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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妈寻思,这五姐都病了半年多了,天天窝在屋里,房门都不出一步,活脱脱一个病秧子,看着也怪愁人。 “五姐,咱们去外面堂厅里用晚饭吧,姨太太吩咐了……” “嬷嬷,我身上怪难受……”雪兰犹豫着说。 “那等会儿我给你送饭。”王妈笑了笑,端着托盘走了,脚步轻的像猫一样。 那人走后,雪兰叹了口气,又撑开了窗户,任凭雨水顺着斜风徐徐落在脸上、身上。 窗外的花园里有个小池塘,几只残荷轻轻摇曳,秋雨连绵的时候,雨水落在那荷叶上,发出碎玉般闷墩的声响。 这声音在平稳的雨中如此彻响,让雪兰愈发浑浑噩噩了。 她始终觉得自己在做梦,所以每天晚上入睡前她都想,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已也许就醒了。 可是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像自己想的那样醒来,反而梦境越来越清晰。 最初她病着,整日躺在床上,默默地听着那些女人的聊天声,她从不插话,是因为她震惊的说不话。 后来,她可以下床了,但又不能随便说话了,因为这里并不是她生活的时代。 她对着不太光亮的铜镜照过脸,镜子里是个完全陌生的面孔,一个小女孩,干瘦、畏缩、恐惧。 这面容映衬着雪兰的内心,她惶恐极了,甚至觉得自己疯了。 无数个夜晚,她在被窝里叫着妈妈,泪水打湿枕头。 有一个念头横亘在心里,可她始终不愿意面对。 雪兰有先天性心脏病,她的父亲也有,雪兰五岁的时候,父亲就走了,只有母亲和她相依为命。 她不可以上学,不可以有激烈的活动和情绪,天天待在家里。即使这样,医生也说,如果不能更换心脏,她活不过二十五岁。 每一个新的早晨都像捡来的,弥足珍贵。 雪兰还记得那个夜晚。 睡觉前,妈妈给她掖好被子,高兴的告诉她,已经有了移植心脏的希望。 可第二天她醒来,却只模模糊糊看到老旧的帐子顶。 两个陌生女人在她身边哭天抹泪,一声声喊她‘五姐’。 雪兰知道,自己可能已经死了,这个认知在雪兰很幼小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人都有生老病死,就像一朵花,有的花足够幸运,可以经历花开花败,但也有的花正值绽放,就被命运一把掐下。 雪兰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可是当这一刻到来的时候,还是痛苦的无以复加,就好像那颗心脏又回到了千疮百孔的时候,被用力攥着,酸楚极了。 不是怜惜自己的短命,而是怜惜心爱的人。 其实人们并不畏惧死亡,只是畏惧死亡带来的分离。 雪兰的妈妈从不许雪兰自怨自艾,她总是鼓励她,要坚强乐观的活着,她说自己一定会让女儿活到白发苍苍,为此她会好好努力。 妈妈为此工作的筋疲力尽,可她的脸上始终洋溢笑容。 雪兰无法控制自己流泪,她已经死了,可她不想死,因为舍不得。 她舍不得这份爱情,她知道母亲为了她付出太多,也许她死了才是解脱,即使如此,她也不想死,她想自私的拖着母亲,因为她舍不得这样爱她的人。这样幸福,怎么舍得死? 可是现在,她走了,留下了母亲一个人,妈妈该多么孤独啊,妈妈会想她的,一想到妈妈会因此痛苦,她就控制不住流泪。 她哭了很久很久,哭的人们来劝她,还有人来骂她,她听不进,也不想听,因为这种分离能带来痛不欲生的感觉,让她觉得,活与不活都无所谓了。 想要在一起幸福生活的人都不在了,一颗健康的心又跳动给谁听呢?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雪兰不怎么在乎。 对一个每天都等待着死亡的人来说,她虽然年轻如朝霞,内心却早就腐朽如老妪,如果不是一份深重的爱一直支撑她,她早就失去了活着的动力。 窗外的雨又大了,瓦楞上的雨像线一样,变成了长长的雨幕。 石头和树都仿若青烟,迷迷蒙蒙的,一片萧索之气。 房间的大门又呼啦一下被推开了。 “你这孩子怎么就是不听话呢?让你出来吃饭还耍小性子!”一个穿着缠枝莲图案的红袄女人风风火火的走进来。 她小脸雪白,眼角上挑,乌黑的头发梳成一个髻子,上面插了根坠着珍珠的步摇簪子,皓白的手腕上还带着两个银镯子。 “五姐,出来吃饭。” 她声音严厉,两眼一瞪,颇有威严,这个女人是雪兰这具身体的母亲,只知道姓李,仆人都喊她李姨娘。 “姨娘……”雪兰叫了一声,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又找那个借口:“我……不舒服,头疼……” “不舒服个屁!”女人生气的说:“不舒服还开着窗户吹风,大夫都说你没事了,还总是装,不知道别人都笑话你吗?” 当初,雪兰一睁开眼睛,面对的就是一屋子陌生人。 这是个很老旧的家庭,雪兰只在小说和历史书里看过类似的情况。一个大家庭,四五个姨太太,十几个兄弟姐妹,上到老太太,下到侄子、侄女,四世同堂,二十几口人。 别说名字,脸都认不全。 这个刘五姐似乎是因为顶撞太太,被责罚下跪挨打,结果就耍小性子跳了池塘。事后,人人骂她混账小性,不如死了,省的浪费粮食,惹人耻笑。这家的老太太更是骂她丧门星,说是见了就糟心,让她在房里烂死也不许出门。 在屋里关了半年多,上头的几位长辈才终于松了口,说是让她出门走走。 “老爷、太太都让你出去,你还端着架子装病,这不是下他们面子吗?你这个傻货,我给你说了多少好话,这是要生生把我累死吗?真是个杀千刀的!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这些小心眼,骂你两句就寻死,你倒是真死了,我也不用受这些气!”李姨娘伸出一根手指,狠狠的戳了雪兰的脑袋一下。 “那……那我就跟你去……”雪兰摸了摸她戳的地方,有点惴惴的说。 雪兰原本就因为心脏病少与人交流,是以极为内向,又因为来到这个陌生的时空和地点,身边没有任何熟悉的事物,所以紧张害怕是难免的。何况她本不是这家的人,还因为某些原因被人们嫌弃,就更不想踏出房门半步了。 “这就对了,去换身鲜亮的衣服,见人多笑笑,跟老太太她们陪赔不是,多少气都消了。也让你姨娘我在这家里好过些,少受些白眼。”李姨娘把雪兰拉到衣柜边,往外拾掇衣裳。 雪兰看了看柜子里那些像戏服一样的马甲和棉袄,咬咬牙穿上,又在头发里扎了两朵大红花。想她头回出门时,散着头发扎了个马尾,叫李姨娘一顿好锤,现在可不敢了,扎了两个大麻花辫,一左一右翘着。 “嗯,这就好看了。”李姨娘扳着雪兰的脸左看右看,这才露出了笑容,牵着她走出了卧室。 ☆、第 2 章 出了门,也没遇到几个好脸。 那些陌生的家人多是朝她翻个白眼,凉凉的叫声‘五姐,出来了啊’。 多说几句的,虽然打着关心的幌子,但不是教训,就是刺。 “以后可别这样了,学的大气些,寻死腻活的,多少条命都不够你死的,老太太都被你气病了,有你这么不孝的吗?” “太太说你几句,也是为了你好,别不识好歹了,啊~” 雪兰根本没认出谁是谁来。 七大姑、八大姨的…… 雪兰只认识那几个脸熟的,都是经常来看她的。 她的亲姐姐,刘三姐,今年十五岁,长得跟李姨娘很像,雪白的脸,弯弯的眉,大大的眼,她穿着一件蓝色小棉袄,下面是黑布裙和黑棉鞋。 她走过来牵住雪兰的手,笑说:“听到了没?大家都惦记着你呢,还不快给大家陪个不是。” 雪兰本来就挺紧张,现在更紧张了,也不知道这赔不是,是跪下磕个头,还是蹲身扬扬手绢? 最后,她干巴巴的来了句。 “我……我给大家配个不是……” “行了,行了,以后别气性这么大了。幸好没出事,若是死了,先不说你姨太太和五姐伤心,咱们太太岂不自责,等会儿好好给太太磕头赔礼。” 说这话的人理直气壮,简直是气鼓鼓的。看她小小年纪,教训起人来却没半分不好意思,小嘴吧唧吧唧的,跟机关枪一样到处扫射。 这是刘四姐,也是个姨娘生的,可听她维护太太的口气,还以为这是护着她亲妈呢。 她们的爹刘品三刘老爷,和一位太太五个姨娘,一共生了七个女孩,三个男孩。 大姐、二姐都嫁出去了,大哥和二哥也已经娶妻,大哥甚至也有了两房姨太太和三个孩子。 这一大家子,沸沸扬扬的,雪兰看了就觉得累。 然后雪兰被领进正屋,给一个坐在炕头上的老太太磕了头。 进屋前,刘三姐还撕着她的耳朵说:“进去了可别抬扛,叫你跪就别起来,骂你就仔细听着,若还敢嘴硬,这辈子都别想出门了!” 这老太太穿着深蓝色的万寿纹毛坎肩,裙下有两只小脚,套着棕色的绣花鞋,还没有人的手掌长,头上戴着个黑边的抹额,还挂着金坠子和翡翠簪子,长得活像连环画上的老妖精。 雪兰跪在地上的时候,这老婆子正斜靠在炕头上吞云吐雾,她眯缝着眼,满是褶皱的脸昏昏沉沉的,一句话都不说。 雪兰望了那烟枪一眼,只见不像普通的烟袋锅子,反而有个蒜头样的烟锅,那黑色烟油点上了火,忽明忽暗的,气味怪呛人。 这是在抽大烟吧。 雪兰跪了一会儿,膝盖就难受的不行了。 在硬邦邦、冷冰冰的砖地上跪着,哪能不难受? 何况心里挺憋屈的,在这儿跪个陌生老太婆,人家还就让你跪着,跟没看见一样。 终于,老太婆把烟枪递给了身后一个丫鬟,然后缓缓坐起来。 “认错了没有啊?” 她苍老的声音还带着股粘腻的味,仿佛她刚才抽的烟一样。 雪兰忍着那种憋屈感,给她磕了个头,小声学着三姐教她的话。 “五姐知错了,惹得老太太难过,以后好好听话,再也不敢了。” 老太婆倒也没有纠缠,也不知是不是大烟劲头太大的缘故,她眼角嘴边流下些亮亮的水迹,打了个呵欠后,她朝雪兰摆摆手,然后就躺下了。 雪兰小心的退出来,膝盖麻的根本走不动路,她跪了将近一个小时。 三姐还等在门口,看她全须全尾的出来,舒了口气。 “等会儿再给老爷和太太磕个头,这事就算完了。” 三姐笑着摸了摸妹妹的脸,转眼却又叹了口气。 雨还在下,天就快全黑了。 姐妹两个打着油纸伞穿过门廊,这大院四四方方的,分前进和后进,前进石头砖铺地,是规整宽阔的正房。后进是有花园和小池塘的精细院子,围了一大圈平屋,住着女眷们。 正厅的偏房在摆置晚饭,屋里点了许多油灯,灯火晃晃悠悠的,把每个人的影子都拉在墙上,看得人眼花缭乱。 七八个穿着小花褂的丫鬟婆子忙着上菜布酒,一共摆了三张桌子,一张桌子只坐老爷、太太和几个男丁,一张桌子坐女孩们和一个回家的姨奶奶,最后一张桌子全是姨太太。 “老爷、太太,五姐来赔罪了,她整日念叨自己的错处,就盼着能给太太磕个头,万望太太原谅她人小不知事,饶了她这遭。五姐,快!给老爷太太磕头。” 李姨娘一见雪兰进来,就扯着她的袖子跪倒,噗通一声,动作之流利,让人叹为观止。 “免了,我可当不起,这要是再说了什么重话,五小姐又寻了死,我可就冤枉死了。” 正座上,一个穿着蓝缎棉袄的女人理了理耳边的碎发,不阴不阳的说道。 “快,给太太磕头。”李姨娘直接把雪兰的头按在地上。 她的力气很大,雪兰几乎反抗不了。 作为现代人,除了跪天、跪地、跪父母,跪其他人总有种尊严受辱的感觉,何况她往这饭厅里一跪,简直就是跪了一屋子的人,给一屋子的人磕了头,她还看到有人悄悄翘起了嘴角。 不过形势比人强,在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境况下,她除了沉默的接受,还能做什么呢? 心一横,眼一闭,雪兰‘吭哧、吭哧’磕起了头。 “五姐错了,真的错了,求老爷太太宽宥……”真是话怎么可怜怎么说。 “行了,快吃饭吧。” 最后,一个威严的男声在雪兰连磕了十几个头后,才终于发话。 这之后,席面上就热闹了。 一堆女人七嘴八舌,夹枪带棒的贬斥雪兰和李姨娘。 “不是咱们说她,脾气这么坏,将来嫁了人可怎么得了,传出去咱们一家子姑娘的名声都得败坏了。” “说一句不中听的,就去寻死,哪个好人家还敢要啊?” 雪兰本以为李姨娘是个火爆脾气,谁知她笑吟吟的,再难听的话,她也跟着附和一声。 “可不是嘛,这孩子就该教训。” 雪兰默默地拨弄着碗里的饭粒,桌面上一共十菜两汤,有荤有素,菜色鲜亮,只是看着,肚子里就仿佛长了虫,来回蜿蜒,咕噜作响。 本想大吃特吃,却发现身边的妹子们都是小口轻开,连咀嚼喝汤的声音都没有,夹菜也只夹自己面前那两盘。各个挺胸抬头,动作小心,不像在吃饭,倒像在开会。 于是,雪兰也只好扒拉饭粒,最多夹一筷子面前的芹菜。她整天待在屋里的时候,还有肉菜稀粥、热馒头呢,这饭吃的真叫别扭。 用过饭回到屋里,李姨娘就摔了茶碗。 “气死了,看你都造了什么孽!” “别气了,姨娘,她一个小孩,能有多大心,还不是她们挤兑的太厉害……”三姐劝道。 李姨娘脸色变了变,趴在床上哭了起来。 雪兰这才知道,刘五姐是真被气的跳了池塘。李姨娘原是堂子里的女人,红角出身,专唱小生,也不是什么良人,叫刘老爷看中,抬回了家。 这家里的姨娘,就她名声不好听,不光是姨娘中间,就是姐妹间也暗骂这小姑娘是口子养的。结果那天比她小两岁的六姐当面叫她,她和六姐撕扯,滚在了地上,于是被太太命人按在地上抽了几尺子。 “你不服什么?六姐还说错你姨娘了?”太太似笑非笑的一句话,把这要面子的小姑娘逼得跳了池塘。 雪兰觉得很奇怪。 这一家看似规矩很大,衣食住行都极为讲究,可是却又乱糟糟的。 后来才知道,这刘家不过富了一代,旧时是开米行铺子的,民国初年却突然发了家,于是也想学那些官宦书香家的做派。刘老爷不但花钱在政府里谋了个官职,还把两个儿子都送去念大学,女儿们送去学校读书识字。 刘五姐这个小姑娘受着大家闺秀的新式教育,却活在妻妾成群的封闭家庭,简直是心气高和身份低的完美结合,会有这样的结果也不奇怪了。 ☆、第 3 章 雨还在下。 自从秋后,这北方的天气一天冷似一天。 雪兰窝在屋里不出门,大嫂却带着丫鬟过来了。 大嫂姓唐,小家碧玉般的一个女人,很是灵巧,极会做人,见了谁都是一副笑模样。她是唯一一个不曾当面斥责雪兰的女人,李姨娘和三姐见了她,都跟见了亲人一样。 “五姐今天好些了吧,我瞧着脸色还是发黄呢,这可怜见的。我叫厨房熬了燕窝,快趁热喝上一盅吧。”她笑眯眯的端上了冒着热气的汤碗。 这女人缠过小脚,所以走路很慢,总是一副晚清时的打扮。听说祖上还是顺治爷时的进士,后来家里落魄,嫁进来时,一副嫁妆里都是送去的彩礼。 她嫁进来四年,只生了个女儿。太太给她大儿子纳小的时候,她一整天笑的酒窝深深,对那两个小姨娘妹妹长、妹妹短的,好穿好戴供着,一家上下都夸她贤惠。两个姨娘进门两年多,都分别生了儿子。 “哎呦,亏得你们嫂子想着。”李姨娘说着就抹了把眼泪:“我们娘仨落魄,这俩傻闺女还总是惹得太太心烦,都怪我……” “太太心善,哪里会计较这些,姨娘也该放宽心。三姐眼看大了,不久也该出门子了,以后您有的是福气。” 大嫂话音一落,姨娘和三姐就变了脸色。 姨娘干笑道:“是啊,如今还不知道这姐妹两个有什么前程呢,我也不图荣华富贵,只求她们能找个知冷知热的人。” 大嫂笑道:“自然是有好前程的,太太亏不了自己的女儿,姨娘就放心吧。我这里还有事,晚些再来找你们说话。” 她拍拍姨娘的手,带着丫鬟走了,屋子里似乎还留有她身上的那股冷香气息。 李姨娘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帕子,一针一线的绣起来,刚绣了两针,又心烦意乱的扔在了一边。 “姨娘,你别担心。”三姐宽慰她说。 “我能不担心吗?也不看看你大姐二姐都嫁了什么人,我又是这么个出身,你们姐妹能比她们好到哪里去?” 刘大姐是刘老爷的头一个孩子,非但没有如珠如宝,反而被嫁给了跟家里有生意来往的富商。那富商比刘老爷还大十岁,前头死了两个老婆,家里也早就有成年的儿子了,刘大姐嫁过去十年了,至今未有一男半女。 刘二姐则嫁给了刘老爷的上官,说是嫁,其实是当了小。刚嫁过去的时候,也哄着上官拉扯过刘老爷几回,后来有了新宠,也就被抛在了脑后。 “即便不好,也是富裕人家,不用下地干活,不用抛头露面,能差到哪儿去?大不了就像二姐那样,被爹送了当小,只要生下一男半女,也不差什么。”三姐无所谓的说。 “就你?说的轻巧……”李姨娘哼道:“这大宅里的事情我清楚,我一个下贱人出身的,尚且受不了这份磨挫,何况你们一个个被养的心高气傲的东西。” 接着,李姨娘又说起了这大宅里的缺德事。 雪兰听着这些故事,只觉得脊背发凉,阴雨天本就心情沉闷,现在更不好了。于是她翻开一本封皮发黄的志怪小说,不再听她们聊天。 傍晚的时候,雨停了,一轮圆月挂上了树梢。 众人都去偏厅用晚饭,老太太习惯在下午抽烟,所以从不上饭桌,用饭的还是那些人。 黄姨娘是刘老爷去年抬进家的,她是南方人,会唱采茶戏,说话娇滴滴的,也是戏班出身,不过跟刘老爷前没有破过瓜,所以名声好听些。她进门没多久就有了身孕,一年后给刘老爷生了个胖儿子,刚刚三个月,那小腰又变得纤瘦如初了。加上还在哺乳,一双奶又大又挺,她还总是穿着时髦的收腰旗袍,人人见了都得多看上两眼。 “黄妹妹,天都大冷了,还穿这身衣裳,你不冷啊?”王姨娘笑盈盈的说。 王姨娘是在黄姨娘之前进门的,是账房掌柜的妹妹,刘老爷不去王姨娘屋里时,都在她屋里睡。可惜黄姨娘生了个儿子,她生了个女儿。这不比还好,一比就酸了,所以没事都得酸上两句才行。 “这是老爷专门使裁缝给我做的,崭新崭新,再不穿就入冬了,变成了隔年的料子,岂不糟践东西?我这才上身新鲜几天,姐姐快别笑话我了。” 黄姨娘才生了儿子,又有男人滋润,谁说酸话也酸不着她,红润的脸上一股幸福小女人的味道。 王姨娘更酸了,戏谑道:“还是老爷知道疼人啊……” 两个女人嘻嘻哈哈一阵,比亲姐妹都亲热。 也就这两个年轻的姨娘在饭桌前笑闹了,剩下的几位,能露个微笑就算是顶天了。 有一位年纪很大的姨太太,也不知娘家姓什么,下人都只叫她姨太太。她是刘大姐和刘二姐的亲娘,最早跟着刘老爷。不过总是木呆呆的,耷拉着眼皮,也不说话,也不笑,整日穿着棕色或深蓝的衣裳,上面连个花都没有。 还有一位郑姨娘,这位姨娘不一般,能书识字,是个老举人的孙女。也是弥勒佛一样,一天到晚笑眯眯的,她整天伺候在老太太身边,四姐和六姐都是她女儿。 这家里还有一个归家的姨奶奶,是个寡妇,带着两个女儿住在哥哥嫂子家。 大家正要用饭的时候,太太张氏却忽然开口。 “有件事,趁大家都在就说一声。” 她朝旁边看了一眼,一个年轻女人就‘噗通’一声跪下,向这堆人磕起了头。 “这是春英,以后她就是春姨娘了,大家都见见,莫冲撞了。”太太懒懒的说。 那春英十来岁的模样,长得极为娇柔,比起黄姨娘也不多承让,她跪在地上,磕头磕得眉心都红了。 “哟,这是新妹妹啊,瞧这水灵的。”王姨娘立即离开桌子,上前搀扶起来。 春英柔柔的低下头,一副不胜娇羞的模样。 黄姨娘却是没了笑容,可过了一会儿,又强自露出了微笑,也跟着夸赞:“果然是好水灵,姐姐我们都差远了。” “反正是家里的丫头,也不用太铺张了,明晚让厨房做个席面就算进门了。”太太看向刘老爷:“老爷看成吗?” 刘老爷只是点点头:“就照夫人说的办。” 刘老爷已经是四十几岁的人了,可是他头发乌黑,面容精神,脸总是刮的很干净,看上去像三十几岁的小伙子一样。 有一句话说,男人不可一日无权,这句话刘老爷深以为然。许是年轻时受过什么刺激,这个男人对什么也不上心,唯独眼热权贵。他把挣来的钱,自己的女儿统统送出去,换来地位的步步高升。 “对了,小二和他媳妇快回家了吧?”刘老爷问太太。 “是啊。”提到自己的小儿子,太太也露出了笑容,点点头说:“后天就到了。” “现在的年轻人搞什么,还度……度蜜月?”刘老爷摇摇头。 “这是西洋人的习俗,小二媳妇上过西方人办的女学,这叫洋气。”刘大哥说。 刘大哥叫刘景观,长得很俊俏,喜欢穿西服,当年也读过大学,还是建筑系的学生呢,总是带着一副金边圆眼镜,仿佛很有学问的样子。不过年纪轻轻就有了三个老婆,想来也没有正经到哪里去。 吃过晚饭,人们散了,一个姑娘挽住了三姐的胳膊。 三姐一笑,对她说:“怎么?找我有事?” 姑娘俏皮的说:“怎么?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雪兰认识这个人,她和她妹妹算是她们屋里的常客了,就是姨奶奶带回家的两个表妹。 大的比三姐还大一岁,叫熊百灵,小的也十岁了,叫百合。 百灵和三姐嘀嘀咕咕的,也不知说了什么。 百合走在雪兰身边,小心翼翼的说:“五姐,你还不肯理我吗?别再生气了好不好?你跟六姐打架,我也插不上手,不是故意不帮你的。” 三姐听了,回头朝雪兰努努嘴:“五姐,跟妹妹好好的,听到没?” 雪兰脚步顿了顿,对百合一笑:“我没生你气。” “你没生气就好。”百合也挽住了雪兰的胳膊,低声嘟囔道:“六姐可真讨厌,害你受罚生病,也不见她悔过,有机会一定要让她尝尝你的厉害。” 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初中都还没上呢,哪儿这么多心眼子?雪兰心里想着,一声都不吭,随便她在自己耳边嘀咕。 回了屋,却见两个大姐姐进房间说起了悄悄话。 李姨娘去了太太那里,屋外只剩下了雪兰和百合。 百合熟门熟路的打开一个柜子,取出了几个小沙包。 “玩这个?”她问。 这个……不太会,最多踢两个,雪兰一头汗。 百合小姑娘已经拿一个小沙包,踢起了毽子。 一个、两个、三个……一百零七、一白零八…… 这……高手啊! 百合踢掉了一个,然后笑嘻嘻的把毽子塞在雪兰手里。 “该你了。” 雪兰因为先天原因,从没做过任何剧烈运动,原来的刘五姐像是活泼型的,这一踢毽子,不就露馅了吗? “要不,咱们还是玩别的吧。”雪兰说。 “那玩唱戏。”百合又翻箱倒柜,找出了十几个陶瓷小人。 嚯,有唐僧师徒四人,有穿着龙袍的皇上,有披着纱巾的仙女,还有带着高帽的大官…… 雪兰以为小女孩也就玩玩‘过家家’之类的。 谁知人家拿着仙女小人,就唱起了《贵妃醉酒》里的戏词,咿咿呀呀的,这要不是雪兰有那么点文化功底,都不知道她唱的啥。 百合唱完几句,推推雪兰:“该你唱了。” “咳,我嗓子疼,要不你唱吧,我光拿小人。”雪兰比划着皇上的小人说。 “好。”百合小姑娘嫩嫩的小嗓子故意压低了去唱老生,撇着嘴,皱着脸,简直笑死人。 唱完《贵妃醉酒》,又唱《女驸马》,后面的更离谱,雪兰听都没听过。 “哎呦,你们正唱大戏呢?” 三姐和百灵嘀咕完了,两人从屋里走出来。 百合把手里的小仙女一扔,拱到姐姐怀里,撒娇道:“没有……” “行了,天不早了,我们回了啊。”百灵领着妹妹出了门。 三姐去送她,回来的时候却是一脸愁容。 “哎……”她坐在桌前连声叹气。 “你怎么啦?”雪兰问她。 “没你事。”她不耐烦的说:“快去睡觉吧,这都多晚了。” 雪兰回屋睡觉了,然后她听到李姨娘回来了,娘俩在外面又嘀嘀咕咕到半夜,都是长吁短叹的。 ☆、第 4 章 第二天,两个十分‘洋气’的人走进了刘家封闭的大院。 当得起眼前一亮四个字,刘二哥刘景潮带着他的新婚妻子回家了。 刘二哥穿着黑色西装,戴黑色礼帽,手里还拿着根手杖,远远一看,还以为是哪个西方国家来的绅士呢。 他的妻子就更不得了,放眼四顾都是穿马甲和旗袍的女人,蓦地出现一个穿着白色长风衣和高跟鞋的,真是叫人看西洋景观一样,至少这满屋子的老老少少都看呆了,这刚结了婚,新娘子咋穿着白衣裳呢。 “老太太,老爷,我带玲玲回来了,给长辈们磕头。”刘二哥一进门,就拉着妻子给堂上的人跪下磕头。 座上的人喜得眉眼不见,尤其是老太太,连声的‘好好好’。 二嫂子叫程玲,她烫着卷发,眉毛修成了一条细线,嘴唇画的血红,披风里穿着一条紧身的黑裙子,简直和美国电影里的摩登女郎一样。 程玲带回了大包小包的礼物,先送了长辈,又送小辈。 雪兰得了她送的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竟放着一个精致的银镯子。三姐的礼就更贵了,她得了一对银镯子。 原来二嫂的爹竟是个海关署长,原本刘家是万万高攀不起的,可谁叫刘二哥长得俊俏,做事又伶俐。读大学的时候一天一封情书写给还在念中学的程玲,到头来这姑娘就非君不嫁了。 他们二人一月前刚刚拜堂完婚,三日回门后,就结伴度蜜月去了,直到现在才回家。 要是一般的小媳妇哪敢这样荒唐,嫁人后不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少也得端茶倒水,伺候公婆吧。瞧唐氏就知道了,除了吃饭、睡觉能歇会儿,其他时候简直像个陀螺一样,围着一大家子转。 谁叫程玲的爹厉害呢,刘老爷对二儿子自己攀上这门好亲事极为赞赏,他跟海关署长结了亲家,哪敢薄待人家闺女。 于是,这一家子长辈都是笑脸盈盈、关怀备至。 “在外头累了吧,小两口快回屋好好歇歇,要不先填填肚子?厨房里备了蒸笼和米粥。”太太说。 “怎么会累呢?我自嫁到咱家,还没伺候过一天长辈,都是老爷和太太疼我,都把我当个小孩待呢。”程玲亲亲热热的挽住老太太的胳膊,晃晃说,“若叫我爹妈知道了,非得气的打断我的腿不可。” “他们敢,我护着呢,谁动这漂亮小媳妇一根头发,老婆子跟他们理论。”老太太拍着程玲的手说。 “还是老太太最疼我。”程玲娇憨的说。 一屋子欢声笑语都围着这对新婚夫妇,几乎每个人都在绞尽脑汁的凑趣。 其中的雪兰只觉得,坐太久,屁股都麻了。 好不容易挨过了午饭,本以为能安安静静的睡个午觉,谁知这程玲一掀帘子进了李姨娘的屋。 “是三姐和五姐吧?”她笑着说,“我来瞧瞧你们。” “二嫂,快来坐。”三姐立即起身招呼她。 程玲是个挺外向的姑娘,嘻嘻哈哈的,一进门就拉着三姐聊天。 “我就比你大两岁,跟你说话啊,就像跟我的同学们一样,一点都不拘束。”她吃着盘子里的山楂,一边酸的挤眉弄眼,一边还继续吃,“我已经不能继续念书了,本来还想去读女子大学的,谁知竟当了你们嫂子,三姐在哪里读书?我听景潮说,家里的妹妹也都是上女校的。” “我在附近的女子中学读书。”三姐说,“家里的姐妹们在一处上学,每天都有人接送。” “真好,让我天天闷在家里可是要命了,真想出去找份工作什么的。”程玲嘟囔道。 “工作!”三姐惊讶道。 “怎么?你没想过自己出去工作吗?”程玲说,“我们可是新时代的女性,哪能整天在家听戏、抱孩子,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可是……不好吧。”三姐犹豫道,“咱们女人家,哪能像男人一样抛头露面?何况工作的话,不就是在男人堆里了……” 程玲只觉得和这个没点自强意识的女孩说不上话来,遂笑了笑,不再多言,只是心里更想念自己的同学和朋友了。 两人没什么共同话题,三姐一直在说几个小侄子侄女的事,程玲越来越沉默,最后直接起身说:“我还有事,改天再来找你们聊天。” 三姐把她送出去,回来就冷笑了一声。 “瞧瞧她,真是半点眼色都不会看,嫁到咱家来,可有的受了。” 雪兰一直坐在旁边吃山楂,这些山楂是院子里长的,今天她踩着小板凳摘了半天。听到三姐说程玲没眼色,她愣了愣问:“哪里没眼色?” “你跟她一样没眼色。”三姐没好气的瞥了她一眼。 “这姑娘啊,还是新娘子呢,怎么穿着一身白衣裳回来了?”李姨娘从里屋走出来说,“她刚一进门,老太太和太太的脸就变了,虽说马上就笑了,可这心里到底不痛快了。你们不知道,大前年王姨娘刚来的时候,穿着一件嫩黄色的旗袍去拜见了老太太,结果老太太啐了她一脸,说‘怎么?我还没死呢,这就穿上孝服了,是催着老婆子死呢!’,结果她就在廊外跪了一整夜。从那之后,王姨娘天天大红大绿的,也再没穿过黄色。” “居然还想出去工作,也不知她怎么想的。”三姐叹了口气说,“不趁着热乎,早早生个男丁,以后有她好瞧的,看看大嫂就知道了。” “说到上学。”李姨娘看向雪兰,“五姐病好了,也该去上学了。” 上学……雪兰干笑了一声,她连出个卧室都觉得环境陌生的可怕,何况出去上学。 “我不想去上学……病还没好呢。”她扭捏的说。 “我看你搬凳子摘山楂也没事。”李姨娘口气极冲,“你以前不是挺喜欢上学的吗?” 雪兰咂了砸嘴说:“也没多喜欢。” “还是早点去上学吧,老爷喜欢咱们读书,以前他都夸过你多少回了,说你聪明,书读得好,这次惹老爷生气,你不如早点回学校,他知道了也欢喜。”三姐劝道。 “三姐说的是,就这么定了。”李姨娘拍板道。 上学啊,上辈子都没去过学校呢……她连繁体字都不认识,肯定一去就露馅了。 雪兰很烦恼,第二天就躺在床上装病,别人死活都拉不起来。 李姨娘气急了,拿绣花鞋打了她几下,无奈骂道:“随便你吧!” 不用去上什么鬼学校了,雪兰这才从床上爬起来。她来到这个时空也有些时日了,每天闷在屋里无所事事,于是大部分时间都用来读堆在房间书架上的志怪小说了。 这些小说都是繁体字,有些还是用文言格式书写的,看上去十分费脑筋,连蒙带猜的,雪兰认完一张纸上的字起码要花半天。 家里的女孩子都上学,三姐,四姐,六姐,还有姨家那对姐妹,每天都准时坐上家门口的那辆马车,去附近的一所女子中学上课。一个个都穿着蓝褂子、黑布裙、黑棉鞋,背着小挎布包,真是一水的青春靓丽。 家里只有连房门都不出一步的雪兰,李姨娘气她不争气,就把她往院子里赶。 “你既不愿意上学,就去学学眉眼高低,跟在老太太、太太身边,你也知道些事情,省得过两年嫁出去,还和个木头桩子似的。” 雪兰才不去那两个老女人身边呢,她们说起话来尖酸刻薄、怪腔怪调,哪一句话里不刺别人一下,似乎就不舒服。跟在她们身边,得跟太监伺候太后似的端茶倒水,连大声说话都不敢,她又不是找虐。 虽说已经深秋了,但雪兰穿着厚厚的棉袄棉裤,在外面躲上一天也不嫌冷。就是这具身体不太好,站久了容易疲惫,所以雪兰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着,靠一本志怪小说就能打发时间了。 北方的四合院儿都有天井,虽说也喜欢弄些景观,但大都是盆栽之类的,种的树木是多年生阔叶,枝繁叶茂,取子孙繁茂之意。可是这刘家不一般,竟在院子里挖了个池塘,周遭种着许多灌木,还种了几棵枫树,颇有南方园林的趣味。 只是这四四方方的院子,想找个可以安静的地方却难,人来人往的,见了就得起身搭两句话。无奈之下,雪兰躲去了后院的一间小柴房里。 这是间木头搭的小屋,在砖房后面,很不起眼。听说早年间这里住过一个女人,那女人死在这间屋里,烂了三天才被人抬出来,所以仆人不大爱往这间柴房里取材,屋子周围的地面上布满了青苔,可见人迹罕至。雪兰日日在这里读书,从没遇到过人。 可是这天午后,她忽然听到门栓响了一下。 生怕有人进来问长问短,比如‘五姐怎么躲在这儿啊?’,‘赶紧回屋里去’什么的。 雪兰立即蹲到了柴堆后,她一个小姑娘,身材又小,往后面一猫,真是什么都看不着。 原以为是有人进来搬木柴,却听到了黄姨娘的声音。 “你到底还要干什么?” 黄姨娘带着哭腔,声音弱得仿佛一汪水,表面平静,低下却颤抖得不行。 “姨娘,我想要什么,难道你还不知道?”一个得意洋洋的男声道。 ☆、第 5 章 这个声音熟的很,是刘大哥身边的长随程武。他身量很高,长得很壮,爱穿着黑马褂,总是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 只是男仆人是不能出现在后院儿的,程武是怎么进来的呢? “我求你放过我吧!若是被人看见了,你和我都没有好下场,这是何必呢?你哪里找不到一个女人耍呢?” 黄姨娘哭了起来,不愧是唱采茶戏出身,哭起来婉转娇啼,好听极了。 果然程武就笑了,上前一搂,想要亲嘴。 黄姨娘挣扎起来,哭道:“你强迫我成事,真叫老爷知道了,一定把你大卸八块。” “那你怎么不告诉老爷呢?跟他说我强占了你的身子,叫他来把我大卸八块啊!” “你!” “你也不敢说吧,若我叫老爷大卸八块,你这被占了身子的,也得被大卸七块。”程武得意地笑着。 雪兰蹲在柴堆后面,暗暗有点害怕,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生怕被二人发现她躲在这里。二人为不暴露丑事,指不定会杀人灭口呢。 正是下午两点多钟,后院儿里静悄悄的,秋风裹着落叶翩旋而下。 在这冷风萧瑟的午后,压抑的呻吟声交织在一起,没有片刻停息,像猫儿在抓心挠肺的嚎叫。 雪兰看到了缠在一起的四条腿,黄姨娘白生生的腿翘着,中间夹着程武长满黑色腿毛的结实大腿,四条腿蠕动着,伴随着女人的骄喘和男人的闷哼。像麻花一样扭在一起,急躁而慌乱的结束后,他们如同死人一样摊在凌乱的衣物中,狭小的柴房里只有二人粗重的喘息。 过了一会儿,忽然又响起了黄姨娘‘嘤嘤’的哭声。 “又哭什么?刚才还骚的离不了人,这就委屈上了?”程武调笑道:“我看你舒服的紧,这里的水都快流成河了,这么浪,没了男人你能活吗?” “你这冤家,强占了我清白的身子,还说风凉话……” “别冤枉人,你清白的身子我可没占,不是那老头占的吗?说起来你这么骚,可是那老头子多日不往你屋里去了?” 黄姨娘悉悉索索的穿上衣服,叹了口气说:“他刚收了春英那小蹄子,怎么也得新鲜两天,生了孩子的女人,果然是比不过嫩丫头了。” “谁说的,生了孩子的女人,有生了孩子的好处。瞧这对又大又圆还出奶,过来奶奶你大爷。” “滚!” 黄姨娘穿戴好了,出了门,没过多久,程武也走了。 雪兰这才敢出来,只见地面上一片狼藉,土地和木柴上留下了不少白色污迹,有的星星点点,有的一团一团,还有一股腥臭的气息。她皱了皱眉,向窗外看看,确定无人后,也悄悄溜了出去。 从那之后,雪兰再也不轻易出房门半步,李姨娘拿鞋底抽她,她也不动弹。 只是每天吃饭的时候,雪兰都觉得别扭。 听那二人的对话,她原以为黄姨娘是被逼迫的,谁知这女人反而更容光焕发了。到天气下霜的时候,她还穿着收腰的高叉旗袍,走起路来大幅度扭动臀部,一点也不担心动作太大扭到腰,简直无时无刻不在发骚。 似乎这份私情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体验,一个年轻的、强壮的、有力的男人,只要看到他有力的手臂和胸膛,她就从胸口发出难以控制的颤栗,这让她整个人都容光焕发。她喜欢偷人,也喜欢被偷,这种刺激的方式让她忘乎所以。 雪兰看着黄姨娘的样子,觉得她简直疯了,难道都不害怕被发现吗? 可是两个月后,黄姨娘却忽然开始遮遮掩掩了,脸上擦着厚厚的粉,还能闻到她屋里传出熬药的味道。 一天夜里,雪兰都睡下了,却被一阵尖叫声惊醒,紧接着外面就传来了乱糟糟的声音。 她爬下床,想去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却被李姨娘拦住了。 她虎着脸说:“小孩子家家,凑什么热闹,滚回去睡觉。” 说完,她穿戴好,自己看热闹去了。 第二天,雪兰才听王妈说,黄姨娘最近一直推脱身体不舒服,很久没服侍老爷了。昨晚上老爷心情好去看她,谁知没多久,他就踹了房门,撕着黄姨娘的头发,把她拖到了门廊上,在外面又踢又打,现在还不知怎么样呢。 然后,家里就来了个大夫,先给刘老爷看了半天,又挨个姨娘瞧病,也过来给李姨娘看了。 李姨娘却笑着说:“我就不必了吧,老爷都一年没进过我屋了。” 大夫说:“还是看看吧,这病邪乎,听说姨太太们感情好,都是一张桌子吃饭的。” 李姨娘气的翻了个白眼,骂道:“真真的娼妇,自己偷人染病也就算了,还连累旁人,若是真沾在了我身上,我就把她撕了喂鱼。” 雪兰正站在一边,就问大夫:“什么病?” 李姨娘驱赶她说:“没你小孩子的事,别乱打听。” 后来问了三姐才知道,竟然是花柳病。 雪兰听后,浑身起了鸡皮疙瘩,XX的,这是性病啊!就是那传说中电线杆上小广告中的病,专治淋病、梅毒、尖锐湿疣……没有抗生素的时代,绝症啊! 李姨娘天天跟她一张桌子吃饭啊,这年头又没有洗洁精,筷子碗的能洗干净吗?雪兰恨不能出去吐上一吐,把这几个月吃的饭都吐出来。 还好这是接触性传染病,虽在一张桌吃饭,但刘家人吃饭很规矩,倒也没什么。 过后,雪兰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她不知道,自己曾躲过的那个柴房里正发生着惊天动地的事。 黄姨娘被压着,跪在尘土飞扬的地面上,她鲜亮的旗袍裹着她丰满的身躯,像个裹着的大粽子。脸上有两个大大的巴掌印,人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她呜咽着喊道:“老爷你饶了我吧,饶了我吧,我是被逼的!呜呜呜……” 刘老爷坐在一张被搬进柴房的木椅上,阴暗的柴房中,他的脸色暗淡无光,看着她跪在脚下又哭又闹。 太太也站在旁边,叹了口气说:“这都怨我,原以为大儿媳能当了家,我也就不管后院了。哪想这贱人招来了丑事,还染上了脏病,差点害了我们一家人,我看直接打死埋了吧。” 黄姨娘的脸色霎时变得惨白,耳边流下很多汗水,像被雨打湿了一样,她害怕到浑身颤抖,然后拼命的磕起头来,磕磕绊绊的求饶:“老爷,老爷,饶了我,是那程武强迫我的!是他强迫我的!我原想告诉老爷、太太,可他威胁要杀了我和小少爷,求老爷看在小少爷的面上饶我一命!” “程武呢?带来没有?”刘老爷幽幽的开口。 “在外头站着呢。”太太说。 “叫他进来。” 程武一进门,黄姨娘就扑过去,又掐又打:“是你这个混账流子强占了我,还染了脏病给我,我要让老爷太太给我做主!” 程武却一把推开她,跪下说:“老爷太太明鉴,就是打死小的,小的也不敢做这等事,不知姨太太为何要污蔑小的,但小的能证明自己清白,还请女眷转身。” 太太回避后,他三两下除了衣裳,光着身子转了一圈说:“老爷看到了,若说小的强占了姨太太,还把病过到她身上,怎么小的身上没有病呢?” 黄姨娘不敢置信的看着他,哆嗦道:“你……你……” 刘老爷却站起来身来,猛地扇了黄姨娘一巴掌。 “啪”的一声脆响,黄姨娘的脸被打的歪在了一旁,嘴角流下了血迹。 “婊子,贱货!说出奸夫是谁?快说!” “老爷,我没说谎,真的是他!那天晚上他偷溜进我屋子,事后他要挟我,我害怕所以不敢声张,此后他三番两次逼我成事。可是近两个月他都没来找我了,我不知为什么我染上了他却没有,老爷你要相信我。” 太太却忽然插嘴道:“要冤枉人也不先打听好了,两个月前,程武叫老大派去了山东,莫非他长了翅膀,天天飞来跟你私会?” 刘老爷忽然发起狠来,抓着黄姨娘的脖子,然后一脚一脚踢在她肚子上。 “你当老爷是三岁小孩?信你这些胡诌,前些日子你天天涂脂抹粉,骚的三里地外都能闻到,这是正跟奸夫相好呢,你们倒是情深意重,到现在还护着他。” 伴随着惨烈的尖叫声,不一会儿,黄姨娘就歪在地上不动了,两条大腿中间流出了鲜红的血液,血液混杂着地上的泥土,变成深暗的黑红色,和她过去留在地上的白浊,又一次融合在了一起。 太太‘哎呀’一声,摇摇头道:“没想到,连孽种都有了,真是……怪不得要护着奸夫呢。” “都是你,不知道把好门户,还有脸说!”刘老爷气道。 “我回头教训大儿媳妇。”太太迟疑了一下,又说,“说起来咱们都没染上病,就是可怜了小三,才五个月大……” 刘老爷皱着眉说:“还不知道是谁的种呢,死了倒也干净,送出去养吧。” “是。”太太笑了笑,跟刘老爷出了柴房。 ☆、第 6 章 黄姨娘叫一张席子裹了,也不知扔去了什么地方。外面都说,黄姨娘流产,一尸两命。 平日跟她称姐道妹的王姨娘还凑上去哭了两声,只是连碰都不碰那尸体一下。她心里万分庆幸,不但这骚货死了,连带她生的儿子也染上了那病,老爷嫌弃,叫扔出去养,怕没几天活头,乐的王姨娘当天的饭都多吃了一碗。 这天晚上,各处都唏嘘不已,太太屋里也不例外。 这屋里有一张雕花大木床,是张太太的陪嫁,黄花梨木的,她当小姐那会儿就睡在这张床上,如今也已经四十多岁,是有孙子的人了。可惜到如今,她也独守空床十来年了。 她的丈夫刘品三是个有能耐的男人,志气也颇高,守着一大份家业,民国后还当了政府里的官,只是他对女色上太放纵。一个个女人抬进门后,张太太也就看开了。 哪个富贵人家不是这样呢?还好她生了两个儿子,而且是刘老爷唯二的儿子。两个都很出息,不但念了大学,毕业后也都进了政府。 张太太给躺在身边的大儿子喂了一瓣苹果,像小时候似的,大儿子还是最爱吃苹果。 “那个娃娃怎么处置的?”太太问。 刘大哥叹了口气说:“留他在世上也是活受罪,这花柳病到后期浑身能烂成水。到底是我们的兄弟,直接送他上路了。” “咱们也不是那等心狠手辣的人,怪只怪他是个男孩啊,这屋里的女孩子,有哪一个我不是娇生养着,只叹他生错了。”太太懒懒的说,“我不能叫他长大了分薄你们兄弟的东西,便是他只拿分走十个银元,我也难受的不行。” “太太快别放在心上了,不过是个小玩意,值当什么。”刘大哥说。 “程武都收拾干净了吗?” “放心,他晓得,我叫他耍够了那女人,最后给她留点纪念。他从窑子里买了盒雪花膏,那膏子里混了老鸨命人从得病女人疙瘩里挤出的脓水,那女人用了,干干净净,谁都查不出来。” 太太又叹道:“我这也是为了你,小二有他丈人帮衬,前途不差什么。就是你啊,在政府里干了五六年了,还是个小科员,送上去那么多钱,也不见动静,真急人啊。” “那些老东西可不差钱,一月光拿饷,就能富得流油,加上四处送的,一点钱他们是看不在眼里的。” “那……你之前说的,有眉目了吗?” “我给他看过三姐的照片,看着倒是满意。那老东西一般女人玩腻了,现在只稀罕女学生,吹拉弹唱不算完,还得琴棋书画,能说会写,这样大家闺秀似的姑娘上哪儿捣腾?花钱可买不来。” 太太笑说:“那就送他一个,咱家后面还有一大串好闺女,总能让你顺顺利利升上去。” 这个星期天,学校里不上课。 一大早太太身边就派人来,把李姨娘和三姐都叫了过去。 等她们回来的时候,一关上门,娘俩就抱头哭了起来。 “我可怜的三姐,她们这些作孽的,是要逼死我们呀!”李姨娘捶胸挫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姨娘,快别哭了,叫人听见。”三姐流着泪说。 “她们敢做这缺德事,还怕人听见呀!” 原来太太把她们叫过去,是说三姐的婚事。 许久没带上笑模样的太太,笑的眼睛弯弯,她拖着三姐的手说:“真是个好姑娘,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伶俐,也是时候该说婆家了。” 三姐当场就白了脸。 李姨娘扯了个笑容说:“还小呢,不过才十五,她还想多伺候老爷和太太几年。” “不小了。”太太笑着说:“我十五的时候已经嫁给老爷了,以后就不要上学了,在家里面安心备嫁吧。你爹和你哥哥已经给你找好了人家,是你哥哥单位的副局长,家里有的是钱,人也好,很知道疼人,若今后能生下一男半女,论福气比我这当太太的都强。” 李姨娘只觉得一股邪火冲上心头,硬压着火,刚要辩白几句,就见太太挥了挥手。 “这事儿就这么定了,老爷也答应了,你们走吧,我这里还有些事要办。” 娘俩互相搀扶着走了回来,路上硬压着哽咽声,眼泪就没停过。 “她真是不得好死!你也是老爷的亲闺女,他怎么舍得这么糟践你!”李姨娘嚎啕道。 “有什么舍得不舍得,大姐和二姐还不都这样,咱们不是早就知道吗?这宅里尽是吃人的。”三姐哭着说。 “不成,我若闭着眼睛把你嫁出去,后半辈子我也活不了了!我得再去求求老爷。”李姨娘擦擦眼泪,出了房门。 他们要三姐嫁的人姓陈,这位陈副局长名声在外,那真是荤腥不忌的主。家里养着一堆姨太太也就算了,凡是收进家里的丫鬟,没一个逃了魔掌,这门里头弄死的女人,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说好听些是嫁过去当姨太太,说难听些不过是送了个玩物。 没多久李姨娘回来了,一边儿脸上多了个红肿的巴掌印。 她搂住三姐,肝啊肉啊的嚎了起来:“我是这么个贱命,没想到你也这般,这是造了什么孽呀?” “姨娘你别哭了,当姨太太也没什么不好,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有吃有喝,穿金戴银,还有什么不足呢?姨娘这辈子不也活的挺好,若你没当这家的姨太太,哪儿来的我和五姐?” 三姐强笑着说。 “若是一般人家的姨太太,我也不难受了,比起嫁给穷小子受苦,当小又算得了什么?可那家不能去,他……他……那龌龊事我都说不出口!你若去了,就得被糟蹋死了!” 雪兰在一边看得莫名其妙,这又不是叫黑涩会绑票,送去妓院卖了。长了两条腿,不愿意就跑嘛,莫非虽然哭的惊天动地,其实也舍不得大宅门里优渥的生活? “姨娘和姐姐既然不愿意,为什么不带着我一块逃走呢?”雪兰这样想了,也就这样问了。 李姨娘擦擦眼睛说:“你知道什么,说跑就跑,哪里这么容易?” “怎么不容易?”雪兰说,“咱们又不是被绑了手脚,想跑一定能跑的。” “姨娘……”三姐满眼希冀的望着她。 李姨娘摇摇头:“即便能跑,咱们三个女人能跑去哪儿呢?我这一辈子都没出过门,出去了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何况咱们身上也没钱。再说了,先不提咱们一跑就能叫抓回来,万一叫拐子打了,卖了怎么得了,咱们这地界上的地痞流氓可不少。” 弄了半天,不止雪兰害怕外面的世界,这些被养在宅门里的女人也害怕,为了这么个避风港,也就随便家里的男人摆布她们的命运了。 雪兰深深叹了口气,十二岁的小姑娘头发稀疏干黄,身上瘦得一把骨头,这一叹气,颇有些可笑。 她本以为自己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简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又胆小怕事,还没点儿本事,可谓无用到极点,哪知身边的两个女人比她还没用。 “没钱?姨娘的首饰匣子里有不少银首饰吧?换成银元也有个几十块了,咱们又不露宿街头,哪里这么大胆的拐子敢当面拐人,至于咱们一跑就让抓回来……咱们不会直接坐上火车吗?大路条条,四通八达,随便找个大城市藏起来,这辈子他们都别想找到咱们。” 李姨娘和三姐惊讶的看着雪兰,过了好一会儿,李姨娘才说:“你一个小孩子,想的太简单了,这不是你该插嘴的事。” 雪兰也就闭嘴了,很多事情不是不能做,而是不敢做。 相比于眼前的恐惧,很多人好逸恶劳,只去走最简单最大众化的一条道路,忍着忍着,步步退让,底线也越来越低。当退到不能再退的时候,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平,却不知道上天每时每刻都给你铸造新的道路,只看你敢不敢迈出这一步而已。 显然李姨娘和三姐都很犹豫,一边是她们熟悉的富足生活,吃穿不愁,高床暖枕;一边是不知前路,陌生而充满危险的社会。两个女人显然更倾向于前者,相比而言,那个可怕的副局长,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这天对李姨娘一屋的人来说是个晴天霹雳,也没人有心思去用饭了,都坐在屋里,或是一语不发,或是默默垂泪。 外面的天一点点变黑了,屋子里暗下来。从窗外望出去,其他屋里都点上了蜡烛,只有这间房还是黑不隆冬的。雪兰只好自己点上蜡烛,火光下,李姨娘和三姐全都哭得双眼红肿。李姨娘侧颊上的巴掌印还非常明显,这是刘老爷打的,也不知用了多大力气,女人的半张脸都肿了。 雪兰觉得很饿,很想去大厅里用饭,可是屋里的两个女人都哭成这样,她有点儿不好意思离开,似乎不陪她们难过,有些不够意思,毕竟她们两个对雪兰都挺好的。 正在这时,有人敲了敲门。 王妈的声音传来:“姨太太,郑姨太太来瞧您了。” 李姨娘脸色变了变,朝外喊道:“今儿个累了,郑妹妹明天再来吧!” 外面传来郑姨娘柔柔的声音:“李姐姐,大家都在厅里用饭呢,太太知道您心情不好,命我端了饭食过来,这要是再端回去,老爷和太太的脸上都不好看,姐姐说呢?” 李姨娘气得捶了下桌子,起身打开了房门。 郑姨娘提着两个食盒走进来。 ☆、第 7 章 “姐姐自己生气,怎么让两位小姐也跟着挨饿啊,三姐、五姐快吃点东西吧,这心里不痛快,更不能亏待自己。” 郑姨娘比李姨娘晚进门两年,这十几年里两人斗得跟乌眼鸡一样。李姨娘见了她,只有更不痛快。 “怎么?你是来看我娘几个笑话的。”李姨娘冷冷地说。 郑姨娘柔柔地笑了,把食盒里的菜肴一一摆上,还摸了摸雪兰的脸:“瞧五姐这瘦的,你姨娘也不知道疼你。” “滚开!”李姨娘骂道,“我告诉你,不用在这儿看我们笑话,今天的我就是明天的你,你以为你们能逃过!” 郑姨娘却往门口一站说:“姐姐不必往我身上撒气,还是多花心思教教三姐吧。听说那位副局长最喜欢玩花样,也不知道折腾死多少小闺女。姐姐也是堂子里出来的人,自然比我们这些懂事,教教她怎么应付,也省的红颜薄命。” 李姨娘被气得浑身哆嗦,抬起一只手就要扇她,却被郑姨娘躲过了。 她走出门口,还没忘回头说一句:“对了,你是当娘的,可别学你们家五姐,一不高兴就跳池塘。” 伴着郑姨娘婉转的笑声,屋子里静得仿佛能听到呼吸声。 李姨娘身体晃了晃,跌坐在桌旁,刚才强忍的泪水也止不住地落下。 这晚,雪兰隔壁的蜡烛燃了一夜,时而传来李姨娘的哭声。 第二天下起了大雾,外面昏沉沉的。 屋顶上落满了霜,天气越来越冷了。 雪兰被一阵开门声音弄醒了,她躺在暖呼呼、软活活的被窝里,一点也不想起来。 翻了个身,蒙住头,正想继续睡,却被一只伸到被窝里的手弄醒了。 “五姐,醒醒。”李姨娘拍打她,“我有事问你。” 雪兰在被窝里扭动了两下,像个对虾一样躬起背,如同一只大蚕茧。 “哎,跟你说话呢,醒醒。”李姨娘又摇她。 雪兰把她的手推出去,抱怨道:“你别摸我,手怪凉的,人家还想睡呢,等会儿再说呗。” “我问你,昨天的事是从哪儿知道的?你知道上哪儿坐火车吗?怎么坐?” 雪兰这才猛地惊醒了,刚才她还以为自己睡在现代,妈妈正在叫她起床呢。 “你倒是说话啊。”李姨娘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显然是一夜没睡,她焦急的问,“这些都是哪儿知道的?” “你决定走了吗?”雪兰问。 “你倒是小声点。”李姨娘压低声音说。 雪兰披上棉袄,爬下床,拿了一张报纸递给她。 “你看看这条广告,寮治遗精店,西四区北二街南首,火车站旁边,售火车票。” 李姨娘看了半天,把报纸一扔说:“给我看什么,我又不认识字。” “哦,这就是卖黄牛票的。”雪兰摸摸头,心想这年头卖黄牛票的都能打广告了。 “黄牛票是什么?” “黄牛票……总之,这个票可以临时买,付得起钱就行了。” “那……”李姨娘满脸犹豫,“你说……” “哎!”最后她叹了口气,坐在床边沉默不语。 雪兰知道她纠结,也许还是害怕吧,在宅门里养了十多年的女人,除了这一亩三分地,外面的世界太大太陌生。离了这宅院,三个女人怎么过活?万一没成功,又被抓回来怎么办?为了亲骨肉才鼓起勇气,可这勇气却敌不过毫无准备的手足无措。 “姨娘,你跟三姐说过了吗?”雪兰问。 “我还没跟她说。”李姨娘擦擦眼睛,“我是个无能的东西,若不能带她走,只白叫她高兴了。” 雪兰看着李姨娘,忽然就想起了自己妈妈,都是为了女儿劳心劳力。 “你也不必心急,咱们慢慢筹备。”雪兰说,“总归咱们也试了,即便没成功,也好过随便叫人摆弄。” 李姨娘是不能出家门的,但雪兰不一样,她是家里的小姐,叫家里的马车出去,买个点心,逛逛书店什么的,只吩咐一声就行了。 车夫是每天送小姐们上学的,跟以前的五姐还算熟悉,他问雪兰要去哪儿。 雪兰说:“叔,你带我去找个实诚点的当铺吧。” 车夫惊讶地回头:“五姐,您找当铺干什么?” 雪兰说:“是姨太太叫我去的,我三姐这不是快出门子嘛。我姨娘没本事给她添置什么,想着当了几个首饰,换成银元,也叫三姐出门子的时候捎上,省的去了那边没处摸索。” “唉!”车夫叹了口气说,“老爷不能少了三姐的,姨娘也宽宽心吧。” “你还不知道这当娘的,她想补贴闺女,谁能拦住她啊。” “那姨太太还要把首饰赎回来吗?”车夫问。 “姨太太只想多当点钱。”雪兰说。 “那送去当铺就不值了,直接卖到首饰铺子里,他们炸一炸就当新的卖,所以也收旧首饰,虽说要不到买时的五成价,但比当铺好。” “那就听叔的。”雪兰说。 “行,你坐好了。”车夫挥动了鞭子,马车动起来。 这是雪兰第一次上街,说实话心里有些惴惴。 她撩开车帘,窗外的一切都陌生无比,古旧的街道繁华如洗,各种让人不敢置信的景象一一扫过,黄包车夫、旗袍长衫,惊得她目瞪口呆。 她还看到了留着长辫子的半月头,提着棒子的巡逻,活像在看电影一样。 这时,马车停了,车夫掀开车帘说:“到了,下车吧。” 雪兰很犹豫,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她小心的伸出脑袋,四处看了看,这才让双脚落了地,然后她缩着脖子跟车夫走进了一间首饰铺子。 店里的女雇员立即迎上来,直接向穿着缎子棉袄的雪兰搭话。 “小姐,买首饰吗?” “不,卖首饰。”雪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这些全卖了,一共有三对银镯子,两根簪子,两对耳环。” 女店员挺有职业素养,脸上的笑容不变,弯着腰引路说:“那让我们店里的师傅看看。” 这些首饰一共卖了二十八块银元,店里明显压价了,不过雪兰也是个内向没用的,说不过人家,没能再提提价。她用一块布包了,揣在怀里,这可是一大笔钱,光吃馒头咸菜的话,足够她们三个女人吃两年了。 出了首饰店,雪兰又说:“姨娘还叫我去裁上两丈棉布。” 晌午的时候,雪兰揣着银元和棉布回家了。 李姨娘似乎一直站在门口等她,一见她回来,就急忙把她拉进屋,忙着问:“卖了吗?” 雪兰把银元放在桌上说:“一共卖了二十八块银元,我把两块银元在布店换成了零钱,咱们做棉袄的时候,把银元和首饰缝在里面,跑的时候就穿着跑了。” “那好,我马上就开始做棉袄。”李姨娘说。 “姨娘你准备好走了吗?”雪兰却问她。 李姨娘沉默了一会儿,咬着牙说:“走!我无所谓,你们姐妹两个,无论如何也不叫他们糟践。” “那我们去找三姐,跟她商量商量。” 刘三姐自从知道要被送出去当姨娘后,都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人可见的瘦了下去。听了雪兰和李姨娘的话后,她整个人都呆住了。一会儿,竟流出了眼泪。 “娘,你真要带我走吗?你不怕吗?我好怕,我们出去了可怎么生活呢?”三姐扑在李姨娘怀里,哭的一抽一抽的。 “闺女,娘是穷苦人出身,知道外头穷人过得什么日子,但就算是苦,也好过送去给那些人糟蹋。就算是个死,但咱们娘仨死在一起,黄泉路上也不孤单。” ☆、第 8 章 第二天,三姐去太太屋里跪了,说想去学校跟老师同学道别。 她说嫁人后还要靠娘家帮衬自己,必定会在局长面前替父亲和哥哥美言,只希望嫁人前能去学校多待几天。 她说的诚恳,太太也希望她欢欢喜喜的嫁了,而不是嫁个仇人过去。又看到李姨娘裁了料子给三姐做衣裳,以为她们是想开,乐意嫁人了,于是就痛痛快快答应了。 因日夜赶工,不过三天功夫就做好了衣裳。 这天早上,娘仨穿上缝了银元、首饰在里头的棉袄,然后围在桌前吃了顿早饭。 一顿早饭安安静静,谁都没有言语,她们没有讨论若是失败怎么办,只是默默地望着彼此。 用过早饭后,李姨娘摸了摸三姐雪白的小脸,又给她整了整书包带子,轻声说:“小心些,若是没等到我们,你千万别自己跑,再回家来。” “不,若没等到你们,我宁可死在外面,也不回这个家来。” 三姐陡然得了生的希望,便忽然想开了,觉得外面天大地大,没必要拘泥于这方小天地。以前她听二嫂说出去工作,当时还笑话她,现在却觉得女人又怎么样?若能养活自己,自然谁的话也不用听。她恨死了这个家里的人,恨死了不把她当人看的父亲。她此时笃誓,还存了一种别扭的心理,你们不是非要作践我吗?那我就死给你们看,让你们良心不安。 这个小姑娘不知道,只有好人才会良心不安。 三姐上学去了,李姨娘也光棍,端着水果去见刘老爷。她本就是伺候人的,惯会撒娇歪缠,就算三十多岁了也功夫不减。 “三姐就要出嫁了,我这当姨娘的就想多给她置办点东西,想亲自出门挑挑,老爷就应了我吧。”她跪在地上抱着刘老爷的腿说,“我知道老爷不会亏待三姐的,只是我给她做,也是个心意,就当圆了我这当娘的想念。” 刘老爷慢悠悠地喝了口茶,随手拿出五块银元给她,叹了口气说:“母女天性啊,难为你了,我这当爹的也不是不疼她,让她自己想开点。哪家的小姐不嫁人呢?她嫁过去就是姨太太,穿金戴银,还有什么不满?” “老爷说的是,三姐也感念老爷的恩情。”李姨娘把银元攥在手里,嘴角露出了笑容。 她带着雪兰大大方方走出刘家大门,她们轻装而行,李姨娘只拿了个巴掌大的手提包,雪兰倒拿了个小包裹,里面装着点心,她边走边吃,一副无忧无虑的模样。 车夫正等在门口,李姨娘却塞给他一毛钱。 “我们要去逛的地方太多,赶马车不方便,我们就坐黄包车走,大哥歇会儿,去喝杯茶吧。” 然后不等车夫说什么,她就拉着雪兰坐上了路边一辆黄包车。 黄包车转弯后,她发现身后没人跟来,于是就说:“去附近的女子中校。” 不一会儿,她们在学校大门口见到了三姐,她兴奋的奔过来,扑在李姨娘怀里。 “我假装肚子疼,老师就放我出门了。”她擦擦眼泪,露出了笑容,仿佛心里的大石头已经落地。 她们在小巷子里脱下了身上的缎子衣裳,只穿蓝布棉袄,又叫了另一辆黄包车去火车站。 通阳是北方的小城市,但火车站也是人挤人。 她们找到了卖黄牛票的那个商店,买了最快发车的三张过车票,也甭管火车开往哪里,直接上了车。 当火车启动的时候,三人都笑了,这笑容带着放松和释然,带着脱离束缚和天大地大的自由舒畅。 “我真害怕,到刚才为止,我都紧张地想吐。”三姐摸着胸口说,“娘,咱们这就跑了吗?” “跑了,以后过得再苦再穷,也不回来了。” 养到十五的闺女,终于能正大光明叫她一声娘了,也许是想起了这些年的委屈,李氏又落了泪,用棉袄袖子擦了擦脸。 她们刚才匆匆上了火车,直到现在才开始研究车票。 这车票是一张白纸,用红油墨印刷的,字又密又小。 三张票花了五个银元,这是很大一笔钱,雪兰原以为是黄牛票的原因才这么贵,谁知终点站却印着‘北平’两个大字。 “娘,这票是去北平的。”三姐说。 “北平……”李氏皱着眉头,显然不知这是哪里。 “就是前清的京城啊,这几年改名叫北平了。”三姐说。 “京城啊,那可是大地方。”李氏惴惴得说。 三姐却很开心:“咱们也能去京城了,真好。” 她们买得是二等车厢的坐票,里面人不多,都是穿得挺体面的人。 李氏没出过远门,连通阳都没出过,她原以为坐火车离乡是多么惊天动地的事,如今做了,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火车上也有不少女人呢。 她们上车太匆忙,没有准备任何东西,只有雪兰包裹的几块点心,午饭就用这个填了肚子,可是距离到站还有很久很久。 而刘家大院正闹翻了天。 刘家人直到下午才发现事情不对头。 那会儿车夫刚把四姐几个女孩子接回家,然后禀报说没有接到三姐。 “我去学校问了老师,老师说她不舒服,上午就离开了学校。”车夫说。 刘老爷皱起了眉头,问门房:“李姨娘回来了吗?” 门房说:“早上带着五姐出门后,就没回来。” “他妈的!贱货!”刘老爷摔了茶碗,疾步向李姨娘的房里走去。 李姨娘屋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人们进去翻箱倒柜,发现一件衣服都没少,只是首饰匣空了。 待听车夫说,前几日李姨娘吩咐五姐去首饰店卖了首饰,刘老爷就砸烂了一屋子的东西。 “叫人去找!去找!真是胆大妄为、愚蠢之极!” “去治安局,说家里的姨娘拐带两位小姐跑了。”太太焦急的说,“怎么办?都说好了的,半月后送到局长府上,这下可怎么交代!” “臭婊子,竟然敢骗我!”刘老爷气的青筋暴起,想起早晨那贱人来找他哭诉,他还给了她五块银元呢,竟然是准备逃跑的! “这李姨娘是不是疯了?她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小姑娘跑出去,能的她!只怕没有饿死在路边,就先叫人卖进窑子了,果然戏子出身的都是婊子,给她活路不肯走,偏带着女儿往火坑里跳!” “我好吃好穿养了她们三个十几年,没想到养出三个白眼狼来,等抓回来,我扒了她们的皮!” 雪兰她们能顺顺利利的逃走,也多亏了她们日常给别人的印象。三个懦弱的女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娇滴滴的养在宅门里,别说她们自己逃走,赶她们出去也赶不走的,谁想这样的女人竟带着两个女儿跑了呢。 “先别想扒她们的皮了,先想想怎么应付局长吧,都说好了的亲事,新娘子跑了,这不是落他面子吗?咱们老大在人家眼皮底下,以后还有好?”太太恨恨地眯起了眼睛,“我看,要是临时找不回三姐,就先拿四姐顶上去。” 刘老爷却摇摇头:“四姐不行。” “怎么不行!一个贱人生的丫头片子,还比不过老大的前程重要吗!”太太心头起火,暗骂这老头子怎么没染上花柳病死了呢。 “四姐有人家了。”刘老爷说,“她自己认识一个男同学,是丰业制药家的大公子,郑姨娘早跟我说过了,等四姐过了十六就嫁过去当小,我临时变卦,不是得罪人家吗?” “那咱们老大怎么办?” “我看,把百灵嫁过去。”刘老爷说,“她十六岁了,正合适。” “她可是熊家的人,再说姨奶奶能答应吗?老太太那边又怎么说?”太太迟疑地问。 “我妹妹生不出儿子,熊家把个生了儿子的小妾宠上了天,妹妹一气之下回了娘家,都两年了他们也不来接,难道还会在乎这两个闺女吗?至于我妹妹,吃我的,穿我的,我可不白养着她。”刘老爷又吩咐道,“这次可把人看紧了!” 郑姨娘屋里,四姐担忧地问:“娘,他们不会拿我代替三姐吧?” 郑姨娘正在做针线活,她幽幽地说:“放心,你不会有事的,不过我倒是小瞧了李氏那个女人,她还真有胆子带着闺女逃跑,不过这是有胆无谋。一个弱女子,还带着两个孩子,无依无靠的,简直是找死。这做人啊,最不能冲动,做事情更要谋而后动,头脑一热做出的事情,总是让人后悔的。虽一时被人压制,但只要忍住了,细细谋划,早晚有翻身的一天。只是李氏大字不识一个,所以也不懂这些道理。” 四姐若有所思。 郑姨娘又摸了摸女儿的脸:“你早晚要嫁给赵公子当小,他们家大业大的,你可别仗着跟他有情谊就自以为是,得低扶做小伺候他们一家人,让人人都念你的好。这男人啊,在女人面前都像孩子,你得花心思让他依赖你,他早晚会离不开你的,到时候虽然是当小,你却能当他的心头肉。大房就是气死,也拿你没办法。我是嫁给了老爷这没心肝的东西才没得着好,不过那赵公子,一看就是好摆布的……” 第 9 章 坐这趟火车没把雪兰折腾死。 这是旧式的铁皮火车,跑起来特别慢,还每个车站都停一停,从通阳到北平这一段路,如果是在现代社会,坐着高铁,撑死走五个小时。 可在这里,她们坐了两天两夜都没到站,有时候火车干脆在半路停下,几个小时不动弹,简直急死人了。 雪兰实在撑不住了,还想干脆半路下车算了。 李氏却觉得花钱买了票,半路下车折本,说什么也不肯。 “你过来躺我和你姐姐腿上睡,别和个猴似的到处折腾了。”李氏嫌她事多,把她搂在怀里抱着,“咱们出门在外,你要听话,时刻跟着娘,万一叫人拐走了,娘上哪儿找你去?” 虽然是抱怨,声音却柔软,好似春天的柳絮,透着一股黏糊的甜味。一路上她都在跟姐俩商量,到了北平该怎么过日子。她说了一遍又一遍,似乎永远都说不够。 “咱们先租个小房子,然后我去找帮佣和洗衣裳的活。”她小声说,“咱们的钱省着用,也能用不少时日呢。” “我也出门试试,上了这么多年学,就不信找不到工作。”三姐说。 李氏和三姐自从成功离开了刘家,仿佛都变了个人,对前方的道路充满了期待。 雪兰摸摸鼻子,不太看好她们。 李氏当了这么多年姨太太,养尊处优的,还帮佣、洗衣裳?她厨房都多少年没下过了,至于三姐,才十五岁的小姑娘,能干啥? 终于,随着喇叭里广播员温柔的声音,火车停在了北平火车站。 走下火车,雪兰觉得自己快虚脱了。李氏和三姐看上去也很累,尤其是李氏,她几乎没合过眼,一直盯着自己的俩闺女。 火车站非常热闹,到底是过去的皇城,简直是旧时代和新时代更迭的特殊坐标。 你会看到洋气和高楼和古色古香的四合院错落交织,会看到留着长辫子带瓜皮帽的人与提着公文包西装革履的人走上同一趟电车。就像一张古旧的老照片,定格在了一个特殊的时期。 “咱们去租房子吧?”李氏提议道,她紧紧地拉着两个女儿,生怕弄丢了谁,可是站在人群里,她却不知道该向哪个方向迈步,于是随意拦住了一个过路的妇女,问她:“大姐,我们想在附近落脚,你知道哪里能租房子吗?” 雪兰简直有捂脸的冲动。 果然,人家笑着摆摆手:“我也不熟,你们去问别人吧。” 李氏又要去问别人的时候,雪兰赶紧拉住了她,说道:“你快别问了,跟我走吧。” “你去哪儿?”李氏惊奇地看着她。 雪兰带着她们来到了一个报摊前,对摆摊子的人说:“给我一份有租赁房子的报纸。” 摊贩随意翻了翻,递给雪兰两份报纸道:“一分钱。” 雪兰接过报纸,然后和三姐一起看起来。 报纸上租赁的信息很多,三姐看了,却一头雾水,她对北平的地名很陌生。 “要不咱们先去住旅馆?”三姐提议道,她望望火车站附近的一间旅馆,露出了向往之情。 “在旅馆住一夜,去租房子能住半个月了。”雪兰摇摇头,然后点了点报纸上的一条信息说,“咱们就去这里。” 她率先向一个公交车站走去。 李氏焦急地喊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雪兰说:“你们跟着我就对了,保证走不丢。” 这时候已经有公交车了,雪兰对着站牌看了半天,然后带二人上了车。车票7分钱一张,有点贵,坐了很久的车,又走了很远的路,她们终于来到了一个盖满破烂小楼的地方,房子一排排的,巷子里又脏又乱。 在这里随便一问,就找到了赁房子的人。 雪兰说:“我看到报纸了,你们这里租赁20平米的单人间是吗?” 房东见是个小女孩跟他打交道,也不在意,点点头说:“一个月四块银元,不包括水电,租吗?” “四块?这么贵!”李氏插嘴道。 “四块算便宜了。”房东也不多废话,来这儿租房子的都是穷鬼,爱租不租。 “租。”小女孩说,“有床吗?” “有一张双人床,竹子的,有一个小壁橱,别的没有。”房东领她们走上了黑漆漆的楼道,楼道里一股尿骚味,他打开二楼的一个房间说,“就是这儿。” 这是个单人间,普通卧室大小,一张床就占据了半间屋子。有一个小窗户,窗户上没有玻璃,冷风‘飕飕’地吹进来。 尽管如此,她们也找到了一个能落脚的地方,可以安安稳稳睡一觉了。 这时候已经傍晚了,雪兰本想出去买点吃的,李氏却不肯。 “天黑了,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咱们就别出门了,饿一晚上死不了人。” 雪兰简直无语了,小女孩抓了抓头皮,已经一星期没洗头了,痒痒的受不了。 这天晚上,三人挤在一张床上睡了,身边的李氏睡得很死,鼾声震天。 第二天天亮了,李氏才敢带两个女儿出门。 她现在有什么都先问问小女儿的意见,不光是因为这一路上小女儿领着她们,更因为她表现出了一种万事有数的态度。 李氏并不觉得女儿奇怪,她心里还挺自豪的,觉得小女儿聪明,能识字看报,比她这个当娘的强一万倍。 三姐却是惊奇,自己的小妹妹还挺大胆的,领头在陌生城市行走,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想到过去刘老爷经常夸赞五姐聪明,这一路上还真多亏她了。 这附近有不少杂货店,都是小买卖,东西很便宜,三个女人买了一路。 两包棉花4元1角,六米棉布6元8角,她们准备回去做棉被。又买了煤油灯、煤炭、盆子、锅碗等,还买了两块木板,几个钉子,最后她们花五角钱,买了五个茶叶蛋和十个白馒头。这年头吃的东西其实不贵,不过大部分穷人也是拿不出这五角钱的。雪兰她们看似节省,实则浪费,可谁叫她们都没出过门呢。 回到家后,李氏喜滋滋地坐在床上缝棉被。 雪兰踮着脚,用从房东那里借来的锤子,往窗户上钉木板。 三姐在数钱,她数了两遍,细眉轻蹙:“娘,咱们只有十五块钱了。” “别担心。”李氏说,“我这里还有两根银簪子,还有……” 她压低声音道:“还有一对金坠子,这是早年生你的时候,老爷赏给我的。” 说到刘老爷,李氏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三姐却说:“以后甭提那个老不死的,养了闺女就祸害,也不怕遭报应。” 三姐和李氏一起做针线活,不到晚上就做出了两条厚被子。一条垫在下面,一条三个人一起盖。 这天晚上,三人吃得饱饱的,盖着干净温暖的棉被,也没有冷风吹进屋里。第二天睁眼的时候,都已经快晌午了。也许是终于松下了多日来绷紧的弦,三人都睡得特别踏实。 日子安顿下来后,天气就越来越冷了,屋里生起了火炉,她们扛回家一袋玉米面,花了两块钱。这一袋玉米面是通货四十四斤,可以烙玉米饼子配咸菜吃。 这玉米饼子跟现代的可不一样,非常粗,吃下去,能磨破喉咙,当然这是比较夸张的说法,不过在雪兰看来就是如此的,她一个在物质富裕的环境中长大的姑娘,觉得自己都快得厌食症了。李氏和三姐也没好到哪儿去,只是硬着头皮吃而已。 这年头普通老百姓都吃这玩意,因为是地里的高产粮食,只有工薪上班族才能吃白面肉菜。何况现在是冬天,北方原本就没有任何新鲜蔬菜,就是地主家里,也只吃咸菜、白菜、白豆腐。 后来,李氏出门买了一袋子红薯回家,这吃得雪兰热泪盈眶。 她一个小女孩,蹲在炉子边,眼巴巴烤着红薯,烤熟后剥了皮一咬,真是又甜又软又热,心都要化了。 李氏坐在她一边笑了,忽然说:“幸好咱走了。” ☆、第 10 章 一个月后,北平迎来了入冬的第一场雪。 大雪纷飞,漫天遍野。这时候还没有温室效应,冬天的雪总是下得很大,一夜过后,地上的雪能高到膝盖,半夜里还能听到雪把树枝压断的声音。 如果一个人吃穿不愁,坐在温暖的房间里,也许很有心情欣赏窗外美丽的雪景,但这其中不包括雪兰三人。 李氏外出找工作了,可惜工作不好找。 她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不识字,也不怎么会家务,只能去帮佣,可是帮佣需要全职,得跟着主人家生活。李氏却带着两个女儿,怎么也不能把女儿扔在家里啊。 兜兜转转,她倒是找到了一份离家近的帮佣,帮忙做三餐,然后晚上回家,可是干了两天她就辞职了。回家后唉声叹气,问了半天才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对她动手动脚。 李氏长得漂亮,细眉大眼,皮肤很白,虽然三十多岁了,可比许多二十几岁的大姑娘都好看,干帮佣只怕不是长久之计。 至于三姐就更别提了,她连中学都没毕业,就算能书会写,又能找到什么工作呢? 当初的雄心壮志被现实打击得一蹶不振,李氏开始精打细算,不再多花一分钱。 有一天雪兰听她嘟囔。 “早知道就不买棉花了,有棉袄穿着呢,睡茅草垫子也冷不到哪儿去。” 千万别,缩在被子里还直打哆嗦的雪兰搓着双手想,这鬼天气可真冷啊。 李氏已经舍不得烧煤炭了,只在做饭的时候开火。其实煤炭一点也不贵,一担才两毛钱,可是经不住两毛钱啊。交了这个月的房租,又买回一袋玉米面,家里只剩六个银元了,还够一个月用。若是还找不到工作,就只能把最后几样首饰也卖掉,否则就得露宿街头。所以李氏唉声叹气的日子比任何时候都多,简直要愁出白头发了。 至于雪兰,她更没用,且不说这具身体才十三岁,加上落水体虚,动不动就感冒。所以一天到晚藏在屋里,生怕冻着,都不敢出门。 雪兰上辈子身体不好,是个家里蹲,而且一年里有半年时间住在医院。 她当然也不是纯米虫,但只能用很微薄的力量支撑妈妈。尽管如此,妈妈也总是嫌她操劳,不许她多干活。 雪兰喜欢写作,所以经常写点东西寄去杂志社,有时候能过稿,有时候不能,每月赚个千八百块,她还在网络上写写连载小说,但这就是她全部的谋生手段了。 不过在这个时代,还真拿不准…… 雪兰开口问李氏要两角钱。 李氏自然是不肯的,还当她馋了,要买吃的。 雪兰说:“我要买报纸,还要买纸笔。” 李氏叹了口气说:“五姐,咱们现在没钱,不能胡花。” “我想写篇文章投去报社,赚点润笔费。”雪兰道。 李氏不懂润笔费是什么,好奇地问:“你能赚钱?” 三姐在一旁听了,倒是有点心动,没准真能赚钱呢。她上学的时候,班里有个女学生文笔特别好,写了一首小诗,连老师都大加夸赞。她把诗寄去报社,结果就发表了,听说还赚了稿费。那首诗三姐也读了,只觉得朗朗上口,但她是万万写不出这么精巧的小诗的。 于是,三姐犹豫道:“倒是可以试一试,不过五姐你能行吗?” 雪兰也没什么自信,但唯恐拿不到那两毛钱,于是说:“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没准还能赚出我们的饭钱呢,总比只出不进好。” 李氏一想,两毛钱也不多,就给了雪兰两个大钢镚。 雪兰套上厚厚的棉衣,迎着风雪出门了。 她没有帽子,光着头,露着脸,把手揣在袖子里,艰难得向前迈进。一会儿,三姐追了出来,替妹妹挡着风,两人一起向附近的书店走去。 这是家小书店,里面生着火炉,从外面一进来,暖和得脸都要化了。 书店的掌柜是个穿长衫的先生,见走进来两个小姑娘,直接问她们要买什么书。 雪兰也不啰嗦,把店里的报纸一种选了一份,又买了纸笔墨水,可惜他们不卖信封和邮票。最后她看到了一本叫《小说周刊》的杂志,结果就愣住了。 这本杂志一百年之后还在发行呢,雪兰就往这里投过稿。于是她买了一本,然后和三姐一起回家了。 买回家的报纸五花八门,雪兰发现虽然还有许多文言格式的文章,但白话文已经占据半壁江山了。 几年前,自从一位姓周的作家发表了华夏历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后,白话文就逐渐代替了文言文。 有一本杂志叫《新青年》,杂志主编陈先生是北大教授,他和李先生一起主张新文化运动,要求写文章也要随时代进步。 后来胡先生在 “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了著名的八不主义,在当时的文化界广为流传。 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做无病之国民;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他认为,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文体是自由的,这样就可以注入新内容、新思想。 简直是为雪兰这样一篇文言文都看不懂的人量身打造的好风气啊! 然后雪兰又去翻《小说周刊》,结果更震惊了。 每一本杂志都有每一本杂志的风格,如果想要往这部杂志投稿,首先就要学习它的整体风格,然后才动笔。当年雪兰往这本杂志投稿的时候,花了很多心思研究,稿子不通过,她甚至修改了几十遍。 结果现在一看,闪瞎狗眼了,上百年间,这风格根本一成不变啊! 首先是几篇外文翻译小说,然后是说明文题材的介绍短文,接着是国内作家的短篇小说和诗歌,最后是两篇连载的中长篇小说。 翻完了,雪兰把杂志一盖,忽然就信心满满了。 不是她自大,而是她来自一百年后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在网上看看看,写写写,如果模仿专业作家的文风,完全可以达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即使她自己编不出好故事,还有她看了几十年的电影、电视、连续剧做后盾呢。 屋里也没有桌子,雪兰把纸张和笔墨铺在地上,跪在地上写。 三姐正在一边看,看了两眼就瞅她:“你……你这字……怎么……” 雪兰的毛笔字用狗爬来形容也不为过,以前的五姐肯定写不出这狗爬的字。 撒谎撒多了,简直随口就来,雪兰一噘嘴说:“上回生了病,到现在手还没劲,一写字就哆嗦。等我写好了,你来帮我誊抄一遍呗。” 三姐摸摸她的头,就在一边继续看,看着看着,她忽然赞叹道:“五姐,你写的真好。这写的……是咱家的事吗?” 雪兰写得不是别个,就是刘家大宅里的故事。 现成的故事材料,李氏把太太弄死丫头,折磨姨太太的事说得活灵活现,雪兰都听七八遍了。把直白的土话换个说法,换成《小说周刊》能接受的文绉绉的风格,一篇好文章也就出炉了。 雪兰写了一整天,期间还因为跪在地上腿太冷,站起来溜达了好几圈,后来三姐给她垫了个垫子,催促她继续写。因为三姐看着看着红了眼圈,这故事的主角不是别人,就是李姨娘。 故事围绕一个封建旧式家庭展开,沈家大宅里有一位说一不二的封建大家长沈老爷,故事起源于他把一位新姨太太抬进家门,这位姨太太就是故事的主角,名叫采薇,是个出过堂的戏子。 她进门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她问丫头,那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太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故事风格非常阴暗,讲述了虐待死的丫头,通奸至疯的姨太太,表面良善,内心阴狠的大太太。 为了在这个家庭生存下去,采薇把自己放进了尘埃里,她委曲求全,倾力侍奉这家的老爷和太太,她也欺负下人,排挤其他女人,终于她站住了脚,因为她生下了两个女儿。 本以为自己已经幸福无比了,她锦衣玉食,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她比堂子里的姐妹们幸运无数倍。可是有一天,大女儿被送出去了,送给了一个有性怪癖的大官,没几年就死了。采薇痛不欲生,她像母狮子一样护着小女儿,可是小女儿也有长大的一天,最终她也为了父兄的前程被送了出去。 小女儿是新青年,有理想,有追求,而且还有心仪的男同学,她却被关在家里,只等送上花轿。女孩很刚烈,不愿就范,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跳到家里的荷花池自尽了。 然后采薇疯了。 她每日疯疯癫癫地抱着一个枕头,轻轻拍打,叫着女儿们的名字。 有一日,锣鼓震天,鞭炮轰鸣,一顶小轿被热热闹闹地抬进了沈宅。 新进门的姨太太问身边的丫头,那个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文章写完了,雪兰在最后留下了妻妾成群四个字作为标题。 一转头,却看到三姐坐在旁边默默流泪。 ☆、第 11 章 注意到雪兰已经写完了,三姐急忙擦干眼睛,笑着称赞道:“五姐写的真好,姐姐都看哭了。” 雪兰愣了一下,心想拿这个题材来写是不是不太妥当,毕竟是人家的伤心事,她却拿来涂抹故事。 三姐却拿起故事,又从头读了起来,边读边说:“我都不知道你这么会写文章,难怪以前老爷总是称赞你。” 这时,李氏提着一壶水从外面进来,见到三姐眼睛红红的,好奇地问她哭什么。 三姐说:“娘,五姐写了篇好文章,我读给你听听。” 李氏一听,忙坐在床上,说道:“好,我听听。” 三姐拿着布满雪兰歪七扭八字迹的纸张,用柔软而低沉的嗓音读出了这个故事。 李氏听得很入神,她不懂什么是小说,也不懂什么叫文笔,甚至有些词语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可她唱过戏,知道有些戏词能唱得观众落泪,她们五姐写的故事就是能让人落泪的。 三姐读完的时候,李氏已经抽噎得厉害,泪水流个不停,想到如果没逃,三姐和五姐都被折腾死了,自己恐怕也就是这个下场,所以她哭得停不下来。 “娘……”三姐搂住李氏,安慰她说,“别哭了,咱们现在好好的,该笑才是。” 李氏却坐直身体,抽噎着对雪兰说:“五姐,这是你写的?写的真好,真好。” 三姐拿着纸稿说:“我来给你誊抄一遍。” “再等等,还要修改。”雪兰说,“这只是大纲稿,有些剧情需要延展,还要等几天。” 其实这篇文章投在一些普通的报纸上,已经没有问题了,但是雪兰想着,既然是第一篇文章,而且是篇小说,不如投在《小说周刊》上吧。但现在天已经黑了,她写了整整一天,索性停笔。 第二天,她又趴在地上继续写,修修改改了六天,到后来她已经完全直不起腰了。 这篇小说最终成稿三万多字,虽然还有点繁琐,不过已经非常好了。就雪兰过去的投稿经验看,打回来修改两遍应该能过了,顶多让她删除一些情节。 三姐用小楷誊抄完毕后,她们买了一个大大的信封装进去,寄给了《小说周刊》的编辑部。 下面就是等了,雪兰最担心的是,千万别浪费了李姨娘给的几角钱。 《小说周刊》的编辑社就在北平,每天都能收到从全国各地送来的投稿,审阅这些稿件并回复,就是编辑们的工作。 编辑部的王万善三十岁出头,当编辑也有十几年了,他取来今天收到的稿件放在桌上,给自己泡了杯浓茶,然后开始工作。 审阅工作其实很迅速,只要看两眼就知道这是不是杂志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够格的只要礼貌退回就行了。故事和文笔不错的,就会写上修改意见退回去,然后看作者的修改情况而定。 他审阅了几份后,打开了一个字迹有些稚嫩的信封。 这种很可能是学生寄的稿件,看写字笔锋就知道了,基本没什么审阅的必要。他只是照章程打开,本以为随意浏览一下就能回信,谁知看了个开头就停不下来了。 读完之后,他心里暗叹‘好好好’,笔迹虽稚嫩,但文笔一点也不稚嫩,风格有点过于华丽旖旎,像是女子的写作风格,不过并无大碍。整篇文章非常流畅,基本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怕是老手写的东西,不过真名叫刘五姐,没怎么听说过呀。 王先生立即写了回信,说是稿件收了,会通过邮局邮去稿费,作者可凭信中印信和户籍证明去邮局领取。 自从寄出了信,雪兰每天都在等回信。不光是她,三姐和李氏也挺期待。 几天后,她们在楼下房东那里拿到了信。 拆开一看,里面有两张纸,一张是回复信件,另一张是取稿费的印信。 待读了读回信,雪兰简直惊呆了,杂志社不但直接收了稿子,还痛快地给了稿费,稿费是十五个大洋! “十五个大洋!你没看错吧?”李氏惊奇得问。 “是十五块钱没错。”雪兰点点头说,“信上说了,他们杂志社里新人的稿费都是千字5角,我这是三万字,当然是十五块钱。” 要知道,十五块钱可一点都不少了。这个时代最大的面值就是一元,相当于后世的一百块,后面分有角、分、毫等面值。 这就相当于赚了一千五百块钱!如果天天吃棒子面咸菜,够她们再挥霍三个月了。 “你不过写了几天,就赚了十五块钱啊!”李氏惊呼道。 在这个年代,一个农民种半年地,都不知道能不能得这些钱。 其实雪兰也很惊奇,没想到稿费这么高,她不知道的是,这个年代跟以往任何时代都不同。 华夏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去数千年间华夏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土就是世界的中央,代表着一切先进的文化和制度。然而当西方列强打进来后,泱泱华夏子民们忽然发现,原来他们一直在夜郎自大,他们早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于是整个社会风气都处于一种压抑的,迫切寻求突破的情况,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尤其了解外国先进文化的人就特别受人尊敬,因为文化和知识是改变国家命运的根本嘛。 于是所有跟文化相关的产业都得到了空前发展,报纸杂志是最先进的传媒媒体,得到发展毫不意外,就如同后世的互联网能带来巨大利润一样。 因而民国时期的稿费真的很高,于是这造成了很多有知识的人都通过写文章赚外快。著名的大作家梁先生是这个年代的大神,千字二十块钱,他写个两万字,就能在京城买套小四合院了。 这空前的发展也造成了这个年代文化的空前繁荣,各种名家写的新诗、散文层出不穷。站在其中,你能感受到那种风起云涌之势。 雪兰正因为赚了大钱沾沾自喜,三姐却烦恼地说:“我们该怎么去邮局取钱啊?” 原来她们三个外来户,根本没有户籍证明,所谓户籍证明就是这个年代的身份证。 别以为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乱世就没有身份证了,虽然这东西没有后世用途大,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也没关系,不过显然雪兰她们得去弄一张才行。 几年之后,雪兰万分庆幸她们今日的行为,简直要为过去的自己点赞。 她们找到了附近的一间治安局,这是新时代的称呼,过去叫衙门,这里的巡捕上去十几年还都是留着大辫子的衙役呢。 治安局里其实挺闲的,来办理户籍的人不多,只有一个穿黑巡捕服的男人坐在一间办公室里。 雪兰她们说明来意后,男人问她们:“你们原来是哪里人?” “我们是通阳人。”李氏说。 “怎么来北平了?” “就是来讨生活的。” “你们家的户主是谁?” “是我。”李氏说。 “你?这可不好办啊,你们家的男人呢?”办事人员笑了笑问,“还有你们在通阳的居住证明呢?” “他……”李氏焦急了起来。 雪兰想了想,在李氏耳边说了两句话。 李氏皱起了眉头,有点犹豫。 雪兰晃晃她的胳膊说:“你还去不去邮局了。” 她这才掏了一块银元放到桌上,可那男人只是看,并不拿。 李氏只好又放上一块,并说道:“大人帮帮忙吧,我一个女人也不容易,真没有更多钱了。” 男人这才收了钱,拿出档案纸给她们办理户籍。 问清楚了名字,盖好了章,按上几个手印,她们就成北平人了。 可惜整个过程都是李氏回答问题,雪兰的名字落在纸上还叫刘五姐,都没能改个高端大气的名字。 带着户籍证明,她们来到邮局,凭印信果然取到了稿酬。 这十五块银元不是给的银元,而是给的代银圆券,可以去银行兑换。 把钱拿在手里,这才有了真实感,李氏把雪兰搂在怀里,摸了摸她冰凉的小脸说:“走,娘给你买帽子和围巾去。” ☆、第 12 章 《小说月刊》的编辑部里。 编辑主任风风火火地找到了王万膳。 王先生正悠哉地给花盆里的吊兰浇水,一看编辑主任急火火找来,忙接应道:“主任,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我问你,这篇《妻妾成群》是你收的?” “是啊,这文章有问题吗?”王万善不明所以,文章他细细审了三遍,很不错,所以就过稿了。 “你,你给了人家多少稿费?”主任忙问。 “照常规,新人都是千字5角。”王万善说。 “哎!”主任重重叹了口气,指着王万善说:“叫我说你什么好,你也干了十几年编辑了,好坏你分不出来吗?” “这……这文章挺好的啊,下笔流畅,剧情紧凑,富有张力,立意深远,我初读第一遍的时候,那旖旎阴暗的文风弄得我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王万善说。 “就是因为好!”主任拍着桌子说,“你才给人家千字五角,人家以后还会往咱们这儿投稿吗?那些千字一两块的熟手,都不如人家这篇写的好,刚才定稿的时候,整个编辑部的人都看了,都说好极,要联系人家约稿。你……你这才给人家五角……叫我们怎么开口啊!快!你立即写信,给补上!” “那补多少?” 主任斟酌了一下说:“补成千字两块。” 王万善惊讶地望着自家主任,千字两块!这对新人来说可是高价了啊。不过他也迅速拿出了信纸,根据主任的要求补上了稿酬,并且写了约稿的请求。 雪兰三人并不知道正在发生的一切,她们正因为拿到手的十五块钱兴奋不已。 雪兰说自己想吃肉了,这是真馋肉,都两个月都没沾油水了。 “咱们买只鸡,再割点猪肉,还要买袋白面包饺子吃。”说着说着,雪兰自己都流口水了,又补上一句:“猪肉割得肥一点,要不炖红烧肉也行。” “行!这个月咱吃肉,咱们天天吃肉,我小闺女挣了钱,都能养家了。”李氏高兴地说。 “我觉得咱们应该先买张桌子。”三姐说,“以后五姐要写文章,也不用跪在地上了,这大冬天的,不是受罪吗?” “说得是,咱们先弄张小桌子。”李氏应和道。 桌子倒也不用太好,她们从杂货铺里搬了一张小木桌抬回家,因为是旧货,破破烂烂的,才花了五角钱。把桌子放在床边,坐在床上写字正合适。 这天她们买了白面,割了猪肉,三个女人在家包起了白菜水饺。 正下锅的时候,却听到有人敲门。 李氏开门一看,却是隔壁一个年轻男人。 这男人是个黄包车夫,长得流里流气,个头不高,脸上有许多痦子,看上去很恶心的一个人。 “哟,大姨,包水饺呢,我隔着两道门都闻到了,肚子里馋虫直叫。” 李氏一见他就皱起了眉头,她们家都是女人,本来就闭门闭户的,不跟外人来往,这个人却三番两次敲门,不是借个碗,就是借点盐,一两次还好,时候多了就觉得他故意的。因为他一双眼睛总是滴溜溜胡乱转,看李氏和三姐的眼神也不正当。 “你有事?” “没事,这街坊邻里,我过来打个招呼。” “没事你就出去,我们家三个女人,不招待客人。”三姐站起来说。 “还挺凶,没必要这么见外吧,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认识认识也好,万一你们有事,我也能上门帮衬把。”那男人却没完没了起来。 李氏硬是推着门把他撵了出去。 “这地方就是乱。”李氏皱着眉头说。 “我们上街再买两把菜刀回来,他还敢上门胡咧咧,咱们就砍断他的腿!”三姐气得直哆嗦。 小姑娘应该是有点害怕的,再怎么说她也是大宅门里娇养大的小姐,怕是没遇到过这类外男,家里又没个支撑门户的男人,不害怕就怪了。 雪兰本打算赶紧写上两篇稿子,多赚点钱搬出去。谁知第二天,她就收到了《小说周刊》的来信。 杂志社一是告诉她,《妻妾成群》会分为上中下三篇,刊登在下个月的刊物上;二说她的文章很不错,希望能跟她约稿;第三却让雪兰喜出望外,杂志社竟然又补给她千字一块五的稿费,从现在起,她在《小说周刊》的酬劳就是千字两块了。 凭空又掉下来四十五块大洋,一家人都高兴疯了。李氏还说,等下个月出了杂志,她们要买回几十本放在家里。不过这书挺贵的,一本书要八分钱呢,几十本还是算了,买个一两本放在家里珍藏也就足够了。雪兰不知道的是,后来有人求购这三期的书,要价都要到两三块呢。 因为又领到了钱,雪兰提议赶紧搬走。她们已经不是初来北平了,对环境已经熟悉了,就算出门坐个公交、坐个黄包,也不会觉得害怕了。 李氏本来还在迟疑,因为这里的房租最便宜,她舍不得花钱搬家。可是昨天晚上,隔壁那个二流子居然半夜来敲门,不但骂骂咧咧,说些荤话,还拿脚踹了房门好几脚,砰砰直响,那门晃悠悠的,落下许多木屑。娘仨个简直吓坏了,唯恐他把门踹开,三姐也真的把菜刀攥在手里了,虽然她一直在哆嗦。 那门到底坚守住了岗位,没有被踹开,那二流子大概只是想吓吓她们,不过雪兰她们也真的不敢住在这里了。 新买的桌子等事物都丢在了房里,她们打了铺盖卷,提着锅碗瓢盆,扛上半袋子白面就走了。 这次她们租下了一个小四合院,街坊邻里都是普通老百姓,看着都挺老实。 四合院有北屋、东屋,围墙是红砖砌得,大门很高,南墙上还搭盖了一个小棚子,看上去比那单人宿舍安全许多倍。 只是这价钱就贵了,一个月整整二十块银元,把李氏心疼得不行。不过房子大了,里面还带着家具,看上去像个正经过日子的地方了。 北屋就是两间房,一间是客厅,一间是卧室。北方的建筑都遵循坐北朝南的规律,住北屋明亮暖和,而且这屋子的炕还是土炕,能烧火。 李氏喊来挑夫,买了一担子煤炭,把炕给烧起来后,屋里马上就暖和了。 晚上,她们娘仨还睡在一张床上。 三姐在暖烘烘的被窝里说:“亏得五姐文章好,挣了这些钱,不然光叫那个二流子,就能把咱们为难死。” 李氏说:“我真没想到,五姐还有这等本事。你们知道不?你们大哥在政府里,一个月才挣100块钱,他还是上过大学呢,咱们五姐几天功夫就挣了60。” 雪兰听了,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得谦虚一下。 “姐、娘,你们别把这事看看得太容易了,其实写文章也要有灵感才能写得好,写得流畅,否则言之无物,人家杂志社也不收。” 三姐说:“我知道,你写了咱们三个的事情,所以才写得那么好。” 雪兰说:“要不是亲身经历过,也写不了那么真实。” “没事,你能写就写,不能写咱们就干别的。咱们现在有院子了,可以包衣裳和针线活在家干了。”李氏说。 雪兰听后觉得很踏实,她在三姐和李氏中间睡着了,睡梦里,她似乎梦到了妈妈,妈妈的体温也是这样,让人安心、舒服。 几天后,雪兰在报摊上买到了新一版的《小说周刊》,她翻开一看,自己的小说竟然在前半部分,这说明她的文章很不错,所以才放在了前半部分。 在这个年代,文字都是竖排的,从右往左读,中国古代的书都是这样写的,至今日本和台湾也都是这样的格式。标点符号夹在竖排的空格里,没有双引号,只有类似“『』”的符号,文段成块状,浪费许多空间,看起来格外难受,其实西方从左往右横看的格式还是挺好的。 看着油墨印刷的一排排文字,雪兰觉得特别满足,她把杂志拿回家后,李氏也喜滋滋地看着,尽管她一个字都不认识。 “五姐,你再多买几本回家,咱们收着,也好当个纪念。”她对雪兰说。 雪兰只好又出去买了七八本回家,李氏还把几本锁到了自己柜子里。 这年头识字的人其实不多,普通老百姓都是文盲,只有地主才有这个闲钱和意识送孩子上学读书,以求‘修的文与武,卖与帝王家’。所以人们都尊敬读书识字的人,这代表了前程,甚至代表了高人一等的身份。 李氏就是这样,她还悄悄对雪兰说:“你要是个男孩就好了,将来也去考个状元。” 雪兰却想提醒她,状元早就没了。 ☆、第 13 章 李氏真的承包了一堆衣服回家洗。 这大冬天的,在院子里洗衣服可是要命了,就李氏那小嫩手,没几天就起了冻疮,她却是忍着疼,继续干活。 用李氏的话来说,五姐虽然写文章挣了钱,但这不是长久的办法,还是要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才行。洗衣服虽说很累,赚钱也不多,但既不用抛头露面,又有固定的收入,她还年轻,干着也没什么。 雪兰却觉得脸红,她表面是个小女孩,但内在已经不小了。既然有能力,那么帮衬家里是理所应当的。她以为是自己那天说的话,让李氏觉得她没办法获得固定收入,所以才弄了衣裳回家洗。 想到这里,雪兰又坐到书桌前,她准备再动笔写点什么。她本想继续往《小说周刊》投稿,但是写了好几个开头,都不太如意。 这个年代还是很注重文章合理性的,要是把后世的穿越、重生什么的搬上来,就有点野书,上不了台面的感觉。不过为了能获得固定收入,写长篇小说连载是势在必行的。可雪兰能写出来的长篇小说,肯定不能发表在《小说周刊》,这种刊物太正规,文风也更拘谨,恐怕无法接受‘科幻’小说。 雪兰的《妻妾成群》是仿照《小说周刊》的标准风格写的,可谓量体裁衣,属于正统大路文。前世她就在《小说周刊》投过几篇类似的稿子,改过几十次才有这样的成果,继续写也可以,只是一定没有第一篇那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了。 雪兰又翻出她之前买的十几份报纸,浏览了一遍后,她锁定了一份叫《京郊晚报》的报纸。 这是北平当地的报纸,前清光绪年间就创刊了,不过目前它还是一份比较特殊的报纸,为什么说它特殊呢?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有那么一两页都是广告,广告的标题大字如下:“内外痔疮见奇效”,这个简单,功效一目了然。 “妇科降生丹”,所谓几代医圣传人的奇方,女人吃了就能生孩子,不但能生孩子,还能生儿子。 “人参鹿茸灵芝海狗肾汁龙马酒,此酒大补,壮阳种子,一夜不倒,六旬老汉令女子着怀”,不要怀疑,标题就是这么长,真是应了后世人们的‘标题长长才有人看’。 于是明白了,这份报纸不太正经,虽然也有各类时事新闻,但总的来说,关于敦伦大事书写比较多。各种黄色小说,有古文的,也有白话文的,有的写得比较委婉,有的写得比较直白,总之是非常劲爆的一份报纸。 不要以为古人写的黄色小说不好看,人家古人比现代人会玩多了。 作为一个前世时潜伏各大小说网站消磨时间的姑娘,雪兰深深觉得古人写得OOXX,尤其是上了正规刊物的,都很有美感,还写各种香艳的诗词搭配,颇具内涵。 她瞪起狼眼,把这份报纸从头读到末尾,还追上了两篇连载。这两篇文章写得非常好,虽说是黄色小说,可是文笔流畅,辞藻华丽,作为男作者,却没有一般黄色小说的恶心感,反而有点唯美。 一篇叫《绝代女忧》,大体说一位女演员,那真是风华绝代,超级尤物,遇见一个男人睡一个男人,大到电影老板,小到身边小厮,统统睡了个遍。 雪兰看完后只觉得,欲望这么强烈,其实是有性瘾吧。不过人家不单纯写性,故事本身很精彩,写了不少电影圈里的黑幕呢。 另一篇叫《美人摇丝绦》,这个名字很美吧,但其中暗喻的邪恶意义,就不在这里表述了,大家可以自行想象。这还是篇奇幻小说呢,说是有个老头子,他捡到了一丸神药,吃了以后,从此金枪不倒,每个沾过他的女人,都没他不行。他也是睡遍了所有出场的女性角色,小到十三四岁的女孩,老到八十岁老妪。 于是,最精彩的出现了。 他吃的这丸神药叫‘壮阳补肾含精丸’,每一章里都会出现一次神药的名字,而这个药名就在同一张报纸的广告专栏里。 “人参鹿茸灵芝海狗肾汁龙马酒,此酒大补,壮阳种子,一夜不倒,六旬老者令女子着怀”,就叫‘壮阳补肾含精丸’。 雪兰决定往这份报纸投稿,首先这份报纸的风格比较自由,适合她随便发挥,其次这报纸在整个北平发刊。毕竟书写了敦伦大事嘛,再通俗不过的读物,哪儿能卖得不好呢。最重要的是,连载比较方便,如果她更新勤快,应该也挺赚钱的。 雪兰决定写穿越文。 所谓的穿越,古代早有先例了,‘黄粱一梦’就非常经典,聊斋等鬼神小说里也有类似的故事。不过真正像后世那样,写穿越到一个时代,然后融入人群的故事还是没有的。 正在这天,她又收到了《小说月刊》的来信。因为搬了家,这封信辗转好几次才收到。 编辑说《妻妾成群》被《京华日报》转载了,所以雪兰又收到了二十块钱的转载费。 《京华日报》跟《京郊晚报》可不一样,那算是北平最正规的报纸了,光绪时期由国家刊办的,后来发展成民营,但本质上还是整个北方最正规、发行量最大的报纸。 雪兰马上就出门买了一份,找到当期的报纸一看。 嚯,不但转载了,还有点评呢。 一个笔名叫秦风的人给她做了点评,点评的名字叫做《解刨》,评论很长。 “《妻妾成群》中,作者刘五姐用她特有的细腻笔触描绘了一个繁杂大家庭中的故事,女人间的勾心斗角,封建大家长的威严和冷酷,精神碾压下女主角的崩溃,全都描写的淋漓尽致……如同秋日里斑斓的光泽,洒在生锈的器物上,繁华千里却遮不住腐朽的气息。作者的文风是纤巧的,柔美的,带着一种南方水乡的旖旎和瑰丽之感,却也字字之中隐含着冷静和理性的残忍,颓废感和失落感扑面而来,让人恐惧又无法自拔。明知作者正在向你解刨这个世界的残忍,她把最血粼粼一面挖出来给你看,你却无法移开眼睛,只能任由她把残酷扔在你脸上、身上……女主角采薇就是这个残酷现实的写照,她在这泥潭里苦苦挣扎,为了活下去,她不顾一切把自己也染成了黑色,可最终一切成空,飞向凋零的结局……深深庭院之中的豪宅大院也是最黑暗腐朽的地狱,情欲、金钱、权势的争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争斗、碾压、堕落,人性的扭曲和毁灭每时每刻都在上演,作者在呐喊着,睁开眼睛,看看这个糟糕的世界吧!为什么不奋起反抗,刨开这无望黯淡的人生!” 雪兰看得有点脸红,因为人家表扬得太厉害了。她只是仿照了后世许多类似文章的写作手法,又修修改改了许多遍才有了这篇文章,但是叫人家一表扬,仿佛她写了什么经天纬地的小说一样。果然超前时代的作品,都是受欢迎的。 这增加了雪兰动笔的信心,她准备的长篇连载是穿越题材。 穿越这个在现代社会被写烂了的题材,在民国时代还是极少见的。即便有小说沾边,但也没有后世那种动辄几十万字,融入时代内涵的小说。 雪兰写过网络连载小说,这种小说的特点是要持续连载,不间断更新。现代社会随着网络发展,网络小说也到了极为成熟的地步,许多网络作者甚至每天更新1至2万字,长年累月持续更新。即使其中废话连篇,剧情拖拉,形如注水猪肉,但作者写得足够苏、足够爽、足够详细,这也就使文章更趋近于真实,读者会觉得接地气和身临其境,因而成了一种网文风尚。作者们有钱赚,读者们觉得越长越爽,恨不能作者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写个一千万字。 雪兰初步定下写100万字,其实民国时期,上百万字的连载长篇小说也不少见,但雪兰不敢铺陈的太大,因为她也没写过几篇长篇小说,万一出现漏洞,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因为是往男性向读者群的报纸投稿,那么呼风唤雨霸气侧漏的主人公应该是男性。 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 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说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 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中规中矩吗? 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小说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战国策》和《左传》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 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 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 ☆、第 14 章 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 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 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 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 “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 “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操劳。” 李氏心里感动,与她说:“你能挣钱帮衬家里,娘很高兴。但挣不到也没事,你才这么丁点大,又生过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实在不行,咱们再搬家,找个便宜的住处。” 女儿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看书去了。 李氏想,读书识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儿,才十三岁就能养家了。她家老爷是不知道女儿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这么作践她们。 三姐从外头回来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却冷得直打哆嗦,一进门就长叹了口气:“还是没找到工作,工厂里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说:“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学你妹妹写文章,你也会写字不是?” 三姐却笑道:“我可写不出来,过去在学校里老师叫我写文章时,我就头疼,半张纸能写一个时辰,写的文章也狗屁不通,还是别为难自己了。五姐就是有这份才气,她才读了几年书啊,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大人似的。可见她人虽然小,心却不小,我瞧她读的那些书,许多连我都不懂。” 李氏听了,心中更是欣喜,叹小女儿聪明。 “五姐呢?还在屋里闷着?”三姐问。 “是啊,这都一个多月了,也不出门,看着人倒是长胖了不少。” 娘俩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个信封走出来。 “三姐,等会儿你出去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过来一看说:“咦?这不是寄去《小说周刊》的。” “这是寄去一家报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报》……”三姐的脸色就变了,“这……这报纸我看过,不是什么好报纸,你怎么往这里寄!” “怎么?有什么不好?”李氏忙问。 三姐站起来,戳了妹妹的头一下说:“人家《小说周刊》给你一千字两个大洋,你不好好写文章,报答人家慧眼识‘英雄’,反而往这些乱糟糟的报纸寄。” 雪兰却摇摇头说:“姐姐只管打开来读,我写的东西绝不下作,只是这种文章不好往《小说周刊》发表,我寄过去人家也不要。” 三姐瞪了雪兰一眼,就打开来读了。几页纸之后,她整个人似被迷住了,坐在凳子上一语不发,直到李氏喊她吃饭,她还一声不吭,看完之后,她着急地看向雪兰:“后面怎么了?这韩海龙竟然因为一颗珠子就去了战国,你是怎么想到这种剧情的,好巧的心思。” 雪兰想,这得问第一个发明穿越的人,她不过仿造罢了。 三姐对这文章爱不释手,连饭都不吃了,又读了一遍后,围上围巾就要出门。 李氏问她:“你这是要去哪儿?” 三姐边走边说:“给妹妹寄信去。” 雪兰的这部小说取名为《燃秦》,她写了前三章寄出去,内容是用钢笔一笔一画写的,修改了许多遍。这钢笔花了雪兰一个大洋呢,她毛笔字没救了,钢笔字还凑合能看。 她还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妻妾成群》的落款就是刘五姐,但《燃秦》是写给大老爷们看的,怕男读者不能接受女作者写的文章,所以才取了笔名。 她本想起个笔名叫“霸气侧漏”的,但考虑到太调侃了,有耍宝之嫌,最后定了个中规中矩、十分低调的名字——雪后山岚。 ‘雪岚’二字取自她前世的名字‘雪兰’,‘雪后山岚’有风雪之后,山岚被白雪覆盖之意,颇有壮阔静谧的美感。 前世,她父亲还没有去世前,有一次带着妈妈和她一起上山玩,结果忽然下起了大雪,他们困在山间的宾馆里,不能出门。 可是那天,父亲一手抱着她,一手搂着妈妈,一同遥望窗外雪后美丽的山峦,雪兰当时虽小,却记得父亲的感叹。 他说,真美啊! 许多年后,这一幕也深深印在雪兰的脑海之中,他们一家的幸福就在其中了。 所以这个笔名,也有雪兰对前世那个世界深深的怀念之情。 雪兰和李氏正在吃饭的时候,却听到有人敲门。 “这么快就回来了。”李氏以为是三姐,急忙去开门,谁知门口站着一位邮递员。 《小说周刊》又寄了信来,原来雪兰收到了读者来信。 一个叫李琳的女学生给她写了封信,她自称是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希望能得到雪兰的首肯,允许她们把《妻妾成群》改变成一部话剧,她们准备在校庆活动里演出。还说如果可以,希望她本人能来观看。 雪兰觉得这是好事,想到那所学校离这里也不远,就写信去答应了。 此时,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戏剧社里,几个女孩子正凑在一起讨论。 “你们不知道,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有点浑身发麻的感觉,写的太好了,我当时就想一定要改编成话剧,剧本我心里都有数了。”李琳说。 她是二年级的学生,父母都是教师,作为一个喜欢看电影和小说的女孩,她是话剧社里的活跃成员。 社长程美筝有点犹豫,女孩带着一个白发箍,乌黑笔直的长发落在身后,她说:“原作好是好,不过这故事太阴暗了,不少情节有些变态,排成话剧真的好吗?” “戏剧就是有其夸张的艺术形式,而且这样的故事不正说明了那些陈旧腐朽势力的可怕吗?女主角采薇为了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活下来,学会了心机和城府,学会了阴险和狡诈,她和几个妻妾明争暗斗,手上也染满了鲜血,表面上看她成功了,她在沈府落地生根,成了这家庭的一员,实则这不过是多了一个死去的灵魂。富贵安逸只是表象,其实暗藏了灭亡,直到她的两个女儿相继死去,她才知道这一切不过虚妄。人性的贪婪、狠毒,母亲的勇敢、坚强,对女儿的爱和保护,这些杂糅在这个女人身上,让她变得十分鲜活,仿佛跃然纸上。所以作者是可怜这个女人的,她对这个女人存着深深的怜惜,她不是天生这样,只是万般无奈才有这种结果。”李琳激动的说,“所以我相信,这会是一部好戏。” “没错。”组员范晓微也说,“这篇文章有很深的批判意义,不但深刻地揭露了旧时代的腐朽,还写出了在这种变态的环境下人性的丑恶,所以才震撼人心。我认为那些可怕的情节不但要有,还要重重的描写,只有这样,才能深刻昭示作者笔下阴森的世界。人家作者写的好,我们改编就要更好,否则弄个四不像,人家作者也不会满意的。” “那……演员怎么办呢?这戏里需要几个男演员呢,要不女扮男装上?”程美筝问。 “不用,从附近男校借几个男生不就好了,他们排话剧的时候,不也找过咱们吗?”范晓微说。 “那好。”李琳拍板道,“我们就等作者的回信了,若是答应了,咱们戏剧社今年就排这部剧。” 两天后,《京郊晚报》的编辑部里,编辑许昌政正对着一份稿子发愁。 这是今天早上刚刚收到的,题目叫《燃秦》,短短三章开头,看的许昌政心潮澎湃,真想知道后续如何。 一个人不小心碰了古墓里的一颗珠子,就来到了战国时代,呵,真是会想,真是敢写。 不过这个寄信人叫刘五姐,刘五姐……这是个女人吗?他们报社圈住的所有作者都是男人,女作者这合适吗?还是说这个刘五姐只是帮人寄信? 许昌政很喜欢这个故事,他觉得如果能在他们报社连载,一定会有不少人喜欢,不过长篇连载跟短篇小说不一样,他得先见见这个作者才行。 当即,他就写了回信,邀请作者本人来他们报社一见。 信到了雪兰手里之后,她就开始发愁了。 去他们报社啊,恐怕不行,李氏基本不许她单独出门,生怕有拐子,她每次出去都得三姐陪她。而且这报社这么远,李氏肯定不会答应的。 没有办法,雪兰又写了封信回去,明说自己不方便出门,如果报社有意向的话,请派人来见见她,如果嫌麻烦,那就当她叨扰了。 几天后,一个陌生男人敲响了她们家的大门。 ☆、第 15 章 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许昌政简直不敢相信,她写了《燃秦》? 雪兰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个中年男人惊讶的神态实在太明显了,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那个……大哥怎么称呼?”雪兰问。 许昌政摇摇头说:“你叫我许叔就行了。” 雪兰脸红了,这人怎么这么严肃,居然不肯套近乎。雪兰不知道,人家虽然是黄色刊物的编辑,但也是读书人,很注重男女之别。 许昌政坐直身体,看向一旁的李氏,问道:“敢问这位夫人,《燃秦》真是您女儿所作?” 李氏显然对家里坐了个陌生人感到不自在,拘谨地点点头说:“是五姐写的文章。” 一旁的三姐插嘴说:“先生不必怀疑,《燃秦》就是我妹妹所写,你别看她年纪小,她胸中自有丘壑,写得出锦绣文章,您若不信,我拿她日前在《小说周刊》上发表的文章给您看。” “既然如此说,那就不必了。”许昌政面对雪兰正色道:“先生。” 先生…… 雪兰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只听对面的男人继续说:“我今天特意来,是想知道您的《燃秦》还有后续吗?在我们报社连载长篇小说,至少也要有几万字的底稿才行。” “有啊。”雪兰说,“我已经写了五万多字,您要看看吗?” “五万多字……看来您已经写了很久,不知您的全稿大约是多少字?” 其实,五万字雪兰只写了不到十天,虽然从早到晚,不停地写写写,她回答说:“我准备写100万字。” 身边的三姐咳嗽了一声,似乎也被口水呛到了。 “100万字……这也太多了吧?”三姐惊讶道。 许昌政却面不改色,似乎早就知道《燃秦》短不了。 雪兰已经去里屋取来了这些天她的心血之作,递给面前的男人。 许昌政接过来开始阅读,读着读着,看最初三章时的澎湃心情又回来了,那种想要一气读完的感觉非常强烈。 主角韩海龙因为机缘巧合来到了战国,他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当中,迅速接受了自己来到两千年前这件事,并在当地人的帮助下渐渐适应了生活,还学习了当时的语言。他因为是考古专业的学生,对于大篆、小篆都有研究,知道自己来到了战国时代赵国的一个小城镇。他知道当今的秦王是秦庄王,而他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嬴政。 作者的构思非常巧妙,他以一个后世人的角度书写史书中的战国时代,从人物对话、穿着打扮、食物建筑都做了十分细致有趣的描写,可见对当时的历史是有所研究的。 文章描写得十分详细,读者能产生很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身临其境,自己也穿越到了陌生的古代,听着那些历史上风云人物的故事,感受这神奇的经历。 而且作者语言比较诙谐,很有年轻人充满讽刺意义的调侃味道,读来增加了趣味性,减少了晦涩单调之感。 主人公已经偶遇了好几个青史上留名的重要人物,不仅与他们结交,还经历了几个史书上记载的历史事件,主人公韩海龙凭借他的机敏才智和来自千年后的知识解决了许多问题,让人看后不禁大呼过瘾。 而且主人公还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女子,该女子是一位医祝,她不但善良温柔,还对主人公情有独钟。他们重情重义,又一起经历过生死,是以这段感情动人至深,目前二人已经结为夫妻,正在赵国邯郸行走。 许昌政读了很久,读完的时候都快晌午了。 他长长的吁了口气,对雪兰说:“说实话,我本来以为这样的文章,你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娃娃是写不出来的,不过若真的是你,还请允许在下说一句佩服。先生有大才,我们报社许多笔杆子都写不出这样精彩的故事。我且问你一个问题,请你一定要回答我。” “您说……”看对方这么严肃,雪兰有点紧张。 “这个主角韩海龙为人义气,又机智勇敢,做成了许多历史上的大事,他有来自数千年后的文化和科学知识做后盾,如此惊才绝艳之人,最后会如何呢?他会阻止暴秦嬴政的登基吗?如果改变,我们华夏的历史岂不是要改变,那么韩海龙本身还能存在吗?如果不阻止,那么他被灵珠带去战国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一整篇故事如此之长,却似乎都是毫无价值的。”许昌政叹道。 雪兰有点想笑,这人是考虑太多,还是钻牛角尖了? 爽文、爽文,爽了就行了,想太多干什么。《京郊晚报》上那么多无意义的小黄文,也没有问为什么,总之,穿越文就是这么写啊。 可是忽然,雪兰联想到了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就是穿越者,她来到了这个特殊的时代,虽然没有做任何经天纬地的大事,但她却把后世的文章带来了这里,这会不会对后世造成影响呢? 穿越,穿越,就穿越者本身而言,其实是很可怜的。 雪兰独自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面对陌生的一切,只是感到恐惧和孤独,根本不像小说里写的那么爽快和美好。 还没等雪兰回答这个问题,对面的男人却突然摇摇头笑了。 “还请先生见谅,是我着相了,大千世界,千奇百怪,玲琅满目,谁人能说谁所做的事情是有意义,亦或是无意义,先生莫要着恼,我想跟先生谈谈这篇《燃秦》的签约问题。我仅代表《京郊晚报》邀请先生在本报刊发表连载,还问先生意下如何?” “当然好。”雪兰点点头说,“都要多谢您的赏识。” “不敢当,先生才华出众,在哪里都有发光的时候,那么我们来谈谈具体事宜吧。我刊对连载文章的基本底价是千字5角,若是凡响良好,会酌情增加,如果先生愿意把版权全权交给我刊,细节还可磋商。至于连载结束后出版等事宜,也需要细谈……” 这天送走了许先生后,三姐就兴奋的跳了起来,拉着雪兰直转圈。 李氏一直都没敢插嘴,因为很多对话她都听不懂,但是钱的话题她听懂了。 “刚才那位先生说千字5角,那你写了这些,就价值二十多块钱了!” “是的,娘,您以后再也不用去洗衣裳赚钱了。”三姐说,“您洗一个月的衣裳,都比不上妹妹赚个零头。” 李氏呆呆坐在凳子上,似乎对发生的一切不敢置信,天啊,才几天功夫…… 从这天起,李氏天天在家算着日期,等她闺女写的文章在报纸上刊登的那天。 这天正下了大雪,李氏冒着大雪出去,买了一沓子报纸回家。 在连载版面的中间位置,雪兰找到了自己的文章。 《燃秦》的标题大大的,旁边是她的笔名‘雪后山岚’,开头便是第一章《古墓奇谈》。 这天晚上,全国许多订阅《京郊晚报》的家庭,都读到了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新鲜文章,开始期待明天的故事会如何。 《京郊晚报》的读者群大部分是男读者,基本是年轻人和中年人,这个年代没什么娱乐,收音机还没有推广,听戏花钱太多,逛逛娱乐场所容易染上病,所以看报纸其实是不错的消遣。 花钱少,信息多。就像现代社会的手机族一样,手机族一天到晚低头看手机,这年代的人都是低头看报纸。公交车上、路边上、饭桌旁,都能看到手不离报纸的人。 王家大少爷王程彦是个风流少爷。 风流二字有指风度,仪表堂堂之意,也说一些文人墨客才华出众、放荡不羁,最后就是为人浪荡,于情色方面造诣深厚。 王大少爷的风流自然是只有后面的意义。 作为一位风流少爷,本来应该日日流连花丛之中,尽显风流本色的。可惜王少爷的爹王老爷乃是一位儒商,祖上还出过两榜进士,所以对子女教育十分严苛,不服管教的,那是能拿起棍子打断腿的。 所以王少爷这风流只能咽进肚子里,连家里的丫头不敢随便调戏,他每天最心情舒畅的时候就是撸一撸,不,读一读《京郊晚报》上那些香艳的连载小说,以解父亲每日高压下的苦闷生活。 今天他像往常一样,追完了《绝代女忧》和《美人摇丝绦》,然后翻来覆去找不到一篇上心的,不是故事老套就是干脆没故事。 这时,他发现报纸上有了一篇新连载名叫《燃秦》,一下子就放出了三章,占了半个版面,读了读,还挺有趣的。 关键故事很好玩,是说一个大学生,因为一颗古墓里的珠子,竟然去了战国时代。只这个开头就引出了不少遐思,很能吸引人看下去。 王大少爷今年十七岁,还在念中学,正是喜欢这些奇思妙想的故事的年纪,他把这几章来回读了两遍,越看越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还做了个梦,梦到自己也去了那荒凉的战国时代,遇到了一位绝美的美姬…… 第二天一放学,他就焦急的等在家里,他的小厮把报纸送上来时,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去看《绝代女忧》和《美人摇丝绦》,而是急切的翻到《燃秦》的版面,不过几分钟就看完了,然后大呼不过瘾,是好书没错,可惜只有个开头。恨不能打电话到报社,把后面的全要出来,过一过瘾。 王少爷是不行的,但不代表其他人不行,其实早在昨天晚上,报社的电话就响了许多次,来电的人物各个都不好惹,有钱有闲的公子哥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许昌政编辑头发都快愁白了,自从拿到那五万字的底稿后,本来是想死扣着不给人看的,但到现在已经让人誊抄了十多份送出去了,很多是报社老板也不能随便得罪的人啊。 于是第二天,王少爷一上学就看到了他的死对头李文斌正拿着厚厚一本手抄本,得意洋洋地说:“瞧见没,这是《燃秦》的后续,我昨天已经拿在手里了。” 结果十七八个男学生都挤在了一起,探头探脑去看。 没想到《燃秦》还挺火爆,这么多同学都看过,王少爷也想过去看,可是那该死的李文斌,哼!不就是仗着有个治安署长的爹,狗仗人势的东西。 等过几天,如果其他同学有抄好了的,他再借来看好了。 ☆、第 16 章 雪兰不知道自己的小说已经引发了热潮,她正在头疼一个问题。 《燃秦》的主角韩海龙已经跟他的女人灵儿成亲了,两人发展水到渠成,应该那啥啥了。 作为一个被复杂网络污染过的姑娘,雪兰随手写个几千字的那啥啥,真是大气都不喘一口的。 不过在这个封闭的时代似乎不太好,年轻女人只听那几个字眼都羞得不行,她这个年纪的年轻小姑娘更是应该连那啥啥是啥都不懂才对,她要是真的写出来,就有点过分了。万一将来被人知道,这名声也不太好听。 你看那不是谁谁谁吗?不要脸,写不正经的东西。 雪兰在签约的时候,就跟那位许昌政先生约好了,因为她是女的,家里又人口寡薄,只有母女三人惨淡维持生计,需紧闭门户,所以报社有必要帮她掩盖真实身份。他们约定,倘若报社透露了她的具体情况,那么她就有权利提出解约,把文章放到其他地方连载。相应的,如果报社遵守了约定,那么她在连载结束之时,可以在刊印书籍的分配上出让一部分利益。 尽管如此,雪兰还是有些担忧,害怕出事,毕竟华夏对女人是比较苛刻的,流言蜚语能害死人。她选在这样一份报纸上连载文章,也是迫不得已,她害怕自己的水平也不足以支撑写正统路子的长篇小说。怕自己这种半瓶子水,根本没有任何底蕴,所以《京郊晚报》虽然名声有点不好听,却是她三思之后才选的地方。 不过在一堆艳俗小说中,你不写点那啥啥,是不是太特立独行了,这样下去会不会被读者嫌弃啊。 最后雪兰还是留下了四个字‘云雨方歇’,‘云雨’就是敦伦,意为夫妻闺房之乐。 写完这章后,她自己读了读,感觉颇为满意,男女的感情更加深厚了,她描述的风格属于温馨型的,不见情色,只见感动。 下午的时候,邮递员来取走了她装了原稿的信封。 她不知道的是,第二天这份稿子摆在许昌政编辑的书桌上后,许编辑一读,直接喷了出来,就因为这个‘云雨方歇’。 他一旁的另一位编辑也是这本书的忠实读者,一看雪后山岚的稿子到了,急忙拿来阅读。 看罢意犹未尽,言道:“精彩,情至深处,由内而发,动人以动情,令人心驰神往,可惜……敦伦之事未曾详尽描述。许兄,你下次见到雪后山岚应当提些建议,要他与咱们报刊的风格也相合才是。莫非作者年轻面浅,写不了这等香艳的情节?” 许昌政简直要闷出病来了,去你的年轻面浅,就没见过这么面厚的姑娘。不过想想也是,这姑娘敢往他们报社投稿,也是有些胆量的。 许编辑懒得跟同事歪扯,他正愁呢。 几天前,他从作者刘五姐哪里拿来了五万字的底稿,每天连载,这本来是半个月的刊载量,可是因为打到报社催促新章节的读者太多,报社主编大笔一挥,每天三章,给《燃秦》半个版面。 于是短短五天就没稿了,这没有底稿垫底,万一哪天作者不舒服,或者没了思路,《燃秦》岂不是要断,就现在这篇文章的火热程度,还真是有点害怕,一旦断了会被读者打到编辑部呢。 正在这时,报社主编忽然进来了,许多编辑起身。 主编挥挥手说:“坐坐,没事。” 主编姓陈,是报社聘请的一位老学究,写过很多年艳俗小说,也出版过不少作品。 他走到许编辑身边,对许编辑说:“小许啊,《燃秦》寄来新章回了吗?” “寄来了。”许编辑把信纸递给他。 陈主编点点头说:“本来新人的定价都是连载一月之后再说的,不过这个新人很好,咱们报社想招揽人家,所以现在就给人定价吧,千字四块,与春秋老人和耕田一个价位。” “敢问主编,这是想要包下来?”许昌政问。 “是,上头讨论了,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几天的功夫,咱们的刊印量增长了你知道吗?以往报社总有存报,但是这几期的报纸卖了个精光,还有不少店家来询问呢,特别是《燃秦》刊载的第一期,许多报摊一次次来要,最后没法子,报社又补印了不少。” “好,我今日亲自去作者家中商议。”许昌政道。 陈主编离开后,许昌政准备前往刘五姐家中,他出门前,同事还在背后喊了一声,叫他鼓励雪后山岚写点夫妻闺房之乐。 李氏这几天都处于恍恍惚惚的状态。 小女儿在写一本书,头一回就挣了二十多块银元,这天下午那个自称编辑的人又来了,跟女儿敲定了今后千字四元的价稿。女儿说她现在每个月能赚近四百大洋,其中四分之三可以直接拿到手,另外四分之一是押金,她完结整篇小说的时候再全部收回。 李氏握着到手的钱,真是云里雾里,如同飘了起来,就好像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花钱了似的。 还是小女儿说了,她们得继续搬家,因为她被‘包’下来了。 雪兰也是头一次听说‘包作者’这个词,原来报社也有把好作者圈起来的习惯,对于广受欢迎的作者,报社会花高价‘包’下作者,期间作者不能在其他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只能全心全意给他们报社写故事。雪兰只是一个新人,但是却得到了千字四块的高价,这就是在‘包’了。 许编辑提议雪兰搬到离报社比较近的地方,每天会有专人上门取走原稿,而且一旦需要修改稿件,也方便联系。 许编辑也照顾她们妇孺三个,直接帮她们寻好了住处。 雪兰跟李氏和三姐说:“一处是四合院,一共10间房,有小花园;一处是楼房,四室两厅,附带家具。” “咱们就三个,也用不着那么大的院子,住着空荡荡的,怪吓人,不如就住楼房?”三姐说。 “才刚刚搬来这儿没多久,又要搬家……”李氏有点舍不得,这处四合院又舒适又宽敞,她和这里的几个邻居相处的也很好。 “恐怕非搬走不可。”雪兰说,“人家报社也是有想法的,所以要放在眼皮子低下看着,不然人家也不给这么高的价了。” 最后她们选了那个楼房,这是一处居民楼,有点像后世小区的感觉,周围都是一个类型的楼房,下面还有看门的大爷。租价一个月二十块钱,有自来水,有电灯,还有抽水马桶。看到抽水马桶的那刻,雪兰简直要哭了,只有蹲过茅坑的人才知道抽水马桶的珍贵之处。李氏和三姐压根没用过这东西,还对着研究了不少时间呢。 弄了半天,她们之前租的那个四合院还花了许多冤枉钱,房主大约是听她们三个一股东北口音,所以讹了她们人生地不熟的三个女人,当时她们着急搬家躲避流氓,也就租了,白当了冤大头。 她们东西也不多,连人带物,一趟车就到了。 然后许编辑介绍了一个年轻小姑娘给雪兰认识。 “这个是小周,叫周慧,她每天负责来你们家取原稿。” 周慧是个特别精神的姑娘,留着两条大辫子,长得有点瘦,不过嘴特别甜,一见了李氏就叫姨,见了三姐就叫妹,不过对着雪兰却恭恭敬敬叫‘先生’。 “我也是《燃秦》的忠实读者,真没想到您居然是个这么年轻的姑娘,我一开始还以为您是个青年俊才呢,许编辑吩咐我的时候,真把我吓了一跳。”她利索地说,“我家离这里很近,先生这里有任何事都可以直接找我。” 雪兰觉得许编辑这人挺会替人想的,还特意找了个姑娘来取原稿。 后来才知道,这个姑娘居然是报社特意从记者部里调来的,以黄色刊物为主的《京郊晚报》之前根本没有女编辑。 李氏当时就感动了,一直对雪兰说什么‘伯乐识马’,‘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一个宗旨,好好写文章报答人家。 话说一个没文化的妇女,戏词知道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被包下来,期间不能给其他报刊杂志写稿,其实也是挺霸道的一件事。雪兰本来还打算趁空闲的时候往《小说周刊》投稿呢,现在也不行了。 安顿下来后,雪兰提议让三姐继续去读书。过去是因为家里没钱,唯恐断粮,所以支持她出去找工作。现在她们有保障了,雪兰赚的钱足够她们挥霍了,三姐在雪兰看来也不过是个才十六岁的小姑娘,还是应该回去学校读书的。 三姐这个年纪其实已经不能继续读中学了,应该考试才能进入师范或者艺术等院校,这也就是大多数女孩子能得到的最高学位了。因为这个年代大学里才刚刚开始招收女学生,一年收不到三十个。招收要求很高,能进去深造的女性,恐怕都能青史留名。 雪兰想起了那所师范院校的来信,似乎她们校庆的日子就快到了,她想过去看看,顺便和三姐一起看看学校。 ☆、第 17 章 北平女子师范学校是座新办的学校,雪兰在第一次踏进这座学校的时候,感到了浓浓的西洋风格。圣母雕像,教堂似的礼堂,穿着修女服的教师。 这所学校的女学生很多,可能将近五六百人吧,校庆的时候整个学校沸沸扬扬的,热闹极了。学校会邀请学生亲属以及社会名流来参加,期间学生会演出各种节目,比如话剧、合唱、管弦乐等等娱乐活动,还会把学生们的艺术作品、学习成果等展示出来。 雪兰没有直接找到话剧社跟人家说她是刘五姐,因为她觉得有点麻烦,所以她和三姐是以女学生参观学校的名义过来的。 话剧社的铺陈很大,竟然在主席台上搭起了剧台,十分引人注目。 雪兰一开始没有告诉五姐,今天人家演的戏就是她写的小说,所以直到戏开罗了,三姐才惊讶地问:“她们演得怎么这么像《妻妾成群》?” 雪兰告诉她后,她便使劲伸着脖子往前看。 《妻妾成群》被改编成剧本后,剧名为《毁灭》,在人物对话和剧情上,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 一个穿着白色绸缎长衫的老男人就是沈老爷,扮演者似乎是学校的男教师,化妆画得很像,深抠的黑眼窝,消瘦的脸颊,一看就是个纵欲过度、耽于女色的人物。他微微一笑,阴森又可怕,简直形象极了。 面慈心狠的太太,穿着淡蓝色的万福褂子和百褶长裙,面容画的极白,简直像带了一张白色的面具。几个姨太太也各具特色,可以说她们的装扮完美地展示了每个人的性格。 女主角采薇的衣着和妆容是有变化的,最初她刚刚进沈府的时候,穿着粉色的旗袍,手里拿着一把团扇,淡扫蛾眉,清丽大方,让人一见倾心。随着时间的发展,她见识了沈府可怕后,渐渐也被这狂乱的家族扭曲了,她穿着鲜红的衣服,涂抹着鲜红的口红,做出许多令人发指的事情。