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快穿]渣男滚滚哒 作者:夭川 文案: 土豪:要不是你有一张像她的脸,你也配在我身边? 皇帝:来人!把这个妖妇拖出去斩了! 影帝:我和你是过去了,她才是我的现在和未来。 未婚夫:你以为和我订婚就能套住我了吗?做梦! 反派BOSS:若她少一根头发,我要你赔上一条性命! 总裁:坐上来,自己动。 柯清怡:……你们这些渣男!看我替我的女配们报仇雪恨! 无良作者被读者诅咒,穿越到自己的坑里虐亲儿子! 其实这是一个女配们举着火把烧烧烧的故事。 内容标签:快穿 女配 灵魂转换 恩怨情仇 主角:柯清怡 ┃ 配角:众文坑中的男主女主男配女配 ┃ 其它:快穿,女配,虐渣男 编辑评价: 无良作者柯清怡被读者和女配们联合诅咒,穿越成自己文坑里的女配狠虐渣男改变命运。每个故事虐渣套路都不同,渣男有原男主也有原男配,虐心虐身因人制宜。优点:文笔优美,行文流畅,不黑原女主,基本不拆原CP,每个故事的番外温馨治愈。 ==================   ☆、第1章 无良作者萌萌哒 “清风酱,你在贴吧被发帖诅咒了哟~不去看一看吗?” 柯清怡刚退出看动漫的全屏模式,就看到基友发来的小道消息,里面还贴心地附上了链接地址。 什么鬼?她被诅咒了? 反正闲来无事,柯清怡气定心闲地打开了链接,看一看究竟是谁那么无聊。 链接打开后是一个贴子的界面,贴子标题上赫然写着:【诅咒清风可可穿越成她文里的女配!】 “噗。”柯清怡看到这个标题,瞬间就笑喷了,心想这贴怎么这么逗啊,应该是小学生发的吧。 啧啧,现在的小孩子怎么都这么中二? 清风可可是柯清怡在贴吧写文的笔名,不过现已封笔不用。 柯清怡曾用这个笔名,从小学开始就在某个贴吧挖坑,一直写到高中,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白,到该贴吧的风云写手。不过后来她越来越腐,不想再写bg文了,就在高二的时候宣布封笔。 回首她在贴吧里留下文,深深浅浅都是坑,算一算可能有三位数,然而那么多年,竟无一篇完结的作品,也算是一种成就。 她的文有悲有喜,但无论男女主有没有在一起,女配都要被虐得死去活来,虐完了虐爽了,她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这篇文也就弃了。 什么仇!什么怨! 可以说是坑品极差的无良作者! 柯清怡封笔后时不时会翻一翻自己的这些黑历史,看看当初稚嫩的笔触,狗血得略显滑稽的剧情,捧腹大笑,但同时也有点不理解当初自己写文时虐女配的这个癖好。 大概是以前看狗血电视剧看多了,积了满腔对恶毒女配的怨气没地儿撒,就用写文来发泄了。 不过都是年少无知时写的东西了,事实无法改变,如果真的能改变,她倒也不介意回头给那些女配们改一个扬眉吐气的结局。 她继续看那个诅咒贴,发现跟帖的人还不少,回复竟然都上百条,帖子都翻页了,大多都是附和表示同意楼主观点的。 哟呵,都那么替女配们抱不平? 柯清怡倒不是会介意这些的人,反而越多人评论,她越高兴。凭什么不高兴啊?回复的人多,不就代表看她的读者多吗?读者们怨声越大,不就代表着她的文让他们印象深刻吗? 看着一个二个义愤填膺的读者,柯清怡乐得来都要哼小曲儿了。 “清风可可大坑王!虐完女配就跑!简直过分!” “xxxx文里的女配真的很可怜!跪求清风大大回来给个好结局!” “最讨厌渣男贱女了,还好你封笔了,不然真的要让你滚出写文圈!” “坑王!女配后妈!你若不填坑!下辈子就是你笔下的女配们!” “清风可可!诅咒你穿越成你自己写的女配们!” “清风可可!诅咒你穿越成你自己写的女配们!” “清风可可!诅咒你穿越成你自己写的女配们!” “清风可可!诅咒你穿越成你自己写的女配们!” …… 翻到后一页,竟然每层楼都是这一句话,队形整整齐齐。 脑回路不太寻常的柯清怡欢快地登陆了自己的账号,在贴吧冒了时隔两年的第一个泡。 “hi~小受们o(* ̄▽ ̄*)ブ如果我真的穿越成我的女配们的话,我一定让渣男滚滚哒,还女配一个逆天酷炫叼炸天的形象!不过木已沉舟,孩子们就不要傻了,总是纠结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我去睡啦~~晚安~~么么哒!” 回复完后,柯清怡心情愉悦地下线关机了,准备漱洗睡个好觉。 等哪天有时间了,找一找以前的坑,发展成耽美文填起好了。 真是机智如她!   ☆、第2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一) 当晚,少有做梦的柯清怡竟然破天荒地做了一个清晰又奇怪的梦。 梦里万籁俱静,她孤零零地坐在一个板凳上,头上打下来一束光,除此之外,她的四周都是黑漆漆的一片。 她正错愕地环顾周身时,忽然,梦里起了一阵冷风,吹得她脊背一凉,再睁开眼时,梦里已经不只是她一个人了。 数以百计的陌生人穿着米色的斗篷围绕在她身边,站在投下的光圈之外的地方。他们人人都举着燃烧着的火把,不是火红的颜色,而是青蓝色的火焰,看起来阴森森的。 虽然看不清那些人的脸,但柯清怡能感受到他们都在盯着她,纵是胆大如她,都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心里发毛。 “柯清怡,你说的话可还当真?” 人群里忽然响起一个清冷的女声,语气冷冽,甚至带着几分仇恨,向柯清怡发来质问。 柯清怡看了看人群,身边的人的装扮都一模一样,脸部都是墨黑的,她根本不知道刚刚是哪一个在说话。 她咽了咽口水,弱弱地问道:“我说的话?我说的什么话?” “你说过的,如果你真的穿越成你文里的女配,你要改变她们悲惨的命运!”这下发话的又是一个娇嫩的女声,如黄莺婉转,风铃清脆。 “呃……是我说的,才说没多久。” “你是真心想悔过?”这次又换了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 悔过? 柯清怡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疑惑道:“你们是谁啊?这里是哪里?” “我们?哼哼……” 此时说话的已经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群女人的声音,有的清冷有的娇弱有的爽直有的尖锐,都混杂在了一起,异口同声地发出冷笑,令人毛骨悚然。 “我们是你虐过的女配们呀,柯清怡!” 柯清怡被这阵仗吓得来掉下了板凳。 她看着一束束青幽幽的火把,愣愣道:“你们的火把……是用来烧我的?可可可我也是单身啊!你们要烧,烧女主去呗!” 女配们沉默了几秒,才淡定地回复道:“你想太多了,火把是用来照明的。” “……”照明的话会是这个气势吗,会是这个语气吗!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头上打下来的光束瞬间窄了几圈,戴着斗篷举着火把的女配们围着上前了两步,咄咄逼人:“柯清怡,给你一次将功赎罪的机会!” “将功……赎罪?” “你穿越成我们,改变我们的结局,替我们好好虐渣男!”女配们的语气都隐隐带着幽怨和愤恨,“转变一个结局,你才能进入下一篇文里!” “等等!”柯清怡瞪大了眼睛,“我挖的坑起码有一百个,难道我要穿越一百多篇文?” “哼哼哼,这个嘛……就要看你的表现了!” 柯清怡听得来头皮发麻,不过转瞬一想,她又轻松道:“我现在一定是在做梦,你们都是我因为看到那个诅咒贴而产生的梦境,我睡醒了就好了。” 全都是假的,不足为畏! “呵呵,你可以试一试。”人群渐渐往后退,火焰摇曳,逐渐隐没在黑暗中,“亲爱的作者菌,祝你一帆风顺。” “神经。”柯清怡翻了一个白眼,靠着板凳闭上了眼。 她那么机智,才不会被自己的梦给骗到。 机智……机智个毛线啊! 当柯清怡第三次从床上坐起来,发现眼前的一切和第一次醒来时看到的毫无改变时,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不得不开始相信梦里的一切是真的。 此时此刻,她正坐在一张kingsize的双人床上,宽阔的房间被装修得富丽堂皇,单单一个卧室就和她家一样大。 她再一次无力地下床,坐在床头柜的镜子前,没有了第一次醒来照镜子时见鬼了似的惊讶,她平静地看着镜子中陌生的脸,有些恍惚。 小圆脸变瓜子了,飞机场变山峰了,整个人感觉就像是从韩国整完容从泰国隆完胸的一样,萌萌哒。 镜中的面容清秀可人,只是乌发披散,眼角微垂,薄唇紧抿,显得有几分凉薄。 光是从这具身体下手,柯清怡不可能想起这是哪个女配。 这时,卧室的门被敲响,门外传来一个中老年男子的声音,带着几分恭敬:“若秋小姐,早饭已经准备好了,您是要下楼吃还是在房间里吃呢?” 柯清怡有些慌神,不知如何应答。 门外的男子又扣了扣门:“若秋小姐?您醒了吗?” 若秋?倒是有点熟悉的名字。 柯清怡稳了稳心绪,才开口应道:“我有点不舒服,等一下再下来吃。” 门外的男子闻言,关切道:“若秋小姐哪里不舒服?需要通知少爷吗?” 少爷?少爷又是谁? 亲爱的女配,你起码把这篇文的基本设定告诉我一下呀,你也太高估作者的记忆能力了。 柯清怡愣了愣,还是回答道:“不要惊动他,我换好衣服就下来。” 门外的男子犹豫了片刻,才答应道:“好。” 这人应该是这里的管家。 估摸着管家离开后,柯清怡才打开衣柜,换衣服。 卧室里的衣柜有一面房间墙壁那么长,二十来个柜门,里面挂着各式各样名贵的服装,多数是明艳的亮色,款式偏俏丽活泼。唯有边上的一个小柜门打开,发现里面挂着的是三四件冷色调的衣服,还有一套像是校服的套装。 柯清怡拿了一件黑灰色简约系的裙子出来换上,全身镜中的少女看起来顶多二十岁,身材高挑细瘦,眉目间的凉薄更浓了几抹。 就在她注视着全身镜里的身影时,许多画面如走马灯一般在眼前闪过,记忆如纷飞的蝶汇成洪流向她涌来。 被灌输了若秋的记忆后,柯清怡嘴角上扬,露出了微笑。 原来是这篇文啊…… 若秋,你是有多恨我啊,若不是我穿错了衣服,你怕也不会把记忆给我吧。 不过在梦里,女配们说要她穿越到以前所挖的坑里面,天啊……她得穿越多少次才能回家? 想到这里,柯清怡就头疼,早知今日食恶果,当年何必勤挖坑! 女配们真的惹不起! 算了,不想这些了,好好干完这一票才是说真的。 脑回路向来不寻常的柯清怡又很快想通了,觉得把这视为一种游戏也是挺有趣的,于是重新振作了起来。 她穿着这一身衣服下楼,果不其然从管家眼里看到了惊诧之色。 毕恭毕敬地为她拉开椅子,端上西式早餐后,管家小声道:“若秋小姐,今天少爷要过来,您等一会儿还是把衣服换了吧。” 柯清怡道:“不用,我喜欢这样穿。” 管家皱着眉头道:“若秋小姐,等下少爷看您穿得那么素,肯定要不高兴,最后吃亏的还是小姐您啊。” 柯清怡道:“李叔,别劝我了,我自有打算。” 管家看着柯清怡,只有无奈地叹气。他为方家工作三十年,自方家少当家派他来这个宅子照顾若秋后,他就一直当若秋是他的女儿般关怀。 他也替若秋抱不平,也气方森译朝三暮四,但他没办法为若秋出头,因为自个儿一家老小都要仰仗方家,甚至单说若秋自己,也必须靠着方森译才能有钱念书吃穿。 下午三点的时候,方家大少爷终于过来了。 方森译进屋后正好看到柯清怡坐在窗台边的藤椅上看书,黑灰色的长裙简单得没有其他花纹装饰。少女找了一根素簪将头发挽了起来,露出白皙纤细的脖颈,她很瘦,但骨架却不小,肩膀单薄却又优美。 她正漫不经心地翻着一本书,手指修长,神情淡漠。阳光透过窗洒落进来,勾勒出她秀丽的五官轮廓,增添一抹柔和恬静。 方森译几乎要看痴了,直到管家唤了他一声才回过神来。 刚刚那一眼,看得他竟然有几分心动,好像有小绿藤攀上了他的心墙。 和眼前这个少女相处了四年,还是第一次为她不同于那人的地方感到心动。 听到管家的声音,柯清怡这才发觉方森译来了。她没有站起来,而是轻轻将书合上,回头看了看方森译,露出一个淡然的微笑:“方少。” 恬淡而不惊艳,却如腊梅一般冷香销魂。 方森译愣了愣,本想冲着对方发的火也熄减了大半,他走上前,随手拿起刚才柯清怡所看的书,看到书名时发出讥讽的笑声:“呵,经济学?这是你应该看的书吗?” 柯清怡始终保持着微笑,语气无波无澜:“是,在方少眼中,蓝小姐爱看什么,我就必须爱看什么。所以照理来说,我应该看些文学著作。” 虽然柯清怡说的一字一句都是真的,但这话不知怎么的就是让方森译感到气恼,他狠狠地将书摔到了柯清怡脸上,冷冷道:“知道就好。” 书是硬壳封皮,棱角砸中柯清怡的额头,登时就割了一个血印子出来。 柯清怡吃痛,但忍着没有叫出声来,只是在心里狠狠地给方森译记上一笔:你二大爷的男主,自己作死就别怪我后妈了,让你以后啪啪啪把脸打残!   ☆、第3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二) 管家见状,赶忙上去为柯清怡说情:“少爷,若秋小姐今天身体不太舒服,您就别太……” “李叔。”柯清怡淡漠地开口打断了管家的话,“我没事,方少教训得对,是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方森译有些诧然地看向柯清怡,若是放在以前,许若秋定会借题发挥,哭得撕心裂肺。 但是这次却没有,与之相反,冷静得可怕。 只见少女垂着眼睑,睫毛如扇,投下淡影,点染着眼角的凉薄,隐隐透着冷漠的骄傲。她皮肤白皙,额头上的红印触目惊心,让方森译的心猛地一抽,竟然心生怜惜起来。 殊不知,柯清怡心中正暗暗记着账。 方森译,方家大少爷,今年二十六岁,血气方刚,性格暴戾。 就是这么一个天之骄子,一直单恋着小他四五岁的青梅蓝晴筱,一片深情尚未来得及倾诉,意中人就被自己的亲生弟弟告白,自此两人成为郎才女貌的一对。 方森译虽然说不上是对弟弟百般迁就、呵护有加,但毕竟是大家族的长子,若与自己的亲弟弟争风吃醋、抢夺女人,不仅传出去对名声不好,只怕还会因兄弟间闹出的矛盾而引得商场上的其他竞争对手趁虚而入。 种种顾虑,让他不得不伺机而动,一直默默守护。 他对女主倒是一往情深难能可贵,但对女配许若秋,却是薄情寡义。 四年前,方森译遇见了许若秋。 童年时期,许若秋的父母因受不了贫困和争吵,双双跳楼,给许若秋留下孤苦无依的处境和永远无法磨灭的阴影,在被所谓的亲戚们让来让去后,她终究是去了孤儿院。 如果她是女主,可能会在孤儿院长成一个自强又励志的少女。 但她没有,她的心理渐渐地形成了扭曲,心胸狭窄,好胜且嫉妒心强,善于算计,总是一脸凉薄与淡然,但内心却恨死了自己贫穷和平庸的处境。 十六岁那年,她因为一张与蓝晴筱相似的皮相,幸得方家大少垂怜,被带出了孤儿院,住进了这所两层小别墅,过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锦衣玉食的生活,还被资助了学费,得以上最好的高中,考梦想的大学。 她耍着心眼儿招惹方森译的注意,变着法子讨对方的喜欢。 如是想方设法、费尽心机,不仅仅是因为想过得更好,还因为—— 她爱上了这个英俊成熟的男人。 但她一开始并不知道方森译是将她视作蓝晴筱的替身,所以她过的很幸福,但是她不明白,为什么方森译总是看不惯她的种种行为习惯,要求她改变自己的穿衣风格,改变自己的兴趣爱好,改变自己的情绪表达方式,改变自己的语气谈吐。 后来她才知道,这一切只是因为,她除了这一张脸以外,都没有半分与蓝晴筱相似,所以理所应当地招得方森译的厌恶。 伤心过,绝望过,但她终究是委屈自己以达到方森译的期望,穿明艳的洋装,心里却下着雨,看中西浪漫的小说,心里却是秋风萧瑟。 她逼迫自己变得爱笑,但散不尽凉薄的眉眼却让她看起来分外清冷,一点都不像笑若灿阳的蓝晴筱。 这一点让方森译很不高兴,他甚至提出,等过半年就带许若秋去整容,调整眼角。 若秋很害怕。 她怕等到自己外观上与蓝晴筱如出一辙后,方森译又会失望地发现,她同蓝晴筱在骨子里根本是两个人。 可是,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外表是他人的,她的心也是他人的。 那她是谁呢?蓝晴筱,还是许若秋? 亦或……两者都不是,只是一具空壳。 迷茫痛苦,她开始憎恨,怨毒地憎恨着蓝晴筱。 她慢慢有了这么一个想法: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蓝晴筱不在了,那方森译就不用等待了,他别无选择,只能忽视自己与蓝晴筱内在的区别,接纳自己。 只要蓝晴筱死了,她许若秋的幸福,就真真正正地刻着她自己的名字。 于是她变成恶毒女配,全心全意对付女主。 当然,在正常小说里,每个与女主过不去的女配最终都是不会称心如意,好一点的结局就是被女主点化,回头是岸,洗白了后真心祝福女主和男主幸福,从此退出读者视野。 但素有“女配后妈”之称的柯清怡可不喜欢这样写,所以心满意足地虐完女配后,她就哼着歌弃坑了,连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都不留给女配。 也难怪会被读者诅咒,被众女配们拿着火把来质问…… 不过柯清怡现在回心转意了,她要替女配出头,狠虐渣男。 她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方森译见到自己后的失神,凭她作者本尊的直觉,她知道,方森译心里对若秋也不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然,他完全可以到大街上找一个比若秋的性格更贴合蓝晴筱的女人,然后直接带她去全面地整个容。 哼,方森译,我要让你此时心头攀的那根嫩藤,长成交错的荆棘,扎得你整颗心滴血成妖娆的玫瑰。 老娘的女配要开挂了! 柯清怡如是想着,脸上却始终是不成不变的微笑。她缓缓地站起身来,言行举止优雅得无可挑剔:“方少看我这一身灰的黑的,早就觉得碍眼了吧,我这就上楼去换。” “站住。” 方森译下意识地就伸手去拉住柯清怡,等回过神来时,手里已经握着对方细瘦的手腕。他顿了顿,沉声道:“你不用去了。” 他也是今天才发现,不和晴筱穿一样风格衣服的许若秋,看着也不没那么令人不快。 柯清怡的笑容里却多了几分嘲讽:“也对,方少用书砸我可比等我上楼换衣服来的时间短。” 方森译万没料到柯清怡会反过来蛰一下,登时火冒三丈,“嚯”地一下站了起来,捏住柯清怡的下巴,恶狠狠道:“你敢阴阳怪气地跟我说话?” 管家在旁边看得一身冷汗,但柯清怡差点笑了出声。 原来她经常在文里写的男主“用修长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是这么一个效果啊! 艾玛哈哈哈哈哈哈哈霸道的确是霸道了,但怎么那么中二! 看着柯清怡脸上扩大的笑容,方森译更恼了,直直逼到柯清怡脸前,道:“你笑什么!” 柯清怡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跑出状态了,赶忙收回来。她毫不畏惧地直视着方森译,道:“方少,要我整天笑嘻嘻的人,不就是您吗?” 方森译咬牙切齿道:“许若秋,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脑袋进水了吗?!” 下巴被捏得生疼,柯清怡垂下眼帘:“多谢方少关心,我没有什么事,只是忽然想通了一些事情。” 察觉到对方因疼而微皱的眉头与颤抖的睫毛,方森译不自觉地减轻了手上的力度,但他的语气仍然冷漠:“想通了什么?” 柯清怡再抬眼的时候,方森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倒映出来的他的身影,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没有炽热的爱慕,没有善意的包容,更没有熟悉的难过与渴望。 平静得像一个陌生人。 柯清怡淡淡开口道:“方少不是拿我做蓝小姐的替身吗?没问题,都做了那么多年了,我也都习惯了。我会穿方少给我买的衣服,读方少给我买的书,最喜欢吃的水果会是蓝小姐喜欢的草莓,最喜欢的乐器会是钢琴,最喜欢的花是向日葵,最喜欢的颜色是橙色……” 说着,她自己低笑了两声:“可心理暗示了那么多年,我还是忘不掉,其实我最喜欢吃的是葡萄,我不喜欢西洋乐器,我最喜欢的花其实是蔷薇,我也不喜欢橙色,我喜欢深蓝色。不过,这些毫无意义的小事,只有我自己难以忘怀吧,毕竟方少从一开始就不在乎我自己的喜好。” 方森译动了动嘴,想要让柯清怡别说了。对方的一字一句,不知为何,像一根根细针,慢慢地扎进他的心头,乍一看毫发不伤,实际上已经渗出了血来。 他从不知道少女原来爱吃葡萄,也从不知道少女喜欢的是深蓝色。 这么说来,他好像的确对若秋,一无所知。 这种拥有四年却发现自己到头来从未真正掌控对方情况的认知,竟然让堂堂方家大少有些心慌。 柯清怡不紧不慢地接着说道:“是,方少供我上学,给我吃住,我感恩涕零,别说做替身了,就算做牛做马也在所不辞。但我现在有点累,一个人怎么可能既一边竭尽全力变成另一个人,一边又要保持自身原本的爱情呢?这未免有点太矛盾了。” 方森译沉声问:“你究竟要说什么?” 柯清怡笑得有些无力:“方少,给我几天时间让我眷恋自己吧,因为很快,我就能完全放下自己,成为蓝小姐的复制品了。因为……” “我已经完全放下了对你的爱意与奢望,在它们已经千疮百孔之后。” 柯清怡并不是在和男主比中二,也不是在预告自己之后的行动。 她只是单纯觉得,这么一通话,会让男主难受而已。 她要让男主恍然自己对女配心存情谊,但发现时,爱他的人早已翩然离去。 始终爱而不得,才是爽快。 她要的就是方森译现在眼底不自觉流露出来的难过。   ☆、第4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三) 那天最终是如柯清怡所料,不欢而散。方森译被刺了个措手不及,万没料到平时顺从听话、满心满眼只有他的许若秋会说出这么一番话,眉眼凉薄,语气平静,却字字伤人。 同样万万没有料到的是,他竟然会被伤到。 他原本以为,少女自身的喜怒欢苦,统统都与他无关。他所在乎的只是与少女有着相似面容的那人的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个蹙眉,一个抿嘴,都是在他关心范围以内的事物。 然而他却在听到许若秋的话后,会感到心疼,会想要抱紧她,让她不要再说下去了。 不可一世的方家大少第一次感到了迷茫。 他看不懂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少女,也看不清自己的心。 所以他选择了摔门而出,将惹人苦恼的少女暂且抛之脑后,用愤怒与凶狠来掩饰自己的心虚与茫然。 第二天,方森译果然没有再来,柯清怡的心情倒是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乐得有了一天时间来看书睡觉,顺便翻一翻若秋的抽屉柜子,看一看有什么东西可以日后利用或者让她想起什么细枝末节。 后妈作者与渣男主第一次交锋意料之中地以作者菌的胜利结束。 清清静静地过了一天后,周末结束了,许若秋要去学校了。 终于能走出这座宅子,开拓新地图了,柯清怡真是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呢。 许若秋是a大的高材生,虽然学费是由方森译出的,但高考完全是凭自己实力,考上了名牌大学a大。 蓝晴筱也是a大的学生,而且还是许若秋的直系师姐。 其实以许若秋当年的成绩,完全可以报a大收分最高的金融,这也是她心之所向的。 然而,在选择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上,她却半点做不了自己的主。 蓝晴筱读的是汉语言文学,所以她也只能选汉语言文学。 她是蓝晴筱的影子,是替身,是模仿者,是复制品。 方森译怎么可能允许她凭自己的意志走向一条越来越不像原主的道路? 她连看一本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书都不可以。 许若秋周一上午满课,下课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半。柯清怡正准备去挤食堂吃饭,就看到教室门口立着一个颀长的身影,背着斜挎包,在下课人潮中显得格外突兀。 柯清怡直觉地认为,这个男生是来找自己的。 果然,等柯清怡走到门口时,那人的眼睛就亮了起来,语气轻快:“若秋,一起去吃饭吧?” 周围的女生纷纷向柯清怡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察觉到了这些不友好的视线,柯清怡清咳一声,道:“出公教楼再说。” 她知道这个男生是谁了,许若秋的记忆告诉了她。 说实话,她有点小吃惊…… 卧槽她的炮灰蠢男三怎么长得那么好看那么阳光啊啊啊啊!那含笑的桃花眼简直要让她少女心泛滥!万箭穿心!爱神丘比特! 卧槽不行了,她保持不住高冷的面瘫脸了,她好想笑! 但她还是机智地忍住了。 林哲洋看着柯清怡,关切道:“若秋,你身体不舒服吗?看你表情好像有点痛苦。” “……我没事。” 林哲洋开车带她去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高级西餐厅。 一路上,他都显得分外兴奋,不停地在跟柯清怡说话,健谈得来有点话痨了。柯清怡坐在副驾驶座上默默听着,十句回一句,按着许若秋对林哲洋的原态度来行动。 下车的时候,林哲洋向柯清怡道歉:“不好意思啊若秋,我是不是有点太吵了?但我实在是太高兴了,因为……因为今天是你第一次答应和我一起吃饭,还坐在了我的副驾驶座上!我……我打死都不会换掉这辆车的!就算换车我也要把副驾驶座给一起换过去!” “……” 痴汉少年你够了! 林哲洋生得十分俊俏,剑眉朗目,鼻梁高挺,一双桃花眼笑意慢慢,笑起来分外好看,颜值丝毫不输给方森译。 他的家世也丝毫不输给方森译。林家和方家一样,都是a市出名的豪门大家族,有钱有势,而林哲洋作为林家的小儿子,含着金钥匙出生,从小就被人捧在手心上,养尊处优。 就是这样一个要什么有什么的小少爷,死心塌地地喜欢着许若秋。 但是许若秋心里只有方森译。 在柯清怡的文里,许若秋后来就是利用了林哲洋对她的这份喜欢,借刀杀人,让林哲洋一次又一次地替她毒害女主蓝晴筱。 不然凭她自己,哪里来的权势与金钱,花钱买凶,托人陷害。 吃饭的时候,柯清怡不说话,林哲洋也憋了好久不敢说话。 等快吃完时,林哲洋才笑着说了饭桌上的第一句话:“若秋,周五的晚会你准备好了吗?” 柯清怡一愣:“晚会?” 林哲洋也愣了愣:“你不会是忘了吧,周五学生会举办的那个校级晚会,你不是答应下来在开场弹钢琴吗?” “……差点忘了。” 柯清怡本人对音乐也不是完全一窍不通,不然的话也不会喜欢写女主擅长乐器。 但是……老天啊,她只会弹电子琴啊啊啊啊啊啊啊! 柯清怡希望这具身体还存着她穿过来之前许若秋本人准备的曲子的弹奏记忆,就像存着手机屏幕解屏的滑动图案的记忆一样。 等等……晚会? 柯清怡模模糊糊地记得自己写文时,是有这么一个情节,好像是晚会当天,许若秋满怀期待地邀请了方森译来看,结果方森译却没有来,而是和蓝晴筱还有方森译的弟弟方森行在一起。 呃,他们三个聚在一起干什么来着? 方森译与蓝晴筱单独相处还好说,但是还加一个方森行,这三人组合怎么想怎么尴尬啊,方森译脑袋被马踢了? 柯清怡记得这是一个虐女配的点,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方森译那晚为什么没有来。 “若秋,若秋?” 听到林哲洋在不停地唤她,柯清怡这才回过神来,她抱歉地微笑道:“不好意思,刚刚在想事情。” 林哲洋盯着她,迟疑了一阵,才道:“若秋,离开方森译吧,他不是真的爱你。他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 柯清怡笑了,决定逗一逗这个可爱的大男孩:“你的意思是,你也要包养我?”   ☆、第5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四) 这句话说得轻佻,林哲洋一下子急得来耳根都红了:“若秋,你怎么能这样说自己呢?我……我是真心真意地喜欢你,我想倾我所能地对你好,但我尊重你,你做什么都是自由的……呃,我是说,我给你的好,不是说要包养你,我……我是很正经的,因为把你当成未来的妻子,所以对你好,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你,我……” 虽然对方磕磕巴巴地说不清楚,但柯清怡却是听懂了林哲洋的意思,心里漾起感动。 蠢男三,你要是先方森译那个渣男一步发现许若秋,那该多好。 但她现在还不能把感动给流露出来。 不过,她也不像原文里的许若秋那样,一口拒绝了林哲洋,而是故作沉思了一会儿,才道:“给我时间考虑考虑吧。” “好!好!”虽然只是模棱两可的答案,但林哲洋激动得像是摇着尾巴的大型犬,“若秋,我先去停车场把车开出来,你在门口等我一下吧。” 柯清怡点了点头,随后就看林哲洋小跑着出了门,或许是因为太兴奋,中途还差点绊倒。 “噗。”等林哲洋走远后,她实在忍不住了,笑了出来。 林哲洋刚走,她的手机就开始响了,短促的提示音,是短信。 柯清怡心想,难不成她穿越到自己的文里了还逃不出10086的魔爪? 她慢条斯理地解开屏幕点进去一看,当然不是10086发来的。字里行间都透着少女心思,但发信人还在自欺欺人地欲盖弥彰。 蓝晴筱啊蓝晴筱,你可真行,吃着锅里的还望着盆儿里的。 柯清怡露出嘲讽的笑容,她终于想起了为什么周五晚上方森译会作死地和蓝晴筱、方森行聚在一起,而没有来晚会听许若秋弹钢琴了。 也明白为什么许若秋那天会如此渴望和期盼方森译能来听她演奏一曲。 因为周五那天,是一个大日子。 是方森译二十六岁的生日。 在坐上林哲洋的车之前,柯清怡给蓝晴筱回复了一条短信。 蓝晴筱在短信里说她不知道应该给方森译买什么生日礼物,所以想问一问许若秋准备送什么。 许若秋的存在并不是秘密,不仅蓝晴筱知道,方森行也知道。 方森译也并没有刻意隐瞒,他告诉蓝晴筱和方森行,他在孤儿院无意间看到若秋,发现她长得和晴筱很像,而且成绩优异,却因为没有钱而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于是心生怜悯,把许若秋接了回来,安排在了一所闲置的房子里,收成妹妹,供她读书。 对于他的这一番自说自话的解释,蓝晴筱毫无怀疑地接受了,方森行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从不曾想过兄长是养了一个自己女朋友的替身在身边。 两人也都把许若秋当成妹妹来对待。方森行还好,与若秋接触的不多。但蓝晴筱就不行了,女主圣母光环围绕,对若秋的身世同情得不得了,誓要把女主当成亲妹妹兼闺蜜对待,有事没事就带若秋出去逛街吃东西,去哪儿玩都不忘给若秋带礼物。 她总是笑着说,若秋,你看我俩那么像,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是双胞胎姐妹呢。 你的姐妹情,我的心中刺。 蓝晴筱不知道,她自认为很亲切的这句话,是无数个日日夜夜反复煎熬着许若秋的油锅,是刀山,是火海,是行刑场。 是她永远不曾体验过的炼狱。 林哲洋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地问道:“若秋,我是送你回学校还是……” 他家财大势大,要调查一个许若秋简直易如反掌,他当然是知道许若秋的住所在那里,也知道那里是方森译名下的一处房产。 通过调查,他知道许若秋和方森译在一起,只是不知道是以“替身”的名义。 他实在不想把许若秋现在住的地方称之为家,因为他在长期的观察后知道,方森译根本不爱若秋,不仅不爱,还对她很差。 柯清怡道:“送我回学校吧,我下午没有课,约了一个师姐一起逛街,她现在在学校。” 林哲洋有些意外:“师姐?哪位师姐?” 没想到向来独来独往的若秋竟然也会约上朋友出去逛街。 柯清怡想着既然林哲洋以后也会知道,告诉他也无妨:“蓝晴筱,我们系的。” 林哲洋想了想:“我知道她,你们音乐社键盘部的前部长。” 柯清怡继续调戏蠢男三:“你怎么会知道她?你认错过我们俩?” “我才不会认错你!”林哲洋急得来把车都停在了路边。他扭头看着柯清怡,眼睛黑得发亮,气鼓鼓道:“大家都说你们很像,但我一点都不觉得!蓝师姐是蓝师姐,许若秋是许若秋,完全是不一样的两个人啊,很容易分辨的,我就算喝多了也不会认错的!” “……” 最后一句是想说“我就算酒后乱性也不会找错人”吗…… 林哲洋是金融专业的,把柯清怡带回学校后,自己也匆匆忙忙地准备去上课了,临走再一次提醒柯清怡道:“一定要记得好好考虑考虑我,要记得啊!” 柯清怡点头点得不耐烦了,直接冷声道:“你再不去上课,我就不考虑了。” 话音刚落,就看林哲洋一溜烟儿不见了踪影。 柯清怡觉得自己憋笑憋得来都要脸部痉挛了。 “若秋!” 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柯清怡转过头,对上一张眉眼相熟的面孔和一双笑盈盈的眼眸。 柯清怡心想,只怕是就算方森译带了许若秋去做整容,把眼角调高,也还是改不出眼前这个女子满眼的春风花暖,阳光灿烂。 若说林哲洋的笑容是爽朗,那么蓝晴筱的笑容则是热情,足以使得冰山融化。 蓝晴筱亲热地拉着若秋的手:“刚出图书馆,正想打电话问你在哪里见面呢,就看到你了。刚才那个小帅哥是谁啊?是不是你男朋友啊!你可得老实交代!” 柯清怡微笑:“晴筱姐你想太多了,普通同学而已。” “啧啧,普通同学?若秋,是不是你眼光太高,拒绝了别人啊?哎呀你呀……” “晴筱姐,”柯清怡微笑着讲到正题,“我知道你该给方少送什么了,我有一个不错的建议,要听吗?” 蓝晴筱一愣,虽然脸上还是灿烂的笑容,但神情却闪过短暂的不自然:“就知道若秋最聪明了,我当然要听。” “那晴筱姐要答应我一件事哦。” “什么事啊?” 柯清怡垂下眼睑,装出有些难为情的样子:“周五学校有个晚会,开场时会有我的演奏,你能来听吗?晴筱姐的钢琴比我厉害多了,所以我希望你能来,然后给我一些建议。”   ☆、第6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五) a大的小礼堂修得格外气派,台阶式的观众席,足足有二十排,像是一个小剧院。 那么多的位置,竟座无虚席,不愧是小说里描绘的大学生晚会,如果放在现实生活中的校园,只怕是各个学生会和社团做梦都羡慕不已。 不过想一想,写这篇文的时候柯清怡还没上大学,想当然地认为大学生活就和电视剧里演的那样,除了谈情说爱就是吃喝玩乐,一有什么舞会晚会等活动,就几乎全民参与,全校热议。 眼前场景与现实的出入,再一次提醒了柯清怡,她现在是在自己写的小说里。 台下的观众,都是她曾一笔带过的路人角色,然而此时此刻却坐在座位上热闹着,嘈杂着,是鲜活的真实的存在。 柯清怡有种错觉,好像等一会儿她真的是要在自己的学校登台演出一样。 手心捏出了冷汗,心脏砰砰直跳,她在后台忍不住地紧张。 和她一块儿站在后台最前方的主持人助理,在听到柯清怡深呼吸的声音后,好奇地看向这个被称为“冰山美人”的师姐,在后台的日光灯下,柯清怡的脸有些发白,于是她低声道:“许师姐是在紧张吗?” 柯清怡因为过于紧张,声音有些沙哑:“是的,你……是大一的?” “恩。”师妹的语气里似乎带着惊奇,“原来师姐你也会紧张啊,是因为台下有喜欢的人在看吗?” 被师妹这么一问,恍惚间,一个属于许若秋的记忆片段在柯清怡脑海中闪过。 那是一个又一个没有课的白天,她把自己锁在社团活动用的琴房,一遍又一遍地练习晚会上准备弹奏的曲目,烂熟于心,无可挑剔。 虽然宅子里也有钢琴,但她不喜欢,因为那是方森译原本打算买给蓝晴筱的礼物。 每一次方森译让她用那台钢琴弹奏时,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傀儡,弹奏出来的乐曲不过是连串的音符,空洞无味,甚至连悲伤都没有。 许若秋当然知道今天是方森译的生日,她之所以主动邀请方森译来看她演出,就是为了把这首曲子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他,希望他能有一丝一毫的动容。 所以她天天苦练,每一遍都倾注着她无声的爱恋。 柯清怡笑了笑,回答师妹的问题道:“恩,有的。” 师妹道:“天啊,能被那么优秀的师姐喜欢上,那人一定超级幸运。师姐,加油喔!我在后台给你打气!” 柯清怡礼貌地回道:“谢谢。” 过了大概只有两三分钟的样子,全场关灯,还未正式出场的主持人暗报道:“下面有请a大音乐社的许若秋同学为我们演奏由她自己原创的钢琴曲——《蔷薇与玫瑰》!” 柯清怡从后台走到合拢的幕布后时听到台下响起的热烈掌声,紧张得来两腿发软。 她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沉沉地吐了出来,稳了稳心绪,坐在了钢琴凳上。 灯光亮起,由弱变强,暗红色的幕布徐徐拉开。 于柯清怡而言,这一天从此刻起才正式开始。 幕布完全拉开的那一刹那,她忽然不紧张了,所有的不安与怯场都像是被抽走一般。 她的身体不受控制般自己动了起来,纤细白皙的手指在钢琴键上熟练地按动着、跳跃着,如两只翩然起舞的蝴蝶,她的躯体也随着旋律的起伏做出相应的动作,时而后仰,时而前倾,时而昂首,时而低头。 柯清怡被许若秋的记忆带着走,但丝毫没有人格分离的感觉,她在一次次指尖与琴键触碰的瞬间,感受到了许若秋倾注在这首曲子里的感情,并知道了许若秋为其编写的故事。 蔷薇与玫瑰长得十分相似,世人常把蔷薇误认成玫瑰。 小男孩喜欢隔壁花园种着的玫瑰,奈何却不能采摘,只能隔着栅栏远远相望。 有一天,他无意间发现一朵蔷薇,长得和玫瑰很像,便兴高采烈地把蔷薇种到了自己的院落,想要把她养成玫瑰。 但即使形态再像,蔷薇还是蔷薇,茎干轻长,茎刺带钩,总有地方和玫瑰不同。 小男孩勃然大怒,把蔷薇连根拔起,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气冲冲地走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小男孩碰见了不开心的事,走着走着又走到了这里。 失去土壤与水分的蔷薇倒在地上,奄奄一息,花瓣都已经枯萎,枝叶已经发干变黑。 但她仍是笑着对小男孩说,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跟我说一说吧,我替你分忧。 小男孩很感动,把蔷薇又种了回去,奇迹的是,蔷薇竟然真的重新活了过来。 从此,蔷薇就是蔷薇,小男孩再也没有要求蔷薇变成玫瑰。 故事由此画上句号,小男孩和蔷薇幸福地生活了下去,故事的结局寄托着许若秋对未来的美好期望。 蕴含着这一故事的曲子整体优雅而舒缓,透着淡淡的忧伤,唯一有一处节奏较快、混着悲愤的,大概对应的就是蔷薇被小男孩拔掉的情节。 许若秋也不是没有愤怒的,但她对方森译又总是会轻易地原谅。 一曲终了,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柯清怡慢慢地从凳子上起身,面朝观众席鞠了一个躬,以作谢幕。 鞠躬完抬起头的时候,她看见了坐在前排的蓝晴筱和方森行,以及坐在她身旁的方森译。 她看到方森译虽是面容冷峻,却是难掩的满眼惊异。他也在为柯清怡鼓掌。 柯清怡的唇角勾起一抹笑容。 她就知道,蓝晴筱会叫上方森译,但又怕产生误会,所以又和方森行一起来了。 谢完幕后,她从右侧退场,回到后台,台前的晚会这才正式开场。 刚才那个师妹忙着给主持人检查麦克风,等主持人都上场后,她专门溜过来道:“许师姐,你刚刚弹的实在是太好了!本来台下还有点嘈杂的,你开始弹奏后都没人敢说话了!真的超级好听!只是……这是一首忧伤的歌吗?为什么总给人有种忧郁的感觉……不过真的真的很好听喔!” 柯清怡只是回道:“谢谢师妹夸奖。” 连局外人都听出忧郁,她不信方森译什么都听不出来。 柯清怡卸妆换完衣服回来的时候,工作人员给了她两束花,说是刚才有两个不同的花店一起送过来的。 一束是香水百合,没有署名,卡片上只写着“记得考虑我!”,一看就是林哲洋送的。 另外一束…… 是一束红玫瑰,方森译送的。 柯清怡眼神发冷,你自己情商低往枪口上撞,那就怪不得我了。   ☆、第7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六) 柯清怡抱着两束花走出小礼堂的时候,晚会进度连一半都还没到。 她沿着校道还没走到两分钟,一辆黑色的奔驰开来停在了她面前,汽车转弯时亮起的车灯晃得她下意识地眯起了眼睛。 只见方森译从车上走下来,一脸冷峻,还未等柯清怡来得及开口,就一把抓住了柯清怡没有抱花的另一只手,硬生生地把她拖到了副驾驶座上。 方森译的力气大得惊人,握得柯清怡手腕生疼。她下意识地想要挣脱,却被对方抓得来更紧了,像是要把她的骨头捏碎一般。 坐在副驾驶座上,柯清怡看了看自己的左腕,皮肤红了一圈,明天应该就会有淤青。 方森译转眼也已回到了驾驶座上,他见柯清怡在看手腕,便生硬地开口道:“一会儿回去让李叔找些药来给你搽。” 柯清怡心里腾地升起一团火,马勒戈壁的,你发疯就发疯,动粗算本事? 那我也打你一顿让你去擦药好了!蛇精病! 柯清怡冷笑道:“虽然不知道方少为什么生气,但我猜是因为不喜欢我弹的曲子,所以想废了我这只手。既然方少看不顺眼我这手,那还搽药干什么,直接回去让李叔找根棍子把它打断就是了。” “你!”方森译听了这话,气得额头上的青筋都要爆出来了,“你是不是非要这样顶嘴?” 柯清怡微笑道:“方少的意思是也不喜欢我这张嘴吗?既然方少不喜欢,那我以后就不说话了。” 方森译气恼道:“许若秋!这一路上你都给我闭嘴!” 柯清怡笑了笑,如他所愿没有再说话,而是抱着花懒懒地倚着靠背,闭目养神。 方森译握着方向盘,心里一阵烦躁,本来想要问许若秋的话结果一个都没说出来。 他不是太注重生日的人,只是晴筱特别爱热闹,所以每年都会拉着他给他庆祝,当然,也少不了森行在场。 他本以为今年也应该是这样,所以早早结束了公务,等晴筱和弟弟来联系他,没想到接到的却是晴筱来询问他打算几点出门去看a大校园晚会的电话。 晴筱以为若秋也邀请了他,毕竟这天是他的生日,而他在名义上是许若秋最亲的人,实际上也是如此。 但他对这件事却是一无所知。 方森译怎么想也想不到,居然会有这么一天,他要通过别人的口才能知道许若秋的事情。 进场后,他跟着晴筱森行坐在久违的a大小礼堂,拿着进门时工作人员发放的节目单,这才知道许若秋的演奏曲目是什么。 他应该是拥有许若秋全部的男人。 然而,今天他却也是第一次听若秋的原创钢琴曲,和身前身后坐着的一排排与许若秋根本毫无牵扯的学生没有两样。 许若秋没有给他优先的特权。 这让他气闷不已。 舞台上的许若秋,着实让他惊艳。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过膝礼裙,简洁优美,衬得身材修长。头发高挽,露出白皙的脖颈和完美的肩线。整个人都透着冷艳与高贵,像是一枝傲雪的寒梅。 谢幕的时候,她弯腰鞠躬,抬眼时眼角凉薄,嘴角的笑容淡漠且清冷。 今天的她,和蓝晴筱一点也不像,从头到尾。 但方森译却为之心动了,觉得美得来移不开眼。 他从不知道,原来若秋会作曲,还弹得那么好,不差晴筱分毫。 许若秋一下台,他就找了个借口离开了,留蓝晴筱和方森行二人看完剩下的晚会。 他出门就打电话订了一束花,然后将自己关在车里,想了许久,直到远远地看到许若秋抱着花走出来。 他注意到校道上有好几个男生都在看许若秋,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下子就恼了,下了车不由分说地就将若秋拖了进来。 却一不小心伤了她。 看到若秋手腕上泛红的一片,他也心疼起来,后来听到她的冷言冷语,他更是心里难受。 方森译,你究竟是怎么了? 感觉到车已经停了下来,柯清怡睁开了眼睛,发现原来已经到家了。 她朝方森译微笑道:“谢谢方少送我回来。” 但方森译却死死地盯着她手上的花,语气阴森:“谁送你的百合?” 柯清怡自然地回答道:“主办方。” “以后除了我的花,你不许收别人的花。” “是,方少。”哼,以后除了你的花不收,其他人的花都收! “还有……”方森译看向柯清怡,“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柯清怡愣了愣:“什么?” 方森译难得好耐心地提醒道:“今天是我生日。” 柯清怡客套地笑道:“祝方少二十六岁生日快乐。” 对于柯清怡的敷衍,方森译明显十分不满:“你难道没有给我准备礼物吗?” 印象里,许若秋每年都会给他送礼物,都是一些实用的东西,但他从没用过。 柯清怡笑了:“方少今天不是已经收到了一个最好的礼物吗?” 方森译皱眉道:“什么?” “蓝小姐亲手做的钥匙包。”柯清怡一边欣赏着方森译的表情,一边缓缓道,“我给她出的主意,然后手把手教她做的。方少,生日的时候应该没有比收到自己喜欢的人亲手做的东西更好更有心意的礼物了吧。” 方森译一怔,在明白柯清怡的意思后咬牙切齿道:“那你的心意呢?” 柯清怡毫不畏惧地对上他的视线,淡淡道:“方少,能收到蓝小姐亲手做的东西,这里面也有我一半的功劳吧。” 方森译却是扳着柯清怡的下巴,一字一顿道:“我要你的心意。” “我的心意?”柯清怡笑得嘲讽,“方少,四年来,我给你的心意还不够少吗?你有哪一次不是拿来践踏的?每年送你的生日礼物,恐怕你转手就扔了垃圾桶吧。我也是个识趣的人,四年了,我也学乖了,不会再捧着自己的心意凑上来求你的不屑。” 方森译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被气疼了,他皱眉道:“那今晚的演奏你为什么没有跟我说过?” 柯清怡反唇相讥:“以前每一次这种类型的表演,我哪次没跟你说,哪次没邀请过你,但你又有哪次上了心,哪次来看我表演了呢?方少,我不能总热脸贴冷屁股上吧,虽然在你眼里,我可能比狗还要贱,但是……” “啪——!” 方森译实在是气坏了,挥手扇了柯清怡一耳光。 然而,刚落掌,他就后悔了。 看着柯清怡脸颊上浮现的红印,他不觉一窒,只觉得心像是被撕扯一般疼。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他对许若秋并不是毫无感情。   ☆、第8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七) “啪——” 柯清怡的脸因猛地受力而偏了过去,乌黑的长发顺势垂下,散在她的右颊前,却遮不住那宣示着方森译的粗暴的红印。 这是柯清怡第二次挨打,却不知道这是方森译第多少次对许若秋动手。 柯清怡觉得脸颊火辣辣的疼,她长那么大,还是头一次挨耳光。 她的这一下,是替在她笔下痛苦着的许若秋挨的。 也算是对她这个无良作者的报应吧。 如是想着,柯清怡的嘴角微扬,勾起一抹自嘲般的笑容。 她抬起头,看向方森译,语气轻松,却说着残忍的话:“看,方少,你我之间本来就是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我想做什么想说什么,都必须小心翼翼地顺从着你,看你的眼色。很多时候,不是我做错了什么,而只是因为我不是你眼中的那朵玫瑰,所以你觉得我做什么都是错。” 说着说着,柯清怡感觉眼眶一涩,两行清泪竟然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流淌下来,打湿了她的脸庞,落在了紧贴在她胸前的红玫瑰上。 这不是她柯清怡的眼泪,而是许若秋的泪水。 许若秋从未离开,她的灵魂一直封存在这具身体的某个角落,给柯清怡记忆,必要的时候出来帮助柯清怡,例如这次晚会上的钢琴演奏。 她把身体主导权让给柯清怡,然后自己一直在旁边默默地看着,看柯清怡怎样一步又一步地刺痛方森译的心,帮自己翻身。 看到方森译为她痛苦、愤怒,她在感到痛快的时候也会难过。 毕竟,她曾深深地爱过这个男人,爱得来犯贱,爱得来失去理智。 柯清怡现在的每一句话,都戳中了她的心,让她回忆起不堪回首的曾经,忍不住落泪。 她本是故事里最无辜的人,却受到了最大的伤害。 方森译看着柯清怡一边流着泪,一边又平静地笑着说出伤人的话,心如刀割。 他下意识地想要反驳她的话,却发现她的话句句属实。 一直以来,他将许若秋视作蓝晴筱的替身,甚至曾对她说过“若不是你有一张像她的脸,你也配待在我身边?”这种话,想想真是居高临下。 他从未将她以许若秋的身份好好尊重过,疼惜过。 那过去的四年,只是他单方面折磨许若秋的上千个日子而已。 柯清怡发现眼中流出泪水后,也是一怔,但很快便心下了然,接着不紧不慢地说道:“方少,你问我要心意,那我也想来问一下你的心意。你今天生日,我当然记得,我怎么可能不记得?四年来,每一年你过生,我都在跟自己打赌。第一年,我瞒着你,让李叔帮着我做了一大桌的菜,都是你爱吃的,打电话邀请你来,想要给你一个惊喜,然而你却带着蓝小姐和方二少一起过来了;第二年,事先和你说好了,所以我又做了一大桌菜,等你来,但你迟迟都不出现;第三年,我亲手做了一个蛋糕,等到凌晨,你终于来了,却是受了蓝小姐的气,扇了我一巴掌,把我辛辛苦苦做的蛋糕倒掉了;第四年,我买了两瓶红酒,一边喝一边等,一直坐到了天亮。” 她的眼眸亮得像折光的利刃:“方少,你可记得我的生日是几月几日?你把我接出孤儿院后,从未问过我的生日,自行就把我的生日与蓝小姐的生日定为同天,我每年收到的礼物,都不过是你给蓝小姐精心挑选完后顺手多买的一份复制品!方少,你说我没有心意,的确,那是因为我的心意都已经被你磨光了,现在没有,未来更不可能有。” “以前,是我对你太差了,我……” 方森译伸出手想要触碰少女的脸颊,却被柯清怡躲了过去。 他眼神一黯,有些尴尬,但更多的是心底浓稠的怅然。 柯清怡道:“方少,你这是怎么了,是要向我道歉?算了,吃你的用你的,我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方少心里不必有任何愧疚。是我自己活该,存了太多不该有的念想。今天说出来后,以后大概就不会再有了,我也能心无芥蒂地好好地做一个替身了。” “不……”方森译脱口而出一个字,却不知道如此接下去。 好好安分地做一个替身,这本是他一直以来对许若秋的要求。 但事到如今,他却不希望许若秋这么做了,也不舍得,不忍心。 他越来越看不清自己的心,晴筱才是他的所爱才对,许若秋…… 对他来说,许若秋是什么? 是会温顺地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是就算蓝晴筱跟了方森行、就算其他人都背叛了他,还是会至死不渝地爱着他的人,是就算他恶言相向、拳脚相加,还是会默默容忍他的人…… 他享受着她对他的好,随意挥霍,随意践踏。 如果,其实这四年来,他已经对许若秋萌发了爱意与依赖,却浑然不自知…… 方森译不敢想下去,只觉得心慌意乱,事情全然在他的掌控之外。 还好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弟弟方森行给他打的电话,刚才离开小礼堂时,三人说好等他处理好他所谓的“公事”后就去老地方吃饭。 趁方森译接电话的空隙,柯清怡打开车门下了车,刚准备关门的时候,方森译急忙挂断电话,用手挡住了将要落下的车门。 方森译看起来有点疲惫:“若秋,回来。森行让我带你一块儿过去给我庆生。” “不必了。”柯清怡松开扶着车门的手,“方少也不想当着晴筱姐和二少爷的面难堪吧。” 明白了对方的言下之意,方森译只有沉声道:“那你……好好休息,我明后天要去外地一趟,会给你带礼物的。” “谢谢方少。”柯清怡抱着两束花转身离开,还没走两步,又回头道,“不过方少,如果是玫瑰的话,就不必给我买了,因为我最讨厌的就是玫瑰花了。” 方森译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几分。 柯清怡虽然挨了一巴掌,但心情格外舒畅,她抱着满怀的百合与玫瑰,笑意盈盈地站在路边望着方森译,面容姣好,像是暗夜的妖精。 但她的眼睛里却没有一丝笑意,平静得发亮。 “方少,二十六岁生日快乐。这是最后一次了。” 方森译以为她说的是这是今天最后一次说生日快乐,因为她之前在车上已说过一次。 他没有想到,许若秋的意思是,这是她最后一次在他生日时还陪伴在身边。 下一年,下下年,很多很多年后…… 他将彻底失去许若秋。   ☆、第9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八) 翌日清晨,柯清怡睡醒下楼的时候,看到管家已经把那束百合插进了花瓶里,正对着另一束红玫瑰犯愁。 看到柯清怡下来了,管家拿着花问道:“若秋小姐,这一束玫瑰不知道为什么焉得特别快,真是可惜了,您觉得还需不需要找花瓶插起来呢?” 柯清怡看了一眼他手上的红玫瑰,果真都已经没什么精神了,再转眼看一看桌上的百合,一朵朵白里染粉,清新娇嫩,散着芳香,还有几颗裹着青绿色的花苞,直仰着脑袋,生机无限。 真不知道方森译那个蠢货被黑心花店坑了多少钱。 柯清怡简直不想承认这个情商低智商也有问题的渣男曾经一度是自己宠爱无比的亲儿子,太丢脸了。 她淡淡道:“既然都焉儿了,那就把它拿去丢掉吧,反正我也不喜欢玫瑰花。” 管家向来善于察言观色,他听柯清怡这语气,又联系昨天是方大少的生日,心里猜到这花应该和方森译有点关系,所以他也不再多说,转身将花扔进了垃圾桶。 柯清怡看着静静地躺在黑色塑料口袋里的红玫瑰,心想这或许就是故事里的一个暗示,一个预兆。 她是这场戏的作者,故事里的整个世界理应顺着她的心意来运转,连自然界也不例外地被她所影响,所以百合依旧,玫瑰颓然。 许若秋终究是要离开方森译,而林哲洋是她最美好的归宿。 经过昨天那么下了一剂猛料,方森译终于意识到自己对许若秋的感情了。 时机已经成熟,再拖下去的话只怕方森译从外地回来后,她就没有机会脱身了。 她是时候充分利用自己写的人物设定,来动手了。 “若秋小姐?”管家关切地看着一动不动的柯清怡,“是不是身体哪里不舒服?需要请私人医生过来看一看吗?” 柯清怡回过神来,摆了摆手:“没事的,李叔。我只是在想事情而已。” 管家叹了口气,犹豫了一番,还是忍不住问道:“若秋小姐,是不是少爷又对你不好了?” 柯清怡笑道:“他又有哪一天对我好过?不过我现在都想通了,李叔,这么多年来,真的很感谢你为我操的这份心。” 记得在她的小说原文里,管家李叔也是出现过的,一心向着许若秋,暗地里帮着她做了许多针对蓝晴筱的事情,所以最后也落得一个反派应有的悲惨结局。 但原文是原文,现在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好心肠的管家也应该有个好的结局与归宿。 柯清怡突然问道:“李叔,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方家,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 管家从未想过柯清怡会问他这个问题,愣道:“若秋小姐,您怎么了?您要去哪里?” 柯清怡看着他道:“我找到了一个爱我的人,我要为了他离开方森译。那个人家境也很不错,也能雇佣你。李叔,我现在就要你一句话,你愿意离开方家到另外一个地方来照顾我吗?” 管家显然吓了一跳,都顾不上用敬语了,急忙问道:“若秋小姐,那人品性如何?对你是真的好吗?你再多跟我说说,你们怎么认识的,哎呀……你可别被骗了啊!” 柯清怡淡定道:“李叔,我现在只想要你的一个答复,如果你答应我,我等下就出去为我们的离开办第一件事,回来后就把那人的详细情况都告诉你,好不好?” 管家似乎也冷静了下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若秋小姐,您要离开方少,我是百分之分的支持!您要我跟着你一起走,以后也能照顾您,那是我的荣幸。我一百个愿意!只是我一家老小都靠方家在养……” 柯清怡满意道:“行了,李叔,我知道你的答复了,等我把事情办妥后,我保证让你一家老小也平安无事地离开方家。” 管家看了看柯清怡,似乎有些怀疑,但终究什么也没说。 等到了下午快四点的时候她才悠悠闲闲地准备出门,出门前被管家千叮咛万嘱咐要小心安全不要被骗。 柯清怡哭笑不得,心说我才是要去骗别人的那个人好吧。 嘛,怎么算是骗呢,只是给予适当的诱导而已。 她约了一个人出来喝茶。 地点定在市区的一家店,装修得比较有品位,离她住的地方和方家以及学校也都比较远,不容易被熟人碰见。 她坐下刚点完东西,她所约的那个人就来了。 应该是从公司帮完忙过来,男子穿着浅色的西装,手里还拿着文件袋,头发也没有像平时见到的那样随意,而是喷了些发胶往后梳,露出饱满的额头,看起来英气十足。 虽然是两兄弟,但他和方森译长得并不太像,方森译的轮廓太深,是鹰钩鼻,但他却是秀气的小鼻子,眉眼清秀。 看到若秋,他露出谦谦君子般温润的笑容:“若秋,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柯清怡微笑着摇头,客气道:“我也是刚到。是我太唐突了,忽然约你下午出来,不好意思的人应该是我。” 方森行,她文里的第一男配。 他之所以成为柯清怡笔下当之无愧的男二号,可不仅仅是因为他是男主角方森译的弟弟或女主角蓝晴筱的男票。 更重要的是,他之后会黑化,摇身一变最大的反派boss。 在柯清怡的小说里,蓝晴筱最终下定了决心,和方森译心意相通在一起,因而甩了男友方森行,并天真地向方森行坦白了一切,希望求得谅解。 但是与之相反的是,方森行愤怒了,认为是哥哥横刀夺爱,带着蓝晴筱欺骗他,于是他开始展开报复,方氏从此上演了一出兄弟相残的好戏。 柯清怡现在要做的,就是促使方森行提前黑化。 方森行看似温润如玉,其实气量比方森译还小,要不然怎么会在听了蓝晴筱的解释后,固执己见,因爱生恨。 当事人面对面的坦诚相待都会令他难以接受,更不要说柯清怡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把真相告诉他了。 所以柯清怡以作者的身份保证,这次只会有成功不会有失败。 方森行在柯清怡对面坐下,笑道:“说起来真是惭愧,你来我们方家那么久了,我这个做二哥的都没好好地请你吃顿饭,今天还是我俩第一次这么面对面地坐着呢。” 柯清怡敛起了笑容,低头沉默了一会儿,才闷声回答道:“二少,其实我……” 似乎下定决心一般,她缓缓地抬起头,用手将散乱在前的头发别到耳后,却看着方森行怎么也不开口,像是难以启齿的样子。 方森行一头雾水,正感觉到奇怪,目光就被柯清怡手腕上的淤青所吸引。 他皱眉道:“若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你手上怎么青了一片?” 柯清怡咬了咬下唇,不敢直视方森行似的,声音也细若蚊蝇:“没有,是我自个儿不小心撞的……” 方森行明显就不相信:“若秋,自己撞会撞成这样?你别骗我了,说,是哪个混蛋对你动的粗?” 半晌,柯清怡才嗫嚅道:“是方少……” 听到这两个字,方森行愣住了,不敢置信道:“你是说大哥?你是怎么惹他生气了?他怎么可能会把你的手弄成这样?你是他认的妹妹啊!” 这话一出来,柯清怡酝酿了半天的泪水终于流下来了。 她轻轻抽噎着,红着眼睛看向方森行:“二少,我今天约你出来,就是为了向你坦白一件事情的,我犹豫了好久,但我真的是忍受不下去了,我快要崩溃了……” 方森行连忙把自己的手绢递给柯清怡,问道:“什么事儿啊?你慢慢说,别哭,有什么难题二哥都想尽方法帮你解决的,如果是大哥生你的气了,我就陪你一起去道歉。” 柯清怡接过手绢擦了擦眼泪,但眼眶仍在泛红,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副要把大事情说出来的样子:“二少,其实……我并不是方少认的妹妹。” “我是蓝小姐的替身。” 之后,柯清怡将方森译收养许若秋的原因和许若秋这四年来受到的对待都一一告诉了方森行,听完柯清怡的话后,方森行惊讶得一时难以接受。 他从未想过事情真相竟然会是这样。 他很想说他不相信,但少女的泪眼和哽咽,不像是假的,而且这个有理有据的说辞能解释清一切大哥在对待若秋态度上奇怪的原因,让他不得不相信。 怪不得大哥总是避免他和晴筱与若秋的接触,怪不得大哥要将若秋安置在自己郊外的一座房子里而不带回方家。 怪不得大哥总是对晴筱那么的好。 柯清怡瞅着方森行若有所思的样子,知道对方是把话听进去了。 她自己都为自己的演技所折服! 等她被女配们放行回家后,她一定要进军演艺圈!说不定还能拿个影后啥的! 咳,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 她要发起第二轮进击了! “二少,这场爱情里,出现我这么一个牺牲品就够了。”柯清怡吸了吸鼻子,露出心酸的笑容,“如果你不想被伤害的话,就主动跟蓝小姐分手吧。” 方森行皱眉道:“你说什么?” 柯清怡看着方森行道:“二少,难道你没察觉出来吗?蓝小姐根本不爱你,她是喜欢着方少的。” 方森行眼神一黯,语气却凌厉起来:“你不要胡说!” 果然还是兄弟俩,凶狠起来时语气一点也不差。 柯清怡早就料到了方森行会这样说,她从皮包里拿出一沓照片,推到方森行面前:“这是这些年我雇私家侦探偷拍的照片,一半是三年前拍的,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是替身,想知道方少喜欢的人究竟是谁,所以雇了人去跟踪他。另外一半是这一个星期找人拍的,因为我打算离开方少了,想用照片威胁他,让他放我走。但他丝毫不怕我将这些照片公之于众,还笑我太天真,说他根本不在乎别人知不知道他和蓝小姐的关系,反正迟早都会名正言顺的。” “手腕上的伤,就是他对我雇人偷拍他的惩罚。我的身上还有很多淤青和伤痕,都是他打的。二少,你要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找个隐蔽的地方脱给你看。” 柯清怡每说一个字,方森行的脸就又黑了一分。 他一张张地看着柯清怡给他的照片,每一张都是蓝晴筱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和方森译独处,蓝晴筱笑得灿烂而美好,方森译万年冷峻的冰块脸竟也笑如春风。 他们牵手,他们亲吻,他们拥抱,他们互喂食物,他们做着亲密无间的动作,宛若一对壁人。 反观晴筱对他,总是更像朋友,他想亲她时,她都会躲开,装成害羞的样子。 方森行的眼神暗沉得像是无底的深渊,里面沉睡着上千把利刃。 他不会要求柯清怡脱下衣服让他检查“证据”的,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 他已经全然相信。 然而,柯清怡的第三步进击还没开始。 那才是最大的重击。   ☆、第10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九) 方森行走了,留下一杯几乎没动过的咖啡,带着一颗即将黑化的心。 柯清怡的三连击,实在是太重了,他走的时候几乎是落荒而逃,脸色惨白。 如果说第一击和第二击是分别瓦解他对方森译和蓝晴筱的信任,给他爱情的危机感的话,那么这第三击就是揭开他身世的伤疤,给他个人的危机感,点燃他的仇恨。 连柯清怡都有些心疼起来。 如果可以,她也想慢慢来,今天出这招,明天来那招,也给方森行一个心理承受过程,让他心里好受些。但是,时机不容她等,她也不可能在这个世界留太久,如果要从长计议慢慢地来,那起码要在许若秋的身体里待个一年半载。 她挖了那个多个坑,每一个坑都待个半年一年,那她猴年马月才能回现实世界? 所以她不得不雷厉风行一些。 看一看表,她和方森行的谈话,前后只不过一个半小时,但她觉得有些心累。 果然,演戏还是很累人的一件事。 柯清怡静静地坐在店里喝了十来分钟的茶,才开始进行下一个计划,拿出手机拨电话。 电话一拨通,那边几乎是秒接,传来林哲洋朝气蓬勃的声音:“若……若秋?天啊!你这是第一次主动给我打电话!我……咳,咳,对、对不起啊若秋,我、我太激动了!咳咳咳,不小心被口水给呛着了!” “噗。”柯清怡心里的小烦闷一扫而光,忍不住笑了出来。 电话那头听到柯清怡的笑声,明显地愣了愣:“若秋,你……你是笑了吗?” 女神竟然笑了!那他被口水呛死都值得了! 柯清怡心情一好,语气也轻快了不少:“林哲洋,我要离开方森译了。” 出乎意料的是,林哲洋沉默了一会儿,开口时问的却是全然不相干的问题:“若秋,你现在在哪儿?” 这回轮到柯清怡愣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难道她估计有误?其实林哲洋并不是那么喜欢许若秋? 就在柯清怡傻住的时候,电话那头传来蠢男三撕心裂肺的吼叫:“若秋!你不要想不开!快告诉我你在哪里?湖边还是桥头?还是哪座高楼上?求求你了!别想不开!快告诉我!我马上开车过来!我们好好谈一谈!我会让你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美好存在的!” 柯清怡:“……” 她到底是哪一句话让林哲洋误认为她是要以自杀的方式离开方森译? 柯清怡冷静地回复道:“我在饮品店。” 以免林哲洋再说出什么可怕的猜想,她又飞快地报上路标地址,并附加了一句:“你不是要和我谈一谈吗,正好,我也要跟你谈一谈,限你十分钟之内到。” 说罢,她也不顾林哲洋的回答了,径自挂断了电话。 妈蛋的,竟让她白白地被吓了一跳!看来以后还真不能给他好脸色了! 十五分钟后,林哲洋才到。 只见他气喘吁吁的,脸上都渗出了汗,额前的碎发湿润着贴在脸上,两颊泛红。他进门四处看了看,当发现柯清怡时,像一只大型金毛犬一般跑了过来,说话都断断续续的:“对、对不起啊若、若秋,我……这路上遇见、遇见大塞车,我、我等不下去了,就只好、只好把车停在路边,下、下车跑过来,你、你、你别生气啊。” 柯清怡当然没有生气,甚至觉得林哲洋实在是太逗了,她忍不住想捧腹大笑,但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没表露出来,而是继续维持着面瘫般的表情。她把自己那杯茉莉花茶递给林哲洋道:“给你,水。” 林哲洋早就跑得来口干舌燥,看柯清怡递来一杯水,根本没有想其他的,拿起来就往肚子里灌,甚至连花都直接吞了进去。 等他把一杯花茶都喝尽,柯清怡才幽幽开口道:“怎么办呢,你把我的茉莉花茶都喝干净了。” 林哲洋呆呆地看了柯清怡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句话有点不对:“若秋,这……这是你喝的水?” 柯清怡淡淡道:“对啊,我喝了一半,剩下一半不都被你喝掉了吗?” “……”林哲洋的脸瞬间比刚才跑过来的时候还要红,尤其是耳朵,红得来都要发紫了。 他竟然和女神喝了同一杯水?! 这这这这这不就是间接接吻了吗! 林哲洋震惊了好一会儿,才看着柯清怡支支吾吾道:“若秋,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因为想和你间接接吻才喝的水!我……我会对你负责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柯清怡强忍着笑,生怕自己一个没忍住,就笑瘫在椅子上了。 调戏眼前这个犬系大男孩简直太好玩儿了!又纯情又蠢萌! “若秋,你的表情为什么那么痛苦?我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 为什么她每次憋笑时表情都会是痛苦的?她还以为她表现得风轻云淡! 言归正传,柯清怡清咳一声,开口道:“没,这点小事我不会介意的。林哲洋,我找你出来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谈的,你好好听着,不要瞎打岔。” 林哲洋点了点头,用着湿漉漉的眼睛望着柯清怡,不敢说一次字。 “我要离开方森译了,当然,不是以自杀的方式。我要正式离开方森译开始新的生活了。” 林哲洋眼底浮现惊诧,他用力地点了点头,表示非常支持。 “但我势单力薄,需要你的帮助,你愿意吗?” 林哲洋再次用力地点头,愿意,当然愿意,百分之两百的愿意! “你愿意接纳我,收留我,和我一起生活吗?房租和生活费等费用我先欠着,等稳定下来我会去找兼职,然后一点一点偿还给你,可以吗?” 林哲洋刚想惯性地点头,等听清柯清怡的话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柯清怡垂下眼睑:“你不愿意吗?” 林哲洋激动得都站起来了,急得来差点咬到舌头:“愿意!当然愿意!若秋,你不用赚钱还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柯清怡道:“那不就等于被你包养了吗?” “才不是!”林哲洋急中生智,“就算是娶你的聘礼吧!对!聘礼!” 柯清怡笑了:“我还要带一个照顾我很多年的管家过来,也可以吗?” 林哲洋点头如捣蒜:“可以可以,林家养得起!” “你父母会不会……不喜欢我?” “不会的!”林哲洋拍胸脯保证,“他们一直都鼓励我大胆追你!” “等等,你爸妈怎么知道我?” 林哲洋不好意思地挠头笑道:“呃,我房间里有很多你的照片,而且我喜欢你也有四年了……若秋,你可能不记得了,高中我是你隔壁班的。” “……” 卧槽,她这个原作者竟然不知道有这个设定! 很好,柯清怡对自己为许若秋和李叔找的归宿更加满意和放心了。 至于李叔的家里人,她刚才已经得到了方森行的承诺,一定会保证他们平安脱离方家控制。 林哲洋兴冲冲地问:“若秋,你什么时候搬来?” 方森译周一就回来了,自然是越快越好,于是柯清怡问:“今天方便吗?” “没问题!”林哲洋眼睛都在发光,“若秋,你衣服什么的都不用带了!我提前买了好多在家里!每次陪我妈逛街看到觉得合适你穿的衣服,我都买了下来!” “……”痴汉少年你快够了!我要报警说这里有变态! 林哲洋本来说要跟着柯清怡进屋拿行李的,但柯清怡担心门外有摄像头会拍到他,所以就只是让他把车停在不远处的公路旁,坐在车里等她。 方森译迟早会知道她在林家,但她不想让他那么快就知道。 越慢找到,方森译内心承受的痛苦就越大。 但林哲洋很显然以为柯清怡是想保护他,感动得一塌糊涂,在柯清怡身上蹭了许久,弄得她有些愧疚。 其实许若秋没什么行李。 柯清怡把衣柜里那寥寥几件简约暗色系的衣服都收进了箱子。一面墙那么长的衣柜,真正属于许若秋的衣服却只有那么几件。 偌大的房子里,真正属于许若秋的东西,又有哪些呢? 拿衣服的时候,柯清怡看到了那格衣柜里挂着的校服,这在她穿越过来的第一天时也注意过。 大学是没有校服的,那这件校服难道是高中的? 拿出来端详了一阵,是很旧的一件衣服了,白色的上衣都有点发黄,胸口上绣着的学校名字并不出名。 是许若秋的初中。 当时她还没有认识方森译,一个人过着贫苦的生活。 柯清怡将这件校服留了下来,孤零零地挂在衣柜里。 许若秋一直把这件衣服挂在衣柜里,和自己喜欢的衣服放在一起。 原来她也不是没有后悔过与方森译相遇的。 而现在,她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了。 柯清怡和管家把东西都收拾好后,走出了这座困了许若秋四年之久的宅子。 用手拉上门前,她深深地看了这座房子最后一眼。 柯清怡似乎能听到心底有个声音在说,再见了,方森译,再见了,过去。 于许若秋而言,对这里虽说没有眷恋,却有着回忆。 苦涩的,伤心的,却也时有爱着一个人时掺杂着痛苦的甜蜜。 然而—— 大门徐徐关上,屋内的一景一物彻底与她告别。 管家在柯清怡旁边轻声提醒道:“若秋小姐,该走了。” 柯清怡转过身,沉声道:“走吧。记得把钥匙留在邮箱里。” ——那种回忆,不值得许若秋为此赔上所有幸福。 四年足矣。 林哲洋喜欢了许若秋四年,许若秋喜欢了方森译四年。 还好迷途知返尚不为晚,林哲洋不得辜负,许若秋终得圆满,留方森译一人难受。 蔷薇花也应该有新的春天。   ☆、第11章 替身女配萌萌哒(十) a市的方家要变天了。 不过两天的时间,圈子里就传得沸沸扬扬,方家兄弟原来不是一母所生,小儿子方森行是私生子,不知怎么的忽然就跟哥哥方森译撕破脸皮了,手上集到了足以与方森译公平竞争的方氏集团的股份数额,还在招兵买马,要篡方森译方氏当家的位置。 手足相残,虎狼之争,无论结局如何,方家现下都乱了套。 方森译周一刚从外地回来,面临的就是骤变的局势。 他太过于震惊,最开始听秘书在电话里说方森行的行为有点奇怪时,他还不以为意,心想自己那一向听话乖巧的弟弟能闹出什么事儿。等他自己赶回来时,才发现事情真的是很不对劲! 可以说是“大事不妙”! 他回来后第一次见方森行,是在公司的董事会上。 昔日温润谦和的弟弟穿着裁剪得体的深色西装,眉眼里尽是陌生的犀利与疏远,一字一句地说着不利于自家兄长的话语,声声冰冷,犹如一匹恶狼挥舞的利爪。 抓得方森译心口伤痕累累。 但他不能流露出软弱的神色,他维持着一如既往的冷峻,像是对待每一个竞争对手那样对待他自己的弟弟。 他的亲弟弟,竟然最终成为他最大的敌人。 方森译想找蓝晴筱问问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方森行几乎一夜之间转了性子,对他那么有敌意。 但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联系不上蓝晴筱。 后来他才知道,那时候蓝晴筱已经被黑化后的方森行囚禁在家,承受着方森行对她一心二意的惩罚,不复当日笑颜。 这些都是很久以后,方森行成功上位后亲口告诉他的。 久到那时候柯清怡都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换了个地方战斗。 因为自家兄弟造反,方森译变得非常忙,刚回来的那个星期几乎就没回过家,住在公司里。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会议,每天都要出门拜访方家的一些亲戚,拉拢合作伙伴。 他万万没想到,最大的阻碍来自自己的父亲——方家最大的势力——竟然偏心于小儿子方森行。 由于忙碌和心烦,他每晚只睡得上三个小时,有时候根本合不了眼。 失眠的时候,他总会想起许若秋。 好想赶快结束掉这莫名其妙的混乱的一切,回到那座宅子里,安安静静地坐在她身旁,凝视她一眼,听她说句话。 她或许会安慰,或许会沉默,亦或会说伤人心的话。 但是无所谓了,只要她陪伴在他身边就行了,他就会感到心安。 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方森译想念许若秋,想得来会在梦里心痛得来惊醒。 好在方森行虽然来势汹汹,但始终是根基不稳,一周下来,方森译的力挽狂澜也不是没有作用,局面已经被他扳回来了不少。 他一离开公司,就驱车去了郊外。 想要见若秋,想要把这突变的一切告诉她,想要向她讲述自己又是如何从容淡定毫不皱眉地把危机化解。 喜欢上一个,就忍不住想要夸张,想要得到崇拜或赞许的目光。 但他终究是得不到他所想要的这一切了。 望着空荡荡的别墅,方森译愣住了,不好的预感涌上他的心间。 明明是周末,怎么若秋和李叔都不在? 难道……是被方森行给带走了? 正怀疑着自己亲弟弟的时候,他的目光扫到了桌子上留着的一封信。 压着信的是一个精致的白瓷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束香水百合,已经谢了。 他颤抖地把信抽了出来,等看到信上面的字迹时,心里是浓浓的失望。 不是若秋写的,是管家李叔留给他的。 信上只有寥寥几行字:“少爷,我们走了,若秋小姐终于做出离开你的正确决定,如果你心里还有点情谊,就不要来找她了。再有,若秋小姐让我代为转告:四年痴情深负,她与你两不相欠。” 痴情深负,两不相欠。 许若秋,你要走了都不肯亲笔留信给我!还要托人转述! 方森译紧紧地捏着信,感觉自己的心破了一个又一个的窟窿,正鲜血淋漓。 方森行只能让他心寒,但许若秋却叫他心如刀绞般难过! 他不信,他不信许若秋就能这么一走了之,他不信她能那么狠心、那么绝情! “许若秋!我知道你还在这里!你给我出来!” 方森译发了疯似的闯来闯去,像是要把整栋房子翻过来一样,只为找到一丝一毫证明许若秋还住在这里的痕迹。 整个宅子基本还是原样,几乎没少什么东西。 但他绝望地发现,许若秋的的确确地走了,这里没有一点儿人气。 书架上依然整齐地摆满古今中外的文学著作,衣柜里依然挂满他给她买的名牌洋装。 拉开床头柜,方森译整个人都惊呆了,过去四年他送给许若秋的大大小小的礼物,全都原封不动地好好地放在柜子的三层抽屉里,连包装都完好无损。 包括那张他很早以前给她办的信用卡。 他给的东西,许若秋一样都没带走,甚至原模原样地以这种方式还给了他。 认识到这一点,方森译心痛难耐,再加上这段时间的疲惫,竟然都站不稳了,一时间头晕目眩,扶着柜子就这么跪了下来。 恐惧,慌张,迷茫,但更多是撕心裂肺的后悔与痛楚。 下楼后,他在厨房垃圾桶里看到了那束已然完全枯萎的红玫瑰。 原本以为已经痛得麻木的心竟然又开始抽疼起来,方森译顿时鼻头一酸,眼眶泛红,难受得来眼角都湿润了。 许若秋把过去四年都留在这里了,包括他。 他彻底失去了她,但他却爱上了她。 方森译在许若秋住过的宅子里待了整整一天。平静下来后,他打电话给秘书让她派人去找许若秋,挂断电话后他就一直抱着许若秋留下来的那件初中校服,静静地坐到了晚上。 这是若秋留下的唯一一个真正属于她的东西。 方森译将脸埋在衣服里,贪婪地闻着衣服上属于若秋的气息——其实这件衣服已经四年没有穿过了,上面只有淡淡的灰尘味,但方森译就是固执地幻想着上面还残留着若秋的一点一滴,甚至是温度。 他实在是太想若秋了,思念成灾。 夜晚的灯光将他的姿势裁剪出落寞的孤影,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黑化后的方森行的才智一点都不输于他哥,甚至更胜一筹。他并没有给方森译太多闲工夫来伤心后悔,很快局势又被他扳回原样,气得方森译跳脚。 方森行和蓝晴筱稳定地交往了那么多年,早就被认定为蓝家的女婿,因此这次的兄弟反目,蓝家自然是站在了方森行一边。 有了蓝家助阵,方森行如虎添翼,气焰就更为狂妄嚣张了。 为了与方森行匹敌,方森译必须也要找一个a市的大家族强强联手。但其他家族要么态度暧昧、棱凌两可,要么就果断拒绝、避如蛇蝎,分明就不想来趟这次浑水。 方森译最终把希望寄托在林家。 林家平日里几乎不与方家往来,虽然也从商,却是世代书香,家大业大,子弟都极为正派。方森译听说林家老爷子是一个是非分明、路见不平的豪爽之人,所以就动了这个心。 弟谋兄位,怎么看都是方森行的不对。 所以方森译对游说林家还是有很大的把握的。 但是万万没想到,林家老爷一见到他,气得来直敲拐杖,还没听他讲完,就让人把他给轰了出去。 “薄情寡义,暗室欺心!你这种小人不配踏进我们林家的大门!” 一字一句,铿锵有力,骂得方森译灰头土脸、一头雾水,十分狼狈。 他被赶了出来,站在灿烂阳光下,心里却是一片灰败。 林家也站在了方森行一边,难道真是大势所趋,他方森译要被自己的亲弟弟给击垮? 正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他转眼竟然看到了许若秋! 他赶忙揉了揉眼睛,生怕是自己恍惚看错了,但发现自己并非看错或出现幻觉后,他欣喜若狂。 若秋的气色看起来好了很多,穿着一件茶色的长裙,挽着头发,正低头给花池里的蔷薇浇水,脸上还带着柔和的笑容。 方森译痴痴地望着她,眼睛有些酸涩。 “若秋……”他双手抓住铁栏杆,朝在栏杆里面的林家花园浇花的柯清怡唤道。 听到方森译的声音,柯清怡并不惊讶,她早就听人说了,虎落平阳的方家大少今天要登门拜访。记得林爷爷昨天还愤怒地说,要是他真的敢来,他就用拐杖把他给轰出去。 看来的确如此。 她挑在这个时候出来浇花,也不是偶然,不如说她是专门为了见方森译最后一面。 来补最后一刀。 她平静地抬起头,然后拎着浇水的工具走了过来,隔着林家的铁护栏跟方森译对话:“方少,别来无恙。” 方森译在短短两周憔悴了不少,黑眼圈挂着,青胡茬长着,实在是有损英俊,看起来老了十岁。他贪婪地看着柯清怡,激动道:“若秋,你怎么会在林家?你是在林家做帮工吗?” 他看柯清怡在林家花园浇花,以为她为了生活在林家做园丁。 柯清怡的声音很柔和,内容却是一把刀:“不,方少,我是林家的媳妇。” 方森译瞪大双眼:“什么?!” 柯清怡抿嘴一笑:“我和哲洋最近在看日子,想挑个日子把婚先给定了,等毕业后再结婚。方少,如果不介意的话,你能来喝杯喜酒,为我们道声祝福吗?” 还未等方森译来得及回答,柯清怡又接着缓缓道:“不过这只是客套话,方少不必放在心上,就算方少不介意,我也很介意,我和林家都不会欢迎方少来参加婚礼的,也不稀罕你的祝福。” “许若秋!”方森译气得来发抖,“你竟然背着我和林家的人勾搭上了!你!” 柯清怡道:“我没那么贱,你不要诬赖我。跟着你那四年,我是一心一意只有你,后来我看透了、想通了,才回头看到真正爱我的人,迷途知返。方森译,说起来我还要感谢你,要不是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让我死透,我又怎么能凤凰涅槃,重新开始,获得真正的幸福?痴情既已深负,你我互不相欠。” 这一刀又一刀,捅在方森译心上,毫不留情。 方森译深吸一口气,突然将手伸进护栏缝隙,紧紧抓住对方的手腕,近乎恳求道:“若秋,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也能娶你,我也能给你真正的爱!” 柯清怡最讨厌的就是方森译动手动脚,她吃痛道:“方森译,你放手!” “我不放!死也不放!若秋,跟我回去好不好?” “你放开我!” “若秋,听话好吗?我们从头开始……” 在这隔着铁护栏的拉锯战中,柯清怡拼命挣脱着,忽然感觉左手一轻,原本拎在手里浇花的洒水壶被一个人夺了去。 “方少不是要从头开始吗?”耳畔响起林哲洋的声音,之后只见林哲洋举起柯清怡的洒水壶,猛地朝护栏外的方森译倾斜,喷壶像花洒一样淋了方森译一个透心凉。 方森译终于松手了,怒目看向不知何时出现在柯清怡身旁的林哲洋,像是落败的公鸡。 林哲洋的出现,也是柯清怡没有料到的。 只见他一手揽住柯清怡,一手拿着洒水壶,脸上笑得天真无邪:“方大少,如你所愿,这水从头淋到尾,你可以滚蛋了。” 方森译呲目欲裂:“你算什么东西!” 林哲洋笑眯眯道:“起码比一只丧家的疯狗强。” “你!!!” “保镖,麻烦你把方大少送出去,看好他,别让他不小心咬到路人。” “是,少爷。” 说罢,林哲洋就哼着歌搂着愣住的柯清怡回到屋子里去了。 回到房子里,柯清怡喃喃道:“想不到你战斗力那么强……” “嗯?”林哲洋没有听清楚,还以为柯清怡被吓到了,于是安慰道,“若秋,你不要把那种疯狗放在心上,等手续办下来了,我们一起出国留学,就看不到方家的人了。” 柯清怡抬头看向林哲洋,对上对方笑意暖暖的双眼。 许若秋,我好像给你找了一个不得了的归宿。 长得好,又有钱,还那么爱你,对你那么蠢萌对欺负你的人又是个天然黑! 你将来一定会过得很幸福。 林家的人很快就接受了柯清怡,俨然将她视为林家人对待了。这一方面是因为林家人大多爽朗坦率,爱打抱不平,听了许若秋的事情后都非常气愤与同情,另一方面就是柯清怡表现得很好,很讨长辈们得喜欢,不仅长辈了,林哲洋的兄弟姐妹也对她很好。 吃晚饭的时候,林哲洋的大哥说听说方森译今天下午出了车祸,还躺在医院里抢救,不知道是不是人为的,真是报应。话还没讲完,就被大嫂给踩了一脚,暗示他不要继续说下去,免得勾起若秋的伤心事。 柯清怡和林哲洋都一愣,想起了今天发生的事情。 从那个时候起,方森译的情绪就不太对,就算不是方森行人为设计,估计开车都得出事。 柯清怡主动微笑着开口道:“没事的,大哥继续说吧,我也挺好奇的。谢谢大嫂的关心,我已经可以坦然面对这些了。” 林哲洋握了握她的手,朝她露齿一笑。 方森译车祸,不管最后醒不醒得过来,局势都难以改变了。 方森译节节败退,方森行稳占上风,还有蓝、林两家助阵,方家老爷支持。 柯清怡心想她那三连击果然没有白放。 说起来,她那第三步进击其实算是开了个挂,她利用了自己作者的身份,运用了小说的隐藏设定。 方森行其实是方家老爷的私生子,生母是方家老爷一生的最爱,却因方森译那出自名门的母亲而进不了方家家门,最后郁郁寡欢而死。 这件事原本打算只有方家老爷、方家老妇人和方森行三人知道,不让方森译知道。 方森行五岁到方家时,方森译只有七岁,比较好骗,家里人都跟他说方森行是他母亲的另一个儿子,因为生下来后体弱多病,所以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他便欣然接受了。 但他长大后还是怀疑了,然后调查出了真相,不过他仍然装作一副不知道的样子。 然而柯清怡却在那天对方森行说,方森译不仅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还告诉了别人,例如她,甚至当着她的面说私生子就应该在私生子的位置上,不配与他抢任何东西,方森行手上用来自保的家族股份,迟早也会是他的。 她告诉方森行,方森译有一次喝醉了,跟她说方森行既然抢了他的女人,那他就不会在方家给方森行留一寸位置。 这是最致命的一击。 前两击正中方森行的爱情,这一击则瞄准了他隐藏在内心的自卑和怒火。 想着想着,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如幽灵一样飘在半空,俯视着林家热闹的饭桌。 这……这感觉太诡异了! 她她她她灵魂出窍了吗!怎么回事!天啊! 正惊悚着,她看到林哲洋正在跟许若秋说着什么,许若秋露出有几分羞涩的笑容。 柯清怡明白了,是物归原主了,真正的许若秋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所以自己这个冒牌货就被赶了出来。 哼!过河就拆桥!没良心! 或许是听到了柯清怡的心声,许若秋微微抬头,似乎是在看她。 她的唇角绽放开一朵温柔的笑容,无声地朝柯清怡做了个口型,说了两个字。 柯清怡也不管她能不能看见或听到自己,笑着回道:“不客气,珍惜你的幸福吧。” 许若秋点了点头。 林哲洋奇怪地看向许若秋:“若秋,怎么了?” 许若秋回握他的手,笑道:“我刚刚只是做了一个感恩的小仪式而已。” “诶?什么小仪式?我也要学,我也要感恩!” “好好好,你先吃完饭行不行?” 柯清怡想跟许若秋建议,《蔷薇与玫瑰》的故事或许要改一改,曲子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然而忽然一阵倦意袭来,柯清怡觉得分外疲惫,困得来睁不开眼睛。 林哲洋和许若秋的对话声也渐行渐远…… 不知道是不是有心灵感应,柯清怡走后的当晚,许若秋就开始着手改曲子。 小男孩后悔地回来寻找,却没在地上看到被他连根拔起的蔷薇。 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了蔷薇,却是在别人的花园里。 蔷薇被真正爱她的男孩捧了回去,栽种起来,花开灿烂宛若笑靥。 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第12章 番外·许若秋与林哲洋 四年后。 “这个不行。” “你确定你用的是脑子在想?” “你给我看这种东西,不如给我看你的辞职信。” “这个月发工资后你去挂号看智商科吧。” “在你这份文件上签字,简直是浪费我的墨水。” “否决。” “说吧,你想要横着出去还是躺着出去?” 会议室里一片死一般的沉寂,林氏集团下某一公司的员工一个二个都被骂得狗血淋头,低着头不敢出一声大气,气氛十分凝重。 坐在会议桌尽头的男子长得极其俊朗,两道剑眉入鬓,一双黑眸蘸墨,鼻梁高挺,嘴角微扬,整个人散发着精英的气质和气场。 都说桃花眼不笑也似笑,兀自生情,更何况是笑起来的时候,那简直是春风十里。 但是男子虽然是笑着,却让人不寒而栗,只觉得这笑下的利刃让人悚然。 男子反手扣了两下桌子,语气里仍带着笑意:“大家怎么都不说话?看来需要一个救护车拉大家去看一看耳朵和嗓子啊。” 在场的一个极其勇敢的员工咽了咽口水,冒着生命危险发问道:“林总,您……是不是最近又跟许总监吵架了?” 在场的其他员工全部向他投以敬佩的眼神,同时为他捏了一把冷汗。 好样的,壮士!待来年清明,我等定为你焚上足够的香火! 林哲洋微眯着眼睛,唇角勾着笑:“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奖励你什么好呢?” 全场屏息,那个斗胆提问的员工更是冷汗淋淋,都要忘记呼吸了。 就在这时—— “老婆大人来电话啦!老婆大人来电话啦!老婆大人来电话啦!” 全场员工:“……” 听到这个铃声,所有人心里想的都是:救星来了! 林哲洋毫不介意地在众人面前接起电话,淡定地道了一声“喂。” 但这份淡定才维持不到五秒,就戏剧性地变成了激动,只见林哲洋瞬间眉飞色舞起来,语气也变得轻快,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是是是!老婆大人你等着!我一定来接你!哦!不不不!你不需要等的!我马上就开车去机场!保证你一下飞机就能见到我!嗯!嗯!好!” “老婆大人么么哒!” 林哲洋等对方挂断后才依依不舍地结束通话,笑得比桃花还灿烂。 和之前开会时完全是两个人! 现在的林哲洋,哪里有什么精英气质和气场,全身都充斥着痴汉和忠犬的气息,正冒着粉红色的泡泡,像个刚初恋的小男生! 全场员工都在心里吐槽了个痛快,但也不禁松了一口气,逃过一劫! 不光是林氏内部的员工,整个a市商业圈内,都知道林家年少有为的小儿子林哲洋是一个爱妻狂魔加妻管严。 在员工和对手面前就是腹黑毒舌雷厉风行精英形象,在未婚妻面前是各种卖蠢卖萌话唠爽朗新世纪五好丈夫。 其实林哲洋平日对手下都是很不错的,但是他一心情不好,就会化身为员工们口中所痛斥的魔王,不虐死他们不罢休。 而每次林哲洋心情不好的时候,都是和未婚妻兼公司总监许若秋吵架的时候。 然而,说是吵架,其实每次都只是林哲洋单方面的生闷气而已。 不对……与其说是生闷气,不如说是闹别扭而已。 不对不对……与其说是闹别扭,不如说是林哲洋自己没事找事。 不过最终只要许若秋的一通电话或几句话,林哲洋就又立刻变身回了贴心好老公。 刚才那个被林哲洋说要奖励的员工小心翼翼地问道:“林总,我……我明天还用来上班吗?” 林哲洋反而有些惊讶地看向他:“你要辞职?” 员工:“呃……我以为林总的意思是奖励我一封辞职信。” 林哲洋显然心情格外的好,他走上前拍了拍那个员工的肩膀:“傻小子,说要奖励你就是要奖励你,恭喜你升职了,等一会儿你就跟着秘书去人事部登记。好好干,我看好你!” 那个员工受宠若惊,直接呆在了原地。 “今天会议到此结束,大家都回去好好休息吧,散会。” 诶?! 员工们惊诧地抬头,想要看向林哲洋,可会议室里哪还有他的影子! 只有秘书一脸抱歉地朝各位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林总急着去机场接许总监了,大家辛苦了。” 员工们都一致地看向他,眼神里透着同一句话:你我都不容易! 林哲洋在机场等了将近4个小时,才见未婚妻拖着行李从出口出来。 相比四年前,许若秋有了很大的变化。 原本及腰的长发剪成了利落的短发,看起来干练精神,微微下垂的眼角不见凉薄,取而代之的是成熟与稳重,面容依旧姣好秀丽,化了淡妆,棱角更加柔和。只见她身穿一件深蓝色的及膝连衣裙,正朝身旁的合作伙伴礼貌地微微一笑,举手投足间都是独特的风情韵味,魅力十足。 站在她身旁的合作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四年前助她一臂之力的方家二少爷。 “这次旅途非常愉快,我真心地期待下次合作。”许若秋伸出了手,笑得非常诚恳。 方森行看起来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似乎与黑化前无异,但他的眼眸早已不复之前的澄澈单纯。他礼节性地伸出手与许若秋相握,道:“方氏和林氏的合作一定不只这一次。” 许若秋道:“代我向晴筱姐和你们的女儿问好。” 谈及妻儿,方森行的眼神柔和了几分:“晴筱很想你,有空时你可以来方家做客。” “感谢方总的邀请,来日有机会,我必陪若秋一起登门造访。” 身后传来林哲洋笑嘻嘻的声音,紧接着许若秋就觉得肩头一紧,手上的行李箱被来者拉了过去,自己下一秒便被揽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 许若秋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这个醋坛子怎么随便来一个人都能打翻呢。 真是太可爱了。 方森行看着许若秋脸上露出的幸福的笑意,不由感慨:“当年真是怎么都没想到,你会成了林家的媳妇,我以为你会远离我们这些家族复杂的风波。” 林哲洋笑道:“方总此言差矣,不是每家人都像你们方家那么乱的,就算乱起来,我始终都会是我老婆大人最温柔最稳定的港湾,我……哎哟,老婆大人你怎么打我!” 许若秋用手肘捅了他一记,瞥眼道:“别在外面丢人现眼。” “呜呜呜老婆大人你不爱我了呜呜呜呜……” “哦。” “跟着这个混蛋去了一趟日本你就对我那么冷淡!老婆大人我好可怜嘤嘤嘤……” “林哲洋,你能别把整个人都压在我身上吗!你那么高!那么重!” “老婆大人你竟然嫌弃我了呜呜呜呜……” “……” 方森行看着两人旁若无人地打情骂俏,识趣道:“既然如此,那我和晴筱就恭候二位大驾了,时候不早了,我就先行一步了。” 他们都闭口不谈那个男人。 其实谈也无妨,毕竟那个人已经自杀有两年了。 林哲洋从背后单手抱住许若秋,望着方森行离开的身影,冷哼道:“电灯泡总算是走了。” 许若秋哭笑不得:“人家有妻子有孩子,你吃什么醋啊!” 都二十五岁的人了,还和上中学的人一样。 许若秋觉得林哲洋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越来越像个小孩子。 林哲洋拉着她,郑重其事地跟她说:“我的老婆大大那么漂亮,万一他见异思迁,出轨怎么办?” 他一想到自己貌美如花的老婆瞒着自己跟着一个很有可能遗传了渣男基因的男人一起去东京出差,他就急得来跳脚,恨不得马上飞过去。 但许若秋是何等聪明的人,立马打了通电话回来警告他不许跟来! 于是林哲洋心情非常不爽。 于是他的员工这几天都生活在枪林弹雨,水生火热之中。 许若秋问:“你就那么不信任我?” “信任!百分之百地信任!”林哲洋就差举手发誓了,“可是,老婆大大那么瘦弱,要是那个禽兽来硬的,那老婆大大……” “……” 许若秋白了他一眼,想要自己走开,可无奈林哲洋赖在她身上,她根本走不动。 她道:“林赖皮,松开!我拖不动你!别闹,这里还是公共场合呢!” 林哲洋一副你拖不动就对了的样子,道:“看吧老婆大大!你那么瘦弱!要是别人也这样趴在你身上,你就走不动了!就被抓了!” “……”许若秋揉了揉额角,“说吧,你究竟想怎么样?” 背后传来幽幽的声音:“你瞒着我跟别的男人一起出差……” 许若秋耐心解释道:“方家和林家合作是大事,这次去东京和日本企业谈三方合作,非同小可。我和方森行毕竟以前认识,沟通起来容易一些。” “好吧。”林哲洋把脸埋在许若秋的颈间,像是大型犬在撒娇,“如果老婆大大给我一个吻,我的心情值说不定能提高哦。” 机场外人来人往,他俩都外貌出挑,早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许若秋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但她知道要是不照做的话,林哲洋当真会一直缠在她身上的。 咬了咬牙,她道:“好。” 林哲洋眼睛一亮,忙把许若秋扳了过来和他面对面。他微微蹲着身,迁就着许若秋的身高,自觉地闭上了眼,嘴角忍不住上扬。 许若秋红着脸在他脸上蜻蜓点水地落了一记吻,正打算退回去,谁料林哲洋长臂一揽,像是早有预料一般把她禁锢在身前,然后忽然凑到许若秋跟前吻住了对方的唇。 深吻完毕,许若秋满脸通红,她抬眼看向林哲洋,正好对上那一双深沉的桃花眼。 林哲洋小声道:“老婆大大,等下我要丢人了,所以你可得赶快答应我哦,不然我就要一直在这里丢人现眼下去了。” “什么?” 还没等许若秋反应过来,就见林哲洋高大的身影忽然在她面前单膝下跪,虔诚地低头吻着许若秋的手背。 在许若秋的手上,那枚戴了四年的订婚戒指格外显眼。 “若秋,从我的未婚妻变成真正的老婆大大吧!我们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那方森行他们也一并邀请来!”像是怕对方不答应一样,林哲洋可怜巴巴地抬起头看着许若秋,“老婆大大,人家想要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 “老婆大大?” “……哦,好啊。” “!!!” “林哲洋!不要抱着我的腿!很丢人!”   ☆、第13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一) “你终于来了。” 柯清怡刚有意识,就听到一个温柔似水的女声在对她说话,温和中透着稳重。 是谁? 她想要抬眼看清来者的面容,却无论怎样用力,都睁不开双眼,也开不了口说话。过了大概有两三分钟的样子,耳边再无人说话,她终于能够睁开眼睛,但往前一望,却是一个古色古香的场景。 恢宏的宫殿里,站了许多人,都作古装打扮。坐在正中央的男子,穿着明黄龙袍,不怒自威,正凌厉地看着眼前长跪不起的女子,女子头戴凤冠,衣着华贵,估计就是皇后了。 “来人!把这妖妇给朕拖出去斩了!” 男子长臂一挥,声音洪亮,残忍的命令在整个大殿回荡。 女子惊得来直起了身,花容失色,脸上早已被泪水打湿,她难以置信地颤抖道:“皇上,你……要杀臣妾?” 这个声音,正是最初柯清怡听到的那个女声。 男子目光冰冷,脸上没有丝毫动容,似乎并不想跟女子再多说一个字。 女子被两个侍卫架了起来,强行往外拖。她见男子的神情,顿时心如死灰,仰头凄厉地笑起来,如鬼魅一般,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禁毛骨悚然,包括柯清怡。 “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赵晟伦!从前的信誓旦旦你都忘了吗!妻心不移,君心易变!说好白首不相离,而如今你却要砍掉我的脑袋!哈哈哈哈哈哈也是我太傻哈哈哈哈哈……” 她像是疯了一般,凤冠落地,长发披散。直到被拖出殿外,她还一直声嘶力竭地喊着笑着,原本温柔多情的嗓音变得又尖锐又悲凉,直到离大殿很远了,才没有再传到这边来。 等柯清怡回过神来的时候,她的脸上已经泪痕点点,身边的景象都不见了,周身一片漆黑。 “你会流泪,那是因为现在你已经是我了。” 有一只纤细温柔的手伸来替她把泪水擦干,冰凉凉的。 柯清怡惊讶地抬眼看去,方才看到的被拖出去斩首的女子正毫发无伤地站在自己面前,穿戴整齐,端庄典雅。只见她眉似远山,琼鼻瑶口,生得秀丽可人,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是好看的双凤眼,眼角上调,总是含情。 柯清怡看了刚才的场景,隐约想起这是自己某篇宫斗文的情节,但具体的又想不起来了。 女子似是知她所想一般,轻声提醒道:“我叫宋怀颜,你现在记不起我不要紧,等你从这梦中醒来,你就会有我的记忆。” 柯清怡点了点头,宋怀颜这个名字她是有印象的,她好奇的是,怎么之前穿到许若秋身上的时候没被谈过话,这次却做了这么一个梦,不仅跟她将要附身的女配直接接触了,还亲眼看到了关于女配结局的记忆。 她想了想,试着开口道:“呃……怀颜,你特意来见我,是有什么心愿想让我为你达成吗?” “正是。如果你帮我达成了,我就姑且原谅你以前做的缺德事儿。” “……别提以前了,我简直后悔莫及!呃,你这个是除了虐渣男以外的心愿?” “可以说算不上,也可以说算得上。”宋怀颜抿了抿嘴,然后凑到柯清怡耳畔,平静地交代了一番话。 柯清怡在听到的瞬间怔了怔,神情复杂道:“你确定?” “我确定。” “那好……”柯清怡叹了一口气,“如果这是你的愿望,我会努力帮你达成的。” 宋怀颜缓缓道:“这便是怀颜最大的心愿。” 爱得太深,痛得太深,才会恨得太深。 柯清怡一辈子都忘不了宋怀颜的这一眼,坚定又决绝,甚至有点偏执的意思。 一觉醒来,柯清怡变成了宋怀颜。 她呆呆地望着刻了龙凤呈祥的木质床顶,晨曦透过两页床帘间的缝隙钻了进来,在这一床封闭空间里洒下微光。 宋怀颜的记忆如水一般流下,慢慢地将柯清怡头脑内对这个世界认知的空白填满。 这次她接受记忆的时间比上次接受若秋记忆的时间要久,大概是因为这篇文在坑之前写得要比上篇文长。 柯清怡记得这篇文的完成度还是比较高的,虐完女配即皇后宋怀颜被皇帝赵晟伦砍了脑袋后,情节发展离结局也不远了,赵晟伦很快会一病不起,被作为幕后黑手的女主叶绮遥控制,朝政大事都交由女主来打理,再往后,赵晟伦终于咽了气,叶绮遥凭借其手腕上位,一代女帝就此诞生,琅国的王朝改头换面。 没错,这是不仅是一篇宫斗文,还是一篇女强文。 据柯清怡回忆,这应该是她初中时醉心于各类宫斗小说,手一痒便跟风挖下来的坑。 我了个去,这该咋整? 柯清怡联系起在梦里宋怀颜跟她说的那个心愿,心想这次的作战方针可能要有点改变了,这女主可不能虐,不仅不能虐,还得抱紧大腿才能活到最后。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具体所在故事里哪一处的情节,也无法由此推测故事的进度条已经推到了多少。不过宋怀颜让她在这里醒来,想必是在一切都还有转机的时候,那算了算…… 这次绝不可能一两个月就能完事儿,可能要待得有点久。 想到这点,柯清怡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她这刚一叹完气,帘外就传来了宫女毕恭毕敬的问候:“皇后娘娘这是醒了吗?” 柯清怡应了一声,想要坐起身来,刚一动就觉得下腹如被撕裂一般的疼痛,似乎有血流了出来,她疼得来倒抽一口气。 卧槽,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这具身体她她她她她昨天和男主睡过了?! 在现实生活中连初恋都还没有的柯清怡震惊了。 伺候她的贴身女官红烛把床帘拉起束好后,看到柯清怡一脸惨白地靠在床头,顿时吓坏了。她赶忙拿了枕头垫在柯清怡背下再将她扶好,转头冲着比她低一等的宫女道:“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叫太医过来!” “不要叫太医!”柯清怡脸皮薄,实在是不好意思让外人看到她这个样子,更何况太医不都是男的吗! 红烛“噗通”一声跪倒在她床前,哽咽道:“娘娘!您昨儿才小产完,就算再怎么气,也不能跟自己的身子过不去啊!太医说过了,等您一醒,他就得来给您看一看,好好调理,不然这身子坏了可怎么得了?” 柯清怡疼得来眼冒金星,额头都渗出了冷汗,但还是把红烛的话给听明白了。 她算是知道了,现在剧情发展到了宋怀颜流产这里了。 那么她也可以得知,此时叶绮遥已经进宫,颇得圣宠,皇帝已经是移情别恋,宋怀颜嫉妒攻心,胎位不稳,出门被叶绮遥养得小狗吓了一跳,孩子就给掉了。 和赵晟伦夫妻七年,方得一孕,这次掉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了, 恩宠不再,膝下无子,幽幽深宫,孤苦伶仃。 柯清怡心想,怪不得她会穿越到这个时候…… 因为从此以后,宋怀颜就走向了悲剧的深渊。   ☆、第14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二) “娘娘气血虚亏,这一个月内都必须卧床好好调理,七日之内会有出血的症状,伴随着下腹坠痛,这属于正常现象,只需及时更换床被衣物便好,娘娘大可不必惊慌。只是……” 张太医给柯清怡把完脉后,放下她的手腕,语气犹豫起来,吞吞吐吐的。 柯清怡因为身体虚弱,整个人说话都有气无力的:“只是什么?” “只是娘娘多年才得一孕,本就是不易受孕的体质,现下又小产,伤了元气,只怕以后……” 红烛在一旁听得来急了,跳出来道:“什么只怕以后?张大人,你是被人收买了罢,怎么说些这种假话!小心皇上知道后要了你的脑袋!” “红烛。”柯清怡瞪了她一眼,责备道,“没规没距的,有你这么跟张大人说话的么。” “可是娘娘……”红烛见柯清怡警告的眼神,只好闭上了嘴。 张太医低头道:“娘娘,这事儿也不是说死了的,只要娘娘您把身体调理好,万事都是有可能的。” 柯清怡平静道:“你不必多说了,本宫心里有数,皇上那边,你如实汇了去吧。” 张太医讶然于柯清怡的淡定,但他并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行了个礼道:“那臣就告退了,娘娘记得按时服药,注意休息。” 柯清怡应了一声,闭上了眼睛。 她真的不是在演戏,这具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让她没有力气多说一句话。 宋怀颜啊宋怀颜,看到我经历着你承受过的痛苦,你是不是在我身体里看着偷着乐呢? 柯清怡自然是明白红烛为何着急,张太医又为何惊诧。 以现在的局势来看,宋怀颜要是没有孩子的话,今后在后宫中的日子可要难熬了。 宋怀颜出身官宦家庭,是礼部尚书家的独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门门不差,是当初名动京城的才女,大家闺秀的典范,求亲者更是踏破了门槛。 当时还是三皇子的赵晟伦对宋怀颜一见钟情,放言“此生非礼部宋家小姐不娶”,被先皇知道了,指婚成全,二人得以共结连理,一时被传为宫中佳话。 十六岁出嫁,十九岁为后,赵晟伦独宠于她,互许白头,后宫三千佳丽与冷宫无异。 母仪天下,独领后宫,天子长眷,风光无限。 宋怀颜曾经一度认为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能与心爱的男子相濡以沫,不知惹红了多少人的眼。 她差点都要忘了,人心易变,更何况是坐拥江山美人的天子。 宋怀颜今年二十三岁了,已经嫁给赵晟伦七年了。 在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现代社会尚有“七年之痒”的说法,更不要说七年时光在实行一夫多妻制度的社会里对于男人而言是多么长的一个爱情保质期了。 何况这个男人,还是当今皇帝,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只是他想要的,迟迟没有出现而已。 然而,半年前,赵晟伦微服私访,带回了叶绮遥。 叶绮遥不像宋怀颜出身名门,她只是平民之女,父母双亡,被行医的爷爷带大,在村镇出诊的时候偶遇扮成旅客的赵晟伦。为了不招非议,赵晟伦为她改了出身,立为楚妃,几乎全身心地扑在了她身上。 赵晟伦的心已经不在宋怀颜的身上了。 “此生非礼部宋家小姐不娶”的话语历经七年岁月的冲刷,早已是苍白而单薄,一戳就破,但宋怀颜还固执地将这句作废的誓言藏在心间,犹如世间至宝。 那是值得她一世珍惜铭记的美好。 柯清怡迷迷糊糊地靠在床上又睡了半个时辰,醒过来时,她半睁着眼睛干着嗓子唤道:“水……水……” 身边立马有人为她端了温水来,冰凉的瓷杯贴着她发干的嘴唇,小心地倾斜着,柯清怡一口气把杯中的水喝了个干净。 “颜儿,还要吗?” 听到富有磁性的男声,柯清怡一下子就清醒了,她抬眼看去,给自己喂水的正是在梦里下命令让人把宋怀颜拖出去斩了的赵晟伦! 作为原小说的男主,赵晟伦长得肯定不像历史上那些可怕的画像一样磕碜。他正值而立之年,年轻英俊,眉眼之间带着成熟与威严,举手投足之间,帝王的九五至尊之风自然而生。 从他刚才喂水的动作来看,赵晟伦现在对宋怀颜尚且还是温柔体贴的。 毕竟七年夫妻,就算不爱了,朝夕之间也是难以舍弃的。 然而也只是说朝夕之间而已,之后说翻脸就翻脸,还不是绝情地要她去死。 柯清怡看着赵晟伦,又不免想起原结局里宋怀颜凄厉悲嘲的笑声与嘶喊。 其实宋怀颜罪不至死,只是屡次陷害叶绮遥,后来东窗事发,帝王怒不可遏。 叶绮遥毫发无伤,她却赔上了自己和整个宋家,黄泉路上还背着被负心的伤。 “怎么一直看着朕不说话?”赵晟伦伸手贴上柯清怡冰冷的面颊,皱着眉头道,“颜儿,还是不舒服吗?你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张成海这混账东西到底有没有在做事!” 柯清怡拉住想要起身叫人的赵晟伦,轻轻道:“臣妾没事,张太医已经是尽了职责了,是臣妾自己身体不好,怪不得别人。” 赵晟伦坐了回来,握着柯清怡的手,沉声道:“颜儿果真是通情达理……” 凭着原作者的直觉,柯清怡一听“通情达理”这四个字,对赵晟伦方才那一番体贴的好感瞬间荡然无存。 她差点就被赵晟伦给骗过去了,忘记了在原文中他根本不是单纯地为了看望宋怀颜而来的! 但柯清怡不急着点破,只是忽然问道:“皇上,昨晚你为什么不来看臣妾?” 赵晟伦俨然是一副好丈夫的样子:“朕本来想过来,但太医和嬷嬷们说你刚小产,屋子里阴气太重,不适宜让朕进来。” 柯清怡心底冷哼一声。 亲儿子,你用这话骗骗别人还行,用来骗把你造出来的亲妈我?呵呵,我可记得之后叶绮遥小产的时候其他人也给你说了这话,可你硬是闯了进去陪在你的楚妃身边,还怒斥谁要再多说一句就要了谁的脑袋,好生威风。 纵然还是温情脉脉,但这么一对比,一方就难免显得虚情假意起来。 但柯清怡还是装作很感动的样子朝赵晟伦道:“臣妾能受皇上七年如一日的厚爱,当真是死而无憾!” “颜儿,不要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赵晟伦将她揽入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头,“你是朕的皇后,会一直陪伴在朕的身边。” 柯清怡问道:“那皇上会一直爱着臣妾吗?” “当然。” “就算臣妾一直没有孩子?” 赵晟伦沉声道:“颜儿,别说丧气话,你还年轻,这一次只是个意外,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的。” 流掉的是你的亲骨肉,而你却轻描淡写地说这只是个意外。 赵晟伦,可能连你自己都没察觉到吧,如果不是因为这将是你第一个孩子,你根本不会给一点点重视。 你不是冷血,而是不在乎了。 因为她宋怀颜生下的孩子不再是你唯一的子嗣,叶绮遥也可以给你生,况且你现在那么喜欢她,每一夜都往楚华宫跑。 宋怀颜在辛辛苦苦地给你怀着孩子,你却日日夜夜往别人的被窝里钻,打得火热。 虽然在这种背景和设定下,赵晟伦的所作所为合乎情理,但是当柯清怡真的成了宋怀颜的时候,只觉得这个男人奇渣无比。 如果不能做到,当初就不要在花前月下许诺“一生一代一双人”。 平白玷污了这句诗,化作宋怀颜朝暮的凌迟。   ☆、第15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三) 赵晟伦见柯清怡不说话,开口道:“朕已经将吓着你的那只畜生给杀了。” 柯清怡心中冷笑,虽然说万物平等,但这肚子里亲骨肉的性命,竟然让他这个当父亲的拿一条狗的性命就给抵了。 狗本无辜,哪晓得会吓着宋怀颜,只是本性地随处奔跑而已。 真正该惩治的,不该是没把狗看好的主人么? 柯清怡试探道:“那楚妃……” 赵晟伦抱着她的手臂紧了紧:“颜儿,这次是你太不小心了,一条小狗都能把你吓着,其实不关楚妃的事,但朕已经罚她闭门思过了,你也别怪她了。” 听到这句话,柯清怡真想给赵晟伦来两巴掌。 就算真的是叶绮遥有心陷害,柯清怡也不信赵晟伦会给叶绮遥什么实质性的惩罚。 谁叫他正喜欢着紧呢。 宋怀颜错就错在始终不信自己已经输给了叶绮遥,总是要去挑赵晟伦的逆鳞。 想必她最终也想明白了吧,自己并不是输给了叶绮遥,而是输给了赵晟伦。 柯清怡露出虚弱的笑容:“皇上误会臣妾的意思了,臣妾怎么会怪楚妃呢?臣妾只是想让皇上不要怪罪楚妃,因为的确是臣妾自己不争气,丢了孩子,不关妹妹的事。听到皇上这么说,臣妾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唉,说起来那只畜生其实也很无辜。” 赵晟伦亲了亲她的额头,显然很是赞赏:“朕的颜儿果真是善良。楚妃也很关心你的情况,心有愧疚,朕回去就将此话告诉她,让她知道自己有个多么好的姐姐。” 看吧,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说到底你就是来为叶绮遥说情的。 柯清怡垂下眼睑,道:“皇上,这些话还是当面说比较好。等妹妹思过出来后,可否让她来臣妾这儿一趟,臣妾有话想跟她说。” “什么话?”赵晟伦的话语间隐隐有些警惕。 柯清怡笑道:“姐妹间讲些女儿家的私房话罢了。皇上放心,臣妾不会为难妹妹的。” 她顿了顿,离开赵晟伦的怀抱,仰起头注视着他,笑着说道:“臣妾怎么舍得为难皇上喜欢的人呢。” 脸色惨白,神色憔悴,唇角的笑容没有一丝好颜色。 赵晟伦在她的眼底看到了浓浓的失落。 这样的宋怀颜让他不禁生起怜惜之情。 于是赵晟伦抚摸着她的脸,道:“颜儿真是善解人意。” 呵,先前是通情达理,然后是善良,现在又善解人意。 记得当初宋怀颜喜欢莲花,赵晟伦便命人在皇宫各处都种了荷,各大宫殿门口也都摆了两三盆,还对世人宣称他爱屋及乌,也是最喜夏荷。 可叶绮遥刚进宫才半年,皇宫中的半数莲花都被叶绮遥喜欢的牡丹替了去。 真是讽刺。 既然你曾说你最喜欢的也是莲花,那我就如你所愿,做一朵小白莲。 做一朵通情达理且善解人意的白莲花。 一点点地看你被叶绮遥拖入淤泥,拉入深渊。 柯清怡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就觉得身体没什么问题了,想要下床多走走,却被红烛哭着喊着求回了床上,张太医也一副紧张的神情,说什么“皇后娘娘金躯贵体,还是在床上躺满一个月好好休养”等废话,估计是因为之前柯清怡脸色太难看所以被赵晟伦责骂了。 柯清怡躺在床上内心不住悲叹,她这回在宋怀颜的身体里肯定待得比在许若秋身体里长多了,光小产后卧床就要卧一个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作战范围也只有一房之内,能伤着谁啊。 这半个月里,赵晟伦倒是经常来慰问她,说些形式性的问候,陪她说会儿话,没坐多久就走了。每当柯清怡旁击侧敲提起怎么叶绮遥没跟着一起来时,赵晟伦都会巧妙地把话题转移,柯清怡便识趣地没在问了。 呵,看得那么紧,是生怕叶绮遥受半点委屈和欺负吧。 柯清怡心想她又不是母老虎会吃了叶绮遥! 难道是她的白莲花扮演得还不够像,不足以让赵晟伦相信她全无恶意? 柯清怡深深地觉得,应付赵晟伦比对付方森译要艰难多了。 首先一点,赵晟伦年龄更大,更为成熟内敛,难以看穿喜怒。其次便是赵晟伦是琅国皇帝,经历过的勾心斗角比柯清怡挖过的坑还多,甩了轻易就能被黑化弟弟放倒的方森译不知道多少条街,柯清怡在他面前说话都要反复思量一番。 虽然柯清怡的原小说由于创作时的年龄阅历问题,里面描写的斗争的智商含量都不太高,但很显然,故事里的人物角色都相对独立地发展了。 让她有点头疼。 休养在床的这半个月,她总结了一下之前在许若秋那个世界里虐渣的不足之处,太心急、太想当然也太直白了。如果她第一个穿越到的是现在这个故事里,那么冒进,早就小命不保了。 柯清怡决定这次一定要慢慢来,一步一步走稳了,一边做好病弱的白莲花,一边拉拢叶绮遥,帮助她登上女帝之位。 本来柯清怡是不打算帮她的,心想干脆把女主弄得来打入冷宫算了,但是既然要实现宋怀颜的心愿,就不得不帮助叶绮遥。 因为只有叶绮遥才有这个本事和能耐给宋怀颜的心愿创造条件。 这也是柯清怡百思不得其解的一点,宋怀颜竟然期望的是这样的结局。 这天下午,柯清怡坐在床上正绣着花,红烛就过来通报说楚妃娘娘来了。 她问红烛道:“红烛,本宫气色如何?” 红烛小声道:“娘娘,您最近恢复的是好了点,但嘴上还是没什么血色,要不要奴婢为您涂点唇脂添点颜色?” 柯清怡却微笑道:“不必了,你去请楚妃过来吧,吩咐着人去泡一壶好茶,就用上次番国进贡时拿来的那份茶叶吧。” 红烛瞪大了眼睛,很不理解道:“娘娘,您干嘛对那个楚妃那么好?要不是她,您肚子里的孩子……” “红烛,别说了。”柯清怡皱眉道,“是本宫自己不好,怪不得别人。本宫知道你是好心,所以这次本宫也不惩治你了,但下不为例。好了,你赶快去照本宫说的办吧。” 红烛咬着下唇,似乎还不甘心,但毕竟主子都这么发话了,她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闷着气出去把楚妃请了进来。 柯清怡深深吸了一口气。 游戏这才拉开序幕。   ☆、第16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四) 叶绮遥果然是好姿色。 只见她两弯柳眉如墨描,明眸善睐剪秋水。肤若羊脂,唇红齿白,轮廓比较深,看起来少了几点小家碧玉,多了几分大气。巴掌大的脸,每处五官竟都让人感觉完美无缺。 她是实实在在的美女,称得上是倾国倾城,明艳无双。 后宫里其他如花似玉的女子在她面前都不免黯然失色。 难怪赵晟伦会为她神魂颠倒,喜新厌旧。 宋怀颜的长相虽说是秀丽,但比起叶绮遥来说还是平凡得多,就算是放在整个后宫之中也不算起眼。 所幸她气质出挑,端庄贤淑又温婉谦和,无论站在哪里,都不容忽视。 不然也不会有当年宋家的门槛都被提亲者踏烂的笑谈。 这一点却是叶绮遥怎么也比不上的。 叶绮遥一进屋就看到了倚在床上的宋怀颜,青丝披散,素面朝天,清秀的面容微微发白,抿起的嘴唇仅有几丝血色,虚弱之态尽显,却仍柔和地微笑着,憔悴中也不失端庄,少了平日凤冠华袍下的威严疏远,多了几分恬淡的平易近人,素净如一株出水的清莲。 她的眼眸也很是清澈,如一池温柔的春水,宁静而平和,眼角上挑,勾起含情的笑意。 柯清怡就这么温和地看着叶绮遥,轻声道:“妹妹,过来坐吧。” 她的语气与神态,当真就像是唤自家亲妹妹一般,温柔且无害。 叶绮遥一愣。 进宫这半年来她少有与宋怀颜接触,每次见面,宋怀颜给她的印象都是端庄且威严,有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之气势,虽然她总是看起来温婉柔和,但她的笑始终让叶绮遥感觉到疏离淡漠,甚至隐隐带着敌意和嫉妒。 叶绮遥一直以为宋怀颜是讨厌甚至是恨她的,会处心积虑想方设法地害她,把她赶出宫中,所以一直以来她都很防备,甚至在皇上面前含蓄地表达过自己的担忧,以免宋怀颜向她发难时她无依无靠。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叶绮遥真的没想要宋怀颜流产,只是没想到不过半盏茶的功夫没看住那只狗,那小东西就跑了出去,正巧冲撞了宋怀颜,导致悲剧发生。 听闻这件事,叶绮遥自知大祸临头、自身难逃,但出乎意料的是,皇帝竟然没有给她重的责罚,只是要她闭门思过,在宫里禁足了几日而已。 可见她受宠到了什么地步。 这份宠爱,让她既愧疚与不安,又带着侥幸和……嘲讽。 愧疚的是因为她的不小心,造成了一个生命的消逝,使宋怀颜没了孩子,但她却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像是做了坏事一样。 不安的是她知道如此一来,宋怀颜得知后必对她加深嫉妒与憎恨,往后她需更加小心谨慎,今后的路会越来越艰难。 侥幸的是她的性命保了下来,她可以继续完成她的大事。 嘲讽的皇帝昏庸,因为宠爱她,竟然可以原谅她!且不说那是皇家子嗣,那可是他赵晟伦的亲骨肉啊!别的父母失了孩子,无论对方是否直接间接、有心无心,势必都会不可原谅亦或愤怒,而他却在宋怀颜丢了孩子的时候还能温柔地安慰她说“没事,朕护你周全”! 叶绮遥想起这里,眼里的颜色深了深。 赵晟伦以为她会感激他,实在是错得可笑,她更加看清他的昏庸无能,坚定了自己完成大业、废掉赵晟伦的决心! 她坐在了宫女搬来的板凳上,看着柯清怡道:“皇后娘娘身体好些了吗?” 柯清怡微笑道:“好些了。妹妹别叫得那么生疏,唤本宫姐姐就好了。” “好的,姐姐。”叶绮遥抬眼观察着柯清怡,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怎么一点都不为难她,反而一脸亲和,笑容比平时所见时还更加真诚温柔。 她观察柯清怡的同时,柯清怡也在观察她。 呀,这就是我的亲女儿啊! 这么想着,她眼底很自然地流露出真诚:“妹妹,你手上提的是什么啊?” 叶绮遥这才想起自己手上的食盒,她将盒盖打开,一阵中药味在房间内散了开来。她道:“这是妹妹亲手煲的一盅当归黄芪炖乌鸡,对滋阴补阳和补血调气有益,姐姐如若不嫌弃就尝一尝妹妹的手艺把。” 说着,她舀出一碗,双手递给柯清怡。 柯清怡顿了顿:“妹妹当真是亲手做的?” 叶绮遥维持着笑容道:“是。” 但柯清怡并没有接过她手里的汤,而是再三问道“确定没有经过其他人的手?” 叶绮遥的笑容有些僵了,她将汤放下,然后在柯清怡床前跪了下来,眼神幽幽:“皇后娘娘,臣妾知道你在生臣妾的气,所以不愿意喝臣妾的汤。这次皇后娘娘小产,臣妾自知难逃其咎,纵使皇上没有惩罚臣妾,但臣妾也是知道一命偿一命的道理!皇后娘娘痛失腹中子,心中有任何气都尽管向臣妾发好了,就算让臣妾死,臣妾不无半句怨言!” 说着,她还朝柯清怡稳稳地磕了一个头。 在叶绮遥弯腰磕头的瞬间,柯清怡的眼神冰冷如严冬。 一命偿一命,一个不相干的人尚懂,那个本是孩子亲生父亲的人却忘了。 宠你的时候把你捧在天上,在生活的地方到处种上你的所爱,厌倦你的时候却把你踩进地里,你的死活都不顾了,哪还在意孩子的? 竟渣到连一滴眼泪都不曾流下。 叶绮遥磕完头抬起眼时,看到的柯清怡的眼眸还是温情依旧。 只见柯清怡忽然将那碗当归黄芪从桌上端了起来,慢慢喝下,使着汤匙把里面的药材和乌鸡肉也给吃了。 吃完后,她放下碗,笑道:“妹妹误会了,本宫当然不是恼你。而是想说,如若此汤经过除了妹妹以外的人,那妹妹也要陪本宫喝上一碗,这样的话,如若出事,妹妹也不会被平白冤枉。” 叶绮遥生性聪慧,很快便明白了柯清怡的话,心底更是惊诧不已。 宋怀颜,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第17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五) 柯清怡这几天在床上躺着琢磨了不少白莲花式的招数,正愁没人来给她实践实践,都快闷出鸟来了,这回好不容易叶绮遥在她面前登场,她岂能错失这个验证自己招数是否有用的大好机会? 当她看到叶绮遥怔住的样子和眼底已有融化的警惕,便知道自己的招式是有效果的。 好,很好!再接再厉! 柯清怡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鼓了一把劲。 叶绮遥看向柯清怡,心存怀疑:“皇后娘娘难道丝毫不恨臣妾?” 这简直太出乎她的意料了。 她夺了宋怀颜的宠,还间接地使宋怀颜流掉了孩子,宋怀颜有足够的资格和理由将她恨之入骨,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要将她处之而后快才对。 可是,这个素净如莲的女子却微笑着说,她并不恼她。 叶绮遥自然是知道人心隔肚皮的道理,知道后宫的人大多都是口是心非,心里恨着嘴上却说爱着。但是无论是宋怀颜的语气还是神情,都毫无说谎的痕迹。 温柔的,从容的,淡定的,好像是真的不怪她一样。 叶绮遥心想,如若不是宋怀颜演得天衣无缝,那便是她真的心胸极为宽广。 柯清怡知道对方对自己的态度必有疑虑,于是为了让自己的态度更加合情合理,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不紧不慢道:“实话告诉妹妹吧,失去肚中的孩子,本宫痛不欲生,早先也是恨过妹妹你的,只是后来本宫想开了,这都怪本宫自己不好,因为嫉妒妹妹而终日心绪不平、患得患失,影响了腹中胎儿生长,身体虚弱,才会被一只小东西轻易地吓到,无缘于腹中的孩子。” 说完,她双眼放空地望着前方,不知道在看向哪里,喃喃道:“这都是报应,本宫该恼的该恨的都是自己……” 两行清泪无声流下,泛红的双眼竟是此时她脸上最为鲜艳的颜色。 叶绮遥一边讶然于她的坦然,一边暗生愧疚之情。 嫉妒是女人的天性,宋怀颜会嫉妒她也是无可厚非,不算错事。 若说错,那源头便是叶绮遥。她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就算不爱赵晟伦,也要竭尽全力地当上皇帝的宠妃,分了甚至抢了宋怀颜的独宠。 赵晟伦于她而言只是仇人和利用的工具,但于宋怀颜而言却是整片天。 她将别人的天空抢了,就怪不得别人追着她打。 但是宋怀颜却告诉她,她想通了,她把一切事都揽在了自己头上。 这让叶绮遥作为罪魁祸首来说措不及防,越来越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是她对不起眼前这个卧病在床的女人。 叶绮遥跪在地上,又是朝柯清怡磕了一个头:“皇后娘娘,一切都错在臣妾,切莫自责,恐坏了心情,伤了身子啊!” 柯清怡见好就收,用手背擦干眼泪,微微屈身将叶绮遥扶了起来:“妹妹,快起来吧,不是说好直接叫本宫为姐姐吗?你如此生疏,本宫的一番知心话都不知道如何开讲了。” 叶绮遥这才站了起来坐回凳子上,她能感觉到扶着自己的两双手冰凉凉的,不觉开口道:“姐姐的手怎么这般冷,是不是正不舒服着?” 柯清怡笑道:“本宫的手一年四季总是凉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暖不起来。以前皇上每晚都会握着臣妾的手,一捂就是一夜不松手……” 然而,已经有很多个晚上,宋怀颜的手独自冰凉了。 那个曾经会担心她的手冷,所以紧紧握着她的手七年的男人,早已忘了这份执着,转身用自己的爱去急着暖别人。 宋怀颜是冷是热又如何呢。 既然不能至死不渝,又为何给了她那样好的七年回忆,然后再将她抛弃在冰天雪地。 柯清怡语气中没有半点炫耀,而是淡淡的怀念与落寞,让叶绮遥不仅没有心生敌意,反而觉得这样的宋怀颜惹人怜惜。她用温热的手握住柯清怡的手,真诚道:“姐姐,妹妹来暖你的手。” 柯清怡微笑着,似乎很是疲倦道:“谢谢妹妹。本宫有点倦,可能要小憩一阵,妹妹可不可以多握一会儿,等本宫睡着再离去?” “好,姐姐尽管睡吧。” 等到半个时辰后,叶绮遥才轻轻地将手松开,手臂已经有些发酸。 望着柯清怡平静的睡颜和脸上已干的泪痕,她的内心除了愧疚之外,还有对赵晟伦变心的反感,这个感觉是很矛盾的——既然她想要得天下,那么现在就必须要赵晟伦的宠爱,然而这又就势必会导致赵晟伦的变心。 她终究是对不住宋怀颜。 柯清怡本没想到叶绮遥会握着她的手那么久,不说叶绮遥的手酸了,她装睡装得来迷迷糊糊都真的睡着了。 她今日的每字每句,不光是说给叶绮遥听的。 隔墙有耳,她知道她的每一句话,最终都能落到赵晟伦的耳朵里。 傍晚醒来的时候叶绮遥早就走了,但柯清怡仍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还被握着。 与叶绮遥的手不同,现在握着她的这双手更加宽厚有力,将她整只手都包住了,手掌粗糙,带着薄茧。 柯清怡睁开眼笑道:“皇上,你来了。” 语气中没有讶然,没有惊喜,更多的是一种淡然的从容与欢喜。 就像这不过是七年中某个寻常的日子,她醒来时看见始终想把她的手捂暖的他。 她依然幸福,他依然专情。 赵晟伦如夜般深沉的双眼静静地盯着柯清怡,心里因为她的语气而不觉一软,他沉声道:“朕好久没有在晚上给颜儿暖手了。” 言下之意,柯清怡自是了然。 柯清怡推却道:“臣妾身子还未好全,这间屋子又血气太重,皇上龙体金贵,还是不宜过夜。” 赵晟伦一愣,万没想到对方会直接拒绝自己,神情高深莫测起来,握着柯清怡的手也紧了几分。他道:“颜儿,你当真是事事都替朕着想。” 柯清怡笑着轻声道:“时候不早了,妹妹一定已经在楚华宫等着皇上用晚膳了,皇上快去吧,莫让妹妹等急了。”末了,她又喃喃般加了一句,“皇上可能不知道,这种苦苦期盼的滋味最是难受……” 虽是笑着,但她的眉眼间却是挥之不去的哀愁。 落寞的,凄凉的,顾影自怜的。 赵晟伦忽然想起,自己的皇后已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开怀地笑过了,平日里虽总是保持着笑容,但却是强颜欢笑而已。 其实他都看在眼里,只是没有放在心上。 他的怀颜,本该有着世上最温暖人心的笑容,矜持而不做作,灿烂而不浮夸。 是什么改变了她,让她的笑容变得如此沉重,比哭还叫人难过。 赵晟伦久违地想起七年前初见宋怀颜的时候,少女二八正是花开年华,浅装简鬓,淡妆轻施,虽无惊世容貌,如出水芙蓉一般恬静秀气,笑起来时如同春风十里,清风扑面。 他都快忘记了,他如今所厌倦的宋怀颜的清淡,曾是他心头的最爱。 然而他现在的最爱,已然是明艳的美人楚妃。   ☆、第18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六) 赵晟伦蓦地心疼,将柯清怡紧抱在怀里,沉声道:“颜儿为何总要将朕往外推?朕等下就叫人传话回去告诉楚妃,今天不过去了,朕要留在这里陪颜儿。” 那怎么行,你不继续宠着叶绮遥,她怎么能有机会摇身成王? 柯清怡叹了一口气:“皇上,你这不是让臣妾难做吗?” 赵晟伦不知所以:“此话怎讲?” “下午妹妹刚来探望过臣妾,还特地为臣妾亲手做了补汤,陪臣妾聊了好一会儿,解了臣妾的闷。臣妾又怎么能不顾情义,让皇上失约于妹妹。往后在后宫之中,妹妹又如何能毫无芥蒂地与臣妾相处,相信臣妾毫无恶意呢?” 赵晟伦的语气中略带责备:“颜儿,你就是太过于谦让了。别的也就算了,你要连朕也让出去吗?” 柯清怡淡淡道:“皇上,这不是让不让的问题。臣妾知道,皇上的心已经都在妹妹那里了,臣妾是留也留不住,与其自私地徒劳留你,不如放手成全一对佳人。” 赵晟伦显然被柯清怡这一副已全然掌控了解情况的淡然语气给惹恼了,他的大手一把掐住柯清怡的下半张脸,盯着柯清怡,想要直望到对方的心里:“你,是,要,成,全,朕?” ……为什么她以前那么喜欢写男主捏女配的下巴啊啊啊啊! 这个赵晟伦,不仅智商情商比方森译高,难对付得多,连扳下巴扳的部分都比别人多! 麻蛋你这个暴君,还懂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了! 柯清怡心里疯狂吐槽,脸上却努力维持处事不惊:“臣妾知罪。” 赵晟伦微眯着眼睛:“你知什么罪?” 柯清怡故显惊慌地看向他:“狂妄之罪。皇上愿宠爱哪位妃嫔,本就是皇上自己做主,哪由得了臣妾成全?是臣妾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还请皇上喜怒!” 柯清怡越是慌张谨慎,赵晟伦心中就越是气恼。 本是和他花前月下亲昵的结发妻子,现在看他却如朝臣见他一般,客套疏远,小心翼翼,似乎一个不小心,就会丢了脑袋一样。 他的怀颜,曾经肆意与他谈笑斗嘴,现在竟然如此畏惧着他。 连一个但凡女人就会有的嫉妒,都勉强自己扔掉,换得两字“成全”! 赵晟伦越想心中越是不悦,他松开了柯清怡,站了起来,什么都没说,便转身离开了。 可谓是拂袖而去。 “皇上起驾——往楚华宫——” “奴婢(奴才)恭送皇上——” 送走赵晟伦,柯清怡松了一口气,虚脱般躺在床上,后背早已被冷汗浸湿。 这一仗,她打得凶险,但好在是赢了。 然而她知道,之后的每一步,都会比今天过的还要凶险,万不可掉以轻心! 自从这日以后,赵晟伦就少有来找柯清怡,倒是叶绮遥与柯清怡的接触频繁起来。 许是同情宋怀颜,又许是想搞好关系以便日后利用,叶绮遥时不时来凤仪宫看望柯清怡,最开始两人只能在屋子里聊天,后来柯清怡的身体逐渐好了,可以下床了,叶绮遥就经常陪着她出门走动。 柯清怡从不浪费每一个能博取叶绮遥好感的机会。 作为作者菌,她当然知道叶绮遥的真实身份,也知道现在的叶绮遥已经有了相当厉害的帮手——当朝年少有为的右丞相江泊铭,实际上是叶绮遥未进宫之前的结拜兄长。在这之后,叶绮遥还会凭其能力,结识一个又一个大人物,一步步走向帝王之位。 柯清怡不打算改变叶绮遥的命运,取而代之,那实在是太累太麻烦了。 况且宋怀颜心愿里的前半句就是“不争不抢”,至于后半句…… 也是要靠叶绮遥才能达成。 柯清怡后来喜欢上练字,托宋怀颜的福,原本不会写毛笔字的她竟然能写出一手的簪花小楷,很是工整好看。 但她开始练草书,却故意写得稚嫩生涩,不至于让人看不出来是什么字。 她知道赵晟伦在她屋子里安排了眼线,她的一举一动都能为他所知。 但她日复一日将那一两句话翻来覆去地写遍,赵晟伦却始终都没有来。 柯清怡有些失望,这是她第一次失手。 然而阴错阳差,这些反倒是让叶绮遥看到了。 这天她在书房练字,适逢叶绮遥来找她,被红烛带到了书房里。 