,容易贼性不改,但姬碧月也是行事阴毒的性子,正好以毒攻毒。” “况且那些马贼都是贱骨头。姬碧月在你看来根本瞧不上眼,但若做了他们的女上司,那便是女神一般的人物,他们背后多半还会污言秽语议论,但当面却必定奴颜婢膝。恨不得舔她的脚趾头。色厉者往往内荏,穷凶极恶之徒经常也最富奴才相,我是见得多了。” 确然,倘若将刺头扔给那几个男性峰主或是性情温和的叶慧灵,恐怕很难管教下来。若是交给游侠营风舞泷,这姑娘嫉恶如仇,杀性极重,只知道硬不知道软。说不定没几天那些刺头就被她处死干净了。 而姬碧月这样气质妩媚却笑里藏刀的性格,正适合用来约束那些积年的马贼。 禁止劫掠。鼓励贸易的好处,各峰主都看得清清楚楚,如今草海五峰日渐繁华,皆是吴锋之功。因此姬碧月纵然得到这样头痛的任务,也当尽全力去管教那些坏胚子,以免落得御下无方的名声。遭受其他峰主的攻讦。 而吴锋才说出姬碧月的名字,苏洗岩立即剖析得清清楚楚,一可见这种事情的处理本是他所长,二亦见苏洗岩现在与吴锋已经形成极高的默契。 “对于女人的事情,你这死兔子总是比较精通。”吴锋揶揄道。 “另一件事。是俘虏都被放回去了,但神霆部古荒和黑龙会谢丰龙都拒绝缴纳议定的战争赔款。此外,根据利家那边的线报,这两人还仍存有对草海五峰不利的企图。” 和议之时,约定参与回风谷之战的各势力提前向五峰缴纳五年的贡赋,实际上便是战败者应缴付的赔偿金。 吴锋向苏洗岩眨了眨眼:“不过我知道,赔款尚未收齐,你就把俘虏全数放回去,一定有特别的用心,对不对?” 苏洗岩在吴锋肩头重拍一记,语音清朗:“知我者,大哥也!” 又道:“你可曾看到,俘虏们前后的待遇有何不同?” 吴锋微微沉吟,道:“刚被抓到时,须得每天做苦力,睡眠时间极短,食水皆少,还要经常受皮鞭抽打。若是女子的话,只要口出诟骂之语,不但要挨打,还会被交由数名壮汉轮番奸淫。” “不过待把他们折磨得面黄肌瘦憔悴将死之时,待遇却又渐渐改善,最后便与五峰士卒无异,每天亦有较长的放风时间,更有专人陪他们说话,舒解他们的情绪。” 苏洗岩道:“这正是青楼里老|鸨子对待雏妓的做法,萝卜加大棒下来,雏妓反要对鸨子既恐惧,却又隐隐感恩戴德。待俘虏们的骨气被消磨干净,且以为一辈子不会被赎回的时候,我便命人带着他们参观五峰,瞧你这大半年来改革带来的兴盛景象,再在他们面前吹嘘五峰圣主吴锋是何等地智勇双全,宛若天神一般,草海五峰又是何等地兵强马壮,难以反抗。” 吴锋道:“如此一来,当俘虏们被释放回去,亦是在各势力中埋下大量亲附草海五峰的钉子,在飞羽山脉南北制造出以五峰为核心,四方朝拜的景象。只要草海五峰保持强盛,他们的仇恨便会被永远压制在心底,感激仰慕之心却表现得格外强烈。” “好一条毒计。”吴锋感叹:“死兔子,你不愧是组织上出来的人。” 苏洗岩低低叹息一声:“这种招数,我爹经常用。” 又道:“也许过分了些,但人们都说尚清影仁德,马千城侠义,可他们暗地里做的许多事情,比这过分多了。” 吴锋没有再说话,却明白尚有狗胆抗拒草海五峰的神霆部古荒和黑龙会的玄龟上人谢丰龙,多半是死定了。 二十几天之后,当某些小势力亦感觉到情绪有所平复,产生些搞小动作的心思时,有消息传来。 神霆部和黑龙会方向,都发生了哗变。 士卒们不满古荒和谢丰龙试图出尔反尔的行为,更认为继续与草海五峰对抗不过是死路一条。当中其带头作用的,无疑是从草海五峰放回去的俘虏们。 绰号大魔神的古荒极为悍勇,砍翻十数人杀出重围,孤身翻山越岭,逃向中土而去。 而才当上黑龙会会主没多久的玄龟上人谢丰龙,则被妖兵们当场杀死,显出本体,是一只巨大的白龟。 白龟被妖兵们放在牛车上,送到草海五峰,与之一起送来的,还有拖欠的战争赔款。 苏洗岩将眼睛眯成两道明亮的细缝,向吴锋露出得意的笑容:“这乌龟真是好大。” 吴锋点头:“不错,有此白龟,可称祥瑞。不如举办个白龟宴,请各势力之主前来,以重申盟誓,表现我等的盟约坚如金石。” “好主意!”苏洗岩击掌道。 第三百六十四章邀请 在内线的指引下,吴锋亲率一千轻骑,突袭始魔马贼团巢穴。 而姬碧月、王冲霄等诸将随后赶到,向后包抄,形成一个完整的包围圈。 激战在一个时辰之内结束,始魔马贼团阵亡三百多人,包括老弱妇孺在内两千多人几乎全被俘获,罕有漏网者。 而草海五峰不过战死二十余人,伤三十人而已。 毕竟在回风谷一战中,始魔马贼团就已经被打残,精锐损失过半。如今被吴锋猝然突袭,加上回风谷的惨败给他们带来的心理阴影,令始魔马贼团一击即溃,很快团灭。 吴锋率部回归五峰没多久,黑龙会方向即将玄龟上人谢丰龙的本体送了过来。 于是吴锋援笔疾书,向各势力发去请柬:敝人近日歼灭始魔马贼团,令飞羽之地尘清,复得黑龙会献白龟一头,诚祥瑞也;邀诸位分而食之,重申盟好。 文字龙飞凤舞,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狂傲之意。 各势力之主见得此书,都不由心惊肉跳。 他们都知道,黑龙老祖吕倚井死后,是由玄龟上人谢丰龙担任会主。 而现在黑龙会却向草海五峰献上白龟,不用多想便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且,神霆部古荒的遭遇也传到了大部分势力之主的耳朵里。 各势力之主现在看到那些从五峰放回来的俘虏,都不由胆战心惊,却又不敢拿他们怎么样。如果迫害甚至杀死,反倒是明着与草海五峰为敌,更会导致自己内部人心惶惶。 在指定的日子,收到请柬的势力之主全数赶到。每个人带了几名到十几名忠实部下。 他们知道,如果不来的话,部下纵然不能将他们送给草海五峰做食材,砍下脑袋送过去表忠心却是可以的。 设宴的大帐被以涂着金粉的绸布装饰,内中铺着波斯羊绒红地毯,桌椅全以香檀制成。显示出草海五峰雄厚的财力。 桌上的龟肉热气腾腾、芬芳四溢,令人食指大动。 玄龟上人谢丰龙的本体足有千斤重,被五峰的名厨精心制成乌龟肉煲猪肚、黄芪薏苡仁煲乌龟、生鸡块炖龟肉、清蒸龟肉、红烧乌龟肉、何首乌龟肉汤、龟肉羹等十多样菜色,每一样均是色香味俱全。 之前击杀黑龙会妖兵颇多,五峰也曾以此充作军粮,但都是不动声色地进行。如今吴锋却大张旗鼓地设白龟宴,对于各势力无疑是极大的震慑。 吴锋极其豪爽地向众人劝菜,道:“这百年老龟体内有上古真龙之血,味道极美。好酒亦足。各位吃个尽兴,也显得我等之情谊,坚如金石。” 苏洗岩清美微笑着夹了一块红烧龟肉,眯着眼细细咀嚼,露出极其畅快的神情:“不但味道鲜美,肉质劲道,大补元气,而且当中确有龙力。令人精神健旺,对修行大有好处。” 他吃相很是优雅。但一大块肉却似是片刻间便吃得丁点不剩,探了筷子又挟一块。 一众门主部主们面面相觑,无论如何,玄龟上人谢丰龙也算他们的盟友,如今他们却在大帐之内,分食其肉。 但被吴锋火热的眼神瞧着。他们却感到一股隐隐的威严,不容违抗,只得纷纷下箸。 镇野境界的老龟,味道实美,一旦下嘴便很难停下来。不管众人对五峰是仇恨也好。恐惧也好,吃肉喝酒却都非常积极。 一千多斤重的大龟,纯肉也该有数百斤,还要加上种种辅料。然而在大群客人风卷残云一般的争食下,数十桌酒菜尽数一扫而空。 吴锋露出极满意的神情,挥手向诸人送别。 “欢迎诸位再来,若再有佳肴,断不会忘了各位的。”吴锋皮笑肉不笑道。 客人们唯唯诺诺地回答着,纷然告退。 他们不带走一丝云彩,却留下了厚重的礼金,在库房里堆成小山。 …… “今日之后,飞羽山脉南北,当再无人敢于公然违逆草海五峰了。”吴锋道。 苏洗岩应道:“但还需要介入王庭内部,才能保证草海五峰得以稳固。” 吴锋现在成为飞羽山脉南北的雄长,王庭方面便在王都为他修建馆舍。按照规定,雄长每年应在馆舍居住一到三个月。 吴锋点头:“过些日子我便过去,也好摸清王庭内的政局情况。” 他心下暗忖,那么自己南下之前,还必须选出一人作为草海五峰的代理圣主。此人须得能力不差,且又缺乏野心,不然说不定会如芦名教的任夭笑那样自立,令自己失去草海五峰的支援。 又问苏洗岩:“死兔子,摇光门那个叛徒莫问天怎么样了?” 莫问天被五花大绑送回来之后,交由摇光门处置。 苏洗岩冷笑了起来:“那厮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李轻舟也为他求情。姬摇光想起那小子毕竟是自己养大的,心生不忍,竟然差点打算留他一命。” “而且,那个叫阿松的小姑娘也显得有些同情。” 吴锋哼道:“这种货色留下作甚?早知道如此,我就不必将他送回摇光门了。” 苏洗岩道:“已经死了。” “阿犬那小子一副风度十足的样子,先是表示莫问天罪不当死,可以给他一次机会。而后对他说如果不甘心师妹被许配给自己,可以选择决斗。” “于是他亲手解开了莫问天的绑缚和禁制,但在那一瞬间喊道决斗开始,然后用鱼肠剑一剑砍下了他的脑袋。” 吴锋也不由失笑。 鱼肠剑是天下五剑之一,有名的神兵利器,虽然短小,却以快著称。握在手上,自然出招如风。 罗廷玉与莫问天修为相仿,但凭着这把快剑近身突袭,却能一击毙命。 “正确的做法。”吴锋评价道:“小姑娘容易变心,对于情敌就不该手软。何况对方还是心上人的青梅竹马。” “但并不漂亮,他应该早一点和我说的,那我绝不会将这叛徒交还给摇光门,直接就悬首示众了。” 苏洗岩直接在吴锋额头上戳了一下。 “这明明是你自己的问题,还说别人。你就该想到姬摇光找你要人是爱惜这个最优秀的徒弟,想再给他一次机会,而不是要用门规处置他。人情世故上,你还是差了些呢。” 吴锋听得苏洗岩此言,不由微微气恼,揉了揉额头,却是说不出话来。 苏洗岩说得没错,这次事情,的确是自己有失考量。 替部下处理各种问题,当真是一门复杂的学问。 正当两人说话间,一道香风却是飘入凉亭当中,令秋夜刹那间明丽起来。 之前盛醉香曾来访,因此直接飞进来自然也不会遭受弓手攻击。 “小吴锋……”盛醉香悠然唤道,眼波如雾。 她身后依然跟着源随筠和宫竹心这两个拖油瓶,想来这段时间一直带着他们在王庭内部活动,借助冥竹谷和宇都宫在王庭里的关系网,扩大芦名的利益。 吴锋当下笑道:“这次多亏公主殿下说项,草海五峰方能转危为安,还真是感激万分。” 盛醉香道:“再过十日,便是人家爹爹的六十五岁大寿。小吴锋可愿意去会津城赴寿宴?” 她眼神闪烁,提醒吴锋,他虽然依靠天香**提升境界,但并不稳固,尚需观摩芦名教的至宝玄天百花图,才能夯实成果。这一点,之前修炼的时候她已经说过。 吴锋心知这次盛醉香帮了自己偌大的忙,算上在北极南部城那次,是第二次救了自己。她的要求,自己当然不能拒绝。 便道:“公主美意,吴锋自然不敢推辞。” 盛醉香露出欣喜神色,道:“李家的小可爱最好也带上。另外,苏军师可愿也走一趟?” 苏洗岩对盛醉香并没有好感,但现时却也浅笑起来:“恭敬不如从命。” 第三百六十五章刺杀 几匹健马全速奔行于群山与荒原之中。 秋末的草原一片苍冷,连天的枯草在疾风下摇颤,透发出十二分的萧瑟。 盛醉香忽地眼神一转,将玉手在马头上轻拂一下,她胯下的枣红马便眼神呆滞地停住。 吴锋微讶,将兰丸喝止,其他人也都拉住缰绳,将马匹停驻下来。 只见盛醉香轻轻撩起衣袖,小臂白皙犹如羊脂美玉,令几名少年都看得微微失神。 银色与紫色相间的芦名之印遽然浮现。 芦名之印是芦名教的标志,芦名教每一代年轻人中神魂之力足够精纯者,灵魂中都会被打下此印,以强化神魂之力,也意味着将来能成为芦名教的顶梁柱。 三年前的寻梦山之战时,吴锋便从任夭笑和狄临剑身上见识过。 盛醉香微微眯了美眸,露出聚精会神的神色,有幽秘的符文在她的眼中沉浮。 “正西北方向,一千七百五十三里。” 她说的自然是大家现在距芦名教主城会津城的距离。 众人这才知道芦名之印有如此的奇特效用,竟比罗盘还好用。 但是这样测得的不过是直线距离而已。因为吴锋和苏洗岩尚不能飞行的缘故,诸人只能乘马前往会津,便不可能走直路,沿途多有高崖绝谷,必须绕道而行。 却见盛醉香又取出一道黑色的符箓,向上轻轻吹了一口香气,符箓便浮现出字迹来,闪烁起淡淡的金芒,飞空而去。 “原来如此,比信鸽好用多了。”吴锋霎时明白她是定位之后。发送符箓回去令人在指定地点迎接。 飞掠如电的符箓,拦截难度要比信鸽大得多。 “那是自然,可惜此法只有身怀芦名之印者才能运用。”盛醉香波澜不惊地道。 小小的马队重新出发。 几人所乘的都是良马,不过四五日马程,便已到了会津城郊外。 疏落十几个毡包靠着一条宽阔的驰道,右方是一片起伏的丘陵。 两名青年男子沐浴着夕阳。迎风而立,均是身穿宝甲,一副严肃模样。他们的身后还随着十数名锐卒。 “末将曲沙冥、狄临剑参见公主殿下,恕甲胄在身,不能全礼。”两人屈身道。 这两人中,其一是芦名四天王之首曲沙冥,另一位则是曾被派到河东去的狄临剑,吴锋的老熟人。 “免礼。”盛醉香挥手道。 两人直起身躯,凛凛如松柏。 话音未落。数道锐芒自连绵的丘陵中激射而出,直取盛醉香当胸! 与此同时,大道左方一座毡包也轰然炸开来,几道人影如同飞电一样蹿出。 左右夹击,竟是形成一个完整的包围圈。 这显然是一场早有预谋的刺杀。 盛醉香神色微变。 她红袖轻挥,顷刻凝作一道绯红色的道剑,荡开向她攻来的数道锐芒。 只见领头的是一名约二十七八岁的男子,头戴紫金冠。身穿锁子甲,身材高挑。面如刀削,棱角分明,英气逼人。 此人脚踏一团乌云,眼神深邃,肌体流动着大道气息。 盛醉香却是悠悠轻笑起来:“万初馆,莫雪?混沌体利于隐匿。便于刺杀,怪不得派你出来。” 莫雪的体质名为混沌体,天生亲和混沌,与万物初始的气息相吻合。 莫雪冷笑起来,眼神如寒星熠熠生辉:“盛妖女。我亦不想辣手摧花,但你破坏你父亲与雪岭十馆之间的停战协议,试图挑起十馆内乱。大首领却慧眼如炬,轻易识破你的奸计。” “由来一报还一报,你既然图谋我们雪岭十馆,便要付出代价!” 言毕,弹指惊雷,一道锐斩向着盛醉香凌厉出手,犹如断龙一般,轰然划破苍穹! 这门道诀名为“虚空大裂斩”,出击之时,空间都仿佛被撕裂,生出丝丝的混沌锐芒。那似真似幻的裂痕,似要将盛醉香拉入其间。 盛醉香声如银铃:“太弱哩。” 言毕,绯红色的道剑轰然炸开,化为粉色的流光曼舞,流泻的香气弥漫十方,感染着霜天荒野,令沉阴漠漠的秋原化为红粉迷离的秘境。 虚空大裂斩仿佛冰剑遇上了赤阳一般瞬间融化,空间裂痕弹指间消逝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 莫雪闪避着粉色的光芒,但只是吸入沁人的香气,便令他暗暗失神,更是隐觉一股暗火从神魂中涌起,要令他体内元力紊乱。 雪岭十馆在芦名教内向来有内线,当然知道盛醉香自创的天香**极为利害。 即莫雪身边的几人,也抵受不住盛醉香的反击,纷然后退。 而另一个方向,狄临剑、曲沙冥身后的那十几名锐卒极为矫捷,早已迎向草场方向的来敌。 但就在此时,一名锐卒轰然掠起,一脚踩在另一名精卒的头顶,将他的脑袋如碾西瓜一般踏个粉碎,直陷入土里,借着此力,手持长戈,向着盛醉香怒刺而来! “妖女受死。” 他身为一个刺客,却冷声长喝。 喝声不高,却如同魔音一般,在人脑海中炸开。一边的吴锋和苏洗岩都被震得头上微眩。 一张面具轰然粉碎,露出一张丑陋无比的脸容,地包天的马鞍脸,鹰钩鼻,满脸麻子,周身散发着阴鸷诡异的气息。 盛醉香娇躯一颤,被长戈劲气掠中,竟是哗地一声,吐出血来。 她身形凌空向后抛跌而去。 李询因这突如其来的刺杀而微愣,却见盛醉香竟是已经吐血,向着自己这方向跌来,惊诧之下却是立刻做出了决断,掠上空中,张开双臂将盛醉香一把接住。 丰腴柔软的身躯贴上了他的胸腹,曲线玲珑起伏。透体而来的温热与香气,令这小小少年清秀绝伦的脸蛋顷刻通红。 盛醉香转过俏脸,只见李询一张秀美的圆脸儿殷红似血,脸皮竟显得比女孩子还薄,不由芳心微动,向着他嫣然一笑,眼波比醇酒更醉人:“小可爱,谢啦。” 她的嘴角挂着血痕,但血色的笑容却更有着惊心动魄的魅力,令李询登时僵住。 那丑陋男子声冷如冰:“盛妖女你死到临头,还有心思与小男孩打情骂俏,真是可哂。” 盛醉香乜他一眼:“对呀,丑到你王波这个模样,我是不想和你说半句好话的。” 王波冷笑:“两大混沌体联袂而至,你死亦可以瞑目了。” 说着,又迸出一拳,将一名锐卒的头颅轰爆,直扑盛醉香而至。 盛醉香却是盈盈一笑,挥掌推出一道红光,依然是香气弥漫,但轻轻软软,似是被抽干了全身的力气一般。 王波手挥长戈,脚踏虚空,迸发混沌气息,脚下数米的大地便轰然炸开,威势绝伦,却是打算将盛醉香与李询一同斩成两段。 红色的烟光在长戈震荡之下,轰然散开。 下边的吴锋和苏洗岩亦陷入了苦战。吴锋眼见这丑陋男子踏空如电,向着妖女冲杀而去,不由隐隐变色。 却见被王波震散的红色光华骤然变得深浓,竟是无声无息地再次凝聚起来,一股惊人的腐蚀力量,顷刻令王波掌中的长戈折断。 他感觉到被自己吸入体内的香气尽数化作了剧毒,侵蚀着他的**,他不得不长吼一声,运功抵御。 盛醉香拈了个兰花指,一道血光射下去,将一名刺客戳得头颅洞穿。 “唉呀,忘了跟你们说了,天香**可是要以己身精血相祭,才能发挥最大威力呢。” 说着又将婀娜圆润的身子在李询身上蹭了蹭,捏了捏他的小脸,方才飞掠开来。 李询犹自呆呆地望着她的背影,脸蛋红得快要滴出血来。 这时,曲沙冥亦用飞剑荡开一张紫铜八卦镜,一剑将自己的对手头颅砍下,竟是折身向着莫雪猛攻而去。 “极好。王波那个丑鬼由殿下收拾,你的人头便交给我了。”曲沙冥对莫雪道。 他体内陡然散发出浩瀚如海的气息,场域之力席卷开来。 这二十三岁未满的青年人,竟然也是征天高手! 第三百六十六章本命精气 盛醉香方才所用的秘术,名为天香飙,是天香**中的一式。 待王波吸入香气之后,她才以神识操控,将侵入王波体内的香气化作腐蚀性的剧毒。 这毒并不持久,不过能发挥一瞬间的效力,但已足令王波动作停滞。 若非混沌体质防御力格外地强,还可能在**上受到不轻的伤害。 吴锋与苏洗岩已是刀剑合璧,与另一名征天高手战在一起。 但他眼见盛醉香这从容模样,转眼就想通——这场刺杀,该是盛醉香刻意引出来的。 在空中是很难进行刺杀的,埋伏不易,且四面八方均可逃离。 如果不是考虑到吴锋和苏洗岩不能飞行,盛醉香要回返会津城,必定是飞掠回去,根本不可能拦截。 然而草原广阔,路途上多有深山密林,盛醉香的敌人并不知道几人的路线,亦几不可能居中阻截。 盛醉香在路上突然停下来,用芦名之印向会津城传讯,让狄临剑、曲沙冥等人出来迎接,吴锋就感觉到是多此一举。 现在才明白,该是她已经知道会津城中潜入了雪岭十馆的内线,才用这样的招数,将敌人引出来,并以此消耗敌方的实力。 好一个妖女……不但拿自己当诱饵,更让客人也身陷险境。但如果不是有贵客在一起,对方也不会毫无疑忌。 吴锋转目投向原随筠和宫竹心,这两个小子也已飞上天空,投入战斗。 方才王波攻势凶猛,计划攻击盛醉香的同时,将李询也砍成两段。但面对这两个小子,雪岭十馆的刺客们却显得畏畏缩缩。施展不开。 其中的因由,吴锋顷刻想明白。 如果成功刺杀盛醉香,芦名教失去有力的领袖,必定攻击性大跌。为此哪怕误杀了三河剑派的公子,也并不算什么事,三河隔得太远。并没有办法复仇。 而冥竹谷和宇都宫则全然不同,和芦名教一样与大兴安岭上的雪岭十馆直接接壤。尤其是冥竹谷谷主源休昭乃是一代英主,擅长用兵。倘若不小心弄死了这两位小少爷,雪岭十馆便要遭受芦名教、冥竹谷、宇都宫的三派夹击,后果可想而知。 投鼠忌器之下,这场刺杀的结果实在是毫无悬念。 王波出身雪岭十馆中最强的帝尊馆,号称十馆第一高手。十多年前盛醉香的父亲盛宣怀进攻雪岭十馆,攻城不利,更是被王波为主导的三大高手突袭。身受重伤,不得不与雪岭十馆签订了和睦协议。 但他却被盛醉香摆了一道,恼火地长吼起来。 盛醉香微微一笑:“本来就丑陋,现在就更难看啦!” 说着轻挥素手,红烟化作无数刀剑,飘洒开来。这些刀剑并不锋锐,更散发着温柔的光芒和气息,却令人隐隐感到其中的血煞之力。 刀剑流转之中。竟如一场棋局,看似红烟弥漫。温柔无限,却是玄秘无穷,暗藏杀机。 这一式名为“红颜劫”。 她以一式“天香飙”阻住王波,已是抢到了先机。 饶是王波修行多年,自负心如止水,方才又被盛醉香暗算一记。但王波只见红粉刀剑之上幽光流转。好似万花齐绽,有种冠绝凡俗的魅力,仍然心中隐隐失神。 王波咬牙道:“无量摔碑手!” 一掌轰然劈出,真气化作一座天碑镇压而下,又似崇山古岳。有着碾碎一切的威势。 其上散发混沌之气,演化无量阴阳,碑镇虚空,要将盛醉香碾成肉泥。 轰雷般的巨声响起,天碑炸开,演化更多混沌之力,激荡十方。 红烟化成的锋刀利剑,纷纷破碎,重新化为云烟消散,连香气亦被震灭无形。 王波以强横的真力,掌力崩云,强行破局。 盛醉香清笑一声,借力飞退。 却只听轰轰两声,两名刺客莫名其妙地身躯炸开,化为血酱四面八方迸散! 盛醉香讥诮道:“红颜劫若以力强破,其灾劫便要转移到你的帮手身上,就像这样呢。” 又微笑:“再接我一招花上舞如何?” 王波冷哼一声,道:“妖女你有什么手段便使出来。” 他心知这场刺杀已告失败,盛醉香必是早有防备。没过多久芦名的援军也会赶到,是考虑撤退的时候了。 王波是征天四重天的高手,已经晋入真尊境界,实力要在征天三重天的盛醉香之上。偏偏面对这诡异的天香**,完全使不上力,被盛醉香抢占了先机,处处受制。 盛醉香平静道:“王波你这样的素质,实不适合当刺客。但要冒充另一个人完全得似,却又须得混沌体才行,这样宝贵的两颗棋子,今天算是捏碎了。” 王波正是杀害芦名教某亲兵后,将其脸皮撕下制成面具,而后变换形体轮廓冒充此人,才得以混入迎接盛醉香的队伍中发动刺杀。不然的话,芦名教自有一套盘查机制,如何能令他得手? 盛醉香说的另一颗棋子则是出身万初馆的莫雪,此人并非真正混沌体质,只是天生能吸纳混沌气,但也能带领队伍躲过会津城周遭哨所和阵法的监视,潜伏到这里来。 但这样的队伍绝不可能太大,因此盛醉香全然不担心敌人太强,导致己方无法应付。 盛醉香又露出一副从容如水,冷眼评判的模样,实令王波恼火,心想本人三十岁时便曾击伤你老子,怎在你这样一个小丫头手上吃亏? 眼见盛醉香使出“花上舞”,脚下生出一朵流转九彩光华的妖花,向着这边疾掠而来,王波长吸一口气,捏掌为拳,喷薄出数道混沌神环,断喝道:“混沌神拳!” 混沌气裹在他拳上。好似拳套一般,打出时却如汪洋直泻,令空间都似轰然崩碎。 山崩海啸般的巨声,震得所有人都为之耳酸。 盛醉香却是夷然不惧,脚下花影纷繁,向着王波逆击而去。天香漫漫,令混沌神力纷然归虚。 她的元力雄厚的确不如王波,但抢占先机之后,处处取得上风,更兼天香**的攻击方式格外奇异刁钻,令王波防不胜防。 两人交手了二三十回合,仍是难分胜负。 而曲沙冥和莫雪的大战,也进入了白热化。 莫雪挥出一面芭蕉扇,刮起阴风飒飒。向着曲沙冥荡去,风中暗藏混沌道韵,似要将曲沙冥消化无踪。 曲沙冥飞剑上则喷薄魔光,舞得矫矢灵动,以剑锋穿刺阴风网的风眼,令阴风纷然止息。 “杀!” 只见曲沙冥目芒骤厉,长吼一声,飞剑刷地迸出精芒万道。一剑将芭蕉扇刺穿,化为碎片飘摇而落。 眼见法宝被毁。莫雪不由失神。 吴锋和苏洗岩正将与他们交战的那名征天高手逼开,令其一时不敢过来,心知是时候暗助曲沙冥一记,当下掏出铁炮,对准莫雪就是一枪。 莫雪闪避不及,脚下中枪。修真者**又弱,顷刻间脚板就被打了个洞穿,鲜血如注。 曲沙冥长笑起来,戟指点向莫雪,道:“黑水神剑!” 莫雪只见曲沙冥的飞剑又攻袭而来。不由失色,提升身形闪避。 却见两道墨黑的魔光自曲沙冥的眼中射出,至阴至寒。 莫雪身形提升,这魔光正好刷拉一声,击中了莫雪的小腹。 原来曲沙冥的黑水神剑,乃是从眼睛里发出,方才飞剑不过是虚招,并没有附着多少道力。 莫雪的身躯被汹涌的魔煞之力所覆盖,发出凄烈不似人声的惨号,如同筛糠一般颤抖,而后坠落地下,化为一道黑水。 王波眼见莫雪被杀,不由神色遽变。 他当断不断,未能及时撤退,心知此时若要撤退的话,己方伤亡恐怕不小。 心念电转处,突然想到,己方不敢对冥竹谷和宇都宫的少爷下手,以至于投鼠忌器。难道盛醉香就能让他们有所伤损? 如果攻向这两个小子,哪怕是佯攻,说不定亦能让盛醉香心神散乱,从而一击成功! 当下一掌逼开盛醉香,身形如同彗星袭月,向着源随筠和宫竹心两个小子猛扑而去! 两人只是初入镇野的境界,而王波却是真尊级别的高手,相较之下,两人并无反抗之力。又是猝然被袭,不由脸容煞白,僵在那里。 或者说,他们是被王波的强大场域之力禁锢,动弹不得。 却见盛醉香身形一个闪烁,就好像瞬移一般,竟是挡在两人前方。 脸上的妩媚之色顷刻淡褪,化为流霜般的冰寒,绝代妖女在这一刻,竟化作了一座凛然不可侵犯的冰山。 “一剑霜寒十四州!” 盛醉香袖中飞剑激荡而出,宛若自北极至寒之地发出,光华森寒彻骨! 她的至强杀招,竟然不是天香**中的任何一式。 王波未想到盛醉香竟有胆量与自己的全力一击硬撼,现在并无防备的变成了他。 盛醉香剑芒如断龙,一击斩破万千拳罡,刷地一声,自王波胸口透过。 王波神魂须臾被灭,身躯坠下尘埃,砸得烟尘纷飞。 但盛醉香自身却也被王波的劲气撩中,吐出一大口鲜血来,面色苍白如纸。 苏洗岩瞧向吴锋,道:“她竟然能运用先天本命精气。” 先天本命精气,是人体精中之精,一般只有达到真尊甚至半圣级别的修为,才开始能够运用。一旦运用,必然导致内气亏损,没有一两个月的苦修无法恢复。 如果运用的太狠,更是可能导致修为跌落,或是留下数年都无法痊愈的暗伤。 盛醉香动用了先天本命精气,发挥出超越自己境界的实力,加上在最合适的时机突袭,方能一击斩杀王波。 盛醉香花容惨淡,摇摇摆摆地落到地上,胸口衣襟被鲜血染得更红,却是看向源随筠和宫竹心,艰难地笑道:“放心,姐姐怎么可能让你们受伤害呢……” 口角含血,笑容凄艳,更有一种凄绝之美,惊心动魄。 两个小家伙惊叫起来,过去扶着她。 苏洗岩看得隐隐露出不爽神色,却又不得不承认,这妖女的手段的确非同寻常。 明明是她拉人家的公子当挡箭牌,却靠着这一记身受重伤,拉近了双方的距离。源休昭若知道此事,恐怕还会对她生出感激之心。 王波和莫雪尽被斩杀,刺杀队伍顷刻崩溃。 就在这时,芦名教的卫队也赶到此地,乱箭如雨,狙杀试图逃窜的刺客们。 剩下的一名征天高手,也因慌不择路奔逃,被吴锋和苏洗岩的刀剑合璧困住,而后切成肉酱。 第三百六十七章馆舍 刺客们全数被击杀,无一漏网。 这些人都是雪岭十馆中擅长潜伏刺杀的人才,而王波、莫雪两大混沌体质天生适合潜伏暗行,作用更是巨大,却都在这一战中被诱出杀灭。 对于雪岭十馆来说,损失的确不小。 不过王波攻击源随筠和宫竹心,的确出乎盛醉香意料。她本想生擒王波,如此便可以顺藤摸瓜,找出雪岭十馆在芦名教内部的内线网,但那样的情况下却是你死我亡的局面,不得不将王波击杀。 盛醉香身受重伤,只能乘轿,由几个士兵抬着向会津城而去。 吴锋在一旁问道:“请问盛公主,雪岭十馆,究竟是个怎样的势力?” 盛醉香叹息一声道:“这是大兴安岭上的一个门派联合,处在大草原和建州之间,也算圣门一支。十馆守望相助,实力不弱,而且具备群山险要,更有大阵守护,极难攻破。十几年前爹爹曾与他们发生过矛盾而攻打过,结果吃了点小亏撤退,不得不与他们签订和睦协议。” “现今人家刚接任教主之位,这群人便不安分了,无非是欺负醉香年轻,竟然使出刺杀这种下作手段,想要乱我芦名,哼……” 她将责任全数推到对方身上,好像自己是个被欺负的弱女子一般,偏生受伤之后,游丝般的声调越发勾人心魄,听得大部分人都不由耳根子发热。 源随筠当下道:“真是可恶。若非爹爹说冥竹谷领内最近有所不稳,需要镇之以静,我便恳求爹爹发兵,与芦名一同夹攻他们,将他们斩草除根算了。” 苏洗岩却是悄悄翻了个白眼,暗想:芦名教自天文之乱后。实力越发强大。假如不是你不想给人家活路,人家来招惹你作甚? 一行人马沿着宽阔的驰道前行,向着会津城而去。 城墙颇为雄伟高大,达十六米,卓然立在广袤的大草原之上。墙砖呈少见的赭红色,亮得醒目。令寒秋仿佛也温暖起来。 城内人口达十五万,多为中原衣冠,显出芦名教上层在文化上已经深度中原化。宽阔的街道上人流如织,摩肩接踵,市集内熙熙攘攘,显出十二分的繁华模样。 到了城主府之后,盛醉香突然从轿子里走了下来,向吴锋笑道:“小吴锋,我带着你们去瞧住的地方。” 她在轿子里已经将沾血的外衣换了下来。但脸色依然苍白如纸。 曲沙冥急道:“公主殿下,你的伤势……” “不妨事。”盛醉香呼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摆手道:“我在轿内调息疗伤,已经好多了。” 言毕轻移莲步,引着吴锋等人向城主府内而去。 曲沙冥和狄临剑素知公主殿下决定了的事情,谁也无法阻止,只好目送着她过去。 伤得这样重还亲自延客,虽然只是交际的手段。却的确令人心中生暖。 盛醉香的手腕,可绝不只是靠着妩媚勾人而已。 芦名教安置贵客的馆舍极为精致。纯以修竹筑成,外表看去极为清雅,踏入才发觉当中铺着极为名贵的地毯,墙上以混有郁金苏合香的香泥涂抹压平,干涸之后满室皆香。屋梁更是以玳瑁装饰,流溢珠光宝气。 舍内有客房、书房、棋房、寝间和修炼室。更有先进的浴室。只需将一个金属开关拧开,便能流出热水来。 吴锋只听说在西方有此物,未曾想到在会津城亦有,转念想盛醉香的母亲是西洋人,引入这东西也不足为奇。 每一座精舍还配有一座小院。中有花树山石,掩映鹅卵石小道。院中放着硕大的炭缸,上方有阵法笼罩维持热量,所以馆舍区四季如春。 小院之间以篱笆隔开,却有柴门相连,看似简陋,但凑近去会发现柴门上发出淡淡的芳香,竟是以檀香木制成。 由此便可见芦名教的财力,比起地处北极的修罗门要胜上数筹。 吴锋心下暗忖:芦名不过是草原上的大派,总部便已如此豪华。神堂却是素以殷富著称,总堂又该如何? 盛醉香瞧向源随筠和宫竹心两个,微笑道:“你们两个呀,晚上一定要睡一张床也是好的,可不要抢被子打架哦。” “又不是小孩子了。”源随筠低声呢喃道。 盛醉香摸了摸他的头,表示亲昵,惹得这小子顷刻呆滞。 她又转向吴锋,话语轻柔:“几个小家伙里面,你是年龄最大的,也到想女孩子的年纪了吧?一个人睡会不会孤单,要不要人家派个侍女陪你?” 现今她脸色苍白,玉容带着几分倦怠,却给她的妩媚更增加了令人怜惜的意味,有直入人心魂的美与魅。 吴锋感觉到苏洗岩将目光投向他,不知道怎么地就微微尴尬,急道:“我……没那个兴趣。” “看不上侍女呀?”盛醉香悠然一笑:“那姐姐亲自陪你怎么样?” 吴锋脸上微烫,无奈耸肩道:“公主殿下再说下去,我怕吃醋的那几位要把在下给大卸八块吃了。” 盛醉香美目又投向源随筠和宫竹心,道:“好孩子是不会吃醋的,对不对?” “城主府和会津城里的道路,你们该是记熟了,寿宴前的几天,醉香姐倘若有事,就由你们带着吴锋他们玩儿,好不好?” 两人连忙点头。 盛醉香嘻嘻一笑,又转向李询:“吴锋这小子毛手毛脚的,醉香倘若陪他的话,又怕他使坏。李家的小可爱,你呢?” 她将红唇贴到李询耳边,幽幽吹着热气:“告诉姐姐,之前抱着人家的滋味怎么样?” 李询想起激战之中,盛醉香这绝色尤物坠在他怀中的旖旎场景,不由心神动摇,却是羞得将额头和眼帘一起低下去,不敢看人。 六月雪一般的美少年,脸容轻红的模样,越发有种绝尘的纤美。 盛醉香用玉手撩了撩李询的额发,调笑地道:“害羞了呢,真让人动心。” 又轻叹一声:“醉香还有些事情要处理,明天再来陪你们。” 言毕如同一只红蝶,翩然去了。温柔妩媚的气息,却依旧在场中久久不散。 头晕,明日请假一天 12号恢复一天两更。草原篇快要结束了,神堂篇会更加精彩,拜谢各位兄弟姐妹的支持。 第三百六十八章炼天百花 舍中的锦被以天蚕丝织成,光润软腻,令人肌肤软酥酥地。床褥则以山棕制成,弹力十足,上铺三层棉絮,睡在上头极为舒坦。 旅途疲倦之下,吴锋洗浴更衣之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当中。 沉沉梦境之中,隐隐浮现一片春色,朦朦胧胧,似真似幻。 吴锋仿佛感觉到一个温软的**挤进了自己的怀中,不由发力蹭了蹭,只觉胸口一片温软。 但这真实的触感,却令一向警觉的吴锋陡感到不对劲,一个激灵,猛然坐起,睁开双眼。 一道红影正如丝絮一般轻盈落地,纤细的玉指挑起吴锋的下颌。温暖的卧房内,满室皆香。 吴锋打了个寒颤,怔怔看向盛醉香的双眸,颈后却已冒出丝丝冷汗。 “公主殿下,你……怎么?” 妖女得意地笑了起来:“就喜欢看小谢衣这样不知所措的样子,眼睛睁得圆圆的,真可爱。” 她将手指抽回来,将纤腰慵懒地向后一折:“人家是用身上的香气将你薰恍惚了才进来的,你自然是察觉不到。” 修行之人睡觉都十分警觉。但盛醉香的修为远高于吴锋,吴锋又在睡梦中被她算计,当然会一直迷迷糊糊地。 而吴锋醒得这样快,其实已经出乎盛醉香的意料了。 吴锋听得此言,才知道不是自己灵觉出了问题,心中一颗大石坠地,反倒是神情从容地微笑起来:“公主姐姐再次夤夜前来,又打算侍寝么?” “啐,就知道想那些。”盛醉香娇嗔道:“忘了上次说要带你看玄天百花图的事了么?” 吴锋听得这话,才想起这次来会津城的目的之一。便是瞧瞧芦名教的炼天百花图,以巩固与盛醉香同修天香**之后提升的境界。 “记得。”吴锋露出一抹玩味神色:“不过练功终究是辛苦的事情,若是能多抱公主殿下一两个时辰再过去,那想必是极好的。” 盛醉香佯装气恼,瞪圆妙目:“人小鬼大的死小子!”言毕,扬起玉手。在吴锋头上敲下去,接触上时却只是轻轻一碰,仿佛不忍心一般。 她的神色又变作高贵端严,平静道:“快点走吧,只有晚间能带你悄悄进密室。炼天百花图是芦名至宝,我虽是一教之主,但若被人知道将此物给外人观瞻,怕也有些麻烦。” 又道:“幸亏小谢衣不疑忌醉香,欣然来了。不然天香**留下的隐患日积月累。说不定你到了征天境之后,哪次修炼一时走岔,便把自个烧成灰烬。” 听到这里,吴锋心头暗凛。 盛醉香对他的确是极好。 但好到这样的待遇,反而让吴锋感到一丝不正常。妖女是野心十足之人,与云海岚全然不同,她对自己这样优厚,难道只是因为自己长得不错? 盛醉香已是拉起了吴锋的手。将门悄悄开启,吴锋便觉着自己跟着她化成了一道光芒。无声无息地在城主府层层叠叠的建筑群之间飞掠。 主楼是一座高达七层的石堡,周长百丈,高耸问天。 盛醉香自角落之处轻轻一推,两米多高的巨大石块便无声无息地陷了进去,露出一条甬道,倾斜向下。 甬道中一片漆黑。但借着外边的光华,隐隐可见当中岔道纵横,宛若迷宫一般。 盛醉香拖着吴锋进去不远,石块便回复原处,甬道当中变成彻底的黑暗。 妖女却看都不用看。便扯着吴锋向前一路飞掠,多次拐弯,也不知前行了多远,终于停了下来。 钥匙的响声传出,而后五光十色的光芒顷刻流射出来,耀人眼花。 盛醉香这才松开了吴锋的手掌。 室内的白石墙壁嵌入暖玉装饰,放射出淡红的光芒,更是令满室皆暖。暖玉雕成飞鸟、游鱼等各种式样,好看当中又暗藏道韵,令人观之若有所得。 顶上则悬着数十颗夜明宝珠,颜色均不相同,华光灿灿,令人恍若置身仙境。 俗说的夜明珠,只是珍珠的别称罢了,优质珍珠在夜间也的确能发出极其淡的光芒。珍珠不算太珍贵的宝物,因此才有明珠千斛之说。 但真正的夜明珠又名随侯珠,十分稀有。个体远比珍珠要大,发出的光芒不但明亮,且色彩各异。 吴锋心中明白,这夜明珠光芒如此强烈,必定要消耗大量能量。 如不放在日光下吸收光芒,便该很快失去光泽才对,但它们却是固定在这密室中。 那便一定是有阵法补给能量,在城主府的某处,必定有灵石灵晶被大量消耗,将能量传递到偌大府内需能的各处。 而鼻息所至,更是感觉到一股清气流入鼻尖,使人脏腑清澈、神思敏捷。 这座密室一定处于地脉之眼处,被地脉灵韵所包围,在其中修炼,当大有好处。 墙上悬着一张图画,分为五色,其上绘着各种神花,大大小小,形态各异,没有一朵重复者。 吴锋初看这图画感觉平常,但随即便感到眼花缭乱,有一种玄秘的力量,似要将他的心神都吸入其中。 盛醉香对吴锋道:“炼天百花图,是以真龙之鳞,玄武之甲,朱雀之羽,白虎之皮,勾陈之角和螣蛇之牙,这六种上古神兽的遗蜕拼接熔炼而成,其上百花图案有无穷玄奥。当年芦名教开派祖师制造此图的过程中,心有所感,创出顺天神策。而我的天香**亦发源于此。” “你若全无目的地观摩此图,必定会陷于其中,不但一无所得,还可能耗损心神,导致油尽灯枯。既然是要解除以天香**强行提升境界的后患,便需牢记这套口诀。” 说完,将一套口诀缓缓诵出,完毕问道:“记熟了吗?” 吴锋点头。 盛醉香又提点吴锋关键之处。令他得以领悟:“炼天百花图不但能解决你体内的隐患,观摩过程中,你还可能大有所得,一切便看你的悟性了。” 又道:“但参悟此图,不能有旁人在场,不然反会扰乱气机。你自己进去罢。醉香在外边运功疗伤。” 言毕,坐上放在外头的一张绣墩。 吴锋向盛醉香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走入密室,将门关上。 他缓缓坐上地面上的蒲席,将目光投注向墙上悬着的图画。 炼天百花图是用六种上古神兽的遗蜕制成,分作五色,材料不同,但表观上却看不出半点拼凑的痕迹。 当吴锋试图看清图画的那一刻,脑海中轰地一声。海量的信息涌入吴锋的脑海。 他仿佛回到了悠悠上古,见圣兽的绝世威仪。看山山崩,看海海干,无尽的威能,实是超出人类的想象。 浩荡的荒蛮气息,冲击着吴锋的心神,如果他意志稍有不坚,便可能被冲成一个白痴。 但吴锋及时地默念盛醉香传授的口诀。霎时便摆脱了困境,开始自迷茫浩大的气息中。提取自己所需。 洪荒之景淡去,图上的百花却越发绚烂,仿佛真的在绽放一般,急速地变换着形象和气息。 花开花落,无数个生命循环交替,虽然短暂。却莫名地令人有弹指千年之感。 吴锋感觉到逼人的香气浮动在自己的鼻腔和肺叶当中,陪盛醉香修炼天香**那晚的感受再次涌来。香气不断变换,予他以瞬息万变的感受。 欲火再次升腾而起,灼烧着他的肌肤和**。 他感觉到烈焰冲腾,噬咬着身躯的每一厘每一毫。精神中有着极致的**和愉悦,**则承受比撕裂强大万倍的痛苦。 竟是比当初的那一夜还要可怕得多。 但炼天百花图在这一刻光华大作,一道五色清光,向着吴锋笼罩而下。 如同醍醐灌顶,甘露滋心,吴锋遽觉神智清明。 盛醉香说得没错,他倘若不观摩此图,解除隐患的话,在征天境突破境界之时,便极有可能走火入魔,被烧成灰烬。 烈火焚身到神明清爽的循环,进行了多次,汗水自吴锋身上散发而出,湿透重衫。 他更是感觉到一种毒质似的液体深藏在体内,却在这样的循环中被压榨而出,一滴滴被逼出体外。 吴锋用手指沾了一滴,只见黑里透红,初嗅时有种奇异的妖香,再嗅却又感恶臭扑鼻。 陡然间,炼天百花图上以朱雀羽制成的火部转作明亮,而蒲席之上火光大作。 吴锋全身都被真实的烈焰笼罩,皮肤却越发光润无瑕,犹如精粹的黄玉。 汗水被蒸腾成氤氲的白气,弥漫室中。 他全身衣物都被烧成灰烬,赤身**,只剩下佩剑和空间袋坠落在地面。 亦无怪乎盛醉香一定要留在外边,原来是为了避免尴尬。 奇怪的是,吴锋所坐的蒲席却并不怕火,如同吴锋一样分毫无伤,甚至没有半点焦痕。 赤剑顷刻间发出一声清鸣。 吴锋陡然感觉到,自身与剑上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联系。 赤剑飞起,刺在吴锋背上,深入半寸,在火光中饮取吴锋的鲜血。 爆响声不住响起,如同炒豆一般。 长剑吸足天阳之血后,赤光灼灼如大日,飞至吴锋向上平举的手中。 眼底隐隐可见剑身上一条火龙在游动,玄秘的符文,浮现在剑体之上。 缭绕吴锋身躯的烈焰如同潮落一般消去。 “赤霄剑。”武魂忌部千殇的声音响起:“你的佩剑竟然也是天下五剑之一。” 吴锋微惊,却并非太过诧异。连罗廷玉的父亲罗甘道都能得到五剑当中的鱼肠剑,以父亲的神秘不凡和神通广大,留给自己的赤剑是赤霄剑也并非太过奇怪。 忌部千殇又道:“这炼天百花图竟有解开神兵宝具封印的功效,赤霄剑属火,在这情境下完全解开封印,我方能认出它来。从今以后,你小子算是多一件杀器了,若能与它完全契合,以你现在镇野八重天的修为,就可以独自击杀征天一重天的高手。” 吴锋问道:“那么完全契合需要多久?” “少则五年,多则十年罢。”忌部千殇答道。 吴锋再次感到这位先祖生前脑子恐怕也缺根筋,怪不得被云家先祖困死在地宫里。过了五年或者十年,自己早该征天了好不好? 不过有一件神兵在手,对于战力终究是大有帮助的。 经过这一番修炼,吴锋不但排出了体内的隐患,更令境界巩固,神识也有所加强,更是解除了赤霄剑的封印,收获一件无上神兵。 正当吴锋为此心中隐隐欣喜,快意地摩挲着光润的剑脊之时,忌部千殇却又开言:“然而,你终究是被那个小妖女算计了。” 第三百六十九章因果 吴锋愕然。 这时候他才想起从空间袋中取出一套衣衫穿上。 他和忌部千殇的交谈发生在神识之中,外头的盛醉香倒是不可能听到。 “怎么?”吴锋问道。 “小妖女的天香**,与依靠灵药揠苗助长实际上没有什么实际差异。她创出这套法门,自以为找出一条前人未曾发现的终南捷径,但实际上却是斩断了成圣的可能性,现在她已二十多岁,想必已经发觉这点。” “她用天香**为你提升境界,不但是助她越发完善所谓的天香**,也在你体内埋下了相同的祸患。你在稳固修行的时候,从体内挤出的毒水中不但含着体内的杂质和天香**遗留的隐毒,更有赖以成圣的圣根。” “当时老子尚有些疑惑,时至今日,才看清她这一套的本质。小妖女想来不知道一个武魂,也有这样的眼力罢。” 吴锋骤惊:“但她若忌惮我的话,在北极时完全可以不救我,任由乔北溟对我进行处置……” 忌部千殇冷哼道:“你小子太蠢。她自然是爱惜你的才华,也希望你在中原搅风搅雨,将中土搞得更乱,魔门才有机会。然而你如果成圣的话,天下极可能落入你手,她便假装好心,实则斩断你成圣之路。横竖她是没甚希望成圣了,也来坑你一记。” 吴锋一向自负智谋,却被先祖说蠢,的确不服气。但方才他也确实是未曾多想便说出,或许因为是在神识中对话的缘故。 他又问道:“先祖说没甚希望,是全然不可能?” 忌部千殇道:“也不见得。靠灵药大幅提升境界者,并非没有成圣的。你是天阳之体。能斩杀气运者夺取气运,如果心志足够坚定的话,也有可能破掉此关,逆势成圣,但难度可就要大得多了。” “这样就行了。”吴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小子……”忌部千殇怒道:“她都这样害你,你却不当一回事。老子的神魔一念玄功讲求的是坚守本心,你却被美色所迷。老子当年可不是你这样……” 吴锋平静道:“坚信自己必能成圣,亦是本心。神魔一念玄功讲求无敌信念,这等小事,怎能让我不得成圣?无非是多些困难,以求道意志粉碎便是。” 忌部千殇闻言,反而愣住,好一会才道:“你真不是被美色所惑?” “若真的有必要的话,就算比她更美十倍的女子。我亦会断然杀死,没有一丝一毫的心软。但盛醉香为我提升境界,亦对我目前颇有帮助,至少若不是提升了境界,之前燕冲天就不好对付,也只能说有利有弊。这等事情,尚不至于怀恨在心,时时想要复仇取其性命。”吴锋回答得十分决然。 “真有这等决心。自然是好事,老子也相信你这小子终能成圣。只怕你是想掩饰自己的怜香惜玉之意。”忌部千殇哼道:“不过。如果只是对她进行小惩,你不会介意罢?” “小惩?”吴锋嘴角露出笑意,但想到这个先祖惯于胡说八道,又道:“可别说是始乱终弃什么的。” “哼,能玩过再甩,自然是不错。这样的尤物想来滋味亦非同寻常。可惜你这小子不如老子无耻,做不出这种事情。”忌部千殇冷冷道。 “她拿你做试验品,这过程中却也在你们之间种下了因果。这因果你可以不要她偿还,但也可以选择让她偿还。” “既然你的佩剑是天下五剑中的赤霄剑。你是否想过,你那枚妖灵之戒。并不是仿品,而是正品?” 吴锋听得此话,先是身躯一震,但随即意识到,如果只是仿品的话,威力也太大了些,召唤出的凤凰火,竟然可以将忌部千殇的武魂技都转化成幽冥鬼火,烧得老妖皇的残魂西去往生。 须知老妖皇生前可是圣级高手,残魂又得冰海之地利。 吴锋道:“然而正品藏纳的应当是九尾狐之祖的魂魄,但这戒指的本命妖灵却很虚弱,绝非九尾狐,甚至也无法召唤出来,只能用神识与潜藏其中的它对话。” 忌部千殇道:“因为妖灵之戒早已损坏,真魂离去,不知在何方。如今藏纳其中,掌控各种鬼怪力量的,不过是戒指本身生出的新灵罢了。正是因此,它才会被当作仿品。” “那么……”吴锋问道:“我若将真魂寻回,便能恢复其全盛时的力量?” 忌部千殇道:“但也须得防备反噬。现在它威能未复,有老子在你身边足可压制,你全然不需担心。全盛的妖灵之戒,却须得你自己成圣才能压制住。” 吴锋点头:“原来如此。但与给盛妖女一点小惩又有什么关联呢?” 忌部千殇道:“妖灵之戒讲求的也是一个因果,你取用它的力量,便要承受可能被反噬的后果。盛妖女通过功法来算计你,与你之间生出因果,你只需将一种药粉不动声色地弄到她体内,便能使这因果之力强化到即便是失去真魂的妖灵之戒,也能控制的地步。” “那么当她心神虚弱之时,你便可以趁虚而入,控制她的心神一段极短的时间,以了结你与她之间的因果。至于你拿她怎么办,就由你自己决定了。” 虽然是神识中的话音,吴锋却明显地听出当中的邪异意味。 但他却突地怦然心动,觉得对盛妖女取得一次主动也不错。 哪怕对于这种程度的算计不以为意,然而被这妖女算计,心底里无疑是不痛快的,给她一个教训,亦是好事。 与此同时,他依然在乎与盛醉香之间的交情,但曾经浓厚的感激,却因得知对方算计自己而消隐无踪了。 “那么,药粉需要些什么材料?”吴锋询问道。 忌部千殇发出笑声:“其他的材料都能从大一些药铺里买到,而最关键的主药,就是你自己的天阳之血了。” 又道:“可惜了,恐怕你小子还是不敢真刀真枪地上。武魂虽然大部分时候处于沉睡状态,但你却不知道老子何时醒来,须得到了征天境才能靠自主的意志完全压制武魂意识。你现在不过镇野境界,倘若睡了那小妖女,又封不住老子的感知,就给你祖宗表演大戏了——你小子脸皮这么薄,又哪里做得出来?哈哈哈哈哈……” 第三百七十章夜谈 源随筠发力扯了扯被子,将自己卷紧。 然后宫竹心猛地打了个喷嚏。 源随筠转过头,发现对方大半个身躯都露在被子外头,这才想起好朋友体质虚寒,连忙将锦被让过去。 “我睡地上吧。”源随筠苦恼道:“房里也不是太冷。” 言毕穿上外套,自己躺到床下去。 作为冥竹谷的世子,源随筠从小就喜欢把最好的东西抓到手里,无论是美食、玩具、衣服,还是服侍自己的漂亮婢女——哪怕对于男女之事他还基本不懂。 小时候亲弟弟和他一起睡,他便为了争被子将弟弟打哭。 所以哪怕是和最好的朋友睡在一起,也会下意识地将被子都卷到自己身上。 宫竹心无奈地看他一眼,接受了对方的决定。 “小重。”宫竹心突然道:“你是真吃醋了?” “小纲你也不是一样,只是没我明显罢了。”源随筠答道:“香香姐那样的大美人儿,谁能不喜欢。” 源义重,字随筠,宫广纲,字竹心,所以两人互相唤作小重和小纲。 “是啊。”宫竹心叹了一声:“可我是宇都宫直系唯一的血脉了……” 源随筠深以为然地道:“对,你肯定是不能入赘的,还是听我爹的话,娶了我那个姐姐吧。她虽然脾气有点急,长得却还不错。” 宫竹心道:“我自己没脾气,性格什么的倒也不在乎,不过呢……” 他陡然露出一丝玩味的微笑:“你姐是平胸啊。” 没有因为抢被子而和宫竹心打起来的源随筠听到这句话,如同箭一样窜上床去,和宫竹心扭打一气。 好一会两人才分开,宫竹心脸上发汗。气喘吁吁。 源随筠却是知道宫竹心说得本来就是真心话,和盛醉香波澜起伏的身材比起来,自己那老姐简直可以当搓衣板用。 他狠狠地剜了宫竹心一眼,却是再次滚到了床下边。 “对于那两个小子,小纲怎么看?”源随筠问道:“说起来,香香姐竟然对姓苏的没什么兴趣。” “姓苏的该是只兔子吧。估摸着喜欢姓吴的。”宫竹心调匀气息,答道:“所以对香香姐不太有好脸色,香香姐也不是那种热脸贴冷板凳的人。” “李家小子是独苗,终身大事可不由他自己决定。至于那吴锋一看就傲气得紧,不管是入赘还是被逆推都不会接受吧。”宫竹心笑起来:“小重你放心好了。” 源随筠点头:“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对于芦名今后的方向……” 宫竹心将手伸到床下,捂住了源随筠的嘴,然后弹指飞出几道符箓,隔绝了声音,才神情慎重道:“以后说话经过脑子!你可一点都不像你那老谋深算的爹。声音都没封住。怎么能说这个。” 源随筠向上摊开双手:“好吧,我忘了。看起来,芦名攻打雪岭十馆是一定的了。” 宫竹心道:“是啊,一旦芦名攻灭了雪岭十馆,就该将势力探入建州,与冥竹谷正式接壤了。” “我的确担心这点,没有永远的朋友。”源随筠叹息一声。 宫竹心平静道:“开战不会那么快的。别忘了,灭掉雪岭十馆之后。芦名教与冀辽之地的北燕也接壤了。” 源随筠问道:“小纲你的意思是……” 宫竹心微笑:“第一妖女和第一仙子之间,一定要决一个胜负。香香姐对于尚清影可是很有执念呢。” 源随筠道:“你是说。不用担心芦名对冥竹谷动手?” 宫竹心在枕头上晃了晃头:“哪怕攻灭了雪岭十馆,与北燕的接壤边界长度也很有限,不利于进攻。当香香姐意识到用兵不便的时候,也许就会考虑侵占冥竹谷的土地……如果要杜绝这种可能性,有三个办法。” “说罢。”源随筠道:“别卖关子。” 宫竹心眼神聚焦在屋梁上:“其一,是让你爹把你嫁到芦名去当倒插门女婿。改立你弟弟当继承人。这样芦名和冥竹谷的利益就完全绑在了一起。” “对于香香姐来说,有冥竹谷的少爷入赘,对于芦名教的声望有极大的帮助,只要用一些正确的手段,她不会拒绝这样的联姻。何况。你勉强也符合她的那个可爱男孩子的标准。” “呸……什么馊主意。让我那个比猪还蠢的弟弟当冥竹谷继承人,亏你想得出来。”源随筠怒骂道。 宫竹心无奈:“我不是怕你相思成疾,想成人之美吗?不然的话,第二个办法就是让你弟弟去入赘,不过你弟弟那么傻,她看上的可能性得小得多了。” “更糟糕。”源随筠哼道:“我可以得不到,但怎么能便宜小久那个猪头?他只配一辈子给我做苦力。” “那么……”宫竹心缓了缓:“就只剩下第三个办法了——趁芦名还没和北燕开战,冥竹谷先和北燕结盟。同时结盟两强,周旋其间,令双方保持均势,冥竹谷才有机会消化周遭的小势力,以及内部不稳定的豪族。不然在两强压力之中,将毫无扩张空间。” “不过这样做的话,香香姐可就再也不会对咱们这么温柔了。盟约只剩下利益,不会再有其他。至于尚清影,那可是出名的生人勿近,你如果想要占便宜该是天方夜谭。” 源随筠的目光一亮,却又随即黯然。 他明白宫竹心提供的是最好的策略,但他所说的后果也必定发生。 他们这些出身名门的少年,早已看透人情不过是利益的温情伪装。但当残酷的现实逐渐迫近的时候,仍会为世事而感到无奈。 “我会和老爹说的。”源随筠叹息一声,又笑起来:“趁着还没有剑拔弩张,我是不是该找机会揩几次油?不然真亏了呢。” “不怕揍就去吧。”宫竹心道:“我支持你。” 又道:“就说是你自己想的,别提到我。我欠休昭大叔的,替他出谋划策也算是小小回报了。” 源休昭嘻嘻一笑:“明白。” 宫竹心仰头望着房梁。思绪飘荡。 他只有几岁的时候,智勇双全的父亲在一场稳居上风的战斗中却被敌方的刺客以冷箭射中,不幸殒命。 随后宇都宫领内便陷入了大乱,四大护法中的蓝衣护法夺取了主城,各地豪族纷纷割据。 他得到紫衣护法的庇护,但亦不能返回本城。 冥竹谷主源休昭本是他父亲的宿敌之一。却在这个时候站了出来,声称不忍见最出色对手的遗孤被奸人所欺。遂出兵攻入宇都宫领内,与紫衣护法一同击走蓝衣护法,夺回宇都宫主城,平定压服各方豪族,并且阻遏住宇都宫周边几个试图趁火打劫之势力的攻势。 家臣建议源休昭借机灭掉宇都宫,至少也要侵占宇都宫的部分领地,却被源休昭断然拒绝,寸土不取。 源休昭委派紫衣护法作为宫竹心的监护人。并通过谈判,令蓝衣护法亦为自己夺取主城的行为而引咎辞职,让位于其子。 时人皆以源休昭为一代君子。 宫竹心曾经也这样认为,并对“休昭大叔”感激涕零。 但当十五岁的他仍旧不能亲政的时候,他就意识到问题了。 源休昭实在是老奸巨猾。 宇都宫和冥竹谷实力相近,他绝不可能一口气吃掉。如果打着大义的旗号却侵占别人家的土地,虽得小利,却要被当作趁火打劫的伪君子。 他任命紫衣护法作宫竹心的监护人。正是为了架空宫竹心。之所以不惩治蓝衣护法,只逼其辞职让给儿子了事。源休昭的解释是蓝衣护法的家族势力太大,久战兵疲,攻城不易,不如息事宁人。但真相却是害怕紫衣护法因此坐大,所以留着蓝衣护法进行牵制。 而源休昭就能以宇都宫一派恩人的身份,不断向宇都宫提出借兵的要求。以平定冥竹谷领内的豪族,或者攻伐周边的小势力,而宇都宫亦不可能拒绝,还须得自负粮饷。 这样一来,源休昭不但取得了实利。还获得君子之名,两全其美。 而他屡次提出要将女儿嫁给宫竹心,自然也是明白随着宫竹心长大,必然得让他亲政,在此之前须得将宫竹心牢牢绑在冥竹谷的战车之上。 但纵使如此,宫竹心的心中也没有丝毫的怨恨。 哪怕他须得装作一个平庸的少年,不敢令源休昭发现自己有着胜过父亲的智谋。 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源休昭的儿子源随筠,这位一向骄纵恣肆的小少爷,却是真真正正地把他当作生死以之的好兄弟。 他知道自己天生九阴绝脉,很可能活不过四十岁,而糟糕的身体也令他哪怕亲政,也不易整合复杂的家中局势。 然而源休昭却必定死得比他还早得多。这冥竹谷的一代英主,却因为亲涉险地刺杀强敌而身中剧毒,排毒的过程中又走火入魔,留下隐疾,虽然平时看起来没什么异样,但实际上却只剩下十年左右的寿算。 