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外传:七夜》全集 作者:裟椤双树 声明: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始·七夜 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巅。 一年前,我在一座叫忘川的城市,开了一家甜品店,店名很怪,叫“不停”。 作为老板娘,我最爱跟一些特别的客人喝茶,这杯叫浮生的茶,是不停的专属特产,碧绿清香,先苦后甜。 在阳光充裕的午后,或者星子遍布的夜晚,我与我的客人对面而坐,看着他们喝下那杯茶,听他们慢慢讲自己的故事,沧海桑田,爱恨情仇,都化在了一杯茶的时间里。 不停甜品店,营业一年之后,暂时歇业。因为,店主有喜。 身旁这个骂骂咧咧的男人,大名敖炽,东海龙族里著名的泼辣货,龙王的嫡亲孙儿。 我们是夫妻,刚结婚,蜜月中。 此刻,阳关炽热,黄沙绵绵的撒哈拉沙漠里,这厮一会抱怨沙子灌进了鞋里,一会抱怨太阳太大,一会又嘀咕我太麻烦,见我不理会他,他就对着咱们身后的蠢骆驼聒噪。前些天,我们刚刚跟斯芬克斯的雕像告别,我到现在还有点怀念红海沿岸某小餐馆里香喷喷的柯夫塔,可现在,我们好像迷路了。 当然,我们不是人类,只要我们愿意,可以立刻到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可我跟敖炽说好了,我们要像普通人类夫妇那样,走遍这个世界,迷路也没什么要紧,可能会有更美的风景。 淡蓝干净的天空下,高高低低的沙丘在我们视线中起伏,阳光把细腻的沙粒变成我最喜欢的颜色,满目的金光闪闪!它们要是真的金山该多好! 除了我们,沿途再无人影,我们根本不知道此刻已经走到撒哈拉的哪个部分,翻过一座沙丘,只有另一座沙丘,敖炽还差点被一只蝎子蛰到,气急败坏的他顺着蝎子跑掉的方向追了过去,说不把那只毒物烤来吃了就对不起天地良心。 这家伙永远这么暴躁,我叹息,跟着他跑了过去。 当我牵着骆驼越过这座最高的沙丘时,我愣了愣,沙丘下那块空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顶极大的帐篷,白色的,像一朵从沙地里开出来的花,账篷外头,拴着六匹骆驼。敖炽也忘了追蝎子的任务,眼睛发光地看着那顶帐篷。 兴许是路过的商旅?我猜。不管怎样,有人就有食物和水,我们走了一整天,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这个帐篷出现得太及时了。 我们朝帐篷走去,还没走到面前,便有一个人拿着水壶,自帐篷里钻出来,深黑色的头巾把他的脸遮去了大半,宽大的黑袍子在风里摇晃,他一见到我们,张口便问:“过路的么?” 说的居然还是中文! “是。”我答。 “快进来坐坐吧!”他突然变得十分兴奋,赶忙朝我们招手。 我一笑:“好的,谢谢了。” 正要往前走,敖炽一把拽住我,狠狠剜了我一眼:“你鼻塞是吧?” 那帐篷,透着一股淡淡的妖气。 “有你收拾不了的妖怪么?”我朝他吐舌头。 “那倒是。”他一挑眉,对这句话很受用。 茫茫沙漠里,没有遇到人,遇到同类也不错。何况,我并没有从帐篷里察觉到任何恶意。 进了帐篷,才发现这里头真是个小天堂,清水美食一应俱全,角落里居然还放着好几盆长势喜人的富贵竹,平添一抹难得的翠绿清凉。 除了引我们进来的黑袍子之外,这里还坐着五个打扮一模一样的家伙,全部都看不清面容,个个把自己深藏在黑色的头巾与袍子之下,有的在看书,有的在玩ipad,还有的拿个计算器不知在算什么。 他们对于我们的到来,并没有什么惊讶,个个都很友好同我们打招呼。 我在心里给他们命名,黑袍一号到六号。 “我们是从东方来这里做生意的。”黑袍一号递了杯水给我们。 “这样的不毛之地,做生意?”敖炽咕噜咕噜喝完水,“别告诉我是来卖富贵竹的。” “不不。”黑袍一号压低声音,“我们是来找七夜城的。” “七夜城?”我从来没听过这样一个地方。 “实不相瞒,这下头,”黑袍一号用脚点了点地,“就是古埃及衣罗女王的七夜城所在。” 我觉得我的历史知识不算薄弱,但确实没听过什么古埃及的衣罗女王。 “我们,就是来和女王做生意。”看书的黑袍二号头也不抬的说,嗓子十分沙哑,“这女王是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凡是讲故事讲得好的人,她必赏赐黄金,若讲得不好,当场杀掉!她在这沙漠里建了一座精巧无比的七夜城,将她所有的黄金储藏在里头,她去世之后,这座七夜城也消失了。但。据传,数千年来,女王的灵魂仍在七夜城中徘徊,等待能让她重新打开七夜城的人。” “重新打开?”敖炽根本不相信这么玄的传说,揶揄道,“难不成你们就是在这儿等女王的灵魂从地下冒出来,把那个什么七夜城抱在怀里跟你们交换富贵竹?” “你别老提富贵竹好不好!”黑袍三号放下ipad,不满的说。“也不怕告诉你们,要让七夜城重现,就得拿七个故事与女王的灵魂做交易,要是这七个故事让她满意,她就会让黄金之城重现地上,那时候,你想不发财都难!” 对于黑袍们的话,我半信半疑,但是他们最后一句话完全戳中了我的死穴——金子!一整座充满金子的城池! “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我们,就不怕我们杀你们灭口,然后独吞金子吗?”我半开玩笑道。 “你以为我们愿意告诉你们吗!”黑袍四号冷冷道,“我们本来有七个人,但第七个家伙因为害怕半途跑路了!根据那传说,每个人只能讲一个故事,我们在这儿等了三天,才等到了你们,明说,我们就是想拉你们入伙,凑够七个故事!” “为什么一定要在这等?”我一笑,你们大可以打个电话叫别的同伙来呀!” “等那些人来,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黑袍五号急了,“每个七年才有一次跟女王做生意的机会,就只在今天,满月之夜!今天晚上起,一连七夜,每夜一个故事,讲完之后,若女王满意,我们就能看到七夜城!” “那如果她老人家不满意呢?”我挠头。 黑袍六号哆嗦着说:“那……我们所有人都会跟她的七夜城一样,从地上消失。” 帐篷里一片沉默。 良久之后,我突然一拍手掌,大笑:“好玩呢!” 所有人都被我吓了一大跳,黑袍一号问:“你不害怕?” “我最喜欢听故事了,以前偶尔也给别人讲故事。不如我们赌一把,看看能不能让女王殿下送出她的黄金城!”我打了个响指,“就这么办了!” 敖炽把我拽到一边,狠狠道:“万一这传说是真的,你被那狗屁女王抓去地下当女奴,我可是不会去救你的!” “我觉得女王可能更喜欢你,瞧你生的如此英俊高挑。”我啧啧坏笑,“放心吧,反正咱们也迷路了,没吃没喝的,前路漫漫,咱们有的是时间,在这里留七天又如何。你怕呀?” “怕个屁呀!你这女人说话真难听!”他松开手,“行,留下来,陪你玩。” 于是,我们莫名其妙成了跟女王做生意的成员之一,决定在这顶帐篷里住下来。 按规矩,我们从今夜开始,每夜每人讲一个故事,我与敖炽到最后,所以第七夜故事由我来讲。什么?为什么不让敖炽讲?这个么,还是别指望他了,他所有的语言天赋早就埋没在啰嗦与吵架之中了。 白昼的时光如流沙般飞快过去,我站在帐篷外四下眺望,发觉这片沙漠的夜晚竟比许多地方都迷人,处处都是与白天不同的幽深诡秘,颇似个披上面纱不露真容的飘渺女子,越是看不清,越想追上去。这天空也非漆黑一片,而是浓艳又沉稳的深蓝,缀上疏密不同的星子,漂亮的让你忍不住伸出手去,仿佛只要远远一碰,就会被拽到最美的梦里…… 此时,帐篷里传出迷人的饭菜香味,有人伸出脑袋大声喊我吃饭,嗯,废话就不多讲了,晚饭,我来了!!! 嫁衣 楔子 这晚饭的丰盛,把我都感动了! 酒足饭饱之后,黑袍一号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坐到帐篷中间,开始讲故事之前,他突然转过头来问我:“你刚结婚是不是?” 我点头。 “穿嫁衣了么?” 我摇头:“我们决定结婚的第二天,就双双跑路了。” “那可惜了。女孩子都应该穿一穿嘛。”他耸耸肩,坐正身子,“各位,我讲的,就是一个跟嫁衣有关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洗耳恭听。”我打了个饱嗝,趴在软乎乎的垫子上,看看这个怪家伙能讲出怎样的故事来。 他清了清嗓子:“在一座城市的博物馆里……” 1 “没有人能穿上这件嫁衣,没有人……” 博物馆办公室的老秦,抚摸着三号展厅最里头那个一尘不染的玻璃展柜,怔怔地看着里头,喃喃自语。 一片鲜艳的石榴红,穿过坚固的玻璃,映在他已近混浊的眼底。 这颜色,水一样婉柔,火一样灿烂。 是一件古时的嫁衣。 上是立领织金绣花罗衫,下为二十四幅褶裥裙,裙摆上整齐镶嵌着无色琉璃制成的精巧圆坠,外罩一件及地素纱衣,娴静地套在楠木制成的衣架上。裙衫上炫目的石榴红,笼上薄纱生出的朦胧,正像那待嫁的少女,羞涩地躲在暗处,热切却又小心地偷看着心上人,珠帘轻摇间,藏了容貌,却藏不住两朵浮于双颊的红云。 实在是极美丽的衣裳,相信任何一个见到它的女子,都有穿上它的甜蜜欲望。 “南宋贵族女子嫁衣,一九七七年出土于望川市北郊二号建筑工地古墓群。” 雪白的说明牌上,黑色的字体简单地描述了它的来历。 它原本该是博物馆里最拿得出手的珍品,却因为说明牌上最末的“此为复制品”五个字,委屈于最犄角的位置多年。 君岫寒拿着鸡毛掸,心不在焉地扫拂着旁边的展柜,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老秦,以及他凝视的目标。 今天,是君岫寒来到博物馆工作的第七天。作为一个普通的办公室人员,她的工作内容并不繁重,整理资料,维护展品,接待访客,不过是日复一日的简单重复。而事实上,作为一个位于小城市郊区的毫不堂皇富丽的博物馆,平日里的访客可说是廖廖无几。这里的居民,似乎少有人对历史有兴趣,宁可坐在茶铺里搓麻将,也不愿掏出几块钱的门票来博物馆缅怀一下过去。馆里最最热闹的时候,莫过于国庆节前后,因为总有老师会带着一队学生来这里丰富课余知识。 由此也不难想象,馆里的收入并不丰裕,如果单靠门票,恐怕总有一日会连清洁剂都买不起。还好有市政府每年拨下来的微薄经费,博物馆才能维持至今。 在君岫寒来到这里之前,她的位置已经换过多人。没有多少年轻人能在这个清苦的地方呆上三个月以上,当初那种为保护祖国灿烂历史而做出贡献的豪迈壮志,终是败在无情的现实脚下。 现在,整个博物馆只有五个工作人员,除了馆长和看大门的,就是办公室里的三个人,连清洁工人都是找的钟点工,为了省钱。而办公室很快就要变成两个人,老秦马上要退休了,这一周将是他为博物馆工作的最后七天。 “秦老师,你文件柜里的资料都清理好了?要我帮忙么?”君岫寒走到老秦旁边,想起那个被他翻找得一塌糊涂的旧文件柜。 被她一问,老秦扶了扶鼻梁上已褪色的眼镜,冲她感激地笑笑:“不用了,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 说罢,他转回头,眼神继续流连于那片石榴红。 比君岫寒早来两个月的谢菲曾私下告诉她,老秦对这件赝品嫁衣有超乎寻常的重视。她曾多次在闭馆后的夜里,见到老秦以相同的姿态呆立在展柜前,喃喃自语。 那种眼神,痴恋的人才有。 每次说到这个,谢菲末了总是一阵嗤笑。 前些天整理档案时,君岫寒记得“婚姻状况”一栏里,老秦填的是“单身”,是一直未婚还是离异,无从知晓,她也毫无兴趣打听别人的隐私。何况,她对老秦一直是感激且敬重的。在她为了找工作而焦头烂额,就快被市侩的房东撵出门的前一天,老秦打来的一通录用电话,救她于水火,当天便提着简单的行李赶到了博物馆。听她尴尬地说完自己目前的窘境,老秦二话不说交给她一把钥匙,说以后你暂时住在办公室吧,小屋里有张行军床,将就一下,等找到房子再搬出去。 在现下这个信任缺乏的年代,君岫寒怯怯地握着银色的钥匙,向老秦慎重地鞠躬道谢,心里,洋溢多日不见的暖意。 有了工作,还有了免费的住地,君岫寒终于松了一口气。 所有该她负责的工作,老秦都细细教她,尽管并不复杂,他还是事无巨细,全部认真得很。不止工作上,见她嗓子不舒服,不顾天气的炎热,特意跑到离这儿很远的药房买来药品,并给她抱来更厚的被子,说夜间馆里阴冷,盖厚点才不至于感冒,知道她经济紧张,还专门找到馆长,把本月的薪水提前支付给了她。 面对这么一个对自己善良细心的长辈和上司,君岫寒是断不会在背后说他半句是非的。 她不想他走,至少不要这么快走。 “秦老师……”君岫寒思忖了片刻,还是鼓起勇气打断了老秦对嫁衣的凝望,有些问题,她想在他离开前,知道答案。 老秦侧过脸,灯光在眼镜上反射,两片白光盖住了他的眼。 “能给我讲讲这件嫁衣的故事么?”她问了最想问的问题。 沉默良久。 “它在等待。” 老秦的嘴角微微上扬,已有了皱纹的脸随即舒展开来,若荒芜的土地开出一朵花。 君岫寒从未见过他有如此表情。 “等待?!”她怔住,“等什么?” 老秦的手掌在玻璃上缓缓移动,掌心的热气在表面上氤出淡淡白雾,转眼即逝。 “幸福。” 一丝如释重负,于短短两个字之间沉浮。 “很闷热,今夜怕有大雨,睡觉的时候一定关好窗户。我走了。” 老秦拿起搁在地上的雨伞,对君岫寒的疑惑视若无睹,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再恋恋不舍地再看那嫁衣一眼。 “把它交给你了。”临走前,他意味深长地望向窗外,“后天,七夕,会下雨么?!” 君岫寒微张着嘴,直到老秦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2 满腹疑问堵在喉间,封印了般讲不出来。 锁好馆门,走在裂纹比比皆是的大理石地面上,君岫寒的脚步回荡在空无一人的展厅里。 掩上办公室的房门,她开始小小的忙碌。 咕嘟咕嘟,暖瓶里的开水小心地注入碗中,方便面的香味在腾腾热气中挥发。 撕开小袋轻轻抖动,酱料沉入水中,晕开一片深褐色,白绿相间的脱水蔬菜漂浮其上,缓缓打着旋儿。 今天这顿晚餐也是老秦提供的。他的柜子里存有半箱康师傅,全部送给了君岫寒。她本来想拒绝,可他说他就要走了,这些方便面是不可能带走的,不吃也浪费了,何况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数分钟后,揭开盖子,搅动着绵软的面条,君岫寒翻开面前蓝色的旧文件夹。 文件夹里,是馆内全部藏品的简要介绍和报刊杂志上的相关报道。据说全是老秦一手整理出来的,昨天他把它交给了君岫寒,说虽然没有什么大用处,没事翻翻也是好的。 君岫寒挑了一撮面条吸进嘴里,嚼着,看故事书般悠闲地翻看着。 馆里能叫得响的东西并不多,偶尔有一两件称得上一级文物的,据这资料的记载,也都及时被上级单位早早“接收”走了。简言之,望川博物馆里藏的,都是不值钱的。君岫寒想到了这里薄弱的保卫措施和馆长无所谓的态度,想必那些专盗文物的贼也嫌这里的油水太少而懒得光顾吧。 每一件藏品的来历老秦都记录得很详细,图片下,是一排排俊秀流畅的钢笔字,赏心悦目。 当碗里只剩下半碗汤时,君岫寒的手指停在了倒数几页的地方。 是那件嫁衣的资料。跟前头不同的,它没有附照片,只有一张封在透明玻璃纸里的小画,淡黄宣纸上是娴熟的工笔彩绘。画中的嫁衣,跟橱窗里的无二,娴静地“站”在一块大青石上,无数嫩绿的草从石缝中探出头,顽皮孩子一样打量着外界。 只是一件衣裳,却美得有了生命,一种远眺时的殷切期待,从画中染到君岫寒心里。 会是老秦画的么?!如果是,她惊讶于他的才华。 关于它的介绍,跟说明牌上的几乎相同,老秦并没有将其详细化。再往后翻,一篇从报纸上剪下题为“千年嫁衣,一朝成灰。巧手工匠,再现原貌。”的报道吸引了她的注意。 放下筷子正要细看,办公室大门冷不丁被人撞开。 “手机手机,我手机是不是丢这儿了?!” 谢菲匆匆跑进来,一把拉开她自己的抽屉,然后松了一口大气。 “幸好扔办公室了。”她拍着胸口,看着存了好几个月的钱才买来的最新款手机,对君岫寒说,“我刚还以为被贼给扒了呢,吓死我了,害得我中途下车赶回来。” “以后注意就好。”君岫寒抽一张纸巾给满头大汗的她,“擦擦吧。” 接过纸巾擦着额头,谢菲的目光落在她正在阅读的内容上,不由得来了兴致,问:“你在看这个啊?!” “你以前看过?”君岫寒不认为这个对待工作得过且过的姑娘会有兴致翻看这么陈旧的资料。 谢菲一跃身坐到君岫寒的办公桌上,摆出前辈的姿态:“这还用看么?!你来得晚,好些事情许姐跟我说过,你不知道。” 许姐是个留着及耳短发的中年妇女,君岫寒来报道的第一天,正是她申请病退的日子,她现在的位置,正是以前许姐坐过的。 “她有说过关于这嫁衣的故事么?”君岫寒问。 “当然。”谢菲点头,旋即狐疑地瞪着她,“怎么,你不会也向老秦那个痴人看齐吧,想成为望川博物馆第二代恋衣癖?” “说正经的!”君岫寒拉下脸,“我真的很好奇。” “好啦好啦,不开玩笑了。”谢菲跳下来,拉过一张椅子坐下,指着那张画,“那个,听说是老秦当年亲手画下的。” 原来,真是老秦的手笔。 “这件嫁衣,本来是该有真品的。”谢菲又抖落出一个极具价值的陈年旧闻,君岫寒迫不及待的模样,让她充满了老师教授学生的自豪,不由绘声绘色地描述开来,“当年,望川市郊的二号工地里发现了古墓群,其中一个墓穴里,出土一具描金漆木棺。后来棺椁被运到当时附属博物馆的研究所,研究人员开棺后,在里头发现了一件艳丽如新的嫁衣,众人惊叹,以为得了一件国宝级的文物。可是,当他们小心翼翼地把嫁衣从棺木里取出时,一件诡异至极又让他们悔恨至极的事发生了。” “出什么事了?”君岫寒情不自禁地挪近了椅子,目不转睛。 “嘿嘿。”谢菲摆足了金牌说书人的架子,自得地一笑,说,“谁也没想到,当那嫁衣刚刚越过棺椁的边缘时,瞬间便在他们手中化成了黑色的灰烬,散落地到处都是,在场的所有人都傻了,然后便为自己的前途万分担心起来。二号工地发现宝贝的事,早流传了出去,上头对这件事也很重视,如今不但没有研究出个一二三来,还眼睁睁让国宝在自己手里莫名化成了灰,谁还会坐得稳睡得安?!第二天,这事就被捅到了上头。文物无故受损,背黑锅的自然是那些参与过此事的工作人员,开除的开除,警告的警告,连报纸都登出了这件并不光彩的事。虽然那些人的确冤枉,但是他们也的确没办法解释嫁衣成灰的原因。最后只给安了个‘年代久远,衣料氧化严重所致’的牵强理由了结了这件事。” “真品毁了,那么难得的一件宝贝……所以博物馆才做了这个复制品来纪念吧……”君岫寒若有所思地点头。 谢菲连连摆手,说:“这复制品,是老秦做的!” 君岫寒的心,咚得一跳。 “老秦是在嫁衣出土后的第二天来到博物馆工作的,虽然他只是个普通工作人员,没有参与到‘嫁衣事件’里去,可这事的前前后后他也知道不少。有一天,他主动向馆里提出,他想做一件跟真品一模一样的复制品,如此难得的古代嫁衣,留个纪念给后人也是好的。馆里同意了。于是,有人看到老秦抱着厚厚一堆石榴红的衣料,钻进了存放真品残灰的研究室,水米不沾,整整三天没有出来。中途有人去查看,隔着反锁的大门,只听到剪刀嚓嚓的声音,还有一股烧焦的糊味。三天后,老秦抱着这件跟真品完全无二的嫁衣走了出来……这才有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复制品!” 听完这席话,君岫寒心里的疑团有了点豁然开朗的意思。 老秦对于嫁衣的偏爱,或许等同于画家之于作品,甚至母亲之于孩子吧…… 人类对于跟自己有关的东西的独有情感,有时候会强烈到旁人无法理解,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地步。 “你既然知道这些,又何必总是背地挖苦老秦。”君岫寒玩笑似地嗔怪着谢菲,“那是他辛苦做出的作品呢。” “那也不用像个花痴一样成天跟一件衣服说话啊,那感觉很吓人的!”谢菲不以为然地站起来,看看时间,然后朝她摆了个再见的姿势,“不早了,再不走就没车回市区了。今天跟你说了这么多,改天你得请我吃饭做酬谢啊!bye!” 谢菲忙忙慌慌装起手机,三步并两步冲了出去。 “别跑那么快,地上滑!” 这个比自己还小两个月的丫头,行事说话总是风火雷电,君岫寒摇头。 谢菲边跑边飞速地摁着手机键,发短信历来是她一大爱好。 到门口,冷不防与一人撞个满怀。 谢菲稳住身子,抬头一瞧:“老秦?!” “哦,是小谢啊。”老秦抖了抖还没折好的雨伞,“这么晚才走啊,外头开始打雨点了。” “没事,我带了伞的。”谢菲从硕大的挎包里掏出折叠伞,边关上包扣边问,“秦老师怎么跑回来了?!” 老秦扶了扶镜框,大门上方的灯光落下来,刚刚映在镜片上。 “有点事,还没做完。” 他的嘴角,泛起少见的笑,像打在玻璃上的雨点,无色而冰凉,转眼流淌无形。 3 真的下雨了,雨点比豆子还大,击在窗户上啪啪作响。 君岫寒关好全部窗户,放下窗帘,在一室闷热里,打开了摆在床前的小电扇。 老秦为自己的准备的被子,在今夜成了多余的累赘,堆在墙角的折椅上。 关了灯,她摸索着躺到铺着凉席的小床上,黑暗中,静静听窗外风雨,还有扇叶转动的声音。 闭上眼,却闭不上心,老秦的脸,鲜红的嫁衣,在她眼前走马灯一样来回飘动,模糊着,清晰着,交替而现。耳边的风雨声,渐渐被扇叶有规律的呼呼声替代,成了一首颇有效的催眠曲。 身下被体温捂到发热的凉席,不知几时变得凉起来,似有寒铁在上头延伸,然后紧紧贴到自己的皮肤上,再慢慢深入血肉骨髓。 有风拂过,裹着草的香味。 无声无息飘入鼻腔,却在瞬时化成浓烈的腥味,刚从身体中喷溅而出的鲜血之味,温热的气氲撒播着死亡的绝望。 轰烈的马蹄声由远而近,践踏着薄薄的耳膜,尘土翻滚的草地在眼前神经质地倾斜不止,厮杀的凶悍在无形中扩张到极致,似要震碎漫天飞云的苍穹。 银光寒人的刀刃从半天中横劈而下,血在空中画出一条完美的弧形,双目圆睁的头颅翻了几个滚儿,留下一条同样完美的抛物线后,落入纷乱的马蹄下。 一双冰冷的眼,在这血迹斑驳的利刃上凝固。 咻! 刀尖赫然矗立而起,直指前方,不容违背的威仪与命令。 天空也变了颜色,隆隆雷声狂涌而至,精亮的闪电撕裂厚重的云层,肃杀之气贯穿天地,戎装而备的兵马从四面八方奔腾而来,混战搏杀,刀枪之间撞出灿烂火花,四溅着,消失着。人,从嘶鸣不止的战马上坠落,烽火跋扈的草原上多出一具又一具姿态各异的尸体,被马蹄踩到骨肉模糊。 一声巨响,炽烈火焰窜天而起,迅速将整个草原连成火海一片,翻腾的火光下,人的怒吼,马的惨叫,渐渐淡去,只剩那柄寒气依然的刀,固执而巍然地指向前方,断无回头之意。 没有感情只有杀戮的眼神,如风飘摇,深黑的战袍在火中燃烧,飞扬,障满了另一双惊恐而悲伤的眼睛…… 一滴晶亮的眼泪,从最柔软的云朵淌下,不知来向的光线温柔地笼罩着它,折射出比星光更炫目的美丽。好奇的目光,被包裹在泪水中的世界吸引,靠近再靠近,像被万花筒吸引的孩子。 似有人往平如镜面的水中扔了个石子,无色的眼泪荡漾开去,化成漫天细雨,洗尽满地血污,还了草原一地干净,还了天空一片清净。 所有跟死亡有关的气息,在这一刻停顿。 微风卷细雨,带来泥土和野草湿润的香,纯净不掺半点杂质。 女人,裹了一身艳丽的红,站在青青磐石上举目眺望。 无际的草原在眼前延伸,灰色天际下一片润润的绿。 细碎的光点,在她的衣衫上忽闪,清脆的叮叮声穿过稀薄的雨帘,单调的景色染上了琉璃般的通透。 看不清她的脸,甚至连身形都只是个模糊的轮廓。然,幸福,守候一个人归来时独有的幸福感,再清晰不过地蔓延上心间,她跳动的心脏,急切的呼吸,一切竟是如此真切。 女人,自己,自己,女人,渐渐重叠在一起…… 轰隆! 一声惊雷炸起。 君岫寒腾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 额际微微发痒,是一行冷汗,缓缓爬过。 好奇怪的梦…… 她轻喘着气,扯起枕巾擦去汗迹。 窗外依旧电闪雷鸣,房间内却充斥着让人不快的闷热,小电扇不知什么时候罢了工,蓝色的扇叶懒洋洋地静止着。 君岫寒下了床,用力摁了摁电扇开关,无效,再摁,扇叶依然不动,她只得沮丧地放弃,重新躺回床上。 向来睡眠很好的她,第一次尝到了失眠的痛苦,辗转反侧间,不仅睡意全无,梦中那些支离破碎的场面反而越来越清楚,过电影般于脑中不断闪现。 也许是错觉,也许是失眠造成的不适,君岫寒突然觉得一阵轻微的刺痛在不经意间潜入心脏,不自觉地抬手捂住了心口。 换了个平躺的姿势,她以为这样会舒服些,可心口上那种被牛毛小针扎个不停的痛,并没有减弱。 难受不已的她再次爬起来,拉亮电灯,打算到外头倒杯水。 唰……唰…… 刚刚走到房门前,君岫寒突然听到外头传来一阵缓缓的翻动纸张的声音。 面前这道用薄木板制成的潦草小门,几乎没有隔音效果。 抬手看了看表,午夜零点三十分。 这个时间,会有谁在办公室?! 透过门缝打量出去,只看到一片漆黑,外头并没有开灯。 谁会在没有光线的办公室里,大半夜地翻书?! 一道闪电掠过,强烈的光映白了君岫寒的脸。 会是贼么?! 可是办公室里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哪个笨贼会光临?! 正在她踌躇着要不要冲出去的时候,翻书声停止了。 君岫寒把耳朵贴在门上又听了一会儿,确认外头的确没有别的动静后,顺手抓过门后的硬把笤帚,深吸了口气,咬牙猛一下拉开了房门。 一片艳丽的石榴红,穿透黑暗,蒙了眼睛。 君岫寒连退几步,一个踉跄坐在了地上。 一直牢牢锁在展柜里的嫁衣,人一样立在门口,空荡荡的群摆,在离地半尺的地方轻轻晃悠。 被一股冷冷的视线牢牢抓住的感觉,不寒而栗,君岫寒惊恐得连尖叫都忘记。 也许一秒,也许一个世纪,时间的概念在君岫寒的脑中彻底混乱。 她不记得门口的不速之客是在什么时候离开,或者消失的,只记得一片薄纱从脸上拂过,酥痒冰凉,随即便见那石榴红在空中妖娆地转身,风一样飘走。 君岫寒捂住嘴,强迫自己镇静下来,然后手脚并用地爬到门外,一把掀亮了外头的吊灯。 除了一直紧闭的大门被推开,尚在吱吱呀呀中摇动外,一切如常。 君岫寒咬着嘴唇快步跑过去,一把关上大门,反锁后又拉过一把椅子紧紧抵住,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走到办公桌前,一屁股坐下,她惊魂未定的目光落在被翻开的蓝色文件夹上,那抹触目惊心的红再次入了眼帘。 记得在睡前,她明明是把文件夹合好收到柜子里的。 君岫寒哆嗦着捧起文件夹,却诧异地发现老秦的画上多了两行小字—— 我心有君,君心有我。 长恨绵绵,誓无绝期。 朱砂色的字体,娟秀非常,然,透出字外的恨意与绝望,排山倒海般扑向君岫寒。胸口的疼,似有加重的迹象。 她又疲累又痛苦地趴倒在办公桌上。 雷雨没有止歇的意思,密集的雨点狠狠击在窗户上,道道电光飞闪而过,昏昏睡去的君岫寒不时咬紧下唇,蹙紧眉头,虚弱的脸庞在闪光中明明灭灭…… 4 “那怎么可能?”老秦捏着软布,轻轻擦拭着裎亮的展柜,“衣裳是不会走路的。小君,你把梦错记成现实了吧?!” 眼圈发黑的君岫寒用力摇头,斩钉截铁地说:“我确定那不是梦境。我甚至还记得薄纱拂过我脸庞的感觉!” 老秦往玻璃上呵了口气,软布抹开白气,越发光可鉴人,里头的嫁衣也更加清晰。 “只是幻觉。你看,嫁衣好好地锁在柜子里,除非有人偷了它穿上,半夜出来装神弄鬼。”他侧过脸,哄孩子一样拍拍君岫寒的头,“但你我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钥匙只有馆长才有,谁都打不开这玻璃柜子。小君,你晚上不要睡太晚,精神不好人容易有幻觉。” “我说了我确定不是幻觉不是梦境,秦老师,我敢起誓,半个字都不假!”君岫寒下意识地捂住胸口,那莫名的疼痛并没有因为那看似荒诞的夜晚的结束而减缓,反有越来越重的趋势,“你不知道当时……当时有多可怕……” 停下手上的动作,老秦叹口气,摇头轻笑:“小姑娘始终是小姑娘,成天就爱胡思乱想。如果你真的住不惯,我跟馆长说说,把馆里特别为我安置的那套小房子让给你住吧。地方不远,离这里最多一站多路。” “给我?!那你呢?”君岫寒知道那个地方,上次跟谢菲出去买水果时,谢菲指给她看过,一间古旧的小平房,也是博物馆唯一能提供的“职工宿舍”,这么多年来一直由老秦住着。 老秦摆手,把抹步放到塑料桶里,说:“我下周就要走了,打算回老家去,用不着那房子了。呵呵,你安心住进去吧。” 君岫寒咬着下嘴唇,半晌,点点头:“好,谢谢了。” 有了昨夜那番经历,她很希望今晚就搬走。 让人颤栗的心虚,理不出头绪的混乱,霸道地占据了她魂魄,冤魂一样不肯离去。一宿难成眠的痛苦,是她以前从不曾体会到的,哪怕山穷水尽到次日无米下锅,她依然能睡得天昏地暗。 那片妖艳的红,她有恐惧,但恐惧之下,又有割不掉的牵挂和熟悉,仿佛自己的心被切了一块放到别处,染色,拉扯,缝成了这件衣裳……多离奇而怪异的感觉…… “呵呵,道什么谢。”老秦一笑,提起塑料桶朝里走,“真要谢我,就帮我把其他柜子擦一擦吧。跟它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有感情哪。以后我是没机会再帮它们‘洗脸’啦。” 君岫寒从老秦的眼底看到一点闪闪的东西。 不知该说什么的她,从塑料桶里捞起另一块布,大步走到另一个展柜前,卖力地擦拭起来。 老秦踱到最爱的嫁衣前,像对一个老朋友般喃喃说道:“后天,又是七夕了。最后一次陪你过……” 看着身躯已微微佝偻的他,如此落寞地站在玻璃柜前跟一件衣裳道别,君岫寒莫名地难过。 也许连她都不能完全理解老秦对这件衣裳的感情,在他眼里,这嫁衣是他的儿女,还是恋人?!老秦的两鬓虽已飞上白霜,可从他刻满岁月痕迹的脸上,并不难看出年轻时的他,应当是个英俊的男人。这样一个儒雅温和又心灵手巧的男人,至今也孤单一人,为其惋惜之余,难免也有疑惑。 “七夕……是个很重要的日子么?”君岫寒走到他身边,视线却刻意避免跟嫁衣对视。 像从很沉的睡眠中被人唤醒,老秦长长吁了口气,微笑:“现在的年轻人只钟意过情人节这些洋玩意儿了,有几个还知道七夕啊……只有像我这样的老骨头,念念不忘。” “我知道啊。”君岫寒接过话头,“牛郎织女终于又能重逢了,多美好的一天。” “他们彼此都坚持着对对方最殷切的期盼,在希望中熬过所有痛苦,所以能收获幸福。”老秦望着君岫寒,笑容渐渐隐去,“假若织女断了期盼,七月七的鹊桥上,还会剩下什么?!空气,或者行尸走肉。” 君岫寒微愕,从花好月圆的七夕忽坠入行尸走肉之类的说词,她愕然于老秦急转直下的形容。 “织女怎么可能断了期盼呢,他们那么相爱。”君岫寒傻笑两声,想让这场闲聊恢复起先的轻松自如。 老秦也笑了,一丝凄凉写在嘴角。 要离开的人,都是这么多愁善感吧。君岫寒唯一能想出的解释就是这个。 一声闷雷从远处传来。 不到六点的天空,又黑如夜晚。 “又要下雨了,这几天天气真的很坏呢。”老秦恢复了常态,走到窗前,“又忘记收衣服了,呵呵,白洗一场。” 君岫寒赶忙说:“要不你先走吧,趁还没下雨。剩下的我来收拾。” “这……好吧,我先走。”老秦没有同她多客气,拍了拍手,正要转身时,又说,“谢菲今天一整天都没见人,也没请假,回头你给她拨个电话问问怎么了。” “嗯,我呆会儿联系她。” 谢菲爱迟到是事实,从君岫寒来这里上班开始,她没有哪天是准点到博物馆的,这样的家伙,偶尔旷工一天也算正常吧。 老秦离开后,君岫寒独自在大厅里忙碌,寂静无声的空间,只偶尔有一两声抹布与玻璃摩擦产生的嘎嘎声。 背对嫁衣的她,背脊上突然爬上一种被注视的感觉。像昨晚一样。 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在回头与否间心惊地犹豫。 她还是回了头。 嫁衣安分地立在展柜里,并没有任何不同。她的眼神,不自觉地被那石榴红粘住了。 良久,想挪开却不能,幻觉般看到它从一件化成了两件,两件化成许多件,在小小的玻璃柜里拥挤,飘飞,扭曲,成了红色的河,在玻璃柜里翻滚。 “啊……” 剧烈的抽痛猝不及防地袭上心脏,君岫寒一把摁住心口,痛苦地蹲下来,牙齿差点咬破下嘴唇。 好痛。不再是小针刺入的程度,像有把刀,狠狠捅入,然后缓慢而仔细地割着柔软的血肉。 几次差点倒地的她,强撑着身体,不断告诉自己,这只是错觉,一种错觉带来的神经性疼痛,并不是真的。 强迫性的自我麻痹进行了许久,疼痛似乎有所减轻,君岫寒喘着粗气,满头大汗,扶着柜子站起来,深一脚浅一脚朝办公室走去。 她很需要一张床好好躺躺,也许休息一下,或者睡上一觉,所有的幻觉性疼痛都会消失。她安慰着自己。 当君岫寒如受伤的猫一样蜷在床铺上时,第一次觉得这小小的房间如此空旷。空到仿若自己被整个世界遗弃,孤独地躺在没有其他生命存在的荒漠戈壁,比疼痛揪心百倍的绝望,潮水般汹涌而上。 冷汗淋漓的君岫寒无法判断,自己是真的病了,还是被昨夜那骇人一幕吓出的后遗症。 紧捂着心口,在床上辗转许久,君岫寒的疼痛感似乎有所减轻。 肉体的片刻舒适,暂时释放了绷紧的神经。 不是病,自己一定不是病。 君岫寒试着坐了起来,思前想后,肯定自己的异常与病无关。 嫁衣,那件有人一般感觉的嫁衣,才是罪魁祸首,肯定是! 可是,自己的想法连自己都觉得荒唐,又如何让别人相信?连老秦都说是自己产生了幻觉。 她沮丧地擦着额上脸上的汗珠,突然间却想起了那本文件夹。 我心有君,君心有我。 长恨绵绵,誓无绝期。 四句话如电光划过,击得她的心也抽搐一下。 对,这四句莫名其妙出现的话,不就是最好的证据么?!老秦该辨识得出这字迹肯定不是自己或者是谢菲的,更该知道自己不会是无聊到开这种玩笑的人。 君岫寒为刚刚忘记向老秦提起这件事而懊悔不已,忙支撑着站起来,跌跌撞撞走出里屋,从抽屉里翻出那本多出神秘字迹的文件夹。 哗哗的翻页声,快速又焦躁,在密闭静谧的环境下犹为刺耳。 证据,她要马上找到可以证明自己所言不虚的证据。 排排方块字依旧整齐,传神的工笔画依然精致美丽,连剪贴下来的旧报纸也老老实实呆在原处,一切都没有变化。 然而,对君岫寒而言,没有变化才是最惊人的变化—— 画中,嫁衣鲜红,草石如故。 只是,那多出来的四句话消失了。 君岫寒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更不相信自己关于那几句话的记忆,只不过是可笑的幻觉。 为什么会这样?! 她无力瘫坐到椅子上,刚刚才缓解过去的疼痛,又从心脏最里头向外扩张。 君岫寒倒抽一口冷气,下意识地弯起了背脊,下巴砰一声磕在桌子上。 她的视线,以最近的距离与那画中嫁衣交为一点。 一股冰凉湿润的气流,从画中跑出,拂动她的刘海。 君岫寒一个激灵,想直起身体,而头部却像被一只大手紧紧摁住,又像被一股从画中穿出的怪力,使劲朝里吸着,根本动弹不得。 气流越来越重,鲜红的影子开始移动。 画中的群摆开始轻舞飘飞,连那青石下的草,也摇曳不止。 小小一幅画,在模糊的视线中放大再放大,大到把她自己,还有整个世界,都装了进去…… 5 叮咚,叮咚。 脆生生的音符在风里跳动。 天际的光线穿过纯白无色的琉璃,流转于飞扬的鲜红裙衫,淡淡的香,浮于四周。 后面,载着露珠的草葱茏若翡翠铺成,一块光滑可鉴人影的青石,安静地享受青草土地的拥抱。 高高低低的坡,把天地相接的线拉成自然壮阔的弯曲。 天地间,仿佛只存这一块净土……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把起初的静谧美好击个粉碎。 “要走便走!”女人珠泪强忍的眸子,在盈盈水光中绝望,“只当……你我从不相识!” 对端,鸦黑残旧的袍子被风卷起,暗红的血渍藏于袍下冷光凛凛的铁甲之上,伤口已经结痂的大手,紧握腰间金线绕柄的长刀。 “君有命,臣从命。此生,你我注定殊途。” 男人没有任何起伏的语调,引来长长的沉默。 “你说,待你从此役凯旋而归,我定要披了嫁衣在此等你。”娟丽惊世的脸庞,净透如飞雪化水,倾国之貌只因他一句话,失色于无边无际的凄凉冷笑,“而今,嫁衣如新,人心不故。呵呵,皇命与我,终究还是我败下阵来……你走罢。” 浓重一声叹息,五光十色的世界,瞬间染成沉郁的灰白。 白底雕花的细瓷瓶从他怀里掏出,在粗糙若砂纸的大手间犹豫捻动。 “你最爱的紫清酿。”红色的瓶塞被拔开,甜而醉人的芬芳教人心迷意乱,他的嗓子开始黯哑,“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你酿的酒。饮罢,你我恩尽情绝。” 纤纤手指停在半空,却只是短暂的一瞬,转眼间已将瓷瓶握入手中,一仰头,无色的液体灌入丹红小口,洁白细致的喉咙,在不断的吞咽中鼓动。 饮下的是酒还是泪,此刻谁能分得清楚。 空空的瓷瓶被倒转过来,一滴不剩。 “你可以走了。”空洞漠然的眼神投射到他的脸上,扣住瓶子的手赫然松开,“你我之间,从此干净如这酒瓶,空无一物。” 瓶子摔在泥地上,没有碎,在骨碌碌的滚动中压弯了无辜的草,停在大青石下。 大手一挥,袍子朝旁撩动,高窈健硕的身影转身朝相反的方向大步而去,呼呼风声下,没留半点不舍,只有一地踏碎人心的脚印。 所有力气在他的背影消失于这片苍苍草原后,化为乌有。 瘫坐到青石上,撑住身体的手掌紧压着冰凉的表面,微微颤抖。 “嫁衣,只为你一人而披。” 凝结纠缠于眼眶多时的泪,终于滴落,在石头上流成一条浅浅的印。 鲜红的群摆,颓然拖在地上,盖了绿草,盖了生机。 “君心有我,我心有君……”浅浅笑声回旋而起,又嘎然而止,“可惜,长恨绵绵,誓无绝期。” 长恨绵绵,誓无绝期。 长恨绵绵,誓无绝期。 八个字如魔咒般冲击着大脑的最深处,幻影颠倒间,恍然见到坐在青石上的女人,痛苦地捂着心口,匍匐在石上,脆弱的指甲紧紧抠在石缝中,随时有断掉的可能。 熟悉的痛觉扯动自己最纤弱的神经,痛的人不光是她,还有自己。红色嫁衣,倾国美人,草原天际,在这声声乎远乎近的咒念声下被剖成七零八落的碎片。唯一残留的记忆,是一张绝美的脸,还有一个决绝而去的背影,以及,心口上完全相同的痛。 君岫寒猛地睁开了眼。 背脊上的汗被从窗口灌入的夜风一吹,冷得寒心。 自己又做梦了吗?! 她惊恐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寻找并确认所有熟悉的场景与物品,深怕是陷入了另一场恶梦。 桌椅书柜,歪摆的电话,挂在门口的抹布,加上在手背上的重重一掐,君岫寒确定自己已从那怪梦里醒来。 心口的疼痛依然,但,似乎没有回到之前不能忍受的程度。她起身关上窗户,再坐回桌前,无处可去的目光愣愣瞪着那张画。 女人的脸,秀美的双手,在画中那空荡荡的嫁衣上渐渐浮现,像有高人提笔正往上精雕细琢一般。 君岫寒用力眨眨眼,哪里又见什么女人脸女人手,嫁衣依然孤单于草石之上,固执地守候。 时间一分分过去,君岫寒了无睡意,从来记不住梦境的她,出人意料记住了梦中女人的模样,尽管只是恍然几眼,可若她真出现在人群之中,必可以一眼将其认出。然,她记住了女人,却记不住那男人。准确说,她根本没看到那男人的容貌,纵是离得那么近,近到可以看到他手掌上的伤口,却依然无法看到他的脸。 为什么呢?! 追究一个莫名其妙的梦,多么荒谬而可笑的举动。君岫寒明知道这点,但依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探究之心。无法解释的混乱,彻底占据了她的身体和思维。 “小君!小君!”和蔼又有些焦急的呼喊在耳边回响。 君岫寒缓缓睁开眼,朦胧中,老秦的脸在面前晃动,旁边还站着个矮矮胖胖的人影。 馆长?! 睡眼惺忪的她忽地坐起来,紧张而局促地看着另外两人,桌上老式闹钟的指针正指向早晨十点。 自己睡着了?!还睡到这么晚?! “小君,你没什么事儿吧?”向来严肃的馆长盯着她苍白如纸的脸,“病了就不要死撑,我可以放你病假。” “馆长我没事啊!”君岫寒站起来,慌乱地摆手,她并不怕休病假,她怕让她休长假,非常时期,她断断不能丢了这份工作。 馆长狐疑地瞅了她半晌,咕哝道:“嘴唇都泛紫了……” “我真的没事!”君岫寒一步跨到馆长面前,拼命把嘴唇抿出一点红润,说,“只是前几天有些感冒,估计是昨夜吃的感冒药,害我睡过了头。馆长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我不是责怪你,只是真有什么不舒服千万不要藏着,闹严重了对大家都不好。”馆长摇着头朝门口走,末了又转回头对老秦说,“老秦,我等会儿要去省里开会,大后天才回来,你留意一下小君,别出什么岔子。还有,谢菲怎么还没来上班?你联系一下她!这丫头越来越无组织无纪律了!” 老秦呵呵一笑,答道:“馆长,你来之前我已经给她打过电话了。她说前天晚上回去的时候扭伤了脚,正在家休养。” 馆长的胖脸由白到红,又由红到白,缚手出门前,忿忿扔下一句:“每次一旷工就撒谎说自己这儿伤了那儿扭了!这次等她回来,不开除她我就把我的王字倒过来写,哼!” 老秦目送着馆长愤然的背影远去,笑道:“谢菲这丫头有麻烦了,馆长不怒则已,一怒惊人。” 如果是平日,馆长诅咒发誓说把他的姓倒过来写,君岫寒一定会偷笑不止,可现在她半点笑不出来。 “你的脸色比昨天更差了呀。”老秦看着她倦怠若死灰的面色,不无担心,“还是去看看医生吧,如果真是感冒没有痊愈。” “我还好……还好……”君岫寒软软地坐回椅子上,颇为懊恼,“上班时间睡觉,但愿馆长不会介意才好。” 老秦走过去倒了杯热水,放到她面前:“不会的。唉,也怪我。今早我来,见你睡得那么沉,不忍心叫醒你,没想到馆长也来了。” 她抱住热腾腾的水杯,干涩的嘴唇刚刚碰到杯沿,马上又停住,一把抓住老秦:“我昨夜做了很奇怪的梦!还有,昨天我说我看到嫁衣活过来的事,还有你给我的那本贴着画的文件夹,那天明明出现了四句很奇怪的话,毛笔写的,什么长恨绵绵誓无绝期,明明有的,可是昨天晚上我再看,字全部没有了!我没有说谎啊!” “小君,你冷静点。”老秦俯下身,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皱起了眉,“你在发烧呢!很烫啊!” 他以为自己因为激动而缺乏条理的语言是胡话?! “我没有病,也没有说胡话!”她蓦地恼了,用力拉下老秦的手,指着门外,“那件嫁衣有问题,一定有问题!你信我!” 老秦无奈,习惯性地扶着眼镜,缓缓道:“那件嫁衣,是我亲手做出来。如果有什么问题,我该比谁都清楚。小君,你病了,不要固执,跟我看医生去。” 君岫寒从恼怒转而愤怒,莫名的悲愤与委屈在身体里兜转许久也找不到出口,最后终于化作她一声从没有过的大吼:“我不去!!!” 或许早已习惯了那个平素礼貌温和的女孩,此时的君岫寒,让老秦微微一怔。 然后是短暂的尴尬与沉默。 “对不起……秦老师。”君岫寒颤动的睫毛遮住泛红的眼睛,嘴唇蠕动着,“我不是有意的……我突然很烦……” “呵呵,我想你需要安静一下。”老秦大度地笑笑,走到自己的座位前,从抽屉里摸出一盒没吃完的感冒药放到君岫寒面前,“我出去工作了,今天你就好好留在这里休息。记得把药吃了,不行的话还是得跟我去医院!” 君岫寒没有再辩驳,轻轻点点头,说:“谢谢……” 窗外,隐隐有一缕夏阳透入,照在她冰冷的脊背上,再渐渐穿入身体,在融化中层层剥离裹住心脏的障碍物,一种有东西即将呼之欲出的急迫感。 她似乎遗忘了什么,而她的身体,她的思绪,正在不受控制地回忆。 在办公室里呆坐了一天,老秦送来的午饭她一口未动。 看着渐浓的夜色,老秦端起冷冰冰的饭盒,担忧地说:“你多少得吃点东西啊。” “我不饿。”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几颗心急的星子已经跃入空中,争先恐后地忽闪着。 “小君……” “秦老师,你先回去吧,我很好,不用担心。只是有点累。”她打断老秦。 不信的人,始终不信,多说无益。她灭了所有想让他人相信自己的念头。 老秦看着她沉寂的侧影,叹息:“好吧。我先回去了,有什么事记得打电话给我!” “再见。”她喃喃。 老秦收拾起自己的东西,走到门口,旋即侧过脸,嘴角有笑意:“七夕见。” 七夕?! 对,明天是七夕,中国的情人节。 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七夕没有任何意义。 七夕……嫁衣…… 不期然地又想起那件令人万般不悦的衣裳。君岫寒凄然一笑,在整个白天都没有发作过的疼痛又在心口肆虐起来。 她痛苦地呻吟着,蜷缩在椅子上的身体颤抖不停。 身体越疼,脑子反而越清醒,昨夜梦中的情景,女人的眼,男人的手,甚至那白瓷瓶上的花纹都历历在目,不似梦境,倒像真事。 老天,自己到底是着了什么魔了?! 君岫寒倒在地上,无助地看着天花板,期盼锥心之痛快些散去,又或者让自己即刻停止呼吸,不要再受这已经受不了的痛楚。 闹钟嘀嗒嘀嗒走动,红色的时针慢慢抵达午夜十二点。 疼痛终于隐退下去,君岫寒却不敢乱动,又躺了一会儿才费力从地上爬了起来。 擦去一脸的汗水,她端起水杯,一口气灌下一杯水。 刺激的凉意从食道扩散至全身,她的精神为之一振。 甩甩头,身体的不适在此时悉数消失,什么疼痛,什么愤怒,什么委屈,全部归于平静。 甚至,她还觉得有点饿了。 人体是多么奇怪的构造物,刚刚还死去活来,此刻疾痛全无。 突然,包里一阵短促的铃音响起。 谁会在这个时候发短信?! 君岫寒的朋友少之又少,从不会有人在这个时候发短信给她。 取过包,掏出手机,她的目光里闪过讶异。 谢菲的名字赫然在目,下头的短信框里,只有八个字—— “长恨绵绵,誓无绝期。” 君岫寒手一抖,手机差点摔在地上。 毫不犹豫地,她马上拨通了谢菲的电话。 通了。 接电话啊!! 君岫寒心头焦急地喊着。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 隐隐的歌声从门外的走道上飘过。 君岫寒心下一惊,她知道谢菲是周杰伦的铁杆粉丝,《千里之外》是这丫头最爱的手机铃声。 她不假思索地跑出了办公室。 取过包,掏出手机,她的目光里闪过讶异。 谢菲的名字赫然在目,下头的短信框里,只有八个字—— “长恨绵绵,誓无绝期。” 君岫寒手一抖,手机差点摔在地上。 毫不犹豫地,她马上拨通了谢菲的电话。 通了。 接电话啊!! 君岫寒心头焦急地喊着。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 隐隐的歌声从门外的走道上飘过。 君岫寒心下一惊,她知道谢菲是周杰伦的铁杆粉丝,《千里之外》是这丫头最爱的手机铃声。 她不假思索地跑出了办公室。 昏黑的走道上,千里之外的铃声一遍又一遍重复,越靠近三号展厅,声音越响亮。 君岫寒举着手机,在幽暗的灯光下偱声疾行,直奔空空的展厅。 最终,她的脚步在嫁衣前止住,顶上吝啬的灯光洒在展柜一侧,细碎的光点纷乱闪烁,里头的红衣在光线的扰乱下,恍惚间有了人的味道,安静地站,安静地看,安静地盼……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 铃声在耳际悠扬高飞。君岫寒挂了电话,目光直直地盯着展柜后头,那块被及地金丝绒布帘遮住的墙壁。 那墙上,镶着一个大大的壁柜,老秦说早些年里头是用来堆放文档的,博物馆装修过后,这壁柜便成了放杂物的地方。 手机铃声,毫无疑问是从壁柜里传出。 “谢菲……”君岫寒发白的嘴唇惶惶嚅嗫,犹豫再三,她抖着双手掀开布帘,拉住暴露出来的,壁柜上冰凉的铁制把手。 咣当! 沉重的开门声震荡了整个大厅。 君岫寒惧疑的目光落在灰尘仆仆的壁柜里,霎时凝固—— 一人多高的宽大空间里,身材娇小的谢菲双臂呈一字型平伸着,像个提线木偶般悬浮在离柜底不满半尺的地方,画着烟熏妆的大眼睛虽然圆睁着,却没有任何神采,混浊无觉地看向前头。她的手机斜躺在壁柜一角,显示屏上的背景灯光尚未熄灭。 君岫寒紧紧捂住了嘴,本能地朝后退去。 忽地,她的脚后跟触到了另一人的脚尖,惊恐之下,还来不及回头,君岫寒只觉后脑上窜过一阵椎心刺痛,似有一根长针破骨而入,左右搅动,生生要将她的头颅搅成碎末。 眼前的一切开始颠倒错乱,君岫寒重重倒在地上,在意识彻底丧失前的刹那,她见到的最后的光景,是那件静立于柜中的嫁衣,悠然穿过厚厚的玻璃,带着猜不透的浅笑,缓缓朝自己飘来…… 衣裳也会笑么?! 君岫寒昏迷前脑中迸出的最后一个问题。 鲜艳的石榴红,轻易侵蚀了全部视线…… 6 土尘和了枯黄的草屑,在空中飞扬四散,罩了整块凸出于草原的山坡。 逆风中,立了两个男人,身上曲领衫一紫一朱,均是幞头官履,革带束腰,微微眯着眼,并举大袖半遮了脸,在这迷眼的坏天气中,费力地盯着山坡下一处不显眼的凹地。 三五个壮力兵丁手举锄头铁铲,紧张地挖着脚下的土,所站之地,已成一方矩形深坑,黑黄相间的泥土在坑边堆如小山,一口黑色的描金漆木棺椁静躺于侧。 “堂堂公主,竟落个葬身荒野的下场。”年纪略少的朱衣人惋惜地叹气,“皇上未免太绝情……” 年长些的紫衣者像是听了什么犯忌讳的大事,忙严声低斥:“小心说话!皇上岂是你我可以随意说论的!仔细你的乌纱性命!” 朱衣人不以为然,道:“仅凭国师一句朝有妖孽,便杀了自己的女儿。公主何罪?不过天赋异禀能预言将来事罢了,我看那妖道更像为祸朝野的祸害!” “你……咳……”紫衣人脸色一白,旋即重重跺了跺脚,将自己压抑已久的情绪用这种方式发泄,末了,摇头叹道,“错就错在她不该说出临安被占,帝君成囚这般犯大忌的话啊。皇上对这女儿本就视为异类,赐她侧殿于这荒野之地已是莫大恩惠。如今战火连天,我军败多胜少,加上国师从旁作梗,皇上自然确信贻害国运的是公主殿下,杀之方能救水火正朝纲啊。小小年纪……可怜哪……” 沉默半晌,朱衣人却发出两声冷笑,道:“九五之尊,处死个公主无可厚非。可是何苦要用这下作手段,偷摸行事?!国之将亡,不因公主,却因昏君!” “此话跟我说了便罢!被旁人听到,你纵有十个头也不够落地!”紫衣者警惕地看看四周后,方才又说道,“公主身藏异禀,皇上眼中视同妖孽,惧多于恨哪!不派那公主最信的人去,只怕事情不成反惹恼公主,多生枝节。” “呵呵,天武将军,我曾以为他是朝中难得的真英雄……”朱衣人放低袖子,拂去脸上的赃物,不屑地甩开,“却没想到终是个无情孬种。亲手喂心爱之人饮下毒酒,大丈夫是假,伪君子是真。” “唉,休再多讲了。”紫衣者拍拍对方的肩头,目光投向渐渐暗淡的天际,“只怪红颜命薄。七夕之夜,孤埋黄土……公主殿下,来生莫再入皇室,投个平常人家去罢。” 愈发如浓墨泼上的天顶,隐约有两颗闪烁不止的星子,朝彼此努力靠近着,再眨眨眼,方知是幻觉一场,茫茫苍穹上哪里见得半颗星子,黑得绝望。 刚才微弱下去的夜风,又有了强硬的势头,二人背过身避开讨厌的土渣草末,垂下头,抱臂不语。 许久后,凹地中有人气喘吁吁跑上坡来,朝二人躬身禀报:“大人,墓穴已挖成!” 二人对视一眼,随这兵丁下到了凹地。 火把的光在风中晃动,映出数张汗津津灰扑扑的脸。 紫衣者眼神复杂地看看那副快被夜色融化的黑色棺木,犹豫片刻,缓缓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小锦盒,打开,取了一张浅黄小纸出来。 “去罢,既然皇上这么吩咐,我们必须照做。”他把黄纸递给神色凝重的朱衣人,“国师的话,皇上视为神谕。你我就不要‘逆天’而行了。” 接过黄纸,朱衣人嘲讽的笑容在火光中闪动:“封妖符……天下还有比这更荒唐可笑的事么?他们当真怕公主变了妖,从墓穴爬出来吃了他们?既畏惧如斯,当初又何苦下这狠手?” “贴上棺盖罢,莫再多言!”紫衣者微愠,为对方的心直口快。 朱衣人忿然哼了一声,拂袖朝棺椁走去。 不待他靠拢,突地,竟有股强如刀锋冷若冰霜的阴风自新挖成的墓穴里猛窜而出,灭了所有火把,直扑棺椁。 砰一声巨响,早已合好的棺盖竟生生挣断了深深钉入的铆钉,翻开倒立,最后仰倒在棺椁后头的泥地上。一层渗着雪白的青光,从棺椁内升漾而出,流水般盘旋在上方,将整个棺木密密包裹起来,黑暗中,徒生惊心的妖异。 见状,在场众人无不大骇变色,两个胆小的兵丁拔腿便想跑。 “给我站住!”紫衣者毕竟年长,突来的恐惧还不足以淹没他的理智,他怒目看向那两个准逃兵,“没有我的命令,谁敢擅自离开,杀无赦!” “老师……”朱衣人举着黄纸的手微微抖动,僵硬地转过头,“这……” 紫衣者不作声,略一沉思,一把拿过对方手里的黄纸,定定神,迈步朝棺椁而去。 “小心!”朱衣人生怕他出事,慌忙跟了上去。 离棺椁越近,二人胸前的起伏便越明显。 仅剩一步之遥,紫衣者既像安慰自己的学生,又像安慰自己,喃喃道:“我们与公主素无仇怨,纵是作了冤魂,她也不至向我们下毒手。” 阴风渐渐止住,棺椁的边缘,出现两张被光束照亮的脸孔,以极致的严肃掩藏着心底的虚慌。 “公主……” 良久,两人同声低呼。 棺椁里,躺的是那倾国倾城的人,一身华美嫁衣,衬红失了血色的脸庞,长长睫毛覆在嫩到能看到细细血管的眼皮下,一点亮亮的东西在眼角闪烁,像眼泪。 棺外二人,似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冲撞了最纤弱的神经。 “公主殿下……微臣知您心有不甘。可事已至此,您还是……” 紫衣者把着棺木边缘,语重心长的“劝慰”尚未说完,他已自行闭上了嘴巴。 身旁的朱衣人被此时所见,惊得倒退三步—— 棺中女子,忽地睁开了眼,没有光泽的漆黑眸子带出冰凉绝望的视线,直望天空。 锵一声脆响,如水晶碎了一地。她的脸,以及所有露在空气中的部位,骤然爬满横纵不一的裂痕,如被重物砸碎的瓷器。 一股比暴风更强劲的力量从棺木中心迸撞而出,龙卷风般将四边的青光搅成了漩涡,而女子碎裂的身体,更被这股力量轰然吸起,从嫁衣中分离出来,眨眼间碎成了一片比灰还细的白点,在外人惊异的眼神中飞舞着,并渐渐失去颜色,跟空气融为了一体,到最后只剩下一道若雾的青烟,猛扎入那件空荡荡留在棺底的嫁衣之中。 棺椁,开始上下抖动,泥地上被压出了越来越明显的印。 浓到扎心的恨意从四面八方压来,紫衣者慌忙退开,捂住胸口,大吼:“来人啦,速速将棺盖合上!” 兵丁们不敢有违,硬着头皮一拥而来,抱起棺盖砰一声盖上。 紫衣者趁势而上,一把将手中黄纸贴到棺盖正中央,随即跳开到一旁。 黄纸上龙飞凤舞的字迹凸现出血色的光彩,将整个棺椁都映成一片暗红,颇似染了一层将干未干的血迹。 棺椁如一条垂死而动的鱼,还在不甘地抖动,棺内仿佛还传出咚咚的撞击。 在场的兵丁已吓得抱作一团,只有他们口中的两位大人,还顾念着自己的体面,强撑着站立。 跳动的棺木,寂静的山坡,成了最诡异的对立。 一直到天上的一角探出几颗暗淡的星子,地上的人心理已濒临崩溃的极限时,棺椁在又一次重重跌落在地后,静止了,贴在上头的符纸已经没了踪迹,只在恢复本色的棺盖上留下一道四四方方的浅印。 又等待许久,确定棺椁是真的“安分”后,紫衣者擦着额际的冷汗,朝手下呵道:“还愣着作什么,还不将棺椁葬入墓穴!快!” 又惊又乏的兵丁不敢耽搁,纷纷支起发软的腿,移到棺椁前,互相看看,却迟迟不敢下手触碰。 “混账东西!还在磨蹭什么!”紫衣者怒了,“再不动手,定让你们身首异处!” 兵丁们一哆嗦,咬咬牙,一鼓作气抬起棺椁,快步走到墓穴里,将这几乎吓破他们胆的大家伙安放在了正中间。 火把重新点燃,土石飞起,锄铲大动,兵丁们疯了般朝墓穴里填着土。 黑黑的棺椁,慢慢消失在厚厚的土层中。 深深的墓穴,在最短时间内被填为一片平地。 “大……大人……”领头的兵丁跑到紫衣者身边,指着那块平地,结巴着,“那个……已经……已……” 话音未落,那块埋了他物的平地猛地窜起了一阵狂风,卷起面上尚未压实的砂土狠狠抛向空中,又纷纷落下,四溅开去。 啊! 兵丁里头又爆发出一阵惊呼。 紫衣者与面色泛白的朱衣人对视一眼,迈步过去。 