一进屋,叶绮遥就看到地上落了几张被柯清怡写过的白纸,拿起来一看,嘴上不禁轻声念了出声:“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再看另一张,上面写着“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本是缠绵的情话,却用草书写得缭乱,顷刻间字字泣血含泪,好不惨凄。 这笔墨之间尽是笔者破碎的心意。 叶绮遥眼色一暗,抿了抿嘴角,抬眼望去,柯清怡好似并没注意到她的到来,还在埋案练字,专心致志。 不在人前的她脸上没了笑容,眉头轻蹙,脸色自小产之后一直不见红润,肩膀瘦弱,这样看去隐隐有些落寞清冷。 今已入秋,天气开始慢慢地有点凉,但柯清怡仍是穿着夏天的宫服,不免单薄。 叶绮遥悄悄地向丫鬟要了一件披风,然后走到柯清怡身后为她披上,同时也瞥到了柯清怡正在写的一行字,同样是草书,写着“一生一代一双人”。 尽显缭乱伤心色。 柯清怡其实早就知道叶绮遥的到来,但一直装作不知,于是她故作惊诧地回头,手上忙掩住字迹:“妹妹什么时候来的,怎么都不吭一声?把本宫都吓住了。” 叶绮遥笑道:“看姐姐写的认真,臣妾就没忍心出声打扰,只是这天儿已经变了秋,姐姐要记得多加衣裳。” “多谢妹妹关心,本宫以后会注意的。”柯清怡看了看窗外,喃喃道,“竟然都秋天了,皇上已经那么久没来了……” 叶绮遥心头涌起愧疚,但不露声色,话锋一转与柯清怡聊起了其他的事情。 两人聊了将近一个时辰,叶绮遥准备离开,临走前她随意从案上拿起柯清怡写的一张纸,对柯清怡笑道:“姐姐将这张赠给臣妾可好?” 柯清怡以为叶绮遥是同情心大发,准备把字带回去给赵晟伦看,于是同意道:“妹妹如果不嫌弃字丑,就尽管拿去好了。” 叶绮遥却忽然道:“臣妾听说江丞相最擅写草书,姐姐想学,何不向他讨教讨教?” 柯清怡想不通叶绮遥为何这样问,只有微笑道:“丞相大人日理万机,本宫还是不去打扰得好。” 叶绮遥用着几不可闻的声音道:“你若打扰他,他肯定很是欣喜。” “什么?”柯清怡没有听清。 叶绮遥笑着摇头:“没什么。姐姐,臣妾走了。” 与世无争了将近三个月,柯清怡埋费心埋下第一个地雷终于炸了。 一首简易的歌谣在市井街头传遍了,无论是流浪的乞丐还是平民的小孩,几乎人人都会唱这首无名的歌谣,不知从什么时候、哪个人开始流行的,总之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是在京城传得来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甚至不知道是被什么人给带进了宫,宫内也传了开来。 这下不仅是赵晟伦在个别大臣的折子中得知了,安居后宫的柯清怡和叶绮遥也知道了。 据说,宋皇后在听到这首歌谣后,登时白了脸色,一口鲜血吐了出来,把满屋的太监宫女都吓坏了,急忙把太医都皇上都找了过来。 歌谣是这样唱的: 天龙枕边一朵莲,年年蛮横霸池边。 今有仙鹤衔花入,明艳牡丹惹人怜。 恶莲伶仃池中幸,无枝无蕾孤独生。 淮盐不对天龙味,不知官人已嗜甜。   ☆、第19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七) 宋怀颜疯了。 宫里人人皆传,宋皇后因为失宠而始终郁郁寡欢,小产过后更是心绪不宁,心里的苦闷忧愁终于在听说了讽刺她失宠的歌谣后爆发,一口鲜血喷出,昏迷一日后,醒来时人已经不正常了,时而清醒时而痴傻,疯疯癫癫,精神恍惚。 太医们在凤仪宫跪了满地,哆哆嗦嗦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说皇后身体虚,又郁结在心,看不出其他病症,实在是难以药医,全靠自愈,至于皇后娘娘能否康复,就静待休养,且看造化了。 静待修养,且看造化。 这句话气得赵晟伦当场把案几掀翻砸裂,他冲着为首的几个老太医怒不可遏地咆哮道:“信不信朕把你们太医院的庸医都拉出去斩了!” 什么叫看不出病症!人都疯了,还说没病?! 此话一出,吓得一屋子的人都磕着头不敢起,太医们更是浑身颤抖。 龙威震怒,连一旁的叶绮遥都不敢开口。 然而此时,宋怀颜的贴身女官红烛却冲过来“噗通”一声在赵晟伦脚边跪了下来,抬起头时已经满脸是泪,眼睛都哭红了:“皇上,奴婢求您饶过几位太医,为娘娘积德吧!太医说了,娘娘能不能好,这得看天意,看造化,皇上不信,但奴婢却觉得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皇上若是这时候斩了人,犯了杀孽,那娘娘的福又薄了几分,这病……” 说到最后,红烛已经泣不成声,只是猛地朝赵晟伦磕了三个响头,把额头都给磕破了。 她这话说得冒犯,但赵晟伦现在已经无心怪罪了。 他静静地坐在凤仪宫,姿势犹如坐在朝堂的龙椅之上一般霸气,内心却是一片颓然。 他是皇帝,是真龙天子,是九五至尊。 但他现在却束手无策,和一个平民家庭里的普通丈夫没有两样,无奈且无力。 只有听天由命。 赵晟伦沉沉地叹了一口气,仰头闭上了眼睛,样子很是疲惫。 他的皇后此时正在房间里安睡,做着他无法涉足的梦境。 睡之前,她扑到他的身前,抓住他的衣服,眼神涣散,眼底却没有他。 她慌张地问他:“我的夫君呢?” 不是本宫,不是皇上,而是“我”与“丈夫”。 赵晟伦面对这样的发问,竟然愣了愣,然后才反应过来,伸手去抱住她,柔声答道:“颜儿,朕不就在这儿吗?” 然而宋怀颜却如惊弓之鸟般立即躲了开,却一个没注意撞到了墙上,估计整条胳膊都撞青了。她虽是疯了,但还是知道痛的,当时就顺着墙角坐了下来,倒抽一口冷气揉着自己的胳膊,嘴里发出类似喊疼的呢喃。 赵晟伦走上前,想要将她扶起。 然而就在这时,宋怀颜忽然抬起了头,她的眼里终于映出了赵晟伦的身影。 不知道是撞疼了还是心痛了,她的眼眶内溢满了泪水,她的语气满是慌张与无助。 “我的夫君呢?你知道我的夫君在哪里吗?我的夫君呢?” 赵晟伦就这样站着看着宋怀颜将自己蜷缩在墙角,双手抱膝,把头埋在腿间低声抽泣,一边哭一边小声地重复着“我的夫君呢。” 一声又一声,如一鞭又一鞭,抽打在赵晟伦的心上。 他的皇后,本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如今却这样卑微地坐在墙角,脆弱得不堪一击。 也脆弱得令人心疼难受。 赵晟伦后来也在地上坐下了,紧紧抱着宋怀颜,直到怀里的人睡去。 宫女太监们见他席地而坐,紧张得不得了,轮番过来劝道:“皇上,龙体为重,这地上可万万坐不得啊。” 就连他的宠妃叶绮遥也忍不住上前道:“皇上,地上凉,坐久了对身体不好。” 但他置若罔闻。 地上再凉,也不比他此时的心凉。 他终是没有要太医院里任何一个人的脑袋,而是在凤仪宫坐了许久,连晚膳都没用。 叶绮遥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再三来劝道:“皇上,多少还是吃一点吧,晚上还要批折子呢。” 赵晟伦却没有回应,而是抬手指了指壁上挂着的一幅字画,忽然问道:“上面写着的是什么?” 叶绮遥看了一眼,如实回答道:“回皇上,写的是‘我心清欢’,是姐姐的字迹,应该是最近才挂上去的。” 赵晟伦的眼神复杂难辨:“这里以前挂着的是朕还是皇子时写给颜儿的字,数年未变,但如今却被换下了。” “皇上写的是什么?” 赵晟伦却是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声:“朕竟然给忘了。” 明明之前每次出入凤仪宫时都能看见,明明是他多年前亲手写下的誓言。 但他却真的想不起来了。 那一句承诺,就像是他对宋怀颜的新鲜感一般,被七年的平淡消磨殆尽,难寻踪迹。 他曾经一度很爱宋怀颜,以为拥有了她,他此生再不需要其他女人。 然而时间揭露真相时永远一针见血,他骨子里多情的帝王本性终是战胜了昔日温情。 赵晟伦记不清究竟是从什么时候,他开始觉得宋怀颜寡淡无味,对她越来越提不起兴趣,就算是与她相拥入眠,心里还是破了个洞,日日夜夜刮着渴望的疯。 来填补他的这份空虚的,正是叶绮遥。 像是从画里走出的人儿一般,一颦一笑都是浓墨重彩,让他为之着迷疯狂。 他宠爱爱叶绮遥,甚至可能超过当年对宋怀颜的宠爱。 对于冷落宋怀颜,他心里也没什么愧疚,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他作为一个天子,给了宋怀颜皇后的位置,又独宠了七年,若是这样还心有不满,那简直就是贪得无厌。 然而他却忘记了,在宋怀颜看来,她并非他的臣,她是他的妻,是他许诺今生唯有一双人的另一半。 赵晟伦又坐了片刻,才离开凤仪宫。 他不能再继续想下去了,越想越糊涂,越想越不解,越想越茫然。 他待宋怀颜那么好,为何宋怀颜会疯? 赵晟伦一走,床上的柯清怡睁开了眼,眼底一片清亮。 妈呀那个可恶的狗屎皇帝总算走了!她可算是解放了! 天知道她躺在床上装睡装得有多么辛苦,多么无聊! 诚然,演戏很累,演疯子则身累心更累,所以她开始时倒是真的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但这一睡也睡不到三个小时,毕竟她前天吐完血后睡了一天,昨天醒来后发了一会儿疯又睡,睡完又疯一小会儿,疯完又睡……这三天她就没几个小时是醒着的,真心困不起来! 说起前天吐的那一口血,她就有点反胃。 那是她事先让红烛去准备的鲜猪血。红烛悄悄地装在用膳的汤盅里给她端来,她含了一小口后就不怎么说话了,一直含到红烛把她那日用膳的东西都清理好,按事先安排好的那样抓了一个碎嘴的丫鬟进来,当着她的面把歌谣说出,她这才把含得来都温了的猪血给喷了出来,满嘴腥味,差点就要吐了。 喷血是假的,歌谣自然也是出自她之手。 柯清怡凭着宋怀颜的记忆知道赵晟伦在她房里安排了人,只是不知道平日里到底离她有多远。但小心起见,她还是没有当面跟红烛交代,而是在小产后卧床不起的那段时间里,假装热衷于用刺绣来打发时间,绣了好几块锦帕和香囊,送给房里的丫鬟们,混淆视听,而给红烛的那个香囊里,便塞了一张绣了小字的帕子,叮嘱红烛看完记下后一定要烧掉。 她让红烛想办法将歌谣散布到民间,她知道这并不难。 人最难老实的不是手脚,而是嘴。 但凡什么好玩或刺激的东西,街头巷尾,茶余饭后,一传十、十传百,舆论的力量不敢小觑了,假以时日,小水滴最终会变成惊涛骇浪,不仅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消息的传播者也难以追究。 至于太医们的诊断…… 宋怀颜的确抑郁许久,身体自小产后也一直很虚弱,所以这两句是没什么错的。 她疯是因为柯清怡装疯卖傻,所以看不出病症,所以这也是没有错的。 太医院太医那么多,要事先全部收买的话实在是风险太大,但柯清怡又不想平白害了那么多人丢了脑袋,所以安排了红烛痛哭流涕的这一出。 红烛果然没有让她失望,实际上在她的原小说里,红烛就有出色的演技,帮着宋怀颜干了坏事后演得那可是一等一的逼真。 若不是知道红烛忠心耿耿且有能耐,柯清怡也不会下得了走这步险棋的决心。 这颗地雷,埋得非常险,炸得也非常险。 这之后要是她有一丝破绽,都会性命不保!   ☆、第20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八) 妈蛋,她一定是穿越时脑袋被门夹了才会想出这么一个馊主意! 当柯清怡饥肠辘辘时如是想道。 她既然装疯装病,那肯定胃口不能像平时一样好。每天她起码有一半时间都睡过去了,错过用膳时刻,醒来就装精神恍惚,就算宫女们给她端吃的来,她也只能忍住饥饿,故作不情不愿。 好在跟在她身边的几个宫女还是很有良心的,没有因为她的“傲娇”而很快放弃,在红烛的带领下,她最后嘴里还是被塞进了好几口饭菜,所以总算是没饿死。 但没饿死是一回事,吃饱又是另一回事。 更何况有时她还要煞有介事地把吃了的又吐出来,把病弱的形象再深化三分。 柯清怡深深地觉得,这次来这破地方就是来减肥的。 但掉的肉又不是她本尊的,有个屁用! 胖的依然胖,瘦的反而更瘦。 经她这么折腾了好几天,宋怀颜的身体没事也快被她整出病来了,整个人都瘦了两圈,有时候柯清怡忽地发疯冲出门去,迎面吹来的秋风都让她觉得自己要被吹走了一般。 赵晟伦每天都要来看她,每次待的时间都比她流产那会儿长得多,偶尔还会留下来过夜。 看着柯清怡日渐地消瘦,他眉心的疲惫与憔悴也愈来愈加重。 柯清怡不理他,他也只是漫长的沉默。 柯清怡知道,他在心疼。 不然她也不会装睡装得来那么提醒吊胆,因为就算闭着眼睛,她也能感受到赵晟伦灼热的两道目光,承载着沉重的心思,落在她脸上化为两朵开不了的回忆。 柯清怡心里冷哼,你不是都觉得这张脸看得来无趣了吗,怎么人家疯了痴了不认你了,你又连一眼都不放过。 她心里清楚,赵晟伦对此时的宋怀颜,是茫然的,是不解的,还有自己未察觉出的后悔与愧疚。 然而这些,并不是深爱。 他的最爱仍然是明媚伶俐的叶绮遥,他在惦记着宋怀颜的时候最想相拥而入的依然是他的楚妃,那个根本不爱他的女人。 他对宋怀颜的爱早已消逝在时间里,这是柯清怡再怎么力挽狂澜也替宋怀颜求不来的。 但她也没想去改变什么,因为宋怀颜嘱托过她,毋须争抢。 许是那人已经看穿一切,知道人心易变,然而厌倦过的,却再也难改。 若非痛彻心扉,又怎能轻描淡写地说出不争不抢四个字。 无妨,虐渣男也不一定非得要爱嘛。 回忆这种东西,本就是两面的,你若不曾驻足,那它便是安静地被你抛在身后,淹没在尘埃之中,然而你一旦驻足停留,回眸望去,那它便是世间最缠人的藤蔓,最难拔的沼泽,最可怕的深渊。 纵你抱着最爱的人,喝着最好的酒,欣赏最美的河山。 赵晟伦,你未兑的诺言,依然会如索命的无常,在你梦里夜游,扰得你一世不得安稳! 回忆最是伤人,许若秋因痛苦的四年赤脚踏荆棘,宋怀颜因甜蜜的七载心饮鸩毒受凌迟。 然而此间因果,屡报不爽。 柯清怡时不时也会清醒一两回,表明病情并不是那么无力回天,真得靠自愈,否则赵晟伦要是真的在全国寻求名医来治她,只怕她就要露馅儿了。 有一次,她实在是饿得不行,正好赵晟伦在身边,她干脆豁出去了,一醒来就蒙在被子里哭,像被抢了玩具的小孩——她记得以前她表弟就是这么闹别扭的。 赵晟伦忙问:“颜儿,颜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柯清怡颤着声音,在被子底下闷声回答道:“饿……” “什么?” “饿……”柯清怡有气无力道,“我好想吃东西……好饿……” 堂堂一个皇后,锦衣玉食一辈子,此时此刻竟窝在被子里喊饿,低声下气,语气委屈。 柯清怡自己都觉得分外滑稽。 但这落在赵晟伦眼中,不仅不觉得好笑,反而很是难过。 只见他眼色沉了沉,吩咐下人道:“吩咐御膳房准备一大桌菜,清淡一点,红烛你清楚皇后她爱吃什么,跟过去打点。” 跟在赵晟伦身边伺候的总管公公很想上前提醒说宋怀颜最近胃口很小,弄那么多菜,只怕到时候又要几乎倒掉一大半。但他看了看赵晟伦的神色,最终是将这句话咽了下去。 也罢,这点浪费与赵晟伦大兴土木为楚妃造宫殿修高楼比,实在是不算什么。 赵晟伦亲手给柯清怡喂饭。 柯清怡从被子里出来了,被扶正坐在床上,安静地垂着眼睑,就是不张口。 见她难得不躲着他,赵晟伦的心情愉悦了不少,耐心道:“你不是饿吗,怎么不吃呢?是饭菜不合你口味吗?那朕让御膳房重做。” 柯清怡小心翼翼地抬眼看他,轻声问道:“我吃了以后,你是不是就要走了?” 赵晟伦一愣。 “如果我一直不吃饭,你是不是就能一直想着我?” 赵晟伦用手摸了摸对方愈发清瘦苍白的脸颊,沉沉道:“乖,吃饭吧,朕会一直想着你,一直陪着你的。” 闻言,柯清怡露出欣喜的笑容,像是得到糖果的孩子。之后她没有再闹腾,而是出人意料地乖乖把饭给吃了,把宫女太监们都吓了一跳,因为这是她这些天来吃的最多的一次,而且还没吐。 只是因为柯清怡实在是太饿了,不过她还是有在注意控制自己吃的多少。 要是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说不定她能吃三大碗……好吧,那会吓死赵晟伦和其他人的,也会招人疑惑。 所以她只能委屈自己只吃一碗饭,明明才四成饱,却要睁着眼睛说自己很撑了。 唉,造孽啊! 柯清怡答应吃饭前的那一个笑容,深深地印在赵晟伦的脑海里,无法抹去。 那是赵晟伦所熟悉的纯真笑容,是七年前让他怦然心动的宋怀颜的干净澄澈,如莲淡雅。 但他已经好久没见怀颜这么笑过了,也未曾理会究竟是什么夺走了爱妻的笑靥。 于是他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属于宋怀颜的这份美好。 他在宋怀颜疯了的这几日里,见的最多的笑,就是怀颜一个人躲在角落或是望向某个方向时,脸上浮现出来的沉醉的笑意,有时嘴上还要念念有词。 听着她的自言自语,赵晟伦才意识到,她是沉浸在七年的回忆里。 为什么朕明明在这里,你却不肯醒来,执着于过去的你我呢? 每次盯着自顾自地笑着的柯清怡,赵晟伦总会感到一阵挫败,他难道竟输给了从前的自己? 但他终究是想不明白,他和过去相比,到底是哪一点亏待了宋怀颜。 喂饭的当晚,赵晟伦少有地留宿了。 他躺在床上,将柯清怡抱在怀里,柔声道:“颜儿,睡吧。朕就在这里,不要慌。” 柯清怡却抗拒着他的怀抱,挣脱开来,默不作声地翻身过去背对着赵晟伦睡。 许是珍惜这一日短暂的安宁,怕柯清怡又发起疯来闹,赵晟伦也没有再强迫她面朝自己,而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从身后轻轻地抱着她,小心得如抱着一个易碎的瓷器。 他真的很累。 不仅是今天,自从宋怀颜疯了以后,他每天都疲惫不堪。 宋怀颜精神失常,原本后宫里最省心的人,反而如今最让他操心,使得他也跟着日日受着煎熬。 颜儿啊,你快快清醒过来吧,告诉朕究竟朕……究竟我是哪里做错了。 不要再折磨朕了。 许是因为疲倦,身后很快传来赵晟伦轻微的鼾声,似乎睡得很沉。 然而柯清怡却因为和他同床共枕而别扭得一夜失眠。   ☆、第21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九) 柯清怡是真的一夜没睡着。 大概只有四更天的时候,天还黑着,赵晟伦在睡梦中隐约地听到一些动静,半睡半醒地在床上翻了个身,手往前一摸,却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赵晟伦一下子就醒了,惊诧地发现床上只有他一个人,床帘仍是垂下的。 怀颜呢?! 一时的慌张让他甚至忘记了叫人,他赶快从床上下来,踩上鞋,披着一件袍,走出房门。正好碰见轮班守在外间的宫女一脸不知所措地踱来踱去,她看到赵晟伦醒了,满脸惊慌地跪了下来:“皇上!” 赵晟伦忙问道:“你可有看到皇后?” “奴婢、奴婢半个时辰前换班的时候正好看到娘娘从房里出来,奴婢说什么娘娘都不听,只是吩咐奴婢帮她找一件衣服,然后娘娘便径自地往书房去了。奴婢不敢声张,怕惊扰了皇上,但是又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先去找了娘娘要的衣服给她送去,这下正在想要不要去找红烛姐姐呢。” 看来吵醒赵晟伦的动静就是这个小宫女不小心发出的。 掌握了宋怀颜的踪迹,赵晟伦心里踏实了不少,他道:“不必去找红烛了,你退下去歇息吧,娘娘那里有朕去照看着。” 那宫女像是松了一口气一般,忙恭敬地回了一句话后便退下了。 毕竟是入了秋的天,深夜浓抹凉意,后宫幽幽寂然。 赵晟伦拢了拢身上披的衣服,往书房方向走去,果不其然看到一堂光亮,暖橙色的烛光染在窗上,让他又心安了几分。 他轻轻推开虚掩着的门,却在看到屋内的景象时吃了一惊。 只见满地铺撒着沾了墨字的白纸,起码有上百来张,桌上也铺满了写好的白纸,把桌面遮得来不见一寸木色。 书房朝北的小窗未关,一阵夜风袭来,吹得窗打门墙啪啪作响,案上未用镇纸压好的白纸一时间如扑扇的白翼,在屋子里纷飞而起,笔墨香气散落各处。 纵是如此缭乱,柯清怡却依然专心地伏案提笔,未被这风或赵晟伦的到来吸引去半点心神。 满屋白纸黑墨里,柯清怡却穿着一身鲜艳的红衣裙。 繁复的礼服,上好的料子,虽经岁月淘洗,却依然鲜亮如初,可见平日保管得相当好。袍角袖口滚金边,衣领袍面绘彩线,黑、金、白、蓝、粉五种颜色交织错综绣出精致的祥云藻藤,如意鸳鸯,一片吉祥好寓意。 这是宋怀颜七年前的嫁衣。 赵晟伦登时便怔住了,一恍惚还以为回到了七年前迎娶宋怀颜的那一晚。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良辰美景,佳人红衣。 宋怀颜满心满眼只有他,而当时的他,又何尝不是一心一意只为宋怀颜? 那一日拜堂成亲于赵晟伦而言,遥远得像是从未发生过一样,又熟悉得恍如隔日。 但他很快便回过神来,因为此情此景此人,都与从前大不一样了。 七年前的宋怀颜二八芳华朝气蓬勃,穿上这件衣裳如堂前明珠,光彩照人,然而七年后的她却消瘦得来快要撑不起从前量身定做的嫁衣,在衣服颜色的对比下,一张脸更显苍白憔悴。 惹人心碎。 火红的嫁衣,此时没有丝毫喜庆,反而就如炽热的火焰一般,要将宋怀颜燃烧吞没。 也许这件嫁衣,便是宋怀颜悲剧的开始。 穿着它,她嫁作皇家妇,被许一双人,踏入后宫幽幽门,渐得失宠日,从此凄凉生。 裙摆上象征吉祥如意、百年好合的图纹,只保了她七年的幸福安稳,却让她后半辈子都在痛苦里挣扎,在伤心中沉沦。 而如今这把火,也焚烧着赵晟伦心中的城。 赵晟伦望着这样的宋怀颜,心里莫名紧了起来,只觉得呼吸一窒,一股子伤心如浪潮般涌了上来,冲得他鼻头微酸。 他低低地唤了一声:“颜儿……” 闻声,女子的手顿了顿,一滴墨珠在白纸上渲染开来,如逐渐爬上她脸上的温暖笑意。 柯清怡稳了稳心绪,这才敢抬起头来,看向门口站着的赵晟伦,眼底酝酿着今日第一出也是最盛大的一场戏。 她的眉目间不见忧愁,而满是似水柔情,春日融融,带着青涩的天真烂漫。 看得来赵晟伦又是一愣,看以为是做梦看到了少女时的宋怀颜。 柯清怡将笔搁在笔托上,亲昵地朝赵晟伦道:“殿下,你回来了。” 这个称呼,正是赵晟伦还是皇子时,宋怀颜对他的叫法。 赵晟伦内心一颤,沉默了好几秒才哑声答道:“朕……我回来了。” 太医曾说过,这疯也有好几种疯法,有的人疯就是痴呆不语,有的人疯就会狂暴抓人,而有的人疯则是为过去所束缚,疯的时候记忆往回走,心智都回到了从前。 所以说,怀颜,你是被过去所困住了吗? 赵晟伦望着柯清怡脸上的笑容和那红得晃眼的嫁衣,只觉得心里烈火燎原,烧得焦土一片,火辣辣地疼痛。 但他还是强装镇定,脚步平稳地从满地白纸上踏过,绕到柯清怡身边,低声问道:“颜儿,你在做什么?” 柯清怡似乎有些苦恼般皱起了眉:“我在练字,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今天就是写不了往日写惯了的小楷,非想要学写草书,可是写得不伦不类,一句好好的话都让我给写毁了。” 宋怀颜心思缜密细腻,写起簪花小楷来一笔一划,秀气工整,最是适合不过。 但她如今却想草书,肆意书写,似是要发泄心里不知从何而来的郁闷。 赵晟伦的目光上移,看到柯清怡写的字时,心头大震,半晌说不出话来。 柯清怡却笑吟吟地看向他,带着几分羞涩:“殿下,你看,这是你前些日子写给我的,可我怎么都写不好看,你可不能罚我呀,我都主动向你认错了。” 说罢,她还俏皮地朝身边那人吐了吐舌头。 ——这里以前挂着的是朕还是皇子时写给颜儿的字,数年未变,但如今却被换下了。 ——皇上写的是什么? ——朕竟然给忘了。 赵晟伦愣在那里,记忆如风,从他耳边呼啸而过。 原来……原来是这一句话…… 他怎么会……怎么会就这么忘了呢…… “一瓢水饮一生,一双人共白头。”他将这句话念了出来,声音却忍不住地颤抖。 柯清怡担忧地问道:“殿下,你怎么了?身体不适吗?” 赵晟伦对上柯清怡的眼睛,那般澄澈,如镜般映出他略显慌乱的神态。 是了,他曾无数次许诺过眼前人,一生一代一双人,白首不相离,今生共度,非她莫属。 最开始说出这些话诚然是发自肺腑,可是到最后,渐渐就不那么真心实意了。 更多的是挂在口头的甜言蜜语罢了,说过即忘。 他可是皇家子嗣,怎么可能只有宋怀颜一个女人? 然而说者无意,听者却上了心,把这些情话当做誓言一般,信得来不能再信。 最后只有徒自伤心。 宋怀颜未疯之前,赵晟伦是知道她在练字的,因为这宫里到处都有他的人。 有人来向他汇报时,他还一笑置之,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甚至连宋怀颜整天关在书房里写的是什么东西,他都没兴趣听下去。 有更多事情比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重要得多,更值得他去关心。 他的心思,不知从何时开始,留给宋怀颜的,就只有很小很小的地方了。 明明曾经是他的心尖上的珍宝,后来却成为可有可无的旧物。 真是讽刺,宋怀颜把赵晟伦看成天,视作生命,但在赵晟伦的心里,她不过只占据了半口井,另半口还全是回忆。 但是,这一口井如今破碎了,喷涌而出的记忆蔓延在他的整颗心脏,冰凉得让他直打颤! 这之后的很多个夜晚,赵晟伦一次又一次地从属于过去的梦境中醒来,怅然所失,不知所措,心底残留的是一地乱麻,纠得他生疼。 那时候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困在了记忆的牢笼里,插翅难飞。   ☆、第22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十) 叶绮遥来凤仪宫来得也很是勤快。 一方面是柯清怡之前那几个月的功夫做的足,将这姐妹情培养了起来,使得叶绮遥对她产生了不少好感,既有同情,也有信赖,看柯清怡生病了,她自然也是关心;另一方面,许是柯清怡那一夜书房装疯起了大作用,赵晟伦这几日对柯清怡愈发的好了起来,叶绮遥看着,怎么可能按兵不动? 其实柯清怡还是有点怕应付叶绮遥的。 作为女强文的女主,叶绮遥从一开始就不傻白甜,是个精明聪慧的女子,该果断时便果断,该狠心时就狠心,从不拖泥带水,优柔寡断。 她有男儿的意志,却也怀有女儿的仁慈与柔情,因此后来登基后做了个明君。 ……哦,当然柯清怡当时还没写到叶绮遥做皇帝,只不过在大纲和设定上写到了这点而已。 但柯清怡相信,这样走下去,叶绮遥的女帝之路已经不远了。 而且可以说,她现在的道路比起在小说里顺畅得多。 因为很快,原文里最刁难她、最碍眼的皇后,也要不在了。 转眼快入冬了,柯清怡如太医们所说,慢慢自愈起来,“病情”已经逐渐稳定下来,虽然仍是容易恍惚,但起码不再不认人或是胡言乱语。 但无论过多久,柯清怡还是那副病恹恹的样子,吃了多少补方都不见效。 ——当然没有用了,那些补品她都让红烛喝了去,害得红烛流了好几次鼻血。 冬天对于身子虚的人来说,最是难熬。 虽然柯清怡寄居在这具身体里清楚自己这身体状况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糟糕,但是赵晟伦不知道真实情况,日日忧心。 柯清怡也乐得让他每日担心忧虑,吩咐红烛去收买了张太医,给她把脉时只往坏了说。 往坏了说,还不至于往死了说,所以张太医这一关并不难过。 更何况皇后现在看上去又重得了圣眷,张成海也就没多做推辞。 这天,赵晟伦坐在她的床边,握着她的手道:“颜儿,等过了这个冬天,到春天时你的身子就会好起来的。” 柯清怡不紧不慢地放出一把刀,道:“还不知道臣妾能否熬过这个冬天呢……” “别胡说!”赵晟伦握着她的手一紧,不知道说出来是在安慰柯清怡,还是在安慰自己,“颜儿,你一定能好起来的!” 他的怀颜,待到明年春天时,一定是健健康康,欢欢喜喜,依然如春风和煦。 柯清怡幽幽地望着他,笑道:“臣妾有个不情之请,还望皇上能够答应臣妾。” “颜儿,你尽管开口。” “臣妾知道,自己已是半疯之人。”柯清怡轻轻叹了一口气,“皇上,实不相瞒,只要臣妾在这后宫里待着,心头的抑郁就难以散去,身体只怕也好不起来。臣妾……臣妾想离开京城一段日子,住进朝城旧都的宫里去。” 赵晟伦一听柯清怡要离开,想都不想便反驳道:“朕不许!” 柯清怡故作诧然地看向他,语气中已含凄楚:“皇上,就连这点小小的心愿,你都不愿意答应臣妾吗?” 赵晟伦心中一阵烦闷,无端气恼道:“颜儿,你休想从朕的身边离开!” 虽是早就料到了赵晟伦的反应,但柯清怡还是忍不住腹诽道,赵晟伦,你真是一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你明明不爱宋怀颜,却还是要将她捆在自己身边。 亲眼看着她如花一般凋零、消逝,你很爽是么! 她当时一定是脑子进水了,才觉得这么自私的男人是霸道酷炫的!哼,她柯清怡才没有这种德性的亲儿子呢! 柯清怡眼里透着冷意:“那臣妾就如皇上所愿,来年化作枯骨守在这宫里头,寸步不离。” “你!”赵晟伦气得来瞪大了眼睛,没有想都柯清怡的病一有点起色,说话倒是冲了起来。 但他能拿她怎么样? 她的身子弱成这样,就和一张纸一样单薄,又精神不好,好不容易才没疯了,这打不得骂不得,他堂堂天子,竟拿这样一个女子无可奈何起来! 来年化作枯骨…… 柯清怡这话说得极其伤人,就像在赵晟伦肉上钉钉子一般。 他万万没有想到,那张本是说着软声细语的嘴,此时竟然会吐出如此残忍的话语。 疯着的时候惹人心碎,清醒的时候令人心寒。 这是这大半年来,赵晟伦头一回和柯清怡起争执,后来没说几句话,赵晟伦就走了,怒气冲冲,吓得凤仪宫的丫鬟奴才们跪了一地,在临走时也还不忘一脸不悦地叮嘱红烛记得按时给柯清怡喂药和进补汤。 许是听赵晟伦抱怨了,叶绮遥当天下午来看柯清怡便劝道:“姐姐,你这大病初愈的,怎么想着离开宫呢?” 柯清怡道:“本宫这病,是因心而起。本宫待在这后宫之中,心情实在难好,所以才会想搬去旧都的宫里住一阵,远离这里的是是非非,红尘烦扰。” 叶绮遥听柯清怡这语气可不太对,忙道:“姐姐莫要想不开!这宫里应有尽有,皇上对姐姐也很好,怎么会养不好呢?” “皇上对本宫的确很好啊……”柯清怡轻笑一声,“只是这好,也不是当初许诺的好了。” 叶绮遥不免有些惊讶地看向她,她没有想到,柯清怡竟然会当着这么多下人的面,直接就把这句话给说了出来。 看来毕竟是痴傻过的人了,脑子也不是很好使了。 如是想着,叶绮遥心中更是对柯清怡同情起来,对赵晟伦的负心加深了憎恶。 然而柯清怡只是微笑,示意屋里伺候着的宫女们都出去,带上房门后,才凑到叶绮遥耳边轻声开口道:“本宫走了,妹妹的大业不就更是顺通无阻了。” 叶绮遥一愣,但很快便神情如常,也未刻意将声音压低:“臣妾不明白姐姐在说些什么,如若是说皇上的恩宠,那妹妹绝对没有半分要与姐姐争宠的意思。” 柯清怡丝毫不恼她这么大声地说出这句话,反倒觉得如果门外赵晟伦的人能听见这句话,那也是不错的。她扳开叶绮遥的手,用细长的手指在叶绮遥划了一个字。 一个“李”字。 柯清怡低声道:“你的姓氏。” 叶绮遥还是装作疑惑的样子,道:“姐姐,你难道又不清醒起来了吗?臣妾是楚妃叶氏,姐姐莫不是把臣妾记成其他妃嫔了吧。” 柯清怡看着她的神情,内心不觉有些好笑。 演得真是不赖,眼里没有一丝慌乱,要不是她特别留心的话,都发现不了破绽。 唯一的破绽就在于听到柯清怡的话时,叶绮遥不自觉握紧的另一只手。 说叶绮遥演技比红烛好也不奇怪,明明对赵晟伦恨之入骨,却还能与之同床共枕那么久,日夜欢声笑语,这全凭的是演技。 但不好意思,在知道设定的作者菌面前,你的这些演技就算再逼真,也不起作用。 柯清怡附在她耳边道:“叶绮遥,本宫知道你是前朝皇室血脉,本宫也知道你对皇上没有感情,你和你的帮手江丞相,还有外朝的黄将军,你们做的事情本宫都一清二楚。你是要谋反,是要取而代之。” 她最后一句话说得一字一顿,叶绮遥一听,脸上顿时一白。 几乎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柯清怡就被按倒在床上。 叶绮遥一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手捂住她的嘴,又坐在柯清怡身上,制得对方的腿脚也动弹不得,发不出引人注意的响声。 啧啧,这个身手,不愧是带着金手指的女主。 不过柯清怡本来也就没打算呼救,只是被按倒的时候惊了一下,下意识地有了挣扎的动作,而后便恢复了平静,乖巧老实,一副任人摆布的样子。 柯清怡的脖子细瘦又苍白,叶绮遥握着能清晰感觉到对方的脉搏。 此时此刻,在她手上,宋怀颜的生命是这么的不堪一击。 她只要稍一用力,这个如莲般素雅的女子就…… 一向果断的叶绮遥,此时竟然心生动摇,狠不下心来了。 柯清怡虽然被掐着很难受,但还是露出了淡定从容的微笑。 女主终究还是太年轻,城府再深,也只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难免愚蠢地冲动。 若不是柯清怡本意不在与她对峙,那么叶绮遥现在的举动,无非是在将自己推入死胡同,进退两难。 无论杀不杀柯清怡,她都不能在宫里待下去了。 许是冷静下来意识到了这一点,叶绮遥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她咬了咬下唇,心下一横,半松开覆住柯清怡嘴的手掌,低声问道:“你要告发我?” 柯清怡平静地看向她,直直地望入叶绮遥的内心:“不,我是要帮你,只要你助我离开这里。”   ☆、第23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十一) 宫里的人都知道,下元节一过,宋皇后就要离开皇宫,赴旧都朝城的宫殿静养身心了。 宋皇后这一走,统领后宫的大权暂交予楚妃代为行使。 说是代为行使,但凭叶绮遥的受宠程度,只是差一个后宫之主头衔名号罢了。 据说为了出宫的事情,宋皇后与皇上大吵了一架,于是后宫好事之徒纷纷揣测,只怕皇后娘娘这次出宫后,想再回来就难了。 朝内朝外的人都晓得,如今正当宠的是楚华宫的那位,皇上对皇后早已心生厌倦,而且皇后膝下无子,难有身孕,青春将逝,容颜待老,又曾疯癫过一段时间,此次一去,更是自断圣眷,这辈子恐怕都难返皇上枕边了。 更何况,宋皇后今年极为不顺,先小产后生病,身体虚弱得很,只怕是有血光之灾,不知道到时还能不能有命回来,继续母仪天下。 后宫好事之徒皆传,这宋皇后出走,是心胸太狭窄,气不过皇上独宠楚妃,要不然怎么会发了疯,又闹着要离开? 啧啧,温婉贤德如宋皇后,朝夕七年伴在君王侧,竟栽在一个半路杀出来的楚妃手上。 后宫的这些流言蜚语,自是都入了赵晟伦的耳里的。 初听之时,他龙颜大怒,气得来把手上的毛笔狠狠地砸了出去,命人去查究竟是谁的嘴那么贱,乱嚼舌根,如若查到,直接把舌头割了后再斩首。 但是同上次查歌谣流传源头一样,杳无音信。 舆论,难以究其发起,却易找其来源。 要不是他独宠叶绮遥,冷落宋怀颜,后宫的人也不敢妄加揣测。 诚然,自古帝王总多情,三宫六院司空见惯,本不是什么值得八卦的事情。 主要是因为,他赵晟伦在独宠楚妃之前,也是独宠着皇后多年,让世人误以为,当今圣上与众不同,是个专情好儿郎。 如若可以,宋怀颜宁愿赵晟伦从来不曾专宠于她。 这样她就不会织梦,将赵晟伦不经意的甜言蜜语当诺言般铭刻心间。 拥有过再失去,残酷得像使血肉剥离。 如今柯清怡要做的,就是让赵晟伦尝到这种残酷。 当日她与叶绮遥谈判,看起来像是她占下风,被压制人下,实际上是她处优势,掌控着主导权。 结果可想而知,她凭出色的演技和开挂的设定掌握度,成功说服了叶绮遥与她合作。 首先,她让叶绮遥知道,她是恨着赵晟伦的。 这一点并不难让叶绮遥相信,因为宋怀颜理所应当可以恨负她心意的人,而且之前柯清怡在流产时跟她的谈话也隐约表露过这方面的想法,之前叶绮遥只能猜测,现在对方摊牌,一切明了,正对她的想法,她自是相信。 爱能孕育一切,也能毁灭一切。 柯清怡说得声泪俱下,惹得叶绮遥同情泛滥,怜惜不已。 两人约法三章,叶绮遥帮助柯清怡说服赵晟伦同意她出宫,柯清怡将皇后的权力主动向赵晟伦提出转交给叶绮遥。 一直到叶绮遥当上女帝,柯清怡才会回来。 柯清怡问:“你计划什么时候动手?” 叶绮遥胸有成竹:“我现在已经开始给他下药,慢性的毒药,最迟明年冬天,你就能从朝城‘人间蒸发’,过你想过的日子了。” “慢性的毒药……”柯清怡喃喃地问道,“他会死吗?” 叶绮遥反问:“你不希望他死?” 柯清怡笑了,只是问道:“可不可以留他一条命,待你成功之后,接我回来一趟,我想见见他。” 叶绮遥沉着脸道:“你见他做什么,可别动了恻隐之心,让我饶他一命。” “怎么会。”柯清怡想起宋怀颜的心愿,表情平静地在叶绮遥的耳边道,“我只是希望由我亲手来终结他的性命。” 听完她的话,叶绮遥想了想,才答道:“好。” 下元节当晚,赵晟伦最后一次在凤仪宫过夜。 临睡前,柯清怡叫人热了一壶女儿红,为她和赵晟伦各斟了一杯。 赵晟伦皱眉道:“你这是做什么?” 柯清怡笑道:“皇上,你难道不为臣妾践行吗?” 赵晟伦默然。 一想起柯清怡明天就要离开了,他的心里就一阵怅然。 允许她出宫,是他情非得已之下做出的决定。 那日她与叶绮遥未关门前的对话,他是悉数掌握的,那句“只是这好,也不是当初许诺的好了”就算是经他人之口转述,他仍是能感受到隐藏在字面之下的灰心。 赵晟伦自个儿心里也清楚,他待宋怀颜,是不可能回到当初那样了。 他所做的每一个承诺,都将成为插满宋怀颜心口的坟碑。 ——也将成为沉重的锁链,一条又一条,将他紧紧束缚。 既然宋怀颜都向叶绮遥挑明了,那么他若是坐视不理,只怕这后宫就要斗起来了。 一个是自己的心头肉掌中宝,恨不得星星月亮都为之摘取的宠妃,一个是与自己相濡以沫七年,对之有愧实难偿的皇后。 无论是偏了哪一方,伤了哪一边,他都会于心不忍。 赵晟伦终于知道了自己究竟是哪一点对宋怀颜不好。 但他却无力补偿与挽回,甚至在发觉的时候,他已经要与宋怀颜分别。 今夕别过,再见却不知何夕。 曾经说好一生一世在一起,共度白头,然而此时宋怀颜却要离开皇宫,离开他。 但这怨不得任何人,寻根溯源,最先背信弃义的是他自己。 柯清怡双手举杯,笑容恬淡:“臣妾身子不大好,不能多饮,也就喝这一杯。皇上若是还能给臣妾几分薄面,就陪臣妾喝了这杯酒吧,这还是自成亲那日的交杯酒后,臣妾与皇上第一次对饮。” 赵晟伦沉吟道:“是啊……” 因为宋怀颜酒量不好,所以私下里从不喝酒。万没想到,上一次两人对饮,竟然就要追溯到七年前的花烛夜,二人交杯饮酒,共结连理,浓情蜜意,花好月圆。 然而第二次对饮,却已是相看两厌,一桌萧瑟,践行告别。 第一次的酒尝到嘴里是甜的,而第二次的酒滴进心里却是苦的。 柯清怡见赵晟伦也拿起了酒杯,便道:“臣妾知道有一句诗,最适合用在这里,若由别人说出来则惨惨戚戚,若由臣妾自己说出,倒也显得潇洒。” 赵晟伦看着她,只见她一饮而尽,喝得很是痛快。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皇上,臣妾要走了,保重。” 你的怀中美人将变成噩梦罗刹,你的得意将相将化作豺狼虎豹。 无论你的枕边还是奏折,都会淬上滚滚的恶意。 等到那时,你会怀念起宋怀颜,你的结发妻子,对你坚贞不渝,纯粹而真诚。 但你又会想起,她已经不在你的身边了。 并未出阳关,已然无故人。 陪伴在你身边的,都将是你的敌人。 保重吧,好自为之。 柯清怡走得很是低调,没有什么百官送行三千佳丽齐欢送的大排场,她挑在赵晟伦上朝的时候出发,所以连赵晟伦都没来送她。 四辆马车,几箱行头,五六个丫鬟,对于一个皇后来言确实寒碜了些。 不过旧都那边早些时候就派人打点好了,柯清怡相信在物质上面赵晟伦还不会亏待她。 “娘娘,一切都准备好了,可以上车了。”红烛在一旁提醒道。 柯清怡望着她笔下所描绘出来的皇宫,恢宏气派,却是在冬日愈发显得冰冷森然。 她终于要走了,离开这个她待了快一年的鬼地方,开辟故事新地图。 “等本宫回来的时候……”柯清怡喃喃着,扫到不远处站着的叶绮遥时,两人四目相对,相视一笑。 等我回来的时候,便是宣告故事终结的时刻。   ☆、第24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十二) 朝城,飞雪一片。 旧都宫殿自隆承王朝迁都之后便改造成了行宫,规模大减,留着看守的人也不多,冷冷清清,要不是有当朝皇后住进来,可以说这里就像一座华丽的墓地。 不过,柯清怡的到来也并没有为这里增添几分闹热。 柯清怡是南方人,这还是头一回看到下那么大的雪,难免兴奋。可无奈拖着宋怀颜病弱的身躯,只能整天待在暖阁里好好养身体,早吃人参晚燕窝,补得来柯清怡大冬天的竟有些上火。 红烛这死丫头,一定是记着那几次鼻血的账,这次在报复她呢! 心里虽是哼哼,但柯清怡表面却没有拒绝进补。说真的,宋怀颜的身子本来就不太硬朗,被她这么一年折腾来,更是虚得很,要是想好好活下去,那就还真得把在宫里躲掉的补汤给喝回来。 足不出户权当对她那些日子糟蹋宋怀颜身体的惩罚吧。 朝城第四次下大雪时,柯清怡终于是忍不住了。 她在屋里任性地红烛斗智斗勇了老半天,红烛见她近日身体确实恢复得好了很多,这才松口,但给柯清怡里里外外裹得严严实实,就像粽子一样——不过还好宋怀颜的身体又瘦又高,才不至于看起来像个球。 红烛把烧炭丝放进手炉里递给柯清怡,看对方转身就要迫不及待地跑出去,不由叫道:“哎哟娘娘!外面雪正大!等奴婢来给撑好伞你才能出去!” 虽是头大,但红烛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娘娘在皇宫时的模样很是老成,无精打采,郁郁寡欢,现在离开了皇宫,越来越像一个小孩,无论什么时候都兴冲冲的,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最初她还觉得出宫是件坏事,没少劝过柯清怡。 然而如今看来,离开皇宫能让娘娘欢喜健康,简直是天大的喜事了。 纵自断圣眷,失宠一生又如何? 没有什么能比平平安安、开开心心过日子更重要的事情了。 虽说下人不多,但扫雪的总是有的,柯清怡出门时道路似是才被清扫没多久,积雪仅没鞋底,隐隐可见青石板的颜色,但估计这么大的雪,不过半个时辰,又积得厚实。 这雪下得大,纷纷扬扬,漫天都飘着洁白,好在风不大,不然可得冷惨了,红烛也不会同意她出来。 柯清怡兴致高,脚步迈得快,红烛举着伞紧跟其旁,呼出一大团白气:“娘娘,外面寒气重,走一走咱们就还是回去吧。” “好好好。”柯清怡漫不经心地应道,耳朵里却根本没听进去。她走着走着,闻到一股子幽香,欣喜地看着不远处的林子道:“前面种的可是腊梅?” “是的,前面小花园有片腊梅花林。可外面天那么远,娘娘,不如咱们还是……”红烛抬头一看,才发现柯清怡早就蹦跶出伞外,朝腊梅林迈了去。于是她赶忙小跑过去,一边跑一边着急地唤道:“娘娘!快到伞下!雪还下得紧着呢!” 柯清怡可不想听她唠叨,自顾自地戴上斗篷连着的袄帽,继续大步流星朝前走。 这边似乎少有人来,扫雪的也就不走心了,积的雪层比路上的厚得多,不过还不至于阻碍行走的地步。 柯清怡走得快,又故意想甩开红烛,七拐八绕,早地就将小丫头丢在了后头。 她进了腊梅林,扑面而来便是馥郁花香,浓而不腻,沉而不重,浸泡着冷冽的空气,令人闻之心旷神怡。 朵朵黄花傲立在枝头之上,浑不畏雪欺,只见花瓣半含,蕊里点染着紫色,雅致极了。 这时雪小了些,雪花落在柯清怡暗红色的斗篷上,融下一团团水色,然而她却浑然不知,也不怕冷似的,兴高采烈地赏着花,左顾右盼。 她的注意力全被腊梅给吸引了,看了好一会儿,才忽然发现自己脑袋顶上有了把伞。 “呀,红烛,你可走得真够慢的。”柯清怡笑嘻嘻地回过头,平视过去却是一片黑色,明显是一个人的胸膛。 ……红烛怎么忽然长得那么高? 柯清怡脑袋一下子短路,整个人都愣住了,她怔怔地将视线抬高,仰起头来,映入眼帘是一张英俊的年轻面庞,眸若晨星,正静静地看着她,眼神深邃,耐人寻味。 看柯清怡呆呆的样子,那人嘴角噙着一抹温柔的笑容,声音清朗:“皇后娘娘,久未相见,你的气色好了许多。” 等柯清怡想起对方是谁时,才意识到自己竟一直傻愣愣地盯着别人的脸看,实在失态,立马羞得来低下了头,脸上热了起来:“原来是江丞相,你怎么来朝城了?” 右丞相江泊铭,比宋怀颜大不了两岁,是皇上跟前的红人,朝中重臣。 也是叶绮遥的结拜哥哥,助她登上女帝之位的大功臣。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是叶绮遥派他来的? 只见江泊铭撑着伞,穿着一件黑色大氅,虽是身材颀长,但文官的儒雅不显自现,君子之风自然而生。他道:“臣来朝城办事,顺道来看看娘娘。” 都要年关了还要出差,赵晟伦这老板当得来也简直丧心病狂,难怪别人要反他。 柯清怡笑道:“丞相大人果然是恪尽职守,难怪会得皇上如此器重。” 江泊铭看着她,似是要望进她心底的那池水,轻声道:“臣这次出来不是为皇上办事。” 不是为赵晟伦,那便是为叶绮遥了。 柯清怡道:“此地不宜说事,待会儿红烛就来找来了。” 看着她谨慎小心的模样,江泊铭倒依然笑得不慌不忙:“娘娘不必担心,与娘娘搭话前,臣便在林外遇见了红烛姑娘,臣让她再前面那个亭子里等你。” 不是让红烛先回去,而是让红烛在亭子里干等? 像是看出了柯清怡的疑惑,江泊铭解释道:“若先让红烛回去,只怕他人会起疑,把事情报给皇上,那臣和娘娘独处在花林之中就说不清楚了。” 柯清怡恍然,赞许地看向他:“还是丞相大人想的周到。那大人便在这里跟本宫说吧,楚妃那儿有何动静?” “楚妃娘娘安好,一切顺利,娘娘勿挂。” 柯清怡有些惊讶:“你就只是想跟本宫说这个?” 她还以为是有什么计谋要与她商量呢。 既然无事,那江泊铭为什么冒着惹嫌的危险来跑一趟? 江泊铭眼底是化不开的温柔,他轻声道:“外面天冷,娘娘身体还未好全,不宜久留,还是由臣还送娘娘出林子吧。送到亭前,臣就告退。” 柯清怡一头雾水,但也不好再追问下去,只有跟在江泊铭身后往外走。 说实话,她作为作者,对江泊铭这个角色也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很有谋略。 当时写宫斗文,想写女主角开金手指,一路贵人相助,所以才有了江泊铭这个人物的诞生,作为叶绮遥最大的贵人与军师。 她很少写江泊铭除政治之外的生活,就算有,也顶多是出现在叶绮遥的回忆里,回忆两人的结拜兄妹情谊。 谁叫柯清怡一心一意去虐女配,虐完就跑了坑了呢? 自从穿到自己的小说里以来,柯清怡愈发觉得书中的人物已经不仅停滞在她的原设定了,而是在他们所在的世界里自己发展了自己的性格与形象。 举个例,红烛在她的文里,根本就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描写少得可怜,根本难以使人拼凑出其形象,然而现在给她的感觉却是,红烛是那么鲜活饱满的存在,完全是独立的个体,思想性格完整度上不输给主角叶绮遥半分。 很多事物,柯清怡只能把握大体方向,却再难事事皆知晓。 所以当她发现林哲洋天然黑的一面时无比惊讶,对江泊铭今日的举动猜不透心思。 这些人已经不是用她的文字拼凑出来的模糊概念了。 许是这边少有人来,扫雪的也偷懒,不走心,所以往外走的路上雪积得厚实多了,只是还不至于阻碍行走。 柯清怡正在想事情,完全没注意到掩藏在积雪下的石块,冷不防地便绊了一跤,差点把手炉都给甩出去。 “啊。”柯清怡被石头绊住,身体不住前倾,头一下子撞到了江泊铭的肩头。 江泊铭转身扶住她,看到柯清怡揉着发红的额头,忍俊不禁,“娘娘小心。” 柯清怡本想说谢谢,但看他竟然笑了,于是瞪道:“本宫有那么好笑吗?” 江泊铭笑道:“臣没笑,只是生来长了张笑脸,讨喜。” “……”骗三岁小孩儿呢! 雪已经停了。 柯清怡没好气地拍开他的手,气哼哼地径自走到江泊铭前头,不打算理他了。 可是—— “皇后娘娘,该往右拐。” “娘娘,要往左了。” “皇后娘娘,这边不转弯,直走便可。” 身后传来一声声好心的提醒,语气温润,却是难掩笑意。 “娘娘,别走那么快,这里该转弯了。” 柯清怡气冲冲地回头,看向身后笑得一脸斯文谦和的江泊铭,道:“你竟敢戏耍本宫?!” 什么往左往右直走呀! 那么小一片腊梅林!她怎么在他的指引下半天都没走出去! “臣不敢。” 柯清怡气得来咬牙切齿:“你这还叫不敢?!那你要敢了,岂不是要让本宫去跳火圈!” “噗。” 江泊铭被柯清怡的话逗得来笑出了声,然而笑过了后,他看向柯清怡,问道:“娘娘可还记得与臣是什么时候初次见面吗?” 柯清怡一愣,这个她还真不知道,宋怀颜的记忆里也没有。 宋怀颜与江泊铭的初次相见……应该是在宫里?江泊铭封为丞相那天? 江泊铭见她不答,便猜到对方不记得了,于是自问自答道:“是八年前的盛夏。” 柯清怡顿感惊愕。 八年前……也就是说……宋怀颜在认识赵晟伦之前就遇见江泊铭了?江泊铭结拜叶绮遥之前就认识宋怀颜了? 什么情况! “八年前,臣在赏荷宴上迷路,是娘娘给臣指的路。”江泊铭的语气轻柔如雪花,近乎呢喃,却格外清晰,“宋家千金名动京城,传闻宋尚书府邸的门槛被求亲者都给踏破了,而臣当时也是那踏破门槛的提亲者之一。” 柯清怡完全傻在那里了,她能感受到她体内宋怀颜的灵魂也同样震惊。 江泊铭看着她,柔情之下是隐忍:“娘娘写的字,臣时刻带在身上。” 柯清怡这才想起往日与叶绮遥的一次对话。 ——姐姐将这张赠给臣妾可好? ——臣妾听说江丞相最擅写草书,姐姐想学,何不向他讨教讨教? ——你若打扰他,他肯定很是欣喜。 原来叶绮遥是转手给了他。 胸有愤懑不平的伤心之人,写下的草书,才最是叫人赞叹。 而江泊铭最擅草书。   ☆、第25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十三) 或许是听说了柯清怡的身体有所好转的消息,过年之前,赵晟伦还专门派身边的李公公来朝城,说是要接她回宫过年。 柯清怡知道,赵晟伦是想念宋怀颜了。 在的时候觉得寡然无味,平平淡淡,不在了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相伴已是习惯,早已融为生活中的一部分,现下身边没了那人的点点滴滴,心里既怅然又空虚,像是身处白雾重重的莽原,总感觉有着什么,伸出手去,才发现什么都没有。 空抓得一手的迷烟,满眼的回忆。 好不容易才从那宫墙里头出来,柯清怡当然是不会回去的,于是当天又卧床装病,和红烛一起打发了远道而来的李总管。估计赵晟伦也没想到柯清怡拒绝回宫,所以也并没下旨,只是口谕,李总管吃了个闭门羹,为难再三,还是只好打道回府。 这次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柯清怡是装病,就是不想回宫。 李恒德自先皇那代就在皇帝跟前当差,那么多年,眼力自然是好的,不至于被柯清怡这次明显不走心的演技给蒙混过去,回去后也只有如实禀报了。 出人意料的是,赵晟伦没有龙颜大怒,反而是长久地沉默,随之沉沉地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说。 要过年了,皇宫里一如往年地热闹着,到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他坐在华丽的高台,看着精彩的歌舞杂耍,享着丰盛的美味佳肴,品着千金难买的佳酿,搂着倾国倾城的美人。 但他心里依然空旷,冬日的寒风像是灌进了他的胸腔,无时无刻不冷冽地刮着。 有时候看着叶绮遥明艳绝伦的脸庞,他眼前会不由地浮现出宋怀颜的脸。 清秀的,恬淡的,端庄的,素雅的。 七年如一日,这张面容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 虽然每天只有那么一两个瞬间会想起宋怀颜,但牵扯而出的却是一整日的惆怅。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自宋怀颜走后,他经常梦见两人过去的事情。 虽然如今貌合神离,但昔日也曾是缠绵甜蜜,一同赏花,互相喂食,俩人常常睡前床头留灯,宋怀颜依靠着他,听他讲一些名人轶事、宫中趣闻。 她爱在王府里荡秋千,他一有空便陪着她,听少女笑里低低语。 他有段时间酷爱下围棋,她便整日研究棋谱来当他的对手,两人一下就是一下午。 他们…… 他们本是相爱的夫妻,可是后来,他渐渐把她当做一个臣,忘了当初的情。 都说岁月不堪回首,但他却想回头。 然而时间之潮不可逆流而上,他唯有抱着回忆溺在愧疚之中,难以呼吸。 到了开春的时候,宋怀颜又收到消息,说赵晟伦打算之后亲自来朝城行宫住上几日,想要看望她。 这个她倒真的无法回绝,不过不用她回绝,赵晟伦最终也没有如愿。 华北春旱,东北春涝,琅国南方又闹出官民纠纷,异常的凶。 政务繁忙,赵晟伦自是抽不出身来看她,最后只有让江泊铭代他跑一趟。 派江泊铭出马,一是丞相身份高,代表的关怀与重视程度自然不一般,二是放眼朝野,他最最信赖的臣子就是江泊铭。 赵晟伦的人生与江山,关键败在不会识人。 这次再见江泊铭,柯清怡没有了第一次的局促与惊讶,表现得自然得多。 只见江泊铭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长袍,袍面绣着清风明月、松柏石岩,玉带束发,文质彬彬,一点都不像位高权重的人,反倒是像写诗作对的文人隐士。 他将手里的一袋东西交给红烛,然后对柯清怡道:“臣从京城带了些娘娘爱吃的蜜饯,闲暇时候娘娘可以吃一吃,但不宜食用太多,怕甜腻过头了,又易成瘾。” 柯清怡一听,笑了:“看着又不能吃,那本宫得多馋啊,总会忍不住吃的。” 江泊铭的笑容浅浅的,却不让人感到疏远:“所以臣才会交给红烛,而非直接给娘娘。” 不仅知道宋怀颜喜欢吃的东西,还如此细心地注意到了这些琐事。 好一个体贴的江泊铭,倒是与宋怀颜很是般配。 柯清怡个人很是欣赏江泊铭,只是不知道宋怀颜在她体内看得这一切,又是作何感想。 她的心愿与想法,能不能因此而发生改变呢? 那么久以来,柯清怡一直都尝试着与藏在体内的宋怀颜的灵魂互动,就像是当初与许若秋那样沟通,起码有心灵上的波动反应。 但无论她怎么努力,都得不到宋怀颜的一句话。 只有在朝城第一次见到江泊铭时,她感受到了宋怀颜的惊讶,除此以外别无他物。 宋怀颜在这具躯体内,像是一株睡莲,安静地沉睡,偶尔醒来透过柯清怡的眼睛窥得世事,也是默默无语,不知喜怒。 她对这个世界已经满是灰心。 两人闲聊了几句,柯清怡不变声色地问道:“皇上龙体还好吧?” 却不料江泊铭直直地盯着她,问道:“娘娘到现在还是在关心着皇上吗?” 整个屋子里,除了红烛外,其他下人也都是在的。 柯清怡原是想旁击侧敲叶绮遥的进展,以为江泊铭也会巧妙地暗示性地回答他,却没想到对方反而趁机试探她的心意。 不错嘛,那么多年了,宋怀颜已做他人嫁,江泊铭却还是没放弃? 柯清怡更加欣赏起他来,觉得如若是他作为宋怀颜未来的归宿,那可真是好极了。 她道:“琅国上上下下每一个人,都关心着皇上,而本宫作为琅国的子民,又是皇后,自然也是十分关心着皇上。” 她不怕这些话传进赵晟伦的耳里,反倒觉得他听见了才好,在他心口狠撒一把盐。 你待宋怀莲是臣,那宋怀莲之后也只将视你为君。 江泊铭唇角的笑意更浓几分,他这才道:“皇上龙体无恙,只是可能最近操劳得多了,精神不太好。” “那本宫便放心了。”柯清怡转而问道,“那楚妃妹妹可一切安好?” 江泊铭道:“楚妃娘娘也无恙,没什么不如意的,只是托臣来告诉娘娘一句,她很是记挂娘娘,希望与娘娘再见的日子不远了。” 看来就是一切顺利了。 柯清怡听到江泊铭的话,也就放心了。 江泊铭告辞的时候,柯清怡想着顺便散散步,就只带了红烛,陪江泊铭走了一段路。 三人相行无言,走了十多分钟后,柯清怡停下脚步,朝江泊铭道:“本宫就送到这里了,丞相大人一路慢走。” 江泊铭看着她一身春杉,不由柔声道:“虽是大地回春,但还是有点凉的,娘娘还是多穿着些。” 柯清怡笑道:“谢丞相大人关心,本宫身体已经好多了,不至于弱不禁风。” 江泊铭顿了顿,似乎想再说些什么,但碍于红烛在场,便不再继续,而是深深地看了柯清怡一眼,话锋一转,忽然道:“臣希望……娘娘能记住臣所说的话。” 柯清怡抿了抿嘴角:“好,本宫会放在心上的。” 待江泊铭走远后,红烛才凑上来道:“江丞相怎么有点婆妈啊,叮嘱娘娘多穿衣服,还要强调要娘娘记住。娘娘的穿衣冷暖,自有奴婢操心,江丞相真当这里没人伺候着?” 柯清怡笑着弹了弹对方的脑门,骂道:“出了宫后愈发没了规矩,有这么说丞相大人的吗?看本宫替丞相大人罚你。” 柯清怡心底清楚,江泊铭让她记住的,当然不是那句要“多穿这些”。 而是他长久以来对宋怀颜的心意。   ☆、第26章 旧爱女配萌萌哒(十四) 叶绮遥没有让柯清怡等到冬天。 四月刚过,皇宫那边就传来赵晟伦龙体抱恙的消息,等到了五月底,就据说叶绮遥在赵晟伦的授意下开始代理朝|政,丞相江泊铭一旁辅政。 女子为政,虽不是开琅国先河,却也是少见的,再加上叶绮遥又非皇后,朝中自然有不少大臣对她主政颇有微词。但好在叶绮遥机智能干,先后解决了西南水利和西北民|生问题,果敢明智,尽显决策才干,再加上有江泊铭和黄将军助力、叶绮遥之前又做足了前期工作,很快那些不利的声音就被压了下去。 九月中旬,叶绮遥派人接柯清怡回宫。 来者不再是赵晟伦身边的李公公,而是楚华宫的人,表面说是赵晟伦病得厉害,希望柯清怡能后回宫,但柯清怡心里明白,来接她回宫恐怕并不是赵晟伦的意思,他此时卧病在床自身难保,哪还会想到她? 这只不过是叶绮遥用来掩饰的借口而已,是她给柯清怡的信号。 ——万事俱备,只等赵晟伦咽气了。 柯清怡这次回宫,身边只带了红烛一个丫鬟。 日夜兼程赶回京城,也用了两日。马车进宫门时,柯清怡撩开窗帘,看着久违的高台楼阁和朱墙碧瓦,气势恢宏,肃穆依旧。 只是快要易了主。 赵晟伦躺在乾日殿,门外把守森严,都是黄将军的人。 说是卧病,不如说是被软禁了。 柯清怡一步一步走上台阶,让红烛留在下面等着。叶绮遥的心腹太监早已在门口恭候多时,看到柯清怡过来了,赶忙迎了上去:“奴才给皇后娘娘请安,恭迎皇后娘娘回宫。” “起来吧。”柯清怡平静道,“皇上情况如何?” “皇上顽疾缠身,病了许久了。” 说着,那太监将手中提着的木食盒递给柯清怡,低声道:“娘娘还是亲自进去看一看吧。” 她一年前让叶绮遥准备的东西,当真妥当了,提在手里沉甸甸的。 侍卫替柯清怡将门给打开,她提着食盒迈进门槛,身后有人为她将门关上。 满屋都飘着药香,没有宫女太监,光线昏暗,唯有一室冷清。 她慢慢地走到赵晟伦就寝的地方,每迈一步,柯清怡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又加速一拍,提着东西的手也微微发颤。 在这里待了两年,她终于是走到了这一步。 激动、欣喜、兴奋、紧张、不安……甚至还有恐惧。 这将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杀人,也希望是最后一次。 病榻之上,曾经意气风发的真龙天子气息虚弱,从木窗镂空处投进来的光线撒在他的床被上,可在光束中见到尘埃飘缓。 赵晟伦身边终于没了纸醉金迷、喧哗艳丽,如他所愿,日日清静平淡,永伴于他。 壮美河山、金银宝座、无双美人……都像是前尘的一个梦。 离他越来越遥远。 柯清怡眼眶不受控制地微微发涩。 原来内心里的宋怀颜也还未灰心至看到赵晟伦的狼狈模样仍不会动容。 似乎听到脚步声,床上那人动了动,有气无力地唤了声:“遥儿?” 柯清怡心下冷然,刚生起的怜悯之心被这句话打得来支离破碎。 赵晟伦当真是执迷不悟!纯属活该! 她淡然开口道:“皇上,臣妾不是楚妃。” 赵晟伦惊讶地撑着坐了起来,用手撩开床帘,往日英俊的面庞此时苍白消瘦,他愣愣地看着柯清怡,半晌才说出话来:“颜儿……” 语气中竟似乎带着哽咽。 柯清怡把东西放在案几上,然后才默默地走过去为赵晟伦将床帘束好。 赵晟伦痴痴地望着她,像是要把对方的每一个举动都烙在眼里一般,他的眼神很是复杂,但眼底的眷恋却是无加掩饰的。 他的怀颜,当真回来了,此时此刻正站在他的面前。 他有太多思念想要倾诉,但现在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想告诉她,自她走了后,他寝食难安,再亮眼的风景也成了灰白。 他想告诉她,他几乎每天都会做梦,梦到只属于他们的过去,真是令人怀念的美好时光。 他想告诉她,他真的很想念她,想她搬回宫来住。 他有好多话要问她,身子好点了吗,朝城天气好吗,行宫住得还习惯吗,吃的用的可有紧着的时候吗? 还有…… 你也会想朕吗? 但赵晟伦终究没有说,而是对柯清怡道:“扶朕到软榻上吧,朕想坐着跟你说说话。” 这样躺着,实在是狼狈。 他不想让宋怀颜看见他脆弱的模样。 宋怀颜心中的他,应该是高大威武、英俊潇洒的,而不是病恹恹的药罐子,整天窝在不见青天正日的屋子里要死不活。 柯清怡沉默着将他搀下了床,扶到软榻上坐下,自己在案几另一头坐着。 她看着赵晟伦的模样,心想叶绮遥果然是狠心,这昔日威风凛凛的男人此时竟真的是只差一口气了,皮肤苍白,眼睛深陷,命不久矣。 不知道还经不经得住她最后的折磨。 赵晟伦贪婪地看着她,问:“颜儿,你怎么回来了?” 其实他的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盼望着宋怀颜回宫重返他的身边,一方面又希望宋怀颜不要回来了。 他虽是不会看人,但也不是瞎了,还是猜出了叶绮遥准备干什么,也知道如今自己是沦为了阶下囚。 早些时候他会发怒,会反抗,会想法设法逃出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他愈发有心无力。 而今时今日,他连那份心都要没了。 叶绮遥于他,是深入骨髓的毒|药,他爱得来为之沉沦,就算是现在也戒不掉。 他不得不认命,栽在叶绮遥手上是他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 事到如今,他仍然幻想叶绮遥对他尚存一丝情分,只是软禁着他,不至于索了他的命。 可是宋怀颜不一样,她是他的结发妻,是叶绮遥立足的最大的敌人。 赵晟伦担心宋怀颜这次是被叶绮遥给强迫回来的,害怕叶绮遥之后对宋怀颜不利。 他有今日,全是他自食恶果。 但宋怀颜什么错都没有,如若仅仅是因为他的原因而受叶绮遥加害的话,那他真的是痛心疾首,身上背负的愧疚的荆棘疯长,刺穿他的骨肉,他的心头一片血肉模糊。 尚不说他对宋怀颜的不好伤了她的心。 没想到到头来,连他过去对她的好,都会要了她的命! 无论如何,他都是亏欠宋怀颜的,一颗心,一条命,至死都还不清。 他径自地在愧疚与忧心中沉溺,柯清怡慢慢地打开食盒,只见里面放着一壶酒和三瓶罐塞不同的药,压在最底层的单子上写着酒和每瓶药里放着的东西。 她先把酒摆上桌,为自己和赵晟伦分别倒了两杯,场景仿佛当初她离宫前一晚。 “皇上,这是臣妾在朝城自己试着酿着的酒。回来也不知道给皇上带点什么,就带了些回来。” 柯清怡举着杯,望着赵晟伦道:“去年相别,皇上与臣妾各喝一杯,今日对饮,就当是庆祝重逢。” 第一次,洞房花烛夜,交杯酒结连理生。 第二次,幽幽深宫院,饯别酒告故人辞。 第三次…… 权当我送你最后一程,从此恩怨勿寻,往事无念,一切如烟。 赵晟伦见柯清怡一饮而尽,迟疑了片刻,也仰头将这杯酒喝下。 味道清甜,唇齿留香。 然而没过多久,他就感觉体内似乎有成千上万只蚂蚁在爬,融入他的血液,使得他浑身都麻痹了,四肢动弹不得。 赵晟伦震惊地看向柯清怡,难以置信得连声音都抬高了:“你竟然下了毒?!” 柯清怡冷冷地看着他:“这酒里没毒,只是皇上体内有毒,和这酒里的某一成分发生了反应,这才使皇上有浑身麻痹之感。” 否则她怎么会喝了后没事? 赵晟伦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嘴唇抖了抖,一时不知道是该质疑她还是该惊讶自己原先是中了毒的。 柯清怡嗤笑道:“原来皇上还不知道自己长期服|毒?” 长期……服|毒? 柯清怡看着愣住了的赵晟伦,神情讽刺:“啧啧,也不知道是楚妃下毒手段高明,还是皇上色迷心窍,糊涂到了这种地步。不然皇上以为,自个儿是怎么病了?这毒可是从今年吃到了去年,病入膏肓也不稀奇。” 赵晟伦心头大震! 他想过后来病情加重可能是叶绮遥所为,但从未想到这病一开始就是叶绮遥下毒所致! 楚妃!叶绮遥! 昔日捧在手心的花,小心呵护着,万没想到长出的却是刀|锋利斧! 他竟然把一只虎狼养在枕边! 许是怒火攻心,又或是伤心欲绝,赵晟伦顿感撕心裂肺之痛,大口大口地呼吸起来,好像若不这样就会窒息而亡一般。 而柯清怡在一旁满意地欣赏着他痛苦的神色,只觉得好不痛快! 这酒只能使他动弹不得,但要不了命。 如果让他这么痛快地去了,那柯清怡这一年来岂不是白等了。 她起身为赵晟伦又斟了一杯酒,然后从食盒中拿出蓝色瓶塞的药罐,往酒里倒了几滴,混匀之后,她拿着酒杯走到了赵晟伦,想要喂他喝下。 赵晟伦紧闭着嘴巴死活不喝,但他此时已是砧上鱼肉,反抗是丝毫没有作用的。 第二杯酒他终究也是喝下了。 “咳、咳……”赵晟伦剧烈地咳嗽起来,只觉得喉咙间似乎有把火在烈烈燃烧,“你……” 他说不出话来了,只能发出一声声嘶声,像是地府的厉鬼。 为什么……为什么! 宋怀颜!你怎么舍得这么对朕!你怎么能够这么对我! 赵晟伦目眦欲裂,眼睛布满血丝,他看向柯清怡,满眼都是不解与绝望。 要不是身体不能动,恐怕他早就扑上去掐住柯清怡的脖子了。 柯清怡的手在抖。 但她仍强作镇定道:“这是苗疆的毒|药,名叫‘寂然’,虽不致死,但是能使人发不了声说不出话。这药是臣妾向楚妃要的,楚妃也慷慨地替臣妾寻了来。” 不仅仅是你心疼的人不要你好受,你心爱的人也为折磨你而添柴加火。 赵晟伦,你以为没了宋怀颜你能有叶绮遥,没了叶绮遥你还有宋怀颜? 凭什么说好了一世一双人,宋怀颜只有你一个选择,你却左拥右抱,贪得无厌! 人心肉做,休做两全其美的痴梦! 我要一击双打,让你知道什么是痛! 柯清怡缓缓道:“臣妾忘了说,第一杯酒是庆祝重逢,而刚才那一杯酒则是臣妾敬皇上的那句‘一瓢水饮一生,一双人共白头’,真是世上最悦耳的情话,最诱人的谎言。” 赵晟伦望着她,竟然心生几分恐惧。 如果说叶绮遥是最甜蜜的毒药,那宋怀颜就是今生最令他害怕的美梦! 说着,柯清怡又倒了第三杯酒,一边道:“这第三杯酒,则是臣妾敬皇上当年那句‘此生非礼部宋家小姐不娶’。一字一句,今日依稀回荡在臣妾耳边。皇上的深情与执着,是臣妾永远都不敢忘记的。” 赵晟伦颤抖地看着她混入另一个瓶罐的药水,然后把酒喂到他的嘴边。 他无力反抗。 只听柯清怡的声音温柔如初:“皇上,这是‘夜留人’,等一会儿你就看不到东西了,所以你最后看臣妾一眼吧。” 她要赵晟伦在人间最后一眼,印的是宋怀颜的模样。 赵晟伦抬眼,映入眼帘的是宋怀颜清秀依旧的脸,素净淡雅,煞是好看。 气色确实比在宫里的时候好了很多,脸颊白里透粉,嘴唇也有了血色。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对方上挑的凤眼上,似乎仍然温情脉脉,但眼底却是飘雪飞霜,冰冷得没有一点温度。 再然后,黑暗席卷而来,他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失去视力的赵晟伦很是惊慌,想要呐喊却只能发出嘶嘶的声音,四肢虽是麻痹了,但这下整个身子都剧烈摇晃起来,从软榻上摔了下来,在地上挣扎着,看起来犹如疯了一样。 忽然之间手不能抬、话不能说、目不能视,这对赵晟伦来说无疑是残忍且惊恐的。 然而最令他崩溃的,莫过于这些痛苦折磨,都是宋怀颜亲手施加给他的! 他的皇后!他的结发妻子!他最信赖的枕边人! 柯清怡默然地站在旁边,看着这样失态的赵晟伦,心里还是有些害怕。 其实无论是“寂然”还是“夜留人”,都只是暂时效用而已,半日后,声音和视觉都会恢复过来。 但是赵晟伦没命活到半日后了。 她等赵晟伦安静下来后,才低头看着赵晟伦,缓缓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再加一杯酒让你耳朵也聋了吗?” 赵晟伦当然不可能回应她,他已经身心俱疲。 “夺你言语,是惩你甜言蜜语,谎话连篇;取你视野,是罚你严重渐渐没了我,转而深情望向他人。” 今日你所承受的痛苦,都是你自找的。 既然你能做到绝情冷漠地砍掉宋怀颜的脑袋,那宋怀颜又为何不能狠下心来要你不得好死? “留你一双耳朵,是因为我实在是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柯清怡拿出最后一瓶药,火红色的塞布,致命的鸩毒。 这是她给赵晟伦准备的最后一杯酒。 “但是现在发现,我想对你说的话只有那么一句。世上最爱你之人是宋怀颜,而最恨你之人亦是宋怀颜。” 听到这句话,赵晟伦像是震了震,但却已同死尸没有两样。 柯清怡蹲下身来,一手托住赵晟伦的后脑勺,一手将兑了鸩毒的酒杯凑到他唇前,语气温柔如道着晚安:“皇上,一路走好,只愿之后生生世世都不再相见。” 记得下一世懂得信守承诺,学会看人。 鸩毒的毒性厉害之极,没过多久,赵晟伦就得到了解脱。 柯清怡静坐在榻上,只觉得两腿都在发软。 她的耳畔回想起最初宋怀颜的原话: “柯清怡,你替我重活一世,我不要你争抢什么,只希望你能用我的手杀死赵晟伦,让他饱受折磨而死,然后……” 宋怀颜,难道你还在坚持着那个“然后”吗?! 柯清怡的右手不受她控制地颤抖着伸向那瓶致命的毒药,把药罐拿了起来。 随后她的左手按住了右手。 柯清怡正在和宋怀颜争夺身体的主导权。 她要阻止宋怀颜! “然后,我也要随他而去,做鬼也要缠着他不安生。” 宋怀颜!你不要傻了! 且不说人死后会不会变成鬼,你何必为了一个死人而放弃自己的未来! 我知道你恨得厉害,但是赵晟伦现在已经死了,你没有必要再恨下去了! 纵使被左手按着,但右手还是艰难地抬起,举到了柯清怡的嘴边。 柯清怡咬紧牙关,急得来眼泪水都要出来了,内心不停地朝着宋怀颜喊话。 世界那么大,人生那么长,你何必为了一个七年,而放弃其他的几十年? 按住右手的左手松了开来,柯清怡的灵魂渐渐脱离宋怀颜的躯体。 但她还是不停地唤着宋怀颜,希望她能回心转意。 可是眼看那毒药离宋怀颜的嘴越来越近…… 宋怀颜!不要做傻事!你要是饮毒自尽了,什么好处都没有! 你难道也要做个负心人吗!江泊铭可是等了你八年啊! 你倒好,可以让我替你杀死赵晟伦报仇,可江泊铭怎么办,他能毒死谁出气?! 莫不是你要为了一个伤你心的人,再去伤别人的心? 柯清怡望向宋怀颜的视线都被泪水模糊了,声音都变了调。 ` 两个时辰后,乾日殿的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在外面等得来腿都要酸了的太监赶忙迎上去:“皇后娘娘怎么脸色如此难看,莫不是没成功?” 宋怀颜愣愣地看了眼屋外的蓝天白云,直到那太监第二次叫她她才回过神来。她的声音带着哽咽的沙哑,但语气却是出奇的平静:“皇帝驾崩了,你去告诉楚妃,本宫心愿达成,要走了。” 她要去过自己的日子了。 取下凤冠,脱下华袍,走出皇宫,离开京城,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坐看庭前花开花落。 柯清怡说得对,她解放了,而不是该结束了。 属于她宋怀颜的新人生,这才刚刚开始。   ☆、第27章 番外·宋怀颜与泊铭 又是一年春。 先皇广武帝赵晟伦驾崩后,女帝叶绮遥是年末正式登基,改名叶礼,琅国江山从此换了姓氏,不再是赵家的了。叶礼继位后,提倡农商皆本,轻徭薄赋,缓解农商官矛盾,又兴修水利,改革科举,实施一系列的政策,史称叶帝新政。 新政推行得当,效果显著,不过半年时间,琅国的经济飞速发展,老百姓安居乐业,官民和睦,全国上下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 关于广武帝的驾崩,民间众说纷纭,有的说广武帝是病死,也有版本说是叶礼逼宫弑君,更有人猜测是宋皇后自刎之前谋杀亲夫。 是的,根据历史记载,广武帝赵晟伦去世当日,在广武帝的病榻前也发现了皇后宋怀颜的尸体,疑似殉情而亡。 说书人有说书人的故事,老百姓有老百姓的猜测。 宋怀颜也有她自己的日子。 江南水乡,某一小镇。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书堂传来孩子们的朗朗读书声,单纯而清脆,像是山谷间的春风一般。孩子们念着老成的诗经,倒是专心致志,抑扬顿挫,还带有感情起伏,可爱之极。 宋怀颜穿着一身素白色的布裙,轻挽发髻,手中拿着课本,一边听着学生们背诵,一边在教室里巡视走动。 等孩子们背到第三段内容时,她走到一个小胖墩旁边,从身后用戒尺轻轻拍了拍他悄悄往上翻的右手掌,只见上面打了小抄。宋怀颜的语气稍带严厉:“小胖,昨晚又贪耍去了,没有认真温书?” 孩子们背完了,见王小胖被给抓住了,都在旁边幸灾乐祸,只听有个男孩子笑道:“先生!小胖昨晚还来找我去偷瓜来着!” 一会儿又听有个女孩告状道:“先生!昨天我看到小胖在田里捉小虫耍!” “就是就是!小胖可过分了!抓到了还拿来吓我和小婷!” “先生,你说过的,男孩子不能欺负女孩子,你看小胖又没温书又干坏事,你可得好好罚罚他!” “对,先生!你得罚他!” 在伙伴们的“声讨”下,小胖墩的脸涨得通红,他“嚯”地起身,像个小霸王一样指向最先起哄的那个男孩子道:“刘小二!你还敢说!最后你还不是屁颠屁颠跟着我去了!” “小胖!”宋怀颜皱着眉,“我平时是怎么教的你们?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你不但不认错,还拉别人下水,看来你今天得好好反思反思,放学的时候我要好好跟王婶谈一谈你的学习情况。” 一听要被找家长,小胖墩顿时焉儿巴了,他哭丧着脸:“先生,你可别跟我娘说,不然她要罚我不吃饭!” 宋怀颜道:“行,但你要抄二十遍诗,明天我要听你背。” 小胖委屈道:“啊,二十遍啊……” 宋怀颜笑道:“怎么,嫌少呀?那就再多抄十遍吧。” “别别别!”小胖墩吓坏了,“先生,就二十遍吧!不多不少刚刚好,和我家养的鸡鸭一样数目,好记。” 听到王小胖的话,在座的孩子们都哄堂大笑起来,就连宋怀颜也忍俊不禁。 半年前离开皇宫后,她跟着红烛回到了红烛的老家,江南的一个乡村小镇。 红烛家里只有她一个哥哥和嫂子,父母早些时候都去世了。她对她兄嫂以及村子里的其他人称宋怀颜是她在宫里当差时的姐妹,地位要高她一些,知书达理,出宫后无家可归。 宋怀颜在离开京城前得到了一笔不菲的盘缠,来自叶绮遥。到达江南后,她身上的银两还剩下很多,就在村里买了一座宅子,又修了一个书堂,由她当老师。 村里人一听教书的女先生是宫里的人,收费又很白菜价,所以都争先恐后地把孩子送过来读书,想让自己的儿女也跟着开开眼。 “先生!那个‘君子’又来了!”坐在窗外的刘小二忽然喊了起来,把孩子们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宋怀颜抿了抿嘴,抬眼望去,只见书堂外的柳树下站着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白衣翩翩,面如冠玉,俊秀儒雅,正朝她这边微笑。 四目相对,她的脸上不自觉地染上两朵红云,赶忙把头偏了过去。 小胖墩新奇地看着宋怀颜脸红的样子,叫起来:“哇!先生脸红了!先生脸红了!” 他这么一说,书堂里的其他男孩子也跟着起哄。 宋怀颜气笑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对一个女孩子道:“小婷,带着大家再背会儿诗,我先出去一下。” 名叫小婷的女生乖巧地回答:“好,先生!” 可谁料宋怀颜刚走到江泊铭的面前,身后就又传来了书堂整齐的读书声,念的却不再是之前的那首。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听到孩子们读的内容,宋怀颜一个跄踉,险些平地摔跤。 ——好在有江泊铭伸手扶住了她。 “怎么这么不小心?”江泊铭眼波如春水,唇角笑意融融,正盯着她看。 宋怀颜发窘道:“我……” “哇先生跌进了‘君子’的怀里呢!” “先生先生!你就是窈窕淑女吧” “哇——” 听到身后响起的孩子们的起哄声,宋怀颜脸都红到耳根子里了,她急忙想要挣开江泊铭的手,可奈何怎么弄就是甩不开,江泊铭紧紧地抓着她不放手。 她气恼地抬头瞪向江泊铭,没想到对方正无比淡定从容地看着她,眼底的笑意愈发明显。 宋怀颜避开与江泊铭的直接对视,道:“你……你还不赶快把手放开?” 江泊铭笑着问道:“他们为什么叫我‘君子’?” 宋怀颜解释道:“上次教他们的诗里正好有‘君子之风’这个词,刚说完意思,你就来了,他们觉得你挺贴合他们心里君子的形象的,之后就一直用这个代称你。小孩子不懂事,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江泊铭挑眉道:“那先生你觉得在下符合吗?” 宋怀颜道:“你再不放手,别说君子了,我可要喊你登徒子了!” 江泊铭这才松开她,笑眯眯地对书堂里探出脑袋来看戏的学生们,朗声道:“上次忘了介绍了,在下江铭,是你们宋颜老师的爱慕者,以后唤我江先生就可以了。” 八卦的孩子们炸开了锅,七嘴八舌起来。 “江先生你也是宫里的人吗?” “江先生也来教我们念书吧!这样可以天天和宋先生在一起了!” “先生!你就接受了江先生吧!” “是啊是啊,先生,红烛姐姐都嫁人了,你也该嫁了!” 这群熊孩子们! 宋怀颜羞得来都要晕过去了,对江泊铭嗔道:“看吧,都怪你把孩子们逗起来闹!这下说都说不清了!” 江泊铭笑道:“说不清什么?我本来就是你的爱慕者啊。” 不想让孩子们听到,于是宋怀颜低声道:“丞相大人,你以后还是不要老来找我了。我想安安静静地过平常老百姓的日子。” 她已经不想再接触到与皇宫的一切了,包括人。 她现在过得很好,化名作宋颜,这里除了红烛外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也没有人会将她当做特殊的人来对待。 每天教孩子们读书写字,日子过得很是惬意。 她已经够知足了。 “好啊。”江泊铭倒是爽快得出人意料,“我们一起安安静静地过平常老百姓的生活吧。” 宋怀颜蹙眉,看着他道:“你什么意思?” 江泊铭语气轻快道:“我这个月向皇上辞官了,皇上同意了。” 宋怀颜讶然:“你说什么……叶绮……皇上竟然还应了你的辞呈?” 江泊铭笑道:“现在她步上正轨,已经不那么需要我了。我跟她说我要来找你,她就准了。”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皇上她也很是记挂着你,托我代她问声好。” 江泊铭这一走,叶绮遥身边又少了个能说真心话的人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身边可全身心信任的人会越来越少,直到没有。 总会有一天,她的身边会充斥阴谋与算计,生活里到处都是虚假的人心。 她会变得无坚不摧,却也会变得孤独疲惫。 这就是她所选择的道路,她无怨无悔,也不得怨悔。 帝王的宝座,从来都是荆棘丛生的地方。 美好的江山,只有付出代价才能拥有。 宋怀颜从那森严的皇宫里逃了出来,叶绮遥却将自己捆绑在了高大的宫墙之内。 沉默了一阵,宋怀颜开口道:“我不值得你为我这么做,我嫁过人、掉过孩子,已经不年轻了。只要你开口,哪怕是京城现在的第一美人或是才女,都会争着嫁给你的。” 江泊铭看着她,缓缓道:“可我不喜欢她们,我只喜欢你。我不介意你的过去,你就是你啊。” 怀颜,我只喜欢你。 曾经有个人,也对她说过这句话,结果最后还是背信弃义,忘得一干二净。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她实在是不敢相信所谓的一心一意了。 似是料到宋怀颜心中所想,江泊铭耐心道:“怀颜,我在京城无妻无妾,身家清白,我的心里始终只有你一个,你信也好,不信也罢,今天起我就是你的邻居了,住你家对门。我们一起教书,一起过隐姓埋名的生活,冬天时一起包饺子,春天时一起酿春酒,夏天时一起赏荷花,秋天时一起扫落叶。时间总会证明一切,我会一直陪着你,等着你。” 春夏秋冬,在他的言语里都是平平淡淡,却充满着美好与真诚,深情款款。 他所描绘的未来实在是太温暖,使得宋怀颜忍不住心生向往起来。 记得柯清怡曾不止一次地在心里暗示她,江泊铭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二郎。 ——给江泊铭一次机会,也给你自己一次机会吧。 耳畔回响起柯清怡临走前的话语,那个无良的作者,在看到她想要饮毒自尽的时候泪流满面地一句又一句地劝着她。 这些话,她并不是没有放在心上。 与之相反,她将这一字一句,都珍藏在心里。 宋怀颜最后沉声道:“好,那明天开始你和我一起教孩子们念书吧。” 她终于是鼓起了勇气。 畏畏缩缩的,只会是让幸福从指间流失,枉费柯清怡一番好心,辜负江泊铭的一片情义。 人生只有一次,既然她都摔倒过一次,那何必畏惧再摔第二次? 况且,江泊铭还不一定会让她再次摔倒呢。 江泊铭一怔,虽是脸上笑容如常,但语气却不免激动了些:“好、好,我从京城带了书过来,今晚就看一看可以教什么。” 宋怀颜不由觉得好笑:“丞相大人来教书,自然是信手拈来,难不成还紧张不成?” 江泊铭深深地注视着他:“在你面前,我当然紧张。” 宋怀颜看着他认真的神情,脸上又是一通绯红。 江泊铭轻笑两声,而后冲书堂里的孩子们道:“从明天开始,在下也是你们的先生了,还请各位小弟子们多多包容。” 书堂里顿时闹开一片兴奋的声音。 此时天高地矿,微风徐徐,空气中隐约弥漫着花香。 时间尚好,岁月且长。 幸与君逢,不负春光。   ☆、第28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一) 宽阔的房间,简朴的装潢,房间的窗户没有关死,清晨吹来的风撩动米色的床帘,一朵朵郁金香安静地在帘布上浮动,晨光趁着缝隙漏进屋里,撒了一地光影。 卧室里的家具不多,一张床,一张桌,一面衣柜,一口挂钟,然而空下来的大块木地板铺着软羊毛的地毯,桌上的细长弯曲的黑色台灯实际出自某位知名意大利设计师之手,衣柜里每件款式简单的衣服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 床上的人尚在沉睡,只见她不断在梦里呢喃着什么,翻来覆去,最终她发出一声清晰的梦呓:“宋怀颜!不要喝!不要喝!” 伴随着这句惊慌失措的话语,她猛然从梦里惊醒,在床上坐了下来,已是泪湿满襟。 眼前没有朱墙碧瓦,没有宫殿楼台,没有宫女太监。 也没有倒在地上,蜷缩如虾米一般的痛苦死去的赵晟伦。 柯清怡大口大口喘着气,心有余悸,她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显得异常清晰。 她的手紧紧抓着被缘,不可控制地颤抖着。 冷静了几分钟,她才想起来,她劝赢了,宋怀颜没有喝下鸩毒,她是亲眼看着宋怀颜走出的乾日殿。 之后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因为在宋怀颜推开门的那一刹那,她的意识就开始模糊,就如同当初离开许若秋与林哲洋的世界那样。 隐隐约约,她似乎听见了宋怀颜对她说:“柯清怡,谢谢,祝你能早日回家。” 门外的光线打亮了宋怀颜的整张脸,她的眉宇间消失了阴郁的决绝,取而代之的是单纯的温柔与希望。 那一瞬间,柯清怡恍惚看到宋怀颜身上束缚着的重重枷锁链条,都碎成了粉末,化为了日光般的纷飞的蝶,离她远去。 从此便是自由身。 不论她之后去了哪里、有没有和江泊铭在一起,柯清怡都安心了。 因为她知道,宋怀颜的人生已经翻开了新的篇章。 宋怀颜开始了新的生活,她柯清怡也要再次投入到新的世界、新的人生。 柯清怡这才开始认真审视她现在所处的地方。 低调中透着奢华,彰显着房间主人的品味,房间简单的装饰说明这不太可能是豪门世家小姐的公主房。柯清怡推测,这次的女配如果不是被包养,那就本身是一个有钱人,而且性格是比较偏精明能干的。 她下了床,拉开窗帘,才发现这件屋子所处楼层很高,甚至可以鸟瞰城市。 这应该是在市中心的房子,虽是清晨,但楼下已是一片车水马龙,繁华热闹。 她的余光瞥到了桌子上放着的两个本子,一本只有巴掌大,轻便易携带,一本则颇为厚重,厚度像个小字典一样,二者都是棕色的皮革封面,没有多余的花纹,朴素中透着严谨。 柯清怡先把那本厚的捧了起来,翻开来看。虽是保存得比较好,但还是不难看出用的时间比较久了,时光在上面留下了黯淡的影子。 这是一本日记本,从八年前开始记录,开始很长一段时间每一天都有详细的文字,但后来慢慢就少起来,有时候甚至只有一句“头痛,晚安”将这一天代过,似是太过忙碌,但也没有将日记断过,可以看出这个女配的强迫症。不过后来又有几天是篇幅比较长的,不多,字迹潦草。 最后一则日记只有一句话,依然很是凌乱:“我真的是太累了,累得来都恨不起周绍寒。” 虽是说恨不起,但“周绍寒”三个字却写得格外用力,圆珠笔把纸都要划破了。 柯清怡的手指抚上这一行字,感受着女配的爱恨,也就是这一瞬间,女配的记忆通过她的手指,源源不断地输入进她的体内。 是爱,是恨,是八年以来的身心俱疲。 柯清怡眼色一沉,伸手拉开抽屉,只见里面整齐地放着一瓶安眠药和几盒女烟。 借药入眠,靠烟消愁。 她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唐禾潇,三十岁,刚迈入大龄剩女的门槛。 没上大学,十八岁开始当艺人助理,由于能干有眼色,二十岁转职成经纪人,二十二岁被公司安排当了周绍寒的经纪人,一路把周绍寒捧到了影帝的宝座,去年颁的奖。 签下周绍寒时,他才十七岁。 评上影帝时,他二十四岁。 她比周绍寒大五岁。 圈子里其他人都夸她是相千里马的伯乐,有一双会看人的火眼金睛,她也曾经一度这么以为的,还沾沾自喜。 但若真的是会看人,她又怎么会被周绍寒耍得来团团转? 一颗真心被利用,一汪深情遭挥霍。 唐禾潇还依稀记得初见周绍寒的时候,十七岁的少年,有着世间难得出色的外表,一笑便如朝阳出,皱眉就似万物止,眼眸清澈,天真单纯。 她就这么轻易地被骗了过去,万没料到澄澈只是表面,其下隐藏无底深渊。 使得她从此就坠了进去,万劫不复。 唐禾潇年轻时就很有手段了,初生牛犊不怕虎,手底下带了好几个艺人,有红了的,也有像周绍寒那样刚出道的新人。 起初她待周绍寒就像对弟弟一样,没有什么其他心思。 在对待自己手头的艺人这方面,唐禾潇还是很公正的,一块蛋糕平均分,不偏袒谁也不冷落谁,争取每个人都红,不给谁搞特殊待遇。 这对一心要大红大紫的周绍寒来说,却不是一件好事。 他要的是一枝独秀,而不是满园同色。 他见识过唐禾潇的本事,知道如果这个人愿意竭尽全力只为他,那他绝对能平步青云。 所以他要使唐禾潇动心思。 周绍寒不是科班出身,却天赋异禀,演得一出好戏,把唐禾潇一步步引进自己的爱情圈套,从此以后,唐禾潇再难做到一碗水端平。 如他所期望的一样,唐禾潇爱上了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从那一刻起,唐禾潇就成了输家。 因为在这局感情里,看起来是两厢情愿,实际上只有她一个人横冲直撞。 撞得来浑身是伤,体无完肤,才明白原来周绍寒一直都在利用她。 但她已经无法全身而退,只能在漩涡里痛苦挣扎。 去年电影节颁奖晚会上,周绍寒穿着她请人为之量身定做的西装,带着她精心挑选的领带,站上了领奖台,举着金灿灿的影帝奖杯,英俊潇洒,笑得自信。 她在台下看得来哭红了眼,欣喜激动,难以表述。 夺得影帝,自然是有周绍寒个人的努力,但这一年年的精心安排部署,全出自唐禾潇之手,无论周绍寒到哪儿,她都跟过去陪伴打点,可以说周绍寒这几年有多不容易,她唐禾潇就有多辛苦。 若无唐禾潇,就无周绍寒。 今朝夺帝,她和周绍寒的恋情就算曝光也无所谓了,她原以为,周绍寒会借着致辞的时候提到她,然后坦荡荡地把他们的事情公开。 但等来的却是一句令人绝望的话语,如一盆冷水把唐禾潇浇得来透心凉。 台上的周绍寒光鲜亮丽,年轻焕发,扶着话筒笑着道:“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经纪人,一直以来像姐姐一样照顾我,无微不至,我很是尊敬她。” 这一句话,把唐禾潇狠狠地从云端打入了谷底。 当晚,他们分手了,持续多年的骗局终于结束。 但合约还未终止,她必须继续当周绍寒的经纪人。 周绍寒不会放过她的,非要将她的价值一点一滴压榨干净才满意。 而她亦犯贱地被周绍寒吃得死死的,即使痛不欲生。 柯清怡一页一页地翻看着唐禾潇的日记,不时地发出叹息。 这每一页的字迹,无不渗透着周绍寒的存在,或爱或恨,或后悔或无奈。 世上痴人百种,死心如许若秋,绝望若宋怀颜,伤心至唐禾潇。 她也渐渐回忆起这篇文来,是她唯一一篇娱乐圈文,写到一半就没有写下去了。 周绍寒这种道貌岸然、行事卑鄙的人自然不是男主,连男二都算不上,在故事里是作为男主的竞争对手和女主的前辈存在,和女主没有感情戏,但女主和他的女友倒是有过节。 在她的小说里,唐禾潇是娱乐圈里知名的大神经纪人,最后却被周绍寒当枪使,因为爱而纵容周绍寒,替他做了许多坏事来陷害男主和女主,不得善果。 写文的时候,柯清怡也意识到周绍寒是个绝世渣男,但一如既往,虐完女配后她就跑了,也没给周绍寒写个结局,甚至于他身上承受的伤害几乎为零。 写方森译时尚且留了个方森行黑化,写赵晟伦时起码还有个叶绮遥日后取而代之。 但她没给周绍寒留任何预示结局的伏笔,准确来说,是根本忘了埋。 真是罪过罪过啊! 柯清怡放下日记本,拿起另一个小本子,翻开一看,原来是唐禾潇的工作记录本,里面记满了她手下各个艺人的行程安排,对周绍寒的记录得尤为详细。 除了周绍寒之外,唐禾潇负责了三个艺人,两男一女。一个是当红的情歌小天王,性格乖巧,不用她怎么操心;一个是她带了很多年的男演员,虽不出彩,但稳稳地在一线站着,很是踏实;至于那个女的……则是公司高层硬塞给她的,某世家的小女儿,对娱乐圈新奇得很,硬是要来感受感受,这个基本不用她怎么管。 虽是如此,但要带四个人,又是影帝又是天王的,那怪唐禾潇会那么累。 但不那么累不行,只有忙碌才能使唐禾潇忘记周绍寒。 周绍寒当然是乐得唐禾潇推了手下的其他艺人,一天到晚捧着颗心只围绕着他转,这也是为什么唐禾潇会宁愿那么累,也要带其他人。 她没想过坐以待毙,她一直都在想方法逃脱周绍寒的阴影。 还是挺有骨气的一个人。 在上个世界的那两年可算是把柯清怡的耐性给磨出来了,她坐在桌前摸着下巴沉思,心想这次就算时间拖得久,也要为唐禾潇寻得一个绝佳的归宿。 当然,在那之前是要好好招待招待咱们的影帝大大。 想到这里,柯清怡露出狡黠的笑容,整个人都兴奋起来。 你不是会演戏,会骗人吗?嘿,巧了,姑娘我穿越以来最引以为傲的还就是演戏和骗人了! 你不是说唐禾潇像姐姐一样照顾你吗? 来来来,姐姐来教你做人!   ☆、第29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二) 今天周绍寒回国。 这次他去欧洲不是为了工作,要真的是工作,那肯定得把唐禾潇带上。 他是去和现任女友出门度假,玩了两周,临到要走了才告诉唐禾潇,要她替他推掉一切通告。 摆明是在为难人。 周绍寒的现任女友谢薇洁是个十九岁的模特,年轻貌美,身材又好,是国内各大知名时尚杂志的宠儿,出道没几年,就已经开始谋划在演艺圈发展事业,之前演了一两个小角色,据说最近要在一部偶像剧里出演女配,戏份不少,多半是托周绍寒的福。 她和周绍寒的这段恋情如今算是人尽皆知,去年年末的时候公布的。 让唐禾潇措手不及。 这两人只怕是在周绍寒还在对唐禾潇装模作样的时候就勾搭上了。 想到这里,唐禾潇怎么能不气愤,怎么能不伤心。 原以为的两情相愿到头来是一场镜花水月的戏,她被骗得来付出了自己的所有,结果没想到周绍寒还是要再给她的心头插上一把刀。 周绍寒与经纪公司的合约还剩下一年。 唐禾潇原以为熬过了这剩下的这段时间便好了,她就能从痛苦中解放了,却不料后来又徒生事端,周绍寒利用她对付男主和女主,拖着她在泥潭里越陷越深。 柯清怡看了看日记本和工作记录本,结合唐禾潇的记忆,判断出现在还没进展到对付男女主的地方,甚至女主还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这就好办了,这一年内她可以做很多事。 柯清怡不由自主地扬起了嘴角。 十点多的时候,柯清怡接到了周绍寒的电话。 对方的声音慵懒中富有磁性,倒真的十分迷人:“禾潇姐,我和jessie已经到机场了,你开我的车来接我们吧。” 我了个去,度假回来还使唤经纪人? 你这个影帝也当真是够有范儿,够生活残疾的。 柯清怡内心吐槽着,语气上却不咸不淡道:“行,我让助理开车来接你俩。” 电话那头顿了顿,接着只听周绍寒笑道:“禾潇姐,我是说你开我的车过来,助理没我家车库和车的钥匙。” 柯清怡立即回答道:“我可以给他。” 周绍寒有些不悦了,不耐烦道:“禾潇姐,机场堵了狗仔,助理应付不来。” 呵,现在倒是怕起狗仔来了,怎么不见你们大摇大摆出国的时候担忧一下? “哦,那我等会儿就来,你和jessie先不要出来。” 不得不说,在某一方面上,周绍寒是很信任唐禾潇的。 无论车房,唐禾潇手里都有备用钥匙——虽然周绍寒的本意应该是留给唐禾潇替他拿拿东西,开开车,以图自己之便。 但这些无疑都是柯清怡日后可以利用起来的资源。 拖周绍寒的福,柯清怡这辈子终于可以开上名车了。 周绍寒家离唐禾潇住的地方不远,走不了几步路就到了,是私家别墅。车库里停了四辆车,大奔凌志保时捷兰博基尼,都是豪车。 柯清怡最后选择了那辆黑色的保时捷,坐进驾驶座、拉上安全带的时候,她的心都兴奋得来砰砰直跳,心情指数直线上升,开出车库后,伸手把车上的电台也打开了,一路听着歌开往机场。 等到她到机场的时候,已经是四十分钟以后的事情了。 周绍寒显然十分生气。 柯清怡从一堆记者中挤了进去,然后把周绍寒和谢薇洁一路护送到机场门口坐进车。这期间,周绍寒没有说一句话,浑身散发着低气压,就算有口罩遮住半张脸,但还是能看出他不高兴的神情。 两人进了后座,柯清怡发动引擎,把车开了出去,才开了一会儿,就听周绍寒道:“把电台关了。” 柯清怡瞥了眼后视镜,只见周绍寒已经把口罩摘下了,露出一张帅气得无可挑剔的俊容,却是满脸阴沉。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翘着大长腿,倒是很有气势。 只可惜,柯清怡之前已经见过更威严更有气势的了,周绍寒这点分量根本不值一看。 她语气仍旧轻松,甚至还带着笑意:“现在播的是lenny的歌,你听一下就算是给师弟捧个场了,他回头知道了肯定感谢你。” 周绍寒意外于柯清怡的拒绝,顿时眼底乌云密布,但碍于车上还有谢薇洁在场,不好发作,只有闷不吭声地继续坐着。 他不说话,谢薇洁倒是开口了:“禾潇姐,谢谢你啊,还开车来接我们。” “没事。”柯清怡笑得就和接待自己的弟媳一样亲切,“jessie,这次出去玩得还开心吧?” 后座的两人皆是一惊,没想到柯清怡能那么淡定从容地问起这话来。 谢薇洁早就听说唐禾潇与周绍寒有过一段姐弟恋,和周绍寒交往后,她有旁击侧敲地问过这件事,而周绍寒虽未正面回应,但他表现出来的态度间接地让她以为一直以来都是唐禾潇不知廉耻地死缠烂打,都三十岁的老女人了还不放手。 然而今日一见,唐禾潇的言行举止就像是纯粹把周绍寒当弟弟一样。 谢薇洁心下疑虑,于是一边从后视镜中观察着柯清怡的反应,一边笑着道:“恩,玩得很尽兴!我们还去了爱琴海,真的好浪漫好漂亮!” 柯清怡不曾有一丝停顿或迟疑,而是率直地笑着打趣道:“那你和绍寒有没有在爱琴海前立下一生一世的誓言呀?” 谢薇洁一愣:“呃,没有……” 柯清怡惋惜道:“那真是可惜,不过也没关系,玩得开心就行。” 她的表现没有一丝破绽。 因为无感,所以演热情亲切才会天衣无缝。 谢薇洁不甘心,继续笑吟吟地发问道:“禾潇姐,听说你今年满三十啊?” 哟,小姑娘还挺犀利,秀完恩爱就来戳唐禾潇的痛脚了。 不知道女人的年龄不能随便问的吗? 不过可惜了,此时待在这具身体里的是她柯清怡而非唐禾潇,这句话伤不到她分毫。 柯清怡勾起唇角:“是啊,今年三十了。jessie,你是在考虑要叫我唐阿姨吗?” 谢薇洁从未料到柯清怡会那么坦然,因此笑得有点别扭:“呃……当然不是……禾潇姐,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柯清怡笑道:“jessie,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和我妈一样?” 谢薇洁脸一红,她这问题的确问得唐突。 “遇到好的就结呗,没遇到合适的就一直单着也没啥不好。”柯清怡倒是一脸不在意地回答,“等一年后,绍寒不归我操心了,我也跟着潮流去相亲几个,说不准能捡着顺眼的呢。” 谢薇洁惊愕道:“禾潇姐要找圈外的?” 柯清怡笑道:“嗨,这也不一定,得空了去泡一两个小鲜肉呢,也是挺酸爽。” 谢薇洁被柯清怡痞里痞气的回答惊得来合不上嘴,半晌才干笑道:“那祝禾潇姐早日觅得真爱。” “借你吉言,你和绍寒恩恩爱爱就好,到时生个小包子给我调戏。” 谢薇洁:“……” 柯清怡还想继续跟谢薇洁往后聊一聊,调戏调戏,却被周绍寒冷着声打断道:“我要睡觉了,jessie你不要去打扰禾潇姐开车。” 言下之意就是你俩女的别瞎嚷嚷了,打扰大爷我的休息了。 谢薇洁本就不自然着,周绍寒这么一出声,她立马闭紧了嘴,也靠着坐背闭目养神起来。 柯清怡也不说话了,专心致志开着名车,珍惜手上方向盘的感觉。 一车安静,周绍寒合上的眼慢慢地睁了开来,默默注视着柯清怡的背影。 唐禾潇今天太让他意外了,简直不太正常。 他把唐禾潇叫过来,的确有狗仔围堵的原因在,但更多的是他想气一气她,借着谢薇洁羞辱她一番,然后看她露出难过和尴尬的神色。 这会让他觉得很有乐趣。 八年前他要看唐禾潇的脸色,八年后唐禾潇要活受他的气。 这就是风水轮流转,他自然是乐在其中。 但是唐禾潇不仅没有生气和难过,反而一脸兴高采烈的样子,热情地跟谢薇洁搭话,对他讲话时也不躲不闪,从容中带着调侃,毫无芥蒂。 就好像她真的也把他当做弟弟了一样。 唐禾潇本来就是一个比较开朗的人,擅长交际,不然也不会二十出头就转正成了经纪人,各方面人脉畅通,把手下的艺人打造得一个比一个红火,被称为公司的招牌,圈子里经纪人中的金牌。 她和周绍寒还没交往前,对他说话也和对其他人说话时一个样,带着调侃和戏弄,叼着根烟,像个女流氓一样,很有当老油条的潜质。 但后来不一样了,周绍寒成为了她的小男友后,她说话逐渐收敛,也经常会露出小女生似的羞涩,慌乱的欢喜。 再后来,颁奖礼那晚他们分手,唐禾潇开始变得沉默寡言,眉眼间萦绕上阴郁,经常会望着他流露出伤心的神色。 然而如今,唐禾潇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大大咧咧,像是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 周绍寒不禁握紧了拳头。 这算怎么回事?难道唐禾潇那么快就释怀了? 那他八年来天天逢场作戏的辛苦,就只对应来唐禾潇半年的伤心? 他还没折磨过瘾呢! 还是说,唐禾潇其实并没有他所想的那么爱他。 这个认知让他很是不悦,反倒气得来胸闷,干脆又闭上了眼睛,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柯清怡抬眼瞥了眼后视镜,很是愉悦,就差哼出歌儿来了。   ☆、第30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三) 将谢薇洁送到家后,车里只剩柯清怡和周绍寒两个人,一路无言,气氛有些僵。 柯清怡把车停回了周绍寒家的车库里,车门刚一开,周绍寒反倒是比她先下去。 柯清怡不紧不慢地松了安全带,下了车后优哉游哉地锁车,一点都没把站在一旁黑着脸的周绍寒放在眼里。 一转身,看到一脸不悦的周绍寒,柯清怡心情大好:“你怎么没回去?我锁好车就直接走回家了,你不用送我的。” 周绍寒看着她的笑容道:“禾潇,你心情很不错?” “嘛,一般一般。”柯清怡从容地迎上他的目光,一副大姐头的语气,“给你留一个星期倒倒时差吧,通告我替你接一周后的,你好好休息。” 周绍寒这一路憋了满腔的气,被柯清怡爽快的样子给关了出气口,只能空在体内撞,却奈何发泄不出去。 柯清怡笑眯眯地目送周绍寒带着以他为中心的低气压走出车库,心想唐禾潇竟栽在这么一个小子手上,也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蒙蔽了眼睛,作茧自缚。 八年的相处,唐禾潇一路照顾周绍寒的生活和工作,一切打点得妥妥帖帖。这周绍寒虽是虚情假意,但人心肉做,久而久之也不自觉地生起不可小觑的依赖与习惯。 他习惯了唐禾潇为他忙前忙后,把一切好东西捧到他面前,包括自己的心意。 柯清怡相信周绍寒自个儿心里也清楚,他一时半会儿是离不开唐禾潇的。 所以就算分手,他也没把脸皮撕得太难看,而是对唐禾潇说他们不适合,之后虽还是对唐禾潇颐气指使,甚至间接地羞辱她,但打了一拳又回给块糖吃,事后关心关心唐禾潇,温声细语一番,就把这个三十岁的女人吃得死死的,本来结冰的心又融化了。 唐禾潇工作得早,进入的圈子又复杂,这辈子没怎么正儿八经谈过一次恋爱。 对周绍寒,她是倾注了她所有的感情与心思。 再是精明能干的女人,也会眷恋一个宽厚温暖的拥抱。 更何况唐禾潇的内心远没有外表看起来坚强。 她把自己投入了进去,然后被周绍寒甜蜜的糖衣炮弹炸得来粉身碎骨。 本来她想就算欠债也要违约辞职,但后来还是因情所绊,没有狠心走成。 要是柯清怡在身边,也不赞成她违约。 搞毛啊,凭啥老娘被你玩弄了感情骗了八年最后还要灰头土脸地付高额的违约金?敢情你骗了我我还要给你付费?我凭啥为了你这么一个混账玩意儿就放弃我喜欢的事业啊! 一想到这里柯清怡就庆幸,还好唐禾潇人傻,没走成。 不然可就吃亏吃大发了,真的要憋屈死柯清怡了。 晚上的时候柯清怡跑了一趟电视台。她手下的艺人录节目,她跟着过去看一看。 一进化妆间,柯清怡还正在关门,身后就响起一个清亮的声音:“潇潇姐!” 柯清怡转过身,只见少年正坐在镜前由着化妆师上妆,许是睁开眼睛的时候从镜子里看到了柯清怡,于是便喊了柯清怡,镜面里映出他带着兴奋的笑意和举起来摇晃招呼的手。 “lenny,把眼睛闭上,要扑粉了。”一旁的化妆师像是被少年这一声吓了一跳,语气间带着轻微的责备,虽然没有回头,但她也还是笑着对柯清怡打招呼道,“晚上好啊,禾潇。” 唐禾潇的人际关系在圈子里是相当不错的。 柯清怡拉了把椅子在少年旁边坐下,看着化妆师给他扑粉,开口道:“lenny皮肤本来就好,别给他上太多,白擦擦的反而假得很。” “哎哟,我知道啦。禾潇,我又不是第一次给你们家小帅哥化妆。你放一百个心好了,我只会锦上添花,不会画蛇添足的!” 柯清怡笑了笑:“我当然信你,只是天生婆妈,管不住嘴。” 化妆师是个和唐禾潇差不多年龄的女子,一听柯清怡这话,被逗得呵呵直笑。 正在遭化妆师折腾的少年,就是唐禾潇手下另一个招牌y,本名也很好听,叫做安黎,如今歌坛当红的情歌小天王。 说是少年可能有点不太恰当了y有二十岁了,也是要迈入青年门槛的人。 他家里挺富裕的,父母经商,常年在海外,无条件地支持他唱歌,只是因为他喜欢。 y唱歌和周绍寒演戏是一样,属于天赋型y生来一副好嗓音,变声时也保护得好,声音清亮,介于少年与成熟男子之间的那种类型,唱起情歌来走小清新风,很是迷人,再加上专业地学习过,唱歌带技巧,少女心都要为他的歌声泛滥成灾。 他也有副不错的皮相,双眼皮,眼睛又大又出神,虽是偏秀气但脸部轮廓棱角分明,已有男子汉的感觉,不能再把可爱这种词往他脸上套了。一米八的个头,柯清怡就算踩着高跟鞋还是要微微昂首看他。 要不了多久,他就和周绍寒差不多高了。 化完妆后y看着柯清怡,第一句话却是:“潇潇姐,你今天没抽烟。” 柯清怡笑了笑:“不想抽,厌了。” 唐禾潇吸烟,但她却从没碰过这东西,自然是没有抽。 今天去接周绍寒和谢薇洁时,从头到尾那么久,周绍寒竟然都没发现这一点,明明他和唐禾潇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唐禾潇连他少了根头发都在乎得不得了,他却是一点儿都不在意身边人的习惯变化。 y才跟了唐禾潇三年而已。 听到这话y也笑了,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厌了就别抽了。潇潇姐,吸烟有害健康,真的,戒了吧。女孩子抽烟对皮肤不好。” 说起来y的年龄和柯清怡的实际年龄其实差不多大,但可能是穿越以来柯清怡经历了太多事,看过了太多伤心回忆,心理年龄徒增十来岁,不免沧桑一点,现在看自己的同龄人竟都觉得是孩子。 柯清怡不由好笑道:“你潇潇姐我都三十了,哪里是什么女孩子,明明是御姐一枝花。” y的笑声很是爽朗干净:“哈哈,潇潇姐你太逗了……” “你的意思是我不是一枝花?” “呃,我也没说不是啊。”lenny好不容易停住笑,转而看着柯清怡,眼睛亮亮的,“潇潇姐今天心情特别的好啊,又来看我还跟我说那么多话。” 的确,唐禾潇一心一意都扑在周绍寒身上了,虽是工作上努力不偏袒,但对其他艺人的关怀自然就少了很多。 柯清怡拍了拍lenny的左肩,道:“以后姐姐我每天都要好心情,每回都来送你送温暖。” “真的啊?”lenny的脸上泛着红,满眼欣喜,“潇潇姐你说真的?” “当然了,我什么时候放过你鸽子?” y笑眯眯道:“其实只要潇潇姐每天快快乐乐的,我就心满意足了。” 柯清怡笑着推了他一把:“熊崽子,你是刚去偷了蜜回来吗?嘴真甜。” 两个聊了一会儿,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就来喊lenny去录节目了。 y走之前对柯清怡道:“潇潇姐,我就是去唱个歌,很快的,等我录完后我们一起去吃宵夜好不好?” 柯清怡心想之后也没什么事情,便爽快地答应道:“好!你请!” 少年露出大男孩特有的健朗笑容。 等lenny开车带柯清怡到夜市小吃街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 明星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逛街买物,不可能因为担心狗仔潜伏而分分钟全副武装,所以lenny就穿着平时的衣服,露出完整的脸,很是随意从容。不过为了防止真有狗仔那么无聊悠闲,柯清怡还是建议让助理小王和他们一起同行,免得到时候照出两人独处吃宵夜,传出一门明星与经纪人的姐弟恋。 听了柯清怡的话y笑出了声:“那又怎么样?传就传呗,又不是什么不好的名声,绯闻女友是自个儿的经纪人总比是那些黑历史多得数不清的嫩模女明星正经多了吧!又没偷又没抢的,报道出来也损不了我什么。” 虽是那么说,但在柯清怡的执意要求下y还是把本来想回家钻被窝的小王也一起拎出来了。 周绍寒从没有单独和唐禾潇出来吃过宵夜。 没分手之前,唐禾潇把周绍寒保护得严实得很,一点机会不给狗仔,所以才有了周绍寒几乎零负面绯闻的良好形象,两人恋情没被曝光,只是圈里的一些明眼人知道罢了。 唐禾潇那么心疼周绍寒,怎么可能舍得让他陪自己吃路边摊? 就算两人约会,也是唐禾潇买了许多菜,到周绍寒家做给他吃。 现在想一想,周绍寒也从没提过想和唐禾潇单独出去吃吃东西,逛逛夜市。 有人买来喂到自己嘴边,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况且这人还是被自己耍得团团转的女人,岂不是更加有趣? y轻车驾熟地把唐禾潇还有小王带到一家烧烤店,比较偏,人不是很多。他显然是这里的熟客了,老板见到他都热情地打招呼道:“嘿,小安!好久都没见你啦!这位是……?” “我经纪人,潇潇姐。”lenny亲热地揽着柯清怡的肩头,冲老板笑道,“老板你看,我俩是不是很配啊!给我们整一个情侣烧烤套餐优惠价呗!” 默默站在一旁当小透明的悲催小王:“……” 柯清怡被他这玩笑吓了一跳,作势要打他:“死孩子,你生怕上不了头条是不是?” y赶紧抱头:“潇潇姐,打哪儿都可以,但不能打脸!” 柯清怡都被他气笑了,转头对老板道:“老板,你别听他瞎胡说,我们吃烧烤不需要打折。他请客!” 老板笑眯眯道:“小安赚不少钱啊,该狠狠宰他一顿!你们先点着,写在单子上,我先去招呼其他客人哈。” 虽说要狠宰lenny一顿,但毕竟是吃宵夜,也点不了多少。 y点了十来份烧烤,柯清怡点了一盅粥,小王蹭着两人点的吃了些。 看着少年吃得那么香,柯清怡调侃道:“你好意思说我抽烟伤皮肤,你自己吃烧烤吃那么欢,小心明天就嘴上长泡脸上冒痘,变公鸭嗓,唱歌唱不出来。” y笑道:“我又不常吃。” 柯清怡拆穿道:“滚吧,你不常吃,老板会和你那么熟络?小安黎,我真是这几年把你管得少了,从明天开始你不许吃这种上火的东西。” “好啊。”lenny倒是十分开心,“潇潇姐多管管我,免得我年少无知被人拐卖了。” “哦,拐卖以后我会帮你贴寻人启事的,你放心吧!” 两人说说笑笑了一阵,把一直沉默的小王也扯了进来,调侃小王怎么打光棍那么久都没找女朋友。被逼急了,小王开始咬柯清怡一口:“禾潇姐比我还大呢,不也、不也还没找吗!” y脸上顿时没了笑容,皱眉道:“别往潇潇姐身上扯。” “没事的没事的。”柯清怡以眼神安慰着被lenny吓住的小王,“不是没找,是没遇上合适的。而且我觉得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我也有自己的事业,根本不用依靠别人。” 小王弱弱地道:“不是物质的问题,禾潇姐。像你这么忙这么累,有个人在身边照顾着你,我们也放心一点。” 就连一个和唐禾潇不是很熟的小助理,都能看出她的忙她的累 都会关怀她,希望有人能陪在她身边照顾她。 可是受她照顾那么多年的周绍寒,却还在给她捅刀,并乐此不疲。 自从这个话题开启后y的兴致明显就没最初那么好了,说话也少了,一副有心事的样子。 柯清怡被送回家的时候快要凌晨一点了。 要进小区前y摇下车窗对她道:“潇潇姐,你如果有什么不开心的事的话,都可以跟我说,我会想办法让你心情好一点的。” 柯清怡道:“好的,你路上开车小心点,明天加油写歌,有空我会去公司看你的。” y终于又笑了,应了一声后把车窗升了上去,开车离去。 柯清怡很久没这么自由舒畅过了,今天一整天心情都很不错。 她哼着歌打开自己家门时,却发现门虽然是关了,但没有锁。 她清晰地记得,今天出门她的的确确是锁了门。 柯清怡不由地紧张起来,她缓缓地打开门,只见客厅开着大灯,照亮漆黑的凌晨。 她咽了咽口水,慢慢地踏进玄关,刚想问屋子里有谁时,对方倒是先比她开口。 “禾潇姐,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第31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四) “禾潇姐,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出现在唐禾潇家里的不是别人,正是白天时才见过的周绍寒。 柯清怡差点就忘了,周绍寒手里有唐禾潇家里的备用钥匙。 吓死她了,她还以为遭小偷了呢! 听到周绍寒的声音,她才松了一口气,换好鞋后从玄关进到客厅,看到周绍寒正坐在沙发上,黑衬衣配条暗色休闲裤,身形修长优美,是他平时一贯的着装打扮。 完美精致的皮相包裹的却是一颗恶劣卑鄙的心。 看见柯清怡进来,他眯着眼睛想要说什么,但却被柯清怡抢先一步:“你怎么不换鞋就进来了?” 周绍寒听到这一问,脸色登时沉了下来:“鞋柜里找不到我的拖鞋。” 他是这里的常客,没有少在唐禾潇的卧室里留过夜,唐禾潇也专门为他买了双鞋备着的。 但今天进屋,他却找不到那双属于他的鞋了。 柯清怡在唐禾潇的记忆里搜索了一番,才道:“哦,我想起来了,你那双鞋前几天被我给扔了。” “扔了?”周绍寒的眼中酝酿着风暴。 柯清怡一脸理所应当的样子:“对啊,你脚大,鞋也大,放在那里占位置,够我多放一双高跟鞋了。” 周绍寒一时语塞。 怎么他去度假了两周,回来后唐禾潇就变得那么难对付了? 他向来是知道唐禾潇口才了得,干她这一行,嘴巴不利索点也混不到今天的地位。 能征服唐禾潇,周绍寒是很有成就感的。 如此精明厉害的女人,在自己面前却就化身成温顺的母狗,直冲自己摇尾巴打转,实在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 他见过唐禾潇舌战媒体,巧应公关,三寸不烂之舌,一字一句要把别人气出内伤。 但他从未想过,唐禾潇有朝一日会对他伶牙俐齿。 今时今日,他也可算是感受了一把平日当唐禾潇的对手的滋味。 想发火却找不着契机,一股气平白被堵在心里难受。 除此之外,唐禾潇说话间的语气神色都让他很不舒服。 眼前这个女人,本应该为他神魂颠倒、不能自拔才对!而不是表现得来像是一切都放下了,全然不在乎他的样子! 周绍寒心里很是烦躁,但表面却做足了演员的功夫,不露声色地问道:“禾潇姐,你还没说呢,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柯清怡反问道:“不对呀,我是主,你是客,哪有主未问客,客先问主的道理?绍寒,你不回去好好倒时差,三更半夜跑我家来干什么?” 周绍寒微眯着眼睛,样子很是危险:“我是客?” 柯清怡笑道:“你要不是客,那房产证上莫非写的是你的名字?” 周绍寒沉声道:“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 柯清怡轻笑一声:“恕姐姐我年龄大了,没那么聪明了,我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意思。” “……”从白天一直憋到现在的那口气,堵得周绍寒的胸腔生疼。 这样看来,如果他一直不回答唐禾潇的问题,那对方很有可能会陪他绕到天亮。 于是周绍寒很不情愿地回答道:“两周没见,我想禾潇姐了,来看你不成吗?” 其实他只是想来出个气而已,白天他实在是被唐禾潇漫不经心的态度给刺激到了,想要晚上来再补这一刀羞辱,算是给这个老女人一点惩罚,实在不行,就压到床上去操|哭她。 但没想到这气还没撒,反而火上浇油,更是烧得他心烦意乱。 柯清怡淡淡答了句:“哦,这样啊。那你现在看到了,可以回家乖乖睡觉了吧。” 周绍寒道:“你还没回答我,这么晚你去了哪里?” “去看lenny录节目去了。”柯清怡不想一直站着和周绍寒你一句我一句,干脆一边说话,手上一边收拾起屋子来,反正也不困。 顺便摸一点东西放在身上防身。 周绍寒明显不相信:“录节目录到这么晚?电视台早关门了吧。” “等他出来以后,我们一起去夜市吃了点夜宵,聊了聊天。”说着,柯清怡从卧室出来,把唐禾潇放在抽屉里的几盒没拆包装的烟都给扔垃圾桶里了。 看到柯清怡这一举动,周绍寒奇怪地问道:“你怎么把烟给扔了?” 他是不碰烟的,但是唐禾潇很喜欢烟,没事嘴上就要叼一根,像叼棒棒糖一样,看起来很是成熟,有种特殊的韵味,似玩世不恭,又似是有点文艺颓废。 他记得唐禾潇买烟总喜欢一次买很多包,说是因为懒得总是去买,要囤烟,为此他还奇怪地问过那你为什么不直接买一条。 当时唐禾潇开玩笑地回答:“零散的烟就像破碎的心,我抽完它们,它们也解脱了。但一条烟是颗完整的心,我怎么忍心亲手去拆成一包又一包呢?” 闻言,他不以为意,心里对唐禾潇这一点少女心嗤之以鼻,但表面却温柔地附和。 周绍寒,我的心本来是好好的,完完整整的。 你又是怎么能狠得下心来把它拆成一片又一片,支离破碎,而后还要想方设法地将其碾碎。 柯清怡看着周绍寒,淡淡道:“要戒烟,当然就要丢烟呗。” 周绍寒知道柯清怡虽抽得不重,但烟龄却是很长的,而且一直都没有听她提过要戒烟的念头,所以表现得有些惊讶:“怎么忽然下定决心了?” 柯清怡瞥了他一眼,唇角勾起一抹笑:“lenny说不喜欢闻我身上的烟味,我就纳闷了,我明明都改抽女烟了啊,怎么还有味道。不过见他再三劝我戒烟,我就当满足他一个心愿,戒了吧,也对自己身体好。” 出门是因为lenny!晚归是因为lenny!戒烟还是因为lenny! 周绍寒的怒气终于被柯清怡这左一句lenny右一句lenny彻底给引燃了,他想起白天在车里,对方也是提起了这个少年的名字,还要他听电台里放的那个少年的歌,说话时语气满是愉悦兴奋,笑意吟吟。 就像当初唐禾潇在别人面前提起他周绍寒一样。 周绍寒阴阳怪气道:“你以为他说要你戒,你这个老烟枪就真的戒得掉?” 柯清怡平静地看着他,笑道:“我连你都戒掉了,更何况是烟?” 一听这话,周绍寒再也忍不住了,他站了起来,逼近柯清怡,冷笑一声道:“呵,行啊禾潇姐,没了我这个,你转眼又找到新的培养对象了。那个姓安的歌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比你小足足十岁吧。” 柯清怡淡定道:“你别乱想,我和lenny之间什么都没有,只是他对我很好,我很感动而已。” “你很感动?”周绍寒抬高了声音,语气中的讥讽之意,无加掩饰,“禾潇姐,你以为那姓安的毛头小子安了什么好心?你都三十岁的人了,怎么还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你以为那小子真的会看上你?还不是抱着目的来讨好你的!” 柯清怡看着他,笑容也逐渐转冷:“是啊,就和当初的你一样。” 周绍寒一下子说不出话了。 “但那又怎么样呢?”柯清怡的目光也是冰冷锋利的,她直直地盯着周绍寒,像是要把对方的眼睛剜下来似的,“既然我都养出过一匹白眼狼,那多养一匹又何妨?” 周绍寒难以置信道:“什么?” “说起来也要多谢你,要不是你,我都意识不到原来我的这身本事这么吸引人,还会有人为了利用我而假惺惺地跟我演戏八年。说真的,周绍寒,我也想通了,这些年我虽然在你身上费了不少心,把你给捧上天了,但我自己也没缺着,你混得好,我也大把大把有钱拿,所以目前也是穿金戴银,有钱有势,虽是年龄大了点,但还不是会有年轻英俊的小孩想讨好我?行啊,你们把我当跳板,我就给你们跳咯,反正我看你们在我面前演戏,故作一往情深,也是很精彩,内心得到了满足,咱们也算是各取所需了是不是?” 说到这里,柯清怡真觉得自己应该叼根烟,效果说不定更拽更酷,但奈何屋子里的所有烟都躺在垃圾桶里,她也不可能伸手去来一包。 歇了一口气,她脸上浮现轻佻的笑容,继续道:“所以啊,多来几匹白眼狼我都无所谓,养出来凑成一窝,还可以给你们组个组合,反正我看上的都是养眼的,组在一起肯定能大受欢迎。” 组合的名字就叫做狼心狗肺。 柯清怡这话噼里啪啦说得痛快,周绍寒越听脸色越难看,他伸手抓住柯清怡的肩头,却气得来不知道说什么好,半天才吐出一个字:“你……” 他无法忍受唐禾潇这样自暴自弃! 一想到唐禾潇会被其他的人以相同的方式欺骗然后利用,他就觉得火大! 同时心也不自觉地在隐隐作痛。 唐禾潇是脑袋坏掉了吗!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这根本出乎了他的意料! 柯清怡莞尔一笑:“你不用担心我,最渣最烂的货色我都已经碰见过了,还怕什么呢?我相信应该没有谁能超越你了,绍寒。你可真是卧薪尝胆多年,忍着自己的反感陪我睡那么久,痛苦的日子总算熬出了头。” 她的每一段话,都把周绍寒说得像是她的男宠似的,很是羞辱了对方一把。 周绍寒气急了,干脆使霸王硬上弓的一招,把柯清怡逼到墙角,双手牢牢地束缚着她,低头就狠狠地吻上柯清怡。 丫的,老娘在古代两年都没被渣皇帝亲一下,岂能在这里便宜了你这个臭小子! 柯清怡看周绍寒凑了上来,立马卯足劲儿地就用头往前一撞,只听“嘣”的一声响,接着响起周绍寒吃痛的声音,柯清怡的双肩被松了开来,然后她又抬脚狠踹了一下周绍寒的腿,然后彻底脱离对方的控制,趁着周绍寒眼冒金星的时候,拿起来晾衣杆,连推带打地把周绍给赶到了家门口。 到了门口,柯清怡冷冷道:“是我接着把你打出门,还是你自己开门滚蛋?” 周绍寒额头红了一大片,身上到处都被柯清怡用晾衣杆打得疼,他看着下逐客令的柯清怡,简直震惊到了极点,也愤怒到了极点。 他咬牙切齿道:“唐禾潇!你疯了吗!你竟然这么对我!” 柯清怡嗤笑道:“我要不这么对你,我才疯了呢。不好意思啊周大影帝,你现在要多红有多红,可惜啊,在我心里你已经过了气了,我爱的是小鲜肉,才不是你这张老面孔。我们还是好聚好散呗,毕竟以后我得给你当经纪人,为你卖命。你自个儿开门走人吧,免得我把你赶出门,这凌晨一两点的,要是把邻居给吵醒了,那可就不好玩了。” 周绍寒恶狠狠地瞪了柯清怡一眼,眼睛都发红了,最后还是自己打开门走了出来,重重地把门给摔上了。 柯清怡知道,自己住在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今天周绍寒没成功,要是哪天夜里趁她睡着了开门进来报复她,那她可就是束手无策了。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她这么敢跟周绍寒闹,也是因为知道唐禾潇神通广大的朋友多。 老油条尤其多。   ☆、第32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五) 在这篇娱乐圈文里,周绍寒并不是男一号。 男主角名字叫顾之宴,比周绍寒大三岁,比唐禾潇小两岁,是歌影两栖艺人,事业非常成功,是娱乐圈里少见的双王,被周绍寒视为超越的对象和最大的竞争对手。 唐禾潇和顾之宴不怎么熟,倒是和顾之宴的经纪人单叙交情深厚。 单叙今年也有三十四五了,是圈里有名的老狐狸,是另一家经纪公司的代表人物,听起来似乎和唐禾潇对峙,但其实他最开始也是唐禾潇这个公司的,甚至是唐禾潇的前辈。唐禾潇刚入行时,就是给他带的艺人做助理,能拔上经纪人的职位也多亏了他赏识。 不过没几年他就跳槽去了别家,后来又带了顾之宴,两人因为旗下艺人不对盘的缘故也少有联络了。 但是在去年颁奖典礼后,单叙忽然给她发了条短信,寥寥数语,却都是安慰。 有的朋友只能陪你一阵子,但有的朋友却能陪你一辈子。 就算是在小说原文里,唐禾潇帮着周绍寒千方百计地使阴招对付男主和女主,单叙也没有下狠手来对付她,只是保护性地反击与警告,还不时地来劝她,希望她能醒悟。 可惜已经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了。 柯清怡凭直觉和写文时对这个人物的感觉来判断,单叙是属于那种能够相陪一辈子的好友。 于是第二天上午,柯清怡就给单叙打了电话。 单叙现在就只带着顾之宴,没有其他艺人,生活自然是没有那么忙碌,电话没响多久就被接了,耳畔传来一声懒散的男声,像是刚起床在伸懒腰的样子:“哟,潇潇啊,手机没被偷吧?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柯清怡笑道:“如果我说我是有事相求,你会不会揍我?” “揍!往死里揍!”单叙说是这样说,但还是直率道,“跟我说话你就不用绕弯了,开门见山吧,你要我帮什么?” “我和周绍寒闹翻了,我不能继续住在这里了,单叙你有没有多的一套房?” 出人意料的是,电话那头沉默了。 柯清怡的心都被吊了起来,握着手机的手臂有些发酸。 难道是她判断失误,异想天开了? 过了几秒,柯清怡紧张地开口道:“喂?” “你准备好行李就来我家吧。”单叙的语气忽然严肃起来,也没了笑意,“我要当面听你把事情详细说一遍。” 单叙和唐禾潇一样,都要奔四了还没结婚,黄金老光棍一个,赚的大把钱只用花在自己身上,又有头脑聪明有眼光,做投资也是一流的,以钱生钱,身家不比那些一线明星差。他很是懂得享受,在郊区买了栋小洋楼,人少空气好,和住在闹市区高楼公寓里的唐禾潇倒相反,生活节奏很有养老的感觉。 柯清怡收拾出了一个行李箱,然后开车开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单叙家,本来不需要那么久的,只是她途中路过一家花店时,才想起自己空手上门不太好,就下车买了束向日葵,又找了家水果店买了个果篮。 于是单叙一开门,看到的就是捧着花提着水果的柯清怡。 “潇潇你真是吓我一跳啊。”单叙脸上浮现出一抹坏笑,“如果不是你事先给我打了电话,我可能就要以为你是来给我求婚的了。” 柯清怡笑道:“哪里像了?我买的又不是玫瑰。” 单叙嘴角上扬,笑得高深莫测,他俯身凑到柯清怡耳边,一字一顿地吐道:“向日葵,向日向日,想日想日……” 饶是厚脸皮的柯清怡,听到单叙这话,脸也烧了起来。 如果说唐禾潇是女流氓的话,那么单叙,无疑就是一个老流氓! 不然两人怎么会臭味相投称知己,就算疏远也不分离呢! 而且还是一个长得很不错的老流氓,大叔届的翘楚。 单叙也是半途转的行,但不是助理转经纪人,而是平模转经纪人。 他年轻时当过两年模特,足有一米八五的个头,身短腿长肩膀宽阔,又是死吃不胖的体质,着实令圈里的女艺人们羡慕嫉妒恨。跟他的身材比,他的脸自然就普通了些,五官端正,算不上有多英挺,但一双狭长的眼眸深如黑夜,却偏偏总是眼带桃花,嘴角扬着笑,下巴光洁没有胡茬,整张脸透着一种痞气,一看就是只老狐狸。 记得当初唐禾潇问他为什么转行,他一脸痛恨道:“妈的有个摄影师竟然敢摸我屁股!当时老子就炸了,不干了,向来只有我单叙调戏别人,怎能容许别人反过来?” 嗯……也算是流氓圈的绅士。 好好一束向日葵,金黄灿烂,竟被解读出约炮的意思,柯清怡实在也是甘拜下风。 她清咳一声以掩尴尬:“那我这一篮水果又怎么解读?” 单叙倚在门边,懒洋洋地笑道:“嫁妆呗。” 柯清怡哭笑不得:“行行行,哥,算我怕你了。你不待见这花这果篮就算了,就当没这回事,我去扔回车上,你等我一下。” “谁说我不要了?”单叙长臂一伸,一手抢过花,一手提过果篮,笑眯眯道,“潇潇孝敬我的东西我怎么能不要呢,逗你玩呢,快进来吧,别老站在外面,傻不拉几的。” “……”不是你堵在这里不让我进去的吗! 单叙家很干净,但并不整洁。 前者应该要感谢钟点工把地板什么的都擦得干净透亮,后者就要怪单叙这个老光棍偏喜欢把东西搞得来凌凌乱乱的,桌子上铺开的尽是杂志报纸,起码有二十来种。 等到单叙慢条斯理把花给拆开,一枝一枝插|进花瓶里后,他才在柯清怡对面坐下,半个身子靠在沙发上,长腿交叠,看起来就像是放高利贷的,很是大爷。 他嬉皮笑脸的,没有半点之前在电话里的严肃正经,他向柯清怡扬了扬下巴:“你说吧,我听着呢。” 柯清怡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给他讲了,包括周绍寒为了利用她而虚情假意跟她交往的八年和昨晚的撕逼。因为她知道,既然来寻求单叙的帮助,那还是不要保留任何隐瞒得好,毕竟单叙虽然看起来笑嘻嘻的,但老狐狸的心眼都潜伏在亲和之下。 听完柯清怡的话,单叙叹了一口气,恨铁不成钢道:“唉,唐禾潇啊唐禾潇,你这阴沟里翻船溺在臭水沟里那么多年才醒悟过来要游上岸,也是够迟钝的。我开始听说你这破事的时候还不相信呢,就算之后确信了也没想到原来你那么早就被那兔崽子给骗上钩了。都不知道要怎么说你了,是夸你人老心少天真傻逼呢,还是损你愚蠢眼瞎智商不够?” 单叙这段毒舌的话说得柯清怡一怔一怔的。 果然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唐禾潇的这位哥们儿显然比她更伶牙俐齿,会翻嘴皮子。 柯清怡不知道怎么回他,只有道:“你说的这两句不都在损我吗?” 单叙轻笑一声:“对啊,这都被你发现了,看来脑子还没被小狼崽子吃完嘛。” “……” 讥讽够了,单叙言归正传:“被耍了那么久,也是时候翻脸了,当初我给你发短信安慰你,是以为周绍寒分手后就不会对你怎么样了,没有想到啊……啧啧,那小狼崽子也够变态的,以折磨你为乐,很肯定你是被他吃定了嘛。” 柯清怡笑道:“是,他就是看准了我被他吃得死死的,所以没想到姑娘我自己想通了。” 单叙笑睨着她:“哦?你怎么想通了?” 柯清怡也学着他的样子,分外懒散地靠在沙发上,二郎腿一翘,十分洒脱惬意:“这八年我已经够亏的了,被虚情假意糊弄了那么久,还一心吊在一棵挂假花的树上,放弃了一片森林。现在我也不年轻了,图啥再围着他转,那么多小鲜肉等着我去调戏呢。” 单叙哈哈哈地笑了起来,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干脆解约,反正你也有钱。” 柯清怡知道对方是在试探自己的态度,于是坦率道:“说实话,我是这场感情里的被欺骗者,是受害者,他周绍寒踩着我的心血一步步走上红地毯,走到颁奖台,凭什么最后要我落得个情伤难治、惨败退出?” “那你想怎么样?”单叙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柯清怡笑容仍在,眼底却迸出凌厉:“既然他利用着我而光芒四射,那么我也要他因为我而星光黯淡。” 周绍寒是唐禾潇倾力打造出来的杰作,也是她亲手膨胀的噩梦。 说白了,唐禾潇这些年一直爱着的男人,不过是周绍寒演出来的假象而已。 是谎言,是缥缈,是伪装,是随着周绍寒真面目的露出而消失不再来的幻影。 既然一切都不过是假的,那这份“杰作”自然也掺着虚假。 那么就让她来摧毁这空中楼阁,把周绍寒的荣耀亲手撕个粉碎! 单叙不露声色地观察着柯清怡,只见对方眼中像是窜着火苗,神色坚定,笑容里带着豁达与洒脱。 唐禾潇终于又像唐禾潇了。 这些年,他和唐禾潇很少碰面,但就算接触得少,他也能发觉,这个和他有几分相似的女人正悄然发生着改变,笑容不再放肆,言语越来越端庄,举手投足都不像从前那般潇洒。 后来他听说,这些变化都是因为一个人。 那个人他是知道的,开始是演艺圈中的新锐,一路顺风顺水,名气直逼顾之宴,一开始还做出谦和的后辈姿态,到后面就稍显狂妄了,一心要与顾之宴比较。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唐禾潇不再主动联系他。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盲目的,他听说原因后气得不行,真想冲上门把唐禾潇给骂醒,但是想到如果真要骂,那他该用什么样的立场呢? 知己?兄长?同行?前辈? 还是…… 去年颁奖典礼,他就坐在唐禾潇后排。 他看到她欢呼雀跃,看到她紧张期待,也看到她一脸惊愕与失望,泫然欲泣。 台上的人不心疼,满面笑容自信地说着伤人心的话,看起来就像光明磊落的君子一样。 台下的他却干着急难过,替唐禾潇心里冒出好几把火,烧得来老狐狸的理智都要没了。 当晚他就想找人打周绍寒一顿,没想到被顾之宴和助理看到,给拦了下来。 他们都说他太冲动,像个小孩子一样。 可是他知道,唐禾潇和他一样,甚至在内心比他更像小孩。 小孩子伤心难过了就需要有人哄。 但是周绍寒已经不屑于去哄唐禾潇了。 因为就是他,要欣赏唐禾潇哭得撕心裂肺的模样。 还记得颁奖典礼当晚,他被顾之宴劝下,想要打电话给唐禾潇,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能说会道如他,竟然也有不知所言的时候。 单叙眼色深了深,嘴角的笑容意味不明,他摊了摊手道:“潇潇,很不巧我其他房产都租了出去,只剩我住的这套了,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住下吧。” 柯清怡的神色有些古怪:“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咳,单叙,这个可能有点不妥。” 单叙道:“两个人住总比你一个人住安全吧,我这房子那么大,你挑一间离我房间最远的屋子住不就得了,其实就跟做公寓邻居一样。再说了,我单叙是那种会趁火打劫的人吗?潇潇,你要是拒绝的话,我可就生气了。” 柯清怡迟疑了片刻,才道:“好吧。那我就谢你收留了。” 单叙露出大咧咧的笑容:“太好了,都不用请人来做饭了。” “……”   ☆、第33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六) 果然不出柯清怡所料,之后没两天周绍寒就又去公寓找她了。 接到周绍寒电话时是清晨,她刚准备吃早饭。 电话那头的周绍寒似是在她家等了她一夜,气急败坏的语气中透着疲倦:“唐禾潇,你在哪里?” 柯清怡淡定地回答道:“我在家呀。” 周绍寒咬牙切齿道:“唐禾潇,你少说假话了,我现在就在你家!我前天来找不到你人,昨天在这儿待了一晚上你都没回来!你去哪儿了!你是不是想要违约?!” “息怒息怒。”柯清怡带着笑,语气轻快,“我老板都没问我合约的事情,你这么急干什么?你没看房子里的桌椅床柜都用布遮好了吗,我暂时不会回那里了。乖,别等姐姐了,回去睡觉休息吧。” 周绍寒陡然抬高了声音:“不回这里了?那你住哪里?” “哦,忘了跟你说了,我搬家了。” “搬去了哪里?” “这和你没什么关系吧。”柯清怡笑了笑,“我……” “潇潇大宝贝儿,早饭做好了,你是要我用叉子喂你吃呢还是用嘴巴喂你吃呢?” 单叙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柯清怡身后,用着足以清晰传进手机的音量开口说话,话语间满是亲昵的笑意。 柯清怡回头笑着瞥了一眼他,心里明白单叙的用意,顺口接道:“不,我要自己吃。” 单叙笑眯眯道:“那怎么行,都是我害得你昨晚累成那样,我得补偿下你。” 这个老流氓竟然趁机毁她清誉! 柯清怡失笑一声,朝单叙做了一个你快退下的手势,毕竟是老狐狸了,深谙见好就收的道理,立马心领神会,哼着歌又进厨房了。 两人的对话以及柯清怡的笑声,无一不清楚地传进周绍寒的耳朵里。 只听他沉着声音,语气间尽是怒意在翻滚,质问道:“刚才那个男人是谁?” 柯清怡平静道:“向来只有经纪人管艺人,我还真从没听说过哪个艺人反过来过问经纪人的私生活的。周绍寒,我只能说我无可奉告,如果你找我不是工作上的事,那我就先挂了。” 电话那头出现短暂的沉默,随后周绍寒冷冷道:“jessie进剧组了,导演想找我客串,想联系你但你手机一直不接。” 柯清怡笑道:“你那么有能耐,我不在的时候你就自己给自己当经纪人呗,想接的活就接下嘛,反正jessie和你关系都公开了,炒起来也没坏处。” 周绍寒强行抑制住自己想摔手机的冲动,道:“后天去a大拍摄,你来接我。” “后天lenny新歌开录,我要去看一下。”