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冥竹谷将完全被他的好兄弟所掌握。 “小重。”宫竹心突然道:“我在想,如果你能取得天下的话……” 他愿意用一生时间来辅佐这位好友,作为隐形的智囊站在他的身后。只要冥竹谷强盛,宇都宫的情况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太遥远了。”源随筠道:“不过你肯帮我的话,我还真有几分信心。” “那么,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宫竹心露出与他平时柔美形象完全不同的诡异笑容:“不如把第一仙子和第一妖女都抓来当老婆?这个级别的美人,大概是年纪再大也不会老的。” “哈哈哈哈……”源随筠突然长笑了起来:“是个好主意,不过我只要香香姐就够了,尚清影留给你吧。” 两人相看大笑。 他们对男女之事不过是半懂而已,这玩笑般的建议当中其实并没有什么猥亵的成分。 只是承载着两个青涩少年对于天下的幻想罢了。 第三百七十一章伊辉夜 吴锋不动声色地打开门,对盛醉香柔声道:“公主殿下,谢衣已经修行完毕了。” 盛醉香体贴地一笑,再次牵起吴锋的手掌,引着他飞出迷宫一般的地道,又送他直到房内。 “天还没亮呢。”吴锋往窗外望了望,突然邪邪一笑,发力捏了捏盛醉香的玉手:“公主姐姐再让我抱几下?” “死开。”盛醉香娇嗔道,甩开他手掌,扭着纤腰,曼妙娉婷地出去了。 吴锋转回床上。 盛醉香曾一度成为他美好的幻梦之一,得知她算计自己之后,幻梦便悄然破碎。 但以吴锋的早熟,也绝不会为此黯然神伤,不过越发意识到这世界的现实罢了。自己与盛醉香之间交情仍在,但以后如果发生利益上的冲突,吴锋亦不会留情面。 盛醉香是上位者,这样做很正常。而吴锋既然有天下之志,也当早些拥有上位者的觉悟。 至少无条件对自己好的,还有个云大小姐,这就够了。 算起来……死兔子也是?吴锋暗想,随即又想道:不是在考虑女人的问题么,怎么这时候会想到这家伙?真是倒胃口。 吴锋闭上眼睛,很快睡着。 接下来的几日,一般是源随筠和宫竹心这两个小子带着吴锋等三人在会津城内外转。吴锋也找到机会,从药铺悄悄买了材料,配出忌部千殇让他配的神秘药粉,准备找机会暗算盛醉香一下。 盛醉香刚回到会津城,不但要筹备寿宴、迎接新赶到的客人,还有教务要处理,忙得不可开交。 但寿宴前一天,她仍是抽出空闲。陪着少年们一起游玩。 李询自从在盛醉香遭遇刺杀时,将妖女抱了一下之后,现在被盛醉香看他一眼就会脸红,让吴锋不由担心这小子是否真的动情了。 虽然十三四岁的孩子应该不懂这个……不过吴锋自己与梦绮舞、云海岚谈情说爱的时候不正是这个年纪么? 李询既然在智力上与吴锋一样属于早熟的类型,便实在不排除感情上同样如此。 正思忖着的时候,几个人影从天而降。落在城外宽阔的驰道上。 盛醉香正打算带几名少年出去跑马,这些人恰好落在他们的前方。 最前面是一位瘦小文弱的孩童,脸蛋却甚是精致,如同粉玉雕成,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后面几人则都是仆从打扮。 “看来就是这里了。”这孩童声音脆嫩如酥,软绵绵地,十分好听。 盛醉香一讶,随即看见这些人的身上都佩着绘有竹雀图案的腰牌,这是仙台魔宗的标志。 她美眸微转。刹那就意识到这是谁了:“是小辉夜?还是挺幼小呢。” “我十五岁了!”小家伙咬了咬牙,强调道,然而声音依然嫩得不行,微微鼓起的腮帮,更是让人感觉到掐一下就会滴出水来。 瞧他的模样,怎么也不像已经有十五岁的样子。吴锋看他明显觉得比李询还小。 这小家伙自然就是伊中棠的嫡孙,伊千阳之子伊辉夜,仙台魔宗的未来继承人。 “气鼓鼓的好可爱。”盛醉香露出喜欢的神情。跳下马背,凑过去道:“来。让姑姑抱抱。” 伊千阳是她的义兄,伊辉夜从辈分上算自然是她的侄子。 伊辉夜哼了一声,猛然退开去:“你这女人别碰我!” 源随筠和宫竹心都对他露出不爽的神情。苏洗岩对盛醉香哪怕不太友善,至少也未曾表现得如此明显。 伊辉夜猛然从怀里取出个黑布包,扔给盛醉香道:“这东西可值五座城堡和万顷牧地,别搞丢了。” 盛醉香探手接过。嫣然一笑。 吴锋等人都不由讶异。 天文之乱时,芦名教从仙台魔宗夺取了大量的土地。看来盛醉香是将部分土地归还给了仙台魔宗,来换一件东西,可是又有什么东西值这个价? 然而这属于芦名和仙台之间的私事,几人当然不好寻问。 “小辉夜。别老是一副气呼呼的样子。知道你为什么长不高吗?”盛醉香露出揶揄神情道:“就因为你喜欢生气呢。” 伊辉夜哼一声:“对你这女人哪有什么好脸色?要不是你设计扰乱我们伊家,仙台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天文之乱和盛醉香脱不开干系,稍了解内幕的人都知道。然而伊辉夜作为客人过来,竟然当众提起此事,这小子也实在不识大体。 后方有老仆扯了扯伊辉夜的衣角,试图阻止他说话,他却全然不理。 盛醉香露出无辜的神情:“你爷爷和爹爹对立,厮杀起来,香吉娜姑姑不过是为了芦名的生存而选择了立场罢了,怎么就被你恨上了?” 伊辉夜没好脸色道:“你自己明白。” 又道:“我不会在寿宴上削你面子,这里人不多,该说的话我现在就说了罢。现在仙台和芦名暂时和睦,但这笔帐我们早晚会讨回来的。” 盛醉香闻言,却是心觉有趣,道:“好好好,就算我头上,那怎么讨?现在仙台势力可还比不上芦名,你爹爹的表现也实在……” “爹爹不行,还有我。我若做不到,可以留给我儿子。”伊辉夜冷声道。 “你儿子?”盛醉香笑得花枝乱颤:“你才这么点大……” 伊辉夜很是认真地道:“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什么不能算到我儿子?” “我决定了,以后有了儿子,就给他起名叫伊政宗。伊政宗,这是仙台中兴之主的名字,我为未来的儿子取和先祖一样的姓名,意味着他一定能重现仙台制霸北莽的辉煌,并开创超乎以往的伟业……”伊辉夜越说越起劲,小脸涨得通红。 盛醉香打断他的话:“你们伊家不是有坑爹的传统吗,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你寄希望于儿子,小心他成长起来之后,首先坑惨你呢。” 伊辉夜好像被鱼骨头卡住喉咙一般,陡然呛住,不知道怎么回答。 盛醉香趁机上去摸了摸他的头:“听说你小子从小到大都挺文静的,该是这么多年憋坏了。怨气都吐出来了罢,寿宴上可要乖乖的喔。” 第三百七十二章寿宴 城主府的正堂内,金碧辉煌。百桌筵席绕殿而设,却丝毫不显拥挤,足见殿宇何其宽广。 偏东侧的歌台上铺着金丝毡毯,戏子和歌女在上头连台献艺。盛放着灵晶的宫灯满布殿中,发出九彩的光芒,在屋梁上垂下的长长水晶流苏折射下,越发显得光怪陆离。 殿宇内的立柱尽数用金箔装饰,贴有红纸剪成的福禄寿三字,侧畔摆有松柏盆景,墙上贴着寿联和仙鹤祝寿图。桌上铺满大红的台布,摆着长寿面、寿桃、寿糕等物。显示出芦名教虽是胡人,但在风俗上已经深受中土文化影响。但菜肴仍多是烤全羊这样的草原菜色。 作为寿星的盛宣怀却并不在大殿内入座,而是在里屋另开一席。他将脊背往后紧靠在皮背太师椅上头。椅背后倾略弯,以适合老人佝偻的脊背。 这曾经的魔门第一辩士,年纪轻轻即平定芦名内乱并将其带向辉煌的英主,北莽战场上的名将,如今却神情疲倦,不住地低低喘息。须发尽白,形容枯槁,显得比真实年龄还要苍老许多。 重要的客人们纷纷上来敬酒,但盛宣怀如今重病在身,只能略略抿茶回应。 就连对芦名心怀怨恨的伊辉夜,在这时也在表面上显现出恭敬。 临行前,祖父伊中棠曾叮嘱过他,哪怕对芦名有再多的怨恨,也不能对盛宣怀无礼。因为那是和祖父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盛醉香如同一只红蝶一般在各席之间游走,尽量令所有客人都不感觉自己被怠慢。但大部分时候,她那微碧的眸子,却是凝视着苍老的父亲。 “父亲大人今天精神不错呢。”她柔声对盛宣怀道。 盛醉香指的是盛宣怀没有在寿宴上当众吐血。 “嗯。”盛宣怀应道,却是将细微的声音传入盛醉香耳中:“现在你是芦名之主,当爹的怎能让你在客人面前丢面子。” 盛醉香闻言。心中一涩,暗暗叹息。 她知道盛宣怀对于她的做法依然不满。 盛宣怀相信伊中棠的金色梦想,并且愿意陪着伊中棠赌一把。如果赢了,芦名可以得到多得多的土地,如果输了被人赶回北莽,至少也曾为了少年时的梦奋战过。此生无悔。 盛醉香也承认伊中棠的计划并非没有可行性。集合魔门全部力量南下,利用武者和修真者的矛盾,避开锋芒最锐的北燕,至少很有希望解决掉杨麒,将黄河流域收入手中。 但盛醉香不甘心。她急于正式得到芦名教教主的位置,更是不愿以仙台附庸的身份与尚清影争雄。 少女的骄傲,使得她一手策划了天文之乱,不但令芦名独立出来,更将伊中棠的皇图霸业化为落月流烟。 盛宣怀认为女儿的做法缺乏远见。只看重眼前利益。但自视极高的盛醉香却坚信伊中棠做不到的事情,将由自己完成,自己不但要统一北莽,更要夺取天下。 然而盛醉香看着父亲这般模样,仍是不由暗暗心痛。 她知道父亲时间不多了。 如今芦名教的权力已经归于她手,盛醉香自然希望父亲能够多陪她一些时日。但心底却也十分清楚,以盛宣怀的病情,加上年事已高。该是撑不了几年。 吴锋和李询也与盛家父女坐在同一席,苏洗岩却坐到了另一张桌上。 以吴锋的身份。实际上并没有资格坐在这里。但毕竟这是身为教主的盛醉香意思,也没有人提出异议。 这时,吴锋和李询也上来给老人敬酒。 “草海吴锋,敬盛老教主一杯。”吴锋从容道:“祝老教主身体康健,颐享天年。” 李询则是笑得极甜,显得十分乖巧。小嘴如同涂了蜜一般:“小竹子给盛家老伯伯拜寿了,祝老伯福星高照,福寿双全,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 伊中棠的孙子伊辉夜恼火地看往这边。盛宣怀和他爷爷一辈,所以就他一个人莫名其妙地矮了一辈。 盛宣怀将沧桑的眸光投向两名少年。 忽地,老人竟是身躯一震,低声喃喃道:“真像……” 两人都一诧,随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吴锋自问和小鼻子小脸,精致得像个瓷娃娃的李询实在长得一点都不像。 却见老人艰难地挤出一丝笑容:“努力罢,未来是属于你们年轻人的。” 言毕,将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 之前有人上来敬酒,他都只是点头示意,然后轻抿一口茶。 现在盛宣怀这样表现,足显示对这两个小子青眼相看。 哪怕是对吴锋和李询都极为喜欢的盛醉香,对于父亲的表现也感到讶异。 盛宣怀却是突然身躯开始颤抖,嘴唇飞速嗫嚅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盛醉香知道父亲的暗伤又开始发作,急忙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捂住父亲的口唇。 当手帕松开的时候,已是染满了鲜血。 盛宣怀因逆练顺天神策失败,导致半身瘫痪,更是时常咳血。 盛醉香向一众客人致歉,表示父亲身体不好,虽作为寿星却不能久陪,她先送盛宣怀回房休息。 言毕,亲自将父亲抱起,送至卧房内。 小婢送上煎好的药汤,盛醉香亲手递到父亲口边,让盛宣怀服下。 突然间,老人又咳嗽起来,将药汤喷了女儿满身,盛醉香却似完全没有感觉一般。 “爹爹,女儿一定会光大芦名的。”盛醉香饱含着歉意道。 “我相信你。”盛宣怀叹息一声:“你是想问我从那两个小子身上发现了什么吧?” 盛醉香一愣,点点头。 而小婢则极为知趣地退了出去。 盛宣怀又喘息几声,道:“他们两人是相生相克的命相。” 盛醉香一惊:“就像爹爹与伊……义父那样?” 她终究是没有在父亲面前直呼伊中棠的名字。 盛宣怀叹道:“是啊。所以我才说他们和当年的我们真像。唉,转眼就是五十多年了。” “当初传爹爹命数之学的那位奇人这么说的时候,我并不相信,因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背叛大哥。没想到所谓相生相克,并不局限于己身,反倒是由你这个做女儿的来应验……” 盛醉香问道:“如此的话……吴锋和李询命运纠缠,以后也许会成为生死之敌?” “是这样。”盛宣怀道:“你义父因为被你算计,功亏一篑。但他们的崛起,应当在中原,中原的位置比起北莽要好太多,这两个小子气运亦十分浓厚,说不定其中一人为另一人做嫁衣,而另一人真能取得天下……” 盛醉香眼中陡然射出杀机。 “我若现在就除掉他们又如何呢?” 涉及到争夺天下的话,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心软,纵然吴锋和李询都是极对她胃口的美少年。 盛宣怀伸出手抚摸女儿柔顺的红发,叹道:“香儿,你从小就是这样,为了自己的私心,可以对任何对你好的人下手,却不想清楚长远的得失。我只是说有可能,但中土气运雄厚,实力强劲者又少了?江东马千城,河北尚清影,蜀中王全斌,哪个不是有天下人的气派?更不用说西漠还有个斯库里在虎视眈眈。他们两人成长起来,亦能牵制中土的雄杰,然而天下大势究竟如何运行,却也不是我能说清楚的……” “命数之学,何等玄奥,如果各人的命运完全可以预测的话,奋斗又有何用?” 说到这里,盛宣怀却是突然笑了起来,笑容中含着看透世情的苍凉。 盛醉香回到座位上,心中却暗暗恼火。 她知道父亲的言外之意。 盛宣怀承认女儿的手腕在自己之上,却并不看好盛醉香的野心,甚至认为盛醉香的综合能力比起伊中棠都有差距。 他并不是笃定吴锋和李询之中必有一人能结束乱世,统一天下,只不过是对盛醉香缺乏信心罢了。 这越发激起了盛醉香的好胜之心。 一定要尽快开始与北燕的对决。只要能击垮尚清影,自己的声望和势力必将直冲天际,“一剑霜寒十四州”,全取中土的梦想,将很快成为现实。 而对于吴锋和李询这两个小子,盛醉香也有不服气之处,因为她隐隐感觉父亲对他们都比对自己要看好。 别人家的孩子,哼……亲生的女儿就这样不中么?盛醉香气恼地想道。 第三百七十三章果断 主桌上的酒水并不是一般的酒,而是所谓的仙酿。 味道倒不见得比普通的酒好到哪里去,但普通的酒哪怕再烈,修炼高手也很难喝醉。 而既然是仙酿,就该能醉倒高手才对,因此里面还有特别的迷幻物质,并不只是酒力。 李询并不知道这点,仗着跟着吴锋混了半年已经将酒量练出来,喝得颇是多了一些,结果醉得如同一滩烂泥一般。 当饮宴完全结束的时候,已是深夜。 灌了不少醒酒汤的李询,依旧是半梦半醒的样子,嘴里还不时发出几声模糊的咕哝。但醉态可掬的模样,却越发显得秀美可爱。 盛醉香饮得亦不少,脸上也带着几分酡红,有些微醉。 她亲自送李询回到住处。 这时李询亦渐渐清醒过来,眼神朦胧地瞧向盛醉香,醉后的他声音越发脆嫩酥软:“妖女姐姐?” 盛醉香很喜欢被这样称呼,笑道:“小可爱,醒了?” 李询点点头,想起被盛醉香温软的玉手一路牵着过来,不由脸上又热烫,但在酒意刺激下,却是抑制不住地轻声道:“妖女姐姐今天好漂亮呢。” 盛醉香知道这小家伙内心羞涩,不是吴锋那样信口就能称赞女子美貌的性子,听他这样说,越发心中微热,凑近身躯,抚摸起了李询的头顶:“小家伙,喜欢姐姐吗?” “唔……”李询愣了愣:“喜欢。” 说完,脸上变得更红了,如同朝霞一般。 这样可爱的少年,实在让人无法相信他长大后将成为一代雄主。 但盛醉香知道,自己的父亲小时候也是这种性子。从李询的家学渊源,以及他小小年纪就表现出的惊人才智来看。除非不幸殇折,不然日后必定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那么……”盛醉香露出妖魅的笑容,看得李询暗暗失神。 但就在这时,盛醉香自己却心中慌神了,感觉到脑海中一片迷惘,不知道该做什么。 她毕竟其实完全没有经验。 鼓起勇气。盛醉香一把揽向李询的腰,让这目前比她还矮半个头的小家伙将脸颊埋在她胸口,随即那触感让盛醉香的俏脸变成了绯红的颜色。 李询似乎感到呼吸困难,哼唧了一声。 他突然挣扎起来,将脑袋偏开,颤抖着声音道:“这样……不……不太好吧。” “有……有什么不好的?”盛醉香红着脸道,脖颈上泛出细密的汗珠。 “我也不知道……”李询咬着牙道,喝过酒之后,盛醉香身上香气越发浓烈。迷得他脑袋眩晕。 他看似步步后退,实际上却是被盛醉香推着向前,突然身子一偏倒在了床上。 小家伙睁大着眼睛瞧着以水汪汪的美眸注视着自己的大美女,心中有忐忑也有渴望。 对于男女之事他并不明白,但此刻却又似乎隐隐知道了什么。 正当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一道人影如同旋风一般掠了进来。 “小竹子,那天晚上你对我说了不要的,可不要出尔反尔噢。”吴锋对李询笑着道。 他心里觉得李询现在太小了。要是真发生了什么,大概会给他留下心理阴影的吧。 吴锋不知道的是。李询后来娶妻成家之后,想起这天晚上没有发生什么,便会有一股阴影浮上心头…… 李询愣愣地躺在床上。 随后吴锋抓起盛醉香的手,将她拖了出去,压低声音道:“公主殿下也喝醉了。” “醉了?好像……是有点吧。”盛醉香呢喃道。 她身形一偏,糊里糊涂地。两人不知怎么就又穿过数重院子和柴门,撞进了吴锋的住所。 “小竹子还太小了,有什么事放开他,冲我来吧。”吴锋开玩笑道。 “小子你说真的?”盛醉香媚眼迷离,玉手压在他肩头:“你拿自己来换他的话。也不错。” 吴锋长得不如李询可爱,但是漂亮程度却是过之而无不及。盛醉香想到这小子女装时风华绝代的模样,更是会忍不住怦然心动。 听到盛醉香的话语,吴锋陡然一愣。 盛醉香眼波似烟,酥胸轻颤,向着他逼过来,令他不住后退。 而后吴锋便听见咚地一声。 盛醉香双脚离地稍稍悬浮起来,保持可以俯视吴锋的高度,然后将一只手抵在墙上,挡住了吴锋的去路。 “真的还是假的?”盛醉香眼波突然火热起来,好像能烧透吴锋的心坎。 “公主姐姐,这……”吴锋嘴唇翕动。 妖女动真心当然几乎不可能,可她今天这副样子,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说不定是真想发生那种事情也说不定…… 毕竟魔门风气开放,并不像中土那样将贞节看得太重。 想到盛醉香仍是冰清玉洁之身,吴锋陡然感觉到心头一热。 他猛地探出手,揽住了盛醉香的纤腰,将她拉了下来。 如今吴锋已经十七岁,个子比起盛醉香要高。他眼神中透发出一股魔性的魅力,令盛醉香心头一颤。 她感觉到一阵恍惚,便被吴锋拦腰抱起,然后扔到床上。 盛醉香这时候才意识到吴锋竟然打算采取主动。 她被父亲说了那一套话之后,恼火之下,生出一个奇异的想法。如果能将吴锋或者李询强推掉,夺取对方的第一次,而对方又看到那怵目惊心的点点落红,当会在道心上被刻上无法磨灭的痕迹,在气势上被她压住,无论以后成就多高,也得乖乖地做她的裙下之臣。 但是毕竟盛醉香毫无经验,并且对于男女之事其实隐有抗拒之心,所以真要执行的时候反而敲起了退堂鼓。看到李询醉得晕乎乎的,所以选择拿李询下手。 而吴锋想要逆转攻守之分的时候,盛醉香却是怔住了。 盛醉香明白这种事情如果让男方主动,她在道心上便不可能压制住对方。 然而吴锋此刻魔性的眼神,妖异的笑容,以及清新的男儿气息,都令她周身发软,心中激烈挣扎却是难以动弹。 转眼吴锋便逼近过来。 她猛地闭上双眸。 (真的要把自己第一次交出去吗?) (小谢衣这么漂亮……也不算亏吧?) (他打不过我的,等会儿再压住他也不迟……) (不行,还是算了。什么馊主意,第一次怎么能那么随便,计划取消……让他占点小便宜就行了,然后把他揍一顿了回去。) 心中正乱想着,盛醉香突然感到身躯被吴锋发力翻了过来,而后屁股上传来一阵痛感。 啪啪啪的震响流于室中。 盛醉香陡然俏脸涨红,发出一声高亢破云的尖叫。 像她这样的妖女,哪怕真的与男儿尽鱼水之欢,恐怕也只会越发慵懒娇媚,楚楚动人。而吴锋迅雷不及掩耳地给她来了几下,却是一下就破掉了她平日里的华贵气场,更是将她打得懵住了。 吴锋收了手,露出得意的神情,长笑起来。 终于让你吃了点亏,何况…… 忌部千殇对他说过,那种药粉口服无用,会被肠胃消化,须得通过皮肤进入体内。 然而皮肤直接接触的话,盛醉香必然察觉。 他在打屁股的时候,顺手把药粉涂在手上,然后通过内力震荡,让药粉微尘透过盛醉香的衣裙,自毛孔进入她的体内。 极度尴尬羞惭之下,盛醉香六神无主,根本没法发现吴锋在她身上动了什么手脚。 然后正在回味拍击时的微妙触感的吴锋顷刻呆住。 苏洗岩一袭月白色衣裳,摇着折扇,如同风前玉树一般翩翩步了进来。 他脸上全无酒意,看来没喝多少。 “很有意思呢。” 苏洗岩眯着眼微笑道,然后收起折扇,飘身过去,在还没回过神来的妖女身上也给啪地来了一下,惹得盛醉香再次惊声尖叫。 然后这死兔子猛然向吴锋飙了过来。 吴锋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被抱住,然后两瓣温软的唇贴上自己的嘴,一根温软的舌条试图猛攻进来。 动作比起盛醉香要快得多,也要果断得多。 他顷刻毛骨悚然。但刹那间想明白了什么。 吴锋停止了挣扎和阻拦,任由舌条长驱直入。 与此同时一个声音在吴锋脑海中响起:“我是女儿身,你这榆木脑袋!” 同修刀剑合璧,两人之间建立了极高的默契,可以用神念直接传音。 吴锋回应道:“前一瞬间我猜出来了。” 第三百七十四章身份 盛醉香这次没有尖叫,但却完全回不过神来。 其实她不是没有怀疑苏洗岩是女儿身。 然而修炼到她这个境界,能够通过气息来判定性别。从苏洗岩身上的气息来看,明明就该是个男子无疑。 断袖分桃四个字浮上了她的脑海。 如果是这样的话,吃醋也就说得通了。 盛醉香暗思道:对啊,就只许自己喜欢女人,不许人家喜欢男人么? 但是对于吴锋和苏洗岩是这样的关系,她依然一时感到难以接受。 盛醉香悄无声息地飘了出去。 吴锋被苏洗岩堵着嘴,陡然感觉到一阵说不上的舒坦。 但随即感觉到对方又退了开去,不由感觉到一阵空虚失落。 说起来十三岁那次被梦绮舞强吻,吴锋堵住了她舌条没让她进来。现今虽然短暂,却也算得上他的初吻了。 苏洗岩过去将门猛地掩上,看向外边,确定盛醉香已然远去。 “猜我的身份,只有一次机会。”苏洗岩瞪了他一眼道:“猜错的话,我立刻消失。” 吴锋微笑起来:“北燕四飞骑之一,尚清影的影武者甘倾露,是吗?” 一个枕头猛地砸了过来。 而后苏洗岩一颤:“你……作死!” 声音已经完全变成了女儿家的柔美声调。 吴锋真猜不上来的话,怎么会扯上个莫名其妙的甘倾露?以苏洗岩这个名字的姓氏,也该猜测是苏梦枕的女儿苏乱瑾才对。 吴锋笑吟吟地接过枕头,贴过去,压低声音道:“天子峰薛二小姐,幸会。” 苏洗岩这才表情平缓。仍是有几分恼火道:“我都给了你那么多提示,你现在才猜到……” 吴锋无奈地耸耸肩。 的确,他早该想到的。只是因为十三岁时初见死兔子,这家伙就是男儿身份,所以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势,以他的聪明也跳不出来。 苏洗岩曾说自己的父亲是卖油的。吴锋只当开玩笑。然而天子峰峰主薛衣人岂不正是卖油起家的? 除了三大毒圣之一薛衣人,又有哪位宗师高手能够毒技迷药、改装易容、阴阳术数、城塞工事、天文地理、兵机战策、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无所不精? 苏洗岩和齐琪长期睡在一起,甚至洗了鸳鸯浴,竟然没有真正发生关系。若不是女子,又怎么可能?齐琪上次想要对自己说话,立刻被苏洗岩堵了嘴,也是苏洗岩怕齐琪说漏嘴。泄露出自己的性别罢? 至于紫微城之战中苏洗岩急着杀月诗,是因为梅映雪和月诗曾经上过床,月诗完全无法置信梅映雪是男子。所以苏洗岩为了避免吴锋听到月诗的质问,才急于杀死对方灭口。 苏洗岩说月诗心狠手辣,作恶多端,是一只“美女蝎”。然而一般的说法是“美人蛇”。只不过薛衣人绰号“蝮蛇”,那她便是蝮蛇的女儿,如果说月诗是美人蛇的话。便是将自己也给骂了。 风舞泷称呼苏洗岩为公子,而风舞泷又是出身汉中大族。从汉中跑到草原上来的。这样看来,风舞泷本来就是她的属下,公子的意思其实是公主才对。 这一切的一切,汇聚拢来,吴锋才发觉到,对方的身份早已如此清晰。 在舒刃所排的芳华谱上。薛衣人的爱女位居三仙子之列,却没人知道她的真名,只知道有个小名叫阿蝶。 舒刃也只能称呼她为薛二小姐,当然这并不是说她还有个姐姐,而是因为上面还有个兄长薛定锷。所以排行第二。 “那么,请教二小姐芳名?”吴锋露出讨好的神色道。 薛二小姐猛地将吴锋的手掌扯了过来,用指头轻轻在他手上写了“洗颜”两个字。 果然如此。 之所以不让外界知道她的闺名,自然是因为还有苏洗岩这一重秘密身份。 薛洗颜掏出一瓶药水,往脸上轻轻一抹,随后用衣袖擦了擦,本就秀美之极的脸容越发娇美起来,如同仙梦中飘摇而出的容颜,美得令人心悸。 吴锋刹那间感觉到一股几欲窒息的感受。 作为芳华谱十美人首位,盛醉香的美丽已是能倾倒天下男子,但与薛洗颜比起来,却仍显逊上一筹。足见三仙子的容色,确在十美人之上。 “苏洗岩的妹子不算太难看吧?”薛洗颜嫣然微笑,须臾便有倾城之魅。 她不久前曾说拿自己的孪生妹妹来换云海岚,偏偏吴锋当时依然没想明白。 吴锋仅剩的疑问只剩下:她曾经和自己一同下河游泳,并且脱下了上衣,是怎么做到的。 没等吴锋发问,薛洗颜微笑着将抹着药水的手探进了自己的领口。 然后只听刷地一声,一张假的皮料被从她胸口撕了下来,铺在吴锋面前。 现在可以从她的胸部处看到稍稍的尖翘。 为什么苏洗岩的肌肉会比吴锋还发达一点,现在很明白了。 这张皮料被硬化处理,铺在床上时,依然能瞧见肌肉的轮廓,一旦贴上去,胸脯肯定会被压成男人肌肉的形状。 不过比起盛妖女和云大小姐来说,身材的确算不上好。也许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一位女子国色天香的容颜,便很难再给一副完美的身材。 “不怕妖女猜出来?”吴锋又问道。 薛洗颜如同一只小狐狸一般得意轻笑:“没关系,像她那个级别的高手,都习惯于用气息判断对方的性别年龄之类,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违背常识的事情。可是改变气息的秘法,普天之下该只有我爹和我知道呢。” “她现在该以为你和我都是兔子吧……” 吴锋以为她是男人的时候,瞧薛洗颜每个动作神态,都觉着风度翩翩。现在看着她的轻笑,却亦感觉迷人到了极点。 “那真是极好的。”吴锋露出一丝玩味笑意。 他神色悠然,伸出手放到佳人头顶,随着他手指的滑动,薛洗颜发冠骤解,一头青丝如水倾泻而下。 薛洗颜神色微变,欲要飘开,早已被吴锋有力的左手环住纤腰。 见此,她却是不作挣扎,反而将身躯移入吴锋怀中,吐气如兰。 吴锋平时从苏洗岩身上感觉不到半点体香,想来是那变换气息之法不但能将女子体味变作男性气息,亦能让体香完全消失不见。 薛洗颜却仍是口不应心道:“本公子只是帮你解围而已,你想些什么?不然你该被那妖女吃了……” 吴锋拥住她,向她耳孔吐一团热气:“那么,先陪我睡一晚,以后再说好了。” 薛洗颜俏脸登时晕红。 吴锋脱下自己外衣,又将薛洗颜身上外套除下,拉过被子盖上两人身躯,将她静静拥住。 薛洗颜心中纷乱,但见吴锋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便亦不挣扎,只是剜了他一眼道:“刚刚和妖女不清不白,就来占我便宜。” 吴锋微笑道:“醒掌天下剑,醉卧美人边,正是世间风雅之事。” 薛洗颜道:“你想的倒美,我可是蝮蛇的女儿,你就不怕挨上几根暗箭毒死你?” 吴锋轻轻捉住她温软小手,柔声道:“只要你肯陪我,别说几根暗箭,便是刀山火海,又作何妨?如果你哪天当真想杀我,死在你手里,我亦丝毫无憾。” 薛洗颜听得娇躯轻颤,却是说不出半句话来。 她尚未表明身份时,吴锋与苏洗岩一起喝得半醉,也时常相互枕藉而眠,但此时坦然相对,暗陈情意,滋味却是大不相同。 吴锋轻轻弹指,打灭灯火,月华如牛乳般流泻进来。 室内和暖如春,少年少女紧紧相拥,虽未逾矩,却亦无分彼此。心灵之间的契合与交流,只在脉脉无声之间。 第三百七十五章相约 吴锋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到薛洗颜轻轻地扯着自己的衣袖。 虽然没睡多久,他也顷刻醒了过来。 外头天还未亮。 薛洗颜妙目凝望着他,脉脉含情,低声道:“在天亮之前……我得回自己房里去。被小竹子发现了可不好。” 吴锋点点头,突然问道:“草海五峰该曾经是天子峰的支派对不对?” 草海五峰的历史据说可以追溯到武祖时期,如果这不是吹嘘的话,那么最大的可能该是,它本是一个古老大派的一部分。 薛洗颜对于玄机洞中的情况清清楚楚,并能找到草海五峰丢失多年的草海令牌,足见天子峰与草海五峰有着深刻的联系。 薛洗颜应道:“没错,修真崛起之后,武者力量衰退,天子峰才失去了对草海五峰的控制,但有关五峰的资料情报,仍旧记录在天子峰的古老卷宗当中。” “草海五峰太过遥远,恢复控制意义不大。我奉爹爹的命令过来,亦不过是要取回玄机洞中的神器而已。没想到又碰上了你,想要知道你有没有配得上这张脸蛋的手腕,这才陪着你一起发展五峰……” 吴锋悠悠笑起来:“看来爹妈留给我的皮囊还真不错,天子峰的公主都能看上。” “不是还有个盛妖女见了你就跟发情似的?”薛洗颜乜他一眼,道:“她那里手感怎么样?” 若论吃醋,这死兔子无疑比起云海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若不是因为盛醉香,薛洗颜也不至于下定决心表明身份。 “手感真不错……”吴锋佯装顺着她的话头,极有感触地道,眼见薛洗颜竖起柳眉,方才拥紧她道:“可是妖女哪里比得上咱家的兔子可爱?” 薛洗颜不依地挣扎起来。狠狠踢了他几脚,方才温驯地靠在吴锋怀里。 她轻声道:“和我一起回天子峰罢。我会让爹爹把我许给你。我爹起自草野,最知道人才可贵,定然会重用你的。” 又悠悠叹息一声:“你若不愿的话,我便做回你的好兄弟苏洗岩,今天晚上只当什么都没发生好了。” 柔淡的话音。配着她深情款款的眼神,却有着致命的力量,让吴锋几乎要就此应允。 他却是答道:“薛门主确是一代雄杰,可惜我吴锋心中的明主却另有其人。” 话音未落,一柄冰冷的匕首便已抵在了吴锋脖颈后方,也不知从哪里磨出来的。 薛洗颜眼神微冷:“我早该想明白的,你是苏梦枕的人,对不对?苏梦枕可是我爹的死敌,你难道不明白——不为我用。即为我杀?” 吴锋却是笑了起来,伸出手抚摸她的秀发:“都到这时候了还在考验我,我是神堂的人,以你的冰雪聪明,怎可能现在才猜出来?” 两人第一次相遇是在风陵渡,不远就是神堂,而吴锋的武学路子,也和神堂颇为相近。以薛洗颜的博闻强识。哪怕一开始不知道,一同修炼刀剑合璧之后。也该猜出来了。 薛洗颜这才收回匕首,哼了声道:“那该怎么办?我把草海五峰送给你,就让你拿来对付我爹?” 吴锋温柔地摩挲着她的背部。 “最强大的两个武者门派,为什么要一直相互仇杀消耗?如果说嬴家还拘囿于传统,坚持一定要与神堂为敌的话,现在天子峰由你父亲接管。理应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才对。” 他目光陡然沉凝:“待我成为神堂继承人之后,会请苏堂主出面,替我向你父亲求亲。两派化干戈为玉帛,共同争夺这茫茫天下。” 带着磁性的厚重声音,令薛洗颜感到吴锋的胸膛实可依靠。 她低低沉吟:“的确。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只是想要说服爹爹,并不容易……” 吴锋微笑:“如果有你在内部做动作,以影响他的判断,恐怕也并不难吧?” 薛洗颜微怔。 吴锋继续笑着道:“其实我以前曾听说不少对薛二小姐不利的传言,说什么薛门主本人是不择手段的一代枭雄,女儿也……” 薛洗颜哼了一声,道:“那些脏水,我也听得多了。” 吴锋道:“直到今天我才完全确信,那些都是一派胡言。天子峰的公主定然冰洁胜过天山上的白雪。” “为何?”薛洗颜悠悠笑道:“洗颜扮成男子的时候,可是很风流的喔。” 吴锋露出揶揄的神情,将目光投向薛洗颜的胸脯:“平成这个样子,除了我之外,别的男人怎么可能有兴趣?倘若我不娶你,只怕你便嫁不出去了。” 其实并不是完全的平板,还是稍稍有些挺翘,不过比起盛醉香和云海岚的话,则压根不够看。 话音未落,一记粉拳猛砸在吴锋的鼻子上。 “你再敢说一次,新婚之夜我会让你在搓衣板上过。”薛洗颜咬着贝齿道。 不愧是风华绝代的三仙子之一,薛洗颜轻嗔薄怒之时亦流露出惊人的美态,令人目眩神迷。 吴锋急忙赔罪,软语温存,才换得她展颜一笑,表示原谅。 又过了一会,薛洗颜轻声道:“我想到办法了。” 她郑重道:“接下来我仍需以苏洗岩的身份担任五峰军师,等到五峰完全稳定下来,你回归神堂,也便是我回天子峰的日子。爹爹现在还不知道我这大半年在外头做些什么,他只要我能完成任务和招揽人才过去就行。风舞泷和那几个黑衣密探都对我忠心耿耿,是我的直属人马,我让他们一起撒谎就是。” “不能让五峰和神堂中的人知道苏洗岩就是薛洗颜,也不能让爹爹知道我认识你。我太了解爹爹了,必须要让他认为联姻是夺取神堂的机会,才能引他上钩,不然的话……” 薛洗颜骤地嫣然一笑:“那我也只好终身不嫁,但若听说你娶了别人,我便过来斩掉你的臭头。” 吴锋暗感要命,她此刻吐气含香,眼中若有万般风情,言语却如此狠厉。这样的说话方式,不愧一代枭雄之女。 然而这种神秘的野性,亦令他感到极大的吸引力。 第三百七十六章礼物 寿宴后的次日,几人便从会津城回返草海五峰。 而回归到苏洗岩身份的薛洗颜则再次投入到繁忙的庶务当中。 吴锋知道薛衣人也是精力充沛,事必躬亲,对于工作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狂热。不由感慨有其父必有其女。 然而为了谨慎起见,两人现在也实在不方便谈情说爱。五峰这边人多眼杂,之前吴锋与罗廷玉说话便被齐琪偷听,倘若薛洗颜与自己腻在一起的时候再被什么不够可靠的人看到,以至于流传开来,最终让薛衣人也知道此事;那么两人算计薛衣人,以促成神堂天子峰联盟的计划便要彻底完蛋。 故而两人也只能喝酒时悄悄眉目传情,只是一般有李询在旁边,亦不敢做得太明显。 吴锋知道薛洗颜是女儿身之后,看她男装打扮也觉不同,原来瞧时英气飒然,现在看起来却感觉到一股幽然的妩媚,使人怦然心动。 但为了避免有人起疑,薛洗颜每天晚上仍旧是和小妖精齐琪一起睡。吴锋在北极与云海岚相处,尚能夜夜拥美而眠,现今这却也不过是奢望。 吴锋仍然每天晚上被隔墙传过来的两位美女假凤虚凰弄出来的绮音弄得心痒如挠,辗转难眠。 又是一个深夜。 吴锋披衣起身,在院子里踱步。 厢房里依然是发出令人心中犹如猫抓的**。 吴锋幻想着里面的绮丽情景,几乎想要破门而入。自从陪盛醉香修炼天香**之后,吴锋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对于声色诱惑的抵抗力差了不少,这该死的后遗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完全消去。 他咬了咬牙,向圣主府外步去,打算到外头散散心。 府门右侧一丈处有一个芦草棚。兰丸正垂着头,嚼食着当中的干草。 它热爱自由,每天会自己出去奔驰大半天,但到了晚上就会主动回到马棚当中。 吴锋瞧着兰丸清澈的眼眸和缎子一般的蓝色皮毛,不由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走进去。轻轻摩挲着它的头顶。 兰丸发出咴咴的柔和嘶鸣,抬起头来顺应吴锋的抚摸。 它的眼神突然流转起来。 吴锋微愕,他知道兰丸极有灵性,现在一定是想要对自己表达什么。 却见兰丸陡然张开了嘴,它的舌头下面似乎压着什么东西。 吴锋将手放在它的嘴下,兰丸轻轻地一吐,让这东西落在吴锋的掌心。 是一个朱红色的小盒子,因为沾满了马的口水,所以显得**地。 吴锋却是顷刻怔住了。 他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 刹那间他就猜到这是谁给他的。又是什么东西。 吴锋取出一块手帕擦干了上面的水迹,双手颤抖着,将它轻轻打开。 里面有一个白玉小瓶,瓶上贴着一根字条,写着“冰魄丹”三个字。 另外还有一张折叠起来的纸片,吴锋急忙展开,上头写的是:今年的生日礼物来得迟了些,抱歉。 冰魄丹是洛邑云家的秘药。云家被灭门,拥有丹方的可能仅剩云海岚一人了。此物对于稳固境界有奇效。但也非常难以炼制,不但材料难于搜集,更需要三个月才能出一炉,一炉仅仅十粒而已。 吴锋将小瓶开启,登时一股清冷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神魂为之澈。 眼睛借着月光向里头一扫。不多不少,正好十粒。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如被雷击一般一动不动,眼前却浮现那张成熟清媚的绝丽花容。 她早已来过了,只是不肯见自己…… 兰丸认得她。又通灵性,所以她才让兰丸将东西带过来。 吴锋长叹一声,刹那就想清楚了个中原因。 天阳之体和极阴之体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强烈的联系,但仍他不能感应到云海岚。云海岚却因吸食了他的鲜血,能随时感应到他的位置。 云海岚必定看出了苏洗岩本是女儿之身,而且对他有意,这才不肯出现。 而她现在让兰丸带东西过来,则说明吴锋和薛洗颜从会津城回五峰的时候,她正隐藏在路边的某处,从薛洗颜脸上神态的变化,便猜测出吴锋和薛洗颜已经确立了关系,这才敢于令吴锋想起她。 女人的直觉,当真可怕…… 只是,云姨又是怎么知道苏洗岩是女子?连妖女都看不出。吴锋暗暗想道。 他神思一飘,思绪顷刻回到了四年前。那时忘忧谷刚被灭门,他与云海岚一同过风陵渡,正好第一次与薛洗颜相逢。 那时候,自己和薛洗颜都只有十三岁。 也正是那次,薛洗颜对云海岚出口调戏,声称愿以千斛明珠聘取云海岚。 薛洗颜当时易容变装技术恐怕尚不到家,能够骗得过吴锋,却没能骗过云海岚。云海岚知道苏洗岩是个女子,才将对方的脑袋按在自己胸口作为教训。 吴锋心头隐隐一痛。 是啊,终究是难以在一起的,云海岚可是北方道门的公敌。 爱吃醋的云姨再一次展示了自己的大度,而她的意思也很明显了。 吴锋抖抖索索地将冰魄丹放入怀中。 他又摸了摸兰丸的脑袋,说了声谢谢,便一步一挨地往自己房里回去,神情失落。 吴锋躺在床上,只觉心如乱麻,胸怀完全被思念的情绪充斥。 他很快又意识到这样实在对不起死兔子,刚答应娶她,就又在想念别的女人。 如果两个都要会怎么样? 一个想法陡然涌上了吴锋的心头。 薛洗颜是风华绝代的三仙子之一,一颦一笑皆有千般风情;而云姨虽然美貌稍逊,却也是世间绝色,尤其是冰凝雪砌一般的娇嫩肌肤和凹凸起伏的绝好身材时常令吴锋目眩神驰。 若能将双美兼收并蓄,此生当是无憾了吧? 听着隔壁房里传来的幽微**,吴锋的胡思乱想也越来越强烈。 但很快就哑然失笑。 两个都是醋罐子,如果都要了,该够他受的。 而且两位都是对他无私付出,与他之间建立了十足默契,令他为之倾心的女子。然而真心是很难平分给两个人的,哪怕只是想想,也是对她们的不尊重。 只是自己曾说要将与云海岚之间发生的一切美好从容珍藏在心底,真要这么做时,才感觉到从容二字,原来是无比艰难…… 吴锋再次长叹,脑海中却渐渐迷糊起来,终于沉入睡梦。 第三百七十七章不如归 秋冬之交的时节,一只血红色的鸟儿静静地立在树梢。 它并不大,但周身羽毛极为鲜艳,闪烁着晶莹的光。 在斜阳的照耀下,它高高扬着头,就好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 吴锋和李询悠然立在树下,兰丸和另一匹玉色的马儿在一边吃草——那是吴锋从始魔马贼团团长墨战那里夺来的玉花骢。 “这是血杜鹃,一种非常少见的鸟儿。”李询对吴锋道:“听说在傍晚听到它的鸣叫的话,会有好运伴身。” “这样?”吴锋微微一笑,伸出手向它招摇。 这鸟儿依然一动不动,眼中显露出极为骄傲的神情。 吴锋又撮起唇模仿鸟儿的啁啾之声,试图诱使它应和。 血杜鹃动了动眼皮,证明自己并不是死物,但仍对吴锋完全不作理会。 吴锋想了想,突地将铁炮掏了出来。 李询一惊,问道:“吴锋大哥,你做什么?” 吴锋微笑起来:“既然不叫,留之何用?不如一枪毙了。” 李询摇头道:“血杜鹃鸣声甚悲,却是祥瑞之物,杀之不祥……” 吴锋哈哈大笑,轻拍着李询的脑袋:“我不过是戏言而已。不过虚放一枪,吓它一下,它飞起来的时候也一定会鸣叫罢?” 李询道:“还是不必了,血杜鹃本就不爱鸣叫,是否赐福于人,全在机缘二字,何必强求?” 又道:“玄祖父曾教我说,人之一生,如负重远行,不可急于求成……” 吴锋耸肩道:“没想到你这小子杀人不眨眼。对一只鸟儿却是如此慈悲。好罢,我就陪你一起等,只怕夜色上来,就算它叫起来也不灵了。” 其实运气这事虚无缥缈,血杜鹃的鸣叫之声究竟是不是真的能给人带来好运,无人能说上来。 但两人都有少年心性。当下便真的在这树下等候。 而鸟儿则如同泥塑木雕一样呆在树上,只是偶尔眨眨眼。 太阳渐渐坠下,天地间的光线愈来愈暗淡,眼见着傍晚就要过去。 血色的鸟儿突然发出一声凄清的鸣叫。 与寻常杜鹃的叫声似没有太大的差异,但回味时才感觉到这声音极清傲,恍若要刺破云霄。 它眼中露出一丝柔和的光芒,看向两个少年,而后振翅飞天而去,如同离弦的利箭一般。快得不可思议,不旋踵便消失在长空之中。 隐隐之间,两人似乎都感觉到了那种奇异的命运之力。 吴锋和李询相视而笑,一同坐在草地上头。 草地有些潮湿,露水打湿他们的衣摆,二人却好像没有感觉一般。 李询清秀绝伦的脸容上却是突然浮起一丝惘然神色。 这杜鹃的叫声,分明便是“不如归去”。 前天他独自在外头散心的时候,又有一人凌空掠来。将一封信交到他手中便转身而去。 信中只有四个字:玄祖病重。 是父亲李忠的笔迹。 李询知道,父亲虽然小时候受过暗伤。身体一直不是太好,但正当壮年,也不至于一下出问题。 而玄祖父李毅已经一百多岁了,虽然一直康健。但倘若哪天突然身体机能衰竭,也实在很难说。 所以这封信的确有可信的地方。 但李询略一思索,便想明白。这是父亲对他的考验,而玄祖父必定身体安康。 父亲已经知道草海五峰的吴锋就是忘忧谷的吴锋,因此自然将吴锋判定为神堂的人。 父亲只交给他一封信,而不让来人代他发出任何直接的命令,就是想要确定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已经把心玩野了。甚至有被吴锋洗脑的可能性。毕竟三河与神堂之间,有着很深的梁子。 倘若李询不愿回去,父亲定然会引起警惕。如果李询肯乖乖回家的话,便可以把玄祖病危作为向吴锋告辞的理由。 李询当时便叹息一声,和吴锋在一起混了这么久,他实在不喜欢父亲这种连亲生儿子都要算计的做法,无论目的如何。 但他也知道,回家是自己唯一的选择。 然而与吴锋知己一场,如果向对方说玄祖父病重,不得不回家,未免太过无趣。 李询从吴锋身上学会了为自己而活,由自己来作出决定,也不想再让吴锋认为自己没有丝毫改变。 所以他现在只是忧郁地轻叹一声,眼神闪烁。 吴锋愣了愣。 他从李询的眼中读到了思乡的离情别绪。 “要走了?”吴锋极有默契地问道。 “是啊,我爹这半年来,一直在等我回去……”李询捉住一只跳到他头上的蚂蚱,摔得老远。 “回到你那压抑的生活中么?”吴锋抬手扫了扫遮住额头的鬓发,眯眼瞧着天边的余晖。 “我们家的家教如此,每一代李家子弟,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说起来,你又自由到哪里去呢?不甘心做池中之物,就得给自己加上许多约束。”李询道。 “是啊,你我的征途,都在寰宇天下!” 吴锋道:“这半年来,你我挣脱了枷锁,在这茫茫草原上,放歌纵酒,纵马游侠,固然痛快,可又有哪个侠客,能踏上这世界的巅峰?” “从今日起,我们都该重新把自己包装起来,将热血重新藏回心底。”李询叹了口气,抓了一把草地上的沙,洒了两人一身:“握不住的沙,就扬了吧。” “哈哈哈哈……”吴锋长笑起来:“走吧,兄弟。去追随你认为最值得追随的人,如果我成为你的敌人,不要吝惜任何手段!” 三河剑派附属于神霄道,而神霄道道主龙战野年迈,长子体弱多病,其他几个儿子却都富于才能。也许当李询回去的时候,便得考虑支持龙家的哪一位公子了。 猛地从草原上弹起,吴锋将那匹正垂首吃草的玉花骢拽了过来,将缰绳递到李询手中:“带着它离开。” “谢谢。”李询黯然应道:“原谅我不能现在就追随你的脚步。” “如果可能,我将斩下你选择的英雄之首级,来换你二十年的效忠。”吴锋笑了笑。 他突然将李询从地上拽了起来,猛地按在马背上,在马屁股上发力一拧,玉花骢负痛,长嘶一声,射出老远,飞快地奔行而去。 向着李询的背影,吴锋扯起嗓子,长吼道:“姓李的,趁着我后悔之前,快给老子滚!” 第三百七十八章约会 “小竹子走了?”吴锋回来的时候,薛洗颜从大堆的情报文件中抬起头来,问道。 吴锋是怕麻烦的急性子,有薛洗颜帮他处理事情,他便只负责敲定五峰中的重要决策,将各种繁杂的杂务都交给薛洗颜来处理。 薛洗颜亦着力引导培养各峰主的办事能力,确保当两人离开后,留守五峰的人仍能守稳这处基地,为回归神堂的吴锋源源不断地提供经济支持。 想到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将与李询是敌非友,吴锋不由露出怅惘神色,但随即笑道:“不好么?少个灯笼。” “当然好啊。”薛洗颜悠悠一笑,突地压低声音:“本公子也想放松下呢,几百里外有一座酒馆不错,一起去喝一顿?” 吴锋滞了一瞬,随即明白喝酒哪用跑那么远,她的意思,分明是去找个没人认识两人的地方去约会。 “好主意,现在就走?”吴锋习惯性地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才想起对方可是个大美人儿,才将力度收了大半。以前他无论是拍苏洗岩还是李询,都力求手爽,得将对方拍到肩膀生痛不可。 薛洗颜倒是神色如常,她常年扮成男人,早已习惯男性的思维方式。 她含笑点头。 两人都披上黑色斗篷,戴上能遮住脸的斗笠,牵过马匹,由小路出发,一路向西而去。 马颈上悬了笼着玻璃罩子,能防风雪的油灯,用于夜间照明。 若是以兰丸的脚力,日行两千里不过等闲。但玉花骢已经送给李询了,薛洗颜骑乘的不过是普通的灵马,吴锋便得令兰丸放慢速度来跟着她——毕竟自己不知道路。 向西走了一段之后。两人又转向南方。 时当中夜,秋冬之交的夜晚极为清寒,夜间竟然落起雪来。 风雪之中,两人身上的衣袍飘飞不绝,肩头渐渐被银色的雪花覆盖。 这条路周遭荆棘丛生,一片荒僻。全无人烟,不由让吴锋怀疑薛洗颜带错了路。如今北风正急,烟雪纷飞,若想亲热的话,野外可不是好的去处。 却见薛洗颜突地吁一声,将马匹喝止,道:“就是这里了。” 吴锋目光看向路边,丘陵之间隐隐可见断壁残垣,分明是一片废墟。 但仔细看时。竟有一面酒旗迎风招展,散着光鲜的气息。 “荒村野店?”吴锋道。 薛洗颜微笑:“不,此地一两千口人该是有的。” 两人催着马儿缓行,越过山丘,只见山丘之下,有一片极大的废墟,竟然比起会津城还要广阔,乱石碎砖。铺陈遍地,令吴锋想到那一望无际的洛邑京废墟。 酒肆在废墟的边缘地带。背靠着倾圮的残缺城墙,大门依然张着,透出杏黄色的和暖光芒照在雪地上。 废墟当中还有许多房舍疏落而布,多是依托着残垣断壁修葺而成。远方可见新垦出来的山田,在毁灭当中透发出一股新生的气息。 “这是盛乐古城的遗址。”薛洗颜悠悠道:“两百年前,盛乐城被正式废弃。从此人迹罕至。后来又有人为避战乱,渐聚于此,形成一座镇集,却是少与外人通,便似世外桃源一般。” 吴锋知道。盛乐城是大魏旧都,拓跋家的龙兴之地。后来拓跋家南下,先迁都于平城,后迁于洛邑,盛乐城随着大魏的日渐衰落腐朽,越来越不被重视,终于遭到荒弃。 他的母亲便出身拓跋氏,不过吴锋对这个家族并没有多少感情,更是对盛醉香在内的胡人不乏戒备之心。之所以一心想要杀死杨麒和诛仙王,只因母仇不可不报的基本义理。 正是因此,吴锋扩大草海五峰的势力,只是为自己南下提供经济基础罢了。在他眼中,争霸之路仍需自神堂始,而草原上的扩张须得点到即止;倘若五峰进一步扩大势力,便须得吸纳大量的胡人,考虑到胡人的利益,就算自己冲破重重阻力统一草原,而后进取中原,所作所为亦是驱异族以侵本族,与上古时勾结妖族的那些人族叛徒无异,将成为千古罪人。 但是看到盛乐城如此景象,抚今追昔,吴锋仍不由眼中浮现出些微的怅惘神色,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薛洗颜倒又欣然道:“若非爹爹曾给我说起,还真不知道这个地方有好酒。我和他一样,做事的时候停不下来,该享受的时候却是丝毫不肯委屈自己的。” 酒肆的屋檐很是宽阔,以木柱支撑,两人便将马匹系在门前的立柱上,抖落身上的残雪,施施而入。 只见一个汉子拍着桌子,大喊道:“结账!” 待侍者过来,便将一张羊皮塞到对方手里。 草原上奉行以物易物,金银作为贵金属还能使用,铜板则完全花不出去了。 薛洗颜微微一笑,道:“来一坛碧落香,半斤熟牛肉,一盘肥鸡,一碟花生米。” 那店老板一脸虬髯,形容粗豪,声音极大,却显得十分热情:“是苏公子?这次带朋友过来呐!” 他这样说话,足见薛洗颜来这边是不止一次了。 又对吴锋道:“咱家这百年老店,酒肉都是上品中的上品,断不会让公子失望。” 开酒店的,往往自卖自夸,但既然薛洗颜说这边有好酒,自然是不会有错的。 两人就座,脱下斗笠斗篷放在一边。不多时,侍者送上酒肉来。 吴锋拍开封泥,将酒液倾入碗里,只见酒色青碧如同一汪翡翠,奇香扑鼻。 “我只知竹叶青和程酒,不知道这草原上竟然也有绿酒。”吴锋写意一笑道。 绿酒多产于中土,如并州的竹叶青,荆南的程酒,皆是其中翘楚。 薛洗颜道:“竹叶青的绿色源于竹叶之色,程酒则是酒曲之色,尚有几种果酒因果肉之色而绿,均非酒之本色。但这碧落香发源于青州,乃是一种高粱烧酒,酿造出来时清澈透明,须得在窖中放个十数年,酒色方才变绿,上口转甜。” “草原上昼夜温差大,高粱品质胜于中土,酿出来的酒液较原产地却又更上一层楼。” 吴锋应道:“这样说来果然珍贵。” 言毕张口就灌,烧酒味道最狠,一股辛辣登时冲喉而来。 吴锋正觉这辛辣与一般的烈酒并无差异,便感觉到辛辣过后,悠悠的清甜涌上,如同清泉润过喉关,更有异香充斥五脏六腑,爽美无比。 若无这等辛辣,甜味亦不会如此教人快活。最是奇妙处,甜味上来时辛辣尽去,丝毫无存,只剩下透彻骨髓的痛快。 薛洗颜优雅地端起酒碗,浅斟细酌,秀眉微动:“怎么样?没骗你罢?” “当真好酒。”吴锋赞道,撕了一块鸡肉塞嘴里。 鸡肉味道倒是一般,但配上如此好酒,亦觉吃得快活。 两人吃得痛快,将一坛酒喝光,又要了两坛,下酒菜也如风卷残云般扫尽,虽然未醉,也都喝得脸上发红。 薛洗颜一袭纯白衣冠,显得丰神如玉,此刻酒意上脸,轻红盈盈,越觉秀美无方。虽是男子打扮,也看得吴锋心中微痒。 薛洗颜往柜台去道:“要两间上房,我与这兄弟要歇息了。”便放下一锭大银。 吴锋微讶,随即明白她是要掩人耳目。 酒肆后边有旅舍,由于酒客多是本地居民,过路者少,旅店生意显得十分冷清,但伙计却仍旧很殷勤,为他们准备热汤洗浴。 吴锋洗过澡,穿上衣服,听得隔壁房里传来水响之声。 他心中隐动,酒意上脑之下,未曾多想便如同一道轻烟一般跳出窗外,而后手掌发力短暂地吸附住墙壁,掀开窗口蹿进隔壁房内。 只见薛洗颜仍旧是一身男装,正用自己的长刀拍击着澡盆里的水,身上透发出淡淡的清爽气息,证明早洗完了。 “本公子早料到了。”薛洗颜平静地道。 吴锋登时露出尴尬神情。 薛洗颜剜了他一眼:“你不是说平胸没什么好看的么?这么想看?” 吴锋无奈摊开双手。 薛洗颜道:“待成亲了有你看个够的,现在你想看的话,看别人去好了。” 吴锋应道:“只怕你醋劲上来,我该吃不了兜着走了。” 薛洗颜诡秘一笑:“只要不是那个出卖色相到处勾搭人的妖女,本公子其实是不在乎的啦……” 吴锋没答话,瞧她对盛醉香如此怨念,谁知道此言真假?薛洗颜可是蝮蛇的女儿,自己虽然嘴里说不怕毒箭,但是若因为吃醋的事情被她毒一下,那就实在太不划算了。 薛洗颜缓步过来,按住吴锋肩头:“虽然我如今已是你未婚妻,但你心存冒犯之念,终得给个交待罢?” 吴锋难堪地道:“什么交代?” 薛洗颜露出小恶魔般的笑容:“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在想,倘若你这家伙和本公子一样也是女扮男装就好了。” 吴锋微微变色,顷刻猜到了她想要什么。 盛醉香除了喜欢俏丽少女,也喜欢美少年。而死兔子却好像没对除自己之外的任何男子表现出哪怕一丁点的兴趣,光看见她到处调戏女人。 