看着那块不平常的平地,他二人的脸色比之前任何时候都严峻。 黑黄混乱的地上,散落的砂土清晰地摆成了八个大字—— 此恨绵绵,誓无绝期。 呆立半晌,紫衣者转过身,只说了一句:“我们走!” 兵丁们像得了大赦,把手中工具一扔,也不顾什么主仆先后,个个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凹地,后头,是他们的两个踉跄跑动着的大人。 君岫寒用力揉着眼睛,刚刚发生的一切,一幕不差地看在她眼里。 埋头看着脚下踩着的青草软泥,又看四周罩于夜色下的茫茫草原,丢了魂般愣住了。 这是哪里?刚刚那些又是什么人? 啪啪的脚步打乱了她的思绪,身边突然窜过几个满脸惊恐的兵丁,紧跟着,又跑过刚刚见到的那两个紫朱衣衫的男人。 是他们?他们是从哪里跑过来的? “喂!你们等等!” 君岫寒猛一倾身,伸手去抓落在后头的紫衣者。 可是,她的手却从对方的胳膊中一穿而过。 君岫寒呆呆看看只触了一捧空气的手掌,没有勇气追逐,眼睁睁见那群人渐渐消失于前方。 “谁……我在……哪里……” 辨不出方向,挪不动脚步,她孤立于山坡,喃喃自语,被遗弃的绝望绕紧。头顶上,藏匿许久的月亮露了半边脸。 身后,突然飘来一阵摇晃的光,无数燃烧的蜡烛被风触动的模样,一缕幽暗的檀香在飘忽的光影里悄悄弥漫。 回头,飞檐拱角下,四盏素色灯笼清光怡人,八角凉亭翠玉为栏薄金雕花,轻垂四周的雪白纱帐被红丝束起,曼妙摆动。一方纯黑香炉摆于凉亭正中,淡烟袅袅,模糊了后头的两个人影。亭外,大片叫不出名的奇花异草争鲜斗艳,将泻地如银的美妙月色都比了下去。 如此情景,本该是人见皆惊的仙境之色,可在君岫寒看来,却不啻于阴曹鬼地。 一条无形的界限,将她所见的世界一分为二,面前,是花好月圆的凉亭夜景;身后,是沙尘翻飞苍茫无际的荒原,如两幅毫不相干的画,各撕开一半拼凑一起,而她,正正站在它们的交界线上,进不得退不得。 “这是皇上要我转交于将军的东西。” 亭内,有人说话。薄烟后,走出个衣襟斜敞,发髻松散的赤脚男人。面孔是模糊的,怎么看也看不真切,只有他手上捏的白瓷瓶,不仅看得清楚,更眼熟得很。 明明离得很远,君岫寒却有近在眼前的错觉,如同刚才看到凹地里那番情景一样。 悠然飞升的烟被一卷而过的黑色披风打得四散而离,暗处,那高大的背影伸出了手,却在停在离瓷瓶半分的地方犹疑不前。 几声冷笑拂过。 “素来以为天武将军是提得起放得下的豪杰,没想到却为公主那妖女心软。” 被耻笑的人一言不发,手掌依然停留原处。 “此女不亡,我朝难振天威。若将军为皇上除掉这祸水,可想过他日会有何等锦绣前程?!”赤脚之人惋惜地晃着脑袋,“皇上曾向我透露,早有意将最宠爱的七公主下嫁将军,如此佳偶,难道还敌不过一个被遗弃在外的妖孽?!” 被灯笼的光芒映得惨白的手掌,微微一动。 “而今朝野上下皆知国有妖孽,黎民百姓苦于战火,将军若还与那妖女有瓜葛,坏了名节事小,惹龙颜大怒甚至贻害国运的话,这后果便……” “够了!” 裎亮的盔甲下有拳头攥紧的咯咯声。 “呵呵。两条路,何为死路何为贵路,将军是聪慧之人,当比谁都清楚。这瓶紫清酿,将军要是不要?” 光洁的瓷瓶在他手里骨碌碌地滚动,瓶身上闪过挑衅的光。 “里头……下了怎样的毒?” 那手掌终是将瓷瓶握到了自己手里。 “皇上赐的是鹤顶红。”模糊的脸上,似有洋洋笑意,“不过我觉得不好。” 一个小小锦囊从怀中掏出,点点碎绿抖落在他掌纹纵横的手上,似是被压碎的某种草叶。 “水莽草,误食者三日内必心痛而亡,死后亦入不得轮回,加上我的灵符,这妖女将生生世世被禁于地下。你我皆不必担忧她死后作祟,呵呵,干干净净。” 手指一滑,瓷瓶差点从手中滚落。 “去罢。”大袖一挥,赤脚之人下了逐客令,“妖女生性多疑不近生人,唯有将军能当此任,莫教皇上失望才好。” 香炉里的烟渐渐浓了,人面,凉亭,花草,一如刚才有人说的那般,被埋得干干净净。 君岫寒瘫软地蹲到地上,心口的疼痛又阵阵袭来。 已成迷雾的烟幕中,突地走出个人,大步流星朝她奔来。 是他?! 那个在草原上让女人饮酒,刚刚又从那赤脚男人手里接过瓷瓶,却总是看不清面容的男人。 即使到了此刻,与他对面相接,君岫寒依然看不到他的模样,他们之间被一股异常的力量扰乱着。 男人离她越来越近,眼见着便要朝她身上撞来。 君岫寒想躲开,身子却不听使唤。 就在二人相撞的瞬间,一阵锐利沉重的气流狠狠穿过君岫寒的身体,强大的冲力将她扑倒在地,竟沿着那斜坡滚落了下去。 天旋地转间,恐怖的念头涨满心头—— 自己会一直跌落,直到坠入地狱。 君岫寒无助地挥舞着手臂,期盼着有人能拉她一把。 女人的泪眼,男人翻飞的黑披风,还有那从锦囊里抖落出的碎绿叶子,和着天地倒转的草原夜色,交替着在她眼前闪现…… 7 应了她心中惶恐的求救,一只粗糙冰凉的手,握住了君岫寒的手腕,阻止了困于半昏迷中的她无休止的下落。 身体终于停在了某处,手掌下是一片湿润松软的触觉。 君岫寒睁开眼,一张人脸模糊摇动,渐渐清晰。 “秦老师?!” 当她完全看清眼前人时,整个人似被注入强力的兴奋剂,惊喜地挺身坐起,一把抓住老秦的手臂,嗓子因为过分激动而哽咽不止,“是你么?真是你么?” “是我呀。小君。”老秦一如平日的和蔼,扶了扶眼镜,低头看她明显发抖的手指,“怎么……怕成这样?” 君岫寒的眼泪在眶里打转,拼命摇头:“我做了好长一个梦……可怕的恶梦……看到草原山坡,还有棺材嫁衣……还有亭子……” 她语无伦次的描述在视线从老秦身上飘移到他们四周的景色时,噶然而止。 君岫寒本以为自己看到的,该是办公室里斑驳的墙壁和老旧的文件柜,因为老秦那么真实地蹲在自己面前,足以证明她已经从梦里醒来才对。 可是,她看到的依然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还有草原上那片分不出是昼还是夜的迷蒙天色。 老秦和她一样,成了这个“世界”里的一员。 君岫寒触电般缩回手,颤声道:“秦老师……你……你怎么在我的梦里?不对,你一定不是秦老师!!” “你并没有做梦呀。”老秦整理着被君岫寒捏出褶皱的衣袖,站起身,微笑着看向远方,“这是你早该回来的地方,天武将军。” 君岫寒愣愣地看着他,傻人般口吃着:“你……你说什么?……你在叫……叫谁?” 老秦的声音低沉却不混浊,“天武将军”四个字她听得清清楚楚。 “呵呵,天武将军,我曾以为他是朝中难得的真英雄……” “素来以为天武将军是提得起放得下的豪杰,没想到却为公主那妖女心软。” 朱衣者,赤脚男人,二人说过的话犹在耳畔。 “背过身去看看吧。”老秦指了指她身后。 君岫寒战战兢兢转回头,一方简陋的黑石墓碑立在浅浅隆起的土包前,墓碑上书: 宋天武将军君岫寒之墓 “你这常胜将军恐怕做梦都没想到,会在千里原之战中被手下人出卖,死在金兵乱刀之下吧。”老秦轻蔑地斜睨着墓碑,“可惜,皇帝自顾不暇,连风光大葬都给不了你。” 君岫寒噌一下从地上跳了起来,冷汗淋漓地看着墓碑,脚步却不自觉地后退,喃喃:“不会的……不可能……” 一面圆圆的小镜子,适时递到了她的面前。 粗眉大眼,高鼻薄唇,被晒成浅棕色的脸孔棱角分明。 镜中人,哪里还是那个秀眼细眉白里透红的自己?!最陌生也最熟悉的男人面容,在镜子中恐惧地扭曲。 君岫寒尖叫一声,啪一下打落镜子,拼命地摸自己的脸,也由此更确定了身上所起的,是千真万确的变化! 粗大且布满茧子的双手,在头顶盘成一束的头发,还有高大健硕的身躯,任何一个特征都清楚说明,这个身体已经不属于从前的她……“这是谁?是谁??”君岫寒抓住老秦,泣不成声地问,“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什么天武将军?我不是天武将军,我是我啊!!秦老师,你告诉我啊!” 老秦的微笑消失了,他冷冷扯下君岫寒无助的双手,说:“有些记忆,是永远无法磨灭的。哪怕你轮回千百次。” 记忆,轮回,君岫寒听不懂,她现在能做的,就是咬紧嘴唇痛苦地摇头,用最没用的方法让自己相信,这只是个怪异的梦。 “刚刚所见到的一切,挖墓穴的官兵,花园凉亭里的男人,都不是梦。那是你沉眠已久的记忆。”老秦取下眼镜,在袖子上蹭着有些发花的镜片,“我替你叫醒了它们。”“我不懂!我一个字都不懂!”君岫寒痛苦地抱着头,在混乱中歇斯底里,“秦老师,我是小君啊!你看清楚!我不是什么将军,不是不是!为什么你要耍这些花招来对付我?!我没有对不起你啊!” “你对不起的人,不是我,是另一个人。”老秦突然上前,食指戳在君岫寒的眉心上,“我心有君,君心有我。将军怕是记不得了吧。别说区区一句话,连曾经耳鬓厮磨的人儿的模样,怕也忘记了。呵呵,否则你在‘梦’里为何总是看不全那嫁衣主人的面容?!” 额间似过了一道电流,刺激着君岫寒每一条经络,要将隐藏在里头的某些早已遗忘的信息硬抓出来。 我心有君,君心有我。 嗯,定不负卿! 待你凯旋回朝,我必披了嫁衣在此等你。 一言为定!来年七夕,定娶你为妻! 婉转清脆的女声,坚定沉稳的男声,从身体最深处旋绕而出,前方,忽地多了一对男女的背影,偎坐于青石之上,月光洒了一身甜美的清辉。 一眨眼,此景即刻不复存在,眼前依然是荒凉草原,除了自己和老秦,没有任何生命的存在。 心动,爱怜,牵挂,为难……所有她从不曾体会过的情绪一一从心间搅动而过,留下的,除了那些愈见清晰的片段外,只有难忍的疼痛。 “我曾以为,公主她找到了幸福。”老秦戴上了眼镜,藏在镜片后的双眼少了往日的混浊,竟有了些许清澈的光彩,“看到她那么开心地在我面前雀跃歌唱,我想,那个总是没有笑容,孤独徘徊在苍茫草原与简陋偏殿之间的可怜姑娘,终于消失了。真好……” 君岫寒勉强地直起身子,不可思议地看着沉浸在美好回忆里的老秦。 “还记得她披了红红的嫁衣,站在我肩头眺望你的归来。”老秦露出孩童般天真满足的笑容,“至今都忘不了她传递给我的,埋藏在浓浓爱意中的兴奋与快乐。呵呵,只有心思单纯若此的人,才会令我感同身受。” “你……你究竟是谁?” 君岫寒的声音,突然变得低沉沙哑。她,或者该说是他,放下抱住头的手,疑惑而畏惧地看着讲故事般轻松的老秦。 对于他的质问,老秦像是没听见,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以为她会披着这身只有她才配穿上的嫁衣,带着她期待的幸福走完一生。可是我居然想错了。她等回了那个人,却没有等回她以为的幸福。不止如此,还等来一道生命的终止符。” 君岫寒的身上阵阵发寒。 那个闪烁这冰冷寒光的白瓷瓶子,在脑海中跳动不止。 老秦双眸一转,沉默却凌厉的目光投向他:“就算你想不起以前,在看过那些‘片段’后,也该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吧?!” “你……我……”君岫寒语塞,“梦”中所见的一切,只要是一个不太笨的人,很容易就能将它们串连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男人为了所谓的“锦绣前程”,在他人的怂恿利诱下,毒死了曾经海誓山盟的女人——一个并不离奇,甚至有点俗气的故事。 可是,当这个故事里的主角是听故事的人自己时,那便是另一种不可言表的感受了。 “你明知酒中下的是水莽草,还是将酒瓶交到公主手中,眼看她饮下……”老秦垂着的双手,有些颤抖,“你的心,是肉长的么?” 悔恨,刹那间排山倒海涌来,淹得君岫寒喘不过气来,他双腿一软,跪倒在地。 所有的怀疑,都在此时化作乌有。 “公主能预言将来,却从不预言自己。”老秦苦笑,“如此也好。若早预见到她会有如此结局,那之前那点短暂的快乐也没有了……世上最聪明的女子是她,最痴傻的也是她。” “为什么……要隔了这么多年才来找我?!”君岫寒忍住一身的不适,强撑着站起来,眼神迷茫而涣散,“你究竟是谁……我的记忆里,从没有你的出现。” 老秦一笑,弯腰捡起地上一块小石头,玩耍般上下抛着:“公主给了我一个名字,青。长久以来,她没有朋友,除了我。我喜欢她坐在我肩上,托着腮看远方,真实地感受她的悲喜。她从不知道,脚下那块看起来笨重粗糙的青石,其实是有眼有耳……有心的。” 青……秦?!青石……秦老师?! 君岫寒赫然回想起那块安然于绿草上的大青石,那个总是被当成泛泛背景而忽略的画中之物。 她曾在石上守候幸福,也在石上丢失生命…… 陪伴她从生到死的,竟是块不会说话的石头。 “你是……妖怪?!”君岫寒停顿许久,才艰难说出最后两个字。 “我若早修成妖就好了。”老秦遗憾地叹息,旋即神色一变,厉声道,“如此一来,你这畜牲断断不会有机会害了公主!!” 君岫寒如挨重击,倒退两步。 “见那些兵丁抬了公主离开,你永远无法体会当时的我有多急多恨,我恨自己只是小小石精,莫说人形,连移动都不可能,更加不可能将公主抢回来。”老秦紧紧咬了咬牙关,仰头看天,“从那之后,我忍受各种极度的苦难,潜心修炼。我发誓有一天要修成人形,找回公主!” 此话一出,君岫寒突然想起了谢菲说的,关于嫁衣出土时的往事,心里顿生一个念头。 “博物馆的嫁衣……根本不是赝品。对吗?!” 老秦依然望着灰黑混沌的天空,冷笑:“国师那妖人,怕公主冤魂不息找他复仇,不仅给了你阻止轮回的水莽草,更用了符咒将公主封在棺椁内。我试过许多次也无法突破。直到三十年前,博物馆那群人发现了墓穴,身为人类的他们,误打误撞破了符咒的封印,可是也毁掉了受制于封印的嫁衣。” “你……抱着一堆红布进去,只是掩人耳目……你根本不是在做一件新的,而是用你非人的力量,把成灰的嫁衣复原?”君岫寒嚅嗫着嘴唇,猜测。 “呵呵,现在的头脑比刚才清醒多了。”老秦收回上仰的目光,揶揄道,又取下眼镜,揉着眼,“公主的魂灵早与嫁衣合为一体,为复原嫁衣,我不惜抛掉百年道行。只要公主能回来,我就算变作凡人慢慢老死,也无所谓。” 眨着泛红的眼睛,重新戴上擦得透亮的眼镜,老秦抚着胸口咳嗽数声,使得背脊越发佝偻,更显老态。 “我想你不会想到,公主临死前,曾对你下了咒,无论轮回几多,你的名字都不会改变。君岫寒,这三个字是她印在你身上的标记,终有一日,她会找到你。”老秦轻捶着胸口,释然笑道,“老天到底不是瞎子。我终于在今年的七夕之前,为公主找回了你。” 如此,君岫寒才记起,当初自己投出的应聘简历里,没有一封是发往博物馆的。老秦那通“救人于水火”的录用电话,不过是请君入瓮且不会引起任何怀疑的诡计罢了。不得不佩服他的周道,不得不佩服命运的顽劣。 “你……还有她……”君岫寒至今也忘不了那一晚,打开门的那刹那,那件冷漠注视着自己的美丽衣裳。从不动声色将自己“骗”到博物馆里,又故作亲切消除自己一切戒心,老秦的目的,恐怕不止是仅仅要唤醒他的记忆那么简单。 “你们要将我怎样……” 当最初的惊惶达到顶峰时,应了物极必反这句话,君岫寒反而平静了。 “君心有我,我心有君。”老秦走到他面前,手放到他肩上,竟又是一脸慈蔼,“既如此,公主服下的是水莽草,你也不会例外。” 君岫寒只觉脑子里嗡得轰鸣了一下,许久没有出现的剧痛从心口猛然窜出。 水莽草,服之者三日内必心痛而亡,死后亦不得轮回。 每个字,如利刃穿心。 君岫寒的神志一散,整个人咚地倒在地上,仰躺着,漫天灰色的绝望倒映在眸子里。 自己是什么时候吃了那东西的,好像一点印象都没有。 “方便面里的蔬菜包,我换过。”老秦看穿了君岫寒的心思,给了他想要的答案。 闻言,君岫寒竟笑了,喃喃道:“多聪明的法子,多聪明的人……多蠢的我。” 老秦走上前,蹲下,整理着君岫寒额头前凌乱的发丝,说:“水莽草的毒,不是不能解。三日之期未满,你仍有机会救自己一命。” 君岫寒迟钝地转过头,木然看着老秦。 “谢菲。”老秦诡秘地一笑,“只要你拿水莽草给谢菲服下,她便会成为你的替死鬼。解水莽草的唯一方法,就是在三日内找一个替身。谢菲我已经将她困在博物馆里,就是为了给你解毒啊。呵呵。” 君岫寒慢慢撑起身子,看怪物般看着老秦。 半晌,说:“你们究竟要我怎样?” “不是我们要你怎样。”老秦摇头,“我们只是想看看,一个人在两件性质相近的事情上,是否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如果你选择生存……” “我已经死了。” 君岫寒捂着胸口,打断了老秦。 突然累了,被各种极端情绪折磨得千疮百孔的心,在隐然却刻骨的悔恨中越跳越慢。 爱人,杀人……自己被谁爱过,又真正爱过谁?! 又或者,自己根本没有爱过谁,只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关切着自己的得失,在自私里遗忘过往。 那双从期望到绝望的美丽眼眸,于虚空中出现,在愤怒与哀伤中流了一滴眼泪。 无论转世多少回,君岫寒依然还是君岫寒,当自己都无法接受自己时,还能干什么? 只想说声抱歉,如果还能见到她。 君岫寒又躺回了地上,真如个死人一样,眼也不眨地呆看着天空。 君心有我,我心有君。 待你凯旋回朝,我必披了嫁衣在此等你。 一言为定!来年七夕,定娶你为妻! 沉淀在记忆里许久许久的话,又响在耳畔,最陌生,最熟悉。 “她不来见我么?为什么从头到尾她都不肯出现……还在怨我?!” 这是君岫寒在合上双眼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说话时,天际的灰渐渐消退,两颗星子渐渐亮起,渐渐靠拢…… “她不是不出现……她一直在等你……” 夜幕下,有人在说话…… 午夜早已过去,今天,是七夕。 8 君岫寒失踪了。 老秦也失踪了。 谢菲被人发现晕倒在敞开的壁柜里,还活着。 博物馆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救护车,警车,看热闹的人,都来了。 馆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圆球一样的身体在馆内滚来滚去,应付着突如其来的混乱。 警局又多了一桩无头失踪案,只有老天才知道什么时候水落石出。 静如死水的博物馆,一夜间被蒙上了浓重的神秘气氛,广大望川市民茶余饭后又有了新的谈资。 数月后,国庆节。 年轻的母亲牵着含着棒棒糖的儿子,信步在博物馆的三号展厅里。 “你看,这个是三国时候的碗。三国离我们现在有上千年的历史呢!” “这个叫唐三彩,非常漂亮的艺术品。” 也不管自己的孩子是否听得懂,母亲兴致勃勃地跟他讲解着展厅里的一切。 他们的脚步,停在了角落里的嫁衣前。 母亲惊艳的目光久久不散。 “南宋时候的贵族女子嫁衣,乖乖,真漂亮!儿子,这才叫艺术品!瞧瞧咱们中国的文化有多伟大!” 孩子舔着棒棒糖,天真地仰着头,盯着玻璃展柜里,鲜红如昔的美丽衣裳。 “妈妈!”他舔舔嘴唇,扯着母亲的手指,说,“里面穿这衣裳的姐姐好漂亮,还踩着一块大石头呢!” “姐姐?!石头?!”母亲望了望里头,支撑衣裳的,只有光滑的楠木衣架而已。 “小孩子怎么能撒谎呢!”母亲瞪了儿子一眼,拖着他的小手离开,数落着,“以后看到什么说什么,不可以瞎说!知道么!” 新换的灯泡比以前亮了许多,时间被灯光混淆。笼在晶亮光环下的透亮玻璃柜,比任何时候都闪烁,有了生命般引人注目。 嫁衣里,不再是死气沉沉的楠木衣架,而是个静若止水的女人,嘴角微微翘起,轻盈地踏在青色的大石上,玻璃般透澈的眼眸凝望前方,光线打在裙摆的琉璃之上,折射出美丽的面孔。 穿嫁衣的人是谁? 或许是心有忏悔的君岫寒,或许是守望千百年的公主。 不过,这些都不再重要了。 重要的是,嫁衣里头,多了一个早该归来的魂灵。 我心有君,君心有我。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永不轮回,永不相离…… 如果衣裳也有表情,那么它现在,应该是在微笑,还有它下面的石头,也微笑。 尾声 “这并不是一个让人高兴的故事。”我坐直身子,淡淡道。 “可我讲得很精彩不是吗?”黑袍一号不以为然,“你看你跟你夫君,听故事的时候一点犯困的感觉都没有。” 敖炽“哼”了一声:“你跟一对甜蜜幸福的新婚夫妇讲这样悲伤的故事,居心何在!” “没有居心。”黑袍一号摇头,“这恰恰是我的祝福。” “这也算祝福?”我哈哈一笑,“听的我肠子都碎了。” “比起那姑娘,你们幸福多了,最起码,没有错失任何一段时间。”黑袍一号缓缓道,“永不轮回,永不相离。你们或许可以做到这样。” 永不轮回,永不分离……我和敖炽对看一眼,或许我们真的能做到?! “你从哪里听来这样的故事?”我问,“还是你是当事人之一?” “我只是偶尔喜欢逛逛博物馆的闲人,凑巧听来的罢了。”黑袍一号道。 “希望女王殿下喜欢你这个故事。”我笑笑,“不然七天之后,我们就得手拉手从地球上消失了。” “我有信心!”黑袍一号握拳。 我从帐篷里探出头去,夜色仍浓,沙丘寂静,有相爱之人在身旁,有怪人讲故事,有吃有喝的沙漠之夜,让我觉得留下来是很对的! 夜叉 楔子 白天的时光倒也过得特别快,我与敖炽比赛骑骆驼,赌注是蜜月结束后的居家生活里,输一次洗一年的碗。 黑袍们不跟我们玩,全部缩在帐篷里睡大觉,个个懒得要死。 但,我不得不说黑袍们烤出来的羊肉串实在太美味了!加上上好的红酒,让第二个降临的夜晚变得分外美好。 在我还没把嘴角的油渍擦干净时,黑袍二号从一个包里摸出一个海螺,放到我们中间。 “你要讲海螺姑娘的故事吗?我看这么老掉牙的故事,女王陛下是不会喜欢的。”我拿起这个天生着美丽图案的玩意儿,下意识的把它凑到耳畔,绵长的海风声,悠扬而来。 “错!”黑袍二号把海螺抢回去,“我要讲的,是夜叉。” 1 身体很轻,因为少了一只脚,手臂却重,因为它抓着一柄三尺长剑。青光凛冽的剑刃上,是一个挨一个的缺口,像牙齿,最凶悍兽类的牙齿。 唐泽趴在黑色的木板上,枯叶般飘在平静的海面上,呼吸微弱而短促,仅存的力量全部汇集在右手。 他已经没了意识,但,本能却让他紧抓着手中的剑,身后的海水,殷红一片。 乌紫的血液四溅开去,与金色火焰缠绕成蛇的暗蓝海水轰然而起,直上苍穹,把半弯冷月都吓到了云后。风口浪尖上,黑色大船颠簸飘摇,风浪直灌舱内。甲板上,河一样的浓稠污血肆意蔓延,数十具尸体胡乱交叠,上半身为人,下半身为乌贼一样的触手,有的还在神经质地颤抖。 两支桅杆上,各稳站着一个人影,于风浪中巍然不动。 “交出来,否则你跟它们一样。” 唐泽的剑指向脚下那堆腐肉,碧绿的头发湿成一缕一缕。 桅杆的另一端,女子端丽姣好的容颜模糊在汹涌的海水之后,除了脸,她全身尽是黑色的皮肤,片片鱼鳞覆盖其上,闪着滑腻的光。 呵呵。 女子冷笑,松开紧紧抓住桅杆,生着蹼的“双手”,只用脚让身体倒挂在桅杆上,张口吐了颗紫气横绕的珠子,一把抓在手里,旋即纵身朝海中跃去。 落水前的刹那,一句话铿然有声:“你,会有报应!” 硕大的漩涡从海水深处奔腾直上,大船仿若小小蚂蚁,开始不停打转,悚人的破裂声四起,不过数秒,船体从中间裂成两截,被漩涡中心的力量,朝海底拖去。 唐泽高高跃起,以他的本事,逃离一条即将沉没的船,委实太简单。 然,他抛得下这船,却躲不开紧跟而上的无形气浪,那是足以将世界冻结成冰的至寒,不属于任何人类的力量。 这只千年海魅,用自己的性命造就这场毁灭性报复。 方圆十里的海面,在瞬间结成了冰。 唐泽被困在半空,因为避闪不及,他的左脚,陷在巨大的冰柱中。 舍不得腿,就要舍得命。 海魅用元丹“做”出的绝冰,比南极冰山更顽固,除非找来上百只海魅的鲜血泼上去,否则永不融化。 唐泽挥起了剑…… 两种完全不同颜色的血,在他的剑刃上交合融汇,成了另一种怪怪的颜色。 再没有力气潇洒如前,燕子一样在海面上轻盈纵跃,抱着船只的残骸,唐泽只能选择漂浮…… 我等你回来!等你带着它一道回来!等你! 谁的声音在耳际嗡嗡作响?! 是她吧?!那个在海水另一端的陆地上苦苦等待的女人。 对啊,自己向她许了承诺,一定要回去,带着她想要的东西。 可是,回去……如何回去?! 唐泽的身体,越来越冷…… 暖暖的液体,氤着刺喉的腥臭之气,从舌尖缓缓流入体内。 每一个濒临冻死的细胞,在这样让人难受的暖意中渐渐复苏。 唐泽掀起沉重的眼皮,一块背光而生的阴影模模糊糊地印在视线中。 咳咳! 肺里似乎流入了不该流入的东西,浓烈的腥味呛得他猛咳。 这时,唐泽才看清,嘴里喷出来的不光是唾沫,而是混着唾沫的血滴。自己的胸前,已是濡湿一片,白衣早成红杉。 呼呼的热气,莽撞地喷到他脸上。再抬头,一张混着泥土和赃物的脸,跟自己近在咫尺,一头蓬乱如蒿草的头发在风中摇动,发梢不时扫到他的额头和鼻子,散发着一股怪味。 生着长长黑色指甲的手,或者说更像爪子,捧着一匹卷成锥形的厚厚树叶,里头,还有残留的红色液体,轻轻漾动。 “你是什么东西!” 唐泽大呵,一把推开眼前的双手,拖着断肢朝后退,并下意识地寻找着跟自己形影不离的长剑。 惶乱的目光朝四面投射着,但不远处几座苍莽高山在薄雾中比肩而立,山下荒草遍地,乱石嶙峋,更有多处高达数十米的石洞,从山脚下朝海边一字排开,不像天生,更像人为。 身后哗哗的海浪声一阵高过一阵,唐泽回过头,天海接成茫茫一线,哪里辨得出方向。 “剑呢?!我的剑呢?!”唐泽怒吼着,双手在地上乱抓,断肢上的剧痛已至麻木。 一直蹲在原地的家伙,一动不动地看着几近癫狂的唐泽,半晌,站起来,转身朝右侧一棵歪脖子大树下走去。 跟普通人类没有差别的背影,还很娇小,像个女人,身上裹着黑色的毛皮,胸前挂着一串白白透透,羊脂玉一样的圆珠子,手臂和小腿都露在外头,打着赤脚,肮脏的皮肤上,尽是泥浆污物。 唐泽这才算看清了这家伙的全貌,心脏抑制不住地狂跳。 他的目光随着对方移动。 树下,躺着一头野鹿,脖子上血红一片,四蹄还在不时地抽搐。 唐泽知道自己刚才喝的是什么了。 那个“人”,走到离野鹿不到一米的地方,从一层落叶下,取出了唐泽遗失的剑。 走回来,哐当一声,对方把剑扔到他身边。 “你是什么东西!这儿是哪里!”唐泽一把抓起自己的武器,指向沉默着看向自己的“人”。 可是,他的手臂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支撑这把重如顽石的长剑,那种早已经习惯的重量,在这时超越了他的承受极限。 当! 他的手臂无力垂下,长剑落地时,跟地上的乱石激起了火花。 不但举不起剑,他竟连分辨眼前的物种是人类还是妖魔的异能力都丧失殆尽。 “人”走到他身边,弯腰架起他的胳膊,将他朝石洞那边拖。个子虽然娇小,力气却超乎一般的大,估计能抵得上两个正常的人类男子。 唐泽穷尽全力,竟然挣脱不了。 想挥剑,却举不起。 他从没想过自己会落到这般凄凉境地。当初那个杀妖斩魔手到擒来的潇洒男人,离自己越来越远…… 唐泽是职业级的除妖师,但是只受雇于唯一一个雇主——图门集团,誓将全球经济命脉收归自己掌中的野心家。 然而,他并不认同自己的“雇员”身份,图门的主席,那个白发苍苍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早在一年前的酒会上,亲口宣布了自己的孙女和他这个“雇员”的婚讯。 今年圣诞节,将是他迎娶未婚妻过门的日子。那个姿容出色,却总是病恹恹的女子,是她亲自选下的结婚日。 她生下来就染了怪病,每逢初一十五便无法呼吸,痛苦得恨不得速死。她爷爷找来世界各地的名医,均束手无策。用尽所有先进仪器,为她勉强维持着生命到了十七岁。直到这一年,一个喇嘛告诉她爷爷,她的病,只能用天下妖魔的元丹入药,才能以毒攻毒安保此生,否则活不过十八岁。 于是,一份长期合约摆到了唐泽面前,从签下名字到现在,已经四年有余。为了她,数年来死在他剑下的妖魔,不计其数,它们的元丹,轻易成为了他的囊中物,最后成了未婚妻碗中的一味“良药”。 追杀在西海深处出没的海魅,是他婚前最后一次“任务”。未婚妻的病,最近似乎又有了加重的迹象,普通小妖的元丹已经不够满足,他必须为她找到那些修习千年以上的妖魔。 千年海魅,是最佳选择。 然而,他却失手了。 他本以为海魅会乖乖将元丹交出来,像它那种等级的妖魔,哪怕失去了元丹,也不会死于非命,它们可以继续保有自己的肉体,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在世界上,慢慢老去。 原来妖魅也懂得什么是宁死不屈,在她目睹了自己的同伴一一毙命在他疯狂的利剑下之后,她宁可自行毁掉肉身,将所有怨恨压在被性命引爆的元丹上,也不让唐泽如愿以偿…… 皮肤被粗糙的砂石磨得发热发疼,唐泽无力而沮丧地被对方一路拖到了一处石洞外。 “咿咿……呜呜……” 地面突然一阵震动,杂乱地呼嚎从洞口里便开始汇集,像初学人话的婴儿在胡乱发着单音节词语,不过嗓子却是粗哑可怖多了。 两个长得跟喂他喝鹿血的家伙差不多,可是身形却大出一倍不止的物种,从石洞里头奔跑而出,胸前同样挂着一大串差不多样的白“项链”,皮肤黑如煤炭,被风吹开的长发下头,尽是方正如刀刻而五官奇丑的脸孔,尤其是鼻子,大如蒜头,呼呼地朝外出着白色的热气,兴奋地耸动着,咧到耳际的大嘴,嘴角上不由自主地流下一缕涎水,仿佛闻到了天下最美味的食物。 看着他们或者是它们眼中凶悍而贪婪的目光,唐泽再糊涂也明白,他们锁定的目标是自己。 转眼间,锐利如刀的尖指已在咫尺之外晃动,每一下都渗着想撕裂自己的欲望,唐泽虚弱地挥起手臂去阻挡。 嗷! 低沉的怒吼在身旁响起。 那个家伙,转过身,一把抓住伸向唐泽胸口的巨手,用力朝外一甩,便见那大个子闷声不响地朝后头飞开了去,撞得一块大石都裂开了口。还没回过神,这家伙又纵身跃起,猴子一样落到另一个同伴身后,一口咬住了对方的耳朵,用力一扯,拉下了半块肉。 呜呜! 伤者捂着耳朵,惨叫着跳到一边。 唐泽诧异地看着微微弓着身子,准备随时发起第二轮进攻的“人”。 不属于人类的语言从这个“人”的口里蹦出,竟是柔柔细细,与刚才的怒吼是天壤之别,不过,嗓子虽不粗矿,语气里的威严和警告却再明显不过。 两个重伤的倒霉鬼,不舍地看了唐泽一眼,然后悻悻地离开了。 逃过一劫的唐泽瘫坐在地,歪头望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嘶哑着嗓子再问了一次:“他们是谁?这里……是哪里?!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你是谁?” 他的恩人蹲下身,拾起手边的一根细树枝,在地上笨拙地划拉起来。 唐泽艰难地凑过去,辨认了半天,才认出对方划出来的,是一个歪歪扭扭的“念”字。 谢天谢地,原来这家伙是听得懂人话的。 “你叫‘念’?!”他试探着问。 对方微微点头,又继续划拉着。 “卧虚山……这里叫卧虚山?!”唐泽扭头朝四周张望,“那两个……是你的同伴?” 念又点了点头,扔掉树枝,又把唐泽架起来,朝中间的某个石洞而去。 石洞里散发着终年不见眼光的霉味,还充斥着有机物腐败之后独有的难闻气体,没有任何摆设,只在洞口靠里的一角,整齐堆着一层厚厚的枯草,被压得很紧实,上头还有明显的凹印。 这里是“念”的家?! 念把唐泽拖到那堆草垫上,便转身大步出了洞口。 没过多久,念回来了,肩上扛着某种兽类的一条腿,手里还捏着把开着紫色小花的青草。 把肉腿扔到唐泽面前,念坐下来,把青草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嚼了一会儿,随后啪一声吐在掌心,又把这团混着唾沫的草糊不由分说地抹到唐泽的断腿上。 烧心的灼痛在伤口上爆发,还掺杂着止不住的奇痒。 唐泽紧咬着牙,不让自己叫出来,额头上憋出来的汗珠,一滴滴落下。 念站在一边,漠然地看着唐泽捂着伤口,痛得死去活来。 “该死……” 唐泽抱着断腿,倒在了在草垫上。 他以为自己会活活痛死,可是,渐渐地,锥心之痛竟慢慢褪去,伤口上好像旋起一股清凉的风,温柔小手般轻轻抚摸着,越来越舒畅,什么疼痛什么伤口,都在这种奇特的“抚摸”下,渐渐消失。 抹去头上的汗珠,唐泽长长吁了口气,坐起来,朝伤口上看去。 之前的血肉模糊已经被一层新长出来的皮肉替代了,虽然光秃秃地很难看,但是这个变化足以让唐泽震惊并且庆幸了。 念用手戳了戳他的肩膀,又指指地上的肉腿。 “你……要我吃?” 唐泽揣测着念的意思。 念点头,走上前,拽住肉腿上的一块,轻轻一撕便取下一块精瘦肉,丢到唐泽怀里。 浓烈的腥膻之气刺激着他的嗅觉,尽管他很饥饿,可是,他实在没有办法学原始人茹毛饮血吃生肉。 唐泽抬起头,为难地看着念。 这时,他才更清楚地看到念的模样,掩藏在污垢下的五官,跟他的同伴相差太多。尤其那双眼睛,没有同伴的贪婪与凶悍,眸子清清澈澈,竟能读出一丝婴儿般的无知天真。 如果,洗掉那层黑泥灰土,他也许是一个清秀的少年,或者,少女?! 没错,唐泽到现在都无法确定这个身材娇弱却力大无穷的念,究竟是什么性别。 念似乎读不懂唐泽的眼神,把他抓着瘦肉的手朝他嘴边一推。 腥咸的汁液蹭到了唐泽的嘴唇上,吃惯了红酒牛排的他,被这最原始野蛮的味道熏得想吐。 念不解地看着不对肉动口的他,或许在念的眼里,这是无上的美味。 “你们……平时都是这么生吃东西么?”唐泽举起瘦肉,问。 念歪起头,默认了。 唐泽四处看看,洞口旁横躺着一堆干枯的树枝,还有几块光滑的石头。 “树枝,石头,帮我拿过来!”唐泽指着那边,试着跟念说。 念回头,朝他指的方向走去,一口气抱起所有唐泽想要的东西走回来,放到他面前。 唐泽从草垫上挪下来,没有伤痛的折磨,他的身体前所未有的轻松。 坐到地上,他三两下用石头垒起一个灶台,把枯枝折断放进去,拍拍手,而后伸出左手食指,对准枯枝的中心,闭目默念。 他希望自己还有能力燃起火焰,哪怕只是小小的一簇也好。 可是,半晌也没动静。他体内的异能,在海魅的弃命报复中消失一空。 “没有火……”唐泽苦笑着收回手。 念不声不响地走出了洞口,片刻后,手里捏着两块不大的白色石头走了回来。 啪啪啪啪! 连续不断的敲击声从念手里火星四射的石头上迸发而出。 袅袅青烟从枯枝里升起。 念小心地吹着,小小火苗呼之欲出。 “你……”唐泽有些吃惊,旋即对念笑道,“你真厉害。” 念没有反应,小心地照顾着火苗,直到它熊熊燃起。 做妥这一切,念站到了一旁,安静地看着唐泽。 取过一枝稍长稍粗的树枝,唐泽把肉穿在上头,然后放到了火上,慢慢翻滚着。 腥膻气渐渐消去,鲜嫩的肉在火上滋滋地冒着油珠,独有的浓香飘散开来,竟充斥了整个山洞。 念蹲下来,火光印红了他的脸,喉咙蠕动着,似乎是咽着口水。 估摸着熟了,唐泽把肉放到鼻子下,嗅了嗅,试着咬下一小块,鲜甜的肉汁顿时包围了全部的味蕾。 念愣愣地看着他,也看着他手中的肉块。 唐泽瞟到念此刻的神态,不由停下嘴,边吹着气,边撕下一半熟肉,放到念面前:“吃吧,肉要这样吃才美味。” 念顾不得烫,两口便把手里的肉全部咽下了肚。 舔舔嘴,他过去把剩下的那一整条腿都拿了过来,斯成一块一块摆到唐泽面前,指着火焰。 唐泽立刻会意,笑着把肉块一一穿上,当起了临时厨师。 火光升腾,肉香四溢,阴冷的山洞有了点不一样的味道。 念很能吃,也许他做梦都没想过,只是多一道工序,血肉便成了佳肴。 地上,传来一阵似曾相识的震动。 唐泽警惕地看向洞口。 数个巨大的人影,在洞口耸动。 念站起身,跑到洞口,用只有他们才听得懂地语言跟洞口的人影交谈,并不时回头看看唐泽。 而后,念领着身后那一群同伴朝唐泽大步走来。 唐泽的心骤然抓紧了。 可是,他的担心即刻被证实为多余的。这一回,他们的目标不是自己,而是自己手中正烤得热闹的肉。 念取过唐泽烤好的熟肉,一一分发到同伴们手里,示意他们吃下去。 山洞里顿时一片叭嗒叭嗒的咀嚼声。 然后,是短暂地寂静。 大个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把目光一致投向了唐泽。 这回,唐泽没有感觉到杀机。 大个子们叽叽咕咕地交谈一阵后,一窝蜂跑出了洞口。 不等唐泽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这些家伙一人扛着一整只剥了皮的死兽涌进了山洞。 看着在自己面前累积成小山的生肉,还有后头那群兴奋地跳来跳去的怪家伙,唐泽明白了他们的意图。 他松了口气,然后,像个专业的厨师,在念的帮忙下,开始一场有些怪诞的烧烤盛宴。 他不是傻子,明白如果不遵从这些家伙的意愿,自己很可能身陷再次被撕裂的危险。 照他的观点,身量越是高大,相貌越是凶恶的物种,头脑越是简单。触怒他们很简单,讨好他们同样简单。 漂泊到卧虚山第一天,唐泽在烟熏火燎中度过。 不过,他“弃武从厨”的付出拿得了不错的收获。 简单的烧烤外交,让唐泽在卧虚山有了个安全的生存环境,至少这里的“居民”,再没有谁会把他当成美食,而是把他看成能制造美食的有用人才,对他的态度有了质的转变。 虽然唐泽依然听不懂这些似人非人的怪家伙的语言,但是借助着简单的手势和动作,他渐渐能与他们沟通了。也知道了在他到来之前,这一大群人过的就是跟原始人无二的生活。他们虽然会生火,可是火对于他们的唯一用途就是点着火把照明,真是暴殄天物。 于是,他教他们如何垒灶,如何真正地把火这个东西利用起来,如何把食物煮熟了再食用,而他最看重的武器,他的长剑,似乎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担当了砍柴劈树的工作。 最简单的生活常识,让这群长着黑毛的大家伙个个如获至宝。 时间一晃,十来天匆匆而过。 除了异能力,唐泽的全部身体机能都恢复如前, 这天,他静静离开了那群围坐在一起大快朵颐“金刚”们,他在心里这么称呼他们,因为他总觉得只有电影里那只超强的黑猩猩可以跟这群原始人媲美。 拄着简陋的木头拐杖,他一瘸一拐地走到了海边,那个他醒过来的岸边,看着灿灿的阳光洒在微波轻漾的海面上,神色凝重。 卧虚山,知道这里是卧虚山又如何?!浩大海域,这里就是一处孤岛,与世隔绝。 想回去自己的世界,可是,哪里才是归路?! 身后传来清晰的沙沙声,有人踩着落叶朝他走来。 唐泽没有回头,只对着那片天海一色的苍茫出神。 背脊上被人粗鲁地戳了一下。 唐泽转过脸,看见念站在后面,讷讷的脸,讷讷的表情。 这些日子,念一直在自己身边,一些需要大力气的粗重活全由他一手包办。他应该好好感谢他,没有念,他也许早已葬身鱼腹。 他冲着念微笑,也不管他能不能理解,指着远方,问:“念,你知道外头的世界么?!” 念摇头,眼神很茫然。 “那里,是跟卧虚山完全不同的地方。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到处飘散着香水味,还有钞票的世界,呵呵。”唐泽笑着,眼前闪现过往的种种。 念茫然依旧。 “算啦,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唐泽拍拍念的肩膀,“找我有事么?” 念这才拽起他的胳膊,将他朝山头那边拖。 “怎么了?”唐泽不得不加快步伐跟上念的速度。 一路赶到离他们居住的石洞很远的山脚下,一方用大青石围成六角型边的开阔地呈现面前,还没走近,唐泽已然感觉到一股跟平日不太一样的肃穆之气。 卧虚山的“金刚”们,倾巢出动,黑压压地围坐在开阔地上,而中央那块被特意打磨过的赤色大石上,端坐着一个体型更为健硕,顶上飘着一大撮火一般颜色的红毛的“金刚”,围在他身上的金色毛皮,挂在脖上的硕大圆珠,无一不标示着他高高在上的位置。 一声震天高呼从大块头口里冲出,有崩天裂地之势。 此声一出,下头一众人纷纷弯腰低首,双手交叠成十字靠在胸前,毕恭毕敬。 念拉着唐泽,坐到了他们当中。 这时,坐在最前排的几个,轮流走上前,在红毛的面前整齐排成一排,汇报工作一样轮流上前跟他叽里咕噜说一大堆。 红毛微微颔首,威严的目光不时扫射着下头的臣民。 突然,他拨开挡住他视线的属下,长利的指甲直指着坐在右侧的唐泽,嘴里乌里哇啦,像在询问手下为什么卧虚山会多出一个陌生人。 唐泽一阵紧张。 然而,他的属下们,忙不迭地向红毛附耳,更有甚者,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块热气未消的烤鹿肉放到红毛面前,指着唐泽唧唧呱呱说个不停。 红毛半信半疑地将鹿肉塞进嘴巴。 片刻,他的丑脸上浮现出了春天。 唐泽吁了口气,紧绷的弦松了下来。 红毛一口气吃光了整块鹿肉,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又指向唐泽,示意他上前去。 念推了推他,要他快去。 唐泽犹豫一下,走到了红毛面前。 红毛上下仔细打量着他,然后指着他的胸口,问身旁的下属。 唐泽不明白红毛的意思。 得到属下回复后,红毛想了想,从脖子上的硕大项链上取下好几粒珠子,塞到唐泽手里,又指了指他的脖子,嘴里咕咕叫着,似是要他挂在脖子上。 念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边,很欢喜地从唐泽手里接过珠子,又从腰前抽出一根细绳,把珠子一一穿起来,当下便挂到了唐泽脖子上。 这是对自己改变了他们的生活的一种奖励么?! 唐泽看着胸前那几粒比鸡蛋小不了多少的白色珠子,粒粒莹润通透,似有流水轻绕其中,漂亮得很。 原来,卧虚山也是要开全民大会的。 回到住地的唐泽,回味着刚才有惊无险的经历。 这些日子,他一直和念住在同一个山洞,尽管他自己以为自己的伤口已经痊愈,可是每天,念依然找来新鲜的草药,继续为他的患处敷药,还给他弄来崭新的毛皮,让他可以在阴冷的洞穴里头安然入睡。 唐泽想,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好好报答念。 躺在草垫上,唐泽正胡思乱想,一只老鼠,堂而皇之从石洞缝隙里窜出,从他脑后一溜而过。 唐泽下意识地一抓,也不管手中握着的只是一堆枯草,用力朝老鼠击去。 老鼠当然是不怕这么柔弱的暗器的,瞬间逃得无影无踪。 然而,唐泽的手,却从刚才抓草的地方,触到了一个不软不硬的东西。 他侧过身子,扒拉两下,一本颇有点历史的蓝皮线装书握在了他的手中。 这样的蛮荒之地,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 唐泽一骨碌坐起来,接着头顶上的火把,翻开了这本书。 打开之后,他才发现,这本已经泛黄发潮的册子根本不算是什么书籍,只是一本写满毛笔字的手札。 还好,字迹虽然是繁体,但还算工整。 “落于卧虚已一月有余,何日方是归期?” 唐泽一行一行地读了下去。 “食难下咽,睡难安寝,望我故乡,念我妻儿。前生作何孽,今生得此报?既生为人,终日与兽为伍,食生肉饮污血,枉读多年圣贤书,可叹可叹。” 越读下去,唐泽越觉得事有蹊跷。 “娶妻若此,非人非兽,幸哉?祸哉?若无此妻,定然早毙命于利爪之下,有此妻,朝夕相对,情何以堪。” “幸念儿不类其母,稍可安慰。抱襁褓小儿,望苍茫深海,何时归去,何时归去!” “今风平天朗,乃出海佳期,此时不走,还待何时?唯念儿难舍……” 啪!唐泽合上册子。 以他的智慧,从这本手札里的只言片语间勾勒出一个比较完整的事件,并不困难。 纵观整个卧虚山,有谁能洋洋洒洒写下这么些半文半白的日记?!日记主人一口一个念儿的叫着,再细细琢磨里头的描述,十有八九是多年前一个男人意外流落到卧虚山,不但没有被当成食物吃掉,还娶了这些“金刚”中的某个雌性为妻,还生下了念。 “不类其母……”唐泽恍然大悟,喃喃道,“难怪他跟其他家伙长得不一样。” 看看外头,往常这个时候早该回来的念,还没有踪影。 心下一动,唐泽把手札揣到兜里,一瘸一拐地朝洞外走去。 今夜的天气极好,放眼看去,总是笼在山头日夜不散的白雾,竟也淡去不少,天上挂的也不是羞答答的上弦月,一轮圆满得不能再圆满的月儿惬意而大方地洒下满地银辉。 别处的山洞里,传出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这一点上,卧虚山的怪物们好像有了点人味,居然保持着这种人类才有的最淳朴的作息方式。 唐泽沿着小路,朝石洞对面的那片树林走去。 树林里有个天然生成的水洼,里头存的,是难得的淡水,从来不见干涸,整个卧虚山都是靠它来维持日常的饮用。念似乎很喜欢这个地方,有好几次,唐泽都看到他独自坐在水塘边发呆。 也许他又到那儿去了。 唐泽猜测着,朝水洼走去。 果然,还没走近,他已经听到一阵哗哗的水声,动静很大,像是人为搅动出来的。 水洼边上,立着个纤弱的影子,手里紧握着一把树枝削成的尖叉,迅猛地在水里穿梭,激起大片水花。 唐泽放轻了脚步,走到离水洼最近的一棵老树后头。 人影的确是念,他在叉鱼。 唐泽看到,他从叉子上取下一条不住扭动的大鱼,银色的鱼鳞在月光下闪着水淋淋的光。 看到活蹦的鱼,唐泽突然想起几天前自己无意中说起许久没有吃过淡水里长大的鱼了。 这个念,居然记住了自己随意的唠叨,深夜跑到水洼里来抓鱼。 看着月下那个忙碌着的小小身影,唐泽的心里突然有了丝别样的感觉。 他走了出去,脚下故意发出了声音。 念正欢喜地抓着那条大鱼,听到脚步声突响,手掌一滑,大鱼噗通一声落入了水中,念心头一慌,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顿时失了平衡,跟那逃生的鱼一样,一头栽进了水里。 “念!” 唐泽慌忙“跑”了过去,腿脚不便的他差点摔倒。 “手给我!”他趴在水洼边,向只露出个头的念伸出手。 念抬头看看他,没有把手给他,自己游到了岸边,轻松地爬了起来。 全身透湿的他,像只小狗一样来回甩着自己的头发,水珠溅了唐泽一脸都是。 也许不断淌到脸上的水滴让念不舒服,他用双手来回搓着脸颊。 唐泽看着念,眼中的惊讶层层加重。 念,竟然是个女孩子。 尽管她生了一对尖尖如狼的耳朵,可是被水褪尽污垢的脸孔上,覆盖的是只有女孩才拥有的细白皮肤,圆如杏核的眼睛,挺直秀气的鼻子,还有一张从里头透着殷红的唇。 念穿的“衣服”本来就不厚,被水一泡,往常总是蓬松耸起的兽毛全部贴在了底皮上,轻易便将她的女性特征一览无余地暴露在清透的月光下。 “你……”唐泽觉得自己的脑袋一定被撞坏了,朝夕相对这么多日子,居然没有发现,这个力大无穷的小不点,是个女儿身。 对于自己现在的样子,念似乎没有一点普通女孩子的害羞之心,若无其事地走到一旁,拿起搁在地上的皮囊,把它交到了唐泽手里。 几条鲜鱼,还在皮囊中蹦达。 “念……”唐泽看着她,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只看到挂在她长长睫毛上,在微微颤动的水珠。 “鱼……吃……”念歪着脑袋指着皮囊,嘴里发着含混不清的单字,这些日子,唐泽一有空就教她说话,她学得很努力,虽然成果并不明显。 皮囊掉到了地上,唐泽突然一把把念揽入了怀里,紧紧地,抱住了她。 有的感觉,消失了太多年,他几乎都要遗忘。 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病重,想喝鱼汤,他妈妈卖掉自己心爱的戒指,跑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给他买回鲜鱼,熬好了汤。 真鲜啊,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种味道。 妈妈突然病故之后,他被房东撵了出来,从此颠沛流离,受尽欺辱。莫说鱼汤,鱼骨都没有他的份。 成了图门集团专有的除妖师之后,为一碗馊饭跟人打得头破血流的经历成为了绝对的历史,他吩咐佣人买来最贵的鱼,找来最顶级的厨师为他熬汤,可是无论厨师多么努力,都没办法替他找回当年那碗鱼汤的味道。 这成了他最大的疑惑,以及遗憾。 可是刚才,他从那个散发着鱼腥味的皮囊里,嗅出了那个遗失但是又期盼已久的味道。 什么味道?鱼汤,还是其它?唐泽自己也说不清楚。 念在他怀里,脸上依然没有太多的表情起伏,只不过总是睁得圆圆的大眼,此刻半眯着,长睫毛覆盖下来,藏起了她的眼神。 过了许久,唐泽松开她,拉着她并肩坐下。 现在已经是深夜,唐泽睡意全无,只想跟身边的人,说话。 “念,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人么?”他抬头看着明亮依旧的圆月,嘴角浮起自嘲的笑容,“我收钱,然后替人杀妖,然后抢它们的元丹。我的剑上,全是妖怪的血……” 念挨着他,跟他一起看着月亮,似乎没有听他在讲什么。 唐泽笑笑,也不管她明白与否,把他积压在心里的一切,一一说了出来。 一个不说话不回应的女人,也许是最好的倾诉伙伴。 末了,他拉起念的手,问:“想跟我一起去看看外头的世界么?跟我一起离开卧虚山。” 念转过脸,看着他的眼睛。 “念,你是人类的孩子。你和我一样,都不属于这里。我们一起走,好吗?”唐泽侧过身,指着远处的深海,“看到了么,海的另一端,才是你我的世界!” 念的手,从他的手里抽离。 “念……”他有些愕然。 念站起身,抛下他,走出了树林。 唐泽看着她的背影,不明所以…… 卧虚山的日子,单调而平淡,不觉间,唐泽又度过了十来个日夜。 而念,似乎不怎么再跟他亲近,每天早出晚归,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唐泽不止关心念在想什么,他更关心的是,现在如何才能离开这座孤岛。 海的另一端,还有一场圣诞节的婚礼在等着他。 这一场盛事,他等待了许久。 可是,唐泽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残肢,现在的自己,还可以跟以前一样神采飞扬地站在她面前,抱着她在自己并不喜欢的圆舞曲中共舞么?! 深深叹了一口气,唐泽颓然仰倒在生着短草的软地上,茫然地看着不时从空中飞过的海鸟。 不远处的老树后,一个小小的脑袋悄悄地缩了回去,无声地走开。 从早晨开始,今天的天空就笼罩在阴霾之下,海面上刮起了割脸的寒风。 唐泽没有出去,一直留在石洞中,百无聊赖地翻看着那本手札。本指望能从里头找出离开卧虚山的方法,但是,没有。他不知道这本手札的主人,也就是念的父亲,到底有没有离开卧虚山。从页末那篇明显颤抖潦草的字迹来看,这个男人至少是尝试过离开此地。 正当他捧着手札入神时,念回来了,手里捏着一个用树叶裹着的小包。 放下手札,唐泽看着念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 解开树叶包,两粒小拇指头大小的黑色丸子躺在其中,包裹在浓烈而怪异的气味中。 念把丸子递到唐泽面前,要他吞下去。 “念,这是什么?!”唐泽很奇怪,他的身体已经康复,根本不需要再吃什么药丸。 念把手拿得更近了,似乎一定要他吃进去。 唐泽看着她的脸,面上又糊了黑黑厚厚的污泥,那个月夜下的真面容再次被掩盖得不露痕迹,唯一能见的,是那双圆而大的眼睛。 不过,念的眼神,跟往常有些不一样。 “你要我吃这个?!”唐泽看着那两粒并不可爱的丸子,犹豫着,“为什么要吃它?” 两道他从未见过的凶狠之色从念的眼里刺出,她突然以极快极猛的动作捏住了唐泽的下巴,迫他张开口,将丸子硬塞了进去。 硬硬的丸子,一挨到舌头便化成了水,迅速流入咽喉,一点吐出来的机会都没有。 念松开手,唐泽捂着喉咙,被那种古怪的苦味刺激得眼泪直流。 “你……你……” 唐泽倒在地上,痛苦地捂住心口,只觉整条食道都被火焰包围,越烧越旺,似要把他整个身体烧成灰烬。 念在做什么,逼他吃了什么?! 他想抓住念问个清楚,但是舌头像被紧紧粘住了,四肢也越来越不听指挥,力气从每条经络里缓慢抽离。 意识越来越模糊,面前的念,从一个变成了两个,又从两个变成了许多个,深邃的眼神,在他面前划成了一道飘忽不定的线,从他的眉间一穿而过…… 唐泽的世界,瞬间沦入黑暗…… 哗哗……哗哗…… 不间断的水流声刺激着唐泽的耳膜,把他从混沌中一点一点唤回现实。 他缓缓睁开眼,蔚蓝的天空洒下温柔的阳光,却依刺得他又闭上了眼。 手掌一阵乱摸,摸到了一片硬实的木板,还有,那柄跟他相依为命的长剑。 一个激灵,唐泽挺身坐了起来,短暂的眩晕过后,他发觉自己正栖身在一艘既像船又像舢板的怪异物体中,在海面上,平稳而快速地前行着。 怎么回事?! 唐泽用力揉着脑袋,想努力弥补回脑中那片空白。 可是,没有用,从他吃下那两个丸子到现在,这中间的所有意识全部缺失。 突然,他无意朝下移动的视线在瞬间凝固。 他的断腿,居然重新“长”出来了。 唐泽想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仔细检查一番。 可是,视觉再加上触觉,任何一项测试都告诉唐泽,他的断腿,的确复原了,他现在跟以前没有两样,是个完全健康的人类。 天,这这么可能?! 唐泽抚摸着自己的“新腿”,傻了一般。 丸子……难道是念硬要自己吃下的那两粒丸子? 一定是,一定是,念对自己一直照顾有加,她不会害自己。 从惶惑到狂喜,唐泽想冲着天空大喊。 然而,向来习惯于抑制自己情绪的他还是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因为在他狂喜的瞬间,他同样发觉,自己乘坐的这艘简陋“木船”,本身没有任何驱动装置,连船桨都没有,为什么它都如此快速行进,好像有一双有力的手,在暗处推它。 没来由的,唐泽突然回过头去。 “念!!!” 这次他没能抑制住自己的情绪,失声大喊。 船尾下的海水里,露着念的上半身,从她不时耸动的肩膀看来,这艘船之所以能动,全是拜她所赐。 “念!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唐泽激动地爬到船尾,他还不习惯用那条新腿站立。 念不回应,微微地朝外吐着气,腥咸的海水在她的身旁划成两道均匀的水迹。 “念!告诉我,我的腿,还有现在,你究竟在做什么?!”唐泽几乎怒吼了。 念依然不回应,她的眼里,似乎只有推船这一件事情的存在。 唐泽垂下头,对念无可奈何。 不知道又过去多久,也不知道来到了哪片海域,从太阳的位置来判断,现在是正午。 船的速度忽然慢了下来。 “爹……走……”念费力地开了口,“娘……追……船沉……爹娘……没了……” “什么?”唐泽从她的单字里,隐约明白了一些陈年往事。 “卧虚……我的……不是……你的。”念继续着,像初学人话的婴孩,“你……走……” “念!”唐泽把手伸出船舷,一把抓住念的肩膀,“这些天,你总是忙碌,难道这艘船是你为我造出来的?” 念点头,眼睛却不看他。 唐泽把她抓得更紧了,说:“跟我走!不要回去卧虚山了!” 念摇头,眼睛依然不看他。 这时,隆隆的引擎声由远及近,一艘真正的现代化轮船,出现在右前方。 念的眼神,落在了这艘轮船上。 她松开抓住船体的手,掰开扣住她肩膀的大手。 “走……” 念的圆眼睛,终于把视线投在唐泽的脸上,但,仅仅是一秒的停留。 随后,她轻轻吸了口气,整个人渐渐沉入海水…… 黑色的长发,在海水下漂浮,云朵一样。 一手还停在空中的唐泽,看着这朵“云”越沉越深,越来越模糊,最后随着它的主人,一起消失在茫茫深海…… 突然觉得很累,唐泽的手无力地垂在船舷边,魂魄像离了体,跟着某个他自己都无法形容的东西,落入湛蓝的海水之中…… 三年后 “总裁!大师有请!” 紧闭的玻璃大门缓缓打开,高大的黑衫人从内走出,朝坐在沙发上抽闷烟的唐泽微微鞠躬。 掐灭烟头,唐泽理了理略皱的西装,站起了身。 三年前,一艘游轮救起了昏迷的他。 婚礼,在圣诞节如期举行。婚礼上的新娘,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美丽,最重要的是,她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健康。 当年为她的病开出药方的喇嘛,每年都会来图门集团看望这个特殊的病人。当唐泽为没有带回未婚妻期盼的东西而懊恼时,他取下了唐泽一直戴在脖子上的那串圆珠,要唐泽把其中一粒研磨成粉给她服下。 