后来她成了母亲,穿上了暗红的衣服,妆容也更加狰狞,像只母兽,为了保护幼崽而搏斗、撕咬。最后,她失去了一切,只能披着一件淡蓝色的,如同鬼影一样的衣服,在漫天喜气的婚庆声音中摇晃…… 整场演出中,盛满了上千人的校园里安安静静的,全都被这出戏吸引了。 女眷们血腥的争斗,被残忍弄死的奴仆,因通奸被逼疯的姨太太,每一幕都可称得上抓眼球。 太太为了教训不听话的女仆,让人把那十来岁的小姑娘按在地上,让人取来火热的铁钳,伸进姑娘的喉咙里,姑娘疼得在地上直翻滚。演员演得极像,脸上的痛苦仿佛真的一样。 姨太太被沈老爷脱光了衣裳,在所有的仆人面前辱骂羞辱,最后上了木马。 在这出戏的高潮,沈老爷毒打了苦苦哀求的采薇后,她的小女儿跳水自尽时,场上还发出了许多惊叹声。 他们给这部戏添了个结尾,小女儿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后来回来了,他有能力后,揭露了沈府的罪行,沈府败落,坏人得到了报应。 结束时,报幕者念了一句话。 “灰色的你我,在忍耐中,承载不能承载之痛,直至毁灭。” 这是《妻妾成群》中采薇小女儿写的小诗,被用来做了话剧的结束语。 ‘哗啦’一下子,场面就沸腾了,起身鼓掌的声音震耳欲聋。 雪兰简直看呆了,也急忙鼓起掌来,太好看了,要点一百个赞。 一旁的三姐也在使劲鼓掌,她又看哭了呢。 过后,三姐对她说:“我就考这所学校了。” 雪兰觉得她决定地太草率了,应该先看看这里的师资水平再说。听说有的学校还能提供出国留学的机会呢,不要因为一个话剧就被拐了啊。 所以她拉着三姐去逛校园了,结果逛到图书馆的时候,她就迈不动步子了,她先后找到了几本研究先秦时代的图书,果然不愧是好学校的图书馆呢,她自己都想来这里上学了。 第二天,雪兰在《京华日报》上看到了关于这个话剧的新闻报道。 应该说话剧是非常新潮的一种文化方式,学校则是话剧文化发展的摇篮,一些著名的话剧剧本都诞生在校园当中,如果广受好评,甚至会有巨大的影响力。 雪兰写《妻妾成群》的时候,是特意设计了剧情的,其中有旧时代的牺牲品,有压迫下扭曲的灵魂,有新时代青年的呐喊,中心思想表达了对旧式封建家族的憎恶之情,是符合当代实事特点和需求的作品,改变成话剧自然是能成功的。 结果雪兰又收到了对方通过《小说周刊》寄来的信,她一直是通过《小说周刊》跟人家联系的,因为不想随便暴露家庭地址。 信里叫李琳的女孩子先是问她有没有来看话剧,说那天她们整个话剧社的人都在等她出现,结果她没来,大家都很失望云云。还说如果很忙,没能来看也没关系,她们的演出非常成功,希望能允许她们继续在其他学校演出这出剧作。 雪兰当然是答应的,她还希望带动《妻妾成群》名气大点,其他地方再转载时,能多给点稿费呢。 快过年了,三姐去上学,雪兰在家里加班加点。每天写三千字左右的小说,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工作,修改完毕,再重新誊抄,至少也要花费七八个小时。 为了能在过年的时候休息几天,雪兰几乎是一睁开眼睛就开始干活,晚上继续在灯影下奋战。好在她们住上楼房后有电灯了,否则光在煤油灯下写字,眼睛都要近视了。 其实人家报社也没要求每天都更新,但是雪兰觉得更新断断续续会导致读者流失,所以她都是坚持不断稿的。 一大早,周慧就来到了雪兰家,然后带着她的原稿去上班。雪兰现在都不敢一次给他们太多底稿了,他们报社拿她的勤快当大方,十多天的量,几天就给她发光了,害得她还得加班,所以她现在非常吝啬的一次给他们一章。 这天周慧下班回家的时候,给她带来了一个大纸箱子。 “先生,快看我给您带什么来了。”她笑呵呵地说。 她说的这么引人遐思,雪兰还以为是什么好吃的,结果发现她带回来一大纸箱信。 “这是读者来信,我们报社通常是在月底的时候,把每位作者收到的信分一分,然后再给作者寄去,不过您太厉害了,小说刚刚连载了不到一个月,已经有了这么多信,报社那边直接让我给您带回来了。” 好夸张啊,雪兰自己也这么觉得,这里得有两百封信吧。 然后她就蹲在箱子旁边开始拆信。 拆开第一封信后,周慧也弯下腰,凑过来看,看了两眼后笑着说:“真感动啊先生,这个读者说他把您每次连载的章节都剪下来,贴在本子上细细收藏了呢。” 是挺感动的,夸得雪兰都脸红了。读者一直在说她写得好,他非常非常喜欢,希望她能每天多写点,以慰他的相思之苦。 “先生,你得给读者们回信才行。”周慧说。 这……一大箱子信呢,怎么回?人家还过不过年了。 过了一会儿,周慧奇怪的望着雪兰问:“先生,您怎么不高兴?” 周慧当然奇怪,她听报社的前辈们说,他们定在每个月底把读者信函送给作者是有原因的。因为一般作者收到读者来信后都会特别兴奋,于是很积极地回信,一来一去会和许多读者成为笔友交流剧情,热情到连文章都顾不上写了,为防报纸开天窗,他们都是推迟的。所以,周慧以为就算没有高兴到蹦蹦跳跳,起码也应该笑笑啊,这面无表情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雪兰不是不高兴,她只是比较平静,没有那么兴奋而已。被后世网络轰炸长大的人,每天检查各种邮箱、论坛、企鹅、微博,还抽空摇一摇,跟陌生人聊聊天什么的,所以实在没有那么新鲜。 而且网络尚且不安全呢,这信…… 虽然还没有后世美帝国主义互相邮寄的炭疽病毒,但万一收到黑粉读者寄来的毛毛虫尸体也会吓死人的。而且她写《燃秦》的首要目的是赚钱,如果不是没钱活不下去,她根本不会花这么大力气写文章,不过是仿照后人的创作灵感而已,又不是她自创的,所以也没什么可自豪的。 雪兰开始认命地写回信。 一开始她只是抱着敷衍的态度在拆这些信,可是渐渐地她读到了一些事情,一颗心忽然变得柔软了起来。 “每天最期待的,就是买张《京郊晚报》,一到手就迫不及待去看。即使每天工作累到不想动,可是只要看到您的故事,似乎就可以笑出来,也有了明天能工作到晚上的动力了,因为无论如何,还有您的故事在等待我。” “山岚先生,我真的很佩服您,因为您写了这么好的一个故事。这样的奇思妙想,这样的故事发展,作者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祝作者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我为您的故事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情节发展到高潮的时候,一整天都在焦急等待,总是凝望窗口,看报童来了没有,您知道我这种期盼又难捱的心情吗?” “山岚先生,我是个男学生,我们班上的同学都在看您的《燃秦》。大家都喜欢的不得了,所以一起骨气勇气,给您写了信,万望没有打扰到您的工作,祝心情愉快,写作顺利。” 真是的……这些都是大老爷们吧,这么煽情干什么…… 当看到一个叫郑童飞的人的来信后,雪兰直接就愣住了,一时间万般滋味在心头。 “我看不见东西,是我身边的人读给我听的,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您描述的世界这么美丽,仿佛让我的世界也蒙上了色彩,谢谢您,山岚先生。” 其实雪兰自从离开了妈妈后,就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她的世界非常消极。哪怕是跟李氏三姐在一起,她也只是随波逐流,活得浑浑噩噩,想着尽力帮两个可怜的女人一把,但她对她们的感情并不深厚,在她眼里,她们不是她真正的亲人。 前世她有心脏病,不能情绪起伏太剧烈,所以她不能谈恋爱,不能交朋友,不能生气,不能大笑,她所有最强烈的感情都给了自己的母亲。而现在,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了一下。 如果说她之前只是满足于写作能赚钱,那么现在就是产生了点奇怪的感觉,她自己也说不明白是什么…… ☆、第 18 章 她花了一天的时间给每个人写了回信,回信都很简单,只是寥寥几句话,但也都送上了祝福。 而那个叫郑童飞的读者,雪兰有些犹豫,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最后她把自己的一个书签寄过去了。 这书签是她来到北平后留下的,一枚梧桐叶。 她把树叶夹在一本书里,干后表上糨子,做成了书签。 她在信纸上写道:“它从我眼前落下,我看到了它,捡起了它,把它漂流到你的手中,今后它会漂流到何方,我不得而知,只感念这份特殊的缘分,愿没有色彩的地方也能触摸到真实,雪后山岚留笔。” 终于积攒了几万字的存稿,雪兰终于可以舒舒服服过个大年了。 虽然雪兰能赚不少钱,可李氏依然非常节俭,她只给两个女儿裁了缎子,买了新棉花做棉袄,她自己还穿着旧衣服,让她自己也做一身,却说什么也不肯。反而买了一大堆鸡鸭鱼肉回家,说要祭拜刘家祖先…… 她说:“我们虽然离开了刘家,但你们都是刘家的血脉,祭拜一下祖宗,他们来年保佑咱们平安无事,身体健康。” 真是败给她了。 年三十这天晚上,听着外面的鞭炮声,三个人坐在炉子旁守岁。 李氏忽然说起了自己的事。 “我刚记事的时候,就被我爹卖了,卖给了戏班子,印象里是娘病了,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后来我叫老爷娶回家当了姨太太,那时候还托人去找过他们呢,结果……家里早没人了。我本以为自己就是个孤苦的命,没想到还有你们两个小闺女,有你们俩,我这辈子也就知足了。” “娘,别难受,等将来我和妹妹都成家生了孩子,家人就多了,过年也就热闹了。”三姐握着她的手说。 “嗯,我等着这天呢。”李氏感慨地说,“这半年来过得颠簸,要是以前,我是万万想不到自己能带着你们出来过日子的,多亏我生了两个好女儿。” 守到天亮的时候,她们吃了饺子,正打算上床睡觉,谁知有人来敲门拜年了。 先是几个邻居,然后是周慧和许编辑。 许编辑还顺便要走了雪兰的稿子。 “我就知道你这里能拿到稿子。”许编辑笑着说。 周慧偷偷告诉雪兰:“作者过年都忙,基本不怎么写,报纸都快开天窗了,还拿转载文章充数呢。” 当然人家许编辑也不是专门来收稿子的,他还给雪兰和三姐一人一个红包呢。 年初十的时候,雪兰她们上了街,决定逛逛京城。 来到北平有段时间了,大部分时间都在为生计奔波,还整天担惊受怕,根本没有好好看看这里。她们早想出来逛逛了,毕竟是皇帝老爷住的地方呢。 雪兰问李氏和三姐想去哪里。 李氏没有意见,只说:“你们爱去哪儿就去哪儿,我跟着你们。” 三姐说:“那咱们去看看皇宫。” 雪兰说:“皇宫有啥好看的,你又进不去,光能看看大门口。” “那也是皇宫啊,你在这里没见过皇宫,也好意思说住在北平。”三姐道。 那好,三个人穿戴好了,去看皇宫大门。 皇宫的大门坐落在不知道哪条街上。 北平太大了,她们出去后直接坐上黄包车想去皇宫。 弄得人家拉车的小伙子喊了声:“奶奶哟,我倒是愿意挣这些钱,不过我跑到半路就得累趴下,不如你们坐汽车去吧。” 三个人尴尬的从拉车小伙子那里问明白了,然后坐了汽车,又坐黄包车,这才终于到了皇宫门口。 皇宫大门紧闭,但确实是巍峨啊,这么高的墙,得有好几层楼高。 三个人站在下面仰头望,一直感慨,真高啊,真大啊,好厉害啊。 不过就是站在一堆做买卖的小贩中间,好像有点土老帽进城的感觉。 门口卖菜的、卖鸡鸭的、杀猪的、买糖葫芦的……果然是旅游胜地啊,商业就是兴隆。 她们在一个馄饨摊坐了,边吃边聊天。 李氏很认真地问:“皇宫里还有皇帝吗?老佛爷死的时候不是立了个小皇帝吗?他还住在里面吗?” “听说这里已经改成博物馆了。”三姐道,“现在没有皇帝,只有总统了。” 李氏叹道:“哎,真可怜,那可是皇上呢,这年头真乱啊。” “娘,你不懂,这叫反对封建,反对帝制,提倡自由民主、人人平等,人人都能当皇帝。”三姐说。 “人人都能当皇帝,那不早乱了。” 雪兰心想,李氏说的还挺有道理,她天天看报纸,知道现在的大总统是曹总统,直、奉、浙、皖一直在打仗,今天你打打我,明天我打打他,可不是早乱了吗。 但雪兰知道北平是个好地方,虽然在未来的日子里会几经磨难,掌管这里的人也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始终没有动过枪炮。几百年的古城一直得以保存,真要感叹是个宝地呢,难怪首都总是立在这里。 雪兰正趴在碗里吃馄饨的时候,李氏忽然碰了碰她,急切地说:“五姐,你快看,你快看。” 雪兰抬头看了半天,也不知道她叫她看什么。 “快看,那个是洋人吧,长得真怪,和猴子似的。”李氏兴奋地低声吆喝。 皇城门口的人看到外国人已经不会大惊小怪了,不过李氏这样的妇女,显然没见过黑头发黑眼睛以外的人,三姐也好奇地巴望着。 雪兰注意到有个穿着西装的华夏人跟在洋人身边,他们搬了个照相机,正在照相。 忽然有个小贩推着小推车从他们身后路过,可能是不小心碰了他们一下。 穿西装的人忽然就大喝道:“干什么呢你!找死是不是!” 那小贩惊慌的站在旁边,像是吓坏了。 “滚滚滚!”那人不耐烦地说。 然后他用英文对那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说:“真是受不了,一回来这里就如同来到了中世纪。” 接着他也一直在贬低华夏人、华夏国,口气颇为鄙视,最后他说:“等我移民到了英国,再也不回这鬼地方了。” 雪兰用筷子扒拉着碗里的馄饨,忽然就吃不下去了。 如果在一百年之后的时代,有人敢当街说这种话,就把他录下来,放到网上表扬表扬,保证叫他永远都不敢在这鬼地方露面了。 但是你现在却不能说人家什么。 都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可是华夏如今四分五裂,外国人霸占着国家的矿产、铁路等经济命脉,一个不知道是阿猫阿狗的洋人走在华夏街面上,都能像大老爷一样高人一等。会说英文的高级知识分子,不说学好了知识回报国家,却以身为一个华夏人为耻。可人们能上去谴责他吗?国弱民卑,徒逞口舌之利,无可奈何。 要知道这年头外国留学生是非常吃香的,据说大学里聘请教授,都专门聘请留过洋的知识分子,其中以去过日本留学的人最为吃香,他们一个月的工资就要有一两百块大洋,可谓是当今社会上工资最高的白领了。就是因为国家提倡教育兴国,希望用优厚的报酬让懂知识、懂先进文化的人留下,好好教育学生们,让华夏的下一代不再受人欺负。哪怕是我们后代鄙视的各大军阀,你恨人家争权夺利也好,骂人家当土皇帝也好,人家也是倾力支持国家教育事业的。而这么大的华夏,其中八成的人都是大字不识的老百姓,靠天吃饭靠地养,想想都觉得愁人。 心情郁闷之下,也不想到处乱逛了,早早回了家,结果看到周慧正等在家门口。 “先生,喜事,喜事。”她兴奋地说:“您看到今天《长虹》的评论了吗?有人在报纸上给《燃秦》写了推荐。” 《长虹》是一份专门转载的报纸,总是从各处网罗优秀的文章转载,还有一个版面专门介绍外国文学和国内优秀的散文、小说著作。 像《京郊晚报》这样的报纸,上面连载的长篇小说由于题材特殊,一般是不可能被推荐的。但《燃秦》不一样,里面比较干净,没有任何色情描写,主要抓住历史人物和剧情发展,是以文章精彩之处在于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而不在于‘以色侍人’。 也许后世人觉得穿越小说早就被写烂了,根本没法看了,可是想一想你看的第一篇穿越小说,那时候的激动心情是溢于言表的吧。 所以《燃秦》虽然发表的地点不怎么样,可奈何故事情节格外吸引人呢,结果被正规报刊拿出来当精品书籍推荐了。 ☆、第 19 章 (注意:民国故事,比较敏感,文X、共X、国X最好不要讨论,大家也不希望被锁文的哦。另外,看文可以有不同的意见,打负、拍砖都木有问题,脂肪自己也是读者,明白不合理的地方不吐槽一下的难受。本文不是根据史实,地名、事件、时间都是伪造。) 许昌政先生这两个月来有点嘚瑟。 同事们见了他都羡慕,原因无他,《燃秦》。 这篇小说初初连载的时候,许先生自己也没料到凡响这么好,许多文章的开篇也很精彩,但是连载之后,就会慢慢走下坡路。而且作者刘五姐只是个豆蔻少女,他很担心小姑娘没写过多少文章,会把握不住写歪了,所以当初许先生把这篇连载放到报纸上也是冒着风险的。 谁知道他捡了个才华出众的宝贝,这小姑娘不但把握住了文章的节奏,越写越出彩,高潮一浪高过一浪,而且剧情也一环扣着一环,十分严谨,明显是对文章脉络心中有数的。 作者本身也勤快,每日一章回,从不懈怠,所以一时间声名鹊起。许多书商找上门来,想要合作印书,说自从《燃秦》开始连载后,很多人在市面上打听《燃秦》的成书,从报纸上裁下来,贴成册子的手工书,都能卖到五个大洋一本,更不用说有人做手抄书呢。在喜欢这本书的人眼中,只怕是比水浒、西游也不多承让什么。 报社里许多同事也很喜欢这本书,有时候还凑在一起讨论剧情。 “韩海龙是个英雄啊,虽然是书生,却坦诚勇敢,敢打敢拼,很有武侠小说的意味。” “老朽也算是看了一辈子书,但这本称得上奇书,可以预见开了先河后,会有许多人模仿这部书创作。” 许昌政不需要去听这些褒奖之词,他只要看看《京郊晚报》的发刊量就行了。自从《燃秦》开始连载,发刊量长了一倍不止。报社的老板喜开颜笑,还给他发了大大的红包,然后又长了他的工资。 许昌政自然要好好对待手里的摇钱树,他帮着刘五姐搬家不说,还把自己的外甥女从记者部调过来,专门给刘五姐跑腿。 丰厚的回报虽然带来了满足感,但看到《长虹》上的评论后,才真正是他扬眉吐气的一天呢。 过去《京郊晚报》一直是以不太好的名声在当地出版界存在的,虽然发行量也不小,可跟《北平日报》等在整个北地都发行的报纸,自然是连比都不能比,跟《民生报》和《文学报》等也差的很远,可现在他们有了一部大红的小说,而且获得了《长虹》评论的大力推荐,整个编辑部的人都很兴奋,只见评论文章写道:这种创新的模式和视角,带有很浓郁的神奇色彩,可是融入现实当中,却让人们倍感亲切,可说突破了旧题材的界限,成功创造了一种新题材,将后世和历史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们犹如身临其境,以现代人的视野,去探究、寻觅、解读先秦,读者仿佛能和主人公一起遨游古代,这是怎样的惊心动魄。 主角韩海龙温文尔雅、学富五车,他生活在现代社会,有了科学民主的意识,当面对赵国使者的时候,他对古典诗词的运用,不但叫敌人词穷,还让赵国美丽的公主对他芳心暗许。而战国百家争鸣的年代,他与历史名人的结识也是一大看点,甚至可以说他凭借后世人对历史的了解,造就了这个时代的风云人物。让人嗟叹,到底是历史创造了后人,还是后人创造了历史? 而他与秦王嬴政的结识更是令人心潮澎湃,那时未来的天下之主还只是一个单纯倔强的孩子。让人期待,他与韩海龙的相遇会给历史带来怎样的影响,韩海龙会倾力帮助他完成大业,跟吕不韦斗智斗勇?还是选择改变历史,结束暴秦的统治?一切都还不得而知,更不知《燃秦》二字将有何解释。 但是主角的机敏智慧,对朋友的信任和支持,与灵儿坚贞的爱情,都体现了他的真男儿本色,连敌人都不得不佩服他。他凭借自己的人格魅力获得了许多人的衷心帮助,完成了许多大事,读者们会不自觉的倾心于这份侠肝义胆之气。 当今社会,人们对传统文化存着一份别扭的心态,觉得西方文化好,华夏文化过时,万事崇拜西方。而我们身处《燃秦》当中时,却无不感受到作者对先秦文化、百家争鸣时代的推崇,如同亲身所见,距离感化为乌有。在这篇文章里,我们感受到了千年之间的穿越,它是一条线,连接的不是主人公,而是我们中华瑰丽的历史文化,我们灿烂的文明历史。 现在的年轻人不去读古诗词,而是去读新诗,不是去学四书五经,而是去学英文、日文,难道我们的古典文化就真的毫无用处了吗?那么咱们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为什么会这么激动呢?笔者认为,我们激动的不是主角奇妙的经历,而是激动于中华千年来的苦难和不易,激动于我们有这样厚重文化。同时,小说也借着主角韩海龙的视角,把一些旧时代的糟粕和新时代人们的自由思想做了对比,阐述了当今自由社会的重要之处,我们会珍惜今天的一切,而不是去怀念旧时的封建。 笔者要说,也许很多人会对这样的作品付之一笑,认为它空想无聊,可是笔者却觉得其中意味,需细细品,慢慢尝,方解个中滋味…… “有了这篇文章,咱们这本书就不一样了,之前只是流行,而现在已经被名家品评了。这个点墨流火可是个教授,他当正品文品评了《燃秦》。”一位同事激动地说。 “印书的事宜要加紧步伐,我听说书已经写了三分之一,要争取跟上连载。否则等咱们出书的时候,大街小巷都要被盗书占满了。” “许兄,你得去作者家里,跟人家商讨下印书的分成问题,这个作者非池中之物,早晚青云直上,照这个势头,只怕《燃秦》能红遍大街小巷,若被其他报刊杂志挖角就不得了了。” 许昌政早就在担忧这个问题了,自从书商们找上门后,就拐弯抹角打听雪后山岚的事情,他咬死了一句话都不透露,任他们请客喝酒灌再多迷魂汤,都没能得到任何消息。 这天许编辑从雪兰家离开后,连雪兰自己都晕晕乎乎的了。 报社一下子把她的稿酬提到了千字八块,并说了印书的事情,除去所有耗费,与报社五五分成。因为样本书已经订好了,她目前发表了二十万字左右,成第一部书后,售价一块到一块五之间。 雪兰根本不知道《燃秦》已经火到了什么地步,连《京郊晚报》都被带动长了一倍的销售量,只给她千字八块,还真对不起这增长了一倍的销量呢。 人家许编辑还说了,只要她需要,就给她找个女秘书,天天负责给她整理文书,听写誊抄。如果她需要保姆、丫头之类的,也一并帮她找好。 许编辑走后,李氏和三姐还一起感叹人家义气,对孤儿寡母三个女人也这么照顾。直到有一天李氏带着雪兰出门买东西,她们在一家饭馆歇脚的时候,雪兰猛然听到台上的说书先生在说《燃秦》。 “话说那韩海龙听闻此事,心中大怒,便骑上一匹骏马追去,行到一个山坳里,却见另两名汉子纵马西驰而来,大喝一声,尔乃何人……” 李氏不识字,虽说知道女儿在写书,却也不知道她写的什么书,更没有人读给她听过,结果她听说书先生说了一会儿后,竟然拉着雪兰说:“咱们在这儿坐坐,说书先生说的真好。” 雪兰…… 下面听书的人还真不少呢,站在门口偷听的有,边喝小酒边听的人也有。 忽然听到门口一个黄包车夫模样的年轻人叫了一声:“那韩海龙怎么不把公主一块娶了啊?觉得对不起灵儿,让灵儿当大的,公主当小的不就得了。” 此话一出,竟许多人应和。 “人家公主哪儿能当小的,最多当平妻,再说那个秦国夫人和文祥阁主也都喜欢他,他怎么不一块娶了?在这儿扭扭捏捏的一堆顾虑,不像个男人,想要就要了呗。” “那时候又不兴一夫一妻,哪有只娶一个婆娘的?那灵儿也没个大度样,到现在还没孩子呢,挡着人家的路。明明知道公主和韩海龙互相有情有义,她也不主动相纳。人家可是公主,她一个当大夫的贫民女子,能跟人家比吗,这就是嫉妒娘们。” “秦国夫人为救韩海龙做了那么多事,名声、清白身子没了,连性命都差点没了,她心里是真有韩海龙的,哪个女人能为他牺牲那么多?我要是韩海龙,才不管那灵儿伤不伤心呢,灵儿要是心里真有自己男人,就该让自己男人快活。” “就是,就是……” 雪兰一口血闷在喉头,就差喷出来了。 她安慰自己,在这儿听书的都是普通老百姓,没文化的封建残余,咱不跟他们理论。 什么公主和韩海龙有情有义,什么挡着人家的路,什么嫉妒娘们……你们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毕竟是男性向作品,雪兰照顾到了读者们的兴奋点。是以美女们一个个登场,但都只对男主角心存好感。但让她一个女人写种马剧……说真的,写了恶心。所以她给男主定下了唯一一个女人,也就是他第一个遇到的,还救过他命的医祝灵儿。 但是由于后期剧情发展波澜起伏,灵儿出场不多,作用也不大,倒是几个女配角因为影响了剧情发展而性格鲜明。 肿么办?女主定下的太早,太草率,结果没控制住剧情,被其他女配挤戏了……早知道她就写个像小龙女那样仙姿飘飘的绝代佳人了,那肯定没人吆喝换女主。 她正犯愁的时候,结果收到了第二批读者来信,这次来了两箱子信,其中凡是写到剧情讨论的,无不对韩海龙和几个女人间的感情戏有兴趣。这个说公主清丽无双、身份尊贵,又痴情不已,乃可爱、可敬之人,让人不忍拒绝;那个说秦国夫人的感情天下难寻,至真至诚,乃是第一等痴情女子,主角万万不可相负;还有说文祥阁主冰清玉洁,天资聪颖,只有她配得上韩海龙,因为她能了解韩海龙的想法,是他真正的知己。但是说到灵儿就少了,最多提一句,光她一个不能帮到男主完成惊天伟业…… 要不,改成种马文? 反正都是爽文、苏文了,再加上一个种马又如何。 结果这天晚上,她把刚刚写好的稿子给三姐看的时候,三姐却不依了。 “韩海龙怎么这样,明明都有灵儿了,说的海誓山盟,结果又想其他女人!” ☆、第 20 章 三姐是雪兰的读者,每次雪兰写了新篇章,三姐都是第一个看的。对于《燃秦》,她特别喜欢韩海龙,说他百般机灵,人又文雅俊美,还有义气,像水浒里的燕青。最喜欢他的地方就是他的深情,外面有再多女人勾引他,他也坐怀不乱,心里只想着苦等他的灵儿。可是现在,他怎么突然跟公主挑明相爱了啊,那灵儿该怎么办?会伤心死的。 “你快改!不要那什么臭公主!”三姐一摔稿纸说。 其实雪兰把灵儿和韩海龙之间的感情写得挺感人的,用一种写言情小说的手法来写,所以非常唯美感人,女孩子应该蛮喜欢的。至于其他女人跟韩海龙暧昧,雪兰也只写她们暗恋韩海龙,韩海龙发现她们心思的时候,也只是去想灵儿,跟她们没有密切的接触。 奈何女配们没控制好,写的太出彩了,结果主流男读者群要求开后宫或者换女主…… “但是读者们更喜欢公主啊。”雪兰说。 “谁说的。”三姐气呼呼地说,“我们班上的女同学要是知道韩海龙也要三妻四妾,肯定不再喜欢他了。” “你们班上……”雪兰惊讶地问。 你们可是女校啊,能传播写满小黄文的报纸吗? 三姐说漏了嘴一样,挤了雪兰一下说:“我不是把《燃秦》做了剪报嘛,就拿到学校去看了,结果同学们都很喜欢,传来传去的,结果全班都在看了。我每听她们说喜欢这篇小说,心里就特别高兴。要不是害怕咱家就三个女人,不好抛头露面,我真想大声告诉所有人,我妹妹就是作者。再说了你这篇文章干干净净的,凭什么男人能看,我们不能看。大家都喜欢韩海龙一身正气,忠于自己的妻子,是新时代男人的好典范。所以你千万不要让他喜欢上别人……” 雪兰这一犹豫就卡壳了,到底是迎合读者还是坚持己见呢? 三姐见雪兰不改,气急了:“你犹豫什么呀,哪个女人能接受男人三妻四妾?《长虹》上才评论说你的文章有新意,突破旧时代束缚,你转头就来个妻妾成群的糟粕。别人家不知道,咱家还能不知道吗?说什么妻妾和睦,都是屁话,暗地里不恨地咬死对方就不错了。” 雪兰其实一直没把《燃秦》当成什么了不起的小说,因为穿越小说在现代社会根本上不了台面,虽然被主流大众接受和热爱,可是正统文学却不提倡,都禁止拍摄穿越题材的电视剧。可见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人家上层的白雪,根本看不上巴人们的品味。 而现在经过三姐一说,雪兰知道自己不能再这么看了。 这不仅仅是一篇穿越题材的小说了,在这个人心思变的年代,它造成了轰动和流行,书中表现的人生观价值观,也许会影响到很多人。 她必须好好思考一下如今的剧情发展和每个人的结局,讨好所有人是不可能的,但至少要做到文风端正。 于是,日更不辍的雪后山岚断更了。 这天,周慧来到编辑部的时候没有带来雪后山岚的新稿。 有那么一两个追文追得紧的年轻小伙子正在等她的新稿,一问之下,居然没有! “怎么?山岚先生病了?” “为什么今天没有?是不是还没写完,下午就能拿来了吧?” “山岚先生今天没写。”周慧说,“说是要整理一下思路,断更几天。” “哎,整理什么呀?不是写得挺流畅的嘛。昨晚上写到秦始皇被迎进咸阳了,我正着急看后续呢,一整天都没心思干别的,怎么说断就断,还让不让人活了。” “起开,起开,你还让不让人家先生活了,天天写,还没个休息的时候吗?咱们报社就属山岚先生勤快了。”周慧道。 “哟,这还没说什么呢,你就护上啦,跟我们说说,山岚先生是什么样的人啊,许编辑弄得这么神秘,都不让人知道……” “不甘你们的事。”周慧生气地说。 于是,这天的报纸上没有《燃秦》的更新。 王程彦少爷正在屋里团团转,昨天正说到秦王迎接赵氏和嬴政入咸阳,他都快急死了,虽然明明知道历史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他就是想看雪后山岚写的,为此他在学校一整天都恍恍惚惚的。 这时,小厮推开门进来,笑嘻嘻地说:“少爷,有报纸了。” 王少爷急忙抢过来,问他:“没让老爷看到吧。” “我在外面包了《京华日报》,老爷看不出来。”小厮说。 王少爷一边翻报纸,一边说:“这《燃秦》一点都不香艳,怎么就发在《京郊晚报》上了呢,若不是如此,我还能光明正大的拿出来瞧瞧。” 这时他已经翻到了最后一版。 咦?怎么没找到,翻过去了吗? 于是他又翻了一遍,还是没有。翻了七八次,他XX的,怎么没有啊。 “你是不是弄掉了一张?” “没,少爷。” “那怎么没有《燃秦》的新章回?”王少爷来回找了好几遍,发现没少页,而是报纸压根没放上来。 二话不说,王少爷拿起电话就往人家报社打。 “雪后山岚每天都更新的,你们忘记把人家的稿子印上了吗!” 不只是王少爷,《京郊晚报》的电话都被打爆了,落下一个进一个,落下一个进一个,一个小姑娘在玩命地接电话。 许编辑在大骂刊印矫版的人:“你们做事情怎么这么死脑筋啊!不知道《燃秦》是咱们报纸的招牌吗?今天没有,你们倒是用一小块地方说明一下也好啊!这都想不到!” 矫版的小哥委屈极了,都快哭了,心想,你自己还不是什么都没说吗?怨别人。 到了第二天,周慧还是没能拿来原稿。 许编辑班都不上了,急忙往刘五姐家里赶。周慧那丫头也是个没用的,不就是作者思路断了吗?先求她随便写点,拖拖剧情不就完了,也好过报纸上断了更新啊。这才一天工夫,都有人怀疑他们报社留不住作者,让人跑了呢。 许编辑风一样来到刘五姐家门口,先整理了下衣冠,然后轻轻敲门。 一个妇人开门后,一见是他,笑道:“哎,许编辑,快请进,请进。” 许编辑弯腰道:“夫人好,我来看看先生。” “五姐正在屋里呢。”她把他迎进来说。 许编辑往屋里一瞧,人家小姑娘坐在炕头上,正拿着一个大甘蔗啃。 哎呦,姑奶奶,你有这功夫啃甘蔗,就不能赶紧写点文章,也让我们松快松快,许编辑叹了口气。 当然话不能这么说,他笑着在一旁坐了,端起李氏送的茶水,笑道:“先生,我来瞧瞧您,听说您对文章的思路有点犹豫,要是您觉得可以,不妨跟我聊聊。” 雪兰赶紧把甘蔗丢在一边,干笑着对许编辑说:“没事,我自己想想就行。” “不妨事,我是您的编辑,您有任何难处,我都会尽力帮您解决,全都为了让您安心写作。”许编辑说。 雪兰肯定不能把自己正在犹豫什么说出来,让韩海龙娶一个老婆还是许多老婆的问题什么的。 于是,她立即道:“真没事,我已经想通了。” “那今天中午之前,您能交上稿子吗?我们下午好刊印出来。”许编辑看了看那根甘蔗问。 “成……我这就写。” 于是在许编辑的瞪视下,雪兰乖乖地干活了。 下午印刊之前,许编辑拿着从作者手中要来的稿子,受到了一众同事敬仰的目光。 而这天晚上,所有的公主党都知道了美丽高贵仁慈的公主要远嫁他国的事情,顿时鬼哭狼嚎。 编辑部依然陷在电话响不停的困境中。 王程彦少爷对着电话那头的小姑娘喊:“快把雪后山岚的电话号码给我,我要告诉他不能把公主嫁给别人!” “真对不起先生,我们实在不能透露作者的信息,但是您可以往我们杂志社寄信,我们会帮您转交给作者的。” 扣了电话,王少爷就开始写信了。 大晚上的,王老爷路过儿子卧室,陡然发现不学无术的儿子正在灯下写着什么,又是查字典,又是翻书的,哼!臭小子,给女孩子写情书吧。 只是两三天的时间,雪兰就收到了一箱子信。 全是哭公主的,写得仿佛谁死了,所以写悼词一样。还有比较幼稚的来信,比如山岚先生,你要是把公主嫁给别人,咱就吊死在你家门口。 雪兰觉得,你们不都说公主深明大义、身份高贵、怜惜弱小吗?那让她为国家做点贡献好了,也对得起她享受了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当然雪兰又花了很多笔墨描写公主对男主角的爱意,让男读者们知道韩海龙虽然没有得到人,但已经得到了心,这样男读者应该能满意了。 对秦国夫人和文祥阁主,她也准备这样处理,秦国夫人就为了救韩海龙而死吧;而文祥阁主把她翻转成一个奸角坏蛋,虽然她也是深爱男主的,但男主不能原谅她做过的坏事,所以不能跟她在一起。这样虽然男主角跟许多女人周旋过,但最终还是只有一个女人的,符合新时代的社会舆论,就算批评也批评不到哪儿去。 可惜,雪兰想得太幼稚了。 ☆、第 21 章 这天晚上,新的《京郊晚报》被三姐带回来了。 她一回家就急火火地找到雪兰说:“五姐,你快看!” 说着,她生气的把报纸拍在雪兰面前,指着上面一篇文章道:“这都写了什么呀!” 雪兰一看,嚯,不得了。 有人给《燃秦》写了篇同人。 同人这种东西其实很早就出现了,我们比较熟悉的《金瓶梅》不就是兰陵笑笑生写的《水浒传》同人吗? 这个写同人的雪兰还挺熟,她天天追着人家的《美人摇丝绦》看呢,这个作者叫耕田。 他在文首这样写道:“余见平遥公主远嫁他方,悲痛不已,可怜春花十几载,空守安国定邦计,贤女此去,大雁哀落,星坠沧海,呜呼哀哉!乌云遮空,瓢泼而下,其雨耶?其泪也!此送上小品文一章,以慰公主意气,与诸位同赏,望贤兄雪后山岚勿怪余胡言乱语。” 然后他仿照雪兰的文风,写了公主出嫁前,跑到韩海龙屋里诉衷肠,韩海龙感动流涕,二人抱头痛哭、相互安慰,继而云翻雨覆、雨覆云翻,天亮方止。而后依依惜别,最后接上一段原文,公主出嫁…… “他这写的什么呀,怎么能这样呢!他问过你了没有,就胡乱写!”三姐气得直嚷嚷。 这年头对版权也没有那么多限制,人家写个同人文而已,你能说什么呢? 很快许编辑来了,也为这事。 “耕田是我同事手里的作者,他今天根本没写自己的《美人摇丝绦》,听说看《燃秦》看疯了,就因为公主出嫁,自己的小说扔在一边不写了,却写了好几篇公主和韩海龙的故事……你知道我也不好说同事,人家直接把稿子送给矫印了,我这……” 许编辑也挺生气,毕竟这种行为属于挖墙脚,人家写的好文章,红了,你借着东风胡写挣钱,问过人家原作者的意思了吗? “要让他道歉,不能再写这种东西了!他把我妹妹写的韩海龙都抹黑了,有这样的人吗?真过分!”三姐嚷嚷道。 雪兰却觉得没什么,有人写同人那是火了的标志,后世还有迷上同人文才去看原著的呢,这也是一种宣传手段。何况人家耕田先生比她资历高多了,都出过好几本小说了。所以雪兰对许编辑说:“没事,写了就写了,都在一家报社写文章的,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闹得不愉快,咱们也不必计较,笑笑过了。” 许编辑点点头,可过后他又犹豫地说:“先生,您别怪我多嘴,其实您是女作者,这男人爱看的东西跟女人的想法有点不一样。咱们虽说不喜欢别人乱改咱们的文章,可如果您今后还想在这一领域发展的话,不如看看耕田先生的文章,他是个老手,写出来的东西很能迎合读者。就比如他写的这篇《公主和韩海龙》,既有化不开的浓情,又有离别的痛苦揪心,还有情到深处的旖旎缠绵,看得人心中感动,的确是好文章啊!他抓住了读者的小心思,与读者产生了共鸣,您不妨……” 许编辑后面的话没说,不过雪兰明白他的意思。 “您的意思是,不妨考虑考虑,让公主跟韩海龙在一起?”雪兰问。 许编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不怕您笑话,我也喜欢这样的结局,毕竟咱们华夏人都喜欢喜剧,不喜悲剧,喜欢聚,不喜分别。” “是只有男人才这样想吧,咱们民国都提倡一夫一妻,不娶姨太太了,还弄这些前清时的玩意,我们班上的女同学都很讨厌那公主什么的。”三姐忽然插嘴道。 “呵呵,呵呵。”许编辑摸着头笑了。 “既然说到这里了,我不妨跟您交代个底,前段时间我不是在犹豫吗?就是在想这个问题。后来我想明白了,也已经有了最好的解决方法,他身边的女人都会为他而死,最后一个女人都没有,您就不用担心了。”雪兰说。 走事业线的男主是不需要女人的,所以还是打光棍吧。 “……”许编辑明显愣住了,过了半天才说,“还有件事。” 他打开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拿出了一本白色封面的书。 “先生,您看。”他把书放在桌上。 “哎呀,这是成书,这么快就出来了……”三姐惊喜地说。 “文昌苑书局竞标得到了您这本书的经营权,这只是样本,给您看看,您觉得怎么样?需不需要再加点什么,或者做一下更改?” 书的样子很吓人。 为什么说吓人呢?这个时候印刷业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了,中国创造的套版印法,可以印刷三色以上的图案,价格低廉,色彩精美。 《燃秦》是白色的软纸封皮,封皮上画着一个肩宽腰细白脸的男人,腰中带剑,身披长袍,可惜是国画的画风,男主角一张大胖脸,细眼浓眉,没鼻子…… 虽然咱书读的少,但漫画看得多啊。叫后世调教了比较高的审美后,再看这玩意……非说这是帅哥,咱也没办法呀。 “挺好看的,就这样吧。”雪兰默默地说。 “您瞧瞧,里边还有书局画手画的插画呢,多好啊。”韩编辑高兴地抚摸着书说。 晚上吃饭的时候,一家人围着这本书欣喜不已,三姐说:“明天我要把这本书拿去学校,给同学们看看。” 李氏道:“你可别到处说是你妹妹写书。” 李氏还是老思维,觉得女人不能抛头露面,名声更不能响,所以不许三姐说出去。不过要是她知道《京郊晚报》上都是色情小说,恐怕就要吓昏过去了。 三姐说:“我知道,就说亲戚在书局工作,拿给我看的。” 第二天,三姐带着书高高兴兴上学了。 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算是非常新式的学校了,这里接触的新式教育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多,连这里的老师都比其他地方愤青许多。 三姐在这里听名人宣讲三民主义,听老师讲述国家大事,她的思想比任何时候的变化都大。想着过去在刘家老宅的日子,简直像噩梦一样,幸而她们从那里逃了出来,才有了崭新的生活。 学校里,每个女学生都向往着新的生活,新的时代,认为女性不应该攀附男人生活,而应该自强自立,找到自尊和自爱。 所以,其实雪兰的《燃秦》早就在年轻女学生中间盛行很久了。 主要原因就是《燃秦》当中,无论哪个女子都脱离了旧时代那种藤蔓一样只能攀附男人的印象。尤其是女主角灵儿,她无爹无娘,跟着师傅长大,却学了一身医术,到处悬壶济世,又怜惜弱小,善良坚强。面对男主角韩海龙的时候,也始终与他处在一种地位平等的相处模式,而不是羸弱娇嗔,故作矫揉造作之态。 至于韩海龙就更受人喜欢了,这个年代无论那本小说,只要是男人写的,就很难脱离对女性不够尊重的套路,当玩物者有之,当蠢物者有之,当草芥者更有之。 所以一部《红楼梦》,尽管其中的宝玉在一堆姐姐妹妹中间混着,可是因为他对林妹妹的至真至爱至重,也使无数闺阁女子爱他敬他,为他发疯,为他痴狂。 在《燃秦》中,韩海龙就是个彬彬有礼,能力过人,又忠贞守信的君子,他与灵儿一同经历了生死,结为夫妻,他对她不仅仅是温柔宠溺,更加是包容和尊重。在许多从未谈过恋爱的女孩子中间,这显然是一个从未有过的奇男子,仅仅是读书,就能体会到那种又酸又甜的感受,如同真的与他陷入了恋爱。这个男子是这样可爱,这样潇洒,这样迷人,便是只在梦中与他相会,也是一大幸事。 更重要的是,他只爱灵儿一个,他的宠溺和尊重也只给一个人,三千弱水只取一瓢,一生一世一双人。无论有多少美丽的女子向他投怀送抱,他也能坐怀不乱,这便是他跟其他男人最大的不同之处,这也是除了外国著作外,从未在中国长篇小说中见过的。 就像《王宝钏》,无论把薛平贵写的多么英勇气魄,多么聪明能耐,他也难以让人喜欢。当高贵的公主决定屈尊下嫁时,薛平贵会为了苦守寒窑的妻子,而拒绝享受齐人之福吗? 所以虽然《燃秦》是在一份令人脸红的报纸上刊载的,可许多女学生在偷偷看,哪怕床底藏满报纸。 而她们对作者雪后山岚就更加好奇了,虽然是个男作者,可是文如其人,这必定是个很尊重女性的作者吧。 当三姐把《燃秦》的新书往桌面上一放时,立即就引起了一阵小小的惊呼声。 “三姐,这书是哪儿来的?” “我家有亲戚在书局工作,他说很快就会出书了,这是样本书。”三姐得意地说。 “真好看,等书出来我也要去买一本,我家里只有剪报。” “封面的韩海龙画得挺好看的,怎么没有灵儿呢?” “放心好了,里面还有很多插图。”三姐道。 几个女孩子正说得高兴,忽然听到有人嬉笑了起来。 三姐立刻变了脸色,围在她身边的几个女孩子也讨厌地看向前方。 “韩美玲,你有什么事就当面说事,别一股小家子气,偷笑什么……” 名叫韩美玲的女孩子翻了个白眼说:“只有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才听到别人笑,就以为是笑她。” “你什么意思,什么叫见不得人的事,你倒是当面说清楚。”三姐气道。 “看那种报纸上的书也好意思说出来见人吗?居然还带来学校,真是不知羞耻!”韩美玲说。 “你根本就没看过,有什么资格说我们看的东西见不得人?” “怎么不能说,父母花钱把我们送来学校读书,你却整天拿着那些淫词艳本来看,难道别人还说不得吗?我要去告诉老师,你把这种书带来学校!” ☆、第22章 无论是在任何年代,把小说带去学校都是不妥的,倘若遇到老师严格就更不妥了,何况是在这个尊师重教的年代。 三姐被告了老师后,先被训了一顿,书也被暂时没收了,什么时候成绩提高了,什么时候再找老师要回去…… 这天三姐在办公室丢了人,哭哭啼啼回家的,她不知道,自己带去学校的这本书在充斥着男教师的办公室被传遍了,两个年轻男老师还为了谁先看斗了一顿嘴。 当然,拿到成书的不止三姐一个人,还有另一个人也拿到了成书。 有治安署长当爹的李文斌少爷,正得意地炫耀他的宝贝。 “看到了没,这是第一本书,我刚拿到手,你们还得等着。” 一堆男学生挤在一起,抢着看这本‘绝无仅有’的《燃秦》成书,连王程彦大少爷也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 该死的,不就是有个好爹吗?算什么本事!抱着剪报拼接小说的李少爷暗搓搓地想。 他跟李文斌那党人不对付,所以只是在一边偷听他们谈话。 忽然,一个围在李文斌身边的男学生说:“哎,你们看过耕田先生写的《公主与韩海龙》了吗?” “看了,看了!”李文斌等几个人兴奋地嗷嗷叫。 嗯嗯,我也看了,王程彦少爷心想。 “耕田先生写得真好,可惜山岚先生不按这个路子走,平遥公主那么好,对他又一往情深,他也忍心看她远嫁,就算是为了国家也不行啊。他要是个真男人,就应该把她夺回来,这样优柔寡断,实在让人失望。” “对对,就算真的为了家国天下不能终成眷侣,至少也要让公主高高兴兴地离开,像耕田先生写的这样,让公主跟心爱的人有一个难忘的回忆也好啊。” “把耕田先生写的《公主与韩海龙》直接插在书里不就行了。”有人提议道,“反正耕田先生仿得这么像。” 唉唉~,有道理,王程彦少爷惊喜。 “对啊,就这么办。”李文斌拍板说,“明天我就给报社打电话,他们不肯,我就找书局自己印书。” 雪兰没在乎耕田写《公主和韩海龙》这篇同人,结果事情却走入了一个诡异的极端。 过了几天,《京郊晚报》上又出现了一篇同人,是一个名字很陌生的作者写的。 雪兰原文中有那么几个‘销魂过后’,‘一醉方歇’,‘一夜过罢’,人家给扩充了…… 比如原文是‘灵儿望着韩海龙,微微垂头,含羞带怯,韩海龙搂住她,一夜过后,韩海龙对她说:“明日我们去咸阳。”’ 人家扩充的整篇文章如下: 开头是‘灵儿望着韩海龙,微微垂头,含羞带怯,韩海龙搂住她。’ 接着把‘一夜过后’扩充近三千字。 最后再一句‘韩海龙对她说:“明日我们去咸阳。”’ 雪兰看到的时候,简直一口血憋在了喉头,后来听许编辑不好意思地说:“这是编辑社一个小青年写的,他特别喜欢《燃秦》……” 然后他又忸怩捏捏地说:“原本我是不该给你一个孩子说这些的,也显得我为老不修,可是有一位大少爷找上门来,非要咱们印书的时候,把耕田先生写的那篇《公主和韩海龙》也印在里面,不然就找别的书商印书,人家财大气粗,我们不好得罪……” 雪兰囧囧得,问道:“那耕田先生怎么说?” “耕田先生说完全没问题,这篇文章是借了先生您的灵法,他只求您不要介意。” “要不,就分开印呗,印两版,一版有这些内容,算我和耕田先生合著,按照字数给人家利润,另一版没有,算我自己的原作,您看这样如何?”雪兰提议道,她们三个无权无势的女人,还是不要跟人家大少爷硬碰硬的好。 “好好。”许编辑笑道:“您能接受就好。” 这一松口就不得了了,书局也许是为了销量记,知道作者自己不肯写艳情内容,以为作者沽名钓誉,也不在意,直接找了耕田先生,让他模仿雪兰的文风,把所有‘一夜过后’都给补上了。 人家耕田先生本来就是干这个的,何况又特别喜欢《燃秦》,所以把‘一夜过后’写的趣味盎然、香艳至极,插在书里毫无违和感,流畅的仿佛一个人写得一样。 书局本以为合作的必定卖得多,于是《燃秦》多为合作版,结果书卖出去后,却有许多人找上门退货,说不要这个合作的修改版,要人家作者自己的原作。 没过多久,那个曾经在《长虹》上推荐《燃秦》的点墨流火还出来写了一个评论,大骂贪利书商在一部好书里画蛇添足,简直毁了人家的心血之作,也毁了一部可以流传后世的好作品,简直上升到了大是大非的地步,骂书商实乃文化界罪人云云。 至于雪兰,她在新书售出第一个月后,已经达到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最高境界。稿酬你还可以计算计算,但这个成倍增长的销量带来的收入,算来算去脑子都可以打结了。 还记得新书发售第一天的事情。 一大早,雪兰和三姐急急忙忙吞下早饭就出门了,今天《燃秦》发售,她们要去附近的书店买一套回家,人家书商特意送的那套书不是被没收了吗? 结果来到书店里一看,柜台上只摆着七八本。 问一问价格,两块银元一套,老板奸商,别以为咱们不知道,定价才一块五好不好。 “临时去拿书的人太多,我这里好不容易才弄来几本,要不你们再等等,书局里加班加点地印刷呢。”老板说。 没办法,两块钱也只好买了,雪兰刚要掏出钱来。 老板却迟疑了一下问:“这书是你们姐俩看,还是给家里人买的?” “当然是我们两个看了。”三姐道。 “哦……”老板意味深长地说,“那不能卖给你们,你们再等等,过两天过来,到时候我再卖给你们。” “为什么呀?”三姐一脸不解地望着对方。 老板也不解释,就是拿走了书说:“还来我这里买,过两天来,我给你们一套最新、装订最好的,成不?” 雪兰一看那封面就明白怎么回事,这是个合作版,人家这书店老板还挺正直的,不卖给小孩黄书看。 如果之前,《燃秦》还只是报纸上的流行读物,而当它正式成书后,就完全不同了。 它的名字作为一条新闻上了《京华日报》,因为它火热的销售量,切实证明了它的风靡和流行,没人能再把它纯粹当成报纸上的一本普通小说了,随即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注视和越来越多的评价。 许编辑的笑容就没有落下过嘴角,人人见了都要道一声恭喜:“开门大吉啊许兄,咱们可是见识了一番什么叫洛阳纸贵。” 许编辑每每谦虚:“不敢当,不敢当,都是山岚先生写得好。”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许兄谦虚了。” 许编辑被夸赞,表面上不显,但心里总是美美的,想着刘五姐现在还小,以后还有成长的空间,待到几年后,必定能成为像陈海沙先生那样的大作家,自己到时候也能作为名家的编辑而步上青云。 可是这天早上,一个编辑部的小伙子跌跌撞撞跑进来,挥着一份报纸道:“许编辑,不好了,您快看!” 许昌政接过来一看,‘《燃秦》燃肤浅’几个大字映入眼帘,随意读了读,怒气便涌上心头,他眉心深深皱起,攥着这张报纸的手也越来越紧。 “初读《燃秦》,便一股荒谬之感萦绕心头。越读下去,不堪之感越甚。此等消遣之作,竟被图利书商捧上了天,读者不但看了一肚子肤浅的故事,学了错误的历史,还影响了正常的思维。 先不说韩海龙因为一颗珠子就来到古代这荒谬迷信的设想,单说作者的文化水准,他对先秦历史根本不甚了解就大放厥词,我随便就可以指出几个常识性错误。比如此处,这“印”字,他用了小篆当中的意思,但是须知战国时代秦国所用乃是大篆,统一六国之后才命丞相李斯统一了汉字的书写,归为小篆。不过是半瓶水,对历史尚且一知半解,就敢出来大放厥词,还自以为是的地写出来,借以显示自己知识丰富,简直要笑掉人们大牙,不禁要叹一声无知者无畏。 更有甚者,文中的许多剧情只是本着好玩、好看、新奇、怪异,而人物设置更是天马行空,韩非子何等人物,竟然需要一个韩海龙来提醒他,方才萌生了法家的理论,简直狂妄至极,愚蠢至极,无耻之极! 说到此处,这还不是《燃秦》带来的最遭影响,想想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们读了此书会如何,会不会把历史当成娱乐,以致失去对客观真实的判断力,以致不去寻求真实,而把幻想当作真实,整日想入非非,这难道不值得人们警惕吗。依笔者所见,《燃秦》此书被推崇至此,实在不妥……” “许编辑,这文章是《京华日报》的专栏评论家秦风先生写的,怎么办?他可是北平大学教授,一篇文章贴出来,咱们的《燃秦》可就是被打落在地上的油灯,一无是处了。”小伙子焦急地说。 “哼!咱们得反击!”许编辑生气地把那张《京华日报》团成团,扔进了垃圾桶里。 ☆、第23章 等雪兰发现掀起论战的时候,一切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原来许编辑书生意气,一着不慎,冲动了。他找到了一位同是《京华日报》的评论员,让人家帮忙写一篇文章驳倒秦风。 那评论员收了钱,倒是出来把秦风驳斥了一通,但气势稍差,显然比不上秦风那篇文章有理有据。 不过没关系,还有神一样的队友呢,这次出来反驳秦风的人里,火力最大的,居然是点墨流火,《长虹》上的评论人。 点墨流火显然比许编辑找来的那位评论员有水准,说起话来也更加犀利,可说跟秦风的评论不相上下。 “批评者说《燃秦》荒诞不经,宣扬迷信,我看他才胡说八道。没错,荒诞在现实中不允许存在,可这也是艺术的表现形式。我们不会因为故事荒诞,就认为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的故事。我们也会说《西游记》很荒诞,但我们会否认《西游记》的艺术成就吗?若是否认,四大奇书是不是也都要归为荒诞不经的低劣之作?竟不知批评者好大的口气。 什么是好书,能创造出新意,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这就是好书。说作者显摆学识,我看批评者才是显摆学识,这世上多是关心财迷油盐的人,有几个在乎“印”字的小篆意思,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为了批评而批评,全然不顾普通民众的欣赏理念。你自有你的阳春白雪,难道还要让广大民众特意去迎合你高高在上的品味,未免嚣张了吧。这个世上不是只有批评者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评论一本书的好坏,广大群众说好的东西才是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好东西。至于印字先生,不妨还是回家研究大篆、小篆,兴许可以转出一瓶水来……” 点墨流火虽然评的犀利,可惜人参公鸡了一下秦风先生。 秦风先生登时气火了,又迅速写文章回击了过去,可见不是吃素的。 于是二人隔着《京华日报》和《长虹》互相对骂,引来观者无数,最可怕的是还有火上浇油的,一些其他报纸也加入了这个论战。到后来甚至都上升到了争论国家民族的地步,作者雪后山岚无辜躺枪,都快沦为误人子弟的民族罪人了。 其中最犀利的几句骂声如下: 如今国家风雨飘摇,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列强瓜分国土,国人尊严扫于尘下,雪后山岚不思成文唤醒愚昧民众,反而天花乱坠、一片胡言,只让民众陷于繁花锦簇的梦中,不思进取,可见那些支持他的人也是毫无意义的东西,不配苟活于世。 雪兰看了,超无奈的。 人家写来发在黄色小报纸上的,本来也没想弄得高大上,干嘛上纲上线啊。而且这个秦风,真他么有缘分啊,她只写过两篇小说,他都跳出来评论评论,只不过一好一坏而已。 其实最初就不该吵起来,秦风的第一篇文章也没有太过火,评论的都是实情,《燃秦》确实有种种不足,人家批判的也合情合理,可惜这年头文人太爱犟死理,又非常傲慢,不容许自己的言行被批判,所以才越吵越凶。 雪兰害怕被骂成“民族罪人”,建议认输,结果把许编辑惹恼了。 “您为什么不问问我的意思,就直接找人吵架呢?文人都倔强,他们吵起架来还得了?”雪兰说。 “他凭什么这么评价咱们的《燃秦》,这本书是多少人的心头好,多少人每天盼它、等它,那个秦风却把它批得一文不值,你不生气?你不生气,我们还生气呢!”许编辑跟雪兰起了高声。 雪兰被呛了一声后,气势立刻弱了,果然不应该跟文人为这种事吵架,马上生气有木有。 “这吵来吵去不太好,《燃秦》会臭了名声,不如我出来写几句话,停下这个纷争。”雪兰小心地提议道。 “那你是准备示弱?”许编辑生气地问。 “咱们还要卖书呢,所以不跟能他们一般见识,气弱了就气弱了。再说人家是著名的大学教授,文化阵地的领头羊,他身边还站着无数个高级教授,无数个社会名人,现在还只是对骂没关系,万一人家在报纸上呼扇呼扇学生,让他们出来举着彩旗游行,抵制我的书可怎么办?再说了他还是《京华日报》这种大报纸上的评论员,底蕴厚,朋友多,真要吵起来,咱们也吵不过人家的,说不定咱们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别说不可能,你也不想《燃秦》落到这种地步吧?” 听了这话,许编辑许久不语,最后叹了口气说:“随便你吧。” 雪兰笑着哄他道:“许编辑别生气,我一连给你十几章存稿,咱一天发三章,气死他们,他们吵上天,也阻止不了咱们发文章不是。” 许编辑这才不生气了,其实最恼怒那会儿,他还暗暗想过,那些家伙在报纸上大骂雪后山岚,若他们知道雪后山岚不过是个豆蔻年华的小姑娘,他们一群大老爷们联合起来欺负人家孤儿寡母,也不知会不会脸红到找根绳子吊死?当然这只是一时赌气的想法,平静下来后,许编辑也不会做出这种冲动事了。 但雪兰还是愁得很,不管她服不服软,最后都是被骂的命。何况她一服了软,之前支持她的人也会生气的,可是没办法,必须要平息下来,都是为了《燃秦》。 于是这天,《燃秦》的更新后面跟了一小段笔者的话。 要知道自从连载以来,作者雪后山岚从未留下只字片语,如今却突然留言了。 “我年前落入池塘,生过重病,身体极差,因而无法外出工作,只能以写书为生。家中还有一妇人,一少女,需要我赚钱养活。论战之事我已经知道,秦风先生的评论我也看了,说的极有道理,山岚羞愧,写完此书后便封笔修养身体,还请诸位容我写完《燃秦》,赚些养家的费用,雪后山岚留笔。” 当时,许编辑见了这段话也惊诧不已,忙问雪兰:“你要封笔?” “是啊,我这本书才刚刚出了上部,就赚了将近五千块钱,我们家一个月都花不到三十块钱,而且卖书的收入还会增长,我这辈子都不需要再赚钱了,还劳心劳力写什么?” 许编辑听后极为失望,几经劝阻,但雪兰执意如此。 她说:“您是个好人,一直在帮衬我们家,但您应该知道,我无论如何都是个姑娘家,在一张这样的报纸上连载小说,不被人知道也就罢了,若是被人知道,还有什么面目出门?我母亲到现在都以为我和秀才一样,在出什么圣人之言呢。” 雪兰说得诚恳,许编辑也是通情达理之人,也就点头答应了。 而雪兰不知道,她虽然遂了心愿,可许编辑却要面对诸多指责。 就在这张报纸发出去后,《京郊晚报》的陈主编大发雷霆,直接到编辑部找到了许昌政,指着他的鼻子大骂。 “你是怎么做事的?我们报社花这么多钱,好不容易养出一个作者,你倒好,任由她胡来!” 许编辑低着头,只道:“可是作者执意要封笔,我们也无可奈何呀。” “她说封笔就封笔?我们还不许呢!雪后山岚不用你带了,我们会给她安排新编辑。” 而另一方面,北平大学里,一位二十几岁,身穿西装的先生正在读报。他冷笑了一声,把《京郊晚报》丢在桌上。 “怎么?秦风兄,看了这个还不解气吗?”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年轻男子笑道,“这雪后山岚可是已经求饶封笔了呢。” “哼!装什么可怜,不过是故作姿态,博同情罢了,到时候他真要封笔,我才会佩服他,你且看着好了,这不过是装腔作势而已。”周涵震傲慢道。 “秦风兄,你就是个怀疑论者,你怎么知道人家说的不是真的,也许真的是身患重病,无法出门,家中还有妻子幼女,无奈之下才在《京郊晚报》这种报纸上连载小说。哎,早知如此结果,我就不把《燃秦》介绍给你读了。这《燃秦》我喜欢的紧,那雪后山岚也是个有才华的人,书虽然有些瑕疵,可也不致被鄙夷至此啊。你要是真的不喜欢,当初那本书你为什么没日没夜从头看到尾了,既然看了,又何必跑到报纸上把人家骂一通?弄得人家现在封笔,我都觉得自己好像当了大恶人,欺负了山岚先生一家孤苦。”王爱年道。 “我这个人就是如此,有话直说,若是有人看不下去,大可不必屈尊来我这里。”周涵震说。 王爱年叹了口气说:“秦风兄不必把火气撒到我身上,你也相信雪后山岚说的吧?所以才在这里生闷气,气自己跟人家吵架,却连累了作者封笔对吗? “我做过的事情从不后悔,《燃秦》那种无聊之作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便是一百次也有同样的结果,至于雪后山岚封笔,他封笔应该,这种没有文笔,也没有内涵的东西,本来就不该存在。” “你这么嫌弃空无内涵的东西,怎么不去谴责别的书呢?这世上比《燃秦》空乏无聊的书千千万万,你倒是去一一谴责啊。” “哼!”周涵震背过身去,不再理会友人。 “哎,好啦,我不跟你斗气,任谁都改不了你这倔强脾气,我要给雪后山岚去信,求他不要封笔。”王爱年笑着走了。 周涵震默默坐了一会儿,忽然也找出信纸,在桌上写了起来。 这天,许编辑没有像往常那样来雪兰家中,而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男人敲响了雪兰的家门。 “先生好,我是白黎飞,许编辑近来有事,换我来照顾先生。”他一进门就对雪兰鞠躬,一张俏脸笑得十分好看。 这个白编辑应该是一早就知道雪兰的,否则也不会一脸镇定的找上门来,还一下子就锁定了年纪最小的雪兰叫先生。 既然人家这么有礼貌,雪兰也得给人家好脸色啊,她笑着说:“您客气了,以后也请您多多指教。” 雪兰暗暗怀疑,是不是她宣布封笔的关系,所以才换了编辑,可是都过了好几天了,这个白编辑也一句没提那件事情。 就在雪兰快对他放心的时候,他却突然拿了一件东西给雪兰。 “先生,您瞧瞧这个,春德门的烟土,最是提神。您若是写文章累了,或者没有思绪的时候,不妨抽上两口,马上精神百倍,咱们报社许多作者都爱这个,您尝尝。” 雪兰一看这装备,哟,跟刘家大院里那老太太抽一个牌子的烟嘛。那天她被迫跪在老太太屋里一个时辰,这大烟枪可是熏了她不少时候呢。唯恐染上烟瘾,她还害怕了好几天,后来没有浑身数万只蚂蚁咬的感觉,这才放下心来。 ☆、第24章 雪兰笑盈盈地看着烟枪,问那姓白的:“我听说这玩意上瘾,不是好东西。” “哎。”姓白的一副你不识货的样子,“没事,这烟是个小玩意,抽抽试试,不喜欢就扔了。不过这北平城里,但凡有那么一两个钱的,谁不抽这玩意啊,不抽的都过时。您且试试,真的很好,作者都说用了之后思绪如泉涌,写文章时抽再合适不过,试试试试。” “那成,您放下吧,我今晚上试试。”雪兰说。 “行,那我走了,明天见。”姓白的弯腰说。 “明天见,您慢走。”雪兰笑着送他出门。 一回来发现李氏正望着那烟土,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见雪兰进来了,她气愤地说:“你可别抽这玩意,不是什么好东西,那姓白的不安好心。” 雪兰好奇了,怎么李氏一个没文化的妇女,竟然也知道这玩意不好。 “你不知道,娘小时候在戏班,遇过数不尽的可怜人,里面的丫头小子,哪个不是穷苦人家卖出来的,但十个里头有八个是叫这烟土害的。有些地主为富不仁,想要农民家的土地了,就教唆那家的男人抽大烟。染上瘾后,没了大烟不行,只好卖家卖地,卖儿卖女,结果不光土地没了,连一家子都成了奴婢。所以这东西不好,千万不能沾。”李氏道。 “我知道,放心吧。”雪兰把烟枪和烟土都锁在了柜子里,笑说,“今天晚上咱们去拜访许编辑,自从咱们来到北平,人家照顾了咱们许多,咱们都还没谢谢人家呢。” “是啊,是该去见见,也省的人家说咱忘恩负义。”李氏道,“怎么突然就把许编辑换了呢?人家干的好好的。” 这天傍晚,雪兰三口人来到了许编辑家门口。 许编辑一家对雪兰她们的到访十分惊讶,尤其是许编辑,他惊讶地望着雪兰,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许编辑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女儿在上艺术学校,小女儿在念中学,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刚七八岁大。 许太太年纪不小了,胖胖的女人穿着棉袄,头上挽着一个大髻子,对雪兰她们十分热情,还招呼她们上桌吃饭。 “不了,不了,吃过了。”李氏忙客气道。 许编辑的大女儿极为惊讶,拉着雪兰的手说:“你竟然就是雪后山岚,我真是太惊讶了,你……你才这么小……爸爸无论如何都不肯跟我们说你的事情,没想到……” “姐姐好。”雪兰叫了人。 许姑娘却激动了,拉着她的手,一直说自己特别喜欢《燃秦》。 许编辑却挡开了女儿,问雪兰:“先生,您来我家是有事吧,不妨书房谈。” 雪兰跟许编辑走进书房,一坐下,许编辑就问道:“先生这几日还好吧?我也不知道编辑部派了谁去您身边。” 雪兰看着许编辑道:“我要先跟您说一声抱歉,我让您为难了吧。” 许编辑笑着摇摇手:“没什么,没什么。” “许先生知道吗?他们给我的编辑叫白黎飞,不过才认识几天功夫,已经给我送大烟抽了。”雪兰有话直说。 “什么!”许编辑皱起了眉头,愤声说,“又是姓白的!早听说他教唆手下的作者吸大烟,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民国写作这行赚钱很多,哄着作者染上烟瘾,就跟地主哄着农民卖房、卖地、卖自己一样。除了一天到晚给报社写文章,还能有什么出路呢? 而作者也许最初只是试试,可是烟土刺激人大脑兴奋却是真的,到后来也许不抽烟就完全写不出文章了,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真是好狠的招啊!这么绝,谁还继续给你们报社写文章。 所以雪兰想离开《京郊晚报》,但这需要许编辑的帮助。 “许编辑,我想离开报社,您能帮我吗?”雪兰问。 许编辑愣了一下,微微迟疑,他说,“你离开倒是能离开,只是会遇到你难以想象的不平事,作者与报社之间的对抗,作者总是弱势的一方。以前也有一个作者负气出走,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雪兰道:“愿闻其详。” “报社找了个枪手,继续在报纸上连载那位作者的小说,那位作者虽然去了另一家报社,可是又有什么用呢?大部分读者根本不知道作者换了。而报社和书商之间关系深厚,他们不但压着那作者的稿费,还压着那位作者的书,作者气不过,想告他们,可是又怎么告得倒呢?”许编辑叹了口气说,“你不如忍忍,等写完了书,拿到钱再说。” “先生也知道他们会压着钱了,那么现在走和以后走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逼我写新故事而已,连大烟都能教唆我抽了,黑了心肝的东西。就算是赌这一口气,我也要带着雪后山岚这个名字走。”雪兰说。 “你……你不封笔了吗?”许编辑惊讶道。 “是我想得太简单了,入了这趟浑水,却没有选个干干净净的报社,我虽然是个小女子,可也不齿他们的行为,所以我必须走,而且要走得潇洒,要对得起《燃秦》和雪后山岚的名字。为此,如果需要我写文章,那我就继续写。”雪兰说。 没有办法,谁让雪兰最初低估了《燃秦》呢?在后世百花齐放的年代,文学也是借着互联网等传媒工具迅速发展的,人们写故事的幻想和创造力也如同科技的发展一样,是在20世纪达到顶峰的。一篇《燃秦》看似简单,可是在娱乐和通俗文学还没有充分发展的年代中,其实是一种创造性的力量,引起轰动是必然的。雪兰却因为害怕自己的文学素养不够,而擅自将这篇文章当做后世那种烂大街的穿越文,随便发在了一张通俗小说报纸上,如今会有这些麻烦,也是她自己造成的。 她想要封笔,是因为她已经不需要赚太多钱了,作为一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金钱这种东西够花就行,无需执着荣华富贵和名望声誉。但这不代表她能随便被百黎飞那样的竖子摆弄,别人想要害她,她是不忍的。 许编辑踱来踱去,一语不发,似乎正在沉思,过了许久,他忽然道:“好!那就走,我带你一起走,我要带雪后山岚走,看谁拦得住!” “许先生……” “不过这事还需要细细周翔,咱们要走的痛快,让他们拿咱们没办法,你若信我,就全权交给我。” “我自然信你,我们母女三人,多受您照料,今后还要继续麻烦您。” “不麻烦,只要您还继续写文章就行了。”许编辑一脸高兴,“那么,您先不要露出马脚,别让姓白的发现,只等我准备好了,就带您离开。” 于是从这天起,雪兰虽然还是继续给《京郊晚报》连载《燃秦》,却写得慢了,只说自己思路断了,要慢慢来。实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等许编辑的消息。 这天,姓白的给雪兰送来了读者来信,他一共叫人搬来了七个纸箱。 “先生快看,这么多读者给您来信呢,我猜都是阻止您封笔的,您怎么舍得一直支持您的读者呢?”他小心翼翼地提到。 “说得是,我也舍不得,再想想吧,我一个姑娘家,想法总是多变的。”雪兰幽幽地说。 姓白的笑道:“先生有如此才华,况年纪轻轻的,封笔岂不可惜,还是莫轻易作此想法的好。” 雪兰点点头说:“白先生说的是。” 姓白的又说:“对了,先生觉得那烟草如何?用完了吗?用完了就再问我要。” “用过两回,怪呛人的,不过用过之后,思维确实敏锐了不少。”雪兰说。 “那您再多用两回,习惯就好了。” 姓白的离开后,雪兰冷笑了一声,然后开始查看信件。 果然,封笔一事引来了一大波争议。 报纸上,一方说雪后山岚装可怜博同情,实则以退为进;另一方群情激奋,大骂无聊之人扼杀了一个好作者。不过主力军秦风先生和点墨流风都不在,所以很快这股争论就偃旗息鼓了。 可是今天却收到了这么多读者来信,大都是鼓励雪兰的,希望他不要封笔。 “山岚先生,请您不要理会那些人的话,一定要继续写故事,我支持您。” “他们不过是看您的书红了,所以眼红嫉妒,您千万不要被他们影响。” “山岚先生这么不容易,那些人真讨厌……” 信太多了,根本无法一一回复,然而雪兰还是在这些信里找到了几封非常特别的。 “先生莫要难过,这世上总有自以为占着大义就骄横跋扈之人,我很喜欢先生的作品,希望今后还能继续听下去。如果先生有任何难题,不妨写信给我,在下不才,也定然尽力相助。” 这是那个看不见的人送来的信,寄信人郑童飞,随信而来的还有一只玉兰花的标本书签,用紫色花汁染了,十分鲜艳,味道也极为香甜。反面写了几句话:“我闻到了它,摸到了它,将它做成书签,回赠与先生,同是天涯飘零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飘花零叶,与君共勉。” 雪兰挺稀罕这书签的,就夹在了自己书里。 还有一个叫王程彦的人,这个人其实经常写信来,不过他非常特别,总是写文言体,还写一大堆文绉绉的东西,雪兰一看就头疼,索性每封信都回同一句话,谢谢您的支持。 而这次除了文言体正文外,他还写了一张纸,纸上写满了“拜托”二字。雪兰好奇,所以绞尽脑汁去读正文,结果发现他拜托的是,一定要继续写故事啊!如果你看了批评的文章不高兴,我花钱雇人去殴打那些说你坏话的作者…… 雪兰差点笑喷了,以前看他写了一堆文言体,还以为是个老学究,没想到是个小年轻啊。 最让人没办法的还是下面这两封信,秦风和点墨流火居然分别给她写了信。 点墨流火是第一次来信,他,写了一笔狂草…… 雪兰半个字都不认识。 不过人家点墨流火在《长虹》上写评论推荐《燃秦》,这才让《燃秦》有了声望,后来又站出来力挺《燃秦》,可说是忠实读者。就是有点粉的太过了,简直到了一粉顶十黑的地步,报纸上吵得这么厉害,他占了主要功劳啊。 拿着这张写满狂草的纸,雪兰十分忧愁,她很想知道点墨流火写信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谴责她软骨头,投降之类的啊? 秦风倒是写的工工整整的钢笔字,可惜每个字都认识,连起来就让人头大了,又是个写文言体拽文的…… 雪兰猜,这封信一定是用极文雅的措辞来骂她的。 说起来,雪兰现在这么多事,都是这个秦风搞出来的。你说他没事站出来,谴责咱一篇发表在小黄报上的小说干啥呢?纯粹吃饱了撑的啊。 算了,看不懂扔墙角,谁叫他们一个狂,一个拽。 ☆、第25章 这天晚上,许编辑带雪兰来到了安国饭店,他在这里约见了《文学报》主编赵晗清。 《文学报》是一份在整个北地发行的大报纸,发行量很大,非常正规,从新闻大事到娱乐轶闻,从散文科普到小说杂谈,包罗万象。最重要的是这份报纸上的连载小说非常出众,陈海沙先生在这份报纸上连载的武侠小说《一刀沧水》,广受好评,极为红火。 许编辑最初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联系了《文学报》的主编先生,因为在《燃秦》的论战中,《文学报》上曾经发表过一篇支持《燃秦》的评论,作者就是主编先生。当然他的主要目的是谴责某些瞧不起娱乐性长篇小说的人,毕竟《文学报》也是连载通俗文学的,比如他们的招牌小说,陈海沙先生写的《一刀沧水》,其中血腥和杀戮场面极为频繁,作者本身又是武道家,所以文笔也称不上十分上道。 谁知许编辑刚把请求一说,人家赵主编就站起来朝他做了个揖。 “许兄哪里话,说什么请求,这是给了我们极大的面子,山岚先生若要来我们报社,我们是求之不得的,必定扫榻相迎。” 所以才安排了这次会面,赵主编想事先见一见雪后山岚。 安国饭店也不知是什么人开的,非常奢华,跟后世的星级大酒店没什么两样。人家安排在这里请客,还真是愁坏了雪兰。 雪兰只有……好几身棉袄棉裤……缎子袄,棉布袄,大红袄,绿棉裤……李氏唯恐小女儿冻病了,就没给做过别的衣裳。 这肯定不能穿出去见人啊,先借了许编辑小女儿的一身旗袍,又让三姐给梳了个大辫子,本想打扮的成熟点,不过这怎么看怎么幼小啊。 最后,许编辑挥挥手说:“没事,走吧,自古英雄出少年,咱堂堂正正,无需扭捏作态。” 等领到饭店单间一见,人家赵主编都惊呆了,指着雪兰说:“这……这……” “您不必怀疑,她就是雪后山岚,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也挺惊讶,咱们认识一下,这位是《文学报》的主编赵先生,这位是雪后山岚,《燃秦》的作者刘五姐。”许编辑说。 “赵先生您好,很荣幸认识您。”雪兰抬起一只手,想要跟他握握手。 赵主编只是犹豫了一下,马上用力握住了雪兰的手,笑道:“好好,好一个雪后山岚,今天真是让我大开眼界,若是编辑部的人知道,还不知要惊讶到如何。” “这也是我们今天要跟您谈的事。”许编辑道,“咱们坐下来慢慢说。” 三人入座后,许编辑谈起了雪兰一家的难处。从三个无依无靠的女人,说到李氏很在意女儿的名声,不希望女儿抛头露面。 “还望先生能体谅我的难处,我虽然可以写书,但不方便出面。”雪兰道,“况且我的书有一大部分男性读者,唯恐人们会瞧不起我一个小姑娘写的东西,不知先生如何想。” 赵主编沉吟了一下,回答道:“也罢,山岚先生诸多难处,我等非不通情理之人,就按照先生的要求,我们定下君子之约,我绝不透露先生的私隐。” “如此多谢您了。”雪兰欠身说。 “您客气,能得雪后山岚来我社,是我社的福分,如虎添翼矣。我们也知道了先生在旧主麾下的遭遇,您且放心,您离开之事由我们来摆平。那《京郊晚报》实在不堪,使出如此卑劣的手段控制作者,令我等不齿。况且还是对山岚先生这等金玉之人,他们把财宝当草芥,我们岂有不抓住机会的道理,先生安心留下就是。” 这赵编辑很会说话,几句恭维,说的雪兰都有点飘飘然了。 不过在赵晗清心中,他也没有言过其实,雪后山岚可是用一部《燃秦》就让《京郊晚报》的销售量长了一倍啊!会下金蛋的鸡,居然如此糟蹋,《京郊晚报》也是无能,难怪这么多年了,还是一份名声不好的小报。 赵晗清也知道他们用鸦片控制作者的事,其实很多作者是自己染上的烟瘾。因为长篇连载的通俗读物收入很高,作者手里有闲钱,写文章又费脑,压力又大,很多人靠这东西产生创作灵感。那么《京郊晚报》用来控制潦倒文人写艳俗小说,也就有迹可循了。 但雪后山岚不一样,只看《燃秦》就知道了,主角韩海龙一身正气、嫉恶如仇,而且很有平等博爱的思想,一看作者就是主张自由先进的新青年,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去碰鸦片。那《京郊晚报》的人自以为聪明,实则自作聪明。他们既然要把这等天才拱手相让,《文学报》也只好却之不恭了。 “先生无需再与《京郊晚报》的人见面了,我们帮助先生搬家后,先生在《文学报》上发表一份声明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我们报社可以处理。”赵主编说。 雪兰问他:“那我可以在《文学报》上继续连载《燃秦》吗?” “敢问先生,《燃秦》大约还有多少篇章?” “还有大约五十万字。”雪兰道。 赵主编迟疑了一下说:“通常一位长篇小说作者换东家后,原来的连载就很难继续了,先生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不等雪兰回答,他又继续道:“因为原来的东家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通常会找一个枪手继续连载,您虽然有版权,但他们要用这个名字连载,我们却无可奈何。而新的东家也不愿意在报上刊登半途过来的文章,因为读者会觉得很茫然,很突兀。所以这种情况下,作者本人一般都直接放弃旧的笔名,在新报社开始新篇章,但是我听说先生想带《燃秦》离开?” “是,这《燃秦》虽然不登大雅之堂,可也是我的心血之作,我为此翻阅过多少文献,写了多少草稿,每一个字都是一笔一画写出,怎么舍得让他们随便糟蹋。”雪兰说,“先生不必担心,您觉得他们随便找个人来就能代替我操刀《燃秦》吗?” 赵主编笑了,点点头说:“的确不能,这《燃秦》构思之巧妙,故事之新颖,的确不是随便找个人就能书写的,但是想要中规中矩的结束也难不到哪儿去。先生知道吗?他们大可以迅速完结,然后成套出书,利润早已获得,而许多读者甚至很难发现作者换人了。之后他们还可以继续用您的笔名去写书,继续写类似的故事,比如主角去了唐朝、宋朝、明朝,我们也都是拿他们无可奈何的,因为您又无法出面对簿公堂,对簿公堂的名声也实在难听,所以我们还是建议您直接写新书。” “可我实在不愿意就此废掉《燃秦》。”雪兰摇摇头说。 赵主编沉思了片刻说:“既然如此,我就与东家商议一下,务必空出一块区域,让你在《文学报》上连载《燃秦》剩下的篇章。” 雪兰有些动容,不禁说道:“果真如此就太好了,我只怕自己太过任性,给报纸造成损失。” “能得雪后山岚入麾下,如得一员大将,值得,值得。”赵主编笑道。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每个人都达成了所愿。 回家后,雪兰告诉李氏,她们又要搬家了。 短短几个月,她们连续搬了三次家,而现在又要搬家。而且这次搬家与前几次不同,她们还得偷偷搬走,毕竟谁也不知道《京郊晚报》会有什么反应,万一他们找麻烦呢。 背着姓白的收拾了几天东西,某日下午,她们就连人带东西坐上了一辆马车,最终来到了距离《文学报》不远的一条街,这里的西二巷胡同里,有一座宅院就是雪兰的新家。 这座宅院是许编辑跑腿帮忙买下来的,花了近六百大洋,是一座两进的小院子,成“日”字,前院是外宅,后院是内宅,样式很简单,就是前院后加后院,在前院的北屋后面开了个门,还带着锁。这样后院就是个四面都围着屋子的院落了,屋顶很高,架上梯子都爬不到房顶,很是安全。 李氏在头一次来到这座宅院时就感叹:“这房子虽多,看着倒是安稳。” 一共十六间屋子,听说原来是个开布庄的人家,可是这老爷吸大烟,布庄典卖后,连房子也典当了,包括屋子里的家具一起卖给了雪兰。 这个年代抽大烟的人真的很多,因为大烟利润高,图利的商人也不会到处宣传抽大烟不好,反而只会宣传抽大烟的好处,快活似神仙啊,金枪不倒啊。关内陕西、山西一代,许多地方甚至连粮食都不种了,全都种上大烟叶,老百姓当中抽个大烟也完全不当回事。 所以外国人嘲笑华夏子民东亚病夫是有根据的,真的有好多好多大烟鬼。这还只是在民间,在有钱人当中,就更不把抽大烟当回事了,甚至当成什么风雅的事物。 三姐到后院里转了一圈,笑嘻嘻地跑出来说:“后院北屋和东西厢房都是暖炕,这下可不冷了。” 李氏笑她:“树枝都冒出嫩芽了,还冷什么。” ☆、第26章 雪兰并不知道她离开报社后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在好几份报纸上看到了声明,《文学报》不仅在自家报纸上打出一块空地,声明了雪后山岚转入《文学报》的事情,还在《京华日报》等几份报纸上打了广告。 雪兰很惊奇,《文学报》居然下大力气宣传了。其实当初赵晗清主编早就准备让雪兰在《文学报》继续连载《燃秦》了,毕竟是当红小说,看得人一大堆,连大街小巷的茶馆子里,都把这当成最火的评书,出去一说,连小孩都知道韩海龙的大名。当初他们报社在《京郊晚报》看到《燃秦》的时候,就十分眼红,这么好的小说怎么没连载在自己家的报馆呢?所以他提出让雪兰写新书只是一个计谋,他早知道她不会舍弃《燃秦》了,就算她肯,他们报社也不肯的,这样说只是趁机让雪兰欠下他们人情而已。 赵主编比《京郊晚报》的老板精明无数倍,他早把文人的肚肠都摸清楚了,哪怕这个文人还是个小姑娘也一样。文人大都倔强又好面子,而且认死理,你用强权和阴谋诡计要挟人家,人家宁肯玉碎,不愿瓦全。相反你顺着他们,用恩义这种阳谋来挟持,岂不是要体面和聪明的多。而且这一招也真的管用了,雪兰的确非常感激他。 当时出版行业很乱,雪兰在《文学报》更新《燃秦》,《京郊晚报》也在继续连载《燃秦》,两家打起了擂台。 听许编辑说《京郊晚报》原来想找耕田先生捉笔,因为他模仿过雪兰的书,人们都夸赞像,可是耕田先生一听是要用雪后山岚的名字续写《燃秦》,却说什么也不肯了,只道不愿意做背信弃义,盗取他人之物的事,而且他也写不出原作的恢宏之感。 后来他们找了写《绝代女忧》的春秋老人,这位先生倒是毫不在意,就接着雪兰的文章续写了。他因为文笔风流,写出来的东西倒是很有个性,根据他的设想走反而有很多奇妙之处。 于是读者们就莫名其妙了,一本《燃秦》,两处连载,何处为真? 有记者去采访,《京郊晚报》的说法是,雪后山岚从未离开报社。《文学报》的说法是,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孰真孰假自有分晓。 春秋老人虽然写的好,可是他和雪兰毕竟不是一个文风,而且他不是《燃秦》的原作者,对《燃秦》的基本脉络无法把握,不过短短几章,就分出了不同。 春秋老人的作品中出现了不少错误,包括人名、地名,甚至语言风格也改了。要知道《燃秦》最精彩的地方就是借今人的视角书写古人,这里面的剧情一环套着一环,一个包袱带着一个包袱,除非是像雪兰这样一开始就做了详细准备才动笔的,否则根本写不出原作者这样丰满有趣的故事情节。 春秋老人倒也光棍,他完全改成了自己的风格,在后面把秦国夫人等几个女人统统娶进了门,公主也被弄了回来,每天用很大的篇章书写敦伦之事。春秋老人的风格是写欲女,于是几个女人的画风全变了,原来冰清玉洁的变成了淫娃荡妇,原来就很荡的,那更是荡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于是很多不知道作者离开的人,也马上就察觉出了不妥之处,一问之下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直接转到《文学报》继续追刊。也许很多人曾经吆喝,要韩海龙多收几个女人,可等真的出了这种剧情,反而没有了曾经的味道,变得寡淡无味了。有哪篇只有肉,而没有故事和感情的书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呢?何况就算是同一个故事情节,不同的人来写,也会有一种是天上的琼浆,一种是地上的泥汤之感。 《燃秦》就是一本打开了人们眼界的奇书,作者写的至情至深,普通人是写不出那种韵味的。许多报纸都出来批判《京郊晚报》的无耻行径,其中骂得最凶的要数《长虹》的点墨流火,简直要把《京郊晚报》数落为文坛的渣滓了。 “当今社会的出版乱象令人发指,抄袭、盗书等等满目皆是,真可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些品德败坏之人,更是不顾廉耻,连遮羞布都不要了!《燃秦》这等旷世奇书,他们也敢胡乱找人续作,续作还敢续的这样糟糕,简直无耻之尤!下作之极!” 在这个时代,文人还是很注重操守的,写文章的人尤其注重名声。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讲究‘文如其人’,一个人的人品好,那么他的文章自然是好的,是正气的,是值得千古流传的。倘若一个人的私德不好,那么就算他的文章再好,也没有任何价值。 比如大奸大恶的秦桧,他的文章写得繁花锦簇,他的字写得挥洒大气,他的治国理念也很有章法,可是有谁会宣扬他的这些好处呢?你的文章写得再好,你的人品不好,那么也没有任何人追捧你。 《京郊晚报》找人借雪后山岚的名字续写《燃秦》,如果在其他时候,恐怕也引不起这么大的风波,可是谁叫他们续写的是《燃秦》呢。 一部《燃秦》看似话题不多,实则早就不知不觉融入了民间。 这是纯粹的白话体长篇小说,故事精彩,人物形象丰满有趣。早在说书先生们把《燃秦》带去饭馆的日常评书时,这本书就已经走入了大街小巷,以其语言的平易近人和剧情的跌宕起伏风靡开来。 也许正统的文化界认为这书上不得台面,也许会像秦风一样到处挑刺,可即便如此也无法阻止这本书浪潮一样的涌起之势。如果你问一个路边根本不识字的青年,如果他也说听过《燃秦》里的韩海龙,那么这本书即使没入殿堂,也早就高于殿堂了。 《京郊晚报》竟然想随便找个人来就代替雪后山岚续写,简直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脑,走了一步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棋。这不但窃取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还让许多民众感受到了欺骗,这种道德低下的行径为大多数人不齿,也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唾骂。 这还只是其中之一,最重要的是《文学报》的影响力,作为一份正规报刊,它在全国重要省份的发行量之大,是《京郊晚报》完全不足以撼动的。何况它本身跟文学界人士以及印刷业人士的关系,完全可以压制《京郊晚报》这种报纸。 所以很快,《京郊晚报》又出了一份声明,说雪后山岚与本报刊风格不符,现已离开云云,《燃秦》也正式从《京郊晚报》转到了《文学报》。 几天后,《文学报》又从第一章重新连载《燃秦》,也就是说虽然有最新更新,可是也从第一章重新刊登了。而《文学报》在全国许多重要城市都设有印刷厂,所以《燃秦》再也不是只在北平发红的故事了。 雪兰很惊讶《京郊晚报》在报纸上承认了她离开的事实,她整天待在家中,算是个家里蹲,自然不知道这其中的风云变幻。 只是《京郊晚报》上又出了一篇新文章,作者叫白云山头,他写的新书叫《残汉》,说的是一个人穿越到了兵祸四起的三国时代。也是一个文弱书生为主角,仿得却是《三国演义》的风格,主角是作为谋士而存在的,帮助一个小势力开始崛起。 这个设定挺创新,雪兰读了读,别说,还挺好看的,很有早期穿越文的那种苏爽,不过许多情节模仿了《燃秦》,甚至很多语言也直接抄袭了《燃秦》。要知道雪兰作为后世人,她写的穿越小说已经臻于成熟,而这个年代的人却很难有更多的创新。 你一定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是穿越小说而已,民国时期也是人才辈出的,看看那些大作家写的文章吧,繁花锦簇的,人家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难道还会比不上后世人? 其实在娱乐业还没有充分发展的年代,通俗长篇小说其实有点……贱,也就是上不得台面的意思。那时候华夏人识字的不多,虽说社会开明了不少,但清王朝也刚刚结束没几年。你可以想象一下,写通俗小说的都是那些考不上功名,所以给戏子和妓女写故事、写词曲的落地秀才…… 在这个年代,真正有才华的人,恐怕不会来写通俗文学。因为通俗文学说白了,是以其夸张的艺术形式博眼球的,脱离现实,也无甚文采,仅供消遣之用,只有那些不入流的人才写这种东西。在许多文人严重,这是低俗和下流的代表,甚至根本称不上‘文’一字。 而才华一般的普通人,真的有这种想象力和创造力,写出《燃秦》这样光彩夺目,想象力十足的小说吗? 在某些方面,今人不一定比得过古人,但更多时候,是古人比不上今人的。 尤其是在创造力方面。 文学的发展其实跟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这些想象力十足,写作方式灵活的长篇小说。 其中的每一个点子,每一个想法,甚至是每一句富有调侃意味的话,都是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速度极快的时代才应运而生的。汇集的是无数思想开放,受过高等教育,眼界无限的新人类的奇思妙想。不要说是100年前的民国,就是在20年前,人们的创新和见识也是远远比不上今人的。 而在那个旧时代,小说作者想要创新就挺困难了,受时代的局限性,眼界狭窄就是一大问题。不过即便如此,那篇《残汉》也算是很创新的作品了,显然《燃秦》读过不少次。 不管外面发生再多的事,雪兰的生活依然非常平静。 《文学报》给的稿酬非常丰富,其实在旧时代,作者的版权是属于作者本人的,作者想要印书就印书,想要转载就转载。像是《小说周刊》这种杂志,都会在首页明确声明,凡是刊登的文章,版权都属于作者本人。雪兰的稿酬是千字十块,前面重新连载的文章也是千字四元的价值。 这丰厚的收入使雪兰她们吃穿不愁,就算天天住大饭店,吃山珍海味也完全没问题。 但李氏的想法比较传统,觉得财不露白,何况家里三个女人,还是不要太招摇,万一引来歹人就不妙了。 这天雪兰在堂屋里写文章,李氏坐在一边的炕头上,她正在绣花,阳光照在她身上,一股暖洋洋的味道,只听她说:“若是一年前,我哪能想到自己会有这种好日子,那时候天天在太太跟前赔小心,唯恐做错了什么惹她生气,被她作践死。可瞧瞧现在,哪个人比得上我有福气?老爷若知道你有这般本事,怕是要求着咱们回家了。” 雪兰愣了一下,囧囧地问她:“你想回去?不是吧……” “没说想回去,我才不会去呢。我在这里过的太太一样的日子,比在老家自在一万倍,我就是发愁你们姐妹两个。虽然有钱,可咱们到底是三个女人,没有家族帮衬,也没有男人支撑门户,想想就怪愁人。三姐如今都快十六了,许多姑娘这个年纪都有孩子了,我一个女人,可怎么给你们两姐妹说婆家啊?”李氏忧愁地说。 “你啊,这是杞人忧天。”雪兰摇头道。 “什么忧天,我是忧你们。”李氏气道。 “你是在家里待太久,不接触外界,所以才什么都不知道,你以为这个世界,处处都是刘宅那样封闭吗?”雪兰叹了口气,把钢笔一扔说,“得了,今天不干活了,我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哟,你还带我出去玩。”李氏朝她翻了个白眼。 咱当然能带你出去玩了,咱虽然宅,可也是潮流宅啊,一个现代人,吃喝玩乐难道还玩不过古人吗? “夏天都快到了,咱一家子还穿棉袄呢,走,咱们今天就出去做几身好衣裳。”雪兰气势恢宏地说。 ☆、第27章 雪兰带了足够的纸币,然后和李氏上街了。 她指挥车夫说:“小哥,你送我们去裁缝店吧,越大的店越好。” “成,您坐好了。”黄包车夫就拉着二人跑了起来。 到现在雪兰已经不再害怕上街了,哪怕再陌生的地方,也总有熟悉起来的一天。街面上川流不息,人来人往,就像历史的长河一样,这种生生不息如此鲜活,不需要因为穿越时空就感到害怕。 车夫带着雪兰二人来到了一家门面很大的布行,听说这里做衣裳,不但做中式,还做西式,特别红火,就是费用很贵。 李氏才站在门口就裹足不前了,因为她看到一位穿着洋式长裙,烫着头发的女子刚从里面走出来,可能是一比较觉得自卑,就停住了脚步。 雪兰拉着她走进去,直接对店员说:“帮我们量一下身体,我们要做几件旗袍。” “我就免了。”李氏道,“你自己做,我只要裁了料子来,自己就能做了。” “你做的能穿出门去吗?快听我的吧。”雪兰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你也知道这个道理的。” “你胡说什么呀。”李氏白了她一眼。 店员看二人争执的样子,有点犹豫是否招呼她们,毕竟这是两个穿着棉袄的女人…… 雪兰很有土豪的气魄,对店员说:“我们有钱,你别怕,好料子尽管来就行,我们只是乡下人刚进城,所以看着土而已。” 店员叫雪兰一句话说脸红了,忙说:“瞧客人说的,快坐,快坐,我去叫裁缝。” 李氏气地拧了雪兰一把:“怎么说话呢,嘴上也没个把门的。” “我们是乡下人刚进城啊,这里可是皇城,通阳能跟这里比吗?咱们不是乡下人进城是什么?”雪兰说,“既然家里的钱是我挣得,今天咱们怎么花,你就得听我的。” 李氏叹道:“听你的,听你的,我只是不愿意你胡花钱,你一个小孩子……” 其实,别看李氏是有钱人家的姨太太,但其实她没有花过钱,刘宅里才不给姨太太发月钱呢,家里有什么东西都是买好了,一起发下去的。一辈子待在宅院里,根本用不着花钱,就是这个原因,雪兰她们逃走时,还要先去卖首饰。 不一会儿,一个妇人打扮的女人过来了,她伺候雪兰和李氏量了身体。 然后她指着店里的样品货,问两人要做什么样的。 雪兰其实不想穿旗袍,旗袍这种衣服,要身材好穿着才漂亮,雪兰筒一样笔直的身材,穿上着实更像筒了。她反而喜欢清末女人的衣裳,上身是马褂一样的宽袖子绸缎褂,下身是牵了褶皱的长裙。 所以她要了三件旗袍和一身老式的裙子,李氏则只订做了几件旗袍,三姐的身量李氏知道,也干脆叫人家做了。 这些都是量身定做的,料子要自己选,雪兰还买了两件成衣,在人家店里穿上后,就直接穿着走了。北平春天的太阳能晒死人,亏她们还穿着棉袄…… 然后她们又去了隔壁的首饰店,雪兰想把李氏卖掉的首饰补回来,毕竟一个女人,积攒那些东西也不容易。 李氏想买首饰头面,就是那种古旧的点翠簪子,凤钗之类的东西,还说:“这些东西早买了也好,等你们姐妹出门子,还能当嫁妆。” 雪兰心想,是挺不错的,你买回家,我在屋里戴上,玩唱大戏不错。 这年头很多女人连长头发都不留了,谁还用得着这东西。 最后,雪兰选了珍珠项链,两对坠子,几个料一般的玉手镯和几个金发饰。 这天,她们可算是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 买了许多北平名吃,雪兰还抱回了一只小黄狗,这是在饭馆摊子上花三分钱买的。刚出满月的小土狗,雪兰瞧它母亲挺凶的,身边养着七八个小崽,护得什么似的,就问店家能不能买一只。 店家给挑了一只浑身土黄,胸前有一撮小白毛的,长得特别壮实,已经会奶声奶气嗷嗷叫了,要了雪兰三分钱。 回家后,雪兰想把小狗养在屋里,李氏嫌弃土狗脏有跳蚤,说什么也不肯。给拴在了前院的西厢房门口,那里有个开了口的木凳,铺上草,就成了一个小窝。 不过高兴了雪兰这对姐妹,饭也顾不上吃了,一晚上光围着狗转。可惜好景不长,当天晚上,雪兰和三姐两个抱过狗的人就被跳蚤咬了个遍。 唉,这么萌的小狗狗,就算被染上了跳蚤,也不会怪你的。 几天后,裁缝店把新衣服送到了雪兰家里,三姐和雪兰当场就喜滋滋地换上了,李氏看着两个花一样鲜艳的女儿,也是喜笑颜开。 雪兰提议出去吃饭。 李氏说:“行了行了,这几天都花多少钱了,有钱也不是这个花法,你瞧咱们刘家的老爷太太,那也是大大的有钱人,可也讲究节省,万万不肯胡乱花钱的。” 李氏的想法还是老套,这都离开多久了,还叫人家老爷太太。雪兰认为她这样可不行,于是决定带李氏和三姐去安国饭店吃顿西餐。 李氏最开始以为女儿只是带她去普通地方下馆子,没想到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地方,眼睛都看直了。 雪兰第一次来到安国饭店的时候也挺惊诧的,这里仿照西式的风格,装修的金碧辉煌,连侍者都穿着黑西装,带着黑领结。 李氏和三姐都缩着脖子,一副很紧张,很犹豫的样子。 雪兰安慰她们说:“别紧张,我上次跟许编辑来过,这里吃不了咱们的。” “这里花钱挺多的吧,咱们还是……” “没事,花了咱再挣。”雪兰拉着李氏说,“别露怯,不然别人笑话咱。” 对李氏而言,这样的地方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谁能想到这是个吃饭的地方呢? 雪兰本来也不打算乱花钱的,毕竟能在现代享受的,她都享受过,这种高级大饭店对她而言也新鲜不到哪儿去,里面的食物不一定比路边摊好吃,关键是想带李氏和三姐开阔下眼界。 同是三个胆小的女人,但雪兰的胆小和李氏她们不一样。 雪兰是因为来到了陌生的时代而害怕,李氏她们却是内在的胆怯,没有见过世面,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无知妇人对待外界的害怕。而这种害怕是不妥当的,雪兰很担心,万一有一天刘老爷找上门来,哭着喊着跪求李氏回家,她会不会就跟着走了。 期盼这天永远也别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也要让李氏明白,这个世界很大,大到朝天迈步,也自有天梯。 李氏和三姐跟着雪兰进来,但一路上都不敢说话,像看西洋镜一样四处打量,呆呆地望着游走在其中的侍者和穿着洋裙子的女人。 雪兰没有要小房间,而是带她们去了大厅。正是中午,这里坐了许多客人。 一张方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布,中间还有一个插着红玫瑰的小花瓶,明显玫瑰花是在花棚里养开的。 就坐后,侍者拿来了菜单,菜单上有法文、英文、德文……都太他么高大上了。 雪兰把菜单一扣说:“正菜要里脊牛排,七分熟,配菜要蔬菜沙拉和羊角面包,饭后甜点要慕斯蛋糕,前菜要香煎鹅肝酱,红酒……不太懂,你推荐下呗。” “11年份的克鲁埃法国红酒如何?”男侍者问,“我们可以先开了让您尝尝。” “好,顺便来三瓶果汁汽水,我在大厅看到的那种,法国什么什么,不太认识。” 侍者笑了笑说:“蓝白道特皮锐。” “哦哦,我只认识开头一个词,其他的词都不认识,那是英文吗?” “不,是法文。”侍者笑道。 “那就这样吧,谢谢你。”雪兰说。 侍者离开后,三姐惊奇地问:“五姐,你从哪儿学的?” “跟着许编辑他们学的呗,他们就是这样点菜的。”雪兰撒谎说。 然后雪兰把面前的餐巾一甩,噎在领子里。 “看到没有,外国人就是这样吃饭的,生怕饭掉下来弄脏衣服,所以在这里挡上一块手绢。”雪兰说。 李氏笑了:“那还不跟小孩似的,还怕吃漏了嘴。” 雪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其实餐巾铺在大腿上也行,不过楼下吃西餐的华夏人都噎在领子里,那她们也噎在领子里。 “都听说洋人吃饭用刀子和叉子,咱还没见过呢,原来是这样的。”三姐好奇地拿起了叉子说。 “不方便,不如用筷子。”李氏道。 “娘说的对,咱们华夏人的筷子是好东西,这刀叉才是野蛮的象征呢。”雪兰转了转叉子说,“你们知道吗?筷子在咱们华夏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据说是苏妲己为了讨纣王的欢心,于是拿玉簪做筷。标准的筷子长七寸六分,代表人有七情六欲,以示与动物有本质不同。而且筷子为一双,一根主动,一根从动;一根在上,一根在下,两根筷子组合成为一个太极,有阴阳两仪的含义,所以这是一件很风雅很有智慧的东西,外国人不会明白咱们华夏人的深奥和内涵。我们古代人说,君子远庖厨,是因为不忍杀生,我觉得这是因为远离了刀叉的野蛮和血腥,没想到咱们现在却又成了拿着刀叉当文明的时代。” 雪兰说完一抬头,却见三姐和李氏正静静地望着她。 “早知你故事写得好,果然是知道的典故多,你这样讲话,倒让我想起了课堂上的老师。”三姐笑着说。 雪兰也笑了,却忽然听到有人插嘴道:“文明之所以为文明,并非因为历史悠久,而是因为文化的先进。如果一份文化太过古老,不再合适时代的进步,那么这样的文化又文明到哪里去呢?” ☆、第28章 “抱歉,我多话了。” 原来她们旁边一直坐着一位穿西装、戴眼镜的先生,他没有点菜,刚才一直在看报纸,似乎正在等人,谁知突然插入了雪兰三人的对话。现在他显然意识到自己突兀地跟三个女人搭话有所不妥,于是立即道歉了。 “不过小妹妹你说的也很有道理,老师教得不错。”他温和地跟雪兰说。 雪兰对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久她们要的西餐来了。 其实桌上有提示牌,教人哪只手用刀,哪只手用叉,即使没吃过西餐,吃起来也像模像样。就是李氏喝了一口红酒后,马上皱起了脸。 “这是什么葡萄酒啊,真难喝。”她说道。 华夏也有本土的葡萄酒,不过是果酒,用冰糖酿的,喝起来酸酸甜甜和果汁一样,很难想象外国人做出又酸又涩又冲的葡萄酒,一般华夏人都会觉得太难喝了。 “不过这玻璃杯子倒是挺好看的,还是这个形状。”三姐道,她拿的是一只高脚杯。 雪兰正吃得挺开心,却见隔壁的客人等到了朋友,他们一就座就焦急地讨论起来:“确定冯大帅要打过来吗?” “他们要段总理下台,听说东瀛人在后面撑腰。” “无耻!” “郝兄,冷静些……” 雪兰皱起了眉头,报纸上说国民军和奉军要打仗,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她历史没学好,哪一年发生过什么事都一抹黑。不过东瀛人撑腰?东瀛人攻打华夏是哪一年虽然不记得,可是好像是从东北那块开始打的,不干北平的事啊。 “中华薄弱,只能任人宰割,唉!堂堂华夏,难道就这样一锅粥的内战,叫外国人看我们的笑话,让他们趁机欺负我们!北伐军虽然势如破竹,却也经不起内耗!”那个姓郝的男人叹息连连,他的朋友一直在安抚他。 雪兰还好奇地看了他的长相一眼。 这时候李氏她们已经吃完了,都说蛋糕特别好吃…… “好了,咱们回家吧。”李氏挺满意地说。 “不,咱们不回家,咱们在这里住一晚。”雪兰带头走出了餐厅,来到大厅前台,要了一间豪华卧室,带有特大号床的那种。 李氏奇怪,嫌她:“你这是破费什么?咱们家离着又不远,你在这里住什么住?” 雪兰说:“别担心,咱们天天在这里住也住得起,我就是带你们见识见识,就住一晚上。” 结果李氏她们一进房间就呆住了,因为从没见过这样富丽堂皇的地方。 光亮的窗户,落地的窗帘,精致的地毯,雪白柔软的大床,明亮的大镜子,水晶吊灯,还有许多西洋风格的家具,比如化妆台和窗幔。 对比她们家那个修葺着土炕的四合院,简直是完全不沾边的风格啊。 雪兰一进门就打开了洗手间,果然有个大大的白瓷浴缸,今晚上就泡在里面不出来了。 “哎呦,这地方……真好……”李氏在那张床上坐下来,恍恍惚惚地说。 “不错吧。”雪兰笑着说,“咱们过日子吧,节省当然是很重要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节省是件好传统,穷人富人都一样。不过偶尔一两次花钱出来玩玩也是好事,能开阔眼界。咱们现在也是住过洋房,吃过洋饭,喝过洋酒的人了,咱们以后出门也能在十里八乡炫耀炫耀了。那姓刘的老爷太太虽然有钱,恐怕也没你现在见识多呢,所以不用看不起咱们三个女人,三个女人怎么样,照样过得有滋有味。” “什么姓刘的老爷太太。”李氏叹了口气。 怎么让李氏这样一个女人树立起自信呢? 雪兰也没有太强大的方法,女人要竖立起自信,关键就是要自立,让她知道没有男人养着,自己养自己也一样。给她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多见识新事物,眼界开阔了,自信自然而然就有了。哪怕有一天她又见到了刘老爷,在外面自由惯了,见识多了的李氏,恐怕也看不起那个封建糟老头子了。 这天晚上,三个女人奢侈地享受了一把。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太阳能,电热水器的,不过浴室的管道里却有热水,是厨房烧热后,顺着管道流进来的,很方便洗澡,还有香胰子呢。 第二天用过早饭后,三个人坐上黄包车回家了,都是一脸开心样。 雪兰觉得经过昨晚,李氏应该会有些不同了吧,所以她决定,今后还要经常去新鲜的地方玩玩逛逛。 然而还没过多久,天津卫就发生了一件大事。 冯大帅的国民军与奉系军阀作战时,东瀛军舰掩护奉军军舰驶进天津卫大沽口,炮击国民军。国民军坚决还击,将东瀛舰驱逐出大沽口。东瀛竟联合英美等八国向段总统政府发出最后通牒,提出撤除大沽口国防设施的无理要求。 “真是太气人了!”三姐一回家就说,“我们同学都说,要上街游行,反对东瀛干涉我们的内政。” “你可别去,女孩子家家的,听风就是雨,犯病吗?”李氏斥责道。 “你不懂,外国人又打到咱们家门口了,以前就打咱们,八国联军不是打进来一回吗?烧了咱们的圆明园,抢了咱们的金银财宝,咱们要让政府强硬起来,这不是都民国了吗?还这么软弱哪儿行!” “干你什么事,政府都不管,你管得了吗?我告诉你啊,别出去惹事。”李氏说。 “是啊三姐,千万别瞎掺和。”雪兰也说。 “五姐,你是小孩子,你不懂。我们老师说了,东瀛人为着他们自己的利益,故意干涉咱们华夏的内战,还威胁要用武力打咱们,他们算哪根葱,凭什么威胁华夏!那些军阀也是无耻,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出卖国家。咱们当然要反对,否则国家没了骨气,咱们华夏人的骨气也要没了。”三姐义愤填膺地说。 雪兰想了想,都是学生而已,出门吆喝两声,应该也没有太大关系吧,而且是事关国家尊严的呼声,段政府应该能体谅的。 这个时候的学校都是新文化和革命意识的集中地,会有这样强烈的反应也很正常。大家都是支持国民政府北伐军的,支持他们统一华夏,带领国家走向富强。 后来听说不少学校都组织游街抗议了,由北平大学的教授组织的,五千余群众在游行集会抗议,要求拒绝八国通牒。当时临时搭建的主席台上悬挂着孙先生的遗像和他撰写的对联“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结果,段政府竟下令开枪,当场打死四十七人,伤二百余人,死的都是学生老师……事后,军警在清理现场时,竟然将死者财物尽行掠去,甚至连衣服也全部剥光。 雪兰在报纸上看到了几个牺牲者的照片,其中赫然有个人非常眼熟,几天前她们三人在饭店偶遇的那位郝先生,他死了,他是北平大学的一位教授……还有几个花样年华的女学生,跟三姐一样的年纪…… 这件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舆论议论纷纷,许多人在报纸杂志上写文章声讨封建军阀,支持北伐军队。周先生题写挽联:“死了倒也罢了,活着又怎么做。”后又就此惨案连续写了七篇檄文。由刘先生作词、赵先生谱曲的哀歌唱遍京城。强大的民意压力迫使段政府召集非常会议,通过了屠杀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决议。 三姐对雪兰说:“五姐,你文章写的好,又有那么多读者,影响力一定很大,也应该写几篇文章谴责他们。” 李氏却严厉地阻止道:“别胡扯了,都死人了,你们还瞎掺和什么!” 雪兰没有写,因为几天之后,许多发起当时动乱的领头人就被通缉了,张大帅进京后,闯入大学和报馆里搜索,大肆查禁进步书刊,搜捕进步人士,然后秘密处决。 雪兰突然意识到手拿笔杆子的人不能胡乱写东西,就算你心里这样想的,也不能头脑一热写出来。 发生的这一切,根本不影响雪兰的日常生活,她的《燃秦》照样连载,照样日进斗金。 她已经写完了结尾,韩海龙帮助嬴政统一了六国,可是当初那个倔强,甚至有些可爱的男孩却变了,变得不相信任何人,变得十分残暴。有一天他命令韩海龙去诛杀一些犯了轻微错误的百姓,韩海龙不肯,就被嬴政重重责罚了。 事后,韩海龙觉得很苦恼,也很犹豫。他怕嬴政残暴杀戮百姓,一时想杀掉他,但又优柔寡断,舍不得从小相识的恩情。有一天民间送上来了一颗五彩琉璃珠,韩海龙觉得很眼熟,却始终不记得在哪里见过了。 宴会上,群臣正在欣赏这枚珠子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奴婢拿出匕首朝嬴政刺去,正站在嬴政身边的韩海龙被人群簇拥着挡在了嬴政面前,他手无寸铁,也毫无武艺,就这样直接被刺中了胸膛,鲜血洒落满地,也洒在了那颗珠子上,珠子如同可以吸血一样,渐渐染成了红色。 被众人围绕的韩海龙觉得很痛,他的意识渐渐淡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里。 原来过去种种,不过黄粱一梦,醒来一看,万事成空。 有一天,他在博物馆里,却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记忆里的灵儿穿着一身清爽的女学生制服,正站在一群女学生当中,轻声笑语,好生美丽…… ☆、第29章 《燃秦》结束了,雪兰的日子却不好过。 “真是让人倒胃口的作品啊,如此奇葩竟然也受到这么多推荐。” “写什么先秦风俗文化,仿佛做了许多考究,实则考据部分非常好笑,根本错误连篇,还用现代人的视角来讽刺古人,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雪后山岚似乎是想表现一下自己的深层次感,奈何笔力不够,不知是中文不好,还是逻辑不通,不过是流俗之作罢了。” “矫揉造作如此之重,文笔弱的惨不忍睹。” “剧情无聊不说,作者的思考回路更是让人觉得可笑,如此滑稽,还捧到了天上,可笑可笑。” “最让人不解还的是主角韩海龙,优柔寡断,愚蠢之极,让人怀疑他来到秦国究竟都干了什么,食之无味,如同鸡肋。读这样的故事简直是浪费时间,大家没有必要去看了,以防眼睛被戳瞎。” 类似的谩骂评论充斥着各大报纸的评论版,看了确实让人难受。毕竟花了那么大的精力写出来的文章,却被骂的一钱不值。 如果《燃秦》只是一篇小黄报的普通文章,没人看,恐怕也没人评论。可惜《燃秦》红的发紫,推得人多了,看得人多了,评论的人也就多了。 可惜评论的人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靠笔杆子吃饭的人,有的人是真看不惯雪兰的文风,有的人只是为了喷而喷,就是所谓的既追着看,又边看边嫌弃。 虽然雪兰也明白,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可是真的看到这么多谩骂时,心情简直糟糕透了。 之前秦风也做过类似的评论,但起码有理有据,有理有据的批评可以让人接受,因为只要说的合理,作者渐渐也就接受了,但纯粹的满篇骂就很难接受了。 “五姐,你看看就算了,别往心里去。咱们《燃秦》的销售量这么好,卖了这么多书,口碑又好,别人看了能不酸两句吗?”周慧安慰说。 许编辑和雪兰离开《京郊晚报》之后,周慧也跟着走了,雪兰连载《燃秦》的时候,她依然每天到她家取稿子。 “我没事,既然文章贴出来给大家看,就不怕人们评论。”雪兰说。 这次没有秦风和点墨流火的评论,所以虽然批判声音很多,可是由于评论一边倒,光批评也没意思,没几天功夫就偃旗息鼓了,可雪兰还是被一篇文章说的难受至极。 这篇文章其实不是特意评价《燃秦》的,而是在文章的末尾扫了一下《燃秦》,可就是这句话最让雪兰难过。 “如今华夏四分五裂、民生凋敝、战乱四起、外敌环视,广场上死去学生的血液还未干涸,活着的人却在为了一部小说热血沸腾,讨论得山呼海啸。一部《燃秦》,虽然写了秦国,却不懂秦国历史留给我们的意义。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即使所有的批评加起来,都不如这几句话让雪兰痛苦,好像她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她觉得很丢脸,觉得很难堪,还觉得很委屈,但最深刻的还是脸红。 她一面想,这个世上写这种没意义的通俗小说的人有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抓着她不放呢?她只是想写文章赚点钱养家糊口而已。 一面她又自我唾弃,自己干嘛要写这些娱乐性的长篇小说呢?华夏人是不需要快乐的,他们不应该沉迷在幻想中的,他们不需要,因为现实中太残酷,如果逃避在这种幻想中,又如何坚强地面对如今这个惨淡的世界,和将来更加惨淡的世界呢? 自从《文学报》开始连载《燃秦》,它的成书销售量成基数倍增长,已经赚了这么钱时,去计算钱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那已经变成了一个数字,给雪兰再多的钱也不会让她感到更快乐。 因为前世有心脏病,明日不知何兮,雪兰有种深刻的消极思想,除了对待自己的母亲,她足够冷漠,甚至对待生命,她也没有太多的执着。 可是来到这个世界后,发生了很多事情,这些事情虽然小,可是潜移默化。 这些潜移默化是,她醒来时,发现李氏正看着她,原来她睡觉的时候,她一直在看她,在这种温柔的目光中,她一次也没有被看醒过。 这些潜移默化是,她和三姐走在寒风中,三姐把围巾摘下来,又给她围上一层,她自己的脸反而冻皲了。 这些潜移默化是,她收到的那一封封读者来信,每一个不同的人,却怀着同一颗喜欢她的心。 这个世界不是假的,它真实的让人心痛。 她会想,华夏会怎样?干她什么事呢?就算没有她刘五姐写进步文章,华夏也终究会打败所有坏人,走向富强的道路。像她这样的小人物,能做什么呢?而且做了还可能很危险,她也想为了华夏民族尽一份力,可如果死了呢?如果连累到李氏和三姐呢? 她曾经不把生死当一回事,当一个人每天都想着死亡的时候,死亡早就没有那么可怕了。可是现在她得到了新的人生,她得到了一个会在她沉睡时注视她的人,她得到了一个宁可自己冷着也让她暖着的人,她还得到了许多无论如何都支持她的人。 她不是铁石心肠,她也想在这些潜移默化中,得到更加坚实的生命。 “一部《燃秦》,虽然写了秦国,却不懂秦国历史留给我们的意义。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她想对这个批评她的人说,你不要怪我了,我没有那么深奥的心,装不了家国天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也不一定适用于每一个人。 三姐见妹妹一直闷闷不乐,以为是报纸上批评了她的故事,所以不开心,于是想让她高兴高兴。 “今天,你跟我去我学校怎么样?”三姐说,“你写的那篇《妻妾成群》一直在我们话剧社排演,听说上次还被评奖了呢。” “真的吗?”雪兰她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所以已经很久没有收到那个叫李琳的小姑娘的来信了。 “可不是,她们在许多学校都演出过,在学生中间很有名的,后来她们演的越来越好,比我们第一次去看的时候好多了。”三姐拉着她的手说,“今天我就带你去看看,看看有多少人喜欢你的故事,所以别为了报纸上那些人的话纠结了。” 这天早上,雪兰跟三姐来到北平女子师范学校,这天是新生入学仪式,所以到处都有活动。 主席台那边围着许多人,三姐高兴地指着那里说;“你看,那里就是戏剧社的节目,她们等会儿就开演《妻妾成群》。” 戏台旁有一块大木板,木板上贴着一张大海报,海报上写着大大的标题《毁灭》,下面标注了原作《妻妾成群》,作者刘五姐,以及改编人和演员们的名字。 雪兰跟三姐站在人群里,看完了整部话剧后,她们拼命的鼓掌,因为这部戏真的越演越好,越演越精彩了。 三姐小声说:“知道吗?一位有名的大学老师还给这部话剧做了评价呢,等会儿演员会念出来。” “我们趟在一座坟墓中,窒息、黑暗、令人绝望,想要活着走出坟墓吗?那么就用双手挖开这座坟墓吧,即使十指鲜血淋漓。因为不在坟墓中挣扎活命,就只能在坟墓中毁灭。”报幕者读完这句话后,现场又再次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同学们,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们学校的《毁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主席台上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上前鞠躬说,“大学的老师都夸赞,说这部话剧的立意很高。用封建大家族里残酷的故事阐述了旧社会的可怕,通过各色人物的悲剧命运展现了如果不反抗就会走入毁灭这个主题,有很强的批判意义和反抗意义,应该广泛的演出和推广,让这部剧走进更多校园和家庭,让《毁灭》带来的革命萌芽走入每个人的心中。所以我们要去北平大学,在大学礼堂里进行演出了!” 场下又响起了欢呼和掌声,同学们显然都非常兴奋。 站在人群中的雪兰也觉得心潮澎湃,这种激动之情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忽然一个想法隐隐约约走入了雪兰心中。 虽然她不能像一位革命战士一样,用笔如刀,为新中华呐喊呼吁。可是她却可以用另一种方式,为了新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即使只是微不足道。 就像这部《妻妾成群》,虽然只是一部小说,没有任何评论,没有任何呼吁。可是却带给读者们一种深入人心的震撼,他们从中读出了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 写文章是在向人们传达你的思维,只要你好好传达了,用心传达了,读者们一定可以体会。 之前《燃秦》所带来的阴霾忽然一扫而空了,通俗小说又怎么样?上不得台面又怎么样?被人看不起和唾骂又怎么样? 只要用心写,她照样可以做到那些革命战士一样的事,用她的笔杆子向世人阐述勇敢、正直、忠诚、坚韧等品质,用通俗文学的方式。 何况华夏在未来的日子里,要遭遇的苦难还多着呢,这更加需要有人在华夏儿女的耳边,诉说着这些重要的品质。 遇到苦难要坚强,遇到不平要反抗,遇到敌人要勇敢,遇到大义要坚贞。 这些话不一定需要像杂文那样写的清楚明白,像《妻妾成群》一样,写一篇人们喜欢、流行的小说,人们读了,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作者想告诉大家的事情。 站在台下,望着台上表演的姑娘们,雪兰摸了摸胸口,忽然觉得这里很热。 热的想让人大声呼喊。 ☆、第30章 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争斗,有时候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也许只是决定在少数几个人的私欲当中。 不要说身在残酷的20世纪初,即使是在后世,这个世界也到处战火纷飞。 没有人能说清楚这里面的道理,但是当你从电视里看到其他贫弱国家民众的惨状时,你就会感激自己生在一个强大富裕的国家当中,哪怕这个国家还不够完美,哪怕很多事情还有待万善。 这样一个国家不是依赖别的国家成长壮大的,她一步步站起来,走到今日,唯一要感谢的,就是她所有的子民,一直无怨无悔地支撑她。 有一个伟人曾说:“华夏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 这句话的原话其实是‘华夏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但是伟人又给填上了一个‘立’字,因为只是站起来是不够的,驼背弯腰的站,也算是站吗? 不但要站,还要昂首挺胸的立起来。 这个民族在过去五千年间始终是站在世界的顶点,昂首挺胸的,那么终有一天她还会站回世界的顶点,同样昂首挺胸。 这个民族曾经经历过苦难,在近代的苦难中,她被外族欺负的抬不起头来,她向别人弯腰,甚至跪在地上。 她的子民无知,在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统治后,不懂奋起反抗,也不懂尊严骨气,于是就随他们的母亲一起弯腰,一起跪在地上。 中华儿女比起这个世界上任何角落的人都更聪明善良,更吃苦耐劳,他们不应该因为无知,就被压迫着跪在地上。 在这个年代,有许许多多的文人,他们大声呐喊,告诉人们骨气和尊严的重要性,告诉人们不可以跪在地上,要带着你们的母亲站立起来。 这些文人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们都是冒着随时被存有私欲的人迫害的危险来做这件事的。 雪兰没有这种‘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气魄,但也愿意用自己的力量,向这个时代无知的百姓们传达这种心声。 不但要站起来,更要立起来。 其实经过《燃秦》后,雪兰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虽然她的文章文笔不够老练,故事也缺乏严谨性,更没有当下人们在文章中写诗、作词的意境美,但正是因为这些特点,反而让她的文章浅显易懂,更容易被普通大众接受。 用一句现代话来说,这就叫‘接地气’,凡是‘接地气’的都受人喜爱。 说书的先生连修改都不用修改,照着她的小说念,不识字的大老粗都能听得津津有味。所以她并不需要修改自己的风格,没有人规定只有阳春白雪才是上佳的作品,只要能被大多数人接受,那她的文笔就算被评为土坷垃也没问题。 她就要用自己这种简单而接地气的风格,把许多重要的事情传达出去,传达给广大的华夏人民知道。 而雪兰要借助的载体就是——武侠小说。 后世的人都读过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即使没读过,经过电视上一二三四五六七遍的翻拍,恐怕没见识过小龙女,也见识过小笼包了。 雪兰个人认为,所有的武侠作者当中,唯金大侠的作品最好,而金大侠的作品当中,唯《射雕英雄》最好。 为什么呢?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武侠、武侠,有武必有侠,可以无武,但必有侠。 大侠是什么? 这很难简单概括,最早的侠,在司马迁的《游侠列传》中有所记述:“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侠客就是这样的人,虽然不被社会正道接受,但是言必行,行必果,为了别人的不平事,可以牺牲自己。 雪兰对于大侠的印象虽然起源于武侠小说,但最深刻的印象却是来源于《水浒传》,鲁智深拳打镇关西。 当时读到这个情节的时候,激动的心情是溢于言表的,世间有这样的侠义之人,不畏强权,不为私己,惩凶除恶,真是应了那句‘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 在这个时代,正是面对华夏危亡的关键时刻,是不是正需要这种侠义精神呢? 也许不必崇高到‘为国为民’的境界,但普通人看到不平事能吼一声,看到弱者能帮扶一把,遇到欺压能站起来反抗,而不是坐在原地,任人宰割。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华夏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 这是一首气势恢宏的歌,唱出了每个不愿意做奴隶的人的心声,因为这是一首歌,所以更容易被人知晓。而武侠小说,更会因为这是一个好故事,而被所有喜欢它的人流传,而流传的不仅仅是故事,更是其中的精神。 《射雕英雄》就是这样一部史诗之作,其中蕴含的侠义精神,那种‘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精神,堪称所有武侠的巅峰。 《射雕英雄》虽然支线繁多,但其宗旨却明白清楚,射雕大侠领兵抵抗侵略,最后与妻子一起战死沙场。 未来华夏将面临苦难,东瀛人会为其贪婪的野心发动侵略。 不义之战,像雪兰这样的小人物无法阻止,但写个故事,向无耻的侵略者发出怒吼还是可以做到的。 这天回家后,三姐就发现妹妹有点兴奋,以为她是高兴于自己的作品受人欢迎,于是鼓励她说:“你何不继续往《小说周刊》投稿呢?也许你的小说还会被改编成话剧。” “不,我决定要写一部新的小说。”雪兰兴致勃勃地说。 “是吗?是什么故事?”三姐高兴地问。 “我要写武侠小说。”雪兰回答道。 “唉……”三姐却发出了非常明显的失望感叹,“武侠小说啊,那有什么好看的,我还想看你写《燃秦》的后续呢,许编辑也说了,这个题材被你写的这么红,你应该乘风而上才对,再写汉朝、唐朝、明朝什么的。” 三姐的感叹是有原因的,这个年代的武侠小说跟后世是截然不同的东西。 该说是什么风格呢?如果你读过《水浒传》,大约就懂是什么风格了。 一刀捅进去,血喷出来,肠子流满地什么的,还特别爱杀女人…… 如果是现代社会,只有重口变态的人才爱看这种东西呢。说起来这个年代的武侠也不是后世那种武侠,感觉和写了一群土匪似的,而且最后还都受了朝廷诏安,给朝廷当牛做马,做了朝廷的鹰犬。总之,就是华夏人爱看的圆满大结局,虽然过程不一样,但也是‘带七尺剑,升天子阶’,当大官去喽。 《文学报》有一位专门写武侠的大家叫陈海沙,陈海沙先生算得上是非常创新的人了。 雪兰去读了他刚刚完成的名作《一刀沧水》,看完之后那真是敬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市井之徒,但是他的武功非常厉害,有一次东瀛人来华夏找存在感,也就是一位东瀛武士想找华夏人切磋,他打败了许许多多的华夏人,最后还嘲笑华夏人是‘东亚病夫,不堪一击’,可是主人公突然出现,把这个东瀛人打的落花流水,让人看了那一个解气啊。 其实这部小说受欢迎的原因雪兰能明白,华夏正处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打仗每每必败,在国际上什么地位都没有,外国人不但瓜分华夏,还总是嘲笑华夏人。所以写出这样一个人物,最能让人心头畅快。 而陈海沙先生本人就是个武道家,他故事里写的每招每势都是真实存在的,什么少林拳,什么海沙掌,他还亲自编写过拳谱和刀谱呢,就算他故事里的人物也都是有迹可循的。 人们都觉得很奇怪,问陈海沙先生,既然现实中真有这样一个人物,为什么不让他去参加奥运会什么的,也让他在国际上给华夏人争争光。 陈海沙先生说,咱们华夏有很多能人,但这些能人大都是隐士,隐藏在市井当中,也许就是个杀猪卖鱼的,不求名不求利,普通人不懂他们的想法,甚至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存在,这也就是普通人不是能人的原因。 所以说,当前的武侠还是非常现实的作品,后世那种神话传说一样,飞来飞去,飞去飞来,点你一下,你就一动都不能动的神奇功法,压根连影都没有。 于是乎,雪兰在桌前坐了十多天,一张草稿都没写出来。 她想写武侠,可武侠却不是什么人都能写的。 愁杀人呀,雪兰又把一张草稿扔进了垃圾桶。 就算是想直接抄袭《射雕英雄》也根本办不到啊。 都怪连续剧翻拍那么多遍,谁还看书啊。就算看过书,又不是过目不忘,咱没有那么牛逼,能直接背出来。 这也可以理解,如果让一个现代人复述一下《射雕英雄》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大概很多人都能复述出来。但如果让人复述一下具体的人物名字、时间地点、武功名称,恐怕十个人也总结不出来。 而且原来的《射雕英雄》立意和故事都那么好,万一被她写残了,那不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吗? 本来雄心万丈要写武侠的,可是竟然还没开头就嗝屁了,怎么往下进行呢? ☆、第31章 金大侠的故事之所以好,与他深厚的华夏文化底蕴密不可分,虽然故事里大部分的诗词,乃至武功秘籍都是抄袭古人或者改写的,但起码人家知道这些古文和诗词,才能用到文章里啊。 可是雪兰呢? 说一说都是泪啊,书到用时方恨少,一肚子草,想抄都抄不了。 要不然临时抱佛脚,去上学? 十三四岁的年纪,可不是应该上学吗?之前李氏和三姐让她上学,她总是不太愿意。一是她内在都快二十几岁的人了,还上什么学啊,还有就是觉得上学没用,她去上学了,谁来养家糊口呢。 可是现在有钱了,《燃秦》也完成了,心里还有了那么点点雄心壮志,也许上学是个不错的选择。 雪兰对李氏说了自己的想法后,李氏很高兴,当天就给雪兰准备好了小挎包。 “以后你跟三姐去上学,娘在家给你们做饭吃。” “我就是去看看,如果那里的老师太凶,我就再回家来。”雪兰说。 “胡咧咧,上学还由得你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去就不去。”三姐训她道。 这天早上,三姐拉着刚从被窝里爬出来,还眯缝着眼睛的妹妹上学去了。 一大一小,都穿着蓝褂子、黑裙子、黑皮鞋,编着大辫子,长得又都很俊俏,李氏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来回都带你妹妹坐黄包车,可看好了她,外头拐子可多了。”她吩咐道。 “我知道了,青天白日的,哪儿来的拐子。”三姐说。 “你们可别大意,我听隔壁王嫂说,她亲戚家的女儿就是出门买东西,结果找不到人了。”李氏叹道,“咱家门庭单薄,一定要十分小心。” 小心是对的,许编辑自从知道三姐上学后,就给介绍了一个黄包车夫,天天接送三姐上下学,车夫年纪不小了,三姐叫他王叔。 这天,他一见跟在三姐身后的雪兰,就眯起眼睛笑了:“哟,这是还没睡醒?” “可不是嘛,这个小懒蛋,平日都睡到太阳晒屁股,晚上又点灯熬油不睡觉,早饭都还没吃呢。”三姐说着,把从家里带出来的肉包子塞了一个给雪兰,“快吃吧。” 雪兰接过来,一口一口吃着,看着路上来往的行人,眨眼间就到了学校。 和三姐分手后,雪兰向自己的教室走去,昨天已经见过校长了,这里是中学部,到处是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找到教务主任后,他把她带去了她的班级。 “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这位是刘五姐,刘同学自我介绍一下吧。”男教师说。 “大家好,我是刘五姐,很高兴认识大家。”雪兰给众人鞠了个躬,这是昨天跟三姐学的礼仪,这个时候大家都崇拜东瀛,学校里一股东瀛风。 “呵呵。”男老师笑道,“刘同学再多说几句,有什么爱好,家乡哪里?” 爱好…… 咱喜欢看电视、玩游戏、扫淘宝。 “我喜欢看书、唱歌、做运动,我的家乡是通阳,北方的一个小城市,跟着母亲和姐姐来到北平,希望大家喜欢我。” 下面的小萝莉们都笑着鼓起掌来。 “好,你去坐下吧。”老师吩咐道,然后他就开始讲课了,“今天我们继续讲荀子劝学。” 同桌是个小胖妞,雪兰坐下的时候,小胖妞朝她笑笑说:“我叫张维真,你好。” “你好。”雪兰有点局促地说。 “吃吗?”她抽屉里露出了一包小鱼干。 雪兰…… 仅仅是上了一天学,雪兰的脸就变成了==的。 嘤嘤婴,跟不上趟啊。 写毛笔字像狗爬,识字课本太难懂,除了数学和英语能过关,其他选修德语、法语、日语什么的,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而已,用得着这么高大上吗?