果然,薛洗颜接着道:“所以你是男人也无所谓啦,试试女装好了。” 第三百七十九章女装 吴锋理亏,实在不好说话,转眼便被薛洗颜按倒在椅子上。 薛洗颜自空间袋中拿出一套衣裙来,是魅紫的颜色,料子极为名贵,柔软绝伦,用金线绣着凤蝶,艳得让人心悸。 “我的衣服,好久没穿了呢。”薛洗颜眨了眨眼睛道。 吴锋乖乖地接过,真真正正如同老婆奴一般。 心中却想着现今是自己欠她太多,况且又是豪门大小姐看上穷小子,地位不对等。等到自己做了神堂继承人,自然门当户对,死兔子进门之后,该再由不了她了,那时得叫她求饶才好。 他褪去外衣,将这套衣衫穿上,薛洗颜笑吟吟地看着他,目不转睛。 薛洗颜身量虽然不如云海岚那样高挑,但与吴锋差距也并不大。吴锋穿上这套衣服基本合身,因为略紧反而显现出一种富于张力的美态。 她又为吴锋解开束发,盘上火凤衔珠的金钗,面上搽了水粉,眉上描了石黛,用胭脂抹上面颊和嘴唇。 吴锋已经在云海岚和盛醉香面前各有一次女装经历,所以表现得非常从容,完全配合。 “这胭脂可是特制的,不用药水是洗不掉的喔。”薛洗颜微微一笑。 吴锋不解其意。 待得收拾完毕之后,薛洗颜也微微一怔。 她和苏乱瑾、尚清影并称天下三仙子,却没见过那两名女子。如今吴锋身着女装,在容色上便足以与她相颉颃。 一袭魅紫遍身,典雅高华当中又透露出惊人的妖美,光艳逼人,媚影绝世。如同一团迷离的妖火,危险却有着吸引任何人扑入其中的魅力。 “竟然比你家云姨还好看呢。”薛洗颜微笑:“可惜和本公子一样没胸脯。” 吴锋正想怎么答话,薛洗颜已经眼中透露出迷醉的神色,向着他猛扑过来。猝不及防之下,吴锋直接被抓住双手,按倒在床上。 当薛洗颜的口唇与他相接,吴锋才知道死兔子特意强调胭脂不用药水洗不掉是什么意思。 缺乏接吻经验的吴锋再次被薛洗颜以粗暴的方式侵入。 他听见薛洗颜用神识对他传音:“你不知道怎么亲嘴罢,本公子教你。” 吴锋头一次感到比被妖女压制得死死的时候更憋屈。 他暗暗发力,翻了个身,将薛洗颜压在下面。 “有区别吗?”薛洗颜继续传音,口唇用力地吮吸着,宣示自己对于对方的占有权。 现在薛洗颜穿着一身男装,而吴锋却被她逼着换了女性打扮。 这种性别互换的错位感,令吴锋感到极为诡异,却偏生有一种莫名的快意,令他身上发热,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 这死兔子……吴锋暗暗想道。薛洗颜长期女扮男装并和各色美女假凤虚凰,早已习惯了将自己代入男性身份,现在该是完全将吴锋当作女人看待了。 虽然愤懑,然而吴锋对此确无丝毫经验,只能任由薛洗颜摆布。 “你只需要享受就好了。”薛洗颜再次用神念告诉他。 良久唇分。 吴锋回味了一会,方才如同电光一样飞速弹起,将女装脱了下来,拆下凤钗,只是嘴上和脸上的胭脂仍然弄不掉。 薛洗颜喘了喘气,又得意一笑,脸容红得胜过三月的桃花。 “好啦,受委屈了对不对?”薛洗颜神色陡然变得温柔如水。 她以最快的速度换上女装,曼声道:“锋哥,只要你对人家好,你要人家乖的时候,人家就会乖乖的呢……” 话音娇柔婉转,含羞带颤,惹得吴锋通体欲酥。 言毕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将娇躯倚进吴锋怀里,吐气如兰,用蘸了药水的锦帕为吴锋洗掉面上唇上的胭脂。 神态乖巧,眼神却暗含勾魂,娇媚之处不输给云海岚和盛醉香半分。 吴锋一腔怨气顷刻间消隐无踪。 也明白了薛洗颜为什么讥刺盛醉香,说盛醉香出卖色相媚人。 因为死兔子如果想做妖女的话,勾人魂魄的本事比起盛醉香只会强而不会弱。 吴锋将薛洗颜抱上床去,薛洗颜便温顺地将螓首靠在他肩头,宛若小鸟依人,妙目盈盈看着他。 饶是吴锋心性坚定如铁,现在仍旧被她如此模样所动,生出“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的意念。 而绝代的风华,又令人心生怜惜,不忍轻易攀折。 第三百八十章圣劫 荆南巴陵城外洞庭湖上空,浊浪排天,黑云堆积。 雷鸣阵阵,天宇之间全然被电光所充斥,厚厚的云层旋转出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如同灭世景象。 一位身着五爪金龙绣衣的高大老者,悬浮虚空当中,手持一把电剑,周身白光流转,凛凛有如天神。 “老夫今日要逆天渡劫,成就圣位!”老者凌空虚抓,断喝如雷。 “道主……”有一位青年人在下方高声唤道:“今日乃阴煞之日,劫云四集,有无尽凶险,还望道主三思而行,不可冲动啊!” “哈哈哈哈,元信,你且退开!”老人狂笑起来:“我辈修道之人,本就是逆水行舟,于天道中争一线。若无此等凶险,又如何勘破大道难关,修得圣境?” “老夫闻说西国有名为拜占庭者,国中一元帅被狂雷乱击,堪破修炼奥秘,得以破境,被呼作雷神。彼之修为,不过真尊而已,而吾已是半圣高手,我神霄法门,又以控御雷电见长,岂惧区区天雷哉?” 青年人冈元信无奈摇头,心想道主只怕是老糊涂了。 那位拜占庭元帅借雷炼体,但所遭遇的并不是由征天境至圣境的大天劫,如今道主在阴煞之日阴煞之时,强引劫云,欲渡大天劫,凶险该要大上千百倍,这如何能相提并论? 这老者,自然便是神霄道道主龙战野,雄踞荆州的一代霸主。 却见龙战野电剑问天,雷暴越发凶猛,混沌电芒激荡,冲上高天的湖水被电光灼中,又化作炽热的蒸汽弥散。 冈元信心知自己修为不足。若被旁侧里一道电光击中,怕是要粉身碎骨,不得飞避开去,到漩涡状的魔云无法笼罩的远方。 墨云当中透发出凶怖的血色,仿佛苍天在哭泣。 雷声越发凌厉,如同远古凶兽的咆哮。震心动魄。 龙战野长啸一声,掌中吐出一个雷球,顷刻间漫天雷光,都被向着他吸引而来。 天空中的墨云漩涡越来越大,血光炽盛如烈日。雷暴化成各种各样的魑魅魍魉,盘旋飞舞,如同开启了地狱之门。 “仙门……”龙战野口中喃喃道:“老夫活到六十多岁,终见仙门一角……” 冈元信心中诧异,如今天空当中魔云滚滚。血光弥漫,分明是一片森罗地狱景象,哪里来的仙门? “照啊!”龙战野语音铿锵,狂态十足道:“待老夫一统天下,便将世间之事甩给小子们,自仙门飞升而去!” 电剑顷刻间脱手,迎风暴涨,在雷暴之间穿梭。搅得含血色的墨云如同怒海般翻涌咆哮。 混沌雾丝弥漫,与雷光一同将龙战野笼罩其中。无尽杀气,向着龙战野碾压而下。 龙战野弹指御雷,抟电芒于掌指之间,虽然年迈,但眼瞳却精芒暴射,暗含无敌之意志。 任由周遭惊雷滚滚。他只在天中纵横驰骛,就如同无数次在沙场上若入无人之境地奋勇冲杀。 雷瀑当中,有雷道法则化为兵将、凶兽、魔物之属,狰狞呼啸,向着龙战野猛扑而去。却被他道力席卷,借力打力,雷光激荡之间又化为无形。 云层上的漩涡继续扩大,天雷也越发狂暴。在汪洋一般的雷泽之中,龙战野不过是沧海一粟,却引动着整个沧海的气机。 冈元信已完全看不清龙战野的身影,靐靐不绝的雷鸣中饱含凶煞之气,令他已经退去甚远亦感到心中震惧。 这便是天威。 每一个想要成圣的强者,都要与可怕到极致的天威对抗,成则立于人世间的巅峰,离仙神只有一步之遥,败则灰飞烟灭。 突然间,滚滚的雷音完全止息。 冈元信惊诧地看向远空。 明明天空中仍是乌云密布,但血光却在刹那间尽数淡褪,密布的混沌裂纹也尽数消失。 这么远的地方,以冈元信的超凡目力看去,道主龙战野也不过是一个小黑点罢了。然而此时此刻,他却见那处的情状看得清清楚楚。 一扇门隐隐打开了一角,一道仙光照耀而下。 空灵到极致的光芒,无法用世间的语言详细描述,但只要瞧见一丝一毫,便会坚信它是来自仙域,那超脱于人世的无上世界。 冈元信心头咯噔一响。 道主终是要成圣了,从今以后,神霄道将拥有圣级高手,无论名实方面,皆会更加强大。 然而圣级高手的寿元长达一百五十年,除非龙战野真能成功统一天下,道心无碍,飞升成神。不然的话,几位公子必将先父亲而老死,没有继位机会。 龙战野发出清狂无伦的笑声,电光自他的身躯上迸发出来,他以一人之力,再次演化漫天雷电。 “哈哈哈哈……” 然而龙战野下一句话却是:“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朝闻道,夕死可矣。” 他的脸上浮上顿悟与怅然,遗憾与解脱相交杂的神色。 在临死前的一刻,龙战野终于体悟到什么是圣者的境界。 他虽然突破到圣境实力,但却大衍之数有亏,不被天地所容。 漫天雷光不能伤损分毫的绝世高手,在一丝的仙光照耀下,便于顷刻间失去了全部生命力, 仙光笼罩了他的身躯,而后发出轰地一声巨响。 龙战野顷刻间化成了一块焦炭,从长空之上坠落而下。 而他的电剑则被仙光直接烧熔,不剩丝毫。 异变骤生,冈元信惊呼起来,驾起飞剑猛扑过去。 三个时辰之后,他方才自连天的浊涛中感应到龙战野的气息,将已经完全炭化的焦尸捞出水底。 …… 一名颀伟青年与冈元信相对而立。 这青年身量极高,足有一米九以上,臂膊结实,双目炯炯有神,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容既富于阳刚之气,却又不乏俊美。 若说有不足之处,便是他的腰部分割比例不佳,倘若远远看去,不注意到他巨人一般的身量,便易于生出腿短的错觉。 此人乃是龙战野的第三子,名叫龙傲天,今年二十八岁。 “大哥已然继位了。”龙傲天俯视着冈元信,平静道。 “三公子,抱歉。”冈元信垂下头道。 龙傲天拍了拍冈元信的肩头:“不是你的错。其实我早该猜到的,老东西既然冒险强渡大天劫,便证明他活不了几年了。果不其然,当他渡劫失败,大哥立刻拿出了老东西预先写好的遗书,说早年刺杀强敌,身被重创伤及本源,如今所剩寿元不过一年,因此拼死一搏,若失败,便以大哥为神霄之主……” 冈元信叹息道:“倘无这封遗书的话,末将便能为三公子假传老爷遗命。老爷明知大公子体弱多病,却还强要立大公子为嗣……” 龙傲天冷笑一声:“老东西向来坚信废长立幼乃祸乱之源,我龙傲天表现得再出色,又有何用?” 又负起手,道:“北莽一带,近来局势变化颇大。我打算去草原走一趟。” 冈元信一惊,但知道三公子做出的决定,从来无人能够劝阻。因此他并不问具体原因,而是立道:“是否要末将相陪?” 龙傲天摇头:“你若和我一起北上,岂不正坐实了早已投靠于我?我带顾惜朝一起去便是,你留在大哥身边,随时监视动向,勿要有分毫差谬!” 说到最后几个字时,眼神锐利如鹰,令冈元信暗暗心惊。 但他亦深信,这样的气魄,方才配执掌神霄道这雄踞荆州的千年大派。而从生下来就带着道伤,长期一副病怏怏模样的大公子,实难令冈元信生出半分效忠之念。 第三百八十一章龙傲天之谋 漠北某处。 中军帐中,龙傲天一袭深色戎衣,懒散地将身躯靠在圈背交椅上,犹自比周遭的一群草原大汉显得高一截。 神霄道龙家世代以身量高挑著称,而身高一米九有余的龙傲天更是其中翘楚。由于南方人普遍不高,所以从十多岁起,他便得了“荆州巨人”这一绰号。 龙傲天骤地想起那名红衣红发的绝美女子,心思一时渺然,才听得有人问道:“请问龙公子令我们如此布置,究竟是有何妙计?” 问话之人一袭黑衣,头面被风帽裹住,手持权杖,正是金帐王庭国师——无铭。 龙傲天拈起一块奶片,悠闲地扔进口里,右手向地图上凌厉一指:“这里是库莫奚部的主要领地,萧逸丘原。” 漠南地势平坦,平野一望无际,但漠北的地势就高了起来,连绵的山岭将高原分割成许多巨大的盆地。萧逸丘原就是其中之一,乃是库莫奚一族的根据地。 在金帐王庭当中,能被称为大首领的部主很少,只有室韦七部、铁勒部、库莫奚部等少数几个势力。而现今成为飞羽雄长的五峰之主吴锋,地位也与大首领相当。 龙傲天又道:“萧逸丘原有两条较大的道路可供大军出入,一在丘原以西,一在丘原以南。现在我们的位置就处在丘原西边的入口处。” 无铭道:“库莫奚部新近向西扩张,在西道之外建立起堡垒,以控制这一带的草场。但我等即便攻克这座堡垒,亦无法对库莫奚部造成重大打击……” 龙傲天微笑:“以少部分部队看住堡垒,分兵埋伏山中,却又如何?” 无铭惊道:“龙公子意下。是要用围城打援之计?” 龙傲天用炭笔在地图上画了两条线,夹住西道。若库莫奚部主力从西道来救,埋伏起的兵力即可两面夹击,将敌军一举歼灭。 一名身板厚重,气宇沉雄的中年人提出异议道:“我与库莫奚部部主相交多年,他并非无智之辈。只看地势。便知这里适于伏兵,更何况库莫奚部的猎鹰亦长于侦察……倘若对方放弃堡垒不救,我们亦无可奈何。” 此人乃是室韦七部的大首领。室韦七部向来与库莫奚部交好,却不知为何室韦军竟然与无铭联合起来,进攻库莫奚部。 龙傲天长笑一声:“不错,我若是库莫奚部的部主,也会这么想的。那么,下一步又如何?” 室韦大首领抿了一口奶茶,沉吟道:“我代入那位老友的地位。心想联军诱敌失败,便会从西道发起进攻,必定设重兵于西道内口防备……” 龙傲天点头:“不错,因此我们一面设下伏兵,一面反而又要采取各种手段,令敌酋知道伏兵的存在!” 帐中其余几人闻言,都面面相觑,不解其意。 龙傲天声气沉静道:“以少部兵力围困堡垒。作围城打援之象,以弱兵设伏于西道两侧山丘之上。假装隐藏形迹却故意露出破绽,又利用枯树乱石,令敌人无法探知兵力多少。精锐则倍道而行,绕向南道。” “南道本有一条大河阻隔,但现在气温陡降,南道所在区域河道结冰。我等正可飞渡。” 无铭愕然,而后垂首沉思。 “这声东击西之计,确然精妙,但还有几个问题。” “一,南道崎岖难行。如今那个区域雪灾尤烈,大雪纷飞,对于我等行军越发造成阻碍。” “二,在西道一带故布疑阵,需要不少兵力,能用于南道进攻的兵力势必遭到分薄,攻入南道之后,我军已经疲惫,倘若战败的话……” 龙傲天大笑起来:“无铭国师说得极是。但若非如此,敌人怎会中计?” “我等攻破南道,进入萧逸丘原之后,立刻诈作全速进兵,攻击库莫奚部王帐。” “库莫奚部本营并没有坚城可以防守,王帐一带一片开阔,无险可守,在那里决战等同野战。” “但库莫奚部部主得知中计之后,必定不想令我军杀到王帐门前,肆意杀掠库莫奚部的牧民。定会抽调把守西道的兵力,南下迎击。” “我等行进一段之后,立刻设深沟高垒,扎营休息,恢复体力。并以游骑巡逻四方,掌握敌军动向,当敌人来至,可凭借工事截击之,而后全力攻杀。此时敌人长途奔袭,难免疲惫,而我军反而成为逸的一方……” 无铭等几人相看,眼中都露出震骇神色,今日方知中土的世家子弟们智略是何等惊人。 龙傲天又以手指叩着桌面,发出铿然清响:“还剩下一个兵力不足的问题。当敌军调西道之兵南下,我军的兵力不足便会越发明显。” “既然如此……”无铭又犹疑道,他听龙傲天的计策那样精妙,一时没想到这个问题。如今听到龙傲天自己指出,不由又犹疑起来。 龙傲天露出一个宽慰的眼神,意思是让无铭完全不必担心:“然而南道崎岖难行,又有大风雪,我军倘若战败,难以逃逸,等同背水一战。士卒们明白这个道理,必将忘死搏战,以求破敌。” 他声调陡然抬高数度:“天时地利人和,皆在我们手中,胜负还有丁点悬念么?” 室韦七部部主大声赞叹起来:“龙公子当真是高门贵胄,出口不凡。这等计略,说是谋圣再世亦不为过,不愧是芦名教盛公主青眼以加的人物。今日本部主以茶代酒,祝龙公子成功迎娶盛家公主殿下,英雄美人,相与生辉。” 龙傲天哈哈大笑,声如崩雷:“龙某人承部主吉言。” 两人将奶茶杯子相碰,各自一饮而尽。 无铭亦露出极为欣喜的神色。 打赢了这一仗,灭掉库莫奚部这样的巨大毒瘤,攻打草海五峰失利失去的声望必将完全补回来,并令自己的名望和权势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然而云水依却对他说,盛醉香心怀叵测,不可信任,让他小心。 只是回风谷一战败后,无铭便屡屡遭到政敌攻讦,处境尴尬,除了与盛醉香合作,他已没有别的选择了。 第三百八十二章分析局势 聚义厅内,吴锋静静听着罗廷玉的汇报。 “实力雄厚的库莫奚部就这样轻轻巧巧地被灭了?”吴锋淡淡道,从脸上看不出任何惊诧神色。 “是,在龙家三公子龙傲天的谋略之下,库莫奚部大首领被金帐国师无铭亲手斩杀,重臣几乎全数战死。该部人口和领地被苍鹰部和室韦七部瓜分。”罗廷玉评价道:“龙傲天敢于使用奇谋险计,但正兵的运用又十分之稳重,进退之中滴水不漏。此战虽是恶战,联军折损却不过三四百人。” “荆州龙家果然有两把刷子。”吴锋悠然道。 神霄道很早便雄踞荆州,但后来一度衰落,内乱频仍,势力收缩到荆南很长一段时间。到一代雄主龙战野之父的时代,才重新开始崛起。 传及龙战野一代,神霄更加兴盛,不光收复荆北之地,更是将襄阳地区的三河剑派也成功压服,开创了神霄道有史以来的最大版图。 罗廷玉又道:“不过,国师无铭本人在战争的最后关头却因为轻敌冒进,被多名高手围击,身受重伤,赖龙傲天相救保得一命。” 吴锋哑然失笑,问道:“龙傲天突然出现在草原,协助无铭,是因何缘故?” 罗廷玉道:“应该是与芦名教有关。近来已经有消息,龙家三公子已经向盛醉香求婚,盛醉香不置可否,却亦未表现出拒绝的意思。” 吴锋听得此言,不由吃惊:“难道荆州龙家的三公子,竟然打算入赘?” 龙傲天能为盛醉香做事,便说明盛醉香至少表示出一定的意思。 “怎么,舍不得?”薛洗颜一袭月白色文士袍,如闲庭信步一般踱了进来。 吴锋心知薛洗颜对盛醉香极为敌视。当下背后发凉。 薛洗颜平静道:“当中缘由,就由我来说一下罢。虽非入赘,却也相差无几,龙傲天提出的条件,名为访妻婚。” “如果盛醉香嫁给他的话,仍旧留在芦名担任教主。龙傲天则依然留在荆州龙家,男方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北上与女方相聚。生下长子,便继承芦名,如果有次子,才作为龙傲天本人的继承人。” 吴锋立道:“龙战野新没,想必龙傲天的隐藏条件便是芦名帮他击败几个兄弟,夺得神霄道道主之位。” “那是自然。”薛洗颜道:“这种婚姻形式,男方明显地位低于女方。倘若龙傲天能夺得神霄道道主之位,那么神霄便要整个矮芦名一头。盛妖女又是惯于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如此优渥的条件,无怪乎她会动心。” 她说得波澜不惊,但吴锋却能明显感觉到薛洗颜对盛醉香深重的仇视之意。 罗廷玉却是立即道:“道门与魔门梁子之深,还要胜于武者当中神武一脉和气武一脉的矛盾。神霄道既是道门大派,龙傲天为何敢于向盛醉香求婚,这却是利家想不通的地方。” 薛洗颜瞧向罗廷玉,微笑道:“你的确一下就能看到其中的问题,在这个世道。勾结魔教说小也小,说大可以上纲上线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但盛醉香不同。不但因为她会勾引男人,更因为芳华谱……利家你且说芳华谱传扬天下,最大的得利者是谁?” 罗廷玉心中思索。 他知道虽然三仙子位置在十美人之上,但是薛洗颜和苏乱瑾大部分时间都藏在深闺当中,不常见人,芳华谱对天子峰和神堂会带来助益。但也有限。 “尚清影和盛醉香,因为她们都是一方诸侯。”罗廷玉应道。 薛洗颜道:“不错。她们本来就擅长给自己造势,再加上芳华谱的作用,不管是第一仙子还是第一妖女,在天下人眼里都是神女一般的人物。” “对于盛醉香来说。这样一来道魔之分就全然不重要。龙傲天若能成功迎娶盛醉香,不但不会令神霄道遭受压力,更会将自己的声望提升数个档次。” 薛洗颜这样说着,对当初与那位远道来访天子峰的名叫舒刃的文士见面心觉后悔,说实话对于此人,她最大的看法是吃饱了撑着。 她对于被排进三仙子之列实在是全无兴趣。 薛洗颜一度以为舒刃是收钱办事,但是以父亲薛衣人的性格,该是绝不会拿女儿的美貌为门派捞好处。然而芳华谱不全面却是绝对的,譬如吴锋曾对她提起过的北燕四飞骑之一,尚清影的影武者甘倾露,美貌绝对足够排入十美人之列,但因为与尚清影风格太相似,而被强行滤掉了。 吴锋陡然叹息起来:“我们被盛醉香利用了。” 薛洗颜道:“现在才看出来?就算没有盛妖女调解,无铭那个无能之辈在政敌围攻之下,多半也要服软的。但是经过她出面调解,便可以介入王庭内政,营造出一种无铭受制于她的形势,逼迫无铭成为她的傀儡和利益代言者。” 吴锋想说“之前你怎么也没算到,都不过是事后诸葛亮罢了”,但想到薛洗颜的醋劲,到底不敢说出口。 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自然容易关心则乱,患得患失,再富于智慧的人也难于避免。两人看不出未必要盛醉香调解,无铭亦会认怂,也是正常不过。 而盛醉香假装好人,既收获了草海五峰的感激,更借此将金帐国师无铭控制住,为自己控制金帐王庭找到了极好的突破口。 便道:“盛醉香对龙傲天求婚不置可否,大概条件便是龙傲天若能助她将金帐王庭整个变成芦名教的附庸,就会应允求婚。在此之后,她则会帮助龙傲天夺得神霄道道主之位。” “接下来就是两派从南北两个方向相对进兵。如果芦名教能够凿穿并州,就能与神霄道一起夹击神堂。” 薛洗颜替他续道:“杨麒现在与西北的净土宗以及净土宗支持下的银川众作战,战绩尚可。但这也就意味着杨麒陷入战争泥潭,需要大量兵力来稳固新占领的地区。神堂对圣王道宗不过是名义上从属,在这种情况下,杨麒很难放下咬在嘴里的肉,过来援救神堂。” 吴锋感觉到薛洗颜隐隐剜了自己一眼。 他却是心中感动,毕竟是一代枭雄之女,果然明晓大体。 薛洗颜虽然对盛醉香醋意十足,现在的意思却明显也是一定要破坏神霄道与芦名教的联姻,来解除神堂极可能遭遇的危机。 而剜他一眼,也是警告吴锋不要再与妖女有什么不清不白。 罗廷玉也了解了薛洗颜的意思,当下道:“依苏军师之意,我们草海五峰须得全力阻挠此事。” 吴锋已经告诉罗廷玉自己是神堂的人。 薛洗颜点头:“神堂遭受威胁倒是甚远,如果无铭在盛醉香的帮助下清除政敌,独掌大权,必定会将权力集中。以草海五峰与无铭的梁子,不但已经得到的利益保不住,很可能还要遭受无铭的报复。” “然而,无论是神霄道还是芦名教,都只能利用交际手段干预金帐王庭内部,神霄道离得太远。而芦名如果出兵王庭,就是把政治问题变成军事问题,万一遭致王庭内各势力围攻,将陷入战争泥潭,难于脱身。” “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帮助无铭的政敌打倒无铭,便能令他们的打算落空,这种情况下,联姻也就基本失去意义了。” 第三百八十三章曳洛城 几人都看得清楚,以龙傲天的智谋,绝非凡俗之辈,向盛醉香求婚,当然不只是觊觎盛醉香的美色。 但也绝不能说与美貌无关,毕竟枭雄所求,不过江山与美人。倘若盛醉香长得难看,龙傲天肯定也不会有丁点兴趣。 “也许,要清除掉的不仅仅是无铭。”吴锋开言道:“我们是时候去金帐王都了。” 按照规定,吴锋作为王庭中的雄长,每年应在王都内的馆舍居住一到三个月。 想到这么快便要与盛醉香为敌,吴锋也是心中感慨。 然而不但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更可能关系到神堂的存亡,他又不得不这样做。 何况算起来,盛醉香已经算计了吴锋两次了。假装帮助草海五峰解除威胁,其实通过调解争端把无铭控制住是其一,骗吴锋陪自己修炼天香**,意图断掉吴锋的成圣希望是其二。 吴锋虽然并不为此恼恨,但与盛醉香为敌,他也绝无心理负担。 罗廷玉点头:“圣主大哥,此行必有凶险,请让我同行。” 他贵为皇叔之子,却对还在草莽中的吴锋表现出极度的忠诚。若说为了报救命之恩的话,吴锋虽然救了罗家父子的性命,却也对罗甘道之死负有责任,并阻止罗廷玉向李询报仇,也差不多抵消了。 应该说,罗廷玉智计比不上李询、云水依、龙傲天这样的智谋超凡之人,但较风舞泷、河千影又显得精明不少,负责间谍营大半年来,对于情报的搜集和处理也是做得井井有条。 正因为他是聪明人,所以知道要恢复家门的荣耀,得到报复家仇的机会。都着落在吴锋身上。吴锋的利益与他的利益是联系起来的,他亦只能以忠诚和认真来换取吴锋更多的看重和培养。 吴锋点头:“那是自然。身为飞羽雄长,我可以带三百多人作为卫队入住城中,这足够做许多事了。” 他将一众属下召集过来,商议由哪些人前往金帐王都。领导班子绝不可能尽去,需要有人留守五峰。 而追随吴锋前往王都的人马。必定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以保证如有政变发生,将发挥出最大的效力。 而留守五峰的人员则应有足够的政务能力,保证草海五峰仍能正常运行。 罗廷玉随吴锋和薛洗颜前往王都,间谍营便暂时交给河千影代管。在五个峰主当中,河千影是唯一称得上是吴锋朋友而非只是下属的人,吴锋也对他甚为看重。 风舞泷也留在五峰本营,游侠营负责打击奸恶,须得有持续的战果。以保证五峰的声望。不过游侠营中多有强手,因此有不少人员被抽调出来,一起北上。 诸峰主中,由不达峰主王冲霄与花神峰主叶慧灵随行。 南妖馆馆主齐麟和天妖宫宫主妖月空实力强劲,亦一同北上。 齐琪也要求随兄长一起前往王都,拒绝留在五峰。 吴锋心知不妙。他本来还做着提前与薛洗颜生米煮成熟饭的美梦,有小妖精在的话,能不能有机会谈情说爱都成问题。 由于薛洗颜的性别不能让全峰上下皆知道。吴锋现今只能装作自己也不知。 想到女人直觉之强烈,吴锋不由怀疑小妖精已经发现自己和薛洗颜之间有问题。是存心要添堵。 他正当少年,血气方刚,每天晚上听着薛洗颜和齐琪假凤虚凰地行云布雨,自然也心头有如火焚,生出一床双美的妄念。然而却亦只是想想,倘真要实施。他是断没这个胆子的。 …… 数百精骑在开阔的原野上飞驰,如风似电。 所有人均具备战兵级的实力,座下也都是能日行近千里的灵马,故而去到金帐王都,仅需要数日而已。 漠南也已经落雪。更不必说漠北。越向北行去,积雪越厚,原野在银装素裹之下,越发显得寥廓无垠,充满苍茫之感。 金帐王庭的王都名为曳洛城,位于漠北高原的腹地。自漠南通向王都的道路上,每隔数里就有路标指示,是以虽然道路被积雪覆盖,也断不至于找不到方向。 估摸着离王都已近,一行人也渐渐放缓马速。 却见道路两侧,积雪又逐渐稀薄起来,竟能看见绿色植被,不远处一条未冻的小溪悠悠淌过。 “可真是奇怪。”不达峰主王冲霄感叹道。 吴锋仰头看去,只见一座高山横亘在左前方,顶上不断喷出白气来,半山腰上树木丛生,郁郁葱葱。 “这是火山。”吴锋道:“这座火山下方必定有一个巨大的地热网,散发出强烈的地热,令这一带即便是严冬时节,也显得和暖如春。” “有趣。”王冲霄感叹道:“不过这该是活火山罢,它就在王都边上,要是喷了又该如何呢?” 正说着,前方已经飞驰来了数骑,都穿着镶着金边的羊皮袍子。 王庭方面已经收到消息,派人马过来迎接。 领头的人物名叫穆图尔.华利,是金帐王庭大汗王的卫队长。这人生得蜂腰猿臂,身形修长,腰胯箭袋,眼中流动着精明干练的神色。 穆图尔.华利听见几人的议论,微笑起来:“王都设在大火山边上,是以落雪极迟,严冬不冷,而王都周遭的土地也因火山灰滋养而十分肥沃。” “但王都与火山之间,又有一定距离,确保了火山纵然大规模爆发,亦不至于对王都造成伤害。何况这数百年来,大火山小规模喷发不绝,却从未大规模爆发过。” 吴锋与穆图尔.华利之间问了好,说了几句客套话,一众人马向王都驰去。 到得城外,只见草长莺飞,阡陌纵横,牧歌相闻,在初冬时节,却好似芳春一般。 一座火山的热力能有如此大影响,实在不合常理,但这样的情景却是真实不虚。 城池的形态很是奇怪,竟然不是常见的方城,而是一个圆,如果仔细看的话,东西要比南北略长,却是个椭圆的形状。 但这座城池并不大,看起来只能容纳三四万人的样子,比起芦名教主城会津城,却是要差得太远。 吴锋问道:“城墙高达五丈有余,却规模不大。可是因为牧民们不愿居住在城内的缘故?” 穆图尔.华利笑起来:“不,其实是因为王都只能修这么大。” “曳洛城处于漠北高原的中央,暗合地下灵脉,占据一个重要的风水眼,依此筑城,易守难攻。而且纵然不发动护城大阵,也有种玄秘的力量,令圣级以下的高手均无法在城内飞行。” 吴锋道:“原来是如此,果然是一块宝地。” 火山的热力能令这样广大的区域严冬不冻,自然也是风水地脉之力幅散开来的作用。 他目光在城墙上逡巡:“不过,南边这一部分的城墙似乎有些崩坏,一眼扫去,裂纹丛生,为何不将其修复?” 穆图尔.华利闻言,陡然叹息起来:“王都曳洛城既是凭依风水之眼而建,城墙的构筑和修复,花费都是寻常城池的百十倍。现今大家都不愿出那个费用,互相推诿,转眼就拖延了几十年。” 现今王庭内部极为松散,派系林立,争斗频仍。任何一方若担负起修复城墙的任务,必将极大损害己方的财力,却又得不到什么实惠,谁愿意去做? 又道:“不过,护城大阵仍是完好无损,别看这块城墙裂痕密布,但真的被人攻击的话,只要发动阵法,敌人便依然是伤不到它分毫的。” 这样的自信,令吴锋其实感觉没什么道理。不过现在在人家地盘上,也不能说什么不吉利的话。 第三百八十四章拓跋玉 草原人逐水草而居,很少筑城。 金帐王都曳洛城作为王庭核心,人口亦不过三四万而已。 城郭不但是少见的椭圆形,城内街道和房屋布局也全无规划,道路弯弯绕绕,盘旋错杂,毡包和石屋错落而设,显得十分凌乱。 城内的人们大都穿着皮袍或者麻衣,很少有衣着光鲜者。不过毕竟是王都之内,行人的衣衫也都干净整洁,没有衣衫褴褛之人。 馆舍位于城池西南区域,占地广阔,房舍林立,足以将吴锋的三百多名卫队成员都容纳其中。墙高一丈有余,内侧密植苍松翠柏,有一条曲水自其中流淌而过。 这本是王庭内一位亲王的王府,后来这个家族绝嗣,宅邸便空了下来,正好用于接待吴锋一众。 进入王都之后,吴锋等人觐见了大汗王。 金帐大汗王大约四十余岁,容貌平平,身形虚胖,面色苍白,显出一副酒色过度的样子,望之实不似人君。 接见贵客之时,他都依然享受着姬妾的按摩,一面吐词不清地向吴锋等人说出勉力的话语。 吴锋同样假惺惺地表示一定要尽忠王庭,为大汗王赴汤蹈火。 王宫前的正街,人流攘攘。 吴锋正返回宅邸而去,突然感觉到一只手正伸向自己腰间。 他极为警觉,当下探手而去,一把抓住那人的爪子。 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少年,衣衫褴褛,目光却精亮。 吴锋正要说话,却见对方眼神示意,手指一弹,一张羊皮字条便落入吴锋袖中。 只是刹那间。吴锋已经隐约看清楚字条上的内容。 他心领神会,假装手不慎一松,被少年挣脱,而后愣住,才高声道:“抓偷儿呵,这小子偷了我的钱袋!” 掌上却悄悄发出劲气。在少年身上一推,令少年可以逃得更快。 少年如同游鱼一般钻进人群里,搅得人群一阵混乱,消失在茫茫人海当中。 薛洗颜转向吴锋:“怎么?竟然被人把钱袋偷了?” 吴锋假装出无奈神色:“一时大意,不过无妨,又不是乾坤袋被盗。钱袋里头不过是一点碎银子而已。” “真是粗疏,若是有人想杀你,现在你命都没了。”薛洗颜也已看出其中端倪,犹自装模作样道。 两人回到馆舍当中。在一个僻静处细看那张字条。 字写得方方正正,或者说方正得过了头,就好像压扁的蛤蟆一般,每个字都是一模一样大,笔力却十分不足。 显示出此人做事严谨,但内心犹豫,缺乏决断和气魄。 字条上写明一个地点,请吴锋将回书藏在那里。如果答应会面。便在馆舍内调整布防,并将路线写在回书上。令对方可以在某日晚上秘密潜入。 “会不会是陷阱?”薛洗颜神情慎重。 “让利家带几个最可靠的人埋伏起来,如果来人数量太多,立即上来支援,并举火为号,将卫队成员尽数呼至。”吴锋平静道:“这王庭内部本来就是龙潭虎穴,既然来了。又怎能畏首畏尾?” 对方与他们约定的放回信地点是一个酒馆,要求将回书放在某张桌子后面墙上的洞里。这种地方是不会有危险的。 考虑得这样周详,也证明对方是个心思缜密之人。 约定之夜。 天上黑云密布,无星无月,伸手不见十指。 吴锋和薛洗颜在一座偏僻的房屋内点烛相候。 到了约定的时间。便见着一个黑影如同电一样逾墙而入,向着这个方向靠近。 果然是独身前来。 吴锋露出微笑。 对方身形如一道烟雾一般进到房中,这人身着夜行衣,头上也蒙着头罩,只露出一双眼睛和鼻孔。 关上门之后,他才脱去头罩和夜行衣,只见一身锦衣华服。 这人摇着折扇,悠然道:“吴锋当家,苏军师,幸会幸会。” 竟然是之间签订和议时曾经见过的王庭吐豆发,拓跋玉。 拓跋玉的兄长拓跋漠担任王庭俟利发,主管军事,是无铭的强力政敌。拓跋玉却是无铭的党羽,为了阻挠和议,还派出自己麾下的征天二重天高手,绰号天纵圣王的燕冲天挑战二人,结果燕冲天被吴锋和薛洗颜刀剑合璧所杀。 吴锋微一愣神。 随即笑起来:“拓跋兄必定不是被无铭派来和我们和解的。” 拓跋玉露出欣悦神色:“吴锋当家果然是极聪明的人。” 吴锋又道:“以无铭的身份,可以忘恩负义,却不能不记仇。现在他在芦名教支持下攻灭库莫奚部,不但挽回失去的声望,而且更上一层楼,回风谷之战就成为他生涯最大的污点,仅剩挽回耻辱一途。” “况且兄台如此与我们密会,如果真是无铭党羽的话,倘若我们不愿意同无铭化敌为友,将兄台杀死来削弱无铭的实力,谁又能证明兄台的失踪是我们干的?” 拓跋玉折扇摇摇:“我本是个胆小之人,如果有生命危险,亦不敢深入此地。” “所以阁下该是被兄长拓跋漠派到无铭身边当卧底的。”吴锋道:“不过牺牲一名征天二重天的高手来骗取无铭信任,这代价也太大了些。” 拓跋玉道:“燕冲天修炼出了问题,走火入魔,本来就只剩下一年的寿元。我让他舍弃这最后一年,回报是让他留下的孤儿寡母能够安享锦衣玉食,这价格并不高。” 吴锋想到杀燕冲天的时候,最后一刻燕冲天似乎透露出一丝虚弱,心道原来如此。当时两人刀剑合璧练得还不够圆熟,如果燕冲天处于巅峰状态,只怕那一战又要更凶险一些了。 便露出玩味神色道:“原来如此。如果我们没本事,被燕冲天杀了,那也证明我们没有拉拢与合作的价值。敢问兄台,吴某人可有说错?” 拓跋玉摊开双手:“不要说得那样直接嘛。如果那样的话,兄长也该完全不是无铭对手,我也只能背弃兄长,真正对无铭忠心耿耿了。” 第三百八十五章王庭局势 接下来拓跋玉又向两人叙说了王庭这些年的局势。 三十年前,老汗王死去,现任的大汗王不过十岁出头,因此由国相作为托孤重臣。 国相在辅政的过程中权势越来越大,令大汗王感到恐惧,所以才扶植自己的表兄无铭成为国师,并逐步扩大无铭的权势。 无铭的家族历代担任王庭国师,却在老汗王执政期间因为有谋反嫌疑而遭到老汗王攻打,被灭门,但王后却安然无恙,而且王后之子仍然成功继位。无铭当时年纪幼小,侥幸脱出,和忠仆厉钧一起在草原上流浪,因为擅长祭天拜神和解决各种纠纷,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和声望。 大汗王将无铭找了回来,加以重用,以此抗衡国相,未曾想到国相年纪老迈,竟然突地去世了。 无铭权力过大,已经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大汗王不得不又将老国相的儿子穆尼任命为新任国相。 然而老汗王之所以托孤给国相,重要原因就是国相年纪老迈,儿子却幼小。当老国相死去的时候,穆尼还不到二十岁,无论是声望还是人脉,都不足以与无铭相抗衡。 金帐王庭内的拓跋家族则是大魏王族一支,因为争夺帝位失败而逃到草原上。当时金帐王庭还强盛,右帐王庭没有被净土宗夺取,左帐王庭也还未完全被芦名教控制,因而当代汗王怀着南下攻灭大魏的想法,将这些拓跋族人加以重用,希望在灭掉大魏之后,从这一支当中选出傀儡皇帝。 数百年下来,拓跋家多代与汗王世族通婚结姻,竟然成为了金帐王庭内部的大族。世代担任王庭俟利发、吐豆发之职。杨麒捕杀大魏皇族时,也并未对这些叛逃到草原上的拓跋族人下手。 拓跋家虽然对无铭不满,但与国相家族也是许多代的梁子,因此并不愿与穆尼亲密合作对付无铭。 吴锋听完,心想自己的母亲出自拓跋家,算起来自己和拓跋兄弟竟也算有一丁点的沾亲带故。不过自己的身世却不能随便说出来。 薛洗颜看向拓跋玉:“请问拓跋兄,与我们结盟,是令兄的意思,还是阁下的意思?” 拓跋玉疑惑:“有什么区别吗?” 薛洗颜此时一领青衫,正襟危坐,神情端然:“关系到整个计划的制定,以及此后的利益分配。” 这话说得很含糊,却能令人想入非非。 果然拓跋玉眼露异色,随即道:“这是我的意见。与兄长好一番分说,才让他认为与你们合作将能谋求双赢局面。” 薛洗颜轻轻巧巧一句话,便试探出了拓跋玉虽然是假装效忠无铭,但同时与兄长之间也有隔阂。 这亦是再正常不过。纵然拓跋漠击垮无铭,拓跋玉顶多也只是个二号人物,无法成为王庭的头号权臣。 拓跋玉又道:“和议刚刚签订的时候,我曾把无铭的部分消息透露给兄长,让他趁着无铭最虚弱的时候动手。但他却不敢一搏……大抵也是没有如两位这样的智谋之士帮助制定计划,现今两位过来。实在再妙不过。” 吴锋却是摇摇头:“令兄不选择那时候动手,是正确的。纵然成功,也没什么好处。” 拓跋玉脸露讶异之色。 吴锋微笑道:“老国相之死,使得无铭坐大。回风谷之战后,无铭的确极为虚弱,处境尴尬。如果趁此机会发动政变,干掉无铭,并非不可能。但是这样的话,又会让谁坐大?” 拓跋玉一愣,随即明白。 吴锋又道:“在三方势力当中。令兄实力最弱,即便杀了无铭,也会让穆尼坐大。同时大汗王却会对令兄心生忌惮,好处归了别人,仇恨归了自己,这种事谁会去做?” “不过现在却又不同。无铭得到芦名教以及神霄道龙傲天的支持,并立下前所未有的大功,实力骤然膨胀,已经有谋朝篡位的实力。任何一方如果除掉无铭,都将是汗王的大恩人,会成为接下来的头号权臣……” 拓跋玉眼神发亮:“要对付无铭,直接干掉他再好不过。然而现在无铭声望激增,实力亦随之暴涨,要想除掉他实在不易。” 吴锋极为笃定地道:“得意者必忘形,随着他离王座越来越近,他的破绽也会越来越多。而我们便需要设法令他更加得意忘形,露出更多破绽。” 薛洗颜亦点头:“时机非常重要。” 拓跋玉哈地一声,道:“两位之言,果然精到。无铭能在吴锋当家和苏军师手下吃亏,也必定在二位手上丧命。只要我们通力合作,无铭人头落地,必定就是最近的事。” 又道:“除掉无铭之后,兄长与我必定保证草海五峰的利益,苍鹰部上下与草海五峰,将是永远的朋友。” 无铭如果谋朝篡位成功,必定对草海五峰进行报复,这也是极为明显的事情。 三人饮了几杯茶水,又聊了一些细事之后,并约定今后的联络方式。至四更时分,拓跋玉飘然离去。 罗廷玉在外边听了全部对话,对吴锋问道:“这人可信吗?” 吴锋诡异一笑:“可信不可信是个问题,然而我们要算计谁又是个问题。” 薛洗颜点头:“我们很快就要南下,以后很难再有时间打理草海五峰,留守的人能力比起我们几个必定差得远。就算除掉了无铭,如果金帐王庭再出现一个希望有作为的权臣,恐怕仍旧会对五峰下手。” 吴锋瞄向薛洗颜:“死兔子,你已经猜到我的打算了?” 薛洗颜微笑:“猜到一点。不过你的计划该还没完全成型吧?想好了再告诉我。” “是啊。”吴锋点头:“还需要了解更多王庭内部的情况,方能完全敲定。毕竟此事实在不容有丝毫闪失。” 薛洗颜又对吴锋笑道:“没再次见到妖女,有些失望罢?” 面见汗王之时,两人见到了王庭内的大小重臣,甚至还见到了荆州龙家五公子龙傲天,但盛醉香虽已进入金帐王庭的范围,却并不在王都之内。 与拓跋玉一番交谈时,吴锋也曾问起此事,根据拓跋玉提供的情报,得出结论,盛醉香应该是在各地游走,对抗佛门的动作。 佛门掌控右帐王庭,向来想要与掌控左帐王庭的芦名教争夺金帐王庭的控制权,如今盛醉香扶持无铭,佛门一定会有所动作,盛醉香须得依靠交际手段将其一一化解,因此才让龙傲天在无铭身边协助无铭。 吴锋见薛洗颜当着罗廷玉说起此事,不由心想她醋劲真大。 然而不用与妖女直接交手,还是令人欣慰的。至少吴锋很难对盛醉香起杀心,但如果是龙傲天的话,他却很乐意砍下对方的人头。 第三百八十六章国师大帐 金帐国师的府邸是一片设在城内的草场,所有的房屋均是毡包,有几座祭坛也设在毡包内部。 这体现出管理宗教的国师一脉重视传统、敬畏长生天之意。 国师大帐中,火苗熊熊,几人围炉而坐。那火焰竟是油绿的颜色,显示出十二分的幽异。 坐在北面的自然是国师无铭,他左手边是大祭司厉钧和大弟子神风,右手边却并非无铭的智囊云水依,而是风家两姐弟,风惊云的孙女和孙子,风凰和风烈。 议和之后,这两人被放了回来,代替死于回风谷一战的风惊云执掌风家。 “云姑娘走了?”神风问道。 “她离开了。”无铭叹息一声:“她说盛醉香喜欢带着极少数的人到处游走,现今我们已经靠着盛醉香的支持灭掉了库莫奚部,为免被妖女进一步控制成为其傀儡,就该布局干掉盛醉香,然后栽赃到佛门头上。如此一来,芦名教必定陷入内乱,就算查出来是我们干的,也没能力复仇。” “我倒不是害怕成功后被报复,然而她这计实在太险,如果失败的话又当如何呢?谁知道堂堂的芦名教教主有没有什么保命的底牌?争执之下,她感到对我失望,留下一封书信就不知所踪了。” 又摇摇头道:“她这些年也为我做了不少事情,哪怕是回风谷一战,她亦尽力了,至少我自己的班子没受多大损失。唉,由她去罢。” 厉钧道:“真是可惜。那神霄道的五公子龙傲天虽然智谋不在云姑娘之下,但终究不可靠。” 风凰眼中隐隐露出喜色,但在火光的照耀下却无法被任何人发觉。 口中却是道:“不过云姑娘说得真没错,盛醉香心怀叵测,不可不防。” 风惊云战死。她自己也被生擒活捉,放回来之后,这风家的刁蛮小姐很快成熟起来。 她见识了吴锋和苏洗岩的智计手段,一向自负美貌的她更发现那两位容貌堪称绝世的美少年对自己却是分毫兴趣都没有,这令她受到打击,却也渐渐清醒。 回来之后。风凰立刻抛下了自己的矜持,与无铭发生了**关系。无铭虽然人到中年,年龄足够做风凰的父亲还有多,但作为堂堂国师,精湛的双修之技亦令这少女感到了生命的大和谐。 而作为回报,无铭压制住风凰的竞争对手,令她顺利成为了风族之主。这一度让无铭承受更大压力,然而当库莫奚部被攻灭,无铭声望不但恢复更是超乎往常。便再无人敢于非议此事。 这时她才开始嫉妒云水依,云水依不需要付出身体,甚至不需要对无铭假以辞色,无铭便会对她尊敬有加。虽然无铭说对云水依只是当作女儿一般,风凰却能感觉到无铭对云水依的迷恋。 无铭露出和悦神色:“这是自然,凰儿有什么主意?” 风凰道:“盛醉香顶多只会帮助我们在苍鹰部内部争夺权力,消灭政敌而已。待将我们扶植起来之后,她一定会设法牵制我们。而室韦七部在攻灭库莫奚部时也得了不少实利……” 无铭疑惑道:“室韦七部得到实利并没错,但室韦七部与铁勒部、库莫奚部交好。这次背盟与我们一同攻灭库莫奚部,必定令向来同库莫奚部同进退的铁勒部失望,也毁掉了他们在草原上的信誉。若想攻下王都,至少也得三部合力才有这个实力……” 大祭司厉钧却是神情慎重:“风小姐说得没错,盛醉香很可能想要建立双头傀儡政治,借此掌控整个金帐王庭。如果只扶植我们的话。也许我们便会失控。” 风凰点头:“待我们清除掉王都内的政敌,就该考虑对付室韦七部的事情了。如果有办法令七部内发生内乱的话……” 无铭眼神微亮,但随即黯然。 云水依当初就建议设法让室韦七部发生内乱。 但以云水依的智谋,也想不出合适的办法来。室韦七部当代大首领可是个狠茬子,虽然兵法谋略不出众。但善于用人,富于手腕,凝聚力极强;其军师林道尘则填补了此人在用兵方面的缺陷。 在室韦七部的民众眼里,大首领大约便与长生天是一体,没有区别。而金帐国师虽然号称长生天化身,但真正这样认为的部民无疑并不多。 说到底风凰的建议只是炒云水依的冷饭罢了,以云水依的聪明都做不到的事情,风凰又怎能做到?无铭知道风凰希望取代云水依在自己身边的位置,但也心知她要成长到云水依十八岁的水准,至少还得磨练上一二十年。 不过终究吃人家的嘴软,何况无铭是吃了年纪足做自己女儿的小姑娘之元红,只能露出赞许神色道:“那便到那时候再说罢。妖女媚眼抛得太多,说不定室韦那几个首领会因为争风吃醋发生矛盾也说不定。” 无铭的大弟子神风又开言道:“师傅,草海五峰的那群人须得小心,他们这次过来,必然心怀不轨。” 点了点头,无铭声气凝重道:“他们和拓跋漠、穆尼一样,都已经可以算死人了。既然来了,自然不会让他们活着回去。” 听到无铭此言,风凰心里却不知为何有一种异样的情绪。 被俘之时,她虽然未受虐待,但也遭受了苏洗岩指挥下的洗脑。但也因此,她才意识到权势和智慧的价值,开始将过去只用在修炼上的脑子来思考一些政治上的事情。 无论是吴锋还是苏洗岩,都拥有惊人的俊美,令她难以想象竟有这样的美少年。她自幼丧父,是被祖父风惊云抚养大,然而经历了那接近一个月的洗脑后,风凰竟然发现自己对杀死自己祖父的吴锋和苏洗岩仇恨大大削弱,现在听无铭说要令两人无法活着回去,反倒心生惋惜之感。 厉钧道:“我派人监视他们的动向。” 又叹息道:“云姑娘如果还在就好了,这种事情终究她才是最擅长的。” 无铭闻言亦惘然,随即却又哑然失笑:“然而她做这种事却也喜欢掉链子。这样关键的事情,不容有失,我相信你培养的那批人能办好事情的。” 第三百八十七章大汗王 吴锋和薛洗颜很快发现,他们所居住的馆舍遭到了监视。 然而薛洗颜能帮助吴锋组建间谍营,对于自然有一套误导蒙蔽对方的反侦察办法。厉钧派出的人手那点伎俩,对于薛洗颜实在不够看。 王宫,一座密室内。 吴锋、薛洗颜与一名中年人相对而坐。 这中年人身穿以各色宝石装饰的狼皮袍,头戴金镶玉抹额,腰挂七星宝刀,赫然正是金帐王庭的大汗王。 比起接见吴锋和薛洗颜时,他目光显得精亮了许多,但气息还是有些虚浮。 卫队长穆图尔?华利侍卫在侧。 大汗王见两人就座,向两人欠身行礼。 吴锋微微一笑,起身回礼:“尊敬的可汗,我们一直在等今天。” 他们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大汗王派穆图尔?华利通知他们,要求秘密会面。 大汗王的确是个无能之辈,但无能之辈不代表纯粹的废物。一个人在低一些的位置上能将事情做得很好,在高位却会显得庸碌无能。 这位看起来酒色过度的大汗王的确能力不足以掌控王庭,才会让无铭坐大,穆尼和拓跋玉也对他缺乏恭敬。但他仍然会有自己的算盘,使用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能对无铭进行猜疑和掣肘,便证明大汗王的能力在中人以上,然而只是中人以上的才能,的确不足以统领金帐王庭这样人口达三四百万的大势力。 大汗王长笑起来:“本王也一直在等你们。” 吴锋道:“那么,吴某人亦再次重申,我们愿意向大汗王效忠,并相信这样对草海五峰最为有利。” 大汗王并不是傻子,自然能领会吴锋的意思。微笑道:“本王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对于漠南的实际控制毫无野心。” 吴锋知道他没有撒谎。如果大汗王真是的权力**强烈而且富于手腕的人,便不会让无铭得到坐大的机会。无铭之所以势力膨胀到失控,一是当年大汗王需要无铭来对抗老国相的势力,另一方面也是大汗王本身有着失察之处,对无铭缺乏警惕所致。 有美貌的侍女送上酒菜。便退出密室。这次,汗王没有让美女在背后给他按摩。 酒过三巡之后,双方都有些面红耳热,一番寒暄下来,亦到了谈正事的最好时机。 吴锋便道:“拓跋玉已经找过我们。” 大汗王正在劝菜,听得此言,陡然一凛。 他并没有一下子就想明其中关窍的智力,当然误以为拓跋玉是代表无铭来找吴锋的。 大汗王面色凝重道:“两位既然到这里来,想必是拒绝了他罢。” 吴锋悠然笑起来:“不。我们同意了。因为拓跋玉是代表他的兄长拓跋漠过来的。” 大汗王骤惊:“这……拓跋玉竟然是拓跋漠安插在无铭身边的卧底?当真没想到。” 吴锋点头。 大汗王叹息一声:“无铭已经上书逼宫,要求本王册封他为左贤王。” 左右贤王本来是左帐王庭和右帐王庭可汗的别称,左贤王又高于右贤王。但左帐王庭被芦名教控制,右帐王庭则被净土宗侵蚀,都已经从金帐王庭独立出来。这两个位置也都成为了虚衔,而且悬空数百年。 册封为左贤王,可以比作中土的九锡之礼。在中土加九锡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中等国家对大国名义上臣从。大国以九锡之礼安抚对方,另一种则是篡位的前兆;也有例外。但极少。 无铭的心思,已是路人皆知了。 薛洗颜抿了一口酒,道:“那么大汗王可有意与拓跋漠合作?” 大汗王轻轻咬着干涩的嘴唇。 当年他将无铭从草野中找出来对抗国相,对于无铭乃是再造之恩,无铭却仍然心生篡夺之念。这令他感到恐惧,害怕前门拒狼。后门招虎。 拓跋漠手握兵权,可不是当年的无铭可比。 吴锋早猜到大汗王会犹豫。 因为他本来就不打算请大汗王与拓跋漠合作。 “既然如此。”吴锋露出玩味的笑容:“可汗何不与拓跋玉合作?” 大汗王耸然一惊:“这有何不同?” “当然有。”吴锋道:“拓跋玉是妾侍所生,小时候曾经被兄长虐待过。我初到王都,便能从王都外老人口中打探到此事,大汗不可能不知。” 大汗王点头。正是因此,拓跋玉投靠无铭才显得可信,他才没想到拓跋玉是拓跋漠派到无铭身边的卧底。 “那么,拓跋漠有可能聪明到小时候就假装虐待弟弟来为以后争权布局?甚至他小时候就猜到以后会有个叫无铭的家伙手握重权?”吴锋又问道。 大汗王为之一窒,随即恍然大悟:“拓跋兄弟之间必然有隔阂。” “不错。做兄长的,总是不把自己对弟弟的不好当一回事,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然而做弟弟的又怎可能不暗中怀恨?我与拓跋玉交谈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点。” “吴锋当家请为我画策。”大汗王的神色已经变得极为恭敬,深知这少年的智术实在远在自己之上。 吴锋叩了叩桌面:“很简单,既然担心权臣,何不布局将三大权臣一网打尽?” 这也是最有利于五峰的做法,穆尼的父亲当年权势熏天,倘若穆尼取代了无铭,只可能是无铭第二。至于拓跋漠,亦是野心勃勃之辈。 没有吴锋和薛洗颜的草海五峰,面对王庭的大军可以说不堪一击,哪怕对面没有云水依这样的强力谋士。 大汗王听得此言,身躯一震。 他自然是极为想除掉无铭,但却也不放心另外两大权臣。 但一次性把三个权臣都干掉,他也感觉实在太过惊人。 “三大权臣皆被消灭的话,王庭内政必然陷入混乱,各部也可能因为不满而反叛……”大汗王以手扶额,犹疑道。 “并非都要自己动手,可以借刀杀人。”吴锋露出诡秘的笑:“此后拓跋玉可以成为第一权臣,但他并不是野心极大的人,而且影响力亦不够。大汗王也可以借着这个权力交接的空隙,扩大自己的掌控力,令拓跋玉绝不会有膨胀到失去控制的可能。” 听到这里,大汗王眼中隐隐露出心动神色。 吴锋又侃侃道:“至于各部,最危险的当然是室韦七部。但室韦七部新近参与攻灭库莫奚部的萧逸丘原之战,失信于铁勒部等许多与库莫奚部结盟的部落,名声大跌,短期内又无法消化新获得的人口,翻不起什么风浪;待他们缓过气来时,大汗王已经将政局稳定下来了。余者实不足道。” 薛洗颜亦道:“可汗陛下,能否做名副其实的汗王,再也不用看权臣的脸色,在此一举。我们相信汗王的实力,要远在权臣们想象之上,这些年也该积累了不少底牌。韬光养晦如果不能带来翻盘的话,又有何意义?” 她的眼神陡然明亮如星,话语带着难以言说的煽动力:“汗王是长生天之子,体内流着王者之血,理应真真正正地君临茫茫草原!请汗王鼓起全部的勇气,以手中刀剑,涤荡一切枷锁与污浊,令欺君犯上的枭臣,尽数在汗王的怒火下化作灰烬!” 大汗王感觉到一团火在心中灼起。 他最恨的就是别人不把他当一回事。 然而无论是无铭,还是穆尼与拓跋漠,都未曾将他当一回事。他这个汗王,对于权臣们就好像空气一般。 薛洗颜的话成功激起了他心头积压的愤火。 是啊,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汗王。 他喜欢喝酒,喜欢玩女人,害怕麻烦。但他也希望将政事完全握在手中。 他想要的权臣是为他处理各种杂事,让他安心喝酒玩女人,同时又忠心耿耿,大局关键之处都交给他来敲定。 这样的确很理想化。但现在汗王相信,只要能除掉无铭、穆尼和拓跋漠,建立新的王庭秩序,他就能掌控一切,而新的权臣也只能成为他想要的人! 王庭卫队长穆图尔?华利亦在一边道:“可汗陛下,他们说得有道理。您是苍狼神的后裔,是长生天选中的草原之主,不应受制于权臣。” 大汗王嘴唇翕动。 缓了缓,他才道:“无铭该是看准了我不可能与拓跋漠或穆尼中的任何一人亲密无间地合作,才如此肆无忌惮。” “正因为如此,吴锋当家的计谋才具备很高的可行性。” “本王被他们压制这么多年,他们大约真的已经当我是个傻子。不管无铭或者穆尼、拓跋漠,任何一人只要完全掌控局面,篡位之后,都没有我的活路。这是草原上的规则,不比你们中土,难道本王还看不明白么?” “只是……现在的关键就在拓跋玉身上了,他到底肯不肯背叛他的兄长?” 吴锋大笑起来:“可汗可以放心。拓跋玉那边,由我们来解决。他之所以不肯真正投靠无铭,是因为无铭身边有厉钧,有风家,之前还有个云水依,就算篡位成功,也未必能保证他的利益。” “同样地,拓跋漠假装与拓跋玉关系不睦这么多年,身边也该有一个亲信班子。拓跋玉又怎能完全信任自己的兄长?” 吴锋眼神陡然凝重:“而汗王陛下能给的,却是实实在在的第一权臣之位。” 第三百八十八章歃血为盟 在权力场中,亲情友情都是虚的,只有利益才最真实。 想要说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以利动之,大汗王如是,拓跋玉亦如是。 