柯清怡毫不客气地拒绝回去,“客串而已,小事情,让两个助理跟着你就行了。” 周绍寒恶狠狠道:“你到底还是不是我经纪人了!” 柯清怡淡定道:“是,但我不是你一个人的经纪人,你已经功成名就了,我也是时候挽救下我的职业道德,去帮助我负责的其他艺人了。你就算去公司告我状,老大们也不会为你说话的。” 回应她的是一声砸手机的闷响和通话挂断的嘟嘟声。 单叙把早餐端到她面前,笑嘻嘻道:“那狼崽子吃瘪了吧。” 柯清怡看着这丰盛的西式早餐,惊讶道:“不是说我做饭吗?” “等你起床做饭,我这个老人家都要饿死了!” “……好吧。”柯清怡有点不好意思,“前天晚上被周绍寒整得来没怎么睡好,所以昨晚睡得太沉了,一不小心睡过头。” “没事。”单叙用刀叉优雅地切着西多士,“我想过了,如果你真决定要搞周绍寒的话,不要等解约后,要搞就要在这一年内动手。” 柯清怡诧然:“为什么?” “周绍寒现在是影帝,身价一直在往上抬,合同到期后他当然能找到一个很不错的新经纪公司,有一个新经纪人。潇潇,虽然我和你在这一行里数一数二,但毕竟人外人有,你不知道未来你将对付的会不会是一个狠角色,说不定是会赶超你我的后辈。” 柯清怡心里暗惊,如实说出自己的顾虑:“可是我既然还是公司的人,就不能做不利于公司的事啊。” “可是我不是啊。” 柯清怡起头,对上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眸,狡黠得像预谋骗肉的狐狸。 柯清怡没糊弄周绍寒,那天上午lenny真的要开始录新专辑。 一大早她给单叙做了早饭就出门开车到了唱片公司,到录音室的时候lenny还没进去,正坐在门外和唱片公司的老师交谈。只见他穿着白衬衣牛仔裤,戴着黑框镜架,看起来就像是在认真听课的学生。 见到柯清怡y眼睛里焕发出别样的神采:“潇潇姐!” “乖。”柯清怡笑眯眯地摸了摸他的头,“什么时候开始?” y笑道:“马上就要进去了。” “那我来得真及时。”柯清怡顿了顿,继续道,“lenny,我不能在这里待太久,你周大哥那里有个拍摄我等下得过去。” y的笑容一僵,眼底隐隐透着失落:“噢……好吧,潇潇姐是要去接周大哥吗?” 他是知道的,唐禾潇总是对周绍寒不一样,连接送都亲力亲为。 柯清怡摇头道:“不,他现在估计已经在片场了,我只是等会儿过去看一看,免得他说我没职业道德。” y一愣:“潇潇姐,你和周大哥……” 周围还有其他人,听到这个话题,虽是装作没在意,但都在凝神偷听。 这可是影帝和金牌经纪人之间的八卦呀…… 柯清怡轻笑一声:“一开始就没有的事儿,别瞎听那些小道消息乱传。” y明显不太相信,但也意识到这里不方便谈话,便没再追问下去了。 等lenny进到录音室后,门外只剩下柯清怡一个人。 她的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 周绍寒,你的演技果然过人,不仅骗过了唐禾潇,还骗过了娱乐圈那么多人。 所以他们当然是不相信了,以为她是不愿意承认,在隐瞒事实。 他们不知道,周绍寒和唐禾潇的恋爱是子虚乌有的,这才是真相。 真实的只有唐禾潇的痴傻与付出。 柯清怡在公司食堂吃过午饭才开车去a大,可能是上午收工完了,她到片场的时候剧组还在吃盒饭。 她第一眼倒没先看到周绍寒,而是看到谢薇洁。 只见谢薇洁穿着一身典型纯情女大学生的服装,长发拉直染黑了,脸上也只抹了淡妆,模样回归了属于她真实年龄的纯真,一双又细又直的大长腿在裙摆下格外赏心悦目。 她坐在树底下的躺椅上,周围是助理在围着她打转,有一个看起来像是助手的女生端了一份盒饭过去递给她,声音清甜清甜的:“jessie,饭拿来了。” 谢薇洁看了她手上的盒饭一眼,哼道:“不吃。学校食堂做出来的饭菜肯定不怎么样,你出去给我打一份好的回来吧。” 那女生一愣:“可是,大家都是这么吃的啊……” 这句话可算是惹毛了谢薇洁,她瞪大了杏眼,一掌拍翻了女生手中的盒饭:“你一个公司实习生,还来教训我了不成?我让你去买就去买,你会不会做事啊!” 身边的正式助理劝道:“jessie,别生气,延熙也不是故意的,再说下去剧组其他人都要在意起这边儿来了。延熙,来,赶快跟jessie道歉。” 方才的盒饭被谢薇洁打翻了,饭菜都泼在了女实习生的衣服上,只见她低着头,双手握拳在侧,很是委屈道:“对不起,jessie,我现在就出去买。” 谢薇洁冷哼一声:“动作快点,耽误了我拍戏,这责任你担当得起吗?” 飞扬跋扈,小姐脾气,莫过于此。 柯清怡关掉了手机录像,默默地退到了远处,等那女实习生垂头丧气地走过来时,上前道:“你衣服脏了,换件衣服吧。” 女生被她的出现吓了一跳,慌乱地抬起头,脸上已有两道泪痕。 她愣愣道:“你……” 柯清怡露出令人安心的笑容:“刚刚jessie对你做的事情我都看到了,的确是她不对。” 女生以为她是剧组的人,就放下心来,听对方这么一说,一阵委屈又涌上心头,眼眶顿时红了两圈。她嗫嚅道:“谢谢你。” 柯清怡笑道:“我车上有一件用来加暖的外套,你将就换了吧。” 女生面露难色:“不用麻烦了,我还要赶快去买饭呢,不然来不及。” “没事,我开车带你去买,很快的。” “真的吗?那真是太感谢了!呃……还不知道怎么称呼呢。” “一边走一边说。”柯清怡给女生指了指车停着的方向,“你叫我潇潇姐就可以了。” 女生的眼睛还是水汪汪的:“哦,哦……潇潇姐,我是苏延熙。” 我当然知道你是苏延熙,谢薇洁的眼中钉,这篇娱乐圈文的女主角。 影视学院科班毕业,但却没演戏无门,为了有份工作只有到模特公司做实习生,却不知怎么的就得罪了比她小四岁的谢薇洁,又因性格比较软,整天受欺负。 直到后来遇到顾之宴,被单叙签为旗下艺人,努力栽培,脚踏实地,终成一代影后。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柯清怡心里得意,她竟然比男主更早捡到女主。 可不能怪她卑鄙,这么一个人才,她先遇上了可就不打算让给单叙那个老流氓了。 一路上柯清怡都和苏延熙相谈甚欢,给谢薇洁买完饭回来时,只过去了二十分钟。 下车的时候,苏延熙拿着打包好的饭菜就要跑去给谢薇洁,好在柯清怡眼疾手快拉住了她,把自己的名片塞到了她的手里:“延熙,其实我没自我介绍完整,我是一名经纪人,想要签下你,名片是我所属的公司和电话号码,你如果想当演员的话这两天就给我打电话吧。” 苏延熙当场傻在那里了,睁着大大的眼睛望着柯清怡,不知所措。 柯清怡“噗”地笑出声:“好吧,我知道我这么一说很像骗子,这样吧,我跟你一起去送饭,你们jessie也认识我,我去打个招呼给你看,不过你可不要告诉别人说我想签了你喔,这在我们之间正式签约前保密。” 走进片场,树底下已经不仅是谢薇洁一个人了,还有周绍寒。 苏延熙兴冲冲地提着饭盒过去,道:“jessie,饭菜买来了,一份红烧茄子一份糖醋里脊。” 谢薇洁刁难道:“你安的是什么心啊!给我买这么油腻长胖的两道菜!你不知道我本职是模特啊?还是说你盼着我身材走形丢掉工作?” 苏延熙脸色“唰”地一下白了:“我……我……” 谢薇洁继续讽笑道:“而且等你买回来,我早就饿死了!好在我和绍寒已经一起吃过了,不然活生生被你气饱。” 明明苏延熙才离开了二十分钟,没有多久。 苏延熙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一旁的周绍寒正眼都不看她一眼,更别说是大发慈悲帮她说话了。 “咦,我可是记得jessie你说过你最喜欢这两道菜所以才建议小苏买的呀。” 柯清怡笑眯眯地从苏延熙身后绕了出来,她对苏延熙道:“既然jessie都吃过了,那这份饭菜就你自个儿吃吧。” 谢薇洁显然对柯清怡的出现惊愕不已:“禾潇姐,你怎么会……” 周绍寒也抬起了眼眸,看向了柯清怡。 柯清怡笑道:“我一过来就听到你让小苏去买饭,我想着怎么能饿着你呢,于是就给小苏搭了个顺风车,带她去附近最好的餐厅给你打包,还给点建议。这两道菜我记得你说过是你最喜欢吃的啊,难道是我记错了?” 谢薇洁没有想到这份被她拒绝的饭菜竟然是唐禾潇亲自去买的,顿时很是尴尬,她瞥了眼周绍寒,只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唐禾潇看着,没有要帮她搭话的打算,于是只有自己硬着头皮道:“嗯应该是禾潇姐记错了吧……真不好意思,竟然让禾潇姐亲自跑一趟。” 碍于柯清怡在,她都不好瞪苏延熙一眼。 柯清怡一副宽容大量的样子:“没事没事,我把你当妹妹一样,姐姐给妹妹送份饭也是应该的,再说这钱还是小苏垫的呢。” 谢薇洁笑容僵硬:“禾潇姐,我会还给她的。” “禾潇姐,”一旁的周绍寒终于开口了,他静静地盯着柯清怡,“我有件事要找你谈谈,趁下午还没开工,换个地方说话吧。” 柯清怡没理他,而是问谢薇洁道:“jessie,绍寒的戏份拍完了吗?” 谢薇洁没想到柯清怡会转而问自己,感受到身旁周绍寒释放出来的低气压,谢薇洁说起话来都谨慎起来:“下午才开拍,上午绍寒是在陪我。” 所以说,其实柯清怡根本不必上午过来。 但是周绍寒却让她一早就来。 这种激发人嫉妒来气人的手法,他还真是百玩不厌。 但柯清怡能听到唐禾潇的灵魂在她的心里说,她已经腻了。 无论是谎言,还是折磨,亦或是这个男人。 柯清怡道:“对不起啊,绍寒,我以为你是上午拍,下午就约了小文选剧本,等下就要走了,有什么话电话里再说吧。” 说罢,她看着周绍寒,露出平静的微笑,似乎真的带着歉意一般。 反正在电话里,你又不能对我做什么。 还是力求保证自己的安全为好。   ☆、第34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七)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柯清怡接到了苏延熙的电话,两人约了明天面谈。 单叙一回家就看到柯清怡乐呵呵地挂了电话,不由好奇道:“什么事儿那么开心啊?” “哦,明天要去签个新人。”柯清怡笑看了他一眼,她才不会告诉老狐狸她抢了他未来的影后呢。 “签新人?”单叙看着她染上眉梢的得意,觉得有些好笑,挑了挑眉,“你和公司合约都要到期了,你能带这新人多久?” 闻言,柯清怡瞬间愣住了,笑容也僵在了嘴角。 天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她因为见着女主太激动了一心想着先下手为强,结果把这茬给忘记了! 一年后她铁了心是要跳槽,可这苏延熙跟她公司签约,不可能只签一年这么短啊! 短短一年,影后之位还长路漫漫,苏延熙也不可能付得起违约金跟着她离开公司! 妈呀,也就是说,她根本签不下苏延熙! 怪就怪唐禾潇是公司的大姐大,别的小经纪人辞职就可以了,但高层为了绑住她,还给她签了类似签艺人的合同。 当然,与之相应的,她也从公司那里捞得不少好处,手上还有公司的股份。 看到柯清怡一脸纠结,单叙问道:“看来你很想签啊,这新人很有潜力?是男是女?” 柯清怡迟疑了一阵,才叹口气道:“女的,现在在谢薇洁他们公司做实习助理,我今天去片场的时候看到她的,算是一眼相中吧,小姑娘挺善良淳朴的,科班出身。” 单叙笑道:“哟,那还真是有眼缘。” 柯清怡捂着脸,欲哭无泪:“可惜有缘无分啊!难道我要跟公司续约?” “千万别。”单叙懒懒地歪在沙发上,“你一续,难保周绍寒不跟着续,然后指定要你。他现在是摇钱树,高层那群老混蛋才不管你们的感情纠纷,一定会给你施压的,到时应付起来可麻烦了。” 柯清怡一听这话有些不对,奇怪道:“怎么感觉你很有经验似的?” 单叙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吸了一口,朝天吐出一圈白烟,样子就像不羁的浪子。他淡淡道:“你搬来后,我也向公司递了辞呈,当然,还附上一笔敲诈人的违约金,不过都是小钱。” 柯清怡惊讶道:“我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单叙用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微眯着眼睛道:“大概被公关压下来了吧,但我现在是真真正正的独立经纪人,只负责顾之宴,够我赚钱了。” 老流氓有了土豪属性就是不一样,说给钱就给钱,潇洒痛快,眉头都不皱一下。 柯清怡问:“你以后都只带顾之宴了?” “不,我有个打算。”单叙盯着柯清怡道,“我和顾之宴想开个工作室,现在一切都在准备中,预计一年后就能召开发布会了。潇潇,解约后来我这里吧,帮别人卖命那么多年,也总该自己当老板了。” 这是在邀请她做合伙人。 柯清怡被这信息量给吓着了,慢慢地才想起好像她原来是写过这么个小插曲,不过都当做故事背景一笔带过了。 她低头思忖片刻,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说不准唐禾潇本人已经对娱乐圈厌倦了,想要退出这一滩浑水中了呢。 柯清怡,答应吧,离开周绍寒我也能把我的事业拔高一截,有何不可? 那么一瞬间,柯清怡听到了唐禾潇的答案,不是错觉,一字一词都无比清晰。 柯清怡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她点头道:“行啊,我可以把我大部分的钱都投进来,只剩能供我吃饭买衣养车的资产就ok了。” 单叙把烟摁灭,笑眯眯道:“资金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 柯清怡倒不觉得稀奇,但还是赞叹道:“不愧是老狐狸,拉了不少投资方嘛,你跟我说实话,我是你的第几个入伙人?” 单叙看着她道:“如果我说你是除顾之宴以外的第一个,你相信吗?” 柯清怡道:“别逗了,要真那样的话我可就是受宠若惊了。” 单叙笑了笑,话锋一转,回到最初的话题:“把你明天要见的那个新人签到我名下吧,反正之后工作室办起来了,你也过来了,她也在这里,你不就能带她了吗?” 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个办法了,柯清怡不由有些失望。 到头来苏延熙还是被老狐狸签下了。 原小说里苏延熙是在后来的一场聚会上与顾之宴单叙碰见的,顾之宴一见倾心,单叙眼力过人一眼识中,所以当机立断就把她给签下了,而那时候唐禾潇还被周绍寒耍得团团转,根本没心思注意到这一颗明珠。 然而现在柯清怡穿过来了,抢先一步认识了苏延熙,名片都递出去了,还是没能把苏延熙改变成唐禾潇手下的艺人。 难道这一切真的是冥冥之中命中注定? 难道就连她作者本人,都不能推翻自己当初写下的设定? 这个认知让柯清怡有些丧气。 单叙看着她这个样子,笑着伸手拍了拍她的头:“三十岁的人了,情绪还写脸上,怪不得被狼崽子咬呢。不过我明天下午有点事儿,你替我去跟她聊聊,把合同给她吧,我办完事情就来接你。” 柯清怡看着他:“你就这么信任我?” 单叙笑了笑:“我看人很准的。” 柯清怡约苏延熙在一家星巴克见面。 苏延熙穿着一条白底碎花的波西米亚长裙,加一件白色小坎肩蕾丝开衫短外套,黑发轻挽,配上那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很是淑女靓丽,比第一次见面时体面太多,看得出是为了给未来经纪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而费心打扮的。 其实她长得不算有多么的顶尖,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里,顶多算个中上水平,但是她的五官长得很大气,眼神灵动,只要稍微打扮打扮,气质就出来了。 两人点了东西,苏延熙开口道:“谢谢潇潇姐上次帮我。” 柯清怡笑道:“没事,后来jessie有再为难你吗?” “没有了。”虽然实际上是有的,但苏延熙当然不会说出来。 柯清怡也猜到了苏延熙说谎了,但并不揭穿,而是道:“签约的事情,可能会有点变动。” 苏延熙一愣,但还是微笑道:“潇潇姐,就算签不下来,我也已经很感激你了。我才大学毕业没多久,想要那么快就能演戏,我知道自己太异想天开了。况且……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你就是周绍寒和安黎的经纪人唐禾潇,签了我这种无名小卒,只怕对你的影响也不太好。” 柯清怡笑道:“小姑娘怎么那么不自信啊。会有变动是因为我这边有点问题,所以不能签下你,但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愿意签你,合同都在我包里了。” 苏延熙没想到还有个转折,不禁问道:“也是星皇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吗?” “不是。”柯清怡吸了口咖啡,“单叙,你听说过吗?顾之宴的经纪人,现在离开公司出来单干了,可以带你。” 苏延熙惊呆了。 这一场美梦来得太突然,万没想到向她抛出橄榄枝的是个大牌经纪人,能签下她的又是另一个大神级别经纪人! 唐禾潇和单叙,无论哪一个,都无疑是这一代造星行业的瞩目人物。 若真要比较起来的话,年长些许的单叙自然是更胜一筹! 两人谈得相当顺利,苏延熙激动得不得了,一直在感激柯清怡,而柯清怡也为自己帮人一把而小有成就,心情不错。 苏延熙走了之后,单叙给她打个电话,说事情忙完了可以来找她了。柯清怡笑他可以转行做司机了,但还是报上了地址,坐在星巴克里低头玩着手机等他。 大概五分钟后,柯清怡感觉到跟前站了一个人,挡住了光。 单叙不可能那么快,所以柯清怡以为是苏延熙落了东西返回来拿了,便笑着抬起了头,却不期然地对上一双深若寒潭的眼眸,里面似乎有什么在沸腾着。 只见周绍寒穿着一身掩人耳目的运动装,戴个帽子,捂着一张黑白条纹的口罩,模样很是帅气酷炫,可惜柯清怡看到他这一身装扮只觉得热。 柯清怡心底是有几分讶然的,但很快又恢复从容,她笑着轻声道:“坐呗,站着干什么,等人来拍?” 好在她选的位置在一个死角处,并不引人注目,而且周绍寒坐着的这个位置只能让其他人看到背影而已。 周绍寒默不作声地坐了下来,把口罩取了下来,似乎想要说什么。 柯清怡抢在他之前开口发话道:“好巧啊,怎么我以前不知道你也会来这边?” 周绍寒看着她,眉宇间尽是阴沉:“不巧,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柯清怡敛起笑容:“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周绍寒盯着她,眼神发狠:“只要我想知道,你的任何事情都瞒不了我。” 柯清怡看了他一眼:“你找人跟踪我?” 周绍寒沉默。 是的,昨天开始他就委托了私家侦探跟踪唐禾潇。 他也如愿知道了唐禾潇现在住在哪里,和谁一起住,当得知那人是唐禾潇的老朋友单叙后,他松了一口气,径自认为这不过是唐禾潇和单叙演的一个把戏。 本来他能在唐禾潇一进星巴克就赶过来的,奈何当时在片场陪谢薇洁,一时抽不了身。 不过还好,赶来的时候人还在。 “噗。” 柯清怡发出一声讥讽的嗤笑,慢悠悠道:“周……哎,你说你到底在想啥,利用我欺骗我,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的人不正是你吗?我都放手不纠缠了,你跑过来纠缠不清有什么意思啊?我真闹不懂你什么想法,难不成是失去了才发现爱过吧?如果只是单纯看不惯我,不折腾我心就不舒服,就是要看我像条狗一样摇着尾巴围着你转,我只能说,亲,您这中二病发病发得有点老啊。” 她这一通连珠带炮,还真的把周绍寒给问住了。 对于唐禾潇,他当然是没有“爱”这种情绪的。在那装模作样讨好唐禾潇的八年里,他时常都会感到反感,但为了自己的前程,又不得不对这个老女人故作深情,明明厌恶,却要满嘴喜欢,把自己恶心得够呛。 所以功成名就后,他想都没想,就要踹开唐禾潇。 站在颁奖台上,握着小金人,他能感受到所有的焦点都在自己身上,他自信地扬起笑容,说出他早就想好的话语,一想到能重伤那个老女人,他的心就兴奋得砰砰直跳。 他不仅要分手,还要报复她。 周绍寒偏执地认为,这八年来他所承受的痛苦,都是唐禾潇施加给他的。 所以他要让唐禾潇也饱经折磨,把他以前咽下的苦都还给她。 这些都是那个女人欠他的!他要让唐禾潇每天都不好过! 这当然不是爱,而是一种近乎疯狂的恨。 处于这种心理状态的周绍寒当然不会意识到,其实这八年来的痛苦全是他自找的。 千方百计要去追求唐禾潇的人是他,假情假意要设下骗局的人也是他。 一直以来,主动的都是他,把唐禾潇一步步推下悬崖。 唐禾潇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她以为自己遇到的是真爱。 没想到遇见的却是一条内心疯狂扭曲的恶狼。   ☆、第35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八) 周绍寒沉声道:“我没有什么意思,我只是想问你,我什么时候能工作?” 柯清怡笑道:“你什么时候能工作当然是你自己说得算啊,问我干什么。” 周绍寒眼中寒若冰霜:“禾潇姐,你是我经纪人,我不问你问谁?” 柯清怡知道再翻嘴皮子的话对方就要怒了,这里是公共场合,事情不能闹大。于是她拿出工作本翻了翻,道:“你不提,我都要忘了。下个月底黄导的电影不就要开机了么,你还是在进组之前好好珍惜休假的时间吧,要上什么访谈啊节目啊客串啊,你自己看着接就可以了。你现在牌儿大了,我也不能处处管着你啊。” 话音刚落。她的右手腕就被周绍寒紧紧地握住,用力之大,她差点痛得来失声尖叫。 只听周绍寒语气阴森:“什么叫不能处处管着我,啊?唐禾潇,你现在整天顾着你的lenny,连我的日程都背不下来了?” 他握着柯清怡的手腕,就像是想把她捏碎一般。 看着柯清怡吃痛的表情,周绍寒感到一阵施虐的快感。 他原形毕露,哪里有半分屏幕前的谦和模样。只见他眼神凶恶,眼里淬着毒,语气近乎威胁,低声道:“唐禾潇,你以为你把我送到影帝就完成任务了?我告诉你,我在你手上要是超不过顾之宴,我要你生不如死,受尽屈辱!” 柯清怡咬牙,用另一只手扇向周绍寒:“你他妈这只疯狗!” 然而那一掌却被周绍寒接下了。 他牢牢束缚着柯清怡的双手,脸上浮现残忍的笑容:“对,我就是条疯狗,那你就是被疯狗|操|了那么多年的婊|子!” 言语肮脏下流,简直不堪入耳! 柯清怡疼得要下嘴唇都咬破了,心里气急了。 她低估了周绍寒的变态程度,万没料到他居然在外面也敢乱来! 真应该让全国人民都看看,那个正直俊朗的周影帝真正的嘴脸是如何卑鄙狠毒! “咚——” 随着一声闷响,一把小刀擦着周绍寒的内腕皮肤被捅|进了木桌上,刀尖入木,刀身挺直而立,插得正稳当,可见使刀子的人用劲之大。 周绍寒的手腕内侧被刮了一条浅痕,沁出血滴来,他这才松开了一只手。 如果这刀再刺得来偏一点…… 那周绍寒就要被割腕了。 这一声响把其他人的注意力也吸引过来了,星巴克的服务员闻声赶忙过来,看到桌子上插了一把刀,顿时吓住了,再一看握住刀柄的人,人高马大,起码比他高一个脑袋,更是吓坏了,以为是黑社会的来了,颤声道:“这位先生,店、店里不能、不能打架斗殴,不然、不然就要报警了。” 单叙懒洋洋地笑道:“你看我像是坏人吗?” 服务员:“……呃……” 单叙的目光往下落到周绍寒身上,笑得来高深莫测:“我刚刚手滑,给朋友递刀结果掉下去了,情急之下用手握住,没想到捅进了桌子里。不好意思啊,钱我会赔的。” 服务员一副不相信的模样,然而这时柯清怡开口道:“是真的,我们三个都是朋友,闹着玩呢,不好意思啊吓到你了。” “这……” 单叙掏出钱包,抽了一沓红票子,递给服务员,笑眯眯道:“要真闹事的话就不会捅桌子了对不对?来,拿好钱,这些钱买这一张桌子应该是够了。” 服务员拿着钱,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被打发走了。 但这里明显成了大家关注的地方。 单叙冲周绍寒道:“你是潇潇的艺人,潇潇不敢在公共场合暴露你的身份,因为这对你和她还有公司都没好处。可我不是,你要不松开另一手,我就叫大家都来看一看你如何对姐姐一般的经纪人死皮赖脸地纠缠不清!” 周绍寒抬头瞪了他一眼,这才不情不愿地放开柯清怡的另一只手腕。 柯清怡觉得自己的手都在发麻,痛得来快没知觉了。 “走吧。”单叙把柯清怡扶了起来,取回了刀子,当着周绍寒的面带着柯清怡离开了。 周绍寒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就好像静止了一般。 眼睁睁地看着唐禾潇被别的男人英雄救美,他气得来恨不得把牙齿都咬碎! 唐禾潇……单叙……安黎…… 好,真好,他真没想到那个老女人还有这么两手! 他那么多年所承受的屈辱,难道还报复不完了吗! 为什么唐禾潇此时却能过得如此逍遥! “嘶——” 柯清怡疼得来倒抽一口气,下意识地想把手抽回来,奈何单叙紧紧抓着。 “别动,那么大的人了还怕痛?”单叙把药油倒在柯清怡的手腕上,然后一手托着她的手腕,一手用掌心在涂药油的地方来回搓起来,一股跌打药油的气味随之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他的掌心宽厚有力,不断蹭着柯清怡今天被周绍寒捏得来发青的手腕部分,一边道:“小时候我调皮,动不动就是哪儿青哪儿紫的,然后我姥姥就会用类似这种的药油涂我青紫的地方,像这样来回搓,说这才能让药性浸进去,搓到发热就可以了……潇潇,有没有感觉到手腕发热?” 听着单叙讲小时候的事情,柯清怡分散了注意力,没那么疼了,她道:“当然会热了,摩擦生热嘛。” “这不一样的。”单叙用他的整只大手握着柯清怡的手腕,他的手心也因给柯清怡擦药而热得有点发烫,“我姥姥说啊,擦完药油后要用手把受伤的地方捂一捂,把药性给捂进去。” 柯清怡笑道:“你都三十四五的人了,还会想姥姥啊。” 单叙唇角扬起温暖的笑意,语气轻柔:“当然想啊,姥姥当时还常说如果我……”说到半路,他忽然觉得下半句现在说出来不太妥当,于是改口道,“这只手擦好了,换另一只手吧。” 柯清怡也没在意,把右手收了回去,把左手伸到对方面前。她看着单叙低头认真为她擦药的神情,心里一动:“谢谢你。” 单叙把药小心地倒在她的肌肤上:“你这话在回来的时候都跟我说好几次了,耳朵都听出茧来了。” 柯清怡真诚道:“在车上是谢你帮我解围,现在是谢谢你一直以来的照顾。谢谢你愿意收留我,愿意帮我,谢谢你今天帮我摆脱周绍寒,谢谢你这么体贴地帮我搽药。之前是我太蠢了,一心扑倒周绍寒身上,疏于和你联系,你不但没怪我,还对我这么好……单叙,以后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我唐禾潇两肋插刀都在所不辞。” “傻姑娘,正儿八经说什么人话啊。”单叙咧开嘴笑起来,“哥不要你两肋插刀,你也别把我说得那么善良。我以前也欠过你的人情,只是你忘了而已。” 柯清怡一愣:“什么时候的事情?” 单叙开始用相同方法用手掌搓着她的左腕:“说起来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吧,你当我助手那会儿,公司有个高层刁难我,你不怕死地站出来为我说话,那个妙语连珠啊,把那死肥佬说得肉都要气掉了……啧啧,一看我就知道后继有人了。后来公司说要开掉你的时候,你抱着纸箱子一边在我面前掉眼泪一边跟我说:‘单哥啊,以后我就不是这个公司的人了,如果有谁敢欺负你,记得告诉我,我冲进来用高跟鞋踩死他。’哈哈当时可把我逗乐了,你那会儿还没二十吧,已经很有能力了,但毕竟太小了,说话做事横冲直撞的,容易得罪人。” 柯清怡努力想在唐禾潇的记忆里寻找这么一小段插曲,可惜这片回忆已经压箱底了,模糊得来只剩下一个大概的轮廓。 然而单叙却记得一清二楚,还模仿出当时唐禾潇少女时的口吻,样子有些滑稽。 柯清怡笑道:“这也不算人情啊,最后还不是因为你为我求情,公司才把我又留下了。要不是你,我哪里能那么快转成经纪人?” 单叙不置可否,而是道:“现在满口感谢,当初指不定怎么恨我呢。我年轻时是难伺候了点儿,你也没少在我这儿吃过苦头。” 那时候的他,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小青年,毒舌,脾气坏,相当自傲,身上还有从模特圈里带出来的挑剔心。 唐禾潇一进圈就做了他的助理,也算是倒霉,一天起码要跑腿三四十次,咖啡买的不满意重冲,小吃凉了重买,任何东西只要他有一个不顺颜,唐禾潇就要遭殃。做得好就夸一句,做得不好就连嘲带讽地劈头盖脸一顿骂。 然而她虽然受着气流着泪,但却从不抱怨一句,因为她知道跟在单叙身边能学到很多东西,而且单叙的心并不坏。 她只是用一双年轻的眼睛望着他的一举一动,亮若晨星,满是倔强。 那是单叙十多年来都不曾遗忘的眼神。 单叙捂着她的手腕,淡淡道:“当初离开星皇,我就应该带着你一起走,留在身边当个小助理也不差啊,总比后来让你养大个狼崽子和我家艺人抢风头强啊。” 柯清怡听着单叙这语气,心里爬上异样的感觉,但最终只是道:“世上没有想当初,你已经帮我够多的了,我不可能一辈子都在你的庇护下成长,吃一堑长一智,这就是人生呗。” 单叙笑了笑,没再说话。 他姥姥以前帮他搽药时总是说:“单叙啊,好好记着怎么上药,等你以后有了媳妇儿,她要是受伤了,你就这么给她涂药,做个体贴的男人。” 这句话也是单叙今天才偶然想起的。 他身材好,长得也不赖,有钱有能力,既然被称作老流氓,那情史想当然也不简单,驰骋情场多年,身边来来去去了许多人,真真假假,没有一个是长久的,不过好在全部都是好聚好散,不像周绍寒和唐禾潇那样闹得那么难看。 他的感情经历大半都在入娱乐圈后,可想而知,难遇真诚。 唐禾潇是他遇到的第一个不想着讨好他而靠增长自己的能力往上走的女人,她是那么的像他,以至于一开始公司的人都戏称她叫单妹妹,但单叙也知道,她又是多么的不像他。 世间诱惑太多,尤其在娱乐圈里。当初他还太年轻,心性未定,哪里会为一个丫头片子驻足,跳槽就跳槽了,也没想过留恋,唐禾潇亦未挽留他,因为毕竟他们之间只是朋友知己。 然而等他成熟稳重,安定下来的时候,才逐渐发现,最值得他追求的女人被他错过了。 在他没有关注的时候,那个傻姑娘跌跌撞撞,掉进了大坑,摔得来痛哭流涕。 他怎么可能不伸手去扶一把?   ☆、第36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九) 接下来一个月,单叙因为顾之宴去外地拍摄的缘故,也离开了a市。 临走前,他给柯清怡请了一位可靠的老师教防身术,据说是退伍的军人,顺便也担任了她的保镖一职,以免柯清怡再被周绍寒找麻烦。 用单叙的话来说,就是周绍寒心术不正,还有点暴力倾向,不得不防。 柯清怡本来想拒绝的,但一想到自己之后的穿越之旅,要应付渣男的确需要学点可以保护自己的东西,所以最终是欣然答应了。 每天两小时的课程,然后去公司参与会议,去录音棚慰问lenny,去帮她负责的另一个男演员争取知名导演电影的名额,帮公司塞给她的富家千金小文选剧本,必要的时候发一条短信去叮嘱周绍寒掌握剧本的进度。 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其他人眼里,柯清怡无疑是尽职能干的经纪人,一如往昔。 只有柯清怡和她手下的艺人们知道,其实和以前不一样了。 从前的唐禾潇因为自己的私人感情,很难一碗水端平,然而现在的她,对每个人都是公公平平的,不再偏袒谁。 哦,要说不公平的话,那大概只有一点,那就是她不待见周绍寒。 虽然她尽量避免和周绍寒接触,但是半个多月后周绍寒飞往l市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时,她还是不得不跟过去了。 不过机智如她,立马邀请了在剧组放假三天的谢薇洁同行。 谢薇洁年纪轻,但心思可不单纯,最爱打如意算盘。对于周绍寒,她更看重“影帝的女朋友”这个头衔而非周绍寒对她的感情本身,时时都急着宣告自己的所有权。现下柯清怡邀请她,一起陪周绍寒去参加新戏的开机仪式,不仅能巩固自己在媒体心中的女朋友地位,还能趁机结识其他影视制作人,一箭双雕,她何乐而不为,自然一口答应。 于是坐飞机时,三人坐头等舱,周绍寒和谢薇洁一排,柯清怡就乐得坐在后面。 周绍寒显然对谢薇洁的陪同非常不悦,一路上谢薇洁跟他说话他都不理不睬。 他也几乎不跟柯清怡说话,多半是还没想到该怎么收拾她,拿她没辙。 开机仪式是在第二天,所以柯清怡事先给他们三个都订好了酒店,在那里休息一晚。她虽然是象征性地开了三个房间,但也清楚,谢薇洁一定会跑去和周绍寒住一间的,那空出来的一间房只是为了堵不知潜伏在哪个角落里的狗仔的嘴。 第二天早上出来,谢薇洁的精神不太好,穿了一件竖领的衣服,长袖。 吃早饭的时候,柯清怡不经意间看到谢薇洁低头喝粥,领口敞开,脖子上有一道像是抓痕一般的血印。 一旁的周绍寒镇定自若,双眼深邃得可怕。 柯清怡心想,单叙真的是看人很准,周绍寒的确有暴力倾向。 没红的时候在唐禾潇面前装得乖巧听话,像只忠犬;红了之后渐渐张扬起来,像是挥着爪子的猫;拿了影帝,露出真面目,白眼狼一只;折磨唐禾潇不成,恶狼本性尽显,更接近魔鬼。 真是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周绍寒的形象一层一层地被时光剥落,从最开始的玲珑剔透讨人喜,到最后露出狰狞丑恶的面目,直叫人害怕。 谁又会想到美好的皮相之下竟然是野兽的獠牙? 多亏谢薇洁起了挡箭牌作用,开机仪式结束前柯清怡都没怎么被周绍寒抓住。 开机仪式一结束,她就和谢薇洁一起飞回a市了,继续自己的日常生活。 直到有一天,她遇见了真正的麻烦。 y录歌的最后一晚,柯清怡在外面买了点宵夜给他送过去,等走出唱片公司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了,下着绵绵细雨,路上行人不多,冷冷清清。 她去停车场拿车的时候,忽然看到灯光照射的水泥地上除了她自己的影子外,多了一团黑影。 一股不好的预感漫上她的心头,她也不管自己穿的是高跟鞋了,快步跑了起来。 她这一跑算是犯了大忌,打草惊蛇,身后跟踪着她的人见她发觉了,也不再默默跟着,而是跑着追了上来。 寂静无人的地下停车场响起了追逐的脚步声。 情急之下,柯清怡把高跟鞋脱了下来,快速转身狠狠地把带着细长鞋跟的鞋子掷向身后,也借机看清了追着她的人。 两个壮汉,虎背熊腰,手臂上缠绕着刺青,脸上不缺刀疤,一副凶狠冷然的模样,应该是比流氓地痞更厉害的角色。 ——黑|社会! 这个名词在柯清怡脑海中一闪而过,她不禁打了个冷颤,腿有些发软,奔跑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再怎么机智敏捷,她到底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女生,面对这种情况,她怎么能不怕! 饶是唐禾潇本人,恐怕也会惊慌。 她速度一慢,那两个男子便大步追了上来,一前一后地堵住了她。 柯清怡吓得来几近失声,怎么都喊不出求救的话语,浑身忍不住都在颤抖。 那两个男子堵住柯清怡后,一个从后面钳着柯清怡的双肩制住她,另一个竟就这么把柯清怡的双腿抬了起来,架在了脖子上,伸手将柯清怡的包臀西装裙撕裂了一半! 他们的意图昭然若揭! 许是人到了极限真的会爆发,柯清怡狠狠地用后脑勺往后一撞,正中身后那人的鼻梁,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被架起的右腿用劲地往左一扫,把前方那人踢了一个头晕眼花,往后退了几步,把她放了下来。 这两人似乎根本没料到柯清怡还会有这勇气和身手,被她攻击得措不及防。而柯清怡却是越来越清醒和冷静,她想起老师教过的招式,落地的右腿往后一踹,正中后方的膝盖骨,对方一吃痛,钳住她双臂的手就松动了,柯清怡不敢慢下来半分,不然让前面的人再扑过来夹击可就再难逃了,于是她卯足全劲,用手肘往后狠顶男人的腹部,随后制住她的双手终于完全松开。 她发疯一般赤脚在停车场跑起来,用的绝对是柯清怡此生最快的速度,撕裂的西装裙反而更有利于她奔跑,她此时也顾不得内裤露出来了,有总比没有强! 柯清怡跑的不是直线,而是七拐八拐,充分利用了停车场里的障碍物,等到那两人追上她的时候,她已经钻进了车里,赶紧把钥匙插了进去。 车门还未来得及关,先追上来的壮汉就一手扳住了车门,一手朝柯清怡伸来,想要把她拎出来。 柯清怡张嘴狠咬了他一口,因为恐惧而竭尽全力,顿时口腔里溢满了血腥的味道,那人吃痛得来哇哇直叫。 眼看另外一个也要过来了,柯清怡也不管车门会不会被掰下来了,毫不犹豫地把油门踩了下去,把车往前开,一时间拉住车门的壮汉被车拖着走,身体摔在了地上,到要上坡的时候才撑不住了,不得不松手。 柯清怡一手打方向盘,一手赶紧把门给关上锁好,冲出停车场的时候心仍然在胸腔咚咚直跳,衣服都被冷汗打湿透了,牙齿在打颤,残留着血的气息。 事实证明,她开车逃离而不是转身跑出停车场是正确的选择。 停车场的附近守着一群和刚才来抓她的那两个男人打扮模样差不多的人,抽着烟在等待着什么,看到柯清怡的车开过来后也都骑着摩托追了过来,起码有五六个人。 柯清怡从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切后,赶快想要打电话求救,但奈何这才想起在刚才被持住的时候,她的包就已经掉在了地上,没有被捡起来。 该开车去哪里呢?派出所?公安局? 可那些人看起来像是黑|社会,如果警察也拿他们没办法该如何是好! 灵机一动,柯清怡想起一个地址,立马改变方向,往西边驶去。 西边郊区有个宅子,她最近天天往那边跑,是教她防身术的老师住的地方。 最开始她到那里还是有点儿害怕的,因为那个宅子不仅集结了一群退伍兵,还养了很多条狼狗,甚至有一两条藏獒。 柯清怡原以为周绍寒走了以后她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了,所以给保镖老师放了几天假,不然整天跟着自己,也是挺无聊的。 但没想到,偏偏是她身边没人在的时候,发生了不无聊的事! 那群人穷追不舍,一路上都响着摩托车的轰鸣。 到巷口的时候,柯清怡把车停在路边没熄火就下车了,打着光脚跑在马路上,钻进巷子里。紧咬着她不放的那些人到这里时只剩下了三四个,也追着她跑了进来。 快要到的时候,柯清怡扯着嗓子喊起来,声音因惊恐而走音:“救命啊!王老师!王老师!我是唐禾潇啊!救命啊——” “臭娘们叫什么叫!”一个壮汉追上了她,抓着她的肩膀,一抬手就呼来一巴掌,把柯清怡扇得来摔到了粗糙不平的墙上,额角磕到了石子上,渗出血来,脑袋也撞得来晕乎乎的。 其他人也跟了上来,把柯清怡包围住,方才打她的那人骂着脏话坐到到她身上,捏起了已有些神志不清的柯清怡的下巴,抬手似是又要给她来一下,就在这时—— 一道手电筒光从侧方打了过来,与光同时出现的是狗叫。 转瞬之间,四匹狼狗从光源处朝困住柯清怡的男子们身上扑了上去,顿时巷子里响起一声声哀嚎与尖叫! 柯清怡被人抱了起来,但已经不清醒了,迷迷糊糊的,睁不开眼睛。耳边传来防身术老师的声音,但不是在跟她说话,而是在跟其他人说。 “快打电话给单哥,说一下情况,问一问这些人该怎么处理。”   ☆、第37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十) 柯清怡醒过来的时候,入眼的不是巷子里令人恐惧的黑夜,而是熟悉的房间天花板。 她动了动身,坐了起来,这才发现脸颊一侧略微有发肿的麻木,额角贴上了一块纱布。 难道是王老师把她送了回来? 回忆起昏迷之前被恶徒追逐的种种,柯清怡心有余悸,简直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怎么感觉她穿越的世界一个比一个危险,受的皮肉之苦步步升级? 正纳闷着,卧室的门被推了开来,单叙似乎刚讲完电话,手机尚在耳边。见柯清怡醒了,他把手机收进了裤兜,严肃的表情换做平时懒散的笑容,他坐在床边看着柯清怡,像是在安抚似的:“醒了啊,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柯清怡愣愣地看着他:“你怎么回来了?” “小王打电话给我,我就回来处理了。”单叙抿了抿嘴角,眼神深沉,但语气还是玩笑道,“大叔我可是护花使者,怎么样,感动不?” 柯清怡很想扯一扯嘴角笑回去,但是事情刚过不久,她确实是被吓坏了,实在是没心情说出轻松调侃的话语。 见她这副样子,单叙叹了一口气,想要把她揽进怀里,但伸出去的手滞在半空,犹豫了许久,终究还是只落在了柯清怡的脑袋上摸了摸,他道:“傻姑娘吓坏了吧?不过可怕的事情都过去了,他们什么都没得逞,你不要被一群杂碎坏了自己的心情。” “嗯。”柯清怡也知道这个道理,在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对了,你就这么回来真的没问题吗?顾之宴不是在剧组吗?” 单叙笑道:“你能放养周绍寒,我怎么不能放养顾之宴?况且小顾无论心态还是处事,都比周绍寒成熟懂事太多,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倒是他还嫌弃我跟着呢,这一个月没少瞒着我往回跑,全心全意追延熙呢。” 不愧是男主女主,就算情节被她故意改变了,但最终还是会走在一起。 谁叫两人的设定都是彼此会为之着迷的类型呢? 柯清怡终于是笑了笑:“看来我撮合了一段姻缘啊,顾影帝和苏延熙也蛮般配的,一个高冷,一个治愈,挺好挺好。” 单叙道:“是啊,总比找那些飞扬跋扈目中无人的小模特强。” 柯清怡顿了顿,看向他:“单叙,你是不是要跟我说什么?” 之前单叙虽然不怎么喜欢周绍寒,但也没有像刚才那样连着几句话都要么直接讽刺要么含沙射影,明摆了今天很是针对周绍寒。 沉默了几秒,单叙才道:“潇潇,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的,但想了想,还是觉得你有权知道这件事。追着你的那些人,小王和他兄弟逮住了四个,根据他们的口述和我派人调查的结果来看,他们是周绍寒雇的人。” 单叙话音刚落,柯清怡就听到隐藏在她体内的唐禾潇发出一阵讽笑。 那样苍凉,那般心碎,声音大得来像是想要从柯清怡的嘴里透出去似的。 不知道是在笑周绍寒,还是在嘲弄自己。 八年掏心掏肺,养了头白眼狼,被欺骗,被耍戏,被折磨,被无端憎恨。 唐禾潇本以为周绍寒对她还是会念着些旧情的。 熟料魔鬼砍向她的利刃,并没有半分迟钝,反而被磨砺得锋利透亮! 柯清怡不免有些害怕起来。 同唐禾潇一样,她也一直以为周绍寒心底还是存在在对唐禾潇的温情的,毕竟是那样的依赖与习惯。 想一想之前方森译与许若秋的两不相欠,赵晟伦尚能守在宋怀颜病榻前持药喂羹…… 然而周绍寒对唐禾潇,却是从头到尾的恶意! 柯清怡不寒而栗,颤声问道:“那群人……周绍寒雇的都是些什么人?” 单叙沉声道:“两个头目原本是黑|社会的,后来因为私自偷藏帮里走的毒|品,所以被剁了一根手指踢出了帮派。离开组织后,这两人伙着地方上的几个地痞无赖,整天不务正业,吃喝嫖赌,还吸|毒强|奸,其实是不成气候的,但有人出钱护着他们,帮他们打点,所以就算入了局子,没几天又给放出来了。” 柯清怡听着来头皮发麻:“周绍寒怎么会和这群人有联系?” “我开始以为是他随便雇的一伙人,后来问清楚了才发现不是。”单叙习惯性地想要掏出烟来抽,但想着柯清怡躺在床上精神不佳,后来还是住了手,“出钱护着他们的就是周绍寒,那群混混管那狼崽子叫周哥。” 柯清怡脸色一变:“怎么会这样?我一点都不知道这件事!” 单叙笑了:“潇潇,周绍寒把存折银行卡钱包给你管了吗?你和他每天形影不离吗?你监听他的电话吗?所以说,他背着你养一帮人,这个是很容易做到的。” 柯清怡眼色一沉,正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的时候,单叙话中的几个词忽然在她脑袋里联系成线,一闪而过,她不由推测道:“那群人是瘾君子,周绍寒护着他们,那……” 单叙点头道:“我也觉得周绍寒和毒|品脱不了干系,抓来的人支支吾吾,但拼凑得出是那个意思。不过如果要搜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我还需要一点时间。” 听单叙的意思,这件事十有八九能给周绍寒坐死。 柯清怡听得来心惊肉跳。一旦明星和毒|品挂钩的事情被曝出来,那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星路肯定会因此受挫,更不用说周绍寒不仅沾那玩意儿,还养了一批瘾君子混混,事态非同小可。 单叙又道:“你以为周绍寒养这么些人,只是为了帮他搞毒|品,一起做个伴?我查过了,这些人不仅是周绍寒的‘同好’,还是他的打手。潇潇,你认真想一想,你和周绍寒那么多年了,又是圈子里的人,怎么可能一点绯闻都没被媒体曝出来?就算你公关做得再好,借着公司的力量,顶多只能压下大多数比较正规的媒体狗仔,那些流氓杂志是不会住手的。周绍寒见你不出手,就干脆自己出手,长期雇这些人帮他对付想要传你和他绯闻的狗仔,群殴加威胁,把人打个半死再随便给点钱封口,他为了保护他的名声,可谓是不择手段。” 柯清怡听得来只觉得一股寒气逼人,人心可怖! 人前是人样,人后就是狼样! 一想到唐禾潇竟然跟这么一个戴着伪装的人亲昵相处了那么多年,柯清怡就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沉思了一会儿,柯清怡转念一想,道:“不过周绍寒这次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没把我给教训成功,反而让我们知道了他的这些龌龊事,有了把柄,虚惊一场也算值得了。” 单叙拍了拍她的头,笑道:“哪有你这么说自己的,对了我把你的包也拿回来了,你等下起来看看有没有少什么。再躺一会儿就出来吃饭吧,给你做了一顿大餐。” 柯清怡笑道:“谢谢单大厨。” 柯清怡没有让这件事情传出去,只是向公司请了两天病假,等脸颊消肿、额上伤口结痂可以用头发掩住后才恢复日常工作,只是现在身边不仅原来的保镖寸步不离,还多增加了一位弟兄,就像柯清怡的走右护法。她走在中间,有种大姐大的气派。 担心周绍寒会对lenny出手,所以柯清怡也再三叮嘱lenny注意安全,只要出门就一定要带着两个助理y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见柯清怡如此严肃,也不敢怠慢,乖乖地按着柯清怡说的来做。 那日之所以出事没人及时发现,也是因为停车场附近的保安被打了,现在还在住院。柯清怡问清楚病床房号后买了些疗养品送了过去,亲自看望,毕竟这位无辜的保安是因为她而遭了这一顿。 至于周绍寒,他没联系她,她也没去质问他。 生活看起来依然平静如初。 然而沉寂之下可能是风平浪静,也有可能是酝酿着一起腥风血雨,蓄势待发。 月末的时候,圈子里某位影响不俗的老板满六十岁,在b市摆宴,邀请了娱乐圈里各类人物,从导演编剧,到演员歌手,再到经纪人,只要是有些名气又无过节的,就都发了邀请函,声势浩大。 唐禾潇和单叙自然是在嘉宾之列里,不过唐禾潇对这位老板不太熟,单叙倒是与他颇为熟络,据说还一起打过几次麻将,输给单叙不少钱。 许是牌桌上还真打出交情来,原本苏延熙是没收到邀请函的,单叙一通电话打过去,第二天那制作精美的红卡就给苏延熙送了去。 这种聚会对刚出道的苏延熙来说是大有裨益的,单叙想要带上她也是明智之举。 不过不知道是苏延熙受欺负还是怕被单叙拐卖了,顾之宴当天就从剧组杀到了b市,一向只收邀请函不赴宴的冰山竟然也穿得体面正式来跟着单叙参加这场生日宴了,看得单叙都不免失笑。 经纪人带着艺人出席是常见的组合搭配,单叙有苏延熙和顾之宴,而柯清怡则选择了带着lenny。 以前一般这种聚会,唐禾潇都是和周绍寒在一起的。 不过这次可能是因为她按兵不动,周绍寒揣测不出她到底会不会来参加,因此没有主动询问,反正没了唐禾潇做女伴撑面子,他还有谢薇洁这个美女模特陪同,也不掉价。 柯清怡悉心把自己打扮了一番,选了一件酒红色的抹胸长礼服裙。头发高高挽起,脖戴一串玛瑙项链,腰束银色繁花,脚踩着一双高八公分的鞋子,裙摆开叉到大腿。妆容精致,高光打的暗色,一张脸透着冷艳,浑身萦绕着女王的气质。 y在车上不住地夸她:“潇潇姐,你这样真好看,以后你也应该多这么打扮打扮自己。” 柯清怡一笑就露陷,女王分分钟变回女流氓:“死孩子,难道姐姐我素颜就不好看了?看我掐不死你!” y护脸求饶,忙道:“好看好看!淡妆浓抹总相宜!童言无忌!潇潇姐你放过我吧!” 不过柯清怡这一身的确选得好,既不显老气又不装年轻,穿出了三十岁女人的成熟韵味,的的确确很有魅力,下了车后,一路上惹得不少老男人侧目。 不巧的是,才刚把邀请函出示给门口站着的礼仪小姐看完,她抬眼就看见了周绍寒和谢薇洁。 更不巧的是,周绍寒也望向她来,眼神像是一条毒蛇在吐着信子。   ☆、第38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十一) 只见周绍寒穿着一身黑色的burberry晚宴西装,优雅修身,透着傲慢,看起来风度翩翩。挽着他的手的正是谢薇洁,穿着今年春夏新款的hy白色绣花深v领连衣裙,裙摆未过膝,两条长腿白皙诱人,脚上配一双金色蛇皮高跟鞋,这一身打扮简约又时尚,衬着她模特的身材,很是赏心悦目,尽情彰显年轻貌美的本钱。 两人站在一起宛如一对璧人,般配养眼。 见周绍寒望向这边,谢薇洁也看了过来,目光有些惊讶:“禾潇姐,你今晚真漂亮。” 柯清怡索性就挽着lenny走了过去,笑道:“小甜嘴,姐姐我可没带糖来奖你。” 谢薇洁目光落在柯清怡和lenny相挽的手上,抿嘴一笑:“我刚刚还在问绍寒,怎么不见禾潇姐来呢,没想到是去接lenny了呀。” y礼貌道:“周大哥好,谢小姐好。” 谢薇洁笑出了声:“怎么感觉像是禾潇姐牵了个小孩子出来拜年啊。” 要说起来y比谢薇洁还大那么一岁,谢薇洁这句话说得像是玩笑,但往深一想就是讽刺了。 y眼色一深,脸上的笑容也有些僵住了。 柯清怡笑道:“jessie,你比lenny要小一年,那岂不是说绍寒牵了个小小孩出来到处说恭喜发财了?” 谢薇洁没有占到便宜,反而被羞辱了回来,脸色稍变,但嘴上还是甜甜道:“禾潇姐真是会开玩笑。” 封上谢薇洁的嘴后,柯清怡看向周绍寒,招呼道:“绍寒,别来无恙,要不是这次聚会,我可能就要等你杀青回来才能见到你了。” 语气平平,就同和朋友说话一般,没有半点不妥与不自然。 就好像周绍寒从来没有欺骗过她,也从来没有雇人来强|奸她一样。 周绍寒目光深邃,越来越觉得柯清怡难猜心思。 恋爱时的唐禾潇在他面前就是一张白纸,心里想什么他都能看到,而且白纸单薄脆弱,他轻轻一击,就能留下痕迹甚至是戳破。 分手后的唐禾潇在他面前就像一块薄铁板,变得冷漠坚硬起来,但是他的每一击每一打都能在上面落下啪啪啪的闷响,和深深浅浅不可反弹回去的凹伤。 然后此时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唐禾潇—— 穿着华衣,涂着红唇,脸上挂着笑,像是一湖水,无论你怎么想办法去敲打,都是无用功,反而满手冰凉,把自己弄得湿淋淋得难受,还有可能一失足栽进水里,游不上来。 这一湖水,虽是平静,却深不见底。 周绍寒只觉得水底正丝丝冒着寒气,让他竟心生退却的念头。 周绍寒试探道:“剧组一切都好,禾潇姐这一个多月过得怎么样?” 柯清怡笑意盈盈:“每一天都无惊无喜,算是过得滋润吧。” 无惊无喜…… 周绍寒不觉微皱眉头。他注视着柯清怡,只见对方果然是毫发无损,精神也很好,没有一点遇到大事的憔悴,反而因今天的妆容打扮明艳动人。 那群混账家伙!收钱不做事的懒鬼!不是说今天之前出手吗! 周绍寒暗地里咬了咬牙,心里记上一笔,打算等宴会结束后就打电话去算账。 “哎呀,潇潇你怎么站在门口边不进去拿东西吃呀,我是说怎么找不到你。” 一抬眼,只见单叙带着顾之宴和苏延熙朝这边走了过来。 说起来,这还是柯清怡第一次正面见顾之宴。不愧是本文的男主角,气质非凡,像是自带光芒一般,让人走过路过都不会错过看他一眼,一张脸俊如神祗,不苟言笑,穿着一身灰色的西装,英俊挺拔,自成一家。挽着他的苏延熙今天也很漂亮,估计身上每一件行头都是单叙亲手包办的,除了身材比例以外,竟不输给谢薇洁分毫,反而更多几分清新温和。 男主女主都穿得中规中矩,单叙的穿着打扮就有点异类了,一件树叶印花丝绵衬衫只扣了下半截的扣子,露出优美的锁骨,健壮的胸膛若隐若现。他把衣角扎进了黑色西装裤里,本就人高腿长,比顾之宴和周绍寒都要高一些,这下看上去整个人显得更加颀长。 柯清怡心想,这人算是来齐了。 看到走在顾之宴身边的苏延熙,谢薇洁瞪大了杏眼,不可思议道:“苏延熙?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万万没想到,一个从他们公司辞职的实习生,竟然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这种大型晚宴上! 而且还挽着顾之宴!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苏延熙看着谢薇洁,犹豫了几秒,但还是微笑道:“jessie,好久不见。” 单叙两手插在裤兜里,笑嘻嘻道:“原来jessie和我们家延熙认识啊。” 谢薇洁少有跟单叙接触,但她的经纪人是叮嘱过她的,跟单叙讲话要比跟唐禾潇讲话更加谨慎有礼,因为姜还是老的辣,唐禾潇顶多能让你好几年不好受,单叙却有能力让你一辈子混不出头。 她笑得有点勉强:“呃,她……延熙以前是我的实习助理。单哥,你说延熙是你们家的,那……” “延熙现在是单叙手下的艺人。”柯清怡把话头接过来,“我推荐过去的。” 一听苏延熙被单叙给签了,谢薇洁本就是大为震惊,再一听说是唐禾潇牵的头,脸色顿时变了,笑容也维持不下去了。 但其他人才懒得管她,单叙拍了拍lenny的肩,一副长辈模样道:“好小子,唱歌唱得真他妈好,对了,听潇潇说你要出新专辑了啊,到时能不能给大叔我留一张签名版的?” y愣了愣,但还是机灵,满口答应道:“当然可以,多谢单哥夸奖。” 单叙笑眯眯地转眼看向周绍寒,道:“小周啊,听说你很想演杜导最近在招角的那部戏?” 周绍寒冷冷地看着他,心里不免有些意外,因为这件事他谁都没告诉,是背着唐禾潇和经纪公司去竞争的角色。杜导的戏不是每年都有的,基本三四年才能遇上一次,但回回得奖,走向国际,是每个想要扬名世界的演员都心之向往的。 他不满足于当国内的影帝,他要超越顾之宴,但他唱歌不行,肯定不能和顾之宴一样得个双王的衔头,唯有在演艺生涯上做突破,才能把顾之宴踩在脚底,唯吾独尊。 既然唐禾潇现在没有用了,那他只有靠自己去活动了。 他既要证明自己在顾之宴之上,又要证明就算没有唐禾潇,他也能心想事成。 让唐禾潇继续留在圈子里,只是他一时慈悲而已。 见周绍寒不说话,单叙接着不紧不慢道:“那天杜导约我出去喝茶,想请我们家小顾去演男主,说那剧本就是为小顾量身定做的。我思忖着这档期有点不太对头,就含蓄地问了句,杜导呀,假如咱小顾演不成,那你有啥候选人吗?于是杜导就给我提了你的名字,我才晓得原来你在竞争这个角色啊。” 周绍寒握着高脚酒杯的手紧了紧。 言下之意,众人了然,不就是说周绍寒是顾之宴的备胎吗! 同是影帝,周绍寒枉费心机竞争角色,顾之宴却是人家名导演捧着角色到跟前邀请,却在考虑拒绝! 见周绍寒脸色一沉,单叙补刀道:“小周啊,咱们小顾也不缺这部戏,如果你实在想要,那就让给你吧。” 顾之宴在单叙身后默默听着,始终面无表情的样子,任由他拿着自己来攻击周绍寒,投向周绍寒的目光皆是淡然。 许是心魔作祟,周绍寒偏偏觉得顾之宴看他的眼神里带着怜悯! 这让他怒火中烧,气得来快要疯掉! 他瞪向柯清怡,语气不善:“唐禾潇,你是白痴吗!就这样看别人嘲笑你带的艺人?” 这样冲的语气,把身边的谢薇洁都吓了一跳,她抬眼看了看周绍寒的脸色,却不敢多说一句,否则晚上可就要遭殃了。 见周绍寒这样说,柯清怡偏头笑着对单叙说:“单叔叔呀,演杜导的戏呢,我们家绍寒还不够火候,太嫩了些,你还是不要让给我们了,不然杜导知道了可要不高兴了,拿你们小顾的水平来要求我们家绍寒,那绍寒岂不是要遭罪?” 一字一句,笑里藏刀,都在暗嘲周绍寒演技不如顾之宴。 周绍寒目光灼灼,像是要在柯清怡身上活活凿出两个洞来似的。他用力地握着酒杯,以至于杯子承受不住他的暴戾,忽然被捏了个粉碎,红酒湿了周绍寒满手,玻璃碎片割破了他的掌心,一滴滴鲜血滴了下来。 溶作他眼底的那抹狠厉与憎恨。 谢薇洁这下终于忍不住惊呼起来,这一声把其他人的注意力也吸引了过来,纷纷看向这里来,一看这不是周绍寒和顾之宴这对死对头吗,顿时有人交头接耳起来,不知道在说着什么小道消息或绯闻轶事。 “滚!”周绍寒气得来满脸森然,猛地推开一旁的谢薇洁,大步流星地朝门外停车的地方离去。 所幸有柯清怡扶住谢薇洁,小姑娘才不至于摔到地上。 但谢薇洁一点不知道感谢,反而瞪着柯清怡道:“禾潇姐,你为什么要帮着外人来气绍寒?你到底是哪一边的人?” 柯清怡也不恼,而是静静地看着她:“jessie,那我问你,如果别人给你一个繁花似锦的前程,比跟着周绍寒好得多,你还会忍气吞声地当他女朋友吗?” “你什么意思?” 柯清怡道:“没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周绍寒从不真心对人,所以他身边的人对他也没什么真心,这真的是报应。” 一听这话,谢薇洁有些心虚:“你别一竿子打死人,我对绍寒是真心实意,要说没有真心的话,我看是你吧,一会儿和lenny那么亲昵,一会儿又联合起单叙来唱戏。禾潇姐,作为一个后辈,我还是要劝你一句,做人不能太过分!” 柯清怡笑了起来:“到底是谁不要太过分?jessie,我没想到你也挺能言善道的啊,怎么就没哄得周绍寒的拳头少往你身上招呼呢?” 谢薇洁脸色白了白,只怕再继续说下去明天圈子里人人都知道她和周绍寒恩爱表面之下的故事了。虽然周绍寒走了,但这并不妨碍她去结识那些大人物,她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听唐禾潇挖苦她?等攀附上了,周绍寒和唐禾潇又算个什么? 于是她干脆不作回答,而是朝柯清怡冷哼一声,扭头朝宅子里头走去。 等她走了后,单叙笑着提议道:“走吧,我们五个去拿瓶香槟倒起,碰个杯。”   ☆、第39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十二) 宴会一直自由进行到十点,屋主人才露面,聚大家在花园里发言,说的自然是客套的感激话语,简洁明了,废话不多说,祝大家吃好喝好。这位老板对这个圈子已然很是熟悉了,心知肚明来赴宴的人里没几个是真心实意想来贺寿的,无非是想借着蹭吃蹭喝的机会广结人缘,尤其是小年轻们。不过他开这个晚宴也不是真的想接受诚心的祝福,只是想借这个机会显摆财力和刷个存在感,维持自己长久以来树立的声望而已。 快十一点半的时候,柯清怡就打算带lenny离开了,走之前苏延熙还在。毕竟是新人,扩展人脉非常必要,长袖善舞,多钱善贾,而其经纪人单叙自是深谙其道的,打算带着苏延熙顾之宴进屋里头私下跟寿星道一声贺,然后再转悠转悠看能捞着点什么好处不。 唐禾潇和这位老爷没什么交情,把lenny带过去也是白搭。于是柯清怡只是带着lenny和几位口碑不错的投资方聊了聊y当下发展得很不错,有眼力的生意人都知道他值得下注,所以柯清怡也不多费口舌,点到即止,看到几位老板露出满意赞许的神色,便饮了杯酒告退了。 本来柯清怡还想带他去影视圈的人那边走动走动的y在歌坛小有成就,年纪小,外貌形象又好,就算没什么演技,最开始谋个当花瓶的角色也不错,从此就是双栖艺人了。 可是柯清怡没想到lenny却执意拒绝,惊讶道:“为什么不愿意啊?这不有句话说得好么,‘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你看看人家顾之宴,双栖艺人当得来多威风啊,把周绍寒活活气剩半管血。” y摇了摇头:“潇潇姐,我进娱乐圈只是因为我爱唱歌而已,演戏什么的我实在没什么兴趣,我只想专心致志做我喜欢的事业,心无旁骛。” 柯清怡一愣,问道:“就算被人抢了风头也无所谓?” y的眼睛如黑夜缀着星光,闪耀着光芒,只听他语气坚定道:“潇潇姐,人这一辈子能一心一意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实在是太难了,有的是坚持不下去,但大多是环境不允许。我有天赋,家里并不缺钱,父母真心支持我唱歌,这是多少追梦者求之不得的条件,我觉得我如果不能全心全意,那就是辜负了我自己和我有的这些东西,辜负了那些因为现实而不能从事自己热爱的事业的同好。潇潇姐,或许你会觉得我很幼稚,我现在才二十岁,我也说不准未来哪一天我会改变主意,但起码现在,在我还坚定初心的时候,我要一心一意唱歌,然后凭我自己的努力赢得大家的认可。” 柯清怡一时语塞,她也能感受到唐禾潇的愕然。 她想反驳,想说这太理想化了,想说这太孩子气,想说娱乐圈太乱,现实风云难测,纵你想我行我素,也难保不会被左右。 但她没有这样说,因为她猛然意识到,自己其实不比少年大几岁,但早已丢失了梦想,匍匐在现实之上,被不情愿的事情压得来抬不起头仰望星光。 “随心所欲”这个词,已然离她很遥远,就像是前尘的梦。 成年以后她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这就是现实和生活,而她不过是认清事实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位,吃饱喝足,为金钱名利奔波劳累,大多数人都是这样。 她原以为她这是现实主义。 但现在一想,她不过是在这样的幌子下自我欺骗,然后慢慢沦为了生活的奴隶。 “你还太年轻。”半晌,柯清怡才回过神来,拍了拍对方的后背,“不过,希望你永远不要改变主意,保持初心。我……会一直帮着你,减少你的阻碍与干扰。看着你坚持下去,我这个俗人也算做了件好事吧。时候不早了,我们走吧。” 周绍寒曾经暗示说y是第二个他。 他自己在二十岁时诡计多端,为了成功不择手段,于是便以为其他人也与他一样,急功近利,没有一点原则。 y和他,其实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 第二天,柯清怡让单叙带她去看那伙攻击她的人的头目。 那天王老师他们虽然只逮住了三四个,但随后逼问出来后一口气端了他们的老巢,一网打尽,把混混们送去了公安局,单叙找了熟人看着,绝对不让他们再一次轻易出去,而两个头目暂且还没送进去,绑在王老师他们住着的院子里,一屋关两个,窗外门外都有狗和人看着。 单叙和王老师跟着柯清怡进了屋,屋内有两张简易的折叠床,两把椅子,水泥墙地,看起来和监|狱没什么两样。 那两个头目鼻青脸肿的,显然是被修理惨了,一声不吭地坐着,左臂右膀上的龙虎刺青此时看上去反像猫犬,没有丁点气势。 柯清怡有点惊讶:“你们……不犯毒|瘾吗?” 应该是被事先打好过招呼了,其中一个人乖乖回答道:“我俩打从第二次被送进戒毒所后就不吸了,只是做着那门子的生意,小的们碰这玩意儿的多。” 柯清怡把录音笔悄悄握在手里按下开关,继续问道:“那周绍寒呢?” “周哥他不常碰,瘾很小,不过还是每个月都会从我们这儿拿点走。” “你们关系很好?” 两个人都沉默了,换了一个人开口道:“拿人钱财帮人做事而已。” 柯清怡开始挑拨离间道:“你们知不知道周绍寒最近在找你们?” “失去联络了,当然会找我们。” “听说他知道事情败露了,打算杀人灭口。”柯清怡笑了笑,“我可不是吓唬你们,你俩在这里可比待在外头安全多了,周绍寒甚至跟我坦白了,说要我把你们俩交出去。他还劝我,别跟一群狗过不去,他说以前他会帮你们,都是被威胁的,这次也是你们擅作主张。他是公众人物,不可能跟你们对簿公堂,所以决定私了。” 二人猛然抬头,面面相觑,其中一个人咬着牙道:“那姓周的真的这么说?” “当然,就是昨天宴会上说的,我们身边好几个亲近的人都听到了,例如我身旁站着的这个高个子。”柯清怡指了指单叙,“不过我被周绍寒骗了太多次了,早就不信他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骗过你们,反正你们事情没成功,以他的性格来说,是不会放过你俩的,再说了,你们难道没意识到……你们是他的黑料,是他不光彩的一面吗?” 两人脸色都变得有些难看起来。 柯清怡的目光灼人,不容他们躲闪:“他现在是影帝了,万众瞩目,前途无量,你们不会蠢到以为他会一直留着你们吧?就连我这种不知道他黑历史的人,被他利用完后都被如此对待,更何况是你们?只怕不仅仅是利用完后就扔掉那么简单吧……” “想想你们也真是够惨的,同样是做着不见人的事,周绍寒是公众面前的偶像,光彩照人,你们却要偷偷摸摸,生活黑暗,最后办事不利还要被处理掉,啧啧。你们说,周绍寒会不会又演一出好戏来对付你们,然后借此博得又一个伸张正义的好名声?” 柯清怡最终是把这两个人给放了,以仁慈善良之名。 那两人没有感恩戴德,反而是一脸阴沉地走了出去,看都没看柯清怡一眼。他们的每一步都走得很沉重,一点都没有被释放的轻快。 柯清怡知道使他们沉重的是什么。 是愤怒,是憎恨……还有某种决心。 两人拿了衣服后就被送走了,屋子里只剩下柯清怡和单叙。 单叙轻声道:“潇潇,我们也回车里吧。” “单叙……”柯清怡全无方才使激将法时的神采,整个人都透着疲倦,“帮忙扶一下我吧,我……腿有点发软。” 单叙抿了抿嘴角,沉默了几秒,弯下腰把柯清怡打横抱了起来,吓了柯清怡一跳:“我的妈呀,你在做什么!” “搂着我的脖子,别掉下去了。”单叙露出往常的笑容,“不然把老王他们这里地板砸个坑,我可赔不起。” 刚才柯清怡在那两个黑|社会出身的男人面前装大姐大,看起来威风凛凛,实际上她还是捏了一把冷汗的。 要不是有单叙和唐禾潇在支持着她,她可能说话就要结巴了,根本装不下去。 铤而走险,对这两个人使激将法,是唐禾潇的主意。 她每说一段话,唐禾潇就会在她心里鼓励她,使她心安,让她得以镇定自若。 借刀杀人这个手法,唐禾潇简直熟悉得来不能再熟悉了。 她无数次做刀,被周绍寒挥向阻碍他的人,直到刀身破损,然而他却毫发无伤。 这次就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付周绍寒,实在不值得脏了手。 回到车上,单叙看柯清怡脸色稍霁,才调侃道:“没想到你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了啊,行啊潇潇,我下一个影后就捧你好了。” 柯清怡也笑了:“别逗了,好好栽培苏延熙吧,那可是我相中的千里马。” “延熙是挺有潜力的,又有小顾照看着……你怎么能肯定那俩坏家伙被激怒后去报复周绍寒呢?” “他们这些操刀子的,最是讲究义气了。当然,这不算理由,开个小玩笑。”柯清怡眨了眨眼睛,“之前你也说过,虽然他们陆陆续续已经把周绍寒的黑底抖得差不多了,但那是王老师他们‘严刑逼供’的结果,可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不肯明明白白的,而是有所遮掩,支支吾吾的。那就是说明,他们对周绍寒还是有点感情和信赖的。像他们这种人,哪怕只是一点点的义气被背弃,都是要动刀子的事情,更何况我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他们心里肯定窝火。兄弟伙都进局子里出不来,窝里的货又被我们扣下了,现在的他们,算是一无所有了。” 单叙沉声接道:“一无所有,又有性命威胁,兔子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是他们这种人,多半会选择背水一战,反过来整周绍寒,先下手为强。” “对。”柯清怡回想刚才在屋子里的谈话,“说话的时候我一直注意他们的神情,是有明显的仇恨的。况且,如果他们不动手,我们也能找到他们。” 她让王老师在还给那两头目的衣服里的夹层缝了微型的追踪器。 单叙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大手摸了摸她的头:“乖,在车上睡一觉吧,到家了我喊你。”   ☆、第40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十三) 十一月底y的新专辑《活在黎明的人》发行,一共十首歌,每一首都是lenny自己作词编曲,快慢参半,不再是清一色的情歌,还有几首唱得淋漓的励志曲,电吉他和架子鼓的动感混入小提琴的悠扬,生出一种别样的悦耳旋律。 新专辑一经发出,便大受好评y的歌技与创作才华可圈可点,在各大音乐网站排行榜首页占据半壁江山,专辑同名主打歌《活在黎明的人》更是把霸占榜首多时的顾之宴挤了下来。这张新专辑,无疑是lenny三年来质量最高、人气最火爆的一张。 托这张新专辑的福,柯清怡每天忙得都快疯掉,采访与节目录制的通告一个接一个,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她把lenny到春节之前的档期都排满了,后来只有把冲突的邀请再一个一个回复拒绝掉。 期间周绍寒好几次发来短信,无非就是问她在干什么,为什么不去找他等等,柯清怡哪里有空理他,只在得空的时候回复了一条“忙”后,就再也没理过他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她和lenny在d市机场转机。登机后她正要关手机,一个电话就打过来了,来电显示的是周绍寒三个字。 她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电话,然后关机,睡觉。 下了飞机以后已经是凌晨,她打开手机,未接来电会以短信方式提醒。开机后没多久,手机就传来持续的震动,是四条未接来电记录,看了看号码,最开始的三条都是周绍寒打的,就在她关机后不久的一段时间内,而最后一通是她才下飞机那会儿,查了查号码,来自她给周绍寒找的助理。 感觉不太对劲。 y看她皱起了眉头,不由好奇问道:“潇潇姐,怎么了?” “没什么,有些事情要处理。”柯清怡看了眼助理小王,“你和小王先去把行李给拿了吧,我走在后面打个电话。” y点了点头,迟疑片刻,加了句:“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说出来啊,不要一个人憋在心里头。” 柯清怡笑了笑:“知道了,啰嗦孩子。” 她先是给周绍寒拨了回去,可能是时间太晚,对方已经关机了,于是她只有再给周绍寒的助理小赵打回去,刚要拨号,小赵倒是自己打过来了,一接起来就是一通哭号:“禾潇姐!你可算开机了!” 柯清怡听她哭得那么厉害,就知道出事了,忙问道:“你冷静一下,发生什么事了?” 对方哽咽道:“禾潇姐……绍寒哥出事了……我现在在医院,绍寒哥在抢救……” 柯清怡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儿了。 她顿了顿,佯装着急地问道:“你们怎么会在医院?绍寒他出什么事了?你别哭哭啼啼的,把事情说清楚!” 小姑娘抽泣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把前因后果明明白白说出来:“绍寒哥晚上的时候接了个电话,然后、然后他就出门了,还不让我和小庄跟着……结果出去了两个小时都没回来,打电话也不听……我和小庄就有点着急了,担心绍寒哥被狗仔堵了……后来又等了好久,就在一个半小时前吧,绍寒哥打来一个电话,是在求救……报了地址后就挂了……小庄赶快去报了警,然后等我们找到绍寒哥,他倒在地上,流了好多血……” 柯清怡一听,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听起来还是有点渗人。她故作惊愕道:“谁做的!?” “找到绍寒哥的时候……他身边还有两个混混……当场被抓了……禾潇姐,你快来吧!我和小庄实在应付不来这个情况!” 挂了电话后,柯清怡走了出来,看到已经拿好行李箱的lenny,露出抱歉的笑容:“lenny,不好意思啊,周绍寒出事了,躺在l市市医院,我必须现在买机票飞去l市,明天早上的节目录制我会打电话来提醒的,小王你也注意着点。” y一听,忙道:“潇潇姐,我和你一起去看周大哥吧。” 柯清怡道:“不用了,带上你更显眼,你自个儿注意着安全就是了。” y欲言又止,沉默了一会儿,才同意道:“好吧,潇潇姐你到了后给我一个电话,我睡觉不关手机的。” “行了,知道啦。” 折腾来折腾去,柯清怡相当于连坐了三次飞机,屁股都坐麻了。 等到她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清晨六点半了,医院门口围满了记者,不知是哪个认识她的人喊了一句唐禾潇来了,那群媒体人的目光立即聚集到刚下的士的柯清怡身上,纷纷涌了过来,争先恐后地提问。 “唐小姐,周绍寒的伤势如何?” “据说周绍寒残废了,以后再也不能演戏了,是真的吗?” “唐小姐,你对这次的事件有什么看法吗,知道内幕吗?” “周绍寒怎么会惹上毒|贩?他在吸毒吗?” “周绍寒平时和黑|社会有来往吗?” “唐小姐,据说你和周绍寒闹不和,是因为他吸|毒的事情吗?” “唐小姐……” 一声声问题听得来柯清怡头都大了,只觉得吵得不行,她拼命拨开记者人群,杀出一条血路,奈何总有话筒对向她,无奈之下,她只有回应道:“各位媒体朋友,一大清早就来堵新闻,也真是蛮拼的。绍寒的这件事我也是刚知道,所以才赶来的。这前因后果以及伤势如何,得放我进去看一看才知道啊,你们现在问我也没用。快去买豆浆油条吃个早饭,等事情明朗后我自然会出来面对大家的问题的。” 周绍寒早已结束了手术,住进了重症观察室,门外坐着一男一女,正是两个着急了一夜没合眼的两个小助理。 见到柯清怡来了,两人赶忙站了起来,小赵因为是姑娘家,表现得尤为激动,扑到柯清怡身上又是一阵嚎啕大哭,惊得来护士赶快跑过来警告她小声点不要打扰病人休养。 柯清怡安抚了一阵小赵,看向小庄道:“情况怎么样?” 小庄的样子也有些憔悴:“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了,但是绍寒哥腿被打断了,胸口被捅了一刀,右手臂也被砍了,脸上还被划了两道疤……不过好在被抢救过来了……” 柯清怡怔了怔:“医生有说什么吗?” 小赵呜呜呜地又哭起来,就连小庄也犹豫了片刻,才道:“医生说,人是给救回来了,但是以后绍寒哥的腿脚可能就不太灵活了,脸上的刀痕太深,就算植皮也不一定恢复原样。绍寒哥他……可能当不成演员了。” 这对周绍寒来说,还不如不要抢救过来得好。 柯清怡静默了一阵,开口道:“你俩辛苦了,先回酒店睡一觉吧,出门记得小心记者。我在这里守着。” 小庄却道:“我们俩商量过了,就在医院休息就可以了,不回去了。禾潇姐你一个人守在这里,我们不安心,睡着也不踏实。” 小赵哭道:“禾潇姐,对不起……你把绍寒哥交给我们,我们却没能让你放心……对不起……我们不会走的,要是、要是那两人还有同伙来,怎么办呀……绍寒哥出事了,禾潇姐你可不能跟着出事啊……” 以周绍寒的为人处世,两个助理平时是对他没有什么好感的,都是看在唐禾潇的面子上。 他们两个是唐禾潇亲自挑选培养的,就跟唐禾潇的两个徒弟一样。 所以感情也比较亲厚。 柯清怡只好叹了一口气:“行吧,反正医院也有食堂,你俩困了就在凳子上睡会儿吧,我们也不能占病人的床铺。” 两个人乖巧地答应了。 既然两个助理在跟前,那柯清怡就不敢打电话了,而是选择了短信的方式给单叙发了过去,没想到单叙起得那么早,没过多会儿就给回了过来。 柯清怡:消息是你放出去的? 单叙:(*^__^*)不用谢,请叫我雷锋! 柯清怡:谢个狗屎!老娘在医院门口都要被堵死了! 单叙:别生气嘛,你那么早去看狼崽子啊?你今天不该是陪安黎录节目吗,圣诞节都不陪叔叔我过! 柯清怡:他出事了我要是不十万火急地赶回来很容易被怀疑的好不好? 单叙:o(n_n)o~~果然还是我家潇潇最聪明了! 柯清怡:!!!大把岁数还用表情的老男人给我死开!恶心死了! 单叙:嘤嘤嘤潇潇竟然嫌弃我…… 柯清怡:滚!!! 柯清怡强忍着摔手机的冲动,她现在可在装沉痛呢,看着单叙发来的话就想笑,万一真的在这种时候笑了出来,小庄和小赵会觉得她疯了吧。 不过机智如她,还是忍住了。 然而,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禾潇姐,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怎么一脸痛苦的样子?”小庄关切地问道。 “……没事。” 看来无论到第几个世界,她忍笑的功力都没见长进。   ☆、第41章 年上女配萌萌哒(十四) 事情才过去一天,周绍寒还未醒来,然而消息已经不胫而走,各大娱乐报刊杂志的头条皆是“影帝涉|毒惹是非,深夜l市遭报复”等类似的话题,字字确凿,证据有力,媒体号称已掌握了周绍寒与那两个砍他的不法分子来往的照片、通话记录、录音以及打钱记录,详细列出了他们相识勾结闹翻的时间轴。 再往深扒,媒体开始探究周绍寒与这两人的真正关系,挖出了这两个人的身份背景,再顺藤摸瓜地发现以这两人为首的地痞无赖正是周绍寒暗地里养的打手。就在此时,这些年来被周绍寒雇人殴打过的记者们也趁着这个有利的形势站了出来,有的甚至已经退圈转行了,纷纷指出确有其事,并且说明他们惨遭毒手之前也都刚好是在准备报道周绍寒的负面新闻。 至于这个负面新闻具体是什么,他们就没说了,只是含糊地一笔带过,却让人们不由联想到涉|毒涉|黑这方面上。 柯清怡知道,这是单叙的功劳,他要力保唐禾潇能从这趟浑水中全身而退,所以当然不能让那些记者们说是打算曝光唐禾潇和周绍寒的恋情,否则会为唐禾潇招来麻烦。 至于那些实实在在的证据,是这些日子来她和单叙一起收集的,有些甚至是她拿着备有钥匙到周绍寒家搜罗出来的一些东西,不过到后期的时候,她因为lenny而忙碌起来,事情就全是单叙在筹备整理。 媒体会那么快有消息来源,口径又都那么一致,无疑也是他下了一番功夫。 不得不说,单叙真是一只心思缜密、做事周全的老狐狸。 媒体报道一出,举国哗然,无论是圈里圈外都掀起轩然大波,舆论四起,把周绍寒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避祸唯恐不及,谢薇洁马上发表声明说已和周绍寒分手,再无瓜葛。 网络上到处都在刷“周绍寒滚出娱乐圈”的相关话题,而这事情很快也引起了警方注意,就在周绍寒还没醒的时候,柯清怡就已经接到了一通相当于事前调查的电话。 舆论早已炒得来如火如荼,而周绍寒还闭着眼睛做着称霸娱乐圈的美梦。 柯清怡冷冷地望着躺在病床上的周绍寒,看着他的脸上裹满纱布,丝毫不见昔日的英俊,反而有些恐怖,不觉心里涌起一阵痛快。 周绍寒,你这种人心,根本配不上你原来的那张脸。 所以现在的你连你唯一美好的皮相也没了。 都是自作孽,不可活。 一直到第三天的早上,周绍寒才醒,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柯清怡,只见她正坐在他的床旁,手上翻着报纸,晨曦勾勒出她安静的侧脸,一切都只如初见。 周绍寒第一次见唐禾潇,是在她的办公室里。 那时唐禾潇才二十岁出头,没现在那么沉稳,浑身锋芒半遮半现,不说话的时候冷冷地透着傲慢,一看就是厉害又精明的角色。 初入娱乐圈的他被人带进了办公室,站在桌子前不知所措,尴尬地待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对方发话。而女人只是转着椅子侧坐着,左手慢条斯理地翻着杂志,右手点了根烟,散着淡淡的白色,飘到她的眼前,像是静谧湖水上浮现的水雾,使得她幽深的眼眸更看不清情绪,高深莫测。 他大概站了十来分钟,就有点不耐烦了,忍不住开口问道:“请问你是唐禾潇吗?” 闻言,唐禾潇这才把烟摁灭,抬眼看他,笑着道:“缺乏耐心,难成大事。” 这句话对刚进娱乐圈野心勃勃的少年来说,无非是一个令人难堪的下马威。 大概就是从这句话开始,他的心里埋下对唐禾潇的恨意,从一颗种子长成参天大树。 后来他设了一个骗局,一坑唐禾潇就坑了七八年。 惺惺作态,逢场作戏,耐心十足。 但他没意识到的是,在这多年的欺骗里,他并不是全然置之事外袖手旁观的。 他以为他一直把唐禾潇平安留在身边是因为大发慈悲。 但却不知道这是一种长年形成习惯,他的恨有多深,这份依赖的根也就扎得有多深。 不然他也不会在有机会拨打求救电话时,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唐禾潇。 所以睁眼看到柯清怡的那么一瞬间,周绍寒竟然有种快要热泪盈眶的感觉。 他恨唐禾潇的居高临下,恨她的傲慢,恨她的自以为是。 但她是这么多年来为他遮风挡雨的大树,是他最安全的港湾,只要她在他身边,他就无所畏惧,放心大胆往前走,安心坦荡。 “禾潇姐……”他的喉咙发出浑浊的声音,氧气罩上被喷上了白气。 柯清怡对于他的突然醒来有些讶然,赶快摁下呼叫按钮把医生护士给叫了来看情况。一直到医生过来给周绍寒检查为止,她都没有跟他说一句话。 周绍寒被摘下氧气罩,他的双眼瞪着,在重重纱布之间显得有些惊悚,他死死地盯着柯清怡,眼神就像一个怨灵一般,他喃喃着:“禾潇姐……唐禾潇……你说话啊……你别不说话……” 都说人在受伤的时候会卸下武装,露出心灵最脆弱的一面。 饶是凶恶疯狂如周绍寒,在浑身是伤动弹不得的情况下,也会轻易地委屈和难过。 柯清怡见他似乎想挣扎,这才开口说了一句:“医生在给你检查,别乱动给人家添乱。” 听到这话,周绍寒竟然真的不动了,只是静静地望着她,温顺得不可思议。 等医生护士都走了,柯清怡坐回了床旁的椅子上,问:“你喝不喝水?我给你倒。” 周绍寒被捣腾了一会儿,清醒了不少,语气又恢复如常:“我现在情况怎么样?” 柯清怡平静地回道:“不太好,手伤腿断脸破相,虽然不至于残废,但痊愈后也会落下根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自如了,你已经不能当演员了。” “不能当演员了?”周绍寒发出一声沙哑的大笑,显然是不相信,“唐禾潇,你是在开玩笑吗?你以为我会就这么被你骗过去?” 柯清怡看着他,一字一顿道:“我没有开玩笑,是真的。” 周绍寒沉默了。 就在柯清怡以为他不会再开口的时候,他又发出了讥讽的笑容:“手和腿不好使了,那我就不演动作片呗,就算演,不还有替身在吗?我的脸被划破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现在科技那么发达,我整个容不就成了!唐禾潇,你脑袋是豆腐渣做的吗!怎么越老越蠢了!” 柯清怡任由他羞辱着自己,等他话都说完了,才淡淡道:“你不可能继续演戏了,没有导演会邀请你,也不会再有投资方推荐你。” 周绍寒的心头被射上一箭,他难以置信道:“你他妈都在说些什么废话!” “你的丑闻现在已经闹得来人尽皆知,谁要再请你演戏那就是傻子。”柯清怡把刚才翻看的报纸在周绍寒眼前展开,娱乐版头条上加黑加粗的大标题赫然写着“周绍寒被打事件再升级!毒牙竟朝经纪人!颁奖感言自打脸!” 通篇报道有一半在回顾唐禾潇带周绍寒的这八年,尽心尽力,鞠躬尽瘁,而周绍寒也在拿影帝的时候感激唐禾潇,说对方像姐姐一样照顾自己,自己很是尊敬对方。然而转眼之间,周绍寒就因为唐禾潇在工作上分心去照顾lenny而打击报复,竟让混过黑|社会的人去围堵,还好唐禾潇幸运,被人救下,没有让那些人得逞。 这篇文章多半也是单叙授意的了。 柯清怡不紧不慢道:“在你昏迷的这两天,你的那些破事儿都被扒出来了,吸|毒、结交毒|贩、养打手、暗地报复记者……哦,今天刊登的就是追踪报道,把你之前对付我的事情给拿了出来。周绍寒,无论是哪一件,都能压得你难以翻身。” 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周绍寒的呼吸急促起来,他的声音颤抖:“不可能……不可能……” “接受现实吧,别说超越顾之宴了,你的星路马上就要画上句号了。” “不可能!”周绍寒尖叫出来,转而看向柯清怡,慌乱道,“禾潇姐,禾潇姐!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挽回局面的!你帮我!你帮帮我!” 他似是感觉不到痛一样,拼命想要从床上撑起来,伸着没受伤的那条手臂想要触碰柯清怡。 然而柯清怡躲开了。 她对周绍寒此刻连一丝怜悯都没有,她冷冷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要不是你自作孽,会有这种黑料爆出来?别说演戏了,你之后就等着吃牢饭吧。” 周绍寒睁大了眼睛,眼眶都红了,他哀求道:“禾潇姐,以前是我做错了,我认错,我赔罪!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你帮帮我好不好!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会改正的!求求你帮我一把吧,我……我不想坐|牢……” 柯清怡心平气和道:“周绍寒,我唐禾潇的确有些本事,但还没能干到能帮你瞒天过海,你的这个篓子捅得来太大,我无力回天。” 周绍寒声音都在颤抖:“禾潇姐……我知道你能行的,我知道的!你只是生气而已!你……你可以找单叙帮忙啊,他……他不也很神通广大吗……禾潇姐……你……” “周绍寒。”柯清怡无情地打断他,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就算我有能力庇护你,可是凭什么呢?你觉得我凭什么要继续保护你?你欺骗了我那么多年,折磨我,羞辱我,最后还叫人来强|暴我,我为什么要救你?是不是在你眼中,我唐禾潇就是一条贱狗,就算你百般折磨,我都还会朝你摇着尾巴?” 周绍寒怔在那里,张了张嘴,竟然说不出话来。 柯清怡站了起来:“我走了,明天下午我会召开发布会回应这件事情,到时候小庄会来给你开电视的。” 周绍寒的眼神里满是恐惧,见柯清怡要走,他唤了出来:“禾潇姐!” 柯清怡在门口顿下了脚步,回头淡漠地看了他最后一眼,缓缓道:“周绍寒,你的心理有问题,你是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再见。” 这是她对周绍寒说的最后一句话。 翌日下午,柯清怡召开了记者发布会,陪伴她的有单叙和请假飞过来的lenny,一个作为她的朋友代表,一个是她手下的艺人代表,一左一右,都是重量级人物,将为她接下来的每一句言词增添可信度。 开始前,柯清怡看着台下坐着的一排排媒体记者和业内人士,不由有些紧张。 这时,她的手机震动起来,有人发来了一条短信。 单叙:\(^o^)/~潇潇加油!不要紧张!哥在你身边给你撑起! 柯清怡转头看了一眼单叙,对方冲她抿嘴一笑。 是啊,都下最后一步棋了,胜券在握,她又在担心什么呢? 发布会以简单的开场宣布开始,而后记者们纷纷提问。 “唐小姐,周绍寒吸|毒养人的事情你事先知道吗?” “这位记者你好,说来惭愧,是我失职了,这件事情我也是当新闻报道出来后才知道的,听闻时非常震惊与痛心。如果我事先知道的话,一定会阻止他的,毕竟这是违法的事情,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不仅没有以身作则,反而做出这种事来,真的是令人失望。我作为周绍寒的经纪人,在这里真诚地向大家道歉,不奢求大家能够原谅他,一切自有法律来制裁。” “唐小姐,请问周绍寒雇人围堵你的事情是真的吗?” “这位记者你好,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这的确是真的。不过之前我虽然知道是他找的人来对付我,但却不知道这些人竟然是他长期养着的打手和毒|贩。” “据本报了解,这件事发生在几个月前,为什么你没向媒体揭发周绍寒呢?” “说实话,我不敢揭发他,因为不知道他还会想什么方法来报复我。” “颁奖典礼上周绍寒还发言感激你,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和的呢?” “其实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有的矛盾,因为我提出想要多去带一带手下的其他艺人,他坚决反对,后来甚至胁迫我。我因为怕他对我做出什么事来,所以向我的老朋友单叙求助,暂时住进了单叙家里。但万万没想到周绍寒就算这样也不放过我。” 记者们一听,看向柯清怡和单叙的目光多了几分不单纯,有人提问道:“唐小姐,你和单先生只是朋友关系这么简单吗?” 柯清怡一愣,她刚才坦白住进单叙家,只是怕后面会被记者问到,没想到反先把自己给坑了进去。 只听单叙大咧咧地替她回答道:“都住一个屋檐下了,你说是什么关系呢?” 台下的记者们一听这答案都笑了,整个发布会的气氛本来很是严肃,被单叙这句话调节得来轻松了不少。 柯清怡瞪了他一眼,示意他不要乱说话,谁料那老流氓还毫不躲闪地朝她懒洋洋地笑了笑,一副君子坦荡荡的模样。 对不起啊唐禾潇,一不小心你的清誉就这么毁了…… 这边发布会在热热闹闹地开着,医院那边冷冷清清,病房电视上的光影映在周绍寒漆黑的眼中,像是在照着一个死人。 小庄这几天也没少听说新闻报道,知道周绍寒对唐禾潇做了过分的事情,于是伺候起周绍寒来也不情不愿,只觉得周绍寒该死。他站在病房里看着电视里柯清怡一个一个地回答记者们的问题,虽是面色憔悴,但语气平静沉稳,是他所熟悉的禾潇姐。 看到单叙和柯清怡那一段,周绍寒再也难耐,他森然道:“转台。” “什么?”小庄没听清楚。 周绍寒情绪忽然激动起来,他吼道:“老子让你转台!” 小庄被吓了一跳,不禁往后退了一步,但还是牢牢握着遥控板:“不,禾潇姐说了,要让你把发布会从头看到尾。” 周绍寒就像一条发疯的狗一样,冲着他道:“那你找唐禾潇去吧!滚!滚!” 小庄心想你不乐意看到我我还不乐意和一个木乃伊在一起呢,他撇了撇嘴,走出了房间,把门给带上了。 留下周绍寒一个人,满腔怒火燃烧,眼底一片荒芜。 很快就是年末了。 跨年那天,谢薇洁被爆脚踏两条船做豪门小三被正房扇到脸肿y登台某卫视的跨年晚会上,顾之宴在节目里表露自己心有所属,柯清怡被高层叫去开会询问续约意向,单叙悄悄买了一束玫瑰带回家。 周绍寒拔掉手上的输液管,拄着放在床头的拐杖,一点一点跌跌撞撞地走到了窗台,也不顾手和腿的伤口裂开来。 窗户打开,冬日的冷风呼啸而来,灌满了他的肺,这里是住院部第七层。楼下是一片车水马龙,依稀能听到不远的广场上传来人群集体倒数新年的声音。 周绍寒恍惚之间忽然想起某一年的这个时候,唐禾潇和他一起在家里倒数。 那样的温馨,今已不复存在。 “10——9——8——” 热闹和繁华,如今都离他远去。 “7——6——5——” 他不想被判刑,也不想坐牢,他只想做天王,万众瞩目,受人仰视。 “4——3——2——” 可惜,他的皇冠已被摘下,等待他的是沉重的镣铐。 “1——” 周绍寒的眼色深了深,身子探出窗口,脸上露出来的皮肤被寒风割得来生疼。 再见了,唐禾潇。 新的一年快乐。 · “砰——” 历史翻开新篇章,周绍寒却永远地被留在了过去。   ☆、第42章 番外·唐禾潇与单叙 在周绍寒跳楼自杀的那一刻,新年的时钟敲响,柯清怡也离开了唐禾潇的身体。 此时唐禾潇才刚到单叙家门口,还坐在车里,就忽然主导回自己的身体。她愣愣地望着车外漂浮着的柯清怡,对方也是一脸愕然,但很快便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似的,朝她露出了浅浅的微笑。 柯清怡朝她摆了摆手:“哟唐禾潇,第一次见面!不过也是最后一次了呢……未来好好加油!我要去下一个世界了!” “你等等!”唐禾潇赶忙把车门打开,“我有话跟你说!” 然而等她下车的时候,柯清怡的灵魂已经消散而去,只留下缕缕白烟,就像呵出来的白气一样。 唐禾潇怔怔地站在原地,望向漆黑的夜空,喃喃道:“小姑娘,谢谢了,你也好好加油。” “潇潇,你怎么站在外面啊,那么冷。”出来丢垃圾的单叙看到唐禾潇伫立在门外,吓了一跳,赶快从屋子里拿了件大衣出来,披在了唐禾潇身上,“晚归也就算了,还在外面吹风,你怎么越活越傻了!” 唐禾潇忽然道:“单叙,谢谢你啊。” 单叙一愣,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傻丫头,今天又不是感恩节。” 唐禾潇道:“既然周绍寒已经快被关起来没什么威胁了,我觉得我明天该搬回公寓了。单叙,谢谢你对我的收留和照顾,这段时间真的是太麻烦你了……工作室的事情我会全力以赴的。” 单叙抿了抿嘴角:“我帮你那么大一个忙,你就只是在工作室方面回报我啊,没良心的死丫头。” 唐禾潇有些疑惑地看向他:“难道你要向我收房租?” “……”单叙可算知道为什么唐禾潇会被周绍寒吃死了,这人的情商水平怎么那么起伏不定呢,“你就留下来陪我一起住吧。” 唐禾潇不假思索地拒绝道:“单叙,现在已经过了非常时期了,再这么孤男寡女住下去不太妥当。” 单叙微眯着眼睛,开始施展自己的说服能力:“潇潇,记者发布会上我们已经让媒体觉得我俩正在处对象了,这还没半个月呢你就搬走了,被记者发现了说不定又要做文章了。第二,过了年后工作室就要正式开始筹办了,你的合约也到期了,咱们住在一起还能时时有个商量。第三,潇潇啊,你看我这房子这么大,本来我一个人住得好好的,都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可你搬过来住了小半年又走了,你说我一个人得多寂寞多难受啊。” 唐禾潇嘴角抽了抽,不过前两点的确挺有道理的,于是她妥协道:“行吧,等工作室成功运行起来或你找到女朋友了,我再搬走吧。” “这样才对嘛,我们之间可是纯洁的友谊。”单叙笑眯眯地把唐禾潇拉进屋子里,心想今晚买的告白用的玫瑰算是白搭了,等下得赶快藏起来,别让潇潇看到。 周绍寒的死讯,两人是在第二天早上才得知的。 唐禾潇听到这件事时手一抖,水杯里的咖啡漾出来几滴,不禁有些失神。单叙见她的样子也不说什么,心里很是理解,毕竟周绍寒是和唐禾潇相处了那么多年的人,现在说没就没了,饶是唐禾潇放下了他,但还是不免会有感慨。 他能做的,只是在这个时候拍一拍她的头,笑道:“早餐再不吃就冷了。” “嗯。”唐禾潇不想让单叙担心,很快又露出了笑容。 生活不会为任何人而驻足,新的一年里日子照旧过得飞快。 最开始周绍寒的事情还是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之后就渐渐淡了,等到二月底的时候,报刊杂志上已经不会再出现他的名字。 娱乐圈从不缺人,新人一波又一波的涌进来,屏幕上很快又有新的靓丽面孔。 世人的目光不会长久停留在一个名声败坏的死人身上。 周绍寒的姓名总有一天会被时光所遗忘。 二月十四日,唐禾潇亲自开车送lenny去参加一场情人节歌会,把车停下来的时候y却没有马上解开安全带。 唐禾潇问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y摇了摇头,偏头看向唐禾潇,目光真诚:“潇潇姐,你会进来听我唱歌吗?” “不好意思啊lenny。”唐禾潇解释道,“单叙约了我等下谈工作的事情……我之前应该告诉过你吧,等三月我跟公司合同到期了,我就要加入单叙的工作室了。” y沉默了几秒,才开口道:“那以后你还会来找我吗?” 唐禾潇道:“当然,我只不再是你的经纪人而已,还可以当你的朋友嘛,给你出谋划策,平时还可以一起约宵夜,你开演唱会时我也一定会来捧场。” y没说话,额前过长的碎发遮掩着他的眼神。 唐禾潇以为他是在闹别扭,耐心安抚道:“你现在那么红,公司一定会给你派一个很好的新经纪人的,不比我差。你又那么听话开朗,肯定很快就混熟了。” y盯着柯清怡,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郑重其事道:“潇潇姐,你说可以当我的朋友,那……那女朋友呢?” 唐禾潇愣了愣,惊来半晌都说不出话。 y继续道:“今天要唱的这首歌,就是写给你的……潇潇姐,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应该清楚,我希望你能来听。” “lenny,我和你不太可能。”唐禾潇斟酌着用词,“我和你差了十岁,年龄差太多了,说实话因为周绍寒,我已经被姐弟恋给吓怕了,实在不能再次接受比我小的男友了……安黎,你什么都好,一定能找到真正适合听你情歌的女孩的。” 听到唐禾潇的回复,虽然是意料之中,但lenny还是不免感到失落。 两人在车上相坐沉默了好一会儿y才再次开口道:“潇潇姐,我和星皇签的时间短,还有两年就到期了,到时候能不能来你们工作室找你?你能再次做我经纪人吗?” 唐禾潇笑道:“当然可以,热烈欢迎,只是不要再对我抱有什么想法了,姐不年轻了,小心脏经不住惊讶。” y也笑了:“好,潇潇姐就忘记我之前说过的话吧。我走了,祝你和单大哥谈工作谈得成功。” “好,也祝你今晚发挥顺利。” 望着lenny离去的背影,唐禾潇不由感慨,以后如果她孩子能有lenny一半懂事乖巧就好了。 不过转念一想,她又笑了,她连个对象都没有,哪里来的孩子? 还是一心一意工作,踏踏实实赚钱吧。 这时的唐禾潇做梦都没想到,两个月后的某一天,她会拿着洗干净的验孕棒气冲冲地去质问某个老流氓—— “单叙!你这个老流氓!你给我出来!” 单叙刚到家没多久,身上的西装还没换下,开门就看见满面怒色的唐禾潇,惊讶地挑了挑眉:“潇潇,你怎么了?” 这还是自情人节那回后,他第二次见唐禾潇那么生气,一副要与他同归于尽的样子。 “怎么了?你竟然还有脸问我怎么了?!”唐禾潇一把将单叙推开,进到屋子里来,把门狠狠地关上。 单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只有劝道:“潇潇,有事好好说,别气坏了身体。” “气坏了身体?”唐禾潇一听这话更恼了,“要不是你做的缺德事儿,我会那么生气吗!” 单叙还是迷惑不解:“我做啥缺德事儿了啊,潇潇,你给人判刑也得说个明白啊。” 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唐禾潇从包里掏出验孕棒,“啪”地一声扔到了地上,然后又扯出医院开的诊单,狠狠地砸在了单叙脸上:“你做了啥?你说你做了啥!老娘怀孕了!就情人节那晚上有的!” 单叙被砸蒙了,听唐禾潇的话愣了愣,而后嘴上扬起一个笑容:“真的啊?” 唐禾潇拽住他的领带,把他拉得弯下腰来,恶狠狠道:“自己做过的事不敢承认?!不是真的还是我骗你的啊!” 单叙笑得来嘴角都要咧道耳边了,乐呵呵道:“老婆大人别动怒,小的会负起责任来的,么么哒!” “么你妹!肚子都被你摸大了!”唐禾潇双手扯着老狐狸的衬衣领口,气得脸都红了,随后才发现对方话中的不对,“谁是你老婆!你这个老流氓少占我便宜!” 单叙笑眯眯道:“亲爱的,我们去领证吧,然后再办一个盛大的婚礼。你喜欢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呀?” 唐禾潇看着单叙一脸笑嘻嘻的样子,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拳拳打在了一团棉花上,窝火又无力。 那天她送完lenny后就不该去和单叙讨论什么鬼工作! 那天谈完工作后她就不该答应跟单叙吃什么烛光晚餐! 那天吃烛光晚餐的时候她就不该陪单叙喝那么多杯酒! 当唐禾潇在情人节第二天醒来时发现自己光溜溜地躺在单叙床上,一屋都是酒后乱|性的凌乱时,她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所以看到某个老流氓光着膀子从厕所洗漱出来,一脸神清气爽地跟她说早安,体贴她是不是腰酸背痛的时候,唐禾潇瞬间就炸了,抽了枕头就朝单叙丢了过去。 “早安你个大头鬼啊啊啊啊啊啊!单叙我要跟你拼命!!!!” 虽然事后单叙各种深情表白耐心安抚,身上不知道被揍了多少拳,三寸不烂之舌再怎么能说会道,还是没留住唐禾潇,她当天就愤怒地搬出了单叙家。 什么男女之间纯洁的友情!都他妈去死去吧! 不过感情归感情,工作上还是无可避免要接触的。在讨好唐禾潇这件事上,单叙可谓下了深功夫,每天买花送到家,卡片上各种深情表白情话陶醉,隔三差五一赔礼道歉顺便把人约出来多瞅两眼,实在没法了就派苏延熙出马,把唐禾潇骗出来后他在佯装路过。 就连大冰山顾之宴看到他这样都忍俊不禁,说:“单叙,没想到你也有这么一天。” 唐禾潇心底对单叙也不至于什么感觉都没有,不然那天醒来后也不会那么愤怒——要是别人敢趁她喝醉的时候上了她,那她绝对分外冷静,然后拎把刀出来把对方阉割,绝对干脆利落。 她不是瞎子,也不是傻子,那么长时间的相处,她看得出单叙对她的意思。 但她本打算慢慢来,一步一步地接受单叙,毕竟到了这个年龄的女人更注重细水长流的爱情,而不是图一时冲动的轰轰烈烈。 没想到计划就这么被这个臭不要脸的老流氓给毁了! 更没料到的是,何止是和单叙谈恋爱的计划被扰乱了,就连她的人生计划都因此改变! 唐禾潇松开拽住单叙衣领的双手,无奈地坐到了沙发上,虽然心里知道木已成舟,但嘴上还是犟道:“谁要跟你结婚了?我只是想来打你一顿,谁稀罕要你负责任了?” “我稀罕,我稀罕。”单叙蹲了下来,用手包住对方的手,低姿态道,“潇潇,你看我都三十五了,是该有个孩子了,你嫁给我绝对不吃亏,我会努力给你和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庭的。” 唐禾潇瞪道:“那别人也给你生个孩子,你会念在老来得子的份上,也娶了她?” 单叙赶忙否认道:“这绝对不可能!潇潇!我怎么会让别人有孩子呢!我只能绑定你啊!我家孩子他妈一定得是我的小心肝!这心肝可不能多啊,不然可不就成怪物了吗!” 唐禾潇咬牙切齿道:“臭流氓,那天早上醒来你为什么骗我说带了套!” 单叙装无辜道:“我要不那么说,你肯定要气更久,会更不理我的啊。” “你!!”唐禾潇不知道该说这个老男人什么好,只有沉沉地叹了一口气,幽幽地喃喃道,“那么多人想怀都怀不上,怎么我就一晚上就有了呢,太突然了……” 单叙抚摸着她的背,安慰道:“不是你的错,怪我百发百中。” 唐禾潇一脚踹开他,怒道:“单叙你给我滚!!” 单叙知道唐禾潇现在看着他心烦,所以识趣地消失了一会儿,在厨房里捣鼓捣鼓,端出一杯鲜橙汁来和一份点心:“老婆大大,小的献上您最爱喝的鲜榨橙汁和西多士,您消消气。” 唐禾潇已经过了气头,没好气地看了单叙一眼,把橙汁接过来喝了一口。 单叙见她没那么生气了,笑着开口道:“潇潇,你看现在工作室也运作起来了,你怀孕了,我俩要结婚了,这是三喜临门啊,干嘛生气呢?” 唐禾潇:“……” “你听老公我给你分析分析啊,你呢,聪敏能干,漂亮成熟,我呢,一表人才,英俊潇洒,你不觉得我俩一听就很般配吗?而且你看哈,我俩认识那么多年了,什么风雨没经历过,这感情是经受了时间的考验的!第三,我们兴趣爱好相投,做着一样的事业,多么有共同语言啊,晚上就算盖着铺盖聊天,我俩都能谈好久呢,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 “最最关键的一点是,我愿意倾我所能地对你好,给你幸福,不让你受半点委屈。潇潇,实不相瞒,像我这样的居家必备好男人都要绝种了,在你面前的这个可是限量版!” “……” 单叙见说了那么多话唐禾潇都没个回应,心里不由地也有些没底了,他看着唐禾潇的神色,问了一句:“潇潇,你意下如何?” 唐禾潇瞥了他一眼,不自然地哼道:“吵死了!不就是结婚吗!结就结呗!就九块钱的事情!” 单叙喜出望外,激动地抱住唐禾潇,笑道:“老婆不用担心,这九块钱我出定了!” 唐禾潇:“……”   ☆、第43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一) “阿米莉亚,挥舞着你的剑吧,代表家族向未来的王献出你所有的忠诚。” 柯清怡在梦里听到一个中年男声,自头顶传来,铿锵有力,雄浑威严,如同一把能够削铁为泥的刀斧,字里话间净是逼人气势。 随之抬头,她看到了说话的人,是一个金发男子,一双眼睛犹如老鹰般锐利,身材魁梧,穿着厚重坚硬的盔甲,站姿挺拔,像是一把直直插入土地的长剑,光是站在那里就已经是威风凛凛,让人不敢亲近。 她这才发现自己手上拿着把剑,沉甸甸的,而她的手竟像小孩子的手一样,短短小小,骨节还不是很分明,然而指腹上却已有薄茧。 身体不受她的控制,自主地动起来。她缓缓地将剑从剑鞘中抽出,一瞬间眼前被剑光照得来透亮,使她下意识地微眯起眼睛,而后在干净平滑的剑身上照见了自己的影子。 那是一个金发紫眸的小女孩,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模样,轮廓深邃,五官精致,虽年龄尚小,但已经透着些冷艳,是一个美人坯子。 她把剑鞘丢在地上,左手握剑,右手负在背后,身体因剑的重量而有些摇晃,但她还是努力定住了,剑柄上雕刻的家徽图纹嵌入她的掌心。 柯清怡听见自己开口说话,声音稚嫩,却满是坚定:“是,父亲大人。” 话音刚落,她的周遭就发生了变化,一幕幕景象像是走马灯一般与她擦肩而过,她看到巍峨的高山,看到热闹的市井,看到欧式的宫殿,看到烽火连天、战火燎原,看到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入眼最多的,是杀戮。 柯清怡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随着画面的转变在快速长大。她的手指变得修长有力,握着剑柄的手掌满是刀茧,她的长发随风飞扬,黄金般的发梢却沾着鲜红的血迹。她穿着和之前那个中年男人相似的铠甲,冰冷坚硬,漆黑如夜,映出乱世的光影。 在这世事更迭中,唯一没变的是她手中至始至终握着剑。 仔细一看,剑已不是先前的那把了,如今手中的这把剑更加锋利与沉重,剑刃处还淌着尚温的鲜血,剑柄上未变的纹路早已烙进她的生命。 柯清怡愣愣地望着手中的长剑,然后抬起头来环顾四周,眼下一片兵荒马乱,耳畔传来厮杀的吼叫与兵刃相接的脆响。 她看到一个士兵双手握剑,像是卯足了劲一般,狠狠地朝她劈来! 还未来得及反应,身体已经先一步做出了动作,轻巧躲闪,剑光瞬间照亮士兵眼底快要溢出来的憎恨。 等回过神的时候,柯清怡看到那名士兵已经轰然倒地,脖颈处涌出血的喷泉。 而她手中的刀刃已经沾上新的痕迹。 柯清怡猛然从梦中惊醒,身上已冷汗涔涔。 她平躺在床上,心跳得厉害,这场噩梦给她带来的不仅仅是惊惧与恐慌—— 还有女配的记忆。 躺了了好一阵,她才摸索着从床上下来。许是屋外的人听到了动静,随后一个婢女便捧着叠好的衣裙送了进来,看向柯清怡的眼神与其说是恭敬,不如说是敬畏。她道:“拉米瑞兹大人,是时候准备今晚的庆功宴了。” 柯清怡的目光落在婢女身上,只见她有一头褐色的卷发,双眼碧绿,穿着白色的素布裙,像是中世纪以前欧洲女人的穿着打扮,却又不尽然,让人实在说不出是哪个时候的着装。 应该是因为这是一篇架空的西幻文的缘故吧。 但柯清怡总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 见柯清怡望着自己却不说话,婢女有点害怕,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眼前这位尊贵的大人,只有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拉米瑞兹大人?” 柯清怡这才恍然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奇怪了,婢女明明是一副欧美妞的模样,却说着一口字正腔圆的中国普通话,就像是中央台的配音一样。 她囧了囧,清咳一声,回道:“把衣服放下后你就退下吧。” 婢女如释重负,应了一声告退后,就赶忙低着头离开了。 柯清怡并不奇怪婢女战战兢兢的态度。 她没有立即换上衣服,而是将目光落到身后这一面卧室墙壁上,久久凝视。只见墙上绘着一个巨大的图腾,羽翼漆黑的乌鸦侧身而立,口衔一枝虎刺梅花,生着密密硬刺的茎干自乌鸦嘴中生出,如荆棘藤蔓一般缠绕着它的脖子和身体,爬上它伸展的翅膀尖端,开出三四朵成簇的小花。 花瓣红得鲜艳,就像是染上了乌鸦被花刺扎破躯体所滴出来的血一般。 虎刺梅象征忠诚,四季开花,即是无论何时都不动摇的忠心耿耿。 这是拉米瑞兹家族的家徽,是刻在柯清怡梦中所握的剑柄上无论何时都未改变的图纹。 亦是阿米莉亚·拉米瑞兹一生所背负的索命的荣耀。 柯清怡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觉得阿米莉亚的回忆应该是自她穿越以来所接受过的最为沉重与血腥的记忆。 拉米瑞兹家族是兰特霍斯塔人种,这个人种相当于这个世界里的“战斗民族”。与现实世界中所用的调侃语气不同,这个世界的人们将其称之为战斗民族时是用着严肃而敬畏的语气。兰特霍斯塔人在这个世界非常稀少,因为繁衍能力不强,能代代传下来的家族屈指可数,自是物以稀为贵。而这个民族里的人们不仅都骁勇善战,肢体灵活,生来就是练武奇才,还有一个共同的外貌特征——金发紫眸,格外显眼。 虽是善于武艺,但兰特霍斯塔人并没有称王的野心与潜质,恰恰与称王相反,他们更乐意做臣子,率兵打仗,叱咤沙场,因而在过去,无论是哪个时期阶段,都不难发现他们的身影,活跃在乱世,难存于长安。 拉米瑞兹家族自百年前就一直是命运之城城主的家臣,一脉相承,世代挂帅,忠诚不移,就算与同胞对垒,也毫不手软——在拉米瑞兹们看来,他们所认的君主是至高无上,没什么其他羁绊可以置于这段君臣关系之上。 所以阿米莉亚从小接受的就是父亲这样的思想教育与熏陶。 她是家族这么几辈人下来的第一位女性继承人,本是不被看好的,然而才能并不因性别为根据,孩提时期的阿米莉亚就显露出非人的武学天赋,豆蔻年华就能把尚在壮年的父亲撂倒在地,少女时期挂帅出征,十七岁成名封将,那时候已经远近闻名,令敌人闻风丧胆。 她不仅不比男儿差,甚至比她的父辈祖辈们更为出色。她并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笨蛋莽夫,而是智勇双全的优秀将领,在她所带的军队里,军师的存在只是摆设。 命运之城的城主是他们家族誓死相随的君主,而到她这一代所侍奉的新王是与她年龄相仿的伊泽德·普利斯特里。与她相似的是,伊泽德也是家族几代人中最有才干的一个。如今才二十过半,就闻名天下,被世人所畏惧,名号为幽臼之王。 他是天生的野心家与战争狂热分子。 上一任普利斯特里溘然长逝,命运之城迎来年轻的新领主,十八岁的伊泽德带着他的统治蓝图登上宝座,阿米莉亚是他忠诚的臣子。这位新王明显不满于统治大陆上面积最大的城池,他要扩展版图,主动侵略,他让战火燃烧了大陆半个地图,他热衷于施暴,让战马踏过的地方变为一片焦土,令百姓们哀嚎求饶流离失所。 他要每一寸侵略得来的土地沦入黑暗,每位人民在成为他的忠实奴仆前都要饱受折磨。 用柯清怡的话来说,就是中二的变态反派,最后失败也是理所当然。 但是阿米莉亚不那么认为,她始终视伊泽德为至高无上的王者,她要代表拉米瑞兹家族为他效忠。前任领主在位时,曾定下她与伊泽德的婚约——虽然伊泽德继位后他们始终维持着君臣关系,但未婚夫妇的称号也是时有被人提起的。 有必要一提的是,伊泽德有着不美好的童年,他是老普利斯特里的小儿子,母亲身份卑贱,是老普利斯特里房中的婢女,最终是难产而死,留下初到人世的伊泽德,孤独地面对城堡里的勾心斗角和人情冷暖。 老普利斯特里有胆做没胆护,畏惧着普利斯特里夫人,因此伊泽德过得并不好,住着下人的房间,吃着下人的食物,穿着下人的衣服,空有一个城主之子的名号——那是他诞生的消息传开后,老普利斯特里难以掩盖事实,不得不承认的。 直到普利斯特里夫人病逝后,伊泽德的生活条件才有了好转。 然而,仇恨与扭曲的种子从小就在伊泽德的心底中下。 他大哥二哥的死,老普利斯特的死……都和他脱不了干系。 但他的复仇并不满足于此,他要每个角落都失去欢笑,每个人都不得幸福! 他要整个世界给他的童年陪葬! 其实,童年时期伊泽德也并不是完全孑然一身。 因为有同龄人阿米莉亚一直陪伴着他。 阿米莉亚的父亲是老普利斯特里的重臣和好友,经常带她出入领主居住的城堡,因此阿米莉亚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伊泽德。 她偶然看到伊泽德被老普利斯特里的二儿子殴打,以为是城堡的少爷在欺负奴仆的孩子,因此握着剑冲出去维护伊泽德。当时她还太小,拿剑都还是勉勉强强,但对方知道她是拉米瑞兹将军的独女,便没有再继续了。 之后阿米莉亚才知道伊泽德的真实身份,而那之前她早已经主动成了为伊泽德的朋友。 想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维护了普利斯特里家族的人,达到了父亲和家族的要求,她就觉得荣耀无比。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开始潜意识地培养自己对伊泽德的忠诚。 但伊泽德始终无动于衷,甚至可以说,他也是恨着阿米莉亚的,因为她是老拉米瑞兹的唯一女儿,虽然从小被严格要求,但童年还是比较温暖的。 他见不得有人比他好。 或许阿米莉亚的忠诚里也掺杂着一份爱恋之情,但最终仍是统一融为盲目的信仰与追随,成为深入骨髓的毒汁。 她为了他的君王梦想挥舞刀剑,满手血腥,被人称为冷血的魔女。 而他坐在高高的王座上,冷漠地给她下着一个比一个残酷的命令。 其实她并不是完全冷血的,刚开始杀戮的时候,她每砍一个人心都会颤,每烧一片土都会下意识地闭上眼睛,看到血流成河的场景,她会连做三天三夜的噩梦。 她是冰雪聪明的军事家,却不是一个情商高的人。 阿米莉亚恪守家族的信条,就算痛苦也不曾有一丝怨言,她盲目地尽忠,一直杀到麻木为止。渐渐地,她不再难过,而是能冷漠地斩下任何一个人的头颅,她接受了这是她必做之事的事实,只要是伊泽德所愿,她都会不惜生命去办到。 伊泽德要尸横遍野,她就屠杀; 伊泽德要斩草除根,她就赶尽杀绝。 伊泽德要这个世界,那她就用刀剑为他取来,捧在手上献给他。 阿米莉亚完全没有意识到,她从一名童年玩伴和臣子,沦为了一个奴隶和木偶。 她就是族徽上的那只乌鸦,被所谓的忠诚缠身,利刺割破她的身心,开出凄美的花朵。 她却从未想过挣脱藤蔓、振翅高飞,反而把这种屈辱与折磨当成尽忠的荣光。 阿米莉亚是陪到伊泽德最后的人。 当时已成定局了,伊泽德的将领只剩下勇猛的阿米莉亚一人——直至最后,阿米莉亚都是男主角所领军团里的噩梦。纵是她再如何厉害,也无法单凭一己之力力挽狂澜,战役节节败退,她却不选择投降或逃跑,而是怕伊泽德为丧失时局而难过,时刻陪伴在他身边,就像小时候那般。 她丢失了自己,在腥风血雨里存活,试图把刀下白骨砌成伊泽德的王座。然而阴晴不定的伊泽德给她的奖励却是出其不意的一剑,直穿她未戴铠甲的胸膛,甚至在她还未咽气的时候用刀活剜她的双目。 一切的暴虐只是因为他忽然觉得阿米莉亚非常不顺眼。 暴君杀人,从来不需要什么理由。 阿米莉亚一死,伊泽德的梦也将近尾声。 兵临城下,他一败涂地,临死之前又看到男主与女主浓情蜜意,更是雪上加霜。 对,没错,残暴冷库的幽臼之王也是有情的,那就是对女主角。伊泽德在未继位之前曾受过普利斯特里夫人的迫害,流落在外,正好被拥有治愈能力的女主角发现,在找人送他回来前善良地治好了他并温柔相待,从此倾心。 他曾下过命令,如果全军有一人在对抗克里坦顿军中伤了嘉蒂特莎一根头发,他就要那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时的柔情令你倾心,一生的陪伴与忠诚却被你碾在脚下。 如果柯清怡没记错的话,今晚的庆功宴就会有大事发生了。 阿米莉亚那深情的未婚夫,将要她用箭射向自己麾下一名副将,原因只是因为这名副将在战役中追杀了作为敌军后勤团核心的嘉蒂特莎·洛佩兹。   ☆、第44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二) 庆功宴的裙装是伊泽德为阿米莉亚准备的,洁白的长裙滚着精致繁复的蕾丝边,裙摆一层又一层,胸口处开得低,露出性感的沟壑。 阿米莉亚本就是天生的美人,腰细腿长,前凸后翘,只是平日这美好的身材曲线都被隐没在厚重的盔甲之下,一张白若羊脂的面孔常年沾着战场的尘沙与血迹,因而众人都快要把她的美丽忘记,将其视作一位五大三粗的汉子。 她的金色长发用米黄色的蕾丝发带盘起,露出白皙的脖颈,优美如一只天鹅。 一身打扮下来,她哪里像是沙场上人人畏惧的嗜血魔女,反而更像一名优雅文静的贵族小姐。 然而,普通的贵族小姐是没有她身上这股杀气的。 柯清怡抬起头,对着金属镜打量这具身体的面容,只见一抹凌厉早已深印眉眼,半是冷傲半是无情,就算身体的灵魂暂且为她,那双眼眸里被血腥淘洗出来的沧桑仍无法改变。 她用手摸了摸这张脸,心里不住叹息。 “拉米瑞兹大人,马车已经备好了。”门外传来侍卫的声音。 “知道了。”柯清怡应了一声,从梳妆台前站起来的时候又望向镜子最后一眼,只觉得未来在这个世界的旅途并不好走。 普利斯特里家族世代住在命运之城中央的城堡,伊泽德继位后命人拓建,在城堡附近又新添了一座宫殿,不是为了宗教或祭祖,而是专供他召开此类的聚会。 柯清怡下车后一路惊艳了所有人,她的手下们纷纷露出惊愕之情,带着敬意的问好卡在喉间,好一会儿才慌慌忙忙道好,看在柯清怡眼里,颇有一种“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的感觉。 同为将军的大卫·托雷斯是她父亲的同辈,待她就如侄女一般,见她脱下戎装,一身白裙动人,笑声顿时震天响:“哈哈哈亲爱的艾米,你就该多这样打扮打扮,盔甲是男人的装扮,女子就该多穿穿华丽的裙子。” 艾米是阿米莉亚的昵称,大卫总喜欢这样叫她。 柯清怡提着裙摆入席,看着他微微颔首以示问好,问道:“卡特将军呢?” “哦,那家伙啊。”大卫喝了一口红酒,沾湿了嘴角的胡须,“他带军队出去了,谁知道是为什么呢,安东尼奥那人一向小肚鸡肠,王要给你庆功,他当然要寻个理由翘掉。” 柯清怡道:“或许是真的有事吧。” 大卫不以为然:“艾米,这次你活捉了奥尔顿,那简直是天大的功劳!说实话,连我都有点羡慕你的年轻与武艺,更不用说是小气的安东尼奥了,他肯定嫉妒得都要疯掉。” 柯清怡还想着回复点什么,这时伊泽德出现了。 年轻的幽臼王披散着墨黑的长发,一双狭长的眼眸深处点染着暗赤颜色,挺鼻薄唇,一张脸俊美无俦,像是影视作品里的吸血鬼。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袍,领口敞开,露出有些苍白的胸膛,穿着甚是随意,不像他的父辈祖辈们一样讲究着装复杂威严。 在场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等伊泽德入座后,他们才敢坐下。 伊泽德看着柯清怡,露出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他的声音慵懒诱惑,像是竖琴拨弄出来的乐曲,语气听起来很是友善:“阿米莉亚,这身打扮很适合你。” 柯清怡低头道:“谢陛下夸赞,是陛下衣服选的好。” “陛下”一词也是自伊泽德开始才在这城中被使用的,之前普利斯特里的家臣都只对领主尊称“大人”。 在这篇西幻文里,历史上也曾有过一段大陆统一的阶段,最高统治者才有资格称王,各城的领主俯首称臣。不过后来王室遭受诅咒,日益衰退,最终血脉断绝,大陆由此分裂。不同城池各有其主,但是因为害怕受到相同的诅咒,所以又不轻易称王、将城池改为国度,大多仍是以领主自居,安分守己。 然而,伊泽德却号称自己是百年前蒙哥马利王族的转世,是生来要统治整片大陆的王者。 明明冠着普利斯特里的姓氏,却口口声声说自己乃他族人的来生。 伊泽德无非是普利斯特里家族史上狂妄的异端。 这场宴席并不是围着桌子进行的,而是有点像中国古代宫廷里的方式,每人座位前单放一张桌子,独立上着酒菜。最上方坐着伊泽德,他的两旁分别是柯清怡与大卫,两人身旁又挨着坐着副将,按军衔一一排下去,占多数的普通士兵们在另外的屋子里群欢,他们没有与尊贵的幽臼王同席的资格。 吃喝了一阵,大卫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似的,问道:“艾米,你的副将奥尔德里奇去了哪里?怎么不见他来赴宴?” 虽然柯清怡心知肚明,但她只能答道:“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没来。” “亲爱的阿米莉亚啊,”伊泽德端起盛着红色佳酿的银盏,微眯着眼睛道,“本王都差点忘了,你这次活捉了世界上最碍眼的跳蚤,这一杯就当本王敬你的。” “谢陛下。”柯清怡仰头将杯中的酒水饮下,等喝完后发现伊泽德仍是维持着原样,杯盏中红酒未动一滴。 柯清怡抬眼看向他,只见对方唇角勾着一抹诡异的笑容,眼底是一滩浓稠的鲜血,叫人望着不禁心里发毛。 她下意识地偏移了目光,觉得有点心慌。 耳畔传来伊泽德的一声轻笑。 只听他悠悠道:“你的确立了功劳,但你的副将奥尔德里奇·扬却违抗了本王的命令,紧追克里坦顿军的后勤部队不放,结果中下圈套,受困于山谷之中,险害我军白白损失千名战力,幸亏有你及时带兵应援,不然后果不堪设想。阿米莉亚,做错的人理应受到惩罚,作对的人值得获得嘉奖,你说是不是?” 在小说里,阿米莉亚毫不犹豫地回答了“是”,于是伊泽德让她亲手杀死奥尔德里奇。 所以柯清怡这时改变了回答,道:“陛下,如果有人犯了错,那应该根据他的错误严重程度考虑能否给予原谅。” 伊泽德懒懒地笑道:“那你觉得你的副将错得如何?” 柯清怡严肃道:“奥尔德里奇这次的确是心急了,想要乘胜追击,这才误入圈套。但是他从军十五年来屡立战功,对陛下忠诚可见。这次虽然失误,但好在结果是好的,没有折损一兵一卒。罚自然是要罚,但罪不至死,臣认为可以给他一次将功赎罪的机会。” “罪不至死?”伊泽德嗤笑一声,语气里却透着丝丝寒气,“胆敢忽视本王的命令,说明不忠,理应五马分尸,你竟然还为他说情?” 宴席上一片死寂,伊泽德的语气令在座的将士们都停下了刀叉,不敢喘一口气。 大卫见形势不好,连忙出来为柯清怡说话道:“陛下,阿米莉亚是一时糊涂,您不要和她一般计较。” 伊泽德看着柯清怡,笑得森然:“一时糊涂?” 柯清怡心里一跳,只有低头认错道:“是臣糊涂,臣知错。” “不不不不,你的善良值得奖励。”说着,伊泽德拍了两下手掌,紧接着他们面朝而坐的那面空墙暗藏的机关打开,不知怎么地就推出一个被五花大绑的男人。 褐发黄眸,那正是阿米莉亚最得力的副将奥尔德里奇·扬。 墙面停止变换,只见他的四肢和腰颈各部位都被附在墙面的铁环牢牢束缚,整个人呈“大”字型背贴墙壁,身上穿着脏兮兮的囚服。短短几日,威名远扬的副将军就已成为幽臼王的重犯,狼狈不堪。 许是墙壁机关发出的动静弄醒了他,他缓缓地睁开眼睛,入眼的都是自己熟悉的同僚伙伴。想起自己如今的处境,他一下子就白了脸色,觉得颜面扫地,慌乱无措,只有赶紧偏移了视线,却正好看到坐在最前方中央的伊泽德。 他瞬间面如死灰,眼底涌出惊惧,张着嘴拼命想说什么,额角青筋暴起,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只有发出近乎无声的嘶吼。 他让柯清怡想起了赵晟伦临死前的模样。 席上的伊泽德不紧不慢道:“罪臣是不需要嘴巴为自己辩护的,因为他的一字一句都带着肮脏的罪恶与反叛。” 所以他夺去了奥尔德里奇的声音。 柯清怡没想到改变了回答还是不能改变结果,心里发起慌来,手心早已是湿润一片。 然而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变化了的答语不仅没有救下奥尔德里奇,反而是引出了更为残酷的后续—— “亲爱的阿米莉亚,本王知道你的箭法很准,小时候就见识过。”伊泽德此刻的每一句话语在柯清怡听来都像是恶魔可怕的咒语,“本王是奖惩分明的人,既然你说你的副将罪不至死,那本王就饶他一命,算是对你这次战绩的奖赏。至于对你心地善良的奖励,则是允许你亲手用弓箭代本王惩治这个男人。本王给你三支箭,要你一支射中他的左眼,一支射中他的右眼,最后一支正入他的嘴,如果他紧闭牙关,我要你射穿他的牙齿!” 这远比原文里伊泽德命令阿米莉亚一箭射中奥尔德里奇的心脏要残忍得多! 在场将士皆不寒而栗,没有人敢说一句话,就连大卫·托雷斯都是不发一语,投向柯清怡的目光带着同情与感慨。 柯清怡脸上失了血色,她看着下人将长弓与三根白羽箭放在红布托盘之上,恭恭敬敬地端了过来,但她实在是无法伸手去拿。 她怎么可能做那种事情! 许是料到了她的反应,伊泽德起身走了过来,步伐优雅。只见他苍白修长的手指拿起长弓,递给柯清怡,笑道:“亲爱的阿米莉亚,如果是你,断然不会让本王失望的,对吧?” 王命不可违,更何况是残暴冷酷的幽臼王的指令! 如果她再不拿起弓箭,只怕阿米莉亚就要命丧于此! 柯清怡深吸了一口气,但手还是不住在颤抖。 然而,她终究还是接过了长弓。 伊泽德显然很是愉悦,他咧嘴笑道:“来吧,阿米莉亚,让大家都见识见识兰特霍斯塔人绝妙的箭术吧!” 柯清怡站了起来,艰难地迈开步伐。华美的长裙此时就像沉重的镣铐,拖着她的躯体。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她慢慢挪到了宴席中央的位置,抬起头,目光正对墙面上的男人。 对方显然也听清了伊泽德的要求,露出凄楚又惊慌的神情,看得柯清怡几乎要崩溃,一股寒气从脚窜到头。 “亲爱的阿米莉亚,你该射第一支箭了。”身旁的伊泽德“善意”地出言提醒。 于是柯清怡只有硬着头皮拿了一支白羽箭搭在弓上,凭着身体的记忆将弓弦拉出一个完美的弧度,却始终无法狠下心来对准目标。 左眼……右眼……嘴…… 射出这三箭,奥尔德里奇还活得成吗? 只怕是受尽痛楚而亡! 见她迟疑不决,伊泽德凑到她耳边,威胁道:“你在犹豫什么呢?本王的耐性可不怎么好。” 他呵出来的气打在柯清怡脸上,就像是魔鬼的爪子抚摸脸颊一般令人毛骨悚然! “咻——” 柯清怡的手一松,弓上的利箭离弦而出,势如闪电! 伊泽德露出满意的笑容。 在场的将士们皆屏息凝神,额上渗出了细汗。 束缚在墙的奥尔德里奇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然而下一刻,伊泽德脸上的笑容转为了森冷,将士们心中不由地松了一口气。 那支箭贴着奥尔德里奇的耳朵射|入了墙面,并未射中他的任何一只眼睛。 柯清怡暗自庆幸,向伊泽德解释道:“陛下,臣今日身体不适,让陛下失望了。” 伊泽德看向柯清怡的眼神幽冷,嘴角始终噙着一抹笑:“阿米莉亚,让本王失望可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本王收回饶奥尔德里奇不死的话语。” 然后只见伊泽德的右手在半空总打了一个响指,奥尔德里奇正下方的地板处就打开了一道方形机关口。紧接着将男人固定在墙面的各个铁环自己松了开来,于是他就这么直直地落入了那道方口之下。 奥尔德里奇的身影消失在众人视线中,但与此同时,机关口之下传来一阵挣扎嘶哑的声音和诡异的窸窣声,令在场除了伊泽德以外的每个人都寒毛直立,心生恐惧! 柯清怡僵在了原地,她不知道地下等待奥尔德里奇的是什么,但她的直觉告诉她,那个男人正受着至死的痛苦! 挣扎的声音越来越弱,没一会儿就消失了。 奥尔德里奇死了,地板上的机关又合上了。 没有人知道他遭受了什么,但每一个人都知道他死得很惨。 “本王在这间房间的地底下,挖了一个洞,养了成千上百条毒蛇。” 伊泽德端着杯盏,杯中是他刚才就未喝下的美酒。他把盏口贴在了柯清怡露出来的锁骨,顺着往下移,带着棱角的杯缘在柯清怡白皙的皮肤上划下红色的擦痕。他的手最终停在了柯清怡的乳|沟源头,如恶作剧一般,杯盏向前一倾,暗红色的液体顺着沟壑流进了柯清怡的衣裙之下,打湿染红了她胸前的布料。 柯清怡想要躲闪,但奈何她的腿已经吓软了,根本挪不了半步。 伊泽德抚摸着她的脸,温柔如世间最深情的情郎:“亲爱的阿米莉亚,本王的未婚妻啊,虽然本王很感谢你从前的善良,但还是不得不说,这种东西不是你这种魔女该有的。” 在他眼里,善良只能属于嘉蒂特莎。   ☆、第45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三) 柯清怡第一次与伊泽德交锋,就败得始料未及。 连着两天她都寝食难安,心里沉甸甸的,奥尔德里奇死之前的绝望模样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伊泽德当天带给她的威慑与压迫感至今仍令她心有余悸,就算睡着了,等待她的也是噩梦的折磨。 她知道她之所以会那么煎熬,不单单是出于自己的愧疚与恐惧,还有内心深处阿米莉亚的难过。 奥尔德里奇比她年长些许,自她带兵出征以来就一直相伴她左右,是她最得力的副将,最信赖的搭档,最贴心的兄长。他们同生共死,一起冲锋陷阵,征战沙场。奥尔德里奇是脾气温和的男子,总会劝她杀戮要节制,虽然他们已经是注定下地狱的人,但还是尽量不要被流放到永无天日的最底层。 但阿米莉亚没有听进去,她挥舞的剑刃已经无法停下。 这次中计,的确是奥尔德里奇太过心急,但嘉蒂特莎这个目标实在是太过诱人,她生来有治愈神力,带领的后勤队伍在战争中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又因其人格魅力在奥尔顿的军队里受到人人的尊重与重视,若能在活捉奥尔顿后又捉住嘉蒂特莎,那简直就是锦上添花,战事也离终结不远。 然而柯清怡知道,就算奥尔德里奇没有失败,他也在劫难逃,战争不会休止。 因为伊泽德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伤了嘉蒂特莎的人,也不会放过大陆上任何一块土地。 他的爱与呵护只给一个人,而剩下的千千万万人只能得到他的暴戾与残虐。 这是阿米莉亚怎么想不通的,为什么 “阿米莉亚·拉米瑞兹……阿米莉亚……阿米莉亚……” 这天深夜,柯清怡还未睡熟,听到有人在呼唤她,是一个男子的声气,飘渺悠虚,像是从远方的亡魂。 她心里一惊,警惕地拿起放在她枕边的长剑,敏捷地从床上跳了起来,喝道:“谁!” “阿米莉亚……阿米莉亚……” 柯清怡把烛火点燃,只见房间里并无他人,婢女侍从都因为阿米莉亚原先的命令而不敢在她睡觉时进入她的房间。 但是唤着她的声音还在继续。 “阿米莉亚……来地牢吧……我想见你一面……和你谈谈……” 柯清怡这下总算知道说话的人是谁了。 不是刺客,更不是什么幽灵鬼魂,而是被关在城中地牢的奥尔顿·克里坦顿,本文的男主角,世人所称的光明之王。 她写的文里也有这么一段剧情,光明王千里传音,呼唤阿米莉亚,请求面谈,想要劝服魔女离开伊泽德的军队,归于他的麾下。 而当时的阿米莉亚犹豫再三,还是深夜去了地牢。 虽然她最终是没有答应奥尔顿的邀请,但是既然她会前往地牢,那么还是说明她曾经有过一丝动摇的。 在奥尔德里奇死之后,她头一次对自己的忠诚感到了迷茫。 可是对伊泽德尽忠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父亲的叮嘱犹如在耳,家族的图腾时时提醒她不要背叛,因而她还是拒绝了助奥尔顿逃跑。 其实奥尔顿本就不需要她帮助的,只是借以试探。他英勇而忠诚的将领们早已在地牢附近潜伏等候,如果阿米莉亚答应了他,那些臣子们就是接应,若阿米莉亚拒绝了她,那么他的追随者们将会发动突袭,强制劫囚。 无论如何,在天亮之前他都能逃脱,这是原文里早已验证过的事实。 柯清怡做出和阿米莉亚相同的选择,换上漆黑的铠甲,配上长剑,没有惊动其他人,一个人策马离去。 阿米莉亚位高权重,有着自由出入城堡与地牢的资格。 牢头看到她大驾光临,吓了一跳,诚惶诚恐地迎了上去:“敬爱的拉米瑞兹大人,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吗?竟让您在这深更半夜里亲自跑一趟。” 柯清怡沉声道:“我忽然有些问题想要审问囚犯奥尔顿,此事涉及国家机密,打开牢门以后你和你的手下就先退出去吧。” 牢头哈腰点头:“遵命。” 奥尔顿·克里坦顿显然在这两天里吃尽了苦头。 他被关在一间独立的牢房里,四面都是钢铁,又附了一层隔音墙,连一扇小窗都没有,从早到晚都靠屋里的一盏灯火照明,让里面的人难以察觉时间的流逝。只见他整个人被吊了起来,双手双脚上都是镣铐,被磨出了血痕。衣衫褴褛,到处都是铁鞭抽打过的痕迹,布料上还有被铁烙烫穿的破口。 他英俊的脸上沾满了尘土,嘴唇发白,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却沉如大海,栗色的卷曲短发乱蓬蓬得像个鸟窝。 他似乎很是虚弱,难怪呼唤柯清怡的声音也略显有气无力。 虽是看上去狼狈落魄,但男人身上却仍然散发着从容不迫的气质。 听见牢门打开的声音,他缓缓地抬起头,向柯清怡扯出一个友善的笑容:“晚上好,阿米莉亚。” 待牢头和看守的人都走了,柯清怡才望向他,面无表情道:“你怎么知道现在是晚上,是靠你那无所不能的神力么?” 奥尔顿笑了起来:“并非如此,我没有向任何人打听。” “那你又是如何得知的呢?” 奥尔顿侃侃而谈,丝毫不因为对方是活捉自己的女魔头而怒眼相待:“你的盔甲上沾着夜雾的寒气,看守人脸上有着到了夜晚时常有的倦怠,刚才打开牢门的一瞬间,我竟没听到牢房里总是响起的冤喊声与怒吼,说明不仅是晚上了,而且夜很深,大家都睡了,没有力气再来闹腾。” 