最可怕的是还有弹钢琴、跳舞、打网球之类乱七八糟的课,要亲命嘞。 要怪就怪选的学校太好了啊,这所女子师范学校已经是北平数一数二的女子学校了,里面当然实行精英教育啊。 雪兰已经预感到后世关于自己的黑历史了。 雪后山岚什么鬼,写字像狗爬,成绩一团糟,居然还能写小说,卖了许多钱…… 这是分分钟女神变屌丝的节奏啊。 于是,小屌丝雪兰开始了自己向女神迈进的艰苦道路。 放学后,三姐等了好久,才终于等到了从后面趿拉趿拉走出来的妹妹。 “怎么这么晚才出来,你在里面干什么?”三姐问。 雪兰╭(╯^╰)╮ 被老师鄙视了,问了几篇古文,统统背不出来,又不应付高考,谁背这破烂玩意啊。 虽然如此,雪兰也是个比较要面子的人,这天开始点灯熬油背文言文去了。 都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古代的教书先生,也是先让学生们一句一句背过,然后再讲解具体意思。 像雪兰这样已经思想很成熟的人,当她花大力气一天到晚背书后,即使是满纸文言文,她也能很顺溜的看明白了。 许编辑终于忙完了《燃秦》的出版事宜,找到雪兰家,却发现她上学读书去了。 这天下午,他问雪兰:“先生打算什么时候写新书呢?《文学报》的人也都期盼您写个新故事呢。” 雪兰说:“我已经有了新的想法,可是还不太成熟,需要做详细的准备工作,就再等等吧。” 其实雪兰已经算是比较勤快的作者了,一百万字的小说,她仅仅写了不到一年。而且《燃秦》虽然被骂的狗血淋头,其高额的销售量却不是假的,《文学报》通过在全国出版这本书,应该也赚的盆满钵满了,没必要压榨她快点写新书的。 “我不是害怕先生的想法被人抄袭吗!您不知道,自从《燃秦》红了之后,许多书都跟风,也写去了秦朝、汉朝、宋朝什么的,看得我们心急啊。”许编辑道。 “别人能写是别人的本事,咱们着急也没有用。”雪兰说,“如果这样说来,我岂不是也跟了‘黄粱一梦’的风,所以别人写就写了,我自有我的打算,您就不用替我着急了。等时间一到,我自然会交上让大家满意的故事。” 雪兰不再理会外面的风风雨雨,连报纸都不看了,一天到晚捧着古文读。古文晦涩,学起来很艰难,但长年累月学起来,还是有所进益的。 一转眼,又一个春夏过了,这一年雪兰十四岁。 秋天的麦子熟了,蟹子正肥美。这天晚上,李氏把桌子摆在了外面,母女三人在外面吃海鲜。 不要以为这是什么浪漫的对月饮酒,赏花品蟹。 她们就是姿势很不雅观的啃螃蟹而已,但是屋子里比较闷热,所以在外面啃。她家的小黄也已经变成了威风凛凛的大土狗,怕它啃螃蟹掐死,所以它只能啃馒头。 螃蟹在这个岁月里并不是什么太珍贵的事物,相反还是一个很贱的事物,有时候渔民打了一篓子螃蟹,其实根本卖不到几个钱,大家都不爱吃这个吃不饱肚子,吃起来又麻烦的东西,这玩意是在后世才被炒贵的。 三姐吃着晚饭,却闷闷不乐地叹了口气。 “你小孩子家家,叹什么气,当心把福气都叹没了。”李氏不高兴地说。 “我们班又走了一个女同学。”三姐说。 原来她们班上的同学越来越少了,许多都回家嫁人了。 谁知李氏也重重地叹了口气:“要我说,你也别去上学了,在家里绣点嫁妆吧,等我拜托许编辑,给你介绍个好人家。” “说什么呢,人家才不要嫁人呢。”三姐烦躁地撅起了嘴巴。 “说什么不嫁人,你都十七岁了,再不嫁人,就成老姑娘了。”李氏道。 “才不是呢,你根本什么都不懂,我知道学校里好多学姐都出国留学,还有上大学的,她们都是才女名媛,可受人尊敬了。” “我不懂什么名媛才女的,我就知道你年纪到了,要赶紧嫁人。” “就算我要嫁人,我也不要你给我包办,盲婚哑嫁的根本没有幸福。我要自己认识,现在都是自由恋爱了,不兴包办婚姻,你看二哥和二嫂不就是自由恋爱吗?” “你二嫂那是不守妇道,没有规矩,自己认识男人,然后死活要嫁,这么不要脸的女人,有几个有好下场?”李氏愤声说,“女人就得有个好名声,婚前不能跟任何男人有牵扯,不然未来的婆婆能喜欢你?再说了,就你二哥那个玩意,你二嫂也是瞎了眼!难道你想嫁个你二哥那样的男人?” 三姐急得不行,嚷道:“我又没想嫁给有钱人,嫁个普通工人或者职员还不成吗?” “工人?工人能挣几个钱,而且他们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你这么娇生惯养的,十根手指比一把小葱还细嫩。让你天天跟我一样,下厨做饭上街买菜,回家洗衣服做家务,还要伺候男人、老人和孩子,你能行吗?” 雪兰正在喝水,听到这对话,差点呛到。果然不愧是当母亲的,富的嫌人品差,穷的嫌穷,照这样下去,甭想把闺女嫁出去了。再说干嘛看不起工人啊,很多工种属于高技术行业好不好,赚钱很多的,而且想当工人也是很困难的,没有知识和技术根本别想,她一个不识字的妇女,居然还敢看不起人家。 雪兰这一年的物质教育倒没白瞎,李氏叫她养的挺摩登了,也穿旗袍什么的,夏天的时候还学邻居家的太太,去剪了个短短的头发。可是外表虽然变了,内心还是老样子。倒也不能说她死心眼、老封建,而是这个年代就是这样,女性要想追逐个婚姻自由,简直比登天还难。 清朝政府虽然结束了,可是民国政府也照样三妻四妾啊,女人还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想改变人们几代人形成的思维是很困难的。 ☆、第32章 “大家务必要勤于练习,咱们班的话剧一定要在这次比赛中获得名次,请诸君不要懈怠。”讲台上一个梳着大辫子的漂亮姑娘正在讲话,台下的小姑娘们都安安静静地望着她。 终于,她吩咐了一句:“好了,放学吧。” 嗡嗡嗡,放学的声音总是这么快乐。 “五姐,今天来我家玩吧,我有一块巧克力,我叔叔从德国带来的,给你尝尝。”同桌张维真笑着对雪兰说。 巧克力…… “好啊,你给我咬一口,还是分给我一半?只给一口我不去的。”雪兰十分认真地说。 张维真啧了一声说:“就给你吃一口,不吃算了。” 两个小姑娘手拉手走出教室,然后一起在校门口等候。 不一会儿,高等部也放学了,一群漂亮女学生簇拥着向校门口走来。 “五姐,真真。”三姐跟同学告别后,笑着向这边跑来。 “姐姐好。”张维真甜甜地叫了一声,“今天五姐要来我家玩,等用过了晚饭,我叫我家车夫送她回家。” “五姐,你去做客要有礼貌,可别打扰了人家。”三姐戳了雪兰一下说。 正在这时,旁边响起了一阵吵闹声。 “何先生自重,请您不要再来打扰我了。” 雪兰好奇地向那边看去,结果看到了三姐的同学韩美玲。 这个韩美玲经常被三姐挂在嘴边,简直一提起来就要斜眼歪嘴。 妈妈妹妹,就是这个人,告老师没收我的书,还总是说我坏话。 “在下并非刻意纠缠,既然韩小姐不喜,那在下告辞了,只是在下的心意是不会变的。”一个穿着黑西装,打了白领结的男人向她点点头,然后坐上了身后的汽车。 其实学校里有不少有钱人家的姑娘,放学有汽车接送也很平常,不过一个男人特意接女学生放学就有点微妙了。 簇拥着韩美玲的女学生们都满脸笑意。 “美玲,何先生真是锲而不舍呢。” “都追到学校来了,可见是真喜欢你。” “他家是不是很有钱,听说还没结婚,是真的吗?” 叫韩美玲的姑娘长得很漂亮,大眼睛,细眉毛,樱桃口,最重要的是身材凹凸有致,那身学生服似乎是改良过的,穿在身上极有气质。 “哼!不过是有钱少爷想尝新鲜,我对未来早有打算,只想找个平凡的男人结婚罢了,那种有钱少爷我才不会理会。”韩美玲冷冷地说。 “可他要是继续纠缠你呢?”有人问。 “那我就一直拒绝他,他那么有钱,什么鲜花没见过,早晚会放弃的。”韩美玲也不多说,转身坐上了一辆黄包车。 “还算有点自知之明……”三姐撇撇嘴说。 “怎么?你羡慕啊。”雪兰笑着问。 “啧。”三姐抬手就拍了雪兰的后脑勺一下,“小姑娘家,哪儿这么贫嘴,我羡慕什么?有这种事躲还来不及呢。行了,真真家的车夫来了,去玩吧,早点回家。” 雪兰和张维真坐上了黄包车,刚一上路,张维真就跟雪兰咬耳朵。 “我知道那个何先生,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姐姐那个同学,我看悬乎。” “这样啊,那回家后我跟姐姐说说。”雪兰道。 张维真的父亲是隶属于张大帅的政府人员,外公是个富商。也许是生活太富裕的缘故,小姑娘胖成一张大圆脸,身体也矮墩墩的,还特别爱吃甜食。 黄包车停在了一户洋式大宅门口,两人刚走到门口,就有女仆替她们打开了门。 “真真回来啦,哟,五姐也来了。”一个穿着旗袍的漂亮女人走出来,笑着对二人说,“外面天热吧,屋里有冰镇西瓜,过来吃几块。” “阿姨好,我又来打扰你们了。”雪兰腼腆地说。 “不打扰,恨不得你天天来。”女人笑道。 “我们不吃西瓜了,我带五姐上楼玩了,吃饭叫我们。”不等她母亲再说什么,张维真就拉着雪兰往楼上跑去了。 真真的房间像梦幻的公主房一样,有带着窗幔的大床,绣着蕾丝边的落地窗帘,还有白色的钢琴和藤座椅。 她取出一个大盒子,打开一看,里面各种小零食。 牛轧糖、小干鱼、肉干、糖果、干果、点心,当然还有传说中的德国巧克力。 两人看到零食也不啰嗦了,面对面就吃了起来。 雪兰跟张维真也不是特意认识的,她们很巧成了同桌,然后都爱吃零食,都爱看志怪小说,在一起坐了半年后,天天唧唧喳喳说笑,互相分零食吃,自然就成好朋友了。 最初雪兰根本不知道她家这么有钱,第一次来她家时还吓了一跳呢,真人不露相啊。 “韩雪真讨厌,演个话剧而已,那么多毛病,我烦死她了。”真真边吃边说,“居然安排我演奶妈,要不是担心我爸爸生气,我就吐她一脸唾沫。” “你演奶妈还有不少台词呢,我只有一句台词。”雪兰也抱怨道,“还要穿男装,黏胡子。” “她让我演奶妈是故意臭我,笑话我长得胖而已,她自己演朱丽叶,别人答应了吗?”张维真气哼哼地说,“对了,我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她打开橱柜,拿了一件东西给雪兰看。 胸罩…… “我妈刚给我买的,从美国人开的百货商店里,她说我可以带了,但是我觉得带这玩意怪不好意思的,你有没有?” “……等过一阵子,我也会有的。”雪兰暗搓搓地想,胸都还没有,带什么胸罩。 这具身体比较弱,前胸跟飞机场一样,平的很。就连月事也才来了几个月而已,第一次来的时候,还发生了很囧的事。 她对李氏说自己来月事了,问她要月经带。 李氏愣了一下,便露出了很神秘的笑容:“是啊,也该来了。” 接着她找出了一个厚墩墩的小布包给雪兰:“这是你三姐的,你先用着。” 雪兰…… 李氏又摸了摸她的脸说:“女儿啊,从今天起你就是女人了,可以嫁人了。那个地方很重要,除了你未来的丈夫,谁都不能碰,碰了会死人的,你记住了吗?” 雪兰…… 张维真把胸罩塞回柜子,然后取出了一条白色的蕾丝巾搭在头上。 “这是我表姐结婚时带的头纱,我硬要过来的,好看吗?” 雪兰接过来看了看,哇,好精致的布料呢。 这个年代穿婚纱结婚其实挺摩登,不过所谓的婚纱跟后世有点不一样,就像这厚厚的头纱一样,蒙在头上活像阿拉伯人。 张维真拿过头纱蒙在头上,打扮成西方嬷嬷的样子。 “咱们来排戏吧,省的没演好,韩雪那女人又说三道四。” 雪兰点点头,其实她没关系,作为路人甲,她只有一句台词,张维真的台词倒是挺多的。 于是雪兰披上一条床单,用床单两头在脖子下面打个结,高高扬起床单,举起一只手戳戳戳,大声道:“我要杀了你!” 晚上坐在张维真家的饭桌前,雪兰感动的想哭,她喝到了果汁,吃到了布丁和蛋糕,还得到了一块奶酪,虽然是囧囧的中西合璧,桌上还有红烧猪蹄什么的,但也极令人满足了。 家里虽然这么西式,可惜张维真的爸爸依然有姨太太,不过这姨太太是她妈妈原来的丫头而已。她妈妈还生了两个儿子,年纪都很小,正是调皮的年纪,其中一个不停的在饭桌下面踩雪兰的脚…… 用过了晚饭,张维真安排她家的车夫把雪兰送回家,却正好碰到了她刚刚归家的父亲。那男人一身西装,喝得醉醺醺的,他被搀扶着从汽车上走下来,车里还坐着一个很时髦的年轻女人,男人下车前,她还凑上去亲了一口。 雪兰一看就皱起了眉头,她本以为张维真也会生气,谁知小姑娘甜甜地一笑,上前搀扶住父亲说:“爸爸,你回家了,累不累?饭菜准备好了,我马上吩咐仆人给你放洗澡水。” 她父亲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好……好闺女,吃……吃饭……” 张维真笑着跟雪兰摆摆手说:“路上小心,明天见。” “明天见。”雪兰也摇摇手,然后车夫就拉着她出门了。 这时,雪兰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张维真跟她说过的几句话。 “咱们女人活得累,活得委屈,所以更要放聪明,只有聪明人才能笑到最后。” 雪兰忘记她当时为什么会发这句感慨了,只是附和的点了点头,想来真真也不只是幸福窝里的小姐啊。 ☆、第33章 傍晚很热,这一年的秋老虎特别厉害,屋子里像蒸笼一样。 “今夏可真热啊,都什么时候了,还一点不见凉。”三姐呼扇着蒲扇说。 只三个女人在家里,也顾不上什么体统了,都穿得非常清凉,李氏切了一个西瓜拿到外面说:“过来吃西瓜,今年开春至今都没下过雨,难为西瓜长这么大。” 雪兰注意到李氏的食指上包着手绢,忙问:“你的手指怎么了?” “没事,今天做菜的时候,不小心割伤了。”李氏道。 “娘,要不咱雇个婆子吧,每天帮你做家务,出门买菜,咱家现在也不缺那个钱。”三姐道。 “不用,不用,我不是心疼钱,我是担心外人,这年头世道不好,随便弄个外人在家里,万一召来坏人,咱们怎么办?” 雪兰边啃西瓜边说:“你也太小心了,哪有那么多坏人,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李氏却翻了个白眼:“小丫头你知道什么?越是穷的世道,人心越是坏,当年娘在戏班子里,见识过不少腌渍事。” 李氏轻易不提她在戏班的事情,似乎很避讳别人知道她唱过戏,跟外人介绍自己的时候,一般都说自己是地主家的闺女…… “那时候我有个同伴,跟我一样的年纪,我唱文小生,她唱花旦,总是我们两个人对戏。她跟我说过,她是陕西人,有一天她在家门口玩,邻居过来跟她说,去她家吃糖,因为是熟人,她就高高兴兴跟去了,结果麻袋一罩,被邻居卖到了通阳,跟她家乡隔着十万八千里。她时常哭着说,她家虽然是普通农户,可是很富裕,万没想到在家门口被邻居提脚卖了,一想到父母亲人还跟那衣冠禽兽比邻而居,不知道他做下的恶事,心里就急得不行。所以有些人看着面善,心却是黑的,咱们小心些总没错。” 这个年代的男女比例相差很大,据说高达13:10,这种差距给社会带来了很大影响,而且性买卖在大多数省份都是合法的行业,加上人口可以买卖的政策,所以社会混乱也是可以理解的。 啃完了西瓜,雪兰还是热的不行,汗水从头顶流下,顺着脸颊滴落,浑身黏糊的像粘了一层糖一样,还有蚊子围着她转来转去,不一会儿身上就咬满了包。 “啊……这日子没法过了,屋里热得像蒸笼,外面又热又有蚊子咬。”雪兰哼哧哼哧在身上挠挠挠。 “娘,咱们上外面溜达溜达吧,我听说前街的夜市可热闹了,邻居家的王姨都经常带着她闺女出去逛夜市。”三姐道。 “不行,大晚上的,谁都不许出门。”李氏很坚决的否定了。 “为什么不行啊?夜市上那么多人,还有巡警,丢不了人。”三姐歪缠道。 “你怎么知道丢不了,等真丢了,有你哭的。”李氏道,“咱们三个女人,本就该闭门歇户,万一叫街上混子知道咱们家没男人,上门找茬怎么办?” 雪兰撑着头叹了口气,她写《燃秦》一本书,就净赚了近十万块大洋,李氏让存在洋行里,一个月却最多花不到三十块钱。问她干嘛这么节俭,她说怕财外露,召来坏人。如果她们和张维真家那样,弄一幢大房子,雇上几个仆人,哪里还怕什么拐子混子,这样天天憋在家里,简直闷死人了。 过了几天,雪兰和三姐瞒着李氏,找许编辑帮忙,雇了四个帮佣。 这年头的女性帮佣拿钱很少,因为她们住在主人家中,吃喝都是主人管,一个月最多挣几块钱,但也是抢破头的工作。因为这个时代还是允许仆人买卖和典当的,一个姑娘年满16岁后,只要在她们父母和她们自己的同意下,就能典当自己。在一些穷乡僻壤,花十块钱就能买个小女孩,让她一辈子给你当牛做马。而且比起当农民下地干活,当女佣其实是很轻省很体面,很能挣钱的活了。 许编辑直接走了报社的路子,帮忙从中介所找了几个知根知底的人,找了一个门房,一个婆子和两个丫头。 门房和婆子是一对夫妻,门房叫张长顺,夫妻两人都四十来岁,养了两个女儿都嫁出去了,现在膝下只有个六岁的儿子。两个丫头,一个叫杨春喜,一个叫李大妮,都是十五六岁的样子。 等人找上门的时候,李氏也没法子撵人了。 雪兰直接说:“我都付给他们一个月工钱了,放心吧,是知根知底的人,家里都是老实巴交的老百姓。” “你付了多少钱?”李氏问。 “门房夫妇两个,一个月8块钱,两个丫头每人每月3块钱。”雪兰说。 李氏拍了她一把说:“就你穷大方,既然如此还不如买几个小丫头呢,你钱多没处花是吗?都辞退!赶走!” 雪兰怎么说也是现代人,哪儿能忍受买卖奴隶这种事,雇个保姆阿姨帮忙做家务都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好像自己四体不勤一样。 于是她忽悠李氏说:“我怎么说也写书挣钱,现在都不讲究买卖人口了,真买个丫头回家,对我名声不好。” 三姐也说:“咱们雇佣这几个人,家里也安全,省的你整天提心吊胆。” 李氏气闷了半天,瞪了两个女儿几眼,这才走出去跟新来的几个帮佣说话。 以前好歹是刘家大院的姨太太,有女仆专门伺候的,所以管起人来很有气势。雪兰趴在窗口,看她对外面的人一顿安排。 “剩他爹,你们一家就住在前院的南屋,平时你和剩都不许来后院,剩他娘白天跟着我,晚上跟你住前院。春喜和大妮睡后院,除非吩咐不得出门。” 剩就是张长顺两口子的儿子,叫张狗剩,北方人就喊他父母剩他爹,剩他娘。大户里的丫头都是买卖进来的,根本不能出门,但雇佣的女仆却不能像犯人一样关在家里,可是让年轻女孩随便出入,又有点门户不紧的感觉,所以仍然是不许她们随便踏出家门的。女仆为了保住工作,也只能听从,她们不能回家,每个年节由家人上门取她们的工钱。 “家里虽然只有我和两位姑娘,可是你们谁敢偷懒耍猾,或者把外人引来家里,我可是不会轻饶的。”李氏端着架子当了女主人,然后又露出了笑脸,“行了,我也不是那等作践人的主户,日子久了就知道了。” 从这天起,空荡荡的房子总算有点人气了,起码晚上小黄叫唤的时候不会那么害怕了。 剩他娘是个很瘦的女人,像是营养不良导致的,头发稀疏枯黄,不过四十岁的年纪,竟然有一半都是白头发。 她到后院儿听差的时候,满面心酸的说起了自家的事:“剩他爹原先是米铺子里的伙计,东家怨我们弄潮了他一屋子粮食,硬把我们告去了衙门,我们家的房子和地都抵给了他,又还了几年帐,才总算结了这些事。好在我们一家没有散,又得好心人介绍,来夫人家里帮佣。” 春喜是个挺漂亮的大姑娘,双眼皮,小嘴巴,头发乌黑,很会说话。家里是农户,因不愿意在家务农,所以想找一户人家当女佣。不过漂亮的姑娘却一身汗臭味,让人望而却步。 大妮一张大饼脸,小鼻子小眼,皮肤很黑,话都说不利索。她也是庄户人家,爹娘都死了,跟着哥哥,嫂子不容人,本想提脚卖了她,哥哥不让,这才出来当女佣。 他们看上去都很糟踏,衣服又脏又破,连脸上都有许多黑灰。 在这个年代,华夏人的确是不太讲究卫生的,有些穷老百姓一年到头最多洗一两次澡,或者干脆几年不洗澡,不是故意不讲卫生,而是水特别珍贵。 在李氏这里却是不能忍的,她看着三个女人互相搓洗了澡,然后命她们把带来的衣服都洗好晾晒了。 “家里有自来水,不怕你们浪费,把自己拾掇干净了,不然别进屋子。” 狗剩一家起码还有间屋子住呢,到了春喜和大妮,李氏竟然要人家在三姐和雪兰床边打地铺。 “丫头都这样,睡在脚边,晚上有什么吩咐也方便。”李氏理直气壮地说。 雪兰简直无语了,谁要趟在她脚边,那干脆不要睡了。 “你这孩子,非要雇丫鬟,雇来了你又不用,你这不是浪费钱吗?” 雪兰…… 这是个刚刚结束了封建王朝统治的时代,虽然民国宣扬什么平等民主,但实际上平等什么的根本不存在,毕竟连人口买卖都还堂而皇之呢。 家里人口多了之后,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可以出门了,就算是晚上也不怕。 雪兰她们来到北平已经有两年了,但是毫不客气的说,从没见识过北平的夜生活。 繁华的夜市上做小买卖的人很多,在夏季的时候热闹非凡。 这天晚上,母女三个带着剩他娘和春喜出门逛夜市去了。 就算是在现代社会,也没有见识过这么热闹的街景。耍杂技的,变戏法的,唱大戏的,无所不包。 就说这耍杂技的,绝对是台下十年功。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用筷子那样的木棍,全身顶着十几个盘子转悠,好看极了。还有吹火的、吞剑的、扔飞镖的、踩高跷的,还有牵着小猴子要钱的。 夜市上的杂耍摊子通常用帷帐围成一个大圈,客人可以进去观赏,入场费通常是一人一到两角,绝对是大饱眼福,票有所值。 街上还有各种吃食摊子和野台子戏。 野台子戏就是唱大鼓的、唱梆子的、说评书的等等娱乐项目。 这一晚上逛回来,雪兰吃了一路,看了一路,甭提多高兴了。 早知道外面的娱乐活动这么多,应该早点出来的,天天在家闷着,想想都是泪啊。 ☆、第34章 自从晚上能出门后,雪兰的生活就丰富了起来,过去她轻易不出门,现在她天天想出门。 其实老北平的人对夜市什么的早不觉得新鲜了,除了雪兰这样没见过世面的,才兴奋地整天往外跑。 不过几天功夫,她买了七八个面人,十来个脸谱面具,还有一堆木雕石刻的小玩意。她还从一家药店铺子里花五块钱淘到了两个犀牛脚,回家后小心地收藏了起来。 雪兰爱看杂耍,可李氏和三姐偏爱听戏,李氏嫌弃野台子戏总唱下流东西,故而不肯去。所以想听戏的时候,也会花那么几个银元带女儿和女仆一起去戏园子听戏。 雪兰很能理解她平时抠抠搜搜的,却舍得花钱听戏的心态。毕竟她曾经从事这种贱业,可现在她却像富太太一样体面,带着女儿和仆人坐在戏园子听戏,是人都会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满足和自豪感吧。 梨园,是古代对戏曲班子的别称。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很单调,尤其是很多人还不识字,想要获得点精神方面的娱乐,戏园子就是最好的选择了。所以虽说唱戏是一行贱业,跟娼门基本没区别,但如果唱得好,唱得出名,也能成为大明星,等成为大明星后,跟一百年后的明星们也没什么区别,都是很光鲜很受人尊敬的。 李氏以前是唱梆子的,而且是生角,生角就是男角,不过现在北平基本听不到梆子了,京剧一统江山。 这天晚上,附近一家戏楼里唱《四郎探母》,李氏她们一起去听了。 戏楼里的票价比野台子贵多了,听一场戏就要一两块大洋呢。不过戏楼里听戏更清楚,很多戏楼有上下两层,客人可以点茶水和零嘴吃。 雪兰不爱听戏,可是这天晚上,戏里的杨四郎一出场,就把雪兰给镇住了。 原因无他,男主角长太帅。 那个剑眉星目,那个高鼻薄唇,那个声音磁性。 绝对是她穿越以来见过的最帅的男人了,当然也要考虑到她基本不出门。 于是整场戏,雪兰一个哈欠都没打,就盯着人家的脸发花痴了。真没有想到,在没有互联网的今天,还能见到这样秀色可餐的小鲜肉,内心是阿姨的雪兰觉得十分满足。 戏演完了,她还拿出一块银元扔到台上,打赏了人家。 然后悄悄跟三姐说:“这个杨四郎长得好俊啊。” 三姐一副大姐姐的样子,教训雪兰道:“你女孩子家的,别胡说八道。” 一旁的李氏噗嗤一声笑了,对雪兰说:“那不是男人,那是个女人。” 雪兰愣住了,转头说:“我不信,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就是因为她是女人,所以打扮起来才俊。”李氏说。 有木有搞错,长这么帅居然是女人,把人家的感动还回来…… 雪兰捂着胸口,默默内伤了。 好好的戏曲艺术,名旦都是男人也就罢了,为毛女人都唱生角去了啊,这反转不要玩的太哈皮啊。 “不看了,咱们回家吧。”雪兰说。 “再等等,再等等。”李氏看得正入迷,不肯走。 雪兰百无聊赖之时,一抬头,忽然发现房梁上坐着一个人。 他似乎是发现了雪兰在看他,伸出一根手指,对她比了个嘘的姿势。 然后那人沿着房梁木,窜到了天窗处,一个翻身飞了出去,简直像故事里飞檐走壁的人一样。 太……太他么惊人了。 雪兰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使劲揉了揉眼。 这天她们回家的时候,雪兰就一直在想那个突然从房梁上飞出去的人,原来轻功什么的不是子虚乌有啊。 那漂亮灵活的动作,激起了雪兰遥远的回忆。 整整半年了,她一直在看武术典籍,但她根本看不懂。其实没有必要去弄懂真正的武功啊,金大侠也是不懂武功的。 哪怕没看过书,想想那些电视剧也就知道了,小龙女打斗起来,就用两根丝带,或者用一双寒铁手套,与杨过练剑时,不像在练剑,倒像在舞蹈,美得让人心颤。把打斗写的仙姿飘飘,激起人们视觉上的美感,如同走入了一个美妙的仙境。读者不仅得到了心理上的满足,更体会了艺术和美的情怀,这就是金大侠写的打斗了。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不懂武术的雪兰应该也写得出来。 相反当下的武侠小说非常黄暴,砍一刀,头咕噜噜滚在地上,鲜血喷的到处都是,这种写法很能激起人们的生理厌恶。 不记得人名、地名和武器名也没关系,其实金大侠写这些都是有迹可循的,比如武器,好像越厉害的人,武器就越简单,甚至干脆没有武器。 比如郭大侠、萧峰、虚竹、段誉、张无忌等,统统没有武器,就手无寸铁跟人家打,但是别人都打不过他们。黄药师有一把萧,洪七公有一根打狗棍,都不是利器,可以完全当装饰品了。杨过虽然用剑,但是他的独臂剑也很有说法,一开始是绝世好剑,后来变成重剑,最后变成木剑,也就是说越厉害了,武器也就越来越没用了,他本身就是最强的,无需任何武器来帮衬了。反而那些炮灰,都带着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武器。 大侠们的武功也各具特点,比如郭大侠这样义薄云天的大侠,招牌功夫叫‘降龙十八掌’,一听就特别刚猛,特别正义;洪七公这样的乞丐头子,招牌功夫跟职业非常贴合,叫打狗棒法;梅超风这样阴毒的需要天天在骷髅头上扣窟窿眼的,就叫九阴白骨爪。 作者喜欢的人,武功名字也会高端大气上档次,很具浪漫色彩,比如黄药师这样天资卓绝的人,因为带一管玉箫,吹的曲子便叫碧海潮生曲。逍遥派是个完美主义者的集中地,弟子不仅天资要好,还得貌美如花,他们的武功也很好听很强大,什么北冥神功、凌波微步、天山折梅手等。相反坏人的名字就不好听了,比如西毒的绝世神功叫蛤蟆功什么的。 至于武功秘籍,那就更好瞎编了,比如《九阴真经》,其实早在《黄帝内经》等书中有类似的心法,后来被金大侠用《道德经》和《四库全书》里的某些内容扩充了,如果根据人体学,根本行不通,不过读起来,还是很高端大气,很能唬人的。 这样一总结,原本无从下手的故事似乎也找到了思路。 雪兰当晚就在纸上写起了大纲。 《射雕英雄》既是《射雕英雄》,又不是《射雕英雄》。 因为雪兰写这个故事的原因,是为了几年后发生在华夏大地上的一场战争。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大侠必须坚守恩怨是非,必须有着圣人一样的道德情操,必须有着定国安邦的宏伟志愿。黑和白的界限要分明,正和邪的立场要坚定。或者干脆说,正和邪的立场,只能以是否符合民族和国家的利益来区分的。哪怕是个土匪,只要他肯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上,那他就是侠。可是如果是站在国家民族的对立面,即使再可怜,也只能是奸人。 比如后世很多人会特别同情杨康,照我们现在的说法,这叫人性化看待每个人。他从小受完颜洪烈养育,一直把他当父亲,完颜洪烈对他疼爱有加,哪怕自己受伤也要护着杨康。生恩不及养恩重,十几年过去了,随便出来一个人,就叫他向养育了自己长大的父亲刀剑相向,谁能受得了。所以人性化可以存在,但不能越过国家大义侧重描写。 而最需要描写的东西,是外族入侵时国内百姓的惨状,这些在原著当中是没有,或者很少描述的,但也是雪兰必须添加进去的。屠城、屠村、杀人、强奸、扫荡、压榨,要描写的清清楚楚、人神共愤,即使写的太可怕,影响文章的可读性也无所谓。而与之共存的,就是百姓们对待侵略者的恨意,以及那种想要反抗,想要逃走,等在原地就是深渊的意识。 这天晚上,雪兰在纸上写下来许多字,虽然不知会对未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她心中却是激动难平的。 第二天,雪兰带着大大的黑眼圈上学去了。 刚下黄包车,就看到三姐的同学韩美玲从一辆汽车上走下来,车里的男人正是那位一直追求她的何先生。 雪兰见到后,忽然想起几天前真真说过的话,于是跟三姐咬耳朵道:“那天真真跟我说,她认识追求你同学的那个男人,说他不是好东西,你快劝劝你同学吧。” 三姐皱了皱眉说:“你一个小孩子,哪儿管这么多闲事,快去教室吧。” 雪兰慢悠悠地向教室走去,一进门就看到一群女孩子围着一张桌子。 她也凑上去看了看,竟然有人收到了玫瑰花,不过这张桌子好像是她的桌子啊,但鲜花肯定不是给她的。 课桌前,张维真笑得很无奈。 “维真,快从实交代,谁送的玫瑰花?” “快说,快说,是男朋友送的吗?” ☆、第35章 这个年代,一些接触过西方的家庭是很摩登的,家里的女儿可以像西方人一样先谈恋爱,然后从所有优秀的追求者中,选择一位结婚。 但不要以为是表面上这么简单的事情,在这个年代,所有结了婚的人当中,十对有九对都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而这些所谓的自由恋爱结婚,其实也是在门当户对的门第中产生的,封建帝国虽然结束了,但上千年的婚嫁传统却不是吆喝几声自由民主就能实现的,哪怕这些自诩先进的人也一样。 自习课上,张维真悄悄跟雪兰咬耳朵:“我订婚了,这是我未婚夫送的。” 十三四岁的姑娘订婚是常事,连结婚都是很正常的。 雪兰默默地说了句:“祝贺你了。” 张维真却叹了口气:“祝贺个屁,他比我大八岁,听说私底下还养着一个女人。” 雪兰也不好再说什么了,连她自己都是跟着三姐逃婚出来的。 “我爸爸只关心那男人有没有能耐,其他的统统不在意,在他的想法里,女儿能当个体面的阔太太就很幸福了,至于男人三妻四妾根本是正常的。那男人就是很有本事,这才叫我爸爸看中的。”她摸了摸抽屉里的《燃秦》封面说,“要是我丈夫能像韩海龙那样就好了,无论多少女人勾引他,他都只爱自己的妻子。如果我遇到这样的男人,就算他穷我也不在乎,可惜我爸爸是不会允许我谈恋爱了。” 没错,张维真其实是雪兰的书迷,她家有一整套精装的《燃秦》。 “小说而已,都是胡编乱造的,你不要陷入其中,想入非非。”雪兰说。 “这世上的男人千千万万,自然有许多重情重义的好男儿,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 “你未婚夫一定很在意你的,否则就不会给你送鲜花了。”雪兰安慰道。 “在意我?”张维真悄声笑了,“我这么又圆又胖的小姑娘,他一个成年男人会在意我?别说笑了,早就开荤的男人,才不会看我这样的小丫头呢。” 雪兰不知该说什么,于是沉默了。 两人无语半响,忽然张维真说:“对了,我这里有两张韩大家的戏票,你去看吗?” 接着,她唧唧喳喳地说起戏来,表情很兴奋,仿佛刚才沉重的话题根本不曾发生过,雪兰也急忙接着她的话题说笑起来。 真真是个好姑娘,从不让人为难的。 这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雪兰发现三姐一直闷闷不乐,问她怎么了,她却不肯开口。 等回到家里,她却扑到床上,委屈地哭了起来。 李氏问了好几次,这才知道三姐在学校叫人欺负了。 那位曾经高调拒绝贵公子追求的韩美玲姑娘谈恋爱了。 她幸福地告诉班上的同学们,那位何先生向她求婚了,因为帮了她很多忙,又保护过她,她感动于他的执着,于是点头答应了。 三姐想起雪兰的话,觉得同学一场,还是提醒一下比较好,于是就站了起来。 “我妹妹的同学说,那个何先生不是好人,你还是考虑清楚为妙。” 三姐太直肠子,也没有什么说话技巧,人家才刚刚公布了订婚消息,她就当众泼冷水,是个人都得生气啊。 韩美玲姑娘瞬间冷了脸:“多谢你的关心,不过不必了。” 她的几个好朋友也嘲讽三姐。 “你嫉妒美玲是不是?人家要嫁给何先生了,以后当阔太太,你不祝福也就罢了,还说三道四,什么德行。” “不过是见不得别人好而已。” 三姐也生气了,反驳说:“我只是提醒你一下,不爱听就算了,何必说的这么难听。我妹妹的同学是千金小姐,认识的人总比我们多,她说那男人不检点,难道还会冤枉人吗?我只是提醒她当心点啊。” “我知道他的事,他从没乱交过女朋友,都是女人倒贴他,他很洁身自好的。再说他都向我求婚了,必定是一心一意待我,谢谢你的关心,不过不必了。”韩美玲冷淡地说。 “你自己得不到这样的好男人,就以为人人都得不到吧,何先生愿意跟美玲结婚,有些人是羡慕不来的。” “见不得别人好,所以诋毁人家,这么心胸狭窄,当心嫁不出去……” 三姐憋屈了一路,回家后才哭道:“我再也不多管闲事了。” “你哭什么哭,既然这么委屈,怎么不在学校撕烂那几个蹄子的嘴!就会窝里横。”李氏给她擦擦眼泪说,“那富家少爷既然要娶人家,这就是好事。你也要学着上前说恭喜,以后别犯傻了。再说了,人家姑娘虽然一开始嘴硬,但心里未必不想嫁给那富家少爷,你看不上人家,难道人人都看不上?不是每个家庭都像咱家这样衣食不愁的。” 三姐被李氏斥责了一顿后,在屋里哼哧了一晚上。 第二天,三姐带着红肿的眼睛起床了。用过了早饭,姐妹二人坐上王叔的黄包车来到学校。 “我今天不上学了,姐姐你帮我请假。”雪兰说,“我想去趟《文学报》的报社。” “怎么?”三姐问,“你找许编辑有事?” “是关于新书的,我要当面跟他谈谈。”雪兰说。 三姐知道妹妹写新书的事情,于是点点头说:“路上小心了。” 然后又对王叔道:“麻烦您看顾我妹妹,一路上跟着她,别让她走丢了。” 王叔笑道:“别担心,我会把五姐全须全尾送回家。” 《文学报》的报社是一座几层高的写字楼,在这个年代已经称得上豪华大厦了。 雪兰这个背着书包,扎着大辫子的小姑娘还没走进去,就被拦在了门口。 “我是许政昌先生的侄女,有事要找他。”雪兰说。 “来这么早,编辑们还没上班呢?”看门的大爷说,“要不你在门口坐坐吧。” 于是雪兰在报社门口找了个台阶坐下,默默等待着。 正是清晨,这里是繁华的市中心,到处人来人往,马路上川流不息,许多上班族拿着早点边走边吃。 不管是十年,还是一百年,很多事情都是不会改变的,就像这些为生计忙碌的人们。 “哎!”许编辑一下黄包车就看到了雪兰,指着她一通叫,“五姐,你怎么坐在这儿?” “许叔叔,我在等你,我给你带来了这个。”雪兰从书包里拿出了一个黄色的牛皮纸信封。 许编辑一看信封就裂开嘴笑了:“动笔了吗?走,去我办公室。” 许编辑当然知道雪兰要写武侠小说的事情,这半年的时间里,他帮她找了许多武术书籍和中医书籍,可是雪兰一直在准备,没有轻易下笔,今天总算是等到了。 雪兰坐在他办公室里,而许编辑正在读《射雕英雄》的正文。 没有写太多章,仅仅写了开头三万字,可是许编辑却读了好久。 最后他说:“先生的文笔明显进步了,可是……” “有什么问题吗?”雪兰问。 这部《射雕英雄》虽然盗用了金大侠的故事,但是通篇都是雪兰用自己的语言描述的,大到整个背景,小道路人甲的姓名,毕竟准备了半年之久,草稿都打了一沓子。 “故事很好,情节也很精彩,可是……这里面的江湖故事……不太像武侠呀,倒像是神话故事。” 雪兰明白许编辑的意思,这篇文章跟传统的武侠是很不同的,里面的人像神仙一样有神通,不但能飞来飞去,还能点穴什么的。 这个年代的武侠是很现实的,压根没有这些玩意,举个简单的例子,连‘内功’这个词都还没有创造出来呢。 许编辑当场就提问了:“这个内功是什么说法啊?莫非我给你找的那些武术书籍里有这种功夫?” 雪兰头疼了半响,解释道:“所谓内功就是人内在的气功,而外功就是拳脚上的功夫。比如一个人只练拳脚功夫,而不注意修炼内功,那别人打他的时候,他虽然体表没有受伤,可是五脏六腑却已经不行了。就好像你把一块豆腐装在一个铁盒子里,重重一摔,铁盒子好好的,可里面的豆腐却碎成了渣,但如果里面也是一块铁,不就没事了吗?” 许编辑像听到什么新奇事一样,一脸兴致勃勃:“先生好会设想啊,的确如此,我看到许多武侠小说里讲,武功高手通常都懂医术和养生,必定就是这个道理吧,只是没有先生说得形象。” 其实这都是后世写武侠小说的人总结出来的,虽然不知道现实中是否真有内功这种东西。 “先生觉得这本书不好?”雪兰一脸担忧地问。 “非也,先生的书怎会不好,虽然没有像《燃秦》那样一开始就设定新奇,但读下来却很有味道,故事情节也分外精彩,先生打算现在开始连载吗?” “是的,我就是特意来跟你商量这件事。”雪兰说。 “先生打算写多少字?” “两百万字左右,我每次写五六千字,大约要写两年时间。” “每日五六千字可不少啊,先生还要上学,时间足够吗?” “所以并不能坚持更新,两日交一次稿子吧。” “那好,我们编辑部商讨一下,会尽快在报纸上刊载《射雕英雄》。” ☆、第36章 当一位作者一炮而红后,再写新文的时候,无需大声呼喊,读者们自然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所以虽然《燃秦》结束的时候获得了骂声无数,可是作者一写新书,却无数份报纸上赶着给雪兰打广告。 “雪后山岚曾经宣称封笔,结果腆着脸换了东家后,又继续写书了。品性低劣至此,实在难以让人相信他能写出什么好文章。” “看来雪后山岚也知道自己文笔不佳,半年后再出新书,也写得有模有样了,可惜雕琢之感甚重,许多文法十分眼熟,模仿抄袭了不少人吧。” “这本《射雕英雄》分明是虚幻之作,虽然纳入宋朝的背景,却根本不符合历史真实,出现许多错误的情节。又鼓吹反社会封建的意识,竟然还敢自称武侠小说,滑天下之大稽。” “早就知道这些图利作者,为了金钱胡乱操纵笔杆子,写些无聊之作愚昧民众,让无知之人在虚幻中消耗光阴,实在令人不齿。” 如此,虽然骂声很多,但《文学报》的销量自从雪兰开始连载起就噌噌的往上涨。赵晗清主编为此还特意来雪兰家拜访过,人家跟许编辑一起上门的,还带了不少礼品。 “祝贺先生,新连载的文章获得了开门红,文章刚刚连载了不到十万字,已经有许多书商上门打听出书的事情了。”赵主编笑道:“大家都想见见雪后山岚,但让我回绝了。” “麻烦先生您了。”李氏感激地说,“我们孤儿寡母也就图个清静安逸,若不是门庭单薄也不会让五姐扛起家中重担,但实在不愿她抛头露面。” “夫人放心,我等都是言而有信之人,必定照顾好先生一家的名声。”赵主编说,“只是有些可惜了,有许多社会名人都希望结识一下先生呢,您知道吗?有一位京戏大家想把您《燃秦》中的闯天门一章改编成戏呢,还有电影公司想买《燃秦》的版权。这些可都是大进项,您看……” “我不好亲自出面,如果不劳烦,就请先生代劳吧。”雪兰说。 赵主编一下就喜开颜笑了:“如此甚好,我们一定会好好安排,必定不会让先生吃亏的。” “您说哪里话,多亏您帮衬。”不明真相的李氏感动地说。 雪兰默默地叹了口气,心想在这个时代做女人太憋屈了。全权由报社代理,里面的水分就太多了,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赵主编犹豫了一下后说,“我看了先生今天的连载,这剧情嘛……” “您但说无妨。”雪兰奇怪地看着他。 “啊,也不是什么要紧事,但为了安全起见,得提醒先生一句,这个关于政府官员的故事,不妨少写为妙,莫谈政事,莫谈政事嘛。”赵主编笑道:“我们文学报虽然各种文章都刊载,但对于针砭时弊或者含义太深的文章,我们也是谨慎发表的。 雪兰笑了笑说:“总归写的宋朝,应该没有大碍吧,我的故事都是臆造的,谁也不能强词夺理啊。” 原来《射雕英雄》的故事,在雪兰笔下已经大不相同了。原本的故事情节暂且不说,雪兰添加了很多三教九流和民间疾苦的剧情。 比如今天赵主编提出异议的故事情节,就是因为雪兰安插了一个小故事。 主角初到宋国,遇到了女主角,结果却遭遇了一件不平事。某个大宋官员看上了一个酒家女儿,于是污蔑酒家为金国奸细,除非把女儿送给他,否则就把他们一家老小关进监狱。那女孩不堪受辱,撞柱自尽了,官员反恨女孩临死前咒骂他,于是非但霸占了酒家的田产,还把酒家告上公堂,三个儿子都被污蔑为奸细被判处死刑。酒家无奈,写了一个大大的‘冤’字背在背上,从酒楼上一跃而下,惨死在街头。 “就怕别人说你借古讽今,讽刺当今的政府,您也知道张大帅占了京津之后,进步文人可是杀了不少啊。”赵主编心有余悸地说,“咱们报纸之前也受了连累,专栏作家王先生就是因为写进步文章,至今还被通缉呢。” “先生放心吧,我不会一时脑热就写出格的情节,我选的故事必定不会映射当今时事。”雪兰说。 “先生能想到这点就好,不是我干涉您写作,只是现实如此,我们也无可奈何。何况武侠故事本就有些离经叛道,先生还是小心些好。” 雪兰点点头,赵主编担心的没有错,因为武侠小说都有一种《水浒传》的意气,通常与官府为敌,宣扬的是非法的反动和暴力活动,所以一般的武侠小说,最终结局都是归顺朝廷,当了大官什么的。如果这本书写在清朝,很可能一下子就被定义为反书了。不过既然是为了心中的意气而写,自然也不惧怕这种程度的威胁。何况被抓的那些人,都是写杂文、新闻等时政批判文章才会遇难,若写武侠小说都被抓,人家张大帅的政府也要顾及名声的。 这天早上一去前厅,就听到门房的儿子张狗剩在大叫:“降龙十八掌!” 狗剩施掌的对象是她家的小黄,小黄‘嗷嗷嗷’地叫,配合极了。 其实帮佣们都不知道这家里的顶梁柱是二姑娘,因为连载小说也是一种需要保密的工作,如果原稿被偷出去发表在其他小报上,那么《文学报》就会蒙受金钱和名声上的损失,所以赵主编曾十分严肃的嘱咐过存放原稿要稳妥。于是雪兰一个人霸占西厢作为书房,书籍和文稿都锁在这间屋子里,钥匙也只有一把,她自己随身携带,其他人是不能随便进出的。所以春喜她们都以为这家的二小姐是个书呆子,一天到晚待在书房。 至于小狗剩这声‘降龙十八掌’…… 他是从茶馆里听来的,每天每天,只要《文学报》出了新章节,就有不识字的人按时去茶馆听,小狗剩也是《射雕英雄》的忠实追随者,每天不落地偷跑出去听,气得她娘天天打他。 用过早饭,姐妹两个来到了学校。 雪兰一进教室就发现几个女学生正拿着一张报纸在读,《文学报》是晨报,一大早就举着这份报纸看的人不算少数呢。 雪兰落座后,身边的张维真拍打了她一下说:“你看今天的新章节了吗?” “看了呀。”雪兰说。 “啊啊啊,我受不了了,不喜欢郭靖,在蒙古跟华筝好好的,都订婚了,一到中原就跟新认识的女人拉拉扯扯,我还是喜欢韩海龙。” “你不喜欢黄蓉吗?她挺可爱的吧,再说郭靖跟华筝的订婚也是形势所迫,他又不喜欢华筝。” “《燃秦》里面秦国夫人对韩海龙说:‘我曾路过你的心,不是我不想停留,而是你不肯收留。’韩海龙不接受其他女人,不仅是因为他爱灵儿,更是因为他有责任感,他知道对一个女人许下承诺后,就不可以轻易改变。大丈夫应当言而有信,郭靖倒是有了新欢,华筝怎么办呢?定过婚的女人,被抛弃后还有好下场?” 这时几个女同学也簇拥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说:“华筝肯定不可以的,她是蒙古公主,而郭靖是忠良的后代,他不可能跟侵略者汉人的成吉思汗的女儿在一起。我就喜欢黄蓉,她多可爱啊,那么古灵精怪,一出场我就被她吸引了,相比华筝除了是公主,一点魅力都没有。” “山岚先生的故事越写越好了,不过真的有那种神奇的功夫吗?在一个人的穴位上点一下,那人就一动不动了。” “我觉得那个金国小王爷好可怜啊,他很无辜的好不好,结果却被臭道士逼着去杀养育他长大的父亲,造成这一切恶果的都是他那个讨厌的娘。人家郭靖的娘怎么不怕吃苦,怎么一个人养大了孩子?就她不行,又当婊子又立牌坊。” “你不要弄错了,都是那个金国王爷害她家破人亡的,是坏人的阴谋,你不能全怪她。” “金国王爷对她那么深情,不但只有她一个女人,还把杨康当亲生儿子养大,都不要自己的血脉了,她还有什么不满足?非把儿子逼到这种程度!改嫁之前就应该想到会有这种结局了吧,要么不改嫁,一辈子守节,既然改嫁了,还心心念念想着过去的男人,这是不守妇道,脚踩两条船,犯贱!” 两个平时还算要好的女孩子居然争得面红耳赤,坐在当中看她们对吵的雪兰冷汗都要下来了。 “既然你这么说,有一天坏人逼死你丈夫,然后又耍阴谋诡计娶了你,你只要他对你好,你就完全忘了家破人亡的事了对吗?不但如此,还会爱上那个坏蛋,你贱不贱啊!” “你!你……” 不行,都上升到人参公鸡了,雪兰急忙阻拦道:“别这样,小说而已,都是假的,不要为这种假故事吵架。” 但是人家两个姑娘已经翻了脸,不再理睬对方了。 妈呀,也不知道原著中关于杨康是怎么描写的,她都尽量弱化他的可怜劲了,没想到还是这么多人同情他。莫非自己是女作者的原因,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反而比原著更添了人情和感性? 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的,作者想要表达一个主题,但看的人五花八门,于是什么思想都有,所以主题也被引申的乱七八糟,这就是所谓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雪兰最后无奈地想,把握住大方向就好了,其他的随便读者们脑补吧。 这天上课上到一半,一位老师忽然走进来。 “刘五姐,你出来一下。” 雪兰奇怪地跟了出去,却在教室门口看到了三姐,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脸色苍白的不行,整个人颤抖像筛子一样。 “怎么了?姐姐你怎么了?”雪兰担心地问。 “我……我……我不知道,我就闪了她一下,可她跌倒后就流血了。” 这时雪兰才知道,三姐班上那位韩美玲姑娘被急匆匆送去医院了,原因好像是流产…… ☆、第37章 韩美玲姑娘真的很可怜。 她两个月前才在学校当众宣布了自己将嫁入豪门的消息,可现在却突然传出消息,何先生就要结婚了,但新娘不是她。不但如此,曾经追在她屁股后面跑的男人也不再露面了。 学校里风言风语很可怕,什么她被少爷玩弄了,什么破身后被抛弃了,什么她被好几个人睡过了。 传流言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过去的几个好朋友,不过这几个朋友已经不再跟她接近了,不但如此,最幸灾乐祸的也是这几个曾经的朋友。 韩美玲姑娘的丑事传得人尽皆知,三姐当然也听了一耳朵,偶尔也会跟朋友说两句闲话,类似‘看吧,我早就说过了,她不相信’什么的,毕竟整个年级都在说,流行话题谁还能不插两句嘴呢? 可不知为什么,韩姑娘就认定了三姐是主力长舌妇,这天课间忽然跟三姐吵了起来。 “你再敢胡说八道,我就找人收拾你们全家,你等着看好了!” “我胡说八道什么了,你别没事找事行吗?” “你才是找事!” 话音一落,她就抬手打了三姐一巴掌。三姐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登时火了,一撸胳膊跟她厮打了起来,后来由于身手比较灵活,闪了韩美玲一下,那姑娘跌在了地上,结果裙子下就流血了…… 雪兰听完事情的原委后简直无语了,倒也不能全怪三姐,毕竟不能指望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遇事多冷静。再说这种烂事,谁摊上也无语啊。在这种年代,一个年轻女学生未婚怀孕,还在学校流产,简直可以登上头版头条了,她们学校的大名也得享誉江湖。 三姐抽泣着说,“我真的不知道,我要是知道她怀孕了,我就不会跟她打架了。” 一旁的老师也重重地叹了口气:“快别哭了,今天先回家休息吧。” 雪兰陪着哭哭啼啼的三姐回到家,把事情一说,李氏也愣住了,谁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娘,他们不会让巡捕房来抓我吧?”三姐哭道。 “抓什么抓!关你什么事!她自己不检点怀了孩子,不好好在家养胎,还找碴打架,这样流产,难道还能怪别人吗?”李氏生气地说,然后她戳着三姐的脑门子道:“你也是个傻的,跟那种女人纠缠什么!” “我怎么会知道她怀孕。”三姐哭道。 发生了这种事,李氏也是六神无主了,对三姐道:“这几天你就待在家里,哪里也不许去。怕就怕那女孩子的父母找上门来,要跟我们打官司,怎么说也是你和人家打架才……哎!叫我说你什么好!要是……要是人家……我们还是上门瞧瞧她,送点东西为好。” 雪兰也不敢上学了,生怕她上学的时候,家里再发生点什么事,于是天天陪李氏她们待在家里,只叫剩他爹出门打听。 心惊胆战了几天后,剩他爹终于带回了消息。 “我从她邻居那里打听到了,她父母觉得丢人,那姑娘出院后,就连夜送到乡下去了。她父母开着一家杂货铺子,膝下还有一女二男,天天开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那咱们怎么办?”李氏看向雪兰。 别看她整天说女儿是个小孩子,其实现在有什么事,她都以小女儿为主了,凡事都会询问她的意见。 “人家恐怕不想声张吧,不然也不会把女儿送走了,咱们……咱们也别上门去找不痛快了。”雪兰说,然后她看向剩他爹:“你打听过那边是什么意思吗?” “那边?” “哎呀,就是……就是那边,万一人家不高兴自己女人流产呢。” 剩他爹露出了嫌弃的表情:“那边啊,我打听过了,那边才不在乎呢。听说那女孩子的父母找上门去了,结果被撵了出来,说是再诬陷人,就送他们见官。” “哎!”李氏长叹了一口气,“那姑娘也是可怜,小小年纪被男人欺骗,怀了孩子不说,人家还不认账。女人啊,千万要守住才行,别眼皮子浅了。” “我当时还提醒过她的,要怪就怪她自己……”三姐噘着嘴说。 “你以为你没错吗?人家姑娘本就一肚子心事,小小年纪恐怕早就怕得要死了,你还跟风说闲话,出事也有你插一脚的原因。” “可是大家都说啊,我只是偶尔大家说的时候插一两句嘴而已,她却非得认定是我,我有什么办法。” “你还犟嘴!女孩子的名声何其重要,比生命尚且珍贵,能放在嘴上闲扯吗?大家都说,你就不能忍住不说!”李氏生气了,大声道,“之前我心烦意乱,也没时间找你算账,今天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给我跪下!” 三姐看李氏是真生气了,于是委委屈屈地跪下,李氏脱下一只绣花鞋,就朝女儿劈头盖脸打了过去:“我一个女人带着你们两个,只求安安生生罢了,学什么不好,偏学那些嘴碎女人!当什么搅屎棍!” 三姐被打的直掉眼泪,也不敢回嘴,就跪在地上直哭。 雪兰看了一会儿,就急忙拦住了。 “娘,你别打了,姐姐就算有错,你也不能这么打她。那姑娘因为事发,恼羞成怒,姐姐也只是她发泄的对象罢了,谁想机缘巧合会令她摔倒。” 李氏却不管,继续打三姐:“我今天就是要打她一个乖!” “要是娘觉得过意不去,不如……咱们派人去瞧瞧姐姐的同学。” 李氏停了手,犹豫了一会儿道:“这合适吗?” “要是那姑娘过的不好,咱们帮衬一把,也省得过意不去。” “娘,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说别人闲话了。”三姐抽泣道。 李氏摸了摸女儿满是泪水的小脸说:“我知道你冤枉,那女孩子是自己做下了错事,怨不得别人说她,可咱们也不能落井下石。咱们娘仨,要不是你妹妹有本事,能写书养家,恐怕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不要看别人过得不好,你就幸灾乐祸,人人心里都有苦的。” 三姐抽泣着点了点头:“我承认自己讨厌她,所以故意刺她。因为那次她告老师,把妹妹的书给没收了,还总是阴阳怪气地说话,动不动翻白眼看我。可我不该跟同学笑话她的,她已经很可怜了,就算她做错了事,该受罚的那个人也不是她。” 过后,李氏吩咐剩他爹说:“把你媳妇带上,帮我去问问那姑娘,把我的话带到,若有需要的地方,只要我能做到,一定会做。“几天后,夫妇两人回来了,剩他娘对李氏说:“那姑娘一到乡下,就被她爹妈给嫁人了,嫁给了一个鳏夫,可是没几天,人就不见了。” “怎么会不见了?” “听说挑着担子去取水的功夫,人就跑了,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哎!”李氏叹了口气说,“造孽啊,估计去找那个男人了。也罢,我们便不多管闲事了。” 虽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但日子还得照样过。 周慧每天准时来雪兰家里报道,这天却带来了一个大消息。 “先生,大好事!” “什么好事?”雪兰笑着问。 “香港和南洋那边的报纸提出来要转载先生的文章,而且想同时连载。”周慧高兴地说。 “转载就转载吧。”雪兰摸摸头说,心想这算什么大消息,她的《妻妾成群》也被其他报纸转载过啊。 “哎呀,先生,您还不明白吗?那是跨水跨国的报纸啊!” 雪兰呆滞了半响,忽然懂了。 “他们……他们怎么同时连载?”雪兰惊讶地问。 “说是您这里的报纸刊登出文章后,他们发无线电也好,发电报也好,一字一句传过去。您的《燃秦》其实在南洋和香港的华人圈里也非常受欢迎,自从《射雕英雄》开始连载后,每天都有人坐船来回送报纸,由于太火热,对岸的报社就提出了要求,要同时连载。” 雪兰目瞪口呆了半响,挠挠头说:“真是……真是太荣幸了。” “何止?这是荣耀,报社已经有人在负责把您的小说翻译成日文了,预备在国外刊印。”周慧高兴地说。 雪兰却突然皱起了眉头。 “我不打算把我的故事卖去东瀛国。” “为什么呀?”周慧奇怪地问,“在国外刊载,利润也会很丰厚的,有一些懂华语的东瀛人,读了您的故事都特别喜欢呢,报社的同事也都觉得很荣耀。” 在这个年代,华夏很多知识份子都崇拜东瀛,除去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文化和习俗彼此融合亲近,让许多华夏人感到亲切外。更因为东瀛发展的很迅速,很多知识份子都希望从东瀛借鉴到国家发展的经验,大批知识份子去留学不说,连很多学校里都侧重学习东瀛语,所有大学的教师当中,留学过东瀛的教师工资最高,从中便可见一斑。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想在东瀛出版,请你把我的话说清楚,我对此很坚决。”雪兰道。 周慧离开后,雪兰长长地叹了口气。 报社的人一定觉得她奇怪吧,但奇怪也没有办法,她写侠客们,只是给华夏人看的。 这天晚上,雪兰在东厢房工作到了深夜。 一个剧情总是写不好,改来改去都写废了十几张纸了。 “五姐,都快十一点了,早点休息吧。”李氏披着褂子来叫她,“明天再写。” “明天就交稿子了,我得连夜写出来,你去睡吧,别管我。”雪兰头也不抬地说。 写到凌晨一点多了,雪兰累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可是还没写完,就想在桌上趴一会儿,等清醒了再写。 可是趴在桌上却迷迷糊糊睡着了,睡得正沉的时候,却猛然被书籍落地的声音惊醒了。 她迷茫地抬起头,结果看到了一个高大的陌生男人。 “……”雪兰呆滞了半响,张大嘴,一声尖叫还没喊出口,就被人一把按住了。 ☆、第38章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别叫,别叫,我不是坏人。”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我来之前,还以为你是个老头子呢,没想到是个小女娃,我的师兄弟们要是知道,非吓一跳不可。”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别再挣扎了,不听话揍你哦。” “……” 雪兰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的两只胳膊被擒住别在身后,人被压在桌上,嘴巴也被捂住了。那人力气好大,抓得她生疼。 “我现在放开手,但要是你敢喊叫,我就让你的下颌骨脱臼,小爷从不开玩笑,记住了就点点头。” 雪兰点了点头。 对方果然松开了钳制。 雪兰战战兢兢地转过身,然后看清楚了那人。 他,带着一个京剧脸谱,这脸谱还是直接从她书房墙上拿下来的。 “大爷,您……您是来收过路费的吗?”雪兰胆战心惊地问。 “呸!什么收过路费的,我是来找你的。”那人往桌上一跳,坐在雪兰对面说,“我来找你啊,雪后山岚。” 雪兰发现对方似乎没什么恶意,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下,听他叫自己雪后山岚,于是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雪后山岚?” 这算是很秘密的事情了吧,连家里的帮佣都不知道雪后山岚何许人也呢?他是怎么知道的? “呵呵,小丫头片子你行啊,故事写得挺好,我们师兄弟天天听你的书。”这人虽然身材高大,但声音很清冽,仿佛非常年轻。 “我可是找了你很久呢。”他忽然凑过来,整张蓝色的脸谱面具都快贴到雪兰鼻子上了,只听他口气不悦地说:“我问你,为什么把我们的养正拳贬的一钱不值!还作为那该死的张九道的拳法!” 雪兰…… 说起来,《射雕英雄》里所有的武功名称、武功招数、武功秘籍,都是雪兰自造的,这是很大的工程,有些可以臆造,但有些却是从真正武功典籍上采录下来的,为的就是虚实结合,让人觉得这些武功真实可靠。但雪兰把现实中存在的武功招数设定为低层次的,臆造的却设定为上等武学。 至于张九道,这是一个炮灰奸角,杀人放火的坏蛋,出场没多久就被主角干掉了。 不是吧,为了这种事夜闯民宅,大哥你也太闲了,还有你是怎么进来的?这可是四面都是高屋的院落啊。 “我警告你,马上恢复我们养正拳的名誉,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根本就不懂武学,居然还敢胡写八写,贬低我们师门的武功。要不是看在你是个女人的份上,今天我就揍你一顿,让你尝尝养正拳的厉害。”那人把纸笔往雪兰面前一拍说,“写,现在就写。” 雪兰攥着他递过来的笔,都快哭了,大半夜被奇怪的人逼迫写什么养正拳,不要开玩笑了。 “你让我写什么呀?” “写我们养正拳的厉害啊。”那人‘碰碰’踢了两下腿,然后打了一套令人眼花缭乱的拳,他的劲道着实不小,踩了几下地面,都能看到被灰尘凝聚的脚印了。 “看到没有,走江湖的人谁不知道我们师门的厉害,就你还敢胡写,给我写好了!不然我……我把你的小辫剪个精光。”他拽着雪兰的辫子晃晃说。 这句话一出口,雪兰忽然就不怕了,这带面具的是个小年轻吧。 马丹,戏耍起姐姐来了,还敢一口一个小丫头片子。 雪兰噌地站起来,一步一步走近那人。 “你……你干什么?”那人退后了一步。 雪兰再走近一步,那人又退后一步。只有人家胸口高的小姑娘,一直把那人逼到了墙角,抬起一只手撑在墙上,阴森森地说:“快回家睡觉去吧,再敢夜闯民宅,我就去治安局找人抓你。养正拳是吗?师门是吗?信不信我出去问一问,马上就能找到你家大门口。” “你……”那人低头望着雪兰,呼吸有点急促。 刚要说什么的时候,房门却吱的一声开了,雪兰转身的功夫,一块黑布蒙在了她的脸上,等揭下来的时候,带面具的小年轻已经不见了踪影。 ……妈呀,大晚上的,见鬼了…… 窗户外的屋顶上,殷久远把面具一抹,干笑着对面前的男人说:“师兄,您老人家怎么来了?” 张化龄呸了一声道:“我不来,你小子都要把师门卖了,明天人家找上门来,我看你怎么解释。” “她怎么可能找上门来……”殷久远在师兄的瞪视下渐渐气弱了,嘟囔道:“我就是想让她把咱们的养正拳写得威风一些,那天在茶馆子里,你都不知道瞳帮那些混蛋怎么笑话咱们师兄弟的。” “你能不能长点脑子,不过是小说,还能当真?大晚上跑到人家作者家里吓人,像什么话!”张化龄训斥道。 “哎,师兄你看到了吗?真不敢相信,那雪后山岚竟然是个小姑娘,长得还挺俊,就是有点凶,谁想她竟然写这样侠气的书,我回去说一说,师兄弟们肯定都吓一跳。” “你快安生点吧,他们几个猴子再像你一样来夜闯民宅,师父知道,能撕了你们的皮。” “……不说就不说……” 第二天,全家都看到了雪兰的黑眼圈。 “你昨晚没睡吗?熬夜了?”李氏担忧地问。 “我觉得咱家的房子不够高。”雪兰戳着碗里的小笼包说,她没有把昨晚有人夜闯的事情说出来,因为担心李氏害怕。 出门的时候,发现小黄还趴在窝里呼呼大睡,走过去戳了戳,小黄哼哼几声,一点醒的迹象都没有。 该不是被下了蒙汗药吧,难怪昨晚一声都没吭。 其实这所房子已经够安全了,这么高的屋顶,谁想还有人能翻进来,如此说来,哪怕楼房也安全不到哪里去啊。 除非养上一屋子保镖,可她又不是开黑涩会的。 这天雪兰没有上学,她叫人来安装了铁门、铁窗。 这个年代已经有了非常先进的炼钢技术,打一个大铁门还是可以的,虽然花费有些多。 李氏看到雪兰叫铁匠把所有的窗户都封上钢条后,也有些纳闷了,还责怪她胡乱花钱。 因为这年代的窗子本来就很小,屋子里黑洞洞的,封上许多钢条后,感觉屋子里更黑暗了。而且铁门和铁窗其实挺难看的,有点像监狱,本来门窗都是木头的,有的镶着花纹和石雕,特别美观,但是挂着黑眼圈的雪兰不在乎。 还好这次只来了个读者,要是进来一个飞贼杀人越货怎么办? 一连安装了七八天,才总算是把所有的门窗都安装妥当了,雪兰总算能安安稳稳睡觉了。 她睡不安稳的后果就是,《射雕英雄》断稿了。 “先生,您怎么不说一声就断稿了呢?平时都很准时的,一断稿,闪得好多读者打电话来催。”许编辑头疼地说。 于是,学也不上了,被人看着在家写稿子。 但是思路又有问题,写来写去,总是写废稿。 故事的背景是在元灭金的时候,此时的侵略者应该为金国,也就是未来的满国,可是现在满族已经融入了华夏,满人也是华夏人了。倘若把金国人描述的太过残酷,岂不会影响华夏内部的团结吗?就算写元人残暴也不可以啊,因为华夏也有蒙古族啊。 但如果直接写东瀛侵略杀人,又有点害怕会影响将来的历史走向,作为后世人当然可以提醒世人,但世人却不仅仅只有华夏人,蝴蝶翅膀会扇在何处,根本不得而知。 思前想后许久,雪兰在华夏的南部伪造了一块土地,一个国家。 这个国家名叫戦,它有一位英明的君主,趁着北方战乱四起的时候,挥师北上。 这位君主十分残暴,他的军队第一次出兵,就在华夏土地上大开杀戒。雪兰决定用两章内容详细的描述这次屠杀,以及敌人的烧杀抢掠。 “也不知究竟有几万人,男女老幼除了被饿死和打死的,全用草绳捆扎,驱赶到山坳里,然后用乱箭射死,再对倒卧血泊中尚能呻吟挣扎者以乱刀砍戮。无数死尸躺在地上,眼睛圆睁,一眨不眨,脸上还凝固着死前惊恐的表。事后他们焚尸灭迹,只有一人侥幸逃脱,才让世人知晓了此事。” “两个戦官比赛杀人,谁先杀完一千人为胜者,最后胜者以戦国英雄的名义受到了戦国皇帝的嘉奖,他们屠戮的死尸被丢进了附近的河里。尸体密密麻麻,覆盖河上,一具具尸体肿胀发白,几天后,河水变臭,蚊蝇遍生。” “成千上万的妇女在她们家人面前被实施强暴,有人被强暴了许多次,有的人不堪受辱,自尽而亡。” 雪兰没有做过任何评价,只是描述了一个个残酷的故事,这些故事通过主人公或路人的嘴巴说出来,至于影响如何,雪兰也不知道。 第39章 第二天,雪兰一来学校就看到同桌正在念课本。 这是比较少见的情况,毕竟她大多数清晨都是看报纸的。 “你怎么没看报纸?没买吗?”雪兰问。 “买了,不太想看。”张维真说。 “为什么?”雪兰脸都白了,急忙问,“你不喜欢了吗?以后不看了?” “嗯……”张维真皱了皱脸说,“也不知道山岚先生怎么了,之前写的都是轻飘飘,如幻如梦的故事,这几章突然臆造了一个国家侵略宋朝,写了很多很可怕的剧情。虽然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描写,可没有这几天的感觉强烈,有的剧情感觉好可怕好恶心啊,我看过后饭都吃不下了,也不知道这些剧情什么时候能过去,我还是喜欢自由自在、洒脱不羁的江湖故事。这些屠杀、侵略的国家大事,看上去有点太沉重了,就算他想写,也不用描写的这么详细可怕啊,简直都令人反胃了。” “这样啊……”雪兰点点头,“那……那应该很快就过去了……” 有这种感觉的不只张维真一个,三姐读过后也是这种感觉。 “咦……这几章的剧情好恶心啊,这个把女人强奸后杀死,然后一排排挂在柳树上当靶子的剧情也太恶心了,你怎么写这种故事。” 这个……都是真事啊…… 雪兰写这个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人明白,做顺民,也不一定会被侵略者放过。可老百姓手无寸铁,当侵略者的铁蹄踏来的时候,能让百姓怎么办呢?他们能反抗吗?他们反抗得了吗?当一个国家的脊梁不硬的时候,受苦的只有他的下层子民。 这就引出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软弱的南宋朝廷中,奸臣们把本该去抵御外敌的军队,派去剿灭江湖上的门派了。因为这些江湖门派主张杀掉君王身边的奸臣,于是奸臣便提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江湖人士势单力薄,不敢与朝廷抗衡,只好一边谋划刺杀奸佞,一边与戦国对抗。 “侠者以武犯禁。”古代的衙门是以法律和权威去规范社会秩序的,而武侠世界则是以武力,以道德伦理去补足漏洞。所以当普通百姓的利益受到社会不公的侵害,又无处伸冤时,自然就要由侠来解决,由侠来拯救百姓于苦海之中。这虽然暗含了作者的美好愿望,但人世间也有无数心存正义的人,他们的所作所为即使在很多人看来有些傻,但却是值得人们敬重的,因为他们的人格很高尚。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侠呢? 印象中似乎只有武功高强,心怀天下的铁铮铮的汉子,才是民众心中的大侠,但雪兰需要颠覆这种印象。 不仅仅是风云人物才能称之为侠。 所有爱国、爱民,心存仁善的人都可以是侠。 有人受难了,帮扶一把;国家受难了,帮扶一把;哪怕只是送上一个炊饼,哪怕只是呼喊几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仗义疏财、扶危济困,这就是侠义精神,而这种侠义精神是存在市井当中的,是存在每个心存正义的人心中的,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侠。五四运动中,上街游行,反抗外国侵略的学生是侠,不畏生死,大胆喊出社会不公的人是侠,即使枪口顶在胸前,也依然为正义与强权对抗的人是侠。 雪兰写《射雕英雄》不仅仅是写了一个青年成长为大侠的故事,她是在呼喊道德,呼喊仁善,呼喊每个人都能成长为大侠。 所以除了主人公外,雪兰也写了很多小人物的故事,并且赞扬称颂他们,称他们为侠。 雪兰还做了一个决定,她不打算写以杨过为主角的《神雕侠侣》了。所有的故事都会只围绕郭靖和黄蓉两个人,一直写到他们夫妻二人守城殉国。但并非杨过和小龙女就不存在了,只是他们变成了配角,不会具体描写他们了。 很多读过《神雕侠侣》的人都会觉得郭靖和黄蓉很讨厌,在续传中,他们一个死脑筋,一个搅屎棍。但雪兰想要把郭靖和黄蓉塑造成为国为民的大侠形象,所以他们不可以有太多瑕疵。而且杨过和小龙女也称不上郭靖和黄蓉那样的大侠,毕竟他们的结局是‘神雕侠侣,绝迹江湖’,他们并没有像郭靖和黄蓉那样报国身死,而是逍遥江湖去了。这与本文积极入世,为国为民的基调是相反的,所以只好弱化他们的存在,他们当然也是大侠,但只能当‘侠之大者’的配角了。 至于臆造出来的戦国,既然是臆造的,那么就要有人来终结它,让历史回到原来的轨迹。那么终结的人选也有了,就是小龙女的师父,林朝英的女婢。虽然不知道这位女侠在原著中姓甚名谁,但不妨她走出古墓,当一次大侠。 虽然古墓派的规矩有言,入古墓者,终身不得离开古墓。可如今南方生灵涂炭,百姓流离失所,受尽外敌欺压,古墓派的弟子心存不忍,故而出墓杀掉戦国的君主,以平定天下,这又有何不可呢?做完这件事后,她又回去了古墓,甚至因为此行低调,甚少为人所知。而戦国死去了强势的君主后,便迅速陷入了混乱,不能再祸乱华夏了。 雪兰觉得自己的故事大概会比原著长很多很多,也许已经变成了裹脚布,也许已经毁了一部经典之作,但所有的细枝末节都是有意义的,哪怕一些乱七八糟的科普。 雪兰还在故事中讲述了吃观音土会死人,在野外怎么获得清水,怎么在浅水溪获得泥鳅和水虫,怎么寻找可以吃的蛇虫鼠蚁。还说了急救的步骤,比如断手断脚,血流不止后该怎么办。甚至还借一位名医之口,宣讲了许多防疫和卫生的知识,比如用酒精和盐水洗伤口可以防止溃烂等。然后又借着逃出了万人坑的幸存者的口,告诉普通百姓,怎么趴在地上装死,怎么保护要害等等。 以上都是雪兰为自己这部书做出的打算,需要在今后两年的时间内慢慢完成,工程量非常巨大。不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慢慢写,最后一定能交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故事。 果然在描写戦国屠杀的剧情没多久,就引来了一大波议论的声音。 “既然设定为宋朝的故事,又何必造出一个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戦国,纯粹胡说八道!” “这会影响人们对真实历史的印象,应该坚决取缔。” “作者为了博取眼球,已经无所不用其极,写了一堆变态残忍的故事,真让人怀疑背后的作者是不是心灵扭曲。” 许编辑已经三番五次找上家门,跟雪兰商量不要写太多江湖人跟政府作对的情节,张大帅派人去大学抓进步文人的事情还心有余悸呢。 “不是跟政府作对,是跟奸臣作对,而且江湖人都是爱国爱民的人士,是拥护政府统治的。”雪兰狡辩说。 “表面看的确如此,可这细节上……总是在骂朝廷贪官……我们也是担心……您也不想被勒令停止故事的连载吧。现在北伐军跟大帅对峙着,不能写太敏感的东西,万一被怀疑支持北伐军呢?” “好吧,我少骂一些就是了。” “不,一句也不要骂,等出书的时候,还要把所有骂过的句子都删掉。” 书局非常积极,已经准备好出版第一本书了。 “出书的时候,我可不可以在书页上刊印一首歌?”雪兰问。 “歌?”许编辑好奇地问。 “是啊,这个……我写的……特意为《射雕英雄》写的。”当然不是雪兰写的,但是此刻也只能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好啊。”许编辑直接说,“《燃秦》刊印的时候,您怎么也不肯在书后写一点寄语给读者,能在《射雕英雄》的书上留下一首歌也不错啊,什么曲子?给我瞧瞧。” 雪兰把写着《精忠报国》的曲谱递给了许编辑,这首歌脍炙人口,其中的意味也很符合《射雕英雄》的故事,当然一些歌词不太合适,雪兰也做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许编辑读了读说:“歌词写得很好啊,很有疆场肃杀和铁马金戈之气,可惜我不懂曲谱,这是叫五线谱吧?” “是的。”雪兰点点头说。 “先生不介意的话,能唱给我听听吗?”许编辑问。 “这个……我唱得不太好,您随便听听。”雪兰清了清嗓子,然后唱了起来。 一曲结束后,许编辑鼓起掌来,激动地说:“好!此曲慷慨激昂,我听得心脏砰砰直跳,仿佛热血都要冲破头顶了。虽然这首曲子跟当下的歌曲不太一样,但很令人耳目一新,而且这是雪后山岚写的歌啊,一定有很多人喜欢的,我们可以把这首曲子做成唱片,一起发表出去。” 就算是文学编辑,心里也很在乎钱的,许编辑首先就想到能赚钱了。 雪兰眼睛转了转问:“既然如此……歌手能让我指定吗?” “怎么?先生有人选?” “是啊,我想让我娘来唱,我教她唱过,她唱得很好,我娘以前唱过梆子的文小生,声音很好听的。”雪兰说。 “那夫人同意吗?”许编辑犹豫地问,他也知道李氏是个比较封闭的宅内女性。 “我会说服她的,她若真不愿意,我们再找别人。”雪兰说。 几天前,雪兰把这首歌唱给三姐和李氏听的时候,李氏仅仅听了一遍,居然就似模似样的唱了出来,又细细地说了一遍歌词后,她竟亮开歌喉,大大展示了一下,把雪兰惊得不轻。 天啊!好美,好有磁性的男声啊!脊背都跟着发麻了! 第40章 “娘你真聪明,才听我唱两遍就记住了。” “这曲子这么简单,比腔调几十个弯的梆子戏差远了。娘不识字,小时候师父教习的时候,都是他唱一句我们唱一句,记不住就狠狠地抽板子,因为害怕被打,也就记得快了。这些年不唱戏,脑子都不好使了。”李氏得意地说。 这就是当天雪兰和李氏的对话,然后雪兰猛地发现自己身边有个大大的人才啊! 声音这么强大,妥妥的油菜花啊。 于是她开始磨李氏去录唱片。 “唱片?” “你见过留声机没有啊?刘老爷屋里有的,可以放出声音的那个大喇叭。” “哦,我记得,老爷用它放过戏。” “就是那个,我想你来唱,然后录成唱片。”雪兰兴奋地说。 李氏却犹豫了起来,蹙着眉头,半响才开口:“这……不太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啊?”三姐倒是兴奋,撺掇道,“难得五姐还会写曲子,又有机会录唱片,那唱片卖起来可不便宜呢。” “能卖多少钱?”李氏好奇地问。 “我看到商店的柜台里有卖,有的要好几块银元呢。”三姐说。 李氏依然很犹豫:“可是……我早就不是戏子了,又再回去操持贱业……” 不用雪兰叹气,连三姐都急得跺脚:“娘,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您不是登台演唱,只是用话筒唱,就唱一次。您要是不想露面,完全可以不露面。”雪兰说,“再说了,唱歌哪能算贱业啊。” 也许是赚钱这个想法太吸引人了,李氏又确定了一番真的不用登台演唱后,就答应了下来。 老唱片机用的是78转的唱片,一般是用虫胶做原料,用钢针放唱,每面能录制2-3分钟的曲子。所以许编辑跟唱片商那边商量过后,希望能再写一首曲子,两首曲子一正一反,作为《射雕英雄》的配曲一起上市。 雪兰哪里会写什么曲子,只能继续盗用后世的歌曲了,她想了想,选取了《刀剑如梦》,相比《精忠报国》的民族厚重,《刀剑如梦》就是江湖柔情了,但同样是暗含武侠精髓的。 雪兰唱《刀剑如梦》的时候,李氏也跟着唱了,仍然是两遍之后就唱的很顺了。 “这些歌倒是新奇,还挺好听的。”三姐不由地赞叹道,“这歌词虽然简单,却洒脱无比,升起一股悲凉沧桑之感,倒是有些伤感呢。” “我家五姐,就是有才气。”李氏骄傲地说。 雪兰被夸得满脸通红,毕竟抄出来的夸奖,也没什么好得意的,于是转移话题说:“总之,已经跟许编辑约好了。两天后咱们去录音室,他和周慧都在,所以不用害怕,录完咱马上回家。” “这么快啊,那……那我得赶紧练练,都多少年没吊过嗓了。” 这天正赶上阴天,已经是秋末了,路边的树杈光秃秃的,几只寒鸦落在电线杆上,偶尔嘶叫两声。 “不会下雪吧?”李氏担心地望着天空。 “没事,夫人,坐我的车,下雪也不怕。”老王边跑边说。 老王年纪已经不小了,拉着雪兰和李氏两个女人,虽然衣服很单薄,却呼哧呼哧出汗,都湿透了。 “娘,你怕不怕?”雪兰小声问,三姐上学去了,只有她跟李氏去录音棚。 “我不怕。”李氏也压低声音道,“娘小时候当那么多人唱戏都不怕,还会怕这个?就是担心名声不好听,就算是唱片,那也是唱的,是贱业。” “你别老思想了,那些有名的戏曲演员,都很受人尊敬的。” “受人尊敬的能有几个?一千个戏子里能出一个大家吗?剩下的还不都是被作践的命……” 正说着,就到了录音的地方。 这是专门制作唱片的公司,很多歌手和戏曲演员都在这里录制曲目。 许编辑和周慧已经等在了大门口,一见她们两个就急忙迎了上来,他们身边还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年男子。 许编辑介绍说:“这位是唱片公司的主任赵成仁先生,他负责这次的唱片制作,这位是李夫人,是雪后山岚先生指定的歌手,唱功很好的。” 那位赵先生一开始看到李氏似乎有点惊讶,但很快就露出了笑容,伸出一只手道:“李夫人您好,很高兴认识您。” 李氏才不会跟他握手呢,只拘谨的福了福身。 赵先生也不尴尬,热情地说:“快请进,外面很冷吧,屋里暖和,我带夫人到处参观一下。” 至于雪兰,直接被无视了,八成被当做服侍的小丫头了。 “我还以为今天能见到山岚先生呢,不知道夫人跟山岚先生是?”赵先生倒是直接,开门见山地打听起了李氏跟雪后山岚的关系。 李氏看了看周慧,周慧微不可见地摇了摇头。 李氏便道:“不过是亲戚而已。” “山岚先生才华横溢,我对他仰慕久矣,他的书我看过许多次,《射雕英雄》也每章都追着看。没想到他不仅书写得好,还会创作歌曲,真是让人敬佩不已,若能有幸见上一面,也不枉此生了。” “您客气了。”李氏轻轻蹙了下眉。 这是个演唱厅一样的地方,有大舞台和许许多多座椅,还有很多年轻姑娘正在排演舞蹈,有些演出服还挺暴露,比如开叉开到大腿根的旗袍什么的。 越往里走,李氏的脸色就越不好。 “哎呀,许编辑,周小姐。”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突然出现在了过道上,她烫着卷发,佩戴镶有钻石的金首饰,穿了一件秀满亮片的长裙,还披着一条白绒毛披肩。 “方小姐好。”许编辑笑着跟她打招呼。 “山岚先生没一起来吗?”方小姐左顾右盼地问。 “山岚先生事忙,走不开,我们陪李夫人过来录音。”许编辑道。 “哦……这位就是演唱先生曲子的女士啊,您好,您好,我叫方梦然,也是公司的歌手,请您多多指教。”方小姐热情地跟李氏打招呼道。 这声招呼有点玩味,因为有点前倨后恭的意思,她一开始连看都没看李氏一眼,可是听了介绍后,马上就变了一张脸。 不过也可以理解,李氏三十多岁,剪着普通的短发,穿朴素的旗袍,还带着很土的帽子围巾,根本就是个一般的中年妇女。 方小姐很自来熟地招呼李氏道:“姐姐跟我来,我带你去参观录音室,是第一次录音吗?有不习惯或不懂的地方就问我。” 录音室跟后世的也没太大区别,就是一间密封的小屋子,一个带着录音机的话筒,不过在当时已经是高科技了。 李氏绝对是没见过这么多奇怪的机器,手足无措地坐在其中。 “冒昧问一声,李姐姐跟山岚先生是?”方小姐问了跟赵先生一样的问题。 “亲戚,亲戚。”李氏同样回答道。 “我……我是山岚先生的书迷,特别想见他一面,可他总是那么神秘,太让人遗憾了。”方小姐的声音很好听,撒娇的时候让人心里痒痒的不行。 “他……工作很忙……”李氏道。 “等下录完了,我请姐姐去安国饭店吃龙虾,咱们认识认识。”方小姐热情地说。 “这个……下次吧,我家里还有事。” “那明天、后天?姐姐什么时候有空?” “我……不怎么出门的……” “李姐姐,我真羡慕您,能演唱山岚先生的歌曲,我做梦都想得到这样的机会,先生写的歌曲太令人感动了。我真的特别想见见山岚先生,您能帮我转告他吗?” “好了,好了,改天有机会,咱们一定请山岚先生帮你写两首歌,你现在就不要在这里碍事了,我们要开始录音了。”赵先生无奈地说。 “说好了,赵经理,您一定要帮忙。”方小姐娇俏地摇了摇赵先生的胳膊说。 “我帮忙是一定的,不过帮忙的正主还得是许编辑呀。”赵先生讨好地向许编辑笑了笑。 “呵呵……”许编辑干笑了两声,尴尬地看着雪兰说:“我早就跟您解释过,山岚先生不见外人……” “怎么会不见外人?一定是你们报社怕被人挖角,所以把他藏了起来,我知道很多人都想认识他,不说戏子和女明星,就是政界都有人,更不用说那些文界和商界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了。”赵先生道。 “是啊,我的很多姐妹都特别崇拜他,说文如其人,他必定是难得一见的君子,李姐姐你告诉我一声吧,山岚先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或者有机会能让我们见一见。” “山岚先生他不见别人!”李氏却忽然起了高声,对方小姐说:“他谁都不见!” 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方小姐傲慢地抬起了下巴,上下扫视了一番李氏,‘哼’了一声就走了。 李氏紧紧攥着雪兰的手说:“不是要录音吗?快录吧,录完了我们回家。” 第41章 李氏明显有点不高兴,录音回家的路上,她始终一语不发,一回家就摔了个茶碗。 春喜赶紧跪在地上,小心地拾起碎片。 “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那个什么方小姐,身上的粉都能熏死人!” “那不是粉,那是香水。”雪兰说,不过话音一落,就被李氏狠狠地瞪了一眼。 “五姐,娘跟你说,你虽然写书出了名,可你始终是个女人,女人就要安分守己。娘最清楚不过了,越是女人,名声越不能响了,你知道吗?” “你瞎担心什么呀?” “我怎么是瞎担心!你看看今天遇到的那两个人,说这个名人、那个名人都想见你,你可是个女孩子,能随便见人吗?名声坏了怎么办?传出污言秽语怎么办?有人朝你泼脏水怎么办?真到那个时候,娘可怎么活啊!五姐,你答应娘,写完了这本书以后,咱就有很多钱了,没必要再写什么书了,好不好?” 雪兰犹豫了起来,要是以前,不写了也就不写了,可她现在写书已经不是为钱了…… “你怎么不说话?”李氏问道。 “我现在写书,不是为钱。”雪兰看着李氏说,“娘,之前都没让您听过我的故事,从今天起,我每天给您读我的故事好吗?等读完了故事,我们再做决定。” 然后不等李氏回答,雪兰就跑回屋子,取出了一张报纸:“这是《射雕英雄》的第一章回,您听好了……” 读书这项工作并不难,几天的时间里,雪兰一有功夫就会读给李氏听。 李氏多数时候都听得聚精会神,有时候惊呼,有时候欢笑,有时候赞扬,可是随着故事的深入,李氏越来越沉默了。有一天,她忽然叹了口气说:“我小看自己女儿了,我女儿不是普通的闺阁女人,我女儿有胸怀,这胸怀一般男儿也比不过。” 说着她清唱了起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戏词跟你写的那首《精忠报国》很像呢,早在你教我唱这首歌的时候,我就该明白了,我女儿……”李氏擦了擦眼泪说,“我女儿也是个大英雄,也是个大侠,咱们不仅要继续写,还要写更多这样的好故事。” 很快,《射雕英雄》的第一本书上世了,连带的还有李氏的唱片。 一部小说在连载的时候,也许话题不多,因为已经融入了日常当中,人们习惯了每天翻开报纸阅读,习惯了去茶馆听书。可是当这部火红的小说出书的时候,那种火热就截然不同了。 因为许多人挤到书店里争相过问成书时,就会造成轰动,更何况与书相配的,还有两首非常棒的歌曲。 这个年代的新式歌曲其实更像戏剧,要么拖着长声,要么九曲十八弯,很少有这样轻快、清爽,像山歌一样的调子。 最明显的就是,唱片公司的唱片一下子就售罄了。书倒是没有出现抢不到的情况,因为早就预料到销量会很多,所以书商一开始就大量印刷了。相比而言,唱片就做的少了,结果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你能看到许多年轻人,在黄包车或者电车上拿着一本《射雕英雄》阅读,能听到饭馆和酒馆的留声机里播放着《精忠报国》和《刀剑如梦》,能看到街上一群群的小孩,拿着棍子自称丐帮弟子,打群架的时候,还念打狗棒法的口诀…… 小年轻们不再唱什么老掉牙的戏词了,改唱‘狼烟起,江山北望……’,情侣们称呼对方,流行起了x哥哥,x儿,连雪兰在小说里详细介绍的‘叫花鸡’都成了餐馆里的名菜,菜谱都是‘洪七公的叫花鸡’。 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的,名声不显的时候,自然安安稳稳,一旦声名鹊起,那就成了出头的椽子,有的是人想打你一顿。 一些小报纸不知为何,突然冒出了许多咒骂《射雕英雄》的文章。从历史考据到语言风格,从三观到底蕴,统统骂了个彻底,并且还用最恶意的方式揣度雪后山岚,比如,你为什么写这样一本反社会,反封建,宣扬随便杀人的书籍啊?是不是本身跟政府对抗啊?治安局怎么还不把人抓起来云云。 反倒是一些正规报纸忽然出评论支持雪后山岚了。 “读《射雕英雄》,我几乎痴了,每日食不下咽,满脑子都是那精彩的故事,神秘的武功。义薄云天的侠客,潇洒美丽的女侠,还有那些潇洒不羁,各具魅力的人物,我几乎每晚都是梦着他们入眠的。” “雪后山岚带给了我们一个不一样的江湖,这个江湖虽然同样腥风血雨,却瑰丽的如同一幅画卷,侠客们在画上向我们展示他们精彩的人生。” “武侠,武侠,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武侠,真正是武功高强,侠肝义胆!不但如此,故事场景纷繁,气势恢宏,颇有史实之作的苗头,完成之时,必能名垂千古。” “郭靖生性质朴,却是侠义的化身,黄蓉古灵精怪,却至情至性。他们一个拙而真,一个巧而真,都是绝代之人,天生一对,令人艳羡。” 这些争论一开始没有引起雪兰太大的注意,毕竟《燃秦》刚刚出书的时候,也是引起了很大争议的。可是渐渐地,雪兰就发现不对头了,那些小报吆喝得越来越猖獗,死抓着雪后山岚借文章讽刺时事,暗指雪兰不满政府。 《文学报》自然不肯被这样泼脏水,马上派出专栏作家写文章,驳斥这些无中生有的说法,并要求雪兰亲自写一篇文章来驳斥。 “不管你写故事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明面上一定要站对地方。”许编辑来劝她说。 雪兰想了想,就点了头。 不过这个文章怎么写,却有说道。 间而言之,既不能拍马屁,也不能傲娇。因为傲娇是作死,拍马屁则臭名声。 思前想后,雪兰写了一篇评论文章,题目就叫做《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在这篇文章里,雪兰详细地阐述了自己对于‘侠义’二字的理解,当然了是站在拥护政府统治的角度上写的。 写完之后,获得了许编辑的大加赞赏,他称赞雪兰既拍了政府马屁,又自己傲了娇,所以写的妙妙秒啊。 雪兰觉得自己膝盖上中了好多箭。 这篇文章一出来,立即引发了热议,很令人惊讶,评论一边倒地叫好。 一位很有名气的作家居然都写文章称赞雪兰,雪兰读后激动万分,因为这位作家就是曾经批评《燃秦》,让雪兰十分难过的那位大作家。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只是这句话,就让人心头敞亮。如果说‘靖康耻,犹未雪’是宋朝人民心上的伤疤,那么这道伤疤同样刻印在今人的心上,我们又落在了风雨飘摇的宋朝的地步,如果不挺起脊梁,是不是也要落得破家亡国的下场呢?” 当然人家还是只赞扬了这一句,剩下的文章都在针砭时弊了。即使如此,也让雪兰开心地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 虽然雪兰出来说明了立场,但是报社方面仍然很担心,生怕这么火的小说被政府禁掉。直到有一天,一位政府里的官员透露出来,他们很多军官和文员都在看《射雕英雄》,因为……大帅他天天看啊!还整天拿故事里的人评价自己的部下呢。比如有个特别死板的手下,大帅有天气急了,大骂人家该死的丘处机……又说大帅在家听了《精忠报国》后,听流泪了,让他的部队里传唱这首歌……还听说在北边,有人为了讨好这些大人物,用《燃秦》和《射雕英雄》编了戏来演呢。 这消息一经落实,《文学报》不怕了,反倒得意了起来,还很夸张的在其他报纸上打广告,推销成书和唱片,那些叫嚣的小报纸也就偃旗息鼓了。 流行就是有这么大的威力。 不说别处,仅仅是雪兰的学校里,要是哪个女同学没看过《射雕英雄》,那都是落伍的,因为这本书在同学中传阅得十分频繁。甚至课间课后,都能听到校园里有人哼唱那两首歌。 如果说女子学校只是风靡,那么男子学校简直要疯魔了。 当大侠是每个年轻人都有过的梦想,但男人必定比女人的大侠梦要强烈一百倍。 早在报纸上连载的时候就非常火爆了,没日没夜抱着剪报读的人不计其数,组成‘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组合不要太多哦。学欧阳克一身白衣服,大冬天扇扇子的人也不要太多哦。随身带一只萧,课间吹一吹的人,更不要太多哦。至于点穴等功夫出现的次数之频繁,连说都不要说了。 《精忠报国》和《刀剑如梦》在男人中间似乎格外火热,很多人在听这两首曲子的时候,都感慨很深,因为这两支歌曲很完美地诠释了男人热血江湖的浪漫之情,不受欢迎才怪呢。 其中最为新潮的要数李文斌少爷,所有白衣服配扇子,玉萧佩剑什么的,人家都是领头羊啊。人家的萧是真的玉箫,人家的扇子是宋代名品,人家的剑是没开锋但镶了宝石的漂亮宝剑。经常拿去学校展览一番什么的,别人羡慕的目光真是不能更满足了。 此时总有一个默默追随的人,看到人家的真绿玉萧,他把竹管萧丢掉,回家哭奶奶,告妈妈,终于要到一大笔钱,买来一把真绿玉萧,偶尔别在腰带里临窗眺望。看到人家的宋代古扇,他要不到钱买真品,只好去琉璃厂买把假的扇。看到漂亮的宝石剑,他就在屋里偷偷玩他爹锻炼用的宝剑,可惜崴了手腕子。 哎,王大少爷总是这么的一直被超越,从未被模仿。 时至今日,雪后山岚在王程彦少爷心中,已经不仅仅是个小说作者这么简单了,他觉得自己已经跟山岚先生心意相通了。他们是未曾见过面的知己,就是所谓的‘素未谋面,神交已久’,是心灵上的领路人。因为是他教给了他‘侠义’二字,王少爷自从爱上了《射雕英雄》后,就决定了要当一个好人,要当一个大侠,雪后山岚就是他的导师啊。 然后,随着这一年的结束,王大少爷也要备考大学了。不要以为王大少爷风流倜傥,人家就是不学无术了,其实人家的数学成绩杠杠的,比其他的文化课高出了不止一个层次,于是乎大学录取分数居然也低空划过了,他顺利地升入北平大学数学系,成为了一名大学生。 大学真是太好了,不但能交女朋友,还摆脱了爹比他爹能拼,人又比他潮流的李文斌,还能没日没夜看小说,真是幸福的不得了。 另一方面,三姐也毕业了。 但是,三姐想上班,李氏想她嫁人。 第42章 自从唱片出来后,雪兰就让剩他爹买回家一台唱片机,李氏天天在家里听,几乎每次听自己的唱片,她就会说自己当时没准备好,这里唱高了,那里唱低了,应该重新录什么的…… 其实雪兰觉得李氏唱得特别好,那磁性清亮的青年男音,能唱得人浑身哆嗦。李氏在没嫁给刘老爷前,也是戏班子里的当红小生角呢,唱功自然不在话下。也许因为雪兰是外行,所以根本听不出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只有李氏三天两头说自己唱的不够好。 这个年代制作唱片可不是在未来,有一大堆机器帮助人们改良声音,哪怕五音不全的人,也能通过各种剪辑和调整,改成特别好听的歌声。 雪兰的乐谱只是根据记忆中的调子写了大体的音阶,具体配乐是无法完善的。好在人家唱片公司有专业人员,就是研究配乐的。雪兰跟许编辑说过,《精忠报国》曲调激昂,需要有锣鼓等打击乐器提高士气,《刀剑如梦》是比较洒脱的曲调,有着江湖的意味,所以要有箫声、琴声等。 最后给李氏配乐的人都快组成一个乐团了,李氏就去录制了一天,但人家伴奏光练习就练习了很多天。雪兰发现配乐的多是华夏传统乐器,有锣鼓、横笛、笙、琵琶、二胡和古筝等,最后的成曲虽然跟印象中不太一样,但真的很好听。负责整合配乐的是一位老先生,他在得知雪后山岚没来后,也是特别特别失望。 “我期待今天见他,已经期待了很久很久,为了给这两首曲子配乐,我翻来覆去把《射雕英雄》和《燃秦》看了许多遍,只怕我做得不够好,毁了先生的好曲子,所以一直希望能在今天见一见先生,把我的想法跟他说一下,若有诠释不到位的地方,也好修改。”老先生叹息着说,“拜托了夫人,可否引我一见?” 他一旁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笑说:“李姐姐就答应周老吧,您不知道,第一次看到这两首歌的时候,他就对着歌曲哭了,没日没夜研究了两天。给我们说曲子的时候,也是一说到曲子里的歌词就哭,还给我们讲小说里的故事和感情,直到把我们大家都说哭才算完,我们伴奏时哪里出了错,他恨不得上来踹我们两脚,这几天他也一直在纠结某些地方诠释的对不对,头发都快愁白了。” 这一说,不管李氏啥想法,雪兰反正特别感动,很想直接跟周老先生说,我就是雪后山岚,您诠释得太好了,太好了,谢谢您这么认真地对待这个作品。很可惜,雪兰不是歌曲的原作,她虽然把歌曲和故事带来了这个时代,但老先生的知音却不是雪后山岚,就算见面,雪兰也难以做出比老先生更深刻的诠释了。 关键是李氏不肯,她死死拽着雪兰的手,然后跟人家福身说:“实在非常抱歉,山岚先生工作很忙,不过他说了,全权信任大家,他没有任何意见。” 当时李氏大概满脑子雪兰的事,等事后她又烦恼当时唱得不认真,于是天天在家重唱,雪兰都快听得内伤了,幸好现在李氏有了新的烦恼,她和三姐杠上了。 “哪个好人家的姑娘会抛头露面出去工作?咱家又不缺钱!那时候让你找工作,是因为实在没办法,现在咱家吃穿不愁,没必要弄坏了名声。” “我出去工作是因为不想总是依靠别人。”三姐闷闷地说:“虽然五姐可以赚很多钱,可是我的人生是我的,我要自己养活自己。” “等你嫁了人,还不是一样在家里靠男人养活。”李氏生气地说,“你出去找工作又有什么用!听娘的话,在家里准备嫁妆,娘已经跟许编辑说过了,人家会帮忙相看。” “哎呀,我跟你说不通。”三姐皱着眉头说,“我过去也觉得女人不该出门工作,可我们的女校长说男女是平等的,男人能做的事情,女人也一样能做,女人不应该只困在方寸天地,除了下厨房就是坐炕头,这样过一生,有什么意义!” 这个年代女性外出工作是很少见的,除非是去当丫鬟,而工厂里也基本没女人,在人们的意识里,能用男人的地方,根本不需要女人。 李氏觉得三姐可笑:“意义?你伺候男人、老人,养大孩子,难道不是意义?比你出门工作的意义强。你别犯傻去相信那些老师的胡言乱语,他们都是脑子有病,女孩子总是外出,跟外面的男人牵牵扯扯,以后你婆婆拿这些事拾掇你的时候,有你好受的!哪个婆婆不稀罕乖乖在家听话伺候人的媳妇,就你这个犟脾气,嫁出去三天就让人赶回家门了!” 三姐被李氏几句话给说哭了:“那我不嫁人了,我赚钱自己养活自己,省的恶婆婆作践我……” “又胡说八道,哪个姑娘长大了不嫁人,当人媳妇就是这样,你娘我还是当姨娘的呢,你忘了早先太太是怎么拾掇你娘的了,让我跪我就跪,就是膝盖跪烂了都不敢声张。这好不容易出来过上了自在日子,你倒是放纵了,还不如以前懂事谨慎。” “就是因为我记得过去的日子,所以才不想再回去,女人就该比男人差吗?凭什么就该受委屈?就该被作践?我要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再也不要像过去那样看别人的脸色过活,所以我要自己养活自己。” “你!”李氏气得不行,抬手就打三姐,“你怎么这么会顶嘴,你安生听娘的不行吗?” “你打吧,你打吧,你打死我,我也要出去工作,我都跟学校的老师说好了,去小学当算数老师,下个星期就开始上班。” 雪兰觉得三姐挺有志气,想要追求独立平等是好事啊,虽然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的确有些离经叛道。但这已经不是旧时代了,女性想要冲破束缚,不再当男人的附庸,应该是值得适当鼓励的。 “娘,我也支持三姐出去工作。”雪兰在旁边说。 “五姐……”三姐抽泣着拽住了妹妹的手。 “你们两个小丫头,怎么这么不懂事!不管外面再怎么变,没了皇帝也好,没了总统也罢,咱们女人的归宿始终是在家里,要伺候婆婆,要围着灶台和孩子转,永远离不开这些的,哎!”李氏长叹了口气,“都是那些新式学校把好好的人都教傻了,我看那些整天没事上街游行闹事的学生就跟傻子一样,你现在还跟她们学什么出去工作,以后你会后悔的。” “不会的,就算后悔,我也咽在肚子里,绝不叫一声。”三姐看着李氏说。 “你去学校里工作,那里那么多男老师,整天在一块儿,说出去多难听,你还想找个好人家吗?别犯糊涂了!就算学校的男老师也一定喜欢安分守己,没有出过门的女人。” “说反了吧。”雪兰插嘴说,“人家现在都追求自由恋爱了,有知识有思想的男人,都喜欢跟他们有共同语言的女人。” “那男人的父母呢?他们也喜欢这样的媳妇?”李氏凶道,“学你姐姐顶什么嘴!娘还能不为你们好?你们看看那些出门跟男人交际的都是什么女人!” 李氏以很坚决的态度阻止了三姐,说什么都不让她出门,母女两个发动了冷战。 家里的气氛已经冷到了冰点,雪兰实在受不了了,因为她俩个冷战就冷战吧,但说话还要雪兰跑来跑去当传话筒。最后雪兰对李氏说:“不如让姐姐进《文学报》的报社吧,咱们在里面有熟人,既能轻松工作,也不怕被欺负,再说还有周慧姐姐呢,人家也是未婚女孩子,不照样工作吗?你看人家多会来事,多会说话,多好的姑娘啊。” 李氏可能也拿倔强的女儿没办法了,虽然还是觉得让女儿抛头露面很不妥当,但想到去文学报社总比当什么小学老师来的靠谱,还能随时知道女儿的情况。 “那就找许编辑问问吧,一直麻烦人家。”李氏叹道。 周末的时候,李氏带着雪兰和三姐,买了点礼品,去许编辑家拜访了。 其实李氏和许编辑的妻子丁氏已经很熟悉了,两个女人年纪差不多,都操持家里,照顾儿女,共同话题很多。两人在一起做过棉袄,纳过鞋底,一起出门听过戏。每次李氏有什么事,也都是先找丁氏,再让她转告丈夫。 这次去他家把事情一说,还没等许编辑说什么,丁氏就先笑着应了:“这有什么呀,还值当你们特意跑一趟,让你家听差来说一声就是了。不光三姐,我们家大姑娘也毕业了,也要去报社工作。” 本来是自己忧愁的事,结果居然有了个同伴,李氏马上就找到了知心人,一拍大腿说;“哎呦,姐姐不知道,我快叫她气死了。我就是担心女孩子不该出门工作,万一名声弄坏了,我可怎么办啊!” 丁氏笑着说:“你不早来问我,我们家老许说了,报社里有个区域,全是女孩子,打字、誊写、处理文档什么的,都在一起。咱又不是那等开放的女孩子家,肯定不跟外头男人多说话,哪能坏了名声。再说还有我们家老许看着呢,我们都把三姐当自己女儿似的,你还怕她被人欺负?姐姐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啊,你越是反对,她们越跟你犟,出去吃点苦,叫人家又嫌又骂的,这才知道家里的好处。” 李氏和丁氏絮叨了起来,这边许编辑吧雪兰叫进了书房。 “我本来要去先生家的,没想到先生先来了,我这里有件事情要麻烦您。”许编辑迟疑地说。 “什么事,您说吧。”雪兰奇道。 “此事难以开口,如果先生觉得不妥,就当我没说过。” “许编辑不用跟我这么生疏,有什么直说就是了。” 许编辑点点头说:“那我就直说了,您还记得上次见过的那位赵先生吗?” “是唱片公司的那位赵成仁先生?” “就是他,自从先生的《精忠报国》和《刀剑如梦》出品后,他们唱片公司似乎是赚了不少,已经三番五次来拜托我了,又是送礼,又是请酒,非要您给写首歌不可。我虽然拒绝了人家,可耐不住人家好话说了一箩筐,次数多了,人家又很有诚意,我也实在难以推拒。” 雪兰摇摇头道:“让您为难了吧,我往后面一藏,万事都要您来处理。” “怎么会为难,恨不得这样的为难更多些。”许编辑苦笑道,“若不是您,谁晓得我是谁啊。” 许编辑说的很谦虚,虽然能明眼看到他家的生活条件好了不少,看来人家报社也是很器重他的,倒不只是因为雪兰的原因,而是人家许编辑本身就很正派,又比较务实。 “先生不必烦恼,我再写一首歌给人家就是了。” “先生不麻烦吗?” “不麻烦,许编辑好不容易开口让我做点事,我是很荣幸的。”雪兰笑着说,毕竟许编辑也不是她们家的保姆,至今为止,什么事都找人家。 “既然如此,我先谢过先生了,我也是被人好言好语请求,实在耐不过,人家说了,出唱片后,会给先生优厚的分成。” “不知道他们要什么样的曲子?”雪兰问。 “他们的意思是先生擅长什么就写什么。” “他们喜欢《精忠报国》?” “这首歌卖得很好啊,咱们可是赚了不少。” 雪兰忧愁地挠了挠头皮,她不是麦霸,虽然唱过的歌无数,但能记全歌词的没几首啊,上哪儿再去找一首《精忠报国》啊。 “那您看不是男声唱的行吗?”雪兰问。 “好啊!”许编辑却一拍手说,“其实,您还记得吗?就是那个方小姐要的,当初一看《刀剑如梦》她就想唱了,直接找了自己的老板来要这首歌。如果不是您指定了人选,她就要走了,还是赵先生许了一定帮她求到新歌,她才答应放手的,毕竟这歌也不适合她,都是男声唱的。” “哦……”雪兰了然地点点头,“写倒是可以写,不过要跟人家说清楚,就说我才华有限,写一两首歌也是有感而发,多了写不出来。毕竟我们家三个女人,不想出什么风头,我娘也不太喜欢跟他们牵扯。” “好好,话我知道怎么说。”许编辑点头道。 “那好,就让他们等等吧,两个……三个月之后,我给他们曲谱,配合下本书一起出。” 第43章 三姐正式开始上班了,穿着朴素的旗袍,扎着两根大麻花辫,看着特别精神。 “你看怎么样?”三姐踩着新买的黑皮鞋在屋里走来走去,一副很美的样子。 “臭美。”雪兰笑道。 三姐扑上来咯吱她,两人滚了一床。 春喜在一边说:“大小姐这样穿真好看,和月历牌里的人一样。” 春喜是个喜庆机灵的性子,很爱凑趣,做事也麻利,熟悉了之后,李氏天天把她带在身边。 “这皮鞋可贵了,花了十块钱呢,要不是为工作讨个吉利,咱娘肯定不舍得花这个钱。”三姐说。 “好贵啊。”大妮在一边说,“俺家一年都花不了十块大洋。” “别胡说了,你家种地的,能跟咱小姐比吗?”春喜推着大妮出了房门说,“快去看看,茶水烧开了没有。” 已经入冬了,屋子里烧起了暖炕,也许是装了铁门的原因,屋子感觉比去年暖和了不少,至少不用天天坐在炕头上取暖了。 李氏带着剩他娘出门了,要去布庄买布料和棉花,准备回来做新衣裳,因为雪兰想给剩一家人和两个丫头做棉袄。 在雪兰家帮佣是极好的活计,毕竟管吃管住,每月还有三四块大洋。也是雪兰家待遇好的关系,几个帮佣怕被撵,所以特别殷勤。不过雪兰高看了这个年代的穷人,大妮的全部家当居然只有一身单衣……而剩一家虽然有棉袄,可这棉袄破的跟什么似的,都是拆洗了改,拆洗了改,都不知道传了几代人。剩一家每月有八块大洋,又没有别的花销,照理说应该很宽裕的,至少做点棉衣也可以吧,但大部分月钱居然都被积攒了起来,人家小狗剩就穿着破了窟窿的棉袄棉裤到处疯玩。狗剩的爹娘经常说,要攒钱给狗剩买地、买房,准备以后成亲生娃…… 雪兰是不能忍受的,让每天出现在眼前的人穿单衣过冬什么的……对李氏说过后,李氏倒痛痛快快答应了。 也许是因为相处久了,有感情了,何况几个帮佣都很实诚,很勤快。又或许是觉得家里的帮佣不体面,怕他们丢人。还或许唱片赚了很多钱,所以心里有了底气,总之她很大方的宣布要给全家做新棉衣。 几个帮佣都很高兴,但大妮当时就哭了,哭了半天说,自己七八岁就被送出去当丫头了,给先前的主家看孩子,挨打,挨骂,还不给饭吃。主家非逼着她时刻抱着那孩子,不让放下来,那孩子两岁大了,她抱不动,只好用布缠在腰上,夏天腰上磨破皮溃烂,差点死了,还是邻居看她没了爹娘可怜,找人介绍了新主家,没想到主家待她这么好…… 棉花和布料相对于吃喝来说,算得上昂贵,哪怕最贱的土棉布也很贵,普通种地的老百姓根本消费不起,有些穷家都是一身棉袄全家穿,就是这么可怕。 大妮出去很久了,一直没回来,春喜这边等着冲茶,就出去找人了,结果春喜也不见了踪影。 “怎么回事啊?”三姐蹙了蹙眉,出去找人了,然后也不回来了。 雪兰的身体不好,特别怕冷,一到冬天,恨不能天天缩在炕头上,一见人去了都不回来,还以为李氏回家了,于是把手揣到袖子里,蹬蹬蹬跑去了前院。 一出正门,就听到院子里的争执声。 “我不跟你们走,求你了嫂子,呜呜呜……”大妮哭得很凄惨。 “你哭什么哭,我们是来接你回家的。”一个女人说。 “我给你们磕头了,让我留下吧。”大妮哭着说。 “不知道夫人什么时候回来,我们结了大妮的月钱,就领她回家。”大妮的哥哥说。 雪兰一打眼就看到院子里围了许多人,狗剩他爹和三姐都在,大妮哭着跪在地上,家里来了两个陌生人,男人女人都衣着破烂,皮肤黝黑。 雪兰凑到三姐身边问:“怎么了?” 三姐不理雪兰,对那男女说:“这事我做不了主,你们先在门房处坐坐,等我娘回来了,自会给你们弄清楚。” “好好,谢谢大小姐。”那女人急忙说。 “不,我不跟他们走,大小姐求您了,别让他们带我走。”大妮哭着朝三姐磕头说。 “你这个死妮子,你干啥呢!”女人过去拉拽大妮。 “嫂子,求您了,求您了。”大妮哭嚎道。 “别在这里嚎丧,让邻居听到了算怎么回事,我们家又不是土匪窝,你哥哥嫂子来接你回家,我们还能拦着不成。快别哭了,随我去后面收拾东西,等我娘回家了,就让你跟着哥哥嫂子走。”三姐利落地说。 雪兰愣愣地望着三姐,怎么说这么绝情的话啊,平时她对大妮和春喜不错啊,有个好点心时,都同学一样分着吃的。 大妮不再哭了,只是低声抽噎,一双眼睛肿得像核桃一样,失魂落魄地跟三姐往后院走去。 谁知一关上了正院大门,三姐就对大妮说:“大妮,别哭,我刚才不那么说,你哥哥嫂子肯定拽着你不撒手,有什么委屈赶紧跟我说,为什么不肯跟他们走啊?” 大妮是个特别实在的姑娘,噗通跪在地上,‘呜’的一声就又哭了。 “你快别哭了,赶紧跟大小姐说说啊。”春喜拉着她说。 大妮只顾着哭,抽噎得上气不接下气。 春喜叹了一声,对三姐说:“大小姐,这事我知道。她哥哥嫂子,要把她……卖到窑子里去。” “啊!”三姐惊叫了一声,然后厌恶地皱起了眉头。 在这个年代,买卖人口是个很灰色的地带。明明民国了,追求西方那套自由民主啥的,可是人口却可以买卖,当然这个买卖有一定的说法,必须在当事人的同意下,才算合法买卖,不然就是非法。 “听说她的大侄子生病,下面侄子侄女还有一群,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上回她嫂子就打主意要把她送进窑子。她邻居婶子跟她过世的娘有亲,拦着没让,然后介绍到咱家来了,没想到……”春喜摇摇头说。 “去他娘的!什么玩意!”三姐骂道,“不过是你哥哥嫂子,又不是你老子娘!她怎么不把她自己卖到窑子去。” 雪兰在一边想了想,对大妮说:“大妮,你别哭,我这里有个法子,能让你哥哥嫂子卖不了你,可是你得自己去摆平你哥哥嫂子,我们只是你的雇主家,如果直接代你出面,可能会惹上官司。所以你擦干眼泪,挺直腰杆,你不是一直跟我说,喜欢我讲的故事里的蓉儿吗?她遇事可不会只知道哭,然后等别人摆布自己,而是想办法解决。” 大妮愣愣地看着雪兰,用袖子抹了抹眼睛,然后点了点头。 “你看啊,我们现在已经是民国了,前清随意买卖人口那套不行了,他们不经你同意是不能卖你的,若卖了你,他们就得坐牢罚款。等会儿你把头发散开,跑到大街上去,路口那边就有巡逻的巡警,你边跑边喊,我哥哥嫂子要强卖我去窑子,大总统救命,法官救命,警察救命。或者直接跑去附近警署,就跪在他们门口撒泼,他们为了面子也会管的。我现在写一纸文书给你,你在上面按个手印就行了,剩下的事由我们帮你说。” 然后雪兰找来笔墨,在纸上写起来。 三姐惊讶地看着雪兰:“你打算干什么?” “我整天看报纸,这事读到过不少,你看着好了。”雪兰在纸上写了半天,然后找出朱砂盒递给大妮,“这纸上写的什么呢,我也给你说清楚。这纸上写的是契约合同,用老话说,你是我家的长工,已经签了两年。等到两年后,你就十六了,他们连辖制你的资格都没有了。” 大妮点点头,伸出大拇指,重重地按上了手印。然后扯开辫子,打开门跑了出去。她哥哥嫂子都坐在门房屋里取暖,看妹妹哭喊着跑了出去,都没来得及扯住。 等两个巡警带着大妮和她哥哥嫂子回来的时候,门口都聚集不少人了。 雪兰上前把大门一关,然后自己跟巡警说话了。 “叔叔好,我家大人现在不在家,这对夫妇是我家丫头的哥嫂,来接她回家的,但丫头不肯。我们只是雇主,她家人要接她回家,我们也没啥好说的。不过我娘雇她的时候,我瞧见了,这丫头签了两年的长工文书,还按了手印。她都在我们家干了三个月活了,每月的吃穿和月钱,我们都是按时给了的,现在说走就走,闪的我们好没头绪。文书上写的清楚明白,若她违约,得需补偿我们,先把这三个月的月钱还上,然后就走吧,别弄得我们家鸡飞狗跳。” 巡警见一个白生生扎着麻花辫的小丫头吧吧的说话,倒是笑了。 “小丫头,还挺凶的,你家大人什么时候回来啊?” “出去买东西了,回来还早呢。这事用不着我家大人,我说就算话。让他们交上钱,人就走吧,三个月起码三十块大洋。” “三十块大洋!你胡咧咧啥,凭啥俺们给你干活,你还要俺们钱,青天大老爷,没有这么欺压百姓的,这是要俺们的命啊!”大妮的哥哥陡然听到这些话,吓得脸都白了,焦急地对巡警说,“俺们就没听过这合同啥的!““你去问问,现在的帮佣像我们家这样,管吃管住还给大洋的好找吗?若不签了合同,谁给你们这么多好处,好吃好喝都拿了,现在说走就走,咱们这就去法庭掰扯个清楚,从这胡同拐弯出去就是法院大街,走走走!” 大妮的哥哥本来就是个乡下农夫,没见过世面,雪兰一直在吓唬他,何况这年代的合约乱的很,如果有了真正的手印,法院也掰扯不清楚的,即使真的上了法庭,也多半是判双方各退一步,大妮家赔几块钱,然后大妮回家,报纸上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所以雪兰一点也不害怕。不过大妮哥哥不知道,牵扯到巡警时他就胆怯了,现在还说要去法院,主家又要三十块大洋,就直接吓得说不出话了。 雪兰打开大门,就要往外走,还作势招呼黄包车夫。 “不不,俺们不去法院,不去法院,俺们这就走,俺们不领大妮回家了。”大妮大哥扯着自己老婆往外走。 大妮大嫂却抹了把眼泪,噗通给大妮跪下了:“妹子,你别这样,俺们对不起你,也知道你不肯,可是你眼睁睁看着下面的侄子侄女都病死饿死吗?你不稀罕他们,就忍心让他们死了?若不是我得在家照顾病人,我就把我自己给卖了!你也是这家的人,为什么这么狠心,不顾你哥哥和侄儿们的死活。你爹娘在天之灵,看你这么对待你哥哥侄子,他们怎么安心,呜呜呜……” 大妮本来坐在地上哭,听了这话陡然一愣,木呆呆地望着地面。 过了许久,大妮流着泪说:“算了,俺跟你们走。” 说着,她给雪兰和三姐磕了个头:“大小姐,二小姐,俺跟哥哥嫂子走了。” 三姐皱起眉,刚要上前说什么,李氏带着剩他娘回来了。 看到家里来了两个巡警,李氏吓了一跳,把事情一问,她生气地瞪着两个女儿说:“既然丫头的哥嫂来领她回家,这就给她结了工钱吧,让她赶紧走。” “这……”三姐犹豫了起来。 雪兰也很犹豫,毕竟是相处了一场的人,哪怕只是个陌生人,看到可怜的,也会心生怜悯。她也知道自己家门庭单薄,不好引起议论和纷争,可很多时候,人心尤其是仁心,不是以得失来计量的。 第44章 雪兰上前扯了扯李氏的袖子:“娘,咱买下大妮吧,别让她走。” 李氏到底是唱过戏的,那眼神犀利得很,瞪人一眼,能把人看得心里哆嗦。 “咱家可不要这些麻烦事,赶紧让她走,再说人家丫头自己都愿意走了,你插什么嘴!” 大妮大嫂赶紧向李氏弯腰说:“谢谢夫人,谢谢夫人。” 李氏给了剩他娘几块钱,然后笑着对两个巡警说:“二位差爷辛苦,两个小丫头在家胡作,让您见笑了,一点小意思,二位爷喝茶。” 剩他娘上前送钱,一位巡警笑道:“我们都是职责所在,你家这个丫鬟也太野了,赶走也好,竟然在警察局门口叫总统救命,这年头的小报记者又爱胡写……家宅安宁要紧啊,多谢夫人打赏,咱们告辞了。” 两个巡警离开之后,李氏抬手就朝三姐和雪兰后背上打了几巴掌。 “你们两个死丫头,作死是不是!你们知不知道惹祸了!” 大妮噗通一声跪下,边给李氏磕头,边哭道:“夫人不要怪二位小姐,是俺,都怪俺。” “哼!当然怪你,你这祸祸秧子,胆子这么大,还敢找总统的不是!前儿还有个女学生在广场上喊了几句总统,回头就叫警察以妨害国体名誉罪抓到了监狱,她一家子都被挨个审问是不是叛党,那地方进去了就别想出来。我看你们也少不了这遭,赶紧从我们家滚出去,别连累了我们。”李氏狠狠地说。 大妮还没反应的时候,大妮大嫂却脸色一变:“这……哪有这种事……” “没听到刚才的差爷怎么说吗?你们就在家等着吧,警察迟早上门,我们可知道你们家的地址,甭想把这事赖在我们家。” “你这个死妮子!你这个死妮子!”大妮大哥劈头盖脸的朝大妮打去,“你能耐啊,还会跑到街上撒泼了!” “我们……我们不带她走了……”大妮大嫂扯着丈夫的衣裳就往外走。 俩人竟然一出门口,就飞快地跑了。 站在一旁的雪兰目瞪口呆。 李氏啐了一声说:“把大门关上!” 大妮的哥嫂都是地里刨食的农夫,就算脑子比一般农夫灵活些,可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居然被李氏几句非常不靠谱的话给吓唬出去了。 可能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对付叛党连坐那套真的太可怕,因为街头巷尾为了恐吓老百姓不跟南方军牵扯,都传的挺邪乎,结果这种吓唬反而比雪兰编的上法庭更能唬人…… “杀千刀的,作践自己亲妹子,没良心的畜生。”李氏扶起大妮说,“这种哥嫂,就当没有,你也是个傻的,窑子是什么地方!你才十四五,没准进去几天就让人糟践死!你还傻的答应那些丧尽天良的,买自己的皮肉,让他全家吃饱喝足?” 李氏这几句表面抱怨实则怜惜的话,说的大妮嚎啕大哭。 “我爹娘,我爹娘……”大妮抽噎道。 “你爹娘咋滴!你爹娘若知道他们这样作践你,能气的从坟里爬出来。听婶子的,你自己过得好,你死了的爹娘比啥都高兴,至于你大哥一家子,黑了心肝的,活该穷死饿死!” 大妮叫剩他娘哄去屋里坐下了,一群人在外面冻了大半天,雪兰都冻得流鼻水了。 一回屋,李氏又骂雪兰和三姐不省心。 “两个丫头都作上天了,下回就上房揭瓦了是不?” “你……不是也没让大妮走吗……”雪兰小声说。 李氏白了雪兰一眼说:“娘还能不知道你,整天写大侠打抱不平,我狠心撵走她,叫你怨我?” 母女三人互相看了看,都笑了。 “那……他们再回来怎么办啊?”雪兰问。 “哼!他们有这个胆子,我自有法子再把他们吓走。”李氏道。 “大妮也是个傻的。”三姐叹道。 “哎!”李氏叹了口气说,“你们两女娃是没见识过世道险恶,小时候住在深宅大院,跑出来了也有本事挣钱,没吃过苦。外头的穷苦人家就是这样,都吃不上饭了,还管其他。” “有些事我没跟你们说过,怕脏了你们耳朵,也怕你们嫌弃我。”李氏把雪兰搂在怀里,拧了她一把说,“尤其是你,小时候脾气倔,还为这事跳池塘。” “我不嫌弃你,没你就没我,过去是我不好。”雪兰安慰她说。 李氏抹抹眼泪道:“你们都大了,也不怕你们知道了,你娘我是个出过堂子的女人,你们也许大概明白是啥意思。” “那地方说好听点叫戏班子,说难听点就是个高级窑子,我七八岁开始学戏,十二岁登台,十四岁叫人破瓜。我记忆里就伺候过七八个男人,亏得老爷看上我,把我赎走了,否则还不知落在哪里。” “在里面的几年,我见识过的可怜事说都说不尽,父母把女儿送进来的,哥哥把妹妹送进来的,丈夫把妻子送进来的。都是穷苦人,真的没法子,那些女儿、妹妹、妻子也多半是心甘情愿的。虽然是做皮肉买卖,但比在乡下干活种地轻松,还能赚到养活家用的钱。” 听李氏说起这里面的事,雪兰才深深感悟到了这个时代女性的不易。 这个年代已经禁止强迫女性卖淫了,如果一个姑娘被拐卖到他乡,老鸨一定会死死看住她,倘若让她跑到大街上或者警察局,那么老鸨可能会因为强迫女子卖淫和拐卖罪被罚款。因为窑子在这个时代属于合法买卖,都需要入档案交税的,明面上违法的事情不能做太过,但还要考虑到警匪勾结,警察保护妓院,随便他们胡作非为。 最糟糕的是,妓院里充斥了很多有家庭的女人。她们被亲人送进这种地方,每次得到的钱分成两份,一份给妓院,一份给她们的亲人,而她们被典当在此处,因为有家庭牵绊,或者欠了钱,或者有病人,或者养不起孩子老人,不是不能离开,而是无可奈何,家人不是吸血的蚂蟥,而是都活不下去了。因为即使最下等窑子的年轻妓女,每天也能收入五毛至一块钱。面对嗷嗷待哺的孩子,老弱残疾的父母,很多女人就心甘情愿的留下了。 “像大妮的这种事可不少,若她亲爹娘还在,哼!还真指不定为了家里的命根子,就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呢,咱们女人的命啊……”李氏摇摇头说。 雪兰又听李氏说了几个故事,心情越发阴沉了,一想起来就恶心的不行。 人们也许能看很变态的小说,但只要一想到这是小说而非现实,就不会有特别厌恶的感觉,反而会因为猎奇感到兴奋。可是当发现这是距离你不远处的地方正在发生的事情,而且不是个别,是很多时,就会有种难以面对外面那个肮脏世界的感觉。 雪兰想到后世一个伟人,评价一个人要从多方面,有的地方做的对,有的地方做的错,他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地位是值得肯定的,‘女人能顶半边天’嘛。所以后世的时候,虽然某些方面还是有些不平等,但感觉已经比周边许多国家强很多了。只凭这点,就要感谢他。 雪兰想,她一定要写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唱片小说,不过要写一个什么样的女主角,雪兰还没有做好打算,因为她现在还有长长的武侠没有写完,各种麻烦事一坨一坨。 比如这个三更半夜出现在她窗口的人。 好久没熬夜工作了,就这一天而已,结果又遇到了带着京剧脸谱面具的小年轻。 当时雪兰正在埋头苦写,却突然听到了砰砰的玻璃响声,一抬头,妈呀,一张鬼脸,差点吓得尖叫。 “唉,别害怕,是我。”那人嘻嘻哈哈地说,“没想到你家变大牢了,都镶上铁门铁窗了……” 雪兰伸出两只手把在铁栏杆上,心里感到特别安全,哼!又是你,这次进不来了吧。 “我师兄看得可严了,我之前来找过你好几次,可你都不在这间屋子,好不容易才碰到你。”他说。 “你找我干啥?”雪兰问。 “我来还你面具。”他从衣襟里取出了那个蓝色的脸谱面具。 雪兰叹了口气,打开玻璃窗,去取那个面具。 边都没沾上,小年轻把手一抽,面具离得远远的,“你出来拿啊。” o(╯□╰)o没搞错吧,你逗小姑娘玩呢。 雪兰砰的关上窗户,用手做了个‘去去去’的动作。 小年轻笑了一声,把面具搁在窗台:“不逗你了,还给你。” 雪兰说:“你咋老是半夜三更来我家呢?我们后院里都是女眷,你来来回回的,万一被人看到,对我们家名声多不好,把面具还了,以后可别再来了。” “不可能有人看到我,你放心好了。”他特别自信地说,“我都是深更半夜才来,如果不是单独看到你,我都离远远的。对了,我听了你写的歌,特别好听,我们师兄弟都爱听,是你娘唱得吧,我听到她在家吊嗓来着。还有你把明天要发出来的故事先给我看看嘛,今天刚出场的那个白衣女侠是谁,我心里痒痒死了。” 第45章 一般民女遇到夜闯民宅的无赖该咋办? 尖叫吧…… 但尖叫除了引来李氏,引不来别人啊。 雪兰叹了口气说:“你快走吧,我虽然写武侠小说,可我不是故事里的女侠,不随便跟外男接触的。叫我娘发现家里半夜进来个外人,会吓出病来的,你要是个懂分寸知进退的汉子,就能了解我家的不容易,你说对吗?” 小年轻似乎是愣了,在寒风里站着,半天没动静。 “那……那……我走了……”他声音有点低落的感觉。 “嗯,走吧。”雪兰道。 小年轻还站在原地看着雪兰,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儿,他又把窗台上的面具揣回怀里,然后噌的一下不见了。 雪兰…… 第二天去了学校,雪兰一打眼就看到某个座位附近围满了姑娘。 “啊,好漂亮啊。” “在哪儿买的,我也要去买。” “带上看看,好不好看。” 作为一个爱凑热闹的姑娘,雪兰赶紧上前围观。 原来一个女同学带来学校一簇白色绒花头饰,白银的雕花发卡,周围镶了一圈白色的兔子毛,下面还点缀了几根细细的绒花丝带,镶着米粒大小的白珍珠,很精致很漂亮。 “我在安慧斋里看到的,一眼就相中了,漂亮吧。”主人得意地炫耀道。 “真好看。”雪兰也在一边插嘴,“我也要去买一个,贵不贵啊?” “五姐也买啊,那你得赶紧去,我买的时候就没剩下几个了,人家老板手工做的,说是湘水戴的。”主人说。 “香水?戴的?”雪兰问。 “哎呀,《射雕英雄》里新出场的那个女侠湘水啊。” “……噢。”雪兰茅塞顿开,直勾勾看着人家手里的白色头花,难怪能在这年头看到一个白色头花呢。这个年代的人都很迷信,哪个姑娘敢在还有老人的情况下戴上白色头花,保证被打得哭爹喊娘。 湘水就是设定为小龙女和李莫愁师父的那个女人,设定为二十几岁的美貌女子,因为是守墓人,所以一袭白色纱裙,装扮素雅,黑发中间只有几朵白色绒花。 人物的描写很有小龙女范,雪兰说她美得如梦似幻,面容如同笼上了一层青烟,仿佛不在人间。一颦一笑皆安静如同画中人,眉宇间的祥和并非不通人情世故的单纯,而是历经人世沧桑后的沉稳淡然。 她才出场了两章而已,目前身份还很神秘呢,竟然连头花都被人拿来卖了。 “啊啊啊,好喜欢她啊,她的武器竟然是一条白绸,而且武功还那么高强,她其实是神仙吧。” “好可惜啊,她说自己是北方一座古墓的守墓人,这么美丽年轻的姑娘,为什么会成为守墓人呢?谁的墓啊?而且她千里迢迢来南方干什么?难道是找失散情人的?” “我要去裁几尺白色纱巾玩……” 一群小姑娘叽叽喳喳的,自认成熟的雪兰睥睨她们。 结果这天张维真带她上她家玩的时候,就拿出了一件长袖子白戏服…… “我们来扮成湘水玩吧,这是我特意吩咐仆人帮我买的,好看吗?” 雪兰正囧囧地看着她,张维真已经把白戏服披上了,然后狠狠地一甩长袖子……雪兰恍然看到了自己上小学的时候学新白娘子,把床单披在身上,手点太阳穴,口喊‘biubiubiu’的情景。 要知道这年头可没有后世那种轻飘飘的漂亮古装,张维真套身上的就是人家唱大戏穿的旦角衣裳,只不过是纯白的,带着水袖,而且她还散开了长头发,远远一看,有点像女鬼…… 雪兰觉得自己内伤的不行。 “人家才不是这样的衣裳!”雪兰躺在张维真的床上挺尸了。 “挺好看的啊。”张维真还觉得挺美。 雪兰吭哧吭哧挠了挠头皮,绝对不能让女侠的形象变成女鬼啊,这年代的审美太不行啦。 于是这个双休日,雪兰带着春喜去了裁缝店。 “您好,我想找个好点的裁缝师傅。”雪兰对女店员说。 “我们这里的裁缝师傅都个顶个的好,我这就给您叫来。”女店员说。 “呃……不是……我可以多付钱,想雇一个去我家,今天就去,最好是女裁缝……”雪兰纠结地说,“还有我要白棉布、白绸、白纱、白锦、白绒花。” “冒昧问一声,是不是家里办丧事?”女店员小心地问。 雪兰…… 然后雪兰领着女裁缝,带着一堆白布料回家了。 “要做一件轻飘飘的衣裳,就像观音娘娘穿的裙子。”雪兰说。 “家里是要敬神,做公事?”裁缝问。 啊啊啊,这怎么解释啊,跟她说做身轻飘飘的汉服,她会做吗? 雪兰也不会画画,这是最糟糕的了。 木办法,把绸子一掀开,在身上比来比去。 “胸口这样的,裙子这样的,腰这样的,还要做双白靴子。”雪兰羞耻地比划着。 女裁缝显然见多识广,哪怕嘴角带着笑容,也连连点头,明白明白。 “那我给您量一下身子。”女裁缝说。 “不,不是我。”雪兰快跪了,对啊,即使是这种衣服也要量身啊,模特都没找好呢,找什么裁缝。 “这样,定金我先给你,过后我再找您,今天麻烦您跑一趟了。” “不麻烦,不麻烦。”女裁缝笑得很甜,因为雪兰给的定金很优厚。 雪兰想把自己内心的形象告诉读者,可不弄出真正的画像来,没人知道女侠们到底啥样啊。 这事她一个小姑娘可解决不了,还得找许编辑商议。 “你想弄月历牌?”许编辑问。 “是啊,就想这种。”雪兰指了指自家墙上的月历说,“把几个人物形象画出来,做出月历牌。” 这个年代有很摩登的月历牌,上面的画不知道是水彩还是油画,总之跟传统的中国画不一样,流行画很摩登的女子,比如穿旗袍和高跟鞋什么的。相比传统中国画,算是写实的风格。 “哎,好想法啊。”许编辑说,“没准会和唱片一样受欢迎呢,咱们可得找个好画家。” “还得找个漂亮模特,要又瘦白,细眉大眼小嘴的。”矮墩墩的雪兰要求很多,“还要良家妇女,不能让妓女当模特啊。” 光是妓女二字蹦出来,就让人家许编辑愣了半响,最后无奈地说,“您……您想什么呢?怎么可能?” 当然不是胡思乱想,作为一个整天盯着八卦小报纸的姑娘,看到过不少新鲜事呢。良家女子肯定不爱做模特,所以那些有才华的画师都特别爱找高级窑姐,不被暴露出来还好,被暴露出来家里挂着窑姐的画像,一般人都要生气的。 “好,我去打听打听,过几天给你消息。” 几天后,许编辑一头汗的来了。 “这个……打起来了……”他尴尬地说。 “嗯?什么打起来了?”雪兰问。 “争当模特打起来了。”许编辑摸摸满脑门子的汗说,“您说要漂亮的,还得是良家妇女,所以我就去了咱们上次录唱片的公司,也是我没打听清楚……应该悄悄问一下他们管事的,而不是随便问了问有谁想当您的模特,结果……原来这月历牌的模特是极容易帮艺人出名的,您可是雪后山岚啊,当您的故事模特,自然会争破头了,真……真争破头了,两个姑娘滚在地上打架……” “……” “不过别担心,模特找到了,就是那个方小姐,她长得很漂亮吧,配合出曲子,也是不错的。”许编辑说。 雪兰安下心来了,点点头:“这我就放心了。” 放心个屁。 两天后,雪兰在报纸上看到了一条小新闻,然后这新闻接二连三被转载。 内容大体是,雪后山岚找了个歌女当女侠们的形象模特,还让这个歌女唱她的下首歌,此歌女是谁谁谁的情妇,唱功极差云云。 此新闻一出,立即激起了千层浪,雪花一样的信件从全国各地云集到了《文学报》报社。 然后,许编辑灰头土脸地来找雪兰。 “先生,都怪我,报社主编狠狠地训了我一顿。” “为什么?”雪兰惊讶地问。 “因为咱们找方小姐的事……” 自从雪兰来到了《文学报》,读者来信她就不接了,因为每天少则几封,多则几十封,报社为了让雪兰安心写书,于是提议不花费时间看读者来信了,报社会负责整合读者的要求,然后整体汇报给雪兰知道。而且雪兰不再看信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渐渐地,大多数来信的都是女性读者了,她们已经认定雪后山岚是一位大才子,所以经常寄照片和情书过来orz有些情书一封封寄过来,执着地让人难以相信,哪怕雪兰回信说,不能接受,也一直一直寄。可能雪兰是女孩子的关系,写出来的故事跟男人有所不同,男主角都是很深情的那种,重要男配也是情深似海型的,而且女性写的感情故事又比较细腻…… 总之这次,报社差点叫信淹了。 “你们是不是有内部交易?竟然让个下贱的歌女唱山岚先生的歌,还让她当女侠的模特,你们敢这样,我就再也不订你家的报纸了!” “林海潮声先生唱的很好啊,不要换成什么歌女!”林海潮声是雪兰给李氏起的艺名,毕竟要出唱片,得知道歌手是谁啊,虽然这个名字取得有点拗口,还有点拽文,不似一般艺人三个字的名字。 ☆、第46章 其实雪兰最初做唱片的时候,报社也没有放在心上,前后都是许编辑一个人跑的,结果曲子红了,赚了好多钱,然后就眼红唱片公司的利润了。 其实唱片赚钱还是小事,关键是一首好歌能捧红一个歌手,她红了一次,再出唱片就好卖了,还能去演电影啥的。比如林海潮声,这个名字就很有名了,一开始许多人都在怀疑林海潮声就是雪后山岚本人。但后来有人在报纸上分析声线,指出林海潮声应该是个女人,然后又说,这么豪气冲天的歌不应该找女人来唱,不过唱得还算凑活,期待她的下张唱片…… 总之,报社有点心动了,还拐弯抹角打听过雪兰有没有写几首小诗什么的。 现在出了这事,报社被读者骂惨了,各种阴谋论,各种威胁,反正不准贱女人毁了雪后山岚的作品。 逮着机会了一样,报社狠狠训斥了许编辑一顿,说《射雕英雄》不但是报社招牌,还是一部红的发紫的小说,怎么能让你们这样糟蹋呢,以后这些事报社会全权处理,一定会找最好的模特,最红的歌手,最强的画手。 作为一个现代人,雪兰没觉得人家方小姐是歌女就很下贱,长得也挺好看,细眉大眼皮肤白,符合雪兰心中对美女的定义。而且她那么积极地争取唱歌机会,干嘛打击人家积极性呢?这个年代女人地位低,一个年轻女人在外面混,想向上攀爬也是很不容易的。努力抓住身边每个机会,反抗自身低下的境遇,就算手段不光明正大,也比祥林嫂一类的女人强一百倍。雪兰是想要写书,鼓励女性自强自立的。所以虽然感觉方小姐人品不怎么样,但考虑到她这么积极主动,也就凑活了…… 可雪兰是个软妹子,不代表她的读者也是啊…… 雪兰随意翻了翻许编辑带回来的几封信,都快流下海带泪了。 “山岚先生别害怕,要是报社强迫你用歌女当模特和歌手,我们是不会答应的!” “山岚先生您同意他们这样随意处理您的作品吗?请您一定回复我。” “您的作品值得最好的,怎么能让一个歌女来演绎呢?我推荐张大家或者陈大家……” 雪兰有种被读者宠坏的感觉。(大家都这么宠爱脂肪,脂肪菌也觉得被宠坏了) “不好意思了先生,这次都是我的错。”许编辑是实在人,还跟雪兰道歉。 “别这么说,我也觉得方小姐虽然是歌女,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许编辑摇摇头说:“非也,当一个故事在读者心中扎根后,他们会对书的一切产生很高的期待,此时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作者的作品了,它属于公众,我们不能以一般的态度对待它,不然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了。” 雪兰听了有点脸红,本来就借了别人的智慧,还不好好对待人家的故事,实在不应该。 “那……报社打算怎么处理呢?”雪兰问。 “报社想问,下一首歌还是林海潮声来唱吗?” “不,下一首歌是女声,我娘只能唱生角,她的声音不够柔美。”雪兰道。 “报社的意思是,如果您没有指定人选,他们就帮您指定了,会找一位有名的女歌星,让她当模特和歌手,画师也会安排好。”许编辑说。 “好吧。”雪兰点点头,然后兴奋了起来,不管他们找谁当模特,反正咱的女侠月历牌有着落了。 “请您把女模特的身量告诉我,我会把衣服和配饰送过去的,画画就照我设计的形象画。”雪兰说。 然后就开始了忙忙碌碌指导裁缝做衣服的故事…… 先找三姐当模特做个样板,然后再做女明星的。 要知道年轻小姑娘对这种轻飘飘的古装衣服是没有免疫力的,三姐披着轻纱转来转去,嘴角边的弧度就没落下过。就连李氏也很高兴的在一边凑趣,只是一直嘟囔,做白衣裳太不吉利啥的。 这个年代还没有后世那种好看的又轻便的纺品,珍珠纱、玻璃纱、雪纺什么的,都是梦幻般的存在啊。现在只有一般丝绸,皱皱吧吧的,垂坠感不行,披在身上像蚊帐一样,即便如此,也已经很梦幻了,反正比张维真的鬼服水袖好看一百倍。 做了好几身,有抹胸、小褂、外披、广袖、水袖、披锦,颜色有粉红、浅黄、纯白。做着做着,雪兰又开始发散思维,觉得只找个一模特不好,她反思了,得好好对待人家的作品啊,既然弄,还是弄得像模像样比较好。不光衣服,首饰和配件也专门制作吧。 于是雪兰又找许编辑。 “还是一共找四个女模特吧,男模特也找上几个,我会亲自把他们的形象设计出来,然后再上画。” 黄蓉是精灵古怪的个性,雪兰觉得她应该穿浅黄色的衣裙,要大眼睛,总是带着很自信地微笑。 穆念慈是个很温婉的女子,应该穿浅粉色的衣服,留着长辫子,样子很善良。 华筝是个蒙古姑娘,只要找身蒙古裙子就行了。 至于湘水,那就是小龙女的白衣形象啊。 除了女人,男人也要把形象塑造出来,郭靖是大侠嘛,要有张又帅又正义的脸。杨康和欧阳克都是很潇洒的男子形象,但是面容要奸诈刻薄,毕竟是奸角嘛。除此之外,东邪西毒,南帝北丐都各有特点。 后来衣服什么的都送过去了,半个月后,许编辑带来了画家的作品。 “先生看看,满不满意?” 雪兰掀开了包着几幅画的白布,然后就愣住了,哭笑不得的感觉油然而生。 李氏和三姐都很惊喜,不住夸赞画手画的好。 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都画的活灵活现。东邪西毒的眼神很犀利,南帝北丐的面容很睿智,老顽童很像神经病,画得都太神似了。但除此之外…… 所有的妹子都四脸大腮,所有的汉子都是很阳刚的四方脸,难道这也是写实的,模特们都长这个样? 雪兰问李氏:“你们觉得怎么样?” “哎呀,真漂亮,你看人家画的。”李氏不住地赞扬。 啊啊啊,四脸大腮的黄蓉什么的,不能接受啊。 雪兰苦逼地找了张白纸,试图自己画。 作为一个漫画阅过无数的姑娘,她充其量小学时画过美少女战士,只会画眼睛里好多气泡的锥子脸美少女。画了一幅后,揉吧揉吧扔了,然后坐下忧愁地叹气。 “怎么?先生不满意?”许编辑问。 “可不可以提提意见呢?如果实在不能改,那就这样吧,我知道画手已经画的很好了。”雪兰说。 “瞧您说的,给您看就是让您提意见修改啊。”许编辑道。 “可不可以,把所有角色都画瘦点,脸太大太圆了,不光女人,男人的脸也不要这么阳刚……” 不知道是不是雪兰的要求太猎奇,一家人都奇怪地看着她。 “人家画得多好啊,你怎么这么多毛病,这是福相,人家挂月历牌都爱这样的相貌。”三姐说。 o(╯□╰)o怎么办?虽然咱是圆脸,但想要小脸尖下巴的美女月历牌嘛。 “这样,我去问问画家先生。”许编辑笑着走了。 又过了半个月,快年的时候,许编辑带着新画来了。 这次连李氏和三姐都看呆了。 “先生说了,不是不能画得更美些,而是听说先生要做月历牌,所以专门画了底盘大和阳刚气的。”许编辑道。 这次真心美多了,其实从画家的笔下,就很能看出画家的好恶。比如湘水姐姐就画的特别美,工笔画一样细致,虽然只能看到侧脸,但是云雾环绕,姿态轻灵,好像仙女一样,旁边还提了一首词。 “绰约秋水,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古墓幽幽人,游乎四海外,杀尽敌掳千万千,一朝飞去寒天阙,千秋巾帼奇女子,活死人墓断肝肠。” 一看就是湘水粉啊,又一个抱怨作者让人家神仙姐姐苦守古墓的。 黄蓉和木婉清也题词了,都写得很好,只有华筝没有题词,还把人家的皮肤画得很暗淡。郭靖画得很质朴,但是很正义,一看就是阳光青年。 可是欧阳克…… 他的姿势比较特别,呈高抬下巴睥睨的傲慢姿态,说好的奸诈刻薄呢,结果这深邃眼和高鼻梁是怎么回事? 不管民国姑娘什么审美,反正一百年后的姑娘们都很稀罕这种邪魅傲娇的好不好。 “这个欧阳克咋这样啊,画得太好看了吧,他是奸角啊,画这么好看,大家都不在乎他是大坏蛋了。”雪兰忧愁地说。 “是啊,欧阳克好英俊啊。”三姐嚷嚷道。 这年头的人还不会用帅字,英俊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 许编辑笑着说:“人家先生仔细读过您的作品,欧阳克是西域人,应该有点西域人的特点才是。画家先生可不是随便找来的路人,他有名的很,画一幅画的钱海里去了,要不是喜欢先生的书,人家才不会答应邀约呢。” “哎呀,这孩子就是不懂事。”李氏对许编辑说,“为难人家先生了。” “不为难,人家先生还说了,他一开始就打算画这种风格的,但考虑到先生要制作月历牌嘛,为了方便先生卖月历,才画了传统喜庆的风格,现在这样正合他心意。” “那你再跟画家先生说说呗,就说欧阳克太好看了,咱怕读者看了先生的画后,喜欢欧阳克多过喜欢郭靖了。”雪兰说。 欧阳克最终还是照雪兰的意见改丑了,坚决不能忍受他长太帅,抢走郭靖的风头。然后画家先生给原来的欧阳克添上了一只绿玉萧,他好像很喜欢这个形象,给改成年轻版黄药师了。 ☆、第47章 “画家先生说,这幅画送给山岚先生,如果不喜欢印在月历上,可以不印。”许编辑说。 “印,当然印,她就是毛病多,人家先生画的多好啊,她非得左改右改的。”李氏插嘴道。 雪兰囧囧的,这位画家先生好奇怪啊,竟然喜欢欧阳克多过喜欢郭靖,莫非他也是风流人物,身边美女如云…… “那就这样定下了?”许编辑问。 雪兰点头说:“就这样定下吧。” “先生的《笑红尘》什么时候出呢?” 许编辑早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因为歌名在著作中已经出现过了。 话说湘水南下取了戰国君主的头颅,在回程路上,遇到宋朝子民载歌载舞欢庆此事,夜里百姓们围着火堆庆祝的时候,一位盲眼歌女弹着三弦唱起了一首歌。 这歌很好听,杀人都不会眨眼的冷清女子突发感慨,询问这首歌的名字,盲眼姑娘笑说,这首歌叫笑红尘。不知是何人所作,亦不知是何人传唱。 湘水感慨良久,叹息道,若世间之事都能这样付之一笑就好了,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怜之一字悲苦甚,寂寞多少痴儿女。 然后引出了湘水的人生,她为谁守墓,为何守墓。 当然这就是林朝英的故事了,湘水是她的奴婢,是她的徒儿,也是她的守墓人。同时也道明了古墓派的门规,入古墓者,终身不得离开古墓。 而湘水偶尔从附近村民口中得知了南方的兵祸,于是不顾门规离开古墓,毅然来到了南方。 “我本以为自己早就放下了一切,会永远留在古墓,守着我的主人。谁知心中尚有一股气在,与其在墓里看着外面天塌地陷,不如用这条命,换来天下太平美满,也不枉我来了人间一遭。” 盲眼姑娘问湘水将去往何方。 湘水说,终南山下,活死人墓,苍生有难,横出江湖。 然后美丽神秘的白衣女侠的故事就可以落幕了。 要知道她一出场就获得了粉丝无数,根据报社反馈的读者来信,很多人迷她迷得要命。现在她回去古墓了,来信简直沸沸扬扬,各种询问,湘水姐姐还会出场吗?她就这样一个人留在活死人墓里了吗?好可怜啊,不要啊。 连三姐都不敢置信:“她回古墓不出来了,那你花这么多笔墨写她干啥?” “她不是跟主角们相遇了好几次嘛,还搭救过他们。”雪兰说。 “她才二十几岁啊,后半辈子就在活死人墓里了……”三姐难受的要命,“你不会给她安排一个武功高强的大侠当丈夫吗?” “那就破坏门规了啊,她不能破坏门规的,古墓里不能有男人。” “都是她那个讨厌的主人,立的什么破门规,她自己没有男人,就让别人也不能有男人,光顾着情情爱爱,还不如自己的婢女胸怀大呢,自有拯救天下苍生的侠义心肠。我同事们要是知道这个结局,一定伤心死了。湘水女侠也真是的,既然有心,又何必回古墓,亏她武功这么高强,怎么这么奴性啊。”三姐自从开始上班,就认识了不少新时代的女性,似乎受到了很大影响,都变得有点愤青了。 “人家这叫信守承诺,重情重义,怎么上你嘴里就这么难听了呢,再说我设定了尊师重道的背景啊。” “但是她好可怜啊,怎么能这样?也太死心眼了。”三姐懊恼地说。 雪兰终于完成了第二本书,然后把《笑红尘》的谱子也交给了许编辑。 于是来年伊始,新书、唱片和月历牌一起发行了。 新书和唱片还好说,没有闹出供不应求的状态,最火的倒成了月历牌。因为新年了,家家户户都少不了这个啊,哪怕不看雪兰小说的人,也稀罕这种新出的古装人物月历。 雪兰在这上面可是费了大力气的,宝剑、玉箫、头冠,欧阳克的白貂皮大衣,女人的各色头饰等等,为了仿起来像,都用真货制作的,样式都是仿照后代电视剧里的摩登古装设计的。这样横空一出世,着实吸引眼球。据说外面这种风格的画火了,在很多画手中广泛流行了起来,很多女星、妓女都想要以画中人的样子入画,还有各种征求类似广告的。这个年代的广告纯靠手画,所以画画也是一项很赚钱的职业啊,只有有钱人才能消费起那么多笔墨和颜料呢。 不管外面怎么样,反正李氏这个年过得极有面子,邻里拜个年什么的,给人捎上一副精美的月历牌,听人夸赞一声,她就美得不得了。 雪兰也终于有了可以在张维真面前显摆的玩意了。 肿么样,比你的鬼服好看多了吧。 看着铺在自己床上的白色长纱裙,张维真惊喜地尖叫连连:“啊啊啊啊,好漂亮啊,我结婚的时候一定做身一模一样的婚纱。” 雪兰…… “你没看出来吗?这是那月历牌上湘水穿的白衣服啊。”雪兰说。 “看出来了,但是太美了,我决定做一件这样的衣服,当婚纱穿。” 张维真要结婚了,本来要等到十六岁的,可是男方家里的老太爷身体不好,所以着急娶新媳妇。张维真偷偷告诉雪兰,其实是她未婚夫养在外面的女人怀孕了,所以两方都想让维真早点过门。 夫家有头有脸,也很有本事,在张维真的父亲看来,可谓门当户对的好亲家,女婿也是一表人才,至于姨太太……哪个成功的男人不是三妻四妾?但正房太太总是不一样的,因为婚姻代表了两姓之好,姨太太跟太太是不能比的,所以对人家姨太太怀孕,他一点都不在乎,还让张维真早点嫁过去,撑起来做当家太太。 雪兰每次听她说这件事,心里就郁闷。一个才十五岁,私底下还爱装扮过家家的女孩子,想的事情却这么透彻,不知该说她心里成熟好,还是早就看开了。 “我最近天天跟我家厨子学炖汤,也给他们家的人都挑好了礼物。等嫁人后可就没现在这么快活了,得天天伺候公婆。我妈派人打听过了,我公公有四个姨太太,婆婆整天吃斋念佛,小姑也有四个,不过都是庶出,不过其中一个特别受公公喜欢。还有那个女人,好像是戏子出身,只怕不好对付。我妈让我带着王妈和陈妈嫁过去,先伺候我生下孩子再说。” 十五六岁生孩子,这……雪兰真想直接跟她说,不要这么早生孩子,很危险的啊。可这个年代,很多人都这么早生孩子,而且她还着急有个姨太太怀孕了…… “我记得西洋书上说,女人十七八岁再生孩子比较安全,因为那时候骨盆就发育成熟了,太早生孩子,可能骨盆还太小,生孩子不容易……“张维真看了雪兰一会儿,抱着肚子笑了:“你连丈夫都没影呢,就害怕生孩子了,别怕,咱们女人都有这遭。” “……” “哎,咱们说好你给我当伴娘了啊,我给你做一身鲜亮的洋裙子,像《我们的爱情》里女主角穿的那件一样……”张维真又在絮絮叨叨说她的婚事了。 雪兰不愿意听她说这些事,因为怎么听怎么觉得委屈,于是插嘴道:“我请你去看电影吧。” “有什么新电影吗?是不是卓别林的《掘金人》?我都去看过三遍了。” “不是,是《燃秦》。”雪兰说。 还在摆弄床上那套衣服的维真一愣,偏头看她:“不是正式上映还要好几天吗!” “看的当然是首映式啊。”雪兰说,“咱们的电影制片厂现在也学美国人,弄什么首映的噱头,先让名人看,然后出评,再大规模放映。” “啊啊啊,你怎么搞到的首映票?” “……我姐姐在《文学报》工作嘛,有点小关系。”雪兰说。 “啊啊啊。”张维真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去看,去看。” 《燃秦》的电影很早以前就在筹备了,因为这件事是全权交给报社处理的,虽然报社经常把电影进度报告给雪兰知道,但是雪兰一个家里蹲,也不方便对电影的事情指手画脚。 改编剧本的是导演本人,人家改好后,先把剧本给雪兰过目了。 毕竟一百万字的小说改编电影,是比较困难的事情,而且一些很大的场景,因为预算和技术原因,是很难被拍摄出来的,不过小说的精彩剧情都有所保留。 只是也有很多糟心事,光演员就换了三轮。 第一次是导演自己选的演员,都给雪兰过目名单了,可是没过多久全换了,也没说原因。后来雪兰开始连载《射雕英雄》,红火了之后,第二轮的名单再一次全换了,直到拍摄之前,还又换了一次扮演公主的演员。 当然小报纸上写的很乱,什么女星争抢角色,什么大亨指定演员,什么钱权交易,什么借机上位……小报纸上虽然炒的沸沸扬扬,但雪兰已经懒得过问这些事了,毕竟她自己又不能抛头露面,放权出去后,也就料到会有这样的后果了。就算是后世的金大侠,把作品一次次卖出去后,还不都随便别人乱搞吗? 好在也没有太过分,男主角选的是当前一位很有名的电影演员,在雪兰看来他长得很俊俏。灵儿的演员也是当红电影明星,不过剩下的女配都没啥名气了,虽然长得都很漂亮。 ☆、第48章 首映这天三姐要上班,但是送了雪兰三张票,所以雪兰就邀请维真了,她俩是逃学去看电影的。 这天中午,雪兰和李氏拾掇整齐,就启程去电影院了。 在过去,北平城的旧火车站在皇城东边,这附近就是北平最繁华,高楼大厦最多的地方了。雪兰一家是住在西边的,属于治安比较好,高门大院比较多的地方。 每次从西边坐车去东边的时候,李氏都会指着南边吓唬她说:“你以后自己出门,可不许往那边去啊,我听说那边到处是人贩子,逮着你这样的小丫头,就能卖到黑窝子里去。” 她指的方向,就是北平城著名的八大胡同的方向,什么胭脂巷,什么和顺胡同…… 雪兰……天天有种被当成小孩,拴裤腰带上的感觉…… 她们在电影院门口碰到了张维真,陪着她的只有一个车夫。 “婶子好。”一见面,她就跑过来,甜甜地跟李氏打招呼。 张维真也来雪兰家里玩过很多回,彼此比较熟。 “哎呦,真真,真漂亮,可见是要当新娘子了,家里都准备好了吗?要帮忙的时候跟婶子说啊。”李氏拉着人家的手说。 “哎,少不了婶子替我忙活的。” 俩人亲亲热热说着话,雪兰跟在她们身边。 李氏也看过好几回电影了,并不觉得这里陌生,一开始只看编排的戏剧电影,后来觉得声音对不上就不爱看了,改看普通电影。 因为这个年代电影都是无声的,虽然有声电影已经在美国发明了,但在中国还没影,所有的电影都是靠插入字幕,或者让人在后台读对白的,再就是用留声机录下来配合播放。但是用留声机很容易造成画面和配音对不上,所以大部分还是靠专人现场配音的。 放映室外特别热闹,有不少记者呢,感觉来来往往都是很光鲜亮丽的人。 张维真激动地晃着雪兰的手说:“快看,快看,那不是男女主角吗?” “哇……”连雪兰都忍不住赞叹了,好摩登好美丽的女人啊。 演灵儿的女主角穿着一件鲜红色绣着牡丹图案的高叉旗袍,披着毛皮披肩,烫着小卷发,脖子上挂着一大串钻石项链,太特么闪瞎眼了。以至于光去看钻石项链,都很难注意她巴掌大的漂亮脸蛋了。 张维真还好,毕竟她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见的世面多。李氏就有种乡下人混进了鸡尾酒会的既视感,显得十分局促。 三人凭票进了现场后,发现已经入场很多人了。 “乙排16座,乙排,乙排……这里。”张维真喊道,“哇,咱们坐在礼堂的前排正中央啊。” 张维真挺兴奋,但是雪兰很紧张,怎么安排了个这么明显的位置呢。 入座后,张维真伸着脖子四处巴望:“我看到好多明星……哎,你看到雪后山岚了吗?他肯定来了,在哪儿坐着呢?” 还没等张维真找到雪后山岚,一位穿长衫的先生就过来了,他立在李氏身边,小声问:“女士,请问……您是山岚先生的家属?” 李氏张口结舌了一会儿。 张维真插嘴道:“不是啊,我们来看电影的。” 长衫先生笑了笑说:“哈哈,冒犯,冒犯,不过这中间的位置是给山岚先生留的,可以请您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去吗?” 不用看雪兰和李氏的脸色了,张维真嚷嚷道:“这是我们的位置啊,我们是乙排16、17、18……” 不管周围的熙熙攘攘,反正面对面的四个人都大眼瞪小眼。 长衫先生盯着李氏看了半天,忽然拱手做了个揖说:“敢问夫人是山岚先生的?” 李氏低着头没说话。 “山岚先生他没亲自来吗?” “他还有工作……”李氏道。 “噢……”长衫先生遗憾地叹了声。 “怎么?几位是山岚先生的家人?”左邻一个美女忽然大叫了一声。 ‘嚯’的一下,左邻右舍都把目光聚集在了雪兰几人身上。 她们周围的人看上去都很体面,雪兰和维真是穿学生装扎大辫子的小姑娘,李氏穿的是棉布旗袍,不施粉黛,唯一的配饰是对银耳环,坐在当中真心显眼。 “请问是山岚先生的妻子和女儿吗?先生曾在报纸上说家中有一妇人和一少女需要养活,就是你们没错吧?山岚先生呢?” “山岚先生没来吗?他说过自己身体不好的,所以不方便出门吗?” “夫人您好,您好,我特别喜欢山岚先生的书,不知有没有机会拜访一下先生?” 雪兰脸都快白了,收到电影票太高兴,急急忙忙来看,都忘记这茬了,人家可以凭借座号找到她啊。 华夏人爱凑热闹,当有一处忽然围满了人后,‘嗡嗡嗡’的人会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 李氏皱了皱眉,忽然笑着起身,对众人作了个揖。 “诸位有礼,小女子不过是个妇道人家,带着女儿来看场电影,若是因此引起骚乱,扰了山岚先生的电影,那就是我的不是了。且山岚先生不爱现于人前,我也不好违逆他的意思,还望诸位体谅。” 李氏其实很会说话的,随机应变的本事也很强,这样放低姿态,又眉头轻蹙,一脸柔弱的样子,连雪兰都惊呆了。 果然有位先生大声道:“咱们是来看电影的,不要扰了先生的家眷,都回去坐下吧。” 穿长衫的先生还要再说些什么的时候,电影院的灯就灭了,一束白光打在大屏幕上,然后出现了朦胧又模糊的电影画面。 黑暗中,雪兰听到还有人在跟李氏说话。 “打扰夫人了,您慢坐。” “很荣幸见到您。” 自始至终张维真都没插嘴,她只是愣愣地看着雪兰和李氏。 “快看,电影要开始了。”雪兰一指前面说。 “回去我再跟你算账。”她低声说。 伴随着一阵阴森森的诡异曲调,《燃秦》两个大字出现了屏幕上。 开场第一幕就是教授带领几个学生参加考古挖掘。 仿佛找的真古墓,因为有黑漆漆的地道和石室,感觉挺可怕的,因为地面上还有白骨头啥的,主角提着一盏煤油灯在地道里前行。 “看墓室结构,倒像是先秦的。”主角韩海龙说。 黑暗中雪兰听到隔壁一个人哼了一声。 “这是明代墓室结构吧,导演有没有常识啊。” 人家导演大概是为了营造可怕的氛围吧,所以用了这种墓,而且秦汉时期的墓都是阶梯型的,哪儿比得上黑漆漆的地道里吓人。 然后考古人员找到了一具棺椁,开棺的时候,电影竟然特写了一具白色骷髅,感觉很像真人骨,因为这年头根本没有这么逼真的道具啊,果然电影院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惊呼声。这年代还没啥恐怖电影,美国拍个吸血鬼电影都能吓出人命来,在中国也一样。 “你们看,那是什么?”韩海龙张大了眼睛,然后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摸向在骨架中间的亮光。 “夜明珠吗?”他握住了珠子,却忽然发出了一声惨叫。 黑幕之后,天亮了,男主角出现在了荒郊野外。 没错,他穿越了…… 平心而论,雪兰觉得很惊喜。 虽然多数场景非常简陋,大部分剧情是在没有布景的野地里发生的,但是演员都演得超级好,而且一些道具也很考究。 这个年代的演员还是很有素质的,大部分都是学戏曲或者唱歌出身,对于眼神和表情的研究都比较到位。在美国都还是默剧大行其道的时候,中国电影就更注重眼神和身体动作的传神了。能给人一种演员一个眼神看过来,全场都被送了眼波的感觉,连后台配音的人都声情并茂,很入戏的。 一些比较恢弘的场景也拍得似模似样,比如秦始皇站在高台上检阅士兵什么的,用了好多演员啊,因为没有统一的戏服,一群小伙子都是光膀子拍的。 小说经导演改编后就比较深刻了,前半部分比较有趣,因为有主角闹出的各种笑话和精彩的冒险故事,而后半部分却深化了主题,主角在做是否杀死秦王的艰难决定时,认为秦王太残忍,决心帮助刺客刺杀他,可是刺杀失败,主角也被擒获。在被处以极刑的时候,主角对嬴政说,看来历史终将是历史,我改变不了什么,就像我无意中一步步帮助你成为君王,就像我无法把你从暴君回转。然后一刀落下,鲜血满地…… 这是全剧的高潮,灵儿也是在这里跟韩海龙殉情的,演得特别感人,观众们都看的很入迷,不少女性都悄悄哭了。 这时,黑暗中一位先生忽然摸过来,压低声音对李氏说:“夫人,我护送你们出去吧,外面来了不少记者,听闻先生的家眷在这里,都聚拢在了大门口呢。” “哦,那咱们赶紧走吧。”李氏忙道。 于是还没看到真正的结尾,三个人就悄悄离场了,被一开始那位长衫先生护送出门的。 “是我考虑不周了,不瞒夫人,我就是宋彩凤,这部电影的导演。我心心念念能在今天见到先生,因为太激动,莽撞了,倒是扰了夫人和小姐,只怕山岚先生见怪。”离开大厅后,长衫先生又作揖道。 ☆、第49章 雪兰也不怪导演先生泄露了她们的身份,毕竟是她自己没考虑到这点,于是插嘴道:“宋先生不必如此,您把《燃秦》拍的这样好,山岚先生要感谢您的。” 宋先生呵呵一笑,慈爱地看着雪兰和维真说:“这两位是山岚先生家的姑娘吧?拍得不好,让你们见笑了。我拍摄的时候就总想跟先生讨论改编的情节,可惜先生太神秘,我恳求了报社好几次,他们却总不肯把先生的联系方式告诉我,我也只好凭自己的理解演绎了,就是怕演绎的不好,让先生不满。” “怎么会?您拍得这么精彩,我看这部电影要大红。”雪兰说。 “过奖了,过奖了,是山岚先生的故事写得好。”宋先生看向李氏:“敢问夫人,不知道我没有荣幸去拜访一下先生呢?” 李氏已经非常尴尬了,下意识地皱了下眉头。 这个表情被宋先生看在了眼里,他急忙说:“是我唐突了,先生不肯示人,只怕也是有苦衷的,我不该强人所难,夫人勿怪。” 宋先生是位温文尔雅,极有修养的中年男子,说话也轻声慢语,让人好感倍增,李氏觉得特别不好意思,急忙福身道:“宋先生哪里话,我家……先生的确有些难言之隐,如若您不介意,可以直接写信给报社,我家先生见到了您的信,必定会回的。” “如此,多谢。”宋先生作揖道,“我送夫人和小姐们出门,这边请。” 雪兰三人坐上了黄包车,从电影院后门偷溜出去的,远远地看见影院正门刚散场,果然有一堆记者聚集在了大门口处,乱得跟菜市场一样。 雪兰才松了口气,身边的张维真却再也按捺不住了。 “说!怎么回事!你怎么会有人家专门送给山岚先生的电影票!” 李氏在旁边抿着嘴笑了,并不插言。 “我早就觉得奇怪了,你居然还有月历牌上湘水穿过的古装衣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去我家吧,我让你见见雪后山岚先生怎么样?”雪兰问。 张维真惊讶地看着她:“你不是说……你爹死了吗?我去过你家这么多回,你家哪里还藏着个人?” “藏在我家西厢啊,你不是看过吗?天天锁着把大锁,我们把山岚先生囚禁在里面,白天晚上的给我们家干活挣钱。” “……你别胡咧咧,真讨厌。” 回家后,往西厢里一看,张维真就什么都知道了。 因为山岚先生的原稿全堆在里面呢,看一下字迹,不是同桌的字迹是谁的? “这……真不敢相信……”张维真木愣愣地坐在凳子上,傻傻地看着雪兰。 雪兰凑近说:“看清楚了没有,有没有觉得山岚先生又美又俏,是天下难得的奇女子?是不是见到真人后,马上就要激动晕了。” 本来人家张维真还沉浸在震惊中的,听了这话,什么震惊和感慨统统没影了。 “没有,就是感觉山岚先生的脸挺圆挺大的。” “这叫少女肥胖期,难道你的脸就不大不圆吗?”雪兰一瞪眼说,“你知道什么呀?这叫福相。” “哎,真失望啊!我还幻想着山岚先生是个温文尔雅,潇洒俊逸,像韩海龙一样的痴情男子呢。”说罢,张维真又瞪着雪兰说,“你真好意思啊,咱们这么熟,看我天天山岚先生长,山岚先生短的,你就看我笑话是不是?” 雪兰也怪不好意思了,摸摸头说:“那……是我不好嘛……你说怎么办?” “哼!那我可得好好想想了……” 事后看到抱着一堆东西开心地蹦的维真,雪兰森森地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哎呀呀,太好了,你竟然是雪后山岚,真不敢相信,真不敢相信,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 “这是月历上女侠们戴的首饰,这是黄药师的绿玉萧,怎么样?厉害吧!” 几乎全班女同学都聚集在了张维真桌旁,看她显摆。 “我家跟山岚先生的报社有点关系,所以就弄到了这些东西,我家还有韩晓飞先生画的黄药师年轻时的原版画呢。”张维真得意地说。 “那张画啊!好厉害,我最喜欢那张画了,真的是韩晓飞先生的原作吗?那值老钱了,你可要好好保存啊。月历画是扑灰年画,收藏的方法可有说道。” “好羡慕啊,你竟然能弄到这些东西,改天去你家看看行吗?” “我想照着你这套首饰,找人打套一模一样的。” “哼。”张维真看了旁边的雪兰一眼说,“厉害吧,一般人可弄不来这些东西。” 雪兰点点头:“您不是一般人。” “那是。” 先把激动压下去,冷着脸讨价还价什么的,您的镇定颇有大将之风啊。 这天维真光顾着显摆,雪兰顾着看她显摆,俩人都没注意别的。结果一个女同学说:“你们看今天的晨报了吗?昨天《燃秦》的电影大获好评呢,好几个专栏评论员都推荐了。有消息说,山岚先生的夫人带着两个女儿去了现场。” “山岚先生没有现身吗?” “听说身体不好,不能出门。” “我看的新闻说他腿瘸,所以才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那肯定是小报胡乱猜的,山岚先生不是说过自己落入池塘,才身体不好吗?” 回家之后,雪兰才知道大事不妙了。 就是因为她们在电影院露了下脸,结果小报上的八卦新闻都飞上天了。 这年头的街边小报很能胡写的,尤其是歌星名妓等人的故事,许多人就靠胡编八卦吃饭,关于名人的花边新闻也有很多,而且这年代又没有诽谤罪什么的,还不是随便别人胡扯吗。 什么雪后山岚外貌丑陋,不敢现于人前都是小意思了,平时小报纸也这样臆测的,所以没什么新鲜感。 最让人无语的是,有张还算正规的报上发表了一篇关于雪后山岚的文章。 说他四十二岁,原来是个小学老师,不慎落下池塘换了肺炎,常年躺在床上以写书为生。家里的妻子相貌平凡,虽然能勤恳地照顾他,可惜肚子不顶事,让山岚先生不惑之年了还只有一个闺女…… 一连几天,三姐回家后都是一脸囧态,然后告知雪兰今天又收到了多少情书。 “有几个女人竟说,不在乎给你当小,愿意来伺候你起居,我看了看她们寄来的照片,都是美女呢。”三姐揶揄雪兰道。 事情发展至今,已经没有最囧,只有更囧了。 这天,一位美女居然直接找上了报社的大门,声称自己是山岚先生的女朋友,要见山岚先生一面。 她还拿出了‘证据’——一大堆山岚先生写给她的信。 “我们从去年冬天就开始通信了,可惜先生总说自己有家室拖累,不肯与我相见。我不在乎的,只要能随侍在先生左右,就是为奴为婢也无所谓,只盼家里姐姐大人有大量,愿意收容于我,我愿为先生和姐姐生儿育女,伺候他们一家。” 当时,许编辑和三姐就在现场,那个震惊劲就别提了。 三姐尴尬地说:“不是的,您一定是被骗了,山岚先生绝对没有给任何人写过信。” 那美女擦了擦眼泪说:“您何必这样说呢?我知道先生是重情守信的君子,他总是只钟情于一个女子的……他说过他喜欢我,他爱上了我,我只要这样就足够了,别的我不求。虽然没见过他的面,可是我早就爱上了他,除了他,我谁都不会嫁的。” 最后,一位同事认出了信件的笔迹,原来写信的是报社里一位年轻编辑,他应该看过读者寄给雪后山岚的信,凭照片相中了人家,就冒充雪后山岚给人家回信了。 “姑娘,这事是我们报社出了纰漏,真的非常抱歉。”许编辑给人家赔礼道歉说,“我们会给您补偿的。” 结果这事情搞起来没完了,一堆人劝,美女就是不信,说多了就哭,非要见到山岚先生本人不可。 “姑娘您就别胡搅蛮缠了,一个年轻姑娘家,竟然随便跟不认识的男人通信,没叫人家占了便宜已经万幸了,怎么还……”最后许编辑都受不了了,直接出言指责。 反正,这事让许编辑大发雷霆,冒充雪后山岚给女读者写信的编辑差点叫扭送警察局,因为这种可以算是诈骗罪了。后来报纸还特地在当天的更新下面说了这事,表明山岚先生从未给任何人私下写过信,若有收到类似信件者,请先写信来编辑部确认真假。 但是这种事越描补越黑,而且小报最爱捕风捉影,乱写风流才子的韵事了。 转天那张报道过雪后山岚老婆不生儿子的报纸,就写了一篇催人泪下的‘小说’。 什么雪后山岚与一美貌女读者私下往来,已经情定三生,女子非君不嫁,跪守门前,苦苦哀求,可惜山岚先生的太太是母老虎,拦着不让进门…… 最可怕的是还有人信了== ☆、第50章 《燃秦》的电影很火爆,据说胶片都卖到东南亚去了。 这个年代,看电影是件很摩登的事情,小门小户的太太小姐也能拿出零花钱去电影院里坐坐,所以票价也不算很贵。 而且这样的古装穿越剧,就算放在后世也会很火爆,何况是在娱乐业很乏味的民国时代。这部电影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据说电影院里几乎场场爆满。 而且当红电影带来的是流行效应是种巨大的影响力,比如后世时红过《古惑仔》,然后大街小巷的青年都学当小混混。《燃秦》是在这个年代少有的古装奇幻电影,它带来的效应更是令人叹为观止的。 比如雪兰就在大街上看到过一个腰间配了剑的人,他把手搁在剑柄上,在街上大摇大摆地走,这把剑还不是带着刀鞘的长剑,而是根据考古记载仿制的秦制式宝剑,暗黄铜的连柄剑,和电影里的一模一样。 因为在古代,剑是一种身份的标志,其实杀人的时候,用剑是很不方便的,可以说剑只是比较好看而已,它代表了一种高贵而儒雅的身份。比如孔子出行的时候,就会随身佩戴宝剑,但他其实不会挥舞。《燃秦》的电影里,导演就很考据,韩海龙虽然是个文士,但只要出门就会给他腰挂宝剑。 所以男主角身穿仙风道骨的长袍,挎着宝剑大步而行时,也的确是非常潇洒俊逸的。 不过在大街上,看到有路人这样打扮时,就会觉得自己看到神经病了。 而且报社里也一下子收到了大量的读者来信,都在评价《燃秦》的电影,有很多人询问,是不是真的可能发生穿越这种事。有个让人很无奈的读者,据说是一位研究物理的大学老师,他从不知道哪国的物理学家、数学学家的著作中,引经据典,跟雪兰证明穿越的确是可能存在的,但是你穿越的方式不对,应该照他研究的方式写才有可能符合科学的理论,才真正有可能穿越,巴拉巴拉,一部论文那么厚…… 当然最让人头疼的,还是小报胡扯出来的,一只母老虎引发的血案。 无数读者来信谴责山岚先生的太太,各种脑补都出来了。 什么包办婚姻,不识字的太太阻挠真爱;什么自己不生儿子,还阻拦先生纳小;什么山岚先生你自己老写顶天立地的汉子,原来你是个耙耳朵,话说这是哪里的方言啊,耙耳朵啥意思? 张维真几乎天天取笑雪兰,经常拿着一张小报读,读完就捂着肚子笑。 “你红粉知己不少嘛,这都七八个声称跟你私交颇深的女人了,啥时候介绍给咱认识认识?” “你够了啊,天天说,烦不烦啊。” “不烦,好玩。” 雪兰忧愁地说:“报社的意思是,找个机会宣布下我是女的,这样乱下去不太好。” 张维真听了,摆正脸色说:“可是咱们女人的名声要紧,说了不会更麻烦吗?而且你家里孤儿寡母的,紧闭门户最要紧,要是你还有爹当家作主,倒也不怕外头胡说,反正没人信。可惜……你家就三个女人……你不知道,那些八卦小报可厉害了,过去有个女明星,是个孤女,人家戏演得好,叫导演捧红了。本是清清白白的姑娘,小报胡说她是婊子,到处巴结高官,和七八个公子哥都有一腿,结果姑娘受不了,吊死了。你虽然是作家,可如今的名气也不小了,只可惜这孤儿寡母的名声不好,毕竟寡妇门前是非多啊。” 张维真说的句句都是大实话,其实这些事情最好不要管它,因为所有的事情都是越描越黑的,不如让它自己沉寂下去。 但报社想这样做也有他们的考量,毕竟如果一直瞒着,就像默认了,有欺瞒读者的嫌疑。 就像前几天,从沪市送过来一个女人,小姑娘十六七岁,长得天仙似的,还能弹会唱,一身南方水乡的聘婷姿态,是个男人看了都心痒痒。陪她来的男人说,奉主人的命令,特送给雪后山岚先生的,保证是清白姑娘,还带着卖身契啥的。问他主人是谁,竟然是沪市丞帮章字辈的一个大佬…… “我家主人说了,江湖上的兄弟都佩服山岚先生义气,送上黄货两条,与先生交个朋友,还望先生不要嫌弃咱们粗人下鄙。” 这收不收的,都烫手啊。 雪后山岚有什么义气啊,只是她写的书里都是义气男儿。 所有的江湖事都只认一个字——义。 无论是兄弟义气还是家国义气,说到底混江湖的人,没了这个字,就会被人看不起。 雪兰的书里也秉承着这种江湖气,她很喜欢《水浒传》,喜欢里面的兄弟义气,所以对于大丈夫一诺千金,朋友兄弟间肝胆相照、割头换命的剧情是很爱写的,类似的剧情会被她描写得非常热血。而对出卖兄弟,心胸狭窄的人也都不吝啬让他们的下场很糟糕。 而且雪兰写文有个特点,三教九流的小人物,哪怕满脸麻子,哪怕瘸了条腿,哪怕是邪佞奸诈,可他们或爱憎分明,或义薄云天,或家国天下。人虽小,心却大,文章的字里行间从不掩饰对这些人的喜爱之情。 也许从政府的角度,肯定不爱草莽人物,可是江湖出身的人,就难免把雪兰引为知己了,毕竟雪兰写的就是‘忠义’二字,而在且她的江湖中,每个人似乎都在追求侠肝义胆,儿女情长,于是这让每个读过书的人都恋上了她的江湖。 而且读书就像在与一位作者交流一样,有时候可以上升到心灵的程度,甚至会把写书的人和书里的主角弄混,好像作者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作者做出了什么不符合期望的事情时,就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 所以雪兰收到江湖朋友送来的美女和金条时就是这个感觉,你收吧,收的烫手,不收吧,怎么,你看不起咱们江湖这票朋友吗? 报社遇到这种事也没办法做决定,哪怕是沪市的,跟北平隔着十万八千里呢,也实在名头太大,得罪不起,要雪兰自己拿主意。 其实雪兰也算懂江湖规矩。 她在写《射雕英雄》之前,研究了十七八本当前的武侠书,各路黑话都从小报纸上做过剪辑,了解不深,但她明白,江湖中人最注重一个面子。这个面子太重要,比生命还贵重,让江湖上的朋友给你一个面子,这是很难得的事情,因为这种面子也许千金难求,你不可以下人家面子,更不可以给脸不要脸。谁让他们是草莽呢?街面上混过的,就是有点做什么都霸王硬上弓的痞气。 雪兰就安稳坐下来,给这位据说年纪不小,身份也颇高的江湖大佬写信了。 这信里的内容,她是实话实说的,直言自己是个小女子,家里为了名声着想,不肯让她以真面目示人,所以闹出许多笑话,让江湖兄弟见笑了。感谢先生抬爱,钱留下,美女就不收了,回赠一副韩晓飞先生画的黄药师的画像,聊表谢意。雪兰还在信里写到家中门规森严,江湖儿女虽然不拘小节,但她毕竟是闺阁女子,还望对此事保密。 雪兰一点也不担心人家把这事泄露出去,因为丞帮是沪市公共租界里最大的帮派了,那里面章字辈的大人物,基本说话一个唾沫一个钉,只要你开口,人家轻易不会落你面子。 要感谢韩晓飞先生啊,自从画了《射雕英雄》的人物画像,他的画就更出名了,一幅画值老钱,虽然比不上两根金条,但送出去却是非常体面的礼物了。张维真自从讹走了雪兰的那张画像,至今都没敢在家里展示给别人看过,她悄悄跟雪兰说,生怕爹妈质问她东西哪儿来的,更怕爹妈当稀罕物送人了。 开春的时候,北平仿佛一夜之间入了夏。 校园里弥漫着一股玉兰花的香气,那股香味十分浓郁,伴着暖阳阳的日头,仿佛全都发酵了,蒸腾的让人难以喘息。 雪兰升入了师范学校的高等部,她终于也成为学姐了。 进入高等部以后,就有机会参加各种社团了。这个年代的高中可比后世光知道考试的高中精彩多了,人家有话剧社、新闻社、围棋社、文学社、外文社等等,数都数不过来。学生必须要参加一个社团,因为算学分的。 雪兰进了新闻社,一开始是打算进话剧社的,但听说话剧社至今还在排演《妻妾成群》,自己演自己的小说,有点怪不好意思的。 新闻社会出版学生们自己的刊物,上面一般刊发老师和学生的作品,也会转载优秀的文学作品。雪兰还是比较适合写文章的,所以就进了新闻社。 进了社团一看,发现人家还挺先进的,因为新闻社里居然还有一台照相机啊。 这个年代的照相机还是那种打闪光灯都冒烟的老式机器,但雪兰第一次参观人家的摄像棚时,却感觉她们格调好高啊。 因为感觉大家对待照相,都像对待艺术品一样,大约也是照相的花费太昂贵的原因。 一位女学生坐在窗台前,手里拿着一本书,她正在静静地阅读,午后的日光洒在她身上,像印上了一层金子一般,连女孩长长的睫毛似乎都变得透明了。那氛围静谧、祥和,美丽的让人沉醉,摄影人捕捉下了这一刻,让这美丽的一刻留在了永恒。 这是贴在展览窗里的一张照片,据说还获得了照相比赛的银奖呢。 “照片都是大家自己照,自己洗的,我们这里有暗室,以后可以教大家洗照片,虽然相机只有一部,胶卷和底片也很贵,不过有机会就让大家都尝试一下。”摄影社的学姐笑眯眯地对下面的几个学妹说。 第一次入社的社员们都要上交稿子,因为是新闻社,社员主要都是模仿记者,写新闻稿。写了这么多年的书,看了这么多八卦小报,雪兰的水平真心比一群中学生好太多了,一下子就被她们社长相中了。 “给你发一个校报记者牌,以后你就是咱们的校园记者了,要负起责任啊,多写优秀的报道。” 雪兰有种自己被拍了拍肩膀,然后说我看好你哦的错觉。 然后任务马上就落到了头顶。 “我们前几届的学姐排演的话剧《毁灭》,每一年都会在北平大学演出,今年也不例外,到时候我们要跟着话剧社过去,当随行记者。” ☆、第51章 第一次逛北平大学的校园,雪兰就一个感觉,校园太他么大了,走的脚底板疼,逛着逛着,好像就迷路了…… 而且迷路的不只是雪兰一个,她们两三个女孩子都大太阳底下,晕头转向了。 “学姐们说的礼堂到底在哪儿啊?” “我们是不是来过这儿?都转一大圈了。” “找个人问问吧。” “那你去问啊,这儿怎么都是男的,没看到几个女的。” “哎,你们看是不是那儿?”一个女同学指着不远处说。 那是一间平房,门口挺小,可是挤着沸沸扬扬的人。 雪兰几个凑近一看,发现里面在搞辩论会。 听了一会儿,似乎是关于‘立宪政治’的争论,说的是中国当年是否该试行立宪政治,里面挤满了穿着藏青色中山服的男学生。 身边的女同学失望地叹了口气:“不是这里啊。” 几个人刚要离开,雪兰却听到身后一个人高声道:“连《射雕英雄》的雪后山岚都臆造出什么戰国,不敢挑起满汉之争,一个作家尚且爱惜羽毛至此,遑论其他。” 对手立即反驳道:“此中道理天下人皆知,有志者澄之不加其清,扬之不加其滓,何劳足下斤斤辩论?” “文人当有骨气,肯尽义务,据反对者之地位,不惜笔战之劳,助速行革命之普及。何以自私自利,诡辩欺人,自以为是,不过沽名钓誉之徒,不值一哂。” 哎呀妈呀,里面在骂她。 “咱们快走。”掩耳盗铃的雪兰就想赶紧溜了。 “唉,你有毛病是不是啊?你才沽名钓誉嘞,你才不值一哂嘞,讨论君主立宪就讨论呗,干嘛骂山岚先生,他招你惹你了。” 一同班女同学叉腰上了。 惹得一屋子人都朝她们几个小姑娘看过来。 一个戴眼镜穿长衫的中年男子厉声呵斥道:“辩场严肃,不可喧哗。” 场上那男学生笑了笑说:“他是天王老子,说他不行是吗?今天还就要说说他。他所在刊物的报纸《文学报》,奴隶报也,巴结专制政府之贱骨头。雪后山岚,一听就是只会写风花雪月的无聊文人,偃武修文,粉饰太平。那本狗屁不通的《燃秦》,根本是教人崇尚封建奴隶帝国,崇尚专制政体下的贱骨头,不欲我同胞享平等幸福之自由。你说他不是无耻、昧良、欺人?” “山岚先生是大侠,他写的大侠为国为民,反抗侵略,都是大英雄。” “他保的是封建王朝的国,为的是奴隶帝国的民,反的是连名字都不敢提的‘戰国’,他是大英雄?闲着没事,拍电影、印唱片揽钱的英雄吧?只知道沉浸在幻想中的强大和英雄主义中,却不睁眼看看这个世界,更不敢挺起脊梁与恶势力一战,他的故事是精神鸦片,麻痹自己,麻痹他人,比垃圾尚且不如。而且他妻子照顾一个卧病在床的男人,他不思感恩妻子的情谊,还跟外面的女人闹出风流韵事,我看他不仅沽名钓誉,还忘恩负义。愚昧之人追捧这些无聊的作家,也是让人笑掉大牙。” 女同学被气地满脸通红,况满屋子人都盯着她呢,于是顶不住跑了,其他同学追了上去,大厅里只剩下了雪兰一个女孩子。 辩论会的主持人忙说:“让我们回到论题,今日之华夏,与各国当日之时代及人心,有无异同之点。” 这个时代,是华夏史上少有的学术文化空前繁荣的几个时期之一,在对过去统一的一元文化进行全面彻底的否定同时,国外的各种文化纷纷涌入,然后就形成了文化的多元格局,就连北平大学的校长都说:“无论有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命运之淘汰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 所以文坛里的各种论战和对立,与其说是文化圈里乱,不如说是太繁荣。但华夏人好面子,文人最好面子,被骂了之后,轻易不会善罢甘休的,于是你来我往,争斗不休,各种批评,意气用事的时候,甚至会彼此间骂来骂去,用词甚不雅观。 自从雪兰闯荡‘江湖’以来,从各类小报和信件收集到的骂声摞起来都有她的小腿高了,当然这些都是皮癣,一般骂的都是故事里的人物,或者对剧情不满意,指名道姓苛责她的,除了那位秦风先生算个名人,其他都不值得关注。因为山岚先生如今也算个名人了,每次一有人出来说她不好,马上就有人替她反驳了,所以对于各类骂,雪兰早就见多识广了,遇到了假装没遇到就行了。咱又不是狗,他咬咱一口,咱就非得咬回去。 但这次不一样,班上同学当面站出来替她维护面子,她要是不把台上这个咄咄逼人的家伙骂一顿,她就改名叫岚山后雪。 可是她刚要撸袖子上,一个男学生就站了出来。 “不好意思,打断你们一下,台上这位没点绅士风度的先生。”那人梗着脖子说,“你还能有点涵养吗?” “这位兄台,我们这里正在举行辩论比赛,有什么问题我们事后再讨论好吗?” “只知道在台上夸夸其谈,大放厥词,你凭什么在这里指点江山?没有一点冷静和宽容之心的人,就不要一副我不屑与你争论的得意姿态了,因为你太过傲慢,目无尘下,因为你激进跋扈,失礼于人。” “兄台,我刚才只是辩论过程当中太激动了,才会对那位女学生失礼。可是我们现在是辩论会,本就是很激烈的争执啊,难以控制情绪,而她先一步出言打断,你又后一步仗义执言,使我们地辩论会没有办法顺利进行下去,这不是更失礼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还请您宽宥。”男学生道。 “你们的辩论会当真比专制政府还专制啊,随便辱骂污蔑了别人,却不许别人出口反驳,你们的论题是什么呢?哦,对了,华夏当年是否该试行君主立宪。我看你们的辩论也不用继续下去了,无论是否自由平等之社会,也总少不了设下条条框框,给点小权利就专制到不许别人自由说话的人呢。没想到这里比之法庭尚且尊贵,因为连法庭上,老百姓都能站出来抗议几声呢。” 男生一脸无奈地摇摇头:“好吧兄台,你要说什么,请便,但请您记住,您扰乱秩序的行为依然是很不礼貌的。” “您不必一副拿我没办法的口气,讽刺我蛮横是吗?您比我也好不到哪儿去。”男学生一脸冰霜地说,“我不在这里跟你辩论什么家国天下,你连细微之处的民生疾苦都看不到,更不用期待你睁开眼睛去看看别的。山岚先生早就说过,他只能以写书为生,家里还有妇孺要供养,这个世界也有弱者,你要期待每个人都为了革命抛头颅洒热血,我问你,他挺腰出头了,革命者家里的妇孺谁来养,你养吗?” “呵,像你这种满肚子自私,没有点人生追求的人,我是从不屑于跟你理论的,因为跟你说也说不通,根本是浪费口水。你既然这么喜欢那位雪后山岚先生,我就问问你,他这样的人可能做出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事吗?写了几本无聊的书,如今早就大富大贵了,还需要你们为他说话,哭穷哭可怜吗?” “金花美人仗义护百姓,死时八大胡同草窠棚,连张草席都没有。这个世界多的是如你这般站着说话不腰疼,只知道谴责别人的家伙,事不关己,己就说风凉话。人家如果为此牺牲一切,你这薄凉的家伙到时能想起人家吗?连金花美人都说,我不负天下人,天下人负我。你先自己写篇文章出来骂骂军阀专制,再说山岚先生是贱骨头好吗?至于粉饰太平、幻想鸦片……一个人梦想锄奸扶弱是鸦片?梦想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鸦片?还是梦想保家卫国是鸦片?山岚先生一个人唤起的爱国爱民,坚强向上的心,比你在这里夸夸其谈强一万倍。” “还有你见过山岚先生吗?就随便污蔑人家,把八卦小报胡编的故事当做攻奸别人的矛刺,你能摆出真凭实据他是忘恩负义之徒吗?如果不能,又凭什么在这里指责污蔑人家,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你肯定没读过山岚先生的书吧,知道他书中的英雄都是什么样的人吗?似你这等无耻卑劣,只在别人背后嚼舌根的阴险小人,大抵这辈子都不会明白大丈夫应该有什么样的胸襟。” “无理取闹,强词夺理,这跟论题根本无关。” “送你一个字——呸。”落下这句话,男学生掉头就走,周围一堆男学生竟给他鼓起了掌。 ‘哇——’雪兰一捧心,男神你别走先。 ‘蹬蹬蹬’,雪兰人一个四体不勤的姑娘,着实没啥体力,而且前面男神腿太长了,跑了半天没追上。 不行,已经跑岔气了,雪兰捂着肚子蹲下来。男神你干嘛走这么快?人家还想送你一本签名书啥的当做你维护咱的谢礼呢。 这边雪兰的同学已经找来了。 “五姐,你怎么蹲在地上,咋了?” 雪兰捂着肚子说:“岔气。” “你还好吗?我们找到剧社了,但是咱们耽误太久,戏都演一半了,快过去吧。” 于是雪兰弯着腰,一副诡异的姿态走进了话剧社。 ☆、第52章 《毁灭》已经开演了,雪兰等几个校报记者只能坐在后排。 “怎么办啊?都错过剧情了,回去还怎么写评论呢?”一个女学生忧愁地说。 “反正咱知道原作剧情,就算错过也能糊弄过去。”另一个说,然后她对雪兰笑了笑,“唉,这篇文章的作者还跟你重名呢,都叫刘五姐。” “人家这是笔名吧,五姐你家里就没给你起个大名吗?还五姐五姐的叫。” 刘五姐这个名字是有点不太正式,过去女人有闺名,也就是小名,不能拿给外面的人说,刘五姐就像一个小名,而且她还没有大名。雪兰也考虑过改名的,可是房产啊、存款啊和报社的合同啊,都已经用了这个名字,真心不太好改,于是一拖再拖,就一直用着了。 “喂喂,你们快看。”一个女同学压低声音,兴奋地说,“那不是周寒震教授吗?” “真的是他吗?” “是他没错,我看过他登报的照片。” “他是谁啊?”雪兰好奇地问。 “他是周寒震,就是秦风啊,那个刚出版了《宋末文化心态初探》和《光明文集》的秦风啊,咱们老师不是还介绍咱们去看他的书吗?你没看吗?我把他的书都找来看了一遍,我觉得他好厉害啊,没想到能在这里看到他。” “咦……” “哦……” “哎呦……” 几个凑在一起的女孩子不约而同地龇出了大牙,然后发出意味深长的慨叹。 “哎呀,你们真讨厌。” “秦……风……”这个名字真他么耳熟,当年就是他跳出来指责了咱一通,才招来一堆人对咱左右开弓,穷追猛打。要知道一般小报的评论员就是天天骂雪兰,也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可是似他这般有影响力的作家出来说某个人不好,就会引起许多人对雪兰的质疑,甚至很多人没读过雪兰的书,只是为了声援附和这位大人物,就对雪兰横加指责了。所以当年许编辑才会那么生气,甚至出了昏招试图跟他打擂台,当然最后以雪兰出面认错结局。 小心眼的雪兰做睥睨姿态,从后排怒视人家。 这时,身边的女同学却纷纷站了起来,一个女同学也拉了雪兰一把,慢一拍的雪兰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同学们。 只见几个人推推搡搡,把那个特别崇拜秦风的女同学推到了前面。 “快去啊,快去啊,别磨磨蹭蹭不好意思。” “现在不去,错过可就后悔了。” 秦风正和身边的人低声探讨着什么,看上去挺严肃,雪兰听到‘开战’什么的。 那个女孩子低着头走过去,满脸通红地对那位秦风说:“请问您是周教授吗?我很喜欢您的书,可以请您给我签个名吗?” 这位秦风先生只是皱了皱眉,一副老师的严肃表情,问道:“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生啊?” 秦风身边的年轻人似乎鼓不住,撇过头笑了。 “我是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也许是被冷脸吓住了,女同学战战兢兢地回答。 秦风面无表情地拿出钢笔,给女同学签了个名,然后奉送一句:“要用功读书,好好上进。” “是,谢谢先生。”女同学倒是挺激动。 其他几个女孩子看了,都有点羡慕,其中一个弱弱地问:“先生也能给我签个名吗?” 秦风这次是真皱眉了。 还没等他把人吓跑,他身边的年轻人就轻声说:“别怕,让周老师挨个给你们签名啊。” “爱年兄!” “这些都是小女孩,你别这么凶,吓坏人家,咱们学校本来就女孩子少,你还想让咱们这里变成和尚学校啊。”年轻人笑眯眯地对女学生们说,“大家要好好用功,以后考上咱们北平大学,到时候周老师就是你们的教授了。” 女学生们很高兴,排队等签名,雪兰站在她们当中,此时走出去好像有点不给人家面子,大家都在等人家签名呢,你走出去算怎么回事,不屑人家吗? 于是,雪兰赶紧搜罗了下背包,拿出一个笔记本。 轮到雪兰的时候,雪兰手忙脚乱翻开,却发现这本子快用光了,后面还有做数学题打的草稿,翻半天都没翻到一张空白页,这尴尬的…… “咦……”那位爱年兄忽然把目光移到了雪兰脸上,“你……” 雪兰正因为翻不到空白页,急得满脸汗,那位爱年先生却把她的笔记本抽走了,然后一页一页的翻。 这行为太突兀了,女学生们都好奇地看着他。 “你这字……”男人眉头深锁,然后又奇怪地看向雪兰。 “先生,怎么了?”雪兰摸了摸脑袋,她钢笔字虽然不是很好看,但也不丑啊。 “噢,抱歉,失礼了,只是你这笔迹太像一个人了。不对,我不会认错的,简直一模一样,你……不太可能吧……” 雪兰觉得这个人很奇怪,眼睛转了转,忽然想到这家伙该不是曾经跟自己通过信吧。以前在《京郊晚报》的时候,那时候她名声不显,每天收到了的来信也不多,所以是亲自回复读者来信的。 “你……认识雪后山岚吗?”他迟疑了一会儿,开口问雪兰。 果然认识她的笔迹啊,雪兰也不回答,急忙取回自己的本子,然后装出一副小女孩不好意思跟男人说话的样子,低着头扯扯同学:“咱们走吧。” 然后她就带头走了。 一群女孩子离开后,王爱年还在奇怪:“刚才那个女孩的字迹跟雪后山岚先生的字迹一模一样,周兄你知道我曾经跟山岚先生通过几次信,虽然他每次都只回我了了几句话,不过他的字迹我记得一清二楚。” 周寒震自然知道,那个叫雪后山岚的作者非常神秘,一般出了名的作家都会入作者协会,或者加入这个社团,那个派别,而且没有一定水准的人是进不去的。这位神秘的山岚先生就架子很大,据说北平这边最大的奔流派写信给文学报社,邀请他进入协会,尽然只获得了一个婉拒的答复。不少作者都因此对他很不满意,说他自恃清高、藏头露尾。 周寒震也觉得这位山岚先生有点拽,当年他头脑一热写了篇评论,结果弄得满城风雨,这位山岚先生还自称要封笔,他以为这位先生真的家境困难,自己虽然也不认为自己提出的见解有错,可是弄得人家没了生计就是他的错了。于是他就写信给这位先生,想表达一下歉意,谁知信件如石沉大海了。要知道能得他周寒震一封这样的信,也是很难得了,可这位山岚先生竟然架子如此之大。好在没过多久这位山岚先生就又出来写书了,周寒震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暗道这位先生的确是个爱装可怜博同情的小气之人。尽管如此,追逐他的人也不在少数,很多作家都非常喜欢他的长篇小说,王爱年就是一个,还经常拿着那几封山岚先生的亲笔信显摆给人看,那么既然他说字迹像,那一定是很像了。 “看年纪,也许是他女儿吧。”周寒震道。 “小姑娘面子挺薄,刚才再问问就好了。”王爱年说。 他这里倒是轻松,雪兰那里却被问住了。 “他说你的笔记像一个人,像谁啊?还有怎么提到雪后山岚先生了?” 雪兰只好打马虎眼:“谁知道啊,说不定他故意逗女孩子玩呢。对了,你们想好《毁灭》的评论怎么写了吗?明天就交稿子对不对?” 果然一说到任务,大家也没心情八卦了。 其实雪兰也挺愁的,自己给自己的小说写评论啥的,怎么有种蛋蛋的羞耻感呢。 入夏的时候,发生了两大事情。 一是北伐军和东北军陈兵对峙,眼看就要在北平打起来了。二是陕西甘肃河南大旱,夏粮绝收。 李氏整天在家里着急,生怕开战,急的嘴上都起了泡。甚至还专门请人把家里的地窖挖大了一些,又存上了两大缸粮食。 “万一真打起来,咱们就藏进地窖里。”她说。 张大帅在东北一直经营的不错,说起来他也是个铁铮铮的汉子,在他的位置上,日本人三番五次诱惑他,可他从未签下过不平等的条约,所以其实东北的爷们都很佩服他的。如今北伐军蒋、冯、阎、李一起对奉系进攻,可感觉东北军的气势一点不弱。 尽管如此,战争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始终是一件挺可怕的事情,对经历过八国联军、义和团以及连番的北洋政府政变后,北平人始终有种人心惶惶的感觉。 雪兰一点都不担心北平会因为打仗被夷为平地,因为不会。她一直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自去年冬天起,陕西甘肃两省就滴雨未降,夏粮绝收,一些地区被爆出来,已经出现了饥荒。 雪兰隐约记得前世时读过一本书,书里记载了有关民国时期陕西大旱的情况,说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全省就饿毙了几百万人。当时资料里记载的食人、劫杀的故事太可怕了,所以雪兰的记忆很深刻。 虽然时间记不清了,但不会就是这个吧? 三姐见娘和妹妹都是一副眉头紧锁的模样,‘哎’了一声说:“你们别怕,昨天许编辑跟我说过了,报社打算看看情况,如果战事真起了,就把几个重要的作者送去沪市分社。” “沪市?”李氏讶然道。 “咱们报社不是新闻社,是文学社,所以跟一般的报纸不一样,五姐这般能给报社带来巨大利润的作者,他们哪敢冒险让她待在战区啊。”三姐说,“许编辑早就知会我了,连他都打算带着家人走呢。现在南北对峙,这仗还不知道要打多久,那飞机大炮打过来,不知道要死多少老百姓呢,他们也不敢冒险留在北平。” “是是,咱们就是回东北,也比留在北平强,我听说南边和西边全让围住了,万一这兵痞子冲进城里,咱们家只几个女人可不行。”李氏说。 “五姐,别怕了。”三姐拍拍妹妹的手说。 雪兰摇摇头说:“我不怕……别等我吃饭了,我出去一会儿。” 雪兰没去别的地方,就是去了报摊。翻遍所有的报纸,发现陕西的旱情真的很严重,夏粮不仅仅是绝收,而是老百姓把种子种下去,发现种子根本不发芽,过阵子挖出来一看,居然都干成了硬尘土。 ☆、第53章 对华夏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老百姓的春耕秋种都是件很隆重的大事,过去皇帝都要祭天,祈求风调雨顺,因为一旦天公不作美,那意味的是千千万万靠天吃饭老百姓的活路。果然几天后,这件事就越演越烈了,国家还成立了‘赈灾委员会’,民间也成立了救灾组织。 雪兰觉得很生气,陕西的百姓们在饿肚子,卖儿鬻女,家园离散,军阀们却领着陕西的部队对峙在北平…… 国内许多人捐款捐物,国家倒也播了款赈灾,可惜这赈灾款却陕西、甘肃、河南三个省分,分到手里再换成粮食根本是杯水车薪了。而且读过这段历史的雪兰知道,根本不能靠政府,靠他们就不会让一个省整整饿死几百万人了。 一连几天,雪兰也不上学了,就天天叫剩他爹出门打听情况,她自己在家看报纸,最后她锁定了一个民间组织,是北平地区的商业联合会,她决定向这里捐钱。 雪兰写了两本书,又出了唱片之类的东西,赚了不少,但是她们一家基本没花过钱,全都存在银行里贬值。这些钱比起杯水车薪,更是指甲盖一点的微薄帮助了,但雪兰想能帮一把,总比置身事外强。 这天晚上,雪兰对李氏和三姐说了这件事。 李氏愣了半天,皱眉道:“你疯了吧你。” 说完,她离开屋子,去了院里。 连三姐都有点舍不得:“大家都捐钱,我们报社也捐了,但大家最多就捐一连个月的工资,你要是有心,咱们捐一半存款也就是了,没必要全捐,做好事也要量力而为。” 雪兰追着李氏去了院子,她正坐在外面的槐树下纳凉,春喜在给她扇扇子,李氏看到雪兰后,又站起来走回屋子,雪兰也跟着她屁颠屁颠回屋子。 “你跟着我干啥?”李氏道。 “娘,您看我说的咋样?” “什么咋样?我看你疯了,你看谁家捐钱把自己全家的家产都捐上的?” “我以后还会赚钱,还会赚很多,没啥大不了。”雪兰说。 “不行,你别听风就是雨,疯疯癫癫,胡说八道。” 雪兰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李氏说:“娘,我决定了,这事就这么办。” “你决定就行了吗?我还决定不许呢,你非要捐,捐个几万块钱撑死了,谁傻的全捐上啊。赶明你要用钱了,谁给你钱,上街要饭去吗?”李氏激动地说。 钱是个好东西,雪兰自然也不是什么视金钱如粪土的人,更不是什么耻于谈钱的清高人物。相反她是个市侩的小市民,经历过后世那个奢靡的金钱社会,她更加不觉得拜金是多么糟糕的事。 因为她的母亲也为了她的病起早贪黑工作,还不都是为了钱吗? 只有真正因为钱陷入困境和绝望的人,才能真正看清楚这个社会的残酷。钱不是万能,但没有钱却万万不能,这是世界的真理,所以即使心里有爱的人,也渐渐会被这份残酷磨得冰冷。 有一位青楼女子叫金花,她才貌双全,懂外文会交际,她凭着自己妓女的身份帮助义军筹粮,还凭枕边风吹得外国将领没有在北平滥杀无辜,可是她无处可依,到处飘零,死在烟花巷深处的时候,又有哪个人来看过她一眼呢?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许天下人负我的,也许要比另一种人活得聪明,但这个世上却有千千万万甘心为天下人付出所有的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也许是因为,有些人的人生太贵重了,贵重到金银不可买,唯有心中的义气方能让他们侵尽所有。 雪兰写了一个大侠的故事,她告诉人们要‘言必信,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如果连区区钱财都舍不得拿出来,帮助困于苦难中的人们,那她又有什么脸面去写那些大侠们的故事呢?即使写了,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故事了,遑论别人。雪兰只是个普通女孩子,她像所有后世的人一样,有点自私,有点冷漠。但同样也是因为她来自未来,她跟这个时代自卑觉得没有出路的人不一样,她心怀希望和自信,她尊重那些为了民族呐喊拼搏的人,她也鼓励人们变成这样的人,那么首先就要让自己变得大胆起来。 雪兰没有跟李氏解释,她只是拍了拍李氏的肩膀说:“娘,你别怕,钱还会再挣的,我们才出来两年而已,不就有了这么多钱吗?你还怕以后变穷?” 李氏急了,抓着雪兰的手说:“娘不是不让你捐,你捐一部分,捐一半,但别全捐了啊。你这两年起早贪黑,写了多少纸,熬了多少灯油,手指都写出茧子了,娘是舍不得,就是舍不得。” 雪兰慢慢走近李氏,把她的头搂进怀里,这一刻她觉得很幸福,因为有一个人在疼她。 “再说你全捐了又有什么用啊,谁知道你是谁?你这是图什么?” “图让自己相信,这个世界上是真有侠客的。”雪兰说,“娘也知道我写的是什么故事,但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侠士吗?真的有会为了别人的事情拼命的人吗?所以我需要做这件事,不仅仅是因为有无数可怜人需要帮助,我们这些钱,与其放在银行蒙尘,不如拿去救人。更是因为,当有人质问我现实中是否真有你故事里那样的大侠时,我可以坦坦荡荡地告诉所有人,有。” 李氏很久都没有说话,她背对着雪兰,忽然抽泣了一声,最后叹道:“随便你吧,反正我又管不了你。但是娘唱曲赚的那些钱,不许你捐出去,那是我挣的。” 后来,李氏再没对这事说过一句。 雪兰要把自己的钱通过民间的赈灾组织捐出去,而且需要是信誉良好,还要有一定能力的。她锁定的商业联合会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听名字就知道了,这是北平当地的商人协会。你要捐钱,而且要捐这么一大笔钱,肯定不能扔在人家门口就完事了,得见见人家,听听人家到底是怎么组织赈灾的才行。 她觉得自己这次不能隐姓埋名给人家送钱了,有时候名声也是一把利器,她是雪后山岚,这个名字不算大人物,但也算响当当的有名人了。如果这个组织敢和北洋政府一样昧良心,贪污捐款啥的,也要考虑一下,会不会有捐款者出面声讨他们。当然雪兰在选定这个组织的时候就已经打听清楚了,这个组织的会长王品宪先生是个很有风骨的人物,虽然是商人,不过人家祖上也是大官,他也算是个儒商吧,是个一直支持国家工业的爱国人士呢。 雪兰就跟许编辑说,自己打算见见他。她没告诉许编辑自己打算捐款的事情,毕竟做这事也不是为了出名,让报社知道,说不定会炒作的沸沸扬扬,那就跟她做这件事的初衷相违背了。于是她只是含含糊糊地跟许编辑说,自己想找这位先生帮个忙。 许编辑只得找到人家,然后含含糊糊地说了请求,谁知人家一听,万分惊讶。一再跟许编辑确认身份后,就急切地说,山岚先生有任何请求,只要我王某人做得到,一定义不容辞。 然后雪兰就收拾好,带着银行存单去见人家了。 她不知道,这一头王少爷家里正鸡飞狗跳。 “你要去见雪后山岚!” 雪兰的读者群很广啊。 狗剩这样七八岁的小孩爱听,十几岁的少年也爱看,不过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也就听个热闹,只有真正内心成熟的人,才能读懂作者隐匿其中的感情。 没错,这位王品宪先生其实也是雪兰的读者,而且他儿子就是那位风流少爷王程彦。最初的时候吧,王少爷是自己看雪后山岚的文章的,由于报纸都精心做了剪报,没事抱着看,于是渐渐地他妈看了,他哥哥看了,不知道啥时候他爹也看了。有一天王少爷回家,翻箱倒柜找不到自己新买的书了,一到楼下,就发现自己爹正带着眼镜用功呢,从此之后,默默等报纸的人又多了一个。 这天晚上回家后,王先生把这事一说,全家的耳朵都竖了起来,尤其是王少爷。 “啥?你认识雪后山岚?你见过他?你怎么认识的他?你怎么之前没跟我们说过?”王少爷一开口就一大串问题。 “我不认识他,他主动联络的我,说是有事情要拜托我,所以请求见一面。” “哎,是什么事啊?”王太太问。 “那编辑也是含含糊糊的,要见了面才知道,如果不是太麻烦的事情,我就帮了人家,毕竟能写这样故事的人,不会太令人失望的。”王先生道。 “山岚先生能有什么事求你?爹你带我一起去见见他吧。” “人家交代了单独见面,我带你去干什么,平时让你跟我出去见客推三堵四的,现在倒来劲了。” 王少爷就是求妈妈告奶奶都没用了,王家老爷是比较强势,说一不二的主,王少爷死皮赖脸跟到大饭店门口,王老爷指挥了一下饭店领班,少爷就被凄惨地挡在了门外。 “瞎了你的狗眼,敢挡我,爷爷我来你们这儿花的钱少吗?” “王少爷你看……王先生吩咐了……” “我爹跟我闹着玩呢,就你们这些蠢货当真,快让我进去!” 于是王少爷还在大门口撒泼耍赖的时候,王老爷已经在饭店前厅的镜子前整理了下领口,向约定的包间走去了。 一进包间,王老爷就愣了一下,本以为会见到一位先生的,谁知里面坐着一位年轻小姑娘。 “王会长您好,初次见面,我是雪后山岚。” “……” 王先生愣在那里,嘴巴张了好几张,什么话也没说出来。 ☆、第54章 “先生不必怀疑,我就是雪后山岚,您若不信,可以随我去报社确认。” 王先生吸了口气,笑了笑,走进包间,却没有关上房门。 “这位……先生见笑了,的确是有点出人意料,您……这怎么可能呢?您……” “不像是能写长篇小说的人吗?”雪兰笑问。 王先生似乎还有点不敢置信,一直上下打量她。 “先生不信也罢,我是来求您一件事的,事情倒也不会十分为难。”雪兰没有浪费时间,她打开随身携带的小包,取出了一张银行存单放在桌上。 “这里是二十五万存票,我听闻王先生乃是北地有名的慷慨义士,一直组织商会为中原和陕北地区的灾民赈济粮食,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希望先生能帮我把这些钱换成粮食,运到该去的地方。” 这话一落地,王先生就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雪兰。 “我还希望先生能和我立个字据,不为别的,只做一份证明,毕竟这也不是小数目,是我这两年来辛辛苦苦赚的,所以我希望我的钱都用在了该用的地方。先生既然是组织赈灾会的会长,自然能明白我的意思,是吗?” 王品宪并不是那种只知道图利的商人,相反他出自官宦世家,后来又主张工业兴国,在北平也算得上一个人物,否则也不会拼着更高的利益不要,多年来为民族企业劳心劳力了。建立赈灾组织自然是为了救助百姓,不过这样的事情年年都有,主要捐款者多是他们商业协会的成员,民间闲散募捐很少,所以一个人突然拿出这么多钱来,的确是让人惊讶的。 来这里之前他想过许多,这位山岚先生也许是求他办事的,或者是向他借钱的,又或者只是想结交有钱人,其实无论如何都没关系,这位先生的名头已经足够让人称道一声仁兄了。谁想不但先生变成了小姑娘,人家甚至还是来送钱的。 不过大风大浪见多了,这世上再离奇的事情在王先生这里也能镇定自若了。 “山岚先生,这么一大笔钱我们自然欢迎,只是……”王先生也注意到了雪兰的穿着,这是个很朴素的小姑娘,身上一点装饰物都没有。 “王先生不必担心,我做这件事是考虑好了的。”雪兰听他喊自己山岚先生,就知道他应该是信了。 王先生低头沉默了一会儿,打开风衣,从内口袋中取出纸笔,然后说:“既然如此,在下义不容辞,还敢请问先生名讳?” “小女子刘五姐,文刀刘,一二三四五的五,姐姐的姐。” 王先生一笔一划写下了一张契约,然后递给雪兰:“先生过目一下这份字据吧。” 纸上写的是,某年某月某日,某商业会长王品宪,字长林,与雪后山岚刘五姐于某饭店签订赈灾款交割协议,王某收取刘某现大洋银行存单二十五万,用于中原地区的旱情赈灾之事。王某保证将捐献款项用之于民,如有违约,日月可鉴,天地不容。最后还按上了王先生的手印。 “既然是合约,我们就还需要有证人,或者先生可以直接请您的报社为证,在下一定言而有信,决不食言。”王先生说。 “这就不必了,我相信先生为人,因为在报纸上看过您的事迹,所以知道您的商行组织粮队进陕甘送粮,不然也不敢直接把这么大笔的款子托付给您了。要张单子只是为了以防万一,并且我希望得知钱款的具体流向,或许今后我会持续通过您的组织捐款。”雪兰说。 王品宪却皱起了眉:“怎么?先生做了这么大的事,难道不想让人知道吗?有了您这样的义举,必定会有更多人效仿的。” 雪兰摇摇头说:“不瞒先生,我不肯示于人前,也有我的苦衷。若此事闹得沸沸扬扬,也许会影响我们一家安静的生活,小女子虽有心做些贡献,但能力微薄,还想过平静的日子,所以也就仅此而已了。” “原来如此。”王先生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向雪兰拱拱手道:“先生高义,是我为难先生了,请您勿要介怀。先生乃是真君子,真英雄,在下佩服。” “王先生哪里话,您做慈善多年,这次还站出来组织赈灾,在我心里您才是真正的英雄呢,是为国为民的大侠。” “先生如此说,我倒是惭愧了,我虽然组织赈灾,倒也没有真的倾尽全力。” “先生莫要胡说,有心就好,说什么倾尽全力,这世上还需要有先生这样心怀天下的人做更多事呢,岂止赈灾一件。”雪兰说。 王先生眉头紧锁,迟疑了一会儿说:“既然山岚先生仗义护百姓,我王品宪也不是那等只说不做的人,我个人也会再追加五万捐款。先生的捐款我必会善用,并把一切细节汇报给先生知道。” 听他这么说,雪兰急忙起身道:“那一切就麻烦王先生了。” “怎么?您这就要走了?”王先生急忙问。 “我与母亲约定早些回家,这便告辞了。今日之事,还望先生保密。” 王先生犹豫良久,叹了一声道:“好吧,我送先生出门。” 二人一出饭店正门,雪兰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西装的青年正在大叫:“爹,你终于出来了,山岚先生呢?我还等着问他要签名呢。” 他正被几个侍者拦着,所以他使劲踮着脚,伸长脖子向前巴望,看着有点二,长相还有点眼熟,雪兰仔细看了看,这不是那天在北平大学出面维护她的男神吗? 不过……男神你怎么了?你特意打扮后过来的吗?这个像汉奸一样油光瓦亮的中分头是咋回事?那天在学校看到你的时候,你还很正常啊。 皱了皱脸,雪兰搭上了王叔的黄包车,王叔拉着车走了。 后面王少爷还在问他爹:“山岚先生呢?他在哪儿呢?” 王老爷皱眉看了自己儿子一会儿说:“人家走了。” “走了?我怎么没看到?” 王老爷笑了笑说:“怎么?你以为写书的都是仙风道骨的老神仙?” “爹,今天山岚先生找您究竟为了什么事?” 王老爷望着远去之人的背影,长叹一声说:“人生感义气,功名谁复论。” 然后,他钻进了汽车,任儿子怎么问,也再没说什么。 雪兰做完这件事后回到家里,发现李氏的脸色还是不太好,于是撒娇道:“娘,咱晚上吃什么?我出去买只烤鸭吃吧?” “吃?你哪儿来的钱吃?” “娘挣给我吃的呀。” “我的钱才不给小没良心的花。” 雪兰赶紧滚到她怀里,拱了好几拱。 “去去去,别赖在我身上。”李氏推了推她,然后又问,“全给人家了?” “嗯。” “哎!”李氏叹了口气说,“罢了!娘什么也不说了,只是……总是一想起来那么多钱没了,心里就疼的慌。” 三姐正站在门口,此时走进来说:“快让她担心点别的事吧,再去想那些钱,她就得闷出病来了。” “哎呀,你回来了?许编辑怎么说?”雪兰急忙问。 三姐摇摇头:“听说还对峙着,偶尔有小规模冲突,不过没打起来。” “阿弥陀佛。”李氏双手合十道,“千万别打起来。” “要是真打起来,咱们家就得走,许编辑说的。”三姐道。 雪兰也有点担心,照理说北平这边没发生过大规模战斗,可是经常听到的枪炮声却不是假的,万一打仗的时候,兵痞子冲进城来为非作歹呢,万一掉下个炮弹把房子炸平了呢。 这天晚上雪兰又熬夜熬到很晚,然后那位神出鬼没的面具小哥又来拜访了。 雪兰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跟他打招呼说:“哎,你又来还面具啊?” 小哥站在雪兰窗前,半天没反应,然后忽然摘下了自己的面具。 眼前是个皮肤黝黑,面容俊美的年轻小伙子,一双眼睛黑亮精神,紧紧地盯着雪兰。 “我要走了……”他一开口就说。 雪兰听他声音发闷,知道这句走不是普通的走。 “你要离开北平了吗?”雪兰问。 “我……我们班子天南地北的走,去年在天津,今年在北平,现在北平这么乱,我们准备去上海了……” “这样啊。”雪兰看着他说。 “我……我……”小哥低下了头,半响,他抬起头郑重地说:“我知道你是大家小姐,肯定看不起我们这些跑江湖的,但我肯定还会回来的,你等着我。” 雪兰听了这话,不禁老脸一红,怎么说的好似你有什么了似的,还等着你呢。 “我可不是什么大家小姐,而且就靠写跑江湖的混吃饭呢,谁看不起谁啊?”雪兰说,“你可别胡说八道。” “反正……你等着我就对了,我叫殷久远,你记住了,我……” 雪兰急忙打断他:“我说你挺厉害的啊,我家小黄那么凶,邻居家里来个陌生人它都不消停,你进来它怎么一声不吭啊?” “那是,也不看看小爷我是谁,我可是训练了它不少时候呢。” “……你还真是经常来我家啊。” “我想见你嘛……”他脸一红说。 哎呀妈,没能阻止人家说出来,这小年轻太正太,让心里年龄将近三十的雪兰再次产生了蛋蛋的忧伤。 ☆、第55章 昨晚上,那位纯情少年表白之后,也许是太害羞,竟然就飞遁了,留下原地囧囧有神的雪兰。 第二天,她带着黑眼圈起床的时候,却听到有人砰砰拍大门。 许编辑居然一大早就来了,他好像一夜没睡,满脸疲惫。 “先生、夫人,赶紧收拾东西,坐火车走。” “怎……怎么?打起来了?”李氏忙问。 “是,昨晚西边打起来了,看来战争可能扩大,未免波及北平,咱们得走。” 华夏人都是安土重迁的,哪怕雪兰这个来自后世的人也一样,别看她在自己的小说里,总是描写战争残酷,让老百姓远离战场,可自己遇到的时候,却迟疑不决。毕竟在北平这座房子里住了这么久,说离开就离开,她还真有点舍不得。而且无论在哪里,都没有家给人的安全感强烈,就算是个狗窝,也是自己的地界,比去外面人生地不熟强。哪怕战争来了也一样,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沦陷区的老百姓了。 “其实……留下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们不可能打老百姓。”雪兰说。 “先生,其他人咱不管,但是报社指名道姓,您和几个重要的作者都要送走,就怕你们有什么闪失。您放心,沪市那边的住处都是现成的,先生放心过去就是了,等北平这边安生了,您再回来。”许编辑又看向李氏,“夫人,时间紧,火车站人山人海,咱们的票来的不易。” 雪兰还在犹豫的功夫,李氏却吆喝道:“别磨蹭了,咱们走,别人想走还走不了呢。” 自从听说能走,李氏早几天前就收拾好了包袱,直接就能拿着走。 春喜自己有家,李氏当场给她结算了工钱,狗剩一家根本没别的去处,却不肯离开,说是愿意在这里给她们看家,李氏也就点头了。只有大妮,她哭着跪下,求李氏带她走。 “夫人您带我走吧,我怕哥哥嫂子再找来。” 李氏迟疑地看向许编辑,许编辑点点头说:“先生要带人走,无论几个人的票都能匀出来。” 这就急急火火要走了?雪兰有点傻眼。 “我……我还跟维真约好了,今天要陪她选结婚用的东西。” “她们家肯定也知道打仗了,这时候谁还出门买东西,叫狗剩他爹给送个信就行了,咱们赶紧走。” 从许编辑来,到雪兰她们收拾好东西坐上黄包车,也就花了不到两个小时。 结果在火车站,雪兰还遇到了许编辑的一家老小。 许编辑说:“我听说这次闹得很厉害,几路联军打过来,我也是先带着家人去南方避一避,等没事了再回来。” 雪兰被李氏牵着,就坐上了火车,她嘴里还回味着早上胡同口卖的豆浆味呢,转眼这就要去千里之外的沪市了。 没觉得激动,只觉得火车站沸沸扬扬,乱得人眼花,吵得人心烦。 直到坐上火车了,雪兰还说:“其实不用这么小题大做,军阀们也顾及名声,不会在老百姓聚集的城里打仗。” “你怎么知道?真打起仗来,谁还顾及这些。”李氏反驳道。 雪兰奇怪地看着李氏问:“娘,你不怕吗?” “咱们都要离开北平了,还怕啥?”李氏道。 “我是说,咱们要去沪市了,那地方人生地不熟的,你去不怕吗?” “怕啥?娘啥也不怕?再说有人家报社照顾咱呢,有什么好担心的。”李氏看着车窗外说。 雪兰看着她,忽然就笑了。 “你笑什么?”李氏问。 雪兰没有回答她,只是觉得她很好,华夏的女性都应该这么好才对。 上一次坐火车是在冬天,车上很多人还能捂着取暖。 这次坐火车是在大夏天,而且都是为了躲避战争逃难出来的,火车上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一样,雪兰她们还能有个座位呢,其他人就是站着。而且车厢里闷热无比,臭气熏天。连外面吹进来的风都是滚烫的,雪兰觉得自己都快吐了。 许编辑的太太丁氏是第一次出远门,火车上紧紧地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小儿子第一次坐火车高兴,有点调皮的到处走动,被她按在膝盖上,啪啪啪打了一顿屁股。打得手劲那个大啊,雪白的小屁股上留下了几个发紫的手印,真是难以置信平时笑呵呵的丁太太竟然是个虎妈,小儿子被她打得一抽一抽的。 “这火车上乱,你给我安生生的,听到没有!” “娘,我想尿尿,哼哧哼哧……” “尿窗户外头!” 这一路太艰难了…… 关键是坐火车的时间太久,到后来女眷里面,除了雪兰和李氏,竟然都晕火车了。许大姑娘晕的最厉害,几乎过一会儿就到窗口吐一次。 “哎呦,闺女别吐了,肚子里连酸水都吐不出来了吧。”李氏心疼地拍着许大姑娘的背说。 “爹,咱们都坐了两天两夜了,啥时候才到啊?要不就先下火车吧?”许大姑娘说。 “不行,再忍忍,你就这样下了火车,啥时候能再买上票,现在火车都运军需,火车票有钱都买不到。” 许姑娘听着就哭了。 “哭啥哭,没点出息,别人想跑还跑不了呢。”许编辑熊道。 然后火车又停在半路上了,这一停恐怕又要好几个小时。可是停下来,也对晕眩起不到什么帮助,许姑娘还是吐个不停。 “我觉得天在转,整个人好像还是跟着火车一起一伏的。”她哭着说。 正在这时,一个好听的声音插了进来。 “这位姑娘,你要是不嫌弃,我这里有点清心草,你用热水泡了喝口,晕眩也许会好些。” 雪兰抬头一看,竟然是一位很漂亮的妹子,她穿着绣了花的短褂和绿裤,头上扎着两个大辫子,鬓边还贴着一个好看的蝴蝶发饰,就是觉得有点眼熟。 李氏双手接过来说:“哎呦,那……谢谢您了。” “不客气。”姑娘笑了笑,就挤过人群,向另一个车厢走去,看起来只是偶然路过这个车厢。 李氏对着她送的药闻了闻说:“要不给大姑娘泡上喝几口吧,再吐下去可不好。” 雪兰还在想那个姑娘为什么那么眼熟,是在哪里见过,忽然她就想起来了,然后捂着胸口一阵紧。 哎呀呀,我说怎么觉得她这么好看呢?她不就是那个曾经欺骗了咱纯真感情和一个银元的英俊小生生吗? 雪兰还在这里黯然神伤,李氏已经给许大姑娘泡上了清心草,也不管是不是陌生人给的东西,安不安全了。 许大姑娘喝了药,说感觉好多了。 雪兰知道药其实也管不了太多用处,心理安慰起主要作用吧。 不管怎么样,这清心草帮助雪兰一帮人安稳地抵达了沪市。 说起来,如果北平是碗大的一个城市,那么民国的沪市就是锅大的一个城市了,相比于北平,沪市是民国时期整个华夏最繁华、最现代、最发达,也最混乱的城市了。 坐着火车进城的时候,雪兰的眼前就扫过了很多高楼,那感觉跟又回到了百年后一样。 许大姑娘都顾不上晕车了,也是瞪大眼睛看着窗外。许编辑的小儿子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哇……” 他们是在沪市北站下的火车,火车站人山人海,但是一眼就看到了在车站门口等他们的人,因为他举着个牌子,上面写了许编辑的大名。 许编辑上前跟那位举着牌子的先生说:“您好,您是李亚森先生吧。” “您好……是许昌政编辑?”李亚森先生急忙看向他身后的一大群人,“哪位是山岚先生?” 李先生是早先从北方调过来的,在沪市已经住了好几年,雪兰的情况特殊,所以报社特地找了这位先生来接他们,这位先生也自然是清楚山岚先生的。 雪兰赶紧上前见礼:“您好,李先生。” “哦,您好,您好,山岚先生,久仰大名。”李先生恍惚是看了雪兰好一会儿,似乎意识到自己不妥,急忙说,“火车坐累了吧,赶紧跟我走,我送您和您的家眷去饭店歇息一下,一切我们明天再说。” 在民国的时候,沪市是整个亚洲唯一的世界级金融中心,世界各大银行都落户沪市,是华夏实际上的经济首都,更是名副其实的国家大都市,当然这些在后世也一样。 去年,民国政府在沪市租界以外的地方设立了沪市特别市,沪市才正式脱离了江苏省的管辖,直属行政院,并且紧邻民国政府的首都南京。说起民国的上海,人们通常就两个印象,一是繁华,二是混乱。 但这是个很迷人的城市,迷人在它的繁华和混乱,这是种独特的魅力,不是经历过沧桑沉重的历史,它显现不出这种魅力。 有时候你看这座城市的时候,会陡然生出一阵痛楚,就像爱上了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可惜这个女人经历过太多,早就是情场上的老手了,她不但冷酷,还崇尚野心和争夺,所以难以高攀。你想要忘记她,却又被她迷得找不着北,简直想她想的夜不能寐。 雪兰来自后世,见识过无数繁华,一百年前的这座大城市虽然繁荣,但也比不上后世的多数城市,但见识过它之后,仍然会为这个处在特殊时间和地点的城市着迷。 提到沪市,就不得不提一个词——租界。 租界是什么呢?说简单点就是国中之国,华夏人不能干涉租界的内部事务,外国人在租界内自己制定法律,派驻总督,更别提军队、警察开驻了,所以租界里国人是二等公民,外国人倒是很嚣张的。 那种嚣张到什么程度呢?几年前工部局公布外滩公园规则,其中第2条“狗与自行车不准入内”,第3条“华人不准入内”。随后不久,外滩公园门口出现了一块白底黑字的木牌子,上书英文“d”,即“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同时租界也是整个沪市最繁华的地区,比如早期的外滩就是一个对外贸易中心,这里洋行林立,贸易繁荣,有东方‘华尔街’的美称。 当时的租界主要有英法租界和公共租界,英法是老牌帝国侵略者了,很早以前就对半分了外滩,公共租界则主要是英美共同的租界。除去这些地方和老城区,剩下的沪市是刚刚从江苏分出来的,所以并没有繁华到那里去。 雪兰她们现在就来到了公共租界,穿越美租界的那条路上的一座饭店里。 一进房间,所有的人没干别的,就睡了个昏天黑地,一直睡到第二天。 雪兰毕竟是个小姑娘,精神足,睡一觉起来就活蹦乱跳了。李氏和丁氏她们却都有点恹恹的,许大姑娘在火车上折腾病了,到现在还躺着呢。 李先生找来了,问雪兰的打算。 ☆、第56章 “报社也是看先生的意思,您和几位作者都是来沪市避祸的,不知是想租房子还是买房子?”李先生问。 “其他几位作者都是怎么想的?”雪兰问。 “哦,有买有租,毕竟现在北方形式不明,不过全国统一形势还是可以预见的,张大帅在北边自立为王,此乃不义之举啊。一旦全国统一,南京作为国民政府,自然还是南方的发展情形更好,所以我建议您在南方买些产业。” 南北情况果然是不一样的,南方普遍对革命军北伐持高度的赞扬态度。 历史的脚步难以阻遏,无论是在沪市还是北平都一样的,除非提前躲去重庆或者香港。李氏她们总想着北边战争结束了就回去,可是在雪兰的想法里,离开了就很难再回去了,不单单是因为交通不便,更是因为北方不会平安,只会越来越乱。 雪兰想了想说:“还是买一套房子吧,离报社近一些最好。我家一共四个女人,没有别的要求,只想寻一处安全的居所。” “这个我晓得,您放心吧。”李先生说。 几天后,雪兰她们被李先生送去了新的居所,一桩居民楼的五楼,是打通了两个临户的房子,有六七间房,花了四百块大洋。 只是日常生活遇到了不少麻烦,光语言不通就是个大问题,上海方言属于吴语方言,出门买个菜,也只听到满耳朵的#¥%……&。 第一次来南方的北方人是很新鲜的,反正李氏和三姐看什么都新鲜。 雪兰也很新鲜,时隔多年,她再一次吃到了南方汤包、南瓜饼、糯米藕、酒酿圆子……还有美味滴炸臭豆腐。这不是在后世那个物流很畅通的时代,所以很多东西在北方是吃不到的。某天早上李氏买回家的粽子吃出了肉馅,弄得三姐这个从没吃过肉粽的人一惊一乍的。 李氏说:“这有什么,你们还记得黄姨娘吗?她就是南方人,月子里非要吃肉粽子,我还当什么稀罕物呢,一点不好吃。” 雪兰说:“咱们华夏的地域太大了,一个地方的人一个口味,都是从小吃到大的,并非真的是什么山珍海味,而是有种家乡的味道,所以让人难以忘怀,所以都是内心深处最美味的东西。” 说道这里,三姐忽然叹了口气:“我想吃辣白菜水饺了。” 李氏她们都是东北人,现在却离东北十万八千里了,只看地图也隔着大半个华夏呢。 “辣白菜可没有,咱包肉包子吃。”李氏笑着说。 许编辑一家也在沪市落脚了,住处离雪兰家不远,他太太经常来串门子,毕竟她也不认识几个熟人。 “没想到咱们刚来沪市,北边张大帅就撤出了北平,根本没在城里打起来,早知道咱们就不着急走了,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丁太太叹道,“物价倒也不贵,就是出门买个菜都要掰扯很久,我听不懂这里人说话。” 李氏也一脸悔恨:“就是,早知就不在这里买房子了。” “孩子他爹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劲头,一天到晚在外面跑,连我们家大姐都整天在报社不回家。” “我听三姐说,报社给许编辑升官了,人家报社看重他,自然多依仗。” 丁氏听了这话很得意,却腼腆地说:“说起来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好处,你们去过百货商店了没有啊?前天老许带我们去遛了一圈,真厉害。就是里面的东西太贵,我们啥也没买就回来了,你不知道,我看到一条床单,竟然卖一百块大洋,说是什么国的什么维斯。” “哎呦……”李氏瞪大了眼,“莫非是金丝掐的,一百块大洋……床单而已,有钱也不买这玩意。” 雪兰正站在阳台上,七月的沪市又热又闷,热得她浑身是汗,此时她特别想去几条街外那家咖啡馆里坐坐,听说里面提供冰凉的啤酒。 她旁边放着一份报纸,是《大辰报》,上面有一条新闻,被粗大的黑体字着重标的了。 是政府赞扬北方商业联合会的,因为他们又筹集了三十多万的粮款运往陕甘。会长王先生说,其中五万的善款是他特意又拿出来的,因为有感于一位侠士的慷慨之举。这位侠士捐了二十五万,只是不愿把名字透露给公众知道,他要感谢所有捐钱的人,无论多少,都是侠义之举。 这份报纸被雪兰裱起来了,也许没人知道故事里说的人是她,但她自己知道。 就像泰戈尔的诗里写的那样——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的心已飞过。 这就足够了。 沪市跟北平的生活是很不一样的。这里的生活更接近于后世,比较开放。 那种感觉就像北平还是一位裹小脚穿古装的封建妇女,而沪市却已经在厚厚的裙子下穿上了吊带袜和高跟鞋。 在北平的时候,雪兰她们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出门也不敢瞎逛。可是在沪市,女人结伴逛商场,看电影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 不过李先生对雪兰一家却是很小心的,毕竟雪兰是报社的摇钱树,怎么小心都不为过的。 有一天他来雪兰家拜访,神情却犹犹豫豫,直到他起身告辞前,才小心地拿出了一本小册子,尴尬地对雪兰说:“先生勿怪,我也是为先生一家的安全着想,这是一册出版指南书,专门写给刚来沪市的人看的,我认为比较有用。只是内容有些……呃……先生莫要觉得我为人轻佻,您要是觉得没用,就扔了吧。” 雪兰很好奇,翻开来一看就懂了。 她对李先生笑了笑说:“怎会怪您,要多谢您指点,这书很有用。” 李先生告辞后,雪兰就开始研究这本书了。 这应该是一本观光书,里面介绍了沪市的各大景点和各大消费场所,从吃穿住行说道各类小道消息,简直无所不包。最重要的是,里面介绍了很多对外乡人有用的知识。 比如这里有一条说,初入沪市的人,可能会发现街头巷尾的野鸡很多。野鸡拉客人,都半是三个人服侍一个。在马路上还客气些,若被她们诱进了暗弄堂,那是野鸡老鸨遍一窝蜂的上前,将人团团围住,男人若还要倔强,那就实行绑票手段,将他像戏台上的活擒张任似地,四脚朝天的抬进鸡窝,刚进城的外乡人常常被她们摆布得唤救命。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拼命向大街的方向跑,野鸡怕巡警,也就不敢太张狂了。 又比如说,指南书里专门为想去寻花问柳的人提供介绍,介绍了最高等的妓院长三书寓,次一等的幺二茶室,拉客的野鸡等等。有很长的篇幅在说各处妓院的价钱,其中的规矩,怎么打交道才不会被骗等等。 难怪李先生会这样闪烁其词了。 也许是教给雪兰她们注意事项吧,比如书中提到爱德华七世路什么的,虽然是很繁华的地带,有电影院、商场、大戏院、美容院、布料场,但是附近也聚集了很多青楼楚馆,能少去尽量少去。 沪市的高速发展,带来了整个沪市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新划分到沪的苏州乡村走向没落,越来越多的人被迫离开家乡,来到大沪市谋生。大批青壮力涌入城市,很多都是未婚或者妻子在家里的,于是就会有这种需求,供需是对应的,妓女自然会越来越多。 雪兰在一张报纸上读到了公共租界工部局里发布的公共卫生报告,报告上要求妓女从业者定时去体检,里面发布的一系列数字非常惊人。法租界里光正式登记的妓女就有两万五千人,就是说法租界里,每14个华夏女人当中,就有一个人是妓女,而且这是登记过的,不计算自营业者。而根据沪市的卫生署报告,整个沪市,每150个女人当中,就有一个是妓女。 这是个非常夸张的数字,北平也有妓女,可是绝没有明面上这么多,这么夸张。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沪市的繁荣和发展,同时也因为沪市很乱,乱就会没有节制,乱就会为了金钱,失去基本的良善。开放和发展改变着这座城市的同时,罪恶也在阴暗的角落里无限的滋生。 可能隔壁楼房里就住着一位高级妓女,楼下弄堂里就开着窑子,隔一条街就是按摩房,对面的咖啡馆就是野鸡打野食的地方。所以想要避免这些乱糟糟的地方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到处都是。在南方政府看来,娼妓业不是违法的,都是正当职业,要交税,要注册。在这个连勤劳的男人都不一定能安家乐业的时代,依靠男人生活的女人就更没有保障了,出卖自己竟是她们填饱肚子活下去的唯一方式。 雪兰把李先生送的这本指南书收进了柜子里,真照指南书上写的,危险的地方不要去,那么基本上可以不用出门了。 现在经常是,一个要出门,全家结伴而行。好人家的妇女,出门都有伴当,这样也就安全很多了。 她们来沪市后,一起去逛过了百货商场、电影院和美容院。电影院里到现在还在热播她的《燃秦》呢,这就是雪兰毫不犹豫把钱全捐了的原因。作为一个通俗小说家,雪兰是高产人员,又有唱片和已经出版作品的持续收入,而这次电影上的获利更是丰厚,钱来的很快。所以当李氏看到报社新送来的存票后,也就不再心疼那些捐出去的钱了。 在这里,雪兰一家的生活非常平静,又不认识什么人,几乎都快到隐居避世的程度了。 直到有一天,李氏带着大妮出去买菜,回来的时候却扶着一个人。 那女人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雪兰吓得不行。 她穿的破破烂烂,浑身恶臭,脖子上还有许多红斑,人似乎病的很严重,都迷迷糊糊的了。 李氏搀扶着她,流着泪说道:“莺莺,莺莺,坚持住,到家了。” ☆、第57章 “娘,你怎么带了个乞丐回来?”雪兰嫌恶地捂住了鼻子,真心太臭了。 李氏却把女人扶去了她的卧室,对雪兰说:“这是……这是你们莺莺姨,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吗?小时候跟娘一起长大的人,我唱文小生,她唱小花旦。” “她是小黄莺?”雪兰惊讶地问。 李氏拿手绢擦了擦泪说:“是她,就是她,她在街上喊了我一声,我……也看了她好久才认出来。” 李氏很少说她在戏班子时的事情,但是每回说起来,都会提起一个人,就是小黄莺。她们六七岁时就在一起学戏了,吃睡在一起,挨打在一起,唱戏都同台,跟正真的姐妹没两样。十七八岁的时候,李氏叫刘老爷买走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听说过小黄莺的消息,没想到竟然会在如此大的沪市相逢。 “莺莺?莺莺?”李氏也不嫌脏,拍着女人的脸说,“你醒醒?” “夫人,她身上很热,怕是发高烧了,不如给她盖上被子捂一捂,捂出汗就好了。”大妮说。 “胡扯。”雪兰一头汗地说,“外面三四十度,你给她捂汗?赶紧去请医生啊。” 把楼下诊所里的老大夫请上来看了看,老大夫探了探脉搏说:“她这情况不好啊,你们看过她身上没有?有没有伤处或者溃烂,这味道不大对啊。” 李氏请老大夫去了门外,然后和大妮给女人退下了衣物,一脱下来不要紧,雪兰几乎当场吐出来。 那味道太恶心,和着屎尿和脓水的味道,女人身上大片大片密密麻麻的红斑,下体不知道是被烫过还是怎么的,满是漆黑的疖子,一个一个的,太恶心了。 “哎呀……”大妮也是个小姑娘,看了一眼,就远远地避到了一边,和雪兰一样脸色苍白地靠在墙角。 “娘,这不会有传染病吧,你小心点,别乱碰她。”雪兰比较胆小,有种想马上去洗个澡的欲望。 李氏皱了皱眉,给女人盖上了一条床单,然后走出去跟大夫嘀咕了两句话。 大夫摇头说:“看来是病入膏肓了,你们最好赶紧送医院,家里用艾叶烧了熏烤,小心染上病。” 大夫离开后,李氏回来看了那女人一会儿,忽然拿起钱包,对雪兰和大妮说:“你们帮我一把,带她去医院。” “娘,这是啥病啊?”雪兰问。 “是……花柳病。”李氏叹息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本来要去搀扶人的手颤巍巍地收了回来,雪兰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扶了上去。 虽然心里知道普通接触没事,不过还是有点害怕,花柳病……如果仅仅是淋病还好说,一旦染上梅毒,那就是绝症啊。 女人穿上李氏的一件衣服,然后在三个女人的搀扶下,坐上一辆黄包车,去了最近的妇幼医院。 在医院里,穿白大褂的医生对李氏说:“有很严重的性病,下体被烫过,所以高烧不退。” “大夫,救救她。”李氏伤心道。 “我们尽力。” 这个年代还没有抗生素之类的药物,传说中的盘尼西林也还是传说中的,治疗性病没有特效药,死亡率很高。治疗梅毒最好的药是一种黑药膏,里面有汞化物,敷在身上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女人还在昏迷,医院给挂上了盐水,一天就要两个大洋的住院费和药钱。 李氏坐在女人身边,边流泪边说:“小时候,师父罚我,不给饭吃,她就把自己那份省出一半来给我。那时候还说,长大了要一起离开那鬼地方,谁想到……呜呜呜……” “她喊我李江海的时候,我还惊讶,谁晓得我的艺名啊,不想竟然是她,怎么落得这个地步……” 大妮小心翼翼地对李氏说:“夫人,这个要饭的女人早几天前就在路边了,恐怕她早就认出你了,只是没敢来认你。” 两天后,那个女人才睁开了眼睛,看到李氏的第一眼,脏兮兮的女人竟然露出了微笑,浑浊的眼睛似乎陡然发亮了。 “江海……”她根本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张开嘴也只是发出一股恶臭。 李氏却一点也不在乎,握着她的手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别说话,不想咱们姐妹会在这里相逢。” 说罢,李氏嚎啕大哭。 女人清醒之后,就总想跟李氏说话。 “我看你像,没想到真的是你,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快死了,就喊了你的名字。”女人沙哑着声音说。 “你早几天就瞧见我了,为什么不叫我一声呢?”李氏问。 “我不敢相信是你,我还怕叫了,你不应我。” 女人断断续续说了她这些年的事情。 李氏叫买走之后,她一直在戏班子唱戏,后来班主赌钱欠了债,就把戏班子卖了,她们那些女孩也都被辗转卖了。她被卖到了上海的河北堂子,一开始是在长三书寓里唱小戏,还红过四五年呢,可是很快就不行了,去了二道堂子,一年年的,最后去了花棚子,到上个月,她直接被丢了出来。 “还是……你命好。” “别说了,别说了。”李氏只顾着哭。 可是女人已经没救了,大夫说她病入膏肓是真的,到后来她就一直昏睡,很少清醒。 她清醒的时候会跟雪兰说话,问雪兰:“你是江海姐的女儿吧,长得跟她小时候真像,都这么俊。” 但有时候她会犯糊涂,直接把雪兰当成了李氏,跟她絮絮叨叨说这些年的遭遇和过往的趣事,有时候会笑的很幸福,有时候又哭的很凄凉。 她之前住在花棚子里,下面长满了杨梅疮,为了不妨碍接客,老鸨就拿火钳子一个个烫,烫掉了就没事人一样去接客。可是这种东西是能烫没的吗?又不知道消炎和卫生,肯定越烫越烂,直到烫也没法烫的时候,就扔到街上去了。久病加上性病后期,身上到处都在溃烂,根本就是在拖延时间了。 两个月后,女人在医院的病床上撒手人寰了。 她死之前还清醒过一会儿,精神很好,仿佛是回光返照,轻轻唱了一小段梆子戏,咿咿呀呀的,李氏一边哭一边跟她对戏。 这件事之后,李氏消沉了很久,她给女人买了棺材,葬在了沪市的青山上。 “她从小就说,以后要回陕西,回自己的家,没想到末了也没能回去。”李氏说,“那些拐骗妇女孩子的人真是该死。” 沉吟良久,她又说:“当初我要是没哄着老爷把我买走,只怕也是这个下场。” 雪兰也很消沉,因为她受到了惊吓,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人,这么可怜的人。 有时候一闭上眼睛,她还会想起那个女人腐烂的身体,恶臭的气味,恐怖的伤痕。 似乎是头一次,雪兰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可怕。 因为无论文学作品还是报纸新闻,纸上读到的,永远无法跟现实相比拟。 后世人喜欢看恐怖和惊悚片,因为坐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看着屏幕里人们的恐怖经历,会联想到自己的安全感,那种真正的站在旁边看戏的感觉。 可是雪兰不一样,她想起那个女人的时候,总是浑身战栗,似乎下一秒,自己也会遭遇到这些。她甚至又回到了刚来这个时代时的恐惧,害怕的不敢出门,因为想起指南书上讲的,刚来沪市的外地女子被抓紧窑子的故事。 这件事情带给雪兰的震撼是难以形容的,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也许应该写一个故事出来给大家知道。 在华夏的传统文化当中,没有什么人比妓女更可怜、更卑微、更被人鄙夷了。 要看一个国家究竟是什么样的,光鲜亮丽的高楼大厦和满嘴跑火车的政客都是虚的,要看就看这个国家最黑暗的角落里是什么样的。 写妓女并不是为了噱头,提高曝光率,相反作为一名女性,她去描写这类特殊群体,如果有一天身份曝光,也许会给她带来无穷的麻烦。 尽管如此,雪兰也决定写这个题材。因为这是一个女性集体失声的时代,或者可以说女性自千年前就失声了,一直到今日,或许可以第一次发出自己的声音了,那么为什么不发声呢? 雪兰自己也是一名女性,生活在这个时代,她深深地感受到了女性的不易和艰难,也许一篇小说不能让女性翻身,但起码她代替最卑微的女性们向这个不公的世界发出声音了。 想要了解妓女们的生活其实并不难,很多指南书里都详细的介绍了这类群体的信息,从很多八卦小报纸上也能了解很多。 可是最深入的了解不是来自别人,就是那个死去的小黄莺。 从她断断续续的语言中,雪兰知道了她的一生,更知道了那些地方到底是什么样的,到底有多么可怕。 雪兰本打算以小黄莺为女主角的,可是又觉得无法代表整个群体,因为这世上有无数个小黄莺,她们各有各的不幸。思考了很久很久,直到某个晚上,雪兰偶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刊登的《变形记》时,有了一个想法。 她在自己的稿纸上落下了《冰冻千年》四个字,作为自己新书的标题。 千年,是因为娼妓业已经在华夏的国土上存在了上千年。冰冻,是因为自从存在,就一直冰冻在此,顽固、冷酷,令人窒息。 小说的开头比较独特,也不知道能不能为当前的人们所接受。 她写道:“我是一条哈巴狗,也许前世是个人吧,我住在八大胡同,一个妓女养着我。” 第58章 一条狗的视角比较独特,可以凭借矫健的身姿在所有场合来去自如,也就更方便叙述每个可怜女人的故事了。 雪兰要描述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许多可怜的女人,这些女人中有穿金戴银的高级妓女,也有一毛钱一炮的最下等妓女,这些女人以及奴役她们、伤害她们的人构成了这个故事的全部。 小说就是有这种好处,也许并不需要你明确阐述什么,人们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会自发明白作者的感受。作者难过的时候,读者会难过;作者愤慨的时候,读者会更愤慨。 民国时期南北方妓女的称呼不同。 北方最高等的妓女称为‘清吟小班’,次一等的叫‘茶室’,再次一等的叫‘下处’。 南方最高等的妓女称为‘长三书寓’,次一等的叫‘幺二’,再次一等的叫‘花棚’。 北方的名称有些显而易见,‘清吟小班’,很好听的名字吧,说白了这里的高等妓女要能说会唱,狎客要见面可以,但想要一亲芳泽就要付出心思,讨得妓女欢心,并付出了足够的钱款之后,才有这种机会。 二等为什么叫‘茶室’呢?因为客人来了二等妓院后,老鸨会先给狎客送上茶点,或是一盘瓜子,或是一壶茶水,要价就是一元,有的客人比较大方,就会点两盘茶点,这叫‘开双盘’,妓女和老鸨都喜欢这样大方的狎客。如果狎客跟妓女磕了瓜子喝完茶就走了,这叫开‘茶客’,如果上了床,那就叫开‘铺客’,上铺自然是要另外多交钱的,是以老鸨都逼迫妓女多开‘铺客’。 至于‘下处’那就不用具体描述了,想也知道。 南方的名称虽然和北方不一样,但实质却是一样的,会打骨牌的人一定知道‘长三、幺二’是什么意思。 ‘长三’本指牌面为两排三点的骨牌,清朝时的意思是请一位‘长三’陪酒要三元,要她渡夜也三元。后来‘长三’取代了清朝时等级最高,所谓卖艺不卖身的‘书寓’,名称变为‘长三书寓’后,身价有所提高。 她们也是从小就教习歌舞,长大后穿着奢华的服饰,周旋于宴席赌局的应酬和达官显贵之间。后世看电影时,我们都看过这样的剧情,妓院的龟奴扛着妓女在大街上遛弯,实际上他们扛着的就是‘长三书寓’,因为她们裹小脚,不方便走路,所以‘出堂子’的时候,就要由堂子里的仆役抗在肩头送出去,这一路上的招摇,也等于给妓院做了活广告。 这些在指南书里都写得清清楚楚,但指南书写这些介绍,都是为了警戒外乡人初入沪市被骗的,所以指南书的角度多是介绍妓院里的骗术,窑姐和老鸨诈人钱财的小手段等。 指南书里基本不书写‘下处’,只写高等妓院,因为古往今来,男人之间要增加友谊也就那么点方式,喝酒、吃肉、玩女人嘛。通过一起倚红偎翠,朋友之间加强了生意上、政治上的联系,所以高等妓院的意义就有一定的深度了。指南书就是为新手们指点迷津的,告诉他们怎样赢得其他男士的尊敬又不受妓女们奚落。一位狎客必须摆出温文尔雅、知识渊博、腰缠万贯的架势才能被人高看一眼,而且还需要深刻的了解妓院里的潜规则,否则他们嫖人的,或许会反过来受到高级妓女的捉弄和奚落。 无论如何你都能感觉到,笔者对妓女的鄙夷和不屑,就好像她们都是骗子恶棍,你却迫于形势,不得不跟她们斗智斗勇。很多指南书里都是这个调调,其实这也表现了过去华夏男人的一种思想。 那就是,无论他们如何追捧一位妓女,但骨子里却从不把她们当人看。因为她们是婊子,是贱人,他们不会爱她们,更不会娶她们,甚至领回家当个暖床的,都会犹豫再三,怕她们太脏太荡,有辱门风。 比如‘小凤仙和蔡将军’的故事都耳熟能详,在雪兰身处的这个年代里,这事情才发生过去没几年呢。 小凤仙帮助蔡将军逃跑之后,获得了一个‘侠妓’的美名,到妓院追捧她的男人如过江之鲤,可是这么多男人都是来干什么的?有一个男人因为她是侠妓,就出钱或者筹钱为她赎身吗?没有,他们都是来与‘松坡’共享同靴之好的。同靴之好,这就是他们对待侠妓的态度了,多么无情,多么令人心寒啊。 《冰冻千年》描写的就是这样一个群体,一个被冰封住,窒息到极点的群体。 在现代社会,也许有那种为了虚荣和金钱出卖自己的女人,但是在旧时代,百分之百的女人都不是自愿的,她们都是可怜人,而且各有各的不幸。是什么造成了她们的不幸?雪兰要写出来,让人们都瞧瞧。 这篇文章不能以通俗文学的笔调来写了,她是准备投往《小说周刊》的,所以必须精雕细琢。她现在辍学在家,空闲的时间大把大把,一周往《小说周刊》投一次稿子还是可以做到的。 可是就在这天,北方发生了一件震惊中外的大事。 张大帅因为前方战线失利,乘坐火车返回东北,专列驶到皇姑屯附近的京奉、南满两铁路交汇处的桥洞时,被东瀛关东军预先埋好的炸弹炸毁,这位乱世枭雄身受重伤,当日送回沈阳官邸后即逝世,享年53岁。原因是他不肯满足东瀛人提出的在东北开矿、设厂、移民和在葫芦岛筑港等无礼要求。 就在第二天晚上,半夜时分,有人‘砰砰’砸门。 雪兰从梦中惊醒时,便听到门外许编辑的声音:“先生,夫人,快开开门。” 这么晚找来,必定是急事。 刚一开门,就看到门口满脸是汗的许编辑和一位陌生的先生。 那位陌生的先生连自我介绍都没有,就急切地说:“快,林海潮声先生,赶紧收拾一下,去东北。” 雪兰家里的几个女人都懵了,还是许编辑匆忙介绍道:“这位是咱们报社南边的总经理陈先生,他刚才接到了北方的电报,说是命林海潮声在大帅下葬前赶往北地。大帅生前喜欢您唱的那两首歌,有时候自己撩开嗓子唱,说平定天下、逍遥一生乃是平生志向。如今他去了,上面下令要你在他的追悼会上演唱《精忠报国》,消息传到南方政府,政府直接从军队调人来护送您过去,如今车队就在楼下等着。” 李氏愣愣地看着二人,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那位陈先生却绷不住了,急忙说:“先生还不速去准备,耽搁了事,你几个脑袋赔啊?” “是,是。”李氏急忙转身向屋里走去,还没进去就又走回来,“只下令叫我去吗?我女儿呢?” “命令上没有写山岚先生,只叫您去。”陈先生道。 “二位稍等,急不在这一刻,我进屋跟我娘说两句话。”雪兰不顾两个男人焦急的神态,拉着李氏进了屋子。 “五姐……”李氏刚一开口,就被雪兰打断了。 “娘你听我说,这事发生的急,看来你是非去不可了,你怕不怕?”雪兰问。 “这……都是那么大的官让我去啊。”李氏的脸色有些青白。 “娘,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雪兰不等李氏回答就继续说,“大帅被东瀛人谋杀了,这里面的文章先不细说,但大帅也算是个有气节的汉子,不肯出卖咱们华夏国的利益,这才被仇杀。你去为他唱首歌,送他一路,也算是应有之义。但有一件事情你需要知道,当前全国人民都在期盼国家统一,北伐战争打了这么多年,眼看着东北不敌,战事焦灼。此时却发生了外国人谋杀我国大员之事,反外和统一的声音必定高涨,特意让你去唱《精忠报国》这首歌,究竟原因为何,你能明白吗?” “是……”李氏有些云里雾里,“是为了反外和统一?这……这种大事……” “是为了鼓舞士气,是为了振奋民心,这种大事本来跟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是无关的,可既然此事突然落在了我们头上,我们就不可以后退。常言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你现在要做的这件事很重要,可称得上事关国家民族的大事,虽然我们只是其中的小角色,但‘何惜百死报家国’唱的就是这种气魄。我们或许不敢‘百死’,但为了《精忠报国》,也不枉您唱了这首歌,还记得我教你唱过的《大华夏》吗?” 李氏似乎是被雪兰的几句话激起了豪情,双手微微颤抖:“娘记得,记得。” “咱们除了唱《精忠报国》,或许还可以唱唱《大华夏》,‘我们的大华夏,好大的一个家,经历过多少风吹和雨打’,此时统一形势大好,娘要好好唱,唱得人们齐心协力,唱得人们荣辱与共,唱得人们共御外辱。如果能促成国家统一,娘也算是办了一件大事。” 李氏的眼睛忽然燃起了星光,在夏夜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异常明亮,似乎手指也不再颤抖了。 “娘知道了,娘会唱好这首歌。”李氏说。 “别怕,我和三姐陪你一起去。”雪兰说。 李氏却微微凝眉,半响后摇摇头:“不,你和三姐不能陪我去,你们还是留在家里吧,这事我自己就行了,万一北边发生什么,却不能让你们出事。” 说着,她拿出行李箱,开始收拾行李。李氏的动作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了随身物品,然后她穿上了一件素淡的深蓝色布衣旗袍,头发挽成一个髻子,耳环手镯全都摘下,最后素淡的仿佛尼姑一样。 这时,她才打开了房门。 门外,三姐已经收拾好了行装,正在跟许编辑急切地说着什么。 看到了李氏出来了,陈先生急忙上前道:“既然先生收拾好了,那咱们赶紧走吧。” 李氏却转身对三姐说:“你不用跟着我,你和五姐在家里等我回来。” “那怎么成?”三姐道,“你一个人怎么行?” “你们两个未婚姑娘跟着我东跑西跑算怎么回事?就算是为了国家大事,也到底少不了抛头露面,你以为歌女登台演唱有多么光荣,都在家里给我等着。”说完她看向许编辑,福身道,“先生,我这就去了,两个女儿就托付给您了,我从未离开过她们,此时不得已分开,我……” 许编辑却朝李氏一揖到底:“夫人此行非比寻常,您就放心把二位小姐交给我吧,我和家人一定照看好她们。” 第59章 雪兰和三姐一夜没睡,天蒙蒙亮的时候,姐妹两个依然相对无语。 昨晚的事情太突然了,一个车队半夜过来,就这样把李氏接走了,闪得姐妹两个连早饭都没处着落。 毕竟李氏不方便单独上路,所以就让大妮跟着了。三姐还要去报社上班,这天早上两个人只得去早餐摊上买了两碗云吞吃。刚咽下早饭,丁氏就过来了,拉着雪兰去了她家。 “李姐姐出门这段日子,你们两姐妹就跟着婶子住,婶子给你们做饭吃。”丁氏说。 李氏太宠孩子,雪兰和三姐都没下过厨房,连大米都蒸不熟。这年代又木有高压锅,没点水平的主妇真心蒸不熟大米的。 丁氏是个比李氏还巧的主妇,各种北方小菜、面食和点心都做的很棒,雪兰在他家吃了两天饭,就感觉自己好像又胖了一圈。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会变成土肥圆的,雪兰忧愁的看着碗里的红烧猪蹄。因为家里来了客人,丁氏可着劲做好吃的。 但是好吃的太好吃了,为了变苗条,不能吃好吃的,做人还有什么意思。于是雪兰决定摒弃家里蹲的生活,每天出去运动运动。 她的运动方式很简单,就是跟丁氏逛菜市场。 丁氏是个闲不住的女人,既爽利又泼辣,来沪市没多久,就把附近的大街小巷都逛遍了,现在都会说沪市本地的方言了,他们一群人里,就她是个女中豪杰,都能用方语跟人对骂了。 这天出去买菜的时候,雪兰在路口听到了一阵歌声,忽然就愣住了。 远远的,她看到了一个拨弄着琵琶的女人。 “唱得好听吧。”丁氏笑着跟雪兰说,“那个盲人经常在这个路口卖唱,我觉得她唱的《笑红尘》比录制碟片的那个女明星强多了。” 隔着一条马路,雪兰静静地望着那个唱歌的女人,她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朴素的褂子,团坐在地上,怀里拨弄着一把琵琶。女人的眼睛应该是看不见的,因为她的眼珠一动不动,呈现灰白的颜色。 她正在唱那首《笑红尘》,声音纯净、动人、饱经沧桑。 在雪兰的故事里,唱《笑红尘》的就是一位盲女,所以此情此景给了雪兰强烈的震撼。 因为这个女人的声音太美了。 不说出尘空灵,也有一种洒脱超然之感,听着听着,就会觉得很感动。 这时候正是上午七八点钟,路上行人都来去匆匆,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唱歌的女人,她坐在那里,美得仿佛一幅静止的画,那灵动的声音似乎赋予了她全新的生命,带着听歌的人也去往了不同的世界。 “闺女,还听吗?咱走吧?”丁氏问雪兰。 “哦……嗯。”雪兰点点头,跟着丁氏回家了。 从报社里得知了李氏的消息,据说她在追悼会上唱了《精忠报国》后,马上就有人邀请她去学校等地唱歌了。李氏第一次去学校唱歌的时候,就唱了那首《大华夏》,结果引起了轰动。这首歌曲简单明快,调子轻松,易于传唱。最重要的是寓意很好,在全国上下都抱着统一华夏,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大背景下,这首歌在大街小巷很快的流传开来。雪兰还看到《大辰报》上刊印了这首歌,并且有不少人写信来赞扬雪后山岚,还说希望她能继续书写类似的歌曲,鼓舞人心。 至于林海潮声先生,她现在红了,这个名字几乎红遍了南北。有时候歌曲的力量很强大,甚至比雪兰这个写文章的还要强大。比如《大华夏》,这首歌贵就贵在歌词简单畅快,也不拽文,普通老百姓都能听个明白清楚,了解到一个大华夏的可贵和伟大之处,也凝聚了想要统一的普通百姓们的心愿。 雪兰和三姐读着李氏寄来的信件,这些信都是她念着,别人给她写的,但信里李氏的语气越来越不同了,有时候那种自豪和欢快可以透过信纸传来。 果然见过世面的女人就会变得不一样,这种就叫自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已经深秋了。 这些日子里,每天每天,雪兰都会跟丁氏一起路过那位唱歌的盲女,有时候雪兰会驻足听一会儿,然后给她放下几角钱。盲女的耳朵也许特别好,时间长了,她竟然主动开口跟雪兰搭话。 “谢谢您,总是来捧场。”她对雪兰说,女人的声音非常好听,似乎是仅仅听她说话,就是一种享受。 “不客气,您唱得真好听。”雪兰说。 “让您破费了,我回家后才知道,您每次都打赏不少钱。”盲女道。 “您的声音太美了,比录制唱片的歌手都唱得好。”雪兰说。 “您过奖了,那怎么能比,人家是大明星,我只是个街头讨饭的。”盲女笑道。 雪兰说的是真心话,因为这个年代的歌星,唱起歌来总有种唱戏的感觉,调子有时候尖锐,有时候婉转,给人拿腔拿调的感觉。 雪兰问盲女:“不知道先生家在何处?” “不敢称先生。”盲女道,“小女夫家姓周,家就在后面的弄堂。” 雪兰迟疑了一会儿说:“若有机会时,请先生上门唱曲可行?” “求之不得。”盲女睁着灰白的眼睛,向雪兰颔首道。 雪兰正在写《冰冻千年》,她把小说的前三章寄给《小说周刊》后,就收到了连载的邀约。 与她联络的编辑叫王万膳,他回复雪兰的第一封信就用十分惊喜的语气说一直想联络您,原来您来了南方云云。 原来《妻妾成群》被改编成话剧后,就在许多剧院上演过,可惜一直联络不到作者本人。因为有些场合是盈利性质的,很多文化人比较注重操守,盈利后就把一部分钱寄给了杂志社,结果杂志社早就联系不到作者了。 王编辑说很欣赏雪兰的文笔,希望能跟雪兰见一面。 《冰冻千年》不是短篇小说,起码要写二十万字左右,杂志社自然需要事先跟作者见面,并签订协议的。 《小说周刊》的杂志社就在沪市,要见面也很容易。 雪兰选的会面地点就是她家对面的那家咖啡馆。 大约上午十点钟的时候,有位先生推门走了进来,并且一眼就看到雪兰,因为她在桌上放了三个苹果,这是他们约见的标志。 那位先生脱下帽子,向雪兰欠了欠身说:“您好,初次见面,鄙人是王万膳。” “您好,我是刘五姐。” “不想先生如此年轻。”王先生有些无措地说,“我来这里之前,还以为先生是男子……冒昧了,冒昧了。” 其实也不怪人家胡思乱想,雪兰一个年轻小姑娘,偏偏写了一个妓院妓女的题材,也难怪人家想歪。 显然王先生就非常尴尬,似乎准备好了一肚子话,却都说不出口的感觉。 《冰冻千年》可不是为了充噱头,写些情色之事博眼球,因为主角是条狗嘛,视角最多也就是听到奇怪的声音而已。而且整篇故事都处在一种晦暗晦涩恐怖的调子中,就算有情色,也不过是恶心,令人心生反感而已,所以雪兰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她张口就对王编辑谈论起了自己的故事,并把自己的立意和打算说的一清二楚。 王万膳先生见对面的年轻姑娘侃侃而谈的自在样子,也就渐渐放松了神态,听她说起了故事,并与之进行了讨论。 “说实话,先生要写这个题材是很需要勇气的,而先生又是一位年轻女性,在下十分佩服。”王编辑说,“您这样的进步女性或许可以成为我们杂志的签约作者,我可以引荐您加入沪市这边的作者协会,我们有志同道合的青年才俊,还有不少像您一样写进步文章的年轻女性……” 雪兰却直接打断了这位先生的话:“您也知道我书写的是非常敏感的话题,我希望贵社能对我的一切信息保密,如果做不到,我也只好另谋他就了。” “咦……”王先生似乎有些惊讶,他奇怪地看着雪兰,半天没说话。 想进入作者协会的人有很多,但能得到推荐的人却很少,没点水平的人是甭想的。王万膳在很早以前就通过《妻妾成群》知道了雪兰,虽然没想到她这么年轻,但是看雪兰写文章的功底不差,而且写作题材又比较大胆,以为她是进步女性,所以才主动提出了引荐,想让她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作家,本以为她会很高兴呢。 也不是说鄙视人家引荐的协会,但雪兰是个来自未来的人,其实她的思想比当代很多人要开放的多,可思想开放归开放,她后世人的精明也在此处,不会傻到去身体力行。做人要热血,但同时要保持理性,只有理性才不会失去理智,才可以把这份热血长长久久地延续下去,而不至于一下子就耗光了全部血气。 比如‘五四’之后,很多女青年流行离家出走,自由恋爱,未婚同居,跟已婚男人搞婚外情等等。说起来这都是特殊时间的错,有些大忽悠,忽悠来忽悠去,就把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都忽悠傻了,做出许多年少轻狂的傻事。男人还好说,女人本就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想挣脱封建没有错,但挣脱封建,并不是走向另一个极端,比如乱搞男女关系,毁了名声什么的。 说起文化名人,我们总少不了这样的印象,一个词,爱折腾。虽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折腾,但感觉某些文化人似乎格外爱折腾,那些有才华的去折腾文艺,没才华的去折腾异性,还有一些人,连带文艺和异性一块折腾,并且都弄得满城风雨,最终基本遗臭万年。让后世人感慨,他奶奶的,都是一群人间极品啊,既然恁有这么大的生命能量到处折腾,为啥不折腾点好折腾呢? 作为一位只修炼过宅技能的人员,雪兰的生命能量太低,经不起太大折腾,所以就不搞这些有的没的了。 她壮起胆子替弱势群体发声,是因为她心中有这份义气在,可她又是个年轻女性,书写这种题材一定会招来非议。雪兰不怕非议,但不代表她愿意主动招惹非议。 如果她始终不暴露自己,始终低调行事,那么她既可以书写心中的义气,帮助弱势群体发声,又可以享受自己平静的生活,这何乐而不为呢? 哪怕有一天,人们知道书写《冰冻千年》的是刘五姐,是个女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没人知道她高矮胖瘦,家住何处,是何许人也。人们知道刘五姐只是因为,她写了一个可悲的引人深思的故事而已。 第60章 每一本小说都要有主线,《冰冻千年》虽然是群像剧,但也有其主线,主线是两根,两个胭脂巷里年轻女孩的故事。 一个叫玫瑰,一个叫黄莺。 她们两个年纪相仿,都是在六七岁的时候被卖进了妓院,因为长得好,老板奇货可居,养着她们,教授她们弹琴唱曲乃至读书识字。 玫瑰来自一个家道中落的大家庭,她的母亲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小姐,可惜父亲吸鸦片,最后吸的一贫如洗,街头混混把家里的女人拉去妓院卖的时候,母亲一头撞死了,可怜的小玫瑰就被送进了胭脂巷。 小黄莺来自陕西的普通农户,去邻居家玩的时候,被麻袋一罩,卖到了北平。 两人的感情很好,是一起长大的姐妹。但她们的性格却有所不同,玫瑰性子柔弱,比较善良,总是梦想有一天遇到良人把她赎出这个鬼地方。黄莺却性子倔强,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钱,只相信自己,想有一天能自己逃出去。 十四岁的时候,两个姑娘都被老鸨挂上了牌子,她们要破瓜接客了。 似这等‘清吟小班’里的上等妓女,破瓜是件极为隆重的事情。老鸨会事先找到想要破瓜的狎客,让他们互相竞价,价高者得。这天晚上会挂红灯点红烛,妓女会穿红衣裳,弄得如同新娘子出嫁一样。然后过了今夜,她就正式开始了迎来送往的日子。 小玫瑰的第一个客人是位温文尔雅的先生,他人过中年,但是风度翩翩,说话做事极有章法,对从小在妓院长大的玫瑰而言,这个男人像父亲一样,让人觉得可靠。 与小玫瑰相比,小黄莺就可怜多了,她的第一个男人是个肥头大耳,在妓院混惯了的的浪荡富商男人。她的第一夜像个噩梦一样,不堪到难以回首。 两姐妹的第一次对立就在这里发生了,因为小玫瑰告诉小黄莺,她对自己的客人产生了眷恋。 小黄莺嘲笑她,告诉她别傻了。果然那个中年男人只是个变态,喜欢到处给处女开苞而已。 小玫瑰和小黄莺接客后,都渐渐红了,成了娼倌里的头牌姑娘,她们住在有高床暖枕的奢华屋子里,不但穿金戴银,往来的还都是达官贵人。小玫瑰是妓院里最红的姑娘,因为她不但会吹拉弹唱,还会写诗作画,所以受到的追捧最多,她还有点清高的性子,不是她喜欢的男人,她是不伺候的。 就在这时,玫瑰遇到了她人生中第一个最重要的男人。那是一位年轻俊美,聪明风趣的大少爷。自从一出现,他就凭借一首美丽的情诗捕获了玫瑰的芳心。然后他每日必到,如同每一个陷入爱情的男子一样,全心全意对待着玫瑰。 他牵着她的手在雨后散步,读情诗给她听,教她跳新式舞蹈,跟她诉说绵绵的情话。 小玫瑰也像每个陷入爱情的少女一样,她的心里眼里都是他,再也看不进别的男人,为了这个男人,她甚至不肯再接客。 老鸨骂她烂婊子,倒贴货的时候。小黄莺把小玫瑰拉去三等窑子门口,指着里面一毛钱打一炮,浑身都是烂疮的女人说。 “看看,看看!知道那个豁嘴的老女人是谁吗?十年前红遍胭脂巷的金凤玲就是她,她红的时候住的屋子比我们的好无数倍,认识的达官贵人比我们见过的都多,可你看看她现在什么样子!我们是妓女,卖身就是为了赚钱傍身的,你别傻了!” “用不着你管我!”小玫瑰走了,她把小黄莺抛在了脑后。 一段日子后,大少爷不再来找小玫瑰了,小玫瑰等待了好久,终于等来了一脸憔悴的男人。男人说,我今后不能再来找你了,父亲做生意失败,我再没钱来看你了,看在我们过去的情谊上,能把我曾经送你的金首饰还给我吗? 小玫瑰流着泪扑到了男人怀里,她说,你别难过,你还有我,首饰我不会还你,你没钱,我给你钱。 从此之后,小玫瑰出卖自己,养着这个男人,乃至男人的家人。 可是妓女,尤其是高级妓女,最忌讳这件事了。 毕竟在其他男人看来,我花钱嫖你,你爱搭不理也就算了,还把我送你的金银珠宝倒贴小白脸?所以每个这样做的妓女,都毫无疑问没了客人。 ‘清吟小班’花这么多钱培养一个妓女,可不是放在那里砸钱的,老鸨一看情况不好,直接就把小玫瑰丢去了二等茶室。 茶室可就是明晃晃的皮肉买卖了,客人想上铺的时候,妓女可没资格拒绝。 一开始来到茶室的小玫瑰很难接受这种心理上的落差,老鸨可不管这套,拿针扎,拿火钳烫,拿鞭子抽。几次之后,玫瑰就老实了,让上铺上铺,让几个人几个人。 茶室的日子比在‘清吟小班’苦一万倍,因为玫瑰相貌好,有时候一天就要接十几个客人。有时候接的少了,老鸨还要打骂,玫瑰在这里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客人,各式各样的变态。特别是她在‘清吟小班’时拒绝过的一位客人,他变态到差点弄死她。渐渐地,曾经明亮灵动的眼睛变得麻木,如同死鱼一眼。 而那位大少爷已经不再出现了,听说他结婚了,对象是一位有钱小姐。 小黄莺依然是‘清吟小班’的头牌,每次遇到小玫瑰时,小黄莺都会嘲讽她,简直把她当成头号敌人一样,或者破口大骂,或者讽刺嘲笑,什么难听说什么。 然后,小玫瑰遇到了人生中第二个特别的男人,他是个所谓的革命者,因为一次追捕,他躲到了小玫瑰这里,期间他对小玫瑰大谈革命,大谈报复,大谈人生理想,还说要拯救这个世界,拯救像小玫瑰这样的人。 小玫瑰的眼睛又亮了,她花钱养着他,并全力帮助男人逃跑,还把自己的积蓄全给了他。 这样愚蠢的行径,自然在妓院传的人尽皆知。 小黄莺愤怒地找来骂她。 “你是疯了还是傻了?我就没看过你这么蠢的女人!” “我蠢不蠢的,不用你管。”小玫瑰淡淡地说。 “你以为那男人会回来找你吗?你以为他会给你赎身吗?”小黄莺举起了手,扇了小玫瑰一巴掌,“我今天就是要打醒你!你不倒贴男人就不行是吗?你下贱!” “我知道他不会回来,我知道!不用你来告诉我。”小玫瑰流着泪说。 “那你为什么还做这些傻事?以前就做,现在还做?” “因为我想爱不行吗?没有人会爱我,会爱一个婊子,那我爱别人不行吗?我想爱。我这一辈子不愿意空空洞洞的死去,就算没有人爱我,我也爱过别人,我能作为一个人好好的死去。” “你疯了,你看那些胡扯的书看疯了!” “我没疯,疯的人是你,是这里的人。” 很快,小玫瑰身上长出了杨梅疮,一旦得了这种病,人就开始发臭了,很快她就沦落到了三等下处。在这里,她更是一天承受几十个人的作践。有一天,小玫瑰用裤腰带,吊死在了房梁上。 小黄莺也无力帮衬她,因为她也沦落到了茶室,最可怜的是,她为自己积攒的傍身钱被老鸨偷了。 一年年过去,无论如何挣扎,小黄莺也始终难逃厄运,一次次积攒的钱财遗落后,小黄莺也认命的落在了三等下处,饱尝人世间最心酸的苦楚。直到有一天,她溃烂到再也不能接客的时候,老鸨把小黄莺赶了出去。 终于,小黄莺离开了这个她一辈子都想离开的地方,她拖着残破的,散发着恶臭的身躯在街上乞讨。 有一天,她看到了一个衣着光鲜的男人,他正从高级妓院走出来,心满意足的搂着一个漂亮的妓女,这个男人不是别人,就是拿了小玫瑰钱的革命者。 小黄莺注视着男人离去的影子,忽然笑了,大笑,笑完又哭,哭得声嘶力竭。 最后,她烂死在了街头。清晨,扫街的人,忍受着恶臭,把她抬到了乱葬岗,一丢了事。 至此为止,本文的主人公,这条狗,也已经很老了,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一条的狗的生命最多十三四年,跟一个妓女的职业生命相差无几。它目睹了小玫瑰和小黄莺的一生,它被她们喂过、抱过、养过,它也怜悯过她们,痛惜过她们。 但它的遭遇要比她们好得多,它有一身漂亮的白毛,所以很受人喜欢。它的主人也从‘清吟小班’的这一位换到那一位,无论哪一位都缺不了它吃喝。哪怕它要死的时候,也有人抱着它,怜惜它,老鸨还准备出钱给它买个棺材。 死之前,这条狗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前生。 “哦,我想起来了。”它想,“我上辈子似乎是个人,来自百年之后,那个时候的华夏没有妓女,没有妓院,也没有这些活得连狗都不如的玫瑰和黄莺。” 也许是因为心有所感,也许是因为写文章已经有经验了,雪兰写得很快,二十万字的小说,加上精细修改,她只花了两个月,每次送给杂志连载的篇幅就有三万字。 如同《射雕英雄》,雪兰也给这篇小说配上了一首歌,歌名叫《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这首歌原本是讲述恋爱心情的,但雪兰给这首歌改动了几个地方后,就把它改成了一首怜惜‘玫瑰’的歌曲。 而且雪兰也找到了歌曲的演唱者,那位盲人歌女,正是她要找的人。 第61章 雪兰已经把那位盲女请来家里好几回了,渐渐跟她熟悉了起来。 盲女夫家姓周,大家都管她叫周大姐。周大姐的眼睛不是天生瞎的,是后天哭瞎的。她曾经是唱采茶戏的,后来跟同是戏班的丈夫私奔结婚了,还生了两个儿子。过去都是他丈夫弹琴,她唱歌的,后来丈夫死了,女人就一个人唱。可是每当唱歌的时候,她就想起自己的丈夫,一想就哭,哭的时间长了,她就瞎了。 她从来不说两个儿子的事情,只道他们是混账,但是雪兰经常看到两个不同的年轻男子来街头接她回家。而且两个儿子都挺体面的,穿着绸缎褂子呢,不知道为什么让娘在街上卖唱。 《冰冻千年》已经连载了四期,光《长虹》上就写了三次推荐。雪兰想在故事完结的时候把这首歌同时推出,但是她跟《小说周刊》的人不熟,所以干脆用雪后山岚的名头把歌曲制作出来了。 明面上就说,雪后山岚特意为《冰冻千年》谱写的歌曲,也顺便推荐一把。 而周大姐第一次在许编辑家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的时候,就震惊了所有人。 那种感性被她灵动低沉的声音演绎的如此完美,仿佛只听她的声音就要爱上她了呢,甚至爱上了‘玫瑰’。 有时候雪兰甚至一边听,一边拿袖子抹脸,实在是太感动,都听哭了。 从一开始,雪兰就打算让周大姐唱这首歌,所以她把自己的事情都告诉了她。其实周大姐根本没听过雪后山岚,她虽然知道《精忠报国》和《笑红尘》,但也仅仅会唱这两首曲子罢了。如今知道写这些歌的都是同一个人,而且就在自己面前,她激动地手足无措。 “您写了这么好的歌,怎么能让我唱,我一个街头卖唱的,我不配……”周大姐灰蒙蒙的眼睛呆滞的看着前方,似乎很紧张。 “山岚先生亲自选定了你,自然是配的,而且只有你最配。”丁氏安抚她说。 可许编辑把这件事告诉报社后,却遇到了麻烦。 