大汗王神情慎重:“那么,只要贵方能提出缜密合理的计划,哪怕有风险,我也会拼死一搏。” “本王是苍狼神的子孙,与其被权臣万般欺辱,夺取位置之后害死,还不如奋起一搏而死。” 动辄言死,说明他底气还是不足。但权臣们把大汗王当作可以用温水煮死的青蛙,然而实际上,这只青蛙在水温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依然会跳出水锅来拼一把。 吴锋和薛洗颜相视一笑,而后同声道:“愿为大汗王竭尽死力。” 穆图尔?华利取来盛有狼血的珠槃玉敦,供双方歃血为盟。这种事情当然不能有书面协议,以防泄密,只能以仪式来表示诚意。 几人以手指蘸血,微抹于面颊,随后将玉杯中的狼血一饮而尽。 双方对视,眼中都是昂扬的神色。 大汗王一挥手,令穆图尔?华利退出去。 而后道:“王都下方,有一条密道系统。先人修建此密道的目的在于,若王都沦陷,子孙可凭此逃出。” “这密道系统的秘图在王室中代代相传,而无铭等人毕竟不是王族,因此并不知道。” “本王也曾考虑通过王都地底弯弯绕绕的密道袭杀无铭,但又怕事后另外两大权臣指责我无故杀害重臣,起兵弑君。而且一直制定不出一个缜密的计划,今日既得两位相助,当能藉此开展行动。” 言毕,转向墙壁。用手指在某处轻叩三下,一块墙石便被大汗王取了下来,原来只是一块石板。 暗格当中,放着几张秘图,老汗王取出一张,郑重其事地放在吴锋手中。 “多蒙大汗王如此信任我等。不怕我等凭借此密道反过来袭击汗王?”吴锋半开玩笑地问道。 汗王答道:“你们和无铭已经是死敌。不可能化解恩怨。如果你们欺诈于本王,实际上却与拓跋漠或者穆尼勾结的话,这密道本王清清楚楚,早有防备,以此来对付本王也毫无用处。” 两人相视大笑。 汗王虽然没有能力,却绝不是一个蠢人。他想做一个不被权臣压迫的汗王,吴锋想要保障自己在草原上的势力,支持自己在中原的争霸,双方正可以各取所需。 吴锋、薛洗颜与大汗王略略商议了计划。便同大汗王作别。 数日之后,拓跋玉也出现在密室之中,三方再次歃血为盟,相约消灭三大权臣,还王都以清氛。 回馆舍的路上,薛洗颜突然看向吴锋,眸光滢滢闪烁。 她低声道:“要下雪了。” 王都曳洛城这一带有地热场域,下雪极晚。 但冬意渐深。下雪也没什么奇怪的。吴锋知道薛洗颜善观天象,但不知道她说这个做什么。 薛洗颜以绝好的目力扫了扫四周。确定没有人在尾随监视,方才道:“非常大的雪。” 她强调了“非常”两个字。 “我们得去密道中看看,才决定密道在计划中起到什么作用。”吴锋应道。 两人都明白,对手并不简单,如果只是一般的谋略,必定被识破。 无铭固然不足道。但无铭如今的智囊却是神霄道五公子龙傲天,一战攻灭库莫奚部的天才人物,比起云水依只会更难对付。 …… 金帐王庭的王宫,与中土并无太大的差异。 同样是红墙金瓦,黑铁为门。大道两旁是青漆的木楼,雕刻着飞檐斗拱。不过墙上和道路两侧,多有苍狼或是白鹿的图腾,一根根图腾柱扎根在王宫各处,反而显得不伦不类。 当年柔然人有南下攻灭大魏之心,羡慕大魏皇室的气派,开始学习中土的礼法,又要保守草原上的文化,结果学成了四不像。 胡笳声声之中,一众重臣进入大殿。 本来王庭没有每日参拜的规矩,但今日不同,乃是国师无铭受封左贤王的日子。 左贤王,又称护于,乃是金帐王庭最兴盛时仅次于大可汗的职位,远在国师、国相和俟利发之上。 此职位历史极早,在远早于柔然人的匈奴人时代,就有左右贤王的划分。 如今左右贤王已经成为虚衔,但无铭此次进封左贤王,亦显示出无上的尊荣。 大殿之中弥漫着龙涎香的气味,却依然遮不住这些草原人身上的膻腥之气。吴锋在会津城从来没有闻到这种气味,足见芦名教在中原文化上的学习,要比金帐王庭正规得多。 不过来到草原这么久,吴锋和薛洗颜对于这种气味已经没了什么感觉,泰然自若地上去就座。 国师无铭身穿绣有白狼的金边长袍,与大汗王平起平坐,沧桑的面容今天却显得格外精神。而大汗王则依然是一副虚弱的模样,低低喘着气,仿佛随时都会死掉一般。 龙傲天坐在仅次于两人的位置上,他作为智囊,制定整个作战计划,助无铭在萧逸丘原之战中一战击灭库莫奚部,这事迹已经震动整个草原。 此刻,这荆州龙家的俊彦公子正拿着夜光杯,斟着葡萄美酒,潇洒地饮着,手边放着一把玉骨折扇。头上紫金冠两条发带垂下来,显出一种说不出的风流。高挺的身姿,更是予他一种鹤立鸡群的气质。 毕竟坐着的时候,是看不出他的腿与身体不成比例,显得腿短这个问题。 龙傲天眼角微翘,细微的动作都透露着道家名门的优雅,神情却充满了傲意。这宴会的主角本来是国师无铭,龙傲天却在无形中将许多人的眼睛都吸引到他身上。尤其是王宫中的侍女,纷纷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龙傲天也若有若无地眉目一扫,他并没有刻意看向任何人,但那些女子都似以为龙公子看向了自己,露出脸红心跳的绝喜神色。 吴锋却是大马金刀地坐下,位置离龙傲天不远,动作也显得粗犷,与龙傲天的优雅截然不同。 虽然看见李询的时候有种一生之敌的感觉,他对李询却很难提起恶意。 这龙傲天却不同,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到这家伙就感到莫名地恶心,想要把他的脑袋给砍下来。 之前觐见汗王时,曾瞥见龙傲天,当时吴锋便有了这种感觉,现在再看到此人,吴锋这样的感觉就越发强烈。 龙傲天的眼神忽然扫了过来。 吴锋明显地感觉到一股炽热。 但随即龙傲天的眼神就落在薛洗颜那秀美无俦的脸容上,停了数瞬。 明知道薛洗颜现在是男装,连盛醉香都看不出她是女子,吴锋却心头生出一股暗火,少顷方灭。 他开始明白薛洗颜的感受,就好像有人觊觎你的传家重宝,你自然会生出一种无与伦比的敌视。 更何况,吴锋还曾听说这龙公子酷好男风,男女通吃。且不论真假,女人如盛醉香、薛洗颜男女通吃,他作为男人能够接受,但若是男子的话,却想着不甚舒服。 第三百八十九章对诗 胡笳声骤转昂扬激烈。 无铭离席而起。 侍女向大汗王递上一张硕大的玉盘,盘中盛着一根宝杖,通体呈骨质,不知以什么硕大兽类的骨骼雕镂而成,顶上镶着一只黑玉狼头。 骨玉杖用金银玛瑙砗磲等七珍装饰,显得华贵无伦。 这正是金帐王庭册封左贤王的信物,等同中原的九锡礼器。 无铭装出恭敬模样,接过此物。稍后他还得在中庭的祭坛上登坛演礼。 一时间,无铭的党羽都露出喜悦之色。 龙傲天亦扬声道:“国师一战功成,令塞北尘清。功勋绝伦,受左贤王之位,实在理所应当。” 他这话实是在自吹自擂,谁都知道那一战的计略,皆是出自他手,无铭本人却只是出手斩杀了库莫奚部的部主,还被反扑成重伤,至今未愈。 但却没有任何人能够指摘于他,那一战谋略之精彩,算计之准确,调兵遣将之巧变,堪称妙到毫巅,哪怕较其父龙战野的巅峰时期,也丝毫不逊色。 当下,风族现任族主风凰看向龙傲天,清丽的面容上露出柔和的笑:“凰儿闻说龙公子不但道术超凡,智谋绝世,而且工诗善赋。既逢如此盛会,何不作诗一首,以助雅兴?” 龙家五公子龙傲天与三河剑派李询一样,从小即追随父亲征战,表现出军事才能。但毕竟龙战野乃一代雄主,光芒太过耀眼,令龙傲天的用兵之才直到萧逸丘原之战才完全展露于世人面前。在荆州,最出名的还是他的诗赋之才。 古有七步成诗之事,然而龙傲天数步之间,为诗作赋。已有上百次,文集都刻版了数本,可谓高产之极。且多有佳作,名播大江南北,绝非凭藉父亲的声势而扬名。 风凰请龙傲天赋诗助兴,一是逢迎龙傲天的面子。二是借此助无铭的声势。 龙傲天悠然看向这女子。 风凰有一种在草原上非常少见的典雅气质,令龙傲天隐有心动之处。 心中暗想,风族族长的身份,足以做自己的妾侍,可惜并非处子。待此间事了,再决定是否向无铭请求,将她带回去。 这龙家五公子极为风流,虽尚无正妻,却是与许多大小门派的美女都有纠葛。妾侍成群,每到一地,往往就要寻觅女子,扩充自己的后宫。 在龙傲天看来,亦只有盛醉香这样的一方诸侯,与他的父亲平级的人物,才足以做他的正妻。若是尚清影自然更佳,然而龙傲天并不缺乏理智。深知河北冰龙是何等的难对付,因此现在亦只能想想而已。 龙傲天折扇摇摇。盯着风凰淡笑起来:“赏心盛事,美人相求,正是赋诗之际,我也就却之不恭了。” 无铭见两人目光对视,亦觉如果龙傲天看上了风凰,让风凰为龙傲天侍寝一两夜。无可厚非。 柔然国师不禁女色,却不得娶妻生子,国师家族向来是兄长担任国师,弟弟娶妻延续家业。 国师家族被上代汗王灭门,这一代仅剩无铭一人。但无铭成为国师之前已经有了私生子,倒是没有家系断绝之虞。 因此在无铭看来,女色只是享受而非占有,如果龙傲天能帮他大忙,他亦丝毫不介意将自己的女人给龙傲天分享。 龙傲天长身立起,在殿中缓缓踱步,眉宇间露出思忖的神色。 此时龙傲天气质洒然,一副文士气派。 吴锋却是从他眼中看到了选择的犹疑,心中奇怪。 说实话七步成诗这种事情,一次两次尚能解释,龙傲天做了上百次,就实在不合情理。看现在龙傲天这样子,倒像是心底藏了千百首诗词,在犹豫选哪一首一般。 龙傲天一字一顿,长吟起来,抑扬顿挫,极带感情。 “十月阴山路,今朝瀚海行。” “积雪流绝塞,落日度连营。” “战伐因声罪,驰驱为息兵。” “敢云道辇重,辛苦事亲征。” 一首五律吟完,龙傲天激扬衣襟,一副飒然之态,令殿中诸客几乎都为之心折。 “好诗!” “气势雄浑,意态不凡!” “对仗工整,切题应景!” 众人纷纷赞道。 龙傲天回到座位上,微笑:“龙某人便以此诗,相赠国师。国师不辞辛劳,讨平库莫奚部叛逆,实是居功阙伟。” 库莫奚部所谓的谋叛,不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然而既然成了失败者,遭到攻灭,这叛逆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无铭也露出大喜神色,自己这一场战功,有龙傲天以诗助威,便越显得煊赫不凡。虽然谋略出自龙傲天之手,毕竟名义上的指挥官仍是自己。 “啧,啧,啧。”就在场上一派称赞之声时,却在不远处传来三声笑声,显得极为刺耳。 一时间,所有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 龙傲天目芒骤炽,看向吴锋。 他早发现这少年对自己没什么好脸色,当然吴锋本是无铭的对头,如此也理所应当。 但龙傲天却绝不能对吴锋的嘲讽不闻不问。 当下断喝如雷道:“如今这般盛会,汝在此地怪笑,扰乱气氛,是何缘故?” 话语铿锵如铁,带着不容违抗的威严。 吴锋却是懒散地摇了摇肩,把骨头刻意弄出咯吱的声响,方才站起来,极为悠闲地道:“这诗不好。” “一派胡言!”风凰之弟风烈已是喝道:“此人虽然是飞羽雄长,也不可在这样的盛会上乱发妄语,扰乱殿堂!请汗王废除其雄长之位,就地诛杀,以正王庭威严!” 吴锋冷冷瞥了他一眼。 风烈仿佛看到魔光与烈火升腾而起,欲将他扯入森罗地狱。他亦不知道这俊美绝世的少年为何扫他一眼,便令他感到这样的恐惧。却是猛然打了个寒颤,就此噤声。 龙傲天从小到大,从未被人这样当面顶撞,当下强压怒气,淡淡道:“有何不好,还请吴当家说说。” 吴锋悠然道:“我既然敢说不好。自是不好。” 便侃侃续道:“首联开宗明义,点明征伐时间地点。颔联写景,气势亦尚可。颈联充满应酬诗的虚伪臭味,格调就降了下来,尾联更是疲软无力,哪里有半分用兵之人的气势?” “诗歌有低开高走,有高开低走,向以低开高走为佳,高开低走为劣。此诗典型高开低走。不过不入流罢了。” 吴锋思维敏捷,又多习前人诗文,剖析此诗,说得极其通彻。 场上诸人之前被龙傲天诗词的华美文字和工整对仗所折服,如今听得吴锋的分析,却又隐隐觉得吴锋确有道理。 “汝之刻薄挖苦,不过一孔之观。即席唱诗,理当如此。你又有何妙见?”龙傲天声音骤冷,目芒闪烁。 吴锋落落不羁地道:“且不说古人有‘待他年。整顿乾坤事了,为先生寿’的佳句,就这诗本身,我亦尚未剖析完毕。” “之前有人说此诗切题应景,我且要问,哪里切题。哪里应景?” 龙傲天闻言,嗤笑一声:“你说不切题应景,分说明白便是,何必空口白话?” 吴锋露出傲然神色,击掌道:“好!” “从王都出发。到萧逸丘原,一路都在漠北,与大漠全无关联,而阴山还在大漠以南,你这诗里的阴山、瀚海,又关得此战甚么事?” 他眼神如剑,咄咄逼人。 龙傲天脸色遽变,少顷才道:“以阴山、瀚海意象以助全诗气氛,有何不可?莫非要一切写实,才是好诗?” 吴锋心知已经打中龙傲天七寸,当下步步紧逼:“全诗对仗基本工整,偏偏‘十’字与‘今’字,‘雪’字与‘日’字,平仄上对不准,倒似被强行涂改过一般。我曾闻说有妄人抄了别人的诗赋,改上几个字便拿来卖弄,虽然龙公子做的这诗本身文本不佳,意象也谬之千里,不过倒是迹近妄人之事。“ 他巧舌如簧,不但将龙傲天的诗歌贬得一无是处,更是指摘龙傲天乃是窃他人之诗为己有。 龙傲天定了定神色,冷笑一声:“此诗本是我过往所作,今日应景,是以赠予国师,有何不可?不拘泥于格律,方能成佳作。你说我抄袭他人之作,那么龙某人有文集数部,莫非皆是抄袭?” 吴锋负手于背,悠然道:“龙公子此前从未来过草原,又如何做得此诗?本是旧作,却自称是即席吟成,岂不是虚伪无比?” “龙公子的文集我也曾看过,风格迥异,倒像是千家诗,将无数人的诗文凑到一处一般。或许是有个世外桃源,只有龙公子知道,当中之人都善能作诗,龙公子将其一股脑儿剽窃过来,亦未可知。” 当下又背诵出几首龙傲天的代表作,细细分析其中风格的不同。 龙傲天身躯已在隐不可察地颤抖,双瞳化作了两个杀机漩涡,直欲将吴锋碎尸万段。 吴锋所言已不只是找漏洞,字字均成了诛心之言。 龙傲天并不像盛家父女那样擅长纵横之术,口齿算不上极为伶俐,又被吴锋打中七寸,一时半会竟说不出话来。 而国师无铭也被弄得脸上阴晴不定。 吴锋不但是要削减无铭一方的气势,更要藉此打击龙傲天的道心。 如龙傲天这样的天骄公子,从小锦衣玉食,被当众羞辱,便有可能道心受损。 就如同吴锋感觉到李询和自己的命运牵缠一样,他意识到龙傲天也会和他有命运上的联系。然而李询无法令他生出丝毫厌恶之感,对于龙傲天却是想到就莫名地恶心,觉得对这种人丝毫都不必考虑君子手段。 被羞辱到几乎无言的龙傲天只得暗暗切齿道:“你既说我之诗不好,你且作一首瞧瞧便是。” 这种你行你上的言论,破之并不难,但吴锋若为此长篇大论,必定坏掉自己积累起来的气势。 吴锋心中电转。 他所学颇杂,而且从小到大,心思主要还是放在武学上,对于诗文看得极多,但自己去写,却是写不了。 然而若不即席作一首,恐怕人心难服,说他只会纸上谈兵。 转瞬之间,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吴锋骤然感到一阵命运之力袭来,却是一首短歌突地出现在他脑海里。 这并非第一次,他过去便多次莫名地想到当中的残句“人间五十年,宛如梦幻,天下之内,岂有长久不灭者”。 而到了今天,方才灵思一现,想出全诗。 当下意态飘然,抓起酒杯,一饮而尽,掷杯于地,长歌道: “人间五十年,与天地相较,不过渺小一物。” “看世事,梦幻似水。” “任人生一度,入灭随即当前。” “此即为菩提之种,懊恼之情,满怀于心胸。” “放眼天下,海天之内,岂有长生不灭者?” 歌声慷慨洒脱,暗藏哲思,令人怅然中又有恍然大悟之意。 吴锋长歌之中,眼神流转,带着玄秘的力量,更是将众人拉入这般情境当中。 这诗歌当中更有佛家之理。吴锋对于佛家虚伪之处,的确厌恶,但也承认佛门在思辨上颇有可取之处,对佛门的道理,亦是选择性吸取。 此诗一出,所有人都怔住,场中一片鸦雀无声。 好一会,才有不少人忍不住说出好字。 这诗歌于无铭而言,是说无铭所得荣华,不过如梦幻如水,放在吴锋自己身上,又显出勘破世情的高扬洒脱,其意境之高远,令人不能不为之感叹。 这首诗歌比起龙傲天方才那首肉麻的吹捧诗,无疑是云泥之判了。 龙傲天皱起了眉头,也露出惘然神色,却好像是想到了什么,却无论如何都记不起来。有一种明明感觉曾经听过,却又无法将其从记忆的深湖中捞起的神情。 过了好一会,他才变得眼神如刀,道:“这诗词并不押韵,也没有这样的词牌,不过打油诗罢了。” 吴锋长笑一声:“龙公子之前还说‘不拘泥于格律,方能成佳作’。何况说是作诗,难道限定必须得是词牌、律诗或是绝句?我这首原是依着诗经的体裁,倘若这是打油诗,那诗经三百首,本是打油诗的集锦。” 被吴锋抓住漏洞猛攻,龙傲天再次语塞。 他额头上已隐隐能看见青筋跳动,掌心按着木桌,桌上竟是发出蛇鸣一样的声响,出现丝丝裂纹。 好一会,他才道:“听说五峰大当家巧舌如簧,今日见识,果然名不虚传。他日若有沙场相谈,还望贤弟能有品评诗文的威风。” 他将吴锋的言辞归为小道,以沙场交兵为大道。 然而吴锋的青霭滩、回风谷两场大战,均是用兵如神,以少胜多,而对手亦都不是泛泛之辈,李询作为三河神童,智名更是还要在龙傲天之上。真要沙场交锋,龙傲天也未见得能讨到便宜。 当下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龙傲天这一场交锋实是吃了大亏,被吴锋激到失态。无铭也心觉面上无光,暗想风凰若不请龙傲天作诗,哪有这么多事? 龙傲天惨遭打脸,他脸上同样**辣地生疼。 吴锋却只是拱手一礼,平静道:“既然是龙公子抬爱,吴某人当然也等着那一天。” 第三百九十章袭击 无铭手持骨玉杖,露出端严神色,一步步缓缓登上以黑石垒成的祭坛。 胡笳之声转作肃穆,牛羊被在庭中宰杀,鲜血喷溅,血色的无形烟气在乐声牵引下,向着骨玉杖汇聚而去。 无铭口中歌吟,唱声幽秘,如能沟通神鬼,与胡笳之声相和。 他神情专注,完全沉浸在演礼的境界当中。 祭坛上绽出墨色的光芒,将无铭整个笼罩。 所有人的目光都凝注在他身上。 仪式已经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当这一仪式结束,无铭便正式接受左贤王之位,距离大汗王宝座更近一步。 突然间,席上发出一声炸雷也似的怒吼! “欺君罔上之徒,逆贼无铭受死!” 王庭俟利发拓跋漠脚下生光,口中暴喝,向着无铭方向猛扑而去。 这是一位高大接近龙傲天的男子,身板雄厚,意态粗豪,与他俊秀的弟弟拓跋玉赫然不同。 他猛然脱下外袍,**着上半身,古铜色躯体格外的精壮,每一条肌腱都像是一条虬龙,拥有爆炸性的力量,眸子中充满了野性的光辉。 他的党羽也纷纷挫身拔地而起,在王宫墙外,更有许多黑衣人越墙而入,向着无铭攻杀而至。 带头的,是拓跋漠的幼子玄羽,在其诸子中修为最为出众,担任拓跋漠的亲兵队长。 无铭身形一震,自墨色光芒当中跌落台下,露出大惊失色的脸容。 黑衣人们手中都拿着小小的铁筒,轻轻一捏,筒中便喷射出幽绿色的液体或是铁砂,打在宫内的侍女或仆役身上。顷刻伤口处便被腐蚀出一大块空洞,毒气上脸,须臾暴毙。 宫墙内登时鸡飞狗跳,尖叫不止,一片混乱。 大汗王也不由惊诧,急忙喝道:“干什么。干什么?肃静,肃静!” 但是他眼神流转处,王宫卫士们也都并不动弹,只是随着他一起徒劳地试图以语言维持秩序。 倒是龙傲天反应极快,一个招手,便与厉钧、风家姐弟等无铭党羽一同向着敌阵穿插而去。 若以修为论,无铭比拓跋漠无疑要胜上一筹,然而拓跋漠猛攻至无铭面前,无铭竟露出极为恐慌的神色。 面色苍白的无铭勉力祭出一枚玄色玉圭。绽放出墨色光华,奋力抵挡,却被拓跋漠掌中暴啸,横勇一击,打得铿然作响。但见无铭口中吐血,斜飞而去。 在萧逸丘原之战中,库莫奚部的部主必须由无铭亲手独力斩杀,但这也导致无铭太过深入。杀死部主之后,立刻遭受了部主麾下精锐卫士的舍命反扑。虽然最终杀灭对手,但也受到了极为严重的暗伤,据说数月方能痊愈。 拓跋漠眸中杀机更炽,向着无铭猛追上去,打算将其一举斩杀。 他周身墨色真气滚滚,浩荡如魔。掌心却浮现出金色的光环,神圣无比,流淌不休,整个人如同一尊神魔一般。 这一脉拓跋家族,有着来自南荒婆罗门教的血统。拓跋漠本人便是婆罗门教当中的梵天战体。肌骨坚硬,体术极强。 只见魔云当中金色的流光脱手而出,真气向着无铭崩啸而至,转眼就要将无铭打成肉酱。 四面八方皆被拓跋漠的部下所封堵,加上一片混乱,无铭的卫士们虽然都在外边,想要冲进来,却一时间力不从心。 金帐王庭的王宫偏小,装不下太多人。这场袭杀,的确是极好地把握住了时机。 就在这时,龙傲天却如同一道电光一般,穿插至无铭和拓跋漠中央。 “电神刀!” 龙傲天一声断喝,掌中迸发惊雷,化为一道雷刀,向着拓跋漠激斩而去,有开天辟地之威。 拓跋漠金黑相间的罡气被龙傲天一道电神刀劈过,砰然迸开,化为乱光射向四方。 拓跋漠心中一阵暗凛。 龙傲天仓促一招,便破掉他的攻杀,足见修为决计在他之上! 龙家五公子的战力表现,在萧逸丘原之战中并不突出,甚至还不如无铭。 谁能想到龙傲天竟然已是征天四重天的真尊高手! 龙傲天击退拓跋漠,救下无铭,又连发数个掌心雷,将数位拓跋漠麾下的高手击退,更有一人闪躲不及,直接被轰成焦炭! 拓跋漠眼见着无铭大弟子神风已经带着国师卫士奋勇向内冲锋,当下一面令自己的亲兵队长玄羽不计一切代价顶住,又对拓跋玉使眼色,道:“小弟,还不动手!” 拓跋玉闻言,身形一飘,便向着这个方向逸来,其追随者也纷纷离席,攻杀而至。 拓跋漠不由大喜。龙傲天虽勇,但毕竟只有一个人,拓跋玉如今带人加入战团,大局当定。 但他目光一扫,却见无铭殊无惊慌之色,不由心下咯噔一声,便知不好。 拓跋玉眼神骤厉,猛一挥手,麾下的勇士们竟是冲进拓跋漠的亲兵群中,乱砍乱杀起来。 而拓跋玉掌中迸发气劲,化为一道掌印,掌中浮现人王君临天下之像,有气吞山河之势,抬手间似可覆灭山川大地。 此印名为人王印。 拓跋漠切齿道:“小弟,你……你竟然背叛我……” “哈哈哈哈……”拓跋玉清秀从容之态褪去,长笑道:“你当年欺辱于我,就该想到有这一天!受死罢!” 拓跋漠比他大接近二十岁,本当长兄如父。然而拓跋漠当年却因母亲失宠,父亲宠爱妾侍,而虐待幼弟泄愤,虽然下手并不重,却让拓跋玉极是怀恨在心。 无铭调匀气息,喜道:“干得好!大义灭亲,是我辈男儿本色。” 龙傲天早已杀入拓跋漠的亲兵队深处,令无铭麾下的卫士得以冲杀进来。 四大高手将龙傲天围在垓心,为首的是拓跋漠的幼子玄羽,另外三人分别名为羽默、宇澜和幽若。均是苍鹰部军中的大统领。 其中幽若是拓跋漠的义女,但她并非人族,头顶秀发之间有一只小小的黑玉角,背负着一对黑色的羽翼。 这是妖族中一个特殊的种族,名为羽族,生活在并州太原盆地当中。生下来就是人形,但却也无法化去背后的羽翼,有些个体头顶生角。羽族不论强弱,人人能够飞行 四人都是镇野九重天的高手,离征天境界只有一步之遥,不是寻常的镇野高手可以比拟的。 龙傲天扫向幽若清丽出尘的脸容,磔磔笑起来:“竟然还是处子,那拓跋漠真是暴殄天物。” 言毕雷光奋迅,勇斗四大高手。辗转腾挪,借力打力,竟是丝毫不落下风。 吴锋也看得暗暗心惊,心知龙傲天的实力,还要在盛醉香之上。龙战野和乔北溟一样,均是仅次于杨麒的绝顶高手,教出来的儿子果然不凡! 虽然四大高手困住龙傲天,但实际上却是被龙傲天如同磁石一般吸引住。反而令无铭的卫队得以在无铭大弟子神风带领下,从缺口杀进王宫。一时间宫墙内一片混战,烟尘四起,血流遍地。 拓跋漠为梵天战体,极为横勇,见拓跋玉以人王印击来,当下狂呼道:“永恒魔拳!” 双臂陡然延长数尺。拳头变得如碌碡大小,凌空砸下。魔气滚滚,拳意崩云,与人王印硬撼。 罡气汹涌之处,有一种狂绝之意。仿佛划破时空,刹那永恒。 拓跋玉终非兄长对手,被震得飞退开去。 然而无铭、厉钧也扑了上来。 厉钧乃是镇野九重天的高手,而无铭虽然身受重伤,但战力却还剩一半左右。两人加入战团,拓跋漠的形势很快就逼仄起来。 汗王的直属人马和吴锋等人则仍是坐在席上,冷眼旁观。 玄羽、羽默、宇澜、幽若四大高手久战龙傲天不下,无铭的卫队却如同潮水一般渐次涌进来。又见拓跋漠局势不利,当下羽默飞身开去,向着无铭攻杀而至,以支援拓跋漠。 羽默看起来很年轻,眼中神光湛湛,身穿金色宝甲,周身透发出冰寒的气息。 他手持斩马刀,刀芒凌厉,斩向无铭腰际。 这一招十分之快,而羽默向来自负的就是自己的速度。如今无铭身受重伤,他若能凭借自己的速度将无铭一击毙杀,便能就此翻盘。 无铭祭起墨玉圭,法宝上绽放出浓墨一样的光芒,令羽默感觉到一股压力,速度隐隐受阻。 而后,羽默陡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已经锁定了他的气机! 羽默心知不好。 龙傲天身化电光,一个雷光遁,脱出玄羽、宇澜、幽若三人的围击,如瞬移一般刹那出现在羽默的身畔。 “五雷轰顶!”龙傲天口中断喝,话音本身就如雷震,炸得羽默耳鼓震颤不止。 龙傲天适才被吴锋羞辱,正是积压了满腔的怒火,如今激战正好借此发泄,目芒锐如锋刀,掌心凌空虚悬,五道雷芒自虚空中向着羽默头顶贯下。 羽默大惊失色,想要避让,但龙傲天强大的神念已经将他锁死,当龙傲天的目光凝注在他的身上,他便顷刻之间动弹不得。 被无铭以墨玉圭阻滞,已经损耗了羽默的锐气,龙傲天现今又全力发挥,成功将他困锁住。 雷光如同瀑雨一样降落而下,轰击在羽默的头顶,羽默惨叫一身,顷刻间躯体破烂,化为一个焦黑的沙包,轰然倒下。 他身上金色的宝甲被雷光炸成无数金属碎块,四面崩散,衣衫则直接燃烧起来,令他被一团火所包围,却是早已死透了。 第三百九十一章自由 羽默被龙傲天一招杀死,令拓跋漠一方越发军心摇动。 现在看起来,无铭一方对于袭击有所防备,哪怕拓跋玉不倒戈,只要坐视不管,拓跋漠一方都殊无胜算。 只不过拓跋漠掌管军务,麾下都是死士,因此在不利的处境中越发能发挥出超乎平时的战斗力,故而短时间内看起来仍是战得平分秋色。 但当羽默被杀之后,拓跋漠一方士气显出明显的颓丧,而拓跋漠本人亦慌神起来。 梵天战体善于以寡敌众,拓跋漠以横勇之心力战,因此被一群人围攻,亦不落下风。但现在他心知政变已告失败,战心已沮,拳上便软了下来。 拓跋玉觑得破绽,再结人王印,镇住拓跋漠的威势,厉钧以绿玉杖发出道法,攻他腰眼,而无铭与风家姐弟也都猛攻过来。 拓跋漠一个不防,被厉钧的绿光击伤腰部,喷出血来,如同受伤的猛兽一般痛嘶一声。 但所有人都能听出这嘶吼中的绝望之意。 实际上之所以拓跋漠被这么多人围攻,却还能撑这么久,就是因为众人都想由无铭来斩杀他。 拓跋漠又被风凰、风烈的道术击中,身上伤势再增。拓跋玉再一记人王印,将他肋骨都尽数砸断,鲜血喷涌。 无铭祭起墨玉圭,刷地一声,自拓跋漠脖颈上划过,拓跋漠斗大的人头跌落在地,鲜血连天狂喷,脸上兀自带着极为不甘心的神情。 “恭贺国师斩杀逆贼拓跋漠!”龙傲天高呼道。 拓跋漠被杀,他麾下的死士们士气彻底崩溃,却被两边堵住,无路可逃。 拓跋漠的幼子和亲兵队长玄羽露出极为慌乱的神情。这个年轻人才十九岁。便有镇野九重天的修为,天赋实可谓极高,不在中土许多天才人物之下,如果成长起来,或许也是一代人物。 但政变失败,父亲被当场斩杀。令他的意志完全崩溃,甚至无法考虑怎样才可能在混乱中逃出去保得一条活命。 龙傲天敏锐地发现了他的慌乱。宇澜和幽若仍在继续纠缠他,玄羽的动作却已脱离了节奏。 龙傲天是真尊级别的高手,镇野九重天的强者若退出了围击,对于他来说实在犹如土鸡瓦狗一般,不堪一击。 他以雷光遁飞掠而至,掌心迸雷,横击玄羽。 玄羽鼓起余勇,以裂马枪奋力抵挡。 但战不三合。一道电光便沿着他的枪尖直掠而上,将他连人带枪烧成一团焦炭。 中年大统领宇澜本来还在旁敲侧击地牵制龙傲天,见此情景,转身便逃,却正好撞上统领着无铭亲卫队的无铭大弟子神风,被生生逼了回来。 龙傲天哈哈大笑,一个掌心雷,把宇澜后心击穿。留下一个巨大的焦洞,死得不能再死了。 拓跋漠的义女幽若霎时间花容失色。 无铭麾下的卫士摆成刀阵。已经彻底挡住了她的去路。 龙傲天如同鹰隼一样腾空而起,飞掠过去,如同老鹰抓小鸡一样将她擒住,道力注入她体内,封住她全身真元。 “你现在是我的战利品了。”龙傲天掷地有声地道,眼神扫视着幽若那张清丽的面庞。 羽族女子背上那一对翅膀。更予他以很大的吸引力,想要尝个新鲜。 无铭亦向着龙傲天微笑:“恭喜龙公子。” 幽若娇躯颤抖,露出恐惧的神情。 龙傲天的笑容换作和煦如春风。 以前被他擒获的女子,也常常这样恐惧,但没几天就会拉着他的衣角求他对自己进行宠幸。 所以他在幽若的眼睛中看到一丝厌恶时。也处之泰然。 但随即他发现幽若雪白的脸容变成了青绿的颜色,一丝污黑的血线自嘴角逸出。 “你……你嘴里藏了毒囊!”龙傲天吃惊道。 他顷刻将道力注入幽若的身体,探察情况。 龙傲天发现这是自己有生以来所见过的最烈性的毒药。 而且幽若被他封住全身真元,对毒性全无抵抗力,本身也放弃了生念,药力早已深入骨血,神仙难救。 龙傲天怒吼起来,根本不顾往日的怜香惜玉之心,直接甩了幽若一个耳光,打得毒血狂喷,两颗牙齿都飞了出来:“你为何如此?跟着本公子,好处无量,有哪里亏待你的?” 幽若低低喘息着,残阳在她的秀发上铺上一层金光:“你当然不会懂……自由的真意。” 她用最后的力量乜斜着龙傲天,眼中不再有恐惧,而是深彻骨髓的轻蔑,令龙傲天感到要为之抓狂。 羽族受制于太原地区的北方大教全真教,不但遭受奴役,羽族中的美丽女子还常常被全真教的道徒凌辱,作为修炼功法的鼎炉。 更有甚者,有些女子还会被当作货物售卖。 幽若之所以逃到草原上,正是要逃脱全真教的奴役,追求自由。也正是这份追求自由之心,才令身无长技的她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一直能保存贞洁。 然而龙傲天确实不懂,他认为女人只是男人的玩物罢了,面对他这样英俊、有权势、有智谋、修为高超的男子,就该主动迎合,或者半推半就。 用死亡来拒绝他的女子,他是第一次碰上。 若非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几乎要当众吼道:“你就不怕我拿你的尸体如何?” 但幽若很明显考虑到了这一点。 她的全身都变成青绿的颜色,喘息一声须臾断气,而后皮肉都开始溃烂,不过片刻间,身体化成一滩绿色的液体,浸透了空空的衣裳。 “真是刚烈。”薛洗颜对吴锋感叹道。 但吴锋从薛洗颜眼中看到了向往的神情。 他明白,如果薛洗颜遭遇这样的处境,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拓跋漠的部下一团混乱,大部分被杀死,小部分投降。 王都能容纳的人口有限,王宫更是缺乏周旋空间。加上政变这种事情必须秘密布置,涉及的人数并不多,拓跋漠的大部分支持者都在城外。 如果调兵攻城,那就不是政变,而是大张旗鼓地谋反了。 整个过程中,国相穆尼一直带着他的追随者不动如山地坐在席间。 他一开始似乎始料不及,等到反应过来时,拓跋漠一方已经落入下风。他正在犹豫是不是要带着自己的人马去协助拓跋漠的时候,拓跋漠已经完蛋了。 这时候他方才露出懊悔的神色。 第三百九十二章龙傲天的后宫理念 龙傲天袒胸仰卧在锦帷当中,大床之上,左右两手各揽着一名女子。 左边的女子面庞清丽典雅,但被滋润之后已经浮现出丝丝柔媚,正是风族之主风凰。 右边的女子美貌高挑,一双**极是修长,腰肢窈窕,双胸饱满。乃是龙傲天带到草原的追随者中一人。 这女子名叫公孙红,年龄比龙傲天还要长上两三岁,出身东海海岛上一个魔道小门派。这门派上下虽然均是人类,却有上古神兽金翅大鹏的血统,修炼的大鹏逍遥诀能令人短时间内返祖,模拟金翅大鹏的形状,虽然体形小得多,但却也以飞行速度见长。 龙傲天十八岁时往东海寻宝,便同这女子搞上,将她拐带回来,纳为妾室,极为宠爱。公孙红也有接近征天的修为,因此虽然年已三十,却并不显老。 无铭知道龙傲天心情不好,才让风凰给他侍寝,龙傲天索性将公孙红也拉进来,玩了个一龙二凤,联床大战。风凰虽是不愿,但被龙傲天一轮揉抡下来,半推半就,终于顺水推船,接受爱宠。 龙傲天的精壮,亦令风凰感到青年男子的滋味,又不是无铭那种中年人可比。 一轮发泄过后,龙傲天表面上快活无限,心中却仍是恨火杂生。一会又想到吴锋对自己的羞辱,一会又想到幽若自尽时的惨厉模样。忍不住便在公孙红的饱满上狠掐一记,惹得她痛叫一声。 公孙红只当他是虐待癖发作,当下娇嗔道:“爷就知道这般作弄人家。” 名门当中等级森严,妾侍须得唤丈夫为老爷,私密相处则去掉老字,以爷呼之。并不是将男人叫老,而是为了体现男人的派头。 见龙傲天不答,公孙红又轻轻咬着他的耳朵道:“爷可是想着盛家那个妖女了么?哼,有那么多姐姐妹妹,还这般花心。” 龙傲天这才露出一丝笑意。 在他看来,美女就当多多益善。就算不收集佳丽三千,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却是得凑足的。如果可能的话,芳华谱上的美女最好能一网打尽——除了自己那个娇纵的表妹,这可是奇货,须得用来拉拢最有价值的人,虽然嘴边的肉却要放弃十分可惜,但若能壮大神霄,攻灭北燕,将尚清影收入房内的话。却也完全值了。 芳华谱首位的尚清影,乃是天下男子可望而不可及的明珠,亦是龙傲天最想要得到的对象。 龙傲天虽然好色,却有高度的理智,他深知尚清影是何等的可怕。对付这样的女子,只有积累起对方三倍以上的实力进行碾压,才有全胜把握,而现今的神霄势力却只是与北燕相当。顶多稍胜一筹。 想要拉大实力差距,就不能一切都由着自己的心意。还须得时而有所牺牲才行。 龙傲天捏弄着公孙红的面颊,抚慰道:“红姐姐,你须得明白,自己看上的才是真心喜欢的。对于那妖女,我无非是利益上需要罢了。我若不爱你,为何又要冒着你师门的追杀。将你强行从东海带回来?” 这个解释实在牵强,公孙红娇嗔一声,摇首不依。 龙傲天只得又在她盛臀上轻拍一记,道:“待我迎娶了盛妖女,便给红姐姐一个平妻名分。她须得留在芦名当教主。不能随我南下,你在神霄当中岂不就与大妇无异?” 想到这一茬,公孙红方才转嗔作喜,在龙傲天右颊上香了他一口。 龙傲天又揉捏着风凰的大腿道:“小乖乖,待我做了神霄道的道主,便接你回去。风家的领地和人口,我在荆州十倍地封赏给你。” 风凰当下道:“多谢龙爷恩赐!” 心中却想,若这龙傲天真能当上神霄道道主,并兑现他的承诺,给他做妾侍也划算。不然的话,还是跟着无铭,当自己的风家之主来得稳当。 而龙傲天亦深明这一点。在很多话本当中,男人通过床上的手段来征服有权势的女人,将女人的领地和势力收归己有,在龙傲天看来,这纯属放屁,是一事无成者的低端意淫。 尝到权力滋味的女人,就跟服用五石散成瘾一样不可能放手。想要令她们恭顺,便只有给她们更多权力,才能让她们满足。正是因此,龙傲天在收集后宫时,也很注重后宫的办事能力,确保自己在她们身上投入之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 然而他说的十倍,也是个空头支票。风族管辖下的人口足有十万,如果龙傲天以十倍反馈风凰,那就是将一百万人**给一个妾侍治理,这可是相当于两个岩仓殿的势力。 龙傲天并不认为风凰有治理这么多人口的能力,也知道就算自己做了神霄道之主,重臣们也绝不会让他封赏如此多的领地和人口给一个小妾。 所以在他想来,在风族人口的基础上增加个一半交给风凰治理,就很不错了。风凰如果跟自己南下,族长交给她弟弟,仍旧是风家的人,这交易对她来说很划算哩。 此时天色未亮,龙傲天精力极为旺盛,看着两位美女娇柔可爱的脸容和玲珑起伏的娇躯,他的火劲又涨上来,当下叠美一处,次第挞伐,罗帐当中,风月无边。 …… 雄长馆舍当中,吴锋对薛洗颜道:“计划的第一步算是完成了。” 薛洗颜笑道:“拓跋漠果然不给力,穆尼也的确优柔寡断,不然如果无铭被弄死了,下一步反而未必好办。” 吴锋摇头:“其实我倒希望无铭就此完蛋,别忘了无铭背后还有个龙傲天,更后边还有盛妖女的支持。如果无铭被最先消灭,另外两大权臣互相牵制,恐怕也没精力去对付草海五峰。” 计划的第一步,正是为拓跋漠制定看似严密的计划,并让拓跋玉煽动其兄拼死一搏。 拓跋漠心知无铭成为左贤王,自己再无退路,加上有拓跋玉做内应为自己提供情报,必定动手。而这一战,无铭也的确很险,拓跋漠常年统军,对于小部队的指挥颇有一手。 但这并不是说吴锋全力帮助拓跋漠,就一定能干掉无铭。龙傲天极有可能还有没用出来的底牌,无铭说不定也有。 何况,无铭对拓跋玉并不是完全信任,光是死一个从外边招揽回来的燕冲天,并不够证明拓跋玉的忠诚。 但拓跋玉向无铭承认自己是卧底,并声称是在这些年中渐渐打算更换效忠对象,更是将拓跋漠卖给无铭做投名状。拓跋漠既死,无铭当然会认为拓跋玉不会有其他的效忠对象,只能完全忠于自己。 无铭瞧不起拓跋玉,绝不会相信拓跋玉有单干的胆量。实际上,拓跋玉也的确是在吴锋和薛洗颜的煽动之下,才生出单干之心。 无铭也不会认为拓跋玉其实是穆尼的人。穆尼承其父荫,野心虽大,却优柔寡断,布不出这样的局来——当然,说起优柔寡断,三大权臣其实都差不多,不过穆尼明显更怕死,他还只有三十出头便迷恋于中土的炼丹之术,希冀于以此延长寿命。 薛洗颜道:“那么,接下来穆尼必然会坚壁自守,他不会甘心离开王都的,离开了他就真完了。但是在王都之内,无论哪一方的兵力都有限,不会太多。” “而拓跋漠公然在左贤王册封仪式上袭击无铭,虽然如今已经被诛杀满门,但无铭仍然借此得到了清君侧的名分,随时可以对穆尼动手。这次无铭看似丢脸,其实占了大便宜,膨胀之下,他很快便要借重龙傲天用兵的能力,奇袭穆尼的国相府了。” “而他们动手的时间,必定会通过拓跋玉传到我们耳朵里。” 吴锋颔首:“没错。不过,仍然是很险啊,吸收了拓跋漠的残余势力,无铭的势力如今又得到了扩增……” 薛洗颜很是平静:“牺牲是必定的,最好都是汗王的人,但我们草海五峰也须得做好损失精锐的准备。” 吴锋和薛洗颜带到王都曳洛城来的三百多人,都是精锐的战兵,许多草海五峰的领导人物也在其中。 她出身天子峰,又是蝮蛇薛衣人的女儿,将这种事情看得再正常不过。就如同她能将与自己上过床的月诗毫不犹豫地一刀斩杀一样,倘若小妖精齐琪在这次政变中战死,薛洗颜恐怕也该只是略略伤心一阵罢。 吴锋叹息一声:“对上龙傲天,零伤亡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走到这一步,这一仗也不可能不打。我们亦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看着薛洗颜那张清秀无俦的脸蛋,他却是又笑起来。 “颜儿,这王都周遭经冬不冻,倒是多有好景致。大战当前,你我何不出去放松放松?” 这一声“颜儿”,叫得薛洗颜芳心轻颤,俏脸隐隐发红,当下应道:“又想穿女装给我看了?” 吴锋随口道:“下次吧。” 薛洗颜眯了眯眼儿,露出狡黠的笑容,悠然道:“也行。不过你须得答应我一件事,待得成亲之后,出嫁从夫,我可以绝大部分事情听你的。只不过无论何时我想看你穿女装,你可不能推托喔。” 第三百九十三章龙傲天的算计 龙傲天所居的客舍之内,竹帘深掩,符箓贴在门窗之上,将声音完全封锁。 他将公孙红抱在自己膝上,手掌探入其领口当中,拨弄腴润,惹得对方娇吟不绝。对面却坐着一名十六岁上下的少年,神色自若,似对于这样的场景司空见惯。 少年一袭金衣,容颜秀美。他名叫顾惜朝,是神霄道大将顾泰能之子,以办事干练著称,与冈元信并为神霄道青年一代的翘楚人物。 “对于之前的政变,你有何看法?”龙傲天一边逗弄着公孙红,一边对顾惜朝道。 顾惜朝道:“拓跋漠的计划颇为缜密,应该是有人为他出谋划策。但他未曾想到拓跋玉竟真正投靠了无铭,所以才功亏一篑。” 龙傲天露出玩味笑容:“你是认为吴锋、苏洗岩的合作者,乃是已死的拓跋漠?” 顾惜朝点头,但又道:“不过,他们为何不与拓跋漠一起出手,难道只是明哲保身?如果他们在拓跋玉倒戈之前出手,的确有击杀无铭的希望。” 龙傲天淡淡道:“很简单,站在他们的角度,最好把三大权臣全部消灭。他们为拓跋漠制定的计划本可以更加精密才对,如果把毒水毒砂换成神火飞鸦等引火之物,直接在王宫内点火制造混乱,纵然无铭已经从拓跋玉口中知道政变将要发生,也将十分危险。” “从他们当时的表情来看,分明是一副坐山观虎斗的架势,那么他们真正的合作者是谁,就呼之欲出了。” 顾惜朝一愣,随即道:“金帐大汗王?” 龙傲天颔首,将一只手从公孙红领口取出。自她裙摆里伸了进去,脸上表情却依然平静:“如果穆尼也被无铭干掉的话,那大汗王就已经完蛋了。对方的计划,必定是趁我们出兵袭击穆尼,强攻无铭的宅邸。如此一来,三大权臣皆没。草海五峰的危机也就完全解除。” “无铭的亲信里,必定有对方的眼线,能够将我们的行动时间透露出去。大汗王也该有隐藏的底牌,不止是明面上的这点实力。” 顾惜朝露出深以为然的神色,道:“公子神机妙算。既然如此,何不声东击西,假装攻打穆尼,却趁大汗王将部队派去协助吴锋和苏洗岩,将大汗王控制在手里?” 龙傲天道:“你能想到这一点。足以称道。但这只是谋者考虑问题的第一层面。你都能想得到的事情,吴锋和苏洗岩如何想不到?当大汗王的亲卫队被调走的那一刻,大汗王一家必定都会藏到一个我们找不到的地方。” 他旁若无人地掀起公孙红的血色罗裙,当着顾惜朝的面露出大片雪白,开始抚弄起来:“你应该已经知道密道的事情了。” 金帐汗王家族世代掌握王都下方的一套密道系统,近来汗王麾下许多亲信都得到了密道的全图,不用猜也知道,汗王一方打算有所行动了。 而密道的图画也通过无铭在汗王身边安插的内奸。落到了无铭的手里。 但实际上,无铭其实早就知道一部分的密道。时至今日才得到全部的密道图案罢了。这种事情,本不可能完全保密。 顾惜朝应道:“知道,敌方当然是想要通过密道强袭。” 龙傲天微微一笑:“还是那句话,想问题要多想几层。既然密道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完全保密,敌方又哪里会完全依赖于此?” “袭击国师宅邸有许多方式,地道攻、逾垣奇袭。或者通过水道袭击,甚至我们根本无法想到的方式——你也知道,国师宅邸旁边有一条河流。密道必须重点防备,但绝不能以为防住密道就万事大吉了……” 顾惜朝迟疑道:“这样的话,待得我们出兵攻击穆尼。国师宅邸中的守备人员根本不够守稳每个角落……” “是这样。”龙傲天加速了对公孙红的抚弄,惹得这长腿美女满面潮红。 顾惜朝对这靡音绮景却好像全无感觉一般。 他是聪明人,知道只有表现得刚而无欲,才能深得五公子看重。五公子并非吝啬的人,他对于女人有强烈的占有欲,不容许任何人觊觎他的盘中餐,但却也经常将干净的美女送出去来笼络可用之人。 龙傲天终于露出了挑逗的神色,对公孙红邪笑道:“红姐姐,你且来说说,这一战到底还要不要打?” 公孙红如同触电了也似一阵娇颤:“都走到这一步了,你怎么会收手?你无时无刻不想着那个千娇百媚的盛妖女呢……” 龙傲天眸光转向顾惜朝,决然道:“进攻穆尼的宅邸,可以少带一些人,吴锋一定会低估我用兵的本事,然而哪怕是攻坚,本公子亦能够以寡击众!” “无铭这边,当然也须得以无铭本人为诱饵,设下陷阱。” 龙傲天陡然露出玩味神色:“然而,最关键之处在于,无铭的死活并不重要。我们只需要让无铭认为万无一失就好了。” 顾惜朝一愣神,道:“五公子,这……” 龙傲天悠然道:“我们歼灭穆尼之后,火速回师。如果无铭实在不济,已经被杀了,此时队伍杀死了穆尼,正是士气高昂之时,我便拥戴无铭之子为主,令士卒们为无铭复仇。” “盛公主要的只是一个傀儡,并不一定要是无铭。无铭的两个儿子现在都已经在二十岁以上,能够担任国师,同时又比无铭好控制。然而吴锋定然被与无铭的仇恨蒙蔽了双眼,无法想到这一点。” “所以说,无论吴锋小儿有什么底牌,他现在都输定了。待到抓到他,我定要让他明白,与我为敌该是何等的凄惨下场!” 说到这里,龙傲天嚣狂地大笑起来! 顾惜朝愣了好久,方才回过神来。 公孙红亦是流露出心折和崇拜的眼神。龙傲天的花心的确让她时常呷醋,但她之所以对龙傲天如此死心塌地,正因为龙傲天绝非夸夸其谈之徒,而是拥有开后宫的能力手腕。 龙傲天又想起那名叫苏洗岩的美少年。 男人能秀美到这个程度,的确让他隐隐心动,几乎感到自己的性取向都要发生变化。 有传言说龙傲天喜欢男风,其实并非真相,只是他有时喜欢让自己的女人穿上男装来取悦自己,因此有这样的声闻。如果真的要和同性发生**关系,他实是难以接受的。 如若那苏洗岩也是女扮男装就好了……龙傲天暗暗想道,又为之叹息,他以道法探测了苏洗岩的气息,知道的确是个男人,不会有假。 既然不是女人,又与自己为敌,无论生得如何美貌,也只有虐杀而死了。 第三百九十四章雪夜 突如其来的大雪,浩浩荡荡降临在王都,一时间满城皎皎。 街道与庭院,都被两三尺深的积雪覆盖。 雪片仍在不住地飘落,愈下愈大愈密,令夜色中的城池越发一片迷茫。 国师宅邸当中,唯有风灯在风雪中摇动,放出黯淡的光芒。 突然间,雪地之上,许多地方纷纷炸开来,大批锐卒自各种意想不到的地方——阁楼角落、草地之上、石阶当中,诸如此类——冲杀而出。 人人均是身披轻便却极为坚固的特制皮甲,眼中充满了杀意。 但随即,劲箭划破风雪,向着每一个密道出口攒刺而出。早已守候多时的国师卫士们,向着猝然出现的敌人猛扑过去。 血花绽放在雪地之上,激烈的攻防战迅速地上演。 大祭司厉钧指挥着留守国师宅邸的卫士们,围击冲杀出来的敌军。这些卫士显然受过严整的训练,纵然是风雪之夜,作战秩序也丝毫不乱,踩着深雪奋然发起攻伐。 真气激荡处,雪尘如同骇浪一般漫天飞舞。 修为达到煅骨境及以上的修士,都擅长听音辨位,哪怕是在这风雪交加之夜,也能够沉着冷静地进行战斗。 大汗王一方的卫士由穆图尔.华利率领,与厉钧等人奋勇搏战,刀枪相交,寒光混着风雪,越发森冽,不时有热血绽放在风雪当中,又被风雪所埋葬。 但汗王这一方的卫士从不同的密道口杀出,遭到分散包围,战局显然极为不利,只能勉强支撑。 厉钧冷哼一声:“送死而已,既然汗王不仁。亦不能怪我们不义!” 挥手之下,麾下士卒越发猛攻不绝。 然而汗王一方的卫士却是井然有序地开始后退,纷纷灵活如鼠地蹿进密道当中。 厉钧麾下的士卒立刻钻进地道追击,但进去之后,立刻被反包围,遭到刀枪攒刺。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待到国师卫队稍退,密道内的汗王卫士又一个个泯不畏死地冲杀出来,如此往复。 突然间,厉钧心生警觉。 这样的打法,来来去去,毕竟还是汗王一方的损失要稍大一些。 然而敌人却全无停息,是何缘故? 唯一的解释,便是——这么多人,却只是佯攻而已! 吴锋与薛洗颜以神念传音。 他们此刻正如同游鱼一般游行。 却不是在河里。绕着国师府的那条河流,并不适合发起进攻。 他们此刻正在雪里。 “把所有的密道口都让无铭一方知道,对方必然分兵把守,如此就牵制敌人大量兵力。我们从雪中穿行,只需要绕过每个密道口,就能直捣无铭的住处。”薛洗颜对吴锋道:“当真是妙计。” “也幸亏有妖灵之戒这个神物,不然如何能在雪中游动无声无息,更不让任何人发觉?”吴锋应道。 肉眼不可见之处。雪层之下,有一名隐隐约约的白衣女子。容色凄艳,衣衫在雪中飘舞,制造出一个巨大的场域。 数十名勇士和吴锋等人一同笼罩在场域中,于雪层下方穿行。 吴锋以妖灵之戒召唤出雪女,掩护众人在雪层中游动,却不令雪面发生丝毫起伏。并依靠忌部千殇的武魂之力强化了妖灵的灵能。将最精锐的几十名五峰战士都笼罩在其中,协同而进。 当厉钧发现有异的时候,吴锋等人已经破雪而出,霍然出现在无铭所居住的院落当中。 吴锋与薛洗颜刀剑合璧,罡芒轰击在无铭的大帐之上。其他人也纷纷以真气进击,大帐轰然爆碎,冲上高天。 无铭大吼一声,与数人一同自帐中扑出,两旁的屋院当中也陆续出现人影。 只见无铭祭起墨玉圭,黑气滚滚,轰杀而过,顷刻便将一名五峰战士砸成血酱。 墨玉圭又转折而去,再杀二人。 这分明就是征天高手的气势! 无铭长笑起来:“本国师何曾受伤?不过为了诱你们入毂,一网打尽罢了!你等全都中计了。吴锋小儿,回风谷的帐,今日一次性讨还,受死罢!” 听得此言,随吴锋过来的五峰勇士都露出震惧之色。 吴锋却是决然道:“如果我们真的中计,龙傲天为何不在此?因为他确然去攻打穆尼了!龙傲天教你无论遇上什么变故,都说这话以打击我方军心,却不过是空口白话罢了。” “现在国师府内兵力不足,乃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你受伤与否,有何关系?照样杀你!” 言毕,与薛洗颜一同化为两道旋风,缠绕在一起,卷起漫天流雪,向着无铭猛扑而去! 无铭听得此言,登时面色骤变。 无论是他还是龙傲天,都的确未能料到吴锋等人在不足人高的雪层中游动潜行,一举杀出! 而草海五峰的将士们正在恐惧,听得吴锋的话语,就如同吃了一颗定心丸。他们对吴锋极为信服,当下再次士气高涨。 王冲霄、叶慧灵带着人马与汗王卫队一同在密道中行动。此时齐家兄妹向左,妖月空向右,迎向两侧来敌,罗廷玉在内的剩下人员,则随着吴锋与薛洗颜向着无铭猛攻。 无铭被吴锋和薛洗颜的刀剑合璧牵制,双方很快进入了一个均势。 而在外院方向,密道中的士卒们也都士气高涨,拼死自密道中杀出,不计伤亡,令厉钧难以率领队伍回援。 这情况下,无铭却是绽开一丝诡异的笑容,眼中流露出鹰隼般的光。 轰地一声,一座房舍陡然爆炸开来! 一名身披重甲的男子,在血光笼罩之下,缓缓步出。 他身量并不高,甚至有些瘦弱,却充满了磅礴的威严,每走一步,都不激起半点雪尘,大地却好像为之颤抖。 “认得本尊么,大魔神古荒,神霆部复仇之鬼!”男子长声喝道,声如天威,令人心魄震颤。 神霆部总教头,古荒! 青霭滩之战后,杜雷战死,古荒成为神霆之主,在回风谷之战中,与吴锋等人多有交手,在最后的大溃败中,亦保全部众全身而退。 签订和议之后,古荒不服,欲与草海五峰继续为敌,结果被薛洗颜算计,遭到部众推翻,孤身逃往中土。 没想到他又折返回来,投靠了金帐国师无铭,图谋复仇。 而且看这架势,古荒遭受惨重打击,竟尔突破,成为了征天高手! 无铭磔磔狞笑,面容之上亦是充满煞气。 而五峰勇士们则终于惊惧。 两大征天高手在此,己方看起来实无胜算。 一名高大强健的男子却是向古荒迎击上去。他看起来二十多岁,黑发如墨,眼眸像刀子一般锋利,皮肤呈古铜色,气势沉凝。 这是姬碧月的弟弟姬海月,晨曦峰的副峰主。虽然肌肉壮实,却和其姐同样是修真者。 姬海月向来刚勇,所修炼的道诀又能增强在雪中的战斗力,见古荒冲杀过来,他竟是奋然迎击。 姬海月祭起一杆大旗,墨云滚滚,向着古荒碾压而下。 古荒只是冷哼一声,奋起一拳,轰地一声,大旗便被砸成粉碎。 姬海月却是大喝道:“雪舞天下!” 他的瞳孔骤然冷冽,古铜色的肌肤化成了诡异的霜白,如同一尊冰神立于雪场当中。 鹅毛大雪纷飞,铺天盖地。雪花竟是放大到巴掌大小,如同飞刀万道,向着古荒碾压而去。 古荒长啸,血色雾气凝聚在拳上,一式魔神拳,轰击而下,将万道雪剑尽数轰成粉碎,落于雪地之上。 姬海月心中一颤,又呼道:“冰河封天!” 无尽白茫茫的雾气,如海啸一般向着古荒冲刷而去。极限的寒流所过,就连岩石也被冻成粉碎。 古荒却是全然不以为意,逆着寒流拳击而上,一声暴吼,震得姬海月身躯摇颤,麻痹动弹不得。 姬海月终于露出恐惧的神情,魔神拳轰然击碎漫天寒流,轰砸在他的胸口。 如击败革一般,姬海月被整个人打成一团肉酱,凄艳的血花绽放在雪地之上,赫然夺目! 晨曦峰副峰主姬海月在三招之内被杀,令草海五峰的锐卒们心胆皆寒。 齐麟、齐琪、妖月空等人也都露出惧色,这样的绝境,实在是以往青霭滩、回风谷之战都未曾遭遇。 草海五峰的士卒们勉强抵抗,却是俱各左支右绌,不断有人被击杀。 无铭狞笑着,向吴锋和薛洗颜攻杀而至。 吴锋等人已经陷入了完全的绝境。 第三百九十五章斩无铭 国相宅邸当中,攻防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龙傲天指挥着国师卫队,从两个方向攻进了国师府邸,但随即陷入了苦战。穆尼麾下的箭手埋伏在要害之处,予龙傲天一方以连绵不绝的打击,不时更有弩箭和巨石发射而出。 龙傲天所带兵力并不多,面对阔大却内部结构复杂的国师宅邸,登时显得捉襟见肘。在大雪当中,士卒们对箭矢和石块的规避能力明显下降。 穆尼露出得意的神情,心知自己修建的防御设施起到了作用,这次说不定能消灭无铭的大半精锐,更能反攻无铭,一举取得王都的控制权。 正做着掌控金帐王庭,君临草原之春秋大梦时,陡闻一声惊雷,划破茫茫雪夜! 龙傲天凛然立在雪地之上,手持一把电光流转的神弓,衣衫飘飘,恍若天神。 穆尼大惊失色。 轰地一声,宅邸中的某处猛烈爆炸开来,赤红色的光芒犹如毁天灭地一般,炽热的气浪将附近的士卒直接炸成肉酱,不远处的士卒则被扫得冲天而起,就连穆尼构建的防御设施,也被轰出一个大洞。 那里是穆尼的炼丹室。 龙傲天已经得到消息,穆尼笃信长生之术,迷恋炼丹,希图以丹药延寿,在炼丹房中储存了大量硝石、硫磺、木炭等物,有些甚至混合在一起。同时,丹房也是处于几乎密封的状态。 然而草原上的人对于火药缺乏了解,因此丹房也缺乏对于雷电和火灾的防护。 本来龙傲天的队伍尚未推进到那边,距离太远,也不可能用火器打击。但龙傲天早已弄清楚丹房的具体位置,以法宝——撼天弓引雷,于雪天之中。一道雷光劈下,顷刻将丹房引爆,如同一个巨大的火弹轰然爆炸开来。 这样的一击,耗费了他巨大的体能,却也完全值得。 积雪和土石连天泼洒而起,原地只留下一个巨大的坑穴。 