至此,她的病断了根,三年之内再无复发。 而喇嘛则带走了一粒圆珠,三年之内没有再来过图门集团。 老头子在他们结婚的次年因病去世,唐泽的妻子作为所有产业的唯一继承人,任命唐泽为新任总裁。 从那刻起,唐泽正式告别了职业除妖师,顺利掌舵世界排名首位的图门集团。 虽然唐泽的异能力依然没有恢复,但他并不为此耿耿于怀。因为所有人都认为,唐泽几乎得到了整个世界。 唐泽自己也这么认为,从前的一切,已经不再重要,可以全部埋葬。 前天,失踪三年的喇嘛突然出现,照例住到了集团特意为他安排的郊区别墅,并且传话给唐泽,要他在今晚到别墅来见他。 走到半开的玻璃门前,唐泽略略停了停脚步。他并不喜欢这个总拿黑布包着脸的瘦小喇嘛,哪怕他是自己妻子的救命恩人。 吸了口气,他稳步走了进去,并轻轻咳嗽一声,提醒房间里的人,他到了。 “三年不见了,唐泽。”喇嘛背对着他站立在巨大落地窗前,嘶哑嗓子破坏了一地月光的美丽,“哦,不对,现在应该称呼你总裁先生。” “大师客气了。”唐泽应酬式地笑笑,“大师一走就是三年,现在突然出现,不知有何贵干?” 喇嘛转过身,走到唐泽面前,从怀里掏出那颗当年他拿走的圆珠:“和我一起去你得到这个的地方!” 唐泽的心脏好像受了一记重击,一些已经模糊的片段,渐渐清晰。 “为什么?这个珠子有什么玄机?”唐泽强稳住心神,问。 “它不是普通的珠子,它叫骨突。”喇嘛的眼睛瞪得很大,眼角深如沟壑的鱼尾纹似乎都舒展开了许多,“普天之下,只有他们才有……” “骨突?!”唐泽讷讷地重复。 “跟我一起去那里!”喇嘛一把揪住高出他一头的唐泽,“明天就走!” 唐泽徒生不快,一把推开喇嘛的手,理着歪到一旁的领带,说:“对不起,我根本找不到那个地方。我也不想再去!” “不需要你去找,我能找到。我只要你跟我一起去!”喇嘛有了认真的怒意,“听着,你的今天,间接由我促成,如果你不肯听从我。那……后果自负!” 寒意从唐泽背脊掠过。 当一个习惯用剑解决问题的人,把他的剑雪藏三年之后,消失的不止是迫人的剑气,同样消失的,也许还有人的锐气。 唐泽不喜欢这个喇嘛,很大程度是因为他害怕他。 咬咬牙,唐泽最终选择了点头。 喇嘛的眼睛有了笑意。 第二天傍晚,一艘很不起眼的旧船从港口出发。 船上,只有十一个人。喇嘛,唐泽,还有喇嘛手下的九个黑衫男人。 行进一段时间后,喇嘛走到船头,取出“骨突”放在手掌心上,另一手的手指绕着它划圈,嘴里不停念着咒语。 圆珠的最表面竟被他指间的力量“风化”了,细沙样的白色物质一层一层旋绕而起,很快在他的掌心形成了一股高速运行的微型龙卷风。 “过来。”喇嘛回过头,看了不远处的唐泽一眼。 唐泽走上去,喇嘛对站在一旁的黑衫人使了个眼色。 黑衫人即刻取出一枚约十公分的金针,拉起唐泽的左手,将金针刺入他的掌心,再迅速拔出,动作极其麻利。 待唐泽回过神,那金针已被交到喇嘛手里,此时的金针,上面竟爬满了蔓藤一样的血色花纹。 “你这是干什么?”唐泽看着掌心那个小小的血点,有些恼怒。 喇嘛不说话,只将金针放入“龙卷风”的中心。 一道刺目的金光突然激迸而起,伴着一阵诡异的嚣叫,“龙卷风”被金光分割成无数白点,飞向半空,绕了几个圈,无一遗漏地坠入海中。 唐泽探出身子朝海面下一看,一条暗红镶金边的绳状物,埋于海水中笔直朝前延伸,像标记在公路上的指向箭头,为他们指出一条不知通往何处的长路…… “呵呵,跟着这金线向前,很快便能找到他们。”喇嘛满意地抚摸着套在腕上的念珠,海风将他笨重的袍子吹得不停翻飞。 “大师,希望你明确告诉我,”唐泽强压下心头的疑惑与怒气,“你这一系列行为的目的。既然是坐在一条船上的同伴,我想我有必要知道。” 喇嘛呵呵一笑,拍了拍唐泽的肩头,说:“我做的事,对你,对我,甚至对世界上许多人,都是天大的好事。” 唐泽皱紧了眉头,不说话。 “深海有族,名为夜叉。”喇嘛转动着念珠,“他们非人非兽非妖魔,遗世独居。你带回来的骨突圆珠,就是夜叉独有的‘元丹’,也是世上唯一不用寄养在体内的内丹,每个夜叉出生时,骨突也随之出生,然后佩戴在项上,随着他们一同长大。” “夜叉……”唐泽的眼前,突然浮现出一张污垢重重的脸庞,还有一个,月光下的纤弱身影…… “上天待你不薄,竟让你有缘遇上他们。”喇嘛的眼睛眯缝着,“赠你骨突的那只夜叉,以骨突大小来看,年岁必在千年以上。呵呵。” “骨突……”往事一一涌上,唐泽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左腿,喃喃道,“难道骨突能让人的断肢重新复原?” “断肢复原?”喇嘛垂下眼皮,看着唐泽的左腿,“你的左腿,当年断过?!” 唐泽深吸了一口气,也不瞒他:“当年我追杀海魅,被对方的元丹绝冰封住左腿,不得已断了它,才脱了身。但是后来……” “哈哈,所以说你是福厚之人。”喇嘛突然大笑着打断了他,旋即他突然止住笑声,一把抓住唐泽的胳膊,“夜叉的骨突是世间珍宝,只要尚存一口气息,不论病到何种程度,也不论患的是什么奇难顽症,只要服下骨突,必然痊愈。” “真的?”唐泽不可思议地看着喇嘛。 “自然是真的。你的妻子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么。除了骨突,夜叉还有个罕见的好处……嘿嘿。”喇嘛干笑几声,不再说下去。 唐泽也没有心思再追问下去,光是喇嘛关于骨突的描述,已经够他神思遐想很久很久了。 “你跟夜叉有过接触,你的血液还保留着记忆,加上我用在骨突上的咒,如此一来,这条金线可以将我们引到夜叉的老家。届时……”喇嘛眼角的鱼尾纹比昨夜舒展得更开。 “届时?!届时怎样?”唐泽心头一动。 喇嘛松开抓住他的手,看着远方的天空,说:“当我们拥有可以主宰许多人生命的宝贝的时候,你认为,会有多少人会臣服在我们脚下?!届时,你拥有的不止是图门集团,你将真正拥有整个世界。呵呵,世上有太多怕死的人了,只要能让他们舒舒服服的活下去,他们什么代价都愿意给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唐泽不说话了,只觉得身体里的血液,开始渐渐翻腾。 只有一个图门集团,也许真的不够。 唐泽想起小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把自己好不容易要来的残羹剩饭踢翻在地,用脚踩踏在自己身上,鄙夷地嘲笑:“你这样的贱小子,流浪狗都不如,滚远点吧,这个世界不属于你。” 他又想起老头子曾对他的心腹说:“若不是看他能给莎莎找来元丹,若不是莎莎对他有意,这般出身的男人,怎么配进入我们集团?!他根本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 他还想起这几年,那些表面对自己恭敬,背后却交头接耳:“如果不是靠女人,他何德何能可以有今天的地位,跟面首有什么区别,真是贻笑大方。我们的上流世界,居然让这人捡了个大便宜。” 冷漠而苦涩的笑,爬上唐泽的唇角。 三天,他们的船在海上行驶了整整三天。 第三天的傍晚,一直引导他们前行的金线,终于在一片隐没于白雾中的海岸前停止不前。 当唐泽的脚刚一触及这片凹凸不平的土地时,雪藏已久的记忆,在刹那间全部苏醒,潮水般冲击着他的大脑…… 挽手相连的山峰,高大的石洞,聚着淡水的树林……卧虚山,跟三年前没有任何差别。 “此地果然隐蔽,难怪多年来,见过夜叉的人少之又少。”喇嘛站在一块大石上,举目四望,嘶哑的声音里是藏不住的兴奋。 一行人还没有从这里的独特景色中回过神来,突然,不远处的几棵千年老树猛烈摇晃起来,两个高大的黑影从树后一扑而出,嚎叫着朝他们扑来。 唐泽本能地想去摸剑,可是,这会儿他才想起,他的剑早已被他封入了密室。 面对突然袭击,喇嘛不惊不诧。 身旁两个黑衫人,各从衣袖里抽出一卷明晃晃的丝状物,利落地朝空中一扬,两张严密的银丝网赫然呈现,彼此间像有磁力似的,在空中纠缠几下,两张网竟合成了一个整体。 黑衫人高高跃起,一人执起一端,脚下踏空气如履平地。 两只黑影,唐泽眼中曾经的“金刚”,也是喇嘛口中的“夜叉”,对于黑衫人的举动没有丝毫防备,毫无畏惧地奔跑,张扬地舞动他们的利爪,朝空中的入侵者进攻,也许在他们心里,在这块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需要“防备”,他们就是唯一,他们就是王者。 这群夜叉的头脑,真的很简单,唐泽的观点再一次得到印证。 他们对唐泽头脑简单,可以换来香喷喷的烤肉,他们对黑衫人头脑简单,换来的却是毁灭。 轻巧密实的银丝网从天而降,将两只夜叉包裹其中,像粘苍蝇一样容易。 网眼之间的纠结处,霎时生出数寸长的银刺,深深刺入无法动弹的夜叉体内。 两只夜叉的手爪紧紧扣住网眼,牛眼大睁,痛苦的目光穿越而出,落到站在一旁的唐泽身上。 刹那的惊讶,从他们已经充血的眸子里划过。 呜呜! 他们的声音从嚎叫变成了哭嚎。 “你们……”唐泽心头突然有点怪异的感觉。 话没说完,又有两个黑衫人从他两侧飞跃而起,一人执一把薄如纸的短匕首,直朝网中的目标而去。 咻! 两人的动作出奇地对称,手臂横向一划,一个往左,一个往右。 两道平行的银光闪过。 血,从夜叉的喉管涌出,唐泽眼见着他们身前一尘不染的银白网丝,开出一朵一朵殷红的颜色,越来越多,越来越密,最后成了一片湿淋淋的血河…… 轰隆! 两个巨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两名黑衫人手臂一挥,大网解开的同时,网上银刺也随之消失无形。 夜叉的身体,猛烈抽搐,身体上密集的小洞,汩汩朝外冒着血,很快在他们身下形成一汪血洼。 喇嘛这才信步上前,俯瞰着脚下两只奄奄一息的怪物,弯下腰,顺势从他们的脖子上扯下白生生的骨突圆珠。虽然主人浑身是血,可这珠子实在太光滑,竟连半点血迹也染不上去。 “好极了!”举着两串珠子在眼前微微晃动,喇嘛的眼睛半睁着,眸子里的光彩却犹胜从前任何时候,“刚刚上来便有如此收获,哈哈哈。” 唐泽的耳朵里充斥着他的笑声,看着躺在地上的两只夜叉,还有他们尚未闭上的眼睛,他突然有些眩晕。 “记住,他们的要害就是咽喉。跟人类没有什么区别。”喇嘛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拍拍唐泽的后背,“虽然他们力大无穷,但是只要遇到我专为他们准备的丝网……呵呵,手到擒来!” 说罢,他朝手下使了个眼色。 一把崭新而锋利的长剑递到了唐泽面前。 “我知道你习惯了使剑。”喇嘛微笑,指了指前头,“那里,还有更多战利品。你不想要吗?” 想要吗?! 想要什么?! 骨突圆珠?! 还是别的东西?! 唐泽脑子嗡嗡作响,乱作一团。 然而,他的手,最终还是握住了冰凉的剑柄。 喇嘛又干笑两声,唐泽的选择令他满意。 一行人朝前走去。 唐泽矛盾的目光,不期然地在寻找一个身影。 突然,头顶上唰唰作响。众人抬头,却只见一个黑影从聚拢在他们头顶上空的巨大树冠中纵横而过,跳入远处的大石后没了踪迹。 喇嘛和他的拥趸们互相交换了个眼神,而后若无其事继续朝前走。 唐泽落在他们后头,他想走快些,此刻的双腿却不像自己的,一股力量总是把他往回拖,拖向来路。 一路上,没有再见到别的夜叉。 喇嘛站在石洞群前,借着夕阳余辉打量着四周。 除了海浪声,卧虚山的寂静超乎往常。 “其他的……”喇嘛转动着念珠,喃喃道。 话音未落,脚下的土地,开始猛烈摇晃,这种感觉,唐泽并不陌生,只是今天,这种摇晃比三年前要来得厉害得多。 悚人的嚎叫,先是一处,转眼变成两处,到最后满山都回荡着比虎啸狮吼更惊心的声音。 他们发现了?! 唐泽冰凉的手心渗出了汗。 果然,石洞里,石洞后头的山坡上,还有身后的树林里,杀出上百大大小小的夜叉。 领头的,唐泽自然不陌生,是那个送他骨突圆珠的红毛。几年不见,他的体型好像更壮硕了些,头顶上的红毛也更长了,逆风翻飞着。 他们十一个人,被团团包围。 唐泽的心开始狂跳,他还记得这群夜叉是如何轻易捕杀山上的各种猛兽。虽然刚刚有两只夜叉毁在喇嘛手里,可是,那仅仅是两只。 面对一群夜叉,他们有多少胜算?! 大地的震动越发强烈,喇嘛镇静如前,只是手中的念珠,转得越来越快。 “杀!” 喇嘛的念珠突然停住,冒了这一个字。 手下八名黑衫人顿时朝四方跃开,四张银丝大网显露于空中,两人执一张,各选一方朝汹涌而至的夜叉飞踏而去。 四张大网,在八人的操控下随意地改变着大小,眨眼间便扩张得巨大无比,只需一张,网住二十只“猎物”绰绰有余。 夜叉向来都不用武器,哪怕面对再凶恶的野兽,他们都是赤手上阵。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然而,他们永远不会明白,世上最凶猛的野兽,不是卧虚山的豺狼虎豹,而是……人类。 霎那之间,银光四起,杀戮,在困兽的凄凉嚎叫中游刃有余地进行,鲜血,在空中开出无数艳丽而硕大的花朵,再一一凋落在网丝上。 月亮露了小半个脸,洒下来的月光,在唐泽眼中看来,也跟这变了颜色的网一样,血红一片。 是月亮变了颜色,还是自己的双眼变了颜色?! 唐泽的剑呆呆地杵在地上。 突然,一只漏网的夜叉从不远处一步跳起,落到离唐泽咫尺之外的身后。 尽管他已经许久没有动过手,但,曾身为最优秀的除妖师的他,该有的灵敏与反击的本能并没有丧失。 他身子一低,避开从背脊上扫过的锋利手爪,顺势一脚倒踢在对方小腹。 夜叉一个趔趄,倒退几步,又不怕死地冲了上来。 唐泽已经转过了身,与夜叉对面相峙。 扑面而来的风里,都是要将自己撕成碎片的味道。 然而,当夜叉的双爪快要杀到唐泽面门的刹那,眼睛里却有异光闪过,手下的动作,迟疑了。 夜叉还记得眼前这个举剑的男人。当年在烟熏火燎中替他们烤肉的人。 唐泽显然读不懂一只粗莽夜叉的眼神,对方犹豫的这一瞬间,对他的意义,只是获得一个绝佳的反击机会。 手起,剑落,潇洒如三年之前。 一道口子不偏不倚开在夜叉的喉咙正中。 夜叉雕塑一样立在那里,保持着那个犹豫的姿势。 伤口,翻裂,鲜血,涌出。 铁塔一样的对手,重重仰倒在地,砸起漫天灰土。 唐泽上前,看着夜叉顽强睁开的眼睛,朝它心口的骨突伸去的手,停在了半空。 “宝刀不老啊。”一直在旁看热闹的喇嘛,替唐泽鼓掌,却又不无讥诮地说,“敢杀,却不敢取你应得的战利品么?!” 唐泽看他一眼,手下一动,从余息尚存的夜叉脖子上扯下骨突圆珠。 “这才像你。”喇嘛赞许地点头。 这时,从前方传来的几声惨叫,引走了他们的全部注意——不是夜叉的嚎叫,而是人的惨叫。 断裂的肢体飞散开来,喷涌而出的血,在月光下画出瞬间的奇异图案,然后,溅落在地,转眼便被蜿蜒在碎石缝中,宛然成河的夜叉之血吞没。 夜叉的首领,站在凸起的大石上,牛一样喘着粗气,身上缠绕着撕裂开的银丝网,刺入体内的尖细银刺密密麻麻,从头到脚。那张裹着它身体的金色皮毛几乎已被触目惊心的红色染得看不出本来颜色。 血,无从分辨来历,也许是它自己的,也许是刚刚被它撕成碎片的人类的,顺着那些粘成一缕一缕的毛发往下滴落。 喇嘛的眼神变了,身旁仅剩的手下,更是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 红毛的凶悍与超乎想象的力量,击碎了他们速战速决的美梦。 八个黑衫人,成了一堆与废品无二的残肢碎肉,凌乱地铺在地上。 嗷! 红毛看着脚下横陈遍地的同伴的尸体,仰起头,狂吼。 疼痛,愤怒,悲伤,似要将整个卧虚山震裂开来。 “大师……”黑衫人朝后连退几步,“我们……还是尽速离开吧,情形不太妙。” 说罢,上岸时还气势逼人的他,转身就朝来路狂奔而去。 “怕死是人的天性。”喇嘛看也不看那家伙一眼,手臂轻轻一抖,小巧的匕首握在掌中,接着反手一掷,“但,不是你怕就不用死了。” 噗通! 逃跑者扑倒在地。 匕首,从他的背心一穿而过。 对喇嘛的行为,唐泽没有做出任何惊讶的表情,他只是看对方一眼,笑了笑。 很奇怪,唐泽现在只想笑,不管面对的什么。 为什么?!他自己也说不出原因。 脸上在笑,心头却像扎了针…… “这个,就由我们亲自解决吧。”喇嘛将念珠套在腕上,举步朝红毛走去。 然,他突然又停住了脚步。 红毛壮硕如山的巨大身躯后头,缓缓走出了另一个人影,瘦瘦的,小小的,跛着脚,步态有些沉重。依然是蓬乱的长发,尖尖的耳朵,身上裹着染满血的黑色皮毛,肩头也挂着一块残缺的银丝网,露在身体外的银刺,闪着晶亮的光。 月光投下来,照亮了一双圆圆的眼睛,清水一样透澈。 唐泽的呼吸暂停了数秒。 一个曾经熟悉的名字,在心底渐渐明朗。 稍一用力,这小人儿将捏在手里的一个圆东西抛了出来。 骨碌碌滚了一会儿,圆东西停在离唐泽不远的地方。 那是某个黑衫人的头颅,至死也没法阖上恐惧的双眼。 “还有漏网之鱼……”喇嘛看着这个被污泥盖住五官的“小家伙”,须臾间,竟被一种莫名的畏惧阻挡了前行的脚步。 在这个夜叉的身上,看不到痛苦,看不到愤怒,看不到难过,也看不到要不顾一切进攻的架势。 它像个局外人,漠然地打量着眼前的尸体,还有站在对面的唐泽。 “念!” 唐泽的剑,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他早该想到,单凭红毛一个人,要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将八个人撕成碎片并不容易。当年,念为了救他而攻击自己两个同伴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这个混合了人类与夜叉血统的女子,究竟蕴藏了多少力量在那副瘦弱的身躯中?! 唐泽估算不出,也不想去估算,他甚至不敢多看她一眼。 “还愣着做什么?!解决了他们,我们就可以回去了!”喇嘛突然呵斥道,随即眯起眼睛,“只差这一步,我们就能成功构建我们的世界了!” 话音刚落,喇嘛脚一瞪地,窜起数尺高,手下一动,从缠绕在腕上的念珠里抽出一根细如发丝的银色钢丝,恶狠狠地朝红毛杀了过去。 怒到极致的红毛自然不甘示弱,拼着自己仅存的力气,在血液尚未流干之前,挥舞着利爪朝喇嘛迎了过去。 刷! 柔韧的钢丝缠住了红毛伸向喇嘛心脏的双爪。 红毛没有把这根钢丝放在眼里,刚才那万千银丝织成的大网尚且不能困住自己,这区区一根“头发丝”何足畏惧?! 可是,红毛简单的头脑哪里能想到,喇嘛这一根细丝,再加上他的咒语,足以抵过十张大网。 裂骨的剧痛在红毛腕上爆发,他以为这次还能像刚才对付困住自己的网一样,只要用上一身力气就能撕断这令他恼怒的长丝。然而,这一次,他越用力,钢丝便嵌得越深,肌肉,经脉,一层层被切断。 红毛想用利齿咬断喇嘛的脖子,可是,狡猾的喇嘛一直停留在半空中不肯着地,与红毛保持着绝对的安全距离。除非红毛跟他一样有踏空气如平地的本事,否则休想沾他的身。 用惯了蛮力的红毛,还妄想挣开束住自己的钢丝。 只要再用一点力,红毛的爪子就会被生生切断开来。 喇嘛冷笑,又念了句咒语,钢丝顿时自动伸长许多,在空中绕了个圈,最后准确地套在了红毛的脖子上。 喇嘛一用力,钢丝霎时勒紧。 突然,一个黑影从地上跃起,朝喇嘛撞去。 见势不妙,喇嘛一手抓紧钢丝,一手抖出把明晃晃的匕首,对准来者狠狠掷去。 “念!”唐泽突然大吼,“不要!” 匕首速度奇快,在空中成了一条银白的直线,然而念的反应更快,轻巧地翻个身,匕首擦着她的身侧飞了过去。 没有谁料到,念是一只会飞的夜叉。 眨眼间,念已经落到喇嘛身旁,双手用力擒住他的肩膀,而后一口咬在他的脖子上。 吱!带着温度的血从念的齿间飙出。 “啊!!!”喇嘛避让不及,痛得狂叫,气急败坏地大吼,“唐泽!” 唐泽仰着头,一言不发地看着半空中发生的一切。 也许是喇嘛痛昏了头,他忘了唐泽已不是从前那个一飞百尺高的除妖师,再没有任何异能力。 而事实上,就算唐泽现在有那个能力,他也不会出手。 现在,他很想这个喇嘛死,死在念的手里。 见唐泽没有任何反应,喇嘛不得不松开拽着钢丝的手,反手过去想抓住念的胳膊。可是念的动作总是快他一步,一把扣住他的手腕。只听啪嚓两声脆响,喇嘛的手骨被她捏得粉碎。 喇嘛的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只听他闷哼一声,身子猛烈地抖了几下,像只抽搐的瘟鸡,一串白沫从他嘴角流出,最后,一直很“顽强”的脑袋终于慢慢耷拉了下去,鲜血顺着脖子,流得满身都是。 念提着他,晃了晃,捏在手里的不是人,只是条死鱼。 松开手,喇嘛烂泥一样跌落在碎石上。 念回到地上,用脚踹了踹喇嘛。 “念!”为她捏了把汗的唐泽终于放下了心,几步跑到她身边,“你……我……” 念看也不看他一眼,径直走到倒在地上气息微弱的红毛身边,小心地给他解开绕在脖子上的钢丝。 这时,唐泽才惊异地注意到,念之所以走路不利索,是因为少了一只左脚。一枝简单打磨过的木棍绑在她的膝盖下。 “你的脚怎么了?”唐泽拽住念的胳膊,急切地问。 念拉开他的手,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躺在地上的同伴。 红毛的伤势很重,身上几乎找不到一块好肉,银刺扎出的伤口,已经不再往外头淌血,也许是伤口凝固了,也许是没有血可以流了,此刻的红毛,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念试着拽红毛的胳膊,可红毛一动不动,只从喉咙里挤出咿咿的低鸣,然后吃力地举起手臂,手指的指向,正对不知所措的唐泽。 难道他要念干掉自己?! 这念头第一时间跳入唐泽的脑中,但是很快又被他否决了。 红毛看向自己的眼神,竟没有半点杀气。 微微颤动几下,红毛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手臂重重垂下,头慢慢歪向一边…… 念用力推着红毛的胳膊,说着只有夜叉才明白的语言。 但是,红毛再没有给她任何回应。 他死了,跟躺在周围的同伴一样,在这场杀戮中永远闭了眼睛。 念站起来,有些迟钝地转动着脑袋,打量着四周的一切,山,树,石头,还有同伴们的尸体,都沉在绝对的寂静之中。扑面而来的风,混着浓浓的血腥味,吹起她乱糟糟的头发,项上的骨突圆珠,随着她心口的起伏,发出细微的碰撞声。 唐泽呆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该对她说些什么做些什么,眼前的一切,罪魁祸首不是喇嘛,不是黑衫人,是他。 半晌,念一瘸一拐地朝唐泽走过来。 “你……走……” 她只给他两个字,斩钉截铁。 “念……你……你听我说……”唐泽抓住她的手。 “走……”念抽出自己的手,眼睛看向唐泽身后的路。 “告诉我,你的脚怎么了?”嗅着充满血腥的夜风,看着伤痕累累的她,唐泽心里突然一阵绞痛。 “走……”念由始至终都不看他,只对他说同一个字。 “念,我……”唐泽话没说完,突然脸色大变,吼了声,“小心!” 他动手把身侧的念朝外头一推。 然,还是迟了一步。 一道墨黑的光线,从后面精确地射中了念,轻易穿过她的头部,最后从眉心飞出。 细细的血流,从念的眉心缓缓涌出。 海水天空,月光山石,在她眼里融合成一条条五颜六色的彩带,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纠缠着漫天飞舞,涨满她的眼帘。混沌中,站着一个人,看不清模样,只有一头绿色的头发,在光影下飞舞…… 唐泽一把抱住倒下的念,全然不顾她的身上还插着无数密密的银刺。 “念!念!醒醒!醒醒!”他用力摇着怀里的人,不许她闭上眼睛。 念长长吐出一口气,把视线聚焦在唐泽脸上,缓缓吐出两个字:“不……恨……” 唐泽愣住了。 不恨……念说的话,总是那么简单,但总让他无法猜透。 “念!念!别睡,跟我说话!”臂弯越来越重,念的身子不断朝下沉,眼睛慢慢闭上,唐泽慌了神,大声喊着,摇着。 “鱼……月亮……” 念的声音越来越弱,梦呓一般,嘴角,绽开一朵少见的微笑…… 从没有笑过的她,用一朵微笑,定格在生命的最终点…… “念……” 唐泽瘫坐在地,抱着吐尽最后一口气息的念,呆看着虚空中的某个地方。 一阵咳嗽声在他们身后响起。 有人从碎石上爬起。 石头的滚动声把唐泽从失神状态中拉回现实,他转过头,看着刚刚已经断了气的喇嘛,抖抖索索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噗! 狼狈不堪的喇嘛从嘴里吐出几粒黑色的念珠,干笑两声:“蠢钝的夜叉,竟妄想跟我斗法,哼哼。” 唐泽轻轻放下念,起身朝喇嘛走去。 “你跟那个夜叉的交情不错呀。”喇嘛的遮面布垮下大半,露出底下类似严重烧伤的丑陋疤痕。 唐泽没有答话,继续朝他走去,拳头渐渐攥紧。 喇嘛不慌不忙地看着逼近自己的唐泽,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劝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 在离他不到两米的地方,唐泽停住了脚步,冷冷地看着对方。 “聪明的人,应该继续同我当盟友。”喇嘛走到唐泽面前,举起断腕,指着遍地的尸体,“看到这些了么?!属于我们的世界,就在它们身上!不仅仅是它们的骨突,还有它们本身,也是罕有的宝贝。” 唐泽不说话,但是,眼神里却多出了一重疑惑。 “嘿嘿,骨突是治百病的灵药,夜叉的身体,同样是灵药。”喇嘛的目光下移到唐泽的腿上,“你自己也是受益者啊。” “你说什么?!”唐泽听出他话中有话,追问道。 “夜叉是很神奇的族群,哪怕它们死了,尸体也要过上百年才会腐化。而它们的肢体,可以移植到任何有需要的人类身体上,并且很快能和新的身体彻底契合在一起,就像新生出来的一样完美。”喇嘛越说越兴奋,看着唐泽的左脚,“你的左脚,靠骨突是没办法复原的。你该明白是怎么回事吧?!哈哈。” 喇嘛一番话,不啻一个惊雷在唐泽头上炸响。 自己的左脚“长”了出来,可是念的左脚却…… 天…… 唐泽狠狠捏住了自己的左脚,触电一样的酸麻感从脚心直窜上头顶。 嗵!唐泽跌坐在地。 喇嘛并不在意唐泽的表现,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你看看我们得到了什么,上百个夜叉的尸体,你说以后会有多少人来求我们给他们一只手或者一只脚?年轻人,这里不是什么卧虚山,这里是属于我们的宝藏!你掌管着图门集团,把这些夜叉秘密运回去并不是难事。” 他后头说的话,唐泽已经听不到了。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他的左脚,几乎是在掐着它。 喇嘛走到他身边,冷笑:“它们只是非人非兽的动物,只会以最野蛮的方式存活在世上,它们并不懂得感情,只是蠢钝的动物,所以,你不必做出那种表情,更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自责。好好看清楚今后的路,那才是最重要的。” “呵呵……”唐泽慢慢站起身,用冰凉的手擦了擦鬓角渗出的汗珠,苦笑,“也许……你说的有道理。当初我流落到这里,差点被它们当成食物撕成碎片。它们只是连人话都不会的野蛮动物而已……” “嘿嘿,你明白就好。对于这些低等但是却有高级作用的动物,存在于世上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为我们这样的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喇嘛得意地笑着,“你我合作,再加上有这群夜叉,哼哼,只要人类还珍惜他们的生命,只要他们还畏惧缺手少脚的生活,那么从此之后,世上没有我们拿不到的东西。” “嗯。”唐泽叹气,然后点点头,回头朝海岸的方向看,“这些夜叉的体型都很庞大。我们来时的船可能装不了多少。” “嘿嘿,没关系,先装几个稍微小些的回去。然后你再派一艘大船,我们再回来就是。”喇嘛示意他不要担心,然后看着自己的断腕,说,“回去之后,我很快就会有一双新的手了,哈哈。” 唐泽走到红毛的尸体旁,问:“先把它们的骨突全部收起来吧。这家伙是头头,它的骨突是最大的。当年给我骨突的,就是它。” “嗯,先把所有骨突收集起来带走。”喇嘛点头。 唐泽俯下身,扯了几下红毛脖上串着骨突的细绳子,却没能如愿把骨突拉下来。 他抬眼看了看旁边,念的尸体旁,躺着喇嘛给他的长剑。 他走过去,拿起剑,回到红毛身边,利索地一挥,细绳断成两截,骨突顺利落入他的手里。 “给!”唐泽把骨突交到喇嘛手里,说,“还有不少,我去那边。动作快点,我不想再呆在这里。” 喇嘛呵呵一笑:“分头行动吧。” 说罢,喇嘛转身朝念走去。 然,他刚刚转过身,便觉察到身后有异常,一阵凌厉的风,直扫他的后颈窝。 心知不妙的他下意识地把头往下埋,想避开随之而来的令他胆寒的危险。 可是,他的动作没有快过身后的唐泽。 时间好像在瞬间回到多年前,回到了那个斩妖无数,意气风发的时候,他又变成了手起剑落妖魔亡的除妖师,只一招,便将敌人送入地狱。 喇嘛的身体被定格了,裸露在外的后脖上,出现了一条细细的线。 很快,这条线迅速扩大,成了一个整齐的切口。 鲜血喷涌间,喇嘛的头,跟脖子分了家,骨碌碌地落到了地上,矮小的身躯也随之倒了下去。 沾了一地灰的头颅,瞪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怨毒的目光,也许是想投给唐泽的,可是,现在只能无奈地投向天空……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是死在那群你口中的蠢钝动物手里。” 扔掉剑,唐泽折返到念身边,细心地为她拔掉扎在身上的刺。 对不起……对不起…… 他喃喃着。 不光对念,对整个卧虚山,他都抱着最深的歉意。 这群头脑简单的夜叉,仅仅是帮它们烤肉而已,就把那么珍贵的骨突当礼物送他,而念,不仅救了自己的性命,还付出那么大的代价给他重造了一个完整的身体…… 不恨…… 唐泽终于明白念在临终前说的“不恨”是什么意思了。 夜叉的世界太简单,也许在它们眼里,自己永远是那个在烟熏火燎中帮他们烤肉的好家伙,它们的脑子里,没有“目的”“利益”这些人类世界里才有的概念,它们更不会明白,卧虚山有今天的结果,全是拜他一人所赐。它们不是不恨,而是根本不知道该很他。 它们的爱恨,太干净。 念是对的,她总是要自己走。这里不是他的世界,他无心的闯入,本应由永远的离别来结束。可是,他都做了些什么?! 唐泽很想流一滴眼泪,可是,流不出来。 眼泪好像凝固在了体内,还有血液,都在这个时候停止了匆匆的行走…… 天亮了,阳光温暖地笼罩着卧虚山。 唐泽举着火把,静静地站在堆放在一起的夜叉尸体前。 片刻之后,火把高高飞起,落在尸体上。 轰! 熊熊火焰窜天而起。 唐泽把船上的机油全部用在了它们身上。 火光映红了他的脸。 “对不起。” 抛下这句话,他转身朝那片藏着淡水的树林走去。 水洼静静的,偶尔有一两个水泡冒出来。 念躺在水边,身上的污垢被洗得干干净净,穿过树梢的阳光,在她清秀美丽的脸上落下漂亮的斑驳光点。 唐泽在当年他们并肩而坐的地方,认真地挖着土。 一边挖,他一边对念笑道:“你抓鱼的样子,很好笑。” 念的长睫毛覆盖在稚嫩的肌肤上,在晨风中微微抖动,像在回应他的笑声。 唐泽把身上的骨突全部倒入土坑中,认真地埋好。 做完这一切,他走到念身边,坐下来,把她抱在怀里,痴痴地看着前方。 不走了,再也不走了。 夜叉的传说,应该由自己来终结。 他在心里说。 算赎罪吗?!好像不是。 不是不走,是不知道究竟要往哪里走。 世界,哪里才是你的世界?! 唐泽问着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声音在耳畔回荡—— 唐泽,哪里都不是你的世界,因为你早已经把自己弄丢了。 呵呵…… 唐泽紧紧搂着冰凉的念,笑了…… 阳关寂静地转动着,树林外头的火焰仍在熊熊燃烧,海浪拍打着岸边的石块,没有一刻停息。 地球依然在转动,海那边的人,依然像往常一样生活,一切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同。 如果有一天,你不小心流落到一片海中的荒岛,也许你会见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抱着一个美丽的,长着尖尖耳朵的姑娘坐在月光下;也许你会见到一具白骨,卧倒在高大的石洞前;也许……也许你什么也不会看见,只有不会说话的山和石头,听着身边的人说起那些亦真亦假的传说…… 尾声 听完这个故事,我杯子里的茶水已经彻底凉了。 “唐泽还在那座岛上吗?” 我突然想知道这个男人的近况。 “不知道。我已经很久不去卧虚山了,那里没有任何有趣的东西。”黑袍二号摇头。 我拿起那只海螺,放到耳边,里面,像有人在说话。 “要是我没记错,蒲松龄也讲过一篇夜叉的故事,不过那个的结局要好得多。” “当选择不一样的时候,结局自然不一样,黑袍二号看着海螺,“这个就送给你们当见面礼吧。是我从那里的海边带回来的。” 敖炽一把把海螺抢过来,说:“干嘛,用这个来提醒我们生活有风险选择需谨慎么?” “不,这也是祝福。”黑袍二号指着他与我,“你们没有在该离开的时候停下,也没有在该停下的时候离开,我想以后也不会。” “行,这礼物我收了。”我笑嘻嘻的把海螺包装起来,伸个懒腰,打着呵欠靠在敖炽身上,渐渐睡去。 梦里,有海水的声音,粼粼的月光,还有个尖耳朵的姑娘,她的爱与恨,是世界最干净的珍宝。 蜂鬼 楔子 骑骆驼比赛真是一件有益身心的好事!因为这件事,我算了算,基本上一百年之内我都不用在洗碗了。敖炽把他的骆驼军团挨个臭骂了一顿,反被它们喷了一脸臭臭的口水。 虽然没有鸟语花香、山青水秀,单一的沙漠也十分欢乐啊。不记得以前是谁讲过一句话,可能是我自己——去哪里从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去。 一切欢乐与有趣的源头,大概就在这句话里了。 今夜,该黑袍三号讲故事,所有黑袍里,三号的身材似乎最瘦,还总是佝偻着背,总是想把手脚并用去走路的样子,丑的很。 他把自己塞进一堆软绵绵的垫子里,没有骨头似得半躺着,嘴里放出嗡嗡嗡嗡的声音。 “有病啊!怪叫什么!” 敖炽抓了一个苹果砸过去,三号一把接住,嘻嘻笑问:“你们觉得刚才的声音是什么?” “不是蚊子就是蜜蜂。”我答。 “是蜜蜂。”三号打了个响指,“好,那我就讲蜜蜂的故事!女王殿下万福!” 1 暴雨从乌沉的云端疯狂而下,犀利的雨滴穿过层叠的竹叶,无情击打在一个于林中疾奔不止的男人身上,一件破损的雨衣裹住个小小的身躯,被他紧紧抱在怀里。 男人很年轻,20出头的样子,一头乱发湿漉漉的贴在额际,他一边跑一边对怀里的小人儿说:“宁儿不怕……爸爸带你去看大夫……你不会有事……” 想在泥泞的山路上顺利奔跑,不是件容易的事。男人脚下一滑,顺着斜坡滚落到一条不浅的山沟里。待他被雨水迷了视线,从天旋地转恢复正常时,顾不得胳膊上被山石划得鲜血淋漓的伤口,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掀开雨衣,焦急地喊着:“宁儿……没事吧?没事吧?” 雨衣下头的小脸苍白如纸,小嘴微微翕开,长长的睫毛凝固在紧密的眼上,人男人怎么呼喊都没有一声回应,一身蓝花小裙子被雨水浇得透湿。 “宁儿……不要……不要离开爸爸!”男人疯了一样,把早已没有了呼吸的女儿抱起来,拼命用脸去贴她冰凉的额头,撕心裂肺地喊,“宁儿!起来!看看爸爸!起来啊!” 男人的眼泪与雨水混为一体,头上的天空与心里的天空,都在此时分崩离析 轰隆一声巨响,从最深的云层中爆出,一条细如发丝的金线从空中笔直坠下,摩擦着空气。烧出火焰状的痕迹,以流星般的速度朝匍匐在地面上的父女撞去。 沉浸在至痛中的男人,没有发现空中的异状,只在一瞬间,恍惚觉得似有个大大的气泡在头顶上炸开,莫名的压力将他的心脏往下一拽,紧接着一道抢眼的金光,从怀中幼女的心口钻了进去,浅若朝晖的光晕瞬时从尸体中荡漾而出,温暖的将失去生命的躯体包裹起来。 紧闭多时的幼嫩双眼缓缓张开来,失神的眸子渐渐生出了光彩,小女孩的喉咙蠕动这翕开的小嘴飘出一口压抑已久的长息。 “宁儿……”男人惊愕又惊喜地望着复活的女儿,一把将她拥入怀中,又哭又笑,“你醒了!你好了!我的宁儿!” 女儿眨了眨眼睛,漆黑的眼眸没有昔日的光彩,尚未恢复血色的脸上茫然一片,她抬起手移到他的肩上,用力一推,男人竟被她生生推开数尺,跌倒在地。 “宁儿……你……”男人不敢相信,弱小的女儿竟有这般力气。 她没有理会自己的父亲,仿佛他只是个陌生人,深呼吸了口气,她有些仓皇地看着四周,踉跄着朝山沟的另一头跑去。 “宁儿!你要去哪里?”男人忍痛爬起来,追上去抱住女儿。 只是稍微用力的一甩,男人便摔倒在泥泞里,狼狈不堪,他费力张开被溅进泥水迷住的眼睛,看着那个往前奔跑的小小身影,绝望地大喊:“宁儿!回来!爸爸在这里啊!” “不要枉费力气了,你跑不掉的。” 蓦地,漠然的声音在男人头顶响起,他回头一望,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个男人,深黑的渔夫帽完美地遮住他的眼睛,线条简单而挺括的黑风衣在雨里泛着闪亮的青光。 不待男人对身后的不速之客作出反应,一把精巧的金色匕首刺开了雨幕,嗖地一声刺进了女孩的脊背。 “啊”一声惨叫,女孩倒了下去在冰凉粗糙的地上痛苦抽搐。 “你在干什么!!”男人被这一幕激怒了,他猛地推搡了那黑衣人慌忙扑到女儿面前,惊慌失措地抱起她,本能地想替她拔出那把匕首。可是,他的手刚一触到匕首,便被一阵钻心的刺痛给弹开了,一道长长的伤口出现在他的掌心,因为伤口形成的速度太快,鲜血在皮下呆滞了片刻,才慢慢渗出来。 “放开她,不要再碰那把匕首。”黑衣人走到他面前,冷冷道,“她不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已经死了。” “胡说!”男人的手愤怒地握成了拳头,抱着女儿的双臂反而更紧了些,“她是我的宁儿!我的女儿!你这个疯子,为什么要伤她!她还这么小!” 说着,他不顾一切地再次去握那把匕首,换来的却不过是多一次痛楚,多一道伤口,匕首依然纹丝不动。 “这不是普通的匕首。”黑衣人猛拽住他的手腕,厉声道,“再碰一次,你这只手就废了!” “疯子疯子!”男人的脸被巨大的怒火扭曲了,泪水夺眶而出,“我只有宁儿了!我只有她了!她是我的一切,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我……我一度以为我失去了她,可是上天又把她还给了我!我不允许任何人再伤害她,绝对不允许!” “她不是你的女儿!”黑衣人的声音提高许多,似要把这个疯狂的男人惊醒,“她只是潜入你女儿尸体里的妖怪!” 男人固执地猛摇着头,把女儿护得更紧:“我不听你这个疯子的胡说八道!她是我的女儿!她是!” 话音未落,他使尽全力甩开黑衣人的手,出乎意料地跪在他面前,边磕头边央求:“求你了,放过我女儿!她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唯一!” 伤口流出的血,从他撑到地上的手掌下流出,与流动的雨水混成一片混浊的红,砰砰的叩头声不绝于耳。 面对一个绝望父亲的祈求,黑衣人沉默了。 “受了伤……封在躯壳里应该没什么问题……” 许久,他喃喃一句,然后蹲下身,握住自己送出的匕首朝外一拔,一道清晰的伤口出现在女孩瘦削的脊梁上。见状,他口中念念有词,一手抚在伤口上,做了个朝外拉出的动作,另一手则挥起锋利的匕首贴着女孩的背部划了下去,又顺势在空气里一抓,动作麻利,快如闪电。 一声凄厉的悲鸣从女孩口中发出,旋即便再没了声息。 “宁儿……”男人不知所措地摇晃着女儿,朝黑衣人大吼,“你对她做了什么?” 黑衣人不说话,站起了身,从衣兜里掏出个精致的小锦囊,紧握的右手往锦囊里一开,似是放了些东西进去。在他收紧锦囊的刹那,一点点蓝色的光晕从锦囊口飘出,旋即消失在雨中。 “她没事。”黑衣人把锦囊送到男人面前,紧抿的薄唇如刀锋般锐利,“如果你想同她和平共处,那么收好这个。若她今后有任何不良异状,只要用力捏一捏这个锦囊,她便会老实下来。” 男人探了探女儿的鼻息,她的呼吸的确比刚才平稳许多,放下心来的他,迷惑而警惕地望着面前这个奇怪的黑衣人,问:“你究竟是什么人?” “猎人。”黑衣人把锦囊扔到他怀里,又掏出一张白色手绢,从地上找了块小黑石,在手绢上写了几个字后叠好,一并扔给他,“收好这两件东西,谨记!” 说罢,他转过身,踩着山沟一测的石块,轻灵地朝空中一跃,转眼便消失在雨中。 2 这孩子,长大后应该是个美丽的女子吧。陶昂凝视着这个面相可爱的小病人。 那是一张细嫩得可以掐出水的脸孔,黑而柔软的齐颈短发,带着天生的垂坠感,整齐地散开在枕上,长密如扇的睫毛安静地覆盖住一双半睁着的眼睛,嵌在里面的眸子蓝得像最明朗的一片海,多么少见的颜色!看她的双眼久了,视线竟像个沉入水里的大石,不自觉往下陷,那片少见的美妙蓝色,不期然间让陶昂想起了他最近常做的一个梦—— 漫天绚烂的阳光,从赤金变得湛蓝,海底与天空像互换了位置,空旷无垠里,几片茸茸的羽毛缓缓飞旋,以一种好看的舞蹈之姿,快乐且自由地往高处飘摇。 陶昂的目光离开她的眼眸,眉头微微一皱,只因她脸上那层缺了血色的苍白,和不时因为某种不适而紧抿一下的小嘴,蓦地让他心疼。 “据说流羽在很久前就入院了,可病历上没有记录她的入院时间,所以她的准确年龄我们都不清楚。”护士阿萍边收拾着推车里的药品,边惋惜地说,“这孩子很可怜的,刚入院的时候患上了cml,后来做了骨髓移植,本来以为她可以康复出院了,可又检查出她脑下垂体分泌异常,整个身体都停止了发育,到现在为止,她的外表年纪看起来也不超过8岁。” “为什么病历上会没有记录准确的入院时间和病人的真实年龄?”陶昂疑惑地问道。 阿萍摇摇头,无奈的回答:“流羽的原始病历遗失了,后头新建的病历就少了这两项,具体原因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接手流羽这个孩子的时候,她的一切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我就知道这么多。” “谁是她的主诊医生?”陶昂又问。 “院长啊!”一提到院长两个字,阿萍脸上即刻出现了春天,“据说当初这孩子被父母送到医院来之后,她的父母就双双消失了,只是每个月把不菲的医药费打进医院账户,从不来探望自己的女儿,反正我是一次没见到过。这算哪门子父母哪!”她鄙夷地撇撇嘴,继续道,“咱们院长看这孩子着实可怜,不但亲自担任她的主诊医生,平时对她也是嘘寒问暖,还嘱咐我们要多关心她,尽量让这孩子有一种有家有亲人的感觉。” 陶昂没说话,只在脑中搜寻着关于院长这个人的记忆,印象里,院长是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一尘不染的镜片后是一对睿智而平和的眼睛。目前为止,他们只有过一面之缘,在他第一天到永复医院上班时,照这里的规矩,到院长办公室同他打个照面,彼此客气地寒暄了几句。 “这个,陶医生,我还要去给别人换药,先走了。”阿萍跟陶昂打了个招呼,又把他拉到一旁,小声说,“刚才我忘记锁门,让流羽跑出来的事儿,你可千万别张扬出去啊,不然我这个月奖金要饱汤了!院长特别嘱咐我们如果病房里没人,一定要把门锁好,流羽毕竟是个特殊的孩子,万一跑出去出了啥事,那可不好说了。” “呵呵,放心,我不会说的。”陶昂笑了笑,“你快去忙吧,我看看这孩子就走。” “嗯嗯!”阿萍千恩万谢地推着小车走出了病房。 确定阿萍已经离开后,陶昂掩上门,脸上的微笑渐渐隐去,他从裤兜里摸出一串钥匙,把挂胡匙扣上一个拇指大小的玻璃状圆球捏在手里,潮浪般的淡红光华从圆球里扩散而出,把陶昂的手指都晕染了同样的颜色,并有阵阵轻微的有规律的震颤从圆球中心发出。 他把左手指轻摁在圆球的顶部,口里默念了一句什么,圆球的光华与震动即刻停止下来,恢复成一个普普通通的玻璃球饰物的样貌。 “终于找到了……”他把钥匙收起来,如释重负般喃喃道。 他无声走到病床边,歪头打量着那个从一开始就视他如无物的流羽。阿萍说过,这孩子几乎从不说话,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一样。 陶昂与流羽的两双眼睛,存在于同个空间,却没有丝毫交集。这孩子的眼神,沉静冰凉,有意隔离任何妄图接近它们一切。 陶昂一掀医生袍,很自然地坐在了地上,直起身来的视角,刚好与侧卧在床上的流羽的脸相对,或许这样的高度,最适合一个成年人与一个孩童的交谈。 “我叫陶昂。陶瓷的瓷,昂贵的昂。”他望着流羽,微笑着介绍自己。 流羽的半个脸,陷入蓬松柔软的枕头里,蓝眸凝固在静谧的空气中,视线似是穿透了面前的陶昂,散落在不知名的方向。 “你多少岁了?”他不介意这孩子的反应。继续温言问道。 流羽依然全无反应,只有那两排长睫毛无意识的扇动两下。 陶昂挠挠头,沉默半晌,问道:“你喜欢楼下那片胭脂花么?” 他想起一个钟头前,午饭后的他在医院花园中的葡萄架下小憩,一只蜜蜂从架子前那一大丛开的正盛的胭脂花上飞过,他慵懒的目光顺着飞走的蜜蜂落在左侧住院部大楼三楼上的一扇窗户前,阳光的痕迹从明亮的玻璃上斜过,一个小小的人影孤独地出现在窗后,印在上头的模糊轮廓,恍惚间蒙上一层淡淡的蓝,转瞬即逝,也许那只是一种错觉,可就在他的视线与那身影相接的刹那,他感觉在玻璃后,有一双失望的眼睛。 正因为这种奇特的感觉,让他信步走进住院部,在三楼走廊的最末端窗户前,见到了这个踮着脚朝外张望的小病人——流羽。 听到他的话,一道不易察觉的波动,从流羽的眼底闪过。 “明天我采一些胭脂花给你玩好不好?”坐在地上的陶昂像个天真的大孩子,比划着说,“胭脂花很好玩的,把它的花蕊抽出来,可以做耳环呢,不少小女孩都喜欢这么玩。”说着,他顿了顿,双手有些无奈地放下,笑了笑,“我妹妹也很喜欢胭脂花。那时候,她跟你差不多的年纪……” 流羽的嘴唇,轻轻蠕动了两下。 这个小小的表情,没有逃过陶昂的眼睛,他若无其事地以商量的口吻问道:“不如,明天我带你去花园里,你自己去摘胭脂花,趁现在正当花期,怎样?” 他的脸上纯粹得不带一丝心机的笑容,在光线浅薄的阴郁房间里,染上一层肉眼无法看到的阳光。仿佛,他才是那个一心向往着出去玩耍的孩子,那种由衷的开心和些许心愿得偿的释然,从他的眼中游走开去。 长时间的沉默后,流羽的眼睫垂得更低,纤细稚嫩的声音,像不小心碰到一起的脆弱玻璃—— “不要……” 她把脸转了转,更深地埋入枕头里。 陶昂一愣,虽然被拒绝了,他却是极开心的,其实他的目的并非是取得这丫头的同意,不过想诱导她打破跟外界的隔阂而已,她愿意跟自己说话,哪怕只是两个字,也是大感欣慰的。 “为什么不要?”陶昂不打算放过跟这孩子深入交谈的机会。 流羽不肯再开口,小手更紧地抓住被单边缘,身子蜷缩得更厉害。 陶昂凝视她半晌,缓缓伸出手,小心地覆在她没有多少热度的额头上。 或许是天生太安静,或许是懒于应付,对这个小小的亲密动作,流羽没有任何排斥的意思,一动不动地任他掌心的温度沁入自己的身体,甚至还有些舒适地闭上了眼。 “这个病房,不该是你待的地方。” 良久,陶昂收回手,怜惜又黯然地低语一句。 虚掩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多日未见的院长,步履稳健地走了进来。 见状,陶昂忙从地上站起,有些尴尬地朝院长问好。 “你是……”院长扶了扶眼镜,想了半晌才记起,“啊,是新来的小陶吧?!” “是的,陶昂。”陶昂让到一旁,说,“刚才碰巧路过,遇到阿萍,见她又拿药又抱着资料,就帮她把东西拿到这间病房来。” 院长笑着点点头:“你是新人,有空多在各病房走走,对增加工作经验是很有益处的。” 说罢,他走到流羽身边,亲切地摸了摸她的头,轻声询问她有无不适之类的问题,而这孩子则用只有院长才能听得到的微弱声音,简要地回答,看起来,两人之间有一种旁人无法企及的默契。 “院长……”陶昂思索一番,还是走到院长身旁,问,“可以问您几个问题么?” 回头看看他,院长转回去对流羽道:“睡一会儿吧,两个钟头后我给你做一次详细检查。”说罢,他示意陶昂同他一道走出病房。 站在走廊上,院长顺手掩上房门,问陶昂:“问吧。” “听说,流羽是个弃儿?” 院长点点头:“是的,但也不完全是。她的父母每个月都会把大笔治疗费打进医院账户。” “只是如此?”陶昂皱眉,“他们从不来看流羽?” “没错。”院长颇无奈地说,“从流羽入院后,她的父母就不曾露过面了。的确是比较违背常理。” “能联系到她父母么?”陶昂突然问了这么一句,紧接着又解释道,“怎么能这样把孩子扔在这里不管不顾!难道我们不能想想办法么?” “实在是无能为力。”院长摇头,“我们也试过联系他们,可他们当初留下的地址和电话全部都是假的。我也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 “是这样……”陶昂有些泄气,转而又想到了流羽的病历,说,“还有流羽的年龄,据说在病历上竟然没有清楚的记载。” “唉,这是我们的工作疏忽。当年老院长在的时候,医院的管理比较松散。”院长有些无奈地说,又问,“流羽是个特殊的病儿,阿萍应该都告诉过你她的病情了吧?” 陶昂点头。 “我一直尽全力找出她身体不再发育的原因,希望有一天她可以健康地离开这里。”说到这儿,院长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有些着急地说道,“关于流羽的事,我们下次再说,我约了人谈事,得马上走了。” “好,您忙您的。”陶昂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耽搁您时间了。” “呵呵,年轻人里,鲜少有你这般细心又体贴病人的。”院长拍拍他的肩膀。 陶昂侧目看着关闭的房门,笑笑:“她本不该属于病房这种地方。” 院长微愕,旋即赞许地说道:“以后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像你这样的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院长挺拔的背影匆匆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陶昂挠了挠头,长这么大,很少被人“孩子”来“孩子”去地称呼,这种感觉,好像还蛮好的。 确定院长离开之后,陶昂再次回到流羽房里,那孩子已经闭上双眼,像是睡着了。陶昂走上前,悄悄从她枕头上取走一根她落下来的头发,然后退出了房间。 看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半,之前略显空洞的走廊上,多了不少出来走动的病号或者陪伴的家属,前行的陶昂不自觉地回过头,流羽的单人病房在这层楼的最尾端,没有人会往那个没有前路的死角走去。 那里并没有肉眼可见的阻碍,可就是有一道无形的界限,决绝地隔断了那间只住着一个名叫流羽的孩子的127病房。 下楼走出住院部大楼,经过花园前时,陶昂的目光不自觉地又落在那丛盛开的胭脂花上,两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嬉笑着站在花丛前,两个人手里各捏着两朵胭脂花,从花朵里抽出细长如丝的花蕊,又把花蕊挂在各自的耳朵上,美美地摇晃着脑袋,让那花蕊尾端的银白小球摇摆不止,仿若给自己戴上了一串最漂亮的耳环。 “哥哥,胭脂花开了,你帮我摘下来嘛!” “哥哥,你看我把花花做成耳环了!” “哥哥,我戴上我自己做的耳环了,漂亮吗?” 一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潮汐般从某个虚无的空间里飘来,冲击着陶昂原本清静的心底。 小时候,他的妹妹总喜欢在初夏的时候,跑到家后面的围墙边,从长在墙根的胭脂花丛里摘下两朵,然后从花瓣中央小心地抽出带着一条长丝、尾端是个可爱小球的花蕊。然后摁在自己的耳垂上,故意晃着小脑袋让垂坠的花蕊动来动去。就跟眼前这两个小女孩一样。 如果,没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妹妹的笑容,本应跟着她一道长大、成熟,而不是永远成为他记忆里的一部分…… 一只小蜜蜂“嗡嗡”地在花丛上旋绕,又飞走,陶昂摇摇头,收回飘摇的思绪,继续朝医院主楼走去。 陶昂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那条两旁种满万年青的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了没几步,一阵嘈杂声从小道的另一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了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一个穿着病号服的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的吗?万一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么大的责任?一个几岁的孩子,性命能比我的值钱么?我是不会去捐什么骨髓的!告诉医院那边,我拒绝,不要再来烦我!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我会让他们以后的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的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 “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么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的白血病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现在……” “你懂什么?”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初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提升我的个人形象,对我们集团的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的病孩的骨髓真的跟我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的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的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了那两个人一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的毕业生,陶昂拒绝了市内一所大医院的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的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同事们对他的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的清俊高窈,纤尘不沾的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的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的女同事们,个个的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的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非凡,莺声燕语往来不绝。 