原因是报社里一个上层领导跟人家做了什么约定,早就把山岚先生写的歌预定出去了。 “你上一首《笑红尘》,可是把那个女明星唱红了呢,没多久她就当了大官的太太。现在我刚一说您有了新曲子,就有一堆人涌上来。后来我说您自己选定了歌手,报社里的上级就找我谈话了,好说歹说,非要您用他指定的明星。”许编辑道。 “他算个屁。”三姐插嘴道,“用五姐的作品给他作脸,真是好大的面子啊。” “赵主编知道这件事吗?”雪兰问。 “现在咱们在南方,很多事情……”许编辑犹豫道。 “告诉他不行!”三姐生气地说,“一看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公司里对女同事们也不规矩。甭管他!要出唱片难道还非得经过报社同意吗?直接找唱片公司,反正沪市这里多得是。” 于是一个月后,《冰冻千年》刚完结,《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也随之上市了。 《冰冻千年》最初并没有多红,虽然被许多报纸杂志做了推荐,可是并没有引起很热的话题。然而这首歌横空出世后,《冰冻千年》一下子出现在了各大报纸上。 不只是因为这首歌动人如同天籁,更是因为写这首歌的人是雪后山岚,一个如今几乎家喻户晓的作家。 在《津南日报》上,刊登了这样一篇评论。 年幼时的我时常被文学作品感动,可是随着我渐渐长大,见识的多了,心也就渐渐硬了,以为永远都不会再被作家骗去泪水。可是这一次,我的铁石心肠却被《冰冻千年》化作了绕指柔,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让我哭得不能自已。 在刘五姐笔下的那条胡同里,有无数美丽的女人,她们是正在盛开同时也正在凋零的玫瑰,是正在鸣唱同时也正在哀泣的黄莺。 我是在听了山岚先生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后,才知道《冰冻千年》的,一开始是歌声太美,所以感动了我。然而读过书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是故事先感动了山岚先生,山岚先生才写出了这样动人的歌曲,然后再把他的哀伤传达给我们。此时此刻再回味这首曲子,我感慨万千,似乎明白了山岚先生在写这首歌时的心情,他一定正在为玫瑰和黄莺流泪。 那位秦风同志在《冰冻千年》连载了一半的时候,就冒出来写了评论,现在完结了,他更是连续发了两篇评论来推荐这本小说。 看似边缘群体的边缘故事,却凝聚了一颗颗满怀酸楚的心。 小玫瑰在呐喊‘因为我想爱不行吗?没有人会爱我,会爱一个婊子,那我爱别人不行吗?我想爱,我想爱。我这一辈子不愿意空空洞洞的死去,就算没有人爱我,我也因为心里有爱,能作为一个人好好的死去。’的时候,我流泪了。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在绝望中渴望爱女人,她身处这个世界最肮脏最黑暗的漩涡里,却怀有一颗美玉般晶莹剔透的心。她明白这个世界的肮脏,在她第一次被男人背叛的时候就知道了,可她仍然无怨无悔的走进去。原来她不是沉迷于爱情,她只是沉迷于‘爱’,她太孤独,太寂寞了,想要被爱而不得,那就去爱吧,无论爱的是渣滓还是什么,就算被伤害也无所谓。因为她不是在爱男人,她是在爱‘爱’,爱那个所谓革命者口中美好的世界。 所以她是个有心的女人,她还活着,她没有发疯,发疯的是那些早就失去了爱人和被爱能力的人。 她最后一根裤腰带挂在了房梁上,舌头伸出老长,双眼瞪大到龇出,浑身都是伤痕。这是小玫瑰吗?那个在雨后半靠在窗台写诗的美丽女孩? 是的,因为她还是那个美丽的女孩,所以她不能继续在这个污秽的世界上再生存下去了。也许最初她就不该活下来,如果没有活下来就好了。 读到这里,我本以为小玫瑰一定是这个世上最可怜的女人,可没想到还有一个比她更可怜的女人。 小黄莺最初并不吸引我,可渐渐的她却展现出了令人眼前一亮的坚韧和刚强。她小心经营,步步谨慎,在妓院这个充满谎言和欺骗的黑暗巢穴里,她学的冷酷无情、精于算计,她敲干迷恋她的嫖客的最后一笔回乡钱,看他病死在街头也不眨一下眼睛,她的所作所为令人生厌。 所以当她拼命积攒的钱财一次次被偷被抢,我们甚至觉得她该有这种下场。我本以为她会在这样残酷的现实中绝望,可是她用那杂草一样的生命力一次次告诉我,我错了。她始终坚强的活着,就算沦落在了最下等的地方,她也没有像小玫瑰那样,一根裤腰带吊死自己。她的心中始终装着最初的那个梦想,她要活着离开这个鬼地方。 此时,她不再是我厌恶的那个小黄莺了,她坚强、勇敢、执着,她是一个斗士,无论什么样的挫折,都无法击垮她,她像一座山,让人敬佩。 最后,小黄莺终于实现了她的愿望,她离开了这个鬼地方,哪怕此时她拖着残破的身躯,哪怕此时她已经没有多少时日了。 当作者写道,小黄莺凝视着西方落日,露出微笑的时候,我落泪了,为理智、勇敢、坚强、竭力反抗命运的主人公最终也是这种下场而落泪。 当她看到‘革命者’搂着妓女招摇过市时为什么大笑,复而大哭?也许她也想相信小玫瑰的选择吧,她也怀着美好的愿望,期待小玫瑰的付出是有结果的,期待会有人来拯救她们,可是结果太让人失望了。她笑是因为,看吧,果然如此,我早就知道了。她哭也是因为,看吧,果然如此,我早就知道了! 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为什么无论如何挣扎都走不出一条活路呢? 我想,作者刘五姐也在质问我们这个问题。 作者独辟蹊径,用一只狗的视角来书写这个故事,称得上别具一格。他在最后说,自己来自百年后,说那时候的华夏没有妓女,没有妓院,也没有这些活得连狗都不如的玫瑰和黄莺。这其中表达了作者美好的期待,而这种期待却在所谓革命者怀抱妓女的背影下显得如此苍白……” 秦风先生的这篇评论写的很好,满是褒奖之词,雪兰读后差点就要原谅他了,谁知道他又在最后多上了一段话。 “山岚先生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写得很美,可是没有写出作者刘五姐所表达的故事中心,因为太哀婉,太作态,把一个深刻的故事主题表达成了扭扭捏捏的爱情小调,虽然美,却立意不深,实为遗憾。” 你妹的,立意不深,你来写啊! 雪兰这部小说中,微微丑化了一下‘所谓的革命者’,这是一个比较大胆的举动。她设计这个剧情的时候,本可以按照华夏人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个性,把革命者设计为真正的革命者,让他救出苦海中的小玫瑰的,可是雪兰没有这样做。 因为当前的社会是很混乱的,许多所谓的革命者在民国政府当上官后,感觉跟清朝时的衙门没两样。‘权利的滋味’嘛,谁尝谁知道。 而且她也不怕别人来斥责她,过去在北平,她属于军阀的统治下,说话不能带着革命的火药味。如今她在南方政府的统治下,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如果说的在理,稍微骂骂也是可以谅解的,毕竟连政府的要员都自己出来骂某些所谓的革命者是渣滓余孽。 第62章 这首新歌给雪兰带来了很高的收入,最重要的是它一下子红遍了大街小巷,小到酒家的卖唱女,大到夜总会里的女歌手,大家都在演唱这首歌。 似乎突然之间所有人都知道了刘五姐的名字,知道了《冰冻千年》,一些比较有名的人也出来为这首歌和这个故事写了评论,最夸张的是一些鸳鸯蝴蝶派的文人,简直有痴了的架势,似乎要把《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推崇到天上去。好多人甚至在报纸上直抒对雪后山兰的赞美之情,还写了不少新诗,都用了这首歌的韵脚。 其实雪兰在这个派别是极有人缘的,虽然她写的是武侠,但她的武侠小说不同于当下的血腥暴力,而是如梦如幻,如同仙侠一般的武侠小说,人物也多是飘飘欲仙,情深似海。这跟热衷于写言情小说你侬我侬的鸳鸯蝴蝶蝴蝶派是比较相似的,因此得了他们的青眼。不对,是大大的青眼。 在很早以前,雪兰就收到过这个派别中有名的文人的来信,无不感动于她书写的风花雪月,都曰以她为知己,相逢恨晚。只是这信写得情意绵绵,而且过于夸张,明明一口一个仁兄,一口一句先生,但这笔调都肉麻的快赶上情书了。 我们现代人也许会觉得,一些男人用这种写作风格会很娘,不过在这个时代似乎还挺流行的。有更夸张变态的,两个男人互相写情书,没事写一写‘哦,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虽然能引来雪兰的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在年轻女性中间还是很受欢迎的。也许这个年代的女性都是盲婚哑嫁,大部分都未曾体会过爱情是何物,所以随便哪个男人出来歌颂一下爱情,都能得到年轻女士的青睐。 被炒得过热之后,就发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首先就是有一位名妓在报纸上刊登消息,说自从听了山岚先生写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她就痴了傻了,非要见山岚先生一面不可。于是她在家里设下了酒宴,等待山岚先生登门,她当日日守候,扫榻以待。 不是开玩笑,这首歌如今已经是烟花之地的名曲,很多名伶都以此自嗟,出来赞山岚先生是知己的名妓已经有好几个了。 这本来也无伤大雅,但令雪兰内伤的是,有好多奇怪的人出来起哄。 有人要雪兰一定要去这位名妓家中,不要辜负了佳人的一番心意。 还有羡慕嫉妒恨的,通篇都在说羡煞旁人,能得美女垂青,你还不赶紧上,是男人不? 更有甚者,指名道姓林海潮声先生如今在北方巡演,山岚先生家中寂寞…… 后来听说,那位名妓家中忽然汇集了各路名人,似乎都是来围观山岚先生是否出现的。 雪兰森森觉得,这位名妓的情商好高啊,你看这营销水准,多不一般啊。 同时她也有点伤心,不知这位名妓读没读懂《冰冻千年》,或者她真的读过《冰冻千年》吗?因为当前很多所谓的名妓,其实也只是会唱曲而已,根本就不识字。这件事不但让雪兰消沉和失望,而且还引发了很糟糕的后果。 究竟有多么糟糕呢?李氏居然提前回家了。 一回家,她就把山岚先生一顿好抽。 李氏去的时候默默无闻,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大明星了。而且现在流言越演越烈,都说她是山岚先生的太太。 不知不觉间,雪兰已婚男人的名声已经坐实了。 两个月不见,李氏和大妮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我陪夫人去东北的时候,是坐飞机去的,坐飞机可太吓人了,我的耳朵里像有个人在吸一样,胸口也闷得想吐,我还以为自己快死了,然后就吓哭了,同座的军官要我张大嘴……”大妮滴里嘟噜说个没完,雪兰头一次发现原来她有话唠的特质。 “陪同的军官还说,要不是知道山岚先生身体不好,一定带您同去,因为大帅生气很听您写的书。嘿嘿,他们都不知道小姐您是个女的……” 而雪兰此时唯一的感想是,原来自己病秧子的名声也已经坐实了。 雪兰和三姐听大妮讲述了这一路上的故事,原来她们一路唱过去,是很受尊敬和欢迎的。尤其是李氏,很多人听她的歌都当场哭了。 然后她们还带回来两大箱礼品,都是一路上别人送的,里面有不少珍贵的东西呢。 雪兰拆开礼物看了看,基本都是送给雪后山岚‘贤夫妇’的。 误会大了,有点骑虎难下的感觉,雪兰头疼地想。 最后,大妮拿出了一本相册。 雪兰打开一开,不禁!!!!!了。 妈呀,好多历史名人啊,你和他们合照的时候,都知道他们是谁不? 李氏也变了,但她的外表跟去时没两样,还是穿着朴素的旗袍,不施粉黛。但却可以明显的感受到她的变化,人的精神头不一样了,她抬头挺胸的样子感觉特别带劲。 她也是一回家就没完没了的说这一路上的见闻,似乎有说不完的新鲜事。最奇特的是,李氏也和那些年轻学生一样,说起了全国统一的事情,而且还非常激动。 环境的确会影响人的,不同的环境会带来不同的理念和思想,连李氏这么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妇女,出去一趟回家后,都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外面的舆论氛围。 但即便出去见了世面,李氏的内心也依然是个老封建,只听到女儿的名字跟妓字沾边,就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急火火地回家了。哪怕雪兰把《冰冻千年》读给她听后,她也依然脸色不太好,反对雪兰写这样一个故事,第二天就托人给她找学校了。 于是雪兰逍遥了没多久后,又开始上学了。 只是这头一天上学的路上,雪兰就遇到了熟人。 她是坐黄包车上学的,坐在车上的时候,忽然听到耳边‘啪嗒啪嗒’的声响。 一转头,就看到有个小伙子正跟着跑呢。 小伙子转头一笑说:“你来沪市,是追着我来的吗?” 雪兰囧囧地看着他,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不是总在半夜爬墙头的殷久远小哥吗。 “你也来沪市了啊?”雪兰问。 “别装了,你不是跟着我来的吗?”小伙子边跑边笑。 “呵呵。”雪兰低声说,“是啊,你还真香呢。” “你娘回来了?”他问。 “嗯?你知道我娘离开过吗?” “我当然知道了,我还知道你之前住在那位许编辑家是不是?” 雪兰无奈地看着他,他对她的事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你不知道吗?咱们来沪市的时候坐了同一趟火车,所以安慧姐才会给你们送了清心草啊。” “噢!”雪兰瞪大眼睛看着他,恍然大悟。 “但是你来了沪市后从不单独出门,我一直没找到机会跟你搭话,我家离你家可远了,我每次都要走好远,才能来到你家附近呢,虽然来了也见不到你……”小伙子不好意思地说。 雪兰听了,心里有点软软的。 唉,这小伙子真会说话啊。 “你现在又开始上学了吗?”他问。 “是啊。” “那我每天早上来送你上学好不好?” “啊?” “就这么说定了啊。” 殷小哥也不等雪兰有什么反应,拍了拍拉车的车夫,车夫笑了笑把位子让给了他,然后殷小哥拉着车跑了起来。 “喂!你?” “我送你上学嘛,我跑得很快,你放心吧。”他爽朗的笑声似乎比朝阳还清亮。 不知为什么,雪兰没有拒绝,也没有责问他怎么跟她家雇佣的车夫勾搭上的,而是默默地靠在了椅背上,看着前面飞快奔跑的少年,她抑制不住地翘起了嘴角。 到了学校门口,雪兰笑眯眯地伸出一只手说:“呐,给你的辛苦费。” 殷小哥伸出手。 雪兰把一枚炒蚕豆放在了他的手心里。 “我吃剩下的,别客气。” 殷小哥眯了眯眼睛,一下把蚕豆丢进了嘴里。 雪兰笑了,转身走进了学校。殷小哥在门口看了一会儿,蹦跶着拉着车跑了。 殷久远回到家里,乐呵呵地捧着脸发呆。 安慧走过来,戳了他的脑袋一下问:“怎么?见着她了?” “嘿嘿。”殷久远傻笑了两声。 “唉,那你可记着帮我问问啊。”安慧说。 殷久远蹙了蹙眉说:“我跟她才见过没几次,哪能问这种事。” “这有什么?你就问问嘛,或者等你们熟了再问,到时候她肯定不好意思不答应的。”安慧说。 “我不问人家这种事!跟我算计她什么似的。” “死脑筋,你不算计人家,你每天傻不啦叽的去找人家?人都看不到……再这样下去,你每天偷溜的时候,我可不帮你瞒着师父了。” “我不算计她,我喜欢她还不行吗?” 安慧翻了个白眼:“所以说你小子傻,喜欢她跟算计她还不一个意思吗?” “你才傻呢,喜欢和算计当然不是一个意思。” 殷久远不跟安慧胡扯,一翻身跑了,剩下原地的安慧气得跺了跺脚。 “真是个孩子。” “久远又气你了?”一个身高体壮的男人忽然从房顶上跳了下来。 “师兄……” 张化龄跟安慧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师兄妹,只是安慧从小爱唱戏,所以没有跟着杂耍班子,而是去了戏班。 “我让他问问那位女先生,能不能给我写首歌唱,小久这小子面皮薄,张不开嘴,有什么不好意思啊?问问而已,那姑娘要是真喜欢他,肯定会答应的。要是连这点小事都不答应,我看他也别费劲了,人家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哪儿能看上咱们这种走南闯北的流浪人。” 第63章 一连许多天,安慧都缠着殷久远,要他问问这件事。 殷久远被她缠的烦不胜烦,只得开口询问雪兰。 “你师姐想唱我写的歌?”雪兰笑着说,“她是唱小生的吧,只怕不成,男声都叫我娘包了。我娘要是知道肥水流了外人田,非跟我急不可。” 这话是雪兰敷衍殷久远的,真正的原因不方便跟他解释。 那天许编辑匆忙过来,一进门就说:“先生,不好了,范经理他……他要扣您的稿费和书的分成。” 范经理就是那位脸很大的上司,要求雪兰写歌给他指定的人。 “笑话,我看他根本不是报社的核心成员,连五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还牛逼哄哄地嘚瑟了。”三姐翻了个白眼说。 “他是咱们报社总经理的小舅子。”许编辑道。 雪兰叹了口气说:“许编辑,咱们也不说虚的,这《射雕英雄》就快写完了,在连载《射雕英雄》之前我就想过要封笔,要不是因为原来的报社不仁义,我也不会来到《文学报》。您把这件事跟报社说明白吧,什么打算他们自己看着办,咱们买卖不成仁义在,我刘五姐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大不了我换个笔名重新开始。但他们要是打着控制我的主意,就不要妄想了。” “不用您说,我早就把消息发去北方了。”许编辑道。 当天,南方编辑部就收到了北方的电报。 一句话,那位范小舅子直接被‘罢官’了。 “赵主编再三叮嘱让您莫要生气,报社经理也说,他小舅子是个浑人,什么都不懂,请您千万看在他的面子上,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称雪兰是报社的金疙瘩都不为过,以她现在的名气,出去吆喝一声,哪个报社不上赶着呀,就算她自己出面办个报社都能撑起来了。范小舅子这一出,差点把北方报社的人气吐血,于是直接把他的职务给免了。 “报社的意思是,现在北方安定了,几位先生要是南方待不惯,咱们就再回北方。”许编辑说。 雪兰不打算再回去北方,于是拒绝了这个提议,不过发生了范小舅子的事后,雪兰也不好随便把歌曲给某个不知底细的歌手了。毕竟报社敬她一尺,她也得回人家一尺啊。 殷小哥说:“我都跟她说不行了,她老烦我。” “跟你师姐解释解释呗,就说抱歉了。” 殷小哥也不放在心上,转眼就跟雪拉嘻嘻哈哈地说起他身边的趣事来。以前看他身手这么敏捷,跟《水浒传》里的时迁似的,雪兰还很好奇呢,弄了半天他是个杂耍班子里的学徒,只不过他们杂耍班子比较独特,是武术班子,有真功夫的。 这天殷久远回家,跟安慧把事情一说,安慧就变了脸。 “真小气,果然是看不起我们走江湖卖艺的,你还是不要热脸去贴冷屁股了。” “哎,你怎么这么说话啊?我们又非亲非故的,她干嘛平白无故给咱那么大好处?”殷久远呛声道。 “还没怎么着呢,胳膊肘就往外拐……挣了钱都给她还不成吗?我就唱歌而已。” 殷久远皱着眉说:“以后你别让我掺和这些破事,真烦。” 安慧坐在凳子上生闷气,张化龄俯身安慰她道:“算了,师妹,不行就不行嘛,何苦生气。” “师兄你知道我的,我这辈子没什么大愿望,就是喜欢登台,唱新式歌曲比唱戏容易红,我们平民百姓,认识作曲人的机会可不多。小久对她那么痴心,这么点忙都不肯帮,一首歌曲而已,还不是她随手写写的事。” 张化龄拍了拍安慧的肩膀说:“别急,总会有别的办法。” 入秋后的某一天,雪兰忽然发现李氏和三姐在吵架。 “我听你丁婶说,那个男人还经常来找你是吗?他到底想干什么!” “跟我见见面而已,能干什么呀。”三姐低着头说。 “许编辑说那男人穿短褂,看着也不像文化人,你们到底怎么认识的?他找你什么事?是不是打你主意?” “我上次自行车半路坏了,差点摔着,人家不但救了我,还帮我修了车子,你怎么这么势利眼啊。穿短褂的男人怎么了?不是文化人又怎么样?” “你!我势利眼!”李氏大声嚷嚷道,“我是让你当心点!” “男人穷一点怕什么,只要人好就行了。”三姐嘟囔道。 雪兰问了大妮才知道,原来她们已经不是第一次为这事吵架了。 雪兰也觉得很奇怪,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跟三姐才认识了没多久吧,三姐竟然为了他跟李氏吵架。 能说出‘男人穷一点怕什么,只要人好就行了’这句话,看来已经看对眼了啊。 作为了一个未来人,雪兰一向是支持自由恋爱的,父母在子女结婚前会诸多挑剔,这无可厚非,因为他们是过来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许多想法也许比子女成熟,能帮他们少走很多弯路,子女应当参考他们的想法,但也只是参考而已。因为无论如何,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找个自己喜欢的人,毕竟要相对许多许多年,如果这个人你根本不喜欢,或者没有感觉,或者价值观不合,勉强在一起就会成为一种折磨,只认钱和地位结婚是对婚姻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任。 为了防止母女两个越吵越凶,雪兰只得上前劝架。 “不管啥样的人,既然看好了,不如领回家看看吧,再找人打听打听人品。”雪兰说。 李氏还没说话呢,三姐先不乐意了,对雪兰说:“不关你的事,你别插嘴。” “你以为我没让她把人带会家吗?她自己不肯。”李氏瞪着眼睛说。 “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我们只是一般朋友而已。”三姐倔强地说。 “男人和女人也能当一般朋友!一般朋友整天去报社找你,他还要不要脸了?你还要不要脸了?我看你不要再出去工作了,直接回家来吧!许编辑说报社里有的是好小伙,光追求你的有两三个,哪个不比这没头没脸的男人强!” 李氏比较凶,骂起人来机关枪一样,三姐很快就被她骂哭了。 看女儿哭得惨兮兮的,李氏也不忍心,软下声音说:“娘是为了你好,外面这么乱,你别被人骗了,你为什么不肯领他回家给娘看看呀?” 三姐红着眼睛说:“我们真不是那种关系,他无意中帮了我好多忙,我感激他嘛,其他没什么的。” “是不是还没挑开啊?”雪兰皱了皱眉问,“他不挑开,你挑开嘛,面皮不用这么薄,还是问清楚的好。他要是愿意,咱就接着谈,咱又不是嫌贫爱富的家庭,他若是人好,你喜欢就成了。要是不愿意,那趁早叫他别再找你了,不然不清不楚的算怎么回事。” “他不开口,我怎么好意思主动提呢?”三姐说着说着就又委屈了,“你们再等等还不成吗?我们才认识没多久呢。” “唉,窝囊废!”李氏骂道,“没见哪个姑娘像你一样没用,不许你再跟他单独出去,当心他拐骗了你出去卖掉。” 接着李氏就开始吓唬孩子,把漂亮男人唬骗年轻姑娘私奔,其实是卖去妓院的故事说得活灵活现,仿佛她亲身经历过一样。当然李氏的故事基本都是真的,她从小就被卖进了戏班子,见识自然是不少的。 三姐其实也是个很胆小的姑娘,听话的点点头说:“我不会跟他乱走的,他每次来找我,也就是跟我聊几句就走了,人家也要干活挣钱,没多少工夫的。” 雪兰她们这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在米行抗大米的,干体力活,长得挺俊。巧遇过几次,还帮三姐扛过东西什么的,非常爽利。 “他跟报社里追我的人不一样,那些男人都太大男子主义了,总说什么结婚后,太太在家照顾孩子,服侍丈夫,伺候公婆,我听了就烦。他不一样,他说女人自强是好事,他喜欢有想法有追求的女人,佩服有梦想的女性。”三姐红着脸说。 哇,是挺会说话啊,有这种想法的男人在后世都不多见呢。排除他是骗子的可能,如果真是个这样的男人,那也挺不错的,至少三姐欣赏。 只是又过了几天,三姐忽然消沉了起来,因为那个男人再也不出现了,去米行一问,人家辞职走了,根本不知去了哪里。 雪兰安慰她说:“算了,别放在心上,三条腿的男人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只要有心,总会再遇到好男人的。” 三姐被她逗笑了,戳着她的脑袋说:“小姑娘家也不害臊,哪儿学的这些胡言乱语。” 反倒是李氏松了口气,似乎很庆幸那个男人自己消失了。 而就在这时候,《冰冻千年》在报刊上掀起了一场风暴。 ☆、第64章 最初是《深报》上刊印了几首关于妓女题材的新诗,都是穷苦、受压迫剥削、还时常挨打骂受虐待的妓女形象,然后又有人根据调查数据写了几篇社论,具体到妓女的人数,生存状况,疾病情况,对社会的影响程度等。这几篇社论写得触目惊心,尤其是关于疾病传播的部分,看过之后简直浑身起鸡皮疙瘩。然后就有人提议继公共租界之后,也把妓女驱逐出法租界和英租界。 就在这时一个笔名叫林源桥的人出面写了一篇报道,这个作家留学过日本,也时常写一些犀利的评论文章,算是比较出名的人了。 他的文章先是对妓女的惨状大写特写,然后笔锋一转道。 有的作家自以为是,你写了妓女的惨状,却根本提不出任何解决之道,只让人人都知道了寻找妓女会染病,让政府提出要打压妓院,试问这些无处着落的妓女该怎么办?她们的温饱该怎么办?原来就很可怜的人似乎由某位作家的手引去了更可怜的道路,悲哉,悲哉。 这篇文章的出现算是捅了马蜂窝。 很快就有人在报纸上隔空对战了。 一个说,社会出现了病症,捂着、挡着、盖着,宁可让躯体烂掉,也不能忍受一时的痛楚祛除,这不是讳疾忌医吗? 另一个说,妓女就不是人了吗?她也要养家糊口,你们要祛除社会顽疾,凭什么拿妓女当牺牲品呢?作家随便动动笔杆子,却挡了人家的生计,饿死多少靠此吃饭的妓女,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反驳者又说,作者书写这样一个故事,是为了唤醒民智,是为了让社会看清底层人民的惨状,是为了社会关注像玫瑰和黄莺一样可怜的人,可到了某些神志不清的人眼中,却能随意颠倒黑白,是非不明。如你所说,女人还是都去当妓女吧,反正赚钱容易,能离开妓院也不要离开,因为她们除了卖身,都不能自食其力。 接着还有观点,作者怎么知道妓女过的惨,她们既不用下地干活,也不同下工厂劳作,再说法律也没有强制女人成为妓女,这些女人都是经不起生活重压,故而选择了轻松的工作,她们可比许许多多的人都活得幸福呢?然后就开始列举工厂女工一天工作16个小时,只能赚几毛钱,是真正的血汗钱,而最低级的妓女打一炮都可以赚一毛钱。再说列强国家都有妓女呢,东瀛、俄罗斯、英法,哪个国家的妓女在沪市没有窑口?也没见他们取缔。 别人再反驳道,妓院的可怕不仅仅是疾病,它代表的是一种社会的乱象,人口买卖,奴隶虐待,社会不公,法律缺失,是一种民主的倒退和倒行逆施。既然出现了问题,就应该让政府反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谴责为什么把这个问题摆到明面上。 战争升级之后就免不了互相讽刺,讽刺之后就人身攻击,再升级就直接互相对骂。 所以刘五姐虽然从未在任何刊物上发出过声音,但是她的名字或者是赞誉、或者是讥讽,已经成为近期报纸上的常客了。 当然还是正面支持她的声音比较多,社会上大多数人还是三观正常的,只有这个叫林源桥的人,卯上了一样跟雪兰对着干。 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人疯狗一样乱咬的,唯一的原因就是雪兰的《冰冻千年》触及到了这个人的利益,或者顶到了他的敏感点。 雪兰一向是不理睬报纸上对她的谩骂的,哪怕有人吐痰吐到她脸上,她也直接等它风干。因为经历过后世网络大潮的姑娘知道,说越多越暴露智商,别看这个林源桥叫嚣的如此厉害,说话振振有词,仿佛十分强势,其实他这种行为已经惹人厌了。 果然没过多久,一位文学界的大拿就出现大骂了林源桥,这位大拿不一般,就是他当初嫌弃了《燃秦》几句,然后促使雪兰开始了《射雕英雄》的写作。这位大拿可称得文学界里骂人的泰山北斗,凡是跟他斗嘴互骂过的,几乎都没什么好下场。果然他一出面,形势一边倒的把林源桥打成了落水狗,他本人也直接销声匿迹了。雪兰看过后,有点暗爽,心想百年之后,她的名字说不定也能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了,但是她的名字很好记,不会为难人的。 但是很快,一张小报纸上曝出了一条小新闻,说他跟《小说周刊》有点联系,据说刘五姐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姑娘,这样的小孩子写出来的东西,如果她本人不是妓女的话,根本就是臆想的故事,对妓女真正的生活其实不了解,写这个故事说不定是吸引人眼球的噱头,不值得你们为此争论不休。接着他又列举了故事中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连龟奴拿的分成不对这种事,都拿出来当刘五姐根本不懂妓院生活,是在胡扯的证据。 站在雪兰一边的评论者自然不甘示弱,从文笔、情节、小说等角度一一反驳回去,最让人惊讶的是秦风的一篇文章。 我不知道刘五姐先生究竟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我只知道她写了一篇感动了许多人的故事。如果他本人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那么我便要羞愧了,为自己,更为这个世上许多人感到羞愧。这个女孩的胆量和气魄,勇气和无畏,让人难以望其项背,她写出了许多人踩在脚下的世界,写出了我们无视的世界。一想到她干净的双眼凝视着这个漆黑的环境,却满目悲愁,只能借着故事谴责社会不公的时候,我就惶恐无地。她在为社会上被压迫被欺负的弱势群体高声呐喊,你们又在做什么! 这个世上多得是蝇营狗苟,只为金钱利益讨好某些群体的无耻文人。真正的有识之士敢于站出来,直面并书写他眼中的不公,这些小人却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恶意诋毁。卑鄙至极、无耻至极,我若手中握有利剑,必一剑刨开你的胸膛,看你是不是心黑如铁,五脏具臭。 小报上的这篇文章着实捅了马蜂窝,好多人站出来谴责,连《小说周刊》都受了牵连,很多人诘问这篇文章是不是《小说周刊》里的人写的,要他站出来谢罪。《小说周刊》也很无奈,因为刘五姐是女人这件事他们编辑部里很多人都知道,也不保证真的无法外传,何况他们刊物本身就是比较进步的刊物,看到这种诋毁文章只有更生气的,于是下一期就发声强烈谴责了小报的行为。 经历了这个风波,雪兰非但没有气馁,反而像忽然有了后盾一样,心里踏实了很多,也非常感动,她想起了那位大拿说过的话。 那个人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其实华夏从来不缺正义之士,相反正义之士有很多很多,看到不平他们会发声,正是这些声音凝聚成了一股股力量,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华夏会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 所谓四大文明古国,为什么其他古国都销声匿迹,或者历史断绝了,而只有华夏是源远流长的? 原因有很多,你可以说华夏人爱记账,什么国志、州志、县志、乡志乃至家史,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拿来写一写,连出门旅个游,回家都要写个什么什么游记,乃至百年之后,华夏划定疆域都可以拿出来,‘呐,你们看看,我们五百年前就有人去过这个地方了,还写了篇文章纪念呢,所以这里是我们华夏的领土啊’。 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我们骄傲。 这些国志、州志、县志、乡志乃至家史都是我们引以为自豪的东西,所以要记录下来。一个家族遇到战火逃离故土,可以不带金银珠宝,却要带着家谱和祖宗牌位,因为要让子孙后代知道根在何处,让子孙后代知道前辈们走过的路,为祖先做过的事骄傲和自豪。 雪兰只是个小人物,她写了一个她认为应该写的故事,也许一时间,会有难听的声音反对她,甚至她的名声都会受损,但历史会记住她,有一天回首过去,她不止会为自己骄傲,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会为她骄傲。 所以《冰冻千年》不是终结,它只是一个开始。 雪兰相信缘分,缘起缘灭,总有说道。既然她机缘巧合,跨越百年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总归是有些原因的。她一个小人物,憾动不了天地,但也愿意尽自己所能,给这个浊世带来一股清气。 《冰冻千年》完结后,雪兰就打算写第二本书了。 这本书不是小说,而是一篇介绍类的文章。 以前雪兰看过一部电视纪录片叫《大国崛起》,当时感觉非常震撼,哪怕现在也依然记忆犹新。 雪兰想把这个写出来,但是在不同的时期,《大国崛起》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 百年之后的华夏,正处在渐渐复兴的道路上,而现在却还是国家存亡为难之秋,所以笔调和内容是不同的。 而且再记忆犹新的纪录片,雪兰如今也大半想不起来了,需要先做史料研究才行,这可是大工程。这个年代又没有知识渊博的度娘,干什么都得手动查找,实在没有的资料,还得找人翻译外国文献,所以目前也只在准备阶段而已。 十二月的时候,东北易帜了,在全国上下统一的欢呼声中,雪兰迎来了十六岁的生日,但这个生日过的一点也不高兴。 因为她为新书提前准备的新歌《醉拳》发布了唱片,可是发布人却不是她自己。 《射雕英雄》已经出了五部书,第六部就会完结。雪兰打算写完《射雕英雄》后,回归平凡的武侠故事,写一个市井中的大侠,这个大侠最了不起的武功就是醉拳,可是千辛万苦回忆出来,再修改好的歌曲,为什么会被人盗走呢?这真是个无解的难题。 事情还要从许编辑找上门那天说起,许编辑是看过《醉拳》原谱的人,他从留声机里听到这首歌的当场,脸就白了,冷汗都流出来了,因为前几天他才刚刚跟五姐讨论过什么时候制作唱片,怎么歌曲会被其他唱片公司制作出来了呢?作词作曲人都冠上了陌生人的名字,演唱者叫什么九岁红,是个有名的大歌星。 许编辑急忙找到雪兰,雪兰也是一头雾水,要说她家只有四个女人,陌生人根本进不来。写好的小说和歌曲也一般被仔细的锁在柜子里,怎么会流出去呢? 李氏头一个就问大妮,大妮吓得跪在地上拼命摇头。 雪兰说:“大妮根本不识字,这原稿还在我手里呢?不可能是她。” 只有一旁的三姐愣住了,她呆滞了好久好久,才终于开口道:“也许,也许是因为我……” 然后她就颓然地跌坐在沙发上,任谁说话都一副木然的样子。 许编辑一看这情况,急忙告辞了。 李氏细细问了好久,三姐才眼睛一红,哭着说:“都是我不好,我没想到……” 原来这首歌她只在外面唱过一次,就是唱给米行的那个人听过。 “他说想听我唱歌,我就唱了自己熟悉的,他又说想听没听过的,我……我就一下子想起了这首歌,也许……也许当时附近有什么人听到了,所以记住了……” ☆、第65章 不论原因如何,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再去纠结是对是错不过枉然。 许编辑把这件事告诉了报社,可报社也无能为力。毕竟歌曲已经被人盗走发布,就算你站出来说别人盗走了你的东西,却也根本无法证明,还要谨防他们反咬一口。 名声对这个年代的文人是很重要的,如果不怕跟那些人争执丢脸的话,倒是可以出面对峙,但关键是不能为了打老鼠而碰坏了玉瓶,那结果就得不偿失了。 没办法,这个哑巴亏看来是吃定了。 此事虽然遗憾,但发生了也就发生了,不能总是放在心上。只是三姐不肯原谅自己,一直责怪自己不谨慎,在外面唱了那首歌。无论雪兰和李氏怎么安慰她,她都忘不了那件事。 当人们越在意一件事的时候,就越容易钻牛角尖,一开始三姐还认为是自己不小心,被路过的人听到了那首歌,可是过了两三天后,她就开始疑神疑鬼了。 一天晚上,雪兰正在电灯下写作,三姐一个人走进了她的卧室。 “五姐,我……我心里有点事,想跟你说说……”她一脸犹豫地开口。 雪兰以为她还在心疼那首被盗走的歌,于是笑着说:“你不要总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谁也没想到……” 三姐却直接打断了雪兰的话:“你说会不会是他!他故意的!” “谁?”雪兰奇怪地皱起了眉头。 三姐在卧室里踱来踱去,昏黄的灯光照在她苍白的脸上,显得她的脸颊格外消瘦。 “他说,他叫张化龄……我……居然只知道这些……其他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三姐用双手撑住了额头,雪白的手指插入乌黑的秀发中,把头发弄得很乱,她语气急切地说,“他是不是知道我们的事情,所以故意接近我,这首歌就是他盗走的!” “这怎么可能!”雪兰讶然,“关于我们的事情是秘密啊,应该只是被路人听到了而已。” 一时间,许多人的面孔涌入了雪兰的脑海。 最初知道她们身份的是《京郊晚报》,可是那份小报纸根本不是《文学报》的对手,要是他们还想继续在北平刊印出书的话,就不会得罪背景厚、人脉广的《文学报》。而且当初这件事是立下约定的,他们不揭穿雪兰的事,雪兰也不揭穿他们鼓动她吸大烟的事,所以不应该是他们,何况那个小报社只开在北平,距离沪市十万八千里呢。 再就是《文学报》,可知道她身份的人撑死不到十个,而且大部分都在北平,也没有必要盗走她的歌,给他人做嫁衣啊。 雪兰想来想去,始终觉得三姐想多了,找个人接近三姐,然后哄她盗走妹妹的歌什么的,这怎么可能? “你是因为那位先生突然消失,所以才会疑神疑鬼的,若真如你所想的那样,就太过阴险了。”雪兰神色一凌说,“如果真是这样,我必定不放过那个人。” 作为一个后世人,不愿意惹事,不代表怕事。谁敢欺负她,她一定想方设法欺负回去。 “也许是我想多了。”三姐叹了口气说,“那人也不像什么文化人,一个米行抗大米的,我真是傻了。” 第二天,雪兰上学的路上,殷久远边跑边问她:“你在想什么?我跟你说话你也不理我。这几天你老是闷闷不乐的,到底怎么了?” 果然从那天起,殷小哥就天天来送雪兰上学了。 在雪兰眼里,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是很可爱的。 上辈子,她没有上过学,当然也没有跟同龄的男孩子交往过。该上中学时候,看到同龄的男孩子骑自行车带着女孩子回家,她也不是不羡慕。重新活了一回,遇到了一个可爱又直爽的少年,其实是件很开心的事情。 这个小伙子虽然年纪很小,但是就凭他几个月里天天来送她上学,雪兰就很感动。追求一个人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雪兰自问,如果她是个男人,然后爱上了一个姑娘,她能不能坚持几个月,每天跑很远很远的路,先送她上学,再去忙自己的事情呢?也许能吧,但是如果坚持了很久很久,姑娘依然若即若离的话,也一定会伤心失望的。 这个少年一定很喜欢她吧,所以即使跑得汗流浃背,即使她什么也没承诺,他也依然满脸笑容,每天来接她。 雪兰有时候想,嫁给他也不错,这是一个拉着她,跑了好久好久的人呢。 雪兰的心理年龄已经将近三十了,‘爱上’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似乎是不着调的,也根本爱不上。但是这个年代的人普遍很早结婚,十六七岁正好结婚的时间,她可不想最后被李氏盲婚哑嫁。能遇到喜欢她的人,完全可以相处相处嘛。 至于是否门当户对,这似乎是个千年不变的话题。 后世时,很多男人抱怨女人拜金,只看重有没有车,有没有房,有没有钱。 其实会这样抱怨的男人,都是最不懂女人的男人了。因为真正懂女人的男人,即使没钱、没车、没房,也早就抱得美人归了。相反,真正凭借车房钱换来的女人,才不会把心放在这个男人身上呢。 一个女人想要的东西很简单,归结为一个字,那就是‘爱’。但这个字,要做到却很不容易,因为这考验男人的心,考验这颗心里是否真的有这个女人,这也就是为什么需要‘相处相处’了。 小伙子竟然能看出她闷闷不乐,显然是关心她的,雪兰心头一暖,随口跟他抱怨道:“这几天发生了点心烦的事,我的歌不知怎么的,竟然被路人听去了,然后被其他唱片公司制作贩卖了。虽然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毕竟花了心思的,所以很遗憾。” 殷小哥却忽然停下了,他神色凝重地转过头问:“是什么歌?” 雪兰说:“你听过《醉拳》吗?” 话音一落,殷小哥手里的车柄跌在了地上,车上的雪兰被闪了一下,急忙扶稳。 “你怎么了?”雪兰问。 他英挺的眉毛几乎拧成了一团,抬眼看了雪兰半响,却一语不发的又拉着车跑了起来。一路上他都很沉默,把雪兰送到学校后,还像往常一样,微笑着目送她走进了学校。 雪兰的背影消失后,殷久远的表情冷了下来,他拉着车飞快的往回跑,一直跑到家门口。 后院里,安慧还在难过。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气死我了!” 张化龄叹息道:“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我们得上门道歉才行。” “不行,那她更不会再写歌给我了。” “你怎么可以带着歌去唱片公司呢?”张化龄皱着眉头说,“我们说好的,你先学会,然后唱给她听,让她接受你,如今我们却是真的盗了人家的东西了。” “我怎么知道唱片公司的人会那么无耻,听了我的歌,居然让别人唱,把我丢在一边。”安慧跺着脚说。 “真的是你们干的!”一个愤怒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来。 殷久远从房顶上跳了下来,皱眉看向眼前的两个人。几天前,他就看到安慧兴高采烈的,还嘀咕什么‘唱片公司’、‘歌曲’,当时他还以为师姐终于被唱片公司相中了,没想到…… “小久……”张化龄英俊的面容上露出了一丝难堪,他低下头说,“你听到了。” “真是……混账!”殷久远大声道,“亏你好意思整天教训我们这些师弟,你们都干了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 安慧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 殷久远急道:“要我问人家要曲子,不给就偷是吗?这种下三滥的事情你们也做得出来!” “小久,你听我解释,我当初只是想让安慧练一练,然后唱给那位先生听,如果她能喜欢安慧的嗓子,说不定就会让她唱了。”张化龄解释道。 “那现在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歌会被唱片公司拿走了?是不是被你们卖了?” “小久,师姐弟一场,你知道安慧不会做这种事的。”张化龄护着安慧道。 “那是怎么回事?你们是怎么偷的?”殷久远大声问。 “够了!唱片公司骗了我,我本来就够难受了,你还要怎么样?”安慧哭着说,“我本来只想……没想到他们骗了我!” “你只想干什么!只想练习练习的话,为什么去唱片公司?” 安慧抽泣着说:“我怎么知道他们会骗我,明明是我带去的歌,他们不但找别人唱了,还根本不肯再见我。” “关唱片公司什么事!要不是你虚荣,自己找上门,否则会发生这种事吗?”殷久远咬着牙沉默了一会儿,上前扯住安慧的手说:“跟我走,去跟人家道歉。” “不行,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吧,我求你了小久。”安慧拉扯道。 “你们做了这种事,我以后还怎么见她?你今天非跟我去道歉不可。” “你们才认识了多久?我跟你从小一起长大的,你就知道向着外人,你这个没心没肺的白眼狼,我爹把你养大,给你饭吃,你就这么对我?”安慧甩开了他的手说,“要是她肯给我写歌,帮我一把的话,我用得着被唱片公司欺骗吗?你当我愿意?” “你!”殷久远被堵得脸色青白。 正在这时,大门外传来了很大的争执声,转眼间一队穿着警察制服的巡警冲进了后院。 殷久远的师父和师叔们正跟着他们赔笑:“诸位,诸位官差大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安慧却眼见人群中站着一个很脸熟的人,那人畏首畏尾,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似乎被打得不清,他看到安慧后,一抬手指着她说:“大……大人……就是她,她来公司唱了这首歌,我们真不知道这是山岚先生做的曲子啊,更不知道是被盗的,求您看在我们也是被蒙骗的面上,网开一面。” ☆、第66章 放学的时候,雪兰惊讶地看到了殷久远。 “小姐,我来接你放学。”他按了按头顶的破帽子说,眼睛被遮挡在帽檐之下。 雪兰笑了笑,心想他真可爱,现在不光上学,连放学也来接送了,一整天只围着她转,还有时间干正事吗? 她翘着嘴角坐上了黄包车,可是他没有拉着她回家,而是停在了一家人来人往的商厦门口,然后转身对她做了一个抱拳的姿势。 “你这是怎么了?”雪兰问。 “对不起,我……对不起你……”他嗫嚅了一会儿,似乎在犹豫,可最终他横了横心,把事情全说了出来。 “警察来家里抓人,本来要抓走安慧姐,我师兄站出来说是他偷了你曲谱,结果把师兄抓走了。”也许是很难堪吧,他自始至终都低着头,根本不敢抬头看雪兰,一张年轻的脸热得发红。 听了事情的原尾后,雪兰很震惊,没想到竟然是他这里出了问题。沉默了一会儿后,雪兰问他:“你师兄叫什么名字?” “他叫张化龄,师兄待我很好的,他……照顾我长大……他只是糊涂了,总是纵着安慧姐,本来是想让安慧姐练习一下歌曲,唱给你听听,好让你接受她的,没想到……安慧姐去了唱片公司……” “张化龄……”雪兰皱起了眉,心头陡然升起了一股厌恶之情。 所以,真是这个人假装成米行伙计接近三姐吗? “你……你们去警局报案了是吗?可以求你放过我师兄吗?对警察说你们不报案了可以吗?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殷久远看雪兰一直沉默,心头一酸,低声说,“你是不是讨厌我了,我身边的人做了这种事,我还求你原谅他们……” 雪兰看着眼前的少年摇了摇头:“我不讨厌你,那是你的家人啊,你护着他们是应该的,如果你不护着他们,我反倒觉得你无情无义了。” “我……”殷久远急切地想要解释什么,雪兰却打断了他的话。 “其实,我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先送我回家吧。” 来到了雪兰家楼下后,殷久远拿了一个小包裹给她。 雪兰打开一看,里面居然都是钱,零零碎碎的,像是积攒了很久,但也有不少了。 小伙子低着头说:“这是我攒的,如果有用,你就用这些。” 这些钱他一定攒了很久吧,雪兰想,如果不收,他一定会更不好意思的。 雪兰把钱收了起来,点点头说:“好,我会用这些钱的,如果可以,我一定帮你,你先回去等我的消息吧。” 结果找许编辑一问,他居然也什么都不知道。 雪兰本以为是报社报了案呢,现在她是真惊讶了。 “报社没报案?那为什么警察会上门抓人?”雪兰惊奇道。 “我……我也不知道。”许编辑的眼睛瞪得比雪兰还大,“我再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报社的确是什么也没做,因为这件事就算去讨伐,也不过是吃力不讨好,还有可能弄坏了雪后山岚的名声。为什么警察会知道这件事呢?不但跳出来抓人,还直接认定那家唱片公司偷盗了她的曲子。这可不是什么小打小闹,而是直接让一家公司承认了盗取别人作品的罪名啊。说起来,名声是这个年代文化界的人安身立命的资本,轻易不会让污水沾身的。 这下可真是走进了迷雾阵。 而且雪兰还有一个更头疼的问题,本来她以为是报社去报案的,那么只要再去销案,也就能释放那位‘师兄’了,结果现在没头没脑的…… 没办法,雪兰只得请求许编辑去警察局走一趟,试试看能不能销案。 许编辑也赞同此事,既然歌曲的名誉权能要回来了,剩下的事情不妨大事化小,若是因为一首歌扯出什么官司人命,倒叫人觉得雪后山岚器量狭小、斤斤计较了。 然后,雪兰等了一下午才等到了结果。 许编辑一头雾水的回来,对雪兰说:“我在警察局说明了来意后,那些人就叫我等着,我只好坐在那里等,等了很久很久,后来有人跑进来跟警长私语了两句,那警长就说,可以放人,然后我就回来了。” “哦……”雪兰干巴巴地看着许编辑,许编辑也干巴巴地看着她。 “应……应该是可以放人的意思吧。”许编辑说。 真是太莫名其妙了,不是说‘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吗?什么时候衙门这么好说话了,最可疑的是,他们连报案都没报过案…… “也许……那家唱片公司自己招惹了什么人,所以被报复了。”雪兰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或许吧。”许编辑也点点头,“对了,这个盗走您歌曲的人……” 雪兰叹了口气说:“这事,我来处理吧。” 第二天一早,殷久远来接雪兰上学了。 “谢谢你,我师父他们都很感激你,说要带着我师姐和师兄负荆请罪……”他激动地说。 雪兰笑着说:“他没事就好,不过倒也不用请罪了。” “不行,一定要的,他们做错了事。”殷久远急切地说。 雪兰摇摇头说:“不是不必,而是不允许,我不允许这个人再出现在我们一家人面前了,从今以后,你也不要再来接送我上学了。” 面前的小伙子仿佛被人打了一拳,愣愣地望着雪兰,过了好久才说:“你……你怪我吗?” “你师兄告诉过你,他是怎么从我姐姐手里要到的曲子吗?”雪兰摇摇头说,“也怪我姐姐太纯良,轻易相信陌生人,但我和我母亲是不会原谅那个人的。你是他的师弟,虽然此事跟你无关,可如果我继续跟你接近,我的亲人难免想起那个人的事,我不希望她们别扭和为难,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其实雪兰对殷久远是很有好感的,否则也不会纵容他接近了。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也许她就要厚着脸皮问问人家,愿不愿意入赘到她家了。雪兰的家庭只有三个女人,倘若三姐和她都出嫁了,那李氏岂不是落得一个人,要她跟着女儿、女婿,跟婆家过日子,雪兰有点舍不得,所以找个合适的入赘最好。不过这件事她只是自己打算,还从未问过人家愿不愿意,如今倒也不用问了。 李氏并不是雪兰的亲娘,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她就是对雪兰最好的人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即便是冰也有融化的一天。如果不是她们,雪兰也许还沉浸在前世的死亡和与妈妈的分离中,绝望地度过每一天,说她们给了她新生也不为过。 “不行!”殷久远忽然上前两步,抓住了雪兰的胳膊,大声说,“不行!你不要不见我,我会补偿你的。” 雪兰没有抽出被拉住的胳膊,而是认真地看着殷久远的眼睛说:“你有亲人,会为了他们来恳求我,我也有亲人,为了她们,我也愿意做任何事。你师兄欺骗了我姐姐,在我看来就是该进监狱的,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是不会轻易饶过他的。你虽然年轻,却也不是不懂道理的,这世道凡事都逃不过一个理字。我不骗你,警察上门抓人,其实跟我家无关,我们从未报警,因为早知道乐谱要不回来了。至于警察为什么会管这件事,我们也不得而知。不过幸而他们管了,我才能要回乐谱,否则就只能打落牙齿肚里吞了。我们虽说能赚了几个钱,可也不过是孤儿寡母,你师兄师姐的所作所为也不过是看我家门庭单薄罢了,老实说,我看不起他们。” 殷久远握着雪兰胳膊的力度渐渐减弱,最后他的手垂了下来。 雪兰转身向附近的轨道电车走去,身后却传来一句低语。 “你是不是也看不起我了?” 雪兰没有回头,径直登上了一辆路过的电车,她透过电车的玻璃窗看着那人的身影越来越小,心想,他很不错,但实在是太年轻了,还是个孩子…… 临近过年的时候,张维真乘坐的火车终于来到了沪市。 这一年多以来,雪兰一直没有断了跟她的联络。 当初连她的婚礼也没参加,就匆匆忙忙逃到了沪市,只能通过写信知道她的境况。雪兰知道她结婚了,并且马上就怀孕了,如今儿子都六个月了。 人家今年才十六岁…… 她是跟着丈夫一家迁来沪市的,张维真的父亲倒是很有看人的本领,她丈夫果然是个会钻营的能人。东北易帜后,他就想法设法谋到了沪市的一个职务,虽说各处走关系花了很多钱,不过人家到底当上了国民政府的官。 雪兰看到张维真的时候很惊讶,要知道她中学的时候还是个浑圆的姑娘,如今却已经变成尖下巴美女了,而且个头还长高了不少。 “哎呀,你瘦了,高了。”她一见雪兰就开心地大声说。 可不是嘛,小姑娘正好发育的时候,都在抽条。 两人是约在一家大饭店的咖啡厅里见面的,已经结婚的妇人跟未婚的姑娘是不一样的,雪兰不方便登她婆家门,她也正好出门散散心。 张维真一脸高兴,从头到尾在说沪市的新鲜和儿子的趣事,对婆家的事却绝口不提。雪兰看她还是一副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样子,仿佛跟婚前没有变化,但恐怕不然,虽然怀孕生子很辛苦,但不会一下子瘦了这么多。 “追着你的故事看,是我每天能跟你交流的唯一方式了,你个小没良心的,就这么把我丢下了。”她嘟囔道,“你娘北上演唱的时候,要不是我还在坐月子,我就去看她了。你不知道,你娘在北方可红了,你的名字更是响当当。” 雪兰笑着说:“找机会去我家坐坐,让她单独唱给你听。” “那自然了。”张维真抬了抬下巴说,“对了,前几天我看报纸,说你的歌被盗了,弄得八卦新闻上乱糟糟的,究竟是怎么回事?” “唉,别提了。”雪兰叹了口气,不要说张维真,连她自己都还云里雾里呢。 ☆、第67 雪后山岚的歌曲被盗一事引起了轩然大波,毕竟雪兰有很广的读者群,平时就热情的不行,一听说此事,简直义愤填膺。 一时间信件像雪花一样飞来,安慰雪兰受委屈了云云,大家不会放过欺世盗名的卑劣之徒的。 雪兰的脸绿绿的,心想表啊,作者的歌也是盗的,只不过没有原作者跨越时空来缉拿她罢了。 那家唱片公司出来谢罪说,歌曲是从一个歌女手里买来的,但没想到她是盗窃了山岚先生,唱片公司根本就不知道,但话里话外,也有责怪山岚先生门户不牢的意思在。 本来他们就被很多人唾骂了,这样一解释反而更糟糕了。 一些人直接出面谴责,你们盗了就是盗了,无论是盗走了山岚先生还是其他什么人的作品,可见心术不正!本来满心期待的新作品,倒被你们的所作所为弄得心情烦闷,真是罪大恶极。 你们自己龌龊也就算了,不但连累了山岚先生的新书,还弄坏了他写书的心情,你们赔得起吗? 《醉拳》这么好的歌曲,我第一次听就觉得风格很像山岚先生,还好奇那个作者从前写过几首曲子,但水平一般,怎么突然这么好了,原来是偷了别人的作品。偷谁的作品不好,偏偷山岚先生,人家的水准是你能攀扯的吗?自不量力。 小偷就是小偷,与鸡鸣狗盗之辈并无两样。 做贼通常都是心虚的,雪兰也一样,看着这些评论,不知为何就联想到了自身。这个年代的文人对自身的修养道德还是要求比较高的,无论盗文、盗曲、盗创意,都可称得上罪大恶极,为人不耻。 即使没人知道她盗了别人的歌曲,那就不算盗吗?恐怕不是的,一个人的心到底正不正,只有自己知道,就算自欺欺人也不可以。某种程度上来说,雪兰跟唱片公司的人也算一丘之貉了。 有时候人们会很敏感,比如自己私底下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看到有个人做了跟自己同样的事,但是被人挖出来鞭尸示众,就会忽然感同身受了。此时,报纸上的谩骂简直犹如在骂她一样,所以雪兰是有点心情失落的。 那么,为此就不再写了吗? 这个答案雪兰早就心中有数。 当然要写,就像当初她写《妻妾成群》和《燃秦》是为了温饱一样,既然已经有了钱,为什么还要继续写呢? 答案张维真告诉了雪兰。 “你知道吗?听说全国统一的那天,有一个军营的军队合唱了《精忠报国》呢,那么多人,好大的气势啊……” 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么多的人,这么大的气势。 那家唱片公司不能继续卖《醉拳》的碟片了,很多人写信来要林海潮声先生演唱的碟片,《文学报》报社自然是很高兴的,极力主张李氏去录制新歌。 但李氏却没什么心思,因为三姐一直很失落。 发生了这件事,雪兰当然不会藏着掖着,而是一五一十跟李氏和三姐交代了。李氏还好,虽然恨得咬牙切齿,也只是愤愤不平道:“这种人就该送监狱。” 三姐却是羞愤交加,一连好多天都羞得没有上班。 不管怎么说,也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姑娘,图人好,看中了一个穷小子,甚至不惜跟母亲吵架,结果却是这么一个结局。她看上去憔悴的不行,只怕夜里哭湿过枕巾。 这个年代不是百年之后,一个女孩今天跟男人分手,明天换一个新的,后天再换一个更新的,有什么大不了的。民国时代的姑娘想自由恋爱,本身就是很前卫的事,而且普遍的心理是,找了一个就认定一个,一辈子的事,分手、离婚什么的,那都是‘坏女人’干的事,咱是好家庭的姑娘,才不会干那样丢脸的事呢。 于是,三姐被打击到了。 跟李氏说自己不上班了,想像其他姑娘一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雪兰简直快被她膈应出内伤了。 搁在现代,姑娘遇到一个渣而已,有啥大不了的,勇往直前,找更新更好的呀。被绊倒了,你就趴在地上不肯起来算怎么回事?世界这么大,自然有渣男,也有绝世好男人,你自己去找遇到的几率大,还是盲婚哑嫁遇到的几率大? 不怕盲婚哑嫁,当初干嘛从刘家大院里逃出来呢? 雪兰是坚决不同意的,怕再受骗可以理解,所以可以介绍知根知底的认识一下嘛,不过恋爱还是要谈的,婚前不合适还可以换,婚后不合适怎么换?这又不是一百年后离婚如同放屁的时代。 “小先生说的是,三姑娘莫要面皮太薄了,总还是自己相处出来的好些。我和我先生还是戏班子里认识的呢,他为了我什么也不要,只带着我跑了。这些年虽然也过得苦,但只要想起他,我就什么苦都不放在心上了。”盲眼的周大姐跟着劝说道。 周大姐自从录制了《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后,就被无数人询问过,这个声音动听如同天籁的人究竟是谁?唱片公司的人要赚钱,自然不会说他们的歌手是个街头卖唱的瞎眼婆子,而是弄得神秘兮兮。他们本来还想跟周大姐签约,把她包了的,可是周大姐却说什么都不肯。 雪兰觉得很奇怪,唱片公司虽然给的钱不太多,可是比起街头卖唱要好无数倍了,为什么她不肯呢? 也许都是戏班出身的原因,李氏和周大姐的共同话题特别多,没过多久,雪兰发现自家祖宗八辈都被李氏告诉了周大姐,包括她们从通阳逃出来的事,她居然都知道了。这件事连许编辑和丁氏都只知道咪咪细一点,而周大姐却知道大太太爱罚人跪,郑姨娘爱穿粉红,老太太吸鸦片膏…… 论女人的友谊,都是从聊天开始的…… 这天雪兰一回家就看到了张维真家的大汽车停在楼下,她家的司机正坐在车里抽烟。 张维真在沪市也不认识什么人,所以经常来雪兰家里,有时候雪兰不在家,她就干脆来找李氏聊天,不过一般饭点就离开,可现在都中午了,她居然还没走。 回家一看,她居然抱着儿子来了。她儿子小名莲生,是个很可爱的小娃娃,刚六七个月大,正是好玩的时候,雪兰是第一次见到他,抱在怀里根本舍不得放手。 “你怎么把他带出来了?现在天还冷呢,你也不怕他冻着。”雪兰说。 原来张维真带着奶娘和儿子,中午刚跑出来的。 “我还嫌自己跑得不够快呢,家里斗得跟什么似的,我留在那里,万一火烧到我身上怎么办?”真真翻了个白眼说。 真真的公公也是个名人,祖上是书香门第,官僚世家,留过洋,作为建筑师非常出名。他的原配早几年前就死了,后来他把自己心爱的妾氏扶了正,可惜这个妾子嗣艰难,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剩下的孩子,都是真真的婆婆生的。眼看唯一的儿子出息了,顶着个庶出的身份难看,所以又把真真的婆婆扶了正。 扶正了两个老婆,一边是自己的真爱,另一边是生了一子三女的功臣,她家是什么情况可想而知。 “婆婆还好说,那群小姑子简直要人命。”真真叹了口气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来真真的四个四姑子里有一位比较特别的姑娘,她是‘真爱’的女儿,长得漂亮,又聪明伶俐,从小备受父亲的宠爱。在一个大家庭中,父母稍微有点偏爱,都会让子女感觉不公平,何况是那种极为明显的偏爱。 后来姐妹们渐渐长大,差距更明显的凸出了,因为真爱的女儿是个才女。琴棋书画、歌舞艺术,爱好广泛,而且尤爱写个诗,寄去报刊杂志发表发表,年纪轻轻就入了作者协会,追求者也甚多。父亲要去外地,甚至出国都会把她带在身边。 也许是异母所出的关系,也许是她太好了,所以受人嫉妒,反正她和家里的姐妹们关系很差。真真一个小媳妇插在其中,那份为难劲就甭提了。作为一个比较豁达的姑娘,她一般不爱掺和这些事的,连自己丈夫的姨娘她都不管呢,还会去管小姑子的闲事吗?所以家里蹲也变成了爱往外跑的性子。 “我的大姑子叫娴箐,今年十七了,正好待嫁的年龄,结果她的男朋友来家里做客,竟然喜欢上了‘那位’,转头追求起人家来了。娴箐恼羞成怒,找人家吵,‘那位’轻飘飘一句,‘我都不记得自己见过你男朋友,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关我什么事’,结果公公斥责了娴箐一顿,让她给‘那位’道歉。还没到中午呢,家里已经有三位哭肿了眼,所以我就抱着儿子跑出来了。”真真说。 也许是想到了自己,一旁的三姐说:“你的亲小姑着实没道理,要我说,都是她自己眼睛不好,识人不清,那种见异思迁的男人,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丢开最好。怎么可以把过错怪到自己姐妹身上呢?” 真真却摇摇头,幽幽地说了句:“那是因为你没见过‘那位’。” 说着,她还对雪兰挤眉弄眼:“还记得不,跟韩雪似的,不,韩雪比人家差远了。” 韩雪是雪兰和真真的中学同学,是个有钱大小姐,人长得美,追求者多,还爱拦事,曾经安排真真演过奶妈,所以真真特别讨厌她。 这样一说,雪兰就明白了。 哦,太明白了,作为曾经和真真一起在背后翻白眼的小屌丝,最明白羡慕嫉妒恨是啥感觉了。 所谓‘羡慕嫉妒恨’是个很形象的说法,创造这个词汇的人一定很有才华,他把人们的小心思形容的非常贴切。这个世上没有圣人,人们会羡慕嫉妒恨是常态,谁敢说自己没有这样的心思呢?即便两个小女孩之间,一个穿了漂亮的花裙子,另一个没有,也要羡慕嫉妒恨一番的。这是人性,是人都有,并不丑陋,更没有必要遮掩。而且很多时候不能一概而论,有人通过不法手段赚了很多钱,我们兴许会羡慕嫉妒恨这个人有钱,但打死也不肯做违法的事情。 不过自从这个词横空出世之后,每当有人看不惯一个人的做法,出来指责的时候,马上就会被按上‘你其实对人家羡慕嫉妒恨吧’的大帽子。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心胸没有那么狭窄,人们轻易不敢指责别人,看不惯也咽在肚子里,甚至实在忍无可忍,站出来指桑骂槐后,还要遮盖着脸说,‘你千万不要对号入座哦,我说的是别人’。 “男人不是蠢蛋,冷屁股是不会随便贴的,如果他没有接到足够的暗示,或者她的所作所为没让他觉得她对他有好感,一般人是不会轻易迈出这一步的。”真真摇摇头说,“‘那位’是女中豪杰,一群追求者呢,哪位她都不冷落,哪位都被她攥在手心里,要我说她是个脂粉中的英雄,让人佩服得紧,但这话也就是我这个结婚有孩子的女人会说了,如果我还是个未婚姑娘,也必定看不惯她。我现在只希望她能安生些,我的日子也好过点。” ☆、第68章 这天,雪兰去邮局把钱汇给了北平的王先生后,就坐车去了饭店,她和张维真约在这里吃饭。 雪兰又通过那位王会长向陕西捐钱了,因为北方的旱灾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更厉害了。老百姓们本以为冬天下了雪就好了,谁知道这个冬天太冷,陕北刮起了风吹雪,依然一点水都没留下。 《深报》上说,“救命!快请救命!陕西省城一隅,每晚至少饿死25人,重灾地区如活地狱。” 《大公报》上说,“饿毙之数,至足惊人,岐山一县,即饿毙4万人。” 有一位外国记者坐飞机去过灾区,回来后发表了一篇英文报道,情况着实骇人听闻。 树皮都被剥光了,地上寸草不生,人们吃观音土充饥,吃死千万人,抢鸟兽的粪便来吃,也能争破脑袋。本该静悄悄的夜里,总能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呜咽声。昨天饿倒在路边的人,今天清晨一看,已经四肢不全,肉去了哪里?却是街边把人肉当牛肉卖的店铺,正用大锅熬煮肉汤。鬻妻卖子者无数,服毒自缢者数不清,每天都有把孩子丢去山头的人,不到夜里孩子就不见了,转眼乱葬岗出现一堆小孩的尸骨。 雪兰来自后世,那个时代人们生活富足,寿命也长久。可是这个年代,华夏人的平均寿命很短,一些人年纪轻轻死去是常事,似乎死亡根本不算什么,简直是见多了,所以不在乎了。这也是为什么雪兰总是捐钱的原因,因为她来自后世,对人的生命看得很重。当看到报纸上这些可怕的事情,她会受不了。 绥边县一妇女,丈夫饿死在家中,她抱着刚满3岁的儿子丢在路旁的河滩上,自己只身奔逃。儿子哭追于后,其母回身将儿子抱起抛搠河中,大恸而去。读到这样的报道,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都会受不了的。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只要有能力,都不会无动于衷的。这不是圣母,而是她曾生活在一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 这么大的灾情,国家却显得干巴巴。沪市这边依然纸醉金迷,丝毫不受影响。 全国组织救灾?中央正和陕北军阀闹别扭呢,怎么肯能给他们钱‘救灾’,说是全国统一,实际上还是军阀分裂。老百姓似乎除了逃跑,已经没有别的活路了。雪兰捐的那点钱根本发挥不了作用,纯粹是为了心安罢了。 到饭店的时候,发现张维真正在读书,读的正是《射雕英雄》,这本书已经正式完结了,全套书一共有六本,摆在地上有小腿那么高。 看到雪兰进来,张维真抹了一把眼泪说:“我正在看你的书,这结局不管看几次都还是想哭。” 故事一直以郭靖和黄蓉为主线,一直写到他们守城而亡。落下结局的时候,雪兰自己也感慨不已,她终于写完了这部长达200万字的小说,倾注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多的感情,总是有些难以释然的,所以结尾也写的格外荡气回肠。结局的第一位读者是三姐,三姐看哭了,第二位读者是许编辑,他也感动不已。此时,雪兰知道,她已经给这个故事落下了完美的结局,即便令人唏嘘,却也觉得理当如此。雪兰相信,任何一个读这本书的人,都可以从中体会到她想要诉说的情怀。 “你什么时候写新书?”张维真问她。 “这本才刚写完呢,容我喘口气啊。”雪兰说。 “唉,我每天可是指着这个活呢,家里闷得跟坟墓一样。”她叹了口气说。 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长吁短叹,平添了几分沧桑。 张维真的丈夫很能干,但也很有古代大男人的通病。他不但家里有姨娘,外面也有女人,那个比维真先怀孕的姨娘生了个女儿,如今已经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又弄回家一个新鲜漂亮的。但正是因为他脑袋清楚,所以做事也自有章法,姨娘归姨娘,夫人始终是夫人,他不但把身家钥匙交给维真,有任何家事也只找维真商量。 当然主要原因是,维真是个聪明姑娘,如果她只是个单纯无知的16岁少女,别说生了儿子,就是生了一堆儿子,恐怕也不是个可以商量的人,维真瘦了这么多,花了多少心思是可以想见的。不过这心思花出去并不是因为她爱这个男人,而是因为她是个现实的姑娘,从某方面来说,她和自己丈夫简直是同一种人,只不过她把婚姻当做自己经营的事业罢了。 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就算我心里把你当狗屎,表面上也能让你觉得我爱你,因为这能换来安稳日子,所以值得我花这些心思。 从她的某些话里就可见一斑。 “我妈说,对付男人就得像对付孩子,甭管是多么厉害的男人,得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疼宠溺爱,这样他们就心满意足了。那些跟我丈夫谈情说爱的女人都是傻瓜,最后除了心酸,什么都剩不下。”张维真说,“我家里那个姨娘一天到晚跟他吵架,我简直不能理解,你既然想让他对你好,为什么不哄着他,反而跟他吵架呢?这样只会把他逼到别的女人身边。” 因为你不在乎他,所以才能看的这么轻松,雪兰心想,换个你在乎的男人试试。 两人吃过饭,逛了会儿商场,然后又去了附近的咖啡厅,还没走进去,维真却一下子躲到了雪兰身后。 “你干嘛?”雪兰问。 张维真皱了皱眉说:“我看到娴荏了。” 娴荏就是那位经常掀起腥风血雨的小姑子。 雪兰笑了:“你躲她干什么?你怕她?” “嘘。”张维真比了比手势,“你看……” 雪兰远远的看到了一个样貌清秀的小姑娘,正跟一个穿西装的男人面对面坐在一起,不知说到了什么,男人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小姑娘羞怯地垂下了头。 张维真已经转身走了,显然不打算进咖啡厅。 “她跟男朋友约会而已,你个当嫂子的,还怕遇到小姑子啊?”雪兰问。 “什么男朋友。”张维真冷笑了一声,“那男人是我公公的朋友,家里有钱有势,还是个大学教授呢,有才华也有名声,可惜人品不怎么样,都是有妇之夫了,竟然还勾搭未婚小姑娘。小姑子也真是的,世上那么多男人,非招惹有妇之夫不可吗?” 民国时代,文化圈里的人流行休妻再娶。 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不是只有女人才会被强迫嫁给不愿意嫁的男人的。 曾经有一位很有名的文化界人士,十七八岁的时候被家人强迫娶妻了,无论是绝食还是装死都没用,最后堂都没拜,新娘还是被送进了洞房。而且不圆房,不允许出门,最后不得已圆房了。你说既然不愿意,为什么不反抗到底呢?当辛苦把你养大的老娘哭天抹泪,绝食硬抗的时候,你看看你会不会从。而且真的为这种事抹脖子自杀,似乎又很可笑。 他的妻子大字不识,裹小脚,脊背还有点佝偻,说着满嘴的方言,害怕见人,长相也称不上清秀。与之相比,他是大学生,满腹经纶,思想眼界开阔,心中怀有大志向…… 为什么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非要结婚呢?真想抓着他的老娘问一问。 婚姻不是大被一盖,做点偷偷摸摸的事就完了。不要说共同志向,两人甚至根本无法交流的时候,这种结合就变得非常可笑了。而且提出离婚也需要很大的勇气,不要以为这个时代对男子抛妻另娶就不谴责了,这种谴责同样是很严厉的。 这个男人后来爱上了一个女学生,可最终也没有离婚跟女学生在一起,就是因为社会的谴责,而且风言风语对女学生的名声很不好,所以男人认命了。 女人被逼迫跟不喜欢的男人成婚的时候,是很可怜的,想来男人也一样。不是所有男人都是色中饿鬼,把这当做好事的,这样的男人太粗糙,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有一些男人很感性,看重的是细腻的感情,而非直白的肉欲。让这样的男人跟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成婚,是很可悲的事情。所以单方面谴责他们不负责任,休妻再娶,似乎也很不公平。 当然被他们休了的女人更可怜,这世上有多少盲婚哑嫁的婚姻,大家不是都凑活过了一辈子吗?柴米油盐而已,为什么到了他这里就不能凑活了呢?在这个对女人高度苛刻的时代,被休掉的女人还怎么出门见人呢?下半辈子还过吗?所以遇到他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这是一笔烂账,没人掰扯的清楚。怪只怪某些人太幼稚,抱着侥幸的心态接受了婚姻,婚后却嫌弃新娘这也不好,那也不对,早干什么去了?所以人们笑文人软弱是有依据的,除了几个笔尖如同心灵一样刚强的人以外,很大一部分都随性的不像话,特别是爱写浪漫情怀的人。 “这样的污糟事,我还是有多远躲多远好,出了事也牵扯不到我身上。”张维真道。 谁知几天后,张维真又抱着儿子登门了。 “家里快吵翻天了,我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借口跑出来。”张维真一脸侥幸地哄着儿子说,“还是我们莲生聪明,知道大哭,妈妈才能带你躲出来。” 原来她婆婆家闹出了一件丑事,那天遇到的先生回家闹离婚了。 那位先生叫宋慈辛,是个大大的有名人,他闹离婚自然搞得满城风雨,可糟就糟在她家那位娴荏小姐似乎跟这事沾了点边。 “公公是个拎不清的,竟然还打算赞成此事,真是疯了。传出去家里有个当了第三者的姑娘,我们全家的名声还要不要了。”张维真翻了个白眼说,“我婆婆几乎跟她们打起来,她可是还有三个没嫁出去的女儿呢。” 这种事真不好评价,该说女孩太年轻太浪漫,所以勇气可嘉呢?还是该夸赞人家为了爱冲破艰难险阻,不顾一切而鼓掌呢?因为对比这位姑娘,雪兰和维真都算得上是大俗人,婚姻对她们而言,安稳生活的价值要高于爱情赋予的价值。 而且无论是雪兰还是维真,她们都未曾经历过传说中轰轰烈烈的爱情,所以也没有资格去评价什么。只是站在维真的角度上,她是木家未来的女主人,维护这个家庭的声誉,不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更是为了儿子的将来。 “得想个办法让她回心转意才好。”维真沉吟道,“我原还以为她像过去一样,把那男人当男朋友似的耍耍呢,没想到居然认真了。那男人倒是有钱,名气也大,她嫁他也算是桩好姻缘,只是我们木家的名声却难听了。” ☆、第69章 李氏一直在旁边听女孩们交谈,此时她插嘴道:“这种事啊,你越干涉,她们越拧着你来。” 也许是想到了三姐,所以李氏格外有发言权:“得让她们自己看明白才行。” “要是她自己不点头,那男人会突然闹着离婚吗?她交往的那些男人里,唯独这一位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她怕是真喜欢他了。”维真摇头道。 李氏做了个你们太嫩的表情:“看过《夏堂秋》没有啊?” 维真点点头:“自然看过。” 李氏说:“知道黄小姐为什么毁掉婚约,非要嫁给那位大官的儿子吗?” 维真看了李氏半响,恍然大悟:“哦……” 雪兰也恍然了,不过她觉得李氏说的办法不管用,人家怎么着也是真爱,都闹得对方离婚了,妻子还伤心流产呢,此时不可能再甩甩屁股走人吧。就好像她惹出了一堆麻烦事,最后却甩甩手说,我已经后悔了,回心转意了,过去是我太年轻太傻,你们总是谴责我很不公平的,因为我没有真的当了小三上位,所以这事跟我没有关系了哦。 但显然张维真觉得李氏的办法很管用,于是急急忙忙起身说:“我回家跟我先生说说,也许能奏效。” 黄小姐为什么毁掉婚约,非要嫁给大官的儿子呢? 因为有一次宴会上,她看到了一位富家太太,被那一身的富贵气派,还有别人的奉承迷花了眼。想那太太未出嫁前既不如她美丽聪慧,也不如她受人欢迎,更不如她才华出众,怎么如今却要让她向人家奉承呢? 张维真回家跟丈夫谈了谈后,就忽然忙碌了起来,偶尔跟她见面,也只听她说,自己正奉命,带着一群小姑子到处参加聚会…… 大概仅仅过了半个月不到的时间吧,这位娴荏姑娘就忽然遇到了真命天子,跟一位有钱的银行家的公子订婚了。 张维真开开心心地告诉李氏:“还是婶子的办法好,我那小姑也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见不得比她强的姑娘,所以对付她就得王对王。我腆着脸到处求了帖子,带她们四处参加宴会,那里的名媛、绅士跟她们平时接触的可不一样,各个都有钱有权,备受尊敬。我小姑过去混在男朋友堆里,大家都只围着她转,还没体会过被比下去的滋味呢。根本不用我们劝了,刚几天功夫,我那小姑就自己认识了这位银行家的公子,还说那人老实,被他感动了,于是接受了人家的求婚,至于那位宋先生,她根本提都不提了。” 李氏点点头说:“小姑娘年轻不懂事,知道回心转意就好,还是个聪明的。年轻女孩子嘛,嫁人前总是有些不着边际的想法,结婚生完孩子之后就会安心了。” 只是那位为了她跟妻子闹离婚的先生惨了,闹出了这么大的丑闻,被一堆人唾骂不说,跟父母亲人朋友都闹僵了。前去探望前女友,还被挡在门外。 这事本来跟雪兰一点边都扯不上的,可是有一个人突然冒了出来。 《长虹》那位叫点墨流火的评论人出来写了一篇文章,倒也没有指名道姓,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谴责谁。他在谴责那位搞得人家离婚,妻子流产,然后拍拍屁股跟银行家的公子结婚的姑娘。 八卦报纸上虽然对宋慈辛的离婚大写特写,但是那位绯闻女友却甚少提及,可是点墨流火这篇文章暗示的太过明显了,一夜之间,似乎人人都知道了木家小姐的事。 银行家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的儿子既然已经订了婚,就不可能轻易毁约,可惜银行家的夫人却难以忍受自己的儿子要娶这样一个妻子,跟未来亲家见面的时候,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火上浇油的是,没过多久,点墨流火先生又写了一篇文章,简直有种不搞死你不算完的架势。 张维真的婆婆恨不得这位娴荏小姐明天就嫁出去,很害怕银行家的夫人坚决反对这次婚姻。于是命自己的儿子办妥此事,不管怎样,先堵上那位点墨流火的嘴巴。这人也太歹毒了,就算娴荏挑拨人家离婚,也不能没点风度的跟她一个年轻小姑娘过不去呀,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嘛。 张维真的丈夫查来查去,查到了一位叫韩晓飞的大画家头上…… 这……真不能怪人家搞你了,他是宋慈辛先生前太太的表弟…… 人家不但家大业大,而且名声很好,只用点墨流火的笔名骂人算是留面子了,要是用大画家韩晓飞的名头,这位娴荏小姐就等着被万人唾骂吧。 而韩晓飞先生送给雪兰的欧阳克画像就挂在张维真卧室的墙壁上…… 维真的先生就问她了:“你家是不是可以跟这位先生说上话啊,能不能引见引见?咱们有话好好说嘛,是咱家的妹妹年轻不懂事,如今她已经悔过了,要咱们怎么道歉他们说了算,只是不要闹得太大了,彼此名声都不好听。” 自从知道点墨流火就是韩晓飞后,张维真就把那副画揭了下来。倒也不能怪人家刻薄,说到底还是她家小姑子做了出格的事,可是既然她已经嫁到了木家,那就必须维护木家的名声。如果将来有人提起她儿子,先想到的不是儿子本身,而是他风流韵事不断的姑姑,那就恶心人了。 所以尽管知道这是一堆烂事,维真还是厚着脸皮跟雪兰说了。 听说韩晓飞先生的笔名叫点墨流火,雪兰很惊讶。 点墨流火曾经给她写过信的,但是由于人家一笔狂草,实在看不懂,所以就把信随意丢在了某个角落里,如今自然找不到了。而且从那之后,这人就再也没有给她写过信,连报纸上有人攻讦她,这个人也不再站出来维护了。雪兰本以为他已经不再追着她的小说看了呢,没想到…… 韩晓飞先生为他的表姐鸣不平,谁都不能说人家有错,冒冒然然一个陌生人出来,叫人家不要再这么做了,实在很失礼。 不过既然维真开了口,那么失礼也要做,哪怕是为了小莲生。所以雪兰打算给这位先生写封信,行不行的试试看。 但是这封信很不好写,通常一个男人出轨后,她的妻子和社会环境更倾向于谴责那位引诱出轨的小三,而把男人当做一时糊涂或者受了蒙骗。总之,他们憎恨小三的程度绝对强于那个男人,更何况宋先生的妻子还为此流产了,她的亲人会如何愤怒,完全可以想象。凭什么让人家受害者不要生气,不要谴责呢?脸面未免也太大了点吧。 雪兰自问没有这么大的脸面,所以也只是想套套交情,安抚一下。 她用雪后山岚的名义给这位韩晓飞先生去了信,主要是感激他为自己作画,至于其他的一句也没提。 很快她就收到了对方的来信,依然是满纸的狂草,大半看不明白。 过去雪兰不识货,把人家的信随便丢在了旮旯里,现在听说这位先生的书法很好,一幅字画值老钱。 韩晓飞先生的措辞很谦逊,说以为雪兰还在生他的气…… 原来他的上一封是跟雪兰道歉的。 当时点墨流火跟秦风在报纸上对骂,结果弄得一群人攻击雪后山岚,弄得她差点封笔,所以韩先生有点过意不去,认为是自己太不冷静,跟无关的人争执,却连累了山岚先生。所以后来无论报纸上有任何消息,他都不再轻易插嘴了,怕给她惹麻烦。可是他写信给她,她从未回信,他以为山岚先生还在责怪他上次多管闲事。后来听闻山岚先生要找人作画,他就自荐了,只是未曾明言自己是点墨流火。 这一下就让雪兰良心不安了,也不好马上提自己的目的了,而是继续写信跟他套近乎。 韩晓飞先生似乎是个挺狂热的读者,一直在跟雪兰讨论故事剧情,以及他对文章中人物的看法等等。于是直到韩先生第三次在报纸上讽刺木家小姐之后,雪兰才终于在信里小心地提及了这件事。 然后韩先生就不再回信了。 雪兰知道,自己可能已经把人家惹恼了,这件事恐怕是行不通了,于是她告诉维真,她也没办法劝说韩先生,还是让她丈夫另想办法吧。 然而就在这一天,雪兰又从报社收到了韩先生的来信。他信中的语气明显不同以往那么热情了,他明言此乃是家事,跟山岚先生无关,如果山岚先生执意要替别人当说客,那么要原谅他失礼了。 尽管他的措辞很强硬,可是从这天起,他再也没有在报纸上牵扯过这件事。 雪兰觉得有点对不起人家,再写信去道歉时,人家也不肯再回信了,看来已经对她印象不好了。 不过没了这位韩先生的火力攻击,维真的丈夫很快就把那些八卦压制了下去,那位娴荏姑娘也终于顺利的嫁了出去。 木家的每个人都舒了口气,尤其是维真的婆婆,一直说,总算是把搅屎精嫁出去了,今后再发生什么丑事,丢人的也是她婆家了。这些日子,木家几乎闹得不可开交,两位太太大吵大闹,娴荏姑娘为了避免姐妹们的讽刺谩骂,跟着未婚夫躲去了外面,只留下家人给她擦屁股。 “我婆婆和小姑们是彻底跟她撕破脸了,婆婆整天哭,说她连累了家里女儿们的名声,只怕今后跟仇人没两样了。”张维真叹了口气说,“我爸爸当初给我选中了这个男人,是看在他有本事的份上,现在看来,家里乱成这样,他的本事也不过如此。可怜我有了这样一个名气大的小姑子,现在出门都被人指指点点,我们莲生还这么小,我可不想他长大后也被人指指点点。” 李氏说:“别担心,时间长了,大家自然就忘了。你小姑年轻不知事,只要结婚后安分守己,谁还会总惦记她年轻时的风流事。” 李氏说得很对,民国时期当小三的女人有很多,但只要过后规规矩矩,好好过日子,自然不会有人再对她和她的家人说三道四。 ☆、第70章 雪兰觉得这位韩晓飞先生很有个性,他似乎把她当成了什么说客,目的就是要求他们一家饶恕那位娴荏小姐。 她本身只是作为中间人替他和木家牵了一下线,问问是否可以见个面。至于他家是否见面,如何选择都是他们自己的事,倒也没有必要觉得她是在偏帮谁。毕竟从道德层面上,没有女人会支持小三,哪怕木家的女人也都恨不得跟那位娴荏小姐老死不相往来。不过既然已经误会了,解释似乎也是徒劳的。 但人家毕竟费尽心思给她画过这么多人物画像,尽管是误会,可是惹恼了人家却对不起这些精心绘制的画卷,雪兰觉得,或许应该跟这位先生见个面,哪怕是亲自谢谢人家的画呢。 可是还没等她写信邀约,家里就遇到了一件大事,雪兰所有的心思都被这件事占据了。 三月的一个清晨,三姐和雪兰吃过早餐,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去了。 可是雪兰中午回家后,却惊奇地发现三姐和许编辑都在。 李氏一见雪兰,就急急忙忙对她说:“五姐,刘家找来了。” 雪兰愣了一会儿,回答说:“找来就找来,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怎么发现咱们的?难道是娘去北方巡演的时候,被熟人认出来了?有这么巧吗?” 民国时期交通不便,通信设施简陋,哪怕李氏北方巡演这么高调,通阳那边也不可能知道家里有个逃妾当了女明星。照片虽然有,但印刷在报纸上的照片,几乎都是一团黑,根本看不出人样。而且这个时代有其封闭的特征,比如古代只有杀人越货的坏蛋,才会被政府画个画像,四处张贴捉拿告示呢。所以能经常把大头照在报纸上影印的只有几类人而已。一、坏人。二、死人。三、政客。 而民国时期,买卖人口虽然依旧司空见惯,可明面上却是被禁止的,刘家有李氏的卖身契不错,可惜是大清朝年间的,还能管民国的事吗?而且逃妾这种事实在没法子放在明面上说,已经是民主社会了,就算要买卖人口,也讲究个你情我愿,所以找来怕什么,就算他们告到法院也没用。至于雪兰和三姐,那就更不用怕了,先不说她们的户口都跟着李氏,连雪兰今年都满十六岁成年了,根据民国的法律,她们属于自由的成年人,又不靠家里吃饭,实在没有必要去怕他们。更何况她还是个有名的大作家,有人要收拾她,先看自己脖子够不够硬吧。 三姐摇摇头说:“今天我跟报社的人出去跑新闻了,结果在市政大厅门口遇到了咱们二哥。” 自从发生了张化龄那件事后,三姐一直心情不佳,后来她主动调去了新闻部门,开始跟记者前辈跑新闻了。她一个姑娘家,扛着很重的照相机到处跑,真的非常辛苦,不过她的心情却比之前快乐了不少,每天回家,还能说很多社会见闻。雪兰觉得三姐这样积极的生活方式很值得肯定,所以也鼓励她的选择。 而今天,三姐在市长大厅的记者堆里给新上任的部长们照相的时候,忽然有人从背后按住了她的肩膀。 “你是……你是三姐……”年轻男子西装笔挺,正是他们的二哥刘景潮。 他惊讶地看着她,然后皱眉斥责道:“你……你竟然在沪市……你姨娘呢?五姐呢?” 三姐当时吓了一跳,但也马上回笼了心神,甩开他的手说:“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 “三姐!你!你知不知道你们惹出了多大的麻烦,家里人有多担心!赶紧跟我回家!” 他又要抓三姐胳膊的时候,三姐灵活的避开了,然后跟同行的记者说:“这里有个神经病,一上来就动手动脚的。” “放肆!”刘景潮皱着眉,一甩手道,“不可救药,随便你吧。” 听了事情的原委后,雪兰点点头道:“这位二哥是个明白人,知道咱们不可能回去了,他们也没有资格硬把咱们抓回去,他自己也是要脸面的,所以不会闹出太大动静,不过近期还是小心点为妙,你不要再去报社了。” 果然没过几天,刘家就找去了报社,询问刘三姐的地址。 可是报社凭什么把人家单身女性的地址告诉一个陌生人呢?刘家又说刘三姐是家里的小姐,私自跑出来的,家人要把她接回家。报社说,你说她是你们家的小姐,有证据吗?就算真是你们家的小姐,她也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如果她不想回家,你们就没有资格强迫她回家。刘家说你们藏匿我家小姐,我们去官府告你们,报社说,你不妨现在就去告,我帮你给警察局和法院拨打电话,然后把这事当稀奇景观在报纸上说说。 跟报社的人耍嘴皮子纯粹是找死,没几句话就让人给吓唬住,灰溜溜地走了,之后也再没找过报社的麻烦。只不过有奇怪的人一天到晚在报社附近晃荡,还在报社内部打听刘三姐的消息。 三姐知道后,叹了口气说:“他们干嘛总不死心呢?都过去好几年了,就算找我们回去又怎样?难道他们不怕闹大了,脸上不好看吗?” 李氏说:“你们不懂这些人的心思,他们都自以为是咱们的主子,咱们只是他们的奴才,奴才违逆了主子,他们不把奴才教训整治一顿,怎么能出了心中这口恶气。所以他们不是担忧咱们在外面过不下去,而是不能忍受咱们反抗他们。就算花费了钱和力气也无所谓,人家不在意这点钱和力气,只想对不听话的人撒气而已。” 别看李氏是个大字不识的妇女,其实她看问题很尖锐,有时候能直指人心最阴暗的部分,说出很有道理的话来。 这世上有很多自以为是的人,比别人多赚两块钱,或者地位稍高一点,马上就会有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好像高人一等似得。而在民国这个尚属封建的时代,甚至还不能脱离人有三六九等的划分。所以很多地主老财把穷人往死里作践,以至于想让人们问问他们,你为什么这么残忍,这么不把人命当回事呢? 因为有钱有势,所以任性吗? 这种人其实很可怜,他们不缺钱,但内心贫瘠狭隘,于是只能在弱势群体身上找存在感,当得到别人的恭维、奉承,乃至虐待别人,使别人痛苦时,他们才能在内心深处获得满足。 说白了,这种人可怜到让人不忍直视,刘老爷和刘太太就是个中翘楚,跟这种人牵扯太多会被他们传染同样可怜的情绪,还是能离多远离多远的好。 事已至此,只能责怪一切太巧合,出去采访都能遇到原以为在十万八千里外的人。 雪兰等人心烦意乱的同时,刘家也正被一个消息惊得不清。 原来东北易帜之后,很多灵活的人都想法办法调到了南京、沪市等靠近中央的地方,谋求今后有更好的发展,刘老爷也在这边谋取了一官半职,于是就举家迁来了沪市。 刘二爷刘景潮是刘家这一代最出息的子嗣,他大学毕业,为人又圆滑机灵,如今的职位比刘老爷还高,做到了一个机关的高级秘书。 他在一次部长的就职典礼上见到了几年前从家里逃出来的庶妹,本以为这姑娘和她姨娘早就死在了外面,没想到竟然打扮得人模人样站在记者堆里。刘二爷也是会看人的,记忆中顶多算大方开朗的闺阁少女,如今穿着精致的洋装,戴着金玉首饰,面色红润丰满,气质自信高昂,还做了记者这样的工作,可见日子过得不错。他想象不出印象里那个总是低扶做小,在母亲面前大气都不敢喘的姨娘怎么可能让女儿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回家一说,却见刘老爷瞪起了眼睛:“那个贱人竟在这里,还真是能跑,莫不是又找了个男人嫁,真是婊子!” 刘太太哼了一声说:“没想到还能遇到她们,老爷把她从妓院赎出来,给她吃,给她穿,还让她生了两个女儿,如此天大的恩情,这贱人不但拐了两位小姐跑,还偷了府里的银钱,简直欺人太甚,万万不能饶了她,这就去报官,把几个小贱人抓回来!” 刘二爷摇摇头说:“母亲,这可不是在通阳,说抓人就抓人啊。” “她是逃奴,拐带小姐逃婚,还偷了家里的钱,怎么不能!这样的贱人打死也不为过!”刘太太喝道。 刘二爷伤脑筋地叹了口气:“我且派人去问问吧。” 等派去的人回来后,一家人都愣住了。 “哈!她让我们去法院告?好啊!我倒要看看她们有什么本事!这就拿老爷的名帖去警察局,让他们去抓人!”刘太太大声说,也许是气急了,连青筋都露出来了,这样狰狞的模样显得格外苍老。 “母亲,您先不要动怒,咱们才刚来沪市,人生地不熟的,哪儿能随便打官司。而且我在这个职位上,传出去说咱家状告一个逃走的姨娘,还惊动了警察局,我这位子还能坐稳吗?下头多少人看着我呢。”刘二爷说。 “无耻混账!果然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样嚣张,都骑到老爷头上拉屎了!我不相信衙门不管这事,大不了送上些银钱,我就不信还惩治不了这几个小贱人。” “住口!”刘老爷一声厉喝,打断了刘太太的叫嚷,他阴森森地说,“几年不见,她倒是出息了,哼!我倒要看看她能耐到了什么程度。” 刘老爷毕竟还是很理智的,他没有再去硬碰硬,而是雇佣了一些人去报社探查她们的消息,等查到了她们的地址,直接找上门去,看她们还有能什么花招。 可是刘三姐却像突然消失了一样,根本不再去报社,而报社里的人也压根不知道三姐住在哪里,哪怕跟她关系很好的同事,都不知道她的消息,简直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没有一点线索。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李氏录制的唱片。本来就算听到唱片也不会立刻联想到李氏的,毕竟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内宅妇女会变成大明星,即便听声音觉得像,也会下意识地否认这点。而现在不管几个人听,都觉得像极了以前李氏的声音。 再想法设法找来一波波海潮声的照片一看,里面不是李氏又是谁。 而这位林海潮声先生最大的名声不是她唱了两首有名的歌曲,而是坊间传闻,她是一位大作家的太太,大作家名叫雪后山岚,连刘老爷自己都看过他写的书呢,毕竟当年在东北的时候,大帅就很爱看,于是下面的人都看了。 刘家人没有很惊讶,而是吃惊的下巴都要掉了。 继续探寻下去,却发现雪后山岚曾为一个名叫刘五姐的人写过一首歌,这个刘五姐曾发表过一部长篇小说《冰冻千年》,此书不久前还获了奖。 ☆、第71章 自从得知刘家人在报社打听消息后,雪兰她们就提高了警惕,一家人干脆住进了大饭店里,虽然也不怕他们上门找麻烦,但能不见面还是不见的好。 很快,雪兰通过报社收到了刘老爷的亲笔书信。信中把李氏的经历交代的一清二楚,包括戏子出身,出过堂,在刘宅当了二十年姨太太后,拐带即将出嫁的小姐逃家,还偷取主人的钱财。 刘老爷问,山岚先生您都知道这些事吗? 大意是,如果您不知道,那么您同是受骗者,请将李氏和两位小姐归还刘府,刘家一定会狠狠惩治李氏,给您一个交代。如果您知道此事还包庇盗贼,那就请您考虑自己的名声了。 就雪兰对刘老爷的理解,他这话说得十分客气,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摊上极品亲戚,也不能再投胎转世,只能认倒霉。不过闹上法庭毕竟不好看,雪兰是公众人物,多得是闲得没事干的人,凑趣也要抹黑一把。这个世上爱无中生有、扭曲事实、恶意中伤的人难道还少吗?来自后世的雪兰知道,越是高调的公众人物越容易被黑,无论好事、坏事统统没有任何消息最好了。 所以雪兰以雪后山岚的名义给刘老爷写了一封回信,直言李氏和两位小姐是不愿意回刘家的,所以刘老爷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万事都是可以商量的。 几天之后,雪兰收到了刘老爷的回信。信里说得凛然大义,一定要惩治恶奴,追回家中走失的小姐,还希望山岚先生能够明辨是非,不要仗势欺人,‘霸占’别人的妻女。 雪兰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大概就懂刘老爷的意思了,如果真是义愤难平,非要抓李氏回家出气的话,她应该马上就能收到回信才对,不可能隔几天才收到,看来还是有讨论余地的。 于是雪兰回信说,愿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希望刘老爷放过三个可怜的女人。 然后雪兰就接到了刘老爷的狮子大开口,他要二十万大洋。 能用钱买来一时的耳根清净,雪兰是不吝惜的,她本来也打算跟刘老爷私下解决。他提出一个金额,双方讨价还价,觉得差不多的话,她讨回按有李氏手印的卖身契,然后此事解决的神不知鬼不觉,公众也没有必要知道。 可刘老爷却拿着鸡毛当令箭了,他提出的数额倒是个雪兰能拿出手的数字,前提是她没有捐款的话。二十万大洋的开口价,还怎么讨价还价? 雪兰也不怕撕破脸了,在回信中写了刘家男人为了升官发财,把女儿送给变态当玩物的事情。你敢告我拐带别人妻女,我就敢告你买卖人口,你他么还想升官发财,做梦去吧。 刘老爷自然气得不轻,写信来大骂特骂,我以为你是什么人品清俊的人物,居然还好意思写大侠行侠仗义,我看不过猪狗之流,品格低劣的无耻之徒。 雪兰这次根本懒得回信了,没看出来刘老爷还是个狭促的大嘴巴。 然而事情平息了半月之后,一份大报纸上忽然曝出了一则消息。 标题就是大作家雪后山岚放荡无耻。 作者叫林源桥,这个人曾在雪兰写《冰冻千年》的时候,站出来捅过马蜂窝,被众人唾骂后,他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没想到又冒出来了。 文章用一种站在高处鄙薄他人的语气,详细地介绍了林海潮声这个人物。口气嘲讽至极,简直是剜心刺骨、百般羞辱。 说她戏子出身,做过卖身妓女,勾搭了一位憨厚的先生当了他的姨娘,婚后好吃懒做,穿金戴银,打骂下人,掐尖惹事且爱跟外男眉来眼去。有一次,家里太太责骂了她几句,她就偷了家里的钱财,并拐带两位小姐逃走了。 后来不知是她自己凭借狐媚的办法勾搭了雪后山岚先生,还是教唆女儿勾搭了人家,又或者是母女一同勾搭了人家。反正唱曲红了,还曾北上巡演。原主家发现此事后,就写信告知了雪后山岚,谁知他不但写信责骂原主,还捏造无中生有的故事污蔑人家。 最后他提及了刘五姐,说‘憨厚先生’刚满十六岁的小女儿就叫刘五姐,还拿雪后山岚给刘五姐的小说作曲说事。什么原本是富家千金,小小年纪本该干干净净,什么也不懂,如今竟然写妓女、妓院的故事,男男女女,放荡无耻的剧情信手拈来,实在是让人感慨。 通篇读完这篇文章后,雪兰就一个感觉。 每天都被说跟妈妈和姐姐乱搞男女关系该怎么破?另外,自己跟自己有暧昧,听上去好像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呢。 很快,雪兰就经历了爆炸式的攻击。 最初只是有人写信来责问她,报纸上的消息是不是真的,但很快就有人言之凿凿地在报纸上对她大骂特骂了。 之前很多编造的小道消息,如今倒成了‘铁证’,什么雪后山岚私德不好,到处跟人乱搞男女关系,什么他跟哪个名妓有一腿,什么他给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写《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这种引人遐思的歌曲,居心不良。没几天功夫,感觉雪后山岚这个名字已经臭大街了。 报社本来还很担心的,可却发现最近不管是书还是唱片,销售量都成直线上升,所以他们也搞不明白了。 雪兰来自一个言论更自由的时代,那个时代随便在网上骂骂人、黑黑人,实在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八卦是人的天性,缺少了八卦的人生大约是很苍白的。而且明星就是吃这碗饭的,你怕别人说,别出来抛头露面啊,否则你凭什么赚别人几百倍甚至几千倍的钱呢?敢当公众人物,就不要怕被说。 与明星类似,雪兰这个已经名声斐然的大作家也算得上是公众人物了,自然应该有这种心胸,承受得起如此程度的挑衅。 但不是每个人都像雪兰一样心宽体胖,三姐气得好多天都吃不下饭去,哪怕雪兰不许大妮再上街买报纸了,三姐也总是忍不住又去买来看,看了又生闷气,雪兰拿她没办法,简直要失意体前屈了。 然后某一天,雪兰忽然发现李氏眼睛红红的呆坐在房间里,跟她说话也没有任何反应,简直像木头人一样。 “娘,你怎么了?”雪兰急了起来。 然后就看到李氏的眼睛里流下了两行清泪,她就是这样坐着,默默流眼泪,一语不发。 报纸上的事情,雪兰和三姐从没当着李氏的面讨论过,因为怕她难过,所以从没跟她说起,而且她本身又不识字,也不用担心她自己看报纸。而如今看来,她应该是从哪里得知了消息。 雪兰叹了口气,在她身边坐下,默默地陪她坐了一个下午,从晌午到日落,当昏黄的斜光洒落满身的时候,李氏终于受不了,伏在床上大哭起来。 “我对不起你们,我这样的人还是让我死了吧,呜呜呜……” 雪兰一听,不由得心酸至极,同时又怒上心头。 每个人都可能有不堪回首的过往,也许是命运的捉弄,也许是年轻时犯错,但无论如何,寻死腻活的话都不应该轻易说出口。这不仅仅是因为太软弱,所以让人看不起,更是因为这会从了希望你过不好的人的愿。 女人和男人没有什么不同,并非女人就有软弱和逃避的权利,但雪兰也明白李氏此时的软弱。 这个世界从不缺煽风点火的人,李氏当初为了促成全国统一北上巡演的时候,多少人夸赞她是巾帼英雄,如今爆出她当过出堂戏子,马上就从巾帼英雄沦为了婊子,还说以她这样的人演唱《精忠报国》为耻,认为她隐瞒身份乃是欺瞒大众。 曾经有多欣喜演唱了这两首歌,现在就有多么怨恨和后悔。 名妓金花说,世人多薄情。人嘴两张皮,不过消遣而已,你管得着别人说什么吗。 是啊,她说的没有错,所以如果没有人告诉大家要宽容要从善,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很混乱。古代的统治者用礼仪、德行和信仰来约束人们,约束的就是这种薄情。雪兰把大侠的故事写出来,也有相同的意义在。 雪兰比李氏有文化,她能轻易看开的事情,对李氏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女人而言,却可能是走入死胡同再也走不出来的困境,你甚至无法像三姐一样给她摆大道理。 因为很多时候,并不是痛苦选择了我们,而是我们选择了去痛苦。 雪兰把李氏扶起来,给她擦干眼泪,然后柔声安慰道:“别说傻话了,娘是因为我才去唱歌的,要是你因为这事想不开,弃我和姐姐而去,那不就是我把你害死了吗?你叫我后半辈子还怎么活呢?也许你前脚走,我后脚就跟你去了。” 李氏听后,搂着雪兰大哭不止,雪兰也跟着流泪了。 然后雪兰对李氏说:“娘,你别难过,我是雪后山岚没错,可我也叫刘五姐,一个是纸上的我,一个是真实的我。纸上的人始终是纸上的,不及现实中的人半分重。我写故事是为了心中的想念,可是当这个想念影响到了我最重要的人时,便随时可以抛弃。我们一家已经有了足够的钱,今后过平平淡淡的小日子就足够了,我给你招赘一个好女婿,再给你生个小孙子抱,其他我什么也不要。因为钱和名都是虚的,人不能活在别人的嘴巴里,那样的人早就迷失在了声望等外物中,忘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只有亲朋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你们活在我身边,不是纸上人。” 李氏窝在雪兰颈间拼命摇头,眼泪、鼻涕和口水把这里弄得潮湿一片。 黄昏的落日终于消失了最后一缕残光,屋子里完全暗淡了下来。李氏也终于冷静了下来,她肿着通红的眼睛说:“娘的好五姐,你要继续写,好好写,只要你不怕别人说,不嫌弃我,我就什么也不怕。” 事后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了晚饭,李氏虽然还是情绪低落,可是也吩咐大妮把家里的报纸都丢掉。原来她早就发现两个女儿对着报纸嘀嘀咕咕了,所以出门用几块糖换了一个路过上学的小孩念了报纸。 事情似乎是解决了,可晚上雪兰对着那个叫林源桥的人的名字,暗暗眯起了眼睛。这个人和他背后的人,竟然惹得李氏难过到说出了那种话,就别怪当子女的不高兴了。 ☆、第72章 雪兰拿出了几百块大洋,交给了许编辑,让他雇佣侦探也好,混混也罢,专门查探姓林的和刘家的事情,不是要玩阴的吗?那就玩呗。 通常打算黑一个人,没有黑不了的,哪怕是胡编乱造呢,老百姓们只看个八卦,凑凑热闹,谁在乎是真是假。所以无论这个人私德如何,雪兰编故事也要往他身上泼脏水,再说哪怕是孔圣人也有黑料呢。 一打听不要紧,这林源桥真是个人才啊。他是地主家的少爷,上过新式学校,年轻的时候追求了一个漂亮女学生,撺掇人家跟他私奔后,生了个女儿,然后他带着妻子女儿去东瀛留学。 这是一个爱投机拍马的狗腿,在东瀛时专门写吹捧东瀛国,贬低华夏的文章。华夏是很落后没错,老百姓大多不识字,而且封建糟粕充斥在每个角落,哪怕是后世的华夏人也会看不起旧华夏,但用贬低华夏的方式来拍东瀛人马屁,就让人起鸡皮疙瘩了。 从政治体制说到人民素质,从文化科学说到普通民生,连华夏的厕所都被他大书特书,嫌华夏只能蹲坑,人们随地大小便,老百姓在地上摸一把灰擦屁股。东瀛人爱干净,公共厕所里都有免费厕纸和肥皂。又说东瀛女人温柔坚韧,哪怕是妓女都很有个性,看不起的华夏人就不伺候,很受人敬佩。 没错,这货留学的时候跟一个妓女同居,把妻子女儿忘在一边,后来家里催他回国,回国一看,原来家里败落了,无法支撑他在东瀛的昂贵花销。他凭借留学东瀛的资历,当上了大学教授。妻子女儿还在东瀛,几乎露宿街头,走投无路之下,靠朋友们的资助才能回国。等她们回国后,却发现林源桥再婚了,又娶了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说自己过去的妻子是家里硬塞给他的,是旧时代的糟粕,对人性的压迫,他要追逐自由,追逐爱情,因此申报与旧妻离婚。 回国后,他也跟风写了不少进步文章,但总是写跟随政府步伐的话题,还爱与名人唱反调,转挖名人私隐,踩着别人的名声闯出了一些名气。不过雪兰觉得他的水平也很一般,光看他写的新诗就知道了,什么“勇气就像喷薄欲发的乳房,在揉搓中变做更高的富士山”,这种水平,这种内容,不但发表,还跟别人一起出了诗集。 雪兰别的本事没有,写文章写了好几年,每日没夜的练出来,要黑个人还是勉强可以的。 从这天起,雪兰就闷在家里写文章,从早起写到深夜,先写了一篇小说,名叫《林源桥正传》,然后她又精粉,自己给自己写了二十几篇评论。 先把主体小说用‘花湖’的笔名投在了《中华报》,发表之后,又编造了几个笔名,打算在各大小报上发评论,报社不肯过稿的,送上钱让他们直接过稿。 “林源桥想:‘这东瀛女人的私处虽臭不可闻,可闻惯了倒也别有一番风味,毕竟东瀛妓女爱干净,每天都洗澡,便是舔一舔也有一股甜甜的味道,想来这是东瀛人种更高等的原因吧。’” “早年追求这女人的时候,还觉得她明眸皓齿,是个美人,谁知过了二十岁就老了,皮肤黄了,人也变得爱唠叨,难怪贾宝玉要抱怨,‘老了,老了,竟变成了鱼眼睛。’我倒不如把她扔在东瀛,回国后另娶一豆蔻少女,她在东瀛无依无靠,想来不须多久就会饿死街头,不可能再带孩子找回华夏找我了。” 雪兰可不是胡写的,任何剧情都有其出处,或是出自林源桥文章的某些观点,或是源自他的个人经历。 小说只是以林源桥的角度写了他的故事,但读者并不知道林源桥是何人,所以就需要评论来辅助。 比如雪兰在小说中写,“林源桥绞尽脑汁,稿纸废了十几张,总算写完了这首诗,读来十分自得,比如‘勇气就像喷薄欲发的乳房,在揉搓中变做更高的富士山’这句,既有比喻,又有双关,还能表现出男人的英客睿智,他很是自豪,读来读去,不由洋洋得意。”这就需要评论来告诉读者们这首诗的出处了,什么时间,发表在哪份刊物,哪期哪页。 小说发出的第二天,林源桥就以一种受害人的姿态站出来,气急败坏的跟作者‘花湖’理论,说他故意败坏自己的名声,要去告他。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最近招惹了谁,于是明里暗里谴责雪后山岚恼羞成怒,故意跟他打擂台。 雪兰才不管他说什么呢?而是分批陆续在其他报纸上发评论,边发边写,作为一个高产作者,一天就可以写七八篇长评,还特别注意用不同的风格写,以防被人发现她精粉。 黑人嘛,总归是要一鼓作气的,读者都爱凑热闹,越极品越八卦的事情越有人围观,记忆也越深刻,何况还有这么多篇言之凿凿的评论作为作证,简直是铁证如山、无可辩驳,往后林源桥可以变成贱人的代称了。 本来雪兰以为这是场持久战,她得精粉好几个人呢,谁知没两天的功夫,好多人冒出来给她写了评论,都用不着她自己精粉了。甚至“勇气就像喷薄欲发的乳房,在揉搓中变做更高的富士山”这首诗都红了,因为雪兰在一篇评论里做过修改,改成了“无耻就像喷薄欲发的乳房,在揉搓中变做更高的下三滥”,然后就有人跟风更改“犯贱就像喷薄欲发的乳房,在揉搓中变做更高的小人”。此后的更改层出不穷,各种有才。 黑林源桥不是最终目的,刘家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要一次打得他们再也站不起来才行。刘家男人都是崇尚功名利禄之辈,为此不惜祸祸家里的女儿,既然如此,就断了他们的青云路,让他们这辈子都看得见摸不着。 他们知道刘五姐写过《冰冻千年》,却不知道三年前她还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妻妾成群》,如今根据《妻妾成群》改编的话剧《毁灭》已经在许多许多学校演出过了,甚至还在大剧院演出过,只是人们大多注意演员和导演的名字,对原作者的名字印象不深,即使注意到这个名字,也很难与《冰冻千年》的作者联系起来,毕竟时间间隔太久了。现在只需要刘五姐亲自出面,把《妻妾成群》重新发表一下就可以了,人人都会知道,跟林源桥这种无情无义的卑鄙小人有关的,都不是好东西,连作证都不再需要。 然而还没等雪兰亲自出手,就有人在《京华日报》上就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就叫《源自妻妾成群》,作者是秦风。他直接帮雪兰指出了这篇《妻妾成群》或许就是刘五姐的母亲林海潮声先生的平生,只是被她的女儿或者雪后山岚先生演绎成了故事。 “早在读到《冰冻千年》的时候,我就立即想起了三年前那篇《妻妾成群》,并且写信给《小说周刊》,确认了两篇文章是同一个作者。两篇文章是同样的旖旎灰暗,同样的发人深省,同样的痛彻心扉,他们给我的感动是难以言明的,就像冬日的黄昏,冰冷、残酷、动人。林源桥先生早在《冰冻千年》发表的时候就试图用他狗屁不通的文字贬斥经典,我们且不论他是自不量力或是想借大师的名字搏出位,这种小人行径我连评价都嫌脏了嘴巴。 我曾经批判过山岚先生的《燃秦》,那时山岚先生曾说过家中有一妇人和一少女需要养活,说的也许就是林海潮声先生和她的女儿吧,《妻妾成群》发表在三年前,细算起来也许是他们刚刚相遇的时候。出身封建旧式家庭妾氏的林海潮声先生为了保护女儿,毅然带她逃离了森然恐怖的深宅大院,几个弱女子宁可漂泊异乡也勇敢地迈出了这一步,所以林海潮声先生才没有落得故事里采薇一样的下场。后来她们遇到了山岚先生,这才有了《精忠报国》和《刀剑如梦》,我们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相遇究竟如何,又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也许是如韩海龙与灵儿,男主角被女主角搭救,也许是如郭靖和黄蓉,憨厚的男主角遇到了一个可怜的小乞丐,其中的奇遇引人遐思,但无论如何总是一段侠骨柔情,就像山岚先生的故事一样,有了美丽善良的玫瑰和坚韧勇敢的黄莺,每一笔,每个字都充满了作者对笔下人物的爱和怜惜。我不懂那些因为林海潮声先生可怜的出身而唾骂她的人,这些人不但没有心,更失去了做人基本的良善。 最后,如果刘五姐就是雪后山岚先生,那么我要为自己几年前的言行向他道歉,山岚先生是一位大侠,无论是他的文字,还是他的为人。” 其实早在被人爆出雪后山岚跟刘五姐有关系后,一直支持雪兰的读者就提出过疑议,说《冰冻千年》的语言风格跟山岚先生十分相似,也许是山岚先生用继女的名义发表了《冰冻千年》吧,其实刘五姐就是雪后山岚,毕竟很难相信十六岁的小姑娘能有这种文笔。如今被秦风爆出来后,马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第73章 一大早,许编辑就被几个年轻的报社职员团团围住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说。 “山岚先生还好吗?如果他家还被人打搅,咱们这么多人呢,一起去教训那些不长眼的。” “告诉林海潮声先生不要气馁,我们大家都支持她。” “我看过《妻妾成群》和《冰冻千年》了,我们都支持先生一家,对付这种恶势力就是要坚持到底。” 许编辑抹抹额头的汗说:“好好好,我一定转告山岚先生。” 好不容易在办公室坐下了,电话又‘铃铃’响个不停,随便接起一个都是打听这件事的,有其他报社的记者,有提出免费给山岚先生打官司的律师,还有莫名其妙要给山岚先生一家撑腰的人…… 许编辑十分头大,有时候都有点恍恍惚惚了。一个男人能获得这么多成就,想来是十分令人艳羡的,要名有名,要钱有钱,家有娇妻,每天还能收到无数爱慕者的来信,甚至有明星名妓主动追捧,想一想这辈子都值了。可惜这些成就都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而是属于一位年仅十六岁的少女。 犹记得当初收到金条美女时的尴尬场景,如今的尴尬也丝毫不逊色。因为读者们似乎更疯狂了,男读者把雪后山岚奉为大侠,女读者把雪后山岚奉为英雄。 如果雪后山岚只是个写通俗小说的通俗作家,也许追捧者还不会这么疯狂,毕竟有些人认为通俗小说不登大雅之堂,更没有什么深刻的哲理让人反思,不属于正经文学范畴。而当人们知道《冰冻千年》和《射雕英雄》出自同一个人的手时,那种震撼会深入肺腑,就如同一些作家评论的那样。 “雪后山岚不仅仅是个作家,他更是一个有着深刻人文关怀和忧国忧民情绪的优秀文人,就像他的武侠故事一样,他关心怜悯弱小,时刻注视着被社会边缘化的黑暗角落,试图让人们去关注去改变。而且他写这样的故事并不像某些所谓的进步文人,是为了博眼球、博名声,否则为什么不用雪后山岚的名字发表《冰冻千年》呢?” “雪后山岚是一个深刻的人,他无时无刻不在探讨人性,在诉说着他对于忠义、仁信、侠义的理解,在他的世界当中充满着浪漫柔软的情怀,同时又天大地广、波澜壮阔,这种柔软的豪情是人们喜欢他,追逐他的根本。因此无论《冰冻千年》还是《射雕英雄》都在诉说着同一个主题,这样的大声疾呼,相信每个人都听到了他的呐喊。” “我读过《射雕英雄》,也读过《冰冻千年》,两本书我都读过,都是心头好,所以雪后山岚和刘五姐都是我喜欢的作者,而今天我知道,我喜欢的作者合二为一了,然后更深刻的走入了我的内心世界……” 想起最近发生的事情,许编辑心有余悸。 一个叫林源桥的无耻文人忽然向雪后山岚发难,靶子却是逃家的三个弱女子,社会上的流言蜚语何其残酷,骂声不绝,让人觉得孤立无援。因为谴责一个人总是更容易的,人们不会在乎自己的谴责是对是错,不过凑热闹一样看着名人出丑罢了。好事者不会容你解释,甚至会怀着最大的恶意去揣度和臆测,当看着你被群起而攻之的时候,那些惹是生非的人也许会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变态快感吧。 那时候许编辑很紧张,害怕三个弱女人会被这些严厉的骂声打击到,更害怕刘五姐会因此放弃写作,不过不愧是写了《射雕英雄》和《冰冻千年》的人,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十六岁少女,她是雪后山岚,无数读者心中大侠的塑造者。她的主人公坚强、正义、不畏强权,不畏阴谋诡计,所以小说的作者也一样。 都是靠笔杆子吃饭的人,既然有人敢在大师面前班门弄斧,就要小心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了。 许编辑收到刘五姐的《林源桥正传》和二十几篇评论时,简直看直了眼,小姑娘说倒贴钱也好,把这些都发表出去。 一读之下,不禁觉得畅快淋漓,大师不愧是大师,写出来的东西不是林源桥那种人可以比拟的,哪怕是骂人,大师的方式也独辟蹊径,让人拍案叫绝。一个善于投机取巧、溜须拍马的无耻文人跃然纸上,加上那种特殊的风趣幽默,读的时候经常让人不自觉地笑出声来,真是一篇好文章。每天在不同的报纸上发五篇评论,无论是偶尔提及,还是专门介绍,总之这篇《林源桥正传》以一种不可阻遏之势红了起来。很多好事之人开始专门挖掘此人的阴私事,更多丑闻传播开来,此人几乎成了过街老鼠,听说他家门口每天都有人泼粪,还张贴写满他罪行的纸张,他不得已搬家之后,这些事情也依然如影随形。 通过这件事,许编辑知道了雪后山岚的厉害,也许平时是个好说话的小姑娘,可是一旦惹怒了她,她会让人知道什么人不能招惹。 舆论是一把利剑,但运用这把剑的人也有大小和强弱之分。显然不同于她柔弱的外表,这是一位武艺高强的战士,有着内敛修为的同时,也倔强毫不服输。这场战争打得叫人热血沸腾,更加赢得畅快淋漓,许编辑几乎佩服的五体投地。 但还有一个问题横亘在他心头,像一片阴影挥之不去。 许昌政很早以前就知道刘五姐三人逃家的事情,但直到读了《妻妾成群》才算是真正知晓了她们的过去。那位小说中阴狠冷酷,把女儿换前程的老爷,如果知道自己女儿逃出去后会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作家,不知道会作何感想,大约是五味杂陈吧,而且愤怒高于惊诧。 许昌政认为,跑得好!如果她们没有鼓起勇气这一跑,世上哪里来的雪后山岚和她的故事呢?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人是她的父亲,养了她们母女三人十几年,从礼法和伦情上说,三个女人都处于弱势。即使旧时代的舆论已经渐渐改变,但一个女孩子跳出来谴责自己的父亲,总是说不过去的,就算做父亲的再不对,也依然有‘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千年伦常,这个社会上不开明的老封建到处都有。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件事沉寂下去,刘家人已经知道了厉害,不会再轻易招惹‘雪后山岚’了,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大家相安无事。但刘五姐却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显然刘家已经招惹了头上的太岁,此事不会轻易了结。 自从那位秦风先生把《妻妾成群》拉出水面后,这篇刊物就被各大报刊杂志转载了,原因有三,第一,这或许是雪后山岚的处女作,第二,文中的主人公或许是林海潮声,第三,推荐者是一位大名鼎鼎的文化教授。 《妻妾成群》引起的轰动不下于《林源桥正传》,凡是读过《妻妾成群》和《冰冻千年》的人都会觉得很愤怒,愤怒于林源桥的欺凌侮辱,愤怒于某些好事者的起哄闹事,更愤怒于那个腐朽黑暗的荒唐家庭。 很快,刘家的事情被披露了出来,披露者不是别人,正是林源桥。 他受雇于刘家,写了批判雪后山岚的文章,可事后却成了过街老鼠,他自然要找刘家讨要说法的。刘家也不想把事情闹得更大,于是想用钱打发掉此人,但是林源桥太贪婪,张口就要几千块大洋,一开始刘家按数给了,没想到林源桥却以为找到了可以威胁的把柄,没几天又去要。刘家自然不是任人宰割的鹌鹑,好声好气地拒绝了,只说过阵子再给。林源桥却觉得刘家是不想再管他了,又因为家门口被人泼粪,报纸上天天骂他,所以情绪紧张不安到了极点,心想你无情无义,我自然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于是把刘家的信息几百块大洋卖给了一家报社。那家报社又在通阳找人打听刘家的消息,没过多久,刘家的故事就上了报纸,附带《妻妾成群》的故事作对比。 从刘老爷姓甚名谁,祖籍何处,身处什么官职,家里有几房姨太太,几个儿女,女儿都嫁给了谁,目前情况如何,简直是披露个彻底。 报道特别书写了一位陈副局长,这位局长目前已经被枪毙了,根本原因是政治斗争,他被同僚算计了。当初被枪毙的罪名是贪污军款,但事后又查出他伤害数条人命,都是年轻小女孩,被他性虐而死,由于他的对手想痛打落水狗,所以就让这些事情见报了,闹得还挺大。于是高潮来了,刘家曾把姑奶奶的女儿送给这位陈副局长为妾,那姑娘送过去不到两个月,就香消玉损了。 许编辑想,这下好了,都不用雪后山岚自己站出来谴责她爹了,自然有大把的人替她出头。 ☆、第74章 如果是寻常人家把女儿送出去换了前程,也许换就换了,八成还会换来一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天经地义,谴责父母实在大逆不道’。可惜这次涉及到了被下狱枪毙的变态,他的丑事早被报纸揭露的人尽皆知,刘家就算是想推脱,大众也不会轻易买账,何况还有雪后山岚的《妻妾成群》作为证据,很快就有人在报纸上声讨刘家了。 “这种权色交易泛滥的政府就是我们用鲜血换来的革命吗?让刘品三这样的竖子大行其道,就是我们当今的官场?” “看看吧,世上竟有这般禽兽不如的人,先把女儿送出去,女儿跑了就拿侄女顶上,这般用人命换来的官位,黑心不黑心!” “一个活生生十几岁的年轻生命竟被践踏至此,说这些人是畜生都脏了畜生这个字眼,原来坐在官位上的都是这样无耻下贱,没有人性的东西!” 无论报纸上声讨的多么火热,雪兰家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们看到了那份报道,知道了百灵的事情。 原来她们逃走后,刘家就拿百灵代替了三姐,把她嫁给了那个变态局长,两个月后百灵就被虐待死了。 这个消息让人难以接受,更让人痛苦难言。李氏哭得眼睛都肿了,一直骂刘家人心狠手辣。三姐知道了这件事后,至今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她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不见任何人。 雪兰很担心,因为三姐已经一天一夜没出过卧室了,里面静悄悄的,敲门也不应,她很害怕她会做出什么傻事。 到后来雪兰‘砰砰’砸门,里面也依然没有任何动静,李氏急了,拿斧子劈开了门把手,冲进去一看,三姐倒在地上。她嘴唇发白,浑身冰冷,也不知已经昏倒了多久。又掐又揉了半天,醒过来后她却双目直愣,什么话都不说。 “三姐,你不要吓我,你别这样……”李氏急得满眼都是泪。 三姐只是默默流泪,一句话都不说。 李氏慌了,用力去拧她,三姐仿佛没有痛觉一样,什么反应都没有。 “姐姐,你别这样,这不是你的错!”雪兰急忙说。 “她死了,她替我死了,我害死了她,原本死的人应该是我。”绝望的人终于开口了,却说出了更加绝望的话。 李氏闷声‘呜’了一下,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来,眼中却落下泪来。 的确是因为她们三个逃跑,刘家才拿百灵顶上的,而且正是因为她们的逃跑,才让百灵无路可逃。可是能把百灵的死怪罪在她们三人身上吗?是她们的逃跑害死了她吗? 可如果真的把这些过错拦在自己身上,那么这个世界就太让人绝望了。被压迫、奴役的人要通过互相殴斗和碾轧,来换得奴役者的青眼,失败者不去责怪奴役者和自己被奴役的身份,而是去责怪同是被奴役的人,你为什么要跟我争斗呢?你为什么不把生存机会让给我呢?你不觉得你太残忍了吗? 人类不同于牲畜,人类有心,所以本来应该你死我活的争斗,却因为情感生出慈悲,印象中百灵是个美丽、大方的好姑娘,她和三姐的关系很好,三姐经常会提起她,设想她现在的境况,是不是已经嫁人了?是不是已经有孩子了?可是没想到那个鲜活的人早就离世了,还是因为她的原因,三姐自然会痛苦,自然会自责。 “早就应该想到的,我们跑了,他们会拿另一个人顶上,我为什么要跑,我不该跑的,我对不起百灵,百灵……百灵……百灵!”三姐崩溃了一般,双手紧紧抓着被单,苍白的手背上,青筋一根一根,像紧紧抓着救命稻草。 “你怎么能这么想呢?这根本不关你的事!”李氏抓着她的肩膀说。 三姐摇摇头:“你去问问百灵,问她关不关我的事,问她是不是我害死了她,问她恨不恨我。” “不,不会的。”李氏拼命摇头。 “就是我,就是我害死了她,百灵……我们分开前的那一天,她还跟我说要和她喜欢的男孩子去看电影……我不要,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她没有死……”刚说完这句话,她头一歪,又整个人昏了过去。 也许是伤心太过,又一天一夜没有进食,她的嘴唇都裂开了,暴起许多白皮,李氏被她再次昏倒吓坏了,急忙让雪兰和大妮帮忙,把三姐送去了医院。 医生给三姐打上点滴后,三姐就一直昏睡着,她的面容十分憔悴,让人看了很不忍心。 李氏坐在三姐床边,拿打湿的手绢给她擦脸,然后她看着三姐说:“你们姐妹跟着我,都受委屈了。” “你别胡思乱想了,哪里受过什么委屈。”雪兰安慰她说。 “你们是两姐妹,个性却差得远,你虽然年纪小,做事却一套一套的,有时候比我看的还远,凡事都有你的道理,我从不担心你什么。跟你相比,你姐姐更像个妹妹,以前在刘宅,她处处小心谨慎,小小年纪装的跟小大人一样,其实她只是害怕,怕他们伤害我,伤害她,伤害你,所以她假装自己很懂事,直到离开了刘宅她才总算是多了些活泼的性子,说话做事都开心了不少。我多么希望咱们能永远离开那个地方,离开那些人,那样他们就再也不能恐吓我的女儿,伤害我的女儿了。”李氏默默地说。 李氏的话让雪兰沉默了,床上的是一位真正不满二十岁的少女,她还这样年轻,可是却经历了这么多事情。 雪兰一走出医院大厅就看到了停在门口的汽车,张维真从驾驶座里钻出来,上前问她:“怎么样?你姐姐没事吧?” 维真是个很积极的姑娘,嫁人后也不闲着,居然已经学会了自己开车,雪兰问她:“你自己开车来的吗?” “是啊,我去你家的时候,才听大妮说你们来了医院。” 雪兰靠在维真的汽车上,汽车黑色的外皮被太阳烤的火热,可是靠在上面,却让人有种温暖安全的感觉。 “我姐姐才知道她的好朋友死了,她责怪自己,说是自己害死了她。”雪兰把事情经过告诉了维真。 维真皱着眉头说:“做人不能这么想不开,坏蛋要做坏事,不能烧杀抢掠,也会坑蒙拐骗,难道她要因为自己逃脱了,然后别人没逃脱,就责怪自己吗?” 雪兰叹了口气说:“人们总是习惯选择去痛苦,也许是不能承受失去的代价吧。” “对了,你让我打听的事情,我已经打听到了。”维真在雪兰耳边低语了几句。 雪兰皱起了眉头,越皱越深。 同一时间,刘宅里正经历着暴风雨般的洗礼。 刘老爷几乎砸掉了每个他能看到的东西,地面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碎瓷片、玻璃渣,一个丫头哆哆嗦嗦地跪在地上,额头被打破了,鲜血还未凝固,丫头一句话也不敢说,眼泪哗哗往下流。 “妈的!妈的!扫把星!哭什么哭!你奔丧呢!”刘老爷见不得丫头哭天抹泪,上去就用脚踹人家的心口窝。 丫头‘啊’地叫了一声,捂着胸口倒在了一旁的玻璃碴上,刘老爷又去踢她的肚子,一下又一下,直到刘二爷刘景潮进来拉住了他。 “爹,您这是干什么呀,别闹出人命!这里是沪市,不是通阳!” “妈的,你还有脸说,事情弄成这样还不都怪你那该死的娘,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刘老爷又摔了一个茶碗。 刘景潮捏了捏眉心说:“娘也不知道那个林源桥会把事情捅出去。” “他不过要区区几千块大洋而已,给他又能怎么样!问问那个无知蠢妇,我是短了她吃,还是短了她穿,为了这么几块钱,就把爷们的前程给断送了,我要休了她!休了她!” “父亲,您冷静点,现在不是责怪母亲的时候,她也是怕那人长年累月敲诈咱们,今天几千,明天几千,就是开银行的也受不了啊。” “她鼻子底下没长嘴,不知道来问问人?那种货色,我一个指头就碾死了!” “您也知道,母亲一直在给大哥攒钱,想给他上峰送点钱,也把他弄到沪市来。” “别提他,都是一群废物!”刘老爷愤声道,“还想来沪市,现在他的工作还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呢!” 刘家已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刘老爷被停职了,通阳那边刘大哥的情况也不太好,毕竟百灵被送出去就是为了给他升官的。 “你怎么样?没有连累你吧?”刘老爷急切地问二儿子。 刘景潮点点头说:“我是到去年三月份才回家的,这事怎么说也牵扯不到我身上,而且我今天的成绩都是一拳一脚打拼出来的,我的上峰十分信任我,也根本离不开我,他给我做了保,所以我不会有事。” “你没事就好,我们还有复起的机会,只是这次打鸟啄了眼,竟然叫几个小娼妇算计了,我决计不会饶了她们!”刘老爷恶狠狠地说。 “三个女人算什么。”刘景潮冷哼了一声,“能翻起什么风浪,要怪也是怪那个多管闲事的雪后山岚,我倒要瞧瞧他是何方神圣,敢惹我,也不先看看自己脖子够不够硬!” ☆、第75章 雪兰从张维真处得知,二哥刘景潮并没有受到太大的牵连,依然安安稳稳当官,这对雪兰而言不是个好消息,所谓‘打蛇不死,后患无穷’,既然已经撕破了脸,当然撕逼到底,拼个你死我活才行。