穆尼一方的士卒根本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更是想不到大雪之夜竟然会落雷,还会发生爆炸,纷纷骇得呆若木鸡。 龙傲天嚣狂大笑,一声令下,挥师猛攻。 穆尼一方的防线很快遭到突破。 …… 吴锋与薛洗颜对视。 现在的情况,再过片刻,院落中的己方人马就会完全崩溃。 如果两人趁着敌人大部分被部下们拖住,趁着混乱越墙而逃,依靠刀剑合璧的强大冲击力。当然有不小的生还机会。但代价便是这次行动完全失败,以及齐家兄妹、妖月空、罗廷玉等近百人的全灭。 无论是吴锋还是薛洗颜,都有勇决的个性,绝不会在这种生死关头贸然放弃。 风越疾,雪越烈,两人的脸上却都流露出无比刚毅的神色。 刀剑合璧,如同两条光龙划破寰宇,一往无前。 “困兽之斗。”无铭冷笑起来。 但此时此刻。无铭亦不会掉以轻心,不但他自己攻杀过来。旁边的几名卫士也左右夹击。 吴锋的眼神须臾间凝定如剑。 他猛咬舌尖,以最快的速度运转催心之术,极限激发自己的体能。 与此同时,数枚丹丸在他口中粉碎,以神速融化,被他**所吸收。化成最为精纯的能量。 这是云海岚费了大力为他炼制的冰魄丹,作为吴锋十七岁的生日礼物。吴锋一直舍不得服食,但今日出发前,便将丹丸含在了嘴里。 清凉的丹香弥漫五脏六腑,刹那之间。他便感觉到了一股浓馥的情意,与云大小姐三年来相处的情景,纷纷浮上心头。 哪怕不能在一起,这浓得化不开的情意,也足够他铭感永世。 吴锋因为透支体力,全身充斥着撕裂般的痛苦,令他面容都为之扭曲,眼神中却充满了斗志和力量。 他长啸一声,妖灵之戒的力量再次发动,雪女虚影凭空出现。 虽是有冰魄丹提供能量,在催持刀剑合璧的同时运转妖灵之戒,也是极为艰难。 吴锋眼中充血,喉头滚出孤狼一般的吼啸之声,身躯颤抖着,手臂却依然稳定如同苍木。 无铭正祭起墨玉圭,身随圭动,向前猛攻而去,陡然感觉到一阵侵魂蚀骨的寒意,将自己凭空凝固! 他心头大骇,却已动弹不得。 只是一瞬。 但一瞬也已足够。 与此同时,薛洗颜的身躯也完全绷紧,血线从她的嘴角溢出,面色苍白如纸,却依然努力催持着刀剑合璧的逆场域。 随着薛洗颜长刀舞荡如烟雪,逆场域更是爆发出一股磅礴的力量,将几名镇野高手纷纷震开。 赤霄剑猛然脱手,炽热的剑气狂舞,将连天的雪片尽数消融无形。 天下五剑之一,于吴锋的强绝意志之下,在此时此刻的生死绝境当中,终于发挥出了完全的力量! 百步飞剑,渊虹七击。 赤霄剑如同怒龙一般狂啸着,光焰喷吐,刷地一声,连环七击,激荡的剑气砍穿无铭护体仙甲,击穿了无铭的胸膛。 无铭胸口出现一个大洞,被烧成一片焦黑,眼中犹自露出无法置信的神情。 “这是……赤霄剑……”无铭以最后的力量喃喃道,轰然向后倒去,死不瞑目。 吴锋和薛洗颜的刀剑合璧,在近来本就有了新的突破,吴锋还拥有冰魄丹和妖灵之戒这样的底牌,手持的更是天下五剑当中的赤霄剑。 但最关键之处是,两人在绝境中发挥出的力量,实在完全超越了无铭的想象。所以无铭在满心以为可以赶在龙傲天回来之前,将吴锋和薛洗颜擒杀之时,却被逆势击毙! 一时间,无铭一方的高手们都惊呆了。 赤霄剑击杀无铭之后,清啸一声,如通灵一般飞回吴锋的手中。 吴锋和薛洗颜对看,嘴角都沾着血,面色苍白,眼中却带着笑。 这样的逆转,令无铭身边的几名卫士刹那胆裂,四散逃去,竟顾不上无铭的尸体。 其中一人正好撞上罗廷玉,被罗廷玉飞起一枪,扎个对穿。 吴锋与薛洗颜一同飞纵过去,而后割下无铭首级,提在手里,气沉丹田,长声呼道:“无铭已然授首,要命的快给老子滚!” 他运转了麒麟啸的法门,啸声震起雪尘纷飞,有着奇妙的威势,令这些卫士不敢再有反扑之心。 古荒正在大杀特杀,转眼又击杀数人,骤然听到此语,一时间大惊失色。 而与他协同作战的卫士们却都要么吓得呆住,要么轰然逃散。 齐家兄妹、妖月空等人正自以为必死,陡然听到这话,意识到行动已经成功,绝处逢生之下,越发斗志昂扬,竟是将古荒困在当中。 齐麟、齐琪、妖月空、罗廷玉四大高手齐战古荒,攻伐不断。 而吴锋和薛洗颜亦是向这个方向飘飞而来。 其实吴锋和薛洗颜斩杀无铭之后,心神和力量都已消耗到了极致,如今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但古荒张皇之下,完全看不出他们此刻极度虚弱,竟尔飞纵而起,打算飞天逃遁。 他忘记了王都内无法飞行,于是乎纵起不远,他就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强行压了下来。 如此一来,越发露出破绽。 齐琪运发三千小世界古术,群花灿烂,对古荒进行镇压。 齐麟以化天古术包围古荒,符文席卷弥漫,欲对他进行炼化。 妖月空一记天妖屠神式,紫色大袖一挥,无形的天刀天剑便向着古荒拦腰斩杀而去。 本来缭绕古荒的磅礴血色雾气,被纷至沓来的元力震散。 古荒被镇压得动弹不得,只能以护体真气勉力抵挡。 在这时,他方才露出懊悔的神色,深恨自己为什么不真的逃去中土,而是执念不消,选择了投靠无铭,打算报复草海五峰。 但已经迟了。 罗廷玉怒吼一声,奋起绝招“雪花六出,梅花五破”,如同毒蛇一般攒刺而出。 六出雪花枪,将古荒胸口的护甲扎得轰然破碎,而后一朵烈血梅花,在古荒胸口炽烈地绽放开来! 古荒心脏被刺穿,鲜血喷薄而出,眼见是不活了。 “敌将古荒,已被我罗廷玉讨取!” 罗廷玉清秀的面容上充满刚毅神色,高喝道。 一年前的他还有些瘦弱,但个子却是在这一年中开始疯涨,如今不过十五岁,身高却已经接近吴锋了。他父亲罗甘道本就是一米八几的高个子,想来这小子只是发育比较迟而已。 “利家,干得好。”吴锋赞赏道,他这时才运气调息,并未继续出手。 勉力斩杀无铭,已经令他和薛洗颜都留下了暗伤,恐怕需要一个月才能痊愈。 但吴锋手中提着无铭血淋淋的人头,予无铭的部下们以巨大的刺激。如今另一名征天高手古荒也被刺死,院落中的无铭方卫士登时士气完全崩溃,向着院外奔逃而去。 吴锋等人踏雪而出。 第三百九十六章再逢绝境 被吴锋等人斩杀的无铭不可能有假,因为征天级的实力是绝对装不出来的。 不过院落中的袭杀战,无疑也是一场苦战。 八十多名草海五峰的精锐,竟折损了三十人以上。 但胜利之神终究是眷顾着他们。 外院的敌人听得无铭的死讯,士气也随之崩溃,密道中的汗王卫士和五峰锐卒得以完全杀出各条密道,汇聚在一起。 无铭大弟子神风正与王冲霄、叶慧灵二人激战,骤闻无铭死讯,刹那间心神失守。 叶慧灵见机,玉笛衔在口中,悠悠而吹,奏出低沉的乐声,压制扰乱神风的心神,令他动作缓慢。 而汗王卫队长穆图尔?华利也抽刀攻杀而至。 神风刹那间露出破绽,王冲霄一挥战戈,召唤出冥王之墙,真气化作巨墙,接天压地,魔墙之上有无尽兵器,青金大戟、碧玉宝刀、赤火长剑、翻天古印……每一件都形式古朴,透露着苍远的气息。 无尽的兵器向着神风攒刺而去。 神风祭起飞剑,试图抵挡,结果飞剑被穆图尔?华利刺斜里过来的一刀砍成粉碎。 王冲霄所发出漫天飞舞的真气神兵,刹那将神风砍成肉泥,鲜血染红茫茫雪地。 冥王之墙消去,王冲霄持戈傲立,威势凛然。 大祭司厉钧发出一声凄痛的惊呼。 国师宅邸内剩余的卫士们渐渐聚拢,但因为无铭之死,全无战心,纷纷步步后退。 正在这时,一个炸雷般的声音激荡开来。 “国师可是已经被害了?” 龙傲天看府内的情景,就知道无铭必定已经被杀。心中暗叹无铭果然不中用,当下大喝道:“你们怕什么?穆尼已被我斩杀,两位公子皆在我队伍当中,各位请随我一同为国师复仇,拥两位公子为新主,共创大业!” 无铭的两个儿子知道父亲死讯。一时间也都愣住。 但他们都已经年过二十岁,不是小孩子,对视之下,很快便明白,父亲的死带给他们的不但是悲痛,更有机会。 在龙傲天的支持下,他们将可以成为金帐王庭的主宰者。 在龙傲天眼神示意之下,两人同声呼道:“汗王背信弃义,草海五峰众人助纣为虐。我父一片忠心。却遭杀害,请各位协助我们,讨灭敌人!” 正打算自门口逃出去的国师卫士们这才惊醒过来,知道两位公子尚在,无铭一系便还能存续,当下纷纷聚集在龙傲天的麾下。 风凰却是露出茫然不知所措的神色。 她把自己的**交给了无铭,无铭却死了。 龙傲天短时间内是无法夺得神霄道道主之位的,也不能兑现对她的承诺。可她年纪轻轻便做风族族长。族内多有人不服,如果无铭的儿子继任国师。乃至当上大汗王掌控王庭,难道她继续献身给无铭的儿子,来维持自己的地位? 女子事父而后事子,在很久以前是草原上的风俗。然而如今时代已变,在柔然人中,也极为不耻这样的做法。 风凰素性高傲。当然也无法接受。然而她更知道如果被不满自己的族人推翻,失去地位,下场将无比凄惨。 吴锋和薛洗颜再次对视。 没想到刚刚杀死了无铭,就要面临第二次绝境。 此时数百名战兵都已杀出密道,聚集在国师宅邸当中。被龙傲天堵在大院里。这么多人无论是翻墙逃走还是回到密道,必然都会拥挤造成混乱,能逃掉一小半算不错了。 同时拓跋漠和穆尼均死,而且是全家被杀。就算吴锋和薛洗颜逃掉,龙傲天拥戴无铭之子为新任国师,也同样能逼宫篡位,掌控王都。 如果选择与龙傲天决战的话,龙傲天麾下的兵力却是己方的两倍,而且被龙傲天再次鼓舞起了士气,深怀为无铭复仇之心。 “如果小竹子还在就好了。”吴锋道。 薛洗颜深有感触地点头。李询的战法“枪山似海”,特别适于以寡击众。而吴锋的“内讧”虽然厉害,但如今敌军内部没有问题的话,想要令他们阵势崩溃自相残杀,几乎不可能。 双方均是结成阵势,在宽阔的外院当中对峙。 因为突袭的需要,双方的士卒都是身着轻甲,极少有披重甲者。 吴锋这边先整好了阵势,而对方仍有几分散乱,盖因无铭之死,仍令不少士卒惶然不知所措的缘故。 然而对面兵力接近己方两倍,贸然抢攻,也很难有胜算。 如果想要凭借宅邸中的房屋进行防守,片刻间又难于调度,周旋空间也不足。 龙傲天在阵中露出极为得意的神情。 一切均在自己的算计之中,敌方费尽力气斩杀无铭,但也为此损失惨重,且如今多已疲惫。而自己刚带回来的这些人虽然也折损了一些,但却因屠灭了国相穆尼一家而士气高涨。 无铭死了,但政变却完全成功,吴锋和苏洗岩必死无疑。这也是最好的结果,盛醉香一定会满意地投入他的怀抱。 想到盛妖女那绝美的面容、曼妙的香气、灼目的红衣红发、玲珑起伏的身姿,和**的天魔胡旋舞,龙傲天便感到喉头干燥,心中发热。 如我这般要掌握天下的男子,就该有如此佳人相伴!龙傲天心中暗暗想道。 “吴锋、苏洗岩,你等助纣为虐,杀害国师大人,死有余辜,还不过来投降,留你们全尸。不然的话,草海五峰上下,斩尽杀绝,鸡犬不留!” 龙傲天显然对自己的用兵能力有极高的自信,如此大放狂言,丝毫不在乎激起五峰士卒的愤怒。 毕竟此地的五峰士卒只有三百多人,剩下都是大汗王的人马。 而龙傲天所指挥的,又都是国师无铭的部下,不是龙家的部队。他只需要夺取胜利即可,至于伤亡多少,干他甚事? 听得龙傲天此言,草海五峰的战士们都露出愤慨神色,决心拼死一战。 吴锋带领他们取得了青霭滩、回风谷的胜利,更是在方才成功地将金帐国师无铭杀死,这让他们相信,只要在吴锋的带领下,哪怕敌人再强大,照样会被摧毁。 “诸位可信我么?”吴锋目光扫视着士卒们。 “愿追随圣主摧破强敌!”不达峰主王冲霄当先道,他生性刚勇,刚才更是成功斩杀了无铭大弟子神风,此刻战意盎然,全然不惧敌人。 草海五峰的士卒也纷纷随着王冲霄高呼,而大汗王的卫士们也受到感染,纷纷呐喊起来。 “很好,士气可用。”吴锋点头道。 第三百九十七章反败为胜 龙傲天明显低估了无铭之死对无铭一方的打击。在名门中锦衣玉食长大的他,太过高估了自己的煽动力。 实际上无铭担任国师这么多年,在卫士们心中多有积威。无铭之死带来的心理打击,并不是抬出两个小子就能马上消弭的。 所以如今吴锋这边结阵已经完毕,对面却明显阵脚不稳。如风凰这样心怀疑忌,不知道无铭死后自己的利益还能不能保障者,大有其人。 对面兵力是己方两倍,如今是吴锋唯一的机会。 吴锋猛地掣出赤霄剑,光焰冲天,在风雪之夜中,亦显得格外耀目。 “诸位……随我冲锋!”吴锋的话语极为简洁,却如斩冰切雪一般,充满了决然的意味。 士卒们如同惊涛骇浪一般,随着吴锋和薛洗颜的步伐席卷而上,在雪海中溅起漫天的霜尘。 扑向敌方的雪浪,顷刻令龙傲天方的军势有了轻度的混乱。 刹那之间,短兵相接,刀枪交击之声铿锵不绝。 龙傲天眼见己方阵脚不稳,当下怒吼一声:“都给我冷静下来!” 掌中撼天弓发出雷光利箭,连杀数人。 龙傲天的吼声如狂狮,带着无穷的震撼力,却令溅起的雪尘都为之凝滞。混乱的士卒们,很快便恢复了镇静。 吴锋心中一震,深知这样下去,敌众我寡,龙傲天又非不知兵之人,己方胜算极微。 但就在此时此刻,天边忽然传出一声巨响! 南方的天际,突然有烈火喷泻而出,直冲云幕星海之间,在风雪之夜亦能看得清清楚楚。如同天崩地坼一般。地面开始疯狂地颤抖。 吴锋微微一愣神。 他随即明白,是火山,王都南面的那座火山爆发了! 岩浆的喷泻无休无止,地面的摇颤也持续不息。 场面当中,惊叫声亦此起彼伏。 混乱当中,吴锋把握到了机会。己方阵势比对面要稳。 他飞快地向对面阵中的拓跋玉投出了眼神。 成败就在这最后一张牌了。 拓跋玉身躯一震。 就在这时。龙傲天已经注意到了拓跋玉。 但在吴锋的示意下,穆图尔?华利、齐家兄妹、妖月空等高手飞快地逼进敌阵前方,阻滞住龙傲天的行动。 拓跋玉长啸一声,手挥人王印,猛地盖在无铭长子的背后,轰地一声打出一个血洞,顷刻毙命! 无铭次子大惊失色,拓跋玉作为征天高手,动作却丝毫不慢。再起一掌,将无铭次子也劈死,而后对自己的部下们高喝道:“本公子倒戈了!” 说话间,带着上百名锐卒如同流电一般涌入吴锋这边的阵中! 吴锋扬声呼道:“看,无铭一脉已经绝后了。你们还为了谁而战?复仇?将你们生长的王庭变成芦名教和神霄道的天下?” 说话之间,趁着地面的震动稍稍减弱,带着士卒们再次发起一往无前的冲锋! 吴锋眼中神光骤烈,他感觉到自己的魂血、意志、勇气和体能。都与士卒们联系在了一起,一阵化为一人。无分彼此。 阵势中,每个战士体内的力量都被调用,化为一股肃杀之气,涌入敌阵。 冷风骤烈,一道漫散的血光,腾空而起。 中级扰乱战法——内讧! 无铭二子的被杀。拓跋玉的倒戈,令残余的国师卫队士卒们的战意完全崩溃,使得吴锋抓住了最好的发动战法时机。 围击龙傲天的诸人如同风电一般退回,而国师卫士们则无法控制自己的身躯,猛烈撞击在一起。互相残杀起来。 吴锋看见大祭司厉钧切齿怒喝一声,身躯被浓烈的白光所笼罩,气势轰然暴涨。 他对无铭忠心耿耿,无铭一脉却在他眼前被杀绝,这巨大的刺激,竟让他冲破关口,突破进了征天境界。 然而如今龙傲天方面几乎全部的士卒都陷入了狂乱之中,在地震当中如同一片暴啸的海面,而厉钧正处于混乱的中央。 无数手持刀枪的士卒向着这个方向撞击而来,形成一片杀意的漩涡。 厉钧猝不及防,被洪流碾压在当中。 突破到征天境之后,会有片刻的迟滞,而修真者的**防御力并不强,故此这片刻的迟滞就要了厉钧的命。 须臾之间,刚刚突破成征天高手的王庭大祭司厉钧,只来得及发出两声惨叫,便被己方士卒的刀枪绞成了肉酱,鲜血流了满地。 一时间,吴锋方面的军士们士气大振,越发泯不畏死地向对面发起冲锋。 汗王卫队长穆图尔?华利在一片混乱之中,盯紧了风凰的弟弟风烈,刀光如雪,向着风烈怒斩而去。 因为后方一片人马互相冲撞,风烈已不能后退,只能祭起飞剑迎击。 心中慌乱的风烈战不过数合,飞剑便被穆图尔?华利一刀砍断,而后扑胸一刀,将风烈搠死当场。 风凰眼见弟弟被杀,登时发出一声凄痛的惊呼。 穆图尔?华利得意大笑一声,就要上去割取首级。 但龙傲天却是眼中骤绽厉芒。 无铭既死,他便有义务接收无铭的女人,所谓“汝妻子吾养之,汝勿虑也”。 那么风凰的弟弟被杀,他就需要有所表示。 身为真尊级的高手,哪怕是在一片阵崩当中,龙傲天的战力也不容小觑。 穆图尔?华利明显有些得意忘形,浑然不想这胜利是依靠吴锋的智谋和勇气决断取得,并非来自于他。 吴锋正要提醒穆图尔?华利危机降临时,已经来不及了。 龙傲天掌心吐发出两道电光,化为剑形,却互相缠绕,自分阴阳,演化万千玄妙。 这是神霄道又一绝学——两仪电剑。 穆图尔?华利猝然转身。以长刀迸发真气,奋然抵挡。 这真气形成一道绝缘的气网,足能阻止电光。 但两道相互缠绕飞掠的电剑霍然分开,从两个方向穿插,刷地刺入穆图尔?华利体内。 穆图尔?华利措手不及,全身颤抖起来。嘴唇剧烈翕动却说不出半句话语,身躯表面正常无异,五脏六腑却都被狂乱的电流烧成了焦炭。 吴锋见穆图尔?华利被杀,叹息一声。他们来到王都之后,便是由穆图尔?华利迎接,他对于这位卫队长还是有一点感情的。 但龙傲天击杀穆图尔?华利,已经无法阻止整个部队的溃败。他指挥的并非神霄龙家的队伍,掌控力实在有限,士卒们根本不理会他的呼喊。纷纷掉头奔逃。 龙傲天身边的国师卫士们越来越稀疏,反倒是因为强杀穆图尔?华利,导致吴锋成功地指挥起草海五峰和汗王卫队的士卒,将龙傲天等人包围起来。 穆图尔?华利虽然战死,立刻有汗王卫队的副队长接替。 龙傲天惊醒过来时,遽然发现,身边已经只剩下自己的侍妾公孙红、爱将顾惜朝,以及风族族长风凰在内的寥寥十几人了。 行动已然完全失败。可以说一败涂地。 他额头上再次青筋跳动,眼中露出气急败坏的神色。 他虽然并不知道拓跋玉有问题。但拓跋玉的那一百人实在不足以改变战局。若非突如其来的一场地震,拓跋玉决然没有机会杀死无铭的两个儿子。 龙傲天并不明白,正是因为吴锋远比他敢于冒险和决断,能够把握住正确的时机,才能赢得这一局的胜利。 吴锋目光投向薛洗颜。 神霄道与神堂乃是死敌,也许有一天。三河剑派会被神堂击败,成为神堂的附庸。然而神堂与神霄之间,除了你死我活,再无他途。 既然如此,最好在此地留下龙傲天的首级。 “把脑袋留下来吧。”吴锋神色平静。目芒却炽烈如刀,带着必杀的意志。 他和薛洗颜都受了内伤,所以与士卒们一同向龙傲天等人包围而去,绝不给龙傲天一击斩首的机会。 包围圈渐渐缩小。 人群的脚步,犹如魔鬼的爪牙,步步紧逼。 龙傲天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其中有龙傲天从荆州带来的追随者。 龙傲天终于从愤怒变成了惊惧。 死亡平生以来第一次如此地迫近。 但在这一刻,龙傲天做出了让吴锋、薛洗颜,以及在场的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动作。 在大风雪之夜,他猛地撕裂了自己的外袍。 他的身上竟还穿着一件银白色的仙甲。 龙傲天暴吼一声,仙甲轰然炸开,化为银色的流光弥散。 他眼神扫向自己的侍妾公孙红,声如崩弦:“快!” 公孙红的娇躯沾染白光,凌空一转,竟是化为一只混金色的巨大鹰隼状生物。 她身怀金翅大鹏的血脉,又修炼大鹏逍遥诀,因此可以化作鹏鸟形态,只是比上古的金翅大鹏雕无疑个头小上不少。 吴锋心中讶异,这王都之中有禁空之力,无法飞行。公孙红化作金翅大鹏,又有何用? 龙傲天猛地将风凰拉了上去,而后扯过自己的心腹爱将顾惜朝。 他向公孙红低声道:“红姐姐,辛苦了。” 仙甲爆炸流露出的白光,犹自萦绕不散,竟流转到公孙红体表,滢滢生光。 公孙红喙部猛咬,硕大的躯体颤抖着,却是飞不起来。 “不行,牵制力太大了……”公孙红娇喘道:“须得丢下一人。” 顾惜朝不由变色,他心知这主子如若重色轻友的毛病发作,自己便性命不保。 龙傲天心下一阵迟疑,看向风凰。 风凰花容亦是露出哀求神色。 龙傲天心思电转。 顾惜朝的父亲顾泰能是荆州军的大将,而顾家在荆州更是控御数十万人口,战兵数千,民兵过万。 如果自己为了一个女人将顾惜朝折损在这里的话,顾泰能必然不会放过自己,说不得以后在争夺神霄之主的斗争中,就会站在自己的兄长那边。 想到这里,龙傲天猛然推掌,将风凰猛然推下鸟背! 化身金翅大鹏的公孙红发出一声清鸣,在奇异力量的冲击下,突破王都的禁空领域,倏然腾空而起。 下方诸人立时以利箭射之,也伤到了鸟腹,鲜血涔涔滴落。但公孙红飞掠速度却更急,顷刻消失在茫茫夜空当中。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这是古人对大鹏这种上古神禽的描述,足见其可怕的升举速度。公孙红虽然只是以大鹏逍遥诀模拟鹏鸟,却也飞腾极速,射之不及。 第三百九十八章大逆转 眼见龙傲天逃去,吴锋和薛洗颜都露出遗憾神情。 但既然如此,也没有办法了。 被龙傲天从鹏背上推落的风凰,露出极为惊惧的眼神。 她仿佛被抽干了全身的力量,瘫倒在雪地之上。 利箭再次从吴锋这边阵势后方密射过来。 风凰勉强祭起琉璃盏抵挡,却也身中数箭,鲜血染衣。 薛洗颜看向吴锋,眼中露出怜悯。 作为蝮蛇的女儿,她杀人时无比果断是一回事,但对于女人同样也有同情的一面。 吴锋明白,大局已定,龙傲天也已经逃走,没必要再多开杀戒了。 他待要挥手喝止士卒,却见风凰泪流满面,她的琉璃盏发出奇异的光芒,笼罩住了她。 她的性命就在这柔和的光芒中,无声地凋谢,以一种没有痛苦的方式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无铭死亡给她的迷惘,满盘皆输予她的打击,被龙傲天放弃的绝望,加上如今重伤在身,自忖必死。 她并非心灵强大的人,已经完全崩溃,连哀求的力气也没有。就在吴锋下令放过她之前,选择了自尽。 吴锋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 这世事就是如此地无常。 薛洗颜轻叹一声,代替吴锋发号施令道:“大局已定,不必再杀人了。” 她的声音清如凤鸣,有一种特殊的震慑力。 草海五峰的士卒都停止了杀戮,但大汗王的卫士们依然放箭不绝,将包围圈中残存的敌人全部射杀,方才停手。 “终于赢了。”吴锋在这近千人的面前,喟然道。 “是啊,又是一场血战。”薛洗颜感叹道:“真是好累。” 他们任由国师卫士们奔逃而去。没有进行受降,就是为了避免大汗王的势力膨胀过大后,打算在王都将他们吃掉。 现在,吴锋和薛洗颜打算带着队伍立刻回到馆舍,而后凭借大汗王给他们的令牌从城门中离去,不告而别。 如果大汗王是理智的人。便不会追究他们的无礼。 大雪突然停了,夜云张开,露出一轮新月。 但天际处喷薄的火山,却显得越发清晰,地面仍在颤抖不绝。 若非火山突然大爆发,引发地震,也许胜负又该是另一个模样? 吴锋心中想道:如此,便是天命! 我既是天命在身之人,自当勇往直前。 拓跋玉道:“恭喜两位立下如此大功。” 吴锋微笑:“也恭喜拓跋公子铲除奸邪。日后在王庭当中权势不可限量。” 三大权臣皆殁,拓跋玉便是今后的金帐王庭第一权臣。 所有人之间都交换着欣喜的神色。 就在这时,突然有高头大马踏雪飞驰而来,上面的人高声大叫,呼声充满了惊恐。 “破城了!破城了!” 拓跋玉闻言骤惊:“你说什么?” 那人喘息着答道:“南边年久失修的城墙在地震下已经垮塌,室韦七部的人马不知道从哪里杀了进来,他们多得吓人,见人就杀!” 远远地。已经可以看见南方有火光冲天而起,厮杀之声传出。 拓跋玉身躯一颤。面色煞白。 吴锋看向薛洗颜,露出极为无奈的神色:“看来我们又被算计了。” 薛洗颜终于忍无可忍道:“你是猪么?一天到晚被那个妖女算计!” 拓跋玉急忙对两人道:“还请两位说个分明,与盛醉香又有何关系?” 吴锋叹息一声:“盛醉香选择的代言人,恐怕根本不是无铭,而是室韦七部的大首领。无铭不过是个幌子罢了。” “她用无铭引诱我们来到王都,与无铭拼死厮杀。而对于我们最有利的做法。就是除掉三大权臣。然而三大权臣却是王都防御的关键人物,三人既死,王都的防御可以说完全瘫痪。” “沉寂多年的火山莫名其妙地大爆发,当然也是人为的。必然是以大量的炸药强行引发火山爆发,以火山引动地震。导致年久失修的城墙垮塌。因为地震并非人力的攻击,所以并未激发护城大阵的防御。” “她这段时间打着牵制佛门的旗号,到处游走,实际上是在秘密地为室韦七部拉盟友和制定奇袭计划,却让龙傲天在王都为她吸引注意力……” 吴锋在最短的时间内分析出了盛醉香的全盘布置,却已经于事无补。 他淡淡地给出了最终的结论:“所有人都是盛醉香的棋子。王都,完了。” 拓跋玉面色煞白。 他本来为即将成为王庭第一权臣而狂喜,未曾想到,一切在弹指之间逆转,甚至连自己生长的王都,也将遭受敌人的蹂躏和摧毁。 高峰落谷,天地翻覆,不过如此。 王都可以容纳的兵力本就不多。然而在王都周遭有大量忠于苍鹰部的流动兵力和部落,只要有敌人攻城,立刻八面来援。城池只要短暂守住,敌人便会遭遇腹背受敌的局面。 但现在……城池被破,一切都完了。只要不知道隐藏在城内哪里的大汗王被搜出来,那些兵马除了投降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这妖女……好狠…… 吴锋道:“我将率领草海五峰的人马回到馆舍,骑上战马之后立刻从西门突围。拓跋公子是否随我们一起?” 拓跋玉咬着牙:“我……我还要回家里接自己的家小……” 吴锋心知拓跋玉也完了。 这种时候,一瞬间都不能耽误。 室韦七部取代苍鹰部入主王都,拓跋玉这种权臣是没理由存活的。 然而拓跋玉的选择也是人之常情。 他一招手,草海五峰的三百多人纷纷随着他而去。 王庭卫士们则纷纷散去,去寻觅不知道在城中何处的大汗王,希望能保着汗王一起突围。 五峰众人回到馆舍,直接在马厩牵起各人的战马,而后向着西门飞驰而去。 西门上还有寥寥几十个守军,这些人颇为忠诚,还想逼迫吴锋等人留下来帮忙守城。吴锋二话不说,拔出赤霄剑飞纵而起,将为首者直接砍翻,斩关落锁,带着队伍出门而去。 罗廷玉咬牙道:“这该死的妖女……现在该怎么办?” 不光是罗廷玉,几乎所有人都充满了对盛醉香的恼恨之意。他们来到王都,厮杀一场,损失数十名精锐,竟然只是被人利用,成为棋子。 “怎么办?”吴锋应道:“回到草海五峰再做打算罢。我们还须得与新入主王都的室韦七部交涉,来保障草海五峰的利益。” 第三百九十九章回归 数百匹健马奔驰,如风电举。枯草上的积雪被扬起,溅开一片霜尘。 见西门处尚未出现敌军,吴锋等人心中不由欣喜。 却见三面山坳处,三彪敌骑黑压压地踏雪过来,将吴锋一众逼在垓心。 三面加起来的敌军,竟有数千之多。 “缴械投降,抑或死!”敌人纷纷高呼道。 一时间,众人都自失色。 吴锋仍保持着沉着冷静,对身边的人道:“敌人虽多,但我们这三百多人均是战兵,远比敌人精锐,只要保持凝聚,奋勇杀出一条血路,便可成功突围。” 又对敌人道:“我们乃是草海五峰的人马,与苍鹰部无关,亦不想插手你们夺取王都的事情。还请放开一条道路,我们必存感激。” 敌人的首领处在阵势当中,这人非常年轻,却显得沉稳干练。只见他微微一笑:“在下乃恩雅部之主。” 吴锋心知不好。恩雅部前任部主夏尔巴.夕空,便是在回风谷之战中死在自己手里,这次出城却正好撞上了恩雅部的人马,恐怕说不得要一战了。 可是政变大战之后,几乎人人困乏,就算能杀出去,恐怕也要伤亡惨重。 虽有吴锋激励士气,五峰众人亦难免脸现怵色。 恩雅部新任首领又道:“虽有前任部主之仇,但你们若解除武装,束手就擒,自能饶你们一命。” 他说得很从容,带着一切掌握在手的气势。 而阵中手持马刀的游牧骑兵们,则却有不少看向叶慧灵、齐琪等美女,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乱箭如密雨般射下,登时便有数人受伤。发出凄惨的叫声。 吴锋猛然咬牙。 但就在这时,一名黑甲骑士飞马过来,高声叫道:“住手,住手!” 那部主骤惊:“曲将军?” 黑甲骑士平静道:“公主殿下有话,如果五峰士众出城,请卖我们一个人情。为他们放开一条出路。” 那部主登时露出踌躇神色。 但终于叹息一声:“大家住手,放五峰的各位离开。” 士兵们顷刻间全数停手,足见室韦七部的士卒确实训练有方。 黑甲骑士又对吴锋道:“公主让曲某人向各位表达歉意,着实对不住。” 他姓曲,却不是曲沙冥,应该是芦名四天王中曲家的同族。只看此人举止精悍,说话得体,就知道芦名青年一代人才辈出。 又道:“公主殿下为了确保各位无恙,在每一部室韦军中都安插了人马。以接应各位出城。在下意外来迟,实在罪该万死。此次事件中贵方战死者的抚恤金,将尽快送到草海五峰。”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本来五峰的战士们一个个都对盛醉香恨之入骨,现在被此人救下,又见他如此恭敬,竟是难以露出怒色。 薛洗颜心中暗叫虚伪,却又不得不承认。在人情世故、长袖善舞方面,盛醉香的确在她之上。 得了生路。五峰众人拐过山坳,绕过火山喷发区,转向南边,回归草海五峰而去。 但之前那一轮乱箭,有数人受了重伤。其中有一名叫牛义的大汉因为身形庞大,不够灵活。中箭颇多,到底支撑不住。 牛义是天妖宫门人,妖月空的护卫,本体是一头青牛,以力大刚勇著称。 他被驮在并行的两匹马上。不住雪雪吸气,声气虚弱地要酒喝,但终于颤抖着大叫一声,将酒葫芦捏爆咽了气,只来得及喝下一口酒。 牛义现出硕大的青牛本体,从马背上滚下。 吴锋指挥士众刨土筑坟,伐木为碑,把牛义就地埋葬。 “我对不起大家。”吴锋悠悠叹息道。 王都政变,草海五峰损失并不大,远不如青霭滩和回风谷,不过损失了数十人而已。 然而这次却是被人利用,没能获得任何好处。之前青霭滩和回风谷两战,草海五峰都成功扩大了势力,收获极丰。虽然损失不轻,但所得远多于损失,自然上下满意。 而这一战实在让吴锋感到了挫折的滋味。 妖月空反倒是过来宽慰他道:“这一战我方损折不算大,也解决掉了草海五峰的死敌无铭。新的王都主宰者与我们没有明确的怨仇,该是好说话得多。” 没有人提出要找芦名教算账,因为现时草海五峰与芦名教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就算有怨恨,也只能忍了。 回到草海五峰不久,就得到了消息,室韦七部已经完全掌控了王都,王庭大汗王及重臣拓跋玉都被擒获斩首,头颅悬挂在城门之上,而城内的数万居民全被籍没为奴,在皮鞭和马刀的威胁下,修复损毁的城墙。 又过了几天,有人送来了芦名的抚恤金,极为丰厚,金银珠玉、武器护甲、古董珍玩,装了数驾马车。 如果只是表达歉意和补偿损失的话,这笔补偿算是绰绰有余。 另外还有一封信,信上沾染着盛醉香特有的香气,笔迹婉约中带着张扬:小谢衣,就知道龙傲天不是你的对手,你不会有事的。 吴锋露出无奈的笑容。 这便是盛醉香的行事风格。不涉及利益的时候,会对人特别好,涉及利益的话,便会完全不择手段。 在乱世中,不能说她的做法有错,但对于吴锋来说却是难以接受的。 盛醉香的手段和心机,令吴锋感到欣赏,但绝不可爱。而薛洗颜作为蝮蛇的女儿,自然也学会了薛衣人的阴谋手段,却比盛妖女要可爱太多。 “你怪我么?”吴锋拉住薛洗颜的手,对薛洗颜低声道。 “怪你?”薛洗颜悠悠一笑:“那我问你,你是不是对妖女动情了?” 吴锋淡定回应道:“怎么可能?” 薛洗颜眼神凝视着吴锋,却十分平静,充满着理性的气息:“娘亲曾对我说过,男人往往是贱骨头,被女人虐得越惨,就越迷恋。女人对他越好,就越不知道珍惜。” “你当然不见得是如此。但是心底真实的感情,你自己很难明白。” “我不要求你拿妖女怎么样,但是无论是妖女,或是这一次失败本身,都不该成为你的心魔。我薛洗颜选中的男人,理应成为最强者,哪怕现在不是,终有一天会是。” 吴锋为之一凛。 薛洗颜平时或风流跳脱,或娇柔妩媚,极少看见她如此严肃。 但这样的话语,却令他内心感动。 “我不会被任何东西所困。”吴锋亦答道,而后向着薛洗颜玩味一笑:“除了你这只死兔子。” 薛洗颜微微低下头,如同一朵初绽的水莲,娇羞无限。 第四百章再会妖女 吴锋骑着兰丸在广袤的草野上穿行,一路扬起雪尘漫天。 虽然是冬日,却已云开现日。此时正当傍晚,残阳胜血,在雪地之上投下匀红的光影,瑰丽如画。 突然间,头顶上传来一阵奇异的呼呼风吼。 北方的冬日,风本来就烈,之所以说奇异,是因为这风响中带着一丝独特的香气。 吴锋心头一凛,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却与此同时猛然抬头。 一道红影正低飞而过。 盛醉香秀眉颦蹙,花容苍白,显然是受了伤。 当初她为了保护源随筠和宫竹心,向源休昭卖人情,强行越级袭杀雪岭十馆中帝尊馆的真尊级高手王波,因此受了暗伤,一直未愈。现在看来,她似乎又被什么人袭击了。 吴锋想起忌部千殇给他的建议。 在会津城的馆舍里,吴锋趁着盛醉香勾引他的机会,在盛醉香的屁股上来了几下,将药粉输入盛醉香的体内。 这种药粉能将因果还给盛醉香,而后借妖灵之戒的能量,可以控制她很短的一瞬间。 这一着棋本来是打算在王都与盛醉香对抗的时候用,没想到盛醉香根本不在王都,而是让一个龙傲天在那吸引注意力。 但现在…… 吴锋露出决断神色,飞快将妖灵之戒戴在手指上。 盛醉香正在急飞,突然感觉到身躯一沉,飞快向下落去,待要挣扎,却发现身体完全失去了控制,就好像被人操纵的木偶。 等她稍稍能控制自己身躯的时候,只听啪地一声枪响。腿上登时一阵剧痛。 吴锋悠闲地吹了吹铁炮口的青烟。 而后他就好像拾取猎物一样,过去一掌擒住掉落地面的盛醉香腰眼,点了她除哑穴之外的全身穴道。 吴锋又取出几枚符箓,贴在盛醉香颈后、丹田、泥丸宫等处。 这是云海岚给他的镇妖符,可以封住修真者的全身元力,之前抓住李询的时候。吴锋便曾经用过。当时吴锋不放心,贴了好几张,后来李询告诉他,那符箓威力强得可怕,就算当时穴道不被点,只要随便哪个穴位贴上一张,就足够让自己动弹不得。 云大小姐虽然制定计划非常不靠谱,然而制作的符箓却是质量大有保证。 但现在对付的是盛妖女,自然仍不能掉以轻心。 想起“镇妖符”这个名字。吴锋不由莞尔一笑。 他猛地将盛醉香抱到马上,催动兰丸跃上一座矮山,而后将兰丸系在一棵松树上,拥着盛醉香钻进一个干洁的石洞。 吴锋在地面上铺好了地毯,又在四角放了几块新购得的暖玉,令洞内温暖如春,方才将盛醉香放在自己对面,揭去盛醉香顶门上的符箓。令她恢复了意识。 “盛姑娘,这么快又见面了。”吴锋笑得格外邪魅。凝视着眼前的如梦娇颜。 盛醉香陡然花容煞白,吸了一口气,才觉腿上的枪伤一阵剧痛,牵动身上其他伤口,痛得煞人。 因为穴道被点,其他地方也仍然贴着符箓。因此盛醉香除了嘴巴之外,全身上下仍是动弹不得。 “小谢衣……”她红唇翕张,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知道说什么?”吴锋眼神如能看透她内心:“那就说是谁把你弄伤的吧,还真是有趣呢。” 如果不是她受伤在先,高高地飞在天上。被吴锋撞上了也拿她没辙。 “是……无铭的家臣云水依……她把无铭的死算在我头上,为了给无铭报仇投靠了佛门。我一时大意遭受袭击,结果上百名部下全部被杀,独自拼死杀出来……”盛醉香极为无奈地说道。 吴锋忍不住想笑。 云水依这一手干得太过漂亮,还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 这么来说,盛醉香牵制佛门,也是实情。只不过她办事能力太强,因此与此同时还帮室韦七部拉拢盟友,并制定了奇袭计划。 “得了吧。”吴锋笑起来:“无铭的死不算公主殿下头上还能算谁头上呢?我和死兔子当然也想杀他,但是若不是因为盛姑娘在背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们又何必远赴王都?” “算起来,我可是被你算计三次了呢。” 盛醉香闻言一愣,随即明白吴锋已经知道天香**有问题。 她之所以莫名其妙地失去对身体的控制,必定也和这段因果有关。如果只是通过阴谋来算计别人,压根不会结下因果之力。 但她却是悠悠一笑,媚光绝世:“小谢衣,你舍不得杀姐姐的,对不对?” “如果你想要做什么别的,小谢衣这样风华绝代,醉香可一点都不亏。而且你尝过人家的滋味之后,该是舍不得让任何别的男人再沾人家了呢。”盛醉香的神色转作从容自若。 吴锋佩服她在制于人手的情况下依然如此从容,但也承认她说的是事实。 盛醉香太精于人情世故,要说多么恨她,其实不容易。 自己虽然被盛醉香屡次算计,却也欠她很大的人情。北极那次若非她出口求情,自己和云海岚都要被乔北溟所擒。自己也就罢了,云海岚如果被修罗门肆意处置,后果将无法想象。 加上这次盛醉香也为草海五峰留下的生路,想要杀掉盛醉香,实在不容易。 何况若与芦名教结下死仇,还要担心芦名的报复,芦名四天王都是征天高手,更不必说老一辈的强者,如果几人联袂而来的话,就算是云海岚也难以护住自己。 盛醉香心中一横。 她其实已经做好失|身的准备了。但心中除了挣扎和恐惧,竟然还有隐隐的期待。 盛醉香布下这一计划时,才发现自己心目中,吴锋似乎真的与别的美少年有所不同。她也曾担心如果吴锋不是龙傲天对手,不等她安排的人成功接应便死在王都又会如何,但计划定下之后又难以更改。 得知吴锋一众平安无恙。她实际上是颇感欣慰。 吴锋将身躯移近,伸出手,拨弄盛醉香香气满溢的红色秀发。 盛醉香咬住牙,闭上了眼睛,随即感觉到自己身躯被推倒,悉悉萃萃的解衣声响起。 很快她身上就只剩下一条抹胸和一条小裤。遮住身上最幽微的部位,玲珑起伏的身段瞧得吴锋暗暗赞叹。 盛醉香红唇抿紧,正打算迎接关键一刻,却感觉到腿上又一痛,随即一阵清凉。 吴锋将她腿上的子弹细心取出,涂上了药膏,用棉布裹好,又替她身上其他几处伤口也上了药。 盛醉香睁开眼睛,只见吴锋眼神清澈如水。不含丝毫杂质。 她叹息一声,低低道:“谢谢。” 吴锋道:“我刚刚突然想明白一个问题。看来我们草海五峰用不着和室韦人交涉了。” 盛醉香微惊,随即问道:“原因呢?” 吴锋微笑:“因为其实芦名教在草原根本不需要一个真正的代言人。” 盛醉香穴道受制,只能眨眼表示点头:“小谢衣,虽然是事后想明白,也够出色了。不过醉香这一计,还有另一个目的,你可能猜到?” 吴锋揉了揉太阳穴:“容我想想……声东击西。两头并进,对不对?” 当完全想透盛醉香的整个布局。吴锋也不由意识到这一局有多么的宏大可怕。天文之乱那一局算计了整个北莽,而这一次算计了整个草原。 盛醉香道:“小谢衣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 吴锋问道:“那又如何呢?” 盛醉香嫣然一笑:“人家其实也不纯粹是在算计龙傲天,倘若他比醉香想象的聪明,能够看透一切的话,我说不定真就嫁给他了呢。” 吴锋闻言,猛地将盛醉香按倒。又在她挺翘的臀部上啪地来了一下。 盛醉香只觉这一记来得极重,打得她屁股生痛不止,却又有一种格外的淋漓感。 她娇嗔一声:“怎么,吃醋了?” 又道:“不过小谢衣虽然足够优秀,但离人家的标准尚差了些许呢……” 吴锋平静道:“站得多高。看得多远。谋略不止是智术的较量,更是信息的对决。我无非是地位不够而已,有些信息当时不可能知道。” 又大笑起来:“就好像公主姐姐不也不知道自己当初被揍屁股的时候,身体里竟然注入了药粉一样,对不对?” 盛醉香一愣。 吴锋说得没错,只有吴锋达到她的地位的时候,再对决才能叫公平。当然如果真有那一天的话,必定也再不会留手,双方都不会为对方保留丝毫生路。 “那人家就心甘情愿地任你处置罢。”盛醉香露出一丝委屈神色,美目却迷离闪动道。 一向张扬的妖女,如今这小女儿情态,格外动人心魄。 吴锋吸着妖女遍身香喷喷的气息,看着她如今低眉顺眼的模样,心中一阵痛快。 他的感觉并没有错,盛醉香对他是有感情的。只不过妖女身为一派之主,个人感情影响不了她的算计。 这并非吴锋自我感觉良好,而是如果盛醉香如果真的完全冷酷,就不该在室韦七部围城时刻意为他留下生路。如果吴锋不肯原谅她而协助她的敌人的话,便可能后患无穷。 智者的力量是可怕的,一个云水依就弄得盛醉香如此狼狈,便是很好的例子。 吴锋揽住盛醉香束素般的纤腰,贴着她的耳孔喷着热气,更是轻轻舐了一下红发丽人晶润的耳垂。这擅于在雅丽绝伦的天魔胡旋舞中摇颤的腰肢实在太细,让人生出轻轻一碰说不定就会折断的错觉。 “美意心领,不过不必了,喝点酒吧。” 盛醉香再次怔住。 她从吴锋眼中看到了说不出的骄傲。 原来在她因无法选择而不得不屈从的时候,这少年仍能拒绝她的诱惑。 盛醉香霎时间明白了,心中竟是微微一酸。 吴锋笑着道:“我仍旧需要一个让自己信服的不杀你之理由。以后我和小竹子都会在中土与各路豪杰鏖战,但公主姐姐你也得努力牵制北燕和佛门,不要让尚清影那个小妮子坐大,也不要让秃驴们太过嚣张。听明白了吗?” 说着解开了她的穴道。 盛醉香一讶,但随即发现自己仍然调动不了分毫元力,甚至近身的格斗之技也基本用不出来。现在她只是能动而已,吴锋用两根指头就能把她击倒。 实际上云海岚还曾教过吴锋贴符箓的特殊手法,不知道手法的话,盛醉香自己去揭也是揭不下来的。 吴锋在鲜红的地毯上摆出两个马扎。一张檀木矮桌,放上杯子,倒上美酒。 杯是当年在岩仓殿生产的琉璃杯,酒是并州有名的桑落酒。 两人对坐而饮。 吴锋一边喝酒,一边打量着妖女衣着单薄的风情。逼着盛醉香只穿着抹胸和底裤陪自己饮酒,还真有一种独特滋味。 二十五岁的大美人儿,既具备少女的青春气息,也有成熟佳人的醇美风情,酒不醉人人自醉。 盛醉香的独特野性。也的确对吴锋有着强烈的诱惑。 “醉香算是明白啦……”妖女就像一只小狐狸一样,眯着眼瞧着吴锋:“这么久才想清楚,人家可真笨。” 她勾着玉指,柔媚道:“那位苏公子,其实是个女孩子,对不对?” 吴锋道:“再过几年,我便娶她。” 盛醉香陡然叹息。 “她可以敢爱敢恨,敢当着我的面穿着男装亲你。可醉香却只能说喜欢不喜欢。这魔教第一妖女的名头。还真是名不副实。” 盛醉香又斟了一口酒,眼神迷离醉人:“其实。醉香有洁癖。你当是能猜到。” 吴锋点头,天生异香的女子,极爱干净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盛醉香道:“从小我就最恨那些臭男人色迷迷的眼神,只有看到你或者小竹子这样可爱的男孩子,瞧着你们清澈如水的眼睛,醉香才会偶尔心动。可是人家又想。修炼界的女子,美貌可以维持到五十岁以上,而男人的纯真,又能保持多久呢?最多到二十多岁罢?我若嫁了人,后半生便要被一个臭男人合情合法地用龌龊的目光盯着。合情合法地做那些脏兮兮的事情……想到这个,全身就一股不自在呢。” 吴锋苦笑,妖女之所以更喜欢女人,自然也与此有关。 “听你的意思,此间事了,你就要走了吧。去哪儿?”盛醉香问道。 “带着我在草原上招募的人马,到神堂去,投靠苏堂主。毕竟我本身就属于神堂。”吴锋答道。 既然要离开,这事情就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那么,以后恐怕是没机会见面。或是再次见面的时候,你也完全变了。”盛醉香黯然道:“那位苏公子也必定来自中土,你和她终成眷属,应该便是一两年内的事情罢?” 吴锋不答,斟了一杯酒,却已默认了。 盛醉香幽幽一叹,神色绝美。 “小竹子走了,你也要走。” 她倏然间感到一股说不出的落寞与孤独,满堂花醉三千客,却找不到心之所在。 妖女暗想,自己大约是一辈子都不会嫁人了。 盛醉香似是微醉,陡然将身子偏进吴锋怀里,红色的发丝撩着吴锋光洁的面庞,暗香浮动。洞外天色已暮,有月色黄昏。 “小谢衣……临走之前,抱着姐姐睡一晚上好吗?我只要你岚姐姐的待遇就行啦。”妖女低低呢喃,令人不忍拒绝。 她神色慵懒妩媚,娇柔如水。 吴锋微微有些犹豫,但随即揽住了她的纤腰,将她放在腿上。 “不许乱动,不然小心我吃了你。”吴锋向她耳孔中吹着热气,轻轻道。 “嗯。” 妖女低吟,乖巧地将俏脸枕在他怀中。 吴锋只觉腿上温软无垠,盛醉香的体温比一般女子要高,窝在他怀里,格外地舒坦。 他轻轻拍打着盛醉香的翘臀,在和缓的节奏中,拥着她一起入睡。 他很早便醒了过来。 盛醉香还在怀里。她全身元力被封,不可能跑得掉的。 现在吴锋的灵觉远强于她,她如果有任何异常动作,吴锋会瞬间醒来。 她如同一只懒猫儿一般在吴锋胸口蹭了蹭,睁开眼睛,神色显得格外温驯。 吴锋凝视着她说不出娇柔妩媚的俏脸。因为初醒的慵懒,此刻的妖女有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力。 他不得不承认,虽然薛洗颜名属三仙子之列,而盛醉香排在十美人首位,但整体上说,这两位女子其实是难分轩轾的。毕竟薛洗颜只有脸蛋胜过盛醉香一些,但盛醉香除了美丽的容颜之外,更有极好的身材和天生的异香。 吴锋用侵略性的目光逼视着盛醉香。 盛醉香娇躯轻颤,心知男人在清晨时**极为强烈。吴锋说不定就无法克制住自己。 只见吴锋用修长秀美的手指挑起盛醉香纤巧的下颌,与她四目相对。 三年前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盛醉香也是这样挑起他的下颌问他问题。 盛醉香感觉到完全被吴锋的目光所笼罩。 吴锋另一只手按住她脖颈,将她红唇压过来,深深地吻住妖女的嘴唇。 舌条拨扫,逼开美人牙关,芳香登时透腑而入。 盛醉香第一次与男子接吻,心中羞涩。舌条游移,却被吴锋霸道地紧紧吸住。肆意欺凌。 吴锋缺乏经验,只是凭借男人的征服意识来进行。但温热香润满口,滋味也是快美难当。 盛醉香亦渐渐开始迎合起来,予吴锋以更大的愉悦。 良久,方才唇分。 吴锋依旧搂着盛醉香的纤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他的神情却是突然凝重起来。唤道:“公主殿下。” 盛醉香悠悠喘息,低低应了一声:“嗯。” 吴锋道:“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女子。” 这话听起来颇似表白,但盛醉香却骤感玄机,以吴锋的性格,不该说这种话。 吴锋续道:“她比起你的话。身段、肌肤、家世、地位、智慧、手腕、兵法、修为、舞技,处处不如你。” 要说综合条件,这世间能比拟甚至胜过盛醉香的女子,恐怕也只有一个北燕冰龙尚清影了。盛醉香念念不忘要和尚清影决战,便是这个缘故。 薛洗颜胜过盛醉香的,主要还是脸蛋。可吴锋自己就有继承自父母的绝美容颜,对于美貌其实并不是特别在乎,云海岚、盛醉香玲珑浮凸的身材对他有吸引力得多。 “当然,还有搂着亲嘴时的滋味。”吴锋笑容邪魅,续道。 妖女不但体温较常人要高,而且吻上去满口芳香,个中**,天下无两。 这轻佻的话语,却弄得妖女不由一阵娇羞,刹那间便玉颜霞蒸。 何况说这话时,吴锋还把手掌放在她挺翘柔嫩的**上,肆意轻薄揉捏,惹得盛醉香低低喘息。 “然而。”吴锋突然停了一切动作,入神地道:“可不知道怎地,我就难以自拔地爱上了那只死兔子,这一生一世,算是都给了她了。再出色的人,天下的奇女子也只能要一个,所以纵然公主姐姐恁般玉体横陈,这厢也只能勉留一段遗憾。” 说这话时,吴锋想起与薛洗颜的初次相识,一段段的相处,想起薛洗颜的古灵精怪、飞扬跳脱,心中甜润。怀里抱着的虽是妖女,心里却完全沉浸在对薛大小姐种种往事的回忆当中,不能自已。 盛醉香看着吴锋这样表情,娇躯骤颤。 对方是一个远比云海岚还能拴住吴锋心魂的女子。 她赢了这次的局,在感情上输得却太彻底。本来这不外如是,但此时此刻,她的道心上却被吴锋种下一丝不可磨灭的种子。 盛醉香明白,如果吴锋真能成长起来,甚至破掉她的封锁顺利成圣,并制霸中原,她便只剩下追随吴锋的脚步一途。 吴锋成功破掉了自己的心魔,并且扳回一局。 盛醉香心中不甘,却又暗暗觉得,若这一生就做吴锋的红颜知己,看着这绝美的少年取得天下,也没什么不好。也许天下之路真是太坎坷,太累了。 当她纠结的时候,吴锋已经温柔地把她放到地毯上,替她穿上衣衫。 而后揭下她身上符箓,把她送到洞口。 啪地一声,吴锋一掌拍在盛醉香屁股上,真气灌注,打得她顷刻纵上高天。 “算计我那么多次,只是这么肉偿,真心太便宜你了。”吴锋悠悠笑着,招手向盛醉香告别。 而在后方的山壁处,薛洗颜拔下了贴在悬崖上的一个铜制酒杯状物事,已是泪流满面。 自己终究是没有看错,也没有爱错人。 这是父亲教她做的窃听工具,里面镶嵌上一块灵晶,便能隔着厚壁障听到极其幽微的声音。 她想起娘亲曾告诉她的话,吃醋只是女人让男人重视自己,并觉得自己可爱的手段,不要想全凭这个留住男人。 聪明的女人会让男人直面本心,做出选择,不要怨恨,也不会轻易后悔。 她用绳索吊在悬崖上听了一整夜,终于听到自己想要的话。此刻的心绪,复杂难以形容。 薛洗颜飞速缒下山崖,纵入一个未冻的小湖当中。 冰冷的湖水将她全身浸透,也洗去了她的眼泪。 而这一切,就好像上次盛醉香和吴锋在房里修炼天香**,她在外头偷窥了一整夜一样。 她这一生一世,永远都不会让吴锋知道的。 第四百零一章林道尘 室韦七部大首领坐在曳洛城王宫的内室中,露出志得意满的神情。 他于三日前正式自封为金帐大汗王,室韦七部已经彻底掌控了王都周遭,苍鹰部各族纷纷顺服,草原上的大小部落也陆续递上了表示效忠的文书。 虽然这其中颇有盛醉香的谋略,但也必须归功于他自己的多年布置。 室韦七部与苍鹰部国师无铭联手攻灭库莫奚部,看似失信于长期与库莫奚部结盟的铁勒部。因此,苍鹰部众人才对室韦七部放松了警惕。 他们不知道,铁勒部的女王实际上是大首领多年的情人。 当然的确多亏盛醉香将金帐王庭丢失多年的狼王令找了回来,交到他手里,他才能拉到那么多盟友,聚集足够兵力,一举攻克王都。 狼王令是金帐王庭故老相传的信物,代表着长生天的威权和苍狼神的荣耀,据说得之则既为大汗王。传闻这东西落到了仙台魔宗手里,也不知道盛醉香是如何从仙台那边要过来的。 大首领揉捻着下颌上短短的髭须——实际上,他还不到三十岁,正当壮年。 “林道尘,我们能入主王都,实在多亏了你。”大首领露出赞赏神色,对侍立在旁的老人道。 林道尘比大首领大数十岁,是室韦七部有名的智士。他早年离开草原,从东边南下,进入中原游历,后来因仰慕中原文化,改名林道尘,自号“奇士”。 整个奇袭计划,实际上盛醉香只是稍作提点,关键的内容还是由林道尘制定。大首领擅长凝聚人心,将如散沙一般的室韦七部凝合在一起。兵法却并不是他所长,林道尘则弥补了他在这方面的缺陷。 林道尘眸子深邃如一口古井,平静道:“为大汗王效力,本是应有之义。” “军师过谦了。”大首领长笑道,声如风雷:“有军师相助,何愁草原不定?” 他抓起酒袋。往嘴里灌了一口烈酒,心思缥缈,想到今后的发展。 盛醉香想要控制他,但这绝无可能。自己本不是受制于人者。 待得自己成功整合整个金帐王庭,实力便在芦名教之上……大首领虽然不甚好女色,想到盛醉香的绝色容颜,也不由暗暗心动。 可惜自己已经有正妻了。不过那个黄脸婆,让她莫名地暴亡并不是什么大事。 正沉浸于美妙的幻想,甚至想到如何提兵南下。马踏中原之时,大首领陡觉有异。 他驰掌迎击,但颈后已然突地中了一掌,林道尘的身手,快得超过他的想象! 大首领此刻才想明白。 林道尘多次南下中原游学,可都是要经过芦名的领地。 “芦名教根本不需要一个代言人,对不对?”大首领面色犹如金纸,喷出一口血。咬牙切齿道:“妖女,好狠……” “与大首领彼此彼此罢了。出卖盟友,对于大首领也本就是家常便饭。”林道尘冷笑起来:“只要你死了,室韦七部便会分崩离析,为了争夺王都血战起来。” “无论是苍鹰部,还是室韦七部,只要有一个强力的人物统合王庭。对于芦名便绝无好处,只有威胁。芦名并不是佛门那样与周遭势力结好,以便不断发展信徒的模式,土地才是立身之本。只有将王庭搅乱,使得王庭不可能有一个能联合各部抵御外侮的共主。芦名教才有可能逐步蚕食金帐王庭的土地。” 大首领眼前昏黑。 他实在太信任林道尘了,而林道尘的实力又与他相当,过往不知道用什么手段隐藏了实力。 因此林道尘偷袭得手,大首领便再无机会。 临死前,大首领终于明白,盛醉香将狼王令从仙台要回来,必定付出了土地的代价,而失去的土地,她将十倍百倍地从金帐王庭夺取。 没有损毁内室里的任何家具,林道尘便又在大首领身上补了数掌,大首领怀着壮志未酬的巨大不甘,终于闭上了双目,就此毙命。 林道尘大喇喇地坐在属于金帐汗王的座位上,心中得意。 但他突然心中升起一个奇怪感想,暗忖异日无论如何荣华富贵,也远及不上这一刻的一半威权,况且自己叛徒之名,再无可能洗脱,甚至芦名教也看不起自己,想到这里,手脚冰冷。 只要清除掉血迹,自己便能将大首领的尸体伪装成练功失败,走火入魔而死。 诸将大多是自己向大首领进言,提拔上来。如果自己拥戴大首领的幼子,挟幼主以令诸侯,便能成功稳定住人心,继承大首领的事业,整合王庭。 这时,数个声音同时叫起:“林道尘弑杀大首领,各位替大首领复仇!” 林道尘尚未来得及解释,密密麻麻的人影就已杀进了内室。 林道尘心中大骇,才知道一切都在盛醉香算计当中。 此时此刻,他说出了和大首领一模一样的话语:“妖女,好狠……” 他想要辩解,但人声扰攘,完全掩盖了他的声音。 奋力搏战之下,林道尘仍是不敌,很快被砍翻在地,乱刀分尸。 因为弑杀室韦大首领,他的人头被与前任金帐大汗王以及王庭重臣拓跋玉一同,悬挂在王都的城门上。 而整个室韦七部因为失去了强有力的大首领和军师,很快便因为争权夺利厮杀起来。 毕竟室韦七部与草原上其他的大部落不同,本质上只是个部落联合而已。 草原西南部的某处,盛醉香的案头摆上了有关此事的详细汇报,更附加了一句总结。 计划一切顺利。 盛醉香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撩了撩鲜红色的秀发,这风情美得惊心动魄。 