面对同事们的好奇还有女同事们如火的目光,陶昂总是一笑置之之,除了必要的寒暄交谈之外,他很少像那些老同事一样在没事时串门闲聊,但凡有点空,他大多留在办公室看看资料还有专业书籍之类。身为一个新到任两周的一生,陶昂非常认真地跟在科主任后面,穿梭于各个病房里,为一个月后正式上岗打好基础,他这样的表现,一度让所有同事刮目相看。 可是,从不迟到早退的陶昂,从上周开始,已经连续迟到七次了,甚至连周末的轮班也千方百计找人替值。科主任对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同事们对他最近的“劣行”除了奇怪之外,也颇有微词。可陶昂毫不在意,每天依然面不改色地做自己该做的事。眼尖又爱八卦的小护士们还碰到他在某个午后,从花园里采走一捧胭脂花,然后一脸笑容地走进了住院部。 总之,陶昂的种种行为,都越来越被大家认作一种怪癖,问他,他要么笑而不答,要么转移话题,让人无可奈何。 这天,陶昂又摘一束胭脂花,走进了住院部三楼的127病房。 阿萍刚刚让流羽服完了药,正要离开便遇到了陶昂,瞅着他手里的花朵,她啧啧道:“我说陶医生啊,知道的是你在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病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住的是你女儿呢!你对流羽真是太细心了!” 陶昂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这孩子一个人在这儿怪可怜的,反正最近我也不忙,有空就多来看看她。” “行行,就不打扰你来献爱心了。”阿萍朝他吐了吐舌头,走出了病房。 流羽像往常一样,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身子蜷曲得像只病中的小猫,定定地看着前方。 “流羽,看这个,今天的胭脂花开得特别美哦!”陶昂又一屁股坐到地上,把花朵伸到流羽的枕头边,若有若无的清香缭绕了两人之间的空气。 流羽的长睫毛微微颤动一下,漂亮的蓝眸缓缓移动,视线落在花朵之间。 “咦?”陶昂突然瞪大了眼,看着出现在密集花朵间的一个小东西,“怎么有只蜜蜂在里头?!” 一只个头很小的蜜蜂,旁若无人地趴在花朵之间。刚刚摘花的时候,陶昂根本没有留意到里头正停着一只蜜蜂,而且这蜜蜂的胆子也真大,花都被摘了,它还不肯飞走。 再仔细一看,原来这蜜蜂的翅膀不知什么原因,少了一半。 “你先别动啊!”陶昂似是怕这只蜜蜂蛰伤流羽,赶紧把手缩回来,起身把花朝窗户那边拿去。 这时,一直比石像还静止的流羽半撑起身子,开口喊道:“不要伤它!” 陶昂有些诧异地回头,旋即朝她露出阳光十足的笑容:“傻孩子,我不会伤它的,我把它放到窗外的花盆里。” “不要。”流羽依然不肯,“它飞不起来,会死。” “那要怎么办呢?”陶昂走回来,为难地看着手里的小生命,“难道要我给它做手术,安一只假翅膀?” 流羽俯身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装药的空盒子,打开,道:“把它给我。” 陶昂照她的意思,把断翅的蜜蜂小心抖落到盒子里。 流羽把盒子放到枕头边,连盖子都没有盖上,看着盒子里的蜜蜂,她的大眼睛里划过一丝少见的柔和。 “你要拿它当宠物么?”陶昂重新坐下,打趣道,“流羽果然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啊,哈洽。” 流羽一句话也不应他,只看着盒子里的蜜蜂。 看着她的样子,陶昂一点也不介意,继续以开心的玉器跟她聊天,从胭脂花到天气,从天气到他今天吃过的饭菜。可是整个过程里,流羽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枕边的盒子,对她来说,陶昂就跟空气无疑。 “你……是害怕我,还是……不信任我?”自我表演很久后,陶昂把一直捏在手里的胭脂花插进柜子上的小花瓶里,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流羽的目光里有些微的闪烁,没说话,身子却下意识地蜷缩得更紧了。 “我不会让你一直留在这里的。”陶昂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笑容下的严肃却一清二楚,“相信我,有一天你会健健康康地离开这个房间,像这些小蜜蜂一样,自由地来去。” “它已断了翅膀,如何自由?”流羽抬起眼,蓝得迷人的眼底,浮出与她年龄相当不符的成熟。 陶昂有些愕然,一时竟不知要如何回答。 流羽把脸深深埋进枕头,再不说话。 病房里的气氛,安静到连根针落地也能听到,花瓶里的胭脂花依然开得灿灯,作为房间里唯一的一点鲜艳颜色,努力地融化着莫名的窒息感。 陶昂再次起身,从流羽枕边拿起那个盒子,把里头的蜜蜂抖落到自己的掌心。 “你……做什么?”流羽突然坐起来,微皱的眉头间露出明显的敌意。 陶昂不回答她,只将另只手掌轻轻覆在蜜蜂上头,闭眼默念了几句谁都听不懂的话。一片淡绿色的光芒从他的指间缓缓渗出,点点星光一样的美丽光电悬浮其中,这情景,活像他手心里藏了一颗全世界最美的宝石。 片刻,他移开手掌,掌中那只断了翅膀的蜜蜂,居然生出一只崭新的翅膀,正跃跃欲试着重新飞起。 流羽的眼睛,第一次完全睁大了。 陶昂走到窗前,推开玻璃把手伸出去,那只蜜蜂顷刻间振翅而起,在空中旋绕几圈后,快乐地朝远处飞去。 回到流羽身边,他把食指竖到唇边,说:“嘘!要保守这个秘密!只能咱们两个知道。” 流羽有些呆呆地望着他,点了点头。 “断了翅膀也可以再飞起来的,只要你相信我。”离开病房前,陶昂回头朝流羽一笑,宛若六月最灿烂的一道阳光。 流羽看着他的背影,目光迟迟没能收回来。 3 翌日,跟陶昂坐对桌的同事小姜,捧着饭盒,直勾勾地盯着陶昂明显带着倦意的脸,问:“你最近到底怎么搞的?迟到早退还逃轮班?”说着又压低声音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再不改正,主任可真的要发飙了!” “嗯。”陶昂继续细嚼慢咽着饭菜,眼也不抬地看着报纸。 “哎,我是认真的,你这小子别以为主任是纸老虎,上次有个新来的……”小姜见自己的好心提醒没有换来一点回应,不由急了,可话没说完,便被窗外传来的刺耳喇叭声给打断了。 停车场在医院门口,至于驶入的车辆,医院有明确标识不得在院内鸣响喇叭,以免吵闹到病患。而这一连几声高音喇叭,嚣张地视医院规定为无物,将内里的安静打破得一塌糊涂。 陶昂跟小姜同时转过头朝窗外看——三辆黑色的benz头尾相连地出现在楼下,为首那辆不耐烦地响着喇叭,催促着前面的一辆polo赶紧让出道来。 “大人物总算出院了……”小姜的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 “大人物?”陶昂看着远去的车队,“谁?” “不就是明辉集团的老总曹明辉,瘦得跟猴儿似的。前些日子还大张旗鼓在报纸上呼吁大家都去验血捐骨髓的那个。”小姜低头往嘴里塞肉丸子,又说,“说是胃癌,看过好多家大医院,没辙,大约是死马当成活马医,来了我们这个小地方,还钦点咱们院长做他的主诊,说什么如果医得好他,他每年会以提供研究资金的名义,那一千万给医院。医不好的话,永复医院就不会有继续存在的机会了。” 陶昂笑了笑:“那看样子他是康复了?” 曹总……陶昂立即把这个身份同那天中午在花园里发脾气拒绝捐骨髓的中年男人重叠在了一起。 “应该是吧。我听负责那家伙的同事说,他今天出院。院长亲自主刀,顺利切除了癌变部分,没有发现扩散。”小姜如是道,“算那厮命大吧,听说之前他去过的每家医院,下的结论都是晚期,只能保守治疗。到了咱们这里,居然捡回一条命!” “呵呵,说明越小的地方,越是藏龙卧虎啊。”陶昂想到了院长,像他那般里里外外都透着一股子睿智的人,自不是一般庸医能媲美的,能妙手回春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只是,如果这个在外身披着无数光环被万人仰视的大企业家,背地里真做了那般见死不救的事的话,能捡回一条命,上天的确是厚待他了。 “咱们院长不仅人厚道,医术更是好得没话讲!”说到这些,小姜打开了话匣子,“知道有个画画的何万年么?” 陶昂点点头:“很出名的油画家,据说他的手笔,一幅画市价上百万。” “还不止呢,他旗下还有自己的广告和地产公司,论资产,大概不输给姓曹的。”小姜回忆着,“记得是两年多以前吧,那会儿我也才刚来,就听说这个名人住在咱们医院里。当时我还不信呢,专门抱着有何万年专访的杂志去他病房里晃悠,结果人家还以为我是去讨签名的。后来听说他患的是骨癌,入院的时候病况已经很不好了,但没想到在我们医院手术之后一个月,居然完全康复了。” “真的?”陶昂有些惊讶,“谁主刀?又是院长?” “可不是嘛!”小姜眼里闪出崇拜的光芒,“手术之后,院长亲自给何万年制定了一套治疗方案,反正就是一个月时间,何万年顺利出院了。之后我们院长跟何万年成了朋友,他常邀请院长去参观画展啊吃个饭啊什么的,听说他还要送一套别墅给院长报救命之恩,结果院长拒绝了,要他把价值一幢别墅的钱捐给了红十字会。” “哦……”陶昂对院长的崇敬之心又深了几分,转而却说道。“不过,我记得大概半年前,报纸上登出了一个头条,说何万年在自家游泳池晨泳时溺毙了。” “是啊,当时也算个大新闻了,因为死得突然,他们何家人还为财产分割成了一锅粥。”小姜有些惋惜地叹气,“唉,看来命运还真无常,本来以为何万年逃过一劫了,没想到还是丢了性命。” 陶昂笑笑,心底却蓦地有了些异样的感觉。 时间一天天过去,越发响亮的蝉声散布在梧桐树碧绿的叶片间,提醒着所有人炎夏的到来。陶昂租住的地方,跟医院只隔了一条街,从七楼的阳台上看过去,被漆成雪白的医院大楼,在六月的夕阳下,泛着淡红的颜色。 “已经死了?” 陶昂双手搁在阳台围栏上,摆着一个悠闲的姿势,双眼直视前方。 一只扑扇着翅膀、白身绿尾的鸟儿停在他面前,往那鸟儿的头部一看,见到的不是鸟喙鸟眼,竟是一张五官整齐的人脸! 这只人面鸟身的怪物,遗憾地向陶昂摇头,字正腔圆地说:“的确如此,您一连几个星期,天天以咒力召唤我驱策我,我能不拼了老命帮您查么。流羽的母亲,早在十年前就病故了,至于她父亲的下落我实在查不到。你也知道人类女性的头发上只保留母亲的信息,男性的头发上才有父亲信息。我无能为力。反正照我的直觉,他们不太太可能是那种每个月都按时给女儿存一大笔医疗费的有钱人啦。” “既然如此,那当初送流羽人院的人是谁呢?”陶昂深锁眉头,看向那只怪鸟:“你想办法替我查清楚吧!” “我无能为力呀!”怪鸟为难地扇着翅膀,像人类在用力摆手似的,“虽然咱们迷踪鸟号称妖怪中的金牌情报员,可是您也知道,我们的妖力是有限的,这次帮您查出流羽母亲的下落,已经大大伤我的元气了。您能提供给我的线索太少,我只能帮您到这里了!” “好吧。我知道你已尽力了。”陶昂叹口气,从衣兜里摸出一个散出淡金色光芒的布囊,准确地扔到了迷踪鸟的背上,“你的金币,双倍报酬。” 怪鸟的脸笑成了一朵花,忙不迭地说:“我遇到的所有雇主里,您出手是最大方的!不过我只怕以后没什么机会赚到您的金币了。现在那些猎人一个比一个狠,不管好妖坏妖,统统赶尽杀绝。我明天就要带着老婆孩子迁移到很远的地方了,您自己多保重。” “猎人……”陶昂冷笑,旋即看定迷踪鸟道,“我很感谢你帮我这么多才是,若不是你提供的情报,我是没有办法这么快找到她的。今后你自己多小心,快走吧。” “嗯。”迷踪鸟猛点头,接着又像想起了什么,叫住正打算回屋的陶昂,“对了!我在查流羽父母下落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关于你们医院的怪事。” “哦?”陶昂停下步子,“什么事?” “我曾在你们医院顶楼的杂物房里,看到过一些跟流羽有关的资料。” “你跑去我们医院杂物房做什么?”陶昂疑惑地问,“你具体发现了什么?” “唉,怪我运气不好。那天偏偏就碰到个该死的猎人一路追杀我,幸好从你们医院上空飞过,就顺便躲进去避难呗,你知道消毒水能替我们隐藏妖气的。”迷踪鸟心有余悸地说着,又道,“我刚好就落进了顶楼那间杂物室,落地姿势不好,撞倒了一排架子,那些堆在架子上的纸摔落下来,散出了好些资料,我看到其中一张贴着流羽的照片,还有一些文件上贴着一些有名的富豪名人的照片。你说奇怪不奇怪。资料哪有收在杂物室的!可惜我大字不识一个,那些资料我也不知道是啥意思。” 陶昂想了想,点点头道:“我知道了,放心,我会处理的。你快些走吧,再被猎人盯上就麻烦了。” 说罢,他朝它挥挥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屋内。 阳台外的空气里,闪出一道翠绿色的光华,绕成一个漂亮的圈,将迷踪鸟包裹起来,随着它长翅一展,光芒猛然收紧,迅速缩成个小小的光点,消失不见。 次日午后,陶昂照例带着一把胭脂花到了流羽的病房。 经过那次的小蜜蜂事件后,流羽对他的态度,渐渐与从前不同,每次当他带着花去病房探望她时,她那张总是如同沉在最深的海里的面孔,会在刹那多出一种活泛的颜色,只有陶昂能体会出,那种鲜活的颜色,叫希望。 虽然每次流羽的话依然很少,但是,两人间最初那种冰墙般的隔阂,正在渐渐消融。 一走进去,陶昂便看到流羽站在窗前,手指在玻璃上轻轻摩挲,迷人的蓝眼睛正怔怔看着从窗外飞过的鸟儿。 “流羽”,陶昂高兴地把胭脂花送到她面前,“你看今天这些花,颜色特别漂亮。” 胭脂花生动的红色,映在流羽白皙的脸上,竟将她的病容褪去了几分。看着这些花朵,她的眼里有刹那的惊喜,转瞬又归于无迹。 窗外的蜜蜂飞走了,流羽垂下手,抱着腿坐在了窗台前。 陶昂把花朵放到她面前,从其中一朵里头小心地抽出花蕊,然后轻摇着这个可爱的小圆球,轻声道:“以前,我妹妹最爱用胭脂花的花蕊做成耳环,呵呵,小汝孩都喜欢漂亮。” 流羽拿起一朵胭脂花,在指间轻轻转动,蓝眸里似有一层水雾,阻挡了外人想要认真探究的目光。 “摘下来,它很快就会死掉。”半晌,流羽稚气的声音从她幼嫩的唇间缓缓而出,“我喜欢它们,不想它们死。” “傻孩子。”陶昂习惯性地摸了摸流羽的头,“它们不会死的,明年的这个时候,又会开出一模一样的花朵。生命就是如此往复的。” “生命不是只有一次么?”流羽抬起头,直视着陶昂的眼睛。说着,她的目光又已到了窗外,停在楼下花园里,一个穿着病号服正跟父母开心做游戏的小女孩身上,微微翘起了嘴唇,淡淡的笑容像溪水流过,“外面,真好。” “你可以跟他们一样。等你康复了,我即刻带你离开。”陶昂握住她冰冷的小手,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们,以及所有对流羽来说,难以触碰到的真实风景,“你会回到真正属于你的世界。相信我!” “真的?”流羽看着他,两个人的眼神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交集。 “我发誓!”陶昂的神色从未如此慎重过,“我会带你到最好玩的地方去玩个够,那里没有让人讨厌的墙壁和天花板,只有望不到边际的宽阔,有很多鸟儿和花草在那里,你想跑多远、飞多高,都可以!” 沉默地对视片刻,流羽的眼底泛起希望的光彩,比任伺时候都闪亮,虽然只是短短一刹。 然而,她却在这时一下子抽回了自己的手,更下意识地将右手背到了身后,似乎生怕陶昂再来碰她。 以为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难得信任的陶昂,被她的举动搞糊涂了。 “不要……碰我的手。”流羽翕动着嘴唇,挤出这几个字,不悦中又有些迫不得已的无奈。 “好,我不碰。”陶昂愣了愣,毫不介意地笑笑,看着她不开心的脸,他又从衣兜里掏出个小小的、塑料外壳上印着小狗的记事本,翻开来,露出里头已有些泛黄的纸页来,边看边说,“这个本子是我妹妹的。以前她最喜欢在这上头东涂西画。” 陶昂侧着头,眼里是满满的怜爱与牵念,他的手指缓缓翻动着记事本,笑道:“这个,是她画的小狗……这个是蝴蝶……呵呵……”他的手指停在其中一页上,“这个,是她画的胭脂花。” 他把记事本送到流羽面前,指着那朵用粉红水彩笔画出、笔法稚嫩天真的胭脂花道:“你看,在这里面,花朵永远都不会凋谢。” 流羽专注地看着这朵纸上的鲜花,神情温柔得像是最软的一片羽毛。 “你妹妹她……”她抬眼看他,欲言又止地问。 陶昂的神情在此时凝固了片刻,缓缓道:“她离开我已经十七年了。我们的父亲,为了他的工作,在妹妹高烧不止的时候,仍然选择离开。那天晚上雷雨交加,年幼的我,背着妹妹去医院……”他竭力让自己保持平静,像在叙述别人的故事,“但是太迟了,我没能救回她,医生说,在她神志不清的时候,还在叫着父亲跟我的名字。” 陶昂面无表情,一拳击在窗台上。 流羽对他的言语与表现,没有表现出太强烈的情绪。她只是拿过记事本,指着其中一页道:“她跟胭脂花一样,还活在这里。” 她苍白的手指,停在一页纸上,上头画着个梳马尾辫的可爱小女孩,一手牵着个长胡子的高大男人,一手牵着个小男孩,画面下方,歪歪扭扭地写着“爸爸,哥哥,小希,永远一起。” 陶昂的心底像被一只温暖的手轻轻触碰了一下,他笑着摸了摸后脑勺,道:“本来拿这个出来,是希望你开心的,结果反而要你来安慰我了。你这个小丫头还真是有趣。” 流羽把记事本还给他,说:“你,是好人。” 陶昂一征,继而笑道:“你跟我认识不久,这么肯定么?” 流羽没有正面回答他,只说:“你跟他们不一样。” “他们?”陶昂心头一紧,“他们是谁?” 流羽皱了皱眉头,嘴唇抿得更紧了。 就在此时,流羽突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豆大的冷汗迅速从额际渗出,双臂紧紧环抱住剧烈顾动的身体。 “怎么了?”陶昂急切地问。 “没……没事……”流羽摇摇头,嘴唇被自己咬得沁出了血丝,“一会……就好。” 果然,约一分钟后,她因痛苦而扭曲的脸孔渐渐舒缓开来,身体也停止了异常的颤抖。 陶昂抽过纸巾,小心地地替她擦去额头的汗珠,问:“你经常发生这种状况?” “嗯……”流羽点头,马上又摇头,“你……走吧,不要问我了,我很累。” “好,你先休息。我出去了。”说罢,他扭头看向虚掩的房门,从门逢里见到有人影闪过。 陶昂快步走过去拉开门,走廊那边除了几个护士和病人在走动外,没有任何可疑人物。 当夜,陶昂主动要求跟小姜换班,正为值夜班无法脱身会女友而苦恼的小姜求之不得,千恩万谢的闪人了。 夜里的医院超乎寻常的安静,跟陶昂一同值夜班的同事借着寻房的机会溜达到急诊室那边,跟两个新来的护士妹妹联络感情去了,剩下陶昂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翻看资料。 巡房回来的陶昂发现月那同事还没回来,办公室里青白的灯光打在靠边摆放的一套基础外科用刀上,在墙上投出一个个怪异切锐利的影子,看得人无端端心里发毛。 陶昂关上办公室大门,穿过只偶尔走过一两个护士的空荡走廊,快步朝电梯那边走去。比起那些市区内的大医院,病人不多的永复医院,安静得就像身处另一个世界。 今天留下来值夜班,井非是陶昂为了发扬风格,他要借这个机会,去验证迷踪鸟告诉他的怪事。 他打听过,医院的确有一间常年废弃的杂物室,就在他办公室所在的主楼的顶层。 电梯里,陶昂发现顶楼的按键,明显比其他楼层的按键要崭新许多,看来平时少有人上去。 走出电梯,头顶上微弱的灯光把陶昂投在地上的影子拉得长而模糊。这层楼上有一个颇大的多功能会议室,还有个展示医院业绩的展览室,其余诸如什么内部员工活动室书报阅读室之类的,基本上从陶昂来医院起,就没见有几个同事上来过。 走过这些上锁的房间,陶昂径直来到位于走廊最里头、紧邻卫生间的杂物房。 房间上了锁,不过很快被早有准备的陶昂用万能钥匙熟练地打开。走进去,黑暗里,一股隐隐的发霉味道扑面而来。 陶昂拿出袖珍手电筒,小心避开脚底下歪倒的塑料桶和横摆的拖布之类,朝迷踪鸟所说的靠墙摆放的铁架那边走去。 几个两尺见方的旧纸盒散落在锈迹斑驳的铁架下,一摞写满字迹的纸页在滑开一半的盒盖下露出翻卷起的纸边,在手电光束的映射下,隐隐见到升起的尘埃。 陶昂揭开盒盖,把里面用细绳捆在一起的纸页取出来逐一翻看。这摞资料的前几张,无非是一些会议纪要之类,看日期,已经是十来年前的东西。一直翻过了十几页,陶昂的眼前骤然一亮一一 一张一寸的标准照,端正地贴在一张表格上头,照片里的人,正是流羽无疑。陶昂的目光顺着这标有“病历”二字的表格往下滑,越看神色越凝重。 姓名:流羽性别:女,年龄:8周岁,入院时间:1998年10月23日 难道这就是流羽遗失的原始病历?照这上头的数据推算,流羽的实际年龄已有18岁了,陶昂暗暗盘算着。 再往下看,记录的便是流羽的病情记录了,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异常。是谁把流羽的病历误收到杂物房里?陶昂带着疑惑继续翻看下头的内容,果如迷踪鸟所说的,他很快便发现了一张张贴着各个名人照片的表格,这些名人里有富可敌国的巨贾,有名满天下的艺术家,甚至还有领国的某政要,半年前猝死的何万年也在此列。这些表格并非病例,上头记载的只有这些人的姓名、入院时间及病因,还有出院时间,从这上面看来,这些人入院时的病情全部是危及生命的顽症,有的根本是无药可救的绝症。可是在永复医院经过一到三个月不等的治疗后,便全部康复出院。 在每张表格的后头,还附有一张或几张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已经泛黄的报道,内容全部是这些康复出院的名人,在出院后半年到一年时间内,不是车祸身亡便是游泳溺毙,最倒霉的要算那个领国政要,竟然因为在浴室洗澡时突发心脏病,无端端被淹死在澡盆里。翻到最后一页,陶昂愣了愣,这最后一张表格里的人,竟是刚出院不久的曹明辉!唯一的区别,是他的表格后尚未附上任何“死亡报道”。 这些东西,着实让人奇怪。谁把这些东西藏到了这里? 陶昂想得入神,却未发现他身后的铁架已悄悄起了变化一一 锈迹遍布的乌黑表面突兀地融化了,像搁在烈火上的蜡,无声且迅速地淌下,在地上盘积成一圈螺旋状的黑色雾气。整个铁架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内,完成了从融化到重组成一条直径约二十厘米的蛇状物的过程,此刻的它,如一条在黑暗里伺机觅食的蟒蛇,诡异地扭动着身躯,悄然朝前方懵然不觉的陶昂游弋而来。 正专已看着手中资料的陶昂,突觉后颈上扑来一阵直渗血脉的冰凉寒意,那一瞬间,致命的危险信号在陶昂的每条神经线上猛然放大。 陶昂将资料一扔,顺势一个侧翻,避到了身边的墙壁下,而一道冷中又带灼热的气流擦着他的左耳飞了出去。黑暗中,陶昂清楚地看到一束类似红外线的暗橘色光束一闪而过,“咻”地一声“钉”到了对面摞有小半人高的破洗手盆和塑料簸箕上,顿时便见到这堆破玩意儿“噌”地矮了下去,化成了一摊不辨颜色的黏腻污水,一动不动地凝固在地板上。 陶昂倒吸一口冷气,借着落在地上的手电的微光,回头一看,原来那铁架所在的地方,竟生出了一条昂首抬头的蟒蛇,可再一细瞧,那玩意儿并非是真正的蛇,只是一条裹着破烂铁皮、被一层乌气围绕住的怪玩意儿,“蛇头”的位置上,裂开一张锯齿状的“嘴”,一只杏核状的独眼就生在这张嘴的正上方,朝陶昂这边露出悚人的凶光,那张大的嘴里,隐约可见一个暗橘色的光点,时隐时现,像个活着的发射器,随时准备向敌人开火,刚才那束毁掉杂物的光线,必是从这张大嘴里发出。 果不其然,陶昂一口气还没吐尽,那怪蛇已然调转头颅,大嘴以一种足以断开颌骨的夸张角度悍然张大,一束利光对准陶昂的脑门射了过来。 见势不妙,陶昂赶忙匍匐在地,抱头滚到了旁边的空地上。 好一股浓得熏死人的妖气!陶昂剑眉一竖,快速从腰间的钥匙扣上取下一把打造成十字架形状的精巧弹簧小刀,摁住上面位于正中间的银色按钮,纤细地刀刃应声弹出,不料这刀刃又顷刻化为一道细如发丝的银白光华,以一种坚韧的一字型姿态刺向半空,似一柄被人娴熟操控的西洋剑,在阴暗的空气里舞出一朵剑花。 致命的光线又一次锁定了陶昂的心脏,誓不罢休的朝他身体刺来,这次陶昂没有躲,而是举起手里的武器,凝神瞅了个仔细,在光线离自己不过咫尺时,利剑一挥!只听“铿”一声响,银色橘黄两道光线在空中硬碰到一起,溅起火花无数,在虚空中拉出凌乱而激烈的线条,一人一妖的脸孔,在闪烁不止的光芒下忽明忽灭,那情形,不得不说是一种另类的惊心动魄。 怪蛇发出的光线,被陶昂的利剑斩成了两半,“咻”地朝两边分裂开去,伴着难听的咝咝声,消散于空气中。 见自己的武器似乎对陶昂没有立竿见影的作用,怪蛇大口一合,竟扭动身躯,粗壮的铁尾巴朝陶昂的头部猛地击来,那足有一米长的尾巴,所过之处带起的疾风,竟生生将周围那些挡路的纸箱杂物之类的东西刮飞到半空,然后僻里啪啦落到地上。 见状,陶昂纵身一跃,避开那条要命的大尾巴的同时,在半空中出脚往墙壁上一踏,突然回了身,敏捷地举起细剑,以迅雷之势往那怪物的头顶处直刺而下,而后厉喝一声,将全身力量凝聚于双手与武器之上,紧握住剑柄朝后一路划开去,从剑身上腾起的银光,与从怪蛇身体里飙出的乌黑液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两种颜色的激烈纠缠中,陶昂将这条怪蛇从头到尾一剖为二。 看着如烂泥般躺在地上、从断开的身体里汩汩冒出污浊液体的、全无当初凶悍的怪蛇,陶昂一口气刚刚松了一半,却不料那些流出来的乌黑液体像活过来似的,分成两边,快速地游走到怪蛇已成两截的尸体上,极快地将断面全部覆盖起来,如同往破损的墙壁上填补水泥一般,居然在短短时间内把这两半无用的尸身恢复成了两条完整的怪蛇,并且同时扭动起身子,从地上立了起来,脑门上的独眼,仇恨地瞪着刚刚差点让它灰飞烟灭的陶昂,两张大嘴同时张开,两束暗橘色的光束交织成十字形,以双倍的杀伤力朝陶昂扑来。 傀儡妖?!陶昂心中暗叫不妙。手起剑落,“唰唰”将袭来的光束斩落,由一而双的两头怪蛇自然不肯罢休,口里放出光束的同时,更是心有灵犀地同时摇起尾巴,双双朝陶昂击来,誓要他顾前顾不得后。 这时的陶昂,心里已明白若出手将这两只怪物一斩了事,只会让怪物的分身越来越多。 避让还击的同时,苦寻解决良方的陶昂,目光无意从两头怪蛇背后的墙壁上划过。 雪白的墙壁上,剑光映着地上手电的光芒,映照着他跟怪蛇纠斗不止的影子,在那看上去颇为混乱的画面中,多出了一个不该出现的影子。 陶昂一边同怪蛇对抗,一边抽空火速再看了那墙壁一眼,确定那上头,多出了一个人影,虽然看不清面容只是团黑黑的影子,可是稍一留神便能看出,那人影的手臂正以某种奇怪且有规律的姿势在挥舞着,加上自己遇到的,是由人操纵,并且能以操纵人的咒力大小、具备再生能力的傀儡妖,陶昂断定那墙上的人影,才是罪魁祸首。 再这么无休止地打下去,对自己毫无益处。此时,陶昂急迫的眼光落在角落里一桶写着“香蕉水”的白色塑料桶上,他心下一动,在避开怪蛇的又一轮攻击后,蹿到墙角,提起那桶香蕉水冲到那堵有古怪的墙壁前,揭开桶盖将一整桶香蕉水泼到墙壁上,刺鼻的味道顿时弥漫了整个房间。 此时,两条怪蛇的尾巴已经又向他的身上砸来,陶昂机警地避开,跳到离墙壁约三米远的地方,举起手里的细剑,对准那墙上的人影,右手往剑柄上用力一推,细剑闪烁着耀目的银光,连它周遭的空气都被划出了火花,“嗖”地一声刺进了墙里。顿时,墙壁上的香蕉水被细剑激出的火花引燃,熊熊大火“腾”地燃起,将那堵墙壁紧紧锁在火海之中。 一声模糊但痛苦的呻吟从墙壁内发出,那道本不该出现的黑影消失了,而那两头气势汹汹的怪蛇,也在作势朝陶昂发起新一轮进攻的刹那,没有任何铺垫地消失了,只留下一捧颓然散落的黑色铁屑。 火光映照着陶昂表情全无的脸,他手指朝墙壁那方一指,呵了声“回!”,一道银光从火光腾腾的墙壁里飞出。准确地回到他手里。银光褪去,方才那柄罕见的细剑,又恢复到起初不打眼的小弹簧刀模样。 不等陶昂把弹簧刀收起来,房门外传来一阵大喊,伴着阵阵紧促的拍门声:“喂喂!开门!谁在里头!快开门!” 陶昂看看地上那些已经被怪蛇的黏液和迸溅的火花毁成一团团污泥的资料,皱皱眉,快步走到侧墙上的窗户前,顺手拿起下头的一个旧花盆。用力砸碎了窗玻璃,再推开窗户,然后跑到被他反锁的房门前,打开了门。 五个保安,大约是当天值夜班的全部阵容,在听到杂物房内传出的异响后,齐刷刷地聚集在门口,个个拿着警棍,神色如临大敌,跟在他们后头的,还有几个医生和小护士。 “有贼!”不等保安先开口,陶昂已经抢先说话,指着房里气喘吁吁地说,“我巡房回来,发现有个贼在我办公室里偷东西,我一路追他跑到这里,那家伙躲进杂物室,还想用香蕉水泼我要烧死我,结果还是没打过我,趁乱从窗户逃跑了,你们快追!” 闻言,保安们即刻兵分两路,一路赶紧跑到杂物室所对的地方查看,另一路跟众医生护士一道,提来灭火器跑进杂物室灭火。好好的一个夜晚,被搞得一片混乱。 事后,去追踪贼迹的保安回来说。因为杂物室在走廊的最里头,窗户外头除了个凸出的露台之外,没有别的退路,那毛贼定是顺着水管逃跑了。作为唯一目击证人兼受害者的陶昂,自然被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几乎所有值夜班的女医生女护士在得知陶昂勇斗歹徒的光荣事迹后,以各种理由来到他公室里,这个给他送热咖啡镇定,那个给他带来好吃的压惊,搞得他哭笑不得。听闻医院里有贼,病房里那些能走的的病号也纷纷心慌慌地跑出来,一群人在走廊里卿卿咕咕打听消息,嘤嗡声不绝于耳,众医生护士不得不集体出动,手忙脚乱地安抚他们,并劝他们赶紧回房休息。永复医院,很久没这么热闹过了。 一直折腾到凌晨,接到报警的警察来勘察了现场。在确定医院并没有人员与财物损失之后,又带着陶昂和两个在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的保安去警察局做了份详细的笔录。等到陶昂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医院时,已经是翌日上午十点多了。 作为勇斗歹徒的英雄,陶昂回到医院后,数量比昨天晚上多出两倍的同事,纷纷到他办公室来慰问他,喋喋不休的说话声让陶昂头痛欲裂,可是他还得装出一副笑脸来回应大家的好意。所有人都相信一脸疲态的他,是因为跟歹徒搏斗时消耗费了太多体力所致,谁又会知道,昨夜他斗的根本不是什么歹徒,而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傀儡妖?! 不过,在应付这些不知情的同事的同时,陶昂发现跟他关系最好的小姜没有出现,那家伙在昨晚跟自己调班之后,到现在都没出现,排班表上明确显示,今天并不轮到他休息。 陶昂客气地把各位来访者,尤其是各女性友人一一打发走,然后故作无意地对坐在另一桌的同事笑道:“这小姜大概被女朋友用强力胶黏住了吧,今天居然旷工,我这个本该休息的人都还坚守岗位呢。” “他女朋友三个月前就到外省工作去了,想黏也黏不了啊!”同事耸耸肩道,“那家伙不知道跑哪儿去玩了。” “去外省了?”陶昂心下一惊,记得昨晚小姜跟他说的,调班明明是为了去陪女朋友。 正想到这儿,小姜一脸疲态地走进了办公室,右手掌上还缠着纱布。 “呵呵,正说你,你就来了。”陶昂若无其事地跟小姜打招呼。 小姜径直走到他面前,一脸惊讶地问:“刚才我一回医院,就听大家说你昨天晚上勇斗歹徒?!你没事吧?没受伤吧?” “我没事。让那小贼跑掉了。”陶昂微笑着摇头,目光落在小姜的右手上,“倒是你,好像比我更不妥啊,你手怎么受伤了?” “嗨,昨天晚上不小心弄的,别提了,倒霉到家。”小姜看着自己的手,悻悻地说。 陶昂点点头,没再多问,只是从小姜露在外头、明显发红且略有水肿的手指上判断,这家伙受的八成是烧伤。 小姜……陶昂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暗藏疑惑的目光不时扫过对面这个平时相貌平平、看起来毫无异常、很容易就被人忽略的年轻男人。 窗外的蝉声越发响亮,明晃晃的阳光驱散了由昨夜那场小小的骚动所带来的阴云,陶昂若无其事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心里的迷雾却层层积累。 下班后,陶昂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医院,刚一出大门,手机响了。应该是用医院里的某部座机打来的。 “喂?!”他接起电话。 “你……怎样了?”一个稚嫩的声音,怯怯地问。 陶昂一愣,这个声音,不是流羽是谁?! “我很好啊,全身零件都齐全!”陶昂照例以一种轻松无比的声音笑着应道。 “昨晚,你遇到贼了?”流羽的语气里。焦急跟疑惑纠结在一起,“真的有贼?” 陶昂沉默了半秒,马上笑道:“是有贼啊,还是个挺厉害的贼呢!不过放心,再厉害的贼也斗不过我的,他被我吓跑了,搞不好还受伤了呢!” 街道两旁的车辆飞驰而过,赶着回家的人们行色匆匆,城市里独有的喧嚣在此刻,却完全被抵消在电话那端,一段更长时间的沉默中。 “你……能不能不要有事?”许久后,流羽的声音,越来越低落。 陶昂的心,莫名地抽痛了一下。 “傻孩子,我不会有事的。”他仰头看着红彤彤的晚霞,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像天空的颜色一样明朗,“我要有事的话,谁带你去外面最好玩的地方玩呢?哈哈。” 流羽没有回应,长时间的无声之后,挂断了电话。 陶昂捏着手机,深吸了一口气。喃喃道:“错误必须要在我这里停止……” 4 那场夜斗盗贼的事件,已过去了一周,医院里一切如常,井然有序。陶昂在这段时间总是特别留心同事小姜的一举一动,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他想要的线索。 陶昂将自己来医院工作的真正目的,掩藏得很好,并且决意把这个目的作为带进棺材的秘密,守一辈子。事实上,就算他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苦笑一下,陶昂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唯一让他觉得高兴的,是流羽那个孩子,或许不该叫她孩子吧,那个丫头,在他的陪伴下,慢慢地有了笑容。 可是,每次面对那双湛蓝得像海一样的漂亮眼睛,陶昂就无法抑制住自己心里的怜惜……以及内疚。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流羽本该有一片自由的天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作为一可怜的病人,终日被禁足在封闭的病房里。 他靠在柔软的椅背上,侧目看着窗外葱笼的梧桐树叶,以及树下不远处,那一丛一丛的胭脂花,渐渐地,眼皮越来越重…… 荒芜的山顶上,一把明亮的十字形小刀被扔到了地上,在黑色的泥土里孤独地闪着光芒。 “拿起来!”一个严厉的声音在稀薄的空气里炸响。 “我不要!”一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坚决地拒绝,“我不要跟你一样!我讨厌你!讨厌!讨厌!” “你必须拿起来!否则你就是个注定的儒夫!”那声音的厚重度,又多出几分。 “我宁肯当儒夫也不要跟你一样!” 迷离的光影中,一张孩子的脸,在悲愤的泪水中晃动不止。 一声长长的叹息,仿若把一生的遗憾与无奈都释放了出来。旋绕在山巅的空气,颜色越来越深,深得像一汪浓墨,又像从不见底的深渊里散发出的致命幽暗,把整个世界分割成无数的碎片,逐一吞没了…… 陶昂在冷汗淋漓中张开了眼。 擦去额头的汗珠,把杯里已经凉了的咖啡一口气灌下去,陶昂舒了口气,慢慢恢复了正常。 这时,小姜推门走了进来一见到陶昂就说:“刚才正好碰到院办的人,让我通知你,下午两点到院长办公室,院长有事找你。” “院长找我?”陶昂抓抓头,又问,“你知道是十么事么?” “我怎么知道!”小姜想了想,又说,“下周省里整个医疗系不是要开一次演讲大会么,我们医院也要派人参加啊,我想院长八成是要派你去吧。” “我去?”陶昂为难地笑了笑,想起当学生那会儿,别说当众演讲了,他连上课都从不举手发言。派自己去演讲,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下午,坐在院长宽敞舒适的办公室里,陶昂面露难色地看着手里一叠演讲稿,说:“院长,咱们医院里人才济济,一定要派我去吗?” 他的窘态让院长哈哈一笑,说:“这次的演讲大会,主题就是创新,所以我才打算派你这个新人代表我们永复医院。这也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啊。” “可是……”陶昂指着演讲稿道,“在那么多人面前演讲,我真的怕应付不来啊。” “不要紧的。”院长宽慰道,“稿子我已经替你修改好了,你只要事先熟读。上台的时候大方些,别紧张,就像聊天一样把内容讲出来就可以了。这次演讲,对提升我们医院形象有一定的作用,把这个任务交给你,我相信我的眼光。” 陶昂捏着稿子,目光顺着上头密密麻麻的内容往下看,内容无非易十么“我们医院近年来又采用了什么什么新技术、引用了什么什么新设备”、“作为白衣天使,对病患不仅要有一颗天使般的心,更要用新知识新技术武装我们的翅膀,让我们在击败病魔的长路上飞得更高更远。” 看着这些程式化的句子,陶昂只觉得头痛。 “对了,这个演讲大会是有时间限制的,每个演讲人只有五分钟时间。”院长突然想起了这个,说道,“这样,我现在有些时间,你把这稿子念一遍,我帮你掐掐时掐时间,顺便看看你的语气是否够抑扬顿挫。” “啊?!”陶昂满头黑线地看着热心的院长,“真要念?” “现在出问题,总比上台出问题好啊。”院长点头道。 陶昂无奈,只得清了清嗓子,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地把稿子念了下去。 一直折腾了大半个钟头,陶昂才被获准离开院长办公室,看着手里被院长用红笔标出的需要加重语气朗读的重点,他有点想哭。 三天后,继医院闹贼的风波之后,在陶昂的办公室内又上演了一场闹剧。 小姜远在外省的女友不知何故突然连夜从外地飞回来,拖着行李就上医院,找到小姜又吵又哭。听了半天,大家才明白,小姜这家伙趁着女友不在,私自跑去见网友,在替美丽的女网友做爱心宵夜的时候,不慎被烧伤了手。他的女友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当即回来找他算账。两人把办公室闹得一塌糊涂,直到保安把他们硬请到保卫室,整个血液二科才恢复了平静。 “嘿,我说小姜那厮那天晚上怎么跟你换班,原来去偷食。”几个同事幸灾乐祸地嘀咕着,“活该!他的女朋友出了名的厉害,这下可有他苦头吃了。” 陶昂笑了笑,默不作声地收拾着被弄乱的办公桌。对于别人的感情问题,他毫无兴趣,他所明白的只有一点,就是他一直怀疑的小姜,不再有被怀疑的价值。线索又断掉了。 午后,心事重重的陶昂照例去到住院部巡房,刚一下到主楼大厅,还没迈出电梯,迎面就传来一个硕大的嗓门。 “啥?你说老牛住哪?听不清楚!这医院有两座楼,我不知道是哪座啊!”一个穿得有些土气的中年男人,拿着个样式古板的手机,左手提着一个脏兮兮的旅行包,在大厅里左看右看。 守在厅里的导医妹妹见状,赶紧上去提醒他声音放低些,并问他需要什么帮助。 “我想找人啊!顾三牛!昨天说是肺炎,送你们这儿来了!”中年男忙挂了手机,手忙脚乱地跟导医说。 陶昂摇摇头,举步朝外走。这时,身后的另一座电梯应声打开。不等陶昂走出两步,身后又传来那个中年男人的大嗓门:“咦?!这不是郑直,郑医生么!!” 陶昂停下脚步,好奇地回过头一看,被那男人一口一个郑医生叫着的人,却是刚从电梯里出来的院长。谁都知道院长姓王,这男人八成是认错了人吧。 院长看了看这个面露激动的中年男人,扶了扶眼镜,从面无表情到一脸茫然:“对不起,我不姓郑。您大概认错人了。” “认错了?”中年男人瞪大眼睛,把院长上上下下看了个仔细,笃定地说,“没错啊!我老涂的眼睛出了名的毒哇!你明明是郑直郑医生么!二十年前你在雾县小河村的卫生所里当医生,我儿子病得快死了,是你把他救回来的,我咋能认错啊!” 院长很无奈地看着这个男人,道:“抱歉您真的认错人了。我不姓郑,也从没有到过雾县。我还有急事,先走一步。” 说完,院长绕过那男人,快步朝外走去,见陶昂站在前头。礼貌性地跟他点点头,并不忘嘱咐一句:“周末就要演讲了,你得再加把劲准备啊!” “哦,知道了!”陶昂忙应道。 那中年男人看着院长远去的背影,很是郁闷地揉着眼睛,嘀咕道:“怪了,难道我真的认错了?不可能啊,他除了老了些,跟二十年前没啥差别,一样那么俊俏……”说着,他边挠头边在导医的带领下朝住院部的大楼走去。 这些话,一字不漏地被陶昂听在耳里。看那男人的神情,真是十万分委屈,边走还边不住地跟导医妹妹说我真的没认错人啊! 雾县,小河村,陶昂嘟嚷着这两个地名,突然神色一变。 陶昂请了两天事假,说是接到亲戚的电话,要赶回市区处理点急事。 次日傍晚,陶昂所站的地方,并非繁华的城市大道,而是一条尘土四起的乡间小路,油污遍布的拖拉机吐着黑烟慢吞吞地从面前开过,来来往往的农民挑着瓜果蔬菜之类的东西,大声地讲着笑话,偶尔还有一两只黄毛白毛的土狗汪汪叫着跑过。完全是一幅很纯粹的乡间风情图。 陶昂没有回市区,而是一大早就乘长途车赶到距市区七个钟头车程的雾县。 在当地人的指引下,陶昂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到两裸壮硕的银杏树下,然后朝左走了约几百米后,爬上一道斜坡,迎面便在一根电线杆下头见到一块歪放在泥里的石碑,上头刻着“小河村”三个字。 他舒了口气,摸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一一 “你确定二十年前雾县小河村里真有个叫郑直的医生?” “老同学,我可是金牌户籍警啊,你要我帮你查的人我能不仔细查么。还有,根据记录,二十年前这个郑直带着老婆和女儿到小河村的乡卫生所当医生,不过两年以后郑直就跟老婆离婚了,据我那个曾住在邻村的三姨说,是他老婆嫌他当医生没几个钱,跟着个有钱的生意人跑了。他女儿就一直跟着他。而十五年前,郑直跟他的女儿离开了小河村,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郑直的旧宅位置你替我查到了么?” “当然查到了!不过那块地已经被规划成林业用地了,上头的旧宅很快就要拆除,里头的居民都已经迁移到别处了,你要去就赶快。” 很快,陶昂挂断手机,照对方所说的地址进了小河村,一直往西面走去。 果然如他老同学所说,小河村里残破的围墙上用白石灰写满了大大的“拆”字,样式差不多的砖瓦房凌乱的排开,有的门窗大开,一看便知已久无人居了。 借个捡破烂的妇女背着大竹篓从衣着光鲜的陶昂身边经过,纷纷看了这个陌生生人好几眼,窃窃私语,其中一个更盯着他手里捏着的还剩下小半水的矿泉水瓶子,久久不挪开。 见状,陶昂把瓶子递给她,说:“拿去吧。”说着,他又看看前方,问道:“小河村里是不是有一片竹林?” 那女人忙高兴地把瓶子放到竹篓里,又顺手指了指右前方,答道:“就在那边,直走下去!”说罢,她又怪异地瞪了陶昂一眼,问:“你要去那里?” “是啊,有什么问题么?”陶昂看她神色有异,忙问道。他的老同学告诉他,那个郑直住的地方,在小河村里民居的最里头,紧靠着一片树林。 “竹林那边不干净啊!听说是住了蛇妖,十几年前。村里人养的家奋死了,尸体莫名其妙就不见了,可是没过几天,大家又在竹林里看到那些死了的动物又活过来了,可吓人了!”女人绘声绘色地描述着。 “有这样的事?”陶昂丝毫没有惧意,反而笑道,“死了又活过来,对你们来说不是好事么?怎么还说吓人?” “你不知道,那些活过来的动物,没过上七天,一个个又都死了,而且死相特别吓人,个个眼睛瞪得贼大,身子硬得像石头一样!呸呸,晦气。”女人朝地上啐了几口唾沫,边向前走边回头警告陶昂,“反正你要去的话,劝你小心,村里的老人都说,这些动物是被那条蛇妖吸走了魂儿,然后放它们回来害人的!” 陶昂笑着点点头,不作回应。 有那妇女指出方向,陶昂不费吹灰之力便来到一座白墙灰瓦的小院前。院落外头,一丛丛的竹子在暮风里摇曳不止,唰唰声响成一片,在离院子数十米远的地方,一片茂密地阻隔一切光源的竹林,赫然入目。 陶昂稍微用力推了推院门,锁在上头的铁锁就随着断开的把手掉下地。他走进院落,一群正在空地上走动觅食的麻雀马上扇着翅膀逃跑了,在这群小家伙翅膀发出的扑棱声消失之后,院子里除了风声和外头竹叶的响动,便再听不到其他。 陶昂站在院子正中央,看着眼前并排而立的两间瓦房,略一沉思,先推开了略大的那一间。 眼前所见的情景,跟他预想的差不多,只有布满尘埃与蛛网的老旧家具,摆在柜子上的镜子已经被灰尘蒙去了原有的光亮,桌子上摆放整齐的白色茶杯茶壶已经变成了灰色,墙壁上斑斑驳驳,到处都露着被湿气腐蚀的印记。 似乎没有谁愿意到这间房子来顺手牵羊,难道是因为这里靠近有蛇妖传说的竹林,让那些人望而生畏?!陶昂环视四周,粗略地下着判断。 他逐一打开每个柜子,仔细搜索着屋内所有角落,除了一些旧衣物跟无用的杂物之外,没发现任何对他来说有价值的东西。他关上衣柜大门,又走到还铺着被子的木床前,上面摆放的一对布枕头上,用红线绣成的一对鸳鸯清晰可见。他揭开被子,一边煽动腾起的灰尘,一边俯身用手掌按在床铺上,一寸一寸地往下移动,很快,他的手停在了床尾靠墙的那部分——手掌下触到了一块明显的凸起。 陶昂赶忙掀开床单和铺在下头的稻草,从一股散开来的潮湿霉味里,抓出了一个五寸见方的玻璃相框。 拿到光亮处一看,相框里的黑白照片是一个看起来颇幸福的三口之家。左边的女人,年轻貌美,一脸笑容地抱着六七岁的女儿,面容俊朗的年轻男子,温柔地揽着妻子的肩膀,他们中间的小女孩,梳着两个羊角小辫儿,齐眉的刘海下,杏仁般圆润的大眼睛灵慧过人。 陶昂有些愕然的目光,落在照片的右下角,一行用钢笔写下的小字——爱妻小梧,爱女宁儿,平安康乐,家和万年。落款只有一个“郑”字。 照片里的女人,陶昂不认识,可那男人,分明就是院长的年轻版,眉眼鼻口,无一不似,而他们中间的小女孩,除了发型不对之外,根本就和流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爱女宁儿……病儿流羽……两个本该存在于不同时间不同身份的人,在此时渐渐重叠起来。 二十年前的乡村医生郑直,二十年后的永复医院院长,这个男人,竟将自己掩藏得如此之好,害得自己白走了多少弯路! 陶昂取出那张照片收到钱夹里,转身便朝外走去,有了这个证据,他已经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出了房门,他的目光落到旁边那间略小些的房间上,走过去一看,他发现这间房子的窗户,全部用防水又密闭的油布封死,从外头根本瞧不见里面,并且门把手上,全部缠了铁丝加固,还挂了一把特别大的铜锁。 陶昂费了几分钟才用万能钥匙把铜锁打开,一推开门,扑面而来一股熏得人作呕的腐臭与霉烂之气。 他捂住鼻子进去一看,这间房里只有一张木制小床,然后便是两排手工打制的书架,分别靠墙而立,可是书架上摆放的并不是书籍,而是一排残旧的花盆,盆里的泥土已经干成一块一块,种在里头的植物只留下一点露在外头的枯根,在另一张书架的下面,挨个摆着三个老式的樟木衣箱,全部上了锁。 陶昂蹲到那三个衣箱面前,扑面而来的臭味比刚才更浓几分,他断定这整间屋子的异味来源,就是这几个箱子。 他忍住令他窒息的臭味,用万能钥匙小心地打开了其中一个箱子上的铁锁,然后,掀开了箱盖。 一堆码放整齐的白骨,出现在陶昂面前。 他用力捂住鼻子,用钥匙小心地翻动着这些白骨,很快,他断定这些骨头并非人骨,而是属于猫科类动物。随后,他又逐个打开剩下的箱子,里头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动物的残骨,有鸟类的,有犬类的。 虽然只是动物的白骨,可是透露出来的死亡之气,比它们本身所发出的腐臭味更让人难受。 刚才那拾荒的女人的一番话突然在耳边响起,死而复活,又活而猝死的动物,还有那些到永复医院治愈了绝症,最后却又纷纷意外而亡的富豪名人,那些死亡报道的剪报,全部在此刻拥挤到了陶昂的脑中。他努力整理着这些散乱的线索,渐渐地,他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陶昂退出了房间,走出了这个充满疑云的院落。 5 太阳已经落到地平线下了,天边只剩下一抹残红,白天灼人的署气已经消散得差不多,晚风一吹,还有些汗毛竖立的凉意。 陶昂站在院子外的泥地上,看看时间,此时已是晚上七点十分,离天黑还有些时间,他琢磨着如果加快步伐,能不能在天黑前走出小河村,到县城里搭乘回市里的末班车。 正要迈步,他身侧的竹林发出一阵快速的沙沙声,似是有人在里头疾行时擦碰到竹子,同时,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他的余光中。 陶昂猛地转过头朝竹林那边看去,果然见到个白色影子一闪而过,转眼便没入了茂盛的竹林中。 “谁?!”陶昂下意识地喊了一声,拔腿便朝竹林那边追了过去。 交错横生的竹子把陶昂眼前的世界打造成了一个迷宫,他一边挥开倒垂下来挡住视线的竹叶,一边朝着他直觉中的方向追去。急促的脚步踏在铺满碎石和落叶的小道上,不断发出“喳喳”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村落里显得分外刺耳。 这片竹林的宽阔超乎了陶昂的想象,他一路追到一条比先前走过的小道宽阔些的山路上,朝前一看,那白影似在前方又闪现了一下,他一鼓作气顺着山路跑下去,一直跑到一条怪石嶙峋的山沟前时,他突然停住了脚步。 在离他不过几米之遥的一块大石上,院长颇悠闲地坐在那看报纸。 听到陶昂粗重的喘息声,他放下报纸,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侧头朝陶昂笑笑:“小陶,这里的空气比市里清新多了吧。” “呵呵,劳烦您亲自跟踪我,实在不好意思啊。”陶昂嘿嘿一笑,按兵不动。 院长摘下眼镜,望向前方的风景,道:“十五年没有回过这里,一点变化都没有。” “风景没变,人心变了。”陶昂无所畏惧地走到他身边,收起笑容,冷冷道,“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会找你的,郑直。” 院长看着他,眼里没有半点诧异,依然像从前那样,像个最慈爱又睿智的长辈,微笑着。 “把蜂鬼的翅膀交出来!”陶昂开门见山,把手伸到院长面前,“那不是属于你的东西。” “交给你?”院长反问一句。 “对!”陶昂坚决地说。 “为什么你那么肯定翅膀在我这里?都已经十七年了。”院长的笑容渐渐消去,他站起身,以同样冷漠的眼神打量着陶昂,“你跟十七年前那个猎人,有什么关系?” “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笨。你以为十七年前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真相么?!”陶昂冷笑,“十七年前的那个雷雨交加的傍晚,你抱着你病重的女儿想去县城医院急救,结果从泥泞的山路上失足滑下了山沟,清醒后才发现你的女儿……宁儿,已经气绝。” 院长的嘴唇突然紧紧抿在了一起,捏着报纸的手指攥在一起,指甲将报纸戳出了洞来。 “这时,一只被猎人追杀的妖怪——蜂鬼,从空中坠下,躲进你女儿的尸体里避难。你却误以为你女儿又活了过来,当猎人赶来要杀掉蜂鬼时,你拼命阻止。猎人见你护女心切,心生恻隐,不忍打破你的希望,可是他又怕传说中会伤人的蜂鬼对你不利,遂用他的金净匕首断了蜂鬼的翅膀并且交给你。有了这双翅膀,就好比握了个紧箍咒在手,只要用力捏一捏锦囊里的翅膀,蜂鬼的身体就会痛不可忍,同时,蜂鬼的法力都储存在翅膀上,没有了翅膀,它们就失去了自由飞翔的能力,更因为害怕那巨大的痛楚,从而不敢违逆手握它们翅膀的人的命令,会成为他们的傀儡,任由摆布。”陶昂平静地说着,目光锁定在脸色发白的院长身上,“想来,你起初并不知道猎人交给你这个锦囊的真正用意。但是后来,你不仅发现了,更用你自己的方式,把这偶然得到的宝贝的功用,发挥到了极致!”说到这儿,他双眉一竖,指着院长的面孔质问道:“近十年来秘密到永复医院治病的富豪名人,个个都在病愈后不久碎死,这个,都是拜你……和你操纵的蜂鬼所致吧!” 院长的手,颓然一松,报纸被风吹起,飘飘悠悠地落到了山沟下头,他抬起在那一刹那涨满血丝的双眼,强作镇定地看着陶昂,牵强地笑道:“呵呵,十七年前的事,你说得好像是你亲身经历的一样。”接着,他话锋一转,少见的鄙夷与病态的满足之情从他眼底流过,“至于那些所谓的富豪名人,他们本就该死,我多送了他们半年的生命,已经是莫大的恩患了。呵呵,他们以为,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可是,在我面前,他们的钱,买不回他们的良心和性命。” 闻言,陶昂又朝他逼近一步,这个曾经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一院之长,此刻突然有了一抹困兽般的低迷跟绝望,陶昂揪住他的衣领,逼问:“说,你怎么知道蜂鬼身上的秘密,并且加以利用的?” 院长拼命用双手掰开陶昂的钳制,神经质地整理着被陶昂弄皱的衣领,眼晴看向山沟下头,自顾自地说道:“那天,我带宁儿回到家后,她身上所有病症都消失了,我真高兴啊。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宁儿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整天整天不说话,连爸爸都不叫了,最可怕的是,她一连十来天不喝水不进食,竟然一点影响都没有。而且,有天夜里,她悄悄溜进我的房里,想偷走我扔在柜子里的锦囊,可没想到她刚一拿起那个锦囊,整个人就被弹开了去,手指被灼得通红。