柯清怡心里很是赞赏奥尔顿,但碍于阿米莉亚的设定,她现在绝不能将这份欣赏表露出来,而是继续冷声问道:“你对我使用千里传音,怎么能肯定我会来而不是去陛下面前告发你?” “你会来的,阿米莉亚。”奥尔顿扬着嘴角,像是心情愉悦,“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会来。” 柯清怡愣了愣,皱眉道:“好吧,奥尔顿,或许你是一个能靠直觉吃饭的预言家,不过很可惜你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以致于现下沦为了阶下囚。” “可这样的日子不会持续太久。”奥尔顿语气轻快得像是在唱歌,“阿米莉亚,我希望你能帮助我逃脱牢笼。” 柯清怡挑眉:“帮你逃出去?那明日被关在这里的将是我。” 奥尔顿盯着她,眼神中带着诚恳:“不,我不会让你被关起来送命的,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逃走。阿米莉亚,我的直觉告诉我,你的本性是不坏的,只是盲目的忠诚让你忽视善恶的划分,你并不嗜血,只是服从命令以至于杀戮到麻木。相信你已意识到了幽臼王伊泽德的残暴,陆地因为他而民不聊生,哀鸿遍野,他所统治的每一寸土地都被笼罩在黑暗之下。阿米莉亚,这是你所希望看到的世界吗?” 这真是让柯清怡倍感亲切的说词,因为这一自一句都出自她昔日的手笔。 在原文里,阿米莉亚听了奥尔顿这一番话后脸色大变,拔出了剑抵住对方的脖子,冷声指责他鬼话连篇,居心叵测,接着又说了一段表明自己忠心的话后,阿米莉亚愤然离去。 两人再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又是在战场上了。 柯清怡当然没有拔剑,而是双手抱于胸前,装作有几分强掩慌乱的样子:“那你伟大的直觉有没有告诉你,我是否会答应下来?” “老实说,我心里是没底的。”奥尔顿抿了抿发干的嘴唇,眼中宛如日出大海,在深蓝色的海面上洒下晨光,“但听到你是这样回答我,而不是发恼地一口拒绝……所以我现在觉得你是会答应我的。” 柯清怡讶然,心说这男主还真是神了,难不成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偷偷学了读心术?不过她表面还是非常平静的,她凝视着他问道:“你要我跟你走,不过是想让我从伊泽德的将领变成你手下的奖励,从替幽臼王卖命杀人到替你光明王卖命杀人,其实对我而言没什么本质差别。那么我何必要丢下现在的荣耀,做一个叛徒,被人指责呢?” “是不一样的。”奥尔顿不假思索,斩钉截铁地告诉她,“诚然,战争出现牺牲是必然的,我无法许诺你一个不流血的战场,但是最起码,我不会强迫你杀你不想杀的人。阿米莉亚,你不会是我的臣子,你将会是我重要的伙伴,是我值得托付性命的战友。” 柯清怡并不觉得这段话有什么触动她的地方,反正她早就打算跟着奥尔顿一起逃跑了,但她能清晰地感觉到体内的阿米莉亚灵魂的颤动。 如果最开始奥尔顿就开门见山地这样说,说不定阿米莉亚会更加动摇。 但世上没有如果,不过好在有柯清怡穿来替阿米莉亚重活。 柯清怡佯装生气,抽出剑指着奥尔顿道:“你怎么知道奥尔德里奇的事情?” 宝剑锋利无比,覆着寒光,如流淌着水银一般。 这把利刃曾削铁为泥,将无数条性命送入黄泉,常年沐浴在血河中,一出鞘就散发着死亡的气息。 然而,面对魔女的剑刃,奥尔顿没有丝毫慌张,甚至露出更为从容的笑容:“阿米莉亚,这种血腥之事向来是瞒不住的,况且伊泽德也不想遮掩。我的那群伙伴们自然有人时时刻刻都关注着这命运之城里的动向,与我千里传音时使我知晓。” 柯清怡眯着眼看他:“你就不怕被陛下发现?” 奥尔顿笑道:“放心,我用的次数并不多。阿米莉亚,来我这里吧,伊泽德不值得你为之效忠和付出感情,他是一个冷血无情的怪物,就算他以后娶了你也不会把你当人看。我有把握战胜他,如果你能加入我们,那么这场战事将比预想中的更快结束,到时候大陆上硝烟绝迹,再不会有像你的副将朋友那样惨死的例子出现。阿米莉亚,你本不是邪恶之人,在战场我曾看见过你对一个抱婴儿的逃跑妇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是你本心的体现,你不该继续在这滩淤泥中越陷越深。” 柯清怡看了他一眼:“可是如果跟你走,那我不仅仅是要背叛伊泽德,我还要背叛我的家族。” 奥尔顿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阿米莉亚,你难道要永远被死去的人所绑架,不考虑为自己而活吗?” 这句话说到柯清怡心坎里了。 沉默了半晌,她问了最后一个问题:“被我这样用剑指着,你为何不畏惧?” 奥尔顿笑了笑:“因为我察觉不到杀气。” 他早就观察出来了,柯清怡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柯清怡发出一声笑,握住剑的左手一反手,将吊着奥尔顿的铁链猛地斩断,发出清脆的声音。 阿米莉亚,你听到了吗? 既然伊泽德不识好心,你就当以前陪错了人,认错了主,及早回头是岸,而不是为了一个根本不珍惜你的暴君赔上了自己的本心与姓名。 你给我看好了。 你本可以这样活。   ☆、第46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四) 柯清怡走在昏暗潮湿的地牢中,走廊上回荡着她走动时牵扯身上铠甲所发出的响声。牢头看到她走了出来,赶忙迎了上去:“拉米瑞兹大人,事情可都办妥了?” 柯清怡点了点头,道:“该问的都问完了,你去把门给锁上吧。” “好的,敬爱的大人。”牢头带着他的手下往走廊深处走去。 就在他们越过柯清怡,走到她身后的时候,柯清怡忽然转身,迅速地用手劈向牢头的后颈,突如其来的袭击让牢头的手下措手不及,一声叫喊还没出口,就被柯清怡接二连三地打晕了。 对亏了阿米莉亚的好身手,才让本无缚鸡之力的柯清怡过了一把高手的瘾。 她把牢头身上穿着的卡其色斗篷扒了下来,走回了奥尔顿的牢房里,丢给已然解除所有束缚的男人,轻声道:“快点披上跟我出来。” 奥尔顿苦笑道:“阿米莉亚,我的双腿受了伤,刚刚试了试,可能走不动路。” 柯清怡脸色变得有点古怪,“奥尔顿,你是在开玩笑吗?” “我也希望我是,但可惜并非如此。”奥尔顿的神情也有些尴尬,“阿米莉亚,如果没有嘉蒂特莎为我治疗,我很有可能会残废。也许在这之前,你还要再多帮我一把……” “……”柯清怡想起来了,奥尔顿是真的走不了路,原文写他出逃时就是被他的手下抱着出去的。 于是柯清怡沉默地用斗篷把奥尔顿给裹了起来,然后—— 她弯腰把奥尔顿给公主抱了起来。 要不是柯清怡亲眼见过阿米莉亚的身材,一定会以为铠甲下的这具身体是有着八块腹肌肱二头肌发达的健硕躯体,然而阿米莉亚虽然有肌肉,但整体是非常苗条的,脱下战袍后根本难以看出是如此大力之人。 这一切都要感谢充满bug的兰特霍斯塔人的人种设定。 阿米莉亚将近一米八,抱起有一米八五左右的奥尔顿毫不吃力,稳稳当当,这不单让柯清怡感到惊诧,就连奥尔顿都吃了一惊。 想到自己被一个女子横抱起来,奥尔顿清咳一身,别扭道:“呃,阿米莉亚……其实你扶着我就行了……” 柯清怡的流氓气质又回来了,她挑眉道:“你有什么不满吗?” “……”奥尔顿有些发窘,“呃,你……你的盔甲咯的我疼……” “哦,好吧,那我把盔甲脱掉?” 如果对方卸下盔甲,那岂不是…… 奥尔顿瞄了一眼令他头部尽量远离的阿米莉亚的胸部,心想脱了盔甲还不如就这样隔着一层厚金属呢,起码他可以欺骗自己说这不是女性的胸部而是战士的胸肌,这样他就能心安理得地靠着了。于是他干巴巴道:“不用了。” 柯清怡心里发笑,但表面上还是冷冷的:“我抱着你比较方便,要是出了什么事,直接把你丢出去当肉盾就可以了。” “……” 地牢外面还是戒备森严的,替柯清怡牵马的侍卫看到她出来时怀里抱着一个人,不由地愣住了,只见那人裹着牢里看守们才会穿的斗篷,看不出身份。 侍卫疑惑道:“拉米瑞兹大人,您这是……” 柯清怡一本正经:“看到了顺眼的,就捎回去当男宠玩。” 一脸震惊的侍卫:“……” 怀里的奥尔顿:“……” 但侍卫们的智商还没有完全下线,柯清怡刚要上马,就被人拦住了,侍卫长严肃道:“拉米瑞兹大人,您不能随便从牢里带人走,我们要核查这人的身份,然后汇报给陛下。” 柯清怡微眯着眼睛,散发着逼人的寒气:“你敢怀疑我?” 侍卫长忙低下了头,恭敬道:“属下不敢!只是陛下有令……” 趁着对方低头的时候,柯清怡把奥尔顿放到马上,然后用带着剑鞘的剑捅向对方的腹部,顿时令那个侍卫长捂着肚子痛倒在了地上,干呕起来。 风平浪静戛然而止,牢房外掀起波澜,局面开始混乱起来。 见柯清怡动手了,附近的侍卫们都拔出了利刃,将她与奥尔顿包围,其中的为首者开口道:“拉米瑞兹大人,你不能从这里带走任何人。” 柯清怡将牵马的人一击打晕,退到骑上马的奥尔顿旁边,用着仅可以使自己和对方听到的音量道:“你快叫你忠诚的伙伴们过来,这里那么多人,还要带着你,我根本施展不出拳脚。” 奥尔顿的语气含笑:“有一个已经在这儿了。” 柯清怡还没来得及细问,就听耳畔传来一声惨叫,两个围住她的侍卫被另一个穿着银白色盔甲的侍卫砍掉了脑袋,鲜血喷涌而出。 只见那名手握血刃的侍卫身手矫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解决掉了向他发来进攻的一名侍卫。他一手拿着滴着血的长剑,一手摘下头盔,露出金灿灿的短发和俊美非常的脸蛋,一双眼眸如紫色的水晶。 金发紫眸,又一个兰特霍斯塔人! 柯清怡记得奥尔顿麾下只有一个兰特霍斯塔人,他的名字叫…… “乔里克!”奥尔顿唤出声来。 奥尔顿军中最骁勇善战的将领乔里克·麦克劳德听到王者的呼唤,走到他们跟前来,看了眼柯清怡后怔了怔,哼道:“真没想到有一天会和讨厌的黑乌鸦一起作战。” “黑乌鸦”这个外号显然是根据拉米瑞兹的家徽取的。 柯清怡知道他与阿米莉亚是战场上的老对手,对阿米莉亚怀有厌恶之情也是理所应当,于是她只是道:“你护送奥尔顿去和你们的伙伴们碰头吧,我来善后。” 乔里克挥手又砍死两个,转头凶巴巴道:“不行!如果我们走后你又回到伊泽德的阵营出卖我们怎么办!” 这话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于是柯清怡又道:“那我护送奥尔顿出去,你留下来善后?” “这样更不行!”乔里克气鼓鼓的样子像是在闹别扭一样,“要是你带着奥尔顿跑去伊泽德的城堡该怎么办!” 敢情你是无论如何都不相信我。 这时奥尔顿开口道:“阿米莉亚,没有什么‘你们’或‘我们’,从此你也是‘我们’了,要走大家一起走,要留大家一起留。”顿了顿,他笑着补充道,“乔里克也是这个意思,只不过他害羞罢了。” 乔里克瞪道:“奥尔顿,请你静静坐在马上当伤员好吗!” 明明是被重重包围的困境之下,奥尔顿却发出笑声来,气得乔里克青筋都要暴起了。 两个兰特霍斯塔人是不好对付的,更何况是两个出色的兰特霍斯塔人。 柯清怡始终没有把剑抽出剑鞘,而是连鞘一起使,像是挥舞着一根宽厚的铁棍一般,打趴下了一群人。 乔里克一身是血,见到柯清怡剑未染红,不由嘲讽道:“嗜血的魔女今日怎么改吃素了?” 柯清怡转身打飞一个人,抿了抿嘴,她当然不可能告诉乔里克自己不是阿米莉亚,所以对砍人什么的还是抗拒的,所以她什么也没说。 “你不杀他们,才是害了他们。”乔里克的金发也溅上了血迹,“与其让他们之后受伊泽德生不如死的折磨,不如现在一刀斩下给他们个痛快!” 柯清怡不由地想起了奥尔德里奇,想起了伊泽德残忍的命令与要求。 其实阿米莉亚把奥尔顿捉回来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这群侍卫将是一批死人。 因为奥尔顿作为本文男主角,当然会逃跑,当然会成功,无论有没有阿米莉亚的协助,这些侍卫都会被判为放走光明王的罪臣,被伊泽德施加残虐的酷刑,直至死亡。 然而,就算奥尔顿没有被关进这里,两军持续对抗,战火燎原,兵力不足,这些侍卫总有一天也会成为上阵杀敌的士兵,性命难保。 追根溯源,这个故事既然落笔,就必然会有那么多无辜的角色死于非命。 这是柯清怡生平头一次后悔自己写了这么一篇文。 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死去,她真的无法再告诉自己这些可怜的人不过是她创造出来的虚拟人物而已。他们有血有肉,在这个世界里有亲人与爱人,他们在柯清怡生命里是鲜活又真实的存在。 转眼间,一个侍卫骑着马挥着剑朝她砍来,柯清怡侧身闪躲开来,接着只见那人策着缰绳调头,和另两个弟兄形成三角阵夹击住她。 灌注着杀气的剑刃映入柯清怡的眼眸里,她躲闪不及。 这时,一道寒光照亮了漆黑的夜—— 三人纷纷落马,喉间喷涌出来的鲜血溅得柯清怡满脸都是,黑得透亮的盔甲沾上浓重的血腥味,紫色的眼眸深处翻滚着挣扎与愧疚。 她手上握着的,是出鞘的寒剑,冰冷了那三人体内的热血。 乌鸦衔花的纹路如钉板一样刺着她的手心。 乔里克与奥尔顿共骑,她捡了一匹失去主人的马匹骑上。现在已经没有闲工夫来颤抖和犹豫了,肯定已经有人通报了伊泽德,此地不宜久留,越快出城越好。 于是她牵扯缰绳,快速道:“我们得离开这儿,行踪已经暴露了!” 那两人也并不恋战,柯清怡话音刚落,乔里克就策马跑了起来。   ☆、第47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五) “回禀陛下,阿米莉亚·拉米瑞兹和奥尔顿·克里坦顿已经逃出了城,协助他们逃跑的有克里坦顿军的几名大将,他们已经进入了山林里面,现在天还未亮,只怕是难寻踪迹!” 王座上的伊泽德脸色阴沉得骇人,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单膝跪地汇报情况的侍卫,语气森然:“难寻踪迹?你的意思是,就这么让克里坦顿家的跳蚤和阿米莉亚那个贱货逃之夭夭?” 侍卫低着脑袋,不敢喘一口大气,脸上已有冷汗流下。 他咽了咽口水,颤声道:“属下……属下已经竭尽全力了,一队和二队的内卫军已经损失巨大,对方……敌人阵营有两个兰特霍斯塔人,还有精通暗杀之术的人……属下实在是……” 话还未说完,他的脖子就被掐住了,整个人都被一只苍白而下着狠劲的手拎了起来,悬在半空,与修罗面对面。 伊泽德不知何时走下了王座,站在了他面前,看着他快要窒息的难受样子,竟笑了起来:“夸伊,你这叫竭尽全力了?别逗本王发笑了,眼前不就有个不错的方法吗?” 夸伊五官都扭曲了,听着伊泽德的话,仿佛听到死神的耳语。 可能是担心他真死了就没人传令了,伊泽德这才扼住对方脖子的手,嘴角勾起一抹笑:“叫你把山林给烧了不就成了,看是火势蔓延得快,还是跳蚤们跑得快。” 夸伊重获呼吸后拼命地伏在地上咳嗽着,一听伊泽德的决定,脸色大变,忙哑着声音道:“陛下!万万不可啊!山上还有您的子民,而且山林中的草木动物都是命运之城宝贵的资源,如若化成焦土,那简直是百害而无一利!” 伊泽德懒懒地笑道:“没了就没了,城里那么多人,还会缺山上那点刁民?树没了可以再栽,草没了也可以再种,资源缺乏我们可以去抢别人的。” 夸伊震惊地睁大了眼睛:“可是陛下……” “你还不快去下令?”伊泽德说翻脸就翻脸,笑容荡然无存,神情凶狠得像是恶魔,“要是烧晚了,山林没了,人也放跑了,这两头空的罪过是以你全家的剐刑来抵?” 夸伊整个人被吓得来魂都要没了,赶紧跑出去传令放火烧山林了。 只剩下伊泽德一人在王座上静静地坐着,似乎在沉思什么,面无表情,暗红色的眼眸闪烁着复杂的神情,但最终只是归为一抹幽冷的狠厉。 阿米莉亚·拉米瑞兹竟然背叛了他!不可原谅! 早知道会有今日,当初在庆功宴上他就不该轻易饶过她,应该让她代奥尔德里奇那个可怜虫被绑在墙上,然后他一箭一箭射穿她的双目,她的喉咙,她的眉心……把她射成满是孔眼的靶子,送她去见她父亲霍伊尔——那个满口都是说教的老顽固。他当时原本计划是杀了父亲以后就接着干掉霍伊尔,可没想到的是,老顽固走了个好运气,倒是死在了老普利斯特里的前头,也懒得他再去费一番气力。 不过他留下的遗愿竟然是要他和阿米莉亚结婚,真是可笑。 忠心耿耿的奴仆就该安守本分做好奴仆,竟然敢肖想和王者成亲,简直是痴人说梦。 ——况且阿米莉亚现在不仅没有做好忠仆的本分,还背叛了他! 这个该死的兰特霍斯塔女人!如果她没被烧死,那他一定要亲手一点一点撕碎她! 想到这里,伊泽德摇了摇铃,唤来一位近侍,他冷然道:“传令下去,本王要让拉米瑞兹的府邸被焚成灰烬,他们的家徽从此不许出现在命运之城里。” 伊泽德没有意识到,他已经近乎怒发冲冠,只是因为阿米莉亚的背叛,而非最大对手奥尔顿的逃跑。 或许在他的内心深处,早已认定了阿米莉亚是世上绝对不会背弃他的人。 可是她如今却弃他而去了。 另一边,柯清怡一行人正穿行于山林之中,此时估摸凌晨四五点的样子,夜已经没有那么黑了,林中萦绕着湿湿的雾气,最熟悉这片地方的阿米莉亚……哦不,现在来说是柯清怡,走在最前面带路。 除了乔里克外,同行的奥尔顿的手下还有尤曼斯·嘉文、帕特里克·蒙德、史霍华兄弟和丽白卡·梅瑞狄斯。丽白卡是克里坦顿军里出名的暗杀刺客,女主角嘉蒂特莎的姐妹淘,阿米莉亚这是第一次见她。至于其他几位,都是战场上的熟面孔了,总是看到过几眼的。 除了乔里克和奥尔顿外,那些人基本都不跟她说话,眼中满是戒备与厌恶,看得柯清怡心里不是很舒服。 奥尔顿还是套着牢头的斗篷,开口问道:“阿米莉亚,走出这片林子还需要多久?” “天亮之前,一定能出去。” 这句话不知道是哪里惹到了奥尔顿忠实的伙伴们,帕特里克拽住了缰绳,顿了下来:“你这个恶毒的魔女,该不会是想把我们引到什么陷阱里再一网打尽吧!” 他这么一带头,也将其他人的不信任引出了口,尤曼斯对奥尔顿道:“大人,我觉得我们不该跟着她走,谁知道她是真背叛还是假背叛呢?” “是啊,想一想,我们有多少兄弟死在她手里。”泽维尔·史霍华也开口道。 弟弟泽安德附和道:“就是就是。乔里克,你说是不是?” 乔里克淡淡道:“我相信奥尔顿的直觉,也相信自己的眼光。” “乔里克,你……”帕特里克瞪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嘿,老弟,你该不会要提你们兰特霍斯塔人的同胞情谊了吧。” “多赶路少说话,小心咬断自己的舌头。” “乔里克,你这个混蛋!” 眼看两人要掐起来了,奥尔顿说话了:“别吵了。阿米莉亚有足够的理由离开那位满眼只有杀戮的幽臼王,难道你们都不相信我看人的直觉与说服的能力了吗?” 丽白卡这时候平静地接了一句:“我能感觉到命运之城笼罩着幽臼王的愤怒,如果阿米莉亚投诚是假,他不会如此震惊。” 梅瑞狄斯家族的本行原是巫女。 那几人这才住了嘴,可是没过多久,一股烧焦的味道越来越重,随之身后就亮起隐隐火光来。 “妈的,他们放火烧林!”帕特里克骂了一声,凌厉地看向柯清怡,“魔女,你还有什么好辩解的!你敢说这不是你们事先设下的陷阱?!” 柯清怡严重怀疑这个帕特里克有被害妄想症。 她眯着眼看了看那火势,估计很快就要蔓延过来了,她冷冷道:“快跟紧我,我们要快马加鞭了。另外,敬爱的蒙德大人,刚才我一句话都没为自己辩解,要走山林也是你们的主意,我建议你在这之后找一个逻辑老师。” 说罢,她也不顾帕特里克的回应与脸色了,用手拍了拍马屁股,跑到了最前头。 阿米莉亚对这片山林了若指掌,小时候父亲就常带她来此地训练,后来她率兵打仗了,时常回来还会经过这里。 她也带伊泽德来过这里,那时候他们才都十岁出头,她兴奋地在这里给伊泽德展示她天赋异禀的箭术,就算在山雾缭绕、枝叶重重的条件下,她依然能百发百中,精准地射中一只只飞鸟。 所以伊泽德说知道她箭法很准,因为小时候见识过。 在阿米莉亚心中,这里有着童年美好的回忆,她带伊泽德来过好几次,山林静谧无纷扰,她在练剑,他就在一旁坐着看书或小憩,恬静祥和。 但伊泽德对这里并没有太多的印象了,不如说,他对阿米莉亚的陪伴不屑一顾。 所以当他下令放火的时候,并没有想起曾经他在这里度过了一个个与世无争的下午。 毕竟他绝大多数时候是无情的。 逃出林子时身后早已是浓烟滚滚,然而柯清怡发现,队伍里少了一个人。 泽维尔叫了起来:“怎么只有尤曼斯的马没有他的人?!哦老天!他掉队了!” 柯清怡愣了愣,接着二话不说地回头冲回了火海里。 身后响起乔里克的声音,惊愕中带着些气急败坏:“站住!阿米莉亚!我去找尤曼斯!你回来!” 柯清怡头也没回,而是吼道:“你们不是不相信我吗!我把人带回给你们看!” 后来乔里克又喊了些什么,似乎还追了过来,但柯清怡听不到了,她耳边充斥着火烧着树木噼里啪啦的声响。 马儿不愿意走进火林,柯清怡只有下马,拖着沉重的盔甲跑起来。 好在尤曼斯·嘉文并没有被大火吞没,他掉队的位置离出口不远。 刚才策马奔跑的时候马尾巴沾了火星子,马儿受了惊,突然把他甩了下来,摔了个措手不及,因此才落了单。 他一瘸一拐地正往错误的方向走,被柯清怡碰见后阻止了。 “尤曼斯!”找到人,柯清怡很是激动,“快跟过来,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但很显然,这人仍对柯清怡有很深的戒备,拍开她伸来的手,甚至准备拔剑:“魔女,你不要胡说!我明明记得是往这边走的!奥尔顿他们呢,你把他们带到了哪里去!” 火势越来越旺,柯清怡热得来不行,实在没耐心慢慢说服对方,只是道:“他们已经出去了,安全得不得了,大家都在等你了!” “大家?”尤曼斯固执己见,“谁跟你这种魔头是‘大家’?!滚开吧!我宁愿被大火烧死,都不愿意被你这种人骗到圈套里!” 柯清怡汗都流出来了,急道:“尤曼斯,我真的不是在骗你!” “骗子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在说谎!” “你……” 两人争执不下,这时一棵大树被烧断了底部,燃着烈火朝他们倒了过来! 电光火石之间,粗大的树子被拦腰砍成了两截,带着枝干的上半截飞了出去,下半截轰然倒地,柯清怡和尤曼斯并没有被砸中。 抬眼便看见乔里克手握一把大刀,比剑还长,战在他们面前,大火在他俊美的面容上映出红光。 他瞪了尤曼斯一眼,口气很差:“老顽固,还不赶快跟过来!你要让我们等你多久!”   ☆、第48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六) 等柯清怡一行人快马加鞭到达克里坦顿军最大的根据地陀兰达野城时,已经是三天之后的事情了。尤曼斯一路上被乔里克冷嘲热讽了个够,自知理亏,虽对柯清怡还是没有善意的目光,但起码不会再出言刁难了,只是默不作声地与柯清怡保持着距离。 但是帕特里克和史霍华兄弟还是对柯清怡抱有很深的敌意与偏见,在路上没有少挑起过事端,明显地排挤柯清怡,最后奥尔顿实在看不下去了,把三个人都训了一顿。 那还是柯清怡第一次见到奥尔顿生气的样子。 奥尔顿是天生好脾气的人,平时总是和颜悦色的,身上散发威严的同时也带着份独特的亲和,人格魅力极佳,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亲附追随他。与伊泽德截然相反,他很少发怒,总是带着谦和从容的笑容,心胸宽阔,将仁慈与果断之间的度掌控得非常恰当。 然而那天,他眉间惹上薄怒,抿着嘴角,深蓝色的眼眸如阴天下的大海,举止投足间都是强者的压迫感:“阿米莉亚是我盛情邀请过来的伙伴,因为答应了我的请求,她抛弃了家族的荣耀,被普利斯特里军冠以‘叛徒’的罪名,不得不与昔日的战友反目成仇。阿米莉亚好不容易和我们化敌为友,你们却看不起她、排挤她,这不是摆明地要我这个邀请者亏欠于阿米莉亚,让我羞愧难堪么?!” 史霍华两兄弟的命都是奥尔顿救下的,对奥尔顿自然是言听计从,见奥尔顿发怒了,他们也就不再找柯清怡麻烦了,有时候还会僵硬地跟她搭两句话聊聊天气,很是勉强,但也算是在尝试接受柯清怡了。 身边没了能搭腔的人,帕特里克一个人也掀不起什么风浪,收敛了不少,但他还是会时不时地冲柯清怡哼几声或瞪一眼,表示他对柯清怡的反感。 丽白卡谨记暗杀者寡言的准则,全程话都很少,跟柯清怡的交流就更少了。 说起来,一行人之中除了奥尔顿外,跟她说话最多的当属同为兰特霍斯塔人的乔里克,还总是凶巴巴的,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然而态度又不像帕特里克那样尖锐,反而时常拐着弯为阿米莉亚说话,着实让柯清怡摸不着头脑。 到了陀兰达野,柯清怡终于见到了嘉蒂特莎·洛佩兹——本文的女主角,一个被神所眷顾的幸运儿。 嘉蒂特莎有一头柔顺泛着光泽的棕发,尾端被不松不紧地束着,垂在胸前。她的眼眸呈琥珀色,明亮动人,像是黄昏,又更似朝阳。一张白净的脸虽不是绝色,但却让人觉得分外顺眼,就像是春风拂过、小花遍野,你不会觉得有多么惊艳,却还是会为之心旷神怡,莫名地感到心安。 洛佩兹家族世代行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或许是因为挽救了太多人命,积累了太多福泽,所以神明才会奖励他们这一代的小女儿嘉蒂特莎天生神力,这样就能救更多的人了。 她的人与上天赐给她的神力十分般配,妙手回春,温柔的双手能施展一出令人惊叹不已的治愈神术,这无论放在哪一个军营里都是天大的福音。 不过施展法术对她本人而言还是会有精神损耗的,因此若不是事态紧急,她会先用神力为病人治疗好一半,再用药草辅之治疗,毕竟她同时也是洛佩兹家族中的一名良医。 只见她一身平民女生的打扮,陈旧却干净的布裙,简陋又朴素的草鞋,腰上还系着沾了药渍的白色围裙,正忙着煮药,没有半分名门大小姐的样子,更不会让人想到这就是未来母仪天下的大陆王后。 奥尔顿被安置在软榻上,因伤口发炎而发起了高烧,好在路上没有拖太久,一切治疗都还赶得及,嘉蒂特莎用神力治愈好了奥尔顿的炎症,众人亲眼见证了化脓的伤口一点点愈合,新血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生长,一块块伤痕消失在奥尔顿的躯体上,取而代之的是完好无损的皮肤。 至于其他轻微的伤势,也被上了草药用绷带绑好了,奥尔顿沉沉地睡着,嘉蒂特莎在为她熬制退烧的药。 见奥尔顿睡着了,帕特里克可算是逮到了好时机针对柯清怡:“嘉蒂特莎可真的是个好女人,善良贤惠,行医救人,温柔如水,不像某些女人,助纣为虐,杀人不眨眼睛,祸国殃民,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 柯清怡无法反驳,因为这是事实,阿米莉亚过去杀戮太多,刀下萦绕着千万冤魂。 她不会得到死者的宽恕,更不能奢望生者的谅解。 这是她必须承受的代价。 见她沉默,帕特里克得寸进尺,直接挑明了说:“阿米莉亚·拉米瑞兹,你扪心自问,这些年你为幽臼王杀过多少人?我就这么告诉你吧,你住在着陀兰达野可得当心点,这城里住着的人,无论战士还是老人小孩,不论男人还是妇女,都对你恨之入骨,因为你夺取了他们的亲人或族人,因为你的军队践踏了他们的家园。你可得小心点,搞不好在你睡觉的某个夜晚,就有成群结队的人拿着刀向你捅来,把你刺成筛子!” “够了,帕特里克!”出人意料的是,与乔里克异口同声开口的竟然是端着药进来的嘉蒂特莎。 只见她一脸严肃道:“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们新加入的伙伴说话呢?阿米莉亚和你们一样,都是战士,都是为自己认定的王而效力,幽臼王伊泽德残忍冷酷,他手下的将领们却不一定人人都是他那样无情!就像如果现在奥尔顿下令让你去屠城,以你的忠心,你能不去吗?” 帕特里克万没想到会被嘉蒂特莎诘问,愣愣道:“奥尔顿不会下这种命令的。” “好吧,那我们换个方向来说。帕特里克,战争无法避免流血,你也杀过不少人吧,你也被许许多多伊泽德那边的人憎恨着吧。”嘉蒂特莎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我承认,阿米莉亚是我军的头号大敌,那么说来,她背叛伊泽德加入我们难道不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吗?我们失去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却得到了一个得力的战友,削减了伊泽德的势力,在这场漫长的战争里多占了一分优势,这难道不可喜吗?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刁难她,难道你觉得阿米莉亚继续作为敌人而不是伙伴会对我们更好?” 帕特里克被嘉蒂特莎说得来脸都红了,半晌说不出话来。路上为难过柯清怡的史霍华兄弟和尤曼斯也沉默了,觉得很是尴尬。 柯清怡望着嘉蒂特莎,心想她这个女主角塑造得也不赖嘛,可温柔可强势,到了要道出自己内心想法的时候据理力争,干脆坦率。 也难怪奥尔顿和伊泽德都会倾心于她。 柯清怡被安排在医馆住下,这是嘉蒂特莎主动提议的。 帕特里克一听魔女要和病卧在床的奥尔顿和手无寸铁的嘉蒂特莎住在同一屋檐下,当时就急了,但想起嘉蒂特莎之前说的那一番话,不太好直接说不同意,于是道:“既然如此,那就没收了阿米莉亚的武器吧,免得……她起异心。” 一旁的乔里克发出嗤笑:“帕特里克,如果阿米莉亚真的有异心,就算是赤手空拳也能轻松打死人。” 帕特里克瞥了一眼柯清怡,话却是对嘉蒂特莎说的:“亲爱的嘉蒂特莎,我实在是担忧你和奥尔顿的安危,今晚请允许我也在这里住下吧。” 嘉蒂特莎皱眉道:“帕特里克……” “殚心竭虑的蒙德将军,您无需担忧。”乔里克的样子透着高傲,“我一直就住在医馆里,能够保护奥尔顿与嘉蒂特莎,您还是回家陪嫂子吧。再说了,要真打起来,您这把老骨头打得过黑乌鸦?” “乔里克,总有一天你的嘴会被撕烂的。”帕特里克没好气地诅咒道,但听乔里克这么一说,心头悬着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奔波了三天,风尘仆仆,柯清怡总算能够卸下这身沾了血与灰的盔甲了。 嘉蒂特莎热情地为她烧了一桶热乎乎的洗澡水,准备了一件浅蓝色的布裙,留着淡淡的香气。她舒舒服服地泡完澡后换上比盔甲柔软千百倍的衣服,金发披散,一下子从沙场女战士变身小清新少女。 见她穿好了出来,嘉蒂特莎笑道:“果然美人穿什么都好看,我今天可算是一饱眼福了,真该让帕特里克也来看看,增加下对你的好感。” 柯清怡平静地看着她道:“嘉蒂特莎,你难道对我没有丝毫怨恨吗?” 愣了愣,嘉蒂特莎垂下了眼睑,浓密的睫毛投下一片浅影:“阿米莉亚,我不想对你撒谎,我的确对你有憎恨,因为你让鲜血在我的故乡肆意流淌,一个又一个的朋友与我天人永别。”当她重新抬起头看向柯清怡的时候,眼眸一片澄澈,倒映出对方的身影,“当你作为我们的敌人的时候,我恨你,但如今你加入了我们,我就会包容你支持你,因为……” “这个世界若要想恢复温暖,是需要‘原谅’的,而我愿意做主动的一方。” 当柯清怡走出屋外,呼吸陀兰达野城清新自由的空气时,她看见了坐在大石上拭剑的乔里克。 对方一抬头也看见了她,见到她的打扮时不由一愣,像是十分惊诧的样子,但随后调转视线,一如既往地没有好语气道:“真难看,无论你穿成什么样,在我心里你都是一只黑黢黢的乌鸦。” 柯清怡也不跟他计较,耸肩道:“随便你怎么说,反正在你眼里,战场上的我才是我唯一且真实的模样。” “狡猾的黑乌鸦,”乔里克没有抬头,手上擦剑的力气加大了,低声愤愤道,“战场上的你才不是真实的你,少骗人了……” 柯清怡没听懂:“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乔里克瞪了她一眼,“嘉蒂特莎给了你衣服,你有道谢吗?” “当然有。”柯清怡想到了一件事,八卦心突起,饶有兴趣地看着对方,“乔里克,你是不是喜欢嘉蒂特莎啊?” 乔里克凶巴巴道:“你在胡说些什么!” “哎呀,别害羞嘛。”柯清怡调戏起他来,“之前嘉蒂特莎帮我说话的时候,我看到你望着她露出了微笑。如帕特里克所言,嘉蒂特莎是个好女人,不过她心里已经有奥尔顿了,想必你很是伤心吧,难怪脾气一直这么暴躁,啧啧。” 乔里克“嚯”地站了起来,看起来格外生气:“黑乌鸦你这个蠢女人!你什么都不懂就别乱说!今晚你睡觉的时候还是如那个老顽固所说,小心别被捅成筛子吧!” 说完,他剑也不继续擦了,气冲冲地进了屋,狠狠地把门给关上了。 不知道为何,柯清怡看着他气鼓鼓的样子,竟感觉不到一丝一毫像帕特里克那样的敌意与成见,而是像看小孩子闹别扭一样有趣,这才让她一时起了逗一逗帅哥的心思。 她的身心都在这片苍穹之下感到自由与放松。 她知道阿米莉亚正通过她的眼睛,也得到了同样的舒心。 那是她自伊泽德继位后就从未体验过的。   ☆、第49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七) 柯清怡实在是太累了,头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完全没有把乔里克和帕特里克的告诫放在心上,她以为那不过是因为针对她而说的玩笑话。 未曾料到,一语成谶。 午夜过后,医馆内熄了灯火,一片黑暗寂静,房间里传来安睡的均匀呼吸声,有几个住在医馆的老者还会发出打鼾与磨牙的声音,从隔壁隔壁的房间传过来,音量已经不那么扰人了。 虽然柯清怡是睡着的,但阿米莉亚的身体从小接受严苛的训练,警惕无比,身边稍有动静就会做出反应,把柯清怡从梦想里惊醒。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便听到床旁有脚步声,虽是蹑手蹑脚的,但还是不免发出细微的声响,四周的安静将其衬得更为清晰。 敏捷的身体远快过柯清怡困倦的大脑,几乎就是那么一眨眼的瞬间,她握紧片刻都不离身的长剑,跃下了床,凭着对杀气来源的察觉,她在黑暗之中拿着带着鞘的剑往某个方向一横,精准无误地挡下了一记来势汹汹的匕首。 是个女人,而且是一个不通武艺的妇女。 虽然看不清对方的样子,但阿米莉亚的身体在防护这方面显然是经验丰富,接触过千百种对手,很快就能根据剑身的受力、对方的呼吸与步伐传达给柯清怡这样的信息。 况且,对方的杀气也不正常,虽是猛烈不知收敛,但其间还夹杂了其他东西,譬如犹豫与慌乱,无论是对于暗杀者还是战士,这都是大忌。 “你是谁?”柯清怡压低声音,她不想为此惊动了奥尔顿他们。 对方声音颤抖,咬牙切齿,但的的确确是一位妇女的声音:“我是要你死的人!” 说着,她往后退了两步,举起匕首又朝柯清怡刺了过来,灌注着愤怒与无措到极致的爆发,一股要与柯清怡同归于尽的气势。 但那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这对现在的柯清怡而言不过是小菜一碟。 她轻巧地转身躲过了袭击,然后绕到对方的身后,伸手握住女人拿着匕首的手腕,手上稍加重了力度,便使得女人握不住刀子,匕首“啪”地一声落到了地上。 烛灯就在柯清怡身旁,但她没有去点灯,而是在漆黑之中继续问道:“你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你是医馆里的帮工?” 妇女惊惧得来全身发抖,但嘴上依然凶恶道:“别说废话,一刀给我个痛快吧,魔女阿米莉亚!就如当初你一声令下焚烧我的家园一样干脆!” 柯清怡忽感心情沉重,那是属于阿米莉亚的沉郁,她轻声道:“为什么你的第一刀里会带着犹豫,你理应痛恨得不带一丝踌躇才对。” “因为你率领的军队,我的兄长与丈夫死在战场。我当然恨你入骨,天天诅咒你抛尸野外。”提起往事,妇女忍不住抽泣起来,“但那天当我抱着我那尚在襁褓里的孩子在你眼皮底下逃跑的时候,你却放过了我,还阻止了你的手下……当时我真的是疯了,竟然对你心生感激来。” 奥尔顿在地牢时也曾说他看见过阿米莉亚对一个抱婴妇女的逃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来眼前这个女人就是奥尔顿口里的那位了,逃跑时正好被奥尔顿碰见,就被他带回了陀兰达野。 时隔多年,她在这里与阿米莉亚再次相见。 不知该说机缘巧合,还是该叹一句孽缘难逃。 想了一会儿,柯清怡开口淡淡说道:“我不会杀你的,我也不会亮灯看你的模样,今晚什么都没有发生,直到天亮我都安睡在床上,若我发生了什么事,也是老天降下了惩罚,与任何人无关。” “你……” 女人有些发愣,只感觉手腕上牵制住她的力量消失了,紧接着她的面前亮起一道银白色的寒光,在剑光闪耀的那一瞬瞬间她看到一双平静无澜的紫眸,暗如深秋。 柯清怡把脱鞘的长剑递到对方手上,诚恳道:“你有足够的资格与理由来报复我,来吧,用这把斩杀过你的故乡之人的利剑,毫不犹豫地刺向我的心脏。你要知道,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了,这把剑锋利无比,可削铁成泥,而此时我没有铠甲,只穿了一件布衣。” 女人颤抖地接过剑,只觉得这把背负了无数条性命的血剑握在手中压得她难以抬起手腕,只有双手同时握柄才可举起,剑上的煞气让她如握荆条。 她用剑指向柯清怡的胸膛,剑刃隔着麻布抵着柯清怡的肌肤。 柯清怡伸手从刀背处捏着剑刃,使之往左偏移一点,正对心脏处。她冷静道:“你刚才没有对准,现在可以了,你一刺进去就能捅破我的心脏。” 女人抖得厉害,过了好一会儿才将剑往前凑了一步,剑尖刻着对方的皮肤,很快血就渗了出来,柯清怡感到皮肉的疼痛和胸口布料的一小团湿润。 但她没有再深入地刺进去,而是把剑放下了。 她的声音很轻,如同虚脱一般喃喃道:“我不能杀你,你是我军胜利的希望之一,我不能弃大局不顾,要是克里坦顿大人和洛佩兹大人知道了此事,一定会非常难过的……” “你杀了我吧,我拿你没办法,又败露了自己,我知道自己是无法活下去了。”女人的语气近乎绝望。 “我不杀你,也不会亮灯看你的模样,今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一直安睡在自己床上直到天亮。”柯清怡徐徐道,“你还有你的孩子,你的复仇,你的未来……你应该坚持活下去,因为只要活着,你就能等到我军大捷的时候,到那时战争消停,奥尔顿不再需要我,你就能放心大胆地杀了我了。” 女人被这一番话给惊住了,半晌没说话,之后便听一个重物落地的声响,她丢下阿米莉亚的宝剑仓皇而逃。 柯清怡摸着黑把剑给拾了起来,顺便把女人最开始落下的匕首也捡了起来。 离天亮还早,但她目前却清醒得很,全然没有睡意。 静坐了一阵,她划了火柴把灯给点了起来,橘黄色的烛光驱赶了一室黑暗。这时她低头才看见自己胸前的一坨血渍,差不多干了。 她麻利地把睡衣脱了下来,换上白天嘉蒂特莎借给她的衣裙,然后端着烛台和沾了血迹的衣服轻手轻脚走到后院清洗——她并不打算让其他人知道这件事情。 不巧的是,她不太会使用这个世界里的洗衣工具,只能一个劲地在清水里搓泡,而显然,身份尊贵的阿米莉亚也对此一无所知,因为她从没有自己亲手洗过衣服。 ——更不巧的是,这时乔里克出现在了她身旁。 “让开,黑乌鸦!”乔里克毫不客气道,“你这样光用清水洗是很难洗掉血迹的,还浪费水!” 柯清怡对于他的出现颇为惊奇,对于他的嘲讽有些尴尬:“不好意思,我……我不太会洗衣服……你能告诉我除了用清水外还能用什么呢,这里有没有肥皂?” “肥皂是什么,是你们命运之城贵族间的玩意儿吗?”乔里克语气里很是不屑,他在后院的架子上翻了翻,拿出一个系紧的小布囊,解开后把里面的白色粉末倒了一点在柯清怡的衣物上,凶巴巴地解释道,“这是逐污粉,用一种植物磨的,不知道比起你说的那什么肥皂来说效果怎么样,反正你现在在我们这儿只能用这个,和我们每个人都一样,你嫌弃也没用!” “我并没有嫌弃。”柯清怡沾了那粉搓了搓衣服,果然清水洗不掉的淡渍没了,香气掩盖了血味,而这个味道正是柯清怡在衣裙上曾闻到过的。 乔里克双手交叠抱在胸前,站着俯视她洗衣服,像是监工一样,他看了好一会儿,似是内心挣扎了许久,才默默地把自己的披风取下,给柯清怡披上,口头却不饶人:“这三更半夜的,还凉着呢!你可别染上风寒给大家添乱子!没人愿意照顾你的!” 其实阿米莉亚的体质不比这里任何一个男子差,这点温度对这具身体而言根本不会造成任何损害。 柯清怡委婉道:“其实我并不冷,你不必把披风脱给我的……” 乔里克一看她拒绝,口气更坏了:“我热!但我不想把它扔地上,搭你身上不行吗!” “……”这把柯清怡给囧道了,只有无奈道,“好吧,那我就披着吧。” 就在柯清怡第三次清洗衣服时,乔里克又出声点评道:“哼,你这个大小姐洗衣服的动作倒也不是很笨拙嘛。” 柯清怡不太习惯有人一直在旁边盯着她看,于是出言缓解尴尬道:“乔里克,天还没亮呢,你怎么就醒了?” 乔里克哼道:“我向来醒得早。” 这也未免太早了吧,你说你睡得晚都比较合理。 柯清怡搓着衣服,越想越不对劲,问道:“那你看到我衣服上有血怎么一点都不惊讶?” “……” “乔里克,”柯清怡斟酌着用词,“你……一直都在关注我房间里的动静?” 不知道是不是烛光照耀的缘故,乔里克的俊脸稍稍有些发红,他恶狠狠地瞪道:“谁会留意你这只凶残的黑乌鸦!” 柯清怡道:“好吧好吧,你没有,就算你有,也无可厚非,毕竟我是个危险人物,还是要防着我起异心嘛,我能理解的。” 乔里克的状态简直可以用炸毛来形容了:“我都说了我没有!” “嘘!”柯清怡向他做了一个手势。“别吵到奥尔顿他们休息。” “……哼!”乔里克的神色很奇怪,像是发怒又更像是在掩饰尴尬,“我回房了,你晾好衣服后也赶快回去睡觉吧!免得之后精神不好让嘉蒂特莎担心!” 柯清怡心里发笑:“知道了知道了,对了,乔里克,你可以帮我找样东西吗?” 乔里克顿住了脚步回头,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什么东西?” “用来裹剑柄的布条。”柯清怡看到对方凶巴巴的带着询问意味的眼神,于是解释道,“我想把剑柄上的图纹包住,那是拉米瑞兹家族的家徽。” 沉默了几秒,乔里克转过了脑袋,整个人背对着柯清怡,嘟囔了一句:“麻烦死了!” 他的身影隐没在门后。 ` 然而清晨柯清怡一醒来,就看到一捆裁好卷好的软布静静地放在了房间门口。 而乔里克若无其事地在后院练剑。   ☆、第50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八) 柯清怡渐渐习惯了在医馆的日子,每日穿着轻便的布裙,忙前忙后,帮嘉蒂特莎采药磨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过嘉蒂特莎还是不让她上陀兰达野的街市,因为她的金发紫眸实在太引人注目——城中几乎人人都认识克林坦顿军最英勇的将军乔里克,并且知道他是城里唯一的兰特霍斯塔人,如若看到又一个兰特霍斯塔人出现,而且是个女人,他们虽不至于马上联想到魔女阿米莉亚,但还是会心存疑惑,想探个究竟。 这天柯清怡照常帮嘉蒂特莎干活,屋外跑来一个小男孩,棕色短发绿色眼睛,穿着简单朴素又干净的衣服,手里捧着一袋东西,奶声奶气道:“洛佩兹大人在吗?” 在他面前,高大的阿米莉亚就像一个巨人,由此他看到柯清怡时不由地后退了一步,圆溜溜的大眼睛里毫无掩饰地带着些怯色:“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 柯清怡一看外国小正太就两眼发亮,觉得小正太可爱得不得了。于是她笑眯眯地蹲下身,和善道:“我是新来的,名字叫……叫艾米。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今年几岁啦?” 要是帕特里克看见了她的这个笑容,一定警钟大响,把诱拐儿童的罪名往她身上扣。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因为柯清怡现在的语气与神态,确实就像一个怪阿姨似的。 “我叫肖恩,今年四岁了。”估计是因为小男孩从小生活的环境都民风淳朴,好人多坏人少,所以他几乎没什么警惕心,见柯清怡这么一问,就老老实实回答了。 “嘉蒂特莎正在给奥尔顿换药呢,你找她有事吗?”柯清怡看了看他双手抱着布袋,“你是要把这袋东西交给他吗?” 肖恩点了点头,脸上露出笑容来:“我家晒了地瓜干,妈妈让我给洛佩兹大人送过来。” “真懂事。”柯清怡笑着摸了摸小正太的脑袋。 这时,嘉蒂特莎从奥尔顿的房间里出来了,看到肖恩时似乎有点惊讶:“小肖恩,你一个人过来的吗?你的母亲呢?” 肖恩指了指门外:“不是,妈妈和我一起来的,但是她让我一个人进来把这袋地瓜干交给您。” 嘉蒂特莎闻言愣了愣,但很快便恍然了,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柯清怡,抿了抿嘴角,有些不自然,但最终脸上还是浮现出一抹温柔的笑意。她弯腰接过布袋,柔声道:“谢谢你,肖恩,请代我向你母亲问好道谢。等她调整好心情后,随时欢迎她再到医馆里来帮忙。” “是,洛佩兹大人,我一定把话带到。妈妈让我送完东西就出去,所以我要告辞了。”说着,肖恩也看向了柯清怡,虽然还小,却已经很懂礼貌了,“艾米,再见!” 柯清怡朝他晃了晃手:“期待下次相见,小肖恩。” 小男孩朝嘉蒂特莎鞠了一躬后,走出了医馆。 柯清怡站了起来,跟着肖恩走到了门口,看到篱笆外确实站着一位妇女,头戴白色三角巾,下端露出卷曲的棕色长发,栅栏遮住了她一半的身子,只能从她的上半身推断穿的是一件暗紫色衣裙,腰上还有可能系着白色的围裙。由于有点远,柯清怡看不太清楚妇女具体的模样,只能看出皮肤有点发黄,气质与寻常妇女有些不一样,像是历经了重大磨难与沧桑一般。 看到肖恩出来,妇女似乎松了一口气,低头笑了起来。肖恩没有栅栏高,但看妇女的样子,应该是牵住了孩子的手,正准备转身离去。 不知道是不是柯清怡的错觉,她总觉得女人在转身前抬头看了她一眼,但发现她一直盯着前方后又赶快低头躲闪了目光,像是心虚一般,佯装无事地一边走一边跟孩子说起话来。 难道…… “阿米莉亚,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这件事。”像是印证着柯清怡心底的猜想一般,身后的嘉蒂特莎犹豫好一阵后终于决定开口,“肖恩的父亲在他出生没多久后就战死沙场了,故乡也沦为伊泽德的黑暗领地,他母亲乌娜带着他从战火中逃出,背井离乡,一个人把肖恩养大,实在是不容易。你……” “嘉蒂特莎,你不用说了,我大概知道事情的起因了。”柯清怡轻声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她凝视着妇女远去的背影,想起那夜的刺杀,叹了一口气,“她一定恨透我了。” 嘉蒂特莎却道:“一切并没有你想的那么糟,阿米莉亚。如果乌娜真的不打算接纳你,就不会让肖恩进来了,她大概是想让你看看这孩子吧,看看你的一时仁慈救下了多么可爱的一个生命。” 柯清怡感受到阿米莉亚内心的沉重:“但愿如此吧。” “打起精神来吧。”嘉蒂特莎鼓励般地拍了拍她的肩,“为过去所束缚只会泥潭深陷,大家都在努力往前看。乌娜是如此,你也应该如此。” 奥尔顿的伤已经痊愈了,但嘉蒂特莎还是不放心他的身体,要他再静养几日,喝一些驱寒健体的草药,百利而无一害。 这一天本是风平浪静,奥尔顿在医馆对着在羊皮卷上绘出的地图托腮沉思。目前史霍华兄弟驻守最前线的营地,尤曼斯留下巩固陀兰达野城防,乔里克蓄势待命,帕特里克前日率兵攻下了一座被伊泽德强行占领的小城,丽白卡潜入某地执行暗杀任务。 一切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却在中午的时候被一个消息打破了平静。 “禀告大人,十万火急!敌军大卫·托雷斯率十万士兵抢夺舒哥耶城,蒙德将军受伤,带着一万余兵退到了泽维尔大人所驻守的河里亚城,但实在难以匹敌,现我军已失河里亚城,蒙德将军与泽维尔大人正领军往后退,兵力约三万左右,请求支援!” 敌军步步紧逼,我军节节败退。 大卫·托雷斯…… 柯清怡想起庆功宴上那张亲切宛如亲叔叔的笑脸,手不禁握得紧了紧。 送信人说完这话,全场一片寂然,大家的脸色都不太好看。 “奥尔顿,”乔里克单膝下跪,向奥尔顿抱拳,主动请缨道,“请让我带兵去前线支援帕特里克与泽维尔!” 奥尔顿神色凝重地点头道:“好,交给你我也放心。不过城里也要留部分兵力在,你选三万精兵跟你一起去吧。” 这三万加帕特里克那边三万,也就只才六万而已,终是要走以寡对多的险路。 柯清怡向前一步,也做出像乔里克那样的军人姿势,字句坚定道:“我重新选定的王者啊,请让阿米莉亚也参与这场反敌战,以示我归附的忠诚!” 这句话把奥尔顿和嘉蒂特莎都吓了一跳,奥尔顿皱眉道:“阿米莉亚,你可想好了?对面的敌人可是大卫·托雷斯,你昔日的战友与伙伴,你的剑将指向从前敬仰你的士兵们,没有人强迫你参与这次战争。”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要参加。”柯清怡平静地抬头,“大卫是一名出色的将领,他所带领的十万士兵也是训练有素的将士,如若我们能说服他与他麾下的士兵们也投诚,岂不是既壮大了我军的实力,又避免了更多人流血,是件两全其美的事情?” 奥尔顿沉声道:“这当然是件好事,但可能性……” 柯清怡道:“不试一试又怎么能知道不可能?你也说了,我与大卫交情非凡,他的士兵也认识熟悉我,这场劝敌中,最佳人选非我莫属。” 奥尔顿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如果你说服失败了呢?” “不会失败的。” “万一呢?如果真的失手了……阿米莉亚,你能下得了杀手吗?” 柯清怡看着奥尔顿深蓝似海的眼睛,只觉得心里一虚,莫名有些慌乱。 “若真如此,那就由我来取托雷斯的项上人头。”身旁乔里克忽然朗声道。 奥尔顿沉思了一阵,才下决定道:“好,你们两个一块儿去吧。不过阿米莉亚,可能要委屈你一下当乔里克的副将了。” “是。”柯清怡神情严肃。 这具身体好不容易开始习惯轻装软布,现在又要换上坚盔利甲。 但柯清怡能感受得到,阿米莉亚的身体热了起来,像是在兴奋一样。 安详宁静的生活固好,却无法使她像在烽火硝烟下那般惊艳。 不得不承认,阿米莉亚属于战场。 她的身体怀念金戈铁马的日子,怀念从军打仗的充实,怀念劲敌相逢的热血。 有些人仿佛注定就是乱世中的英雄,刀光剑影铸成生命的闪耀,兵荒马乱间彰显其人生的价值与信念。 淡泊平静的日子只会给他们的灵魂蒙上黯淡的灰尘。 乔里克先去选兵了,柯清怡在嘉蒂特莎的帮助下换回那身漆黑的铠甲,剑柄已经缠上了布条,衔着虎刺梅的乌鸦再也不会咯着她的手心了——尽管她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阿米莉亚的心理作用而造成的虚假感知。 她朝着嘉蒂特莎与奥尔顿再次行了一个礼,才骑马离去。 还没到街市,柯清怡就在路上看到了乌娜正带着肖恩往医馆方向走,手上又捧着一袋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好吃的。 见她全副武装、身骑战马,肖恩瞪大了眼睛:“艾米,你要去哪儿?” 柯清怡拽了拽缰绳,使马儿慢下速度来,她笑道:“出去溜达溜达一圈。” 肖恩明显不信:“那你为什么穿得和乔里克差不多?” “肖恩,不要多嘴。”一直默默站在身后的乌娜低声开口道。 说罢,她抬起了头——这是她第一次和柯清怡在能看清彼此的情况下面对面,只见她一脸正色,语气沉稳:“虽然我不知道你要去何方,但我知道你去的地方一定不安全。拉米瑞兹,你……多保重。” 柯清怡的心情因对方的话语而舒展许多,她发自内心感到高兴。于是她也回以字句诚恳和善意的笑容:“万分感谢你,乌娜。” “不用谢,你理应连着因你而失去生命的人们的份,好好地活下去。” 那一瞬间,柯清怡觉得身体里的阿米莉亚都快要流出泪来。   ☆、第51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九) 从陀兰达野城出发到失守的河里亚城,单枪匹马日夜兼程也起码要将近两天,更不要提现在是拖着三万人的队伍了,用时只会多不会少,实在难以及时营救。一想到这里,柯清怡就不免担忧起来,这援军路途遥远,帕特里克与泽维尔节节败退,那不知道等他们两军汇合时,属于克里坦顿的土地还剩下多少。 炎炎烈日,军队虽是赶路,但总是要停下稍作歇息的。出行的第二天中午,其他人都下马喝水活动筋骨了,柯清怡却始终骑在马上,纹丝不动,望着远方,陷入沉思。 “喂,黑乌鸦,你在想什么呢?”乔里克下马喝了点水后见柯清怡没有动作,便也一跃坐回了马背上,冲柯清怡凶巴巴道。 柯清怡沉声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乔里克,要不你带着军队走,我先一个赶过去与帕特里克他们碰头好了,不然我觉得赶不及。” “黑乌鸦,你的脑袋是不是被热晕了?”乔里克摘下头盔,把额前滴着汗的金色碎发往后随后抹去,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头发撩起来后,他俊美无俦的脸庞添了几分英气,一双漂亮的瞳眸犹如镶在白玉墙上的紫水晶。 他生硬的语气间夹杂了一份惊诧,像是没料到对方会说出如此蠢话一般:“你未免有点太小瞧帕特里克他们的实力了!你以为他们会一直被托雷斯追着打吗?帕特里克和托雷斯差不多岁数,战场经验丰富得很,和托雷斯也交手过好几次,有负有胜,虽然他和泽维尔目前占了下风,但说不定在我们没有通讯传令的过程中早反击回去了。再说了,纵是他们每日都只有被追打的份,你一个人赶过去又能做什么呢?我承认你身手卓越,但这并不代表你去了后就能拯救他们,毕竟这是战场,而不是个人的格斗场,作为一名出色的将领,你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阿米莉亚,如果你不是热坏了脑袋,那么只能说明你心里对我们也有偏见,高估你昔日的同伴,低估你如今的战友。” 柯清怡被这一通话说得来羞愧难当,想想阿米莉亚的军事能力那么牛逼,而自己竟然一开口就给阿米莉亚丢人了,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她只有红着脸道:“不好意思,是我糊涂了。” 还好天气热,脸红也不会被说什么。 乔里克的语气硬邦邦的:“你确实是热糊涂了!还不赶快下马喝点水、靠着大树休息休息!别到时候还犯糊涂,这丢的就不是脸了,是性命!” 所以柯清怡不得不在乔里克气鼓鼓式的监督的目光下拿着水囊坐到树荫底下休息了一会儿。 乔里克说得很对,帕特里克·蒙德是个值得信赖的战友,作战经验丰富,面对来势汹汹的大卫·托雷斯,不仅临危不惧,还与泽维尔联合使计,冒险一试,把大卫的军队骗到了圈套里。 大概是因为有克里坦顿军的主角光环笼罩,大卫最终是中计了。 巧合的是,不知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还是有亡者怨灵的诅咒,大卫的情况与当初奥尔德里奇的处境一模一样,被克里坦顿军引入了一个谷地之中,而帕特里克他们显然是很熟悉这片地形了,丢下马匹,兵分多路,通过事先掌握好的多条秘密通道上到高坡汇合,占据了高地,弓箭手准备,而大卫的军队一下子成为瓮中之鳖、落网之鱼。 谷地面积不大,分布有沼泽兽穴,帕特里克曾经在这里驻守过很长一段时间,对这里的危险分布与方向了若指掌,不会踩雷。但大卫就不一样了,他是北方的粗汉,难以习惯潮湿的空气不说,还对这里知之甚少,很快就失去了方向感。他手下的士兵有不少误入沼泽,被克里坦顿军的弓箭手在暗处也射杀了许多,又不知怎么的惊动了猛兽,被大卫砍死前已经咬伤了好几百号人。 等他意识到这是吃人的陷阱时,回头的谷口已被帕特里克下令从高处滚下大大小小的石块杂物堵上,万人齐心,一阵轰响之后,谷口已堆了又厚又高的一层乱石墙,非一时半会儿可以凿开。 普利斯特里军如笼中困兽,帕特里克和泽维尔就趁空在高处治疗伤兵,重整队伍,他们的弓箭已所剩无几,只好按兵不动,等待支援。 柯清怡和乔里克是在他们入山谷当天深夜时才到的,一路上沿着泽维尔派人做的独特标记上了山,在克里坦顿军以前就设下的秘密通道口与接应的士兵对上暗号,三万士兵留下一万多士兵和一千后勤兵守候,其余的跟着柯清怡他们静悄悄地绕上山路,与帕特里克他们碰头。 帕特里克这次很是狼狈,连带着胡子都沾满黑灰,额头贴着一块纱布,肩膀也绑着绷带,背后红色的披风被撕划得犹如被狗啃过。见到援兵来了,他显然很高兴,也暂且忘记了对柯清怡的排斥,热情道:“嘿,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可算是来了!” 乔里克问道:“现在情况如何?” “有惊无险。”帕特里克的语气却并不轻松,“不过老实说,我觉得不太对劲。” “怎么了?” “托雷斯那老家伙有点奇怪。”帕特里克的目光投向柯清怡,“好吧,阿米莉亚,虽然我还是不太喜欢你,但这件事我想你比我更适合下判断。就这么跟你说吧,托雷斯暴躁得不正常,与我交战时我就发现了——如果说他以前是头黑熊,那现在他更像是一条横冲直撞的毒蛇,愤怒中带着毛骨悚然,让我感觉非常不好。” 柯清怡有点惊讶,在她和阿米莉亚的印象中,大卫是一个爽朗稳重的男子,就算是在战场上也有着长辈式的从容不迫,甚至与阿米莉亚相比,他的战术与指挥还略显保守谨慎。 这么一个人,实在无法让人将他与横冲直撞、毒蛇、毛骨悚然与暴躁这几个词联系起来。 坐在火旁的泽维尔补充道:“不仅如此,越到后来我们越发现他对士兵的态度既严苛又残酷,甚至还会无端斩杀自己的士兵,像是泄怒一般。因此敌军的将士们现在都很怕他,在谷底不敢和他走在一起。” 这太奇怪了! 柯清怡皱眉问道:“不和军队待在一起,那他现在在哪儿?” “我们有人看到他傍晚往西边的林子去了,一直没出来。”大概是因为大卫的行为实在是太诡异了,泽维尔脸上的表情也很微妙,“没人知道他在里面做什么,但我们能时不时听到林子里传来猛兽的哀嚎,惊得鸟儿都弃巢而去,不敢靠近那里。” 虽然对两人的描述感到迷惑,但于柯清怡而言,大卫孑然一身正合了她的意。 她简要地向帕特里克与泽维尔说明了劝降的提议,并执意要孤身前往谷地的树林中寻找大卫面谈。这话一出当然受到了帕特里克的强烈反对,在他看来,让阿米莉亚与托雷斯见面简直是放虎归山,难保阿米莉亚不会反被说服,改旗易帜。 柯清怡知道这一年半载内帕特里克是不可能完全消除对她的不信任了,于是只有搬出奥尔顿来,说他也允许了她这么做,有乔里克作证。如是说了后,帕特里克只好闭嘴了,但神情还是表露着不满。 “我和你一起去,在你身后远远跟着你。”乔里克拉住了她,“我也在奥尔顿面前承诺过的,如果劝降失败,你又狠不下心来,便由我来杀了托雷斯。” 最终,柯清怡是和乔里克选在天已经没那么黑的凌晨时,一起下的山,悄悄潜进了树林里。他们不敢点火,火把有烟有味,太过光亮,那样的话很容易被其他人发现,到时候在找到大卫之前反而和将士们打起来就不好和平谈判了,所幸柯清怡走之前从嘉蒂特莎那里要了几颗夜明珠,用轻纱把两颗网在一块儿,鼓成囊状,举在眼前,就和一个微弱的小灯泡一样,足以让自己看得更清楚。 乔里克和她保持了二十米左右的距离,身影掩藏在重重树木间,如他所说,真的是远远地跟着,更像是在暗中保护着柯清怡。 走到林子没多久,柯清怡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随后便看见地上躺着一只老虎的尸体,死相很惨,头颅离身,还被剖肠挂肚,内脏落了一地,让人看了后不禁有些想呕。 但与反胃的感觉同时爬上柯清怡心头的,是久违的寒意。 这已经不是正常的自卫了,而是残忍的虐杀。 她强忍住想要呕吐的冲动,继续往前走着,只见林子中散布了各种动物的尸体,都血肉模糊,不得完好,其中有一只看起来像鹿的动物倒在地上,浑身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蚁,这下柯清怡实在没办法忍住了,当场就弯腰吐了出来。 “阿米莉亚!” 柯清怡一抬头,看到的就是飞来的刀刃,赶紧往右一侧,左手拔出别在腰间的长剑,反手将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挡下,也不顾夜明珠落地了,因为她实在是吓了一跳。 凑在她眼前的、那把凶刃的主人,正是久未谋面的大卫·托雷斯! 但令柯清怡惊愕的不是他本人的现身,而是对方此时有着一双暗红色的眼眸,浓稠如血,卷着戾气与破坏,让人对视后头皮发麻。 柯清怡虽然不太记得大卫的瞳色了,但能肯定,无论怎么样都不可能是如此可怕的暗红色,翻滚着杀戮与残暴,像是修罗,像是罗刹,又更像是魔鬼! “阿米莉亚……”大卫露出狰狞的表情,咬牙切齿,字里行间透着愤怒与憎恨。 柯清怡松开剑,屈身往后一退,与对方拉开距离。 她看着大卫,只觉得分外陌生,但又有种奇异的熟悉感——这个神情与气场,又是似曾相识的。 “大卫,我不想伤害你。”柯清怡放柔语气,诚恳地看向他,“我不知道是什么使你完全变了一个人,但我此时此刻必须说,放下愤怒与仇恨吧,大卫,再来和我并肩作战吧,我相信你也并不喜欢在伊泽德残酷的命令下生活。” 然而大卫仿佛发狂的野兽,怒吼道:“闭嘴,拉米瑞兹家的叛徒!” 说着,他挥舞着大刀,蛮横地冲她砍来,手段暴力之极,比起章法而言更多的是那种凶狠,仿佛一刀下去就恨不得把对方拦腰斩断、挫骨扬灰。 柯清怡一边躲着,一边不放弃地劝道:“大卫!你难道真的认同伊泽德的所作所为吗!难道你每次看到尸横遍野时露出的是高兴的神色吗!你看看他统治的领地,寸草不生!这种王有什么魅力让我们为之效忠?!” 这段话明显使得大卫陷入更为狂怒的状态了,他瞠目欲裂,五官都扭曲了:“阿米莉亚!你这个贱女人!胆敢背叛本王!本王要把你生剥活吞!” 接着,又是一连串的狠砍,大刀把空气都割裂得呼呼作响。 柯清怡时而躲闪,时而格挡,脑海里过滤着大卫方才的话,瞬间捕捉到了信息,与之前大卫的种种异常串起来,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眼前这个人,是大卫没错,但同时又不是大卫。 柯清怡一个回旋稳稳落地,抬手又立马挡下一记气势汹汹的攻击。 映入眼帘的,是那双暗红色的眼眸,眼底仿佛有血河在翻滚,不知其深,难量其度,眼中倒映的人影似乎都是白骨,透着悚然的寒气。 这样阴森可怖的眼神,曾一次又一次地在柯清怡的噩梦里出现,令她一身冷汗地惊醒。 ——那来自幽臼王伊泽德·普利斯特里。   ☆、第52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十) 大卫眼底是埋着白骨的血池,额上暴起青筋,盔甲包裹的仿佛不是他虬结的肌肉,而是膨胀的怒火与狂躁,欲要破甲而出。 他的刀锋狠厉,利刃上所覆的杀气与从前截然不同,带着嗜血的疯狂与森然的威慑。 柯清怡意识到这一点后,不再是保守防御,也开始了反击。 每当柯清怡开始用剑的时候,一种奇异的感觉便在身体蔓延开来——现在掌握身体主导权的人确实是她,但指挥四肢敏捷应战的却是阿米莉亚。 这种感觉以前也有过,例如在许若秋的帮助下完成钢琴演奏、在宋怀颜的提示下完成必要的宫廷礼仪、身体自动熟练地做着唐禾潇的工作……但是从未像现在这么强烈,就好像阿米莉亚和她各占一半身体主导权一样,她掌控着躯体的手脚,而柯清怡掌控着意识与言语。 柯清怡……不,准确而言是阿米莉亚,反击的速度惊人,方才还被对方紧逼着,不过半会儿就占回了上风,挥剑的动作干净利落,杀气如冬日寒风般凛冽,呼啸而过,不拖泥带水,刮得人脸生疼。 她的身法敏捷,虽然有着近一米八的高挑身材,还穿着沉重的铠甲,但这丝毫不影响她身体的灵活,只见她轻巧如燕,势如破竹,接着就见寒光一闪,大卫的胳膊吃了一剑,涌出血来。 柯清怡也被阿米莉亚的剑法震撼了,不过她没忘记话语权是在自己手上。她握着剑,冷冷地看向与她仅相距几尺的大卫,开口道:“伊泽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此刻是你操控着大卫的身体吧。” 大卫露出残忍的笑容,脸上的笑意与因受伤吃痛而皱起的眉头纠结在一起,看起来分外古怪,就像是在凸显着灵魂与肉体相斥的矛盾性。只听他的语气忽然平缓下来,一时间优雅得像在唱歌剧,然而配上大卫浑厚的声音就显得奇怪了:“哦,亲爱的阿米莉亚,你怎么能那么聪明呢,让我直想把你那闪着金光的小脑袋给拧下来,因为实在是又丑又碍眼!” 柯清怡想起庆功宴上的那盏红酒。 她能想象出伊泽德真实面容上的神情,嘴角轻扬,噙着抹笑,精致完美的脸上添了份妖异,然而眉梢却沾染着阴鸷,薄唇一启,贝齿红舌里就飞出寒芒慑人的镰刀。 他是堕落的暗黑神明,是俊美的嗜血恶魔。 人生那么长,世间那么广,凛冬过后会有暖春,黑夜熬完会降黎明。 但他却抛弃了救赎,义无反顾地踏进了疯狂的深渊。 还要全世界给他陪葬。 柯清怡强迫自己鼓起勇气直视对方,问道:“你把大卫怎么了?你亲征战场?” 但是“大卫”并没有立马回答她,而是猛地快得惊人,一个箭步冲到了柯清怡身前,挥刀直往柯清怡腰部截去。 柯清怡被吓了一跳,赶紧往另一端挪了半步,紧接着用剑抵向腰侧袭来的利刃。她本打算接下后就借力跃到更远一点的地方保持距离来着,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几乎就在一瞬间,她执剑的左手被好几条黑乎乎的藤蔓状物体缠住了手腕,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些不知名的妖物自对方的战刀刀柄出生出,把整把弯刀裹得来通体黢黑,像是滚了浓稠的黑墨一般,然后通过刀剑相接的地方又似活物般爬上柯清怡的长剑,攀上握剑的左手。 她使劲地抽回左手,但那些黑色妖物比铁锁还牢固,像是要把她的手掌吞噬一般,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法动弹。 大概是她用的力气实在太大,惊动了妖物内在的东西,只见那一根根黑色藤蔓竟瞬间化身为一条条黑蛇,起码有五六只的样子,三角脑袋朝上,正绿着眼睛森然地朝柯清怡吐着蛇信! 柯清怡本来就很怕蛇,这下手上还缠了那么多条,吓得她两腿发软! 只听大卫吹了一声口哨,那五六条妖蛇竟往上爬来,攀着柯清怡的胳膊,似是要爬上肩头,绕上她的脖颈! 她拼命想躲,但脚上和右手不知何时也被缠上了这种妖物,完全动弹不得! 不过转眼的时间,她就成了砧上鱼肉,像是伊泽德献给蛇神的祭品! “咻——” 这时只见一支飞羽箭从柯清怡身后射出,收敛着杀气,灌注着持弓者非同寻常的力量与耐力,正中大卫拿剑的手腕,穿过薄甲与衣料,贯穿腕部骨肉,淌血的箭头从手腕下侧钻出,在黎明的微光下折射着淡淡寒光。 情况可想而知,鲜血喷涌而出,大卫痛得来发出一声哀嚎,随之跪在了地上,声音在林中回荡开来。 他松开了手上的战刀,威胁柯清怡的黑色妖蛇也统统随之消失,就像是幻术一般。 柯清怡身上的束缚终于解除,大概是心有余悸,她不由地往后一跄踉,差点坐到地上,不过好在乔里克及时跑过来从身后扶住了她。 “找合适的位置与角度时费了点时间。”乔里克低声道,听起来似乎是在解释他为什么那么迟才动手,“我听到了你们的对话,伊泽德应该是借助禁忌的巫术控制了托雷斯,他本人仍远在命运之城里,现在如果杀了眼前这个人,那么将会是托雷斯死,伊泽德毫发无伤。” 难怪他没有一举射穿男人的心脏。 不过看大卫流血流得那么厉害,显然是伤了动静脉了,如若不赶及时扎止血,迟早会失血过多而亡。 柯清怡走上前,用剑抵着“大卫”的脖子,冷声道:“伊泽德,快给我滚出大卫的身体!” 大卫的右手早已是鲜血淋漓,他的嘴唇有些发白。疼痛到了极致,他的额头渗出细汗,眉眼间紧锁着痛苦,他抬头看了眼背着弓箭的乔里克,又看了看拿剑贴着自己的柯清怡,顿时神情像是索命的厉鬼,笑里带着狠戾,笑得来咬牙切齿:“阿米莉亚,你真行!那么快就和你的新伙伴打成一片了?!哈!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有对付男人的本事?亲爱的艾米,你就说吧,当年你是不是也和本王的大哥二哥睡过了?不然为什么他们见你为本王说话,都不敢开狗嘴了?” 乔里克怒斥道:“幽臼王,休要胡说八道!待我有朝一日攻进命运城,一定把你从王座上拖下来撕破你的嘴!” 柯清怡的内心也有愤怒在咆哮,但更多的却是悲伤的发酵。 她原以为,就算伊泽德再混账再变态,不顾念阿米莉亚的忠诚,多少还是会记着小时候阿米莉亚对他的好,一次次挺身而出为其出头,一天天陪伴为他驱赶寂寞。 虽然伊泽德不以为意,甚至嫉妒阿米莉亚,但柯清怡万没有想到,在伊泽德眼里,阿米莉亚怀着一颗纯粹的真心做出的事情,竟然都能被披上龌龊的猜忌。 她为阿米莉亚感到心寒。 她的善良与勇敢、忠诚与信仰,枉作付出,到头来都是喂了狗。 被吃得一干二净,还要受到恶毒的猜疑。 柯清怡深吸了一口气,重复问道:“你要怎样才能离开大卫的身体?” “就算本王离开,大卫那个蠢货也不会回来了。”伊泽德笑得残忍,“阿米莉亚,你现在放下指着本王的剑或许还来得及,把你的矛头直对你身旁那个该死的兰特霍斯塔人吧,如果杀得好看,本王还能考虑考虑原谅你。” 柯清怡眼色一暗,像是想通什么似的,扯起一抹嘲讽的笑容。她用剑端抬起“大卫”的下巴,居高临下道:“伊泽德·普利斯特里,你一口一个‘本王’,叫得威风极了。我真佩服你对处境的忽视能力。难道你没发现么,此时此刻的你,虽然寄居在别人的身体里,但确确实实是弱者的一方,跪在地上,狼狈至极。说实话,在我眼里,你根本不是什么王,就和一坨屎一样。” “你说什么?!”伊泽德的眼神就像是要吃了柯清怡一般。 柯清怡笑道:“哟,你的耳朵是聋了吗?那我再说一遍,你就和狗屎一样,你根本什么都不是,蒙哥马利家族要是知道有你这么一个废物号称是他们转世,一定把黄泉路都给哭湿。” 伊泽德瞠目欲裂,眼底卷起红色风暴:“阿米莉亚!” 身旁的乔里克察觉出了不对劲,赶快伸手拉了拉柯清怡,想要阻止她继续激怒伊泽德。 然而柯清怡已经停不下来了,她恨不得每一句话都是淬了毒的匕首,把伊泽德的本体捅得来没有一块好肉。她连珠带炮道:“你有本事自己亲自上阵啊,在幕后控制别人算什么王者?还说什么要大陆都陷入黑暗……我的老天,你的智商是不是停留在了三岁啊?简直幼稚得可笑!你自以为威风凛凛,其实不过是顾影自怜罢了!看得真让我作呕!” “够了!!” 随着一声怒吼,大卫的身体像是气球般炸了开来,胸甲都被震碎得四分五裂,好好的一个人瞬间变成血与肉的碎片,白骨在顷刻之间粉碎成尘埃,散了一地,融在炸开的血肉里,化为一滩淤血。 登时一股浓重的血腥铺天盖地而来。 柯清怡整个人都傻了。 好在乔里克眼疾手快,把她往后拖了两步,不然肯定满脸都要被溅起肉沫与鲜血。不过就算如此,她和乔里克的身上还是沾上了大卫的痕迹。 山谷间似乎还回响着伊泽德最后一声怒吼,但大卫却已经在她面前粉身碎骨。 柯清怡全身都在颤抖,脸上一片惨白!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难道是她……是她恶言激怒了伊泽德……所以大卫才有这个下场?! 柯清怡浑身发冷,脑袋里嗡嗡直响,已经不能继续思考了。 这个时候,她被拥入了一个宽厚的怀抱,虽是隔着战甲,但温暖却奇迹地透过盔甲传递到了她的内心。 乔里克似乎有点无措,但语气已经尽量温柔了,他破天荒地安抚道:“阿米莉亚,这不是你的错。这是一种古老且邪恶的巫术,被寄身者的灵魂会被侵入者慢慢吞噬干净,之后如若侵入者离开被控制的躯体,那么没有灵魂的身体就会像这样……呃……惨烈……我也是到现在才能判定出这是哪种巫术……” 早知如此,当初他就该一箭封喉! 如果平时他多向巫女世家出身的丽白卡请教些这类问题,那也不至于让阿米莉亚亲眼见证这种场面了…… 乔里克僵硬地用手拍了拍柯清怡的背,这是他头一次安慰人,不知用力的轻重,每拍一下都要小心谨慎地注意柯清怡的反应。 出乎他意料的是,柯清怡并没有哭。 她只是静静地靠在他的肩头,像是被抽走灵魂一般,愣愣地望向远方,咬着嘴唇不让泪水夺眶而出,沉默了许久都不说话。 她在听身体里的阿米莉亚哭泣。 这再一次验证了,伊泽德是魔鬼。 大卫和原文里的阿米莉亚一样,从头到尾都忠诚不二,到头来还是惨死在伊泽德手上。 没想到庆功宴上第一次见大卫,也是柯清怡最后一次“见”他。 天边露出了鱼肚白,破晓的光芒洒入树林里。 漫漫长夜终于过去,黎明拉开了白昼的序幕。 柯清怡回过神来,望着密密树叶间漏下来的晨曦,喃喃道:“他本该享受风光的厚葬。” 一生戎马,一世忠诚。 虽是杀孽深重,但他理应该裹着家族与战士的荣耀,合上刻着祝福的棺椁,身体完好,模样如初,安详地离开充满纷扰的人世。 因自身的暴戾而致军中大将落此下场,伊泽德有什么资格称王。   ☆、第53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十一) 听闻并证实大卫·托雷斯的死讯之后,困在山谷中的普利斯特里军几乎崩溃,印着普利斯特里家徽骷髅狼和托雷斯家徽黑熊负剑的两面战旗被谷风吹得来猎猎作响,飞舞着稍有残缺的旗角,沾着斑斑驳驳战火尘埃的旗帜在空中黯然单薄。 阵容强大的克里坦顿军将他们重重包围,但并不杀他们,而是问他们愿不愿意投诚。他们看见昔日军队里最强的英雄与偶像——虽然今日已是头号叛徒——阿米莉亚·拉米瑞兹一脸憔悴地站在他们面前,语气却是前所未有的柔和,邀请他们加入光明王的队伍。 出乎柯清怡意料的是,只有三分之一的人选择了投降。剩下的人里面,也有不少伊泽德的死忠,坚决不相信大卫是被伊泽德害死了,怒斥柯清怡在说谎,认为大卫是被柯清怡手刃的。他们拔着刀,怒目而视,眼神凶狠得就像普利斯特里旗帜上绘着的骷髅狼。 大卫的副将挥刀砍向克里坦顿的士兵,以一敌百的结果可想而知,他还未砍伤一人,就身中数箭,血液填满他胸甲上的沟壑纹路。 他口冒鲜血,在倒地前一刻仰头竭尽全力吼道:“幽臼王万岁!普利斯特里军必胜!” 而后轰然倒地,死未瞑目。 和他一样忠心耿耿、坚定不移的将士们,随后也都用刀自刎了,山谷间蔓延着融着悲伤的血色。 其实他们已经心知肚明,这条名为“忠诚”的道路尽头没有明天。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不知所措,难以做下抉择。 “拉米瑞兹大人,能与您并肩作战是我的梦想。”有一个年纪比较小,估计只有十五六岁的士兵红着眼睛看向她,声音里带着哽咽的颤抖,“但我的父亲母亲以及年迈的祖母都在命运之城,受着幽臼王的控制。若我投降,我的家人都会丢掉性命,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柯清怡止住他拔出来想要用来自尽的军刀,深深地望着他道:“我们很快就能攻进命运城,到时就可以救你的家人了。” 少年含着泪道:“那已经太迟了,从这里到命运之城起码也要三天,然而幽臼王的处决的命令说下就下,这一点您是知道的。” 柯清怡沉默了几秒,开口道:“那我放你们走。” “阿米莉亚,你不能这么做!”身旁的帕特里克一听这话,赶忙反驳道,“我们要做的是削弱伊泽德的力量,你这样是在减少普利斯特里军队的亏损!” “那又怎么样呢?”柯清怡恼了,说话的语气强势起来。她偏头瞪着帕特里克,双眼布满疲倦的血丝,眉宇间散着威严,神情严肃又坚定:“蒙德大人,你们之所以憎恶我,不就是因为我曾经滥杀无辜过吗?你看一看,这里有多少处境相似的将士们,他们背后有多少无辜的家人!你的意思是如果他们不投降就只有处决吗?那伊泽德必然勃然大怒,牵连那些无辜的人,到时候你就是间接的凶手!你和我也差不了多少!你根本没有资格反感排挤我!” 帕特里克气得来胡子都要立起来了:“阿米莉亚!你这个愚蠢的女人!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蠢话吗!” 柯清怡微微挑起下巴,冷静道:“我当然知道我在说什么。蒙德大人,换个角度来说,请你好好看看这群将士,他们大多都还是少年,被逼参军,满脸厌倦与痛苦,你觉得他们回到普利斯特里军里还会对我们构成威胁吗?我们永远不知道未来会出现什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与其面对新的被培养出来的死忠将士,我更希望敌人的队伍里有受过我们恩惠的动摇的士兵!” 帕特里克从没见过那么胆大冒险的策略,质疑道:“阿米莉亚,放弃你那理想化的想法吧,这实在是太幼稚了!你怎么能肯定残酷的幽臼王会接纳丢盔弃甲逃回城里的他们,而不是赐予他们死亡?” “伊泽德是暴君,但他还是有点脑子的。”柯清怡试图说服对方,“众所周知,伊泽德统治的领域民不聊生,他的子民在他的残暴之下越来越少,就连最安全的命运之城的人口在近年来也是不断减少,出生的婴儿远没死去的人多,小孩子就算降生了也不一定能在动荡中活到长大。伊泽德他需要兵,他需要人,他甚至命令他的男臣子每晚都要和一名女子结合,队伍凯旋而归后他会赐给将士们一屋年轻健康的女性供他们发泄欲望。他的目的不是让那些男人寻欢作乐,而是要他们繁衍子嗣,这样他才能放心地用兵,肆无忌惮地残杀自己的手下。” 一旁的泽维尔听了后笑了:“哇!” 帕特里克恶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怎么,你羡慕?小心我回头告诉丽白卡!” 泽维尔的笑容马上垮了下来:“千万别!泽安德那小子眼巴巴等着钻我空子呢!” “那你就乖乖闭嘴。”帕特里克翻了他一个白眼,又对着柯清怡道,“就如同你所说,我们永远不知道未来会出现什么。如果放这些小崽子们回去,无端生变数,那可怎么办?” 柯清怡驳斥道:“那你又怎么能肯定把他们在这里杀了后不会发生不好的变数?假如伊泽德没杀他们的家人,那他们的父母长辈、兄弟姊妹都会恨上你,恨上克里坦顿军,把怨恨推给奥尔顿,到时候进攻命运之城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搞不好他们会因丧子丧手足之痛,维护伊泽德,到时那要奥尔顿怎么办?人心难驯,莫不是一个个都要杀了?” 帕特里克是纯粹的武将,哪里说得过在三个世界历练过的柯清怡,登时一时语塞,无言以对,但内心还是不赞同柯清怡的做法。 沉默许久的乔里克见两人僵持不下,开口道:“不如我们四个投票表决吧,派人回陀兰达野太慢了,飞鸽传信又可能会被截获,只有先斩后奏了。” “四个人?如果二比二怎么办?”柯清怡蹙眉道。 帕特里克哼了一声:“阿米莉亚,你真是多虑了,怎么会有人附和你这个愚蠢的想法。我同意投票,因为结果可想而知,三比一毫无悬念。” 乔里克点了点头:“好,那现在开始投票,赞同帕特里克的翻手心,同意阿米莉亚的翻手背,5、4、3、2、1——” 四个人伸出了手掌,只听帕特里克一声大笑:“阿米莉亚,你还是太年轻了!我就说过嘛,三比一毫无悬念!我赢了!” 柯清怡:“……” 乔里克:“……” 泽维尔:“……” 身旁帕特里克的副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小声提醒道:“蒙德大人,支持您的是翻手心。三手背一手心是……您一比三输了……” 帕特里克:“……!!!” 虽然帕特里克很是不服气,但投票结果摆在眼前,泽维尔和乔里克都被柯清怡说服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只有吹胡子瞪眼睛地哼哼了几声,沉着脸坐到一边去了。 十万人的军队,来的时候浩浩荡荡,走的时候惨惨戚戚,只有不到三千人。 柯清怡让人把大卫和那些自尽的人焚烧成灰,装进一个个空酒坛里,就当做骨灰盒了。死人太多,资源太少,士兵们只能拖到一堆来烧,然后骨灰混着放在坛子里,直把坛子填满为止。 与子同袍,岂曰无衣。 反正骨灰并不是要分开挨家挨户送到每一位士兵的家里——这些坛坛罐罐若被伊泽德发现了,只怕会拷问归来的将士们是谁帮他们处理的同伴尸体,然后对他们“苟延残喘逃脱险境”的说辞心存疑虑,说不定大发雷霆,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残忍事。 死者都不得安息。 少年士兵骑在马上,抱着沉甸甸的坛子,愣愣地问道:“拉米瑞兹大人,既然我们不能把骨灰运回城里让陛下知道,那这些该如何处理?” “进城门之前,把骨灰给扬了。”柯清怡沉着道,“总有一天,风会带他们回家的。” 她无法评判这些誓死追随伊泽德的人是好是坏,是正义还是邪恶。 只是代阿米莉亚尽一点心意,毕竟这些人是她的同乡,曾是她的战友。 不会有哪个战士不思念家乡,愿意尸首埋在他乡。 嘉蒂特莎曾说,温暖的世界是需要“原谅”的。 作为本文的女主角,她当然是伟大的,有着一颗圣母似的包容心,关怀万物苍生,原谅一个又一个人。但柯清怡显然不可能到达嘉蒂特莎的那种境界,她是睚眦必报的人,不然也无法替女配行道虐渣男。 但到了这个世界后,柯清怡也慢慢懂得了“原谅”,带着她自己的理解。 原谅并不是遗忘,并不是不惩罚,并不是全都要宽恕与释怀。 只是学会将身心置于愤怒与仇恨之外,云淡风轻地看这一场纠葛。 “原谅”所真正救赎的并非被原谅者,而是原谅者本人。 真正能够解放被原谅者的其实只有“惩罚”或“报应”。 ` 命运之城中心万籁俱静,连声虫鸣都没有,乌云聚集之下是普利斯特里家族的城堡,此时正萦绕着一种诡异的气息——若是巫族出身的人便能识别出,这是此处施加过禁忌而邪恶的巫术所留下的标志与证据。 年轻的幽臼王躺在宽大华丽的床上,床的四周放了十三盏烛台,蜡烛上的火都已经熄灭了,象征着巫术效果结束。 然而伊泽德并没有醒来,使用古老禁忌的巫术使他身心俱疲,意志从大卫·托雷斯的身上回来后就陷入了睡梦。 只见他的睡颜俊朗非凡,浓密的睫毛投下暗影,淡色的薄唇紧抿,整张脸像是没有生命的陶瓷,这座城堡就是他完美的棺椁。 但是显然,在他眼里,这不够隆重。 他的入殓妆应该是天底下的山川草木,他的寿衣应该是杀戮中的战火白骨,他的棺材应该是大陆上的城池土地。 他要如此风光无限地下到地狱,以此嘲笑普利斯特里家族的列祖列宗,刺激他那老实懦弱的父亲与不自量力的生母,让他们九泉之下都不得安宁。 看,你们所珍惜的世界,都在我手上成为灰烬。 你们所有的眷恋与祝福,都已经统统毁灭——被你们所不承认的卑贱的我。 他做了一个很漫长的梦。 梦见了后母的刁难,梦见了父亲临死前难以置信的目光,梦见了王座,梦见了托雷斯,梦见了流落异乡险些没命时遇到的嘉蒂特莎,美好得让他第一次有了心动的感觉,她的温柔总让他有落泪的冲动,他还梦见了战火燎原,梦见了他的小天地,那个机关遍布的宫殿,还梦见了…… “伊泽德,你既然是城主大人的儿子,那便是值得我效忠追随的对象。” 金发紫眸,童年时的阿米莉亚虽比他小一岁,但总比他高一些,守护在他身旁就像一个小大人一样。 打从第一次见面,伊泽德对阿米莉亚就没什么好感,他本不需要她为他出头,因为他早就计划着杀兄弑父,大哥二哥给他的每一次不痛快他都记在心里,想着以后要十倍百倍地讨还回来。 然而阿米莉亚却在那时候出现了,举着一把比她自己矮不了多少的长剑,护在他面前,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之后还频频来找他,虽是不嘈杂啰嗦,但伊泽德还是对她心生反感。 除了嫉妒之外,其实还有一个理由。 就如伊泽德反反复复提醒过阿米莉亚的一样,他认为她并不值得拥有善良与正直。 武将之家出身的兰特霍斯塔人,就应该是战场上好用的凶器,既然作为一个战争工具,那要人心和慈悲来何用? 伊泽德在梦境里盯着阿米莉亚小时候的脸,正要伸手去掐她的脖子时,眼前场景一换,站在眼前的不再是幼女时期的阿米莉亚,而是现在的她,穿着冰冷坚硬的漆黑铠甲,金色发梢夹着硝烟的气息,沾着烟土的脸颊在火光下透着冷漠。她深深地望着伊泽德,眼里带着些许怜悯与厌恶: “伊泽德,你的顾影自怜真让我作呕。”   ☆、第54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十二) 阿米莉亚叛变,大卫惨死,伊泽德手下的三巨头将军只剩下安东尼奥·卡特。他是三人之中综合实力最差的那个,心胸狭窄,自私肤浅,还好色,每攻占一座城池都要干一番奸|淫之事,区别于另外两人纯粹的战士作风。所以阿米莉亚与大卫一向不屑与之为伍,记得在上次的庆功宴上,因他的缺席,大卫还好好地冷嘲热讽了一番。 这样的人贪图享乐,注定成不了大事。 但伊泽德反倒很器重安东尼奥,不是因为臭味相投,而是因为安东尼奥·卡特很容易看懂。他庸俗,他小气,他奸诈,他身上没有像阿米莉亚或大卫那样从传统忠臣家族带出来的原则与约束——卡特家族历代大多都是富贾,只有少数做过臣子。 伊泽德很清楚安东尼奥想要什么,无非是金钱与权势,美人与好酒。 但他总是摸不透大卫和阿米莉亚究竟要什么,尤其是阿米莉亚。大卫好歹是在他继位后才遵从他的指令,忠心耿耿起来,但阿米莉亚却是在他尚且年幼不出挑的时候就对他很好了,毫不介意他是受人白眼的私生子,俨然把他视作未来城堡的继承者来对待。 他打从心底里讨厌这种看不懂摸不透的感觉。 他坦然接受与利益捆绑的忠心,却不喜欢纯粹的赤诚。 那会让他感到焦躁,使他浑身每一处血液都叫嚣着叛逆,恨不得将对方的脑袋一个又一个地拧下来,把他们那令人恶心的忠诚撕成一片又一片。 显然,伊泽德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之中不可自拔。 一方面,他厌恶着那种干净而无杂质的忠诚,因为无法看懂而总要怀着恶意胡乱猜疑,但另一方面,当他发现阿米莉亚丢掉这份让他讨厌的耿耿忠心时,他又愤怒得发狂,借着大卫的身体大骂阿米莉亚的背叛。 当阿米莉亚在他身边的时候,他觉得无比的碍眼。 但当他身边空无一人时,他在王座上又是显得如此的孤单。 安东尼奥·卡特率领的大军节节溃败,一路退到大本营周围。帕特里克穷追不舍,期间又加入了丽白卡的战力,终究是一剑砍下安东尼奥的头颅,干干脆脆,算是便宜他这作恶多端的一生。 普利斯特里军的未来是无尽的灰败。 奥尔顿亲自率领了一拨兵,带着嘉蒂特莎,赶来与柯清怡他们汇合,准备攻进命运之城,将伊泽德的宝座粉碎,为多年的战争画上一个句号。 克里坦顿军黑压压的一片,把守城门的护卫都吓得跑掉了,为他们从城内开启城门的正是之前柯清怡放走的少年士兵们。 “拉米瑞兹大人。”出乎柯清怡意料的是,伊泽德的近身侍卫夸伊也在人群之中,像是从城堡里逃出来的一样,身上穿着陈旧的斗篷,帽子罩着头,“幽臼王现在不在城堡里,他在那座宫殿中。” 柯清怡皱眉道:“我凭什么信任你?” 夸伊愣了愣,随后苦笑道:“幽臼王残暴冷血,现在大势已去,谁还会愿意待在他身边,城堡里的侍卫与下人走的走、散的散,有好几个被他抓了个正着,当场血溅砖墙……拉米瑞兹大人,既然你不信任我,我也无话可说,祝您平安顺利。” 正如夸伊所说,城堡里空无一人,别说伊泽德的身影了,连婢女侍从都不见一个。 大堂正中央悬挂着普利斯特里的家徽,露出獠牙的骷髅狼形单影只,此时已被逼到了绝境,没有了往日的威风与可怕,落寞得像是历史上的一页尘埃。 装饰在墙上的红色绸幕乱七八糟地落在地上,房间里的木柜烛台东倒西歪,往日最令人惧怕的王座此时只是一把无人的冷椅,四周的墙壁沾着有血迹,楼道间躺着逃跑未遂的侍女的尸体。 人去楼空,普利斯特里家族就此没落。 看来夸伊说的没错,伊泽德已然是众叛亲离。 克里坦顿军将命运之城的所有出口都封死了,奥尔顿安排帕特里克与泽维尔留在城堡静观其变。本来他也打算把嘉蒂特莎留下的,但是柯清怡这时却道:“如果我们要去宫殿找伊泽德的话,最好把嘉蒂特莎带上。” 奥尔顿皱眉道:“我听闻伊泽德的宫殿藏着上百个险毒机关,那里对嘉蒂特莎而言实在是太危险了。” “对我们来说也很危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死在毒蛇窟里。”柯清怡看着他道,“伊泽德对嘉蒂特莎怀有特殊的情感,但凡军里伤害过嘉蒂特莎的将领或士兵都会受到残酷的惩罚,就像奥尔德里奇一样。如果是嘉蒂特莎进宫殿,伊泽德不会轻易打开机关的按钮。” 明白了柯清怡的言下之意,奥尔顿冷着脸道:“不行,我不能让嘉蒂特莎去冒这个险。” 柯清怡客观道:“做什么事情都要冒险,宫殿机关重重,房间复杂,我们是不可能一间一间搜查的,但是我敢肯定,只要嘉蒂特莎一个人出现,伊泽德肯定会现身,因为他无需忌惮。” “不,我不同意!” “请就这么办吧。”嘉蒂特莎严肃道,“我跟着队伍来,不是来拖大家后腿的,我也希望能为这场胜利尽一己之力。” “嘉蒂特莎!”奥尔顿抿着嘴角看向恋人,“你知不知道这意味着多大的风险?!”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嘉蒂特莎露出了微笑,“奥尔顿,你们不也每时每刻都承担着风险吗?作为克里坦顿军的一员,我又怎么能例外享受特殊待遇呢?” 然而奥尔顿还是眉头紧锁,满是担忧。 见此,柯清怡开口道:“奥尔顿,如果你实在担心,那就由我陪着嘉蒂特莎进去吧,让伊泽德误以为我回心转意,重新效忠于他,所以把他爱慕的女人送了过来。” 其实从一开始,她就是这么打算的。 但她知道这件事情要想得到奥尔顿的允许很难,所以她先提出让嘉蒂特莎独自一人去见伊泽德,被坚决反对后,她再佯做出让步,说她可以陪在嘉蒂特莎身旁保护,这样一来,奥尔顿对后者的接受程度就比开门见山率先提出这一点要高得多了。 再加上有态度坚定的女主角的助力,到最后奥尔顿不得不点头同意。 “好吧。”他抬头望向柯清怡,眼神中是沉重的托付,“我和乔里克会带人在门外守着。阿米莉亚,保护好嘉蒂特莎,你也要多加小心!” “是。” 原本城堡通往宫殿有一条专用通道,但柯清怡他们去的时候发现路口已经被堵住了,道路两旁高大的石墙有部分坍塌下来,刻着普利斯特里家族荣光的浮雕在断壁颓垣中面目全非,老普利斯特里的脸只残留了半边,睁大的左眼似乎要流出血泪来。 不管这是谁做的,总之此路不通,柯清怡只有带着其他人绕城堡外面的路到了伊泽德的宫殿,只见殿门紧闭,柯清怡只有抱着嘉蒂特莎翻墙进去。 正打算把嘉蒂特莎打横抱起时,柯清怡觉得肩头一重,转头便对上乔里克的双眼,紫色的眼眸深处似乎有什么在涓涓细流,只听他沉声道:“阿米莉亚,活下去。” 柯清怡笑着,举起自己的拳头:“谢谢你,乔里克。” 乔里克也握着手与对方碰拳,动作自然熟练得好像两人在沙场并肩作战已经很多年了一般,他轻声道:“不用谢。” 柯清怡带着嘉蒂特莎翻墙而入,墙内是伊泽德的小花园,既种着奇珍异草,也有各种毒物。与城堡内的一片惨败不同,这里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花花草草依然长势良好,白玉石砌成的殿墙洁净无瑕,四下整齐寂静,看不出与平时有何不同。 她拉着嘉蒂特莎的手,一步步地走上台阶,不敢走快了,每一步踏之前都要先用剑探一探有无陷阱。 跨入正殿的门槛,空无一人,室内安静得只有她们两人的呼吸声。 柯清怡也不管伊泽德能否听到,朗声开口道:“该死的克里坦顿过河拆桥,成功进城后就反过来对付我,这才让我明白过去背叛您的我是多么的愚蠢!伟大的陛下啊,我逃跑前为您抓来了一份丰厚的礼物——嘉蒂特莎·洛佩兹,请让我带着她来见您一面吧,有了她的话,我们就可以有用来威胁克里坦顿的人质,把那群烦人的跳蚤们赶出命运之城。” 为了配合柯清怡的演戏,嘉蒂特莎也佯装挣扎:“阿米莉亚,你放开我!你疯了吗!” “闭嘴,你给我安静一点。”柯清怡语气恶劣道,“若不是伊泽德喜欢你,你哪能活到现在?” 嘉蒂特莎从未骗过人演过戏,因此表情有些不自然,但好在说话还是比较到位的,带着哀求与哭腔,微微发颤:“阿米莉亚,我的手都快被你捏断了,你究竟怎么样才能放开我?” 柯清怡一字一顿道:“我会亲手把你交给陛下,在此之前,你休想逃走。嘉蒂特莎,念在你这段日子对我的照顾,我已经手下留情了,不然早把你五花大绑起来。” “阿米莉亚,”似乎有些犹豫,嘉蒂特莎顿了几秒才咬牙切齿地吐出下半句,“你会遭到报应的!奥尔顿不会放过你的!” “在这之前,他已经不准备放过我了。”柯清怡望着嘉蒂特莎,话语间半真半假,“就算我帮助他功成名就,我也实难全身而退,世人永远不会忘记我的过去充满杀戮。” 嘉蒂特莎愣住了,看着柯清怡,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说。 就在这时,正殿的右侧墙壁忽然有一扇暗门“唰”地一声打开了,将两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原来伊泽德真的能听到她们的对话。 当柯清怡和嘉蒂特莎穿过第二个暗门时,才意识到她们已经不是在方才的宫殿之中,而是一路往下,步入了宫殿地下的空间里,周遭的光线变得越来越昏暗,空气有些潮湿,行走的道路越来越窄,尽头是全然的黑暗。 走廊的石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嵌着一个金烛台,上面插着蜡烛。在这样的地宫里,烛火应当是终日不熄的,然而这里却没有一点火光。柯清怡在墙台上摸了摸,终于找到了两块火石,由于顾虑着伊泽德说不定正在哪个角落看着她们,所以她不敢掉以轻心,用一块布把嘉蒂特莎的手腕和自己的手腕绑在一起后,才开始双手打火石,把一根蜡烛从烛台上拆下来点燃,握在手里照明。 烛光摇曳,只见幽暗的走廊尽头又是一段通向深处的楼梯,曲折复杂,让人难以猜测阶梯之下隐藏着什么。 柯清怡心里有些发毛,但还是只有硬着头皮带着嘉蒂特莎往下走。 下完楼梯的最后一阶,面前原本封闭的墙忽然移了开来,可以看到暗门外面的橘色暖光。 出乎柯清怡意料的是,进了门后豁然开朗,视线被打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和正殿差不多大的房间,屋子里只点了一部分的烛灯,勉强照清这不见天日的地下殿堂。 室内很是空旷,没有任何装饰摆放,只是平整的石地上用黑墨绘了一副巨大的骷髅狼图纹,房间的东面筑了一张石椅,扶手上刻着毒蛇的浮雕,椅子两旁各建了一条金柱,柱顶接着一张白玉圆盘,盘上各置一个骷髅脑袋,在忽明忽暗的灯火中显得格外阴森。 伊泽德就坐在石椅上。 他整个人都窝在宽长的黑袍里,只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来,下巴尖尖的,消瘦得厉害。自柯清怡和嘉蒂特莎一进来,他沉朱色的眼眸就直直地盯着他们,看不出喜怒。 柯清怡能感受得到,伊泽德比庆功宴那会儿时虚弱太多,虽然皮相依旧年轻俊朗,但给人的感觉却浑然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体力不佳。 柯清怡记起乔里克曾经说过的话,施展禁忌的巫术是需要耗费大量精力的。 但伊泽德应该只是用了大卫那一次,怎么就衰弱成这样?难道…… 一个念头一闪而过,柯清怡的内心小小惊讶了一下。 说不定伊泽德对整座宫殿都下了巫术。 这样一想,很多事情就能说通了,为什么伊泽德能如此自如准确地开启机关与暗门,为什么他能远在地底之下却能听清她与嘉蒂特莎的谈话…… 那他的施法范围有多远?他知不知道奥尔顿和乔里克就守在墙外? 柯清怡不由紧张起来,手心渗出了冷汗。 让她没想到的是,伊泽德在她说话之前自己先开口道:“看到本王身旁的两颗头颅了吗?” 语气淡淡的,表情也无波无澜,是少有的心平气和。 他所指的应该就是两根金柱上放着的骷髅头。 不等两人回答,伊泽德自顾自地接着道:“大的那个是本王父亲的,小的那个是他妻子的。你看,本王把他们俩的脑袋保存得多么好。” 柯清怡被这句话给惊悚到了。 老普利斯特里和普利斯特里夫人的尸体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入棺进土的,而如今他们头颅的白骨竟被独立取了出来,摆放在伊泽德身旁! 伊泽德竟然去掘死者的坟墓! 嘉蒂特莎显然也大吃一惊:“幽臼王,你疯了!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你的长辈!” “幽臼王?”伊泽德的脸色因嘉蒂特莎的这声称呼而沉了下来,语气阴森道,“你从前不是这样叫我的。” “如果早知道你会变成一个残暴嗜血的魔头,我就不该救你。”嘉蒂特莎冷冷道。 伊泽德的瞳孔忽地缩小,但很快他又咯咯笑出了声,笑声越来越大,震得来室内的烛光都闪了闪,就像有阴风刮过一般。 柯清怡悄悄将手按在了剑上。   ☆、第55章 反派女配萌萌哒(十三) 伊泽德止住了笑,微眯着眼睛,终于把目光投向了柯清怡,他的唇角勾着一抹笑意,眼底却是彻骨寒凉:“阿米莉亚,你真以为我是傻瓜吗?” 柯清怡心里一惊,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结果刚要拔出剑来,脚底的石砖就开始动起来,地上开了个大洞,让她踩了个空! 眼看整个人就要掉进洞里了,柯清怡眼疾手快,单身迅速扳住了地砖边缘,再加上她的另一只手还与嘉蒂特莎绑在一起,所以才没有落下去,整个人悬在地板之下的半空之中。她低头看了一眼,虽然不是奥尔德里奇掉进的那个蛇窟,但身下的景象也足以让她冒一身冷汗,只见下方是一片大型的铁钉板,铺满了视野,每根铁钉都有剑那样长,拳头那般粗,锋利如矛端,而铁钉之间的黑色乍看还以为是板子或地砖,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密密麻麻数不清的黑虫,涌动在钉与钉只见的空隙。 人若掉下去,必定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好一点的就是被贯穿心脏,干脆了当地死了,运气差一点就半死不活,最后还要感受虫子覆满全身的感觉,在痛苦折磨中死去。 嘉蒂特莎因为柯清怡坠下的缘故,猛地受力,一下子跪倒在洞口边缘,自然也是望见了这地底更深处的可怖秘密,登时脸都白了。 她险些也掉下去,不过伊泽德抱住了她。 “阿米莉亚,你的命真大。”伊泽德微笑着,修长苍白的手指如毒蜘蛛的长脚般爬上嘉蒂特莎的手腕上,碰着那条使嘉蒂特莎与柯清怡相连的布条,“不过你真的很碍眼,这里留嘉蒂特莎一个人陪我就足够了。” “不!”嘉蒂特莎眼睁睁地看着伊泽德的手指慢慢地将那布条打结的地方解开,泪水已在眼眶中打滚。她想要阻止这个恶魔行凶,然而伊泽德虽是比以往虚弱,但制住手无缚鸡之力的嘉蒂特莎的力气还是有的,把她牢牢揽在怀里,束缚着她的动作。 然而—— 就在他解开布结的一瞬间,柯清怡蓄力而发,扳住石砖边缘的左手——阿米莉亚挥刀惯用的手——猛地发力,就像在单杠上做引体向上一般,借着石砖把整个身体托了起来,然后解开布条的右手在电光火石间抓住伊泽德还未来得及完全收回去的手,牢牢不放。 伊泽德措不及防,以为对方是要把自己也拖进机关里,下意识地就抱着嘉蒂特莎往后倒,两人加起来的重量显然要比阿米莉亚的身体要重得多,因此柯清怡借着力往前一跃,大半个身子便扑到了地砖上,剩下的部分不用费多大劲就能爬上来,彻底脱离险境。 柯清怡现在已经没有了恐惧与惊慌,头脑清醒得不得了,就像她当唐禾潇的时候在停车场与歹徒斗勇时的感觉一样。 几乎是脱身的同时,她快剑出鞘,身手敏捷如闪电,利刃毫不留情地砍向伊泽德用以抱着嘉蒂特莎的右臂,杀意犹如洪水决堤,誓要将伊泽德溺死一般。 这样快而锋利的剑刃,削砍钢铁尚如泥,更不用说是胳膊处的骨头了。 只听伊泽德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他的肩头下喷涌出血液,溅了怀里的嘉蒂特莎满头都是,而他的右臂已经飞离他的身体,落在不远处,淌出来血形成一个小型血泊,打湿了连带一起砍下来的黑色袍袖,砍截面处可以在血肉间看到森然的白骨。 柯清怡……或许应该说是阿米莉亚的剑法很准,虽是将伊泽德的手臂砍了下来,却及时停住了,没有伤被这只手臂揽住的嘉蒂特莎分毫。 柯清怡看到这种血腥的场面,也是害怕的,好在她还有阿米莉亚在内心支撑着她,所以不至于晕过去或当场呕吐,而是脸白了白,赶快把傻住的嘉蒂特莎拉到了一边:“你在一旁好好待着,我要跟伊泽德慢慢算账。” 嘉蒂特莎也是跟着奥尔顿上过战场的人,流血场面没有少见过,只不过刚才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把她给怔住了,这下稍微回过神来,听到柯清怡的话,赶紧站了起来想跑开,但无奈腿软得厉害,站起来后又跌坐到了地上,只有咬着牙半爬半走地退了开来。 伊泽德疼得来五官都拧在了一起,咧着嘴露出白牙,模样狰狞。他站了起来,左手捂着肩头,失去血色的嘴唇动了动,似乎在施展了巫术,断臂的左膀流血量没那么大了,但还是滴着血,颜色如他眸中的那抹暗红。 他做不到完全治疗自己的伤口。 世上没有哪一种术法可以使潺潺流血的伤口迅速痊愈,无论正邪。 所以嘉蒂特莎的能力才如此珍贵,被称为神力。 但很显然,嘉蒂特莎还没圣母到要去给伊泽德疗伤,她听话地退到了柯清怡右后方,不发一语。 柯清怡冷冷地看着他,用剑指着对方的喉咙,一步步往前逼近:“伊泽德,原来你也知道痛?” 伊泽德咬着牙,只有身形摇晃着往后退,左臂的疼痛席卷了他的全身,使他半晌都开不了口。 他自己都快忘记了,原来肉体承受痛楚是这种钻心的感觉。 之前他的意志通过巫术进入了大卫·托雷斯的体内,控制大卫的身体,即使受了重伤满嘴哀嚎,那都是来自大卫身体的本能反应,他几乎感觉不到疼痛,只是因施展了禁忌的巫术而变得更加易怒,暴躁得恨不得把阿米莉亚给吞掉。 但此时此刻,他的的确确、真真实实受着肉体疼痛的折磨,血流不止。 这种感觉太陌生了,让他难以适应。 自从十多年前他与阿米莉亚认识后,就一直受到对方的保护,再也没有从兄长那里受过皮肉之苦了。虽然后来他因后母的缘故受了伤流落异乡,但也很快被嘉蒂特莎的神力治好了,那时的痛苦短暂遥远得好像根本不曾存在。 之后,他怀着装了更多仇恨与阴暗的心回到命运之城,虽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却已经在暗地里谋划他可怕的复仇,陷害手足,谋杀亲父,最后得以坐上城主之位,展开更大的黑暗蓝图。 从重返命运之城到刚才那一刻,期间十多年间,他从未再受过伤。 阿米莉亚是他最可靠与忠实的护盾,把他保护得实在是太好了。 这么些年,他从不是孤身一人。 阿米莉亚才是最孤单的那一个。 满腔热血为君洒,一片赤诚做盾矛。 为你满手血债,为你遭受骂名,为你赴汤蹈火万所不辞,为你以命相搏迷失自我。 滚烫的忠心原以为可以融化寒冰,却万没料到,冰雪消融后露出的是利刺与毒牙,释放出滚滚的恶意,残忍地吞噬着忠诚。 她投入了自己的所有,却盼不回一点善意的回音。 只有冰冷的盔甲、见红的长剑与沉重的家族荣耀陪在她身边。 陪她坐在尸山之上,陪她熬过一个又一个还未习惯杀戮前的夜晚。 “伊泽德,你还记得小时候我带你去的那个小树林吗?”柯清怡始终盯着对方,“就是在那里,我向你展示了我的箭术。那时候多美好啊,阳光灿烂,微风徐徐,树林间还有蝉鸣,你说那里的秋天很美……” 她的语气轻柔,话语间描绘出一幕温馨的画面,唤起伊泽德脑海深处的回忆。 但下一秒,她的目光凌厉如同飞刀,言语间透着寒气:“但是后来你为了杀我和奥尔顿,把那片林子放火烧掉了,现在那里已是一片焦土。” 说着,她左腕稍用力,剑端一挑,猛地刺向前去,虽然伊泽德往后退闪了因此没有被刺中咽喉,但锁骨之下还是被活生生剜出了一块肉。 伊泽德跌坐在了石椅上,鲜血从捂住胸口的右手的指缝之间涌了出来,原以为已经痛得来没有知觉了,却没想到还能痛上加痛,让人恨不得一死了之。 柯清怡慢慢地走了过来。 现在的伊泽德就像一头困兽,惊慌失措,而柯清怡就像是优雅的捕食者,胸有成竹,不紧不慢。 由于穿着盔甲的缘故,柯清怡每迈一步,室内都会响起一声沉沉的脚步声。在伊泽德的耳中,这就如同驯兽师抽打在地的鞭响,让他下意识地想要逃窜。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如此狼狈,惧怕着阿米莉亚。 阿米莉亚的强大他向来是知道的,但他不曾想象过这份强大有朝一日会转而对向他。 那把闪着寒光的剑刃使他血肉模糊,那双冰冷的紫眸令他无法抬头。 曾经的恭敬温顺、关怀体贴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强势慑人的腾腾杀气。 这一切让他再次真切地意识到,阿米莉亚现在是真的把他视为敌人了。 他已经失去了阿米莉亚的忠心。 更加令伊泽德想不到的是,自己竟然是怕死的。 面对着阿米莉亚的步步紧逼,他身上的伤口不断涌着鲜血,疼痛如荆棘缠绕着他全身,在这痛不欲生的处境下,求生的欲|望竟然格外强烈,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并不想死。 他想要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这些年来被他忽视掉的人类的本能在今时今日完完全全暴露出来,体现在他负着重伤的躯体上。他在石椅上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 柯清怡见此,冷笑道:“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幽臼王不单单知道痛,还会害怕。伊泽德,你放心,黄泉之下你会过得痛苦百倍,因为早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那里等着你,给你送上大礼。” 她将长剑对准奄奄一息的伊泽德的胸口,正打算一击下去了解对方的性命,整个地宫却忽然晃动起来,像是地震一样,她跄踉地向后退了几步,扶着金柱才不至于摔倒。 伊泽德用着最后的力气启动了一个机关。只见石椅往地下陷入,带着伊泽德消失在地宫里,原本石椅的位置现在一片平坦,换上了没有血迹的石砖。 伊泽德逃跑了。 柯清怡没有气愤或着急,而是冷静地将嘉蒂特莎扶了起来,道:“我们赶快离开这里,伊泽德的巫术持续不了多久,我担心机关会出现失灵。” 以伊泽德的伤势,想要使用术法已经很难了,他也逃不了多远——就死在这地底下也说不一定。 柯清怡带着嘉蒂特莎原路返回,经过走廊时果然碰见好几条从机关里跑出来的毒蛇。她挥剑悉数将其砍杀,而后不得不加快了步伐,甚至小跑了起来。 等两人重新看到奥尔顿与乔里克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分钟后的事了。 奥尔顿将嘉蒂特莎抱在怀里,沉声道:“看到你没事,我终于可以放心了。” 嘉蒂特莎也紧紧回抱着他,语气间已有哽咽:“奥尔顿,我真的好想你。” 这种秀恩爱的场面让柯清怡都不知道如何开口汇报,不过好在奥尔顿还是理性的,与嘉蒂特莎搂搂抱抱了一会儿,还是原归正传,听柯清怡把事情经过结果一五一十地给说了一遍。 “阿米莉亚,你辛苦了。”奥尔顿拍了拍她的肩,“城里城外都有我们的士兵巡视,他们早把伊泽德的画像都刻在心里了,如果发现他的话一定能把他逮住。你和乔里克先回去休息吧。” “……”你真的相信根据画像能够抓着人? 不过柯清怡实在是没心力去置疑了,方才和伊泽德对峙的时候精神得不得了,现在危机解除了,她只觉得身心俱疲,只想赶快找张床躺一躺。 没想到她一觉醒来,就听闻了伊泽德的死讯。 乔里克告诉她,抓住伊泽德的不是克里坦顿军的士兵,而是命运之城的子民。 伊泽德也是求生心急,做了蠢事。他通过暗道逃到了城郊,去敲一家农户的门,恶狠狠要对方收留他,给他止血。在他眼中,他的子民都不过是他的奴仆,天生应该为他效劳。 然而命运之城的百姓却早已恨毒了他,也都知道克里坦顿军进城的消息。见伊泽德奄奄一息大势已去的模样,农夫们也不再怕他,鼓起勇气将他绑了起来,送进了城里,一呼百应,集结了众多同仇敌忾的平民,把伊泽德的脑袋给砍了下来,与身体分开挂在了城门上,以泄民愤。 伊泽德大概到死都想不到自己会被一个屠夫取了脑袋。 好不容易死里逃生,从阿米莉亚的剑下捡回了命,却没想到还是在劫难逃,报应穷追不舍。 因他而常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百姓们对着他的尸首欢呼,有的甚至激动得来流下了热泪。真是讽刺,他作为城中之主,活着的时候命运之城死气沉沉,不见生机,死了后子民们纷纷露出欢颜,像是得以从地狱里解放。 诚然,他的出生是不被期待的,但他后天的所作所为使得他的一生都不被祝福。 和乔里克一起赶到城门后,柯清怡脱离了阿米莉亚的身体。 只见伊泽德的头颅与身体高悬在半空,被傍晚的夜色包裹着,看不清具体模样,但柯清怡与阿米莉亚都能肯定,那就是伊泽德。 如今他总算是俯瞰众生了,却不是当初所要的君临天下。 看见如此景象,阿米莉亚脸色一白,身体晃了晃,但最终还是站住了。 柯清怡临走之前,隐约听见了呜咽的声音。   ☆、第56章 番外·阿米莉亚与乔里克 其实早在战争开始前,乔里克就认识阿米莉亚了。 追溯起来是很久远的时候了,那时伊泽德还未继位,各个城池安分守己,大陆上风平浪静,他也只不过是十二岁的小小少年,不知天高地厚,也不关心天下苍生命运,那时候他还不认识奥尔顿。 麦克劳德家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因为是稀有的兰特霍斯塔人而显得弥足珍贵。他的父亲本是某个城主手下的将领,但后来发生内乱,城池易主,他父亲便孤身离开,到了陀兰达野生活,认识了乔里克的母亲,之后有了乔里克,从此也不急着找新的君主,反倒做起了打铁生意,安居乐业起来。 乔里克记得很清楚,那一年夏天,他父亲在德尔基城的一位老友满七十岁,摆宴邀请各地的亲朋好友到家里来做客。他父亲想着他都十二岁了还没怎么出过城门,就决定带他出去开开眼界。 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了阿米莉亚。 同为兰特霍斯塔人,他并不像宴会上的其他孩子一样对阿米莉亚的金发紫眸感到惊讶。要说他对阿米莉亚的第一印象的话,应该就只有“漂亮”而已,也并没什么好稀奇的——他的母亲是陀兰达野城出名的美人,以致于他从小对女人的审美就是以他母亲作为起步线的。 他甚至觉得这场宴会无聊透顶,还不如躺在屋顶上看星星来得有趣。 直到后来,晚宴将近尾声,寿星怀特大人见在场的小孩不少,而且大多都是武将家庭出生,便兴致勃勃地提议让孩子们用木剑来对战比赛,权当饭后娱乐。 阿米莉亚与乔里克这两个兰特霍斯塔小孩无疑是全场的佼佼者。 输给他们的孩子以及其父母也不会因此觉得没有脸面,因为他们想当然地会从先天的天赋上来找失败的理由。 所有人都好奇阿米莉亚与乔里克的对战。 两人年龄相仿,又都是同一个种族,只不过有性别之分,因此大多数人都觉得乔里克赢的可能性会大一点,毕竟用武方面一向都是男孩子强。 然而结果却是乔里克被阿米莉亚打得来毫无还手的余地。 为了方便打斗,阿米莉亚换下了精致的裙装,穿着一条黑色布裤,金色的长发被高高束起,整张脸没有什么表情,眉宇间带着与年龄不符的沉着冷静。 怀特大人喊了开始后,乔里克还在思考究竟是先攻还是先守,对方就气势汹汹而来,先发制人,熟练地挥舞着木剑,动作连贯流畅得犹如在舞蹈——后来他才知道,阿米莉亚从小就练重剑,这时拿着木剑只觉得轻便极了,就像在挥鞭一样,身形敏捷如燕。 她的进攻实在是太快了,手腕灵巧地翻着剑,这一秒还在头上,下一秒就往你胸口刺去,搞得乔里克自顾不暇,忙着左格右挡,根本无法反击。 但阿米莉亚那时毕竟还小,做不到滴水不漏,很快就被乔里克发现了一个破绽,一记剑击反守为攻,乔里克举着剑灌注全力朝对方肩头劈下去,心里不禁有些得意。 然而他没有高兴多久,因为阿米莉亚往后一翻,稳稳地接下他引以为豪的一击,看起来并没有费多大力。 明明是一个女孩,却在力气上赢过了他。 就在乔里克愕然的一瞬间,阿米莉亚一剑决胜负,将他手上的木剑生生地打飞了。 阿米莉亚成为毋庸置疑的赢家,全场响起掌声与叫好声。 乔里克的额头已经渗出细汗,他看向阿米莉亚,目光怔了怔。 这一次他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出了除漂亮以外的东西。 只见她身板笔直,就像是一把长剑,浑身都散发着武者的沉稳,她脸上没有一滴汗,甚至喘气也喘得不厉害,很快就把呼吸调整过来,一双与他同色的眼眸波澜不惊,虽是全场都在为之喝彩,但她并没有沾沾自喜,反倒是看起来很谦和——这份谦逊的平静却又和她与生俱来带着傲气的气质毫不违和冲突。 她才是天生的将领。 乔里克并不因为失败而觉得难堪,之后他一直在坐席上思索自己无力的理由,却想不出头绪来,于是干脆在散席后跑去拦住严肃的拉米瑞兹大人与阿米莉亚。 “拉米瑞兹小姐,”把人拦下后,乔里克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你……你好厉害啊!为什么你会比我强那么多?你是怎么做到的啊?” 阿米莉亚有点惊讶,但还是平静地回道:“我每天都在练剑,真的剑。” “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吗?” “嗯……”阿米莉亚想了想,似乎在回忆刚才的对战,“你的力气的确很大,但心神不够专注,所以分到剑上的就很小了,而且很乱。” 被同龄人这样点评,乔里克心里多少有点不服气,气鼓鼓地问道:“难道你现在就能做到人剑合一、全神贯注吗?” “当然可以。”出乎乔里克意料,阿米莉亚不假思索地回答了,非常坦然,“支撑我挥剑的目标只有一个,所以我的一招一式都能心无旁骛。你若想要和我一样坚定,就也为自己挥舞的剑刃寻找一个可以支撑的理由吧。” 这一字一句都被乔里克记得一清二楚,但阿米莉亚本人早已将这次相遇遗忘。 他不过是她众多手下败将中的一员而已,从不曾真正入过她的眼。 再次见面,就是兵戈相对了。 多年不见,阿米莉亚的剑术愈发精湛,每个动作都几乎天衣无缝。乔里克看到她在战场上杀戮,穿着漆黑的铠甲,脸上溅着别人的鲜血,都快叫人认不出她来了。虽然她的招式依然沉着冷静,身体依然敏捷灵活,但却没有了那年晚宴上以剑为舞的自由感。 随着她神色的越来越麻木,她的剑似乎也越来越沉重。 她的谦和变成了冷漠,她的傲气折成了悲怆。 当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告诉他要为自己找一个挥舞剑刃的理由。 然而等她长大,却被这个理由束缚住了手脚,甚至为之迷失了自己。 乔里克为阿米莉亚感到无限的惋惜。 自首次见面后,阿米莉亚就是他心目中的女神,是他最欣赏的战士,这一点就算后来双方敌对也没有发生改变。 他不是嗜血好战之徒,却享受每一次与阿米莉亚交手的过程,大多时候是打成平手。 开始他以为阿米莉亚会记得他,但后来才发现,阿米莉亚完全忘记了他。 她的眼里只有伊泽德,那场晚宴的回忆很快就被她与伊泽德的回忆所覆盖。 这让乔里克生了一场好久的闷气。 说起来,阿米莉亚算是他的初恋了,但对方竟然一点都不记得他了!这怎么让人不郁闷! 所以后来阿米莉亚投诚于奥尔顿麾下后,他的态度也一直是凶巴巴的,还黑乌鸦黑乌鸦地叫她,做出一副很讨厌她的样子,但看到她有危险又忍不住伸手帮一把。 其实在奥尔顿被关进地牢之前,他就不止一次在醉后跟伟大的光明王建议,如果能把阿米莉亚拉来他们的阵营,那简直是太好了。 这样的话她就不必那么辛苦了,而他也能如愿以偿与她并肩作战。 伊泽德死后,多年的战乱结束,奥尔顿统一大陆,开始重整恢复,建立进一步的伟业。 乔里克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阿米莉亚,她却走了。 一声不吭,只留下一封客客套套的辞别信,也没说要去哪里,就这么消失了。 简直是把乔里克气了个半死。 “奥尔顿,”乔里克背着行装,前来跟奥尔顿告别,“我走了啊。” “哦。”奥尔顿看文书看得来头都大了,随便应了他一句,但稍后就反应过来了,连忙把转身要走的乔里克喊住,“你你你你站住!” 乔里克倒是一点都不在乎奥尔顿身份的变化,依然用着以前对兄弟说话的语气:“干什么?” 奥尔顿瞪道:“你要走?你要走去哪里?!” 乔里克面无表情,哼道:“想走哪里走哪里,现在你不需要打仗了,我又对政治一窍不通,帮不了你的忙,在这里待着也憋屈。” 奥尔顿盯着他,一语道破:“你是不是要去找阿米莉亚?” “……” “啧啧,不是我说你,你这走得也太晚了吧,这几天你都在瞎纠结什么呢。” “……” “你怎么一碰见阿米莉亚的事情就变得那么扭捏了呢,口不对心,照这么发展下去,你要过几百年才能修成正果啊?” “……” “哎,不是我说你啊,你这前路的确坎坷,你说话那么不讨人喜欢,说不定阿米莉亚不仅对你没感觉,还讨厌你呢。” “……”乔里克恶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粗声粗气道,“奥尔顿你看你的公文去吧!我走了!” 乔里克这一找,就找了小半年。 他先去了命运之城附近,然后一路往西,到了伊泽德曾经命阿米莉亚屠城的地方,曾经的焦土颓野已经在外来百姓的帮助下重建起来,被战火焚烧被鲜血灌溉过的原野上发出了新的草芽。 他看到了一块石碑,立在这一块重新充满希望的土地上,碑上刻着工整的字迹,祭奠在战争中失去生命的百姓与战士。 无意间听到有人指着那块墓碑说,这好像是一个兰特霍斯塔人立的,还是一个女人,虽然穿着黑色的斗篷,但转过身时还是让人看到了脸和头发,长得非常漂亮。 乔里克一听,赶忙把那人抓来,询问对方口中的兰特霍斯塔女人的动向,但那人也是道听途说,根本说不清楚。 于是乔里克只有依据这个线索,继续寻找下去。 接下来他去了很多个地方,都是阿米莉亚攻占过的城池,毫无例外地,他在那些地方的城郊都发现了阿米莉亚的足迹——一块简洁却不失严肃正经的墓碑。 他甚至能想象,阿米莉亚半跪在石碑面前虔诚刻下字迹的模样。 有一次他差点就能堵到阿米莉亚了,因为那座城的居民说那块墓碑在前一天晚上还是没有的。 但他总是晚了一步。 不过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后来终于先了阿米莉亚一步,在到达的城市里没有找到阿米莉亚树的石碑。 于是他干脆在那里住下了,守株待兔。 一天、两天、三天……整整一周过去了,却还是没有等到阿米莉亚,小城附近始终没有新的墓碑出现。 他开始有些担心,以为阿米莉亚出了什么事情,但又怕离开这座城市后与阿米莉亚擦肩而过。 等候的第二十五天的清晨,他一如既往地骑着马围着城巡视,终于看见了阿米莉亚。 半年不见,阿米莉亚瘦了一点,微风吹开她的帽子,金色的长发随风飞扬。她跪在地上,将平放着的刻好的石碑立了起来,放在挖好的坑里,然后用铲子把土填上,确定石碑固定好后才拍了拍手上的尘土,站了起来,从马上取出一捧白色的野花,郑重其事地放在墓碑之前。 晨曦勾勒出她精致的侧脸,神情认真又严肃,目光真诚。 乔里克就这么一直站在不远处愣愣地望着她,直到看到阿米莉亚准备上马,才赶紧奔过去拦住她,气急败坏道:“你又要跑去哪里?!” 阿米莉亚着实被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他:“乔里克,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乔里克口是心非,“我散步!” 阿米莉亚愣了:“从陀兰达野散到这里?” 乔里克语气硬邦邦道:“好吧,其实我是来找你的。” “你找我干什么?” 乔里克凶巴巴道:“把你这么一个危险分子放在外面,我可不放心!” 阿米莉亚笑了笑:“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我的剑已经半年没有出过鞘了。” “……” “乔里克,你没事吧?”阿米莉亚见对方神情有些古怪,不禁询问道。 “没事。”他只是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立完墓碑后你要去哪里呢?” 阿米莉亚道:“我听说跨越大陆西面的大海能够到达一个新的国度,我想过去看一看。” 乔里克脱口而出:“那我陪着你一起去!” 阿米莉亚疑惑道:“乔里克,你到底怎么了?难道是你喜欢嘉蒂特莎的事情败露了,所以被奥尔顿追杀?” “你到底是为什么会觉得我喜欢嘉蒂特莎啊!”乔里克烦躁地挠了挠头,“我喜欢的人不是她!” 阿米莉亚显然没有柯清怡那么八卦,不对乔里克的意中人做进一步的猜测,而是道:“不管怎么样,奥尔顿都需要你,你不要意气用事。” 乔里克瞪着她,语气很冲:“哼,我要去哪儿是我的自由,总而言之,我就是跟定你了!” 面对乔里克的无理取闹,阿米莉亚是彻底无语了,索性不理会。她把斗篷的帽子戴上,骑着马准备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乔里克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紫色的双眸都瞪出血丝了,心里早把自己骂了一万次,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到了阿米莉亚面前就不能好好说话了,明明小的时候自己还是很坦率的。 今日若不说清楚,那日后就更难鼓起勇气了。 乔里克咬了咬牙,深吸一口气,大声喊道:“阿米莉亚!” “又怎么了?”阿米莉亚拽住缰绳,回头疑惑地看向他。 “我……”当看到阿米莉亚的脸时,乔里克舌头像打结一样,“我我我……” “乔里克?”对方投来关怀的目光。 “我……我……我喜欢……” “乔里克,你说什么?声音太小了,听不清。” 乔里克的脸第一次涨红成这样:“我……” 接着只见他又深呼吸一口气,正视着阿米莉亚的目光,大声吼道:“阿米莉亚!我喜欢你……的剑!” 阿米莉亚愣了愣,随后微笑道:“你要是想要的话,我可以送给你。” 乔里克索性破罐破摔了,恶狠狠道:“不!我才不稀罕你的剑呢。” “……”阿米莉亚被这反复无常的话语搞得来一头雾水。 乔里克无力地把脸埋在手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后,才道:“阿米莉亚,我们一起走吧,我有句很重要的话要跟你说,但是这……这要假以时日!现在还不到时机!” 阿米莉亚以为是奥尔顿的指令,于是道:“那好吧,我们结伴同行吧。” 乔里克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苦恼。 算了,来日方长,先黏在阿米莉亚身边,酝酿好了再说也不迟! 反正他们的日子还很多,他们的路也还很长。 剑上无寒光,衣角无鲜血。 过去已被墓碑埋葬,未来已被和风吹来。   ☆、第57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一) 这大概是柯清怡最不愿意穿越的世界。 “宁宁啊,这是妈妈煲的汤,你多喝一点。”妇人从厨房舀了一碗汤出来,放在柯清怡面前,而后笑眯眯道,“高三可是最用脑的时候,这营养可得要跟上。” 同坐在饭桌旁的还有一位中年男子,戴着金属框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略有些发福,他也抬头看向柯清怡,语重心长道:“你妈妈说得对,宁宁啊,马上就要开学了,作业那些都准备好了吗?” 柯清怡一听“作业”两字就头大,但还是微笑道:“早就写完了。” 男子点了点头:“高三这一年很关键,不过你也要注意劳逸结合,毕竟身体是本钱。” “……知道啦。” 柯清怡埋头默默喝着汤,内心有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跑。 明明前不久她还是威风凛凛的女将军,怎么转眼就沦为苦逼的高考党了?! 前者叱咤沙场,剑闪寒光,后者挥泪考场,笔芯用尽,脑细胞阵亡。 说实话,这落差之大,以至于柯清怡来两天了都还是无法适应。 保持着在军营里的习惯,她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醒了,一个鲤鱼打挺利落起床,下意识地探向床边拿剑,结果抓到手里的竟是一本地理图册,她当时就蒙了,愣了好久才想起自己已经不在阿米莉亚的世界里。 不过寒假早起的举动把女配的爸妈感动坏了,心想孩子放假都不松懈,闻鸡起舞,那么早就起来温书,果然不辜负他们的期望,但出于为人父母的担忧,他们最终还是劝柯清怡多睡一会儿,起码等到七八点再起床用功。 这把柯清怡郁闷死了。 如果能事先知道自己有朝一日会穿进自己的文里,柯清怡打死都不写校园文了,特别是这种故事时间段还包括了高考时期的校园文! 虽然缅怀青春,但是柯清怡实在是不想重返高三。 她现在所占用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叫白楚宁,名副其实的高考党,本文女配。 和之前柯清怡穿越的几个世界的女配相比,白楚宁的相貌就很平凡了,顶多算中上水平,齐刘海扎马尾,鼻梁上还架着一个无框眼镜,最大的优点应该是皮肤很细,天生白皙,是晒不黑的类型,除了额头的几颗痘外整张脸还算光滑平整。身材也一般,一米六出头的个子,使得已经习惯阿米莉亚一米八视野的柯清怡感觉有些微妙。 不过白楚宁的头脑还不赖,是省重点高中文科尖子班的学生,虽算不上名列前茅,但在将近一千来号的同年级文科生中排名始终在十到三十位之间变化,是长辈或同龄眼中的优秀学生。 她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母亲是初中老师,父亲是工程师,父严母慈,关系和睦,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白楚宁性格也不错,开朗活泼但不至于大大咧咧,是很有人缘的女生。 白楚宁喜欢的人叫俞明泽,喜欢了有很多年了。 他俩打小就认识,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同校,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小时候俞明泽住她家对面,后来到初中的时候,俞明泽父母离异,他母亲离开了这座城市,而他也随他父亲搬去了新家。 但这并没有使两人之间断了联系。 与白楚宁不同,俞明泽的外貌非常出挑,无论走到哪里都万众瞩目、吸人眼球。他面如冠玉,有一张俊美到突破性别的面容。一米八五的大高个不显虎背熊腰,高高瘦瘦的像根竹竿,但他打球时撩起衣服又能看到紧密精壮的肌肉,两条人鱼线引发阵阵尖叫——来自围观球赛的少女们,不知到底是来看球的还是来看人的。 俞明泽在学校过得就和明星一样,风云人物,几乎每天都有人议论他的绯闻花边,大多都带着桃色。 这并不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而是确有其事。 俞明泽睡过很多人。 他有着天生过人的外貌资本,一双桃花眼暗含多情,不知道一笑就勾跑多少小女生的魂魄。初中时他就善于跟身边长得好的女生搞暧昧,认哥哥认妹妹的,把一群爱慕者耍得来脸红心跳最后又怅然若失,自己倒是占尽便宜吃尽豆腐。到了高中后,他的作风就更为风流,也不和妹子们玩家家酒了,直接真枪实战带上床,不论是本年级的还是低年级的、本校的还是外校的,只要是符合他的审美,概不拒绝。到了后来,甚至有女生拿着钱专门找上门来,希望俞明泽给她破处。 俞明泽手头一向不缺钱,他父亲是开公司的,离婚后很快又重组了家庭,现在和新妻子住在一起,把原本的房子留给儿子一个人住,每个月都会给俞明泽一万块多的生活费,所以俞明泽花钱也是大手大脚的,当然不在乎那些女生用来买破处的钱,看着合意的就免费干一炮,和平常一样,看着不顺眼的就果断拒绝,皮带都不想解。 白楚宁不止一次地撞见俞明泽甩钱给别的女生打胎。 她不能理解那些女生的想法,也无法理解俞明泽的做法。她曾劝过俞明泽,说这是不对的,做这些事情是要负责任的,结果反被俞明泽嘲笑顽固腐朽,随后笑嘻嘻地撒了个娇就蒙混过去了。 她被这个人吃得死死的。 这已经不是暗恋了,俞明泽很早就知道了她的心意。 说起来,白楚宁应该是俞明泽第一个暧昧对象。初中时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白楚宁按捺不住向俞明泽告白,得到的却不是明确的回应,而是模棱两可的答复,随后她莫名其妙就成了俞明泽的“妹妹”,时而被做一些牵手摸脸的事情,每天过得脸红心跳、患得患失。然而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她的长相显然不足以吸引俞明泽的目光那么久,很快俞明泽就有了其他的“妹妹”们,而她的身份就就从暧昧不清的“妹妹”又变回了青梅竹马。 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保姆和跑腿。 俞明泽学习不怎么样,但小聪明倒是多,充分利用白楚宁傻乎乎的爱慕,来方便自己的生活。见白楚宁不高兴或是要放弃这份喜欢时赶快及时地来搞几出暧昧,哄一哄逗一逗,把人留在身边,无聊的时候起码也有个贴心的人陪着,作业永远不用愁,不想应付的女人也交给白楚宁这个挡箭牌,自己乐得清闲。 俞明泽的态度让白楚宁误以为他们还是有可能的。 她以为俞明泽只是玩心太大,所以只要她一直耐心等下去,总会守得见云开,俞明泽总有一天会变得成熟,收敛起多情,安分下来,回头和她在一起,一心一意,再也不沾花惹草。 那些靓丽的女生终会翻页成为过去,而她要做那片永不褪色的书签。 无论俞明泽的人生翻到了哪一页,她都不离不弃。 然而白楚宁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女主角沈南微就出现了。 从此她成为俞明泽心上刻下的署名,是印在他生命之书每一页上娟秀的笔迹。 她为俞明泽翻来一页页新章,就连那片书签也被夹在了过去。 俞明泽与沈南微的爱情故事也是颇为曲折,兜兜转转到了大学毕业才修成正果,分分合合没有公开,而期间白楚宁对两人的事情也是毫不知情。后来她因为和沈南微在同一所大学无意中成为了两人的媒介——俞明泽是那样的狡猾,知道如何一边隐瞒着事实一边从白楚宁套出意中人的近况,而沈南微不知道两人之间的纠葛,只当白楚宁是俞明泽的青梅好友,之后在某个契机里坦荡地把事情原委告诉了白楚宁。 这对白楚宁而言,可以说是晴空霹雳。 其实俞明泽也不是故意要隐瞒的,他知道白楚宁喜欢他,所以怕闹出事来,然后沈南微不跟他和好了,所以才没有跟白楚宁说明。那时他的心早已被沈南微占据,也不再碰其他女人,当然不会对白楚宁再有什么玩暧昧的想法。 白楚宁一直以为,是因为时候尚早,俞明泽还不成熟,她自己也不够优秀,所以对方才无法收心安定下来,牵着她的手不松开。 到后来她才明了,原来完全不是这样。 她将最懵懂的青春与岁月都献给了心窝里的那个他,却被暧昧与戏弄拖入深渊从此泥足深陷不可自拔。 主角们两情相愿终成眷属,而配角为了夺得一束光,生了恶毒心肠,好好一个阳光开朗的姑娘就这样变成了遭人唾骂鄙视的坏女人。 可是如果当初不是你来拨动我的心弦,一而再再而三,我又怎会琴鸣不绝声声委屈? 岁月如雨,浇灌着那颗爱恋的幼苗从稚嫩的种子长成参天大树,枝叶繁茂得快要将她的胸膛撑破,投下的阴密树荫成为她心底难以消除的阴影。 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那么俞明泽就是白楚宁字里行间的思慕。 她对于俞明泽的执着,是日积月累的认真,是盼望滴水石穿的守候。 但是无论她等多少年,俞明泽都不可能为之改变,就算没有沈南微的出现。 只是因为她不是对的那个人。 然而人心总是贪婪的,浅尝辄止在很多时候都太难。 对于每个暗恋者来说,暧昧都是甜蜜的诱惑,初尝甜头后总会抑制不住自己,想要比暧昧更真诚的喜欢,比喜欢更深沉的爱情,从此一头扎了进去,才发现心愿难以满足,对方的若即若离让自己患得患失,暧昧因此变成了痛苦的汤药,每饮一口都觉得苦涩无比,闭口不喝又更是让人难受。 所以白楚宁的爱情到头来只是一场自以为是。 她成为了笑话。   ☆、第58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二) 柯清怡没想到她在开学之前就能见到俞明泽。 白楚宁的父母也算是看着俞明泽长大的,不知道他中学后搅的那些破事儿,对他的印象还挺不错,再加上了解俞明泽父母的那档子事,白家夫妇对他更生一份同情,隔三差五让白楚宁装点家里做得好的饭菜带过去,毕竟虽是说俞明泽的伙食有钟点保姆在负责,但外人做的东西终究是没家里头做得细致。 第二天白楚宁的母亲把熬好的鱼头汤装了满满一保温壶,递给柯清怡道:“宁宁,等下你帮我把汤给小泽送过去吧。他爸妈那么粗心,哪里会注意到孩子高三的事情呀,你看小泽的成绩一直不太好,这高三关键时刻不努把力怎么能考上好大学啊。这鱼头汤是补脑的,让他多喝一点。” 柯清怡忍不住吐槽道:“喝得再多,不肯学也是白搭。” 白妈妈皱眉道:“宁宁,你今天怎么了,和小泽吵架了?” “没有啊。”柯清怡的表情十分自然,毫无可疑之处。她伸手接过保温壶:“那我出门啦,很快就回来。” 白楚宁家距离俞明泽住的公寓还是有点远的,坐公车要过五六个站才到。所幸昨天刚下过一场暴雨,空气中带着雨后的凉爽,不然柯清怡抱着这汤还真怕馊掉。 显然白楚宁是这栋公寓的常客了,连保安都主动给她打了个招呼。柯清怡提着汤进了电梯,按下十四楼的按钮,心想幺四幺四要死要死的……男主这住得可真不够吉利。 站到屋门前,柯清怡这才想起她没有俞明泽家的备用钥匙,不像做唐禾潇那会儿可以在周渣渣家随进随出。早知道这样她就事先打个电话过来了,要是俞明泽不在家,那她岂不是白跑一趟? 这是柯清怡穿越的第五个世界,她都快把一些细节设定给记混了。 正准备按下门铃碰碰运气,铁制大门倒是从里面被打开了。 开门的却并不是俞明泽。 是一个和白楚宁年龄相仿的女生,前凸后翘,堪称魔鬼身材。贴身的上衣描勒出身材优美的曲线,深开的v领露出诱人的沟壑,她下面穿着一件短裙,白皙的大腿在纱裙下若隐若现。 