五座城堡,万顷草场,从仙台换一块狼王令,藉此打开对金帐王庭的突破口,无垠的牧场便袒露在芦名教的铁蹄之下。这笔生意实在再划算不过。 她却是悠然想到了那风华绝代的少年,不由娇眼迷离。 当他有自己这么多资源和势力的时候,究竟能不能布出更加宏大精密的局呢? 第四百零二章雪岭十馆 大约就在室韦七部大首领被刺,金帐王都陷入变乱当中时。 巍峨入云的兴安岭山脉,铁骑踏破了清晨的平宁。 大批的民夫在险峻的地形中逢山开道、遇水架桥,数支部队如同长龙一般进入巨龙一般的山脉当中。 不时有民壮和民兵在监工的皮鞭下倒地而毙,但征伐却依然井然有序地进行着。 巨石被投石器射上山城,砸起烟尘滚滚,弩机发出密雨一般的连珠箭,箭矢粗如儿臂,在城头撕开凄艳的血幕。 更有诡异的火弹被投射上去,这火弹是以硝石、硫磺、狼毒、砒霜等十三种药料捣碎搓混成球形,又以旧纸、麻皮、沥青等混合后涂在外面,使用时只要用炭火烧红的烙铁将球烫热发火,以弩弓射入敌阵,球体爆破后会产生大量毒烟,令敌不但视野不清,还会因中毒口鼻流血,杀伤力极为可怕。 城外辅助防御的诸寨皆已被破,现在是本城的攻防战。 但城头上也有强大的防御系统,不但有灰瓶炮子滚木礌石,巨弩与石炮高架,滚油和粪汤不时汹涌而下,更是时常喷出万道火舌,下边便死伤一片。 然而纵是这么高的山地上,攻城一方亦带来了强大的护具。防箭板蒙着特制的生牛皮,在阵道加持之下,可御弩箭和石块。修竹加上稻草捆紧成一大束,竖起便能抵御铁炮的射击。 “继续集火!”城上发起命令。 “馆主……铁炮子弹不够了!”有人回道。 战争是兵锋和谋略的比拼,但更是经济的较量。如果资源不够,再强大的地利也如同虚无,再优秀的谋者也难为无米之炊。 帝皇冷然而立,脚下生发星辰光影,如同漫步星河当中。 没有错。这正是帝尊馆馆主的名字,极为刚强霸道。帝皇身形高瘦,手足颀长,容颜苍古,神色冷漠,一对眼神深邃莫测。予人狠冷无情的印象,但亦另有一股震慑人心的霸气。 当年盛宣怀进攻雪岭十馆,便曾与他单挑过,最后亦不过打成平手。帝皇更是在盛宣怀久战兵疲之后,令王波等三人趁乱突袭盛宣怀,将其打成重伤,后来盛宣怀逆练顺天神策失败导致半身不遂,便与留下暗伤有关。 又有人报道:“万初馆、太一馆相继燃起玉碎之火,已是沦陷了!更多敌军正向帝尊馆逼压而来。” 玉碎之火。是雪岭十馆约定当中,一旦某一馆被攻破便在破城时点起的玉色烽火,光焰极为特殊,即使是在白日也能看得无比分明。 帝皇神色不动,但却明白,那两馆定然遭到了屠城,敌人要集中兵力,便不会在城内留部队驻守。 “这样的指挥……”帝皇叹息一声:“我们大约不是被一群晚辈逼到这个地步。该是我那位老朋友来了。” 帝尊馆副馆主愕然问道:“盛宣怀?” 帝皇淡淡道:“不错。哪怕是一个废人,用兵之才却是仍在的。只需用轿子把他抬上来。将作战态势不断汇报给他,令他给出分析即可。” 又喟然叹息道:“早该想到的。自从盛宣怀废掉之后,我们也太过掉以轻心了。” 雪岭十馆之所以在过往能以小拒大,击败草原名将盛宣怀的攻伐,不但是因为拥有山陵险要,更因为得到了佛门的支援。 佛门与芦名教都觊觎金帐王庭。存在竞争关系,因此佛门便扶植芦名教东南方的雪岭十馆,以牵制芦名的实力。 盛醉香亲赴金帐王庭,并利用了神霄道的龙傲天,越发吸引住佛门的注意力。令佛门想不到芦名竟然还会在这个时候倾巢出动,攻打雪岭十馆。 而天文之乱后,芦名教领土和人口大增,经济基础得到了扩大,战争动员力也不是以往可比,能够采取不计伤亡的猛攻战术。 副馆主颤了颤,道:“只要我们能再顶住一段时间,佛门便会发动并州和冀州所潜藏的信徒组成军队,驰援兴安岭……” 帝皇摇摇头:“守城的物资用得差不多了,敌人却还有余力。破城大概就是两三天之内的事情,来不及了。” 见副馆主面色苍白,帝皇续道:“只有一个办法。” 副馆主立道:“馆主有何妙计?” 帝皇仰面道:“我出去要求单打独斗,如若我胜了,敌人便退兵十日。” 副馆主应道:“倘若馆主败了的话呢?” 帝皇大笑起来:“芦名教不比修罗门和仙台魔宗,最大的硬伤就是高手不够。当年盛宣怀也不过与我打成平手,现在盛宣怀已废,还有谁是本馆主数合之敌?” 言毕,不理会副馆主的眼神,飞空而起,大声呼喊。 听得帝皇的呼声,一名青年文士迎上前来,正是狄临剑。 盛宣怀毕竟已经废掉,坐在轿中难以指挥,只能在大局上提供准确的判断,临场的指挥,主要还是由狄临剑与芦名四天王决定,而富于智谋的狄临剑又居其首。这些天中,雪岭十馆数次出城奇袭,都被狄临剑预料到并反击破之,令十馆死伤惨重。 狄临剑微笑起来:“馆主出城,莫非是来请降的?” 帝皇神色冷静,声量高宏:“闻说芦名教中皆是懦夫,不知确否。若非如此,请来人与我决战。本馆主若败,十馆立时投降,若胜,汝等休战十日。” 狄临剑击掌道:“好主意。” 道:“小曲,都过来罢。” 四名身着仙甲的大将同时化身飞电,登空而起! 狄临剑悠悠道:“破城在即,本无公平。请馆主殿下与芦名四天王决战。” 帝皇不顾城上多人的劝阻声音,昂然点头。 这个结果本来就在他意料之中。 他所求的,不过是一个体面的死法罢了,当然,还有那万分之一的生机。 帝皇道:“若我战败,请勿为难城兵和人民。” 狄临剑皮笑肉不笑道:“请馆主放心。士兵和民众乃国家之宝,我们只会将他们迁往芦名腹地,加以同化,将十馆以芦名教嫡系镇守。但十馆馆主家族直系均需诛灭,以防死灰复燃。” 帝皇暗暗叹息,但心知在魔门当中,这种做法已是非常仁慈了。 战斗很快开始,帝皇手挥星河,纵横驰骛,攻伐极为凌厉。 芦名四天王均是伪尊,帝皇实力却接近半圣,本来若能各个击破,还有取胜机会。 然而四天王惯于联合作战,结阵迎敌。守时滴水不漏,攻时齐头并进,全方位向帝皇施加压力。 因为是生死之战,帝皇亦不能凭借自己的速度逃逸,只能硬拼。 三十多个回合之后,帝皇受伤多处,终于支撑不住。 曲沙冥眼中迸发出黑水神剑,墨黑的魔光隐含阴煞,森寒如冰。 帝皇一个不防,胸膛便被黑水神剑穿过,登时胸口裂开一个大洞,流出黑色的脓水。 实际上这一击并未击中心脏,只是射穿了肺部,但亦宣判了帝皇的死期。 帝皇惨叫一声,身形一僵,芦名四天王中另外三人飞快攻上去,飞剑旋舞,将帝皇分尸数块。 轿子里的盛宣怀眼见这个多年的宿敌一朝毙命,反而长叹一声。伊中棠被逼退隐,自己半身不遂,龙战野渡劫失败而死,帝皇也在今日殒命,意味着他们那一代人的时代终究要烟消云散,这天下是属于年轻人的时代了。 生命的最后一刻,帝皇扬声对城上道:“开城……勿要令城兵与百姓枉死。” 雪岭十馆虽是魔道门派,但因为处在中原与草原的交界处,深受中土文化影响,因此并非奴隶制,各馆主都以爱惜百姓著称,因此才能得人死力,多次打退芦名进攻。 副馆主悲呼一声,却还想令士卒们顽抗。他也是馆主家族的直系,按照约定,开城之后,他的全家亦在诛灭之列。 但士兵们都知道破城在即,又得了馆主之令,俱各欲生,根本不理会他的命令,纷纷打开城门,放芦名军入城。 副馆主亦被曲沙冥奋起飞剑,一剑斩杀。 雪岭十馆中为首的帝尊馆被破,其他各馆得到消息,士气皆完全崩溃,陆续被攻破或是投降。 芦名教并未完全遵守约定。因为攻城中伤亡不小,因此接受投降后,仍然纵兵在城内以及城池周遭的村镇中实行劫掠,以飨士卒。但无论如何,大部分雪岭十馆士兵和民众的性命得以保住。 当佛门的援兵赶到的时候,十馆之上已经树满了芦名教的旌旗。盛醉香的声东击西之计取得了极好的成果,有上千年历史的雪岭十馆,在短短数日内灭亡在芦名教的雄兵之下。 如果单单只是这个谋略,根本不可怕。然而这只是盛醉香一举数得奇计的一部分罢了,在这场连环计当中,整个草原都是她的棋盘,苍鹰部、室韦七部、草海五峰、佛门、神霄道龙傲天,以及雪岭十馆,都被她玩弄在股掌之中,一切都按照着她意想的发展。 天下为局,群雄作子,大抵如此。 第四百零三章寻龙上人 积雪覆盖的草野之上被清理出一片空地,夜幕之下燃起了篝火。 吴锋与一众头领再次聚集在月光之下,进行集会,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互相联络感情。 无论如何,漠北陷入混战当中,草海五峰的危机便已经解除。晚会之上,也充满了喜悦的气氛。 罗廷玉骤然想起了那个夜晚,同样是一场这样的集会。他和他父亲罗甘道被吴锋救下,但随即父亲就被李询的战法所杀死。 想及此处,罗廷玉心中黯然。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来到草原,追随吴锋之后,他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与当年长安城中一成不变的日子截然不同,可以说每一天都有新的东西。他以飞快的速度成长着,还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少女。 薛洗颜再次拈出玉笛,笛声昂扬,大有草野龙蛇之气。身着男装时,实在从她身上看不出半点女儿气息。 一道残光骤然疾掠而过,将人群霍地破开。 随即数十道光芒随之而来,急如星火,俱各散发出庄严的气息。 “云水依妖女,速速束手就擒,免你死罪,不然佛法无情!”为首的光头扬声呼道。 吴锋闻言心中诧异。 云水依为了给无铭报仇,投靠了佛门,如何现在竟会遭受佛门追杀? 那清冷的残光,自然是云水依无疑。 云水依却是半句话未说,穿越人流而遁。 她的窜逃技术十分高超。那些佛门之人如果不想撞上吴锋一众,便须得减速,说不定便会让她逃掉。 轰地一声。一座帐幕被撞毁,几个负责做饭的厨娘被劲风激得重伤吐血。 吴锋勃然作色。 “全部拿下!”吴锋挥手道。 “多谢了。”云水依这时方才开言道。 这些佛门弟子极为嚣张霸道,或者说,嚣张霸道本来就是净土宗的行事方式。 吴锋手持赤霄剑,与薛洗颜一同纵身而起。 对于整个佛门,他未尝有什么恶感。但对于如今主导佛门的净土宗,吴锋只有两个字来形容:恶心。 极度的恶心。 虚伪的面目下。掩藏的是花天酒地、欺男霸女的本质。净土宗已经彻底地腐化了,号称净土,却完全是藏污纳垢之地。 但也正因为其龌龊。很少以清规戒律约束门人和信众,还时常鼓励信徒到处杀官造反,才得以发展壮大,成为佛门中最为强大的势力。 这种打着抗争的旗号扩大宗教影响力。却搞得兵祸遍地。百姓流离,还拿正义来标榜自己的做法。吴锋实在觉得,杀人血祭来修炼的魔教实在比他们可爱太多。 所以既然对方招惹到自己,便不必讲任何情面,直接杀完就是了。 在这里举行集会的五峰子弟有数百人,均是锐卒。 一时间铁炮声动如雷,弓矢连天而射。 那带头的和尚大惊失色,怒吼道:“你们……何其狂妄!贫僧寻龙上人。乃是右帐王庭中目犍连僧坊之主……若贫僧有何闪失,诸位难逃覆门之祸。” 吴锋漫不经心地道:“所以才要都杀了。不必放走一个。” 草海五峰中的铁炮手经过接近一年的训练,都已熟练,弓影枪声之中,不断有僧徒倒地而毙。 各位头领纷纷取出武器应战,战士随之围堵四方,完全堵住和尚们的退路。 和尚里最强的也就是镇野境界,虽然能飞,却不比征天境界那样迅疾,飞起来还会防御力下降,完全可以用弓箭铁炮射击下来。 云水依亦停了下来,立身一旁。吴锋才发现她全身染血,竟是受了重伤,清丽玉容化作惨白的颜色,但面色却依然平静,殊无痛楚之意。 寻龙上人长吼一声,手持伏魔杖,向着吴锋猛扑而来。 “有趣。”吴锋微笑。 他和薛洗颜在王都大战中受了暗伤,至今未愈,不但实力下降,短期内也不能再发动刀剑合璧。 然而这一场不过是瓮中捉鳖罢了,如同猫戏老鼠一般,没什么悬念。 吴锋舞动赤霄剑,剑芒凌厉,脚踏征天步迎向寻龙上人。 寻龙上人身着金色袈裟,年纪老迈,须发皆白。 他出身于净土宗中的地师一脉,这一脉擅长勘测地脉龙髓,寻找灵石灵晶矿,亦长于追踪。 地师一脉实际上是上古道门高手,吟剑道人徐胜治所创,属于道门。但后来徐胜治被龙蛇尊者汪超以奸谋害死,徐胜治的传人也遭到道门排挤,不得已投入佛门净土宗,全数做了和尚。 云水依出身柴达木盆地的疾风五十三家,本来擅长逃遁之技,但因为寻龙上人的灵鼻和秘术一路追踪,才一直未能逃掉。 只见寻龙上人手中伏魔杖光华大作,空中便浮现一个金光闪闪的圈子,向着吴锋当头罩下。 这正是佛家的秘法“金刚伏魔圈”。 金刚伏魔圈落下,暗含无尽威能,欺天压地,似欲镇灭世间一切。 如果罩上吴锋,无疑会将他整个人都困住,而后勒作鲜血淋漓的两段。 寻龙上人如今身处绝境,显得极为刚勇。 吴锋却是悠游而斗,长剑一抖,好似飘云逐月,一记石间清泉,剑芒闪烁,清雅疏淡,却令金刚伏魔圈被阻住,动弹不得。 他又将长剑一翻,爆破劲绽开,霎时把金刚伏魔圈炸得粉碎。 这时,薛洗颜的声音在吴锋脑海里响起:“小心,这秃驴是地师一脉的人。” 寻龙上人被吴锋破掉金刚伏魔圈,心中惊诧,而后掌上一翻,地面上竟是抬头一条龙气,昂首咆哮,向着吴锋袭去。 地师一脉,能够引动地气攻敌。草海五峰地下及周遭多有灵脉,反而被寻龙上人所用。 但净土宗追杀云水依的这一波人明显没有修为特高者,吴锋有伤在身,迎战寻龙上人也并不费力,赤霄剑一个翻搅,就又将寻龙上人的龙气粉碎无形。 本来吴锋不知道此人出自地师一脉,还可能遭受暗算。但薛洗颜见多识广,已经看破此人来历,并告诉了吴锋,这地脉攻敌之技便全无可怕之处。 吴锋长剑连荡,与寻龙上人又交击了十个回合,奋剑长驱,一记游龙电剑,向着寻龙上人心口扎去。 第四百零四章又见云水依 寻龙上人身手并不敏捷,一个不防,便被吴锋长剑刺中心口。 然而出乎吴锋意料的是,剑锋并未透体而入,却好像被什么东西挡住一般,发出一声钝响。 寻龙上人的袈裟发出一片五彩佛光,竟是将吴锋凌厉一剑震得倒退回来。 寻龙上人冷笑一声:“雕虫小技,怎能伤我!” 言毕,伏魔杖一搅,舞开光芒万道,向着吴锋逼压而下。 吴锋正纵剑迎击,却见寻龙上人却是借着反冲之力,向着人群中倒飞过去,足下生光,竟是踏死一名锐卒,借力弹起。 原来他被吴锋一招游龙电剑刺中胸口,虽然靠着袈裟防护住,却是受了内伤。加上心知不可能杀死吴锋,便假装猛攻吴锋,却只是虚招,想要借机逃遁。 吴锋却是背后浮现武魂虚影,周身闪烁金芒,陡然加速,如风电举。 剑华越发锋芒毕露,赤炎一般的剑气,燃烧似火! 寻龙上人顷刻间感到了危机来临。 然而佛修极少以灵巧取胜者,吴锋本来就比寻龙上人要快,现在再加速,寻龙上人更是闪躲不开。 吴锋猛然咬牙,奋起滔天巨力。 破甲剑术。 破甲剑术在刺上敌人一瞬间的巨大爆发力,能够轻易刺穿厚甲,或者攻破这一瞬间敌人法宝、罡气之内爆发出的防护力量。 破甲剑术招式并不精妙,易于避开,但寻龙上人之前被吴锋重击,已经受内伤,于是又被吴锋一剑刺上心口。 被佛法加持过的袈裟再次闪烁出璀璨夺目的佛光,虽然是布制。却坚硬远逾金铁。 无数个金色卍字印浮现,缠绕包裹吴锋的剑锋。 但赤霄剑乃绝世神兵,能克众宝。吴锋未曾发力,这些卍字印符便被纷纷震开。 吴锋手上加力,刷地一声,袈裟被刺破。而后哗啦一声向两边裂开,分成两片! 奇怪的声音自破碎的袈裟中发出。 “施布于行住所无应,法于萨菩……” 吴锋心中纳闷,却仍是挺剑怒击,寻龙上人心脏瞬间被刺破,苍老的脸容上五官扭曲成麻花状,大叫一声,刹那气绝。 一边的薛洗颜却是不由低声发笑。 原来佛门的宝袈裟之所以功效胜过道门的仙甲,是靠着开光之时。将经文封印入其中,不但防御能力高强,还有许多妙用。这寻龙上人的袈裟中封印了一部金刚经,当袈裟被毁坏,金刚经就被倒着放了出来。 薛洗颜的对手是一位三十多岁的黑脸和尚,名为战罗尊者。 战罗尊者没有根骨,并非禅僧,而是地位本该颇低的武僧。但因为善于搜刮钱财。却也得到重用。 他使一口戒刀,寒光闪烁。杀气腾腾。 佛门原有戒律,修炼是为了禅悟与防身,不可杀生,戒刀亦得名于此。但在这个乱世,这无疑是屁话,战罗尊者的戒刀之上。少说也有上百条亡魂。 戒刀舞动之时,还有阴风呼号,就仿佛亡魂附着在上头呼啸不绝一般。 薛洗颜的苗刀则飘摇如雪,清逸灵动,将战罗尊者的杀招纷纷化解。 战罗尊者一接战便极为狂猛。不知畏惧,虽在重围之中,眼神却煞气盈满,好似着魔一般。 他的戒刀又与薛洗颜的长刀相碰,铿锵数声,火花飞溅。 但就在此时,只听寻龙上人惨叫毙命,战罗尊者顷刻身上一松。 薛洗颜左手骈指而出,一道七彩真气如同劲箭一般,射中战罗尊者胸口。 只闻薛洗颜平静道:“你之信仰,不过一场幻梦,速速醒来罢。” 这一招,名为惊梦指,出自有名的《归元宝典》。 归元宝典曾惹起无数江湖争斗,一千年前,天子峰峰主嬴天霸拓印此书二十套,分于四方,以示共享之意,才令争斗止息。现今这二十部书虽已全部散佚,难以寻觅,但原本却还在天子峰当中,薛洗颜因此也曾练过《归元宝典》。 不过,嬴天霸拓印宝典时,此书便已不全。天子峰历代手里的宝典,都缺乏最关键的几篇,因此薛洗颜的武学根基,仍是天子峰的根本内功心法。 战罗尊者猝然被点,身形剧震,如同筛糠一般,眼神却是骤返清明。 薛洗颜平静的话语,对他来说,却好像将他带出迷梦当中,令他如同醍醐灌顶甘露滋心。 惊梦指专破一切狂热,对于战罗尊者这种宗教狂信者,实有可怕杀伤力。 但当战罗尊者的眼神完全清澈时,他亦失去了自己生存的意义,心脉莫名地骤然而断,表情安详,向后倒下。 寻龙上人、战罗尊者相继被杀,众僧的意志完全崩溃,四散逃窜。 但他们被围得水泄不通,压根逃不出去,刀枪齐下,箭矢纷飞,数十名僧人都被杀尽。 吴锋挥手,道:“将尸体处理了,此间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要泄漏出去。” 金帐王庭只是有佛门的势力,却还不是佛门的地盘。净土宗派人出来追杀,反而被其他人狙杀了,若有人逃回去报告,还可以此为理由报复;倘若人都被杀完,净土宗便该认栽,就算来问,草海五峰亦可以抵死不承认,净土宗就不得再追究。 这是乱世中不成文的江湖规矩,霸道如净土宗,亦不得不遵守。所以吴锋让众人保守秘密,也不过是形式上的罢了。 吴锋和薛洗颜令医官为云水依治伤,两日之后,云水依恢复得差不多了,与二人在聚义厅上相见。 一挥手,吴锋将余人屏退,笑道:“云姑娘,又见面了。” 云水依平静道:“是很奇妙。” 无论是无铭一方,抑或草海五峰,都被盛醉香所算计。现在无铭已死,吴锋既救下她,也便没有对她下手的理由。 吴锋长吸一口酒,仰面饮下:“是啊,不久前还在沙场相见——云姑娘既然投效佛门,为何又被秃驴追杀?” 云水依道:“与秃驴合作为故主报仇,不过权宜之计。重创盛醉香之后,我便逃了出来,不想被寻龙上人察知,带人出来追杀。” 薛洗颜道:“不为我用,便为我杀。这本就是那群秃驴的行事方式。” 又摇着折扇,洒然道:“云姑娘如今欲往何方?” 云水依犹疑一会,道:“还没想好。” 吴锋当下应势道:“草海五峰如今制驭飞羽南北,形势一片大好,不知道云姑娘可愿栖身于此?” 云水依摇了摇头:“你们的势力还是太小了。” 吴锋和薛洗颜刚救了她的命,她便如此说话,也实在无礼。 薛洗颜眼中隐隐变色,吴锋心中也暗觉她不识好歹,却听云水依又道:“无铭虽非才能之士,但以国士待我。他死之后,我才尽力为他复仇。如果吴锋大当家想现在留下云水依,并非不可以,但挟恩求报,能得到多少,大当家必定心中有数。” “回风谷一战,水依深知大当家的确是世间英雄。但经过对无铭的失望,我已明白,所谓明主,势力、气魄、手腕,缺一不可。待得大当家手握重权,龙飞海宇之日,水依若未能找到心中的明主,自当万里来投,竭死效之。” 吴锋听到这话,才感到云水依看似清冷不近人情,实则深通人情世故,的确是极为难得的人才。 对这样的人才,也实在不能使用强迫手段。 当下道:“无所谓恩情什么的,无铭虽然被盛妖女算计,却是死在我们的刀剑之下。现在我们杀了这群秃驴,算是与云姑娘两清。他日若有看得上我吴锋的地方,在下随时倒屣相迎。” 此言一出,云水依的神情果然轻松不少,正要说话,却听吴锋又悠然道:“云姑娘的四极浮云步,当真是极好的。洛邑云家可谓宗祀不绝。” 云水依霎时变色。 第四百零五章诉衷情 云水依一直用疾风五十三家的心法来掩盖四极浮云步,未曾想到,竟是被这比她还小两岁的少年给看了出来。 她蓦然想起自己刺杀吴锋失败后掉链子失措的模样,再次脸上骤红。 云水依之所以袭杀盛醉香功亏一篑,也是因为关键时刻莫名其妙地掉了链子。不得不说,她作为一个军师比当刺客要合格得多。 “这……”云水依张皇道:“你……怎么会知道的?” 吴锋笑容诡秘地道:“云姑娘且放心,我能说出这话,自然和洛邑云家有关系,绝不会将此事随意泄漏,也断不会借此要挟云姑娘。” “然而个中机密,容在下卖个关子,以后若有再会之日,便告诉云姑娘好了。” 他想起在忘忧谷中,李询临走前对他说的话:“有一件事自己知道而别人不知道,实在是很愉快的事情呀!” 但这时吴锋才想到,李家父子很可能知道自己父亲失踪的缘故。而自己与李询在草原上相处这么久,竟然忘记问他了。 当然,这是三河剑派的机密,李询没有义务告诉他。而从李家父子来忘忧谷搞破坏而不是把自己的父亲找出来来看,就算问出了这个秘密,恐怕也找不到父亲的下落。 然而虽是如此,吴锋却仍旧心头一阵怅惘失落,毕竟从小就失去母亲,父亲也已经离开他太久了。 云水依并没有发现吴锋情绪的微妙变化,她眼神闪烁,俏脸匀红,显得极为可爱。这平时沉稳冷静的少女,紧张的时候就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一样。 吴锋又为云水依倒了一杯酒:“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方能相见。请云姑娘更尽一杯罢。” 他直接堵死了云水依的话,也让云水依没办法再问。 云水依意识到,这名叫吴锋的少年极为精明,更有着强大的自信。 吴锋不在此时留下她,就是希望将来实力足够强大后,得到她国士一般的效忠。将秘密半露不露,则是要在她心中留下一个念想。一旦吴锋实力足够,自己为了打探亲人的消息,多半还是得投到吴锋麾下。 然而这样的心计手腕,却的确符合云水依心中明主的标准。 云水依辞去之后,峰中稀稀落落地出现了不满之声。某些人认为,平白杀了一群和尚,得罪了净土宗,却没有留下人才。这圣主大人实在莫名其妙。 但吴锋之前发展草海五峰所取得的成绩,绝大部分人都看在眼里,知道吴锋的好处。吴锋现在就要南下,草海五峰的一点点小问题,并不太以为意;他的做事方式,惯来就是如此率性而为,事后才考虑能够得到什么利益。 这几天小妖精齐琪到了冲关的关键时刻,在一座古洞当中闭关。没有和薛洗颜在一起。吴锋便在薛洗颜房里,与她相依而坐。 薛洗颜轻轻扯着吴锋的衣角。笑靥如花:“没想到,你就是那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谢衣呢。” 吴锋骤然听得此语,不由心中猛惊,强装镇静道:“颜儿,你此言何意?” 薛洗颜笑容转作诡秘:“杨麒派诛仙王一门前往岩仓,追杀谢衣和云海岚。这事情虽然做得机密,但也被爹爹埋下的探子探知了。” 又道:“早该想到的,你的云姨既然是灰白色的头发,而云海岚又未死,那你们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如今你又对那云水依说你和洛邑云家有关系……” 吴锋没想到薛洗颜竟知道这事。只得讪讪道:“颜儿……你听我说,不是你想象那样的。” 薛洗颜悠然道:“其实那事我倒无所谓啦。不过谢衣不但羞辱了我哥,还当着一大群人把我爹臭骂一顿,你说我该怎么办?” 吴锋骤然想起当初在岩仓殿面折薛定锷,现在却和薛定锷的妹妹,薛衣人的女儿躺在一张床上,心中越发尴尬。 薛洗颜笑得好似一只小狐狸,眼神却凌厉起来:“当初哥哥对我说起这事,我说对你有点兴趣,哥哥就问我是不是动心了。我便发誓说,如果哪天真要嫁给这个辱骂爹爹的混蛋,那就罚他天天晚上跪搓衣板。” 又道:“本公子向来言出必践,锋哥你看……” 她话音越发甜蜜,眼神却如同两条想要暴起噬人的美丽毒蛇一般,看得吴锋魄动心惊,却又迷醉于她的野性魅力。 吴锋急中生智,眼神一扫,打量着薛洗颜不甚起伏的胸脯,大笑道:“还用什么搓衣板?直接跪你身上就行了。” 薛洗颜一时怔住,随即柳眉直竖,遽然失态,揪住吴锋的耳朵道:“你……作死!” 她扯得太重,吴锋感觉耳朵剧痛,几乎要被撕下来,于是乎吴锋发力挣脱,又是一番扭打,便似两人还是好兄弟时一般。吴锋刻意相让,颇是挨了一些粉拳。 但一顿厮打下来,薛洗颜气也差不多消了。她着恼的时候从不可怕,笑容神秘之时才让吴锋恐惧,因为看不透。玄机洞中如此,用七情指暗算他那次亦是如此。 薛洗颜瞪了吴锋一眼,却是又懒懒地将身躯靠进他怀里,掐着吴锋的手背道:“看你长得不错,跪了搓衣板总是让人家不忍心。本公子就食言一次,放你一马。” 吴锋知道薛洗颜对于自己向来是刀子嘴豆腐心,当下温颜一笑,表示安慰,又微笑道:“听说揉几年会变大,要不要试试?” 薛洗颜嗔道:“我揉过别人了,好像没什么明显的效果。” 吴锋只好耸耸肩。 过了一会,薛洗颜又轻声道:“那你的云姨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吴锋知道一定要面对这个问题,当下定了定心神,不再回避,将自己与云海岚的相识相知,从头到尾叙说给薛洗颜,只是省掉了不少暧昧情节。 又道:“虽然是她让我找一个姑娘成家,但若非遇上了颜儿你,我说不定便终生不娶了。” 这话既没有回避自己对云海岚的感情,又点明自己与云海岚几乎不可能在一起,更表明了对薛洗颜的情意,令薛洗颜安心。 薛洗颜眨了眨美目,轻声道:“原来如此……” 又道:“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吴锋问道:“什么约定?” 薛洗颜嫣然微笑:“苏洗岩拿孪生妹子换你云姨的约定啊。既然你是心甘情愿退出了,把她交给本公子照顾怎么样?” 吴锋愕然:“你是真的喜欢她?” 薛洗颜轻叹一声:“难道还会有假?” 又道:“若非是为了她,说不定在玄机洞里,我就把你给杀了。蝮蛇的女儿,比起妖女可善良不到哪里去的。” 她竟是丝毫不做掩饰。 吴锋心中微寒,但随即感到这般的坦率亦令自己激赏。 薛洗颜又道:“她长相气质都有些像我娘亲。” 吴锋蓦然想起玄机洞中,她在幻境的考验下曾泪流满面,哭着道:“娘亲,我爱你。” “你……迷恋你娘亲?”吴锋怔住。 “不行吗?”薛洗颜俏脸晕红,垂下头道。 如果是一个少年说出这话,吴锋会以为他是个变态,然而死兔子却明明是个女儿身。 虽然这家伙很明显地经常忘记自己的性别,把自己当成男人。 “那你娘亲现在呢?”吴锋又问道,虽然他对女人互相抱在一起并不反感,可薛洗颜要是和亲生母亲发生什么,他还是会很难接受的。 薛洗颜头垂得更低了:“已经……过身了。” 吴锋看见她的眼眶里淌出几点珠泪,惹人心疼。 果不其然如此。 四年前吴锋才听说薛衣人弑杀师傅,和已经被自己强占多年的师娘正式成婚。没想到自己的岳母大人如今已经不在了。 吴锋心中暗忖,云海岚是不可能成为自己妻子的,她作为长辈有自己的尊严,亦几乎不可能与薛洗颜共侍一夫。的确只能如云海岚所说,这一生只是作为他的家臣和红颜知己。 云海岚沉睡四十年,世事也已看开,亦确然不会如同寻常小女儿一般汲汲于情爱无法自拔。 薛洗颜具有苏洗岩的男性人格,让身为妻子的薛洗颜来照顾云姨,可能并不是什么坏事,也不会令自己生出耻辱感。然而这种关系,不知道云海岚本人能否接受。 这时,薛洗颜小手轻轻捏弄着吴锋的手背,极为温柔,带着央求的味道。 “待她回来之后,你自己尽力罢。”吴锋轻声道:“只要不勉强她就可以了。” 薛洗颜当下转愁作喜,道:“我爱她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勉强她……” 但她聪慧之极,照顾到吴锋感受,立时又温柔地摩挲他面颊道:“锋哥……爱上你云姨的,只是苏洗岩而已。蝮蛇之女薛洗颜,从头到脚,从身体到心魂,完完全全就是你的,这一生一世,与吴锋生死相随,纵烈火焚身化作灰烬,决不言悔。” 她这话亦是一片炽诚,全无虚假。苏洗岩是她完整的男性人格,因此男装时的风流洒脱,并不是装出来的。男女两重人格切换得极快,但无论是苏洗岩对于云海岚的迷恋,抑或薛洗颜对于吴锋的痴情,都是实实在在,不掺水分。 吴锋正打算开言,听得薛洗颜这样一番深情款款的表白,登时说不出半句话来,一时痴了。 第四百零六章汉中堡垒 吴锋又牵住薛洗颜温软玉手,轻轻捏弄着,问道:“玄机洞中的神器,又是怎么一回事?” 薛洗颜幽幽一笑:“这可是天子峰的机密呢。” 吴锋凝视着她婉约如仙的容颜,道:“天子峰的女婿,知道该不打紧。” 薛洗颜微微沉吟,道:“那便告诉你罢,本来亦不是什么大事。” “你可听说武祖时代时的汉中堡垒?” 吴锋露出思忖神色,随即道:“按照神话所言,最后妖族的残部的确是退守到汉中一带。” 薛洗颜道:“汉中地区是由秦岭和大巴山脉夹成,险要无比,更是龙脉经行的重要地段。” “当年妖族被武祖谋圣所败,残部退入汉中地区,但实力仍然十分之强大。” “而且……”薛洗颜语音转向凝重:“妖族很早就考虑到倘若人族出现神级高手,应当如何应付的情况,因此以一甲子之功,凭依汉中地势龙脉,打造了一件神器。此神器与大地相合,能令汉中盆地化为一座巨大的神灵堡垒,纵然武祖谋圣有捉山拿岳之能,也无法攻入。” “神级高手不能久留世间,必定飞升而去。妖族只要撑到武祖谋圣飞升,便能东山再起。” “实际上,上古之时,妖族之所以被历代人祖多次清扫,却总能再次崛起,残杀人族,正是因为每次都凭借这件神器成功保存实力。” “然而这一代人族出现的神级高手并非一人,而是两位。武祖谋圣两人联手,加上数十位圣级高手,借助极阴之日的天时对抗地利,发动绝阵,强行将这件神器起了出来。汉中堡垒随即被攻破。躲藏其中的数十万妖族精锐尽数被诛杀。从此妖族再无复兴机会,一蹶不振,人类成为茫茫大陆的主宰。” “而这件神器,也被交给天子峰的开山之祖保管,后来藏在草海五峰地下的玄机洞中。” 吴锋问道:“这件神器除了守护汉中地区,还有别的什么功用没有?” 薛洗颜答道:“基本没有了。” 吴锋又问:“现在它还有效?” 薛洗颜点点头:“现在任何军队想要翻越秦岭或大巴山脉入侵汉中。便会被龙脉反击,损失惨重。如果战争来临,神器全力发动的话,圣级高手和征天高手一个都进不来,只是灵晶消耗量非常大而已。” 吴锋讶异道:“你将这神器找回去的话,天子峰不可能被人攻入,岂非无懈可击了?” 薛洗颜道:“没那么简单。现在地下龙脉亦发生了变化,汉水的两个出口无法得到神器保护,只有夹着汉中的两条山脉变成了天堑。” 吴锋暗忖:纵然如此。蜀中的剑南雄狮王剑笙,和关中的圣王道宗之主杨麒,均是实力雄厚之极。青城派和圣王道宗都无法进攻天子峰,而汉水上游的玄黄教则是天子峰的盟友,天子峰以后需要防备的,就只有汉水下游的神堂了。 便道:“你爹让你找回神器,可是因为王剑笙有什么动作了罢?” 杨麒正在与西北的净土宗缠斗,以杨麒的本事。不可能还分出力量打天子峰的主意。何况四年前诛仙王刚刚在汉中吃了苦头。 而青城派掌门王剑笙乃是一代雄主,承父祖之业。制霸益、宁二州。现今青城派主要攻击方向是南荒地区,但是王剑笙野心极大,对天子峰必然也会产生图谋。 薛洗颜狡黠地一笑,唇角之间便有万种风情:“是啦,那厮派了一千精兵试探性偷袭,结果莫名其妙地纷纷炸成了肉酱。只逃回了十几人,心痛得不得了又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呢。如今汉中和蜀中之间算是割断开来,普通行人和商队可以通行,但对于军队而言则是泼水难入了。” 吴锋意识到劝服自己的准岳父与神堂化敌为友,该有多么重要。如今天子峰周围危机基本解除。若想对付神堂,便可以全力出手。 此时已经很晚,薛洗颜困倦之下,如同猫儿一样在吴锋胸口蹭了蹭,示意该睡了。 吴锋在薛洗颜手里吃过两次亏,知道不到洞房之夜,是不可能得到她身子的。他本是极骄傲的性子,亦不会像一般少年人那样死缠烂打,是以心绪反而平宁下来,全无绮念地与她共卧。 两人正要缩进温暖的被窝里,突然传出开门的声音。 齐琪有薛洗颜房门的钥匙。 两人措不及防,刹那间,小妖精就已经目瞪口呆地站在门口:“你们……” 薛洗颜身形顷刻化作流电,犹如兔起鹘落,一掌擒住齐琪顺便关上门,把她捉到床上来。 “叫什么叫?”薛洗颜压低声音,横眉道,顷刻吓得齐琪噤声。 吴锋亦微觉尴尬,然而随即心想两人的恋情坦坦荡荡,让小妖精知道又何妨?无非是薛大小姐让齐琪守紧苏洗岩就是薛洗颜的秘密罢了。 却见薛洗颜把齐琪放在吴锋左边之后,又钻到吴锋右面去,不由奇怪。 薛洗颜挑了挑眉头,轻笑着道:“你们男人不都喜欢坐拥右抱的?就快暂时分开了,让你惬意一回好了。” 听得此言,齐琪羞得俏脸通红,吴锋也开言道:“颜儿……” 话音未落,薛洗颜便伸出双手,按住了两人的脑袋,霎时间四唇紧贴在一起。 齐琪心中一阵恐慌,但又觉得吴锋的男儿气息浓烈美妙,却是丝毫不肯挣扎。 她当时问吴锋心上人是谁,吴锋不答,现在见到此景,便以为吴锋当时说的就是薛洗颜,不由心中微酸。但转念一想,两人正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自己本该祝福才是。 吴锋感觉到一阵香气自小妖精唇上淌入肺腑,着实好闻得紧。却是很快便挣开,对薛洗颜道:“颜儿,你闹什么?” 齐琪也是露出娇嗔神色。 薛洗颜不答,转向齐琪道:“小浪蹄子,你不是一直勾引吴锋么。和他亲嘴你该开心才对呀?” 齐琪闻言,羞得说不出话来。 吴锋则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以薛大小姐的醋劲,做出如此举动,实在让人费解。 第四百零七章南下 薛洗颜拉住齐琪手儿,神情温柔如水:“小妖精,我知道你也喜欢吴锋这头大色狼。反正他是来者不拒,待得洗颜与他成过礼,让你也嫁进来,咱们做一对好姐妹怎么样?” 齐琪星眼微动,似有心动之意,却随即垂了眼帘道:“不,琪儿不嫁人了,这一辈子做苏洗岩的女人就好啦。” 她毕竟名义上号称妖族郡主,实在不甘心给人做小。而且当初也是更喜欢苏洗岩,后来知道对方和自己一样是女子,却被薛洗颜用了强,喜欢上假凤虚凰的感觉,到底感情颇深。 而且薛洗颜这样当着吴锋问她,她又怎可能应承? 薛洗颜捏了捏齐琪的脸蛋:“呀,小妖精可还真瞧得上本公子呢。那感情好……” 她转向吴锋:“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想要和女孩子亲亲抱抱,就把小妖精当作人家的替身罢——还是那句话,不许偷吃。” 又抚弄着齐琪的秀发,将她头上首饰解下放在床边:“小妖精,我这番回天子峰,不知道何时才能与你们再会,两年三年也是可能的。吴锋这家伙没别的好处,就是脸蛋好看,还会花言巧语勾搭女孩子。你替我把他看紧了,要是他敢再和什么妖女魔女之类的不清不白,那就找机会把他给割了。” 语音越发甜腻:“洗颜无非是不嫁了就是,反正还有小妖精你呢,没有男人又不是过不了一辈子……” 齐琪愣了愣,而后点头:“好……好罢。” 吴锋暗觉薛洗颜手段厉害。 薛洗颜知道齐琪喜欢勾引自己,但齐琪是她的同性情人之一,不能放什么狠话。于是她当着自己的面用话挤对住齐琪,这样一来齐琪便不可能与他发生什么深入的关系。还给齐琪一个监视自己的名分,杜绝自己偷腥的可能。 而与此同时她又放一些甜头出来,显得自己并非妒妇。在床上这样温言软语,亦不显出她对于心上人不信任,感觉不过自然而然信手为之。 “那么,睡罢。”薛洗颜嫣然一笑。温柔地帮小妖精解下外衣,露出玲珑有致的身躯,而后隔空弹灭了灯火。 说是左拥右抱,但薛洗颜很快就把齐琪给扯了过去抱在怀里,当着吴锋的面又是亲嘴咂吮,又是把一双手伸进小妖精胸衣,惹得她娇吟不绝。 这还是顾忌着吴锋,不然早该双双脱得一丝不挂,假凤虚凰共赴巫山了。 吴锋也维持侧拥的姿势。在薛洗颜背后将她抱着,她却好像没感觉一般,只顾着对齐琪入神地肆意轻薄。 不过天子峰小仙子翘臀贴着自己身躯,温软滋味也实在美妙。 当吴锋醒来的时候,天光已亮,仰起身子,只见两个美人儿如同水蛇一般缠绕在一起。 “两只小懒猫,该起床啦!”吴锋低唤道。 “唔……”薛洗颜打了个哈欠。然后立刻把红唇封住齐琪的小嘴。 这死兔子,刚醒来又忙着做这事。吴锋心头气恼。又想起这一夜贴着她屁股的舒坦滋味,猛地掀开被子,将她一推。 “小妖精,给我抱紧她!”吴锋命令道。 齐琪怔了怔,而后却是双手猛地抱紧薛洗颜背部,将她死死缠住。双腿也如同水蛇一般绞住薛洗颜的腿部。小妖精身体柔韧性非常强,动作起来得心应手。 薛洗颜未曾想到这个被自己调教得服服帖帖的小妖精竟然会帮着吴锋欺负自己,不由大惊,但已经迟了。 吴锋抡起巴掌,在她屁股上头如同狂风骤雨地一轮拍击。打得她臀肉如筛谷不休,掌心一片绵润。 薛洗颜待要痛哼,嘴巴却也被齐琪吮住。她只觉被打屁股的触感散发到全身,满是酥麻,令她挣扎的力气都没有。 吴锋打得快活够了,才住了手,满意地箕坐床上,心想终于振了一回夫纲。 薛洗颜才翻身起来,俏脸酡红,眼中盈盈尽是迷离,向齐琪恼火道:“你……你竟然帮他欺凌我……” “谁让你老是欺负我的。”齐琪低哼道:“你薛大小姐芳华绝代,行事风流飞扬,不管男人女人都免不了爱上你。可你考虑过琪儿的感受么?人家在你眼里就是一个玩物?” 又道:“你让琪儿帮你看着男人,这自然是没问题。可你对人家能有几分真心吗?什么时候都要依着你的意思,你怎么开心就该怎样。人家虽然比不上你的身份,但也不是你家的婢女!” 就连吴锋,也未曾想到一向乖巧的小妖精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他让齐琪抱住薛洗颜,也就随口一说罢了。 薛洗颜完全愣住。 她从小便机敏无比,没想到在齐琪这种小女人这里吃亏。 然而齐琪所说的,正是薛洗颜这种豪门大小姐的通病——公主病。 好一会,薛洗颜才垂下头,握住齐琪的手,轻声道:“小妖精,对不起啦。” 齐琪本就对苏洗岩的绝世风采十分之心醉,后来知道是个女子也难以自已。言语发泄一通之后,见薛洗颜这样温言软语,心尖儿霎时又软了,乖巧地将脑袋枕在她怀里。 两女温存一会,齐琪起身穿衣,吴锋又将薛洗颜抱过来,吮住她嘴儿和她咿咿唔唔地亲了个痛快,一直到天子峰小仙子喘息声声,眼波朦胧,俏脸晕红胜血,娇弱不胜地靠在吴锋宽阔精健的胸膛上。 “颜儿,你真可爱。”吴锋向薛洗颜耳孔吹着热气道。 …… 次日,吴锋对草海五峰的一众头领叙说了南下之事。 诸人知道原来这圣主大人是有门派的,又信服吴锋的才能,也生出在中原建功立业之心,基本上都支持吴锋的决定。 草海五峰发展了一年,内部稳定下来。但如今苍鹰部覆灭,室韦七部混战不休,金帐王庭没了大汗王,吴锋的五峰雄长地位也就名存实亡。飞羽山脉南北从属于草海五峰的势力,现在许多又生出异心。 不过吴锋和薛洗颜也曾着意培养头领们独当一面的能力,只要留足兵力,足以弹压得住。 计议之下,决定由吴锋带着五百战兵分成数批,由不同的路线南下,约好在神堂领内接头的暗号。 追随吴锋一同南下的有间谍营罗廷玉,椿作峰主河千影,晨曦峰主姬碧月,南妖馆齐家兄妹,天妖宫妖月空。 剩下的头领则留守草海五峰,如果吴锋在神堂站稳脚之后缺人,再过来襄助。 风舞泷则称自己有事,辞去游侠营之主的位置离去。但实际上她是随着薛洗颜返回汉中,准备待薛洗颜嫁到神堂的时候,作为陪嫁人员过来,再给吴锋效力。 头领随吴锋南下的部门,均选出代理峰主,负责草原上的事务。 摇光门主姬摇光与其大弟子李轻舟留在草原,但其女阿松与罗廷玉相恋,因此随着罗廷玉一同南下。 剑舞峰主寒风夜做事沉稳干练,被吴锋立为飞羽山脉的代理雄长,全权处理弹压草海五峰周遭各门派部落的事务。吴锋给他的指示是:恩威并施,连消带打,不要害怕用兵,草海五峰虽然以侠义之道积累人望,但铁腕亦绝不可少,若有势力太不安分,来一场屠杀亦不足惜。 现在的吴锋已经明白了乱世立身之道,不再轻易有妇人之仁。 荒烟残雪之中,一众草原豪杰置酒长歌,欢宴之后,骏马疾驰,载着几百名战士随吴锋南下而去。 前方,道阻且远。 在中原,有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有花花世界却更有波诡云谲。 吴锋知道,自己想要成为神堂继承人,有许多强力的竞争者。苏梦枕养子苏灿,渑池镇守使时信清,苏梦枕弟子姬红颜,都不是泛泛之辈。作为一个外来者,想要击败他们,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立下辉煌的功勋才行。 也许,他这一生的冒险和风波,从今天起才真正开始。 第四百零八章芦名包围网 稍早的时候,龙傲天在草原南际的一座客栈中收到了顾惜朝带回来的消息。 “金帐王庭陷入乱战,雪岭十馆也被芦名教攻克。”顾惜朝禀报道:“另外……” 他附在龙傲天耳边说了另一条消息。 龙傲天冷然道:“果然。” 又道:“妖女这一箭双雕的连环计,看似精妙,实则不过如此。盛妖女终究是器量有限。” 听得此言,一边的公孙红也觉愕然,觉得这主子还是没迎娶到妖女还被人家耍了,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龙傲天却是把公孙红抱起,扔到床上,而后坐在马扎上的高大身躯往后一靠,枕在公孙红的酥胸之上,露出惬意神色道:“小顾,盛醉香这两面出击的打法,你如何看?” 顾惜朝犹疑,随即道:“两面皆有薄弱,并头出击,能得到更多利益,似是没什么问题。” 龙傲天笑道:“的确没什么问题,但是灭了雪岭十馆,就意味着与北燕大面积接壤。” 顾惜朝道:“尚清影未必有能力对付盛醉香罢?青州军慕容雪村压力越来越大,已经快要顶不住了,而尚清影绝不会坐视盟友慕容雪村被江东马千城灭掉。龙虎之争,乃是一触即发的事。” “相信我。”龙傲天长笑一声:“纵然如此,盛醉香也不是尚清影对手。尚清影这种角色,要么不招惹,要么就积累足够强大的实力一次性打到她爬不起来。” “如果盛醉香留着雪岭十馆作为和北燕之间的缓冲,全力蚕食金帐王庭,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只要把金帐王庭完全吃掉。芦名的实力便能再膨胀两三倍。而尚清影陷入和马千城的缠斗,北燕扩张速度绝对比不上芦名。当盛醉香有了数倍的碾压性优势,尚清影根本不是她对手。” 说着,龙傲天一只手又撩起公孙红裙摆,在她大腿上掐了一下,惹得她娇吟一声:“现在她威胁到尚清影。芦名又扩张过快,以尚清影的手段,必定发动周遭所有被芦名威胁的势力,围堵芦名。不管实际品性如何,在外交上,仙子总是比妖女让人觉得可靠许多的。” 顾惜朝疑惑:“但是如果全力蚕食金帐王庭的话,也要面临和佛门的竞争……” 龙傲天微笑:“佛门有杨麒顶着,杨宗主有勇无谋,除了修为绝世之外没什么优点。撺掇他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并不是很难。” 顾惜朝问道:“这些盛妖女也该看得到罢?” 龙傲天呵呵长笑:“这小妮子太自信了,也太执着于和尚清影决战,或者说,尚清影已经成了她的心魔。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小妖女并不是神级的智士,自然要被自己的执念和感情所困——以后有她受的!” 他笑得英俊的面容完全变形。眼中全是得意之色,丝毫不因自己求婚失败而沮丧。 顾惜朝道:“那么。盛妖女所赢的只是战术,在战略大局上,她却是大谬特谬了。” 龙傲天傲然击掌,声响如洪钟大吕:“不错。” 他眼中蓦地生发出妖邪之极的光芒,磔磔笑道:“无论如何,我们在草原上的基本目的已经完成。是时候回去了。” 顾惜朝点头。 毕竟他们的基本目的,也只是在草原上来一趟而已。 …… 幽州南境,燕京城。 浩大的城郭已完全被茫茫的白雪所掩盖。 北燕初始的都城,是辽西的黄龙城,又称为龙城。后来随着大魏衰落。北燕渐渐强势,将都城迁移到南境的范阳,并改范阳为燕京。此地东临辽碣,西依太行,北连朔漠,背扼军都,南控中原,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随着时间的推移,燕京城已经发展成墙高二十米以上,人口五十万的巨城,与关中长安城、西极的君士坦丁堡相较,亦并不逊色。 燕京城分作内外两城,共有十余座城门,每门均有瓮城。地下有苦海之水,号称“苦海幽州”,引至护城河中,有失足坠入河内者,不过半盏茶时光,骨肉消融;倘有外敌来攻,发动护城大阵,护城河中的苦海之水便会向外喷溅,杀伤来敌。 城内帝宫极为宏大精美,但最尊贵的建筑,却是城池西北面的圣女祠。 圣女祠纯以汉白玉砌成,上覆青玉瓦,透发出难以言说的肃穆庄严,虽然不大,但远望即令人油然生出敬畏之意。 地脉中奇异的力量,使得祠内不染片雪,不惹埃尘,但无论春夏秋冬,都被霜白色的墙砖和地砖上散发出的雪光充斥。 此时已是深夜,皎洁的月光射入圣女祠深处。神龛当中,有一尊神女塑像,与常人等高,以白玉雕成,眼眸却是七彩的琉璃,栩栩如真,容颜如画。 一名背负长剑的白衣少女则正向着神龛,穆然而立,身姿绰约,只是一个背影,便显出十足的雅洁仙气。 不到一米七的身量,在冀辽之地的美女当中,并不算十分高挑,但无论何时,她都予人一种需要仰望的错觉。 甘倾露莲步柔缓,踏入厅内,不敢发出丝毫声音。 她的眼中充满了敬畏的神色。 “圣女殿下……景持回来了。”甘倾露小心翼翼地张开红唇,道。 甘倾露,小字景持,北燕四飞骑之一,燕赵之地有名的美人。 若非是担任尚清影的影武者,成为尚清影身后无声无息的影子,以甘倾露的美貌,芳华谱上必有她一席之地。 但甘倾露却完全心甘情愿,并以此为幸。 少女悠然转过身来,她不施脂粉的面庞完全沐浴在自窗扉射入的月光当中,却不知是明月照亮了她,还是她照亮了明月。 她的神色极为自然,并不刻意拒人千里之外,但却天然有一种绝代的圣洁。令人不敢逼视。 这自然便是北燕当代圣女,燕山三万铁骑,数百万民众的主宰者,天下第一仙子,河北冰龙尚清影。 她今年二十三岁,若只看容颜。则不过双十年华。 尚清影并不答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示意甘倾露继续往下说。 甘倾露垂下眼帘,禀报道:“禀圣女殿下,雪岭十馆已被攻落了。” 尚清影平静道:“我已知道。” 甘倾露脸上轻红,惭愧于自己未能第一个将消息带回来。但尚清影清冷的瞳中当即浮现一抹温柔,对她表示抚慰。 虽然这温柔之色一闪即逝。 甘倾露心中霎时浮现一阵甜蜜。 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用腰际贴了贴尚清影的衣角,眼中流露出央求神色。 在男人面前她典雅高贵。清丽不可方物。但面对尚清影,甘倾露却表现得如同一只乞食的猫儿一般。 尚清影轻轻点了点头。 甘倾露大喜过望,而后双手颤巍巍地揽住尚清影的束素纤腰,毕恭毕敬地将她抱起。 而后拥着她进入别室。 大床是白玉制成,挂着雪白的纱帐,榻上铺着鲛绡丝被,一片皎洁。 这过程中,尚清影始终不说话不动作。只是淡淡看着自己最忠诚的属下和多年的好姐妹,直到自己和对方的衣衫均被甘倾露解下。露出两具连神祇也要羡慕的美好娇躯。 甘倾露将身躯倾了上去。 虽然她完全采取主动,但甘倾露却知道,自己只是用身体表示着对圣女殿下的尊奉而已。 当肌肤与尚清影相贴的时候,她感觉到从身体到心灵都被完全净化。 甘倾露怀着既爱慕又敬畏的神情,试图与尚清影略显柔淡的双唇相吻。 尚清影轻轻抬起手便令她放弃了动作:“对于芦名的威胁,你有何见解?” 甘倾露愕然。随即意识到,这件极重要的任务毕竟是交给自己来主持。 当下道:“属下以为,金帐王庭被盛醉香带入混乱状态,但只需善辩之士从中穿针引线,令各方认识到芦名的威胁。就能结束它的乱战,令王庭中各势力停止内斗,并肩抵御芦名……” 尚清影道:“景持你说得对,但远远不是全部。” “冥竹谷和宇都宫那边,你考虑过吗?” 她的言语往往带着问询的态度,但甘倾露心中明白,一旦圣女殿下决定了的事情,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 甘倾露微微犹疑,道:“盛醉香策划与冥竹谷和宇都宫结盟,已经有好几年了。想让这两派同芦名破盟,并不容易。” 尚清影眼神闪动,似真似幻:“如果是制约性结盟又如何呢?” 甘倾露踌躇问道:“制约性结盟?” “所谓制约性结盟,便是倘若芦名想要对北燕图谋不轨,冥竹谷和宇都宫两派便出兵芦名,以制约芦名和北燕之间的和睦。”尚清影极为笃定地道:“源休昭是聪明人,其中的利害,他不会不明白。” 甘倾露心中越发敬服。 如此一来,冥竹谷、宇都宫两派将成为横亘在芦名和北燕之间的天堑,盛醉香多年的外交工作,顷刻付之流水。 但是尚清影绝非只守不攻之人,哪怕没有力量双线作战,只能以外交手段为主,她亦定能让盛醉香无比难看。 “那么,这便是两路设围,第三路呢?又在何方?难道是相马帮或者二阶堂?”甘倾露问道。 尚清影道:“没有永远的敌人,无论是相马还是二阶堂,都正与芦名化敌为友。但以这两派的实力,其实无关大局。” 甘倾露陡然意识到尚清影的躯体有些僵硬,才发现自己停了动作,急忙用身躯在对方身上温柔地蹭起来,更用手掌摩挲着尚清影美绝尘寰的面庞。 尚清影略略眯了眯眼,随即又恢复了常态。 在这种时刻,她甚至没有分毫脸红,甘倾露只能凭借多年的默契,从她些微的神色来判断她是否满意。无论何时,尚清影都是那个高华绝尘的圣女。 甘倾露沉吟,随即道:“难道是仙台?” “然而仙台如今实力大跌,又遭受修罗门的威胁,只能继续维持与芦名的结盟,又哪来能力去折腾芦名?” 尚清影微微转动双眸:“如果让仙台和阴魄联手,又当如何?” 甘倾露不敢相信尚清影的话。 如果说安东和修罗是死对头,阴魄殿和仙台魔宗就更是天敌。当年伊中棠打得阴魄殿俯首称臣,导致孔天守的父亲活活气死,孔天守这些年间,亦时时遭受伊家的欺辱,这样大的仇恨,岂是轻易能化解的? 看见甘倾露的嘴唇隐隐翕动,尚清影心中暗自叹息。 甘倾露是她的影武者,从小到大一直在努力模仿她,但终究做不到喜怒惊惧不形于色。 “景持,你需要去一趟阴魄殿,但不能让孔天守见到你,也许你要潜伏三年或者五年。想我的时候,你可以回来看我。” “就好像伊家人一个个都年少气盛,喜欢闹父子对立一样。孔家人总喜欢自作聪明地布置看似精明的谋略,最后却都是雷声大,雨点小。” 尚清影悠悠道:“伊千阳的儿子伊辉夜,与孔天守的女儿孔义姬,是魔门中美丽出众的少男少女,且年貌相当。孔义姬号称名门虎女,伊辉夜却有软弱之名。” “你需要暗中促使,让孔天守认为这个主意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把女儿嫁给对方的继承人,而后将女婿和外孙一起挟持回来,借此胁迫仙台割地,甚至控制仙台,看起来多好的计划。” 她极为平静地叙述着这一切:“然而,我曾经见过伊辉夜一面,是个好苗子,虽然比不上他爷爷,但比他父亲伊千阳要强。” “如果这件婚事成功的话,最后阴魄殿必然被伊辉夜反制,假结盟变成真结盟之后,就能形成仙台与阴魄联手围堵芦名的局面。” 甘倾露彻底怔住。 仙台作为曾经的魔门魁首,余威仍在。如果仙台阴魄联手,恐怕许多魔道门派都会加入围堵芦名的行列当中。 再加上宇都宫、冥竹谷在东,而金帐王庭的局势亦会被她们设法稳定,这便形成一个三路困锁芦名的局面,如同一个巨大的铁笼,令盛醉香动弹不得! 尚清影不再说话,任由甘倾露在她身上缠绵,并吸吮她冰润的嘴唇。 甘倾露颤抖着瘫软下来,尚清影才伸出手,反过来将她抱住。 甘倾露知道,自己一生恐怕都做不到无论体内有多少快感,都如同尚清影这样不动声色。 这也是为什么尚清影是北燕圣女,而自己只是对方背后的一个影子。 但她亦心甘情愿。 尚清影静静穿上衣衫,依旧气定神闲,仙姿绝世。 她的声线同样平静似水,为两人的谈话做出了总结。 “芦名包围网,自此发动了。” 第四百零九章变生肘腋 当龙傲天回到长沙城中的神霄道总坛时,便得到了大哥暴死的消息。 龙家大公子小时候修炼出了问题,留下隐患,时时发作。虽然不缺乏治政之才,却体弱多病,如今暴病而亡,似乎也不奇怪。 龙傲天对于兄长只做了一个冬天的家主便英年早逝,表示喟叹不已。 只是喟叹,因为前面还有几个哥哥,做家主实在轮不到他。何况他这次北上草原,想要向芦名教的公主求婚结果失败,已经使得他遭到门内许多人的耻笑。 但天有不测风云,变故很快再次发生。 大公子没有儿子,按照顺位继承原则,镇守九江城的二公子就该回来继位。然而因为大公子暴死,神霄道领地开始不稳,九江城兵哗变宣布独立。 大将顾泰能带兵出征,很快平定了叛乱,将罪首全部斩杀,首级都挂在城门之上。然而,二公子全家一妻三妾四子二女,以及二公子本人,早已被作乱者全部斩杀。 三公子龙辉因为曾经犯下极大的错误,被龙战野解除了父子关系,亦不在考虑之列。 于是有竞争力的公子,就只剩下四公子龙在天与五公子龙傲天。 神霄重臣雪斋禅师和大将顾泰能都认为大公子与二公子的死,并非简单的意外。重臣合议之后,决定彻查此事,再决定由谁来继承神霄大位。 调查结果,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大公子死前的几个月,都由一位名为李星的名医负责医治,初时有奇效,却突然暴亡。而这李星,竟然是由一向与大公子极为要好的四公子龙在天寻到。并推荐给大公子的! 验尸结果却没有丝毫问题,得出结论仍是旧疾发作而死。 