震惊之下,我想起那个黑衣怪人除了给我锦囊,还给了我一张写字的手绢,而我之前太过激动,根本没有打开来看过。”讲到这里,院长的目光闪烁不止,似是回忆起一段不愿意被回忆的东西。 “手绢上写了什么?”陶昂追问。 “汝女已亡,蜂鬼入体,握其双翼,可保平安。”院长苦笑起来,“那时我才明白,那黑衣人没有吓唬我,我真的遇到了妖怪。原来世界上有种妖怪,叫蜂鬼。其实我真的很矛盾,作为一个医生,看着自己的女儿死而复活,理智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一直过了很久,我才接受了我女儿只是个躯壳,面前的宁儿,是一个借尸还魂的妖怪而已。” “你没有被吓到逃跑么?”陶昂冷睨着他。 院长抱着头,痛苦地摇动着:“我想过逃跑。可是我又放不下她,虽然她只是个妖怪,可是她的身体,是我最爱的女儿。我没有走,就像宁儿还活着一样,我喂她吃饭喝水,教她识字。可是,我用尽努力,她对我付出的感情没有半点回应,看我的眼神总带着恐惧,甚至敌意。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她整天待在房间里,哪里都不出去。”回忆到这里,他的眼中突地闪过另类的光彩,“有一天,我出外看诊回来,发现长在宁儿窗外的那株枯死多时的桅子花突然活了,开出了满枝头的花朵,香气扑鼻。更让我惊讶的,是在走进宁儿的房间时,我发现她抱着一只活生生的小猫玩耍,而这只无主的小猫,在头天夜里蹿到我家,当时已经口吐白沫站立不稳了,极可能是误食了鼠药,没办法救回。当天早晨我出门的时候,这小猫靠在墙角奄奄一息,那情况一定是熬不过中午的。” “但是当你回来的时候,发现这小猫居然一点事都没有了,好像从来没有中过毒一样。”说这句时,陶昂脸上没有惊讶,只有凝重。 “是的。”院长点点头,“我是个医生,我所掌握的知识无法解释我所见到的现象,我追问她,要她告诉我实情,起初她什么都不肯讲,我逼于无奈,拿出锦囊,照那黑衣人说的方法稍微用力一捏,她顿时就倒在地上,痛苦地全身颤抖,不住地求我住手。之后,她才告诉我,她是妖族蜂鬼里的一员,名叫流羽,蜂鬼,跟蜜蜂一样,长着能蜇人的刺,是生在右手食指上,可以刺入生物体内并注入毒素,注入活物体内的话,会让对方顷刻毙命,而注入尸体或濒死之物的体内,却能起到起死回生的作用。但是……”院长咬了咬牙,不再说下去。 “但是这种被蜂鬼的毒素起死回生的生物,其生命维持不了多久,会在一定时间后,因为脏器衰竭而无故碎死,且死状可怖。”陶昂替他说了下去,“你发现了这个秘密后,还去村民家偷走已经死去的家畜尸体,让流羽一次一次验证给你看,直到你确信这个神奇的事实。然后你带着流羽离开,借她这种特殊的本事,威胁她替你杀掉那些为了救命不惜金钱的富豪,为了你变态的心理!” “不是这样的!你根本不明白!”院长突然怒了,一拳擂到大石上头,鲜血顺着指缝流出,“那些人都该死,为富不仁,背地里尽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那个姓吴的地产商为了钱,竟然偷工减料造房,给县城孩子们修的学校,里头没有钢筋,七年前那场地震,校舍垮塌,多少孩子无辜丧命!还有那个何万年,生性好色,竟然连十五岁的少女都不放过。呵呵,难道他们都不该死?我看准了这些人渣怕死的心理,决定用流羽的异能,为世人做点好事。”院长的脸上突然露出了得意之情,“十五年前,我知道我们不能再留在小河村了,因为流羽的外貌没有任何变化,而且她的眼睛也渐渐变成了蓝色,村子里 关于蛇妖的传闻也越来越多,所以我带着她离开了小河村,改名换姓到了外省,在外地流离了两年后,我回到忘川市,恰好遇到永复医院新建,我应聘去做了一名医生。在医院工作了三年后,也就是十年前,已经升职为副院长的我雇了一对夫妇,以流羽父母的身份,带着她住进了医院,我亲自出任她的主诊医生,伪造了她的病历和一切信息。流羽用她的特殊能力,给她的身体造出了一个患上白血病的假象,为了瞒天过海,我亲自给她做了一次骨髓移植手术。所以医院里的人从来没有怀疑过流羽的真正身份。”他冷冷一笑:“而我的计划,也可以就此安全展开。” 夜色已经彻底笼罩了整个小河村,寂静的山沟里,回响着呜呜的风声。陶昂的脸孔隐没在一片阴影中,只听得见他刻意压下怒意的声音:“永复只是一个小医院,你如何引得那些大客人来到这里?” “很简单。人都有求生的本能。病急乱投医的,大有人在。我只需要写一封匿名信,那些身患重病的有钱人,自然会来到我们医院,他们不会放过一丝希望的,为了活下去。”院长讥讽地干笑两声,“可惜的很,十年了,我才“治疗”了六个这样的病人。看他们千恩万谢地离开,对找奉若神明,还拿出一笔又一笔巨款作为对我的酬谢,我真是开心。我发现人类在被注射了毒素之后,毒发时间在半年至两年不等,这些家伙后来都死得很难看,要不就是开车的时候呼吸衰竭导致车祸,要不就是心脏病发被淹死,嘿嘿。真是痛快又不引人怀疑。其实我对他们所做的,不过是在给他们注射了麻醉剂之后,让流羽用手指在他们的颈动脉上轻刺一下而已。至于他们的不义之财,全部被我捐给了有需要的人,我也算是替他们积福了吧。” “呵呵,你希望全世界的有钱人都得上绝症,都来找你,是不是?”陶昂凌厉的目光刺透黑暗,似要刺入对方的血脉,“你以为你是一个很伟大的医生,惩恶扬善劫富济贫?你错了,你不是!你只是个借威胁一个无力反抗的妖怪,去干一系列玩弄人命的坏事的恶魔而已!你做这一切的缘由,根本就是因为你对你妻子抛夫弃女、跟有钱人跑掉的往事耿耿于怀!你一直异常仇恨你妻子,这种恨意几十年来都不曾消褪,你更憎恨那个带走你妻子的男人,也憎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够富有,这种种的恨,埋没了你的善良和理智。你对付那些身患绝症的有钱人,其实不过是把他们假想成当年带走你妻子的那个男人罢了。” 院长一直松开的双手突然攥成了拳头,天空中不知何时升起了一轮弯月,银白的月光下,映照出一张生着血红双眼的苍白脸孔。 “不!”院长歇斯底里地大吼一声,一把抓住陶昂的前襟大喊,“我是好人!如果我是坏人,这么多年,流羽有无数机会可以杀掉我!她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对一个常年以剧痛来威胁她并且限制她自由,还要利用她来杀人的家伙,她会觉得你是好人?”陶昂呵呵一笑,“那天我追问流羽她所说的‘我跟他们不一样’的‘他们’是谁时,她突然痛楚难当。想来是院长你一不小心路过的时候,听到我们的谈话,然后请她闭嘴对吧。从那时候起,你已经开始怀疑我的真正动机了,到了夜里,我去杂物室找线索时,你借用蜂鬼翅膀的法力,召唤傀儡妖想要我的命,可惜你驭妖的本事不够,小小两只傀儡妖奈何我不得。”陶昂顿了顿,故作恍然大悟状说,“对了,我还忘记告诉你了,蜂鬼的毒素,对于拥有她翅膀的人来说,是无用的。如果有用,你一早就已经丧命在流羽手中了。你当真以为是她觉得你善良才不杀你么?可笑啊,呵呵。” “你……”院长汗如雨下,手掌下意思地按向了前胸的位置。 唰,一道剑光在空中划下一条绝美而锋利的弧线,陶昂的细剑在瞬间出鞘,离院长的咽喉不过半寸之遥。 “把翅膀交出来!”陶昂冷冷命令道,“我不是蜂鬼,你没有任何可以威胁我的资本。你想死在荒山野岭的话,马上交出来!” 垂眼看着剑尖的院长在愣了片刻后,突然放声大笑:“哈哈,陶昂,你说了那么多,目的无非是要从我这里抢走蜂鬼的翅膀而已。在知道蜂鬼的毒素可以起死回生,蜂鬼的翅膀有超越人类的妖力,你也心动了。到现在你还不肯承认,还要继续装正义么?”他把最后一句话的语气放得特别重。 “我再说一次,交出来!”陶昂的剑尖又近了一厘米,“同样的话不要让我说第三次。” “好,我给你!”院长思索片刻,从上衣的内包里掏出一个五彩丝线绣成的锦囊,递到陶昂面前。 陶昂正要结果锦囊,背后却突然响起一个怯怯的声音—— “你要拿走我的翅膀么?” 一直保持镇静的陶昂心下一惊,回头一看,一身白色病号服的流羽,从身后一块巨大的菱形山石后慢慢走了出来,蓝色的眼眸上的雾气,挥之不去,细致的脸孔上有一点淡淡的悲伤。 “流羽……你也在这儿?”陶昂一惊,蓦地想起刚才引自己进竹林的白影。 “我很害怕。”流羽走到他身边,细细的眉毛越锁越紧,小嘴不断地嘟囔着,“我真的……害怕。” 不等陶昂说话,流羽出乎意料地环抱住了他,小手紧紧扣在他的胸口处。 那一瞬间,陶昂明显感觉到从流羽身上传来的颤抖和恐惧,还有绝望。 “流羽……你……” 他话还没说完,总是神光熠熠的双眼突然凝固住了,准确地说,他整个身体,都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凝固在原地。 流羽松开手,无声地走到陶昂对面,仰头看着这个曾经天天给她摘胭脂花的男人,蓝眸里的幽深,见不到底。 陶昂缓缓低下头,一手拉开自己的衬衫,楞楞地看着出现在胸口处的小小红点,一点蓝色的光迹,顺着红点往下流淌。 难以抑制的无力感,从脚底直蹿到头顶,陶昂脚下一软。“噗通”一声单膝跪在了地上,手里对准院长的细剑,也颓然垂下。 “流羽……”他转过脸,没有生气,没有诧异,只是不解的问,“你是不小心刺到我的么?” 流羽漠然地摇头,从衣兜里磨出一个mp3,打开,一段清晰的对话从里头传来——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院长的声音。 “把翅膀交给我,我这么辛苦才找到这里,就是为了这个东西。” “不行,我才是翅膀的保管人。陶昂,我不管你是用什么方法找到这里,这个东西不能交给你!你想用它来做什么?” “我要利用她帮我对付别人。交给我!” “不行!”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院长,我们走着瞧。” 啪,流羽关上了mp3,小脸上如罩上一层冰霜,只说了一句:“我曾那么相信你……” “这……这段录音从哪里来的?”陶昂震怒了,他扭头看向退到一侧的院长,此刻的他。嘴角洋溢着最终胜利者的笑容。 录音里声音,的确是他自己,可是,他几时跟院长说过这样要命的话? 一头雾水的陶昂突然想到那天在院长办公室里做的演讲练习,那篇长长的演讲稿的内容……心头顿时有了个大胆的猜测。 “郑直,你居然偷录下我念演讲稿的声音,然后断章取义,把我的声音合成为你想要的内容,去欺骗流羽!你这只老狐狸!”陶昂忍住身体里越来越汹涌的疼痛感,朝院长怒斥。 流羽的眼睫颤了一下。 “呵呵,你没想到我这把年纪的人,对于音频软件的操纵会异常熟练吧?”院长恢复了从前的从容镇静,长者般对陶昂笑道:“年轻人始终是年轻人,你怎么也料不到我有这招吧。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流羽的毒素,很快会要了你的命。那天在病房外听到你们的对话之后,我便知道,再让你留在身边,会是个天大的祸害。我自问不够本事直接杀了你,只好借流羽之手了。”说到这儿,他的眼中突露凶光,厉声道,“只要有蜂鬼的翅膀在手里,她就要听命于我。谁都不能抢走它,谁都不能阻止我为民除害的伟大行动!陶昂,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历,凡是阻挠我的人,就得死。你们些家伙,骨子里都一样坏,跟当年那个贱女人还有那些该死的有钱人一样,没什么分别。你们这些人死得越多,世界越干净。” 说着说着,两行眼泪竟从他的眼中落下,他咬牙道:“若不是那贱女人见钱眼开,抛弃了我们,宁儿就不会死!她会在我们的照顾下,健康地长大……” “你这个畜生……”面色发青的陶昂突然咬紧了牙,左手用力捂住了心口上的伤,扭头看了流羽一眼,摇摇头,“我……从没有骗过你!” 说完,他“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没了气息。 流羽像个石头一样愣在原地,许久,她才缓缓转过头,看着院长,傻了一般问道:“你听到了么?他说他没有骗我!” 院长冷“哼”了一声。 回过神的流羽,扑到陶昂身边,费力地扶起死了一般的他,惊恐地大喊:“陶昂,你醒醒,醒醒啊!你答应过我,你不会让自己出事的!” “被你的毒刺那么狠地刺下去,他还能活着?”院长走到他们面前,用脚踢了踢陶昂的身体,然后舒心地出了口大气,对流羽说道,“跟我回去。”随后冷睨了她一眼,又说:“倒是他提醒了我,你终究是个妖怪,我本来想如待女儿一般善待你的,看来没有那个必要了,今后,你若听话,我们仍可相安无事,否则……”他没把话说完,转身离开。 可是,没等他迈出两步,他只觉得喉咙处似有一道凉气贯过,还伴着一股泛着甜味的血腥之气——一道犀利的银光,从他的后颈窝处一穿而过。 他低头看看露在咽喉外的剑尖,还有滴滴落下的鲜血。张大了嘴巴。两秒钟后,他的身体像一摊烂泥,轰然倒地。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猎人。”用力撑起身子的陶昂虚弱地笑了,然后扭头对不知所措的流羽打趣道,“我扔飞镖的技术无人能比,扔剑也是一样。” “陶昂……你……我……”流羽望着这个她以为已经死去的男人,蓝眸里悲喜交加。 “来,扶我过去。”陶昂指了指院长的尸体。 流羽赶紧用力扶住他,两人跌跌撞撞地走到了院长的尸体边。 陶昂跪下来,费力地把院长的尸体翻过来,从他的上衣里翻出了那个锦囊,不好意思地跟流羽说道:“呵呵,这个锦囊是我们家专门用来隔绝妖怪的宝贝,任何妖怪碰到它,都会被弹伤的。” “你们家?”流羽迷惑地眨了眨眼。 陶昂点点头,道:“十七年前追杀你,并且断了你翅膀的人,是我父亲。他是专门捕杀妖怪的职业猎人。”他的眼底,浮现出挥之不去的怅然,“我父亲追杀你的那天,妹妹小希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真是……很戏剧的巧合。” 流羽愕然了。 “当年他听信谣言,以为你们蜂鬼一族会祸害人类,于是天涯海角地追杀你们。谁知道,这个谣言只是那些无良术士们故意散布出来的,他们打着雇佣猎人清理害人妖怪的借口,又支付给猎人们大笔酬金,要求他们将蜂鬼的尸体交给他们集体摧毁,实际上是利用蜂鬼的翅膀炼制能提升咒力的丹药。”陶昂长叹一声,“我父亲做事历来冲动,嫉恶如仇,因为这个谣言,杀了你们不少同族,多年之后,在事情的真相败露后,已经身染重病的父亲,为自己当年的行为后悔不已。原本我这一生都无法原谅他,他给我们兄妹俩造成的伤害,我无法忘记。我跟他学法术,我选择学医,目的都只是为了保护我心中重要的人。不论他后来如何逼我,我都拒绝继承他的衣钵做猎人。我不想成为跟他一样的人。可是他临终前,将当年断掉你翅膀的这段往事告诉我,然后交给我一道能帮我找到你的符咒,嘱咐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找到你,把翅膀还给你。我无法拒绝,而他真心的忏悔,也让我对他的怨恨之心动摇了。” 说完,他费力地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摇着上头那个玻璃状的小圆球,笑道:“这个不是钥匙扣,这里头封的是一道符咒,符咒里有当年你留在我父亲匕首上的血,一旦这符咒靠近你,它就会发出光彩来提醒我。” “世界那么大,单凭这个靠近才会发光的符咒,你并不容易找到我啊……”流羽呆呆地望着他,神色前所未有的复杂。 陶昂摇头一笑:“你该知道你们的妖怪同类里,有一种鸟身人面的迷踪鸟吧。他们这群妖怪,整天干的就是帮人打探消息的情报工作。我为了尽快找到你,雇佣了一只迷踪鸟,让它嗅过你血液的味道,用它的异能确定了你的大概位置,就在忘川市郊的永复医院里,所以我才来到这里,随身带着符咒,希望能尽早在医院里找到你。还好,没费多少时间,我就碰到了你,呵呵。” 流羽垂下头,一滴蓝色的眼泪落在陶昂的手背上,许久才语无伦次地说:“我害了你……我不相信你……他用假录音骗我……” “这不怪你,是我们陶家欠了你的。我们犯下的错,理当由我们来弥补。”陶昂费力地抬起手,摸着她的头,说,“来,背过身去。我父亲断了你的翅膀,现在只有我,才有能力替你接回去。” 看着虚弱不堪、却还顾着安慰自己的陶昂,流羽咬着下唇,慢慢地转过身。 陶昂努力地坐直身子,打开缠在锦囊上的丝线,从锦囊里,抓出一团闪着动人蓝色的光体,然后他咬破自己右手食指,用血在流羽的背上画下一道符咒,随即将左手里的光团轻轻地摁在了符咒的正中心,口中念念有词。 流羽只觉得背后似有火烧,紧接着又是刺骨的冰寒压迫而来,这个自己住了二十年的躯壳像要被这种冷热交替的力最撕裂开来。 咻!湛蓝的光线呈放射状从流羽的背上激发而出,将两人顶上的天空瞬间染成了海水一样的颜色,那一刻,连天上的月亮都像沉人了最深的海底,蓝得迷醉。 流羽只觉得眼前似是开了一道宽敞的大门,一只温暖的大手牵起她这个被禁锢已久的灵魂,飞向了最广阔的天际。 无数蓝白相间的光点,流星般从空中坠下,温柔地落在陶昂的身上。 他抬起头,看着半空中那个优雅地扇着翅膀、全身散发出美丽蓝光的长发女子,像个异界的仙子,不由得欣慰地笑了。 “现在……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了……”陶昂泛白的嘴辱费力地扬起,他希望自己能一直保持这样的笑容,“不过要记住……不要蛰人,永远不要……蜜蜂蛰了人,它们自己也会死掉……” 脱离了人体重获自由的流羽。从空中徐徐降下,泪眼婆娑地抱住陶昂:“我答应你,不蛰人,再不蛰人了……可是你呢,你答应过我的事呢?你说要带我去最好玩的地方,我跑多远、飞多高,都可以!” “我……会陪你去的……一定会……”陶昂抬起手,轻轻抚着流羽的头,像从前一样,“只是我现在有点累,我睡醒了,就带你去……” 眼皮好像越来越重,身体也越来越轻,倦意像海浪一样阵阵涌来。 爸爸,该做的事,我已经做了。陶昂的手,慢慢垂下,身下坚硬的泥地好像在这瞬间变成了舒服的海绵,每一寸土地都在跟他说,睡吧,你该睡了。 流羽的眼泪凝固在脸上,抱住陶昂用力摇晃:“陶昂,不要睡!醒过来!我马上带你去找人解毒!一定会救回你的!” “犯了错,还能弥补过来,爸爸和我都会很高兴……第一次看到你,我就想起了小希……你们真像……那么惹人疼爱……”陶昂已经睁不开眼睛,只是梦吃般喃喃,“我又做梦了……梦到海水跟天空互换了位置,好多漂亮的羽毛在流动的空气里飞舞……流羽,这些羽毛是你吧,你一直渴望像它们一样自由……真好,我把自由还给了你……” “别说了……”流羽悲伤地摇着头,合起翅膀,把身体渐渐冰冷的陶昂拥在其中。 一个小小的记事本从陶昂怀里落下来,夜风“哗哗”地翻动着它,流羽的视线,穿过眼底的泪水,定格在最后一页的图画上…… 一大丛红色的胭脂花,盛放在白云朵朵的蓝天下。天空中,一个白衣男子,牵着一个身长着翅膀的蓝眼小女孩,满脸笑容地在空中飞翔…… 我会带你到最好玩的地方去玩个够,那里没有让人讨厌的墙壁和天花板,只有望不到边际的宽阔,有很多鸟儿和花草在那里,你想跑多远、飞多高,都可以! 我一定会陪你去的……一定! 遥远的声音,明朗若最灿烂的一道阳光,击碎了月夜下最深的一层阴霾。 尾声 “这故事真长啊。”黑袍三号自己都讲得口干舌燥了,抱起水壶牛饮起来。 “流羽讲给你听的?”我问。 “不知道。”黑袍三号摇头,“是一只蜜蜂讲的。那一年我在山上的野花丛里打盹,这蜜蜂就停在一朵花上,它居然会讲话!我问它是不是来采花蜜的,她说不是,它只是一只喜欢跟自己的伴侣在一起、到处飞的蜜蜂。” “伴侣?” “它是这样讲的。不过我只看到它一个而已。”三号擦擦嘴,“它跟我讲了这个故事,然后就飞走了。最开始我还以为它会蜇我呢!” 我笑:“蜇了你,它也会死的。它岂会再做蠢事。” “所以你要向它学习呀!”三号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俗话说,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 他话没讲完,已经被我一拳打趴下了。 “就算我有‘针’,也只会刺你这样嘴坏的东西!”我举着拳头哼道。 敖炽很好心的把他扶起来,低声道:“你还没结婚吧?难怪……没事儿的,蜇着蜇着就习惯了,哥哥我有经验哪!” “敖炽!”我眉毛一竖。 “我出去方个便!”他即刻闪出了帐篷。 这死鬼,永远让我哭笑不得! 我要真是蜇死了你,谁陪我海角天涯。 阿镜 楔子 黑袍四号是所有黑袍里最沉默的一个,个子也最矮。听声音,还是个女的。 四号身上,有一种跟其他黑袍不同的气味,异常的冷,让任何有温度的生物都不敢随意靠近。 今夜的故事,在一堆篝火前开始。 不得不说四号将故事的场地从帐篷内挪到帐篷外,是明智的,听这样的一个家伙讲故事,有一堆热而明亮的火焰来平衡一下,是最适合不过的。 另外,四号一点也不啰嗦,不讲一句废话,不做任何铺垫,看着跳跃的火光,不疾不徐地讲起来—— “你爱我,与我无关。” 淡漠的声音渐渐融化于不尽的黑暗中,绿斐特丽娜酒的独有香味在房间内悄然沉淀。 窗外,有钟声回荡在寂静冰冷的夜空下,洪亮而清脆。 一声幽叹,在钟声的间隙飘然而出,内里的笑意与凄然,平分秋色。 此刻,新旧年在多数人的幸福和少数人的落寞中交替…… 1 司徒月波揽着钟旭的肩膀,看风景。 从圣斯特凡大教堂的北塔上远眺,维也纳的风光尽收眼底,旧城的繁华中,亦偶尔有时髦的建筑穿插而入,截然相反的风韵却也相得益彰。 “真漂亮!”钟旭啧啧赞叹,兴奋地摇晃着司徒月波的手臂,“老公,我们在这儿多玩几天吧!” “多玩几天?!”司徒月波故作不屑地看着外头,一脸故意的挑剔,“还是不要了,维也纳有什么好的,除了房子就是房子,哪儿有埃及历史悠久,哪儿有埃及风光秀丽,哪儿有尼罗河……” 钟旭一拳捶到丈夫的胸口上,虎着脸道:“不许学我说话!!我不是已经接纳你的意见先来维也纳了吗!” 司徒月波哈哈一笑,把妻子搂得更紧了。 维也纳是他们新婚蜜月的第一站,原本钟旭死活要把埃及作为首选地,却被司徒月波否决,理由是非洲地区应该留在最后,否则一早就晒成黑人牙膏会影响拍照时的形象。三说两说,钟旭到底还是依了他的意思,先来了这个闻名天下的音乐之都。应了来前司徒月波的那句“你去了,就会迷上那里。”,来到这座城市不到48小时,混合了复杂精美的哥特式风格与罗马风格的教堂,整洁别致的观景大道,无处不见的咖啡馆,甚至议会大厦前的女神雕像与喷泉,奇妙的异国风情引起了钟旭无比的好奇与赞叹之心,越发觉得如此美丽的城市值得她多停留几天。 “不早了,回去吧。”司徒月波看着天际那抹慵懒的金晖,牵着余兴不减的钟旭朝电梯走去,“莎碧娜不是说今晚还要请你吃独家密制的葡萄甜饼吗?!” 钟旭先是一愣,似乎早忘了这事,旋即又忙不迭地点头:“对对!差点都忘了这事了!她做的这个点心真是很好吃啊!想到都流口水!” 莎碧娜是他们下榻的旅店的老板娘,一个待人和善的奥地利胖老太太,总围着一条花格子围裙。在尝过一次她免费赠送的这道饭后小甜品后,钟旭就成了老太太的忠实粉丝。面对这个如此欣赏自己厨艺的中国姑娘,莎碧娜开心得很,承诺今天晚上多做些甜饼让她一饱口福。 一想到甜饼,不能吃不能喝的景色立即降到了次要位置,钟旭催着司徒月波快些回旅店。 电梯匀速下滑,夫妇俩不时交换着对于今天一日游的感受,谈兴正浓之际,钟旭不时四下打量的目光落到了他们身后的一个纤细人影上。 宽大的黑色运动装包裹着瘦高的身体,黑色的宽边帽扣在低垂着的头上,背靠着冰冷的内壁,他不时用手拉着已经压得很低的帽檐。一眼扫去,除了一张略缺血色的薄唇和尖尖的下巴外,就只能看到几缕垂到肩际的头发,银色的。 这趟电梯里,只有他们三个人,在刚才参观塔楼的时候,司徒月波和钟旭谁也没有留意到身边的游客里有这么一号家伙。在电梯下落的过程中,司徒月波回了两次头,打量这个一直垂头不语的人,而钟旭更不用说,疑惑地凝视了对方许久,心里有丝奇怪,却又说不出缘由。 电梯应声停在底层,夫妇俩牵手而出,而他们却没有听到身后的人发出任何离开电梯的脚步声。走出一小段距离后,钟旭到底忍不住,忽一下转过身,从几个刚刚走入电梯的游客间的缝隙中看去,清楚见到那个人依旧站在原位,拉着自己的帽檐。 电梯门缓慢关上,又朝楼上升去。 “大人也喜欢坐电梯玩吗?”钟旭看着丈夫,狐疑不已。 司徒月波耸耸肩:“也许人家有这个癖好。” “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钟旭还在往回看,“那家伙身上似乎有着某种异于常人的……” “老婆,别忘了我们来之前的约定!”司徒月波勾住妻子的下巴把她的头扭回来,打断她兴致勃勃的分析,正色道,“收起你的职业病!” “你……”钟旭本要反驳,可是一看到丈夫认真且严肃的神态之后,她还是垂下倔强的脑袋,不乐意地“哦”了一声。 在他们离开中国之前,已经立下君子协定,蜜月期间,钟旭不得以“家族使命”为理由对沿途可能遇到的任何妖魔鬼怪出手,除非大恶之辈,可酌情考虑。当你摊上一个以钟馗后裔为光荣,以除魔辟邪为己任,与天下邪灵不共戴天的彪悍妻子时,想安心渡过一个甜美宁静的蜜月而不被什么咒语符纸结界以及这些东西所带来的各种毁灭性后果所打扰的话,事先立下这样的协议是很有必要的。司徒月波可以游刃有余地掌控手下庞大的盛唐集团,却常常为自己的妻子头痛。以前,她要降妖除魔且由得她去了,可现在,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想把自己的蜜月葬送在邪影憧憧刀光剑影符纸漫天飞的混乱局面下的,只要不是什么害人的邪灵,且睁只眼闭只眼算了吧。 走出教堂,司徒月波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扭头看看还撅嘴不乐的钟旭,笑了:“休息一下不好么?你还嫌你打的仗不够多?!别忘了你的主要阵地是在中国,外国的坏玩意儿,还是交给他们自己去处理吧,何况这里是教堂呢,我想没有什么邪灵会在这里自由出入。你别想太多了,那也许只是个行为古怪的人罢了。” “降妖除魔无国界!”钟旭瞪了他一眼,闷闷道,“算了,既然答应你不到万不得已不出手,这回我忍了!回去吃东西吧!” 司徒月波满意地吻了吻她的额头,笑道:“这才乖嘛!”说罢,他招呼了一辆独居维也纳特色的敞篷马车过来,指着这辆轮子被漆成红色的漂亮玩意儿,对钟旭说,“我们坐这个fiacre从内城穿过去,可以再好好欣赏欣赏市容。然后再坐车回迈尔灵。” “fiacre?”英文水准有限的钟旭重复着这个单词,看着马车说,“就是这个?” 司徒月波点头一笑:“嗯,其实这是法语,就是……” “okok!我知道你精通多国语言,就不要给我上课了好吧!”钟旭最怕这个自认博学的丈夫摆出老师的面孔,赶忙吐着舌头岔开话题,噌噌几下跳上了马车。 戴着圆顶硬礼帽的白胡子车夫满脸热情笑容地看着他们,虽然听不懂这对中国夫妻在说什么,可是漂亮的人儿总是忍不住让人多看几眼,而司徒夫妇的确是很符合吸引眼球的标准。如果车夫会中文,也许他会说出“天生一对璧人”这样的话来赞赏他们。 司徒月波用娴熟的德语把目的地告诉给车夫。四轮马车轻快地擦着地面,拉着心情不错的夫妻不快不慢地朝前而去,得得的马蹄声规律又悦耳。 靠在司徒月波怀里,钟旭兴趣盎然地打量着沿途所见的风光,别致的小广场,生意不错的酒馆,还有散布在各处的咖啡馆,维也纳的街头,似乎到处都充满了轻缓又跳跃的音符,说不出的舒适与悠闲。 转角时,钟旭的目光落在了左边那家露天咖啡室里,这个时候,那里的客人很少,铺着雅致格子布的咖啡桌大都空着,只有一桌,坐了一个客人。而她的目光,正是被这个唯一的客人给牢牢粘住了—— 那个在电梯里碰到的怪家伙,一动不动坐在桌前,一杯满满的咖啡摆在面前,没有被动过的迹象。帽檐依然低垂,照那个视线角度来看,这人正盯着他交叉着放在桌上的十指。顶上投下的光线,洒在那身黑衣上,却带不出任何温暖的温度,反而越显冰冷。 “老公老公!看那边!”钟旭拽了拽司徒月波,回头指着落在后方的咖啡室,“那个黑衣怪人怎么会在那里出现?!” 司徒月波转过头仔细一瞅,旋即不以为意地笑道:“也许人家开车过来的,当然比我们的马车快嘛。” “有问题!一定有问题!我总觉得这家伙……”钟旭又开始执著于自己的“职业病”。 司徒月波故意咳嗽两声,轻轻捏了捏她的脸:“打住!记住我们是来蜜月的!不要瞎猜别人了。” “知道了!”钟旭不满地扭过脸去,天可怜见,要让她钟旭对世界上的“异人类”视而不见,真是比让一个烟鬼戒烟还难!以她超乎常人的感知能力,她认定那个黑衣家伙跟大街上走来走去的人类不是同道中人。 带着小小的遗憾和不愉快,夫妻俩坐着马车走完内城,然后乘坐司徒月波在奥地利分公司提供的房车往他们位于迈尔灵的旅馆开去。 行进在两侧风光似画的公路上,钟旭把脸贴在车窗上兴冲冲地打量沿途风景,先前那黑衣人带给她的疑惑与不快早被美景冲刷得干干净净。 “维也纳也是个满是传说的地方吧。”钟旭转过头,问自己那见多识广的丈夫。 司徒月波握着方向盘,边专注于前方边说:“嗯。维也纳始终也是文化名城。像我们住的迈尔灵,当年哈布斯堡王朝的继承人曾把一座狩猎别墅建在那里。所以别看那儿地方小,也是有历史渊源的呢。” 不得不佩服司徒月波,打死钟旭也讲不出的东西,他信口拈来。 外有异国美景,内有司徒月波这御用兼职导游,钟旭的维也纳之旅实在可以给一个满分,当然,如果他们的车没有在半途抛锚的话,相信她的好心情会一直持续下去。等到司徒月波修好车子,夫妻俩再快马加鞭赶回他们下榻的名为“森林”的旅店时,已是深夜时分。 车子尚未停好,两人已从停在旅店门口的一辆警车和店内隐隐传出的骚动里,嗅出了一点不祥的味道。 刚走进店门,便看到一个警察正与瘫坐在墙角圆桌前的白发老头说着什么,而另一个警察则从通往地窖的侧门里走出,高声安抚并驱散围聚在门前的好些看客。 那白发老头钟旭是认识的,他就是这旅店的老板,莎碧娜老太太的丈夫。看他此时目光呆滞,细细的双臂紧抱着走进瘦小的身子,任何一声稍微大些的响动都会引致他的身体产生一次无意识的颤抖,那神态活脱脱是一只受惊的老鼠。 看客们紊乱而不安的嘤嗡低语中,突然响起了铛的一声,一把金属汤勺落在地上,弹起老高。偱声看去,钟旭他们这才发觉在顶灯已坏的柜台后的阴暗处,靠墙而立着一个人,那汤勺便是从这人手中脱落的。 弯腰,捡起汤勺,这人缓步走出了晕黑的光线,前厅中央的吸顶吊灯投下的鹅黄光芒,照亮了一头乌黑如缎的头发和一张粉黛不施却婉丽年轻的东方脸孔,细细的影子被拉长在高挑且玲珑有致的身躯后头。 “阿镜……”钟旭怔怔看着这个边走路边撩起雪白的围裙局促而认真地擦着汤勺的女人,叫出了她的名字。还记得在来到森林旅店的第一天,就是这个说着一口流利中文的东方女孩把他们领到房间,并且热情地向他们介绍旅店设施和当地的饮食特色。在异国遇到跟自己同样肤色并且又那么讨人喜欢的同胞,的确是件让人开心的事。闲聊之下,他们知道了她叫阿镜,华裔,祖辈们在多年前从中国移居到维也纳,一个月前她经人介绍来到森林旅店帮忙,看得出,莎碧娜夫妇都很喜欢这个干活麻利又和气灵巧的中国姑娘,店里的客人也总是投给她赞赏和钦慕的目光。连司徒月波也当着莎碧娜的面称赞阿镜是个极称职的帮手,还打趣说如果莎碧娜肯割爱,他立即挖阿镜到自家旗下的酒店任职,惹得莎碧娜笑声连连。 面对众人的赞扬,阿镜既不对溢美之词刻意谦虚,也没有喜形于色,从来都是浅浅笑着,然后找个借口离开,要么进厨房帮忙要么招呼别的客人,忙得不亦乐乎。这样勤勉的下属,放在哪里都是讨人喜欢的,更何况还是个清水出芙蓉的美人儿。 然,此刻的阿镜,再没了当初的温和笑容,曾经若水晶般通透的眸子也蒙上了一层死水般的灰翳,嫩如春葱的细长手指紧紧握住那把勺柄,似乎注入了把它捏断的力量。 阿镜好像没有听到钟旭在叫她的名字,径直朝对面的老板走去,然后出乎意料地,跪倒在老板面前,伏在老头的腿上,呜呜啜泣起来。老头的眼眶里,随之也浮出一片水,压抑已久的它们终于奔出了眼眶,他低头抱住阿镜,老泪纵横。 “还站着?!快去问问出啥事了啊!!”回过神的钟旭急急地推了司徒月波一把,她需要他当德语翻译。 司徒月波点点头,朝那从侧门出来的警察走去,几番交谈下来,他脸上的神色渐渐严峻。 “店里究竟出什么事了?”钟旭凑上来盯着若有所思的丈夫,“为什么阿镜和老板哭成那样?” “莎碧娜死了。” 丈夫短短的一句话不啻为重磅炸弹。钟旭愣了愣,喃喃道:“今天早上她还跟我说要请我吃葡萄甜饼……怎么就……” “她丈夫报的警。就在我们回来前的两个钟头,他在地窖里发现了妻子的尸体。”司徒月波叹了口气。 “谋杀?”钟旭的直觉很肯定地告诉她,这总是乐呵呵的老太太不可能自杀,越想越觉蹊跷的她抬腿便向侧门走去,“我去看看!” 体壮如熊的警察拦住了她,然后边冲她摆手边吐出叽里呱啦一大串鸟语。 司徒月波揽住妻子的肩膀,先拿德语向警察致歉,然后跟钟旭说:“别胡闹了,命案现场除了警务人员之外,任何人都不得进入。他们正在等同事支援。” 以钟旭的性格和体内那又开始蠢蠢欲动的“职业病”,让她对一桩命案不闻不问,比饿死她还难受,何况死者还是个对自己那么好的人,无论如何她都不可能不插手。 她抬起头,倔强的目光死死瞪住司徒月波的眼睛,肩膀也用力扭动着,想挣脱他的制约。 作为夫妻,司徒月波哪里会不知道妻子此刻在想什么,他对警察感激地笑笑,然后硬拖着钟旭走到一旁,压低声音道:“你这莽撞丫头!要胡闹也不是现在!” 钟旭眼珠一转,即刻会意。以她的本事,要避开区区几个警察的视线进入地窖,着实易如反掌。定定神,她越过依然不肯散去的看客,走到还在黯然抽噎着的阿镜身后,一时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好,阿镜说,莎碧娜待她像女儿一样好,如今她突然殒命,也难怪阿镜伤心若此。钟旭伸出手,轻轻拍了拍阿镜的肩膀,然后又朝深陷丧妻之痛的老板投去同情和安慰的一瞥。 阿镜慢慢抬起脸,回过头,拿起还捏在手里的勺子,哽咽着说:“下午……下午她还手把手教我熬一种新的汤,用的就是这把勺子……她说这是她用得最久,也是最顺手的一把……” 钟旭看到一双肿成桃子的眼睛,还有那一脸在灯光下闪烁着凄凉光彩的泪水。嘴唇动了动,她低声对阿镜道:“节哀……” 除了这两个字,她还能说什么呢?!走回到司徒月波身边,她的心情无比低落,暗自咬牙道:“如果是谋杀,我不会放过那凶手。” 司徒月波把她揽到怀里,轻抚着她的后脑勺,心想,这次怕是再找不到理由阻止她了。这桩命案,着实发生得太过突然,尽管还没有介入其中,甚至连莎碧娜的尸体也没有看到,他已然觉察出一丝诡异的蹊跷。 属于他们二人的甜蜜旅行,从此刻起,沾染上了一丝惹人讨厌的血的味道。 看客们的嘤嗡声还在继续,一个穿着背带裤的粗壮男人在胸口划着十字架,同身边那抱着婴儿的红发妇女不安地窃窃私语,另两个戴着绒线帽子的老夫妇也显露出对他们谈话的浓厚兴趣,加入其中,不时插上几句。每个人的脸上都因他们的谈话内容而闪过同样的疑惑与惶恐,一场自发形成的讨论越来越热烈。 这些神态各异的旁观者,大部分都是附近的居民,在闲时晃悠到森林旅店来拉拉家常,喝点醇美的葡萄酒再品品莎碧娜制作的可口点心,是他们最惬意的享受。 或许是因为不安甚至害怕,他们的谈话声虽然还算正常,音调却像被低温冻过了一般颤抖而断续,似在谈论一些不可被人言的禁忌。而他们谁也没有对身边的司徒夫妇有什么避讳,下意识以为这对中国人的德语水平还没有好到可以完全听懂他们的话。 司徒月波静静地听着他们蹦出的每一个单词,嘴角泛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 2 时间过去了一个钟头,两个警察等待的支援部队还未到来。两个人做完了基本的询问笔录后,守在侧门入口,神色凝峻。作为常年在一个偏僻地区执勤的小警察,跟爆米花薯条打交道的机会比跟死尸多得多,除了等待支援,保护犯罪现场便是他们唯一的任务。 看客们基本都散去了,回家的回家,几个看热闹的美国人,也是除了司徒夫妇外住在旅店里的唯一一群客人,也上楼回房。钟旭和司徒月波则帮着阿镜把伤心欲绝的老板扶回房休息,又对阿镜劝慰一番后才离开。 从他们的房间出来,经过侧门,钟旭瞟了那守在门口的两位门神一眼,心里暗暗有了打算。 回到房间,钟旭迫不及待地从一大堆行李中翻出一只黑色的精巧皮箱,从里头取了两支毛笔和一个迷你的调色盒状物出来,又从皮箱夹层里掏出一沓裁成三寸见方的红色纸片,然后抓着这些小玩意儿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打开调色盒,露出两个正方型小格,里头分别盛着金、黑两色颜料,举起毛笔,她毫不犹豫地蘸了满笔的黑色,俯首在红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画起来。画好几张黑的,又换笔蘸了金色,继续画。 司徒月波坐在床边,极耐心地看着陷入“工作状态”的妻子,估摸着她快忙完的时候,问:“老婆,这里的房子大都是木质的,烧掉毁掉很容易的。那个,你搞出来的产品,破坏力有几级?” 钟旭停下笔,满意地抓起这把她特制的家传灵符,转过身看着丈夫,自信一笑:“放心,我现在只是要找个既能进地窖又不被人发现的方法而已。就算被我找到凶手在旅店里,我也会小心应对,不会毁掉这么精致的建筑。”末了不忘赏他一记白眼,“你老婆又不是推土机变的!” “先提醒一下比较好,你又不是没前科……”想到从前为了降伏一只恶灵,他的彪悍妻子把他的公司总部搞得满目疮痍惨不忍睹,司徒月波忍不住嘀咕这一句,继而正色问,“说吧,你打算怎么避开那两个警察的耳目。需要我帮忙么?” 拈起两张写满黑色符文的红纸,钟旭秀眉一挑:“迷魂符。” “新产品啊,以前似乎没见你用过。”司徒月波挠着鼻子,想象着这两张薄纸会带来怎样的威力。 钟旭把符纸收起,走到他身边说:“我又不想那两个警察有任何损伤,用迷魂符远比给他们两拳温柔得多。不过等下的确要你帮我一个小忙,我才好下手。” “没问题。只要不玩暴力不牺牲色相。”司徒月波坏笑。 “你还有心思调侃我!”钟旭给了他一记粉拳,旋即像想起了什么,问,“刚才那几个看客叽叽咕咕说什么?我看他们的表情似乎不太对头。” 司徒月波想了想,说:“他们说,别墅又出现了,修道院也关不住王储和玛丽。他们的报复又开始了。嗯,大概就是这些,没头没脑的,不知道什么意思。” “王储?!玛丽?!别墅?!”钟旭挑出了关键词,一拍手道,“对了,你白天不是跟我说过,什么王朝继承人在迈尔灵有一座狩猎别墅么?!” “是。”司徒月波道,“那是弗兰茨·约瑟夫皇帝的独生子,王储鲁道夫。也是那闻名天下的茜茜公主的儿子。”说着,他的眉头渐渐出现了个川字,“这么一说,我到想起了一点关于这个人的故事,还有那个……玛丽。” “先等等!”钟旭打断丈夫,拉着他的手站起来,“故事先留着。我们得在支援部队到来之前先去地窖看看莎碧娜的尸体。” 说罢,夫妻俩蹑手蹑脚地出了房门,下了楼,躲在转角隐蔽处打量着对面坚守岗位的警察。确认四下再无他人后,钟旭对司徒月波耳语一番。 理理衣衫,司徒月波若无其事地向两个虎视眈眈的警察走去,并露出无害的笑容。 “两位警官,刚才我送老板回房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些可能对这案子有用的线索,我特别来跟两位说一下。” 警察对视一眼,其中一人问:“什么线索?” “呃……是这样的……下午莎碧娜她……”司徒月波走到他们面前,边煞有介事的说着话边不着痕迹地移动着自己的位置,两个警察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的行动而背过了身来。 “下午死者怎么了?”其中一个性急的,见他半晌不出下文,急急问道。两个被司徒月波引开了注意力的大汉谁也没发现背后那道飘然而至比猫还轻灵的黑影。 啪啪两声,警察们的后脑勺上同时粘上了一张红底黑字的符纸,两道无形气流波动而出,霎时便嵌入两人身体中。但见这两人的眸子从蓝色迅速换成了无神的灰色,如蒙上一层陈年的尘土,整个人则像被冻住了一般,动弹不得。 钟旭满意的笑脸从他们背后冒出来,食指往两张符纸的中心稍稍用力一点,呵了声:“眠!” 两个警察的眼睛唰一下闭上,咚咚倒在地上,意识全消。她拍拍手,拉了司徒月波便朝他们守卫的侧门跑了进去。 走在灯光昏暗的楼梯上,司徒月波不无担心地问:“老婆,他们不会有事吧?” “那两道符只会让他们昏睡十五分钟罢了,醒来之后什么都不会记得,包括见过我们。”钟旭拍胸脯要他放一百个心,她加在符纸上的咒力不过浅浅半成而已,若要她用上十成威力,那两个家伙恐怕一年也醒不过来。 地窖里的陈设单一又有些杂乱,两排摆满葡萄酒的酒柜靠墙而力,几个旧年的木质大酒桶斜倒在一旁,然后便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了。 莎碧娜就仰面躺在酒柜下头,身边是一瓶摔碎的葡萄酒,而这破酒瓶的顶部,还捏在她手里。 忍住心头的难过,钟旭快步向前,仔细查看着莎碧娜的尸体,那架势像足了一个最专业的法医官。唯一的区别是,她不凭借任何工具,只微微闭了眼,凝神半跪在尸体旁,祷告般专心致志。 很快,钟旭张开眼,只说了一句:“妖邪之气!” “你说莎碧娜是被……”司徒月波略略一惊。 “笼罩在她身上的邪气还新鲜着呢。”钟旭抬起头,皱眉道,“而且你看看莎碧娜,我想她身上大概一滴血都不剩了。” 司徒月波忙蹲下来细看,发现这生前脸上红润得过分的老太太,此刻已经不能用苍白来形容,她所有裸露在外的皮肤,都像被漆了层白漆般夸张。 “吸血鬼?”他冒出一句。 “你电影看多了!”钟旭白他一眼,指着莎碧娜的颈动脉道,“看看,有伤口么?” 莎碧娜的脖子上光洁如初,没有任何可疑的伤口,事实上,她全身上下都没有发现一个伤口,如果不是明显的失血过多,她就像睡着了般安详。在她脸上,看不到半分被突然袭击的惊恐和对死亡的绝望,她的嘴角,甚至有一丝安逸的微笑。 空气里还飘荡着蒸发于其中的葡萄酒的味道,加上这微笑着死去的老妇人,地窖里的氛围诡异徒生。 “我看莎碧娜是在拿酒的时候,被突然袭击……可是,可是她这表情实在让我费解!”钟旭捏着下巴思考,一分钟后,她的目光落在莎碧娜摊开的左手掌上,凝看片刻,她拿手肘捅捅司徒月波,说,“你看她的掌心!” 一个不易察觉的,小小的红点,埋在她掌纹密布的手心。 “也许,这就是她致命的原因。”钟旭话音刚落,司徒月波又看着莎碧娜的前襟道:“莎碧娜的衣服上,好像有几道抓痕?” 经他一提醒,钟旭发现莎碧娜的前胸上的确有几道整齐的抓痕,灰色的呢料衣裳微微破开,露出同为灰色的里子,难怪刚才没留意到这细节。 掌心的红点,胸前的抓痕,还有莎碧娜的微笑,以及那层妖气,这一切要怎么联系起来才是最佳答案呢? 赶在警察醒来前,带着满腹疑问,钟旭和司徒月波回到了房间。 “这次的事,非管不可!”钟旭一拳擂在桌子上。 “你已经管了。”司徒月波啜着热腾腾的红茶,咂砸嘴道,“莎碧娜生前人缘应该还不错,仇杀可能性不大。” 钟旭像看火星人般盯着丈夫,一字一句道:“莎碧娜的死,根本不可能是人类造成的。留在她身体上的妖气再明显不过。你不会怀疑我的判断吧?” “呃……当然不会!老婆在这方面的判断力绝对是顶级的!”司徒月波马上讨好地搂住妻子,却又试探着说,“不过,你是专职处理邪魅死灵的,妖跟这些似乎不是一个种类吧?” 钟旭想了想,点头:“不错。妖灵跟死灵的确有差别,而我们钟家一般也不插手妖魔界的事。”说到这儿,她柳眉倒立,“但是,这次我忍不下这口气!这些妖灵,偶尔出来捣个乱偷个东西也就罢了,这次竟然敢在我的眼皮子下头害人性命,不除掉它,我死也不安心!” 司徒月波知道妻子“言出必行”的钢铁作风,也没有阻止的意思,只说:“一,别让自己受伤。二,别让无辜者受伤。” “我办事,你放心!”钟旭朝他吐舌头,又看着窗外的夜色,严肃地说,“如果不除掉这凶手,我担心很快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莎碧娜,这些东西不讲人性的。” “不管它有没有人性。我到对它的杀人方式很有兴趣。”司徒月波想起莎碧娜的死状和她手心的红点,忖度着,“莎碧娜全身的血,总不会是从手掌里流尽的吧?!那么小一个点……不过凶手如果不是人,这也不是没可能……” “不错啊,懂得分析案情了。”钟旭赞赏地拍拍他的肩头,继而正色道,“你说的我早想到了。要把一个活人身上的血榨得一滴不剩,其实并不需要挖肉凿骨那么麻烦。据我所知,妖魔界里有一类血妖,只需在受害人身上开针尖那么大个伤口,便能用灵力把人体内的鲜血在瞬间压缩成一道血气,一吸而尽。它们的本事,是人类物理学永远法解释的。像你刚才提到的吸血鬼,没错,他们也吸人血,但是跟血妖比起来,他们的吸血方式着实太没有技术含量了。”钟旭顿了顿,神色有些凝重,“所以,我认为这次,我们遇到了一只比较少见的血妖。” 司徒月波皱起眉,问:“血妖长什么样子?有什么别的本事么?” “不知道。我跟妖不熟。”钟旭遗憾地摇头,“我也只是听我奶奶略略提过,血妖不是对一种妖怪的称呼,而是对整个妖魔界里会用这种聚气之法吸食人血的高级妖灵的总称。这些血妖有可能幻化成人的模样,有可能是一只蹲在角落的流浪猫,甚至可能是一只路过的刺猬,外形根本不会固定。” 一只小小的飞蛾在不恰当的时候呼一下飞过两人的头顶,司徒月波下意识地一缩头,目光追随着那只不速之客,充满怀疑之色。 “别那么草木皆兵的!”钟旭把他的头扳正,哭笑不得。 “说正经的,如果真是那传说中的血妖干的。我们要怎么才能把它揪出来?”司徒月波极认真地问妻子,像小学生在请教专家。 “啧啧。总裁大人不做生意改抓妖了么?”钟旭不忘露出惊讶之色揶揄一番,她这个丈夫,从前成天挂在嘴边的就是资本收购股票基金之类的名词,未曾想过他也有涉足自己的“生意”的一天。 “身在异国,你家人又不能助你一臂之力,只有我这个做老公的上了!”司徒把胸脯拍得嘭嘭响,视死如归。 “能伤到我的妖灵大概还没出世呢。”钟旭一翻白眼,并不领情,而后却又露出不解之色,“只是有一点让我很奇怪。如果是血妖干的,我不可能觉察不到它残留下的妖气。” “妖气?你刚才不是说莎碧娜身上有妖气么!现在又说觉察不到?”司徒月波似乎被她弄糊涂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钟旭耐着性子解释,“血妖在杀莎碧娜的时候,在她身上留下妖气是自然。可是在它的目的达到后,它总是要离开的,不论飞天还是遁地,它多多少少会在离开的路线上留下气息,这是妖灵们抹煞不掉的记号。我们往往可以从这上头追查它们的下落。但是这次,我把灵力提升到极高,也没有在除了尸体之外的地方发现任何妖气。凶手作案后,好像就在现场凭空消失了一般,干净得很哪。这点我现在还想不通。” “那岂不是断了线索?” 钟旭却不以为然:“有凶案,必然有破绽。挖地三尺我也会把凶手抓出来!” “挖地三尺……”司徒月波心里骤然有不祥的预感划过…… 这时,一阵嘈杂从外头传来。是警察援兵终于赶到。 那两个对刚才被钟旭下咒的事懵然不知的警察早已醒来,彼此还以为是太悃打了个盹儿而已,这会儿像个没事人般忙着配合同事们一道处理命案现场。 整个旅馆的客人大概都没办法在这样的环境下入睡,好几个好奇者还从房里钻出来,看热闹般打量着那群忙碌的警察。 钟旭站在窗口前,看着折腾许久的他们抬着莎碧娜的尸体出去,上车,离开。闪烁的警灯在黑夜里流下一长串光影,然后消失,整个森林旅馆终于恢复了平静。 “睡会儿吧,过一会儿就该天亮了。”司徒月波拖起她的手往床那边走,打了个呵欠。 钟旭不肯,说:“睡不着。凶手一天不伏法,我就……” “你就一天不睡觉?犯什么小孩子脾气!”司徒月波沉下脸,“我们现在还在蜜月期,你不要把自己提前搞成黄脸婆!” 他话音未落,房间外突然响起一声山摇地动且饱含无限恐惧的尖叫。 夫妻二人迅即冲出房门,目光很快便落在走廊另一端,倒数第二间房的门口—— 一个穿着睡衣的美国女人,掩口瞠目地指着敞开的房门,两只脚可笑地上下跺着,用这种无意识的方式宣泄着自己的恐惧。 那群住店的美国佬出事了?! 两人几步窜过去,顺着那女人指的方向一看,房间内,横躺着一男一女,男的歪斜着躺在床下,一只脚搁在床沿上,被子床单被蹬得乱七八糟;女的趴在离他不远的地毯上,手里捏着一个空咖啡杯,原本装在里头的咖啡洒在浅色的地毯上,褐黑一块。再抬眼看去,当房内的情景映在墙上硕大的装饰镜里时,凌乱与不安顿时加倍。 外头的美国女人软软朝地上坐下去,捂着嘴,连靠近一步的勇气都没有。顾不得安慰这被吓傻的女人,钟旭迅速走到床边,俯身探那男人的鼻息,又触了触他的颈动脉,目光在他裸露在外的惨白皮肤上细细搜索,最后停留在他僵直摊开来的左手掌上,凝视片刻,她皱了皱眉。 “老婆,这个还活着!”那边,司徒月波把那一头褐色乱发的中年女人扶起来。钟旭忙跑过去,像个职业医生般检查这个幸存者身上有没有致命的伤口。 司徒月波朝床边努努嘴:“那个呢?” “死了。”钟旭干脆地回答,又掀开那女人的眼皮看了看,这才放了些心道,“如无意外,这个只是晕了。”把手放在女人额头上,钟旭凝了口气,将一股清暖之气从掌心“压”入对方体内。半晌,她放下手,说:“等会儿便能醒过来。” 这时,房间外响起咚咚的脚步声,阿镜和店老板匆匆而来,刚才那声尖叫,足以惊动楼下的他们。 “暂时别进来!”钟旭朝门外一脸惶恐的两人坚决地摆摆手,又指了指那个傻掉的女人,不容反驳地朝阿镜吩咐道,“你们先把她扶下楼去!先别报警,等会儿我下来找你们!” 阿镜不知所措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慌乱地点点头,和店老板一起把那美国女人从地上拉起来,跌跌撞撞朝楼下而去。 “如果这是同一个凶手干的,我不得不佩服他。”司徒月波扶着有醒转迹象的中年女人,回头看看那倒霉的男受害者,又试探着问一脸严峻的钟旭,“该不会被我说中了吧?” “跟莎碧娜的死状几乎相同。”钟旭证实了他的猜测,却又疑惑地说,“不过他的表情就没有莎碧娜那么平和了,似乎在死前看到了极恐怖的东西,五官都扭曲了。” 警察前脚刚走,这凶手便堂而皇之再犯下一桩命案,不知道他是为了彰显自己的“本领”高超,还是在讥讽那些试图抓到他的人无能。 钟旭被这个下手利落又行踪全无的凶手激怒了,以她的身份和以往对付邪魅死灵的辉煌战斗史来说,猫和老鼠的位置永远不能被颠倒,她更不会容忍一只妄图戏耍猫儿的老鼠。 “这老外的身上依然妖气重重。可跟之前一样,仅仅在他身上才有,凶手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钟旭想了想,看着丈夫怀里的幸存者,“希望能从她身上找到有用的线索。先把她弄到我们房里去,我怕她一醒来就看到尸体会崩溃的。” “好。”司徒月波将这体重不轻的女人横抱起来,艰难地回到他们的房间,把她安置在床上躺好后,问妻子,“如果她什么都不记得呢?” “那我只能出下下之策了。”钟旭语气里有视死如归的决然,“动用我钟家的禁术,召回莎碧娜的魂魄问个清楚。” “不用这么大手笔吧?你都说是你们家的禁术了,既然如此,怎么能随便用?副作用一定很大吧?”司徒月波有阻止之意。 “也没什么,顶多伤我一点元气。”钟旭故作轻松,心里却清楚随意召唤死灵会带给自己的后果。 “不行,我绝对不同意!”司徒月波断然否决,“一定会有别的方法。先别急着……” 他话音未落,床上的女人发出了一声虚弱的呻吟,慢慢睁开了眼。 初醒时的平静,在她的眸子里只停留不到一秒,惊恐与绝望顷刻便占据了所有。 “alex!”她腾一下坐起来,大叫出一个名字,然后掀开被子不顾一切地想跳下床去。 司徒月波赶紧将她拦回去,镇定地冒出一串流利的英文安慰对方。 在他的努力下,女人起初的慌乱有所缓解,躺回床上,身子缩成一团,颤抖不已。 虽然知道在这个时候逼她回忆当时发生了什么是不太合适的,但时间经不起浪费,钟旭还是硬起心肠,要司徒月波问她在昏迷前究竟遇到了什么。 在一番尽量委婉的询问交谈之后,司徒月波回头跟妻子说:“她说当时她当时正给她丈夫冲好咖啡,然后就觉得后脑上像被电击了一样,整个人慢慢失去了意识。彻底晕过去之前,她只恍惚见到一个瘦长的黑色人影,还有拖在那人影背后的,银色的长发。” “是他?!”钟旭噌地站直了身子,即刻在脑子里调动所有可能跟这个人有关的记忆,“那个从教堂电梯开始,一路跟着我们的黑衣家伙!最初我就说他有问题,你还不信!”钟旭白了司徒月波一眼,又自顾自说道,“莫非他就是传说中的血妖,幻化成人类的模样兴风作浪?!” “如果真是他,反而好办了。”司徒月波竟有一丝笑意爬上嘴角,“他从我们到这里的第二天便跟踪我们,看来我们亦是他的目标之一。所以,他一定会来找我们的。” “可是我想在他犯下下一桩命案之前抓到他。”钟旭看着虚空中的某个方向,眼神锐利严峻,“我到希望自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说罢,她又用蹩脚的英语要那个可怜女人别担心,乖乖留在房里,边说边悄悄摸出一张红符,趁其不备贴在对方的脑门上,符纸化入她身体后,她便像之前那两个警察一样,昏昏睡了过去。 “睡觉最适合情绪不稳定的人。”钟旭吁了口气,拉着司徒月波出房间下楼,通知店主他们报警去。 途中,钟旭突然问:“你之前不是说,旅店里那些看热闹的当地人提到过皇储和修道院,还有报复什么的么?你还要给我讲典故是吧?” “当初茜茜公主的儿子,王储鲁道夫为了他年轻的情人玛丽而提出离婚,可是教皇拒绝宣布他原有的婚姻无效,加上王储又对他的父亲弗兰茨皇帝施政上的保守很失望,于是在1889年一个冬天的半夜,王储在迈尔灵的狩猎别墅里开枪射杀了玛丽,然后用鲜花把她掩盖起来,他则在玛丽身边默默守着她。天亮之后,王储把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为了不打偏,他自杀的时候还特意照着镜子。”说到这儿,司徒月波叹口气,“不过这段有点传奇味道的悲剧曾被皇室刻意掩盖,其中的细节和真相至今都是个迷。坊间流传的种种,其真实性有待考证。唯一确定的是,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狩猎别墅就被拆掉了,在原址上建起了一座修道院。我想那些人说的地方,应该就是那里。” 钟旭非常认真地听着,不时点点头,没有多说话,只出神地思索。 走到楼下正厅,迎面便看见坐在椅子上抱着一杯热茶瑟瑟发抖的目击者,阿镜和店主分坐在她身边,神情惶惑又忧郁,想安慰她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同为命案受害者的亲属,他们自己尚沉浸失去亲人的悲痛中,又何来能力和心思慰藉他人?! 见钟旭他们过来,阿镜赶忙起身迎过来,刚想发问,便被钟旭抢了先—— “报警吧!男的死了,女的没事。” 听到一个“死”字,阿镜的微微张开的嘴再也无法合上,呆立了几秒,悲戚和惧意在眼里交替而现,她转身走向柜台那边的电话,拨动那几个她很不愿意再拨的数字。 那哆嗦着的美国女人似乎听不懂德语,只痴痴又紧张地看着对着话筒缓缓而语的阿镜。而店主本来就不好看的脸色,在听过了阿镜打电话的内容之后,更为铁青,好像连脸上的皱纹都在这一刹那增加了好几道。又一滴眼泪从他浑浊的老眼里落了出来,伴随着绝望的叹息。 钟旭听到这可怜的老头儿在喃喃低语,马上看向司徒月波。 “他说,恐怕他的店要结束了。”司徒月波同情地看着那张刚刚失去妻子的苍老面孔,“接连两条人命,旅店的生意怕是真的会受波及。” 