女生有一张漂亮的脸,即使是素颜也很是美艳。她抱着书包从屋里打开门,大概是想要离开,却不料撞见门口的柯清怡,吓了一跳,神情有些惊慌。 这种画面实在是太眼熟了,几乎和白楚宁好几回的记忆完美重合。 柯清怡顿时心下了然,朝女生笑了笑:“早上好啊,吃过早饭了吗?” 女生看起来有些惊讶:“白楚宁,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下轮到柯清怡愣了:“你怎么认识我?” “我是你隔壁班的。”大概是意识到自己透露了真实身份不太好,尤其是在这种尴尬的早晨,于是女生很快就闭口不谈了,朝柯清怡点了点头,就匆匆离开了。 柯清怡没想到第一次见俞明泽就能碰上这种情况。 她走进屋子,把门给带上,只见客厅空无一人,不知道俞明泽是醒了还是没醒。要是睡着的话那就好办了,把汤往桌上一放,她就可以逃了,眼不见为净。 结果她刚把保温壶里的汤倒入碗里准备放进冰箱,卧室里就传来一个慵懒带着沙哑的声音:“是楚宁吗?” 柯清怡懒得开口回答他。 接着卧室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牛仔裤的摩擦声与皮带扣的脆响,大概是俞明泽在穿裤子——卧室的门并没有被关上,所以柯清怡能将这声响听得很清楚。然后就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拖沓又随意,像是还没睡醒一样,走到了柯清怡身后。 “楚宁你怎么不说话呢,我还以为家里进小偷了呢,吓死我了。”虽是嘴上这么说,但俞明泽的语气并没有半分惊吓的样子,反而像是一只懒猫,话语间甚至还带着轻佻的笑意。 “嗯,我只是来送汤的,很快就走了。”柯清怡把冰箱门打开,将蒙着保鲜膜的大碗放了进去,又将门合上后,才转身看向俞明泽。 她不知道原来俞明泽站得离她那么近,她也没想到对方竟随意到只是穿了一件牛仔裤,上半身光着膀子不挂寸缕。 于是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她的胳膊不经意地擦过俞明泽的腹部,转眼看到的就是他瘦削却分布着肌肉的胸膛。 离得这么近,柯清怡整个人都笼罩在俞明泽的阴影之下,鼻间萦绕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 要是换做以前,她早就面红耳赤了,可惜在做唐禾潇的时候,有个模特转职的老流氓时不时就在客厅里脱衣秀身材,她已经是见怪不怪了,练就了处事不惊的本事,脸皮也因此越来越厚。 所以她只是皱着眉往后退了两步,后背贴在了冰箱上,下意识地想要与俞明泽保持距离。 她抬头看向俞明泽,冷淡道:“你干什么?” 不得不承认,俞明泽的长相真的十分出色,就算出道卖脸也是前路光明。只见他下巴瘦削,鼻梁高挺,一双桃花眼含着暧昧的笑意,眼角染着一夜风流后的倦懒与性感,头发乱糟糟的但却不像鸟窝,配上这张脸和这身打扮倒是横生些许凌乱美,有种桀骜不羁的调调。 他凑过来俯视着柯清怡,一只手撑在冰箱上,姿势看起来就像在“壁咚”一样。 “没干什么啊,就是想看看你。”他笑眯眯道。 柯清怡可没什么闲情逸致跟他玩脸红心跳的游戏,当即机智地蹲下身从俞明泽撑直了的手臂下绕了出来,脱离了被对方包围的境地。 高有高的便捷,矮也有矮的好处。 大概是没想到事情发展会变成这样,俞明泽望着怀里空出的位置愣了愣,但随即恍然一般,挑着眉对柯清怡道:“生气了?” 不知道为什么,柯清怡一听他这轻浮的语气就觉得火大,表面功夫都不想演下去了,冷声道:“没有。” 俞明泽发出一声轻笑:“我跟刚刚出门的那个女生只是玩玩而已,各取所需。说起来她还是你们隔壁班的班花呢,认识吗?” “不认识。”柯清怡干脆连保温壶都不在这里洗了,拧上盖子就往屋外走。 “楚宁,”俞明泽伸手拉住了她,像是在安抚一般,另一只头抚上了她的头发,“你别生气啦,我们是青梅竹马,这感情是不会被其他任何人影响的。乖,吃醋的女人可是要长皱纹的。” 这样的花言巧语能一次又一次地糊弄过白楚宁那个二百五,但在柯清怡耳里就跟小孩子撒谎一样可笑。 她淡漠道:“我没有生气,没有吃醋,我也没兴趣认识你睡过的人。俞明泽,你放开我,我只是来帮我妈给你送汤的。” 俞明泽不屈不挠道:“既然你说你没生气,那就喂我喝汤吧。” 柯清怡冷笑道:“俞明泽,你是三岁小孩吗,喝汤还要别人喂?接下来是不是要我帮你整理你一夜情后的床铺?” 俞明泽现在才觉得对方的态度奇怪得显得陌生了,按照往常,他说什么白楚宁就做什么,乱糟糟的床铺也不是没有帮他收拾过,每一次都抿着嘴角,眼神似乎泛着伤心,似乎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似的——这让他觉得有些心疼,但他还是懒懒地坐在窗台前看着她叠被换床单,心里更多的是享受。 被一个人这样死心塌地地喜欢着在乎着,这种感觉很微妙,让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他很得意。他既能阅览许多妖娆可人的美女,又能拥有一个可以真心待他好的青梅。 谁说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看他就两全其美过得逍遥。 父母离异各组家庭又怎样,他自己吃好喝好,没家长管着反而快活自在。 反正一些日常的小事也有白楚宁替他操心考虑。 他没有松手,而是敛起了笑容,问道:“楚宁,你今天是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谢谢关心,我身体很好。”柯清怡强压下自己内心的烦躁,尽量耐着性子跟俞明泽说话。 俞明泽明显不信:“楚宁,有什么不开心就直接说出来,我们从小玩到大的,你有什么变化我怎么会看不出来?” “从小玩到大?”柯清怡冷笑一声,“是,你从小到大都在玩我,难道还没腻吗?如果还没腻,那我只能说不好意思了,我已经烦了。俞明泽,说起来我也傻,非得贱兮兮地追着你对你好,现在想明白了恨不得离你这种龌龊的人远远的。我们之后还是井水不犯河水吧,你继续玩你的女人,浪死在床上都和我没关系,也别指望着我能再关怀你什么。” 俞明泽被这噼里啪啦一通话给说蒙了,惊了好一会儿,都顾不上为其中言语的指责所生气了:“楚宁,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我很清醒,精神也没有错乱。”柯清怡透过眼镜望向他,神情讥讽,“俞明泽,难道你以为我白楚宁对你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真是太可笑了,无论是喜欢你还是照顾你,都是我看得起你,自己想那么做而已。可是我现在看透了你,从当局者走向了旁观者,知道你根本不值得我喜欢,幡然醒悟了,回头是岸,多么可喜可贺。” 她的眼底一片冰凉,目光不屑,就像是在看一堆路边垃圾一般。 这个眼神彻底惹怒了俞明泽,他另一只手也抓住了柯清怡,仗着身高优势一下子把她扑到了沙发上,眼眸幽深:“白楚宁,你在说气话是不是?” 柯清怡毫不畏惧地迎上他的视线:“你的理解能力有问题吗?你语文的阅读题得分很烂吧!我刚才说得那么明白了,你的耳朵是聋掉了吗?” 俞明泽看着她一张一合的利嘴,凑上去就想要吻住她,以止住对方犀利陌生的话语。 但柯清怡可是经历过乱世的人,反应能力一流,当即偏过了头,屈膝抬腿撞上俞明泽的肚子,然后身体往沙发外侧一翻,双手挣开束缚,轻巧干脆地逃出了对方设下的牢笼。 白楚宁的身体虽然没有阿米莉亚那么矫健,但是做这些动作还是能成功的,再加上俞明泽根本没有防备,被顺利撂倒对方简直是轻而易举。 这时柯清怡在内心不由感谢起在阿米莉亚那个世界的经历了,没吃过猪蹄起码看过猪跑,虽然那段日子里打斗时身体的操控权大多都在阿米莉亚手里,但她也看得熟了,从中学到了不少招式。 这对她今后的穿越旅途都大有裨益。 俞明泽捂着肚子从沙发上坐起来,难以置信地看向柯清怡:“你……” 就这一会儿工夫,柯清怡已经提起保温壶快步走到了门口,望着俞明泽微微一笑:“最后奉劝一句吧,这都要高三了,你还是收点心吧。你看连我妈都担心你了,专程让我给你送补脑的汤。还有,以后你不要再跟谁说你和我青梅竹马,省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也是你的后宫之一呢,那可真是恶心透顶。”   ☆、第59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三) 开学前一晚,柯清怡梦见了白楚宁。 少女穿着素白的连衣裙,冲她露出带着些许羞涩的笑容:“嗨,柯清怡。” “白楚宁?”柯清怡有点意外,因为自穿越以来只有宋怀颜在梦中与她面对面说过话,而这种感觉已是久违。她亦不再像当初那样手足无措,应对这种事情时沉稳了许多。 白楚宁应了一声,望着柯清怡欲言又止,模样有几分尴尬。 柯清怡静静地凝视着她,随后淡淡开口道:“你应该已经看到了我和俞明泽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了吧?” “嗯……” “感觉怎么样?”柯清怡盯着她,却并不知道此时自己的眼神有多么咄咄逼人,“看你这样子,你难不成是心疼了?” “不是的!”白楚宁脱口而出,但抬眼触及柯清怡的目光时又不禁往回缩了缩,“我真的很感激你能来改变我的命运,可是……嗯,怎么说呢,看到你帮我虐俞明泽的时候,心情还是有点微妙吧。” 柯清怡挑眉:“有什么好微妙的,这种男人你现在不虐难道还留着过年?” “之前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但现在和你面对面,我终于知道我担忧的所在。”白楚宁看了看柯清怡,“不知道是不是跟你所待的上一个世界有关,我觉得你……柯清怡,你身上有股戾气,太凌厉了,甚至那天你去俞明泽家里时我在你内心还察觉到了杀气。你难道不觉得你那天出奇的烦躁吗?” 柯清怡怔了怔,抿嘴不语。 白楚宁道:“我不是要阻碍你什么,我支持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但是我不希望你带着杀心在这个世界生活。毕竟我只是一个高考生而已,平平凡凡的人类,不需要舞枪弄棒也不需要冲锋陷阵。我担心的是,你的这份戾气不仅会为你在这个世界招惹不必要的麻烦,还会吞噬你的心性。柯清怡,你回想一下,最初的你是什么样的?可不要因为沾染了你所当过的角色的色彩而迷失自己啊……” 柯清怡轻笑道:“要真那么为我担忧,你们女配联盟就该把我放回现实世界。” 白楚宁一时语塞,而后小声道:“谁叫你要写虐坑,害人害己。” “……”柯清怡咳了两声,“我会好好琢磨你的话的。” 白楚宁见对方的眼神柔和了不少,心里松了口气,末了又添了一句:“对了,要开学了……考试的时候我虽然能给你提供答案,但也已经很久没看过书了,有些都忘记了。你……你不要考得太夸张就好了,我爸妈对我期望还是挺高的,我怕他们接受不了……” 柯清怡炸毛道:“你少瞧不起人了!你柯姐姐我虽然大学堕落了,但高中时好歹也是大学霸一枚!就算考得夸张了,那也是因为比你平时都考得还要好!哼,你看着吧,我要让你的名字上年级前十!” “……”为什么白楚宁心中的不安感反而更加强烈了。 第二天,柯清怡报到注册完毕,当晚就要返校开始上晚自习了。 开学第一天的晚自习总是充满杂乱与热闹,一个暑假未见,大家都成为了高三的人,是全校关注的高考党,学校里资质最老的一批学生了,每个人都心情复杂。班主任在讲台上说了一大通话,大意就是告诉班里的孩子们高三有多么多么关键,心态有多么多么重要,语重心长,苦口婆心。 更何况这个班里的学生都是年级上拔尖的文科生。 在这所重点高校里,高一时班级无好坏之分,到了高二以后就有区别了,文理科各设一个尖子班,每个班只有三十到四十左右的人数,比其他班几乎少了一半,学习环境良好,并且拥有年级上最好的师资,是学校的重点关怀对象,也是学校的脸面。 这可以说是不平等,也可以说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毕竟分班是要经过严格的考核的,而且分班后到高三前,班级人员也不是固定的,如果尖子班的人有一次考试考出了年级一百名,就要离开原来的班级,被分到普通班——若是运气不好,碰到仇视尖子班的同学那可就惨了,进入新的普通班级后还会受到无止境地排挤与欺负,全班几十个人都孤立他。 这才是真正的不平等。 第一天的晚自习因为要讲很多走流程的东西,所以是上不了课的。于是班主任安排在这个时候换座位。 白楚宁所在的二班是人少的尖子班,全班只有三十六个人,无论在教室里怎么坐都不会觉得狭窄,而是足够宽敞,坐得远近也对看黑板影响不大。 上个学期班里的座位是按高二上学期期末考的排名来坐的,每张桌子单独拉开,没有同桌,而这次班主任让学生们按学号来坐,因为高三会有很多次课堂考试,按学号坐方便收卷子登分,又恢复了同桌制,说是方便大家讨论复习。 柯清怡已经好久没有坐过高中教室了,因此听着班主任的安排只觉得格外兴奋。 文科班一向男生少,三十六个人里只有十个男生,还个个都是学霸。 而这霸中霸竟然是柯清怡的同桌! “嗨!”柯清怡主动给别人打招呼,“以后我俩就是同桌了,学神,你要多多保佑我哟!” 闻言,男生只是微微点了个头,把桌子移好后就坐下来看书了。看的也不是课本,而是一本厚重的《全球通史》。 柯清怡被学霸的气场震得来都不敢再搭话打扰了。 男生名叫程冬杭,不仅是每次考试中年级排名的前三甲,还是二班的班长。 白楚宁对他的记忆也没有太多,之前两人座位隔得远,又没有什么契机交流,再加上程冬杭本身还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们一学期大概也说不上五句话。 虽是话少人冷淡,但程冬杭无疑是二班男生里最受女生欢迎的,一套白衬衣配黑裤子被他穿成了个人标志,很有校园少年白衣翩翩的感觉。他长得很清秀,脸上干干净净的,和白楚宁一样,是皮肤较细的人,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后的黑眸冷静而深沉,总是遇事不惊的样子。他对每个人都是淡淡的,但无论对谁都很客气。听说他家是书香门第,母亲是当地作协主席,父亲是大学教授,从小耳濡目染,因此文质彬彬。 但他不是书呆子,也不是什么矫情的文艺少年,出人意料的是,一向寡言的他有着卓越的领导能力,履行班长职责时果断又明智,非常靠谱。他和班里的其他男生关系也很好,一群人经常约着在午休时或体育课一起打球,俨然是二班里稀有物种的老大。 这种人优秀得打击人自信,但又令人不得不佩服。 柯清怡在现实生活中也认识好几个差不多这种类型的朋友,才华横溢却低调得不行,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处理得有理有条,应对自如,他们一直行走在人生赢家的道路上。 他人总是赞叹或羡慕,着眼于对方的光辉而忽视了这背后的努力与付出。诚然,他们大多数看起来学得轻松,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少费了心——只不过是在实践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方法,变得更有效率而已。 这世上从来没有那么多生而优异的人。 柯清怡翻了几页数学笔记就看不下去了,什么双曲线啊抛物线啊……说真的她连大一学的高数都忘了,更别提这些高中数学知识了,一高考完就已经全浪光了。 大概是她这短短半节课内换书换得太勤了,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看看那本,动静不小,扰乱了她的新同桌。程冬杭抬头看着她道:“你在干什么?” “我没带课外书。”柯清怡回答得理直气壮,“在找适合我今晚看的东西。” 程冬杭沉默了几秒,说道:“你这样的话很浪费时间,找一科坚持看下去吧。” 柯清怡道:“那我还是看数学好了,程冬杭,你带笔记本了吗?借给我吧!” 程冬杭愣了愣,显然是没想到柯清怡会如此直接。但他不是小气的人,很快就从已经放满书本的抽屉里抽出一本十六开的黑皮笔记本,递给柯清怡,捏着本子的手指骨节分明,很是好看。 “谢谢哈。”也许白楚宁真的说得没错,现在的柯清怡早已不是穿越前的她了。如今的她沾了半分许若秋的凉薄,半分宋怀颜的端庄,但也带了半分唐禾潇的痞气,半分阿米莉亚的狠劲。这些特质看起来相互是有着矛盾的,但在柯清怡身上反而拼凑成一个完好的整体,不同情况凸显不同的一面,表现鲜明。 这没有什么不好,但确实如白楚宁所说,她该注意下不要迷失自己。 程冬杭的笔记本一看就是经常被翻阅的,有好几页都快掉下来了,但从封皮上来看通体还是干净完整的。相较于白楚宁的笔记,他的数学笔记更容易使人看进去,他在用黑笔完整地记下了题干和解题过程的同时,还用蓝笔把思路分点概括在了一旁,用红笔勾画出重要关键的步骤。每道题的前面,还像贴标签一样地给每道题标上了“常见”“典型”“超纲”“打开思维”等绿色字样。 整本数学笔记五颜六色,却不又不会让人觉得缭乱繁杂。程冬杭的字很好看,字帖练出来的行楷,一撇一捺带着笔锋,像是一节节挺拔的墨竹。他的批注与记要简明扼要,条理分明,字里行间都透着严谨与认真。 这让柯清怡不由地生起好感来,她笑嘻嘻地问道:“班长啊,你的笔盒里是不是放了很多颜色不同的笔啊?这橙色勾出来的是什么意思啊?” “是我不容易想到或者不会的步骤。”程冬杭耐心解释道。 柯清怡翻了翻,发现橙色画线的部分还不少,不由叹道:“原来你也有不懂的地方啊……” “嗯。”程冬杭只是应了一声,继续看书。 见他的回应淡淡的,柯清怡也不觉得扫兴,继续问道:“班长啊,你的笔记做得那么详细,肯定要费很多时间吧,不是说上课做笔记会容易跟不上老师讲的吗?” 大概是明白了柯清怡这节课是不打算放过自己了,程冬杭把书合上,回答道:“老师上课讲的时候我会把题还有一些关键步骤随便记在书上,等课间或周末再慢慢整理到本子上。原本不打算写那么详细的,毕竟笔记只要自己看得懂就行了,但是其他人很喜欢借我的笔记看,看不懂又会问,所以我干脆把东西都写在上面了。” 柯清怡道:“那你的数学书岂不是写了很多原始笔记?” “算是吧。”程冬杭终于露出了微笑,“我的书基本已经惨不忍睹了,和草稿纸差不多,明天上课时你不要被吓到。” 柯清怡想起自己高中的时候,根本不用草稿纸,就喜欢顺手操本书翻开就拿来打草稿,甚至连印得密密麻麻的英语报纸也不放过,充分废物利用。那时候她的课本才叫是惨不忍睹,都是演算,把老师都吓了一跳,还以为她勤俭节约到了这个地步,想想还真是怀念。 好像重返高三,也不是什么坏事。   ☆、第60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四) 第二次见到俞明泽,是在开学第一周的星期四晚上。 夏季多暴雨,白天闷热难耐,教室里的风扇转得来发出吱吱细响,晚上就轰隆隆下起暴雨,正好赶上柯清怡他们第三节晚自习下课放学。整栋楼就只有高三所在的几层楼热闹,高一高二的学生这个时候都还没开学。 打铃前班主任讲了第四节晚自习的事情并发下来一张回执单,说如果他们愿意,家住得不远的可以留下来上四晚,家长在单子上签字就可以了。第四节晚自习单纯是自习,没有老师来讲课,但年级里会留下几个老师时不时来巡视,当晚任课的老师也会在办公室里留晚一点等学生来问问题。 原文里白楚宁是没有留下来多上一节晚自习的,因此放学后总是被俞明泽使唤着跑腿或做其他事,也不能很快回家看书。柯清怡想了想,有点动心,她一边收拾书包,一边问程冬杭道:“班长,你打算上四晚吗?” “嗯。”程冬杭回答得很肯定,“你呢?” “我有点想……不过还没决定,要回去问问我爸我妈,他们可能会担心安全问题吧。” 程冬杭认真地想了想,问道:“上次班级收集个人资料时,我记得你说你住在南苑小区?” “是啊。” “哦,那我和你回家时可以同路,我家也在那附近。”程冬杭背着书包站了起来,“你自己再好好考虑一下吧,我觉得在教室自习要比在家里效率高,下了三晚后的课间还可以去操场跑圈,锻炼身体。” 柯清怡瞬间有一种抱住大腿的感觉,激动道:“班长大人!小的我以后就跟着你混了!” “……”白同学怎么最近有点奇奇怪怪的? 也许是柯清怡太激动了,以致于走的时候她竟然把雨伞忘在了抽屉里,等她下了楼准备撑伞回家的时候才发现书包里没有伞。 于是她又只有登登登地跑上五楼的教室,却没想到他们班人少速度快,教室里已经是一片漆黑,前后门都被锁上了,负责开门的同学家住得近,不住校,也已经走了。 柯清怡对自己的粗心大意无语了,大概是来到这个世界后觉得轻松了不少,态度就松懈了,连带着做事也马虎起来,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正当她慢悠悠地走在走廊上,准备下楼冒雨回家的时候,被一个声音喊住了:“楚宁?” 一听这声音,柯清怡就知道身后的人是谁了,她不做理睬,径自加快了脚步,随后就听见身后人追过来的脚步声,没用几步,俞明泽就跟着她下了楼梯,站在她前面的两阶上,堵住了她的去路。 只见他不知什么时候去剪了一个飞机头,两边剃得只留青茬,头顶是浓密的黑发,似乎还用了发胶定型,额前的碎发往后捋,就像是飞扬而起的嚣张,明明只是一个高中生,却偏偏弄了个朋克风,没有半分读书的样子,倒像是酒吧驻唱的摇滚歌手。说实话,这种发型已经算是烂大街了,剪不好还会适得其反,不仅不好看,还让人感觉像是头上顶了一坨不明物体,滑稽可笑。 不过果真是一切都还是要看脸,俞明泽作为本文的男主角,性格差学习差,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这高高瘦瘦的好身材和英俊的面容了,就算整个爆炸头也不会被说丑。这样的发型反而衬得他的脸部线条更加刚毅,剑眉朗目,桀骜不羁,酷酷的,有种坏小子的帅气。 他单肩背着包,穿着一件黑t加七分裤,就算站在矮一截的台阶上也比柯清怡高一些。他拦住柯清怡,问道:“楚宁,你这几天怎么都不来找我?” 柯清怡故作惊诧道:“我没有什么事情要来找你啊?” 俞明泽幽幽地看着她:“你还在生气?” “我不都说过很多次了吗,我没有生气。”柯清怡这次按耐住了内心的那股暴躁的戾气,沉下心来平静地说道,“俞明泽,我们只是青梅竹马而已,又不是男女朋友,为什么我有事没事都要来找你呢?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已经太奇怪了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俞明泽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过去我们不是一直这样相处的吗,为什么到现在你才说这样太奇怪。楚宁,奇怪的是你吧,你到底怎么了,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他最后的那一句话无端让柯清怡心一惊,想她当初她在其他女配身体里的时候,都没被说过“好像变了一个人”,果然是因为这回开头太急躁了吗…… 见柯清怡沉默,俞明泽以为自己说中了对方的心事,伸手握住柯清怡的手,继续道:“楚宁,我们从小到大都在一起,你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我们就保持以前的样子,难道不好吗?那天你说的那些伤人的话,我就全当气话,统统忘掉。” 柯清怡脑袋里有点乱,暂时不想回复,于是转移话题道:“你怎么那么迟才从班里出来?” 俞明泽以为对方这样是默认了,心里松了一口气,胳膊搭上柯清怡的肩膀,语气带着些许抱怨:“别提了,我被老班扣下来扫地了,他也真是有闲心,站在教室盯了我好一会儿,我看他走了后赶快把扫把给扔了。” 柯清怡只是应了一声,没有说话。直到两人要出学校了,她才问了一句:“我的伞被锁在教室里了,你带伞了吗?” “带了的。”俞明泽笑眯眯地把伞拿出来撑开,“我送你回家吧。” 柯清怡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好。” 大概是为了缓解气氛,俞明泽一路都在没话找话说,从开始的老师同学,到后来的狐朋狗友,但是见柯清怡一直没理他,他心里有些恼了,索性也不避讳什么了,故意捡一些可能会刺激到白楚宁的话题来说,对学校里长得好看的女生挨个评论起来,最后还提到那次柯清怡撞见的那个女生,说她开学后一直纠缠不休,闹着要和他交往,烦得要死。 “追她之前还听别人说她是高岭之花,不可攻略什么的,搞得我还很好奇,但是上了床后觉得也就那样吧,平时的清高样子都是装出来的,一有机会还不是拼命往我身上蹭,事前说好的好聚好散也给忘了,缠人死了,早知道她这个德行,我当初就不该找她,爽是没多爽,麻烦倒是甩不掉了,啧。” 或许这些话对他而言已是习以为常,但对柯清怡来说只能是不堪入耳。她终于忍不住了,停下了脚步,抬头看向俞明泽:“我初中给你告白过,你还记得吧?” 俞明泽没想到柯清怡会提这茬,登时愣了愣,顿了几秒才道:“呃,好像是有过。” “告白了三次。”柯清怡平静地盯着他,“初一时懵懵懂懂,当面给你告白了一次。初三给你写了纸条,又发了短信。你没说答应,也没说拒绝。” 俞明泽避重就轻,语气调侃道:“白同学,作为一个好学生,你竟然初中就萌生早恋的心了,说,你是不是该反省反省?” “俞明泽,”路上少有行人,柯清怡便放心地抬高了声量,“你能不能给个正面的回复,不要老是转移话题?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给个明确的答案行吗?” 这是白楚宁一直想问但又不敢问的问题。 道理人人都懂,但事情落到自己身上就变得难做起来,本应理直气壮问出来的话也成了沉重的负担,梗在喉舌之中,久而久之,沉默将其吞下,终使它成为横在心头的一根刺。 单恋是一件快乐却又痛苦的事情,倾尽自己所有的热烈与忍耐,换来的却是一个模糊不清的答复,比直截了当的拒绝还要令人煎熬难受——你不知道那把斩断这份痴情的刀何时才能落下,心惊胆战将在你心房长久挣扎。 这不是我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喜欢我的问题,而是为什么你明明不喜欢我却还要用着暧昧的态度使我不得解脱的问题。 白楚宁也不记得她是多久开始喜欢上俞明泽的。 但她知道,大概以后她都不可能如此竭尽全力地喜欢一个人了。 过了半晌,俞明泽才道:“楚宁,如果我回答了的话,那你是不是就会躲我躲得远远的了?” 言下之意明了了,那便是不喜欢了。 在原文里,白楚宁等这个答复一直等到大学,那时候俞明泽已和沈南微重修旧好。 她只有眼巴巴地看着,没有人会同情安慰她的失恋。 忽然只觉得眼眶一热,胸口传来心酸的感觉,柯清怡代白楚宁流下了泪水。 傻姑娘啊,在我面前装得云淡风轻,其实不也是没放下吗? 柯清怡心里叹息一声,但脸上还是极其配合的,做出一副难过的模样,沾着泪痕,有几分心死的味道:“俞明泽,是不是在你眼中,我就跟那些和你玩弄过的女生一样,即使没有感情,但为了你自己的满足,也要牢牢抓在手里?你到底把人心当什么了,把喜欢当什么了?” 俞明泽有些心虚:“楚宁,你别哭啊,你当然和那些女的不一样了。” “对,唯一的区别就是我还没和你睡过,因为你看不上我。”柯清怡冷笑道,“俞明泽,我不需要你的施舍,我白楚宁就算以后没人要都不会稀罕你的这种怜悯的,那只会让我觉得恶心。” 谁知俞明泽不仅没醒悟,反而沉声道:“那是不是我答应和你交往后你就能不生气了?” 柯清怡反问道:“交往后你就能喜欢我?你确定你不会再去搞别的女生?” 俞明泽沉默了,他的确是做不到。 柯清怡笑了:“俞明泽,你不用委屈自己的,我要的是你的真心实意,即使是拒绝都没关系!为什么你就不明白呢?就算你拒绝我,我们还是儿时玩伴,还是青梅竹马,是好朋友,这样不行吗?为什么你偏要和我维持着这种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你有数过你跟多少个女生保持着相同的关系吗?你就不能漏算我一个吗?” “我……” 柯清怡打断他道:“我知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执着,只是因为我比其他人都对你更好而已,你太了解我了,知道我是全心全意扑在你身上,真心不假。你一直都把我当成垫底的备胎!” 说着,她走出了俞明泽的伞下,也不顾外面还下着小雨,将她的头发与衣服书包淋湿。 她冷冷地看着俞明泽,脸上淌着的不知道是雨还是泪:“俞明泽,高三了,我不想再为其他事情费心,你的事情我也无心过问。如果你有一点点心虚的话,就请不要来打扰我了。” 柯清怡的决绝字句是俞明泽伞下瓢泼的雨。   ☆、第61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五) 柯清怡回家跟白家夫妇说了第四节晚自习的事情,还说了会和同学结伴骑车回来。但白楚宁的妈妈还是不放心,说道:“宁宁啊,本来你放学都挺晚的了,再多上一节自习,岂不是要十点多才下课?这……你在家里看书不是一样的吗?” “妈,我觉得我在学校更有效率一点。”柯清怡把程冬杭的那套话搬出来说,“而且我都和同学约好了,下了三晚后上四晚前去操场锻炼身体。高三只有一年,不辛苦点就错过了。” 白母见柯清怡一脸坚持,只好做出退步:“小泽上四晚吗?他长得高,又是男孩子,和你一起回来能保护你,我也放心点。” 要真是俞明泽每天陪她放学回家,那才是最大的不放心好吗! 柯清怡皱着眉头道:“妈,你不记得班长了吗?开家长会时见过的啊,比俞明泽矮不了多少,脑袋好使,他跟我一起走要比俞明泽陪我安全多了。” 白母当然记得程冬杭,每回家长会都要被几位老师轮流夸赞一番的优等生,但她还是担心道:“我记得他,程冬杭对吧,印象里斯斯文文的,就是一个书生,要是遇见坏人了他能对付得了吗?” “那你怎么知道俞明泽应付得了呢?”柯清怡反问道,“妈,其实我本来是不想告诉你的,俞明泽高中后学坏了,搞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高三那么重要,我打算和他划清界限,尽量保持距离,不想被影响。” 白母一愣,开口想要追问下去,却被刚从洗手间出来的白父打断道:“你就让她去吧,有空我也会开车去接宁宁的。你干嘛有事没事老把你女儿和俞家那小子凑一起?现在孩子都大了,想跟谁玩不想跟谁玩不是我们说了算。” “我这不想着他俩从小认识知根知底嘛……”白母嘟囔了一句,叹了一口气,终于是拿起笔在回执单上签下了名字。 知根知底。 柯清怡听到这个词,只觉得讽刺。 高三上学期还算是比较轻松的,起码体育课还真实存在,没有被语数英三大巨头取而代之。高二的时候二班的学霸们还大多都会默契地在体育课带上课本作业,集合整队跑完圈后就结伴去食堂找座位学习,只有班长带着几个男生还在篮球场打球运动。到了高三,大家都明白在这重要关头身体素质是必要的,所以纷纷都放下学习资料,认认真真对待体育课,一个个从手不释卷的学霸转变成运动健儿,把老师都给吓了一跳。 柯清怡不太擅长球类运动,唯一喜欢的体育运动就是游泳,可惜以现在的条件来说她没有这一个选项,于是最后她选择了在跑道上慢跑。 现实世界中的柯清怡耐力很不错,跑过三四千米的环线公路,但白楚宁的身体素质显然还没有她的本体强,才跑了一圈就有些软了,腹部肌肉有些疼痛,但柯清怡还是咬牙坚持跑了三圈,一千二百米,跑下来后已是大汗淋漓,满脸通红,皮肤被夏阳烤得来发烫。 她又绕着跑道走了一圈,才走向食堂小卖部买瓶水喝。 柯清怡拧开瓶盖,咕噜咕噜灌下几口矿泉水,回头时才发现自己被三个女生围住了,颇有干架的气势。 站在她正对面的女生有些眼熟,既有天使脸蛋也有魔鬼身材,柯清怡刚运动完,脑袋一时转不过弯,半天没想起对方是谁,问道:“同学,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这一句话把女生本来准备好的质问堵了个正着,她噎了噎,瞪道:“白楚宁,你不要装了!我们彼此都清楚,几天前还打过照面的!” 她这声音一出,柯清怡就彻底想起来了,眼前这个女生正是那天她给俞明泽送汤时撞见的那位,也是昨天晚上被俞明泽抱怨很缠人的那个。 缠人就缠人呗,死缠烂打俞明泽就行了,怎么找上白楚宁了? 柯清怡面无表情道:“哦,想起来了,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女生质问道:“你是不是在和明泽交往?” “没啊。”柯清怡不假思索地否定道,一脸云淡风轻,“你该不会以为俞明泽不理你,是我害的吧?那我得多冤枉啊。” 她话音刚落,站在她左边的高个子女生就用手猛地推了她一下,恶狠狠道:“白楚宁,你不要骗人了,昨天我看到了,你和俞明泽打着一把伞离开了学校!” 站在柯清怡右边的女生也不甘示弱般伸手来了一下,附和道:“就是就是,而且俞明泽以前好几次拒绝别人都是你出的面,说什么代为转告……呸!白楚宁,你要不要脸啊,你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啊,自己死死霸占着俞明泽,不给别的女生一点机会!你以为俞明泽真的喜欢你啊?他要真稀罕你,会到处留情?” “啧,尖子生好好做书呆子就行了啊,干嘛还有那么多心计,真是人不可貌相,可怕!” “是二班的学生就了不起了?你有哪点配得上俞明泽啊,自己也不撒泡尿照照!” 柯清怡被两人你推一下我搡一下给弄得差一点摔到,再加上两人越说越过分,柯清怡心里腾地就有一把火冒了起来,她一手重重拍开左边伸来还想推她的手,一手紧紧抓住右边那个女生的手腕,阴着脸道:“你们说够了没,出门忘记刷牙了吗?嘴怎么那么臭,我闻着都要吐了!” 她手上用足了力,把对方捏得来哇哇叫起来。 “白楚宁,你还有脸那么嚣张?!”被俞明泽甩了的那个女生见柯清怡还手,瞪圆了杏眼,上前一把扯住柯清怡的马尾,哪有半分别人口中清高的模样。 都说女人打架最喜欢扯头发,柯清怡被猛地一抓,疼得不得了,她偏过脑袋,狠狠地剜了对方一眼,眼底浮现出一抹狠厉,使人联想起山野中的猛兽。 杀气尽现。 这从血淋淋的真实战场学来的杀气岂是眼前这些还没二十岁的高中女学生见识过的,登时三人就有点骇到了,拽着柯清怡头发的那只手不由地松了松。 就在柯清怡找准机会准备扭转乾坤把这三个人都痛打一顿时,一颗篮球飞了过来,差点打中右边那个女生的脸。 “同学,真是不好意思。”程冬杭礼貌又疏远的声音响起,只见他小跑着过来,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我们的球没有砸中你们吧?” 见有二班的人过来了,三人总算解除了柯清怡的包围,散了开来。三个女生的神色都有些尴尬,方才还气势汹汹揪住柯清怡的辫子不放的那位恢复了人前的模样,语气中带着一点文静与矜持:“没事。” 程冬杭弯腰把球给捡起来,镜片下的一双黑眸澄澈却又幽深,他的目光扫了扫找茬的三人,最后落在了头发乱糟糟的柯清怡身上,淡淡道:“白楚宁,原来你在这里,刚刚我听老师在找你,跟我过来吧。” “哦。”柯清怡当然不会傻到真的以为是有老师找她,但她还是很配合程冬杭的,应了一声后没有再理另外三人,跟着程冬杭走了出去。 其实这个时候离下课也没多久了,他们班打篮球的男生因球飞出去了而就此解散。程冬杭抱着球,优哉游哉地和柯清怡走在篮球场外的林荫道上,绿叶间漏下的碎金洒在两人的肩膀上,柯清怡听到阵阵蝉鸣。 程冬杭的脸热得发红,碎发上也浸了汗珠,但他的呼吸却是很平稳的,神情冷静,言行举止都透着理智。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道:“如果我不把你叫过来,你打算怎么应付?” 柯清怡有些意外他第一个问题竟然不是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如实答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当然是还回去了,打得他们鼻青脸肿。” 程冬杭笑了,嘴角微扬,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还好球飞出去了,不然下周一就要在全校集会上听到你的处分通报了。” “班长大人,”柯清怡挑了挑眉,“你该不会是要教育我说打架不好什么的吧?” 程冬杭摇了摇头:“被欺负了当然要还手,但是要知道轻重和挑对时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你忍忍,等高考完放暑假,你想怎么整她们都可以。” 柯清怡笑道:“班长大人,听起来你似乎很有经验啊?敢情你君子动口不动手那么多年,是为了厚积薄发啊,那高考后你是不是每天都有对象揍啊?” 程冬杭平静道:“小学初中时会动手,但现在不会了。我觉得只要我变得越来越优秀就可以了,这样的话那些曾经针对我的人就会整天被他们的父母念叨,说‘你看看你以前的同学程冬杭’。他们也不能再欺负我了,因为我站在比他们高的位置上,他们追不上我,还不得不仰视我。” 柯清怡愣愣道:“呃,所以……你成绩那么好是因为你一直这么自我激励?” “或许吧。”程冬杭难得开玩笑道,“到后来,我根本不会去在乎他们了,因为他们已经在我视线之下的范围了。” “班长大人,我觉得你说得非常有道理。”柯清怡神色悲痛道,“但我觉得你这简直是来自学神的藐视啊!很欠扁你知不知道!” “……我只是说真话而已啊。”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柯清怡心里很是感激程冬杭的这一番话,简直是让她茅塞顿开。 她要变得更优秀,使白楚宁更优秀。 然后远远地把烂人俞明泽甩在身后,让他只能望着自己的背影,却永远追逐不上她。 他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而她要将这两个世界的距离拉得越来越大。 柯清怡忽然有了学习的动力。   ☆、第62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六) 第一次月考快到的时候,女主角沈南微转学到了三年二班。 现实中转校生是很低调的,不会像动画或电视剧里那样被隆重地介绍一番,虽然沈南微是凭自己的能力考进的二班,但追根溯源这插班考试的特例还是走的后门,并不太光彩,因此老师只是在教室最后面独立给她加了个座,一堂课都上完了,柯清怡这些坐在前边的人都不知道班里原来多了个人。 柯清怡还是在上厕所时,听到有人说二班出现了一个以前没见过的很漂亮的女生,才猜到了可能是沈南微来了,回教室时特地走了后面的班门,果然看到一张五官精致的瓜子脸,一抬头正好对上她的目光。 柯清怡朝她友好地笑了笑,对方愣了愣,也回之微笑,脸颊现出浅浅的梨涡。 但是她们俩彼此都没说话。 直到下午最后一堂课,班主任才正式告诉大家沈南微的存在,那正好是一节班会课,程冬杭在台上组织大家就学校里布置的话题进行讨论,接着把一周的班级情况做了总结,等他回到座位后,班主任才慢条斯理地走上讲台,清咳一声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我们班现在是三十七个人了。” 一天下来,班里大多同学都知道了转学生的存在,只有三四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到现在才察觉,经人提醒后纷纷都把目光往最后那个多出来的座位投去。 沈南微静静地坐在最后,感受到大家的目光后有些尴尬,但还是维持着微笑。都说敢于中分露额头的女生才是真正的美女,那么沈南微就是当之无愧的好看了,一张脸只有巴掌大,眉如黛,眼波横,又不近视,不必像白楚宁一样整天戴着副眼镜,琼鼻樱唇,再加上身材不差,难怪俞明泽第一眼就能喜欢上她。 在老师的示意下,她在原地站起来,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我叫沈南微,南方的南,微风的微,来自g城,很高兴能加入二班。” 班里响起了掌声以表欢迎,但更多的是走形式罢了,不少人都好奇沈南微为什么会选择在高三这种紧要关头转学,不过他们都不会问出口,而是拍完手后继续低头各刷各的题、各背各的书。 无论是否是人情淡薄,沈南微看来都很难融入这个班集体了。 也难怪后来她会和俞明泽那群人打上交道。 转眼第一次月考结束,高中老师批卷的速度都是一等一的,考完还没两三天,各科成绩就下来得差不多了,几家欢喜几家愁,讲地理卷子的时候柯清怡整张脸都要皱在一起了,高三上学期的文综是还没有合卷考的,作为班里唯一一个选择题错了六道,也就是十二分的人,她成功地替白楚宁夺得了老师和同学的注意。 多亏她二卷答得不错,力挽狂澜,地理才没有下七十。 但成绩单贴出来后,她的心还是一沉,有点后悔在白楚宁面前说大话了——她不仅没有上年级前十,还创了白楚宁史上新低,年级四十名。 沈南微正好是四十一名,下次考试应该是挨着柯清怡前后坐。 程冬杭当然是稳稳地坐在年级第一的宝座上,九十多分的地理试卷快要闪瞎柯清怡的狗眼。 这时候第四节晚自习已经施行了一段时间了,三晚下课后,班里部分同学回家了,而柯清怡跟着程冬杭下楼跑圈,就算在打铃后回教室也可以。 才跑了半圈,柯清怡就道:“不跑了不跑了,心情不好,唉。” 程冬杭奇怪道:“白楚宁,你怎么了?” 柯清怡又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没考好,没心情跑步,我看我还是乖乖上楼啃书吧。” “读书是读书,身体锻炼也很重要的。”程冬杭认真道,“那剩下半圈我陪你走走吧,你心情不好的话就多说说话,不然闷着头看书也没什么效果。” “班长大人你简直就是小天使!” “没事……我也想放松放松,虽然都考习惯了,但每次考试还是挺紧张的。” “诶?”柯清怡拖长了声音,“你也会紧张啊?你会担心被别人超过吗?” 程冬杭笑道:“说句俗一点的老话,我只和自己比,因为人都是要和好的比,不和比自己差的比。” 柯清怡理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程冬杭这意思不就是说他是万年第一,比他排位还要前的人根本不存在,所以他不能往上比,只能和自己比了吗! “班长大人,难道你没听过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吗?你不能只在学校里看排名!放到省里和全国,排在你前面的人肯定大有人在!” 程冬杭道:“那多好啊,不然高处不胜寒,我岂不是要起舞弄清影?” “……”好吧,你赢了。 离开操场的时候柯清怡肚子有点饿,就进小卖部想买点吃的,让程冬杭在外面等等她。结果她刚进小卖部,就看见了俞明泽和沈南微刚付完钱,双双往外走。 说实话,柯清怡看到这俊男美女的般配画面还是有小小的震惊。 最近她忙着复习,都忘了关注沈南微和俞明泽的动态了,没想到也就这十来天的功夫,两人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认识了,还相熟到放学一起来小卖部买东西的程度。 柯清怡快速回忆了一下原文男女主的感情发展历程,俞明泽对沈南微一见钟情,展开了猛烈的追求,而沈南微对俞明泽最初是排斥,但因为生来是好脾气的人,拒绝得也很温和,这对俞明泽而言不痛不痒,所以他不仅没有乖乖收手,反而变本加厉。 这样想来,今晚估计是沈南微为了躲俞明泽,所以放学后钻进了小卖部,没想到俞明泽一路跟了进来,还拼命找她套近乎。 沈南微其实是个心思单纯的姑娘,因为外貌好,过去也少不了追求者,但没有一个是像俞明泽这样难缠花招多的。与沈南微的单纯截然不同,俞明泽是情场老手了,追人的经验都可以写一本书了,情史丰富,追求沈南微犹如猎豹捕食,从容不迫,胜券在握。 看到柯清怡,两人也皆是一愣,沈南微露出尴尬的笑容,求救般走上前去:“白楚宁同学,你是要回去上四晚吗?” 柯清怡点了点头,看了眼沈南微肩上的书包,为验证自己的猜想提问道:“你是不上四晚的对吧,下课都那么久了,怎么还不回家啊?” “楚宁,”俞明泽抢先一步开口,敛起了脸上随意的笑容,眼神深邃,目光灼灼,“你在上四晚?” 沈南微原打算借着与柯清怡同行一段距离来甩开俞明泽的,却万万没想到面前的两人竟彼此认识,而且听俞明泽对白楚宁省去姓氏的称呼,似乎还很熟的样子,登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僵在那里,怔怔开口道:“你俩是朋友?” “一般朋友而已。” “她是我青梅竹马” 柯清怡和俞明泽同时说话,却是给了两个不同的答案,一个语气淡漠,一个理直气壮。话音落下后,气氛一时间很是微妙。 俞明泽眼色一深,抿起嘴角:“楚宁,我觉得我们需要谈谈。” 柯清怡迎着他的目光道:“不好意思,我买了东西后还要回去上自习,没时间跟你谈。” 沈南微夹在两人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犹豫了一阵,终是决定抓住机会逃走,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对俞明泽而言,沈南微无疑是绝佳的猎物,他有足够的耐心与信心将其拿下,因此也不急于这一时,所以见沈南微逃走后也没有上去追她,反正来日方长,短时间内把她逼太紧了反而不太好。 现在眼前的白楚宁显然比沈南微的问题更紧急。 如果说沈南微是他的瓮中之鳖,那白楚宁就是破笼而出的狮子,不仅不在他控制之内,还会反过来咬他一口,利爪尖锐,划伤他的身心。 明明之前还是对他那样百依百顺的人…… 柯清怡没有理睬他,而是绕过他径自到后面的货物架上拿了盒饼干,俞明泽也不说什么,转身一直默默地跟在她身旁。 排队付账的时候,柯清怡终于开口了,却是问:“你怎么不去跟着沈南微?” 俞明泽以为对方是在吃醋,神色不禁缓和了一点,他道:“楚宁,你是不是不希望我追她?” 柯清怡付了钱,头都不抬:“你追谁是你的事情,我只是觉得沈南微那么好的一个姑娘要被你糟蹋了实在可惜。” 俞明泽原地一愣,转眼只见柯清怡已往出口走去,他赶忙快步上前唤住对方:“楚宁,之前你是不是……” 话语戛然而止。 他睁着眼睛看到白楚宁拿着饼干小跑到一个男生面前,两人有说有笑,相处融洽,白楚宁的嘴角扬起的是他所熟悉的笑容,眉眼间丝毫不见方才的淡漠。 原来的白楚宁满心满眼都是他,虽然本就是爱笑,但唯独对他笑得最温柔。 然而现在的她却把温暖的笑容都留给了别人,独独对他一人冷淡。 借着食堂前白色的灯光,俞明泽能看清那个男生的脸。 他是认得这个人的,二班的班长,年级文科第一,打球也不差,他时常在篮球场看到这张面孔,冷静而沉稳,一看就是聪明严谨的人,透着精英的气质。 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虽然俞明泽一个人住,爸妈都不关心他学校里的事情,耳边也没人念叨,但男生的名字仍是如雷贯耳,在学校经常被人提及,知名度不比俞明泽小。 但俞明泽的是坏名声,程冬杭的是好名声。 本来俞明泽想要叫住白楚宁问一问之前听说的她被找茬的事情,但当他看到眼前两人和谐地站在一起的身影时,话语却堵在喉间,连脚步也停了下来。 那一瞬间,他觉得白楚宁离他好遥远。 明明小的时候亲密无间,可是现在俞明泽却觉得,他和白楚宁之间相隔了一个宇宙。 她不在他的世界,他也走不进她的世界。 这究竟是为什么?   ☆、第63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七) 早在初中的时候,数学老师就讲过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平行或相交。 两条不平行的直线交汇于一点,过了交点后又是形同陌路,各走各的道,越离越远。 就好像从未有过交集一般。 这是某一天下午,俞明泽在课上懒懒地趴着,眼睛望着窗外一片阳光灿烂,脑袋里突然冒出来的初中数学知识,一时间他的耳朵仿佛被堵得死死的,根本听不进讲台上英语老师噼里啪啦说出来的鸟语。 他的脑袋并不笨,恰恰相反的是,他的记忆力非常好,理解能力也不错,只要用心听了就能很快学会,是有点读书的料子的,可惜他并没有读书的心思。 他不喜欢上课,更不喜欢数学,准确而言,他讨厌学校里教的所有科目,根本懒得去认真去费心思,要不是当初有白楚宁在一旁逼着他学习,他哪里能考得上这所重点高中,得以在这卓越的校园环境中继续厮混,勾搭综合实力普遍较高的高中女生,活得那么逍遥快活,享受着做风云人物的日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记得异常清楚,初中上这堂课时的数学笔记是白楚宁帮他写的。 娟秀的字迹,黑色的笔墨,当时写字还不会连笔,一笔一划都清清楚楚,规规矩矩,就像是印刷出来的一样——他还记得当时初中的班主任经常夸赞白楚宁写字工整,所以总是把写黑板报的苦差降到她头上。白楚宁那个丫头也傻,明明做着苦差事,还以为是受了什么荣誉或奖励,乐滋滋的样子让他看了后都忍不住心里发笑。 他初中的时候还不敢翘课,只是经常课堂上开小差,睡觉发呆看漫画,最开始时还会向白楚宁借笔记来抄,后来也懒得抄了,索性做出一副自暴自弃的模样,心满意足地看着白楚宁一脸担心的样子。然后果不其然,白楚宁自告奋勇要帮他做每一门课的笔记,正中他下怀。 傻丫头的心思实在太好懂,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麻烦事都推给她。 于是从此往后的课间时间里,总能看到白楚宁坐在位置上埋头誊笔记,而身后的座位空空无人,俞明泽早就跑到别的班门口吹口哨送秋波去了。 俞明泽心里头明白,白楚宁对他是真的好。 小时候他们还会时不时地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打架,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白楚宁对他越来越体贴,不但不和他争抢,还在学习生活上处处照顾帮助他。 有人天生就信奉享乐主义,例如俞明泽,他向来就很是享受白楚宁对他的好,无关他是不是喜欢这个人,每一个人对他的好他都是来者不拒,只不过他清楚白楚宁是完完全全真心实意的,这样纯粹的真心更让他感到舒坦窝心,甚至能给他带来几分骄傲与优越感。 他睡过婀娜多姿的美女,亲过清纯可爱的软妹,身边还始终跟着个乖巧优等的青梅竹马,不知道羡慕死多少哥们儿——要知道,美女软妹对他们这些人来说都不是稀罕事,但能有个尖子班的书呆子对自己死心塌地那可就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了,好学生倒追坏学生,想一想就劲爆。 这一思想也可以拿来解释他最开始对沈南微的心态,一个长得格外标致漂亮的优等生,才貌两样都有了,怎么可能不被他们这种男生盯上? 虽然他后来的确是真正地爱上了沈南微,从此变成了一颗痴情种,但那都是后话了,现在的俞明泽根本无法想象以后的自己竟然会吊死在一棵树上,放弃一大片森林。 森林中最早种下且最笔直的那棵树,就是白楚宁。 不知望着窗外发了多久的呆,下课铃打响后俞明泽才回过神来,从桌子上抬起头,这才发现刚刚侧着脑袋趴了太久以致于脖颈有点酸痛。 他转了转颈部,用手随便地捏了捏锤了锤,然后默不作声地走出教室,去上厕所。 走廊上很多人给他打招呼,男的女的都有,就像是年级里的交际花,几乎没有谁不认得他。大家看他的目光也各不同,有羡慕的,有爱慕的,有崇拜的,有恶意的,有期待的…… 他知道自己向来是人群中的焦点,也习惯并学会享受了这被多道视线注视的感觉。 所以他态度从容,双手插兜,笑容懒洋洋的,微微扬一扬下巴或应一声就当做是回复问好,就像是帮派老大一样。 但很快,他嘴角的笑容凝注了。 白楚宁抱着一本厚厚的不知科目的复习题迎面走来,应该是要去俞明泽身后方向的教师办公室问问题。只见她目不斜视,神色淡漠,就好像是没看见俞明泽一般,也根本没有要打招呼的趋势。 俞明泽本来想喊住她的,但见她这个态度,便想起先前对方三番五次的恶言相向,实在是伤他自尊,登时一股闷气也在胸口膨胀,他也装作不认识白楚宁的样子,继续慢悠悠地往前走,但余光还是不经意地瞥向少女,期待着对方放慢步伐,抬眼给他打个招呼。 然而他们最终还是擦肩而过了。 白楚宁没有半分停顿犹豫,就好像一个陌生的过路人一般,根本不在乎俞明泽的存在。 连一句平淡的问候都没有。 俞明泽的心猛地一抽,一时间有些恍惚。 他们从小相伴彼此,一起玩过沙堆,一起堵过蚁窝,一起第一次进鬼屋,一起参加学校接力赛,他们也一起参加过夏令营,前往大山中的乡村,晚上一起仰头看天上的繁星,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俞明泽还记得那一幕。 仔细想想,他过去十多年的人生里,几乎一半都有白楚宁的参与。 除去父母不谈,她应该是对他最好的人了。 但是如今的他们却是擦肩而过,互不问好,就像两个素昧平生的人。 就像是他上课时忽然想到的,两直线相交后的情况。 俞明泽有些难过。 ` 柯清怡自第一次月考后就愈发用功努力起来。 在白楚宁面前的一番话也不都是在吹牛,柯清怡高中时的确是学霸,高三时文科班每天发的卷子那么多,好多同学一周都写不完当周发的卷子,但她却能提前写完,又快又好,即使是老师不强制要求写的,她也能悉数搞定。她就读的是一个小地方的重点高中,名次没下过前十,但在全省来排就弱了,最后高考下来当然去不了数一数二的高校,不过最终归宿还好,起码学校是全国大学排名里的前十,她也知足了。 只不过没想到好不容易熬过了高考大关,还没等到大学毕业,她又掉进这个穿越大劫里,真的是人生无常啊……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是大学生而不是已离开校园的社会人士,不然高中的这些东西早就忘得来一干二净,连渣渣都抓不到了。 柯清怡如是安慰自己道。 她一个人复习相当于是两个人在读书,白楚宁也同她一起奋斗。到了考试的时候,两人就开始齐心协力了,不过柯清怡骨子里还是有点要强的,不愿意在考试时接受白楚宁的帮助,所以第一次月考时完全没有理白楚宁的声音,然后就悲剧了。 有好几处地方白楚宁意见都和她相左,但她没听,结果都错了,尤其是体现在地理的选择题上。所以第二次月考的时候她开始和白楚宁合作,考试成绩果然比第一次好了很多,年级二十,恢复了白楚宁的正常排名。 但她俩本以为会排名更高,因为经过一个月的查漏补缺与努力,无论是柯清怡还是白楚宁自身知识上都有了完善与提高,预想的是这次起码会创白楚宁历史上的新高。 他们都太低估高三了。 高三是修罗场,也是炼炉,想要提高分数排名而日夜用功的不是只有她们两个。 大家都在用心,都在进步,所以就算她们原地不动,也已经是有所提升了。 学校开始安排高三年级周六补课,也就是说一个星期要从周日的晚自习开始,一直上到下个星期六的下午,放假时间只有周六晚上和周日白天。 每个星期六的下午放学后,柯清怡都要在教室里待到天暗了需要亮灯时才走。 这算是她高中时的个人习惯,因为深知自己自制力不行,回家后肯定就没心写作业复习了,所以选择留在学校把该写的该看的都给弄完,背个空书包回去好好休息,劳逸结合,这样下一周才有力量。 程冬杭听了柯清怡这个想法后觉得不错,但他每周六放学都要去打球,所以没有留下来陪柯清怡,只是叮嘱让她回家注意安全。 这一天柯清怡留得有些迟了,因为做题做得太投入了,没注意到天色渐晚,直到白楚宁的妈妈担心地打来电话她才知道原来已经比平常晚了,做完最后一道题后背起书包,走了出去,把教室门给关上了。 她满脑袋都是下午复习的数学和英语,什么俞明泽啊沈南微啊都不知道被语法和公式挤到哪个旮旯里了。 以致于她走出校门后第一时间听到模糊的呼救声时,都没想起这是原文里一大重要情节。 沈南微被流氓盯上,本来想打电话给父母,但手抖拨通了最近来电显示中第一个号码,打到了俞明泽那里去,随后的故事就喜闻乐见了,男主角正好在这一带游荡,接到电话后火速赶到,打跑了坏人,赢得了女主好感,两人的发展之路就这样打破瓶颈,就像是被打通任督二脉一般。 但柯清怡和白楚宁做题都做糊涂了,哪里反应得过来这是故事里的这一情节,也没想到发出声音的正是女主沈南微。柯清怡经历的事情多,一听这声音就觉得不对劲,便屏住呼吸循着声音走了过去,果然在学校外墙的墙角处看到几个地痞无赖围着一个女生,其中一个人凑得比较前,好像是在用手捂住女生的嘴,阻止对方呼救。 这面墙临着的马路几乎没什么行人,路灯一闪一闪,灯光微弱,应该是出了故障,也难怪这群人敢明目张胆作案。 柯清怡悄无声息地慢慢走近,这时听到那群人对着女生发出阵阵猥琐的邪笑。 这场面勾起了她不太好的回忆。 柯清怡眼色一沉,从书包右侧取出伞来,然后“咔”地一声把短伞抽开。就在那几个人听到响声回头看向她时,柯清怡丢下书包,拿着伞冲向他们,出其不意地向前一跃,手上的伞如挥舞的长剑,劈向其中一个人的脖子,然后左腿往外一踹,正中另一个人的小腹。 她的格斗技能,可是从战场上学的,一招一式都带着狠劲。 虽然这具身体远比不上阿米莉亚的身体,但柯清怡觉得用来打赢这些混混足够了。 这还要多谢程冬杭这段日子拉着她每天锻炼跑步。   ☆、第64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八) 柯清怡冲过去后才看清对方有五个人,有高有矮,年龄看起来都在二十岁以内,一个二个穿着破洞打钉的牛仔裤,吊儿郎当的,似乎是其他学校的不良少年。 但她没有时间细细打量,用伞和一记飞腿撂倒两个人后,落地的瞬间挥拳打向第三个人的肚子,下着狠劲,对方登时被打得来跪在地上捂着腹部干呕。 事情变化得太快,包括沈南微在内的其他人都愣住了,直到看见三个人都挨了打后,他们才反应过来。剩下的两个不良少年露出凶狠的神情,一左一右朝柯清怡扑来,其中一个还从兜里掏出了折叠刀,短而锋利的刀刃闪着银光,不仅没有吓到柯清怡,反而使她倍感熟悉。 她左臂一横,右手一探,干脆利落地钳住了向她挥刀而来的少年。只见对方个头不高,大概只有一米六将近一米七的样子,又长得不壮,于是柯清怡堵了一把,竭尽全力把少年往后一拽,再重重一推,使对方跄踉地跟另一边气势汹汹而来的混混撞在了一起。 就是趁现在! 柯清怡一把拉住已然傻眼的沈南微,迅速捡起自己的书包,带着身后的人往学校正门跑过去——那里有给学校看门的保安,对面还有一排店铺和一个生活小区,比这个偏僻的角落热闹太多,料想那群人再怎么胆大也不敢追过来。 她一直拉着少女跑到学校对面的公车站才停下来。 这个时候天色已晚,穹幕浸着深色,道路两旁的路灯撒下橘黄色的暖光,马路上来来往往着车辆,声音嘈杂。 柯清怡松开握住少女的手,背靠着公车站修建的广告牌大口大口喘气,身体因持续剧烈的奔跑而早已流下汗水,整个人散着腾腾热气。 身旁那人显然比她缺乏锻炼,跑得又慢又不持久,剩下半路几乎都是柯清怡在强制拖着她走。只见她背着书包弯下腰,一声一声喘得比柯清怡要厉害多了,乌黑的长发披散而下,完全遮住了她的模样。 柯清怡缓过劲来后也没见对方直起身子,不由有些担心地问道:“呃,这位同学,你还好吗?” “嗯……”那人发出一声闷闷的回应,又喘了几口气,才继续道,“白同学好厉害啊……” 听到耳熟的声音,柯清怡愣了一下:“你认识我?” “诶?”对方也是一愣,随后慢慢抬起头来,浓密的长发间露出一张精致可人的面容,跑得来满脸通红,嘴唇有些发干。 柯清怡惊愕道:“沈南微?!” 她怎么都没想到,原来自己从不良少年手上救下来的少女竟然是她! 沈南微也是一脸讶然:“白同学不知道是我?” “我……”柯清怡自己都囧了,“我救人是不看人的。” 沈南微“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投向柯清怡的目光带上了几分崇拜与感激:“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来感谢你了,说实话我真的是吓到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还好你及时出现……白同学,真没想到你的身手那么好!真的!竟然一个女生把五个男生打趴下了!好厉害!” 柯清怡也笑了笑:“要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我就不会拉着你跑了,当场打得他们屁滚尿流。” “不管怎么说,还是很了不起啊!”沈南微仍是一脸钦佩。 柯清怡终于想起原文的情节了。 这么说来,她是无意间抢了俞明泽英雄救美的戏,夺了男女主情感培养之路上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原文里,沈南微就是因为这件事所以对俞明泽产生了好感,不再那么抗拒对方的追求,答应可以和俞明泽从朋友开始。 这可以说是两人爱情的萌芽,而如今这个萌芽却被柯清怡稀里糊涂地扼杀掉了。 柯清怡本无意改变沈南微的人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俞明泽如此,沈南微如此,白楚宁更是如此。女配们被渣男虐得善果,因此怨气冲天齐心协力诅咒柯清怡穿越来为她们改变命运,所以柯清怡代理着女配们的身体做出不一样的选择是基于女配们的支持与愿望的。 但沈南微不一样,作为本文的女主角,她最后是获得了幸福,而这份幸福恰恰是改邪归正的俞明泽给的。 就连白楚宁本人都无法否认,沈南微是一个好姑娘,没有什么过错,对她也很好。 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这在现实世界里很难被保证,但柯清怡希望起码在文字中的虚拟世界能得到应验。 她沉默了片刻,望向沈南微道:“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啊?”沈南微眨了眨眼睛,有些无措于柯清怡的严肃,“什么?” 柯清怡索性单刀直入:“你觉得俞明泽怎么样?” 一听这名字,沈南微的表情有点僵,联系起对方与俞明泽的关系与相处模式,不由作出猜测道:“白同学,你……你喜欢俞明泽吗?” “以前喜欢过,现在不了,只想和他划清界限。”柯清怡实话实说,也不隐瞒什么,而是坦坦荡荡,“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同学来同学去的很麻烦。” 沈南微点了点头:“好,那我叫你楚宁,可以吗?” “可以。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我……”沈南微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才答道,“我有点怕他。” “怕什么,怕他缠着你?”柯清怡的语气就像是在闲聊。 “也不全是吧,很难形容。”沈南微斟酌着用词,“我不太喜欢这种被当成猎物的感觉,而且他看起来很靠不住的样子,让人无法相信他的话……” 所以原文里才会安排俞明泽戏剧性地出现在这危急时刻,大打出手,勇猛帅气地解救沈南微,让她初步看到俞明泽可以依靠的一面。 然而如今这些都没有了。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一想到俞明泽是因为自己而失去了登场的机会,柯清怡就觉得爽快。 说实话,沈南微与俞明泽纠缠那么些年,虽然结果是好的,但过程却苦甜掺半。 早恋的花太单薄,经历任何一场风雨都倍感艰难,他们开始的时候终究太年轻。 不过若是没有俞明泽,沈南微恐怕会有一个孤独的高三,无法融入班级,又有着巨大的学习压力,难保过得会比现在身边有俞明泽来得好。 但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高三上学期还没过到一半,沈南微还没喜欢上俞明泽,白楚宁换作了柯清怡…… 没有俞明泽,沈南微的高三也不一定难熬。 柯清怡朝她伸出手,微笑道:“我和你想法一样,也算是意气相投了。既然你叫我楚宁,那以后我也叫你南微吧,你转过来还没交到什么朋友吧,那我做第一个。” 沈南微睁大了眼睛,随之露出欣喜地笑容,她双手握住柯清怡的右手,激动道:“好啊,真的是太感谢了!” 于是,此后就有人陪柯清怡周六留校复习了。 但沈南微家住得不太近,又容易被不良分子盯上,所以还是没上第四节晚自习。她的父亲是做生意的,母亲是记者,整日东奔西跑,偶尔有空也会开车来接她俩,柯清怡也就顺便搭一个顺风车。再到后来,昼长夜短,天黑得特别快,周六下午放学后学校就断了电,所以在沈南微妈妈的帮助下,她们转移阵地,找到了一间环境不错的水吧复习。 皇天不负有心人,柯清怡在期中考猛地杀到了第十名,把白家夫妇都吓了一跳。 班主任倒是见怪不怪,因为高三本来就是一个波动阶段,高考时冲出来黑马的情况也是常有的,所以他只是简单地找柯清怡谈了谈话,大概意思就是要她不要骄傲,保持好心态,尽量避免过大的成绩起伏,稳定下来。 柯清怡点头如捣蒜,装乖技巧一流,但内心还是忍不住美滋滋的。 排名出来后不久的某一天晚自习上她还在跟程冬杭讲:“班长,你看我取得了那么大的进步,您老怎么都不夸夸我啊?” 闻言,程冬杭觉得有些好笑,瞥了她一眼:“白同学,等你的分数只和我差十分的时候,我再夸你吧。” 柯清怡哼道:“又来打击我自信心!不过没事,姐我这几天人逢喜事精神爽,不怕你打击!” 程冬杭开玩笑道:“你小心乐极生悲。” “乌鸦嘴,呸呸呸!” ——没想到还真让程冬杭给说中了。 第二天柯清怡就来大姨妈了,而且痛经痛得很厉害。 白楚宁的身体并不是那种回回必痛得死去活来的体质,所以这次大概是因为期中考期间神经太紧绷了,压力比平时大,熬夜也熬得比平时晚,才导致这次痛经来势汹汹,直叫柯清怡一上午都听不进课,痛得来把嘴皮子都咬破了,一下课就捂着肚子趴在桌上。 学校第三节课间是最长的。程冬杭从办公室回班后就看到蜷在座位上的柯清怡,以及坐在他座位上给柯清怡递热水的沈南微。 他在班门口顿了顿,像是在思索着什么似的,然后又转过身,下楼往食堂小卖部走去。 预备铃打响的时候,柯清怡能感觉到程冬杭坐回了座位,她抬起头一脸虚弱地问道:“老师找你……” ……说什么说了那么久啊。 这半句话生生地被堵在了柯清怡的喉间,因为她震惊地看到平时几乎不吃零食的程冬杭竟然拿回来一堆巧克力! 柯清怡愣愣道:“这这这……今天难道是你生日吗?你收的?” “不是的,我生日在四月。”程冬杭认真地把巧克力都推到柯清怡桌上,“这是给你的。” “……” 柯清怡彻底呆住了,等上课铃响了后才回过神来,尴尬道,“班长,我我我……” “你不是肚子痛吗?”程冬杭平静地看着她,目光透着理智,“我以前看一篇文章说女孩子生理痛时吃一点巧克力能感觉好一些,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总比吃药好,你就试试吧,不行的话我们再想办法。” 一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语气。 柯清怡的脸腾地红了。 她竟然会误会程冬杭是要跟她告白! 还好刚刚支支吾吾没把那句“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给说出来!不然脸就丢大了! 见对方的脸忽然红了起来,程冬杭关心地问道:“听说女生来例假的时候会有很多并发症状,你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有不舒服?怎么脸那么红?” 为什么你可以那么淡定地说出这种话啊啊啊啊啊! 柯清怡内心咆哮,表面上却只能故作从容地回答道:“没事……谢谢你的巧克力,下课我会吃的……”   ☆、第65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九) 近期的确有人过生日,不过不是程冬杭,而是俞明泽。 十二月的时候天气已经比较冷了,柯清怡羽绒服下还穿了一件高领毛衣,坐在教室里写题时手都是僵的。然而俞明泽像是不怕冷似的,仍然是一身格子衬衣配风衣,两腿被深蓝色的牛仔裤裹得细长,看起来就像是穿着春秋装走秀的模特。他早上来学校的时候总喜欢带着一个黑色口罩,罩面上写着英语的一句脏话,似乎这样能显得格外酷炫一般——至少年级上的很多女生觉得他这么打扮真的很帅。 生日当天是星期六,俞明泽一迈进教室就看到自己桌上的礼物已经堆成小山,班里的女同学都对他展露灿烂的笑容祝他生日快乐,而男生都有意无意地向他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他早已习惯万众瞩目的生活。 俞明泽在座位上懒懒地坐好,不紧不慢地拿起那些被包得精致用心的生日贺礼随意地查看,也不把包装拆开一探究竟,只是扫了眼每份礼物的署名后就随便地扔在了抽屉里或地上。 最开始收礼物时他还是持有新奇感的,会一个又一个地拆开来看,但事到如今他已经麻木了,对礼物本身提不起任何的兴趣的,只是仍会在意送礼人和收到礼物的数量,毕竟每回过生日都是他狠涨一把优越感的时候,这些都相当于是他的战利品。 桌上的礼物大概有十来件,都是清一色的女生送的,有些名字俞明泽记得,有些则只是眼熟,有些就根本不认识了。但这只不过是今日的开始,之后陆陆续续还会有更多人送礼物过来,绝大多数都是女生。 清点完这些煞费心思地抢在他到学校之前送到教室里的礼物,俞明泽不但没有一丝喜悦,甚至眼色一沉,有些不快。 这里面没有白楚宁的礼物。 其实他也没有多看重白楚宁送来的礼物,以往每年他都把这些礼物一块儿随意处理,并没有对哪一份特别留意。 从小到大,他每一年都能收到白楚宁的生日礼物,好像这已经和白楚宁对他的好一样,成为了一种习惯,于双方而言皆是如此。 存在的时候不引人注意,但消失的时候却又让人接受不了。 就是这种微妙又奇特的怅然如藤蔓般缠上俞明泽心头,揪得他难受,就好像路上平常无奇的绿草地转眼间不见了,而他就这样置身于一望无际的戈壁。 荒凉,干涸,茫然。 这是俞明泽第一次在生日这天过得心绪不宁,格外烦躁。 在这一天内,他如预期所料的那样收到了很多礼物,大大小小,各式各样,却仍然是没有一份来自白楚宁。 连一张贺卡或短信都没有。 朋友约他下午放学后去打台球,毕竟今年生日的日子撞得好,正好是星期六,而第二天周日白天又是放假,怎么疯怎么浪都可以,机不可失。 但俞明泽拒绝了,也不为了什么,只是忽然感到了厌倦。 如果答应下来的话,事情发展如何他已经大概猜到了,无非是打完球后去泡吧,遇到姿色不错的女人就去勾搭,然后顺水推舟地开房上床…… 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这些本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今日一提,反而索然无味。 或许是白楚宁的疏远给他带来了茫然,让他第一次开始审视做这些快活事的意义。 他大概有些意识到了,是他自己亲手摧毁了这段维持十多年的情谊。 有很多次,他真的很怀念还和白楚宁要好的日子,他可以放下所有戒备,不用戴上任何面具伪装,随心所欲地说些真心话,因为对方是知根知底的发小,比那些露水情缘中的女人们要值得信赖得多,真心总是能让人安心。 如果可以,他还想和白楚宁一起再看一次大山里的星空,无忧无虑,纯粹单纯得什么都不用想。 但这个心愿已经很难实现了。 俞明泽也没有再进一步地追求沈南微,而是逐渐收手,直到现在就算迎面碰到沈南微,也只是笑着搭讪几句,不作下文。 就目前的展开进度而言,一直以来都是他单方面地纠缠沈南微,其实还没发展到认真的地步,也没真的爱上对方。用情不深,全身而退尚可,他笑着告诉自己这是因为他对沈南微失去了兴趣。 但其实下定决心放弃沈南微,是在知道她和白楚宁成为好友之后。 他的记忆里一向很好,清楚地记得白楚宁对他说的每一句伤人刺耳的话,想起那些话语,不知怎么的,他就不太想对白楚宁身边的女生下手了。 他还是想要挽回和白楚宁之间的关系的,毕竟白楚宁是那样温暖的人,他们彼此认识了那么多年,现下他的身边还没有能够取代白楚宁长久陪伴他的人,他暂且还难以舍弃这份习惯。 他不想听白楚宁说他“恶心”。 鬼使神差一般,放学后他告别了狐朋狗友们,在教室把收到的礼物收拾了一下,然后走到了二班班门口。他知道白楚宁这学期有留校自习的习惯,但不知道最近她经常和沈南微出去自习。 也许是寿星光环笼罩运气好吧,今天正好碰到沈南微有事不能陪柯清怡复习,所以柯清怡索性在教室里戴上耳机练一段听力就走。俞明泽走到班门口的时候,她才听到一半,低头盯着题,神情专注,手上的笔时不时在题干上划一划。 俞明泽没有出声打扰,只是静静地站在教室前门,望着柯清怡专心致志的样子,神色复杂,眼底深邃。 虽然两人不再来往,但同在一层楼,碰面的机会还是挺多的。 然而每次都是擦肩而过,俞明泽只有在周一早上全校集会时才能好好地注视一会儿对方,但只能远远地望着,因为他们之间还隔了好几个班,而她也总是在看书,争分夺秒,站在操场队伍中捧着一本语文小册子背记。并不只有她一个人如此,只见她的前后左右也同是这般用功,拿着书本或笔记翻看,丝毫不敢怠慢。 他们才是一类人。 每当那个时候,俞明泽都会觉得,他和白楚宁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明明他们是亲密无间的青梅竹马,可长大后却成为了形同陌路的两种人。 柯清怡写完听力练习,用红笔对了答案后才抬起头来,将两臂往前一伸,拉了拉筋,活动活动了颈部,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今天状态真是不错,听力竟然全对。 她的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可是没想到一抬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身影,脸上的微笑不由一怔。 说起来俞明泽长得真的很高,应该和单叙差不多,只不过身形要比单叙要单薄些,只见他随意地靠着墙站着,好像一直起身就会顶住门框一般。 还记得他最开始冲个子的时候,来势太猛,长得太快,皮肤跟不上骨头的生长,身体出现了拉伤,大腿外侧的皮肤现出如鳞片般的纹路,条形分布到膝盖以上一点,夏天穿短裤就能被看见,这把年少无知的俞明泽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得了什么怪病,于是不安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青梅竹马,当时白楚宁的见识比俞明泽还少,知道后担心得不得了,瞒着父母陪着俞明泽去医院看病。两人都是第一次在没有长辈的陪同下去医院,难免笨拙生疏,还把号给挂错了,排了半天队做无用功,结果后来又要下来重排一次。 好在最后是有惊无险,虽然是瞎忙活了一场,但两人总算是放下心来,从医院出来后买了两支雪糕,高高兴兴地出去玩了。 类似这样的小事还有很多,如一朵朵小花,安静地覆满岁月的砖墙,平淡却美好。 可惜年少时光一去不复返,两人紧紧相依的日子断送在成长的路上,过去的亲密依靠如一张张老照片,永远只能静止地被保存在相簿中,只做回忆,不当未来。 他们本可以一直维持下去的,怎料这份真挚纯粹的感情被青春横刀腰斩,变质成复杂混乱的一锅粥。白楚宁萌生爱慕,俞明泽到处留情,这才造成今时今日的僵局。 一个专情,一个滥情,走在一起怎么会没有伤害? 柯清怡取下耳机,心生警惕:“你怎么会在我们班门口?找南微的话,她有事已经先走了。” 俞明泽的喉结上下滑动,望了柯清怡好一会儿,才沉声道:“我是来看看你的。” 柯清怡奇怪道:“我有什么好看的,你有这个闲工夫,不如多看看书。” “我……”俞明泽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有些尴尬,又似乎是在期待,“我期中考进步了一百二十名。” 这的确是个不小的进步了,甚至可以说是飞跃。 柯清怡愣了愣,她根本没有去关心俞明泽的成绩情况,没想到对方倒是自己找上门来告诉她。她的语气平常且冷淡:“哦,是吗?那恭喜你啊,不过期中考都过去好一阵了,也快为下一次月考开始做准备了。” 俞明泽被柯清怡的语气伤到了。 这次期中考他是下了功夫的,考前把各科都复习了一遍,才有了那么大的进步,把他的那群不学无术的哥们都吓了一跳,直起哄说他幡然醒悟要改做学霸了。 他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忽然想要发奋了,大概是每周一在操场看到白楚宁背书复习的身影而受到了激励,也或许是看到白楚宁与程冬杭谈笑路过他身旁时受到了刺激。 他不甘心就这样被白楚宁排除在视线之外。 他已经享受惯了对方的在乎与瞩目。 既然白楚宁现在的世界里只有优等生的影子的话,那他也努力考试好了,取得巨大的进步,引起对方的注意——期中成绩下来后,他无数次幻想白楚宁得知他排名的画面,那种震惊不敢相信的眼神,实在是让他心情愉悦,因为这样的话,他又重新回到了对方的视野里。 他从没有想过道歉或反省自身过去的所作所为。 时至今日,他想的还是如何让一切恢复原样,与白楚宁重新回到过去那种暧昧不清的状态。 没有认错道歉,何来宽容原谅,又何来冰释前嫌? 所以他必定会失望。 对方并没有如他所想象那般惊愕不已,而是风轻云淡,好像那不过是一句来自路人的问候,连看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俞明泽艰涩地开口:“你说过的,如果我取得进步的话,你会很高兴。” 那是很久之前白楚宁激励俞明泽学习时说的话语了。 柯清怡发出一声轻笑。 “你知道什么叫礼尚往来吗?”柯清怡放松下来,手上转着笔,看向门口那人,“你让我给你道贺,但你有来过问过我吗?俞明泽,你未免太自私了吧,你向我索要夸奖,那你知不知道这回我考了多少呢?你有主动送上过一句你的祝贺吗?你只是想让我单方面地关心你罢了。” 俞明泽被柯清怡说得一愣一愣的,半晌才道:“不是这样的。” 柯清怡笑道:“那是哪样的?” 俞明泽努力地想要表达清楚自己的想法:“楚宁,我俩是发小……我……我不想你和我冷战,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就认识的啊,我们不应该疏远彼此,至少……至少今天我生日,你应该跟我说生日快乐。” 他只是觉得,每年这个时候,应该有白楚宁的陪伴才对。 一年、两年、三年……怎么能在今年戛然而止。 柯清怡拿在手上转弄的笔“啪”的一声掉在了桌边,滚落到了地上。 她没有弯腰去捡笔,而是直直地盯着俞明泽,语气带着几分嘲讽:“是啊,能给你当挡箭牌的发小,能帮你整理一夜情残局的青梅竹马,你出去浪时把我忘一边,你渴望平淡的时候又回来和我搞暧昧。你见过有哪个人会把他发小扑在沙发上强吻的?明明不喜欢我,还拖着我,做出令人误会的举动。原来这就是你心中的青梅竹马?做你的青梅就必须得这么贱兮兮的?” 俞明泽沉默了。 等柯清怡收拾好书包准备走了的时候,他又忽然开口:“那我们还能像小时候那样,一起看星空吗?” 柯清怡毫不客气道:“行啊,等到时候你带上你女朋友,我带上我男朋友,我们四个一起去,多热闹。” ……可那就不一样了啊。 俞明泽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第66章 青梅女配萌萌哒(十) 高三其实过得很快。 一本书翻来覆去地看,复习资料因为太多了所以必须买一个储物箱放在座位旁,笔记写了一本又一本,用完的笔芯累计起来大概一只手都握不住。寒假短暂仓促,转眼又是开学,各科的新知识讲完后进入一轮二轮三轮复习,考试次数越来越多,从月考到周考再到每日一考,考试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一日三餐少不了,试卷都有厚厚一摞,与书赛高。 到了高三下学期的时候,柯清怡的成绩起伏就没有那么大了,基本保持在十到二十名之间,班级小考时个别科目还能冲到全班前三位。后来全市第一次诊断考试,她再次考了一次全校第十,在市里排第二十三位,算是相当不错的成绩了。 学校是很重视第一次诊断考试的,因为根据往年数据显示,高考的最终结果与第一次诊断考试的结果基本吻合。成绩出来后的那周星期一的早上,校长亲自在国旗下表彰了文理各科在学校排前二十和各班取得明显进步的同学,并让他们到主席台上领取奖状与奖品。 文理两科的前十名并排而站,站在主席台最前排,接受着众人灼灼的目光。操场上不仅聚集着同为高三的学生,还站着高一高二的学弟学妹——他们投来的目光充满崇拜与憧憬,甚至还带着小小的紧张,希望自己高三的这个时候也能站着高台之上,被全校的人注目。 柯清怡的心砰砰直跳,恍惚之间还以为自己真的回到了十八岁的那年。 同样是旗开得胜,同样是全校表彰。 但是定睛一看,站在她周围的大多都是陌生的面孔,台下学生也没有穿她所熟悉的校服,对着麦克风发表长篇大论的校长字正腔圆,并不像她高中那会儿的校长操着浓重的方言口音,每说一句话都惹得她憋笑。 是啊,这是白楚宁的学校,白楚宁的高三。 而她自己的高三与十八岁早已成为历史,掩埋在岁月的尘埃之下。 青春可回顾,时光却不能回头。 俞明泽今天没翘早会,此时也在台下默默地注视着她。 他虽然是聪明,但也不是天才,怠慢松懈了那么多年,在这高三下学期的关键时刻才开始力挽狂澜,已经太晚了。自上学期期中他取得巨大进步后,接下来的几次考试中他的进步越来越小,逐渐趋于停滞了,任他怎么挑灯夜战,最多都只能前进一两名,有时甚至还要下滑,光是维持现有的名次已经是很吃力了——他从那些混日子的高三生中脱颖而出,将原本的同类抛在后面,得以前进,但在这之后他面对的竞争对手都是知道用功且费了心思的,且不说他们和奋起直追的俞明泽在刻苦程度上有何差异,但单论靠平时听课写作业而打下的基础,俞明泽就输人一筹,因此很难超越其他人。 每当他对着完全看不懂的复习题时,都十分怀念白楚宁陪在他身边的日子,手把手教他如何解题,所谓的难题在白楚宁的帮助下都迎刃而解。 他甚至花钱去请外面的老师帮他补课,但大多都是听了才一节课,他就把别人给辞退了,换了好几个老师,但都没有一个能留到最后。 无论教得如何专业,他们都不是白楚宁。 只有白楚宁才会不厌其烦把一道题翻来覆去地给他讲,和颜悦色,语气里没有一丝不耐烦,也只有白楚宁会辅导得那么体贴,看他脸上稍微带点倦色,就关怀地问是否需要休息。 她不是他的家教,她本没有义务与责任来帮助他,这明明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但俞明泽就是要缠着白楚宁给他讲题,后来却又嫌对方啰嗦,露出不耐的神色,反倒要白楚宁哄着他学习。 他知道白楚宁对他很好,他就是吃准了她对他真心实意的喜欢。 他本是想用着暧昧将对方套牢,却不料这愚蠢的做法把白楚宁推到了遥不可及的远方。 这真是应了那句恶俗的老话—— 在的时候不去珍惜,直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程冬杭当然是校长重点表扬的对象,高二时还时不时会考个第二或第三,但高三就一直保持在第一的位置,实在是难得,并且在第一次诊断考试夺得全市第一,为学校争了一把光。 可能是时隔几年再站在国旗下领奖太激动了,为柯清怡注了一股热血,她在走下主席台回班级队伍的路上,追上程冬杭,低声道:“班长大大,我记得你说过你想考a大对吧?” 那是在这篇文里全国毋庸置疑的最高学府,虽同是重点大学,但甩了白楚宁原本考的b大几个档次。 程冬杭扶了扶眼镜:“是的,怎么了?” “你一定能考上的!”柯清怡坚定道,“我的目标也是它,虽然现在还差相当大的一段距离,但我会加倍努力的!” 看着她亮如星辰的眼眸,程冬杭不由地扬起嘴角,却不是嘲笑,而是平常而从容的微笑。 他道:“与君共勉。” 一诊过后,柯清怡在文综方面的专攻方向从选择题转移到了二卷的问答题,语文和英语已经基本稳定,数学在立体几何部分还有所欠缺,所以她开始着重弥补。在接下来的几次周考里,她的成绩开始出现起伏,出乎意料的是,下降反而多于上升,不过程冬杭在一旁安慰她,说复习策略调整后有波动是正常的。 在程冬杭和沈南微的鼓励下,柯清怡恢复信心,一直坚持到第二次诊断考试。 没想到这一次她竟创造了历史新高,考了年级第五! 柯清怡开心得不得了,虽然她一个人考试其实是两人在看题,不知道算不算作弊,但她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进步,成就感油然而生。 只怕她当初自己高考时都没这么拼过,那时候她还喜欢在上学时玩手机看小说,周末回家渣游戏,但是现在在白楚宁身体里,她真的是断除了杂念,手机只用来和白楚宁的父母通话,电脑什么的除了查资料外根本不用,阅读的课外书都是有关时事新闻的周刊,整个人完完全全脱胎换骨成了专心致志的学霸 上大学后的遗憾全部使在了重返高三后的复习上。 她也能感受到,白楚宁的心情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她的心思此时同柯清怡一样,专注于高考和自己的前途,而非像在原文里那样,临到考试关头,还为厮混过日的俞明泽操碎了心。 三诊的时候,俞明泽考试作弊被抓。 全校处分通报下来的时候整个年级都议论纷纷,虽然学校当然不可能因此取消俞明泽的高考资格,但这作弊的处分被记入档案,也是非同小可的事情。 本省高考监控是出了名的严格,就算是年级上作弊的老手也自知高考作弊要冒太大风险,所以干脆从高三下学期开始就老老实实考试,反正最后结果是反映他们的真实水平,高考前靠作弊考得越厉害,只会反而使得家里人知道高考成绩后越失望而已。 一向不屑于作弊的俞明泽竟然在这最后关头考试作弊…… 用他的一个哥儿们的话来说,就是“那小子脑袋坏掉了,想站主席台想疯了。” 俞明泽并不是脑袋坏掉了,而是心太急了。 他这个学期是真的用功起来,一个妹子都没泡过,周末也不跟着朋友出去厮混,而是乖乖回家写作业看书,看不下去了就睡觉——他把杂书和电脑都交由保姆代为保管,付了一笔额外的费用。 如果光靠两三个月的努力就能取得傲人的成绩的话,那么那些辛苦三年却还在中下水平挣扎的学生岂不是要找块豆腐撞死? 说起来柯清怡能考进年级前十也不是奇迹。除了高三的加倍刻苦外,白楚宁和柯清怡本身都有良好的学习基础,学习方法也基本适合自己,况且还有学神程冬杭的助力。 但俞明泽并没有这些。 刻苦不如人,根基打得浅,身旁清一色的学渣,他又不能接受除了白楚宁以外的人。 眼看付出犹如打了水漂似的无影无踪,成绩上升到一定位置后就止步不前,高考日日逼近,就连诊断考试都只剩下了最后一次…… 他太着急,太渴望考好了,才会出此下策。 所幸这不是高考。 听闻这个消息,柯清怡也是愣了愣,有点惊讶。 原文里是没有这一出的,俞明泽对学习向来散漫得很,就算考得不好也懒得作弊,后来爱上沈南微两人关系稳定下来后,他也开始脚踏实地地学习起来,有沈南微的鼓励与陪伴,又有白楚宁的辅导与帮助,他终于是考上了个大学。 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柯清怡无意间抢了俞明泽的戏份,影响了故事发展。 所以今时今日,无论是沈南微还是白楚宁,俞明泽都没有了。 大概是注意到了柯清怡的神色,站在她旁边的沈南微轻声道:“楚宁,你没事吧?” 柯清怡顿了顿:“没事,只不过有点惊讶而已。” “那就好。”沈南微还是不放心道,“都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分散注意力吧。虽然俞明泽是你发小,但选择作弊的是他自己,和你是没有关系的,你不用操没必要的心。” 柯清怡淡淡道:“嗯。” 高考第一天下了一场绵长的雨,柯清怡进考场时脸上还沾着夹在斜风里飘来的雨丝,清清凉凉,倒是安抚了她紧张与兴奋的情绪。 虽然文科是在其他学校考的,但这并不造成多大的影响,因为柯清怡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很快适应变化的环境,不然也不可能在不同的世界里得心应手。 语文,数学,英语,文综。一天考两门,寒窗苦读的十二年都注入这短短两天,不免让人感觉有些微妙。 程冬杭就在柯清怡隔壁考场。考完最后一门,两人在教室外碰头后一起出校门。 这所学校的环境很美,校园里种了栀子杜鹃,校门外是一片桃花,对着杨柳河畔,岸堤下是漾着涟漪的河水。 出考场后柯清怡就一语不发,径自走到河岸的石栏前,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把程冬杭都吓了一跳,他忙拉住对方的胳膊,劝道:“白楚宁,别做傻事,大家都觉得题难,你不要觉得是你自己没考好。” 柯清怡转头幽幽地看向他,但下一秒就忍不住“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程冬杭愣了愣,随即便明白自己是被耍了,他也不恼,而是跟着笑道:“你真是吓死我了!看你这样子,考得还不错?” 柯清怡道:“感觉还好,就是不知道成绩出来会怎样。” “没事,考完就好好放松吧。” “嗯。”想了想,柯清怡又望着程冬杭道,“等成绩出来还要好长一段时间呢,班长大大,要不我们叫上南微,再去班里拉几个人,然后一起出去旅游吧。现在也就只有高三放假了,出去旅游的人比暑假少,机票火车票都要便宜很多。” 程冬杭赞同道:“行啊,你想去哪里?” “我……” 柯清怡刚开口说第一个字,脑袋就忽然袭来一阵眩晕,使她不得不闭上了眼睛,伸手扶住石栏以免摔倒。 “白楚宁,你怎么了?”程冬杭关切地问道。 “没事。” “没事。” 出乎柯清怡意料的是,在她清醒过来做出答复的同时,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与她异口同声。 那是这一年来她所用的白楚宁的声音。 柯清怡此时已经脱离了白楚宁的身体,将身躯物归原主。 真正的白楚宁朝程冬杭展露淡淡的笑容,语气里虽是带着点虚弱,但这并不妨碍她的好心情。只听她道:“记得小时候跟着夏令营去了c市的山区,那里晚上的星空真的好漂亮。而且c市本身也是旅游城市,人少空气好,不如我们去那里吧。” 她的眼底是一片清亮。 敢于直面过去,才是真正的放下。   ☆、第67章 番外·白楚宁与程冬杭 “宁宁啊,妈妈问你一个问题,你可不要嫌妈妈烦啊。” 洗碗的时候白母犹豫了一阵,才凑到白楚宁跟前,关心地问道:“你老实跟妈妈说,这都大二了,你真的没有交男朋友吗?” 白楚宁手上的动作一顿,哭笑不得地看向自己的母亲:“妈,我现在都成年了,难不成谈个恋爱还要瞒着你吗?没有就是没有,我骗你干什么。” “那有没有男生追你啊?” “没有。” “你们学校男生也不少吧,就没有给你写情书的?” “妈——”白楚宁无奈地拖长声气,好笑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会写情书的男生都快灭绝了,有谁会给我写呀。我是真的没人追,你干嘛老不相信。” “我家宁宁那么优秀,竟然都没人追。”白母自言自语般喃喃道,随后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朝白楚宁问道,“你们高中班那个班长呢?你不是和他一个学院的吗,那他有女朋友了吗?” 白楚宁必须得赶快止住这个话题:“妈,我这才大二呢,你真没必要急成这样。再说了,我觉得我一个人也挺好的啊,本来校园生活就很充实忙碌了,硬塞给我一个男朋友我还嫌顾不过来呢。” 白母担忧地看向她,似乎还想说什么,然而就在这时,白楚宁的手机响了起来。 “妈,我去接个电话哈。”白楚宁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拿着手机走出了厨房。 是程冬杭给她打的电话。 “楚宁,”电话那头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严肃认真,却又透着淡然从容,“后天中午我们高中班同学聚会,在学校那边的老地方吃自助火锅,你会来吧?” “当然了,大概几点到啊?” “十一点半到吧,吃完了我们还可以一起回学校看看。” “有多少人会来啊?南微会来吗?” 程冬杭语气轻柔:“还没问呢,你是第一个。我等一下还要去邀请老班和其他任课老师。” “哇,好荣幸!”白楚宁笑了笑,“行吧,你忙得过来吗?要不要分一些人给我,我帮你问?” “不用了,”程冬杭不打算告诉白楚宁他只有给她打了电话,而其他人都发的是短信,“那就这样吧,后天还要降温,你多穿一点。” 白楚宁乐了:“班长大大,你是天气预报吗?谢啦,我会注意保暖的。后天见,拜拜!” 程冬杭也笑了:“拜拜。” 现在是大二的寒假,距高考已经过去了一年半。 白家夫妇一对外人说起自家女儿高三那年,语气里就充满骄傲,因为那的确可以算得上是励志的一年,白楚宁一路披荆斩棘从年级四十名拼到年级前十,甚至在高考时超常发挥,再创新高,考了年级第三名,全市第五名,进了全国最好的大学a大,并有惊无险地擦着调档线的分数进了工商管理大类专业——程冬杭学的是国际商务,和她同属于经济管理学院。 同在一个学院,大一上一些大的基础课时难免会有交叉,所以两人就算到了大学也有坐在一起上课的机会。经管院的规模是比较大的了,各项规章组织都相当完善,学院内设的学生会发展得也很不错,所以程冬杭和白楚宁都没有去校学生会面试,而是选择了在院会里担任干事,程冬杭是公关部的,而白楚宁是秘书部里负责跟进公关部的小秘,两人的接触更是频繁,可以说其实与高三时没什么太大差别。 大二的时候程冬杭成功竞选了副主席,而白楚宁则是退了学生会,拉着一个认识的师姐开始搞公益,申请了一个的公益项目,整天也忙来忙去的,过得很充实。 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成为一个闪耀光芒的人了。 大一拿了三项奖学金,在一次校级调研大赛中和程冬杭组队夺得全校第二,无论是在学生会做事或是在做公益时都结识了很多人。她性格开朗,脾气又好,乐于助人,人缘甚至比程冬杭还好,不仅同学都知道她,学院里的老师也很喜欢她,甚至辅导员在带新生时讲到公益活动这一块儿,都不忘说一句大二有个白楚宁师姐建了一个独立的团队致力于关怀留守儿童,大家如果对这个项目感兴趣可以去咨询等等。 可以说,白楚宁和程冬杭都是学院里的小红人。 就算到了大学,程冬杭仍然是白楚宁所崇拜和学习的榜样,尤其是在如何兼顾多项工作上,白楚宁对程冬杭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本来前任秘书长是有意把她留下来培养成下任老大的,但是白楚宁实在无法同时兼顾学习、公益和学生会,所以只有推辞掉了,选自己最喜欢的那个去做。但程冬杭不同,他不仅能多管齐下,还能把每一样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令人满意,从容不迫,能干又靠谱,而且在大一的时候凭着闪瞎白楚宁眼睛的绩点一举拿下最高额的国家奖学金。大二的时候他担任院会副主席和辩论队队长,同时还跟着学院里的教授做科研,有条不紊,实在是令人吃惊。 白楚宁的确是没被人表白过,不过她知道程冬杭是有女生追的,只不过被他直接拒绝了。 如她方才所言,他们俩各自的生活都已经足够充实了,所以对男女朋友的存在也没什么执念,顺其自然就好了。 其实,于她而言大概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俞明泽。 并不是余情未了,只是那漫长的明恋好似耗尽她所有的少女情怀一般,从此往后她真的很难再主动地喜欢上一个人了。 她已经过了那段青春懵懂且冲动的时期。 柯清怡离开后,白楚宁曾后悔过,如果当初没有喜欢上俞明泽该多好。 那样她就不会泥足深陷,让俞明泽的暧昧有机可趁,落了个笑话的角色。 但最近再回想起往事时,她又觉得其实也没必要去后悔什么。 吃一堑长一智,世事复杂,人心难测,若不是经历了这么一遭,又怎么会知道从小到大知根知底的发小在对待男女情感方面上时竟然是那么的渣。 她是知道自己原本的结局的,所以分外珍惜现在柯清怡为她争取来的一切。 柯清怡曾对白楚宁说过,她要让白楚宁变得更优秀。 但一个人要真正变得优秀,还得靠自己。 她已经在柯清怡的帮助下算是走了一条捷径,剩下的路上她只有加倍努力,这样才能做到问心无愧。 而白楚宁现在正在付诸实践。 很快就到了同学聚会这一天,程冬杭电话里所提及的“老地方”就是距离他们高中不远的一家自助火锅店,规模不小,就算提前为他们班的人留位也还有大片空间招呼其他客人,因为二班总共也三十多个人,又不能全部到齐,最后能来的只有二十五六个,加上老师,撑死不过三十。 白楚宁到的时候沈南微已经坐在椅子上了,抬头看见白楚宁从门外进来,热情地走上前去拥抱她:“楚宁,好久不见!” 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是大一暑假的时候了,一个学期没见,沈南微的长直发烫成了梨花,下巴稍稍圆润了些,整个人看起来气色非常好,她穿着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踩着一双皮制短靴,更显成熟风韵。 白楚宁笑着回抱她:“大美女越变越漂亮啦,我都不敢跟你走一起了。” 沈南微笑嗔道:“我才是不敢跟你这种a大的学霸站一起了好不好,又是奖学金又是申项目的,让我这种在小学校吃吃喝喝堕落的渣渣无地自容。” 白楚宁一愣:“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你还好说!”沈南微不轻不重地锤了她一下,“楚宁,你竟然都不跟我分享你的这些成就,还是不是朋友了?班里的人都把你和班长传得跟神一样,程冬杭从高中就是神,而你从高三到大学过得多励志啊,就和奇迹一样。” 白楚宁赔笑道:“好好好,是我的错,姐姐你别生气了,快坐下吧,我慢慢跟你说。” 程冬杭定的时间是十一点半,但高中同学直到十二点才陆陆续续来完,老师更是来得晚,十二点半才结伴而来,一群大学生眼巴巴地等着他们来开饭。 这一顿饭吃得没有大一时的聚会热闹,但也算和谐。大概是看气氛不够热,连一向严肃的班主任都开起了玩笑,望着程冬杭和白楚宁打趣道:“你们俩老实交代,大学是不是在谈恋爱?” 几桌相邻挨近的饭桌上顿时响起起哄的声音。 白楚宁一口饮料差点呛到,她咳了几声,解释道:“老师,你别乱说啊,我俩比白纸还清白!对我来说,班长亦师亦友!” 见白楚宁这样说了,程冬杭也跟着说道:“老师,你今天没喝酒啊,怎么就说胡话了呢。” 语文老师笑眯眯地插嘴道:“你俩急什么?你们老班问的是你们大学有没有谈恋爱,不一定是说你们俩之间互相搞对象啊。” 四周又是一阵哄笑,沈南微甚至还拍起掌来,笑道:“有猫腻!有猫腻!” 白楚宁的脸瞬间涨红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倒是程冬杭还格外冷静,把矛头转向沈南微:“沈南微,你长那么漂亮,大学一定很多人追吧,怎么样,来谈一谈情史吧。” 如果这话换了别的男生说,难免会显得轻浮,或者染上暧昧的意味,惹人猜疑,但是程冬杭的语气实在是太过淡然了,夸人长得漂亮就像是在描述标本特征一样,一句话下来跟对受审犯人说抗拒从严坦白从宽没什么两样,让人头皮发麻。 沈南微不自然地往后缩了缩,笑着打哈哈:“班长大大你就饶过我吧!说起来我真的连初恋都还保留着在呢,但大学同学死活都不信,委屈死我了。” 此话一出,连老师们都笑了。 这种情况大概是连柯清怡都没有料到的——沈南微反而在高考完后融入进了二班,在班群里很是活跃,同学聚会上也能和周围的人相谈甚欢。 白楚宁是知道的,柯清怡一直惦记着沈南微最后的发展。 诚然,原本的结局是沈南微跟着俞明泽过得非常幸福,但这并不能说明从一开始就没有和俞明泽谈恋爱的沈南微会得不到幸福。记得柯清怡曾说过,好人会有好报,起码在白楚宁的这个世界里应当如此。 没了俞明泽,沈南微也会遇到其他能给她幸福的人的,说不定比俞明泽更好。 通往罗马的路并不只有一条。 白楚宁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此时此地她竟然会碰见俞明泽。 那时候已经将近一点四十了,全班都差不多吃完了,坐在座位上互相闲聊,准备在坐一会儿就回母校去逛一逛,而她起身去上厕所,刚洗完手出来就与一个人撞了满怀,眼镜都掉在地上了。 “对不起对不起!”她连连道歉,刚想要蹲下身去捡眼镜,却不料对方先她一步将眼镜捡了起来,递到她的手中。 “没事,还好镜片没有裂。” 听到久违的熟悉的声音,白楚宁怔怔地抬起头望向对方,虽然她没有戴上眼镜,但是以两人目前的距离来说足够让她看清对方的面容。 依然是英俊年轻的脸庞,依然是暗含多情的桃花眼,只是眉眼间不见了年少轻狂的桀骜,多了抹年岁沉淀下来的成熟与稳重。他的发型也不再是高三时的飞机头,两侧的青茬早已长了一截,理了一个清新的短发,从摇滚朋克风转变成了文艺风。 但再怎么变,中间不过是横亘着一年半的时间,白楚宁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她微笑着,像是面对任何一个久别重逢的旧友:“嗨,别来无恙。” 从高考到现在,她从没有跟俞明泽联系过,不过总是会无意间听到对方的各种消息——毕竟是年级上的“有名人物”,相关消息也是为人津津乐道。有人说他出国了,也有人说他去了体校,更有甚者说他搞大了黑|社会老大女儿的肚子,被抓过去继承女方家业了,越说越离谱。 真相当然没有那么戏剧化,白楚宁听她妈提过,俞明泽上了一所三流大学,他爸打算着用钱把他弄出国,等他再大一些后就到公司里学着做事,也算是有个好着落了。 有时候白楚宁会想,俞明泽不负责任的态度应该是从他父母那里学来的吧。 俞明泽低头凝视着白楚宁,眼神复杂,过了好几秒才沉声开口道:“好久不见,恭喜你考上a大,虽然现在说已经挺晚的了。” 他竟然还记得高三时柯清怡对他说的话 “谢谢。”白楚宁有些惊讶,“感觉你变了很多。” 俞明泽抿着嘴,笑容也不复当年的轻佻:“是吗?那你觉得这变是往好处变,还是往坏处变呢?” 白楚宁道:“变好了吧,感觉你稳重了不少。” 俞明泽笑道:“谢谢,听到你这句话我很开心。” “嗯,你怎么会在这儿,也是来吃自助火锅的?” “是啊,很怀念高中这家的味道,大学附近的难吃死了。” “你大学在哪里,不在本地吗?” “不在,在g市,那里的食物都不怎么样。” 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此时两人竟然能像平常朋友一般轻松闲聊。 高中时的爱恨与纠葛好似已经远去,成熟后的两人依然可以坦然相对。 但是白楚宁知道,他们就算能再和好,也只能是淡淡相交了。 就和很多情侣分手后不能继续做朋友是一个道理。 寒暄完后,白楚宁估计着班里的人应该要走了,于是微笑着道:“以后有机会再聊吧,我们班在聚会呢,现在应该准备走了,去学校转转。” “楚宁!” 白楚宁刚一走过俞明泽身边,俞明泽就忽然叫住了她,然后说道:“我……我高考后过得就没那么乱了,也没和别的女孩子上床了,每一个向我告白的女生我都有好好地认真拒绝。” 他的语气有点急促,似乎不知所措,但又隐隐包含着一丝期许,像是渴望得到糖果的认错的小孩。 白楚宁从来都不是铁石心肠的人。 听到对方的语气,她当即眼眶一涩,心里有些难受,但最终她还是没有回头,而是淡淡道:“那很好啊。” 俞明泽露出欣喜的神色:“楚宁,那我们……” “小泽,”白楚宁眼睛泛红,语气轻柔得像是喃喃,“但是我们回不去了啊。” 回不去裹着暖光的童年,回不去一起仰望星空的夏夜。 回不去单纯的青梅竹马,回不去年少懵懂的真心与喜欢。 小泽,我们的退路早就被我们和时光联手斩断了啊。 结束完和俞明泽的谈话,白楚宁走出拐角,却不期然地看到静静站在墙边的程冬杭。 白楚宁整个人都愣住了,这么近的距离,可以保证程冬杭把她与俞明泽之间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想起自己又红眼睛又红鼻子的,不由地有些尴尬,赶忙把头往下偏了一点,走到程冬杭跟前问道:“你怎么站在这里?” 程冬杭道:“老师和其他同学先走了,我在等你。” “……不好意思。”白楚宁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随后只见程冬杭摸了摸她的手背,然后微皱着眉头把自己的深色围巾解了下来,围在了白楚宁脖子上,语气带了些许难以察觉的宠溺:“不都让你穿多点了吗,怎么手跟冰块一样。” “我刚用冷水洗了手嘛……”说完这话,白楚宁才意识到了不对。 围巾上尚存着程冬杭的体温,鼻间都萦绕着对方干爽的气息。 程冬杭他…… 白楚宁惊愕地抬起头,对上程冬杭清澈明朗的眼眸。 他看着白楚宁,微微一笑:“我在等你。”   ☆、第68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一) 柯清怡再次醒来的时候,首先听到的是噼里啪啦的细响,闻到的尽是呛人的烟气,令她不由自主地咳嗽起来,眼睛被熏得发涩。 还未等她来得及反应过来这是不同的世界,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就缠上她的小腿。柯清怡赶忙撑着站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是趴在地上的,好像摔倒后一般,而她的身上穿着古色古香的白色里衣,手上牢牢抱着一个布袋,里面不知道放的是什么。 而她也知道了疼痛的来源——只见她的裤脚不知何时沾上了火星,烧到了她的小腿处。她的脚也非常狼狈,只有左脚的鞋子还在,右脚打着赤足,脚背上尽是黑色的烟土,还有被划伤的红痕。 眼见火舌烧烂布料舔着自己的皮肤,柯清怡急忙用怀中的东西狠狠地往窜火星的地方猛扑几下,可算是把火给熄灭了,可是裤腿处破了个洞,里面已经有小块皮肤被烧伤了,让柯清怡疼得来倒抽一口冷气。 等她终于有机会抬起头看看现在的处境时,却为眼前这一幕所震惊了! 只见她身处在一个类似院落的露天空间里,而四周的房子都燃着熊熊烈火,染红了漆黑的夜幕。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气息,灼得脸颊发烫。火焰燃烧的声音下似乎还有隐隐约约的呼救声,但都很微弱了,从大火里传来的,没过多久就听不到了。 地上横七竖八躺了好几个人的尸体,穿着不知朝代的衣服,看样子像是府邸的下人。而他们显然并不是被烧死的,仔细一闻能在燥热的空气中嗅到血腥的气味,再定睛一看能发现他们的胸膛或脖颈上都有利刃留下的痕迹。 这是怎么一回事?! 忽然从安心读书的高三坠入这一片火海,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柯清怡睁大了眼睛,就在她发愣的时候,面前的屋檐落下一块被火焰包裹着的瓦砖,幸亏她的反应并不迟钝,及时躲开,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躲避的这一瞬间,她终于获取了这具身体的主人的记忆,如眼前的大火般来势汹汹,带着焚心的幽怨与恨意。 这是一篇江湖武侠文,背景架空。 她现在所在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名为慕容静,是慕容家这一代的独女,说是这篇文的女配,其实不过是一个短命的炮灰,享年十四岁,按原小说来看正是命葬于这场大火之中。 这篇文在柯清怡挖过的众多坑之中有些特别,是少数没有特定女主角的作品,着眼于男主角郑启宵的成长史——而正是这个男主角害得慕容静家破人亡。 不少武侠文里的男主都会有个犯错的青涩过去,但这并不妨碍他未来的成神之路。可以这么说,慕容静是郑启宵人生路上最早期的角色,而慕容家的败落就是他黑历史中最见不得人的一笔账。 郑启宵是慕容家收养的孩子。 他并不是从小就是孤儿。十岁那年他的父母被仇家找到,双双失了性命。所幸他命大,竟逃过一劫,浑身是血地混入市井,当了两个月的乞儿,后来被与他父母有过交集的慕容家当家慕容闻渊无意间撞见并认了出来,这才脱离了受冻挨饿的日子,进了慕容家当做养子。 江湖上的慕容家不是什么武学大家族,人丁并不兴旺,却小有名气,只因为慕容家祖上曾出过一任武林盟主,而他留下来的问心剑法代代相传,据说只有七式,每一招有十来种变化,套路不多,但却是武林中排名靠前的剑法。 一进慕容家,郑启宵就把目光瞅准了这件可助他报仇雪恨的传家宝。 原本慕容闻渊是不打算把问心剑法教给郑启宵的。 但他也是迫不得已。这套剑法没少被外人觊觎过,而慕容家也因此惹上过好几次麻烦,最近的一次就害他身负重伤,虽是捡回了一条性命,但身体明显比以往要虚弱许多,而且更严重的是从此他都不能生育——且不论这对一个男人来说是多大的打击,对一个家族的当家而言,没有什么比生不出子嗣继承家业更为紧急的了。 在出事前他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彼时还不到十岁,那就是慕容静。 而在这个社会中,就算是在武林江湖里,女子当家立业也都还是稀罕事。 郑启宵确实是一块练武的材料,骨骼精奇,又有心去学,很得慕容闻渊的喜爱,所以在后继无人的前提下,慕容闻渊考虑再三,还是把问心剑法传授给了郑启宵,并且在征得郑启宵同意的情况下,将女儿许配给了他,等慕容静到及笄之年两人就成亲。 这或许是慕容闻渊这一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七年春夏秋冬轮番过去,郑启宵已将问心剑法的七式学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在慕容家过得不错,颇受慕容闻渊器重,和慕容静相处得也很和睦。虽然他的态度始终带着些许疏远,但慕容静还是很喜欢黏着他。两人相差三岁,她总是启宵哥启宵哥地追着叫他,郑启宵看书时她看着,郑启宵练剑时她望着,像是一个小跟屁虫一样,郑启宵拿她没办法。小时候这样还不会被说什么,大了后慕容闻渊见了就要笑她了,于是慕容静这才学会端着点矜持,见着郑启宵就脸飘红晕,总算是有了小女儿家的娇羞姿态。 慕容静对郑启宵的感情应该不能简单地称之为爱情,因为这份依赖中不仅有少女怀春的喜欢,还有亲情与崇拜,兄妹之情也占了不小的比重。 她将他视作家人,但郑启宵却从头到尾都没有放下心结彻底融入新的家庭。 他一直都在等待自己羽翼丰满,可以亲手报仇的那一天。 但在他十七岁的这年,他等不及了,因为杀死他双亲的男人将要登上了武林盟主的宝座。 此时再不复仇,今后等那人坐稳了位置,巩固了人脉与地位,那他就再难下手了。 他不甘心就这样与仇人又拉开差距! 于是他动了歪念。 不为世人所知的是,慕容家代代相传的不仅有问心剑法,还有与之相配的一把问心剑。 这也是郑启宵近两年才知道的事情。 慕容闻渊那时俨然已对他视如己出,把他带进慕容家的剑阁,向他展示了那把被锁在最高层的宝剑。 剑光一时间照亮了幽暗阁楼中的尘埃,也照亮了郑启宵心中的某个念头。 毫无疑问,这是一把好剑,剑身如月,细长清亮,是专门为问心剑法量身打造的,用起来格外顺手,削铁成泥,如能到手,那真是如虎添翼。 郑启宵当时便想,如能握着它去报仇,一定能多几分胜券。 这一晚月黑风高,他前往剑阁盗剑,准备先斩后奏,等报仇雪恨后再回来请罪。 却没想到被一时兴起来检查剑阁门锁的慕容闻渊发现。 情急之下,郑启宵与慕容闻渊打了起来,他手持问心,而对方只有一把普通长剑防身。慕容闻渊自上次重伤之后,身体就大不如以前,这时气急攻心,更是乱了阵脚,使对方有机可趁,并没有占到上风。 郑启宵终究还是太年轻,下手不知轻重,而且心情因偷窃被发现所以格外急躁,竟失手刺穿恩父的胸膛。 慕容闻渊倒在地上奄奄一息,鲜血流下了剑阁前的石阶。郑启宵吓白了脸色,浑身发抖,但最终还是拿着剑仓皇而逃。 逃跑之前,他一路打翻了庭中的烛火,把房子给烧了起来。 有人说人性本善,但也有人言人性本恶。 无论如何,柯清怡的观点是,人性的善与恶是共存的,在某些危急的时候人性只会凸显单个方面,像潜意识一般自然。 所以也不能单纯判定郑启宵是善还是恶。 只能说,在那一天,在那个时候,他的心底下意识地浮现出了恶的一面。 虽然事后有过忏悔,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时他是想要毁尸灭迹的。 他杀了对他有恩的慕容闻渊,无论怎样他都不可能回到慕容家了,之后还有可能被慕容家的人追杀,所以干脆烧了府邸,一走了之,有谁会知道是他偷了剑杀了人呢,存活下来的人一定以为他也葬身火海了,一切都是觊觎问心剑法的人搞的鬼。 他当时已经无法冷静了,闭着眼斩杀了拦路的下人,一路冲出了慕容府,只留下了火光与血色。 在马背上,郑启宵心里发誓,等他手刃仇人后一定会回来自尽在慕容一家的坟前。 但他后来并没有这样做。 他历经磨难,参加了两年后的武林大会,才亲手杀死仇人。但他此时又不能死了,因为他被拥立当上了新一任的盟主,武林大业系于一身,他还要与朝廷交涉,要带人围剿邪教,与魔教对峙……等他忙活完这一切后,几十年已经过去了,他早成为了江湖上的传奇,天底下的英雄,怎么还会记得多年前许下的小小誓言,那不过是他少年时犯下的错误而已,都已经快要记不清了。 这也是柯清怡写作时的考虑不周,将慕容家的惨事一笔带过,写到后面的时候都忘记有这么一回事了,所以自然是没提。 不过就算提了,郑启宵也不会真的自尽于坟前吧,毕竟他那时候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他有他的霸业,有追随敬仰他的大批手下,还有了自己的弟子们,哪是那么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郑启宵并不知道,当初他那一剑并没有马上让慕容闻渊一命呜呼。 毕竟年少没经验,刺了人后也忘了摸脉搏,见对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就以为已经毙命。实际上慕容闻渊后来拖着涌血不止的伤口又沿着走廊进了女儿的房间,凭着顽强的意志将事情简单地告诉了慕容静,并把存有问心剑法原稿的地方告诉了她,让她带着剑谱离开这里——慕容闻渊已知自己必死无疑,他若一死,慕容静凶多吉少,且不说外面对问心剑法虎视眈眈的江湖人士,单说慕容家内部潜藏的想要谋反的人物,就令他对女儿担心不下。 只有当家的才知道原来问心剑法是有实物的。 郑启宵并不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一直以为,问心剑法是口口相传,因为那么多年从来都是慕容闻渊亲手示范教他,却从未提过有这么一本剑谱。 如果他看了这本书的话,就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 问心剑法并不只有七式。 慕容静含泪按照父亲的指示取得了剑谱,却没有顺利逃出慕容府。 这天晚上的风向应了火势,大火蔓延得太快,她被仓皇逃跑的亲戚撞倒在了地上,晕了在了院子里,而烧着火的房瓦纷纷落下,活生生把她给烧死了。 因此问心剑谱与这个惊人的秘密,随着慕容静一起,悄然消逝在这大火之中。   ☆、第69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二) 原文中的慕容静十四岁夭折,抱着问心剑法的秘密香消玉殒。 穿越后的柯清怡在慕容静的身体中醒了过来,远离了摇摇欲坠的阁楼,逃离着火的院落,模样狼狈地从后门逃出了慕容府。 从这一开始,慕容静的命运就发生了重大改变。 象征生命终止的句号被换上了逗号,她不再是无辜早逝的炮灰,而是成为了幸存者。 柯清怡用双手将被布袋包裹的剑谱紧紧抱在胸前,灰头土脸地跑出来,披头散发,白色的里衣到处都是乌黑的烟渍。慕容静的身材很娇小,肩膀单薄,瘦弱如柳,使她看起来在狼狈之下显得十分孤独与彷徨。 实际上,柯清怡此时的内心的确充满无助与迷茫。 这一次的境况实在是有些特别,原本慕容静作为炮灰女配,早在大体剧情展开之前就死掉了,不认识除了郑启宵以外的接下来会在故事中出现的任何角色,可是如今她存活下来,有很大可能会改变故事主线,但也有可能对其毫无影响。 全新的剧情与设定将由柯清怡创造,道路的未来大半都是未知。 她能听到慕容静的心声,少女想要复仇。 但现下该从何处下手呢?她此时此刻不过是一个十四岁的孤女,身无分文,手无寸铁,身上唯一宝贵的大概是那一本烫手的问心剑谱——这使得她不能放心求助于那些所谓的与慕容家交好的世家长辈,人心叵测,谁知道他们暗地里是否也对问心剑法虎视眈眈。她甚至不敢让醒来出门看热闹的街坊领居发现她,万一期间混杂着心术不正之人,以她现在的情况来说只怕是难以逢凶化吉。 大概是受慕容静真实的情绪影响,柯清怡现在犹如惊弓之鸟,只不过是看到有人围了过来,就充满警惕,拔腿就跑。 其实她并不知道要跑去何处,只是直觉认为此地不宜久留。 她离冒着火光的慕容府越来越远,直到转角的时候才回头往后看了一眼。 只是这最后一瞥,就让身体深处的慕容静难过得不行,悲伤与绝望化作滚烫的泪水,从柯清怡被烟熏得发红的双眼涌了出来。 她的家族,她的父亲,她养在深闺不知愁的幸福时光…… 都被突如其来的大火焚成过去,而那漫地的灰烬就是郑启宵给她留下的创伤! 柯清怡用手背抹了一把眼泪,咬了咬牙,狠下心转过头,继续前进。 天无绝人之路,哪怕是沦落街头行乞,她都要代慕容静好好活下去! 这是郑启宵欠慕容静的,同时也是她柯清怡亏欠慕容静的。 夜色深沉,她跑得又急,刚拐角没多久就撞上了一个人,鼻子都撞疼了,整个人往后跄踉两步,跌坐在了地上,手中的布袋也掉落在了脚边。 “你没事吧?” 耳边响起一个清冷的男声,柯清怡本打算作出回复的,谁知还没完全把头给抬起来,就看到前方伸来一只手抓起了地上的布袋。 登时柯清怡心里警钟大作,也顾不得形象了,赶忙从地上爬起来,伸着手扑上前想把剑谱夺回来。这个举动落在眼前那人眼中,就像一只小野兽在张牙舞爪。 男子有些意外,但脸上还是不见波澜。见柯清怡扑来,他冷静地往后退了一步,长臂一横,仗着身体优势,毫不费劲地将少女挡下。 然而柯清怡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手被挡住了,但脚却还能用,当即身体一侧,右腿在空中划过一段凌厉的弧线,向对方的腰侧踢去。 男子眼底闪过讶然,但还是眼疾手快地用格挡的手转而往下握住了柯清怡高抬的右脚踝,制住对方后马上松手,往后一跃,与对方保持一段距离。 他的右手始终拿着那口布袋,凭着形状就大概能猜出里面是一本类似书籍册子的东西。他抬眼看向柯清怡,淡淡道:“你偷的是什么?” 显然,他把一身脏兮兮的柯清怡当成小毛贼了。 柯清怡这才把注意力放到男子的模样上。 借着路边垂挂的灯笼发出来的亮光,她勉强能看到对方是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穿着干练的深色布衣,背上负着一把大剑,乌发高束,具体模样看不清楚,但能看见那一双清亮的眼眸,如一泓秋水,映着幽幽月光。 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人来头不小,不可小觑。 柯清怡低声道:“那不是我偷来的,它本就是我的东西。既为我私人物品,又为何要告诉你是什么?” 男子面无表情道:“据说前方宅邸失火,而你又抱着这东西从那边逃来,呼吸紊乱,样子仓皇,实在很难让人相信你不是趁乱行盗窃之事。” 柯清怡不知对方来历,心里也没有底,但事到如今她只有壮起胆子硬着头皮,学着以前乔里克的语气,恶狠狠道:“你拾人物品,胡乱猜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总之那就是我的东西,你快给我还来!” “不。”男子没有半分恼怒,甚至语气没有一丝起伏,“除非你把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 天底下怎么会有那么爱多管闲事的人! 柯清怡深呼吸一口气,看似妥协道:“好吧,我把事情的起因经过都告诉你,是这样的,其实我是……” 说着,她出其不意地往前一冲,用头顶撞对方的下颚,而后飞快地将脑袋往前凑,张大嘴咬上对方的手臂。 男子始料未及,突地吃痛,手上一时松了力气,让柯清怡有机可趁,重新夺回了布袋。柯清怡赶忙把东西揣在怀里,身形一缩,从他的臂膀下钻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从男子身边跑开。 她怎么可能敢跟一个不知底细的人讲慕容家发生的事情! 柯清怡身心俱疲,但还是不由地因施计成功而有些小得意。她充分利用慕容静身材娇小的优势,动作灵敏,窜入小巷,很快便消失在夜色之中。 男子望着她离去的方向,微微皱起了眉头。 之后的一天里,柯清怡真的过得和乞丐无异。 她把布袋塞进自己的衣服里,贴着肚子,就这么蜷在一户人家后的稻草堆中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被主人家发现,以为是新来的叫花子,如驱苍蝇一般把她连打带骂地赶跑了。 柯清怡的长发蓬乱,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脸上更是像个小花猫,真是前所未有的狼狈。她被赶走后,路过清晨的早市,闻到包子馒头的香味,肚子咕咕作响,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但无奈身上连一块铜板都没有,又不好意思耍小聪明吃霸王餐,只有挨饿。 后来她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墙角处暂且安顿下来,搜罗来一些干草简单铺了一下,聊胜于无,然后就靠着布满灰尘的墙面画饼充饥,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直到下午实在饿到无法入睡,才决定起身去找点吃的。 她必须要活下去,这是她最基本的信念。 于是柯清怡拖着又饥又渴的身躯走出去觅食,但说起简单,实践起来时却异常艰难,市民们都对乞丐一脸嫌弃、避之不及,哪里会耐下心来听柯清怡说话?况且城市那么大,要找什么野果清泉就得跑出城去,而此时的她又哪里有力气走那么远? 最后只有无功而返,却意外发现自己方才安身的地方已经被一个乞丐鸠占鹊巢。 柯清怡走上前,声音因口干舌燥而沙哑:“呃,那个……这里是我的地盘,这些草都是我找来铺的,墙上也有做记号……” “那又怎么样?”对方大概有三十来岁的样子,正坐在那里挑牙,上下打量了柯清怡一番后,发出一声嗤笑,“小丫头,老子在这一片混了二十多年了,你还在娘胎的时候老子就已经在这块儿撒尿了!真要说起来,这里是我的地盘!” 柯清怡有些尴尬,也自知自己的想法有些幼稚可笑了,于是只好有气无力道:“对不起,是我唐突打扰了,我还是另寻它处吧。” 然而就在她摇摇晃晃地转身迈步的时候,身后的乞丐却不怀好意地伸长了左腿,硬生生地将她绊了一跤。 柯清怡因为饥饿而浑身无力,摔了个头冒金星,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身上就忽地一重,那个乞丐竟跨坐在了她的身上,发出无耻的笑声:“啧啧,小身板还挺软的,这腰倒是细。喂,小丫头,算你今天走运,碰上本大爷。把老子伺候舒服了,保准有你吃香喝辣!” 说着,他的手竟然顺着从柯清怡的屁股摸到了腰侧,甚至还撩开了她的上衣。 在这一瞬间,似乎有一根弦在柯清怡脑袋里“嘣”的一声断了。 她咬紧牙关,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力气,身子猛地往一侧翻去,把坐在她背上的流氓乞丐给抖了下去。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她反身压在了乞丐身上,两只手卡上对方的脖子,卯足全力,力气大得来指节发白。她的头脑已经因饥饿与屈辱而失去理智,一双眼睛死盯着对方越来越痛苦的神情,手上还在不断增加力度。 潜藏在她灵魂中已久的杀气在此刻得到了释放! 但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实在是不太好,就算再用力,还是没有止住对方的声音。那乞丐见性命不保,竭尽全力地发出呼救声,虽是含糊不清的字词,却还是引来了一两个路人。 柯清怡这才清醒过来。 她松开双手,捂着藏有剑谱的腹部,撒腿就跑。 肚子空空,双腿发软,她跑得来都有些麻木了,头也晕乎乎的,似乎下一秒就要闭上眼倒下去。 就在她跑出巷口的那一瞬间,有一个强健有力的胳膊将她拽了过去。 柯清怡失去意识前似乎又听到了昨晚那个陌生男子的声音,语气依然没有什么起伏,平静得有些过分。 只听他道:“找了你好久,原来是在这里。”   ☆、第70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三) 破天荒的,柯清怡梦到了之前她所穿越的世界里的那些人。 她梦到许若秋和林哲洋在海边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天真烂漫的花童笑着围住他们撒花;梦到宋怀颜还在乡间教书,与江泊铭二人素装执卷,相敬如宾;梦到唐禾潇和单叙的孩子都可以上街打酱油了,因闯祸而被爸妈男女双打;她还梦到了阿米莉亚,一身轻装站在陌生的国度,淡泊宁静,身边跟着欲言又止看起来快要憋疯的乔里克;至于白楚宁,似乎是和班长在了一起,两个人双双考上国外名校的研究生,同居公寓的书架上塞满了他们的证书与奖杯。 然后,画面一转,她看到了一个对着电脑痴迷敲字的女生,身边已然是黑夜,唯有屏幕的亮光映在她的脸上。 愣了好一会儿柯清怡才反应过来,这不是她吗? 自被诅咒以来,她就一直用着女配的躯体与模样,或端庄或惊艳或平常,已经良久没有看到自己真正的面容了,也难怪连自己都不能马上认出自己。 为什么她会梦见自己? 柯清怡醒了。她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木色的床顶。 这时,一个耳熟的男声响起:“醒了就来喝粥吧。” 柯清怡心里一惊,随后偏过头望去,只见一个男子正坐在她床边的板凳上,面无表情,手上还端着一碗东西,散着腾腾热气。 是一个样貌极其俊逸的男子,面如冠玉,轮廓深邃,眉眼间描着淡然,看起来很年轻,应该还不满二十岁,穿着天青色的衣装,打扮得十分干练,一看就是武林中人。 柯清怡实在是饿得来浑身乏力了,晕乎乎地盯着对方问道:“你是……” 她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吗? 男子竟还真的一板一眼地自报家门:“在下顾枕棠,与姑娘有过一面之缘。” “……哪一面啊?” “前日晚上。”顾枕棠的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我误会你是趁火打劫的毛贼了。” 原来是那个正义感爆棚的好管闲事之人。 刚想要说话,肚子比嘴先开口,发出饥饿的嚎叫,出奇的响,让柯清怡不由地有些尴尬。 但顾枕棠显然没有嘲笑的意思,他暂且先放下热粥,把柯清怡扶了起来,再把粥给递了过去,叮嘱了一句:“慢慢喝,有些烫嘴。” 柯清怡这下也顾不得什么提防警惕了,实在是饿得不行,拿过瓷碗就开喝,管它烫不烫,能入口就行——实际上顾枕棠对她醒来的时间估计错误,把粥买早了,所以现在也没有多烫。 温热的食物填补进叫嚣已久的空胃之中,一股暖意在身体里蔓延开来。 柯清怡差点就一边吃一边哭出来,有食物真好,她以后再也不挑食了! 一碗粥一壶水下去,她差不多有三分饱了,精神渐渐振作起来,脑袋也没有那么晕了。 顾枕棠让店小二送来了两份小菜和一碟糕点,正准备扶柯清怡下床坐到圆桌旁吃饭时,一个念头在电光火石间击中柯清怡。 顾枕棠这个名字怎么感觉有些熟悉? 顾枕棠……顾枕棠…… 等等!顾枕棠?! 她惊愕地看向男子面瘫的脸庞,风神俊秀,简直难以相信他竟然就是顾枕棠! 郑启宵未来称霸武林后的第一好基友竟然就这么让她给遇到了?! 察觉到了对方震惊的目光,顾枕棠的语气带上些许疑惑:“怎么了?” “你真的是顾枕棠?”柯清怡眨了眨眼睛,“练乘风剑法的那个顾枕棠?” 这个问法奇怪又唐突,不过确实属实,所以顾枕棠也没有去纠正她的说法,而是应道:“恩,我就是那个顾枕棠。” 说起来乘风剑法并不是什么排得上名号的剑法,但年代也算是悠久了,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和问心剑法不同,它并不是在一个家族内代代流传的剑术,从创始到现在,起码经过十个不同姓氏的继承人的手。一如那句“我欲乘风归去”,潇洒快意,乘风剑法的招式也更偏随性痛快,自成一派,师门规模很小,几乎都是游侠一辈。 顾枕棠本身也非出自名门,尚在襁褓时就被父母抛弃野外,好在被乘风剑法上一任继承者顾珩捡到,收作唯一的弟子,视如亲儿,带着他游走天下,也是费尽苦心将他拉扯长大,传授武艺,将其培养成一个武艺高强的人才,严于律己的正人君子。 乘风剑法现在的确不出名,但按原文里的叙述来看,有朝一日,它会在武林中享誉盛名。 因为等那个时候,武林中不会有一个人对顾枕棠的名字感到陌生。 不过显然,现在的顾枕棠还只是个初出师门的无名小卒,没有与郑启宵相识并结拜为兄弟,共创江湖中的奇迹。 既然碰见了,柯清怡当然不会让他如原文所述那般成为郑启宵的左臂右膀。 柯清怡清咳一声,想要说话拉拢对方,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上不再是穿着破烂发乌的里衣,而被换上了整洁的衣物,手脚干净,头发也不再是乱糟糟的一窝,而是柔顺地披在自己的肩膀上,散着淡淡清香。 且不论她的这一身是谁帮她换的,原本藏于腹部衣料下的剑谱到哪里去了?! 她立马将目光投向顾枕棠:“你帮我换的衣服?” “不是。”顾枕棠的表情同他的眼神一般沉静,“请店小二的妹妹帮忙换的,还替你洗了洗身体和头发。” 她真是睡得太死了,这样折腾都没醒过来。 柯清怡不仅没有松一口气,反而更紧张了,她盯着顾枕棠,索性开门见山道:“我的东西不见了,就是那天你说我偷来的那个布袋,我把它塞在衣服底下贴肚子的位置。” 如果不是顾枕棠拿了,那就有可能是那个店小二的妹妹拿了,再有可能……就是在她被顾枕棠带到客栈前落在路上了,这是最麻烦的情况,要想找回来就太难了。 所幸顾枕棠坦然承认道:“那个布袋在我这里。” 柯清怡呼出一口气,朝对方欠了欠身,鞠了一躬,诚恳道:“谢谢你的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你,我可能就被那人抓住或饿死了。那样东西于我而言就和性命一样重要,可以请你先还给我吗?日后我定竭我所能报答你的恩情的!” 她心里盘算着,以顾枕棠正直的为人,一定会答应她的请求,谁知—— “不。”顾枕棠居然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现在就还给你的话,那你什么都不会告诉我。” 柯清怡脸上的神情一僵:“你……为什么会有那么重的好奇心啊?” 顾枕棠倒是不紧不慢地在圆桌旁坐下,向柯清怡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淡淡道:“你先坐下来吃吧,吃完再问也可以,我不急。” “……”她只有乖乖坐下,郁闷地拿起筷子夹了一把菜。 碰上顾枕棠,柯清怡算是没辙了。 她的性格天生就带着点性急,这有时是缺点,但有时也是优点。遇上顾枕棠这么一个慢性子的面瘫男,她算是遇上克星了,无端憋了一肚子火又莫名其妙地不消自散,想要察言观色却奈何对方的表情半个时辰都不变一下,就像雕塑一样。 好在这个雕塑长得倒很不错,也算是秀色可餐了,让柯清怡一口气把一碗饭都吃完了。 胡乱用手背抹了抹嘴,她看着对方开口道:“说吧,你想知道些什么?” 看到柯清怡的不拘小节,顾枕棠连眉头都没有皱,而是拿出一块手帕,淡定地递了过去:“你是慕容家的小姐慕容静吧?” 柯清怡毫不客气地接过手帕,展开后随性地蹭了蹭手背,又擦了擦嘴,笑道:“你见过有哪家小姐像我这样的?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我不是慕容家的人,更不是你说的那位慕容静。” 顾枕棠静静地盯了她一会儿,缓缓道:“你不用故意装得那么大大咧咧。” “我没有装。”柯清怡演得十分逼真,“我本来就是一个粗俗的人,要我文文雅雅的吃饭才是让我装模作样。” 顾枕棠道:“如果你不是慕容静,你怎么会知道乘风剑法,会知道练这个剑法的是一个叫顾枕棠的人?” 柯清怡一时语塞。 她没有想到到头来会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是啊,现在的乘风剑法空有名字没有名气,只怕除了与顾枕棠师门有过交集的人外,没有人知道还有这么一套剑法存在了…… 可是…… 柯清怡终于想起来了,原文里简单地提到过,其实顾枕棠与郑启宵在未结识前有过一次擦肩而过,正是在郑启宵盗剑放火那一天晚上,顾枕棠带着师父嘱托的问候到这个城市,打算等第二天白天的时候再上慕容家登门造访,却不料见证不幸。 但这只是柯清怡心血来潮设计的一个小细节,目的是表现男主和男配之间相遇与羁绊的命中注定……虽然这篇文没有任何耽美设定,但那时候她已经微腐,写男子之间的友情时总喜欢扯上玄乎又玄的羁绊。 