可惜刘景潮从未有什么把柄被人知晓,如今的地位也是靠功绩一步步积累的,而且他深受上司的信赖,想要黑这样一个人并不容易。倘若胡编乱造被人识破,以后要黑他就不轻松了,所以雪兰只得暂且忍下,等待时机。 与此同时,她开始正式连载《醉拳》了,《醉拳》秉承了《射雕英雄》的风格,是一篇武侠小说。 来到沪市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雪兰打算写一写关于沪市的故事,《醉拳》是一篇五十万字左右的小说,并不打算写很长。 主人公叫李云生,最初是个不学无术的大少爷,每日斗鸡走狗,惹是生非,不过为人却十分义气,也很机灵。有一日,李云生偷偷溜出家去喝酒,第二天一回家,却发现自家大门前挤满了人。 他走上前一看,院子里竟然摆满了尸体,他一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全都死了,周围的人议论纷纷,说这家昨晚进了强盗,强盗杀光了人,抢光了钱,然后跑的无影无踪。 李家就剩下了李云生一个了,他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在邻里的帮衬下办了丧事,可是家里还开着灵堂呢,就有人上门要账了,说他爹欠了一屁股账,房子和铺子都要被抵押。于是,李云生转眼身无分文,流落街头了。 他度过了一段极其落魄的生活,被熟人耻笑挖苦不说,甚至沦落到了跟野狗抢饭吃的地步,不久他变成了‘丐帮’的一员,跟随要饭的来到了沪市,而他的故事也正式开始了。 如果说《射雕英雄》是一篇富有浪漫色彩的武侠,那么《醉拳》就是现实主义了。距离那场残酷的战争已经越来越近了,《射雕英雄》写的是宋朝时的故事,即便充满了雪兰对于战争和侠义的诠释,但依然会让人产生距离感,雪兰想写一个更贴近当下人们生活的故事,从三教九流的小人物身上,看到人性的闪光点。 李云生会有一个妻子,而且自始至终只有这一个红颜知己。 他的妻子叫张翠婉,十四岁时就被安排嫁人了,她的前夫很厉害,上过大学,可惜就是看不起她,觉得她长得丑,不识字,还很土。有一年丈夫获得了去外国留学的机会,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位红颜知己,然后一回家就嚷嚷着要离婚。 张翠婉的娘家这几年败落了,人家要休妻,娘家也无话可说。于是,张翠婉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凄凄惨惨的走了。被休回家的女人几乎没有活路了,娘家哥哥嫂子不容,外面的人则对她指指点点,她受不了了,独自来到一座大桥边,眼睛一闭,跳了下去。 当她从冰冷的黑暗中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躺在江边岸上,一个男人正贴着她的嘴伏在上方,双手也正按在她胸前。张翠婉羞愤欲死,立时就要咬舌自尽,却被那男人狠狠扇了一个耳光。 “妈的!老子好不容易才把你救活,你转眼就寻死,也太不把老子放在眼里了。” 救她的人正是主人公李云生,他依然浑身破烂,在街上要饭。 张翠婉已经绝望到了极点,崩溃地哭道:“我丈夫不要我,娘家嫌弃我,如今寻死都寻不成,连一个乞丐也要来糟践我。” “你说你男人不要你,娘家嫌弃你,所以才寻死,那不如嫁给我算了,我到现在还没有老婆呢,你嫁给了我,我养活你啊。”李云生一脸正经地对她说。 “你这个臭乞丐,还来占我便宜!快让我死了吧!”张翠婉大哭道。 “你别瞧不起乞丐啊,难道乞丐不是人生父母养的,你就比我高贵很多吗?即便你比我高贵,可是遇到一点小事就寻死,也怪让人看不起的。不就是被休吗?不就是娘家不养你吗?你自己有手有脚,难道还养活不了自己!似我这般全家被杀,家产被夺,沦为乞丐的人也不曾想过要死呢,你又死什么?我跟你说真的,老子现在穷,混不上媳妇,你又因为没丈夫寻死,不如直接嫁给我,我要饭也会养活你的。” 张翠婉被李云生这一席话给震到了,觉得听他说话也不像个乞丐。她本来就存了死志,觉得再糟糕也糟糕不到哪里去了,最多就是一死,于是一横心,跟着李云生走了。 凡是主人公自然都有奇遇的,李云生也不例外,‘丐帮’里有一位嗜酒如命的老乞丐,整天喝得醉醺醺,本来是极讨厌的一个糟老头子,可是李云生却偶然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无法从这个老头手上获得便宜,每次他想对这个臭老头使坏的时候,倒霉的却总是他自己。几天过去了,老头子还是整天醉醺醺地睡大觉,李云生却因为各种意外鼻青脸肿了。这时,他终于意识到这个糟老头不是普通人,他仿佛整天喝得摇摇晃晃,但其实很有门道,于是李云生便死缠烂打求人家当他师父,期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终于他的诚意和决心感动了这位老人家。 一天晚上,老头把李云生带到了荒郊野外,然后他对李云生说:“我可以教你武功,但是有一个条件。我们门派有一个入门规矩,那就是入门之前,必须先杀死一个人,这个人须是你的朋友,你要用杀死他来表达自己成为武者的决心,因为入我门派者,必须冷心冷情。” 李云生沉默良久,忽然站起来,转身走了。 几天后,老头笑嘻嘻地对李云生说:“我瞧你那些兄弟们都还活得好好的,看来咱们没有师徒缘分啊,似你这般优柔寡断者,还是不要习武为好。你告诉过我自己身负血海深仇,若是连杀个人都做不到,又如何报仇雪恨呢?” 李云生却忽然‘呸’了老头一口:“像你们这种张口就让人背信弃义、乱杀无辜的门派,我李云生是瞎了眼,才打算拜你当师傅,滚滚滚,以后别让我看见你。” 老头横眉怒目,骂道,“你胆子不小啊,敢这么跟我说话,不识抬举的狗东西,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惹怒我的后果。” 说完,老头抓着李云生去了荒郊,把他揍了一顿,打的他鼻青脸肿,第二天,又把他揍了一顿,把他打成猪头,第三天,把他揍得爹妈都认不出来了。连续揍了一个月后,有一天,李云生突然给老头跪下了,说:“我知道您这些日子是故意为我喂招,教我武功的,可是如果您依然打算让我去杀我的兄弟,那还是不要再教我了吧。” 老头扶起了李云生,对他说:“我当然要继续教你,只是你永远也不要忘了今天说过的话,入我门派者,决不背信弃义、乱杀无辜。” 于是他正式成为了老头的徒弟,老头的武功绝学就叫‘醉拳’。 学成武功之后,李云生搭救了李翠婉,跟她结婚了,然后他凭借自己的功夫和机灵加入了沪市的一个帮派,并借势打探自己仇人的消息。 李云生和张翠婉结婚后,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李云生是个活泼逗趣的性子,张翠婉是个温柔贤惠的良家妇女,所以经常会被丈夫‘欺负’的羞窘难耐。不过她嫁人后,就会对丈夫一心一意,不但洗衣做饭照顾二人生活,还自己出门找了份工作,对于许久不曾感受过关怀的李云生来说,张翠婉变得越来越美丽,他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喜欢上了她。 李云生也曾有过一个女朋友,她是学校的同学,长得美丽,又聪明大方,他们恋爱的时候,也海誓山盟、三定终身过。可是他家败落后,那个女同学就再也没出现了,听说她有了新的男朋友。张云生不怪她,这是人之常情,他若是个女人,也一定不会嫁给身无分文的乞丐,所以张翠婉这个女人,必定是个大大的蠢女人。 张翠婉看到邻居家的孤儿寡妇很可怜,于是就给她们介绍针线活,渐渐地来找她帮忙的女人多了起来,张翠婉有了一个想法,竟然自己办起了小作坊,组织大家学做洋装,还租下了一个铺面。 她不识字,李云生就在晚上教她识字,她不会算数,李云生就在灯影下教她打算盘,她第一次读到了一首美丽的古诗,问他生僻字是什么意思,李云生就偷偷翻字典,然后再装作很懂行的样子给她讲解。 就是在这段日子里,他们成为了真正的夫妻。虽然他把她带回家的第一天,就在破破烂烂的茅草屋里拜过了天地,可是直到现在,两个从未爱过的人,才第一次明白了爱是什么滋味。 期间,李云生给帮派干成了几件大事,地位升得很快,同时他也终于得到了关于仇家的消息。 ☆、第76章 原来李云生身上的血海深仇都系在了一家商行身上,这家商行是东瀛人的产业,他们在华夏开办工厂,想要控制整个地区的行当,而李家正是这个行当的龙头人物,他们要买进李家的产业不成,就杀了他全家,强行霸占了李家的一切生意。 早报过官的李云生知道,官匪勾结,告官是没用的,只能自己复仇。所以经过了一系列的精密筹谋后,李云生先后杀了五个跟此事有关的人,而且统统伪造成了他们意外死亡的假象。这算是一个小高潮,通过后世电影、连续剧、动画片学到的各种杀人技巧,都被雪兰精心布局了。 也许其他人都看不出其中的奥妙,但是策划杀害李云生全家的东瀛人却发现了端倪,因为死的都是跟那件事有关的人员,他命令侦探调查被杀现场的细节,甚至利用东瀛国的外交手段压迫华夏政府查处凶手,否则就跟华夏开战。 可惜李云生的本领太强,策划的谋杀一环扣一环,这些东瀛人无论如何查找,都找不出任何杀人的证据,因为自杀和意外死亡而强迫别的国家承认杀人罪行就太仗势欺人了,在国际上也说不过去,东瀛也得作罢。而商行主谋却得到了一个消息,被害者生前和被害者的家属都提到过,他们曾遇见一个奇怪的醉汉。 此时,李云生的师父正命徒弟跪在自己面前,大加斥责。 “我早就说过,我们门派不得背信弃义、乱杀无辜,你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何时背信弃义、乱杀无辜?他们杀我全家,都是穷凶极恶之徒,难道还不该杀吗?我们国家是很弱很穷没错,难道就该任人欺负不得反抗,哪怕他们杀你全家,占你家业,也要做缩头乌龟!”李云生赤红着双眼说。 “你只为自己的个人恩怨,却把国家大义放在何处呢?倘若因为你杀害东瀛人,从而引起两国之间的战争,到时候生灵涂炭,千万家园焚毁,你付得起这个责任吗?你说你不是背信弃义、乱杀无辜你是做什么!” “我做的很小心,不会被人察觉到的,就像我没有办法直接把他们告上公堂一样,他们也拿我们没有办法。”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们想要逼迫华夏,找华夏人的麻烦,难道还会在意有没有证据,说是华夏人杀的,就是华夏人杀的,说要因此对我们开战,就会对我们开战,那时谁会听你解释,是他们先杀害了我几十口华夏同胞,何况亲手杀人的还他么都是华夏人自己。” “师父也知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既然如此,又何必要做缩头乌龟,今天他们能为了几家商行杀我全家,明天就会为了华夏富饶辽阔的疆土屠戮我国百姓!一次认怂,次次认怂,他们会觉得我们华夏人好欺负,从而做下更令人发指的罪行!我华夏男儿都是铁铮铮的汉子,打断骨头不弯腰!您今天就是杀了我,再来一辈子,我照样把他们杀个干净!” 老人怒急攻心,抬手就要劈在李云生的脑袋上,李云生动也不动,闭着眼睛就要承受这一掌,最终手掌没有劈下,头顶只传来老人的一声叹息。 “国家贫弱,百姓受辱,千百年来都一样。华夏人自我安慰‘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倒把侵略看的如家常便饭一般,如此又把千千万万填埋在脚下的忠魂和白骨看做什么呢。不要怪别人欺负我们,要怪就怪华夏人自己先失了骨气,看着同胞被杀也无动于衷,难怪别人会当我们好欺负。” 老人决定帮徒弟报仇,出掉真正的幕后真凶,但那东瀛人本事不凡,他本身就是个大老板,身边马仔无数,还各个携带枪械,他还是个武术高手,要杀他是很难的。师徒两个从此人身边的小事入手,慢慢策划复仇,这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也是最精彩的部分。 虽然有过一些波折,不过师徒二人最终还是秘密除掉了坏人,可惜李云生的师父受了重伤,不久伤重不治。老人家最后命李云生带着妻子和幼儿远离沪市,并把他的‘醉拳’传授给更多人,也把武者的精神传播开去。他们门派不仅仅只是做到‘不要背信弃义、乱杀无辜’了,而是有了更具体的武侠精神。 “锄奸扶弱为民,保家卫国兴邦。” 李云生带着这句话和他的妻儿离开了繁华的沪市,去了广东,在那里他开设武馆,终成一代宗师。 大纲打完了,雪兰其实有点惴惴,这可不是百年之后,那时候你写个杀鬼子、打鬼子,大家都觉得稀松平常,就算手撕鬼子,大家也会笑笑放过你,反正都是杀鬼子,谁管你手撕还是刀削。 但是在这个时代不一样,国内有一堆人崇拜东瀛,连‘兴中会’的大本营都是从东瀛发起的呢,也许会引起纷争也说不定。但雪兰还是下决心写了,毕竟那场战争就快到了,许多精神她需要通过这个故事来传达。如果说写完《燃秦》之后,本应封笔过平静日子的雪兰为什么又继续写小说呢?那么就应在这里了,甚至连之前的《射雕英雄》都是为了这个故事而铺路的。铺设了名气,铺设了读者群,铺设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定义,而今天的《醉拳》就是发力的时候。 所以无论这篇小说最终反响如何,无论是褒是贬,雪兰都做到了自己最初想做的。 她是一个普通小市民,抛头颅洒热血自问办不到,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已经不愧对她从百年后走这一遭了。 同时,三姐出院了,她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换了一份新工作。 她跳槽到了另外一家报社,想要专职做新闻记者。首先,三姐在《文学报》工作的事情被刘家知道,已经不好继续去报社工作了。其次,《文学报》主要是刊载小说、散文和诗歌的,有点新闻也多半跟八卦事业有关,虽然也涉及国家政事,但不会涉及很深,更不会涉足敏感的话题。而三姐说,她想要做一个真正的记者。 李氏最初有些犹豫,毕竟一个女孩子,天天在外面跑来跑去,谁放心的下呢,再说她年纪也不小了,不着急结婚,整天在外面算怎么回事。 三姐却对李氏说:“百灵死了,她是代我死的,我不可以就这么心安理得的活着,却把她忘了。为什么做女人就非得这样呢?不是你死,就是我死,我不要这样,这是不对的。但如果我整天闷在家中,什么也不做,那么什么都不会改变。女人不能依靠别人的怜悯来拯救自己,女人要靠自己拯救自己。” 三姐义无反顾的去了,凭借她在《文学报》的经历,应聘为了一个大报社的新闻记者。她买了各种器材,把卧室改成了暗房,学习洗照片,她的写作功底不行,于是天天练笔,跟雪兰讨教写作技巧。 三姐依然是雪兰心中那个有点倔强和任性的小姑娘,但倔强和任性也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倔强的女孩子,即使被压倒了,也会再倔强的站起来,任性的反抗到底。 李氏也有了新的任务,《醉拳》这首歌之前被盗窃发布过,如今既然要正式连载了,那么《醉拳》也应该跟随它的故事重新发布才对。之前的歌曲是记忆里没有变动过歌词的曲子,问如今的《醉拳》雪兰赋予了它更新更深刻的含义。 颠颠倒倒酒中人,究竟我醉,还是世道醉? 酒醉之人血泪看天地色变,未醉之人荒唐行醉生梦死。 “醉拳”就是喝醉酒的人打的拳,看似毫无章法,实则隐匿了锋芒,让对手无法预测你的下一步出击,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直击要害。为什么不是‘咏春拳’,不是‘铁砂掌’,更不是《射雕英雄》里的轻功内功,而偏偏是‘醉拳’呢? 一切自有故事来诠释。 新书写的很快,大约写到五万字的时候,报纸上就有人给她出评论了。 “山岚先生似乎突然更改了写作风格,一改过去正经八百的笔调,而是用幽默滑稽的叙事方式来书写《醉拳》。主角既不是《燃秦》里学富五车的书生,也不是《射雕英雄》里大仁大义的老实人,而是描述了一个浑身缺点的人物,老实说最初几章看到主角那么没用,简直气的我血都要吐出来了。可是渐渐地,山岚先生就展开了他雄厚的笔力,许多地方看得我捧腹,没想到山岚先生也能写这么幽默的段子,家人看到我对着报纸哈哈大笑,都骂我神经病。我要说这可不怪我,要怪就怪山岚先生。故事的笑料都围绕一个奇怪的老乞丐,此人必定是隐藏于市井间的武林高手吧,总觉得此人有些‘狂霸拽’呢,看得我好心焦,太想知道后文如何了……” 自从写了《林源桥正传》后,雪兰发现幽默的文体也挺受欢迎的,所以新书就尝试了下滑稽的风格,甚至还用了不少后世的调侃新语,整体看文章是很活泼的。对于每天忙于干活工作的人来说,应该算是闲暇时不错的消遣品。 ☆、第77章 似乎幽默的风格更招人喜欢,自从《醉拳》一开始连载,就受到了很多方面的好评,主角李云生的性子也很受人喜欢,也许大家都爱表面玩世不恭,内心却存有坚持的人吧。 有一位比较有名的女作家还特意为《醉拳》写过评论呢。 “第一次听《醉拳》时,还不知道这是山岚先生写的歌,我把歌曲买回家,一遍一遍反复循环听,有时候和《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笑红尘》等一起听,那时候我心想,原来除了山岚先生,也有作曲家能写这种风格的曲子呢。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有人盗走了山岚先生的歌,《醉拳》跟其他我喜欢的歌曲一样,都出自同一个人之手,难怪我总是把它们放在一起听呢,这就是冥冥中自有定数,有些东西是盗不走,偷不走的。” “然后我就开始期待这首歌曲背后的故事了,《精忠报国》带给了我一片铁血丹心,《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带给我一片伤心的眼泪,《醉拳》会带给我什么呢?‘莫说狂,狂人心存厚道;莫笑痴,因痴心难找;莫怕醉,醉过海阔天空……’山岚先生不愧是鬼才,这几句歌词写得我一时泪眼婆娑,一时感慨万千,一时心潮澎湃。他总是能写出直击人心的东西,像冰雪落在心头,让我颤栗不已。” “终于,我等来了《醉拳》,果然不负我的期待,我把短短的开篇看了一遍又一遍。主人公的确像是个会耍醉拳的人呢,他是小人物,但是却很有魅力。虽然笑料百出,人也狂放不羁,可为人忠义、良善,像所有山岚先生塑造的主角一样,让人心生喜爱……” 许编辑挺高兴,跟雪兰说《醉拳》的反响很好,还说这次改变风格改得好。 前阵子曝出来刘五姐就是雪后山岚后,《文学报》那边颇有些微词,然后让许编辑跟雪兰说,如果以后有新作品,务必先考虑《文学报》,他们一定比那边给的报酬高,绝对不会让雪兰吃亏的。 其实,《小说周刊》那边连载《冰冻千年》的时候,只有千字两块钱的稿酬,后来知道她是雪后山岚本人,一下子给她提高到千字十块,但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在《文学报》的报酬,毕竟她是《文学报》的招牌,报社怕她跑了,所以报酬不断上涨,至今都千字二十块钱了。 雪兰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但《文学报》跟《小说周刊》完全是两种风格啊,订阅的群体都不一样好不好,《冰冻千年》发表在满是武侠爱情、浪漫散文诗歌的报纸上,好像有点走错片场的感觉。 雪兰也把这件事跟报社说了,报社大手一挥说,没关系,我们可以加版面嘛,加一个跟《小说周刊》一样风格的版面不就得了,您尽管写。 后来经许编辑打听才知道,都是《冰冻千年》的电影惹得祸,虽然版权在雪兰手里,但是两家杂志社争,闹得不太愉快。 《射雕英雄》太长了,至今都只是改编成戏剧来唱,或者是说书艺人来演说,有人来买版权,但没人来拍电影。《冰冻千年》却不一样,沪市这边已经有三家电影制片公司在争了。 其实这个年代,华夏的电影事业发展迅猛,甚至比美国更早的出现了留声电影,而且电影作品繁多。虽然演员的演技不自然,但故事都不错,还有不少反应穷苦大众生活的深刻影片呢。 其实过去的文艺工作者,尤其是电影、戏剧等方面的人,造诣都很深的。你看他是个唱戏的,仿佛很下贱一样,但人家唱歌、练功、拉琴、作曲无一不精。拍电影的人,无论是演员还是导演,都好像很深沉的样子,很少有后世那种特别浮躁的感觉。 《冰冻千年》最后由雪兰拍板了花落谁家,因为那家公司的导演直接把改编剧本给雪兰寄过来了,然后雪兰看到了一大本修修改改的稿子,还看到了一本被画了无数标记的原著书,就凭这个,别人就比不了。作品被别人如此认真的对待,雪兰很感动,于是决定直接把改编权给这位。 而且这位导演先生很明确的告诉了雪兰他的改编打算,他希望那位革命者可以是真正的革命者,并且想让小黄莺最后得到拯救。 首先,电影艺术不同于小说,华夏人看戏,而且都喜欢圆满大结局,一场从头到尾的悲剧不会吸引太多观众。《冰冻千年》的立意很好,旨在让大众知道边缘人的可怜,电影可以带来很好的宣传效果。 但是电影和小说的受众相去甚远,小说的受众不是精英人群,也普遍受过良好教育,他们不需要别人帮他们解读这部小说的立意,他们自己就能理解作者的心思。而看电影的人群却比较复杂,老百姓一般把看电影当成看戏一样的消遣事,人们看过后不会去深思什么,说不定还会嫌弃故事的晦涩和悲情。 所以电影艺术必须要迎合大部分受众的心态,而不是完全照搬原著,虽然会引起许多读过原著的人的不满,但至少迎合了大部分人。 导演先生改编的很仔细,细节上基本忠实了原著,语言风格也更加犀利和突出中心。而他最打动雪兰的还是信里的一句话,他说:“人总是需要希望的不是吗?只有希望才能让人们持之以恒,为之奋斗努力。” 导演先生的这句话犹如当头棒喝,击打在了雪兰心头,她开始反思最近的故事情节。 她写故事的最终目的是想唤醒民智,但唤醒民智又是为了什么呢?归根结底,还不是为了‘希望’二字吗? 有一句名言说,‘不要凝视深渊,因为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苦难,有时候我们的痛苦沉重到难以承受,而这时候更需要阳光,而不是盯着深渊感叹悲惨。要告诉人们勇敢起来,积极进取,而不是跟大家说,如论如何努力,都只能落得悲惨的结局,这样的故事太沉重,会让原本就经历着苦难的人更加绝望。 其实华夏当前,并不缺少为唤醒民智而奔走呐喊的作者,这样的优秀作者有很多,他们舍生忘死,在华夏危亡之际用笔尖作为利刃,作为刀锋,与敌人奋战,这笔尖代表了华夏文化人的风骨。 雪兰跟他们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她是一个通俗小说作家,哪怕《冰冻千年》也依然属于通俗长篇小说的范畴。通俗长篇小说的优点在于更易于接近普通民众,而不是太高端的作品,只能在部分受过教育的群体中得到追捧。华夏大部分都是不识字的老百姓,不能指望把书本中文绉绉的道理灌输给他们,他们听不懂,而且这些大道理对辛苦生存的百姓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 而像《燃秦》和《射雕英雄》,它们在民间落地生根,哪怕不识字的老百姓也能通过说书艺人知道这些故事,道理自然会潜移默化的传递给他们。这是雪兰的优势,不能因为报纸上其他文人墨客的评论,就改变自己的初衷,去追逐那些虚无缥缈的褒奖之词。她应该找到自己的心,知道自己真正想要写什么,写出来又有什么目的。 突然之间,豁然开朗。她的故事是写给普通百姓的,不是写来让精英群体评论的,如果继续追逐这些浮华,那么她就迷失了自我。 雪兰忽然想起了《醉拳》的评价。 许编辑说,新故事的反响很好,每天都有说书先生说连载,茶馆里火爆客满。 雪兰那时候还在想,原来稍微改成了幽默通俗的风格,就这么受欢迎啊。 其实她错了,《醉拳》受欢迎不仅仅是因为它通俗幽默,而是因为这部故事回归了平凡,更贴近了百姓生活。 雪兰想,这部《醉拳》一定要写得很精彩才行,而且要写更多幽默爽利的段子,要传播好的积极向上的能量,而不是过多的集中于负面情绪,所以她打算加重李云生和张翠婉奋斗的剧情。 后世风靡看韩剧,虽然有些婆婆妈妈,像裹脚布一样,但是很多人爱看。因为不少优秀的剧目中,女主角都有相似的特点,她们外表温和柔顺,但内心坚韧向上。剧作家们推崇这种品质,遇到苦难是难以避免的,但在遇到苦难时如何反抗,如何不屈不挠,才是人们尊重和喜欢她们的关键。 但是这个年代的文人通常不会推崇这种理想化的小说,好像格调太低了,他们跟西方人学习,高度重视悲剧。比如华夏人很喜欢的《茶花女》,说起来《三个坦克手》和《基督山伯爵》更好看更爽快吧,但反而多数人都觉得《茶花女》更深刻,属于更高大上且立意深刻的作品。 当然了,悲剧的确更深刻,更能揭示黑暗和不公,发人深省。但雪兰是写通俗小说的,她写故事就是为了启发普通老百姓,所以也没有必要变得高大上,还是越通俗越好。 在潜移默化中,传递‘坚强’二字,这就足够了,至于评价什么的,都是外物。只要能写出她想写的东西,就算被评价为妄想或者文笔烂也没关系,因为但求无愧于心嘛。 于是,《醉拳》里面的张翠婉登场了,她是以一个不漂亮、没文化、没见识的萎缩内宅妇女登场的,还不久就被休了,回了娘家后又被欺负,又被嘲笑,还整天哭天抹泪。一出场几乎没有读者有反应,大家都想象不到这就是女主角,结果男主角上来就对人家又亲嘴又摸胸(人工施救),还直接说:“我到现在还没有老婆呢,你嫁给了我,我养活你啊。”然后张翠婉就跟他回家拜了天地…… 所以一下子就炸锅了。 这是自从上次雪后山岚被黑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信件轰炸。 大家都不明白了,过去总写天仙当女主的山岚先生是生病了吗?写这样一个女主角? 还有不死心的人在报纸上出评说:“这位张翠婉应该不是女主角,因为跟山岚先生一向欣赏的女性角色不一样,无论《燃秦》还是《射雕英雄》,他的故事里总是美女如云,哪怕一个小角色也是天香国色、美丽动人,更何况是女主角。我不信写了平遥公主、黄蓉和湘水这些令人难忘的女性角色的山岚先生会安排这样一位平凡的女子当主角,大约只是个过客吧,真正的女主角应该马上就出现了。” 似乎引起了极大的反弹了,好多人都说失望,还有人预测,这个张翠婉没过多久就会死掉…… 连大妮都跟雪兰说:“二小姐,这个张翠婉不但嫁过人,还那么笨,配不上李云生的,你以后会给他换个妻子吗?” 雪兰囧囧的,话说你一个年轻姑娘,怎么跟那些意淫故事里美女的老头子一个口气?李云生是个要饭的好不好?就算他长得帅,武功高,怎么就高高在上了?一个个的都嫌弃张翠婉? 雪兰无视了那些评论,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她知道读者们一定会爱上张翠婉的,会忘记她平凡的外貌,失落的过去,然后爱上这个坚强向上,有着华夏女子优秀品质的女子。 无论男人和女人,外在的美丽不是美丽,内在的美丽才是真正的美丽,尤其是在文学作品中,格外如此。 倒是有个奇怪的团体站出来支持张翠婉,把那个预测她很快会死掉的作者大骂了一顿,而且文风还比较豪放。因为这个时期的作家都比较注重风度,写文章互骂的时候,哪怕全文都在骂人,但通篇找不到一个骂人的脏字,但这位就不一样了。 总之,这位作者大骂某些文人无耻,人品跟雪后山岚先生相差十万八千里,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山岚先生人品清贵,思想深邃,怜悯女性,才不会写这种剧情呢,张翠婉一定就是女主角,她这么可怜,山岚先生会让她幸福的。山岚先生也一定是看不起那些为了年轻女学生抛弃发妻的混账东西,才写这个故事的。 后来雪兰才知道,这是一个传说中的“太太团”组织…… 无论如何,是褒是贬,《醉拳》都引发了很多话题。 而且人们对张翠婉的不喜都是一时的,渐渐地,人物的形象丰满了起来。 张翠婉是一个弱者,她经历包办婚姻,却被丈夫嫌弃,然后落得无家可归,一心求死的结局。这样一个人无论是谁都不会喜欢的,但雪兰的故事追求的是改变和自强,还包含了她最新的理想,带给绝望中的人带来希望,但希望却只有自强不息、勇敢向上的人才能获得。 李云生的性格是玩世不恭的,而且他最初也不爱张翠婉,娶个女人回家,纯粹是找个女人照顾生活,还要给他的师父洗衣做饭。 张翠婉却是落在了穷人堆里,她见到了比她可怜却比她坚强的妇女,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软弱和无能,过去她憎恨夺走了丈夫的女人,还总幻想丈夫有一天可以回心转意。 一头扎入穷人的生活后,每天都干活累的要死,还接触各种各样的人,根本没时间胡思乱想了,而且丈夫李云生也带给了她新奇的感受。 这是一个跟过去的丈夫截然不同的男人,他表面玩世不恭、大大咧咧,内在却极有担当,不但心胸开阔,乐于助人,更懂得怜悯弱小,助微扶贫。他也读过书,当过大少爷,可从来没有嫌弃过她。 张翠婉是个传统女人,既然已经拜过了天地,就算没有圆房,她也是他的女人了,她会为他做一切妻子应该做的事情。李云生乐于助人,她随他助微扶贫;李云生为兄弟义气打架生事,她为他辛苦劳作、照看朋友亲眷;李云生惹上官司,催她逃走,她不但不逃,还帮他前后情愿,奔波忙碌。离开了封闭的深宅大院后,张翠婉变得鲜活了起来,某些事情她甚至比李云生还要热心肠。 读者们会看到她一步步的改变,从后宅里呆滞的木头人,变成一个活生生的人。 于是爱情的萌芽,便在这相濡以沫中,露出了端倪。 不喜欢她的声音消失了,人们渐渐被她感动,开始期待她和李云生的爱情。 “我知道自己喜欢看山岚先生的书,喜欢他的奇思妙想,喜欢他的深刻厚重,而最喜欢的却是他文中浓厚的,化不开的情感。山岚先生很擅长写感情戏,他是真正明白人心,明白情感的人,所以他写出的故事最能触动人心最柔软的地方。我仿佛变成了故事里的李云生,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是如此强烈,就像陡然落入了爱情一般。谁在乎翠婉相貌如何,识不识字,她美好的像秋日的天空……” “我最喜欢这一幕,晚上,李云生在灯下看书看入迷了,翠婉在缝制他的一件衣服,然后她悄悄望向灯下的人,心中一阵甜蜜,又一阵难以言说的酸楚。‘她暗暗的想,他就坐在那里,真好,只愿长长久久,每个夜里,我都能一抬头就看到他。’这时她不小心刺破了手指,于是‘咝’了一声,李云生下一刻就出现在了她面前,心急地握着她的手。原来李云生早就察觉到妻子在痴痴地看她,他脸红地坐在那里,手足无措,任她看。然后两人的双目相接,一时静谧,不知沉默了多久,似乎天地之间都只有他们两个……这是他们刚刚互生情愫的时候,我读时只觉得心头软成了一团,这静谧中,唯有感动在静静流淌。” 还有人直接猜测,这该不会是山岚先生写的自传吧,女主人公就是林海潮声先生,所以才这么有感触。 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文学作品,书写真挚的感情永远不会过时,也会永远打动你想要打动的人,这也是人们喜爱文学作品的原因。 ☆、第78章 没过多久,雪后山岚就惹出了一段官司。 不对,是有人打官司,波及到了雪后山岚。 之前说有个‘太太团’,里面一位女作家指着别的作家骂,这次她又骂了。 因为一位有名的画家要跟妻子离婚,这个画家可以说是个屌丝男,但的确很有才华,他的太太是位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当年为了嫁给他,不惜跟家里人闹翻。然后她陪着这个男人吃苦受罪,最终男人成了著名的大画家。可惜这个时候,男人闹着跟女人离婚。 画家先生爱上了自己的女学生,他为女学生画了一幅画,结果被妻子看到了,妻子了解画家,也了解画,只看画就知道丈夫爱上了画里的女人。她跟画家吵架,画家就把那张画涂抹掉了,画上了另外一幅画,这时还没有到要闹离婚的地步,画家也感念妻子这些年的付出。但画家出轨,爱上别人却是事实,于是被嫉妒冲昏了头的妻子,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来,比如拔掉了画家纪念女朋友的花草,结果画家就闹着要离婚了。他的妻子最初不肯,万般挽回,最后发现无法挽回,就问画家要一百万大洋和一百幅名作,这是一大笔财产,妻子希望男人能向她低头,但是画家即便要付出这么大的牺牲,也一定要跟妻子离婚。 这件事闹得很大,所以那位‘太太团’的作家就出面指责画家无情无义,是当代陈世美,他的妻子做得对。 民国时期的文人不是流行‘休妻再娶’嘛,连蒋先生都属于休妻另娶的行列,可见这股风潮之重。有一些比较强势的太太联合了起来,谴责一些比较无耻的家伙,比如妻子为家中付出良多,为男人生儿育女,照顾两老,结果男人却为了个年轻的女人就把老妻休掉的。民国时期的文人也是比较要颜面的,如果真的做出了这种现实陈世美的勾当,就说明这是个无情无义的人,即使同为男性也会看不起他,不会再跟他深交,所以太太团还是比较给力的。 无论古今中外,婚姻都是个说不完的话题,如钱先生所说,‘围城外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 这样的大话题没办法评论,但婚姻走到离婚这个地步的时候,总会变得异常丑陋。让看到这些丑陋的未婚人士,徒生恐惧和厌恶之感。 为什么会觉得恐惧和厌恶呢?也许是害怕承担不起婚姻中的责任吧。 每个人都向往爱情,但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担负起婚姻的责任。婚姻代表着两个家庭,尤其是在华夏这样尊重家庭的国家,父母、孩子都会受到影响,倘若一个人无法承担起婚姻的责任,那么就不要轻易结婚。而一旦担负起了责任,就不要像个懦夫一样说一声承担不起,或者说一声我又爱上别人了,就一走了之。这样的人不配结婚,否则害人害己。 那些被家里的父母强迫结婚的男人,尚有些可怜之处。可是这个自由恋爱,妻子又忠实可靠的家伙还搞婚外情,就让人看不起了。不过他宁可放弃全部的财产,也非要跟妻子离婚,看来是着实厌恶这份婚姻,一天都待不下了。 本来这一团乱麻跟雪兰半点扯不上半点关系,但她就是不幸躺枪了。 因为太太团的那位女作家说:“世间男子多薄情寡义之辈,少有似山岚先生这样真心怜悯女子,爱重女子的好男儿。他故事里的女子都是备受敬重的人,从不当陪衬,从不做依附,因为山岚先生从心底里尊重女性,所以才描写这样的女性角色,这一点胜过世上千千万万的男人。” 她夸了雪兰一顿没有错,但同时她又把另一个男作家骂的狗血淋头。男作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啊,又骂回去,说这个女作家是老处女,被男人抛弃,或者是个磨镜,总之骂的很难听。最后又说,在你眼里像情圣一样的雪后山岚不一定就那么好吧,你又没见过人家,说不定人家家里有七八个小老婆呢。否则当初那些情妇吵上门,名妓扫榻以待的新闻是怎么来的?山岚先生这么善于描写爱情,又这么了解女人,必定红颜知己无数。看看他的小说吧,这么多的女主角,这么多次恋爱描写,必定亲身经历过不少。 这篇说山岚先生是个花心大萝卜的文章一出,突然冒出了好多反驳的声音哦,简直是群情激奋,连报社都被信件轰炸了。 “山岚先生的哪篇故事不是一男一女结局,哪个男主角不是只对女主一个情根深种,可见山岚先生也支持婚姻的纯洁性和唯一性,不像某些活在旧时代的人,思想依然封建腐败,就知道压迫女性,歧视女性。” “山岚先生和林海潮声先生伉俪情深,谁人不知!不怕你们笑话,我恋慕过山岚先生,仅仅凭他的故事就喜欢上了他,我曾给他寄过数封信表白心迹,可是他一直回信说,‘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不能接受’。我当时很难过,可他依然是我心目中那个最忠实可靠的男人,因为他写出的故事跟他的人品一样,是正人君子。所以我虽然失望,却不会对他失望,因为他的拒绝对得起我这份喜欢。我每天读着他的故事,并坚信他故事里告诉我的,我终将会找到一个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男人,致敬雪后山岚先生,我永远喜欢你。” 这些反对声竟然大多数都是女性作者,其中有一个重磅,还是张维真挥舞着报纸找上门来给雪兰看的。 “我一直在读山岚先生的故事,最初是迷上了《射雕英雄》,每日必看,后来又特意看了《燃秦》,得知山岚先生用刘五姐的名字写了《冰冻千年》后,我又马不停蹄去买来。到后来,我收藏了他全部的小说、歌曲、月历牌。山岚先生从未高声呐喊过女性该如何如何,只是他的字里行间中流淌着对女性的尊重,他尊重女性的价值,把女性放在对等的地位上,所以他也值得我的尊重。那时候我想,被他爱上的女人一定会很幸福的。因为我也曾给他写过信,可惜山岚先生太忙,并未亲自回信,我又连续写过几封信,并表明了身份,但也只获得了官样的几封回信。所以我知道,山岚先生绝不是一个轻浮的人,相反他重义守信,不像那些旧式男人,只看重女人的贞洁,把女人当做后宅的附属品。林海潮声先生虽然出身卑贱,却得到了山岚先生的爱重,她是个奇女子,带着《精忠报国》和《大华夏》唱响了南北统一之声,这份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想来也是山岚先生爱重她的理由吧……” 这个作者的笔名叫□□,张维真瞪大眼睛问雪兰:“你收到过人家的信!你还没理睬人家!” “她是谁啊?”雪兰好奇地问。 “她是李红纤,李部长的女儿,你不知道吗?名媛中的名媛啊!我丈夫那种级别连李部长的边都摸不到呢,她女儿居然给你写信……”张维真一脸不敢置信。 之前发生过报社里的小伙子假冒雪兰的名义给女读者写信,于是后来这道工序改成了拆开信件,单纯是信纸的,就统统封存好,等雪兰有空自己看,然后由报社统一寄送一份官样回信感谢。 雪兰至今积压的信件已经半屋子了,她每天要花很多时间写作,还要上学,所以基本没空看读者来信,于是信都积压着…… “这位姑娘太有名了,是真正的富家名媛,身边的追求者像星星一样多。”张维真说,“能得她青眼的男人,一定是祖上烧了高香,你能耐啊!不知多少男人要羡慕你羡慕的咬牙切齿了,李部长的女婿可是镶金的法宝,得有多少青年才俊争着当啊。” “是啊。”雪兰笑说,“可惜咱不是男人。” “你要是男人啊,估计立即就想休了你妈妈,然后投奔人家怀抱了,人家可是个大美女呢,又有钱,又漂亮,又有才气。” 雪兰被她说的浑身一哆嗦。 维真笑得肚子疼。 不是假的,雪兰收到好多好多女人写来的情书,有些女孩子的照片又年轻又美丽,信里直接就写‘只看书就爱上了你,一定要见一面’什么的。 幸亏咱不是男人,要真是个男人,估计早把持不住了。不捞名媛,也马上捞个漂亮、贤惠、身材好、屁股大的妹子当老婆。 可惜雪兰是个小屌丝,自己都木有漂亮、贤惠、身材好、屁股大,要真分身出个男人,一定先让自己娶了自己╭(╯^╰)╮外面这些风风雨雨都跟雪兰无关,他们吵他们的,雪兰还得竭尽全力写作。 可是这天晚上,雪兰却收到了报社送来的一封信。 读者来信一般不会直接送给雪兰,除非是认识的导演、编剧,或者是读者在信里送了礼品的,才会送到雪兰面前,而这封信的寄件人是韩晓飞先生。 雪兰看到这封信后,一下子就拍了脑袋。 上次她本来还想联系人家,见个面的,得感谢人家帮她画了那么多画啊。但是后来发生了很多令人头疼的事情,就把人家忘了。本来还以为这位韩先生已经对她粉转黑,以后不会再给她写信了呢。 雪兰把信封拆开,没想到里面还有一个信封。 再把信中信拆来,却看到了一笔娟秀的小楷,完全不同于韩先生牛逼的狂草。 “雪后山岚敬启。小女名枫,苏沪人士,请勿怪我唐突,之前给先生写过信,可是先生忙碌,并未注意。但是我太想跟先生说几句话了,于是就借了表弟的名义给先生写信,烦扰您了,请在百忙之中,看看我的故事。 不瞒先生说,我跟先生《醉拳》中的张翠婉有同样的身世。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我也跟张翠婉一样,被丈夫休弃,好在家人待我很好,所以没有去寻过死,只是我的心也跟死了差不多。 那段日子,我真正明白了‘心如死灰’是什么感觉,就好像突然走入了暮年,人生再也没有任何指望,也不知道活着要做什么,似乎明天就死去,也没什么可牵挂的了。 可是我读到了先生的《醉拳》,最初看到张翠婉的时候,我看一次哭一次,家人都劝我不要看了,可我还是想看,我想看看您故事里的这个女人会有什么结局,她和我一样,都想过要死去,那么她还有活路吗?我还有活路吗? 有的,山岚先生您让她活了,您也让我活了。张翠婉遇到了李云生,而我遇到了您,李云生打醒了张翠婉,而您打醒了我。 我还有父母兄弟,我还这么年轻,为了这么点小事轻言生死真是太愚蠢了。然后我又看了先生的其他小说,《燃秦》和《射雕英雄》都看了,我读懂了先生所欣赏的女性,我把她们读了一遍又一遍,这些柔弱中透露着坚强的女性,这些心怀远大志向,而不是把婚姻当一切的女性,她们是真正值得人钦佩的强者,如果能更早些读到您的故事就好了…… 所以自怨自艾是永远走不出来的,那句‘不要凝视深渊,因为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真的震撼了我,我读的书不多,问过兄弟才知道,原来这出自尼采的诗句,‘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我不会再凝视深渊,更不会再仇恨魔鬼,我会努力忘掉过去的一切,勇敢向前看。就在前几天我买好了前往美国的船票,没嫁人的时候我一直想要当个护士,听说那里的女性也可以上医科大学,所以再过不久我就要前往美国了。在这之前,我一定要跟您道别。 写下这封信时我很忐忑,也不知道会不会打搅到您,您根本不知道我是谁,我却啰啰嗦嗦给您说了这么多无聊的事情,也许您会觉得我是个怪人吧,但无论如何,我都想说声谢谢您。 谢谢您。枫留笔。” 雪兰在灯影下读完了这封信,感慨良久,想要写回信,却脑袋一片空白,不知该如何回复。 觉得……我稍微帮到你了吗?那真是太好了,不枉费我写了这个故事。 只看笔迹和语气就知道了,这必定是个温婉礼貌的好女人,也足够坚强,能够正视自己。如果在一百年后的时代,她一定会遇到一个欣赏她,能够给她幸福的好男人,只可惜她生在这个时代,然后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一个错误的男人,这造就了她的不幸。她会在离开华夏之前,一定要给自己寄这封信,也许是想从自己这里得到肯定吧。 于是,雪兰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份厚厚的稿子。 这是《妻妾成群》的原稿,不是三姐帮她誊抄的那份,而是雪兰当初用狗爬毛笔字写的那份。她找了个大信封,把原稿塞了进去,然后又给她写了回信。 “这是几年前,我的第一篇故事,那时候我掉落池塘,生了重病,写字都拿不稳笔。”当然是天生狗爬字,但为了在读者面前保留点面子,还是撒谎自己手哆嗦好。 “冬天,我们一家人挤在十几平米的破屋子里,窗户没有玻璃,冷风吹进来,我们互相抱着取暖,吃贴饼和咸菜,还要省着吃,又有混混邻居半夜来踢门,惶惶不可终日……没有桌子,我就跪在地上写字,直到双脚和膝盖冻僵,手上生疮……” “但好在我有亲人陪伴我,无论何时何地,都有爱我,把我放在心上的人,所以穷也没关系,我坚信自己会获得幸福。你也一样,有一天你也会找到爱你,始终把你放在心上的人,那时候你就会觉得过去的悲伤和痛苦都是可笑的,但也是很值得的。因为人都是只有经历过,才会真正成熟和长大。” 雪兰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也曾绝望过,那时候她失去了最重要、最爱的亲人,独自活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所以她明白绝望是什么滋味。但同时她也是从那段经历中走出来的人,她适应了这个时代,找到了新的值得爱,也爱她的人,所以她会好好走下去,也愿每个曾受过伤的人,都能勇敢向前看,然后在万丈红尘中找到一个爱你、也值得爱的人。 封好了信,门外传来李氏的喊声:“还不出来吃饭,要凉啦!” “来啦!”雪兰叫了一声。 去饭厅一看,桌上摆着她最爱吃的红烧猪蹄。 “你再不出来,我就把你那份吃了。”三姐说。 “你老吃我的,当心吃胖了,嫁不出去。”雪兰说。 “我吃再多,也没你胖。”三姐又说。 李氏打断女儿们的争执:“都吃,吃胖了看着富态,才好找婆家。” ☆、第79章 没过几天,雪兰收到了韩先生寄来的包裹,是一个包装精美的大木盒。 打开木盒一看,里面放了三幅画,竟然是《醉拳》里的三个主人公。 “哎呀,画得真好,你又托人家给你画月历画了吗?”三姐问。 没有啊,雪兰心想。 然后她翻遍了盒子,也没找到任何信件,所以他是只寄来了画,然后什么也没说。 ==莫非这家伙是个傲娇……毕竟是写字都写狂草的人呢…… ‘傲娇’一词产生于百年之后,意思是‘女孩子为了掩饰害羞做出态度强硬高傲,言行表里不一的代名词,乃是炙手可热的萌属性之一’。 所以只有女孩子傲娇才会萌,男人傲娇,妥妥摸不着头脑的节奏。 不过还是得感谢人家的画,韩先生是位很有名气的画家,这样一幅画价值不菲,所以雪兰立即就给人家写了感谢信。 不到四天功夫,韩先生就回信了。 对他自己和那三幅画只字不提,只说他家人挺感谢山岚先生对他表姐的开导…… 信极短,四五行,跟之前长篇大论讨论小说的热情相去甚远,透过这疏离高傲的几行字,雪兰仿佛看到了一个皱着眉头的小人,头顶一个大大的‘哼’字。 ╭(╯^╰)╮果然是个傲娇。 然后更傲娇的来了,第二天雪兰又收到了他的一封信,信里又开始讨论小说剧情了,把他对主人公李云生的看法说了将近三张纸…… 一封信发出去,寄到手起码要两天时间。所以他这是发了一封信后,等不及雪兰回信,隔了一天就发了第二封信……第一封态度冷淡,第二封看似冷淡,但写了三张纸…… 雪兰赶紧给人家回信,对付傲娇,甭管是男是女,统统得顺毛捋。 等第三封信的时候,韩先生的傲娇就没影了,直接对雪兰吐露了心声。 他说对雪兰之前插手他家的事情感到不满,因为他的表姐不但被休弃,还伤心流产,他认为把表姐欺负成这样的狗男女应该遭到报应,他本来看雪兰的小说,以为山岚先生本人应该也是个正义豪气、快意恩仇的人,所以一时间产生了不满的情绪。但他在报纸上发泄似的报复,家族对宋家的排挤打压,都没能让表姐好起来,反而是《醉拳》让她打起了精神。原本整天躲在卧室里伤心流泪,白天黑夜一脸恍惚的女人,现在已经登上了前往美国的轮船,说要努力学习,然后报考医科大学,成为一位女医生再回来。 雪兰心想其实她的《醉拳》也没有那么大的能量,都是人家姑娘自己有志气,能看开。 跟韩晓飞先生交流了一阵子后,雪兰发现这位先生真的很有个性。 古代人会互相通信,然后天南地北的聊天,所以才有了‘笔友’这个词,在民国也是一样的。 韩先生会借着故事里的人物抒发他对某些事情的看法,甚至延伸到社会世事,他的观点普遍非常独特,虽然有点愤世嫉俗的感觉,但挺有邪性的。所以他很喜欢《醉拳》里的李云生,评价主人公说,虽然他放荡不羁,却爽朗豁达,性格豪迈,不拘小节,而且有天生的侠义心肠。 难怪他把黄药师和欧阳克之类的人画得那么帅呢。 雪兰最近寄信收信太频繁了,引起了李氏的注意,这天她把刚送来的信递给雪兰,然后问她:“这是谁寄给你的信,来来回回都十几封了,是不是你上次说的那位导演?” “不是。”雪兰拆开信说,“这是给我小说画画的韩先生的来信。” “你都跟他说什么啊?十几封信还说不完。”李氏皱了皱眉问,“他多大年纪了?结婚了没有啊?” 雪兰一听噗嗤笑了,看着李氏说:“瞎想啥啊,他根本不知道我是女的,我们之间就是朋友之间胡乱聊聊天。” 李氏一听就横眉怒目了:“哪个年轻姑娘跟男人交朋友,还胡乱聊天?你疯了是不是!” 李氏的眼神很犀利,雪兰特别害怕被她瞪。 “人家这不是……不知道我是女的嘛……”雪兰小心地说。 “你总知道他是男的吧!多大年纪,有没有妻室都不知道,你就随便跟人家写了这么多信!”李氏机关枪一样开炮了,“万一他不是好人呢?万一叫他缠上了呢?万一他到处败坏你得名声怎么办?以后不许你跟他写信了!” 在李氏的眼里,男人和女人之间怎么可能有友情,凡是男人多和女人说一句话,那都是怀着不可告人心思的。 雪兰囧囧地说:“那我不跟男人接触,我以后怎么嫁人啊?姐姐是遇到过一个坏蛋不假,也不一定满大街的男人都是坏蛋吧。” 三姐自从上次被伤了心之后,现在找对象都只从知根知底的男人里打听了,每被介绍一个,都先问候一下人家祖宗十八代。 “那你就先打听清楚,再跟人家通信。”然后李氏压低声音,仿佛有人在听墙角一样,阴森森地说,“你看真真家那小姑子,长得漂亮点,念过点洋书,就浪得那个样,跟好几个男人牵牵扯扯,你要是敢那样,我一鞋底抽死你。” 雪兰脸都绿了,至于吗你,就写了几封信而已,而且人家还把我当男人,普通朋友间以文会友嘛,这也叫牵牵扯扯…… 再说真真的小姑子,人家能拽着好几个男人对她念念不忘,那说明人家情商高,有魅力,怎么到了你嘴里,就变成一个‘浪’字了呢?这姑娘当小三的行为自然应该受到谴责,但是她广撒网的先进理念还应该被为争夺一根黄瓜而打破头的旧时代女性们积极学习才对。 无论如何,雪兰还是屈服在了鞋底的淫威之下,对那位韩先生渐渐淡了,人家看她淡淡的,自然也不会热脸贴冷屁股,也就不再给她写信了。 《醉拳》的连载进入正轨后,雪兰就开始筹划《大国崛起》了,原本的《大国崛起》是一部纪录片,纪录片带给人们的震撼,转换成文字却不一定能行。所以虽然用了《大国崛起》这个名字,但其中的内容统统是雪兰自己的东西,她自己查阅文献,然后书写自己的看法。 作为一个百年之后的人,她即便思想浅薄,但也能提出当代人无法看到的新颖观点,毕竟是站在历史的角度看问题,就好像站在高山上俯瞰脚下一样,她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观点,还是这百年来风云变幻的后人评说。 为什么要制作《大国崛起》这种纪录片呢?制作这部片子的时候,华夏已经站在大国的行列了吗? 华夏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在过去的五千年当中,华夏一直是立足在世界顶点的国家,哪怕是在风雨飘摇的清末,华夏的gdp总量都占据全世界的一半。 所以华夏人一直很骄傲,因为咱们华夏在过去就是文明的象征啊!边陲这些国家都是未开化的野人,统统看不起人家。人家来顶礼膜拜,虔诚地学习华夏的文字和礼法时,华夏才赏脸,给你机会教教你何为上国的文明,比如教棒棒和鬼子。对于更北方那些茹毛饮血的野蛮人,华夏都不屑于把华夏文化传播给他们,认为他们不配学习华夏优秀的文化。这种骄傲渐渐变成了自大,民族优越感仿佛与生俱来,深入文化里了,不做第一就整天各种不幸福,做了第一就会各种目空一切。 华夏目前就属于,学霸落到了不是倒数,而是中游的位置吧,经常被班上的坏蛋欺负欺负,然后就各种不幸福,而且岂止是不幸福啊,简直要生无可恋了,看看那些整天在报纸上痛心疾首呐喊的人吧。 他们呐喊的中心思想就是,咱们国家不能变弱,大家要奋起努力,重新争当第一!这种争当第一的思想从这个时代,一直延续到了一百年以后,大家依然还在制作《大国崛起》这类科教片,连中心思想都没变,看看人家那些大国,羡慕吧,我们也要当大国,当第一大国,以后再也没有小霸王敢欺负我,出了门我就能抬头挺胸…… 所以这种骄傲自大也算好事吧,反正比那些被强制啪啪啪,还管人家叫爹的国家强无数倍。 只要强大之后,不要再目空一切就好了,华夏人也应当更有内涵,富强不应该只是外表的强势,而应该是内心的强势,变得更厚重一些,更委婉和谦逊一些。 所以‘大国崛起’是个百年的话题,足够沉重。 我们不能否认自己是大国,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告诉我们,我们当然有资格自称一句大国。但‘崛起’二字却用了华夏人民百年的时间,走过战乱、统一、政乱、贫困、摸索,期间有多少付出,多少牺牲,一路血泪,辛酸难说。 雪兰想在此时此刻书写《大国崛起》,跟百年之后是相同的目的。 因为马上华夏就要迎来最艰苦的十几年了,无论经历多少苦难,华夏人都不会忘记心中这点小小又伟大的愿望,想要让千年文明古国崛起在世界之巅。 ☆、第80章 (昨晚翻评论,读到一个好有趣的脑洞,我借来给大家写个小番外。) 考场。 一群高中生正在闷头答题,老师巡场中。 选择题27.雪后山岚原名,著作有《燃秦》、《射雕英雄》、《冰冻千年》等,是我国近代著名的女作家。 a.刘大姐b.刘三姐c.刘五姐d.刘七姐男学霸甲:c考第一,考第一,考第一…… 男学霸乙:靠,这么简单的题也出,显现不出水平c女学霸甲:c 女学霸乙:c在课外书上看过她的照片,是个一脸褶子的老太太,不过真的很牛逼啊,女神不解释……只是她真名这么屌丝,不太好记啊。 男学生甲:刘大姐像刘大傻,刘三姐好像是唱山歌的,应该是c或者d吧。cdcdcd,选d男学生乙(注:暗恋前桌女同学):我的脚碰到她的脚了。 男学生丙:靠,雪后山岚竟然是女的!从小看她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我居然今天才知道,原来女的也能写种马爽文…… 女学生甲:应该是……c或者d吧,最近看了篇宅斗小说,女主好像叫七姐,所以大概选c女学生乙(注:暗恋后桌男同学):他的脚碰到我的脚了,他怎么还不移开,我要不要先移开呢,不想移开,不行必须移开…… 女学生丙:啊啊啊啊啊啊,要把人逼死了!谁出的极品题啊!我也知道叫刘啥姐,谁知道是五还是七,也许是三。你不会问问她写的什么作品吗?非问她是刘几姐! 男学渣甲:快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兮…… 男学渣乙:我知道这个题的答案!《民国大军阀》昨天的更新里这女的被男主收入后宫了,选c男学渣丙:女学霸乙,女学霸乙,女学霸乙……女学渣甲,女学渣甲,女学渣甲……范冰冰,范冰冰,范冰冰……波多野结衣,波多野结衣,波多野结衣……波多野结衣,波多野结衣,波多野结衣…… 男学渣丁:他么还没考完!老子要赶去打圣战,这次老子干死他们! 女学渣甲: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bbbbbbbbbbb…… 女学渣乙:老子才写完一部武侠纵综穿,还能不知道雪后山岚叫什么,哼!c女学渣丙:霸道总裁爱上我,邪魅狷狂爱上我,温文儒雅爱上我,腹黑阴险爱上我,沉稳大气爱上我,可爱鲜肉爱上我…… 女学渣丁:他么还没考完!老娘要赶去打圣战,这次老娘干死他们! 叮铃铃,老师收卷了。 女学霸甲:具有超能力,能听到别人心声的我今天又考了一百分。 正文 为了写大国崛起,从半年前起,雪兰就开始研究各类历史书籍,如今她的房间里已经摆满了书柜,柜子里满满都是各类文献资料。 民国正是华夏人寻求救国之道,放眼看世界的特殊时代,所以专门翻译外国文献的人很多,类似《小说周刊》这种杂志,每一期都有很长的篇幅介绍外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背景,所以这类科普并不少,而且有些很厉害的文人对西洋国家的国体、政治都解析的非常深刻,雪兰这种没什么深厚底蕴的小姑娘自然是万万比不上的。 但雪兰也不是要写那种深刻、厚重的科普介绍,她要做的就是把很复杂的历史解释成浅显易懂的故事,被更多华夏人知晓。 如果她把科普类的文章写得像研究论文一样,那的确是很高大上,很有深度的样子,但这样的文章却只能被很少一部分精英群体去阅读和研究,那么这就失去了雪兰写作的最初目的。 她就是要把西方那些很复杂的历史简洁化,用接地气的通俗写作手法来表达,争取写得趣味横生,哪怕对这些事情不感兴趣的人都能当做趣味阅读看完,雪兰的最终目标也就达到了。 雪兰把写《大国崛起》的打算告诉了许编辑,然后问许编辑:“您觉得当今世界,有哪几个国家算得上大国呢?” 许编辑听完雪兰的打算后非常担忧,虽然她写了很多大红之作,但全部都是小说,一旦走入这种跟制度、信仰、政体擦边的龙潭虎穴里,一不小心就会被里面凶猛的怪兽啃得渣都不剩,很有可能会臭了名声,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做这样吃力却可能不讨好的事。 “先生,您为什么不继续写小说呢?像《冰冻千年》这样的故事就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啊。”许编辑说,“我并不是担忧您写得不好,而是担忧您的名声。如果您只是个没名气小作家,那么哪怕您整天在报纸上针砭时弊,也不会引起太大注意和争论。而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没名没姓的人物了,您随便写一篇文章出去,吸引的是成千上万的注意力,您的想法会影响无数人的想法,一旦您的文章有任何不妥之处,就会给您带来无穷的麻烦。” 雪兰当然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她也不会写很尖锐的话题,《大国崛起》只会是一部很普通的科普文章,她会书写这些国家崛起当中的史实故事,却不会多加评论。就好像摆了一桌自助餐在大家面前一样,我只是把我知道的故事告诉了大家,大家怎么看,怎么吃,都是大家自己的决定。 至于为什么非要冒险蹚浑水,雪兰对许编辑说:“如果真的会被封杀了,大不了就封笔,以后不再写文章。但总归我写了自己想写的,以后老了也不会后悔。” 许编辑知道面前这个小姑娘的志气,这么多年来,他不仅仅是她的编辑,更是她的读者。他知道这个小姑娘的特别之处,也许她很年轻,但思想却不年轻,她本身就拥有自己武侠故事里的那种心怀国家天下的大义心肠。 知道自己无法改变她的决定,许编辑叹了口气说:“好吧,只怕以后咱们要面对的口水和浓痰就更多了。” 雪兰笑道:“经历了这么多,我早就练成‘唾面自干’的神功了,您还没有入门吗?” 许编辑一听就笑了:“好!好个‘唾面自干’,哪怕以后口水喷满全身,我也只当自己洗了个澡。” 雪兰有点感动,于是对许编辑说:“谢谢您,先生,总是纵容我的任性。” 许编辑摇摇头:“不,我要谢谢您,因为遇到您,我的人生才有所改变。” 雪兰沉默了一会儿说:“其实我也明白,乖乖去写通俗小说就好了,干嘛自不量力去写那些经世文章呢?难道那些经世鸿儒的水平还不如我吗?用我去丢人现眼?我不怕丢人现眼,也不怕别人笑我见识浅薄,我最怕是想做却没有去做,事后又后悔。人生就是如此,看准的事情就大胆去做,看准的路就大胆去走,即使最后撞得头破血流,但起码有过轰轰烈烈的人生,而不是在犹豫彷徨中虚度了光阴。《射雕英雄》里丐帮的帮主在成为帮主之前,一定要先被丐帮弟子们吐口水,这种口水其实是一种敬意,有些人想要还没有呢,我也一样。” 许编辑沉吟良久,点点头说:“好,既然要做,就要做好,我虽不才,也会全力相助。” 于是雪兰就定下了这九个国家作为《大国崛起》的主角。 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苏联、日本、美国。 其实许编辑对这几个国家的选择很有意见,因为许编辑最初以为雪兰写的大国就是‘八国联军’呢。而且目前而言德国也算不上大国的行列了,他十年前在一战中惨败,目前穷得砸锅卖铁,不但国家分裂,失去陆海空质权,还背了一堆债,跟华夏没两样,他认为应该改成丹麦瑞典之类…… 雪兰说:“《大国崛起》并不是单单指当前的强国,过去某个时期的强国也算强国,所以不能去掉德国。” “那么苏联呢?”许编辑犹豫道,“去年死了那么多人的事情您忘记了,现在政府可反感左翼那群人了。” “是反感没错,但也没像当年在张大帅治下的时候那么一言堂啊,我看到科普马列思想的著作还在不断出版嘛。以后会怎样还不知道,现在还可以写写的,而且我又不胡写,排列真实的历史而已,他们不能因为这个就封杀我吧。” 于是《大国崛起》的第一个篇章——葡萄牙,在一个月后登上了《文学报》的文艺版,作者用了刘五姐的笔名。 其实雪兰本打算用雪后山岚的,但报社坚持让她用刘五姐,大概是想明明白白告诉众人,以前在《小说周刊》连载《冰冻千年》的人就是雪后山岚,他现在回自家报纸上连载了…… ☆、第81章 雪兰本来很担心自己这种‘闲话历史’的风格会太调侃,而不被读者接受,谁知道反响还不错,最欣慰的就是有人给她写推荐评论。 “我某天读到《文学报》的文艺版,看到了一个大大的标题,名叫《大国崛起》,如此波澜壮阔的名字着实吸引眼球,一读才知道,原来说的是葡萄牙的发展历史。15世纪开始,欧洲最早开拓海洋的国家葡萄牙,在国家力量支持下进行航海冒险:在恩里克王子的指挥下,葡萄牙一代代航海家们开辟了从大西洋往南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的航线,又在西班牙伊莎贝尔女王的资助下,哥伦布抵达了美洲。当麦哲伦完成人类第一次环球航行后,原先割裂的世界终于由地理大发现连接成一个完整的世界,世界性大国也就此诞生。葡萄牙依靠新航线和殖民掠夺达到鼎盛时期,成为第一代世界大国。然而,依靠掠夺迅速崛起而没有发展工商业的帝国很快盛极而衰。” “这是一篇科普类的介绍文章,作者的笔触浅显易懂,其中的一些小故事也颇有趣味性。但不知为何,读完以后一股怅然之感却萦绕心头。虽然是科普,却也像散文,作品中的一丝灵动与活泼,不能掩盖表达内容的浓重,作者把他的历史知识写活了,因而才引起了读者的感慨和反思。” “我不由得好奇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想去寻找一下其他的作品来看,然后却猛然发现,作者我熟悉的很,不是雪后山岚却是谁。一时间欣喜不已,果然还是我喜欢的作者最能写出我喜欢的作品……” 一位畅销作家开新书的时候,大约是很值得庆祝的事情。 百年以后的网上,读者们表达喜悦的形式就像开心地在地上打了个滚一样,幸福到嘤嘤嘤的场面十分形象。 ‘散花’,‘祝贺开新文’,‘作者一天十更’,‘送作者一个红包,开文大吉’。 民国的读者也一样是读者,虽然稍显含蓄一些,但期待的情绪也非常明显。 于是雪兰的信心也就稍微足了一点,这部《大国崛起》一共分为九章,每一章字数不等,但最少一章也有三万字。目前只写了第一章葡萄牙,而且里面表达观点和倾向的内容很少,所以讨论的人也不多,但是渐渐往后,恐怕讨论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了。 雪兰选择《大国崛起》这个标题是很惹眼球的,毕竟无论是高高在上的当权者还是庸庸碌碌的普通百姓,无论是持哪种政见,无论是含哪种信仰,凡是华夏人,当在看到‘大国崛起’这个话题的时候,恐怕都会坐下来倾听一下对方的意见。 当然了,在听完之后是破口大骂还是争执不下,就有的说道了。 在后世的时候,华夏人越来越富有,也越来越自信了,过去总是有‘西方的月亮比较圆’,‘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等等盲目崇拜西方的想法,认为一切西方的东西都是先进的,华夏的都是落后的。但是随着华夏渐渐地强大起来,我们身上的自信又慢慢找回来了,然后发现印象中天堂一样美好的西方,很多地方似乎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嘛。 华夏人这种盲目崇拜西方的想法其实就是起源于百年华夏的衰落,一百年以后的人会用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来谴责这个时代的人。 旧中国的文化人太失败了,就是他们弄出来了‘现代化就是西方’,‘西方中心论’,‘美分洋毛的前身’等等,身为华夏人怎么可以全面否定华夏,盲目崇拜西方呢? 但是不客气的说,旧华夏如果没有把‘旧’全部砸碎,接受‘现代化就是西方’的话,华夏根本就不会这么快重新走向富强。 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也没有办法,我们有五千年灿烂的文明,我们的古人在写诗作画的时候,西方那群人还在树上摘野果子吃呢。结果这些连一套成熟的‘宪法’都没有的国家,竟然会走在了华夏的前面。 一边鄙视他们,一边又难以面对被他们超越和殖民的现实,这个时候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继续封闭自己,沉浸在天朝上国的旧梦中不肯醒来;要么丢掉自负,面对现实,放弃落后的文明,全心全意接受更先进的文明。 所以同样毫不客气的说,雪兰书写《大国崛起》,就是要全方位的展示西方国家在崛起过程中的先进性,华夏如果还抱有想要崛起的雄心壮志的话,就必须学习他们的优点,并进行思想观念、科学文化、经济体制乃至政治制度的变革。 这也就是为什么,雪兰会担心这部著作会引起争议,因为这个年代对这些内容的争执非常强烈,意见不合者,说是恨不得互相咬死对方也不为过。 这短短九章的内容,雪兰整整写了半年。她一开始打算,每发一章就隔十几天再发新章,毕竟还需要看一下读者的反映,以确定是否进行修改。 雪兰本以为会引来山呼海啸呢,结果没想到风平浪静,大家都还奋战在《醉拳》这部新书的评论里,对雪兰写的高智商谋杀技术敬佩不已,还有几个很较真的,一直在探讨这些谋杀方式的合理性,甚至吵得骂娘,结果根本就没有人关心她的《大国崛起》…… 终于有人写评论了,是经常活跃在这个话题上的一位大作家。 雪兰本以为会一个导弹把自己轰成碎片呢,都准备好了钢盔铁甲,打算当缩头乌龟,随便别人骂了,没想到导弹变成了小鞭炮,‘啪啦’一声没了,简直不像开炮,像很无奈。 “雪后山岚是一位我比较喜欢的小说家,我喜欢他武侠故事里细腻、动人、浪漫的感情,正义、积极、豪迈的情怀,他的《妻妾成群》和《冰冻千年》也同样感动着我,让我知道这是一个深刻的人,虽然过去从未写过关于这些小说的评论,但从心底里,我是喜欢这些故事的。 朋友推荐我看了《大国崛起》,好一个野心勃勃的标题,我得承认我被这个标题吸引了,心中还怀着一点小小的期待,甚至是激动的心情,开始了这部著作的我想知道雪后山岚这位大侠心中的‘大国崛起’是什么样的,是不是也如他的武侠小说一样波澜壮阔,令人心潮澎湃呢? 读完之后,不得不说,有一点点失望。 雪后山岚说故事的水平很厉害,枯燥乏味的历史都能被他说妙趣横生,他用非常浅显易懂的话语,活用类比和比喻,写得幽默而富有情趣,让人很愿意往下读。就算早知道这些历史故事,也会愿意听他说一说。 山岚先生用他惯常的细腻笔触,娓娓道来,就像在于一个轻声细语的人谈笑风生一样,感觉十分轻松畅快,我必须说这部著作写得不错,只是深度挖掘不够,感觉他只是在罗列史实,自己的见解却吝啬现于人前。倒的确是一篇不错的科普,让人印象深刻,但也有点遗憾。” 雪兰通读完评论后,觉得这位评论家的话就一个意思。 我裤子都脱了,你他么就让我看这个! 觉得她写的内容太过浅显,对不起《大国崛起》这个响亮的标题吗?她本来也没打算写高级知识分子才能研究的著作啊,所以大家也都把这个当普通科普了吗? 正在雪兰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某天上课,她们的历史老师拿了几张报纸走进来。 “我看到了一篇好文章,给大家念一下,你们可能也有人看过了,是雪后山岚写的一篇外国科普文章,说了葡萄牙这个西方国家崛起和衰落的历史,我觉得很不错。” “老师,是《大国崛起》吗?我看过,写得真的很好,看完很感慨的。”一个女学生举手说,“看历史故事竟然把自己看哭了,我现在特别想知道他下次会写哪个国家。” “那好,你来读一读吧。”老师朝女学生招了招手。 然后女学生就大大方方走上讲台,开始朗读雪兰的《大国崛起》。 女孩子读起书来很有感情,把台下的同学一会儿逗笑了,一会儿又静悄悄的,一会儿却发出叹息。读完之后,女同学一鞠躬走下了讲台,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雪兰也在鼓掌,此时此刻,她的心是满足的,她觉得自己写这部著作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枉费她这半年来的点灯熬油。 老师还在讲台说:“写得很好吧,山岚先生比较有水平啊,写的非常实在,果然历史不需要煽情,真实的历史就足够撼动人心了。” ☆、第82章 自从严复以来,华夏人便开始了‘放眼看世界’,知识分子接触的外国历史知识不比任何人少。雪兰想明白这点后也就不再纠结了,放大了胆子,直接刊载了后续的八个国家。 整个版面都只刊载《大国崛起》,不过几天功夫,她半年的心血就全部面世了。雪兰自觉完成了一件大事,心情舒畅,还高高兴兴地跟李氏出门听戏呢,傻甜白的她不知道,真正的山呼海啸来了,一时的风平浪静不过是海啸前的退潮而已…… 一觉醒来,雪兰发现几乎所有的报纸都在评论一件事——《大国崛起》。 最初一篇葡萄牙的科普几乎没有打响任何水花,然而当九篇‘大国崛起’一同面世的时候,水花变成了巨浪,铺天盖地汹涌而来。 这浪潮来的太过凶猛,以至于雪兰都有点懵了,她甚至看到某张报纸用整个版面来评析这部《大国崛起》。 评论一共分为三大阵营。 第一阵营,普遍认为受到了震撼,把雪兰和这部著作抬举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 第二阵营,人数非常多,他们认为雪兰在著作中的一些实例有臆造和谎言的成分在,因为在任何当下的资料文献中都从未见过类似的说法,认为雪后山岚编造了一部小说,却当做科普介绍来愚弄大众。 第三阵营,人数也众多,但是态度普遍非常强硬,简直是从头到尾否定了这部著作,不仅仅对雪兰指责辱骂,还给她扣了很多顶帽子。 然后这三大阵营就开始吵了起来,简直吵得轰轰烈烈,前所未见。 要知道雪兰只是写了一部科普外国历史的著作而已,但哪怕是说明文,也少不了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倾向性,更何况雪兰是以一种闲话历史的角度来论述的,自然也少不了鲜明的倾向。而且只用几万字来描述一个国家崛起的过程,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于是各种认为雪兰不够客观甚至别有居心的评论就冒出来了,甚至用一些比较恶意的角度来故意揣测。 反对者自然不满,大加驳斥,双方你来我往,一开始还是在争论《大国崛起》,后来就上升到了政治体制、民主自由、经济政策等宏大的论题上来了,这些也是民国时期华夏人日常就在争论的话题,只是这次争论的格外激烈而已。 许编辑急急忙忙找上门来,对雪兰说:“只是一篇普通的科普而已,咱们发稿前也再三校对,没有什么过分的内容,怎么会吵成这样呢?” 雪兰沉默了一会儿说:“那天我们老师说了一句话,他说‘历史不需要煽情,真实的历史就足够撼动人心了’,所以并不需要刻意去强调什么,真实就刻在那里,任谁都无法扭曲。那些站出来狂吠的人,无非是是害怕人们触及真实后,会站起来反抗错误的秩序,因而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罢了。” 雪兰发了一顿深刻的感慨,而许编辑却没有那种文艺青年式的忧国忧民。 “无论如何,这些偏激的评论对你影响太大,我们应该站在政府的立场上,而那些评论却把我们逼到了对立面,报社的意思是,我们应该站出来澄清一下。”许编辑说。 “我通篇都在写真实的历史,没有半点虚构成分在,甚至没有一句明确的点评,如果仅仅因为这样就封杀我的言论,那就封杀好了。我说出去的话,发布出去的作品,既不会修改,也不会收回。如果有人要往我身上泼脏水,那我就看看当代的文字狱是不是比前朝还黑暗。” 雪兰直接拒绝了报社的要求,许编辑无奈地离开了,只说既然不能发报澄清,那就干脆什么也别说,关于《大国崛起》也不要再提任何字眼了。 之后,雪兰深深地叹了口气,心想,自己当初的预测果然是对的。她发布葡萄牙时,并未引起任何波澜,只是因为一篇不如九篇震撼。一篇只是一个特例,九篇连起来却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所有强大国家的形成都是相似的,确立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然后建立民主法治,逐步保证思想自由和学术独立,并渐渐形成橄榄形的社会结构。 这些看似简单,实则非常深刻的总结,是雪兰站在后世的角度给出的十分合理和准确的答案。九大曾经、正在或者即将影响整个世界的大国,当他们崛起的史实一一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人们根本就无法忽视这些必要条件。就算雪兰没有明说,所有读过《大国崛起》的人也都看的一清二楚。这些答案会镌刻在每个人心中,就算有人发疯一样想否定这些答案也没用。 只可惜某些答案太过真实,真实的可怕,以至于那些不肯接受真实的人必须掩盖真实,所以一部普通的历史科普著作才会吵成这样。 这部《大国崛起》,雪兰花费了大量的心思,她把先进和真实的理念带来了这个时代,但结果却不如人意。写文章黑《大国崛起》的人太多了,多到很多人曲解她的本意,不久之后,报纸上关于这部著作的讨论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就销声匿迹了,连报社也不打算集册出版这本书。 雪兰非常失落,这是她写作以来受到的最沉重的一次打击,因为许多人写信来辱骂她,让她没本事就不要动笔杆子,更不要自不量力的在她根本就不懂的领域里插嘴。 然而最让雪兰难过的是,有一小撮人站出来大骂她狭隘。 他们用一种很奇怪的笔调说:“雪后山岚表面写《大国崛起》这类提倡学习外国的著作,实际却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点评,对那些应该效仿学习的国家露出不屑的态度,不但没有任何敬意,而且态度恶劣,尤其是对待东瀛。” 然后又用雪兰的《醉拳》里用东瀛人做大反派来佐证。他们的观点就是,华夏这样一个落后贫穷的国家,不怀着虔诚的心态感激强国的各种‘援助帮助’,反而傲慢无礼,总是怀着敌对的心态,实在让人讨厌。 其实,不同于百年以后,在这个年代,东瀛人在华夏人眼中的印象还是很好的。 首先,从政府的角度看,蒋先生平定他们党内的一团乱麻,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就是日本人,而且他们本身跟东瀛政府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然后,从精英阶层看,很多文化人都普遍对迅速崛起,赶超西方列强的东瀛充满敬意。 最后,从底层百姓来看,各种来自东瀛的货物,各种来华夏投资的东瀛公司,各种光鲜亮丽受到尊敬的东瀛人,这些都塑造了一个备受尊重的富强大国的形象,底层百姓也充满了憧憬。 于是,华夏被东瀛侵略过。八国联军不是都侵略过华夏吗?有什么好斤斤计较的。 他们弄走我们的原矿石,然后把货物在我国倾销。这是在和我国做生意,多好的事啊。 他们强迫我们签下了一系列不平等的条约。其他西方国家不一样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东瀛人跟我们一样都是亚洲人,文化系出我华夏,是友邦,就算打过仗,比起西方那些国家也都是比较有礼貌的好人呢。 于是,雪兰这种把一个东瀛人写成大反派的行为,就是在破坏两国邦交友好了。 怎么会破坏呢? 因为一个东瀛人站出来说,他们本以为东瀛和华夏是朋友呢,没想到原来华夏人对东瀛人的印象这么不好,他觉得非常失望。 然后某些人就一马当先地跳出来,对雪兰大加指责,骂她破坏睦邻友好,甚至觉得她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心思,也许是某个西方国家雇佣来写故事,败坏东瀛人在华印象的,因为最近东瀛正和某几个西方国家关系紧张。然后这个人还大加赞扬东瀛的骨气和力量,说东瀛能和西方叫板,是亚洲的骄傲。 雪兰可以理解当下很多华夏人对东瀛的好感,但是看到这么多华夏人帮着东瀛人骂她,还是觉得很难受。 她干脆不看报纸,也不看读者来信了,就是专心写《醉拳》,可是报社却被上边警告了。 他们认为雪兰的故事太偏激了,用一种很不友好的方式臆测别的国家对华夏有侵略意图,这样的作品妨碍国家之间的友好往来。 原来有一些知道雪兰故事的东瀛人很不满意,于是在一些和华夏政府的官司中故意刁难华夏,他们认为华夏某些作家伤害了东瀛人的感情,还污蔑了东瀛人的形象,让他们非常生气。 于是《醉拳》被勒令停止连载了。 一部作品在半路上被勒令停止其实也算司空见惯,不单单是雪兰会有这种遭遇而已。只不过民国的文人比较牛气,你越不让我写,我就越写,你再不让,我就形成组织游行抗议。 报社的意思是不要跟政府作对,他们提议雪兰重新写古风武侠。她的《射雕英雄》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事后很多人模仿她的风格和设定都红了,可是这么红火的题材她却不写了,这实在非常可惜。既然《醉拳》不让继续写了,那不如回归她擅长的古风武侠吧。 雪兰这边正失落的不行呢,那边却因为《醉拳》的停刊引起了很大的抗议声。 第83章 一篇正在被连载的当红小说,忽然被拦腰斩断,自然会引起人们抗议的。 先不说从全国各地寄来的读者信件,几个非常喜欢《醉拳》的评论员站出来发表了几篇关于言论自由的抗议书后,居然冒出了许多专门盯着雪后山岚‘谩骂’的人,从《燃秦》骂到《醉拳》,从《妻妾成群》骂道《大国崛起》。有人甚至写了洋洋洒洒数万字的大文,从头到脚贬斥她的小说和文笔。 “雪后山岚这位被人吹上天的‘大师’亦或是‘大侠’,真的有他故事里主人公那样的一身正气吗?恐怕不然吧。他不停地标榜正义,写些道貌岸然的故事,仿佛一身的正气凛然,读者们看多了他的故事,便也以为他如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要知道故事就是故事,一个伪君子哪怕满嘴圣人之言,也无法掩饰他内心深处肮脏的一面,因为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 前段时间还有人在鼓吹他是新文化的代表,因为他提倡创新,思想先进,尊重女性。可笑的是,他哪一篇小说中,男主角身边不是美女环绕?从最初的《燃秦》,到后来的《醉拳》,每个男主角都至少会遇到两位绝代佳人,而且都深爱和喜欢他一个男人,和主角作对的男人则通常没有好下场。所以他同样把女性当做可有无可的附加品,是他抱负和发展的工具而已。只是山岚先生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所以许多纯真的女性便被他轻易欺骗了,还以为遇到了什么绝世好男人。 再说他故事里的‘英雄’,《燃秦》中的韩海龙不顾秦王嬴政残暴,毅然辅佐他登基,后来千千万万百姓被暴君屠戮,这样的人是英雄吗?这篇小说如此不经大脑,主人公低劣下作至此,我却不懂为何被吹捧的这样高。 再说《射雕英雄》,此时山岚先生已经学会了粉饰自己,写了个大仁大义的主角。可是这个主角被蒙古人照顾长大,虽然是汉人,却吃着草原的粮食,喝着草原的水长大,铁木真不但重用他,还把女儿嫁给他,他却转眼就把这些抛在了脑后,这跟忘恩负义又有什么区别呢?相反杨康被完颜洪烈养大,作为人子,作为一个有感情的人,想要跟随对自己恩重如山的父亲,这又有什么错?就一定要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作为一个反派被万人唾骂吗? 至于《醉拳》,那就更可笑了,也不知道雪后山岚是怀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心思,也许是收取了其他西方国家的贿赂,也许根本就是个目光狭隘、见识浅薄却又爱出风头的民族主义者。我向来不愿意怀着最恶意的心思去揣度他人,所以更希望是后者吧。若是前者,就太让人瞧不起了。 我还要在此规劝雪后山岚几句话,关于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大国崛起》,我要说山岚先生作为一个低俗小说家,还算是能写出一些供人消遣的作品的,几首歌也写得还算凑合。至于更深层次的东西,没有相应的水准,就不要轻易涉足其中,贻笑大方还是轻的,怕只怕误人子弟,更愚弄了无知民众,那就是大罪过了。” 这股辱骂她的风潮愈演愈烈,没有丝毫停息的迹象,这几个领头人物用牵强附会和阴险狭隘的角度来分析揣度雪兰的小说,到后来雪兰已经被扣上了很多顶大帽子。 什么‘封建余孽’、‘反叛革命’,‘别国奸细’,‘西方走狗’,名目繁多,他们甚至还给她起了个外号,不再称呼她为雪后山岚,而是叫她‘雪文奸’。这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辱骂词,‘奸’的意思是阴险、虚伪、狡诈,古代有‘奸臣’,是不忠于国家,为非作歹,无恶不作之徒。所以这个字意义太重,轻易不往人头上招呼,从古至今有几个人被称为‘奸’呢?所以当‘雪文奸’几个字频繁出现在各大报纸上的时候,整个《文学报》都感受到形式的严峻了。 当然了,雪兰作为一位畅销书作家,喜欢她支持她的人也有不少,双方在报纸上争执得十分厉害。无论对方从哪个角度攻击她,都会有人站出来为她说话,把对方的观点一一驳斥下去。 正在此时,有一个叫白黎飞的人忽然在一份八卦报纸上发表了新闻。 我曾经是这位‘雪文奸’的编辑,其实你们都被骗了,她只个十六七岁的小丫头,根本不是什么身患疾病,拯救遇难妇女的忠厚男人。林海潮声就是她的母亲,所以雪后山岚是一个妓女的女儿,不但如此,她还是个眼热富贵、忘恩负义的卑鄙小人。当初《京郊晚报》把她捧红了,高床暖枕养着,一天十几块大洋花着,她尤嫌弃不足,勾结跟她关系暧昧的男编辑,摆了报社一道,跳槽去了《文学报》,却让《京郊晚报》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转头又来警告曾经的恩人,让《京郊晚报》不能连载类似穿越去古代的小说,想是害怕我们的故事写得比她好,所以来打压我们。可怜我们势单力薄,被她这样的女人压制,却连诉苦都不敢,因为她联合《文学报》威胁书商不给我们出版,我们值得忍气吞声,打落牙齿肚里吞。我所言皆是实情,《京郊晚报》是雪文奸的老东家,知道她底细的人不在少数,不信的大可来查看我们当初跟她签订的合约,刘五姐三个大字可是清楚明白呢,否则你们以为雪文奸为何藏头露尾,不敢现于人前。 这条新闻一出,立即惊诧四座。 一开始是不敢相信,大家都认为这条八卦新闻是编来吸引眼球的,谁知《京郊晚报》竟把那份曾经签订的合约影印在了报纸上,这一下子就成了头版新闻。 许多人吵成了一锅粥,有人骂雪后山岚欺骗大众,把读者当猴耍。有人用很暧昧的语气说,没想到一个年轻姑娘不但在《京郊晚报》这样的报纸上写满是男女之情的小说,还对妓院等地方知之甚详,写下了《冰冻千年》这样的故事,真是家学渊源。还有人翻出了当初刘家的事情,说这个雪文奸如此狡诈,说不得刘家人也是有什么苦衷呢。作为一个女儿,如此野性不驯,假冒男子之名胡写文章就罢了,还故意与父亲作对,简直是忤逆!不配为人子! 当场就有许多人写文章逐条反驳了。 首先,雪后山岚从未欺瞒大众,因为她从未在任何报纸上说过自己是男人,唯一一次声明,也只说自己体弱,家中有一妇人和一少女需要抚养,这却是真真的大实话,所以过去不管有什么都是谣言和猜测而已。其次,她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能写出这样好的作品,不说是惊人的天份,该受到褒奖也就算了,某些狭隘之人竟然以此攻讦她一个小女孩,简直是无耻之尤、猪狗不如。最后,刘家之事证据确凿,其卖女求荣之事尽人皆知,以至闹出人命,竟也有狼心狗肺之徒试图往几个弱女子身上泼脏水,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接着,反驳者又用‘不声明就是默认’,‘年纪小就可以放纵吗?’,‘事实如何未可知’等理由再次诡辩。 《京郊晚报》这篇文章突然闹出来,哪怕是雪兰和《文学报》也目瞪口呆。 因为《文学报》早就和《京郊晚报》谈妥了协定,本以为这份小小的报纸不敢跟《文学报》抗衡的,没想到他们竟然不管不顾地抖搂了出来。 《文学报》自然不会做缩头乌龟,于是把《京郊晚报》曾诱哄雪后山岚吸鸦片膏,试图控制她的事情揭露了出来,更把那些纯属子虚乌有的污蔑反驳了回去。可惜这件事再怎么说,不良后果也已经造成了。最重要的是,她的身份被曝光了,人人都知道所谓雪后山岚,只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女。 然后,雪兰就看到了幕后之人的根本目的。 一个十几岁女孩写的东西也有人当真,什么《大国崛起》,谈论治国理政,还有蠢货跟着她起哄。片面罗列了史实不说,其中的思想和逻辑简直幼稚到可笑,她提出所谓大国崛起的道路回避了华夏在发展路上的实际和困境,还以一种戏谑的方式来演绎。更可笑的是,她列举的例子和史实,乃至某些数据,实则根本无据可依,更没有任何专家学者的认证,甚至与某些著名专家的理论是背道而驰的。所以这冠冕堂皇的背后,不过是一部幼稚可笑的介绍罢了,水平也不过是女中学生学科报告书的水准,当然了以雪后山岚的笔力,这水准在女中学生里也算不错了。 这股反对她的浪潮还远远没有结束,很多小报上出现了关于她的八卦新闻,当然全都是各种胡编乱造的桃色新闻。 什么她跟她的妓女娘学着勾引男人,才能以一个少女的身份被许多大报社相中;什么她们三个弱女子也许逃家之后真的落入过妓院,否则怎么可能写出妓院里那么详细的特征;还什么雪后山岚一个小女孩根本不可能写出这么好的故事,说不定是找了许多人代笔,最有可能是到处抄袭,只不过抄得聪明,所以没人发现。 各色各样的污蔑,简直应有尽有。雪兰这次是真的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什么叫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什么叫做‘墙倒众人推’和‘痛打落水狗’。 面对这么多的指责,她真是百口莫辩。 晚上,雪兰笑着送走了来看她的许编辑一家和维真母子,然后跟李氏和三姐说了声‘睡了啊’,就独自进了屋。 她没有睡觉,也没有开灯,只是静静地窝坐在床上。 窗外的月光倾泻下来,洒在雪兰身上,洒在她漆黑的长发上,像蒙上了一层浅淡的昏黄的薄纱。这月光如此凄冷,冷得人的心都跟着发凉了。 雪兰紧了紧身上的被子,忽然脸颊一凉,竟然不知不觉落下泪来。 她伸手擦了擦,结果越擦越多,最后她用袖子挡在面前,低低地呜咽了起来。 她曾经说过自己已经练成了‘唾面自干’的绝技,哪怕再被痛骂,也不会被打击到,可是她错了,她其实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坚强,更没有足够宽大的胸怀去无视这一切的痛骂。相反,她只是在别人面前强撑着笑容,然后一个人的时候就忍不住了。 ‘噔噔’,黑夜里,房门突然响了。 雪兰茫然地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看向门口。 房门被推开了,披着一条毯子的李氏走进来,她穿的是睡衣,像是睡下了又起身的。 她一走近雪兰,就看到了黑影里,坐在床上哭得满脸是泪的小女儿。 李氏看了她一会儿,然后默默地坐下来,抬起一只胳膊搂住了她。 “我就奇怪,自己总也睡不着,原来是我的五姐还没睡啊。”她轻声说,“别哭了,我的五姐是好样的,遇到了事情不会哭。” 谁知不安慰还好,李氏温柔的安慰声反倒是冲破了堤坝的洪流。 雪兰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这么委屈,她怔怔地落泪,怎么也停不下,不一会儿她面前的被子就被哭湿了,连李氏的衣襟也被擦湿了。 李氏摸着抽泣打嗝的女儿说:“你还记得上次,我被人骂是婊子的事情吗?” 雪兰愣了愣,抬头看她,月光下,李氏的表情昏暗模糊,可是她的声音却坚定而清晰。 “那是我最不愿意想起的事情,如果可以,我真想把那些旧事都带进坟里,可谁叫我命苦呢,难道是我想落在那种地方的吗?我真想问问老天爷,这个世上的人为什么都那么无情。我北上演唱的时候,他们还夸我是巾帼英雄,促成了国家统一,可是转眼间就骂我出身下贱,我甚至后悔去北方演唱了,如果我没去,就没人知道我的过去,也没人知道我当过婊子了。可是就算死命盖着不承认,难道就能掩盖一辈子了吗?发生过就是发生过,由不得你不承认。” 李氏说着说着,也落下泪来,她摸着雪兰的脸说:“那天你告诉我,你说‘纸上的人始终是纸上的,不及现实中的人半分重’,还说‘钱和名都是虚的,人不能活在别人的嘴巴中,那样的人早就迷失在了声望等外物里,只有亲朋才是最重要的人’,这些话你都是随便说说骗我的吗?” “不是,不是……”雪兰抽泣着说,“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李氏又问:“那你是后悔了,后悔写了这么多的故事。” 雪兰呆呆地望着李氏,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突然摇着头,大声说:“不后悔!我不后悔!” “傻孩子,那你还哭什么呢?” “呜呜……我不后悔!我不后悔!” 这一夜,雪兰窝在李氏身边睡了,这些日子虽然过得不好,但她睡得十分安心。 她的《大国崛起》也许触及到了某些集团的利益,也许影响到了某些人升官发财,还也许让一些人丢了面子。但无论如何,这些人不想让她好过,所以她就成了被攻击的那个人。她一个人没有办法跟这么多人斗嘴,更没有办法反抗一堆上层建筑的人,所以她只能认栽。 但是她不后悔,就像她在决定写《大国崛起》时所决定的那样,她做了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就算全世界都说她错了,都反对她,她也不后悔,因为她轰轰烈烈地活过,她的生命因努力绽放而精彩,所以永不后悔。 世界的构成太复杂了,没有什么是对,也没有什么是错,雪兰不会坚定的认为自己的观点就一定正确,因为哪怕牛顿三大定律在一定条件下都是错的,所以这个世上没有永恒的真理。 这个世上存在的,只有永恒向真理迈进的人,这样的人,哪怕是说错了,做错了,他也是对的。因为他用一往无前的决心向真理奋斗了,这样的人是勇士,是先锋,是披荆斩棘创造道路的人。这样的人,就算不去认同他的观点,也要为他的勇气竖起大拇指。 至于那些恶意诽谤她的人,因为再也找不出其他办法来往她身上泼脏水了,只得无可奈何地从她的私生活上污蔑她,她要是因为这些人渣的行径而难过,那就遂了他们的心意了,所以她不会再为这样的事情而哭泣了。 既然不曾后悔自己做过的事,那就勇敢面对吧,因为除了纸上的人生,她现实中的人生也同样丰富多彩。 第84章 这次的事情对雪兰而言是个沉重的打击,但即便被骂的狗血喷头,雪兰也没有生出任何放弃写作的念头。 然而过了几天,张维真告诉了雪兰一件事。 “这件事大约是有预谋的,故意针对你。”维真的丈夫在政府工作,总是能打听到一些寻常人不知道的事情。 “详细的原因我也不懂,只是不知道哪位要员指着你的鼻子大骂过,你该庆幸他们还要脸面,否则你说不定已经被送进监狱了。”维真心有余悸地说,“真是难以置信,你不过是个写故事的闺阁姑娘而已,怎么会招来这么大的祸事呢。” 雪兰叹了口气,自己不过是个底层老百姓,无权无势,真的无法与任何强权势力唱反调,他们只要稍稍动动手指头,自己的小命也许就没了,真不知道自己究竟触及了哪路神仙的利益。是《大国崛起》引来的政坛利益纷争?还是她在《大国崛起》和《醉拳》里对东瀛国野心的揭露呢?如果她继续写下去,会不会引起对方更强烈的报复呢? 不需要雪兰再去烦恼什么了,几天后,许编辑愁云惨淡地告诉雪兰。 “先生,只怕咱们真的惹到了不能惹的人。”许编辑拿出一份文稿,指着《大国崛起》和《醉拳》里的一些段落说,“他们那些旧军阀一直在买卖铁路和开矿权,还在外贸集团的手里获得了巨额的好处,他们的政敌拿您文章里的内容去攻击他们,他们就把您给怨上了,所以吩咐下来找人围堵您,而且说不得其他报纸也不愿跟他们作对,所以支持您的言论才会越来越少。今天我们报社收到了上面的命令,说是不允许再收您的稿子了,恐怕以后其他的报刊杂志也不会再收您的稿子了。” 雪兰听了,一脸惊诧,半响后,她失落地垂下了头。 “说实话,也许沉寂两年也是不错的选择,要是跟他们硬碰硬,谁知他们会不会做出更极端的事情呢,若是伤了先生一家,那时就后悔不迭了。”许编辑摇摇头说,“都是我的错,当初就不该答应让您写《大国崛起》的。” 不只是雪兰,坐在一旁倾听的李氏也愁眉不展,过了一会儿,她柔声对雪兰说:“五姐,要不……咱就不写了,咱是小老百姓,不能跟当官的斗。” 许编辑也忙劝道:“您不用担心,《燃秦》等书的版权都还在,没有不让您出版,咱们报社会一直照应先生一家的,等风声过了,先生大可以换个笔名重新开始。您要想开才行,人生没有一帆风顺的,您还年轻,遇到坎坷要放宽心,总会柳暗花明的。华夏正是人心思变的时候,我相信会越变越好,那些小人威风不了多久的。” 雪兰默默地听着他们的劝告,心中却一阵茫然,她不是不知道其中的厉害。 无论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对于言论自由都会有一定的底线,自从南北统一以后,自从两党合作破裂以后,这种控制就更加严苛了起来。一些民国的大作家甚至组成了联盟来抗议这种‘言论不自由’,一些首脑人物还遭遇了通缉和逮捕,雪兰本以为自己已经够谨慎了,没想到还是经历了这一切。 如果她没有写《醉拳》,没有写《大国崛起》,只是继续写类似《射雕英雄》,暗喻外来国家会侵略华夏的武侠小说就好了,那她还可以继续写,继续把自己想写的东西抒发出来。可惜现在,她没有机会了,在华夏即将面对侵略的前夕,她却什么都做不到了。 而最可惜的就是《醉拳》了,她本打算在这部小说里抒发对东瀛的警惕和小心,并鼓励华夏人团结一致,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的,现在它却被拦腰斩断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重见光明。 那么就真的无计可施了吗?在东瀛即将发动侵华战争的前夕,她一个来自百年之后的人,就眼睁睁地看着一切发生,却什么都做不到吗? 后来,报社收到了许许多多寄给她的信,有些是相信了报纸上的鬼话,所以来辱骂她的。有些是支持她的,说她是这个世上少见的奇女子,会永远当她的后盾。当然还有一些无聊的人,专门纠缠她是女人的事情,写一些乱七八糟的情信给她,让人非常无奈。 为了避免看这些信影响心情,雪兰干脆把所有的信都封存了,连报纸都不再看,简直像做了与世隔绝的神仙一样。 自从雪后山岚被曝光后,她就再也没有出过门了,当然也没有再去上学,学校的事情似乎也被曝光了,有一些记者经常围堵在那里。她叫刘五姐,十六七岁,通阳人士,雪后山岚曝光后就再也不出现了,简直是不打自招。 李氏发现雪兰很消沉,便提议出门散散心,不要整天憋在家里。 最初,李氏只是带她逛商场、听戏,但看到女儿的心情并未开朗起来,便使出了狠招,她开始培训雪兰做菜、缝衣。 说真的,李氏也很能折腾。 她过去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姨太太,本来也不会做饭,针线活也很一般。结果出来这几年,她愣是把自己变成了个中高手。不过她比较疼女儿,所以家务活她和大妮一手包办了,根本不用三姐和雪兰插手,也许在她眼里,女儿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姐太太命,将来都是有人伺候的,根本不用干活,也用不着学这些。 不过这次她看女儿眉头不展,便想出了这个法子。 “戏里头那些小姐太太就爱哭丧脸,落个花也能伤心上半天,这矫情劲,多半是吃喝不愁的人才有的,就不见哪个整天忙忙碌碌的人有这种闲心。你也别光想那些烦心事了,年纪不小了,也该学学女人的活计,将来嫁去婆婆家,也有个讨人喜欢的本事。” 雪兰一听她唠叨这个就满头黑线,李氏现在对两个女儿真是恨嫁恨得了不得,一天到晚跟各路媒婆打交道,急急火火要把三姐嫁出去,那拼命劲,简直觉得三姐过了二十岁就再也嫁不出去了一样,而现在李氏把这股劲头使到雪兰身上了。 于是雪兰认命的跟着李氏学做菜,学缝纫。 只是刚学了两天,就切菜切到了手指头…… 嘤嘤嘤,流了血还要被骂笨手笨脚,雪兰捂着受伤的手指和心灵躲了出去,准备去公共图书馆坐上一天。 从她家去公共图书馆需要坐电车,这种电车可没有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分别,就是一个门,有人上车,就有人下车,所以车门处总是很拥挤。雪兰好不容易挤上车,找了个座位坐下,却发现自己包裹手指的白纱布刚才挤掉了,手指上的伤口还被扯裂了,鲜血涌出来,落了两滴在旁边的座椅上。 雪兰急忙找出手绢,包裹住手指,就在她低头忙碌的时候,一个人恰巧在她旁边落座了。 这个人似乎也是刚刚挤上车,热得一头汗,还拿帽子不停地呼扇。 雪兰攥着自己的手指,呆愣愣地盯着那人的屁股。 这个人十分骚包,他穿着一身白西装,雪兰可以想到此时他屁股底下的惨状。 冷汗默默流了一头,雪兰一直盯着那人的屁股,在说与不说之间来回颤抖。 终于,她鼓起勇气去看到那人的脸。 然后她看到了一个印象中记忆十分深刻的中分头。 啊!怎么是他啊!他不是在北平吗? 邻座的人正是跟雪兰一直有联系的王品宪先生的儿子,曾经在大学的辩论会上站出来帮雪兰说过话的那个年轻人。 话说,这位应该是个大少爷吧,怎么穿这么烧包的衣服来挤电车? 也许是雪兰的视线太过灼热了,那位少爷偏头看了看雪兰,然后他们二人大眼瞪小眼了半天,这位少爷忽然嘴角一翘,露出了一个令人难以形容的微笑。 就是那种得意又傲慢的小笑容,只不过映衬着他油光瓦亮的汉奸式中分头,显得颇有些诡异。 雪兰还呆呆地握着自己的那根手指头。 ‘手指头破了,血滴在座位上,还没来得及擦,你就一屁股坐下了’这些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于是还没等她鼓足勇气说出来,坐了两站车的少爷已经起身,走向了车门口。 雪兰就这样,目送着正好在屁股中间的两滴鲜红色走下了电车…… 王少爷走下电车后,身后的车子便绝尘而去,王少爷按了按头上的白色礼帽,大摇大摆地向父亲下榻的饭店走去。 父亲本来是不许他来的,但他偷偷跟来了,因为他无论如何都想要见见……那个人。 于是他带上了自己最好看的几套衣服,偷偷跟来了沪市,见面的时候应该可以给那人留下些好印象吧。现在看来自己的仪表还是很不错的,刚才电车上那个年轻姑娘都对他看呆了,那一脸傻样。 哼!老子就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人见人爱。 于是,人见人爱的王少爷,但凡所到之处,皆有人伸长脖子行注目礼。他就在这种自我得意洋洋的愉快心情中,招招摇摇走进了王老爷下榻的饭店,直到最后才被自己老爹指出裤子后面沾了两滴血…… 第85章 其实雪兰早就跟王品宪先生通过电话,他对那些合起伙来欺负雪兰的人异常愤怒,曾提出要公布雪兰捐款的事情,只是雪兰拒绝了他的提议。 她捐款是为了帮助别人,不是为了名声,更不是为了在有人攻讦她的时候,拿出来当挡箭牌,这有违雪兰做这件事的初衷。 王品宪先生接受了雪兰的解释,并表示无论任何时候,只要有需要,他都会不遗余力的帮助雪兰。 只是雪兰没想到会在偌大的沪市当街遇到他的儿子,可惜自己实在太挫了,做出那种事后,都不好意思主动跟人家结识了,她本来还想当面谢谢他呢。 一连许多天,雪兰都在公共图书馆里消磨时间。 雪兰的《大国崛起》广受诟病的一个原因就是,很多人指出她的书里有各种错误,并认为她书里列举的很多实例根本是子虚乌有。其实雪兰大部分的数据资料都是查阅而来的,完全具有可考性,当然也有那么几个数据是凭借上一世的基础知识,而这些数据都是经过后世人科考得来,目前根本无从佐证。所以雪兰想查阅更多现有书籍,试图找出更充实的数据来证实自己,她也不愿意就这样被人无端的指责和侮辱。 人都是这样的,有一股子倔强劲,不肯认输。雪兰不愿意承认的是,她现在已经失败了,就算她能证明自己的正确性,也不可能发表在报刊上澄清自己了。 这座图书馆很大,里面的藏书不少,雪兰在这里看到了许多珍贵的图书,她还找到了一本自己一直想收藏的《联邦海关手续指南》,可惜这里的书只能借记,不能买卖。 雪兰很想收藏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大街小巷都没有找到,这是原文书,市面上根本没有译本。终于有一天,她在一家书屋的货架上看到了这本厚厚的图书。但询问老板的时候,却得到了失望的回复。 “这是专门收购的,从美国漂洋过海而来,仅此一本,已经有主了。”带着眼镜的老板解释说,“不过我可以写信给朋友,让他再收购一本,只是可能要等待很长时间,这本书就整整等了半年呢。” 雪兰点点头,这个年代搞海外代购还是太高大上了,竟然要等半年啊。 于是,她跟着书店的学徒到一旁付定金去了。 老板正要同去,一抬头却看到了个熟人,笑着招呼道:“哎呀,真是巧,周教授来了,您又来这边授课?” “您好,我受王教授所托而来,听说他的书找到了是吗?” “是啊,前几天刚刚到,这本书可不好找,整整等了半年呢。” “我有事来这边的大学,王兄便托我帮他取了。”周寒震道。 老板笑盈盈地说:“正好,正好,我也正愁呢,若是邮寄去北平,只怕把书弄皱弄坏,那王教授就该心疼了,不光他心疼,我也心疼。有人能跑腿最好,不然还不如给那位姑娘呢,她也正到处找这本书。” 周寒震顺着老板的眼神往旁边一扫,却一下子愣住了。 有位穿着学生装的年轻女孩正趴在柜台上写着什么,她身材娇小,扎着两条花辫,白皙的面容宁静素雅,淡然的像支百合花一样。 老板还在喋喋不休:“人家刚才出了两倍的价,就要这本书,大概是替父兄来寻的吧,只是这书还得给懂它的人才能体现出价值,我听说王教授现在正在著作新书……” 周寒震没有听清老板在说什么,他只是呆呆地凝望了那边很久,然后他拿出钱来结算了这本书。 “我帮您包好。”老板说。 “不,您帮我送给那位姑娘。”周寒震说。 “啊?”老板惊讶地看着他。 “哦……”周寒震不由得脸色一红,也觉得自己非常鲁莽,于是解释说,“她应该不是为父兄寻找这本书的,您给她便是。这书王兄早有一本,只不过他癖好怪,重要的书总是收集两套,所以还是给着急需要的人吧。” 说完,他又看了那姑娘一眼,便急匆匆走了。 老板呆滞了半天,然后摇摇头笑了,拿着那本书走向雪兰。 雪兰刚刚交付了定金,正准备带着凭条离开,却看到一本厚厚的书被摆在了自己面前,正是自己需要的那本。 “姑娘……那个……这书您拿着吧,定金也退还给您……”老板憨厚地笑了笑。 雪兰一愣,怎么回事? “为什么……白给我?”雪兰问。 “这个……是周教授给您的啊。”老板说。 “哪个周教授?我不认识什么周教授。”雪兰惊奇地四处张望,根本没见到任何熟人。 老板讶然:“怎么会?周寒震周教授啊,他明明认识你的嘛,刚才他来取这本书,听说你想要,就直接付了钱,把这本书送给你了。” “周寒震……秦风!他不是北平人吗,怎么会在沪市?”还有他认识我吗?为什么送我书? 老板笑笑说:“人家是大教授,全国各地跑,经常在各个大学演讲上课,来沪市不是很正常嘛。” “那他人呢?” “走了啊,刚刚出门。”老板说。 雪兰急忙追出去,在门口看了一圈也没找到人。 真是摸不着头脑,她转身走回书屋,对老板说:“实不相瞒,我跟他一点不认识,所以不能要人家的书。” 老板听了,一脸惊讶,然后苦恼地说:“这位做事真是不拘一格,随性而为,我本以为他跟您相识呢,所以才答应帮他送书,不想竟如此尴尬。只是他书都送了,您也正好想要这本书,两相赶巧,不如就收了吧,也省得一等半年,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收到一本。” “这……不太好吧,这书漂洋过海而来,价值不菲,我怎么能随便收陌生人的东西呢。”雪兰摇摇头说。 “若真是陌生人,周教授就不会送您书了,我知道他,他看不上的人,别说送书,白眼都不屑于送。何况他根本不是沪市人,一年半载也碰不到几次面,您若不收这本书,我又怎么处置呢?老朽虽然是买卖人,也是要名声的,不能乱占客人便宜不是。” 雪兰无奈,只好从老板这里要来了他们留在这里的地址,留下地址的人叫王爱年。 雪兰想无论如何也不能白拿人家的东西,反正他是给这个叫王爱年的人来取书的,一定互相认识,干脆把钱寄给这个人好了。 想通了这点,雪兰欢欢喜喜地收下了这本她寻找了好久的书。 然而这天回家后,雪兰却忽然接到了王品宪先生的电话,他说自己这阵子来沪市办事,马上就要离沪北上了,希望能在离开前见她一面。 雪兰跟这位先生虽然经常联系,但也只是通过他向北方灾区捐款而已,她一个年轻姑娘还是不方便跟一个男人单独见面的,所以雪兰就婉拒了这个要求,只说自己家教森严,母亲不允许她随便出门跟外男见面,有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电话和书信商谈。 王品宪先生很有风度,直言无碍,他只是想感谢雪兰一直对他们这个公益组织的支持而已,所以想请她吃顿饭,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放下电话后,王先生就对自己的儿子说:“你都听到了,人家一个闺阁姑娘,不能随便出门跟外男见面的。” 王少爷失望至极,叹息道:“她一定还在为报纸上那些叫嚣声难过,我给她写了那么多信,她也没有回复,真不知她看到了没有……” 王先生很为自己的傻儿子忧郁。 “她可不是寻常姑娘,像你这样写篇文章都要先查查字典的人,人家一个大先生怎么会看上你,她身边的追求者必定不知凡几,哪个都比你强,你还是实际一点吧,找个现实中的女孩子谈谈恋爱。” 王少爷气呼呼地说:“谁说我追求她了,我根本不在乎她是男是女,我崇拜她,是因为我喜欢她,喜欢她的故事。她这次遭遇了这么大的非议,这么大的不公,可她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而已,真是难为她了。我想见她,只是想当面跟她说我支持她而已,告诉她不要气馁,无论她是男是女。不光是我,我中学和大学里的很多朋友也都支持她。” 说实话,雪后山岚是个年轻的少女的事情在北方简直轰动一时。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他是个中年男人,家中有妻有女,这个印象深入人心。谁知一眨眼的功夫,中年男人就变成了个年轻小姑娘。 最初,大家都不肯相信,接二连三去《京郊晚报》打听,直到不得不相信…… 王先生笑了笑说:“年轻人,真是脾气冲,你们还不如那个小姑娘呢,你看人家自己着急了吗?我看倒是比你们还沉得住气呢。” 第86章 周寒震坐飞机回到北平后,就被王爱年堵住在了家门口。 “书呢?你拿到了吗?”王爱年问。 周寒震点点头,又摇摇头。 “什么意思?你到底拿到了没有?这本书我都等半年了,那本旧的都快散架了,我着急用。”王爱年说。 “看来你还要再等半年了,那本我送人了。”周寒震直白地说。 “什么!”王爱年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送人了?你把我的书送人?送给谁了?” “给……一个故人……” 少见周教授吞吞吐吐的样子,王爱年倒是冒出了好奇心,问他:“什么故人?” “总之就是故人,不关你的事。” “好你个秦风,把我的书随便送人也就罢了,居然还不关我的事,你今天就老实交代吧,到底送给谁了。” 周教授转过身去,不再管身后咋咋呼呼的王教授。 可是几天之后,好友却一脸郁结的找上门来。 “你说吧,你这样做合适吗?”王教授眯着眼睛问。 “你发什么神经?”周教授正在忙,于是一脸不耐烦。 “我再问你一遍,我那本书你到底给了谁!” “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会负责再给你弄一本的。” 紧接着,一封信就被拍在了他面前。 “你……你说!那本书是不是……”王爱年压低声音道,“是不是送给了雪后山岚?这封信是她寄给我的,随信还附带了几十块钱……” 周寒震看着好友,半天不语,然后一把抽走了那封信说:“这是寄给我的。” 两手空空的王教授火了:“什么给你的!你把我的书送人也就算了,还来抢我的信!快还给我!” 周教授却已经扫视完了整封信,信的内容很简短,只是说感谢让书,但不好白白领受,所以寄来了书费。 “你跟雪后山岚是怎么认识的?你这次去沪市是专门见她的吗?她……她真的是那个年轻小姑娘?”王爱年连珠炮一样发问。 周寒震摇摇头说:“胡扯什么?我只是偶然在书店见到了她,她也想要你这本书,所以我就让给了她。” “啊……”王教授扁了扁嘴说,“这本来应该是我的机会,我……我要去见见她……” 周寒震皱起了眉头:“你一个有妇之夫,见人家一个小姑娘干什么?” 王爱年摇摇头,叹了口气说:“我看他的书已经有好几年了,过去一直以为他是个中年男人,但自从知道他是女人后,我的心就一天没平静过,想着她写下的诗句,编织的故事,我才知道也有这样的女子,她是可以跟我交流的女人,她说的话可以说到我的心坎里。” 周寒震听着老友的话,竟一时痴了,但很快他就摇了摇头:“你不要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我还要准备写几篇稿子。” “昨晚我收到这封信,竟对着她写的那几首歌听了一夜,我觉得自己好像爱上她了。”王爱年呆呆地说。 周寒震已经听不下去了,谴责好友说:“君子守之以礼,不要总说这些荒唐话。” “我说的都是心里话。”王爱年却说,“你知道对一个女人心动是什么感觉吗?我就像关在监狱中的囚徒,铁笼子里,到处都是说着你这样话的人。” 说完,王爱年摔门走了。 周寒震怔愣了一会儿,深深地叹了口气。 沪市,雪兰刚收到了一封信。 寄信人是韩晓飞先生,自从雪兰主动冷落了人家后,这是第一次收到他的来信。 雪兰打开一开,却从信封里掉落了几张门票,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画展的入场券。 再看韩晓飞的信时,发现上面只写了短短几句话,他说自己画了几幅画,想请山岚先生来看看。 正好李氏在家中,一见雪兰收到了信,就问她是谁寄来的。 “是韩晓飞先生,他请我去看画展。”雪兰老老实实地说。 “又是他,勾搭小女孩,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李氏说,“不准你去啊。” 雪兰只好点了点头。 可是等三姐下班后,却对着雪兰一阵惊呼。 “你哪儿来的这个画展的门票?”她惊讶地说,“能参加这个画展的可都是大腕,我们报社费了很大的力气都没能弄到入场票。” “这是那位画家先生送的啊。”雪兰说,“你们报社要用吗?那就都拿去呗。” 三姐已经打开了韩先生的信,问她:“他专门请你去看画展啊,你不去吗?” 雪兰鬼鬼祟祟地看了李氏一眼,悄悄地说:“她说这男人主动勾搭小姑娘,不是好东西,所以不让我去。” “噗。”三姐就喷了,也悄悄跟雪兰咬耳朵,“她啊,老封建,你看这门票,全都是一样的,又没有标记,谁能认出你来啊。人家韩画家给你画了那么多画,值多少钱啊,再说人家只是请你看画展而已,又不是约你见面,这也算勾搭小姑娘? 雪兰也觉得挺可惜,于是小声跟三姐说:“要不,咱们偷偷去。” 三姐笑着点了点头:“正好三张票,加上我们报社的前辈,咱们一起。” 几天后,雪兰和三姐他们一起去了那个画展。 三姐的前辈是位身材高瘦的男子,他留着一撇小胡子,样子十分年轻,但头发却花白了,说话也十分严肃,三姐说这位先生是个很厉害的记者,她现在就整天跟着他学习呢。他见到雪兰后,还夸张地向她弯了弯腰,说感谢她们父亲提供的门票…… 画展是在一座很大的画廊里举办的,外面到处都是记者,三姐他们本来还想带相机呢,结果不让进,只有几家专业的报社才有资格进去拍照。 这次画展的参与者都是些很有名的画家,也请来了各界名流来赏析,喜欢的可以投票,也可以当场参与竞标。 雪兰随便逛了逛,就被那些竞标画的价值吓傻了,有位当代大师的新作,竟然当场就竞标到了一万块。 “我要跟前辈去采访一下大师,你紧紧跟着我,可不要到处乱走啊。”三姐叮嘱雪兰说。 雪兰点点头,紧紧跟着三姐走,在这个仿佛高级鸡尾酒会的地方,基本上没几个像她这么年轻的女孩子。 走着走着,雪兰忽然看到前面一副画前挤满了人,她随意扫了一眼,却猛地愣住了,下意识的就向前走了几步。 那是一副中幅油画。 黑暗迷离的背景中,仿佛是纸醉金迷的秦淮河畔,到处画舫游船,灯火阑珊。 只是绝不是这样简单的背景,因为本以为河岸上挂满的红灯笼,其实是一把把倒挂的红色雨伞,鲜红鲜红,浓郁如红色迷雾。 而那长长的黑色河流上,竟漂浮着一个女人的头颅,黑色的发丝随流水飘荡,耳边还夹着一只白色的玫瑰,,头颅的周围也点缀着一两朵白色的玫瑰。本应该是很可怕的景象,可是那女人画得太美了,她张大眼睛,迷茫的看着夜空,像个精致的人偶。 这幅画的名字,叫做《玫瑰与黄莺》。 雪兰站在人群里,对这幅画看了很久很久,忽然,她眼眶一热,竟是不知不觉间流泪了。 眼泪越流越多,她慌忙寻找手绢擦脸,眼前却递过来一块折叠整齐的白色手帕。 雪兰愣愣地抬起头,然后看到了一个非常高大的年轻男子,她大约只到那个人的胸口高。 这个男人或许是雪兰见过的最帅的男人了,除了那位女扮男装的小戏子外,他绝对称得上是一位美男子。一身挺拔的西装,看上去仪表堂堂,可惜棱角分明的脸上却张了一双桃花眼,给人一种很风流的感觉。 他看雪兰不收手帕,就收了回去,然后笑盈盈地问了一句:“是你,对吗?” 雪兰有些发愣,觉得他问了个很奇怪的问题,于是摇摇头:“你说什么?” 男人却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笑着说:“就是你。” 接着他非常唐突地按住了雪兰的一只胳膊,弯腰说:“没有错,就是你。” 哪怕是在一百年后,忽然跟陌生男人靠太近也会很不自然,在这个时代遇到这种事,雪兰已经在暗暗思考,自己是不是应该大声尖叫了。 正在这时,那男人忽然被人推了一把,他踉跄了一下,后退了一步。 “五姐,你没事吧?”三姐焦急地挡在了雪兰面前,“不是让你跟着的我嘛,怎么到处乱跑。” 原来是三姐的前辈动手推开了那个男人,然后挡在了雪兰她们面前。 “你们认识他吗?”前辈问三姐和雪兰。 两个姑娘一起摇了摇头,然后三姐就紧张地拉着雪兰离开了。 雪兰还注视着身后,发现前辈正挡着那个男人,不让他跟过来。 “你找我们有事?”前辈说。 那男人却理都不理他,朝着雪兰喊:“你喜欢这幅画,对吗?” 三姐拉着雪兰疾步离开,边走边说:“这家伙有病吧。” 雪兰又回身望去,却发现那男人也正远远地凝视着她。 《玫瑰与黄莺》?他该不会是韩晓飞先生吧,雪兰心想。 第87章 事实验证了雪兰的想法,很快她就收到了韩先生的来信,他在信里为自己那天的唐突道歉了,并称见到她有些激动。 雪兰惊讶于他的坦率,因为她从未承认过自己就是雪后山岚,他却仿佛认定了她,就像那天他按着雪兰的胳膊说的那样,他说:“没有错,就是你。” “这幅画我画了很久,我想能看懂它的人,只有你。过几天,我会派人把这幅画送给你。”他在信里说。 韩先生是一位很有才华的画家,他的那副《玫瑰与黄莺》是如此的触动人心,以至于雪兰在看着这幅画的时候,不知不觉落下了眼泪,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在人群中认出了她。 尽管韩先生提出来要把画送给雪兰,雪兰却不能白白收下他的礼物,因为那天她看到了,这幅《玫瑰与黄莺》极受欢迎,她离开的时候,就已经竞价到了两千块,这是非常值钱的一幅作品。或许作者本人不在意,能随手送出,但雪兰却不能大大咧咧的收下。 于是,她急忙回信给他,表示拒绝收下那幅画。 几天后,她收到了韩先生的回信。 “你为什么要拒绝这幅画呢?每一幅画的问世都是为了某个具体的人,《玫瑰与黄莺》也在寻找属于她们的那个人。我相信你在寻找她们,就像她们在寻找你。我以为你那天流泪是因为,你已经找到了她们……” 雪兰被这位先生的话震撼了一下,心想他果然是位艺术家啊,居然会有这么敏感细腻的想法。 人们都说,玩艺术的人都比较奇怪,哪怕行为上也都有些特立独行。还有人说,千万要离艺术家们远远的啊,因为他们的心太不安定了,都是一群极品。 其实,这种想要远离艺术家们的想法也可以理解。 因为有些被上天眷顾的艺术家们实在是太耀眼了,他们太迷人,会让爱上他们的人如飞蛾扑火一样,试图占有他的全部。 曾经有一位画家的妻子,她用尽了全部的力量,试图去抓住丈夫飘忽不定的心,可是她的丈夫却把她当做洪水猛兽,哪怕把所有的家产让出去,自己欠下一屁股债也要逃离他们的婚姻。终于他们离婚了,各自有了新的家庭。很多很多年过去了,画家死了,那位妻子也要死了,人们发现,多年以来,她的卧室里始终挂着画家年轻时为她画的肖像画。 也许不追求刺激、浪漫的艺术家就不是好的艺术家,平凡的生活并不属于这样的人,因为平淡的生命无法刺激出惊才绝艳的作品。所以好像也不能太责怪这些艺术家们令人瞠目结舌的行为了,反而要责怪爱上了他们的人。 为什么要傻兮兮的爱上一个一辈子都在追求心灵自由的人呢?爱上一个踏踏实实的人不好吗? 那位画家的妻子也许有话说,明知是火也要扑上去,因为这火焰在她心里就是光明,倘若离开,世界就变做黑暗,于是身不由己,扑向火焰。 雪兰想,自己在别人的眼中,恐怕也能算在艺术家的行列里吧,毕竟她又写小说,又出歌曲…… 可事实上,歌曲都是抄的,小说也多半集成了后世人的奇思妙想。 如果说她受人追捧,那么被追捧的人根本就不是她,人们只是在追捧这百年间的光阴。而这份光阴太耀眼,耀眼到连本就炫目的艺术家们也觉得雪兰更炫目。所以雪兰只是一个代表,他们虽然看的是她,却又不是她,而是透过她看到了后世许多耀眼的光芒。 自打一见面,韩先生的所作所为就有些出格,反正绝对不像跟一个陌生小姑娘的相处模式。雪兰觉得他可能误会了什么,用一个后世中十分形象的词来形容,这就叫‘脑补’。 他对雪兰根本不熟悉,只是读了她写的书,听了她写的歌,于是就在脑海中组成了她的一个形象,而这个脑补出来的形象,想来是十分美好的,所以他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来追逐她,怕只怕,他只是追逐了一个影子。当然,不只是韩先生一个,自从雪兰女性的身份曝光后,她收的信竟然大部分都变成了男人寄来的。毫不夸张地说,雪兰读到过很多封感人肺腑的情信,甚至她一封信都没回过,却有人一天一封,每日不断地寄来…… 于是,雪兰老老实实的给韩先生写了信,告诉他自己不能收下他的画。一是,这画太昂贵,无功不受禄;二是,他们男女有别,所以她不能随便收他的东西。 韩先生立即就给雪兰回信了,用一种十分迫切的语气说:“我以为山岚先生不是这样拘泥于小节的人,我把你当知己,所以并不在乎男女之别,只希望可以跟你有所交流,就像我不知道你是你,而你也不知道我是我的时候。我以为我们是即便没有见过面,心灵也能对话的人,难道不是吗?” 雪兰看了韩先生的信后,忽然觉得很难拒绝他,因为太纯粹的东西,都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不过画还是不能随便收的,过去那些画都有利益和人情纠葛在里面,不像这幅《玫瑰与黄莺》,他是在明知她是女性的前提下,还白赠送给她的。 古代华夏男女之间的防范大,互相赠送个什么东西,都可以算作定情信物,定下三生之约了。民国的风气倒是开放了,一个女孩子过生日,收一堆男朋友送的礼物什么的,简直是司空见惯,可是一收收一副价值几千块的画,那就太过了。哪怕这位韩先生比较高洁,不愿意谈钱,嫌铜臭太脏,但雪兰却是个实打实的大俗人,铜臭?铜一点也不臭……经常谈一谈,不伤感情。 于是雪兰再次写信拒绝,这次韩先生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也没有再给她回信了。 倒是雪兰家里发生了一件比较有纪念意义的事。 三姐的第一篇新闻稿发表了,她采访了一次抗议活动,包括新闻稿和照片都被选中了。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三姐却显得有些闷闷不乐。 女孩子通常都是比较敏感的,这天晚上,趁李氏睡了,雪兰悄悄爬到三姐的床上问她怎么了。 三姐烦恼了叹了口气,悄悄问雪兰:“她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的事?” 这个‘她’自然指的是李氏,这个‘事’当然是指结婚的事。 雪兰说:“她跟丁婶整天商议呢,许姐姐不是也已经找好人家了吗?是沪市本地人,家境人品都很好,咱妈现在盯着好几家呢,她跟我絮叨过好几次,要不我跟你说说,一家是……” 三姐却打断了雪兰,犹犹豫豫地说:“我那时候,虽然说让她挑,可是……” 雪兰没有插嘴,黑暗中姐妹两个贴得很近,三姐身上好闻的桂花香传来,过了好久,三姐才重重地叹了口气说:“上次跟我们去看画展的那个男人,他姓陈,是我报社的前辈……” “他追你?”一听到八卦,雪兰立即精神了,瞪大眼睛问。 三姐却叹了口气:“没有。” “那……那你喜欢他?”雪兰问。 黑暗中的少女久久不语,她沉思良久,用一种非常不确定的口吻问雪兰:“你说我是不是该听咱妈的,遵循咱们祖宗的老规矩嫁人算了……” “当然是自由恋爱,千万别盲婚哑嫁。”还没等她说完,雪兰就急忙插了嘴。 “可是……上次我喜欢上张……那人却不是个好东西……” “那位陈先生,你知道他的情况吗?多大年纪了?家住在哪儿?家里都有什么人?”雪兰问,她迟疑了一会儿,又补充道,“他看上去年纪可不小了……你可看清楚……” “哎呀……”三姐嗔了一下说,“人家才二十七,就是长了一头白头发而已,也……没有结婚……家里父母祖父母俱全,还有兄嫂侄子,妹妹嫁出去了……” 雪兰鄙视地看着她,这……都已经把人家打听得一清二楚了呀,还来问她意见干什么呀! “要不,你找个机会把他带回家里看看吧。”雪兰说。 “你胡说什么呢,我们还没有那啥。”三姐却说。 雪兰脸皮抽了抽,结果您这是单相思? “其实咱们女人也是可以主动追求幸福的,遇见喜欢的男人也能主动争取的,你说对不对?”三姐问雪兰。 “这个……应该是对的。”雪兰犹豫了一下,如果在一百年后,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不过在这个年代,太主动的女人会不会太前卫? 然后,雪兰就听三姐把这个男人翻来覆去说了半晚上。 这位陈前辈简直是偶像啊,三姐看上去十分崇拜他,他也的确很优秀,只是很奇怪,总有点违和感啊。 可是几天之后,三姐就一脸颓废地告诉雪兰:“我向他表白了,他不接受我,真是太丢人了。” 雪兰立即就想明白违和感在哪里了,听三姐介绍,这位陈先生家里其实挺传统的,可是他怎么二十七了还没结婚呢? 第88章 一连好几天,三姐都回来得很晚,李氏问她,她便用各种借口搪塞。 雪兰明显察觉到了不对劲,于是问她怎么回事。 “你别跟咱妈说,我……没去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三姐吞吞吐吐的,过了一会儿,她盯着雪兰的眼睛说,“五姐,能陪我去个地方吗?” 这天晚上,用过晚饭后,雪兰和三姐就对李氏说,要出门听戏。 李氏最爱听戏了,问姐妹两个:“好啊,你们想去听沈大家还是韩大家?” 雪兰看了看三姐,然后对李氏说:“我们去法租界的华夏大戏院听戏。” 李氏显然没听过这个地方,问道:“你们知道这个地方?离家远吗?” 三姐急忙说:“不远,就比咱们平时听戏的戏楼子远那么一两站。” 难得两个女儿想出去玩玩,李氏便点头道:“好,咱们去逛逛。” 华夏大戏院坐落在法租界最繁华的地方,到处是百货商场和歌舞厅,天黑了也是一片灯火辉煌。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类似出租车的租车,雪兰她们几个女人直接租了一辆汽车去。 在来的路上,李氏就皱了皱眉说:“这地方人真多。” 当然了,不远处就是法租界最繁华的商业街,到处银行大厦林立,这里便是所谓沪市的夜上海了,能明显看到霓虹灯下巨大歌舞厅的招牌。 不过倒也没什么可怕的,因为随处可见坐着轿车来往的人,无论男女都是衣着光鲜,能在这里消费的人,只怕手头都很宽裕。 华夏大戏院就是一座戏院,只不过建得十分恢弘,能容纳几百个人,演员们也通常是最有名最红的,只是入场费贵,一个人就十几块钱。 因为档次高,价钱自然也高。只是李氏抱怨了两句,说这里听戏太贵,不过一进场,她就高兴了,直说台上那个旦角唱得好听,连戏都新鲜,像是改了戏词和曲调,所以好听多了。 可惜只有李氏是真心来听戏的,三姐和雪兰大眼瞪小眼,过了一会儿,三姐悄悄指了指不远处,跟雪兰咬耳朵说:“他在那儿。” 雪兰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位陈先生,他坐在距离雪兰她们不远的地方,正聚精会神地盯着戏台。 三姐告诉雪兰,她这几天回家晚,其实是跟踪人家去了…… 雪兰听了十分无语,难以想象一个年轻姑娘居然去跟踪一个男人。 不过年轻姑娘都有犯傻的时候,尤其她喜欢这个男人,主动表白却被拒绝,钻了牛角尖也是有的。 “我就是想知道,他为什么拒绝我,我才发现,他天天来这里听戏……”然后三姐盯着台上那个漂亮的青衣说,“大概是为了她吧。” 这个青衣叫白月兰,是华夏大戏院的台柱子,当红的四小伶之一,还能经常在报纸上读到关于她的八卦新闻呢。 然后三姐重重地叹了口气说:“见了才知道,长得果然好看。” 连雪兰也要佩服了,台上那个青衣长得好美啊,一张小脸,巴掌般大小,双目如水,满是柔情,连声音都那么好听。她在唱《水漫金山》,演的正好是白娘子,一甩白色的水袖,像仙女一样。三姐长得也很漂亮,不过比台上这个就差点了,毕竟人家是学过戏的,无论身段和眼神,都有一种很特别的韵味,比一般的女人更女人。 “你怎么知道你前辈是来看她的?也许他就是喜欢听戏呢。”雪兰悄声说。 三姐摇摇头说:“他就是喜欢她,老是写赞扬她的报道,每次看到八卦小报说她不好,他就生气。” 就这样静静地听了一会儿,三姐忽然跟雪兰说:“我真傻,来看这个做什么,咱们还是回家吧。” 雪兰看了旁边的李氏一眼,摇摇头说:“还是看完再走吧。” 三姐却已经坐不住了,起身对李氏说:“妈,我肚子不太舒服,咱们早点走吧……” 李氏看戏看入迷,根本没注意两个女儿的低声嘀咕,倒是忽然捂着嘴笑了起来,不只是李氏,全场的人都笑了。 雪兰不明所以地看着周围,这个《水漫金山》是喜剧吗?怎么大家都笑了。 台上的白娘子和小青还在咿咿呀呀地唱着,忽然一位先生高声叫道:“昨晚上叫床叫太久,所以嗓子叫哑了吧,哈哈……晚上叫来,白天叫,上面叫了,下面叫,一天到晚叫不停,哈哈……” 这声讽刺一出,立即引发了整个剧院的哄堂大笑,那位演白娘子的白月兰慌张的戏都不会唱了,眼泪落下来,打湿了脸上厚厚的妆容。 “住口!你胡说八道什么!” 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纷杂的笑声,三姐的前辈突然从人群里走出来,站到了那个出言挑衅的先生面前。 “跟白小姐道歉!”他愤怒地说。 出言挑衅的男人是个非常硕壮的光头,他穿着一身绸缎长袍,吊儿郎当中透着一股子凶狠劲,他先是愣了愣,似乎没想到会冒出一个愣头青跟他呛声,接着他就笑了,那种非常不屑的嘲笑声。 陈友道正要跟他理论的时候,台上的白月兰却先一步发声了。 她匆忙跳下戏台,挡在了陈友道前面,给光头男人鞠躬赔礼道:“郑爷,郑爷,都是玉兰不好,玉兰在这里给您赔礼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不要生气。” 光头男人却一把抓住了白月兰的小脸,冷笑道:“这是你的姘头?所以急忙出来护着?要我不生气也成,你今晚张开腿把我也伺候爽了,什么我不能答应你啊。” 雪兰一看这情景就皱起了眉头,心想沪市就是乱啊,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这样欺负一个年轻女孩子。就算戏子的地位低贱,这也太过分了,都没有人站出来管管吗? 雪兰不懂,如果调戏良家妇女的行为发生在街上,即使警察不管,也总有正义的路人上前说公道话。可这里却是戏院,观众别说管了,都坐在原地看起了热闹。 两个男人为了一个娇滴滴的小戏子吵起来了,还有比这更好看的戏吗?要是动手打起来了,才更好看呢。 也许是想起了自己,李氏也有些愤怒,高声道:“这是在干什么?咱们是来听戏的,又不是来看耍横的,快让他们住手。” 她话音一落,旁边一位老先生忽然对她们比了一个‘嘘’的动作,压低声音说:“你们不认识他啊?他是丞帮青子辈的人,这一条街都是他们的地盘,还不是想怎么横就怎么横。咱们看看热闹,等会儿就散了,你们安安静静的,别惹恼了他们。” 李氏脸色一白,急忙对那位老先生点点头:“多谢提点,我们不知道。” 李氏刚才虽然吆喝了一声,但夹杂在纷乱的叫嚷声中,根本听不到什么。 倒是三姐焦急地站了起来,企图走上前去,却被雪兰一把拉住了。 “你干什么?”雪兰压低声音说。 “前辈他……”三姐踮起脚尖望着前方。 原来三姐的前辈已经被人打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几个男人,一左一右架住他,三两下就把这位弱鸡的前辈打得口吐白沫了。 “臭小子,没听过郑爷的名声,也敢出来打抱不平,你本事不小啊。”光头男人笑道。 “呵!”陈友道被打得满嘴都是血,他冷笑了一声说,“怎么不知道,你郑童飞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雪兰正盯着事情的发展呢,听了这话,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这……这个一脸横肉的猥琐光头叫郑童飞? 很久以前,雪兰有一位读者,曾经给她留下过极为深刻的印象。 因为他说自己的眼睛看不见,雪兰给他写信时写了一首小诗,而他不但回了一首小诗,还随信附送了一个精美的玉兰花标本书签,所以雪兰清楚的记着那个读者的名字就叫郑童飞,也是沪市人,地址好像就在这附近。 雪兰又把视线移到了那个光头男人身上…… 真是……这家伙怎么也叫郑童飞,把人家满是浪漫才情的可爱读者的名字都污染了呢。 正在这时,从大门外大步流星地走进来一个男人,他穿着棕色的绸缎褂子,头上戴着一个遮掩帽,身材十分高大。 他走到郑童飞身边,压了压头上的帽子,低声说了几句话。 郑童飞‘呸’了一声说:“周老弟,你知道老子今天被骂了一顿,这个没长眼的东西又他么来找死,我能不生气吗?” 戴帽子的男人看了陈友道一眼,对郑童飞说:“把他打断腿丢出去,您消消气,别在戏院里惹事,不然金先生该生气了。” “打扰诸位的雅兴了。”戴帽子的男人朝众人拱拱手说,“今天的戏票钱我们包了,诸位继续听戏。” 戏院里响起了欢呼声时,雪兰才看清了那个男人的面貌,不只是雪兰,三姐和李氏也‘咦’了一声。 这个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唱歌的盲女周大姐的大儿子。 周大姐有两个儿子,她跟雪兰家熟悉后,也说起过两个儿子,只说他们都不是好东西,干坏事。不过这两个儿子却十分孝顺,有一次大儿子找到了雪兰家门口,要接母亲回家,但周大姐却十分生气,根本不和他说话,倔强地拄着拐杖摸索着走,不让儿子搀扶。从那之后,他们便不来接了,只是偶尔能看到他们在远远地看着母亲。 那个陈友道已经被人架起来,准备拖出去了,白月兰跪在地上,拉着周大姐儿子的衣角,哭泣哀求。 三姐突然离开了座位,跑到了周大姐的儿子面前,紧张地问:“请问您……您是周大哥吗?” 周大姐的儿子一下就愣住了,漆黑的眸子看了三姐好一会儿,轻轻点点头,语调缓慢地说:“刘姑娘,您好,真巧,您也来看戏吗?贵府上的夫人和先生也来了吗?” 三姐跑出去的时候,李氏就跟着起身追了过去,雪兰也壮了壮胆子,跟在李氏身后。 “三姐!”李氏严厉地叫了她一声,然后笑着看向周大姐的儿子说,“您……您是周姐姐的大儿子吧,您……认识我吗?” “您好,刘阿姨,家母平时受您照顾了。”男人很有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然后眸子扫过了雪兰,也点了点头。 “周大哥。”三姐已经等不及了,因为那些人已经把陈友道拖到了大门口,她急忙开口请求道,“他是我报社的前辈,能不能……放了他?” 男人看了地上的男人一眼,对手下一挥手。 几个手下就松开了对陈友道的钳制,三姐急忙走上去,扶起他问:“前辈,您还好吗?” 那个郑童飞一皱眉,吆喝道:“哎!我说周老弟……” 男人却压低声音跟他说了两句话,郑童飞的神色立即就变了,一双眼睛直直地看向雪兰,讶然道:“哎,你……” 他指着雪兰,正要走上前时,却被周先生拦住了,他又低声对他说了几句。 郑童飞立即换了一副笑脸说:“久闻大名,久闻大名。” “先生和夫人还要继续听戏吗?”周先生问李氏。 “不了,我们这就回家。”然后她走到三姐身边,问她:“这是您们报社的前辈?” 三姐点点头:“这是报社里一直教导我的前辈。” “原来都是熟人,倒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今天的事情是我们不对,叫先生和夫人看笑话了,快扶这位兄弟起来。”周先生说。 陈友道吐了一口混有血沫的唾沫,甩开了要来搀扶他的人。 “他么的!不识抬举!”郑童飞道。 周先生抬手一挡,笑着对李氏说:“既然如此,我派车送先生和夫人回家吧,这位仁兄只怕打坏了,我们把他送去医院,也算是赔礼道歉了。” “可是……”三姐正要说什么的时候,李氏却打断了女儿的话。 “那感情好,冤家宜解不宜结,都是误会,解开就好,天晚了,咱们也该回家了。” “妈……” “跟我回家!” ☆、第89章 李氏并未抱怨三姐多管闲事,而是一路上都在说那个报社的前辈太能惹事,她并不知道自己女儿喜欢这个男人,只是单纯地以为女儿太冲动,所以冒险为熟人说话。 只有雪兰偷偷跟三姐说:“你担心,我想周先生既然答应了我们,就一定会把他送去医院的。” 三姐点点头说:“我知道。” “你也不要再去想陈先生了,他和那位白月兰小姐应该是早有情谊的。”雪兰说,“别人说一句不中听的,他就不顾危险站出来维护她,她也为了他下跪求人,看来是一对有情人,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三姐看了雪兰一会儿,忽然笑了:“你别担心,我不会那么死心眼的,明明知道他心里有人还贴上去。我要找的男人,就只能是他只喜欢我,而我也喜欢他的人。” 雪兰也笑了,点点头说:“其实陈先生是个好男人,不枉你喜欢了他一场。男人最怕没有担当,他为了喜欢的女人,能勇敢站出来跟无法抗衡的人抗衡,被打断腿都不在乎,可见是个硬汉子。” 三姐叹了口气说:“是好男人有什么用,好男人都有主了。” 姐妹两个互相看了看,笑倒在了床上。 “不过真没想到,周大姐的儿子居然是混江湖的,而且看来本事不小。”三姐说。 “我也没想到,平时周大姐穿得那么朴素,还天天在路边卖唱,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也许周大姐不愿意自己儿子混江湖,所以不让他们养吧。” “不过,他们似乎很凶恶啊,一句话惹恼了他们,他们就就要打断别人的腿。”雪兰心有余悸地说,“但也幸亏我们认识,才能给你那位前辈说两句话,不然他那两条腿一定保不住了。” 第二天一早,三姐就打扮整齐去了医院,她说要去探望一下那位前辈,雪兰知道她担心那些人只是敷衍她们,其实根本没把人送医院。 可等她从医院回来的时候,却显得有些闷闷不乐。 “前辈问我怎么跟周先生认识的,我说咱妈跟周先生的母亲偶然相识,没什么深交。但前辈不信,说没有深交,人家不可能仅凭一句话就放了他,还说我不肯说就算了。” 尽管雪后山岚是女人的事情已经人尽皆知,但雪兰她们的身份和住址还是很隐秘的,三姐当然不会随便对别人说起,不过这位前辈却似乎误会了什么。 “我的工作是《文学报》的主编先生帮我介绍的,不但能弄到报社都弄不到的画展入场票,还能让跑江湖的人另眼相看,果然是有些神秘的吧。”三姐笑了笑说。 “如果他因此对你心存芥蒂,你也不要太难过,忘记他就好了,只把他当做普通同事。”雪兰说。 两姐妹本以为这件事就此了结了,却没想到这位陈友道先生是个不肯罢休的倔强脾气。 他本职工作是位新闻记者,所以本就有些嫉恶如仇的正义感,无缘无故被人整治了一通,心气自然不顺。隔天的报纸上,他就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写了篇报道,大骂丞帮这些人无法无天。不但如此,他还去采访了一些老百姓,回来就写了几篇报道,里面全是丞帮做下的恶事。 雪兰看了这些报道,感觉有点佩服他,但也有点头疼。 佩服是因为,在华夏人圆滑的世界观里,已经很少能看到这样正义而勇敢的人了,简直像雪兰小说里的大侠一样,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哪怕与强权作对也再说不惜。但头疼也是因为,做事太不圆滑了,而且还有点泄私愤的冲动意味,毕竟丞帮在那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怎么不早跳出来骂呢? 当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这里面有三姐的面子在。 三姐请求周先生放过陈友道,周先生也许看在他母亲的份上,给了雪兰一家这个面子。可现在陈友道又跳出来唧唧歪歪,倒把雪兰一家放在了很尴尬的位置上。 最心焦的人就是三姐了,她对雪兰说:“我对前辈说,不要再跟那些人作对了,前辈却说不关我的事,好像我跟周先生是一伙的一样。早知道他这样,我就不帮他了,叫人家教训他一顿,他才知道天高地厚。” 其实,雪兰挺明白陈友道的心情。 女朋友被侮辱,自己被打,都这样了还夹着尾巴做人,那就太窝囊了。何况错的本就是丞帮那些黑涩会,他们平时无恶不作,嚣张惯了,没人收拾他们,连受害者们都打落牙齿和血吞的话,这个社会还有救吗? 可是处在民国这个乱糟糟的时代,想要安安稳稳地活着,谁不是夹着尾巴做人呢?哪怕是雪兰,在遇到强权压迫的时候,都只能顺从下来,毕竟她也不敢为了争一口气,就拿小命去跟人家对抗啊。 几天后的一个周末,雪兰一家人正围在一起包饺子,忽然电话响了。 家里的电话一般都是报社打来找雪兰的,所以直接安装在了她的卧室里,本以为是许编辑打来的,谁知电话那头却响起了陈友道的声音,他急迫地说:“刘三姐,你告诉他们,让他们冲我来,放了月兰!” 雪兰一听就知道知道事情不对了,放了月兰?有人把月兰抓了吗? 雪兰回头看了一眼,客厅里李氏和三姐正在说说笑笑,于是她压低声音说:“陈先生是吗?我姐姐不在家。” 电话那头的陈友道明显十分焦急,他深呼吸了两下,然后说:“你是刘三姐的妹妹是吗?你家里有大人吗?可以让他来接电话吗?我有急事。” “您有任何急事都可以直接跟我说。”雪兰说。 “小妹妹,我真的有急事!” “你的急事是跟人家硬碰硬,所以害得白月兰小姐被人抓了是吗?” 雪兰对这位陈友道先生还算是有好感的,毕竟有骨气的人总比孬种让人喜欢。 被人欺负了,就该打回去,可是千百年来的封建制度,让华夏的老百姓练就了圆滑的龟缩欲望,对强权的逆来顺受成了理所应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是傻。 雪兰也跟强权对抗过,也做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她做过这么多的傻事,但前提是一人做事一人当,没有影响到身边的人,可这个陈友道就让人倒胃口了。 你当然可以显示出你的骨气,但能用更圆滑点的方式吗?最起码不要让别人为了你而倒霉。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陈友道的声音有些颤抖,像是在愤怒,他说:“他们太过分了,关月兰什么事!是男人就该直接来找我,他们拿我没办法,所以就绑架了月兰!” “他们怎么会拿你没办法。”雪兰直白地告诉他,“因为我姐姐求了那位周先生,人家看在我姐姐的面子上,不跟你计较,但是你不愿意接着这个台阶下来,反而主动找麻烦,人家想让你安生下来,不找月兰小姐找谁?你要是再不服软,只怕他们就要找你的家人了。” “你是说我自不量力?呵呵……”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嘲讽的声音,“丞帮这种该死的组织,到处欺压老百姓,操纵市场,藏污纳垢,难道就只是看着,没人站出来说,也没人跟他们对抗,由着他们胡作非为!” 雪兰叹了口气说:“陈先生,你不要对我发脾气,第一,我们一家跟这件事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第二,我们家跟周先生根本就不熟,只有我母亲跟他母亲偶然相识,所以给了一个面子,但这个面子也大不到哪里去。第三,你不要以为我姐姐说过喜欢你,你就有资格高高在上,或者对她指手画脚了。” “我没有高高在上……” 雪兰直接打断了他的话,然后说:“如果我是您,我会做得更聪明一些,既有办法自己出气,也能保全身边的人,而不是没有脑子的瞎弄一通,不但自己折进去,连身边的人都跟着倒霉。” 雪兰的话似乎惹恼了他,他大声说:“你一个小姑娘,你懂什么!” 雪兰当然懂,她其实莫名其妙的跟陈友道处在相同的境况。 都是被强权压迫,都是有苦说不出,都想反抗,却螳臂当车,都是身边有家室亲人,投鼠忌器。同时,她也不赞成逆来顺受,更有一种隐约的责任感抗在心头,不愿意向任何强权屈服。 “如果我是您,我现在就去道歉,先让白月兰小姐安全了再说。”雪兰提议。 电话那头却直接挂了。 雪兰放下电话,走到客厅,跟三姐和李氏交代了她跟陈友道的对话内容,当然省去了三姐喜欢他的话。 “哎呀,这个小伙子,脾气可真倔。”李氏叹道。 三姐安静地包着饺子,过了好久,她才开口:“那位白小姐不会有事吧?他们应该直接找陈前辈的,不该拿他身边的人出气。” “哼!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重,那些人没把他全家填河沟就不错了。”李氏对三姐说,“你这个前辈傻兮兮的,以后可离他远点。” 三姐默默地点了点头。 雪兰却又联想到了自己,闷闷地说:“他只是做法不对而已,事没有做错。” ☆、第90章 前一个学校是不能去了,雪兰又找了个新的学校,入学的时候,还在学籍档案上改了名字,改成了刘雪兰。 因为无论如何,生活总要继续下去的。她想继续读书,若有机会的话,还想念念大学,尽管这个年代的大学不好进,反正雪兰这种水平很难办。主要原因是她上辈子没上过学,所以数学水平也就维持在了会解个一元二次方程的水准上,即是说她偏科偏的很厉害。 所以当雪兰见到新学校的数学老师时,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雪兰觉得这位数学老师大概也认出她来了,因为他怒视了雪兰几分钟后,就让她爬黑板,上来做题…… 雪兰自然是,面对着黑板,背对着众人,在一片静默中,手握粉笔,颤抖不止…… “不会做?那下去吧,换别人。”数学老师的声音从她头顶上幽幽地传来。 雪兰捂着受伤的小心肝走下了讲台,然后听同桌跟她窃窃私语:“他很讨厌吧,是新来的,就爱让人上黑板解题,太讨厌了。” 雪兰才知道王品宪先生的儿子居然在这所学校当起了数学老师,这是位少爷吧,怎么大学毕业后,没有留在北平遛鸟走狗、欺男霸女呢?这也太对不起富家少爷的身份了吧。 其实王少爷也不想在这里遭这份罪,人家也想过上遛鸟走狗、欺男霸女的生活,可惜他好不容易来了一趟沪市,都还没见到他相见的那个人呢,怎么可以离开!可是他老爹说,要么就跟着回北平,要么自己留在沪市要饭。 qaq人家有手有脚,才不会要饭呢。 于是很巧合的,他应聘到了一所新筹办的西洋女学当数学老师,而雪兰也正好进了这所新学校。 王程彦少爷其实也算风流倜傥,他继承了母亲苍白的肌肤和父亲高挺的鼻梁,整个人又高又瘦,眼眸漆黑,眉毛英挺,棱角分明。这样一个英俊青年,在满是小姑娘的女校当中,本来应该是极受欢迎的。 可惜,他没事就叫学生上黑板做题,出得题还都他么这么难,做错或不会做时,他马上就用沉痛的口吻叹息。 一教室的女孩子,除了几个脑子比较灵光的,都把最初对他的好感丢进了太平洋,转而战战兢兢地期待不要上数学课。 很不幸的,雪兰属于脑子不太灵光的那个行列,而且她还光荣地列为了被点排行榜的前几名。 这个小肚鸡肠的男人,你这么小心眼,你爸爸知道吗? 于是这天清晨,看到课表上的连堂数学后,雪兰觉得自己的胃都要被穿破两个窟窿了。 果然,他讲完课后就开始了:“那好,我们找同学上黑板来做几道题,练习一下。” 一瞬间,课堂就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雪兰好像可以听到无数心声在飘荡。 不要叫我,不要叫我,不要叫我…… 就在某种紧张的氛围提到了嗓子眼时,那个男人说话了:“我看看谁低着头,我就叫谁。” 雪兰立即抬头,然后就正好撞在了人家笑眯眯的眼睛里。 “好,刘雪兰同学。” 啊啊啊啊啊混账,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不是说好了,谁低头叫谁吗! 在一群松了口气的小姑娘中,苦逼的雪兰又登上了讲台,握住粉笔去解题。 第一道题,写写擦擦,解出来了。第二道题,写写擦擦,写写擦擦,顿住…… 某人晃荡到雪兰身边,低声问:“昨晚预习了没有?” 说没预习是找抽,说预习了是承认蠢,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 “预习了……”雪兰苦逼地说。 “预习了还不会做?” “……” “回去坐下吧。” 内牛满面的雪兰默默诅咒,你这样欺男霸女的货色是没有好下场的! 但事实证明没有好下场的人是解不出题的雪兰,她被叫进办公室,王老师拿出一张试卷说:“刘同学,你这次的数学考试没有及格啊。” “老师,我基础不太好。”雪兰眼巴巴地说。 “嗯,我看出来了,我这里有几套习题册,你拿回家做做好了。” 雪兰瞪着习题本,脸都要青了。 “老师,您不能这样,公报私仇是不对的。”雪兰默默地说。 “哦?公报私仇?咱们有仇吗?你说出来听听。” “老师你太过分了,以后你再老让我上黑板做题,我就转学了。”雪兰说。 王少爷被噎了一下,从没见过这么横的女学生,他是老师好不好?他上学那会儿,被老师打手板打肿了都不敢吭声,还要随父亲上门道谢呢,这个居然威胁要转学? 其实王少爷第一次见到雪兰的时候也挺惊讶,用一句后世的流行语来说就是菊花一紧。他那天穿了一身昂贵的白西装,结果坐了趟电车就染了血,还招招摇摇了一路,想起来都是一肚子泪啊。再联想起同座的那个小姑娘握着包手绢的手指,呆愣愣看他的样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原来人家不是被风流倜傥的他迷住了,而是干了坏事不敢告诉他。结果巧不巧的,她居然是自己班上的新学生,本来他也没打算跟人家小姑娘计较的,可是这个姑娘的数学成绩太烂,又在志愿书上填想上大学,他才在学习成绩上抓紧了她一点,怎么就成公报私仇了? “你……你等一下……”王少爷缓了口气说,“刘同学,你数学成绩这样,怎么还理直气壮?” 雪兰看了一眼自己惨不忍睹的试卷,挺起胸膛说:“脑子笨并不代表我的尊严可以被侮辱,您明知道我水平差,却在讲台上一次又一次地侮辱我的智商,我不愿意忍受这种侮辱,故而决定转学。” 王少爷半张着嘴看着雪兰…… “呃……刘同学……”王程彦抹了把额头上不存在的冷汗,试图让自己强硬起来,他知道当老师必须要威严才行,“你这样跟老师说话,很不礼貌。” 雪兰毕竟不是真正的十六岁少女,她也的确是不把面前这个小青年放在眼里的,不过毕竟这是老师,要给人家面子才行,于是她扁扁嘴,抬起一只胳膊捂在眼睛上:“但是人家真的不愿意再上黑板了,呜呜……” 本来嘈杂的办公室里安静了,王少爷和雪兰引来了一众男教师们的视线。 王少爷的脸色霎时白了,慌乱地站起来,手足无措地说:“那个……有话好好说……你不要哭,你不喜欢上黑板做题,那我以后不叫你了……” “真的吗?王老师?”雪兰委委屈屈地说。 “真的,真的。”比真金还真。 “那谢谢王老师,我先回教室了。” 雪兰一离开办公室,屋里立即响起了一阵笑声。 一位留着胡子的中年男教师笑得停不下来,他对王程彦说:“小王,你可不能这样啊。” 王程彦无奈地说:“我已经听了前辈的,点名回答问题啊,她们好像已经很怕我了……” 男老师说:“我们这里是女校,却没几个女老师,所以咱们得板起脸来才行,不然你以为她们很好对付吗?女学生哭一哭,你马上就什么原则都没了,如果今天这个哭一哭,明天那个哭一哭,这老师还能当吗?” 当初一进学校,这里的男老师们就警告过他,因为是女校,所以男教师不可以跟女学生们随便说笑,最好除了上课都不要有过多接触。但同时也不可以把女学生当男学生那样,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最好是时刻保持威严,没事就提问最好了,对于答不出问题来的,也不必责骂,叹息就可以了。王少爷很认真地执行了前辈们的指导,并获得了不错的效果,反正他的课堂上,绝对没有敢戏弄老师的女学生存在,可是除了这一种方法,还有其他的方法对付这些女学生吗? “那……那再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王程彦问。 “当然是呵斥她,让她不许再哭,若是还哭,就打手板,若是屡教不改,就威胁开除回家。”教导主任说。 但是不怕开除回家的怎么办?真的开除她吗? 王少爷觉得自己第一次出门工作就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鸿沟,自己赚钱过日子实在太不容易了,还是回北平家里靠父亲养着比较幸福啊,但是他还没有见到那个人呢,怎么可以半途而废。 又竖立起万丈雄心的王少爷觉得自己不能被这么点小困难打倒,不就是一个女学生吗?有什么难对付的! 于是第二天一上课,王少爷就笑眯眯地说:“今天我们来随堂考试,以后每周的倒数第一要每天留下来补课。” ☆、第91章 雪兰觉得自己得转学才行,因为都已经放学了,她却必须坐在满是烟味的办公室里做数学题。 这所学校几乎没有女教师,办公室里都是穿长衫的男先生,而且很多都有烟瘾,几乎烟斗不离手,无论是低头工作还是抬头交流,空气中总弥漫着呛人的烟味。雪兰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就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被这些烟熏瞎了。 没错,雪兰就是随堂考上的倒数第一,所以放学后要跟老师补课。可是老师发给她的习题有一定难度,她已经被绊住好久了,还没有一点进展,想要请教一下老师,却发现人家正全神贯注地工作。她不明白对面那个人是怎么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中集中精力的,他面前堆着一大堆草稿,似乎正在演算着什么,满纸都是看不懂的公式和字母。他眉头紧锁,双目炯炯,有时候停下来思索一会儿,拨弄一下算盘,然后又迅速写下复杂的计算,写字的声音像流沙一样轻轻倾泻。 夕阳的橘色光晕落在他身上,嘈杂中显现出一丝静谧,他似乎遇到了什么难题,于是伤脑筋地揉了揉头发,把一丝不苟的中分头弄乱了。雪兰看着他,忽然觉得他头发乱糟糟的样子还挺帅的。 王程彦正在准备他的论文,但遇到了瓶颈,他停下来看了看时钟,发现已经放学一个多钟头了,他转头去看留堂的女学生,却发现她正用一只手托着腮看他。 霎时,他脸红了,连脊背都有些僵硬。 真是的,老子长得这么英俊潇洒,到哪里都有盯着看的人。 不经意间扫过墙上的镜子,镜子里他的头发乱成一个鸟窝,像疯人院里出来的一样。王程彦的脸更热了,迅速用手把头发抚平,忽然想起第一次在电车上相遇时,她也是这样直愣愣地看着他,其实是在看他的笑话吧,这次也一样,真是个坏心眼的小姑娘呢。 “咳咳,你做完了吗?”王程彦努力板起脸,对雪兰说,“拿来我看看。” 雪兰把习题本递过去。 他随便扫视了两眼,然后无力地垂下了肩膀:“你才做了三道题,剩下的都不会吗?” 雪兰说:“我其实没怎么学过数学。” “看出来了,可是我看了你的志愿表,你想考大学是吗?数学成绩这样是很难办的。”他说。 雪兰想起了入学时填写的那张志愿表,其实是她随便写的,也没想过自己能考上这个时代的大学,因为太难了,跟考进士差不多,她实在水平有限。 “你们班上填写考大学的女孩子就三个人,她们两个的数学成绩都很好,只有你差,我可以给你找些资料,认真准备的话还是有机会的。”王程彦认真地说。 雪兰看着他说:“老师,我昨天对你那么不礼貌,你为什么还担心我考不考得上大学?” 王程彦说:“因为我是老师啊,这是我的工作。” “老师还真是个宽宏大量的人呢。” “那是。”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你!我说你这个小姑娘怎么这么没礼貌,跟老师说话也没大没小。” 雪兰一个心理年龄一大把的人,真心无法把这样一个小年轻当老师尊敬,当弟弟还嫌差太多呢。她其实一点也不想留下来补课,志愿只是随便填的,试试看而已,不行就拉倒,但没想到这个年轻老师这么当回事。如果自己告诉他,她其实是糊弄事的,会不会被看做没原则、说大话的人呢。 “老师,您看上去挺忙啊。”雪兰指了指他桌上的一堆稿纸问,“这是什么?” “哦,是我的论文。”王程彦说,“我申请了国外一所大学,非要我交论文什么的,挺麻烦。” 其实这个年代去国外留学的华夏人非常多,如果不是去好大学的话,根本不需要什么论文,只要有钱就能去了。他专门准备论文,看来是瞄准了某些高等学府啊。 雪兰有些不敢置信,难道说这个给她写了一堆‘拜托’的借口,其实挺牛逼? “你靠近点,我给你讲解一下这几道题。”王程彦打开抽屉,拿出了一只红墨水钢笔。 雪兰却看到他抽屉里有一份厚厚的剪报夹,封面写着《醉拳》。 “咦,这是《醉拳》的剪辑?”雪兰问。 “是啊。”王程彦笑了笑说,“你也看山岚先生的书吗?” “嗯……”雪兰挠了挠头皮说,“看……” 他从抽屉取出剪报夹说:“可惜了,这部小说写得这么好,却被拦腰斩断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续篇。” “你会看到续篇的,山岚先生一定会把它写完的,这是她的心血之作啊。”雪兰笑着说。 “我也这么觉得。”像是被挑起了感兴趣的话题,王程彦兴致勃勃地说,“你看过这部《醉拳》吗?里面的谋杀案可精彩了,可惜最后一次谋杀方式还没揭示就停止连载了,我到现在还想不明白李云生的帮手是谁。” “是山狗啊。”雪兰说,“李云生利用山狗杀死了朱运茂。” “山狗?怎么可能是山狗?我和同学们讨论过,大家都觉得帮凶是大柱或朱运茂的妻子。”王程彦惊讶地说。 “他们两个都是幌子,虽然用了很大的篇章描写他们的可疑之处,但其实他们根本没有动手的理由。” “当然有理由,大柱的妻子翠儿一直被朱运茂霸占,他一直都憎恨朱运茂,所以想杀他泄愤。” 雪兰偏偏头说:“他虽然恨朱运茂恨得咬牙切齿,可是他也一直享受着妻子被霸占后,她金主赠与的钱财,什么耻辱和不甘都被白花花的银元变作了无所谓,要是真的杀了朱运茂,他哪里还有钱过好日子呢。” “那朱运茂的妻子呢?”王程彦急切地说,“她藏起了杀人凶器不是吗?” “我不记得在哪一章里有一段描写了,说朱运茂的妻子个头跟他差不多高,而目击者说凶手身材瘦小,就不会是她,因为朱运茂英俊挺拔嘛。” “我知道,在第一零捌章的最后,的确是这样啊。”王程彦惊喜地看着雪兰说。 “你记得好清楚啊。”雪兰笑着说。 “我记得清楚,但是我没想到。”王程彦赧然地摸了摸脸颊,然后又急切地问,“那山狗呢?为什么是山狗?” 可是还没等雪兰解释,他就自己恍然大悟了:“我知道了!在傍晚,只有山狗在傍晚的时候出去过,他是在那时候帮李云生准备了陷阱,是不是?” “没错,就是这样。”雪兰点点头。 “你……你好厉害啊,竟然看得这么明白,佩服!”他激动地说,“你也很喜欢雪后山岚吧?” “嗯……喜欢啊。”全世界我最喜欢我自己。 “我真没想到写出这样故事的人,居然是个年轻女孩子,而且竟然跟你们一样大的年纪,她真是个鬼才。”王程彦称赞道。 “什么鬼才,你会不会夸人,直接说天才不就行了。”厚脸皮的雪兰说。 “说起来,李云生的匕首会不会暴露了啊……”王程彦却继续高兴地跟雪兰讨论起小说内容,以至于说得太起劲,天都暗了。 “不好,我忘记时间了,都已经这么晚了,你再不回去,你家人该担心了。”他着急地站起来说,“我得送你回家,走吧。” 雪兰背好书包,朝他笑了笑说:“老师你今天罚我留堂也没讲几道题嘛。” 面前小伙的脸孔一下就爆红了,他尴尬地说:“明……明天不会这样了。” “你明天还要罚我留堂啊?” “我只罚倒数第一。” 雪兰叹了口气,忧愁地走出了办公室。 王程彦走在她身后,意外的心情十分之好,他好像从没跟哪个女孩子这么愉快地交谈过。 天边已经落下了最后一缕霞光,晚风徐徐吹拂,春天的傍晚清凉又舒爽。走在他身前的年轻姑娘步履轻快,两条乌黑的大辫子一摇一摆,她转头看向他的时候,一双眸子闪动着光芒,像遥远星空下的银河一样靓丽。 王程彦忽然觉得心头一跳,热度又浮上脸颊。 紧接着他重重地拍了自己一巴掌,这一声脆响把走在他前面的雪兰都吓了一跳,急忙回头看他。 “哦,有只蚊子……”他仓皇地掩饰说。 “这个时候就有蚊子了。”姑娘抬头看了看黑漆漆的天色。 “嗯,天暖和了,蚊子都出来了。”王程彦摸摸自己的脸颊,心里默念,真不要脸,为人师表,为人师表…… 雪兰回家的时候,晚饭都已经备好了。 李氏抱怨道:“你补习功课怎么补习到现在,天都黑了。” 雪兰想起今天补习的老师,摇摇头笑了。 “咦?姐姐不在家吗?”雪兰发现三姐居然还没回来。 “她刚才打过电话回家,说是报社有事,要加班。”李氏说。 可是等用过了晚饭,她却还没有回家,李氏和雪兰都急了起来。 ☆、第92章 打电话去报社询问,却得知三姐早就下班了。 李氏不安地问雪兰:“她去哪儿了?怎么能骗人说自己加班呢?” 雪兰摇摇头,她对三姐去了哪里也一无所知。 两人唯一的选择就是在家等待,直到快半夜的时候,她们才在楼下等到了一辆汽车,当三姐从汽车里钻出来的时候,李氏便劈头盖脸地骂了过去。 三姐嗫嚅了半天,把视线调转到身后,雪兰这才发现送她回家的不是别人,就是周大姐的大儿子。 一个单身女性半夜才回家,还是被一个男人送回来的,就算不是陌生人也让人不安,何况这个男人似乎不是什么良民。 李氏并不知道三姐和那位陈前辈之间的关系,看到女儿这么晚了还和男人单独出去,只觉得气上心头,恨不能当场打她一顿。 雪兰是知情人,便料想应该跟那位陈友道先生有关吧。 周先生没有下车,只是向她们点了点头,就开车离开了。 李氏把三姐拉回家里大加责问,问她为什么跟这个男人出去,还这么晚才回家。 “哪怕上回那个姓张的也比这个好啊,他不是正经人!你告诉我,是不是他纠缠你了?”李氏抓着女儿的胳膊,紧紧盯着她问。 三姐摇了摇头说:“你想到哪儿去了,根本没有的事。” “那是怎么回事!你今天不给我解释清楚,以后就别想出这个家门了!” “是因为我们报社那个前辈,他的女朋友被抓了,他求我帮他说几句话,我不好拒绝他,所以……” 李氏的脸色忽然变得像寒冰一样,她愤怒地骂道:“你是天王老子吗?什么都想插一脚!你管得过来吗?也不知道骨头轻成什么样了!他求你帮忙?他让你去死你也去死吗?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作为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妇女,遇到关于女儿的事情时,总是很容易失去理智。明明只关心女儿,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尖刻的咒骂,甚至会冲动之下,骂得非常难听。 三姐的面容惨白,在李氏的怒斥下颤抖得像一片秋天的叶子,她含着泪水反驳道:“你说够了没有!” “还敢顶嘴?骗人也就算了,你半夜三更跟一个男人坐车回来,你贱不贱啊!你也不怕别人说闲话,你还要不要脸!” “谁不要脸!我做过什么不要脸的事了?”三姐被骂得大哭了起来。 雪兰赶紧挡在了三姐面前,因为李氏已经抬手准备打她了。 三个女人争执了一会儿,雪兰和三姐逃进了卧室。 屋子里黑漆漆的,墙上的钟摆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三姐坐在床上轻轻抽泣,雪兰蹲在她面前,轻声安慰她:“你别怪她口不择言,她很担心你啊。” 三姐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不过她骂得太难听了。” 过了一会儿,三姐擦擦眼泪说:“今天前辈来求我,让我帮帮忙,他看上去很憔悴,像是好多天都没有休息过了。我说我跟他们不熟,可最后他哭了,说他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无论去报警还是去法院状告,都没有人理睬,他很害怕那些人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所以我就答应了……” “你去找了周先生?”雪兰问。 三姐点点头说:“我去了他们丞帮的一家赌场,听陈前辈说,周先生经常出入这里。” 雪兰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简直不敢相信她去了哪里。 “你好大的胆子啊,去那种地方,你不害怕吗?”雪兰问。 三姐摇摇头说:“没什么可怕的,那地方修建的富丽堂皇,里面赌钱的人,无论男女都衣冠楚楚,也有富家太太出入。” 然后三姐脸一红说:“我跟他们说想见周先生,他们就带我去了,然后我跟周先生说了前辈的事情,他说会帮我问问,然后就开车送我回来了。” 三姐虽然把经过说得轻描淡写,但雪兰却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这个周先生真好说话啊,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母亲? “希望他们把白小姐释放后,前辈能和她好好过日子。”三姐叹了口气说。 由于这次吵架,三姐和李氏闹起了冷战,互相不再理睬。 也许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父母总觉得子女不听话、不懂事,让自己操心,好心当成驴肝肺。子女觉得父母管太多,不理解他们。矛盾多了就容易吵架,一吵架就容易说出伤人的话。但到头来父母仍然在操心管,子女仍然在不服管。 第二天,雪兰在自己房间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正是周先生。 周先生确认接电话的人是雪兰后,就非常正式地称呼了她一声‘山岚先生’,然后说:“既然令姐不在,可否请您帮忙传达一声。” “好的。”雪兰急忙说。 “关于令姐昨天的请求,我已经派人去查问过了,我们并未找过白月兰小姐的麻烦,所以也不知道她身在何处。那位陈先生着实误会我们了,既然那天我说过会放了他,就不会再找他的麻烦。”电话里的声音说。 挂断电话后,雪兰一阵感慨,觉得这些江湖人也挺有个性的,说什么是什么…… 晚上,雪兰悄悄跟三姐说了白天的电话。 “真的吗?真的不是他们?”三姐惊讶地问。 “别看这些人都不是好人,不过混到人家那种身份地位的,恐怕根本不会把陈先生放在眼里。你看周先生甚至要先问一问手下才知道呢,看来他对陈先生和白小姐的事根本一无所知,没把他们当回事。人家既然答应你放过他,就不会言而无信的,哪怕陈先生四处挑衅。”雪兰说。 三姐看着雪兰,脸色可见的红了起来。 “真是太丢人了。”她尴尬地说,“根本不关人家的事,我居然大摇大摆地找上门去跟人家理论。” 说完,她还拍了自己的额头两下,看上去羞赧得不行。 “但是太奇怪了,如果不是周先生他们抓了白小姐,那陈前辈去报警的时候,为什么都没人管呢?”三姐摇摇头说。 果然,三姐告诉陈友道后,他也一脸不信,又找上门闹事,再次被驱赶了出来。 连三姐都拿他没办法了,跟雪兰抱怨道:“人家看在咱们的面子上才对他百般忍耐,他怎么能这样呢?” “关心则乱吧。”雪兰说,“毕竟他女朋友失踪了,而跟他有过节的就只有周先生他们而已,他会钻牛角尖,把一切都看做他们的阴谋也不难理解。” “我得跟周先生道歉才行。”三姐闷闷地说。 雪兰点点头,又摇摇头,谢自然是要谢,不过她们家小门小户拿什么谢,难不成以身相许吗? 所以雪兰问三姐:“你还喜欢那个陈前辈吗?还想继续帮他吗?” 三姐皱起了眉头,双肩缓缓落下,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平时的时候,感觉他是个很努力很有正义感的男人,可是没想到他会这么极端……” 当女孩子对一个男人产生好感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在心里过分美化他,甚至在还没有完全了解这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暗示自己喜欢上人家了。 过了一会儿,三姐又说:“可是……他毕竟教会了我很多事情,还帮了我很多忙,他现在遇到了困难,我不能不帮他。” “既然这样,那干脆拜托周先生帮忙找白小姐好了,把这事了结,也省得今后再麻烦人家。”雪兰说。 三姐点点头,答应了。 几天后,三姐告诉雪兰,白小姐找到了。 “白小姐跟了别人……好像是个警察厅的署长……所以报警才没人管。” 陈友道跟白月兰这对鸳鸯的故事说起来真是一滩狗血。 陈友道在白月兰还没出名的时候曾帮助过她,她当时被人调戏,他不但帮她解围,之后还三番五次地资助她,后来两个人在一起了。结果陈有道的家人却不允许他娶一个戏子当老婆,于是二人就一直拖延着,陈友道也算情种,不顾家里的反对,一直跟白月兰在一起,等待父母点头。后来白月兰渐渐红了,他就每天买很昂贵的戏票听她唱戏。 白月兰也不是不感念他的情谊,从她愿意为他下跪求情就知道了,只可惜她还是一声不吭就从他身边跑了,也许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挺累的吧…… 雪兰去银行取了一笔钱,买了一些昂贵的礼品,让三姐送给周先生当谢礼。 “人家那么有钱,应该不会在乎咱们送这点东西吧,若是送了,会不会显得咱们看不起人家,毕竟人家是看在情面上帮忙的……”三姐犹豫地说。 “你送去就是了,你若不好意思,我就派人送上门去。”雪兰说。 三姐只好去了,回家后对雪兰说:“他看到我摆在桌上的东西,笑笑就收下了。” 三姐似乎没想到人家会直接收下这些东西,连推拒和客气一下都没有。 雪兰倒是松了口气,心想这位周先生挺有涵养的,她送礼其实很不给面子,不过人家为了让她安心居然什么也没说就收下了。 ☆、第93章 天气越来越热了,女孩子们都换上了裙子和布鞋。 雪兰依然天天去办公室补习数学,什么时候她走下了倒数第一的神坛,什么时候就不用忍受这里呛人的烟味了。 仿佛落入了一个荒芜的海滩,巨浪就追赶在身后,雪兰跑啊跑,就快跑到海滩的小屋时,却一下子被绊倒了,然后她也惊醒了。 耳边传来一个温柔的男声:“刘同学,你怎么了?” 雪兰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心有余悸地说:“没事,刚才做了一个噩梦。” 面前的男人笑得更温柔了,轻轻地说:“别害怕,你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这次雪兰真的吓醒了,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恨不得以头抢地,她好想告诉那位认真的王老师,自己已经不想考大学了,快把她从这噩梦般的补习课里解救出来吧。 陷入绝境的雪兰开始了自救方案,第二天,她从书包拿出了一样东西摆在桌上,笑眯眯地对王程彦说:“王老师,你很喜欢山岚先生的书吧。” 这是一套精装版的《射雕英雄》,王程彦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拿起来翻了翻说:“我怎么从没在市场上看到过这种版本?里面画了好多连环画啊。” 这可是出版社专门做了送给她的,市场上当然没有。 “我家里还有一整套小说木雕人物,老师喜欢的话,我可以拿来送给你。” 王程彦看了雪兰两秒钟,眯起眼睛说:“刘同学,你企图用这个收买我是没用的。” “老师你怎么这样,人家是难得碰到相同喜好的人,所以想跟你分享一下收藏品,说什么收买呀,也太看不起人了。” “既然如此,是老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你乖乖做题,明天别忘了把木雕小人带来。” 啊啊啊啊混账,老子是不会轻易罢休的。 于是雪兰开始实行下一个方案。 她跟他侃大山。 “昨天课堂上默写,‘狼狈为奸’的‘狈’忘记怎么写了,于是我就偷看了下同桌,发现她在纸上写着‘狼被围奸’,哈哈……” “哈哈哈哈……”王程彦也捂着肚子大笑起来。 雪兰心里默默地想,这货笑点挺低的,跟他说点冷笑话就笑成这样,然后她又偷偷瞄了一下旁边的钟表。 嗯,已经很晚了,他不可能再拖着我在这里补课了。 王程彦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他强自憋住笑,呵斥道:“你一个小姑娘家,别胡说八道。” “我说的都是真的。” “真的就怪了,别拖延时间,现在写不完,回家也一样要写的。” “老师,你杀了我吧。” “你的皮这么厚,我怕杀你的时候磨破手。” 雪兰…… 最近几天,办公室里一位年轻老师忽然变得疯疯癫癫。 他经常兀自一个人傻笑,傻笑一会儿,就拍拍额头或者拍拍脸,冷静一下再工作,可是很快又不自觉得陷入了傻笑的表情中。 周围的先生问:“小王这是怎么了?” 年纪稍大点的先生笑道:“这还看不明白,交女朋友了呗。” 王程彦正盯着桌上的一排小木雕出神,想起她那天交出这些木雕时肉痛的表情就想笑。 笑了一会儿,他敛去笑容,用力拍拍自己的脸,觉得自己对学校的女学生产生好感是不对的,可是没过多久,他又想起了她,于是再次不由自主地笑出来。 看了看时钟,已经快放学了,她会来找他补课,心里微微有些期待,他整理了下办公桌,留出一块空地给她。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鬼迷心窍了,她趴在那里做题的时候,他总是无法控制地去偷看她,想跟她说话…… 过了一会儿,一个扎着大辫子的姑娘走进了办公室,王程彦期待地看着她。 谁知她走近后却向他鞠了个躬:“王老师。” “唉?”王程彦失望地发现不是他正在期待的那个人,于是问她,“有事吗?” “我来补课。”女孩子胆怯地说,“我……我是上星期的倒数第一。” “哦……” 王程彦失望地发现,在他‘尽心尽力’的补课下,他整天思念的那个人已经从倒数第一毕业了,数学成绩不但已经不是倒数,反而很有进步…… 于是一连好几天,雪兰上数学课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一股怨念的眼神,森森地从这位王少爷眼里发散出来。 为什么这样看我?你从我这里撬走了一套木雕人物像好不好,你怨念什么? 直到有一天,雪兰忽然在走廊里偶遇他,他红着脸跟她说:“刘同学,你……你想提高成绩的话,还可以继续来找我补习。” 一霎那,雪兰懂了。 她瞪大眼睛看着他,也许是这眼神太有侵略性了,他的脸越来越红,连耳朵都红了的时候,居然一转身跑了。 等一下,你为什么跑?(尔康手) 作为一个一百年后的姑娘,雪兰完全不觉得交个男朋友有什么奇怪的,但是有追求意向的男人像小绵羊一样,还没说两句话就羞得转身跑该怎么破? 之后,这位王老师再也没有提及关于补习的话题,他甚至直接把雪兰当成了透明人,不但没有再叫她爬过黑板,就是上课提问都隔过她,甚至眼神也不往她身上飘。只有偶尔雪兰低头做题,抬起头来的瞬间能看到他迅速转移的视线。 o(╯□╰)o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雪兰一直抱着很宏伟的志愿,比如找个老实男人入赘什么的。但后来她发现,这个愿望很难实现,因为李氏一直以为她想找个男人入赘的想法是开玩笑的,当雪兰正儿八经跟她商量的时候,就马上被否决了,还被李氏戳了脑门一下,骂她傻。 雪兰今年才只有17岁,正值花样年华的未成年,可是在民国时期都有点老姑娘的架势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一天雪兰邻居家的大姐来做客,领着一双小儿女,那对小儿女问大姐要了几毛钱,手拉着手去楼下杂货铺买糖吃了。 雪兰当时说:“姐姐,你家这对娃娃年纪相仿,该不会是龙凤胎吧。” 大姐‘噗嗤’就笑了:“这是我儿子跟儿媳妇,上个月刚结的婚。” 雪兰== 一问才知道,男的十三岁,女的十一岁,但是真结婚了,人家有结婚证…… 哪怕班上的女同学也是大半有婆家的人,一毕业就会马上嫁人。 所以当周围年纪相仿的姑娘都急着嫁人时,雪兰也不由得急了起来,人家维真的儿子都两岁了,会说‘春眠不觉晓’了呢。 雪兰觉得王少爷挺可爱,发现他好像有点喜欢自己时,就想试着相处相处,可是这个年代的男人追求一位姑娘时,会羞涩成这个样子吗? 罢了,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 这天放学后,雪兰来到办公室,她发现王少爷正在傻笑,桌子乱成一团,头发也乱糟糟的,样子太傻,有点魂游天外的感觉。 雪兰走过去的时候,他一点反应都没有,正全神贯注地傻笑。 “王老师……”雪兰凑上去轻轻说。 ‘嚯’的一下,他站起来,像被吓到了一样呆呆看着她:“刘……刘同学……有事吗?” “老师上次不是说,我可以继续来找你补习吗?” “哦……”他的脸刷得一下红了,磕磕绊绊地说,“是的,你请坐。” 然后他手忙脚乱地把桌上的东西堆到一边,又把自己的头发整理了一下,用整齐的中分头面对雪兰说:“你进步很快,应该继续保持下去。” 说着,他把一个习题册摆在雪兰面前:“来,先做一下练习吧,等会儿我给你讲解。” 雪兰看着他认真的神态,不由得囧了。 啊啊啊啊掀桌,谁他么真来找你做题啊。 难道不是应该借着补习增进一下感情吗?你会追女孩子不会啊?机会就在眼前,你不上我要上了。 于是,雪兰把习题本往旁边一扫,交叉双手,撑着下巴看向他:“王老师,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啊?” “没有什么爱好……”爱看小说和撸一撸算不算? “说说看嘛。” “呃……我喜欢……看电影、唱歌、做运动。” “真是太巧了,我也是。”雪兰说,“改天咱们一起出去看个电影吧。” 王少爷震惊地看着雪兰:“不行,不行,我们怎么能出去看电影呢,我……我是老师……” 雪兰比他还震惊,心想莫非自己误会了,他对她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只不过天生比较羞涩,所以跟女孩子说话的时候会脸红?不对啊,刚认识的时候,他跟她说话也没有脸红脖子粗。 “这样啊。”雪兰尴尬地说,“那算了。” 她站起来,抚摸着自作多情的心离开了办公室。 她身后,王少爷急地抓耳挠腮。 啊啊啊啊啊,我太蠢了,我刚才都说了些什么!!! ☆、第94章 这天正好是谷雨,雪兰在家里编辑完最后一段小说后,长长地舒了口气。在国内已经没有办法继续写小说了,她必须另辟蹊径。 华夏人与西方人的胜败观念相去甚远。 西方人总是大开大合,而且似乎有种英雄情结,就像美国大片一样,总是树立一个英雄人物,通过一个人就可以拯救世界,表现方式为每个英雄都头戴光环,尽出风头。 这跟华夏人的低调内敛很不相同,就像自古以来文人雅士们钟爱的围棋一样,这种消遣方式很能代表华夏人的性格特征。一步一步争夺优势,每一步看似平静的选择都暗藏杀机,到最后胜负可能只在一两步之间,甚至不懂围棋的人根本看不出谁输谁赢,但这就是华夏人的输赢之道,一步一步,小心谨慎,稳扎稳打,等待厚积薄发、反败为胜的机会。 雪兰在上次的事情中输了,但也只是输了一小块地盘而已,这一次她会静静地跟敌人周旋,即便她只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但在她执笔的领域里,她也可以下一盘好棋。 雪兰决定写一部英文小说。 作为一个技能树只点击了‘宅’的姑娘,她的御宅技能已经修炼到了满级。她曾经闲着没事的时候,流窜过各大字幕组,给许多英美剧做过字幕,所以她的英文水平还不错。 距离她被迫封笔已经过去了半年,这半年的时间她并没有闲着,而是买了一堆英文小说在家里研究。 从维多利亚时代至今,英美等国家流行侦探小说、科幻小说和色情小说。 侦探小说就不必介绍了,连雪兰的《醉拳》都被评价跟风西方的破案小说。色情小说从上个世纪就一直风靡,而且随着西方鼓励性解放,色情小说的市场也越来越广阔了。相比之下科幻小说最让雪兰瞠目,因为人类的想象力果然是突破天际的,排除讲述吸血鬼之类的恐怖小说,人们居然已经在幻想登上其他星球或者去海底和地心旅游了,雪兰甚至还读到了一本丧尸小说的前身,整个地球都被某种不知名的瘟疫污染了,几个幸运的人登上了一艘游轮,然后互相厮杀,人类全部灭绝…… 以一个华夏人的身份在西方国家出版书籍,听上去是有些天方夜谭的,但也不是不可能,首先,她必须找到一个足够欣赏自己的书商。 而在那之前,她需要一本有趣的小说当敲门砖。 敲门砖不需要高大上,相反应该接近流行,而且是热门题材。 雪兰完全可以延续《醉拳》的风格,写一部英文版的破案小说,而且来自后世的新奇思维,可以保证她剧情的新颖和精彩性。 但雪兰也知道,破案类的小说很费脑子,无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读者,想要消遣的时候,绝对不会盯着费脑子的小说看。 她想要一炮而红,所以决定写一个狗血的科幻爱情小说,讲关于吸血鬼的故事。 其实早在15世纪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而且从那个时候开始,吸血鬼就不再是丑陋没有智商的形象了,而是文质彬彬、俊美优雅,对异性有着强烈吸引力,并且能够控制人们思维的贵族绅士。 关于吸血鬼的恐怖小说也就从那个时代一直流传到了现在,并且还改编成了电影,不过关于吸血鬼的形象依然没有脱离恐怖小说的范畴。 所以雪兰只要写一个狗血的,玛丽苏和吸血鬼谈恋爱的故事就可以了。 当然也不可能真的这么简单,她现在的所作所为相当于推翻了过去对吸血鬼的设定,并给予这种文学形象全新的设定,书商能不能接受还很难说。 雪兰会尽量给这个故事一个宏大的背景设定,让故事看上去合情合理。 故事发生在英国,战争(一战)结束后,战地护士玛丽回到了故乡,带着一身的疲惫和满心伤痛。 她的父亲和未婚夫都死在了这场战争中,年轻的她将孤孤单单地守着一座城堡生活,城堡原本属于未婚夫,只是他在遗嘱中留给了她。 城堡已经有几个世纪了,经历了好几代主人,尽管里面装潢的十分现代,有水晶电灯和电话,可是依然无法掩盖这里阴森的气息,就好像总是从哪里吹入阵阵冷风一样。 有一天,玛丽偶然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地窖,她顺着地窖的石阶走下去,然后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柜子,等她拿灯一照,才惊恐的发现根本不是什么柜子,而是一个竖立起来的棺椁,棺椁上镶嵌了许多宝石,四周却钉着很大的木质钉子。 她撬开了棺椁,发现里面趟着一具干尸,干尸的样子很可怕,玛丽吓坏了,立即盖上盖子逃离了这里。 事后,她越想越好奇,究竟为什么要把这样一具棺材放在城堡的地窖里呢? 就像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着她,她一次次走进地窖去看那具干尸,有一天晚上她甚至梦到自己死去的未婚夫就躺在那里,躺在干尸的位置上。 玛丽吓醒了,她不敢继续把这棺材留在家里了,用木钉重新钉好后,她找邻居家的妇人商量,要把这具棺椁运出处理掉。可是这件事却被邻居家的女佣人听到了,她眼热棺木上镶嵌的宝石,于是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可以偷偷溜进去,撬走一两颗宝石,反正上面镶嵌了那么多,不会有人发现少了一两颗的。 这天晚上,女佣的丈夫撬开了玛丽家的窗户,钻进了地窖里。 男人被棺椁上的宝石闪花了眼,可惜不能全都撬走,否则女主人该发现家里进贼了。他看到棺椁是被木钉钉死的,心想或许棺材里还有更加珍贵的东西,比如几百年前这座城堡主人的尸体,他也许还佩戴着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戒指也说不定。 贪婪的男人撬开了木钉,但不小心弄破了手指,当他掀开棺盖的时候,却遗憾地发现,里面只有一具干涸的尸骨,男人用流淌着鲜血的手到处翻了翻,别说红宝石,连石子都没有一颗。失望之下,他正要掩盖棺椁,却忽然听到了‘嘎吱、嘎吱’的声响,就像人体关节扭动的声音。 下一刻,他被棺材里那具人骨架咬住了喉咙,鲜血顺着骨架的牙齿流入,干涸的人骨渐渐丰润了起来,最后女佣的丈夫被吸成了干尸,而原本的骨架却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类。 烛光下,新生的人类满口鲜血,他肌肤苍白透明,仿佛能看到皮下的青筋和血管。 这是一位美丽到难以形容的男子,他高大英俊、金发飘扬,有着冰雪一样湛蓝澄澈的眼眸,他赤身裸体地从棺材里走出来,猎豹一样的身躯完美无瑕。他剥掉干尸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把干尸丢进了棺材…… 这就是小说的开头了,一共写了六章,但雪兰至少修改了十几天,还专门去买了一台打字机,把小说打印在了纸上,她给它起名叫做《冰冷的人》。 然后雪兰就开始了艰苦的投稿之旅。 在英租界自然有专门的报刊杂志社,不过也只有一两家而已,这意味着如果他们都不感兴趣的话,雪兰就走不通这条路了。 为了能有一个见面的机会,雪兰甚至还起了玛格丽特这个英文名字。 没过几天,雪兰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希望她能去杂志社走一趟。 于是雪兰逃了一天学,非常正式地去拜访洋编辑去了。 那家杂志社的主编名叫莫里欧,是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他见到雪兰的时候非常惊讶,一是惊讶写出这样娴熟作品的作者竟然是华夏人,二是惊讶她这样年轻。 雪兰见他满脸惊讶,于是主动问:“是不是因为我是华夏人,所以您不能连载我的作品?” “当然不是。”莫里欧摇摇头说,“我们这里也有华夏撰稿人和华夏记者,怎么会不接受您的作品呢,只是我很惊讶,您竟然这样年轻,而且写出来的东西仿佛就是英国本土人写的,您如此理解英国的风俗,是否曾在英国居住过?” 雪兰摇摇头说:“没有,我只是看过很多书,所以有所了解。” 她怕他认定她年纪太小,无法真正连载一篇小说,于是就把自己是华夏的作家,已经出版过几本畅销小说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可是莫里欧似乎并不感兴趣。 “好吧,您的故事非常有趣,我的太太十分喜欢。”莫里欧笑着说,“我们可以尝试在报纸上连载一下。” 雪兰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谈妥了,正高兴的时候,却听他说:“可以用一个男性的英文笔名连载,您有什么喜欢的名字吗?” “我不可以用我的名字吗?您不是说这里也有华夏记者和撰稿人吗?”雪兰问。 “哦。”莫里欧挑了挑眉说,“他们也都是用英文笔名,有什么问题吗?” ☆、第95章 “我希望能用自己的名字。”雪兰说。 莫里欧摇了摇头:“我很抱歉,恐怕不行,这是规定,我们杂志社所有的撰稿人都用英文名字。” 雪兰有点遗憾,她起身说:“既然如此,浪费您的时间了,也许还有其他报社会对我感兴趣。” 莫里欧皱起了眉,像是被冒犯到了,他撇撇嘴,笑了笑。 雪兰离开了他的办公室,而他坐在原地没有起身。 也许在这个洋人的眼里,她刚才的行为非常失礼吧,雪兰心想,他给她机会,她却生硬地拒绝了。但在雪兰的意识里,她必须用自己的名义出版才行,如果他不同意,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谈论这件事了。 可就在两天后,雪兰又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说英文的女人的声音。 “玛格丽特小姐是吗?我是莫里欧的妻子,我想跟您见一面。”她在电话里这样说。 雪兰想起那天她跟莫里欧先生简短的对话,他曾经提过一句,他的妻子很喜欢她的书。 雪兰答应了见面的要求,并如约来到英租界的一家西餐厅。 正是中午,餐馆里客人很多,有华夏人,也有外国人。一个漂亮的华夏女人正在弹钢琴,曲子舒缓而柔美。 雪兰跟门口身穿黑色侍者服的男子说,她跟莫里欧夫人定了位子,侍者是个华夏人,但却训练了很标准的西方礼仪,他抬头顶胸,半弯着手臂,把她领到了内厅。 两位衣着体面的外国女士映入雪兰的眼帘,她们站起来跟她打招呼,并介绍自己的身份。 莫里欧夫人有着褐色的卷发和褐色的眼眸,是位身材十分娇小的女士,她穿了一件米色连衣裙,外面套着薄薄的米色毛衣,头上戴着米色的帽子,她笑盈盈地介绍身边那位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女士:“这位是布兰妮小姐。” 布兰妮小姐看上去可不年轻,她眼角已经有了很深的皱纹,但华夏人总是很难分辨西方人的年龄,也许是饮食习惯的关系,总觉得他们老的比东方人快。 布兰妮小姐微笑着跟雪兰点了点头:“您好,刘小姐,很高兴认识您。” 这句话说的是中文,雪兰非常惊讶,虽然腔调有些怪,但说得很流利。而且她称呼自己刘小姐,她怎么知道自己姓刘?要知道连莫里欧夫人都一直叫她玛格丽特。 莫里欧夫人没有过多寒暄,她开门见山地说起了约见雪兰的目的。 “我听丈夫说您拒绝了出版的事情,对此我很遗憾。我非常喜欢您的故事,说实话,是我读了《冰冷的人》后,鼓动我丈夫跟您见面的。因为我迫切想知道后续剧情,我丈夫说您拒绝是因为想用自己的名义出版是吗?” “很抱歉女士,我很遗憾那天失礼的行为。”雪兰解释说,“我有我的原因……” 莫里欧夫人却根本不需要雪兰的解释,她兴奋地说:“您知道吗,这个故事虽然只交付了一个开头,可是却让我一个星期没有睡好觉,可以告诉我后来发生了什么吗?玛丽还在楼上睡觉,他到楼上吸干了她?还是……哦……上帝……” 相比于莫里欧夫人的兴奋,布兰妮小姐始终微笑,她盯着雪兰看,不发一语。 “您的设想真是太奇妙了,虽然是恐怖故事,但您描述的语言太绮丽了,我觉得很流畅,很吸引人。”莫里欧夫人说。 “您应该看到了,我的简介里说,这是一个爱情故事。”雪兰说。 “是的,是的。”莫里欧夫人激动地说,“快告诉我,男主角是那个美丽优雅的吸血鬼吗?但这太禁忌了不是吗?你知道他是个吸血鬼,他应该是冰冷的尸体,他不能,他能吗?” 在莫里欧夫人都有些语无伦次的时候,布兰妮小姐终于插话了:“珍妮,你还要参加总督先生的宴会,时间好像差不多了。” 莫里欧夫人看了看墙边的钟表,一下子跳起来:“天啊,我都忘了。”然后对雪兰说,“恕我失礼,今天没办法跟您深入交谈了,有时间我请您喝茶,期待能够看到您故事的后续。” 莫里欧夫人离开后,布兰妮端起桌上的花茶喝了一口,笑了笑说:“珍妮总是这么活跃,第一次见面就让您看笑话了。” “莫里欧夫人非常友善。”雪兰说。 布兰妮却突然说:“是我拜托珍妮约您见面的,刘小姐。” 雪兰看着她,没有询问,也没有插话,等待她的后文。 “我看了《冰冷的人》,但我没想到居然是华夏人写的,您的英文非常棒。”布兰妮说。 “谢谢您。”雪兰道。 布兰妮摇摇头:“您不该找莫里欧先生的,他们英国人不但古板而且傲慢,我猜他在知道您是个华夏姑娘后,一定很后悔跟您联系了。其实他并不欣赏您的书,认为是闺阁女子写的无脑言情小说,只不过碍于妻子的要求,所以才跟您见面,不过您的主动拒绝仍令他感到丢了颜面。” “我也很遗憾,但我必须跟他说明,我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所以如果不能用我的名义出版,那就失去了写这本书的意义。”雪兰说。 布兰妮又摇了摇头:“您不明白,刘小姐。莫里欧先生也有他的难处,无论是出版书还是在报纸上连载小说,出版商首先关注的就是能否获得利益,这是先决条件。首先,女人在性别上就是弱点,尤其是在英国这样古板的国家,您以为女作者的吸引力会强过男作者吗?何况您还是一个华夏人,请问有哪个英国人会去购买一个华夏女人写的书?” 雪兰思索了一会儿,点点头说:“您说的很对,是我想的太简单了。但是,您依然约我见面了不是吗?也许您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我知道您,刘五姐。”她把‘刘五姐’三个字用汉语说了出来,“我还知道您的另外一个笔名‘雪后山岚’。” 雪兰惊讶地看着她:“您居然听说过我?真是太荣幸了。” 布兰妮小姐却笑了笑说:“您不必跟我说客套话,我在见您之前,就已经打听清楚了关于您的一切,其实我和您一样,我们都是在男人的世界里打拼的女人,所以你我之间不需要遮遮掩掩。” 雪兰从布兰妮口中得知,她有自己的出版公司时,简直惊呆了。 “只是一个小小的出版社,为了减少人们对女性主编的歧视,我甚至漂洋过海来到了华夏,在这里我的报纸有华夏人购买,而且没有华夏人会因为我是女性,就认为我的报纸不好。读英语的人,也因为缺乏读物,所以没有太多选择,不得不购买我的报纸。”布兰妮笑着说,“但我不仅仅满足于此……” 原来面前这位女士是个事业型的女强人,雪兰突然发现,她棕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丝绸衬衣上没有一丝褶皱,颈部的项链纤细,却没有任何挂饰,连鞋子都是尖头的高跟黑皮鞋。 布兰妮小姐缓缓地说:“莫里欧是不会欣赏你的故事的,因为你的故事太叛逆,他可是个基督徒,试问‘吸血鬼’的故事该怎么打动一位基督徒?而且写女主角爱上了吸血鬼?您该庆幸自己是个华夏人,而且不信教,否则没有任何一家教堂会收容您了,甚至包括您的家人。” 然后布兰妮把一张名片摆在了雪兰面前:“懂得欣赏您的人只有我,而我知道……您也是我在等待的那个人,就像您的小说把《文学报》的销量提高了好几倍一样,我的《妇女家庭报》也会因为您的加入而获得强大的新生力量。” “看来您把我打听得一清二楚?”雪兰问。 布兰妮挑了挑眉说:“当然,我不是莫里欧,我知道不该让明珠蒙尘,所以我去打听了您,您的经历让我很惊讶,但也十分佩服,我甚至明白您一定要用自己名字的原因。因为华夏不让你发声,所以你只能借助别国,你要借助外国人的认可让反对过您的人都闭嘴是吗?” 布兰妮的话非常犀利,甚至有些诛心,她把雪兰形容的好像阴暗角落里愤愤不平的老鼠,正想方设法扳回自己的颜面。一瞬间,雪兰非常生气,她想反驳,反驳说我不需要靠你们,不需要靠你们这些外国人的认可,来跟华夏人争斗。 可是她说不出口,因为她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情。 她的国家这样弱,这样乱,她想要说几句话,却被封杀,而借助外国人是她唯一的选择。 “那么,我们就来做个交易吧。”布兰妮说,“你得到你想要的,而我得到我想要的。” “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雪兰看着布兰妮冰冷的蓝色眼睛说。 “把《冰冷的人》带给我,带给我一个好故事。”布兰妮也紧紧盯着雪兰的眼睛说,“我知道你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家是不分国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更不分国界。” 雪兰迟疑地看着她。 “我不要求您马上回应,我可以给您时间考虑,您也可以再问问其他出版商,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帮一个华夏的年轻女孩出版书籍。但我想除非您愿意千里迢迢去美国,否则在租界,您找不到第二个像我一样看重您的人了。我知道华夏人看重缘分,你我之间就是缘分,我要在异国他乡寻找一位优秀的作者,而你在华夏却要寻找外国的出版商,没有比这更好的缘分了。” ☆、第96章 布兰妮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与她分别后,她的话语和身影在雪兰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或许是我最好的选择了,雪兰心想。 “刘同学……” 雪兰觉得头顶上的阳光被一片阴影挡住了,抬头一看才发现,王程彦老师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边。 正是中午,她拿着一本书在花坛旁看,其实根本没有在看书,而是在胡思乱想。 王程彦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服,学校的年轻男老师都爱穿中山装,他自从当了老师后就不再穿那些骚包的西装了,而是买了一些长衫和中山服。 “你在看什么书?”他很自然地在雪兰身边坐下,感觉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 “呃……”雪兰看了看膝盖上的英文书说,“《海伦堡的女人》。” “好厉害,原来你在看英文原书。”王程彦赞叹道。 雪兰突然觉得脸颊有些热,因为他突然坐在自己身边,而且坐得很靠近。 这可是在校园里啊,雪兰担忧地看着他。 他就像所有大学校园里刚出来的男孩子一样,有着白皙的肌肤,下巴上刮得干干净净,样子干净俊俏,有时候还会像个小姑娘一样脸红。 “那个……”他忽然吞咽了口唾沫,仿佛很局促一样,放在膝盖上的手松开又握紧。“那个……你……你上次说想跟我去看电影,我觉得其实也可以……” 雪兰眯起眼睛看他,发现他已经脸红的快冒热气了,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她一眼。 真的很像一个扭扭捏捏的小姑娘啊。 雪兰忽然有种跟他性别调转了的感觉。 女:来吧。男:多不好意思,不嘛。女:那算了。男:别算了呀,其实也可以的。 “你不是老师嘛,怎么能跟女学生一块出去看电影呢?”雪兰逗他说,“我看还是算了吧。” 王程彦急了,转头一看,却看到了笑盈盈的脸庞,于是脸更红了,他低下头,一语不发。 过了一会儿,雪兰喷笑出来,对他说:“所以咱们还是不要看电影了,去别处逛逛吧。” “好。”他立即抬头,满面喜悦。 “那咱们去哪里呢?”雪兰偏偏头问,“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王程彦却因为女孩的忽然靠近闻到了一股甜蜜的香气,不是花坛里甜蜜的花香,而是另一种让人忽然脸红心跳的女人的味道,他心想,我只想跟你在一起啊,去哪里都随便,嘴上却说:“你想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雪兰想了想说:“我喜欢图书馆。” 王程彦马上说:“我也喜欢图书馆。” 做完了这些约定,王程彦站起来,心里砰砰乱跳,甚至有些目眩,偷偷跟自己的女学生约会实在有些背德,这个认知让他呼吸不畅,甚至有些难以面对。可自从上次回绝了她,他就一直辗转反侧,都好几天没睡好觉了,今天才鼓起勇气跟她说话。能够实现跟她的约会,这让他大大的松了口气,甚至心情都轻松了不少,他笑着跟她说起,从刚才就一直萦绕在自己心头的事情。 “你身上很香,很好闻。”王程彦说完这些话,就像背后有追兵一样,头也不回的跑了。 他没有看到身后的姑娘皱了皱眉,做了几个很不雅观的动作,比如抬起胳膊闻闻腋下什么的。 没有啊,咱又不涂脂抹粉,身上哪儿来的香味?这位少爷的嗅觉是不是有点诡异。 然后雪兰从花坛的石岩上站起来,准备回教室。 她坐下时在上面铺了一张白纸,起身时却发现白纸被大姨妈染红了一角。 雪兰头疼地把纸收好,然后诅咒这个没有小面包的时代,幸而校服都是黑裙子。 就在第二天,雪兰跟布兰妮见面,并签订了合约。 她对雪兰说:“我知道你想用你的华夏名字,但用这个名字是无法吸引读者的,你必须起一个笔名,玛格丽特就很好,我们是妇女报刊,这样的名字很美丽,很优雅,像是一位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的名字。” 布兰妮承诺雪兰,在这个故事集结成书的时候,她会在书里专门介绍作者的背景。雪兰倒也不必担心她是在蒙骗她,因为根本没有这种必要。 雪兰还听从她的建议,更改了《冰冷的人》的标题。 “这个名字不够吸引人。”布兰妮说,“我们是女性刊物,这个名字太‘冰冷’,也许等以后,你成为流行作家以后,就可以随便为你的作品取名字了,因为无论如何总有读者买账,甚至说,他们不是在买书,而是在买你的名字。但现在不行,即使你在华夏已经大名鼎鼎,但在英文读物的读者圈里,你还默默无闻。没有任何作家能轻易一炮成名,大家都是从默默无闻开始的。” 最后,经过几番讨论,《冰冷的人》改名为《吸血鬼的情人》。 这是个很庸俗的名字,但不可否认这个名字能吸引大批年轻少女和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 协议约定,雪兰必须每星期交付两篇稿子。这个约定雪兰基本能够完成,但也有些怀念在家里不用上学的日子,因为她的时间非常紧迫,紧迫到她甚至在跟王少爷的第一次约会时带着稿纸到图书馆。 王程彦其实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表现的太糟糕了,她问想去哪里的时候,他都说了些什么呀? 难道不是应该主动提议去高档的地方消费消费吗?图书馆…… 王少爷自从脱离约会达成的梦幻后,就忧郁地撑着额头,为自己一点也不风流潇洒的举动深深后悔。 虽然他一直都梦想找个女孩子谈恋爱,但实际上他一直在男人堆里混,中学是和尚学校,大学跟和尚学校差不多,找个工作,同事都是男人,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在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之前,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喜欢的女孩面前会紧张地不会说话,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风流倜傥呢…… 没有关系,我会挽回自己的形象,他立下了雄心壮志,然后找出小本本,设计了一套约会方案,比如在图书馆见面后,就带她去地点一、二、三、四、五,然后送她回家。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姑娘带着作业来约会该怎么破! 没有错,她带来了一堆书和作业本,跟他打过招呼后,就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埋头写写写了…… 可怜王少爷一身风骚的昂贵西装,还带着金表等土豪的装备,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当初他不顾父亲的劝阻,执意留在沪市,所以根本没带多少现金在身上,自然也摆不了少爷的谱,但作为一个男人,坚决不能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丢脸。所以他宁可下个月啃咸菜,也把身边大部分现金拿出来,准备摆一下阔的,谁知…… 姑娘抬头问他:“你不喜欢图书馆吗?要不……你先回家?” 王少爷欲哭无泪,他当初为什么一时脑抽答应来图书馆,看了看姑娘面前一堆的作业本,于是含泪摇头:“图书馆好,我喜欢图书馆。” 于是百无聊赖的他去找了本数学书,看了一会儿,他又从雪兰那里拿了纸和笔。 不久之后,两人相对无言,都全神贯注,奋笔疾书,连午饭都是糊弄完事。 等这天约会结束的时候,雪兰完成了作业加两篇稿子,王程彦的论文又有了新的论题,两个人都莫名其妙的颇有成就感。 只是……王少爷对自己有点失望。 啊啊啊啊啊,我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从图书馆里走出来时已经傍晚了,他决定抓紧最后一个机会:“我请你去饭,我知道一个好餐厅。” “我跟我妈说会回家吃晚饭。”雪兰说。 “啊……”这一声叹息中的失落真是想忽略都难啊。 雪兰挠了挠头,心想自己真糟糕啊,跟人家约会居然只忙自己的事情,他大概会觉得她很无聊吧。 “真对不起啊。”雪兰说,“下次我一定会把时间空出来,这星期我实在太忙了。” 身边的青年半天都没说话,雪兰还以为他不高兴了,抬头看他的时候,却发现他也在看她,嘴边挂着微笑,他说:“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你喜欢来图书馆写作业,我天天陪你来都行,我只是还有点舍不得跟你分开……” 雪兰跟他并排走着,忽然有些脸红。 已经快入夏了,天气很热,太阳还高挂在西天,普照大地。雪兰发现身边的男人用手指勾了勾领子,他西装下的白衬衣湿透了。 为了跟她约会,所以他穿得特别正式,在这样的夏天,他陪她在闷热的图书馆坐了一整天…… ☆、第97章 吸血鬼通常是在恐怖故事里才出现的,他们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害怕大蒜和十字架,因为不能见阳光,所以终日睡在地底的棺木里,喜欢处女的鲜血。 在过去的很多恐怖小说里都有吸血鬼的形象,甚至拍成了电影,但是这些故事通常把吸血鬼当做邪恶的角色,并且塑造的十分单调。 雪兰的《吸血鬼的情人》就大胆地打破了这种传统,在她的小说里,吸血鬼不再只是尸体,不再只是恶魔,他拥有理性,拥有爱情。而且身在华夏,也不怕所谓的基督教来反对她写这种‘极端可怕’的思想。 既然要描写吸血鬼的故事,就必须给这种生物一个完美的设定,就好像jk罗琳塑造巫师世界一样,她完美的塑造了巫师们的国家、社会体系、信仰习俗、历史文化等等,总之,她创造了一个世界。 这些详细的塑造,让整个巫师世界变得真实可信,比如一栋看不见的墙,只要用魔杖敲几下,就打开了通往魔法世界的通道。瞧啊,这些与人类不同的生物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他们非常隐蔽,所以人类不知道,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住在我们隔壁。 雪兰想要走红,那么《吸血鬼的情人》就不能单单作为一部言情小说面世。 她当然可以简单地处理这个故事,比如写一场人类与吸血鬼的倾城绝恋,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超前的想法,绝对可以吸引眼球,雪兰有这种把握,可以写好一篇动人的爱情小说,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她要的不只是红在《妇女家庭报》,而是让自己的名字真正红起来,所以单纯的爱情小说是不够的,她要像真正的科幻小说家那样,塑造一个有血有肉的吸血鬼世界。 吸血鬼们也要有自己的历史、国家、社会体系,他们如何诞生,如何死亡,有什么能力都需要详细设定。 雪兰为此查阅了西方许多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她还把世界各地类似的恐怖故事拿来参详,甚至还参考了华夏的僵尸文化。 最后,她完整地设定了吸血鬼们的世界,这将是一个首创,也许后世提到吸血鬼的时候,所有的故事都会参照她在《吸血鬼的情人》里的设定了。 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吸血鬼起源于神话时代。 人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曾是一位神明,却因为犯下了过错而受到天谴,从此他不见日光,以鲜血为食,因为阳光会使他化成灰烬,而鲜血使他充满力量。 吸血鬼是冰冷的尸体,也是残酷的野兽,他们被鲜血吸引,饥饿的时候就会失去理智,哪怕最爱的人就站在面前,也会毫不犹豫地撕开他的喉咙,痛饮鲜血。等恢复理智后,看到自己犯下了滔天罪孽,甚至杀害了自己最深爱的人,他将痛不欲生,这便是神明给他的惩罚。 吸血鬼是神明的后代,所以他们拥有人类没有的力量,他们力大无穷,速度极快,可以聆听人类的心声。拥有冗长寿命的强大吸血鬼甚至可以控制某个人类,改变他的记忆。 于是吸血鬼便认为他们比人类更高级,人类不过是他们驯养的家禽,就像鸡和猪一样,是他们的食物。于是某些邪恶的吸血鬼便在夜晚大肆捕猎人类,直到人类发现了他们的弱点,他们害怕阳光,害怕银,金属银会使他们失去力量,长时间的接触甚至可以杀死他们。 于是人们联合了起来,跟吸血鬼对抗。他们制作银十字架,让所有人佩戴,用银制作箭头和盔甲,趁吸血鬼白天躲藏在墓穴的时候,挖开他们的老巢。人类的基数太大了,吸血鬼们很快就销声匿迹了,他们根本无法跟人类对抗。 吸血鬼不再妄想征服人类,他们转而融入人类。 因为他们虽然有做爱的能力,却无法使人类或者女吸血鬼怀孕生产,只能通过赐予人类鲜血的方式,将人类转化成吸血鬼。而这种转化会耗费吸血鬼的力量,也许要积蓄几十年的力量才能转化一只吸血鬼。所以与其做着圈养人类这种不切实际的梦,倒不如利用自己的优势融入他们。 那个时代的吸血鬼头领是理智的,他带领存活下来的吸血鬼们建立了国家,制定了社会制度和法律。 吸血鬼们可以杀人,但绝不能留下被吸干血的尸体被人类发现;吸血鬼们可以跟人类来往,但绝不能暴露吸血鬼的身份;吸血鬼们可以转化新的吸血鬼,但必须有所选择,只能转化相貌俊美、聪明智慧的人,并且被转化者需要心甘情愿成为吸血鬼等等法律。违背了法律的吸血鬼,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这些全都是为了保证吸血鬼社会的隐蔽性,让这个秘密的种族游离在人类社会之外,却又能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如此,人类的历史有多久,吸血鬼的历史就有多久。 于是一千年过去了,吸血鬼和人类一直共同生活,只是吸血鬼知道人类,而人类却当吸血鬼是神话传说。 《吸血鬼的情人》中,女主角玛丽地下室中的吸血鬼就是一只有千年历史的吸血鬼,他曾是一位伯爵,在外出打猎的时候,因为追寻一只鹿,迷失在了森林里。深夜他发现了森林中的一座木屋,进去求宿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位肌肤白皙,头发火红的美丽女子。 女人收留了他,半夜的时候,却想爬上他的床。伯爵早有深爱的妻子,于是拒绝了她,可就在这时候,她露出獠牙,咬住了伯爵的脖子。伯爵本以为自己会死,谁知道醒来的时候,只感到如同火烧般痛苦的饥饿感。 红发女人把一个沉睡的小女孩放在他身边,他没有任何犹豫,扑上去吸干了她的血。伯爵恢复了神智,却发现自己变成了吸血鬼,他痛苦极了,而当他看向红发女人的时候,却根本无法生出憎恨之情,甚至心底深处还产生了很强烈的尊敬和依恋之感。 红发女人带走了伯爵,伯爵知道自己应该恨她的,可是血缘的力量太强大了,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她难过的时候,他会更难过;她恐惧的时候,他想豁出命去保护她;她靠近的时候,他便欢心幸福,无法抑制的快乐。 他跟她游走在黑夜,吸干一个个无辜的人类,良心谴责着他,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容颜总是在他最软弱的时候侵入他的心房。可是他已经变了野兽,他离不开红发女人,离不开鲜血。 吸血鬼的世界里也有等级,也有战争,有许多的吸血鬼国王,他们因为长久的寿命获得了伟大的力量,可以控制年轻的吸血鬼们。有一次伯爵所属的吸血鬼国王跟另一位国王发动了战争,红发女和伯爵都参加了战争,可是他们的国王失败被杀了,另一位国王获得了死去国王的疆土和疆土上吸血鬼们的统治权。红发女是死去国王的女儿,她无法承受失去国王,于是走入阳光下自尽了。 伯爵在红发女死去的时候,感到了一股撕心裂肺的痛楚,以至于满目血泪。这是吸血鬼之间的血缘,带来比人类血缘更深刻的羁绊。哪怕是本应憎恨的人,也会因为这种血缘而产生爱恋。 伯爵虽然因为失去红发女而痛苦,却不会追随她走入死亡,因为他还保留有人类的一部分,那一部分存在于他深爱的妻子那里。 伯爵又回到了他的土地上,可是距离他离开已经过去了很多很多年,他的妻子早已经被埋葬,现在这块领土上的伯爵是他的孙子。 得知妻子已经死了,伯爵最后的人性也随之埋没,他开始在黑夜里流浪,他已经变成了另一个红发女,对于杀戮再也没有慈悲心肠。他甚至因为孤独,于是也像红发女一样繁衍了两个孩子。 就这样过了五百年,有一天,伯爵带着他的儿女们参加宴会,在这场宴会上,他遇到了一个跟自己曾经的妻子一模一样的女人,不仅仅是外表,她们连声音和爱好都那么的相似。 不知不觉间,伯爵已经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妻子的转世,他再次爱上了她,甚至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向她求婚了。 可惜他们是吸血鬼,虽然用迷惑人类的能力得到了贵族的头衔,却整日躲在自己的庄园里,从不在白天出门。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算了,熟悉他们的人一定会觉得他们很奇怪。 很快未婚妻发现了他奇怪的地方,她非常恐惧,就把这件事跟自己的母亲提及了,她的母亲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就派仆人去调查,结果仆人看到了他们吸血的场景。 人们把附近几起死亡事件归罪到了他们身上,认为是吸血鬼到处杀人,于是大家聚集在伯爵的庄园外,要求伯爵出来,否则就烧毁庄园,烧死吸血鬼们。 未婚妻早就爱上了伯爵,在知道他是吸血鬼后,也依然爱他,她想跑进庄园,却被愤怒的人们抓住了。 人们害怕夜晚到来后,吸血鬼会出来大开杀戒,于是威胁屋子里的人,出来吧,不然就杀掉这个女人。 然而下一刻,伯爵的未婚妻自尽了,她不愿意成为人们威胁他的工具,于是抓着人们握在手里的刀剑,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第98章 伯爵见心爱的人已经死去,便不愿意再活在世上,未婚妻的父亲不想就这样简单的杀死伯爵,他把他钉在了棺材里,永远锁在了城堡的地下室中。 就这样又过了很多很多年,女主角玛丽发现了地下室中的棺材,棺材里的伯爵早就已经变成了干尸,却因为玛丽的声音被唤醒,然后他再次看到了活生生的,妻子的模样。可惜作为一具干尸,他只能无力地躺在那里,直到小偷把鲜血滴在棺木里,伯爵才重新获得了力量。 这个故事在后世看来也许很俗气,不过在民国年代却是惊世骇俗的。雪兰把吸血鬼这个物种具体化了,这将是一本真正富有创造力的科幻小说,小说的第一部完全是为了销售量和知名度而量身打造的,不需要什么深度,只要故事精彩就足够了。等到第二部、第三部面世的时候,才是真正展开吸血鬼社会的时候,于是笔名为玛格丽特的女作家开始正式在《妇女生活报》上连载《吸血鬼的情人》了。 于此同时,雪兰跟王少爷已经正式约会过三次了。 他们去过电影院,去过西餐厅,去过小公园,上课的时候互相飞过眼,放学的时候做过课后辅导,算一算都已经交往一个多月了吧。 然而雪兰却有了一件十分烦恼的心事。 别说二垒、三垒、四垒了,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才会主动跟我牵一下手呢?正跟王少爷沿着小公园散步的雪兰默默地想。 作为一个宅,姑娘其实一点都不纯洁,她的思想之‘深’,见识之‘广’,无论河蟹如何纵横,也始终是随年龄呈正比增长的。 因为在民国谈恋爱,所以尊重时代的封建特性,也就不求亲亲我我,婚前达成一二三四垒,或者买账前先试验一下性能如何了,但是谈恋爱都一个多月了,连手都木有牵一下…… 雪兰看了一眼身边高高瘦瘦的俊俏青年,你真的喜欢女人木有错吧。 王少爷正开开心心跟雪兰聊天,忽然感到一只软软的小手碰了他的手一下,王少爷浑身的神经一下子就绷紧了,仿佛全部的感觉都集中到了那只手上。 然后,又碰了一下。 王少爷的脸热了,也不敢看身边的姑娘,悄悄靠近了一点,想再碰几下。 雪兰的脸皮已经开始哆嗦了,少爷啊,给你跪了,为什么你宁可碰来碰去,也不肯握上来啊! 没有错,他每甩一下胳膊,就轻轻蹭一下她的手,还一脸羞涩,装模作样地看着另一侧的河面。 啊啊啊啊,磨叽死了,雪兰一把拉住了他的手。 “啊!”紧接着王少爷就像个被非礼了的少女一样惊讶地看向雪兰。 他白皙的肌肤显见的红了,连耳朵都红了,就这样呆呆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抽出自己的手说:“别这样,不太好……” 一瞬间,雪兰觉得自己脑子里的某根弦断了…… 另一边王少爷还沉浸在女朋友温热柔软的小手的触感中,对这种出格的亲密感到尴尬,甚至觉得周围的温度都升高了不少。 作为一个现实中的姑娘,恕雪兰无法具现出=_=的表情,但她的血槽真的已经清空了。 “有什么不好的。”雪兰坚决地伸出爪子,试图再去抓他。 青年却一闪身,避过了小姑娘,红着脸说:“不行,你会被说闲话的。” 其实一对年轻男女在路上牵手,在这个时代的确是很引人注目的,其引人瞩目的程度,不下于一百年后,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一对男男牵着手。当然女孩子还会被送上没有家教、不守妇道、臭不要脸等等鄙夷的眼神。 雪兰快哭了,还能不能好好谈恋爱了,连手都不能牵一下,这叫谈恋爱吗?这叫吗? “这公园又没人认识咱们,说就说呗,我才不怕陌生人说。”雪兰不依不饶地凑上去,去摸王少爷的手。 王少爷的手又纤细又修长,还有点凉凉的感觉,雪兰觉得很好摸,于是就用两只手捧住来回摸,一边摸还一边嘿嘿笑。 王少爷犹豫了一会儿,就站在原地,红着脸任雪兰摸。 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这情境有点像一个矮矮胖胖的好色地主老财,正抓着小妾或丫头的手在淫笑。 淫笑够……不,笑够了以后,雪兰心满意足的牵着王少爷的手,一甩一甩地继续在公园散步,心里暗暗算计,好了,一垒打成了,再过几次约会就达成二垒,二垒之后试一下三垒,然后就问他愿不愿意结婚。 雪兰正在脑海里把结婚提上人生日程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了王少爷郑重其事的声音。 “兰兰,咱们结婚吧。” 雪兰…… 她僵硬地看向王少爷,却见他一脸认真,没有在开玩笑的样子。 等一下,等一下,才谈一个月恋爱,刚刚牵过手而已,还木有亲一下,还木有抱一下,还没有深入了解,也不知道性能如何,这就结婚吗? 他的手却越握越紧,一脸认真地对她说:“我喜欢你,我想娶你。” 不行不行,这是闪婚啊,雪兰虽然挺感动于他的告白的,但是恋爱几天就结婚什么的,坚决不行啊,她犹犹豫豫地说:“太……太快了吧……” 在民国时代,平民百姓中,男女普遍都不用交往,直接结婚。所以谈恋爱这种东西,百分之九十的人是用不着的。像雪兰和王少爷这样看对了眼的,男方就直接去女方家里提亲了,这个谈恋爱的过程就是这个看对了眼的过程,很少会有又亲、又摸、又抱的恋爱过程,因为人们普遍还是比较保守的,不会轻易越过雷池。 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误区,王少爷在决定跟雪兰交往的那一刻,已经深思熟虑过娶她的事情了。而来自后世的雪兰,在决定跟王少爷交往的那一刻,已经打定主意试试而已,不行换一个了。 “咱们都交往这么久,也这么亲密了,所以不算快了。”王少爷捏了捏雪兰的手掌心说。 “可是,我还在上学啊。”雪兰急中生智说。 “是啊,还要等一年。”王程彦叹了口气,漆黑的眸子盯着雪兰,“你知道吗?我现在看谁都像你,那天我走在街上,忽然看到远处一个穿学生装,留大辫子的姑娘,一打眼我还以为是你,立即兴冲冲向人家跑过去,跑到半路才看清楚是陌生人……因为我老想你,所以看谁都像你……” 这位王少爷不是个会说甜言蜜语的人,但是有时候他说的话却能一下子落在雪兰心里,像落上了一把柔软的棉絮,痒痒的。 雪兰松开他的手,几步走在他前面:“我跟你才认识没多久呢,你跟家里人说过吗?就想跟我结婚?” “我家是自由恋爱,我哥跟我大嫂就是在大学里认识的。”说着,他追上来,又握住雪兰的手说,“你这么漂亮可爱,我爹娘一定很喜欢你。” 可是人家不想闪婚……雪兰咬咬嘴唇说:“那……你想让我退学吗?” 雪兰所在的女校里,十六七岁的女孩,三天两头有退学回家结婚的,一点都不稀奇,简直是司空见惯。 “你要是想继续上,我就等着你啊,可咱们还是早点定下来吧,不然我们这样经常见面,被你的熟人知道了,会说你闲话的。”他又把雪兰的手拉到胸前,揉搓了一把说,“叫你爹娘知道我为师不尊,偷偷摸摸跟他们女儿来往,会生我气的。你要是答应了,我就给我父亲写信,然后上你家提亲。” 雪兰干咳了一声说:“你……你还不知道我家的情况呢……” 王少爷瞪大了眼睛:“难道你是前朝王爷府的格格?” 说完,他逗趣一样给雪兰打了个千。 雪兰被他逗笑了,但还是没答应下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十分犹豫。 之前,她曾经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可以找个男人入赘的,但却被李氏坚决反对。 所以也许不是害怕婚姻,而是害怕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吧,雪兰想拥有的婚姻是后世那种男女平等的婚姻,而不是这个时代,女人依然是男人拥有的一件物品,男人想纳妾纳妾,想鬼混鬼混,女人根本没有任何保障。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她不仅仅是刘雪兰,她还是刘五姐和雪后山岚,一个身后一堆闲话的女作家,他虽然很喜欢作家雪后山岚,但他会娶她吗?他能接受一个名气很大的女人吗?如果婚后她依然被各种舆论缠身怎么办? “也……也不用着急嘛,咱们等我毕业再说吧。”雪兰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一时紧张下,她朝他撒了个娇,想糊弄过去。 王程彦却并不是个粗心大意的男人,他皱了皱眉问:“你不愿意?” “我……就是觉得太快了点……” “所以你宁愿冒着风险偷偷跟我来往,也不肯跟我订婚?”王程彦看着雪兰说,“你知不知道这对你的名声很不好,我是个男人,虽然是老师,可我随时都可以丢下这份工作离开,你呢?如果我只是耍了你,转头就走了呢?到时候你要怎么办?” 雪兰看着他,他也看着雪兰,雪兰没有说话,他挣开了雪兰的手说:“我们还是先不要私下见面了。” ☆、第99章 先不要见面了? 雪兰惊讶地看着他,他要跟我分手吗?就因为我不答应订婚?这也太小心眼了吧。 王少爷一语不发地走在前面,雪兰默默地跟在后面,走到公园门口的时候,他对雪兰说:“我送你回家吧。” 都说要分手了呢,还送什么送。 雪兰瞥了他一眼,招呼来一辆黄包车,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原地的王少爷木愣愣地目送她离去。 作为一个百年后的人,在雪兰的意识里,‘先不要见面了’直接等于‘分手’。 于是自以为被甩了的雪兰一坐上黄包车就委屈了。 这么小心眼的男人我才不稀罕呢,分手就分手。 即使心里这么想,委屈还是像酸水一样冒出来。 民国的男人果然靠不住啊,前一句还说喜欢,要结婚,下一句就要分手,就是因为没答应他的要求而已。虽然已经民国了,不过这些从古代传下来的大男子主义也不是说变就变的,只允许女性服从,不允许女性反抗。亏咱还觉得他纯情可爱呢,看来温柔腼腆都是表象,他根本就是个讨厌鬼,幸亏咱没有一时鬼迷心窍答应求婚。 雪兰一边委屈,一边在心里安慰自己,不遇上几个渣男,又怎么能遇上真命天子呢?这都是正常的,千万别哭,千万别哭…… 自认为心胸宽广的雪兰强忍着面对渣男的不适感,继续去上学了,只不过上数学课时那愤怒的眼神出卖了她不甚宽广的心眼。 王少爷惴惴地偷瞄她,兰兰好像生气了,为什么? 难道是因为他要求不私下见面的事情? 这样想着,王程彦忽然心头一甜,心想,真是个任性的姑娘啊,就这么舍不得我吗?还因为不能私下见面就生气了,真可爱,等会儿哄哄她。 可是本应在放学时出现的女朋友根本连影子都没有,去教室一问,人家早就走了。 王程彦有些意外,也有些失落,他在校园里徘徊了许久,以为她只是躲起来让自己着急而已,就像他们在公园里玩闹时一样,说不定忽然就出现在自己身后了。 可是一直等到太阳落山,他才带着失落的心情离去。 第二天,她依然不理他。 王少爷急了,试图跟她单独说几句话,却发现她一天到晚扎在女孩子堆里,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落单的时候。 qaq这太不公平了,你都不给人家道歉的机会,人家该怎么去哄你? 从没谈过恋爱的王少爷森森地忧郁了,女孩子的心思都这么难猜吗?小说里的女人都是一下就喜欢上男主角,然后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从不生气的。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王少爷终于支撑不住了,连黑眼圈都有了,心里还特别委屈。 我这么喜欢她,她怎么能这么对我呢?前几天还主动拉我手,一转眼就变成陌生人了。 越想越委屈,他甚至脑补出了许多悲惨的剧情在自己身上。 什么兰兰其实有许多男朋友,只是吊着他玩玩而已,所以才不打算跟他结婚…… 这样一脑补,立即整个人都不好了呢。 他有一些叔叔伯伯,家里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但身边总是围着一群男青年,各个都是男朋友,就不定下未婚夫。 呜呜呜,漂亮姑娘怎么都这样呢?太过分了,以后再也不谈恋爱了。 就在这天放学后,雪兰刚走下黄包车,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兰兰,兰兰。”王程彦的声音由远及近。 雪兰惊讶极了,他竟然尾随她来到了她家附近。 高高瘦瘦的青年走到她面前站定,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雪兰觉得他正一脸委屈的样子。 “兰兰……你不喜欢我了吗?”果然,他的声音充满了委屈,像个被踢了一脚的小动物一样。 被甩当天的伤心事浮上心头,雪兰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误会了什么。 “你别生我的气,这几天……我好想你。”他垂着头,发黑的眼窝衬得他的皮肤格外苍白。 此时,雪兰的内心正刮着龙卷风,留下了一地‘我是脑残’的字样。 啊啊啊啊,有木有搞错,他说不要私下见面就是字面上不要私下见面的意思啊。 百年的光阴也许不是很长,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时代,科技的发展带给人类便捷的交通和通信,同时也拉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因为‘相识’实在是太过轻而易举的事情了,哪怕我远在地球的另一边,也可以在下一秒联系到你,人们随便用手机发几个字,就取代了千年来落在纸上的书信,以及对书信遥遥无期的等待。因为轻易获得,便不再珍惜,似乎距离近了,人心却远了,人们不再那么珍惜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了。这种事在男女相处上也一样,有些人已经很难安下心来经营一段感情了,或者是因为太高傲,或者是因为不满足,在他们的想法里,这个不行就换下一个,总会有更好的在等待自己。 雪兰就有这种毛病,最明显的就是,她一听他说不见面,就立即理解为分手,甚至玻璃心地连确认一下都没有,还立即安慰自己别太放在心上,也不要难过,下一个一定会更好。 这不是洒脱,这是百年后那个‘太看得开’的时代给她留下的印痕,伴随她长大,另类的冷漠和高傲深入骨髓,难以驱逐。 眼前的青年一直垂着头,高高大大的他似乎忽然变小了一样,雪兰意识到自己误会他了,那这几天自己刻意的冷漠和疏远对他而言就十分苛刻了。换一个角度,如果自己的男朋友忽然莫名其妙对她冷处理的话,她一定走的头也不回,更别说再贴上去找他了。 一下子,雪兰手足无措了起来,她说:“对不起,我好像误会你了,我以为你的意思是要跟我分手。”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也急了,解释道,“我只是觉得私下见面不太好,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继续偷偷见面,我也不愿意见不到你,只是……这样不太好……” 雪兰心里一阵感动,觉得他虽然傻傻的,但还是挺可爱的。 结果她感动了不到一秒钟,就听他说:“兰兰你是不是因为还有其他男朋友追求你,所以才不肯跟我结婚?” 雪兰…… “要是因为这样,你就明明白白告诉我,不要骗我。”他扁着嘴,委屈地说,“我会主动退出的。” 雪兰大概愣了半分钟,才理解了他话里的含义。王少爷却因为这半分钟的等待,心一点点变凉了,声音也委屈地像要哭了:“真的有别的男朋友吗?” “你才有男朋友呢!”雪兰的感动又扔回了太平洋。 “真的?没有吗?”王少爷立即满面笑容了,灿烂地好像捡到了钱一样。 雪兰脸皮哆嗦地看着他,他对雪兰傻笑,雪兰的脸皮依然在哆嗦,他依然对雪兰傻笑,然后他看了看周围,偷偷牵起雪兰的手,笑得合不拢嘴。 雪兰决定回家后先做套数学题,冷静一下。 “你真傻,居然以为我想跟你分手,我怎么舍得跟你分手,我这么喜欢你,天天都想你。”王少爷握着雪兰的手,自觉跟女朋友解开了误会,还知道女朋友也深深地喜欢自己(?),这一刻真是幸福甜蜜的不得了。感情满了,自然而然会溢出来,于是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了。 但雪兰却忽然打了个哆嗦,她知道民国时期的文人刚刚开始学西方人谈恋爱,所以都把爱情描述的十分夸张,换言之,各种肉麻。 雪兰觉得,这下必须要做两套题才能冷静下来了,她甩去身上的鸡皮疙瘩,严肃地告诉王少爷:“我不答应跟你订婚,是因为我还不了解你,我怕结婚之后,你就不会像一开始这样对我这么好了。” “小傻瓜,你真傻,我……我真想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看。你嫁给我就是我的妻子,我永远都对你好。” “够了,你是从哪本言情小说里学的情话?”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我才不相信呢。”雪兰脸一红,傲了个娇说。 “为什么不相信我?”王少爷瞪大了眼睛,“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那你就对我更好一点,我看你表现得好,说不定就答应了呢。” 王少爷听了女朋友的话,不由得荡漾了,红着脸说:“还要怎么好呢?你说,我就做。” 王少爷这句话简直是自投罗网,作为一个给根杆子就往上爬的姑娘,雪兰一向都是得寸进尺的。 “你知道男人的三从四德是什么吗?”从来不涂化妆品的雪兰眯起眼睛说。 “什……什么?”王少爷有点怀疑自己听到了什么。 “既然你不知道,我就跟你说说好了。你听清楚,女朋友出门要跟从,女朋友命令要服从,女朋友错了要盲从;女朋友化妆要等得,女朋友生日要记得,女朋友花钱要舍得,女朋友打骂要忍得。”雪兰像背顺口溜一样,一口气说完了以上羞耻度比较高的话,然后总结道,“怎么样?做得到吗?” 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等结了婚以后,也一样适用于太太的,这个要做一辈子。” 王少爷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看了一会儿,噗嗤一声笑了:“你从哪儿学了这些话,太好玩了。” “我不是跟你开玩笑,我说真的。”雪兰阴着脸说。 王少爷笑说:“好,我会努力的,那你先跟我说说你生日几号吧。还有,我先给你买点化妆品当礼物怎么样?要不然我想服从‘三从四德’也做不到啊。” “那好,我就等你表现了。”从来不涂化妆品的雪兰硬撑着尊严说。 “唉?可是,我三从四德了,你三从四德不?”王少爷立即学以致用,“男朋友出门要跟从,男朋友命令要服从,男朋友错了要盲从;男朋友工作要等得,男朋友生日要记得,允许男朋友存私房钱时要舍得,男朋友……嗯,惹你生气了要忍得,等结了婚以后,也适用于先生的,也要做一辈子。” 雪兰嘴一扁说:“你记的还挺清楚的嘛。” “那当然了,女朋友吩咐的话,我每句都记得一清二楚。”王少爷笑眯眯地说。 “哼!你这样是娶不到媳妇的。” “怎么会?你说过我做这些就嫁给我的,我怎么会娶不到媳妇?” “哼!” 王程彦握着面前女孩的小手,心头一阵柔软,很想就这么把她抱在怀里,他恋恋不舍地放开她,然后说:“回家去吧,明天要到办公室来找我啊。” 雪兰看着他,竟也不想这么快就跟他分开了,所以只是看着他,没有行动。 “去吧,回去晚了,你爹娘会担心的。”他说。 雪兰咬了咬嘴唇,转身向自己家跑去,跑到门口时回头一看,他还站在那里,远远地对雪兰摇了摇手。 雪兰心跳得有些快,竟不敢再看他,飞快地跑回了家。 ☆、第100章 朱莉喜欢这样的午后,丈夫带着孩子们出去玩了,她可以安静地享受一个甜美的下午茶。 阳光洒在屋子外的白色藤吊椅上,油漆反射出金色的光芒,托盘里的牛奶咖啡散发出醇香的味道,朱莉拿起读书会推荐的那本小说,准备消磨一下这温暖又舒适的时光。 作为一个性格恬静的女人,她总是很难适应社区里女人们的各种活动,无论是星期一的打麻将还是星期六的歌舞会,她总是强撑着去应付那些精力十足的女邻居们,因为不能让别人说自己不合群。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一项女性的集体活动,朱莉是乐于参加的,那就是每个星期四下午的读书会。 读书会的活动很简单,她们从报刊上选择一本畅销书,或者由主办读书会的太太推荐一本,下次见面的时候,大家就一起讨论上星期的书怎么样。 当然讨论书本只是占用一小部分时间而已,大家会简短的评价到‘很好’、‘不错’,或者是‘一般’,然后剩下的时间里,太太们就开始家长里短了,她们抱怨社区里某个女人太讨厌,谁家的丈夫酗酒,哪个孩子淘气等等。 朱莉喜欢这样的读书会,因为她可以假借读书,正大光明地避开那些诉闲言碎语。而且她也喜欢读书,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她甚至每天睡觉前都会读一会儿书。 不过自从这两年收音机普及后,人们的娱乐方式就从书本渐渐转向那个会发声的木盒子了,它可以放新闻、音乐,和有趣的故事,有些人家甚至一天到晚让那个盒子响个不停,好像在向邻居们炫耀他家买了一件昂贵而有用的奢侈品一样。 朱莉也喜欢收音机里的音乐和故事,但她还是更喜欢读书,她喜欢那种静谧的,沉浸在另一个世界的感觉。 上个星期,邻居格林太太介绍了这本《吸血鬼的情人》。 “这本书非常好看,你们知道吗?我完全被这个故事迷住了,相信我,你们也会喜欢上的。”格林太太已经快四十岁了,可那天她推荐这本书的时候,却激动地像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吸血鬼的……情人?”其他人向她投以意味深长的目光。 朱莉也挑了挑眉,这本小说的名字听上去就像上个世纪恐怖小说流行时的读物,而且说不定是本恐怖色情小说。 她在心里摇了摇头,哦,可怜的格林太太,就是再喜欢这本书也不能乱推荐啊,读书会的太太们可是很挑剔的,要是书里有什么过分的描写,说不定会被大家嘲笑她家夫妻生活不和睦的。 不过朱莉依然去买了这本书回家,老实说故事的名字很吸引人,如果是过去那种恐怖式的色情小说,倒也不妨碍她用来消磨一下时光。 可是一揭开书红色的封皮,朱莉就再也没有停下,她坐在白色的藤吊椅上,靠着柔软的羽毛枕,从中午一直坐到太阳西斜,连她精心准备的茶和点心都被遗忘了。 直到丈夫和孩子们吵吵闹闹的声音从街面上传来时,朱莉才惊觉已经这么晚了,她还没有准备晚饭呢。 真不想放下书,因为剧情实在是太精彩了,她根本停不下来。 “妈妈,我要吃松饼。”孩子们欢笑着跑到她身边。 “不行,今晚要吃卷心菜。”朱莉只好认命地放下书,结了婚的女人真是一点私人的时间都没有啊。 这天晚上,朱莉忙完厨房的活,把孩子们早早劝上床后,她就迫不及待地换上睡衣钻进了被窝,继续白天未完成的但是还没看一会儿,一个大个子就钻进了她的被窝,他脱得光溜溜的,脊背健壮而富有力量,他吻了吻她的脸颊说:“亲爱的,让你久等了。” 朱莉全部的精力都被书吸引了,完全不想理会丈夫,她抬手推了他一把说:“去睡吧,我再看会儿书。” 丈夫不依不饶地贴上来:“我还以为你这么早就爬上床是在等我呢,太令人失望了,是什么书比我还吸引人?” 丈夫掀开书的封皮瞧了瞧,疑惑地问:“是恐怖小说?” “也算是恐怖小说吧。”朱莉随口说。 “这太糟糕了,我对你失去吸引力了对吗?连一本恐怖小说都比不上了。”丈夫把脸埋在她胸前假哭,然后一点点用头顶掉她手里的书。 朱莉无奈地叹了口气,把书放在床头柜上,好吧,明天不去购物了,一定要空出时间来。 也许是书里的几个男吸血鬼太迷人了,朱莉在跟丈夫亲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就把他幻想成故事里的男吸血鬼了。几个吸血鬼的形象在她脑海里变来变去,朱莉渐渐兴奋了起来,就好像自己忽然变成了女主角,然后跟故事里的人物发生了纠葛。 可是迷人的男吸血鬼角色实在太多了,不管是善良的角色还是邪恶的角色,都让人迷恋不已,朱莉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爱上哪一个了。最后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那位力量强大,英俊忧郁的吸血鬼国王,他比男主角还要强大和俊美,让人印象深刻。朱莉幻想着他的容貌,他高大纤瘦,肌肤雪白冰冷,拥有一头垂直的银金色长发,和淡淡的浅紫色眼眸。 上帝啊,这个世上真有人拥有浅紫色的瞳孔吗? 最后,跟她亲热的男人变成了吸血鬼国王…… 这天晚上,朱莉有点用力过猛了,丈夫甚至累得睡着了。 朱莉也很累,但是睡不着,她起身来到楼下,披着睡袍窝在沙发上,继续那个令自己着迷不已的故事…… 已经清晨五点了,朱莉却一点睡意都没有,她精神奕奕,或者说读书读得精神百倍,这本书已经快读完了,还剩下薄薄的几页纸。 朱莉心里直呼上帝,不!这就没了吗?再多一点吧,求你了。 可惜书的厚度不会因为祷告而加厚,朱莉还是读完了最后一页纸,然后一股强烈的失落之感随即从心头升起。 朱莉暗暗恼怒,我真是太粗心了,这应该是本长篇小说,我竟然只买回来一本,书店应该提醒我一声的,害得我还要再跑一趟买后续。 不过一想到可以看到后续,朱莉又高兴了起来,甚至都等不到天亮了。她开始准备早点,去花园浇花,给孩子们做午餐……她想快点做完家务,然后去书店把剩下的书买回来。 可是满心期待的朱莉却得到了令人遗憾的答复。 “我很抱歉,女士,没有后续,这是一本新小说,只有第一部。”书店老板说。 “只有一部吗?那么什么时候能有第二部呢?”朱莉难以控制内心的失落感,声音都闷闷的。 “这很难说。”老板道,“不过您放心,我们店每来一部新书,都会在书店的玻璃门上贴好广告,您只要多留意就可以了,一定可以及时发现新书的。” 朱莉离开后,老板摇摇头说:“老天啊,最近来问这本书的女士可真不少呢,看来这本书写得不错,我得抽个时间读一读才行。” 店里的女职员笑道:“这本书我看了,是熬夜看完的,因为一打开就放不下了。很难相信这是个华夏女人写的,如果不是看了最后一页的后记,我还不知道呢,太令人惊讶了。” “华夏?我没有听错吧,她一定是个华夏移民。”老板说。 “不,她就是华夏人,住在华夏。这部小说是连载小说,在华夏租界的《妇女家庭报》上连载,然后由这家报社出版。”女职员摇摇头说,“上学的时候没有好好念书,要不是因为这本小说,我都不知道有华夏这个国家呢。他们在亚洲,跟我们隔着半个地球,说实在的,您能分清华夏、东瀛、菲律宾这些名字的区别吗?他们是一个国家,还是谁是谁的首都?” “亲爱的,你得好好学学地理了。”老板大笑道。 “不过这个女作家真的很令人敬佩啊,她还不到二十岁,出生在那种落后的国家,却能写出这么吸引人的故事。”女职员拿起一本《吸血鬼的情人》翻到最后一页,“liu……哦,我不知道华夏人的名字究竟是怎么拼写的,根本没有办法念出来。这面上说,她在华夏是个有名的作家,早就出版过很多书了……她应该移民到美国来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及时读到连载小说了,而不是漫长地等待出版……” 同时,在大洋彼岸,雪兰接到了布兰妮小姐的电话,她要求跟她见一面,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谈。 在跟布兰妮合作的这段日子里,雪兰一直都很顺利,布兰妮是个很出色的出版商,非常有能力,但同时她也非常严格。 以前雪兰连载小说的时候,所有的小说内容都是她自己说了算,她几乎从不跟许编辑讨论故事剧情,许编辑也不会干涉她。可是现在,布兰妮经常会跟她细致地讨论剧情,她会告诉雪兰什么样的内容能引起公众的批判,然后要求她修改这些内容,有时候她们甚至会为此争执起来。 不过雪兰必须承认,布兰妮是个真正的职业女性,她帮助她打开了在美国的出版市场,让那些远在地球另一面的人也知道了她的名字,从这本书的销售量就看得一清二楚了,这也是雪兰最感激她的地方。 ☆、第101章 布兰妮把一份单据放在雪兰面前,微笑着说:“这是美国的销售记录,我想我们已经初步成功了,《吸血鬼的情人》很受欢迎,我早知道这本书会赚钱,但没想到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我听说许多报纸和杂志免费给我们做广告,推荐这本书。” 雪兰拿起单据看了一眼,简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早知道西方国家的出版行业赚钱,但没想到能达到这种惊人的程度,这才刚刚出版没过久啊。 “我说过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谈。”布兰妮双手交叉,盯着雪兰说。 “当然,您请说。”雪兰把那张单据放在了桌面上。 屋子的窗户是打开的,夏末的风热腾腾地吹进屋子,脸盆里放着许多冰,却一点都不能解热。布兰妮小姐的办公室里摆放着很多传统的华夏家具,还有画了国画的插屏和巨大的青瓷鱼缸,非常古色古香。 布兰妮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放在房间角落的一个保险柜,然后她取出了一摞摞的美金。 “我本应该给你看支票的,但显然不如用实物震撼。”她把钱在雪兰面前堆成一堆。 雪兰惊讶地看着她,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 “好吧,你们华夏人总是讲究做事委婉,但我并不喜欢委婉,我想告诉你,你的书成功了,赚了很多钱,这些钱可以让你在美国或者任何一个西方国家过上富裕的生活,但同时你依然是你,你在西方国家是无法得到在华夏时这样高的名气的。”布兰妮说。 雪兰皱起眉头说:“我才刚刚开始写书不是吗?也从没有期待马上就红起来,我还有时间,我可以慢慢来。” “你当然可以慢慢来,但如果用之前的方式,你可能要花费几十年。”布兰妮说。 “我不懂,这本书的销售量不是已经很不错了吗?” “在华夏人的眼里当然很不错。” 雪兰听出了布兰妮话语里的讥讽,她深吸了口气说:“看来你是有所不满,但恕我直言女士,你手下还有其他作者可以达到我的销售量吗?” “没有。”布兰妮抱着手臂说,“不然我干嘛特意跟你一个华夏人签合约呢?” 雪兰觉得越来越憋气,这个布兰妮总是时不时地表现出她作为美国人的优越感,并且喜欢贬低华夏的一切,这让人难以平心静气地面对她。有时候雪兰甚至想问问她,既然你这么看不起华夏,又何必来华夏呢?不但学习华夏的语言,连房间都装潢成这种样子。 “我认为你有这种能力,所以才跟你合作。我给你和美国人一样的合约,还答应在书里详细介绍你的背景,如果是其他书商,也许在面对这么大的利益时早就把你扔在一边了。”布兰妮摸了摸面前的钱说,“他们可以把你的书直接据为己有,印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而你远在华夏,甚至根本什么都不知道。甚至你该赚的那部分钱,也只赏给你一个零头就可以了,反正你们华夏人只要很少一点就能满足了。而且就算你知道了,你也拿出版商没有办法,你无法状告美国人,告也告不赢。” 瞧啊,就是这种傲慢劲,雪兰强忍着不适说:“您说的很对,所以在您主动开口前,我根本没有提过要钱不是吗?即使您永远都不跟我提钱也没有关系,您可以把桌上这些钱收回保险箱,好好存起来,偶尔‘震撼’一下自己。我不在乎钱,我唯一要求您做到的事情只有一件,如果您做不到,我就找下一家,总会找到眼光长远,愿意长久赚钱的人,只要达成了我的心愿,这个出版商可以拿走我所有的稿费。而现在您已经帮我打开了门路,下面找出版商的时候我会轻松很多。” 布兰妮嗤笑了一声:“好吧,你在任何时候都试图让自己看上去更强硬一点对吗?可你们华夏的女人看上去都特别小,像未成年一样。” “我的确未成年,女士,所以您总是提高声调恐吓人的行为可以停止了吗?” “不停止又怎么样?反正我又无法成功地恐吓到你。”布兰妮笑了笑说,“好吧,我们不再冷着脸讨价还价了,来说点正经事吧。如您所见,我也算是个眼光长远的人…… “不,您是个会审时度势,遇到不反抗的肥肉,就舍弃怜悯的人。” “谢谢您的赞美,我可以继续了吗?” “您请。” “我也算是个眼光长远的人,所以我跟您签下了‘足够尊重您’的合约,并且信守了我的诺言,做到了您让我做的事。” “我很感激这点。”雪兰点点头说:“所以桌上这些钱可以算作您的酬劳,我是个懂得回报的人,您可以放心。” 布兰妮却笑了,她摇摇头,把几叠钱拿在手里玩弄:“您也太看不起我了,我虽然是个女人,而且只不过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出版商,但我想要的却远远大于你所看到的。你以为你不在乎钱,我就在乎吗?” 雪兰愣了一下,定睛看向她:“那么您究竟想要什么呢?” 布兰妮摸了摸自己的无名指说:“知道吗?我放弃了我的婚姻。” 雪兰惊讶地看着她,她竟然突然跟她说起了这么私密的事情。 “我跟我的事业结婚了,女人本来应该经营家庭的,但是我选择了经营事业,这在很多人看来是离经叛道的,我父亲甚至拒绝再跟我见面,因为我让他丢脸了。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有些女人觉得结婚很兴奋,但我不一样,婚姻不会使我幸福,我了解自己,知道什么才是我真正的幸福。一个人只能活一辈子,如果有一天老去,我发现自己没有做自己想做的事,而是因为恐惧人言就遵从了社会强加给女人的枷锁,那么我会很后悔。”布兰妮说。 雪兰非常局促,简直不知该说什么了,这就是所谓的交浅言深,太让人尴尬了。 布兰妮却笑了:“不必一副慌张的表情,我跟你说这些话,是因为我觉得你跟我很像,咱们都是不愿意被锁在家里的女人,期盼外面更辽阔的世界。而且你也不必为我感到遗憾,我有很多男人,甚至我还有两个孩子,我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但仍然有所缺憾,既然我把我的丈夫变成了我的事业,那么他就得是最好的才行,而现在他还只是末流。” “我明白您的雄心壮志……” “不,你不明白,所以我才找你谈话。”布兰妮起身,绕到雪兰身边,按着她的肩膀说,“看看这些钱,你看到了什么?” 雪兰有些不知所措。 布兰妮摸着钱说:“这是希望和阶梯,本应走十几年的道路,可以通过这些钱缩短到可见的时间。” “你是说……” “没错,我们花掉这次赚到的所有的钱,包括你的,包括我的,然后让我们的事业踏上天梯……” 布兰妮的提议让雪兰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她提出了一种包装和宣传手段。 “我要花钱做广告,推销这本书。”布兰妮兴致冲冲地说,“这会花费很大一笔钱,要买通广播节目和广播台,或许这次赚到的钱一点都剩不下,但我认为很值得,我要的是出版社的名气,你要的是你的名气。仅仅落在纸书上,人们很难注意到我的报纸和出版社,也很难注意到你的名字,但在广播上就不一样了,这意味着更有效的推广,还有什么比在广播上播放整个故事更好呢。” 随着布兰妮的话,雪兰的心跳得越来越快,在还没有电视机和网络的时代,收音机无疑是最广泛和先进的传播媒体。 “所以我要你跟我去美国,隔着一个太平洋是无法让我们的计划实现的,坐一次船就要一个月,连载跟不上的话,花再多的钱都是白搭。你必须跟我去美国,在那里写作和生活,在那里让人们认识你。” “美国……”雪兰有些喘不上气,“我……我从来没想过要离开华夏,我不能离开这里。” “你在怕什么?觉得美国太远了吗?”布兰妮沉默了一会儿,郑重地抛下一句话,“想想你最初找我的原因,我希望你是个能够配得上我的合作者,不会让我失望。” 雪兰离开了出版社,但脚步有些轻,就连头顶上火辣辣的日头都仿佛不再那么烫人了。 她坐上电车,静静地看向车窗外,心情就像路上嘈杂的人流一样纷乱。 她不想去那么遥远的地方,就连当初离开北平来沪市都让她难以割舍,更何况是去大洋彼岸的另外一个国家。 但雪兰也明白,这是一个机会,更快实现自己愿望的机会,她去美国后,只要一切顺利,她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超乎想象的成就。 她必须去,这是她可以尽到的本分,为什么不去呢? 可另一方面她又产生了难以言说的恐惧,世上没有哪个地方比家更温暖,但美国已经在家家户户奔小康的道路上飞奔了,华夏却每天都有那么多穷苦百姓饿死在街头。她害怕自己离开这个贫弱的华夏后,会沉浸在美国安定富裕的生活假象中,会忘记过去的梦想,忘记贫弱战乱的故土,然后再也不想回来了…… ☆、第102章 有李氏在的地方总是最让人舒服的。 她喜欢在炎热的天气冷上一壶绿豆汤,给回家的女儿们解渴,无论在外面跑得如何满头大汗都没有关系。 雪兰一回到家里,就听李氏喋喋不休地说起三姐:“我是管不了她了,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忙什么,你说她是不是谈恋爱了,我看她忽然爱打扮了。” 雪兰不接话题,而是默默地饮下一杯凉凉的绿豆汤,她刚从外面回来,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 “你跟你姐姐整天背着我嘀嘀咕咕的,你知不知道?” 雪兰却叹了口气说:“妈,姐姐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她是成年人了,她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人生,她想去干什么都是自己的选择,你管也管不了,何必呢?” 李氏一听就不高兴了,说道:“怎么?你们翅膀都硬了,我管不了你们了是吗?” 雪兰正在烦恼布兰妮的话,她叹了口气,不言不语地坐在李氏对面,听她机关枪一样毫不停歇的唠叨声。 “你也这么大了,怎么就是不懂事呢。” 雪兰盯着李氏看了一会儿,倏尔又转开,然后默默地皱起了眉头。 李氏以为女儿对她使脸色,于是愈发不高兴了,不满道:“一个一个的,对你们好,不知道是对你们好。” 雪兰任由她嘟囔,李氏却越说越起劲,雪兰已经很不耐烦了,压在心头的石头简直沉重到让人无法呼吸了。 “妈,我或许会去美国。”最后,她打断了李氏的喋喋不休,直接说了出来。 李氏闻言,直接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她愣愣地看着雪兰,暗暗思索美国是哪个国家?她不知道美国在哪里,只知道是个洋鬼子国家,也不知道跟英国和法国有什么不一样。 过了许久,她才微微喘息着问:“你为什么要去美国?” “你还记得那年张大帅死了,他们接你去北边唱歌的事情吗?”雪兰问。 “记得,怎么不记得。”那件事对李氏而言,是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经历,只是后来她当过妓女的事情被揭发后,她便失落了很久,也不再谈起自己出唱片的事情了。 “都是因为我让你唱歌,让你去北方巡演,才会引出那么多无聊的人在报纸上辱骂你,你怪我吗?” 李氏不知道这跟她去美国有什么联系,只是摇摇头,然后急切地问道:“是不是政府那边又针对你,你不是很久都没有写文章了吗?难道有人要抓你?” 雪兰摇摇头,又问:“咱们从刘家逃出来已经几年了啊?” 李氏一沉吟,回答道:“五年了吧……” “五年了,我也写故事写了快五年了。”雪兰垂下眼眸,抚摸着裙子上的褶皱说,“真快啊,简直像一眨眼的时间。” 李氏急了:“你倒是先回答我的问题啊,一进门就跟我说要出国,你一个小孩子家,突发奇想出什么国?” 在父母眼中,子女永远都是孩子,哪怕孩子成年了,甚至五六十岁了,也依然是孩子,但雪兰不是真正的孩子,她的实际年龄比李氏小不了几岁,只不过她落在了这具身躯里,所以才继承了这个孩子的一切,包括认她的母亲当母亲,姐姐当姐姐。 “以前我给你念过我写的小说,你觉得我写得好吗?”雪兰问。 李氏说:“好,当然好,许编辑他们都说你是个奇才。” “那一年冬天下大雪,咱们挤在一间没有玻璃窗挡风的破屋子里,全身只剩下不到二十个银元,邻里还住着半夜来砸门的二流子,要不是我写小说糊口,咱们必定活不下去的。”雪兰说。 李氏点点头:“是啊,我的五姐是家里的顶梁柱。” “后来我赚了钱,咱们住上了大房子,顿顿馒头菜肉,就算不再写小说,咱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了,可我依然没有停下来。五年的光阴,我也算是披肝沥胆了,熬尽了多少油灯,写光了多少墨水,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就坐在桌前,不娱乐,也不休息,我只是一笔一画写我的故事。”雪兰说着说着,忽然眼睛一酸,竟落下了眼泪。 李氏慌了,忙问:“你哭什么?有人欺负你了吗?为什么哭?” “为什么哭?自然是因为难过,所以才会哭。”雪兰看向李氏。 “五姐……” “我被华夏政府封杀的后,有一天,我和三姐去看画展,那个画展里,有一位画家给我的小说画了一幅画,画名是我小说中两个女主角的名字。我一看那幅画,就控制不住哭了,那位画家深深地了解这个故事,他把一切透过这幅画展现在人们面前,他说的是我的小说,而我看到的是我的故事,是关于我的,我的人生……我从死亡到重生的故事。” 李氏没有说话,她只是怔愣地看着女儿,她想要宽慰她,却又无从说起,因为她说的话,她全都不理解。长久以来,她一直在试图当一个好母亲,管好女儿们的一切,可是她的女儿很特别,她成熟的不像一个孩子,从来都不像。她做的事情她好像理解,但又全然不懂,就像她此时的手足无措一样。 雪兰在一百年后活过,但她活在绝望中,每天都在死神的阴影下苟且偷生。可是有一天,死亡却带给她重生,新的生命,新的家人,这些构成了她全新的人生,而最重要的是,她在这里找到了活着的意义,她不再是一具行尸走肉了,她有自己的梦想,并且许多年来,她都在为此付出和努力。 所以在华夏封杀她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好像新的人生也随着梦想一起被封杀掉一样,她好不容易活了一次,所以不愿意轻易死去,她甚至费尽心力,想从外国人那里再走出一条新路来,把原本的死棋下活,而现在就是机会。 她本来应该毫不犹豫的抓住这个机会,可是她却在恐惧。 恐惧未知的国度,恐惧陌生的环境,恐惧可能的失败。 也许放弃比较好,华夏有她的亲人和朋友,她可以在这里结婚生子,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把自己写故事的那段时光封尘在记忆里,也把自己最初那个有些宏大,有些想当然的梦想扔掉。 可是五年的光阴,上千个日日夜夜,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她就仿佛看到了一个孤独的身影,她一直一个人,孤独地做着这一切,没有人知道,没有人支持。那个身影没有责问雪兰的软弱,她只是空洞地凝视着她,像黑夜河流中漂浮的那个头颅,两岸的热闹与她无关,只有她心中美好的白玫瑰陪伴她。如果今夜下了雨,雨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溢满出来,落在两岸……五年的付出,最终只得来了一句封杀,还有无数的咒骂…… “我很害怕,我不敢去,那个编辑对我而言很陌生,我跟她去了那里,那么一切都只能听她的了,无论她对我做什么,我都没办法反抗。我也不想离开你和姐姐,不想离开家,不想离开华夏,我还害怕即使再努力,也依然会失败……”雪兰说。 这是李氏唯一听懂的话,她急忙说:“那你就不要去了,不要去。” “我从没怠慢过我要做的这件事。”雪兰说,“但也许我应该放弃了,这不是我该做的事。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不比别人厉害,也不比别人多担责任,我该找个男人结婚过日子,而不是去做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 “你能自己想开就好,别哭了,五姐。”李氏给她擦了擦眼泪说。 “可这是让我重生的东西啊,他们带给我希望,让我舍去了死气沉沉的生命,如果我放弃了,那么不是丢掉了我的希望吗?”雪兰却越哭越厉害,最后她嚎啕大哭起来。 雪兰哭了很久很久,直到眼睛酸涩,发胀发疼。 李氏一直默默地陪着她,默然有顷,叹息一声说:“哭什么哭?不就是去美国吗?别怕,我陪你去。” 雪兰恍然,她红着眼睛问:“你愿意陪我去吗?那是个比沪市还要陌生还要遥远的地方。” “傻瓜,我是你娘啊,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李氏握住了雪兰的手,“那一年你给我读你写的小说,我对你说我女儿是个真正的英雄,这话是真的,我女儿又坚强,又有能力,她是个女英雄,怎么会随便害怕呢?我虽然总是嘟囔,让你们赶紧结婚生子,但是我更希望你们活得痛快。当年咱们说逃就逃了,痛快,今天咱们说去美国就去,依然为了痛快。你不要还没做就害怕,也不要怕失败,想做就做了,别委屈自己,如果愿意受委屈,当年就不离开你爹了。” “娘……” “有两个女儿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第103章 李氏虽然想和两个女儿一起去美国,可当她把这件事告诉三姐的时候,却没能换来让她满意的回答。 “我的工作在这里,怎么可能跟你们去美国呢?”三姐说。 “我和你妹妹都去了美国,你一个人在家里怎么可以。”李氏马上说。 “我已经二十多岁了,就算一个人生活也没有问题。” “可你还是个未婚姑娘……” 几个月以来,三姐和李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甚至经常会为了一点小事而争执和冷战。 两代人已经有了不同的观念,想法总是很难达成一致。 雪兰并不是非要拉着母亲和姐姐陪她去美国,她只是在初时彷徨害怕,难以下定决心,与李氏的谈话让她不再犹豫,她真正定下了决心去美国,继续自己未完成的事业。但她却不能因为自己的缘由,就妨碍到三姐的人生。 “有许多留学生都是自己一个人远赴西洋,哪有带着母亲一起的,我可以自己一个人去美国。”雪兰还在为刚才的哭泣而脸红,她羞愧地说,“我刚才答应你和我一起去,只是因为有点害怕而已,现在胆子壮起来了,我一个人就可以。” 三姐却摇摇头说:“你还小,不能一个人去那么遥远的地方,让娘陪你一起,我都这么大了,自己能工作赚钱,家里还有大妮照顾我,你们担心什么?倒是你们,去个人生地不熟的国家,连他们的语言都不会说,还是担心自己吧。” 