阿镜放下电话,走到钟旭面前,低声道:“警察很快会到。” “别害怕,有我们在呢。”钟旭拍拍她瘦削的肩头,这年轻女子的无助之态让她情不自禁地心疼。 阿镜的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烁,说不出话,只紧抿着嘴唇。 “对了,你问问他,为什么他们这儿的人一提起王储还有修道院就害怕呢?”钟旭拉拉丈夫的衣袖,示意他问问店主。 坐下来,钟旭来回观察着丈夫的嘴和店主不断变换的神情,从他们的交谈中猜测着她所感兴趣的问题会给店主带来怎样的震撼或者打击。事实上,从老头儿时而惋惜时而惶恐的神色看去,她感觉她的猜测离事实应该很近。 约莫一盏茶工夫,司徒月波转过头,理了理思绪后,言简意赅地对妻子说:“他说,他们这里有个很可怕的传闻,在离镇子不远的森林里,就是那所由狩猎别墅改建而成的修道院,多年前已经废置了。可从三十年前的某个诡异的月全食之夜以后,便常听一些晚上从森林那边经过的人说,他们亲眼看到那座修道院又变回了狩猎别墅的样子,还有欢快的圆舞曲从里头传出,但是有的人又说听到的是枪声和女人的哭声。于是大家纷纷猜测,是死去的皇储和他的情人在作怪,他们的灵魂眷恋着生前的快乐,却又抹不去当初被夺去幸福时的憎恨,于是他们开始报复,用伤及无辜来发泄当初的痛苦。二十年前和十年前,这里也曾发生过类似的命案,死者身上滴血不剩,却找不到任何伤口。所以居民们认定是王储和玛丽冤魂不息,要众人不得安宁,终日生活在恐惧之中。虽然警方也认真调查过这些命案,但最终都不了了之。事隔十年,想不到相同的悲剧又发生了。” 钟旭深吸了一口气,果断说道:“我要去那座修道院看看。” “可那也只是居民们的传闻和猜测罢了,也许只是巧合呢?”司徒月波远比妻子慎重得多,对于道听途说的东西总是保持极客观的态度。 “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现在看来,这事未必跟亡魂扯得上关系。”钟旭站起身,看向紧闭的大门,“以我跟非人类打交道多年的经验加直觉告诉我,修道院跟凶手应该有莫大的关联。当然,你现在完全可以当我是胡说八道。等我去证实之后,自然有定论。” “好。我跟你一起去。”司徒月波选择助妻子一臂之力,看得出,他自己也对那所修道院有很大的好奇心。 一听这对夫妻商量着去修道院,阿镜站起来慌慌地摇着手:“你们别去那儿!千万别去!听说那里很危险,虽然不知道冤魂的事是真是假,可宁信其有也别去冒险啊!你们只是游客,还是早些离开吧!已经死了两个人,我不想你们再出事!” “阿镜你别担心。”钟旭自信地朝她笑了笑,“能伤到我的邪魔歪道,现下还没出世呢!我们会平安去平安回的。” “我们不会有事的,放心好了。”司徒月波向她打包票,这个真心为他们担忧着的姑娘着实又可怜又可爱。 “那……那我跟你们一起去吧。到修道院的路比较偏僻,你们可能会迷路的。”见他们如此坚持,阿镜也不再阻挠,怯怯提出了同行的意愿。 “这……”夫妻俩对视一眼,心下快速衡量着若带上阿镜,她遇到危险的几率有多大,最终,自信战胜一切,钟旭相信以自己的能力,保护丈夫和阿镜绰绰有余,于是她点头,“好,我们这就出发!” “还是等天亮之后,吃点东西再去吧?再说白天出去,开车也方便些。”司徒月波想象着外头的黑夜漫漫和天寒地冻,认定现在不是出发的好时机。 “也好。那阿镜你好好安置一下你老板和这个老外,自己也休息一下,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说罢,钟旭和司徒月波转身上了楼。 一抹不曾见过的冷漠从目送他们的阿镜眼中一闪而逝,但旋即又恢复了起初的楚楚可怜。 房间里,钟旭忙着把自己的“家什”一件件装入便于携带的小挎包里,司徒月波则找了一件更厚的外套换上,并扔给妻子一件,说:“换上吧,清晨的森林,温度很低的。” “谢谢老公!”钟旭在他的脸上印下一个唇印,然后像想起了什么,扳过他的脸,认真嘱咐道,“记住,明天不管发生什么,如果我让你走,千万不要回头!我自然有本事处理一切!”说罢又摸出一张符纸塞到他手里,说,“这个你收好,必要时,可以贴在一切你看不顺眼的非人类上头,能救命的!” 把符纸小心揣在上衣衣兜里,司徒月波孩子气地拍拍胸口,保证:“老婆放心,我一定听从你的指挥,平安回来!而且……”他顿了顿,不容置疑的霸气转瞬代替了孩子气的笑容,“我会保护你。” 钟旭愣了愣,许久才搂着他笑道:“嗯,我知道。” 他历来便是如此,虽然对玄灵之术一窍不通,却总能在任何异常状况下保持常人很难做到的镇定,而有时候,他身上散发出的独有霸气,让他如王者般令人仰视,哪怕有家传法术傍身的她,也从不怀疑这个男人绝对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很奇怪的感觉。 “去洗把脸吧,我去找点吃的来。看来今天只能熬通宵了。”司徒月波打个呵欠,边活动着脖子边出了房间。 走进盥洗室,钟旭挽起袖子拧开水龙头,热水伴着腾腾而起的水蒸气哗哗流出。据说这里的水源大都来自天然泉水,对美容养颜有奇效,这么个好东西,钟旭自然不会浪费,埋下脸,捧起舒服的热水往脸上猛浇。 这时,一直敞开的盥洗室大门忽然慢慢合上了,像一只无形的手推动着它。 水声虽然会阻碍听力,却阻碍不了敏锐的感觉细胞。钟旭只觉一阵古怪之气从背后嗖一下划过,一个准确的危险信号顿时高挂心中。她猛一抬头,水花四溅中,眼前那面绕着花边的圆镜子里,端端映出她背后发生的一切—— 门被完全关紧了,随之而来的是咔嚓一声脆响,金色的门锁自行扭动了一圈。 钟旭面不改色地盯着这扇“全自动”房门,朝前走了一步,并不急着去开门,反而在眼底流过笑意。 “怎么,想独家欣赏我洗脸时的漂亮模样么?还把门给锁了,不怕我叫非礼么?”钟旭双手悠闲地横抱在胸前,对着空气揶揄道。 脆如银铃的嗓音尚在密闭的室内回荡,便听到身侧的镜子发出咯咯的裂开之声。不待她有时间转头,那面平平无奇的镜子在千分之一秒内自我分裂成了跟子弹头一般大小的碎块,然后以喷射之势从墙上爆发而出,每一块都映着闪亮的灯光,闪闪耀耀连成一片,那种集合了千万道光线的阵势,别说直视,就算瞥上一眼也足以让人昏了头。然,最可怕的并不在此,那些边缘出奇整齐的玻璃碎块在离开墙面的瞬间,竟突地生出了尖若芒刺的玩意儿,蜂涌着朝几步之遥的钟旭扑去。 若被这一大堆东西碰到,全身上下焉能有一块好肉?!况且以它们的冲击力,恐怕只要一眨眼的时间便能将任何血肉之躯分解成碎片。 如此千钧一发之际,钟旭不惊不诧,脚下一使力,整个人腾空而起,一个个漂亮的侧翻后,左脚朝墙面一点,轻飘飘落到了突起在窗棂上作装饰用的铁质玫瑰浮雕上,虽只是方寸之地,却足够她贴着墙立于半空中,而那些凶悍的玻璃渣子则尽数陷入了她刚才所在地方的墙壁里,无数裂纹应声而出,钟旭甚至感到整个房间都晃了晃。 跳下来,钟旭警惕地观望着那堵伤痕累累的墙壁,琢磨着这一招是不是袭击她的人的杀手锏。 在她步步逼近墙这边时,怪异的吧唧声突然从墙里传出,那些嵌入里头的玻璃骤然像陷入泥沼的石头一样,纷纷地沉了进去,转眼便全部不见踪迹,甚至连它们所造成的裂缝也跟着消失了。面前,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钟旭的神经并没有因为眼前的平静而有任何放松,因为浓重的妖气依然在房间内蔓延。 站在地板的正中央,她屏息静气,镇定地扫视室内每一个方向。蓦地,有别于冷风的妖异气流悄然从她的左侧擦过,拂动了她的发丝,那感觉,像有一把锋利的刀刃正向自己切来。果不其然,左侧墙上猛地冒出一个灰色的突起物,如薄膜下包裹了一群蠢蠢欲动的活物,用最快的时间突破了障碍,竟还是刚才那消失了的变异玻璃渣,只不过这会儿的它们像被谁压扁了,聚合成一把带着倒刺的利光四射的刀刃,飞速朝钟旭的心脏插去。 见势不妙,钟旭就地一个标准的下腰动作,在“刀片”挨到自己的一刹那,让它擦着自己的脑门儿飞了过去,锵一声没入了对面贴满瓷砖的洗手台里。她鲤鱼打挺起了身,回头一看,像刚才一样,那些铁了心要取她性命的玻璃又彻底没入了瓷砖之中,连个渣都没留下。 “妖孽!”钟旭咬牙怒骂一声,攥紧了拳头。 正当她反击之意大起时,地震般的颤动从脚下,不,从四面八方以极重之势压迫而来。无数刺眼的光束赫然从地板墙上甚至天花板上射出,照得钟旭也情不自禁地拿手挡住了眼睛。此刻,脚下的异样引起了她的注意,睁开眼费力一瞧,这原本光滑如镜的地板上,竟缓缓生出无数针尖一样的银白色物体,速度越来越快,针尖越长越长,若是谁赤脚站于上头,怕早已血肉模糊了。幸而钟旭穿的是一双厚厚牛筋底的防寒靴子,一脚狠踏上去,那些针尖便脆裂成无数截,散落在地,又隐去,取而代之的是更多新长出来的同伴。不光地板如此,天花板和墙上,房间里每一个看得到的方向,都有相同的玩意儿雨后春笋般疯狂生长着,越长越长,越长越快,这么下去,不消三分钟,便能将位于它们包围圈里的钟旭刺得满身血窟窿。 几脚踏碎十几根长刺,钟旭暂时清理出一个立足之地,怒气澎湃的她冷冷盯着洗手台上那个已经空了的镜框,哼了声:“老虎不发威,当我咖啡猫?!” 凝神,闭目,双手捏诀,只听她厉呵一声:“九焰地火,尽三界之不净。出!” 一股灿金火焰自她击出的掌中奔腾而出,若神龙奋爪,带一身扫尽天下妖鬼邪魅的无上正气,呼啸着朝那空空的镜框扑去。但听轰一声响,如闷雷过天,一道硕大金色光圈自镜框中激迸而出,相形之下,那些玻璃所发出的光芒立时便黯淡下去,并停止了“生长”。 而那镜框之中,猛然又见一道宝蓝色火焰腾空而起,将整个镜框牢牢锁在火光中。 啊!! 虚空中有一声凄惨的尖叫。 利光,针尖,均在这一刻化作无形,不大的盥洗室里,除了那个依然在熊熊燃烧的镜框之外,一切都恢复了最初的平静。 钟旭的心跳还未完全回复到正常频率时,又听嘭一声巨响,反锁的大门被人用力撞开来。 司徒月波一脸慌张地抱住她,匆忙问:“怎么了?刚才我听到里头有异响!门又被反锁了,你没事吧?” “我没事。刚才有人偷袭。”钟旭轻松地朝他吐了吐舌头。 “啊呀,这镜子怎么烧起来了?”司徒月波瞪着墙上的镜框,说着便要找水去灭火。 “我的九焰地火是水扑不灭的。“钟旭阻止了丈夫,又琢磨着时候差不多了,便默念一句,一手捏诀一手朝镜框方向一挥,呵了声“收”。那火焰便像懂了人话般,乖乖于空中缩成一道泛着金光的蓝线,回到钟旭掌中。 “行了,出去吧。”她拍拍手,推着松了口气的丈夫走出盥洗室。 坐在椅子上,钟旭的心口依然微微起伏。 “真没怎么样?”司徒月波握住她的手,猜测这惯爱逞强的老婆有没有说谎。 “真没有!就是鞋底子受了点伤!”钟旭故作顽皮地翘起脚,露出被刚才的锐刺戳出数个小洞的鞋底,“幸好这鞋子质量好啊!!” 司徒月波略略松了口气,起身走到盥洗室前,锐利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略显凌乱的现场,走回她身边说:“镜框里空了,可地上连一块玻璃渣都没有。你被谁偷袭,看清楚那人的模样了么?” “偷袭我的根本不是人。”钟旭站起身,把刚才发生的事系数说给丈夫听,之后秀眉微锁,“连真身都没露,只用妖气操纵并幻化实物,想在不知不觉间置我于死地。” “他不止没讨到便宜,应该还受了伤吧。”司徒月波记得方才听到的那声惨叫。 “钟家的九焰地火,不仅对死灵有效,三界中所有邪祟玩意儿,都会被它烧得一干二净。”说起自家家传神术,钟旭颇有些得意,“要不是那厮躲在暗处,他不会只是惨叫一声这么便宜。” “幸好没把人家房子烧了……”司徒月波咕哝一句,又思索一番,道,“偷袭你的家伙,早不来晚不来,偏在我们决定要去修道院的时候……” 此语既出,夫妻俩对视一眼,各自心底不约而同有了个模糊的答案。 一阵警报声由远及近,这些郁闷中的警察大概没有想到这么快又得回来。 窗外,墨黑的天际被扯开一丝白,像只眼,缓缓张开…… 3 呼出的热气,在冰冷的车窗上洒下一片乳白。黑色的房车在忽浓忽薄的晨雾中稳健穿行,立于两旁的密林混着几乎褪尽的绿,飞速后退。司徒月波聚精会神地把着方向盘,照阿镜指出的方向朝藏于林中的修道院进发。钟旭看着缩在后座上的阿镜,瘦弱的身子在厚厚的大衣下一动不动,白皙的脸因为低温的缘故,从出旅馆到现在,一直泛着浅浅的红,小巧的鼻尖不时吸动几下。她一直看着窗外,尽管呼出的热气在车窗上洒下一片遮挡视线的乳白,她还是看得很专注。 “别再伤心了。”钟旭知道她在用沉默宣泄哀伤,一天之内两条人命,热闹温馨的旅店一夜间成了谈之色变的不祥之地,刺眼的警灯,警察的盘问,店主老头哀戚的叹息,死亡的余味,一切一切将空气压抑成冰。这般氛围下,没有谁能轻松起来,包括算作局外人的司徒夫妇。 阿镜转回目光,看着欲言又止的钟旭,说:“老板说,下周就是他和莎碧娜结婚五十周年纪念。他们在十七岁那年认识的,春天,满树林的阳光和鲜花。” “阿镜,生死自有天命。再伤心也于事无补。”钟旭搬出最老套的安慰语,然后话锋一转,眼里有厉光闪过,“抓到凶手,才是对死者最好的怀念。” 阿镜咬紧嘴唇,垂下眼,长睫毛微颤着覆盖了黝黑的眸子,喃喃:“带着爱人永久的牵挂离开……莎碧娜还是算幸福的吧……” 钟旭一怔,话头被司徒月波接了过去:“是,这也是种莫大的幸福。阿镜,如果你能这么想,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薄薄的嘴唇浮出酸涩的微笑,阿镜抬起头,定定看着他们俩:“我知道,幸福也分很多种。司徒先生,你们很幸福。” 司徒月波笑笑,不作言语。 当话题从一个人的逝去突然转到对于幸福的定义上,这感觉委实奇怪得很,钟旭转过头,感叹好好一个姑娘生生被这桩命案折腾得濒临崩溃,这可恶的凶手啊,真是死千次亦不足以平民愤。钟旭发誓哪怕把维也纳翻过来,也要找到这凶手将其碎尸万段。 车内沉寂了下来。司徒月波随手按下方向盘上的按键,车载音响放出了舒缓的钢琴曲。 钟旭看了丈夫一眼,他总能在恰当的时候做出恰当的事,哪怕只是个小细节。 音乐声中,司徒月波打了个呵欠,淡淡的倦意席上眉梢。见状,钟旭恍然想起,他跟自己一样,整夜未眠,不禁有些心疼地说道:“老公,你要是太累的话,还是我来开吧。” “你连驾照都没有,老婆。”他目不斜视,心头哭笑不得。 “可是你教过我嘛,我开得也不错啊!你一夜没休息,还是我来吧。” “乖啊,你不在乎你老公的命,也要在乎阿镜的吧?!” “……” 沁润人心的音符在车厢内缓缓流动,阿镜默默看着前面这对你一言我一语的亲昵夫妻,一抹复杂的神情从眼底飘过。 看看时间,他们在林间公路上已经行驶了近三个钟头,可徘徊四周的雾气非但没有随着中午的到来而有所减弱,反而愈加浓烈。一条斜上而去的岔路出现在前方,车灯照去,依稀可见几棵歪倒的枯树横呈路边,阻挡了去路。司徒月波靠边停下了车,问:“阿镜,你确定修道院是从这里进去?” “是。”阿镜确定地点头,“前头那几棵枯树就是最好的记号,它们……听说它们已经在那里好多年了。” “阻碍交通,当地部门都不管管的么。”钟旭不满地咕哝着,把外衣裹紧了些,又把帽子翻出来戴上,说,“没辙了,步行吧。从那里到修道院还要多久?” “嗯……”阿镜想了想,望向隐没在雾气中的小路,说,“大概要一个钟头。” 于是,铺着零星落叶的小路上,多了三个边走边呵气的人影。不时传出的交谈声,是唯一存在于这片天空下的动静。雾气在两旁的树林里缭绕游动,晃眼看去,那些笔直的树木竟有了些许人的模样,慵懒地立在暗处,窥视着吵醒它们沉睡的不速之客。 “这地方平时都没有人来的么?”钟旭知道奥地利远不及中国人口多,可也不至于稀少到一路上连一个人都看不到的程度吧,走在空旷的路上,她总觉得连自己的说话声都带着回音。 司徒月波四下看看,笑道:“到也难找到这么清净的地方,如果能有点阳光,那便是个世外桃源,可惜,阴沉沉雾蒙蒙,看得人郁闷。阿镜,你以前去过修道院?” 把帽子往下扣了扣,又把厚厚的围巾拉紧了些,看起来颇惧寒冷的她哆嗦着回答:“嗯。是我一个朋友带我去的。只是在外头看了看,没敢进去。” “那地方吓到你了?”司徒月波很好奇她没进去的原因。 “那儿……那儿不是个让人开心的地方……”阿镜似是沉入了某些不愉快的回忆,但旋即又笑笑,“很古旧的房子,像电影里的鬼屋一样,呵呵,我跟我朋友犹豫半天,最后还是没进去。” “小姑娘都差不多,胆小,不像我夫人,胆子比牛还大。”司徒月波打趣道,冷肃的气氛在他自然的笑容里有所缓和,看看阿镜,他语带关切,“不过,等会儿你不必跟我们一道进去,在外头等着就是了。我可不想背上个吓坏美女的罪名。” “不不……我……”阿镜下意识地用力摆着手,但很快又发觉自己失态了,沮丧地低下头,半天才抬起来,眼里似有一层诚恳的祈求,说,“我们……我们还是不去了吧。” 司徒月波和钟旭对望一眼,三个人的脚步不约而同地停下,钟旭有些担心地握住阿镜的手:“你还好吧?看你嘴唇都冻得发紫了。”虽然天气很冷,可还没有冷到在片刻间把人冻得发紫的地步,不过,想她一个弱女子,伤心过度不说,还整夜不吃不喝,又陪他们一路颠簸到这里,体力不支也是正常。想到这儿,钟旭又补上一句:“要是你实在不舒服,我们先送你回去,你大概跟我们说说那地方的位置,是不是沿着这条路直走下去?” “不是……我没有不舒服……我……”阿镜忙否认,却欲言又止,只说,“还是别……” 话没说完,她突然捂住了胸口,眉头难受地纠结在一起,整个人慢慢蹲到了地上。 “阿镜!”夫妻俩心知不妙,赶紧俯身去扶她。 “别……别动我……”阿镜要他们松开手,颤着声道,“我老毛病犯了,过几分钟就好……” 果然,两三分钟后,她缓缓吐出一口长气,神色从痛苦恢复到正常。慢慢站起来,她放下捂在心口的双手,不好意思地跟他们说:“小时候摔了一跤,被砖头磕了胸口,不知怎么就落下心痛的毛病。天冷的时候偶尔会发作。习惯了,不碍事。走吧,前头拐个弯,就能看到修道院了。” “真没事?”司徒月波看着气色确实比刚才好一些的她,仍有些不放心。 “快走吧,再耽搁下去,我怕天黑都到不了那里。”阿镜朝他露出一个轻松的微笑,刚才的病痛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印记,反而让她一直有些颓靡的精神都好了不少似的。 剩下的路程,阿镜没有再落在他们后头,像个向导的样子,一直在前头引路。 又步行了许久,当阿镜站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指着左前方大声说“看那儿!”时,钟旭他们抬眼一看,越过数十棵深褐色的树干,凹凸的山坡上,一座饱含罗曼风格的建筑物矗立于灰色的混沌中。然,有些奇怪地,浓雾似乎有意避开这座修道院,只有薄薄几缕游移其上,若梦中飞舞的纱帐,遮了一双想窥看这外界却不愿被外界窥看的眼睛。 少了雾气的阻挠,他们轻易看清这修道院的外观,与之前见过的大教堂比,它着实袖珍也朴素了许多,厚实的墙体上只有黑白灰三色,虽简单,却像在调色盘里调过一样,令庄严肃穆之气在恰好的协调下跃然而出。拱顶上的十字架孤独地立在建筑的最高点,与它相望的,是面向南北而立的两座钟楼。 阿镜从石头上跳下,望着林后的建筑出神。 “你还是在这里等吧。”钟旭走到她面前,虽然自己身怀异术百无禁忌,但阿镜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在一切都还是未知数时,谁都没有十足把握保她周全。 “可是……”阿镜不想留下,正要拒绝,却被司徒月波温和地截过话头:“我们去去就回,那里废弃多年,里头的灰尘大概能呛死人,搞不好还会有松动的横梁掉下来,以防万一,你还是在外头等我们,就这么定了。” 他虽微笑,却偏有容不得人拒绝的威势,阿镜点头:“好,我就在这里等。你们一切小心!一定要小心!” 单薄的身影被一路小跑的他们渐渐抛在了后头,山风撩动雾气,阿镜的叮嘱跟她的身影一道,从朦胧,到消失。 雕了精美花纹的铁栅上,缠绕着小孩胳膊般粗的链锁,尽管锈迹斑斑,固若金汤的威风还是有的。望望这足堪五六米高的障碍,钟旭搓搓手,握住铁杆朝上一跃,轻巧地提身翻过,鸟儿般又轻又稳地落到地上。回头,却见一门之隔的司徒月波正露着为难的微笑。 “你等下!一定有后门!”钟旭料定丈夫没有翻过这铁将军的本事,这家伙的赚钱细胞远远发达过运动细胞。 跑出没两步,就听司徒月波在后头喊:“老婆别去了!这锁压根儿没锁上!” 哗啦啦一阵响,链锁从门上滑落,像条死去的蛇。 司徒月波擦着沾在指上的锈渍,跑到钟旭身边道:“幸好我没动翻墙的念头!” “可是……”钟旭糊涂地眨巴着眼,嘟囔着,“我明明看到是锁上了的。” “是锁上了,虚锁而已,稍用点力就拉下来了。”司徒月波也跟着不解,“也许是年代太久失灵了。” 迈进修道院的第一步,就遇到了个不大不小的怪事。夫妻二人叨叨着朝前头的正门走去。 铁门里的地盘并不算宽,空空的,除了位于中央的修道院外,连个装饰用的雕塑都没有,长久来无人打理的草坪生出密实而杂乱的野草,踩上去,淹没到脚踝。 眼前,两扇宽敞的木门,黑色的油漆处处剥落,露出深棕色的原木纹,也许是长年被林中的湿气沁入,稍一靠近便闻到一股淡淡的霉味。灰尘,土粒,堆满了门上每一道凹凸的缝隙,唯有那尚嵌在门上的精美镀金花纹,无力地提醒着来者它当年的矜贵风姿。 “看来真的荒废了许久。”司徒月波弹掉蹭在指上的灰,“最少也几十年了。” 钟旭没说话,把手放在门上,欲推开的样子。“真冷……”她冒了一句。 “冷?我把围巾给你。”司徒月波动手解围巾,却不知自己误会了妻子的意思。 “我不是说我冷。是从门口透来的,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寒冷。”钟旭手下一用力,卡哒一声响,伴随着抖落下的尘土,大门吱呀着缓缓打开。 “又没上锁?”司徒月波绕到门后,拨了拨那把金色的老式门锁,发现并没有失灵,刚才那声卡哒,明显是这门锁弹开时发出的声音,不禁狐疑道,“老婆,这应该是从里面锁上了才对。你我没有钥匙,却轻易推开了门?!” “别管那锁了。”钟旭的注意力,全部放在视敞开于面前的修道院大厅。 这里没有任何人工照明,大厅里唯一的光源仅仅来自透过窄小窗口洒下来的自然光,因为没有太阳,这些吝啬的光线越发显得青白而黯淡。 粗大的白色浮雕立柱如忠实的士兵,肃立在厅内每一个需要它的位置,数十排长条座椅整齐排列其中,两旁还有黑铁浇筑而成的烛台,陈年蜡迹凝固在上头,附着厚厚的灰,其中一根支架断掉了,残肢般要落不落地连在那儿。正对面的圣坛,早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一个漆黑中尚存些许银白的小碗歪倒在上头,薄薄的蛛网在上头打着颤儿。 “一个修道院,怎么没看到半尊圣像呢?”司徒月波咕哝着朝前走去,停步在圣坛的背后,目光凝在地上,“来看看这边。” 钟旭走过去一瞧,是一堆半露在灰土中的彩色碎片。两人蹲下来,司徒月波略略拂开顶上的一层脏污,一截只残留三根手指的瓷制人掌露了出来,旁边还埋着一小半雕有美目的脸,褪了颜色的十字架无奈地和它们躺在一起。 “原来圣母像在这里……”司徒月波擦着手,目光继续在碎掉的圣母像四周搜寻,很快便在几步开外的地方发现了一圈焦黑印记。钟旭也在同一时间留意到那圈印记的不寻常,走过去扇开覆在上头的灰尘,一个清晰的六芒星图案显现眼前,不是刻意画上去,而是个被烈火烧出来的痕迹,永久性地嵌在地上,看得久了,竟错觉般从空气里嗅出淡淡的焦味。 “啧啧,居然是所罗门封印。”钟旭辨认了一番,又把手掌覆在六芒星之上,最后肯定地说,“不过很早之前就失效了。” “你连西方术法也这么熟?”司徒月波赞叹地盯着妻子,“所罗门封印是干什么用的?” “邪魔外道不分国籍,我们钟家在辟邪趋魔这块上一直是中西合璧融会贯通的!”钟旭不放过任何一个往自己家族面子上贴金的机会,又说,“这东西来自犹太教。关于这个封印,却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用法,一是封印恶魔,二是召唤恶魔,全看用它的术师是正是邪。” “那这个封印是哪种?”联想到这里曾是神圣无比的修道院,司徒月波推测道,“应该是用来封印恶魔的吧……” 钟旭站起身,眼里有寒意:“错。是召唤恶魔的。封印带出的邪气到现在都没散尽。”环视着黯淡一片的四周,她呼出一口长气,笑笑,“这儿是个有趣的地方。” “在修道院里召唤恶魔……这可是老虎嘴里拔牙的忌讳事。呵呵,看来下这个封印的人不是凡品啊。”司徒月波越想越觉得“有趣”。 话音刚落,只听得头上咔嚓一声响,一个巨大的黑影以迅雷之势朝地上的两人砸来。 “闪开!”钟旭大呵,一把推开丈夫。 刀一样的疾风擦着两人的面门而过,轰一声巨响后,一根足有腰粗的圆木端端砸在夫妻二人中间,力道之大,竟有大半截没入了地里,尘飞地动之时,无数道裂纹从地面上爬行而出,骇人之极。 看着离自己的脚尖不足一尺的大家伙,跌坐在地的司徒月波和钟旭都微怔了半秒。 “老婆没事吧?”司徒月波一骨碌爬起来,那边钟旭早已起身,若无其事地拍着衣衫上的灰尘,摇摇头:“我没事。这破地方!”司徒月波这才放了心,旋即抬头看看房顶,再看这根硕大的圆木,说:“这玩意儿应该是房梁上的支撑木,可你看看它的尾部。” 顺着丈夫的手指看去,钟旭看到了一个被某种利器在瞬间削下的整齐断口。 “这根木头不是因为年代久远导致腐朽才落下来,是被人为弄断的……”司徒月波的眉头渐渐皱紧了,有疑惑,却没有惶恐。 “呵呵,有人不欢迎我们来参观这里啊。”钟旭冷笑过后,走到正中的走道上,正视着毫无异状的前方,眼里的严慎与傲然,放佛对面漂浮的不是空气,而是不容共存的邪灵。 “有……妖气?”司徒月波站在她身旁,每次妻子有这种表情出现,就意味着一场战斗的开端。 “没有。”钟旭的回答出乎意料,“我没有感觉到任何活动中的妖气。很奇怪……但是,我确定在某个地方,有双讨厌的眼睛一直在偷窥我们。”闻言,司徒月波没答话,沉默地扫视每个方向,似在寻找那双隐没在暗处的“眼睛”。 淡淡的白气从他们的口鼻里呼出,大厅里安静异常,不说话的时候,只听得见两人轻微的呼吸。 “啊!” 突然,女子尖利的叫声击破了无边的寂静。尽管声音传自大门外,可钟旭他们还是在第一时间断定,是阿镜。 两人拔腿就朝大门跑去,边跑边懊悔,只想着修道院里可能有危险,却忽略她一个女孩子孤身留在空旷山林里,莫说妖邪,就是遇上个普通野兽也是吃不消的。 司徒月波一把拉开虚掩的大门,嘎吱一声闷响,夫妻俩一前一后冲了出去。然,随之出现在于面前的一幕,却令他们情不自禁被“钉”在了原地—— 门外,不是来时所见的那片杂草盈尺的荒园,而是修道院那个破败不堪的大厅,长椅,烛台,白色立柱,甚至连砸在神坛旁边那截圆木都一模一样。 司徒月波下意识地眨了眨眼,碰碰钟旭:“老婆,我没眼花吧?” “没有。”见惯了各种古怪场面的钟旭毫无惧色,镇定地说,“我们又转回来了。” 再回头,大门不知在何时关上了,司徒月波用力一推,发现此门早已成了铜墙铁壁,任他力气再大也纹丝不动。他们站在门后,长长的走道从脚下开始延伸,而退路,被封死了。 “放心,有我在。能进来,自然能出去。”钟旭把丈夫拽过来,有些担心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的他心理上有负担。 “我知道。我只是很奇怪而已。”司徒月波的镇静不逊于她,微笑着拍拍她的肩头,“你老公不是胆小鬼。对了!”他脸色一沉,“我们得快点找到阿镜……如果,她也在‘这里’。” “等一下,刚才我们听到未必是阿镜的声音。”此刻,钟旭却没了急于去寻人的意思,她走前几步,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个小白瓶,从里头蘸了些颜料状的红色东西在指尖,然后将其摁在眉心,凝神低呵了声“开!”,两道犀利得足以穿透钢筋水泥的眼神从她慧亮的眸子里射出,大厅里每个角落都没有逃过她的视线。 很快,她的眉头微微一皱,说:“不是幻境……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空间。” 盯着她眉心间的红印,司徒月波不解:“难道你一直以为我们俩都幻觉了?” “有些妖邪会制造幻境来迷惑并偷袭人类。我家祖传的通灵朱砂是专门用来识破幻境这种鬼伎俩的。”钟旭把瓶子放回包里,认真说,“现在我确定,面前这个不该出现的大厅,确实是一个真实的空间,不是外力为我们虚构出来的幻觉。” 听她这么一说,司徒月波不无担忧地说:“如果是真实的空间,那刚才那声尖叫……” “找人吧!大厅里一目了然,上楼去看看。”钟旭加快步伐,搜寻着通往修道院第二层的楼梯。走到神坛右侧一处被散乱的木板石块遮住的地方,司徒月波停步抽开其中几块,一扇暗红色的斑驳铁门顿时现于其后。把在对面找入口的钟旭喊过来,两人合力把这些在时间和尘埃中朽化的障碍物清除到了一旁。 “阿镜可能在这上头吗?”司徒月波扇着扑向自己的呛人灰尘,看着这扇门把已经完全生锈,一看便是多年没人碰过的铁门,“这儿完全不像是有人经过的样子。” 钟旭却不管那么多,顺手拾起一块有些分量的石块,对准门上那把摇摇欲坠的铁锁猛砸下去,这形同虚设的防护应声落地。“妖孽如果要挟持人质上楼,根本不需要走楼梯。但是你我却非走不可。”说完,她稍稍用力一推,石灰混着铁屑小雨般从颤巍巍打开的门上掉落下来,一条泛着冰冷潮气的黝黑楼梯笔直而上,隐于黑暗中看不到尽头。 “走吧。”钟旭闪身进了门,而司徒月波在跟上去之前,突然回过头看了看神坛那边,一丝异样从他眼中一闪而逝。 点燃打火机,豆大的火苗投出有限的光芒,照着两个小心翼翼爬楼梯的人。司徒月波不时看看在跳跃火光里时隐时现的墙壁,对钟旭说:“你看看墙壁上,好像有些古古怪怪的纹饰。”把打火机凑近了些,二人细细看着那片表皮已经大片剥落开来的土墙,发现在墙壁的内层,一串非中文非英文非图画的红色符号刻在上头,很整齐地一字排开,如果不是墙体外层被破坏,根本不可能有人发现墙壁里会有这些玩意儿。 “这些……好像……又不对……”司徒月波盯着这些“外星文字”,似乎认识却又不肯定。钟旭把头歪过来又歪过去地打量这些符号,说:“像英文,可又不是,而且这笔画看起来怎么就那么别扭?!不过根据我的经验,这些应该是属于某种咒语,否则不会被这么神秘地藏在墙壁里头。” “等等……”司徒月波双眼一亮,从衣兜里摸出他那款带镜面设计的手机,对准墙上的字体一照,顿时恍然大悟,“我说怎么看着眼熟却又认不出来,原来这墙上全部是反过来写的希伯来文。你看。”他把手机递到钟旭眼前,透过反照在手机表盖上的图像,钟旭面露惊讶:“真的是希伯来文!难怪我看着这么别扭,竟然全是反过来写的!不过……”两个人收回目光,一串埋在墙壁里,反过来写的希伯来文,像个突然出现的导火索,不约而同引燃了两个心里一重诡异的危险预感。 这个突现于大门之外的修道院,一个在真实跟幻魅间游离的空间,像个巨大而贪婪的黑洞,妄想吞噬任何被它相中的猎物。 憋着一肚子疑问,两人走完了这条长长的楼梯。 令二人没有想到地,在楼梯末端迎接他们的,不是紧闭的铁门也不是一个正常的通道,而是一层从顶端垂下的水晶或者玻璃质地的珠帘,厚厚的灰掩盖了它们本来的颜色和光泽,像个低眉顺眼衣着简陋的小婢女,垂脸搭手地恭候在那里。 掀开珠帘走进去,扑簌而下的灰落得他们满头都是,可是掀起了这一层,他们马上发现还有第二层珠帘,再掀开,居然还有第三层,两个人面面相觑,然后耐心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一直到穿过第七层珠帘时,一道耀眼的光芒突然照来,仿若从黑暗的深谷突然来到阳光普照的地面,钟旭和司徒月波同时把脸一侧,下意识地避开这突如其来的光明。 几秒钟后,当他们的眼睛适应了突变的光线后,钟旭看着展现在眼前的修道院的第二层,愣了愣。司徒月波则微微张开口,自言自语般说:“这……不太像是修道院的布置吧?!” 月白色大理石铺就一方光滑如镜的地面,墙与墙的连接处均以玫瑰根木和镀金的木雕作为装饰,正对面的主墙上,挂着数十块白底蓝纹的绘画品。除了那些摆放其中的中世纪欧洲古典风格的豪华家私之外,不少精致典雅的各类中国瓷器被悉心点缀在最佳位置,窗口处,长长的带蕾丝花边的米色纱帘和系在上头的浅蓝色缎带,被轻风吹得曼妙飞扬。头顶上那盏华美的水晶吊灯温柔地洒下一地鹅黄色的光,整个大厅内,一片莹光流转如水。 “老婆,是不是幻觉?”司徒月波狐疑地问着妻子。其实不论是谁,都没办法把眼前这个集奢华和优雅于一体的厅堂跟严肃刻板的修道院联想在一起。 钟旭摇头:“不是。依然是真实的空间。” “真有意思……”司徒月波呵呵一笑,感叹,“我们到底来到了一个怎样的地方?!” “别怕,不会出什么事的。”钟旭自信地跟他保证,然后手指顺便从立在身旁的一个柜子上一蹭,伸到丈夫面前,戏谑着说,“你看这里多干净,住在这里的人还是很勤快的嘛。” “有人吗?我一个都没看到啊……”司徒月波原地转了个圈,这大厅虽然大,却异常开阔,一眼便可看到底,没有任何可以藏人的犄角旮旯。 “这个主人很怕羞又或者长得丑,不敢随便见客。你当然看不到。”钟旭故作轻松地调侃着,又朝前走了几步,脸色却骤然一变,低呼了声:“妖气……” “什么……”司徒月波话音未落,便听得右前方嘭一声巨响,摆放在主墙右下方的白色镶金边立橱突然被人从里头撞开,一个人从敞开的橱门间滚落出来。 “救……命!”一脸骇异的阿镜躺倒在地,长发凌乱披散开来,她双手用力扣在脖子上,姿势很像在拼命拉开一条勒在颈上的无形绳索,而那双沾满污渍的双脚则本能地胡乱蹬踏着,运动鞋底摩擦地面,发出的滋滋声分外刺耳。 不待他们两人扑过去救人,只听唰一声响,阿镜竟被一股看不到的力量整个提起来,快速拖向半空,然后紧贴着天花板朝大开的窗口“滑行”而去,惊恐而绝望的呼救声伴着阵阵回音,足以抑制任何一个听到它的人的呼吸。 钟旭一脚踏上前头的沙发,借势一纵,落到旁边高高的木质书架顶上,又麻利地朝上跃起抓住了天花板上唯一的支撑物——吊灯,翻身上去,瞅准目标双脚一蹬,惯性之下,她轻若飞燕地扑向还差几步便要滑出窗外的阿镜,一手抱住她的腰,另一手变戏法般摸出一张黑色符纸,在手中一晃,呵了声:“伏鬼金剑,恶灵退散!”顿见那符纸嗖一下化作一道耀眼金光,从钟旭指间疾速飞出,猛然扎入阿镜头顶不远处的天花板内,激起一圈势头逼人的气浪。 只听“嗷”一声惨叫,一道灰黑色的烟雾从金光刺入的地方渗了出来,而钟旭只觉手中一轻,那股牵制着阿镜的力量瞬间消失,而她们两人也随之从天花板上坠了下来。 不幸中之万幸,司徒月波刚好赶到她们的降落点,也不知他哪里来的神力,冒着被压成骨折的危险,竟一伸手接住了她们,然后三个人横七竖八地倒在了地上。 “你们没事吧?”毫发无伤的钟旭一骨碌爬起来,赶忙扶起压在司徒月波身上咳嗽不止的阿镜,又急切地拍着丈夫的肩膀,“老公你没被压坏吧?” 司徒月波出了口大气,边揉着腰边爬起来道:“没事没事,你们俩的分量还不够压坏我。看看阿镜怎么样了。” 钟旭低头看着无力偎在自己怀里的阿镜,捂着脖子难受地咳嗽,眸子里的惊恐尚未消褪半分,脸色比来时更难看,不止苍白,还多出了一层灰气,说难听点,比刚从棺材里头爬出来的死人好不了多少。 “阿镜别怕,没事了。”钟旭把她搂得更紧了些,她深知作为一个普通人在遇到这些非人事件后所受到的惊吓会有多大,一个小姑娘,没吓死已是走运了。 “我……我……”阿镜哆嗦着,大概是惊吓过度,眼泪簌簌地流下来,抱住钟旭语无伦次地说,“我刚才在外头……等你们……不知道是谁把我打晕了……醒了我就在这里……脖子上有根绳子,好紧,想勒死我……” “可恶……”钟旭刚刚骂了一声,却听司徒月波大喊了声:“老婆你看上面!” 钟旭抬头一看,刚才被金剑逼出的那阵妖气弥漫的灰烟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越积越浓,短短数秒内,竟汇集成了一张似人又似兽的怪异脸孔,在天花板上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旋即口一张,朝他们吐出一口浑浊的黑气。 见势不妙,钟旭一把推开司徒月波他们,自己则顺势一滚,那口黑气喷落在刚刚他们三人所在的位置,大理石地面上顿时腐蚀开一个大洞,边缘还滋滋地冒着气泡。 众人惊出一身冷汗。 “连伏鬼金剑都不怕……”钟旭心头闪过一丝不安,多年来,只要她钟家伏鬼金剑一出,大小邪灵不死也重伤,可这个玩意儿……此时她也顾不得多想,速战速决才是上招。把阿镜推到司徒月波怀里,她站起身毫不胆怯地看看顶上那张诡异的面孔,又低头对丈夫道,“带阿镜站远点。今天不放火是不行了。”闻言,司徒月波连忙扶着阿镜退到墙根处,天知道这个即将发飙的妻子会不会把整个大厅夷为平地。 “不管你是妖是鬼,遇到我钟家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望着头上那张令人憎恶的“脸”钟旭柳眉倒立,双手捏诀,体内灵力在瞬间提升到十成之高,朱唇微启,呵道,“九焰地火,尽三界之不净,出!”一道赤金裹碧蓝的火焰,不,准确说是一条硕大的火龙,从钟旭掌中应声而出,转眼,整个天花板上火海一片。虽是同样的招数,可比起在盥洗室里的那次,这条火龙不知强出多少倍,那股自火中喷发而出的光华和炽热,足够资本令见者确定,生于这女人掌中的金蓝火焰,有烧尽三界之邪的本事。 那鬼脸怪叫着在火海中左突右撞,可是不论它退到哪里,哪里的火势就增强十倍,它想张口吐气还击,却不料吐出来的黑气还没离开它的嘴便被火焰给溶得一干二净,无计可施的它,像条困于网中的鱼,在火光中痛苦挣扎。 司徒月波护着瑟瑟发抖的阿镜,并有意挡住她的视线,不想让这惊险的一幕吓到她。 “司徒先生……我好怕……”阿镜把头埋在司徒月波怀里,竟呜呜地哭起来,身子也抖得越发厉害。 “别怕,很快就没事了。我太太很厉害的。”司徒月波轻抚着那片瘦削的背脊,微笑着安慰这个被吓坏了的小姑娘。 然而,他的微笑却在瞬间消失,一直以来的镇定被无比的错愕所代替。一把推开怀里的阿镜,司徒月波低头一看,一块尖利如刀的薄片深深刺入他的心口,那薄片的两边都是清晰的镜面,一面映着忙于收伏那鬼脸的钟旭,另一面映着坐在身旁,轻笑着看向自己的阿镜。 也许是刺进去的速度太快,也许是凶器太锐利,司徒月波没有感觉到一点疼,只是看着自己的前襟渐渐被鲜血铺染开来。 “阿镜……你……”他捂着伤口,难以置信地盯着这个被妻子奋力就下来的柔弱小姑娘,话没说完,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呛了出来。 那头,正专心收付那鬼脸的钟旭对丈夫的遭遇尚无察觉,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天花板上那个已经被烧得变形,粘连成一团再辨不出五官的敌人身上,心知这鬼东西很快就会烟消云散。略松一口气的间隙,她转过头正欲跟另外两人通报即将大功告成的好消息时,却看到了她死也没想到的一幕。 “老公!”她大喊一声,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 “站住!”阿镜一声低呵,一只手掐在了司徒月波的脖子上,而她的手指,在瞬间拉伸变形,成了五把稍一用力便可切入骨肉的刀片,每一片都反射着钟旭不解与愤怒共存的复杂眼神。 “阿镜,你疯了吗?”钟旭停在离他们几步之遥的地方,强压下心头的焦急与怒意,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清浅无谓的笑声响起,带着回音,阿镜歪着头,似在思考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那双原本澄澈无比的圆眼半眯着,像只晒太阳的慵懒猫咪, “说啊!”钟旭朝她逼近了一步,到此时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救了一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说了让你别动的!”架在司徒月波脖子上的刀片陷得更深了些,几道细细的血流落下来,阿镜一动不动地警告她,继而笑道,“你们不该来这里的。如果你们肯听她的话,早些离开,不就没事了么?!” “她?!”钟旭一怔,揣测着对方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可一看到双唇已经泛白的司徒月波,她什么都不愿再想,咬牙道,“我不管你有什么目的,总之,如果我老公有事的话,我不光要你陪葬,还要你永世不得入轮回!” “老婆……”已经虚弱不堪的司徒月波吃力地抬头看着钟旭,挤出个笑容,“我……我不会有事的……我们的蜜月才刚……刚开……”来不及说出下文,他眼中的神采像风中的烛火,闪了闪,灭了,头无力地垂了下来。 “老公!”一阵剜心之痛让钟旭差点瘫倒下去,然而她到底稳住了身子,两道有致命之势的目光锁定了阿镜,双手也猛然攥成拳头。 不被这样的目光震撼到的人,大概是没有的,阿镜当然也嗅出了钟旭的“一触即发”,淡淡说了句:“别轻举妄动,他只是晕了。如果你乱来,我就不敢保证你丈夫的安全了。” “你……”钟旭一时气结,进退两难地僵在原地,她的本事再高,也不敢拿至爱之人的性命冒险。 “起初,我还以为你藏着多高的本领。”阿镜斜睨着钟旭,那一头长长的黑发从根部开始,竟泻下一层月光般闪耀的银色,发丝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在空气中画出柔美的图案,而那双充满不屑的眸子,也从深棕化成了浅浅的紫色。 望着突变了模样的阿镜,感受着在这个时候才从她体内漂浮而出的明显妖气,之前遇到的种种跳到钟旭眼前,过电影般刺激着她的思维细胞,那个跟踪他们的黑衣人,那高挑瘦削的身形,刻意压低的帽子……很快,她看定阿镜,脱口而出:“跟踪我们的人,杀死莎碧娜和美国人的凶手,还有偷袭我的……都是你这个妖孽!” “呵呵,别急着骂人啊。只怪你修为不够,要到这个时候才能觉察出我的身份。”阿镜冷笑着,另一只手的手指从司徒月波血色全无的脸上缓缓划过,赞叹道,“这是个不错的食物!” “混账!拿开你的脏手不许碰他!”钟旭暴跳如雷地大吼,恨不得即刻将这曾经“可怜”的人碎尸万段。 “我的手好干净的。”阿镜孩子气地举起手朝她晃了晃,神色旋即一变,冷冷道,“真正肮脏的人,你没有见过。” “呸!”钟旭愤然朝她啐了一口,“难道你想告诉我,你害过的人,个个都是肮脏透顶死有余辜的吗?!” “当然不。”阿镜漠然地应道,“他们只是食物,或者说是工具。你们也一样。” “你这个疯子!”钟旭不打算再听她胡言乱语下去,好好一场蜜月,绝不能毁在这个妖孽手上,想了想,她说,“放了我老公,如果你想要食物,我比他好吃。” “是吗?”阿镜瞪大了眼,一副气死人的天真模样,“真伟大。你愿意为了他不要自己的命?!” “是。”钟旭答得斩钉截铁。 “扔掉你身上的背包!”阿镜冷冷道。 钟旭下意识地摸了摸塞着符纸和家传法器的背包,没多考虑,旋即拿下来扔到一边,心头直骂对方卑鄙无耻,说,“放了他,有什么你冲我来,我保证不还手。” “好啊。看在你这么伟大的份上。”阿镜拿下架在司徒月波脖子上的“刀”,五指渐渐变回正常的形状,把这昏迷不醒的人质推倒在地后,她站起身,走到钟旭面前,笑吟吟地看着她,“说好了的,不准还手哦!” 在阿镜步步逼近的紧要关头,钟旭心头默念着咒语,一点灿若艳阳的红光在她背在身后的双手中闪现开来。就在对方离她不过半尺时,凌厉的杀气从钟旭身上迸发而出,只见她右手猛然挥出,大呵一声:“钟馗剑出!”一柄红光耀眼的三尺长剑竟从她掌中的红点中生出,半透明的剑身上赤流涌动,煞气惊人。 “钟馗剑?!”阿镜呆呆看着往自己头颅上劈下的利剑,竟没半点躲避的念头。 剑气将阿镜的银发冲得散乱飞起,剑刃则从她的天灵盖处直劈而入,钟旭紧握剑柄,冷冷看着这个即将毙命的妖孽,她以为这混账东西是被她家钟馗剑的气势吓呆了,不是不想避,而是根本避不开。 然,阿镜并没有像钟旭预料的那样魂飞魄散。她翻起眼珠,看着嵌入自己体内的钟馗剑,嘴角一扬,笑出了声,然后伸出手指朝剑身上轻轻一弹,这把钟旭历来引以为傲的杀手锏竟在瞬间碎成无数片,无力地掉在地上消失不见,而阿镜全身,连个小口子都没留下。 钟旭呆看着空空的双手,钟馗剑虽称之为剑,却是由灵力所生的无形之物,妖魔鬼怪一旦被钟馗剑所伤,即刻魂飞魄散永不超生,可是,今天钟馗剑居然被这个妖孽轻易给震碎了?而且这厮还毫发无伤……这,这怎么可能?! “呵呵,你以为……我真有那么笨么?”阿镜笑吟吟地看着钟旭,轻松地理着几缕被剑气吹乱的发丝,“这里是我的地方,不是你的。”说罢,她冰凉的手搭上钟旭的肩膀,冷笑,“从你们一踏入修道院起,就注定输得一塌糊涂。” “我会输?!不怕风大闪了舌头么?”钟旭毫不示弱地扣住她的手腕,指着天花板上尚未熄灭的火焰道,“看看你的同僚,比烧猪还惨。你以为我只会用钟馗剑么?” “哈哈。”脆如银铃的笑声激起钟旭一层鸡皮疙瘩,不等她有所行动,便见阿镜的身影如扭曲的电视信号一样晃了几晃,整个消失在了面前,等钟旭反应过来急忙转身时,阿镜已站在她背后不远处,指着天花板上那张烧焦的人脸说:“你说它是我同僚?哈哈,真好笑。你看清楚了!”她的手对准那人脸画了个圆圈,一道白光闪过,天花板上落下个亮闪闪的小玩意儿,钟旭定睛一看,竟是个不足两寸的玻璃面具。 “看你们那么认真,我也乐意用个小玩意儿来配合配合你们。”阿镜上下抛着这面具,“如果没有它来‘劫持’我,你又怎么可能那么放心把我交给你丈夫呢?我的演技不错吧?!”嬉笑声中,那双紫色眸子里的杀气呼之欲出。 这妖孽,真是那个阳光般开朗又温柔的阿镜?是那个微笑着跟自己聊未来聊风景,那个个会为了莎碧娜的死去而悲痛欲绝的阿镜?!钟旭直视着她的眼睛,她一直相信一个人的心思不论怎么藏,也会被眼睛出卖。强烈的直觉告诉她,之前见到的那个阿镜,眼神里的纯澈柔善不可能是这么一个满身杀气的妖孽能装得出的。更何况,她的确没有从“那个”阿镜身上察觉出半点妖气,哪里像现在这个,一身妖气重得熏死人。可是,如果说这个妖孽化成阿镜的样子来迷惑他们的话,刚刚在把她救下来的时候,也没有发现她有妖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对……”钟旭越想越不对劲,朝阿镜逼近一步,一字一句地说,“你,不是阿镜!” 不易察觉的讶异从阿镜眼中划过,她大笑:“哈哈,你的想象力还真丰富。”笑罢,她突然沉下脸,字字皆带阴寒之意,“不过,我是谁已经不重要了。将死之人,没必要知道那么多。” “呵呵,我怕你把话说颠倒了!”钟旭冷睨着她,多年来,当着她面说大话最后却死得很憔悴的邪灵多了去了,尽管这阿镜是第一个破掉她钟馗剑的另类,但是,只要她跟邪灵沾边,拼了这条命也不能放过她!钟馗后人,不是只有个挂名的威风。 正当钟旭从衣兜里摸出仅剩的两张符纸时,她突觉后颈窝上一凉,一道寒气从那里迅速窜向全身,皮肉经脉血液在瞬间冻结,无可抗拒的麻痹混着沉重的倦意,铺天盖地向她袭来,不过千分之一秒时间,钟旭眼前一黑,身子不由自主地朝后仰倒而去。 司徒月波伸出手,稳稳地接住意识全无的妻子,再小心而温柔地把她放在地上。 “你……”脸上的平静一扫而空,阿镜吃惊地看着安然无恙的司徒月波,“你怎么还……” “我怎么还没死,我怎么还有力气站起来,我怎么会弄晕我的妻子,对吧?!”司徒月波笑眯眯地接过话头,又垂眼看看前襟上的血渍,摇头,“啧啧,好好一件衣服,被你弄脏了。” 阿镜看着这个伤口仍在血迹未干,却跟刚才的垂死之相判若两人的男人,难以抑制的疑惑和惶恐交替而生。为什么要害怕呢?她自己都觉得奇怪,可是一看到对方那双带笑的眼睛,温文淡定的神情,她就情不自禁生出惧意。这男人的背后,是让人不敢正视的威慑力,如果他要你畏惧,只需一个没有温度的微笑。 司徒月波走到她面前,她却下意识地往后退步,一个念头在心里蔓延——只要一挨近他,自己便会碎成灰。 “要是我夫人跟你硬来,在这里怕是讨不到便宜呢。”司徒月波停下脚步,闲话家常般说着,“如果不知道诀窍,她法术再高也不是你的对手。是吧阿镜,你说的不错,这里的确是‘你的地方’。” “你……诀窍?呵呵,我这儿还有这东西?”阿镜强迫自己跟他对视,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反问。 “若我夫人用咒的时候,把咒语倒过来念,你觉得你现在还能站在这里跟我说话么?”司徒月波上下打量着她,笑问。 像被人一语戳中软肋,阿镜神色大变,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们现在所在的空间,就像镜子里映出的世界,是反的。”司徒月波环视四周,不慌不忙地道出了玄机,“那块落下的圆木,原本是朝右边倾斜,可刚才再看,倾向了左边。神坛旁边的所罗门封印也挪到了相反的位置。当然,最明显的就是墙壁里的希伯来文了,全部是反过来写的。而我那历来粗心大意的夫人只顾着找妖气,忽略了这些小细节,所以她照平常的用法念出来的咒语使出来的招式,会被这种‘反作用力’抵消,因此空有形式没有作用,故而你可以毫无忌惮,在她面前嚣张那么久。” 如同失去了壳的蜗牛,被人一眼洞穿内心最底层的恐慌彻底包围了阿镜,瞳孔在她紫色的眸子里紧张收缩,身体里的全部力量一点点溃散,面对这个男人,她竟连一句逞强的话都说不出来,准确说,她是不敢讲。 “我是不是吓到你了?”司徒月波前行了一小步,笑意更深,“你大概一早就给我打上‘无害’标签了吧?呵呵,以为我跟那些丧命在你手上的人一样,只是一具软弱无力的血肉之躯?反而我那一身‘杀气’的夫人倒让你心生忌惮,哪怕引诱我们进了你的地盘,你还是不放心,要拿我作人质威胁她卸下所有可能对你有害的武器,如此你才觉得万无一失,是吧?!啧啧,你算得上是只心思慎密的妖孽。” 他前进一步,阿镜便不由自主退后两步,天下间没有几人能同这男人一样,风轻云淡间暗藏咄咄逼人之势。 “真是令人苦恼啊!”司徒月波语气一转,竟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候伸了个懒腰,半眯着眼抱怨,“难得度一次蜜月,一心想清净清净。可是你看你,非要给我弄出人命,逼我出手。” 说罢,他伸出左手,悠闲地朝掌心轻吹了口气。一团在浅蓝与透明间滤变的轻盈光流渐渐浮现其上,星星点点的碎光在这水流样的美丽光华中游动,几缕淡淡的白雾从中氤氲而生,如轻飘飘坠下的白羽毛,缓缓降落到地面上。 连续不断的喀喀声响起在白气触到的地板,瞬间积起一层寒可透骨又晶莹剔透的冰,像有生命似的,呈一字型朝阿镜所在之处急速奔去。谁也不知道这看似普通的冰块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但是,扑面而来的寒气却让阿镜顿感有万把利刃穿心而过,每个细胞都在瞬间冻结,然后被一一捏碎。灭顶之灾的前兆,真真实实爆发在她体内。 然而,反抗是一种本能。阿镜心一横,在那道冰痕就要触到自己的时候,猛朝后一跃,身体半悬于空中,双手叠加于胸前,口中念念有词,似要把体内所有的力量都“提”出来。很快,一团深紫色的气雾状玩意儿从她的胸口里渗出,将她的双手在瞬间“染”成了骇人的紫色,几缕经络样的血流从手掌的表皮下翻腾流过,殷红夺目。 非人非兽的怪异吼叫从阿镜口里涌出,银发飘飞间,一双紫眸里血丝密涨,两颗锋利的尖齿从她无色的嘴唇间悍然探出,连原本正常的耳朵也拉伸成了尖尖的形状。只见她双掌一推,两团纠结在一起的沁着血气的刺眼紫光嗖地朝司徒月波扑去,空气中霎时布满了浓浓的血腥味道。当这诡异而激烈的紫光快扑到他面门时,竟又幻化成一个口眼齐全却叫不出名字的野兽模样,血盆大口一开,轰然朝司徒月波的头颅咬下去。 面对对手的疯狂反击,司徒月波一动不动,像个观赏电影的观众,甚至连眼都懒得眨一下。 叮叮! 声音仿若一排锐利的铁钉撞上厚实的钢化玻璃。司徒月波头上那只诡异而凶悍的野兽在离他的头顶不到一寸的地方凝固了,像被突然定格的镜头,一秒钟后,利光激起,这东西就像打碎的镜子,裂成了无数被惨淡紫色包裹着的细小光点,在空中无力地闪烁几下,化作透明的沙尘,被气流一吹,无影无踪。 司徒月波扇了扇那股让他不悦的血腥味,笑道:“一人一次,该我了。” “你……”阿镜变异的脸孔在极度的惶恐中扭曲,她大概没有想到自己倾尽全力的攻击,竟连司徒月波的头发稍都没挨到。在她尚未从这种极致的慌张中醒过神时,地上那条冰痕早已延伸到她身下,紧接着朝上一窜,竟像条被人操纵的绳索,牢牢“套”在了她的脚上。 紧紧包裹在冰里的双脚顿时失去了知觉,没有觉得痛,也没觉得冷,就觉得这双腿突然不属于自己了。阿镜拼命挣扎,却是徒劳,她的身体被这条冰做的“绳子”强迫留在半空。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告诉我!你是谁!”阿镜再按捺不住,失声大吼。 司徒月波走到离她一步之遥的地方,掌心的光流依然缓缓淌动,幽蓝而透明的光彩映亮了他深邃的眸子。 “天下间所有没有生命的东西,都归我管辖。认识我的朋友,习惯称我为……”他的嘴角露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冥王。” “冥……王……”阿镜呆若木鸡。 司徒月波手指轻动,冰绳缚着他战败的敌人慢慢落回了地面。“不过你也算有些本事。起初连我都没有觉察出你身上的妖气,竟当你是个普通人类。”他看着困于地上的手下败将,目光在她脸上细细扫视,半晌,揉了揉眼睛,笑道,“这会儿再仔细看看,我好像在你身上发现了两个灵魂的影子。莫非我老了,眼花?!” 闻言,阿镜赶紧将脸扭向一边,支吾着:“这……我……” “不管你身上有几个灵魂,不管你是什么妖孽,你的所作所为注定了你不能再留在人界。”司徒月波的笑容渐渐隐去,掌心里的光华突然增强了数倍,“有罪的人,必须受到惩戒。” “不!不要!冥王陛下请您住手啊!”一声焦急的祈求,再没有之前的阴冷和不屑,那口气仿佛换了一个人,一道紫光从阿镜的额头飞出,坠落在一旁,光圈之中渐渐化出个人形,竟是个银发披散的少年,紫眸红唇,肤若霜雪,一对尖朵分外惹人注意,赤裸的身体虚弱地蜷缩着。 “果然有两个人啊……”司徒月波的手放低了些,掌中的光华也减弱了不少,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人,让他暂时收起了出手的念头。 “冥王陛下……求你……放过他!”这头,阿镜变回了之前的正常模样,连发色都恢复了最初的乌黑,一如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放过他?”司徒月波笑笑,“给我个合理的理由。” “理由……”阿镜嚅嗫着,无力地摇头,“我没有合理的理由。我只知道,一切都是我的错。” “如果没有理由,你不妨给我个解释。”司徒月波指了指那个像病猫般的少年,“他是谁,你又是谁?” 阿镜看着那少年,心痛之情溢于言表,哽咽着说:“你妻子猜测得没错,蒂诺是妖魔界里为数不多的……血妖,也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他在这片森林里长大,以小动物的血为食,与世隔绝。直到他遇到了玛丽和王储,他孤独的生活终于划上了句号。”说到这儿,她的眼里出现了一丝久违的快乐,“他们收留了他,让他住在狩猎别墅里,帮忙做些轻松的杂务。蒂诺非常聪明,只要听过一次,便能把曲子完整地演奏出来。那时候,我常常看到在月光如银的夜色里,王储和玛丽在摆满玫瑰花的大厅里翩翩起舞,而蒂诺则坐在那架名贵的钢琴前,幸福而专注地为他们弹奏。”她的目光移向另一边,落在窗前那架明亮依旧的钢琴上,往日种种,一一浮现。 “呵呵,收留一只血妖。他们难道不怕被吸干了血么。”司徒月波不由得想起了之前死在这妖孽手中的受害者们。 “那个时候的蒂诺跟现在不一样。”阿镜摇头,“不是所有血妖都是只知道吸食人血的恶魔。也许你不相信,那时的蒂诺,非常纯善。或许因为他从未伤过人命,邪性未生,又或许相由心生,他看起来就是个有着钻石般耀眼外表的普通少年,让人第一眼就忍不住爱上。”阿镜垂下头,一丝羞涩的浅笑出现又消失,“王储和玛丽对他非常好,亲人一样,在狩猎别墅的那段日子,谁见了都会说幸福。直到……”她下意识地咬住了嘴唇,“直到那个晚上,因为教皇拒绝宣布他原来的婚姻无效,加上政治前途的渺茫,崩溃的王储制造了一出最凄惨的悲剧,杀了玛丽,自己再殉情自杀。那一天,王储故意吩咐蒂诺去很远的镇子帮他办事,等到次日蒂诺回来的时候,只看到玛丽和王储冰凉的尸体。还有那些在别墅里穿梭的侍卫和神父们。” “他开杀戒了?!”司徒月波轻易猜中了下文。 阿镜叹息:“他偷看了王储留下的遗书。对阻止王储和玛丽结合的教皇势力恨之入骨。被恨意冲昏头的他,一夜间杀死了所有留在别墅内的神父。那次,整个狩猎别墅里血流成河,庭园里的白玫瑰都成了红玫瑰。很快,别墅内有妖魔的事传到了教会。教皇派了三名身怀异术的手下到了这里。蒂诺不是他们的对手,最后被他们用所罗门封印封到了一尊圣母像里。而皇室遵照教皇的意思,火速拆掉了别墅,在原址上修起了这座修道院,一来可以彻底掩盖曾经发生在这里的惨剧,二来可以借修道院的神力来永久压制被封印的蒂诺。” “可是那个封印被破坏了。”司徒月波接过话头,想起之前看到的圣母像碎片,说,“如果当初那帮神父是把他封印到圣母像里,那么他们的所罗门封印必然是封印恶魔之用。可是我看到在圣母像碎片旁边,还有另外一个所罗门封印,那是召唤恶魔的。如此看来,有人以毒攻毒,用所罗门封印的正邪两面来互相攻击,把那血妖给救出来了。”他颇为赞赏地看了阿镜一眼,“那个人,就是你。” 阿镜没有否认,叹口气,垂下了头。 “我对你的身份更好奇。”司徒月波走到她身边,蹲下来,抬起她的下巴,“你的体内有灵魂,可这灵魂既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妖邪。” 沉默片刻,阿镜缓缓说道:“我是一个……镜灵。上古时候,女娲上神炼五彩神石补天,而我就是没有用完的补天石中的一块。上神见我无色通透,很是喜欢,于是将我化成一面镜子,随身携带。只因我本来便是集天地之灵而生,加上天长日久受女娲上神精气沁润,渐渐有了自己的精元魂魄。上神因为行补天之举而元气大伤,最终消失于天地间。而我则辗转落入凡间,在半梦半醒间渡过漫长时间。不记得有多少人用我照过容颜,只知道数百年前,我被作为礼物从中国送到了奥地利,鲁道夫王储把我带到了狩猎别墅,送给了玛丽作为生日礼物。” “原来你是天地所成的神器。”司徒月波啧啧有声,“难怪你固有的纯净之气可以遮掩住一切妖气。连我都被你瞒过去了。” “为了救出蒂诺,我化成人形回到修道院,拼了一身灵力,用所罗门封印召唤出炼狱恶魔,让它为我冲破那群神父加在圣母像上的封印,救出奄奄一息的他。为了避免那些神父再来找他的麻烦,我将他封入我的体内,如此一来,再高明的术师也发现不了他的去向。事实上,在发现圣母像碎掉之后,教会派出了更多的高手追寻蒂诺的下落。几番追寻未果,于是就传出蒂诺是来自地狱的撒旦,他早晚会回来报仇的流言,修道院里上上下下恐慌不已,最终全部离开了此地,慢慢地,这里就荒废了。而我带着蒂诺,回到了这里,一直生活了下来。”阿镜抬起头,抓住了司徒月波的手,哀求,“你知道,他并不是个坏人。我费尽心思保他周全,就是不想他有朝一日死于非命。求求你,放过他吧!” 司徒月波看着那个瑟瑟发抖处于半昏迷中的少年,摇摇头:“如果当年他杀那帮神父,是为了报仇。那么近三十年来被他吸血而死的当地居民,又该怎么算?” “那个……”阿镜一时语塞,双手无力垂下,说,“当蒂诺第一次喝过人血之后,如果不继续,他就会饿死。可我不想他再杀人,所以一直不肯让他离开我的身体,并用残存的灵力为他续命,就这么一直坚持到三十年前,那个月全食之夜,我清楚感觉到蒂诺离死亡只有一线之隔,他始终是一只血妖,血是他唯一的食物。我不能让他死去,所以我……”她的手攥成了拳头,“我带着他出去,袭击了一个路人……之后,每过十年,他就要吸食一次人血,而我,一次次看着那些活生生的人丧命在我面前,他们的血,经过我的嘴进到他的体内。我不想……我真的不想……” 司徒月波起身,朝蒂诺走去。这个小小的动作却引起了阿镜的激动反应,她大叫:“不要!不要杀他!求您了!都是我的错,要杀便杀了我吧!” “我很奇怪,照你的描述,这个家伙应该一直是受制于你的。”司徒月波牵起蒂诺的一丝银发,于手中把玩,“为什么到了后头,你反而被他占据了身体,做出那么多错事?” “血妖的力量来自于血,他吸入的人血越多,力量就越大。我虽然是上古镜灵,但是毁掉所罗门封印时,我的元气已经消耗大半,加上再用灵力供养他多年,到最后我根本控制不了他了。”阿镜的声音越来越低,“他早就有能力离开我的身体。但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他留下来了。” “什么愿望?”司徒月波看着脚下这个传说中的血妖,饶有兴趣地问。 “倒转时间。回到王储自杀前的一天,去改变这段历史。”阿镜吸了口气,说出了这个匪夷所思的“愿望”,“不久前,他从一本古籍里得知,一只真正强大的血妖,会有扭转时间的能力。而力量的强大与否,取决于他吸食的对象是否同样强大。” 司徒月波一皱眉,道:“这么说,到后来,他吸食人血不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为了积蓄力量回到过去?” “是的。”阿镜点点头,眼中涌上无限悲意,“当他决定开始这个计划时,他要求我从附近的镇子开始,像个普通人一样融入到当地人的生活中,在外人对我们完全不设防的时候,寻找他要的猎物。莎碧娜,是他的第一个目标。而原因仅仅因为莎碧娜的母亲曾是个巫师,他相信巫师女儿的血,必然比普通人更强。”她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莎碧娜对我那么好……我却眼看着他吸干了她的血……我……” “莎碧娜死的时候,很安详。”没有责骂,也没有追问,司徒月波淡淡说道。 “我阻止不了他,只能用幻术让莎碧娜在没有痛苦的幻觉中死去。”阿镜擦去眼泪,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从你们一来到森林旅店那天起,他就觉察出你妻子身上有不同于一般人的强大气场。所以他跟踪你们,想摸清你妻子的底细,并且……把她作为下一个猎物。你们在旅馆里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过我的眼睛,包括你妻子用符咒弄晕警察去查看莎碧娜的尸体,以及你们在一起所谈论的一切。” “偷窥本事一流啊!”司徒月波调侃道,继而又说,“你是镜灵,那么旅馆里所有的镜子都是你的线人吧。” “对不起。”阿镜万分后悔地跟他道歉,“他知道你妻子不是普通人之后,很兴奋,为了能一举成功,决定试探你妻子的实力。而那个美国佬是最冤枉的,他是蒂诺随意选中的目标,只是为了在试探你妻子前再给自己增加些力量而已。然后他借用我的力量,以盥洗室里的镜子为媒介,偷袭你妻子。结果发现她并不如想象中的好对付。所以他决定在你们去修道院的时候,引你们进入现在这个用我的灵力生出的反向空间,利用这个空间的特质,杀掉你们。来时,我本来想阻止你们,可身体里的他不肯罢休……但是,万万没想到,一直被我们当作普通人而忽略的你,竟是……冥王。”她一阵苦笑,“呵呵,自作孽啊……” 这时,蒂诺忽然动了动身子,发出一声长长的呻吟,长长的睫毛颤动着,紧闭的双眼快要睁开。 见状,阿镜的心又提了起来,再次哀求:“不要杀他!我……” 司徒月波打断她:“他不离开你,只是因为你的身体可以帮他掩盖妖气。我夫人始终想不明白的就是这点,杀人时,他是你身体的主人,妖气自然泄出,杀完人之后他蛰伏回原位,你做回主人,你的灵透之气把他的妖气完全遮盖,神仙都找不到这凶手。妙极了!”他竟微笑着鼓起掌来,旋即面色一沉,冷冷道,“阿镜,对他而言,你只是个工具。你明明有能力把他逼出体外,却要一次次包庇纵容!” “我只是不想他难过……不想他失望……”阿镜的声音低得连她自己都快听不到,“我爱他……在我第一次见到他,在他第一次对我微笑的时候……”忽然,她落在蒂诺脸上的目光定住了,剩下的话被咽了回去。 蒂诺完全清醒过来,缓缓坐起来,紫眸里透出的寒意和戒备,在阿镜和司徒月波身上游移。 “蒂诺!”阿镜伸出手,下意识地想去抓住他,可脚下的冰索将她紧紧困住,倾斜出去的身体重重摔在地上,有心无力的她又一次朝司徒月波哭喊着,“别杀他!我求您了!” 蒂诺看着这个为自己苦苦哀求的女人,又看看面无表情的司徒月波,一言不发。 “你以为回到过去就可以改变历史?”司徒月波盯着蒂诺,像在质问一个偷糖吃的孩子。 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他,对这手掌生杀大权的冥王反生出一股无畏之意,抬头说:“是!” 司徒月波摇摇头,俯身摸了摸蒂诺的脑袋:“说你天真好还是愚蠢好呢?听着,历史是没有可逆性的。就算你回到百年前,在那天阻止了王储的疯狂行为,那又如何?” “如何?!”蒂诺反而觉得他的问题很可笑,侧过头躲开司徒月波的手掌,大声说,“那样玛丽就不会死!她还可以很幸福地跟王储生活下去,在玫瑰里起舞,在洒进月光的窗前啜饮她最爱的绿菲特丽娜酒!” 闻言,阿镜脸上的泪水渐渐停止了流动,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在她眉间纠结。 “你错了。除非你有本事去除王储内心的绝望,换言之你能改变当时整个王朝的施政策略,否则他依然会重蹈覆辙。所以他和玛丽的命运不会因为你的出现而改变,充其量让这场悲剧延后发生罢了。”司徒月波说罢,回头看看满脸沉郁的阿镜,再看看这理直气壮的蒂诺,不由问他,“从头到尾我只听到你说‘王储’‘玛丽’,这么多年,你心里只有他们?” 当唯一的希望被人全盘否决时,悲愤之情在蒂诺的身体里横冲直撞,化成一声怒吼:“是!” 司徒月波没说话,转身走到阿镜身边,手掌轻捏成拳,再伸开时,那簇一直在他掌心闪烁的光华踪影全无,而那条缚住阿镜的冰索也在一阵淡烟中化为无形。 “冥王陛下……”阿镜难以置信地看着还她自由的司徒月波。 “那她呢?”司徒月波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走到蒂诺面前,“你知道要打破所罗门封印,并且用自己的身体帮你作掩护,需要耗去多少元气和灵力吗?如果她不是上古神器,早就一命呜呼了。这样一个人,怎不见你提起?” 蒂诺看了阿镜一眼,随即将脸转到一边,漠然地沉默。 “如果不是爱上了,她不会为你做这么多。”司徒月波放缓了语气,“连命都可以不要。难道你从来都没有为她考虑过?哪怕一点点?” 阿镜靠在他怀里,头埋得很低,长发遮住了她的脸,让人看不见表情。 “她爱我,与我无关。”蒂诺转过脸,紫眸如覆冰霜,“我没有求她爱我,一切都是她自愿的。这不是交易,我没有义务报答。” 司徒月波清楚地感觉怀里的人剧烈地颤抖了一下,甚至从她的身体里,传来若有若无的碎裂声。 啪! 还没看清司徒月波是怎么从几步开外的地方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一记响亮的耳光便落在了蒂诺脸上。一个趔趄,他跌倒在地,嘴角渗出了血丝。 阿镜惊呼一声,扑过去护在蒂诺面前,抱住司徒月波的腿哀求:“我不介意,我从来都不介意!能够跟他在一起,能够帮到他,我已经很满足了!我知道我做错了很多事,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只求您放过他!” 蒂诺望着拼死护在自己面前的人,张了张嘴,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司徒月波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怒意,语气却比任何时候都冷酷:“一只没有感情的凶狠血妖,留在世上也是祸害。” 仅仅因为这一句话,空气里顿时充满肃杀之气。蒂诺的胸口大起大落,却偏偏要昂起头直视这高高在上的冥王,用牵强的行动来证明自己并不怕死。 “蒂诺!你不要再这么任性了!冥王陛下不是坏人!事实上,的确是我们有错在先!我们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阿镜生怕蒂诺的莽撞再激怒司徒月波,抱住他,求他低下那颗倔强的头。 “王储和玛丽有错吗?为什么那些人不肯放过他们,一定要他们死去才高兴?”蒂诺看着她,像看一个陌生人,停顿片刻,又神经质地大笑,指着司徒月波道,“没有谁是无辜的,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罪人!” “无可救药。”司徒月波缓缓抬起了手。 “不!”阿镜大惊失色,扑过来抓住司徒月波的手,不顾一切地说,“放过他!我可以让他变成一个没有妖气没有记忆的普通人,他以后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求您了!” 司徒月波打量着眼前这张泪水四溢的憔悴面孔,一挑眉:“你想……” “只要您答应我,留他性命!”阿镜擦去泪水,眼神坚定无比,“我保证,我能做到!” 思忖片刻,司徒月波道:“如果他真能变成一个不会威胁他人性命的普通人,我可以放过他。” 阿镜喜形于色,激动地说:“好!一言为定!” “你们……”蒂诺看着那两个“做交易”的人,想站起来阻止,却发现自己根本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冥王的一巴掌,没有扇飞他的魂魄已是大幸。 “谢谢您!”深深地给司徒月波鞠了一躬后,阿镜走回蒂诺身边,怔怔地看他许久,笑了,“你第一次把我捧在手心里的时候,说这镜子真好看。那天,五月里的阳光洒在你的头发上,闪闪耀耀,比宝石还迷人。我喜欢在寂静的夜里,看你坐在窗前一遍遍地弹着悠扬的曲子,哪怕你温柔的目光总是越过我,投在别人身上。你说的对,爱你只是我自己的事,我不要你回报,因为有个人可以让我爱,已经是幸福。” 花朵般绽放的笑容里,阿镜心满意足地闭上了双眼,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缓缓念动咒语。一串五色光华从她额间浮出,旋绕着扩散,很快便将她整个身体都笼罩在一片斑斓闪烁之中,而此刻,一层半透明的银辉渐渐爬上了她的双脚,像沁入宣纸上的水渍一般,迅速蔓延开来,不过几秒时间,她整个人如同陷入了迷离的月色,身形也在朦胧中缓慢收缩,直到变成一个鸡蛋大小的银色圆点,带着流星一样的光带,从包裹着它的五彩光华中匀速飞出,在空中旋了几个圈后,坠入了满脸错愕的蒂诺的心口。一层水波般起伏的透明气流从他体内涌出,竟将他从地面推到了半空,他猛地捂住胸口,张大了嘴却喊不出一个字,模样似乎有些痛苦。而他那头长长的银发则像浸泡于深海之中,在有节则的律动中变成了黑色,那双紫色的眼眸也随之变为了普通人才有的深棕色。 司徒月波半眯着眼,看着半空中变了模样的蒂诺缓缓降回地面,意识全无地躺倒在那一片尚未消褪的五色光华下。 唰!又一道强光闪过,那五色光芒瞬间被压缩成一条细线,又猛地收成一个点,从空中坠落到了地上,发出盯啷一声脆响,一块光可鉴人的剔透圆镜滚落出来,刚刚好停在司徒月波脚下。 拾起这个漂亮的小东西,司徒月波笑笑:“放心,我一向守信。”说着说着,他忽地愣了愣,手里的镜子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层水气,有点咸咸的味道,像只沁润在泪水里的眼。 用衣袖轻轻擦干镜子,司徒月波走到昏迷不醒的蒂诺身边,把它放到了他的手中,又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他身上,淡淡说:“你不是没感情,只是不懂珍惜眼前人的道理。如果以后你还能遇到另一个阿镜,希望你该知道怎么做。” 话音刚落,身边凌乱一片的大厅突然失去了全部光源,司徒月波只觉眼前一黑,再睁眼时,已然身在修道院外那片荒地之上,那个由阿镜一手造出的反向空间,随着她的彻底消逝化为了烟尘。 走到另一头,抱起熟睡得呼呼有声的钟旭,司徒月波又看看那个躺在荒草之中的瘦削身影,一声浅叹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山风轻过,树木草丛沙沙作响,司徒月波抱着妻子走在荒僻的小路上,嘀咕着等妻子醒来后要编个怎样的理由来瞒过阿镜这档子事,边走边叹,堂堂一个冥王,度个蜜月都不让清净清净。正想着,恍惚间,似有一阵悠扬的华尔兹从身后传来,跳跃的音符渲染了幽暗的山路。司徒月波回头,暮色中,哪里还有修道院的影子,一座华美的别墅,像个翩翩起舞的美人,在音乐声中向曾经踏足过这里的人,告别。 尾声 我鼓掌:“这是个精彩的故事。” 黑袍四号不为所动,淡淡道:“谢谢。” “你居然连冥王的故事都知道,可见你背景深厚啊。”我别有深意地一笑。 “我困了,晚安。”四号起身朝帐篷里走去,“这只是个故事。真假与否,喜欢与否,都不重要。” “那什么才重要?”我饶有兴趣地看着四号的背影。 “如果你从头到尾听完了这个故事,还不知道答案的话,你就该去做个智商测试了,女人。”四号硬梆梆地扔下这句话,一头钻进了帐篷里。 “她脾气不好的,别理她,咱们喝酒吃肉!”其他黑袍不以为然地把我拉进篝火晚会里。 我扭过头去,冲着帐篷里喊了一声:“谢谢!” 聪明如我,怎会不知你一番心意,笑。 夜色如水,篝火熊熊,有酒有肉,敖炽已经醉的东倒西歪,还拽着酒瓶不放,用破锣嗓子在沙漠的夜空下嚎叫着——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 最后的最后,他歪倒在我身上,脑袋枕在我的腿上,一手抱着酒瓶,一手习惯性地握住我的手,睡着了。 严肃枯燥的沙漠,变得温柔起来。 生骨 楔子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篝火晚会上的酒肉之气,随着蒸腾而起的温度化为乌有。 总是比赛骑骆驼也很无聊的,毫无人生理想又俗气的敖炽跟黑袍们在帐篷里玩游戏对战,而我则独自散步到离帐篷不远不近的地方,期待着能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 但是,基本上一无所获,仍然是大同小异的景致,还有时不时出现的,属于各种动物的白骨,大多半埋在沙中,被时间抛弃,很是寂寞。 今天夜里,帐篷里用蜡烛照明,不知是哪个神经病说蜡烛更适合烘托气氛。所以,当那个身材特别高大的黑袍五号拿着一个动物的头盖骨,正襟危坐在我们之间时,我觉得帐篷里的温度下降了,一阵冷风拂过我的身躯。 “你在害怕?觉得冷?”黑袍五号的嗓子特别粗、特别低。 “这样的夜晚,很难不空虚寂寞冷啊!”我白了他一眼,然后转过头朝旁边的黑袍一号吼道,“这么凉的天气你还扇个屁的扇子啊!” 黑袍一号停下手里的扇子,嘿嘿笑道:“我就是想增加点临场感。” “快点讲!” 黑袍五号看着手里的白骨,慢慢打开了话匣子…… 1 “亲爱的,不早了,该睡了!” “不嘛不嘛,亲一个再睡!” “好,亲亲!” 方岳打着呵欠,在msn对话框里送出一个红红的嘴唇。冰冷的显示器藏匿了他不耐烦的心,虚拟的网络传送出伪装的爱惫。 名为“绿衣”的头像,终于心满意足地沉入灰色。 终于下线了,麻烦的女人。方岳猛吸了一口香烟,黯淡的烟灰落在油污遍布的黑色键盘上,狼藉一片。 其实,这键盘曾经是干净如新的,在罗影待在他身边的每一段时间里,她总是一边唠叨着,一边抓着抹布,细心清理被他弄脏的键盘,以及整个房间。 罗影……方岳的视线,墉懒地沿着长长的msn名单下滑,落在那个依然亮起的头像上。 许多人喜欢在msn上用化名,掩藏自己,掩藏情绪,但他知道,罗影从没有这个习惯,从他第一次与她在msn上相识到现在,她在msn上的名字,一直是“罗影“,百年不变。她不是个很花哨的女人,不喜欢用妖烧的衣裳把自己妆扮得风情万种,一切都以简单真实为宗旨,包括msn上的名字。 已经快凌晨三点了,方岳看了看时间,这女人怎么还不睡觉?看他名单里其余的“红粉知己”,大多顶着“睡眠不足就是毁容”的信条逐一下线了,独有她,头像的绿色亮在一片沉寂的灰色里,像一颗活着的嫩芽。 如果,罗影是他那些尚在暖昧阶段的“知己”,他会很有兴趣去关心一下,窝心地说一些“为什么这么晚还不睡,睡太晚对身体不好哦!”之类的话,可是,对方是罗影,他已经交往了两年,现居于另一个城市的女朋友。在初始的热情渐渐耗尽,新鲜感如同烟灰般被弹落之后,他再也无心去在意这些小细节。她爱什么时候睡都好,反正,那是她的身体。 掐灭烟头,方岳的目光还停留在罗影的头像上,刹那的莫名之念,他放弃关机的念头,破天荒给罗影发了一条消息:“还不睡?” 方岳的记性不好,只模糊记得似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主动跟罗影说一句话了,到了现在,罗影的存在,就像摆在固定位置的花瓶,就算不看不顾,她也依然在她的位置,所以他渐渐放心地忽略了她。 很快,罗影回了一个吐舌头的笑脸表情给他。 又是这张笑脸。 自从一个月前的某个夜晚,心情败坏的方岳对着关切询问自己、并怀疑是不是自己做错什么惹他心情不好的罗影,冷漠地敲出一句:“一切都是我的向题,你很好,你没有任何错误,但请不要跟我说话,等我主动来找你好吗?” 他的话说完之后,罗影沉默了许久,约一个钟头后,她发过来一条信息,没有字,只有这个吐舌头的笑脸表情,然后便下线了。认识她这么久,方岳记得,那是她第一次比自己先下线。她突然变成灰色的头像,竟让他有了小小的不适应。 之后,那场小风波并没有对他们的关系带来什么转折性的影响,第二天罗影的头像准时亮起,像往常一样,一直亮到他下线时分。她也的确遵循了方岳的“请求”,再没有主动找他说过一句话。只任头像亮了,灭了,如是往复。 世界好像真的清净了,方岳松了一口气,在坏心情消减的同时,若无其事跟其他红颜知己打情骂俏。偶尔想到罗影,发个不痛不痒的问候,她只回个笑脸,不多说一句话。 今天,她依然如此。 方岳索然无味地关了对话框,下线,关机。他并不介意她只用表情符号来回应自已,事实上,现在不论她说什么,对他的意义都等同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符号。从什么时候起,自己连跟她说话的欲望都没有了呢?方岳说不清楚。 大约,人都有喜新厌旧的劣根性吧。 方岳打着呵欠躺到了床上。影影瞳瞳的睡梦中,交织着不同女人的脸,有朝他笑的,有朝他摆弄着魅惑的姿势的,如他平日对她们所幻想的一般。 可是,在那些晃动的影子与人脸之后,依稀有双眼睛,纯澈的视线明亮地穿过来,毫无企图地落人方岳迷乱的眼底。 2 啪! 黑色的文件夹被掼在方岳面前,副主编的脸色比文件夹还黑。 “你写的这叫什么?”这个前额的头发挑染成抢眼紫色、一身名牌的矮个男人,居高临下地看着坐在办公桌后头的方岳,有意无意地翘着兰花指道,“我说了这一期的idea要以突出现代女性的独立和她们对这个社会所作出的成绩为主,你怎么跑去学校搞了一组学生小妹的系列回来?!你到底还想不想干下去了!” 方岳一怔,说:“不是说这期的主题是校园里的……” “校园个鬼!”副主编怒气冲冲地打断他,“校园风已经挪到下期了,我不是发过邮件通知你换主题么!” “邮件?”方岳茫然了。 副主编的目光挪到方岳邻桌的叶言身上,问:“那天我发邮件给你要你顺便通知他更换主题的事,你没说?” 叶言眨了眨画着精致眼线的大眼睛,很无辜地指着方岳那边道:“我给他写了便笺的啊,就放在他键盘下头,他自己没看到,能怪我么!我这几天忙grandy的专访,头都晕了。” 方岳这才朝键盘下一看,靠左边的地方,露出一点纸边,不留心根本发现不了,掀开键盘,下头果然有一张粉红色的小便笺。 “你……”副主编皱眉看了叶言一眼,语气却怎么也严厉不起来,只哼哼两声,“我说,你下次注意点啊!” 叶言赶紧点头,娇滴滴地说:“下次我不写便笺了。” “嗯。”副主编收回目光,也没有多看方岳两眼,更没有道歉的意思,径直走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叶言也若无其事地继续敲着键盘。 方岳安静地坐在位置上,整理着稿子。 作为charming这本杂志的新编辑,方岳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了。只因为初来乍到的他,曾经因为一篇由衣着看性格的稿子,博得了大老板的一句称赞。这句赞赏在引出方岳无限的工作热情的同时,也引来了同事们各怀心思的目光。 不管大老板是无心还是有意,他们从没听过他当面夸奖过谁的稿子。 到后来,方岳的工作越来越不顺利,写好的专访说主题不对,费尽心思约来的知名作者却总被别的同事“一不小心”截获到了他们那里。 方岳虽然年轻,但是不傻,他当然明白自己被排挤的原因是什么。在不不屑并愤怒他人的阴暗时,他也暗自为自己着急,作为一个新人,这么下去,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被房东赶出去。仅仅靠那点微薄的底薪,没有丰厚的编辑费支撑,是无法在这个城市里正常生活下去的。 方岳认识罗影,就是在这么一个令人郁闷的上午。 msn上跳出的对话框,方岳的大学同学海鸥噼里啪啦敲出一段字:“给你介绍个作者,虽然不怎么写时尚杂志的稿,不过文笔不错。” “好啊。”方岳强打精神,回话。 于是,海鸥把罗影拉入了三人对话。 看到罗影的名字,方岳即刻知道了她的来历。他不止一次在一些文学杂志上看到过罗影的名字,说起来,罗影也算这个圈儿里小有些名气的人物。认识她。方岳心里是高兴又有点兴奋的。 海鸥向他们彼此介绍了之后,便退出了对话,剩下他们俩,开始一段最稀松平常的对话。 方岳对罗影,最开始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的任何一句话惹她不满。以他的经验,凡是有些名气的作者,大多是有些傲气的。 可是,那一天之后,方岳有些惊喜的发现,罗影不仅不难缠,反而平易近人得可爱,说话幽默而直率,是他从前从不曾遇到过的。在看过罗影的照片后,他更是意外地发现,这姑娘的模样,同她说话的方式一样可爱,大大圆圆的眼睛里像盛了两汪清澈的水,找不到一丝不该有的杂质。 八月底的阳光从窗外透进来,淡淡照在显示器上罗影的照片上,方岳看着这方小小的照片,眼前过电影般闪过罗影敲出来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调皮的表情,竟有些失神…… 夜里,方岳躺在床上,闷热的空气从窗外不断弥漫而入,可方岳却丝毫没有觉得难受,心里那股奇异的感觉未曾消褪,反而越来越浓,浓到让他彻底忽略了这败坏的天气所带来的不适。 自己,是爱上她了吧? 方岳不确定地想。 不过是个连面都不曾见过的人儿,怎就这般让他牵挂不止? 可是,脑子里又传出了另一个声音,冷冷地说了一句—— 你不爱,你只是太孤独。 方岳被自己的身体吓了一跳。 他起身,用力摇了摇头,望着窗外沉睡中的城市, 跟自己说不对,自己一定是爱上那个姑娘了,一见钟情的事并不稀奇。 可是,自己也的确孤独。 在这座城市里,方岳没有亲人,没有真正的朋友,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让他疲倦又无奈。累极的时候,他总迫不及待希冀上天能给他一个恬美的慰藉,给他一根救命稻草,陪在他身边,伴他度过如此苍白又沉浮不定的日子。 静心一想,真爱也好,救命稻草也好,他太需要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了。 于是,在那个八月的上午之后,他每天都守在msn上,看罗影有没有上线,每当看到她的头像是绿色的,他的心也想那颜色一样鲜活起来,一旦她的头像灰了,他的心也随之一沉。 他每天都想跟他说话,他看她的博客,了解她的喜好,选好他认为最合适的话题,用最自然的一种姿态去找罗影聊天,向她倾诉自己遇到的种种,此时的郁结,旧时的流离,桩桩件件都讲给她听。 罗影总是听得很仔细,然后就像对待自己的问题一样,认真替他分析,给他打气。 渐渐地,方岳发现,以前晚上从不上线的罗影,在线的时间越来越长,在自己心烦意乱想找人诉说的时候,她的头像总是亮起的。那抹绿色,让人心安。 到了十一月,当窗外的银杏叶子金子般灿烂的时候,罗影成了方岳的女朋友。 那一天,没有鲜花,没有礼物,甚至没有一个深情的对视,有的,只是显示器上的对话框—— “愿意做我的女友么?” “好啊。” “答应了就不能反悔。” “不会反悔。” 那一天,方岳从没有觉得天空的颜色蓝得如此好看,心底沉积多年的空虚,在那一刻被填满,身体有如一只飘摇的小船,终于靠到了踏实的岸。 3 罗影抓着锅铲,不是很熟练但是很认真地翻炒着锅里看相不佳的菜肴。 方岳打开大门,一眼看见那个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久违的暖意在心底出没。 这是他们见面的第三天。罗影的家,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 跟方岳想象的一样,罗影的人像她说话的语气一般爽直,甚至有些孩子气的天真,时而可以赖在他的怀里耍无赖,时而为他没有及时打死一只令她惧怕至极的蟑螂而跟他生气。 他从背后揽住罗影的腰,把脸埋在她的脖颈之间,惹得罗影嘻嘻直笑。 这丫头很爱笑,笑起来没心没肺。方岳有些无奈,如果追究到心底的最深处,他渴望的完美女人,应该是那种娴静美丽又不失风情、笑起来也是清风拂面的淑女。罗影似乎离这标准有一大段距离。 方岳坐在电脑前,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穿着宽大的睡衣,挽起袖子边擦桌子边唠叨他要他以后不要抽那么多烟的罗影。心里闪过个念头,如果,她的脸再有轮廓一些,如果她的身材再好一些,如果她可以换一件更有女人味的裙子而不是总穿着这件难看的睡衣,那该多好…… 罗影只有一个星期的假期,她必须回到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 在她答应同方岳见面之前,她曾问他,我们相隔千里,这个向题很困扰。 方岳只说,放心,我迟早会解决这个问题,你来便是。我们不能做一对连手都不曾牵过的恋人。 那时候的他,只想快些见到她,其余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至少现在还不用去考虑。 沉默半晌,罗影发给他一个点头的表情。 如今,见了,他迫切的愿望终于成真。可是,在罗影即将离开的前夜,看着这个忙前忙后的姑娘,方岳对她最初的在乎与渴望,却一点一点浅了下去。 罗影丝毫没有察觉他微妙的心理变化,临走的那天早晨,她取下脖子上挂着玉佛给方岳戴上。说这个由一位高僧开过光的玉佛,是跟她多年的传家之物,如今她不能在他身边,有这块玉佛在他身上,她会安心些。 许久前,方岳曾在闲聊时跟她说过,自己独自居住的时候,总不时看到些不该看到的东西。 罗影大大咧咧地安慰他,说他只是工作压力太大,而且不注意营养,所以有幻觉。 他以为她早不记得这段对话,就算记得,也没有放在心里。 看着脖子上翠绿通透的玉佛,方岳的心突然莫名地矛盾起来。 不要睡太晚,不要总吃没有营养的东西,要多吃些水果,无谓的人不要去多计较,自己问心无愧就好。路上,罗影不厌其烦地叮嘱他。 机场里,罗影笑着跟他挥手。 方岳面无表情地站在后面,看到她轻松无比的背影,却没看到她红了的眼眶。 4 两年之中,方岳与罗影相聚的日子,加起来不过三十天。 每次都是罗影来到他的城市,然后不厌其烦的收拾乱七八糟的房间,买回红枣和雪梨熬汤给他喝。 看着她的身影,方岳突然觉得有点烦躁了,虽然这念头很快被他压了下去。 为什么她每次都要穿那些不好看的衣服,为什么她不能像那些他所认识的别的女人一样,把自己打扮得有女人味一些,为什么她只会反复叮嘱自己要注意健康这些可有可无的话。 她除了会写一些东西,会帮自己改一下稿子,会安慰一下人,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 罗影在他心目中的光环,随着时间的流失,越来越黯淡。 三个月前,不可一世的副总终于因为一个不可弥补的错误,被大老板踢出了杂志社,而一直按兵不动、兢兢业业的方岳,在作出一系列出色策划之后,理所当然被本就赏识他的大老板提成了副主编。 这一次质的飞跃,让他身边所有曾排挤过他的同事收起了所有不良的企图。纷纷对他换上一副笑逐颜开的模样。 方岳对他们的转变,面带微笑,心存蔑视,不过只要他们明白如今的形势,不要跟自己乱来,也不必同他们一般计较了。 这时的方岳,隐约有了些春风得意的意思。 随着职位的上升,他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也越来越多,作为一本时尚杂志的副主编,免不了出入那些衣香鬓影、花团锦簇的场面。见的人,尤其是女人越多,方岳的眼睛就越迷乱。这个圈子里的女人,几人不是修饰精致的美人,看得人心旌摇荡。 回到空荡荡的家中,方岳解开领带,手指无意触到脖子上的玉佛,罗影的笑脸突然晃过面前。 那丫头不止一次问过他,能不能到她的城市去工作,如果她没有年迈的外婆要照顾,她会放弃一切到方岳身边,结束这种天各一方的生活。 说这话的时候,罗影是小心翼翼的,一如当初方岳对她的小心翼翼一般。 对方岳来说,他孤身一人,没有照顾亲人的牵绊,不论在哪个城市生活都是一样的,他也知道,如果要跟罗影生活在一起,他们两人之中,势必有一个要放弃现在的生活。 他也曾想过到罗影身边去。不过,那是在许久前,他郁郁不得志的时候。 到了现在,他的事业已经出现了转机,要他为了罗影而放弃,似乎不太可能。每次想到这个问题,他就纠结于自己的矛盾。面对罗影,他说不出分手,可是在最初的热情过去之后,他同样无法忍受这种回到家中却孤单一人,有一个所谓女友,去在千里之外的生活。以他现在的资本,要找一个近在身边的女人,不是难事。可一想到当初对罗影的承诺,他又犹疑不决。 这时,msn上,罗影的对话框跳了出来:“你那边天气越来热了,注意多喝凉的东西。上次寄给你的夏桑菊,一定要喝啊!每天喝!” 说完,又是一个方岳再熟悉不过的笑脸表情。 看着桌上堆着的一大包罗影寄来的药品,他突然有些厌烦,他想要的,根本不是这些可有可无的东西。 “嗯。”隔了许久,他敲了一个字给她。 其实,连这一个字他都不想敲。他越来越不愿同她说话。 另一个对话框跳了出来,那是一个叫绿衣的女子,是他前几天参加一个时装发布会时遇到的模特。 见到她来找自己,方岳顿时有了精神。迅速关掉罗影的窗口,一门心思地同绿衣聊起来。 方岳长得不错,又身兼charming杂志副主编的职位,出口成章,要吸引女人很容易。 在那之后,他msn名单上的女人越来越多,而罗影,渐渐被他搁置在最深的角落。 有时候,他会有一点歉疚,在看到立在书桌上,那个用矿泉水瓶子剪成的“笔筒”时。这个东西,是罗影做的,在她收拾他乱得一塌糊涂的书桌时,一边唠叨他不要总乱扔东西,一边帮他把散落在桌上的笔和硬币整齐地放进瓶子里。 可是,一想到绿衣这类让人如染毒般放不下的女子,他那小小的歉疚,转眼消失于同她们暧昧的乐趣里。 当然,这一切罗影是不知道的,他也不打算让她知道。对罗影,他已经搞不清楚是怎样的态度,索性就这样吧,只要她不问,自己就不说,就让时间这样过去,也许有一天,她自己会明白。自己会离开。 就这样,在不断的自我矛盾中,方岳把罗影屏蔽了,再不主动找她说话,没有电话没有短信,冷处理是他不是办法的办法。 然而,罗影似乎并不能理解他的“苦心”,依然没心没肺,三不五时在msn上朝他调皮眨眼睛,然后很高兴地跟他汇报前天救了一只流浪猫,昨天去剪了一个新刘海之类的事。 起初他还回个“好”、“嗯”之类的话,到后来烦了,终于在有天晚上对她说出了“一切都是我的向题,你很好,你没有任何错误,但请不要跟我说话,等我主动来找你好吗?” 说完这句话,他有片刻的内疚,但转瞬即逝。 现在的罗影,于他已经是一个负担,如果她曾是自己的救命稻草,那么她现在的浮力已经不够了。该放开她了吗? 这个晚上,方岳带着复杂的心情,躺到了床上。 当夜,下起了这城市数十年不遇的大暴雨,雨点敲在窗户上砰砰直响,像无数双大手,在用力拍打。 因为喝过酒,方岳睡的比平时更沉,外面的糟糕天气并没有影响到他。 只在恍惚间,他觉得耳边似有一声炸裂般的响动,震得脑子“嗡嗡”作响,然后胸前又有一阵灼人的热气扩散而出,之后,四周陷人死一般的静寂。他的双眼,被一种无形的压力压住,无法睁开,身体也无法动弹,仿佛陷入一场最深的梦魇…… 天亮后,他睁开眼,发现质量不错的窗户,被全部打得粉碎,甚至连窗框都被某种力量撞击成了向内扩开的变形模样。 再看地上,除了一地的碎玻璃之外,还有几个形状奇怪的黑印,像脚印,又像是被火烧过的痕迹。 方岳下意识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佛,发现原本碧绿如水的它,竟然褪去了颜色,变得一片苍白。 这是怎么了?方岳心里突然蹿过一丝t不安,没来由地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 也许是昨夜打雷闪电,自己的窗户被炸雷击中了吧。他定了定神,这么安慰着自己。 至于那块变了颜色的玉佛,此刻就像世上最寒的冰,贴在他的身上,让他寒入骨髓。 他赶紧摘下玉佛,把它塞进了抽屉的最里面。 过了几天,报纸上报道了一则新闻,说是本市锦华区一民居内发生爆炸,原因不明,屋内居住的一家三口下落不明,现场有血迹,却未发现尸体。 5 那一夜的事,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起。那种惴惴不安的感觉。在回到现实之后,渐渐消失。 之后的日子,他依然过得顺风顺水,跟各路红颜知己仍旧和谐一片。 今夜,历来嗜睡的方岳却在一场人影瞳瞳的奇怪梦境里醒来,是那双藏在众多女人脸孔后的眼睛,那道熟悉的、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让他赫然睁开双眼。 罗影……他在一片黑暗里默念着她的名字,心上像被一件钝器猛撞了一下。 奇怪的感觉。 他翻身起床,打开电脑,又回到msn上,发现罗影的头像居然还亮着,在一片灰色中分外惹眼。 此刻,已是凌晨三点半。 “你在干什么?”他忍不住发给她这句话。 一个瞪眼惊讶的表情回了过来。 “不要再给我表情了,说话!” 一个笑脸回了过来,对方依然不说话。 方岳怒了,“啪”地关了显示器,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她在用自己的方式发泄对他的不满么?方岳这么想着。一定是的,那个家伙,那么孩子气,一定是在为之前自己要她不要跟自己说话的的事记恨着。 也罢,要发脾气就让她发吧,谁在乎。 这么想着,方岳翻过身。很快睡着了。 一周之后,方岳失业了。 大老板的资金出了问题,为了尽快套现,他把杂志社卖给了别人。 新老板很铁血,更有自己的心腹,作为前朝臣子,在新老板果断的宣布下,收拾东西走人。 这是方岳没有想到的,从高处突然跌下的感觉,震得他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 脑子里似是充满浓雾,带着一身麻木,方岳在夜幕中回到了家。 把东西扔到一边,他习惯性地坐到电脑前。 msn上的红颜知己没几个在线,今天是周末,她们应该去了热闹的party吧。看到绿衣在线,方岳马上跟她打了招呼,正预备跟她倾诉自己肚里的苦水时,绿衣冷冷回了他一句:“抱歉我很忙,你现在没有工作了,还是多想想看以后的日子吧。再见。” 绿衣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二个“意料之外”。 网络时代,信息就是快,中午丢了工作的事,到晚上便人尽皆知。 方岳苦笑,没有了时尚杂志副主编的职权,他无法再为绿衣安排专访,提高她的人气,她不念及自己曾帮她的点滴,总该还有些普通朋友的情分吧。 可是,没有,绿衣的头像很快就灰了,方岳不知道是她已下线,还是她已经把自己给阻止删除了。 这个夜晚,过得特别漫长。 方岳怔怔地盯着显示器,目光又一次落在了那个唯一亮起的,名叫“罗影”的头像上。 只有她,一直不曾离开过。 一种逝去巳久的感觉如潮水般复生,方岳迫不及待地点开对话框,就像两年前初识她一般,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遇到的一切讲给她听。 良久,罗影回给他一个表情,不是眨眼,也不是笑脸,而是一个举着“加油”横幅的小猴子。 就是这短短的“加油”二字,让方岳第一次红了眼眶。 人在脆弱的时侯,旁人只言片语的鼓励,总会起到强大的作用。想到这里,方岳突然意识到,自己心底最深的一层安全感,原来一直来源于罗影,来源于她时时亮起的头像,来源于她没心没肺的笑脸,来源于她不离不弃的静守。 方岳突然很想听到她的声音。他抓起手机拨她的电话。记得罗影说过,她没有关机的习惯,只是怕重要的人要找她却找不到。 电话拨过去,却是机械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方岳失望地放下电话,片刻,他突然跟罗影说:“我来看你,我明天就订机票!” 很快,一个摇头的表情传来。 “为什么?”方岳有些急了,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我想见你!我们以前不是说过要在一起么!我来找你,我们重新开始!” 罗影还是一个摇头的表情。 然后,她的头像灭了。 方岳颓然瘫在椅子上,用力抱着头,努力让自己平静。 从来没有,如今夜一般孤独…… 方岳趴在电脑桌前,迷迷糊糊睡了一夜。 突然,msn熟悉的消息声从音响里扩散到他耳中,他猛地睁开眼,显示器右下角的窗口上,罗影的对话框跳了出来。 他赶紧点开一看,数月不曾跟他说过一句话,只晓得发表情的她,居然敲了一行字—— “你来吧,我在家等你。” 方岳大喜过望,如同溺水的人又一次抓住了稻草。 如果时间可以倒退,方岳希望马上收回自己曾对她说过的不该说的话,撤销所有不该对她做的事。 也许,事情没有糟糕到自己想象的地步,起码,罗影依然在等着自己,一切,都还有重来的机会。 6 两年了,方岳第一次去到罗影生长的城市。罗影不止一次邀他来这里,哪怕玩一个星期都好,希望他能看看自己的家是什么样子。可他总是以种种理由拒绝。 是的,千里迢迢,劳心劳力去看一个不太重要的女人,还不如留在家里睡觉。有时候他就是这么想的,虽然他也知道这种想法很混账。 站在那座位于市郊,外头的围墙上写着大大“拆”字的旧楼前,方岳思索着自己有没有找错地方。 上到六楼,他按响了十二号的门铃,挂在门把上的带着铃档的粉红猪,终于让他确定自己没有走错门,那个丫头,总喜欢在自己的包包或者手机上挂这些小动物,尤其是粉红猪,是她的最爱,曾经还硬要给他挂一个在手机上,被他严词拒绝。 想到这些往事,方岳多日不见笑容的脸上,情不自禁地有了一抹微笑。 门开了,可站在门后的,不是罗影,而是个黑衣黑裤、披着一头长长卷发的年轻女子,长着跟罗影相似的大眼睛,只是她的眼中,没有罗影的热情,只有一层如蒙薄冰的寒意,与他漠然对视。 “是方岳吧。”女子抢在他前头发了话,优雅地给他让开一条路,“进来吧,罗影等你很久了。” 方岳有些纳闷,虽然他不曾到过罗影的家,但是他知道罗影一直是一个人住,她瘫痪的外婆一直住在老人康复中心。那这女的又是谁,难道是她的室友?! 进了屋,方岳看着落满灰尘的家具和地面,心头有些怪怪的感觉。 “罗影她……”他疑惑地看向黑衣女子,依照常理,这样的房间一看就是长时间没有住人的。尽管他清楚地看到,自己跟罗影为数不多的合照,被端端正正摆在电视柜上最显眼的位置,可他还是不敢确定,这真的是罗影的家?! “她在房间里。”黑衣女子指了指唯一的一间里屋,虚掩的房门上依然挂着一只粉红猪。 方岳放下手里的行李,走到房门前,小心地推开。 里屋的光线比外头暗了许多,因为窗帘被放下,更刻意合拢得一丝缝隙都没有。 只有一台开着的显示器,在窗下的书桌上荧荧发亮。 房间并不大,方岳没有在里头看到罗影。 正要问那黑衣女子,房间里的灯却冷不丁被人掀亮了。 待至眼睛适应了突然亮起的光线,方岳落在显示器前的目光,骤然惊诧一一 摆在显示器前的鼠标上,一只白森森的手掌,准确说,是一只仅剩下一半大拇指、其余的手指都已断裂不见的掌骨,有些吃力地覆在鼠标上,没有借助任何外力,像有生命似的,缓缓移动着。 方岳踉跄着后退,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 “那就是罗影。”黑衣女子横抱着手臂,站在方岳身边,面无表情。 “你……你说什么?”方岳身子止不住地颤抖,那只是一堆白骨,怎么可能是罗影,他仰头看着身边这个身姿修长、气质沉定的女子,“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朋友们都叫我裟椤。”女子坐到了一旁的床沿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信世上有妖怪么?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一只活了上千年的树妖,游荡人世,找一些我感兴趣的人和事写成故事赚零花钱,然后有一天无意中做了你女朋友的邻居,你信么?” 妖怪……方岳下意识想告诉自己,这有多么的荒谬,可眼前所见,又实在无法用常理来解释……他的脑中已是是前所未有的混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沉寂半晌之后,方岳终于抓狂地大吼,“罗影呢?!她到底去了哪里!” 女子收起浅笑,恢复了最初的漠然。 “你眼前的断骨,便是罗影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她冷冷道,“罗影曾经告诉我,她有一块家传的玉佛,在她还是婴孩时,有一高僧曾嘱咐她的家人,说她命中有个生死劫,必须将这块玉佛贴身佩戴,直到二十五岁方可取下,否则必有大祸。可是,在她第一次从你那里回来之后,我便没有见到她脖子上的玉佛了。呵呵。” 玉佛……那一夜间褪去了颜色的玉佛……方岳嚅嗫着,语无伦次:“大祸……什么意思?” “一个月前的某夜,你可记得那场暴雨?”黑衣女子缓缓道,“世有妖物,名合口,人面彘身,隐匿地下不喜阳光,以人果腹,每二十年现世觅食,此物现世,必招大水。” 惊怕之间,方岳听得糊涂,哆嗦着问:“这……跟罗影有什么关系?” “合口虽然凶猛,但终是邪物。那高僧跟罗影有缘,知她命中的生死劫与这妖物有关,只有玉佛可以替她挡这场劫数。”黑衣女子面露惋惜,“只可惜,她把这救命符给了你。可恨,那夜我不在此地,否则这姑娘也不至于……”她柳眉微皱,抿了抿嘴唇,将一丝难过逼了回去。 食人的妖怪,褪色的玉佛,生死劫……那个如一场噩梦的雨夜在方岳的眼前越发清晰,当时那耳边的怪响,胸口发出的奇异热量,留在房间里的古怪脚印,一切一切都在向他证明一个最荒唐但又最真实的故事。 “如果罗影没有因你的一句闲聊,而把玉佛给了你,被合口吃掉的,该是你。”黑衣女子冷睨着面色苍白的他,“那一夜发生的一切,你该知道并非噩梦一场。如果你看过你们那里三天后的报纸,就该知道那个雨夜,在你家附近的小区里,有一家三口莫名失踪。另外,若你把那天世界各地的新闻聚拢在一起,会发现在那个夜晚,莫名失踪的人远不止那一家三口。合口的数量不算多,但我们所在的每一块土地下,都有它们的踪迹,以他们自己的习惯划分好各自的领地,一旦对机成熟,便集体出动。你很走运,玉佛拼尽全力替你挡走了凶悍的合口,褪去了应有的颜色。而罗影所在的这个地方,同样也藏着祠机而动的合口,但是,她用自己的命换回了你的。褪去生命的躯壳,只剩一块无色的白骨。” “你……你怎么知道我们的事……你……”方岳的胸口大起大落,恐惧地看着这神态自若、有着天使样的安详、却又身藏恶魔般冷酷的女子。 黑衣女子的嘴角一翘,轻笑:“我说过我是一只千年的树妖,如果我想知道一些事,就一定可以知道。普通人类,对我而言没有秘密。” 说罢,她起身走到书桌前,有些入神地看着那只斑在鼠标上,呈无意识移动中的掌骨,淡然道:“当我赶回来时,罗影已经没有了,房间里,只留下这块残缺不全的掌骨。” 她没有再多看方岳一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很快,我发现这块掌骨,竟然是活的。我看着它用唯一的一截指骨,打开电脑,然后便一直覆在鼠标上,让msn上的头像在那个早晨重新亮起。这一个月,我一直留在这里,看这块骨头究竟想做些什么……” 她的话,让方岳像石头一样,僵在原地。 “一块白骨在玩电脑,呵呵,也许外人想来,会觉得如此滑稽。”她转过头,直视着方岳呆滞的双眼,“许久前,晚上我偶尔会到罗影这里找她聊天,发现她总是很晚都不睡,一直开着msn,却又不见有任何人跟她说话。我问她,她说,她怕男友要找她说话时,她不在,她最怕他有心事无法纾解,所以,总是让自己的头像亮着,如果他需要找人倾诉,第一时间就能找到她。我还见过这粗心的姑娘,在走夜路不小心摔得满身伤的时候,还坐在电脑前三天,帮她的男友修改什么策划案……我还吃过她做的饭,不好吃,她不好意思地说,她正在锻炼厨艺,等以后跟男朋友真正生活在一起之后,把他喂得胖胖的。” “你……她……”方岳的嘴唇已经没了血色。如今的他,连一个完整的词语都无法说出。 “我问过一位朋友,他告诉我,情深义重,白骨亦生。”黑衣女子幽幽叹了口气,“如今你该明白,为何这段时日,跟你对话的‘罗影’只会发一些表情符号了吧。她不是只会,是只能。它只是一块附着罗影生命的残骨,没有办法在键盘上敲出字来,只能用最机械最简单的方式,用鼠标点出表情给你,起码让你知道,他还在你身边。”说着,她顿了顿,“要你过来,是我的意思。作为这整件事里的男主角,你有知情权。若再让这块生骨继续下去,这份牵挂会让罗影入不了轮回,我得帮她。” 黑衣女子走到方岳面前,伸出手指在空中划了道弧线。 无数张纸片,从空中纷纷扬扬落下,像去年冬天下的那场雪, “罗影的日记,作为遗物,该交还给你。她的外婆,我会照顾。”黑衣女子的语气平静得像在念一段最平常的对白。 说完,她举步朝门外走去,走了两步,她又侧过脸,说:“你们人类的感情,我本不想插手。可我还是想跟你说,也许你觉得她能给你的东西太少太渺小,连那块救命的玉佛,最终也只是被你草草塞入抽屉。你这样的家伙,要怎样才能了解,她给你的,是她能给你的全部。” 黑衣女子的声音很好听,像最精致的风铃在和风中敲击,但是,那份抹煞不去的伶俐,像一片最薄最锋利的刀刃,切进了方岳的血脉之中。 一阵薄烟腾起,黑衣女子的身影在氤氲的空气中淡去。 方岳的魂魄似乎已与肉体分割开来,他翕动着嘴唇,用颤抖的手拿起面前的一张张日记—— “下个月是他生日了,一定要记得买生日蛋糕。听到他说已经很久没人给他过生日,我难受。” “妈呀,好痛啊,那个不长眼的衰人!害我摔得一身伤!不过还好,终于赶在期限之前把他要的东西全部改好了!明天还是去医院吧……我哭。” “他是个善良的人,我一直相信他是。不要胡思乱想了,睡觉!” “亲爱的,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了呢。哈哈,真希望别那么快醒过来,婚纱真漂亮!你今天说很忙,所以没跟你说,呵呵。” 方岳的喉咙,像被鱼刺给卡住了。 这时,一阵疾风从他头顶上旋过,紧闭的窗帘猛然被掀开来。 耀眼的阳光从蒙着雾气的玻璃上穿透而进,端端照在那块雪白的骨头上。 无声无息间,白骨化作烟尘,腾起在空中,组成一片奇异的图案…… 一个姑娘,故作凶悍地叉着腰,一手捏着沾满灰尘的抹布,撅着嘴数落:“你这家伙,我不在的时候你好歹也擦擦桌子嘛!灰都能把人淹死了!” 无际的眩晕中,方岳像个死人一般,躺倒在地,手里的日记纸,紧紧攥成一团…… 尾声 黑袍五号并不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从头到尾,语气平淡,像在念一本长长的流水帐,有时候还会卡壳,要我等半晌才能听到下文。 “你从哪里搞来这样的故事?”这次是敖炽抢先发话了,边问眼睛还边瞟向我。 “从一本旧书摊上的过期杂志里看到的。”黑袍五号道,“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很适合讲给一对夫妇听。” “喂,你们是为了女王殿下讲的故事,又不是我们。”我瞪了他一眼。 黑袍五号突然将手里的头骨扔给我,说:“你们也好,女王也好,正因为天下有太多相守之人未能了解,身边那个人所给出的,已是他们所能给的全部,世上才有如此多的白骨。” “我了解。”我笑起来,“就像故事里那个树妖那般了解一切。” 话音未落,敖炽将我拽到一旁,还没开口,已经被我打断:“我知道你想问什么,等七天之后我再告诉你。” 说罢,我抱着那块白骨走到帐篷外,挖了个坑埋了它。 还是有血有肉的时候是最好的,等到生命空剩一块白骨时,哪里再有回头路! 小倩 楔子 时间比我想象中快得多。 当这个说话细声细气、像个小孩子一样的黑袍六号坐在我面前时,我才惊觉今天已是第六夜。 帐篷里的气氛好像有一点不一样,大家都跟打了鸡血,兴奋而又默默地期待着什么。 连敖炽都变得有一点点轻微紧张,刚刚悄悄问我:“明天就该你了!” “又怎样?” “万一那个女王是真的……” “那咱们就发大财了!黄金城啊!” “消失呢?” “有你垫背,我怕啥呀!” “最毒妇人心!” “我不介意。” 这厢,黑袍六号轻轻咳嗽了两声,不太自信地说:“呃,这个故事嘛,我也是从一本过期杂志上看到的。讲得不好,大家多担待。” “不怕,讲不好大家就一起去地下给女王挖煤!”我很坏心眼地鼓励。 “别吓我好不好?”六耗有点委屈,然后用她蚊子一样小的声音讲,“有个姑娘,叫做宁小倩……” 1 一年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我好歹是个男人,你能不能给我换个不那么卡通的饭盒?宁小倩说,好,换。可这个饭盒是可以保温的。 一个月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能不能不要老让我穿那么厚的衣服?我说过我不冷。宁小倩说,好,不穿。可那样你会感冒的。 