也真亏她这时能记得起来,其实柯清怡在这方面是有点没心没肺的,不会对弃掉的坑抱有什么感情,就算是曾经笔下的亲儿子,等到她弃完文后也和路人差不多,所以她在穿越后才能虐渣男虐得那么心安理得。 无良作者无良作者,难怪会被读者诅咒。 果然,顾枕棠道:“我师父在以前曾受过慕容家主的帮助,听说我打算来这边后便传书给我让我代为问候。前日慕容家失火,我看到你从那边匆匆跑出来,衣服上有污渍,当时没细想,后来才想到那大概是被烟熏的,衣服上的破口应该是被火烧的。之后我问过住在附近的人,才得知原来慕容大人有一个十四岁的女儿,有人曾见到她从着火的慕容府邸逃出来,直冲出去,随后不知所踪。” 他顿了顿,眼睛如平静无澜的大海,沉静又深邃,他看着柯清怡,继续道:“慕容小姐虽是养在深闺,但毕竟是武林家族的儿女,不至于到不识人的地步,还是有人认得她的模样。” 言下之意即是,若你再不承认,我大可以找一个见过慕容静的人过来验证。 柯清怡心里一沉,自知再矢口否认也是无济于事,沉默了几秒后索性道:“好吧,我就是慕容静。现在你确认了,知道了,可以把东西还给我了吗?” 顾枕棠却问:“给了你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柯清怡道:“与你无干。” “你一个弱女子,要怎样存活下来?加入丐帮,当小乞丐吗?” 这正是柯清怡的迷茫之处,她抿了抿嘴,玩笑道:“这倒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提议。” “我传书问过师父了。”顾枕棠缓缓道,“慕容家对师门有恩,师父让我务必要好好照顾和帮助你,不可有怠慢,所以我是不会让你加入丐帮的。” 闻言,柯清怡挑眉:“帮助?哪方面的帮助?” 顾枕棠回答道:“只要是你需要的,我都尽我所能。” 那这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柳暗花明又一村。 柯清怡决定孤注一掷。 她严肃道:“那如果我说我想要报仇,你也会帮我吗?” 顾枕棠似乎愣了一下,但经过一番思索,还是给出了简洁有力的答复。 “会。”   ☆、第71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四) 相处久了就会发现,顾枕棠其实是一个很好懂的人。 正直,认真,坦率,老好人一个,对抚养教导他的师父孝顺有加,虽不是沉默寡言的闷葫芦,但从不会多一句废话。总是面无表情,让人以为高深莫测、老成稳重,其实只是缺乏面部表达而已。柯清怡也是后来才知道,顾枕棠只不过比慕容静大三岁,本该是意气风发、张扬蓬勃的十七岁少年,却已如挺拔的松柏,敛起鲜艳的颜色,锋芒隐于沉沉的苍翠之间。 他不仅性子慢,脾气也十分好,无论柯清怡怎么拿他开涮他都不恼,为人没有半分外表看上去的冷傲与漠然,不过人倒是出人意料的机灵。 有一次柯清怡胆子大起来,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脸,笑眯眯地调戏道:“顾枕棠,你是天生面瘫吗?老是板着张脸,多无趣啊。” 顾枕棠微微皱了皱眉,但没有闪躲,而是问道:“面瘫是什么,一种病吗?” 柯清怡失笑:“是的,是一种病,得治!” 闻言,顾枕棠当真流露出疑惑的眼神:“怎么治?” “你看好哈!”说着,柯清怡把自己的两只手掌贴在双颊上,然后按着脸上的肉顺时针揉了起来,揉了几圈又反方向来了几次,“每天早上起来像我这样做,往右画圆六次,往左画圆六次,然后咧开嘴露出牙齿,就这么坚持个一年半载,保证你脸上的表情生动鲜明,眉目传情不是问题。” 她两只手把脸揉得发红,随后咧开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一套流程下来给对方做示范。 谁料顾枕棠面无表情道:“你的样子好好笑。” 对方根本不上当,柯清怡反而把自己给戏耍了一通。 “……”柯清怡叉着腰,瞪大了眼睛,显然已经非常熟悉如何充分利用自己十四岁少女的身份来无理取闹,“你真是不识好人心!我还不是担心你老是一副棺材脸找不到老婆啊!结果你还好意思嘲笑我!” 顾枕棠非常淡定地看了她一眼,不紧不慢道:“今晚吃糖醋排骨好还是清炒莴笋好?” “……糖醋排骨。”柯清怡的气焰瞬间烟消云散。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更何况顾枕棠烧菜的水平可是一等一的高! 自从被顾枕棠“接管”后,柯清怡算是跑遍了半个东国,跟着顾枕棠了解了各地风土人情,开了眼界,长了见识。 半年后,他们因盘缠吃紧而暂定居于西南地区某一山林中,搭了个木屋,过起了与世无争的清净日子。白天顾枕棠会进镇子里接一些苦力活赚钱,或者是砍了柴火拉进城里去卖。本来柯清怡也是要跟过去一起接活赚钱的,可是顾枕棠无论如何都不允许,后来见柯清怡死活不肯待在家坐吃白食,他才在家门口围了三面篱笆,圈了一块地出来让柯清怡种菜养瓜。 可柯清怡哪里会是满足于这几分菜地的人,种菜的面积被她越扩越大,不仅能做到自给自足,还能让顾枕棠拿出去卖。越到后面她越不安分了,竟趁着顾枕棠不在的时候拿着剑和弓上山去狩猎,射了好几只飞鸟不说,还打了好几条蛇——这还要感谢伊泽德,如果没有他的锻炼,柯清怡根本不敢碰这东西。 飞鸟可以留下来做伙食,蛇剥了皮取了胆可以拿出去卖个好价钱,顾枕棠虽是不赞同柯清怡去山林打猎,但还是没有责怪她,只是告诉她下不为例,留在家里种菜就好了。 但柯清怡没有听他的话,她的胆子越来越大。 直到有一天,她拖了一只死狼回来,头发散乱,衣服上全是红色,大多都是被那匹狼流出来的血染红的。她眉飞色舞地跟顾枕棠讲述她如何跟野狼拼死搏斗,又是如何智取了这头猛兽的性命。 顾枕棠埋头替她处理轻微的伤口,抿着嘴角,始终不发一语。 过了好一会儿,柯清怡才意识到,向来好脾气的顾枕棠竟然生气了。 她忙道:“顾枕棠,我不是故意去狩猎的,我只是想去后山采些野果,谁知道刚从树上爬下来,就被狼给盯住了,我……我也是为了保命啊,而且你看,我没有受什么伤呢。” 顾枕棠眼色一沉,盯着她:“你还去爬树?” 糟糕,暴露了! 柯清怡顿了顿,忙笑嘻嘻道:“以后不爬就是了,这次有惊无险,你就不要不高兴啦。” “有惊无险?你知不知道狼是群居的,要不是你这回运气好,碰上的是落单的野狼,你以为能让你就这么逃过去?”顾枕棠的语气有些凌厉,就像哥哥在训不听话的妹妹一样,“你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老是干危险的事情!” 听了对方的话,柯清怡也开始后怕起来,心虚道:“对不起,我只是想帮你分担。” 顾枕棠看了她一眼,没有再说话。 一场冷战由此拉开帷幕,持续了足足一个月。 期间柯清怡安分守己,老老实实在家施肥种地,时不时去讨好顾枕棠,但对方显然还是在生气,除了“嗯”“哦”的应答外根本不愿意挤出其他话来回复。 柯清怡的脾气也不小,见顾枕棠不搭理她,自己也懒得继续热脸贴冷屁股,反正不让她出门她也有事做,整日窝在屋里捧着陈旧厚重的问心剑谱琢磨。 早在客栈那日顾枕棠就把东西还给她了,但他本人似乎并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柯清怡也没有特意告诉他,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也不能说是怕顾枕棠起异心吧,只是一本好剑法对于练武之人诱惑太大,这又是慕容家私密的宝物,总是不好摊开了来说,索性什么也不讲,到时等顾枕棠自己发现了再说,没发现就算了。 这本问心剑法对慕容静而言并不是全然陌生的。 她是慕容家的孩子,当然需要学习慕容家代代相传的剑法。实际上,最开始她的学习进度是领先于刚入府的郑启宵的,所以慕容闻渊只有分开来教,但之后郑启宵的天赋逐渐显现,领悟吸收得很快,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追赶上她了,于是慕容闻渊就把两人凑在一块儿来教,再到后来,郑启宵的水平远远将她抛在后面,再加上那时慕容闻渊已经基本确定把郑启宵定做自己的女婿,培养成未来接班人了,所以就允许慕容静可以不再继续学习剑法,在一旁看着即可。 所以慕容静是了解并熟悉郑启宵所学的前七招的。 但她和郑启宵一样,都不知道原来问心剑法其实一共有十招。 剩下三招,分别是雁渡寒潭、望峰息心和花看半开。 就连柯清怡都想不通为什么慕容闻渊只教郑启宵前七式,而对后三式闭口不谈。难道是因为不是亲生骨肉所以还不完全信任吗?那又为何带郑启宵进出慕容家的剑阁,给他看不为江湖武林所知的问心宝剑?为何不把剩下三招告诉给亲生女儿慕容静? 这些问题的答案现在都无从得知了,因为慕容闻渊已经死了。 家传的宝剑贯穿他的胸膛,燃起的烈火将他的尸身埋葬。 而罪魁祸首郑启宵却用着他所传授的七招剑术打下武林,最终独步天下。 何其讽刺。 顾枕棠离家的时候带走了剑,所以柯清怡只有在门外捡了根树枝拿在手上摆弄。 第一招深林长啸,第二招皎月当空…… 她凭着慕容静身体的记忆在屋前空地处温习,时而挥枝向前,时而单脚立地,时而半空扫腿,时而以退为进。 自她和顾枕棠在这里住下,她就经常趁顾枕棠不在时出来练剑,就算是到山上狩猎,也时不时摆弄这么几下,所以如今虽算不上熟练,也可以说是动作流畅了。 然而,一到第七招蝉饮秋露与第八招雁渡寒潭之间,她就卡住了,怎么比划怎么不顺,半天之内试了近百次,没一次成功。 屡试不顺,柯清怡就有点恼了,心生一阵烦闷,手上的树枝越挥越用力,硬生生地死逼着自己把第八式最基本的变化使了出来,而后突然感觉一股气撑着腹部生疼,有点像久未锻炼后跑了八百米的感觉,但又比那个难受。 那股莫名的气如游走的刀刃,肆意割扯着她的五脏六腑,最后只觉得它从下往上走,顺着喉管爬上来,像是一道汹涌的洪水,冲开她的牙关—— “唔……” 柯清怡一口血喷了出来了,随之眼前一黑,晕倒在了自家门口。 所幸顾枕棠今日回来得早,差不多酉时就到家了。 见柯清怡躺在地上,嘴唇和下巴上都残留着血迹,附近还有一滩鲜血,顾枕棠登时吓坏了,忙上前粗略探了探柯清怡的呼吸,然后弯腰把对方抱进了屋里,看了半天都没看见外伤,仔细一把脉,才惊讶地发现对方是受了内伤。 下一秒他转眼就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问心剑谱,顿时恍然。 一个时辰后,柯清怡醒了,看了看坐在床边的顾枕棠,又望了望桌上的剑谱,索性也不遮掩了,大大方方把事情都给说了。 末了,她郑重道:“顾枕棠,我不是不信任你,只是这对慕容家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少一个人知道少一分危险,希望你不要生气。” 顾枕棠道:“我不怪你没告诉我,我是能理解的,你做得很对。” 这是冷战后顾枕棠对她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了。 柯清怡虽然气色不是很好,但神情却因此激动起来,她笑道:“那我们算是和解了吧?” “和解?” “是啊,这段时间你都不怎么跟我说话,不是在生气吗?” “我没有生气啊。”顾枕棠气定心闲道,“我传书请教了师父,他跟我说对付你这种情况的话就要一两个月不搭理你,就和治淘气孩子一样。” 淘……气……孩……子…… 柯清怡囧了。 言归正传,顾枕棠问道:“你晕之前在练什么?” 柯清怡如实道:“就是问心剑法里的第八式,我怎么练都觉得不太对,后来勉强地完成了一遍,谁知道就吐血了……可能是我太急躁或是方法不对吧。” “急躁?”顾枕棠顿了顿,“你用的是什么心法?” 这可把柯清怡给问住了,她愣愣道:“心法?什么心法?” 顾枕棠面无表情地看向她:“难道你练剑前没有先练过一遍内功心法吗?” “……没有。”慕容静根本没告诉她还有心法这东西做热身运动的啊! 顾枕棠看起来有些无奈:“内功是外功的根基,练剑前先过一遍心法,打好基础,才能在之后稳定心神,清醒头脑。你算是走运的了,只是气血逆流,还没有走火入魔,不然也不会那么快就能恢复过来。” 柯清怡点头如捣蒜,就像是听课的乖巧学生一般,听完后还试着提问道:“呃,那这内功怎么练啊,你给我传功输内力或是渡真气吗?” 顾枕棠一愣:“没有这种捷径的啊,你听说的是哪门子的邪魔外道?” “……好吧,不用理我,你继续。” 顾枕棠道:“我教你最基本的心法吧,不是什么不外传的东西,但学好后很有用,你好好记。”   ☆、第72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五) 在柯清怡过十六岁生辰那日,顾枕棠带着她进城里取剑。 据说是找城中最好的武器铸造师定做的,早在半个月前顾枕棠就不动声色地下了订单,价格不菲,他瞒着柯清怡偷偷省下了一笔钱,又去钱庄取了些顾珩留给他的积蓄,加起来凑了凑才算够了数。 转眼他们已经朝夕相处了近两年的时间,宛如义兄义妹一般,柯清怡不再毫不客气地直呼顾枕棠的全名,而是叫一声“枕棠哥”,顾枕棠则唤她为“小静”。 顾枕棠的师父顾珩是个闲不住的主,隔三差五就全国遍地跑,可偏偏就是不来找他的徒弟,所以现在顾枕棠和柯清怡可以说是相依为命的关系。 在顾枕棠的帮助下,柯清怡突破了问心剑法前九式,如今只差最后一招了。 可是还远远不够。 柯清怡将新剑横着抽出剑鞘,清亮银白的剑身映出她深邃的眼眸。 这把剑拿在手中很轻,没有顾枕棠那把乘风剑重,更没有阿米莉亚的那把巨刃的重量那么夸张,握在手里就和鞭子差不多,但看剑刃的薄度又不至于是软剑。 就在她端详着这把剑时,铸造铺的老板笑眯眯地自卖自夸:“整座城里没谁不知道我们店里的王师傅铸剑是顶呱呱的好啊,他铸剑的速度可快了,一把普通的剑两三天就能做好,可做姑娘的剑时足足花了十四日呢!” 柯清怡笑道:“那代我好好谢谢王师傅。我想再看一看试一试,掌柜的你先去招呼别的客人吧,反正我们钱都已经给了。” 等掌柜的跑去跟别人说话后,柯清怡才开口问顾枕棠道:“枕棠哥,是你让他们把剑做成这样的?” “嗯。”顾枕棠的面瘫症状在这两年里没有一丝好转,“你练的剑法特点在于巧与快,再加上你是女孩子,所以我觉得轻一点的剑更适合你。” 柯清怡把剑递给他:“我不会看剑,还是你来看吧,有什么做得粗糙的地方就说出来,让他们返工。” 顾枕棠默然接过剑,然后将剑完全抽出剑鞘,顿时一道寒光同时照亮了二人的眼睛。 “做工精细,无可挑剔。”顾枕棠仔细看了好一阵子,才给出结论,“剑本身是好剑,但还是要看合不合你的手,你在这里试着比划比划吧,看顺不顺手。” 就在这时,店里来了两个新客人站在柯清怡与顾枕棠身旁与掌柜交谈。 柯清怡握剑的手顿时僵住了,白色面纱下的嘴角紧抿,一股凉气从脊背窜上头皮,她的心脏加快了速度,扑通扑通跳起来,体内翻滚着慕容静纠结的惊恐与憎恨。 这个声音,这个声音…… 柯清怡强忍住情绪,故作淡定地将头微微偏了过去,在看到身旁那人的侧脸时,眼眸深处的平静终于被打破,暴风雨说来就来。 入耳的是那两个新客人与掌柜的交谈。 “呀!这不是林家少主吗?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来我这儿买剑?” “不是我买,是带我朋友来看看。启宵,这家铺子里有个姓王的师傅,手艺了得,你若想新铸一把剑,可以找他。” “多谢林兄好意,只是在下的剑尚且完好,不需要打其他剑了。” “好剑不嫌多,再说了,启宵,说句不好听的你可别揍我啊,你那剑细细长长的,像是女人使的一样,你要用着它上武林大会,肯定会有人笑你的。” 郑启宵的笑容客套而又疏远,眼底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真的不需要了。” 顾枕棠知道慕容家事件的罪魁祸首是一个叫郑启宵的人。 他本没有认真听身旁两人说话,但见柯清怡突变了脸色,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对那两人的说话也上了心,听到“启宵”这个名字后,很快便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低声道:“小静,是他吗?” “是。”柯清怡收回注意力,抬头望着顾枕棠笑了笑,音量忽然抬高了几分,只听她朗声道,“枕棠哥你说得对,这剑还是要试一试,不然再好的剑要是用得不顺手,也不过是破铜烂铁。” 话音刚落,几乎眼睛都还没来得及眨,一道银光就划破空气,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新剑竟电光火石间挥了出去,直指身旁的郑启宵! 郑启宵心下一惊,刚要闪躲,缀着寒光的剑尖就已在距他脖子一寸处停了下来。 他垂在耳侧的碎发被这不输剑刃锋利的剑气砍断了一小缕,落在了他肩头。 郑启宵惊诧地看向眼前的柯清怡。 只见少女一身素白,面戴白纱,虽看不全长相,但可以基本推断出对方不过是在及笄之年左右,眼角上挑,漆黑的瞳仁深处是寒冬的夜晚。虽只能看到少女的半张脸,但郑启宵还是第一时间就觉得对方分外眼熟,不知道是在哪里见过。 离开慕容府的这两年,他东奔西走,认识了各路形形色色的人,加起来可能有上百号,那么多张面孔,说实话,记起来的确是有点吃力。 他甚至都快记不清慕容闻渊和慕容静的长相了,只大概记得一个慈祥和蔼,一个天真烂漫。那段记忆于他而言实在是负罪感太强,为了复仇他不得不暂且将之搁浅,以免扰乱心绪,功亏一篑。 这时的他还不知道,自己将慕容家这事一搁就是一辈子都没重新拿起。 抢在所有人之前,柯清怡笑着开口道:“不愧是王师傅亲手打造的好剑,用起来也没什么不适之处,这笔银子花得值得。” 她这一笑,犹如三千桃花开,眉梢染上些许孩子气,使得郑启宵心中的那股熟悉感更加强烈了。 眼见对方收起剑准备和身边的男子离开,郑启宵鬼使神差般伸手抓了少女细瘦的胳膊,愣了愣,才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顾枕棠皱起了眉头,想要替柯清怡拍开郑启宵的手,然而柯清怡却对他做了个轻轻摇头的动作。 目光一转,柯清怡看向郑启宵,轻笑一声:“这位公子,你这是在找机会跟妾身搭话吗?” 大概是意识到自己问法的轻薄,郑启宵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但还是坚持地问道:“我们今天真的是初次相见吗?” 柯清怡望着他,笑得来眉眼弯弯:“是啊。” 不过只是两年时间,不过只是隔了层面纱。 就算郑启宵化成了灰慕容静都能认出他来,但郑启宵却认不出慕容静了。 也是,谁会将一个无关紧要的死人放在心里呢? 如是想着,柯清怡面纱下扬起的嘴角,勾上了一抹嘲讽。 她被郑启宵松开了手,转身亲昵地朝顾枕棠道:“哥,我们回家吧,今天我过生,你可得给我做好吃的。” 顾枕棠眼底是难以察觉的担忧,但神色始终淡然,他点头道:“好,给你烧肘子吃。” 之后兄妹两人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地相挽离开了。 郑启宵望着二人离去的背影,久久不能收回视线。 熟悉感在心里惊涛拍岸,突然一个浪潮打过来,把一段段尘封的记忆卷上了心岸。 ——启宵哥!练剑辛苦啦!今天厨房炖了猪蹄,你可要多吃一点哦! ——嘿嘿,启宵哥,你练剑的时候真的好认真,我坐在这里都快一个时辰了你都没发现。 ——启宵哥,今天爹请老师给我上了女工课,我觉得还没有舞枪弄棒来得有意思呢。 ——快看快看,启宵哥! ——启宵哥…… 直到好友拍上自己的肩膀,郑启宵才回过神来,只听林家少主打趣道:“哟启宵,你该不会是对刚才那位白衣姑娘一见钟情了吧!哎,要不要哥帮你打听打听?城里会武功的女子不多,很容易问到的。” “不用了。”郑启宵用手摸了摸刚才被剑端指着的地方,那一瞬间他确确实实感觉到了对方浓重的杀意,但对方却并没有真的刺上来,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既然只是试试剑而已,与他无冤无仇,又为何会有那么震慑力强烈的杀气?那种感觉实在是太鲜明了,以致于他根本不相信是自己的错觉。 林家少主见他这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显然是误会了,笑道:“启宵,老实承认吧,是不是动心了?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不过刚才你竟然让人家一小姑娘有机可趁,拿剑指着你的喉咙,也是有点失面子,以后出门在外可得随时持有警惕心啊。” 郑启宵摇了摇头,神色凝重:“不是的,只是刚才那个姑娘,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谁啊?” 郑启宵叹了一口气,话语间不自觉地染上了苦涩:“一个故人。” 准确而言,是妹妹。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看到少女与她哥哥结伴离去时才会想起以前的事吧。 所以才会在时隔两年后头一次想起慕容静,那个与自己有婚约的女孩,就像自己的妹妹一般,仰慕自己、尊敬自己,有什么好东西都会先跟他分享,就算他的态度不亲近也将他视作亲人,试图带给他家庭的温暖。 可是他却间接把她害死了。 当年在慕容家放的那把大火,是郑启宵始终不敢触碰的往事,若往细节追究,只怕他会崩溃——只是因为他一时的恶念,竟害得那么多人葬身火海,其中或许有照看他多年的嬷嬷,或许有待他友善的管家,或许有跟在他身旁忠心不二的下人,又或许…… 不,这不该是“或许”了,这应该是“一定”了。慕容静所住的厢房离火源处最近,她一向睡眠又好得很,睡着后就很沉,注定在劫难逃,说不定还没来得及醒来,就被残酷的火焰结束了生命。 这些事情,郑启宵根本不敢细想。 那日他如入了魔障,拿着夺来的剑,骑上马飞奔而去,把身后越来越亮的火光抛之身后。 一路上他从未回头。 明明火是带给人温暖与光明的东西,但那年的大火却是冰冷与黑暗的。 无论在慕容静还是郑启宵心上,都烙下无法磨灭的阴暗的伤疤。 回到家后,顾枕棠才问柯清怡,为什么刚刚放过了郑启宵。 柯清怡取下面纱,脸色稍显疲惫:“有两个原因……枕棠哥,当初我说要报仇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我呢,为什么不说‘冤冤相报何时了’这种大话?” 顾枕棠答道:“有因必有果。他造成恶因在先,理应承担相应的结果,报仇也好,原谅也罢,都是结果的一种,这取决在于你,两种我都支持。” 柯清怡眨了眨眼:“枕棠哥,你真适合说这种道理。是的,我的复仇是这样,而郑启宵的复仇也是如此。何逐墨杀了郑启宵的父母,郑启宵又不会原谅他,那么他当然要付出代价,所以我不会去阻止郑启宵的报仇。再过两个月就是武林大会了,我猜郑启宵打算那时候下手,等他的报仇结束后,我再来跟他算清他和我们慕容家之间的血账。” 顾枕棠问道:“那另一个理由呢?” “我还不够强。”柯清怡眼色一沉,“刚才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杀了他,况且他旁边还跟了一个兄弟,一看就是武功不差的人。” 顾枕棠道:“可是我也在场,我会帮你。” 柯清怡笑了,但眼神却严肃认真:“不,那就不一样了。枕棠哥,我要亲手打败郑启宵,用慕容家的问心剑法。” “我要亲手夺回问心剑,然后把它插在爹爹的坟头。” 然后给慕容静的仇恨画上句号,解脱少女痛苦的灵魂。   ☆、第73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六) 两个月后的武林大会在江湖上掀起轩然大波。 备受武林人敬重的现任武林盟主何逐墨被披露出一段黑暗肮脏的往事,在大会上被背负着血海深仇的青年讨还血债,以剑雪耻。而更令世人惊异的是,青年身手了得,竟然在与比自己年长将近三十载的何逐墨的对决中占据上风,最终一击决胜,砍下仇人的头颅,夺得了新一任武林盟主之位。 赢得万人喝彩的青年名为郑启宵。 在短短半个月间,这个名字连同这个人不凡的武功,传遍了武林中各个角落,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却很少人知道,那决定胜负的最后一招叫做“腐草化萤”,是慕容家问心剑法第五式。 无疑,问心剑法是武林中的好剑法,但慕容家为了避免惹是生非,素来行事低调,从不拿看家剑法出来招摇,只有当初的那位出自慕容家的武林盟主,在初步总结完这套剑法后,常在世人面前使用——然而,那都是百年前的事情了,亲眼所见之人早已入土。所以,现如今江湖上流传的有关问心剑法的传说与描述,大多是一辈辈外人更迭流传下来的,其中最靠谱的版本应该是百晓生手上那份了,却也是对一代又一代百晓生传下来的情报总结出来的成果。 郑启宵没有一次主动提起过问心剑法,只是后来被武林中的元老与长辈询问师从何处、剑法何名时,才淡定自若地回答,曾在莞阳慕容家待过一段时间,与慕容家的当家投缘,便被收作了徒弟,传授了剑法,现已经出师好几年。 如此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他在慕容家生活学武的七年。 慕容闻渊对他的恩情,慕容静对他的仰慕,慕容府邸上上下下对他的照顾,都当真如过往云烟一般,轻飘飘的,绊不住他半分脚步。江湖如此之大,天下事如此之多,武林盟主的担子沉重,还有那么多事等着他去做,所以他侥幸般能将这段过去抛诸脑后,暂且不议。 说得好听一点,倒是以大局为重,值得钦佩。 但他也从未将这些往事诉诸于人,在原文里,就算是后来与他亲同手足的顾枕棠都不曾知道郑启宵与慕容家的这段渊源。 如此想来,编制这个华丽的幌子,与其说是为了将这段历史瞒天过海,不如说是用于郑启宵自欺欺人。 做了错事,心虚在所难免,就算是如今郑启宵做了武林中的英雄,在慕容家失火一事面前,他也永远是胆小的懦夫,甚至像个无助的小孩——一如他十岁那年,瑟缩着躲在屋外的柴火堆后,亲眼看着何逐墨斩杀双亲,高举的刀刃上滴着刺眼的鲜血。 然而时过境迁,高举血刃的竟成了他自己。 就算真的有阴曹地府,郑启宵年年焚烧的纸钱也是白烧了。 没人会愿意收下这单薄而毫无诚意的祭品。 顾枕棠回家跟柯清怡讲起有关武林大会上的传言时,一直有在留意对方的神色。 但柯清怡没有任何异常,只是一如既往地笑着,不停地擦拭着手中发亮的长剑,悠悠道:“对了,枕棠哥,说起来我还没给你送我的这把剑取名字呢,用了几个月了都还无名,怪委屈它的。” 顾枕棠看向她道:“现在取也不迟,你想好了吗?” “嗯。”柯清怡握着剑柄,将剑轻微转了转,刀光照得眼底波光粼粼,“就叫它挽歌好了。” 挽歌者,丧家之乐。 哀悼亡者之歌。 这是一把很轻的剑,但这又是一把极沉的剑。 顾枕棠沉默了几秒,才淡淡道:“你喜欢就好。” 转眼一年又到了尽头。 寒冬腊月天也闲不住柯清怡,她跑镇子上跟着一位相识的大婶学着灌香肠做酱肉,在家门口搭起一个架子,一溜串儿挂了一排,晾在外头风干。为了防止不冬眠的野狼从山上跑下来偷食或是手脚不干净的路人顺手牵羊,她把架子建得很高,周围还严严实实砌起了墙,只有借着屋子里的梯子才能够着那高度。 顾枕棠看到这个画面后,露出了有生以来最接近笑容的表情,连带着语气都活泼起来:“小静,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在进行什么仪式,拿香肠酱肉做贡品呢。” 柯清怡哼道:“去去去,不懂就别乱说,等风干好了,保证好吃得让你流口水。” 顾枕棠弯了弯嘴角,很配合地没有再说什么。 不过柯清怡做是这样做,还真没料到会有人偷香肠,还偷得非常正大光明。 这天白天顾枕棠进城去置办些年货了,她如往常一般去山上练剑,在大冬天练得浑身是汗、热气腾腾,还没走到家门口,就在不远处看到一个老叫花子怀里兜了满满的香肠,悠悠闲闲地站在围墙前方,而竹架上的干货几乎空了一半。 今天不知是什么黄道吉日,竟然让她遇上了贼,还是一个偷香肠的贼! 登时柯清怡就火了,那批香肠可是她的处女作呢,就和她的孩子一样,怎么能被别人这样不明不白地拿走! 她掩饰住自己的气息与脚步声,一个箭步冲了上去,脚尖轻点地,在半空中翻了一个跟斗,伸出带鞘的剑,想要把那个乞丐拦住。 经过顾枕棠的指导与每日的刻苦练习,她的武功已经大有长进,且不说对问心剑法的掌握程度,起码是把玄乎的轻功和基本的动作给运用自如了,效率高得来连顾枕棠都忍不住夸她是可造之材。 对付一个普通毛贼,于她而言是绰绰有余。 更何况对方是一个志在香肠的贼,估计不过是三脚猫功夫,会一点轻功,越过砖墙盗走香肠,没什么威胁。 但正是这个被小瞧的乞丐,让柯清怡大跌眼镜。 只见他背对着柯清怡,并未回头,却在后者快要接近自己时的那一瞬,身形一晃,看似无意地轻巧地躲过了柯清怡的一击,绕到了另一个方向,继续揣着满怀的香肠,优哉游哉地慢慢走着,像是根本没注意到柯清怡的出现似的。 柯清怡堵了个空,心里来气儿,以为对方是侥幸,于是又悄无声息地卯足劲朝着对方的后背冲去,手上翻了个剑花,想要从后面往前探来挡住乞丐的前行。 但老乞丐就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似的,在关键时刻忽地弯下腰腾出一只手拍了拍破鞋面上的尘土,又让柯清怡扑了个空。 柯清怡也没愣住,而是眼疾手快地将带鞘的剑端转了个方向,就着现在的这个位置往下落,想着起码剑气能刮着对方脸疼,给点威慑。 然而事情第三次超乎她的意料——就在她将剑往老乞丐身旁的土地捅下去快大半的时候,对方敏捷地往反方向偏了个身,极其敏捷,但动作间却始终透着漫不经心。 身前一空,柯清怡差点面朝下摔倒在地,好在剑已直插入土,撑起她的身躯,才不至于太难看。 老乞丐好像这时才发现柯清怡的存在一般,手上稳稳地兜着香肠,笑眯眯地跟柯清怡打招呼:“呀,小姑娘,下午好啊。这么冷的天干嘛跪地上啊?” 他虽是衣衫破烂,但穿得倒是不少,什么烂布杂条都往身上绕,裹得十分严实。他的头发早已是一个鸟窝,也不知道是多少个月没洗过澡了,脸上也黑黢黢的,只有一双眼眸和一排白牙很是夺目,仔细一看,会发现他的眼角布了些纹路,因为填了尘土而显得沟壑较深,整体看来年龄大概在四十到五十之间。 见他笑得没心没肺,柯清怡就火大,她咬牙切齿道:“你还好意思跟我打招呼!你这个偷别人辛苦成果的贼!” 要知道古代没有碎肉机和灌香肠的机器,这所有肉都是她亲手剁的,然后又用冻僵的手往肉里掺料,用铁圈撑开肠口,一点一点将肉塞进去,手上因练剑而伤的小口被佐料浸得生疼,一双白皙的玉手很快就是通红一片。好不容易将一串肠给灌好扎好节后,还要拿起细针来往灌好的香肠上戳上小孔——为了更好的风干。 就单单说老叫花子怀里偷的那部分吧,都是她辛苦一天才做出来的成品。 被主人家当场逮住,老乞丐非但不惊慌,反而风轻云淡:“哎呀,姑娘家脾气不要那么冲嘛。你香肠做了那么多,够吃了,分给我一些又不会饿死。” “你!”柯清怡气急,不知道哪里跑来这么个没皮没脸的叫花子,偷了别人东西还理直气壮。于是她也不跟对方啰嗦了,将剑拔起就冲老乞丐刺去。 一招清风弄影来势汹汹,但老乞丐却笑着一跃而起躲过她的扫腿,又往后一转闪避随后而来的剑击,迎刃有余,稳稳落地,没有动手,怀里的香肠一根未落。 “小姑娘,”老乞丐慢悠悠道,“你这花拳绣腿不仅不经看,还不经用啊。这剑拔出鞘,空有杀气了,但雷声大雨点小,真是让人有点失望喔。” 柯清怡没好气道:“用不着你来对我评头论足!” 说着,她使出一式皎月当空,暗地运气,借着身旁的大树略施轻功,身形一时敏捷胜风,快得让人看不清动作,然而下一秒便现身在老乞丐正上方,长剑直横,虽是有剑鞘包裹,却仍渗着凌厉的剑风。 老乞丐抬头看向她,幽深的眼眸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似是赞赏。 就在这时—— 他单手环住香肠,右手处不知何时从何地抽出了一只竹棍,只是一抬手,就硬是接下了柯清怡这当头一击! 柯清怡从半空中落回地面的同时,老乞丐手中的竹棍也断了开来。 “啧,早知道偷一个长老的打狗棒了,丐帮小喽啰的竹棍果然不结实。”老乞丐仍是气定心闲,“小姑娘,刚刚那招你练得很不错啊,有七分你爹的样子了。” 柯清怡愣了愣:“你是谁,怎么会认得我爹?” “哦,我啊?” 老乞丐嬉皮笑脸的样子真的十分欠揍:“小姑娘,我是你顾珩叔啊!真是令人怀念啊,你满月的时候我还来讨过酒喝呢!”   ☆、第74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七) “咕噜咕噜咕噜。” 顾珩大口大口地将水灌进嘴里,像是在沙漠里渴了好几天的旅人,凉白开都喝了六壶了,害得柯清怡不得不开始忙活着烧水。 顾珩和顾枕棠身形差不多,所以柯清怡找了件顾枕棠的衣服让顾珩换上,又出门打了一盆水煮温了给顾珩洗脸洗头,可转眼清水都成了泥浆,柯清怡歇不得片刻,只有把脏水倒了后重新打了一份水过来,如此来来回回起码跑了七趟,顾珩的脑袋才总算是打整干净了。 见柯清怡忙上忙下,顾珩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反倒是乐得被人伺候,甩了甩湿哒哒的头发,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水嗝,懒洋洋道:“侄女啊,我水喝够了,你们这儿有没有什么吃的啊?最好是牛肉,撒一点辣椒面,再热上那么一壶小酒,那滋味……啧啧啧,妙不可言!” 柯清怡找了一块干布递给他,无奈道,“顾叔叔,你还是先把头发擦干吧,这天气冻着呢,别着凉了。” 谁知顾珩一副无辜的模样,毫不客气道:“侄女啊,我好几天没吃饭了,手都没力气了,还是你帮我擦吧。” “……” 胡说!刚刚不知道是谁生龙活虎地抱着香肠跟我过招! 正当柯清怡不知该如何吐槽顾珩的时候,顾枕棠回来了。 他背上扛着一大袋年货,大冬天的出了满额头的汗,脸颊泛红,一张冷脸在这寒冬季节倒像是春风融了冰雪的湖面,平静中更添几分平易近人。他抬眼就看见了优哉游哉坐在自家桌前的顾珩,愣了愣:“师父?” “哎,我的蠢徒弟。”顾珩摸了摸因这段时间的邋遢而留出来的胡子,笑得有些得意,“怎么样,为师留胡子的样子是不是很成熟,有种别样的英俊?” 顾枕棠面无表情,毫不犹豫地拆穿他,吐出一个字:“丑。” “……”顾珩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顾枕棠看了看顾珩湿漉漉的头发,又看了看柯清怡拿着干布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不由地皱起了眉头,直接地问道:“小静,师父没有为难你吧。” “为师是这种人吗!”顾珩瞪大了眼睛,“我们相处得相当不错,对吧,侄女儿?” 顾枕棠不置可否,看向柯清怡,又问了一句:“他叫你给他做什么?” 柯清怡顿了顿,还是实话实说道:“顾珩叔让我帮他擦头发,然后你就回来了。” 顾枕棠放下沉甸甸的一大袋东西,捋了捋袖子,拿过柯清怡手中的干帕子,淡淡道:“还是我来吧。” 闻言,顾珩身手敏捷地从凳子上跳起来,哪有半分刚才所说的累得四肢无力的样子,整个人精力充沛得像个小孩。他眼疾手快地夺过顾枕棠手中的东西,看都没看就展开盖在头上,用手胡乱揉着,笑嘻嘻道:“还是不劳烦徒弟了,这种事为师自己来就可以了。” 看顾枕棠那沉着脸挽袖子的样子,要真让他给自己擦头发,岂不是头皮都要伤一层? 虽然最近总会冒出几根讨厌的白发,但顾珩还是很爱惜自己的头发的,。 看见师徒二人的相处模式,柯清怡站在一旁大跌眼镜。 原文里顾珩几乎没出现过,至少在柯清怡弃坑之前,他一直以来的存在感只不过是顾枕棠话语间偶尔提起的一个名称,读者只知道顾枕棠是一个非常念及师门情谊的人,心底对顾珩也是心怀感激,很是孝顺。 没想到真实情况居然是这样。 顾珩无赖幼稚,嬉皮笑脸得像个小孩,但养出来的徒弟却面瘫成熟,稳重淡定。 这也难怪顾枕棠有着一手好厨艺和细心体贴的性格了,从小就要照顾这么一个随便懒散的师父,说不定年纪很小时就要开始学着给顾珩收拾烂摊子,像是付酒钱交房租找东西这类事情,对顾枕棠而言大概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柯清怡知道,虽然顾枕棠言语上对顾珩不冷不淡,但心底其实很尊敬关心顾珩。 几乎每一个月,顾枕棠都会写两封信回去问候师父的身体状况,并附上季节更迭天气变幻的衣食嘱咐,顺带汇报柯清怡的情况——记得上一次他俩冷战,顾枕棠就写信求助于顾珩,虽然字句简洁,用语淡漠,但还是能感受到其间的信任与依赖。 看着顾氏师徒你来我往地斗嘴,柯清怡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了郑启宵。 准确而言,应该是沉寂已久的慕容静看到眼前这幕后想起了那个人。 慕容闻渊是真把他当儿子,但郑启宵却未必将他视作亲人。 如果身份对换,顾枕棠的父母像郑启宵的父母那样被仇家杀害,他十岁被顾珩收养,会不会也在拜顾珩为师的最初就谋划着复仇,然后盗走乘风剑,在被顾珩发现后,第一反应不是放下剑认错,而是手执剑刃,与之对抗? 如果他也失手杀死了顾珩,那他会不会对顾珩的尸身置之不理,仓皇而逃,情急之下掀倒烛火,欲用一场会伤害更多无辜的大火来掩盖自己的罪孽? 如果他也放了火,策马而去,会不会也是一路都不回头,咬着牙,紧握着剑,毫无留恋地离开熟悉的城市,就这样开启自己的新篇章? 如果他也离开了,会不会短短两年就认不出自己的义妹,在人前不提恩师顾珩一句? 如果他…… 这些假设都曾化作一个个问题,从柯清怡口中代慕容静问出。 而顾枕棠当时依旧是神色淡淡,语气没有丝毫起伏,他只是问道:“小静,你爹留给你的剑谱是你报仇最有用的武器,但那时被我拿了,你可曾有对我动过杀心,想要杀掉我抢回剑谱?” 柯清怡愣了愣,但还是不死心:“且不说我,我想问的是你。” “我不知道。”顾枕棠的眼眸清亮如月,平静如湖,“但不是我的东西我不会去碰,起码这一点,我相信我能做到。” 这已经足够了。 家里多了顾珩,一下子热闹起来,吵吵闹闹就到了晚饭时间,顾枕棠主厨,柯清怡择菜,而屋子里唯一的成年人顾珩,一点都没有中年人的样子,像个顽童一般这看看那瞧瞧,还不断找机会调戏柯清怡,被顾枕棠看到了,直接一把菜刀晃了晃,顾珩这才停止了骚扰。 柯清怡见顾珩去别处玩了,才低声问道:“枕棠哥,你有师娘吗?” 顾枕棠道:“没。” “顾珩叔长得也不赖啊,怎么会没有相好的呢?” 顾枕棠切菜的手顿了顿,沉默了几秒,才淡淡道:“以前有的。” 柯清怡一愣:“啊?” “是一个等了师父很多年的女人,但后来得了重病,在我五岁的时候病逝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师父哭,一边喝酒一边哭,喝到吐血喝不下去了,就把酒淋在剑上,以此代喝,发誓终身不娶。” 柯清怡惊诧地张了张嘴,半晌才说出话来:“顾珩叔……也挺惨的。” 顾枕棠娴熟地把切好的肉丁拌好料,才道:“是他辜负在先,这怨不得谁。” 因为知道了这段情史,吃饭时柯清怡几次被顾珩打趣,都没有还口,反而不自觉地向顾珩投向带着些忧伤的目光,看得顾珩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好在有顾枕棠在饭桌上斡旋,主动问道:“师父,事情来龙去脉小静都告诉我了,你什么时候入的丐帮?” 顾珩夹了块肉,一边嚼一边摆手道:“谁跟你们说我加入丐帮了!” 柯清怡道:“呃,你的穿着和那只打狗棒……” “哎呀,那都是偷的。”顾珩倒是十分诚实,“我没衣服穿了,剑也被人收走了,正在气头上呢,就看到一个叫花子赖人酒钱,当时我可威风了,见义勇为,把那醉小子揍了一顿,扒了衣服,拿了棒子,也算是充分利用了嘛。” “没衣服穿,剑被人收走了?”顾枕棠从这话中捕捉到了信息,微眯起眼睛,“师父,你又去赌坊了?” 顾珩一看露馅了,马上笑着转移话题:“这肉怎么那么好吃呢?乖徒弟啊,你的厨艺见长啊!简直就是师门骄傲!” 顾枕棠也拿他没辙,总不能做徒弟的把师父狠训一顿吧。于是也话锋一转,问道:“你来找我和小静,是有什么事吧?” 顾珩沉默了几秒,看了看顾枕棠,又看了看柯清怡,一本正经道:“你们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二人皆答:“真话。” 顾珩严肃道:“真话是……假话里说的,才都是真话。” 顾枕棠:“……” 柯清怡:“……好吧,那说说假话吧。” “有三个原因。”顾珩伸出三只骨节分明的手指,“第一,我没衣没食没有钱,以前的积蓄都留给了徒弟,我年纪又大了,所以决定来投靠你们;第二,我来看看你们过得好不好,能不能让我住得很舒适,这里适不适合我养老;第三,小静,听枕棠说你练问心剑法遇到了很多问题,而我是亲眼见过你爹使过这套剑法的人,阅历又比枕棠多,我想我应该能给你提供帮助。” 前两条理由基本上可以无视,柯清怡直奔第三条理由,问道:“你亲眼看过我爹用问心剑法?全套吗?一共多少招?” 顾珩笑道:“全套,九招。” 这真是出人意料的答案。 剑谱上问心剑法有十招,但世间流传的只有七招……顾珩这九招又是怎么回事?缺了哪一式? 见柯清怡流露出疑惑的神情,顾珩猜到她迷惑的症结所在,笑出声道:“静侄女儿啊,你为什么会觉得一套剑法在那么多年的传承中,不会有增减?” 这句话已经说得很明显了,柯清怡一点即懂,登时有些愕然:“顾珩叔,你的意思是……” “问心剑法初创的时候的确只有七招。”顾珩又夹了一口菜吃,“我承认,那七招很厉害,大侠手笔。但是后三招也不差,凝聚了之后慕容家好几代人的智慧,特别是最后一招花看半开,那可厉害了,攻守兼备,可以说是整套剑法最绝的一招,而且……嘿嘿嘿……” 他挠了挠脸,笑眯眯道:“那可是我和你爹一起创造的招式。” 花看半开,这正是柯清怡练剑的瓶颈所在。   ☆、第75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八) 似乎自古以来,江湖上就有黑白两道之分。其中白道上的规矩特别多,先是五年一次的武林大会选出率领各白道门派的武林盟主,接着又是各大名山门派的论剑活动,三宫五谷约武的酒宴,讨伐邪教前的誓师大会,武林十长老寿辰的庆武宴…… 白道人好面子,尤其是大家族大门派,一旦有了什么值得庆贺的喜事,就会在本家办一场相当大的聚会,邀请其他门派和混迹江湖的人物,不管亲疏远近,无论名气有无。许多无名小卒也因此有了在这种大场合露脸的机会,借机攀附武林大头,结交江湖名流。 文人爱斗文,行酒令写文章,武人自然是爱斗武,搭擂台比身法。因此这类宴会当然少不了比武来助兴,主人家在庭院里搭一个不大不小的高台,先自家内部出人打斗比试,招来众多看客后,打擂挑战的人就都是外人了。这于那些怀才不遇、无地施展拳脚的武林小透明而言,无非是良好的机遇与舞台。 一晃眼,郑启宵已经做了三年的武林盟主了。 江湖上每日都有新鲜事发生,百晓生记录的书册换了好几本,白道门派新添了好几家,响当当的惊雷门惨遭魔教灭门,全是女子的百花宫姐妹相残发生内讧,逍遥已久的某采花大盗终于落网,昔日一代豪侠不知为何现身劫镖去向成谜…… 这三年来,他的日子亦是丰富且忙碌。初登盟主之位时,资历尚浅,根基不稳,身后没有大门派做靠山,唯一可算得上师门的地方已被他焚为灰烬,身边又没有非常得力的亲朋好友,只有一两个为谋自身利益而支持他的家族流派,当不了真心。所以最初的那一年是郑启宵最累的一年,他须考虑如何收拢人心,如何获取支持,而后东奔西走,通过参与各项事务与案件使人信服。到了第二年的时候他大致是站稳了脚跟,开始更深一步掌控主导权,将武林中的十大长老中的六人拉到自己的阵营,开始树立威信。 第三年的春天,他收到一封请柬,来自颇有些名气的剑梦山庄。 收请帖这种事于郑启宵而言已是家常便饭。武林中的名门大户,只要是对他这个武林盟主心存那么一点尊重的,无论婚丧嫁娶还是单纯的斗武比剑,都会给他寄一封帖。一般来说只要是郑启宵有时间,都是有请必应,毕竟以他的资质年龄来说,虽是盟主,但同样也是晚辈。 他也是颇费心思地经营着自己的地位。 那是一张赏花的请柬,庄主亲笔,说是庄内新种了一批碧桃,三月底四月初正值花期,定是一派好风景,遂宴邀天下豪杰共赏春花,还可以花下切磋武艺交流进步,实为一桩美事,而既是白道上的聚会,那就更希望作为武林盟主的郑启宵能赏脸前来。 郑启宵对了对日子,那段时间他要准备和朝廷的人谈判有关武林正派是否为朝廷效劳的事情,不过行程不是太紧,加上剑梦山庄离他住的地方也不远,所以还是可以去一趟打个招呼的,只是不能久留而已。 现在他日思夜寐的都是武林的未来、江湖上的风波以及各种琐碎的工作。 如今距他离开慕容家已经过去了五年,慕容这两个字早淹没在繁重的事务之下。 甚至自从他当上武林盟主之后,就没有再亲自给慕容一家烧过一张纸钱。 他无暇做这点小事,就托付给了身边的小厮代劳。 清明一过,郑启宵打点好事情后就赶去剑梦山庄赴约,风尘仆仆,但没有忘记带上一份见面礼,换上最谦逊温润的笑容。 庄主邱如泓见到郑启宵如期而至,很是开怀,脸上露出和善的笑容,道:“盟主大驾光临,顿令寒舍蓬荜生辉啊!” 郑启宵送上礼物,微笑道:“一点薄礼,还望邱庄主不嫌弃。在下之后还有事,应该留不到晚宴时候了,还请庄主见谅。” “没事,知道盟主事务繁忙,我也不会为难强留的。”邱如泓一副面慈心善好长辈的模样,轻轻拍了拍郑启宵的背,“有处院落里的桃花开得最盛,就由我来带盟主过去看一看吧,既然来了,就别错过这满园美景。” 郑启宵客套地点了点头:“好,有劳庄主了。” 邱如泓所说的这处院落不过只是剑梦山庄众多园子中的其中一个,却也出奇的大,一片碧桃有红有白,红花似欲滴血,白花犹如飞霜,都开得繁盛,由于清明前后下的小雨,地上也落上薄薄的一层花瓣,淡淡的花香带着湿漉漉的水汽弥漫满园,染上几分慵懒。 果然是花开好景,美不胜收。 整个剑梦山庄开放了好几处屋子和院子接待客人,所以客人不至于太拥挤集中,但大概是因为这处的桃花开得实在是太夺眼了,还是有好多人聚了过来,而郑启宵一进院门,站在高高的台阶之上,就听到了台阶下的人群中心发出了刀剑相接的清脆响声。 这里没有搭擂台,但有人在比武。 虽然是被二三十个看客围住了,但郑启宵站在高处,只需一低头,就能将下面的打斗尽收眼底。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抹白影。 那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乌发低挽,没有再多装扮。 只见她手持长剑,身手敏捷,灵巧中既带着一份刚毅又透着几丝柔软,却毫无违和矛盾,其中刚者如竹,节节挺立骨气清朗,柔者至水,涓涓细流无孔不渗,二者完美结合,使得她的一招一式在自如流畅中又强劲有力,随机应变。 她的对手是一个彪形大汉,肌肉虬结,双手各拿一大锤,气势逼人,下手毫不留情,一点都无怜香惜玉之心,张着嘴唧唧歪歪的,声音洪亮,就连站在远处的郑启宵都能听到他正调戏侮辱对方,大概意思就是若他赢了,女子今晚就要陪他。 郑启宵皱了皱眉,这种粗俗之人在这种广而邀之的宴会上并不少见。 但女子并没有因此愤怒,反而十分淡定。 其实以郑启宵这个距离来看,是不大看得清女子的面容与神态的,但是光是望着那个白色的身影就已能感受到那份冷静与从容,仿佛对面那些下流粗俗的话语不过是一阵清风拂面或是落花归尘。 她脚尖点地,而后宛如一只自由的飞燕,先是向上一跃,吸引住了对方的注意力,然后却猛地向下一翻,再次落地轻点,一个侧身绕到对方身后,一气呵成,快得让人难以置信,紧接着手腕翻了个剑花,长剑一挑,便正抵壮汉的背心。 树上落下两瓣艳红的碧桃花。 剑光清冷如月,光滑的剑身上静静躺着那两片花瓣,犹如溅出来的鲜血。 好一招声东击西! 一时间庭院内安静无比,显得女子的声音格外清晰。 只听她气定心闲道:“我赢了。” 仅仅平淡的三个字,却透着一股自信与傲气。 就连郑启宵都忍不住为她拍掌叫好。 听到身后响起掌声,庭院中的人都纷纷往院门这个方向看过来。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得赏花宴主人家邱如泓——进剑梦山庄的时候,出于礼节,都会亲自到庄主面前送上礼物,但只有一部分人曾经亲眼见过郑启宵。 邱如泓带着郑启宵走下台阶,善解人意地做出介绍,朗声道:“这位就是我们的郑盟主。” 此话一出,人群中立马传来一声又一声的“盟主好”,或敬仰或羡慕,但也有一个声音与其他人不一样,清清冷冷,淡然得仿佛不过只是在跟一个寻常路人打招呼,因此即使音量不高,却还是因格格不入而被郑启宵听到了。 “郑盟主好。” 方才的白衣女子没有挪动半步,而是直直地立在原地,不紧不慢地将剑收回剑鞘。只有在说话时才将头抬起,望向郑启宵这个方向。 话虽是冷冷淡淡,但脸上却还是有着微笑的。 女子笑起来很好看,就如千万桃花半开,蘸上两笔春风,不至于艳丽。 然而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女子的眼眸深处是一汪平静无澜的秋水,映着深邃暗沉的黑夜,蒙着一层与笑意不符的凉薄。 郑启宵愣住了。 他觉得眼前的女子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种熟悉感在看到一个俊逸的男子从人群中默默走出面无表情地站在女子身旁后就更加强烈了。 应该是以前在哪里碰到过,有过一面之缘吧。 然而心里的疑惑并没有因这句自我安慰而得到解决,他盯着白衣女子的脸,越看越有种故人的感觉,那种奇妙的熟悉感更像是怀旧的情绪,涨潮般漫上心头,闷得他有点难受。 目前为止,他见过不少女人,光是红颜知己都有好几个。 但从没有一个人会让他不由自主地心生类似的沉重感。 就好像有一双手死死拽着他,要将他一起拖入悲伤的深渊一般。 邱如泓看了看顾枕棠和柯清怡,实在是记不起对方是谁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开口。好在顾枕棠先开口道:“晚辈顾枕棠,是乘风剑顾珩门下弟子。这位是晚辈的义妹,顾静。” 柯清怡道:“方才让郑盟主和邱庄主见笑了。” 邱如泓对顾珩这个名字还是颇有些印象的,他笑眯眯道:“原来是顾老兄的徒弟,果然厉害。刚才那出比试真是精彩,顾姑娘的剑法十分出色,是使的乘风剑法吗?” 显然,他误以为柯清怡作为顾枕棠的义妹,也被顾珩收为徒弟了。 但柯清怡也不反驳,而是顺着说道:“多谢邱庄主夸赞,的确是我派的乘风剑法。” 其实是慕容家的问心剑法。 因为怕被他人认出,柯清怡故意避开了前七招,只用后三招和一些基本通用的手法,而刚才最后使出的那一招正是剑谱上记载的第八招“雁渡寒潭”。 只知道前七招的郑启宵当然不可能将其识破。 他只是默不作声地观察着柯清怡的言行举止,然后好不容易才在记忆深处捞出半片残影,黯淡的,破败的,缺口锋利得如同一把刀刃。 他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但这并没有为他带来轻松,反而心里的重量又加了几斤。 他终于找到了那股熟悉感的源头。 ——顾静有点像慕容静,如果后者没有死并平安长大了的话。   ☆、第76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九) 柯清怡和顾枕棠也没有料到会在这里与郑启宵碰上。 事情还得从过年后顾珩悄悄离开木屋说起。自顾珩扮作丐帮模样接近柯清怡和顾枕棠后,三人相安无事地共居了三年时间,期间顾珩时不时会耐不住性子跑到其他地方去玩一玩,但顶多就两三天的事,大多时候他都将心思用在指导柯清怡练剑上——毕竟为人师,经验多,教起人来确实是比年轻的顾枕棠要周到细致,在他的帮助下柯清怡不仅将最后三招练熟了,还神形具备,不再是花架子了,招式上颇具神韵,她甚至已经可以和顾枕棠打得不分上下。 用顾珩的话来说便是“你这五年相当于别人的十年,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人才,你爹眼睛坏掉了才会另找继承人。” 柯清怡的进步如此之大,不光要感谢顾氏师徒的热心相助,还要归功于其日日月月的刻苦练习,再加上慕容静本身的记忆与悟性,柯清怡在阿米莉亚那里学来的技巧,高人一筹也不足为奇。 一般来说她这种闭门修行的人是缺乏实战经验的,一招一式使得再好,对战也照样输得落花流水。但是缺经验的是慕容静,而非柯清怡,早在之前那篇西幻文里柯清怡就学了一身本事,虽然西东方的剑术有很大不同,但对战技巧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最关键的无非是临危不惧的冷静、随机应变的灵巧和见缝插针的好眼力,在这方面柯清怡早就锻炼到了一个程度,因此只要招式上手了,实战于她而言并不困难。 顾珩以为这是天赋,却不知这也是柯清怡历经一番磨难获得的能力。 世间哪里有那么多的天才。 今年是三人共居的第三个年头,元宵刚过,顾珩就走了,只留了一封简洁的书信,大致就是说所能帮的已经帮得差不多了,他也该继续云游到处逍遥了云云。 一把普通的长剑,一壶廉价的烧酒,一身寻常的布衣,一双沾了泥泞的草鞋。 江湖之大,却无共行之人。 顾枕棠和柯清怡都很希望顾珩能就此定下来,和他们住在一起,毕竟顾珩也老了,年岁增长,饱经沧桑,岁月爬上曾经俊朗的脸庞,年轻时的放浪恣意都会化作老了后的病痛还回来,这辈子他又不大可能娶妻生子了,漂泊在外,要是病了伤了都无人照顾,岂不是十分凄惨。 但曾经有一回顾珩听到了这个说法,当即哈哈大笑起来,道:“病了就病了,伤了就伤了,一个人爬到角落静静等死就好了。我可不想等我变成老头子后还要拖累你们年轻人,做个累赘,想想就丢脸,还不如死了干脆。” 他说得轻松,顾枕棠听着却很难过。 不管顾珩有没有把他当儿子,但顾枕棠心底一直将顾珩视作亲生父亲一般,虽是有时嘴上说话不饶人,但照顾其顾珩来还是无微不至的。 于是那次之后柯清怡趁着顾枕棠出门后,给顾珩暖酒时问道:“顾珩叔,老在外面跑来跑去多累啊,定在一个地方不是挺好的吗?” 顾珩悠哉地摆了摆脑袋,笑道:“说了你也不懂,小姑娘还是好好练功吧。” 柯清怡盯了他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问道:“听枕棠哥说,以前有一个很喜欢顾珩叔的姑娘,不过最后香消玉殒了……顾珩叔浪迹天涯和这个有关吗?” 顾珩怔了怔,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沉声道:“你问我的第一个问题,她也总是问我。” ——阿珩,江湖是非那么多,安定下来不好吗?我们朝可看日出,暮可观日落,春赏桃花,夏闻蝉鸣,秋扫落叶,冬看初雪,日子不会过得平淡无味,你能不能不要走?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朝可看日出,暮可观日落,春赏桃花,夏闻蝉鸣,秋扫落叶,冬看初雪…… 所有的这些,顾珩现在都能做到了,过着自在悠哉的日子,早就不去闯荡。 但不再是“我们”,而只有他孤单的一个人。 直到那日,他跪在她的病榻前,紧紧握着她的手,感受到对方的身体慢慢变冷,所谓不轻弹的男儿泪如决堤一般,恐惧与绝望将他沉溺。 他这才如梦初醒,所谓的江湖,所谓的刀光剑影,所谓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在心爱之人的死亡面前都是那么不堪一击,不过是镜花水月,不过是他年少轻狂的浮躁与好胜。他从来不是追名逐利的人,比武赢了也不愿留真名,其实只是喜欢混迹是非浑水中的热闹而已,要说热爱也不至于,但他却因此错失最爱的人。 天底下的欲望无穷无尽,而我的梦却在你闭眼的那一刻静默终结。 从此江湖之大,走到哪里都是冷,只有在她的墓碑前,才暂得几分与疼痛纠缠的温暖。 顾珩曾经一度为此一蹶不振,过得非常颓废,哪里想得到自己的小徒弟。那时候顾枕棠才刚刚五岁,乖巧懂事得不得了,就饿着肚子一直默默跟着他,看他喝完这家喝那家,喝到捶地痛苦,喝到胃痛呕血,甚至有轻生的念头——不过就在他举剑的那一时刻,小小的顾枕棠跑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角,一双如小鹿般的孩童的眼眸映出顾珩狼狈又可悲的样子。 顾珩低头看着顾枕棠,愣住了。 他忽然想起,她是那么的喜欢小孩,也很喜欢他捡回来的这个小徒弟,说以后可以把枕棠收作他们的长子,总是婆妈地叮嘱他带着枕棠行走江湖一定不要亏待了孩子。 顾枕棠大概不知道,他师父在最开始的那么几年几乎是为了抚养他而活着。 “是我耽误了她。”顾珩自言自语地喃喃道,随之朝柯清怡淡淡一笑,“我年轻时喜欢东奔西走,没好好珍惜她,现在孑然一身行走江湖,也算是自己付出的代价吧。” “可是……” “乖侄女儿,别劝我了。”顾珩说话难得稳重起来,“枕棠和我不一样,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说真的让我捡到他是我的幸运,不然这么多年还不知道是怎么邋里邋遢过来的……你别看他整天没有什么表情,心思比谁都细,比谁都会懂得珍惜,耐心好到惊人,不骄不躁,日后必成大器。不过他终究还是年轻,才二十出头,也需要人照顾,你就替我这个不会带孩子的师父好好陪陪他吧。” 柯清怡张了张嘴,想再多说什么,但到最后只应了一声“好”。 顾珩走了一个月后,柯清怡和顾枕棠就收到了剑梦山庄邀赏花的请帖,是顾珩使了点银两差人送来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口信。 这封请帖原是写给顾珩本人的,但末了有贴心地表明,如若顾珩本人没空来,可以让门下的弟子作为代表过来。 于是顾珩当然是二话不说,就把这种应酬推给了顾枕棠和柯清怡。 而两人想着现在也该是时候出去见下世面了,便把请帖收好,收拾收拾了行李,准备出发。 在剑梦山庄被恶汉调戏,也是在柯清怡意料之外的。 当时庭院里因为没搭台,所以也无人比武。她有些饿了,顾枕棠就去给她拿点点心,而她留在原地赏花,结果顾枕棠刚走没多久,她就被那彪形大汉搭话了,对方笑她的剑只是挂在腰间装样子,既然花开正好,这良辰美景何不陪他喝喝酒。 最后越说越过分,两人才打了起来。 她本就没打算伤人,点到为止即可,但她也知道,若不是郑启宵的出现,那个魁梧男人一定不会就此服输,善罢甘休。 因为他是武林盟主,人人都需忌惮他三分。 可他如今的这个地位,又是踏着谁的无辜性命得到的呢? 她见郑启宵望着自己失神,淡淡笑道:“郑盟主?” 郑启宵的思绪被拉回现实,他看向柯清怡,试探性地问道:“顾姑娘,既然你是顾公子的义妹,那原来应该不姓顾吧?” 站在一旁的邱如泓皱起了眉,心里奇怪一向沉稳的郑启宵怎么会话语这么唐突。 柯清怡道:“郑盟主怎么这样问?” “说起来大概有些冒犯,顾姑娘长得和我的一位故人很像,但那位故人自五年前就不知所踪,在下很是担心。” 好一个不知所踪,好一个很是担心。 女大十八变,慕容静五年前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女,如今十九岁了,模样肯定有了变化,再加上柯清怡学了几招简单的易容术,做了一些掩饰,认不出来也不足为奇。 况且郑启宵三年前都没认出她来,更别提现在了。 柯清怡礼貌道:“那结果应该要令盟主失望了,妾身的原姓虽不是顾,但之前确实没有见过盟主。五年前妾身便已认了枕棠哥这个义兄,从此兄妹两人隐居山林修行。” 听到这个答案,郑启宵不免有些失望,但与此同时却又暗自松了一口气。 是啊,慕容静早就死了。 那个会跟在他身后一声声叫“启宵哥”的少女早已葬身火海,他再也听不到那串如银铃般清脆的天真笑声了。 他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随即便恢复了平日在人前的盟主派头,客套地笑道:“是在下认错了。顾公子,顾姑娘,再过三个月就是小武会了,不知两位可否赏在下一分薄面前来?在下会替二位准备好客房的。” 小武会,是与五年一次的武林大会相对的存在,三年举行一次,由武林盟主主办,算是一场官方的切磋会。武林大会是争夺盟主之位,而小武会是选盟主左右手的重要场合,通常是与会的豪侠剑客互相比拼,只有寥寥自信者会选择挑战盟主。 在原小说里,顾枕棠就是在小武会上崭露头角。大放异彩的。 顾枕棠与柯清怡对视了一眼,而后答道:“谢盟主邀请,在下与舍妹会到场的。” 郑启宵微笑道:“期待你们的到来。” 之后邱如泓就带着郑启宵参观别处去了,院中集中的人群也就此散开。 但柯清怡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死死地盯着郑启宵离去的背影。 “小静?” “枕棠哥,我们也走了吧。”柯清怡终于将视线偏移,看向身旁的顾枕棠,轻声道,“我不喜欢这碧桃,意思不好。” 碧桃是有典故的。 据说有一个叫陈碧的男人,为了寻找桃花源,奋力想要把洞口凿开,凿到虎口震开,鲜血涌出,还是不愿停下。期间他甩手的时候把血溅到了桃树上,开出了一朵朵血红的桃花。后来因为流血不止,他最终靠在桃树前死去,怀着浓浓的恨意,化作了桃林中最大的一颗碧桃树,开满鲜红色的花朵。 因此后人常说,碧桃有消恨之意。 可慕容静不想消恨,起码在让郑启宵付出代价之前。 ` 要跨出院子门槛时,郑启宵不知怎么的,忽然回头望了一眼。 只见血红的碧桃花下,女子衣袂飘飘,恍惚间竟像是白色的鬼魅幽灵。 透着凄婉与悲伤。   ☆、第77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十) 七月如期而至,小武会定于朝央镇外的一家悦来客栈举办。是时群英荟萃,各路英雄豪杰从全国四面八方赶来,济济一堂,其中不乏有在武林大会上落败的面孔,或是想重新挑战郑启宵,或是想退而求其次地谋个副盟主,且不说辅佐协助郑启宵,挂个头衔总比默默无闻来得好。 朝央镇的位置偏西北,昼夜温差较大,白天热得人流汗,到了晚上却凉飕飕的。柯清怡和顾枕棠快要黎明的时候搭着牛车到的那里,柯清怡裹了层薄毯在颠簸中睡着了,顾枕棠轻轻地推了推她,道:“小静,到了。” 柯清怡睡得不沉,马上就醒了,她揉了揉睡眼,从车上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仰头便望见郊外辽阔无际的苍穹,鼻间吸入的是凉凉的空气,有些干燥。 下车的时候不知从哪儿刮来了一阵风,夹着些沙尘,吹得柯清怡脸颊发干,但也将她给吹清醒了。她抬头看了看匾额上“悦来客栈”四个大字,不觉握紧了手中的剑。 柯清怡抿了抿嘴,眼色一沉,低声道:“枕棠哥,起风了。” 郑启宵竟当真记得为他们预留好两间客房。 睡眼惺送的店小二知道对方的姓名后,便在册子上查到了对应的房号,然后偷偷打了个呵欠,提了盏灯送柯清怡和顾枕棠上了二楼,动作不敢大了,怕吵着其他客人——这家客栈已被郑启宵包场,现如今住在这里的都是善舞枪弄棒之辈,一个二个都是他这个做小二的惹不起的大爷,所以再困也不能表露出不情愿,再累也要时时谨慎莫重了步子。 大概是考虑到了柯清怡与顾枕棠的义兄义妹关系,两人的房间紧挨着彼此,而与原文如出一辙的是,顾枕棠房间的另一边就是郑启宵的房间,此时天还未完全亮,但屋内已燃起暖色的烛光,大概是郑启宵刚起身,准备着手办理公务。 许是听到门外的声响,郑启宵从房间内拉开门来,一抬眼便看到风尘仆仆而来的兄妹俩。 微弱的晨曦透过走廊的窗子洒进来,混着店小二手中烛火的灯光一同映在柯清怡和顾枕棠二人脸上,只见顾枕棠仍是和三月前初见时无别,面无表情仿佛永远不知喜怒哀乐,而他身旁的少女仍然是一袭素白的衣裙,腰挂长剑,脸上虽稍显疲倦,但眉眼间却流露着恬淡的温情,犹如一池春水,毫无之前面对外人时那份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远与淡漠。 那是因为现在只有值得信赖与依靠的兄长在身边吧。 见到此情此景,郑启宵莫名地有些黯然,竟对淡淡相交的顾枕棠心生嫉妒起来,就好像顾枕棠的义妹是从他那里抢过来的一般。 如果慕容静还活着的话,也和顾静差不多大了吧…… 想到这里,郑启宵的心情瞬间沉重下来,心知自己的妒火与念头冒得太过奇怪失礼,于是匆匆与顾氏兄妹打了招呼后,就又把门给合上了。 翌日傍晚,郑启宵集结众人,义正言辞说了一番话后,小武会由此拉开序幕。 此后十日,每日巳时和未时是比武时段,有意参与者提前一天在李长老处抽签,挑战郑启宵的人直接领一张白条即可。 刚开始的时候,接连三天郑启宵都不得松懈,白条发了一堆。有好几次差点落败,但好在最后是有惊无险,凭实力说服了众人,借机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大家老看一个人打来打去也着实没趣,所以第三天后就没谁再挑战郑启宵,而是互相对战。 顾枕棠毫不意外地成为其中的佼佼者。 像他这种人,无论学什么都很认真,虽然师父不太靠谱,但徒弟学得却是一丝不苟,基本功打得非常扎实,动作流畅,力度到位,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乘风剑法是小剑法,难免会有漏洞,但顾枕棠是何等心思缜密的人,自学剑以来就一直琢磨着如何弥补破绽,仅凭自己之力便调整了招式的动作,把好几处破绽反设为了陷阱。 若不是剑法本身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原文里顾枕棠说不定能打赢郑启宵。 中元节恰好在小武会期间。 俗话说“七月半,鬼乱窜”,中元节当晚是阴曹地府开门的时候,全部鬼魂都要出来游荡,收亲人烧给自己的钱财衣物,就连孤魂野鬼都有人祭祀,所以中元节又称鬼节。 当天顾枕棠没有参与任何一场比试,而是陪着柯清怡进镇里买白铜钱金元宝以及红烛柱香。回到客栈后也没声张,用布包着东西默默放到了房间里,等夜深了再出客栈外找块空地烧。 客栈里的其他人倒没有类似的动静,他们从小见惯了腥风血雨,对祭祀亡魂这种事情并不注重,只是大概知道七月半是鬼魂游荡的日子,不吉利,要早早熄灯休息。 到了晚上的时候,柯清怡故意瞅准郑启宵上楼的时刻,抱着东西和顾枕棠下楼,与对方来了一次撞面,不出所料地引起了郑启宵的询问。 “顾姑娘,顾公子,这么晚了你们还要出去?”郑启宵看了看那袋鼓囊囊的包裹,不由地有些疑惑。 顾枕棠淡淡回答道:“是的,出去烧纸。” “原来如此……”郑启宵恍然,露出歉意的微笑,“那还是要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就在这时,柯清怡突然问道:“郑盟主已经烧过了吗?” 郑启宵一愣:“什么?” “郑盟主日理万机,大概忘了今天是祭祀亡魂的日子了吧。”柯清怡平静地看着他,“听说郑盟主曾师从慕容家,而五年前慕容家发生那样的惨案,想必盟主心里头也很是难过吧。如不嫌弃,家兄与妾身这里买多了些香烛纸钱,正愁烧太多的话师娘一个人不好拿,不如分给盟主,我们一起出去烧纸吧。” 她这一通话说得巧,把郑启宵的退路都堵死了。 反被外人提醒这种事情,郑启宵难免感到羞愧,又见这话不好推却,只有清咳两声以掩尴尬,同意道:“说来惭愧,在下这几天忙,确实都快忘了这件事了,也没事前做好准备,多谢二位提醒,那在下就一同出门吧。” 不知是不是真有鬼魂夜行,今天的夜格外的静。 其实三人都不太懂这祭祀的规矩,柯清怡只好不懂装懂,依据从前跟着家里人祭拜的经验,朝着慕容府邸和顾珩家乡的大概方向立了四根红烛,两根是给慕容闻渊的,两根是给顾珩的那位相好的。 刚要准备点火,郑启宵便沉声问了句:“还有多的蜡烛吗?” “有的,怎么了?” “再给我两根吧。”说着,郑启宵从柯清怡手中接过两根新红烛,在慕容闻渊的蜡烛旁又插下一对。他的力气比柯清怡大得多,突着青筋的手稍稍用力,蜡烛棍便稳稳地插入了地里,比另外两对红烛都要插得深。 柯清怡眼色一沉,但语气仍是保持着淡然:“郑盟主这是要祭拜谁呢?” 郑启宵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沉默地用灯火将六支火红的蜡烛点燃,登时火光照亮了他的脸,热度爬上他的皮肤,但映着火光的眼眸却寒冷如大海最深处,仿佛要窒息一般。 当他烧下第一份冥币时,才开口道:“师父膝下有一个女儿,只比在下小两三岁,小时候待在下很好,可是最后……” 他说不下去了。 原来那对红烛,真的是烧给慕容静的。 柯清怡的心头涌上慕容静的酸楚,但其中还夹杂着嘲讽。 一个大活人亲眼见到别人给自己点蜡烧纸钱,这感觉还真是微妙。 可惜了这纸糊的金银珠宝,白白被烧成灰,顶多能被路过的孤魂野鬼捡了便宜去。 “五年前,这位慕容小姐应该才十三四岁吧。”顾枕棠借着说话的时机,轻轻拍了拍柯清怡的肩膀,不动声色地安慰着她。 郑启宵低头烧着元宝,当然没有注意到两人的小动作,而是沉声道:“是啊……” 柯清怡收拾了下心绪,仿佛事不关己般叹了一口气:“那如果活下来,应该是和妾身差不多大呢。真是可惜了,大火无情,葬送了那么多人。” “是啊。” 柯清怡见他露出伤心的神色,故意伤口上撒盐道:“十三四岁,什么都还没开始呢,还没及笄,还没走出深闺好好出来看一看外面的风景,人生路那么长,她连四分之一都没走到,想一想真的是太可惜了。” “是啊。”郑启宵怔怔地盯着跳跃的烛火,好像从刚才开始他的答语只剩下这两字似的,一次比一次沉重。 柯清怡又问道:“妾身真好奇慕容小姐是一个怎样的人,知书达理还或活泼开朗呢?” “她……”郑启宵张了张嘴,只说了一个字,而后又沉默了。 半晌,他才道:“她是一个很好的人。” 纯真热情,如同三月桃花般烂漫,灿阳般明媚,虽是娇生惯养,但也善解人意。 这样的人,本应该远离江湖斗争,一辈子在呵护下幸福生活。 但他不仅仅夺了那片呵护,甚至还直接摧毁了她的生活。 柯清怡看得出来郑启宵现在心情已经十分难过了,但她并不打算就此收手,而是换了个话题对象:“家师曾与慕容先生有过交情,听他回忆,慕容先生也是个谦谦君子,待人接物都非常和善,没有一点戾气。” 郑启宵点了点头:“师父是个大善人。” “大善人……吗?”柯清怡勾起一抹嘲弄的笑容,拿了叠黄纸,在慕容闻渊的蜡烛上燃了火,直到快要烧到手的时候才放下来,“可惜好人没有好报。慕容先生,虽然您与妾身素昧平生,但妾身还是为您烧一份纸钱,望恶有恶报,放火之人必付出相应代价,以慰您在天之灵。” 郑启宵的肩膀一僵,只感觉好似有人在直戳脊梁。 “郑盟主,”想到若一直是柯清怡在说话未免不太好,于是顾枕棠也来一发助攻,“在下大概能理解你的心情,师父对我恩重如山、视若己出,若有朝一日他像慕容先生一样遭遇不幸,在下也会悲恸不已,一心想着对他复仇。” 顾枕棠的话给柯清怡提供了新思路。 她接过话头,顺着往下说:“郑盟主,大家心知肚明,慕容家失火一事纯属人为。既然如此,那郑盟主何不利用今日的地位与人脉,找出幕后真凶,为慕容先生和慕容小姐以及府上那么多条人命报仇雪恨呢?” 这一番话狠戳郑启宵的心,瞬间他脸色都变了,只是在夜色与火光之下,看不出变化的苍白与难堪。 柯清怡乘胜追击,她盯着郑启宵,直望进对方内心深处的不安:“郑盟主,如果你在为慕容家报仇时需要家兄与妾身的帮助,尽管直说,我们也都想看到恶人遭报应的那一天。” 郑启宵差点烧到手,他不自然地将手收回,指腹相摩,低着头,看不清楚神色。 “……好,多谢顾姑娘和顾公子。”   ☆、第78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十一) 这注定是不寻常的一夜。 和顾氏兄妹烧完纸后郑启宵就自己回房间了,翻了翻远在京城的何门主寄来的有关魔教的情报,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心里生起一阵烦躁,索性把纸条收起来,和着衣服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不沉也不长,但却做了一场噩梦。郑启宵梦到了尚在慕容府时的事情,那时候的他还带着几分孩子气,没有现在的成熟与稳重,在院子里一下又一下地练习招式,慕容闻渊站在他旁边教导提醒,慕容静坐在走廊的栏杆上笑着看他练功。 应该是在春天,府里的花都开了,院子里种了几树桃花,花坛里栽了丛丛杜鹃,红的粉的白的,开成一片,赏心悦目。 他挥剑的手尚且稚嫩,动作有些生疏,但慕容闻渊并没有严厉地责备他,而是和颜悦色地指正与鼓励。 这时,慕容静忽然从走廊处跑了过来,穿着鹅黄色的锦裙,头梳双平髻,缀着桃粉色的花簪,整个人都明丽又可爱。她跑到郑启宵面前,微微昂首,笑得天真烂漫,却是问道:“启宵哥,为什么你不替我和爹爹报仇呀?” 她的声音明明犹如黄鹂歌唱那般婉转动听,但话语却似一把结了冰的利刃,直插郑启宵心口,碎了的冰渣渗入骨子里,冷得郑启宵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他无措地偏过视线,却正好对上慕容闻渊和蔼的眼神,然而就在顷刻之间,慕容闻渊脸上的血肉迅速被剥离,展现在郑启宵眼前的是一具白骨! 白骨皑皑的头颅张了张嘴,发出的是慕容闻渊的声音,语气间满是惊愕与悲愤:“启宵,为什么!” 一切仿佛回到了五年前的那一夜。 四周不再是春光融融的好景象,而是换成了那一晚的黑夜,火舌舔上房梁,整个慕容府邸成了一片火海。他拿着剑,怕得来手都在发抖,但还是骑上马头也不回的夺门而出。 与现实不一样的是,这一次他没走成。 无论郑启宵怎么挥鞭,马儿都不肯前进一步,他惊慌地回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是有好几只仅剩白骨的手正死死抓住马的两只后腿。 他赶忙从马背上翻下来,想要冲出后门,却不料被一个人从后面牢牢抱住。 “启宵哥……”令人头皮发麻的是慕容静的声音此时依然是充满笑意,天真无邪,似乎还透着些撒娇的小委屈,“为什么你不替我和爹爹报仇呀?” 郑启宵惊恐得说不出话来,眼睁睁地看着慕容静从背后搂着自己腰部的手慢慢褪下皮肉,露出烧焦的骨头,与此同时却是将自己抱得越来越紧。他如发疯般奋力挣扎,用手肘往后捅,用脚往后踢,但这些都无济于事。 慕容静整个人都被烧焦了,但她脸上仍然保持着笑容,好像一切都没发生似的。她轻轻地踮起脚尖,凑到郑启宵耳边,语气幽幽:“启宵哥,我不想死……” 启宵哥,我不想死,我明明才十四岁,我还没涉足江湖看够天下呢。 可是你却将我害死了。 郑启宵终于从梦中醒来了。 他猛然睁开眼睛,入眼的是客栈熟悉的房板。屋子里的烛光还没熄,晕染出橘色的灯光。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这才发现额上湿淋淋的一片,后背的衣衫也被冷汗打湿了,凉凉地贴在身上。 原来是梦…… 郑启宵不由地松了一口气,不过转瞬又意识到这虽然是梦,但又确实是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事情,才轻松没多久的心情又如灌了铅一般沉重。 他静静地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直到客栈外更夫敲了竹梆,报了四更天,他也还没回过神来,心有余悸。 就在刚报完更的时候—— “啊——!” 一声女子的尖叫划破寂静的凌晨,在客栈中响起,穿过墙壁房门传入郑启宵耳里。这一声惊叫含着抑不住的恐慌,带着凉气,在这个时候显得分外惊悚。 郑启宵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判断出来了,这是顾静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吗?! 这一声把郑启宵的心神拉回现实,他提着剑冲出房门,而这时柯清怡房间的门已经被推开了,顾枕棠先他一步赶到了柯清怡身边,只见他还穿着单薄的白色里衣,鞋都没来得及穿,打着赤脚,坐在床头,将一脸害怕的柯清怡扶着靠在他肩上,用手轻轻拍打着她的背,安抚着。 郑启宵走上前,皱着眉问道:“顾姑娘,怎么了?” 同样被这一声尖叫引来的还有这一层楼其他的住客,大家都是混江湖的练武之人,警惕性远超常人,睡觉都不会睡得太死,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醒来,前来一看究竟。 见发出叫喊的原来正是这几天风头正盛的顾枕棠的义妹,大家的睡意又去了几分,对此事更加关注起来。 柯清怡自出门烧纸回来后就没睡,一直等到现在,早就困得不行,但又要强撑着演戏——不过反倒是因此她成功伪装出受了巨大惊吓后憔悴又虚弱的模样。 她颤颤地抬起头,平日清冷如秋水的眼眸此时布满血丝,正愣愣地望着郑启宵,看起来十分恍惚。 她是演戏的高手,但顾枕棠可不是,他从小到大都没说过谎,更别提糊弄人了,不过好在他是个面瘫,一直保持着面无表情就不会露馅,要是突然叫人看出明显的情绪来才叫奇怪。况且他也是提前做好了准备的,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因此举止谈吐也如常,不僵硬。 他低声道:“小静,怎么了,有谁来了吗?” 但柯清怡没有回答他,而是一直怔怔地望着郑启宵,眼里有茫然也有惊愕。 郑启宵看了看房间里的布局摆设,洁净工整,没有丝毫他人闯入的痕迹,而后他又将目光重新落到柯清怡身上,只见女子躺在床上,穿着入睡的里衣,被子还好好地盖在身上,看起来也并未下过床。 那断然不是有人入室行凶了。 他是见识过柯清怡的身手的,武艺高强,平时的性子冷静沉稳,绝不可能因为遇到入室歹人就慌张惊恐成这样,像个吓坏的小女孩似的紧紧依靠着义兄的肩膀,神色无助。 样子惹人怜惜。 于是他耐下性子来,走到床头,蹲下身,看着柯清怡又问了一次:“顾姑娘,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次柯清怡终于回答了,她吸了吸鼻子,艰涩地开口道:“妾身做了一个噩梦。” “嘁。”闻言,门口不知是谁带头发出一声不屑的嗤声。 而后就有人说道:“散了吧散了吧!小姑娘做噩梦呢!干嘛一惊一乍大惊小怪的?还是回去睡觉吧!” “哎哟,困死我了,老子可是连梦都还没来得及做呢。” “白忙活了,真没意思。给大爷我让条道,回去继续睡!” 屋外响起一片嘈杂,就连郑启宵这么一听,也打算安慰几句就走了。 但是柯清怡伸手拽住了他的手,颤声道:“不,仔细想想,妾身并不是在做梦!郑盟主,七月半鬼门关大开,亡魂游荡,子时关门,但大概是见了我们的祭拜,有些鬼魂就算是过了时刻也没有回去!” 听到这番话,其他人又是一阵嗤笑,说她做梦做傻了,建议顾枕棠等天亮了去镇子上请大夫回来给妹妹看疯病。可是不知为何,郑启宵在觉得荒谬的同时,也感到一股寒气正顺着爬上背脊。 他又想起他所做的那个梦来。 于是他沉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郑盟主……”柯清怡深呼吸了一口气,直视对方的双眼,“慕容小姐……是不是叫慕容静?” 郑启宵整个人都僵住了。 “妾身见到她了。” ` 翌日,客栈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昨晚闹鬼的事情。 昨日是七月半,顾氏兄妹和郑盟主一同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却不料惹上了麻烦,五年前葬身大火的慕容家独女慕容静的亡魂徘徊人间,就此缠上了与她长相相近的顾静,三四更天的时候现身房内,大诉冤屈,把一向淡然清冷的顾静都吓坏了,倒在顾枕棠怀里抖了好久都没缓过劲来。 鬼神这种东西,一向是信者有不信者无,而他们这些操着刀子弄潮江湖的人信则极信,不信则极为不屑,两种极端,少有中间人。所以这件事情一出,当即就在客栈里被传得沸沸扬扬,昨晚的目睹者更是在一时间成为饭桌上的说书人,绘声绘色,生动逼真,说得口沫横飞,使得小武会除比武外又添上一抹出人意料的色彩。 他们确实是热闹了,但郑启宵却像是病了似的,从那晚起就不怎么出房门了。 有好事者想要知道事情究竟,便在他下楼吃饭时拦他,扯东扯西,最后才落到话题点上,问顾姑娘所说的有关慕容小姐的事情是否属实。 然而郑启宵始终沉着张脸,眉眼间都透着疲倦,眼下泛着青色,并没有露出以往常用在人前的客套的微笑,而是抿着嘴道:“抱歉,无可奉告。” 从那次以后,他也不下楼吃饭了,而是让店小二每日送上楼,每天三顿照常,可每一顿都只动了一点点。 本来他是不信顾静的话的。 毕竟名字这种事,要知道也不难,既然顾氏兄妹的师父与慕容家有交情,那知道慕容闻渊独女的名字也不稀奇,就算慕容静的魂魄没有现身,顾静还是有方法知道她的名的。 但他想不通顾静作假的原因。 以他平日的观察来看,顾静绝非那种不知轻重的莽撞女子,虽然相较于兄长顾枕棠,她的行事还是青涩了些,但比起同龄人而言真的是缜密内敛太多,不像是会拿死者的事情开玩笑的人。但若不是开玩笑,顾静又是为什么说谎呢?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呢? 假如真的有鬼,那慕容静为何不直接找他索命,反而找上顾静? 就在他半信半疑的时候,柯清怡装作从惊恐中恢复过来的样子,挑了两三件郑启宵与慕容静小时候的小事讲了出来,说这都是慕容静的亡魂告诉她的。 郑启宵这下不得不信了,脸上的血色顿时失了一半。 而柯清怡的最后一句话,将他剩下的那半血色都抽去,整张脸只剩苍白与震惊。 “慕容小姐让妾身问盟主一句:为什么你要骗大家呢?”   ☆、第79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十二) 闹鬼之事就在郑启宵的沉默中不了了之。 很快小武会就已接近尾声,如无意外,结果将同原文一致,顾枕棠拔得头筹,坐上副盟主之位,乘风剑法从此成名。 但柯清怡不会让最后两天就这样平静翻过去的。 倒数第二天的傍晚,大家难得同时聚在客栈一楼吃晚饭,把店小二忙得来焦头烂额,一会儿愁板凳不够用,一会儿愁筷子不够使,最后只有抱怨怎么老板不多招两个跑堂的,一声嘀咕还没完,又要被差使进厨房了。 郑启宵也下楼吃饭了。 不过是四五天的时间,他却瘦了有一圈,气色并不太好,眼下始终泛着青色,看起来十分憔悴。这几天他睡得很少,却回回做梦,梦到和蔼友善的慕容闻渊,梦到天真活泼的慕容静,梦到府上精明可靠的管家,梦到当时跟在他身边照顾的嬷嬷…… 梦境开头大多温馨又美好,但最后无一例外地都会变得惊悚恐怖。灼人的大火,阴森的白骨,在火中垂死挣扎的人影,少女笑意吟吟却带着质问的话语……每一个声音每一个画面,都让他头皮发麻,心虚不已,被负罪感压得来喘不过气。 柯清怡的话语就像是一把钥匙,始料未及地打开他尘封已久的心事盒,里面装着的不可见光的往事终于得到释放,洪水猛兽般向他扑来,张着阴森的獠牙,毫不留情地咬住了他,像是在报复他的搁置与遗忘。 痛苦与不安在他体内膨胀炸裂,然而他却无从倾诉,只有一人独自默默忍受。 快要憋出病来了。 看着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柯清怡冲着郑启宵开口道:“郑盟主,你也是时候给妾身一个解释了吧。” 她的声音不小,话语间带着棱角,郑重其事,大有一副“讨说法”的口气,把客栈里其他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看着说话者和被问话者,大家都自然而然地联想起前些日子闹鬼的事情和之后郑启宵奇怪的态度,心里大多都猜到柯清怡是所为何事了,只是不知道郑启宵欠她什么解释。 郑启宵握杯的手顿了顿,但之后还是将杯中的酒送入了口里,好像这喝酒能定心一般,放下空杯后他才沉声道:“不知顾姑娘要的是什么解释?” 柯清怡简明扼要,开门见山道:“关于慕容家的解释。” 郑启宵并不与她对视,而是慢条斯理地又为自己斟了一杯酒,淡淡道:“鬼神怪力之事,只有修道飞仙的人才说得清楚。” “是吗?”柯清怡笑了,“诚然,要追根溯源的话当然要请教那些行家,但就算是门外汉如妾身,都知道冤魂不散的说法,想必郑盟主见识广博,不会连这个都不曾听说过吧?” 郑启宵终于抬头看她了:“顾姑娘究竟想说什么?” 柯清怡道:“鬼节那晚郑盟主、家兄与妾身不仅仅祭拜了慕容先生和慕容小姐,还祭拜了家兄与妾身的师娘,可为何最后现身的只有慕容家的鬼魂呢?若无冤屈,若无怨恨,慕容小姐又怎么会是一脸凄楚?” 这时客栈里有人帮郑启宵答道:“这还不简单吗?宅子忽然被人烧了,自己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当然有冤屈,当然有大怨了,死了后脸上未必还能挂着笑脸?” 而郑启宵则是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柯清怡继续道:“对,这位大哥说得很有道理,其实最开始妾身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后来才发现事情远比自己想得要复杂得多。妾身那晚之所以会发出惊叫,以为自己是做了噩梦,那是因为慕容小姐在说完话后情绪越来越激动,伸手牢牢地抓住了妾身的肩膀摇晃,面目狰狞,仿佛下一秒就会化身吃人的厉鬼一般,着实将妾身吓到了。” 客栈里有好些人是不信见鬼之说的,听完柯清怡的话后嗤之以鼻,只当是小姑娘做梦。 但也有人捕捉到了其中的关键字眼,问道:“顾姑娘,你说慕容小姐在说完话后……慕容小姐跟你都说了些什么啊?难不成只是说了她姓甚名谁?” 这句话又引发出一片嘈杂的笑声。 然而柯清怡并不为众人的无礼感到恼怒,她整个人平静得像是一池吹不皱的秋水,映着夜晚月色下光秃秃的枝桠,沉寂中带着高深莫测的清冷。她只是静静地坐在原位,等大家都笑够后才不紧不慢地开口道:“当然不是了。” “哈?顾姑娘,你说什么?” “慕容小姐当然不止是告诉妾身她的姓名身份。”柯清怡轻轻摇了摇头,“她告诉了妾身真相,五年前慕容家大火的真相。” 说罢,柯清怡不顾其他人露出的是否是嘲笑的神色,她将视线再次投向沉默的郑启宵,语气沉稳道:“郑盟主,事到如今,你还打算瞒天过海吗?” 郑启宵绷紧了下巴,身体坐得挺直,脊背早已发僵。 但他还是在众目睽睽下强装着心平气和,回道:“顾姑娘,在下不懂你在说什么。” 柯清怡讽笑一声,问道:“郑盟主,妾身斗胆想问你几个问题,还希望盟主能配合。” 郑启宵黑眸幽深,沉声道:“你问吧。” 柯清怡问道:“郑盟主在学问心剑法前学过其他武功吗?” 郑启宵愣了愣,猜不透柯清怡用意何在,斟酌后回答道:“没,爹娘为了避祸,不希望在下涉足江湖,所以只教了在下一点防身的身法。” “据说慕容家失火的时候郑盟主已经出师好几年了,可否给个具体的时间?” “记不太清了,大概是在那之前三年左右。” “那敢问郑盟主是何时被慕容先生收为徒弟的呢?” “……应该是在下双亲惨遭毒手一年后。” “哦,那大概是在郑盟主十一岁的时候对吧?”柯清怡笑眯眯道,“郑盟主果真是天赋异禀,没什么武学基础,却仅仅用了短短三年就将武林上有名的问心剑法学得出神入化,着实令人又羡慕又佩服。” 这好似赞美的口吻,却一针见血地道出郑启宵前言后语的漏洞。 在座的都是拜过师学过武的人,深知就算再是得天独厚的人,练基本功也起码要一年半载,然后先从剑法的架子学起,日积月累地填充其血肉,把一招一式都领悟掌握,而这一过程最快也要四五年,更何况问心剑法还不是普通的剑法,名剑自是比寻常的套路招数要难,怎么想都不可能只用三年就能学到能出师的程度。 之前郑启宵被问及此事,都是敷衍作答,没道出具体几年入门几年出师,而之前的问者也没抓着这些细节不放,自然也不会起疑。 但是现如今,柯清怡把这些小问题都详细地问了出来,破绽随之暴露,在场的所有人投向郑启宵的目光里都满是疑虑。 郑启宵的脸“唰”地一下白了。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这么具体地回答这些涉及往事的问题,所以并没有仔细谋划过该如何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来掩盖最初说出来的欺骗,现下被柯清怡当众质问,不好推脱,便勉强回想起先前他在别人面前说的话,努力保持一致,不出现昔今不同的漏洞,却不料顾此失彼,露出了更大的马脚。 谎言是一个无底洞,你要不断地投入新的谎言去填补,却只是杯水车薪,洞总是不能被堵上,反倒是弄得自己手忙脚乱,最终还一不小心踩了个空,坠进自己挖的深渊,怎么爬都爬不上来。 柯清怡没再进一步质问郑启宵。 谁都有或急中生智或狗急跳墙的时候,现在客栈里其他人的疑心已经成功被勾起,所以她也不急着这一时半会儿将郑启宵逼近死角。 反正武林大会还剩明天最后一天,今天只是来个压轴节目罢了。 想到这里,柯清怡忽然朗声道:“赵长老,可以麻烦您给妾身一张白条吗?” 全场哗然。 在小武会上索要白条的意思不言而喻,是在对郑启宵下挑战书。 柯清怡一介女流,名不见经传,迄今为止从未上台比试过,众人对她的印象仅局限于“顾枕棠的义妹”而已,不曾见过她施展真功夫,但光从外表上看,大多都觉得小姑娘有些不自量力。 柯清怡不管别人怎么想,径自神色淡定地从长老手中接过白条,倒像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郑盟主,妾身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劳烦你回答。”柯清怡将白条收起,露出微笑,“这是一个老问题了,鬼节那晚妾身也曾问过。众所周知,盟主当年参加武林大会,披荆斩棘,为的是斩杀何盟主,以报弑亲之仇,爱憎分明,这在江湖上也算是一桩美谈了。可是慕容家一事已过五年,盟主上任也有三年了,妾身却从未听说盟主有为慕容家找出纵火凶手,报仇雪恨的举动。敢问郑盟主是将此次复仇放在暗中进行所以不为人知呢,还是根本没有付诸行动,为慕容家找出真凶,替天行道?” “在下……” “郑盟主,”像是要提醒什么似的,柯清怡语气友善地打断道,“如果是正暗中筹划着,可以在私下给妾身看证据吗?如果不能,那恕妾身难消除对盟主的误会,之后会传出什么样不利于盟主的谣言来,妾身也是不敢保证的。” “你……” 郑启宵想要以发火来掩饰自己的难堪,但是他做不到。 因为他正被上百只眼睛注视着,他是武林盟主,一言一行稍有差池就会产生负面影响。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开始背负着一个叫做“名誉”的东西。 然而这却是建立在慕容家的白骨之上。 沉默了几秒,郑启宵才干巴巴道:“师父曾经劝过在下,冤冤相报何时了,所以在下以为,师父他在天之灵是不会想看到在下为他报仇的。” 实在是太苍白无力了。 不知是否是他看错了,郑启宵竟觉得柯清怡看向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怜悯。 只听她轻叹一口气,道:“郑盟主,妾身给了你不止一次的机会坦白,但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也罢,明日巳时,台上相见。” “待到那时,真相自会揭晓。”   ☆、第80章 炮灰女配萌萌哒(十三) 翌日,客栈一楼早早就坐满了人,等着看好戏,甚至来得比昨晚吃饭时还要齐全。 其中大多都是下来吃过早饭后就不走了,占个观台的好位置,向店小二要份瓜子花生,坐在长椅上唠嗑闲聊,对昨天郑启宵话语间的漏洞随意做出猜测,叽叽喳喳,难免嘈杂。 顾枕棠也提前下了楼,坐在有着最好视线的位置,面无表情地喝着茶,没有参与到讨论中来,整个人与周围的热闹格格不入。 世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就算他没有直腰端坐一本正经,但你还是会觉得他严肃认真,散发着名为“生人勿近”的淡漠气场。明明看客那么多,还有好些没有地方坐所以靠着墙或房柱站着的,但他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独自占了一条长凳,没有人主动去和他坐一起,因为总觉得这样会冒犯打扰到他。 大概顾枕棠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在小武会上已经算是头号出名人物了。 在他身后坐着一个稍年长些的男子,印象里似乎是某山门派的弟子,说话做事颇为直爽,声音洪亮,笑起来更是不得了。男子回头喊店小二时正好看到背后另一桌前坐的人,才发现这不是今日比试主角的义兄吗,于是转而招呼起顾枕棠来:“吓我一跳,原来身后坐的是顾大侠啊!怎么不留在楼上给顾姑娘打打气,出谋划策下,反而那么早就跑下来了啊?” 顾枕棠背对他而坐,听到这话,只是稍稍侧了个身,淡淡答道:“小静不需要我为她出谋划策。” 男子哈哈大笑起来,倒是一副理解的语气:“现在的小姑娘都这样,死要面子,等上台丢人了就哇哇哭着找哥哥了!” 顾枕棠抿了一口茶,没有说话。 楼上的柯清怡整理好自己的衣装发髻,卸了平时易容掩饰的妆术,再三检查了自己的剑后,估摸着时间快到了,站在屋子里深呼吸了三次,这才将房间门打开,走了出去。 巧的是,郑启宵几乎是同时和她走出房间。 只见他一身干练的墨蓝武衣,黑发高束,英俊的侧脸透着深沉与憔悴,但眉梢仍然锋利如刀,直插入鬓,不减丝毫凌厉。 似乎是感受到了身旁的目光,他偏过头,望向柯清怡,顿了顿道:“顾姑娘,上午好。” “上午好。”柯清怡微笑如莲,语气轻快,就好像再等一会儿站在比武台上与对方刀剑相对的不是自己一般,“郑盟主,妾身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还望盟主答应。” 郑启宵不知道柯清怡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只觉得她喜怒无常,实在是难以捉摸。他皱了皱眉,道:“什么请求?” 柯清怡的样子似乎很是诚恳:“盟主可以只用问心剑法与妾身比试吗?” 郑启宵眼色一沉:“顾姑娘能说明理由吗?” “郑盟主,你不是对慕容家一事问心无愧吗?”柯清怡直望进郑启宵内心的沼泽,“既然此剑此法名为问心,那么它自是盟主无愧的最好见证者。” 听了这话,郑启宵忽然觉得手中的剑格外烫手。 但他没有表现出丝毫异常,而是将剑柄握得更紧了,缓缓答道:“好。” 事已至此,他已无法回头。 ` 这将是本次小武会上最受瞩目的一场比武。 柯清怡一身白衣胜雪,手执如月薄剑,一张脸唇红齿白,眉间开着四月桃花,五官轮廓似乎深了一点,看起来与往常所见有些微差别,就好像从肃秋到了春寒,减了一分冷漠,多了一分烂漫,内敛化作了一缕淡淡幽怨凉薄。 他人看来或许没什么,但郑启宵却是愣了愣。 方才在二楼光线没有现在好,他也未曾仔细端详对方面容,现下面对面站着,见透进客栈的阳光勾勒出她眉眼如画,一股熟悉感越来越强。 真是太像慕容静了。 就在他晃神的时候,台下的长老喊了开始。 问心剑法最大的特点就在于速度上,所以一直以来郑启宵都善于先发制人、抢占先机,然而这次却不料对方比他还快,长老话音刚落,就只见柯清怡一个箭步冲了上来,剑从下入,趁郑启宵格挡之际猛地翻了个身,挑着剑转而刺向对手身侧。 郑启宵反应也不慢,眼疾手快地偏过身抵住明晃晃刺来的长剑,一种异样感渐渐在心中蔓延开来,但他现在来不及去细想其中缘由了。 第一回合他竟被柯清怡抢了主导,处于被动方。 郑启宵强压下心中的异样感,默念心法,调理内息,身体往后一跃,与柯清怡保持安全距离,接着只见他剑光闪耀,将招式做了一个变化,斜着将剑刺了过来,疾如闪电,气势汹汹。 这是三年前他与何逐墨一战中定胜负的那一招! 问心剑法第五式,腐草化萤。 这几年与郑启宵亲近的人应该都知道,这是郑启宵最得心应手并引以为傲的一招了,一般这一击出手,就是赢局。 才刚开始就撒杀手锏,着实是不留情面,赶尽杀绝。 可见郑启宵有多么想赶快结束与柯清怡的交战。 然而,几乎就在眨眼之间,这凶猛强劲的一招竟然被柯清怡轻巧化解了! 只见她气定心闲,微提手肘,脚下借力来了个后空翻,手上的长剑如绕指柔般与对方的剑刃摩擦而过,就像是在平息剑端上的杀气一般,不仅从容地躲过了这一击,还反化解了对手的力。 郑启宵这下终于知道那越来越重的异样感是来自哪里了。 他睁大了眼睛,惊愕地看向白衣女子,喃喃道:“怎么会……” 你怎么会用这个剑法。 刚才柯清怡使的那招,正是“腐草化萤”的解招,问心剑法第六式“蝉饮秋露”。 一套好剑法是既有攻又有守的,招招相克相生,其中“蝉饮秋露”是最为特别的一招,因为它无论是哪种变化,都仅仅是被动招数,不像其他解招,在“化”的同时寻求“破”,在“破”之后得以“攻”,而且它只是针对于“腐草化萤”。 紧接着他迅速回忆起柯清怡第一招的动作,发现那不就是问心剑法第三式“清风弄影”的一种变化吗! 然而柯清怡并没有因为他的惊讶而停下动作,而是娴熟流畅地使出了那招曾被顾珩夸赞过学到了精髓的“皎月当空”,当头朝郑启宵劈来。 郑启宵堪堪躲过,竟显得有些狼狈。 台下看客也都露出惊奇之色,万没想到一个小姑娘居然能占了上风,把郑启宵压制成这样,而且就像是专门克郑启宵似的,回回都有招数来巧妙应对化解。 当然,其中也有不少人看出了端倪,不可思议地跟身边人说这顾姑娘用的并不是顾枕棠的那套乘风剑法,而是慕容家的问心剑法。一招一式,像极了郑启宵的套路,但又有微妙的不同! 一传十,十传百,当下客栈内便沸腾了。 为什么顾枕棠的义妹竟然会几近灭门的慕容家的看家剑法?! 郑启宵也是满腹疑惑,但更多的却是觉得惊悚不安。 ——如果一个剑客心生困惑,那他挥剑的动作也会慢下来。 所以他只觉得对面的柯清怡出手越来越快,一招接一招,一击完后立即有下一击,不得不承认应付起来实在是有些吃力,更别提有无机会发问了。 但其实并不是柯清怡快了,而是他慢了。 深林长啸,皎月当空,清风弄影,乾坤幻境…… 二十个回合下来,两人已将问心剑法前七招用尽,与其说是小武会比武,不如说更像同门间的师兄妹切磋,招式相同,比的更多是对套路的组合与计谋。 郑启宵因为是男儿身所以用劲更猛,柯清怡因为女子身形轻巧而更加敏捷。 二者各有千秋,但郑启宵终究还是更胜一筹的,毕竟他实战经验多,使用这套剑法的时间也长,从初学开始算起,有十二年了。 好不容易压制住柯清怡后,郑启宵问道:“顾姑娘,你从哪儿学来的这套剑法?” 只见他双目布满血丝,说话时咬牙切齿,看起来凶狠,但眼底却透着害怕。 他害怕听到答案,但更害怕得不到答案。 柯清怡稳稳接住郑启宵的一击。对方的剑近在咫尺,银白洁净的刀身映出她忽然绽放的笑靥。她用着足以令全场都听到的声音,笑道:“郑盟主,难道妾身学会自家的剑法是件很奇怪的事吗?” 郑启宵的语气很冲:“顾姑娘,你该不会是要说现在你是被亡魂附身了吧!” “你是清楚的,慕容静死之前根本不太会问心剑法,一切仅限于对招式有所学习了解而已。”柯清怡虽脸上笑着,但眼底却是刮着刺骨的寒风,“如果是亡魂附身,妾身根本不会那么厉害。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慕容静活了下来,拿到了父亲临终前托付给她的剑谱,然后在这五年里遇到了贵人,助她一点点地掌握传家的本领,最后复仇。” 全场哗然,皆未料到事情会如此发展。 “不可能!”郑启宵情绪很是激动,他睁大了眼睛,低吼了出来,“问心剑法根本就没有剑谱!你少在这里妖言惑众,弄虚作假!” 柯清怡冷笑一声,不甘示弱地吼了回去:“究竟是谁在妖言惑众,是谁在弄虚作假?郑启宵,十二年前我爹好心收留沦落街头当乞儿的你,供你衣食,教你武艺,把你当亲儿子一般对待,可你是怎么报答的?五年前为了向何逐墨报仇,你偷走问心剑,亲手杀死我爹,然后又心虚作祟,放火烧园!这就是真相!你到底要隐瞒到什么时候!” 说着,她奋力将郑启宵的剑给抵开,猛地朝对方劈去,带着冲天的杀气,瞬间反守为攻,重新夺回优势。 郑启宵没料到柯清怡能有如此力量,再加上自己心绪不宁,因为对方的质问而有所动摇,一时没有完全防住,躲闪之际左臂受了擦伤,衣服破了一道口子。 但他所承受的精神压力远比这道伤口大得多。 他能感受到客栈里上百双眼睛都正盯着他,目光灼灼,那带着惊诧与质疑的眼神却如同注冰的锋芒,令他从头顶冷到脚心,难以言喻的难堪扎得他疼痛难耐。 额上青筋突突跳起,他有那么一瞬间的天旋地转,而后留下的是一片嗡嗡混乱。 疲惫、心惊、愧疚、负罪、尴尬、震惊……这些都在他的心里乱成一锅粥。 一锅热气腾腾的滚烫的粥。 郑启宵这时已然失去理智,有些狗急跳墙的窘迫,他甚至感觉不到左臂伤口的疼痛,只是恼羞成怒道:“血口喷人,无稽之谈!” 说着,他的剑锋更添几抹失控的凌厉,下手比之前狠得多。 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现在已经不只是想要打败对方了,而是想要杀死柯清怡! 柯清怡到底是欠了点火候,握剑抵住进攻的手顿时麻了,手腕一松,利剑从她肩上落下,好在她往后一倒躲得及时,不然以郑启宵的力度来说,指不定她现在已被砍成两半! 真是有惊无险! 看客们皆是倒抽一口冷气,就连素来淡定的顾枕棠,紧握茶杯的手都渗出了冷汗。 柯清怡心有余悸,但是一想到郑启宵在知道自己的身份后竟然还不知悔改,下如此重的手,心里又立马沉了下来。 诚然,比阅历经验和力量,她是输给了郑启宵,但是,这场对战是一场关于问心剑法的比试。 而她才是完整学完这一套剑法的人。 如果说郑启宵的杀手锏是那招”腐草化萤”。 那她的杀手锏就是问心剑法最后三招。 柯清怡摒除杂念,稳了稳心神,一双眼眸再次睁开时澄澈如镜。只见她脚尖点地,先是向上一跃,接着又猛地向下一翻,落地轻点,一个侧身绕到对方身后,长剑一挑,直指郑启宵的背心! 这一招似成相识,正是她在剑梦山庄时施展的那出“雁渡寒潭”! 郑启宵忙侧身格挡,却不料对方轻巧如燕,下一秒又借着与他刀剑相交的力度往上一翻,落到了他的另一侧,令他应接不暇! 顾珩有一句话说得很对,前人留下来的剑术固然厉害,但后人在此基础上长年累月总结出来的招数更是不容小觑。 只要是剑法就会有破绽,只是在于破绽大小而已。 问心剑法后面三招专门总结了前七式的缺憾予以弥补。总的来说,前七招强调身形的灵敏,重的是“形”,而后三招强调人剑合一,重的是“神”。 境界总是要高出一档。 柯清怡实在是太快了。 她心如止水,动作越来越敏捷,而郑启宵心乱如麻,只觉得对方犹如一个怎么都挥不去抓不到的白色鬼魅,令人心烦意乱,惶恐不安。 打到后面,郑启宵几乎如疯了一般,乱了阵法,身上被刺了好几道口子都无动于衷,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一般,只是如同野兽般本能地想要驱赶对他造成威胁的柯清怡。 他实在是压抑了太久,这次全如山洪暴发,源源不断地通过他挥舞的剑发泄出来。 看在众人眼里,犹如蒙住眼睛的困兽,凶猛地横冲直撞,然后头破血流。 将近一百回合的时候,柯清怡终于是以顾珩亲手传授的那招“花看半开”制住了这头发疯的野兽。 她的长剑直穿郑启宵的肩头,将他整个人都压在了地上。 那把曾贯穿慕容闻渊胸膛的问心剑已被柯清怡打飞,正静静地躺在地上,映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发出从所未有的剑光。 柯清怡的体力已经告罄,她看着郑启宵身下漫开的鲜血,激动得颤栗,但与此同时从内心深处传来的还有哀伤。 那是慕容静的兴奋,也是慕容静的悲怆。 她颤着发干的嘴唇,低低唤了一声:“启宵哥……” 原本身心俱疲到不做挣扎的郑启宵猛地一震,收起涣散的眼神,愣愣地看向柯清怡,眉眼口鼻,竟都在那么一瞬间与记忆中的一张脸重合。 他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你……到底是谁?” 柯清怡一字一顿道:“我是慕容静。” “慕容静?阿静?”郑启宵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疲惫和疑惑,“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启宵哥,我没死。”柯清怡平静道,“爹爹留着最后一口气叫醒了我,把剑谱托付给我,然后我就从慕容府逃了出来,在枕棠哥的帮助下潜心学了五年问心剑法,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报仇雪恨,就像你当初对何逐墨那样。” “啊,原来是这样啊……”郑启宵喃喃着,像是恍然大悟一般,嘴唇因肩膀失血过多而发白,他现在整个人已经半痴傻半清醒,“你后来用的是什么招数啊,是顾枕棠教你的吗?” 柯清怡轻轻摇了摇头:“不是的,我从头到尾就只会问心剑法而已。” “可是……问心剑法不是只有七式吗?” “当初创建问心剑法时,的确只有七招,但在后来那么多年里,慕容家一代代传人又新加了三招,被记进了剑谱。” 郑启宵艰涩道:“那为什么……师父没有教我?” 这也是柯清怡曾经疑惑的问题,但是后来被顾珩一语点醒了。 柯清怡如实将内心的推断告诉躺在地上失去气焰的郑启宵:“后面三招要求必须心无杂念、心平气和,而你杂念太多,本就动着歪念,心术不正,太容易走火入魔了。爹爹应该是觉得时机还未成熟。” 郑启宵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师父他……早就知道了?” 柯清怡残忍地把剑从对方骨肉里拔出,躲过飞溅出来的鲜血,漠然道:“应该吧。” 或许慕容闻渊是有其他顾虑与打算的,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 柯清怡只是想在最后这一刻再在郑启宵沉重到失去知觉的心口扎上一刀。 剑被拔出那瞬,血肉四溅,郑启宵发出吃痛的嘶吼。 痛苦的,无助的,茫然的,难过的。 疲倦的,解脱的。 台下一片热闹嘈杂,有人拍掌叫好,有人议论纷纷。 他隐约听到长老宣布结果的声音,听到柯清怡风轻云淡的声音,但是这些好像是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声音,遥不可及,离他好远好远。 往事如碎片,散乱地在他脑海里铺开,一幕幕鲜明如昨天。 郑启宵已经分不清今昔年月,他的意识在逐渐模糊。 ` 他终究是没有死,伤口得到及时的包扎。 但他痛苦地活了下来。 在这之后不久,武林人几乎人尽皆知这一事实。 昔日的武林盟主郑启宵疯了。   ☆、第81章 番外·慕容静与顾枕棠 两年后,莞阳某个小巷深处。 靠着墙壁席地而坐的有两个人,一个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蜷缩在角落,像是流浪已久的叫花子,另一个穿着一身洁净的白衣,脸庞素净,身旁放了一把随身带着的长剑和一个包袱。 “启宵哥,最近这两年里,江湖又有大变动了。”慕容静倚着泥墙,目视前方无人的地方,眼底平静无澜,语气也是淡淡的,就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柯清怡走了,你疯了,枕棠哥被推上了武林盟主,而我也成为百年来第一位做副盟主的女子,邪灵教被剿灭了,魔教元气大伤,朝廷那边也对我们做出了退让……” 说着,她唇角微扬,漾起一抹浅笑,轻声道:“这世上并不是缺了谁就会止步不前,英雄死了后还会有其他青史留名者,奸邪灭了后仍会出现其他恶贯满盈者。” “可是启宵哥啊,人心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在你心中死了后就会留下一寸荒原,一碑坟墓,一抔吹不散的黄土,像是一道永不消除的伤疤,当爱与恨都被年岁磨去棱角,看到这个疤时已经不觉得痛了,只是感慨万分,世事难料,人心叵测。” 坐在她身旁的乞丐仍是蜷缩着身子,双手抱膝,将头埋在臂腿间,只露出乱如杂草、夹卷了泥土与叶屑的头发。 他似乎是睡着了,对女子的话无动于衷。 但慕容静知道他是醒着的。 她不在意男子的毫无回应,而是像在与故人闲聊一般,径自微笑着继续道:“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和枕棠哥都吃了不少苦头呢,真是不能小瞧了你这几年的人脉,你的那帮红颜知己一哭二闹就差三上吊了,没少给我们找麻烦。真相就摆在眼前,但她们都不愿意相信。” 慕容静看向身旁那人,稍稍歪着头道:“其实当爹爹告诉我真相时,我最初也是不愿相信的。在我看来,杀人放火的都是恶人,而恶人应该是那些凶神恶煞之辈,和你根本挂不上钩。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是我当时对善恶划分的方法太幼稚了。” “一念之差最是可怕。” 说完这话后,慕容静沉默了半晌,一动不动,而后才从包袱里掏出一个酒囊和一份用纸包好的包子,后者没放多久,尚存温热,散着香味。 她缓缓道:“启宵哥,你还记得吗?以前慕容府对面有一家陈记包子铺,小时候我很喜欢吃他们家的包子,经常大早上瞒着爹溜出去买来吃。后来我也拉着你一起去买,听你说好吃,我真的很开心……现在陈记包子铺已经不在那里了,慕容府被烧了后,陈叔就把铺子移到了城西,我费了好大劲才找到呢。” 她把包子放在了郑启宵跟前,然后一手拿着酒囊,一手背起包袱,站到对方面前,把酒囊递了出去,沉声道:“这是我自己酿的米酒,兑了毒,喝上三口就能要人命。是想继续这样半疯傻半清醒地苟延残喘,还是到九泉之下给爹磕头认罪,你自己决定吧。” 慕容静举着酒囊的手在半空中维持了许久,就在她以为对方不会做出任何反应,于是自嘲地笑了一声,打算抽回自己的手时,地上的那人却动了动。 一只手朝她伸了出来,皮肤上尽是风尘泥土,手臂瘦削,指尖都嵌着沧桑。 就在两年前,这只手还在指点武林,统领江湖。 郑启宵收下了毒酒。 但他始终都没有抬头。 慕容静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轻声道了一句:“后会无期,启宵哥。” 差点被我踏上的黄泉路,现在该你来走了。 路途遥遥,黑夜漫漫。 有人在尽头等你。 “静……保……重……” 大概是太久不说话了,郑启宵的声音嘶哑得厉害,勉强吐出三个字,还有些走调。 这一句便是永诀。 慕容静没有再说话,而是转身走出了深巷。 走出巷口,眼前豁然开朗,明媚的阳光照得慕容静不得不眯起了眼睛。 照出她内心一片坦坦荡荡,平静无澜。 没有爱恋,没有绝望,没有憎恶,没有怨恨。 无大悲大喜,她已将这段仇恨彻底放下。 她好不容易才死里逃生,活了下来,用年少青春时最好的五年来实现这一场复仇,现今大仇已报,见好就收,这件事在她人生里画上永远的句号。 活着是一件何其幸运的事情,人生不该因一场仇恨而放弃了剩下的美好。 好好活着,好好珍惜。 切莫辜负那位无良作者的一番苦心。 ` 顾枕棠最近心情有点烦躁。 自从当上武林盟主后,结交的人多了,热心给他做媒的人也多了。今年他已二十又四,一表人才,性情沉稳,内外兼备,无论是相貌还是脾气都无可挑剔,再加上又是武林白道的领袖,武功精湛,成就不凡,口碑不错,是江湖各大门派世家长辈心目中佳婿的不二人选。 这样的青年才俊竟然一直都没成亲,着实有点匪夷所思。 不过江湖上很快就有了相应的非官方解释,传言版本多样,有的说他身患隐疾存在缺憾,有的说他实为断袖不近女色,还有人说他眼光极高选人挑剔,所以没有看上任何人。 流言漫天飞,但顾枕棠脸上的表情从没有为之变过。 他依旧淡然,依旧从容,并没有将这些不切实际的小道八卦放在心上。 不得不说这让与他共事的好事者心里暗暗失望。 见顾枕棠没有丝毫反应,传言索性越传越离谱,越说越放肆。 终于有一天,前来找顾枕棠议事的邱庄主发现一向面瘫的年轻盟主终于有了情绪波动,言行举止间破天荒地透着几分不耐与急躁。 ——江湖上开始有人传,顾枕棠一直不成亲,是因为钟情于其义妹慕容静。 说起来这个慕容静也早就过了适嫁的年龄,都二十出头了还没半点嫁人的消息,倒是把副盟主当得十分强势,雷厉风行,办事稳妥,一套问心剑法使得出神入化,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以能力使那些因性别而对她指指点点的老腐朽们乖乖闭上了嘴,武林里的同龄人见她冷冷的表情,多少都有点敬畏。 有人披露,其实慕容静从前和郑启宵有过婚约,虽然后来慕容家发生变故,慕容静卧薪尝胆五年,最后在小武会上一雪前耻,击败了郑启宵,但慕容静心中仍有旧情,对郑启宵实为因爱生恨,割舍不下,因此在报仇之后也未考虑终生大事。 结合这两则流言,就可以得到一个喜闻乐见的大八卦——顾枕棠爱慕慕容静,慕容静心系郑启宵,郑启宵疯疯癫癫生死不明,真是一出流水有意落花无情的好戏。 淡定从容如顾枕棠,竟然也会有出现类似于被踩到尾巴的感觉的一天。 老实说,他不太清楚自己现在对慕容静的感情。 七年前初遇时他是心怀同情与怜惜的,眼见身形单薄的少女从大家闺秀顷刻间沦为江湖亡命徒,遭遇不幸,处境凄惨,向来富有正义感的他当然不会坐视不管,再加上师父有命,帮助慕容静就由此成了一种责任。随后五年,他与慕容静朝夕相处,兄妹相称,相依为命,彼此之间更像是亲情,而他当然不会趁火打劫,对慕容静产生别的心思。 可是在慕容静成功报仇后的这两年里,有什么却在悄然无声地变化着。 一想到自己很可能是喜欢上了自己的义妹,顾枕棠就觉得很有罪恶感。 总感觉自己动了十分禽兽的坏念头似的。 然而他其实纯情到连和慕容静拉拉小手都不敢想。 顾枕棠虽然已经是个二十四年的大男人了,但感情经历完全是零,所以最后还是不得不像从前那样转而求助于顾珩——他专门抓住每年顾珩回老家给师娘扫墓的时机,堵住对方,郑重其事地咨询情感问题。 顾珩一听自家徒弟终于是榆木脑袋开了花,高兴坏了,像个三姑六婶似的拉着顾枕棠问东问西,最后一锤定音——综合你的所有症状,你肯定是喜欢小静!这段兄妹之情早就不纯洁了! 顾枕棠当场就在风中凌乱了…… “傻徒弟啊,其实这也没什么嘛,你和小静又没血缘关系。”顾珩拍了拍顾枕棠的肩膀,开导道,“你怎么就那么死脑筋呢?你俩都老大不小了,可别再往下拖了!” 顾枕棠沉默了几秒,才道:“那我应该怎么办?” “表露心迹啊二缺!”顾珩真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难不成你要等小静被做媒提亲的给领走了你才满意啊!” 顾枕棠蹙起了眉头。的确,帮他做媒的人很多,给慕容静提亲的也不少,媒人送来的公子哥的画像都堆得和小山一样高,偶尔得闲的时候慕容静还会坐在桌子上看一看打发时间。 瞬间危机感就来了。 顾珩瞅自家徒弟这表情,就知道开窍了,于是笑眯眯地凑过去道:“来来来,为师给你支招……” 于是在风和日丽的某一天,顾枕棠行动了。 当时慕容静刚打点好一次论剑的事宜,懒懒地坐在太师椅上休息,随手就拿起书桌上的画像翻了起来,看完样子再对一对名字身份,也算是间接多认识一号人,以后说不定在哪里能有所帮助。 顾枕棠因为公事而进屋找慕容静,谁料正好碰上这么个时机,于是他暂且将公事搁置一旁,一声不吭地走到慕容静身后,跟着她一起看画像。 慕容静是练武之人,凭着敏锐的听觉和对气息的感应,当然很快便发现了顾枕棠的存在。但她实在太疲倦,所以没有出言招呼,只是继续自顾自地看着画卷,准备等顾枕棠说完事情后再开口回应。 却没料到一向对这些不感兴趣的顾枕棠,竟会挨个发表起评论来。 “这个脸太窄,吊眼角,像耗子。” “这个鼻子太宽,嘴唇太厚。” “我见过本尊,远没画像里那么瘦和好看。” “这个人是个二世祖,整日吃喝玩乐,人品不怎么样。” “这个据说以前和一个名妓不清不楚。” “这人不孝顺,心术不太正。” “这个……” 慕容静手中的画像换了一卷又一卷,可是无论展开那一幅,都能听到顾枕棠负面的评论,让人顿时丧失兴趣。 “枕棠哥,”慕容静哭笑不得,真不知道这些人都怎么得罪顾枕棠了,“你这是在为我排除夫婿人选吗?” “是。” “可你这不都给我排除完了吗,这让我怎么选啊?” “没啊,还剩一个。” 只见顾枕棠依然是面无表情,他指了指自己,淡淡道:“这样的话,你就只能选我了啊。” 慕容静:“……枕棠哥,你的耳朵好红……”   ☆、第82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一) 当柯清怡离开慕容静的世界后,等待她的是幽暗冰冷的梦境。 在梦中,她站在一间宽阔的房间中,房间里寂然无人,安静到连空调吹风的细响都能隐约听到。屋内黑得像是电影院,只有墙壁贴近地面的地方安了几个脚灯,泛着幽绿色的微光,透着冰冷,而整个房间中最大的光源就在她面前——一个柱形容器,发着黯淡的蓝光,里面似乎装满了水。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柯清怡走近容器,脚步声在安静的屋子里回荡。 当她看清容器里真正装着的东西时,不由惊呆了。 容器里不只是灌满了水那么简单。 只见透明的特制玻璃下是一个看起来大约十九二十岁的少女,五官清秀,穿着连体的白衣,整个人浸泡在不知名的液体中,面带氧气罩,身上到处都被插了管子,起码有二十来条,颜色各异,而这些管子的末端都连在容器的底部,不知道是用于输送药物还是收集数据。 容器顶部装了灯,从上投下淡蓝色的灯光,就好像整个容器其实是面橱窗,而浑身被插满管子的少女是一件昂贵无比的商品。 少女闭着眼睛,表情称不上安详,露出来的皮肤被液体泡得来发白,不知道在里面待了有多久,但奇怪的是,她的身体并没有被泡胀,整个人瘦得来皮包骨头。 柯清怡突然想到了“小白鼠”一词。 画面一转,眼前不再是那个可怕的容器,容器里的少女被置放在了改造过的手术台上,身上的管子换了一批,连接着各种精密复杂的医学仪器。 她的身边围满了全副武装的白大褂,手术室门口还把守着四五个黑衣警卫,样子十分严肃,就好像手术室里在进行着某种肃穆而又危险的仪式。 少女依然是闭着双眼,似是睡着一般,就算被那么多人注目,也是没有动静。 然而就在冰冷锋利的手术刀触及她的皮肤时,她猛然睁开了眼睛。 少女开始了挣扎。 她像是受惊了的野兽,又像是濒临绝境拼死奋起的溺水者,明明是骨瘦如柴的身躯,却有着强大的爆发力,轻易地挣脱开了插在身上的管道,将围住她的医生们推倒在了地上,局面混乱。 可这一切都像是在意料之中一般,门口站着的黑衣警卫来了两个人束着她的双臂,一个人抱住她的细腿,再来一个将她按回手术台。四个人高马大的男人,竟只能勉强地暂时制住瘦削单薄的少女,要不是医生及时打下一发镇定剂,结果就不会是这样了。 少女力度减弱,但还是不放弃挣扎,她嘶吼着,摇晃着,不甘心就这样被缚住。 医生接连又给她打了两针药剂。 少女终于安静下来。 她直直地望着天花板,睁大了眼睛,流下了绝望的泪水。 柯清怡觉得心情分外压抑,不由地偏过了视线。等她将目光重新放回来时,跟前的场景又变了,手术台和白大褂全部消失了,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一张长凳。 少女静静地坐在上面,单薄瘦削的肩膀从远处望去显得分外可怜。 长凳前面是一面巨大的落地窗,特制的材料,比寻常的玻璃坚固百倍。窗外是一条走廊,来来去去行走着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似乎很是热闹,但却没人敢在她面前停留半步,反而都是加快步伐,偷偷瞥了一眼后又赶快收回目光。 他们在怕她。 柯清怡慢慢走到少女身旁,在长凳另一端坐了下来。 正当她琢磨着该如何开口的时候,少女先说话了:“柯清怡,我不想当怪物。”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沙哑,是那么的脆弱可怜,好像一碰就会碎掉一般。 柯清怡很想伸出双臂去拥抱她,拍一拍她的背,告诉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但她无法这样做。 因为她终于大概记起来了——这篇文,这个女配,以及她悲惨的宿命与结局。 所以她只有低声道:“对不起。” 少女的名字叫黎瞳。 但其实她并不是生来就叫这个名字的,连柯清怡都记不清她的本名了,黎瞳自己也不知道——在研究所里她接受了洗脑,忘记了死之前的一切事情,包括自己姓甚名谁。 没错,她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 虽然不知道之前的身份姓名,但还是被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告知过年龄,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岁,非常年轻,被无端卷入一场车祸之中,生命危在旦夕。在经父亲签字同意后,她被运往当地的y-c项目研究所成为了y-c病毒的人体实验品。 由此大概也能推断出黎瞳生前的家庭情况多半也不幸福,或许是父母离异,她跟了父亲,而那个男人之后又重组了家庭,找了第二任妻子,说不定还有了小孩。无论是怎么样的情形,唯一一点可以断定的是,她父亲并不关心与在乎他与前妻所生下的这个女儿。 没有哪个疼爱女儿的父亲会愿意放弃拯救自己奄奄一息的女儿,反而在拿女儿的身体做病毒实验的同意书上签字。 现在已经是22世纪了。 y-c病毒是近年来国际十国联合研制的一种人造病毒,而y-c这个说法只是中国这边的暂命名,国际命名组织还未给出一个正式的称呼,因为这种病毒还不被确保稳定性与可控性,没有最终成型,政|府也没有正式对外公开。 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快,医疗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癌症患者的人数与比重却与前两者成正比增长,世界上各种怪病难症层出不穷,人类免疫力的进化跟不上环境恶化的速度,据粗略统计,国际十国的人均寿命比21世纪初的人均寿命要短十到二十岁左右。 所以英法德意美加中日韩澳十国组成医学联盟,致力于创造一种能够极大程度强健人类体质与提高免疫力的药物,而在这期间,他们研制出了一种强劲的人造病毒,具有较强的攻击性,但注射进体内后有一定的几率变异,从而改造人体性能。如果被注射方成功将其承受并适应下来,那么他将比常人强壮数十倍,甚至可以挽救生命,但如果被注射方不幸地没有在几率之内,那么他将会一命呜呼,尸体灰白,样子十分凄惨难看。 政|府当然不敢拿好好的活人来做实验,所以只有来找快死的年轻人。 理论工作做了很多年,但试验计划却是才开展没多久。 黎瞳是编号一百零五的试验品。 也是中国唯一一例成功的试验品。 与顺利变异的y-c病毒成功融合的黎瞳在外貌上并没有什么变化,但在研究所的特定训练中却震惊了所有人——明明是一个瘦弱纤细的少女,一拳出去却能轻松打穿沙袋,而且身手敏捷得明显异于常人,就算是把训练控制室里得球频调到最高极限,她都能毫发无伤地躲过从四面八方发来的所有网球,速度快得来令人应接不暇。 研究所看着这件得意之作,竟然忘了初衷,想要把黎瞳推荐到上面,编入特种部队。 当时她还不叫黎瞳,大家都叫她一零五。 直到后来,研究所对她进行了一次眼睛改造的手术——在当时的医学科技里,人体部位的功能改造已经不是梦想,尤其是在眼睛这方面。中国人自古就有千里眼的传说,其实也可以说其中寄托着人们对一目视千里的憧憬,光是能看见东西还远远不够,他们还想要看得更清楚,看得更遥远。 人类总是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 在经过几次手术后,黎瞳拥有了一双聚集了国内科技最高水平的眼睛,能细看尘埃,能遥视远方。 项目负责人谢赫骄傲地夸赞说这是黎明之瞳。 所以她有了名字,就是黎瞳。 这是一篇末世文,丧尸横行。 十国试验计划开展,成功品寥寥无几,失败品越来越多,由于试验失败者的尸体没有得到正确且适当的处理,这些失败品在被移出研究所的冷冻室后重新“活”了过来,但是已经没有了理智与情感,成了六亲不认的丧尸,遇谁吃谁,吃饱了后就只是伤人,把病毒传播出去,整个丧尸队伍以惊人的速度壮大着,中国六个设了y-c项目研究所的城市第一时间便被攻陷,不仅仅是国内如此,国外也是一片狼藉。 原本是为世界谋福的研究,却反而夺走了世界的安稳幸福。 一时间风云变色,城市颓丧,人们背井离乡,不知所去,每日过得提心吊胆,到处都是血迹与哀嚎。 末日将临,人类竟然因此将走向灭亡。 蝴蝶效应是很可怕的。 黎瞳是这篇文里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配角,从头到尾的悲剧。 身体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时候被改造,在研究所一待就待了五年,每天只有隔着玻璃看人,失去自由,孤独已经成了习惯。 谢鸣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进了她的新人生。 谢鸣宇是所长谢赫博士的儿子,二十岁进研究所偷玩时看见了静坐在玻璃窗后的黎瞳,一时好奇心起,主动去敲那扇玻璃,跟黎瞳说话。 他看黎瞳就和看动物园里关着的珍禽异兽差不多,但黎瞳却视他为生命里第一抹温暖。 没有人会比她更寂寞了。 像囚服一样的白衣,每天机械的训练与检测,冰冷的长椅,坚硬的玻璃窗…… 只要有一个人愿意主动跟她聊聊天,那对她而言就是一种安慰与陪伴了。 她感激不尽。 所以看到谢鸣宇跑过来敲着玻璃,张着嘴巴跟她说话时,尽管严实的窗户将对方的声音隔离了,但她还是激动得流泪。 看到黎瞳一见他就笑着哭,谢鸣宇反倒觉得有意思得很。 于是他就像发现了最新奇的玩具一般,时不时就往研究所跑,反正黎瞳的情况已经基本稳定下来,没有设置密级,只是暂不公开,研究所的人也在考虑增加黎瞳与外界的交流。所以他不耐烦地听着谢赫唠叨了一长串规矩后,便得到了看望黎瞳的特例,不过只能通过一扇小窗跟对方交流,就和探监似的。 他是黎瞳与外界唯一的接触,是黎瞳唯一的温暖所在。 但黎瞳只是他一时兴起的玩具之一。 丧尸爆发,研究所被攻陷,当时正巧谢鸣宇在场。 眼看着自己的父亲开膛破肚,谢鸣宇吓傻了,就连谢赫扔来的钥匙都没一次性接住。 谢赫让他带黎瞳走,因为她是国家的心血,是世界未来的希望。 可是到了谢鸣宇耳里,这些都转化成了一个念头。 要想活命,就得带上黎瞳,因为她是怪物,能保护自己。 于是黎瞳就这样离开了困了她五年之久的研究所。 他们一路南下,然后加入了男女主所在的逃亡小队,一起逃往西藏。 从始到终,她都在尽心尽力地保护谢鸣宇,生怕对方受一点伤害。 但是如果可以,谢鸣宇巴不得她去死。 因为在他眼里,黎瞳无疑是个“怪物”。 逃亡小队最终是成功到达了西藏,静候半月后,男女主以及谢鸣宇都得到了国际和中央的援救。 黎瞳没有活到那时候。 因为在快到西藏前的最后一次行动中,她被谢鸣宇毫不留情地推进了丧尸堆里。 她虽是厉害,不会被丧尸感染,但也不是不死之身,以一敌百的下场就是被饿坏了的丧尸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在死之前,她才绝望地发现。 原来自己始终都是一个人。   ☆、第83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二) 柯清怡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丧尸噩梦已经开始。 作为国内的y-c病毒研究点所在城市,北上广两长(长沙,长春)在劫难逃,第一时间被丧尸占领,一切爆发得措手不及,随后丧尸也涌进了其他城市。而所幸当初中国考虑到病毒的危险性和西南地区地质灾害的不确定性,所以没有在重庆或成都这些经济发展还不错的地方设点。因此只要是明白了丧尸形成的来源,结合研究所的设点情况,就能得到一个大概的推测——东边已然不安全了,现如今是越往西南越少丧尸,而西藏地区地广人稀,海拔又高,无疑是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目的地。 当下黎瞳已经带着谢鸣宇逃出北京,在河南郑州与主角相遇,加入了他们的逃亡小队。 而且多谢于谢鸣宇绣花枕头般的脑袋,才刚加入组织没多久,他就把黎瞳的老底抖得人尽皆知,一点都没想过走漏风声后会不会有人对黎瞳不利,这样的话他还能不能完成他老爸的遗愿。 男主角张默行和女主角林悦心都是在北京读书的大学生,本来他们从学校逃出来时是有近百个人的,但一路下来队伍里只剩下三十不到的人手,大多都是学生,其余的有一个饭堂大婶,两名公司职员,还有一个小区保安。虽然团队里有更为年长的人在,但张默行凭着自身出色的领导组织能力和从容不迫的冷静成为了队伍中领袖一般的存在,而女主也在这次逃亡中担任着必不可少的角色,她的专业是护理。 说来也是主角光环冥冥之中发挥作用,在不知真实情况的条件下,张默行等人误打误撞,正好选择了向南走——他们都不过是寻常老百姓,猜来猜去哪会猜到这丧尸的源头竟然是国家搞的一项医科计划,大多人连y-c病毒是什么都不知道,丧尸一爆发,全民受害,更不会有什么媒体能存活下来为他们刨根问底,曝出事实真相。 所以在遇见黎瞳和谢鸣宇之前,他们只是天真地以为,世界末日的背后是环境恶化,大自然的报复。 万没料到这是一场人类自导自演、自生自灭的悲剧。 柯清怡醒来的时候感受到了一阵凉爽的风。 她缓缓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灰白的墙壁,垂着电灯泡,时不时闪一闪,就像鬼片里的灯一样。 除了自身对这篇文的记忆外,她还在梦中接收了黎瞳的记忆,所以清楚知道这是哪里。 此时她和谢鸣宇跟着张默行的队伍暂时栖身于郑州某个防空洞里。 早在21世纪初的时候,郑州的多个防空洞就已被政|府开放给市民作为纳凉点,但在上个世纪中的时候,一场流行病最先从一处人防工程纳凉点爆发,虽然之后病情得到遏制,相应的疫苗与防范也被研制出来,但从此之后到防空洞里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后来随着科技的进步,空调改善升级,冷气使用起来更为便利,再加上居无定所的流浪汉得到良好的管理,进了受媒体监督的真正落实到位的收容所,纳凉点逐渐被时光忘却,空闲下来,有的恢复到最初不开放的状态,有的则提供给政|府改造利用。 他们所在的这个防空洞规模比较小,地段也偏,附近丧尸不多,来的时候洞内也只有三四只丧尸,都被黎瞳和张默行收拾干净了。 黎瞳有身手,张默行有枪——在这之前他伙着几个有勇有谋的男生抢了一间军械制造厂,那个工厂有些年头了,连安保系统都有点老旧,用的还是上世纪的设备,两个深入学过密码学和信息安全的男生联手把它给破了,这才得以进到仓库里拿货。 不过结果不太令人满意,这间工厂不仅设备老旧,存货也是旧的,并没有上世纪末和新世纪初开发出来的新型枪支,全都是国货。 不过款式旧不代表不好用,上世纪被用滥了的77式手|枪和54式手|枪很容易上手,正适合他们这种从没摸过枪、临时要打炮的新手。 不过聪明的男主自然知道子弹拿再多也有用尽之日的道理。 所以他们还拿了很多把刺刀和军用匕首。 “原来你醒着在啊。” 大概是不想惊醒聚团睡在防空洞当年作为纳凉点时设的桌椅上的其他人,张默行的脚步声很轻,说话也是虚着声:“离天亮还早,难得能睡个好觉,不多睡一会儿吗?” 队伍里的男生在大家睡觉时会轮班巡守,此时正好轮到张默行。 柯清怡摇了摇头:“不了,睡眠对我而言并不是必需的。” “可休息对于每个逃亡人来说都是必需的。”张默行看着眼前这个非同常人的少女,忽然话锋一转,“对了,黎瞳,你会用武器吗?” 柯清怡愣了愣,想起她在之前几个世界的经历,如实回答道:“不会用刀和枪,会用剑。” 张默行毕竟还是个学生,不知道刀和剑的具体区别,只有凭自己的主观感受区分,问道:“会剑不会刀……意思是不是会刺不会砍?” “呃……可以这样说吧。” “行,你等我一下。”张默行转身往他放东西的地方走,“我要给你一样东西。” 虽然柯清怡隐隐有些猜到了张默行会给她什么,但当东西被递到自己眼前时,她还是难以置信地看向了对方。 那是一把刺刀,配着皮革的刀鞘,看起来只比剑短一点。 “虽说十多年前才改良过手柄,不过这刺刀也算是古董了。”张默行轻声地耐心解释道,“56式三棱|刺刀,百年前越|战时用的,后来被禁用了,只用于礼仪表演。我以前有个朋友是军事迷,给我讲过这把独特的刺刀,所以我脱下鞘后立马就认出来了。” 柯清怡不由疑惑道:“被禁用?” 张默行点了点头:“是的,因为它实在是……实在是太毒了。你到时抽出来就知道了,三面血槽,硬得来轻轻松松可以贯穿成年人的胸膛,造成的伤口极大,难以愈合,基本上能一击致命。” 一阵麻意爬上头皮,柯清怡咽了咽口水:“是挺厉害的。” 张默行道:“不过它最大的缺点就是只能刺,实用性差了些,后来就被扁平刀刃的刺刀取而代之了。” 柯清怡皱眉道:“那你为什么要把它给我?你完全可以自己拿着它防身。” 张默行笑了:“只有适合自己的武器才最能保命。谁都会用刀子乱砍伤人,但不是每个人都会用刀刺人,虽然后者的威力更大,但所需的气力和位置距离的要求就越多,这就难多了……抱歉,其实我对这方面一窍不通,只是谈一谈我的看法而已。这几天我见识了你的身手,无论是体力还是敏捷度来说都远超我们,而且你还能看见丧尸体内的核心区不是吗?” 是的,这一点也是出乎黎瞳本人意料。 没想到她带着痛苦与绝望所接受的这双改造后的眼睛,不仅能看得更清望得更远,还能在看丧尸时看见一团团深深浅浅的绿色色块,而颜色最深的地方就是那只丧尸的要害。 还记得谢鸣宇知道这件事后,一脸嫌恶道:“因为你和他们是同类,身上都有那种恶心的病毒!你们都是怪物!” 你们是同类,你们是怪物。 如果当时柯清怡在场,肯定会冲上去插一句“丧尸以前还都和你一样是人类呢,你们一样的身体结构,一样的鼻子眼睛,敢情你们就不是同类?!” 但那只是假设。 当时谢鸣宇面前只有黎瞳一人独自承受着这伤人的话语,低头沉默,不知如何反驳,内心涌上令人窒息的悲伤。 