雪斋禅师和顾泰能等重臣认为这或许是因为李星的毒技太过高超,遂下令将李星控制起来。 但就在搜捕人员赶到的时候,李星却早已不知所踪! 一时间,整个神霄如同沸腾了一般,越发议论纷纷。各种谣言甚嚣尘上。 …… 李心月在荆南的群山中疾走,行色匆匆。 她所爱的人为她安排了逃亡路线,让她避过风头,待他成为神霄之主后,再以李心月的身份回来与他相会。 他承诺给她一个平妻的身份,以及一世的富贵荣华,她生下的孩子将被分封到强力的支派,掌握堪比三河剑派或神堂的战力。 目前为止,这条逃亡路线实在十分安全。 她奔进了一个僻静的山坳。这山坳形状特殊,好似女子的**一般。 南国的冬天并不太冷,这个冬天又是暖冬,现在时近芳春,积雪已经化去,草木吐出新芽,绽放着鲜嫩的绿意。 这山坳当中也已初现郁郁葱葱之态。 就是这里了。 李心月怀着喜悦的神情,明亮的眸子扫视。寻找着爱郎留下的暗记。 她展开一幅图画,画上有一株松树。分成七株歪歪曲曲生长向天空,显得十分之怪异。 李心月很快在山坳中央找到了那棵松树。 她取出药锄,在松树下面发力挖掘起来。 很快她看见了一个巨大的箱子,有光亮从其中透出。 李心月突然犹疑了起来。 她想到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于是她先拔下头上的银簪,轻轻接近箱子。 没有任何反应。 她又取出一枚水晶盘,映照着箱子。手心捏紧水晶盘,细细感应。 也感应不到任何的真元气息。 她这才将箱子打开,珠光宝气登时晃花了她的眼。 祖母绿、夜明珠、猫儿眼、玛瑙、砗磲、钻石、琉璃、翡翠、合浦珠、鸽血红……各种各样名贵的珠宝盛放在其中。 李心月露出狂喜的神色。 她和他在一起,不光是因为被他的英俊和花言巧语所迷醉,更因为她是个极喜欢珠宝的女人。她相信。如果他掌控了神霄,她将得到更多价值连城的珠宝。 但她仍然用头上的银簪试探着这些珠宝,一件件地。 这是她师父留给她的银簪,并非普通的首饰。 世间有三大毒王的说法。其中天子峰主,有蝮蛇称号的一代枭雄薛衣人只是三大毒王之一。 没有人知道,三大毒王都曾接受同一个人的指点,而这个人绰号“药王”,是天下第一神医。 更没有人知道,药王还曾经收了一名关门弟子。 当确定这山一般的珠宝都没有危险之后,李心月心中惭愧,暗觉自己错怪爱郎。 但是做了亏心事之后,总是要慎重一些的。 李心月先把一枚紫金凤钗插上头顶,而后用她灵敏的双目选出最为名贵的几件珠宝,细细摩挲起来,还用面颊一件件贴着,露出极为迷醉的神色。 她对于珠宝的狂热,在这世间都少有人能比拟。 珠宝在她的手中变得温热起来。 李心月口中低低呢喃着,眼神变得越发狂热。 珠宝变得越发温热,李心月喜欢这种温热的感觉,好像它们完全与自己化为一体。 突然间,她手中的一颗夜明珠轰然爆炸开来! 李心月心中遽惊,如被火烫了一般扔下这夜明珠。 但火星四溅,射上其它的珠宝,珠宝便纷纷炸裂,一时间漫天火雨流泻。 李心月被大量的火光和油料喷在身上,发出极为凄烈的惨叫,她想要逃走,却被无尽的火焰包围,全身麻软,动弹不得。 “我……”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 但死前的思维总是格外迅捷而清晰,所以她已想明白了一切。 当大公子和二公子死亡,所有剩下的公子必然都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中。 而他亦不放心将杀人灭口的任务交给任何部下。她的毒技高超,一两个亲信搞不定她,人多了又可能泄密。 这处荒山足够荒僻,荒僻到没有任何人能找到她的尸体。 他太了解她了,所以能够不派一人,也不必自己亲自出手,就让她如飞蛾扑火一般投入死亡的陷阱。 这也正是他一贯的做法,她早该想到的。 在鬼怪一般的松树下,李心月与大量的珠宝一同,化作一个人形火炬。 她想要说出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第四百一十章花仓之乱 龙傲天与雪斋禅师相对而坐。 雪斋禅师虽然是个和尚,却是神霄道内有数的重臣,德高望重。 他更是龙傲天名义上的师父,虽然没什么意义。龙家的子弟都是龙战野亲自教出来的,让儿子们拜家臣为师,不过是强化与家臣关系的手段罢了。 “你还敢来见我?”雪斋禅师平时慈眉善目,待人温雅有礼,此刻却金刚怒目,含着不容逼视的威严。 “在下并不忌讳自己的野心。若大哥安好,傲天愿为一方大将,为神霄开疆拓土。但大哥与二哥都遭此惨祸……” “咄!”雪斋禅师一声断喝,震得龙傲天高大的身躯颤抖起来:“你该说你四哥有重大嫌疑对不对?” 龙傲天平静道:“我并不打算提此事,但师父既然说了,我亦表示如此认为。” 雪斋禅师冷声道:“大公子暴毙,而后二公子死于兵变,的确没有如此巧合。但若真是四公子所为,他如今早该预备夺位,我却听说他张皇失措。” 龙傲天道:“要么真是巧合,要么四哥在伪装,实际上他早已滴水不漏地展开下一步的行动。他背后有福家支持,不需要任何动作就能有极大的兵权。” 依着长幼原则,现在该由四公子继位。然而四公子却并非正室所生。 可四公子的身份也不寻常,其母出身的福家,是神霄道中拥兵最广的将门。他若想要夺位,根本不需刻意拉拢任何家臣,便能调动大量兵力。 他缓了缓,又道:“傲天刚刚从草原回来,若一切都是我策划的。我不去草原,便能做更多布置,情况要有利得多。” 雪斋禅师斩钉截铁道:“焉知你不是在故布疑阵,撇清自己?我看着你长大,对于你的为人,清清楚楚!” 他这句话运用了狮子吼的佛力。令龙傲天蓦然改色,不光是身躯,连心脏也颤抖起来,心跳骤然加速。 龙傲天还要辩解,雪斋禅师已经哈哈大笑起来。 “小子,你在撒谎,一切都是你在布局。你自作聪明,但我一吼之下,你心跳有异。便出卖了你!” 说话间,一掌虚掐龙傲天脖颈,佛力透体而出。 龙傲天被一只凭空凝成的金色巨手骤然提起,悬在空中,全身被制,动弹不得! 被雪斋禅师猝然突袭,以他的修为竟然没有反抗之力。 龙傲天感觉到自己不但呼吸困难,脊柱、气管、喉结均在雪斋禅师的重压下。几乎要变形。 更可怕的是,巨大的佛力压向他的心脏。令他心脏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 雪斋禅师宝相庄严道:“贫僧受先主重托,断不能容忍一个弑兄的阴险诡谲之徒坐上神霄之主的位置!你的野心,自今日起已是虚妄,若老实招认,还能留你一命,不然立时捏死!” 龙傲天艰难道:“师父……我清清白白……” 雪斋禅师力量更大。龙傲天感到自己的肺部已经在流血。 但龙傲天心中凶横,当下切齿道:“师父……你这样无罪妄杀先主之子,门中恐无人能……心服!” 话音未落,啪地一声,似是龙傲天心脏破裂。 龙傲天身躯一轻。感觉自己灵魂飘荡,好似死了,这一刻也不知是何思感。 但他眼前渐渐清明。 被雪斋禅师一捏,他肺部受创不轻,当下喷出一大口血来。 雪斋禅师却是点头:“好,好,好!” “若你中途改口,我立马捏死了你。如此铁骨,却正如同你爹一般。” 眼中浮现满满的赞赏之意。 他顷刻决然道:“事情是不是你做的,已全然不重要了。” “我与你父亲不同,不在乎什么长幼之序,只在乎谁能壮大神霄,将我们的旌旗插遍四海!先主待我之恩,碎骨难偿,贫僧亦只能还他一个足以夺取天下的继承者。” “如果你四哥先来找我,并表现出这般胆识,师父早已加入到他那边。但他既然连这个勇气都没有,又济得甚事?” 拍着龙傲天的肩道:“顾泰能等人那边,由师父来说服。福家的势力太大,在神霄中已经成为一颗毒瘤,尾大不掉。就此铲除,亦是好事。” 龙傲天又喷出一口血,道:“多谢师父。” 雪斋禅师恢复了平时的温和神色,摩挲着龙傲天的头顶,递给他一枚碧绿色丸子,灿烂如初阳一般微笑道:“师傅可是弄痛你了?且服下这颗‘碧莲丹’,治疗伤势。” 碧莲丹为佛门上等秘药,知晓丹方者极少,于恢复脏腑创伤有奇效。 龙傲天取过丹丸服下,登时一股清气弥漫胸膛,剧痛霎时就去了大半。 此刻雪斋禅师的笑容,就好像二十年前,陪着几岁大的孩童玩耍时一样。 但龙傲天知道,四哥的命运,四哥背后福家的命运,以及整个神霄道的命运,已经在这一笑中完全决定了。 …… 设局者自然就是龙傲天。 四公子龙在天没有龙傲天那样大的野心,只想讨好大哥,使自己得到重用。龙傲天便设局让化名李星的李心月被龙在天所看重,龙在天果然中计,将李心月荐给大哥治病。 如今没有证据证明大公子之死乃是被人毒害,李星的失踪亦可视作害怕被追究治疗不力之罪而潜逃。但这正是龙傲天这一计的精妙之处,如果坐实四公子毒害大公子,也许反而被刨根究底,弄巧成拙,如今四公子仅仅是重大嫌疑人,反而为龙傲天提供了一个极大的势。 加上雪斋禅师的运作,大部分的神霄重臣和豪族头领,都投到了龙傲天的麾下。 支持四公子龙在天的,除却其母族福家的军队,便寥寥无几。 因为龙傲天刚刚从草原回来,布置不够。神霄军主城长沙城遭到四公子龙在天占领。但依靠优势兵力与城里的内应,龙傲天很快攻破长沙城,逼得龙在天突围而遁,这一战中,龙在天的兵力损失十分惨重。 荆北的井伊谷、三河剑派等支派望见风向,亦表示支持龙傲天。 龙在天屡战屡败。打算退往福家控制下的武陵城,但龙傲天早策动了城兵哗变,斩杀主将,在城上竖起了支持龙傲天的旌旗。 龙在天当机立断,占据武陵城外的花仓城。 这是神霄道先辈为了控制荆州西南部分,修建的一座重要要塞,背靠湘西山地,南倚乌云山脉,依山而建。城墙分为数重。引山溪为护城河,河内豢养有凶鳄,可抗来敌。 城中除了有大量防御物资之外,更有着数不清的粮秣。因为花仓城不但是一座要塞,更是一座粮仓,荆西南之地的米粮多储备于此。 龙在天趁龙傲天尚未来得及完全控制武陵郡,闪电行军控制花仓,不但拥有了城池山岭之险。更能凭借城内的粮草招揽民众为自己效力,确然是一着妙棋。令龙傲天几乎措手不及。然而大局已定,这不过是苟延残喘,仍不可能改变整个大局。 高大的土山在花仓城外垒起,投石机将硕大的石块射入城中,箭矢如同密雨一般向着城内射下,撕开一道道血河。 饶是城池坚固无比。护城大阵亦在狂风骤雨般的攻击下摇摇欲坠。在金钱粮米的引诱下,一度有许多民间的战士投入龙在天一方,但因为损失过于惨烈加上缺乏外援,每一天又都有不少人越城而逃,投靠龙傲天。 而其他支持龙在天的城池据点。也一个个地固守。福家最优秀的将领已经在多年前战殁,现在这群人势力虽大,却完全不是雪斋禅师和顾泰能的对手。 龙在天狂乱地抓着自己的头皮,才三十岁的人,头发已经现出丝丝的花白。 缺乏希望的苦守,已经令他心力交瘁。 “求援……不计一切代价突出城去,向青城派求援。”龙在天喘息着道。 身边的侍臣急道:“青城派可是我们神霄的大敌……”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龙在天声音疲惫:“青城王家还是靠着咱们荆州龙家才起来的。而且表姐在那边,她不会坐视不理的,她对那头狮子有救命之恩……” 龙在天艰难地道:“告诉王剑笙,只要能帮助我击败龙傲天,夺取神霄大权,军费及战损,皆由我方三倍偿还。此外……割夷陵之地以谢。” 侍臣大惊失色。 夷陵是通过长江,从益州进入荆州的咽喉地带,上千年前,火烧连营之事便发生在此地。 一旦割让了夷陵之地,荆州军失去天险,就要处处受制于益州军。益州军若想攻打荆州,可以随时顺流而下,屯兵夷陵,再图进取。 但他明白,如果不这样做的话,这城里的主要人物,没有一个人能活下去。 龙在天咬着牙:“没有足够的诱惑,不可能让那头贪婪的狮子动心。纵然是饮鸩止渴,也只能先走这一步。夷陵一带民族成分复杂,不易控制,周边的三河剑派和井伊谷这两个支派又都以多出精兵强将著称,只要我们把握住机会,还可能将夷陵夺回来,并且让那头狮子吃一个大苦头,不敢再窥我神霄。” 侍臣叹息一声,点头道:“领命!” 明知道四公子根本不是那头狮子的对手,但为了对四公子的忠诚,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荆州神霄道的内争,由此将益州青城派亦卷入其中,后来扬州北府军也将介入这场乱事。后来这场乱事被以龙在天困守的花仓城命名,称作花仓之乱。 第四百一十一章剑南雄狮 绰号“剑南雄狮”的王剑笙身着深蓝色长衫,头戴乌冠,洵洵儒雅,宛若文士。 三十三岁的他,几年前将唇边的微须换成了浓须,褪去了少年时的俊美风流,却更有一种让人心折的成熟魅力。 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与原配妻子恩爱如初,并未纳妾。这在诸侯中极为少见。 此时此刻,他正悠闲地斟着一杯香茶,鼻翼翕动,品着混在水雾中的氤氲香气。 扬子江心水,蒙山顶上茶,这特等的蒙顶茶,由来是王剑笙的最爱。 他的面前则立着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子。 这女子不算特美,但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精干之气,纵然是内室相谈,亦身躯笔直,穿着一套将身躯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色仙甲,体现出极好的身材。 她眼中无时无刻闪烁着的奇异精芒,显示出曾多次在尸山血海中厮杀的阅历。 “请掌门出兵,援救龙在天!”女子急切地道。 她对王剑笙似是没有太多恭敬。 因为她不但是王剑笙的义妹,更是王剑笙麾下的头号重将,以及救命恩人。 王剑絮,原名福纲澄,是龙战野时期福家家主福正成的长女。 福正成曾极受重用,受龙战野派遣,率一万五千战兵,五万民兵,趁着扬州军内部不稳出征扬州。然而向来屡战屡胜的福正成却发挥失常,被当时的北府军主秦霸先以寡击众而败,不但大军损失近半,福正成自己也战死。 当时不少人争抢这个主将位置,福正成为此不惜立下军令状,自己如若战败。不但甘愿领受军法,自己的妻妾子女也将全部治罪。 福正成虽战死,但仍遭政敌攻讦。败得如此之惨,龙战野虽然是重情之人,也不好公然徇私,便下令抓捕福正成的妻小。 然而龙战野却又暗中使人通风报信。让福正成的家人逃去投靠青城派。 福正成的长女福纲澄因为骁勇善战,得到当代青城掌门王遗风看重,收为养女,将其改名为王剑絮,成为青城派王牌部队“益州五色备”中首位的黄备之领导者,绰号“地黄八幡”,随王遗风转战各地,威名赫赫。 王遗风死后,青城派面临满地皆敌的局面。川东、川西两家节度使、宁州刺史、南荒佛门势力、荆益交界处各土司。集结八万战兵来攻,这还不算龙战野出兵牵制住益州军主力,以及大量负责输送粮草物资的民兵。 当时若非王剑絮以三千孤军死守眉山城,顶住联军整整半年的猛攻,始终岿然不动,令联军因攻城不克而士气颓丧。王剑笙亦全无机会以区区八千骑兵突击八万大军,斩杀近半,实现史上少有的骄人胜绩。那一战若败的话。整个青城派都要被各方势力瓜分,青城王家亦要遭受灭门之祸。就此而言,王剑絮说是青城派的大功臣,王剑笙的救命恩人,并不为过。 况且,从王遗风时代到王剑笙时代,王剑絮力战各方之敌。多有显赫战功,并不只有这一次。 当年福正成死后,龙战野又重用福正成的弟弟,使得福家维持了在荆州的影响力,他亦收获了仁德的名声。龙在天的母亲出身福家。因此龙在天乃是王剑絮的表弟。 现今福家因血缘关系,不得不支持四公子龙在天,目前正面临灭门之祸。王剑絮见自己的家族危如汤煮,怎可能不心忧如焚? 见王剑笙不答,王剑絮又道:“此战之后,青城派便能对神霄道确立影响力。当年正是因为神霄道对青城派颐指气使,把青城派当做神霄道的支派,青城才与神霄破盟。若能扶植龙家四公子上位,不但能获得土地和资金的利益,更能将当年的关系完全扭转过来,亦可驱使神霄之兵,攻打扬州马千城或者南荒一众豪帅。” 王剑笙平静道:“本座明白。” 王剑絮下拜道:“既然如此,还请掌门早做决定!” 王剑笙扬起头,悠然道:“然而本座之所以出兵,是为了我的好妹子,而不是为了其他,所以什么割地、纳款,全然不必。我之所以不接见使臣,便是因此。” “青城此番出兵,不求其他。只愿贤妹日后能再打几场如眉山城之战那样漂亮的胜仗,光大我青城,本座便极为欣悦。” 王剑絮神色微动,随即身躯一颤,只觉自己眼眶发热。 “小妹必为兄长竭诚效死,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王剑笙摇摇头。 “不必肝脑涂地,我要大家都活着,活得好好地,直到我们——一统天下。” 他平静的目光骤然间化成了能刺破苍穹的利剑。 一向沉静的他,还有另一条原则,就是在战场上绝不以后背对着敌人。 王剑笙看着义妹的感动神色,心思渺然。 他父亲临终前,曾让他想办法将义妹弄到床上去,通过控制身体来控制女人的心。 不过王剑笙却觉得这种手段只对小女人有效,对于义妹这种巾帼英雄,或许会适得其反。 于是他为义妹选择了合适的夫婿,并一直保持着和她的距离。 事实证明,对于太优秀的女人,不得到身体,也许更有利于控制。 父亲,你交给我一个四面皆敌的烂摊子,我却已杀出了一片朗朗晴空。事实证明,我处处比你高明,统一天下的使命,就交给我来完成罢。 王剑笙心中思忖。 “这番出兵,便以你为主将罢。”王剑笙双目凝注着王剑絮,开言道。 “小妹必不辱使命。”王剑絮神情极为慎重,一字一顿道。 第四百一十二章狮之谋策 “王剑笙扬言将南下宁州高原,由黔中方向攻入湘州西部,越过武陵山、雪峰山解花仓城之围,并一举攻克长沙。”顾惜朝禀报道:“花仓城内得知消息,士气大振。” 龙傲天闻言,神情微动。 他垂首沉吟,一阵之后,不以为意地一哂。 “扬言终究是扬言。”龙傲天淡淡道:“如果他真能做到的话,便不必这么说了。” “何解?”顾惜朝愕然问道:“虽然青城派现今仍遭受许多敌人的威胁,但毕竟家大业大,抽调一定量精锐援救龙在天,并非不能。” 龙傲天道:“花仓城毕竟修建时间不长,城塞本身足够坚固,阵法却不行。在这些天的攻击中,护城大阵严重损耗,纵然如今士气稍有上升,也将落城在即。” “走黔中方向袭击湘西地区,需要经过大片的山岭和高原,无论是行军和补给都十分困难。这个区域土司遍地,故此还需得防备凶悍的蛮夷土兵袭击,就算千辛万苦杀出山区,要么此时花仓城已经被破,无功而返,要么被我分兵切断后路,过来难,回去更难。” 说到这里,龙傲天不再说话。 雪斋禅师、顾泰能毕竟都是老一辈的人物,是他父亲培养起来的。而他需要让自己的侧近渐渐成长到能够独当一面的地步,所以他决定让顾惜朝自己思考下面一步。 顾惜朝露出沉思神色,过了一会,开言道:“声东击西?” 龙傲天击掌道:“不错,湘西方向只是佯攻。如今我神霄之兵集于荆南,从这边过来不啻送死。王剑笙必定是打算趁着荆北虚弱,从三峡沿着长江南下。一是夺取土地,二是起到围魏救赵之效。” “如今三河剑派遭受神堂的威胁,难以发兵抵御,周遭的强大支派便只有一个井伊谷。对于王剑笙来说,从那个方向进攻,实在是极好的时机。” 顾惜朝一凛。随即道:“顺流胜逆流,从长江南下,有势如破竹之势。纵然我们知道,也难以抵挡……” 龙傲天傲然道:“然而花仓城已经快要落城了,抽调一些兵力秘密北上也不算甚事。而且益州缺乏优秀的水军将领,根本不是荆州洞庭水师的对手。” “我会命令夷陵的守军做好迎击准备,江陵一带的井伊谷全力支援。你们留下来围攻花仓城,我亲自抽调精锐部队轻装北上,加上洞庭水师火速驰援。水陆协同作战,破敌水军,断敌后路,或许能重现千余年前火烧连营的局面。” “从父亲晚年开始,便一直给益州方面一个错觉,那就是荆州神霄道和扬州北府军虽然结盟,但关系并不是那么好,一直互相防备。” “其实这也是事实。只不过现今马千城一心北上,龙虎之战一触即发。以他的聪明。没理由放过已经快要吃到嘴里的青州之地,跑来图谋神霄道的地盘。扬州内乱多年,经济破坏严重,处于百废待兴的局面,要双线作战,是打不起的。” “这就意味着。我们能抽调更多军队对付王剑笙。” 顾惜朝咬了咬唇,道:“也就是说……如果王剑笙并不只是扬言,他也没好果子吃?” 龙傲天狞笑道:“不错,我围攻花仓城时故意留了余力,就是想引王剑笙上钩。如果他蠢到两个方向都不是疑兵,平均分配兵力的话,我会让他死得很惨。” 神色又转向平静:“不打痛这头卧榻之侧的狮子,终究是无法安心的。幸好,老四已经快要完蛋了,我们可以调动的兵力比起青城派要多,我方又是防御战,不会让他再有奇袭机会。” 数日后,长江方向果然出现了大量益州军的战船,同时海量的步军沿江岸南下,证实了龙傲天的预料。 早有防备的他阻敌于夷陵,而后以洞庭水师迎面击之,取得胜利,击沉、焚毁多艘益州军战舰和运输舰。 但王剑絮发现情况不妙,立即下令撤退,令龙傲天切断后路的计划失败,陆军损失较为轻微。但纵然如此,保守估计,益州军水军损失也在三千人以上。 与此同时,荆南亦传来花仓城被攻落的消息。龙在天全家皆被捕杀,包括龙在天的母亲在内。 对于自己父亲的爱妾,龙傲天亦不会网开一面。 随即便展开了对龙在天母族福家的搜捕。 然而,当龙傲天得到消息,福家大量重要族人神秘失踪的时候,他便知道情况要糟了。 而后,雪峰山以西的山区内,行动迟缓,压根没能杀出山区的青城派军队杀了一个回马枪窜了回来。与此同时,大量湘西土司宣布投诚到青城派一方,不但为青城军提供了大量的粮草,还将湘西地域内亲龙傲天的势力纷纷捕杀驱逐。 广义的湘西,包括五溪、宝庆、永州、镇溪,以及黔中和两广的一小部分。 荆州军接近四分之一的领土,顷刻沦陷在青城派的侵攻之下。 这时龙傲天方才意识到,他想突然攻落花仓城,令王剑笙失去进攻的大义名分,徒劳无功,但王剑笙却也在等他攻克花仓城,屠杀龙在天一家以及福家族人。 因为王剑笙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夺取湘西山区,而不是冲出山区跑到平原上救援龙在天! 王剑笙采取虚虚实实的做法,首先扬言要走黔中进攻湘西,令龙傲天认为这是虚张声势,而后果然以大量兵力出三峡,并且由自己的王牌大将王剑絮统领,更是吸引住了龙傲天的注意力。 同时,由王剑絮统领疑兵,也能保证遭受打击之时,将损失控制到不大的程度。可以想见,被击沉的那些船上恐怕不是民兵就是普通的水手。 真正的精锐却假装行动迟缓,的确走黔中进入湘西。与此同时,王剑笙趁着荆州人心不稳,采取大量的外交手段,对湘西土司中的关键人物进行秘密调略。 湘西众土司大多曾经受到福家的恩惠,只是迫于形势才保持中立。等到龙傲天杀了龙在天全家,又屠杀福家族人,土司们皆心生兔死狐悲之感,在王剑笙的劝诱之下,湘西之地便全线崩盘,投入益州军的怀抱。 得到土司们的投诚,也解决了兵力不足甚至粮草的问题。 湘西之地固然地广人稀,但是胜在地盘大,这块肉的价值,比起龙在天许诺割让给青城派的夷陵要大多了。何况掌控此地,还能随时威胁神霄道的统治腹心地带——武陵、长沙一线! 连环算计,滴水不漏,龙傲天的一切判断和选择,全部在王剑笙的预料之中。 气急败坏的龙傲天现在才知道,自己比起军神级别的强者有多少差距。 …… 青城派总殿,内室。 “我在想,你姑姑会不会怪我。”王剑笙抿了一口茶水,叹息一声。 他对面坐着的是一名十三岁的少年,皮肤白皙,却生得虎头虎脑,眼神精悍。 这少年乃是王剑笙的长子王思政,以一杆紫电神枪为法宝,从小自号“枪王”。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以荆州的地理情况,龙在天根本就救不了。爹爹你不是把福家的族人悄悄救了许多回来么。”小家伙说着,发现自己碗里的乌鸡人参汤不多了,于是把老爹手边的那一碗抢了过来,往自己碗里倒了一半。 王剑笙并不以为忤,只是淡淡地道:“自己需要喝多少汤,自己要知道。汤倒是小事,如果你以后打仗粮草带少了,难道还临时去加?” 王思政只是不以为然地一笑,诺地一声。 王剑笙慈爱地瞧了儿子一眼,心想:多喝点也是好事,长得又高又壮,早早成为他父亲和他姑姑那样的名将罢,现在的青城派,正是缺人才的时候。 “我如果不救一些回来,就实在没办法向你姑姑交代了。”王剑笙道:“你姑姑已经逆流而上回来了,让她立刻去湘西,接过五色备军团的指挥权。松宪秀和道政繁这两个年轻人当然也不错,足以承担招诱一众土司的任务,可惜甚至不是雪斋和尚和顾泰能的对手,更不必说龙傲天本人了。” 心中暗忖父亲王遗风除了从荆州那边给自己收了个义妹之外,几乎未能给自己留下任何足够独当一面的人才,导致自己必须亲自培养,才有现在这种捉襟见肘的局面。反观扬州军秦霸先,给他徒弟马千城留下的班子精悍得教人眼红。 如今福家遭受屠杀,王剑絮心中必然积满了恨火,但她又是冷静的人,不会被仇恨轻易蒙蔽头脑。不能将仇恨投向自己的义兄,她只会竭尽全力与神霄军作战。 “爹爹何不亲自出马?就算不能一举歼灭神霄,也当能予其重创。”王思政道:“眉山城之战后,爹爹似乎变得畏首畏尾了,难道是高处不胜寒,怕打了败仗,折掉过往积累起的赫赫英名?” 王剑笙微微一笑:“别忘了那一战之后,我们的地盘暴涨一倍以上,之前咱们可是连四川都没有占全。如今益州、宁州之地亟待消化,我须得在腹心坐镇,哪能轻易出征前线?” 王思政默然,好一会才道:“爹爹,我什么时候才能上战场?” 王剑笙慢条斯理地道:“等你知道自己每次要喝多少汤的时候。” 然后王思政的小脸变成了猪肝一般的颜色。 第四百一十三章江东猛虎 龙傲天迅速下令,集结大军扑向湘西山区,预备夺回湘西之地。 一万六千战兵和四万民兵被召集起来。 然而王剑絮得到了湘西一众土司的支持,反倒享有了地利,扼守险要与龙傲天对敌。另外,益州五色备当中最精锐的黄备,乃是迅捷凶猛的岩羊骑兵,最适合在山地作战,虽然数量不过四千,战斗力却极为强悍。 这次王剑絮并没有采取长期固守的作战方式,而是果断地发挥山地骑兵优势,居高临下对荆州军进行冲击。 加上土司们的援兵,益州军一方的战兵数量也不满万,仅有荆州一方的三分之二不到。而在中土的战争中,民兵一般起到运输和支援的作用,不会直接参与野战。 但天时地利人和,却尽在王剑絮一方,于是一战之下,龙傲天惨败,全军崩溃,抛下大量物资撤退。 其实损失并不大,龙傲天在撤退方面有两把刷子,因此也就阵亡了一千战兵和五千多民兵而已,对于庞大的荆州军根本不算伤筋动骨。 当然还有个原因是湘西土司们忙着争抢战利品,对于追击没什么兴趣。 但有个大问题就是,留守花仓城的守将因为惊骇莫名,结果在大军崩溃之后,也弃城而逃。于是王剑絮追击之余,顺便攻进了花仓城,把里面剩下的大量粮草搬走了一些,搬不走的给一把火烧了个精光,然后才撤回湘西山区。 因为龙傲天刚刚成为神霄道道主,便遭此惨败,在花仓城内积聚数十年的粮草物资也被付之一炬,因此荆州顷刻人心动摇,将领们和豪族纷纷失望。许多人建议龙傲天干脆把湘西割让给益州军,承认既成事实,以此求和。 龙傲天只能敷衍住他们,然后在背地里暴跳如雷。 但现在的情况,的确不可能再组织起一支大军,试图收复湘西了。然而如果真的就此服软的话。龙傲天将成为神霄道历史上的罪人,在家臣面前也抬不起头来。 龙傲天手掌颤抖着,啪地一声,手中的白玉酒杯被捏成粉碎,酒液喷溅而起,冲了他一脸,他却顾不上擦拭。 他理解了四哥龙在天向青城派求援时的心情。 看着对面的顾惜朝,从牙缝里,龙傲天飙出了一句话。 “去找扬州军马千城。” 见顾惜朝面现犹疑之色。龙傲天又道:“我们不必像老四那样屈辱,毕竟,咱们还有一张最重要的底牌。” …… 京口,北府军本营。 此时已是深夜,但城内城外,仍是一片繁华灯火。城池东面的运河当中,画舫悠游,桨声摇曳。琴歌人语,不绝于耳。令此地有小秦淮之称。 “江东猛虎”马千城在城内一座高塔上羡慕地瞧向那一片烟花之地,露出疲倦的神情。 他今年二十七岁,较龙傲天还小一岁,却已成为北府军主多年,因此也显得成熟许多。容貌说不上英俊,但高鼻鹰目。身高膀粗,也显得十分之威武精悍,两撇浓密粗硬的胡须,更令他有一种格外的粗犷魅力。 “山色水光烟接天,渔翁江上棹芦边。丹青若写得胜景。万里风波一钓船。”马千城极为懒散地吟出一首去年随手涂抹的旧作,然后把一碗烈酒灌进嘴里,任由大量的酒液从嘴角漏出,沿着自己的衣襟流淌。 他目光懒洋洋地扫向面前坐着的两人:“龙傲天找咱们来求援了,都知道了罢。” 脸颊丰隆,肥厚嘴唇,浓密髭须的中年人先点头,他名叫陈子隆,字瑞聪,出身淮阳帮,乃是北府三军师之一。淮阳帮被青州军慕容雪村和马千城的师尊秦霸先联手攻灭,却又因陈瑞聪投奔了马千城,因此得以重建。 另外一个油头粉面的少年也随着点头。 马千城道:“很好,条件你们也都听说了?” 陈瑞聪道:“龙傲天愿意负担我方军费,并娶军主的师妹为正室,以强化双方盟好。” 油头粉面的少年道:“禀军主,在下以为对方开价太低,我们须得漫天要价,让他们就地还钱。” 马千城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道:“岂止是太低,简直是低到没边了。不过呢……” 他忽地大笑起来:“龙傲天要娶我那个到二十五岁还没嫁出去的师妹,岂不是很好么?终于能让她滚蛋了。” “如果十五岁之前算初恋的话,她的初恋情人该有十个以上,然而至今没嫁出去,毕竟她脸蛋也就那样,身材不上不下,然后脾气一塌糊涂,喜欢撒泼,另外还喜欢抠脚……” 陈瑞聪补了一句:“军主您也喜欢抠脚。” “啊……对,不过咱是爷们嘛,而且我没有脚气,她有。”马千城道:“何况她爹被我放逐到荆州,让她过去,正好父女团聚,岂不美哉?” 陈瑞聪和油头粉面的少年互相面面相觑。 军主大人一向是没什么架子的,不过说话莫名其妙的时候他们也只能听着。 “所以我是个嫌麻烦的人,事情就这么定了吧。侍候我师妹可比收拾那头狮子要麻烦。”马千城打了个哈欠,然后猛灌一口酒。 油头粉面的少年终于忍不住道:“军主……未免太过草率。” “哎呀……”马千城不耐烦地摆摆手:“你们还没看明白么?龙傲天的意思是我不帮他搞定这事,他就关门放师傅,把我那师傅给放回来,到时候还得站队,你们两个倒是没什么,那些老臣怎么办?” 陈瑞聪和油头粉面的少年再次面面相觑。 陈瑞聪却是随即也大笑起来。 “看来搞定那头狮子未必有多麻烦,请军主赐令罢。” 马千城微笑着抓过陈瑞聪的手掌,在他手上飞快地写了一大堆字。 陈瑞聪道:“领命!” 而后离席而去。 油头粉面的少年方才问道:“军主……难道那头狮子的计划有致命的破绽?” 这少年名叫高昌信,是风林火山四将中的山将,年纪轻轻,却已极受重用,被马千城看作是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 马千城拍着桌子,大呼道:“照啊!制定这么烂的计划,就该好好呆在家里带孩子,结果给咱添这么多麻烦,真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高昌信忍俊不禁,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什么破绽?” 马千城悠悠道:“因为王剑笙是个伪君子,他全家都是伪君子,所以揍他总是会容易一些的。好了,等陈帮主把事情办得停当,你就知道了,那时候全天下人也都知道了。” 又举起双臂,长吟道:“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白发逛妓院。人活在这世上啊,就是求个安宁,而我呢,在窑子里才能感觉心里舒畅,忘记所有的麻烦。” 他猛地拍着高昌信的肩头:“昌信啊,好久没去逛青楼了,明天晚上陪咱家去一趟!“ 高昌信与马千城对视。 然后两人都默契地大笑起来,笑声直干云霄。 第四百一十四章画舫 画舫之上,风灯照夜,烛影摇红,在水面洒上五光十色的彩晕。 美貌的红倌人轻敲檀板,婉转而歌,飘摇而舞,极尽柔媚。 马千城与高昌信正举酒对饮,桌子上是一张铺展开来的地图。 高昌信犹疑道:“军主,在这种地方谈事,不……不太好罢。” 马千城随手在飘过来的青楼女子腰上抹了一下,惹得她一声娇叫,却看都不看她,随意地对高昌信道:“有什么不太好的,都过了一个月了,大局已定,就当给你小子上课了。” 当初说是次夜便来逛画舫,然而北府军中杂务繁忙,令两人过了整整一月,才得以拨冗过来。 “关键的问题倒在于……”马千城猛灌一口酒,悠悠道:“你每次过来都和红阿姑坐在床边谈天,我在隔壁听得清清楚楚。这次再怂,有你好看的。” 高昌信白皙的脸上骤然发红:“军主……这……我还是童男呢!” 马千城喷出一口酒气,将酒杯猛地砸在桌子上:“都二十岁了,还不破掉,练童子功么?人生求一个率性,就在这里破了你的心障,才做得大事。” 又仰头长歌道:“者边走,那边走,且去寻花柳。者边走,那边走,莫厌金樽酒。” “人生在世啊,贵求一个舒坦自在。昌信你最大的毛病就是太拘束。甭慌,待到你历得多了,该是把自己第一个女人姓甚名谁,长甚模样都给忘了。这窑子里头,贵在一个物我两忘,所以那古时的一代枭雄说得好——何以忘忧,唯有宿娼……” 高昌信被马千城一番话堵得完全没法辩驳。好一会方道:“军主,那王剑笙招诱湘西土司,也是费了不少工夫。为什么陈帮主带着军主的亲笔信一到,他们便如同磕了五石散似地纷纷再次倒戈,还不要命地去断益州军的粮道?” 马千城露出悠然自得神色,以手指蘸酒。在案上写了四个字。 高昌信定睛看时,这四个字是:四公六民。 “四公六民……不是青城王家有名的善政么?”高昌信疑惑道。 过往中央集权之时,税收极轻,往往是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然而其中大有猫腻,一是贪官污吏和地方豪强层层盘剥,二是巧立名目各种加捐,三是无偿徭役劳累百姓。 后来豪强演变成门派和地方豪族,权力分散。这税制反而直观起来。 以青城王家为例,青城派控制下的地域,无论何处都是四成的税率。若是完全赏给家臣的领地,或是附庸门派、豪族的地盘,便由地主自取四成,只需要上缴一小部分,但在战时需承担出兵的义务。若只是交给代官来治理,那么代官只能拿一些做事的报酬。大部分上缴,合起来仍是四成。 同时无偿的徭役也被取消。征募百姓做事,就需要拿出报酬来。收上去的钱物许多时候又通过这种方式返还到百姓手里。 加上乱世之中打仗的需要,税收本来就偏重。青城派王家的四公六民之税,比起别处的五五、六四甚至七三,无疑是要轻许多的。 “所以我说王剑笙是个伪君子,他全家都是伪君子。”马千城不屑地道。 他啐了一口:“这所谓的四公六民。和古时那些沽名钓誉的昏君搞什么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结果钱不够用又去想方设法压榨老百姓有甚么区别?” 高昌信神情凝重道:“请军主赐教。” 马千城道:“别处缴税,都是收的实物,而且是按田地正常的产出计算。若是歉收的话,上头会酌情减免。如果丰收或是因勤劳而增产,多出来的便归百姓所有。” “而青城王家为了图方便,要求征收白银或铜钱,以方便运作。百姓需得将农产品换成银钱再来缴纳,卖出去时必定吃亏,而且越是贫穷荒僻的地方,钱贵物贱,想要如额缴纳就越发艰难。” “四公六民,在王家第一代可能还算得上善政,后来地盘大了,不光是肥沃的平地,更多有山地丘陵,对百姓的残害就体现出来。” “在王剑笙他爹的时代,就已为此事弄得边地百姓屡屡叛乱。之所以王剑笙刚上位就被人围攻,还不是他那个老爹搞得百姓卖儿卖女、流离失所!” 马千城又猛灌一口酒道:“王剑笙如果真是个英雄人物,就该在上台时将以金钱计税改回实物税,然而他忙着抢地盘,该是忘了这事。只管自个的皇图霸业,哪里顾得上万家流亡、千家鬼哭!” 高昌信一凛,道:“原来如此……湘西一众土司投靠青城,为的是对福家的情义。可湘西之地,最为穷荒,甚至连大米都没有,只有些杂粮和土特产,以金钱缴税又谈何容易?他们意识到在王家麾下该遭受多大压迫,根本无法生存之后……” 马千城哈哈长笑起来:“所以咱就说了嘛,揍他总是会容易一些的。” 高昌信默然,这才知道马千城所说的致命破绽在哪里。王剑笙的局滴水不漏,将龙傲天耍得团团转,然而失算的地方却出在制度上。军主能瞬间捕捉到这个破绽并如闪电般采取行动,顷刻便将局势完全扭转,目光之敏锐,决断之凌厉,简直可怕。 马千城又道:“陈帮主虽然名义上是一个人去的,但我其实秘密派了五百铁炮手,以浪人身份潜入湘西群山,和那些湘西土兵一同到处袭击,冷枪冷箭之下,益州兵士根本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毙命,已经被搞得人心惶惶……” “陈帮主本就是擅长煽动亦擅长用兵的人才,加上他一直与我保持联络,让我根据山川形势,提点他作战的关键之处。王剑絮那个除了胸大屁股大之外脑子有些不够用的女人,又能做得甚事?” 高昌信又问道:“王剑笙就没有再派人劝说?” 马千城嗤笑:“有啊,不过有卵用?他许诺说湘西之地可以五年不缴税,以后也可以例外地实物交税。可是那些土司已经被煽动起来,断了他的粮道,杀了他的士兵,怎么可能再相信他的话?何况陈帮主一直与他们共同作战,如果有人心志不坚,陈帮主不会想办法弄死他么?” 他身躯往椅背上一靠,仰头向天,道:“所以说啊,民生是争霸之本,不能玩这些虚的。要是以后咱的接班人是王剑笙那种货色,你把他一刀剁了算了,这个破位置,谁爱坐谁坐,你感兴趣的话,坐了也无所谓。” 高昌信急道:“属下不敢!” “咱们是兄弟,属下你个狗脑袋!”马千城在他头上一个爆栗,怒道。 高昌信揉了揉脑袋,问道:“那接下来趁着青城军陷入泥潭,进不得退不得,让龙傲天快点重整人心,再组织一支大军杀入湘西,把青城派的精锐一网打尽?” 马千城摇头:“不,我要再写一封信,这封信是给王剑笙的。” 高昌信微讶,随即道:“我明白了……如若让龙傲天一口吞下青城的近万精锐,以后又怎么可能将我们放在眼里?” 马千城哈一声,赞赏地道:“孺子可教也!” 他就在画舫上向**索了纸笔,借酒怒书,笔迹潦草,却苍劲奔放,如怒龙猛虎,极尽张扬。 信非常简短。 “弟不用一兵,即令大兄困窘如是,再不退兵,弟即尽发江东子弟,以备大兄观览,承惠,三万人头。” 第四百一十五章乱平 王剑笙望着眼前的信笺,神色如水。 而他的长子王思政却是一副咬牙切齿的神色。 “爹爹……马千城竟敢如此羞辱我们。”王思政道:“不能认输,不然以后全天下都会说,马千城不用一兵一卒,就将青城王家打得抬不起头来。” 王剑笙目光转向他:“那么政儿,你说怎么办?” “增兵。”王思政攥着拳头道:“将主力调入湘西,以大量民兵保障粮道,发益州宁州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壮年男子运送粮草物资。爹爹你亲自出手,定然能将不知道藏在哪个山旮旯里的陈瑞聪抓出来,剁下人头。” “荆州军已经被姑姑打得闻风丧胆,扬州军被慕容雪村和尚清影牵制住,根本不可能大举出兵,马千城不过虚言恫吓而已。虽然双方联手,亦绝不是我们对手。” “若能再取得一场大胜利,整个南方都将是我们的。” 王剑笙悠然道:“想法很美妙。” 王思政怔住:“那么……” 王剑笙叹息一声:“只不过现在益州情况本来就不稳,宁州高原上的千叶世家等新近降伏的势力也有异心。再全面动员的话,如果激起内乱,又该如何是好?” 王思政一阵犹疑,但仍是道:“爹爹,你未免太过畏怯了!以你的用兵手段,以及益州五色备的精锐强悍,真刀真枪较量,龙傲天和马千城又岂是你对手!速战速决,扳回威望,谁又还敢反叛?” 王剑笙摇头:“政儿,你还没看出来,马千城那封信根本不是挑衅。而是提醒我们?” 王思政急道:“可是……如果认输的话,世人都会说,江东猛虎远胜剑南雄狮,对付王剑笙根本不必自己动手。这有损爹爹的一世英名啊!” 王剑笙神情倏然凝重。 “政儿,你须得明白。”王剑笙道:“除非虚名能确定转化为实利,不然真的不重要。” 他扬起头。眼神虚淡,陷入回忆当中。 “当年你的爷爷热衷于虚名,到处扶持代言人,甚至将你的几个姑姑嫁给他们,以此控制。” “他取得了极大的名声和影响力,自以为建立起来的势力网牢不可破。但他介入各势力内斗的结果,却是打倒了软弱的麋鹿,扶植起凶狠的群狼。” “当他去世之后,恶狼们纷纷露出了爪牙。在我们的宿敌——两家节度使号召下对我们发起进攻。爹爹被迫与十倍与己的敌人作战,那一战令爹爹名震天下,可你真以为爹爹战前就有十成的胜算?不,一成也没有。” 他伸出手,摩挲着王思政的头顶:“除非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不然绝不要拿整个青城的命脉去赌。你即将成长为我的继任者,必须要明白这一点。” “失去了湘西之地的民众支持,这一战我们已是败了。如果赌一把。就算赢了,湘西之地亦将被我们杀得十室九空。又能得到什么?” 王思政眼神转向黯然,垂首道:“孩儿明白了。” 王剑笙道:“那么,我亲自率领部队,将你的剑絮姑姑接应回来。” 又太息道:“眉山城之战后,我有些太过自信了。我没能预料到荆州发生内乱,仓促发动计划。自然会有破绽。马千城这次,实在是给为父上了一课。” “此战结束后,立刻全面改革税制,四公六民的税率不变,但允许边地以实物缴纳税款。价值按照益州腹地地带的物价计算。有阻碍推行者,一律严惩。” …… 在湘西之地,王剑絮率领下的益州五色备军团,已经陷入了彻底的苦战。 当地头蛇纷纷倒戈回去之后,失去了在地百姓的支持,益州军就好像盲人骑瞎马一般,被隐藏在深山密林中的土兵袭扰得焦头烂额。 因为缺粮,益州军的军纪恶化,开始抢掠杀戮百姓,但这越发激化了矛盾。 当王剑絮等人即将陷入绝望的深渊时,收到消息,王剑笙下令撤兵,并亲率轻兵过来接应。 于是五色备军团再次士气大振。 龙傲天得到消息,下令追击,但仓促之间无法再次组织大军,只能派出数将先行,进入湘西一带。 王剑絮不愧是一代名将,在这种情况下,仍是杀了个回马枪,将这几位在屠杀福家时格外活跃的荆州军勇将都给取下了首级,讨回一部分福家的血债,方才在王剑笙的亲自接应下,引兵退去。 临走之前,益州军烧毁了湘西之地的几座城塞,将其中的粮草物资全部付之一炬。 龙傲天得到消息,差点暴跳如雷。 绵延数月的花仓之乱,终于拉下帷幕。 二十八岁的龙傲天杀死了几个兄长,成为了神霄之主,然而几个月的战火,也让荆南之地破坏严重,大量城池村庄被焚毁,人民死于战火或四处流离。被益州军一度攻占湘西,依赖扬州军马千城的支援才夺回失地,更是使得龙傲天的人望大跌,需要很一段时间来收拾烂摊子,建立自己的影响力。 对于青城派来说,出兵一场,空耗粮草物资,损兵折将,徒劳无功,也是引得士卒生怨,百姓离心。 只有马千城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让自己名声大噪,更收获了荆州军的感激。 龙傲天心中亮堂,王剑笙之所以能及时撤出泥潭,与马千城脱不了关系。然而事情是马千城帮他摆平的,他也只能忍下这口气。 就在这时,三河剑派送来求援信。 和三河有二十年基本没有战事的神堂再次发兵,进攻襄阳郡,情况不妙。 当年三河剑派掌门李清在攻打神堂的过程中因为部队哗变而横死,神堂堂主苏梦枕便报复性地进攻了三河,但取得一定战果之后即在龙战野的调解之下,被迫与三河和睦,这些年也就发生一些边境小摩擦而已。 但现在苏梦枕敢于再次与三河剑派开战,分明是看准了神霄道现在城头变幻大王旗,内部乱糟糟亟待整顿,短时间内没有力量援救三河。 或许也有龙傲天这个后生晚辈并不被苏梦枕放在眼里的因素。 龙傲天咬咬牙,眉头微微跳动。 但他明白,现在只有希望李忠自求多福了。 第四百一十六章江湖客栈 回到花仓之乱刚刚开始的时间点。 河东郡。 已经是冬尽入春的时节,河东郡一带却下起了反常的大雪,地面上积雪厚达一尺以上,纷纷扬扬的雪花仍在不绝地飘洒而下。 道路之上,被马蹄和车轮碾出错杂的印痕,又被新雪所掩盖。 风雪之中,一面鲜艳的酒旗仍在越发激烈地飘扬。 酒旗上书着四个大字:江湖客栈。 江湖客栈是河东郡有名的客栈,因为只有修为在身者,才允许入内。 当然并不是说不放没修为的人进来,而是若是不知道情况的普通人,进来遭到误伤误杀,店家概不负责,也没人来管。 它位于整个河东郡最混乱最鱼龙混杂的三不管地带,秘密交易、情报买卖、江湖仇杀甚至当众行恶均多发于此,后边除了客舍之外,还有装饰豪华的妓院和赌场,以供客人销金之用。 但一楼的酒场却显得极为简单,没有歌台,楼板上也没有华丽的装饰,桌椅全部涂得漆黑,看不出什么美感。 不过如果真的在这里打斗厮杀起来,就知道这些桌椅其实坚固无比,并不容易毁坏。若当真打坏了店家的东西,由活着的一方赔偿便是,这也是江湖客栈中不成文的规矩。 呼啸的风雪当中,有两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是身形高大面色蜡黄的汉子,另一个则是个青春少女。 两人揭下身上的斗篷和箬笠,抖落了身上的残雪,也不和掌柜打招呼,便觅了一张边角上的桌子坐了。 但在这一刻,一时间整个客栈都明亮起来。 那少女不过十五六岁,身材娇小。气质柔弱,偏偏就流露出一种绝代的灵秀,令整片空间都受到感染,如化成空山灵雨的胜境一般。 无数双目光登时投注过去。 在江湖客栈,假设不要任何吃食,只是占了座位闲聊。亦需付座位钱的。然而无论是掌柜还是小二竟都看得呆住,不好意思过去讨要,他们阅人无数,此生亦绝未见过这样风华绝代的少 女。 “叔叔,终于暖和些了呢,外头可是冻死了。”少女笑容明艳娇憨,搓着玉手道,在灯光照耀下,她的手掌如能透过光去。 这一声叔叔叫出来。许多少年人登时心中莫名地大松一口气。 黄脸汉子脸上泛着疲病的神色,呵了几口气才道:“在这里休息一阵再上路,很快便要到家了。” 少女叹息一声:“到家了又怎样?爹爹又不在家里。” 她神色突转黯然,瞳子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纯净,纯净得让人心疼:“他又上战场杀人去了,战场就那么好么?” 黄脸汉子笑道:“男人志在功名,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 少女幽幽道:“是啊,你们就爱说什么丰功伟绩。皇图霸业,可我通通不喜欢。听说这些故事。我只看到满地的血……” 黄脸汉子平静道:“其实叔叔也不是很喜欢战场,不过江湖还是不错的。” 少女闻言,却是又轻笑起来:“至少江湖更好玩一些,而且没那么多的血。” 她突然伸出手,捏住黄脸汉子的手掌道:“叔叔,你的手也好冷呢。我帮你搓搓。” 说着,用玉软花润的小手儿在黄脸汉子的手掌上揉弄着,手法极尽温柔,一边还轻轻呵着热气。 登时凝集在他们身上的目光大都泛上了艳羡和嫉妒的神色。 黄脸汉子露出惬意的神色。 少女又道:“这次谢谢叔叔带我出来玩啦,外面的世界真的很精彩哩。” 黄脸汉子道:“那么。阿市,给叔叔唱几支歌儿罢,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少女盈盈一笑,这一瞬的芳华如能让岁月凝滞:“好啊。” 她轻展歌喉,盈盈而讴: “百草竞春华,丽春应最胜。 少须好颜色,多漫枝条剩。 纷纷桃李枝,处处总能移。 如何贵此重,却怕有人知。” 少女声音极柔,婉约如梦,却带着无法言喻的感染力。外边本是大雪漫天,一片深寒,她清歌一曲之下,却好像时令变换,春深碧满的景象浮现众人眼中,更令室内也仿佛和暖起来。 少女的眼神凝静,表情随着歌声悠悠流转,完全沉浸于自己的世界当中,却将那一片世界发散到整片空间。 黄脸汉子亦跟着她的乐声,悠悠打着节拍相和。 她又唱道: “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 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 朝登凉台上,夕宿兰池里。 乘月采芙蓉,夜夜得莲子。 仰头看桐树,桐花特可怜。 愿天无霜雪,梧子结千年。 渊冰厚三尺,素雪复千里。 我心如松柏,君情复何似。” 少女年纪幼小,其实不懂男女之事,对面是她的叔父,歌中之意自然亦不是对着黄脸汉子。但一曲唱出,如思如慕,似醉似怨的歌吟,却令众人纷纷为之心旌动摇,完全为这妙歌气氛所沉醉,带入曲中的意境当中,随着春夏秋冬四时变换。 就在这时,一个不谐的声音却倏然响起。 “好,小妞儿唱得甚妙。可惜文绉绉地,听着不痛快。待唱一首十八摸如何?” 站起来的是一个身穿黑衣的青年公子,看起来二十六七岁,容貌还算俊秀,但脸上透发出一股浮薄的气质,显出他不学无术。 少女呆了呆,疑惑道:“十八摸……是甚么?” 黄脸汉子却是瞧着黑衣公子,淡淡道:“我侄女可不是卖唱的。” 黑衣公子却是怪笑起来:“是不是不重要嘛。唱得好,本公子一次便赏给你们连城拱璧一般的好处,这还不够?” 酒场当中,已是有人低低议论起来。 “那是仙剑门的公子詹一凡。” “仙剑门本来在蜀中,后来被青城派王彦云打败。迁移到河东来,却仍是不小的势力,在这河东之地成为一霸。” 王彦云,乃是剑南雄狮王剑笙的祖父。 “詹一凡天赋甚高,不过二十六岁,便有镇野九重天的修为。行事极为跋扈。据说他还有另一重身份,便是横行并州,采花作恶的花妖,但至今未曾得到证据。” 这时,黑衣公子詹一凡已经自顾自地哼吟起来:“紧打鼓来慢打锣,停锣住鼓听唱歌,诸般闲言也唱歌,听我唱过十八摸。伸手摸姐面边丝,乌云飞了半天边。伸手摸姐脑前边,天庭饱满兮瘾人……” 神情极为下流猥琐。 一时间,少女神色大变,面色泛红道:“这……你……” 詹一凡身后又有数人跟着站起,看起来都是詹一凡的仆从,也跟着起哄。 又有几个浮浪少年起来帮腔,也不知道是不是詹一凡的朋友。 “小妞,唱嘛。”詹一凡陡然磔磔道:“这一带都是本公子家里的地盘。你若不唱的话,该叫你……” 正说着。更多人又霍然立起。 詹一凡本以为这些人该是起来帮他,却见几个少年猛然拔出剑,指着他道:“詹一凡,你家中势大也好,修为高超也好,我们绝不容许你欺辱这位姑娘!这世上终是有公道的。” 詹一凡过往在这江湖客栈强逼女子给他做妾。都没人管他,今次却发现自己转眼间便被人包围,一时讶异,随即明白该是这唱歌的小姑娘实在太美,激起一些热血少年的护花之心。 “哈哈哈哈……你们很好。敢和我詹一凡作对。真的很好!”詹一凡恶狠狠道:“你们不怕我们仙剑门的报复,便……” 话音未落,黄脸汉子霍然站了起来,目光流转,竟看向那些想要见义勇为的人:“多承各位管闲事了。” 此言一出,詹一凡愣住,而后大笑起来:“这就对嘛。你是个知趣的,让你侄女唱,快唱!” 话音未落,他发现和自己起哄的一个少年转瞬间便被人掐住喉关。 “眼睛不干净,挖一只眼睛。” 随着一声惨叫,一颗血染的眼球迸地飞了出来。 又逮住另一个少年:“嘴巴太脏,剪半条舌头。” 这少年后颈被提着,舌头便如同吊死鬼一样吐在外头。黄脸汉子只是隔空咔嚓一声,左手一剪,少年的舌头顷刻被平平整整地割下半条,坠在地上,鲜血狂喷,却没有半点喷在黄脸汉子身上! 詹一凡骤惊,而后冷笑:“还有点斤两,但这样手段,本公子也做得到!” 他刷地一声,祭起七口连环飞剑,运发仙剑门的秘传仙剑术,镇野九重天的威压散发开来,一时间整个客栈大厅里都仿佛被剑煞所充斥,令人魄动心惊。 每一口飞剑上都浮现出摇头摆尾的凶龙,七龙并行如北斗,封困十方,有杀灭一切的气势。 “是么。” 黄脸汉子此时脸上已经完全褪去疲病之态,只见他看上去三十出头的模样,短发根根如针似戟,眼神精芒凝实逼人,刀削般的面庞既显得成熟干练,又充斥着爆炸般的力量气息,令他显得凛凛有如天神! 詹一凡一往无前的飞剑竟然凌空凝滞住,如同冰冻了一般动弹不得,任由詹一凡催动真元,无法前进一毫! “你眼里的想法,我看得清楚。是打算等我们离开客栈之后带人袭击,一举劫走我侄女,就这一点,你便该死。” 詹一凡心头生寒,愕然道:“读心术……不对,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读心术?” 黄脸汉子衣衫无风自动:“自然是没有,但我白军浪平生所杀淫贼没有上千也有三五百,淫贼想什么是一眼便能看明白的。” 听到这个名字,詹一凡终于心头大震。 白军浪……张丹枫之后的天下第一游侠,白军浪! 此人杀性极重,果于惩治凶恶,有自己的一套裁决标准。敬之者称之为“海虎武神”,畏之者则呼之为“半步天魔”。 但有一点是非常确定的,在白军浪面前行凶作恶的人,至今还没有一个活在这个世上的! 詹一凡终于想要逃走。 而白军浪说话之间,已是大袖一挥。 连环七口飞剑,在空中崩地一声,炸成粉碎,却不是成为碎片,而是破碎成了最微小的金属粉末,洒了一地。 詹一凡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头颅便从身躯上滚了下来,却是一起从客栈门口飞了出去,落在门外雪地上,方才喷出鲜血,将雪地染成灿烂的殷红! 镇野九重天的高手,仙剑门世子,竟被这黄脸汉子一击毙命! 自称白军浪的黄脸汉子眼神如刀,扫向那群跟着起哄的。 那几人吓得屁滚尿流,急忙求饶。 黄脸汉子嗅着空气中的难闻气味,露出烦恶神色,大袖一挥,这些人全部被扫了出去,连着空气中的屎尿气味,却未曾撼动客栈中的任何桌椅什物。 他脸色沉静如渊:“助恶之徒,亦不能放过。” 黄脸汉子飘身出去,问都不问,便准确地分辨出哪几个是詹一凡的狗腿子,大袖连挥,便将这几人打成肉酱。剩下几个纯粹起哄的,或是挖一目,或是削掉鼻子,或是剪掉半根舌头。 