十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还是花点时间在正事上吧,整天学人家做女工什么的,太浪费时间了。宁小倩说,好。我做完这个抱枕就不做了,你可以把这个抱枕绑在椅子上,这样脖子就会舒服点儿。 三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睁开眼睛看着我,跟我说说话吧!可是,这次,宁小倩却没有回答。 当医生宣告宁小倩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时,聂采展望着面无表情的医生,以一种认真到执著的语气说,我老婆每年都会按时体检,一切都很正常,她怎么会死呢? 医生摇摇头离开了。 三天后,宁小倩的葬礼冷清地举行了,除了她的父母与几个老同学从千里之外的城市赶来,再无他人。 聂采晨和宁小倩来这个城市已经三年了,可是,对这座繁华的城市来说,他们依然是陌生人,虽然他们已经在这座城市拥有了一个家。 一年前,聂采晨和宁小倩以低得不可思议的价格,买下了安居苑的九楼a户,低价的原因周围众人传得沸沸扬扬,大致就是多年前这里有个女人死于非命,之后周围的老住户们都觉得在这里住得不踏实,因此能卖的都把房子给卖了,能租的都租了出去。 在付房款的头天晚上,聂采晨很认真地问过宁小倩,你怕不怕?宁小倩挽住他的胳膊,夸张地仰天大笑三声说,我便是那顽皮鬼加开心鬼投胎,有我在,哪个鬼怪还敢上门?再说,以我们夫妇俩这名字,住在有这种传说的地方,才更搭调嘛! 聂采晨也笑了。四年前,他还在那座小城市里当中学语文老师,那个夏天,语文组分来了几个师专的实习生,其中之一便是宁小倩。他们俩在互道姓名的一刹那,便注定了一段不解之缘。 聂采晨,宁小倩,这两个名字互换一个姓氏,就是名扬四海的千古传说——倩女幽魂。需要多少机缘,才能促成如此一段巧合,他们身边的人,无不以此称奇,之后更有好事者,起哄要他们早日修成神仙眷侣,莫要辜负彼此的姓名,更何况聂采晨斯文俊朗,宁小倩可爱动人,横竖看去都是一对璧人。 也许是姓名带来的默契,也许是莫名而生的亲切,总之,他们的爱情,以一种最迅速也最平凡的姿态——一见钟情降临下来了。 一对倩女幽魂版的夫妇,住进一座有凶宅美誉的楼宇,似乎是个黑色的幽默。 记得当他们捏着新家的钥匙,站在空荡荡的新家大厅时,宁小倩跑过去,刷地一下撩开了布满灰尘的窗帘,阳光透过窗户洒下一地金色,宁小倩拉起聂采晨的手,指着阳光说,阳光万里,空气清新,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有那样的阳光,有宁小倩那样的笑容,还有充盈于室的幸福感,这一切都让聂采晨认定,所谓凶宅,其实是无稽之谈。 在动手收拾这个家时,宁小倩最爱说的一句话便是“有爱便无敌”,她还把这句口头禅写在用报纸叠成的帽子上,乐呵呵地戴着它打扫屋顶的蜘蛛网。聂采晨则一边粉刷墙壁,一边笑她是孩子气与琼瑶气结合的怪胎。 他们两个,就在这样的氛围里,一点一点构筑着自己的家。 今天是星期一,聂采晨躺在床上,茫然地望着天花板。公司批了他一周丧假,今天该销假上班了,床头的闹钟已经响过了很久。 从葬礼开始到现在,七天就像七年一样漫长,又像七秒一样快,快得让身体失去了对饥饿与疲倦的感知,仿佛只是一觉醒来。 聂采晨起身,掀开身上印着三只小猪图案的被子,坐在床边用力揉着布满血丝的双眼。 “别老揉眼睛,会出皱纹的!” 聂采晨停下来,模糊的视线里,他看到有个熟悉的影子在眼前晃动。 “老婆!”他喊出了声,习惯性地伸出手,想握住那人影的手臂。 从前,宁小倩总会在闹钟响起前半个小时起床,做好早餐,然后回到床边,抓住他的胳膊,以拔萝卜的方式叫他起床。 聂采晨也乐于配合她,反捉住她的手,把她拖到自己怀里,两人笑作一团,然后宁小倩总会拉开他揉眼睛的手,告诉他这样会长皱纹。 可这次,聂采晨的手却扑了个空,渐渐明亮的视线告诉他,眼前什么都没有,人影,只是自己的幻觉,世界上已经没有宁小倩了,只有一捧灰,长埋于地下。 聂采晨头重脚轻地站起来,朝厨房走,里头还有方便面,应该可以当早餐。他并不饿,就是觉得应该吃点东西,因为还要工作。 从卧室到客厅,再到厨房,经过的每一处都蒙着一层薄灰。聂采晨是个爱干净的男人,以前,如果宁小倩没有把桌子擦干净,他总要替她再擦一次。但是这一周,他宁可让家里落满灰尘,不是因为伤心过度,只是因为不敢。摆在茶几上的花瓶,斜靠在花瓶旁的绒布小熊,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物什,每一件都还保持着宁小倩给他们的位置与角度,他不敢去擦,一旦碰倒了它们,便再也无法回到原位了。 回到公司,看到每个同事都像小蜜蜂一样忙碌着,没有几个人留意到他回来,同部门的人简单慰问了他几句,又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聂采晨翻开文件,把枯燥的数据机械地印入放空的大脑。他今天的工作效率竟出乎意料的高。 聂采晨在走出公司大门时,发现工作似乎让他忽略了悲伤,那今天之前呢,在宁小倩还活着的时候,工作又让他忽略了什么?他苦笑,把外套搭在肩头,迎着夕阳的余晖回家。 “聂先生,方便帮个忙吗?” 当聂采晨裹着一身夜色下的寒气,低着头朝电梯口走去时,一个头戴红色绒线帽子的年轻姑娘有些羞涩地看着聂采晨道。 聂采晨这才发现,那姑娘身边放着好几个大箱子,而这个姑娘,他也认识,是住在他家对面9c的苏绡。以前,宁小倩在电梯里碰到苏绡,两人常闲聊几句,因此,聂采晨知道了苏绡的老家在南方一个偏僻的县城,现在,他正在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读大四,为了打工方便,所以就出来租房子住了。 同是背井离乡出来打拼的人,不知不觉,心就近了许多,除了相遇时的闲聊之外,双方谁做了好吃的,也会给对方送一些。只是,这姑娘总是早出晚归,彼此碰到的时间非常少。 现在,苏绡有了困难,聂采晨遇见了,当然是要帮忙的。 “真是抱歉,快递公司的人见电梯坏了,把东西搁下就走了。”苏绡抱着其中一个略轻一点的纸箱,边爬楼梯,边向聂采晨解释,“给您添麻烦了。” “没事,举手之劳。”聂采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随口说道,“平时很难看到你。” “嗯,最近忙着联系工作,还要当几个孩子的英文家教。”苏绡无奈地笑笑,“现在的大学生就是这样,压力很大。” “呵呵,当初我们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跟你情况差不多。”聂采晨回忆起他跟宁小倩初来这座大城市时,生活很困难,一度三餐都吃方便面,现在,他竟然无比怀念那一碗碗方便面的味道。 当聂采晨把纸箱放到苏绡家的客厅后,转身便要走,苏绡却叫住了他,很过意不去地说:“真是给你添麻烦了,你若不嫌弃的话,在这里吃顿便饭吧?”说罢,她颇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茶几上的两包方便面,“也没什么可吃的,而且,我只有煮方便面最拿手。” 当时,聂采晨心里正怀念宁小倩做的方便面,听苏绡挽留,心里一动,道:“那就打扰了!” 苏绡顿时露出很欢喜的表情,当下,拿起方便面便向厨房走去,边走边说:“稍等片刻,很快就好。” 聂采晨坐在沙发里,打量着这间简陋但还算干净的房子,少得可怜的家具零落地摆在客厅里,墙角的书桌上有一台看上去笨重无比的笔记本,除此之外,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这时,一阵热气腾腾的香味扑面而来。 “久等了。”苏绡端着一个大碗,小心翼翼地放到茶几上。 聂采晨举着筷子,闻见方便面里除了香气四溢的热度之外,还有胡椒面特有的味道。 “你加了胡椒?”他轻轻挑起几根面条问。 宁小倩煮面的时候,总会加一点胡椒粉,说吃了散寒。起初聂采晨不太习惯,可后来,他就渐渐爱上了这种略带刺激性的调味品,喜欢吃完了之后,从喉咙到肚子里,那一片延伸的暖意。 苏绡挑起面条吸到嘴里,笑着说:“不知道你习惯不,小时候,一到冬天,我妈就会在那口煮着青菜还有一点点面条的大锅里加胡椒粉,每次吃了之后,我们兄妹几个就觉得特别暖和。”她慢慢咀嚼着,目光沉淀在某个虚迷的方向,“只是,那年的一场车祸,让我家只剩下了我一个。我总想再吃一回小时候的青菜煮面条,可我试过许多次,都做不出原来的味道。” 聂采晨举起的筷子,慢慢放了下去。 “聂太太的事,我已经听说了。”苏绡叹了口气,“她是个好人,如果真有来生,她会很幸福的。” 聂采晨略略一怔,点点头,埋头吃了一大口面条。 味道真的很好,区区一碗方便面,在这个时候,却比任何珍馐佳肴都要可口。 可是,当味蕾充分感受过这行有的美味后,聂采晨觉得还少了些什么。 聂采晨又吃了一口,依然找不出答案。 这时,一阵异常嘹亮的电话铃声从苏绡家半开的大门外传来,清楚地传到了聂采晨耳中。 这铃声,他再熟悉不过了,这是他家座机的铃声。聂采晨脸色一变,忙放下筷子,跟苏绡说了声抱歉,便匆匆开了自己家门去接电话。 沙发旁的三层木架上,白色的话机还在发出丁零零的声音,可是聂采晨却愣在了原地:电话线从木架上垂下,线头,孤单地落在地上……从聂采展开始休丧假的那天起,他便拔掉了电话线,直到现在也没有插上。 四个钟头之前,77路公交车站牌下。 “你想见她吗?” 一个精瘦的老头儿,穿着一身单薄的深蓝色中山装,手里攥着一串发散着幽暗香气的念珠,慢吞吞地从公车站的站牌后,踱到聂采晨身边,双眼平视着前方,似在对空气说话。 聂采晨侧目看了看这举止奇怪的老头儿,没有答理他。 今天他比往日晚了两个钟头下班,环顾一下四周,寒夜之中的站台上,除了另一端站着一对呵欠连天的男女外,便只有他与这个老头儿了,他下意识地朝旁边挪了一步,拉开老头儿跟自己的距离。 “今夜,小倩会回来。”老头儿继续自言自语,念珠在他指间溜溜滚动,“有缘相见,无缘永别。” 聂采晨一个激灵,转过身问道:“你在说什么?你怎么知道小倩?” 老头儿呵呵一笑,光滑的念珠上流动着美妙的光泽。 “爱人的眼里,都刻着对方的名字。我能看到。” 聂采晨微张着口,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老头儿从兜里掏出个小小的黑色锦囊,递到聂采晨面前:“把它放在身上,当它发出光彩时,第一个出现在你面前的生命,就是她灵魂的宿主。” 聂采晨盯着这锦囊,迟迟没有伸手接过来。 “你究竟是什么人?”聂采晨警惕地看着眼前这张布满皱纹、五官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脸孔。 老头儿又是一笑:“不忍见人相思苦的路人。”说罢,他一扬手,锦囊被高高地抛起。 聂采晨本能地伸手接住了即将落地的锦囊,抬眼再看,那老头儿竟已走远了。 昏黄的路灯下,聂采晨走得飞快,放在衣兜里的手,紧紧攥着那只黑色的锦囊。 其实他打心眼里不愿意碰触这个玩意儿,可是,他又需要它。他的心,一半为自己的荒唐而自嘲,另一半,却存着某种莫名而强烈的希望。 衣兜里的锦囊,似是开成了一朵罂粟,在聂采晨掌心的温度下,散发出魅惑的吸引力,令人难以抗拒。 当聂采晨清醒过来时,电话铃已经停下,而他发觉自己已经瘫到了地上,可是,并不觉得哪里摔疼了,只觉得身下一团绵软舒适。 他低头一看,宁小倩亲手做的沙发垫,此时正垫在自己的屁股下。当初,他还嘲笑她的手艺太差,做出来的垫子又厚又丑,不圆不方。 聂采晨站起身,拾起这个沙发垫,摸着上头歪歪扭扭的针脚,眼前渐渐浮现出宁小倩笨拙地举着缝衣针的模样,想起她坐在台灯下,一边跟自己八卦着白天的见闻,一边孜孜不倦地“创造”着自己的伟大作品。这样的情景,一直都像翻过一页又一页的书,似乎没有任何值得被记住的地方。但现在,聂采晨却像着了魔一般,恨不得让这一幕幕永远定格在眼前。 叮咚!门铃清脆地响起,同时,一圈浅浅的五色光华,从聂采晨的衣兜里透出。 他赫然一惊,老头儿的话在耳畔炸响。 他打开门,看见苏绡正握着一个手机,朝他晃了晃:“你把手机落在我家了。” “啊……谢谢啊……”聂采晨接过手机,看着对面那张笑意盈盈的脸孔,平日尚算灵活的舌头竟打起了结。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苏绡朝他背后瞅了瞅。 “请进。”聂采晨愣了愣,略为尴尬地让到一旁。 进了屋,苏绡突然变得异常安静,她抿着嘴唇,自顾自地在客厅里缓步而行,手指从每一件家什上轻轻抚过,垂着流苏的米色窗帘,摆放着瓷娃娃跟维尼熊的木质小桌,包括墙上的布艺画,都留下了她的指痕。 聂采晨看着她的脸,突然觉得右掌下一阵炽热,低头朝衣兜里一看,那锦囊发出的光线越发强烈,眨眼间,竟从他紧紧捂住的手中嗖地一下飞出,在空中拉成一条五色交织的直线,另一端直落到背对着他、盯着婚纱照发愣的苏绡身上。 一层美好的光环,霎时点亮了苏绡的轮廓,她的手指,恋恋不舍地从聂采晨跟宁小倩的结婚照上移下,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后,她慢慢转过身。 “我回来晚了,对不起。” 那张脸,哪里还是苏绡,眉眼鼻口,活脱脱就是宁小倩。 聂采晨的心跳猛然加速,他不可思议地看着对面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女人。 “我一直想早些回来,可我找不到回家的路。”苏绡,或者说宁小倩,沮丧地撇着小嘴儿,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闪着委屈的泪光,“直到今天,有个老头儿,给了我一个会飞的锦囊,要我跟着它走,我才……” 她尚未说完,聂采晨已经上前一把抱住了她,俯首在她耳畔激动地喃喃道:“是你吗?真的是你回来了吗?” “老公,你抱得我好紧,我快喘不过气了。”宁小倩瞪大了眼睛,撅嘴道,“你今天是怎么了,我感觉好奇怪……” “别说了,什么都别说,听我说,小倩。”聂采晨直起身子,像捧一件至宝般捧起妻子的脸,噙着眼泪道,“是我错了,我不该忽略你的感受,我不该用忙碌来搪塞,我不该对你不耐烦……你回来好不好?我们重新开始。” “老公,你在说什么?”宁小倩迷惑地看着他,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你是不是发烧了?” “小倩……”看着那双魂牵梦绕的眼睛,聂采晨再也控制不住,再次把她拥入怀里,“既然上天让你回来,我死也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了,给我个机会,我愿意用一切去弥补。” “弥补?”宁小倩的神色渐渐有了变化,“真的可以吗?” 聂采晨埋首在她的秀发间,狠狠地点头。 “用什么才能弥补呢?”宁小倩幽幽地问。 “什么都可以!”聂采晨毅然道,“哪怕用我的生命。” 宁小倩的嘴角,绽放出一个美丽的笑容,似等到了一个期盼已久的东西。她搂住聂采晨的手,缓缓地朝他的后颈上移动。 在惊喜与悲戚中沉浮的聂采晨,没有发觉背脊上那只娇嫩的小手,突然生出了粗黑的硬毛,透着粉嫩的指甲赫然浸出一片乌紫,并暴长出五寸长,尖端锐利成刀,直朝他裸露在外的颈椎处刺下! 扑的一声响,聂采晨突觉颈窝处有一股毛茸茸的感觉,伴着隐隐的疼痛,怀里的宁小倩,原本柔软的身体也瞬间变得如石头般冰凉而坚硬,他猛地抬头一看,面前站的哪里还是自己的妻子,分明是个人身兽首,顶上生着四只青角的怪物,而它那只高举的锋利巨爪上,正戳着一个厚厚的维尼熊,那指甲的尖端已经戳穿了小熊肚子,在另一面略略露出一点尖。 如果没有这只突然出现的玩具替聂采晨挡住这一爪,只怕他现在不止是后脖子破点皮那么简单。 聂采晨大叫一声,一把推开这怪物,自己朝后退开,没走几步,却发现自己被一种像蚕丝般的白色细线粘住了,这线的另一头,竟是从那怪物的耳朵里长出的。 “放开我……你到底是谁?”聂采晨拼命地喊叫着,无奈,他身上的白丝却一点点将他朝那怪物拉去。 那个长得颇似山羊、却远比山羊狰狞百倍的家伙,咧开獠牙森森的大嘴,一把甩开爪上碍事的维尼熊,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聂采晨,发出呼呼的声响,那双布满红丝的凸眼里,尽是看到猎物的贪婪。 聂采晨用力撕扯着胸前的白丝,可这些玩意儿比钢丝还要坚硬,任他用上多少力气都纹丝不动。 “救命啊……救命……放开我!”眼看着那怪物流着涎水的大嘴就要贴上自己的身体,聂采晨本能地抱住了头。 空中突然传来嗖嗖的声音,一股灼热之气直扑聂采晨心口。他定睛一看,花瓶、椅垫、水果盘,还有墙角的冰箱,居然全都飞到了空中,每件东西都被一层闪烁的红光包裹着,朝那怪物猛扑过去。其间,一把利光闪闪的水果刀,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儿,朝那白丝猛切下去,砰砰两声巨响,怪物跟聂采晨分别朝相反的方向倒了下去,连着他们的白丝被那把貌不惊人的小刀切成了两截。 接着,哗啦啦一阵响动,那些家什全都砸在了怪物头上,紧跟着便是轰隆一声巨响,那冰箱直落下来,狠狠地压在了怪物身上,让只露出头跟四肢的怪物一时动弹不得,只能发出吱吱呀呀的怪叫。 这时,一阵轻风自紧闭的窗外吹进来,窗帘轻摇之下,一道黑影闪电般落进屋内。 聂采晨还没看清来者何人,便见一块手绢样的黑布从一只白皙的手中飞出,准确地落到那怪物头上。 伴着数缕滋滋有声的青烟,一阵刺人耳膜的惨叫从怪物抽搐不止的身体里爆发出来。 聂采晨看着冰箱下的怪物像泄气的皮球一样,慢慢地瘪了下去,最后缩成拳头大的一块灰色肉球,被那黑手绢一裹,刷地一下飞起,回到了那只十指纤纤的手里。 瘫坐在一片狼藉里的聂采晨,双眼直直地望着窗前那个身材修长,黑发过腰,一身黑裙的年轻女子,结巴着问:“你……你是谁?” 当他突然意识到这女人是从墙里直接穿进来的时,他身子一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我是你的邻居,住在你家楼下。我是在你妻子过世那天搬进来的。”黑衣女子朝他莞尔一笑,抛玩具似的抛着手里裹紧的手帕,“今天顺便来抓这只讨厌的土蝼。” “你……我不明白你……你在说什么。”聂采晨惶惑地看着她。 “头如山羊而生四角,寄生于人体之中,最喜以人心之中的精气为食,这就是土蝼。”女子将手帕收进精致的提包里,走到聂采晨面前,出其不意地伸手拍了拍他的头顶。 聂采晨顿觉胃中一阵翻腾,侧头哇的一声吐出一股发出刺鼻恶臭的黑色黏液。 “刚才你吃的方便面里加了这妖怪的血。”女人掩着鼻子说,“逢生辰而饮妖血的人,只要说出愿意为对方献出生命等之类的话,妖怪便能轻易上身。这只土蝼已经觊觎你的身体很久了,差一点儿,你就成它的新宿主了。” “妖怪!”聂采晨无法接受自己脑子里出现这个词语,那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怎么可能活生生地摆在自己面前? “据我所知,它以这座楼为据点已经很久了,之前跳楼的女人,也是它的宿主,只因为它不喜欢那具躯壳,便想毁掉它脱离出来,换个宿主,然后便找上了这个女大学生,现在它又看上了年轻力壮的你。” 女子以淡淡的口吻讲述着这匪夷所思的事情,她灵动的目光落到地上碎裂的相框上,那照片里,穿着婚纱的宁小倩在幸福地微笑。 “土蝼这种妖怪,必须在取得人类的信任之后,才能伤人。”女子收回目光,叹了口气,“你妻子就是被它吸走了心脏中的精气才死的,医生根本查不出真正的死因,他们所看到的,只是一个有问题的心脏。” 聂采晨觉得自己的呼吸已经停止了,宁小倩不是死于心脏病,而是被一只扮作可怜女大学生的妖怪杀死了,这样的事实,他无法接受,可那黑衣女子慧黠而坦诚的眼睛,又让他不得不相信,一切都是真的。 “这妖怪看穿了你思念妻子的心思,才幻化成老头儿的模样,以一派高人之姿,给你一个沾染它妖气的锦囊,诱你相信,你见到的这个苏绡是你妻子。你已经毫无防备地喝了它的血,一旦你说出愿意交付生命的话,它便能轻易占据你的躯体。”女子俯身从地上拾起那张婚纱照,遗憾地摇摇头,“如果我早点儿来这里就好了。” “是你一直在保护我吗?”聂采晨捶了捶乱作一团的脑袋。 黑衣女子一笑:“保护你的不是我。” 聂采晨一愣,呆呆地问:“维尼熊、水果刀,还有冰箱……不是你吗?” “呵呵,保护你的,一直都是这间屋子。”她缓步走到已经摔坏的电话前,拾起听筒,“或者说,她觉察到你的危险,把你叫了回来。” “什么?”聂采晨越发糊涂了。 “你在寻找你的妻子吧?”她回过头,看着糊涂的聂采晨,“你以为她的灵魂真会附在某个生物上回到你身边吗?” 聂采晨沮丧地低下了头。 女子走到他面前,把宁小倩的照片跟坏掉的听筒放到他手边,说:“其实,她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们的家。” 此话一出,聂采晨如遭雷击,他猛地抬起头,抓住女子的胳膊大声道:“你说什么?她在这里?她真的在这里?” “替你挡了一爪的维尼熊,切断妖丝的水果刀,还有其他攻击土蝼的家什,换言之,这个家里的每一件东西上,都寄住着宁小倩的灵魂。”女子转身朝窗口缓步而行,“人类的真爱,是很奇妙的东西,就算躯体已经死去,爱也会以某种方式存在,永远留下来,并且蕴藏着连我都感到惊讶的力量。原本我打算在土蝼的家里就出手,可从你家中传来的电话铃声让我改变了主意,我想看看,人类的爱究竟有多大的力量,事实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她在窗前停下脚步,优雅地撩开窗帘,银白的月光洒在她身上,柔和出一个曼妙的轮廓。 聂采晨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她口中的每一个字,突然像刀子一般刻在他心上。 “小倩!”他手足无措地站在一堆碎片上,下意识地伸出手去,“你在这里吗?” 黑衣女子侧目浅笑:“她在这里,还想跟你说话。只是,人类无法直接听到灵魂的语言。” 聂采晨一惊,回了魂般跑到女子身边,抓住她急问:“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能让我见到小倩吗?” “我?”黑衣女子的笑脸,似开 于月光下的花,“如果我说,我是一个游荡于人间的千年树妖,我喜欢把我遇到的所有异事写成故事,投给杂志社骗零花钱,你信吗?” “我……”聂采晨语塞。 “呵呵,你会听到你妻子跟你说的话的。”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星子般的光彩,望着窗外沉睡于夜色中的城市,淡淡道,“许多时候,爱并不是轰轰烈烈地死去活来,也许它只是一句惹你不快的唠叨,也许只是一件亲手织的并不好看的毛衣,但是,它就是如此深刻地存在于平凡的生活里,温暖你,保护你,不要任何回报,就这么简单。”说罢,黑衣女子朝前轻迈一步,身体在月光下渐渐透明,像梦一般消失在聂采晨面前。 聂采晨微张着嘴,看着女子消失的方向,怀疑自己是否沉入了一场离奇的梦。 他紧攥着宁小倩的照片,迟缓地走回房间,看着这个由他跟她亲手建立起来的家,百般滋味纠结于心。 “小倩,对不起。”他拾起已经破烂不堪的维尼熊,紧紧抱在怀里。 一室寂静中,墙边歪倒的电脑突然自动开了机,一首歌从音响里传出来: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若生命只到这里/从此没有我/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动听的音符在屋内流淌,聂采晨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宁小倩的照片上,耳朵里依稀传来妻子的笑声,还有那句曾被他认为土得不能再土的——有爱便无敌。 尾声 “我,我讲完了。”黑袍六号怯怯地说。 敖炽吸了口气,瞟了我一眼:“故事里怎么又有树妖出场啊?要不要这么多树妖啊?” “不好意思,我也是照着那本杂志上的内容讲的,里面的确提到了树妖。”黑袍六号赶紧解释,又指着黑袍五号道,“可能我跟他凑巧看了同一本杂志?” 我把敖炽拨到一边,不以为然道:“天下有这么多树,多几个树妖有何不可?再说,故事里这个树妖,也算自食其力,人家搜集故事来换零花钱,多么有节操!” 敖炽郁闷地扭过头去,哼哼道:“个个都有节操,就你没有!” “你说什么?”我把脸凑到他面前,“再说一次?!” “忙碌,永远是对不重要的人的借口!”敖炽掐住我的脸。 “这句话有什么问题?”我咧着嘴问。 “我让你做这个你说忙,做那个你说忙,整天瞎玩瞎吃就不忙了?”敖炽的眼睛蹭蹭冒火。 我拉下他的手,没甩开,认真地看了他很久,当我觉得他已经被我看得发毛之后,才语重心长地说:“敖炽,若有一天你真有危险,我再忙,也会去救你,哪怕你身在地狱。” 帐篷里,一片东倒西歪之声,黑袍们个个捂着手臂喊:“酸死了!好肉麻!好冷!” “真的啊?”敖炽的脸,从错愕到惊喜。 我点头。 他一把将我抱在怀中,在我耳畔低语:“既然我对你如此重要……最后的那个蜜汁烤鸡腿,就让给我吧!” 说罢,他闪电般地从烤架上抢过了那个异常肥美、滋滋冒油、香气四溢的鸡腿。 黑袍们大笑。 好吧,我不生气,一点也不。 让出一只鸡腿,也是爱的一部分,总好过将来我想让,却已经没有人来拿。生活嘛,不就是柴米油盐,平平凡凡。轰轰烈烈、光芒万丈的黄金城,离大家其实都很远。 有人相伴,有人笑闹,够了。 汤 楔子 第七夜! 该我了!终于该我了!我的内心在咆哮! “你要加油啊夫人!一定把你当初在‘不停’里学来的八卦本事满血发挥!你不是听了那么多故事吗?找个最好的出来震死他们!” 敖炽一边聒噪,一边不停捏我的嘴,说给我放松肌肉,被我一巴掌呼开。 今夜的星光是七夜之中最灿烂的,连老天都给足我面子。 我也选在帐篷外讲故事,开讲之前,还在篝火上烧起了一壶水。 “烧水干嘛?”黑袍一号很腹黑地猜测,“难道你想用开水去毁女王的容,如果你的故事失败的话?” “这么大的人,就别这么幼稚了。”我白他一眼,从包里取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来,“这几天白吃白住,有点愧疚,且不管咱们这七个故事能不能让女王开恩我也得表一表我的心意,请大家喝点东西。” 找出杯子,我举起瓷瓶,挨个往里倒。 四周所有的眼睛都聚集在我的手里,四下安静异常。 干燥的空气里,飘起一阵淡淡的香,还带着些许氤氲的滋润,温柔地笼罩着这片特别的、有帐篷有火光有人气,还有故事的沙漠…… 1、孟婆 我要说的盼盼不是亚运会那只熊猫,盼盼是个女人。准确说,是个女孤魂。她终年都留在奈何桥的这头,有点呆,又有点开心地坐着、等着,托着腮认真看每一个经过奈何桥是男魂女魂,眼神时而迷离时而失望。 这一留,就是四十年。 清水在桥头舀了四十一年的汤,打他从父亲手里接过汤勺,到他完全习惯机械式的派送动作,用了整一年时间。要当一个合格的孟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那一勺汤,多一滴不行少一滴不可,多了会让投胎的魂变得蠢钝,少了则抹不净前世的记忆,为来生徒增麻烦。作为孟婆家族第一百零二代接班人,清水很努力地尽着自己的职责。 是的,孟婆并不是具体的一个人,而是个家族,是份历史悠久的职业,能稳坐此位千百年,只因孟婆家族的成员天生没有情腺,换言之,他们没有感情,连结婚这样的事,也只是是一种繁衍后代的工作。所以,他们可以坦然面对所有哭求着不要走过奈何桥、抗拒忘记今世牵念的悲情男女。每当遇到这类泪水成河死不过桥誓不喝汤的主,清水总是摇摇头,举起汤勺在他们头上轻敲一下,他们便即刻止了哭,乖乖饮下汤,然后从桥这头走向另一段新生活。 清水很不想用汤勺敲他们,因为被敲过的人,来世总会变的很笨,今世上过的当,来世依然学不乖。好像那个为情人跳楼而亡的男人,清水被他抱住了腿,涕泪具下地说他不想忘记那个女人。 不喝是不行的,清水轻轻敲了他一记汤勺。接过25年后的某天,清水在桥头又遇到了这个男人,依然是自杀,这次是服毒。25年前的一幕再次重演,清水不得不再次举起汤勺。为情所困只是一场恶性循环,清水真希望下次再见这个男人时,他肯主动喝汤。 时间在清水重复工作中流走,不过他不寂寞,因为从他做孟婆的第一年起,身边就一直有个话伴——那个叫盼盼的孤魂。 2、盼盼 “你是谁?”清水问那个在桥下青石上做了三天的女子。她总是呆呆望着从桥上过的魂,眼神时而迷离时而失望。那是没人会想到,她这一留,就是四十年。 “我叫盼盼,小孩。”女子把目光暂时移到清水身上。那时候的清水,尽管已经有二十岁,却只是十岁上下的男童模样。孟婆家族的人外表年龄永远是实际年龄的一半。 清水在名册上没有找到盼盼这个名字,有些奇怪。来这里的魂,都按名册上的顺序喝汤,不会有谁像她一般,坐在桥头看风景。何况,这里除了死别和遗忘,没有什么可观赏。 合上册子,清水看了盼盼一眼,不经意间看见了一缕绕在盼盼头上的黑气,如蛇般游动,不离她半步。 次日,跟清水关系最铁的张判官提着一包上好的碧螺春来找他。每逢张判官到人间出差,清水总会拜托他捎带些好茶。清水爱品茶,他说,茶香的悠长让人惦记,不像那一勺汤,只能让人忘记。 收过茶叶,清水朝盼盼那边觑了一眼,跟张判官说:“奇怪,我的名册上没有她。”“你说她?”张判官牛眼一瞪,小声说,“上头特许她滞留在桥头一百年。”“为什么?”清水从不知有这样的先例。 “她是千百年难得一见的五星级倒霉鬼,从里到外没有一丝运气。真是稀罕物啊,上头也比较惊异,所以破例同意了她的要求,百年之内,她可以在任何时候喝汤过桥。” 清水又看了看盼盼,难怪她头顶的黑气不散了。可从来只要大奸大恶之徒才会在死后被抽走运气,她那张傻笑着的圆圆脸,怎么看也不像啊。 “你犯了什么错?”在跟盼盼当了一周邻居后,清水忍不住问了。 盼盼抬起头,黑白分明的澄澈眼睛奇怪地望着清水:“没有啊……踩死蟑螂算不算?”清水叹息着背过手去,摇头:“不算。” “哈哈,小孩,看你那模样,跟个小大人似的。”盼盼突然大笑起来,圆眼成了弯月,两排雪白整齐的牙没心没肺地露出来。 “我已经二十岁了,我是现任的孟婆!麻烦你尊重我一点好吗?!”清水佯装生气。作为没有情腺的孟婆,既没有爱,自然不会有恨。不过有一刹那他想,即便他有恨,大概也无法讨厌她。 盼盼满脸惊奇,噌一下跳起来,蹿到清水面前叉腰俯身看他,两张脸孔不足两寸距离:“二……十……岁?”“天若有情天亦老,孟婆是没有感情的,所以我们老的很缓慢。”清水淡淡地说。 “哦,这样啊。”盼盼很无趣地坐了回去,支着下巴嘟囔,“没有感情是件多没意思的事呀。”清水缓缓搅着汤桶:“感情太多,是累赘。” 盼盼像是没听见,扭过头,聚精会神看远处走来的一对新魂。 3、流年 时间走过三十年,清水已经有了翩翩少年的模样,而盼盼还是初见时那般,二十出头,黑气绕顶。她把清水当成了最亲密的话伴,而清水则终于见识了何谓五星级倒霉鬼。哪怕盼盼什么都不做,只乖乖坐在青石上,而盼盼还是初见时那般,二十出头,黑气绕顶。她把清水当成了最亲密的话伴,而清水则终于见识了何谓五星级倒霉鬼。哪怕盼盼什么都不做,只乖乖坐在青石上,也会被从天而降的铁锤击中,其实那个生前是铁匠的魂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他随身携带的工具落地弹起,砸扁了盼盼的脚。又比如那个杂技演员的魂,过桥前重温了一次飞刀绝技,几十年都未失过手的绝活儿,结果两把飞刀飞出,一把落户在盼盼的头,一把家安在她心口。看热闹的人里,她还是站的最远的。至于摔个四脚朝天或者掉到河里的事,更是多不胜数。清水感叹,盼盼要是活人,一百条命也不够她用。 “她是怎么死的?”一天,清水送走了当天最后一个魂,随口问她。 “车祸。”盼盼玩弄着手里的小石子。“为什么要在桥头等一百年?”这是清水最想知道的。 石子在盼盼手里停止了跳动,她的眸子里有刹那的怔忡。“我在等一个人。”盼盼望着空空的桥头,好像坠入一场甜蜜的梦,“我还没来得及跟他定下约定,我得在这儿等他来。” “你真有耐心。”清水笑笑,把空空的汤桶叠放到一旁。 “清水,你有没有牵挂过谁?” “没有。”清水毫不犹豫地摇头,“跟你说过啊,孟婆没有感情,没有感情,又哪里来的牵挂?” “哦。”盼盼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老这么憋着不好,会出毛病的。” 清水想,如果自己是凡人,也许早被她气死了。没有感情就是没有感情,只有她才会以为天下人都感情丰富,称自己没感情的人都只是在装,在憋。这丫头,真让人哭笑不得。 4、命运 一天,清水回家取汤料,路上碰到了熟人老牛和老马,两人押着个身材佝偻的老妇往炼狱的方向走。 “她犯了很重的罪吗?”清水见她的脖颈上缠着重重的铁链,这是重刑犯才有的待遇。 “她开了家叫‘命运’的占卜馆,用巫术干尽了害人的勾当。”老牛的声音总是很大,但说话总抓不着重点,老马接过话头道:“她教人交易自己的‘运气’,并从中牟利。这不是在变相杀人吗?” 清水明白,被扰乱了运气的人,随便从一座高楼下经过,也可能被无故落下的花盆砸死。 链条的声音越来越远,清水抱着汤料往回走,不期然地想起了盼盼,那个五星级的倒霉鬼。 5、三池 盼盼看着愁眉不展的三池,由衷地心疼。 三池是她交往了两年多的男友,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个倒霉到家的人。而盼盼却不相信所谓的运气,只相信有志者事竟成。所以,不论三池求职被拒多少次,在公车上被偷过多少次钱,盼盼总是微笑着拥抱他,说别介意,蚀财免灾,工作会有的。 三池却不这么想,一次又一次的失意磨折了他的信心与锐气。每当他在酒精里胡言乱语,抱着酒瓶昏昏睡去时,盼盼就会悄悄地哭,她心疼。她知道三池已经尽力了,事实却正如他所说的,每当好事就要到来时,总会莫名其妙地化为乌有。 好像他曾谋得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上班第一天就遇到堵车,等到他拼命赶到公司时,主管给了他一句“公司不欢迎第一天上班就迟到的员工”。这类事发生过太多次。盼盼偶尔也在想,真有运气这种玩意儿吗? 这天,她从银行出来,看着存折上所剩无几的数字,想着是不是再找一份兼职,在三池找到工作之前,她得维持两个人的生活。 路过一个巷口,快到巷口时,盼盼闻到一阵檀香味,听到一阵古怪缥缈的音乐。转头看去,一家不起眼的小店,挂着破旧的牌匾——命运占卜馆。鬼使神差地,盼盼掀开门帘,走了进去。 坐在小园黑桌前的妇人,三四十岁的年纪,化妆品堆积出一张尚算漂亮的脸孔。她微笑着看盼盼,问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一叠纸牌,在妇人手里娴熟地洗动,哗哗作响。 “我想让我的男朋友有好运气。”盼盼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没问题。”妇人呵呵地笑了,热情下藏匿着诡异。她拿起盼盼的右手。一番观测下来,妇人面露惊叹,说:“三十岁之后,你运气大好,幸福终老。” “我现在只想我男朋友不要再倒霉。”盼盼抽回手,她关心的只有三池。 妇人抽出一张纸牌,玩弄着:“你真的想他走运?”“是!”盼盼突然看到了一点希望。 妇人起身,从身后的胡桃木柜子里取出了一串黑石串成的手链,摆到盼盼面前。“把手链戴在你手上三天,然后再给你男友戴上,告诉他永远不要拿下来。”妇人的手指在光滑的手链上游走,“这样就可以了。不过你要知道,手链给你男友之后,你的全部运气就都送给他了。” 拿起手链,盼盼将信将疑,最后问:“你要收多少钱?”妇人摇头:“免费。我只拿走你一点点好运。”她又狡黠一笑,“放心,我拿走的只是一点点。” 也许她只是个骗子,盼盼这么想着。但三天后,三池的手腕上多了一串光可鉴人的黑石手链。 6、情殇 三池发来短信,说下周就要回来了。盼盼紧握着手机,兴奋地跳了起来。三池去深圳已经两年了,在他戴上黑石手链的第二周,便在一个跨国集团的分公司里谋到一份主管的职位,但一上任就被派到深圳。走之前,三池与盼盼约定,待他在外打拼几年,赚够了钱就回来开一家小公司,然后娶她。盼盼抱住他,忍住眼泪要他安心工作,她会在这里等他,等她一直期盼的幸福生活。但是她最开心的,不是这些,而是看到三池的脸上终于有了自信的笑容,那种由内而外的精神焕发,跟从前判若两人。 三池走了,开始时总不忘打电话回来嘘寒问暖,到后来,总说忙,电话也越来越少。盼盼怕打扰他,很少打过去,但手机仍是为他24小时开机,默默地在无眠长夜里饱尝牵挂之苦。 而在他离开的这段日子,盼盼倒霉到家了,常常无端被高空掷物砸中,因为外伤或者食物中毒进医院的次数多不可数。还好,她总是给自己打气,等三池回来就好了! 等了两年,煎熬了两年,他终于回了,他还记得当初的承诺。盼盼快乐得像只蝴蝶,换上新裙子兴冲冲地出了门,往指定的流星饭店赶去。 站在那条并不繁忙的大街上,盼盼满心想着三池有没有黑,有没有瘦。耐心地等到绿灯亮起,她才举步踏上斑马线。 转弯处,突然冲出一辆破旧的面包车,疯了般朝这边冲过来。向盼盼招手的,不是未来,而是死神。 碧蓝的天,飞起的血,还有渐渐聚拢的人脸,是盼盼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最后一幕。 7、美错 “绿灯走斑马线也被撞死,你的确够倒霉。”清水结束了又一天的工作,坐在盼盼身边跟她闲聊。 盼盼咧嘴笑着:“能在这里等他,也算是莫大的补偿。” “就算你等到了他,你打算跟他说什么呢?”清水望着起了一层薄雾的桥,眸子里泛起雾一样的迷惘。 盼盼看着他的侧脸,看这个已经长成二十岁模样的孟婆,嘻嘻一笑:“我就想跟他一起喝汤过桥。我想这样的话,我们下一世还能在一起。” 这是不可能的,喝过汤的人,下一世注定成为陌路人。然而,清水把实话变成了:“嗯。也许会吧。只要两人爱得深。”她只是要圆一个愿望而已,何必说破呢,清水这么想。 盼盼揽住他的胳膊,亲密地把头靠在他日益宽阔的肩头,笑得极灿烂。对她而言,清水是她在这里唯一的朋友,和亲人。两个身影依偎在一起,没有夕阳,却有暖意。 一周后,清水走在回家取汤料的路上,老远便听到一阵沉重而刺耳的铁链声。老牛和老马又押着一个重刑犯往炼狱那边走,这次,被押的是个六七十岁的老翁,衣冠楚楚的样子。“又去炼狱?”清水打量着这个看起来颇富态的老头。 “这厮也少见了!”老牛的声音还是很大,还是义愤填膺,“本来早三十年就该抓他了,可不知怎么搞的,这厮的运气真是好,每次都让他躲过一死。这不,总算是抓来了。” “不会吧?”清水知道他们很少有失手的时候,“他犯了什么事?” 老马鄙视地瞟了老头一眼,“他年轻时,想跟一个富家女结婚,又怕女友纠缠,所以花二十万雇人撞死了他女朋友,下手很干净,警方没有查处破绽。然后他顺风顺水地过起了好日子,后来还开了家很有名气的三池企业。我就不明白了,这畜生哪来这么好的运气?” 清水一愣,冷冷笑道:“也许这运气本不该是他的呢。” 三池企业……清水望着老头渐渐远去的背影,神色有些凝重。 8、喝汤 盼盼有三天没有见到清水了。 代班孟婆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姑娘,苹果脸,一身红碎花衣裳。她说她叫糖泥,是清水的表妹,清水受家人所托去人间办事了。 跟她表哥的安静不同,糖泥像鹦鹉一样多嘴。有她在,盼盼也不寂寞,只是熟悉的人不在了,有些不习惯。 一阵脚步从身后传来。盼盼回头,霎时呆住。张判官领着一个年轻人,来到盼盼面前。 “三池!” 压抑了四十年的思恋在心里的千回百转,化成一声低低的呼喊和满眼的泪水,盼盼扑进了三池的怀里。 “是你吗?真的是你吗?”盼盼伏在他肩头,呜呜地哭,昨日种种,潮水般重现于她眼前。 “是我。”三池温柔地笑,捧起她的脸,犹疑刹那,吻了下去。 “终于等到你了!”盼盼又哭又笑,手足无措地擦着眼泪,说:“我们一起喝孟婆汤,一起过桥。这样我们下一世也许还能在一起。清水都说,只要爱得重,就算喝了汤,下一世也有机会在一起!” 三池凝视着她的眸子,点点头:“嗯。今生不能长相厮守,来世我一定再去找你。我们约好,来世,我们两个人要开开心心过一辈子,哪怕变成老头老太太,我也要拉着你的手过马路,再不会让你被撞了。” “拉钩!”盼盼朝着他伸出小手指,幸福的光在泪里闪动。两根紧紧勾在一起的手指,结下一个郑重的约定。 三池牵着她的手,走到糖泥面前。看着糖泥递上来的小碗,那一汪在碗里荡漾的汤,清清亮亮,却总像看不到底,盼盼有些胆怯了。 “喝吧。”三池轻抚着她的发。“你呢?”盼盼发现糖泥没舀第二碗。 “上头特许他不喝汤。”张判官走过来,严肃地说,“因为他生前做了许多好事。上头答应了他的要求。” 盼盼有些惊异地望着三池:“为什么?”“这样才不会让我们下一世的相遇变成‘也许’。”他握住盼盼的手,温柔的眼神里漂浮着坚定,“我一定会找到你!” 盼盼愣了许久,破涕为笑,接过碗,对糖泥说了声:“代我跟你表哥说声再见,还有谢谢。”“我会的。”糖泥拍着胸脯向他保证。 在盼盼举起碗的刹那,三池突然抓住了她的手。她不解地看他。 “有没有恨过我?”三池很认真地问她,“你为我做了那么多,我却什么都没能给你。” “我只恨我的时间不够陪你。”盼盼回答,没有用任何思考的时间。 一滴眼泪,从三池的一滴眼泪,从三池的眼里缓缓落下,比水晶更通透。他拿食指将这滴眼泪沾起,轻轻摁在了盼盼的眉心。那道在她头顶盘旋了四十年的黑气,在这一刹那烟消云散。 “你在做什么?”盼盼以为他伤心过度,“傻瓜,哭什么呢,我们马上有一辈子的时间在一起了!” “嗯,去吧。”三池又吻了吻她的额头。 再看他一眼,盼盼仰起头,让那温凉泛苦,苦中又带辛辣,辛辣又染酸甜的液体缓缓滑入喉咙。现在她才知道孟婆汤的味道是那么怪,但是却有似曾相识的熟悉。 人生的味道,不过如此。 盼盼的意识渐渐空了,只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对她说,往前走,往前走……当盼盼的身影消失在桥的另一端时,三池怔怔望着她消失的方向,一阵淡烟从他脚下氤氲升起,散开后,站在原地的,只有一个神情安然的清水。 “居然想都不想,都过去四十年了,他怎么可能还是年轻人的模样。”他摇摇头,垂眼一笑,“没有心机的傻丫头!没人保护,真不知你还会上多少次当。” “兄弟,你居然哭了?”张判官讶异地看着清水。 “哥……你……”糖泥不止是惊讶,似乎被清水的举动吓到了。 清水慢慢转过身,朝他们露出释然的笑容—— “我想,我已经没有资格再当孟婆了。” 9 我慵懒地靠在舒服的竹椅里,望着对面那个给我讲了一个下午故事的男人。 “我的故事是不是有些乏味?”他端起精致的茶杯,轻轻吹开几片碧绿的茶叶,好看的眼睛微微眯起。 “足够我换点零花钱了!”我笑。 “呵呵,我很欣赏你这个妖怪的生活方式。”男人优雅地啜了口茶水。 “欣赏我的游手好闲?”我又笑。作为一个常年游荡于人间,喜欢听人讲故事然后写出小说换零钱的树妖,还从没有听到谁拿“欣赏”来形容对我的看法。 “欣赏你的自由,无牵无挂。”男人放下茶杯,侧目看着从窗外洒进的夕阳伸过手去,让阳光在掌心落下好看的光斑。 “你凭什么说我无牵无挂?!”我脸上有笑,心头怅然,“我一直在找一个人,或者说,一直等一个人。” “是吗。”他转过头,向我露出迷人的笑容,“那请接受我的祝福。” 我还来不及说谢谢,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像只蝴蝶般从大门飞了过来。 六七岁上下的小女孩,亲昵地钻进了他怀里,然后又迫不及待脱下书包,从里头取出一张画纸,兴奋地举到他面前,圆眼笑成弯月,洋洋得意:“今天美术课,老师让我们画自己最喜欢的人。我画的你,得了满分耶!” “好厉害!”他赞许而怜爱地摸着小女孩的头,把她抱到膝上坐好,对我说:“我收养的女儿,盼盼。” 我细看着对面这个冲我笑得露出了牙的可爱小丫头,眉心间的幼嫩肌肤上,隐隐有一小块淡红的印记,那形状,像一滴眼泪。 在天边只剩下一缕金晖的时候,我离开了这个度过一下午闲暇时光的地方。 走出几步,我回头,在我刚刚走出的那扇大门上,端正挂着一块匾额,四个字—— 清水茶斋。 结局 故事讲完了,茶也沏好了。 摆在黑袍们面前的杯子里,荡漾着碧绿的茶水,不烫不凉,刚刚好。 “请。”我举起自己的杯子。 黑袍们似乎有一点不情愿,慢吞吞地举起杯子,似乎下了很大勇气才喝了一口。 不用猜也知道,每个喝了茶的人都只晓得说一个词:“好苦!” “这是好茶呀,先苦后甘。”我啜了一口,“我还打算留一点给伟大的女王殿下呢!” 敖炽左右看看,四下除了星星闪烁,风吹沙动之外,没有任何动静。 所谓的女王,看不出半点端倪。 “哎呀!是不是她老人家觉得咱们的七个故事不够精彩啊?”我站起身,焦急地一跺脚。 黑袍一号赶紧放下还剩一半的茶杯,说:“要不咱赶紧跑路吧!女王很生气,后果会很暴力!” “跑路?”我深深叹了一口气,“像我这样的家伙,不管跑到哪里,都免不了被冤魂缠身。” 说罢,我口中念起咒语顺手招来一阵特级强风,将这六个黑袍家伙的伪装给扒拉得一干二净。 六件黑袍被吹上了天,化成一片黑羽,飘飘悠悠地消失在空中。 篝火旁只有一团狼狈,九厥捂着被吹乱的头发哇哇乱叫,玄这只黑猫跟阿透那只狐狸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半晌才翻身爬起来,我从来认为最老实可爱的阿辽正死死搂着顾无名的腰,生怕被旋风吹走,唯一镇定自若坐在原地的,当然是我的好闺蜜,现任的冥王大人钟旭——六个黑袍,一个不少! 我笑眯眯地坐下来,边品茶边说:“我可以接受你们任何解释。” “你们这群笨蛋,以为穿上能暂时遮住真容跟你们本身妖气的黑鸦羽就能骗过我们夫妇么?”敖炽叉腰大笑,“若东海龙族连这点眼力都没有,未免太失身份!” 我暗自拉了拉他的衣角,低声说:“是我先看出破绽提醒你的!” “这事儿咱们私下说行不?”敖炽蹲下来,对我恶狠狠地附耳。 钟旭拍拍身上的沙子,先开了口:“结婚这样的大事,留一张字条就跑路了,这态度实在可恨。” “这……我们不是不想给大家添麻烦嘛!”我解释道,“你看,办酒席什么的又累又俗气,宾主都累呀!不如直接旅行结婚,你们连红包都省了!” “省个屁呀!”九厥跳起来,指着敖炽的鼻子,“这厮跑路的第二天就用短信发了一个银行卡号给我们所有人,说红包直接汇入即可,越多越好,一概笑纳!” “有这事?”我瞪着敖炽。 敖炽望天:“你自己心里不也这么想的么!为夫与你心有灵犀,不用你开口,替你办得妥妥帖帖。” “你……”我怒火中烧,拧住他的耳朵,“你确定我们认识的每个人都通知到了么?我说卡号。” “我办事,你放心!”敖炽拍胸脯。 “果然天生一对。”顾无名狠狠摇头,那一身白白的骨架随着他的动作,在夜色中分外耀眼。 “这一趟果然不算白来,彻底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玄舔着爪子。 “无异议。”阿透打了个喷嚏。 “喂,别这样说他们嘛,咱们不是来送结婚礼物的么。”还是阿辽最老实最善良,跑到我身边,拽着我的手说,“老板娘,别生气啦,其实这是我们集体商量之后想出来的点子,什么衣罗女王都是胡诌的,用你名字的一半杜撰的。你跟敖炽这么不容易才走到一起,我们说什么也要送你们一份最惊喜最难忘最珍贵的结婚礼物。” “送我故事当结婚礼物?!”我一挑眉。 “有什么比这个更好呢?”钟旭不再扮酷,笑出了声,“我连与老公的蜜月故事都挖出来送你了,没有谁有这样的待遇。” “就是,咱们这样的老妖怪,能记起一个完整的故事多么不容易!”九厥撇撇嘴,“尤其实走过那么多博物馆的我,很容易张冠李戴记错情节的嘛!” 玄抬起头看我,道:“夜叉的故事,是我曾经用两条鱼跟一个同类换来的!那个死肥猫,讲故事讲一半,不给鱼不讲完!” “大家都不容易呀。”狐狸阿透眨巴着眼睛,“当初为了听那只蜜蜂讲故事,我连午饭都顾不得吃,白白瘦了整一斤呢!” “你们真矫情!”顾无名冷“哼”一声,“你们能比我跟阿辽吗?我们自己没有故事可讲,只好去翻杂志,将故事背下来,还选的是有树妖的故事,就希望老板娘能喜欢。你们知道我们俩背得多辛苦!尤其是阿辽,她又不识字!得我一字一句教她!” 听罢这一番聒噪,我跟敖炽都愣了愣。 “你们可以抛下我们跑路,可我们不能不送上各自的心意呀!”钟旭笑道,“大家能像这样聚在一起,机会并不多。虽然这结婚礼物有点变态,但着实无害。” 帐篷外的笑声越来越多。 我看着这帮家伙,想起过往的一年中,我与他们之间结下的种种缘分,经历的惊心动魄,再看这星光漫天,静谧美好的沙漠之夜,心头却是说不出的温暖,连那些蠢骆鸵,都在这时候变得分外可爱。 七个跟爱有关的故事,是他们,还有我自己,送给我这段婚姻最好的礼物。 也许这些故事里都有遗憾,但是,只要听故事的人有心,那么每个遗憾里,都能重生出幸福的花来。 只要我们活着,只要我们仍相信希望,只要肯继续前行,那么,总会走到一条更好的路上。 这是我的亲身体会。 七个沙漠的夜晚,就快结束,我已看到天边亮起了第一缕曙光。 在这群变态们跟我们告别时,我挨个拥抱了他们,哪怕顾无名的骨头硌得我难受。 “你怎么看出是我们的呀,”临走时,阿辽眨巴着又圆又无辜的眼睛,“黑鸦羽是妖界最好用的伪装工具呢!连不是人形的玄与阿透都能变个样子!” 我指了指九厥:“那厮最近一年老是脱发,我来的第一天就在他的袍子上发现了一根头发,他那个颜色的头发,你懂的。” “咳!早就叫他换个牌子的洗发水的!”阿辽摇头,十分怅然。 “什么时候再回来?”钟旭问我。 “不确定,等我把想去的地方都去了,自然就回来了。”我笑。 九厥拍了拍敖炽的肩膀:“这女人就交给你了!彻底交给你了!从今以后,别让人欺负她才是。” 敖炽小声说:“放心,谁敢欺负她我绝不饶谁!她要是欺负你们,我也会帮她一起欺负!” 九厥指着他的鼻子,说不出话来,只好一甩他湖蓝色的头发,悻悻走开。 “喂喂!”敖炽叫住他,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嗓门说,“如果她爱你们,我也会帮她一起爱你们!” 所有人憋住笑,异口同声道:“谁稀罕你!” “你们!” 我摇摇头,赶紧上去把这丢人货给拖走了。 金黄的沙丘旁,他们往左,我们往右,就此别过。 我的新婚之旅还要继续,下一站是哪里我不知道,因为我们不是还在迷路嘛。反正,继续往前走就对了。 不过,敖炽还是没有什么大的改观,沿途还是聒噪不堪。 “那些树妖的故事,你怎么解释?” “不就是我当你写给杂志的呗。” “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你还有这段经历?” “你在我生命中旷工了二十年,我四处找你,总得干点活儿赚钱才够路费呀!你还叽叽歪歪!” “那个……那个清水长得帅不帅?” “比你帅十个百分点。” “你!你老实说,你后来还去没去过清水茶斋?” “干吗告诉你!” “你结婚了!不该有的花花草草要坚决砍掉!” “先砍掉你的舌头!” 越来越灿烂的阳光铺洒在整个撒哈拉,照亮我们留在上面的每一个脚印。 骆驼们在沙漠里欢乐地奔跑起来,我在前头跑,敖炽在后头追,边追边恶狠狠地喊着这次骆驼比赛无论如何也不能输! 我则在骆驼背上思考,等蜜月旅行结束,我依然会回到忘川开我的小店,小店的名字还是会叫“不停”,但一定不会是甜品店了,做什么生意好呢?开个旅店?! 我再想想吧,反正时间还很多,路也还很长。等将来新店开张,我一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红包礼物什么的不要客气,狠狠地砸向我吧!嗯,先这样吧,不好意思,敖炽的骆驼要追上来了,我不跑快点,一百年后该洗碗的人就是我了!再会! (《浮生物语外传·七夜》终) 后记 当我在文档最末敲上“浮生物语外传·七夜·全剧终”时,我觉得我的梦想又实现了一个。 收录在这里的七个中篇,其实是跟树妖在同一时期诞生的。当初自娱自乐,希望写一个“树妖讲故事”的系列,但因为种种原因,这些中篇没能成为系列,零散而断断续续地发表在杂志上,然后归于寂静,孤魂野鬼似的躺在我的文件夹里。 总觉得欠这些“孤魂”们一个家,像我最初设想的那样,让它们成为一个连成一气的整体,可惜,一直未有机会。 直到《浮生物语》诞生,老板娘的“不停”开起来之后,有一天,我突然感觉,当初设想的也许可以实现了。 将这七篇故事由角落里抓出来,逐一整理修订,按照我最初的想法,将它们一点一点完善起来,用一个沙漠与七夜的传说,将它们串成有趣的整体,作为“结婚礼物”送给新婚的老板娘。 嘿嘿,如果你看过《浮生物语》,应该还记得末尾处,老板娘跟敖炽放了所有人的鸽子,偷偷跑去旅行结婚了,最后一个镜头定格在埃及的沙漠中。正是这一次落跑,让这对夫妇成功脱离观众视线一整年,从《浮生物语》到《浮生物语Ⅱ》之间,有过一年空白,而这一年发生在老板娘与敖炽身上的故事,原来早就存在了。世界果然很奇妙。 这部外传,介于《浮生物语》的第一部与第二部之间,它的最终完成,为我的浮生系列又添上了重要的一部分。作为作者,十分欣慰,而各位一直支持我的读者,也能借由这个外传,一次性看到我更多的不同时期的作品。确实是一举两得,难怪我从写完就欢呼到现在。 跟许多读者一样,我的确十分偏爱老板娘跟敖炽这对活宝,当然,对那个叫做“不停”的小店以及那帮变态又可爱的妖怪们也充满了深刻的感情,有时候真恨不得把世上所有的好故事都放在他们身上。虽然我知道这不可能,但我会努力。 相比浮生的“正传”,这个外传只有七个故事,但气味与正传仍有相似,通篇看下来,放在两部正传中间,穿针引线也好,锦上添花也好,契合度竟出乎我意料,于此,心头一块石头落了地,当然,也希望读者们会喜欢这七个夜晚的故事,看看小说里老板娘在蜜月的这一年中遇到过什么怪事,也看看现实里的裟椤双树,她曾经还写过怎样的故事。 记得前些日子,一个当语文老师的朋友对我讲,说那天她的一个学生问她:老师,浮生是什么意思?她说:浮生就是人生啊。学生说:哦,我正在看一本叫《浮生物语》的书。听完,我哈哈大笑。这可爱的孩子。 不过朋友这句话倒是说到重点了,浮生就是人生。 我写的每个故事,妖怪也好,人类也罢,他们的原型都是出现在人生里的你我他。这个习惯,我不会改变。 不停甜品店结业之后,老板娘夫妇去蜜月旅行,最新消息是,他们现在已经回到了忘川,开了一家叫“不停”的旅店,依然客似云来,鸡飞狗跳,从《浮生物语》到《浮生物语外传·七夜》再到《浮生物语Ⅱ》,老板娘夫妇与他们的妖怪朋友的故事,仍在不停向前。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读者一直以来的热血捧场,感谢为这本书制作付出心血的各方英雄,顺便再感谢一下我自己?(别扔拖鞋,我这就跑路!) 裟椤双树 2012年5月成都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福利小说网—http://www.fltx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