死而复生后的她失去所有记忆,在研究所熬过了单调枯燥的五年,心思单纯得像个小孩,这时听到自己唯一“朋友”的嫌恶,只会下意识地自责起来,哪会有柯清怡的伶牙俐齿。 她并不想当怪物,但她的这份怪物的能力却恰是谢鸣宇安枕无忧的保障。 都不知道是该说她矛盾,还是该说谢鸣宇矛盾。 柯清怡手上一沉,接过刺刀,但仍是感到不可思议:“你就这么放心地把这杀人利器交给我?” 虽然她不赞同黎瞳是怪物这一说法,但不得不说,在不太熟的人眼中,黎瞳无疑是一号危险人物,被研究所关了那么多年,谁敢肯定她的心理有没有变态,是不是嗜血呢? 张默行笑道:“你已经是我们的伙伴了,信任是在接下来的逃生路上最基本的需要。” 还是太天真。 柯清怡心里感叹,男主此时毕竟还只是个学生,领导能力再强也没有在之前进入社会好好历练一番,所以想法难免还停留在如此理想化的阶段。 不过好在黎瞳和她都不是那种想要报复社会的人。 “好,刀我收下了。”反正发展合乎心意,柯清怡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多把厉害的武器在身上总比赤手空拳好多了,以后谢鸣宇再欺负她,她还可以抽出这件古董来吓吓他。 嘛,刚刚张默行也说过,这把刺刀在被禁用后就只在礼仪表演上使用了,由此可以说明这刺刀的观赏性不赖。 估计那个懦夫会吓白了脸色,高呼“怪物”或“救命”吧。 真是想想都带感。 张默行见柯清怡收下了刺刀,于是进入下一个话题:“这把刀你应该很快就会用到了。” 柯清怡立马反应过来:“明天有行动?” 张默行看着她道:“多半是。林师妹说,你既然从试验中活了下来,那体内应该是有y-c病毒的抗体的,所以她想取你的血清。虽然她只会护理知识,并不太懂这些,但还是想试一试,最起码可以把你的血液做成麻醉|枪那种,看看注射进丧尸体内会有什么效果。” 柯清怡一听要抽血,汗毛都立起来了:“你……你打算干什么?” “黎瞳,放轻松,我是程序猿,不是白大褂。”张默行难得开个玩笑,“我本来打算明天再跟你说的,但既然现在聊上了,就提前告诉你吧。我计划明天我们出几个人去附近大学的实验室里借点东西,离心机啊显微镜啊针管啊……要是看到硫酸什么的,我们也借一两瓶。看能不能泼丧尸一脸。” “……借?” “咳,不要在意细节。” “……” 不得不说,张默行总给柯清怡一种熟悉的感觉。 他有点像当初的奥尔顿,乐观自信,善于领导,主角光环笼罩。 而黎瞳也有点像阿米莉亚,身手不凡,矫健强力。 可是阿米莉亚无论身体还是内心,都是坚强的。 而黎瞳强大的躯体下,包裹的却是一颗脆弱孤独的心灵。   ☆、第84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三) 天刚亮,柯清怡就跟着张默行出发了,随行的还有三个男生。 如柯清怡所料,这三个男生都不是队伍里出挑的,无论是武力还是智谋,都只不过在队伍剩余的人中排中等水平而已,最大的优点大概就是胆子肥,不畏缩。 她知道,张默行这么做是为了尽量保持留守防空洞的队伍的战力。 此次行动,他们五人必然会碰到丧尸,遭遇险境,但是他们之中有张默行指挥,又有黎瞳作为主要战力,只要其他三人听话不乱跑,是能护好保全的,全身而退的把握不说满打满,起码也有九成。然而这也说明留下的队伍会因张默行与黎瞳的暂时离开而大削实力,如有丧尸突袭防空洞,则必须得有除两人以外的顶尖的人留在那里保护大家,否则毫无胜算。 每个人都喜欢两全其美,张默行也不例外。 可是有一点柯清怡怎么都想不通。 “你把大叔们都留在这里,真的放心吗?”柯清怡忍不住问了出来,“他们似乎对你颇有微词,你不怕他们趁这个机会使坏吗?” 没有哪个中年男子会心甘情愿被才刚成年的学生骑在头上,指挥他们的行动。 这在他们眼中无异于一种羞辱,要不是灾祸突如其来,他们被丧尸追赶得狼狈不堪、走投无路,又怎么会忍受得了比他们年幼十来岁的张默行一路来替他们做主,成为队伍的领袖与核心? 所以一旦有机可趁,他们无疑会夺回那份属于他们的“大人的骄傲”。 当死神的镰刀贴在脖颈,危险近在眼前,人们丢盔弃甲,也会将这些可笑的好强剥掉。 那一瞬间,他们的身份都回归到单纯的“人”上,而无男女老少之分。 可是等情形稍有安定,他们大多又将丢掉的东西再穿了回来——对性别潜意识的歧视,因年长而自认高人一等,某方面的出色所带来的优越感,骨子里不愿接受他人领导的强势……并将之前视为不着寸缕的行为,实在令他们难堪,甚至恼羞成怒。 这就是人性。 柯清怡记得,在原文里队伍中的那两个公司职员总不安分,后来也真的搞出事来了。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下手? 她知道自己作为小说原作者,竟纠结自己写过的情节,的确是有些奇葩,但这里实在是太安静了,空气里弥漫着死亡与颓丧的气息,使她不得不东想西想来分散注意力,看什么都觉得不对劲,想什么都觉得疑惑。 听到柯清怡的问题,张默行没有惊讶,只是淡淡一笑,俊朗的面容间沉淀着与年龄不符的老成,他轻声回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们在等你的血液样本。” 真是狡猾,一边不甘人下,一边又想着坐收渔翁之利。 柯清怡顿时恍然,看向张默行的目光多了几分探究,抿了抿嘴角没再说话。 他们走的时候,谢鸣宇甚至还在呼呼大睡。 他向来是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从小吃喝不愁,养成了享乐主义,好逸恶劳,大学毕业后游手好闲,整天伙着其他公子哥吃喝玩乐,也不找个正经工作,可把谢赫博士给气坏了。 现下虎落平阳,一开始时还嫌弃硬邦邦的水泥地和难以下咽的压缩饼干,闹着少爷脾气,非要黎瞳给他找张软床寻些美食来,直把对方当佣人使唤了,后来自己才意识到这根本不现实,为了给自己找台阶下,又是把黎瞳一顿气骂,说她怪物一个,没安好心。 究竟是谁,从头到尾都在使着坏心眼? 不出所料,他们在路上很快就遇见了丧尸。 这时天空都是铅灰的,整座城市一片死寂,街道上到处都溅着已经发干的血迹,散着淡淡腥臭。 五人尽量放轻脚步,不惊动丧尸,可是城市人口那么多,丧尸的队伍就不会小,没过多久还是让他们撞见了一波,大概有十头左右。 这是柯清怡头一次亲眼见到丧尸,感觉不太好。 只见他们一个二个皮肤灰白干燥,像是覆了层薄鳞,上面龟裂出一条条深红色的沟壑,皮开肉绽,触目惊心。双眼深红,嘴皮发乌,咧着嘴巴露出森白的牙齿,就和发狠的野兽没有两样。而这批丧尸间,也不是每个人都身体完好,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开膛破肚露出内脏,但却无论残缺到何种程度,他们都行走无异,不见半点虚弱。 这就是y-c病毒的作用,尽其极限地强化躯体。 而这些都是失败品。 张默行指挥道:“枪支没消音,用刀,大家小心。” 柯清怡终于有机会一睹手中这件禁刀的真容。 刀已在张默行交给她前开过刃,刀身有经过去光处理,通体灰白,不反刀光,但光是褪去皮革剑鞘的那一瞬,柯清怡都能感到有一股寒意蛰了她一下。 三面血槽,这真是一把放血利器。 看刀之际,已经有一头丧尸率先向他们逼近。 柯清怡听到同伴的一声惊呼,身体立马做出了反应,眼疾手快地挡在还未来得及抽刀的男生身前,朝着对面丧尸定睛一看,然后瞄准视野里绿色团块最集中的地方毫不犹豫地刺了下去! 一时间血液四溅,带着浓重的腐臭。 柯清怡被毫无预兆地溅了满头,当即胃里翻腾,弯下腰干呕起来。 本来都是要止住了,可以她在抽刀时又不巧看到残留在血槽上的肉沫,于是第二轮干呕开始…… 被她救下的同伴没想到明明前几天还是能面色不惊徒手撕丧尸的人,现在反应却那么大,不由有些担心,堪堪应付完另一只丧尸后,从兜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干布,给柯清怡擦了擦头发上的污血,问道:“黎瞳,你没事儿吧?” “没事。”只是没想到丧尸血的气味那么恶心。 “可是你的脸色不太好……” “真的没事。”说话间,柯清怡忽然翻身将刺刀捅向从背后袭来的一只丧尸,正中心口。这次她有经验了,按下刀后身体往下一屈,拔着刀飞快往前一跃,躲过从丧尸胸口喷涌而出的血泉,顺带拉着那个关怀她的同伴。 柯清怡一边在心中暗谢黎瞳帮她抑制住那股恶心的不适感,一边冲男生挑眉道:“我说了没事吧。” 此时张默行那边也差不多收拾完其余丧尸了,几个人身上都无法避免地沾上了粘稠的血迹,其中一个外号是“飞腿”的男子是个爽直的北方人,看着柯清怡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对不起啊黎瞳妹子,看到你这个样子,我忍不住就想起‘狗血淋头’这一个词。” 柯清怡:“……” 就连张默行都笑了,他问道:“刀还用得顺手吗?” “还行吧。”柯清怡都不忍直视她那把嵌了丧尸残渣的武器了,“有点凶残。” 刚才和柯清怡在一起的男生外号叫“五六”,是张默行在学生会里的师弟,插嘴道:“老大,你给黎瞳的是什么啊,出血量超级大,一刀就死,简直了!还是这种金属刀来得痛快啊,现在生产的那些光束刀剑虽然先进,但这下一比,简直弱爆了!” 张默行道:“三棱|刺刀,我们这里除了黎瞳外,没有第二个人能驾驭得了它。” 这是解释,同样也是告诫他们不要起歪念头。 五六会意,叹了一句“好厉害”后,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一路披荆斩棘,待五人成功潜入学校教学区时,已经是三个小时后的事情了。 队伍里剩下的那个人名叫张顺,大家都叫他顺哥,因为他的年龄在这群大学生里算大的了,今年大四,中途因转了一次专业还留了一级。这次张默行决定带上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是郑州本地人,认路,而且曾有个堂弟在那间学校读书,他去看望过,所以对学校里面的构造还是大概记得些的,总比他们毫不知情地乱转来得好。 所以张顺和张默行去找实验室拿器材,五六和飞腿作掩护,柯清怡冲最前面开路。 现在学校里几乎没有活人了,都是丧尸,幸运的都逃出去了,不幸的在学校就被感染了。 柯清怡一行人在学校杀了不少丧尸,也见到了好几个感染了病毒但还未完全丧尸化的学生,尚存一丝理智,痛苦地向他们伸出手求救。 泪与血纵横在他们发白的脸上,那一声声气息奄奄的呼救如一把刀割在五人的心上。 但他们不能心软,只有咬着牙偏过目光,任同情与怜悯在体内煎熬。 期间有一次五六被一个才感染没多久的男老师抱住了腿,哀求他救救自己,五六顿时狠不下心了——他的父亲就是一位人民教师,可是现在生死未卜,很大可能已经成为游荡在北京的一只六亲不认的丧尸。看着眼前感染病毒的男老师,他自然会想起自己的父亲,于是忍不住弯下腰就想扶他起来。 “五六!”柯清怡一把拉住了他,而飞腿则眼疾手快地抽出匕首刺向那只死死抓住五六的苍白的手腕,登时痛得那人龇牙咧嘴地叫了起来,此时他的吼叫已经和丧尸的声音很相近了。 五六的眼眶都红了,他一把揪住飞腿的衣领,低吼道:“你他妈在干什么!” 飞腿脾气不好,毫不客气回骂道:“我才是要问你他娘的在干啥脑袋缺弦的事儿啊!傻逼!你是想被丧尸咬啊!” 五六气得来肩膀都在抖:“他还有理智……他还是个人!你用刀捅他!他会痛!” 飞腿咬牙切齿道:“傻逼!同情心不是你这样泛滥的!要我说,咱真要为他们好,就该一个个趁他们还没完全变成丧尸后都杀掉!死了总比做行尸走肉强!” 五六知道这其中道理,但还是难过得不得了,哽咽道:“你他妈能不能说话别那么直!” 飞腿瞪道:“不能!老子从内而外都是直的!” “……”大哥,话有歧义啊。 如果柯清怡没有记错的话,这所学校里还是有从未感染病毒的活人的。 而且后来还被张默行带回了队伍里,成为了研究y-c病毒的主力。 可是他是怎么被张默行发现的,这一点黎瞳也不知道,因为那时候她在门外拦丧尸。 但柯清怡看到了。 那时候张默行和张顺正在实验室里翻箱倒柜,光明正大地干着江湖大盗的行径。而门实验室的门忽然动了一下,随即只见一团白色的身影向张默行张顺两人摇摇晃晃地扑过去! 柯清怡下意识地举着刺刀要冲过去,但下一秒却发现自己在那人身上看不到任何绿色的色块。 他的体内没有y-c病毒。 那人显然也把张默行给吓一跳,他忙拉着张顺往后跄踉地一退,使那人扑了个空,当着他们面摔了个狗吃屎,随后张默行的枪就已经抵住了对方的脑门。 那人痛得来倒抽一口冷气,还来不及发出吃痛的叫喊,就感受到脑袋上被枪口抵住的冰冷触感,整个人都不好了,赶忙道:“别别别!英雄饶命!我我我我是人!没被抓没别咬!不信你可以验身!” 抬起头,那是一张十分清俊的脸,戴着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表情十分委屈。 一阵咕咕叫饿的声音从他肚子里响起……   ☆、第85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四) 白大褂男子名叫蒋正南,是这所学校医学院的研究生,今年刚研一。 据他所说,丧尸首次出现在校园里时他正在百无聊赖地做观察实验,实验室的隔音效果很不错,就算外面鬼哭狼嚎人间炼狱了,在屋子里也只能听到一点骚动而已。 意识到情况不对劲是在导师出去上厕所后。 这一去便无回,就在蒋正南打算出实验室去找他时,手腕上的便捷手机发出震动——早在21世纪中,手机的发展引发争议,在厌倦于越来越复杂且价格越来越高昂的手机产品后,人们提出应该回到发明手机的初衷,将通讯功能与娱乐功能分割开来,于是“手机改革”应运而生。到了22世纪的今天,这个想法已经得到实现,有着通讯功能和gps导航功能的手机称为“便捷手机”,外观就和一块腕表一般,而有着其他娱乐功能与上网功能的手机称为“网络手机”,其实就是一块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平板。 来电显示的是导师的名字。 蒋正南本以为是导师有事不能回来了所以给他打电话告知一声,可是接通电话后,荒诞的现实真相冲击了他的大脑。 一向冷静的导师在电话那头非常惊慌,大口大口喘着气,话语激动,好几个字都破了音。他的声音都在颤抖:“正南!不要出去!不要出去!学校……学校出现了怪物!是……是丧尸!我没开玩笑!你快躲起来!你听我说,实验室门后地板有块砖下是间密室!你快躲进去!快!啊——” 导师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随后蒋正南就听到了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细响,就像是野兽捕食的声音,让他头皮发麻。 然后电话被挂断了。 后来蒋正南按导师所说躲进密室,这才逃过一劫,成为现如今学校里唯一一个没被丧尸病毒感染的活人。 实验室下的那间密室很小,是用来存放标本的。蒋正南在里面熬了三天,只吃了随身带着的一点巧克力,饿得来饥肠辘辘,眼冒金星,心想着与其饿死,还不如出去见一见丧尸的模样开开眼界,所以这才爬上楼梯掀开地砖,却没想到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定睛一眼,站在实验室里搜刮东西的不正是两个大活人吗! 此时他已经饿得来昏了头,顾不得思考对方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究竟是丧尸还是正常人,只是犹如看到亲人一般,激动地扑了上去。 然而没想到反被以为是丧尸了,差一点丢了小命。 听完蒋正南说完前因后果后,柯清怡等人已经快回到队伍所在的防空洞了。 张默行一开始听蒋正南说自己是医科生时,眼睛都发亮了,赶快发出组队邀请,然后让战斗力最弱的五六扶着饿得来摇摇欲坠的蒋正南走出去,由他断后,柯清怡打头阵,张顺和飞腿一左一右护送。 可是丧尸此时都闻着人气聚了过来,像是杀不完似的,让人应接不暇,于是张默行改攻为守,指挥柯清怡杀出一条血路,让最强壮的飞腿扛起蒋正南,六个人就这么跑了起来。 大概是饿晕后又被颠簸醒了,蒋正南终于起了点作用:“那个……楼下停了车,我爸给我开的……我有钥匙……” “都跑过了你才说!” “……对不起咯。” 最后六个人还是顺利挤进了蒋正南的小车,一路上撞飞十来只丧尸,路途惊险,把蒋正南抖得来都合不上眼了,结果他刚抬头,就看见挡风玻璃上洒了一片发黑的血迹,一截断掉的胳膊落在上面,皮肤灰白,十分恐怖。 这简直比上人体解剖课还刺激。 就在这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柯清怡终于在车上搜罗出一袋零食,十分善解人意地回头递给蒋正南:“你不是饿吗?给。” 那是一包泡椒凤爪。 蒋正南看了看凤爪,又看了看雨刷上的残肢,虚弱地拒绝道:“谢了,但其实我是素食主义者。” 柯清怡翻了个白眼,然后粗暴地把包装袋撕开,也顾不得手脏了,夹了一块最有肉的骨头往蒋正南嘴里硬塞,恶狠狠道:“都这种时候了还挑食!把你救出来不是要看你饿死在路上的!快给我吃下去!” “就是就是,蒋同学啊,可得好好珍惜还能吃到肉的日子啊。”张顺拍了拍蒋正南的肩膀,语重心长道,末了还不忘朝柯清怡说一句,“黎瞳啊,给我留一个鸡指头吧。” 飞腿接道:“顺便记得给我留一块啊,谢了!” 五六也道:“黎瞳,给我一点渣渣打牙祭用吧!” 就连张默行都开口了:“其实我也很喜欢吃这个。” 柯清怡倒是不怎么饿,回道:“哦,行啊。” 蒋正南:“……” 大概是有林悦心的女主光环护体,在柯清怡和张默行他们离开防空洞的这段时间里,只有一头丧尸靠近过这边,还被其中一个大叔开枪打死了,射了好几弹,所幸枪声没有引来更多丧尸。 也算是冤家路窄,柯清怡一回来就碰见了谢鸣宇,后者沉着张脸,远远地就看到她回来了,于是一脸不悦地冲过来,似是要质问柯清怡为什么没经他同意就擅自行动,可是等他走近柯清怡身前,脸上的神色就变了,忙捂着鼻子后退两步,皱眉道:“你身上是什么臭味道!我差点呕出来!” 柯清怡这才想起自己在出发的路上被丧尸来了一发“狗血淋头”,现在血水已经干了,凝在了头发上,混杂着腥臭与腐臭,的确难闻,只不过是她这来来回回一路都在杀丧尸,鼻子对这种味道都麻木了,所以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她瞧见谢鸣宇一脸嫌恶与惊恐,不由生起恶作剧的心理。正巧手中的刺刀还未清洗,于是柯清怡猛地向前一步,把刺刀横着凑到谢鸣宇面前,特地把其中残留物最多的一面血槽朝向对方,语气模仿着记忆里的黎瞳,欢喜中带着分小期待:“看,鸣宇,这把刀是不是很棒?” 鼻间恶心的臭味更加浓重了,谢鸣宇刚想破口大骂、把柯清怡一把推开,结果看了那刺刀一眼后就受不了,不适到了极点,胃里翻江倒海,立马就呕了出来。 柯清怡往后退得及时,没有沾上谢鸣宇吐出的秽物。她在一旁看着谢鸣宇青着张脸,扶着墙不断地反胃呕吐,心里十分痛快,像是在观赏一场表演一般,很是享受。 谢鸣宇不仅把早上的给吐了,还把昨晚吃的罐头一并给吐了出来。等他终于呕完了,抬起头却发现柯清怡正一脸悠闲地看着他,像是心情不错的样子。 这一眼点燃了谢鸣宇的怒火,他瞪道:“黎瞳!你这个变态!你怎么不去死!” 这还是柯清怡有生以来第一次被骂变态。 她露出微笑,但下一秒脸上的笑容就冷得来可以掉冰碴。她盯着谢鸣宇,语气带着嘲讽:“哦,这样就变态了?我只不过是给你看看今天上午我都经历了些什么而已,干嘛这么大的反应?” “谁要知道这么恶心的东西!”谢鸣宇的脸上写满了愤怒与厌恶。 柯清怡挑眉:“恶心?你是指这难闻的丧尸的血肉吗?” “当然!”谢鸣宇想尽一切办法在语言上伤害对方,“别拿你那些该死的同胞身上的垃圾在我眼前晃,恶心死我了!” 这句话实在是说得太过分了。 所以等谢鸣宇下一秒反应过来时,他的后背已经贴到了墙壁上,肩膀被撞得生疼。 而柯清怡冷着张脸近在眼前,将他逼进墙角,是他从未见过的气势汹汹。 “恶心死你了?”柯清怡又是一声冷笑,眼睛里像是要射出尖锐的冰棱来,“谢鸣宇,这一路上要不是我护着你,你也早成他们中的一份子了。你会觉得难闻不好受,难道我不会有这个感觉吗?将心比心,你又怎么好意思让我为你挡这些腥风血雨,自己躲在后面继续做少爷看戏?” 谢鸣宇被柯清怡的这股气势给吓到了,但还是恼羞成怒道:“是你的同胞害得这个世界变成这副鬼样子的!我只是个人,我怎么可能打得过怪物?!” “张默行是人,五六是人,张顺是人,飞腿也是人!”柯清怡不甘示弱地低吼道,“他们能打丧尸,你怎么不行?” “你是怪物,他们是怪胎!”谢鸣宇竟然仍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而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是正常的!” 这人没救了。 柯清怡没有再激动地反驳回去,而是静静地看了谢鸣宇几秒,接着发出了一声轻笑。 “呵……”她并起食指和中指,往刺刀上的血槽一抹,使指腹沾上未干完的稠血,然后抬起手,重重地在谢鸣宇白净的脸上涂上一笔。 她的手指刚接触到皮肤,谢鸣宇就赶忙往侧边一躲,却不料柯清怡伸出另一只手牢牢按住了他的肩膀,竟然仅凭一手之力就令他无法挪身! 发乌的血痕从谢鸣宇的右颊画到左颊,呈一条直线涂在他脸上,散着恶臭。因为液体浓稠,所以抹出来并不太均匀,有的甚至还凸起一小块——那是血迹中混着的些许肉沫。 这种体验实在是太过于惊悚。 以防谢鸣宇惊叫或再次吐出来,柯清怡在制住他的动作后,就将按住谢鸣宇肩膀的手转而卡住了他的两腮,迫使比她高半个头的谢鸣宇低下头来。 只见柯清怡眼神幽幽,嘴角的笑容像是要渗出毒来。 她凑到谢鸣宇耳边,缓缓道:“真不知道我们俩到底谁是真正的怪物。” 说起丧尸的同胞,你我都跑不掉。 说完这句话后,柯清怡才把谢鸣宇放开,不管后者被吓瘫在了原地,她提着刀头也不回地往深处走去——那边有在这个时代里已经算是很过时的水龙头,可以让她清洗下刺刀和头发。 路还很长,渣男要慢慢吓。   ☆、第86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五) 也不知道张默行他们是从哪儿打家劫舍来两辆加大号房车,把队伍里三十来个人都塞进去了。谢鸣宇大概是被吓傻后终于回过神意识到了黎瞳态度的反常,觉得非常不对劲,所以死也不愿意跟柯清怡待在同一辆车里,还跟张默行告小状,说黎瞳极其不正常,说不定是体内的y-c病毒发作,就快要变成丧尸了,应该把她给隔离或者是扔在郑州不管。 一个好吃懒做,见到丧尸跑得比谁都快,一个勇敢无畏,是并肩作战的好伙伴,张默行心中的天平很难做到平衡,再加上他自己觉得黎瞳可靠坦率,在与他的接触中言行举止都很正常,没有让他感到奇怪的地方,所以他只当谢鸣宇心中偏见太深,并没有对黎瞳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在听了谢鸣宇对事情的描述后,还开玩笑地问对方是不是做梦了。 这可把谢鸣宇给憋屈坏了。 柯清怡可怕的一面只在他面前显露过,而在其他人面前,柯清怡总是和和气气的,善解人意又爽直,短短几天里就一改队伍里不熟悉她的人对她的印象,赢得了不少好感,至少目前这三十来个人里没有第二个人会用看怪物的眼神看她,充满厌恶与防备,大家都觉得她很强大很厉害,能带给人安全感。 这就是柯清怡的人格魅力所在了,因此无论是在真实世界还是在穿越后的多个世界里,她都能很快地打通人脉,建立和巩固人际关系网,广交善缘,而这一点正是黎瞳望尘莫及的。在原文里,谢鸣宇欺负完黎瞳后还恶人先告状,就是看准了黎瞳不善交际,不会为自己出言辩解,没有人会站到她那一边来质疑谢鸣宇。所以后来黎瞳被推进丧尸堆里,从队伍里消失了,也没有人怀疑谢鸣宇编造出来的恶意污蔑黎瞳的借口。 然而现在形势却反过来了。 柯清怡吓唬完谢鸣宇后一脸风轻云淡装没事人,而谢鸣宇则成了说狼来了的孩子,就算是真的受到了伤害,也没有人相信他。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过张默行考虑到避免队伍里不必要的冲突,最终还是没让谢鸣宇和柯清怡坐在同一辆车中。两辆车被标为一号车和二号车,一号车里坐得人比较多,空间也比较拥挤,其中张默行谢鸣宇以及队伍里的四个社会人士都在里面,而二号车就尽量留出地方来给蒋正南搞研究用,林悦心做助手,柯清怡做小白鼠,飞腿和张顺轮着开车。 “你这血清提了也不能救人。”此时的蒋正南已经吃饱喝足了,精神好了很多,套着一件脏兮兮的白大褂,有点落魄郎中的感觉,“你是因为病毒变异才活下来的,而不是因为你体内产生了抗体,抵抗住了y-c病毒所以才活下来的。” 柯清怡是知道后续发展如何的,但她还是配合地问道:“那我们是白忙活了一场吗?” “非也,非也。”蒋正南晃了晃手指,“我发现你血液里有一种物质,挺奇特的,应该是病毒在你体内变异后产生的结果,直觉告诉我这个东西值得深究。等下路上如果再碰见丧尸,把车停下,你去帮我取点血来,我要做个小实验。” “好。” 三棱|刺刀是放血神器,取点血来说对柯清怡是小菜一碟。 四个小时后,蒋正南如愿得到了一瓶丧尸血。 他一摆弄起仪器研究起来根本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要不是林悦心照顾人细心,一日三餐提醒着,柯清怡真怀疑蒋正南做实验时能坚持的挨饿时间比他躲丧尸时要来得长久。 此时队伍已经在结合y-c项目研究所分布网点的信息后决定了目的地为西藏,一路向着西南方向走,一连几晚都是在车上度过的。现在的车已经都是半太阳能半充电式了,在路过自助充电站时他们也会停车充电,只是不知道这人都变丧尸了,发电设备无人管理,自助站里储备的电究竟还剩多少,只知道是取一点少一点罢了。 高速公路上的丧尸是比较少的,几天下来还算平稳,两辆车里准备了足够多的水和食物——都是队里的人砸进便利店里“借”的。 蒋正南埋头搞研究,不让任何人插手,这就把林悦心和柯清怡给空闲下来了,而两个女生凑一起总是能聊起来的。 “黎瞳,等一切结束后,你准备做什么呢?”林悦心天生乐观,明明现在还是望不见前路的危险处境,却已经笃定未来一定光明。 她不是天真,而是内心坚强, 遭受过丧失的追逐,目睹过身边的人感染病毒,见过流淌的鲜血,闻过刺鼻的腐臭,流下过痛苦的泪水,但还是能保持着这样的一种心态活下去,固执般地相信黑暗后会有黎明,一切厄运总有到头的时候,而幸福就在远方,总能望到。 希望永存于心,待在这样的人身边总是能看到积极的一面。 或许可以说,她比亲身上阵斩杀丧尸的黎瞳还要勇敢。 柯清怡笑道:“要真有那么一天,就不是我准备做什么了,而是别人准备让我做什么。” “啊?” “国家在我身上投了不少钱。”柯清怡耐心解释道,“我是他们的重要试验品,这第二条命就是他们给的,所以我做不了主。” 林悦心愣了愣:“那我们可以什么都不说啊,这样别人就不知道你的身份了,你就可以摆脱控制,好好地重新生活了。” 自由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队伍里人多口杂,消息不可能瞒得滴水不漏,纸包不住火,总会有办法被发现的。 但柯清怡没跟林悦心说明,只是笑了笑道:“但愿吧。” 世上有多少人能随心所欲,又有多少人是身不由己。 ` 蒋正南的研究不是一两天就能搞出来的,再加上设备的简陋,很多东西都要绕着弯子换着法子去搞,十分费事儿。张默行理解他,除了支持鼓励外没再多说什么,但是一号车不知详情的人竟不服气起来,觉得蒋正南其实就是不懂装懂,占着队伍里最好的资源,半天都弄不出什么成果,只是在拖大家的时间。 柯清怡自是知道这件事的幕后煽动者是谁,利用人心搞舆论战挑拨离间,是那些自以为聪明成熟的大人引以为豪的手段。 她只是没想到这回是谢鸣宇被当枪来使了。 这和原文发展有所出入,大概是因为她之前对谢鸣宇的态度在无形之间改变了什么。 细节总是环环相扣。 矛盾爆发的时候,是某天的下午,两辆车穿过了陕西,行驶在前往甘肃的高速公路上,在多数人的赞同下,整个队伍停下来稍作休息,毕竟老是待在车里也是不舒服。 蒋正南伸了个懒腰,准备找个地方解决厕所问题,结果刚下车就被谢鸣宇找茬了。 谢鸣宇懒懒地靠在车门旁,笑容里带着挑衅:“哟,这不是咱们的蒋医生嘛?” 蒋正南愣了愣,由于缺少睡眠而略显疲惫:“我只是医科生而已,不是医生。你是……?” 整个队伍里他只认识林悦心和当初把他救出来的那五个人。 “谢鸣宇。”谢鸣宇看似坦率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但联系起下半句话来听,感觉像是在炫耀着什么,“说起来我算是黎瞳的主人吧,当初就是我把黎瞳从我老爸的研究所里用钥匙放出来再带走的,我还给张默行他们提供过不少关键的信息情报呢!” 言下之意即是他在队伍里其实是个重要角色? 蒋正南听到谢鸣宇的用词,还以为是他自己出现了幻听:“等等,你说你是黎瞳的什么?” “主人啊。”反正柯清怡不在场,谢鸣宇的表情要多嘚瑟有多嘚瑟。 蒋正南皱起了眉头:“你怎么能这样说呢,黎瞳她也是有人权的,她……” 谢鸣宇不屑地打断道:“得了吧,她要是人,那么那些丧尸也都是人了。” 蒋正南反驳道:“丧尸本来也都是人!他们是被y-c病毒害成这样的!” 谢鸣宇摊手道:“这我当然知道,可是他们从被注射了病毒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不是人了,是怪物了,我难道说得还不够清楚吗?哎……算了,我也没打算跟你争论这些,你才是专家嘛。我呢,就是想来问一问,蒋大专家这几天享用着队伍里最大的个人空间,可有什么新进展?” 蒋正南在心中已将眼前这个人拉进黑名单,语气也跟着转冷道:“无可奉告。” “我看你是根本编不出东西来唬我们吧!”谢鸣宇嗤笑一声,“占着几人份的空间,吃着我们的食物,喝着我们的水,却站着茅坑不拉屎,屁都憋不出一个,什么都没做就得最大的馅饼,你说你凭什么啊?” “你……”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声惊叫,刚才跨过防护栏去小解的一个男生惊慌失措地跑了回来,声音尖得来都变调了:“有丧尸!救命啊——” 只见一头丧尸紧跟其后,手上还抓着一块布,应该是方才从前面那人身上扯下来的。 这头丧尸体格不小,可以以此推测他感染病毒前多半是个身材魁梧的年轻人,浑身皮肤灰白,双眼发红,森柏的牙齿突出,像是野兽的獠牙,看样子已经完全丧尸化了,模样可怖。 队伍里其他下车休息的人见丧尸追着那人朝这边跑来了,纷纷叫了起来,其中有人开枪,但大概是手抖,打了三发只中了一发,而丧尸只是流血了,并没有伤得太严重,更别说致命了。 谢鸣宇更是直接吓傻在原地,腿都软了。 然而,最终解决事态的不是听到骚动后下车的柯清怡,也不是张默行或者飞腿五六等人。 是蒋正南。 只见他冷静地从白大褂的大口袋里掏出张默行给他的麻醉|枪,等丧尸再靠近一点后,才稳稳地射出一枪,射中丧尸的肩头。 之前开枪的人也是射中丧尸另一边的肩膀,但是无济于事。 可蒋正南却成功了。 丧尸中弹后出现了从所未见的反应——身体僵住了几秒,而后猛地抽搐起来,像是犯了癫痫一般,在蒋正南给了他第二枪后,他轰然倒地,死了。 这只麻醉|枪的子弹里装的绝对不是麻醉剂。 蒋正南看向谢鸣宇,接着回答他最后的质问:“就凭我发现了这个。”   ☆、第87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六) 蒋正南从黎瞳的血清里提取出了一种物质,暂且将其命名为反y-c物质。 “虽然目前研究还只是初步阶段,但通过实验能知道,这种物质是能直接杀死被未变异的y-c病毒感染的细胞的。”蒋正南坐在车上耐心地解释道,“我对麻醉|枪做了点改造,把这种物质加了进去,本来想在之后再找机会试一试的,不过这次事发突然,就给用上了。从效果上来看,反y-c物质的威力还是很可观的,只用了两发子弹就可令一头高大的丧尸毙命,如果充分利用起黎瞳所能看见到的‘核心区’的信息,再对提取物质的纯度加以提高的话,一枪秒一个应该是不成问题。” 这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张默行暂且先从一号车过来了,把张顺换了过去,帮他观察着点动静。他听着蒋正南的讲解,只觉得前路又多了一丝阳光,连带语气都轻快起来:“那这个物质注射进还未丧尸化的感染者体内,能够达到治疗效果吗?” 蒋正南摇了摇头,遗憾道:“从理论上来说是不行的。这几天我也试着对黎瞳帮我取来的丧尸血液本身下手,研究y-c病毒,但……我的能力有限吧,毕竟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型人工病毒,而是国际上十大国家联合研制出来的,如果那么容易地就让我这么一个研一的学生琢磨出来了,那我这金手指就开大了,有这天赋我早就保研更好的学校了。” 听他这样说,车内的人皆是露出失望的神色,叹了一口气。 一旁的五六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没好气道:“你说咱们国家是不是吃饱撑了没事儿干了啊,好端端地掺和进这个鬼项目里干啥啊,这下可好了,人都成丧尸了,比上世纪实行的计划生育还管用!” “这一点你或许说对了。”蒋正南推了推眼镜,表情有些严肃,“虽然我不能像专家一样给出肯定的结果,但基于这几天的研究和对我们所遇到的丧尸的观察,我有几个推测,个人觉得还是比较靠谱的。” 张默行道:“请讲。” “第一,丧尸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繁殖,只能通过感染别人来扩大自己的队伍;第二,他们有饥饿感,饿的时候会先吃人,吃饱了后才会咬人传播病毒,就和吸血鬼一样。”蒋正南看了看坐在二号车里听他说话的十来个人,“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车内一片沉默,柯清怡沉声接道:“这意味着丧尸最终会自取灭亡。因为等世界上都是丧尸后,他们饿的时候就只有自相残杀,互相吞噬,而他们本身又不具备繁殖能力,所以总有一天最后一头丧尸也会饿死,从此丧尸灭绝。” “bingo!”蒋正南拍了拍巴掌,看向柯清怡的目光满是欣赏,“黎瞳你很厉害嘛!没错,从这两点推测出来,末日的结局应该就是这样。但y-c病毒似乎并不太稳定,说不准什么时候会在丧尸体内进化,这一点不可控因素我们得纳入考虑范围内。” 柯清怡点了点头:“也就是说只要不出意料,我们跟丧尸打时间仗的话是有赢的机会的,比的就是谁的口粮先吃完。” 蒋正南弯起了唇角:“对的。接下来我要说第三点,也就是为什么我之前说拿反y-c物质救人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虽然我不能完全掌握y-c病毒的情况,但还是能观察出这是一种很强劲的病毒,在进入人体血液后,如果没有变异,就会迅速地进入细胞中,短时间内就能遍布全身。我大胆猜测,就算感染者身上没有出现完全丧尸化的特征,但体内已经和丧尸的感染程度一样了,所以如果我们拿反y-c物质注射进他们体内,得到的效果会是和注射进丧尸体内的效果一样,接受者死路一条。” 也就是说他们只能杀,不能救。 听完这话,车里的人都神情凝重,一时间气氛压抑。 这真是一场人类与病毒的对决,无论最后结果如何,都免不了两败俱伤。 后来张默行还是回到了一号车上,留蒋正南继续埋头研究,把粗略提取的反y-c物质加进队里剩下的麻醉|枪子弹中,林悦心一直在旁边帮忙,等凌晨的时候实在撑不住了,才倒在车里睡过去。 黎瞳的体质不同常人,所以柯清怡每天睡眠不足四小时也不会困。林悦心睡了后,房车内用简陋的拉帘形成的小隔间里就只剩她和蒋正南。 “黎瞳,你不困吗?”蒋正南忽然轻声开口问道。 柯清怡看了他一眼,只见对方并没有抬头,仍是专心致志地摆弄着手中的仪器,刚才的话语更像是因无聊而起的随口一问。 她回道:“不困,睡眠对我来说并不是必需的。” ——虽然张默行曾说休息对每个逃亡者都是必需的。 这句话倒是让蒋正南抬起了头,薄薄的镜片后是一双漆黑的凤眼,他沉声道:“黎瞳,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处于很危险的状态?” 在原文里,黎瞳和蒋正南的接触远没现在多,所以原本也是没有蒋正南这一问的。 所以柯清怡愣了愣,问道:“什么意思?” 蒋正南彻底放下手头的事情,靠在椅子上,两手交错放在腿上,样子有点像找学生问话的教导主任。他道:“你的精力太好了,不吃不喝不眠不休都没问题,明明身材和林悦心差不多,但力气却比两个男人还大,整个躯体都处于一种极其不正常的强大之中,你难道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柯清怡笑道:“那是因为我是病毒试验中的成功品啊,之前不已经跟你讲过了吗,y-c病毒在人体内变异后能改变体质。”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蒋正南的双眼因连天的熬夜而布上血丝,他盯着柯清怡的神色很是严肃,“你变强大了,但你的身体原本就只是个普通人的身体……黎瞳,你懂我的意思吗?一个普通的躯体承受住了不普通的病毒变异,这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伤害,一种超载和负荷。它能改变你的体质,但它不能改变你的身体结构,从根本上把你变得和我们不一样。所以我说你很危险,因为我觉得这一切都是y-c病毒变异体在燃烧你生命的表现。还有你的眼睛……好吧,或许是我的思想太保守了,以前我导师也这样说过我。” 说到这里,蒋正南吐了一口气,凝重地看着柯清怡,语重心长道:“无论是y-c病毒还是人体改造,其实都是逆规律而行的创造,可是生命终究还是要遵循自然规律。” “张默行想要成一名合格的领导者,林悦心想要在未来做白衣天使,五六想做建筑师,飞腿想打篮球,我想从事医学科研……大家各有各的心愿与信念,这是我们对未来的希望。可是黎瞳,那天我听见你跟林悦心的谈话,说真的让我觉得很震惊。我完全找不到你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既然你给自己的前路设了死路,那又何必在末日之中逃得那么辛苦?难道仅仅是因为要保护谢鸣宇和我们?如果是那样的话,实在是太浪费了啊,因为你是在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柯清怡听愣了,而她体内的黎瞳更是感到惊愕与茫然。 这个问题直击黎瞳的内心,却无法在一堆乱麻与迷雾中理清答案。 黎瞳,你活着究竟是想要什么? ` 在甘肃给车加电的时候,张默行等人发现加电站旁立了一块简陋粗糙的木牌,上面用油漆潦草地写着“避难所向西五百米”,油漆颜色鲜红,还很新,应该是才写上没几天。 结合时间来看,这避难所应该是指丧尸避难所。 队伍里以那两名公司上班族为代表的人都觉得置之不理便好,各走各的道,应该马不停蹄地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四川,那才是最安全的做法,但是张默行坚持要去这个避难所看一看,说不定有还未感染病毒的生存者正在等待拯救与希望。 原文里队伍是采用了匿名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是否要去避难所一看究竟,而最终结果是15:16,两人弃权,张默行以一票之差惜败,所以最后他们没有去避难所,而是继续自己的行程。 那一次投票是谢鸣宇帮黎瞳做的主,投了否定票。 可是这一次,柯清怡在选票上写下了一个“去”字。 结果可想而知,一票扭转乾坤,剧情与原文出现了巨大的分歧。 此后会发生什么,都是未知。 木牌所指向的避难所,实际是一间地下车库。 张默行还是很通情达理的,征集了几个愿意跟着他下去看看的伙伴,让车停在马路对面,其他不愿意去的人留在车里便好。 而这种行动当然少不了柯清怡。 当初勇闯大学实验室的小队再聚,并且新添了两个成员,都是男的,一个是同为大学生的小川,一个则是队里的那名小区保安,人称赵叔。 刚下车,年纪最轻的小川就跑来兴冲冲地对柯清怡道:“嘿,黎瞳!我是何天川,崇拜你很久了,希望这次合作愉快!” 柯清怡失笑,回握了一下对方的手:“彼此彼此。” 那时候他们还不知道接下来会看到什么。 跨过马路,走下车库,等待他们的是人间地狱的悲惨景象。   ☆、第88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七) 柯清怡等人刚靠近地下车库入口,就听到一声惨叫和慌乱的脚步声。 还未等他们来得及做出反应,就见一个人影从转弯处的入口顺着斜坡跑了上来,十分惊慌,一边跑着一边叫唤着什么,可是由于太过惊慌,喉间的呼救都成了支离破碎的嘶声,听起来就像是被扼住喉咙一般。再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人现在的模样可怕极了,浑身是血,右边胳膊少了一条,跑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似是凭着意识逃命的行尸走肉。 而他身后追着两头丧尸,气势汹汹,像是索命的罗刹。 何天川年纪最小,亲身上阵的经验也少,见此情景登时白了白脸色,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惊呼一声:“有丧尸!” 然而与此同时,柯清怡已经冲了出去。 只见她快得惊人,身影如风,已绝非普通人的速度,晃眼间就出现在了两头丧尸背后,将皮革刀鞘抽掉,灰白色的刺刀冰冷笔直,洗净的三面血槽散着死亡的阴森,毫不犹豫地刺向其中一头丧尸的背心,果断有力,污血喷涌而出。而下一秒的时候,一枚加入了反y-c物质的麻醉|枪弹打入另一只丧尸心口,开枪的是张默行。 柯清怡把刀子抽出来,抬头和张默行对视一眼,互相对彼此表示赞许。 在这末世险境中,有一个默契靠谱的搭档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获救的那人一个跄踉扑在了地上,右肩伤口流出来的血在水泥地上流淌开来。他艰难地抬头,眼角泛红,嘴唇发青,痛苦地朝张默行他们伸出仅存的左手,哽咽道:“救……救救我……” 柯清怡通过黎瞳的眼睛可以观察到他流的血越来越少,但这并不是因为他血已流尽,而是因为他的肉体正在无声无息中自发愈合。 他的身体在柯清怡眼中已经布上深深浅浅的绿色团块。 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失去理智,变成丧尸。 同情与不忍割扯着在场每一个人的心,一向心软的五六和初见此景的何天川更是偏过了视线,甚至连张默行都一时狠不下心来。 柯清怡隐约听到从车库里传来的声响,混杂着尖叫与哭泣,说明地下停车场里还有其他人,说不定还活着,还未感染病毒,正在与闯入的丧尸做着殊死搏斗。 情况危急,事不宜迟,再在这里多犹豫一秒都有可能错过拯救一条鲜活的生命。 眼前的这个人,不是他们不想救,而是他们救不了。 柯清怡站在浑身是血扑倒在地的男子后方,心底如油锅般煎熬。 虽然时间只过去了十几秒,但对她来说就像是持续了几个小时的拉锯战一般。 然后,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下一横,高举起手中的刺刀,握住刀柄的双手都在发抖,不见一丝杀气,取而代之的是痛苦与歉意—— “噗。” 当地上传来锋利的刀刃贯穿血肉的闷响时,柯清怡难受得闭上了眼睛。 痛快地死去总比痛苦地活着强。 她有着黎瞳接受y-c病毒时的记忆,也清楚这篇文有关丧尸的设定,所以知道一个人当他变成丧尸后是没有人类的思维和感情的,灵魂已死,尸体被病毒支配,着实可悲。 说得自私难听点,他现在就是个潜在威胁,趁他没完全丧尸化前杀了他总比等他变成丧尸去害人来得好。 现实的选择就是这么残酷。 柯清怡这一刀下去得太出人意料,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到了,愣愣地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当他们看到柯清怡的神情后,大多理解了对方的用意,眼神皆充满悲伤。 “咚——” 就在这时,地下车库发出一声巨响,像是什么东西被摔到卷闸门上似的,瞬间转移了七人的注意力。 “我下去看一看,你们随意。”柯清怡不敢低头看地上的那具尸体,匆匆扫了张默行他们一眼后,便拎着滴血的刺刀往车库里冲去。 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看到血就走不动路的小女生了。 她是柯清怡,她是黎瞳,她是这个队伍的最强战力。 她要活到最后,她要让黎瞳成为英雄。 而不是永远默默地忍受一声声“怪物”的唾弃。 显然,柯清怡低估了车库内的惨象。 一进入口,扑面而来一股浓厚的血腥味,腥得来发腻,而映入眼中的是昏暗的地下车库,地上横七竖八躺了起码十几二十个人,身体破碎,内脏都被挖了出来,甚至有的只剩一架白骨,上面残着些血肉。 眼前的一切,都像是野兽猎食后的残局。 然而猛兽并没离去。 只见车库深处仍有五头丧尸在横行,左侧的卷闸门上泼开一大片红艳艳的鲜血,触目惊心,铁门下蜷着一具人身,以一种扭曲的姿势靠在门前——刚才的那身巨响,应该就是他被丧尸甩到门上发出来的。 柯清怡头皮发麻,心头不禁涌上一阵恶寒。 这简直就是虐杀。 她想起蒋正南曾经说过,丧尸是有饥饿感的,饿了就吃人,不饿的时候才能让人“侥幸”有最后一口气留着被病毒支配,沦为丧尸。 那么可以看出来,这群丧尸不仅饿坏了,还很狂躁。 这是不是意味着y-c病毒发生了什么变化? 就在柯清怡犹豫着要不要冒着暴露自己的危险去看一看人堆里还有没有幸存者时,她看到远处的两头丧尸像是捕捉到什么信息一般跑了起来。 第一时间她还以为是自己被发现了,但下一秒才看清事实真相。 它们在追一个少年。 少年也是机灵,利用地下车库的几根粗大的梁柱躲来躲去,把丧尸耍得团团转。 但这也不过是绝境前最后的挣扎。 现下他是整个临时避难所里唯一一个活着的“人”,以一敌五,再是怎么拖延了时间,也逃不过最终筋疲力竭被抓到的命运。 所以当他被地上的尸体绊倒在地,因体力透支而无法爬起身体,眼看两只丧尸朝他扑来时,少年认命般闭上了眼睛。 然而下一秒,没有预期的疼痛,他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少年惊讶地睁开眼,看到的却是一把形状奇怪的刺刀从他身后伸出,握着刀柄的手白皙修长,留着已干血迹的血槽重新涌上散着腐臭味的污血。 而方才凶猛地一前一后朝他扑来的丧尸,被同一把刀贯穿胸膛,像是竹签上的烤串,足以可见刺刀的硬度与锋利。 之后整个地下车库又响起不同的枪响,一声接一声,紧接着是另外三头丧尸轰然倒地的声音,然后好像有人朝这边说着什么,气急败坏的,似乎是责怪,又似乎是担心。 但少年都不在意了。 他只是转过头,怔怔地望着把自己半抱半扶起来的女人,垂肩的中发,清秀的脸庞,一双眼睛仿佛能洞察万象,强颜欢笑般扬起嘴角,向他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 如此恬淡,让人难以置信手执血刃的人也正是她。 柯清怡见他平安无事,身上也没有分布绿色团块,不由松了一口气,微笑道:“初次见面,我是黎瞳,我们得带你离开这儿了,从此你就被我们接手了。” 黎瞳…… 少年强撑着听完这句话后,就被疲惫感埋没,合上眼睛睡了过去。 这便是从此永远烙在少年生命中的名字。 ` 车库里的尸体太多,柯清怡用黎瞳的眼睛望过去绿茵茵的一片,便知道这里大部分的死人之后都会化身为丧尸,实在是不宜久留,于是自己半抱着刚才救下的少年,跟着张默行和飞腿张顺五六出去了——本来那三个男生都主动提出要来帮柯清怡扛少年,但却被果断拒绝。 张默行原本是留赵叔和何天川守在外面把风的,可是等他们从车库出来时,斜坡上没有半个人影,不仅如此,就连刚才倒在地上的尸体也不见了,空留一滩血迹,另外的就只有那那两头被柯清怡和张默行打死的丧尸,仍静静地躺在地上。 五六奇怪道:“大叔和小川跑哪儿去了?难不成拉着那人找地方葬了?” 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柯清怡心头,与此同时,张默行率先反应过来了,神色一变道:“不好!队伍那边有危险!”说罢,也顾不上跟其他人解释了,迈开步子飞快跑着上了坡。 见张默行急了,其他人便知道事情非同小可,纷纷跟着他跑了出去。黎瞳的身体力气很大,所以柯清怡虽然身上还扶着一个比她还高的男生,但行动不比其他人迟缓。 当看到马路对面的场景时,大家都震惊了。 只见十多只丧尸集中在他们的车子停下的位置,马路上倒了一头被打死的丧尸,但也躺了五具人尸——都是队伍里的伙伴。车外起码留了六个人,应该是趁停车的时当下车来活动休息的,可此时一号车不知所踪,而二号车车门紧闭,连车窗都碎了,实在是自身难保。 柯清怡意外地在这六个人里看到了谢鸣宇。 他躲在别人身后,抓着一把手|枪,脸色苍白,当丧尸扑来后,他竟猛地把身前那人往丧尸跟前一推,自己躲到下一个人身后去。 好在飞腿的枪法不错,加上柯清怡告诉了他那头丧尸身上的“核心区”在哪里,所以成功地一枪崩了那头丧尸,救下了那个被谢鸣宇当肉盾使的男生。 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看到了刚才那一幕,之后的救援行动中,大家都没有搭理惊慌乱窜的谢鸣宇,十分默契。五六带着少年在掩护下敲开车门,躲进了车里,其他人则留在外面作战。 当柯清怡收拾完第三只丧尸后,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透着虚弱。 “黎瞳……” 柯清怡回头,惊愕地发现消失了好一会儿的何天川正奄奄一息地倒在路灯下,浑身是血,后背的衣服全烂开了,露出来的皮肤上现出的是深红色的抓痕,他的肩膀处也受了伤,应该是被丧尸咬了一口,柯清怡能看到他体内显色的y-c病毒。 他趴在地上,挣扎地抬起头来,流着泪对柯清怡挤出一个微笑:“黎瞳姐……我大概是……要变成丧尸了……我不想活着做行尸走肉……你用你的刀杀了我吧……就像……就像你之前做的那样……让我解脱……” 柯清怡看着他年轻又绝望的脸,鼻头一酸,忍不住流出两行泪水。 未来那么美,可你的路到这里就是终点。 她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口。 手中的刺刀格外沉重,她甚至觉得手臂拿起刀的时间起码有十分钟。 ——有人比她先下手。 一枚特制的麻醉|枪弹射入何天川的腰侧,疼得他龇牙咧嘴,而后全身抽搐,和被注射了反y-c物质的丧尸的反应如出一辙。 他的死相十分痛苦。 “哈,我终于解决了一只怪物!” 耳畔传来一个兴奋的声音,激得柯清怡愤怒地抬起眼,狠狠地瞪了过去。 只见谢鸣宇不知什么时候躲到了这边来,右手握枪,左手扶着右手,枪口对着何天川。 他似乎很是得意,扬了扬手中的枪支,吓得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柯清怡捏紧了拳头。   ☆、第89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八) 柯清怡的这一拳等到上了车后才朝谢鸣宇挥了过去。 这时包围着车子的丧尸已经全部被撂倒,车外没有感染丧尸病毒的人抓紧时间躲进了车里。飞腿坐上驾驶座,抢在新一波丧尸苏醒前发动引擎,把车给开了出去。 柯清怡这才知道一号车的去向——在张默行走了之后,那辆车的主导权便落在了年纪最大的那两个上班族手中,眼见丧尸来临,人心毕露,他们干脆也不管张默行和其他下车休息的伙伴了,直接叫人把车门锁上,擅自发动一号车绝尘而去,事先根本没有与林悦心等二号车人员商量半分。 由于原文里逃亡小队因一票之差而没来地下车库一看究竟,所以情节早已脱轨,柯清怡无法知道一号车之后命运如何,也预测不了现在车里的十二个人在有生之年能否可以再遇待在一号车里的另一半队伍伙伴。 她只知道,那两个一直心怀不轨的“大人”在原文里的下场并不好。 自以为是,刚愎自用,把在公司里上级指挥他们的那一套搬到这里来,小看学生和丧尸,终究会害了自己。 幸运的是,之前和何天川一起在车库外把风的赵叔只是受了点摔伤,没有感染病毒。坐在车里上药的时候,赵叔把张默行等人进到车库后外面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大概是因为柯清怡在刺向那个感染丧尸病毒的无辜市民时闭了眼,所以刀锋有所偏移,没有使那人死透,结果那人就在原地只留下何天川和赵叔两人后始料未及地变成了丧尸。何天川一时没反应过来,背上被抓伤了,赵叔赶快拉着他往马路对面跑,希望获得援助,可没想到追着他们的那只丧尸发出的嘶吼引来了其他丧尸,把两辆车都给包围住了。 蒋正南听完后沉思道:“这样看来,丧尸已经有呼朋引伴的意识了。” “原来事情是这样啊。”因为一号车开走了所以不得不坐上二号车的谢鸣宇露出厌弃的表情,“你俩安的是什么心啊?被丧尸追还往大本营跑?你们是想害人吧!” 赵叔脸色一变,激动地为自己辩解道:“不是的,我们当时想到队伍里有枪支,还有那么多会打丧尸的人,把一只丧尸带到这里也不会……” “以为不会有什么是么?”谢鸣宇嗤笑一声,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像你这种只顾自己性命的人,怎么不和那个何天川一起死在下面?” 柯清怡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冲上去揪起谢鸣宇的衣领,一拳打了下去。 然而就在拳头要打中对方的脸颊时,张默行握住了她的手腕,止住了她:“黎瞳,不要冲动,大家还是一辆车上的同伴。” 谢鸣宇见柯清怡要用拳头打他,顿时瞪大了眼睛:“黎瞳!你是不是疯了!” 这个该死的怪物究竟是怎么了?! 明明以前还是一副低眉顺眼、任听辱骂的模样,安分守己地谨记自己是病毒试验品的身份,怎么自在郑州加入队伍后就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对他冷言冷语爱理不理不说,还反驳顶嘴,甚至用丧失的血吓唬他,现在又揪着他的衣领握紧拳头要揍他! 这个世界真是乱套了! “不,我不仅没疯,而且还很清醒。”柯清怡说话间呼啸着寒冬冷冽的风,“张默行拿你当同伴,可你有没有半分把我们视作同伴?到底谁才是只顾自己性命的人,谁才是该死的那个人,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这段时间下来,谢鸣宇的胆子肥了不少,脾气倒是火爆不减,吵架技术跟着一号车的那些人学得来进步不少。他不甘示弱般抬高声音道:“现在说我该死?你黎瞳他妈的是不是忘了自己几斤几两重了?!当初不知道是谁在研究所卑贱得像条狗,见到我就摇尾巴,又哭又笑跟个疯子一样!老子也是可怜你,才在无聊时去看看你,说实话谁想跟一个怪物打交道啊?你他妈的忘记是谁把你从那破研究所里放出来了吗!婊|子!怪物!” “啪——” 出人意料的是,这一巴掌是一向主张队伍内部和睦的张默行扇的。 只见他面色严肃,因太久未剪而过长的额前碎发的遮掩下是一双闪着寒光的眼眸。他的声音低沉,每个字都很有分量:“道歉。” “张默行!”谢鸣宇万没料到会挨这么一巴掌,说话咬牙切齿起来,“车上最不对劲的人就是黎瞳这个怪物了!我之前就跟你说过,她变了太多!要么是心机太重,装可怜装了太久,要么就是体内的病毒发作了!她很危险!你作为队长,就应该把这头怪物赶下车!反正我们的路也没多远了!” 若换一个说话者和被说者,张默行或许还会相信。 但此时发言的是谢鸣宇,被指责的是黎瞳,而人在做出判断时总是难以摒弃自己的私心与主观认识。 不要太小看柯清怡这段时间以来为黎瞳建立好的人际关系与好友圈子。 “真是可悲。”这时,一直坐在一旁听热闹的蒋正南开口了。他刚刚给柯清怡救回来的那个少年检查完身体,确认他只是因为太饿太累而睡着后,心里松了一口气,因此坐姿显得几分随意。 谢鸣宇对蒋正南没有丝毫好感,不耐道:“你说什么?” 蒋正南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微笑道:“我说你真是可悲,竟然怕成这样。” 谢鸣宇讥讽道:“说的什么鬼话,难道现在的医生不仅字不能好好写,话都不能好好说了吗?” “我都说了很多遍了,我只是个学生,并不是医生。”蒋正南看似烦恼般揉了揉额角,嘴上说着看似偏题的话语,“其实动物界里,我最同情的就是蛇了,明明它什么都没有做,但却有那么多人讨厌它嫌恶它,可这么多人里真正见过蛇、被蛇伤害过的又占多少呢?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讨厌它呢?” 这下连柯清怡都听不懂他在讲什么了。 谢鸣宇冷冷道:“推荐你看上世纪很火的一档节目,动物世界,前提是你得活到能有网络的那一天。” 蒋正南不紧不慢道:“谢谢推荐,我爷爷曾经跟我提过这个节目,只可惜我一直都没记得去看。” “我的这个例子大概是举得有些不恰当,但就结论而言我觉得还挺适合你的。”蒋正南的微笑里掺着耐人寻味的成分,镜片下的黑眸却沉寂如秋水,“大多数人对蛇的厌恶,其实是一种恐惧,就和怕黑的人讨厌黑夜的来临,怕狗的人产生不了对狗的好感差不多。谢鸣宇,实际上你对黎瞳也是这么一回事,在研究所里时没目睹过黎瞳的力量,所以不觉得有什么,但在末日逃生的路上你见识到了黎瞳不同寻常的厉害,所以害怕了,所以用着厌恨的态度掩盖自己弱者般的恐惧……所以我说你竟然怕成这样,真是可悲。” 你厌恶她、辱骂她,用尽一切方法针对她,其实只是害怕她而已。 恐怕连你自己都还不知道吧,这只是你内心脆弱的表现罢了。 可悲啊,咄咄逼人下实质是胆小鬼的虚张声势。 谢鸣宇怔了怔,有那么一瞬间他清晰地感受到了无助感。 他用目光扫了扫车内的所有人,而后发现几乎全部人看向他的眼神里都带着责怪。 张默行帮黎瞳出头,蒋正南为黎瞳说话,林悦心瞪了他一眼,五六更是冲他撇了撇嘴…… 整辆车的人都偏向于黎瞳,而他是众矢之的。 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是他来遭受这样的排挤?! 沉重的荒谬感压得谢鸣宇呼吸不畅快,他不悦地挣开柯清怡稍微放松的双手,像是逃避一般,自顾自地走向车尾的角落坐下,厌弃道:“不和你们这群疯子废话,我累了,要休息了。” 坐在他附近的人都不由地挪了挪屁股,尽量离他远一点, 谢鸣宇觉得自己都快委屈哭了,他外形好,家里又富裕,性格外向风流,从小到大没谁敢给他脸色看,他也总是人群的中心,身边少不了热闹的朋友,可时至今日,他竟然快被铺天盖地而来的孤独淹没,没人理解他,也没人和他站在同一战线。 他孤立无援,过得如此狼狈。 于是他只有赶快闭上了眼睛,靠着车壁小憩,不然真的流出泪来可就闹笑话了。 这之后车在路上停过一次,蒋正南说想下去走走,就让柯清怡作为护卫陪着他一块儿下车了。 此时已近黄昏,公路上的天空广袤无垠,瑰丽的晚霞如晕染开来的墨汁,与夜色巧妙融合成一幅画卷。 微风徐徐,天高地阔。 人类陷入末日绝境,可大自然却没有因此残缺。 果然是善恶报应各有其主,从不冤枉谁,也不牵扯谁。 蒋正南迎着晚风张开双臂,享受般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呼了出来,轻松道:“真爽!北方的空气相比这里来说太干了!” 柯清怡笑道:“那是你没见过南方最湿润的时候,有些人还会长湿疹呢。” “哈哈,是吗?这样看来大家还是很公平的嘛,南北干湿各有好处。”蒋正南大大咧咧地双手叉着腰,活动着颈部,“可是黎瞳啊,你不是被关在研究所五年吗?而且又没有试验前的记忆,刚离开北京就碰见了张默行他们……你是怎么知道南方最湿润的时候会长湿疹呢?” 他的话似乎漫不经心,但却是暗藏玄机。 柯清怡愣住了。 凭她的口才,大可以说是从书上看来的,或是找些别的理由搪塞过去,但是她没有,因为她知道这只是蒋正南的一个话头,就算被她侥幸躲过去了,蒋正南还会换着其他法子试探她。 蒋正南究竟在怀疑什么? 见柯清怡不说话,蒋正南笑着转过身来,但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掏出一把手枪,枪口直抵对方的额心。 “回答我,”蒋正南慢慢敛起了笑容,“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在黎瞳身体里?” 不是怀疑,而是质问。 虽然他并没有开枪,但柯清怡只觉得自己被轰了一雷,整个脑袋都嗡嗡作响,快要炸了。 她太大意了。   ☆、第90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九) 车内的十二个人都知道,最近黎瞳有了个小跟班。 小跟班是那日柯清怡从地下车库里救出来的少年,名字叫贺辰奕,今年才十六岁,却已经将近一米八那么高,眉眼虽稍显幼稚,但五官精巧端正,配上奶白色的皮肤,生得极为俊美,洗好脸换件干净衣服后就像是娱乐圈里受人追捧的天然美少年。 柯清怡最开始还以为他是童星,却没料到少年是块读书的好料,领悟能力极高,上学上得不早,初高中各跳一级,现在已经是高三了,并且获得了北京某重点大学保送的名额。 贺辰奕的智商也很高,做事非常机智,不然也不会成为避难所撑到最后的人。 可是如果不是柯清怡出现,等待他的仍是死路一条。 “黎瞳,你要去哪儿?”见柯清怡跟着张顺五六拿着武器下了车,刚睡醒的贺辰奕忙追上去问道。算算年纪,他已属于变声期后半期,没有公鸭嗓那样难听,声音整体偏向成年的沉稳,少年音清冽独特。 柯清怡轻声道:“你再去睡一会儿吧。车上水快喝完了,我的眼睛能看到不远有家超市,我和顺哥他们去看一看有没有矿泉水,搬几箱回来。” 贺辰奕道:“那我也要去,我可以帮忙。” “有人住的地方就有丧尸,所以现在这附近还是有危险的。”柯清怡笑了笑,要不是对方比她高半个头,她说不定还会伸手拍拍对方的脑袋,“你就留在车上吧,乖。” 贺辰奕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气鼓鼓道:“黎瞳,你别把我当小孩子看!” “没把你当小孩子看,只是如果出事了,我怕我保护不好你。” “你不用管我,我可以自己保护好自己!” “啧啧,黎瞳,你儿子还是挺倔的嘛!”环手抱胸在前的五六忍不住调侃道,“要不咱就把你儿子带上吧,应该出不了啥事儿,省得孩子在车里闹腾,惹得蒋医生给他灌一瓶硫酸。” 贺辰奕剜了他一眼:“我才不是黎瞳的儿子!我都十六岁了,黎瞳才二十多!” 五六失笑:“得得得,是我错了,黎瞳是你姐,这下总对了吧?” 谁知贺辰奕冷着张脸道:“你有见过哪家弟弟喜欢姐姐的?” 张顺:“……” 五六:“……” 柯清怡:“……” 五六掩饰般清咳一般,尴尬道:“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我没听错吧?” 张顺拍了拍柯清怡的肩膀:“黎瞳,这朵桃花有点嫩啊。” 柯清怡看着身前这个比她还高的少年,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只有无奈道:“辰奕,之前我就已经跟你说过了,你只是感激我而已,不是喜欢,你到底有没有把话听进去?” 贺辰奕神色一沉,不悦道:“黎瞳,我也说过很多次了,我对你是一见钟情,你为什么就不相信?” 此话一出,五六都要笑岔气了,张顺怕他笑得太大声吵醒其他人,赶忙用手捂住了他的嘴。 “算了,你要跟来就跟来吧,出什么事我可不管。”柯清怡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有叹了一口气,转身背对着贺辰奕,“不过以后别把什么一见钟情挂嘴上了,你不难为情我还难为情呢,我可没兴趣做你的青春启蒙老师。” 贺辰奕垂在身侧的手握了握拳,脸上满是坚定:“好,反正时间会做见证的。” “你……唉,不说了。顺哥,五六,该出发了。” 柯清怡根本没把贺辰奕的告白当回事。 谁都知道,青春期里不缺悸动,贺辰奕再天才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十六岁少年,正是心性不稳,容易动心的时候,而在这末日当头的日子里,他无依无靠,在命悬一线时又被柯清怡救下,自然是会依赖她——就算当初不是柯清怡救的他,而是其他年轻女子挺身而出,贺辰奕也会同样认为自己对救下他的那人“一见钟情”。 这是柯清怡的看法,非常冷静且理智。 从一开始就果断拒绝,免得到时谁又受伤。 他们现在已经进入四川省内了,停在靠北的一个小县镇外。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y-c病毒已经传到西南这边来了,镇子上空无一人,商店饭馆全都大门紧闭。所幸的是这里的街道情况比北方好了很多,并没有随处都是血迹与白骨,在路上走了十多分钟也没遇见一头丧尸,看来是项目所在点爆发丧尸狂潮后中央或地方采取了相应措施,提前预警,把居民都疏散到安全的地方了。 这么说来,再往南走,应该就能进入军|方保护的区域,与其他幸存者聚在一起了。 柯清怡把自己的猜想说给另外三人后,五六开心道:“那真是太好了,老实说我整天看来看去都是这么几个人,早就腻了……终于可以去一个活人比丧尸多的地方了!” 张顺低声道:“希望能在那里看到我家人吧,丧尸爆发前他们在峨眉山旅游来着。” “会有的,相信我,顺哥。” “谢谢,其实从逃亡那天起,你们也是我的亲人了。” 贺辰奕看着柯清怡问道:“黎瞳,那样的话你有什么打算吗?” 这个问题似曾相识。 一路上没看到腥风血雨,柯清怡的心情也比较放松,她抬头望了眼天,笑着说出黎瞳的心声:“只要自由就好了。” 黎瞳没有过去,但她希望能有未来。 一个自由的,不会被束缚在一室之内,不用再当玻璃柜里的试验品的未来。 之后他们成功突入一家超市,搬了六箱水出来,柯清怡和贺辰奕一人一箱,张顺和五六各抱两箱,顺带还在店里拿了些没过期的干粮或罐头。 他们没想到店里竟藏了丧尸。 当时贺辰奕正弯腰要把装满矿泉水的纸箱搬起来,没想到超市收银台下躲了一只丧尸,模样比先前所见的所有丧尸都更为恐怖,瘦得来当真是皮包骨头,灰白且干裂的皮肤就像是一层皱巴巴的布一样。它的头发已经全掉光了,双眼红得来不正常,就像是两个血窟窿似的——蒋正南曾经推测过,眼睛越红的丧尸,饥饿感越重。 这头丧尸已然没有一点人样了,甚至从后方扑向贺辰奕时都像四脚爬行动物一样。 而贺辰奕背对着它,一点都没注意到。 “小心!” 柯清怡刚抬头就撞见这一幕,赶忙喊了出来,然后扔掉手中的东西,冲上前去把贺辰奕往旁边猛地推了一把。 贺辰奕被推到了货架上,差点连着架台一起倒下去。等他站稳后回头一看,登时吓住了,只见柯清怡用身体把那只丧尸撞到了门边上,还没来得及把刀拔出来,那只饿狠了的丧尸就张口咬上了她的左肩头! “啊!”柯清怡吃痛地叫了一声,身形一晃,往后跄踉两步,被丧尸扑在了地上。 五六和张顺离得最远,听到动静后第一反应是拿出枪来,可看到与丧尸紧紧纠缠在一块儿的柯清怡时便迟疑了,说到底他们并没有专业水平,逃亡之前根本没碰过真枪实剑,现在的枪法还大多是同为业余的张默行教的,平时打丧尸还好,可现今丧尸和同伴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只要一个瞄不准,就会误伤柯清怡! 而就在眨眼之间,贺辰奕飞快地拿起落在地上的包在鞘里的刺刀,也顾不得自己会不会用了,直接拿它当棍子使,照着丧尸的侧颈狠狠地击了一记! 之所以不瞄准后颈正中打,是因为怕丧尸的牙齿更深入柯清怡的血肉中,可情急之下终究是欠了层考虑,侧击后丧尸因受力而往旁边一偏,嘴巴虽是离开了柯清怡的肩膀,但牙齿却撕咬下了一块肉,登时肩头的血涌得更厉害了,浸湿了衣料,在地上流淌开。 柯清怡疼得来下唇都咬破皮了,头冒冷汗,但还是抓住机会,撑着地面借力翻身,将那头被贺辰奕打飞的丧尸压在身下,伸出右手夺走贺辰奕手中的刺刀,解开皮扣,用单手将三棱锥状的刀刃狠狠地刺进丧尸的脖颈! 腐臭的污血溅了她一脸,映得她眼底如大火燎原。 出人意料的是,身下的丧尸的生命力比以前的要顽强一些,就算被刀捅穿了最致命的地方,居然没有一击毙命,而是疯狂地挣扎,尖长的指甲在柯清怡的脸上划下一条血痕。 由于求生迫切,柯清怡身上杀气腾腾,整个人都进入一种发狠的状态,神情凝重,双眼凌厉,强大的气场把跌坐在一旁的贺辰奕都震住了。 这不是常人能有的气魄,也不像是野兽的凶猛森然。 她的手中的刺刀毫不犹豫地再往下捅了一刀,更多的血溅了出来,犹如给恶鬼罗刹的洗礼,给地狱修罗的祭品。 y-c病毒对她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左肩头上的伤甚至在慢慢地自己愈合,血已经没有刚刚流得那么厉害了。 但被她刺了两刀的丧尸已经死了,整个脖子都断了,灰白的头颅像是枯萎了一般。 柯清怡静静地抬头看了眼贺辰奕,意料之中,对方吓住了。 终于有点理解蒋正南的话了,说谢鸣宇其实是害怕着黎瞳。 她看着贺辰奕,心里却是闷闷的。 见识过她不同常人的一面后,贺辰奕应该就会对她死心了吧,或许会像谢鸣宇那样,转而厌恶起她来也不一定…… 对不起啊,黎瞳。 我只是希望最后留在你身边的是真心人而已,不是故意要吓谁走的。 只有真心的温暖,才能驱走你的孤独。 对不起。 半晌,贺辰奕颤着声开口了:“黎瞳……”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却并非如柯清怡所料。 只见少年丝毫不嫌弃她身上的污血,冲过来紧紧抱住了她,然后小心翼翼将她了扶起来,抬头时眼眶都泛红了,说话间带着哽咽:“谢谢你,黎瞳……你别担心,我马上背你回去找蒋正南,他会治好你的伤的,你不会痛很久的……” 说着说着,眼泪终究是没忍住,哗啦哗啦地流了出来。 他知道黎瞳不会感染病毒,也知道黎瞳的身体有自愈能力。 但他还是那么急,甚至哭了出来。 他是真的担心柯清怡。 柯清怡终于抬起手拍了拍他的头,轻声道:“傻孩子。” 那就拜托了。   ☆、第91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十) “妈呀,现在的孩子怎么都那么难搞,劝了他好半天,最后一副要和我决斗的样子,鼻涕眼泪蹭了我一身,最后总算是被张顺给拖走了。”蒋正南抱怨着走了进来,顺带拉上了隔间的帘幕,“难道他们不知道医生看病的时候需要安静,闲杂人等不能围观吗?” 柯清怡好心提醒道:“可你不是医生,你只是个医科生。” “哦,好吧。”蒋正南坐了下来,找出清洗伤口和消炎的药物,“好在之前张默行有先见之明,去抢了医院,虽然他弄回来的药有一半对我们都没用,但起码还有一半非常重要……黎瞳,我要先给你的伤口消毒,会痛,你忍着点。” 柯清怡点了点头,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蒋正南把一瓶液体往自己肩膀上那一团血肉模糊的伤口处淋,顿时一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席卷全身,使她当即倒抽了一口冷气,随后紧咬住牙关。 伤口本来是很深的,但经过黎瞳身体一段时间的自愈后,浅了不少,但还不至于减轻到皮外伤的地步,若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感染发炎不可避免。 这还要多谢一路把她送回来的贺辰奕。 千辛万苦十万火急地把她给抱了回来,甩了五六张顺半条街,结果到了蒋正南这里得到的却是一声逐客令,只能干巴巴地在外面等着,心急如焚,也难怪会摆出要和蒋正南决斗的模样,没闹腾起来已经算是十六岁少年难得的成熟与稳重了。 反复清洗了好几次伤口后,蒋正南才开始给她上药,期间柯清怡偏过了头不去看这一过程,闭着眼忍着痛,只盼赶快结束,就在感觉到肩头被缠上绷带时,听见蒋正南开口低声问道:“你什么时候走?” “啊?什……嘶……痛……”柯清怡的脸都皱到一起了。 “还没缠好呢,乱动个啥,活该痛死!” “蒋医生你太凶了!我要悦心来帮我绑!人家可是专业的护士!温柔多了!” “张默行低烧,林悦心一门心思照顾他呢,哪有功夫理你。”蒋正南乐得泼冷水,“我是主攻内科的,本科时实习也是在内科,所以我外科不仅理论不咋好,实践也很缺,只会简单粗暴的方法,再加上车里医疗设施不全,只好委屈下你咯,每天换三次药,勤快点,当然了,每次遇见的都只会是我这个很凶的医生,早点习惯就好。” “……”我要报警了! 蒋正南把剪刀和没用完的绷带收了起来,再一次压低声音问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什么时候走?” “走?”柯清怡迷惑地看了他一眼。思索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淡淡道:“我也不知道,应该快了吧。” 蒋正南严肃道:“有一点我想我必须告诉你,那就是黎瞳身体的自愈能力越来越差了。” “有吗?”柯清怡诧然问道,“我觉得和以前没两样啊?” 蒋正南肯定道:“有的。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自己或许不清楚,但作为每次给你处理各种大伤小伤的我却是能很直观地发现这种差异的。虽然变化很细微,但的的确确是在走下坡路。” 柯清怡看着他,问道:“这说明黎瞳的身体在变差?那有什么办法能改变这个趋势呢?” “抱歉,我实在是能力有限。”蒋正南垂着眼,“只能看往南走能不能遇到军|区的人了,那里应该有专业的研究人员,可是这样的话……” 黎瞳难免又会成为试验品,成为医学家争先观察的样本。 柯清怡了然,一股悲哀漫上心头,她喃喃道:“黎瞳肯定是宁愿在大家的陪伴下死去,也不愿意独自一人在冰冷的研究所里活着……” 蒋正南沉声道:“如果最开始,她就入土为安,而不是被强行改造,那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 人为刻意延续的生命,必将承受违反自然所应付出的代价。 ` 蒋正南已经知道柯清怡暂时占据黎瞳身体的这件事。 那天傍晚,黄昏如梦,晚风徐徐。 可是抵住柯清怡额头的却是一把透着危险气息的手枪。 而执枪的正是她在队伍里的老熟人,甚至可以说是朋友。 “回答我,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在黎瞳身体里?” 柯清怡心下一惊,但还是掩着慌乱,强装镇定地直面蒋正南的目光,故作疑惑道:“蒋正南,你糊涂了吧,干嘛用枪对着我?” “这是真枪,不是麻醉|枪,只要我扣下扳机,你就完了。”蒋正南抿着嘴角,神情是从所未有的认真与严肃,“你现在是背对车子的,就算有人看过来,也不会发现我用枪抵着你,只会以为是我凑近了在跟你说话。” 柯清怡不敢轻举妄动,只有硬着头皮装到底:“我不懂你的意思,你到底怎么了?” “这句话应该换我来说。”蒋正南透过薄薄的镜片凝视着她,“谢鸣宇是个傻逼,表达自己的疑虑时总是挑错场合和语气,搞得最后没人愿意好好听他说话。我也是刚才才意识到,这已经不是谢鸣宇第一次认为你很奇怪了,说你性情大变。我加入你们的时间比较晚,不知道你之前究竟是什么样的,但林悦心见过,她说你刚进队伍里时只跟谢鸣宇说话,不大和其他人主动打交道,被谢鸣宇刁难侮辱时也只是沉默不语,危急关头还会首要保护他……林悦心说她刚开始和你也没什么交集,所以没有怎么注意到你的变化,只是有一天意识过来时你已经和大家打成一片了,和谢鸣宇就像陌生人一般。她也没怀疑,因为在她眼里那个傻逼就是个人渣,她觉得你现在这样很好,以为是你幡然醒悟了……如果她往深了想,就会觉得很奇怪了,不是吗?” 蒋正南不紧不慢接着道:“我被你们从学校救出来时,你才带着谢鸣宇入伙还没一个星期,而那时的你已经是现在的性格脾气了,和林悦心谢鸣宇所描述的那个黎瞳差别很大。谢鸣宇说过,你是加入队伍后才有变化的。试问,七天不到的时间之内,你和除谢鸣宇以外的人零交流,日常生活其实和入队前的逃亡没两样,自变量几乎没变,因变量为何变化那么多?” 柯清怡暗暗佩服蒋正南的细心与严谨,一边问道:“难不成你觉得我是冒牌货?” “从这段时间的研究观察来看,你的身体的确是黎瞳的身体无疑,因为这是全中国唯一一例成功的病毒试验品,虽然政|府时不时会出bug,但在新世纪里的技术保密还是做得很不错的,也不至于让别的组织得以成功研制出一例然后整容冒充成黎瞳。” 柯清怡笑了:“既然身体是真的,那你是怀疑内容是假的?你需要寻找一个心理医生来看我是否是精神分裂,有着双重人格吗?” 蒋正南也勾起一抹微笑。如果不是中间隔了把枪,两人看起来就像是在闲聊什么有趣的事情。 他道:“你这也不是双重人格。我本科的时候选过几次心理学系的公共选修课,挺水的,但我还是了解到了一点知识。多重人格障碍又叫做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顾名思义,不同人格有不同的身份认知,二者的记忆与行为偏好互不干涉。” “举个例吧,假如你真的是双重人格,那你第一人格叫黎瞳,那第二人格绝对不会说自己也是黎瞳,她会觉得自己是林悦心,觉得自己是张顺,但绝对不会和第一人格在身份认知上达到共识。就我目前的观察而言,你除了脾气和待人态度,其他的都是在顺从本主‘黎瞳’的设定,你有着黎瞳过去的记忆,你知道如何使用你的眼睛……在双重人格障碍中本该相互独立的东西,你们却是共享的。” “双重人格是不连贯的人格,如果真把你看成黎瞳的第二人格的话,那你简直完整得可怕,既跨情境又跨时间,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除非你告诉我那该死的y-c病毒不仅能改变生理,还能改变心理。ok,那我承认,是我无知了。” 柯清怡沉默几秒,忽然不怕自己的身份暴露了,因为她确认了蒋正南的用意。 这个人,是不会杀她的。 起杀心的人,是不会那么耐心地说出这么一番长篇大论做解释的。 他只是想要一个真相,仅此而已,枪只是胁迫人的工具。 是不是全国的医科生都有那么可怕的好奇心啊…… 柯清怡放松下来,她挑眉道:“既不是掉包货,又不是第二人格,那你觉得我是什么?” “接下来的猜测就很脱离科学了,算是灵感来源于那些科幻电影吧。”蒋正南难得露出有些困惑的表情,“我后来还排除了你服用特殊药物和一直以来都在装模作样的可能,这比之前的两点分析要简单,主要还是观察。可能性都排除完了,我就开始大开脑洞了,猜测黎瞳的意识是不是受到了第三方的控制,而你就是这个第三方意识的投影。可这么一想,问题就来了,这个第三方是谁?总不会是北京的那间研究所吧?那难不成是丧尸王?可你的行为和改变都是朝着有利于我们不利于丧尸的方向发展的,丧尸这么做究竟图啥啊?所以现下的情况就是,以未知解未知是最说得通的。” “你接着说。” 蒋正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而后一本正经道:“我怀疑黎瞳被外星人附身了。” “……” “哈哈哈哈哈哈!” 见柯清怡笑得那么夸张,蒋正南恼羞成怒,瞪道:“笑什么笑!很好笑吗!你知不知道很多伟大的科学理论在刚提出的时候在世人听来都是很荒谬的!” “哈哈哈……伟大的……科学理论?哈哈哈哈哈……” 柯清怡都笑岔气了,她一手拍开指着她的手|枪,笑得前俯后仰,像要摔倒了一样。 蒋正南无语地看着自己手中被轻易拍开的手枪。 “算了算了,你要是那么想知道的话,我就告诉你吧。”柯清怡终于是止住了笑,一手叉腰一手揉着笑得发疼的脸部肌肉,看向蒋正南的目光很是坦荡,“我不是外星人,我是穿越过来的,借住在黎瞳身体里而已。” ` 之后她告诉蒋正南,她是穿越过来的灵魂,来帮黎瞳实现心愿的。 但她没有说这个世界实际上是她写的一篇小说,而无论是蒋正南还是黎瞳,都不过是她文里的一个配角。 要是蒋医生得知自己是小说人物,还不得崩溃得分分钟去找外星人?   ☆、第92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十一) 柯清怡的伤好得比平常人快,但毕竟是血肉之躯,缠着绷带休养两天是必须的。 期间贺辰奕自告奋勇成为柯清怡的贴身助理,从监督换药复查到端茶送水捏肩捶腿,无微不至,尽心尽力,没有半点怨言,看得车上的其他人都笑夸他真是“孝子”。 别人这样说没关系,但每次蒋正南加入调侃,贺辰奕都要翻脸。 “哎,黎瞳啊,你真是好福气,有这么个乖儿子在身边伺候。” 这天早上,蒋正南拿出自己珍藏的一小包速溶咖啡,兑着矿泉水勉强冲了一杯,在走回隔间时正好看到贺辰奕一大早用充电式的小型电磁炉给柯清怡煮面条,馋得坐在隔壁的五六啃着干面包偷偷往锅里瞄。 听到蒋正南的话,贺辰奕抬起头,没好气地剜了他一眼:“快走开,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嘿嘿,小贺啊,你这小电磁炉和面条佐料是从哪儿来的啊?”蒋正南还偏不走了,搓着手想要坐下来蹭一顿久违的热乎乎的早餐,“如果是队伍公有财产的话,那见者有份,没道理只给黎瞳吧。” 一旁的五六痛苦地开口:“蒋医生,你别馋了,这炉这面都是这死孩子抢超市时多长了个心眼偷偷拿的,专门给黎瞳准备的,他自己都跟着我们吃面包,别说分给你了……要是公有财产见者有份,我早就抢了!” 说着,他的肚子十分配合地发出一阵“咕咕”声,可是他只有郁闷地再咬一口索然无味的干面包。 柯清怡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本来我不吃饭都没什么的,你们要是想吃的话,我可以分给你们。” “别别别,这样子多伤你儿子的心啊。”蒋正南的一身白大褂都穿成黑大褂了,“孩子的一片孝心,你就心安理得地收下吧。” 闻言,贺辰奕手上动作一顿,随后不悦地抬起头,好看的眉眼间隐隐涌动着怒气:“不要黎瞳让,自己又赖着不走,你到底想干什么?” 蒋正南一点都不和对方计较,反而优哉游哉道:“没什么,只是大早上的不想干正事,来踢踢醋坛子,闻闻醋香,酸爽酸爽。” 五六意识到气氛不太对,赶快啃完面包,拿着自己的那瓶矿泉水,自动离开修罗场。 贺辰奕恶狠狠地剜了他一眼:“蒋正南,大清早的你不要没事找不痛快。” “谁找不痛快了,我可是来找黎瞳美人的。”蒋正南懒洋洋地靠着柯清怡在旁边坐下,一脸关怀,要多浮夸有多浮夸,“瞳瞳,肩膀好点没,要不要现在就拉下衣服给我瞧瞧?” “正南,你该吃药了。”柯清怡毫不留情地把他推开。 蒋正南瞥了眼脸黑得来乌云密布的贺辰奕,心里只觉得有趣极了,脸上挂上委屈的表情,泫然欲泣:“瞳瞳,你不爱我了。” “我什么时候爱过你了?” “你的每个细胞在显微镜下都在说爱我。” “……你那个究竟是显微镜还是显微听筒?” 最后蒋正南调戏够了,端着他没冲散的冷咖啡,拍拍屁股重新钻进了他的隔间小天地。 留下哭笑不得的柯清怡和沉着张脸的贺辰奕。 贺辰奕调好料底,把面给捞起来,加了点汤,拌好后才端给柯清怡,期间不发一语,坏心情如白纸上的墨一般清清楚楚写在脸上。 柯清怡向来是会察言观色的人,见此忙道:“小贺,其实你不必给我煮饭的,我和你们一起吃罐头面包就好,这样搞特殊待遇真的有点过意不去……” “你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我当然要好好照顾你。”贺辰奕沉声道,“你尝一尝,缺什么料,我这里没有葱姜蒜,只有盐和醋,之后有机会我再下车去搞点其他料。” 柯清怡吃了一口面,味道的确是淡了些,但比前段日子一直吃的干物强太多。她心满意足道:“已经很好吃了,谢谢你,小贺,你和我分着吃吧。” 贺辰奕闷声道:“不用了。” 柯清怡想起之前她在蒋正南面前说的话,以为这是贺辰奕不悦的原因:“刚才我说要把面条分给正南和五六,不是不在意你的用心,如果你是因为这点而不开心,那我向你道歉。” “不是这个原因……” “那是为什么呢?” “因为……”贺辰奕看向柯清怡,眼神幽深,“你管蒋正南叫正南,但对我却只叫小贺。” 柯清怡一愣,万没料到是这么个原因。 随后她决定再次好好把话给少年说清楚:“小贺,你不要对正南抱有那么强的敌意,我和他就是朋友关系,你不要瞎猜吃飞醋。” “我吃醋不是因为觉得你和蒋正南有什么。”贺辰奕的声音压抑又低沉,“他年龄比我大,是医科研究生,能帮你治病帮你看伤,比我有用得多。说到底,我大概是在气自己太没用吧,不能亲自给你换药包扎,每次看你进他那个小隔间,我就觉得气。” 柯清怡叹了一口气:“小贺,我说了很多遍,希望你不要再抱有这样的心思来看我,你年轻还那么小,你对我其实只是……” 贺辰奕打断道:“黎瞳,为什么你总要用我的年龄来否定我对你的真心?感情是我自己的,难道我还会不清楚吗?难道我的喜欢给你造成了什么困扰吗?” 柯清怡为了斩草除根而毫不留情:“是的,我因此觉得很有负担。” 贺辰奕凝视着他道:“那你就忘记之前我说的话吧,之后我会在心里悄悄喜欢你的,这样子你也不知道我究竟还喜不喜欢你,就不会有负担了吧。” “你……唉……”柯清怡说不过他,摇了摇头后,只好埋头继续吃面。 半晌后,贺辰奕忽然说道:“黎瞳,我会一直陪你到最后的。” 柯清怡抬头看了他一眼,无奈道:“随你便吧。” 多年后再回想此情此景,才发现当真是一语成谶。 ` 逃亡两个月,张默行等人终于看到了大片的活人。 他们一路南下,路过广元和绵阳,最后在德阳进入受西南军方保护的区域,在做了基本的丧尸感染检查后,获得了通行许可。 再次看到住着活人的居民楼,队伍里的十二个人只觉得恍如隔世。 队伍里几乎都是北方来的大学生,并且有十二个人在逃亡中毫发无损地活了下来,堪称奇。这引起了保护区高层的注意。在被安排住进应急房后,队伍里的人就获得了军区负责人的接见。 柯清怡身份特殊,为了不暴露自己,于是也说自己是北京的大学生,和张默行林悦心同校,名字叫柯桐璃。张默行为了保护她,和队伍里的其他人通气,让大家也帮忙隐瞒。 出人意料的是,谢鸣宇竟然没有反对,而是点头答应了,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显然是眼看要进安全区域,开始心猿意马。 回归正常的人群,谢鸣宇晦暗的日子可算是到了终结的时候。 他父亲谢赫博士,年纪轻轻就能拿下首都大项目研究所所长的位置,想来就很不简单。他们谢家,几代下来都是国家栋梁,有高官有科学家,最没出息的大概就属他谢鸣宇了,吃喝玩乐,游手好闲,不过这并不影响谢家在政坛的名气。 所以在军区负责人接见张默行等人时,谁都没想到,最出风头的竟然是队伍里最不起眼的拖油瓶谢鸣宇。 军区的长官姓甘,是重庆人,年轻时受过谢鸣宇的爷爷的提拔,也见过谢鸣宇的照片,当即便认了出来,确认身份后一副把谢鸣宇视作亲侄子的样子,光顾着和他说话,冷落了其他十一个人,更没闲工夫注意到柯清怡的异常。 就这样,十多个人聚在一桌吃了两个月来最丰盛的一顿午饭,之后那位长官提出,要把谢鸣宇带到成都和他一起住,毕竟是有恩于自己的长辈的孙子,怎么能让他流落在外面吃苦。 对于这样的差别对待,当然有很多人不服气,但也并没有太在乎。 柯清怡更是开心,少一个烦人的家伙在眼前晃,自是一桩美事。 “黎瞳,”临走前,谢鸣宇在出应急房的时候迎面遇见柯清怡,开口问道,“我要去成都了,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只见他春风得意,扬眉吐气,不见半分逃亡路上的窝囊样,一返当初在北京时飞扬跋扈的少爷德性。 柯清怡笑了笑:“一路走好,后会无期。” 谢鸣宇嘴角上扬,也露出笑容来,他深深地看了柯清怡一眼,道:“你觉得我们会是后会无期?” “但愿吧。”柯清怡耸了耸肩,“多看一眼都是恶心。” 谢鸣宇微眯起眼睛,盯了她几秒,终究是什么也没说。 两天后,一帮扛着长枪的军人冲进了柯清怡所住的房间。 适时贺辰奕蒋正南张默行都在房间里,几个人正凑在一起打扑克,见到一群迷彩绿涌进房间里,登时全都愣住了。 迷彩兵在房间里围成圈,把柯清怡等人包围住。 然后只见谢鸣宇缓缓地从迷彩绿之间走出来,指着柯清怡,朗声道:“就是她!黎瞳!我国重要的试验品!上头有令,把她抓到临时研究所里!”   ☆、第93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十二) 柯清怡被强制带到了成都。 与其说是“带”,不如说是“押”,前前后后二十个迷彩兵拿着武器防着她,用新世纪里最先进的电子智能步枪抵住她的后背逼她前行,而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她根本没有机会拿起刺刀反抗,所以被抓住时虽是赤手空拳挣扎了几下,但很快被一针突如其来的药剂给制服了,头晕眼花的瞬间双手被拷在身后,不得不束手就擒。 在柯清怡像押犯人一样被押出房间的时候,屋里的其他三人纷纷冲上来想要把她拉住,可是无奈被谢鸣宇和守在他两旁的警卫给拦下了。 只听谢鸣宇的语气中透着得意与嚣张:“带头窝藏国际项目中潜逃的重要试验品,差点让国家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这可是不小的罪状。你们别急,把黎瞳这事儿办妥后,你们这些人的处分也迟不了了!” 是他们大意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更何况是防谢鸣宇这种小人。 柯清怡被押上了军卡车。从德阳到成都这一两小时的路上,她试图逃跑了三次,结果却是挨了三针不知道装了什么的药剂,注射后浑身都没了力气,却又不是麻醉药的感觉,就好像是专门为她的体质所准备的特殊药物。 当她被带进研究所,而后被关进狭窄的透明容器时,她的身体都在颤抖,就像是一种本能,是一种潜意识。 这是黎瞳的恐惧。 在研究所封闭的五年生活看似平静单调,却是黎瞳心中最大的阴影和创伤。 是浸到骨子里的抗拒,是永远不愿触碰的压抑。 当你做过天空的飞鸟,就会害怕鸟笼和脚镣。 她的四肢被固定在容器中,脸上戴上氧气罩,容器的门关上,冰冷的液体一点点通过管道注入容器中,漫过她的脚,涨过她的腰,最后淹没至头顶,使她睁不开眼睛。 容器顶端打下幽蓝色的微光,就像台下研究员们漠然的眼光。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 和柯清怡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在梦里看到黎瞳的场景几乎一模一样! 在水的浸泡中,柯清怡感觉到有好多条细管像是小蛇一般,撕咬开她的皮肤,细管末端的针头插进她的双臂双腿,腰部腹部。有的从她血管里抽着血,有的往她体内输送着什么,使得她的身体越来越沉,越来越麻木,最后别说痛楚了,连水的凉度都感受不到。 就好像她已和这一箱冰水融为一体似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从容器中被放出来,被换上一身干衣服后进入到一个用特制玻璃围成的小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白床,透明墙壁的某一侧开了个小窗,总体格局和黎瞳在北京时的起居室差不多,最大的不同之处应该就在于它的位置。 它在一间大房间的正中心,墙壁之外四面八方都围着精密的电子仪器,坐着四五个表情严肃刻板的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她在房间里无论吃喝拉撒睡,都会有那么多双眼睛专门盯着她。 如果说黎瞳在北京是失去了自由,那这下柯清怡算是连基本的人权都丧失得一干二净。 这已经不能叫观察了,这叫监视。 “……黎瞳已经不正常了,她的言行举止很多时候都很接近丧尸……” 柯清怡躺在床上刚恢复意识,就听到谢鸣宇的声音在空间中回荡,通过玻璃间的那扇唯一的窗口传了进来。 “她发狂的时候双眼发红,和丧尸像极了!我有一次看到她伸出舌头舔她那把刀上的血……啧啧,想起来真是好渗人!但她正常时又看不出什么来,讨尽了队里其他人的好感,所以我说什么他们都不相信。黎瞳还威胁我,要是我再把她的异状说给其他人听,就要吃了我!各位叔叔阿姨啊,我虽然不懂这些科学玩意儿,但我也看出她完全不是个人了!是裹着人皮的丧尸!说不定……说不定她就是病毒的进化体!所以我觉得……” “谢鸣宇!”柯清怡从床上站起来,跄踉地扑到窗口前,瞪大眼睛看着站在不远处夸夸其谈的男子,咬牙切齿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这些都是你自己编出来的!你他妈是不是得臆想症了!” 全场的人都没料到柯清怡会醒得这么快,一时都被这声怒吼吓了一跳。 谢鸣宇背对着柯清怡,听到后者发问后,先是惊了惊,而后忙用两声清咳掩饰自己的心虚,问其中一个工作人员道:“你们那特制玻璃牢不牢靠啊,她可是进化版的丧尸,要是从那里面冲出来了,非得把我们都给吃了!” “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的,我们这里和北京y-c项目研究所用的是同一种材质。” 谢鸣宇还是不放心:“那也不够保险,我回去跟甘叔提一下,让部队那边加点人手过来吧。” “呃,可是从刚才的检查结果来看,对象的情况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 “那怎么解释我刚才说的那种现象?”谢鸣宇抬高了音量,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稳定又怎么样?最开始y-c病毒的失败试验品不也没让人给看出问题吗,但后来还不是一个二个变成了丧尸,危害世界?不要被这怪物伪装出来的样子给迷惑了!” 柯清怡恨不得用目光把谢鸣宇的背影撕碎,她厉声道:“谢鸣宇,你少在这里含血喷人搬弄是非!我不是丧尸,我从没有说要吃了你,更没有做你说的那些事情!你这是在报复我,你是不服气自己因为我所以在队伍里一直受排挤!你这个小人,你这个孬种!满口谎话的骗子!” “你这个怪物给我住嘴!”谢鸣宇终于是转过身来,他的怒气中隐隐带着居高临下的得意,“不管怎么说,你太欠缺作为试验品的自觉了,竟然隐瞒自己的身份不报,这简直就是对国家的背叛!” 柯清怡的声音都吼到嘶哑了:“我是人!我也想要自由!” “黎瞳,我看得臆想症的是你才对吧?”谢鸣宇的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容,“早在五年前,你就已经不是人了。” 听到这句话,有什么像凉水一样在柯清怡心中打倒,淌了一地。 有那么一瞬间她对黎瞳的身体失去控制,等意识过来时眼眶已经溢满泪水,说出来的话都在发颤:“不是的……这不是我自愿的……” “这有什么区别呢?”谢鸣宇见柯清怡被困在房间里,拿他没办法,顿时紧张和心虚消失得无影无踪,“黎瞳,你说你多看我一眼都是恶心,那巧了,我也是,一想到我和一个怪物朝夕相处了两个月,我恶心得连前天吃的饭都要呕出来了。” 柯清怡盯着他,沉声道:“谢鸣宇,你会遭到报应的。” “什么报应?”谢鸣宇笑了,“让我变成丧尸吗?实话告诉你吧,我现在安全得不得了,你还是先担心担心你那些住在边缘地区应急房里的同伴吧。” 说罢,他眼底闪着兴奋的光,添了一句:“要是张默行他们真成丧尸了,就放你出去收拾掉他们好了。” ` 研究所里从早到晚都是一个样,柯清怡已经无法判断自己被送进来后过了多久了。 在这期间,她反复接受着不同的检测,血都不知道被抽了多少,整个人的气色差了两个档次,嘴唇没有血色,皮肤都被药水泡得来发白。 她想把话跟研究所的工作人员说清楚,可是无论她说什么,都没有人理她。 就好像她与其他人之间隔着一层厚厚的屏障,屏障两边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这样持续一天还好,可几天下来,柯清怡就有点崩溃了。 没人听她辩解,没人告诉她现在是几月几号几点钟,没人告诉她外面这几天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给她一点有关蒋正南贺辰奕他们的消息…… 她终于是切身体会到了黎瞳当初的孤独。 那是一种被世界所抛弃的绝望。 每次从容器中出来,她都要睡一会儿才能醒过来,然后在那间狭窄得像大型玻璃盒的房间百无聊赖好一阵子,为下一个例行检查做准备。 最开始她很不习惯生活在别人的监视之下,醒来后坐在床上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动都不敢动。可到了后来,她越来越随意,甚至故意制造出各种声音,跑到窗口去唱歌,使了不少流氓招,只为的是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力,来排解自己心中的压抑与孤独。 可是大家都置若罔闻,视她为无物。 直到有一天—— 她实在是破罐破摔了,撑着窗口大声唱道:“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 在安静的大厅中,她沙哑的歌声格外突兀。 出人意料的是,这次竟然真的有人望了过来! 只见那人穿着白大褂,刚从门外推着装盒饭的餐车走进来,戴着口罩和帽子,剩下的半张脸还挂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下的眼眸漆黑如夜。 他抬头朝柯清怡这边看了过来,一时间四目相对…… 柯清怡怔了怔,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那人似乎是笑了,眼睛弯了弯,随后向柯清怡悄悄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接着轻轻地撩开铺在餐车第一层的桌布,露出正对柯清怡的一角世界。 黎瞳的眼睛是改造过的,所以柯清怡能看得比其他人更远更清晰。 她看到桌布的遮掩下,贺辰奕蜷缩在餐车的第二层,似乎是蓄势待发。 而推着餐车,毫无违和感的白大褂,正是蒋正南。   ☆、第94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十三) 柯清怡的心紧张得砰砰直跳起来。 无论是这个房间还是她的身上,都被装了各种精巧敏感的微型仪器,所以只要她的身体有一丝变化,玻璃墙外的研究人员就能通过显示屏观察出来。 说来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柯清怡看到蒋正南和贺辰奕后,心情难免会出现起伏,为两人的安危担忧,捏一把冷汗,所以外面的电子显示屏上的心率观测曲线自然随之发生变化,然后引起在场工作人员的注意——黎瞳是国家重要的试验品,打了呵欠伸个懒腰都要被记录时间,一点风吹草动都不放过,更别说是心跳无故加快这种现象了,简直是大情况。 五个研究人员纷纷聚在一起讨论原因商量对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柯清怡身上,倒是因此没人去注意身后那面孔陌生的蒋正南和那个透着诡异气息的餐车了。 没想到无意间居然给那两个人做了掩护。 柯清怡暗暗松了一口气,等一下她要被怎样折腾都无所谓,只是希望蒋正南和贺辰奕不要被抓起来,不然的话她真是罪孽深重。 对了,反正那些人是不会开口问她,而是全凭自己的判断来动手的,那不如…… 柯清怡刻意在脑海里浮现出过去大快人心的一幕又一幕,激动的情绪慢慢涌了上来,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再一次加快了,全身的血液发热。 接着,她就像是吃错药一般,在房间里嘶吼起来,像是发狂的困兽,一声又一声,在空荡荡的实验室里显得格外惊悚骇人。 看到柯清怡不寻常的表现,五个研究人员皆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们叽叽喳喳讨论了好一会儿,然后赶忙打通隔壁医务室的内线,要那边出人过来把柯清怡弄出来打针抽血看情况。 没过多久,侧门就进来一排人,足足有十二三个,每个都是身强力壮的男子。当他们走到玻璃房前,等待受仪器控制的门被打开时,柯清怡抬头对上四道熟悉的目光。 在那一刻她恍然,这一定是张默行的安排。 看着房间的大门缓缓升上去,柯清怡不由地握紧了拳头。 当她被五六个人架出房间时,她知道,时机到了。 就是现在! 一出玻璃房,身后就发生了骚动。只见两名走在最后的医务人员忽然挥拳打向自己的同伴,出其不意地将抬着柯清怡的其中两人撂倒,而后与在一旁护送的其他人扭打在一起。 柯清怡身上少了两个人的束缚,顿时半个身体空了下来,她借着另半边的力,猛地往下一侧,手肘往后捅,腿往后扫,力度下得狠,转瞬间打翻第三个人。 不得不说,那些人的药物对她来说真的还挺管用的,这么多天下来,她能使的力只是过去的四分之一。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柯清怡给剩下那两人分别来了一记侧踢和过肩摔,成功搞定自己这边后,转身帮那两个混在医务人员队伍里的“内应”脱身。 是的,出现在这个实验大厅中的熟人不只蒋正南和贺辰奕两人。 还有假扮成医务人员跟着从侧门进来的飞腿和五六。 “呼叫总部,这里是实验a厅,出现紧急事态!请求特种兵支援,请求……” 一个研究人员吓得来电话都握不稳了,颤着声音,话还没说完,一剂针弹就插向他的颈部,使他浑身一抖,而后晕厥过去。 蒋正南一只手夹了三只这样的针管,看起来就像是变态的无良医生。他冷冷地扫了一眼吓趴在地的白大褂同行,嘴角勾起一抹阴测测的笑:“你们不是很喜欢给别人打针吗?那我就以此做回礼好了。不过这药做得简单粗暴,你们可别嫌弃。” 他蒋医生的打针技术,连丧尸都说好。 大厅里到处都有监控,速战速决后必须赶快跑路,实在不宜久留。 就在五个人碰头准备离开时,侧门打开,一帮穿着黑色衣服的警卫端着枪冲了进去。而说时迟那时快,贺辰奕抱着一袋东西从餐车里滚了出来,然后忽地将袋中的东西往警卫出现的方向一泼—— “快走!” 不知是谁低喝了一声,柯清怡两只手都被人牵着,从蒋正南进来的那扇门逃出了实验厅。 而留在他们身后的是白茫茫的一片,像是茫茫的烟雾,然而事后贺辰奕告诉她,那不过是从应急房里偷出来的一袋面米分而已。 柯清怡拆了身上各种监听定位的仪器,打着赤脚跟着那四个人狂奔。只见他们不走寻常路,路线曲曲折折,跑到一半时还要钻排气通道。 “张默行和张顺联合黑了别人的电脑,盗出了这栋楼的结构图。”爬排气道时,五六悄悄地给柯清怡作解释,“顺哥简直是破密高手,当时破了军械厂那过时的安保系统就不说了,现在又搞定了这研究所的密码,牛逼啊!” 要不是五六这么一说,柯清怡都要忘记张默行本科也是程序猿了。 她低声问道:“那他们俩现在在哪里?” “在外面等着接应咱们呢。”五六的语气变得沉重,“黎瞳,你被关进来的五天里,外面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什么变化?”原来她都被关了快一周了。 五六道:“德阳已经不安全了,丧尸突破了第一道防线,传染了好多军人,原来队伍里的人都散了,我们几个因为要逃上面降下来的处分,就偷偷预先离开了那里,来了成都,可没想到丧尸潮那么凶猛,已经祸及这里了,连研究所的警卫人手都分了一半过去,这才让我们有机可趁。” 柯清怡眼色一沉:“谢鸣宇怎么整你们的?” “要我们坐牢。”五六的话语间带着嘲讽,“妈的,连小贺这个未成年都不放过,真是乱无章法了。要是我们被关进监狱,那丧尸来了后逃都逃不掉,可不就成了第一口粮?” 听到五六提起谢鸣宇,行在最前头的飞腿也没好气道:“谢鸣宇那狗娘养的玩意儿,之后要是让老子见了他,非得扒了他的皮。” “嘘,别出声。”贺辰奕人小心细,说话做事倒是比两个年长的要稳重严谨多了,“下面有动静,先停下来等一等。” 用了将近十五分钟,五个人最终是通过下水道,从研究所里逃到了外面。 老实说,虽然22世纪的下水道环境比21世纪时好了很多,但也干净不到哪儿去,好在张默行考虑周全,事先让蒋正南带上了塑料雨衣和头套鞋套,所以五个人出来后脱掉即可,避免浑身臭烘烘脏兮兮的,怪招人眼球的。 重见天日的那一刻,柯清怡不由地眯了眯眼睛,觉得呼吸都畅快不少。 ——如果不是一逃出来就看到一头丧尸在自己面前轰然倒地,她的心情大概会更好。 张默行张顺还有林悦心早早就等在外面了,身后还熄火着一辆越野车,不知道这次又是他们从哪里“借”来的。刚才那头丧尸估计是要袭击林悦心,结果被张默行两三枪打死了,英雄救美的男主一手搂着受惊的女主,一手拿枪指着地上的不速之客,这场面真是老套又经典的浪漫。 柯清怡吹了声口哨:“我被抓这几天,没有错过你俩的婚礼吧?” 闻言,林悦心的脸红了红,倒是张默行仍波澜不惊,平静道:“没有。黎瞳,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柯清怡笑着走上前,和三人击拳打招呼,而后真心诚意地对在场所有人道:“多谢各位的搭救,这份恩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嗨,说这些!”飞腿用力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是一贯的爽直,“风风雨雨生生死死都过来了,咱们是铁打的哥们儿,是彼此的亲人,哪里有坐视不理的道理!” 五六揶揄道:“哇,飞腿大大难得说话不带脏呢。” 飞腿扬了扬拳头,瞪道:“你小子皮痒了是吧?还不赶快给老子上车!要被逮到了,就先把你扔下去!” “好咯好咯,那就上车咯。” “妈的你这是什么语气,讨打是不是!” “啊!顺哥!飞腿打我!” 现在的形势其实很严峻。 黎瞳坐实潜逃罪名,其他人协助逃跑也必将被通缉,再加上安全区防线被丧尸突破,德阳失守,成都有丧尸进入,沦陷也只是这两三天的事。 说起来真是腹背受敌,四面楚歌。 但车里的气氛却异常的好,不见一丝狼狈,反倒是有种浪迹天涯的从容与潇洒。 正如飞腿所说,队伍里的八个人都是同舟共济,一路风风雨雨生生死死并肩作战下来的铁哥们,对于彼此是在这末日之下亲人一般的存在。 每个人此时都有种感觉,好像无论他们面临着多大的阻碍,只要和队伍里的其他同伴一起,齐心协力,就没有跨不了的坎,跳不出的坑。 他们淡然,是因为有彼此的信任与支撑。 所以他们毫无畏惧。 时至今日,他们已不怕丧尸,不怕追兵,不怕死亡。 团队的力量给了他们一往无前的勇气。 ` 张默行决定一切按原计划进行,沿着川藏线走,把目的地定在拉萨。 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当飞腿开车穿过已有丧尸横行的环路时,他们竟然碰见了谢鸣宇。 适时丧尸堵了车辆的去路,柯清怡和张默行下车清路,结果就看到路边停了一辆气派的军用车,车门大开,透过挡风玻璃可以看到驾驶座上歪着一具浑身是血的尸体,车轮胎下也躺着被咬后身负重伤奄奄一息的人,用黎瞳的眼睛望过去,到处都是深深浅浅的代表y-c病毒分布的绿色。 她只觉得躺在地上那人有点眼熟,盯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不就是那个姓甘的长官吗! 就在她认出那人的下一秒,车上滚下一个人,左半边的腿都被咬掉了,衣服被抓得破烂不堪,皮肤泛灰,双眼发红,俊朗的面容上满是痛苦的神情,眉头紧蹙,泪痕竟然是也是血色的,摔到地上后,像蠕虫一样艰难地在地上爬行,就像是急切地想挣扎离开堕落的泥潭一般。 大概是发现视线中多了两双脚,那人几乎要喜极而泣,忙把头抬起,费力地用双手把自己勉强撑得高一点。 出乎所有人意料,那是谢鸣宇。 “黎瞳,你怎么……”当他仰头看见柯清怡时,脸上露出惊愕与难堪,但他最终还是被求生本能驱使,仿佛忘记之前自己的所作所为一般,拖着半残的身子,趴着挪到柯清怡脚下。 他伸手抓住柯清怡的右脚踝,语气近乎哀求:“救救我……黎瞳……救救我……” 最厌恶丧尸的人,自己最后却感染了病毒。 柯清怡无动于衷,只是冷冷道:“你不是很讨厌我吗?” “求你……救救我……我……我不想死……”就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般,谢鸣宇干脆倾身将柯清怡的小腿都紧紧地抱在怀里,似乎如果不这么做,他就会被丧尸的浪潮冲走。 柯清怡也不急着把他踹开,而是弯腰揪住谢鸣宇的头发,迫使他仰起头与之对视。她说话语速不快,但每一个字都散着寒意:“谢鸣宇,这都是你活该。” “如果你老老实实地待在队里,配合我们行动,那你起码能活得和我们一样长。” “再做个早一点的假设吧,如果当初你收起你那自觉高人一等的偏见和敌视,说不定我会一直死心塌地地保护你,让你生活得安稳无忧,不至于今日惨死在大街上。” 谢鸣宇此时的姿态卑微得令人难以置信,他颤声道:“黎瞳,对不起……我认错,我道歉……求求你救救我……救救我……” “救你?怎么救?”柯清怡勾起一抹嘲讽的笑,眼底尽是漠然,“使你别成为你所讨厌的‘怪物’?可是谢鸣宇,你本身就是一个怪物啊,深入骨髓,本性难移,你让我怎么救?” 到底谁才是怪物? 是被病毒夺取理智与人性的丧尸,还是你这种心地丑恶行事卑鄙的小人? 谢鸣宇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本能地将柯清怡越抱越紧,不肯松手:“救救我……” “谢鸣宇,你还记得何天川吗?”柯清怡实在是对谢鸣宇恨透了,看向对方的眼神不带一点怜悯,“你说过的,但凡是身上有y-c病毒的,都不能放过,都该死。” 今日果,昨日因。 你的一言一行,都是你结局的伏笔。 “默行,我的刺刀应该在你那儿收着吧,可以帮我拿过来吗?” 张默行已经猜到柯清怡要做什么了,但他没有阻止,而是到车上拿来了那把三棱|刺刀,扔给柯清怡,顺带说了一句:“快一点,不然路上的尸体要丧尸化了。” “好。” 当谢鸣宇看到那把令人胆寒的杀人利器时,整张脸都是惊恐。 “黎瞳……求求你……不要杀我……求你!求你!” 柯清怡单手举起刺刀,淡淡道:“永别了,谢鸣宇。” 你曾给黎瞳带来一丝光明与温暖,但后来却也给了她十倍的侮辱与痛苦。 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可黎瞳却希望她与你此生从未相见。 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没得到真心对待。 当刺刀不偏不斜地捅入谢鸣宇身体的病毒要害区时,柯清怡同时也在跟黎瞳告别。 她知道,这一刀下去,她也要走了。 黎瞳,保重。 · 九月初,黎瞳和张默行等人顺利到达西藏芒康,因林悦心有轻度的高原反应而放缓前进速度。 九月中旬,八人队伍在林芝遇见国际援救,搭顺风车抵达拉萨。 九月下旬,欧洲y-c项目研究代表哈里斯现身,与黎瞳面谈,邀请她加入国际y-c病毒感染者研究协会,以“人”的身份,而非“试验品”的身份——出人意料的是,哈里斯本人也是y-c项目试验的成功品,因此理解黎瞳并给了她尊重。 经过一个冬天,到了第二年,丧尸潮有所减退,城市中的丧尸互相残杀,数目大规模减小,再加上研究中心研制出对抗丧尸的药物,借由直升飞机进行空中喷投,对丧尸进行直接攻击,效果良好。 黑夜后是黎明,乱了套的世界在一步步慢慢走上正轨。 但这还不是结局。   ☆、第95章 番外(一)黎明之瞳 2215年/10月1日/星期四 今天harris送了我这本日记本,说是中国国庆节的礼物,让我务必从今以后每天都要在上面记录我的生活,反正我是没搞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他的一句话让我觉得很赞同,他说“活着的时候好好记下生活的感悟,是一种珍惜生命的态度。”冲这句话,我就写写看吧,还好当初在北京时谢赫他们教了我读书写字,不然我肯定要被harris和正南嘲笑死。 2215年/10月2日/星期五 和平常一样,在研究中心的工作进展顺利,大家都对我很友善。那些外国人知道我不会英语,所以学着用中文跟我沟通,我不太好意思告诉他们其实我还是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还好有翻译小姐在。正南跟我说,黎字的英文写作morning,瞳字的英文写作eye,连起来读作摸你爱……呃,感觉有点猥琐啊,我还是不要英文名了! 2215年/10月3日/星期五 默行和悦心去当丧尸救援队的志愿者了,我支持的同时也很担心,千万不要有事啊!我在后方一定会努力配合研究的,希望多多少少能帮到他们! …… 2215年/12月31日/星期四 今天是跨年,研究中心难得放一次假。默行和悦心也都回来了,还好两个人都没什么事,悦心把头发剪短了,很漂亮。晚上的时候小贺、飞腿、五六和顺哥也都来了,我们八个人久违地聚在一起吃了顿饭,真好。小贺说他过完年后要去本地新建的临时大学念书,我很支持。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小贺喜欢的其实是柯,可是柯已经走了。在学校里小贺会遇见更多更适合他的女孩子,我真心希望他能幸福。正南一直认为柯是外星人,今天忽然跟我说他终于知道柯在成都研究所时唱的是什么歌了,那是一百多年前中国的一首流行歌,叫做《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然后他还唱给我听了,我也跟着哼。我们都有点想念柯,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 …… 2216年/2月28日/星期日 拉萨真的好冷,我待在实验室都不敢出去,完全离不开供暖系统。真奇怪,我以前明明没那么怕冷的啊。 …… 2216年/3月4日/星期五 今天不太舒服,说不上是哪儿不适,大概是太累了吧。 …… 2216年/4月23日/星期六 感觉最近呼吸越来越困难了,全身都不太对劲,我不太想告诉别人,可是正南看出了我的异样,逼着我做了体检,明天拿结果。 2216年/4月24日/星期日 结果并不太好,医生说我身体里大多器官在以一种不正常的速度衰竭着……harris说这大概是y-c病毒的副作用,被正南打了一顿。其实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能活到今天我已经很知足了,所以我劝正南不要生气了,结果反被骂了一顿。写这则日记的时候我已经被安排住院了,应该是受到特殊照顾了,病房很大,床单被套贴心地避免了我害怕的纯白色,用的是碎花,很温馨。 …… 2216年/5月17日/星期二 研究中心那边弄出来一种药,说是能减缓我器官衰竭的速度,好像也挺有用的。不过最近眼睛看东西不能看得像以前那样远了,时不时还会重影,难道是因为这几天躺在病床上看书看多了? …… 2216年/6月1日/星期三 我的眼睛彻底看不见了,医生说这是当初的眼部改造导致的,和y-c病毒关系不大。这则日记是正南代笔的,以后我会用录音的形式继续记日记的,记到生命尽头的那一天。 (蒋正南在末尾擅自写了一句“蠢瞳尽说傻话!”) …… 依稀记得当年谢赫骄傲地把我的这双眼睛称为“黎明之瞳”。 它能遥视远方,细看尘埃,是人类自古时就开始梦想的千里眼的雏形。 可是它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了。 黎明不再,视野都是黑夜,这份杰作在时间的考量下终于原形毕露,是失败品。 终究是肉眼,承受不住目视千里的负担,常年累月,整个都要坏死。 要是谢赫还活着,知道了这件事,一定很心痛。 心痛的是他引以为傲的改造的流产。 ` 刚瞎的时候,我是有点慌乱的,毕竟什么都看不到了,很没有安全感。 我不畏惧死亡,也能忍受病痛,所以那段日子应该是我唯一难熬的时候。 小贺翘了课,正南请了班,在病房里陪了我足足一个星期。 现在我已经能适应看不见的生活了。 正南跟我说,很多书上都写,人瞎了后其他感官会更加敏感,所以也能好好地感受活着。 他说得很对,时至今日,我已经能通过听觉嗅觉甚至是一种直觉来判断是谁进入我的病房了,如果是换药的护士或复查的医生,我会挂上礼貌的微笑,如果是前来探望的好友,我会装得病痛并没有那么严重。 我并没有为病痛而消极,身体的痛楚时时提醒着我生命的鲜明。 可我不能这样跟他们说,他们会担心,会难过。 今天小贺又来了。 自我住院后,他就天天来,一待就是大半天。我知道他选读了医学,课程是很紧的,这样陪我肯定会耽误他的学习,所以我再三告诉他不用每天都来,一个月来一次就好了,结果第二天他就把作业带了过来,我睡觉的时候他才拿出来在一旁的小案几上伏着写,这都是查房的护士偷偷告诉我的。 我瞎了后,请求医院给我把轮椅,然后小贺每次来都会推我出去转转。 后悔在失去光明前没有好好看这个世界,但是现在弥补也为时不晚。 医生们都夸我乐观,说我心态很好。 其实我只是想珍惜剩余不多的活着的日子。 “黎瞳,”小贺这次应该是给我带了东西来,我听到文件袋和纸张摩擦的声音,“顺哥让我把这个交给你,他出国跟着开会了,临行前很匆忙,所以让我代为转交,说等他回来后一定第一时间来看你。” 我很好奇:“什么东西?” 小贺沉默了几秒,才道:“档案资料,你进北京研究所之前的。” 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那是我一无所知的过去。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你拆开来看吧,告诉我……告诉我,上面写了些什么。” 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我究竟是谁,究竟叫什么名字,出生于何年何月何地。 当初柯清怡在的时候只是跟我提了提我进研究所的原因,至于我的名字,连她都不记得了,其他信息更是无从得知。 大家都说回忆经常会是一种令人痛苦的东西。 可没有回忆的我,心里空荡荡的,任孤独的风呼啸着,在心墙上打下千疮百孔。 难过的时候找不到任何慰藉与支撑,空虚感化作浓浓悲伤,辗转反侧。 一度茫然于活着的意义。 还好后来,柯清怡帮我交到了朋友。 所以现在的我已经很幸福了。 我听见小贺从文件袋中抽出资料,还没等他开口,我便有些急切地问道:“我以前的名字是什么?” 小贺的声音低沉,语气轻柔:“林素素,双木林,素雅的素。” 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不知怎么的,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我虽然眼睛瞎了,可是泪腺还是好的,排泪系统正常,不过我实在是太久没哭了,对这种感觉有点不适应。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哭,分不清是激动喜悦,还是怀念伤感。 小贺坐在床边,轻轻地将我揽在怀里,用手轻拍着我的后背帮我顺气,沉默不语,但动作间都是温柔与贴心。 我深呼吸一口,觉得脑袋有点缺氧:“还有呢?我是哪里人?” “祖籍山东。” “我在北京哪里读书?” “s大。”小贺报了一所过去北京有名的师范院校,“顺哥甚至帮你找到了当初你高考报志愿的表,不过是电子版打印出来的,手写交上去的那份估计找不回来了。” “我还报了其他学校吗?” “嗯,s大是你第一志愿,不过其他学校也都是师范院校,报的都是数学专业。”说着,小贺似乎是笑了,“看来黎瞳以前是想做数学老师啊,真的是没有想到,女孩子喜欢数学的不多。” 原来我以前是想做老师啊…… 黑板,米分笔,教案,三角板,多媒体课件,批改作业的红笔…… 和洗脑后的生活完全是打不着边的轨道。 原来这就是我的过去,好像是一段毫不相干的人生。 我顿了顿,继续问道:“档案里有照片吗?” 小贺道:“有的,是一张蓝底证件照。” “和现在变化大吗?” “不是特别大。”小贺知道我很想亲眼看一看自己的照片,所以尽量描述得很细致,“照片上的你应该还是高三生,剪的是学生头,短发齐刘海,穿着校服,有点瘦,没有戴眼镜,眼睛很大,对着镜头时露出了微笑,很好看,看起来脾气很好。” 我笑了:“听起来很适合当人民教师。” 小贺道:“你的学生一定会很喜欢你。” 可惜我还没来得及毕业,还没有一个学生。 “小贺。”忽然想到什么,我开口道,“这张照片能用在我的墓碑上吗?” 回应我的是良久的沉默。 半晌,小贺把我搂得更紧了,闷闷道:“黎瞳,你不会死的。我提前修了很多必修课,顺利的话明年就能毕业,然后我就申请进研究所,我一定会找到能让你活下去的方法的。” “小贺……”我叹了一口气,“我活不到明年的。” “怎么活不到?不是说世上有奇迹吗?黎瞳,求求你,再等一年……一年就好……” 谁都知道,我没救了。 能撑到现在,都已经是苟延残喘,借助了国际新开发的药物。 只是小贺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而已。 “小贺,你冷静下来听我说。”我很少用这么严肃的语气跟他说话,“我欣然接受死亡,不是因为我厌世,而是我觉得是这个时候了。小贺,早在六年前,我就本该死了,是y-c病毒强制让我活了过来,但这种生命是违反规律的,是很痛苦的,人不是人,物不是物,这是强加上去的生命延续。现在这个延续也要走到尽头了,我无怨无悔,更是松了一口气。” “我本该在二十岁的时候就以林素素的身份了结一生,与正常人相比,我的生命已经多了‘黎瞳’这一不合理的部分,我已经活够了,非常知足了,因为我认识了你们,收获了额外的幸运和温暖,这已经是奇迹了,是上天厚待我,而奇迹不会偏心于我,再出现第二次。” “小贺,曾经有一个人告诉过我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让死者回归死亡,不幸将被画上句号。” 这是柯清怡临走前说的,据说这也是她从哪里看来的。 最开始我以为她说的是丧尸,现在想来才发现一语双关。 她估计是在最后一刻意识到了什么,想劝我坦然接受已埋伏笔的结局。 如果不是她离开得太突然,我一定会跟她说,请不要愧疚。 谢谢你让我存在过,谢谢你让我认识了那么多那么好的伙伴。 不枉此生行。 ` “黎瞳,你能像叫蒋正南那样叫我吗?” “好,辰奕。” ` 我曾跟正南说过,你们不必对我那么好,过去在我体内的是柯清怡,可她现在已经走了。 她是她,我是我,她还活着,快要死去的是我,我不希望让大家空伤感一场。 然而他回答我说:“可是我知道你一直都在。” “你们两人,都是我们重要的同伴。” ` 我一直撑到翌年六月。 那时我已经不能录日记了,躺在病床上,离不开氧气罩和各种生命仪器。 弥留之际,默行飞腿他们都推掉了工作,赶来医院,陪伴我度过最后一刻。 我想,我死后的表情一定很安详。 因为我没有一点遗憾和悲伤,我很幸福,我很自由,也不孤单。 谢谢,晚安。   ☆、第96章 番外(二)一位故友 我叫蒋正南,今年二十八,黄金单身汉。 有车有房有工作,享受的是开国功臣般的待遇,在拉萨工作快五年,致力于病毒研究,不搞外遇,心中只有工作这位正妻,反倒是因此成了组织上下关怀的对象,上至机关领导下至研究所清洁阿姨,无不为我的人生大事着急。 被迫参加了好几次相亲,饭桌上,本着科普传播知识的伟大精神,我总是会提起丧尸和那些稀奇古怪的实验研究,有的姑娘当众甩我脸色,有的忍住了,可第二天全没了联系。 看,我不是故意的吧。 我只是想找一个理解我和我有共同话题的女孩子来谈恋爱,可是很难。 所以宁缺毋滥。 现在天下基本上是太平了,丧尸灭绝,留下大面积的荒凉破败等待我们的重建。 中央|政府还是挪回了北京,颁布了一系列全国范围重建的规章制度,还有鼓励生育的人口政策。 像是在回应这条政策一般,林悦心跟张默行在四川结婚后没多久就传来林悦心怀孕的消息,所以他俩在这段时间内应该都不会回拉萨了,张默行安心陪妻子在盆地养胎。 真是可喜可贺。 我跟悦心说,我要当孩子的干爹,没想到悦心告诉我,在这之前飞腿五六已经来排号了,我只能是三爸,四爸是张顺。 最好的就是贺辰奕了,独一无二的哥哥,不是三哥四哥,年轻就是惹人嫉妒。 林悦心哭笑不得,说我们越活越回去了。 黎瞳去世没半年,哈里斯那只老狐狸也出现了和黎瞳一样的问题,被送回了祖国。不过他坚持的时间比黎瞳要短,七个月就归西了。他的死印证了黎瞳并不是y-c实验成功品中的特例,y-c病毒项目本身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可怕在于后期爆发。 有人找我谈,说要我顶替哈里斯的位置,还会给我军衔,说真的我受宠若惊,为了不折寿,我还是义正言辞地拒绝了。 我做这些不是想要升官加爵,说实话,我很讨厌政治那一套。 介绍对象也好,提拔也罢,他妈的能不能让我安安静静地搞研究? 不得不说,那只外星人当初真是捡了个天才回来。 贺辰奕那小子两年读完大学,专业成绩好得来吓死好不容易在丧尸魔爪下幸存的大学讲师,医学院的老教授连连感叹好苗子生不逢时,要是不遇上丧尸潮末日风,好好地在国内或国外名校学习,一定会更加优秀。 我会知道这些事是因为我是那小子的临时监护人。 别问为什么是我,我俩也都很纳闷。 提前毕业后,贺辰奕通过考核,进了我所在的研究分所。 y-c病毒疫苗就是他组织团队研制出来的,首篇关于y-c病毒试验的谴责也是他发表出去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二十刚出头,势要对医学领域故态萌发的政府意识和官僚观念叛逆到底,倒是很得一些领导的赏识,现在哈里斯的位置基本是他在坐了,雷厉风行,办事颇有效率,不过年纪轻轻就有一张扑克脸和毒嘴,让人望而生畏。 小虎崽子也长大了,成为国之栋梁。 如果黎瞳还在,想必会很欣慰吧。 可惜她是看不到了。 ` 六月三日,黎瞳三周年祭日。 我提前订了一束花,请了半天假,开车来到墓地。 黎瞳死后也受到仅次于先烈的待遇,地方宽敞,环境优美,墓碑立得也很大。 如果当初不是我和贺辰奕疯了般阻止,这块大碑上应该写满了带有国家性质歌功颂德的墓志铭吧。 现在想来,当时那位领导估计都被我们这两条疯狗气得来吐血。 如黎瞳所愿,墓碑上用的是她高中的那张照片,名字写的是“林素素”,后面加了个括号,里面才写了“黎瞳”二字。 然后是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 墓碑背面更是简洁,只刻了几个词,连成一句话,也是黎瞳要求的。 “温暖,自由,圆满。” 真是透着傻气。 可我们还是照办了。 对了,和黎瞳的骨灰罐埋在一起的,还有那把斩杀无数丧尸的56式三棱|刺刀。 至于她的日记,我舍不得一起放进去,于是偷偷私藏了。 却从来都不敢翻看一页。 ` 出乎我的意料,当我到的时候,贺辰奕已经在那儿了。 算一算,今年他好像二十一了,个头和我差不多高,穿着黑西装白衬衣,手提着箱子,一看就是刚下飞机风尘仆仆赶过来的——前几天他被公派去德国开会出差,本来早就该回来的,结果中途发生了点变故,这才拖到今天。 丧尸潮一来,中国人口少了不止一半,人多圈子多,人少的话很多圈子就难以发展了,比如吸金的娱乐圈,幸存的演员歌手真不多,优质的就更少了。贺辰奕不仅头脑好,还长了一张无死角的俊脸,又是国家正面的公众人物,所以之前有想要重振中国影视业的导演制片人千方百计要到他的联系方式,想要给他拍电影。 贺辰奕当然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不过我们都经常拿这件荒唐事来打趣贺辰奕,说如果哪一天他在研究所无法立足了,还可以去荧幕上卖脸,不愁生计。 然后贺辰奕每次都只会报复我一个人。 我就不明白了,黎瞳都死那么久了,他怎么还把我当假想敌? 明明没有任何人可以争夺黎瞳了。 “哟,小贺。”走近墓地,我还是换上了笑容与他打招呼,“欧洲风光如何?德国妞好看吗?有看到德国的丧尸样本吗?” 贺辰奕瞥了我一眼:“下次我推荐你去,你就能看到了。” “别别别,出去玩可以,办公事就免了。”我笑着摆手,弯腰把花给放下。 抬头就看到那张旧照片。 照片里的那张脸清秀朴素,一双黑眸澄澈清亮。 虽然发型有所变化,但还是与我印象里的黎瞳重合了。 还记得三年前,黎瞳躺在病床上,问了我一个问题。 她问我,是不是把她和之前附在她身上的那只外星人搞混了,然后安慰我说,那个外星人只是去了其他世界,没有死,让我不要难过担心。 其实有的时候怀旧起来,我也有点搞不清我是在怀念谁了。 是怀念那个和我并肩作战过的外星人,还是怀念和我一起工作过的黎瞳? 亦或只是单纯地像个多愁善感的大叔,怀念过去轰轰烈烈的刺激生活? 我只知道,无论是怀念她们二者中的谁,我都是再也见不到了。 人死不可复生,时过不能回头。 一个大胆机智敢爱敢恨,一个单纯善良惹人心疼。 当时觉得绝不可能搞混,可现在回想起来,两人其实在某种感觉上很像。 或许这就是那个外星人会穿越到黎瞳身上的原因吧。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就地盘腿坐下,望着贺辰奕,拍了拍我身旁的位置,道:“坐下来吧,反正你每次来看黎瞳,都要待很久吧。” 贺辰奕没搭理我,他只是凝视着黎瞳的墓碑,好像这样可以把黎瞳看活一样。 我知道他从来都不会听我的话,所以留了一手。我夸张地长叹一声,像诉苦般对着黎瞳的坟位道:“黎瞳,你看看,小贺非要居高临下地站着看你!唉!世风日下啊,从前的孝子也变咯——” “你不要乱说话。”贺辰奕的冷脸上难得闪过一丝慌乱,他皱着眉瞪了我一眼,然后才坐了下来。不过他穿的是不太宽松的西装裤,盘腿坐起来的时候裤脚往上爬,半个小腿都露出来了,的确有些别扭。 他不信鬼神,但他相信黎瞳能听到我们说的话。 只有在黎瞳面前,他才像个孩子。 “小贺,转眼你都要二十一了啊。”我不想和他干瞪眼,只有懒懒地没话找话说,“你再不谈初恋,黎瞳会担心的。你这死孩子,成年了还让黎瞳操心,真是的。” 贺辰奕淡淡道:“黎瞳就是我的初恋。” 我哈哈大笑起来:“得了吧,那是你单相思,黎瞳可从没看上你这个小毛孩。” 令人意外的是,贺辰奕没有对我发火,而是异常平静道:“我知道。” 我有点不太懂他对黎瞳的感情了。 “说真的,你打算从此就这么吊死了?”我想起黎瞳临终前的嘱托,决定开启知心哥哥的模式,“你还那么年轻,以后还会遇到很多人,总不可能为了黎瞳,以后就不谈恋爱不结婚了吧?你这么情深似海,黎瞳的负担得有多大啊。” “如果遇见适合的人,我也会谈恋爱和结婚的。”答案出乎我意料,贺辰奕的表情很认真,“但黎瞳永远都是我最尊敬的人。” 说罢,他抬头看向我,漆黑的眼眸倒映出我的影子:“黎瞳所希望的事情,我都会好好地一一做到。” 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固执了。 但我没有继续劝他,而是放松地笑了笑:“行吧,那你会一直待在拉萨吗?” 贺辰奕毫不犹豫道:“会。” “如果被调到北京呢?” “就当是在外地工作,休息时还是会回来的。” “哈哈,年轻就是好啊,来来回回坐飞机也不觉得折腾!” “那你呢?” “哦,我啊……”我抬头望了望天,迎着阳光眯起了眼睛,“被调到哪儿就住在哪儿呗。” 我不会只留在拉萨的。 我想带着黎瞳的日记,踏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见我从未见过的景色,看她从没看过的风光。 然后每逢清明和祭日,再赶回来给她送上一束鲜花。 ` “蒋正南,这么多年我一直弄不明白,在你心中,黎瞳算什么?” “哈?你小子该不会还把我当情敌吧……那你先告诉我,你到底是咋看黎瞳的啊,怎么一会儿一见钟情,一会儿又是尊敬了呢?” 贺辰奕沉默了几秒,一字一顿道:“她是我的英雄。” 我愣了愣,然后笑了。 “她……是我最怀念的故友。” 你的英雄,我的故友。 ` 我想或许我也可以开始写日记了。   ☆、第97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一) 柯清怡梦到一个教堂。 教堂很大,有上万平方米,大概能容纳两三万人。室内充斥着巴洛克式的古典华丽,拱顶高不可及,天花板上绘着史诗,大理石柱雕刻着精美的人物与蝙蝠,每扇玻璃窗色彩斑斓,正悬中央的十字架在光滑平坦的大理石砖上投下淡影。 与众不同的,十字架上缠紧了荆条与锁链。 就像是在封印禁忌着什么似的。 教堂内光线稍显昏暗,室外的阳光经彩绘玻璃窗的过滤后投下发暗的颜色,装饰物上的图案与文字在此时此刻看来,都透着诡异与森然。 偌大的教堂里,竟然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柯清怡自己,而另一个,是站在阶梯上的少女。 少女身穿华美的白色婚纱,抹胸收腰大拖尾,露出优美的锁骨和肩膀曲线,肤若羊脂,甚至有点偏苍白,长长的裙摆跨了好几节阶梯,衣料上绣着繁复的花纹,仿佛世间所有旖旎奢华与祝福尽揉集于此。 她有一张极为美艳的面容,看起来还很年轻,二十岁左右,瞳色呈罕见的紫金色,秀眉之间琼鼻之上锁着冷色,是一副欧美人长相。她的发色也很是特别,银色泛灰的长发编挽出高贵的样式,隐在白色的头纱之下,配了一朵白玫瑰。 手中的捧花绑着美丽的缎带,但是本该新鲜娇嫩的花朵此时却全部枯萎,被人衣亮丽的少女抱在怀里,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与古怪。 