李氏自然不会答应让十七岁的女儿独自去美国,但她也不放心让另一个女儿独自留在华夏。 “去了美国,你可以再找新工作嘛。”李氏理所当然地说。 三姐闻言,皱了下眉,不再理睬李氏,径直回了卧室。 雪兰对李氏说:“你不要强迫姐姐跟我去国外,我一个人可以的。” “你姐姐是个倔强性子,我再劝劝她就行了。”李氏却说。 雪兰急忙拉住李氏,摇摇头说:“我可以自己去美国的,是娘帮我下定的决心,我不会再害怕,也不会再担忧,我要去做我想做的事,所以你就让我一个人去吧。” “我疯了吗?让你一个小姑娘去!”李氏甩开雪兰的手,去敲三姐的房门,“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咱们母女三个相依为命,谁撇下谁我都不依,快点给我开门。” 雪兰拦住李氏:“我去美国是为了我自己的事情,凭什么要让姐姐跟着我满世界跑呢?难道姐姐就没有自己的生活了吗?非要围着我转。” 李氏不满地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把你姐姐一个人留在家里?” “你和姐姐留在家里,我一个人去美国。”雪兰说。 李氏却当雪兰的话是耳旁风,继续敲三姐的屋门。 房门一下子打开了,三姐拿着一个行李箱站在门口。 “你这是干什么?”李氏盯着行李箱问。 “我要搬出去。”三姐说。 李氏一下就锁紧了眉头,她伸出一只手指着行李箱说:“有话好好说,把行李箱给我放下。” “我早就决定要搬出去了,东西很早以前就收拾好了。” “你!你能耐啊你!”李氏气得脸都红了,指着三姐说,“果然是翅膀硬了,连这个家你都不要了。你说为什么不肯跟我们去美国?是不是为了那个姓周的!” 三姐无奈地笑了一声:“我为什么就非要去美国呢?我在这里好好的,有工作,有朋友,凭什么你让我去哪里,我就要去哪里,你比我爹管得还多呢。” 李氏口中那个姓周的就是周大姐的儿子,三姐从未跟家人提起过他,甚至跟雪兰也未曾提过,可李氏却不知为何,就认定了三姐经常晚归是因为那个人。 “他就是个江湖混混,你跟着他有什么出息!”李氏气愤地大声说。 三姐没有反驳,她只是静静地站着,任凭李氏责骂,像是默认了这件事。 “那天你也看到了,他们打杀个人,就像弄死一只虫子一样毫不眨眼,这样的人躲着还来不及,你跟他凑什么热闹,赶明被他欺负了,你上哪儿哭去?谁能帮你一把?别傻了!” 雪兰也很惊讶,因为三姐竟然喜欢了那位周先生,而且显然一直跟他有联络。 “再说了,他是道上混的,身边必定围着一群乱七八糟的女人,这样的人你能抓住吗?等他把一堆女人弄回家的时候,有你哭的。”李氏重重地戳了三姐的脑门子一下。 三姐的眼中闪过失望,她咬着嘴唇看向李氏:“你根本就不了解他,你凭什么就认定了人家以后会对我不好呢,你就是觉得我什么都不行对吗?” 李氏刚要开口,三姐却生硬地打断了她,泪珠也汹涌地从眼眶里溢出来,她伤心道:“所以我就只能嫁给你看好的男人,我自己看好的就是不行,这样说的话,你和父亲又有什么区别呢!你只是想控制我罢了,所以无论我做什么,你都不满意!” 李氏的脸越来越红,她愤怒地骂道:“我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姑娘,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就跟外头的男人牵牵扯扯,你不是我生的闺女!” 李氏这口不择言的话像一个巴掌重重甩在了三姐的脸上,霎时,三姐的脸就像完全失去了血色一样,苍白一片。 “原来你就是这么看我的,不要脸?跟男人牵牵扯扯?我从来都不知道有哪个当母亲的会这样看不上自己的女儿,好好好,既然我不是你的闺女,那就不是好了。”三姐眼中的泪水滚滚而落,她提起行李箱,向门口跑去。 雪兰和大妮急忙去阻拦她。 三姐哭着对雪兰说:“好妹妹,你别拦我,这个家我真待不下去了,现在无论我做什么,她都看不顺眼,不贬斥我两句她就不舒服,我不会跟一个看不起我,天天斥责我的人生活在一起。” “滚!让她滚!我看她能滚到哪儿去!”李氏硬撑着,眼中却也落下泪来,说完往旁边的沙发一扑,呜呜哭道,“我这是造了什么孽,辛苦把你养大,就换来你这样忤逆我?” 三姐没有哭出声,但泪水滴滴答答落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她一句话也没反驳,强硬地推开阻拦,径直跑出了门。 雪兰急忙追了出去:“姐,你别走,娘不是故意的,你别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三姐边哭边走,始终不肯停下。 “都怪我,是我说要去什么美国,才惹得你们两个吵架,姐姐你别走,都是我的错,你别走……” 三姐终于停下了,她抹了抹腮上的眼泪,对雪兰说:“妹子,别自责,不是你的错,就算你不说去美国,我跟她也总是说不到一起去的。过去在刘宅,我过着忍气吞声的日子,现在我自由了,再也不想忍气吞声。她虽然是我的母亲,可是她不能永远控制我,我也不会受她控制。” 雪兰这才知道李氏和三姐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早在去年她们就经常吵闹个不休,后来她们不吵了,却几乎没什么共同话题了。多数时候是李氏在絮叨,而三姐木然地听着,但雪兰没想到三姐已经到了容忍的边缘。 “那你也不能说走就走啊?你一个人要去哪儿?”雪兰跟着她,也快急哭了。 三姐不顾雪兰地阻拦,硬是搭上了一辆黄包车,雪兰没能及时搭上另一辆,眼见着三姐的黄包车消失在了拐角处。 人追不上了,雪兰闷闷地回了家。 “你姐姐呢?”一回去,李氏就跑出门四处张望。 “她走了。”雪兰叹了口气说。 李氏的脸色刷得一下白了:“你没拦住她?她就这么走了?” 你叫人家滚的嘛,雪兰暗暗地说。 李氏像是浑身颤抖了一下,二话不说就追了出去。 “唉?你去哪儿啊?”雪兰又急忙追出去,拉扯住李氏。 “杀千刀的,说走就走,她怎么能这样对我!”李氏大哭道,“我得去把她叫回来!” “人都跑远了,你上哪儿去找,姐姐不是小女孩,她身上有钱,一定是找个旅馆暂居了,明天去她的工作单位一问就知道了。”雪兰说。 这天晚上,李氏饭也不吃了,她在客厅坐了一整晚,始终亮着灯盯着窗外,似乎在期待女儿下一秒就出现在楼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李氏就穿戴整齐,准备去三姐所在的报社,她恨恨地对雪兰:“看我不把她弄回家来,好好教训一顿!” 雪兰觉得她还没弄明白这件事,还以为女儿只是跟她耍小性子,过两天就回转了。 “你要是不能跟姐姐好好说话,就干脆不要去了,万一在姐姐报社争吵起来,那不是更难看吗?”雪兰说,“要不,还是我代替你去吧。” 李氏犹豫了一下,却一挥手说:“你去上学。” 可是等雪兰放学回家后,却见客厅里只有大妮一个人。 大妮悄悄跟雪兰说:“夫人没能把大小姐带回来,一回家就进了卧室,仿佛哭了……” 雪兰望了李氏的卧室一眼,放下书包就出门了,她去了三姐的报社。 在报社里,三姐却告诉雪兰,她不会回家了。 “她会原谅我的。”三姐缓缓地说。 “你不回去,娘会担心的。”雪兰说。 三姐点点头说:“我知道,可我不会回去,告诉她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让她别担心。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这是我自己的人生,所以无论任何事,我都会自己做决定,也会承受后果。西方人的孩子成年后就会离开家,无论工作还是结婚都不会受父母的控制,因为他们明白人权的重要性。我是她的孩子没错,可我不是她的所有物,我有自己的人格,自己的尊严,我属于我自己,不受任何人控制。” 三姐是个极有个性的姑娘,她活得鲜活,活得勇敢,不必去评价她的做法是对还是错,至少她遵循了自己的意志。 当雪兰也无功而返后,李氏脸上的失望是那样明显,她安慰自己说:“这个孩子太倔了,过段时间,她就会自己回来的。” 可是许多天过去了,三姐依然没有回来的意思,李氏又去找过她好多次,甚至还引发了争执。 直到有一天,在晚餐餐桌上,李氏忽然哭了,她拉着雪兰的手说:“你姐姐就是不肯回来,我说什么她都不听,五姐,要不咱们不去美国了吧,我不能把你姐姐一个人丢在这里,我得看着她。” 雪兰低头沉默了许久,她既没有答应,也没有否决,只是沉默不语。 雪兰不理解李氏为什么一定要把两个女儿箍在身边,在那天李氏鼓励过她后,雪兰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去。她跟李氏说了很多次,说自己已经鼓起了勇气,不会再害怕,她可以勇往直前,所以不需要李氏陪伴她,她还列举了很多华夏留学生身无分文孤身去西方的故事,可也许是那天的哭泣让她显得太软弱,李氏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 她甚至哭着哀求雪兰:“娘不是不让你去,再过一两年,等你姐姐安顿了,你想去哪儿,娘都陪着你。五姐你听话,你不会像你姐姐那样不懂事的对吗?” 东瀛侵略华夏就在一年之后,雪兰等不了一两年了,她只好一遍遍地解释自己可以一个人去,但只得到了李氏更为激烈的反对。 “你这阵子总是闷闷不乐,怎么了?”王程彦问雪兰。 他们和好以后,又经常偷偷去公园散步约会了。 雪兰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勉强笑了笑说:“没什么。” “对了,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我已经被法国的大学录取了,等咱们结婚后,你就跟我去法国。”王程彦高兴地说,“不过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学习法文了。” “法国……”雪兰皱起了眉头。 “是啊,我心仪这所大学已经很久了,有几位教授一直是我憧憬的目标。”王程彦注意到雪兰的脸色,急忙问,“怎么?你不喜欢法国吗?” “没有,法国很好。”雪兰叹了口气说,“这是你的梦想啊,当然是最好的。” 王程彦停下来,握着雪兰的手说:“那个国家很美,你会喜欢的,而且咱们华夏在那边的人也很多,你不会孤独的,别害怕。” 雪兰点点头,默默地继续散步,心里却想,要是我答应跟他结婚,放弃去美国,那么娘就不会再为我和三姐的事情操心了,她可以不必犹豫,安心地留在华夏,也不必随自己冒险远渡重洋,去一个陌生的国家追逐不切实际的梦想了。 “我的新专业是经济学,你知道吗?我正在研究那所学校一位教授提出的思想,也试图验证和模拟,等我毕业后,就把我的研究和所学翻译成汉语,集结成书,再回华夏的大学当老师授课。”王少爷忽然对雪兰说起了日后的打算,他展望的那么长远,一个人就说得兴高采烈。 雪兰凝望着他,忽然笑了:“原来你有这么严肃的理想啊,我还以为你不学无术,就爱看小说呢。” 王少爷傲娇地哼了一声:“知道你男人本事大了吧。” “本事的确不小。”雪兰认真地看着他,“让人稍微有点敬佩了呢。” “其实我中学的时候,的确不学无术,就爱看小说,不过看小说也会改变人,你也读过雪后山岚的武侠书,知道我最喜欢她书中的什么情怀吗?” 雪兰愣了一下,抬头看他。 “‘位卑未敢忘国忧’,‘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些情怀在她的故事里被阐述的那样动人,深刻到让人从内心深处升起火焰,想要效仿她故事里的英雄们,哪怕只是很小的一件事情,但能去做就是好的,就不枉做了一回华夏人。” 王少爷说完这些话,却又赧然地挠了挠头:“你别笑我……” “不会……你……你又没说任何可笑的事。” “呵呵,但是说出口好像很傻……” 雪兰把视线移到另外一边,她差点就当着他的面落泪了。这几句简单的话,意义太过深重,似乎恍然间,过去那些委屈和酸涩都不见了,她五年的付出也不再是虚无和不值了,甚至对自己的怀疑和恐惧也消失的一干二净…… 这是值得的,就算是很小的一件事,但能去做就是好的,就不枉做了一回华夏人。 ☆、第104章 雪兰下定了决心去美国,布兰妮告诉她,等办好了签证后,她们就会坐船离开华夏。雪兰不知道该如何跟李氏说,因为她显然无法离开三姐。 雪兰准备自己一个人去美国,但是唯恐李氏不答应,所以一直瞒着她。 倒是还有一个人,她无法跟他开口道别。 就像每一个偷偷约会的日子一样,他们只是沿着小路或者湖边散步,静静享受这一刻的相守。 身边的青年笑着跟雪兰聊天,雪兰却根本听不见他说了什么,因为她的整颗心都在犹豫该如何开口道别。 如果早知道有一天要分别,就不会轻易答应跟他在一起了。 如果是在一百年之后,有这样一个远距离恋爱的男友,她也不惧怕分别,因为有电话,有飞机,只要想见面,哪怕两人的距离天南海北,几个小时后也能牵住彼此的手。 可是在这个时代,从华夏去一趟美国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寄一封信甚至会花费更久的时间。她此去美国,最短也要待上两年,她和他在一起却只有短短的两个月,就算她已经喜欢上了他,可是她能开口让他等她回来吗?何况他也要去法国了,他有自己的人生要走。 忽然一只手伸到她眼前晃了晃:“喂,你走神走到天边去了?” 说着,他捏了她的鼻子一下。 雪兰拍开他的手说:“你捏疼我了。” “你活该,男人说话不好好听着,等结婚了还这样,就揍你的屁股。”王程彦笑着说。 “那我可不敢嫁你了。”雪兰说。 也许是听出了雪兰的情绪不高,王程彦弯下腰看着她的眼睛:“怎么了?又为什么生气了?” “不为什么,我脾气不好,三天两头就爱生气,你一定受不了我的,还是跟我分手吧。”雪兰叹了口气,快步向前走去。 王程彦笑着追上,拉住她的手说:“没关系,我服从三从四德的嘛,女朋友生气要忍得,我忍得住!” “你干嘛要忍,要忍说明你不喜欢我,说明你讨厌我。既然讨厌,干嘛还要忍,咱们还是分手吧。”雪兰冷着脸说。 “我怎么惹到你了?一直分手分手的。你告诉我嘛,这样憋在心里生闷气,我怎么会知道呢?”王程彦柔声说。 “你是在说我无理取闹吗?没错,我就是无理取闹,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 “好了好了,别耍小性子了,我错了,我错了还不成吗?要不你打我一顿。” “你错了?你哪儿错了!”雪兰气急败坏地说。 “我……我哪儿都错了还不行吗?” 雪兰看着一脸讨好的男朋友,心想,他脾气这么好,我故意跟他发脾气,他也不生气。本来想着要是跟他吵架,把他气走了,那么他也就忘了我这个人了,总比突然说要去美国,两个人都舍不得要来的好。 这样一想,内心深处忽然涌出一股强烈的不舍,眼睛也酸涩了起来。 “怎么哭了?”王程彦急了起来,他摸遍了口袋,也没能找到一块手绢,最后用手给她擦了擦眼泪,边擦边安慰,“好了,别哭了,兰兰,都是我不好。” 雪兰气地抬手打他,他竟张开手臂抱住了她。 抱了一会,他放开她说:“好了吗?别气了,跟我说说怎么回事,别委屈了啊。” 雪兰简直没办法继续跟他发脾气了,他为什么不能跟她吵一架,然后就扭头走掉呢? “我跟你说分手是说真的。”雪兰说。 王程彦愣住了,他盯着雪兰看了好一会儿,皱起眉头问:“为什么?” “我……我要去美国了。” “为什么突然要去美国?”王程彦急了起来,抓着雪兰的手问,“是因为你父亲要去美国吗?所以你得跟着他一起去?” “总之,我下个月就得走,也许要去好几年。”雪兰说。 “那……那我们就结婚吧,我们先结婚,这样你就可以跟着我了。” “你不懂,我非去美国不可。” “为什么?” 雪兰望着一脸焦虑的男友,小径旁的树荫落在他身上,阴影随风轻轻晃动,他满头是汗,却都顾不上擦一下。 “我……我不是刘雪兰……”她下意识地说出了自己的秘密,过去无法说出口的事情,也已经不再那么为难。 王程彦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了,他奇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雪兰垂下头,盯着他的皮鞋说:“你不是很喜欢雪后山岚吗?还问我那套精装的《射雕英雄》是在哪儿买的,说在市场上从未见过那种版本。” 王程彦张大了眼睛。 雪兰抬头看向他:“你当然买不到了,因为那个版本是书商特意做了送给我的。” 王程彦本来握着雪兰的手,这时他无意识的松开,惊讶地看着她。 “那一年我被政府封杀后,就开始往外国的报纸投稿,现在我的编辑说要带我去美国发展,我必须去。”雪兰一股脑地说,“所以……咱们还是分手吧……” “呵呵,哈哈,你……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王程彦想笑,但是他笑不出来,他希望这是个玩笑。他知道女朋友是个很活泼的姑娘,平时就爱逗弄他,这一定是她在跟他开玩笑,因为他总是说喜欢雪后山岚……对了,那个女作家也是个年轻女孩子,所以兰兰吃醋生气了,故意跟他开玩笑,自己若是真信了,等会儿她一定‘噗嗤’笑了,看自己的笑话。 “我会在下个月坐船走。”雪兰说,“对不起,早知道我会离开华夏,我就不会答应跟你在一起了,闪得你没处着落。” “你……你真是个坏姑娘,就知道逗我!”王程彦弯下腰,又捏了捏雪兰的鼻子说,“是不是因为我上次夸她,所以你不高兴了?平时就爱胡说八道,现在变本加厉了。” 雪兰为难地望着他。 “好好好,你是雪后山岚。”王程彦笑着说,“雪后山岚竟然当了鄙人的女朋友,真是三生有幸,我要是说出去,一定能惊死一大片。” “你不信吗?”雪兰急了。 “信啊,不过你要是雪后山岚,那我可不敢跟你在一起了,你这么大名气,以后结了婚,必定整天欺负我。我还是喜欢我的兰兰,我的兰兰最不舍得欺负我了,对不对?” “我说的是真的!” “还装,好!我发誓,从今天起开始讨厌雪后山岚,我心里只有兰兰一个,以后再也不提她半句好话,回家就把她所有的书都扔了,现在不生气了吧?”王程彦讨好地碰了碰雪兰的肩膀。 雪兰叹了口气,她抬起一只手,然后小心地握住他的手,他的手指纤细修长,冰冰凉凉,一看就是个没干活粗活的男人。对了,他是个大少爷呢,家里也有仆人伺候的,跟他交往的这段时间,他总是这么第扶做小的,都差点忘了。 “为什么不能接受我就是雪后山岚呢?”雪兰静静地望着他,“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是作家雪后山岚,东北通阳人士,五年前随母逃家至北平,因为无处谋生,所以写了几本小说。那一年甘肃大旱,我还通过你父亲王品宪先生捐了一笔钱给灾区,那一次我还见到了你,当时我从饭店出来,你被警卫拦在了门口。后来我家为了躲避战祸来到沪市,我便用刘雪兰的名字进入学校读书,然后就遇到了你。” 记忆袭上心头,王程彦倒退了两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实情,对不起。” 时间像是静止了,太阳火辣辣得,一阵风拂过,耳边响起了知了的嘶叫声。 知了……知了……漫长又嘶哑…… “兰兰,你没有骗我吗?”王程彦失魂落魄地看着她,“真的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吗?如果事后你是在跟我开玩笑,我会很生气的,你听到了没有!” “我没有骗你,我就是雪后山岚,我的真名叫刘五姐。”雪兰说。 王程彦摇摇头,侧过身看向小公园的湖面,过了很久,他不知所措地说:“我的天啊!” “彦……”雪兰拉了拉他的袖子,他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忽然,他转过身,像是从没见过她一样,上上下下打量她,然后他咧开嘴笑了,抓着自己的额头说:“我……我的天啊……我不敢相信……” 他一直在傻笑,雪兰却急了:“我跟你说我要去美国,所以咱们分手吧。” “分手?为什么要分手!我不分!” “可是我要去美国了,一去好几年。” “那我跟着你呗。” 这一句话像一片羽毛落在了平静的湖水上,荡起了层层涟漪,雪兰惊讶地看着他。 王程彦也在看着雪兰,他又重复了一次:“我跟着你呗,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可是……你不是已经被法国的大学录取了吗?那里不是有你憧憬的教授吗?你不是要学了知识,然后回国当老师吗?” “不憧憬,不学了,不当了。”他愣愣地说。 “你胡扯!”雪兰急道,“你……你疯了!” 王程彦却一把拉住雪兰说:“我没疯,我跟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不行!你要去法国,要去读书,要去当教授!” “我不去,兰兰,我干嘛非要去法国啊?我去美国不行吗?那边也有大学啊,也有好教授啊。” 雪兰本来快气哭了,眼泪一下子又憋回去了:“好像是啊,可是美国也有这种课题吗?” “如果没有,我可以自己主持嘛。”王少爷挺起胸膛说。 雪兰还在犹豫。 王少爷却一点点靠近,他盯着雪兰的脸,又一次重复道:“我的天啊……” ☆、第105章 雪兰觉得脊背有些发凉。 她回头一看,某个人又躲在门框后偷看她。 话说那么大一个人,躲什么呢?根本藏不住吧。 雪兰叹了口气说:“你离我这么远干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某人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我只是还有点不敢相信。” 说完,他抓住雪兰的手往自己脸上搓了搓,声音轻颤:“我不敢相信……” 雪兰==:“你玩够了没有?” “我不敢相信!” 雪兰一把抽回手,往衣服上擦了擦说:“你脸上有油。” “那我去洗脸。” “你够了!” “兰兰,我等不及回北平办喜事了,咱们就在沪市登记结婚吧。” “谁说要跟你结婚了。” “要的,要的,咱们结完婚就去美国,不然咱们男未婚女未嫁的,一起留洋,名声多不好听啊。” 雪兰眯起眼睛看着王少爷,阴森森地说:“自从你知道我的事情后,态度变了不少啊,还不依不饶催着我结婚,看来你喜欢雪后山岚多过喜欢我嘛……” “哎呀,瞧你说的,你不就是雪后山岚嘛,喜欢你不就是喜欢她,喜欢她不就是喜欢你。”某人不好意思地说。 “你!果然是这样!这亏得我就是雪后山岚,如果我不是呢?她朝你一招手,你一定立马抛弃我找她去了!对了!你当初都不知道雪兰山岚长啥模样,就自己一个人留在沪市,只是为了见她一面……”越说越生气,仿佛真得有这么一个女人冒出来了一样,雪兰皱起眉头说,“男人果然都靠不住!” 王少爷还是比较机灵的,一见形势似乎有点危机,立即指天立誓:“我才没有,我只喜欢你一个,我对雪后山岚一点多余的想法都没有。” “你看你,不打自招了吧。” 王少爷委屈地说:“你们不就是一个人吗?我想想还不成吗?这都不让,你欺负我……” “谁欺负你了,是你欺负我!” 雪兰吼出这句话后,深深地无力了,她觉得再争执下去,自己的智商就要下降到跟他一个水平了。 “兰兰,你为什么不肯跟我结婚?”王程彦忽然又用那种很委屈的声音说,“是不是看不上我?” “是啊,就是看不上。”雪兰赌气说。 王少爷一下就沉默了,垂下头,半天不说话。 雪兰一看他脸都白了,意识到自己话说重了,急忙靠上去说:“我刚才口不择言了,我……我喜欢你……” 王少爷还是不说话,一副伤心欲绝的小模样,帅哥这个表情太招人心酸了,雪兰觉得胸口紧了紧,下意识地说:“干什么这副样子,结……结婚就结婚呗……” 王少爷却板起了脸:“什么叫结婚就结婚,我要与你定下三生之约,你懂吗?” 雪兰羞愧的脸红了,一头供到他怀里说:“我懂……” “你答应了,那可说好了。”王程彦压低声音说,“咱们这就登记结婚去。” “不办喜事?直接登记吗?”雪兰问。 “先登记,再办喜事。”王少爷说,“这年头只拜堂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还没跟我妈说呢。” “……我也没上过你家呢,你妈妈看得上我吗?会不会反对啊?要不我们先登记,再告诉她。” 雪兰森森地感觉过去那个守礼本分的青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王程彦似乎忽然急了,他推开雪兰冲向衣柜,把里面的衣服一股脑的拿出来摆在床上。 “我今晚上就去你家拜访吧,你说我穿那件好呢?”他拿起一身西装在身上比划了比划,“穿西装还是穿长衫?” 这情景好像有点怪怪的,但雪兰也说不出究竟哪里怪。 “那……你穿上给我看看吧。”她说。 王程彦笑了笑说:“行,去外间等我。” 这是王程彦在沪市租的公寓,只有两间房,因为他父亲逼他回家,故而断了他的生活开销,他在沪市的一切消费都只能靠工资。 卧室的门关上了,雪兰百无聊赖地坐在客厅里,正要去书架上拿本书消遣的时候,忽然发现了几本很眼熟的小说。 于是,等王少爷穿着笔挺的西装走出卧室的时候,就看到女朋友正拿着他收藏的黄色小说在翻阅。 “啊啊啊!这!这!这不是我的!”他三步两步跑上来,夺过雪兰手里的书说,“这是同事的书,在我家放放,你不要弄皱了,我不好交代的。” 雪兰眯起眼睛盯着他。 王程彦被看地冷汗都要流下来了,谁能想到自己一时太高兴,竟然忘记收拾屋子,就把女朋友带回家了呢。完了,完了,她要鄙视我了,山岚先生这样的人肯定不能接受的。 谁知眼前的小姑娘忽然说了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话:“你竟然也收藏了耕田先生的《美人摇丝绦》啊,这书不错哦,我家有一套精装版……” 王程彦…… “咦,这套西装你以前穿过吗?还挺好看的嘛。”雪兰忽然发现男朋友穿西装的样子还挺帅的,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也许是过去的西装都太宽松,不太合身的关系吧。 王程彦甩去脑海中碎裂的声音,对着镜子整理了下领口说:“好看吗?我觉得太瘦小了,我来沪市这么久,又长高了好几公分,衣服都紧了。” 说着,他脱下外套,揪了揪贴在身上的白衬衫,皱着眉头说:“太瘦了,扣子都快扣不住了,这样太难看了,还是穿长衫吧。” 雪兰一双大眼睛紧紧地盯住了这件贴身的白衬衫…… 以前都没发现,他还挺有料的嘛。 因为长壮撑衣服的原因,这件白衬衫竟然被他穿出了一百年后流行时装的效果,这个美丽的胸肌曲线…… “太难看了,都束在身上了,我所有的西装都不合适了。”二十岁出头,还在抽条的王少爷默默叹气,都没有一件合适的衣服去见丈母娘了呢。 什么难看!你懂不懂欣赏啊!雪兰悄悄靠上去,伸出一只小小的咸猪手。 摸了两把,手感真好…… “是太瘦了,对吧?”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吃豆腐的王少爷天真无邪地问。 “你转过去让我看看。”雪兰说。 王少爷乖乖地转过去。 雪兰伸出两只小小的咸猪手。 终于,迟钝的王少爷感觉到不对劲了,他通红着脸转过身,按住两只不安分的爪子。 “你乱摸什么呀!”他难为情地说。 “我帮你拽拽衣服嘛,谁摸你了?难道你很好摸吗?脸皮真厚……”雪兰翻了个白眼说。 王程彦哭笑不得,无奈道:“调皮,我去换衣服,在这儿等我。” 凝视着少爷去换衣服的身影,雪兰暗搓搓地想,真是小气,摸两下都不让,等结了婚以后,看我把你这样,那样,再这样。 终于,一身灰色长衫的王少爷打扮妥当,从卧室里施施然走出来了。 他在镜子前左转右转,满意地点点头问:“你觉得怎么样?” “好看,那咱们去我家吧。”雪兰起身说。 谁知少爷却犹豫了,不太自信地问:“你觉得,你妈妈能中意我吗?” 雪兰心想,怕什么,你就是我娘心中的金龟婿啊,家庭好,人年轻,有才干,她见到你一定乐死了,但是却忍不住逗他说:“要是她不满意你,不肯让我嫁给你怎么办呢?” “啊?”王程彦又郁结了起来,紧紧拉着雪兰的手说,“那你肯不肯跟我私奔?” “真坏,还当老师呢,居然拉着女学生跟你私奔……” “等你嫁给了我,你妈妈不满意也要满意了。”他却执着地说。 雪兰闷笑了起来。 王少爷急道:“你妈妈真的会不满意我吗?” “放心吧,她不满意你,我就跟你私奔。”雪兰义正言辞地说。 王少爷却莫名感动了起来:“兰兰……” 至此,两个人已经完全把婆家忘得一干二净了。 等人模人样的王少爷跟着雪兰走近家门的时候,李氏和大妮全都愣住了。 等两方介绍完毕后,李氏果然一脸看金龟婿的表情,笑眯眯地说拍拍身边的位置:“来,小王,跟阿姨说说话。” 然后李氏充分发挥自己中年妇女的本领,把王少爷的祖宗八代问候了个遍,王少爷始终一脸矜持羞涩的表情,问什么回答什么。 到中午,李氏心满意足的起身去厨房做菜的时候,他还一挽袖子站起来跟去了厨房,说要给阿姨打下手。 大妮悄悄跟雪兰说:“二小姐,姑爷真贤惠啊。” 雪兰一挺胸说:“那是。” “姑爷切菜切得挺溜的嘛……哎呀,切着手了,快,快找绷带!” 雪兰== 一阵鸡飞狗跳,少爷光荣负伤,然后他一脸赧然地对雪兰说:“以前没切过菜……” 既然不会干,你充什么大头蒜啊,雪兰囧囧有神地看着他。 “没事,我跟阿姨学学,等咱俩去了美国,我做饭给你吃。”他笑着说。 “哎呦,小伙子嘴真甜,哪儿能叫你做饭,我家的丫头叫我惯得啥都不会了,我在家好好教她。”李氏喜得眉眼不见。 雪兰心头一紧,急忙瞪向身边的少爷。 小样,没看出来你啊!心思不浅呀!故意的吧你! 王少爷正因为得到了丈母娘的肯定而欣喜不已,完全没注意到女朋友阴测测的眼神。 “要学的,我会照顾好五姐的,您放心吧。”他还在表决心。 “哎呀,我家的丫头连个针线活都不会干呢,这……这怎么嫁人?委屈你了,你多包涵。” “不打紧,她不会,我学……” “哎呦,小伙子真会说话……” …… ☆、第106章 一个月后,新出炉的新婚夫妇坐上了前往美国的渡轮。 这个月简直过得鸡飞狗跳,少爷的家人从北平赶来,像围观大熊猫一样围观雪兰的事情就不提了,王品宪先生的那种‘我的傻儿子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震惊眼神冷静了好久都没冷静下来,一直到婚宴上了,他还不敢置信地说,‘他打电话跟我说要跟山岚先生结婚了,我还以为他要被骗子给骗婚了,所以急急忙忙从北平赶过来阻止,没想到……’ 而目前,某位少爷正在船舱里晕船。 作为一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他上船没多久就吐了个天昏地暗,在这种战斗力锐减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他也还没忘记自己当新郎官的使命。稍微好一点,就扭扭捏捏地贴上来。 没有错,新婚夫妇还没有圆房,因为他们结完婚才不到一个星期。 犹记洞房花烛夜当晚。 少爷醉的一塌糊涂说:“兰兰,咱们……咱们这就就寝吧。” 雪兰:“……” 醉鬼歪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于是乎,被错过的洞房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完成。 “别光想着那事了,都晕船晕成这样了,还不老实。”雪兰说。 王少爷委屈:“哪有你这样的,拜完堂第二天就陪你娘睡觉去了,让我一个人独守空房,到现在也不让。” “那怪谁啊,晕船的又不是我。” “你又欺负我。” “就欺负你了,你叫啊,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别以为我忘了,这是《燃秦》里韩海龙故意欺负灵儿的话。” 看着他可怜的小模样,雪兰笑得肚子疼,往他脑瓜上亲了一大口说:“老实点,等船到港还要十几天呢,你就乖乖躺着吧。” 在船上无事可做,雪兰就继续自己的写作了。 王程彦惊讶于雪兰的英文水平,因为他甚至读不太懂她的文稿。不过配上一部英文词典,也能看个大概。 “虽然故事很精彩,不过这个女主角很讨厌。”看着看着,王少爷发表意见说。 他是直接从第二部的文稿看起的,都没有看过前文,居然也能看得这么入迷。 这部《吸血鬼的情人》是发表在女性杂志上的,所以故事的开头必须要吸引女性读者才行,所以第一部故事用了很大的篇章在谈恋爱,等到第二部的时候,雪兰就彻底展开了吸血鬼的世界,其风格迥异的程度会让人惊叹。可以说第一部是奇幻类的言情小说,而第二部则是充满了阴谋诡计和争斗的奇幻国度,感情的描写就十分微弱了。 所以即使是男性读者,也一定会一掀开第二部小说就被吸引住,当然了他们大概也不会喜欢表面三观端正、义正言辞,实在到处多管闲事、惹是生非的女主角。 “你是男人,当然不会喜欢以女性的角度书写的故事。”雪兰说。 王少爷撑起身子说:“可是故事剧情很精彩,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类型,很吸引人,你可真会写故事啊。” “当然了,人家可是靠这个吃饭的。”雪兰说。 “呵呵,我到现在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知道吗?我从中学的时候就喜欢你了,报纸天天都不落,还做剪报贴成书册。” 王程彦是第一次真正跟雪兰说起他追逐雪后山岚的事情,有些感慨地说:“为了见你,我头一次离开家,一个人在千里迢迢的沪市生活呢,都不知道能不能见到你。” 雪兰静静地看着,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知道,我都知道。” “不,你不知道。如果不是我们偶然相识,你一定连我是谁都不会知道的。你不知道你的故事给过我多少感动,每一篇故事我都读过一遍又一遍,那时候政府要封杀你,《醉拳》也被停刊了,我气得饭都吃不下,就想坐火车来沪市,来跟你亲口说一声,我支持你,你不会懂我有多么喜欢,雪后山岚。”王程彦又一下子躺回了床上,也许是还在晕船的原因吧,他把一只手挡在眼前,一动也不动。 雪兰愣住了,这些日子他一直嘻嘻哈哈的,甚至都没怎么提过雪后山岚几个字呢,她还以为他已经完全接受了相恋的女友就是喜欢的作家的事实呢。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我知道你给我写过信,信上写了满纸的‘拜托’,我知道你在大学的演讲会上替我说话,把那个辱骂我的男学生气得脸色铁青,我知道你千里迢迢来见我……我都知道。”雪兰抚摸着桌上的信纸说。 王程彦没有再说话,他翻了个身,侧脸埋在枕头里。 过了一会儿,他闷闷地说,“你既然都知道,为什么不早一点与我坦诚呢?你不会知道我有多么想见你,见到你后有多么高兴。” 雪兰呆呆地看着他。 他却说:“你知道吗?虽然我一直死缠烂打求你跟我结婚,可如果你真的不答应跟我结婚,我也不会离开你的。” 雪兰假装生气:“看来,你果然喜欢雪后山岚多过喜欢我啊。” 本以为他又会发誓诅咒,说自己只喜欢刘雪兰呢,哪知他叹了口说:“我也不知道,兰兰,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哪个更多些,但我从十几岁就喜欢雪后山岚了,后来知道她是女性,我就更喜欢她了,还经常幻想她的模样,幻想见到她后要跟她说什么话,但我从来没想过雪后山岚会喜欢我,会嫁给我……” 一时间,心底升起一种莫名的感动,似乎已经不在乎他究竟喜欢雪后山岚多还是喜欢刘雪兰多了,因为她们本就是一个人。 想到这里,她站起身来,想去安慰安慰他,靠近时却听到了均匀的呼吸声,他又虚弱地睡着了。 一连许多天的远洋航行,王少爷几乎累脱形了,他是直到最后几天,才终于适应了船上的颠簸,可一下船就病倒了,躺在床上说床在摇晃。 “后不后悔跟着我漂洋过海啊?” 晚上,雪兰侧躺在他身边,心疼地问道。 “你要是好好对我,我就不后悔了。”他声音里透露着一点撒娇的意味。 雪兰和王程彦租了一栋公寓,也许是因为经济还很萧条的缘故,在纽约这样的大都市里,租一幢公寓花的钱竟然比在华夏还少。 布兰妮第一时间找上门来,把雪兰带去了她的报社。 布兰妮是个野心勃勃的女人,而且不惧风险,敢做敢拼,从她竟然千里迢迢去华夏开创事业就可以见一般了。当然她也的确在华夏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她用美国人的身份办的报纸给她赚了不少钱,而这些钱已经积累到足够的水平,可以让她在纽约这个大城市一展身手了。 新的报社里几乎都是女性职员,她们穿着时髦,而且都非常年轻。 她们都知道雪兰是《吸血鬼的情人》的作者,一时间蜂拥过来跟她打招呼,这种热情程度让雪兰惊讶。 “刘女士,我太喜欢您的故事了,这本书我翻来覆去读了十几遍,书页都快被我翻烂了,您什么时候才会出版第二部呢?我太期待了。” “您故事里的吸血鬼实在是太迷人了,我快被他们迷疯了。” “可以请您给我的朋友签个名吗?就写送给艾丽尔。” 最夸张的是,有一位女士告诉她,她们组成了书友会。 “虽然只有几个人而已,但是我们大家都很喜欢您的书,有时间的话,希望您能来坐坐,我们会举办小聚会,准备好点心和饮料,期待您能来。” 离开了太多热情的女职员们,雪兰在办公室里独自面见冷冰冰的布兰妮小姐。 “我希望您没有因为结婚冲昏了头,沉浸在甜蜜的爱情当中,把正事给忘了。”一开口就是有些刻薄的讽刺。 雪兰还记得自己告诉她,自己已经结婚了时,她的表情,比莫奈的画还要抽搐。 “你说过,在连载《吸血鬼的情人》的同时,还会开始写另外一篇小说,我是在知道了你的这个打算后,才下定决心把报社迁回美国的。”布兰妮说,“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当然,女士,我清楚地记得自己说过什么。”雪兰说。 “可以透露一下新书的内容吗?”她问。 雪兰学她耸耸肩:“也许不要抱太大的期待比较好,说不定是没人愿意读的烂作品。” “你不用这么咄咄逼人,用你们华夏人的话说,我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咱们的利益绑在一起,我是相信你的能力才做出了这个冒险的决定,其实我比你想象中的还要信任你,一个好的作家可以创造奇迹。”布兰妮自信地笑道,“而我的天赋就是挖掘好的作者。” 雪兰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向她伸出手:“其实我也比你想象中的还要感谢你,感谢你信任我,那么我也借用一句华夏的老话,愿与您同舟共济。” 布兰妮盯着雪兰看了一会儿,然后用力的握住了她的那只手:“愿与您同舟共济。” ☆、第107章 一年后。 某大学。 “今天我们很荣幸请来了《超人》的作者刘女士,她会在这里回答我们的几个问题。那么,刘女士您是在美国长大的吗?”男主持人问。 雪兰:“不,我是在华夏长大的,直到一年前才来到美国,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要夸奖我的英文非常好对吗?好像每个访谈都会这样,他对我非美国裔的身份感到惊讶,但是你们知道美国几十年前就有排华法案了。我在华夏时就是小说作家,也出版过几本书,其受欢迎的程度不下于《超人》在美国,后来因为我写《大国崛起》遭到了封杀,于是开始在外国的报纸上连载小说。” 主持人:“是的,我们都知道,因为您的《大国崛起》现在非常出名,我也拜读过,所以非常佩服您。听说这册书结集出版后的销售量非常高,而且也引起了不少争议,很多人对于您对德国和日本的看法非常不以为然。或者可以说,每个人国家的人读到关于自己国家的时候都认为您的看法是错误的,或者是片面的。” 雪兰:“争议是无可避免的,何况这是一部涉及政论的作品,很多人会觉得,哦,她就是个小女孩,她知道什么?把一个小女孩写的东西当成一回事,你们也太蠢了。呵呵,这也没有办法,我很年轻,人们不信任我,所以我也接受这一点。” 主持人:“您太谦虚了,我认为您的作品非常深刻,您知道,无论是现在大红大紫的《超人》,还是长盛不衰的《吸血鬼的情人》,也许最初打开的时候,只当消遣读物来看,可是深入读下去会觉得非常吸引人,因为有那么多的暗线,我们会忽然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或者赶快翻回前面去查找一下关于这个人的设定和他说过的话。总之,我是想当睡前读物消遣的,结果我翻来覆去把它研究了好几遍,我听说有人给《超人》画了庞大的谱系图是吗?” 雪兰:“是的,这太令人惊讶了,非常强大的逻辑和记忆力。那个读者写信给我,还给我指出了不少错误,比如某个角色刚出场的时候是蓝色的眼睛,可是后来却忽然变成了紫色的眼睛,天知道,我早就忘了,因为小说的人物出场太多了,为了弥补这个错误,我干脆让这个外星种族具有可以变幻瞳孔颜色和头发颜色的能力了。” 台下响起一片哄笑。 雪兰:“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世界观设定,所以有时候我会忘记,后来当我忘记了某个人的时候,我又懒得查询,就干脆给这位读者打电话。嗨,你还记得那个人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吗?他的记忆力太强了,马上就会给我答案。天啊,我憎恨瞳孔和头发的颜色,你们知道吗?大家应该都像华夏人一样,拥有相同的头发和颜色。” 台下又响起笑声。 主持人笑着说:“您写这个故事是真的相信有外星人存在吗?就像《超人》里写的那样,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只是遵循某种……宇宙法律,不能随意把低等文明强行带入高等文明,所以地球上有专门的外星人管控机构。” 雪兰:“是的,我相信有外星人,因为世界各地都有过类似的记载,飞快从天空划过的亮斑,突然变换成三角形或者几个圆形,在华夏的古书中,也有记载,很多人目睹了天上出现了巨大的三角形亮斑,然后又瞬间像流星一样飞走了。所以我相信他们是存在的,只不过他们的科技文明高过我们太多,所以不肯轻易跟我们交流,而是把我们当成试验品一样在观察我们。或者他们也有旅行团,就像小说里那样。嘿,去地球旅游吗?喝下这种药水,就能变得跟地球人一模一样,你可以混在他们当中,观察他们,一定很有趣。” 主持人:“天啊,被您这样一描述,我觉得心灵很受伤。” 雪兰:“也许现在你们当中就混着一个外星人呢,他见我揭穿了他们的阴谋,正打算消除我的记忆。” 主持人:“哇哦,那他一定忙死了,需要消除……《超人》现在的销售量是多少来着?” 台下响起笑声。 主持人:“《超人》是从多个角度来描述的,非常宏大的世界观,我们在您的故事中见识到了无数的星系和星球,而且您对宇宙观还提出了非常有趣的理论,您知道吗?我们大学的几位教授曾经为您的设定打起来过,所以,您对宇宙学有研究吗?” 雪兰:“哦……这个问题从来都没有人问过我,真的有教授为此打起来过吗?” 主持人:“当然是真的,我还看到了其中一位教授,他就坐在后排。” 主持人招了招手,后排一位大胡子的中年人站起来欠了欠身,很多人向他送上了善意的笑声。 雪兰说:“呃……我没有任何研究,您知道,这只是幻想,设想的而已,如果我的设想有那么一点点合理性的话,也许还需要你们,这些高等学府里的聪明人来验证。” 主持人:“您的丈夫就是我们大学经济系的研究生,如果不是他,我们还无法联络到您呢,您喜欢待在家里,不喜欢到处奔波是吗?但是也足见您受欢迎的程度,我们一开始只是准备了一个小礼堂,结果现在这里挤满了人,大家都没位子了。” 雪兰:“是的,他很为我自豪,总是热衷于宣传我,想让更多的人读到我的书。” 主持人:“听说他本就是您忠实的读者,但跟您谈恋爱的时候却根本不知道您就是他崇拜的作家。” 雪兰无奈地笑了。 主持人正色道:“您丈夫真是最幸运的读者了,他总是可以第一时间看到新稿,而且也一定知道三个主人公的身份,如今对他们身份的猜测已经有了四种,上星期我还在报纸上看到了一篇关于他们身份的猜测文章,这四种猜测每一种都有佐证,而且说得信誓旦旦。我们都好奇死了,不停地询问您的丈夫,但他嘴巴很严,总是高深莫测的样子,但什么都不肯透露。” 雪兰:“那你们可问错人了,他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每天都缠着我问东问西。” 主持人瞪大眼睛:“天啊,他太过分了,我们已经被他骗去很多午餐了。” 台下的学生们哈哈大笑。 主持人:“好,继续下一个话题,感谢您的丈夫,我们经常私下里讨论这部小说,大家都非常佩服您无与伦比的想象力,或者说非常不可思议,都不知道您是怎么想象出来的。那么多的星球,那么多种类的外星人,那么多奇怪的风俗……太佩服了,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 雪兰:“呃……其实也不全然是想象力,很多都是来源于现实世界,我把这个国家的风俗习惯拿一点,那个国家的信仰和历史拿一点,然后混一混,就创造出了一个全新的国度。所以他们特点是,非常的真实,让人觉得一切的习惯也好,信仰也好,都是有一定历史脉络可寻的。” 主持人:“您一定看过很多书,查阅过不少资料。” 雪兰:“是的,我很喜欢待在图书馆里,读历史是我的爱好,尤其我们华夏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上下五千年的文明留下了不少历史故事,所以我小说里的不少情节都取自历史,你们觉得剧情精彩,也许是因为历史本身就足够精彩,如果你们好奇的话,可以读一下华夏历史。” 主持人:“所以您认为《超人》成功的关键是什么呢?是因为您层出不绝的奇思妙想,还是精妙绝伦、跌宕起伏的情节设定?” 雪兰:“都有一点,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贴近生活。你知道,三个生活在不同家庭的年轻人,他们与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除了长得帅点、美点,也要上班、上学,还面对生活中各种琐事,这是有一点很奇怪,他们从小就有超能力,这是他们的幸运,也是他们的不幸,他们必须小心翼翼地隐藏这种与众不同,直到有一天,他们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不是怪胎,自己只是外星人而已,只不过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被寄养在了人类家庭中。所以并不是直接展开外星人的世界,而是从我们可以接受的角度入手,让读者在读的时候,感觉到真实,感觉到贴近生活,我认为这很重要。” “所以《吸血鬼的情人》就是如此吗?”主持人问,“我知道很多人看这本书的时候,只看第一本就下了定义,认为这只是一部设定比较新奇的言情小说,然后就丢在了一边,他们没有耐心读下来,真是损失,因为从第二部开始,它的精彩程度绝不亚于《超人》,绝对是不相上下的作品。” 雪兰:“是的,当初考虑到我才刚刚来到美国,也没有多少读者,所以采取了比较保险的策略。不过我对《吸血鬼的情人》还是很满意的,因为这是一部专门针对女性的作品,女主角总是有很多人无端喜欢,所以写起来非常愉快。不过我先生就不那么喜欢了,他总是催促我,别总写女主角谈恋爱,让她干点正经事。” 场下又响起了笑声。 主持人:“我必须要对您丈夫说一句,干得好!” 雪兰笑着摇摇头。 主持人:“《吸血鬼的情人》这部书里能看到很强烈的女权思想,我们看到了好几个吸血鬼女王,她们都非常的有个性,让人着迷不已。包括《超人》也是,最近那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女性为主导,男性为附庸的星球,都有女权的思想包括其中,所以您也提倡女权吗?” 雪兰:“这个是当然的,因为我本身是女性,而我也有很多志同道合的女同胞,所以我希望女性能够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更大的空间和尊重,所以这些想法会下意识的在作品中体现出来。” 主持人:“下一个问题,您要同时写两本书,而且还要写得精彩,您觉得吃得消吗?” 雪兰:“这个……我写得很快,因为我喜欢写作,写作的时候总是非常快乐,所以并不会觉得疲惫,而且每天的更新都已经形成习惯了,你知道吗?只要有一天不更新,马上就会有电话打到我家来,甚至知道我身份的女邻居会跑到我家来,端着刚烤好的点心和茶水,亲爱的,怎么昨天的报纸开天窗了?有任何家务活都交给我,你快去写作吧。” 主持人:“哦……所有的读者知道这件事都会为这位太太竖起大拇指的。” “是的,她总是带着好吃的点心上门,让我没办法偷懒。” 台下笑个不停。 主持人:“好了,那么下面我们要问个比较严肃的问题。是关于不喜欢您的人,有很多很多人都非常喜欢您,他们每天都追着您的故事看,可是也有不喜欢您的人,总是在报纸上对您本人和您的故事提出批判,有时候我看到那些评论会非常生气,您的想法呢?” 雪兰:“呃……这是个非常尖锐的问题,不喜欢我的人有很多,你知道因为我写关于吸血鬼,关于外星人这些话题,而且也因为我不是美国公民,他们有些批评非常严厉,我读后心情当然也不会好。不过……写小说就是这样,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所以你试图去取悦每个人是完全错误的作法,因为这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我一直都有一个信条,不要试图去取悦你的读者们,要去取悦你自己。” 主持人鼓掌:“说得真好。” 雪兰:“谢谢。” 这时,大门口处又涌入很多人。 主持人急忙站起来,对后面的人说:“上帝啊,还有人在进来,快去控制一下,这里已经放不下任何人了。” 后面一个学生喊道:“费尔曼先生,凯罗琳女士知道刘女士莅临,就打开了大礼堂的大门,因为还有很多人想见刘女士,都挤在大门口了,不如换个地点继续吧。” 主持人:“哦,真是太糟糕了,我们应该早料到会来这么多人的,刘女士您看?” 雪兰:“没关系,我们可以换个大点的地方继续。” ☆、第108章 华夏。 李琳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中学时代那头美丽的黑色直长发也已经剪短,烫成了小卷卷,已经做了母亲的女人总是跟少女时代不同的,每天都要围着丈夫、公婆和孩子们打转,已经很少有自己的时间了,不过还有一样爱好,即使再忙,她也不会放下,。 刚过中午,好友程美筝就来了,她如今已经是一名话剧演员了,又年长了几年的风情,使她比中学时代更美丽了。 “我们剧社正在排演《毁灭》,你一定要来看。”程美筝激动地对李琳说。 李琳惊喜道:“真的?不是一直不让演吗?” “可是现在又让了,因为有国外人感兴趣,所以剧院选了我当女主角,剧目会在大剧院里演出呢。” “太好了,美筝,你可真厉害!” 程美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看着李琳说:“这次演出,你跟我一起来吧,我还联络了范晓微她们,都是我们中学时代剧组的成员。我要跟大家介绍你们,《毁灭》最初的编剧和演员。” 李琳摇摇头笑了:“一转眼都过去好多年了,没想到当初我们在学校改编的话剧,如今都已经是传遍全国的著名剧目了。” 程美筝说:“当初还是你力主改编《妻妾成群》的呢。” 李琳说:“只是我没想到《妻妾成群》的作者刘五姐跟大名鼎鼎的雪后山岚竟然是同一个人,如果早知道,只怕这剧也轮不到我们来编了,我这里至今还留着她当初答应我改编剧目的信呢,知道她就是雪后山岚后,把我惊得不得了。再后来,知道她是个比我还小的女孩子,就更惊讶了。” “我不也一样吗。”程美筝笑道,“这个世上总是有些惊才绝艳的人,让人向往不已,如今她已经是世界上知名的大作家了。” “咦?这书是……”李琳忽然注意到程美筝的包里装着一本很眼熟的书。 “哦,这个啊,我在书店里新买的,已经有人翻译了第二本。”程美筝说。 “这就是在外国很火爆的那本《超人》吧。”李琳拿起来说。 “是啊,听说都已经是那边销售榜上的头名了,刘五姐的名字现在大名鼎鼎,好多人都知道这个中国女作家的事情了。” “唉!”李琳叹了口气说,“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喜欢读山岚先生的小说,喜欢他故事里的那种侠气和正义,我也喜欢刘五姐的作品,还机缘巧合改编了她的处女作,可说得上与她渊源颇深,当年她被人围攻,然后封杀的事情闹得很大。说起来,不过是因为她站出来反对那些财阀家族出卖华夏利益罢了,这样一个好的作家,却被披上骂名,不得已远走他乡……” 程美筝也慨叹道:“若不是她又在美国成名,名声传回国内,只怕这部《妻妾成群》也不会被我们剧社选中。这也是我佩服她的地方,虽然被整治了,却也没有气馁,又另外闯出了一片天空呢,倒也符合她的性子吧。这《妻妾成群》不正是她的自传吗?生在这样一个封建家族中,却能够带着母亲勇敢的逃出来,足见其坚强和韧性。” “只可惜,至今还有一些人抓着她不放,说她果然去了美国,是外国人的走狗,当初没有骂错她。”李琳道。 “怎么会如此过分!” 李琳叹息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像当初他们欺负山岚先生时一样,骂她是妓女的女儿,骂她父亲卖女求荣,所以她也一定不是好东西,如此价值观念,竟也有人附和,真是卑鄙无耻,让人愤慨不已。如今山岚先生在美国闯出了一番天地,他们又说她崇洋媚外,那些国内以她为荣的人不过是自卑狗腿,奴颜婢膝,只知道崇拜外国。我竟不知道一个努力生存的年轻女孩子,究竟做错了什么,叫一些贱人如此咬着不放。” “还能为了什么,不就是因为她揭穿了那些政客和财阀们肮脏的把戏吗?再没有什么比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更能触动他们了。”程美筝看了看手中的书说,“我只希望,我们这次重新演出《毁灭》能够让更多人知道山岚先生,知道她是个好作家。” 另一边,许昌政家中。 丁氏询问自己的丈夫:“五姐当真在美国出名了吗?” 许昌政笑道:“不只是在美国,她出版的那两套书,在租界许多洋人圈子里都很出名,上头那些个名人名媛,要跟洋人打交道,都得先读读这两套书,不然跟不上人家的话题。” 丁氏惊讶地说:“果真?五姐竟然能写洋文书吗?” 许昌政摇摇头说:“此事我也不知道,不过想来一定很厉害,否则怎么会在洋人圈子里如此之红。” “那……她还回来吗?” “当然要回来,她母亲和姐姐都还在华夏呢。”许昌政理所当然地说。 “我看不见得,人家现在在美国,那里可比华夏好得多了,她在那里要钱有钱,要名有名,还回来干什么,这里硬压着人家,不让人家写书,她回来靠什么吃饭?至于她娘和姐姐,有钱还怕什么,直接接去美国不就得了。”丁氏说。 许昌政皱着眉说:“可是先生临走时跟我说,她一定会回来的,她还要写完《醉拳》。” 丁氏笑道:“反正若是我,我就不回来。” “你?”许昌政笑着摇了摇头,“你不懂。” “我不懂什么?” “你不懂……”许昌政长长地叹了口气,“你又不识字,连她的书都没看过,你能懂她吗?” “那你懂?”丁氏不服气地问。 “我?我也不太懂,但还是稍微懂点的。”许昌政笑着拿起了一张旧报纸,这是几年前,她与人论战时唯一发表过的一篇杂文,标题便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许昌政盯着这则标题说,“不要因为她是个年轻姑娘,你就小看她,她可是十几岁就写出这样故事的人呢,又怎么会是凡人?一般像她这般写书出了名的,哪个不是洋房豪宅住着,一堆仆人丫头伺候着,或者到处结交名人世家,再不济也得经常写些博眼球的文章积累名声,更何况她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稍微露露面,绝对不比那些世家名媛差,必定是广受追捧的,可是你看她做过哪一件?她一直都没有变过,不管有钱没钱,不管有名没名,她一如那一年,我第一次登上她家家门时一样,所以尽管她年轻,尽管她是个女子,但其胸怀却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你若以常人之心去揣度她就错了。” “那……她还回来干什么呢?就为了写完《醉拳》?这本书有这么重要吗?” “我也不知道,但既然她如此说了,便必定会做到的。” 丁氏不与丈夫斗嘴,说也说不过他,此时却是想起一件事情,问道:“五姐知不知道那件事?” 许昌政一愣,问妻子:“何事?” 丁氏白了丈夫一眼:“我都跟你说过两三次了,你都没往心里去吗?李姐姐为这事都找我哭过好几回了。” 许昌政笑了,摆摆手说:“我当你说什么事呢,李家大姐也真是的,管那么多干什么呢?三姐也不是小孩子了,有自己的决定。” 丁氏撇撇嘴说:“嫁那么个混道上的,也是好归宿?说起来她妹妹这么能干,随手就给她许多嫁妆了,有这些嫁妆,什么好婆家找不到,非要找个地痞流氓。” “地痞流氓?人家帮会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到你嘴里竟然成地皮流氓了。”许编辑不赞成地说,“她们姐妹啊,其实一个性子,犟,李家大姐就是瞎操心,她后来用自己和山岚先生的名声到处给三姐介绍有钱有身份的公子哥,你看三姐动心过吗?她们姐妹都不是眼热权贵的人,当官太太再有钱,再受人尊敬,也敌不过人家姑娘不稀罕啊,人家就稀罕草莽怎么办呢?” “唉,可不是吗?为了她这个大女儿啊,李姐姐连身份都暴露了,过去那么小心藏着掖着,现在也顾不得了,只可惜啊……那么多青年才俊,知道是山岚先生的姐妹都愿意上门求亲,偏偏三姐就一门心思要嫁地痞流氓,反倒是便宜了那个刘家……唉,不说了,李姐姐都快被气死了。” 许昌政叮嘱妻子道:“你多劝劝她,看开就是了,都已经嫁给人家了,还能怎么着?” “你说……要不给五姐写封信?”丁氏提议道。 “啧!”许编辑皱眉道,“给她写信干什么?这是李家大姐的意思?” 丁氏说:“你不是想让她回来继续写《醉拳》吗?给她写封信,她可能就回来了呢。现在国内不是正因为她在国外火了,大家都追捧她吗?说不定再过不久,她又能在华夏写书了呢。” 许编辑忙道:“你少惹是生非!还轮不到你在这里搅浑水。” 而这时,一件大事正在华夏大地上酝酿。 ☆、第109章 王程彦走进卧室的时候,发现妻子正对着桌上的一张报纸发呆,也许她从清早看到了现在吧。 “兰兰……” “咦?你回来了。”雪兰站起来,急忙问丈夫,“你问清楚了吗?事情到底怎么样了?” 王程彦摇摇头说:“我去问过了,没有开战,没有抵抗。唉!倒像是《射雕英雄》里的情节了,戰国忽然侵略华夏,朝中鼠辈却下令不抵抗,任由敌军如入无人之境。” 雪兰半响没说话,原本她还想,也许自己写了那本《射雕英雄》,就能够稍微激起一点浪花呢。九一八事变照样发生了,东瀛人在一夜之间占领沈阳,又在半个月的时间里,连续攻占奉天、四平等等十八座城市,而国民政府只做了两件事,一是通知东北军不要抵抗,二是请求外国人进行国际干预。 “东瀛人简直欺人太甚,怎么能肆意侵略别的国家呢?”王程彦愤怒地说,“还找了个什么破借口,说我们炸死他们一个士兵,所以就要对华夏进行军事干预,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个时候的东瀛人的确是很可怕的,至少对比华夏的军队而言,国民政府害怕真的跟他们打起来,于是干脆龟缩到乌龟壳里了,美其名曰‘忍一时之气’。 这时的领导人还在九一八之后的第三天发表了一个著名的演说,叫《国存与存,国亡与亡》,可是内容却有种截然相反的意思,大体是说。 “我们的国家与人民此时必须上下一致,先用公理来对抗强权,用和平来对抗野蛮,我们必须先忍住痛苦和愤怒,暂时用逆来顺受的态度来等待国际公理的裁决,而此刻的暂时忍耐,绝对不是屈服。等到国际信义和条约一律无效,和平绝望,一直到忍无可忍,而且不能再忍的最后地步,那么中央就有最后的决心和最后的准备了,到那个时候一定会领导全国的人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用四万万人的力量,保卫我民族生存和国家人格。” 其中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他说要一直等到忍无可忍,而且不能再忍的最后的地步,那么中央才有最后的决心和最后的准备与之一战,所以在那之前严格禁止全国人民与日军发生冲突。 雪兰看完这些话后,就觉得很可笑,这个人一定没有读过她的《射雕英雄》,也许是因为这本书太过草根,所以不少高大上的人都没有读过,如果读过,恐怕就不会说出这么一段话了。 雪兰预料的没有错,就在领导人发布了这个演说后,第二天《射雕英雄》就上了头版,因为这部小说了有一段话,跟这位领导人说的十分相似。 在戰国突然伐宋之时,就有这么一位朝之重臣站了出来,他文诌诌地说了一通,但内容基本就是,我们已经把戰国突然攻打我们的事情告诉了金国和蒙古等大国,他们会为我们主持公道的,所以要严禁我们的军队和戰队发生冲突,并对国民一致告诫,务必维持严肃镇定的态度,但是我们的朝廷也早就下定了决心,必要的时候会跟他们一战,绝对不会辜负国民的期望。 就是小说里的这段剧情,当初刚刚发表出来的时候,还被许多人评论痛骂。 不是骂这个重臣胆小如鼠,没有骨气,而是骂作者没有脑子,居然写出这么不合理的剧情,设定了这么不合理的人物。 金国和蒙古都恨不得瓜分了宋国,怎么可能帮你收拾戰国,那个重臣还是一步步爬到这个位子的呢,他会是傻逼吗?怎么可能下达这种傻逼的命令?他下达这个命令后,底下怎么可能没人反抗!历史书上那么多名臣将相都去哪里了? 所以当时很多人出来骂雪后山岚,说她不但臆造了一个戰国出来,还写了这样愚蠢的剧情,甚至有人猜测这段是不是被人代笔了,而且这一部分剧情也成为了后来很多人攻击她的靶子,他们认为这么可笑的剧情也有人看,竟然还被奉为奇书广为流传,可见不过是徒有虚名,实则一肚子草包。 可是如今,就像被打了脸一样难堪,而且打的不是别人,正是城楼上挂着画像那位的脸。不要以为旧时代的总统没有在城楼挂过画像,人家当时挂的画像是后代毛爷爷的十几倍大呢,都没法挂,是像广告牌一样立在城楼上的,可显眼了。 许多报纸都接连发表了社论,而且许多都是关于雪兰这篇《射雕英雄》的。 “以前读《射雕英雄》,看到这部分剧情的时候觉得很可笑,还在心里暗骂作者思路幼稚,竟把某些故事人物写得仿佛三岁小孩一样无知可笑,而现在才知道,该被笑的那个人应该是我。山岚先生是最擅长写人的作家了,她的笔下无数人物,性格千奇,每个都栩栩如生,又怎么会出现无聊随意的人物,果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该说山岚先生慧眼如炬,深谙无耻之辈是何形貌,对其人性了解之深,当今作家,无出其右。” “我们的政府只想宣誓和平,从国际上做文章,一连半月,大半东北沦丧,然竟无一舍死之人,就算跟外国说,也不过是徒惹耻笑罢了,他们会问,东瀛真的攻打华夏了吗?怎么没见你们打过一枪,放过一炮,伤一支部队,死一个将军?别人打我们,我们把脸贴上去,却又要同是刽子手的人来管管另一个的,悲哉,国之耻辱,叫我等今后如何对后世子孙启齿。” “昨日读《告全国同胞书》,本以为会读到全国上下,同仇敌忾之壮阔,谁知竟仿佛读到了几年前的一则故事,看到最后,我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也许我该问问雪后山岚先生,您是早就预料到,若有强敌辱华时,我们的政府就是这般作为吗?所以当初才在宋朝的历史上硬生生造出了一个戰国?观今日之事,何其相似,就连那些软弱卖国之徒的嘴脸都这般形神兼备,敢问天下,我华夏也要如那风雨飘扬的宋国一样任人宰割,由鼠辈当道吗?” 这样的言论在一时之间遍布华夏的大街小巷。 当然也有一些自称理性的人站出来,要求众人冷静,此时他们一句也不敢提及《射雕英雄》,只是想方设法为政府的行为解释。 “东瀛势大,以霸道侵略我华夏,一旦开站后果不堪设想,华夏必将血流成河,如此是千千万万百姓的身家性命,怎可等闲视之!若是轻易受其挑拨,引起两国全面开战,后果又由谁来负责?那些主张跟东瀛开战的人都是自以为骨头硬,实则是无脑冲动,毫无战略思想,只会耍嘴皮子的人。所以我国的百姓一定要听从政府的指挥,千万不要鲁莽行事,若是像小说中那样,随便出来一个游侠儿去刺杀东瀛人,他们就更加有了侵略我们的借口!到时候国际上也无法帮我们说话了,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秩序和法律,无论如何也要忍耐,等待国际公理裁定之日。” 突然之间,所有书店里的《射雕英雄》都下架了,书商也不允许再刊印这本书。可惜这是一本早就面世很多年的书,也是一本红到深入人心的书,哪怕不识字的老百姓也对其中的故事耳熟能详,如今去禁这本书,不嫌稍微晚了点吗? 禁是禁不了的,不但禁不了,反而热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北边出事了,东瀛人打进来了!” “东北军一枪没放,全撤了,直接把沈阳让给了东瀛人。” “上头说是不许军队和老百姓抵抗。” “那不是和那……那个书里头说的似的,这也太他妈孬种了吧,连抵抗都没抵抗一下,他们当咱们华夏人是孬种,更看不起咱们,打得更厉害,下这命令的人是傻了吧。” “谁说不是,就是两个人打架,没打就先怂了的那个也叫人看不起啊,以后谁都敢上门欺负一脚了。” 一个人说,两个人说,三个人说,无数个人说。 不能不抵抗,若是不抵抗,敌人会以为我们好欺负,以后会更加变本加厉的欺负我们! 这句话就写在《射雕英雄》原文中,在义军与戰队抗战的誓师大会上,在宋军与蒙古大战前,大侠郭靖都对众人喊过这句话,在那种场景下,此话振聋发聩,声声入耳,气势非凡。所以被说书先生讲过无数次,只要听过这个故事的人,哪怕是个小孩,也知道越软弱越会挨打的道理。 此时,凡是知道《射雕英雄》故事的人都会想起一句话。 那是义军们杀敌时壮胆器的号令。 “华夏儿女,共赴国难!” ☆、第110章 国内一直希望国际来主持会议,因为东瀛的所作所为公然违背了《凡尔赛条约》,可是美国到最后给出的答案也不过就是一句话而已,他们不承认东瀛用侵略方式所占领的华夏领土。国际主义仲裁也根本没有有任何结果,因为除非涉及到了根本利益,否则没有哪个国家会牺牲自己的国民和金钱为保护其他国家而打仗。 所以从最初,华夏政府就根本没打算要回被侵略的土地,他们存着的心思再明显不过,委曲求全,只要东瀛不扩大战争就是最大的幸事了。 这就好比是一个被恶霸欺凌的农夫,他为了求得一时的安宁,就把家里的大女儿送给了恶霸。我已经把大女儿给你了,你可劲作践她吧,但不要再来找我的麻烦了。可惜恶霸总是贪得无厌的,你家还有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呢,各个水灵,我一起弄到家里作践不是更好,反正你的女儿们这么贱,我连打都没打你一下,你就自己拱手送出来了,怨谁呢? 农夫就是这种人,反正被作践的又不是他自己,哪怕女儿一个个送出去呢,农夫自己还是安然无恙的不是。 东瀛人的部队越打越顺,很快就占领了半个东北,除了几次小规模的反抗外,大部分都是直接撤军的。国内人心惶惶,很害怕东瀛会南下,发动更大规模的侵略战争。 而东瀛发动侵略战争这件事,倒是在美国民间引起了极大的波动。 因为华人作家刘五姐在东瀛发动战争后就停止了当红小说的连载,一连数月只发表社论,谴责东瀛的侵华行为,而这也导致了一大批不怎么关心时政的美国民众知晓了东瀛的侵略行为,并且对此表现出了愤慨和谴责。 布兰妮对雪兰的行为非常不满,因为她的做法对报社造成了损失,同时也会引来读者的失望情绪,但是雪兰依然我行我素。作为一位畅销书作家,她的观点是很能影响人的,因为她的读者们会因为喜欢她,而下意识的认同她的各类想法,甚至还有‘脑残粉’,支持她根本不分是非对错。 当时,很多报纸和广播上都出来说这件事,几乎每次提到东瀛对华夏战争,都会提到华人作家刘五姐停刊的事情,或者说每次提到《超人》和《吸血鬼的情人》时都会提及东瀛的侵略战争,因为像《超人》这种更新频率固定的长篇连载小说,根本像后世的当红连续剧一样,是十分受人关注的。 不义之战从来都不会得到支持,一时间,东瀛人在美国的风评极差。 但无论如何,在华夏不抵抗的政策下,东瀛人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占据了东北全境,并因为国际上的不认可,而扶持了伪满洲国政权。 而国内,愤慨归愤慨,却也普遍有了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因为东瀛人终于不再南下了,大家都安全了。 同时,除去一开始某位中央人物发表了一篇招致骂声的通告外,很快舆论媒体就把矛头对准了东北的某位少帅,说是他拒不抵抗,因而才导致东北连番失陷。 可是仔细想想,张大帅死于东瀛人的谋杀,张少帅就算再没用,也不可能不恨东瀛人吧,东瀛人都欺负到头上来了,难道他会不想报仇?何况东北是他的家,是他的地盘,哪怕是为了利益,他也不可能轻易率领部队逃走。 就算他真的贪生怕死,下令让军队撤退了,可是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东瀛就占领了大半东北,而军队内部又抗战情绪激烈,他怎么还会依然龟缩呢?唯一的可能就是,这本就是某位中央人物的命令,他直接对张少帅下达了不要抵抗的命令。当然这位中央人物也知道某位少帅好摆弄,所以当时给他的信件可能就是类似‘保存实力,切勿与日军死拼之类’的话,而张少帅身边人多嘴杂,他自己又缺少战略思维,认为东瀛不会这么大面积的侵华,所以就顺着台阶下了,真的没有抵抗。于是张少帅晚年的时候才会说,不抵抗的命令就是他自己下达的,与中央政府无关。 所以说起来,他还是一个敢作敢为的汉子,至少没有几个人有胆魄说这种话,他对世人承认自己是华夏民族的罪人。因为世人多是,哪怕做错了,也始终死撑着不肯认错的。很多曾站在世界权力顶点的人物,都可能因为一时的错误政策,让无数百姓为之陪葬,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站出来承认自己在某个时刻的某个选择是错误的,以至于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呢? 无论如何,在当下,这位少帅的确是众矢之的,各大报刊纷纷把矛头对准了他,他躲在官邸里不肯见人,而东北南下流亡的人聚集在他的官邸外,学生和进步人士也聚集在他的官邸外,报社记者和各种闲杂人等更是聚集在他的官邸外,人们或是抗议,或是辱骂,或是求他带兵杀回东北,可是他依然龟缩不出。 正在这时,也不知是谁领头唱起了《精忠报国》,很快许多人都开始跟着唱了,到后来所有人都唱了起来,很多人唱红了眼睛,边哭边唱。 这首《精忠报国》被雪兰改过歌词,本就是为了配合小说中,宋国被北方蛮族侵略了北方土地,而国人想要夺回这片土地的心情,而现在却难得合情合景,歌词杀气腾腾,又悲壮感人,当无数人聚集在广场上齐声合唱时,那种悲痛故土沦丧和想要收复国土的决心着实让人动容。 “狼烟起,江山北望……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很多人都唱得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人们一遍一遍唱着,到高唱歌曲的最后一小节时,以至声嘶力竭,撕心裂肺。 “我愿血洒松江畔,堂堂中华不惧外辱来犯!我愿血洒松江畔,堂堂中华不惧外辱来犯!” 到最后,多日里一直不肯见人的少帅打开了官邸的大门,他站在阳台正中央的位置,双目含泪,大声跟着众人唱了一句。 “我愿血洒松江畔,堂堂中华不惧外辱来犯!” “我愿血洒松江畔,堂堂中华不惧外辱来犯!” 这件事情上了当日的报纸头条。 我愿血洒松江畔,堂堂中华不惧外辱来犯!一行字更是被重彩浓墨地标注了出来。 那一天,有人在报纸上叹息,张家郎啊张家郎,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但是有更多人却在说雪后山岚。 说她的《精忠报国》,说她的《射雕英雄》,说她未完成的《醉拳》,忽然之间,她引动了所有人的目光。 “山岚先生为了抗议东瀛侵华,在美国停刊数月,连续发表数篇社论,谴责东瀛暴行,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的作家却要在华夏被封杀!究竟是谁封杀了她!” “‘我愿血洒松江畔,堂堂中华不惧外辱来犯!’‘华夏儿女,共赴国难!’写出这样的歌曲,这样文字的爱国作家,为什么被逼的有家归不得!为什么被逼到海外他乡!她究竟写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华夏到底还有没有正义!” 当初雪兰被围攻的时候,就有这么几个文人专门集中火力针对她,而现在这些人一声都不敢吭了,因为有许许多多的人站出来,指名道姓地唾沫这几个人,他们变成了过街的老鼠。 但是也有不开眼的傻逼,试图去挑战正常人神经。 某天在一张报纸上就发表了这样一篇文章。 “现在许多不明就里的人竟然站出来支持‘雪奸’,她不过是个沽名钓誉的投机者,趁国家战乱之际,为自己揽好名声罢了,就像她过去一直做的一样,该说‘雪奸’不愧是个聪明人,最谙熟投机取巧之技。可怜许多人还被她蒙蔽,当她是什么爱国人士了,真正的爱国人士能跑去美国?真正的爱国人士能写那种刺激东瀛人的小说?华夏势弱,东瀛势强,本就应该避其锋芒,若是跟他们硬碰硬,岂不是以卵击石,到头来还不是要拿千千万万老百姓的生命去填?‘雪奸’嘴巴两张皮,碰一碰说得大义凛然,是她去上战场吗?是她的儿子、丈夫、父亲去跟东瀛人拼命吗?谁流血谁心疼,光知道嘴巴上说得爽有什么用?我们幸而没有跟东瀛人爆发更大的冲突,否则就以他们现在的力量,我们华夏不到两年就会被他们打得亡国了。还是积蓄力量,力求稳妥为妙,所谓‘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现如今正是需要华夏人忍耐的时候,大家千万不要被几个头脑发热的人误导了。只知世上谈兵者,亡国不晚已!” 这篇文章一出,直接引燃了许多正义之士的神经。 也许在平时,人们不会在乎某些卑鄙文人偶尔的嚣张跋扈,可是在此时,华夏正被东瀛人侵略了东北大片河山之时,没有人会容忍这样的语言。 几乎是一夜之间,这个人就成了被围攻的对象,而很多往事也被牵扯了出来,雪后山岚这个名字也再次成为风口浪尖上的人物,只是形式已经大不相同。 ☆、第111章 我把这段话放在正文,然后在作者有话说补一段正文。这是一篇架空小说,人名、地名、时间都全改过了,写的并不全是中国历史。脂肪在107章里说,写小说就是从这个国家里取一段历史典故,再从那个国家里取一段,然后杂糅在一起,创造成一个新的。所以如果这是一部历史小说,那么所有的人物剧情都会为真实的历史而服务,但这是一部穿越玛丽苏,所以我截取历史人物,给他改头换面,为我的玛丽苏服务,而为了顺应剧情,需要他睿智时他就得睿智,需要他脑残时他就得脑残,所以不用太联系实际。 曾经在报纸上赞扬过雪兰的名媛李红纤再度写了文章。 “一度我以为山岚先生是一位男士,曾对他心生向往,后来知道他是她后,就产生了受到欺骗的感觉,也曾愤怒于她隐瞒身份事情。可是后来细想,山岚先生从未在任何场合承认过自己是男子,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这样认为罢了,因为她的故事是那样恢弘大气,她的主人公是那样英雄了得,有一种浩然正气充斥在字里行间,让人不由得在心里营造出一个形象,作者一定也是这样一个伟岸的大丈夫吧。可是并非只有大丈夫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一介小女子照样胸怀天下,不比丈夫多承让。因为她是个年轻女子就看她不起,甚至视其为洪水猛兽的人,不过都是些目光短浅,心胸狭隘之徒罢了。那些一直从山岚先生和林海潮声先生的出身上做文章的人,更是令人不耻,竟然用这种下作的方式欺负几个弱女子,着实粪土不如。” 《京华日报》上,作者秦风发表了一篇很长的文章,整整占据了半个版面,他详细地介绍了导致雪兰被封杀的那部《大国崛起》。 “曾经,某些人引经据典驳斥此书,认为作者书中到处都是错误和臆造,理由就是很多她列举的数字和实例根本不存在,于是他们认为山岚先生为了制造虚名,胡乱编造了这本书。可事实上呢?这一年以来,我查阅了许多外国的文献和研究成果,并且写信询问了不少国外友人,事实却是山岚先生所举证的大部分实例和数字都有章可循,甚至有一些数据连国外的专家都不得不赞扬其精准,因为这些数据都是经历大量演算才能获得的数字。最强有力的实证就是,这部《大国崛起》已经在美国出版了英文版。试问我们华夏的土地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一群学识浅薄的人在嘲笑咒骂真正知识渊博的人,而更可笑的却是,这群学识浅薄的人竟然还真的占领了制高点,把山岚先生骂下了台。真正是竖子当道,小人得志,遂使世无英雄!” “诸位可见这竖子当道的背后是什么?是令人不耻的利益链条!《大国崛起》揭示了什么?它揭示了一个强国,必须要有独立的政权;揭示了一个强国,必须要有强而有力的政府;揭示了一个强国,必须要有自己的工业和军事;否则,被财阀把持的国家经济,只靠出卖国家利益,将永无出头之日!因为我们国家什么也不能制造,什么也不能出口,外国一再打压我国的民族企业,我们却只有买办阶层的财阀,垄断中外贸易,失去公平的立场,趋附外国侵略势力,欺压华夏商人,让本来就势弱的华夏工商业雪上加霜!终有一日,我们会沦为只能卖田卖地,卖矿卖人,卖掉华夏未来的罪人!” “就因为山岚先生说出了这个大实话,所以才遭到了这极端的打压和封杀,以至于被逼出走,漂泊他乡!这群出卖国家利益,肥私利己的社会蛀虫,我堂堂华夏竟然都被这群人把持了吗?一个十几岁的女娃娃看出了真正的利益纠葛,写出了很多人看得到不敢说的话,这便是她的罪了,因为忧国忧民是错,剑指奸人是错,明晃晃说出来更是错!” 点墨流火在《长虹》上发表文章说。 “一部《射雕英雄》写尽多少辛酸苦楚,难道宋国覆灭的教训还没有看够吗?为什么历史总是一遍遍重演?也许是因为华夏人早就被打断了傲骨,早就成了封建帝国统治下失去骨气的一群奴隶!早已经忘了宁死不屈的傲骨和勇气。反正总有人要当皇帝,东瀛人的天下和汉人的天下又有什么区别?东瀛人跟满族人没区别,反正他们占了华夏后,老百姓也照常过日子,没什么不一样。所以无论如何都是当狗,当谁的狗都一样了吗?” 点墨流火是个比较冲的性子,文章写得非常激烈,另一方面《文学报》就有技巧的多了。 作为雪后山岚的东家,面对如此多的风评,也知道这是一个机会,他们要抓住这个机会,一鼓作气解除对雪后山岚的抨击。 于是,文学报这天报纸全部的版面都只刊登了一个内容——《醉拳》。 他们截取了《醉拳》中的很多章节,全都是雪兰对于东瀛的评价。 这部《醉拳》本来就是雪兰为了应对侵略战争特意书写的故事,在这部小说中,她侧重介绍了东瀛人的性格,东瀛这个国家的特征,东瀛的现状,以及包裹在层层谎言下的,东瀛的野心。 在民国时代,华夏人在面对东瀛人的时候,不免有种自卑和崇拜的情节在里面,因为同是亚洲人,一衣带水的邻邦,他们那样一个多火山地震,土地贫瘠的岛国,竟然能超越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华夏,率先成为可以与西方国家抗衡的国家,还在几次战役中打得华夏抬不起头来。而华夏自古以来都有一种崇拜强者的情节,所以会崇拜东瀛也可以理解。但除此之外,华夏人对东瀛的理解就维持在表面了。 而后世人可以从更深层次去了解东瀛这个国家,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后世的东瀛普遍认为,当时全亚洲都那么弱,都在被西方殖民,只有东瀛最强大,所以它一个国家肩挑起了振兴亚洲的责任,不认为那是侵略战争,而是把亚洲从西方的殖民主义里拯救出来的一场神圣之战。它给这场波及半个亚洲的战争找到了所谓的内在合理性,但其实这根本是一种诡辩,可是在当时却说的那么义正言辞,欺骗了无数东瀛百姓,让他们相信了这是一场正义之战。 而且东瀛这个国家它有一种‘耻’文化,就是只要不强迫它,它就硬扛着不承认做错了。 而东瀛人的个性就更极端了,他们认为幻灭是一个很美的过程,这也就可以理解他们为什么喜欢樱花,喜欢武士道精神了,因为他们把这个当做一种美学,比如一个工程师要做出最美丽,最漂亮的飞机来,但却是拿来去死。在东瀛的很多文学作品里,都可以发现一个现象,他们竟然把死亡描写成一个很美丽的过程,甚至连战争都被描述的很悲壮,很美,所谓只追求那幻灭的一刻。这样听上去仿佛是很触动人心,但仔细想想,这很悲观,很绝望,很变态。 这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喜欢走极端,有一段时间,华夏人特别崇拜东瀛人,认为他们非常严谨,无论生活还是工作,都很精致,做一件事情一定要追求完美,追求到极致,会因为一个螺丝的位置不对,而重新设计心神战斗机。哪怕自杀,也要把鞋子摆放得整整齐齐再死。这些赞扬东瀛人严谨的话一开始还可以唬唬人,但仔细斟酌斟酌,一个螺丝的位置不对,如果不影响大局的话,你换个地方开孔就可以了,为什么要直接推翻了,重新设计呢? 似乎做什么都很喜欢追求极端,倒也不能说他们做错了,因为中庸也不一定就是对的。 这部《醉拳》当时为什么引起了东瀛人那么大的反弹,甚至用来威胁华夏人,说他们很失望,因为华夏人居然是这么看他们的。 其实也可以理解为,雪兰把他们民族中的性格特征揭露了个彻底,所以他们才如此不能接受。 而最不能接受的或许是,雪兰在故事中很详细的描述了一个日本商人怎么侵吞华夏资源,挤占华夏市场的事情,更何况这个日本人还为此将一个家族上上下下杀了个精光,这样的剧情会引起华夏人对东瀛人强烈的反感和憎恶,并且也会警惕他们在华夏的商业行为。 本来这些剧情穿插在小说当中,如果不细心阅读的话,也许很难看懂,但是被《文学报》单独拿出来稍微一分析,人们很快就能看出雪兰的言外之意。 在文章的最后,《文学报》做了这样一个总结。 “东瀛人的野心早就昭然若揭,这些年来他们在东北的所作所为无不彰显了他们对华夏的贪婪意图,只是华夏人闭目塞听,视而不见,或者说华夏人不愿意相信,不肯相信,把狼子野心当成友好邻邦。明明显而易见的事情,却要一直等到枪炮打到了家门口,才反应过来身上疼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学报》这份报纸一出,立即引发了浪潮,人们不能接受这样一本书竟然被腰斩,被禁了。 一个看出东瀛狼子野心的作家,写故事告诉国人,不要相信他们,他们对我们的国家做下了许多恶事,并且一直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们呢,早晚会对华夏出手的。可是华夏的某些人却说,这个作家妨碍了两国邦交友好,所以这部作品不能再写了,禁了吧。那么现在呢?难道说是这本书引起了两国的战争吗? 义愤填膺的华夏人一时间把枪口对准了当初下令禁书的人。 ☆、第112章 为了尽快在美国获得成功,雪兰这两年来付出的辛苦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她几乎从早到晚对着打字机,所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让两部书大获成功。当然她的成功离不开布兰妮,这个女人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她像男人一样能闯荡事业,而是她有一种寻常人难以企及的精力,她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工作上,哪怕出门吃饭也是为了谈生意。 一本书想要流行起来,少不了背后的推广,只要推广的好,哪怕书的水平有限,也可以造成很大的轰动。布兰妮就是可以推动流行的人,只不过她比其他书商走运的地方是,她遇到了雪兰,而雪兰有实力,她让流行长久存活,而不是转瞬即逝。 可是这段日子,雪兰几乎跟布兰妮陷入了冷战,因为华夏爆发战争的缘故,雪兰连续停更了几个月,而这是布兰妮最不能忍的。 这天,布兰妮终于从雪兰这里要到了手稿,连续数月的战火也终于停息了。 王程彦目送布兰妮离去后,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说:“她可真吓人,我还以为你再不给她稿子,她就要吃了你呢。” 雪兰也松了口气:“以前我挺怕她,因为她总是冷冰冰的,说话的口气又高高在上,傲慢到让人难以忍受。不过相处的时间久了之后,却觉得她对我挺宽容的,一连几个月都没给她稿子,可是她竟然一次也没有用合约来威胁我。” 王程彦惊讶地看着雪兰:“我听到你们在房间里吵得房顶都快飞出去了,竟然没有吗?” 雪兰歪歪头说:“也许她怕名声不好听吧,我也不知道,总之这次的事情很对不起她,不过我又没闲着,只是迟些给她而已,她完全可以直接集结成书。” 王程彦想了想,皱起眉头说:“她给我的感觉很不好,总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我,看得我浑身发毛。” 雪兰笑道:“别自作多情了,人家可是有钱有能力的女老板,才不会看上你呢。” 王程彦一挺胸,不服气地说:“我哪里差了,为什么看不上我?” “人家可是女强人,开放得很,你确定她喜欢保守型的?” 雪兰这一问,王程彦的脸便迅速红了,支支吾吾道:“我……我哪里不开放。” 雪兰没有回答,只是用无声的眼神回复他。 两人当初还没圆房,来美国落脚之后,某一天晚上,两个人就准备在自己家里做点偷偷摸摸的事了。 虽然雪兰比较年轻,但是内心早就不年轻了,羞涩什么的,好像很多年前就已经跟她说拜拜了。 于是那天晚上,她洗过澡后就把自己脱光光,往被窝里一钻,招呼还没进卧室的丈夫:“唉,你快点啊!” 也许是这声‘快点’影响到了什么,他真的很快,雪兰就用手搓了几下而已,他居然就完事了,然后不光脸红,整个人都红得好像虾子一样,趴在枕头里不肯抬头。 “你……你怎么……怎么能用手……”他热气腾腾地说。 洞房的场景王少爷在脑海里不知道演练过多少回,羞涩的小新娘躺在被窝里,然后他温柔地对待她,她害怕地闭上了眼睛,任他为所欲为…… 结果,小新娘的确是光溜溜的躺在被窝里,然后她就对他饿虎扑食,为所欲为了,从来没受过这种刺激的少爷,一不小心…… 雪兰觉得大热天捂着被子干这事太没激情,于是把被子一掀,准备跟他来第二战,也给自己破破身,谁知一眼望过去,发现少爷正傻呆呆地看着她,脸红得都快冒血了,然后少爷迅速起身,‘啪叽’一下关上了电灯,又‘呼啦’一下给两人罩上了被子。 这时,他才扭扭捏捏贴上来,准备干正事。 从此以后,雪兰知道了,这位少爷虽然家里收集了各种各样的小黄书,但全都停留在了理论知识的层面,虽然乐于实践,但羞于实践,非常保守和传统。要干偷偷摸摸的事就像真的偷偷摸摸一样,白天不干,有光不干,除了卧室以外的其他地方不干。要是雪兰强制执行了,他就脸红个半天,甚至还有些羞愧,接着对雪兰说一通大道理,认为不可以过度渲淫。 看他对这种事这么保守,雪兰也就不强迫他了,最多关上灯,盖上被子之后再过过手瘾,少爷家的伙食好,养出来的年轻小伙细皮嫩肉,手感、口感和硬度都不错。结果没过多久,他又扭扭捏捏地问雪兰,你这几天怎么不强迫那啥了? 于是雪兰懂了,大部分时间还是拉登盖被的,然后隔三差五强迫一两回,少爷也就每天春光灿烂地上下班了。 “怎么?真看上人家布兰妮小姐了?我说她看不上你,你就这么难过?” “谁看上她啊?我是说你,老是说我不好。” “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不好?” “你说人家看不上我,是不是你也看不上我?” “昨天晚上我对你那么热乎,你自己感觉不出来吗?” 王程彦傲娇地翻了个小白眼:“就知道你稀罕我,你老公以前在大学里可是很受欢迎的,你要好好珍惜我才行。” 这货越来越有给点阳光就灿烂的趋势了。 雪兰鄙视道:“你竟然很受欢迎?我不信。” 王程彦瞪起眼睛说:“真的,曾经有个很漂亮的学姐倒追过我,腰又细,胸又大,腿又长,对我又温柔,跟你可不一样。” 雪兰酸酸地说:“那你的意思是,我腰又粗,胸又平,腿又短,对你又凶是不是?” “别的不说,就说你这胸吧,真的很平。以后咱们有了儿子,想找奶喝的时候,往你身上咗一咗,再往我身上咗一咗,都分不清谁是爹谁是妈。” 雪兰愣了半响,然后满屋子追着他打。 王程彦一边笑,一边躲,口里求饶:“我错了,我错了,我跪搓衣板还不行吗?这不,人家那么好我也不稀罕,我就稀罕你。” “没诚意,又跪搓衣板,咱家哪有搓衣板。” 终于闹够了,雪兰气喘吁吁地倒在沙发上,王少爷玩弄着她的一缕头发问:“你……打算回国吗?我听说国内因为你的事情都有抗议了,很多人都写信给政府,让他们解除对你的封杀。” 雪兰点点头说:“等你完成了在这边的学业,我们就回去吧,而且我也要写完《吸血鬼的情人》和《超人》系列的小说,做事情总要有始有终。你也说过,想回华夏的大学当老师不是吗?” 王程彦俯下身体,脑袋贴在雪兰胸口上:“我还以为你喜欢这里呢?这里的人都非常喜欢你,而且你有那么多的读者,你舍得他们吗?” “这里再好,也不是我们的国家,你还记得上个星期我们在餐厅发生的事情吗?” 王程彦愣了愣,点点头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不要多想。” 上星期,雪兰和王少爷去某家餐厅吃晚饭,这家餐厅里雇佣了一个黑人侍者。结果这个黑人侍者给某张餐桌上菜的时候,突然爆发了争执。 白人食客叫嚷着让老板过来,然后说他不吃黑人碰过的食物。 餐厅老板向白人食客道歉,并亲自给他上菜,可白人食客还是不依不饶,说以后都不会再来这家餐厅用餐了,因为他们的厨房里竟然有黑人,然后又说黑人脏,带传染病,周围也有几个客人赞同这个闹事的食客,老板没有办法,对黑人侍者说了声抱歉,然后当场把他解雇了,并对所有的客人承诺,他们餐厅再也不会雇佣黑人了。 当一个国家孱弱落后的时候,人们不免就会鄙视这个国家的人民,甚至认为他们的人种卑劣,所以才无法撑起一个可以给他们人民自信的国家。这种歧视存在于方方面面,甚至存在于各个时代,各个地区。等到一百年以后,华夏人富强了,某些华夏人便也学着西方人那样鄙视黑色人种,认为他们传播艾滋病,智商低下,没有素质。可以去嘲笑他人的背后,是因为自己国家的富强,于是才变得自信和自傲。 自信和自傲是应该的,因为这份自信是华夏人自己撑起来的,但是永远都不要忘记,我们也曾有过跟黑人相同的际遇。只是我们华夏人有华夏人的骄傲,可以为了这份骄傲舍生忘死。但根本原因还是,我们有五千年的历史文明,这是华夏的瑰宝,历史记载了我们的骄傲,教会了我们荣辱,所以华夏才跟黑人国家不一样。 雪兰在美国看似很受欢迎,但这受欢迎的背后也来的很不容易。 并非没有人因为她华人的身份指责她,只是她的故事太受欢迎,所以喜欢她的人太多而已,而且几乎每个赞扬她的人,都总是免不了用这样的话。 ‘作为一个华人,很难相信刘女士竟然写出了这样好的作品,令人难以置信。’他们也佩服雪兰,尊敬雪兰,但语气中总带着瞧不起她国家的成分。 而且华人在美国也是十分显眼的存在,不比黑人好多少,也有许多餐厅是不招待他们的,即使雪兰他们看上去很体面。 “也许我们还会回来的,只是那个时候,应该没有人会特意强调‘令人难以置信’了。”雪兰说。 ☆、第113章 “真没想到,居然是他。” 《文学报》的编辑部里,几位编辑正激动地讨论着什么。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报社的人,怎么能和外面的人合伙为难山岚先生呢?” “最看不起这种靠裙带关系的人了,在报社耀威扬威不说,竟然还做出这种事,不就是因为山岚先生拒绝听从他吗?” “这种小人睚眦必报,当初就该直接赶出报社。” 许昌政一直沉默不语,此时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这几天雪后山岚的名字轰动全国,她的几首歌曲被到处传唱,在学校,在工厂,甚至在队伍里,连小说里的一些话都被拿出来当做口号到处呐喊。人们在抗议东瀛侵略的同时,也在抗议某些机构对雪后山岚的封杀,政府部门抵挡不住,不久前发布声明解除了这个抨击,鼓励雪后山岚继续连载《醉拳》,没过多久又处置了一名官员,把一切缘由都按在了这个官员头上,似乎是想要借此平息事端。 可惜这不算完,封杀雪后山岚的事情闹得太大了,很多人越闹越厉害,甚至提出污蔑山岚先生的人都是东瀛收买的卖国贼,否则为什么帮忙封杀揭露东瀛人罪行的雪后山岚呢?结果一大批曾经在报纸上指责过山岚先生的人都被扒了出来,尤其是那几个闹得最厉害的人,他们被堵在家里不敢出门,上街被人追打唾骂,家门口还被贴上卖国贼等字样。 雪后山岚曾经就职的报社《京郊晚报》最凄惨,人们把这家报社引诱作者吸鸦片,私自售印山岚先生作品的事情揭露了个一清二楚。当初正是这家报社把山岚先生的底牌都掀了出来,还往她身上泼脏水的。据说一些群情激奋的人直接冲进了这家报社,把报社砸了个遍,那个姓白的编辑被打断了肋骨,至今还在医院里躺着。 最让人难以置信的反倒是《文学报》报社经理的小舅子,当人们查出来他也收买穷极无聊的作家去污蔑山岚先生后,整个文学报的人都惊呆了。如果不是上面立即做了处置,把他赶出报社永不录用,只怕文学报自己都要难逃一劫。 而这次,雪后山岚的真实背景才总算是完完整整地展现在了世人面前。甚至不需要《文学报》自己出面说明,有心人自然可以查到。 有一位北方记者就趁着热乎劲,对雪后山岚做了一个专题介绍,自称采访过通阳本地人。 “刘家是开米行铺子出身,后来走私粮食,发了国难财,甚至成了通阳本地的大富户,只是名声向来难听。因为是商户出身,体面人家向来不屑与之结亲,而刘家也破罐子破摔,家里的几个女儿统统送出去与人作妾,不管是送给上了春秋的老头,还是送给专门祸害女人的腌渍肮货。” “山岚先生的母亲也就是众所周知的林海潮声先生,她的确出身风尘,后来沦落到了刘家这样的豺狼窝里,是个大大的可怜人。正如《妻妾成群》中,山岚先生以她母亲为原型所描述的那样,这个刘宅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小说里那些逼死下人,虐死姨太太的故事也不是子虚乌有,据来自通阳本地的人说,小说里的情节还是经过艺术加工了,实情会让人瞠目结舌。” 接着这个记者详细地讲述了发生在通阳刘家的几件事,说得活灵活现,简直如亲眼所见一样。 “小说里被残忍害死的姨太太应该是取自刘家一位姓黄的姨太太,有人证实的确有这么一位姨太太,她某天暴毙后被草席一裹丢去了乱葬岗,而她所生的儿子也没过几天就死了。实在与小说太过贴近,如果所言属实,那么只怕连这个小孩也是被自己的亲哥哥弄死的。” “究竟是山岚先生带着母亲和姐姐逃走,还是林海潮声先生带着两个女儿逃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有这份胆识和气魄逃出囚笼,已经不愧是我们认识的山岚先生和林海潮声先生了。据我们所知,山岚先生逃走后,刘家把一个熊姓侄女硬塞上花轿,送给了刘家大哥的上司,没过多久便香消玉殒。之后刘家又把一个女儿嫁给了丰业制药家的大公子为妾,而就在不久前,刘家又因为一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他们家一个女儿因为是山岚先生的姐妹而大受追捧,追求者如过江之鲤,结果最后明码标价,某位先生用落在爱德华街上的一间铺面换走,也当了小妾。” “而最让人瞠目的是,刘家竟然还寻访过几位律师,想要状告林海潮声先生拐走他人子嗣,若不是山岚先生的户籍证明上明明白白写着已经成年,只怕这官司还有的打,说不定他们就能把山岚先生拘回家中,然后再卖个好价钱了。据上海法院里的一个工作人员透露,刘家还曾经呈递过诉状,说山岚先生实际上未满16岁,只是林海潮声先生故意改了女儿的年龄,还有企图用山岚先生的名气博名声的律师掺和其中,只是最终还是因为不合法律程序被驳回。” “后来,众所周知,山岚先生被几个亲东瀛的卖国贼攻讦,不想其中也有刘家的功劳,有几个靠挖人私隐为生的文人被刘家雇佣了,不但让他们写文章搅浑这潭水,还试图在这场围攻山岚先生的‘大战’中,借着重伤雪后山岚去洗清刘家的名声。这等卑鄙无耻的行径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也难怪山岚先生会写出《妻妾成群》和《冰冻千年》这样的小说故事,她生在长在这样的家庭,不但亲情淡漠,还把儿女像货物一样对待。知道了这些事情后,再读山岚先生的作品,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在流泪的少女,这些作品不仅仅是她的故事,更是她的血泪。” 这样一篇没有任何具体人证的报道,如果是在往常发布出来,恐怕会引来质疑无数,可是在当下,它只会引来无数人的愤怒,根本没人去过问这篇报道的真实性,更没人在乎,因为在这个时候,雪后山岚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象征。她是一位有着爱国情怀,且聪慧过人的年轻女子,幼时饱受艰辛,却不损其志。不但辛苦治学,出版了《大国崛起》这样叙事精妙,内容详实,且言之有物的研究类著作,更写了许多振奋人心的武侠类小说,每一部都名声斐然,最重要的是其中暗含的侠义精神和忧国忧民的思想影响了很多人。可是这样一位正气凛然的作家竟然被一些奸佞小人打压迫害,以至于无法在国内生活,不得已易居美国,可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轻易气馁,而是继续写作,如今已经成为了美国有名的作家,被众多英美人士追捧。 不管真相如何,反正在人们眼中,这些都是既定的事实。就像所有饱受冤屈的正义之士一样,雪后山岚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和支持,她彻底打了个翻身仗。以后再有人想要随便往她身上泼脏水,只怕就要掂量掂量自己的骨头是不是够硬了。 同时,沪市的刘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很久以前,在刘老爷还以为雪后山岚是个中年男人的时候。 他虽然失去了自己毕生都在追求的公职权利,可是他的儿子还在政府认要职,东北通阳的米行生意也每年带来大量的进项,所以在沪市依然过着豪宅大院,仆人环绕的生活。那时候每当想起雪后山岚和李氏,他就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这对奸夫淫妇大卸八块,有时候仅仅是大卸八块都不能满足他心里那种恨意,他会幻想等他们落在他手里后,他要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虐待他们。反倒是两个女儿,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他连她们的样子都记不清楚了,也根本没想起过几次。 直到有一天,他的儿子把一份报纸放在他面前,告诉他这个雪后山岚很可能不是三姐就是五姐。 当时的第一个反应是这太可笑了,就连大太太也把这当成笑话,觉得儿子傻了,居然信报纸上胡说八道。可是没过几天,铺天盖地的报道证实,雪后山岚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女孩,她还有一个笔名叫刘五姐,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叫《妻妾成群》,这篇小说还被改变成北方一个非常有名的话剧,叫《毁灭》。 第一次读《妻妾成群》的时候,刘老爷险些气得吐血,这时他才想起一个瘦弱的小女孩,那是他的五女,刘家的女儿都没有大名,她排名第五,所以叫刘五姐。印象中她是个很聪明的姑娘,几个女孩子里就属她字写得好,拿回家的成绩也最优秀,可是性子也非常倔强,会因为几句不好听的话就跳湖自尽。 一时间,刘老爷是一万万个不相信,没有人会相信,这根本不可能,那个小女孩充其量也就背背古文,她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文章?绝对不可能。 ☆、第114章 不管刘家的人如何不信,雪后山岚就是刘家五女的事情已经尽人皆知,甚至还有不少人上门打听,刘老爷为此处置了不少家奴,可事端依然没有停息。 刘二哥刘景潮提议说,也许把李氏和两个妹妹接回家比较好。 “唉,不想家中竟出了个才女,若是早知道,也不必闹成今天这样。想来李姨娘和两位妹妹是有些怨气的,不过都是一家人,没必要弄得这么难看,不如我想办法与她们见个面,然后让她们回家来。”刘景潮说。 “她们若是肯回家,还会一直躲着不见人吗?”刘老爷怒气冲冲地说。 刘景潮笑了笑说:“父亲何必要与小女孩一般见识,她不过是写了两本书,赚了点钱和名气而已,然后就得意的不行了,哪里知道这世道的险恶。如此高调折腾,早晚有她受的。而且我让她回来还不是为了父亲,虽然报纸上说我们刘家卖女求荣,但毕竟都是外人的口水,咱们家的五姐可是从未真正承认过,只要她回家后写篇文章,说小说里的内容都是胡扯的,跟父亲您无关,那不就没事了吗?” 刘老爷听了儿子的话,冷哼一声道:“她当然不敢承认,如果她敢,我就告她忤逆不孝!不过你说得在理,那就把她们弄回家来吧,我的女儿还能逃出我的手掌心!” 两个男人想得挺美,可去警察局报案后,却得知根本行不通。 “李氏拐带我的两个女儿出走,怎么抓不得!我只是想把两个女儿带回家!” “若是普通人家,小妾带着女儿离家出走,我们也就通融了,毕竟管天管地,也管不着爹想见女儿。可这林海潮声毕竟不是普通人,雪后山岚就更不是了,我今天把她们的地址告诉您,让您上门逮人了,明天我这警察局就不用开了。”警察局的局长直接拒绝了刘老爷的请求。 刘老爷一看这情况,急忙送上黄货一根,本以为也就通融了,谁知人家客客气气地推还了。 “不瞒您说,您这钱我们还真不敢收。我劝您啊,也趁早收了这份心吧,都是一家人,何必非跟自己女儿过不去呢?” 刘老爷以为给的孝敬不够,急忙说了一堆好话,又说事后还有厚礼送上,结果却得到了这位局长非常暧昧的回复。 “您怎么就是听不明白呢?您女儿如今已经不是您能招惹的人了,若是上头没人放话,您以为我们都疯了吗?有钱不要?” 刘老爷讶然道:“怎么?她们靠上了谁?” “这我们就不知道了,早些日子她让人偷了一首歌,连报案都没报案,我们就被使唤的团团转,您说她是能招惹的人吗?” 刘老爷木然地回家了,然后跟二儿子说起警察局里发生的事。 “你说她们是不是搭上了什么大人物?我就不相信了,她一个十几岁的女娃娃,如果真有这份本事,我早就该发现了。若说全靠她自己,那才有鬼了。” 刘景潮左思右想,沉吟道:“这世上的事情,总没有父亲要找女儿,却不让的道理。我们直接去法院递状纸,如果真有什么背后的人物,看到诉状,一定会主动联络我们的。若是没有,正好弄回家来,不必再在外面兴风作浪。” “说得没错,这世道就是再变,也没有子女违逆父亲的道理,敢做下这种事,我就告她忤逆不孝!” 刘景潮急忙安抚刘老爷:“千万别,咱们家才闹出‘卖女儿’的事,您这边状告她,那边全国的报纸都得骂我们,到时候连我的职位都要保不住了。这事得慢慢来,私下里做,成就成了,若是不成,也不伤咱们刘家的筋骨。” 于是,刘景潮去了法院,倒也没有明目张胆地状告李氏拐带人口,而是用了个偏招,说刘五姐未满十六岁,刘家对她有监护的职责,所以想要找回失踪的女儿。 本以为这样一说,法院也必须得站在法律的层面上,按规矩办事了,谁知却被告知,刘五姐已经年满十六岁,是国家法定的成年女子,刘家已经没有监护的职责了。 刘景潮又狡辩说,刘五姐实际上未满十六岁,刘家许多人都可以证实这点。 法院里的人却告诉他,户籍证明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根本没有什么继续争论的必要。 话说到这个份上,刘景潮已经完全明白了,所谓上面罩着的人,来头着实很不小,甚至都不需要出面跟他们打交道,直接吩咐一声,就能在这里堵死他们的路了。 回家之后,刘景潮对刘老爷说:“此事我们就不要再追究了,五妹厉害啊,看来早就搭上了我们惹不起的人,咱们就认栽吧,只怪当初看漏了。” 刘老爷问清楚事情始末后,拍案骂道:“怪道三个弱女子敢逃家,却是有个性子野的,倒是小瞧了她们。” 刘家本来也想大事化小得,谁知没过多久,竟然有个富家少爷求上门来,问山岚先生还有姐妹没有,若有的话,想结为秦晋之好。 刘家倒是很愿意,可惜家里只有一个六姐,一个七姐,六姐已经有人家了,七姐年不过五岁,可是渐渐地,刘家发现上门询问的竟然不止一家。 会发生这种事其实很正常,一是,某些好事之徒对雪后山岚这个年轻才女有些妄想,看不到真人,弄个姐妹也成。二是,刘家卖女求荣的名声这么大,一些人担心刘家养出来的知书识礼的好女孩再被无辜弄死,所以想做件好事。 然而这些心理却便宜了刘家,刘老爷被罢官后,家里的生意因为名声变差而一落千丈,家里的日子虽不艰难,却也没了过去的阔绰。 日子久了,家里的大太太打起了小算盘。 刘家虽然没有女儿了,可还有个侄女啊,熊家的那两个女孩,送出去死了一个,还剩下一个呢。跟五姐一样大的年纪,正好年轻貌美的时候,也花钱送了女校,断文识字,知书识礼,拉出去看看,也不比什么雪后山岚差。 本来就是留着送人的,如今正好派上了用场。 大太太一句话,熊百合就从从熊家的女孩变成了刘家的女孩,不但跟刘五姐同样的年纪,还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亲近。稍微放出几句话,来求亲的人就踏破了门槛,大太太没想到雪后山岚的名字这么好用,早知道就多认下几个年轻女孩了。 来求亲的人中也不乏青年才俊,可大部分有钱有势的人家都提出只是娶个小妾,既然如此,自然是要找个背景硬又有钱的卖。 最后,大太太把熊百合卖了一万块大洋,然后一顶小轿送走了。宅门里斗了一辈子的女人,似乎永远也脱离不了这种狭隘的心理,你是我的奴才,便永远都得是我的奴才,永远不能过得好了,否则比杀了我还难受。大太太就很能体会这种心情,所以她直接花钱买了几个无良文人,趁着雪后山岚被围攻的时候,多添上了几把火。做下这事之后,大太太洋洋得意,心想这下你们还不死,早晚有你们跪着求上门的时候。 可是,大太太期盼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反而渐渐地,经常在报纸看到雪后山岚在美国出版小说红遍北美的报道。 而最让刘家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做下的这些事竟然在一年后被扒出来,发表在了报纸上。而发表的时间,恰逢雪后山岚打了翻身仗,成为全国都在支持的爱国人士的时候。 如同咸鱼发臭,又掉进了臭水沟。 刘老爷想要复起的希望终于被掐灭,这一年多来他使出去的钱全打了水漂,哪怕刘家二少也因此在政府里变得敏感了起来。而刘家的大少爷,自从北边战事一响,他就拖家带口逃到了沪市,北方的米行彻底扔在了北方,刘家全家上下竟然只能靠刘二少养活了。 事到如今,刘老爷才知道大太太背着他做下的事,他将她抽了几个巴掌后锁在了家里,不许她出门,不许她接触外人,不许她做任何事,家里的事务全交给了郑姨娘。 郑姨娘的大女儿刘四姐是丰业制药家大公子的爱妾,小女儿刘六姐也早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就许给了另一位有钱大少爷当小妾。 许多年来,郑姨娘一直谨小慎微,如今大太太聪明反被聪明误,或者说心气太高自己断了后路,刘宅竟然因此成了郑姨娘的天下,不可不说风水轮流转。 本来刘家也轮不到她一个姨太太掌管的,要知道大太太可是有两个儿媳妇的,大儿媳妇唐氏是书香门第出身,为人又机灵圆滑,办事妥帖。可惜这些年为了生下个儿子,硬是什么药都吃,活生生折腾去了半条命,从北平南下沪市这一路,已经进气少出气多了。 二媳妇程氏就更可怜了,当年和老二恋爱结婚时,也是个大官家的千金,家里哪个人不是哄着供着她,小媳妇不懂事,不在家里伺候公婆,反而闹着出去工作,没事还使使小性子。可是北方政坛变化万千,没过多久她父亲被罢了官,千金小姐在刘家也就是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了。曾经深情款款的情郎不再温柔体贴,而是整天冷言冷语,讽刺挖苦,还弄回来几个女人,原是早就养在外面的,连儿子都有了。这样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她除了吵闹就是吵闹,后来索性被大太太关了起来,对外却说她疯了,如今倒像是真疯了。 郑姨娘悠然地命令着家里的仆人,心想这些年过去了,她总算是熬出了头,如果是在过去,她也许是要得意一番的,可是自从得知了李氏和她两个女儿事后,那种胜利者的得意就像馊了的蛋糕一样,不是甜的,反而是酸的。她甚至还有了点别的想法,熊百合那个丫头都能用五姐的名声嫁个有钱有势的大官,她的六姐才14岁,比熊百合年轻好看聪明,为什么不能找个更合心意的呢? 第115章 时隔三年,再一次坐上即将远航的渡轮时,那种心情是难以言喻的。 三年前,她在华夏遭到封杀,和新婚丈夫来到陌生的美国重新开始。三年后,她带着荣誉,翻身回国。 那天,她对布兰妮提出离开的时候,布兰妮望着她久久不语,后来她点燃了一根烟,修长的手指间夹着白色的香烟,烟雾袅袅的背后,女人的表情有些模糊。 这样的静默让人难受,何况是面对布兰妮,这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女人,很多时候,雪兰根本看不懂她在想什么。最初,雪兰挺怕她的,还担心来美国后会让她卖了,可实际上,在美国帮助雪兰最多的人就是她了。 刚出名的时候,她的故事也遭到了很多非议,无论是吸血鬼的题材,还是她华人的身份,都是她成名路上的阻碍,面对人们的诋毁和谩骂,雪兰也曾情绪低落过,每当这个时候,在雪兰耳边说着风凉话的人始终都是布兰妮,她好像比雪兰还要理解自己,懂得在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最能激励她。而且并不是只有雪兰要面对众多的非议,身为出版商的布兰妮其实更容易受到谴责,她的压力比雪兰更大,因为雪兰只是作者,而她却是代理雪兰一切的人。 如果说刚开始,雪兰对她总是抱着敌对的心理,那么到现在雪兰已经把她当成了一种心理上的依赖,人们总是习惯性地去依赖强者,去相信无论境况如何艰难,他们一定会完成大家的期待,布兰妮就是这种强者,毫无疑问。 就这样简单地说要离开,雪兰还是有些忐忑的,她害怕布兰妮会不允许,其实她做得到,这些年她们签过很过乱七八糟的合约,只要她想,她就可以留下雪兰。 所以这种沉默让雪兰非常不安,她甚至有些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害怕她会忽然翻脸。 这段长长的寂静在香烟念灭在烟灰缸后戛然而止了。 “我不赞成你回去。”她径直开口。 “我已经做好了决定。”雪兰说。 布兰妮没有激烈地反对,而是幽幽地说:“做女人很不容易,何况是我们这种女人,在美国尚且如此,在华夏……呵……” 雪兰没什么可说的,回去华夏是她的选择,所以她只是沉默,等待布兰妮给她最后的回复,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 “如果你执意要走,我是不会反对你的,我了解想要去做一件事情的感受,因为不做会后悔。” 雪兰抬起眼睛看向布兰妮,像是想再一次看懂她一样上下打量她。 “你不用这样看我,我虽然很喜欢惹怒你,但我很少反对你做出的决定不是吗?”布兰妮讽刺地笑了笑。 之后,她双眼看向窗外,再也没跟雪兰说一句话,直到雪兰告辞离开,她也没有再正眼看过她。 可是等雪兰登上渡轮的时候,却有人给雪兰送来了一封信。 那是一个洁白的信封,没有留下任何名字,打开一开,信纸上竟然只写了一句话。 “只要你愿意,我就跟你一起回去。” 刹那间,雪兰似乎明白了什么,她站起身,朝渡轮的窗口望出去,那里有密密麻麻的人,然后雪兰看到了一辆熟悉的车子,司机的位置上正坐着一个人。 王程彦坐在雪兰对面,看上去有些紧张,因为他晕船。 “谁给你的信,说了什么?”他问。 “布兰妮小姐的信,她不舒服,所以不方便给我们送行了。”雪兰说。 然后雪兰把信装回信封里,递给来送信的人:“帮我谢谢她,替我向她道别。” 王程彦点点头说:“布兰妮小姐虽然外表挺冷漠的,不过倒是个好人啊,我过去一直以为她不会轻易放你离开呢。” 雪兰看了王程彦一会儿说:“其实你的感觉还挺准的。” 王程彦愣了一下问:“什么感觉挺准?” “没什么,你赶快趁没开船吃点东西吧,不然等会儿你就要吐得什么都不剩了。”雪兰催促道。 王程彦喊了声‘求你别说’,然后匆忙吞下盘子里的食物,准备回船舱挺尸去了。 雪兰又望了窗外一眼,忽然想起了第一次与布兰妮见面的那天,她静静地盯着她,默默地打量她,一开口就是讽刺而傲慢的话语,雪兰从心底里不喜欢她,总想跟她别苗头。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她给雪兰的感觉始终是这样,以至于雪兰从未察觉出有什么不一样。 这是一个与自己的家庭决裂的富家女,她自己打拼事业,自己生育子女,身边男人换个不停…… 她还坐在汽车里,距离太远了,无法看清她的面容。过了一会儿,雪兰收回视线,饮光最后一口茶,然后也向船舱里走去,接下来,她要面对一场漫长而辛苦的旅行…… 走下轮船的时候,雪兰惊讶地发现,居然有一大群记者等在港口处。 到现在,雪兰已经不是那个默默无闻,谁也不认识的人了。要感谢美国发达的传媒印刷业,她的黑白照片是印刷在成书上的,就连报纸也刊登过许多次。她坐船回来的路上,简直成了船上的社交名人,许多人来请她共同用餐,走在走廊上都会遇到突然冒出来的人,激动地请她签名,或者跟她握手。 不过她回国的消息应该是保密的才对,怎么会一下子来了这么多记者? 直到她见到了莫里欧夫人,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位就是当初介绍她和布兰妮认识的那位夫人,令人惊讶,陪同她的竟然还有好几位洋夫人。 “哦,天啊。”莫里欧夫人飞快地迎上来,跟雪兰拥抱了一下。 “您好,夫人,好久不见。”雪兰笑着说。 “真不敢相信,把你介绍给布兰妮的时候好像就在昨天,谁能料到呢?刘小姐,您现在已经是大明星了啊。”莫里欧夫人还是不改咋咋呼呼的风格,她迅速把她介绍给了身边的几位夫人,她们似乎都是她小说的书迷。 “没想到您会来这里接我。”雪兰有些不可思议,她也了解自己现在的知名度,有一次她为了宣传书做火车去了另一个美国城市,刚下火车就被一大堆人给围住了,绝对跟大明星没多少区别,只是在华夏也遇到这种情况,就感觉有些陌生了。 来围观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居然是靠几个警察的帮忙才成功坐上了汽车。 她一回头,发现丈夫竟然还淹没在人群里呢,于是急忙探出头来,朝人群里喊:“程彦!程彦!请你们先让我丈夫过来好吗?” 这句话一出,雪兰忽然觉得自己周围安静了几秒钟,然后又马上沸腾了起来。 她听到有记者在追问她:“山岚先生,您结婚了吗?” “兰兰,兰兰。”提着大包小包的王程彦终于挤进了人堆。 在诸多的闪光灯下,露着灿烂笑容的王少爷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对记者们说:“请让让,请让让,我和内人一路奔波,需要先回家休息,劳烦了。” 等坐上车,他也吁了口气,对雪兰说:“真没想到,你现在是大名人了啊。” 其实很早以前她就很有名了,只不过她比较神秘,从未现身在公众面前罢了。 王程彦还在抱怨:“我给家人买的礼物都差点挤掉了。” 家里女人比较多,王程彦回国前特意去商店扫荡了一通。 “给我看看,你是瘦了还是胖了。”他装模作样地抬了抬雪兰的下巴。 “我哪里胖了?”雪兰皱眉说。 “你当然要胖一点才好,不然丈母娘看你瘦了,不跟我算账吗?” 等回家见到了李氏,她抱着雪兰又哭又笑,直说她长高了,变漂亮了,母女两个一阵唏嘘。 等安顿好了之后,李氏搂着女儿看了又看,忽然开口问道:“你……你这都三年了,怎么……怎么没怀上吗?” 不是没怀上,是避孕来着,她今年才二十岁,应该刚刚发育成熟吧,之前都用成人用品店里的玩意保护着呢。不过她不知道该怎么跟李氏解释这个原理,说了她恐怕也不会理解。当年她买回这些东西准备用的时候,连王程彦都吓了一跳。最初也是不理解的,但是他会听从雪兰的解释,最后也会认同雪兰的想法。可是李氏就不同了,在雪兰点头承认的瞬间,她就急火火地跳起来,说要去烧香拜佛,求签买药。 接着,李氏又说起了三姐:“你姐姐怀上了,都七个月大了,眼看就要生了。” 雪兰是在三姐嫁人后几个月才听说了她嫁给周先生的事,那时候李氏的信件还满是抱怨的语气,不过现在反而说起来就一脸笑意,可见外孙的战斗力之强。 “她不方便出门,等会儿我去瞧瞧她。”雪兰说。 “别急,你才刚回来,好好歇歇,哪天见面都一样。”李氏说着说着又哭了,“先叫我再好好看看你。” 第116章 休息了一整天后,雪兰见到了三姐。 不需要询问她是否幸福,只看外表就知道了,曾经纤细苗条的姑娘一下子肥了一圈,只不过脸上却始终挂着甜蜜红润的笑容。她抱着高挺的肚子,跟雪兰诉说这几年发生的事情,两个姐妹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周先生是个很富有的人,他和三姐的爱巢是一座小洋房,家里还有几个伺候仆人,可是周大姐并不跟她们住在一起,只是偶尔她会拄着拐杖上门,探望一下自己的媳妇,每当这个时候,那一动不动的双眸就仿佛焕发出了新的神采。 三姐告诉雪兰,周大姐不喜欢自己的儿子们在道上混,觉得他们做了许多坏事,所以就不肯跟儿子生活在一起,也不肯接受儿子的钱财,所以才总是一个人在街头上卖唱。可是周先生也没有办法,他既然入了这个行当,就不能轻易离开了。 一直以来,雪兰跟李氏是相同的想法,也觉得三姐不应该嫁给这样一个混迹江湖的人,因为他走的不是正道。也许表面上看他十分体面,有钱又受人尊敬,可谁知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阴暗呢,只是如今说什么都没用了。 雪兰摸着三姐肚子说:“我能觉得这孩子在动。” “可不是嘛。”三姐微笑着说,“你不知道,有时候我都能感觉他在里面呼啦呼啦的,动的可厉害了。” “这么调皮,肯定是个男孩。”雪兰说。 “刚怀上他的时候,我还做了一个梦,太阳和月亮交替升起,变化得好快好快,然后忽然之间,天空就大亮了,一轮火热的太阳挂在天上,然后我就热醒了……” 正说着呢,一个男人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正是三姐的丈夫周先生。 他跟三年前没什么变化,依然是那种沉稳而冷淡的模样,他微笑着跟雪兰点点头,叫了声‘妹妹’。 他的个性并不热情,但很有分寸,说话慢条斯理,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只是雪兰起身告辞的时候却忽然看到了一个很眼熟的人。 “五姐,你还记得她吗?”三姐笑着问。 雪兰只是看她很眼熟,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她是谁。 “美玲,这是我妹妹。”三姐对那个女仆打扮的女人说。 “哦,这就是夫人您那位大名鼎鼎的妹妹啊,没想到当年那个小女孩竟然就是雪后山岚先生,久仰大名。”女人文绉绉地说。 雪兰猛然记起,几年前在北平的时候,三姐有个叫韩美玲的女同学,被富少爷玩弄怀孕,事后跟三姐打架流产,然后失踪的女人。 “当年我年轻不懂事,做下了许多错事,后来在外漂泊,受了许多磨搓,要不是遇到三姐,我……”韩美玲说着说着,竟然落下泪来。 雪兰惊讶地望着她,印象中那是个有些傲气的美貌女孩,清纯靓丽,美丽优雅,而现在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竟然风尘的让人不敢相认了。 这时雪兰才知道,她逃家后就被卖了,在沪市当起了交际花,开始很红,后来渐渐落寞,成了下等舞女,三姐嫁给周先生后,有一次在他经营的一家舞厅里认出了她,跟她相认后,就带回了家里,让她做了女仆。 三姐也许是觉得当初做的事有些对不住她,看她现在过得可怜,所以才想帮一把。 雪兰十分不解,悄悄问三姐:“你要是想补偿她,何不送她些钱,为什么弄回家里来?你看她妖妖娆娆的样子,着实有些不像话。” 像小时候一样,三姐笑着戳了雪兰的额头一下:“你呀,怎么?害怕她妖妖娆娆地勾引你姐夫吗?” 雪兰看着她,没有说话。 三姐叹了口气说:“当初我是想送给她钱的,可她偏不要,非得跟我回家,许多年过去了,早就不是过去那个骄傲的姑娘了,她是跪在地上,磕着头求我的。我当初也真以为她是想跟我回家过太太平平的日子,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她总喜欢往你姐夫身边凑,还没事就在我们身边转悠,偷听我们说话。” 雪兰是真惊讶了,问她:“那你还留她在家里?而且你现在还怀着身孕呢,你不怕她对你心怀不轨啊?” 三姐摇摇头说:“当初咱妈不让我嫁给老周,觉得他不是好人,在外面干坏事。可我嫁给他不为别的,就为他不会轻易被女人骗。她勾引不到他,她也危害不到我。我还留着她是因为,我想看看好心究竟能换什么回报。” 人终究还是会改变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一点也不错,在雪兰的印象中,三姐一直是个有点单纯冲动的女孩子,可是仅仅跟周先生结婚两年,她身上就有些东西变了。 三姐在周先生之前喜欢过两个男人,第一个男人欺骗三姐,就为了哄自己的女人高兴。第二个男人因为喜欢的女人不管不顾,可是周先生不一样,三姐不是头脑一热嫁给了他,而是知道他是什么人后才嫁给了他。 接着,三姐又兴致勃勃地谈起了身边的趣事,仿佛又跟记忆中那个三姐一样了。 这次回归,雪兰的身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过去是先生,现在都有人喊她大师了,还有大学接二连三地请她去演讲。 有一次她在大学做完访谈后遇到了一个人,他手拿雪兰的书,问雪兰要签名。当时周围挤满了学生,大家都兴奋地看着他们,因为学生们眼中的大教授居然也是山岚先生的书迷。 雪兰一开始并没有认出他是谁,只是在递给他签名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一个信封,那上面有自己的笔迹,收信人是‘王爱年先生’。 雪兰这才抬起头仔细打量他,这是位高挑纤瘦的青年,当年她截胡了他的一套书,所以给他邮寄了书费。 王爱年微笑着冲她点点头:“山岚先生,您好,也许您不记得我了,可是我曾经跟您通过几封信,一直都期待见到您。” 雪兰摇摇头说:“我记得您,那一年承蒙您和周寒震教授赠书。” “哪里话,是我的荣幸。”他怔怔地看着雪兰说。 雪兰冲他笑笑,刚要转向下一个人时,却忽然听他说:“我一直都有个问题想要问您。” “您请说。” “大概是几年前的事了吧,那天北平大学的校园里正在演出您的小说《妻妾成群》改编的话剧《毁灭》,有几个女孩子凑上来找周寒震教授要签名,请问您当时站在其中吗?” 雪兰也想起了那件窘事,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原来我们当时就见过面了。” 王爱年摸索着手里的信封说:“其实当时我就感到奇怪了,我看到了一个小姑娘的字迹,竟然跟我喜欢的山岚先生的字迹一模一样,我还在奇怪这个小姑娘跟山岚先生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当时能追上去多问几句就好了。” 雪兰只是笑,却不知该回答他什么了。 “如果……我当时追上去问你了,你会承认你就是雪后山岚吗?”他又问。 雪兰还是尴尬地笑着,并不回答。 王爱年也低下头笑了,不再追问她,然后他四处张望了一下说:“我是跟周教授一起来的,怎么不见他人影了,我还以为他会想要跟您聊几句呢。” 雪兰一听周教授来了,也急忙挺直腰板四下寻找,因为她想跟他说声感谢。 虽然他们根本互不相识,可是许多年来他为她写了那么多文章,一开始是挑剔谴责,到后来称赞和褒奖,再到后来全心的支持,为她打抱不平。特别是这几年来,他也为她回国的声势帮了不少忙,所以他们早就算得上知己了。 “太遗憾了,我也很想见到周教授,想向他表达一下谢意。”雪兰说。 王爱年始终没有找到好友的身影,他向雪兰点点头说:“有机会的话一定会见到的。” 说完,他微微弯了弯腰,离开了嘈杂的人群。 王爱年离开大厅后,终于在校园里见到了周寒震,他正独自一人坐在湖边的石椅上,手里拿着一本书,似乎看得入迷,可是走近一看就会发现,他根本没有在读书,只是握着书而已。 “这一年来你为山岚先生写了那么多文章,怎么她来了,你反倒躲了,刚才我去见她,她还说想见你一面呢。”王爱年在好友身边坐下,半响不语,然后轻轻叹了口气。 周寒震一直沉默,最后他轻笑着摇了摇头:“还是不要见她为好,我怕真的相识之后,会忘不了她。” 王爱年看了好友一眼,最后也笑了,两个人就坐在那里,远远地望着人满为患的大礼堂,那里有一位年轻迷人的女士,她才华横溢,为人高尚,让人心仪不已。可惜他们却只能坐在这里远远地望着,心里知道她就在那里。 这次回来,雪兰还遇到了一个熟人。 有一天,她和李氏一起出门听戏,离开戏院后,二人分别坐上了一辆黄包车,跑着跑着,雪兰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前面李氏的黄包车越跑越远了。 雪兰正要叫李氏的时候,拉车的人忽然停下了,然后许多穿着绸缎马褂,带黑色遮阳帽的男人围了上来。 雪兰吓坏了,这么多陌生男人忽然围住了她,难道是绑票的?早知道她就坐汽车了,可是谁能想到大白天会遇到这种事。 正要喊叫时,其中一个男人揭开帽子,面容也露了出来。 是殷久远。 青涩的少年已经变成了高大壮实的青年,他看上去那么高,面容也冷峻了不少,一身黑色的绸缎衣裳,早已经不再是记忆中的样子了。 “是你……”雪兰讶然地望着他,“你……” 殷久远没有搭话,而是直接拽起了黄包车,轻轻跑起来,另外十几个男人跟在后面,阳光下,纷乱的脚步声打乱寂静的街道。 他没有把车子拉去别的地方,而是远远地坠在李氏后面。 雪兰看着他奔跑的背影,忽然想起了几年前,他也是这样拉着她跑的。 “久远……”雪兰试图叫他,她不知道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而且他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拉着她跑呢? “别怕,我只是送你回家。”拉车的人说,他的声音一如当年那样清澈好听。 等到达目的地后,身后的十几个男人都消失了踪影,只有殷久远把车子拉到了雪兰家的那条街上。 他放下车,直起腰,却始终背对着雪兰。 前面的李氏已经下车,她根本没发现任何异样,还招呼雪兰快点,就径直上了楼。 雪兰走下黄包车,局促地站在他身边,而他却看都不看雪兰,冷峻的面容只是直视着前方。 许久后,他轻轻叹了口气,拉起车子说:“你回去吧,我走了。” 可是他没走,人就站在原地,双眼盯着地面,神情有些倔强。 雪兰看了他一会儿,就迈开步子向家里走去。 刚走了几步,他就追了上来,然后抓住了雪兰的手腕。 “五姐……” 雪兰立即抽回了手,犹豫了一下说:“谢谢你送我回家,我母亲和我先生在等我,再见。” 她没有回头看一眼,而是飞快地走回了家,一进家门,大妮就对雪兰说:“二小姐,今天有人给您送来了一幅画。” 雪兰愣了愣,往客厅一瞄,正好看到了那幅《玫瑰与黄莺》。 王程彦正围着那画惊叹,见雪兰回来了,急忙拉着她看画。 “你认识大画家韩晓飞先生吗?他怎么会给你送画?这画也太让人惊诧了,多么震撼人心啊。” 雪兰搂着王程彦的腰,靠在他身上说:“当然认识啊,他也是我的读者嘛,以前给我的作品画过不少画呢,这就是其中之一。” “啊,我做了红烧猪蹄,赶紧洗手吃饭了,吃完饭再看画。”王程彦推了推雪兰说。 “又是红烧猪蹄啊,要吃胖了。”雪兰说。 “害怕吃胖还每次吃那么多。” “我才没有吃很多……” 正午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落在二人身上,那长长的影子似乎也在日光中柔软了时光…… 书香门第整理,久久小说下载网(PC版:www.txt99.com 移动版:m.txt99.com)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