白军浪转身回来,向那些想要仗义出手的年轻人悠然一笑,道:“各位有侠义之心,自然是好事。但如果不是因为我这侄女美貌,而是眼见鸡皮鹤首的老妪、歪瓜裂枣一般的丑女、佝偻驼背的穷汉遭人欺辱,也会出手,白某人当会感激的。” 众人被他这绝世威势震得心胆皆颤,又闻得此言,一个个臊得满面通红。 绝色少女却是轻叹一声,似乎对这满地鲜血的杀戮场景有些不忍。 而白军浪则是目光悠悠投向另一个角落处的一名俊秀少年。 这少年的神色一直很平静,虽然也瞧着他的侄女,但是神色既无迷醉也无猥亵,反倒像是等着看戏一般。 这让白军浪很是感兴趣。 白军浪招了招手:“小伙子,能否过来一叙?” 第四百一十七章滚滚长江东逝水 吴锋正与几个追随者坐在角落处,饮着好酒,大口啖着老牛肉。 他之所以一直也看着那美貌少女,一是为了看戏,二是莫名地感觉有些亲切,就好像血脉相连的亲人一般。 齐琪微恼地看了吴锋一眼。之前薛洗颜曾让她替自己看着吴锋。 但吴锋仍是离席而起,大马金刀地坐过去。 这时白军浪才向掌柜点了菜。 豆瓣烧黄河鲤鱼、鱼唇烘蛋、回锅酱爆肉、豌豆肚条汤。 都是很精致的小菜,辣椒偏偏放得多了些,与北方人的口味有些不同,倒像是荆益一带的口味。 另外还要了一瓶三十年的绍兴花雕。 绍兴花雕中的上品又叫女儿红,一般只窖藏十八年。但白军浪偏偏要三十年的。 不过这里既然是有名的江湖客栈,这些东西自然都有。 等得菜上来,少女瞧着满桌的麻辣,微有难色,白军浪才又要了一份清淡口味的韭菜鱿鱼须。 “白大侠在蜀中住过吗?”吴锋先问道。 “没有。”白军浪干脆地答道:“纯粹是喜欢又麻又辣的痛快口味。” 又道:“你方才看戏倒是很悠闲。” 吴锋微笑道:“本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为何?”白军浪眼神凝注着吴锋:“之前若只感知我身上气息的话,顶多化龙境界。” 吴锋悠悠道:“在雪地上行走,短时间内还能以真气护住靴子,时间长了脚底必然沾雪。两位脸带倦色,可见走了很远的路,进来时身上的雪却都在肩头背后,脚底却干干净净。又没有马匹和车驾,证明是飞过来的。” 武士须得征天境界,才能飞行起来。 他又续道:“何况以这位姑娘的绝世美貌,行走在外遇到麻烦是必然的。正常情况下就该易容改装,将自己改扮成容貌平平,白姑娘不但丝毫不掩藏容貌。更当众悠然而歌,那么只能说明她身边的人能为她解决任何大麻烦。” 薛洗颜之所以要以苏洗岩的男子身份行走江湖,应当也是因为害怕不测。镇野境界的修为,终究有可能不够用。 “很好。”白军浪笑道:“我就喜欢你这样聪明的少年人。今天我心情不错,你可以让我侄女特意为你唱一曲,只要不是十八摸那种龌龊玩意,世上的曲子她大抵都会唱的。” 听得这话,少女又脸上微红。 厅中众人都投来艳羡目光,亦暗恨自己没这份眼力。 吴锋也丝毫不客气地道:“那在下便请白姑娘歌一首‘滚滚长江东逝水’。” 白军浪道:“这是近些年才出来的词曲。” 吴锋笑道:“新词比起古曲。也不见得逊色。” 白军浪眼神微动,示意少女开唱。 少女清了清嗓子,缓缓起声。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她之前唱的两曲都是柔婉妩媚的词儿,现在骤歌这豪壮之曲。也十分之入情,声调顷刻便提了上去,将慷慨、落寞与放达展现得淋漓尽致。 吴锋凝神听着,待曲尽许久,方才凝视着少女的眼睛,鼓掌道:“唱得真好。” 少女白皙如冰的脸蛋突然间再次轻轻红了。将眼帘垂下,不敢与吴锋对视。 白军浪道:“喜欢这曲子的人,大多并不放达。你该和她父亲一样是功名心极强的性子。” 吴锋昂然道:“不就功名,又如何隐于江湖?一辈子做渔夫樵子,又有谁能知道?不用浪花去淘便销声匿迹了。” 白军浪哈哈大笑:“说得好。敢问小兄弟姓名与去处?” 吴锋也不掩饰,当下道:“吴锋,南下去投军的。” “极好,极好。”白军浪道:“她父亲如今就在军中做事,你此番说不定能见到。” 当下开了酒封,一边大吃大嚼,一边与吴锋对饮。不多时,酒菜皆一空。 用饭完毕之后,白军浪随手往柜台上砸了一锭金子,便带着少女飘然远去,留下满厅凝注着门口的目光。 …… 吴锋等人却是要在客栈中住一宿。 洗漱完毕之后,吴锋正打算将门关了,上床就寝,却嗅到一阵香风,只见一道丽影飘然而入。 齐琪柳眉竖起,恼怒地对吴锋道:“这算怎么回事?你一直盯着那白家的姑娘,还记得你的薛大小姐么?” 吴锋淡淡道:“欣赏美罢了。” 齐琪哼一声道:“你们臭男人都是这样三心二意……” 吴锋却是微笑起来:“你该是不痛快我当初没这样欣赏你罢。” 齐琪骤然哽住,好一会才咬着牙道:“你……不要说得那么直白嘛,很伤人哩。” 吴锋打趣地大笑起来。 齐琪恼火地看他一眼,忽地道:“不过那小姑娘以容貌论,当真不比洗颜逊色。难道……是苏乱瑾?” 她本是信口一说,吴锋却扬起头,大声道:“没错。” 齐琪一惊:“这……我只是随口说的。姓氏都不同啊……” 吴锋道:“因为白军浪就是苏梦枕堂弟苏有光的另一重身份,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 这自然是吴锋父亲告诉他的。 神堂第一高手,并非堂主苏梦枕,而是苏梦枕的堂弟苏有光。 二十年前,苏有光才十几岁,便曾接下李清一招“天迥云垂野,江空雪覆沙”而不死,因此成名。 苏有光生性脱略桀骜,嫉恶如仇。但他身为神堂中响当当的人物,自然不能以本来的身份去行侠仗义,于是才出现了一代游侠白军浪。 能知道这个机密的人,定然是神堂有数的重要人物无疑,可见吴锋的父亲身份非同一般。不过以前吴锋年纪小,所以没想到这茬。 最近几年,白军浪行侠的事迹少了许多,大概是因为西乡之战时,原来的神堂二号人物苏牧被薛衣人杀死,苏有光不得不放下闲云野鹤的一般的生活,回到神堂中枢辅佐兄长。也是在那一战中,苏有光以一双肉掌挡下了薛衣人的“七探蛇盘枪”,一度阻住薛衣人,不然苏梦枕能不能逃回来还很难说。 齐琪急道:“这样说来,你这次去神堂,必定又会见到她。你有了天子峰公主还不够,又打起神堂公主的主意!难道你要那个继承人的位置,就靠这种手段么。” 吴锋平静道:“我不是那种人,你想多了。” 齐琪哼道:“你就是那种人。” “我要真是的话,小妖精你的贞操早没了。”说话间,吴锋带住她纤腰,猛地吻住她檀口,一片香滑。 齐琪娇躯一颤,嘤咛一声,软在吴锋怀里,任由吴锋的舌条在她口中横冲直撞,令她周身都酥颤起来。 被男人亲的滋味,还真与被薛大小姐吻吮有所不同,少了三分温柔,却多了些征服式的霸道。 好一会,吴锋才放开她,眼神清亮:“舒服了吗?别闹了,回自己房里去。” 齐琪却是怔怔看了看他,眼眶一红,突然哭了出来。 “让我做她的影子,真是狡猾……可是谁让人家爱上她的……”她哽咽着道,擦了擦泪,飘身而去。 吴锋暗感小妖精同时喜欢上死兔子与自己,真是古怪的关系。 他躺在床上,睁大眼睛仰望着屋顶。 终于要去神堂了。 苏梦枕已经聚集兵力,计划攻打三河剑派控制下的均阳城。 由于要留力量防备汉中的薛衣人,动员的部队并不算多,苏梦枕发下号召令,希望浪人和游侠们踊跃参军,为神堂效力。 这正是吴锋极好的机会,带着数百战兵加入,当是不小的功劳。 没想到刚刚回来,中原之地便重启兵锋。神堂那一方世界,又该是怎样的呢? 吴锋感觉自己心中隐隐忐忑,却又充满了期待。 第四百一十八章血战均阳 均阳城,处于汉水北岸,襄阳郡的咽喉地带,是三河剑派的重要据点。 来自神堂的两千战兵与一万多民兵,将这座不大的城池围得水泄不通。 未能调动更多兵力,且战兵不足,因为四年前苏梦枕惨败于薛衣人之后,还未恢复元气,并且需要留较多的兵力防备汉中地区的天子峰。 均阳城的守军不多,战兵只有六百,民兵则五倍于此。但城池亦不大,利于防守,而且被经营多年,阵法雄厚,城塞坚固。 神堂的军队三面结寨,看住几座城门,并以战船锁住南面,防备汉水以南的敌军跨江来援。 这本是十分稳妥的战术,然而需要非常长的见效时间。均阳城内的百姓都已经及时撤走,城里只有士兵,粮草物资十分充足。 如果花半年才取下小小一座均阳,苏梦枕当然不能接受。何况花仓之乱持续时间无法预计,一旦乱事平定,神霄道便可能出兵援救三河。 这次虽然是试探性的进攻,也须得一举攻下均阳,令三河剑派胆寒方可。 春日的原野泛着烂漫的绿意,空气中充满了花草的芬芳。本该是一片明媚景象,然而刁斗和号角的声响,使得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这片原野都全无安宁,充满着连天的战气,与刺鼻的血腥。 “进攻!” 击鼓之声高作,民兵们或背负土囊,或推着云梯,如同潮水一般向着城墙冲击而去。 投石机高架,将沉重的石块轰然投上城墙。箭手们也占据了高地,向城内发起一**的抛射。 然而三河剑派的防御阵法之强,乃是出了名的。当石块砸上城墙的时候。虚空之中竟然浮现出一座座漆黑的巨盾,高达数丈,石块砸上盾影,便纷纷粉碎。 城上箭落如雨,巨火弩射出被赤焰包裹的粗箭,在人流之中轰然爆开。惨叫之声不绝,鲜血在芳草中流淌,将青青草地染成刺目的红。 突然间,似乎是承受不住密集的抛石打击,轰地一声,城墙上塌陷了一大块,惶急的叫声在城内响起。 而那个区域的护城河,在昨日就已经被土囊填平。 “快,抢修。抢修!” 神堂军士气大振,如同嗜血的鲨鱼一样,纷纷向着那个方向猛扑过去。 城墙原高九米左右,塌陷的位置却变得只有四五米。当下不少锐卒一跃而上,杀入缺口处。 却见一道寒光闪过,顷刻有数人被拦腰截成两段。 一名衣冠胜雪的中年男子正迎风凌空而立,飞剑悬在半空当中,寒光如雪。 均阳城守将沧澜。四十三岁,李忠的远房表兄。在三河剑派当中以善于守御著称。 城墙缺口处却是发出嘿嘿一声怪笑。 “照啊。沧澜你竟然亲自过来了。只要取下你的人头,破城之功便是我厉天的了。” 说话的是一名充满邪气的青年男子,身穿五色彩衣,目芒幽诡,掌中握着一株九叶金莲。 厉天是人欲道的副掌门。 “师弟,不可掉以轻心。”后边一名身穿月白宝衣的儒雅男子柔声道。他看起来三十多岁,容颜很是俊美。 这是厉天的师兄燕一夕,人欲道之主。 神堂虽然是纯粹的武者门派,却不代表苏梦枕麾下没有修真者效力,有些非常小的修真门派。也会投到神堂的麾下。 人欲道就是其中之一,虽然整个门派统共只有大猫小猫两三只,不过因为修为都不算差,被苏梦枕用为偏将。 这个门派崇尚人之大欲,不过与以前被灭的欢喜教、性灵派不同,主张顺势而为,追求本性,但反对滥淫。 厉天笑道:“无妨,沧澜虽然是征天高手,但我们在这里抢得先手,又有局部的人数优势。我们合力取下他人头,立下此大功。” 话音未落,枪响之声如雨,竟然又有十人被不知何处射来的铁炮打得稀烂! 好像是算计好了一般,石弹、滚油和利箭向着这块缺口处疯狂倾泻下来,几乎不辨敌我。然而神堂一方的士卒无疑损失要大得多。 一时间,墙头上的神堂战士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燕一夕大呼道:“众位不要慌张,转攻为守,在墙头上站稳脚,等待更多我军登城……” 说着祭起一张美人图,分化无数玉人虚影,一片香艳之间,却有三名三河剑派的弓手被撩过,身躯泛红,僵在城内的箭塔上。 美人虚影化作骷髅景象,而那几人亦惨叫一声,顷刻炸开毙命。 这是燕一夕所修的斩情**,显化于外,则化为红粉骷髅之像,杀人无形。 厉天也运发六欲天功,九叶金莲分化成六朵,分作六色,流转如妖梦,分击六名民兵,刹那之间这几人便被吸成了皮包骨头,全身精气皆没,须臾之间魂归幽冥。 沧澜看着燕一夕和厉天,却只是微微一笑。 不知何时,他身旁已出现了两名少年人:一位身穿大红袍,腰间悬着个硕大的酒葫芦,相貌英伟而不乏草莽之气;另一名少年十七八岁模样,面相白净,一袭长衫飘飘,并不英俊,却显得很是斯文。 随即燕一夕陡然发现一盏石灯放出扑天的光焰,灼向自己身后。 那是他的儿子燕霄,今年十五岁。 在一群神堂武士当中,几个修真者实在显得非常扎眼。 燕一夕大惊,急忙收回美人图,迎风大涨,铺展开来,试图保护自己的爱子。 但酒忠次已然长啸一声,酒葫芦发出一声清鸣,红光烁烁,将燕一夕的美人图抵挡住。 石数正笑吟吟地将石灯扑着燕霄的头顶砸下去。 燕霄咬牙,祭起一枚双衡比目玫瑰佩抵挡,玉佩上绽放玫瑰色的流光,掩向石数正的石灯。 这小子虽然只有十五岁,修为竟也不低,铛铛铛地与石数正交击了几个来回。 石数正当下长吟道:“石火光中寄此身。” 他周身气势蓦然暴涨,浩瀚若海,扣指猛弹石灯,登时几点星火绽开,暗藏幽秘之力,晃花了燕霄的眼。 燕霄心神一滞,被光火入体,登时连人带法宝一同自燃起来,片刻之间烧得渣都不剩。 燕一夕修为只是镇野九重天,被酒忠次这征天高手压住,虽然还有几人在一边挺枪协助,燕一夕仍是施展不得。眼见爱子被杀,他不由悲呼起来。 “祭神女炉!”他对师弟厉天扬声道。 厉天点头,猛然将一口宝炉祭起,只见此炉形如神女,拳头大小,晶莹欲滴,射出万道烟霞,气势惊人。 神女炉迸发出一股巨大的封困之力,酒忠次高大身躯顷刻一颤,感觉自己仿佛要被缩小了吸入其中 神女炉是人欲道的镇派之宝,有强绝威势,两名镇野九重天的高手凭此,相当于一个半征天强者。 然而一边却还有沧澜,统共两位征天高手。 沧澜运发飞剑呼啸,驰援酒忠次。 酒忠次亦横勇怒啸一声,酒葫芦喷薄酒花漫天,剑光与酒河激荡处,一道阴阳漩涡如同龙卷一般咆哮开来。 与此同时,铁炮声再响。 神女炉正在全力施展,却被这阴阳漩涡镇压住,形成一个微妙的场域,巧不巧地,正好被一枚枪弹击中关键的一点。 开枪的只是一位修为平平的普通战兵,但射击位置精准之后,便收到四两拨千斤之效,轰地一声,神女炉这上古法宝竟化为废铜爆炸开来! 燕一夕和厉天遭到反噬,各自吐血。 酒忠次运发酒神诀,酒河激荡,将燕一夕斩成两段,酒葫芦又轰然砸下,把厉天也砸成肉饼。 人欲道总共就大猫小猫两三只,于此便灭门了。 一时间,城头上的神堂武士们战意崩溃,纷纷跳城而逃。 沧澜、酒忠次、石数正三人率士卒们杀下城墙追击,枪山如林,刀光似海,杀得血肉纷纷,化成一片猩红色的沼泽。 苏梦枕在高岗上叹息着下令鸣金收兵。 对方该是早发现那里的城墙不坚固,却预先伏下密集火力,便是等城墙垮塌的一刻大杀一轮。这本非高超的谋略,然而战场之上注重随机应变,以分队指挥官的判断为先,苏梦枕并不在那里,也无法判断是不是该攻进去。 损失并不算太大,不过偏将三个,战兵八十人,民兵两百而已,但是对于士气却造成了不小的打击。 三河人善守,的确不是虚言。 第四百一十九章神堂军议 神堂堂主苏梦枕神情凝重,高坐于中军帐内。 他年在四十许,身形高瘦,体格挺峭,丹凤眼飘逸有神,一袭磊落青衫,却偏偏目光闪烁间,有一种绝世霸者一般的气韵。 苏梦枕眼神如电,扫向下方的重臣们。 “本欲速取这小小均阳,未曾想到却折了燕一夕等三将。众位有何良策?”苏梦枕的话语平静,却散发出一种无形的压迫。 下方一片鸦雀无声。 苏梦枕有些失望。 过了一小会,下方众人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但终究是没人敢于站起来。 苏梦枕目光陡然凝注在左首一位华服少年身上。 这少年十六七岁模样,形貌昳丽,犹如美女,透发着温文尔雅的气息。 “灿儿,说罢。想到什么,都说来听听。” 这少年,自然便是苏梦枕的养子苏灿了。 苏灿微微有些迟疑,似乎是在斟酌自己的言辞,好一会才道:“儿臣以为……” 他顿了顿,又道:“除非李忠大举来援,不然不宜增兵,就以现在的兵力攻克均阳最佳。如今岩仓、清洲两殿都心怀叵测,天子峰薛衣人也虎视眈眈,调太多兵力过来,恐后方生变。” 苏梦枕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苏灿又道:“均阳城难以攻克,关键在于城内粮草充足,加上城防坚固,因此城兵如今士气甚高,万众一心,难以找到突破口。如若想要攻克,须得设法扰乱其人心。” 苏梦枕问道:“具体呢?” 苏灿沉吟一阵,道:“虚言恫吓。宣称破城之后鸡犬不留,震慑敌军。放出谣言,称城内有人通敌,扰乱其人心。寻找突破口,伺机放火烧其粮草……如果都能成功实施的话,破城极易了。” 苏梦枕还未发话。不少将领都暗暗点头,有人更是开言道:“苏灿公子说得是。” 苏梦枕哦了一声,悠悠笑起来。 “说得是,是啊。可惜以上办法,可以套用到任何一座城池上头。” 苏灿登时愣住,好一会才道:“父上……” 苏梦枕负起双手站起来,淡淡道:“均阳城内的百姓都已经及时离开,既减少了粮食消耗,也令我们难以安插奸细。施展谣言。敌方城将沧澜善守,又有三河剑派后起之秀酒忠次和石数正协助,防得滴水不漏,放火烧粮又如何可行?至于威胁屠城,在我们拿城池没有一点办法的时候,说这话就是个笑话。” “这些天来,地道攻,土山攻都试过了。全被敌人一一破解。现在我需要的是切合情况的建议,而不是这种万金油。” 苏灿面现羞惭之色:“这。父上……” “既然敌人靠遣走百姓,规避了风险,我们何不驱赶城外的百姓入城,不从则集体屠杀,以此加速城内粮食消耗,并借机混入奸细?” 苏梦枕断然道:“襄阳人以坚韧和果断无情著称。只问军令,不问其他。这种事情,几十年前王彦云攻打三河剑派时就干过,结果他屠杀了数千百姓也没弄进城里半个,反而激得襄阳人同仇敌忾。最后被李毅击退,白白搞坏自己的名声。灿儿你莫非不知道这事?” 他的语气已经有些冷。虽然在军粮不足,迫不得已时,他也曾纵容士卒抢掠杀戮,以保障士气,但这种手段他本身是反感的。而苏灿提出的主意,本身更已经超出了他的底线。 苏梦枕想要的是一个有能力,能解决问题的接班人,而不是空有狠毒,却狠毒不到点子上的。 苏灿秀气的脸上更红了。好一会,他再次开言道:“要不,让叔父过来?” 叔父指的当然是苏有光,也即是一代名侠白军浪,苏梦枕的堂弟,神堂第一高手。 以苏灿想来,依靠苏有光的武力,强行冲城,加上冲车和箭手的辅助,破城并不困难。 苏梦枕长叹一声:“又是听起来不错。” 苏灿又愣住了。 苏梦枕道:“这只是最后的办法。如果是要靠个人的武力强行冲城,不用你叔父,我亲自出手也能解决。问题是然后呢?当年我和李忠的父亲李清交手,现在我甚至不是直接与李清的儿子对敌,只是对付李忠的一个手下,攻打一座小小的均阳,就以神堂之主的身份亲自爬城墙?如此,怎不会让天下人耻笑?” “同样,你叔父是神堂的王牌,只能用在刀刃上。这种小事,如果劳烦他出手的话,说出去并不太好听。” 他转过身去:“大家再想想罢。过几天我再来问你们的看法。” 众人皆惭愧低下头去。 苏梦枕当然不是真的完全没有办法。 只是他这次攻打均阳,也有练兵的目的,更希望培养一下苏灿等人。 没想到他们除了束手无策,便是出一些馊主意。 以前解决一些软柿子的时候,这群小子还是很有办法的。苏梦枕总是点头赞许,然后用他们想出来的办法解决问题,虽然他早想到了更好的办法。 然而现在遇上稍微硬一些的骨头,这些小子便现了原形。 一个沧澜就搞不定,李忠又如何呢?李忠可是有一个十一岁就能独自领兵,被称作天下奇才的神童儿子。 只不过神霄道的内乱必定波及到三河剑派,因此苏梦枕玩了些自己最拿手的小手段,让三河剑派内部也出了些问题,一时半会李忠也要忙于安抚内部,他们父子二人暂时是不容易抽出空来,派出大量兵力解救均阳城。 在这种情况下,苏灿等人的表现,实在让苏梦枕对神堂的未来有些担忧。 自己已经四十多岁,堂弟苏有光也快四十了。不可能关键的事情都由兄弟二人亲力亲为。 何况,堂弟喜欢行侠仗义,并不喜欢行军打仗。 苏梦枕怅然步出帐外,眺望均阳城一带的山川形势,完善着自己心内的计划,以求万无一失。 任何计谋都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也只有足够的观察和调查,才能制定出滴水不漏的谋略。 但苏梦枕的心中仍然希望有人能想出更好的办法。 或者,是在等待一个更好的人? 他向着一望无际的碧空,落寞地摇了摇头。 第四百二十章又见林秀贞 神堂军戒备森严的大营门前出现了一群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人不多,四百而已。 但每一个至少都有着锻骨境界的实力,可以成为战兵而非民兵,这便非常值得注意了。 这自然是吴锋一众了,他们分成许多批来到豫西之后,凭借暗号聚集在一起。 河千影带走了一百人,潜伏下来做一件秘密的事情。剩下的人随着吴锋径直南下到襄阳郡,投军而来。 听吴锋说是带着一大票人来投军的,守门军士不敢怠慢,引着他们进入营中。 但四周哨塔上的弓手们却也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暗中拉好弦对准了他们,这点吴锋也是能发觉的。 这正说明苏梦枕练兵有方,不然,如果吴锋其实是敌人的话,这四百人暴起袭击,可以造成极大的破坏。 吴锋被要求独自上前。 罗廷玉犹疑地看了看他。 吴锋眼神示意罗廷玉不用担心,然后昂首挺胸地走上前去。自己本身就出身神堂支派忘忧谷,实在没什么好怕的。 当看到负责接待之人时,吴锋突然感到人生真是奇妙。 是一个蓝衣圆脸的中年人,坐在一张红漆榆木台后方。 吴锋记性不错,记得他就是神堂长老林秀贞,四年前吴锋在回春谷试炼,曾经与他有过一面之缘。 那次吴锋碰上了身受重伤的林秀贞,并救了林秀贞的命,但林秀贞却想要找吴锋索要宝贵的赤龙草,而且态度恶劣。吴锋不爽之下,又偷袭了林秀贞,把他扔进河里。让他随波逐流,生死由命。 林秀贞一定很想把吴锋碎尸万段。 然而他忘记问吴锋的名字了。 林秀贞用太监一般的尖细声调开言道:“这位小兄弟尊姓大名?” 吴锋虽然穿着粗布衣裳,但身后那批人有好几个都穿得不错。能拉起这样大一支队伍的少年,当然不会简单。 “并州,吴锋。”吴锋淡淡地道:“率一群乡党过来投军,希望见苏堂主一面。” 带领这么多战兵过来。的确值得苏梦枕亲自接见。 林秀贞揉了揉眼睛,他总觉得这少年有些脸熟,却实在想不起来。 已经过了四年,吴锋的样子变化不小。又因为当初林秀贞不知道吴锋的名字,所以虽然心怀仇恨,但对于吴锋的长相也会慢慢淡忘,只记得发生过这么一件事。 林秀贞当下脸上堆着笑:“在下神堂长老林秀贞,得晤吴公子,实在幸会。吴公子有为我神堂尽忠之心。自然是极好的。” “不过……”他脸现犹疑之色:“我们这次进攻襄阳郡,为了吊民伐罪而来,军纪严明,不拿百姓一针一线。故此,军资总是有些缺乏。” 林秀贞伸出手,勾了勾食指,露出极为市侩的表情。 吴锋心中冷笑。 原来林秀贞是想要索贿。 他大声道:“林长老什么意思,吴某人并不明白。” “这个……”林秀贞斟酌着言辞:“吴公子看起来出身并不一般。能拉起这样一支队伍,必当家境殷实?” 吴锋微笑:“也有几千顷薄田。二三十万根桑树。” 林秀贞听说是头肥羊,眼现喜悦之色,道:“咱们神堂当中分配领地,不止看战功,还看捐献……” 他认为这很有道理。 如果是孤身的游侠来投军,他肯定不会敲诈。但吴锋带了这么多人。反而就须得敲一笔。 世上有穷文富武之说。古时就有富家子弟将家产大量捐献,来谋求出身,也留个毁家纾难的好名声;后来立下战功,得到百十倍好处的例子。 林秀贞觉得,自己并不是索贿。而是与对方做一桩很公平的交易。如果做成了,那么自己从中捞一票也理所应当。 吴锋眯起了眼睛。 “噢。” “原来林长老是想要索贿啊。” 他大声说道,而后从怀里摸出一锭大银,用崩岩掌力捏成一根银棍,掐下不多不少一钱银子,扔到林秀贞面前,装腔作势地道:“喏,这是本人给林长老的见面礼。” 林秀贞霎时间面色铁青。 以他的身份,这点钱不啻于打发叫花子,吴锋分明就是要当众羞辱他。 一边已是有士兵大呼道:“大胆!” 十几个精锐卫兵纷纷拔出长刀,指着吴锋。 一时间,后边的罗廷玉等人也各自变色,有人甚至流下了冷汗。 这可是人家的地盘上,吴锋却行事如此张扬。 吴锋则面色平静如水,全无惧色。他向后摆了摆手,示意追随者们不必恐惧。 他根本没什么好怕的,而且不得已的话,还可以说出父亲的事情。父亲曾告诉过他不少神堂机密,这足以证明他身份非常。 吴锋声气平静:“林秀贞长老索贿不成,恼羞成怒,杀人灭口,导致四百义士浴血,斩杀林秀贞麾下部卒千人,说出去一定很好听。” 他知道林秀贞在神堂绝不算是非常说得上话的人物,比起苏有光差了太远,真要动手,他没这个胆子。 吴锋并不只是一个人,身后还有四百战兵。 林秀贞气得脸上转黄,颤抖起来:“你……” 吴锋耸耸肩:“我不过实话实说而已。” 正在这时,一个威严暗生的声音遥遥传递过来:“怎么回事,这么吵?” 一时间,春天的空气仿佛又被严冬的森寒所覆盖,林秀贞与这边的一群神堂士卒纷纷噤声。 吴锋心中得意。 苏梦枕被惊动了,很好。 他并不害怕苏梦枕认为他无礼,因为他知道苏梦枕本人也是有名的狂士。 自己有老爹的人情牌,而且来的路上还曾经与神堂二号人物苏有光见过一面,很得苏有光看重。 关键在于,自己已经仔细勘察过这一带的形势,对于献计攻破均阳,可谓胸有成竹。 苏梦枕行步如电,飘然行了过来。他脚下实未沾地,离开地面约有两寸,然而看起来和平常行走没有什么不同。 吴锋的目光投注在这神堂一代雄主的脸上。 然后他就呆住了。 怎么可能。 这张清癯隽秀的面庞,他实在太熟悉了,见过无数次,无论是现实中还是梦里。 他几乎要脱口呼出那两个字。 爹爹。 吴锋强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仔细看时,才发现不同。 父亲总是温和慈祥而爱笑的,平易近人,苏梦枕却带着一股自然而然的霸者气质。 但两人无论是五官还是身量,都没有丝毫差异! 即便是影武者,也只是两个形貌相似的人,需要通过化装才能看起来一模一样。 然而如果父亲和苏梦枕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就是这世上真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这时,苏梦枕的目光也落到了吴锋那张俊逸无俦的脸上。 第四百二十一章吴君豪 林秀贞瞧见苏梦枕那徜徉着的眼神,心知不妙。 这种器重的眼神,上次出现还是十一年前。 那位在路边卖茶碗的九岁小姑娘突然冲过来,大声说希望成为苏梦枕的弟子。 对于这种事情,苏梦枕在瞬间就有了决定。 后来姬红颜得到了他的看重,也被证明的确天赋过人,英勇善战。然而这少女勇猛有余,却未曾如苏梦枕希望的那样成为一名智将,却是让苏梦枕有些失望。 在这一刻,林秀贞突然想起来为什么这小子如此脸熟,顷刻恨得咬牙切齿。 他急呼道:“堂主殿下……” 苏梦枕眼神变得柔和,对吴锋道:“你想在神堂做事?” 吴锋这才回过神来,点点头:“我是忘忧谷的幸存者,本来就是神堂的人。” 苏梦枕神色微动,挥手道:“你跟我过来吧。” 吴锋随着他向军营深处行去,留下林秀贞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 从始到终,苏梦枕都没有正眼瞧林秀贞一眼。 中军帐中。 苏梦枕挥退了卫兵和仆役,阔大的帐内只剩下两人相对而立。 而后,苏梦枕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是不是很像你爹?” 吴锋身躯微微一震。 但也是意料之中。 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苏梦枕又开言问道:“你爹在忘忧谷叫什么名字?” 吴锋微微犹疑,而后答道:“吴镝帅。” 苏梦枕愕住,而后哑然失笑。 “是他的风格,不过那些人也不想想,哪个正常人会起这么招摇的名字……” 他叹息一声,眼神游移。似陷入悠远的回忆当中。 “你爹的真名叫吴君豪,是我的师哥。我们从小就长得很像,互为影武者。” 又道:“神堂堂主的位置,是他让给我的。” 吴锋霎时间怔住。 苏梦枕伸出手,摩挲着吴锋的肩头:“孩子,说说你这些年的故事罢。” 吴锋只觉自己眼眶有些酸。这样柔和的目光,实在令自己找到了当年在父亲膝下承欢的感觉。何况,苏梦枕和父亲长得简直是一模一样。 吴锋将这些年的事情简单说出,只是略掉了云海岚的事情,也并未立刻说出苏洗岩便是蝮蛇薛衣人之女薛洗颜。 他凝视着苏梦枕的双目,轻声道:“苏堂主,可以告诉我,爹爹为什么要离开神堂,又为什么会失踪。他的秘密任务究竟是什么吗?” 苏梦枕并不立刻回答,而是道:“锋儿,这些年你做得很好,不愧是师哥的孩子。” 又道:“你爹现在在何处,其实我也不知道。至于他的秘密任务,这是本门的最高机密,当我退位,你成为神堂堂主的那一天。你就可以知道了。” 吴锋如同被一道惊雷击中。 他颤抖着道:“苏堂主,这……” 苏梦枕淡淡道:“以后叫师傅罢。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嫡传弟子了,也是神堂未来的继承人。神堂的基业,本来就是属于你的。” 吴锋压根未曾想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继承人位置,来得如此轻易。 为了这个位置。自己在岩仓殿施展谋略,想要夺取岩仓献给苏梦枕,失败之后又来到草原上招兵买马。 也许实际上只要见到苏梦枕,便能取得这个位置? 不过,正是因为这些事情。吴锋一步步地成长起来。如今他对于自己能够胜任这个位置,有着充足的信心。 倘若是忘忧谷时的那个自己,即便能得到这个位置,也没有能力面对之后神堂众臣的质疑和围攻罢。 吴锋当下凝重点头,道:“锋儿多谢师傅厚爱。无功不受禄,我愿献上取均阳之计,以及进一步攻略三河剑派的计划。” 苏梦枕似是早有预料,击掌道:“好!师傅愿意洗耳恭听。” 听吴锋描述在草原上与李询、云水依、龙傲天的较量,苏梦枕对于吴锋的能力已经没有丝毫的怀疑。至于这些事情的真假,李家世子被捉很多人都知道,龙傲天在草原吃亏回来也是尽人皆知,何况还有吴锋带过来的四百精锐战兵为证。 吴锋清了清嗓子道:“我过来之前,在远处山头上观察了这几天的战斗,发现师傅攻城并没有尽全力,但亦是难以尽全力。” 苏梦枕哦地一声,问道:“何解?” 吴锋道:“厚筑诸寨,壕沟鹿角数重,更暗设绊马索之类,分明是一副要防守而非进攻的架势。师傅担心的是东南方向将夜城的李孝过来驰援。” “将夜城城主李孝是李忠的叔父,在李清时代就极得重用,此人善攻,与善守的均阳城守将沧澜齐名,麾下有一支三千人的骑兵队,其中战兵达六百,这在中原地区非常罕见。” “李孝在三河诸将中有着很高的独立性,如今三河虽然内部不稳,但是无法影响到他。如果在攻城的关键时刻遭受李孝的骑兵冲击,便有可能全线崩溃。” “因此我军攻城之时,一直提防着东南方向,才导致攻城无力。” 吴锋顿了顿,道:“但李孝擅长正兵,却不以智谋见长。如今李忠父子被内患所困,将牵制援救的任务全权委托给李孝。徒儿猜测,师傅的计划是围城打援——假装攻城不利,露出破绽,引诱李孝过来袭击,利用厚实的营寨阻其锐气,设伏一次性将他打残,如此均阳城内必定也人心震动,可以一鼓而下。” 苏梦枕露出讶异神色。 吴锋竟是将他的计划猜了个**不离十。 而吴锋敢于说出来,必定是自己还有更好的办法,不然献策就全无意义了。 苏梦枕拍着吴锋的肩头,大声道:“真是好小子,看来你是有更高超的计策?” 吴锋平静地道:“我丝毫不怀疑李孝会中计,此人有勇无谋。但他麾下那支骑兵队十分骁锐,加上指挥手腕不弱,想要把他就此解决掉很困难。如此的话,虽然拿下均阳,却会逼得整个三河剑派空前团结,就好像李清死后那次。” 苏梦枕叹息道:“我所担心的就是这点,襄阳人团结不内斗当然是鬼话,但关键时刻他们总是很团结。” 李清当年政变囚禁祖父李毅和叔父李咏,掌控三河,却很快就把李咏放了出来,说是要借重李咏的才能做事。 后来李清莫名其妙地被部下兵变杀死,苏梦枕立刻煽动李咏将只有十岁的李忠赶出了襄阳城,然后发兵进攻三河。 结果是在绝境之下,李清的弟弟李孝、李康立刻表态支持李忠,李咏因为勾结神堂,成为众矢之的,很快被驱逐出襄阳城,并且丢失领地,度过数年的流亡日子之后愤懑吐血而亡。 而苏梦枕虽然取得一定战果,却久战兵疲,被抱必死决心的李康依靠地利奇袭,虽然损失不大,但士气沮丧加上军粮不足,被迫撤退。 虽然那一战中苏梦枕将李康一刀砍成重伤,事后不久李康便伤重身亡。但三河剑派却以此吹嘘八百战兵大败苏梦枕十倍于此之众。 实际上苏梦枕当时拿来进攻三河的战兵也就三千,八千只是号称而已。 当苏梦枕整顿士卒,打算再次进攻的时候,李忠已经抱上了龙战野的大腿,以三河成为神霄道附庸为条件,换来了神霄道的调解,令苏梦枕不得不望洋兴叹。 吴锋微笑:“就是当初苏堂主应付李清时所用的计策,我觉得可以再用一次。” “再用一次?”苏梦枕微愕,开始回忆自己当年面对李清的猛攻,做出的布置…… 第四百二十二章战场之外解决问题 吴锋又道:“师傅,对于二十年前的事情,其实我也只通过道听途说,知道大概。还请师傅再详细描述一遍。” 苏梦枕微愣,而后点头。 想起李清这自己一生中所遇上的最强敌手,苏梦枕发出一声感叹:“那个男人实在可怕,他森冷、狠毒、不择手段,却又热血、刚烈、果决,以情义聚集人心,使整个襄阳郡上下为他效死。感情、欲|望、恩义、信诺,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工具而已。” “当年我刚继承神堂堂主之位不久,李清却已经整合三河剑派多年,举兵来伐。” 李清十三岁就软禁了自己的祖父和叔父,控制三河,继位比起苏梦枕早得多。 苏梦枕又道:“李清不喜欢带太多人,只带领了三千百战精锐。他甚至不安排民兵运输粮草,根本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我和你父亲慌忙召集部队,与李清的先头部队接战,结果被他以寡击众所败。因为他根本没有粮道,也无法偷袭他的后路。” “我们讶异他打算怎么办,难道打算完全靠抢掠解决粮食问题。结果又败了几场之后,南阳郡的豪族们纷纷倒戈,给他送去了充足的粮草。我们才知道,在发起进攻之前,他已经暗中进行了一整年的调略工作……当时正是秋收,各家豪族都有大量余粮。” 苏梦枕顿了顿,续道:“于是我让小光诈降,我小时候经常欺负他,我们兄弟俩当时明面上关系并不好。所以我觉得应该能骗过李清。” 小光,指的自然是他的堂弟苏有光,也即一代名侠白军浪。 他叹息一声:“然而在这么多人都倒向李清的时候。他仍然能准确地分辨出诈降和真降,将计就计再次将我们打得大败,损失惨重。小光当时才十七岁,之所以能接下李清一招不死,其实是因为李清忌惮我攻击他后背,没有用全力而已。我们亲自血战之下。才没有全军覆没,带着残部撤退。” 吴锋亦听得心中暗惊,感叹李询的爷爷的确是个可怕的人物,虽然所谓的“如果不英年早逝,三十岁之前能够取得天下”有其吹捧之处,但是李清不愧是一代枭雄。 “在那以后,南阳郡几乎全境沦陷。李清的兵力膨胀到了战兵一万,民兵四万以上……而我们手里只剩下三千战兵和一万民兵,这还包括清洲和岩仓的援军。毕竟大家都不想被李清吃掉。” 苏梦枕扬起头道:“那真是完全的绝境,我们几乎彻底绝望,可是神堂几千年基业,怎能葬送在我手里?于是我们把兵力都撤回三川郡,据守伏牛山到嵩山一线的险要,希望能守住。” “然而群山之中的险隘,仍然在李清的猛攻之下一个个沦陷。” 他神情陡然凝重,说到了关键的地方。 “我做出了最后的努力。让人传出两种不同的谣言。一种是说李清的心腹重臣蓝大先生蓝定吉想要谋反,另一种是李清听信谗言。打算杀害蓝大先生。李清接收了太多降兵,所以安插奸细也比较容易。” “潜伏敌军之中传播谣言的任务,是你父亲负责的。” 吴锋也竖起了耳朵,他想要给苏梦枕献上的计谋,就在这里了。 听到与父亲有关的事情,也让吴锋心中感慨。 “师傅。没错。结果蓝大先生的儿子蓝犁道人竟然中计,发动兵变,一轮乱箭将李清射成了筛子……”吴锋微笑起来:“李清千算万算,没算到自己无比信任的人,突然就发起疯来。” 苏梦枕也笑起来:“竹山教是三河剑派的有力支派。而海河李家只是在三河衰落之后,后来居上,重新整合三河。所以竹山教不服。” “于是李清就把培养的美女死士送给竹山教的教主,并令其服下秘药,结果两人双修之时,男女双双**而死。李清趁机就把自己的侧近蓝犁道人安插到竹山教当教主,这是天大的恩德……而且蓝犁道人兵变之后,立刻被忠于李清的部将们砍成了肉酱,就连我也想不明白他的动机是什么。” 吴锋悠然道:“大概是李清不择手段的亏心事做得太多,在部下的心中种下了猜疑的种子,终于遭报应了吧。不过师傅能看到蓝家也许便是三河的破绽,也很厉害了。” 苏梦枕听到这话,似乎很是受用。 又问道:“你是让我再放一次蓝大先生谋反的谣言?” 吴锋点头:“不错。” 李清临死前握住蓝大先生的手,表示相信他儿子谋反与他无关。后来李清死后三河内乱,蓝大先生从勾结神堂的李咏派出之刺客手下救下少主李忠的性命,又号召李忠的叔父李孝和李康支持李忠,成功挽救了三河剑派,因此比起李清时代还要受重用。 “现在三河剑派分成两党,一党就是蓝大先生为首的家臣党,另一党则是以李孝为首的一门亲族。李忠更加信任蓝大先生,但三河剑派的统治又必须依赖亲族们。” “李孝在兄长死后没有趁机夺位,而是拥护了十岁的侄子,结果现在势力还不如蓝大先生,他一直很不满,多次指责李忠重用杀父仇人的老爹,是养虎为患。” 苏梦枕微微沉吟:“上次这个谣言弄死了李清,这次一定也会让三河剑派核心更加不稳。然而李孝是知大体的人,不会因为这个就放弃援救均阳城。” 吴锋露出满满的自信之色:“只要师傅调整一下攻城计划,就能说服李孝袖手旁观。” 苏梦枕哦了一声:“何解?” 吴锋道:“攻城之道,围三阙一。师傅却四面设围,目的无外是想要吃掉均阳城内的三河精锐,消耗三河剑派的有生力量。但这样不利于集中进攻,还容易激起敌人的强烈反抗。” “沧澜及时让百姓出城,减少了粮食消耗,规避了奸细混入城内的风险,但也导致修补城墙的人手不足,最怕不计伤亡的高强度猛攻。” “如果全力进攻一点,破城之时,敌人必然向东南面逃出城池。李孝就可以趁机吸收败兵,扩大自己的势力,责任则可以推卸到李忠身上,说是因为李忠重用蓝大先生,才被谣言弄得内部不稳,无力援救均阳,于是叔侄两人就会开始狗咬狗,三河剑派内部矛盾将继续扩大。” 苏梦枕道:“这样对于李孝的确有利,但是不吃掉均阳城内的兵力的话,拿下一座空城,对于三河打击并不大。” 吴锋清美微笑:“李孝肯定也是这么认为,所以他一定会中计。” “然而之所以打击不大,是因为天子峰威胁着神堂。如果能解除天子峰的威胁,那么夺取均阳就等于在襄阳郡打开一个致命的突破口!” 苏梦枕耸然动容:“锋儿,你是说,薛衣人那边你有办法?” 吴锋露出诡异神色,附在苏梦枕耳边低低说了几句。 苏梦枕登时长笑起来,声如奔雷,但越发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强绝威势。 他竖起大拇指,赞赏道:“锋儿,真有你的,竟然把薛衣人那厮的宝贝女儿给搞定了。这下不容他不上钩!只要天子峰与神堂结盟,三河剑派便任由我们宰割。” 吴锋微微有些羞赧道:“其实是薛家小姐倒追我的。” 苏梦枕猛地拍着吴锋的肩头:“你小子……” 他长声感叹道:“不能更赞。” 军事是政治的延续,而军事问题可以回到政治上,通过战场之外的手段解决。 吴锋在过来之前,对于如今中原的整体和细节局势,战场周遭的环境,进行了充足的调查和了解,才能想出这样的计策。 而苏灿等人的目光却只局限在战场本身,甚至对于战场本身都研究不够。 普通谋士和顶级智者之间的差距,就体现在这里了。 吴锋道:“破城之后,追杀败兵之时,师傅可以亲自出手,斩杀均阳城主将沧澜。亲自爬城墙不光彩,但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却是不错。至于酒忠次和石数正,毕竟只是年轻人,以后灭了三河,说不定还能收过来用用,建议不必理会。” “沧澜虽然是李忠的远房表兄,却不属于李孝的亲族党,而属于蓝大先生一党。如果他死了,李孝也会幸灾乐祸的。” 他在草原上曾经和两人并肩战斗过,到底不怎么希望他们死于自己的计策。 吴锋又道:“在均阳城落城之前,请师傅不要告诉任何人此计是我所出。” 苏梦枕颔首道:“那是自然。” 又极为激赏地道:“我一直害怕李询超越当年的李清,现在看来,李询哪怕胜过李清十倍,亦不足惧。” 在他眼前,神堂的未来已是一片光明。 第四百二十三章夜袭 依山傍水的神堂军军寨,箭楼林立,刁斗森严。 夜云漫漫,遮住了天上的星月,光亮唯有营寨中的点点灯火。 一片寂静之中,营寨后方的山梁无声无息地出现了几个黑影。 骤闻枪响,几名哨兵在同一瞬间被铁炮轰爆了脑袋,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鲜血混合着涌流而出。 黑影越来越多,而后汇聚成一道激流,从陡峭的山坡上汹涌而下。 “炸营了,炸营了!”狂吼之声登时撕破苍穹。 枕戈而眠的士卒们纷乱地从营寨中起来,拿起武器,脸上浮着疲惫的神色。 一把把的霹雳菩提如同暴雨一样倾泻在人群中,炸开一蓬蓬的光火,神堂士卒们纷纷倒地,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这是霹雳堂生产的有名火器,爆炸伤害极强。 夜袭的三河士卒如同尖劈一般楔入神堂方面的军阵当中。 人数并不多,只有两三百人,但都是战兵强者。 一个妖诡的声音蓦然响起:“哟,你们往哪儿打呢?” 一股红光自营中散开,本来就被打得一片混乱的神堂士卒,有许多人霎时间变得双眼通红,如同地狱中跑出来的恶鬼,一个个乱窜乱冲,自相砍杀起来! 这是初级扰乱战法——混乱。 吴锋听得这个声音,心知这是石数正。 “混乱”这一战法,当年岩仓殿主邓爱侯的父亲邓嵘用过,没想到石数正和邓嵘有着同样的战法。 以石数正的资质,本应有更好的战法才对,大概是因为太过年轻吧,以后应当会更换战法。 然而夜袭之时。发动初级扰乱战法“混乱”,威力也不容低估。 三河军士卒见敌人似乎全无防备,不由大喜,纷纷杀入敌群,如同虎入羊群,乱砍乱杀。 然而石数正心思精细,很快便感觉到了不妙。 这些士卒太弱了。恐怕都是民兵,没有一个是战兵,才让他们杀得如此痛快! 忽然间,几座箭楼之上抛出白色的球体,凌空炸开来,散发出一片流烟。 陷入混乱的神堂士卒们,纷纷眼中转向清澈,从混乱中清醒过来。 这种清心粉可以令被扰乱战法等手段弄得慌乱的士卒迅速恢复神志清醒,但造价极高。不过现在敌军战法的波及范围有限。却是完全用得起。 如果是全军崩溃的局面,无疑就不行了。 周遭的哨楼和营帐间,须臾之间光火大作。与此同时,多处地面轰然陷下,不敌的民兵们纷纷有序地逃入地道当中。 吴锋带着部众们从四面八方杀出,将过来劫营的三河锐卒们团团围住,看向酒忠次和石数正,微笑道:“酒兄。石兄,又见面了。” 酒忠次眼见如今已然深入敌营。叹息一声:“吴公子,你果然是我们三河的大敌。” 吴锋早已注意到均阳城的城墙结合着一条山梁,通过这条弯弯曲曲的山梁,可以绕到神堂军大营的后方。 自从吴锋献计之后,李孝也曾装模作样地来救援一次,但却是与苏梦枕心照不宣地演一场戏。稍作接战便被击退,苏梦枕也不追赶——李孝麾下都是骑兵,本来也追不上嘛。 而均阳城则遭受了神堂军越发狂猛的进攻,摇摇欲坠。 绝境之下,均阳城内的守军必然会想要出城袭击。希望挫动神堂军士气,或是烧毁粮草,使得神堂军失去战意而撤围而去。 吴锋遂又献上计策,以民兵吸收敌方战法的威力,并诱敌深入,自己亲率战兵埋伏四方,伺机重创甚至全歼来袭的敌人。 他更猜到三河一方的夜袭便在这几天之中。 全然不出他所料。 齐麟和妖月空联手,加上数名战兵,一同抵敌住征天高手酒忠次,而石数正则被小妖精齐琪挡住。 吴锋剑荡如电,卷向一名白发老者。 这老者以一柄拂尘为法宝,身穿道袍,看上去颇有些世外的气象。 此人名为李钧,是均阳城原来的城主,后来苏梦枕来袭,才由沧澜率军入城,主持守备。 李钧是李家同族,也是三河剑派的宿将,虽然修为不突出,但德高望重。 吴锋对酒忠次、石数正二人没有杀心,不过李钧既然送上门来,他当然要取下对方的人头,立自己回到总堂后的第一场战功。 “你的脑袋,我要了。”吴锋扬声道。 “小子敢尔!”李钧发怒道。 吴锋懒得再和他说话,一招“星飞天外”,剑芒上闪烁漫天霜星景象,剑气如同星云一般向着李钧笼罩而去。 李钧断喝一声,拂尘上焕发出黑色的光芒,森寒逼人。 他的气质完全变化,清癯的面庞顷刻转作阴森。 深黑色的气息从他全身辐射出来,似无形,又似有质,具备强大的压迫。 这是李钧修炼多年的太阴玄煞,专门瓦解神圣之力,威势强劲。 吴锋手持赤霄剑,剑气炽烈,又修炼阳性的东辰剑典,自身更是天阳体质,本该被李钧所克制。 而且李钧的境界乃是镇野九重天,也在镇野八重天的吴锋之上。 吴锋的剑气如同被恶鬼吞噬,消灭在空间中。他登时感到了一股强大的压迫之力。 但吴锋以神魔一念玄功融合东辰剑典和云笈密谱,阴阳转圜更加得心应手,弹指之间,周身的气息竟然也转作阴冷。 吴锋丹田内的雪种飞速地流转着,将阴寒的气息散发到吴锋周身,改变着他的气质,令本来意态热烈桀骜的吴锋此刻显得眼神如蛇,阴鸷如狼。 如此一来,太阴玄煞对于吴锋的克制顷刻之间便消去,可以全无阻滞地与李钧交战。 避开李钧的锋芒,吴锋暂时退开,却又脚踏征天步法,凌空倒掠回来,一记天犼剑法,如钩攻向李钧后心。 长剑激荡,剑上隐隐发出凶悍的怒吼之声,剑风席卷处,似乎产生上古神兽金毛犼的形象,张牙舞爪,极为精悍。 天犼剑法强调敏捷迅疾,与吴锋如今转向阴性的真气相应,剑芒却无往不摧,撕裂李钧周身缭绕的太阴玄煞。 李钧身上太阴玄煞大放光芒,如同黑色的太阳在燃烧,撕裂虚空而遁。 吴锋将武魂的力量运转到极致,掠空如雷电,追蹑在后,咬住李钧,丝毫不放松,剑势迅疾无比,绝不正面攻杀,专走偏锋,却攻击远多于防御,令李钧应接不暇。 李钧毕竟年迈,三十多回合之后,不由轻轻喘息起来。 吴锋眼中神光陡然暴涨,麒麟骨文的图像浮现眼孔之中,喉关一振,作麒麟啸,其声清越,山鸣谷应,威势绝伦。 李钧久战之下,被吴锋的麒麟啸震得身躯一震,竟然哇地一声吐出血来,全身的太阴玄煞遽然消褪。 吴锋猱身扑上去,一招“大光轮”,真气在长剑中燃烧,光芒闪烁,晃花李钧的心神,剑锋圈转,顷刻将李钧砍成两段,鲜血涌流满地。 “敌将李钧,已经被我讨取!”吴锋大喝道。 第四百二十四章生离死别(第一部完结) 罗廷玉的对手,是一名身着紫色仙甲,看起来非常平凡普通的男子,名为戚征。 姬碧月则与一名身段优美富于活力,好似一头雌豹子的女子对决。这女子叫徐莉,和戚征同为均阳城当中的偏将,法宝是一只紫凤钗。 罗廷玉挺枪直刺戚征,如风似电。 戚征被罗廷玉逼得连连后退,气势却不沮,双眼湛湛好似火炬,祭起一口九层古塔,垂下道道紫气。 紫气喷薄,有一种如能压塌天地的威势。 罗廷玉却是暴吼一声,挺枪迎击。 戚征冷笑一声,紫气暴涨,只听轰地一声,罗廷玉的长枪化为无数条木线,向着四面八方炸开来。 这长枪并非凡品,是用血龙木打造成枪身,赤红如血,暗含龙力,却被戚征一击毁去。 戚征正在心中得意,想要一击杀死罗廷玉,却陡然发现罗廷玉左方凭空凝出一道仿佛要撕破虚空的枪影,杀气冲天,直刺他腰胁而去。 全力催动九层古塔的戚征已经来不及闪避。 刷地一声,枪影刺中戚征要害,将他整个人都撕裂,而后被狂暴的真气搅成肉酱,尸骨无存。 “这一招,名为‘枪之又左’!”斩杀戚征的罗廷玉意态昂扬,眼中却又流露出为自己的宝枪而惋惜的神色。 姬碧月与徐莉也斗到了二十回合上下,姬碧月祭起碧玉月轮,与徐莉的紫凤钗交击,清响铛铛,不绝于耳。 徐莉修为似是略高于姬碧月,对姬碧月保持了压制的态势,法宝光华十分炽盛。 自觉占着上风的徐莉一阵猛攻。想要击杀姬碧月。 却见姬碧月以碧玉月轮挡住徐莉的紫凤钗,足下飞踢,五色电光斜掠而起,顷刻便将徐莉击中。 未曾想到姬碧月隐藏实力,徐莉花容失色,待要惨叫。身躯已经被五色电光剖成两半,颤了颤便顷刻毙命,伤口则电成焦糊,没有丁点鲜血流淌而出。 姬碧月脸露自得之色。 李钧等三将都被杀,酒忠次和石数正知道夜袭完全失败,当下咬牙,急呼道:“撤!” 部分三河士卒竟是一动不动,留下来继续搏杀,来掩护另一部分人撤退。 只见酒忠次和石数正带着百余士卒。翻上山岭而去,根本不看为了他们而死的那部分人。 坚韧、果决、泯不畏死,这便是襄阳人的特质。 姬碧月刚击杀了徐莉,便打算追杀敌军,但就在这时,一道冷箭刷地射来,直接射中她胸膛,登时鲜血淋漓! 她方才杀死徐莉消耗了不少气力。因此竟然疏于防护自身。 吴锋见此,不由变色。过来扶住她道:“没事罢?” 姬碧月捂住伤口,咬着牙道:“奴家不妨事的,小伤而已,休养一两天就又能作战了。” 吴锋以真气感知,发觉的确不是致命伤害,当下松了一口气。道:“这样便好。” 留下断后的三河战兵,很快被杀戮一空。 夜袭的三河锐卒,终究未能全歼,但消灭了过百名战兵,算是不错的成绩。 夜袭失败。又损失了有数的精锐战兵,均阳城的防御越发薄弱,眼见着破城在即。 吴锋正与神堂军士们一同努力攻城,但在某一天,他却收到一个惊心的消息。 姬碧月不行了。 他惊诧地对前来传信的晨曦峰弟子大声道:“怎么回事?她压根不是致命伤……如何会……” 对方脸带悲痛,含泪道:“这些天她处于修炼的关键时候,状态本来就不稳定,她却一定要上战场。受伤之后,运功疗伤时真元发生波动,结果出了问题,不幸入岔……” “大当家,峰主只想见你最后一面……” 吴锋心头咯噔一声。 他扬声道:“明白了,我现在就去见她。” 脚步如飞,吴锋飞快地到了姬碧月所在的帐外,掀帘而入。 姬碧月的两名侍女正在床边看护着她,只见这成熟娇媚的女子,已是面如金纸,气息微弱。 吴锋猛地抱住她,脸现悲戚神色,大声道:“不要死!” 一年的相处,他对于这些部下,不可能不生出感情。 姬碧月艰难地将脑袋靠进他怀里。 “奴家……很高兴哩。” 她红唇颤抖着道。 “抱歉……如果你不跟着我过来的话……”吴锋歉疚地道。 “不……大当家这次的判断没有任何问题,只能说死生有命。奴家活了三十二岁,也算够了,那李询的爷爷李清是叱咤风云的一代枭雄,不也未曾活过三十么?”姬碧月说着,眼中却已经现出泪水:“奴家去后,晨曦峰也只会越发壮大,奴家本无好担心的。” 她声气越低,颊上却浮起浅浅的红:“奴家喜欢权利,也就有许多小心思。可是临死的时候,想起的仍旧是那次被大当家轻薄的情形……真的好幸福。” “收了小妖精吧。” 吴锋愕然。 姬碧月声音已经变得细如蚊鸣,却还是很连续,并未间断:“古人说得好,宁作好汉妾,不做懒汉妻。大当家这样的英雄人物,眼光自然是极高的,但只需要分出一丁点的心意,便能让单方面爱慕自己的女子们幸福……” 吴锋嘴唇翕动,却说不出话来,他心知姬碧月生机转瞬将尽,宽慰也全无意义,艰难地张开口道:“你安心去罢。” 这并不是正面的回答,但姬碧月却露出喜悦的神情,自行合上了双眸,转瞬气绝。 好一会,吴锋方才放下她渐渐冰冷的躯体,喟然对她的两个侍女道:“将峰主的后事操办了罢。晨曦峰的弟子,可以不必参加最后几天的作战了。” 而后缓步走出帐外,未曾回头。 四年多时光,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继承人位置,却也让许多人因追随他而丧生,有些是因为他的判断失误,有些则纯粹是刀剑无眼,人世无常。 姬碧月是对他有好感的女子,这样一个女子的离去,不能不令吴锋心生悲戚怅然之意。 但既然走上了皇图霸业的天下之路,便再不可能回头。不然,他早可以选择留在北极,与云海岚做一对神仙眷侣。 今天的一场死别,为吴锋这次计取均阳的辉煌覆盖上一层阴霾,但吴锋天下布武的道路,亦于此开始。 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男儿,我们的故事也将告一段落。 成为神堂继承人的吴锋,未来的第六天魔王,即将展开他制霸全陆的野望。 (不是结束的结束,和不是开始的开始。 《天下布武录》的完结,将以续作《天下野望录》来延续。《天下野望录》从神堂开始,讲述吴锋踏上大陆巅峰的历程。 大家期待已久的后宫戏码也会在考虑读者意见的前提下,酌情展开。 在《天下布武录》中只是初露端倪的龙虎狮等群雄,将有大篇幅的描写。《天下野望录》的智斗,将要较前作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地步。 李询的戏份和视角也将大幅增加,多视角来展现一个全景的黄金大世。 各位兄弟们看见这段话的时候,《天下野望录》已经上传成功,无论是起点党还是铁吧党,都可以转移阵地了。起点这边可能过一两天才能搜到。 《天下野望录》前期是免费的,如果大家有心力且喜欢这个系列的话,请去起点贡献免费的收藏和推荐票吧,曲墨封需要大家的支持。拜谢。 对于看盗帖的兄弟姐妹们,我想说,同样是看盗帖的话,不如在摆渡铁吧看,这样至少能加一点人气。天下布武录的铁吧讨论不算活跃,希望到了新书,大家可以多支持一些,多多在吧内发剧讨和灌水帖子活跃人气。 接近一年的坚持,一百多万字的连载,无论成绩如何,有大家的陪伴本身就是成就和愉悦。 续作希望同样有大家的同行。) (全书完)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福利小说网—http://www.fltx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