她站在红毯之上,身后便是那个巨大的十字架。 “咚——咚——” 这时,一声声沉闷的钟声传进空荡荡的教堂内,在死一般的沉寂之中格外突兀。 当钟声敲响第十二下的时候,少女动了。 她完全转过身来,就像任何一个手拿捧花的新娘一样,用力地将花往前一抛—— 鬼使神差般,柯清怡往前挪了几步路,伸手将花接住了。 她把花抱在怀里,低头往下一看,下一秒便吓得来赶快把捧花甩了出去! 只见一朵朵枯萎发黄的玫瑰在她怀中变成一张张扭曲可怖的人脸,一点点往上凑,似乎要挣脱花束的包装,扑到她的脸上来一般。 “奎音……奎音……奎音·赫尔伯特!赫尔伯特!” 好几种不同的声音从摔在地上的捧花中发出,嘶哑得不像人语,每一个字都装满了贪婪与恶意,就像是猛兽在虎视眈眈一只肥美的羔羊。 奎音·赫尔伯特…… 在扔掉花束的那么一瞬,这个世界的记忆如空气般流入柯清怡的体内。 她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教堂里的十字架和装饰会那么不同寻常。 因为将在这里举办的,是一场吸血鬼的婚礼。 万众瞩目,风光无限,血族内无一人不知这场盛大的仪式,两大家族的年轻当家将在这里许下山盟海誓,陪伴彼此度过今后漫长无尽的岁月。 在这之下的其他意义,大家也是心知肚明。 方才向柯清怡扔出捧花的,正是她所要穿入的女配,这场伟大婚礼中的新娘。 赫尔伯特家族的现任当家,奎音·赫尔伯特。 由于世传吸血鬼是古代欧洲王室的后裔,所以当初柯清怡设定这篇文时,把吸血鬼界内的大家族本家都定在欧洲,而在这个世界里,血族虽然有很多小家族,但总的是归四个大家族管理支配的,这四个家族分别是赫尔伯特、泽弗奈亚、梅瑞狄斯和霍齐亚。 相传,世上第一个变成吸血鬼的人类是英国赫尔伯特公爵三世,而赫尔伯特家正是以他的爵位称号为姓氏,是四大家族中最为正统最为古老的家族,其本家的每一任继承人的初拥都是由该隐直接给的——这位吸血鬼始祖常年沉睡在赫尔伯特本家大宅的地下,几百年才苏醒一次,醒来后判定现任当家挑选的下任继承者是否合格,同意后才会给予初拥。 初拥的方式很残忍,在对方的脖颈上划下一个十字,把血放出来,快放干的时候再割破自己身上的某个部位,把自己的血喂给因失血而濒死的对方。 自身原本的血被放得越干净,变成血族后的血统才会越纯正。 判断一只吸血鬼血统等级高低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眼睛,普通吸血鬼的眼睛是黑的,第三等是褐色的,第二等是深红色的,而最高等是紫金色。 不过赫尔伯特的当家历来都是紫金色,从无意外,因为该隐的血实在是太纯了。 无论初拥时血放得多少,他们的血统毋庸置疑比其他家族的紫金眸吸血鬼更加尊贵。 除了泽弗奈亚家族外,其他血族都是以给予初拥来拥有子嗣的,这就是他们的“繁衍”。 至于对象的选取,各家有各家的不同,最注重规矩秩序的赫尔伯特家对于给初拥的规定极为严格,为了避免因新生儿的叛逆而出乱子,他们会在人群中精心挑选,耐心等待,不给家族添没用之人,被初拥的人变身吸血鬼后都要改名,统一冠上族姓。选继承人时更要考虑当事人的意愿,如若不愿,就消除记忆另觅他人,如若同意,就带回本家进行训练与观察,等待该隐苏醒——这在事先会有预兆,所以他们也只是会在出现预兆后开始找候选人。 与赫尔伯特家截然相反,梅瑞狄斯家在“繁衍”这方面最是随意,他们的无名子嗣满世界都散布得是,而初拥者也不负起责任来教育,因此每次人类世界爆出有吸血鬼当众虐杀的恶劣事件时,最后十有八九会追究到这个家族的人身上。 取二者之间,霍齐亚是不久前才得以与其他三大家并列而居的家族,人丁数量与实力在近百年内飞速增长,其初拥制度远没有赫尔伯特家那样麻烦,给了初拥后只要给予者做了登记,对新生儿负责教育即可,继承人的选定也不是培养式的,而是竞争选拔,某一段时期内最优秀的那个就是当家,因此霍齐亚家族的当家虽然大多都只是第二等吸血鬼,但却很强大。 霍齐亚家的现任当家叫褚漠,是有史以来在四大家族中做一把手的首个亚洲人。 他是这篇文里俊美如画的男主角,是这场婚礼中冷漠生冰的新郎官。 也是高傲的奎音·赫尔伯特最喜欢的人。 奎音和褚漠都需要这场联姻。 霍齐亚家族发展得如日中天,势头远超其他三个家族,无论人力财力都高人一筹,只是苦于血统不尊历史不久,在血族中没有多高的声誉与地位,就和过去没有官衔称位的富商一样,位置尴尬,而赫尔伯特家族虽是血族正宗,德高望重,但发展却趋于平缓,实力保守,若不想办法改变现状,只怕终有一日会变成徒有其表,空有名号,在血族贵族层中抓不住权力。 这个办法就是通婚。 人尽皆知,赫尔伯特家的漂亮女主人倾慕褚漠已久,所以霍齐亚家投其所好,顺水推舟,长老们纷纷向褚漠建议这门亲事。 褚漠本人并不喜欢奎音,但他却没有拒绝。 他在下更大的一盘棋。 那时候他已经和人类女孩梁晓雯在一起了,受女主的影响,他的思维更像一个“人”了。 他看不惯梅瑞狄斯家族的胡作非为,但更看不惯本该主持公道的赫尔伯特家族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毫无作为,放任不管。 还有一点,他想要变得更强。 他想要权力。 与奎音结婚的确是个提高地位的好主意,但他已经有了梁晓雯,不可能背叛,而且联姻得来的东西也都是附庸于赫尔伯特家之上的,和寄居篱下的感受差不了多少,他不希望依附于他人。 所以当教堂外的钟声敲响十二声,他们要在午夜的见证下结为夫妻时,教堂的门被踹了开来,霍齐亚家庞大的军队与世界上最大的血猎协会“净夜”合作,包围了教堂中的所有人,而满心欢喜的奎音·赫尔伯特,措不及防地成为褚漠的阶下囚,而不是妻子。 褚漠的行动之所以会成功,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赫尔伯特家的内乱。 有一个深受奎音信赖的人,表面上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守在奎音身边做护花使者,每当奎音因褚漠而伤心难过时便充当“暖男”形象,深情款款,温柔体贴,但其实早在近一百年前就开始埋地雷,最后出其不意地在奎音背后插刀。 和褚漠联手,也不过一个意外的契机,既然双赢,何乐不为? 这个男人的名字叫加里·芬恩。 他是赫尔伯特家族分家的当家,在当吸血鬼的年龄上比奎音还要大一百多岁,可以说是看着奎音从新生儿一路成长的见证人。 他的血统不高,褐色偏红的双眸,金色梳辫的长发,很是优雅。 但他想要紫金色的眼睛。 而只要他吸干奎音的血,夺取她的生命力,他的血统就能得以提高。 同族相残,这是唯一的办法。 一个褚漠,再加一个加里·芬恩…… 柯清怡觉得有点头疼,右眼皮都在跳。 这这这这…… 双渣男? 她要面对两个不怀好意的渣男?! 就在她愣神的时候,身着华服的奎音已拖着长长的裙摆从阶梯上走下来,路过那束枯萎的捧花时,她蹲身将其捡了起来,转眼间只见枯花重焕光彩,变成一朵朵绽放的白玫瑰,配着油绿的叶子,清新雅致。 她走到柯清怡面前,把花再次交到了对方手上。 “请你帮我照顾好我的家族。” 说这话时,奎音眼神坚定,语气平静,沉稳如教堂外的钟声。 但柯清怡知道,她其实很痛。 一个在心头穿刺,一个在背后插刀。 腹背夹击,怎么能不痛?   ☆、第98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二) 赫尔伯特本家的宅邸定在大西洋的一座小岛上,离英格兰的西海岸不远。 那是英国政府专门划给赫尔伯特家定居的土地。实际上,血族的存在并不是什么秘密,虽然普通老百姓大多还被蒙在鼓里,不知真相地过着日子,但各国当局政府多少了解一点,况且世上还有吸血鬼猎人这一职业——“净夜”就是千年前便建立起的统一的血猎战线,目前世上最大的血猎协会。 吸血鬼捕食人类,血猎以吸血鬼为猎物,一物克一物,这才有了成百上千年来的秩序,人与血族的相处才不至于出两次世界大战那样的乱子。 可是现在,明显有人想破坏这个平衡。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聚在这里,开这样一个没有意义的会!” 赫尔伯特本家宽敞的会议厅中,一共坐了四个人,其中一个发色深灰的男子散漫地坐在椅子上翘着腿,高声抱怨道。他的打扮不修边幅,脑袋也乱糟糟的,额前的头发太长未剪,遮住了半个眼睛,剩下半边隐在淡影之中,紫金色的眼眸更偏阴沉。 他看起来有二十多岁了,枯瘦如柴,两排牙齿森白,就像是白骨。 其实是死神泛着寒光的镰刀。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对兄妹双胞胎,栗发紫金眸,生着张稚嫩的脸孔,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坐在椅子上比灰发男子矮一大截。似是受不了男子的抱怨了,双胞胎中的女孩白了他一眼,道:“奈特,要不是你们家的人干的那些蠢事,我们也就不会在这里了。” “哈?蠢事?你个小矮子凭什么把脏水泼给我们家?”奈特·梅瑞狄斯勾起不屑的笑容,摊手道,“不过话说回来,只是杀了几个平民人类而已,真是小题大做。就算没有那些饥渴的新生儿,人类彼此间还会杀人犯罪呢,那还不如死在嗷嗷待哺的小辈们手上,血还不至于白流。” 于是柯清怡刚推门进来就听到的是如此一番嚣张言论。 从梦里醒来后她就被管家提醒,说今天是四大家族当家聚集开会的日子,而这次的地点正好轮到赫尔伯特家了,所以全府上下早早就已开始做准备。 血族白天黑夜的作息与人类正好颠倒,虽然高等吸血鬼能在阳光下行动自如,但奎音的身体还是保持着夜间活动天亮睡觉的习惯,睁开眼睛时窗外已是入夜时分。 基于在上篇文里被认出真身来的教训,柯清怡决定在这个世界中要谨言慎行,遵循奎音原先的性格与喜好,避免惹人怀疑。 在佣人的服侍下,她换上黑色的哥特长裙,银发披散,简单地在面上编了个辫,脖子上戴着赫尔伯特当家祖传的红宝石,血一般深沉的颜色,积淀着千年来与血相伴的历史,走过了漫长岁月,看过了无尽厮杀。 “凡食血者,必绝于民中。” 《圣经·利未记》第七章第二十七节,耶和华对以色列人如是告诫。 所以吸血鬼其实是很可怜的。 他们是上帝的弃儿,当他们获得不败的容颜和顽强的生命力时,付出的将是自己身上所有的祝福,而诅咒与排斥将是他们背上的十字架,饶是救世主也不屑于拯救他们。 十年,二十年,一百年,两百年…… 时代更新,世纪变换,房屋拆了又建、建了又修,野草生了又枯、枯了又长…… 可是岁月在他们身上定格,万物中竟连时间也抛弃了他们。 那时候他们才知道,活着竟然比一抔黄土还要孤单。 所以每年也会有很多活太久的吸血鬼选择长眠,就像该隐那样。 又或者是下了狠心,请求比自己强大的血族吸干自己的血,化作尘土,结束生命。 见柯清怡进来了,之前开口说话的小女孩和她的双胞胎哥哥都换上了甜甜的笑容,喊了一声:“奎音!” “晚上好,安妮塔,埃里克,奈特。”柯清怡微微一笑,然后把目光投向长桌的另一端,嘴角的笑容深了深,“还有褚漠。” 端坐在椅子上的黑发男子抬眼望了望柯清怡,声音悦耳,态度冷淡:“晚上好。” 只见他穿着白衬衫黑风衣,打扮随意,却自有一派独特气质,就这么简简单单一穿都能穿出贵气,难怪会有那么多少女为之神魂颠倒。 连奎音也不例外。 奈特·梅瑞狄斯不耐道:“好了好了,先生们女士们,寒暄时间结束,我真怕你们再聊起天气来!赶快进入正题吧!” 柯清怡不紧不慢地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两双交错放于桌前,气定心闲道:“今天召大家来这里,是想谈谈一个星期前在中国发生的事。” “我的老天!”奈特夸张地叫了一声,“难不成还要来段冗长的前提回顾?真他妈……” 话还没说完,他的嘴巴就被一只手牢牢捂住了。 鼻间萦绕着淡淡的香水气。 只见柯清怡在眨眼间窜到奈特·梅瑞狄斯的身前,一手托住对方的后脑勺,一手按住他喋喋不休的嘴巴,弯下腰逼近他的脸,像是要亲上去一般。 但她的眼神绝对不像一个要吻人的少女。 而是像一只要咬人的毒蝎。 柯清怡的微笑就像是恶魔的蛊惑,她望着奈特的眼睛,字句清晰道:“亲爱的,现在是我在说话,你可以安静一会儿吗?” 话说得委婉,但身上毫无掩饰的杀气却仿佛在说:第一次是捂嘴,第二次就是割舌。 而且她并没有在开玩笑。 奈特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不如说整个梅瑞狄斯家族的人都是这么个尿性。见柯清怡这样对他,他第一反应是脊背一凉头皮发麻,真的是被柯清怡给震慑住了,第二秒便回过神来,觉得这样太失面子,不由恼火,但接着又想起对方尊贵的血统与身份,虽同是四大家族,但最有权威的无疑是赫尔伯特家,更何况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因此只有怂怂地压下怒火,难堪起来。 从气焰嚣张到收敛沉默,只用了三秒。 过去的奎音就是个强势的人,只不过她的强势更多是骨子里的傲气与要强,在处理家务事和族间关系时却是个保守派,大概是受家族本身教义的影响,做事偏于死板,更注重妥协和维持秩序,就算在约定俗成中掌有占优的话语权,也不会说太分明的话,就像那些墨守成规的官僚。 不过柯清怡这一举也并不唐突,毕竟说的话和体现出来的性格还是很吻合的。 “谢谢合作。”柯清怡松开手,以肉眼不可观测的速度坐回了原位,一副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不好意思,耽误了点事情。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了,一个星期前,一群新生儿因无初拥者的引导而在中国肆意横行,前后造成了一百多人死亡,经当地血猎和其他血族同伴抓捕后,还有十只这样的新生儿尚在逃窜,继续危害人类世界,踪影难定。我们聚在一起讨论有两个目的,一是问责,二是问策。” 安妮塔·泽弗奈亚长得就像个精美的洋娃娃,她咯咯笑道:“这还用问吗?这么不负责任的初拥者,一看就是出自奈特他们家。” 她的双胞胎哥哥埃里克·泽弗奈亚帮腔道:“如果我没记错,东南亚一带有个吉普林家族,是梅瑞狄斯家的分家,那里离中国那么近,怎么赖都赖不掉。” “住嘴,你们这对讨人厌的兄妹。”奈特先是被柯清怡来了个下马威,这下又接连被俩小孩围攻——虽然他们平均年龄都在两百以上,故而语气不善,“要说分家,那霍齐亚家在中国本土还有呢,不然你以为我们这里为何会有个东方面孔?” 一旁静观其变的褚漠冷冷开口道:“我们每多一个子嗣,都会有登记和初拥者负责教育。” 奈特咧开嘴笑道:“兄弟,你知道你们家族在我眼里是什么吗?” 褚漠的目光冷若冰霜。 “是暴发户。”奈特耸了耸肩,“一夜之间发了横财,跻身前列,但我们都知道,他们的话算不了数。” 褚漠的手在桌上握紧了拳头,一双深红色的眼睛暗潮汹涌,他咬牙道:“我清查过了,不是我们家干的,你不要血口喷人。” 奈特笑了笑:“你以为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好了,不要再互泼脏水了。” 柯清怡一锤定音,按着原文里的情节来发展,但在其中做了小小的改变与手脚:“作为一向恪守秩序与规矩的赫尔伯特家主人,今日就由我来做其中的调和与判定。两日后我将亲自前往中国捕获不合格的新生儿,然后调查这件事,你们对此有异议吗?” “没有。”泽弗奈亚家的双胞胎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哟,您老亲自出马呀?”奈特笑得有点心虚,“行,没问题,祝旅途愉快!” “没有异议。”褚漠望向柯清怡,随后紧抿着嘴角,又是一副冰山脸。 他此刻一定很嫉妒柯清怡拥有的对全局的掌控领导权。 在原文里,奎音也提出了选四大家族的当家亲自去中国调查的建议,而最后决定由褚漠去中国解决肇事者,找到澄清的证据。 但知道故事的发展后,柯清怡断不会让褚漠去了。 因为就是这一趟,让褚漠遇见了梁晓雯。 在女主面前抢男主戏份的事情,她又不是第一次做了。 她一定要去找梁晓雯,不是为了报复男主,而是有更长远的考虑。 散会后,奈特·梅瑞狄斯急不可耐地拿了自己的大衣就走了,褚漠说法国本家那边还有事,便也没有久留,只有泽弗奈亚家的那对兄妹留下来陪着柯清怡喝了一顿“晚茶”。 在四大家族里,泽弗奈亚家很特别。 虽是第二悠久的家族,但整体实力却是垫底,这和其家族规模有很大关系。如果说血族是被上帝抛弃的孩子,那泽弗奈亚家无疑是其中的幸运儿,他们的“繁衍”方式与其他血族不同,但和普通人类一样,怀胎生子,一脉相传,孩子生长到十二三岁的样子时就不会再有变化,所以他们的孕妇也都是小孩子的身形容貌,很是吓人。 好在多是双胞胎,所以家族传承那么多年,虽是人丁不多,但也不至于断了香火。 泽弗奈亚的现任当家埃里克和安妮塔自幼就跟奎音亲厚,无论什么时候都站在奎音这一边,而奎音也很疼爱他们,三人就像姐妹姐弟一般。 但这只是“像”而已。 “奎音,你去中国后,本家这边的事又暂交给加里代管吗?” 安妮塔口中的加里,便是后来在奎音背后插刀的渣男二号,加里·芬恩。 柯清怡优雅地用餐巾擦了擦嘴,答道:“或许吧。” “那之前我们跟您说过的,苏格兰的那家制造厂的事呢?”埃里克接话道,“您说过的,可以考虑把那家厂子给泽弗奈亚家。” 看,来要东西了。 这才是感情亲厚下的实质:复杂连锁的利益关系。 泽弗奈亚家很弱,要想维持自己的地位,那么就得抱一棵大树。霍齐亚家族自身都在为新兴大家族地位不高的处境苦恼,梅瑞狄斯家的做派又实在令人不能苟同,所以他们当然会把目光投向奎音,不过其实从上代当家开始,泽弗奈亚家就一直亲附赫尔伯特家,这渐渐地衍生成一个传统似的。 如果说人类世界中人情冷暖自知,那血族世界里就只剩下冷了。 就算是暖的,那也不过是表象。 所谓的真性情,早都被岁月的沧桑闷死了。 尔虞我诈,阴谋算计,无一人可信赖。 就像是梦里奎音手中的那束捧花,美好下全是肮脏的恶意。   ☆、第99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三) 在柯清怡要离开本家的前一天,有一个人闻讯而来,给她送行。 “亲爱的奎音大人,”男子的眼眸如甘醇的红酒,沉淀着醺人的深情,“这点小事,交给在下去办即可,怎能劳烦大人亲自跑一趟?” 只见他抿着薄唇,蹙着眉头,一张英俊的脸上露出担忧神色,语气中透着无奈与心疼。他穿了一件茶色的丝绸衬衫,蓝宝袖扣,身后垂着一条长辫,灿然的金色,整个人就像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温柔绅士,在柯清怡面前心甘情愿屈膝化作一条金毛忠犬。 百年的算计,完美无缺的演技。 要不是柯清怡事先知道设定与真相,说不定也会被他的伪装糊弄过去,产生好感与信任,以为这是一个一往情深的绝世好男配,犯下和奎音一样的错误。 渣男一号后脚刚走,渣男二号前脚便至。 一个目中无人,一个口蜜腹剑,全在这几天赶着到她这儿来报道了。 柯清怡从花瓶中抽了一只管家新采的百合,凑到鼻间轻嗅芳香。她半背对着男子,面前是一扇玻璃窗,只见窗外乌云滚滚,刮着欲要折断伞骨的狂风。 屋外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场景,屋内的柯清怡却轻笑一声,漫不经心道:“加里,你不希望我去中国?” 加里·芬恩点头道:“是的,亚洲有很多蛮不讲理的血猎,还有其他未知的风险。如果奎音大人执意要去的话,就请带上在下一起去吧。” 天边传来几声闷雷。 “哦?”柯清怡将百合插回花瓶,不紧不慢地转过身来,看向加里·芬恩,“难道以我的能力,还应付不了几个不守规矩的毛头猎人?” 她的下巴微扬,细眉上挑,嘴角噙笑,眉目间是说不出的淡漠。 虽是比对面的男子矮了半个头,但她却让加里·芬恩感到了一种居高临下的倨傲。 这和奎音平时的傲慢有所不同。 就好像即使摘掉赫尔伯特家和纯正血统的皇冠,她依然是稳坐王座的女王。 加里怔了怔,而后忙道:“在下并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担忧奎音大人的安危而已。” “我不需要。”柯清怡盯着他,一字一顿,“担忧是留给弱者的。” 男子眼睑低垂,睫毛投下的阴影掩盖住了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真实,他顺从恭敬道:“是在下说错了,在下关心则乱,绝无冒犯之意。” “我当然知道你是出自善意。”柯清怡语气轻快,“加里,你是我最忠诚的骑士,我又怎么会怪罪你呢?” 加里·芬恩暗暗松了口气,试探性地问道:“那您走了后,本家……” 柯清怡笑眯眯道:“就由你代为打理吧。” “好,在下一定会妥当处理的,还请奎音大人尽管放心。”事情发展如意,加里内心不由欣喜,每次帮奎音打理本家对他而言都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 奎音拥有的一切,本该是他的。 他比奎音早一百多年进赫尔伯特家,原是本家家主的候选人,做好了思想觉悟,经过了艰苦的训练,坚持那么久,却没想到败在了最后一步——好不容易盼来该隐的苏醒,可这位伟大又可恨的血族始祖却不认同他,不愿给他初拥。 所以后来他只能继承赫尔伯特在意大利的芬恩家族。 同是当家,但一个是本家,一个是分家,二者地位悬殊,他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奎音的信任是他最好的反击武器。 他要找出赫尔伯特家深埋表面之下的隐患,一个又一个地掌控在手中,最后积累成奎音·赫尔伯特最致命的弱点,夺回本该属于他的高贵血统,让本家的所有人,包括在地下长眠的那个混蛋,都不得不承认他的优秀与强大。 窗外劈下一道闪电,瞬间照亮了柯清怡那一双紫金色的眼眸。 她往前走了一步,拉近与加里的距离,亲昵地将手搭在对方肩上,低声用着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我当然放心。加里,有一件事我希望你记住……” “无论我走到哪儿,赫尔伯特家的任何一件事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轰隆——” 一记炸雷落下,声音大得来似乎是要撕天碎地。 紧跟在后的是瓢泼的大雨,像是要把这座小岛淹没。 加里·芬恩低头看着少女,只觉得有一股莫名的凉气窜上脊梁。 有那么一刹那,他觉得自己是被毒蟒缠住的猎物,可回过神来时,对上的又是那张依然美艳的天使面容。 蟒是缠食性动物。 攻击猎物时,蛇尾越缠越紧,越紧越缠,直至猎物呼吸衰竭,心跳停止。 只听少女又笑意盈盈地问了一句:“加里,中国有一句诗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感觉说得很贴切啊,你有没有听过?” 这时加里·芬恩还不知道,他已经被缠上了。 ` 柯清怡没有选择私人飞机,也没有要霍齐亚家在中国的分家邓氏一族接待,而是自己撇下两个随从,大大方方地拿着英国政府给奎音的人类身份买了票登了飞机,心满意足地坐在头等舱,戴着墨镜,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这要是被本家的长老们知道了,非得骂死她,堂堂赫尔伯特家的当家,出远门竟不带人跟着保护,这无疑是愚蠢之举,不仅给某些极端仇视吸血鬼的血猎创造了机会,还给血族内部图谋不轨的人大开方便之门。 但她就是在等着看那些趁机行凶的血族同胞。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冒险抓不着人。 她都赌习惯了。 目的地在中国的一座沿海城市,也就是一周前发生惨案的地方。飞机到达的时候,北京时间只有清晨六点多,但外面早是一片大亮,可以预测中午的时候阳光会有多猛烈。 虽然奎音的身体不惧阳光,但柯清怡还是庆幸自己没有买正午到的票。 由此大概也能理解为什么那群新生儿会那么疯狂了,这边白天开始得早,他们能活动的时间就短,好不容易才能等到太阳下山,能不心急吗? 柯清怡现在是欧洲人的壳,中国妞的芯。奎音绝赞的外形为她赚足了回头率,尤其是那头银发,在一群黑发中格外显眼,大家还以为是哪个出来玩的外国模特或演员,可她一张嘴却又是一口字正腔圆的标准普通话,顺溜极了,还带成语俗话,把见她是外国人想要行骗的男子骂得来狗血淋头,羞愧而逃。 路人皆惊,真是人不可貌相! 奎音有的是钱,所以柯清怡也就任性了一把,找了家四星酒店,订了间总统套房,倒头睡了半天,到晚上的时候就出门干正事了。 她是高等血族,能够感应其他吸血鬼的存在于方位。 在血族世界里,高等吸血鬼能觉察低等吸血鬼的气息,从而较准确地判断出后者的所在地,但低等的吸血鬼是无法这样觉察比他们高等的吸血鬼的,就算是天赋比较强的,也只能在比自己高级的血族靠近时,才能隐隐感觉到气氛中的一种压抑。 柯清怡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藏匿在这座城市的新生儿处理掉。 未经初拥者引导教育的新生儿容易暴走,而暴走后的吸血鬼只有死路一条。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一晚上下来,柯清怡找到了四个,就在快要找到第五个时,发现已有血猎捷足先登,为了避免麻烦,她还是悄然离开了。 第二晚,她杀了五个。 第三晚,无果。但是她能感应到还有一条漏网之鱼,估计是靠自己恢复了点理智,有了自己的意识,比之前死掉的同伴聪明些,知道黑夜危险,便索性躲着不出来活跃了。 这就有点麻烦了。 第四天上午,柯清怡走出了酒店,把前台都吓了一跳——当你看到一个连续三天晚出早眠的夜猫子土豪客户竟然大白天出门时,你总会觉得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其实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 柯清怡晚上找吸血鬼,白天就改找女主了。 毕竟是自己写下的设定,柯清怡没费多少功夫就找到了在一家咖啡馆工作的梁晓雯。 她没有主动上前打扰,只是点了杯卡布奇诺,然后就坐在秋千椅上默默观察着梁晓雯。为了不让对方注意到这边,她还拿出了之前在报刊亭随便买的一份杂志,给自己打着掩饰。 这篇文的女主梁晓雯是个可怜的孩子,双亲被无人管制的吸血鬼杀害,好在有善良的保姆抱着她顺利逃跑,这才得以幸存,可是保姆负担不起她的学费,不得已,她只有辍学,拿着一份低学历四处找工作,最后定在了这里。 从锦衣玉食到生活拮据,从家庭美满到沦为孤儿。 所幸梁晓雯并没有被磨难击垮,时至今日,都还能绽放灿烂的笑容。 所以说是女主啊…… 见梁晓雯端着咖啡望向这边,柯清怡赶忙收回了视线,落到了手上翻开的娱乐杂志上。 本来只是假意翻看,但她的目光很快被杂志上的文字吸引,登时愣住了。 “金曲天王安黎(lenny)自爆情史!曾暗恋前经纪人唐禾潇多年!至今旧情未了?!” “唐禾潇怀二胎y抢做干爹,单叙怒扣年终奖!” “影后苏延熙采访谈最感谢的人——不是丈夫顾之宴,而是老板娘唐禾潇。” …… 卧槽?!什么鬼! “lenny……”这几个人是她知道的那几个吗!敢情这还是个平行世界啊! “您好,这是您的卡布奇诺,祝您心情愉快。” 不知什么时候梁晓雯已经端着咖啡走到了面前,把杯子放下,挂着甜甜的笑容。她听到柯清怡点单时说的是纯正的普通话,所以自己也就放心地对柯清怡说中文。 看了眼那页杂志的标题,她以为柯清怡是因为不认识那人,所以才把名字给念了出来。于是她善解人意道:“lenny是一个非常棒的歌手,我很喜欢他以前的那首《活在黎明里的人》,如果您有兴趣的话,不妨去听下。” “……好的,谢谢你,我会听的。” 这张同名专辑就是她看着lenny录制推出的好吗,跟着跑宣传的时候,听了不下百遍。   ☆、第100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四) 是夜,夏雨骤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浸润了马路,雨停了后空气都裹着湿气。 梁晓雯今天加班,最晚离开,跟她一起加班的同事和她分工把咖啡馆打扫收拾干净后就被男朋友接走了,留下她独自一人确认门窗。 所以等她挎着包走出咖啡馆,转身锁上店门时,已经快十二点了。 她不害怕一个人走夜路会遇见坏人。自从十年前她的双亲死于吸血鬼的獠牙之下,她便立下决心,有朝一日一定要为父母报仇。后来保姆带着她搬进了当地的贫民区,她便跟着邻居的那些叔叔哥哥学打架,学的都是实用的招数,没有花架子。十三四岁的时候她就能撂倒把她围堵在墙角的怪蜀黍了,那下手叫一个狠。 再后来,她十八岁了,进了这家咖啡馆工作,老板心好,见她头脑灵光干活麻利,便也没在学历和年龄上多加刁难,而是把她吸纳为正式员工。 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中,梁晓雯听说了吸血鬼猎人的存在,不知真假,但有客人说是真的,而且他们还有个很大的协会,要当血猎的话就必须得进那个协会得到认可。 吸血鬼猎人。 从此,这成了梁晓雯心中的目标。 “话说今天来的那个外国女生好漂亮啊。”走在路上,梁晓雯百无聊赖,回想今日的工作时脑海里浮现出一张惊艳的面孔,便开始自言自语般喃喃道,“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中文讲得可真溜,年龄应该和我差不多,要不高三要不大学了吧……” 真好啊。 说罢,她叹了一口气,难掩对银发少女的羡慕之情。 要不是家里发生变故,她怎么会读完初中就辍学。有时候她看到店里那些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客人,久久都不能移开视线,只觉得心口沉重。 “姐姐,请问一下,这里到xx路要怎么走啊?” 背后忽然响起一个稚嫩的孩子声气,语气天真,却着实把梁晓雯吓了一跳。 她转过身,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站了个小男孩,八九岁的样子,穿着背带裤,衣服上有点脏,像是在什么地方摔倒过似的。男孩的皮肤奶白奶白的,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又黑又大,平静地映出梁晓雯的身影。 梁晓雯松了口气,毕竟谁都不会对一个小孩子起警惕心,转而惊讶道:“小弟弟,那么晚了,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和他们走散了。”男孩低下了头,话语间都透着无助与委屈,“今天是妈妈生日,爸爸带我们去广场看烟花,可是人太多了,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他们,然后走着走着就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说到后面时,孩子的声音已经带上哽咽,眼泪吧嗒吧嗒往下落:“姐姐,我……我好害怕!还好看到了你!你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帮一帮我?” 梁晓雯看得来心疼,赶快摸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来给孩子拭泪:“当然可以了,你别怕,姐姐一定会把你安全送到家。你知道爸爸妈妈或家里座机的电话号码吗?” 孩子摇了摇头,依然把头低着,小肩膀因抽泣而抖动着。 “那你家里住哪儿呢?xx路的哪个位置呢?” “我们家住在xx路的天川小区……”孩子吸了吸鼻子,“门口的保安叔叔认识我,他和爸爸妈妈很熟。” “行,我知道在哪里了。”天川小区是这一带比较高档的小区,梁晓雯成年前当过钟点工,曾有个客户就住在那里,“这边走过去其实还挺近的,乖,很快你就能见到爸爸妈妈了。” 说着,她牵起了男孩的手,心想这个小孩一定是吓坏了。 因为他的手几乎没有温度,握在手里冰冰凉。 如果此时她回头弯下腰抬起男孩的脸,估计就会赶紧把手放开。 因为那个表情实在是太渗人。 脸上泪痕尚未干,眼白处布着血丝,嘴巴却咧成一个诡异的笑容,露出长得来不正常的虎牙,锋利不输刀刃。 但是她没有。 所以她并没发现任何异常,而是朝着印象中的路线走去,手握得更紧了点,希望能把孩子的手给捂热。 ` 快出巷口的时候,男孩突然停住了脚步:“姐姐,不用继续走了。” “诶?”梁晓雯不明所以地回头,“出了巷口再左转就到了,怎么不继续走了?你难道不想见你的爸爸妈妈?” 男孩抬头,一脸平静道:“我爸爸妈妈早就死了。” “什么意思?” 一股不祥的预感漫上心头,梁晓雯莫名地觉得头皮有些发麻。 她想要收回自己的手,可没想到被对方死死地反握住,她一个成年人的力气竟然抵不过一个小孩! “死了就是死了,能有什么意思。”男孩的脸上绽开一抹残忍的笑容,“他们的脖子上被我咬出两个窟窿,血被吸干了,当然活不成了。” 说到这里,他也不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了,左右的尖牙长了出来,幽黑色的眼眸若隐若现泛着红光,目不转睛地盯着梁晓雯,就像盯着一只美味的猎物,眼底尽是得逞之色。 “你是吸血鬼!”时隔多年再次接触这种生物,梁晓雯吓得来说话都走调了,声音尖锐起来,“你放开我!” 她拼命想要挣脱,却始终无法将自己的右手从对方手中抽出来,后来实在急得不得了,她伸出另一只手想要扳开男孩的手指,脚下也开始了动作,卯足劲往对方腹部踹去。 若是换作平常人,饶是成年男子,也少有斗得过梁晓雯的蛮力的,就连咖啡馆的老板都感叹,小姑娘的力气比大男人还强。她踹人也是很厉害的,一脚一个准,每每都把那些欺负她的人打得来倒在地上哇哇叫,不胃出血都算幸运的了。 可是在这个身高才刚到她胸口的小鬼面前,她的力气和那一脚竟然就像是挠痒痒似的,毫无作用,反而让男孩趁机擒住了她的另一只手,把她按到了墙面,然后还未等她反应过来,就猛地朝她的脖子扑了上来,如同恶狼扑食! “啊——”梁晓雯下意识地闭上了眼,一声尖叫终于爆发出来。 她不要死在吸血鬼手上!她不想! 心脏剧烈地狂跳,就像要跳出嗓子眼,内心的呐喊膨胀,欲要撑破胸膛—— 可是,什么都没发生。 出乎意料,梁晓雯听到男孩发出一声闷哼,就像是被谁掐住了喉咙,十分难受。她想要睁开眼一看究竟,却冷不防被一只手蒙住了眼睛。 那是一双同样冰冷的手,却向她传达着安心。 纤细的指间散着淡淡的香水味,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闻过。 “请稍等片刻。” 悦耳的女声,如同小提琴一般悠扬,谈吐优雅。 梁晓雯更加确定这是她见过的人。 大概是打从心底认为此人不会伤害自己,她并没有挣扎。 眼睛被蒙住了,她便只有用耳朵来捕捉正在发生的一切。只听男孩发出一声扭曲的叫喊,带着颤抖,接着又传来牙齿咬开皮肤的细响,随之似乎有什么在流动着…… “求……求您……” 男孩艰难地开口,语气尽是哀求与绝望。 过了几秒,那个女声才再度响起,带着君临天下般的傲气,就算梁晓雯看不到她的样子,也能想象出她的眼睛应该含着冷静的悲悯:“你有理智和意识,不同于你的那些新生同伴,可你身上的气息和他们相同——说,是谁给了你指引?让你学会那么狡猾地杀人?” “没人……没人指引我……” “哦?”这声似是含笑,却冷得森然。 不知道女子对男孩做了什么,半晌,只听男孩虚弱地不断喘息,改口道:“我说……我什么都说!是一个叫凯文的外国人,他把我变成了吸血鬼后就想走……可我实在太难受了,就死死抱住了他的腿……他带了我三天,后来听说他变的其他吸血鬼闹出事了,就跑了……” “这个叫凯文的长什么样子?” “红眼睛,灰头发,中国话说得没你好,还带点港台腔……” “好。”看来女子十分满意,“你也算是重要的人证了,留你一命,回去给你弄点猪血。” “为什么是猪血……”男孩子的语气变得贪婪,“这个女生的血闻起来很美味,不如我们俩瓜分了吧……” 梁晓雯不由打了个寒颤。 见此,女子的另一只手凉凉地附上她的后背,安抚性地轻轻拍了两下。 “不许动她。” 单单四个字,掷地有声,带着命令的口气,如最稳的靠山。 下一秒,蒙在梁晓雯眼前的手便撤走了。 梁晓雯睁眼便看到一头银发,丝丝凝载着月华。 只见少女立于身前,抱着看似熟睡的男孩,背影清瘦却不羸弱,灰色的休闲小西装上衣配花领白衬衣,与外套同色的超短裙下是一双有直有长的腿。 她的五官轮廓很深,鼻梁高挺,一双紫金色眼眸高深莫测,此时唇角微扬,正注视着梁晓雯。 “嗨。”柯清怡笑着打招呼道。 “你是……白天的那个外国客人?!”梁晓雯整个人都蒙了,“那个向我问了lenny的客人?” “是的。” 梁晓雯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怀里的吸血鬼男孩,满怀期待地问道:“什么叫他是你的人证?你怎么把他打败的?你……是吸血鬼猎人吗?” “你不是向我推荐lenny的那首《活在黎明里的人》吗?”柯清怡语气轻松道,“可惜,我是活在黑夜里的人。” “什么?” “我是吸血鬼。” 梁晓雯瞪大了眼睛,两腿都在发软:“原来你是他的同伴?” 怎么会这样…… 原以为的救命恩人,竟然也是一只吸血鬼! 杀她双亲的同族! 柯清怡试图消除她的偏见:“不是的,你听我说,就和人分好坏一样,吸血鬼也是分好坏的,有的会反人类,有的亲人类,真的。我不是他的同伴,我是听说这边因吸血鬼发生了血案,所以来消灭他们的,你别怕我。” 梁晓雯摸着墙壁跄踉地往旁边退,既恐惧又愤怒:“人类的好人能从不杀人,你们的好吸血鬼能从不喝人血吗!” 这个真的不可能。 柯清怡也没打算隐瞒,如实回道:“不能。” 梁晓雯冷笑:“那你跟我说什么吸血鬼也分好坏!你们有哪个不滥杀无辜?!” 对方态度不善,柯清怡也不热脸贴冷屁股了,语气冷下来:“是啊,吸血鬼不分好坏,吸血鬼都是见人就杀的残忍生物,那我到底是吃错什么药了救下你,然后跟你废话那么多?我为什么不直接咬破你的动脉,把你的血给喝尽?梁晓雯,你们人类会说‘别一竿子打死人’,如果带给你伤害的是人类中的坏人,那你是不是要把全部人都恨上,只是因为他们是同个物种,有着共同的特征?” “说到底,你也只是害怕而已。” 说完这番话,柯清怡不理对方的反应,抱着男孩,瞬间消失在了小巷。 梁晓雯终于是站不稳了,瘫坐在了地上。   ☆、第101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五) 男孩被柯清怡吸了大半的血,饿得发晕,脸色惨白地躺在柯清怡怀里,森白的獠牙都收不回去了,样子十分虚弱。 这大半夜的,菜市场早收了,柯清怡也不知道去哪儿给他搞鸡鸭猪血来填饱肚子,后来灵机一动,抱着男孩进医院偷血浆,从医院高楼的窗户突入,高等吸血鬼的移动速度不可小觑。 期间男孩醒了一次,闻到满屋的血气,眼睛都直了,要不是柯清怡死死地抱住了他,指不定这个死小孩要在人家的血浆保管库房就地豪饮。 柯清怡把男孩带回了酒店,前台值夜班的小姐看她抱着一个气息奄奄的孩子,还以为是她善心大发在路边捡的一个小孩,忙问道需不需要叫救护车,柯清怡怕惹人怀疑,特地编了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弟弟离家出走,姐姐千里寻弟,现下终于找到了,应该留出时间和空间来给他们姐弟相处。她讲得逼真生动,绘声绘色,单纯的前台小姐立马便信了,感动得连连称赞她是个好姐姐。 回到房间,两袋血灌下去后,男孩的脸色好了很多,眼睛恢复了清亮。 柯清怡让他坐在床上,而自己懒懒地倚着沙发,样子很是随意:“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周翰闻……” “嗯,你自己把这名字好好记住。”柯清怡在沙发上蹭了蹭,就像一只慵懒的猫,而且是瘦版波斯猫,“这个名字代表你的过去,作为人类的过去。我们血族有个规定,虽然不要求我们抛开过去,但是变成血族后我们将拥有新的姓名。” 男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柯清怡看着他白白嫩嫩的模样,不由地想起在阿米莉亚的故事里遇见的那个孩子,于是很快便决定道:“这样吧,从此你就叫肖恩了,家族姓氏等我带你回欧洲把事情裁决后再说。” 男孩皱起了眉头,有些不满道:“我不要叫洋鬼子的名字。” “这哪是洋鬼子的名字?”柯清怡开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们中国不是有个姓氏是肖吗?再添一个‘恩’字作为名,不就是个纯纯正正的中文名吗,你这个蠢孩子。” “……” 为什么他要被一个外国女人鄙视自己的中国文化! 挣扎了好一会儿,男孩最终接受了“肖恩”这个名字。 在名字方面达成协议后,柯清怡继续问道:“你今天几岁了?八岁?” “十岁了。”肖恩看起来有点闷闷不乐,“我长得比较矮。” 此后也不会再长大了。 “怪不得说起话来要成熟一点,”柯清怡恍然,“你父母真的是你杀的?” 肖恩双手握拳撑在腿上,抿着嘴角低着头,看不清神色。 半晌,他才沉声道:“是。” 下一秒,柯清怡已经移动到了他面前,伸手捏住他的小巴,迫使他把头给抬起来。 一张稚嫩无邪的脸,一双漆黑如渊的眼。 她冷声道:“真的是你咬破他们的脖子,把他们的血吸干的吗?” 肖恩不可思议地看着柯清怡,神色有些慌张:“你……你一直躲着在偷听?” “是的,静观其变。”柯清怡神情严肃,“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我的问题。” 肖恩愣愣地望着她,那一双紫金色的眼眸平静如镜,映出他可怜的模样,有那么一瞬间,他眼前晃过那日的片段,到处都是血腥味,充满痛苦。 他不能偏过头去,便只有闭上了眼睛。 “是凯文……是那个洋鬼子做的……”他的声音都在颤抖,“见我被他抱走了,来找我的爸爸妈妈就追了上来,结果全都……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死掉,但是什么都不能做……我甚至动都动不了……” “他们因为救我所以死了,可我只能看着一切发生……这不相当于,是被我杀死的吗?” 说到这里,肖恩又哽咽了。 “凯文说黑色眼睛是最低级吸血鬼的特征,越低级的吸血鬼对血的渴求就越大,他带我杀了好几个人,教我怎么捕食怎么喝血……我真的不想喝,可我真的好饿……” “我听说了,有人要来处死我们,所以我一直躲在下水道里,饿得急了,连老鼠都不放过……今天是实在不行了,爬了出来,结果一出来就闻到那个姐姐的味道,真的是忍不住。” 柯清怡叹了一口气,然后拍了拍他的头,把他抱在了怀里。 “没事的,都过去了。”柯清怡安慰道,“喝了高等血族的血后,你饮血的欲|望就不会那么频繁和强烈了,只是你的血统目前是重要的证据,所以我不能给你血喝,等审判完后就可以了。” 肖恩吸了吸鼻子,露出惊讶的目光:“你是高等吸血鬼?怪不得眼睛的颜色跟我和凯文都不同!” “嗯,你说凯文是红色眼睛,那是中等吸血鬼的瞳色。”柯清怡耐心科普道,“血族的始祖是该隐,第一个变成吸血鬼的人类是英国的赫尔伯特公爵三世,而现在的血族世界里是四大家族在掌控大局,分别是赫尔伯特家、泽弗奈亚家、梅瑞狄斯家和霍齐亚家,他们之下还有很多直系分家和臣服归附的小家族。” 肖恩被这么多外国名字给绕糊涂了,一个都没记住,只有愣愣地问道:“那……那凯文是哪个家的啊?” “从你描述的特征来看,应该是梅瑞狄斯家的分家。”灰发是一点,港台腔是第二点,梅瑞狄斯家在东南亚一带做生意做得很好,和港台广东的交集也很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洗去了霍齐亚分家邓氏一族的嫌疑——据柯清怡所知,那个家族里大多是京片子,其他的也都是北方人。 “哦……”肖恩还是没记住那串名字,只是在心底简单地将其记忆为“梅子”家族,“那你是什么家族的呢?” 柯清怡这才想起自己还没自我介绍。 她嘴角上扬,露出一个亲和的笑容:“我叫奎音·赫尔伯特,来自英格兰赫尔伯特本家,你叫我奎音就可以了。” ` 吸血鬼在天亮后一般会睡得很沉,但柯清怡经历了那么多个世界的危险,警觉性很高,所以睡眠比较浅。 墙壁上的挂钟显示凌晨五点的时候,房间外的走廊有动静,常人根本无法听到。 柯清怡猛地睁开了眼睛。 她能凭气息察觉出,屋外站了人,还不止一个,起码有十多个,纯人类,都是青年人,身上带着杀气,散发着令吸血鬼本能地生起厌恶的气息,绝非善类。 血猎们竟然找上门来了。 “肖恩。”她将男孩摇醒,轻声道,“快醒来,这里有危险。” 然而低等吸血鬼并不像她一样能够适应在白天活动,肖恩被她推了几下,在睡梦中皱了皱眉,却丝毫没有要醒来的迹象,反而整个身体蜷了起来,就像是母体内的胎儿,表露出一种下意识的寻求保护的姿态。 柯清怡看了眼半亮的窗外,要逃就要趁现在,迟了的话夏日的烈阳会把肖恩烤焦的。 于是她拿床单把肖恩从头到尾裹了起来,只留呼吸的缝隙,然后把床帘拉开,窗户大打,横抱起被包得严严实实的肖恩,跳到了桌子上,准备从窗户逃出去。 虽然这里是十楼。 大概是柯清怡拉帘开窗的动静太突兀了,被屋外那群人的探听仪器捕捉到,所以还没等她跳出去,房间的门就突然被撞开了,一群穿着黑色制服的男子握着枪鱼贯而入,不说一句话就冲着屋内开枪,胡乱扫射。 柯清怡抱着肖恩灵敏地做出躲闪,可奈何敌众我寡,还是被一枚子弹擦伤了脸,在左脸颊留下一道深色血痕,渗出血珠。 要换做其他子弹,这点小伤自动愈合只用几秒,可是这是银制专用子弹,在它面前,吸血鬼的自愈能力大大降低,和普通人差不多。 手|枪装了消音设备,但子弹打穿墙壁打碎玻璃还是发出了不小的声响,可是却没有引来酒店里的其他人,看来要不是被弄晕了要不就是被收买了。 这不是一件小事,敢明目张胆在都市市区四星级酒店进行射杀,可见这群黑衣血猎背后必然存在着一个不容小觑的组织。 净夜。 柯清怡抱着肖恩,猛地翻身跃出被子弹打得破损的窗户,在转身前的最后一眼,瞥到了其中一人制服上的银色徽章——蔷薇与十字架,任一个有点经验的吸血鬼都会眼熟的标志。 几乎是灵光一现,一张英俊的冰山脸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他大爷的,褚漠那混蛋…… 身体坠下高楼,迎面刮来的风割得柯清怡脸疼,她看着越来越接近的地面,心脏狂跳,心想在现实中她连蹦极都不敢玩,现在都能直接来跳楼了,胆子简直肥了不止十圈。 就在快要与马路来个亲密拥抱时,她忽然直起了身子,伸出腿在一辆路过的公共的车顶上踏了一下,却像踩在了一张跳床上一般,借力往上一跃,从路灯到店铺屋檐,如同点水蜻蜓,抱着尚在安睡的肖恩逃出了这条街道。 身后的夏阳渐渐照清城市的晨貌。 ` 清晨八点,梁晓雯按照工作时间到咖啡馆上班,却发现店门挂着“暂不营业”的牌子,推开门后看到老板在柜台悠闲地磨咖啡,店里最深处的位置上坐着一个抱着小孩的客人,据说他们出了一笔不菲的价钱,把咖啡馆包场包了一整个白天。 梁晓雯脸色一变,换了工作服后快步走到柯清怡面前,皱着眉低声问道:“这一大早的,你应该不只是来喝一杯咖啡那么简单吧……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我们被追杀了。”柯清怡开门见山,简明扼要,“我们内部有人串通了血猎,要让我死在中国。我没有地方去,这孩子不能照到阳光,我只有找你帮忙。” “我能帮什么忙?” “他们的势力很大,总会找到这里的,我们需要你。这个孩子等级太低,不能掩盖自己的气息,而你的血液味道很特别,可以冲淡这孩子的气息,掩人耳目。另外,如果有正常人类在场,血猎为了保密,是不会轻举妄动的。” 梁晓雯嘲讽地笑道:“你到底是为什么会觉得我会帮你们吸血鬼?” “不是帮吸血鬼,而是帮我。”柯清怡盯着她,十分笃定,“我相信你不会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谁让你是女主。 ` 快九点时,咖啡馆老板见店里也没什么事做,索性交代了梁晓雯几句后,便开车回家了。 九点半的时候,有人敲了敲咖啡馆的门。 拿着拖把来应门的梁晓雯只把门推开三分之一,看着门外站着的黑衣男子,露出职业性的甜美笑容,略带歉意道:“不好意思,今日本店不开张,要买咖啡或其他饮料点心的话请等明天吧。” “请问你有看到一个抱着小孩的外国女生吗?银色头发,大概有一米七五,脸上有一道血痕。” 梁晓雯眨了眨眼,点头道:“嗯,看到了,长得很漂亮对吧?你是她的朋友吗?” “她问我地铁几点开,然后就抱着她弟弟往前面的地铁站跑去了。”   ☆、第102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六) “什么?!你要去日本?” 梁晓雯看着端坐在她面前的柯清怡,只觉得这个女吸血鬼真是想一出是一出,明明正在被吸血鬼猎人追杀,自己还带了个拖油瓶,却能那么悠闲地坐在咖啡馆里喝咖啡,用单手滑动着手机屏幕查看今日的国际航班,就好像脸上被划了一疤的不是自己一样。 简直是任性啊! 其实不是柯清怡漫不经心,而是情形实在太过复杂,她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解释。 结合原文的剧情和设定,柯清怡能肯定是褚漠和“净夜”联手了——梅瑞狄斯家向来排斥人类,不可能和血猎联手,所以首先排除;泽弗奈亚家的双胞胎目光短浅,只把奎音当大树抱,做这种事对他们半点好处都没有;加里·芬恩不过是个分家当家,没权没势,还无足够资格要求“净夜”与之合作。 可霍齐亚家就不同了,四大家族中势头最好的新兴家族,挤掉赫尔伯特家做领导者的胜率很大,家族整体的原则与思想又偏向于亲人类,因此非常值得“净夜”的现任会长史蒂芬去下一把注。再者,原文里褚漠就和“净夜”联手了,在婚礼当天令在场所有人大吃一惊,一举把赫尔伯特家的混乱推到顶峰,把奎音的光环摘下。 配合得如此默契和平,可见那不是他们的第一次合作了。 说起来,褚漠和史蒂芬还有点共同之处。 一个利用婚礼发动突袭,削减赫尔伯特家的实力,壮大霍齐亚家的势力,成为血族中的无冕之王,一个背叛了自己最好的兄弟,在协会中发动叛乱,意欲逼位,如愿做了最大血猎组织的老大。 前者的受害者是奎音,后者的倒霉蛋则是默菲·麦克劳德——“净夜”的前会长。 然而,这位前会长如今尚存于世,不仅活着,还活得好好的。 被夺会长之位后,他九死一生,逃到了日本北海道,聚集支持他的人,发展新的伙伴,另立门户,创了新的血猎组织“血樱”,规模不比“净夜”,但在那里管事的都是从“净夜”跟着默菲离开的精英元老,实力不俗,再加上默菲的组织领导能力,这个年轻的协会发展得很好,在整个亚洲小有名气。史蒂芬虽然视“血樱”为眼中钉肉中刺,但也不敢轻易踏足日本,因为那里是默菲的地盘,而他心底终究是有点怕这位能干的前任老大的。 所以柯清怡打算去拜访这位麦克劳德先生。 诚然,现在去北海道并不是个恰当的好时机,但却是个难得的不容错过的时机。 试想如果她现在是带着肖恩回英格兰,把审判的事情办完后再从英国飞往日本,那家里的长老们、泽弗奈亚双胞胎和加里·芬恩那些人一定会探寻她出行的原因,关注她的一举一动,那么也就会知道她去拜访了默菲,事情便败露了。所以这一次她以善后和追查血案真相的目的出门,合情合理,无人会料到她会顺路去找已快遗忘的血猎协会前会长——就算有人知道她去了日本,她只需说是调查之用即可。 再不行,就说是去放松下心情,毕竟北海道札幌市也是个旅游胜地。 奎音做派保守,若无确凿证据与跟踪记录,谁会相信她会成为血猎的座上宾? “是这样的,我要去札幌找一个人。”柯清怡试着跟梁晓雯把事情说清楚,“这样跟你我说,血族里有四个大家族,相当于贵族,我是其中一个家族的当家,而另外有个家族的头儿叫褚漠,他看我不顺眼,所以趁我来中国回收暴走的新生儿时,联合世上最大的血猎组织‘净夜’来对付我,这是在打破吸血鬼与血猎和人类之间的平衡,血族内部我会去解决,但血猎那边也需要有人去解决,我要去找的就是‘净夜’的前任会长,希望得到他的帮助。” 省去那些麻烦的英文姓名,事情的来龙去脉就通俗易懂多了。 原来她是吸血鬼贵族啊…… 诶? 诶诶诶!? 净夜?传闻里的那个最大的血猎协会?! 刚才敲门的那个黑衣人就是“净夜”的吸血鬼猎人?! 梁晓雯呆住了,愣了半晌才抓狂道:“我竟然帮你骗了‘净夜’的人!天啊,那里是我做梦都想去的地方……” 一直以来,她的目标就是能进到“净夜”当一名吸血鬼猎人。 可是她竟然在伟大的组织面前窝藏被追捕的吸血鬼高层! 柯清怡当然知道她的梦想,于是笑眯眯道:“嘛,年少时总爱做梦,可是梦也会有醒的一天,我劝你还是放弃进‘净夜’吧。” “你懂什么!”听着对方优哉游哉的语气,梁晓雯真想把她扔出咖啡馆。 柯清怡喝了一口咖啡,不紧不慢道:“‘净夜’的现会长史蒂芬是谋权上位,耍了见不得人的卑鄙招,跟着这样的人混肯定不靠谱,你一个女孩子家,进到那种心术不正的人的队伍里,就跟进狼窝一样。那里的前会长倒是个不错的能干之人,离开‘净夜’后办了个新血猎协会,发展得很快,以收亚洲人为主,我考虑下要不要在他面前推荐下你。” 一听这话,梁晓雯眼睛都亮了,但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露出严肃的神情:“好吧,你说,还要我帮你做什么?” “借车送我和肖恩去机场。”柯清怡毫不客气地举起杯子,“还有,免费续杯。” ` 为了能及时地给受初拥的子嗣新的身份证明以保证他能跟着初拥者走南闯北,每个中等以上的吸血鬼身上都会携带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各种证件,以备不时之需,所以梁晓雯疑惑了半天的肖恩买机票的问题,在柯清怡看来根本不是个事儿。 柯清怡给自己和肖恩买了下午一点直达札幌的机票。 直到看着柯清怡抱着肖恩消失在安检后的转角处,梁晓雯才忽然想起,自己一直女吸血鬼女吸血鬼的叫,还不知道银发少女真正的名字。 嗯,就暂且把她称之为银发吧。 她有种预感,再见之日不会太晚。 ` “各位尊敬的乘客,我们已经到达了日本札幌市新千岁机场,飞机还在滑行中,请保持坐在原位上,安全带扣好。感谢您选乘xx航空公司的班机,期待下一次再次为您服务gers,wehavealreadyarrived……” 空中飞行了九个多小时,期间还在首尔做了中转,等飞机在札幌降落时已经十点多了,狭小的机窗外是沉沉夜色。 肖恩也真是恪守低等吸血鬼的生物钟,待飞机落地开始滑行的时候,他才从睡梦中醒来,一睁眼便发现自己处于一片新天地,耳边响起甜美的播音女声,讲完中文讲英文,讲完英文说日语。 对于一个十岁小孩来讲,他当然只听懂了中文部分。 但这并不影响他惊讶地发现自己不过是睡了一觉,结果就被柯清怡弄出国门的事实。 “奎音姐……”他瞪着圆溜溜地眼睛看向柯清怡,“这是怎么回事?” “自己解开安全带,我们要下飞机了,跟着我别走丢。” “呃,我是想问,我们咋会在飞机上,而且我刚才没听错的话……我们是到日本了?” 柯清怡瞥了他一眼,酷酷地挑了挑眉:“你有意见?” “……没。” 札幌作为北海道的首府,是在这个四面临海的岛国中少有的内陆大城,人口排全国第五。在明治之前这里还是一片未开发的原始森林,一九九二年设市,百年间就有了飞速发展,着实令人惊叹。这座城市也的确算是旅游胜地,但旅游季是在冬春时,很多人来参加雪祭,观赏北国雪飘。 柯清怡带着肖恩乘着jr快速airport线从新千岁空港站坐到了札幌站,这个时候的乘客不多,他们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到站了。 市区还是比较热闹的,这里的气温比柯清怡从中国出发的那座沿海城市要低好几度,不过满大街都是穿着短裙的日本女孩,所以她这样穿也不会显得很奇怪,反正吸血鬼感觉不到冷暖差别。 柯清怡能嗅到空气中弥漫着她不喜欢的气息,那属于血猎。 这里是“血樱”的老巢。 到了这里,下一步便是引蛇出洞了。 “嘿,肖恩。”柯清怡笑眯眯地拍了拍身旁男孩的脑袋,指着前面的一个女子道,“看,她要拐进右边的小路了,你快跟上去,把她看作你的猎物。” 肖恩露出恍然的笑容,朝柯清怡比了个大拇指:“奎音姐,没想到你那么体贴,知道我对本国人下不了嘴,就给我换个国家饱餐一顿。” “死小孩,胡想什么呢!”柯清怡伸手就是对肖恩光洁的额头来了一发弹指,“我说的是‘看作’而不是‘当做’,谁让你真扑上去了,我的意思是你去吓唬她,吓唬得越厉害越好。事情办好后我会消除她的这段记忆。” 肖恩吃痛地捂住脑门,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道:“奎音姐,你……要做人口贩卖?” 柯清怡斜睨了他一眼:“你去还是不去。” “……去。” 妈蛋,作为一名人证,他连知情权都没了!这和以前做人类小孩时被爸爸妈妈训斥“跟着大人走就行了,小孩子问那么多干什么”有什么两样! 不得不说,肖恩这个死小孩办事还是挺得力的。 虽然语言不通,但他才不管对方叽里咕噜说着什么话呢,睁着眼露着牙,再白一点就和咒怨本片的那个小孩一样恐怖了,直把那个踩高跟的晚归女郎逼到死角,吓得来包都扔了,尖叫一声比一声高。 没有警察闻声而来,因为柯清怡在路口布了结界,正常人看不到里面的真实场景。 只有血猎才能察觉到这层结界。 果然,有人来了。 镀银的太刀,白色的制服藏在便衣下,脱掉便衣外套后露出用红线绣的五瓣樱。 他们身手矫健,身形敏捷,轻松地破了柯清怡特地设得简陋的结界,如一枚枚子弹往肖恩射去。 可比他们更快的是柯清怡。 柯清怡背靠在一面墙壁,抬脚抵着对面的墙,把路口前路堵住,将“血樱”的人拦了个正好,也不怕裙下走光。 她双手抱于胸前,一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气势,用日语跟对方说道:“哟,晚上好。我是奎音·赫尔伯特,你们应该听过我的名字。” “可以告诉我你们的老大麦克劳德先生在哪里吗?”   ☆、第103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七) 前原美子在“血樱”协会本宅干活。 她的哥哥因为体魄强健,幸得会长赏识,成为“血樱”旗下的一名吸血鬼猎人,因而他兄妹俩得以在父母双亡后寻得一个好归宿,结束穷困潦倒风雨飘摇的流浪,免受街头混混的敲诈与欺凌,住进宅邸中开始新的生活。对此,前原兄妹心存感激,誓要永远追随大宅的主人,忠心不二。 这天时间已经很晚了,还差几分就是凌晨一点,前原美子在榻榻米上铺好床被——在这里干活的下人都是协会成员的亲属,每人可分得一间房间,和储物室差不多大,有书架有案几有空调,可自己用月薪添置新家具,卫生间是公用的,吃饭是一起吃,条件算是很不错了。 她刚准备解衣关灯,门外就有人敲门,说府上来了贵客,要出去帮忙接待。 前原美子吓了一跳,赶忙抬眼看了眼墙上的钟表,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时间。 可是她之前并没有看错,十二点五十五,确实很晚了。 那么晚还要接待的客人,可想而知,是真正的“贵客”。 虽然“血樱”协会的创始人默菲·麦克劳德是名不折不扣的欧洲人,褐发碧眼,日语说得再怎么流畅也总是有种浓浓的异域口音,但他买下并改造出来的宅邸却是日本传统的平房,拉门榻榻米,走在游廊可以看到挖了石塘的小院。宅邸占地上万平方米,住了本部两百名血猎和一百多个亲属,在札幌其他地方或除了札幌以外的地方,还有“血樱”的分部。 美子穿好衣服,就急忙去厨房帮忙,用红木托盘端出招待用的点心。走在通往接客厅的走廊上时,她迎面正好看见那位深夜拜访的贵客。 出乎意料的是,那是一位看起来极其年轻的外国少女,长袖上装配短裙皮靴,很是时髦干练,一头银发泛着月华,让人移不开目光,而更加吸引人的是她的那张脸,肤若凝脂,眉眼唇鼻都是浓墨重彩,就像是日本漫画家笔下美艳的西方圣女。 她的手上还牵着一个亚洲小孩,同样是肤色白皙,生了一双漆黑的大眼,可爱之极。 见美子望向这边,少女也回视过去,朝她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 这是美子第一次见到这种瞳色的眼睛,木槿紫中缀着金色,两种颜色以一种奇妙却不违和的方式融为一体,就像是西方魔盒上镶嵌的宝石,透着神秘,又在不自觉中有着足以蛊惑人心的魅力。 走在少女身旁的正是今日负责市区夜巡的前原泽秋,美子的亲哥哥。见美子盯着客人出神,他清咳一声:“美子。” 前原美子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十分失礼的事,忙低头道歉。 “没事的。”少女开口竟是日语,语气含笑,“深夜磕扰,是我欠缺考虑了。” 被她牵着的男孩大概是不会说日语,只是冲着美子笑了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 “……” 前原泽秋看着自家妹妹眼中露出看女神和萌正太一般的目光,都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这个可恶的银发吸血鬼根本就是故意深夜打扰的,这次夜巡的每个兄弟都在她手下吃了苦头,硬是被逼着派人回来通报给会长,得知答复后对方便露出无赖般的笑容,甚是嚣张,一路上没少调戏他们。而这个小屁孩就更会装模作样了,前一秒露出獠牙凶神恶煞要食人血,后一秒就换上笑容成了无辜委屈的乖宝宝,搞得路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和他兄弟在欺负女人和小孩! 从业那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无耻的吸血鬼,一老一小分分钟憋屈死人。 他完全没想到的是,自家妹妹在发愣的同时,脑洞也开到了天际。 待人和点心都送进了屋子,前原兄妹退了出来,在屋外候着。此时前原美子再也难抑内心汹涌的八卦与兴奋,拉着泽秋,低声道:“哥哥,那两位客人不太对劲啊……” 前原泽秋露出欣慰的笑容,心想不愧是自己的亲妹子,没有被那俩无耻吸血鬼的虚假面目欺骗过去。他点了点头,应道:“是的,美子你知道这点就好。” “天啊!”美子轻呼一声,然后神经兮兮道,“会长这下惨了。” “哈?”泽秋一头雾水,“为什么这样说?” “私生女都长那么大了,还带着弟弟一起来找他了,这笔风流债可不轻啊!” “……” ` 默菲·麦克劳德年轻时是出名的工作狂,当年接手“净夜”时,这个已存在上千年的协会早已经历过了成立、发展、全盛和成熟的阶段,在漫长岁月的洗涤后呈现衰落之势,各种问题与弊端接二连三地冒出来,而他在位的十年里,几乎没有几天假期,从天亮忙到凌晨,通宵根本不是问题,一条条新规定从他手里出来,一个个新对策从深夜的台灯下想出,力挽狂澜,扭转乾坤,不仅挽救了“净夜”的危机,还给协会注入新血液,奇迹般使“净夜”从衰败时期转变为了第二次的发展阶段。 这十年来他很累,在他手下干活的人也不轻松。默菲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公事公办,态度很是严格认真,因此在亲和力这方面上做得并不好,这才给了史蒂芬·华莱士机会,博得多数人的好感与支持,公然叛乱,然后成功夺权,而“净夜”里最终愿意跟他一起离开的人只占协会中的少数。 真是令人心寒。 史蒂芬现在享受的风光与成就,全凭默菲那十年的心血。 不过这对默菲而言,都是陈年旧事了。 距他离开“净夜”,已经过去了八年,而他现在所在的“血樱”也已经七岁了,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民间小组织,到被亚洲各个当局政府承认的正式协会,看起来发展得一帆风顺,但其中的筚路蓝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他也渐渐被时光打磨成了一个“亲和”的人,春天时和大家一起赏赏樱,冬天时一起去冰雪节逛一圈,看宅子里的年轻人在院子里打雪仗,虽然仍然忙碌,但生活节奏还是慢了不少,过得惬意了许多。 但岁月不曾倦懒他的初心。 所以当他听到那个想要拜访他的少女的名字时,几乎是一瞬间,他有一种热血在往上涌的感觉,以致于手中练汉字书法的笔都抖了一下,一滴黑墨在纸上渲染开来。 将有大事发生。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而第二反应是,他很期待。 ` 默菲的模样和奎音记忆里的没多大出入,只是老了些许,鬓间白发多了不少。 这是正常人类该有的衰老,奎音百年不变的青春貌美才是有违自然。 所以柯清怡看到默菲的时候,表现得非常从容,也没有疑惑。 房间中央摆了一张檀木案几,上面放了四盘点心和两杯茶。默菲坐在案几的一边,而他正对面放了两张垫子,看来是为柯清怡和肖恩准备的。 这是一个陷阱,亦或可以说,这是一个试探。 奎音作为赫尔伯特家的当家,从被该隐给予初拥后便要开始学多国的语言,两百多年的时光,饶是再不擅学习的人都能学会,更何况是本就不笨的奎音。 这也是为何柯清怡能将日语信手拈来的原因。 而学习语言,自然也会接触到语言背后的国家文化。 在日本,男子可以在不太正式的场合盘坐在垫,但女子就必须要用跪式坐姿。 然而脱离了日本文化来看,面对着一个盘腿而坐的人跪着,无疑是示弱的表现。 默菲·麦克劳德是纯正的芬兰人,没有日本血统。 柯清怡也相信他一定知道四大家族当家们对各国文化知识都略知一二的这一事实。 他是故意让柯清怡在礼仪与尊严中做选择。 见对方如此有心,柯清怡也决定逗一逗他。她先是微微屈膝,看起来像是要以跪姿坐到垫子上,但在捕捉到默菲眼底转瞬即逝的一丝得意后,她最后又以非人的速度变换姿势,眨眼间便以与对方相同的姿势,盘腿端坐在了软垫上,然后用手优雅地按了按裙摆——不过这只是做做样子,反正里面穿了打底裤。 默菲抿了抿嘴角,眼色一沉。 “麦克劳德先生,”柯清怡注视着他,嘴角保持着友善有礼的笑容,“虽然您现在已经不是‘净夜’的会长了,但我觉得英雄无论到哪儿都是英雄,地位不会因江山被夺而作改变,所以你我间从前是平起平坐,今日也该如此。” 不从主人与客人这上面来说,而从血猎协会会长和血族贵族当家这个方面上来谈。 “净夜”作为世上最大的血猎组织,与血族四大家族相当于一个相互制衡的关系,所以昔日默菲作为其会长,和奎音他们是平等的,可今时今日,就算“血樱”的成绩再怎么好,终究比不上存在千载的“净夜”,身份地位怎可同日而语? 好厉害的一张嘴,登时把盘腿坐的受恩方轻轻巧巧地反指向了默菲。 既为自己辩解,又给了对方台阶下。 默菲脸上也浮现出意味深长的淡笑,他喝了一口茶,开口道:“赫尔伯特小姐,如果我没记错,上一次见面是十年前的事了。那么多年不见,怎么今天忽然想起来看看我了?” 带着个低级吸血鬼小孩进这集聚着血猎的大本营,也真是勇气可嘉,自信十分。 柯清怡不敢跟这种老狐狸绕弯子,绕得越多,越容易出漏子,于是索性直白道:“梅瑞狄斯家没管好新生儿,在中国出了案子,但又不肯承认,所以我决定亲自到中国去调查,却没想到‘净夜’和霍齐亚家联手,对我展开了追杀。” 默菲微眯起眼睛,掩饰着自己的诧异,语气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所以,赫尔伯特小姐是来找我这个退隐英雄倾诉四大家族纷争矛盾的吗?” 末了,他嘴角噙上一抹嘲弄,看着柯清怡道:“请不要忘了,你们是吸血鬼,而我们是吸血鬼猎人。” 你们吸血鬼内部闹得刀光剑影腥风血雨,都与我无关。 “早在百年前,血猎和血族间就有过协定,四大家族管理吸血鬼,血猎不伤害除为非作歹外的贵族。”柯清怡搬出条约,“这是一个天平,是一套秩序,是自做下协定后血族与人类总体安稳和平的保障,假如这一条被打破了,那血族内部的纠纷,必然波及正常人类。” “赫尔伯特小姐,你希望我怎样做?”默菲摊开手,大笑起来,“让我这个被推下台的前任会长来维持世界秩序,做个审判者?你在开玩笑吗,谁会听我的?” 柯清怡看了他一眼:“当你重回血猎群体的顶端时,所有猎人们都会听你的。” 默菲收起了笑容:“你要帮我夺回‘净夜’?” “是。” “条件是让我为你助阵?”默菲挑了挑眉,“那你与霍齐亚家的当家又有什么两样?你不正也在破坏了你刚才高谈阔论的世界平衡?” 柯清怡道:“并非如此,霍齐亚家是让史蒂芬与之站在同一战线,树立同一敌人,他们是想吞并赫尔伯特家,破坏四大家族之势,再者,我并没有为非作歹,但‘净夜’的血猎却追杀我,这彻彻底底违背了当年的协定。可是我并不要求您和赫尔伯特家保持一致,我只是希望您能帮我两件事,然后我会协助您重新夺回‘净夜’,聪明人都知道,史蒂芬拉拢人心强,但没有统率‘净夜’的能力,心术也不正,这种人继续当会长只会造成危害。” 又不着痕迹地恭维了默菲一把。 默菲不露喜怒,看着她道:“那我就听你说一说,是哪两件事?” “第一件事对您而言很简单。”柯清怡从胸前的外套兜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默菲看,“这是一个中国女孩,叫梁晓雯,她的梦想是当一名血猎,我希望您能收下她,将其发展为‘血樱’的成员,照片背后写了她的住址与联系方式。” 察觉到了默菲投来的目光中的狐疑,她笑着解释道:“您不用担心她是我的内应,我相信以您的能力,不难查出她的父母都是死于我族之人,所以她迫切地想要成为吸血鬼猎人,为父母报仇。” “那你为什么要帮她?你和她应该是处于对立面。” “我被‘净夜’追杀时,她救了我,给了我地方躲藏,还送我到了机场。”柯清怡努力让自己看得很真诚,“麦克劳德先生,我向来知恩图报。” “至于第二件事情……”   ☆、第104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八) 今天奈特·梅瑞狄斯的右眼皮老在跳。 不过只是随口自言自语了一句怎么眼皮在跳,没想到被住在本家的老东西听到了,就抓着不放,板着脸训了他一个多小时的话,说谁叫他每天贪图享乐,泡血族女人不说,还去逛人类的窑子,夜夜笙歌,生活一点都不检点,没有四大家族当家的样子。 他差点就当着长老们的面喷笑出来。当家的样子?难不成奎音·赫尔伯特那样严肃刻板的就是典范了?真是笑话,在他之前有哪一任是那种类型的,又不是赫尔伯特家!像他这么风流随性才是梅瑞狄斯家的传统。 哦对了,前几天听说奎音那家伙似乎在中国遇上了不得了的麻烦…… 梅瑞狄斯家在亚洲的消息总是灵通。 说起来也是无奈,在欧洲拼不过赫尔伯特,在美洲市场斗不过霍齐亚,又不想像泽弗奈亚家那般做个走狗,便只有在亚洲那块儿上多下功夫,可偏偏血族贵族搞产业要受百年前那该死的三方协定约束,明面上的大生意做不得,所以他们只有做毒|品和军火这些见不得光的交易。不过那么多年下来,发展得倒是颇尽人意,东南亚一带的灰黑区域已然是他们梅瑞狄斯家称霸的地盘。 虽然本家在柏林,但整个家族的重心却早已跑偏。 奈特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喝着新冲的锡兰红茶,想起之前待在中国的手下打电话回来说“净夜”在沿海的g市突然有了大动静,连着几天都在找人,后来经过一番打探才知道,原来他们要找的是奎音·赫尔伯特。 现在那女人生死未卜,不知去向。 如果有心的话,霍齐亚家那边应该也得到消息了,但他们在中国的分家却没有半点举动。 呵,褚漠这狼崽子…… 他完全没往霍齐亚家联手“净夜”这方面想,只以为是褚漠袖手旁观。 毕竟在梅瑞狄斯家的人看来,高贵的吸血鬼与低俗的人类合作,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而又自毁身价的蠢事。 就在奈特越想越开心,兴致勃勃地在脑海勾画赫尔伯特家丧主后的慌乱与狼狈时,管家进来告诉他,英格兰赫尔伯特本家邀请他到府上做客。 “你说什么?”奈特的动作一顿,目不转睛地盯着管家,有些难以置信,“邀请我干什么?难不成他们家的那些老古董以为是我见死不救?要质问我?” 管家不知道自家主子这些稀奇古怪的猜想都从哪儿来的,有些疑惑地答道:“并不是赫尔伯特家的长老要您去,而是奎音大人亲自发的邀请。” “奎音?!”现实和脑补相差太远,奈特睁大了眼睛,“她她她她回来了?” “是的,今天刚回来的。”管家不理解对方为何如此激动,在他印象里,这两个当家间的关系并不太好,“奎音大人说,如果这两天您不方便去,那就只好在之后的四家审判会上见了。” “……” 奈特忍不住用德语彪了一句脏话。 ` 柯清怡带着肖恩回到英国时,是凌晨三点半,然后在机场理直气壮打电话喊人来接。反正到了这里,谁要是打她的主意,那就是在太岁头上动土,除非是该隐兴致来了要醒来自己掌权。 来接她的是一辆银灰色的宾利,司机是加里·芬恩。 只见他身着浅色衬衣灰色长裤,宽肩窄臀,两腿修长,就这么从驾驶座开门走出来,风度翩翩,举手投足都带着英国绅士的优雅得体。当他抬眼看向柯清怡时,双眸更是注满了温柔,含情脉脉。 可是在知道这一切不过是虚假的表象后,柯清怡只觉得恶心。 “亲爱的奎音大人,能看到平安无恙的你,真是太好了。” 他牵起柯清怡的右手,弯腰在手背上落下一个冰凉的吻,神情虔诚,像是在进行着某种神圣的仪式,不可怠慢分毫。 然而柯清怡很快就将手抽回来了。 这几乎是下意识的一个举动,因为她忽然觉得加里·芬恩有点可怕。 他实在是太入戏了。 上百年的时间,暖男的形象早已刻进他的骨子里,大概连他自己都分不清什么时候是演戏,什么时候是真的自己了。 他唯一铭记的只有那份最初的贪婪与野心。 在长时间的伪装中,他已经渐渐迷失了自己,却仍不自知。这种人,疯魔起来的话,比魔王伊泽德还要可怕。 其实他应该很郁闷苦恼。 本以为可以趁着替柯清怡打理家族事务的这段时间完成一些个人计划,为日后的谋反奠稳基础,可偏偏泽弗奈亚家那一对烦人的双胞胎突然之间像是和他杠上了一般,几乎天天他那儿跑,还派人搞些小动作使他分心,在这样的监视与打扰下,他根本做不了什么出格的事情。 奈何对方是大家族的老大,而自己不过是分家家主,低人一等,说话都要堆笑脸。 每当那个时候,他对奎音倒台的那一天就心涌热切的期待。 他完全没料到对方会那么急着把手收回去,好像他的吻是什么脏东西一般,顿时眼中闪过受伤的神色,下一秒才是感到惊讶。 “有小孩在呢。”柯清怡也知道自己的举动着实失礼,赶忙找了个借口掩饰,“中国孩子,不知道西方礼仪,我怕他被吓到。” 加里·芬恩这才注意到肖恩的存在。 “他是……”加里微微蹙眉,不明白奎音为何会和低等吸血鬼在一起,还牢牢地握着他的手,就像家人般亲昵。 “他的新名字叫肖恩,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 加里一怔,确认道:“真的?” “假的。” “……”加里无语了一会儿,随即扬起迷人的微笑,语气带着宠溺,“奎音大人,没想到你也会开这种玩笑。” “其实,我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跟你坦白。你是我最信赖的人,我不想瞒你什么事。” 柯清怡深吸了一口气,做出一副担忧的样子,“加里,实不相瞒,他是我在中国认识的情人。” 加里脸上的微笑僵住了,就像是冰壁上出现了裂痕。 褚漠也就算了,他加里·芬恩竟然会输给一个乳臭味干的小孩?! 柯清怡沉重地盯了他好几秒,终是轻笑出来,柳眉挑动。 “你觉得会是真的吗?” 不知道是指前一句,还是指后一句,亦或是二者皆有。 加里·芬恩望着少女笑吟吟的面庞,只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蛰了一下。 就像是荆棘的尖刺,毒蛇的利鳞,恶蝎的长尾。 他眼色一沉,心想反叛之日不会遥远。 巧的是,柯清怡也这么想。 ` 趁柯清怡不在,泽弗奈亚兄妹和加里·芬恩较劲杠上,这其实并不是偶然。 事情的大概发展走向都在柯清怡的意料之中。 矛盾的源头要追溯到那次五人会议之后。 当时褚漠和奈特都借口离去,只有双胞胎留下来和柯清怡一起喝了“晚茶”,各怀鬼胎,最后埃里克·泽弗奈亚实在按捺不住,又开始向赫尔伯特家要东西,要的是赫尔伯特家在苏格兰的一家机械制造厂。 柯清怡心里感叹了一番血族内的人情冷暖,然后做出以下答复: “的确我之前说过会考虑考虑,所以后来我就跟加里谈了下这件事,可他并不建议我这样做,他跟我分析了一下,你们泽弗奈亚家之前一直做的是轻工,就算要了这个厂过去,也没有经验,不太可能做好……噢,亲爱的安妮塔,你不要露出生气的表情,加里是没有恶意的,他担心的是这个厂给你们家徒添负担。” “不过如果你们坚持想要的话,我是可以给你们的,毕竟加里的话对我来说只是建议而已,决定权在我手上。” 挑拨离间谁不会。 你那边想要挖走我的人搞内乱,我这边就泼脏水给你拉仇恨。 然后再在最后一句来个暗示,表明你其实没有多重要,就算对方来找麻烦也不会心存太多顾忌,怕惹怒主人。 战争的号角早在开场就已吹响。 ` 柯清怡回来当天就用本家的电话联系了远在德国的梅瑞狄斯本家,让对方宅邸里老实的管家代为传话。 第二天的深夜,奈特·梅瑞狄斯便已坐在了她面前。 “晚上好,奎音。”不知道是不是心虚,奈特抢先开口,苍白的脸上绽开大大的笑容,“在中国玩得怎么样?有去看大熊猫吗?熊猫的血味道如何?” 柯清怡微笑道:“晚上好,奈特。首先,我去中国不是为了玩,而是为了善后和调查新生儿的初拥者;其次,我没有时间去看动物园看熊猫;最后,我没有那么奇怪的癖好,去喝别人国家国宝的血。” 奈特耸了耸肩,摊手道:“好吧,听起来真是一趟不怎么有趣的旅途。” 柯清怡挑眉:“可是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结果。” “什么?” “我知道那个不负责的初拥者是谁了。” 奈特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额前过长的头发在今天终于被撩到了一旁,露出一双狭长深红的眼眸,此时正微眯地望着柯清怡。 柯清怡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叠打印资料,扔给奈特,不紧不慢道:“凯文·罗伯特,从你们本家派到东南亚的人,之前在德国就捅出过一次篓子,所以才被你们丢去了分家。他的血统不低,是和你一同被前任当家给予初拥的,所以连发色都和你一样。怎么赖,都赖不掉他是你们梅瑞狄斯家的人这一事实。” 奈特只有硬着头皮道:“对,我承认,凯文是我们的人,可你凭什么说他就是罪魁祸首?你有任何证据吗?” 他还抱有一丝侥幸的心理,以为柯清怡是凭主观做下的判断。 可是柯清怡却点头道:“当然有。这次闹事的新生儿中有一个是被凯文带过几天的,所以有理智和意志,他清楚地记得凯文的容貌特征和说话强调,甚至是其他生活习惯等细节。幸运的是,他被我遇上了,所以没有死在血猎手下。我把他从中国带了回来,现在就在这座宅子里。” 奈特无言以对。 在验证初拥者身份上,没有比存有理智的新生儿更有力的证据了。 记忆是一回事,血液之间的感应却骗不了任何人,血族内也有相应的仪器设备来鉴别。 “好,祸害是我们家的人。”奈特仍在死撑,“可那又怎么样?亲爱的奎音,你是想要他给你交一份检讨书,还是让他接受处刑?” 柯清怡用手撑着下巴,像是在欣赏他徒做挣扎的姿态:“奈特,为何你总觉得这件事追究下来后,遭殃的只有凯文?” 闻言,对方一怔。 柯清怡继续道:“你身为一家之主,却没有管好手下的人。凯文第一次闯祸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但你没有严惩,然后这样的事又发生了第二次……你难道觉得自己没有一点责任?这要怪罪下来,你难辞其咎,因为你是家族的首领,手下出事,大多都有你的纵容。” “听说梅瑞狄斯家的长老们对你的生活作风已经颇为不满了啊,要是再让他们知道了这件事……奈特,你觉得你的位置还能坐得稳吗?” 说着,柯清怡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 奈特·梅瑞狄斯只觉得心底一片慌乱。   ☆、第105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九) 《圣经》记载,上帝创世用了七天。 第一天,光暗共存,昼夜区分; 第二天,星辰璀璨,各司其职; 第三天,水陆分离,草木丛生; 第四天,日月交辉,星斗嵌列; 第五天,鱼鸟自如,虫兽千姿; 第六天,泥人吹活,人类诞生。 之后,上帝停止创造,进行休息,赐福给第七日——后人称之为圣日或安息日,是每周的星期六。在这一天里,虔诚的教徒们放下工作,一心一意敬拜伟大的上帝耶和华。 嘲讽的是,血族的审判会也定在星期六。 这是从千年前就沿袭下来的古老传统,与会者从最开始的长老会,到后来的三大原始贵族,再到现在的四大家族当家及元老,形式、地点和对象在时间变迁中不断随之发生变化,但每逢开会必在星期六的这一时间点却不曾变动。 据说这是吸血鬼始祖该隐定下的规矩,所以后人自是不敢擅自变更。 想想也是任性,专挑安息日来审判办公,逆大流而行,格格不入,大概是心想反正耶和华已经不承认他是自己的子民。 就像是一个被抛弃的少年,用极端的叛逆来发泄心中的愤恨与不满。 但张牙舞爪却被视而不见。 于是他选择了沉睡。 这次的审判会由柯清怡主导,总的内容就是汇报此次去中国的调查结果。 “综上所述,凯文·罗伯特是本次混乱的制造者,他对新生儿不负责的态度直接导致了中国地区有关吸血鬼的骚动,有违我们血族与人类的协约,理应受到处死,至于梅瑞狄斯家……” 柯清怡顿了顿,抬眼看了看台下望着她的十来号人,继续道:“后来查证得知,罗伯特早在四年前因私吞军火而被逐出了梅瑞狄斯分家,所以此事只是他个人负责,与梅瑞狄斯家无关。” 听到这个结果,安妮塔·泽弗奈亚冷哼一声,冲着身旁的灰发男子嘲讽道:“说是和你们家没关,可那种随随便便的态度可不就是从你们那儿带出来的吗!真是给我们血族抹黑!” 奈特脸上虽然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但手心早已捏了一把冷汗,哪还敢在柯清怡眼皮子下再像之前那样嚣张反驳,只有讪讪道:“小姑娘别这么咄咄逼人呀,我吃一个月的素,交份检讨还不行吗?” 他们说的吃素,就是指喝动物的血。 安妮塔瞪道:“你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吗?” “好了,你们不要吵了。”柯清怡开口打断他们的争论,严肃地看向奈特,“安妮塔说得没错,虽然罗伯特脱离了你们家族,此次肇事不会追究到梅瑞狄斯家头上,但他对待新生儿的这种作风,的确是受了你们家的影响。奈特,我建议你最好整顿下家族内部的风气,以免出现第二个祸害。另外,凯文·罗伯特将由你们家亲自抓捕并处刑。梅瑞狄斯家的各位,这个判决你们能接受吗?” 长老们无异议,奈特更是不敢说一个“不”字。 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是和柯清怡交易后得来的让步,他谢天谢地都来不及。 而柯清怡自始至终都没有跟褚漠说一句话。 霍齐亚家来的人是最少的,除了褚漠外就只来了两位长老,都不活跃,只在投票表决时才会有所表现。而褚漠更像是一尊雕像,眉眼深刻,面无表情,似乎对会议厅内发生的任何事情毫不关心,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慑人的气场,就算一言不发也不会没有存在感。 他静静地盯着在台上指挥大局的柯清怡,眼色愈发冰沉。 史蒂芬终究是失手了。 可是奎音·赫尔伯特为什么没有提到她被血猎追杀的事情?既然平安回到了英国,为什么没有利用自家势力,去找“净夜”的麻烦? 难道她是打算自己一个人去解决? 还是说……她发现了什么? 褚漠想起出门前大长老找他谈话,建议他与赫尔伯特家联姻。 都说婚姻大事关乎人生幸福,轻率不得,可放到大家族里就变了味,结婚被赋予其他色彩,更像是一种功利性的工具。 他很早之前就知道奎音喜欢自己。她是该隐的直系子嗣,那样高傲的女人,独独对自己展露柔情,处处都护着他,甚至为了替他澄清而亲自远走中国。这可把霍齐亚家的长老们高兴坏了,女方有意,两家联姻希望很大,说是双赢,但好处占得最多的无疑是褚漠这一方。 说到结婚,褚漠倒是无所谓。他没有喜欢的人,也没什么牵挂。 只是他并不喜欢长老们用“攀附”一词来形容这场理想中的联姻。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那他希望结局不是双赢,而是胜负分明。 笑到最后的只能是霍齐亚家,为此他早有准备。 或许,他可以拿联姻的事情来试探一下奎音·赫尔伯特…… ` “奎音!我不要跟着这个怪蜀黍走!” 肖恩哭着闹着,眼泪鼻涕糊了奈特一胳膊,吵着要从男子的怀里挣脱开。 他毕竟心智上还是小孩,受不了离别,哭得来声音都哑了,一副生离死别的模样。 奈特一个骨灰级老男人,哪里会哄孩子,登时没了办法,烦躁地吼道:“你这个忘本的小崽子!看清楚了!老子才是和你流着同种血的人!是你祖宗!” “不!你是灰毛怪!中文讲得那么难听,还凶巴巴的,一身烟味!我才不要跟你走!我要奎音!呜呜呜呜……” 奈特囧了。 只见过家主抛弃新生儿的,哪里听说过新生儿嫌弃家主的? 不过……够个性,他喜欢! 必须要带着回去好好培养,然后去气死家里的那群老腐朽! 这下他可算找着帮手了! 看着奈特脸上浮现出兴奋的笑容,愈战愈勇,连柯清怡都开始怀疑他有特殊癖好了。 于是她走上前去,帮忙安抚肖恩,伸手摸上孩子的脑袋,开口道:“肖恩,昨天我不是和你说好了吗?审判结束后你就不是人证了,不能跟着我回英国了,因为你是梅瑞狄斯家的子嗣,没道理留在别的家族。” 肖恩鼻头都红了,眼泪哗啦哗啦往下流:“难道不能给我喝你的血,然后把我变成你的子嗣吗?” “肖恩,初拥只能有一次,我可以给你饮血,但无法改变你的身份。”柯清怡叹了一口气,下半句话是说给奈特听的,“凯文没教这孩子多少常识,你之后一定要好好给他补一补。” 奈特摊了摊手:“这也要他给我机会帮他补习才行。” 一听这话,肖恩就把柯清怡给抱得更紧了,抽泣道:“奎音,我不要离开你。” 再这样下去就没完没了了。 柯清怡下了决心,沉声道:“如果你跟我回赫尔伯特家,那么我会很困扰。外人会觉得我扣押了梅瑞狄斯家的子嗣做人质,长老们会觉得我养了个别人家的内鬼。你乖一点,跟着奈特回去,想我的时候让奈特带你来,我有空时也会来看你。你在梅瑞狄斯家好好学东西,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吸血鬼……就这样问吧,肖恩,你是想做帮手,还是做累赘?” 肖恩在柯清怡肩膀上靠着哭了好一阵,才闷闷道:“我懂了。” 柯清怡嘴角微扬:“乖。” 奈特一脸郁闷:“我怎么觉得我才是领了个内奸回去养?” 柯清怡看了他一眼,赞许道:“你能有这个觉悟,很好。” “……” 以前怎么没发现奎音那么狡诈无耻!他真是看错她了! 然而柯清怡没说出口的是,送走肖恩,她还有一层更长远的考虑。 ——她担心在她离开这个世界后,肖恩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第二个加里·芬恩。 她不是不信肖恩,而是不信时间。 太漫长了,什么都是变量。 所以奎音身边注定留不得太亲的人。 ` 一个月后,大西洋彼岸的霍齐亚家传来短讯,旁击侧敲地询问奎音是否有意与褚漠结婚。 此时褚漠没有邂逅梁晓雯,梅瑞狄斯家没有遭殃,加里·芬恩的行动遭到泽弗奈亚双胞胎的牵制,很多条件都和原本不同了,现下还能等来原文里的剧情发展,实在是不容易。 不枉柯清怡这段时间四处走动,把嘴皮都说利索了,营造出了不少唬人的假象。 这则简讯是加里·芬恩读给她听的。古老的宅邸中用的仍是传真机。 适时柯清怡正在查账,听到简讯内容,登时喜上眉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霍齐亚家应该是求亲的意思吧?” 加里的神色看起来有些黯淡,却仍然挂着谦和的微笑:“在下也觉得是这个意思。” “太棒了!”柯清怡的这声感叹确实是发自内心,“你帮我传达过去吧,我同意了。” 加里怔了怔,惊诧于对方的草率:“奎音大人,结婚可是人生大事,您是不是决定得太仓促了?” “并不仓促。实际上……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简直是迫不及待!”柯清怡努力使自己看起来显露出少女的娇羞,“加里,你知道的,我从看到褚漠的第一眼起就爱上了他,无法自拔。其实我也想过主动提出联姻,所以之前就去问过长老们的意见,他们都很支持,但是说女孩子还是要矜持点,让我再等几年,看一看霍齐亚家会不会主动提亲。” 看着少女紫金色的眼眸闪跃着激动的光芒,加里只觉得心里涌起一阵厌弃。 但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时机。 加里心里冷笑。 蠢女人啊,尽管抱着你那所谓的爱情乐昏头吧。 我等着看你穿上华美的婚纱,露出幸福的笑容,将死亡的花束捧在手上。   ☆、第106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十) 一切恍如昨日梦。 四五个佣人前前后后地帮柯清怡穿上礼服,皎白的缎面,不规则边缘的裙摆铺在地毯上犹如一朵盛开的百合,收腰抹胸勾勒出她纤细优美的身材,锁骨明晰,背后的蝴蝶骨一览无遗,精致如天工细刻。 柯清怡静静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只见镜中人银发高盘,笼在华美的头纱下,冠戴处布了一圈圆润的珍珠。一张欧洲面孔轮廓深邃,紫金色的眼眸里暗蕴着沉稳,微扬的唇角漾着一抹笑意,淡而优雅。 这到底是谁呢? 穿越以来经历了太多具身体,看过太多或明艳或清秀的模样,柯清怡已经很久没有在镜子里看到过自己本尊的面容了,现下一回想,脑海里慢慢浮现出一张典型的东方学生脸,与镜中少女的容貌谈不上一滴点相似。黑发黑眼黑框眼镜,只能记得个大概,细节处却已然模糊。 但是她觉得,镜中映着的就是她自己。 不是奎音,而是她柯清怡。 只不过是换了一具皮相罢了。 这种认知明确而鲜明,强烈得如一波海浪,拍打着柯清怡的心岸。 这是一种从所未有的感觉,就像有一阵风吹散了所有的迷雾,道路瞬间清晰开朗,笔直唯一,给了犹豫不决的行者踏足走下去的勇气。忽然之间,柯清怡整个人都亢奋起来,信心十足,干劲满满。 而这团迷雾并不是在穿越后才出现的。 “亲爱的奎音,今天这个充满祝福的日子是属于你的。”赫尔伯特家最忠诚的大长老米格尔走上前与柯清怡拥抱,“时间过得可真快,仿佛昨天你才被约翰尼领进本家,耐心而安静地等待着该隐大人的召唤。” 他生着一副中年男子的模样,年龄却已超过五百岁,每隔几年会进入一轮沉睡,但此次为了参加柯清怡的婚礼,特意从隔离孤独的棺材中醒来——不如说是柯清怡跑去唤醒他的。 在原文里,米格尔并没有来看奎音与褚漠结婚,他仍然是在安眠,等醒来时才发现赫尔伯特家已变了天色,依附于霍齐亚家不说,家主也换成了那个总对奎音献殷勤的金发小子。 得知事情真相后,米格尔誓死不从,联合其他支持奎音的元老们发动二次反叛,却被加里·芬恩联合着霍齐亚家与“净夜”施以血腥镇压,烈日炎炎下被架到高台,四个银质十字架如匕首般插|进他的血肉,无数枚木钉在他的血肉白骨上凿孔,血猎们准备的圣水迎头淋下。 身份尊贵的赫尔伯特家大长老,竟然在这堪比凌迟的残酷痛苦中死去。 就算柯清怡再怎么神通广大,也无法改变在这之前加里·芬恩已耗费百年时间来找赫尔伯特家积弊的这一事实。古老的大家族有腐朽之处在所难免,也非朝夕可变,所以她只有尽量减少她来这里后可以给加里的真把柄,无声无息地疏离那些未来会跟着加里叛乱的人,把在原文里冒死支持自己的人聚集在统一战线。 米格尔是她计划中的重要角色,是柯清怡送给加里的礼物。 双面间谍。 为的就是设置出与原文类似的条件,引诱加里·芬恩一步步走进内乱的圈套。 柯清怡礼貌地与对方回抱,言语间难掩将嫁良人的欣喜:“米格尔,你知道我现在有多激动吗?我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都快到嗓子眼了。” 米格尔微笑地拍着柯清怡的后背:“傻孩子,你现在都兴奋成这样了,那之后看到我给你准备的大礼,岂不是要晕厥过去?” “大礼?什么大礼?”柯清怡故作疑惑,专业地扮演着陷入爱河智商就为负的少女。 米格尔似有似无地瞥了眼默默站在一旁的加里,卖关子道:“亲爱的奎音,不久后你便会知道的。如果现在说出来,就不算惊喜了。” “好,那我等着。” 加里·芬恩唇边的笑意更深了,深红眼眸表面的柔情下按捺着诅咒与狂热。 像你这样愚蠢的女人,根本不配有那么一身尊贵的血统。 期待吧! 期待我们给你送上的结婚礼物! ——那是在下对您无止尽的“爱”与“祝福”! 当教堂的钟声敲响第十二下,你将会收到世间最美妙的惊喜! ` 这所教堂是赫尔伯特家五十多年前修筑的,上万平方米,规模宏大,建在与赫尔伯特本家临近的孤岛上,只为血族提供服务。教堂内的装饰物无一遵从教义,巨大的十字架荆棘缠身布满裂缝,石柱雕刻着蝙蝠与吸血鬼,宽大的墙壁浮雕刻出赫尔伯特公爵三世接受该隐初拥的场景,以及后来他繁衍子嗣的景象,展现着这个伟大家族悠久历史的源头。 高不可及的拱顶绘着该隐接受耶和华的惩罚,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居住的生活写照,浓墨重彩,始祖的叛逆跃然纸上。巴洛克式的水晶吊灯无比精美,每一盏灯托都是一只水晶蝙蝠,形态各异,栩栩如生。 此时和有阳光的梦境不同,是在夜晚,教堂外一片漆黑。灯光璀璨,照亮了整个大堂,彩绘玻璃窗上的家族先人双手交叠置于胸前,神态安详,像是在为两家的联姻祈祷祝福。 四大家族本家和各个分家的精英成员齐聚一堂,皆穿着得体而不抢风头的礼服,面带微笑,各怀鬼胎,心思各异。 奈特·梅瑞狄斯将灰发扎起,换了身燕尾服,瞬间看不出平常吊儿郎当的邋遢样。他一路寒暄着从人群中穿过,终于在前排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不巧,坐在他身边的正是平时最不对盘的安妮塔·泽弗奈亚。见他姗姗来迟,安妮塔冷哼道:“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白高兴一场。” “啧,安妮塔,别总是敌意那么大嘛,今天可是个好日子。”奈特的语气和当初他说人类死几个也无所谓时没什么差别,照样随意,“奎音和褚漠结婚,作为老朋友的我,怎么可能不来捧场呢……嗨,晚上好啊小埃里克,你妹妹还是一如既往像吃了火药一样呢。” 双胞胎哥哥埃里克·泽弗奈亚斜了他一眼,皱眉道:“我觉得我需要向工作人员要一套针线,缝了你的嘴。” 奈特笑嘻嘻道:“哎呀,别那么凶嘛。今天可是你们姐姐的好日子呢。” “好日子个头!褚漠那家伙根本配不上奎音。”安妮塔愤愤道。霍齐亚家攀附上赫尔伯特家,那泽弗奈亚家的地位迟早会有威胁,今后要靠大树,就要看两家人的脸色了,好什么好,简直是糟得不行。 “郎才女貌,我倒是觉得挺配的啊。”奈特心知泽弗奈亚家的烦恼,故意不揭穿,这是处理家族关系间最基本的原则,“你何必那么激动,又不是你结婚。” 安妮塔剜了他一眼,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和平常一样没心没肺……算了,不和你这种人白费口舌。” 奈特笑着掏出怀表打开看了看,离婚礼开始只剩下二十分钟了。 和平常一样……吗? 他现在可是比平常要紧张十倍以上啊。 ` 十一点半,客人就座,一卷红毯在走道铺直,彩丝绣满的繁复图纹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交响乐奏起,小提琴悠扬,大提琴沉婉,钢琴键盘间流动着专属血族的结婚进行乐曲,长笛的附和更添高昂与喜悦,一排竖琴琴弦波动,声音纯净如伊甸园里的涓涓细流。 褚漠自左门出现,黑色燕尾白色衬衫,着装打扮甚是简约,倒是衬得他的东方面孔格外俊朗。剑眉凌厉,眸色红得近黑,一棱一角都似是结了冰霜,淡漠而傲慢。 和他孑然一人、轻装上阵一比,柯清怡这边就要隆重多了。她自右门进到大堂,身前由米格尔牵着,身后跟了四个人帮忙提裙摆。 两人在通道中间相遇,褚漠伸出手,规规矩矩地弯腰行了个礼节,然后米格尔便把柯清怡的右手放到褚漠手中,语重心长地道了一句“祝你们幸福”。 之后便换成褚漠牵着柯清怡走。 交响乐从优美转为激昂,花童跟在两人后面撒花,长椅上的客人皆拍掌喝彩。 这场面何其壮观,以致于柯清怡的心当真砰砰直跳起来,紧张感油然而生。 她下意识地握紧了褚漠冰冷的手,手心渗出了冷汗。 褚漠眼色一沉,想到自己在这场婚礼上的打算,没有丝毫后悔与不忍。 他只是为奎音感到一点点可惜。 走过这条长长的红毯,直达台阶上的十字架前,那里有霍齐亚家的牧师——在血族里,称之为司仪更为恰当,在等着这一对珠联璧合的新人。 柯清怡一手由褚漠牵着,一手拿着捧花,感觉这一段路真的好漫长,她甚至把来这个世界后所经历的每一日都回忆了一遍,结果才刚上台阶。 离十二点不远了。 司仪是个美国人,念起婚词来像是在演讲,抑扬顿挫,饱含情感,比新郎官还要心潮澎湃。血族婚礼的这一套是直接从人类世界那边搬过来的,词都是在那基础上改的,改掉上帝与天堂,换成该隐与棺材,其实仔细推敲这个仪式,还是颇为讽刺的。 等他介绍完赫尔伯特家和霍齐亚家的渊源,把时间拖到午夜十二整点,之后新郎新娘才能开始说誓词。 血族们认为,晚上十二点代表着幸福。 “咚——咚——咚——” 钟声如期而至,一声接一声,在宽敞的教堂中回荡,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仿佛这是一场神圣的洗礼。 柯清怡隔着面纱望向褚漠,只见他下巴绷紧,眼底有种神采如火苗般跳跃。 一,二,三,四,五…… 到时间了—— 第十二次钟声敲完,教堂回归宁静,但这份安静并没有维持超过半分钟,高大的正门便被猛地推开,一群人马气势腾腾地冲了进来! 大厅内响起此起彼伏的尖叫,坐在教堂各处的霍齐亚家的人纷纷掏出武器站了出来,显然是和那群来意不善的闯入者是一伙的。 这群闯入者的成分有复杂。 里面有三分之一是霍齐亚家的人,犀利的目光,实战磨砺出来的杀气,彼此配合默契,然后又有三分之一是正常人类,穿着黑色的制服,枪支和衣服上的标志是在场所有人都再熟悉不过的“净夜”的会徽,竟是一批吸血鬼猎人,而剩下那三分之一就更不可思议了,安妮塔·泽弗奈亚毫不费力地便从其中认出了赫尔伯特本家常年受冷落的好几个长老与成员。 很难定义这是一场怎样的混乱。 血猎的反击?家族的内乱?赫尔伯特家与霍齐亚家的撕逼? 如果是最后者,那到底是哪家要反哪家?! 在座所有不知情的人都惊呆了,只有愣愣地望向荆棘十字架前的那对新人,希望能听到其中一方对此的解释,让他们能够明白当下到底是个怎样的局势。 柯清怡深深地看了褚漠一眼,然后装作大为震惊的样子,花容失色,慌乱地问道:“发生了什么?这群人是怎么回事?!” 褚漠松开她的手,往后退了两步,方才慷慨激昂的司仪也与他站到了同一边,一看就是内应。褚漠看了她一眼,语气依然冷漠淡然,声音足以让在场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奎音·赫尔伯特,你已经一败涂地了。” 全场哗然。 这么说,是赫尔伯特家内乱,霍齐亚家背叛?! 泽弗奈亚家直接就蒙了,说到底他们就是抱大腿的,见如今似乎是霍齐亚家占了上风,便犹豫是否该出头了。 安妮塔是个急性子,听到褚漠这句话后当即就想站起来破口大骂,但却被更沉稳一点的哥哥埃里克拉住了,甚至就连一向说话放肆的奈特也按住了她。 她愤怒地看向奈特,却见对方眼神坚定,嘴角勾着耐人寻味的笑容,登时她便愣了下。 只听奈特低声道:“稍安勿躁,静观其变。” 如果奎音毫无准备,赫尔伯特家当真内乱,那奎音是真的输了。 然而一切恰恰相反! 无论是褚漠,还是那个躲在背后使坏的加里·芬恩,都万万没想到,他们自以为的成功,不过是圈套中的镜花水月,是柯清怡高超的骗术! 惊慌之色瞬间从柯清怡脸上褪去,她扯下面纱,连带着头纱也脱落了,银色长发如瀑垂下,饱满的珍珠一颗颗散落在地,就如这一发不可收拾的乱局。 她的妆容靓丽明艳,笑容却冰冷嘲讽。 “哦?”描过的细眉轻挑,柯清怡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怜悯,高高在上,就像是在俯视一粒可悲的尘埃,“褚漠,究竟是谁一败涂地了?” 褚漠预想过对方千万种反应,却独独没料到柯清怡会是这种神态与口吻。 但他来不及惊愕,新的一批闯入者就从大打开的正门外光明正大地走了进来! 米格尔率领的赫尔伯特家的忠诚部队、梅瑞狄斯家散着野气的军队与枪支,还有…… 东方少女白衣干练,胸前的五瓣樱如五滴血般红艳。她利落地用刀背打晕一个拦路者,身后跟着百来个和她衣着一致的伙伴。 看到柯清怡,她抬眼打了个招呼。 “嗨,银发,麦克劳德先生让我代为问好。” 如果说主角光环是buff,那么柯清怡这边也不缺了。   ☆、第107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十一) 群众们陷入了第二波错愕。 看着在大厅内对峙的两批人马,各自都是血族与血猎的混合,但很明显,后来者的人数更多,实力不相上下——且不说同为血猎协会的“血樱”与“净夜”比拼如何,米格尔带来的都是赫尔伯特家的精英青年,护主的心切使得他们的气势更盛,同仇敌忾,直压对面的叛乱者,而梅瑞狄斯家的人和霍齐亚家的人之间就很微妙了,一个是常年在治安混乱的地带出生入死的军队,每日都是腥风血雨,使得都是最无赖却也是最实用最致命的招,一个是由于家族内部竞争激烈而人人都身手非凡的部队,每个人都是单挑的好手,却在团队上稍逊一筹。 剑拔弩张之际,奈特·梅瑞狄斯慢条斯理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朗声道:“霍齐亚家企图利用这场婚礼吞并我们最值得尊重的赫尔伯特!兄弟们,无论是人类还是血族,我相信你们心中自有公道存在,乱臣贼子怎能饶?!” 战争一触即发。 安妮塔惊愕地望向奈特,愣愣道:“你……你一早就知道?” 知道褚漠会使诈,知道赫尔伯特家会出叛徒,知道“净夜”会搅进来? 太不可思议了!那个随便成性的男人竟然部署好了一切!是这场教堂镇压的谋划者? 奈特大概是猜到了她的想法,展露出一个无奈的微笑,语气里透着钦佩:“是奎音神机妙算,料到褚漠的野心和加里·芬恩的造|反,我只不过是个执行者而已。” 双胞胎兄妹沉默了。 柯清怡找了梅瑞狄斯家做帮手,却没有让泽弗奈亚家知道半点消息,这意味着什么呢,他们是不被看重的吗,还是说根本不被信赖? “奎音没有找你们帮忙的原因,大概是猜到了你们会立场不坚定吧。”奈特按照柯清怡的指示,开始给这对兄妹做心理工作,“看,全场都沸腾了,但你们家的人却露出了迷惘的表情,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安妮塔,埃里克,现在快下达命令吧,泽弗奈亚家是否要淌这趟浑水?如果是的话,请带着你们家的人赶快撤离,远离纷争,如果不是,请选择你们要帮助的对象。” 是自保,还是参战? 安妮塔咬了咬下唇,埃里克求助般地望向后座的家族长老。 他们是长久依附于别人的家族,说难听一点,就和寄生虫差不多,早已忘了自己做主正面迎击是什么样的感觉。 第一意识是选前者,那样能保证来参与这场婚礼的泽弗奈亚家的人全身而退,毫发无损,但这样一来,日后无论是赫尔伯特家还是霍齐亚家称大,泽弗奈亚家都不会有一点地位,长远的利益损失不敢设想…… 安妮塔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泽弗奈亚,自是和赫尔伯特同在。” 迈出这一步,着实艰难。 奈特微笑地拍了拍小女孩的头:“奎音会感谢你们的。” 这就是当初柯清怡与他的交易。 一场能使梅瑞狄斯家扬名的助阵,换审判会上的一句关乎家主位置稳固的回旋。 高风险,高收益。 而柯清怡就是看准了奈特性子里的胆大与冒险家精神——不然梅瑞狄斯家走私生意在他手上也不会做得那么大。 他总是敢于孤注一掷,恰好柯清怡也是。 故事里的人物设定皆出于她之手,谁阴险狡诈必须提防,谁坚毅忠诚值得信赖,谁摇摆不定需要说服,她心里再是清楚不过。 以前总是被形势推着走,现在该由她来主导全场。 此时此刻,她一身华服,站在高台之上,看着褚漠,神情倨傲:“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你在中国对我动的手脚,我会不知道?” 褚漠看着教堂内的乱局,脸色并不好看,但仍强撑镇定:“没想到你一直忍着。” “是的,其实我忍了很多事。”柯清怡笑着,“加里·芬恩以为他收买好了本家的几个实力派伙伴,但那不过是我精心安排的骗局。真得感谢他,赫尔伯特不仅没有内乱,还会因今日之事拧成一股绳,更加团结。” “而你,褚漠……”柯清怡连眼角都是嘲讽,“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其实也不过是搭了个马戏团的舞台,自己当了小丑。” 听了这番话,守在褚漠身旁的司仪再也忍不住了,从腰后掏出一把银匕首,以闪电般的速度朝柯清怡冲了过来! 说实话,这一击来得很是冲动,简单粗暴,没有一点技巧含在里面,只要是中等及以上的吸血鬼都能轻巧躲开。然而柯清怡穿得隆重,收腰大裙摆,十分累赘,行动本已不便,而她又像是笃定了身边有护卫一般,岿然不动,虽是暗自心跳加速,但表现得依旧淡定。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站在台下的一个花童扔掉花篮,猛地冲了上来,就像是一条狼狗般整个身体都扑到了男司仪的身上,尖锐的獠牙毫不犹豫地咬上对方的脖颈! 从最开始被米格尔牵着步入教堂的时候,柯清怡就注意到了,花童里有一个小男孩,酷似肖恩,但是眼睛却不是低等吸血鬼的幽黑,而是花童中唯一一个深红的。当看到柯清怡的时候,他咧开嘴笑着,冲她轻轻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奈特也有很聪明的时候。 他处死肇事者凯文·罗伯特的方法很简单,让肖恩吸光凯文的血,这样一来,血统转移,资源没有浪费,犯人也轻松处决了。 所以肖恩已经是中级吸血鬼了,只是在纯度上比奈特他们要差。 柯清怡埋下的所有线,现在已经全部显现出来,如一根又一根的坚硬钢丝,把叛敌困在一方空间内,稍不注意就会被利如剑刃的丝线擦破皮肤,割破血肉,实际上是将他们逼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 米格尔、梅瑞狄斯、泽弗奈亚、“血樱”、梁晓雯、肖恩…… 她的所有苦心布局,为了就是今日的一网打尽! 见柯清怡在花童里都藏了自己人,褚漠双眸冷得像冰窖,一抹戾气如寒风呼啸而过。 他一把拎起肖恩的后领,然后重重地将男孩丢下了台阶,紧接着一个箭步移动到柯清怡眼前,宽大的右手毫不留情地掐住对方的喉咙。 他的力气非常大,像是要在顷刻间把柯清怡的骨头捏碎一般,语气带着被逼急了的狠劲:“奎音·赫尔伯特,你凭什么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人总是会在最慌乱的时候,暴露出自己最脆弱的一角。 柯清怡一时间快要窒息,但她没有坐以待毙,而是抬起手,将手中的捧花狠狠地砸向褚漠的面堂! 登时花瓣在半空中散了开来,如泼出的一盆水,随之洋溢而出的还有一股玫瑰清香。 纷纷扬扬的白色落在褚漠黑色的衣装上,就像是漫天抛洒的冥币。 花茎上的粗刺刮得他额头和鼻梁都现出几道血印,但这不过是皮外伤,以血族的伤口自愈能力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柯清怡就是趁褚漠这一愣神的一两秒,也不顾自己的形象会怎么样了,一手握住褚漠的手腕,侧身一转,沉重的裙摆在红毯上扫出半个圆弧,然后整个人用后背贴着褚漠的胸膛,往后面一倒,把身后人当做肉垫,摔到了毯上。 这一招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泰山压顶”。 虽然奎音并不重,但好歹也是一米七以上的人,再加上穿成这样,能压倒猝不及防的褚漠也并不奇怪。 然而这只能是暂时的,撑不过二十秒。 “肖恩!”柯清怡急忙唤了一声。 话音刚落,一个身影便从台阶下窜了上来。由于逆着光,柯清怡仰在地上看不清来者的真面目,只是心想怎么肖恩的身体好像长了点……难道是被褚漠摔通了哪根筋骨? 还没等她回过神来,那人就伸手把她拉了起来,然后挥舞着手中的利器,三下五除二地把那碍事的长裙摆连剁带踩地扯下半截,一条庄重的礼裙瞬间被裁成了件才到小腿的连衣裙,轻便了许多。 梁晓雯拉着柯清怡往后退了两步,用银刀直指从地上爬起来的褚漠,冷冷道:“乖乖束手就擒吧,胜负很明显了。” 褚漠微眯起眼睛:“你是中国人?” “是。” “你为什么要帮她?”褚漠还在做最后的挣扎,“赫尔伯特这种老家族早就腐朽了,和新兴势力合作才是你们的……” “怎么废话那么多!”还未等褚漠讲完,梁晓雯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我只是在报恩而已,不想欠人情。” “你是要自己下去,还是要我喊人来押着你下去?” 帅——炸——了! 女主撕逼男主!超级大戏!百年难遇的精彩! 柯清怡看着梁晓雯把褚漠呛得来没话说,由衷地低声赞叹道:“雯雯,太帅气了!” 梁晓雯耳根有些发红,但表情还是凶巴巴的,瞪道:“人情我算是还清了哈!” “诶你是指向麦克劳德推荐你的事吗?小意思啦……” “闭嘴,再废话就连你一起收拾了!” “……” ` 当晨曦温柔地洒向海域,在暗藏深沉的海面覆上一层薄光时,教堂已回归宁静。 钟楼间漂浮着泛金色的尘埃,微凉的海风描勒着巨大白墙上的沟壑,一切史诗与传奇都在这样安详的黎明中归于沉睡,仿佛纷争与阴谋从未来这里打扰。 但是战争还是在教堂内留下了痕迹。 正门大开,大厅内一片狼藉,鲜花落了一地,酒水浸湿红毯,鲜血溅在大理石柱上,天花板上该隐的目光居高临下,既流露出不屑,又隐隐透着些许悲悯。 长椅上的客人已尽疏散,在冲突中丧命的尸体已被搬出大厅,赫尔伯特家的叛贼被宝刀未老的米格尔当众砍下脑袋,挂在了银色十字架上,霍齐亚家威风不复,为了保全在四大家族中的现有地位,丢车弃卒,与柯清怡签下协约,割土让地,把部分财产做了抵押,分别由其他三个家族代管,而褚漠也在众目睽睽下被送进棺材里安眠。 吸血鬼之间打架,死伤总是很少,但人类之间撕逼,动不动就是一条命给搭上了。 因为怕这次作战给日后留下话柄,柯清怡特意嘱咐过米格尔和奈特,他们各自的人马只用跟对面霍齐亚家的人和赫尔伯特本家的叛徒对抗就行了,少去招惹“净夜”的人,血猎的事情留给血猎自己解决——要是在吸血鬼猎人面前杀人,难保今日的战友不会变成明日的对手,因为他们仍会觉得你是威胁。 “血樱”的人用太刀,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武器虽是落后,却比“净夜”持有的手枪要凶残多了,刀刃锋利得足以削骨,一招一式都是狠绝,像是野生的猛兽,哪里是“净夜”这种西式协会批量培养出的中规中矩的标准化猎人抵抗得了的,来的人几乎死了一半,剩下的也带着伤,成了人质,而反观梁晓雯这边,只有十几个人中弹,实在是赢得太明显。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加里·芬恩逃跑了,不知所踪。 “血樱”的人带走了血猎人质,临走前,梁晓雯忽然道:“我后来才知道你的名字,原来叫奎音。” 柯清怡笑了:“然后?” 梁晓雯看了她一眼,沉声道,“麦克劳德先生准备不久后就跟史蒂芬·华莱士开战。” 柯清怡眼色一沉:“好,我知道了。” “那我走了。”梁晓雯把刀挂在腰间,在转身背对柯清怡时又没头没脑地添了一句,“……挺相配的。” 但柯清怡却听明白了,微微颔首道:“谢谢。”   ☆、第108章 血族女配萌萌哒(十二) 当英格兰飘起今年第一场小雪时,“血樱”与“净夜”谈判失败,默菲·麦克劳德正式向史蒂芬·华莱士宣战。 “血樱”旗下的白衣猎人千里迢迢从北海道而来,气势汹汹地涌入地中海城市梵蒂冈,而与他们并不是势单力薄,同行的还有分布在世界各个地区的血猎小协会,因为受够了史蒂芬愚蠢的排外吞并政策而聚集在默菲阵营中,同仇敌忾,小溪流汇聚起来也成了大风浪。 有赫尔伯特家在欧洲做接应与供给,他们不怕耗得久。 反倒是史蒂芬这边会焦头烂额,规模如此宏大的血猎之间的相互对抗,可以说是史无前例,虽然他们不会伤及普通人类,但无疑会给城市带来动荡,政|府的非难不可避免,联合国要他速战速决——他们才不关心谁是“净夜”的老大,这话是在向史蒂芬施压,打得过就快点取胜,打不过就趁早投降。 年关将至的时候,默菲已经把史蒂芬那边耗得差不多了,“净夜”内部不少人弃暗投明,转而归入敌方阵营。 胜负已经很明显了。 在等着喝默菲的庆功酒之前,柯清怡准备要开始铺后路了。 且不论逃窜在外下落不明的叛徒加里,这一场硬仗足以让她看清默菲·麦克劳德的实力,确实是个狠角色,不得不防。 她必须用一种不威胁血猎的方式来限制这头雄狮,以求保身,让默菲不能抹杀她的存在…… 最后,一个想法在她脑子里冒了出来,乍看很荒谬,却值得一试。 ` “奎音,嗯,我不得不说……”听完柯清怡的提议,米格尔表现得很诧异,“你的想法很疯狂,非常不可思议。” “其实是个通俗易懂的道理。”柯清怡随手在纸上画了一个关系图,上面有三个主体,分别是世俗权利、血猎组织和血族,“这次史蒂芬的反应让我意识到了这点,血猎是受国家政府,甚至可以说是受整个社会目光约束的。米格尔,你想一想,生活在暗处的吸血鬼被猎杀一只,是无人问津的,但如果是人类社会中的一名公众人物莫名其妙地死了,不说轩然大波,肯定会有很多人知道,会很奇怪,而为了避免社会出现不必要的骚动,当局肯定不会坐视不理,因此血猎也不好下手,这就在无形中限制了他们的猎杀。” 米格尔陷入沉思:“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政|府知道我们的存在,恐怕血族从政不太可行,而从商这条路我们已经在做了,如你所说,都是偏幕后的工作,不会引起多少人注意。” “成为有曝光度的人物可不止从政从商这两种方法。”柯清怡笑着挑了挑眉,眼底闪过一丝狡黠,话锋一转,“米格尔,你觉得我长得漂亮吗?” 米格尔一愣:“呃,亲爱的奎音,你是赫尔伯特家最美丽的女孩,这句话从当初你刚进本家时,我就这么赞叹过。” “有气质么?” “当然。” “身材好吗?” “……”米格尔清咳一声,语重心长道,“奎音,我的年龄比你的两倍还多。要挑逗的话,你应该去找族里的那些年轻男孩。” 柯清怡笑得眼睛都弯了:“米格尔,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想跟你说,我打算去做个模特。” “哦,原来是这样啊。” 米格尔点了点头,但之后才反应过来,这句话不太对劲—— “等等,你说你打算去做什么?!” ` 柯清怡这次是玩嗨了,想起之前在梁晓雯工作的咖啡馆里翻看的娱乐杂志,竟然心生了增加小说属性的念头。 既然这里是唐禾潇那篇文的平行世界,那何不如去看看老朋友? 反正现在一号渣男已经撂倒,二号渣男逃之夭夭,她闲来无事,开辟下新地图任性一下又不会怎么样,说不定还可以去照顾下待产二胎的唐禾潇。 于是在把米格尔成功说糊涂以后,柯清怡用邮箱投出了一份电子简历。 接收地址是单叙他们家的工作室邮箱。 然而几天后,当柯清怡看到邮件回复时,整个人都傻了。 手里的杯子“哐当”掉地,咖啡洒得满地毯都是,但她惊愕地盯着电脑屏幕,久久都不能回过神来。 对方的回复用的是中文,寥寥数行,简明扼要,却不是官方性的客套答复。 “月底前来北京找我,逾期不候,我还要去生孩子坐月子。” “想回家就别傲娇。” “乖=w=” “对了,我是唐禾潇。我知道你是柯清怡。” 柯清怡:“……” ` 这封回邮的内容实在是太过于劲爆了,以至于三天后柯清怡坐在那间令人倍感熟悉的客厅时,仍然有些恍惚,不敢相信她正在经历的一切。 初在杂志上看到唐禾潇单叙的名字时,她以为这里是那篇娱乐圈文的平行世界,心想大概是自己当初写文时一时兴起,想搞个系列坑,人物通用通用,所以没有太放在心上。 可是现在是什么情况?周绍寒跳楼了,唐禾潇和单叙合办工作室,结为夫妇,眼看都怀第二胎了,从情节来看,这就是她离开唐禾潇身体后那个世界的后续无疑,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唐禾潇竟然认识她! 如果只是认识,那还好说,柯清怡会纠正自己的观点,相信这并不哪篇文的平行世界,而是这两篇文原本就是一个世界,这个并不难接受。 但是为什么唐禾潇会透过奎音的简历,认出她了? 这是柯清怡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不知道现在距柯清怡离开那篇娱乐圈文已经过去了多少年,反正唐禾潇还是和单叙住在这栋郊外别墅里,房子的整体布局没变,只有局部发生了些许改变与更新——客厅靠窗的地板上铺了一大片泡沫地垫,五颜六色的颜色拼接在一起,垫子上还躺着三四本儿童绘本,堆着收拾整齐的积木与玩具。窗台上养了盆仙人球,墙壁上多了几幅画作,茶几上堆满了各种零食小吃,沙发套子也换了,从单叙单身时喜欢的冷色条纹变成了田园小碎花。 这已经不再只是个住人的宅子了,这是一个家。 温馨无处不在。 “孩子送去他奶奶家了,单叙在外地出差,要今晚才能赶回来。”屋子里开了暖气,唐禾潇穿着孕妇裙,坐在柯清怡对面。比起上次相见,她整个人胖了起码两圈,但气色很好,完全不见当初的抑郁,说话时连眉梢都带着幸福。 大概是为了方便怀孕前后打理,她剪了个短发,反倒比长发时看着要温和不少,不太像那个雷厉风行手腕狠辣的王牌经纪人了,倒更像一位大学女教授。 不过当她们四目相接时,柯清怡知道,她依然是那个精明能干的女人。 外形可以改变,悲伤能够磨灭,但有些东西的棱角依旧分明。 这是件好事情。 柯清怡终于完全放松下来了,她抿了口杯中的茶水,问道:“也就是说问答环节要在晚饭之前结束?” “恭喜答对。”唐禾潇语气轻快,“一个个来吧,我等这天也等很久了。” 柯清怡沉默了几秒,直奔心中最大的疑惑:“你为什么会知道发邮件的人是我?简历上明明是个陌生的外国人的照片和资料。” “那我问你,”唐禾潇笑眯眯地看向柯清怡,黑眸平静得犹如两面镜子,“你又是为什么觉得奎音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呢?” 柯清怡一愣。 如果不是孕妇忌烟,唐禾潇此时大概会娴熟地掏出根香烟叼在嘴上,把眼中的狡黠藏在云雾后。她坦然道:“作为你文里的女配们,我们都是相互认识的。不然你以为最开始举着火把团结一心围着你的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鬼?” 柯清怡震惊得来说话都在轻颤:“你们……你们都认识?” “我也很奇怪,怎么从始至终你都没有想过这一点,只把你穿越的女配当做独立的个体,而没有把人物联系起来,意识到这是一个小团体。本来我们还准备了一套说辞,想着你要是问起来我们该要怎么统一糊弄过去,不过看来是我们多虑了。” 唐禾潇看着柯清怡目瞪口呆的样子,笑得更开心了:“看来你真的从没有想过。就拿你迄今为止穿越过的八个女配来说吧,阿米莉亚、慕容静和黎瞳算是铁三角,许若秋和白楚宁都是学生党所以很聊得来,宋怀颜脾气好,和每个人关系都不错,而我和奎音走得比较近。” “怪不得你知道现在的奎音不是真正的她……” “我们八个是女配联盟的委员,穿越顺序是抽签决定的。本来我是最后一个的,但奎音和我换了。”唐禾潇眨了眨眼睛,“她说,这样的话,就能看你看得更久一点。” “我还是有点不太懂,你们现在还聚在一起吗?” “只有我和奎音能相聚吧,因为我们在同一世界里。”唐禾潇的语气透着惋惜,“你在小说里给了我们每个人不一样的坏结局,然后有一天,女配们就在第三空间里集聚了。我们分享彼此的经历,倾诉心中的爱恨怨憎。你每穿越一个,空间里的人就少一个,等你离开女配的身体后,原主也不能回第三空间了,而是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抱新的幸福人生。不过我们还是能知道一些彼此的消息,有点类似心灵感应的东西吧……” 说到这里,她敛起了笑容,眉目间浮现一抹忧伤:“黎瞳去世的时候,我忽然很想睡,然后做了个梦,梦见了她。此后每一年的那一天,我都会在后院放一束雏菊。单叙问我在干什么,我就说是在祭拜一位故友,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坟埋在何方。” 柯清怡想起黎瞳,也不免有些难过:“我还抱有一丝侥幸,以为她能活下来……” “但我能感应到,黎瞳死得非常安详,没有任何遗憾,这就是她想要的幸福结局。”唐禾潇反倒安慰起对方来,“顺便说下吧,我们几个世界里的时间都是相互独立的,你在某个女配身上待了十几二十年,但可能这对另一个世界来说,只是过去了十几二十天而已。” 柯清怡抿了抿嘴角,抬眼问道:“你在邮件里说‘想要回家就别傲娇’,是什么意思?回家是指回到我的现实生活中吗?” “是的。” 柯清怡的眼睛瞬间被点亮,就像是摇曳的烛火一般:“你们准备放我回去了?” 唐禾潇失笑:“什么叫放你回去?这个进度是你自己掌握的。如果你穿越完八个委员,都没有达到我们的期许,那我们还会安排联盟里的其他成员给你当之后的任务。反正你挖了那么多坑,故事和人物都是不愁的。” “期许?”柯清怡敏锐地捕捉到了关键词。 唐禾潇看着她,唇边的笑容意味深长:“柯清怡,你还记不记得,在你离开我身体的时候,我说让你等一等,还有话要跟你说?[番外]但你消失得太快,我到嘴边的话都没来得及出口。” 柯清怡摇了摇头,她记不清了。 “当时我真的很感激你,所以心软了,想给你一个友情提醒……”唐禾潇噙着笑轻叹一口气,“你该好好回顾下你的穿越经历,看一看自己的成长。” “与其说是成长,不如说是找回自我吧。”   ☆、第109章 无良作者萌萌哒(终) “柯清怡,你听过‘镜像理论’吗?” 六到十八个月的婴儿尚未有“自我意识”,在照镜子时,看到镜中的人影,最开始会以为是镜中人是“他人”,到后来才意识到这是“自己”。 这其实就是一个以确定“他者”来确定“自我”的过程。 柯清怡点了点头,但并不明白对方到底想表达什么。 唐禾潇又抛出一个问题:“你回想下,最初你穿越进许若秋的身体里时照镜子的感受和你现在当奎音时照镜子的感受,对比看看。” 前者因为太悠久,柯清怡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是后者却是印象深刻。 柯清怡至今都还记得婚礼那天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头涌上的那股鲜明的认知。镜中映出的容貌身躯确实是奎音无误,但她更能清晰强烈地感知到,那其实她自己。 唐禾潇一步步引导着柯清怡:“当你刚开启穿越之旅时,你照镜子,看到镜面里陌生的容貌,告诉自己的是‘我现在是许若秋,我要演好许若秋’,但时至今日,你照镜子,就算镜子里映出的是离你本貌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欧洲人,但你告诉自己的已经是‘这是我,是柯清怡,而不是奎音’。” “嘛,其实这一点在慕容静和黎瞳那个世界时表现得尤为明显。慕容静死得早,原故事里接触过她的人几乎只有郑启宵,所以在慕容静身上你可以大胆发挥,久遭压抑的自我忽然释放出来,随心所欲地续写她的人生,反正没谁知道慕容静以前的性格习惯是如何。结果到了黎瞳身上,你就刹不住车了,仍然肆无忌惮地表达自己,以至于出现一个大破绽,被人发现了你并不黎瞳这一事实。” “有了前车之鉴,你在奎音身上就收敛了许多,但在你的行为表现中,属于柯清怡的自我已经置于奎音的自我之上。” 柯清怡听着唐禾潇不紧不慢的分析,只觉得像是有一把手术刀,正沿着精准的手术线,解剖着她的身体,冰冷的金属划破她的表皮,一种无处可逃的暴露感让人头皮发麻。 此时此刻,她在唐禾潇面前仿佛不挂寸缕,甚至没有奎音这具身体的保护。 对方的字句直击她裸|露的灵魂。 半晌过后,柯清怡才艰涩地开口:“你们到底想怎么样?是想观察我局促难堪的样子吗?还是想戏耍我来泄恨吗?” 这样的话,她所有的明智都成了自以为是的聪明,所有的成就都是一场哗众取宠的演出。 这场穿越之旅,本就是场马戏,而她是其中的小丑。 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唐禾潇倾身握住了柯清怡发凉的手。 “小姑娘别急嘛。”唐禾潇露出令人心安的笑容,眼底一片真诚,“不要把我们想的那么坏。我承认,利用读者诅咒你的契机安排你穿越,的确有报复和惩罚的因素存在,我们想改变命运,需要作为作者的你。但我们所有女配,心底里其实都是很喜欢你的。” “不不不,”柯清怡觉得不可思议,“你们该对我怨气冲天才是,恨都恨死我了,怎么还会喜欢我?你们是受虐狂吗?” 唐禾潇注视着她,半开玩笑道:“或许真的是吧。” “虽然你给我们的结局都很惨,但如果不是你,我们也都不会存在了吧,这点感恩之心我们还是有的。而且……柯清怡,难道你自己都没察觉到吗?在你的文里,你的女主形象都差不多,女配却性格各异浓墨重彩,比主角鲜活得多,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读者惦记着为我们抱不平。我们自身也很喜欢你给我们的设定和塑造,喜欢你描写我们的每一笔。”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你的影子。” 柯清怡望着她的眼睛,张了张嘴,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唐禾潇松开她的手,柔声道:“你说你要回到你的真实世界去,可在那里的你真的是真实的吗?收起自己所有的棱角,在浑浑噩噩中把自己的个性与坚持埋进尘土,在现实中迷失自我而不自知,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你难道没发现,在这些虚假世界里的你,才慢慢地恢复真实了吗?” “这才是我们的心意啊。” - 那一瞬间,柯清怡想起了很多事,好些都是自己一直忽视的细节。 她想起了自己在慕容静世界所做的那个梦,女配们各得幸福归宿,可是画面一转,却是自己深夜码字的场景,那时候她还很年少,没封笔,大学之前,不知天高地厚。 然后她想起了lenny的梦想论,想起那句“坚持初心”,还想起班长程冬杭亮如晨星的黑眸,笑着说“与君共勉”。 当时她以为这只是说给女配们听的。 没想到更适用于自己。 - 圣诞节的时候,唐禾潇的第二个孩子呱呱坠地,柯清怡拍摄的第一支广告在市中心大广场的led屏幕上播放。 银色的长发,紫金的眼眸,一张笑得傲气的外国面孔很快就吸引了大批眼球,使得路过的人都忍不住纷纷驻足,耐心地把将近两分钟的广告看完,特意留心画面上显示的模特名字。 奎音·柯,倒是很特别的名字。 单叙工作室签下了柯清怡。待产在院的唐禾潇交代过的,要拿最好的资源往她身上堆,因此能火速蹿红也是意料之内的事情。 这样一来,饶是默菲·麦克劳德也不敢轻举妄动,反而要帮她隐瞒吸血鬼的身份。 柯清怡不怕工作多,在中国工作的同时,还接了许多国外拍摄的活,要的就是引人注意。 顺便引蛇出洞。 - 二月份的时候,柯清怡参加了米兰秋冬时尚周。 中国新锐设计师的作品,媒体亮闪的镜头,地上明艳的红毯。柯清怡从容淡定,举止投足间尽是优雅,走过那些名流巨星前不曾低头半分,就像是时尚周的女王。 她成了外媒笔下热议的模特。 在中国出道的纯种英国人,身家背景都是谜,傲慢得没有一点新人的样子。 她说:“.” 彬彬有礼的语气下说着狂妄的字句,把记者都吓了一跳。 - “.” 荧屏上出现那张熟悉的面容,挂着温和无害的笑容,眼神自信。 一个紧裹卡其色长风衣的男子走在人群中抬头看了一眼,愣了愣,随后压低了帽檐,继续匆匆走过。 那一瞬间,他的表情极为狰狞,犹如看到了与自己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仇人。 最后强撑的理智与冷静也被这一句话所带来的愤怒冲毁。 加里·芬恩这小半年过得并不好。 婚礼那日他在右门窥得形势有变,当机立断,离开了小岛,开始了狼狈逃窜。 后来听到风声,才知道尘埃落定,大计失败。 四大家族的人都在找他,一时间,他从一个体面的分家家主成了血族内人人见尔诛之的罪犯。不仅没有如愿夺回自己该有的,还丢失了自己已有的。 而与之相反的是,那该死的蠢女人奎音不仅没有死,还越活越风光,在四大家族中的领头势头更盛了。 简直是不可原谅! 那些权利与地位,原本都是他的! 他加里·芬恩会过上如老鼠般四处逃窜、担惊受怕的日子,全都是拜她所赐! 他恨她!做梦都想要把她撕成碎片! 偏执激进的想法侵占了加里·芬恩的大脑,他带上这段时间内在欧洲各地培养的子嗣,计划着让柯清怡在意大利有来无回。 就算得不到赫尔伯特家也无所谓,他只要那个女人死! - 于是时隔半年,柯清怡终于在米兰深夜街头的小巷再次见到了加里·芬恩。 耀眼的金发此时已失去光辉,仿佛蒙了层薄灰,一双赤眸布满血丝,眼白和瞳仁红成了一片,眼下泛着青色,黑眼圈很重,嘴皮发干,整个人十分憔悴,就像是吸了毒似的,昔日的英俊温润消失得无影无踪,眼神中都是要吃人的暴戾。 “奎音·赫尔伯特……”加里声音沙哑,咬牙切齿,每个字都带着怨气。 他带了二十个人,把柯清怡的前路后路都封死了。 与他比起来,柯清怡就很放松了。只见她两手插兜,神色没有一丝异常,反倒是语气轻快地跟加里打起招呼:“这不是加里吗?好久不见,老鼠终于从臭水沟里冒出头来了。” 加里·芬恩瞠目欲裂,挥着匕首朝柯清怡刺来:“奎音·赫尔伯特,我要你死!” 他这一动犹如号令,那二十个低等吸血鬼也跟着动起来,前后夹击,朝柯清怡露出獠牙。 柯清怡抽出藏于长靴中的手枪,快速开了两枪正中两个吸血鬼的眉心,然后手臂一挥,挡住加里握刀下刺的手,握枪的另一只手翻腕,秒杀欲从后背偷袭的敌人。 加里·芬恩不甘示弱,不顾一切地胡乱出牌,就和疯了一样。柯清怡不仅要躲他,还要躲其他十来个人,实在是招架不住,脸侧的一缕银发被生生截了下来,刀刃上的杀气割得她脸有些发疼。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惨叫和闷响,柯清怡还未来得及回头,就感到背后贴上了一个人的后背。 闻到了熟悉的气息,柯清怡挑眉笑道:“你怎么来了?” “你可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麦克劳德先生一直派我在监视你。”梁晓雯冷哼一声,“我就勉为其难地帮你一把吧,你可得给我记着,这是个大人情!” 柯清怡扬起嘴角:“铭记在心。” 见柯清怡这边来了帮手,加里·芬恩也没有撤退之意。他不顾子嗣的死活,径自与柯清怡过招,误伤其他吸血鬼也无所谓,每一招都是孤注一掷,是绝望的癫狂。 柯清怡一个侧踢甩出去,小腿像鞭子一样,正抽在加里腹部,打得他一个跄踉,差点跌坐在地。然而柯清怡并不打算给他喘息的机会,大步上前横掌劈下加里手中的凶器,而后一拳把对方的脑袋往墙上打,手骨都有点发酸。 加里的头撞上水泥墙,额头流下血,淌过鼻梁和下巴,看起来十分可怕。柯清怡的这一腿和这一拳都下了狠劲,打得他眼冒金星,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反应迟钝下来,等稍微恢复过来时,太阳穴上已经抵上一个冰冷的枪口。 柯清怡低笑着,语气却是悲悯的,“在赫尔伯特家时一心只在算计我,在我面前深情款款,演得和真的一样,叛逃后生活还是以我为中心,时时刻刻牵挂着我……啧,加里,你可真是爱我爱得深沉。” 加里瞪大了眼睛,想要挣扎,却突然被柯清怡的高跟鞋踩了一脚,如钉上铁钉一般,疼得来龇牙咧嘴地叫了起来。 “你知道为什么该隐不给你初拥吗?”柯清怡的声音很轻,但是每个字听在加里耳里都有千斤重。 “因为你的目光贪婪,让他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 - 看到一朵血花在加里·芬恩的太阳穴绽开时,柯清怡隐隐约约听到了钟声。 一声、两声…… 悠远又深沉,像是来自梦境里的天堂。 梁晓雯那边也收拾得差不多了,回头见柯清怡一动不动,还以为是她受了什么伤,忙跑了过来。当她看到柯清怡的正脸时,不禁怔了怔。 “奎音,你怎么哭了?” 只见两行清泪无声地淌在对方的脸庞上,冰凉透明。 “没事。” 柯清怡将放空的目光收了回来,看向一脸担忧神色的梁晓雯,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就像是温柔的晨曦,覆上深沉的海面。 她的语气很轻,如同一片终于落地的羽毛。 “雯雯,我要回家了。” - 唐禾潇说,钟声传来,便是我离开的讯号。 只是这一次离开就是旅途的结束,之后再无新篇章展开。 但我的未来仍未到终点站。 再见。谢谢。 =======================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